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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的穿越》


第一章 扯淡的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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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天气阴沉,满天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黄色的浊云。

东北风呜呜地吼叫,肆虐地在旷野地奔跑,它仿佛握着锐利的刀剑,能刺穿严严实实的棉袄。太阳好像怕冷似的,从东边向西边一滑就过去了。

缺少了太阳,古树好像丢了魂似的,再也没有往日的那种生气。

在这凌厉的天气中,一条已经结了冰的小溪边,一位大概十六岁的少年,正在默默的坐在溪边看着已经结了冰的小溪发呆。

少年的名字余夏,就是这条溪大概五百米远处的余家村人,不过,任何人都不会想到的是,其实这名叫余夏的身体中,早已经不是原来的余夏了。

因为此时这位少年余夏的身体中,存在的这位虽然也叫余夏,但是确实来自一个叫做地球的星球的灵魂。

地球的这位余夏今年三十岁,是一位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后来按部就班的成长,小学,初中,高中,落榜,参军,退伍跟着转业到了地方,成为了一名消防员。

虽然余夏三十年的人生是普通的,但是这三十年的人生是幸福的,失去了父母,但是却得到了福利院院长还有叔叔阿姨们的爱,虽然高中落榜,没有考上大学,但是却进入了属于男子汉的军营。

虽然在军营待了十年之后退伍跟着转业,但是却在退伍的时候,得到了一份甜蜜的爱情,跟着还得到了一份高尚的职业。

所以是余夏三十年的人生虽然普通,但是却很幸福。

只是就在余夏准备和自己的女友在自己福利院院长的见证下举行婚礼的时候,余夏因为一块扯淡碑,莫名奇妙的穿越到了古代。

扯淡碑大家都知道,那是一块明代的一块墓碑。碑首横刻“再不来了”4个字,碑正中竖刻“泰极仙翁脱骨处”7个大字,而“泰”字左右“扯淡”二字特别明显,因此民间称其为“扯淡碑”。

全碑共刻111字。这块碑无墓主人姓名,也无确切立碑时间,碑文藏头露尾,扑朔迷离。

碑文大致的意思是:“再不来了,扯淡,人生没意思。我泰极仙翁姓沐是燕地人,明末甲申到云蒙山修行。我的事迹已详细记载在甲申年的历史,我辈是不敢再说了。我仙翁生来不讲自己的年龄,也没有谁来考证,有人说我活了144岁,我说对,是这样。为明朝守着空门的人,我仙翁是高洁的。每日与琴棋书画为伴,不与清人为伍。始终对明朝灭亡,心怀愤恨、羞辱之情的老人仙翁立。”

说真的,这块扯淡碑余夏很有兴趣,因为余夏喜欢这些东西,外星人呀,时空转移呀等等所以就在他知道回去结婚的途中会途径扯淡碑的所在地之后,就带着好奇的心情,去看了一下。

谁知道余夏做梦也没有想到,他拖着自己的行李来到扯淡碑前,看到是看到了,但是等余夏一眨眼的瞬间,余夏身体就好像遭遇到电击了一下,跟着余夏醒来,就在一个山坡之下,而不远处就是余夏的黑色行李箱。

跟着一群穿着古装的人,将余夏给弄回去了,因为余夏的手死死的抓着自己行李箱的拉杆,所以行李箱也被带了回去。

余夏一直躺在一张竹床上整整三天,一动都不能动,不过,在此其间,余夏的脑海中,也慢慢的挤进了很多本来不属于他的记忆,这些记忆是属于这具身体主人的。

而获得这些记忆的余夏则是陷入了无边的惊骇之中,从获得这些记忆之后,余夏知道自己此时身处在一个陌生的古代。

非唐,非汉,非宋,非明而是一个叫做大晋的朝代,更加让余夏无语的是,这个大晋还是女皇登基。

不过,也因为正是女皇登基,所以引起了很多诸侯的不满,晋国是分封制度,这个分封制度是晋国开国皇帝晋武帝定下的,因为晋国的开国皇帝晋武帝发现了当时的士族十分的强大。

很多政治经济措施,都是围绕着保护士族利益和巩固自身专制统治为前提而展开的。

比如他们士族有一个名曰官人法就规定,当官只能由士族亲属去当,平民奴隶是不能当官的,这样就保证士族世代为官的政治特权,而荫亲属制则保证了士族的经济利益。

跟着晋国的开国皇帝晋武帝自己也认识到,士族作为一个特权阶级,其强盛的阶级势力固然可以对巩固自己的统治有很大程度上的积极作用,但若是任由其势力不断扩大和膨胀,又会构成对李氏政权的潜在威胁。

所以晋武帝采取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大封同宗子弟为王。

晋武帝分封二十七个同姓王,以郡为国;之后又不断扩大宗室诸王的权力,诸王可自行选用国中文武官员,收取封国的租税。

晋武帝又制定了王国置军的制度,将封国分为大、次、小三等,不同级别可置不同数目的军,但各王无地方行政权。

这种措施虽然抑制了世家大族的发展,却又给晋国的中央集权产生了威胁,就像这次新的晋国女皇登基,晋国中八个很有实力的诸侯王,根本就没有去朝见,以此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晋国的女皇还不能发难,只能忍着,因为这八个诸侯王的手中,加起来兵力可不少。

言归正传,此时的余夏知道了这些,首先感觉的就是惊讶,跟着余夏就想起了要和自己结婚的女友,虽然余夏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但是余夏不想穿越,而且你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越到了一个连历史都没有的地方。

这让余夏大受打击,以至于心情压抑不已,自从获得记忆之后,余夏就再也没有开口说过话,一开始余夏躺在床上,跟着身体能动了,就走出家门坐在小溪边。

就这样静静的发呆,好像因为这突然的现实,患上了人类最可怕的疾病抑郁症。

不过在余夏无法接受自己穿越到了古代这个事实的时候,余夏这个时空的家人,却给了余夏最无微不至的照顾。

余夏躺在床上的时候,水和饭都是余夏的妹妹和母亲一口一口喂的,为了让余夏吃好一点,余夏的父亲和弟弟,每天都会起早上山给余夏找吃的,打点野兔,逮只鸟什么的!

还有余夏的父亲,一次来到余夏的身边哭着对余夏道歉,说都是自己无能,没有银子给余夏请郎中,所以让余夏脑子被摔傻了。

说到难过之处,余夏的父亲是老泪纵横。

这些无微不至的亲情,也终于开始慢慢的一丝一丝的撬开余夏那颗被抑郁包裹着的心。

第二章 血清解蛇毒

“大哥大哥呜呜呜!”

就在余夏按照往常一样来到小溪边发呆的时候,屁股还没有坐热,跟着就听到一位女孩一边喊大哥一边哭泣的声音。

余夏回头一看,声音的主人正是自己的小妹余冬冬。

冬冬今年十岁,一身打满了补丁但是却很干净的棉袄,虽然年纪小,但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十岁的冬冬什么都会做,挑水,喂鸡,烧火,做饭。

小小的身体承载着这个年龄不应该有的担子。

此时的冬冬,一脸哀伤,脸上满是泪痕,本来就菜黄的脸色现在变得惨白,来到了余夏的身边,余冬冬伤心大哭的道:“大哥你快醒吧,爹和二哥不行了,他们上山去掏田鼠窝的时候,被一条毒蛇给咬了。

村里的二大爷说了,两人救不活了,现在爹想见你最后一面,求求你,快点醒过来和我一起回去吧。”

这话一说完,瞬间,本来余夏黯淡的眼神中,突然冒出了精光,是的余夏并不是傻了,他只是一时接受不了自己的穿越,所以将自己的心给封闭了起来。

但是余家一家人对他的亲情照顾,其实已经在慢慢的撬开了余夏封闭的心,而现在,一直照顾着自己的父亲和弟弟突然遭遇生死劫,瞬间,余夏那颗被封闭的心轰然的被大力的撞开。

余夏眉头一皱,跟着立即看着自己的妹妹余冬冬道:“你说的是真的,知不知道,爹和秋儿是被什么蛇咬的”

“大哥你会说话了,你好了?”听到余夏说话,余冬冬先是一愣,跟着惊喜了起来。

这个时候可不是惊喜的时候,所以余夏毫不犹豫的从石头上站起身道:“好了不问你了,小妹走,我们马上回家!”

说完,余夏站了起来牵着余冬冬的手,快步的朝着自己的家跑了回去,等余夏跑到家的时候,就看到了一群人围在自家的篱笆外。

看到余夏回来,马上有人认出余夏喊道:“让开,让开大力哥的长子回来了,让大力哥的长子进家。”

跟着人群让开了一条道路,余夏这才安全的牵着自己的妹妹走进自家的院子,刚刚到院子之中,还没有进房,余夏就听到了自己母亲的哭泣声。

余夏三步并作两步走进了屋子,跟着在屋子中见到了五个人,其中两人是躺在竹床上奄奄一息的自己的父亲和二弟。

还有两人是村子中的赤脚郎中二大爷和村子的族老一大爷。

最后那位哭的快晕厥的就是余夏这个时代的母亲陈花英第一时间余夏来到了陈花英的身边安慰道:“娘不要哭了,爹和二弟不会有事的。”

忽然听到自己傻子儿子的声音,本来哭泣的陈花英一个惊讶的抬起头看着余夏道:“夏儿,你好了?”

余夏有点心疼的点点头道:“娘,不要担心,夏儿回来了。”

听到自己儿子清晰的话语,陈花英再次激动的大哭了起来,一把抱住了余夏哭道:“夏儿,夏儿,你真的好了,真的好了,可是你爹和你二弟却不行了。”

哭声让前面的一大爷和二大爷微微的有些可怜了起来,跟着二大爷出声道:“好了余家的,你不要哭了,现在快点去准备后事吧。”

“是呀!”一大爷也是无奈的道:“不管怎么说,你家长子疯病好了,也是不幸中之大幸,至少你们余家的男丁还在,好了就不要哭了,准备后事吧。”

说完,一大爷和二大爷就双双离开。

陈花英眼泪都未干,听到这样的话,陈华英差点晕倒,她实在是无法想象自己的丈夫和二儿子就这样死去。

她很想跪到一大爷和二大爷的面前却求求两人,但是陈花英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二大爷是村中唯一的郎中,他说没得救,就再也不会有救。

所以就在一大爷和二大爷相继离开之后,陈花英也瘫倒在地了。

不过,就在余夏看到一大爷和二大爷离开之后,余夏则是马上对身边余冬冬喊道:“冬冬,马上将大门给关上。”

“关上大门,为什么大哥?”余冬冬一脸惊讶。

“让你关你就关,快点!”余夏大喝一声,跟着余冬冬立即点头,然后跑出去将大门给关了起来,这让外面的余家村人也是一头雾水。

等余夏见到自己家的大门被关上之后,余夏立即将身边瘫倒的陈花英给扶了起来道:“娘你将我的黑色行李箱放哪里去了?”

“黑色行李箱?”陈花英一愣,她还不知道自己儿子说的黑色行李箱是什么。

余夏只好再次道:“就是爹和那些人将我从山坡上抬回家,我手上一直抓着的东西。”

“啊!”终于,陈花英知道余夏说的是什么了:“你说那个黑盒子,我就将他放在你床下面了,你找那个干什么?”

就在陈华英问话的时候,余夏已经冲进自己的房间,然后从自己的床底下将自己的黑色行李箱给拽了出来,而在余夏的行李箱中,有对抗蛇毒的血清。

由于这次余夏是去山林中救火,所以随身必须携带血清,谁都知道,山林中毒蛇很多,当然了,血清也不是万能的。

血清中含有一个叫血清蛋白抗体的成分,是用来专门针对它对应的抗原的解蛇毒的血清蛋白根据一下论述会分为几类,不是所有的血清都可以解所有的蛇毒,要针对中毒的类型使用对应的血清蛋白全世界有毒蛇约有上百种,能致死人命的约有几十种。

但是余夏现在已经不能再去等了,他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希望自己手中的血清可以给自己的父亲和弟弟解毒。

拿出针筒,将针刺入血清瓶中,慢慢的抽取了血清,余夏再次跑到了陈花英的房间,然后将针管中的血清分别的注入了自己父亲余大力和二弟余秋的身体中。

看着自己儿子余夏手中的针筒,陈花英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儿子问道:“夏儿,你手中的是何物?”

注射完血清的余夏回头看了看自己的母亲道:“一个也许可以救我爹的东西,对了娘从现在开始,你要帮夏儿保守秘密,我的那个黑盒子,还有手中的这个,你谁也不要说,可以吗?”

“额夏儿,它真的可以救你爹吗?”陈花英有些期待的看着余夏。

而余夏则是点点头道:“一定可以的一定可以的,既然让我来到这里,就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一定不会的。”

第三章 晚餐的温馨

注射血清后一分钟十分钟三十分钟!

终于,余大力和余秋腿上本来黑肿而且有水泡的地方,开始慢慢的消肿,更重要的是,本来已经昏迷的两人,慢慢的都睁开了眼睛。

而就在余大力和余秋睁开眼睛之后,陈花英还有余冬冬大哭着扑到了两人的身上。

这一声哭声,引起了外面人的警觉,很多人都唉声叹息了起来,因为他们以为余大力和余秋都已经死了。

跟着余家村的一大爷回来了,听到里面的哭声,立即去敲余夏家的门,听到敲门声的余夏,也立即开了门。

开门之后,一大爷就拿出了一些钱递到了余夏的手中,让余夏前往三十里处的一座小城去买两口薄皮棺材,用来装殓自己的父亲和弟弟。

这让余夏有点感动,因为刚刚这位一大爷离去并不是不管他们家了,一大爷离开是去家中取钱,要知道,刚刚余夏还在心中对一大爷鄙视不已,现在一大爷的做派让余夏微微有点脸红。

跟着只见余夏微微一躬身道:“一大爷,谢谢你的好意,我爹和我二弟没事了,现在已经醒了,不需要棺材了。”

“什么?”这句话是二大爷的声音,只见话声刚落,二大爷手中拿着两套寿衣走了过来喊道:“不可能,那是蝰蛇的蛇毒,是无药可以解的,而且你爹和你弟弟已经控制不住了,怎么可能醒了?”

看着绝不相信的二大爷,余夏微微的道:“二大爷,这小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蛇毒善浅,又或是我爹和我二弟冥冥之中,有神保佑。

反正两人是真的醒了,不信,一大爷和二大爷可以一起去看。”

“当然要去看好了小子,你别挡道,我倒要看看,中了蝰蛇的蛇毒还能自己好的人!”说完,那位二大爷一马当先的走进了余夏的家。

只是等两位大爷走进余夏的家后,看到房间中已经醒来,虽然虚荣可是却思维清晰的两人,首先二大爷是真的惊呆了。

因为在此时这个时代,蝰蛇的蛇毒真的是无药可解的,这种蛇毒十分的霸道,中了几乎都必死无疑,刚刚这位二大爷也亲自为余夏的爹和弟弟把过脉了,脉象就是必死无疑吗,但是现在看到两人居然恢复了,你说震惊不震惊。

说时迟那时快,二大爷再次冲了上去,跟着又给了余夏的爹和弟弟各自把了一次脉,而得到的结果是,余夏的爹和弟弟,两人脉象已经平稳了,蛇毒居然已经解了。

“这这这么可能?”二大爷惊骇不已。

倒是一大爷这个时候紧张的问道:“老二,大力和秋儿到底怎么样了?”说完,还拉了二大爷一下。

二大爷被拉了一下,才从震惊中醒来:“两人已经没事了,蛇毒已经自己化解了,现在只是身体虚弱,等休养休养就好了。”

“真的?”一大爷惊喜不已,而余夏也看得出来,一大爷的惊喜是发自内心的!

跟着听到二大爷话的陈花英,知道自己的丈夫和儿子没事了,终于露出一丝欣喜的笑意,只是此时的二大爷却依旧十分不解的嘀咕:“不可能呀,不可能呀,这可是蝰蛇的蛇毒,怎么可能不药而解,难道是我弄错了?

也不可能呀,所有的症状都是蝰蛇的蛇毒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哈哈!”就在二大爷不解的时候,一大爷笑了起来道:“老二呀你呀,就是太轴了,我和你不一样,现在人不是没事吗,这样不就好了,管其他的干什么。

余家的,我给了夏儿一些银子,这些银子现在不用买棺材了,就留着给大力和秋儿,买点小米回来熬粥喝吧,毕竟身体现在还单着,先吃点好的补一补。”

说完,一大爷就带着还在一直嘀咕的二大爷离开了,来到院子前,见到还有围观的人,一大爷哈哈的笑道:“好了不要看了,都回去吧,大力好了,没事了,都散了吧,散了吧。”

跟着人群中传出了欢呼的声音,原来这些人并不是看热闹的,而是真的担心余大力的,看着外面发出欢呼的人群,不知道为什么,余夏感觉这个小山村,好像也挺不错的。

晚上余家一盏油灯幽幽的亮着。

在油灯下面,余夏看着桌子上的两碗小米粥和三碗黄豆,微微皱了皱眉头,小米粥是给余大力和余秋吃的。

而黄豆饭就是给余夏,余冬冬还有陈花英吃的。

“我的小米粥给夏儿吃,我没有关系,夏儿的脑袋才刚刚好,应该吃点好的。”余大力靠在一边轻声的道。

这句话让皱眉的余夏,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明明自己虚弱成这样,还想着将好吃的留给自己的儿子,这种亲情,是本来孤儿的余夏没有感受过的。

强硬的将眼泪给忍住,余夏看着余大力露出笑容道:“爹小米粥你吃,我吃豆饭就可以了,你要快点将身子给养好,只要你好了,我们家就不会倒。”

“哈哈哈哈!”余夏的话,让余大力大声的笑了起来,接着就听余大力开心的道:“我儿好了,真的好了,只要我儿能好,被这毒蛇咬一口值了。”

“爹谢谢你,娘谢谢你,秋儿,冬冬,谢谢你们,从今天开始,我余夏回来了,以后我余夏不会再让你们担心了。”

说完,余夏露出一丝笑容,接着再次道:“好了我们吃饭吧。”

“吃饭!”陈花英露出一个笑容。

“吃饭。”余大力也是点头。

跟着余秋和余冬冬也笑着一起说吃饭,然后各自拿起自己的饭,余夏往自己的口中塞进了一口黄豆饭,怎么说呢,十分的难以下咽。

所谓的黄豆饭,就是将黄豆给煮熟,此时的这个时代,平民百姓一般只吃四谷,四谷一个是黍:黍去壳,就是黄米,其子实煮熟后有粘性,可以酿酒、做糕。由于不利于消化,现在也基本上不用“黍”作为主食了。

一个是稷:又称粟,生长耐旱,品种繁多,俗称“粟有五彩”,有白、红、黄、黑、橙、紫各种颜色的小米,也有粘性小米。余大力和余秋喝的小米就是稷。

麻:麻主要是用来农作生产的,他的茎皮,经沤制可以做绳子(麻绳),麻衣,麻纸等,很耐用。去皮后的茎,可以当柴烧,可以盖房子,有点木质的感觉,目前皮与杆经提炼纤维,可以各种高档纸。

最后就是菽也就是黄豆,还有其他的各种豆类都叫做菽。

稻,麦,这些也都有,但是这个时代的稻十分的难种,基本上稻米都是供应诸侯和皇室的,余家村的人,一辈子都别想吃到。

狠狠的咽下一口黄豆饭,虽然难吃,但是余夏却感觉心中很甜,因为他好像感受到了一个真正家的意义。

第四章 检查行李箱

晚餐结束,就是睡觉的时间了,现在是冬天,所以洗澡就不用了,你要是在这个时候洗个澡太麻烦了,一是要烧水,二是真的太冷了。

所以没有办法,余夏只能忍着不适应,准备回自己的房间睡觉。

余夏的房间很简单,一张竹床,一张木椅,还有一个小木桌,就什么都没有了,不过,让余夏惊诧的是,这个时候居然已经有了棉花,余夏竹床上就铺着棉被,要知道,地球古代的棉花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向内地移植。

但宋朝时期,人们还没有认识到棉花的经济价值,多是作为观赏之物。宋以前,地球的古代只有带丝旁的“绵”字,没有带木旁的“棉”字。“棉”字是从《宋书》起才开始出现的。

而这里如此早的就已经出现了棉花并且得到广泛的使用,余夏更加确定,这不是自己认识的古代地球。

房间中一盏小油灯,余夏此时并没有睡意,他将自己的行李箱给拿了出来,想要看看,自己的行李箱中有多少可以用的装备。

打开黑色行李箱,首先映入余夏眼帘的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太阳能充电器,这是余夏休闲的时候用的,太阳能充电器也是担心在野外没有电,所以买的。

将笔记本拿开,跟着余夏就看到了大量的衣物,是现代地球的衣物,其中很多都是余夏的女友帮他买的,可惜,这些衣服以后余夏都不能穿了。

毕竟这是古代,你穿一身现代的衣服,完全是不伦不类。

跟着将衣服一一的拿出来,余夏还在自己的行李中发现了两包方便面,一些蔬菜种子,两袋稻谷种子,一把军用匕首,一个u盘,一些洗漱用品,牙膏,牙刷等!

其中蔬菜种子和稻谷种子不是余夏的,是余夏的队友让余夏帮忙带回家的,因为这些都是他妈妈想要的种子,自己队友的要求,余夏当然义不容辞。

军用匕首的名字叫stridermantrack1big这是一把公认的最好的匕首,被认为是世界第一的军用匕首,刀长65英寸,此刀的重心在刀颈处,两侧的重量较平衡,采用矛型刀尖。

它是自己退伍的时候,战友们集体送给余夏的退伍礼物,所以余夏一直带在身边,看到这把匕首,余夏的眼角微微的有些湿润。

虽然那些战友的相貌,余夏还能清晰的记住,但是遗憾的是,自己和战友们再也无法见面了,这多多少少让余夏有些感伤。

其他的u盘,洗漱用品都不重要了。

自己行李箱中的东西,让余夏一个叹息,并没有什么有用的,要是能有一块玻璃镜,玻璃杯或者一瓶酒,余夏相信,在这个时候时代,一定能卖给大价钱,可惜呀,余夏什么都没有,唯一的那把可能值钱的匕首,余夏舍不得去卖,毕竟是余夏现在唯一的念想。

将东西再次整理好,余夏将方便面给拿在了手中,一共两包,余夏想明天早上下给自己的家人吃,这两包是偶然留下的。

不过,为了不让别人发现端倪,余夏将方面面的外包装还有调料包的塑料给烧了,只是将面饼和调料留了下来。

跟着微微的一笑,然后上床睡觉,古代就是这样,夜里可没有什么娱乐项目,只有睡觉,就这样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余夏早早的起来,来到厨房,余夏准备生火,无奈的是,余夏根本就生不起火来,因为此时的古代,可没有打火机,仅仅是用打火石生火。

余夏双手拿着打火石打了快一刻钟,草还是草,石头还是石头。

就在余夏望着地上的干草苦笑不已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了余冬冬的嬉笑声:“嘻嘻,原来变聪明的大哥还是和以前一样,依旧不会生火。”

听到余冬冬的声音,余夏微微一笑,回头看向自己的这个小妹,余夏露出宠溺的笑容道:“是呀大哥还是和以前一样,是冬冬的原来的大哥,大哥可不能没有冬冬的帮助。

冬冬能不能帮大哥生火,如果冬冬可以帮助大哥的话,那等一下,大哥会给冬冬好吃的早餐。”

“真的?”余冬冬开心一笑,然后来到余夏的身边道:“我相信大哥,因为大哥对冬冬最好了!”说完,余冬冬就开始帮余夏生火。

说真的,不服是不行的,余夏弄了一刻钟都没有生起的火,在余冬冬的手中,不到一会儿,就被生了起来,那旺旺的火势,让余夏是惊喜不已。

跟着余夏也拿起铁锅然后接了一些水,放在了火上,跟着将调料和方便面的面饼给放了进去,看到面饼之后,余冬冬一个诧异的问向余夏道:“大哥这是什么吃食?”

“额!”余冬冬的话,让余夏一愣,因为余夏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称呼,总不能就说是方便面吧,愣了一下,余夏呵呵的道:“你等下就知道了。”

而就在方便面的面饼被划开成为面条之后,余冬冬十分惊喜的喊道:“是汤饼!”

这个时候已经有面条了,毕竟有小麦了,而这个时候,小麦做的面食统称为饼,因为面条要在“汤”中煮熟,所以又叫汤饼。

如果是韭叶形状的叫水引,极薄的面皮叫馎饦,还有过凉水的叫冷淘。

看到面条,余冬冬十分的惊喜,为什么因为面条可不是一般人能吃的的,上面已经说了,晋国的稻米和小麦是供应皇室和诸侯的,所以像余冬冬这样的平民百姓,一辈子都不一定能吃到。

突然看见传说中的食物,你说余冬冬能不开心。

只是余夏没有想到的是,等自己将煮好的方便面端到了余大力,陈花英的面前的时候,两人也集体露出惊骇和不可思议的样子。

没办法,这就好比什么好比你一个体制外的人,突然手中拿出一包小熊猫那样,别人也许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对你底细最清楚的家人却会惊讶很久。

余夏是什么底细,余大力和陈花英很清楚,但是现在自己的儿子居然拿出了根本和他身份不一样的汤饼,说真的,余大力和陈花英很是诧异。

看着用惊骇和不可思议的样子看着余夏的余大力和陈花英,余夏呵呵一笑:“爹,娘吃汤饼吧,我还是我,还是你们的儿子余夏,放心,我回来了,回来就不走了,以后我们一起好好的生活,永远的呆在一起。”

一席话说完,余大力和陈花英相似一眼,跟着露出欣慰的笑容!

第五章 豆芽菜

“这汤饼真的是太好吃了!”

两包方便面被分成了五份,说真的,一碗就只有那么一点点,不过,那方便面的味道却真的是让余家一家人啧啧称奇。

仅仅是香味就已经让余家人沉醉不已,跟着吃了一口,首先余秋第一时间感叹了起来。

余秋后面,余冬冬也是惊骇着点头小脑袋道:“果然是汤饼呀,是真的太好吃了,真的要谢谢大哥,要是没有大哥,我一辈子都不能吃到的。”

说完,余冬冬贪婪的吃起了碗中不多的方便面,看着自己小妹的样子,余夏将自己碗中的方便面都倒入了余冬冬的碗中。

“大哥!”余冬冬诧异的看向了余夏。

余夏则是呵呵的笑道:“喜欢吃就多吃点,大哥不喜欢吃。”

“谢谢大哥。”余冬冬欣喜的一笑。

看着余夏照顾妹妹的样子,陈花英和余大力也是相似一笑,跟着吃了一口自己碗中的方便面,要知道虽然不知道自己大儿子从哪里弄来的汤饼,但是这却是自己大儿子的一片心。

身为父母,他们无条件的相信自己的儿子,即使他们感觉自己的儿子有点异常。

就在一家人开开心心要将今天的早餐给吃完的时候,突然,一个属于余夏知道的商机出现了。

“绿菜汤饼中还有绿菜。”余家老二躺在床上激动的再次喊了起来。

跟着余家其他人也发现了蔬菜包中,那稀有的蔬菜,跟着余大力也是感叹了起来:“我的天呀,怪不得汤饼这么好吃,里面居然被放了绿菜,我听说晋国只有皇室的温泉山庄才有绿菜,那是只有皇室在冬天才能享用的呀。”

余家老二和余大力的话,让本来准备收拾碗筷离开房间的余夏一个驻足道:“冬天我们家也没有绿菜吃吗?”

“大哥我们家怎么可能会有绿菜吃,整个余家村都没有,冬天根本就不长绿菜,不过,大哥如果想要吃绿菜,那就等等,等春天了,我们后面的大青山有很多的野菜,那个时候我和冬冬去采来给大哥吃。”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

跟着余夏立即追问道:“那冬天城里人都吃些什么绿菜?”

“城里人也都没有绿菜吃的,大家吃的是腌菜,就是菹(zu)菜不过,有钱人可以吃肉食菹菜的味道实在不是很好。”

说话的是陈花英,等陈花英说完,忽然余夏哈哈一笑道:“爹,娘如果这个时候,我能有绿菜出售,你说那些城里的有钱人会不会拿钱来买?”

“不但会买,而且还会出很高的价钱!”余大力呵呵的笑道:“可惜呀冬天怎么可能会有绿菜。”

“是吗这可不一定。”说完,余夏就转身出了房间,留下了四个诧异的余家人,互相愣愣的看了看对方。

古代呀它和现代不一样,古代是真的没有什么绿菜,当然了,古代其实也有反季节的蔬菜,但是这些反季节的蔬菜,必须要在温泉边生长,这就抑制了这些蔬菜的广泛性,注定这些蔬菜只有高高在上的人才可以吃到。

不过,一个冬天吃不到新鲜的蔬菜,即使天天吃肉,这对于一些人来说,那也是一种煎熬,如果这个时候,出现一种可以吃的新鲜的蔬菜,那么一定会让所有人都趋之若鹜的。

而余夏想到了一个可以在此时出现的绿菜没错,就是豆芽菜。

要知道豆芽菜可是好东西,它不但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可以治疗坏血病,它还有清除血管壁中胆固醇和脂肪的堆积、防止心血管病变的作用。

更重要,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它好弄,不受季节的限制。

你只要弄点黄豆,将黄豆作为豆种,然后按照1公斤水,1公斤豆进行浸种,水温可控制在20—23c,浸种时间一般6—7小时,使豆粒充分饱胀,没有皱纹为止。

跟着将这些泡过水的豆种,放进一个容器中,容器可以选用木桶,底部有孔,底板可以活动,以便于取豆芽及清洗,容器要干净,覆盖物也必须用开水洗净方可用。

然后开始淋水,淋水的方法有二种,一种是每次淋水时水量要多,应将整个容器内豆芽普遍淋到,使淋下去的水与出来的水温度一样。

另一种方法可以将水灌满整个容器,然后放走水,这样重复二、三次即可。

淋水时应将培育容器上方的遮物揭开,淋水可轻匀淋完后要及时将遮盖物重新盖密。淋水时间一般4-5小时一次,无论白天、晚上都必须不间断进行。

跟着你就能看到可爱的豆芽菜,那个时候摘下来,就可以去卖钱了。

就在余夏准备弄豆芽菜的时候,一整天,余夏都在忙着这些菜,余家人不敢打扰余夏,因为担心打扰了余夏,会将与夏又给吓傻了。

不过,对于余夏的要求还是有求必应的,余夏一共弄了十个木桶,跟着弄土,弄覆盖物,还有烧水说真的,一天是将余夏给累够呛。

不但这样,余夏夜里还要起来给豆芽浇水,就这样,折腾了一天外加一夜之后,等一周后的一早,十个桶中终于长满了绿油油的豆芽。

等余家人看到这一幕之后,所有人都被惊呆,再看余夏的时候,余家所有人都感觉有点看神仙的感觉,因为这些他们吃了快一辈子的黄豆,谁也没有想到,黄豆居然可以在冬天种出绿菜来。

而等将自己吃的黄豆放在土中,然后种出绿菜的人,不是神仙,又会是什么?

“夏儿这这这些都是什么菜,能吃吗?”陈花英惊讶的看着豆芽菜然后问向了余夏。

余夏则是呵呵的笑着点点头道:“这个才叫豆芽菜,当然能吃,而且还很好吃,对了,等一下,我炒一点给你们吃。

吃完之后,娘,你就和我一起去城里,将这些豆芽菜给卖了,然后买点补品回来给爹还有秋儿补补身子。”

“好好夏儿,你可真的是太厉害了。”陈花英看着余夏惊喜的道。

“对了!”余夏再次笑道:“冬冬在家的时候,还要继续的浇水,因为以后还会长的!”

“还会长?”余大力一个惊讶:“这怎么可能?”

看着自己的父亲,余夏笑道:“其实很简单,豆芽就和小草一样,我没有损害它的根,只要水分足够,他们很快就会长出来,可以重复三四次。”

“原来是这样!”余大力呵呵一笑:“我还以为这是神仙手段呢。”

第六章 鸠鹚城

上午大概是巳时余夏和自己的母亲一起来到了余家村三十里外的一座城池,这座城池的名字叫鸠鹚城。

属于晋国芜王的领地,这位芜王一共拥有三座城,属于小诸侯。

其中这座鸠鹚城是芜王手中中等的一座城,虽然靠着大青山,位置有些偏僻,但是鸠鹚城却毗邻着四位诸侯的领地,属于一座中转站的城池,这也让鸠鹚城的商业很是发达,以至于城池还是很富饶了,里面住了很多有钱人,不过,有势的人不是很多。

因为大多数有势的人都会住在关中地区,那里是中心!

“鸠鹚城!”

来到了鸠鹚城下,余夏一边累的喘气,一边看着城门上的城名道。

这个时候,看到自己的儿子被累的不行,一边挑着五十斤豆芽的陈花英立即解开了担子上的一个竹筒,然后打开道:“夏儿,累了吧,喝点水吧。”

接过竹筒,余夏大口的喝了起来。

乃乃的余夏没有想到,自己这幅身体,晕厥之后,体质还变差了,很可能是虚的要不然也不至于区区三十里,就累成这样。

等喝完水之后,余夏道:“娘我没事了,走我们进城,早点将豆芽菜给卖了,然后我们早点买东西回家。”

“好我们就去田二嫂的店子,去她家店借炉火!”陈花英笑着道。

要知道豆芽菜还没有被晋国的人熟识,所以余夏来的时候,就问了陈花英,在鸠鹚城有没有认识的人。

陈花英告诉余夏,她在鸠鹚城中还有一位好友,名叫田二嫂,以前和陈花英是姐妹,后来嫁人才分开,田二嫂的男人是军人,入了鸠鹚城,可惜后来战死。

不过,田二嫂运气不错,她的丈夫有一位好长官,虽然人死了,但是却给田二嫂开了一家粥店,靠卖一些早餐,日子过的比余家好多了。

这让余夏很开心,因为这样就可以到田二嫂家借炉火,余夏要亲自炒一道豆芽菜让来往的百姓和商客去品尝,这样才可以更快的打开豆芽菜的知名度,否则的话,谁会买一个从来都没有吃过的绿菜?

余夏跟在自己母亲的身后进了城,这是余夏第一次进入古代的城池,让余夏耳目一新的是,晋国的这座鸠鹚城很漂亮,城内的民居与公用建筑,有秩序地分片安排着,形成坊巷式布局。

道路两边也是井井有条,路上行人熙熙攘攘,一派宁静祥和的感觉,就连守城的官兵都和蔼可亲,没有那种吃拿卡要的凶神模样。

四个字形容就是这座鸠鹚城吏治清明,这有些颠覆了余夏以前对古代城池的一些想法,让余夏对这个时代又多了一丝好奇。

等余夏和陈花英来到了田二嫂家,田二嫂正和她的儿子还有女儿卖着粥,粥是黄米粥,也就是黍,很香这让早上仅仅喝了一点方便面汤的余夏感觉到了饥饿。

“质姐!”陈花英轻声一句。

而等那位田二嫂田质听到陈花英的声音后,先是一怔,跟着使劲寻找声音的位置,当田质看到陈花英之后,只见田质大喜的喊道:“花英!”

喊完,田质和陈花英就走到一起,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两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了,发小的见面还有很感动了,只见田质看着陈花英问道:“花英,你过的还好吗?”

陈花英看着田质点点头:“很好对不起,现在才来看你!”

“你呀总是这样,我们是什么关系,我们是姐妹,应该来往的,你呀就是太傻了,我其实清楚你的情况,你是怕连累我。”

田质的话,让陈花英微微抿了抿嘴:“对不起,姐姐!”

“没有什么对不起,今天你来了,以后就要一直来,我不怕你连累,有我一口吃的,我就要让妹花英你,也有一口吃的。”

说完,田质喊道:“大虎,小麦,马上端两碗粥来,你们阿姨和表弟来了,我们家的亲戚终于来了。”

一句话,喊完,陈花英的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了下来,其实这么多陈花英和田质没有见面,主要的原因还在陈花英,两人其实相距仅仅三十里。

但是陈花英却一直都躲着田质,为什么穷人志短呀,余家很穷,穷的只能吃黄豆饭,陈花英知道,只要自己去见田质,田质一定会全力的帮自己。

但这恰恰是陈花英不想看到的,她希望田质越来越好,不想要给田质增加拖油瓶,这也算是一种姐妹之情吧。

如果这次不是余夏需要火炉,可能陈花英见田质还有晚一些,因为陈花英想要不拖累自己姐妹的时候,再去和自己的姐妹见面。

是最后的倔强,也是对自己姐妹最后的爱!

两碗黄米粥,十分的香,还有一些咸菜,就着吃,黄米粥呼呼的下肚,余夏在吃黄米粥的时候,也打量了邱大虎和邱小麦两人。

邱大虎大概十八岁,一身的腱子肉,一看就是能打的那种,不过,人却很好,田质说余夏是表弟之后,邱大虎就看着余夏一直憨厚的笑着。

还有邱小麦年龄大概十四岁,余夏对邱小麦很惊讶,因为邱小麦长的和余夏认识的一个人很像,不是女朋友呀,是一位明星,叫林思意,可能说出来大家也不知道,就是择天记中小黑龙的扮演者。

也因为这样,余夏多看了邱小麦几眼,弄的邱小麦脸都红了起来,十分的有意思。

等吃完了黄米粥后,田质开始问陈花英这次进城来做什么,陈花英则是得意的指着自己挑来的担子道:“卖绿菜。”

“卖绿菜?”一句话,让田质家三人露出了惊骇的表情。

“这是冬天呀,花英,怎么可能有绿菜?”田质有些不可思议的道。

“呵呵质姐,本来我也不相信,但是我家这个臭小子却真的将绿菜给弄了出来,不信你看!”说完,陈花英揭开了担子上的一层有水的麻布。

跟着白嫩嫩的豆芽菜就露了出来,那鲜艳欲滴的模样,真的是惊呆了在场的所有人,因为在晋国的冬天,是真的很难见到这些绿菜的。

第七章 白龙之须

“花英这这都是什么绿菜呀?”

虽然知道陈花英担子中的是绿菜,但是在场的人却并没有人认出担子中的绿菜是什么菜,跟着田质问出了在场所有人想要问出的问题。

“它叫豆芽菜也叫白龙之须,是冬天现在唯一可以培育出的绿菜,冬天吃了它,可以帮助很多晚上看不见的人恢复视力。”

余夏的话一说,一边的一位男子立即一个惊骇的喊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这个菜可以让我在夜里看得见?”

余夏看着男子笑了起来道:“你夜里看不见?”

男子连连点头:“是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白天我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只要入夜就什么也不见,就和瞎子一样,真的是很痛苦。”

看着男子余夏开心不已,其实夜里看不见那叫夜盲症,在光线昏暗环境下或夜晚视物不清或完全看不见东西,这会让行动十分的困难。

而夜盲症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维生素a,豆芽菜中就富含维生素a,只有多吃豆芽菜,再吃一点猪肝,那么夜盲症就会不药而愈。

这是个机会呀,如果让豆芽菜成为可以让视力恢复的绿菜,那不用说,一定会让豆芽菜名声大噪的。

所以余夏立即拍板道:“这位大哥我送你一斤白龙之须,你每天吃一点,跟着再吃一点猪肝,七天后,你的眼睛晚上就会看见东西了。

当然了,这一斤白龙之须,我先不收你的钱,等你眼睛好了,你再来这里,给我五十文钱,白龙之须五十文一斤!”

“好小兄弟,我叫满五我就拿你一斤白龙之须,七天后,如果我眼睛晚上真的看见了,那我就给你五两银子。”

“好各位,我现在就先给大家炒一道白龙之须,大家都可以品尝下,白龙之须不但可以治愈大家的眼疾,也可以让大家的身体变得更好。

如果大家喜欢吃五十文一斤余家白龙之须,童叟无欺,不管你是有钱人还是无钱人,白龙之须五十文一斤!”

说完,余夏就开始用田质家的炉子开始炒了一道鸡丝豆芽即使没有加入现代的调料,但是那鲜嫩的菜味却很快就蔓延到了街道上,一时之间吸引了很多来往的人的驻足。

余夏这次一共炒了一斤多的豆芽菜,跟着将豆芽菜分到了小盘子中,好在田质家是开粥铺的,小盘子很多。

等奖豆芽菜盛好后,余夏第一个拿起一盘然后将盘中的豆芽菜吃到了嘴中,然后笑着道:“这道清炒白龙须,大家可以随意的品尝,如果喜欢请买一斤我们的白龙之须。”

余夏第一个吃完,跟着刚刚那位叫满五的也拿起一盘笑道:“小兄弟都吃了,那我满五第二个吃。”

说完,一口将盘子中的豆芽给吃好,那豆芽进入满五之嘴后,马上迸发出了春天的味道,绿菜鲜嫩的脆感在满五的嘴中爆发,混合着鸡肉丝,让豆芽菜更加的完美。

等吃完之后,满五大叫一声:“好吃兄弟们都来尝尝!”

跟着一斤试吃的豆芽菜被清扫一口,然后豆芽菜鲜嫩的口感瞬间引爆了购买的热潮,就不说豆芽菜可以强身健体,恢复视力,就是冬天可以吃到一口绿菜,五十文一斤的价格,那是真的不贵。

不到一刻钟,陈花英挑来的五十斤豆芽菜被一扫而空,一共得银二两四钱。

要知道这二两四钱对于一些大户人家可以说是小钱,但是对于余家那可是一个很大数字,此时的晋国一斤黄米的价格为20文,小米是10文,黄豆是5文。

一个中等饭店的小二,一个月的工资是二两。

一斤猪肉10文,羊肉三十文,牛肉八十文所以说,当陈花英看到自己家的豆芽菜卖出了二两四钱之后,是真的差点激动的大笑了起来,这对于她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

“夏儿我们终于有钱了。”

这是陈花英看完钱之后,对余夏说的第一句话,余夏能清楚的听出自己母亲的开心,这也让余夏很是开心。

跟着余夏点点头笑道:“是呀我们有钱了,而且这还是第一笔,我们以后会越来越有钱的。”

余夏的话,让陈花英笑着连连的点头,接着问道:“那下面我们该做什么?”

“该做什么?”余夏呵呵的笑了起来道:“很简单花光这里的钱!”

一石黄米,十斤猪肉,五斤羊肉,两只鸡,一只鹅两双鞋子,两套新衣,盐巴家中必需品,一斤黄酒,很多猪,牛,羊的骨头!

留了一些给田质,约定七天后再进城,跟着田质帮着叫了一辆马车,带着这些东西余夏和陈花英带着满足的笑意离开鸠鹚城。

等余夏和陈花英回到余家村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娘大哥!”看到马车中下来的余夏和陈花英,坐在门口的余冬冬立即冲了出来。

“小家伙!”余夏看着余冬冬宠溺的用手在余冬冬的头上摸了摸道:“看大哥给你带什么了?”

说完,余夏手中多了一块麦芽糖。

“是糖!”余冬冬惊喜的从余夏的手中接过那块麦芽糖,然后飞快的放进自己的嘴中,当甜味充满的口腔,余冬冬开心的看着余夏道:“大哥好甜。”

一句好甜,让余夏满足的一个微笑。

这个时候,陈花英笑着道:“真是个小馋猫好了快点来搬东西,你大哥累了,让你大哥休息。”

“哦!”说完,余冬冬就跳上马车,不过,看到马车上的东西后,小家伙被震惊到了,回身看着自己的母亲问道:“娘这些都是我们家的?”

看着余冬冬那惊骇的模样,陈花英微微一笑道:“是的都是我们家的,快点搬吧,晚上给你蒸黄馍馍。”

“啊太好了有黄馍馍吃了!”余冬冬惊喜不已。

跟着在车夫的帮助下,将马车中的所有东西都搬到了余家的家中,而后,给了车夫五十文钱,车夫千恩万谢的离开。

天黑了,余家的灯火也点了起来,而当余大力和余秋走出房间看到了满客厅的食物和肉类,还有新衣和黄酒的时候,两人集体的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个时候,陈花英笑嘻嘻的道:“夏儿爹,夏儿弄出来的绿菜五十文一斤都卖完了,夏儿知道疼你,晓得你喜欢吃酒,给你买了一斤。

我们的长子夏儿已经是大人了,知道疼爹娘了。”

“好好真好!”听完陈花英的话,余大力感动不已!

第八章 齐种豆芽菜

入夜余家村已经一片寂静,万籁无声。

不过,在余夏的家中,此时却是灶火旺盛,香气四溢,为了给余大力和余秋补身子,余夏买了了两只鸡,现在一只鸡炖在羊骨汤中,那绝美的香味,是真的勾起了余家所有人心中的馋虫。

而这还不是结束。

除了鸡炖羊骨,陈花英还蒸了黄馍馍这个黄米呀比小米稍大,颜色淡黄,煮熟后很黏。

虽然做米饭就有点不太好,但是,黄米除了做米饭还可以煮粥、做糕和酿酒,如果将黄米碾成黄米面,就可以做成黄米馍馍。

黄米馍馍分两种,一种是不包馅儿的,一种当然就是包馅了。

黄米馍馍的馅也很特别。馅的基本原料是豇豆和红枣。将煮熟的豇豆和红枣用力挤压掺合在一起,做成一种豆枣泥,这就是黄米馍馍的馅了。

枣多的馅会甜一些,枣少的馅就淡一些。不包馅的黄米馍馍最好蒸。揪一块黄米面团在手中往圆滚一滚,再一圈一圈摆进热气腾腾的大锅中,十来分钟以后就蒸熟了。

一口下去,味道是老美了,不过,就是硬了一点,毕竟是用老面发的。

而就在陈花英蒸黄馍馍的时候,余夏也做了一道红烧羊肉,当然了,味道不能和现代比,不过,这个时代能吃到肉就应该很开心了。

跟着余夏还炒了一到肉丝芽菜。

大概是晚上22点的时候,余家一家人才正式的开始吃饭,黄米馍馍,肉丝芽菜,一盆子羊肉,还有一锅鲜味满满的羊骨鸡汤。

当然了,除了菜,还有余大力身边的一盏黄酒,要知道酒在这个时候可是个奢侈物,毕竟一个以吃饱为前提的时代,能喝到粮食做的酒,是真的很让人羡慕。

本来余大力想要也给余夏一碗的,毕竟余夏是家中长子,可惜,余夏说自己不喝酒,这让余家老二余秋跃跃欲试,想要给自己来一杯。

谁知道,得到的是余大力的一巴掌:“我自己还不够呢!”

看着一桌子的菜,余大力笑了笑道:“我是怎么也不会想到,有那么一天,我余家的餐桌上会有酒有肉。

秋儿,冬冬,你们要记住,这些都是你们大哥为你们挣来的,你们大哥身体有些单,所以以后家中有什么事情,你们两个要帮助你大哥。”

“放心吧爹!”余秋摸了摸自己的新棉袄,然后看着自己的新棉鞋道:“我的蛇毒已经好了,休息了一天,已经没事了,要是再吃饱的话,明天就能彻底好了。

以后我大哥的事情,我就全部都包了,大哥以后只要动脑子帮我们家赚钱就好了!”

余秋的话,让余夏微微一笑。

跟着余冬冬也嘿嘿的道:“爹以后大哥的衣服都是我洗,我还会帮大哥捶背捏腿!”说完,余冬冬微微一笑道:“只要他给我麦芽糖吃。”

“哈哈!”余家爆发出开心的笑容。

这个时候,余大力点头道:“好你们有这个就是好了,现在我们吃饭吧,全都多吃一点!”

“是!”余家老二和小妹最为开心,就在余大力说可以吃之后,两人第一时间拿了一个黄馍馍各自咬了一口后,就将筷子伸进了红烧羊肉的盆中,各自夹出一块羊肉,放进自己的口中大口的吃了起来。

看着两个小家伙吃的这么开心,余夏也是微微一笑。

跟着余夏也拿起一个黄馍馍吃了起来,一口黄馍馍一口豆芽肉丝,你还别说,这玩意比黄豆饭好吃多了,虽然黄豆饭余夏吃了很多次,但是余夏却不喜欢,而且希望以后再也不用吃了,余夏虽然能吃苦,但是却不喜欢在吃的上面苦。

这个时候,余大力看着自己的孩子和妻子,喝了一黄酒咂了咂嘴,跟着夹起一筷子豆芽肉丝,放进嘴中细细的嚼了起来,十分的享受,可以看得出来,余大力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陈花英也是开心不已,喝着羊骨鸡汤,吃着黄面馍馍,本来的她还处在绝望之中,任谁也不会想到,现在的她会沉浸在甜蜜的幸福中。

“啊!对了夏儿!”

陈花英吃了一口黄面馍馍道:“今天晚上豆芽菜,我来帮你浇水吧,你好好的睡一觉。”

话刚说完,一边的余秋举手道:“娘,我来浇吧,等下让大哥告诉我怎么浇,我都在家睡了一天了,晚上一定睡不着,有点事做才好。”

“对就让秋儿浇,你也去了一天,应该也累了,那个明天早上我们都早点起来,夏儿不是说还要多做点那种圆桶,我们要多培育一点豆芽菜出来。”

余大力的话让陈花英点点头,一边余夏也笑着道:“没关系,大家都累了,就多休息休息,豆芽菜不着急。”

“怎么能不着急!”陈花英立即道:“五十文一斤,而且供不应求,我们必须要多弄点出来,这样才能多挣点钱,等有钱了,我们就将竹屋给扒了,然后换上砖屋。

最好盖大点,弄几个圈,可以养羊,养猪,养鸡鸭!”

“是呀没错夏儿,挣钱的事情,可不能等,如果你累了,明天你就不要干事情,我和你妈还有你弟弟和妹妹做就可以,你就在一边教我们就好了。”余大力呵呵的笑着看向余夏,看样子,对于挣钱,余大力也是急不可待。

没办法,余夏只能点头道:“好那今天晚上,我就教你们如何泡豆种,这样,明天我们就可以种了!”

“好好来大家快点吃,吃完,大哥教你们泡豆种,等我们再赚了钱,就给你们买果酒喝!”余大力哈哈一笑。

果酒相当于果汁,也是十分吸引人的奖励,所以等余大力说完,两个小家伙吃饭的速度也变快了,大概一刻钟之后,一大盆羊肉被吃完了,豆芽肉丝也一点不剩,黄米馍馍,五个人吃了快二十个,不过,羊骨鸡汤还有很多,留着明天早上吃。

而在当晚,余家一家人一直战斗到了凌晨三点多,跟着又选出了五十斤的黄豆给泡上了,等待着第二天开始大幅度的种植豆芽。

余家已经将豆芽看成了未来,所以虽然辛苦,但是每个人却乐呵呵的,这样的温馨让余夏也是感动不已,虽然来到这里余夏失去了很多。

但是现在,余夏却感觉自己得到的也不少,这有血缘的亲情,让余夏越来越欲罢不能,为了自己的亲人,余夏可以无所畏惧!

第九章 限购和永不涨价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有亮,余夏还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余家的其他人已经早早的就起来了,他们四个人开始制作木桶,然后弄土跟着再弄遮盖物。

等余夏起来的时候,已经看到余家人种好了十个桶了。

“你们什么时候起来的?怎么都已经种好十个桶了?”

余夏一个诧异。

看到余夏起来,余冬冬首先开心的喊道:“爹,娘,大哥起来了,我们可以吃饭了吧。”

“好吃饭!”余大力笑了一声。

跟着众人停下了手中的活,陈花英笑着来到余夏的身边道:“也没有多早起来,就比你早起来一会,好了,快点去洗脸吧,洗完后我们吃早饭了。”

感受着自己母亲给的关爱,余夏微笑点头,洗完了脸,余夏和家人一起吃早餐,早餐就是昨晚的养骨鸡汤和黄米馍馍。

虽然简单,但是余家一家人吃的却很开心,要知道,这样的早餐在余家村来说,那就是最奢侈的,因为现在余家村几乎家家都在吃黄豆饭,稍微好点的就是喝小米粥,一早起来喝羊骨鸡汤然后吃黄米馍馍那是真的很奢侈了。

等吃完了早餐之后,余夏也加入了余家众人,然后跟着一起忙碌,大概余家人花了尽三天的时间,又做好了五十个桶,一个桶一个星期可以出五斤的豆芽菜,现在六十个桶,就可以出三百斤的豆芽菜。

按照五十文一斤来卖,三百斤的豆芽菜可以卖出十五两的银子,白花花的十五两银子,在晋国可以买到三个粗使丫头,或者一亩半上好的水田了。

那绝对是余家人所见过的天文数字了。

“我眼睛好了,我眼睛真的好了,哈哈我终于可以在晚上看得见了。”

就在余家人没日没夜的给六十桶的豆芽菜浇水的时候,在鸠鹚城中,那位免费吃了余夏豆芽菜的满五,夜盲症终于好了。

其实夜盲症真的没有什么,就是缺少维生素a,不过,夜盲症在古代却是很普遍的,医疗不发达的时候,也算是一种顽疾。

所以吃完豆芽菜之后,夜盲症真的好了,晚上可以视物了,这对于满五来说,是真的太好了,这让满五十分的激动。

跟着就在第二天,整个鸠鹚城都知道了,田二嫂的粥店中卖出的一种名叫白龙之须的绿菜可以治好夜盲症。

更重要的是,白龙之须不但可以治好夜盲症,而且还好吃更重要的是便宜,五十文的绿菜,冬天谁能买到?

就这样,田二嫂的粥铺每天都被鸠鹚城很多的百姓前来询问,问那家卖白龙之须的人什么时候再来卖。

而这样也无形的让田二嫂家粥铺的生意变得很好。

田二嫂田质也开心的告诉大家,余家会在几天后再次来她这里卖白龙之须,如果想要买,那就天天来这里等!

这个时候,白龙之须还仅仅只是在百姓的口中传着,毕竟才五十文钱的绿菜,富贵人家可看不上,富贵人家也不缺肉食,所以很少患有夜盲症。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被有钱的人盯上,那余夏的这个买卖还不知道能不能做的长,而且余夏的这个豆芽菜就是针对城中那些百姓的,要不然也不会定价五十文了。

余夏想要做这个太平的买卖,所以低调是最好的。

七天之后余家一家五口,借了一辆牛车,拉着三百斤的豆芽菜来到了鸠鹚城,而当牛车停在田二嫂家的粥店的时候,马上就涌上来一批人。

吓的余大力高声大吼:“你们干什么?”

好在这个时候,满五和田质从粥店跑了出来,田质出来后立即韩道:“哎哎哎干什么,干什么呀都不要挤,全部排队,想要买东西,不排队怎么行。”

“是呀大家都站好,不要挤,你们这样,下次他们不来了怎么办?”满五也喊了一声。

跟着人群倒是少了一丝的呱噪,然后还默默的排起了队伍。

陈花英下车后来到田质的身边道:“姐这是怎么了,怎么你家粥铺前会有这么多的人?”

看着陈花英,田质笑道:“这还不是要多谢你呀你们卖的白龙之须真的治好了这位满五兄弟的眼睛,所以!”

话未说完,满五拱手而出道:“小兄弟,白龙之须名不虚传,这里是五两银子,你的一斤菜钱,还有就是我还要买十斤,以后在鸠鹚城需要帮忙,我满五义不容辞。”

听完满五的话,余夏算是知道为什么此时田二嫂的粥铺会围这么多人了,一定是满五的夜盲症被治好了,所以才引来了这么多人。

这让余夏心中微微一喜,因为看着此时这里的人,余夏相信自己牛车上的三百斤豆芽菜一定会卖完的。

“多谢满五哥了!”余夏也是一个躬身,毫不犹豫的接过五两银子,跟着微微一笑。

就在此时,吵闹声响起,都是百姓要求开始卖的声音,声音有大有小,还有要加价买的,一度将一斤豆芽菜喊到了一两银子一斤。

由于现场太过混乱,余夏担心有危险,所以跳上了牛车。

很快余夏将一牛车的豆芽菜都露了出来,然后余夏站在牛车上喊道:“各位乡亲,请大家稍安勿躁,我知道大家都想购买这白龙之须。

不过,大家也都知道,今天来的人很多,如果有人多买,那就一定会有人少买甚至是买不到。

我余家种出这些白龙之须乃授天机,是为了让更多的百姓在冬日吃到绿菜,不是为了挣钱,一斤五十文,余家永不涨价,每人限购两斤。

如果你的眼睛晚上看不见,只有每天吃一点,再配上猪肝,就一定会向满五哥一样痊愈,所以买多了,吃也没有用。

当然了,我的白龙之须并不仅仅可以治疗眼疾,你每日吃一点,也会让你的身体变好,我们余家会七日来一次鸠鹚城。

当然了,我们余家也会多培育一些白龙之须,但是不管如何,白龙之须每七天最多只有一千斤,它的价格永远只会五十文,而且只卖冬天。”

“好余家好样的,有钱不挣,我信你们,给我来两斤,这是一百文。”余夏的话说完,终于有人喝彩,这让余夏微微一笑。

跟着马上秤出两斤的豆芽菜,递到了喝彩的男人手中道:“感谢!”

后面的秩序也终于安定了,然后购买也终于开始了,一波一波的购买,三百斤的豆芽菜很快就卖完了。

好在余夏承诺了,七日之后再来,没买到的也没有闹事,只是余大力心中却藏了事情,他不知道为什么余夏要说每七天最多一千斤,而且还永不涨价。

当然了,余大力不会知道这是余夏的自保和营销手段,后面余夏会向余大力解释的。

第十章 余夏说书

一番抢购三百斤的豆芽被一抢而空,这次余家一共得银子二十两,其中有满五给的五两。

二十两雪花白银拿在手中,余大力的手都是颤抖的,和陈花英一样,余大力也没有见过这样多的银子。

看着坐在一边的很淡定的长子余夏,余大力真的有点感觉自己的长子快不认识了,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位长子脑子被伤了之后,居然会变得如此聪明。

这让余大力感觉很庆幸,这简直就是因祸得福呀。

“你怎么还愣在这里?”

就在余大力看着自己的长子微笑的时候,一边的陈花英出声道:“快点去买米呀多买点,给你兄弟送点去,我们家现在好了,以前你兄弟总是接济我们家,现在我们也要有回报的。”

“知道了还有你娘家,几个小舅子也到了要结婚的时候了,你放心,我不会小气的。”说完,余大力嘿嘿一笑,跟着就揣着银子离开了田二嫂的粥店。

“呀夏弟你好厉害呀。”

卖完了豆芽,余夏坐在田二嫂店中的椅子上,看着门前人来人往的景象发呆,这个时候,邱大虎因为有了陈花英的帮忙,所以闲了下来,然后悄悄的挪到了余夏的身边。

余夏听到声音回头一看,发现邱大虎一颗大脑袋出现在自己的身边,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余夏也跟着呵呵一笑:“大虎哥也很厉害,我听田姨说,大虎哥已经上了学堂了,以后就是读书人了。”

刚说完,邱大虎一个无语的道:“我的夏弟,你就别笑你哥哥我了,还读书人,我都十八岁了,按理说应该娶婆娘了。

现在居然还被弄进学堂,我的天呀我都要待疯了,而且不待还不行,要是不待,我娘就会用竹棍打我。

我真搞不懂,这读书有什么好的。”说完,邱大虎重重的一个叹息。

看着邱大虎,余夏心中也是一乐,邱大虎上学堂,是今天来到田二嫂家,田二嫂开心的告诉余家的,因为鸠鹚城新来个城主,这个城主一上来就开办学堂,而且还要将为了鸠鹚城战死的遗孀给送进学堂。

傻子看了都知道,这是在收买人心,不过,虽然是收买人心,但是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情。

邱大虎的父亲是为鸠鹚城战死的,所以邱家就有了一个上学堂的名额,不管哪个朝代,读书人都是得到尊重的,所以田质让已经十八岁的邱大虎去上了学堂。

不想着邱大虎可以考状元,但是能认识几个字,也让田质安慰,一开始邱大虎是死也不同意,让他上学堂,还不如让他去死。

不过,后来被田质暴打了几顿后,就乖了。

看着苦涩的邱大虎,余夏哈哈一笑,不知道为什么余夏还是很喜欢邱大虎的,那是一种很莫名的亲切感,跟着余夏问道:“大虎哥,读点书其实也是很好的,这样你就可以看到很多有意思的故事。”

“故事什么故事,能有打仗的故事好听。”

果然是武将之子,满脑子就是打仗,余夏听到这里呵呵一笑道:“当然了要不我给你讲一个。”

“夏弟你还会讲故事呀,来来给我讲一个,我想听打仗的故事。”邱大虎惊喜不已。

“嗯。”看着邱大虎那激动的样子,余夏笑着点头道:“可以那我就给你讲一个猴子打仗的故事。”

“猴子打仗的故事?”邱大虎一愣,因为他还没有听说过猴子会打仗。

不过,就在邱大虎诧异的时候,余夏已经开讲了:“诗曰: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

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因为闲着无聊,余夏就突然给邱大虎讲起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只是余夏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余夏给邱大虎说西游记。

刚刚讲完第二回悟彻菩提真妙理,断魔归本合元神,跟着道:“毕竟不知怎生结果,居此界终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接着余夏就不准备讲了,可是当余夏抬头一看,自己的身边居然已经围满了人,整个将田二嫂家的粥店给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看到余夏说下回分解,这周围的人立即不愿意了起来:

“小哥你讲呀,继续讲呀,孙悟空后面怎么样了。”

“是呀孙悟空已经学得了长生之法,那以后是不是就不死了?”

“哎呦小哥不能在这里断呀,再讲一回吧。”

“哎我们给钱,给钱,小哥,再讲一回。”

跟着余夏就看到叮叮当当,从四面八方不知道扔了多少铜钱过来,更有一位赚了钱的商人,扔了一两碎银子。

“额这!”余夏一个荒唐,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己只是无聊讲的西游记,居然引起了这么多人的喜欢。

邱大虎不停的摇着余夏的胳膊道:“夏弟夏弟我的好弟弟,你就再讲一回吧求求你了。”

面对如此可怕的热情,余夏也没有办法,只好默默的道:“那好吧,我就再讲一回,各位看官,且听西游第三回四海千山皆拱伏,九幽十类尽除名。”

这一回说的是孙悟空去龙宫借来金箍棒,跟着下地府将自己的名字个划了,最后被告上天庭,天庭派太白金星下凡,让孙悟空上天庭当官。

说真的,这一回写的很好,将龙宫的奢华,地府的幽冥,还有天庭的辉煌写的是淋漓尽致,此时的人哪里听到过这样的神话故事,所以全都被深深的给吸引住了,完全是欲罢不能。

所以等余夏讲完第三回之后,所有人再次要求余夏讲下去,只是这个时候余夏的嗓子已经不行了,没有办法,众人又是撒了一把铜钱,只好悻悻的让余夏离开,不过,离开之时,还是和余夏做了约定,七天后,一定要再来,继续给他们讲西游记,要不然,这些人一定会去余家庄找余夏的。

面对众人的祈求,余夏笑着点头说自己一定会来。

说真的,余夏担心自己说不来,这群人会弄死自己,不过,余夏更不会想到,也多亏了今天他讲的这部西游记,要不是西游记的话,余家的麻烦今天就会找上门去,但是因为余夏讲的那部西游记,外加这豆芽菜的利润不是很高,所以余家才逃过了一劫。

第十一章 准备扩建

回家的牛车上,陈花英看着自己的儿子问道:“夏儿,你什么时候会说故事了,而且故事还那么的好听?”

“嗯!”余夏笑了笑道:“我也不知道,好像突然就知道了一样,不过,这样很好,因为他可以让我们家变得宽裕一点。”

“是呀!”余大力在牛车下跟着笑道:“夏儿说的对,不管夏儿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夏儿还是我们的儿子,我们只要知道,夏儿是我们的儿子,而且夏儿知道的可以帮助我们家就可以了。

其他的,不需要知道,也不需要问。

不过,夏儿老爹我有一件事情不明白,不知道你能不能告诉老爹。”

“爹你说什么事情?”

“啊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就是你刚刚在卖豆芽的时候说的事情,我们余家的豆芽每七天只有一千斤和永不涨价的事情。

我们其实可以多种点豆芽,别说一千斤,一万斤也能种出来,而且别人出高价我们也可以卖的,这样不是可以多赚点钱?”

看着余大力不解的样子,余夏顿了顿道:“其实老爹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像老爹这样做的话,虽然我们家会多挣点钱。

但是却不知道我们家,有没有命来花我们挣的这些钱。

我七天最多只有一千斤和永不涨价的承诺,其实就是为了将我们的盈利控制在一个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额度,城中那些商人其实个个都人心不古,我们不能让这些商人知道豆芽菜的暴利。

如果对方知道了豆芽菜的暴利,我们一家搞不好不但会赚不到钱,还会被这些商人给弄死。

现在我做出了承诺,让更多的人知道了我们家的豆芽菜,跟着还宣布永不涨价,并且还说这是天机,就是为了保护我们余家。

现在我们余家一点根本都没有,那些商人对付我们太简单了。

而如果现在余家一个月赚的银子,都是那些商人一天的零头,那么一些有心的商人就不会动我们,而我们也要开始发展,等发展好了,才可以正式的将生意给做大,到那个时候,有心人就是想要算计我们家,也要掂量掂量我们的反击。”

等余夏一股脑的将自己的想法给说完,其实说真的,余大力和陈花英只是听了一个一知半解,他们两个是老实人,没有余夏想的多。

不过,看余夏说了这么多,两人都感觉余夏说的很对,所以听完了,也就相似的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而余夏的限购和永不涨价,也真的熄灭了很多对豆芽菜虎视眈眈的商人。

其中最厉害的就是一位靠着打劫而成为商人的家伙,这个家伙一开始也想打豆芽菜的主意,就在今天,他准备将卖完豆芽菜的余家全部都给劫了,然后问出豆芽菜的秘密。

但是等这个家伙听到余夏的七天最多一千斤和永不涨价承诺之后,他在一边默默的算了算了,一个月豆芽菜的利润超不过二百两,吗的要知道这位大哥,喝一顿花酒都不止二百两。

这将豆芽菜给抢来有什么意义,更重要的是,这个家伙居然也喜欢上听余夏的西游记了,所以在最后的时刻,这个家伙还是撤掉了准备绑架余家的人。

其实这样的心思,很多商人都打了,但是最后,还是因为利润太低,所以选择放弃了,如果利润高的话,那余家此时早就被弄的惨兮兮的了。

所以说余夏还是有先见之明的,这也是余夏在社会历练。

晚上回到家之后,余家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这个时候,余大力在饭桌上喝了一口黄酒,然后小心翼翼的看着余夏问道:“夏儿你说了,我们余家七天最多出一千斤豆芽菜。

而现在我们家,七天最多出三百斤豆芽菜,一家人已经是没日没夜了,所以我想着是不是可以让你二叔一家来帮帮忙,你二叔一家也挺困难的,一直住在大青山上,而且对我家也有情有义,你看!”

等余大力小心翼翼的说完,余夏停下了筷子想了想道:“可以二叔对我家不错,过来帮忙不是不行,但是我们现在才开始,所以薪酬不会很高,这样吧二叔和二婶一个月开二两银子,包三餐,然后两个表弟开一两吧!”

“还给银子?”余大力一个欣喜,立即点头道:“好好就这么说定了。”

只是这个时候,余夏看到了一边欲言又止的陈花英,余夏也明白,陈花英也想给自己的娘家一点帮助,毕竟陈花英的娘家也是很苦的。

但是女人嫁出去的人就等于泼出去的水,是不好给自己的娘家要东西的,所以陈花英很是羡慕,可是又不好说。

好在余夏是个心细的男人,跟在后面余夏再次开口道:“娘让二舅,小舅还有小姨也过来吧,都是二两一个月包三餐,不过,大舅留下来照顾姥爷和姥姥所以我会扣二舅,小舅还有小姨五钱银子给大舅一家。”

“可以可以夏儿,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姥爷要是知道了你的孝心,一定会开心的。”陈花英立即开心的笑了起来。

跟着余夏继续道:“既然要来这么多,我看我家,就要重新找一个地方盖一个房子了,不但要留有住的地方,还要有专门培育豆芽菜的地方,这个地方最好要偏僻一点,不能让人知道我们余家的秘密。”

“对豆芽菜一定不能让其他人发现,那个夏儿,我们要不要搬到大青山山脚,那里地广人稀,一来外人就能看到。”

“对那里也很隐蔽,不会让别人发现我们家的豆芽菜的。”

余大力和陈花英一致的推崇大青山山脚,余夏这个时候也点点头:“那好明天,老爹去请二叔一家,娘呢就去将二舅,小舅还有小姨给带回来。

我就去大青山山脚去看看,秋儿和冬冬在家继续浇水。”

“额大哥你一个人去大青山山脚可以吗?”余秋有些诧异的看着余夏。

“很危险吗?”余夏一愣。

“这样吧让三子陪你去,那个小子就在山上长大的,有他在,一般的东西都伤不到你。”

等余大力说完了三子,余夏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一个瘦小的孩子,无父无母,是靠着余家村一人一口吃的给喂大的。

小余夏一岁,两人以前关系还很不错,因为余夏给这位叫三子的孩子最多吃的,想到这里,余夏微微一笑:“好就让三子陪我。”

第十二章 U盘金手指

夜晚余家人还在家中不停的弄着木桶,然后炮着豆种,准备继续的种植豆芽。

余夏也想要帮忙,不过,却被家中的人给婉拒了,余夏以前身子就单薄,而且前段时间头部又受了伤,并且余夏现在一会一个好主意,这让余大力和陈花英对余夏更加的小心翼翼。

没有帮上忙,余夏就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但是这么晚怎么可能睡得着,所以余夏就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给打开了,玩了一会单机游戏,不过,就在余夏准备将笔记本电脑给关掉的时候。

余夏突然发现了身边的u盘。

“额这个u盘是什么呀?”看着黑色的u盘,余夏嘀咕了一声,因为余夏记得,他没有这个u盘呀?

带着一丝好奇,余夏拿起了一边的黑色u盘,跟着将u盘和电脑连接,想要看看里面是什么,而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个时候余夏也终于知道这个u盘是谁的了。

u盘是余夏消防中队队员张志的而为什么这么肯定是张志的,因为张志是一位历史小说迷,而且还正在准备写一本穿越的历史小说。

所以这个u盘中全部都是穿越到古代可以使用的金手指,里面详细的记录了如何提炼盐,如何制作香皂,如何训练军队,如何制作武器,如何!

反正很多很多,看着里面的资料,余夏露出了一丝激动的微笑,本来余夏认为自己一辈子都只能卖豆芽菜了,可是现在看到这些,余夏突然感觉自己好像不用一辈子都卖豆芽菜了。

原来对于张志每天都在搜集资料说要写一本两百万字的穿越历史小说,队里的人就没有不嘲笑的,就是余夏也感觉做个写手真的很白痴。

但是现在,余夏是真的太感谢张志了,他的这份资料对于余夏来说,就是一本金手指秘籍呀,有了这个u盘,余夏可以造出很多这个时代所没有,但是却可以引领整个时代的东西。

就比如肥皂要知道根据余夏的了解,现在这个晋国,还是没有肥皂的,用来洗衣服的就是草木灰和皂角,要是想要将衣服给洗干净就必须要不停的在溪边捶打,这样无休止的捶打是很伤衣服的。

如果余夏可以将肥皂给制作出来,那不用猜也知道,肥皂一定会大卖的,想到这里,余夏手中轻轻的将张志的黑色u盘给拿的紧了紧。

跟着余夏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余夏还在睡觉的时候,余大力和陈花英就已经走了,一个进大青山将余夏的二叔一家给叫下来,一个回自己的娘家,将自己的弟弟和妹妹给带过来。

而就在两人走后,一个瘦小的男孩走进了余夏的家中。

就在余夏起来的手,就听自己的妹妹余冬冬在外面笑道:“三子哥来了你先在这里坐一下,我哥还没起呢。”

跟着就听瘦小的男孩道:“夏哥还没起呀,那我先出去一下。”

说完,就要走,不过,还没起身,就听余夏的弟弟余秋道:“三哥坐下吧,是不是又要去挖田鼠的洞?

从今往后,你都不要挖了,我爹和我娘说了,以后你就在我家吃了。”说完,余冬冬笑着端着一碗黄米粥和两个黄米馍馍走了出来。

跟着递到了三子的手中,突然出现的黄米粥和黄米馍馍让三子一个惊骇,香味飘起,直接让三子的肚子响了起来。

“这这这是给我吃的?”三子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余秋和余冬冬。

就在此时,余夏笑着走了出来道:“就是给你吃的,以后就在我家帮帮忙,有我们余家一口吃的,就不会少了你的。”

“夏哥!”看到余夏,三子一个激动。

而余夏则是再次道:“吃吧吃吧吃完之后,好陪我去大青山转一转。”

“嗯!”三子狠狠的一点头,然后对着黄米粥大口的吃了起来,由于吃的过快,黄米粥还很烫,所以吃的那叫一个狼狈。

但是虽然狼狈,不过,三子却没有浪费一粒黄米,这大概就是穷人的孩子对粮食的敬畏吧。

很快余夏洗漱完毕之后,也吃了早餐,吃完后,余夏就跟着三子一起前往大青山山脚,想要去看看那里适不适合建个家。

一路上余夏也算是领略了一番风景,还听到了三子对大青山的介绍,余夏这个余家村靠着的大青山,又叫青林山。

主峰海拔是550米东西宽约60公里,南北长约75公里,周围367公里。山势险峻,四季常青,山中有很多的动物,不过,都不好抓。

而且三子告诉余夏,他曾听人说过,如果可以翻过大青山,那么你就可以看到海洋在大青山的背后,就是一片汪洋大海,而在汪洋大海的尽头,还有其他的国家存在。

余夏一边听一边跟着三子来到了大青山山脚,等观察了一段时间,余夏还真的在三子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地方。

那是一个高大约十米的平台,平台大概有十个足球场那么大,有水,有树,在平台的右边还有一条上山的小路,如果可以在这里修建一个家,还有一些工厂的话,居高临下,可以将下面的东西一览无遗,属实是个好地方。

“易守难攻还有逃亡的小路真的是个好地方!”余夏站在平台上,看着十米下的景色。

三子则是小心翼翼的护在余夏的身边道:“夏哥你小心一点,不要掉下去呀。”

回头余夏看着三子道:“三子今天谢谢你了,没有想到,你好能给我找到这么好的一个地方,我决定了,以后我家就要建在这里了。”

“建在这里?”三子有些诧异的道:“可是夏哥,为什么我们不建在村子里,大家住在一起才开心呀?”

看着三子那诧异的表情,余夏却摇了摇头道:“人多嘴杂呀,你夏哥要做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可不能被太多人知道,所以必须要隐蔽一点,懂了吗?”

“不太懂!”三子摇摇头。

这边余夏眉毛则是一挑道:“你不懂没事,你夏哥我懂就可以了,好了有点饿了,我们吃饭吧!”

一听吃饭,三子来了兴趣,立即将早上带的黄米馍馍给拿了出来,除了黄米馍馍还有两口熏肉,看着熏肉,三子的口水都要流出来。

而余夏看着自己选的地方,则是露出满意的一笑!

第十三章 活着很重要

“花英你这是干什么你们家也不宽裕,你怎么能将自己家的粮食给拿到娘家来,要是这事情被人知道,你让我老脸往哪里搁。”

就在余夏和小三子两人一起在大青山山脚吃黄米馍馍的时候。

远在十几里外的陈家村,陈花英也回到了自己的娘家,而和陈花英一起回到娘家的还有五十斤的黄米。

一斤黄米二十文,十斤二百文,五十斤就是一两。

而这一两银子,也许对于别人不值一提,可是对于大青山周围的村民,那就是天文数字,基本上每一家一年都挣不来这一两银子。

看到自己的女儿往自己的家中拿了如此多和贵重的粮食,陈茂盛这位倔强的老头,有点不开心了,并不是不开心自己女儿的孝心,而是陈茂盛知道,自己女婿家也不好过,女儿从女婿家拿这么多粮食回来,那女婿家怎么办。

这就是一个倔强的老好人,自己可以苦点,但是却不会连累别人,有着属于自己最后的骄傲和自尊。

不过,就在陈茂盛怒气冲冲的说完,一边的陈花英却呵呵的笑了起来,然后看着一边的自己母亲道:“娘,我就知道,我爹一定会这样说的。”

“知道你还往娘家偷拿粮食?”陈茂盛一个皱眉,跟着露出苦涩和抱歉的表情道:“夏儿头被伤了,我这个做姥爷的连一斤小米都出不出来。

已经很对不起你们家了,现在你还将你家的黄米给偷来。”说完,陈茂盛一愣道:“不对呀,你家这情况,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的黄米。

呀花英,你和我说实话,这些黄米到底是哪里来了?”

陈茂盛眉头皱的更紧了,而看着自己的父亲,一边的陈花英又一次的笑了起来:“爹你真的呵呵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你就放心好了,这些黄米是我自己家的。

而且我家现在也不缺这一口了。

你看我还给你带了什么?”说完,陈花英又从另一个口袋中拿出了一刀肉,大概有十斤左右。

“是肉!是肉!爹,快看,大姐给我们拿来了肉。”

肉的出现,让站在一边的陈花英弟弟和妹妹们都激动了起来,要知道,这年头,如果不是走运,在山上搞一个守株待兔,是很难吃到肉的。

即使过年也许都不会有的吃,所以一看到肉的出现,你说,陈家人怎么会不开心。

而肉的出现,也让陈茂盛有些惊讶的看着陈花英道:“花英,你们家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个时候,终于陈花英也骄傲的告诉自己的爹和家人,自己的长子余夏在冬天种出了绿菜,这绿茶不但能吃,更重要的是还可以将晚上看不见的眼睛给治好。

所以这个绿菜在鸠鹚城卖疯了,很多百姓抢购,现在余家挣了点钱,这些东西都是经过家人同意才拿来的。

“呀!”陈花英说完,一边的陈茂盛一个感叹:“我的那位外孙,还真的是厉害,伤了头以后居然变得这么聪明,能在冬天种出绿菜,真的是因祸得福呀。

哎更难得的是夏尔,这样还能记住我这位无能的姥爷,花英,回去告诉夏儿,姥爷谢谢他了。”

“爹!”看着有些流露出感情的自己的父亲,陈花英也是安慰道:“说这些干什么我们都是一家人,夏儿是你的孙子,他不想着你,还想着谁。

而且夏儿不但想着你,还想着他的二舅,小舅和小姨。

这次我回来,第一是送这些东西回来,第二就是想要问问,让民生,民意还有民敏三个人一起跟我回家,帮我们家种绿菜。

那个夏儿说了,我们家现在还在起步阶段,所以只能包三餐,然后每人一个月二两。”

“真的?”陈花英的话,让整个陈家都激动了起来,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如果能得到这么一个工作,那自己家以后就会宽裕很多,自己二儿子和三儿子还没有成亲,有了二两一月的薪酬,成亲就能完成了。

“花英,你说的是真的,只是,大力同意吗?”陈茂盛有些担心的看着陈花英。

陈花英笑着点头道:“大力同意,大力的弟弟和弟媳还有两个孩子也会来帮忙,所以爹,你不需要担心。”

“那个民泊他!”说完,陈茂盛看向了自己的大儿子。

而陈民泊也是露出焦急的表情看向了自己的大姐,一个月二两,三餐管饱,说真的,这可是无上的美差,陈民泊也想要去,刚刚所有人都说了,就是没有自己,这让民泊十分的担心。

好在这个时候,陈花英笑着道:“爹夏儿说了,民泊两口子留下来照顾你和娘,不过,民生,民意还有民敏三人一月二两的工钱,要被扣下五钱,然后给民泊两口子。”

“这不好吧!”陈茂盛摇了摇头道:“在家中照顾我们就无故的拿一两五钱,这样不好,对民生,民意还有民敏不公平。”

说完,陈茂盛想了一下道:“这样吧花英,我们一家人全都跟着你回去,我和你娘也不老,也能帮你们干活,我们两人不要钱,民泊,民生,民意还有民敏,他们的工钱都给一两五钱。

我们一家只想有个饱饭吃,花英,你看怎么样?”

“可是爹,那我们家就不要了?”花英看了看自己一贫如洗的家,虽然清贫,但是却充满了回忆。

“嘿!”陈茂盛摇摇头道:“就一个竹屋子,要来做什么青山上竹子多了去了,去了你家,我只要一天就可以带着你哥和你弟盖出几栋竹屋子,花英,这个家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这个村子也是,只要你答应,我们马上就跟着你走。”

想了一会后,陈花英点点头道:“好吧爹娘,你们放心,跟着我走,你们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你们的外孙很孝顺,只要跟着他,就不会有错。”

“嗯我知道,花英,那你是答应了,那好民泊,民生,民意我们开始打包,那个老婆子,你带着花英和媳妇还有民敏做饭,等我们打包好了,再好好的吃一顿,我们就离开。”

“好的我们都听你的。”陈花英的娘微笑着点头。

跟着其他陈家人也都露出了微笑,虽然说故土难离,但是为了活着,又有多少人,从故土离开,并且陈家村和余家村离的也不算太远。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第十四章 简易吊机

陈花英一家人准备全家前往余家,而同一时间,大青山上,也有一行人下了大青山,举家来到余家。

这一家就是余夏的二叔一家。

余夏的二叔是父亲余大力的亲弟弟余大猛,余大猛今年三十五岁,十八岁结婚,有两个儿子,余壮和余强。

这两个家伙,和他们的爹余大猛长的那是一模一样,虎背熊腰,在大青山上锻炼的孩子就是不一样,余夏要是和余壮还有余强站在一起,那绝对是弟弟,一点哥哥的样子都不会有。

“大伯我们去你家真的能吃饱饭吗?”一行五人下山,这个时候余壮来到了余大力的身边,带着讨好的微笑问道。

“当然能吃饱我知道,你爹说了,你这个小子能吃,也有力气总是喊吃不饱,不过,你放心,这次到了大伯家,能吃多少你就吃多少。”余大力哈哈一笑。

“真的!”余壮一个惊喜。

跟着余大力还继续道:“当然是真的,不但能吃饱,还能吃肉,壮子,你就好好的,大伯还能亏待了你。”

“是呀!”一边的余大猛道:“你们的堂哥余夏变聪明了,给了我们一家一碗饭吃,你们给我记住了,回到家对你们的堂哥尊敬着点。

要是敢对你们堂哥不敬,看劳资不打断你们的腿。”

“知道了爹。”余大猛一声喝,余壮和余强立即忙不迭的点头,要知道这两个家伙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老爹拳头打。

所以这两个家伙在他老爹面前,是十分服帖的。

就这样大概是傍晚的时候,三家人终于在余家汇合。

陈家一家七个人,余大力家五个人,余大猛家四个人,一共是十六个人齐聚余大力家,陈花英也将自己父亲来的原因和余大力还有余夏说了。

余大力没有说话看着余夏,余夏则是表态没有问题,而只要余夏表态没有问题,那就真的没有了问题。

晚上余家可以算是热闹了起来,一大家子人围在一起吃晚餐,不过,桌子上只坐了四个人,他们分别是陈茂盛,余大力,余大猛和余夏。

而且余夏还做的是上座,虽然余夏要推辞让陈茂盛坐,不过,陈茂盛却怎么也不愿意,他说这次大家都是跟着余夏吃饭,所以上座必须是余夏。

跟着余大力和余大猛也这样认为,没办法,余夏只好做到了上位。

四人坐好之后,陈花英就弄了一道清炒豆芽上来,然后又将黄酒给拿了出来,给自己的爹,男人和叔叔各自倒上了一盏。

“大哥还有酒呀,哎呀我都快忘记酒味了,我先来一口。”说完,这边的余大猛就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黄酒。

余大力呵呵一笑,然后端起酒杯向自己岳父抱歉道:“爹我弟弟就这样,一定要多多包涵呀。”

这个时候,陈茂盛哈哈一笑:“大猛这叫真性情,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来我们也干了,我其实也想要喝酒了。”

跟着余大力也笑了起来,跟着在自己岳父的后面讲碗中的黄酒一饮而尽。

喝完酒之后,余大力立即招呼自己的岳父和弟弟吃豆芽菜,清炒豆芽,甘甜鲜香,当陈茂盛和余大猛鸽子吃了一筷子豆芽菜之后,也是全都露出了惊喜的模样,连连的说好吃,跟着还夸赞余夏聪明,能干。

弄的余夏都有点不好意思。

好在这个时候,黄米馍馍,红烧羊肉,清蒸鸡,红烧鸭全都搬了上来,余夏明显听到身后出现了大批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回头一看,余壮,余强,陈民意,陈民敏全都虎视眈眈的站在桌子后面看着桌子上的菜。

余夏笑了笑道:“姥爷,爹,二叔,我们就留下鸭子吧,其他的让姥姥,二婶和舅舅们去吃吧。”

“嗯!”陈茂盛笑着点头。

余夏的话,让陈茂盛十分的满意,更加的欣赏自己的这位孙子,为人亲和,而且顾忌亲人,不高高在上,懂得照顾身边的人。

一看就知道,是个做大事的人。

陈茂盛点头之后,余大猛笑了笑道:“夏儿真的是贴心呀,来来来都来拿吃的!”

跟着在一派祥和的气氛,让余家这次的家庭晚餐十分的和谐,而趁着吃饭的时候,余夏也将自己今天找到的地方和自己的姥爷,父亲还有二叔说了出来。

二叔余大猛立即知道余夏说的那个地方,跟着马上附和道:“那个地方是不错,我们叫那里落樱台。

因为那个平台上面有很多樱花树,春天一开,风一吹,就会有很多樱花飘落,那个平台上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上去的地方太陡了,不好运东西上去,要不然,一定会有人住那里的。”

“夏儿那里是很好,可是我们东西怎么运上去?”余大力看向了余夏。

而余夏则笑道:“放心吧爹,我既然选了哪里,就一定有办法让东西运上去。”

“只要夏儿你能将东西给运上去,那我们就听夏儿你的,全部搬到落樱台去。”陈茂盛最后拍板。

余夏点点头笑道:“那就这样决定,明天早上我们就去落樱台,我去安装一个东西,那样我们就不用担心怎么搬运东西了。”

晚饭吃完,就到了睡觉的时候,余家一共四间竹屋,一共十六个人,其中三间竹屋,一间住五个人,余夏一个人住一间竹屋。

余夏本来想要放两个人进来,但是,陈茂盛,余大力,余大猛一致决定不能打扰余夏,以后余夏就是这个家族的领头羊,所以余夏不能被打扰。

这样特殊的对待,余夏也没有办法,虽然余夏很想说没有关系,但是这已经不是自己说了算了。

不过,一个人也好,确实可以安静些,余夏就在安静的夜晚,开始了画图,纸张和笔都是自己行李箱中的。

余夏画的图是什么呢,就是一架简易的吊机,在吊机中加入了轮轴和定滑轮,可以轻松的吊起上千斤的东西,要知道古代这项技术其实已经很成熟了,不是不可能办到的,埃及就用的这个技术将金字塔给造起来的。

夜晚,余夏看着自己画的简易吊机,微微的露出一个笑容,这也要感谢张志的u盘呀,没有这个网络小说预备役作家,那余夏很难想到这个简易吊机。

第十五章 李葳蕤

第二天一早起来,余夏就带着陈茂盛,余大力,余大猛等家中所有的男人前往大青山脚下,首先要将那个简易的吊机给制造出来。

让余夏惊喜的是,自己的姥爷和几位舅舅居然还有木工手艺,怪不得昨天敢夸下海口,说一天的时间,就可以在落樱台建十间竹屋出来。

而有了几位姥爷和舅舅的木工手艺,这简易吊机的建造就更加的快了,一颗十二米高的大树被伐倒,然后成为了简易吊机的主体,然后在主体上面再固定一个两米的圆木,圆木上面刻上凹槽,固定绳索和定滑轮外加轮轴。

不到半天的时间,简易的吊机就被造好了,当然了,这个吊机寿命不会太长,基本上都是木制的,所以等有了银子也有了时间,简易吊机的很多零件还要换成铁制的。

“好了吗!”

余夏站在落樱台上喊道。

很快下面响起了余夏舅舅陈民泊的声音:“已经好了,夏儿,你可以拉了。”

跟着余夏就拉动了简易吊机上的绳索,轻而易举就将下面吊机上绑好的一块约有百斤重的石头给拉了上来。

看到这一幕,陈茂盛,余大力,余大猛等人都露出了欣喜的一面。

剩下的那些小舅舅和弟弟们都露出了震惊的表情,陈民意也就是余夏的小舅连连震惊的道:“我的天,夏儿这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这种东西都能想出来,哎姐夫,夏儿是怎么被撞伤了脑袋,我也想撞一下。”

陈民意的话,让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

不过,大家也都感叹余夏的聪慧,后面,所有的人全都开始听从余夏的吩咐,只要是余夏的决定,所有人都无条件的执行,这也让余夏省去了很大的麻烦。

简易吊机做完之后,后面就开始是搬家和在落樱台盖竹屋了搬家很简单,就是将余家东西给搬到落樱台,然后用吊机给吊上了。

盖竹屋要麻烦点,因为要山上砍伐竹子,需要很大的体力,不过,这些和余夏就没有什么关系了,余夏是不做这些体力活的,因为余夏的身体太单薄了。

要是做这些体力活,一定会晕倒的,这也是余夏很无语的,明明自己以前的身体棒的不能再棒了,格斗术,击杀术,余夏更是八极拳大师级别的人。

那身体素质,一打十是没有问题,可是一个穿越,居然让自己穿到一个这么单薄的人身上,想要立即恢复身体素质,那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余夏只能看着别人做事。

这次余家要盖十间竹屋,还要盖一个大型的类似工厂的竹屋,这样就可以集中在一个地方泡豆种,做木桶和浇水了。

就在余家人拼命的为自己的新家而努力的时候,此时在鸠鹚城的城主府中,一个小丫鬟蹦蹦跳跳的来到了一间屋子之中。

屋子当中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儿的白菊。

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米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乃是颜鲁公墨迹,其词云:烟霞闲骨格,泉石野生涯。

案上设着大鼎。

左边紫檀架上放着一个大官窑的大盘,盘内盛着数十个娇黄玲珑大佛手。右边洋漆架上悬着一个白玉比目磬,旁边挂着小锤。卧榻是悬着葱绿双绣花卉草虫纱帐的拔步床。

给人的感觉是总体宽大细处密集,充满着一股潇洒风雅的书卷气。

只是这充满书卷气的屋子中,却有一位少女脑袋朝下,一点仪态都没有的趴在拔步床上昏睡不已。

“小姐小姐你怎么还睡呀,真是的!”小丫鬟看到自己家的小姐还在睡,露出了一个无语的表情,跟着来到床边推了推还在酣睡的自己家小姐。

“啊啊怎么了,难道是我娘来了?”被丫鬟推了一下,小姐惊慌的睁开了眼睛,发现身边只有自己的贴身丫鬟,小姐无语将嘴边的头发丝给拨开道:“你干什么呀,明月,正睡的香的时候,干嘛将我给弄醒。

要知道,鸠鹚城可是我的地盘,谁也不敢对我怎么样。”

看着自家的小姐,小丫鬟明月无语的道:“小姐别做梦了,鸠鹚城中还有舅公呢,要是舅公将你的事情告诉夫人,你就死定了。

你还是快点起来吧,现在是读书的时间了,舅公这段时间忙着鸠鹚城的事物,不会来视察,可是要是等舅公有时间了,一看你一点书都没有读,那你就死定了。”

一个无语,女孩只好从自己的床上趴了起来抱怨道:“这叫什么事情,我都已经来自己的封地了,还要被人管着,那还不如在家呢,至少家里好玩的事情比这里多些。

不像这里,一个偏远城池。”

这个女孩名叫李葳蕤今年十五岁,乃是晋国芜王的三女,也是最小的女儿,按照晋国的规矩,诸侯的子女一到十五岁就要继承诸侯王封地的城。

这样可以分散诸侯王手中的权利,从而让皇权独大,只是这一套机制并不是十分的有用,就像这个鸠鹚城,名义上是李葳蕤的,但是真正掌控这座城的还是芜王的心腹,李葳蕤只是个挂名而已。

无奈的从床上趴起来,李葳蕤百无聊赖的来到桌子前,一下坐到了椅子上,然后靠在椅背上,直接将腿架在了桌子上道:“我的命好苦呀,还是老二好呀去了太平城,我听说太平城有最好的戏班子,现在老二天天都在听戏吧。”

说完,李葳蕤露出一丝向往的神色。

这向往的神色,有点将一边的小丫鬟明月给吓到了,要知道,自己家的小姐可是狠人,十四岁的时候为了玩,就敢偷偷往晋国的大都溜。

要不是最后被逮回来那后果不堪设想,那天好像也是这个向往的神色,所以小丫鬟很是担心,自己家的小姐又会偷溜。

这要是去了太平城,那自己还不要疯呀,所以小丫鬟明月立即从自己的身后拿出几张纸道:“小姐小姐其实鸠鹚城也挺有意思的,不信,你看看这个。”

说完,明月将手中的几张纸递到了李葳蕤的面前。

“啊这是什么玩意明月,你知道我最讨厌看书了,你弄这个给我干什么哦这叫西游记!”

说完,李葳蕤的声音戛然而止!

第十六章 制作肥皂

“好看好看真的是太好看,这个猴子好厉害,明月,快点,快点,将后面的内容给我我要继续看。”

李葳蕤将三回的西游记读完,立即被西游记中的神怪世界所吸引,大喊着要继续看后面的内容。

只是遗憾的,这西游记,余夏只讲了三回,后面没有了。

所以小丫鬟明月来到李葳蕤的身边有点无奈的道:“好看吧不过小姐,只有三回,那个说书人要过几天才能来鸠鹚城,所以小姐你还要等等!”

“什么还要等等那我要等到什么时候呀?”李葳蕤露出一个苦涩和失望的表情,

几天后的余家村落樱台

时间是傍晚时分,冬初的黄昏来得总是很快,还没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太阳就落进了西山。

于是,山谷中的岚风带着浓重的凉意,驱赶着白色的雾气,向山下游荡;而山峰的阴影,更快地倒压在村庄上,阴影越来越浓,渐渐和夜色混为一体,但不久,又被月亮烛成银灰色了。

余夏喜欢这样的傍晚,所以他一直都坐在吊机边,一直默默的欣赏着这片时空的傍晚,一直到自己的小姨陈民敏来喊自己吃晚餐。

此时的余家已经建好了十间竹屋,而且豆芽菜的培育也已经进入了正轨,等余夏回到家中,所有人才能动筷子吃晚餐。

这个时候,余夏已经俨然是余家的灵魂人物,所有人都被余夏的聪明所折服,都发自内心对余夏尊重。

“三子呢?”

饭刚要吃,余夏就问到了三子,现在三子也和余家一家人住到了落樱台,毕竟他就一个人,跟着余夏是他最好的选择。

“马上就到,他在浇他最后一遍的水。”一边的余夏二舅陈民生立即回答。

“嗯!”余夏点点头道:“明天就要去鸠鹚城了,早上爷爷和爹先将牛车赶过来,然后二叔,几位舅舅一起装车。

一千斤的豆芽菜,分五个牛车。

家中的男子两人一车娘和小姨跟我们进城,去买一些家中的必须品,回来的时候,多买点米,跟着爷爷和舅舅们还要建造一个粮仓,这个粮仓最少要可以装满一千石的米,并且下面要悬空,上面要盖厚厚的草,以后,那些米就是我们一家的粮食储备。”

余夏的吩咐,让众人都点了点头。

就在这个时候三子回来了,看到三子,余夏笑道:“你怎么才来?”

三子呵呵一笑:“我将最后一遍水给浇了,今天晚上吃什么呀?”

“黄米粥,黄米馍馍,还有你最喜欢的熏肉。”余壮嘻嘻的笑道。

自从三子来到余家之后,很快就和余壮变成了好友,为什么因为两人吃的一样多,以前没有三子,就余壮一个人吃的多,这样就显得有些突兀了。

但是三子来了后,这个家伙别看瘦弱不已,但是却极其的能吃,居然和余壮不分敌手,一下子缓解了余壮吃得多突兀的压力。

这也让余壮对三子友好了起来,两人经过了几天的相处,立即就变的如胶似漆,就连余强这个弟弟都没有两人亲。

“难道你不喜欢吃熏肉?”三子笑嘻嘻的坐到了余壮的身边。

有爱的一幕,让余夏微笑不已,跟着就是大家继续吃饭的场景,每一个笑容都让余夏感动不已,以前余夏是孤独的,但是现在,余夏的四周全都被亲情给包围着,这让余夏很享受当下。

吃完的完成,洗刷的工作都是女人的,余夏走进自己的竹屋,开始为了下一步而计划,毕竟买卖豆芽菜是暂时的,因为豆芽菜也就能卖一个冬天。

等冬天结束,所有的野菜就会冒出来,那个时候,豆芽菜的优势也就没有了,所以余夏还是要准备为自己的家族准备下一个挣钱的行业。

余夏的选择是肥皂,古代的时候,其实很早就已经有了洗涤品,比如澡豆、淘米水、皂角、胰子等,在西方国家,更是早就有了草木灰加动物油脂制作的肥皂使用,古人的智慧可是不容小觑的!

不过,古代的洗涤品有一个缺点,那就是简单,而且还有点不干净的感觉,就比如淘米水,你说哪个有钱人,用淘米水洗身体?

当然了,也有干净的,比如澡豆,澡豆的制作方法是以白豆粉为主料,加入青木香、甘松香、白檀香、麝香、丁香五种香料,加入白僵蚕、白术等多种中草药,最后添加了鸡蛋清和猪胰。

这种澡豆多用于皮肤清洁,其配方多是保养美白肌肤的,与现代的美白香皂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这种澡豆又不是平民可以用的起的,光那些中草药,可能就够平民吃一个月的了。

现在余夏要做的,就是弄一块平价的肥皂出来,成本控制在十文左右,然后卖给二十文,一斤黄米的价格,这种价格会让很多平民可以用的起,也一定会打开销路。

打开笔记本电脑,然后插入张志的u盘,余夏在张志的u盘中寻找一种制作肥皂的方法,不一会,还真找到了一个超级简单制作肥皂的方法:

1取木材杂草燃烧后的灰烬,加入12倍草木灰重量的水(或刚好淹没草木灰多一点点的水量),然后搅拌。

2去除杂质及灰质:一般用布进行过滤,取得过滤后的混合液体,也就是碱液。

3将过滤后的碱液进行浓缩:加热碱液去除水分以提高碱的浓度,传统判断浓度的方法如鸡蛋浮水法。

4将熬制好的猪油加入浓缩后的碱水中:加热油碱并搅拌,直到皂化完成,煮到很稠就算完成。

5制作好模具(如现世舒肤佳的形状),将煮好的肥皂液注入容器中,待冷却后取出,静放一段时间,肥皂便制作完成。

6如果有能力,再制作各种花香的精油,或在肥皂中添加牛奶、蜂蜜制成香皂,再在表面刻上花纹诗词那就更完美了。

这个方法简单,实用,用草木灰制作碱液,然后加热提高碱液的浓度,跟着加入猪油,和碱液搅拌,跟着加热,煮的很绸就可以了。

如果大家有人穿越,不知道如何生财,就用这个方法,你一定会大赚一笔,所以请看完后记住。

以后穿越搞不好可以用到,而如果用上面的方法,那肥皂的成本,基本上就会控制在十文之内,余夏所要付出的就是猪油的成本。

草木灰,山上的杂草那是比比皆是,根本就不需要成本,看到这里,余夏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准备明天就去买点猪油,跟着回来试试!

第十七章 针对开始了

“咚咚咚!”

就在余夏找到了余家下一个行业的时候,敲门声响了起来。

跟着就听余壮的声音:“夏哥,有时间吗?”

“什么事?”听到是余壮的声音,余夏合上笔记本问道。

“嘻嘻。”余壮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今晚是大伯母等人值夜班,所以大伯母说有些无聊,所以想要向夏哥借麻将用一用。”

麻将你没看错,就是麻将,就在前几天,余夏找到自己的小舅舅陈民意,让他用竹子的边角料做了一副麻将。

因为晚上实在是太无聊了,吃完了饭就是睡觉,谁能顶的住。

虽然这个时代也有一些游戏,譬如投壶以盛酒的壶口作标的,在一定的距离间投矢,以投入多少计筹决胜负,负者罚酒。常在宴会上玩,以助酒兴。

还有双六据说由握槊演化而来。又称“打马”,因为双陆的棋子称“马”。博局如棋盘,左右各有六行道,“马”作椎形,黑白子各十五枚,两人相博,掷骰子得彩行马。

六博两人相博,每人六枚棋子,故称六博。其胜负的关键在于掷采,偶然性很强,双方按照各自掷出的齿采走棋。

但是你从介绍也能看出,可玩性和麻将一比,那就太小儿科了。

所以余夏的麻将制作出来之后,一教会自己家人,麻将立即引起了所有人的喜欢,毕竟是国粹之一呀,谁也无法逃得过麻将的魅力。

晚上只要吃完饭,夜班浇水的人,都会向余夏借走麻将去玩一玩,这样可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知道你进来吧。”

余夏同意之后,余壮才敢推开余夏房间的门,然后小心翼翼的躬身,在余夏的一个架子上取走了麻将盒。

跟着再小心的退出余夏的房间。

而等一出去,余夏立即就听到另一个声音,是自己小姨的声音:“呀小壮,借到了?”

跟着余壮哈哈一笑:“借到了,嘻嘻说好了,小姨,你要让我打一圈呀。”

“没问题我们走,我姐姐和你娘还在等着呢。”说完,余夏就听到两人的嬉笑和奔跑声,等余夏走出房间,两人早就已经跑远了。

一会,收拾好笔记本电脑余夏带着微笑来到培育豆芽的地方,这个时候,全家人都已经待在了哪里。

一盏昏暗的灯,灯下一张桌子,桌子上有四个人,余夏的姥姥,母亲,二婶和小姨,而在四人的身后,则是各自的丈夫,就连余夏的二叔余大猛也是紧盯着小小的麻将牌给自己的老婆出谋划策。

真的是太温馨了,这一刻余夏露出一丝会心的微笑。

抬头看了看天,深沉的夜空透露着似有似无的光,像平静的深海不起半点波澜,银白色的月色眷恋星星的陪伴,清冷的没有一丝温存,浮动的风带着月光的忧伤扑进夜空的怀抱,在这寂静中沉沦。

凝望那满天大大小小忽明忽灭的繁星,余夏的心一动,星星,是星星点缀了夜空,把它们的光泽洒向大地,不管是有名的星星,还是无名的星星。

河中倒映着月影山边飞淌着流萤。月影在水中荡漾,流萤正放着光明。

一颗一颗繁星点缀,在黝黑的天空下化下倒影,突然点亮了湖中的倒影,缤纷的色彩如星辰般绚烂,星辰的月影在繁星里散淡。

这是在现代看不到的美景,也许待在这里是自己的宿命,既然是这样,那只能快乐的待下去了。

鸠鹚城,城主府

“混蛋,混蛋终于让我等到了,明月,你是不是可以确定明天就是那个说书人来鸠鹚城的日子?”

李葳蕤倒在床上,大声的问向身边的小丫鬟明月。

明月这时也忙不迭的回答:“是的小姐,就是明日,那个家伙约定好的,他还要来卖白龙之须。”

“切我管他卖什么,明月,明天你给我准备好侍卫,一共三十人,我要将那个小子给劫到我们城主府来,这样,我就能逼着这个小子,慢慢的将西游记给我全都讲出来。”说完,李葳蕤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只是这个时候小丫鬟明月却歪着小脑袋道:“小姐,这样不好吧,要知道,明天会有很多人去听西游记和买豆芽菜的,如果小姐直接动手,那被舅公知道,小姐你就完了。”

“砰!”

“哎呦!”

李葳蕤使劲的用手在明月的小脑袋上敲了一下道:“你将本小姐给当成白痴了,本小姐现在虽然还没有受封,不过,很快就会成为郡主。

你以为我这个郡主一点脑子都没有,我怎么可能会在鸠鹚城劫他,我要去他回家的半路上劫他,嘿嘿这叫神不知鬼不觉。然后秘密的将他给弄进城主府,然后好好的听书。”

说完,李葳蕤嘻嘻的笑了一声,好像对自己的主意十分的满意。

只有小丫鬟明月在一边嘟着嘴,她对自己还没有成为郡主的小姐主意,并没有感觉多高明,而且小丫鬟明月还在默默的祈祷,祈祷明天不要出什么事情,要不然,倒霉的就一定是她。

想到这里,看着毫无形象躺在床上的李葳蕤,明月一声叹息。

第二天一早,余夏还在睡梦中的时候,余家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忙碌,而虽然忙碌,但是大家的脸上都是带着喜悦的笑容的。

余夏的姥爷陈茂盛和余夏的父亲余大力去村中借牛车,余夏的二叔带着剩下的人将豆芽菜一筐筐的搬到吊机的旁边,等牛车来了,一筐筐的往下吊。

女人们则是忙着蒸黄米馍馍,因为早上要赶早,所以早餐男人们一定是在路上吃的,所以多蒸点黄米馍馍给男人们带着。

等一切都弄好之后,余大力才去喊余夏起来,一家人对余夏的十分的小心,生怕余夏又变回以前,这是一种关爱的表情,是因为疼爱,才会如此的小心翼翼。

是一种很可贵的亲情。

就在余家的男人一起赶着牛车前往鸠鹚城的时候,余家的男人们没有想到,一场针对他们的抢劫要开始了。

因为虽然几十两的银子对一些富商没有吸引力,但是却对一些小股的外来土匪很有吸引力,要知道几十两的银子可以让这些人吃饱很长时间。

所以没有办法,余家还是被人给盯上,这是余夏没有想到的,所以这一次抢劫,直接打了余夏一个措手不及。

第十八章 两双眼睛

“就是今天呀!”

一栋鸠鹚城贫民窟的木屋中,一位长相凶狠但是却衣衫褴褛的男子从自己的木屋中走了出来,说话之后,一位同样衣裳褴褛的男子跟着道:“抢完他之后,再将那个小子给劫走,我和一位书行的掌柜说好了,那个小子值一百两。”

“一百两!”长相凶狠的男子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道:“那就没有不抢的理由了,等我们拥有这一百多两,就先买点粮食,跟着再买点武器,我们找个山头,自立为王。”

“好!”

男子的话,迎来了身边小弟们的附和,这群小弟一共十人,是这个贫民窟中的泼皮和无赖,平时就是在城中偷鸡摸狗。

其中一位泼皮有点脑子,算出了余夏卖一次豆芽的利润,而这点利润对他们这群泼皮和无赖来说,那就是天文数字。

所以这群泼皮和无赖准备今天在余夏等人卖完了豆芽之后,抢一次余家,而让他们惊喜的是,余夏讲的书,也就是西游记,得到了鸠鹚城中所有人的喜爱。

更有大批的书商,想要这个故事,更是有人愿意出一百两来买这个故事,这一下,余夏的价钱就更贵了,这也让这群泼皮和无赖没有了不去抢劫余家的理由。

一大早,这群泼皮和无赖们起了个大早,一个一个带上自己的家伙,慢慢的走向鸠鹚城的外面。

只是一切余夏一家都还不知道,这个时候已经是上午的十点了,余家一家人终于赶着牛车来到了鸠鹚城。

而让余夏一家人没有想到的是,等余家人赶着牛车一出现,鸠鹚城看门的士兵,站在鸠鹚城的城楼上激动的喊道:“哎余家来了余家来了!”

一听说余家来了,立即从城中涌出了大批的百姓,看到余夏之后就集体的喊道:“小先生,快点继续的说书吧!”

“噗!”被吓了一跳的余夏,一开始还不知道这些人冲出来想要干什么,等知道原来是想要听书,余夏这才轻笑一声。

而让余夏感动的是,就在那些城中百姓冲过来的时候,余家人在陈茂盛的大吼声中,余大猛,余壮,余强护在了余夏的身前。

其余的人环绕住了四人,直接将余夏给保护了起来。

陈茂盛更是高喊:“都听好了不惜一切让夏儿走!”

“姥爷不用担心,我们继续的赶车,这些人只是来听书的!”余夏感动的一笑,然后将手搭在了陈茂盛的肩膀上。

“你还会说书?”陈茂盛一个诧异。

这个时候,余大力点点头道:“好像会上次我去买东西了,回来听花英说,夏儿说书还赚了银子,我没有太在意。”

就在此时,邱大虎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笑道:“夏弟你终于来了,我今天是翘课,特意来迎你的。”

看到邱大虎,余夏呵呵的笑了起来:“你是来迎我的,我看你是来迎你想听的西游记的吧?”

“都有都有嘻嘻夏弟我给你拉牛车,我们进城吧,等你去了我娘那里,今天一定又是大赚一笔,我娘连茶水和果子都买好了,就等你呢。”邱大虎嘻嘻一笑。

余夏也点头道:“嗯那就麻烦大虎哥帮我拉车,我们去田婶那里。”

余夏说完,一行人赶着牛车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进了城,然后往田质的粥店走去,不过,此时高兴的余夏还不知道,在远处有两双眼睛一直盯着自己。

远处的两双眼睛,一处是鸠鹚城的城墙之上,它是李葳蕤的眼睛。

“啊这个就是说书的小子,好你们都给我看好了,等下我们抢的就是他。”

李葳蕤喊完,一群身穿盔甲的护卫大声的回答:“诺!”

除了李葳蕤,另一双眼睛就是早上那位泼皮无赖的大哥了,他手中摸着刀,仔细的盯着余夏看,等将余夏牢牢的给记在脑海中之后,一个挥手,带着自己的八个小弟离开,留下一个小泼皮一直盯着余夏,只要余夏说完书卖完豆芽菜之后,等往回赶的时候,就直接抢了余家。

这如意算盘打的是好,只是所谓人算不如天算,这些泼皮和无赖真的能抢了余家?

“来了来了小先生来了。”

余夏赶着车来到了田二嫂的店旁,看到余夏等人,田二嫂田质立即迎了出来,不过,一看到余夏身边的邱大虎之后。

田二嫂眼睛一愣道:“混小子,你怎么不在学堂?”

被田二嫂的眼睛一扫,邱大虎全身一个激灵,马上解释道:“那个娘,我知道今天你很忙,所以和先生请了假来帮你的。”

“真的?”田二嫂狐疑一下道:“哼等我有空,我会去向先生印证,要是我知道你小子骗我,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是是!”邱大虎有些心虚的看了下自己的娘。

不过,好在这个时候,田二嫂已经将目光放在了余夏的身上,只听她扶着下了牛车的余夏喊道:“诸位诸位小先生已经来了,大家不用担心,那个小先生是来卖白龙之须的,大家先将白龙之须给卖完,跟着我们再一起听小先生说书好不好?”

“好!”众人一起喊好。

跟着就很有秩序的开始排起队来买豆芽菜,李葳蕤在对面的楼上一个无语的道:“怎么还不说呀,急死个人,明月,你下去,就说豆芽菜本小姐包了。

我给一百两,马上给我讲西游记。”

“额!”小丫鬟明月无语的道:“小姐小先生家不是仅仅的卖白龙之须的,小先生家是被授了天机的,白龙之须可以治疗眼疾,小先生家七天只有一千斤,而且价格五十文一斤,永不涨价,一人最多只能买两斤。

可不是随便卖的,小先生家不会破坏规矩的。”

“蛤?”李葳蕤一个荒唐:“还有有银子不赚的人?”

好在卖豆芽很快因为秩序很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每人一百文,两斤豆芽菜,也就过了半个时辰,余夏家的一千斤豆芽就被卖完了,跟着就到手了五十两的银子。

而终于豆芽卖完之后,余夏的西游记也正式的要开始了。

第十九章 两伙劫匪

“好各位看官,接着听我这西游记第四回官封弼马心何足,名注齐天意未宁!”

余夏微微一笑,开始说书。

本来余夏只是无聊说了一回,但是没有想到,这个神怪故事会受到这么多人的喜欢,余夏想着反正这样也可以提高自己家豆芽菜的知名度,说就说了。

而且说书可以给田二婶家带来许多的生意,何乐而不为。

西游记这第四回内容大致是:悟空被授以弼马温之官,他得知此官为末等职,回花果山。玉帝命托塔李天王与其子哪吒擒拿悟空。被悟空打败。金星再次招安悟空。

你是不知道,这一段前半部分听的是鸠鹚城百姓情绪连连,一开始得知玉帝居然忽悠孙悟空,说是给了官,但是给的却是最末等的官职。

所有人都愤愤不平,李葳蕤更是大喊:“玉帝是个骗子。”

不过,等余夏说到,孙悟空官不要了,回到花果山,然后和玉帝派遣来捉拿自己的托塔李天王与其子哪吒大战。

现场那时叫好声一片。

跟着被金星又请回去了,百姓们纷纷大赞,一回说完,余夏喝了口水,跟着赏钱那是不断的飞向余夏,李葳蕤更是直接的扔了一个金锞子。

金锞子一颗一两,相当于十两白银,这让余夏有些惊讶,跟着余夏对着李葳蕤拱了拱手,而李葳蕤则是看着楼下的余夏笑个不停跟着轻声道:“你是我的!”

水喝完,第五回开讲。

这第五回就更加的精彩,说的就是大闹天宫乱蟠桃大圣偷丹,反天宫诸神捉怪。内容是:悟空管理蟠桃园,吃尽园中大桃,又赴瑶池,喝光仙酒,吃尽太上老君葫芦内的金丹,逃回花果山。玉帝令托塔天王率天兵去捉拿悟空,悟空打退了众天神。

这一段讲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话,大街上所有人都在屏住呼吸听余夏书,几乎所有人都听的是如痴如醉。

余夏没有停歇,再次讲第六回观音赴会问原因,小圣施威降大圣!

内容是:南海观音徒弟木叉助四大天王,被战败。观音又推荐荐二郎神。二郎神与悟空大战,用尽七十二般变化,一直僵持。太上老君在天上观战,丢下金刚套,击中悟空头顶。悟空昏厥,众神把它押回上界。玉帝传旨处死。

等第六回结束,余夏轻咳一声:“各位看官,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跟着余夏一拱手,准备离开。

但是这第六回太挠人,就像现代小说,写到一个点,然后你断章了,这简直就是血海深仇呀。

余夏刚一准备离开,下面的百姓都喊开了,李葳蕤更是直接站在楼上掐着自己的小蛮腰对着下面的余夏大喊:“不许走必须再讲一回,悟空到底怎么样了?”

一时之间,所有人集体叫好,希望余夏可以留下,留下再继续的讲一回,可是余夏的喉咙真的已经不行了。

他无奈的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这个时候,还是田二嫂,这位八面玲珑的人出来打圆场道:“各位看官,你们都是喜欢小先生讲的西游记的。

你们既然喜欢小先生的西游记,也要心疼心疼小先生。

从刚才开始,小先生已经讲了快一个时辰了,嗓子是真的受不了了,就是让你们不停的说一个时辰的话,你们也受不了。

要是将小先生的嗓子给讲坏了,以后还听不听了。”

田二嫂的话,果然说的很到位,跟着余夏又用手向四处拱了拱,表示了歉意,其他的人这才算是理解了,跟着又是一轮的扔钱,也有人喊,希望余夏七天后早点过来。

只是眼见人群散了,李葳蕤不爽了,站在楼上大喊:“一个时辰算什么他还可以讲的,我们一起让他讲,哎你们别走呀,都别走呀。”

只是李葳蕤的话语没有什么用,百姓们还是比较理解的,这里这么多人,应该也就李葳蕤这个高高在上的家伙,无法理解。

无奈,看着人群离开,然后也准备离开的余夏,李葳蕤气哼哼的道:“看我等下不将你抢过来,等你是我的了,我天天让你讲。”

说完,一声冷哼对自己的小丫鬟明月道:“我们走,前面埋伏这小子去。”

小丫鬟明月无奈的被李葳蕤给拽走了。

“夏儿,你真的是太了不起了,今天我们赚了很多银子!”

人群离开了,这个时候,陈茂盛来到了余夏的身边、

“一共多少银子?”余夏笑着问向自己的姥爷。

“嗯卖豆芽菜是五十两,你说书居然也有二十两,外加一个金锞子,我的天呀一天八十两,我们发了。”

陈茂盛哈哈一笑,跟着余夏也笑着点头道:“姥爷,你和父亲去买米,一千斤,然后娘和二叔去买肉食和家中的需要。

哦对了,让大舅给我去买猪油,多买一点!”

“好都听你,你在这里歇息一下,我们去去就来。”陈茂盛开心的拍了拍余夏的肩膀,然后就将余夏的话吩咐了下去,跟着所有人就去买东西了。

半个时辰后,大家将买好的东西给带了回来,接着就是往家赶,而余夏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次回家的路,有点小漫长。

因为此时回家的路上,有两拨人想要抢余家人。

出了鸠鹚城,一路上余家人都开开心心的,一千斤的粮食,各种鱼肉,还给家中所有人都买了新的棉袄,棉被,棉鞋看着这些东西,没有人心情不好。

“夏哥你说的故事可真好听。”

余壮走在余夏的牛车边,所有人只有余夏坐在牛车上。

“就是,不过,猴子有点可怜,要被杀了,那个夏哥,你告诉我猴子最后死了没有?”余强小心翼翼的问向躺在牛车上的余夏。

不过,余夏还没有说话,这边余壮不爽了,看着自己的弟弟吼道:“猴子,什么猴子,那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而且孙悟空是绝对不会死的,强子,你可别乱说。”

“额!”余夏一愣,没想到,孙悟空这么快就收获一位迷弟了。

“是是是大哥,我也不想猴子,哦不是,是孙悟空死,可是他被抓了,马上就要带上天问斩了,天庭何其厉害,还会让孙悟空活。”

“这!”余壮愣了愣,然后祈求的看向了牛车上的余夏!

第二十章 交锋和救援

“夏哥你倒是说话呀,孙悟空会不会死呀!”

这边余壮还在不停的用期待的眼神向余夏询问着答案。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前面冒出十个衣裳褴褛的人,直接将牛车前进的道路给截断了,然后站在最前面的那个男人抽出一把短刃道:“我叫侯三,今天拦在这里,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向你们余家借点钱。

将所有的钱和货物还有那位小先生留下,其他的人都可以走,如果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话,那也别怪我侯三无情。”

话一说完,余家这边,也是第一时间将余夏给护在了中间,这个时候陈茂盛站在最前面道:“好汉钱和货物都可以给你,但是我的孙子不行,我们余家人是一起来的,就要一起整整齐齐的回去,希望好汉可以高抬贵手。”

“不行他必须跟我们走,要不然,你们一个也别想走。”

侯三大喝一声,没办法,要知道余夏值一百两,侯三是绝对不会放过余夏这个价值一百两的人的。

“你以为你们是谁呀?”侯三的话,让余大猛不爽了起来,只见余大猛对着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挥手,余壮和余强各自拿起一根木棒,然后和自己的老爹一起,站在了余家人的最前面。

而余大猛的爆发,也激起了余家其他男人的血性,跟在余大猛的身后,余家的其他男人也是纷纷的将木棒给拿在了手中,然后一起挡在了余夏的面前。

“好好好看样子你们是铁了心的敬酒不吃吃罚酒了。”侯三说完大喝一声:“亮家伙!”

一瞬间,跟在侯三后面的泼皮们也是将各自的武器给拿了出来,石斧,木棍还有锁链,这些人的武器最好的也就是侯三的短刃。

没办法,这些泼皮能有什么好的武器,而且现在铁质的武器,基本上都在军中,一般的人是很难弄到铁质武器的。

看到对方准备开打,余家这边陈茂盛也喊道:“保护好夏儿,不管怎么样,也绝不都能让夏儿有闪失。”

“知道了!”余家的人大吼一声。

跟着就听侯三立即喊道:“弄死他们!”

接着侯三这边十个人,就冲了过来,而陈茂盛也毫不犹豫的喊了一声冲,后面余家这边八个男人也迎上了那群泼皮。

两伙人很快就战在了一起,余夏那是气的牙痒痒的,要是以前自己的身体,这群泼皮算个屁,但是现在,是真的不行,想要将八极拳给打出来,那需要很大的气力,此时的余夏真的没有和人鏖战的气力。

还有就是因为担心余夏,余夏的娘亲和小姨一直死死的抓着余夏,余夏就是想冲过去,都冲不过去。

对面两伙人的打斗越来越激烈,余家这边挂彩的人也多了起来,虽然余大猛很厉害,一个人挡住了泼皮三个人。

但是余家其他人都不行,余壮和余强厉害,但是还是孩子,余大力,还有陈茂盛一家那都是老实巴交的老百姓,打架是真的不行。

虽然对面的几人是泼皮是无聊,可是泼皮无赖的战斗力也比老实巴交的老百姓强呀。

所以余家这边的人受伤越来越多,余夏这个时候再也忍不住了,这要是自己不出去,余家就会全军覆没的,所以余夏挣脱了自己娘亲和小姨的保护,一口气冲向了侯三。

余夏知道擒贼先擒王,只要能将侯三给搞掂,那下面的泼皮无赖也就应该会一哄而散,而且余夏此时的体力也就能对付一个。

说时迟那是快,余夏第一时间冲向了侯三,想要制服侯三,甚至不惜杀掉对方,不过,就在余夏与侯三就要交手的时候,突然,一支羽箭飞了过来,直接射中了侯三的心脏,侯三连哼都没有来得及的哼一声,就倒在了血泊中。

接着,又是一阵羽箭飞来,十个泼皮被射死了七个,还有三个不要命的跑了。

很快,在余夏一家人惊骇的表情中,李葳蕤骑马而来,等李葳蕤来到余夏的身边,看了看侯三的尸体,然后再看向余夏问道:“你没事吧?”

余夏看到李葳蕤立即认出对方是给自己金锞子的女孩,这让余夏马上‘哦’了一声道:“是你金锞子是你给的。”

“哈哈!”李葳蕤大声的笑了起来:“你记忆还挺好的,不过,说书就很坏,到了关键时候居然还要让我等七天,难道不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等了。”

说话之间,后面风尘滚滚,三十骑兵踏马而来,让人害怕的是,这些骑兵脸上居然蒙着面,有点马匪的感觉,这一幕再次让余家人惊吓了起来,纷纷再次拿起手中的木棒。

“不要害怕,那些都是我的人。”李葳蕤嘻嘻一笑。

“小姐!”明月小丫鬟也骑着马赶了过来,看到李葳蕤一个无语的道:“你怎么能一个人冲过来,要是出了事,我要怎么和舅公交待呀。”

看着来人,余家人都懵了,好在这个时候余夏还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的,只见他带着感谢的笑容看向李葳蕤道:“多谢小姐救命之恩,这个,我想小姐是不是想知道西游记下面的内容,这样,我回去之后,马上就将西游记下面的内容给默写出来。

然后快马送给小姐,以报答小姐对我余家的救命之恩。”

“真的?”李葳蕤一个惊喜:“你真的愿意将内容默写给我?”

看着惊喜的李葳蕤,余夏连忙的道:“是真的毕竟小姐对我有救命之恩,一部西游记不算什么,只是希望小姐看完之后,不要宣扬,我可以慢慢的将西游记讲完。”

“这没问题,我李葳蕤的嘴是最紧的,你就放心好了,嘻嘻说真的,你这个提议还真不错,这样也省了我再绑你回去了。”

李葳蕤脱口而出,余夏在一边吓的一愣。

跟着李葳蕤发现自己说错话,立即摆摆手呵呵的道:“没有了没有了我开个玩笑,那个你看你们很多人都受伤了,那个我送你们回家吧,正好,你回家后,赶紧将下一回给写出来,我好立即看。”

李葳蕤的话语,让余夏感觉有一点惊慌,因为余夏认为这个小女孩好像也不是好人,刚刚那话可不像是什么玩笑。

那些蒙着面的骑兵,打扮的跟马匪一样,十有八九是真的来绑自己的,辛亏自己猜出对方想要的东西,要不然想到这里余夏有些不寒而栗,跟着看向李葳蕤的眼神就更加的有些戒备了。

第二十一章 武器英格兰长弓

李葳蕤就这样跟着余夏来到了余家。

“哇哇你家在上面呀,这也太高了,你这些东西怎么弄上去呀?”

等一行人来到落樱台之后,李葳蕤看到十米的高台,发出了自己的疑惑。

“你看这里。”

余夏也没有藏私,直接将吊机展示了出来,因为余家这边好几人受伤,一千斤的粮食,还有其他的必须品都需要李葳蕤的人帮忙。

等李葳蕤来到十米的高台边上,然后看着吊机轻轻松松的将一千斤的货物给吊了上来,李葳蕤也是直接露出了惊骇的表情。

“呀余夏,这个是你造出来的,我的天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也太厉害了,写话本,说书,还会制造这个你还真厉害。”

李葳蕤对余夏微微的点了点头,看样子对李葳蕤感觉余夏还挺不错的。

只是余夏却对这位李葳蕤是敬畏不已,毕竟这个家伙可是有三十名骑兵做护卫的人,这样的人,现在的余夏还真的是惹不起。

所以对于李葳蕤,余夏一直都是小心翼翼陪着笑的。

而且很快李葳蕤也对余夏的家失去了兴趣,要知道余夏的家,也就是十几间竹屋而已,好在李葳蕤并没有对豆芽菜有什么想法,一两百两的玩意,李葳蕤也没有放在眼中。

李葳蕤要的是西游记,后面,余夏也第一时间去自己的房间去写西游记了,为了加快自己的速度,所以余夏用的是圆珠笔写的,不过,字是繁体字。

洋洋洒洒,余夏不停的写了两个多时辰,终于将西游记下面的五回给写了出来,跟着第一时间拿给了李葳蕤,然后告诉李葳蕤,剩下的他会加快去写,会尽快的写完,等一本完成,立即就送去鸠鹚城。

对于余夏的态度,李葳蕤适度的表现出了满意,跟着李葳蕤就拿这五回西游记走了,一点没有留恋,毕竟对于此时的李葳蕤来说,余夏的家,顶多是新奇,但是却不是李葳蕤喜欢的地方。

李葳蕤呼啸离去,这个时候,家中的老爷们的伤势也被处理好了。

余大力和陈茂盛伤了头,余壮的腿伤了,陈民泊的手臂给砸了,好在没有脱臼,就是肿了,伤的最重的就是余大猛,和侯三打的时候,余大猛的腹部被侯三的短刃划了一道口子。

跟着其他人基本都是皮肤损伤,没有什么大碍。

而这次吃亏,就吃亏在,余夏家这边没有趁手的兵器,如果要是有兵器的话,余大猛一个人就能搞掂侯三。

天渐渐的黑了,余夏来到余大猛的房间,看着躺在床上喝着羊肉汤,啃着肉骨头的余大猛,余夏关心的问道:“二叔你没事吧?”

问完,就听余大猛笑了起来:“我能有什么事情,吃着肉骨头,喝着羊肉汤,夏儿,你二叔活到现在,这段时间是你二叔最快活的日子。

不要担心,一道小伤疤,你二叔死不了,吃的饱饱的,下次谁敢动你,二叔一定亲手宰了他。”

听着自己二叔洪亮的声音,余夏也算是放了心,看完了二叔,余夏又去看了其他人,发现都没事情,这让余夏更加的安心了。

不过,这次的事情,也给余夏提了个醒,蚊子再小也是肉,一些饿的没饭吃的人,还是会想办法吃掉蚊子,所以余夏现在就要武装自己这个蚊子。

所以余夏又有事情做了。

晚上吃完了晚餐,余家人又开始了打麻将,虽然今天遇到了抢劫还有伤员,不过,大家都没有事情,所以夜晚的娱乐还是必须的,要知道,那些伤员也需要娱乐。

余夏则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寻找武装蚊子的资料。

而找了很长的时候,余夏终于在张志的u盘中找到了一个符合此时余夏可以达得到的可以制作的武器。

就是弓箭,英格兰长弓,长弓一般长6英尺(18米)左右,大致齐眉,个别的长达18—2米,比欧洲常见的4尺弓要长。这是单体弓增强威力的必然选择。为了追求较强的弹力,就必须使用坚硬的材质,不易弯曲,所以必须做得长一些。

上好的弓用紫杉木(yew)制作,坚硬而有弹性。榆木(elm)、白蜡木(ash)、橡木(oak)等坚硬的材质也是可用的替代品,但性能总归要差一些。

让余夏得意的是,大青山上有很多紫衫木。

长弓射出的箭可达300米左右(在古代兵器中已经是非常远的距离了),也就是说,可以达到“弹幕”的效果,当自方的士兵冲锋在前时,後方的长弓手仍然可以放出高抛物线的箭攻击敌人的上部。战马的弱点正是来自上方的袭击,大部分战马没有护甲所以一旦受伤,就会变的难以控制。而即使在三百米的极限距离,锥形箭还是可以穿透普通的锁甲。

弓的制作其实比较简单,余夏相信自己家人就可以,但是箭有些麻烦,长弓的箭有很多种,箭身就算了,长约90厘米,箭杆比较粗,必须要直,才能平稳飞行。用山杨木、白杨木、接骨木、白桦木、柳木等较轻材质制作的叫飞箭,射程较远;用白蜡木、角木等重材制作的叫重箭,虽然因自重较大而射程较近,但近距离的穿透力更强,与现代的穿甲弹好有一比。

箭麻烦在哪里呢,就是箭头,箭头必须是要铁制的,可是余夏弄不到铁呀,而且就算可以弄到铁,打制箭头,也不是可以随随便便的打造了。

你现在前往铁匠铺,然后笑着对铁匠道:“老兄,给我打制一些铁箭头!”

估计说完,就要被铁匠给报了官,弓箭,那是绝对的禁物,所以说,这英格兰长弓好制作,但是箭头有些麻烦。

除了英格兰长弓,余夏还找到一种竹枪,不过,竹枪的制作原料虽然大部分都是竹子,但是,还是需要铁制的皮去包裹。

还有甲胄也是,张志的u盘中,详细的记录了欧洲板甲的制作,但是没有高质量的钢,板甲根本就无法一整套的打出来。

此时的余夏很是无奈,但是也无可奈何,不过,余夏最后还是想到了一个人,只有对那个人打开一道突破口,虽然那个人,余夏不是很想靠近,但是现在,不想也没有办法了。

余夏相信,只要赢得她的欢心,铁质的箭头,还是可以弄到手的,这个人不用猜也知道,就是我们天下无敌的李葳蕤!

“啊切!”与此同时,正趴在床上看着西游记的李葳蕤打了一个喷嚏。

这让李葳蕤无语道:“是不是娘亲想我了?”

第二十二章 肥皂的制作

第二天一早,余夏早早的起来。

只是让余夏无语的是,当自己早早的起来,自己的傻妹妹余冬冬看到自己,居然还愣了一下。

“你干什么大哥都不认识了?”看着傻愣的余冬冬,余夏露出了宠溺的笑容,

“不是。”余冬冬看到余夏的笑容,立即跑到余夏的身边道:“今天大哥起的太早了,以前大哥都是睡到日上三竿的。”

余夏脸上微微一红,其实他是很想早起的,但是这具身体不行,有的时候,意志再强,但你身体不行,还是徒劳的。

所以余夏尽可能的保养自己的身体,它想睡就让他睡,希望可以以此来提升你的身体素质。

“是呀大哥身体不太好了,不过以后大哥也会早起的,对了大家都起来了吗?”余夏摸了摸余冬冬的小脑袋。

“都起来了昨晚值夜的也起来了,只有二叔还在睡,二叔受伤了。”

余冬冬的回答,让余夏点点头道:“你将三子,余强还有小舅,小姨给我叫来。”

“哦!”余夏一声吩咐,马上余冬冬就去喊人。

也就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所以人都来到了余夏的面前。

“夏儿,找我们有什么事情吗?”小舅陈民意看着余夏问道。

“小舅小姨,将你们喊来,是因为我今天要请你们做一件事情。”

余夏说完,这边余夏的小姨陈民敏立即道:“夏儿你说,什么事情我们都可以做。”

“是呀夏哥,你吩咐,只要我三子能做到,上刀山下火海义不容辞。”三子拼命的表着决心,昨天那场大战,三子没有赶上,被留在了家里,这让三子很是不甘,人家一天三顿黄米馍馍和肉供着自己,自己居然还没能帮上忙,说真的,三子心里很难受。

“呵呵!”看着表着决心的三子,余夏笑道:“就是让你们给我上山弄点杂草回来,然后给我烧了它,我需要一点草木灰。

上山就让男孩去,至于小姨和冬冬,就跟着我在家熬猪油,今天,我要制作一个东西。”

“哦就是弄草呀,好没问题。”小舅陈民意马上点头道:“我现在就和三子还强子去。”

“嗯。”余夏点点头,不过,就在三人要走的时候,余夏再次问道:“对了,三子,这个时候山上有没有花了。”

“花?”三子一愣,跟着想了一下道:“腊梅红梅风信子结香很多的!”

余夏哈哈一笑,没有想到,这大青山,冬天还有这么多花,跟着余夏笑道:“你们带一个大竹筐去,我要腊梅,越多越好。”

“哦!”

虽然不知道余夏为什么突然要腊梅,但是只要余夏想要,大家都会毫不犹豫的去执行。

跟着三人就带着竹筐上山了,而为什么余夏要腊梅,很简单,腊梅香气袭人,冬天的时候,插于大型陶罐内,水养,室内全都是香香的。

余夏需要这个香味。

等三人离开之后,余夏看着自己的小姨道:“小姨,开始生火,我们准备熬制猪油。”

小姨陈民敏答应一声,跟着就和余冬冬去拿锅了,一个架子,一口大锅,下面堆满了柴火,不一会,猪油的香味就飘散了出来。

而熬制猪油的同时,还会出现一种盖过四野的美味,那就是油渣子。

余夏一辈子都记得,福利院过年的时候,杀年猪是他最开心的时候,而杀年猪之后,将年猪身上剔下来洁白厚实的板油,用菜刀切成小块清水烧开后把切成小块的板油倒入锅里先煮柴火灶里的火噼噼啪啪燃得旺锅里的小块板油扑噜扑噜煮得欢。

那个时候因为厨房香喷喷的油渣子味道已经盖过四野的气息,院长妈妈用漏勺把油渣子捞出来趁热一些放椒盐留一些吃本味。

放椒盐的装进土碗里趁热吃本味的捞起来在筲箕里漏了油放进土罐子里存起。

有时候院子妈妈还在土碗里垫上一层藿香叶子把油渣子捞进土碗里还有一丝藿香的味道,跑进厨房的余夏和其他福利院的孩子迫不及待用拇指和食指以鸡捕虫子之势将土碗里的油渣子叼进嘴里。

院长妈妈则是心疼地说:“烫啊刚出锅的烫呢”

有时候刚出锅的油渣子一下子塞进嘴里只好不停地搅动舌头,让滚烫的油渣子在嘴里不停滚动一口咬下去满嘴是油渣子的脆油渣子的烫。

想到这里,余夏嘴角稍微露出一丝微笑,这个时候,余夏身边的余冬冬闻着香味看着已经炸好的油渣子道:“大哥我能吃一块吗?”

余夏笑道:“这里有这么多,不要你一个人,拿个竹筐来,给姥爷,姥姥,二叔二婶,爹还有娘都送一些去!”

“嗯!”余冬冬开心不已的去拿竹筐了。

这个时候,陈民敏拿起一块油渣子递给余夏道:“夏儿,你也吃一块吧,你身体要多吃点荤腥。”

接过了陈民敏的递过来的油渣子,余夏一口吞进自己的嘴中。

只是看着余夏的动作,陈民敏一个心疼:“哎夏儿,这是刚出锅的,会烫着你的。”

那滚烫的滋味,却让余夏回忆起了从前,那是很美好的从前,所以余夏淡淡一笑:“没事的小姨,你也吃。”

两个时辰后,陈民意带着余强和三子回来,跟着几人就在落樱台上烧起了弄回来的杂草,一时之间,落樱台上火光明亮。

这个时候,陈茂盛和余大力等人也都走了过来。

看着烧的很旺的大火,陈茂盛问道:“夏儿,你这是要做什么呀?”

“是呀我听说你熬了很多的猪油,但是却不是吃的,那猪油还能用来做什么?”余大力很是诧异。

看着一群疑惑的家人,余夏笑道:“姥爷,爹,二叔,你们知道澡豆吗?”

等余夏问完,一边的余大猛因为知道,所以马上抢答道:“我知道,就是达官贵人们洗澡的玩意,那东西可贵了,我有次进城看到有人买了,一个要一两银子。

嘿嘿夏儿,你难道是在做澡豆,可是我听说澡豆要很多的药材,猪油是药材?”

看着疑惑的二叔和自己的家人,余夏点点头道:“我造的不是澡豆,而是一款和澡豆用相同功能的东西。

我叫它肥皂,有了它之后,母亲还有二婶就不需要用棍棒捶打衣服,只有轻轻的在衣服上擦伤肥皂,衣服一洗就会干干净净。

而除了洗衣服外,我还会多制作一种加了花液的香皂,香皂还可以洗脸,洗澡,和洗衣服一样,香皂也能将人脸上和身体上的污秽都给洗干净。

并且因为加入了花液,所以用过香皂以后,人的身体还会留下花香。”

“真的假的?”余夏的话,已经惊艳了在场所有人。

第二十三章 夏梢长弓

“夏儿你真的可以用猪油还有这些草木灰就能制造出你说的和澡豆一样可以洗澡的东西?”

余夏的娘亲陈花英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余夏。

除了余夏的娘亲外,在场的所有人也都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余夏,这个时候,余夏则是呵呵的并没有知道回答,而是微微自信的道:“你们很快就会看到了。”

跟着余夏开始发号施令,草木灰完成之后,就是让草木灰和水相调和,然后余强和陈民意两人接力搅拌。

等充分的搅拌完成之后,再用布进行渗漏,将草木灰水中的草木灰给过滤掉,这样,剩下的水就是碱液了。

当然了,这个碱液还需要加热,等加热后,成为熟热碱,再和猪油混合,接着继续的加热和搅拌,一直等猪油皂化后,然后将皂化的猪油放进模具之中,这样等冷却之后,肥皂就会出现了。

“哦猪油变粘稠了。”

所有的余家人看着锅中的猪油开始皂化,集体都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余夏这个时候也是露出笑容道:“姥爷模具制作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这个模具还做,我刚刚做了一百个。”余夏的姥爷哈哈一笑,余夏也是点头道:“那就好等一下,将变稠的猪油倒进模具冷却,很快肥皂就会出来了。”

跟着按照余夏的要求,所有的余家人也动了起来,

而这个时候的余夏则是开始用小锅弄香皂,这个香皂是有用处的,它是用来和李葳蕤搭上关系的,所以余夏要很小心。

当然了,香皂其实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就是加入了腊梅花的花汁,不过,花汁要经过蒸煮,这样才会安全。

等将蒸煮好的腊梅捣成分粉红色的花枝,然后和猪油一起倒入模具,之后冷却,那样的话,这块肥皂就会有变成粉红色,然后还会伴有浓烈的腊梅花花香。

下午的时候,余家一共做出一千块肥皂,余夏做出了十五块香皂。

这个时候,余家的人围到了余夏的身边,余夏先是给每个女人一块香皂,让她们去洗脸和洗手,这是为了印证香皂是不是带有香气。

而等女人使用后回来,浓郁的腊梅花花香,让所有的男人都眼前一亮。

陈花英笑着道:“夏儿,这香皂是真的好用,不但又香味,而且还很下脏,儿子你是神童。”

“噗哈哈!”被自己的娘激动的叫神童,余夏笑了起来,然后又给已经迫不及待的男人们每人发了一块肥皂。

拿着肥皂,男人们就迫不及待的去洗手了,也有洗脸的,而肥皂的去污能力也很强,本来黑黑的双手和油污的脸,立即白了许多。

这震撼的去污能力,让女人们都笑了起来。

余夏姥姥激动的道:“我家夏儿真的是神童,这样好的肥皂,一定会在鸠鹚城卖疯的,就是一两也有人要。”

等余夏的姥姥说完,这个时候,余夏的爹余大力看着余夏问道:“对了夏儿,肥皂你准备卖多少钱?”

余夏微微一笑:“秘密不过,肥皂不是我们一家可以掌控的,所以我需要找个合作者,而在这位合作者没有答应之前,肥皂不能被人知晓。”

“放心吧夏儿,我们一定都听你的。”陈茂盛带头。

立即后面所有人都点头承诺不会让人知晓,这样余夏才算放下心来,而等肥皂制作完毕后,余夏就将陈茂盛,余大力和余大猛叫到了房间。

这是干什么这是在教三人如何制作英格兰长弓,虽然暂时没有铁箭头,不过,先制作一些长弓,配合竹箭头,也还是有一定杀伤力的,虽然破不了甲,但是现在有几个土匪有甲。

等余夏将英格兰长弓的图纸拿出来之后。

陈茂盛,余大力还有余大猛三人都露出了惊吓的表情。

余大力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余夏道:“夏儿,你要做弓箭,这可是官府禁止的呀!”

“爹怕了?”余夏淡淡的一笑道:“我知道是官府禁止的,所以我们要偷偷的做,其实我也想做良民,安安心心的活着,可是爹,我们余家越来越好,总会遇到一些眼馋的。

就像那天的侯三一样,难道爹还想用木棍对付抢劫我们的人,不我不想所以我制作了这样的一把长弓,它的射程最远可达三百步,再配合我设计的箭头,依旧可以破甲。”

“我的天那它该有多厉害,300步破甲,军中的弓箭不到其一半的力量。”对于弓箭很是了解的二叔余大猛一个感叹。

余夏点头道:“如果不厉害,我要它何用,这里是图纸和制作方法,现在姥爷就带着人上山去砍树,先制造十副长弓,然后一千支竹箭,然后让大家练起来。

我们要开始学会自保了。”

“好!”陈茂盛点头,然后看着余大力道:“大力我认为夏儿说的对,我们余家需要自保之力,如果前两天我们拥有这样的长弓,那十个泼皮无赖就没有能力可以伤害到我们了。

我也知道你的担心,长弓在官府那里是禁止的,不过,我们只有藏好,就不会有事的,所以你不要纠结了。”

经过陈茂盛的一番劝说,余大力也是点头道:“爹我只是担心,不过,我也认为夏儿做的对。”

“好那就没说了,我们马上拿着图纸去山上伐木,然后制造长弓,对了这个长弓还没有名字,既然是夏儿设计的,那就叫夏梢长弓吧!”

等陈茂盛说完,余大猛立即双手欢迎道:“好好就叫夏梢长弓!”

一瞬间,英格兰长弓变成了夏梢长弓,余夏苦涩的一笑,对于自己的这个抄袭,而且还据为己有,余夏只能微笑面对。

好在这是一个陌生的时代,余夏说什么就是什么。

很快,陈茂盛,余大力还有余大猛就离开了,而余夏也是拿出了纸张和笔,他要快点将西游记给写出来,等西游记写出来之后,他就要拿着西游记去找李葳蕤。

肥皂需要这个丫头,铁箭头也需要这个丫头,余夏无可奈何,这穿越到古代,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呀。

第二十四章 制弓过程

余夏窝在房间里,开始拼命的写着西游记,这个西游记一共一百回,余夏一天大概能写二十回,不过,写完之后,真的是精疲力尽,但是为了可以早点写完满足李葳蕤,余夏也只能拼了。

而在余夏写西游记的时候,陈茂盛等人也开始了夏梢长弓的制作。

长弓的制作虽然繁多,但是却简单,一根原料原料要选树干中部笔直的部分,纹理均匀,没有或尽量少木节。将原木的大部分边材削去,得到一条横截面15英寸(约4厘米)见方、长度与射手等身的弓背材料,从横截面看,要取偏中间的部分,一半为木心,一半为边材。

木心相对柔软而耐压缩,放在内侧,坚硬抗拉的边材则作外侧。

这可以通过观察横截面的木纹来判断,相对稀疏的一侧是外侧。通过切削木心一侧,把材料修整成中间厚、两头略薄,然后再由两个侧面将两端稍稍修窄,略如扁担。

两端再进一步用刨子将横截面修整成八边形。在修整中,要做到表面平整、两端对称、厚薄一致,才能发力均匀。

削出形状后,要通过弯曲试验来检查弓的各段弹性是否均匀。由于天然生长的木质很难完全均匀一致,可能有的地方硬一些,有的地方软一些,仅仅外形均匀未必力道就一致。

所以,要通过观察加以修正,把硬度大的地方稍稍削薄一些。弓背大致调整好了,就可以在两端2英寸(5厘米)处分别锉出弦槽,弓背外侧深一些,内侧略浅。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发矢”。

制弓最重要的工序就是弄弯它。长弓呈简单的圆弧型,没有天朝角弓反弯的复杂形状。英国人不用火烤的方式,那样会降低弓的张力;也不能一下子弯到位,那样的话,弓背就是不折断也要造成内伤而失去弹性,刚才那一阵忙活就白折腾了。

弯曲的过程叫做“驯弓”,就是让弓背逐步适应弯曲。

做这事需要一个专门的托架。托架可用硬木制成,一端竖着挖个凹槽用来托住弓背,另一端设法垂直固定在地上。

侧面由上到下以15英寸(约38厘米)的等距离刻8—10个弦槽,其中第一弦槽距托架头75英寸(约20厘米)。在弓背松弛状态将绳子绑住两端,把弓背的正中架在托架的凹槽上,均匀用力,慢慢拉弦,挂到第一弦槽里,弓背就被略略弯曲了。

这是,要仔细检查弓背的曲线是否流畅均匀,标出过于强直的地方,把弓背放松后进行修整微调,直到满意为止。然后再将绳拉开,逐次加大开度向下挂槽,并不断修整弓背,直到形成一条令人满意的均匀弧线。

每加拉三、四个弦槽的开度,就可以将绳收紧些。这一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特别是每次加大开度之前,最好让弓背“休息”20—30分钟,使内部应力得到释放,以免木质损坏。每次上紧也不可太多,最好一次收紧一英寸。

当达到弓手适合的满弓开度时,弓就驯好了。

弓手所能拉开的最大开度,相当于手臂平伸出去时由掌心到胸前的距离。这时,卸去托架,给弓背刷上几层亚麻籽油作为防潮保护层。油干了,便可以挂弦。弓弦是用羊肠或筋鞣制而成的,弹性和韧性都很好。

这样的夏梢长弓,在陈茂盛的带领下,一共做了十副,跟着又做了一千多只竹箭,跟着就让余壮,余强,陈民泊,陈民生,陈民意,三子等人开始练习箭术,每天几个人都被要求最少射一百箭,你要知道拉箭也是需要力气的。

所以这些人都被弄的惨兮兮的,好在有不少的肉补充体力,这样才让这群年轻人挺了下来,不过,根据余壮等人说的,竹箭不好,练习的时候,总是飘飘忽忽的。

余夏也知道不好,不过,现在也就能这么凑合。

几天后,西游记还剩不到十回的时候,大青山下了一场雪,雪虽然不大,但是却让陈茂盛等人感叹了起来。

“今年的雪来的有点早呀。”陈茂盛首先一声。

跟着余大猛道:“要是夏儿没有变聪明,我们这时候就要头疼了。”

“是呀!”余大力苦涩的道:“还记得去年下雪,我们一家都没有吃的,只能吃树皮。”

“何止是你呀有太多的人要吃树皮,哎这可怕的年景,现在雪又提前了,老百姓的日子又要不好过了。”陈茂盛说完,跟着背着手回屋,对于面前的雪景,没有一丝的留恋。

等陈茂盛离开之后,余大猛看着余大力问道:“大哥这雪会不会对我们的豆芽菜有影响呀?”

看着余大猛担心的样子,余大力道:“你就放心吧,雪不但对我们没有影响,因为城中的居民和城外的居民不一样,可以住在城中,都不会差那么一点银子的,所以我们不会受影响的。”

听到自己家的豆芽不会受影响,余大猛也是放心道:“那就好呵呵!”

对于余夏的二叔来说,别人的生死和自己没有关系,只要他和他的家人可以吃饱穿暖,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余夏的姥爷也是一样,他只是感叹,但是却并没有悲天悯人的心。

“吃饭了!”余夏小姨的声音响起。

跟着一群人来到厨房,今天吃的炖羊肉和黄米馍馍,虽然羊肉中只是放了一些食盐和葱花,但是那纯正的羊肉鲜味,却让每一位闻到羊肉香味的人都流出哈喇子。

余夏吃了第一筷之后,其他人才能动筷子,一家人围着炉子吃着黄米馍馍,喝着羊肉汤,说说笑笑,生活莫过于此。

其他人的生活,和余家人和余夏没有关系,什么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些都和余夏没有关系,挣扎在这样的古代,余夏只想保护自己身边的人,其他,等余夏有了能力再说。

“姥爷明天进城,都准备好了没有?”

听到余夏的话后,陈茂盛立即道:“都准备好了,这次要是遇到问题,我们可以搞掂的。”

“夏哥这次我也去,我射箭是最好的。”三子马上出声。

这让余夏呵呵笑道:“好你也去,这次去鸠鹚城,我们一定会顺顺利利!”

“顺顺利利!”余家人齐声道!

第二十五章 合作生意

翌日早晨,细雪飘舞。

余家一家人拉着牛车慢慢的前往鸠鹚城,因为下雪的原因,一路上泥泞不已,余夏坐在牛车上,被自己的娘亲撑着伞。

这次余夏除了带着一千斤的豆芽菜,还带上了写完的西游记全本,和十块香皂。

李葳蕤派人来到落樱台两次,取走了十回西游记故事,也约定了余夏写完全本,去那里将西游记给李葳蕤。

一路颠簸,余家人来到了鸠鹚城,和上次一样,依旧是满城激动,下雪并没有阻挡鸠鹚城居民对西游记的热情。

邱大虎这个小子依旧翘课过来接余夏。

和上回一样,余家还是将豆芽菜带到了田家的粥铺去卖,跟着顺便余夏讲了三回西游记,那是赢得满堂喝彩。

而让余夏诧异的是,在自己讲西游记的时候,李葳蕤出现了,依旧扔了一块金锞子上来。

等说书结束,余夏让自己家人去买粮食和必需品,之后,余夏也带着香皂和西游记全本来到了粥店对面的一家店铺,这是一家绸缎店。

在楼下,余夏遇到了小丫鬟明月,看到余夏,小丫鬟明月立即福了一福道:“小先生,你说的真的,我都听入迷了。”

看着小丫鬟明月那可人的模样,余夏笑道:“多谢那个小姐在上面吗?”

“嗯请随我来,小姐就是让我在这里等小先生呢。”说完,明月就带着余夏来到了二楼。

上楼之后,余夏和李葳蕤见到后,李葳蕤立即道:“听你说书比看书有趣很多,你讲的真不错,对了,剩下的西游记都带来了没有?”

余夏将自己的手抄本递了上去笑道:“一共一百回,都完成了!”

接过余夏的手抄本,李葳蕤笑道:“哎呀真是太好了,以后的一段日子,我终于不再无聊了。”说完,李葳蕤一个抬手。

跟着只见小丫鬟明月拿着一个托盘出来,跟着将托盘上的红布揭开,十两一个的大银锭,一共露出了二十个。

“我也没有多少钱,这里是二百两,你先拿着,我知道你这书写的好,外面的书商都在疯狂的印你的书去卖,很多人都收藏了你的书。

所以我拿了你的全本,也不能没点表示。”

李葳蕤看着余夏巧然一笑,余夏也不客气的将二百两银子给收下,看到余夏收了银子,李葳蕤就想抬手送客。

毕竟两人之间没有什么交集,仅仅是萍水相逢而已。

只是就在李葳蕤抬手的时候,突然,余夏轻轻上前笑道:“小姐我这里有一物,想要献给小姐。”

“你有东西要给我?”李葳蕤看着余夏笑了笑道:“你有什么可以给我的?”

这意思很明确,那就是你一个土豹子,能给我什么东西。

只是就在李葳蕤用玩味的笑容看着余夏的时候,余夏从自己的身后拿出一个木盒,盒子上有腊梅花迎风傲雪的图案,跟着余夏将盒子打开,里面十块花瓣状的香皂露了出来。

跟着里面散发出一股很好闻的腊梅花香。

“这是什么?好香呀!”李葳蕤和小丫鬟明月一起惊讶的问道。

看着两人惊讶的模样,余夏笑着解释道:“这叫香皂,它呢,其实和澡豆一样,有清洁皮肤的作用,不用,香皂还比澡豆多了一个功能,那就是香皂可以持久留香。

只要小姐用它洗一次澡,香味就可以持续半个时辰,如果长期洗的话,身上就会保有香皂的香味。”

“真的哇这好神奇呀,你是不知道,澡豆那玩意我真的不喜欢,总是有奇奇怪怪的药味,对了我现在可以试试吗?”李葳蕤露出惊喜的表情。

“当然可以!”余夏微笑。

“明月,给我打一桶水来。”李葳蕤大声的吩咐道。

“啊小姐,小先生还在,你不会要洗澡吧?”小丫鬟明月一个皱眉。

“砰!”

“啊!”

李葳蕤俏脸微红的在小丫鬟明月的头上狠狠的来了一下道:“我是要洗手!”

“哦!”小丫鬟明月点点头,跟着捂着小脑袋赶紧冲下了楼。

“呵呵余夏你不要介意呀,明月就是个笨蛋,傻傻的我要不要她,她在我们府中,都活不过第二天。”说完,李葳蕤嘿嘿一笑。

就在这个时候,小丫鬟明月回来了,拿着一个盆,里面打满了水,跟着李葳蕤立即迫不及待的拿出一块花瓣形状的香皂写了起来。

一洗,瞬间,李葳蕤的手上全是泡沫,等将泡沫洗尽,一双手果然更加的白皙而且还清爽了不少,等李葳蕤凑上去一闻,阵阵的腊梅花香,瞬间让李葳蕤露出惊喜的笑容道:“余夏你这个香皂真的是太棒了,我很喜欢,谢谢了。”

看着李葳蕤那开心的表情,余夏再次道:“那个小姐刚刚说缺钱,我这里有一个挣钱的法子,不知道小姐愿不愿意听听。”

“挣钱的法子好呀!”李葳蕤立即道:“我真的很缺钱,那二百两银子还是我预支的月饷,我和我大哥还有二哥不一样,我是收不到城中赋税的,来余夏,快点将挣钱的法子说出来。”

“呵呵其实法子就在小姐的手中,我除了制造香皂,还能制造一种比香皂稍微廉价一点的肥皂,成本十文,我们可以卖二十五文。

肥皂和香皂比,除了没有香味以外,去污能力是一样强的。

二十五文的价钱,相信一定可以在鸠鹚城卖疯的,而小姐想要加入的话,只需要出一间城中的门面房就可以了,以后所赚的利润我们平分。”

余夏说完,李葳蕤一个惊喜:“一块挣是十五文,十块就是150文,一百就是一两五银子,一千就是十五两,一万就是150辆,十万就是1500两。

我的天,一个月只要卖十万的话,那我就有750两,这可是我三个月的月饷呀。

余夏,我们一个月能卖到十万块吗?”

李葳蕤露出小眼睛激动的看着余夏,而余夏则是很肯定的告诉李葳蕤:“小姐十万块只是初级目标,在鸠鹚城就可以完成,我们还有终极目标。

等我们的肥皂受到欢迎,卖到全国,那我们一个月也许可以获得7500辆甚至是一万两。”

“好了!”李葳蕤立即制止道:“你不要说了这生意我做了,这家绸缎店就是我的,以后就作为肥皂店吧。”

看着李葳蕤,余夏微微一笑!

第二十六章 自救

生意就这么促成了,不过,余夏并没有和李葳蕤说铁箭头的事情,为什么因为此时的两人绑在一起还不够深,如果余夏出口的话,一定会引起李葳蕤的遐想。

等两人绑在一起足够深的时候,那才是开口的机会。

“呀余夏,你快点回去做肥皂吧,我们要早点赚钱呀。”离开的时候,李葳蕤一直对余夏使劲的催促,看样子,她对赚钱真的很有兴趣。

余夏也忙不迭的点头,并告诉李薇蕤,七天后,他会再来,那个时候,他会先三千块过来送,先打开知名度。

李葳蕤不知道什么是知名度,但是听到送,有点不放心,不过,余夏告诉李葳蕤,只有让别人知道肥皂的好,那样才会刺激别人购买。

说真的,李葳蕤没有听懂,不过,她再三让余夏保证一定会赚钱,等到余夏的保证之后,这才开心的走了,至于用什么方法,李葳蕤不管。

等李葳蕤离开,余夏和自己的家人汇合,这次还是买了一千斤也就是十石的粮食,跟着还有很多其他的必需品,跟着离开了鸠鹚城。

不过,这次回到余家村归还牛车的时候,余家村发生一件让人难过的事情,昨天晚上突然的降温,余家村死人了,而且死的人不少,有三人,虽然都是年纪有些大的,但是人走了,而且还是认识到人,这样的事情,不管怎么样都是让人伤心的。

站在余家村的晒谷场上,一个丧乐班子,正在那里吹拉弹唱,老人的子女跪在老人的身边哭泣不已,一直都在骂自己无能,如果有口饱饭的话,老人就不会死了。

这个时候,余家村的一大爷和二大爷也走了过来,这个丧乐班子是一大爷和二大爷一起花钱请的,因为死的三位老人,一大爷和二大爷都认识,有点兔死狐悲的感觉,请来丧乐班子也是想着如果以后自己死了,希望有人可以送自己一程。

哭泣声和飘落的雪花一样,让人感觉不好。

余家人交还牛车的时候,也过去祭拜了一下,余大力还留下了一两银子,这个大手笔,让一大爷看在了眼里,其实一大爷也不是笨蛋,余夏一家人搬离了余家村,每七天就来借牛车一次,而后豆芽菜也是每七天都会出现在鸠鹚城一次。

一大爷其实早就猜到了余大力家就卖豆芽菜的人家,只是对方不说,一大爷也没有去问,不过,现在余家村遇到了问题,所以一大爷准备去求一求余家。

丧事结束,余家的人走了,等回到自己家中之后,让余家人没有想到的是,跟在后面,一大爷和二大爷也坐着牛车跟了过来。

“大力,花英你们在上面吗?”

落樱台下,忽然响起了一大爷的声音,跟着余大力立即跑了出去,要说余大力在村中还有谁是他最尊敬的人,那就只有一大爷和二大爷了。

看到落樱台下的一大爷和二大爷,余大力惊喜的喊道:“一大爷,二大爷,您两老怎么来这里了,来来我马上下去接你们。”说完,就马上开心的下去,然后将两人给接上了落樱台。

等一大爷和二大爷上了落樱台之后,余家所有人都在那里迎接了。

而一大爷上来之后,也是第一时间和陈茂盛打着招呼。

“老陈好福气呀,现在跟着女婿享福了。”一大爷主动的走了过去,和陈茂盛握住了手。

这个时候,陈茂盛也是呵呵的笑道:“还不多亏了你的照顾,走走天寒地冻,我们进去喝完羊汤暖和暖和身子。”

说完,陈茂盛就将一大爷和二大爷引进厨房,厨房中有炭火所以是温暖的,农家人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会客只能在客厅。

农家人是哪里舒适就将客人带到哪里,这是将最好的给客人。

进入厨房,陈茂盛请两人坐下,然后陈花英给两人盛了两碗羊汤,羊汤中满满的都是羊肉,飘着一丝醉人的香味。

一大爷和二大爷接过之后,互相看了一眼,跟着露出了一丝惊讶的表情,不过,表情一闪而逝,两人都慢慢的喝起了羊汤。

等一碗羊汤下肚,两人的身体也都暖了起来,这个时候,一大爷看着余家的人笑着道:“大力呀你们家现在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如果我猜的不错,鸠鹚城最火爆的白龙之须就是你们家中的吧?”

“嗯!”余大力没有隐瞒,看着一大爷点点头道:“白龙之须是我家种的,这是夏儿想出来的,而且我家现在都是夏儿做主。”

“夏儿!”一大爷有些惊讶的看着本来一直传说脑子有问题的余夏:“白龙之须是你想到的?”

余夏这个时候微笑着点头:“一大爷,我家那个时候太穷了,所以我就想了一个冬天种绿菜的办法,没有法子,为了活着。”

余夏的话,让一大爷十分的有感触道:“是呀孩子,都是为了活着,现在这个世道活着都不容易呀,你们家有了白龙之须,可以活下去了,不过,孩子,一大爷想要求求你,能不能也帮帮我们。

昨晚的温度再次下降,余家村死亡了三位老人,更重要的是,余家村粮食告急了,一百多户,如果得不到帮助,最少要饿死一半。

当然,我知道,这个世道帮人太难了,大家都在努力的活着,可是如果不是到了走投无路,我也不会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

孩子求求你们帮帮我们余家村,小老儿,在这里给你磕头了。”

说完,一大爷从椅子上跪了下来,这一下,将余夏给吓的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这要是受了一大爷一拜,那余夏还不折寿给折死了。

不过,一大爷这为了余家村的一跪,也让余夏感动,现在这世道,有这么一个村老,真的是很不容易的。

一大爷被很快扶起来了,陈茂盛,余大力等人都有些激动,一起看着余夏,想听到余夏下面的话语。

二大爷这个时候,也是有些难过的道:“我们该想的法子都想了,大哥将家里值钱的东西都给卖了,就差将自己的孙女也给卖了。

真的是没有办法了,大哥不想余家村熬不过这个冬天,夏儿只要你愿意救一救余家村,那以后,整个余家村都将奉你为主。

我们都听你的,只要给我们一口饭吃,我们就是你们奴仆。”

说完,二大爷也要跪,余夏再次闪了,终于,余夏的家人也忍不住了。

陈花英看着余夏有些哀求的喊道:“夏儿!”

“夏儿!”余大力,陈茂盛,余大猛等人也看着余夏。

“大哥!”余冬冬,余秋也拽了拽余夏的一角。

“夏哥!”三子的眼中满是眼泪的看着余夏。

终于,余夏出声道:“救一次两次,有什么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一大爷,余家村的人要自救。”

第二十七章 余家救村子

“自救?”一大爷和二大爷一起看向了余夏。

面对一大爷和二大爷期待的颜色,余夏笑着点点头道:“就是自救,这个世道,想要永远的靠别人那是不可能的,主要还是靠自己。

如果你想要吃饱饭的话,就要有所付出。

不要想着不劳而获,我呢现在手中需要一批人做工,一大爷我们余家村一共有多少户人家?”

“一百一十户。”一大爷回答的很干脆。

“好一百一十户,我每户要一个人,这个人来我余家做工,我一天包三餐,而且还会每人给二斤小米,不过,我余夏丑话说在前头,来我余家做工,你要是偷奸耍滑,我会立即请走,并且这家人其他人我也不会再要。

还有就是,在我家做工,嘴最好严一点,我不想让人知道,大家在我家做工的内容。”

“你放心!”余夏的话刚刚说完,马上一大爷立即站了起来喊道:“夏儿,你的条件我都答应了,如果有人敢在你家偷奸耍滑,我第一个将他全家都赶出我们余家村。

要是敢将你家做工的内容给说出去,我就执行村法,杖毙对方不过,一天三餐,还有二斤小米是真的吗?”

看着一大爷那期待的样子,余夏笑道:“童叟无欺!”

“好!”一大爷立即高喊:“我现在就去村里宣布,明天就来你家做工,我余家村以后就是你余家的工仆,夏儿,你救我余家村一次,我余家村誓死追随。”

老头说的斩钉截铁,这也让余夏微微一笑,如果真的能让余家村几百人誓死追随,无疑对余夏是好结果。

就这样两位老头带着笑意离开了落樱台。

而目送一大爷和二大爷离家之后,余夏看着陈茂盛问道:“姥爷家中存粮还有多少?”

“还有一万斤!”

“嗯!”余夏点点头:“一万斤要是我们一家人也就够了,现在多了一百多人,所以,还是远远的不够呀,姥爷你和爹再辛苦一趟,我这里还有二百两,再买一万斤小米回来,这次我们的肥皂一定要大卖,不然我们家也会够呛呀。”

说完,余夏离开,这边陈茂盛也赶紧和余大力再去一趟鸠鹚城。

余夏也是没有办法呀,一大爷和二大爷求到了落樱台,别说人家两人对自己家是有恩的,即使没有恩,以两人的身份地位。余夏也必须要给面子。

毕竟这个时代,还是以宗族村庄为基础的,你要是被宗族和村庄排斥,那以后即使发展也是很有限的。

所以余夏不得不帮,而帮的结果就是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一个人二斤小米,一百多人,一天就是二百斤,一个月就是六千斤。

这是一个可怕的数字,但是这个数字也仅仅是最低限度的保障,要想达到温饱,一个月六千斤粮食还是不够的。

所以现在余夏要开始头疼了,不过,只要肥皂可以卖出去,那就不用那么的头疼了。

一大爷和二大爷回到村子之后,马上就将村子的人给聚集到了一起,跟着宣布了每家每户选一个人到余家做工的事情。

等大家知道,余夏愿意保证做工的人一日三餐,而且每天还给二斤小米的时候,所有人都沸腾了。

因为在这样的一个年代,一日三餐和二斤小米,那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情。

有这样的待遇,那么自己一家就可以不用挨饿了,现在的人什么是最重要的,那就是活着,所以当一大爷将余家做工的待遇说完之后,余家村的人都欢呼了起来。

不过,后面一大爷也将余夏的条件说了出来,一是不偷懒,二是不能将余夏家中做的事情给说出去。

在场的余家村人都毫不犹豫的答应并保证。

而一大爷也在后面做了肯定,那就是如果有人违反了自己今天的保证,那么自己就要行使村法,将这个人永远的赶出村子。

一时之间,一大爷的话语,让众人心中为之一紧。

而余夏要这么多人就是为了制作肥皂,余夏这也是在赌,赌肥皂一定会大卖,要是肥皂失败的话,那就太麻烦了,就这样,第二天的时候,余夏家的落樱台来了一共一百一十人。

一大爷和二大爷带队,将这些人送到了落樱台,其实都是村里的人,所以都认识,也就没有矫情。

余夏直接将这一百一十人分成了五个组。

第一组山上割草,第二组烧草,收集草木灰,第三组提炼碱液,第四组熬油,第五组混合倒模。

五组人马依次分工,各做各的事情,本来余夏家一天千块的肥皂,跟着就提升到了一天一万块肥皂,说真的,余夏心中也抖呀,这要是肥皂失败,那他的第一次创业就彻底的完了。

只是和余夏的心惊胆跳不一样的是,那些在余夏种做工的余家村人,却全部都处在开心的氛围中。

第一余夏家的工作不累,就是很平常的活,第二还简单,就是重复的做着一些事情,最最重要的是,真的是一天三餐。

早上去了就是两个黄米馍馍,还有一碟小咸菜,那吃的叫一个香,吃完了到中午,还是两个黄米馍馍不过,这次除了小咸菜之外还有一碗肉汤,最后晚上是一个黄米馍馍一个碗小米粥和一个煮鸡蛋。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鸡蛋可就等于肉食呀,余家一天一个鸡蛋是真的太大气了,因为这年头就图一吃饱饭,余家这样的伙食,真的真的,让来做工的所有余家村人感动不已。

不过,余家也是因为这样赢得了余家村村人的心,这让以后余夏在余家村人心中的威望达到了最高。

夜晚余家村余仁带着笑容回到了家中,在余仁的身后还有一个小口袋,袋子中是今天余家发的两斤小米。

这已经余仁第三次带着小米回家了。

不过,余仁家却并没有吃掉小米,而是在凑十斤小米,然后去换黄豆。

要知道,一斤小米可以换两斤黄豆,所以余仁家想要凑足十斤小米然后去换二十斤的黄豆,这样就可以吃饱一些。

“爹!”

余仁刚到家,余仁的女儿就跑了出来,余仁一把将女儿给抱住,开心的笑了起来。

而女儿则是立即在余仁的口袋中摸索着什么,很快,余仁女儿从余仁的口袋中,摸出了一颗鸡蛋,然后开心的喊道:“又有鸡蛋。”

余仁呵呵的笑道:“是呀又有鸡蛋,你喜欢吃,就吃吧!”

“爹最好了!”女儿在余仁的脸颊上亲了一下,余仁哈哈的笑了起来!

第二十八章 肥皂的大卖

余家村在余家的帮助下,有了显著的区别,至少余家村的人可以吃饱饭了,这就比别的村子要强上不少。

不过,余家村村民是开心了,而今天,就是对余夏的考验开始了。

因为今天余夏要再次进鸠鹚城,而在这次进鸠鹚城除了卖豆芽之外,就是肥皂的赠送,而肥皂能不能一炮打响,就看今天了。

早晨,余夏一家,运着豆芽菜进城,而在运豆芽菜的牛车中有一万块肥皂和一万两千块的赠品肥皂,这赠品肥皂已经被切成小块,一块切成正常肥皂的四分之一大小,也就是三千块,是余夏用来当赠品送人的。

而肥皂能不能打响,就看这次的赠品肥皂了。

余夏一家很往常一样,先是来到田质的粥店卖豆芽,不过,这次卖豆芽的时候,余夏一家,还给每一位买豆芽的城中居民,送了一块小肥皂。

“小先生这是什么?”

一位接过了余夏递过去小肥皂的妇女看着余夏诧异的问道,

“婶子!”余夏嘴甜的喊了一下妇女,跟着微笑道:“您知道澡豆吗?”

“那当然知道,洗澡用的,那玩意可金贵,一块就要一两银子。”妇女看着余夏大咧咧的道。

“嗯婶子,其实我给你的这个名叫肥皂,它呢和澡豆一样,不过,肥皂不是给人洗澡的,它是用来洗衣服的,当然了肥皂也可以用来洗手,洗澡,洗头,只是,它并没有澡豆好。

但是洗衣服,洗手,婶子你放心,十分的下脏,以后婶子去河边洗衣服,就不用带棒子和草木灰了,只要用肥皂轻轻在衣服上衣抹,再揉搓几下,衣服很快就干净了。

这天寒地冻的,也让婶子可以快点洗完。”

“真的?”那名妇女看着余夏有些不太相信的道:“小先生,你的肥皂真有这么厉害?”

“当然了这一块您先用着,用的好,您看对面。”余夏指着本来是绸缎庄,但是现在已经改成了肥皂店的店面笑道:“那里就有卖的,二十五文一块,有它四倍大,绝对物超所值。”

“好小先生,我相信你,我这就回去拿这块肥皂去洗衣服,只要好用,我等下就来买两块。”

看着那名妇女十分爽快的样子,余夏呵呵的道:“那就谢谢婶子了好下一位。”

就这样豆芽菜卖完了,跟着后面还送了一万两千块的肥皂,余夏的西游记才开讲,而就在余夏开讲西游记的时候。

鸠鹚城很多的妇女都拿着余夏送的赠品肥皂开始测试起来。

有的在河边,有的在井边,不过都是三五成群,看到彼此拿着肥皂和衣服,都互相的笑了起来:

“哎你也来试肥皂呀”

“是呀,小先生送的,我就用用看,要是真的和小先生说的一样,我等下要去多买两块。”

“哈哈我也是,不过,刚刚我先用这肥皂洗了洗手,你还别说,还真的和小先生说的一样,这不,我马上就来洗衣服了。”

“哎呀这要是真的和小先生说的那样,污渍一搓就下来,那以后就不需要木棒打了,这要省下多衣服呀。”

“是呀那小先生就又办了一件好事情。”

“好了,不说了,我们快点洗吧,要是真的好用,就早点去买。”

“嗯那我来打水。”

就这样,几位妇女在井边开始洗起了衣服,而让这几位妇女震惊的是,肥皂是真的太棒了,轻轻的在衣服的污渍上擦了擦,慢慢的搓出泡沫,跟着用水一冲,污渍马上消失,并且上面还有一点淡淡的肥皂香味。

“好东西真的是好东西呀。”很快,其中一位妇女大赞道:“我家那个猴崽子身上的污渍就这样轻轻一搓就洗干净了。

以前我要拿木棒和草木灰不知道洗多长时间,衣服我都打坏了几件,就是洗不干净,现在这肥皂就这么轻轻的一搓就好了。

姐妹们,走不要洗了,赶紧去小先生那里买几块,这么好的肥皂,就二十五文,省下一件衣服,我们就能买几块了。

一定会有人去抢的,去晚了,就买不上了。”

等这位妇女说完,其他的人也马上觉得有道理,跟着衣服都不洗了,集体冲回家拿钱,然后到余夏的肥皂店去买肥皂。

你还别说,这位妇女还真的说对了,她们是第一个到达肥皂店的,所以一个人买足了四块肥皂。

就在这些人走后不到一刻钟,余夏的肥皂终于大爆,余夏从家中带来的一万块肥皂,仅仅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被卖完了。

后面还限制了购买的数量,一次只能买两块,但是依旧被热情似火的鸠鹚城城民给买完了。

由于没有买到的鸠鹚城城民不肯走,余夏紧急的让余大力和余大猛立即回去,带着家中的工人将家中库存的五万块肥皂马上运来。

肥皂的突然火爆,主要还有因为晋国人贪小便宜的心态,因为肥皂去污能力很强,这就不需要用木棒打衣服了,你知道这样的话,不用木棒打衣服,就可以省下很多衣服的折损,一件衣服多贵,所以买肥皂就是勤俭节约,何乐而不为?

那一天,余夏一共卖了六万块肥皂,这还是因为库存没有了,要不然,余夏相信,鸠鹚城的购买力,可以达到十万块。

一万块肥皂赚了150两雪花银,六万块肥皂就是900两,等将450两送到李葳蕤的手中,李葳蕤也是惊喜不已。

很快李葳蕤还亲自来了肥皂店,看着火爆的肥皂店,李葳蕤第一次将自己的身份给亮了出来,这个时候余夏也才知道,李葳蕤乃是芜王三女,很快就要被册封的天乐郡主。

火爆的肥皂本来引起了很多鸠鹚城中商人的注意,可是等知道天乐郡主是肥皂店的后台,瞬间打消了很多人的不怀好意的想法。

这位天乐郡主是芜王最宠的女儿,这虽然是终点,但是更重要的是,这位天乐郡主有点不好惹,你要是惹了她,天王老子她都敢弄你。

这让余夏十分的开心,他靠上李葳蕤是靠对了,这大腿找的,也太肥了。

那些商人们眼见大肉是吃不到了,所以他们想要喝点汤了,不能动肥皂,那我还不能和肥皂店做生意吗?

你在鸠鹚城卖,那我们就去别的城卖,肥皂这么好卖,一个月卖个三十万块是没有问题的,五文的利润就是1500两,和白捡的一样。

所以很快,李葳蕤成了香饽饽,一群人开始接触李葳蕤,都想要可以在肥皂上分一杯羹!

第二十九章 大司马林承佑

两头猪一只羊外加上千个黄米馍馍!

今天余夏要大宴余家村,因为赚钱了,所以余夏就要给些好处。

在余夏村的晒谷场上,一共支起了十口大锅,两口大锅专门炖猪肉,一口大锅炖羊汤,跟着还有七口大锅蒸着黄米馍馍。

猪肉被炖的稀烂,里面还有豆芽菜,锅盖打开,炖猪肉的香味飘满了整个晒谷场,半大小子们蹲在一旁全都不由自主的流下了哈喇子。

这还仅仅只是猪肉,羊肉汤的味道就更鲜美了,反正今天的余家村比过年还要开心。

跟着余夏在一大爷还有二大爷的陪同下,来到了晒谷场,一见到余夏,在场的所有人都恭敬的喊道:“小先生!”

余夏现在被很多人都叫做小先生,余家村的人也就随大溜,也叫了一声小先生。

等余夏来到晒谷场后,看到露出笑容的余家村人,余夏也是乐呵的一一回礼道:“各位乡亲你们都是我余夏的亲人。

这次我们余家的肥皂大卖,各位乡亲是功不可没,没有各位乡亲的帮忙,我余家也不可能做到这样的成绩。

所以今天这里的猪肉和羊肉,还有黄米馍馍,大家敞开了肚皮吃,而且我余夏保证,这绝对不是最后一次,只要我余家在,只要各位乡亲愿意帮我余家,那么我余家保证,以后一定会让各位乡亲顿顿吃饱饭,吃到肉。

今天我再宣布,每户人再抽一人到我余家做工,三餐管饱,两斤小米,那个第一批的工人,小米二斤涨到三斤。”

“哇!”

余夏说完,全晒谷场响起了余家村人最激动的呐喊声,那是真的太高兴了,这样余家村人就真的不用再挨饿了,不但不用挨饿还会余下一点粮食。

这已经比种地不知道强多少了,只要余家不倒的话,那么余家村的村民就将得到温饱,试问有人知道自己会温饱,还会不开心吗?

而就在晒谷场欢呼的时候,余夏也看着自己身边的一大爷和二大爷道:“一大爷,二大爷,我想请二位做我余家的管事,不用做什么,就是帮我余家看着大家。

一月我给二人每人五两银子!”

“这!”一大爷和二大爷齐齐的露出了惊喜的表情,要知道,一月五两银子,那绝对是大手笔,一大爷和二大爷实在是没有想到,余夏会用五两银子请他们两个。

跟着两人也是互看了一眼,然后一大爷欣喜的道:“好夏儿,你就放心吧,以后我和老二一定帮你看好他们,让他们安心做事,好好做工。”

看到一大爷和二大爷答应,余夏也是开心不已,要知道,请了这两尊佛压着,余夏相信,余家村的人就不敢乱动了。

一开心,余夏大声的喊道:“那好事情都宣布完了,我们开吃吧。”

一句开吃,将气氛再次推到了顶点,一碗肉,一碗羊肉汤,两个黄米馍馍,这还不是一家的,而仅仅是一个人的。

碗中的炖肉,颤颤巍巍,火红的嫩肉和诱人的香味就已撩拨起所有人食欲,半大小子们,全都迫不及待的狠狠咬了一口,那松软的肉,弹性十足的,好嚼,甘醇中和着香甜,让人欲罢不能。

虽然刚刚出锅的炖肉还是滚烫的,但是半大小子们,却再也抵抗不住炖肉的滋味。

“好吃好吃真的是太好吃了!”

半大小子们对炖肉发出了最高的赞叹,而看着自己吃的开心的孩子,身边的父母也是露出微笑的表情道:“好吃那就要记住这是谁给的。”

“我知道是余夏哥哥给的,以后我也要给余夏哥哥家做工。”半大小子满嘴塞满了炖肉含糊不清的答道。

“好小子,记住你的话,我们余家村就要靠余家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做工,这样的好日子,一定要守住,要不然就太畜生。”

一声感叹,就这样,所有人今天吃的那叫一个肚皮圆。

不但吃了,最后还每人发了几个黄米馍馍回去,一餐饭吃的那叫一个皆大欢喜。

就在余家村沉浸在欢乐的海洋中的时候,鸠鹚城的城主府,李葳蕤的闺房中,此时的李葳蕤正欣喜的看着余夏送来的450两银子。

“哇哇真的是赚钱了余夏那个小子真的没有骗我。”李薇蕤开心的笑着,然后拿出一个十两的银锭给了明月道:“这是你的。”

“嘻嘻!”明月马上也是开心的接到手中道:“多谢小姐的赏,呵呵小姐真的是慧眼如炬呀,现在我听说鸠鹚城里肥皂都卖疯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抢购,二十五文一块,大家都说,那是好东西,所以都想要,这次要不是小先生没有货了,应该还能卖更多。”

“嘿嘿!”明月的话,让李葳蕤笑的很开心道:“既然这么多人要买,那就让余夏扩大制作,有银子可不能不赚,这样明天我们亲自跑一趟落樱台,让余夏多制作点肥皂,哎呀这肥皂真的是太来钱,我上次看中了一个水晶杯,再多攒点就够买了。”

“买什么?”

就在李葳蕤幻想着可以买到自己心爱的水晶杯的时候,突然房间外传出一位中年人的声音,跟着一位穿着白色袍袖装,温文儒雅的男子就出现在了李葳蕤的房间中。

“啊。”李葳蕤一声尖叫,然后猛的将自己身前的银子给一把抱住道:“舅舅你别像抢,这都是我自己挣的银子,和你没关系。”

“哈哈!”

原来进来的这位就是鸠鹚城的大司马林承佑,也是李葳蕤的亲舅舅,只见林承佑笑着道:“你放心好了,舅舅虽然有点缺钱,但是也不至于抢你的银子。

不过,这次来,舅舅是想和做一笔生意的。”

“舅舅要和我做生意?”李葳蕤看着自己的舅舅露出一丝怀疑的表情。

跟着林承佑笑着道:“是真的就是你的肥皂生意,不过,我不和你做普通的肥皂生意,我要和你做,你专门用来洗浴的那个香皂的生意。

对了这个生意,你能不能做主,如果可以做主,我们两人就来谈,当然了,如果你不能做主,我还是和能做主的来谈吧。”说完,林承佑微微一笑。

“我当然能做主。”马上李葳蕤将小胸脯给挺了起来,要知道李葳蕤最讨厌别人质疑她的能力,不过,当李葳蕤说完,又发现自己好像对香皂一无所知,所以想了一下道:“虽然我能做主,不过,我还是要和我的人商议一下,要不舅舅明天再来和我谈?”

“好!”林承佑也不着急,笑了一下:“我们明天谈!”

第三十章 第一次扩张

林承佑走出了李葳蕤的房间,刚刚来到中院,只见一个黑衣人来到了林承佑的身边,跟着就听林承佑道:“他的底细查清楚了没有?”

“回大司马,已经查清,和郡主一起经营肥皂生意的男人名叫余夏,是鸠鹚城三十里处余家村人,世代务农,身家清白。

和郡主相遇也没有问题,郡主喜欢听余夏讲的西游记,所以就想绑了余夏回城主府,不过,就在郡主去绑余夏的时候。

余夏一家正好也在被一群泼皮抢劫,郡主顺水推舟救了余家一家,余夏自此对郡主十分的感恩,根据我们的分析,余夏可能是为了报恩,然后和郡主一起合作肥皂生意。

这就是我们查出的一切。”

“好!”林承佑露出一个笑容道:“只要他是清白的,那我就放心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和他合作香皂了。

姐夫这段时间,一直都在为银子烦恼,没有银子,就无法组建军队,现在晋国的火药味是越来越浓了,我要替姐夫好好的找到一笔银子呀。

肥皂可以卖成这样,我想香皂也一定会大卖的!”

说完,林承佑一个叹息,然后幽幽的看着天上那颗月亮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也逃不掉。

第二天一早,李葳蕤早早的就起来,带着她的三十名骑兵护卫呼啦啦的冲向了余夏的落樱台,余夏都还没有起来,就听到外面一片跪倒的声音。

等余夏起来之后,就看到李葳蕤大模大样的坐在自己家中的厅堂,然后一大爷,二大爷,姥爷陈茂盛,恭敬的陪在一边。

看到余夏之后,李葳蕤立即露出惊喜的表情:“余夏你起来了!”

看着李葳蕤那热情的表情,余夏笑着点头道:“不知郡主大驾光临,草民有失远迎。”

“嘻嘻说什么见外的话,我们俩个谁和谁呀,走去你房间。”说完,就拽着余夏又回到了余夏的竹屋。

不过,让余夏苦涩的是,这位大咧咧的郡主,丢下的一段话,真的是惹人遐想,没看,一边的余大力和陈花英都懵了。

等来到余夏的房间之后,只见李葳蕤马上神秘兮兮的看着余夏道:“余夏我给你又找到了一个大生意。”

“大生意?”余夏眨巴着眼睛看着李葳蕤,显然余夏是不太相信李葳蕤的,因为这个家伙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太靠谱,毕竟才十四岁,余夏有点不太相信。

“你什么眼神?是不是不相信我?”李葳蕤看着余夏那不太相信的眼神不爽了起来。

这姑奶奶一不爽,余夏立即陪笑道:“哪有郡主大人,谁我都可以不信,但是郡主大人我一定相信,我刚刚只是太吃惊了。”

“真的?”李葳蕤皱着小眉头看着余夏。

余夏笑着连连点头道:“当然是真的,郡主大人,现在我们来说说你给我们找的大生意的事情吧?”

“哦!”余夏转移视线成功,马上李葳蕤又想到了大生意,跟着皱着的小眉头舒缓开了,笑着对余夏道:“我说的这个大生意就是香皂,我舅舅就是鸠鹚城的大司马,他想和我们做香皂生意。

不过,我不知道香皂的制作价格,还有要是给别人去卖的话,我们要卖多少钱,所以来问问你。”

“香皂?”余夏看着李葳蕤,心中微微一惊,这位大司马可不是简单的人物呀,肥皂刚刚一畅销,他就打上了香皂的主意。

不过,还好,对方没有想一口将自己吞下,这个时候,余夏再次感激的看了看一边正憧憬的看着自己的李葳蕤。

如果自己找的不是这位鸠鹚之主李葳蕤的话,那么自己一定不会有这么幸运。

“怎么样,怎么样香皂到底卖不卖呀?”李葳蕤期待的看着余夏。

这个时候,余夏点头笑道:“可以卖不过,香皂制作有点麻烦,所以一块500文,至于对方也是大司马先生怎么定价,我建议不要低于澡豆,因为有钱人很奇怪,他们不会买便宜的东西。”

“哦哦!”李葳蕤使劲的将余夏的话给记在心里,准备回去和自己的舅舅去说,而等余夏说完之后,李葳蕤又立即催促余夏加快制作肥皂的事情,李葳蕤需要银子。

而也就在李葳蕤催促余夏加快制作肥皂的时候,余夏终于说出了关于铁箭头的事情。

“那个郡主有一件事情我想请郡主帮忙。”

“说!”此时的李葳蕤心情很好,所以对余夏也很干脆。

“我想请郡主帮忙弄一点铁箭头。”

余夏说完,李葳蕤一愣道:“要铁箭头干什么?”

看着惊讶的李葳蕤,余夏笑着解释道:“山中有猛兽,而且我们这边也需要护卫了,如果被强人盯上,我们这里离城太远,如果被抢,就一切都完了。”

听到这里,李葳蕤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倒是真的,其实这段时间,一直不是很太平,需要点武器自卫也是应当的。

不过,我的权利不是很大,我最多只能帮你弄到千枚铁箭头,然后五十把短刃,这是我可以弄到的最多的铁制品了。”

李葳蕤说完,余夏哈哈一笑道:“够了已经足够了,郡主,只要有这些在,我相信我一定能守住我们的肥皂工厂的。”

“好!”李葳蕤开心的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李葳蕤又呼啸离去,这是赶着和自己的舅舅去商议香皂事情。

等李葳蕤离开之后,余夏将所有人都给聚集了起来,因为现在家中的两百人有点不够用了,肥皂要制作,香皂也要制作,两百人太少了,余夏要继续招工了。

而这次的招工不仅仅局限在余家村,这也增添了一些危险,所以招工的同时,余夏还要组建一个五十人的护卫队。

当然了,护卫队和工人不一样,护卫队发的是银子,因为护卫队是要拼命的,余夏准备第一批护卫队在余家村中产生。

因为余家村的人知根知底呀,用其他的人还是不太放心,就这样,余夏的产业第一次开始了真正的扩张,这次扩张是余夏的第一次扩张,而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的扩张,跟在后面就是一发不可收拾。

李葳蕤永远都不会想到,有一天,她还是靠着余夏奠定了自己的位置,也永远不会想到,她李葳蕤会崇拜上一个土豹子!

第三十一章 田鼠和鼠疫

余夏宣布完准备招工之后,陈茂盛第一个找到了余夏,而陈茂盛来找余夏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想将陈家村的人招过来。

并且陈茂盛告诉余夏,陈家村的村老和他关系很好,如果余夏可以招陈家村人的话,那么忠诚度一定会别其他村要好。

这一点打动了余夏,跟着余夏答应了陈茂盛的要求,允许陈茂盛优先前往陈家村招人,这让陈茂盛十分的开心。

而等陈茂盛离开之后,余夏又见了余大猛,余夏想让自己的这位二叔担任护卫队的队长,这次余夏会招五十名队员,然后设立五位小队长,一队十人。

当余夏将自己的意思给说出来后,只见余大猛的眼前瞬间一亮,要知道余大猛这个人本来就喜欢舞刀弄枪,要不然,他也不会一个人带着一家住在大青山上。

虽然吃饱饭很好,但是如果能有自己队伍,那就更加的好了,所以当余夏说出自己的意思之后,余大猛连想都没有想,就立即同意了。

并且余大猛保证,一定会帮余夏招募一队最强的人,只是余大猛也抱歉的告诉余夏,他不懂如何训练,而这个时候,余夏笑了起来,因为他知道如何训练。

在张志的u盘中,有很多训练之法,余夏让余大猛不用担心,就这样,一切都弄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雪还在下着,陈茂盛就带着陈民泊一起赶着牛车走了,车上还带着两石小米,这是为了取信陈家村的人,带过去的第一天的酬劳。

陈家村这个时候也是噩耗连连,因为此时的全村的米也都消耗殆尽了,全村上下都已经开始在周边寻找田鼠的洞。

田鼠这玩意呀,它们挖掘地下通道或在倒木、树根、岩石下的缝隙中做窝。有的白天活动,有的夜间活动,也有的昼夜活动。

春季,鼠窝中存粮减少或吃尽,田鼠活动频繁,饥不择食。

夏季,田鼠处于怀孕、产崽、分窝高峰,活动猖獗,极力搜找食物。

秋季,田鼠积极储粮,忙于奔波找食。

冬季,田鼠不冬眠,即使在雪夜,仍会出洞活动。

所以你在冬季找到田鼠洞之后,里面会有你想象不到的粮食,而且田鼠营养价值比鸡肉高,在这里,田鼠又被叫做嘉鹿,有很多种吃法。

只是这些人却不知道,这田鼠虽然可以吃,但是田鼠携带多种细菌、病毒、钩端螺旋体、立克次体及寄生虫,可传播70多种疾病,如:鼠疫、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鼠咬热、恙虫病等!

吃这玩意最后一定会倒霉的,只是如果不吃就要死,所以这是一个无解的题目。

好在,陈家村又是幸运的,因为就在陈家村人为了活下去四处选着田鼠洞的时候,陈茂盛正和他的长子驾驶着牛车带着粮食来到了陈家村。

“咦爹,今天我们村怎么没有人呀?”进入村门,陈民泊一个诧异,因为此时的陈家村一个人都没有。

“哎。”一声叹息,陈茂盛道:“应该是去挖田鼠洞去了,今天的天气提前变了,大家的粮食都储存的不够,不挖田鼠洞就活不下去呀,好了,我们先去你三叔家,他是村老,只要他认同了,我们就好办事了。”

“知道!”陈民泊点头,跟着喊了一声,将牛车赶往陈家村村老家。

不一会,两人就到了陈家村的村来家。

下了牛车,陈茂盛在门口喊道:“郁畴在家吗?”

喊了两声,立即有一位年纪大约五十岁的老者走了出来,然后看到陈茂盛露出笑容道:“是茂盛哥你怎么回来了?”

“郁畴!”陈茂盛哈哈的笑了起来,跟着从牛车上拿出一刀十斤重的猪肉和一只羊腿还有一壶酒笑道:“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了,今天我们两个好好的喝一杯。”

“我的天!”看着陈茂盛手中的酒和肉食,陈郁畴露出惊骇的表情:“茂盛哥,你这怎么有这么多的肉食鸭,居然还有酒你到底搬哪去了,不是说去了女婿家?”

看着陈郁畴那惊骇的表情,陈茂盛哈哈的笑了起来:“就是去我女婿家了,先开门吧,怪冷的,先将肉炖起来。

我们喝着酒,我再告诉你,我女婿家的事情。”

“好好茂盛哥,民泊呀,都快点进来。”说着,陈郁畴打开了门,然后对着身后的土茅屋喊道:“老婆子,带着秀儿快点出来做饭,茂盛哥来了,还带了肉!”

不一会,陈郁畴的妻子和女儿就出来,从陈茂盛的手中接过肉去做了,当然了,一顿不可能做十斤肉和一个羊腿,剩下的都是给陈郁畴家的。

除了肉和酒,陈茂盛还带了几十个黄米馍馍,虽然这个时候被冻的硬邦邦的,但是在火上一烤,一会就会变得松软。

看着陈茂盛拿出的东西,陈郁畴很是惊讶的问道:“茂盛哥,你女婿家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你现在有这么多吃食,你女婿我认识呀,家中不是也很困难。”

“嘿嘿!”看着惊讶的陈郁畴,陈茂盛得意的递了一个黄米馍馍给陈郁畴,然后又给对方倒了一杯黄酒。

看着杯中的黄酒,陈郁畴的酒虫都被勾了上来,他笑着端起酒杯咪了一口道:“呀我已经三年没喝酒了,这滋味。”

“呵呵!”陈茂盛笑道:“我一个月前,还不是和你一样,不过,我到了我女婿家,我女儿生了一个好儿子,这段时间,我可是天天有酒喝,有肉吃。

郁畴,村子里是不是没有粮食了?”

“哎!”一声叹息,陈郁畴叹声道:“前天断的粮。天冷提前了,将很多我们能吃的都给冻死了,没办法,现在没有吃的,只能去挖田鼠洞了。”

“嘿嘿!”陈茂盛笑了起来。

“茂盛哥你笑什么?”陈郁畴皱着眉头。

“我呀是高兴,所以就笑,这次我来,就是帮助陈家村的,谁让我也是陈家村人,你不是一直问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肉食。

其实不但我有肉食,我还有小米,就在我赶来的牛车上,有两石小米,等下你将全村的人给我聚集起来,我要一家发两斤小米,让大家晚上都能吃个饱。”

“真的?”陈茂盛的话,让陈郁畴一个惊喜。

陈茂盛哈哈一笑:“当然是真的,而且我不但让陈家村的人可以今晚吃饱,只要跟着我的孙子干,我还可以让陈家村人以后都吃饱!”

“以后都吃饱?”陈郁畴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陈茂盛。

第三十二章 不可思议开始了

“肉菜来了!”

就在陈郁畴诧异的时候,陈郁畴的老伴将炖肉和烩羊肉给端了上来。

陈茂盛哈哈一笑道:“肉菜来了,郁畴吃先吃饱了,等吃饱了,我再告诉你来龙去脉。”

说完,就拉着陈郁畴开吃,而在开吃的同时,陈茂盛还不忘将陈郁的老伴和女儿也一起喊过来吃。

说真的,陈郁畴一家也委实是被肉菜的香味给诱惑到了,又因为都是老熟人,所以也就没有抗拒,跟着一起吃了起来。

而等吃完了这顿之后,陈茂盛也开始向陈郁畴解释了所有的一切。

从豆芽菜开始,再到肥皂的大卖,跟着再到自己孙子和天乐郡主一起想要扩建肥皂厂,然后陈茂盛为自己的陈家村争取到了优先的机会。

这一切的一切,等陈郁畴听完之后,立即露出了感叹的眼神看着陈茂盛道:“茂盛哥,真的是难为你了,陈家村没有给你什么,反而你还这么想着我们陈家村。”

“哎郁畴,你这说的什么话,不管怎么说,我也是陈家村的人,想着自己人是应该的,不过,我就不知道,陈家村有没有愿意去孙子那里,你要知道,如果陈家村愿意去的话,可能就要在青山脚下生活了,那陈家村的那些地。”

“茂盛哥,那些地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就是一堆长不出小米的沙地,就连黄豆一亩都收不到一百斤,这样的地有什么好留恋的。

只要茂盛哥,您孙子真的给一顿三餐,然后一天二斤小米,我陈郁畴不敢保证一村子都去,但是至少也会去半村子。”

“好!”看着陈郁畴那肯定的样子,陈茂盛哈哈一笑,跟着陈茂盛又看了看坐在一边今年十七岁的陈秀!

为了可以绑住陈郁畴,让他和自己的孙子是一家人,所以陈茂盛呵呵的道:“郁畴呀,秀儿已经十七岁了吧?”

“是呀茂盛哥,你侄女十七岁了,要是在城里都当娘了,不过,我们穷呀,富村的看不上,穷村的我怕秀吃苦,你看,就这么一直耽误着。”看着自己女儿,陈郁畴也是十分的操心。

这就是一个父亲的爱,陈郁畴的女儿十七岁没有嫁人,已经算是大龄姑娘了,没办法,这个时候的古代呀,富农,就是那些有田地的人,娶媳妇基本上都想着对方可以带几亩地过来,所以他们只和富农之间联姻。

这也算是门当户对吧,而穷人,富农是看不上的,但是作为村老的陈郁畴,又不想将自己的女儿嫁给穷小子,一辈子接受着吃了上顿担心下顿的生活。

所以就这样一直的养着,其实对陈郁畴来说,陈秀儿是他的一块心病。

不过,今天这块心病就要去除了,因为很快,陈茂盛就笑着道:“要是以前,我也没脸说下面的话,不过,现在,郁畴呀,我家二小子,今年24岁,和你家秀儿也算是门当户对。

民生呢,现在在他侄子那里,一月赚四两,我做主了,只要你家愿意,我给十两彩礼,然后八抬大轿将秀儿抬进我家,你看怎么样?”

“这这茂盛哥,这是太好了,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十两彩礼,民生这小子,我从小看到大,没问题,我同意了。”

陈郁畴哈哈一笑,跟着就和陈茂盛两人将自己的儿子女儿亲事给决定了,都不需要告知两当事人,这叫什么,这就叫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什么恋爱自由,呸见鬼去吧。

而两人定下亲事之后,双方就更加的融洽了,因为都不是外人,陈茂盛让陈民泊先从牛车上拿二十斤小米下来,说等到了落樱台之后,就不愁吃了。

跟着陈郁畴也微笑点头,然后就急吼吼的帮陈茂盛去村里将人都给叫回来,陈郁畴的老伴也带着自己女儿找了几个还在家的老妇人,来到村中的打谷场,架着锅子煮起了小米粥。

陈茂盛相信只要碗里吃着余家的小米粥,手中拿着余家的粮食,陈家村的人就一定会跟着自己走,这就是此时人最需要和最想要的东西。

果然和陈茂盛想的一样,中午的时候,陈郁畴将陈家村出去的人都给找了回来,打谷场上飘满了小米粥的香味。

然后还说陈茂盛会来每人发二斤小米。

根本就没有让陈郁粥怎么动员,陈家村一共八十四户共三百二十五人,也就花了不到五分钟,集体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跟着陈茂盛去余家。

看到这么顺利,陈茂盛也是开心死了,总算给自己的孙子算是办了件事情。

跟着陈茂盛就让大家喝小米粥,等喝完小米粥就是发放小米跟着就回去报信,然后带着人上落樱台做竹屋。

要知道,落樱台有十个足球场那么大,大概有7万多平方米,如果有规则的去布局,大概能在上面住一千人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余家村,陈家村,两个村子的人都住在上面都没有问题,而余夏也只准备在上面住两个村子的人,因为这样才保险,不能让太多不相干的人住在上面。

等有了钱之后,余夏会在落樱台的下面建造一个城,就叫青山城,里面都住满为余家做工的人,当然了,现在余夏离这个想法还有点远。

因为此时的落樱台上,连住两村人的竹屋都还没有造好。

此时的余大猛正在余家村中挑选三十人出来组建护卫队,余夏想着如果陈家村愿意迁移过来的话,为了让陈家村归心,也准备在陈家村中挑选二十人进入护卫队,

这样的话,也会让陈家村人有认同感。

这挑选护卫队成员其实很简单,就是看身体素质,两个项目,一个是跑,率先跑完三十里的进入护卫队,其二就是射术,五十米的靶子,十中其五,就可以进入护卫队。

而护卫队最吸引大家的还是饷银,一月四两,外加五十斤小米,三餐管饱,餐餐有肉,没有年轻人可以拒绝。

那天说要招募护卫队员,余家村一百多小子争夺这三十个名额,那是竞争的相当激烈。

余夏家中,余秋,余壮,三子,余强也都参加了竞争,最后余秋,余壮,三子都通过了,余强差了一点落选,我的吗呀那叫哭的一个惨。

不过,余夏却感觉很好,兵者凶器也,二叔家有一个不当兵是对的,战场无眼,谁知道生死,余夏其实也不想余秋上战场,不过,余家需要掌握力量,所以余秋就必须要上。

天空忽然又飘起了雪,余夏背手站在落樱台上,一切不可思议就要从现在开始了。

第三十三章 训练开始

七天之后第一批一万块香皂被制作了出来,一块卖给林承佑五百文,一万块就是五千两白银,到余夏的手中能分到2500两白银,不过,第一批香皂,林承佑没有银子给,所以只能由余夏和李葳蕤垫付。

这是余夏没有想到的,对方堂堂的鸠鹚城大司马居然连五千两白银都拿不出来,好在香皂的成本也不是很高,余夏完全可以应付下来,要不然,这次就吃亏了。

除了香皂,肥皂已经可以日产四万块,一个月就是120万块,这120万块肥皂除了鸠鹚城余家肥皂店的十万块,其余的110万块被鸠鹚城的五大商人给瓜分。

一块肥皂赚十文,110万块余夏一个月可以赚到一万一千两,再分给李葳蕤的话,余夏现在一个月可以得到五千五百两。

这样的收入已经很高了。

还有就是落樱台现在已经有八百多人在上面生活了,除了余家村还有陈家村,其他村子也来了一些人,都是穷苦的人。

跟着余夏讨生活,一个一个都很卖力。

而也在今天,余夏的护卫队也终于组建完成了,一共五十名队员,包括余夏还有余天猛就有五十二人。

这五十名队员就是余夏的种子,有了他们在,以后余夏就有属于自己的班底。

不过,护卫队队员选上了,可不就是结束,被选上了,才仅仅之后开始,落樱台上专门开辟了一个场所,余夏用来训练这些护卫队员。

四两白银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落樱台护卫队员的宿舍

今天是护卫队员第一次进入宿舍,大家一起集体生活,虽然有些拘谨,不过,晚餐吃的就是炖肉,这让护卫队员们都很开心,跟着也彼此熟悉了起来。

一夜无话,大家都睡的十分香甜。

但是这些护卫队员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大概早上凌晨的时候,突然一阵敲锣的声音响起,那声音十分的尖锐,将所有的护卫队员都给吓到了。

等那些护卫队员起来一看,原来是十位小队长和大队长一起在房间中敲锣。

跟着就听大队长余大猛喊道:“青山护卫队,晨练开始!”

接着不由分说的就让所有人起来穿衣服,然后带着所有的护卫队队员开始晨跑,而且晨跑可不是跑一里两里,是整整跑了五十里。

古代打仗,靠的就是体力,行军要靠体力,冲锋要靠体力,就是打仗输了,你突围和逃跑要的也是体力。

所以余夏让余大猛第一个训练就是锻炼体力。

这五十里山路跑下来,说真的,五十名护卫队员是真的有些累惨了,很多队员都认为如果这样跑的话,自己搞不好会跑死,都想退出护卫队了。

可是就在这些护卫队员跑回落樱台之后,余夏准备的早餐,让这些队员通通的打消了退出护卫队的打算。

早餐有三种,羊肉汤饼,就是羊肉面条,那可是用小麦做的,现在小麦只供应给士族,余夏是花了大价钱请李葳蕤弄来的。

跟着就是鸡蛋,而且是五香,煮好了,那叫一个香。

最后是一碗牛奶说真的,这样的伙食,没有护卫队员可以拒绝,真的是太好吃了。

吃完了早餐,跟着就是练习队列也就是站军姿,余夏是当兵的,他知道站军姿的重要,这个军姿可以锻炼人的意志力和忍耐力,坚持才是一个人最可贵的品质,也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条件。

行军打仗更需要规矩,没规矩如一盘散沙,焉能战胜敌人?

让余夏满意的人,护卫队队员对站军姿不是很抵触,这样很好,说明这些人服从性很高,军队需要什么,需要的就是服从,你能力再高,不服从就不行。

所以古代戚家军选择士兵的时候,一般都选择听话的,老实的,那些偷奸耍滑的都不要,即使战斗经验丰富,但你是老兵油子,也不会要,军队要的就是服从。

护卫队队员的服从性很好,这就是一支可以训练的人。

早上十点,站军姿结束,休息一刻钟,中间会有人送上水果,大冬天吃水果,可想而知,余夏对这支护卫队多上心了。

等水果吃完,就是练阵法,五十人为一阵,练习前进,后退,变阵,突刺等这是要将五十人练成一人,这样才可以无往而不利。

阵法结束就是午餐,炖肉,黄米馍馍,可劲造,吃完下午第一个训练就是最消耗体力的,突刺竹枪,所谓的竹枪,就是将一根两米长的毛竹,前面削尖,杀伤力还是很强的。

按照鼓点,余夏给大家弄了一个鼓,只要敲一下鼓,就要使用全力向前突刺竹枪,一开始是一千下,后来涨到了两千下,最后弄的大家只要听到鼓声,不管自己在做什么,都要往前突刺一下。

突刺竹枪练习结束之后,就是练习箭术,一人最少拉弓三百次,跟着晚饭前还有一次跑步。

怎么说呢很累,一天下来,都可以将人累的精疲力尽,但是虽然累,可是护卫队员享受的也是最好的,所以这些护卫队员也是累并快乐着。

当然了,更重要的是,这位护卫队员知道,他们一定要撑下去,因为在余家做工的年轻人中,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瞄准了他们的位置。

只要有一个掉队,立即就会有人补上了,这也使得这些护卫队员想不拼命都不行。

护卫队员拼命,余夏的训练内容合理,所以只要经过一些时日,那么这五十人的战斗力可不小!

大概一个月之后,林承佑传来了一个好消息,香皂在晋国各大城池大卖,而且这位林承佑也够黑的,一块他五百文买回去的香皂,他直接加一倍,一两去卖。

乃乃的比余夏赚的都多。

由于香皂去污能力强,并且还有花香的香味,所以很多有钱人和官员都拼命的要货。

林承佑也开始要求余夏加大力度制作香皂,要求余夏一定要保证一个月有二十万块的香皂,并且香皂只能由他林承佑专营,不能给其他人。

怎么说呢,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呀,好在这位林承佑看在李葳蕤的面子上,还给余夏留了赚钱的机会,一个月二十万块肥皂,一半那就是五万两雪花银。

余夏没理由不拼命,跟着余夏再次扩大了自己的规模,不过,这次的扩大规模,却被有心人给看到了,余夏这边要迎来一次可怕的危机。

第三十四章 东岳山匪

“大哥雪好大呀,娘让你不要再站在这里了,进屋穿件衣服。”

眼前一片雪景,余夏站在吊机旁,看着工人在那里频繁的吊着各种物资,这个时候,小妹余冬冬来到了余夏的身边。

回头看了看余冬冬,余夏露出一个微笑。

余大力也走了过来道:“是呀夏儿,你不用站在这里受冻,我在这里就可以了,要知道,现在你可不能有事。”

余夏看着自己的父亲点点头,然后拉着余冬冬回竹屋去了。

不过,等进入竹屋,余夏看到了姥爷陈茂盛,这个时候陈茂盛正在竹屋中和一大爷,二大爷还有陈郁畴四人说着话。

他告诉其他三人,现在雪越下越大,已经有十多个村子遭灾了,很多村子一夜之间死了十几口人,加起来,一百多人已经有了。

而且人只会越死越多,因为都没有粮食了,气温还会越来越底,芜王又没有赈灾的打算,所以很快就有可能形成大规模的灾民。

听到这些,余夏摇摇头离开,天灾人祸,这是余夏无法扭转的,他虽然有心,但是却无力,别看余夏现在一月收入有几万两白银,但是这几万两对于成千百万的灾民来说,它也只是杯水车薪,而将这些钱都给了灾民,他的人怎么办?

现在余夏可是担负着上千人的生死,余夏不能太自私。

“大哥我想吃麦芽糖。”

余夏看着一直靠在自己身边的余冬冬,此时的余冬冬已经没有了菜色,小脸红扑扑的,穿着一身崭新的棉袄,头上用红绸将头发给扎了起来,已经十分的好看。

余夏淡淡的一笑,活在当下,保护自己能够保护的人,才是余夏现在要做的,所以余夏牵起了余冬冬的手道:“好我们回屋。”

“老大!”

东岳山鸠鹚城境内的一座山,比大青山小很多,离大青山大概有一百多里,这里已经被三百多的山匪给霸占了,而且经营了几年,根深蒂固。

“我们的粮食储备怎么样?”

一位大胡子男子有些担心的看着来人,这位大胡子就是东岳山山匪的老大,人送外号一刀斩,这一刀斩可不是夸奖这位大胡子的刀术有多强,一刀斩的意思,因为这个大胡子男以前是替猪割那玩意的。

要知道猪不割那玩意,肉就会有一股难以描述的气味,后来这个大胡子不割了,改行当了山匪,其他道上的人给了他这个外号。

“老大麻烦了,我们的粮食被雪埋了,我们再过两天就要断粮。”

只见小弟说完,大胡子立即一脚将面前的桌子给踹倒喊道:“他吗的怎么会这样,劳资早就说过,让你们将粮食看好,那是我们的命,现在好了,冬天还有一大半,我们的粮食没了,那以后我们怎么活呀?”

“我们还可以打劫呀!”一位小弟站起来傻傻的道。

这不说还好,一说,大胡子怒气哼哼的大声吼道:“你他吗的是白痴呀,你看看周围,冰封千里,我们找谁打劫,啊对了,城里倒是有粮食,但是我们就这么三百人,你们觉得你们能攻破一座城池。”

一说攻城池所有人都萎了。

别说他们三百人了,就是再来十个三百人,这些乌合之众也不可能会攻破一座城池,晋国的军队素质还是很高的,不会让一群土匪给打垮的,而且还是在城池之中。

“那我们该怎么办老大,还有两天,如果我们没有粮食,全山寨的兄弟都要饿肚子,这可是冬天呀,会死人的。”

小弟的话,让大胡子也是无语了起来,因为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是冬季,而且今年的气温提前骤降,周围的村子都开始挖田鼠洞了。

几乎个个村子,现在每天都在死人,你说去抢这些村子,能抢到什么,田鼠肉,别开玩笑了。

当然了,富村子也是有的,但是那些村子都结堡了,一个村子被攻打,立即就会有其他的村子过来支援,大胡子的三百人如果去打那样的村子,搞不好三百人死一大半,还抢不到粮食。

不过,就在大胡子皱着眉头的时候,突然,一个小弟站起身道:“大哥我知道哪里不但有粮食还有钱财,而且他们还没有防卫。”

“你说!”这位小弟的话,立即引起了所有在场人的注意。

大胡子迫不及待额看着那位小弟,而那位小弟也立即说了几个字:“大青山余家!”

原来这位小弟就是前段时间,鸠鹚城泼皮侯三的手下,就是他怂恿侯三去抢余家,只是被李葳蕤给碰到了,一轮箭雨就带走了七个人。

这位名叫季基的家伙,因为走运和另外两个人逃到了东岳山,做了大胡子的手下。

不过,季基这个人记仇,侯三这个人虽然是泼皮,但是帮过季基,所以季基就一心想着要替侯三报仇,而报仇他当然不敢对李葳蕤报了,人家可是天乐郡主,所以对象就换成了余夏。

等了很长时间,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大胡子的粮食没有了,想要粮食,那正好,就怂恿大胡子去抢劫余夏。

此时的季基根本就不知道余夏现在怎么样了,更不知道余夏已经有五十人的护卫队,他现在用最大的力气将余夏形容的一无是处。

什么落樱台上只有一些手无寸铁的百姓,但是却有几十万两银子还有几千石的粮食,十分的好抢,自己这边不会有任何的损伤,这些话语无疑都是吸引着山匪们的诱惑。

果然,在季基的三寸不烂之舌下,大胡子和东岳山的山匪一致认为,青山余家值得抢,而且抢劫成功的机会还很大,并且抢一次就可以度过这个冬天,甚至还能大赚一笔,完全是何乐而不为,

只是这群山匪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此时做的决定,是多么的傻!

“吃饭了!”

天渐渐的暗了,晚餐开始了!

和别处不一样,落樱台一到晚上火把就照亮了整个落樱台,因为晚上余家还有做工,要不然肥皂和香皂无法供应。

晚饭吃的骨头汤,黄米馍馍,每人还有二两肉,一个荷包蛋或是白煮蛋。

所有的人都很满足,坐在一起吃吃笑笑,在这里,就是他们温暖的家,而在另外的地方,一群山匪正在夜里前进,他们要趁着天黑下山,然后徒步走到大青山。

根据大胡子的想法,那就是凌晨到达大青山脚,然后休整一下,等清晨的时候再向落樱台突击。

然后一举将落樱台攻陷,然后吃肉喝酒,不过想法是好的,但是却是天真的。

第三十五章 山匪袭击

入夜大概是凌晨的时候,余夏家的工厂也停了,这个时候,也只有余夏的护卫队还在巡逻。

不过,余夏的护卫队巡逻不需要走太远,他们只要扼守住唯一一条可以到达落樱台的小路就可以了,这条小路,一次可以并行三人,连马车都不能走,是一条比较危险的小路。

这也是为什么大胡子的东岳山匪,要选择清晨发起进攻的原因,因为那条小路晚上真的危险,十多米的峭壁,只能并行三人的小路,掉下去不敢说粉身碎骨,骨折甚至是死亡还是有可能的。

“啊!”

余秋在一旁打了一个哈欠,今天值班巡逻的就是余秋的小队。

这个时候,余秋的小队长余仁笑着走了过来道:“怎么样还能坚持吗?”

“队长,我能坚持。”余秋马上站直了身体。

这让余仁呵呵一笑道:“好样的不愧是公子的弟弟,我们现在是整个落樱台的守卫,所以我们一定要睁大眼睛。”

“是队长。”

余秋干脆的回答,让余仁哈哈一笑,要知道这个余仁可不一般,余仁今年三十五岁,他是十年前才回村的,也就是说是二十五回来的。

之前谁也不知道余仁去了哪里。

回到村之后,过了五年,余仁才娶了一个大龄女孩为妻,一直都过着清贫的日子,后来有了女儿,余仁从来都没有一次提过他以前的事情。

不过这次招募护卫队的时候,余仁表现出的实力,实在是让人惊骇,余夏在余仁身上居然稍微嗅到了一丝士兵的气息。

不过,余夏不敢肯定,当然了,余仁是士兵也不奇怪,晋国的诸侯国很多,不管去哪个诸侯国当过兵也不稀奇。

后来因为余仁厉害,就被提拔为第一小队的小队长,余夏还将余秋放进了这个小队,给了余仁很大的信任。

大概在凌晨三点钟的时候,从落樱台的村子中,走出五个人,手上各端着一个大盆。

来到第一小队前面,带头的男人笑道:“来来都饿了吧,快点喝点粥,吃点肉,暖暖身子。”

跟着将五个大盆放到了一个台子上。

两个盆子装的是黄米馍馍,一个盆装的是稀饭,一盆猪肉,一盆羊肉。

“给你们碗!”男人呵呵的道。

这个时候,余仁微笑出声:“好了都吃夜宵吧。”

等余仁发出了命令,第一小队的队员这才各自松懈了自己的身子,然后一起围到了台子前,一个个开始吃起了夜宵。

“哇福叔,你做的炖猪肉真好吃,我一辈子都吃不腻。”一位队员来了一块肉笑着道。

“我也是喜欢吃福叔的炖猪肉。”

“哈哈!”听着护卫队员的话语,那位福叔也笑了起来:“好吃,你们就多吃,公子仁爱,夜里都想着你们,你们也一定要好好的,不要让公子失望。”

“当然了我们一定会替公子好好的守护落樱台的。”护卫队员们集体出声。

福叔微笑着连连点头:“好好你们呀,都是我好样的。”

这个时候,余仁走了过来,看着福叔和其他四位厨房的人员道:“福叔,各位叔叔,你们也一起吃,东西很多,我们吃不完这些的。”

“好谢谢余仁队长了。”福叔浅浅一笑,也让自己的人吃了起来。

余秋在一边听着大家对自己大哥效忠的声音,也是得意不已,他现在越来越崇拜自己的大哥了。

而就在余仁的第一小队在落樱台上吃宵夜的时候,这个时候,在离落樱台大概十里的地方,大胡子的东岳山匪也都停了下来,他们找了一个避风的地方,开始准备休息。

等天微微亮,就准备进攻落樱台。

“兄弟们吃都给我可劲的吃,等吃饱了,我们就去将余家给打下来,里面有银子,有粮食,还有女人,只要将余家给打下来,我让大家快活三天。”

东岳山匪躲在一处避风的地方,山匪老大大胡子给自己的弟兄们打着气。

本来还因为走了太多的路而气势不高的山匪,一听到女人之后,两只眼睛都冒出了绿光,跟着一个个都兴奋了起来。

很多山匪都看着一边怂恿他们过来的季基问道:“季基,余家的女人多不多呀?”

季基这个时候也是很顺着山匪们喊道:“多不但多,还他娘的都好看,腰是腰,腿是腿,兄弟们,攻下余家,杀光里面的男人,所有的女人都是你们的了。”

“好!”一阵欢呼,气氛瞬间就到达了顶点。

跟着一群人就开始猛啃自己手中已经硬的不能再硬的馍馍,这是想要吃饱跟着冲进余家大杀四方,等吃完了馍馍,又休息了一阵。

这个时候,天终于开始微微亮了,黎明前的黑暗,大胡子就在此时站起身子喊道:“兄弟们,天要亮了,这是人一天中最累的时候,我们就要趁这个时候攻进余家。

我丑话说在前面,等下到了余家,大家都不要畏缩不前,如果谁敢不拼命,那就别怪我大刀不认人。

所有人必须勇猛向前,打下余家,还是那句话,我让兄弟们快活三天。”

“是大哥!”

大胡子说完,所有的山匪小弟们都立即答应,等答应之后,东岳三百人的山匪对于开始前往余家,而此时的余家。

余仁的小队还十分敬职的守在落樱台唯一的道路上,不过,因为实在是太困了,很多队员眼睛都有点睁不开了。

因为离交班没有多少时间了,所以大家的警戒也都微微的松懈了一些。

不过,和队员不一样的是,小队长余仁却一直都精神奕奕的看着四周的一切,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位老兵的本能。

而这次这个老兵的本能就救了整个余家。

就在余仁皱着眉头站在落樱台上四处观察的时候,一群黑影引起了余仁的注意,本来余仁还认为黑影有可能是动物。

但是等黑影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清晰,余仁第一时间就发现了那些黑影是人影。

黎明的时候,突然有一群黑影出现在了落樱台的周围,这让余仁马上警觉,第一时间喊道:“余秋敲响报警钟,通知所有人,有外敌来犯。”

“什么?”余秋一愣,因为外敌来犯四个字,让余秋惊吓到了。

“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去敲钟!”余仁再次大喊。

“是队长!”余秋一个踉跄,猛的跑到了报警钟旁边,伦起了小捶开始猛敲报警钟。

“铛铛铛!”

尖锐的报警钟声,让本来沉睡的余家,全都醒了过来。

第三十六章 黑色箭雨

警钟其实就是青铜钟,余夏一共买了两个,一个声音雄厚,那是用来上下班用的,而另一个声音尖锐,那就是报警用的。

尖锐的青铜钟声响起,本来还躺在床上的余夏猛的睁开了眼睛,跟着快速的穿上衣服,然后跑出自己的房间。

让余夏欣慰的是,本来余夏认为自己已经够快了,但是,等余夏赶到落樱台前一看,其他的四十名护卫队员已经早自己到达了那里。

“二叔什么情况?”余夏来到了余大猛的身边。

“有一群不怕死的想要来打劫我们。”

余大猛一指台下。

余夏随着余大猛的手指往下一看,大概有几百人往落樱台的小路慢慢的前进着。

很快,余大力,陈茂盛,一大爷,二大爷也走赶了过来,很多余家的工人也是拿着木棒,毛竹冲了过来。

看着众人同仇敌忾的样子,余夏心中一阵温暖,自己的仁慈没有白费,这些人已经将落樱台当成自己的家了。

“夏儿没事吧。”众人问向了余夏。

而余夏则是看着身边的二叔余大猛道:“二叔护卫队能打败这群匪徒吗?”

余夏这是在考验余大猛,如果余大猛连下面的山匪都打不过,那他就是不适合做指挥官的。

很快,余大猛坚定的回道:“请公子放心余大猛一定打败来敌!”

一句公子,让余大猛的对象从侄子变成了上司,也显示了余大猛的决心,余大猛也相信,自己拼命操练出来的护卫队一定可以打败下面的匪徒。

“好那就请余大队长下命令,我们整个落樱台村民都听从余大队长的命令,其中也包括我余夏。”

余夏将自己的指挥权都交给了余大猛,这就表示了余夏对余大猛的最大信任。

“诺!”余大猛感激的看着自己的侄子跟着大声的喊道:“所有人注意,村民扼守小道,有人上小道,就从上面扔石头下去,务必一定阻挡着山匪。”

“是!”所有的青壮扔掉了手中的棍棒,开始往小道边搬石头。

跟着余大猛站在所有护卫队员前喊道:“所有的护卫队队员,拿出夏梢长弓,一人二十四支箭,等敌人来到落樱台前五十米。

二十四支长箭,必须给我最短的时间射出,等箭矢射完,所以人持竹枪,两人一组以最快的速度冲下山,摆好阵型,与匪徒决一死战。”

“诺!”所有的护卫队队员集体一声大吼。

警钟尖锐的声音,不但叫醒了落樱台上的村民,也让台下的东岳山匪知道自己被发现了。

“大哥我们被发现了。”

一个小弟来到了大胡子的身边,

而大胡子看了看落樱台上发出的尖锐警钟声,也是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道:“发现就发现了,现在我们全力的冲刺,一定要在对方组成防御之前,一举冲破那些人。”

“好。”小弟立即应声,更着大喊:“兄弟们,大哥有令,所有人全力冲刺,一定要赶在那些村民组成防御的时候,冲上落樱台。”

“知道了!”山匪们高声回答,跟着就开始不惜体力的往通往落樱台上的小道冲去。

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

就在此时,落樱台上的余大猛厉声高喊:“给我射!”

五十副夏梢长弓,无差别的黑色箭矢冲天而下,夏梢长弓的优势在于,与同时代其他远程武器相比射速更快。

夏梢长弓在战场上胜过弩,主要凭的就是射速快。

从火力密度上说,一名长弓手的作战效能起码抵得上三名弩手。合格的弓手一分钟可以精准瞄射12支箭,如果是乱箭齐发的时候,射速可以提高到15支,个别变态的甚至能射出20支。

余夏的护卫队员,每天三百支箭的练习,一分钟精准瞄射12支箭已经没有问题了,两分钟,余夏的五十名护卫队员,可以从落樱台上向下不停的射1200支箭。

虽然这1200支箭不是同一时间射出,但是对于那群山匪来说,他们的反应没有那么快,所以两分钟的极限时间,会一箭不差的落入山匪群中。

“杀!”

山匪们拿起各自的武器,大喊着口号杀向落樱台小道的时候,就见眼前小道已经到了,忽然,一根羽箭飞来,直直的插进了跑在最前面的山匪脖颈之中。

鲜血‘噗’的一下,从那位山匪脖颈中喷出。

这让跟在后面的山匪愣了一下,而就在那一愣神的时间,落樱台上飞下无数的羽箭,这些羽箭可以说精准无比,每五支箭就可以带走一个山匪,这样的精准度,已经可以算是准到没有朋友了。

一排排冲在前面的山匪中箭死去,大胡子在后面拿着一块圆盾遮住自己的脑袋喊道:“冲冲不要停,他们的弓箭很有限,很快就没有了,兄弟们,扛完这一波,余家就是我们的了,女人,银子,食物兄弟们,冲呀!”

在大胡子的怂恿下,本来胆怯的山匪们又开始了不要命的冲刺,但是让山匪们苦涩的是,那些黑色箭雨根本就没有停的意思,一波又一波的射入山匪群中。

死亡的山匪越来越多,十人,五十人,百人,一百五十人,就在1200支箭带走了一百五十名山匪之后,东岳山匪终于也是崩溃了。

“跑呀!”

一个转身,剩下的山匪回头就跑,害怕再被羽箭给射中,这次不管大胡子在后面用什么银子,女人诱惑,这些山匪都没有听了。

毕竟这些东西虽好,但是和自己的命相比,当然还是自己的命最重要。

而在落樱台上,看着溃逃的山匪,余大猛一声大吼:“青山护卫队,准备出击!”

“诺!”

五十名护卫队队员,拿起各自的竹枪,身上穿着棉甲,腰上带着短刃,整齐的冲下了落樱台,等下了落樱台,五十人马上本能的组成一块方阵,余大猛手中握着一个大鼓,猛然一敲。

“咚!”

“杀!”

“咚!”

“杀!”

五十名护卫队员踩着鼓点,向剩下不到一半的山匪冲杀而去。

第三十七章 击败山匪

护卫队员,十人一排,前后五排,手持竹矛冲向山匪。

其实余夏训练的这个阵型有点像马其顿方阵,不过,是经过改变的小型方阵,主要进攻方面和马其顿方阵很像,马其顿方阵作战时排成很长的横队,纵深16人,士兵与士兵之间有着较大的间隔,马其顿长矛通常握在离柄端3至6英尺的位置,方阵头上4至6排士兵的矛头对准前方,后面各排士兵握矛的姿势有的倾斜,有的垂直于地面,各不相同。

每个纵列的排头三人和末尾一人属于关键位置,因而选用骁勇而技术高强的士兵。作战时,整个方阵常常以坚固的密集队形跑步向前推进,就象一把攻城锤猛烈冲击敌人的队伍。

余夏训练的这个五十人的小阵型,就是可以这样的进攻,当然了,猛烈的程度是没有马其顿方阵那么强,但是对付一些山匪,那是足够了。

大胡子回头一看,有五十人的队伍从落樱台上冲了下来,这让大胡子心中一个惊喜,刚刚被那些弓箭射的实在是太惨了,完全没有招架之功。

这个时候,落樱台上的余家,居然白痴的派人冲了下来。

好呀刚刚居高临下,他大胡子没有办法拼命,现在你居然下来了,那大胡子就一定要吃掉你,所以就在此时,大胡子回身一声高吼:“兄弟们不要跑了,余家家丁下来了,不再有弓箭了,我们这次回头杀了这群余家家丁冲上余家吃香的喝辣了。

来呀兄弟们,跟着我一起杀呀。”

说完,大胡子一个反身,第一个冲向了余夏的青山护卫队,而在大胡子的带领下,本来已经吓的肝胆俱碎的山匪们,又一次折返了自己的方向,拿起手上的弯刀冲向了余夏的青山护卫队。

“山匪来了所有人注意,不要害怕,勇往直前,想想我们的身后,那就是我们的家人,如果我们因为害怕,那山匪就会祸害我们的家人,队员们,你们想山匪祸害你们的家人吗?”

“不想!”

“你们想山匪破坏我们的家园吗?”

“不想!”

“好既然你们都不想,那我们应该怎么做?”

“杀光来犯之敌!”

“没错杀光来犯之敌,所有人列阵,举枪!”

“嚯!”

落樱台下的就要接触的双方,也让落樱台上观战的众人捏了一把汗,陈茂盛看着身边的外孙余夏问道:“夏儿我们能胜吗?”

余夏尽力保持微笑,轻松的道:“必胜!”

其实这个时候余夏也不知道结果,但是为了安抚落樱台上的人,他也只能这样回答,陈花英,余夏的二婶,还有那些护卫队员的家人此时已经是眼泪涟涟,看着自己的亲人和家人拼命,那真的是一种煎熬。

此时的余夏也是紧紧的握住自己的手,默默的祈祷,祈祷自己的护卫队,一定胜利。

“杀!”

终于东岳山匪和青山护卫队相遇了。

“咚!”余大猛一声鼓敲起。

所有青山护卫队的队员,集体出矛,站在落樱台上,你会看到青山护卫队就像变成了一个长满了竹枪的刺猬。

“噗噗噗!”

冲在最前面的十几位山匪被竹枪刺中身体,鲜血汩汩的从伤口处流出,眼睛睁的大大的,好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一样。

而就在此时,有经验丰富的山匪趁着护卫队的队员还没有收回竹枪,想要攻击手中没有武器的护卫队队员,只是就在这位山匪冲上来刚要进攻的时候。

鼓声又一次响起,只见第一排护卫队队员的身后,突然再次冒出一支支竹枪。

“噗噗噗!”

跟着第一排护卫队队员抽回敌人身体中的竹枪,跟着再次突刺出去,就这样前后五排无休止的循环,就像一只满身是刺的巨型刺猬,蠕动着一步一步的吞噬着身边的山匪。

“你们这些混蛋!”大胡子看着自己的兄弟一个一个的死去,也终于发疯了,拼命的冲向了护卫队,一刀批掉一把竹枪。

可是就在他再次举起刀的时候,旁边的三把竹枪被刺进了大胡子的身体,三处受伤,鲜血疯狂的流出,大胡子连哼都没有来得及哼一声,跟着就倒了下去。

“啊!”

大胡子一死,剩下不到二三十人的山匪,已经没有再战之心,全部缴械投降。

落樱台上看到战胜的一幕,所有人都欢呼了起来,因为这可是青山护卫队第一次胜利,所有的人都激动不已。

只是,激动的只是外人。

其实战斗一结束,余大猛和十个小队长都没有什么事情,将俘虏都给绑了起来,可是其他的年轻护卫队员,却都在那里疯狂的吐了起来。

因为刚刚作战,精神高度集中,这还不觉的,但是等战斗结束,四周两百多具人的尸体和那冲天而起的血腥滋味,说真的,没有几个正常人可以受得了。

所以很多护卫队员都吐了,而且是吐的一塌糊涂,当然了,这样也好,因为吐过之后就会习惯,那个时候,这些护卫队员就真的成长起来了,可以成为余家的一条支柱了。

“喝!”

一场遭遇战结束,尸体被清理干净,武器什么的被捡了回来,跟着余夏就下令,今日放假一天,所有人开喝,庆祝今天青山护卫队的第一次大胜。

肉炖豆芽,红烧羊肉,烤羊,焖野兔大菜连连,再每人配上半斤的黄酒,我的天,今天落樱台就是开心的海洋。

不过,就在一边开心的吃喝的时候,余夏,余大猛,余大力则是来到了关押山匪的地方,因为要弄清楚这群山匪为什么要来到这里攻打余家。

要知道这还挺重要的,如果不知道原因,那余夏就被动了,只是余夏等人还没有来得及审,好笑的是,这群山匪就集体竹筒倒豆子式的将这次前来余家打劫的前因后果都给说了出来。

就是因为东岳山没有吃的了,然后有一位叫季基的人就说余家有银子,有粮食,有女人,所以就来了。

这让余夏放了心,不是针对的就好,而就在余夏放心的时候,忽然,一个惊喜出现,余夏做梦也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第三十八章 烧砖和养马

就在余夏知道这位人的真正意图和自己没有关系,准备要走的时候,突然,一位山匪喊道:“大人放过我吧,我会烧砖,你们这里都是竹屋,我可以帮你们烧砖,这样,你们就可以住上砖屋了。”

烧砖匠,你可不要小看他,在古代要是没有这种烧砖匠,那你就只能住土屋,茅草屋和竹屋。

而且古代有点敝帚自珍这种可以吃饱饭的技术,基本上都是只传给自己家人,而且还传男不传女,就是害怕以后自己会没有饭吃。

所以晋国的烧砖匠全部都集中大城池中,余夏请李葳蕤帮自己找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你想想吧,天乐郡主都困难,就别说余夏这些乡下人了。

也因为这样,余夏到现在还仅仅只能住在竹屋中。

当这位山匪说出自己会烧砖的时候,余夏停下了脚步,一个回头道:“你真的会烧砖?”

看到余夏停下了脚步,这位山匪立即再次喊道:“会会大人我真的会,我是被逼着加入山匪的,我本来是走亲戚的谁知道被这群山匪给劫了,大人,我没有杀人,一个人都没有杀过。”

看着山匪那声嘶力竭的喊声,余夏看着身边的余大猛道:“先放了他,安排一间屋子,弄清楚他说的是真的是假的,要是真的,他就是我们余家的家仆了。”

“谢谢谢谢谢谢大人。”山匪大喜过望。

而就在余夏再次准备离开的时候,只听又一位山匪喊道:“大人我会养马,东岳山山寨现在还有二十匹好马,现在山寨无人看管,我可以帮大人将马赶来,然后养起来,小人什么都不求,只求大人也让我成为余家家仆,给我一口饱饭吃。”

跟着这位会养马的山匪扑通一个下跪。

余夏心中一惊这还真的是意外收获呀,居然还有个养马的,而且东岳山山寨还有二十匹好马,要知道,晋国属于中原,所以马匹不是丰富,一匹马至少要一百两左右,好马就更贵了,而最重要的是,马是非卖品,都在国家军队的手中。

想要弄到好马,对于现在的余夏来说是很难的,余家拉货一直用的是牛车。

真的没有想到,现在东岳山有二十匹好马等着自己,哈哈要是不是在俘虏面前,余夏都想放声高笑。

而这还不是最惊喜,后面还有的惊喜是,被俘虏的这二十二个东岳山的山匪,几乎大部分都是东岳山的后勤人员,他们各自都有一门手艺,都是被大胡子给绑上山的,强制的落了草。

这次因为大胡子东岳山全部出动,担心这群人逃跑,所以也就带上了,这群人一直都在队伍的最后面,而且一直都是躲在后面,所以才幸运的没死,要是这群人是真正的山匪冲在最前面,早就被杀死了。

弄清楚这群人的身份之后,余夏最后决定,只要提审过后,没有杀过人,那就收这群人做余家的家仆,虽然这群人有着污点,但是现在余家缺人,不用也是不行的。

一早上的审讯下来所有人都累了。

烧砖匠朱二还有养马人周未两人被安排进了一间竹屋。

“哎终于不用死了。”朱二擦了擦头上的汗水看了看身边的周未。

“是呀这还多亏了老哥你机灵呀,要不是老哥你,我们搞不好早就被余家的人给杀了。”周未来到朱二的身边,和朱二一起坐在了竹床上。

“就是不知道,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成了余家的家仆,不知道余家的那位会怎么对我们?”

“谁知道呢只能希望这个余家对我不会太坏,虽然那些山匪不是好人,但是也让我们吃饱了,毕竟豆饭也是饭,能吃饱还有什么其他要求呢。”

养马的周未说完,一边的烧砖将朱二也点头道:“是呀豆饭也是饭呀,能吃饱,而且隔三差五还给我们来点他们吃剩的骨头熬汤,那滋味真的是好呀。”

就在两人想着以前吃的伙食的时候,‘吱呀!’竹门被开启了。

竹门一开,本来坐在竹床上的朱二和周未立即就站了起来,跟着两人就看到一个护卫队的队员笑着走了进来,手上还拿着一个托盘。

“吃午饭了抱歉来晚了一点,我去拿饭的时候,被人灌了几杯黄酒,所以晚了一点。”说着,护卫队队员将托盘放到了桌子上。

等朱二和周未朝桌子上的托盘中一看,一碗小米粥,两个黄米馍馍还有两碗炖肉和一点烤肉。

那烤肉和炖肉的香味飘起,让朱二和周未的肚子不由自主的响了起来,看着托盘中的食物,朱二有些惊讶的问道:“那个小兄弟,你是不是拿错了,这里面怎么会有肉,我们我们难道也能吃肉?”

“啊没错是你们的呀,炖肉,烤肉,小米粥和黄米馍馍,公子说了,你们是自己人了,刚刚甄别过后,发现你们说的都是实话。

不过,今天暂时隔离一下,等其他人都甄别完,你们就可以自由活动了。

竹门其实没锁,你们想出去看看,也可以,不过,不要跑太远!”说着,护卫队员笑着点点头道:“那你们就吃饭吧,晚餐我也会送来的,公子说,你们一个烧砖匠,一个是养马人,我们以后砖房和骑马就靠你们了。”

说完,护卫队员笑着离开。

而看着离开的护卫队员和桌子上的食物之后,朱二和周未集体的愣了。

“兄弟,你掐掐我,这到底是不是真的,余家居然给我们肉吃,还说我们是自己人?”

一边的周未这个时候和朱二的震惊是一样的,只见他的眼睛慢慢的流出一丝晶莹的泪光道:“我这个养马的家伙,从来没有人将我当成自己人,都嫌我脏,嫌我和畜生为伍,那些山匪更骂我是畜生。

怎么会怎么会怎么会有人说我是自己人。”

说到这里,周未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落,看到落泪的周未,一边的朱二也哽咽了,摸了摸周未的脑袋道:“兄弟也许这次我们抄到了,遇到了一个将我们当成自己人的主家。

那我们兄弟也不能让主家失望,你养好你的马,我给主家烧最好的砖,盖最大的房子。”

“嗯朱哥,以后我们就是兄弟。”周未满含热泪看着朱二。

“好好以后我们就是兄弟,来我们吃饭,等吃好了饭,我们就去见主家,从下午开始,就为主家好好干活。”

“嗯我听朱哥的。”

说着,两人就拿起黄米馍馍大啃了起来,而吃的时候,两人的眼中也是泪水涟涟,不过,那是幸福的泪水!

第三十九章 李葳蕤的救援

“公子我想现在就前往青山,我要帮公子寻找到粘土,有了粘土我们就可以立即做砖坯了。”

吃完午餐,朱二和周未找到了余夏,然后恭敬的跪在了余夏的面前。

“公子,我周未也想马上请公子的战士和我一起前往东岳山,我会在天黑之前,将马匹给公子运过来。”

周未对着余夏一个磕头。

“额!”两人积极的样子,让余夏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这个你们可以稍微休息一下,不用这么着急的?”

“不!”突然,朱二抬起头看着余夏道:“公子待我俩为自己人,殊不知从来没有人讲我俩当成自己人,所有人都待我俩如家畜。

只有公子才将我俩看成自己人,给我俩肉吃,不瞒公子说,我以为我以后永远都不会吃到肉了,公子待我如此,也请让公子给我俩一个报答的方式。

我朱二!”

“我周未!”

朱二和周未一起出声磕头喊道:“愿为公子效死力!”说完,两人猛人的一个磕头。

听到此时,余夏算是知道为什么两人会如此了,这就是现在这个时代的单纯,君以国士待我,我定以死相报。

“好朱二,周未,你们两个人的要求,我同意,我余夏再此也给两人一个承诺,只要你们安心在我余家做事,我余家必不亏待二人。”

“多谢公子!”朱二和周未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就这样,下午时分,周未带着余大猛和第一小队前往东岳山,跟着余大力就和朱二一起前往大青山寻找粘土。

古代烧砖呀这个取土很重要,烧砖用的土壤俗称粘土,有很好的塑性,据说此土形成于大约八万至十二万年前,当时,地球气候温暖湿润,丰富的生物作用使这时期形成的土壤柔和而有粘性。

而也只有烧砖匠,可以认识这种粘土,等找到这种粘土,挖掘出来之后,还要经过长达半年之久的风吹日晒,经过自然地侵蚀其内部分解松化,然后再进行手工粉碎、过筛,只留下细密的纯土。

跟着将将纯土加水滋润,像和面一样反复和炼,当然,这里肯定不是用手,可以用牛力踩踏,做成稠泥,人力翻泥和炼大致要5到6遍,此工序对砖的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和炼好的泥土通过制坯模塑形,塑形时泥土要压实,放砖坯的地方要铺层细沙,防止你粘连。砖坯要阴干,切勿曝晒使砖坏出现裂纹和变形。

等到砖坯完全干燥后(大约一至二个月),就可以了。

上面简单的都做完后,烧砖匠的第二个秘技就要出现了,什么呢,就是建窑,这个建窑也是烧砖匠的不传之秘呀。

等窑建好后,砖坯就可以入窑烧制了,这是最重要的一环,一般的砖质使用煤炭作燃料,而密实度更高的滤浆砖则用麦草、松枝等燃料慢慢缓烧。

烧砖可不是烧一天就好了,要经过十数天的烧制后,坯体被烧结。若此时慢慢熄火,外界空气进入窑内,出来的是我们常见的红砖。

若是想要另外一种更加坚硬的砖需要在高温烧结砖坯时,需要泥封窑顶透气孔,减少空气进入,使窑内温度有利于砖体成分的还原,坯体的红色高阶铁氧化物被还原为灰色的低价铁氧化物,为防坯体内的低价铁重新被氧化,在用土密封的窑顶上铁饮水,已达到降温的目的,直到完全冷却后出窑。

那都是专业的,余夏即使知道原理,都不一定烧的出来。

要是不难的话,余夏早就烧砖了,怎么还会一直住在竹屋中,而这次得到这个烧砖匠,那也是一个意外之喜,有这个烧砖匠在,那一定就可以成功的烧出砖,有砖的话,不但可以建造温暖的砖屋,更重要的是,砖可以建城,可以建造防御设施,可以让落樱台更加的安全。

当然了,如果自己还能制造出水泥,找到铁矿,炼出比现在铁更好的钢,那就更棒了,现在是乱世,余夏必须要有足够的能力。

所以余夏也在余大力进山找粘土的时候,让余大力同时看看有没有铁矿和石灰石,要是找到这两个就完美了。

“哒哒哒哒哒哒!”

下午14点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了过来,跟着余夏就得到三子的报告,说是天乐郡主带着兵马过来了。

余夏立即从房间中出来,来到落樱台边一看,只见李葳蕤带着约三百骑兵呼啸而来。

看到余夏,李葳蕤在下面喊道:“哎余夏,你没事呀?不是说,你们遭遇山匪了?我接到消息就过来了。”

微微一怔,余夏是真的没有想到,李葳蕤居然会直接带三百骑兵过来救援自己,虽然有些迟了,但是听到消息就能赶过来,这说明李葳蕤这个人还是挺不错的。

“郡主请放心山匪已经被我们打败了,郡主和各位兄弟,请上来喝一杯暖暖身子!”余夏拱手一笑。

“啊你还打败了山匪,呀余夏你还挺厉害的,我现在上来,你和我说说,你是怎么打败山匪的。”

李葳蕤放下心来,然后带队上了落樱台。

等上来落樱台,陈茂盛,陈民泊等人负责接待那些骑兵,不管怎么说,人家是来救援你的,虽然没有救成,但是这一份情要领,好吃好喝每人还塞了二两银子。

可别小看这二两银子,可是这群骑兵半月的饷银,所以一个个都乐开了花,很快和落樱台的村民打成一片,喝酒吃肉了起来。

“哇好冷呀!”李葳蕤带着自己的小丫鬟明月躲进了余夏的竹屋。

余夏的屋子中生着炭火,所以很温暖,李葳蕤毫不在意的坐在余夏的床上道:“可是冻死我了,忘了带帽子,耳朵都快要冻掉了。”

“夏公子,小姐知道有山匪来打你,立即就找舅公借了三百骑兵来救你,舅公不让小姐过来,但是小姐说,夏公子是小姐的朋友,所以小姐必须要来,这不,连帽子都忘记带了。”

小丫鬟明月的话语,让余夏心中一暖:“夏怎么可能是郡主大人的朋友,真是令夏惶恐。”

“嘿算了吧你这人这么聪明,什么都能造,和你做朋友,是我沾光了,所以你就别谦虚了,多了,我有点饿了,能给我点吃的吗?”

“有羊肉汤饼!”余夏立即道。

“小姐不吃羊肉!”小丫鬟明月道。

“额炖肉,黄米馍馍,烤羊,焖野兔,清炒豆芽?”

一连说了几个,明月都摇了摇头,余夏一愣,倒是李葳蕤笑道:“哎呦肚子都饿成这样了,就随便弄点吧。”

“鸡蛋吃吗?”余夏不放弃问了一声!

第四十章 我来露一手

大概一刻钟后,余夏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羹走进了房间。

鸡蛋羹很漂亮,金黄润滑的表面,加上一点猪油点缀,很快香味就飘了出来。

等李葳蕤看到鸡蛋羹之后也是惊讶的问道:“这是什么?”

余夏微笑:“专门为你做的鸡蛋羹。”

李葳蕤拿起汤勺,轻轻的吃了一口,跟着露出笑意道:“真好吃谢谢呀!”

除了给李葳蕤蒸了鸡蛋羹,余夏还给明月弄了一碗羊肉面条,小丫鬟明月吃的很开心,余夏在两人吃东西的时候,也陪在两人身边说话。

“余夏你能和我说说,你们杀山匪的事情吗?”李葳蕤吃着鸡蛋羹,笑着问向余夏。

跟着一边的明月也是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余夏,看样子两个小家伙都很喜欢听打战的故事,余夏没有办法,只能将护卫队大战山匪的事情说了一遍。

后来还将山匪为什么会来抢劫余家也说了。

等所有的故事都说完,这个时候,李葳蕤挠了挠头道:“看样子余夏你最近的运气不好呀。”

“是呀!”余夏笑着点点头。

这个时候,一边的明月突然喊道:“对了小姐,明天灵感上人来鸠鹚城祈福,让夏公子也去,捐点香油钱,求个平安福,那夏公子的运气一定会变好的。”

“哦是呀,明天灵感上人来余夏你也来鸠鹚城,只要捐一万两白银,灵感上人就一定会接见你的,到时候你再花一万两求个平安福,以后运气就会好了。”

“什么?”李葳蕤说完,余夏一个惊骇:“两万两白银,求个平安福,我脑子有问题呀。”

余夏的话,让李葳蕤和明月两人一起讶异了起来。

李葳蕤连忙惊慌的说道:“呸呸呸余夏马上收回你的话,要不然灵感上人会感应到你的,要是他降罪给你,你就麻烦了。”

“蛤。”余夏一个荒唐。

其实余夏这位乡下的土豹子不知道,晋国一直都迷信一个叫米勒教的组织,古代人呀都有些无知,因为他们不懂科学,不懂人工降雨,想象有个神人管着风雨的事,天旱久了,大家袒胸露背地跪在地上,求那个他们谁也不认识的家伙给点雨水。

不懂天文地理,硬想出些莫须有的阴阳来组合世界:一颗星星位置的变化可以吓跑皇帝身上的龙袍,遥远星系的动静与一位民间女子的命运紧紧相连。

其实这些都是一种幻想,真的有神仙吗?

答案是没有的,只是后来有些人看到迷信的好处,所以就开始钻这个空子,譬如混混刘邦,称帝之前的刘邦,传说又是斩白帝,又是头上有云气。

呸他真的有吗?

别做梦了,那都是他的谋士帮他吹出来的,这样可以俘获人心,其实刘邦就是个运气好的混混。

但是虽然是假的,不过,很多古代的皇室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都用神呀仙呀,来拔高自己的地位,让臣民心甘情愿的被统治。

米勒教在晋国很流行,很多人信,这位灵感上人就是米勒教的一位护法。

“余夏你呀这次最好准备五万两,也许可以让灵感上人放你一马,你是不知道,我可是亲眼看到过灵感上人徒手下油锅的。”

李葳蕤说完,一边的小丫鬟明月也是马上点头道:“我也看到了,油锅滋滋的冒着烟,可是灵感上人一点都不俱,带着微笑轻轻的将手放进了油锅。

将油锅中的铜钱给拿了出来,等过一会,灵感上人往油锅中丢进一只鸡,鸡很快就被炸死了。”

“噗!”余夏看着两个小丫头那正色的模样,没有忍住笑了出来,什么玩意呀这都是现代八百年不玩的老把戏了。

所谓的油锅捞铜钱有两种玩法,一种是在锅里装大半锅醋,上面再漂一层油,因为醋的沸点很低,所以很容易形成“油锅滚滚”的架势,这时候伸手下锅,安全性就高了很多。

还有一种倒是真油锅,不过在手上是抹了一层蜡,将手和沸油隔离开来了,也就没事了。

那个叫灵感上人用的是后一种,就是往手上抹了一层蜡,想要揭穿很简单,就是让他抹了蜡的手,在油锅中多待一会,等蜡没了,你看他还能坚持住吗。

看着余夏噗嗤一笑的模样,李葳蕤和明月的小眼睛都瞪圆了,李葳蕤很正色的看着余夏道:“我们真的没有骗你啊明月,上人,还有什么其他的法术?”

“嗯还有还有!”小丫鬟明月使劲的想道:“啊还有纸鬼游水,上次上人感觉周围有不干净的东西,就要捉住那个东西,等捉住后,因为我们肉眼看不见,上人将鬼魂附在一个纸龟,说完拿出一个纸做的龟,放入一盆水中,龟竟然活了,在水里游来游去。

这是很多人都看到的,夏公子,纸鬼如果不是附上了鬼物,它怎么会游水呢?”

“嘻嘻!”余夏又笑了一声,其实这所谓的纸鬼油水呀,纸龟经过专门的处理,用雄狗胆汁、鲤鱼胆汁混合搅匀后,涂在纸龟上,再晾干,放入水中即可自由游动。

余夏曾经配合过警察,抓捕过一个专门弄这些骗钱的假道士和假和尚,在那些假道士和假和尚的口中,余夏知道很多这样的骗局。

譬如还有天神拘鬼施法者为了显示鬼怪很厉害,而自己法力高强,如此可以骗到更多的钱财,于是上演人鬼斗法。他先说捉住了鬼,然后说鬼要逃走,紧接着踩出罡步,摆阵作法,挥动桃木剑与妖鬼进行激烈的搏斗和较法,最后,终于将各路妖鬼收降在了数张黄纸之上,或骨头之上,或瓷碗之上等。

其实呀这种法术主要是事先准备好的,黄纸和骨头或瓷碗都是经过处理的。妖鬼显形于黄黄纸,是因为这纸是预先处理过的:将硝(即硝酸钾)溶液用净毛笔蘸上,在纸上画出一些动物图案,画好后,在纸上却无任何痕迹,由于硝酸钾易燃,所以,这特殊的黄纸放在燃香头上引燃,只见纸上暗火慢慢燃进,最后燃出了鬼妖的原形,原来是些蛇、鼠、刺猬、黄鼠狼等。

用的最多的就是剑斩妖魔这个法术也是为了增显效果而设,只见施法者挥剑斩断已显形的妖魔,并喷一口水在妖尸上,只见妖尸个个鲜血淋漓,头分尸残。

这种纸事先经过处理,先用笔在纸上沾碱水,画出流血的鬼形,晒干后,鬼便隐去,在纸上没有痕迹;而施法者喷的水是事先准备好的姜黄水,姜黄水与碱水起反应,生成红色,便显出血淋淋的妖尸了。

看着两个女孩,突然,余夏嘿嘿笑了一声:“其实我才是真正的上人等一下,看我给你露一手。”

第四十一章 李葳蕤的崇拜

“铛铛铛!”

今天的落樱台又一次响起了钟声,跟着所有的人停止了吃喝,来到了落樱台的一个空旷的广场,此时在广场中间,架起了一口锅,而油锅这个时候已经被烧开了。

沸油滚滚,惊骇四周。

忽然,就在此时,远处出现了一团绿阴阴的火,就这样肆无忌惮的游荡着,一些老人惊讶的喊道:“是鬼火!”

呵呵所谓的鬼火其实就是余夏暗中撒下的一些磷粉,因为磷的燃点很低,只有几十度,而鬼火飘动是遇到了风。

而这鬼火的出现,就是余夏表演的开始。

只听就在有人喊出是鬼火的时候,余夏突然大吼:“大胆哪里来的小妖,敢在本天师面前,装神弄鬼。”

说完,余夏口中念念有词,弄了几个动作,然后大喊:“鬼也被我捉到,速拿水来。”

三子一直在余夏的身边,是余夏找来的配合着,余夏说完,三子速度很快的帮余夏找了一个盆子过来,而看到盆子,余夏再次做出天师状,口中默默念着什么。

忽然,水中起火,且火球围绕着盆旋转,过了一会儿熄灭。然后余夏在水中又滴入几滴水,水中竟现出鬼的鲜血。

这一幕看着落樱台上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李葳蕤和明月更是被惊骇的无以复加。

其实这一套火炼水鬼,刚刚的水中起火,是因为偷偷放在水里的一块钠,钠为活性元素,遇水反应,生成氢气和大量的热,所以能燃烧;后面滴的所谓的水,其实是酚酚液,酚酸遇碱溶液变红,而硝与水反应后恰生成碱溶液,所以才会出现“鬼血”。

余夏这个时候还不满足,鬼血出现后,余夏再次大吼:“你居然还不归顺,好那今天本天师就让你灰飞烟灭。”

说完,余夏直接将手臂给伸进翻滚的油锅中,试了试说:“此油已开,可以炸鬼了。”说着,将附有鬼体的残骨投入锅里。不一会,只听残骨被炸得“吱吱”乱叫,最后无声无息了。

这一幕结束,更多的人都没有了声响,一直用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余夏,更有甚者,已经跪拜在了余夏的面前。

李葳蕤颤巍巍的来到余夏的身边,用惊骇的目光看着余夏道:“你你你原来也是上人,哇而且你更厉害,怪不得,你不怕灵感上人。”

“哈哈!”看着李葳蕤和大家那惊骇崇拜的样子,让余夏大声的笑着解释道:“我算什么上人呀,其实一切都是假的。”

说完,不由分说的拿着李葳蕤的手臂往油锅里一放。

“小姐!”

“郡主!”

明月和李葳蕤的骑兵都大吼了起来,这边李葳蕤也尖叫了起来,可是等尖叫了一下,李葳蕤忽然发现这油锅里,虽然热油滚滚,但是却一点都不烫。

“额我没事!”李葳蕤抽出自己的小手制止了跑上来的明月和骑兵,然后看着余夏不可思议的问道:“为什么不烫?”

“哈哈!”余夏看着李葳蕤和周围的乡村笑道:“世界上有没有神,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用下油锅这种小把戏来装神弄鬼的家伙,绝对不是什么神。

有的时候,大家眼睛看到的东西都不是真的,都是被人动过手脚的。

就比如眼前的这口油锅吧,其实呀,这里面大多是醋,在醋的上面是油,醋呢,它开的比较快,他一开,因为一直沸腾,所以看上去也与油无异。

这样大家就以为油也开了,其实根本就没有开,手放进去不会有一点事情的。

刚刚的鬼火,鬼血都是我使的小伎俩,所以大家以后看到有人这样做,那都是假的。”

“原来是这样那余夏,你的意思灵感上人是假的了?”李葳蕤看着余夏。

余夏则是无奈的道:“如果是真的,那天下就不会有灾民了,他们只是用一种骗术来骗取希望天下太平的人。

他们是一群可耻的人,所以不要相信!”

“原来是这样!”李葳蕤小嘴一撅道:“好了我先走了,乃乃的劳资刚刚交了一万两,等着明天去见那个什么灵感上人,现在劳资要将银子给要回来。”

说完,李葳蕤对着身后的骑兵喊道:“跟我要银子去要回来一人十两。”

“谢郡主!”

今天这三百骑兵是笑死了,刚刚得了二两银子,吃肉喝酒,现在又能跟着郡主要银子,成功还有十两。

简直是太好了。

“等一下!”余夏快速的跑回房间,然后从黑色的行李箱中拿出一条自己以前的围巾,跟着递给了李葳蕤,然后围在了李葳蕤的脖子上道:“小心着凉。”

“谢谢!”李葳蕤俏脸一红,说了谢谢,跟着就带着三百骑兵离开。

只是余夏却并不知道,自己今天做的一切却害的李葳蕤被禁足了,说来说去,余夏还是太小看了那个米勒教的洗脑力量。

好在李葳蕤没有说出余夏来,如果说出来的话,那余夏很可能会被米勒教骚扰。

傍晚时分周未和余大猛回来了,他们还带回了二十匹战马,让余夏惊喜的是,除了战马之外,这些人居然还找到了东岳山匪的藏金地。

十万两白银,一万两黄金,数不清的珠宝首饰,这些都是东岳山匪几年的沉淀,不过,不能一次性的带回来,那些东西,需要慢慢的运回来,而这个运还必须偷偷的,要不然被官府知道,那一定和余夏没有什么关系的。

鸠鹚城的大司马吃相这么难看,一定不会给余夏留的。

这件事情余夏就交给了余大猛,不过,余夏并不想要这些贼赃,他让余大猛不用将这些金银给运回来,而是找个可靠的人将这些金银都给用来换成粮食。

这样的话,即使被用心人暴露,余夏没有拿金银,那和他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就是那位大司马也不好说什么。

跟着周未就带着人开始搭建马棚,二十匹战马用吊机给吊了上来,余夏很开心呀,马术的训练又可以提上日程了。

而让余夏更加高兴的是,不一会,余大力和朱二也回来了,他们又带来一个让人激动的消息。

第四十二章 制盐但不卖盐

余大力和朱二一共带来了两个消息,第一个消息是他们找到了一种粘土,而这种粘土是一种很稀有的粘土,它不需要经过晾晒,就可以直接的做砖坯。

更厉害的是,用这种粘土做出的砖块都是青色的,而且还十分的坚硬,又被称作为青砖。

余夏大喜,本来认为还必须要等到大半年才可以进行烧砖,谁知道现在就可以了,所以余夏立即拍板,马上腾出一百人前去挖粘土,再给五十人跟着朱二一起建窑。

余夏给朱二一个承诺,只要他教会一个徒弟,那么就会每个月给余夏一钱银子,教的越多,朱二的饷银也就会更多。

这个承诺,让朱二激动坏了。

第一个好消息说完,接下来就是第二个消息,只见余大力从口袋中拿出一块晶莹剔透的石头,看着这颗石头,余夏露出了一丝惊骇的表情。

余夏看到第一眼,就认出这石头是什么玩意,它就是岩盐。

岩盐的化学成分为氯化钠,晶体都属等轴晶系六八面体晶类的卤化物。

样子就是体呈立方体状,块大透明,因此古人称它光明盐这岩盐是在几万年以前,一些地方是海洋或者内陆洒脱。后来因气候干燥、高温,使海水或湖水蒸发结晶成盐,再经过海陆变迁,使海盆地和内陆湖变成了陆地,海盆地中的盐聚集在一起便形成了盐矿。

很巧的是,余夏知道u盘中有如何将岩盐变成可以使用的食盐。

只是食盐在古代可是一个违禁物呀食盐是一种调味品,但是它更是一种必须品,没有盐吃的话人会没气力呀,种田打仗都不行,古代,产盐的地方少,古时候不像现在盐的提炼技术这么先进,没有井矿盐什么的,只能海水盐,那就只有靠海才有。一开始是要用煮的,要费大量的柴火和人力,成本很高,还有运输,成本就更高了。一般老百姓都不太舍得吃盐。

还有一点,盐是用来保存食物的,相当于古代的防腐剂,你想想看肉类,鱼类,蔬菜,这些不像谷物有比较长的保质期,很容易腐烂变质,但如果被盐处理过,变成了腌肉,腌菜,咸鱼,那么会大大提高它的保质期。

古代能吃到新鲜瓜果的全是富庶之家,小老百姓哪有钱日日尝鲜。

也因为这种重要,所以盐就含有巨大的利润,而因为利润巨大,所以盐是掌控在官府手中的,一般的升斗小民根本就别想碰。

要知道古代贩卖私盐那是死罪,为什么因为盐是重要的生活用品和必需品。贩卖私营直接影响了国家收益,同时有人恶意抬高食盐价格,会引起国家的动荡。

余夏没有这么傻,虽然他知道盐有巨大的利润,不过,余夏却并不想碰,为什么因为现在余夏有赚钱的东西,香皂一个月几万两的收入,所以此时余夏不需要去碰私盐。

但是不碰私盐,不代表不能自己制盐,现在晋国的食盐被官府把控着,不但贵还非常的大颗,余夏经常在肉菜中吃出一颗大盐粒,咸的余夏眼泪都出来了。

既然现在有了岩盐,那以后自己落樱台就不用买盐了,我自己吃还不行呀。

“夏儿你笑什么这个石头到底是个啥?”余大力看着一直在微笑的余夏问道。

“这是盐!”

“盐?”余夏的话,让余大力一个惊骇,因为余大力也知道盐的重要。

“是盐而且还是不错的盐。”

“可是盐不是这样的,我听说,盐是用海水晒出来的,山里怎么可能有盐?”余大力有些不解的看着余夏。

“嗯!”余夏想了一下道:“该怎么说呢,其实这也算是是海里的,只是经过了地壳运动!”

后面还没有说完,余夏看着周围所有人傻傻的眼神,就放弃了继续的解释,跟着呵呵的道:“你们不需要知道,不过,你们只要知道,这确实是盐,有了它以后,我们落樱台就再也不用吃那些官府卖的盐了。

我们可以吃的自己制造的上等盐。”

“真的那是太好了,不过,这个怎么制作呢,是不是敲碎了就可以?”余大力现在是越来越喜欢自己手上的岩盐了。

余夏摇摇头道:“可没有这么简单,必须要进过一些流程,否则现在吃的话,会死人的。”

“死人?”余大力一个惊吓。

不过,这个时候余夏却笑道:“放心吧,爹,有我在就不会了,走我们去制造盐。”

说完,余夏一挥手带着众人来到厨房,首先余夏拿出一块个头不小的岩盐,然后让余壮,余秋还有三子三人,将岩盐给砸的碎碎的,跟着将敲碎的岩盐放进竹桶中,让三人搅拌,搅拌完毕之后是过滤,过滤用的是细布,必须要用细布,还需要将百分之九十的杂质给过滤掉,要不然是不行的。

等过滤完毕之后,就是开始煮盐了。

煮盐的时候,余大力,余大猛相互出手,一直煮了大概半个时辰后,盐水终于慢慢的被煮干,这个时候,锅底开始出现一些白色的结晶,这些结晶被轻轻的一铲,就会变成洁白的细盐。

盐的出现真的是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他们集体用一种看神的目光看向了余夏,因为这真的有点像神乎其技一样。

还没有人可以这样制作出盐来,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感觉余夏和神有点像了,为什么因为神也是无所不能的。

“我们以后可以卖盐了。”忽然,一边的余秋开心的道。

不过,余夏却摇摇头道:“盐我们可以制作,但是盐不是卖的,盐只是我们自己吃的,我们不卖盐。”

“为什么?”很多人不解。

余夏则是淡淡的道:“因为我还不想死盐是官府垄断的,我们卖盐,那就是私盐,你们也知道,卖私盐的下场。

所以我再说一次,盐只是我们自己吃,绝不能卖。

因为现在还不到时候!”

余夏的话说完,陈茂盛等人也是力挺,其他人也不敢造次,余夏现在在落樱台就是一言九鼎,而这一言九鼎不是余夏威胁来了,是所有的人敬重来的。

“好了姥爷明天开始,你负责制盐,一大爷二大爷继续负责盯着香皂和肥皂工厂,爹你就负责挖土,建窑,二叔负责青山护卫队和战马。

所有人各司其职!”

“是公子!”所有人集体回应!

第四十三章 第二次扩张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落樱台每一天都在变化,而且这个变化是往好的方面变着。

首先砖烧出来了,一块又一块的青砖,不但坚硬而且漂亮,朱二每天都拼命的累着,不过,这个累很值得。

和以前在山匪窝中吃着豆饭被人歧视不一样的是。

在落樱台,朱二被叫做朱师傅,不但一日三餐都有肉,晚餐还能来点酒,说真的,朱二太喜欢这里了,因为这里就像是天堂。

马也养起来了,周未这个马夫很厉害,将二十匹马养的很壮,现在余夏正在考虑,高价买一些强壮的母马,这样马匹就会越来越多。

还有就是因为有了二十匹马,余夏就想组建夜不收小队,有了夜不收,护卫队才会更加的安全。

香皂和肥皂的利润依旧很高,一个月几万两的收入,让很多人都眼红,不过,好在有李葳蕤在那里站着,要不然,香皂和肥皂的生意,余夏不会做的那么顺利。

只是让余夏有些担心的是,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李葳蕤了,自从上次李葳蕤带着三百骑兵来救援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

余夏也打听了一下,得到的消息好像是李葳蕤犯了什么事情,被鸠鹚城的大司马给禁足了,至于什么事情,余夏不知道。

好在李葳蕤每次都收了银子,余夏想着能收银子应该不会有事,只是余夏心中不安已经产生,李葳蕤可以被马上禁足,那自己的产业呢?

由于落樱台制作肥皂,烧砖,养马,制盐还有等砖好了,还有盖房子所以落樱台的人手不足了,现在的落樱台全部的人数加起来,只有一千一百人。

其中还有三百多的老人和孩子,虽然老人和孩子也在努力的帮着做点什么,但是余夏还是不忍心这些人过度的劳累。

所以落樱台真正工作的人只有八百多人,这八百多人一分,就没剩几个了,其中五百人要制作肥皂和香皂,一百人挖粘土,五十人烧砖,还要一百人制盐,剩下的五十人就是护卫队。

养马现在都是老人和孩子,而且香皂和肥皂的五百人是远远不够的,现在肥皂和香皂的工人,都是连开两班,要不然,根本就没有办法供应香皂和肥皂的火爆。

其他的工作也是,可以说现在落樱台所有的工作多是在超负荷运转,虽然没有一个人喊累,但是余夏觉得还是要给这些人减负了。

不但要减负,余夏还要扩建护卫队这次李葳蕤的突然没有了消息,让余夏感觉到一丝危机,现在落樱台每个月都是几万两银子的流水,如果李葳蕤这边出了问题,那余夏很担心那位鸠鹚城的大司马会对自己的不利。

所以余夏准备将护卫队扩建为三百人,将队改成营,名称就叫青山营,而这个青山营也是以后青山军的雏形。

除了成立青山营,余夏还准备建造瓮城,所谓的的瓮城,其实就是古代城市的主要防御设施之一,可加强城堡或关隘的防守,而在城门外(亦有在城门内侧的特例)修建的半圆形或方形的护门小城。

瓮城两侧与城墙连在一起建立,设有箭楼、门闸、雉堞等防御设施。瓮城城门通常与所保护的城门不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攻城槌等武器的进攻。

不过,余夏的瓮城是和山体连在一起的,如果不攻破瓮城,就一定无法进攻到落樱台,而如果瓮城抵挡不住对方的进攻,那个时候,余夏也可以从容的躲进大青山中。

可谓进可功,退可守。

“姥爷一大爷二大爷还有郁畴大叔现在我们落樱台人手严重不足,我希望你们帮我去招些人手回来。

我大概需要三千人,其中一千人为我们落樱台的正式员工,还有两千人为临时员工,正式员工以后可以住在我落樱台下面,一个月包三餐,然后三两银子。

临时员工不能住在落樱台,但包三餐,一两五钱银子一月。而且临时员工最多只能在余家工作一年。”

“好好!”

陈茂盛,一大爷,二大爷还有陈郁畴连连的点头,要知道他们身边的老友和亲属可不少,看着自己的老友和亲属一直都在那里吃了上顿没下顿,说不难过那是假的,现在好了,余家终于又招工了。

这样自己的那些老兄弟和亲属终于有一块吃饱饭的地方,所以三人十分的开心,就在余夏吩咐完之后,马上就全部出去,然后套上牛车,准备去其他的村子招人去了。

等老人们离开之后,余夏又将余大猛给喊进了自己的屋子。

“夏儿找我什么事情呀?”

“二叔我准备扩建青山护卫队,将护卫队改成三百人的青山营。”

一听到余夏说要扩建青山护卫队,这边余大猛立即惊喜的道:“那太好了,我下午就可以将招募的消息散出去,我想我们落樱台的小伙子们,一定会争先恐后的想要加入青山营的。”

看着惊喜的余大猛,余夏也露出笑容道:“除了招募之外,我还需要你做一些事情,首先是军备三百人了,不是以前的五十人了,所以军备很重要了,我要我的青山营每人两套棉甲,一副长弓,箭支二十四,还需要长矛,短刃。

这些你都要弄到足够的数目,银子的话,就从东岳山匪的贼赃里面出,不过,这件事情你要秘密的进行。”

“知道了夏儿,你就放心好了,我会将这些军备都搞到手的,同时招募我也会进行,我会用最快的速度让青山营成军的。”

看着坚定的余大猛,余夏笑着点点头,这样好像就已经够了,这应该是余夏的第二次扩张,除了是人手不足以外。

还有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李葳蕤的被禁足,让余夏感觉到了心慌,更重要的是,余夏知道那位鸠鹚城大司马的无耻。

余夏很担心自己的一切会被那位大司马给一口吞下去,而事实证明,余夏的这次扩张十分的重要,因为等到了春天的时候,余夏就要迎来一次严峻的考验。

也幸亏有了这次扩张,终于,余夏第一次被人正面看待,当然了,这是一个好事,也是一个坏事。

不过,现在余夏在某些人的心中依旧是一位可以随时捏死的乡下人。

只是那些人不会想到,一次次的忽视会让余夏变成一位可怕的人!

第四十四章 余家大招工

“这是今天最后一顿饭了,今天吃完,明天就要去挖草根和树皮吃了。”

蘑菇村,这是鸠鹚城附近的一个村子,虽然名字叫做蘑菇村,但是遗憾的是,整个村子可没有蘑菇,反而这个村子和其他的村子一样,是荒芜的一个村子。

村子中的土地大部分都是地主的,一亩地上交七成的麦子,剩下的三成换成黄豆,勉强可以温饱,只是今年的寒流来的太早了,所以黄豆也涨价了,三成的麦子换不到过冬的食物。

没有了黄豆,只能去挖草根和树皮来吃。

“当家的这最后一顿豆饭你来吃吧,只有你有了力气,我们家才有可能还有明天。”一个妇人将桌子上的黄豆饭,推到了男子的面前。

不过,男子却摇了摇头道:“都是我没用,如果不是我混账,顶撞了上司,也不至于害得你们娘俩跟着我受苦,所以豆饭你们两个吃,我等下就去挖树皮和草根,我不会饿着的。”

“他爹挖草根和树皮需要力气的,所以你还是吃了这碗豆饭吧。”妇人再次肯定。

只是男子看了看一直在看着自己的儿子,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外面响起一阵嘈杂的声音。

跟着男子家的大门被人推开,后面立即就听到另一个男子兴奋的喊道:“大山哥大山哥我们不用挨饿了,我们村子都不用挨饿了。”

看到来人,听完来人的话语,丁大山也是诧异的道:“剩子你说什么,能说清楚一点吗,我们为什么不用挨饿了?”

“余家招工了,落樱台的余家招工了,要一千名长工,两千名短工,长工可以住在落营台一个月三两,短工一个月一两五钱,两个工余家都做了保证,三餐吃饱。”

那位叫剩子的人说完,丁大山也露出了激动的表情:“就是那个做香皂的余家,我听说他们家不但对工人好,三餐吃饱,还有肉吃,这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是真的,大山哥,我们有救了,只要我们可以成为余家的长工,一个月三两,以后就再也不怕饿着我们的家人了。”

“山哥!”丁大山的妻子也看向了丁大山。

丁大山这个时候也终于露出笑容道:“放心吧,小容,我一定能成为余家长工的。”说完,丁大山看着一边的剩子道:“剩子,什么时候去余家。”

“下午村老带队,这次能有这个机会,是因为村老和余家村的村老是好友,要不然这样好的机会哪里能轮到我们村不过,村老也说了,这次有这样的机会,我们蘑菇村的人一定要好好工作,谁要是敢在余家偷奸耍滑,那么蘑菇村就容不下他。”

“呵呵我当然知道,好你快点去通知其他的人吧,我们下午一起出发。”

“嗯!”剩子哈哈一笑,跟着走出了丁大山的家。

而上面同样的一幕,不仅仅只在蘑菇村出现,鸠鹚城附近的很多村子都收到了消息,因为这个消息实在是太好了,所以太多人沉浸在欢喜之中。

等到了下午的时候,一个个村子由村老带队,多的两三百人,少的一两百人,浩浩荡荡的往落樱台的余家走去。

余夏也没有想到,他仅仅是放个消息出去,连一天的时间都没有用到,就汇聚了三千多人。

等大概傍晚的时候,看着落樱台下的黑压压的三千人后,余夏也被弄懵了,因为这些人来的也太快了,余夏这边还没有做好准备。

所以余夏立即临时派人下了落樱台,安排众人搭起了竹屋,然后开始煮小米粥和蒸黄米馍馍,好在余夏这个时候,粮食是很充足的。

东岳山匪的贼赃一大半都被用来买了粮食,现在余夏的存粮一万人的话,支持半年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即使现在多了三千人,也就是说,余夏的存粮也可以让这四千多人吃个一年。

这样的存储量,还多亏东岳山匪,呵呵当然了,也多亏那些山匪买不到粮食,要是能买到粮食,他们就不用来抢了。

所以说,不管做什么都要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做绝了,要不然就会像山匪一样,有钱都买不到粮食。

“大山哥快看,是小米粥和黄米馍馍,我的天呀我都快一年没有吃过小米粥和黄米馍馍了,看样子别人说的都是是真的,余家真的对自己的工人很好呀。”

“是呀!”丁大山也露出微笑:“更重要的是,余家说了,明天被选上长工的就可以回家将家人给接到这里来,而且以后余家还会给盖砖屋,只要一点点房租就可以了,如果不想租买下来也行。”

“呵呵那样我就真的无欲无求了。”剩子哈哈一笑。

丁大山也点点头道:“快点干活吧等将这个竹屋弄好,就吃饭了,吃饱了早点睡,明天一定要成为余家的长工。”

“嗯!”剩子点头。

就在此时,就听有人喊道:“好了大家休息一下,先吃饭吧!”

一听到吃饭,所有人一阵欢呼,跟着每个人发了一个竹筒,因为实在来不及准备碗筷,就只能一人一个竹筒,然后将小米粥给打到竹筒中,一人两个黄米馍馍先吃的。

“哇!”剩子是第十个打到小米粥,等剩子领到粥之后,打粥的福叔还呵呵的笑道:“不够再来,馍馍也是,吃饱为止,余家不差你一口吃的,只要用心做事。”

“是是谢谢!”剩子忙不迭的离开。

本来剩子是想要到丁大山的面前再吃的,可是小米粥和黄米馍馍的香味实在让剩子忍不住,边走边对这竹筒喝起了小米粥。

滚烫的小米粥差点没将剩子给烫死,但是小米粥的香味却让剩子露出了幸福和满足的笑容!

“小心点,别烫着。”

等剩子来到了大山的身边,大山看着被烫的龇牙咧嘴的剩子笑着道。

“没事没事大山哥,我的天小米粥真的是太香了,来大山哥,我领了两个馍馍,你也吃一个。”说完,剩子就将手中的黄米馍馍递给了大山。

大山则是笑着摇头道:“马上就到我了,你先吃,我也能领到,等吃完了,我们就干活,一定不能辜负余家的恩德。”

“是我知道。”说完,剩子大口的吃着黄米馍馍,嘴角留着最开心的笑容。

第四十五章 虎贲丁大山

小米粥入喉,全身慢慢的滚烫了起来,丁大山又咬了一口黄米馍馍,久违的米香进入了丁大山的口中。

这久违的米香,让丁大山想起了曾经当兵的日子。

可别小看丁大山,三年前,丁大山可是寿王帐下小都统,在晋国,五人为一伍长,十人为什长,百人为百夫长,五百人为小都统,一千人为大都统,三千人为正,偏将,五千人为正偏牙将,一万人设正副将军。

丁大山可是五百人的统领,而且丁大山的五百人还是主力作战的军队。

为什么最后丁大山变成了百姓,说来说去,还是寿王下面那些将军喝兵血造成的,所谓的喝兵血,就是一种军官官为了获得利益,对于士兵阵亡或者退伍了不上报,按照原来的花名册领军饷挪至自己名下的一种行为。

士兵阵亡或者退伍了不上报,照样按照原来的花名册领军饷,甚至伪造花名册骗军饷,当然好处都流进军官的腰包。这和今天的死了人不报,凭空吃劳保有异曲同工之妙。

要知道喝兵血,这一部队军官腐败现象直接导致了军队战斗力下降。

最典型的就是明末的时候,萨尔浒之战明军预计出兵四十万,如果真是四十万的话努尔哈赤输定了,问题就出在吃空头饷上。

由于明军的最大业余爱好就是吃空头饷,以至于军队集结的时候军官搞不清自己有多少士兵,有的甚至整营人马都是凭空编造出来的,这样的结果是明军预计的四十万大军实到二十万(也有说十几万的,最少说十二万),这样的军队还要采用“分进合击”的战术,一分下来每路兵马不过一两万人,而且无论官兵都是老奸巨猾之辈,虽然有一些忠勇无双的悍将,但是如此腐朽的军队能打胜仗才叫怪事!

丁大山知道这种行为不好,所以就带头向寿王举报了这种行为,只是丁大山做梦也想不到,其实喝兵血最大的就是那位寿王殿下,你这不是找死,很快那位寿王殿下找了个由头,让丁大山滚蛋了。

不过,丁大山却是有本事的人,他手下的五百士兵很强,号称虎贲要知道虎贲这可不是容易得来的名头。

贲字有三个读音,在这里意通“奔”,虎贲的字面意思是像老虎一样威武勇猛的奔走。

拥有这样的名头,是曾经寿王被一万起义匪军包围,丁大山所在军队,因为辎重耽误了行程,只有丁大山这五百人的一营到达了寿王被困之地。

丁大山身先士卒,全身被砍四刀,却死战不退,后依靠五百人死守一个时辰,等来了救援的援军。

这件事情,寿王无所谓,功劳都被后来的救援的将军给领走了,但是在士卒和敌军之间,却都称丁大山所带领的五百人,为虎贲营。

当年丁大山被罢免之后,因为是悄悄的走的,所以虎贲营战士没有来得及跟着一起走,如果此时丁大山一声招呼,当年的虎贲营战士定一呼百应。

“大家辛苦了!”

就在所有人吃着黄米馍馍喝着小米粥的时候,余夏这个时候在余大猛,余壮,三子,余秋的保护下,从落樱台走了下来,一边走,余夏一边鞠躬说着辛苦了。

“额这人是谁呀?”剩子将最后一口黄米馍馍给吞下,看着余夏懒洋洋的问道。

“啪!”

只听剩子话刚说完,就被一边坐着村老给狠狠的来了一巴掌:“你个混蛋,那是余家的主事余夏公子,还不快点给我起来。”

“啊?”剩子听完一个惊慌立即从地上站了起来,然后低着脑袋看着正走过来的余夏。

跟着有些无语的在丁大山的耳边道:“这位余夏公子好年轻呀,我还以为最少也要三十几岁了,怎么看着和我儿子一样大。”

“好了不要乱说了,小心惹怒了余夏公子。”丁大山一声呵斥。

这样剩子才闭上了嘴,余夏当然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他这时候带着笑容看着在场的几千人喊道:“诸位辛苦了。

我是余夏首先很抱歉,今天因为大家到来,我们余家什么都没有准备,住的地方还需要大家自己搭建,吃的就更差了,连碗都没有。

在此余夏向诸位道歉了,对不起!”说完,余夏深深一躬。

这一躬十分的好,让在场的所有百姓都感觉到了余夏的尊重,也对余夏的好感更加深了,只听有些百姓看着鞠躬的余夏喊道:“夏公子,不需要抱歉,你已经做的很好了,我们这些贱民何时能得到你这样的抬举。

以后我老巴的命就卖给你了,你让我做啥,我就做啥。”

“是呀夏公子,还有我荆沙你一句话,我荆沙为你赴汤蹈火。”

“夏公子,不要鞠躬了,我们都跟着你了!”

“余夏公子,只要一顿饱饭,我们都听你的。”

周围肯定的声音此起彼伏,这让余夏微笑点头道:“谢谢谢谢诸位,这次我余夏只要一千名的长工,不过,大家对我这么信任,那我决定,会在两千名短工中再选五百名长工。

只要你卖力干活,即使是短工,也有机会成为长工。

还有因为今天的准备不是很充足,所以为了向大家表示我的歉意,我决定一人发两百钱,希望大家原谅我余家的准备不足。”

“余家万岁余家万岁!”

听说发钱,所有的百姓都沸腾了,余家第一天什么活都没干,吃到了小米粥和黄米馍馍,但是余家公子却说很抱歉,每人还要发两百钱。

这是哪里可以找到的主家,也太仁善了,要知道现在的主家,给你最累的活,吃最差的食物,就害怕你占了便宜,但是像余家这样的主家,真的是太少了。

所以百姓们不由自主的喊出了万岁的话语。

听到万岁之后,余夏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他知道,这群百姓的心,他是将大部分给揽住了。

余夏下来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不过,余夏没有想到,他的这次作秀,不但得到了百姓的心,还得到了一位以后大将的归心。

当然了,此时大将还仅仅只有好感,不过,等这位大将的家人到来之后,很快,大将就会归心了。

第四十六章 建造瓮城

第二天一早,余家就给三千多的百姓准备好了早餐,这次的早餐还每人给了一颗鸡蛋,要知道这颗鸡蛋可是属于荤食呀。

连工都没有做,就已经吃了对方两餐,得了两百钱,而且今天早餐还有一个荤食,说不感动那是假的,也在这枚鸡蛋的感动下,所有的百姓开始有条不紊的通过测验,分为了长工和短工。

不过,还好的是,虽然被分为了短工,但是因为还有机会晋升为长工,所以百姓们也并没有多焦虑。

而让所有的百姓都激动的是,就在他们被分成短工和长工之后,余家就抬出了很多的银子,然后给所有的工人预支了当月的工钱。

这是所有的百姓都没有想到的,所以更加的感动了。

“小容雨儿我回来了!”

蘑菇村,丁大山拖着一辆车子回了家。

“爹!”丁大山的声音让屋中丁大山五岁的儿子丁小雨开心的冲了出来。

看到自己儿子那饿的蜡黄的脸,丁大山心中一个愧疚,一把将自己的儿子给抱起来后,然后从口袋中掏出今天早上他没有吃的鸡蛋,放在了自己儿子的手中。

“鸡蛋是鸡蛋。”看着手中的鸡蛋,丁小雨惊喜不已,但是让人惊讶的是,虽然丁小雨才只有五岁,不过,他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吃那颗鸡蛋。

而是对房屋里面喊道:“娘快出来呀,爹带鸡蛋回来给你和我吃了。”原来丁小雨要和自己的娘亲一起吃鸡蛋。

“山哥!”丁大山的妻子林容儿走了出来,看着丁大山,林容儿的眼睛有些红润的道:“你当上长工了?”

看着自己面色憔悴的妻子,丁大山抱着儿子走到妻子的身边点点头道:“当上了今天就是来接你和儿子一起去落樱台的,那里已经给我们分配好了房子,我们一家三口再也不会挨饿了。”

等丁大山说完,林容儿已经泪水涟涟了,不过,这个泪水是幸福的泪水。

就在此时,丁大山又拿出了黄米馍馍道:“在家饿坏了吧来吃吧余家的公子真的是心善呀,不但给我们小米粥喝,还给我们黄米馍馍吃。

等我成为了长工之后,还给发了三两,加上第一天去,余家公子说抱歉的两百钱,一共是三两二百钱,等以后货郎来落樱台,我就给你买一支珠钗。

小容对不起,让你跟着我受苦了。”

手中拿着黄米馍馍,耳中听着自己丈夫的话语,林容儿此刻是幸福的,一口咬在黄米馍馍上,林容儿轻声的道:“不苦只要和你和孩子在一起,就一点都不苦。”

就这样,丁大山一家三口开开心心的吃完了鸡蛋和黄米馍馍,跟着就前往落樱台,在落樱台有幸福的生活在等着他们。

余夏雇佣的三千人,在第三天的时候,就全部到达,跟着经过了分配,一千名长工被分到了余家的工厂之中,而两千名短工,则是开始建造瓮城。

余夏很幸运,在三千人中,有五位建造过城墙的大师傅,别以为乡下就没有人才,其实人才哪里都有,就是缺少发现。

这次的瓮城建造,因为余夏没有制造出水泥,所以用的是现在这个时代的做法,用石灰砂浆进行建造,石灰砂浆就是石灰砂水组成的拌合物。石灰砂浆是由石灰膏和砂子按一定比例搅拌而成的砂浆,完全靠石灰的气硬而获得强度。石灰砂浆仅用于强度要求低、干燥环境,成本比较低。

不过,为了更加的坚固,所以石灰砂浆还必须和糯米汁一起搅拌后作胶结材,这样大大增加了胶结力。

晋国的城墙基本都是这种方式建造,十分的坚固,而且因为余夏烧出的青砖大小一样,这大大的增加了瓮城建造的速度。

那个时候,因为人工不行,所以砖石都是靠人工烧制打磨而成的,而把各个大小不一的石材打磨成标准化大小的工作量实在太大,余夏这边就不一样,烧出来都是标准的大小,拿来就能堆砌。

不需要打磨,这一下省了很多的人工,所以瓮城建造的速度也十分的快。

缓解了人工需求,又开始建造起了瓮城,跟着砖房也开始建造了起来,等这些都进入了轨道之后,余夏就开始招募起了青山营。

要知道这一次青山营需要三百二十人单单落樱台的小伙子们是不够的,所以这次前来余家做工的人也被纳入了招募范围。

不过,要想有资格去应征余家的青山营,必须家事清白,有村中三名村老联名作保,这样才算有资格。

当然了,有资格之后并不是就可以加入青山营了,后面还必须通过青山营的测试,通过了测试之后,你才可以成为青山营的一份子。

成为青山营战士之后,首先月钱五两家中亲人可以优先进入余家工厂,还能提前住上砖房,如果战死了,可以得到抚恤金200两,受伤了余家养一生。

这样的条件是真的太好了,在这个人吃人的古代,这样的条件,足以让任何一个有想法的年轻人不顾一切的加入青山营。

“战战战!”

五十名一身青衣的护卫队员,出现在了落樱台年轻人的面前,每人身上都穿着青色的棉甲,然后身后披着一道青色的披风。

手上握着长矛,腰间挂着短刃,身后背着弓箭,那样子别提都帅气了。

落樱台所有的年轻人都用羡慕的小眼神看着五十名护卫队员,看着从自己面前跑过去的护卫队员,所有的年轻人都激动不已。

而这就是余夏想要达到的效果,他利用护卫队员每天早上的例行操练,让所有落樱台的年轻人都能看到。

引起年轻人羡慕的心,这样余夏就能招到足够多,足够忠诚的战士,当然了,这些战士并不仅仅是保卫余家和余夏。

他们除了余夏和余家之外,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家人,皇权至上的国家,如果你不想被那些官员一口吞下,就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

这些自保的能力,不是皇家施舍给你的,是你自己夺取的,余夏很早的就看透了这一点,所以他会走的更远。

第四十七章 青山营余秋

“哈哈终于吃饭了。”

落樱台瓮城建造工地,一位青年笑着放下了手中的砖块。

“哎小周快点过来,今天吃肉骨汤,公子还给每人二两肉。”远处响起另一位青年的声音,跟着这位小周的青年立即跑了过去笑道:“公子万岁,又有肉吃了。”

来到打饭的地方,一人两个黄米馍馍,一碗肉汤,汤中还有一块二两的大肥肉,汤的上面漂浮着厚厚的一层油。

如果是现代,看到这么肥的油层,所有人都要皱眉头,可是在古代,越肥越油那才越好,因为古代的人,肚子中都没有油水。

小周的名字叫周少游,今年十八岁,家中有两个妹妹两个弟弟,还有一对老父母,他是长子,因为家中太穷了,所以小周现在还没有成亲。

这次小周被余家招募成了短工,一个月有一两五钱的银子,虽然只有长工的一半,但是一两五钱,全部买黄豆的话,已经可以够自己一家人吃饱了。

所以周少游对余家对余夏一直十分的感恩。

拿着两个黄米馍馍还有一碗肉骨汤,周少游来到了自己村子的小队中,跟着自己村子的人一起开始吃饭。

因为是一个村子的,所以吃饭的时候难免就会聊天,而这段时间,在短工中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就是余家招募青山营的事情了。

“哎大宝你的村老保证弄到了没有,还有两天报名就要截止了,如果这次没有报上,那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这天天吃肉的事情,可不能耽搁呀。”

男子说完,那位叫大宝的青年嘿嘿的笑道:“我爹找了三位村老,村老们都同意,我今天下午就去报名。”

“真的大宝,好样的,成为了青山营的战士,一定要保护我们呀。”

其他的工人也都笑了起来。

大宝连连的点头笑道:“放心吧,我一定会保护你们的。”

大宝的话说完,其他的短工也感叹了起来:“呀当上了青山营的战士,一个月就有五两的月饷!”

“月饷算什么呀当了青山营的战士,最好的还是可以让家人住到落樱台上的砖屋中去呀,不但可以住上砖屋,还能给家人优先安排工作。

余家的人性是最高的。”

“是呀公子是好人,所以小伙子们,多给公子卖力是没有错的,公子也一定不会亏待你们的。

看看那些战士一身青甲多好看呀!”

就在大家说着的时候,周少游忽然抬起头问道:“如果我当了青山营的战士,是不是我一家都可以搬到落樱台上,可是我家有六口人,而且老的老,小的小,公子也会让我们一家上落樱台给他们工作?”

周少游的疑问,让路过的这个村的村老哈哈一笑道:“少游呀,你是个好小子,曾经一个人打退了五个强盗。

是我们周村力气最大的孩子,我也知道你顾虑什么,你一定顾虑如果自己出了事,家人以后怎么办,毕竟你家是老的老,小的小。

呵呵你放心吧,余夏公子说了,不管是谁,只要加入青山营,那么他的家就和落樱台在一起了,如果你战死了,你家人会收到200两的抚恤金,跟着青山余家将养你全家一辈子。

这就是余夏公子的一人入军,全家无忧的承诺,所以少游,你放心,只要你能进入青山营,那你全军都会过上好日子的。”

听完村老说的话之后,周少游马上看着村老有些紧张的道:“村老,你说的都是真的?”

“哈哈!”周村的村老哈哈的笑了起来:“我有必要骗你吗,傻小子!”

“那那村老我想要报名,你能帮我吗?”周少游期待的看着周村村老。

而这个时候,周村村老笑着道:“可以,傻小子,好好干,如果真的被选进了青山营,一定给我们周村争口气。

余家能给我们周村一个活路,那我们周村也不能对不起人家,老少爷们你们说对不对呀?”

“对!”周村的百姓齐齐的一声大吼。

这突然的大吼,差点没将周围其他村的人给吓了一跳。

就这样下午的时候,周少游和周大宝一起,在村老的陪同下,前往落樱台将民给报了,而让周少游和周大宝惊喜的是,只要报了名的青年,第二天就可以不工作了,然后被送到一个集中的宿舍好好的休息,而且一天三顿肉食。

为的就是让这些青年可以好好的储存体力,来应付三天后的测试。

“我的天呀有肉,有鸡蛋,还有羊肉和牛奶!

余家是真舍得呀。”

周大宝和周少游因为是一起的,所以被分到了一个房间,看着中午送来的肉食,周大宝都快被震惊的傻了,这些吃的,都是以前周大宝想都不敢想的。

只是和周大宝看到这些食物,立即就拿起属于自己的那份,立即就开吃不一样的是,周少游则是来到了外面找到一位护卫队员问道:“请问长官,里面属于我的肉食,我能不能装起来。”

余秋回头一看,发现一位报名者想要将肉食给装起来,这让余秋笑着问道:“为什么?”

“我想带回去给我弟弟和妹妹还有爹娘尝尝,我弟弟和妹妹都十多岁了,但是却从来也没有吃过肉,我在余家吃的够多了,所以我想带回去给他们吃。”

一位好哥哥,余秋心中微微一暖,跟着就见余秋笑道:“我不建议你带,如果你真的想要给你弟弟妹妹还有爹娘一个好日子的话,那就吃掉那些肉食。

这样可以增强你的体质,你们这次一共有1000名报名者,都是各个村子中,最厉害的青年,但是我们青山营只要270人,四分之三的淘汰率,我要是你的话,就会吃掉肉食,然后拼命的挤入青山营。

那样的话,以后你的家人就会经常吃到肉食,我认为加入青山营才是对自己家人最好的爱,你懂吗?”

听完了这些,周少游点点头看着余秋道:“谢谢长官,我懂了,我一定全力以赴加入青山营,不知道长官怎么称呼?”

余秋微微一笑:“我叫余秋,以后会是青山营一连一排排长,等你加入青山营之后,希望你能进入我的排,那个时候我们就是战友,以后要生死相依。”

“余秋!”

看着余秋离开的背影。周少游突然一个惊骇,余夏!余秋!原来刚刚这个人就是余家二公子余秋。

周少游没有想到,余家的二公子居然也在青山营,此时,周少游十分的震撼,不过,他也开始对青山营充满了向往!

第一次,他很想去了解和加入青山营。

第四十八章 愿为公子效死

三日之后青山落樱台进行270位青山营战士的选拔。

很早一千名各个村报名的青年,早早的来到了选拔地点,余夏,余大猛还有护卫队的五十人,比他们更早的到来。

一千多人笔直站在青山脚下。

余夏带着微笑站在一千多人的面前喊道:“各位兄弟,你们好我是余夏,十分的感谢今天你们愿意站在这里,愿意成为青山营的一员。

青山营它并不是一支只属于我的队伍,青山营,它是属于我们整个大青山的队伍。

今天我们可以吃饱饭,可以穿暖衣,不用担心被饿死,也不用担心被冻死,那都是因为肥皂,香皂。

可是肥皂和香皂的利润很大,它什么时候被权贵被盯上,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所以我们要保卫我们的利润。

不管是谁来,想要抢夺它,想要让我们的父母兄弟从此没有饱饭吃,没有暖衣穿,那我们青山营就要站出来。

所以各位兄弟,你们可以站在这里,是值得所有人为你们自豪的,你们中有270人,以后将站在保护众人的第一线,虽死却无憾。

告诉我,你们愿意成为这样的人吗?”

“愿意愿意!”一千多人,用两声愿意回答者余夏精彩的演讲。

跟着余夏再次喊道:“那你们愿不愿意加入青山营?”

“愿意愿意!”

又是两声响彻天地的愿意,这样的回答让余夏十分的满意,跟着余夏看了看身边的余大猛,因为下面就交给他的二叔了。

等余夏说完,这个时候,一边的余大猛也跟着厉声的吼道:“各位选拔开始了第一个选拔测试耐力从这里往北奔跑五十里前一百人计十分,第二百计九分,依次类推。

这次选拔测试,分数靠前的270人入选,所以小伙子们,分数很重要,大家要用心了。”

“是!”一千人快速回应。

跟着余大猛笑着道:“那就开始跑!”

余大猛的一声跑之后,一千报名的青年人,用最大的力气向前跑去,而这个时候,余壮在余大猛的示意上,一跃上马带领二十名的夜不收,沿途保护这些青年人,当然了,除了保护之外,也有监视之责,不能让这些青年人搞小动作,因为招募青山营是必须公正的。

周少游一马当先,跑的是真的很快,在周少游的身后,跟不上几个人,这一幕是看的余壮等人惊骇不已,谁也没有想到这为周少游这么能跑。

要知道周少游这个家伙天赋异禀,从小开始就比别人更厉害,不但是耐力异于常人,就连力量和体力也超越常人。

五十里的路程对于周少游来说,就和玩差不多,很多人跑五十里都要蓄力,将力量给隐藏到最后,但是这位周少游一点都不需要,从一开始,周少游就是火力全开。

以至于五十里之后,周少游都跑到终点,休息了好一会,第二名才匆匆的出现,跟着第三第四也一个一个的出现。

余大猛这个时候来到了记录分数人的身边,然后重重的看了一眼第一名周少游的名字,而让余大猛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周少游不仅仅是耐力第一。

等到第二项射术的时候,周少游第一次使用夏梢长弓,十箭十中,这一下真的将余大猛给惊骇到了,因为就是现在的余大猛也做不到十箭十中,要知道夏梢长弓很长,和以往的弓箭都不一样,但是周少游却能在第一次接触到夏梢长弓之后就能做到十箭十中,这种人是有天赋的。

中午休息吃饭的时候,余大猛特意单独的去向余夏报告了关于周少游的时候,余夏也做了表态,不管怎么样,周少游都会被招募。

周少游不会想到,其实在中午他吃饭的时候,就已经被余夏给内定招募了。

而在下午的时候,就是力量的测试,按照一段位到十段位,准备了十个石锁,最高的300斤重,只要你举起,就会获得十分积分。

如果三百斤的你举不起来,那么就选下一段位的,下一个段位270斤,不过,下一个段位只有9分。

就这样1000名青年,一天之间做了三项测试,总分是三十分而满分者只有一人,就是那位周少游。

跟着后面依次选了269人,一共选了270人,正式成为青山营成员,那些没有被选上的余夏也没有亏待一人发了二两银子,被选上的发了五两,周少游因为是1000人的第一名,被余夏亲自奖赏了十两白银,被授予其班长的职位。

那一刻周少游泪水涟涟,跟着周少游发自内心的做了一个动作,他在接过了十两白银之后,猛的向下一跪,用尽全身的力气吼道:“愿为公子效死。”

这话说出,全场先是一愣,跟着就好像是传染一样,在场一千多为青年,不管是以前的护卫队成员,还是现在被选上的青山营成员,亦或是没有被选上的青年。

忽然,集体向下一跪齐声吼道:“愿为公子效死!”

而这一刻,让余夏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感觉,这种感觉真的是太好了!

余夏这边刚刚选完了青山营成员,鸠鹚城城主府中!

“葳蕤,你太任性了难道你还想被禁足吗?”李葳蕤的房间中,大司马林承佑一声大喝。

“哼!”

要是别人被大司马这么一喝,早就被吓坏了,但是天乐郡主才不怕这位大司马,只听她冷哼一声道:“禁足就禁足,不管舅舅怎么禁我足,想要我去接那位骗子的儿子,我就是不去。”

“骗子谁是骗子,我早就和你说了,灵感上人是菩萨,怎么会是骗子,你的母亲也是灵感上人的朋友。

你这样污蔑上人,难道就不怕被降罪吗?”林承佑无语。

“他就是骗子,你们则是傻子,那个下油锅那么大的醋味,你们愣说没有,要不是被舅舅你拦着,我早就揭穿那个骗子了。

现在还想让我去接骗子的儿子,我反正是不会去的。”李葳蕤说完头一扭,开始把玩着一条白色的围巾。

这个时候,林承佑看着围巾道:“葳蕤,你是不是喜欢上谁了,这条围巾,最近你一直都带着,难道?”

话一说完,李葳蕤立即摇头道:“舅舅,你可别乱说,我只是我只是喜欢这颜色而已,什么喜欢呀!”

“哦那你能告诉我,这条围巾的是谁送给你的?”林承佑紧追不舍。

“这?”李葳蕤有些踌躇了起来!

第四十九章 晋国皇帝

林承佑问李葳蕤围巾是谁的,但是看到李葳蕤那吞吞吐吐的模样,他更加感觉自己的猜测是对的,所以林承佑再次大声的喊道:“你说不说?”

而李葳蕤则是无语的道:“我说什么呀就是一条围巾,你管他是谁的?”

“你还是不说。”林承佑忽然生气的看向了站在一边瑟瑟发抖的小丫鬟明月道:“明月,你说!”

“我这舅公我我不知道。”小丫鬟明月可怜的摇了摇头。

“你也敢违抗我!”林承佑看着明月阴狠的道:“好好我这个舅舅治不了自己的侄女,但是你这个小丫鬟我还是有处置的权利。

你今天不说的话我就杖毙你你给我想清楚,到底说还是不说。”

“舅公我真的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明月被吓的哭了起来。

只是,林承佑却不为所动的喊道:“这就是你的回答?”说完,林承佑看了一眼门外喊道:“来人将明月拖出去,给我杖毙。”

“舅公老爷不要呀!”明月大哭着跪了下来,这个时候,外面也冲进来两位凶神恶煞的仆卫,看到明月,立即将往门外拖。

“小姐小姐!”明月嘶吼着嗓子用激烈的声音喊着李葳蕤。

无奈看着明月那哭的很可怜的样子,李葳蕤只好道:“舅舅你就别责怪明月了,是我不让她说的,其实这也没什么围巾是余夏的。”

“余夏?”林承佑对两位仆卫一挥手,等两名仆卫出去后,林承佑一个皱眉和嫌弃的道:“你居然和一个贱民有来往?”

“余夏不是贱民,他是我的朋友。”对于林承佑的贱民,李葳蕤着急的帮余夏辩解。

“朋友一个贱民算什么朋友,他和你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你是高高在上的云彩,他就是一堆臭狗屎。

如果不是这个家伙可以给我们带来利润,那他连做我们狗的资格都没有。

葳蕤,你给我听清楚,以后再也不许和那位余夏来往,你要是不听我的,我会让你后悔的,因为你舅舅我身为鸠鹚城的大司马,对付一个贱民,还是有把握的。

还有你最好给我乖乖的去接灵感上人的儿子否则的话,别怪我对那位贱民无情,大不了我背上一个嗜杀无情的名号。

直接将香皂和肥皂的生意给抢过来。”说完,林承佑一个回身,怒气冲冲的离开。

很快,房间中只剩下了李葳蕤和明月两个人明月看着林承佑离开,这才战战兢兢的来到李葳蕤的身边担心的道:“小姐余夏公子不会有事吧?”

看了看哭的眼睛都肿了的小丫鬟明月,李葳蕤微微的皱眉道:“舅舅这次过分了,不管怎么说我才是鸠鹚城的主人,舅舅如果敢对我的朋友不利我是不会坐视不管的。”

“可是鸠鹚城都是舅公老爷的人呀!”明月撇了撇小嘴。

这话说完,那边李葳蕤也是叹气一声:“是呀都是舅舅的人,哎那怎么办难道我真的要去接那个骗子的儿子?”

“小姐我们能不能去求求大小姐!”明月看向了李葳蕤。

“我姐姐?”李葳蕤眼前一亮:“是呀,我们怎么将她给忘了,现在我姐姐可是皇帝陛下面前的最受宠的女官,只要她一句话,舅舅还敢阻止我,那个什么灵感上人的儿子还敢让我去接。”

“对呀而且如果大小姐愿意给我们一千名百骑,那么我们就不害怕舅公的人了!”

小丫鬟明月说完,李葳蕤深以为然,马上就笑着道:“没错没错来我们写信给姐姐,让姐姐给我撑腰。”

说完,两个小家伙就忙碌了起来,忙着写信给自己的姐姐,而她们不知道的是,她们的信给余夏带来了更大的冲击。

五日之后晋国皇宫。

李皓月晋国此时的女皇陛下,此时的李皓月正坐在自己的龙椅上看着奏折,而奏折的内容大相径庭,就是今年的寒流提前来到,所以各个诸侯国都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跟着这些诸侯国希望朝廷可以拨款赈灾。

“无耻!”

李皓月猛的将一封奏折给扔到了地上。

“陛下怎么了!”李语汐也就是李葳蕤的姐姐,听到了李皓月的怒骂声,连忙的走进了暖阁。

“哼!”看到李语汐,李皓月依旧是生气的冷哼一声道:“看看吧,语汐,都是向朕要银子的家伙,明明都知道朝廷没有银子,可是却一封奏折又一封奏折的来要。

其中要的最欢的就是我的那位好二叔,要知道我的这位渤王的二叔,背靠大海晒盐挣钱,可以说银子比朝廷都多,可是他却带头故意的找我要银子,这是想干什么?

是想要打我的脸吗?”

看着生气的李皓月,李语汐微微的安慰道:“陛下这些人狼子野心,但是他们名不正言不顺,不管他们怎么跳,都只是小丑,所以陛下不必忧心。”

“不必忧心!”李皓月坐在自己的龙椅上道:“这次我的登基大典,八王一个都不来,这就是让我下不来台。

我虽然有皇帝的名分,但是我却没有皇帝的实力,八王掌握着晋国的大半赋税,他们将赋税给卡死我就是想不忧心都不行。

因为朝廷缺钱呀,没有钱就没有军队,没有军队那我这个皇帝就是个摆设。

语汐呀朕很难!”

一说到银子,李皓月再次露出了无奈的模样,八王同气连枝,将原本属于朝廷的赋税给扣了下来,没有了赋税,晋国朝廷举步维艰。

银子是李皓月登基以来最大的困难,每每说到银子,李皓月都有说不完的痛苦。

以前李语汐爷不能说太多,毕竟银子她帮不上什么忙,但是今天李语汐看着无奈的李皓月却微笑道:“陛下请陛下不要忧心。

语汐已经找到了一个为陛下赚钱的法子了。”

这句话,让李皓月一个惊讶:“你有办法?语汐我说的是银子,并不是其他的什么!”

这个时候,李语汐爷是笑着点头道:“陛下语汐说的也是银子,请陛下放心,语汐知道自己说的什么而且语汐相信,陛下等知道这个法子,也一定会放心的。”

“好语汐快说!”李皓月急不可待的问道。

第五十章 大晋黑甲军

“陛下知道肥皂和香皂吗?”

“肥皂和香皂?”李语汐说完,只见李皓月脸上露出了一丝震惊之色:“语汐你你是从哪里知道肥皂和香皂的?”

看着震惊的李皓月,李语汐微微一笑:“陛下,我当然知道肥皂和香皂,因为肥皂和香皂就是我妹妹制造出来的。”

“什么?”李皓月再次一个震惊:“你妹妹就是就是那个叫葳蕤的小丫头,她居然会制造香皂和肥皂?”

“是的这是昨天我妹妹来信的时候告诉我的,而且肥皂和香皂一经出售就有了巨大的利润,我舅舅现在负责这一块,而根据我妹妹的分析,肥皂和香皂一个月的总收入在十二万两左右。

陛下,这可是一个很高的利润,如果我们将肥皂和香皂收归国有,然后在扩大一倍的规模,这样我保守的估计,我们一月的利润能达到三十万两。

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万两,有了这三百六十万两,我们编练新军的银子就有了,而且我们这支新军也将是武装到了牙齿的新军。”

“三百六十万两!”李皓月一个兴奋,只是刚兴奋完,李皓月又一次的皱眉道:“可是那是你家的事业呀。”

“没有国,哪有家李家上下荣耀乃是陛下所赐,所以陛下一句话,李家愿意为陛下赴汤蹈火。”李语汐猛然一跪。

“好!”看着下跪的李语汐,李皓月也是大为感动的道:“卿不负朕,朕也绝不负卿,朕就下一道秘旨,只要天乐郡主愿意上交香皂和肥皂之术,朕就加封她为天乐公主。”

“谢陛下臣带舍妹多谢陛下之恩臣保证十日之后定将肥皂和香皂之术带回大都。”说完,李语汐恭敬一跪。

两天之后李语汐一身盔甲,率领一千名百骑直接前往鸠鹚城,目的很简单,就是去要肥皂和香皂的制造之法。

李葳蕤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求救的一封信,将要给余夏带来什么样的灾难。

李葳蕤本来只是想用肥皂还有香皂和自己的姐姐炫耀一下,谁知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最后她的姐姐确是来鸠鹚城了,而且还带了一千百骑,可是这一千百骑不是来保护李葳蕤的,他们是来抢余夏的肥皂和香皂的。

虽然余夏已经招募了三百青山营,可是才训练了几天的青山营,怎么可能会是晋国大都守卫百骑的对手。

要知道晋国建国之前,有一支黑甲军这支黑甲军全身黑甲,这种铠甲为突出防护和实用能力通体铁质,所以十分厚重,除了人有黑甲,就连马匹也是身披铁甲,马匹的铁甲通常又可分为保护马头的“面帘”,保护马颈的“鸡颈”,保护马胸的“当胸”,保护马躯的“马身甲”、保护马臀的“搭后”和竖立在马臀部的“寄生”(似乎是为了保护骑兵后背用的)。

每战晋国开国皇帝都会亲自带领这支黑甲军为前锋,乘机进击,所向无不摧破,敌人畏之。

这也让黑甲军的战士被称为选锋,这支黑甲军,并不由单一地区或者单一部族的兵员组成,黑甲军是从晋国皇帝所统帅骑兵中选拔出来的精锐,组成应该非常复杂,而且黑甲军担负的作战任务很重,每战必当先锋,伤亡也不在少数,所以是经常不断选拔补充,保持一定的兵员定额。

大晋三年,晋国开国皇帝率领黑甲军1000人,击败当时最后的一个反抗势力,跟着俘获伪王,但是伪王之子亲率12万大军救援伪王,想要一口吞掉晋国开国皇帝。

而晋国开国皇帝,亲自挑选3500精兵,其中1500人为黑甲军迎头痛击。

之所以敢用几千人对着十几万人,因为晋国开国皇帝心中有底气,里面的黑甲军能够以一当十。作战时,晋国开国皇帝采用步兵硬抗轻骑兵快速迂回战术,到最后关键时刻他放出黑甲军出战,一举击溃伪王之子,使其全线崩溃。天下的局势完全转向了晋国,随后天下一统。

等天下一统之后,晋国开国皇帝拆分黑甲军。一部分变成皇宫近卫旁的“百骑”,经常守候在皇宫近旁,施行轮班站岗,不得离开京城。另一部分交给手下大将,继续的征战。

虽然黑甲军已经过了百年,经过了几代更替,变成百骑的黑甲军战力早就不如以前,但是廋死的骆驼比马大,一千百骑对付没有训练过的三百二十青山营还是有很大胜算的。

夕阳西下,青山落樱台在一片繁忙的景象下,显得是那样的好看,余夏的瓮城已经将地基给打好了,两千短工,一点都不惜力的拼命干,让瓮城的进度越来越快。

训练完的青山营拖着疲惫的身体回营地了,不过,虽然累,但是大家却都无怨无悔,落樱台上孩子们还在吊机边开心的戏耍着。

余夏正在考虑,要不要建一个学堂,毕竟孩子才是落樱台的未来,不过,教书先生有点难找,很多教书先生都不愿意来,说这里是贱民之地,他们都是读书人,所以不屑过来。

这让余夏很不爽,所以学堂一直耽搁着。

这段时间,值得高兴的是,有一位货郎因为走错了路来到了落樱台,不过,让这位货郎惊讶的是,这落樱台百姓的购买力太强了,一担子的货都被这里的百姓给清空了。

第二天,那位货郎又挑着货物来了一趟,又是被清空,连着几天,这货郎大赚了一笔,不过,很快落樱台购买力强的消息也传了出去,跟着来了一批又一批的货郎。

这让落樱台一时之间有点繁华了的感觉,而落樱台一点点的变好,很多人都看在眼里,跟着余夏这位落樱台的主人,也让很多人开始了担心。

首先第一个担心就是余夏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要知道,余夏已经十七岁了,可是十七岁的一个男人,居然身边只有妹妹,小姨这些女人,这可不行。

老余家还盼望着余夏可以继承香火,现在要银子有银子,要地位有地位,所以女人这个事情就要开始提上日程了。

总不能这么一直单着吧,这样的话,外面的人会有什么不好的想法了。

余夏此时正坐在落樱台一处看夕阳,这个时候,余大力带着一丝尴尬的笑容,慢慢的走了过来!

第五十一章 你要成婚了

“呵呵呵呵!”

余夏正坐在落樱台边上看风景这个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两声感觉很是尴尬的笑容,所以余夏回头一看,发现自己的爹正在后面忸忸怩怩的笑看着自己。

“爹一起坐呀?”余夏看着余大力挪了一个位置,想要让余大力坐在一起。

余大力听到余夏的话后,又呵呵的笑了一下,然后慢慢的坐到了余夏的身边。

山下的风景很美晚霞轻轻的展露出它最美丽的一面,黄昏悄然来临,在夕阳掩藏在山中时,黄昏下的绰影火光,已时时闪现在农家的屋里。

远处的山峦,被薄薄的细雾蒙住,渲染了一幅朦胧的画面。在这样一幅细雾的篇幅中迈出自己的脚步,也该是很惬意的吧。

远望高高低起伏的群山,松竹桦柏把荒芜的大山,装扮的生机勃勃,同时也为山村的美丽景色又增添了几多情意。黄昏,原本萧寂的落樱台更显的寂静。只有大山以它那高低起伏的身躯,描绘出一幅动态美的图画。

“真的好美呀!”余夏微微一笑道!

“嗯嗯是好美!”余大力紧跟着说了一句,只是他真的看不出有什么美的,毕竟这样的景色,余大力每天都在看,以前饿肚子的时候,最讨厌黄昏了,因为黄昏就要吃饭了,可是家中哪里有米呀。

只是现在自己的儿子说好美,余大力也只能跟着说好美。

说了一句后,余夏又不说话了,再次呆呆的看着外面的夕阳,这个时候,余大力不得不说话了,因为他可是带着任务来的。

“呵呵呵呵!”

又是两声尴尬的笑容,就在余夏回头看自己老爸的时候,终于余大力开口道:“夏儿你多大了?”

余夏‘恩’了一声道:“我十七了!”

“哇夏儿,你都十七了,时间真的过的好快呀,要知道夏儿,一般城里人十七的时候,儿子都有一岁大了,人家城里人都是十六成婚,十七的话,都算有点晚了。”

“是吗?”余夏‘哦’了一声继续的看着夕阳,这让余大力微微的皱眉,因为他感觉自己已经说的够清楚了,可是自己的儿子为什么不懂?

想了一下,余大力继续努力的道:“夏儿告诉你一件事情!”

“什么?”余夏头都没有回。

“余壮和一个女孩好了!”

“什么真的假的?”余夏终于有了反应,回头看向了自己的父亲。

“当然是真的,你二叔亲口说的,还说等今年夏天的时候,余壮家就去姑娘家提前,你二叔都开心死了,说自己马上就要做爷爷了。”

“呵呵!”余夏笑了起来:“那很好呀,二叔要做爷爷了,你和妈也要做爷爷奶奶了,值得高兴,爹等余壮结婚的时候,你帮我送一块金牌去,等有了孩子,就给孩子挂上,怎么说,我也是做大伯的,不能太寒酸了。”

“额!”余大力一愣:“你就是这个想法?”

“啊我还应该有什么想法?”余夏有些不懂了,抬起头有些错愕的看着自己父亲道:“买金牌不行,玉可不可以?”

彻底的无语,余大力不再准备和余夏拐弯抹角了,直接的道:“你就没有想到成婚的想法,要知道你也十七岁了,比余壮还大,而且你是我余家的长子嫡孙,你应该最早成婚的呀。”

“哦!”这个时候,余夏算是知道自己父亲一直在自己身边说话的原因了,对方是想要自己结婚了,说真的,余夏对结婚这个事情还真的没有什么概念。

为什么因为现代法律规定男孩子为22岁,女孩子为20岁。首先,22岁一般为大学毕业或已经工作几年的年纪,身体心理都已发育成熟,而考虑到女孩子早熟一些,而且生育黄金年龄也在20多岁,所以稍微早了2年。

这是有科学依据的。

但是古代不一样,古代没有这么科学,晋国一开始的时候男孩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15岁,而女孩子的结婚年龄是13岁。

后来因为随着人口慢慢的增多,这个年龄又提高了一些,男孩子16岁,女孩子14岁。但即便如此,这个年龄的小孩,放在现在,还只是初中生而已。

没办法,因为古人认为先建立家庭,然后再忙事业。

他们认为,只有先结婚,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再为事业而奋斗也不晚。这与现代很多人的观念刚好相反,毕竟现在不婚族、丁克族越来越多了。

在现在,如果一个人不结婚,法律不会制裁他,顶多是家里唠叨几句。但在古代,如果一个人不婚,这可能就是大事了。

比如,在晋国,如果一个女孩子超过17岁了,仍然还不嫁人,那么官府就会指派一个人,作为她的丈夫,而且,她的家人也会因为嫁女不力,而遭到处罚。

而这种乱点鸳鸯谱的代价是非常大的。在古代很多朝代,一个女人,一生只有一次机会选择男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好女不侍二夫”,都是这个意思,如果一个女人中途丧偶,不再改嫁,村里人都会给她修牌坊。

那么,官府为什么还要不顾女人们的幸福,如此乱点鸳鸯谱呢?

事实上,这背后有一个非常令人心酸的原因。

那就是,古代因为战争频发,饥荒、自然灾害不断,人口波动太大,让男女青年早点结婚生孩子,也是官府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比如,在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全国人口只剩下了几百万。曹操写诗说:“千里无鸡鸣,白暴露于野”,正是这种写照。

只是余夏不同,他虽然是古代人的外表,但是灵魂确是现代人,你让他现在和一个初中生成婚,不管怎么说,还是有些别扭的。

所以看着自己的父亲,余夏道:“爹成婚我会成的,不过,我想晚一点。”

“晚一点那是什么时候?”余大力想了想道:“十八?”

“呵呵!”余夏苦笑了一下道:“二十二岁二十二岁前,我一定会结婚的。”

“什么二十二岁,这这这怎么行?”余大力一阵惊骇,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只是余夏却很坚决的道:“爹不要说了,我说二十二岁就二十二岁,好了你先走吧,我要一个人待一会。”说完,余夏再次看向了远方。

而余大力则是惊慌的朝着自己家跑去!

第五十二章 给余夏选侍女

“出大事了出大事了!”

余大力慌慌张张的跑进自己的家,此时在余大力的家中,陈茂盛,余大猛还有余夏的娘和舅舅们都在那里等着余大力任务归来。

听到余大力一边跑,一边着急的喊出大事了,所有人的心中也是提了一口气。

“大力出什么大事了?”陈茂盛首先问道。

“夏儿夏儿!”余大力气喘吁吁的道。

“夏儿到底怎么了?”陈花英皱着眉头也跟着担心的问了起来。

终于,余大力将一口气给吞下道:“夏儿他不想成婚,他说他要到二十二岁的时候才要成婚。”

“什么?”

余大力说完,在场的所有人都炸窝了。

“为什么不想成婚呀?”陈民泊无语的道:“很多小伙子都想和自己心仪的女孩成婚的,要不是没有银子,我们也会和城里的人一样,十六岁就成婚。”

“会不会是夏儿没有喜欢的女孩呀?”陈民意站在一边低声道。

“嗯这个有可能夏儿是谁,他是余家之主,眼光高是正常的,不过,这二十二岁成婚是几个意思?”陈茂盛皱眉。

这个时候,陈花英也苦涩着脸道:“我就担心夏儿说二十二岁前成婚,是因为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

“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大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余大猛看着陈花英疑惑的问道。

“你是说天乐郡主?”余大力担忧的看着陈花英。

跟着陈花英点头道:“前段时间,天乐郡主不知道什么原因被禁足,夏儿十分的担心,不但托了人打听情况,还出了高价。

可以看得出来,夏儿对天乐郡主很关心,而那位天乐郡主也对夏儿很好,上次我们被山匪袭击,下午天乐郡主冒着风雪亲自赶了过来,两个人如果都有意思,那就麻烦了。”

“是呀!”陈茂盛接过了陈花英的话头道:“门不当户不对呀,虽然夏儿现在是一方豪强,但是对方是天之骄女呀。

不管怎么努力,差距还是太大了,这样可不行,一定要让夏儿打消这个念头。”

“是呀是呀!”众人齐齐的点头,虽然余夏和李葳蕤并不是真的互相喜欢,余夏着急的打探李葳蕤的消息,其实并不是担心李葳蕤,要说余夏担心什么,余夏担心的是他和李葳蕤的生意。

他要弄清楚李葳蕤到底发生了什么才好做决定。

而李葳蕤冒风雪来救援落樱台,也是不是喜欢余夏,李葳蕤只是讲义气,她将余夏给当成了朋友,所以才会冒风雪而来。

不过,虽然两人都没有意思,但是两人的做法都让人有些遐想,而在这个时代的晋国,门第之见是十分可怕的。

其他的国家盛世之举全部都来于选拔人才,他们重用才有德之人。可是在晋国就不同了,他们只看背景,不看才能!

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才导致有很多没有品德,没有才能的人,得到了重要的官职。这些人的出现就导致朝堂之上混乱不堪,到处都是贪赃枉法之辈。而他们又有着雄厚的背景,就算是犯法也很难能够受到惩罚。

而那些有才能的人,没有门第作为支撑,始终难以被重任,这还经常受到欺凌。

你说连官场都是这样,更何况一段姻缘,余夏和李葳蕤两人的身份就是云泥之别,这是自家人讨论,才说的这么委婉,要是别人说这件事情,那余夏就是瘌蛤蟆想吃天鹅肉。

“要不我们给夏儿找几个漂亮的侍女吧!”余大猛看了看周围的眼色小心翼翼的道。

“找侍女?”众人都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余大猛,跟着余大力看着自己的弟弟问道:“为什么要给夏儿找侍女?”

余大猛回答道:“我是这样想的,夏儿和那位天乐郡主的所谓喜欢,可能只是年轻人一时的冲动,因为夏儿身边没有女孩,才会喜欢天乐郡主。

可是如果我们在夏儿的身边放上几位漂亮的侍女。

按照夏儿少年心性,一定会被侍女所吸引,感情这件事情,不就是这样,有了新的喜欢的,就会忘记旧的喜欢的。”

“对呀!”余大猛的话说完,陈茂盛一拍大腿叫好道:“大猛,没有想到,你这个小子懂的还挺多。

说的太对了,夏儿现在只是因为没有接触过女孩,才会喜欢上那位郡主。

可是如果我们在夏儿的身边都摆上一些女孩,那夏儿就会慢慢的忘记那位郡主,哈哈真的是个好办法。

一大爷的那位孙女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而且小丫头长的好看,我看不比那位郡主差,我们就和一大爷商量商量。

不管怎么样,我家夏儿不会亏待了她。”

“爹说的对田质的女儿十五岁了小丫头长的也好看,我也去和田质说说,我儿子现在可不是一般人。”陈花英也是马上跟着道。

很快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那就是要给余夏安排两个侍女,目的很简单,就是让两个侍女和余夏在一起,这样余夏就应该会想着成婚,然后不再去想那位天乐郡主了。

说干就干,等商量完之后,当晚,陈茂盛就去找一大爷去了,跟着第二天一早,陈花英也去鸠鹚城找田质。

让人欣喜的是,一大爷和田质都爽快的答应让自己的孙子和女儿去服侍余夏,因为在他们看来,余夏的地位现在已经变的很高,至少在他们这些人中,余夏已经是人中龙凤,那自己的孙女和女儿可以跟着余夏,哪怕是做妾室,也有一点高攀的感觉。

这就是很典型的门第之见。

等一切都准备好了,一大爷的孙女和田质的女儿,第三天的时候就打扮的漂漂亮亮来到了余夏的屋子。

余夏的屋子是整个落樱台第一栋砖房。

一座两层的中式小院,以后落樱台上都要建造这样的砖房,都是中式的模样,也都是两层的,不过,唯一不一样的是,其他的砖房都没有院子。

因为落樱台上土地不是很多,所以只有余夏的住处才有院子。

本来余夏的中式小院只有余夏一个人住,余夏也邀请了自己爹娘和弟妹,但是余夏的父亲余大力说,余夏已经成人了,所以需要一个人住了。

好在,两家就这么挨着,也就是晚上睡觉和余夏想要独处的时候不在一起,所以余夏也释然了。

但是余夏怎么也不会想到,这让自己一个人住,除了自己成人以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想要告诉余夏,他要成家了。

余夏没有悟透其中的意思,所以他的家人给他送来两位女孩!

第五十三章 两位可爱贴身侍女

白墙黛瓦一套非常经典的中式小院户型,传统的飞檐翘角,木质围栏、窗柩,很好的保留了中式韵味,使得小院外观有一种简洁大气的美感。

这里就是余夏住的地方。

现在的时间是清晨大约6点的时候,而此时在余夏的小院前,已经站了三个人,他们分别是余夏的母亲陈花英和一大爷的孙女余裳儿和田质的女儿邱小麦。

“你们跟我进来!”

陈花英开心的对两个小女孩道,接着就将两位小女孩给领进了院子中,一进院子就有一堵照壁这照壁是余夏要求的,因为他以前看中式小院都有这个。

所以余夏也要求弄了一个,其实这个照壁是在地球明代的时候特别流行,一般来说是大门内的屏蔽物。古人称之为:“萧墙”。因而有祸起萧墙之说。

在旧时,人们认为自己宅中不断有鬼来访,修上一堵墙,以断鬼的来路。因为据说小鬼只走直线,不会转弯。

另一说法为照壁是古代受风水意识影响而产生的一种独具特色的建筑形式,称“影壁”或“屏风墙”。

越过照壁,跟着就进入院子,院子中很是简洁,一条不长的小道,在右边有一个茶亭,是余夏用来思考和发呆的地方。

有的时候,余冬冬会和自己的小姨陈民敏一起来这里打麻将,左边是一个鱼池,有一些假山的石头,鱼池中有几条鱼在游。

“啊是鲤鱼爷爷做的葱烧鲤鱼最好吃!”

看到鱼池中的鲤鱼,余裳儿一个激动,不过听这位余裳儿说的话语,对方应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吃货。

陈花英推开房屋大门,先是一个客厅,然后旁边是一间卧房,不过,余夏不住在下面,余夏的房间早二楼的一个拐角,二楼有一间客厅和一间卧房还有一个大阳台,坐在阳台上看落樱台的夕阳很美。

“夏儿!”走进余夏的房间,陈花英轻声一语。

“娘你怎么来了?”余夏打开幔帐,看到陈花英。

“呵呵!”陈花英看着还有点睡眼朦胧的余夏笑道:“我来给你送人了。”

“送人?”刚刚睡醒的余夏一个诧异,他还没有弄明白自己娘亲的送人是什么意思,而就在这个时候,余裳儿和邱小麦齐齐的走了出来,对着余夏盈盈一拜道:“裳儿(小麦)拜见公子。”

只见此时,余夏的眼前出现了两个好看的女孩。

裳儿是淡绿色素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幅褶褶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挽迤三尺有余,使得步态愈加雍容柔美,三千青丝散开,头插蝴蝶钗,一缕青丝垂在胸前,薄施粉黛,只增颜色,双颊边若隐若现的红扉感营造出一种纯肌如花瓣般的娇嫩可爱,整个人好似随风纷飞的蝴蝶,又似清灵透彻的冰雪。

而小麦则是身穿淡蓝色的,白纱衣,简单又不失大雅,妩媚雍容,雅致的玉颜上常画着清淡的梅花妆,原本殊璃清丽的脸蛋上因成了女人而褪怯了那稚嫩的青涩显现出了丝丝成熟,勾魂慑魄,似嫡仙般风姿卓越倾国倾城的脸,浅浅一笑能吸引住很多人,身后总散发着淡淡的悠悠的清然的自然的薄荷香。

只是余裳儿和邱小麦的衣着并不是余夏惊讶的地方,让余夏惊讶的地方是,这两个人不就是余夏在地球时代见过的两位明星女孩。

小麦就是那位林什么意,而裳儿就是那位张什么枫如果余夏不是看到自己娘亲还笑呵呵的站在一旁,余夏都怀疑自己可能又穿越回去了。

“娘她她她们为什么要送给我?”余夏连忙惊讶的问道。

“呵呵!”陈花英笑道:“以后呀裳儿和小麦就是你的贴身侍女了,你现在也是落樱台的主人了,有的事情,自己做不太合适了。

所以裳儿和小麦就是来照顾你起居的。

不过虽然裳儿和小麦叫你公子,但是你可不许欺侮她们,她们一个是你田婶的女儿,一个是你一大爷的孙女,你要记得对人家好。

知不知道?”

“啊知道!”余夏糊里糊涂的点头,跟着就见陈花英再次笑道:“那好以后裳儿和小麦就和你一起住在这里了。

那个我先走了,裳儿,小麦你们服侍你们的公子起床,我就先走了。”

说完陈花英掉头离开,这边余夏则是苦涩的喊道:“哎娘娘什么情况呀,我为什么要贴身侍女呀?”

只是陈花英却一句话也没有回答,丢下两女就离开了,剩下两位女孩俏生生的看着余夏,三人沉默了好久,最后还是邱小麦打开尬尴的局面道:“公子,我们两人给公子穿衣。”

“额小麦妹妹,你还是叫我夏哥哥吧,叫什么公子,感觉好怪?”余夏很真诚的道。

不过,这个时候一边的余裳儿却道:“不叫不行的,我爷爷说了,必须要叫公子,因为你就是公子,如果不叫,我爷爷如果知道,一定会将我大卸八块的。”

看着余裳儿那绘声绘色的模样,余夏苦笑了一下,和那位童星虽然外表一样,但是性格真的是很不一样,这位余裳儿要活泼很多。

“公子你是主我们是仆,仆就要尊称公子,所以请公子不要介意,毕竟我们一月八两饷银可不是白拿的。”

听见邱小麦这样说,余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八两银子,余夏真的很惊骇,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的家人居然会如此的豪气一次。

无奈,余夏只好将邱小麦和余裳儿给收了下来,不过,你还别说,有了这两位女孩的陪伴,余夏的生活真的好想边的丰富多彩了很多。

就连很重的思乡之情也被慢慢的淡忘了,邱小麦的细心,余裳儿的活泼,两位女孩各自拥有的性格,也在慢慢的感染着余夏。

余夏渐渐的开始越来越爱笑了,也越来越开朗了。

这样的变化,是余家人愿意看到了,当然了,余家人更愿意看到的是,突然有一天,邱小麦和余裳儿中有一人肚子鼓了起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估计不但是余家,整个落樱台都会开心起来。

第五十四章 上将军李语汐

“姐姐!”

鸠鹚城南门一千百骑呼啸而来,李语汐一身盔甲骑在白马之上,率先到达南门,看见李语汐,李葳蕤从南门冲出,奔向了李语汐。

看到奔向自己的亲妹妹,李语汐哈哈一笑,然后也下马,跟着一把将冲过来的李葳蕤给抱住。

“姐姐你来了,你终于来了,你要是不来,我就要被舅舅逼着去接大骗子的儿子。”李葳蕤将小脑袋埋在李语汐的胸前,使劲的告着自己舅舅的状。

“你还好吗,蕤儿?”李语汐宠溺的摸了摸李葳蕤的小脑袋。

“不好不好不是和你说了,舅舅一直都在故意的为难我。”李葳蕤撅起了小嘴。

“啊舅舅只是不知道而已,你说的大骗子应该就是那位号称可以下油锅的灵能上人吧?”李语汐轻笑一声。

“就是他什么下油锅,明明就是在里面加了醋,我都要拆穿他了,可是舅舅却一直都拦着。”

李葳蕤说完,李语汐哈哈一笑:“你还知道油了面有醋,果然长进了不少,怪不得可以研究出肥皂和香皂。”

“那是!”李葳蕤一个得意,不过,跟着李葳蕤又是一愣道:“姐姐的意思,难道你也知道油里面有醋?”

李语汐呵呵一笑:“早就知道了不过,朝廷暂时还没有找到最好的揭露之时,所以就让这些跳梁小丑蹦跶几天。

不过,舅舅让你去接灵能上人的儿子,有点过了,等下舅舅过来,我会和他说的。”

“哼舅舅他都不来接你,现在人家可是大司马,早就不会将姐姐放在眼里了!”

李葳蕤刚刚给林承佑上完眼药,这个时候,林承佑就急急忙忙的走了过来,看到李语汐,林承佑马上一个恭敬的鞠躬道:“下官林承佑,拜见上将军。”

李语汐晋国唯一一位女上将军从十二岁的时候,李语汐就表现出了她杰出的指挥天赋,当年因为灾祸连连,有一股贼军在芜王境内横行。

芜王先后派了三位将领去平叛,全都被大败而回。

最后十二岁的李语汐身穿战袍向芜王请战,并说若不战胜贼军,就自刎而死,芜王感叹其之志气,遂给兵三千。

谁知道十二岁的李语汐带兵三千,夜奔千里,当夜突袭贼军驻地,因为来的突然,就像天兵所降,一夜之间,李语汐大破贼军,斩首一千一百级。

芜王震惊,但是更震惊的是,随后李语汐没有班师,而是再次率军追击,先后在振马垭、李家、上雾岭大破敌兵,将其贼军首领东山虎斩杀,活捉南喻。

登相、王恩投降,并夺取了贼军的帅旗,这次贼军大势所趋,被十二岁的李语汐彻底斩尽杀绝。

随后芜王将李语汐送进大都,好好的培养李语汐的军事天赋,十四岁时,李语汐被先帝看中,委以重任,剿灭贼匪。

两年之间,李语汐大破晋国境内四股贼匪,斩杀三万八千人,被先帝封为上将军,并陪伴太子李皓月的身边,成为了先帝留给太子李皓月一把上上之剑。

“舅舅不必多礼!”李语汐虚扶一下道:“舅舅在鸠鹚城辛苦了帮着小妹将鸠鹚城打理的仅仅有条,小妹应该谢谢你。”

林承佑刚刚想要谦虚一下。

就在此时,李语汐却话风一转道:“不过鸠鹚城始终是小妹的,是小妹的东西,谁就都别想拿走,主是主,仆是仆,即使是亲戚,这也要分清楚。

小妹不想做什么,就不要强逼,如果主仆不分,就别怪我无情,到时候,任何人都救不了你,哪怕是母亲。

我就这么一个小妹,谁也不能给她委屈。”

说完,李语汐全身杀气外放,骇的林承佑全身一振,连忙躬身说是看到自己舅舅这个样子,李葳蕤终于狠狠的出了一口气。

这让李葳蕤很开心的挽起了李语汐的胳膊道:“姐姐我们回府吧,我带你去看我买的琉璃!”

“好!”李语汐宠溺的摸了摸李葳蕤的小脑袋,然后带着淡淡的微笑跟着李葳蕤一起回了城主府。

只是苦了林承佑,被自己这所谓的侄女杀气一激,后背都是冰冷的,风一吹,那滋味,冰寒彻骨呀。

城主府中,李葳蕤领着自己的姐姐来看自己买的琉璃之品。

所谓的琉璃,是用各种颜色的人造水晶为原料,是在1000多度的高温下烧制而成的。其色彩流云漓彩;其品质晶莹剔透、光彩夺目。

最初制作琉璃的材料,是从青铜器铸造时产生的副产品中获得的,经过提炼加工然后制成琉璃。琉璃的颜色多种多样,古人也叫它“五色石”。古时由于民间很难得到,所以当时人们把琉璃甚至看成比玉器还要珍贵。

现在晋国,一块琉璃最少也要上千两,而李语汐看着自己妹妹房间中,那琳琅满目的琉璃,李语汐心中震惊。

不过,李语汐并不是震惊琉璃之美,她震惊的是,李葳蕤十分的有钱,这时候,李语汐更加的肯定了,肥皂和香皂确实是能赚到钱的。

所以就在李葳蕤十分热心的介绍着自己喜欢的琉璃时候,李语汐却看着李葳蕤道:“蕤儿,你能带我去看看肥皂和香皂吗?”

“啊看那干什么?”李葳蕤一愣。

李语汐笑道:“我就想去看看,看看我妹妹制作出来的东西有多好。”

“这样呀!”李葳蕤嘿嘿一笑,跟着就道:“那好吧姐我先带你去府里的货仓,里面都是香皂,肥皂要去店里看。”

一边说着,李葳蕤一边带李语汐去了城主府的货仓,而这个时候,正是将香皂往外运的时候,看着现场交割香皂和银子的场面。

李语汐被震撼到了,眼见香皂换了一车又一车的银子入城主府,这些银子最少也有五万两,只是让李语汐有些诧异的是,这五万两的银子被交割之后,立即又分出了四分之一出来。

李语汐看着李葳蕤问道:“蕤儿为什么要分出四分之一的银子出来?”

“啊?”李葳蕤先是一愣,等知道自己姐姐疑问的时候,李葳蕤笑道:“那是给余夏的嘿嘿其实姐姐,肥皂和香皂不是我制作的。

我就和舅舅都是沾了别人的光,肥皂和香皂是余夏制作的,不过,四份银子,我们家就有三份。”

“什么肥皂和香皂不是我们家的?”李语汐一个皱眉。

第五十五章 同父异母的妹妹

看到李语汐诧异的模样,李葳蕤嘻嘻的笑道:“对不起呀姐姐我和你说了谎,其实你妹妹我没有那么聪明。

肥皂和香皂都是余夏制作的,我就是跟着沾了光。

嗯舅舅也跟着沾光了,不过余夏是真的很厉害,他不但制作了肥皂和香皂,还弄出了豆芽菜,叫白龙之须,不但可以冬天出绿菜,这白龙之须还能治夜盲症。”

“什么还能治疗夜盲症?”

一说夜盲症,李语汐一个惊讶,因为军队中有很多人都有夜盲症,一到晚上就什么也看不清,其实就是缺乏维生素导致的。

只是古人不知道,以为是一个什么可怕的疾病,而且军队有夜盲症很麻烦,晚上看不见,如果对方进攻来了,那就只能挨打。

还有晚上想要夜行军的时候,路都看不见,还行什么军。

所以在古代的军队,夜盲症绝对是每一位将军最头疼的地方。

“是真的我们鸠鹚城很多人眼睛都好了,现在大家都买豆芽菜吃,不过,余夏家每天就只有一千斤,多一点没有。”

“只有一千斤?”李语汐皱眉轻吟:“太少了!”

“啊姐你说什么?”李葳蕤看着低吟的李语汐问道。

“没什么那个小妹,你先回去吧,我去和舅舅说一会话。”李语汐摸了摸李葳蕤的小脑袋。

“嗯不过,姐,你要去和舅舅说,我是不会去接那位骗子的儿子的。”李葳蕤现在还记着这件事情,可以想象这个小家伙是多讨厌那个灵能上人的儿子。

“好我知道了你先回去,我走了。”说完,李语汐离开,去找林承佑,而找林承佑就是为了详细的问问余夏的事情,现在不但肥皂和香皂,就是豆芽菜李语汐也想要了。

“上将军!”

花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李语汐找到了林承佑,而林承佑看到李语汐则是十分的恭敬,虽然林承佑是李语汐的舅舅,但是那只是名义上的,李语汐和李葳蕤并不是一个生母。

李语汐乃是正妻所生,而且正妻家中显赫一方。

后来李语汐的母亲去世了,李葳蕤三兄妹的母亲才被芜王给扶正了,所以林承佑可不敢用对李葳蕤的态度,对待李语汐。

“舅舅不必拘礼,请坐!”

李语汐的一句请坐,让林承佑心中一喜,连忙坐到了李语汐的下首道:“不知道,上将军将微臣叫来有何事。”

“舅舅我将你叫来,就是想要告诉你,我来鸠鹚城的目的。”李语汐朱唇轻启。

“可是香皂?”

没有想到,林承佑一猜就中,其实也不是林承佑有多聪明,而是鸠鹚城并没有什么值得李语汐想要的,只有这暴利的香皂。

“舅舅真是聪明,陛下因为银子的事情举步维艰,前几日收到蕤儿的家信,信中对我言,这香皂利润很大。

我和陛下说了,陛下也下了旨,只要蕤儿可以将肥皂还有香皂的制作方法献上,陛下将册蕤儿为天乐公主,以后会有封地,那样父王就会再次多一块城池。”

“真的?”林承佑一个惊喜。

“我说的话,还会有假?”李语汐淡淡一语。

“啊不是,不是,对不起上将军,我没有质疑您的意思,只是我太高兴了,所以有些失言,真的是对不起。”林承佑连连的道歉。

李语汐摆手道:“舅舅不必这样,你还是和我说说余夏吧,我怎么听说肥皂和香皂都是他制作的,而且他还种了一种可以治疗夜盲症的绿菜?”

“是的上将军,那个贱民确实还挺聪明的。”

“贱民?”李语汐眼神微微露出一丝喜色:“舅舅可以确定是贱民?”

“是的就是贱民,因为这位贱民找到了蕤儿,将自己获得的利润无偿的分给了蕤儿,我本着对方还不错,也就没有收缴他的制作方法,毕竟蕤儿是我的侄女,而且蕤儿比较单一。

她将贱民当成朋友,我也为了省去麻烦,就一直让贱民分一点利润。”

等林承佑说完,李语汐点头道:“舅舅还是心善呀不愧是人人称颂的儒雅君子。”

“微臣不敢微臣也有私心,就是想让对方无偿的为我效力,毕竟那个时候,我也是没有银子,不过,如果朝廷想要的话,那我会立即的将肥皂和香皂的制作方法收缴回来,毕竟朝廷的利益高于一切。”

“舅舅深明大义,我会在陛下面前如实相告,陛下也一定会对舅舅留下印象的。”

“多谢上将军!”林承佑心中一喜,如果能在皇帝陛下面前露脸,得到一些信任,那林承佑就赚大发了,毕竟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那我马上就去余夏所在的落樱台,让他将香皂和肥皂的制作方法给交出来,对了还有豆芽菜的培育方法。”说完,林承佑就激动的准备出去。

不过,就在此时,李语汐突然道:“等一等。”

“怎么了?”林承佑回头看了一眼李语汐。

李语汐叹息一声道:“你说那位余夏虽然是贱民,但是却是蕤儿的好友,我看还是我也去一趟,带上蕤儿。

我可不想小家伙以后记恨于我。”

“啊!”林承佑露出一丝笑容道:“上将军对蕤儿是真的太好了。”

这个时候,李语汐轻轻一笑,很快脑中出现一个画面,十岁之时,李语汐的母亲去世,李语汐悲痛欲绝。

那个时候,是李葳蕤一直跟在李语汐的身边,不管,李语汐怎么赶她,怎么轰她,甚至是骂她,可是李葳蕤就是不走,就是一直陪在李语汐的身边。

李语汐无奈,只好问她为什么要待在自己身边,而只有七岁的李葳蕤则是看着李语汐道:“我知道姐姐心里难受,但是我却不能让姐姐不难受,所以我就想陪在姐姐的身边,我想告诉姐姐,不管未来有什么事,我都会永远的在姐姐身边。”

一席话说完,李语汐大哭了起来,跟着就紧紧的抱住了李葳蕤。

慢慢的,两人就这样在一起了,虽然不是亲姐妹,但是却和亲的一模一样,同吃同睡,一起的成长。

在王府中,两姐妹的感觉是最好的,李葳蕤有好东西都会给李语汐,而李语汐也是无限的宠着自己的这位同父异母的妹妹。

第五十六章 被官兵包围了

“什么?”

等李语汐见到李葳蕤之后,将自己想要将肥皂和香皂并且包括豆芽菜的制作方法收归朝廷之后,李葳蕤露出了惊慌的表情。

看到自己妹妹的样子,李语汐道:“你放心,朝廷会用一千两银子买下这些制作方法,有一千两银子,你的那位朋友余夏,就可以搬到城里来,这样可以衣食无忧。

而且你们还可以在一起玩耍了。”

“可是可是姐姐余夏养了很多人,如果朝廷将余夏所有的东西拿走,那跟着余夏的人都要失去温饱。”

“他还养了人?”李语汐眉头一皱,要知道养人可是犯了朝廷的忌讳,因为很多起义军或者也叫贼匪都是通过一开始的养人,跟着慢慢的壮大。

可以说你私自养人等同于有造反的嫌疑。

李葳蕤不懂这些,她点点头道:“是的养了好几千。”

“好几千?”李语汐更加的惊骇了起来,要知道一般豪强养个一两百人都已经是朝廷不允许的,因为晋国吃过这个亏。

大概五十年前,晋国的朝政出现了腐败,晋国皇室为了填补政府开销和军费支出,不断提高盐价。

为了养家糊口,一位名叫张郁的男人,从十岁开始就跟乡亲们一起,在白驹场的官盐船上“操舟运盐”,这时候还算是朝廷的盐丁。

由于给官家运盐收入微薄,张郁和几个胆大的同乡一起做起了贩卖私盐的营生,他们在给官府运盐的同时,随身夹带一部分食盐,卖给当地的富户。

在盐场干活的盐丁们嫌工作太苦还不挣钱,于是共同推举张郁为首,开始造反,张郁偷袭占据了高邮,自称“郁王”,国号“大周”。

在封建时代,贩盐是暴利,有利润的地方,自然有胆大的人去追逐。

贩盐能快速积累财富,同时又被政府打压,所以一般都会积聚起一批武装,在政府逼得紧的时候(一般也对百姓压榨的紧),直接拉起起义的大旗,开始对抗封建统治者!

肥皂和香皂其实也是暴利,这个余夏养了几千人,他的目的是什么,他想要做什么,这就让李语汐皱起了眉头。

好在这个时候,林承佑说了一句:“上将军,其实余夏养了几千人是事实,但是他养人也是必须的,因为肥皂和香皂需要大量的人手,如果没有人的话,就无法做出来。

刚刚蕤儿说的养人,其实也可以说成是余夏给了自己乡亲们一份可以吃饱饭的工作。

仅此而已!”

看吧有的时候,说话是必须要小心的,明明是同样的一个内容,但是两个人说出来的意思就不一样,一个说的让人遐想连连,还有一个则是切中要点。

“原来是工人呀!”李语汐点点头道:“这些工人们,朝廷带走就好了,余夏给多少工钱,朝廷也给。”

“这样呀!”李葳蕤想了想跟着点点头道:“那姐姐朝廷利益是最高,我听姐姐的,我和你们一起,去劝余夏交出肥皂和香皂还有豆芽菜的制作之法,希望姐姐不要为难余夏。”

“可以!”李语汐嘴角微微一笑。

但是林承佑却在一边默默的摇了摇头,因为李葳蕤的想法还是太简单了,李语汐难道真的会收了余夏肥皂和香皂的制作之法之后就让余夏自由?

别开玩笑了,如果余夏将自己的肥皂和香皂的制作之法又告诉了其他人怎么办?

为什么林承佑不去碰这个肥皂和香皂的制作之法,就是有这个考量在其中,香皂是暴利,他一个芜王的小舅子,也不一定能震得住对方,就像现在,皇帝看上了这份利润,他芜王的小舅子,就屁都不是了。

刚刚李语汐说要余夏一家都到城里,说的好听是以后可以和李葳蕤一起玩玩耍,但是事实就是圈禁,比狠这位李语汐可不在任何人之下。

不过,好在余夏和李葳蕤关系不错,要不然,按照李语汐的性子,杀了余夏才是最保险的。

落樱台,此时的余夏正在家中寻找制作水泥的方法,虽然说现在石灰石加糯米水的混合物,坚固度和水泥相差无几,但是成本还是太高了。

以后落樱台下还要建造一座青山城,如果城也用这个方法制作,那成本就太高了,所以余夏还是准备先将水泥给制作出来。

余夏很快就在张志的u盘中找到了一种水泥制作的方法:第一步就是把石灰石,水,铁矿石等材料一起破碎,然后初步混合均匀。

第二步就是控制生产原料的比例,一般来说水泥粉只占40%左右,其他生料占60%左右,根据不同建筑构造的需求进行配比。

第三步就是当生产的所有原料被破碎成粉末之后,就均匀的混合在一起。

第四步就是预热原材料,并分解出需要的一些化学成分,而不需要的成分则丢弃。

第五步就是烧成水泥熟料,把分解出来的原料放入窑中烧,烧到变成变成液态状。

第六步就是烘干并磨成粉末状。就是把液态的水泥先烘干,之后再碾碎成粉末状,最后用包装袋装好。

只是很可惜的是,这个水泥的制作方法很显然在落后的古代是不可能完成的,因为这是工业化的水泥制作流程。

你在古代弄一个工业化的流程,一点意义都没有。

余夏一下子丧气了这没有水泥的制作方法,以后建城还是一个大麻烦,不过,就在余夏有些丧气的时候,忽然,下面余夏又发现了一个水泥的制作方法。

把石灰石、粘土磨成面儿,再煅烧成熟料。用熟料和炼铁后剩的矿渣同磨,就是水泥了。

这就是最简单的水泥制作方法,俗称土法烧水泥。

“哈哈哈哈!”余夏大声的笑了起来,真的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呀,本来余夏都要放弃了,谁知道,这个张志又给自己来了个惊喜。

应该是张志也知道工业制作流程有点麻烦,写到书中也会被找出错误,所以后来又特意的找到了土法烧制水泥。

要知道这个方法就简单多了,石灰石大青山上就有,粘土大青山也有,后面只要煅烧之后和矿渣同磨成细粉就可以。

这样的方法,落樱台完全可以做到,你说余夏开心不开心。

不过余夏不会想到,就在他笑的十分得意的时候,余裳儿突然快步走来大喊一声:“公子不好了,我们被官兵包围了。”

第五十七章 不惧一战

“被官兵包围了?”余夏心中一怔,跟着第一时间冲出了凉亭。

等余夏来到落樱台吊机旁之后,余夏看到了整整两千名骑兵,黑压压的就在落樱台下,好在这些骑兵并没有屠杀落樱台下的百姓。

这个时候,余大猛来到余夏的身边轻声道:“青山营可以护送公子撤离落樱台。”

余夏眉头一皱,想了一下淡淡的道:“等一等对方好像并没有要赶尽杀绝的意思,我们先弄清楚对方的来意再说。”

“是公子!”余大猛退到一旁。

跟着余夏就听到下面响起了李葳蕤的声音:“余夏我带我姐姐来看你了,你让我们上去。”

因为落樱台只有一条小道上去,所以即使下面有两千骑兵,而且训练有素,攻一定是可以攻的上来,但是那个时候,余夏在三百青山营的护卫下,逃进大青山是很轻松的。

李语汐一来到落樱台,首先发现了余夏正在建造瓮城,跟着又看到了余壮带领的夜不收,棉甲,短刃,弓箭,居然一个不差。

更重要的是,这些夜不收训练有素,不远不近的跟在自己等人的身边,就好像一群野狼,正在用幽洞洞的眼睛,死死的盯着自己的猎物。

等来到落樱台下,看到易守难攻的落樱台,李语汐这个时候才感觉,这位余夏不简单呀按照李语汐的估计,依靠自己的两千骑兵想要快速的攻陷落樱台,最好的方法就是将所有落樱台下的百姓,逼迫余夏投降。

但是这个方法不够光明正大,毕竟这里的百姓,除了是余夏的工人,还有一层是晋国的百姓,而最重要的是,谁也不知道这位余夏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如果对方被威胁之后,立即逃遁,再一把火将香皂和肥皂工厂给烧了,那绝对不是李语汐所想要看到了。

好在这个时候,李葳蕤道:“姐姐我来喊余夏,让余夏放我们上落樱台。”

李语汐认为这是最好的方法,所以余夏才听到了李葳蕤的喊声。

“啊原来是郡主呀,好你们上来吧,不过,不能所有人都上来,落樱台很小,郡主你们最多上来五十人!”

“不行!”余夏刚说完,林承佑在下面喊道:“我们必须要上来一千人谁知道你们这些贱民会不会有什么不轨的企图。”

一句贱民让余夏眉头微微一皱,看着下面的两千骑兵,余夏第一次收起了微笑,冷冷的道:“敢问林司马,既然我们是贱民,你们又害怕什么?

不要告诉我,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连上来的胆子都没有,如果是这样,那还是不要上来了。”

“余夏你大但难道你就不怕我杀光你们这些贱民。”

林承佑话音一落,余夏跟在后面就厉声的吼道:“备战!”一时之间,警钟大鸣,很快,四面八方本来还在工作的百姓,第一时间,拿起自己可以找得到的武器冲向了落樱台。

台下三千多百姓,台上一千多百姓,还有三百青山营,站在台上挽起长弓,二十夜不收,从远处出现,虽然只有二十人,但是却悍不畏死抽出腰间短刃准备冲锋。

余夏站在落樱台上大喊:“各位落樱台的兄弟们,今日鸠鹚城大司马说要杀尽我们是这些贱民,难道我们是贱民吗?不,我们不是贱民,我们是晋国我平民,我们也在为晋国交着赋税,做着贡献,凭什么说我们是贱民。

我们虽然穷,虽然平庸,但是我们不贱,只要我们没有触犯晋国律法,鸠鹚城大司马就无权杀死我们。

我落樱台百姓虽命不贵,但是也绝不会任由大司马肆意夺取。

今日此时我余夏向大家保证,定与所有落樱台百姓共存亡,我余夏就站在于此,绝不后退半步,如若后退,请斩吾头。

我余夏要告诉大司马,我落樱台之百姓不是贱民,我们是大晋平民,是大晋一员,要想无故肆意的辱杀我们,就必须要付出血的代价。”

“愿为公子效死!勇战不退!”青山营大喝一声。

跟着所有的百姓都齐齐的吼道:“愿为公子效死!勇战不退!”

一时之间,所有人气势如虹,全都抱起了必死之心,无论是孩子,老人还有妇女,都默默的站了出来,手中拿起一切可以当作武器的物体,虎视眈眈的看着林承佑,和他身后的两千骑兵。

“反了反了你们这些贱民反了,好来人呀给我!”林承佑气急败坏的吼了起来,只是就在他话还没有说完的手,突然李语汐用剑鞘,一剑将林承佑给抽下了马。

跟着只听李语汐狠声一语:“混账这些人都是我大晋百姓,谁敢私自辱杀我大晋百姓,本将军定斩不饶。”

“上将军!”林承佑一个慌张,立即躲到了李葳蕤的身边。

李语汐这个时候,看着上面的余夏笑道:“余夏公子,不要误会,本将军不会让任何一人去辱杀我大晋的百姓。

刚刚林司马是喝醉了,本将军已经惩罚他了,我们此处前来,是有要事相商,我相信余夏公子乃是为晋国效力之豪强。

我只带十人还有我的妹妹葳蕤,希望余夏公子可以给我们一个机会。”

李语汐是个聪明人,她现在对余夏是越来越欣赏了,刚刚余夏趁着林承佑一个自大的漏洞,立即发表了一场慷慨激昂的演讲,瞬间将所有的落樱台百姓的心都给凝聚到了一起。

虽然百姓的心即使再凝聚,李语汐依旧不屑一顾,她的一千百骑,还有鸠鹚城的一千骑兵,杀尽这里的百姓没有任何的问题。

只是这样的话,就需要时间,还是那句话,李语汐来这里不是杀人的,她来这里是想要银子,李皓月需要的是银子,不是其他的东西。

和余夏撕破脸没有一点好处,如果因为和余夏撕破脸,余夏直接毁掉了香皂和肥皂的制作方法,那真的是太得不偿失了。

“余夏你就放心吧,有我在,我姐姐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我们这次过来就是有事情要和你商量,这件事情很大,所以必须要和你说清楚,余夏,我们真的没有敌意。”

李葳蕤抬起小脑袋看着余夏喊道。

这个时候余夏顿了顿,跟着手一挥,然后所有人都解除了武装,其实余夏也不想和对方撕破脸,刚刚这一下,就是为了向对方展现自己的实力。

他不能让对方将自己看扁了,如果被对方看扁了,那么后面真的要谈判了,那余夏一点筹码都没有,因为这样,余夏才突然来这么一下。

现在李葳蕤说完话,余夏也是就坡下驴,他也想看看,李语汐想要搞什么!

第五十八章 朝廷缺钱

“请郡主和上将军上落樱台!”

余夏站在落樱台上一声高喊,跟着就见李语汐带着李葳蕤还有十名李语汐的贴身侍卫慢慢的沿着落樱台小道走了上来。

大概是一盏茶的时间,余夏终于看清楚了这位晋国唯一的女上将军。

一身银色华丽精美的铠甲,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让落樱台的百姓都不禁低头不敢直视她,漆黑如墨的黑发,眉宇中镌刻着坚毅,容貌绝世,如同女神降临那般地美丽绝艳!

好在余夏在现代是见过美女的,所以余夏可以镇定自若的看着这位上将军李语汐。

“余夏这是我姐姐,晋国上将军李语汐,姐姐这位是我的好朋友落樱台余夏。”李葳蕤忙不迭的给两人介绍着。

这个时候,余夏因为身份不高,所以他主动的躬身道:“草民余夏拜见上将军。”

“不必多礼!”李语汐露出微笑道:“余夏公子乃是不世之奇才,不但在冬天钟出了绿菜,更是制造出了肥皂和香皂。

此次语汐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这肥皂,香皂还有豆芽,所以希望余公子可以找一个清静之地,我好来和余公子细细解释。”

“可以去我的住处吧!”

说完,余夏就带着李葳蕤和李语汐两人来到了自己的住处前。

白墙黛瓦,余夏的住处让李葳蕤一个惊喜:“余夏你都住上砖房了,这个房子好漂亮呀。”

“是呀正好遇到了烧砖工,跟着在大青山找到了粘土,就烧了起来,来两位请进。”

余夏一边说,一边将李葳蕤和李语汐请进了院子中的凉亭,然后邀请两人坐下后,直接喊道:“裳儿,小麦,过来上茶。”

听到余夏的声音,余裳儿和邱小麦立即端了三碗茶过来。

只是余夏喝的茶和此时晋国喝的茶不一样,茶在历史长河之中,是很多人不可缺少的,上至帝王将相,文人墨客,诸子百家,下至挑夫贩夫,平民百姓,无不以茶为好。人们常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由此可见茶已深入百姓各阶层。

不过,茶一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清泡就比如晋国喝茶的方法,首先要将茶叶磨成粉末,然后把水煮沸。

第一次煮沸之后加盐,第二次煮沸之后,就可以把磨成粉末的茶倒入,继续煮。

等第三次煮沸之后,就把茶汤分到茶盏里。

这样还不行,还要根据个人口味加入葱、姜、枣、橘皮、茱萸、薄荷等,喜欢什么加什么,还可以加入香料之类的东西。

那味道可想而知,应该十分怪异,余夏反正本能的排斥,所以余夏弄到茶叶之后,仅仅只用滚水清泡,只是在现在这个清水泡的茶,显得很另类,也叫非主流。

“咦余夏,其实茶只用滚水泡一下,还挺清香的,我就不喜欢喝那些加了奇怪东西的茶,特别难喝。”

李葳蕤的口味倒是和余夏一样。

只是李语汐却一口都没有尝余夏的茶,毕竟对于李语汐来说,余夏的身份不是很高,她是不会低下身子去喝余夏那非主流的茶。

等李葳蕤喝完一口茶之后,余夏也喝了一口,李语汐喝不喝无所谓,余夏对李语汐没有巴结,所以余夏能很坦然的面对这位高高在上的上将军。

跟着李语汐看差不多了,就直接开门见山的道:“余公子,这次我来落樱台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想要将余公子培育豆芽和制作香皂还有肥皂的方法收归朝廷。

朝廷会给公子一些补偿,只要公子提出,我们会尽量满足。”

一开始李语汐只是想给余夏一千两白银就打发了对方,不过,等看到了余夏的实力之后,李语汐还是选择加大了筹码。

显然一千两白银是无法打动余夏的。

只是这个时候,余夏有些诧异的道:“上将军,补偿什么的,暂时先不说,我其实有一个疑问,不知道上将军能不能帮我解惑?”

“余公子请说,只要我知道的,我都会如实的告诉公子。”李语汐还算和善。

“多谢!”余夏很快说出自己的疑惑:“我最弄不懂的就是,朝廷为什么要收归我的这些产业,朝廷总不会为了银子吧?”

而等余夏问完自己的疑惑后,这边的李语汐也是一个尴尬,因为这件事情就是一件尴尬的事情,朝廷就是因为没有银子,所以才会来这里对自己大晋的百姓巧取豪夺,原来李语汐以为肥皂和香皂是自己妹妹的,这样尴尬还少了一点。

但是谁知道肥皂和香皂居然是余夏的。

而就在李语汐尴尬不已的时候,这时候,一边吃着什么的李葳蕤马上接口道:“余夏你真聪明,就是朝廷没有银子,现在很想要银子,所以才会将肥皂和香皂都拿走,现在朝廷可穷了,我姐姐说,连十万两银子都没有,呵呵都没有我有钱,所以余夏,你就发发善心,帮帮朝廷吧。”

“什么朝廷居然穷成这样?”李葳蕤的话,让余夏惊骇了起来,因为他还没有听到哪个朝廷可以穷成这样,连十万两银子都没有。

“不是也不是真的这么穷。”李语汐无语的看着自己的妹妹,然后连忙向余夏解释道:“朝廷只是暂时的困难,很快就会好的。”所谓家丑不可外扬,李语汐可不想让余夏知道,朝廷因为没银子,所以骗取百姓的产业。

“我想也是!”余夏道:“朝廷有盐铁之利,怎么可能会缺钱?”

盐是暴利呀古代很早的时候,就将盐铁都给收拢朝廷,晋国开国皇帝,刚刚登基,就正式实行盐铁专卖政策,“笼天下盐铁”,由政府募民煎盐,食盐官收、官运、官销。

在27个郡共设盐官36处,主要分布在沿海、西北和西南产盐区。

晋国设有大司农中丞、大司农、御史大夫等重要职务,掌管天下财政大权40余年,是盐铁国策的主要实施者。

跟着还实行了榷盐法(榷的意思是独木桥),将盐户生产的盐全部低价收购起来,然后再高价卖给民众。实行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严厉盐政制度,严禁私煮私贩,违者一斤一两皆处极刑。

榷盐法实施后,盐价惊人上涨了36倍,每斤达370钱,而官府因此可获得120倍的超额利润。

天下财政收入为1200万两,而盐利占其大半是国家岁入的一半。

拥有盐铁就等于拥有了金钱,你说一个拥有盐铁之利的朝廷会缺钱,说出去谁也不信呀?

第五十九章 余家的难处

“朝廷没有盐盐都在渤王哪里,渤王一分盐税都不上交,朝廷虽然有盐法,但是渤王根本就不尊盐法,所以朝廷即使有盐铁垄断之法,但是却根本用不上。

渤王才是最有钱的,朝廷根本就没有钱。”

“啊?”李葳蕤的话,让一边的余夏傻眼了,这是什么王,这么牛,还敢不尊朝廷?

此时,李语汐再次尴尬道:“晋国封王,每一位王都有治理自己地区的权利,甚至拥有自己的臣子,朝廷不能干涉。

本来是让其忠心,可是谁知道,久而久之,慢慢的就有一些势强的人,出现了不臣之心。

盐铁虽然有法,但是对方不尊,而且盐都在对方的手中,朝廷也是无可奈何,如果有任何一点的办法,我今天也不会来此。”

“那朝廷可以也卖盐呀?”余夏看着尴尬的李语汐问道。

跟着李语汐无奈的道:“朝廷所控制的范围,没有盐池还不靠海,根本就无盐可卖,如果有盐可卖,那么朝廷也不会连区区十万两白银都拿不出来。

余夏公子,只要你愿意献出肥皂和香皂制作之法,我保你封侯。”

李语汐拿出了自己最大的诚意,不过,余夏却好像没有听到一样,而是看着李语汐问道:“那你们为什么不用山中矿盐?”

“矿盐你说的是那种白色的石头吗?”说到这里,看到余夏点头,这边李语汐一声叹息:“我们也试过,只是可惜那种石头虽然有咸味,但是却不能吃,会中毒的。”

“那你们难道不知道将矿盐中有毒的物质给剔除,那样就可以吃了?”

“谈何容易,我们也做过很多次的研究,但是始终无法解决!”忽然,李语汐说到这里,一个停顿,抬着一双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余夏道:“难道余公子可以将矿盐中的有毒物质给剔除?”

余夏暂时没有回答,而是对邱小麦喊道:“小麦你帮我将我们的盐给拿一些来。”

“诺公子!”邱小麦快速的离开,大概不到两分钟,邱小麦就带着一个陶罐走了回来,然后将陶罐放在凉亭的石桌上道:“公子,盐来了。”

等李语汐看到陶罐中的雪白的细盐之后,立即露出了震惊的神色道:“余公子这是何盐,为何如此之细,如此之白,就和天空中的雪花一样?”

古代的海盐颜色是偏黄一点,而且个头很大,所以又叫大盐粒。

所以李语汐看到余夏盐的外表之后,显得有些惊讶。

余夏看着震惊的李语汐道:“这就是矿盐经过我的改制,已经从矿盐变成了细盐,这种盐的制作成本不是很高。

只是需要大量的人工,不过,成盐之后,比海盐要好,如果朝廷需要,我可以无偿的帮助朝廷招募工人,制造这种细盐,让朝廷也拥有盐。

不过!”

余夏话还没有说完,这边李语汐立即就知道余夏下面要说什么,所以她很快接着余夏的话道:“不过,你绝对不会将盐的制作方法给说出来,因为你害怕你一将这种细盐的制作方法说出来之后,你就有了杀身之祸。”

没有反驳,余夏点点头很坦然的道:“上将军,我就是个升斗小民,谁都可以要我死,但是我不想死,我可以帮你们制作,你们要多少,我就制作多少,不过我不会将制作方法给说出来。

如果你们要派人探查,那我会做最激烈的反抗,这是我的底线。”

“明白!”李语汐点点头道:“不过朝廷暂时没有钱,但是却需要大量的盐,朝廷必须等盐卖了,才可以给你钱。”

“没有问题朝廷有难,我余夏就是倾尽所有,也一定会全力以赴。”余夏回答的很干脆。

“好!”李语汐点头:“还有一点,如果你不交出制作之法,那朝廷不会给你任何的封赏,而且豆芽的培育方法我还要拿走。

至于你的肥皂和香皂的生意如常,不过,芜王和葳蕤的那份也要交给朝廷。”

“我没有意见这就要看葳蕤和芜王的态度。”

“姐姐!”李葳蕤一个苦涩。

李语汐则是摸了摸李葳蕤的脑袋道:“你就放心吧,姐姐不会让你吃亏的。”

跟着就见李语汐站起身拉起李葳蕤的手道:“余夏我暂时回大都,一个月之后,我还会再来,那个时候,我要看到一百万斤细盐。

而且如果还有别处有人制作细盐,我必诛杀你!”

说完,不等余夏回应,李语汐就拉这李葳蕤离开,李葳蕤则是悄悄的对着余夏挥了挥手,余夏也笑着回应了一下李葳蕤。

就这样,李语汐离开落樱台,看她这么着急的样子,应该是急着回去给那位皇帝陛下禀报。

余夏这个时候,则是露出一个无语的表情走出了自己的家,等余夏一出来,余夏的姥爷,姥姥,爹娘二叔,弟弟妹妹还有一大爷二大爷都围了上来。

所有人的眼中都在透露着一个疑问,那就是事情怎么样了,大家都很担心。

跟着余夏无奈的道:“大家准备再招人吧,这次所有的落樱台工作的短工都提拔为长工,他们的工作全部变了。

他们不再做原有的工种,全部变成盐矿工,我们要大量的采集盐矿,然后制造细盐一个月后,朝廷会派人来取一百万斤细盐。

而且一两银子都不会给,并且这还只是第一个月,以后每一个月朝廷还会派人来取细盐。”

“什么这这这也太不要脸了。”余夏的姥爷没有忍住,即使是朝廷,这样的做法也真的很无耻。

“是呀,怎么会这样不给钱,让我们给他白做,然后他们拿着我们做出来的盐去卖银子,这是什么鬼朝廷。”余大猛嗓音很大,气愤不已的吼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真的是太欺侮人了,夏儿我们不给它做。”余大力摇摇头。

只是这个时候,余夏苦涩的叹息了一声道:“不给做,我们就全部要死!”

一句死,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脖子一凉,跟着余夏继续道:“好了余家不会让大家有事的,所以,姥爷,一大爷,二大爷,还要麻烦你们,这次我们还需要三千的短工。

二两银子一月,三餐管饱,每三天吃一次肉。

尽量只招我们大青山周围的村子,我余夏能帮到自己家乡的百姓只有这么多了,希望百姓们不要嫌弃们可以来帮助我。”

“夏儿你这话说的,余家人性最高,所有大青山周围的百姓都会对余家感恩的。”一大爷宽慰了一下余夏。

跟着大家就都离开了。

但是余夏却让余大猛留了下来,他悄悄的在余大猛的耳边说了句:“将朝廷不给银子,但是一月要一百万斤细盐的消息给我放出去。

我要三天之内,所有大青山周围的乡民,都知道我们余家的难处。”

第六十章 玻璃和酒精

所有人都走后,余夏一个人回到凉亭,小麦送上了一杯新茶后离开。

余夏一个人默默的喝着茶,心中却细细的回想刚刚的事情。

其实今天余夏算是躲过一次最大的危机,幸亏朝廷居然被诸王给压着,连盐税都收不上来,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余夏今天所有的产业都将被朝廷给收走,最好的结果就是软禁。

而最不好的结果就是被杀。

这就是实力不够导致的结果,而弱肉强食是所有时代都通用的法则,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如果你想要摆脱弱肉强食,很简单,那你就必须要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不过,这还需要时间,现在的余夏还不能过多的反抗,因为羽翼还没有丰满,不过虽然羽翼还没有丰满,但不代表余夏任由对方宰杀。

刚刚余夏让余大猛将朝廷要盐但是却不给银子的事情给散播出去,一是为了抹黑朝廷,二一个主要就是告诉那些余夏准备招募的人,你们的银子依旧都是余家给的,和朝廷没有一毛钱关系。

这样可以让大青山周围百姓同情余家,也可以让那些百姓知道,自己吃的是哪家的饭。

这就是余夏小小的反抗。

“公子!”裳儿走了过来,嘻嘻笑着坐在余夏的一边道:“听说公子又要招人了,那是不是我们落樱台又要热闹了。”

少年不知愁滋味呀,余夏的这次吃鳖,在这些小家伙的心中,还成为一个开心的点,这就是大人和孩子们最大差别的地方。

不过,余夏也不想和孩子说大道理,只听余夏笑了笑道:“是呀落樱台又会来很多人了,以后裳儿就开心了。

如果看中哪位少年郎,就和公子说,公子会给你做主的。”

“什么呀不和公子说了,什么少年郎,公子最没正经。”余裳儿一个娇羞,红着小脸离开了,而余夏则是浅浅一笑,有这个小丫头陪着,似乎还真的很好。

就在这个时候,落樱台上下忽然想起了公子万岁的声音,余夏嘴角微微露出笑容,应该是短工成为长工的消息被放出去了。

这些短工们都开心的呐喊,毕竟从短工变成长工,那几乎是所有短工的梦想,不但银子加一倍,更重要的是,可以将自己的家小都接到落樱台来。

现在的落樱台不像以前那么的荒芜了,现在的落樱台已经有了小城镇的繁华,很多货郎来往于次,让落樱台什么都不缺,等余夏瓮城建好,有了保护,相信会有更多的人来到这里。

欢呼声越来越大,不过,余夏听到的却不是欢呼声,他听到的是百姓之民心。

第二天余家再次招募短工的消息,就像插上了翅膀在周围的村子翱翔,三千短工,不到一天的时间,就集结待命。

第三天,余夏就开始分工。

这一次整个落樱台已经有了一万三千人其中余家的长工有四千人,短工有三千人,剩下的六千人则是那些长工的家眷。

余夏将四千长工,其中二千人给拨出来从事肥皂和香皂最关键的工序,然后安排了一些长工的家眷,从事肥皂和香皂不是关键而且简单的工序,什么弄草木灰,渗漏等!

然后豆芽菜就没有弄了,因为等朝廷开始弄豆芽菜之后,很快豆芽菜就人人都知道了,毕竟豆芽菜没有任何的秘密可言,就是浇水和泡豆种。

还剩下的二千名长工和一千名短工,全部被余夏安排进了盐矿厂,短工要做的是挖矿和碎矿,长工要做的就是将碎好的盐矿放进池水中充分的搅拌,跟着用特制的一种面纱,将盐水中的杂质给过滤掉。

最后将过滤好的盐水,余夏再次招募一些长工家属,让他们用大锅煮起来。

最后剩下的两千名短工依然是建造瓮城,因为落樱台的位置不多了,所以盐矿厂盖在了落樱台下,一万三千多人口的吃喝拉撒,全部的压力都在了余夏的身上。

肥皂和香皂利润的四分之三还要归朝廷,可以说,余夏现在一分银子都挣不到,就是再给朝廷打着白工。

好在有了朝廷在背后,余夏也得到了一些便利,譬如粮食只要余夏拿出银子,粮食会源源不断的卖给余夏。

以前这是不敢想的,怕买多了,引起怀疑,因为囤粮也是有风险的,所以余夏一直都是偷偷的买粮食。

但是粮食还是要银子的呀,余夏现在最缺的又变成了银子,所以余夏准备要找几个生财之道了。

一开始余夏是想要弄玻璃的,毕竟现在大家用的都是铜镜,你要是弄出一个玻璃镜,一定会引起所有女人的喜欢。

不过这玻璃不是好造的,玻璃的生产工艺包括:配料、熔制、成形、退火等工序。分别介绍如下:

1配料,按照设计好的料方单,将各种原料称量后在一混料机内混合均匀。玻璃的主要原料有:石英砂、石灰石、长石、纯碱、硼酸等。

2熔制,将配好的原料经过高温加热,形成均匀的无气泡的玻璃液。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过程。玻璃的熔制在熔窑内进行。熔窑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坩埚窑,玻璃料盛在坩埚内,在坩埚外面加热。

3成形,是将熔制好的玻璃液转变成具有固定形状的固体制品。成形必须在一定温度范围内才能进行,这是一个冷却过程,玻璃首先由粘性液态转变为可塑态,再转变成脆性固态。

材料倒是好找,只是这坩埚窑,余夏不懂,问了很多人都不懂,后来一位老师傅告诉余夏,这种坩埚窑只有烧琉璃的人才懂。

你妹的,余夏这个时候到哪里去找一个烧琉璃的人去呀。

所以玻璃暂时是没有办法,跟着余夏又想到了香水,要知道香水可是大杀器呀,一拿出来一定会引起所有女人的疯狂。

多少穿越小说中,那些主角个个都制作香水,然后大卖特卖,可是香水的制造需要酒精,酒精是什么制造的,那是需要粮食的,现在吃的都是黄豆,你却用小麦这种只有诸侯才能吃的到的粮食来制作酒精。

朝廷不会放过你的,晋国朝廷明令禁止用粮食酿造酒,要酿酒只能用黄米,你敢用小麦来酿,就等着朝廷诛杀你,别酒精没有酿出来,人被宰了。

跟着余夏陷入了无奈之后,到底要做什么产品来弄银子,余夏也没有了好想法,既然没有想法,索性就不想,余夏开始投入到了水泥的研制之中。

第六十一章 朕给他要挟朕的机会

大概七天之后余夏水泥的研制很快就有了很大的进展。

这种土法烧制水泥十分的简单,水泥制造出来的当天,余夏带着自己的姥爷,爹娘还有二叔等人过来看。

所有人看着地上很像灰尘的东西,都不知道这个灰尘有什么作用。

“夏儿你是不是在开玩笑呀,这不就是灰尘吗用这个灰尘可以做出石块来?”余大猛第一个质疑。

倒是一边的余壮看着自己的爹质疑自己的堂哥,他有点为余夏鸣不平道:“爹你就别说话了,堂哥他是一般的人吗?

豆芽菜,肥皂,香皂堂哥说做就做出来了,堂哥说这个叫水泥,可以做成石块,更能粘合砖块,那就一定没有错的,不懂,爹你就别说话了。”

一个不爽,余大猛用不善的眼神看了一眼自己的大儿子,要不是这个家伙说的自己无法反驳,余大猛早就上去抽他了,以为现在当上个夜不收的队长,就敢和自己得瑟了,要知道,他余大猛还是青山营的营长。

被余大猛父子说了一下,气氛变得有些轻松,余夏笑着道:“其实这个不是灰尘,和余壮说的一样,它的名字叫做水泥。

这种水泥虽然是粉状的,不过,等它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

用它胶结碎石制成的混凝土,硬化后不但强度较高,而且还能抵抗淡水或含盐水的侵蚀。

虽然不敢说它强过现在的工艺,但是也绝对不弱,更重要的是,它的价格低廉,我们可以大量的使用。”

“哦那真的是太好了,以后我们落英台上下的砖房都可以用的。”陈茂盛笑了起来。

“是的!”余夏点头:“不但是房子,其实它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等以后就要靠大家将这些用途给找出来,而我将大家找到这里来的原因,就是准备开一家水泥厂。

厂中大概需要三百人,人就从长工中选,然后厂长就让舅舅陈民泊来当。”

“夏儿这这你真的愿意让我当这个水泥厂的厂长?”陈民泊激动不已的看着余夏问道。

而余夏则是点头笑道:“当然愿意,你可是我舅舅,我们有血缘关系,我余夏可以信任的人不多,所以舅舅务必一定要替我管好。”

“夏儿,你就放心吧如果他敢有一点懈怠,我一定打断他的腿。”陈茂盛这个时候冒出来狠狠的道。

这让余夏满意的笑道:“那最好,有姥爷帮我,那就一定会事半功倍。”

说完,众人都呵呵的笑了起来,就这样水泥厂有了着落。

不过,就在落樱台的众人在为水泥厂出现而开心的时候,遥远的晋国大都永安,上将军李语汐一骑当千骑马冲进皇宫。

皇宫守卫无人敢挡,任由李语汐一骑绝尘。

等到了李皓月的无极宫,李语汐的一句陛下,让李皓月忙不迭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等看到李语汐,李皓月也是期待的问道:“语汐回来了,事情办的怎么样?”

“不但事情办好了,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李语汐开心的看着李皓月。

“还有惊喜,什么惊喜?”

“盐陛下我找到了盐。”

“盐?”李皓月一愣道:“没有听说鸠鹚城有海呀?”

“不是海盐,是盐矿!”李语汐露出微笑。

“盐矿哦!”李皓月点点头:“就是井盐,不过,语汐,井盐如果没有经过处理,是有毒的,难道!”李皓月露出了惊骇的神色。

“是的陛下!”李语汐微微一笑道:“微臣在鸠鹚城遇到一奇人,肥皂和香皂其实并不是我妹妹制作的,是那位奇人制作的。

我是到了鸠鹚城才知道的,后来我就和我妹妹一起去拜访了那位奇人,本来是想要劝那位奇人将肥皂和香皂的制作之法献给朝廷。

可是谁知道,居然有了意外之喜,这位奇人居然除了肥皂和香皂的制作之法,还会将盐矿变成无毒的细盐。

微臣带了一袋回来,请陛下一看。”

说着,李语汐将一袋子细盐拿了出来,李皓月定睛一看,脱口而出道:“这是上好的细盐,不知道比渤王的海盐好了多少倍。”

“没错!”李语汐笑道:“现在渤王的盐是370钱一斤,我们就卖350钱,我们的盐是上等的,这样一来,一定会将渤王给冲垮的。

更重要的是,我们不需要安排人采盐和制盐,那位奇人答应每月最低供应我们一百万斤的细盐,我们只要贩卖就可以了。

还有就是,以后,我们也不需要制作肥皂,香皂,那位奇人也是一并制造,交由我们贩卖,不过,那位奇人要四分之一的利润。

微臣算了一算,这样的话,肥皂和香皂我们每月的利润有十五万两,而一百万斤细盐,我们每月会有三十五万两的,加在一起就是五十万两,一年的话就是六百万两。”

“六百万两!”李皓月惊喜的来到李语汐身边,不过,很快李皓月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对不是六百万两,等我们彻底打垮渤王,将盐利都给抓到手中。

那就绝对不止600万两,会有更多万两,八百,一千都有可能,语汐,你这次干了一件大事呀,不过,为什么我们不直接将方法都收归回来?”

李皓月的话,让李语汐微微道:“这个陛下,那位奇人想要自保,他担心将方法给了我们,我们就会杀他灭口。

所以!”

后面的话没有说,李皓月点点头道:“他想的没错,如果他真的将方法给了我们,他只会有一个下场。

现在朕终于相信,你说的那个人确实是个奇人。

不过也好,朕喜欢和聪明人打教道,因为聪明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朕给他一个要挟朕的机会。

但是,你去告诉那位聪明人,朕每月的一百万斤细盐,一斤都不能少,银子由我们收,我们会每月将肥皂还有香皂的银子给他的。

这是朕的底线。”

“诺陛下,我想他一定会答应的,毕竟他也只有这么一条路走。”李语汐轻轻点头。

“好这次语汐功不可没,哦对了,还有葳蕤,虽然香皂和肥皂不是她制作的,但是她却给朕实实在在带了银子回来,这样册封公主一事朕觉得还是应该算数的。”

等李皓月说完,李语汐猛的下跪:“微臣替舍妹谢陛下之隆恩,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好起来了哈哈哈!”李皓月大笑不已!

第六十二章 发现铁矿矿脉

细雨蒙蒙时间到了一个月之后,落樱台的瓮城已经修建了一半左右,这都亏了工人们卖力。

一百万斤的细盐,在三天前被李语汐带人来拉走了,跟着还介绍了一位姓周的男子,说以后来接收细盐的工作就由这位姓周的男子来做。

余夏无所谓反正给谁都一样,等将细盐交付之后,余夏也难得的清闲了几天。

今天下着细雨,余夏轻松的走在落樱台的水泥路上,这水泥可以用来铺路,而且铺出来的路,再也没有泥泞了,这样的路得到了所有落樱台百姓的交口称赞。

余夏迎着细雨走在水泥路上,走着走着,突然,余夏听见了几声鸡鸣,接着又是几声,余夏心情不错,所以他猜想一定是它们同时找到一条虫子,正在争论谁来吃这条“美味多汁”的虫子!

慢慢的向前,余夏发现小路的前面有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

余夏走进竹林,看到密密麻麻的竹叶组成了一把“绿色的雨伞”,为每一位过路人遮风挡雨。

有时,一片竹叶上的小水滴太重了,它就把竹叶当成滑滑梯滑了下来。

有时,那小水滴从一片竹叶上滑下时,刚好被下面另一片竹叶挡住了,它就把这片竹叶当成蹦蹦床蹦了下来。

十分的有趣。

突然,余夏发现脚边的泥土松动了,原来是一棵有着尖尖脑袋、穿着淡黄色的衣裳的小笋儿冒了出来。

啊余夏呵呵一笑:“春天就要到了。

细雨迷蒙的清晨,看见淅淅沥沥的雨丝敲打在乡村,没有喧哗,没有吵闹,没有沸沸扬扬的人声,没有纷纷扰扰的繁华,寂静,安宁,淅淅沥沥的小雨敲打着林中的竹叶,如春梦般萦绕我心。

细雨迷蒙的山谷中青烟缭绕,一座座白墙黛瓦的砖房在云雾中若隐若现,仿佛是一幅墨迹未干的泼墨山水。余夏沿着蜿蜒曲折的小径,昂首挺胸地向着目标前行。

只是就在余夏悠然的欣赏着落樱台雨景的时候,远处余大力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喊道:“夏儿夏儿你快回来,我们发现了一个好东西。”

“好东西?”余夏看着远处的余大力笑道:“什么呀是金矿吗?”

因为余大力现在正在带领挖矿队,所以他说的好东西,应该只有矿石,而矿石对于余夏来说,最好的东西莫过于是金矿。

大青山这么大,谁知道里面有什么?

只是听到余夏的回答,余大力无语的道:“你还真敢想,不是金矿,不过,你以前说过,也是你需要的东西。”

“难道是铁矿?”余夏露出了笑容。

“没错没错,就是铁矿,是挖矿队一队的队长丁大山发现的,那小子懂很多,他说那或许是一条铁矿矿脉,里面有很多的铁矿石。”

“哦!”余大力的话,让余夏来了精神道:“走我们去看看那条铁矿脉,要是真的话,那就太好了。”

要知道可以在发现铁矿,那就真的太好了,现在余夏的落樱台很需要铁矿,如果有铁矿的话,那余夏就可以炼制钢了。

现在晋国所使用的铁,十分的一般,最好的也就是百炼钢,但是余夏在张志的u盘中,见到过一种生铁浇淋法。

用这种生铁浇淋法所铸造出来的钢就叫苏钢,这种钢十分的接近现代钢铁。

大概在近代的时候,小作坊是没有得到什么大厂的技术支持的。什么工业温度计,电力之类之类统统没有用到这个小作坊头上。

这个小作坊的“苏钢法”和几百年前的生产条件是十分近似的。

现在晋国推崇的百炼钢,明显不如苏钢,原理什么的就不说了,说了也听不懂,不过,举个例子,百炼钢一刀下去十个铜钱一分为二,苏钢则是五十个铜钱一分为二。

现在余夏需要力量,其中武器就是重要的环节,而武器的诧异,就在铁的质量上,大青山发现铁矿,那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因为这样可以让余夏大大的增强自己的军事力量。

来到大青山中。

说真的,大青山真的很美,不过,余夏可不是来欣赏美景的,等余夏来到了盐矿的所在地,这片盐矿有一百多亿吨,只是没有想到,在这片盐矿的周围,还伴生了铁矿。

“公子来了!”

看到余夏,所有挖矿的工人都停了下来,看到余夏之后,全都恭敬的喊着:“公子好!”

余夏也全都一一点头回应,十分的有礼貌,并且还笑着道:“大家辛苦了,今天晚上,我给大家准备了肉,大家都可以放开吃一顿。”

“好多谢公子。”挖矿工人们听到有肉吃,都开心的笑了起来。

跟着余夏来到了挖矿的一小队,见到了找到铁矿的一小队队长丁大山,这位丁大山每次给余夏的感觉都好像是个军人,做事一丝不苟,十分讲求效率。

余夏一共十个挖矿小队,每次都会搞一个小小的竞赛,哪个小队当天挖出的盐矿最多,就会每人有一碗黄酒。

而丁大山的小队,十次中有四次获得黄酒的奖励,这就是军人的严谨。

“公子这就是铁矿。”

丁大山将手中的铁矿递到了余夏的手中,等余夏将铁矿石拿到手中一看,黑褐的颜色,上面有很多的孔洞,这个时候,余夏点点头笑道:“还真的是铁矿,丁队长,你是怎么认识铁矿的?”

“额!”丁大山怔了一下道:“回公子话,小人以前在外乡的时候见过铁矿,所以知道,而且根据我的推测,这里有一条很大的铁矿脉。

不过,我不能确定,公子可以请懂行的人来仔细的看一看。”

“好我知道了,不过,不管有没有铁矿脉,这次丁队长和你的第一小队找到了铁矿,就是大功一件,所以一小队全员赏二两。

丁大山小队长赏十两。”

赏金一出来,所有一小队的队员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跟着在丁大山的后面,一起躬身喊道:“多谢公子赏。”

余夏摆摆手笑道:“是你们应得的,好了,我就先走了,你们工作吧。”

说完,余夏就拿着第一块铁矿石回去了,不过,这次回去之后,余夏还有的忙了,首先他要秘密的找人来看一下,到底那里有没有铁矿脉,如果有的话。

哎余夏一声叹息,如果有的话,那就需要银子了,因为没有银子,谁来帮忙挖铁矿呀!

第六十三章 蜡烛的构想

余夏因为发现铁矿之后,第一时间去了鸠鹚城然后找到了李葳蕤,希望李葳蕤可以找到相关人员帮自己去查看一下。

李葳蕤很给力,很快就帮余夏找到了一位专业人士去探查了那个地方到底有没有铁矿脉,等探查完之后发现,大青山盐矿的附近确实存在一条很大的铁矿脉。

余夏很开心,不过,为了掩饰自己的开心,余夏找到了大司马林承佑,说要将那条铁矿脉卖给他,但是林承佑则是一个荒唐。

因为他才不会要那条铁矿脉,要知道,晋国有大量的铁矿脉,铁矿不知道有多少,他要铁矿脉干什么,留着吃呀。

这个回答让余夏惊喜不已,这样一来,铁矿脉就可以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

只是,铁矿脉是找到了,但是现在余家却拿不出银子来发掘了,因为现在余家的收支基本上是平衡的,都是在维持着落樱台的正常运转,可以说一分多余的银子都没有。

没有银子,谁来给你挖铁矿,没有银子,谁能请来铁匠炼铁。

所谓一文钱是难倒英雄汉,余夏也是苦涩了起来,所以这段时间,余夏一直待在家中苦苦的寻找着另外的生钱之道。

这个时候的余夏无比的希望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要知道,余夏制作出来的一百万斤细盐,350文一斤,上市不到三天,就受到了全晋国的热捧。

所有百姓都开始不买渤王的海盐,改买朝廷出手的细盐。

也就花了不到五天的时间,一百万斤细盐全部被卖出,李皓月疯狂收入三十五万两白银,这不,李皓月已经下了三道旨意,让余夏加大生产。

不过,余夏的人手就这么多,你朝廷还一毛不拔,余夏并没有理睬李皓月的旨意,现在余夏就是光脚不怕穿鞋的。

大不了就是将自己弄死,而弄死自己,你李皓月也不会再有银子了,这是尝到甜头的李皓月所舍不得的。

余夏就是抓住这一点,才敢如此放肆,毕竟李皓月空手套白狼也实在是太无耻了,也有一点理亏,被余夏无视,李皓月也不好出手,只能派人去催,而派的那个人就是那位姓周的男人。

只是没有就是没有,你再催都没有,就是这么一些人手,你催也没有用,余夏现在真的是烦着呢,自己明明很缺钱,但是自己制作的东西大卖了,却拿不到钱,这叫什么荒唐事。

所以余夏很不爽,谁来也没有用。

夜晚落樱台,余夏的房间。

幽幽的油灯被点了起来,在电灯发明以前,人们是几乎没有夜生活的。太阳一落山世界就变得乌漆墨黑,室外还可能有朦胧的月光,室内就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了那时候窗户没有玻璃,微弱的月光和星光根本传不进室内。

当然可以生火照明,点个火把什么的,可是夏天就遭罪了,会很热,而且黑烟会把房顶都熏黑,很多人不喜欢。

油灯是古代所通用的一种照明手段,灯油的材料一般是有许多缺点的动物油脂,这是平民百姓也可以用的,而且不贵。灯油依靠燃烧液体脂肪发光。由三部分组成:承油容器、油和导油的捻子(灯芯)。

容器一般为金属或陶瓷等耐热材料制作,形状很多,最简单的是用一个小钵加上油和捻子制成的灯盏。

捻子类似蜡烛的芯,为多孔的纤维质地,通过毛细作用吸油,本身则燃烧得很慢。

那个时候虽然也已经有蜡烛了,不过,那是有钱人可以选择的照明,因为古代蜡烛可以算是一种奢侈品,要知道蜡烛是用蜂蜡或者虫蜡做的,得之不易。

就算是余夏也没有奢侈的到用那种蜡烛,一根蜡烛要一两银子,这可不是烧蜡,那是在烧银子呀。

就连油灯用起来,余夏还用的是省油灯,就是在装油的浅盘下装了水,别小看这点儿水,它能够降低灯盏的温度,减少灯油的挥发。

原理很简单,灯芯燃烧产生热量,慢慢把灯盏也烧热了,灯盏好几十度甚至上百度的温度,相当于在煮里面的油,油的挥发不就加快了吗?可是有了下面那些水,水蒸发就会达到降温的效果,而且我们都知道水的沸点比油低,你只要持续添水,就能节约宝贵的灯油。

此时的余夏则是在一直看着油灯,因为他终于想到一个来银子的生意了,就是制作蜡烛呀,因为余夏看了张志的u盘,在肥皂的后面还有一个隐藏的概括。

蜡烛其实是用肥皂完善的,1809年6月至7月间,法国化学家米歇尔·欧仁·舍夫勒尔收到一家纺织厂的来信,请他分析、确定他们寄来的一个软皂样品的成份。

经过大量实验,他第一次发现了这样的事实,用强碱把油脂皂化,再把得到的肥皂用盐酸分解,担取出硬脂酸。这是一种白色物质,手摸着有油腻感,用它制成的蜡烛质地很软,价钱更加便宜。

余夏看到这个信息之后,真的是太高兴了,如果可以制作蜡烛的话,那一定会引起大的采购的。

“公子为什么总看着油灯呀,是灯不够亮吗?”

就在余夏一直看着油灯的时候,余裳儿拿着东西走了进来。

回头看了一下余裳儿,余夏笑着问道:“裳儿蜡烛好不好?”

“蜡烛?”余裳儿想了一下道:“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见过,不过,听一些人说过,他们说蜡烛用起来没有油烟,不但干净,还有好闻的香气。

就是不知道是真的是假的,但不管真假我都用不起,要一两银子一根呢,谁家能用的起?”

说完,还抽了抽小鼻子。

不过,这个时候,余夏则是呵呵的笑道:“那如果,蜡烛只需要三十文一根,你买不买?”

“三十文一根?”余裳儿一个惊喜道:“真的假的,那我一定要买,三十文一根我能用的起,而且不单是我,所有人只要稍微可以吃饱饭的人都会买的。”

“是吗!”余裳儿的话,让余夏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看样子这蜡烛制作要提上日程了。

能被余裳儿这么推崇,余夏相信,蜡烛是不是遇冷的。

根据余夏的计算,一根蜡烛,余夏的成本加人工在十文钱左右,也就是说,余夏一根蜡烛有二十文的利润,这次余夏要自己吃下这二十文的利润,他谁也不给。

余夏要发展,就必须要银子,他不能再停滞不前了,他必须要快速的积累实力,这样才有自保的能力!

第六十四章 武器改变历史

蜡烛所需要的两个重要的东西就是强碱和盐酸。

强碱其实在晋国就有的卖,那玩意是盐湖中的伴生物,多的到吓人,而且还不值钱,余夏一说要买,不知道弄来了多少。

盐酸有些难,想要制作盐酸需要用“明矾““食盐“混合饱和溶液蒸发冷凝食盐余夏不缺,但是明矾,余夏确确实实找了一个星期。

最后才通过李葳蕤找到了。

接着在经过了多次试验,余夏才终于将便宜的蜡烛给制作了出来,不过,等余夏将蜡烛制作出来以后,忽然发现用火镰点燃蜡烛很难。

很快第二个好东西又被余夏想了出来。

火折子一个一吹就有火的长条,制作工艺十分的简单,稍微好点的,是以树蔓浸水中泡浓,取出捶扁,再泡加棉花、芦苇缨子再捶,晒干,加硝、硫磺、松香,樟脑等易燃物质和多种香料而制成的。最后折成长扁筒或拧为绳,晚间燃之似无火放在竹筒里,用时取出一晃即燃,很易燃。

一般的火折子的纸只是普通未打孔的纸钱也可是草纸。制作时把纸裁成比竹筒还长的长度来剪下来,在卷起来,松紧度适中,卷成于竹筒内般粗大小,最后插进竹筒里。然后点燃,并盖住通风的盖子。到需要用时,把盖子拔掉,然后对着火折子轻轻吹,当然要吹的有技巧才行。

蜡烛和火折子一起被余夏制作了出来,说真的,落樱台的所有人都对余夏佩服的那是五体投地,跟着大规模的生产就开始了,也因为这样,香皂和肥皂工坊产量足足减了一半。

盐厂那边也稍微的停滞了一下,现在盐厂那边,余夏给的指标就是一个月一百万斤,差不多完成了,就可以来蜡烛工厂和火折子工厂去帮忙。

一个月的时间,余夏制作了一千万根蜡烛和三千万根火折子。

一经投入市场,第一时间就受到了大量的好评,一千万跟蜡烛和三千万根火折子那是一销而空,蜡烛一根是二十文的盈利,火折子一根是十文银子。

两个加起来,一个月的时间,余夏盈利有了五十万两白银,这样巨大的利润,让一群人都眼红了起来,其中不但包括鸠鹚城的林承佑,那位一直驻扎在鸠鹚城姓周的皇帝亲信也对余夏的蜡烛和火折子起了心思。

而就在余夏获得了五十万两利润的同一天,余夏落樱山的瓮城也终于建造好了。

余夏的这座瓮城可以说是下足了功夫,因为它是余夏以后青山城的第一道防御,所以,这道瓮城一共设有三门。

每一道门都有可以上下启动的千斤闸和双扇木门,若是两军交战,将敌军放入城门截为三段,分而歼之,好像传说中典故描写的“瓮中捉鳖”,不仅如此,瓮城上下设有藏兵洞13个,左右马道下设藏兵洞14个,可在战时贮备军需物资和埋伏士兵,据估计可容纳三千人。

瓮城东西两侧筑有宽115米、长861米的马道,马道陡峻壮阔,是战时运送军需物资登城的快道,将领亦可策马直登城头。

试想,在战火纷飞之间,两军交战之际,城上旌旗猎猎,击鼓呐喊,将领威风凛凛,站在二十几米高的城墙上俯视敌军,暮沙裹草、纵马长啸。那气势,那神态、让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啊!

为了这瓮城,余夏还专门设计了床子弩为守城武器。

床子弩又称“八牛弩”,箭矢以坚硬的木头为箭杆,以铁片为翎,世称“一枪三剑箭”,床子弩也可发射“踏橛箭”,发射的时候蔚为壮观,箭支有如标枪,近距离发射可以直接钉入到城墙里面,齐射的时候,成排成行的踏橛箭牢牢地钉入城墙,攻城兵士可以藉此攀缘而上。

床子弩最著名的还是它可怕的射程,最著名的事件,那就是宋朝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契丹二十万大军侵入宋朝境内。

和之前的入侵不同,这次契丹不仅是倾尽全国之力而来,而且就连他们的国主以及萧太后,也都一并而来。

这次,契丹是抱着灭亡大宋王朝的决心而来的。

在得知契丹二十万大军进犯的消息后,宋真宗开始组织力量进行抵御。

然而,在最初的交战中,宋军是节节败退,契丹大军的先锋直逼离大宋都城不到二百里的澶州城。

在宰相寇准的一再劝谏下,宋真宗决定御驾亲征。

然而,当宋真宗到达澶州城的南城后,却得知二十万契丹大军已经全部驻扎在了澶州北城外不远处。

此时,跟随宋真宗一起来到澶州城的多数文臣,开始有些胆怯,纷纷建议宋真宗不要渡过黄河到澶州北城,先在南城详细了解一下最新的敌情(及至南城,契丹兵方盛,众请驻跸以觇军势)。

然而,寇准确认为,如果宋真宗不过黄河,在黄河北岸抵御契丹大军的几十万宋军,就会因为看不到皇帝的身影而士气低落,影响作战效果。

随后,寇准又联合太尉高琼,一并劝说宋真宗过黄河。

最终,宋真宗在大批御林军的护卫下,来到了黄河北岸的澶州北城。

在北城的城门楼上,宋真宗头顶上高大的黄罗伞盖,随风飘扬。

城下与契丹大军对峙的宋军,在看到宋真宗的黄罗伞盖后,群情激奋,连呼万岁,声音在数十里外都能够听到(远近望见御盖,踊跃欢呼,声闻数十里)。

顿时,宋军士气空前高涨,充满了战斗激情。

相反,契丹士兵原本满满的底气,却在此时丧失了很大一部分。

于是,契丹大军的主帅挞览,开始有些急躁了,便亲自到战斗的最前沿来督战。

然而,就在契丹主帅挞览骑着高头大马,在澶州城下耀武扬威的时候,在城墙上的宋军将领张瑰,发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战机——契丹主帅挞览,已经进入到了自己身边床子弩的有效射程。

床子弩,是宋军改良后的一种巨弩,其外形类似于睡觉的床,故而叫做床子弩。

这种巨弩,有效射程三千步(约一千五百米),而且精度还非常的不错,命中率很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床子弩弩箭的外形,类似于长矛和标枪。

一旦命中,非死即伤。

于是,宋军将领张瑰,赶紧命令操作床子弩的士兵,瞄准契丹主帅挞览。

很快,随着床子弩上的几支弩箭的飞速射出,契丹主帅挞览当即倒在了血泊之中——弩箭直接命中了契丹主帅挞览的额头,挞览当场死亡(弩撼机发,矢中挞览额,挞览死)。

在看到自己主帅被弩箭击毙后,契丹大军当即不战而败,溃不成军。

很快,契丹人便送来了请和的盟书。

最终,宋朝和契丹在澶州城下,达成了盟约。

由此可见,在战争中,武器往往会起到很大作用。

甚至,在关键时刻,还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改写历史。

第六十五章 丁大山的心思

长达一千一百米的瓮城城墙之上,余夏准备两百架床子弩这两百架床子弩,是刚刚成立的青山城器部一连半个月不鸣不休做出来的。

也就在今天,床子弩被运上了瓮城之后,余夏决定再次招募两千人,组成两个青山团,暂定为青山一团和青山二团。

而且这次余夏再次提升了青山战士的饷银,一月五两,三餐有肉,家人可以优先住到落樱台的砖房。

要知道落樱台的砖房实在是太漂亮了,白墙黑瓦,一行行,一排排,在落日余晖之下,那里是真的太美了。

虽然落樱台下,砖房也快普及了,但是,所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所有的青山百姓,还是希望能够去落樱台住,那里离公子夏更近一点。

就在余夏发布了再次招募两千名青山战士之后,我们的丁大山有些意动了,要知道,他以前是寿王下的小统领,此时在寿王那里还有自己的五百兄弟。

上一次的不告而别,让丁大山心中有愧,上一次丁大山不想连累自己的兄弟,这一次丁大山想要弥补自己的不告而别。

他想要将自己的五百虎贲兄弟,都给招到落樱台来,要知道,给自己的余夏公子当兵,可比在寿王那里当兵要好百倍。

在落樱台一个月有五两,在寿王那里大头兵一个月能拿满二两就要谢天谢地了,你是不知道在寿王那里当兵是有多惨。

首先你需要进行自我供应,在他们的军营附近不仅仅有着训练场,还有许多的耕地,士兵们除了训练以外还要去耕作,而且要把田地里面百分之二十的收成上交。这样一来,寿王不仅养兵一分钱都不用出,而且还能够得到军队供应的粮食,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既然当兵这么坑,那征兵工作肯定不好做,但是那位寿王很鸡贼,他将自己封地的百姓分成各个类别:当兵的或者是做工的等等,成了当兵的那么你这辈子只能在行伍当中度过了,不能够逃脱,否则会面临着非常严重的惩罚,并且世袭罔替从军的不止是这些军户,那些被发配充军的人还有那些主动从军的人,子孙后代都必须跟他们一样从军。

除非皇帝能够下旨赦免或者这一户人死绝,要不然不会停下来的。

不仅如此,士兵报名还不在本地,他们必须要拿着东西去往百里甚至是千里之外的地方,成为士兵的百姓们要自己自费过去,每每出行都要花费很大一笔开销,这一般都不是普通家庭能够承受的,所以有的人他们只能够是一路要饭过去。

等他们到了军营,长官还要盘剥他们,这个时候一些有钱的人他们一般都能够给长官一些孝敬,那么他们的日子还会稍微好过一些,至少不会从事那些比较繁重的体力活。

而那些没有钱买通军官的人可就惨了,这些军官会给他们去找一些活儿干,以此来换钱,这样被呼来唤去的使用,这放在谁的身上都是不爽的,但是没有办法,这自古平民是最逆来顺受的,只要能活下去他们也没有做过多的反抗。

将军们贪污,士兵们受苦,寒冬腊月的天气士兵身上却没有棉衣穿,"身无外物,贱同奴隶"这是对于当时的士兵最真实的写照。

而且胜利了跟士兵没有一点关系,只是将军们受封赏,就像上一次丁大山的虎贲,拼了命的保护寿王,死了几百人,但是他们一点奖赏都没有得到。

受赏的只有将军,就连丁大山这样的小统领也要靠边站。

你说在这位寿王底下惨不惨,其实那个家伙不应该叫寿王,应该叫兽王,和寿王这么一比,能够在余夏这里当兵,简直就是像在天堂一样。

只是丁大山虽然想将自己的兄弟都给叫来,但是他也有他的顾虑,第一他会担心余夏对自己的怀疑,虽然丁大山没有任何的想法,可是你要知道,突然,被一个不是太熟悉的人,带了五百虎贲士兵过来,任何一个人都会担心和疑惑的。

还有就是丁大山也怕会给余夏带来麻烦,突然五百士兵,还拖家带口,这样也算最少也有两千多人,这是一个很多的数字,即使再保密也会被寿王知道的,那样的话,寿王如果对余夏不利该怎么办?

两个麻烦以至于一直让丁大山举棋不定,就连中午吃饭的时候,丁大山都有些心不在焉。

“兄弟们开饭了!”

中午时分,一队队的食堂员工,用木桶挑着黄馍馍,小米粥,还有小菜和肉食,带着笑容走了过来。

一听到说开饭,所有的挖矿工都带着笑容停了下来。

一些喜欢说笑的工人立即大声的问道:“大师傅,今天吃什么呀?”

“今天你们这群小子们有福了,山下不知道怎么就摔一头牛,公子将那只摔死的牛花大价钱给买了回来,这头牛没有给盐厂的人,没有给水泥厂,更没有给肥皂,火折子和蜡烛厂的人。

公子说了,挖矿的兄弟们做的是最累的活,吃的是最大的苦,所以这只牛,就都给挖矿的兄弟们吃。

一整头牛呀,我们让公子也切一块吃,但是公子就是不要,他说呀自己没有你们辛苦,所以他不吃,他要给你们吃。

小伙子们,公子的人性怎么样?”

大师傅喊完,所有的挖矿工都耸然起敬,一会儿,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喊道:“俺赵老三,这一辈都没见过像我们公子这么仁善之人。

以前那些雇佣我们的人,总是想着让我们干最多的活,但是却只想给我们吃最少的东西。

只有我们的公子,他不但担心我们辛苦,更是愿意将好的留给我们,上一次我们小队多干了一个时辰,想要多挖点盐矿。

小队长还被公子训斥了,他说五个时辰已经是对不起我们了,他不能让我们干六个时辰。

兄弟们听听呀,公子连六个时辰都不愿意让我们干,以前那些雇主哪个不想让我们干满十二个时辰。

反正我赵老三要一辈子跟着公子,谁要敢对公子不利,我赵老三,就会和他玩命,就是皇帝都不行。”

“好!”赵老三说完,一群小伙子喊好。

场面是十分的热烈,跟着很多人都大声的说出了自己心中对余夏尊敬的话语,而这个时候,听着周围那些话语,丁大山的眼神微微的变了。

第六十六章 天选之子

牛是古代的一种重要家畜,也是一种宝贵的战略物资。在农耕时代,由于牛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也是人类最重要的生产帮手,所以牛在古代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

牛不仅非常值钱,而且受到了国家的保护,谁家有耕牛是要在官府登记的。虽然耕牛是你家的,但耕牛不是你可以随意处置的,不管是买卖还是赠送都得备案,想屠宰耕牛更是不允许的,私自杀牛是犯法的,是要坐牢的。

古代官府虽然不允许随意屠杀耕牛,但只是不允许私自屠杀。如果牛老了或者病了失去了劳动能力,经过官府审批是可以屠宰的,也是可以拿到市场出售的。

所以在一些店里经常会有牛肉出售,都是官府批准的合法牛肉。只是因为牛肉比较稀缺,所以价格非常高,不是一般老百姓吃的起的。

余夏买的牛也是自己摔死的,所以说吃到牛肉,那真的是一件很幸运的事。

一头牛虽然大,但是也不够两千人吃的,所以这头摔死的牛,背做成了牛肉汤,首先将大量敲开的牛骨头置于直径2米开外的大锅内,加入清水和自制香料,汤烧沸后,就通宵达旦地用文火熬煮。

这样牛骨头里的骨髓、胶原体等就都熬到汤里了。

汤里煮牛肉也极有讲究,大块牛肉必须把牛油剔除,煮的时间要掌握好火候。时间长了,稀烂,切不成薄片,时间短了,不入味。因此牛肉汤里的牛肉都是大块薄片,入嘴即化,满口清香,回味无穷。

在自己的大碗中,将黄米馍馍给撕成丁状,跟着泡入汤中,劲道的黄米馍越泡越软,肉汤的味道渗入到馍馍中,咀嚼起来,当然越嚼越“美”!

就在所有的挖矿工人都美滋滋的喝着牛肉汤的时候,忽然,从远处跑来一个男人,这人是丁大山蘑菇村的好友。

只见此人跑了过来之后,看到丁大山连忙的喊道:“大山不好了,你家小雨从山上摔下来了,背部划了一道大口子,留了好多血,你快点回家看看去吧。”

“什么!”丁大山听完来人的话之后,一个惊吓,手中的碗‘哐啷’一声掉落了下来,要知道,丁小雨可是丁大山唯一的儿子,也是一个很懂事的乖孩子,那是丁大山心中最柔软的一块,他的出事,让丁大山都乱了方寸。

“大山哥你还愣着干什么呀,快点回去,回去呀看看小雨呀。”剩子在一边喊道。

这个时候,丁大山才算缓过神来‘哦’了一声后,就开始疯狂的往落樱台跑,一边跑丁大山还在心中默默的祈祷,祈祷自己的儿子不会有事,只要自己的儿子没事,他丁大山愿意用自己一般的寿命去换。

这就是父母,一个无私的父母。

而就在丁大山往家跑的时候,昏迷的丁小雨已经被送到了二大爷在落樱台开的医铺门口了,只不过,二大爷这位赤脚医生,看着丁小雨那背后长长的伤口,也是露出了苦涩的表情。

因为这条伤口太大了,想要敷药然后自然愈合,根本就不可能,这样的话,就只能看着他流血而亡,根本就没有其他的办法。

看到二大爷微微摇了摇头的丁小雨的娘‘哇’的一声就大哭了起来,因为这说明自己的儿子死定了,要是她的儿子就这么死了,林容儿也不想活了。

好在,就在此时,余夏也赶了过来,看到丁小雨的背后伤口,余夏大声的喊道:“给我抬进屋,伤口需要立即缝合。”

“缝合?”二大爷一个诧异。

余夏此时已经顾不得二大爷了,因为救人如救火,现在可是和死神抢时间的时候,哪有时间去管二大爷。

跟着余夏马上道:“是的,就是缝合!”说完,余夏吩咐身边的邱小麦:“去帮我煮一些线过来,然后还要煮一些针,记住一定要煮沸。”

“是公子!”邱小麦急急忙忙的走了。

余夏这个时候喊道:“还愣着干什么给我抬进去呀。”

“哦哦!”余夏一大喊,所有的人如梦初醒,立即将丁小雨抬进了二大爷的医铺之后,跟着邱小麦也带着煮过的针线过来了。

其实古代也有缝补方式,但是一直没流传开的原因就是因为卫生不到位伤口感染,感染了后首先出现炎症发烧、伤口坏死最后血液中毒引起败血症,缝、不缝都要死,所以没觉得这个手术有太大用处。

不过,余夏有个急救箱,里面有抗生素,只要有抗生素,那就不会有问题。

拿到针线后,余夏就开始缝补伤口,一旁的二大爷却摇了摇头道:“没用的,公子,即使现在你缝合好了伤口,以后还是会出现问题的,他的伤口会溃烂,一直到死。”

“不会的。”余夏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位古人解释抗生素,所以只好道:“你放心好了,我乃天选之人,我只要想救,对方就不会死。”

余夏也是没有办法,其实说自己是天选之人,反而比解释什么时候抗生素来的更加让人信服,你和别人说抗生素,估计对方会认为你脑子有问题,但是你说你是天选之人,神化自己,反而会得到别人的观望。

“啊公子是天选之人?”果然,二大爷知道余夏是天选之人后,就再也没有啰嗦过。

趁着这段时间,余夏快速的缝合好了丁小雨的伤口,虽然丑了点,不过,总算是缝合好了,这也是多亏余夏以前在部队呆过,作为侦察兵来说,这样的急救手段,余夏练习过很多次。

只是等缝合好伤口之后,丁小雨又出现了问题,之见此时的丁小雨面色、口唇苍白,皮肤出冷汗,手脚冰冷、无力,呼吸急促,脉搏快而微弱!

余夏见过这种症状这是失血过多,跟着后面还有会起大脑供血不足,伤者出现视物模糊、口渴、头晕、神志不清或焦躁不安,甚至出现昏迷症状。失血过多会引起休克甚至死亡。

这个时候,余夏一个无语道:“不好了这小子失血过多,需要马上输血。”

“输血血还能输?”听到余夏说输血的二大爷,再次惊骇了起来,因为此时的医疗水平还根本就不知道血液有四种,即a、b、ab、o型。

所以血是不能胡乱输的,输不好,就要死人的,也因为这样,即使有人知道血可以输,但是却不知道型号,输错了,久而久之,这输血就不会出现在历史长河中。

第六十七章 迷信与科学

“马上准备输血!”

“输血?”二大爷看着余夏道:“公子血可是不能胡乱输的,如果输的不好,输血的人和被输血的人都是要死的。”

古代的人很迷信,他们认为血是人体最重要的一种血液,所以不管输血还是被输血,最终的结果都是会死。

说真的,这种迷信十分的根深蒂固。

你让余夏这个时候,和这些古人解释,输血死是因为血型不对,而被抽血是因为被自己吓死的,其实古人是听不进去的。

科学在这个时代,其实更像是假的,而且现在余夏也没有时间来验一下丁小雨到底是什么血腥,正好余夏是万能的o型血。

所以余夏只能回答:“二大爷,你就放心好了,我乃是天选之人,我是不会死的,所以用我的血来救他。

不但我不会死,拥有了我这位天选之人血液的他,也一定不会死。”

说着余夏就将自己的急救箱给拿了出来,找出里面的针管,还有挂掉设施,准备开始抽血,然后输入到丁小雨的体内。

就在余夏准备的时候,外面围观的落樱台百姓也是炸开了锅,全部都惊骇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此时,正好丁大山也跑了回来,看到自己的妻子之后,丁大山连忙的问道:“容儿,小雨怎么样了?”

林容儿立即大哭的喊道:“山哥,公子要用自己的血输进雨儿的体内。”

“什么?”丁大山一愣,立即冲进了医铺之中,正好看到了余夏正在抽自己的血,而这震撼的一幕,至今让这位一米八八的汉子,跪倒在地,哭的是不能自已。

“公子万恩公子万恩,公子乃是何等尊贵之身体,居然愿为小儿抽血而输,丁大山无以为报,无以为报。”

跪在余夏的面前,丁大山不停的磕着头。

看着丁大山快要将自己的头给磕出血,余夏正好抽满了200cc的血,按照他现在的体质,200cc抽完,头也开始有点晕眩了,但是他却依旧坚持的来到丁大山的身边,一把将丁大山给扶起来道:“丁大山,我余夏身为落樱台的公子。

就必须要为你们有所付出,要不然这声公子不就白叫了,所以你不要有心理负担。”

说到此处,余夏身体一歪,好在被丁大山一把给扶住:“公子,你没事吧?”

“没事,你放心好了,我就是有点累了,你扶着我,我将血给你儿子输好,这样你儿子就一定不会有事的。”

说完,余夏在丁大山的帮助下,跟着帮丁小雨输好了血,交待了二大爷,等血输完了,如果丁小雨没有症状了,就拔掉针管,如果还有症状,就再来抽自己的血。

“公子!”丁大山的眼泪再次落了下来。

余夏则是摆摆手笑道:“不碍的抽这点血我还是死了的,”而此时余夏出来的惨然一笑实在是让人心疼不已。

等来到医铺的大门前,余夏看着医铺外围观的落樱城百姓道:“余夏不才,受众位乡亲爱戴,愿意跟着我余夏。

余夏给你们的不多,但是请相信,余夏可以给的,一定会都给你们。

在余夏的心中,你们都是余夏的亲人,当你们有难,余夏将拼尽全力,至死方渝!”

“公子!”余夏那有气无力的一段话说完,在场的落樱台百姓就没有不哭的,这个时代,说真的,恃强凌弱的事情太多了,那些高高在上的贵人毫无顾忌的羞辱着底层的百姓。

如果一名百姓在街上被一名贵族给杀死,只需要银钱四十两就够了,所以人命贱如狗是这个时代的写照。

但是此时余夏的这些话语,和这个时代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正好成反比,在余夏毫不犹豫的为丁小雨献完血之后。

余夏说的这些话,更加的成为了无可置疑的真心话。

这些话,深深的击中了此时那些百姓们心底最后的柔软。

“某某此生发誓,誓死追随公子,如违此誓,天打雷劈!”所有的百姓发出了属于自己烙印的誓言。

这是他们可以表达自己忠诚,可以拿出最大的诚意,跟着所有人跪倒在地,就这样看着丁大山扶着余夏,慢慢的走回自己家。

大概到了下午的时候,余夏一直睡在自己的床上休息,邱小麦和余裳儿都心疼的陪在余夏的身边,这个时候,余夏的娘陈花英来了,她带来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丁小雨已经稳定了。

这个消息让余夏十分的开心,自己的付出总算没有白费。

但是余夏却不会想到,这一次余夏所做的事情,很快就被落樱台的百姓给神化,都在传余夏乃是青山山神之子,前来搭救青山周围的百姓。

因为以前青山是青山山神的栖息地,青山山神看到青山百姓受苦,所以就派来了自己的儿子。

如果你这个时候反驳,马上对方就会用事实回击,余夏用自己的神血救好了本来必死的孩子,这就是传说中的以血续命。

余夏公子如果不是青山山神的儿子,为什么可以做到以血续命?

这样的流言,就像长了翅膀一样,疯狂的在青山周围几百里不停的传播,没有过多久就连大都永安都有余夏是青山山神之子的传说。

这是余夏没有想到的,谁知道,自己那天的胡诌,居然被传成这样,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不过,从目前看来,结果是很好的,所有的百姓归心,余夏的声望到达了最高。

这样可怕的民心凝聚力,是真的很可怕,怪不得那些古代的帝王都用一些神话来包装自己,最突出的就是那位混混皇帝编造自己斩白蛇的事情。

《史记》中有两处记载,一,刘媪梦到与神相交,太公也看到一条龙盘旋在刘媪的肚子上,后来怀孕生下刘邦。

二,有一次刘邦喝醉酒在路上碰到一条大蛇,拔剑砍死了大蛇,有人看到一个老妇人在路边哭泣并说,她的儿子是白帝之子被赤帝之子杀了,说完后老妇人就不见了。后来连旗子都为“赤”色。

其实这和余夏的青山山神之子有什么区别,都是假的,但是虽然假,却可以凝聚民心,这对帝王是很有力的。

就像现在的落樱台,再也找不到一个对余夏不满的声音,而余夏在所有百姓的心中和神再也没有其他的区别了。

第六十八章 我乃皇亲国戚

“丁大山拜见公子!”

三天之后,丁小雨已经脱离了危险期,现在已经在逐渐好转,这个时候,丁大山来到了余夏的所在,跪在了余夏的面前。

看到丁大山,余夏露出了笑容道:“大山来了呀怎么样,小雨现在怎么样了?”

听到自己余夏关心自己的儿子,丁大山感激的道:“犬子身体中有了公子的血液之后,正在以最快的速度复原。”

“好太好了!”余夏很是开心。

而就在这个时候,丁大山出声道:“公子,大山此次前来是有一件事情想要告诉公子,这应该是大山很多年的秘密了。”

“秘密?”余夏来了精神,怎么说呢,谁都有八卦的心理,秘密余夏还是很想听听的:“你说。”

看着余夏,丁大山顿了顿道:“其实我以前是一位军人,曾经在寿王帐下,任职小统领,旗下五百士兵,被敌军称为虎贲。”

“虎贲?”余夏一愣,要知道这个名头可不是一般然敢用的,虎贲可是之后强军才敢称呼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刚刚丁大山说他旗下五百骑的虎贲之名来自的可是敌军之称。

这就说明,丁大山的五百士兵可不简单,那应该是有实打实战功的。

所以在余夏愣了一下后,随即问道:“既然是虎贲,应该青云直上,为何大山你来到了落樱台?”

“青云直上?”丁大山一丝苦笑:“公子心善,你还不知道外面是个什么样的场景,在寿王帐下当兵,就如同在地狱中一样。

不但要劳作,还要被寿王盘剥,承诺的一月二两银子,能拿到一两就已经很不错了,很多士兵都因为吃不饭而卖儿卖女。

有功劳将军领,有黑锅士兵背,公子,那不是人待的地方。”

“啊!”余夏听完,也是露出了震惊的表情,他是真的不知道,原来在寿王帐下当兵是这样的,要知道,余夏经历的只是芜王手下的一些兵丁,这些兵丁一个月三两,不管怎么说还是足额的,而且也用不着种地,可是谁想到,寿王旗下居然如此凄苦。

“那你今天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余夏看着丁大山问道。

“是的!”丁大山点头道:“公子此时正是用人之际,丁大山不才,若公子信任,丁大山将前往寿王地界,将五百兄弟带到落樱台。

丁大山愿此生为公子效死力。”

说到此处,丁大山眉头微微缩紧道:“不过,公子如果不愿意,丁大山愿意一个人加入青山团,成为公子一小兵。”

“哈哈!”余夏忽然笑了起来:“大山,你还是太小看我了,是不是担心我不信任你,错了,大错特错。

你是我落樱台的人,我不信你信谁,此刻,我余夏下令,从即日起,你丁大山就是我青山二团团长。

丁大山即刻前往寿王地界,带回属于你的所有兄弟,他们是你的兄弟,以后也是落樱台和我余夏的兄弟。”

“公子!”丁大山一个感动。

余夏则是呵呵的笑道:“丁团长,以后本公子,还有落樱台就靠你保护了。”

“愿为公子效死,粉身碎骨,万死不辞!!!”丁大山重重一磕。

余夏微微一笑,他是真的没有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一个意外之喜,这位丁大山居然还是个将才,余夏正缺将才,现在就这么送上来一个。

呵呵难道自己真的是天选之子,余夏心中小小的一个得意。

而就在走的时候,丁大山又将一个顾虑给说了出来,就是关于那些士兵的家眷,而且这样大规模移民一定会引起寿王注意的。

不过,这点小事在余夏的面前一点威胁都没有,他直接给了丁大山两万两白银,不是说寿王那里贪污成性,好呀那就没有银子解决不了的事情了。

一万两白银贿赂寿王地区的官员,一万两白银给五百士兵和他们的家眷安心,两万两而已,余夏现在拿的出来。

终于丁大山放心的离去了,面对余夏的信任,丁大山发誓一定万死而报。

不过,就在丁大山刚刚离去之后,余夏就听到邱小麦来报,说是周大人来了。

周大人周禀吉,皇帝李皓月娘家人,自以为是的家伙,余夏要不是因为这个家伙是皇帝娘家人早他吗的打他了。

邱小麦刚刚禀报,只听那位周禀吉就阴阳怪气的走了进来。

“余夏你到底好了没有,是不是故意躲着我呀,四处散播你是青山山神之子,你想干什么,你想造反吗?”

周禀吉那难听的公鸭嗓子,让余夏一个皱眉。

“周大人,饭可以乱吃,但话不可以乱讲,我对陛下忠心耿耿一个月为陛下供盐一百万斤,获利三十五万两。

怎么这样的我还要受到你的质疑?”

余夏也不客气,既然对方不想好好的谈话,余夏也不会势弱。

“那你为什么不交出蜡烛还有火折子的产业。”周禀吉高声喊道。

果然是狼子野心,吃相真的是太难看了,要了自己的肥皂,香皂,细盐,豆芽菜,现在看到自己的蜡烛和火折子赚钱了,又想来拿走了。

看着周禀吉那倒人胃口的长相,余夏冷冷的道:“这是陛下的意思,还是周大人你自己的意思?”

“有区别吗?”周禀吉看着余夏道:“在这里,我就代表着陛下,我的意思就是陛下的意思,余夏,难道你想抗旨?”

“哈哈哈哈!”余夏大声的笑了起来:“周禀吉,你也太自以为是了,陛下的旨意,你就是一个接收细盐的。

我每月给你一百万斤,那就是够了,至于你代表陛下,我劝你还是不要大言不惭,如果真的可以代表陛下,那就拿出圣旨。

否则就给我滚。”

“余夏,你大胆,你居然敢骂我,我可是陛下的表亲,乃是皇亲贵戚。”周禀吉怒吼。

只不过,余夏却无所谓的道:“那又怎样,如果我想杀你,你走不出落樱台,所以趁我现在不想杀你,立即给我滚,如果惹怒了我,我就将你扒皮抽筋,挂在我青山城的瓮城之上。”

“你!”周禀吉一个惊慌,看着余夏那冰冷的眼神,生生的咽了一口口水道:“你够狠,给我等着,我还会回来的,下次等我回来,你余夏别后悔。”

看着气急败坏离开的周禀吉,余夏鄙视的一笑。

第六十九章 擒拿贱民余夏

“裳儿!”

看着周禀吉怒气冲冲的离开,余夏喊了一声裳儿,不一会裳儿就蹦蹦跳跳的走了过来。

“公子叫裳儿什么事情?”

“去将我二叔余大猛给找来!”

“诺!”跟着余裳儿立即就跑了出去,这个小妮子专门帮余夏跑腿,有点像风一样的女子,而邱小麦则是专心的在余夏身边服侍。

“公子喝杯茶吧。”这个时候,邱小麦端了一杯茶进来。

余夏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看这窗外的风景,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邱小麦等余夏喝了一口茶才小心翼翼的问道:“公子,我刚才看到周大人怒气冲冲的离开,他没有什么事情吧?”

“哼!”听到周禀吉,余夏一声冷哼道:“那个家伙想要我们的蜡烛和火折子,不给他就想要打我们小麦,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什么?”邱小麦一个气愤道:“他也真的好意思说出口,明明是个贵族,可是却总是做下三滥的事情,我们落樱台已经给了他们那么多的产业,他们还不知足,还想要,那我们还活不活了。”

邱小麦那义愤填膺的样子,让余夏笑了笑道:“说得好人呀,就是人善被人欺,我们给了他们一次,他们就以为可以肆无忌惮的欺侮我们。

周禀吉就是一个跳梁小丑,他也敢欺侮我们,这次我就要让他看看,我余夏不是谁想欺侮就能欺侮得了的。”

“嗯!”邱小麦重重的点头。

“夏儿,你找我?”就在此时,余大猛走进了余夏的房间。

“二叔来了坐!”余夏一指旁边的位置。

只是余大猛却摇了摇头道:“我就不坐了,一团还有很多的事情等着我呢,那个夏儿有什么事情,你就说,我马上去办。”

“好!”余夏点头道:“余团长。”

“末将在!”听到余夏喊自己的官职,余大猛立即站直了身体。

“命令你青山一团立即进行一级防御,撒出夜不收全力监视鸠鹚城,我估计很快鸠鹚城就会出兵攻打我们,我要你们在青山一线防御阵地瓮城,击溃来敌。”

“诺青山一团团长余大猛领命!”说完,余大猛单膝下跪,跟着等接完命令之后,余大猛看着余夏兴奋的道:“那夏儿,我就先走了。

我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那些猴崽子们,不知道那些家伙该多高兴呢。”

“好!”余夏点头,让余大猛离开,刚刚余大猛说那些猴崽子们不知道该多开心,那是因为余夏曾经下过一道命令。

只要可以斩杀敌人,一个人头,白银一两。

如果你要是有本事,宰杀十个以上,那就是两个月的饷银呀,你说这些家伙能不开心吗,也因为这样,这些青山团的战士,更加刻苦的训练,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可以上战场,一边保护公子,一边赚银子养家,简直不要太开心哦。

有人一定会说,上战场还开心呀,那是因为我们不是古代人,在那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上战场战死了,只要有抚恤,那都是开心的,还有我们的先烈,冒着枪林弹雨,虽死而无怨。

和余夏想的差不多,那位周禀吉出了落樱台之后,第一时间就赶回了鸠鹚城,不过,他并没有回自己的府邸,他去的却是林承佑的大司马府邸。

而等知道周禀吉来了,那位芜王的小舅子,也是第一时间前来迎接。

“周大人什么风将你这位贵人给吹到我这里来了?”林承佑笑容满面。

倒是周禀吉一连严肃的道:“林大人,这次我可是有求于你而来呀。”

“周大人有求于我,来来来请进厅一叙!”说着,林承佑热情的将周禀吉引进大厅。

很快有丫鬟送上来两杯茶,那茶真的是什么玩意都有,余夏是真的不知道,这玩意是怎么下口的,反正林承佑和周禀吉喝的是挺开心的。

两人对饮一下,跟着林承佑问道:“周大人何事需要小人来为您效劳呀。”

“哎。”周禀吉叹息了一下道:“还不是那个贱民余夏。”

“哦余夏怎么是,难道是盐和香皂出了问题?”林承佑眉头一紧。

这个时候,周禀吉摆摆手道:“盐倒没有出问题,一月一百万斤,是一斤不少,香皂和肥皂也一样。”

“那余夏怎么得罪周大人了?”林承佑一个诧异。

“哼不识大体。”周禀吉大喝一声:“这个贱民,自己又研制出了蜡烛和火折子,我替他算了一下,一个月的利润有五十万两。

我想要让他将蜡烛和火折子上交陛下,这个混蛋居然拒绝我了,不但拒绝我还让滚,要不然就杀了我,简直无法无天。”

“什么他真的要杀周大人您?”林承佑有点震惊,他是没有想到,余夏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因为在林承佑的心中,余夏和只看门狗应该差不多,要不是做了陛下的看门狗,他林承佑可以用手指捏死他。

“是真的如果我不是走的快,就真的没命了,大司马,你要帮我呀,那个余夏想要造反,我需要你出兵去威慑一下余夏。

有林大人的威慑,一定可以让余夏将蜡烛和火折子交出来,五十万两白银的利润,我们每月上交四十万两,其余十万两,我和林司马二一添做五。

并且还会在陛下面前美言林司马几句,有朝一日,我们两兄弟一起回大都永安,总比窝在这里强呀。”

周禀吉的话,让林承佑十分的心动,其实林承佑也知道余夏蜡烛和火折子的利润,那是相当的眼馋。

不过可惜的是,余夏现在是陛下的狗,他实在是不敢,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有周禀吉这位陛下的表亲挡在前面。

这让林承佑感觉有了底气,只要有周禀吉挡在前面,那就和他林承佑没有多大的关系,而且还能和周禀吉结识,这真的是一本万利,所以想了不到一分钟,林承佑马上应承道:“贱民余夏,胆大妄为。

居然敢侮辱周大人,请周大人放心,我明日就派兵三千,直取落樱台,让余夏交出蜡烛和火折子。

否则,我三千大军,定要大破落樱台,擒住贱民余夏,游街示众。”

“好大司马好气魄,我现在为大司马壮行,愿大司马这次马到成功。”说完,周禀吉举起茶杯敬了林承佑,而林承佑也微微一笑,满饮一杯!

第七十章 反坦克锥

‘铛铛铛!’

清晨的落樱台迎来了一声声清脆的铜钟之声,而铜钟的响起,也预示着落樱台一天的到来。

所有的工人陆陆续续开始前往自己的岗位,不过,到自己岗位之前,还是要前往食堂去领了早餐,余夏弄了一个吃大锅饭的地方,余夏叫它食堂,所以落樱台的百姓也就叫它食堂。

每天的早餐,午餐和晚餐,食堂是最热闹的地方,余夏的母亲和二婶负责食堂的一切。

早上起来,不用自己动手做早餐,来到食堂,拿出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小竹牌,这样就可以领到一份早餐。

有小米粥,黄米馍馍可以放开肚皮吃,这就是余夏给所有落樱台百姓的福利。

等吃饱了,就去努力的工作,这就是落樱台百姓的清晨。

本来这样的清晨,青山一团也是同样拥有的,但是今天,青山一团接到了一级防御的命令,所以今天的青山一团,就不能前往食堂吃早餐了,他们现在坚守在瓮城城墙之上,不停的擦拭着两百架床子弩,还有将各自的夏梢长弓给拿出来。

一支支箭矢,被运上瓮城,青山一团准备自己第一次的守城战了。

时间大概是到了早晨十点左右,余壮的夜不收小队看到了鸠鹚城大批士兵出城的景象,根据余壮的计算,对方这次大概出动了有三千人,其中一千骑兵,两千步兵。

跟着余壮就冲回落樱台报告了这件事情,很快,余大猛下令关闭瓮城,准备作战。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落樱台瓮城前,浓烟滚滚,鸠鹚城的一千骑兵和两千步兵杀到,林承佑一马当先,一身盔甲那是威风凌凌。

只是等到了落樱台瓮城前一看,林承佑傻了眼,因为余夏的这个瓮城很有意思,它中间有一条大约五米左右的水泥路,而在水泥路的两边则是一个个尖锐的石头。

这些尖锐的石头遍布落樱台瓮城两边,阻挡住了骑兵进攻的方向,也就是说,骑兵如果想要进攻,骑着马的话,他就只能从中间的那条五米的水泥路上冲。

而余夏的这个尖锐的石头是什么呢其实它就是反坦克锥,反坦克锥是用混凝土铸造的一种拖延或阻碍坦克前进的战术障碍物,可以有效阻止坦克压制性推进,配合战术对其发起伏击或反击。

反坦克锥是用混凝土铸造的一种三棱锥,类似金字塔,大概半米高。以一定间距摆成一个大面积的网状阵地的三棱锥,但不必然是正三棱锥,首要用混土壤锻造成形的。

它可以用来阻碍坦克,而余夏则是用它来阻碍古代的攻城器械,什么云梯呀,撞车呀,让它们不能走两边,还有骑兵的冲锋,让这些东西只能走中间,这样可以集中火力,如果攻城起来,余夏就占据了上风。

因为是混凝土的,你想要拆除还很麻烦,而且你即使想要拆除,余夏的床子弩也不是吃素的。

看着余夏瓮城前面的反坦克锥,林承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应付,想要带着骑兵气势汹汹的冲过去,但是一千多骑兵根本就排不开,总不能三个骑兵一横排,这样过去也是找死。

所以林承佑只能在五百米处喊道:“我乃鸠鹚城大司马林承佑,让余夏来和我对话。”

“大司马有何贵干!”

一盏茶的功夫,余夏出现在了瓮城之上,看到林承佑,余夏微笑一躬。

等见到余夏,林承佑大怒:“余夏,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造反?”

只是让林承佑没有想到的是,等自己喊完,本来应该要战战兢兢的余夏却笑道:“是呀怎么样,所以你来征讨我了,好呀过来打吧。”

“啊!”余夏的话语,反而让林承佑一时无语,他实在是没有想到,余夏居然会这么的坦然。

跟着林承佑再次喊道:“余夏你想好了,那可是造反,是要诛杀九族的。”

只是余夏却笑了一声:“我造不造反,不是你说的算,也不是那位周大人说的,我一个月交一百万斤细盐还有十五万两肥皂和香皂的利润给陛下。

我想即使你们说我是造反,陛下也不会相信的,所以我不想你废什么话,林司马,既然带来这么多人马过来,我想你应该不是来观光的。

所以,别废话了,快点攻过来吧。”

“你!”林承佑被气的一愣,不过,他很快又再次喊道:“落樱城的百姓,你们听到了吗余夏造反了,现在你们立即拿下余夏,然后打开城门,我就会替你们求情,让陛下网开一面。”

只是就在林承佑认为自己这样一喊,那些百姓一定会蜂拥着来外自己打开城门的时候,瓮城城墙之上,周少游手中握着床子弩无语的道:“他废话什么呀为什么还不攻过来,我妹妹还想要一套新鞋呢。

要是不攻过来,我怎么赚银子呀,排长,我能射死那个喊话的吗,我可以保证,五百米的距离,击中他的头颅。”

“噗!”余秋一个荒唐,立即安抚周少游道:“别别那个家伙可不能死,我哥还不想和朝廷撕破脸,今天就是让对方知道,我们不是好欺侮的,就是等一下打了起来,也不要射杀那位大司马。

尽量射杀那些兵丁,一人一两,你们羽箭上都刻了名字,所以不用担心领不到银子,如果两人一起射中,那么射中重要致死部位的获得一两银子。”

“是排长!”

余秋的兵都微笑了起来,心中则是盼望着对方攻过来,这样就可以收割银子了。

林承佑不会想到,他其实不知道自己躲过了多少劫,瓮城城头上的两百架床子弩,所有的弩箭瞄准的都是这位鸠鹚城的大司马。

余夏是没有下令,只要一声下令。

林承佑连马蜂窝都做不成,因为他会被直接给射烂,床子的弩的威力多大,可不是羽箭可以相提并论的。

看着落樱台瓮城居然没有人回应,林承佑狠狠的骂了一句:“刁民!”跟着气愤的指着瓮城上的那些兵丁喊道:“你们可要想清楚,余夏要造反,你们跟着他是没有好下场的。

所以现在弃暗投明还能来得及,拿下余夏,打开城门,我就饶你们不死。”

“噗!”等林承佑喊完,余夏鄙视的道:“林大司马,要攻就攻,不攻就滚,少在这里丢人现眼。”

“余夏你大胆!”林承佑大怒。

第七十一章 箭雨连连

余夏在林承佑心中乃是贱民,而余夏这位贱民的蔑视,彻底点燃了林承佑那颗愤怒的心。

晋国将人分为三流九等:上九流”是: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

中九流”是:举子、医生、相命、丹青、书生、琴棋、道、僧。

下九流”是: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巫婆)、盗、窃、娼。

这里要注意的是,上九流的农不是农民,虽然很像,但是事实上,这个上九流的农指的是地主,工也不工人,而是工坊主。

像余夏以前的话,顶多算是走卒。

而晋国的等级制度多严厉,就连棺材都必须要分等级,如今的城市中,棺材已经是不多见的稀罕物了。

因为城市寸土寸金,使用棺材下葬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同样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所以绝大多数人死亡都是火葬,最后的骨灰呆在一个小小的骨灰盒里,环保还节省土地。

但是在小县城或是农村,棺材还是不可或缺之物。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还是相信入土为安,相信死后的人可以到另一个全新而又美好的新世界。所以图一个尸首完整,回归到自然,回归到土地。

晋国的话,作为官员阶级,在死亡后入土的规格和普通的平民百姓是不一样的。

晋国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人不能有越阶的行为。官员使用的棺材从材质到尺寸对于寻常百姓所使用的棺材有着天壤之别。通常,官员所使用的称为“始棺”。

从字面上来看我们也能清楚明白,这是当官者才能使用之物。而普通百姓中,只有有钱财的地主豪绅能够打造死后使用的棺材。

通常是活到花甲之年,便为自己打造一口棺材备上。称为“寿材”。希望借此能够增加自己的寿元,能给自己添福添寿。再地位低一些的穷苦百姓,就只能简单的几块木头钉在一起,或者直接用草席裹尸。

所以被一个低贱的人冷嘲热讽,那是林承佑所不能忍的,只见林承佑大怒的喊道:“步兵冲杀,给我撞开城门,杀进落樱台,我许你们不封刀三天,落樱台中女人,银子,粮食,只要抢到就都是你们的。”

等林承佑说完,两千鸠鹚城步兵激动连连,那是战意沸腾,因为大家都知道,落樱台乃是富庶的村落,很多人都知道,落樱台的百姓都过的十分的富足。

如果能抢这样的地方三天,那还不发财了。

所以鸠鹚城的两千步兵全部大声吼了一句:“杀!”跟着就不管不顾的推着撞城车,沿着中间的水泥路,就杀向了落樱台瓮城的城门。

而和那些战意沸腾的鸠鹚城步兵是一样的,青山一团的战士们,也是露出了激动和开心的表情。

“这群杂种终于来了,太好了,我们这下发财了。”周少游开心一笑。

不过,余秋却连忙道:“大家不要太开心,记住,稳定开弓,大家都等公子的命令,不要提前,这样公子是会有责罚的。”

“你就放心吧排长,我们又不是傻子。”周少游嘻嘻一笑。

此时余夏和余大猛并肩站立,看着瓮城城下两千鸠鹚城步兵冲杀而来,余大猛看着余夏问道:“公子,请问可否还击。”

夏梢长弓的有效射程是300米左右加上城墙的高度,应该可以达到400米到500米,两千步兵中间一路抬着冲城车。

还有一些步兵在反坦克锥的缝隙中冲杀而来。

余夏算了算,按照现在自己的一千人,一分钟十二支箭,就是一万两千支箭,余夏有信心,只要在一分钟之内就能收割走鸠鹚城两千步兵的生命。

只是现在余夏再想,到底是全歼还是喝退,要知道这是个问题,如果全歼的话,会不会引起皇帝和李语汐的不爽。

但是如果不全歼,仅仅是喝退的话,能不能达到震慑的效果,要是林承佑一直来捣乱,余夏也会不厌其烦的。

想了大概有半分钟,当余夏发现周围那些兴奋的青山团一团战士之后,余夏感觉还是全歼,玩就玩一次大的,余夏要让所有人知道,自己和落樱台可不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所以很快,余夏下令:“一分钟十二支箭,等敌人来到瓮城下一百米,给我全力输出,我的要求,全歼这群步兵。不要用床子弩。”

“诺!”余大猛激动喊道:“公子有令,不要用床子弩,等敌人来到瓮城城下一百米,用夏梢长弓全歼来犯之敌,十二支箭必须一分钟射完。”

“诺!”这一声是一千人的回答,而在这些回答的声音中,余夏听到了迫不及待的感觉。

“哗啦啦!”一千张夏梢长弓被迅速拉开的声音。

跟着所有青山团的战士,都紧紧的盯着鸠鹚城步兵,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两百米就在那些步兵冲到一百米之后,余大猛大喊一声:“给我射!”

“咻!咻!咻!咻!咻!”

瞬间,第一波的一千支羽箭组成了一道黑色之墙,射进两千步兵之中,顿时下面的两千鸠鹚城步兵开始惨叫连连。

只是,惨叫只会继续,它无法停止,因为就在这时候,第二轮的一千支箭雨随即而来。

要知道古代打仗,箭雨是最可怕的,在古代那种条件下,并不是每个士兵都有机会穿上甲胄,大部分人都是薄薄的一层衣服,只有少数的精锐部队会有专门的防御护甲。

想象一下,战场上对方的弓箭手们都在城头之上,从上往下射。面对面地挨一箭,正中要害的可能性很大,就算不是正中要害,在兵荒马乱中,只要被射中就基本就没有生还的希望。

最终,就算侥幸从战场上活着回去,可是,在那种低下的医疗条件和恶劣的环境下,想要保证不感染更是难上加难,拖也能拖死。

士兵们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顶着漫天飞过来的箭雨就已经是对心理极大的考验,要是一次不行再来一次,也难怪会有九死一生的情形了,基本上能活下来的那都算是奇迹了。

而余夏的箭雨更疯狂,所以连九死一生的机会都没有,基本上就是十死无生,就在那些步兵知道余夏箭雨厉害,想要逃跑的时候。

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一直到第十二轮。

每轮一千的箭雨,直接让落樱台的瓮城之下尸横遍野,两千步兵无一生还,吓的林承佑调转马头二话不说就逃跑了,身后还跟着也被吓破胆的一千鸠鹚城骑兵。

“哇!”瓮城城头响起一片欢呼之声,那声音真的是太美了,余夏微微一笑。

第七十二章 余夏造反

“不好了不好了周大人余夏反了,余夏他反了!”

从落樱台逃回来的林承佑,第一时间冲到了周禀吉在鸠鹚城的府邸,等见到了周禀吉,忙不迭的大喊余夏反了。

听到林承佑大喊余夏反了,周禀吉这个时候有些不太相信的道:“余夏反了?那个贱民也敢反,这不太可能吧?”

周禀吉也有些诧异,在周禀吉的眼中,余夏这位贱民,应该是不敢造反的,自己对林承佑说余夏造反,其实也是夸大的。

可是谁知道,现在林承佑也说余夏造反,这让周禀吉有些懵,所以周禀吉质疑不已。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林承佑却说出一个周禀吉无法反驳的事实,那就是,余夏全歼了林承佑所带过去的两千步兵。

“这是造反呀这就是造反呀。”说着说着,周禀吉突然嘻嘻的笑了起来:“这真的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既然你造反了,那就别怪我无情了。”

笑完,周禀吉就看着身边的林承佑道:“大司马,你将今天事情的经过写一道折子,我马上启程回永安,将你的折子和我的见闻都交给陛下。

我相信陛下一定会大怒,跟着派兵攻打落樱台,只要落樱台被打下,那我们俩就可以一起接收落樱台,只要我们加大生产力,那我们也会得到和陛下一样多的银子。”

一说到银子,林承佑和周禀吉的眼睛都一起发光了,很快,林承佑看着周禀吉一个微笑道:“好我马上就去写折子。”

夕阳余晖鸠鹚城一队骑兵出城,领头的那位就是周禀吉,他要去给余夏打小报告了。

只是和周禀吉小人的行径不一样,余夏这个时候却很自信,是的,余夏今天是全歼了两千晋国步兵,但是这两千步兵不是皇帝李皓月,

这两千步兵确切的说,是芜王的,芜王可是和李皓月不是一条绳上的,说的不好听,也许余夏干掉了芜王两千步兵,李皓月还会偷笑。

现在八王势力很大,能消除一点是一点,芜王虽然不是八王之一,但是他和李皓月也绝对不会是一条心。

更重要的是,余夏不相信李皓月会舍得那一月五十万两白银,要知道李皓月以前可是一穷二白,现在突然有银子了,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五十万两呀现在李皓月一定舍不得这笔银子,所以余夏相信,他不会有事,那两千步兵一定会白死,而这也正好,余夏要让周围的晋国人都知道,他余夏可不是好惹的。

夜晚落英台的食堂,手臂粗的蜡烛,点满了一食堂,将食堂给照亮的和白天一样,现在食堂中坐满了人。

有青山一团的战士,也有落樱台的工人和百姓,大家今天晚上其乐融融的待在一起,为什么会有今天这个盛会,就是因为早上大了大胜仗。

所以余夏准备请大家吃一顿,这一顿没有其他的东西,十个人就是一盆子红烧肉。

红烧肉,这是中国传统菜肴的代表作之一,也是无数中国人喜爱的一道美食。“一块红烧肉入口,唇齿轻合,瘦肉酥韧有致,干而不柴;肉皮滑嫩而粘糯,咬劲在似有似无之间;最后舌头再有一嘬,中间那一层夹一层早已走了油的肥肉一下子溶解在口中”

这是余夏能想到犒劳自己百姓最好的菜肴。

当然了,现在的红烧肉比不了现代的,现在的红烧肉的做法,就是整只猪洗净,一劈四份下釜煮。可以看出当时的做法,最核心的就是煮:大块煮然后切存块继续换水煮。通过反复煮将猪肉的油脂逼出来,已达到肥而不腻的口感。

“好香呀!”周小丫看着眼前的一盆子红烧肉,口水都要流了下来。

这个时候,他的父亲周东瞪了一眼一边的周小丫道:“给俺忍着点,今天是公子请俺们吃饭,能将我一家人安排上桌,那是因为你大哥为俺们挣了光,今天谁要是敢给俺家还有你大哥丢人,看俺回家不打死你们。”

周东的话一说完,周家的其他几个孩子也是立即脖子一缩。

这一家就是周少游的家人,他们已经被接到了落樱台,也都有了各自的工作,以前周家的孩子是几个人穿一条好裤子,谁出远门就谁穿。

可以说是最苦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周家有吃有喝,不但每个人都有新衣服和新裤子,女娃还有花带。

这是周家一家从来都没有想过的,慢慢的周家也活出了一个人样,而这一切周家人也记得是谁给的,周家人知道,这些都是余夏给的,所以周家也是余夏在落樱台最铁杆的支持者。

余夏说什么就是什么。

今天周家一家被余夏请到了食堂中吃红烧肉,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等一下,余夏要在所有青山团战士和百姓的面前为今天杀伤敌人最高的几人发银子。

周少游这个家伙是真的很厉害,他十二箭十二中,一个人就夺得十二两白银,是所有战士中最厉害的,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余夏将周少游的家人也请了过来。

余夏就是要让所有的落樱台百姓都知道,什么叫一人参军全军光荣。

很快,余夏邱小麦和余裳儿一起走进了食堂,见到余夏,在场的所有人全都站起身躬身道:“公子!”

余夏呵呵的笑着道:“抱歉我来晚了,大家一定饿了吧,来来来都吃,都吃起来呀,不要等我,吃起来。”

虽然余夏这么说,但是所有的百姓怎么可能会在余夏之前动筷子,一直到余夏坐下之后,他先动了一筷子之后,所有的人才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这就是根深蒂固的尊卑之分,余夏即使想要改,也不可能改的过来,因为这样的思想,即使过了千年,依旧还是会有的。

不过,余夏看着热火朝天的大吃红烧肉的样子,余夏还是很开心的,这不,就连余夏自己今天都多吃了一个黄馍馍。

果然,吃饭还是人多的时候香。

当然了,吃饭并不是今天的重头戏,今天的重头戏是今晚上的奖赏,余夏相信,当所有人看到真金白银发到战士的手中之后。

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加入余夏的青山团!

第七十三章 进退两难

“大家吃好了没有?”

就在晚餐的最后,余夏笑着从桌子上站了起来,跟着就听一食堂大概五千人齐声高喊:“吃好了!”

这个时候,余夏有些抱歉的道:“谢谢我知道这一顿吃的并不好,虽然相对于其他的百姓,我们已经吃的够好了。

但是我余夏认为还不够,因为你们配有更好的。

所以我想要向你们道歉,不过,也请大家相信我余夏,我余夏一定会带你们吃的更好,穿的更好,住的更好。”

“公子你对我们已经够好了。”

此时一位年长的老人站了起来,眼中含着眼泪道:“公子,你就是太阳神的儿子,你是守护我们大青山的神。

我们大青山的子民,都会记得你的恩德。

你没有来之前,我们大青山每年都有老人自己去上山等死,就是为了将自己口中的粮食剩给孩子,我们苦呀,一到冬天就没吃没喝,有的家连件过冬的衣服都没有。

可是现在,公子给我们饭吃,给我们衣穿,给我们房子住,所以公子就是我们的天,就是我们的神。

孩子们,都给我听好了,当危险来了,你们要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公子,这样你才配是我们大青山的孩子。

不管是谁,哪怕就是陛下,想要对公子不利,我们也要拼死相抗。

因为在我们快要饿死的时候,不是陛下给我们吃的,也不是陛下给我们穿的,更不是陛下给我们住的。

我们的一切都是公子给的,我们的命就是公子的,孩子们,你们说对不对呀?”

“愿为公子效死!”

一千多的青山团战士,起身下跪一起喊道。

余夏此时也是感动不已,他站在台上看着下跪的一千多青山团战士那毫不犹豫的吼声,默默的点点头道:“谢谢余夏得到各位的忠心,感激不已。

好将银子给我抬上来了。”

不一会儿,两千两白银被分成两个大箱子给抬了上来,等箱子被打开,银子的光芒照耀了全食堂。

很多百姓都发出了‘哇’的声音。

余夏这个时候走到了装银子的箱子旁道:“今天我们青山一团的战士们,全歼两千鸠鹚城步兵,让鸠鹚城知道,我大青山落樱台,也不是好惹的。

我曾经说过,一个人头一两银子,现在是兑现的时候了,当我喊到一个人的名字,就请他上来领银子!”

跟着余夏大声的道:“周少游!”

“到!”只见周少游从自己的位置上笔直的站了起来,然后慢慢走向余夏。

这个时候,周少游的小妹立即雀跃的道:“爹是大哥。”

而让周少游的小妹不懂的是,当他看向自己的爹周东的时候,周东此时已经哭的稀里哗啦了,两只眼睛那是老泪纵横,嘴中不停的念叨:“光宗耀祖,光宗耀祖!”

而在台上,余夏看着身前的周少游笑道:“周少游,射出十二箭,箭箭射中名敌人的额头,一共射杀十二人,是所有人中射杀人数最多的,也是最准的。

所以奖赏十二两白银,并且还会送给他家一个牌匾忠勇之家。

望周少游以后再接再厉,为大青山落樱台立下更多的功劳。”

就在周少游接过银子准备跪下谢恩的时候,只听周少游的父亲周东,那是激动的率先从自己的位置上跪了下来喊道:“周家周东将永记公子之恩德,忠勇之家牌匾周东将告诫后代永世保存,从此之后,周家将永远守护在公子身边,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说完,‘砰’‘砰’‘砰’的磕起了头。

余夏在上面看着都疼,不过,周围却全都羡慕的声音。

“我的天,老周头生了个好儿子。”

“忠勇之家呀,这下够老周头得瑟的了。”

“我怎么就没这么个好儿子。”

“天呀这是我们落樱台公子所赐的第一物呀,这下,周家算是抄着了。”

羡慕的声音,此起彼伏,让磕头的老周头,那是越磕越欢,好在余夏立即让周少游将自己的爹给扶起来,要不然余夏都快老头将头给磕破,要是磕个脑震荡,这算谁的呀。

虽然将老周头给扶起来了,但是老周头哭的那叫一个伤心。

不过,总不能因为老周头哭,就停止发银子吧,后面还一轮一轮将银子给发完了,等银子发完,时间都快到子时了。

第一次大家都熬夜,不过,那个夜熬的很值。

第二天的时候,余夏的忠勇之家的牌匾就被敲锣打鼓的送到了周东家,那家伙周东的嘴差点都笑歪了。

他周东何时想过,自己周家会有这么一天,等牌匾被挂起来之后,周东站在门口大喊:“各位乡亲,各位父老,公子抬爱,赐我忠勇之家牌匾,我儿也得了十二两的赏银。

今晚我周东也请各位乡亲父老抬爱,来我家吃一杯酒水,菜不丰盛,但是是我周家一番心意,望各位乡亲父老不要拒绝。”

“好!”周东的话,得到了周围百姓的叫好之声,白吃的酒席谁不吃呀,而且大家都知道,这次周家得了十二两白银,那酒席一定差不了。

跟着还有媒婆喊道:“老周头,你们家少游今晚会不会回来,要是少游回来,我带几个女孩给他看看,你家少游也不小了,你就不想要个孙子?”

“真的那感情好,赵媒婆,今天晚上我家少游一定回来,你一定要带女孩过来呀,要是成了,你放心媒人红包少不了你的。”

老周头很是开心,他确实也是想要孙子了。

很快,周少游的良缘,嗯也不知道是不是良缘,反正也算是喜事吧,只是周少游怎么想的,就不知道了。

而就在老周家开开心心的时候,远在寿王诸侯国的丁大山犯了难了,不是那些人不愿意跟着丁大山走,而是太多人想要跟着丁大山走了。

丁大山的人品在自己的兄弟中,那是最好的,他说的话,大家也都相信,而就是这相信麻烦了,不但五百弟兄的家眷想要离开。

那些家眷的亲戚也想要跟着离开,因为寿王的诸侯国绝对不是人呆的地方,太惨了,本来丁大山说好,是要带一千多人回去的,可是现在,已经有三千多人了。

这不带走还不行,因为都是认识的,你也不好意思不带。

所以丁大山有点进退两难了!

第七十四章 到达青山

“统领这次跟我们回去的人,我已经统计完了,除了我们五百士兵和家眷共一千三百人外,还有其他想要和我们一起回去的百姓,共三千五百八十二人。”

一灯如豆,丁大山和三个男人坐在一张桌子前。

桌子上有鱼有肉,还有一壶黄酒,这个时候,坐在丁大山下首满脸络腮胡的男子看着身边的丁大山道。

“三千五百多人呀!”丁大山眉头缩紧。

而这个时候,看到丁大山眉头缩紧,在丁大山右边瞎了一只眼睛的男子道:“统领,要是人多我们就偷偷的走,毕竟这次你就是来找我们的,和那些其他人没有关系。”

“不行!”独眼者刚说完,对面一位面容儒雅的男子道:“那些跟着来的人,大多是士兵家眷的亲眷,如果不带的话,一定会让士兵家眷不满的。”

“可是老张,你要知道,现在活着不容易呀,统领能给我们找一个去处,如果因为这些人被弄砸了,我们该怎么办?”独眼男子有些大声起来。

“但是不管怎样,也不能扔下这么多人呀。”儒雅男子有些苦涩的道。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就别吵了,我们一起听统领的。”络腮胡男子将两人打断。

跟着三个男子都看向了一边的丁大山,这个时候,也是丁大山最难的时候,毕竟他和余夏说的只有一千多人。

如果突然多带了一倍的人回去,落樱台会不会有压力,这是丁大山最为难的地方。

只是想来想去,只见丁大山猛的端起面前的黄酒一饮而尽的道:“一起走,多少人都一起走,公子宅心仁厚,如果他在这里的话,一定也会让这些贫苦的百姓一起走的。”

等丁大山说完,其他三人也是端起酒杯呵呵一笑道:“好一起走!”跟着酒碗碰在了一起。

深夜寿王地的一间茅草屋中

“当家的,你说我们这次做的决定到底是对还是不对呀?”一位面容饥瘦的女子躺在床上,对自己身边的丈夫道。

“谁知道呢?”男子一声叹息:“虽然那位山哥将那个落樱台说的很美,不过,我却有所保留,哪个地方的贵族不吃人。

只是,我还选择要去的原因是,寿王吃的太狠了,如果我们还待在这里的话,一定没有未来的。

如果只有我们两个人就算了,但是我们的两个儿子,我却不想让他们跟着我苦一辈子。”

“是呀我和你想的一样,那位山哥将落樱台说的太好了,不但有吃的,有喝的,有住的,还给银子,这怎么可能呀。

我看一定落樱台缺人所以这位山哥来这里糊弄一批人去,不过,如果我们是第一批,也许对方会对我们好一点。

至少能让我们豆饭吃个饱吧,而且我们走了,到落樱台就不会再是世世代代的匠工了,只要我们踏实一点,两个儿子都能娶上老婆,那我就死而无憾了。”

“呸呸呸说什么死呀,一定会好的,只要我们可以逃出这里,因为没有这里更像地狱的地方了。”

“是的那当家的早点睡,我们明天早点起来,一定要跟着那位山哥去落樱台。”

“好!”男人点点头,跟着夫妻俩就开始睡觉了。

其实不单单是这两位夫妻,今夜很多准备要前往落樱台的夫妻都有一点辗转难眠,他们一方面是对未知的渴望,另外一方面就是对未知的害怕。

只是他们不会想到,落樱台真的和丁大山说的一样,他们将要迎来自己人生中的春天。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凌晨四点左右,这个时候,天还没有大亮,但是丁大山已经集结了三千五百多人,趁着天还没有大亮,开始准备偷偷越过寿王境,逃到芜王境。

当然了,这次偷偷的越境是给了银子的,要不然不可能这么轻松,余夏给的一万两银子被丁大山花的一分不剩。

要不然也不会这么顺利的偷偷越过寿王地界,跟着又走了五天,终于丁大山一行人看到了大青山的轮廓。

看到大青山之后,丁大山开心的对身后的人笑道:“兄弟们我们到家了,前面就是落樱台,公子就在那里等我们。

只要到了落樱台,公子一定会让大家吃喝不愁走我们加把劲!”

而就在丁大山到了大青山地界的时候,余夏这边也已经得到了消息,他立即命人在瓮城城门前,架起了十口大锅,三口锅炖肉,两口锅煮小米粥,五口锅蒸黄米馍馍。

他要让愿意投靠自己的百姓,感觉到什么叫做宾至如归。

大概是上午十一点的时候,饥寒交迫从寿王那里逃到落樱台的百姓,也终于到了落樱台,余夏和丁大山也在此时见面了。

不过,一见面丁大山就跪在了余夏的面前:“公子丁大山这次多带了一倍的人回来,请公子降罪。”

只是丁大山刚一跪请罪,他身后的三个好兄弟也马上吼道:“和统领没有关系,这些人都是私自跟过来的,要罚就罚我们走露了消息。”

说完,还往余夏的面前微微走了一步。

“大胆!”余大猛和余壮立即挡在了余夏的面前。

“还不跪下!”丁大山猛然嘶吼一声,有了自己统领的嘶吼,这样丁大山的三个好兄弟才无奈的跪了下来。

“公子恕罪,这三人只是太过担心于我,请公子责罚于我一人。”

丁大山的话,让身后的三人齐齐的着急喊道:“统领!”

只是就在此时,余夏从却笑着从余大猛的身后走了出来道:“我为什么要责罚你们,相反我还有感谢你们,这次可以多带一倍的人回来,我很高兴,大青山落樱台正是需要人的时候,人来的越多,我就越高兴。

你们向前看,午饭我已经准备好了,等你们吃饱了之后,可以前面城门前登记,跟着就可以成为我们落樱台的百姓了。

我余夏说过,只要成为我落樱台的百姓,我余夏定照顾他们一生。”

“公子之恩,如同再造父母,丁大山代我身后所有百姓,多谢公子之恩德,我也代所有百姓发誓,定永远效忠公子,如有异心,吾丁大山必杀之。”

说完,丁大山狠狠的一个磕头。

而他的三个兄弟在听完了余夏和丁大山的对话后,也跟着丁大山重重的磕了一个头。

这个时候,余夏淡淡一笑:“起来吧带着人去吃饭,我们一起好好的活下去。”

第七十五章 大吃一顿

“爹是肉,是肉锅里煮着肉。”

丁大山带着自己带回来的百姓来到瓮城前吃饭的地方,一个大约十四岁的男孩看到锅里煮着肉的时候,发出了属于自己压抑的激动声。

只是男孩说完,就被他爹狠狠的剜了一眼道:“吵什么吵,你以为肉是给你吃的,肉是给那些士兵吃的,你给我安份一点,能给口吃的就不错了。”

“好了当家的,小鱼也只是没有见过而已,他也知道,肉不是他吃的。”跟着一位面黄饥瘦的女子走了过来解围。

这一家四口,除了那位小鱼还有一位十五岁的男孩叫小河,他们其实就是前几天晚上担忧的一家人,这家人姓赵,男人叫赵褚大儿子叫赵小河,小儿子叫赵小鱼,女人叫赵邵氏。

一家人风尘仆仆的跟着丁大山来到落樱台,此时正在跟着大部队一步步准备去吃午餐。

“好了都安静点,已经到了别的地方,以前在家中的一套就给我收敛起来,跟着别人后面,给什么就吃什么,给多少就要多少,记住,不要强出头。”赵褚一点一点的叮嘱自己的家人。

赵家人也是频频的点头。

只是等赵家人到了打饭的地方,首先每一位赵家人都拿到了一块托盘,托盘是木头制作的,里面有很多的凹槽。

“这是什么?”赵小鱼奇怪的问道。

“嗯应该是装饭的吧?”赵小河回答了自己弟弟的问题。

跟着等到了赵家人,还真的让赵小河说对了,一勺小米粥放进了凹槽中,跟着两个黄米馍馍也放进了另一个凹槽中,还给了咸菜下饭。

就在赵家人都露出惊喜的表情,十分满意今天这顿伙食,准备前往一边和大家一起吃的时候。

突然,打饭的师傅喊道:“等一等!”

赵褚一愣,连忙的回头道:“大人,怎么了,是不是我们家人太多了,这样,我的黄米馍馍退回去,我只要喝小米粥就可以了。”

“我的也退,我的也退,只要让我两个儿子吃就好了。”赵邵氏也赶紧将自己盘中的黄米馍馍给退了出来。

两人担心的样子,让打饭的师傅笑着摇了摇头道:“不是的让你们等一等是让你们过去打肉,每人一块三两的肉。

黄米馍馍装起来,不够再来拿,公子说了,大家吃饱为止,如果你能吃,吃十个黄米馍馍,公子都不心疼。”

“啊?”打饭师傅的话,让赵褚一愣,跟着有些惊讶的道:“我们这些贱民还有肉吃?”

这个时候,打饭师傅不开心了:“呀说什么呢,什么贱民,你们可不是贱民,你们是落樱台的百姓,是公子的百姓,公子乃是太阳神之子,我们怎么可能是贱民?”

“是是小人说错了,我们不是贱民。”赵褚连连的道歉。

“好了,好了去打肉吧,你们快点吃,吃完,还要给你们登记,后面还要分房子,按照你们的经历给你们工作。”

“是是!”赵褚连连称是,跟着开心的带着自己的家人过去打肉。

一块三两中的大肥肉,满满的油腻感,它的外表,你看不到一丝想要吃的欲望,可是在这些贫苦的百姓眼中,这块大肥肉就是无上的美味。

“哥我们有多长时间没有吃过肉了?”小鱼看着身边的小河问道。

“呵呵。”小河笑了起来:“我们从出生就没有吃过。”

“那是你我其实是吃过肉骨头的,虽然是别人啃过的,不过,砸开里面,那骨髓真的是太香了。”小鱼嘻嘻的笑看着盘子中的大肥肉。

“好了还是快点吃吧,这样我们就算是真正吃过肉了。”说完,就见小鱼和小河一起夹起了大肥肉,跟着一起咬了下去,然后眼泪就这么掉了下来。

而让余夏诧异的是,就在那些百姓吃午餐的时候,他居然在瓮城上,听到了城下一片的呜咽之声。

余夏大怒:“什么情况,为什么下面有哭泣之声,这次是谁准备的饭菜,难道有人克扣?”这是余夏第一次大怒,吓得余大猛立即就要下去调查。

不过,此时丁大山跪在余夏的面前道:“公子不需要调查,一定不是有人克扣,我想下面哭泣的原因,是因为公子对他们太好了。

公子是不知道,他们在寿王之下,过的是何等黑暗的日子,别说吃肉了,就是小米和黄米,他们也不曾见过,今日公子给他们的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才会一时情绪失控。”

“这样呀!”余夏点点头:“那就好百姓乃是我们的根本,不能让他们受苦,没有百姓就没有我们,这是我们一定要永远记住的。

丁大山!”

“末将在!”

“你从明天开始组建青山二团,你可以选你想要的任何人,不用给我回报,我相信你,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放开手脚去招募,去训练,我只想等到需要你的时候,你丁大山的青山二团,要成为我余夏手中之利剑。

剑锋所指,所向睥睨。”

“末将领命,定誓死效忠公子。”丁大山狠狠的一个磕头。

“也许这里真的是和那位山哥说的一样。”

赵褚擦了擦眼泪看着自己家的人道:“既然是这样,那我们就要好好的干了,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为公子效力,公子就一定不会亏待我们。”

“是呀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的贵人,一来就给我吃的,我一开始以为有口豆饭吃就可以了,谁知道,小米粥,黄米馍馍,还有肉,这位公子是真的仁善呀,以后我们一家只要好好的干,就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

赵褚和赵邵氏说完,两人相互的一望,那一望中,两人都看到了希望,这个希望是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而这个希望不仅仅是在赵家一家人的眼中产生,几乎所有从寿王地,来到落樱台的百姓,今天都在落樱台找到了一个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而这一份希望就是余夏给他们带来的。

就这样,所有的百姓都吃完了午餐之后,终于开始陆陆续续的进瓮城了,而在进瓮城之前,还必须要经过一道登记。

上面会需要你的名字,年龄,家庭状况,而最重要的就是你会什么只有知道你会什么,才还知道你的价值。

而这赵家一家,让余夏没有想到,这一家的价值可是最高的。

第七十六章 冶炼师赵褚

“姓名?”

“赵褚!”

“家庭情况!”

“有一位妻子,两个儿子。”

“哦是四口之家,你是家主。”

“对!”

瓮城城门前,一位落樱台的工作人员正在记录赵家的情况,这些情况都会被记录在册,以后会进行核对,必须还要进行三方佐证,如果说谎的话,那就会有很严重的后果。

等问完了基础信息后,那位工作人员再次问道:“你们有什么技术,就是会什么?”

而赵褚的回答,则是让工作人员有些惊喜。

“我会炼铁,打制铁具,我们家四代都是炼铁和打铁的。”说完,赵褚嘿嘿一笑。

不过,这个时候,落樱台的工作人员则是用惊喜的表情看着赵褚道:“你真的会炼铁,那你会建造炉窑吗?”

“当然会,我们建造的炉窑,乃是高炉。”赵褚一说到炼铁十分得意了起来。

高炉,它是一种横断面为圆形的炼铁竖炉。

高炉本体自上而下分为炉喉、炉身、炉腰、炉腹、炉缸5部分。

这种高炉如果建好了,不但,工艺简单,生产量大,劳动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等优点,故这种方法生产的铁占世界铁总产量的绝大部分。

高炉生产时从炉顶装入铁矿石、焦炭、造渣用熔剂(石灰石),从位于炉子下部沿炉周的风口吹入经预热的空气。

在高温下焦炭(有的高炉也喷吹煤粉、重油、天然气等辅助燃料)中的碳同鼓入空气中的氧燃烧生成的一氧化碳和氢气,在炉内上升过程中除去铁矿石中的氧,从而还原得到铁。炼出的铁水从铁口放出。

铁矿石中未还原的杂质和石灰石等熔剂结合生成炉渣,从渣口排出。产生的煤气从炉顶排出,经除尘后,作为热风炉、加热炉、焦炉、锅炉等的燃料。

“你等着你等着我马上回来,马上就回来。”登记的工作人员一个惊喜,二话没有,立即就向瓮城城内跑去。

这一下被留在原地的赵家一家人全都懵了。

“爹你是不是乱说话了?”赵小鱼皱着眉头看着赵褚。

而赵褚也是一脸懵的道:“没有呀,我只是说了我家是炼铁的,他问我会不会建炉窑,我说我们赵家会建最好的高炉,跟着这男的就跑了。”

“啊也没有说什么呀?”赵小河看了看前面。

“是没有说什么。”赵褚一个苦涩。

就在大概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余夏快步的走了出来,等来到赵褚的身边,刚刚那些工作人员一指赵褚道:“公子,就是这位说自己会建高炉,而且一家四代都是炼铁之人。”

余夏看着赵褚,只见对方一身黝黑的皮肤,两只粗壮的手臂,脸十分的憨厚,微微有点害怕的低着头。

这时候余夏向前一步道:“赵师傅您真的会建造高炉吗?”

“额!”一句赵师傅,让赵褚全身一抖,这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对他这样称呼了,曾经赵褚也是意气风发,二十岁不到,就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大师傅。

他炼制的铁具,乃是百里之内最好的,后来寿王来了,被封到了赵褚的家乡,赵褚很快被打成了匠籍,虽然才华横溢,但是却无法施展。

慢慢的,岁月的蹉跎,让那位意气风发的年轻人磨成了现在的模样,但是一句赵师傅,却好像唤醒了曾经那意气风发的赵褚。

只见就在此时,赵褚双眼一亮,本来微微低下的头颅慢慢的竖立起来,看着眼前那和蔼可亲的余夏,赵褚双手一抱拳道:“赵褚,赵家冶炼第五代传人,高炉我会建,而且我还会打制最好的铁具。

公子但有吩咐,赵褚拼死而为。”

“爹!”赵小鱼和赵小河,第一次看到自己那位木讷的父亲露出如此意气风发的样子。

“相公!”赵邵氏也是眼睛微微一红。

“好好!”余夏一连两声‘好’字出口,跟着一把将赵褚那双有些脏的大手给握住道:“赵师傅现在就可以招募人手建造高炉,等高炉出来的第一批炉水,我会告诉赵师傅一种生铁浇淋法。

用此法可以铸造出苏钢,到那时,赵师傅就是我落樱台的英雄,彼时,余夏将亲自拜谢赵师傅。”

说完,余夏轻声一躬。

不过,这一躬赵褚却闪了过去,跟着只听赵褚道:“公子宅心仁厚,乃是太阳神之子,切勿如此,赵家可以为公子效力,是我赵家最大的荣耀。

公子一声大师傅,让我知道公子之心,此刻赵褚向公子保证,定铸造出公子所需要的苏钢。

如果不能,赵褚愿意以身殉炉。”

“多谢!”余夏微微一动。

“赵师傅这就是你们的新家了。”

赵褚一家被引到了一套砖房前,白墙黑瓦,十分的干净,推开大门,首先看到的是一条过道,过道左手是厨房,右手边是一间房间。

而进去之后是一个客厅,客厅的前面是两间房间。

这是一个典型的现代三室两厅。

余夏所有的砖房,几乎都是模仿现代房屋的结构,因为这样省地方,毕竟大青山这里不是平原,所以土地是很有限的。

赵褚一家走了进去,看到家中桌椅床铺全都齐全,真的感觉十分的暖心,

“爹这里以后真的就是我们的家了吗?”赵小鱼不敢相信的看着这一切。

一边的赵邵氏,眼泪都不知道流了多少。

赵褚这个时候点点头道:“没错以后这里就是我们赵家的根了,不过,你们要记住,我们的根是谁给的,我们的根是公子给的。

所以谁要敢不敬公子,那我们就要以死相搏。”

“是爹!”赵小河和赵小鱼大吼一声。

这个时候,那位引赵家一家人来的工作人员笑道:“这样赵师傅,我还有几家要送,你呢,就先和家人一起熟悉一下自己的家,跟着呢,我会来通知大家去洗澡。

还有大家身上的衣服,生活用品,也要去领一下。”

“还有东西给我们?”赵邵氏一个惊喜。

“是呀赵夫人,有棉衣,木桶,香皂,食盐,蜡烛,火折子,棉鞋反正很多东西,其实你们以前带的东西都能扔了或烧了。

落樱台这些都没有用,不会有人穿的。”

说着,那位工作人员微微一笑,然后和赵褚打了声招呼就走了,等落樱台的工作人员走后,赵家人全部沉浸在自己新家喜悦之中。

第七十七章 青山二团和苏钢

“啊这个房间是我的。”

“那我就要另一个房间了。”

赵小河和赵小鱼等工作人员一走,第一时间抢占自己的房间,然后一下子就冲到了自己的床上,

看着自己的两个儿子那开心的样子,赵邵氏看着自己的男人道:“当家的,我们终于有一个根了。”

“是的有根了,以后就是好好的呵护了。”赵褚微微一笑。

后面赵褚也开始和妻子一起收拾自己的房间,等房间刚刚收拾好,那位工作人员又来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还跟着一大群的人,那些人都是一起从寿王地来的。

然后一群人前往洗澡的地方。

就这样赵褚带着自己的家人,一家四口跟着大部队来到一栋大房子前。

那位落樱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赵褚等人,一会儿,每人会被发一块小香皂,然后大家一起进入澡堂洗澡,男的在左边,女的在右边,进去之前会每人发两套换洗的衣服,身上的衣服脱下后,自己包起来,带回去洗或者也可以丢了。

赵褚等人连忙的点头,跟着不一会就看见有很多人抬着木盆什么的过来,接着所有在场的每个人一人发了一个木盆,就连小孩子都有,而木盆里面有两套干净的衣服,衣服的材质是棉纱,说真的,仅仅是这棉纱的衣服,就将这些百姓给惊的露出骇然的表情。

更厉害的是,里面还有一块香皂,俗话说没有吃过猪肉还没有看见过猪跑,这香皂赵褚很快就认出来,他见过以前他们那里的一位大官用过这样的东西,可以洗澡,据说要一两银子一块。

现在居然就这么轻易的给他们用,赵褚等人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感激的话语了。

等进入了大房子里,赵褚很奇怪,这个房子里没有浴池也没有浴桶,只有一根根的竹管子,就在赵褚等人纳闷这样该如何洗澡的时候。

一位落樱台的工作人员笑着走了进来,他一掰竹管上的阀门后,竹管中就流出了水。

“哇!”所有进来的人都露出了惊叹的表情。

跟着这位落樱台的工作人员带着和蔼的笑容道:“好了各位就像我这样,站在竹管下洗澡,洗澡的时候,可以打香皂,这样的话,会洗的更干净,等洗好之后,换好衣服出来。

我们会再发给大家新的棉衣棉裤,因为不知道大家具体需要什么所以我们给大家预支五两银子的工钱,你们自己去买一些自己家中需要的,我们这里货郎每天都来,只要去瓮城旁等就可以了。

好了不打扰大家洗澡了,我出去了。”

说完,落樱台的工作人员就出去了。

接着所有的人都发出了惊喜的声音:“太好了,居然我们也能发银子了,你们是不知道,我家小舅子,他们是当兵的,以前跟着山哥,他们每人有二十两的银子呢。”

“呵呵我们不能和山哥他们比,他们是直接被请来的,我们是跟来的,看看吧,来了就吃肉,吃完给房子住,还给工作,房子虽然要租金,不过,一个月像我家那套三室一厅,只要三钱银子,我的工作是去挖矿,一个月刚开始四两,不过,等我们熟练了,就可以拿到五两,这就够了,是我一辈子都没有想到过的。”

“对呀我也是,不过,我被分配去碎矿了,以后我们只要好好干,就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让那个寿王去见鬼吧。”

“哎!”这个时候,旁边一个男人叹息道:“我家那兄弟死活不肯来,说什么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家中,太固执了。”

“是呀,树挪死,人挪活兄弟们,我们以后能活成人样,靠的就是公子,以后我们一定要拼命的为公子效力。”

“好!”男人的澡堂中,所有的男人都大声叫了一声好,那声音差点没吓坏对面的女澡堂的女人们。

很快澡洗完了,每个人身上都是香香的,跟着出来之后,一人领两套棉衣,跟着还有五两银子,领到银子的人都会说一声谢谢公子,跟着露出幸福的笑容。

虽然现在的天气还是有些冷的,但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是暖烘烘的。

余夏这边将所有跟着丁大山的百姓都安顿好了,也就是在两天之后,丁大山也没有让后余夏失望,正式的拉出了一支青山二团,可怕的是这支青山二团的战斗力居然有些在青山一团之上。

因为丁大山的青山二团有五百虎贲老兵,这些老兵一带一,让青山二团的战斗力迅速的提升,青山一团虽然经过了近现代的军事训练,但是却因为训练的时间短,如果要真的和青山二团打一仗,那么输的百分百是青山一团。

等余夏的青山二团组建成功之后,现在余夏手中就是士兵两千三百二十人,一个是青山一团,一个是青山二团,还有一个是三百人的余夏警卫连,最后是二十人的夜不收小队。

有着两千三百二十人,还有那道落樱台前的瓮城,余夏终于有了一丝安全感,当然了,喜事不仅仅只有一个。

就在青山二团成团之后的第三天,在赵褚每日每夜的忙累下,高炉终于建造成功了,而这个高炉用了水泥,用赵褚的原话就是,这个高炉是他建造的最好的一个。

第四天的时候,高炉就开始正式的炼铁开始,余夏是没有想到,这位赵褚是真的厉害,大概在五天之后,赵褚就将苏钢给制作了出来。

余夏也在这一天,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钢铁,而苏钢的诞生,就意味着余夏会拥有超越这个时代的武器,这将是余夏自保的根本。

跟着苏钢被打造出来之后,赵褚就被任命为工坊大师傅,一个月八两,这样赵褚开心不已,不但一个月八两,每天还能喝到余夏赏赐的黄酒,这小日子过的是太逍遥了。

不过,该来的终归还是要来,就在落樱台发展的十分顺遂的时候,周禀吉到达了晋国大都永安,他带着林承佑的奏折,高喊余夏造反闯进了李皓月的宫殿。

周禀吉跪在李皓月的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余夏的残忍,将余夏说的是十分不堪,但是周禀吉的表演,却并没有引起李皓月的愤怒,反而有点像看小丑一样的看着周禀吉。

最后李皓月还是下了一道圣旨,那就是让那位上将军李语汐率新军一万前往鸠鹚城剿匪,剿匪当然是假的,李皓月一是想要拉练新军,二是想要看看余夏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七十八章 包庇余夏

“余夏余夏你完了,快点逃走吧!”

清晨,余夏还在睡梦之中,跟着耳边就出现了上面的话语,虽然这话语不太吉利,但是说话的声音,余夏却是认识的。

因为这声音很好辨认,不是别人,正是李葳蕤的。

睁开眼睛,果然看到李蔚然大咧咧的出现在了余夏的房间中,这让余夏立即从床上起来道:“公主,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来了?”李葳蕤一个无语:“我当然是好兄弟讲义气来救你的,你居然还能睡的着。

我告诉你余夏,你现在马上逃走,那个周禀吉已经将你造反的事情上报给了陛下,我姐姐现在带了一万新军来攻打你了。

你要是再不走,就死定了。”

李葳蕤无语又着急的样子,让余夏心中一暖,这应该是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交到的第一位朋友,而且幸运的是,这位朋友是真心的朋友,到现在还在想着自己的危机。

“谢谢!”余夏微笑而出。

“啊?”李葳蕤一愣,不过很快,李葳蕤又正色道:“你就别谢谢了,快点走吧,要是再不逃走,等我姐姐来了,你就逃不走了。

据说这次我姐姐编练的一万新军,可以说是武装到了牙齿,你和我姐姐斗,你绝对不是她的对手。”

“是吗?”余夏呵呵的笑了一声:“可是如果她不是来对付我的,那我还怕什么?”

“不是来对付你的?”李葳蕤古怪的看着余夏道:“你可是造反了,我姐姐一定是来对付你的。”

“我造反了?”余夏呵呵的道:“我什么时候造反了,我没有造反呀?”

李葳蕤一个无语:“你灭了我鸠鹚城的两千步兵,那可是朝廷的兵马,这还不是造反?”

“哈哈大错特错,我确实灭了鸠鹚城两千步兵,不过,那些步兵可不是朝廷的兵马,那些步兵确切的是,应该是你父亲芜王的兵马。

这些兵马和陛下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想要过来抢夺陛下的细盐和香皂,所以被我反击给打败了,陛下不但不会对我怪罪,还要奖赏我。

所以葳蕤,我不需要逃跑,跑了才是名不正言不顺。”

“额?”李葳蕤一愣,小脑袋微微的歪了起来,然后看着余夏道:“你好像说的也有一些道理,那我不是白来了?”

“你不白来!”余夏看着李葳蕤笑道:“我有东西送给你。”

说着就起身,来到一个大箱子旁,这个时候,李葳蕤也跟着来到大箱子旁,看着余夏将大箱子给打开,接着里面出现了一堆的毛绒玩具,有熊,小狗,熊猫,兔子个个都是可爱至极。

瞬间击中了才只有十四岁的少女李葳蕤的心。

“哇好可爱呀,余夏,这些都是给我的?”李葳蕤惊喜的看着余夏。

余夏点头笑道:“都是给你的希望你可以喜欢,也谢谢你可以这么一大早就来通知我。”

“哎吆太客气了,我俩谁跟谁,我们是兄弟,我相信,当你知道我有难的时候,也一定会会过来救我的。”李葳蕤嘻嘻一笑,然后从箱子中挑了一只熊猫抱在怀中。

“嗯葳蕤呀,东西你拿了,不过,你还有一件事情真的要帮帮我?”余夏凑到了李葳蕤的身边。

“你说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我能帮的,都一定全力以赴。”拿了礼物的李葳蕤十分的干脆。

这让余夏嘿嘿的道:“粮食我要买粮食。”

“啊。”一听到粮食,李葳蕤皱起了小眉头:“你将鸠鹚城两千步兵给覆灭之后,我舅舅就下了命令,不在卖粮食给你们。

现在弄粮食很难的。”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无论如何你都要帮我这个忙,我需要大量的粮食,越多越好,我这里有五十万两银子,你帮我全部用掉,葳蕤你就帮我想想办法吧。”余夏恳切的看着李葳蕤。

要知道现在落樱台最大的危机就是粮食,第一是人来多了,第二是落樱台没有自己的土地,第三,因为直接灭了鸠鹚城的两千步兵,所以鸠鹚城的林承佑已经将粮食给禁了。

现在的落樱台粮食虽然还能维持半年,不过,余夏要未雨绸缪,粮食是越多越好,而且不但粮食要越多越好,余夏也要开始琢磨着在大青山开垦土地种粮食。

毕竟粮食还是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比较好,在别人的手中,如果当自己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很容易粮食就成了对方攻击的一个手段。

最后在余夏万般的恳求下,李葳蕤只好答应帮忙,她有一个好姐妹,家中本来是粮商,但是后来她的父亲突然走了,家中现在只有她一个女儿。

无奈这位女儿只好将家的重担给扛起来,只是一个女儿家始终和男人有别,所以她们家现在被其他商人攻击的很惨。

如果她可以卖粮食,李葳蕤希望可以在现在的粮价上提高两成,也算是帮帮她的朋友。

余夏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因为现在对于余夏来说,粮食是最重要的,提高两成就提高两成,跟着李葳蕤点头离开,不过离开之前,李葳蕤还是让余夏小心,毕竟她姐姐可是来势汹汹。

谢过了李葳蕤的关心,余夏亲自送李葳蕤离开了落樱台。

大概两天之后,李语汐的一万新军抵达了鸠鹚城,一万新军其中三千骑兵,四千弓兵,三千重甲兵。

这一路,李语汐灭掉了五个土匪寨子,缴获了十多万两,可以说是所到之处无人能挡。

新军的功劳虽然李语汐最大,但是余夏的功劳也不小,要是没有余夏的银子,李皓月有银子组建新军,别做梦了。

而李语汐一到鸠鹚城并没有第一时间前往余夏的落樱台,他直接则是将林承佑叫了过来,让林承佑将那天的折子内容重新说一次。

林承佑战战兢兢的又将那天自己写在折子上的事情给说了一遍。

跟着李语汐让书记官记录,等记录完之后,李语汐告诉林承佑,她会去和余夏对质,如果林承佑说的是假的。

那么等到林承佑的只有死路一条,为什么因为皇帝李皓月根本就不想余夏这边出任何的变故,余夏是李皓月的财神呀。

所以现在李语汐做的,就是在包庇余夏。

只是可怜了周禀吉和林承佑,这两人还以为他们可以扳倒余夏,只是这永远都将不可能存在。

第七十九章 澄清造反

第二天一早,李语汐一万新兵大军压境,这一幕也有威胁的意思,只是当李语汐来到了落樱台瓮城之前,发现了瓮城前的反坦克锥之后,李语汐的眉头微微一皱。

和林承佑不一样,李语汐有高度的军事才能,她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这些三角形锥体真正的作用。

而且这样的三角形锥体布满了五百米,现在晋国最远的攻城工具,它的射程为300米,也就是说,所有的远程攻城车都无法给余夏的瓮城带来打击。

跟着李语汐又跳下马,用自己的脚在反坦克锥上踢了一脚,坚硬如顽石,李语汐一个苦涩:“这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上将军!”

就在此时,余夏出现在城头。

听到余夏的声音,李语汐将目光移开,然后站在瓮城城下道:“听说你造反了,一共射杀两千鸠鹚城步兵,余夏你可知道,你是大晋臣民?”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余夏淡淡一笑。

“哦欲加之罪?”李语汐却摇摇头道:“恐怕不是吧,这里的的确确有两千步兵的亡魂呀?”

“是这里有两千步兵的亡魂,可是上将军要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死在这里,首先他们不是我余夏请来的。

他们是鸠鹚城大司马带来了的。

一来就要我立即束手就擒,我不同意,就要杀进我落樱台,然后不封刀三天,上将军,你来告诉我,我可以让他们进来吗?

我落樱台是百姓的姓命不值一提,但是这瓮城之后,可是有陛下的细盐和香皂工厂。

所以我不是造反,造反的是林承佑。”

“嘶。”李语汐再次道:“可是周禀吉也说你造反,这个你怎么解释?”

“哼周禀吉仗着自己是陛下表亲,就敢假传圣旨,他说自己的话可以代表陛下,想要我将我的所有产业都交给他来打理。

上将军,请问陛下说过,周禀吉代表陛下吗?”

“这倒没有,周禀吉在这里的作用就是接收细盐和肥皂。”李语汐微微的道。

“那就对了,他借着自己是陛下表亲的身份,就敢假传圣旨,被我戳穿之后,恼羞成怒,就回去联合林承佑,想要攻进我落樱台。

我想请问上将军,如果你是我,你该怎么做,难道就真的束手就擒,没错我余夏是平民,但是我不是贱民。

我给陛下办事,心甘情愿,但不代表谁都可以踩我余夏一下,我余夏不主动找事,但是也绝对不会怕事。”

余夏的话,让李语汐叹息一下道:“你有什么证据吗?”

“天乐公主就可以为我作证,还有我身后一百五十万斤的细盐,价值三十万两的肥皂和香皂都可以为我作证。

余夏对陛下之心可昭日月,如果余夏有不臣之心,早就毁掉盐厂和香皂厂离开,上将军还怎么可能看到我。”

余夏一席话说的是堂堂正正,如果要是让李语汐和周禀吉还有林承佑三人中选一人相信的话,李语汐是会选择余夏的。

为什么因为其他两人的功利心实在是太强了。

周禀吉那个家伙如果不是皇帝李皓月的娘家人,其实他就是个混蛋,吃喝嫖赌,除了没有做什么作奸犯科的事情,什么坏这个家伙做什么。

还有林承佑,李语汐从来都不喜欢这个阴险的小人,别人都以为林承佑是个谦谦君子,但是李语汐却知道很多关于林承佑不为人知的事情。

这个家伙就是个典型的两面派,所以李语汐是不会相信这两个人的。

“你还能如何证明自己?”李语汐再次追问。

而这个时候,余夏大喊一声:“开城门!”紧接着,落樱城的城门大开,如果此时李语汐的骑兵攻击的话,不用半盏茶的时间,就可以攻进落樱台,这是余夏表现自己最大诚意的方法。

看到余夏落樱台瓮城的城门大开,这个时候,李语汐算是真正的相信了余夏了,就在此时,突然远处一骑快马而来。

等李语汐定睛一看,居然是林承佑,原来这位林承佑昨天被李语汐警告之后,在自己的家中那是越想越害怕,他其实很害怕李语汐,他担心李语汐要是和余夏一对质,李语汐相信了余夏,那他就完了。

所以想来想去,这位林承佑决定不跟周禀吉玩了,他要自爆以求换的自己的安全。

“上将军微臣错了,余夏并没有造反,微臣是受到了周禀吉的蛊惑,他说只要可以攻下落樱台,那余夏的产业,就可以被他接手。

到那个时候,周禀吉就会和我二一添作五。

上将军,我也是一时糊涂,因为姐夫他这段时间,真的为银子在苦恼,我又无法替姐夫分忧,所以才没有管住自己,诬赖了余夏公子。

上将军,微臣知罪了。”

林承佑的哭诉很有技巧,他将自己摘的是干干净净,造反是周禀吉给的消息,因为周禀吉想要吞下余夏,而自己只是因为你爹没有银子,所以着急,才一时糊涂。

说来说去,还是他林承佑对你李语汐家忠心才造成的,横竖他是个好人。

“混账!”李语汐大怒:“你们做的好事,如果因为你们而断送了陛下的银钱,你们十个脑袋也不够砍。

舅舅我看你在鸠鹚城是不是呆傻了,这样的事情,也敢欺上瞒下,你以为陛下真的被你们骗了,派我来攻打余夏?

别做梦了,我很清楚的告诉你,别说余夏他没反,他就是反了,陛下也会安抚的,因为余夏可以给陛下带来银子,余夏可以让陛下有银子练新军,添武器,你们这些人就给我省省吧。

现在立即跟我去落樱台道歉,否则的话,我都保不住你。”

“是是!”林承佑头上汗水直冒,他是真的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好在他最后做的决定是正确的,要不然,他这次可能难逃一罪。

而另一个罪魁祸首,现在还在永安大都一家红楼中大喝花酒,他还以为等自己醉醒之后,就可以回到鸠鹚城去捞银子了。

只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等他醒来之后,他去的不是鸠鹚城,而是永安的大牢。

要不是他的母亲,李皓月的姨母跪在李皓月的殿外三个时辰,那么等到林承佑的就不是禁足,而是流放三千里。

只是遗憾的是,贵族就是贵族,想要用小民去撼动贵族,不管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那都很难,基本上只有在童话中可以实现。

不过,只要等你拥有了同等的力量,这还是可以实现的。

第八十章 复合弓,马刀,步人甲

李语汐向余夏表达了歉意,跟着又拉走了一百五十万斤的细盐还有价值三十万两白银的肥皂和香皂,然后就走了。

走之前,李语汐告诉余夏,皇帝李皓月其实一直都是信任他的,虽然现在还不能给余夏一些补偿,但是只要等李皓月有了实力之后,一定会给余夏一个爵位。

说真的,余夏才不相信给爵位这种鬼话,余夏知道,这是李语汐想要稳住自己,担心自己玉石俱焚,要知道,余夏是瓦片,皇帝是玉石,所以暂时皇帝还不想玉石俱焚,所以就给余夏画了一张大大的饼。

只是余夏不是傻子,这个饼确实画的够大,也够诱人,一般人也就信了,但是余夏太理智了,他不相信任何人,他只相信自己。

这次林承佑一点处罚都没有,余夏就知道,相信这些贵族不如靠自己。

如果自己没有一点价值的话,那么今天李语汐才不会和自己废话,早就带着她的一万新兵杀进落樱台了。

所以余夏在李语汐离开之后,就开始了武器研究。

而余夏研究的第一个武器就是弓箭,说到弓箭,最强的应该就是北宋年间的神臂弓了,宋军在与辽夏长达数十年的战争中,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作战方式,只要战略方向上不出大问题,战术上就不至于处于下风。宋神宗年间,宋军普遍装备了一种大杀器——神臂弓。

《宋史·兵志》记载,神臂弓在三百四十步的距离上发箭,能深入榆木半支箭杆。这样恐怖的杀伤力,在当时没有任何一种铠甲能在射程内抵挡其全力一击,包括当时的西夏劲旅铁鹞子。金兀术在给同僚的书信中写道:吾昔南征,目见宋用军器,大妙者不过神臂弓。

神臂弓的拉力非常恐怖,最强劲的神臂弓拉力可达四石六斗,折合269公斤。这样大的拉力,靠人的臂力是不可能拉开的,即便是以腰力踏张的方式上弦,也需要机关辅助,否则岳飞不可能做到“开弓三百斤,挽腰弩八石”。事实上,宋军对神臂弩的管理非常严格,若战事不利,士兵需毁坏机关,以防敌军所得。

可惜的是,靖康之耻后,神臂弩的制作方法便失传,仅存一小部分成品。南宋曾进行仿制,但终究不如原版,拉力只有二石三斗。西安市曾出土过明代版的仿制神臂弓,拉力仅有88公斤,威力大大不如宋代神臂弓。

现代专家曾对宋代神臂弓进行了科学分析,证实了史料记载无虚。但是,神臂弓究竟是何原理,能以人力拉开269公斤的强弩的,始终是个谜团。

不过,神臂弓虽然无法研究,但是余夏却在张志的u盘中找到了现代的复合弓。

都知道同样是10公斤拉力,复合弓射出的箭矢是所有弓箭中最远也是最强的,为什么因为搭上箭拉开复合弓的第一时间就会有数公斤的拉力,这个力会延续一直到你张满弓,这个就叫预拉力,有些弓甚至在整个拉距上都是差不多的拉力,而在你拉伸的开始段是从0开始的,理想的会从0线性增加到全拉力,实际上的拉力会在后段才大幅增加,所以同样的10公斤终端拉力,其他弓形成的势能连复合弓的一半也不到。

第二个是效率问题,带滑轮的复合弓是一个动滑轮系统,弓片移动的速度会小于弦的移动速度,弓片同样的回弹速度下可以提高一倍以上的弦速度,

如果可以将复合弓给研制出来,不但可以取代两米长的夏梢长弓,更可以加大所有弓兵的机动性,毕竟夏梢长弓太长了,而且因为是木制的,所以寿命也不是很长。

弓箭首要,其次就是铠甲,余夏不能让自己的军队一身棉甲出去战斗,现在余夏的落樱台已经有了苏钢。

所以弓箭之后第二首要就是铠甲。

张志的u盘中,首推的就是北宋步人甲,步人甲由1825枚甲叶组成,一般重量达58宋斤(1宋斤等于12市斤)以上,同时可通过增加甲叶数量来提高防护力,但是重量会进一步上升。

为此到后来皇帝亲自赐命,规定步兵铠甲以58宋斤为限。此后,又把长枪手的铠甲重量定为32-35kg;由于弓箭手经常卷入近战格斗,其铠甲定为28-33kg;而弩射手的铠甲定为22-27kg。同时期的欧洲步骑兵的铠甲类型还以锁子甲为主,防护性及重量均不如步人甲。

枪手,弓箭手,弩手的铠甲重量,步人甲基本重量为58斤(1宋斤=12市斤)在此基础上,弩手甲的重量稍轻,为54斤,弓箭手为66斤,枪手为70斤,但是事战场情况,可以在短时间内将弓箭手铠甲增至70斤,枪手增至88斤。

而这里你要弄清楚,为什么步人家的重量这么重,那是因为北宋的铁不行,所以才需要这样重的防御。

但是余夏和北宋时期不一样,余夏现在已经拥有近现代的苏钢,所以根据余夏自己的推测,他用苏钢制作的步人甲只需要三十斤就可以达到对方50宋斤的防御力。

这样就大大增加了战士们的机动性,要知道,当年的宋军就是因为当时重步兵的负荷高达40-50kg,由于装备过重,机动性受到影响,如绍兴十一年(1141)的柘皋战役,以步兵为主力的宋军,由于身被重甲加上过于长大的兵器,负荷过重体力消耗太大,因此未能全歼已溃不成军的金朝骑兵。

有了这只有三十斤的步人甲,余夏相信自己战士在战场上的生存力就能增长不少。

而且步人甲和复合弓不一样,复合弓还需要试验和研究,但是步人甲却已经可以批量制造了,跟着余夏还设计了武器马刀马刀是近似现代的打制,宽背薄刃,刀身比较沉重,这样有利于增大砍劈的力度,刀刃锋利,带有刀尖和血槽,这样除了能完成削、劈、砍等动作之外还可进行刺、戳等功能,往往刺、戳更能使敌人很快的丧失战斗力,血槽的作用不在于放血,主要作用在于如果刀身没有血槽在刀刺入人体后由于肌肉剧烈的收缩,使拔刀变得很困难,但是加了血槽后可以使肌肉与刀身之间产生一个缝隙,这样空气进入肌肉,容易拔刀进行下一个战术动作。

不过,不管是设计复合弓,还是制作步人甲和马刀,速度都不是很快,因为余夏这边会打铁的工匠不是很多,人手的问题,也是让余夏全力在搜罗。

第八十一章 无人可招

“娘放我出去,你快点放我出去。”

晋国大都永安,一处高墙之内,周禀吉对着自己的母亲发出了怒吼,而此时站在窗外的周禀吉母亲也是泪水涟涟的道:“儿啊不是为娘不想放你出去,是陛下下了旨,这次陛下是真的生气了,如果不是为娘求情,你很可能要流放三千里。”

“什么凭什么,我给她李皓月做牛做马,她还要流放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周禀吉不知悔改的大吼。

“儿啊你就不要叫了,只要再熬两个月,你就可以出来了,所以安份一点,就算娘求你了。”

说完,周禀吉的娘哭了起来。

看到自己娘哭了,周禀吉也是渐渐的平静了下来,这个世界上最疼自己的就是自己的这位娘,所以周禀吉再畜生,也不会看到自己的娘哭泣而无动于衷,所以他很快道:“好好我会安份一点,所以娘,你就不要哭了,我会听你的话的。”

“好好!”听到周禀吉这样说,周禀吉的娘亲微微露出笑容。

只是就在周禀吉的娘走后,周禀吉却露出了痛恨的表情道:“李皓月你不仁我不义,你给我等着,等我两个月之后出来,那个时候,我要让你知道,你得罪我的下场。”

时间就像是沙漏,它一直都是向前的。

李语汐走了之后大概十天之后,余夏见到了李葳蕤的那位闺蜜好友贺雨萱,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她这次给余夏带来了五十万担的粮食。

这些粮食让余夏腰杆子瞬间就挺了起来,毕竟手中有粮,心里不慌,这些粮食够余夏和整个落樱台的百姓吃一段时间了。

而让余夏佩服的是,这位贺雨萱年龄也就是十四岁左右,第一眼看到贺雨萱的时候,这个小丫头正在指挥着粮车进入落樱台,小脸上都是灰尘。

根据李葳蕤所说,贺雨萱曾经也是一位大家闺秀,可是父亲的离世,让贺雨萱不得不自己亲自上场,从一个大家闺秀到一个米商掌柜,这是一个何等大的转变。

更无语的是,小女孩都这么可怜了,但是贺家的大伯,三叔还要变着法子想要抢夺贺雨萱手中属于她自己父亲的财产。

为了这些财产,贺家的大伯和三叔,不惜和外人联手打压贺雨萱,让贺雨萱一粒米都卖不出去,这次也是赶巧了。

余夏这样大规模的购买,终于让贺雨萱手中的粮食被大批的出售,要不然,贺雨萱卖不出粮食,无法将银子给收回的话,那么贺雨萱父亲所创立的粮店,就要全部交给自己的大伯和三叔。

也因为这样,贺雨萱对余夏和李葳蕤十分的感激。

后面余夏为了帮助贺雨萱不受到粮商的合围,不但让贺雨萱成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且余夏还将自己的蜡烛和火折子其中的一部分交给了贺雨萱,还让了一文钱的利润的,这样的话,让贺雨萱有了属于自己的基础。

只是余夏没有想到,就是这一文钱的利润,最后还差点害死了贺雨萱,当然了,这是后话。

就在贺雨萱带着五十万担粮食,帮助余夏解决了后顾之忧之后,余夏再次开始招人,这一次余夏招的人就多了,不但要大青山周围的百姓,还有别的地方的人,只要你有手艺,什么瓦工,铁匠,篾匠,只要你有手艺,就都能来落樱台。

当然了,铁匠是最需要的,现在余夏正在全力的发展军备,最需要的就是铁匠,不过,铁匠也很难找,就这样一直过了两个月。

时间来到了四月的大青山。

所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四月是山中百花齐放的时候,落樱台中,樱花全部盛开,无数樱花生长在樱花树躯干上,有的含苞待放,有的争花斗艳。樱花有粉红色、粉白色、朱红色、艳红色。樱花有七层,共有三至五片花瓣。形状像酒杯,黄色的花心伸到花瓣外,冲着落樱台的百姓们微笑。

这些樱花,在一夜之间,迅猛地开放。突如其来,势不可挡。然后在风中坠落。没有任何留恋。晋国人称之为花吹雪。

等樱花结束了最灿烂的时间,跟着樱花凋谢的就会很多,那时候它们就会飘落在落樱台上,落樱台百姓们的脚步会踏在花片上,形成了一条条用花片铺成的小道,大家可以边走边观赏樱花,是一副十分美丽风景!

这里要强调的是,樱花是我们的话,大概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汉时期,樱花已在中国宫苑内栽培。唐朝时樱花已普遍出现在私家庭院。当时万国来朝,岛国朝拜者将樱花带回了东瀛,其在岛国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

不过,就和鞠躬,谦逊,礼仪等等一样,它们都是我们的东西,只是被某些人学过去而已,仅此而已。

就在大青山樱花遍布的时候,大青山落樱台也是喜讯连连,首先是步人甲和马刀已经成功装备两个青山团和一个警卫连。

跟着复合弓也研制成功,现在就是需要大量制作了,余夏也在为粮食不被受制于人开始对大青山的开发。

虽然大青山山脚,很多的田地都是无用的沙地,你要是想在这样的沙地中,种出粮食是不太可能的,就算是种植黄豆这种生存率很强的粮食,收成也不会很多。

这也是为什么大青山周围的百姓,都是这么贫穷凄苦的原因,不过,余夏却找到了一个不寻找的路,为什么非要在山脚种植粮食,为什么不能到山上去种植呢?

要知道,我们的古代早在秦汉时期就开始有梯田,由于东南省份却多丘陵而少适于种植水稻的平原地形,为了解决粮食问题,移民至此的农民构筑了梯田,用一道道的堤坝涵养水源,使在丘陵地带大面积种植水稻成为可能,解决了当地的粮食问题。

虽然梯田对于植被破坏很严重,但是现在哪里还管这些,能吃饱是最重要的,就算毁了整个大青山,但是只要可以吃饱,那也无所谓。

所以余夏开始修筑梯田,为了可以自给自足,这样的话,大青山又一次的招募人手就再次开始了,但是现在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出现了,那就是鸠鹚城周围大概有三万百姓,城中有两万百姓,一共是五万百姓。

现在的情况是,三万百姓都在余夏的落樱台了,城中的百姓又招不到,所以余夏要面临无人可招的状况了。

第八十二章 开垦梯田

“姥爷真的招不到人了?”余夏住处的亭子中,余夏看着自己的姥爷担心的问道。

“是呀夏儿,一个人都招不到了,如果你还想要人的话,就必须要去离鸠鹚城不远的马仁城了,不过,马仁城虽然也是芜王的,但是现在是他的大儿子在掌控,我们去那里招他的人,不知道,对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听完自己姥爷的话,余夏摆了摆手道:“那就先算了。”

“可是建青山城和屯梯田不能等呀!”

陈茂盛的话,让余夏微微的皱眉道:“是呀青山城要建,梯田也不能等真的是愁死我了,要不然这样,我们先将娃娃厂的人撤出来,先开垦梯田。”

娃娃厂是余夏新建造的一个厂,就是专门制造毛绒玩具的,余夏一开始送了几个给李葳蕤,没有想到,这个毛绒玩具居然被很多女孩喜欢上了,跟着余夏就开了一家娃娃场,一个月也有个几万两的流水,算是很不错的。

“不行呀夏儿,娃娃厂一个月也有一两万两的流水,停了真的很可惜,而且娃娃厂的工人都是女工,她们的力量也不够呀。”

等陈茂盛说完,余夏和陈茂盛一起叹了一口气。

跟着陈茂盛道:“要是可以将盐厂停掉就好了,那样我们的人手就足够了。”

“呵!”余夏苦涩的笑了一下道:“盐厂是停不下来的,姥爷你是不知道,那位皇帝陛下已经下了三次旨意给我,要我将一百斤的细盐给提高到两百万斤。

我已经拖了三次,所以这次不能拖了,要是再拖的话,那位陛下就会生气的,所以盐厂不但不能停,我们还要加大人手。

这样吧我看青山城的建城计划暂时先搁浅,我们有瓮城在,一时之间还是能抵挡的。

将抽出来的人手全都先去屯梯田,毕竟民以食为天,我们现在要做的还是首先为自己的肚子考虑。”

“好勒我们都听你的,你说啥就是啥,不过,那位陛下也真够无耻的,就这么利用我们,她难道一点就不愧疚吗?”陈茂盛怒哼一声。

余夏则是无奈的摇头,愧疚,呸不但不愧疚,那位李皓月最近还春风得意,几个月的时间,在余夏银钱的支持下,李语汐这位上将军,给李皓月编练了五万新军。

这样一来,李语汐的名下就有二十万的军队,虽然其他十五万只是名义上的,实质的掌权者还是朝廷中的士族。

但是如果遇到危险,这些士族大多还是会站在李皓月的名下,所以二十万的军队,李皓月还是有一大半支持的,更何况其中有五万属于自己的核心,这样的力量还是不容小觑的。

其他八王军力最强盛的就是那位渤王,拥有十五万军队,其次最多的是十万到五万之间,八王加起来一共有70万的军队,是李皓月的三倍还多,如果八王一条心,推翻李皓月只是时间的问题。

而问题是,其实八王只是名义上联合,实际上私底下那是各怀鬼胎,就像这次渤王的海盐被李皓月的细盐狙击,你是不知道,其他七王看到渤王吃瘪,那是有多爽。

所以这些人凑不到一起,而李皓月则是因为手中有新军,而且新军的战力很高,在朝堂上的话语权也重了很多,这让李皓月开心不已,为了获得更多的权利和话语权,所以李皓月三次下旨,让余夏加大细盐的产量,一是为了银子,二是为了扩大对渤王海盐的攻击。

余夏这个时候可不能不顺这位皇帝陛下的意,要不然,现在对方整不到自己,以后余夏会有麻烦的,这样余夏只能暂停造城,然后先屯梯田。

“对了夏儿,梯田怎么屯呀。”

“哦!”陈茂盛的问题,让余夏缓过神道:“很简单,所谓的梯田,其实就是在丘陵山坡地上沿等高线方向修筑的条状阶台式或波浪式断面的田地。是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蓄水、保土、增产作用十分显著。

而梯田的开垦一般从下而上,也有分段进行的通常要根据山势走向先开出沟来,再用石块、粘土填垫、精心拍捶,使田埂平整牢固,不漏水,不溃决,保水又保土。

等田埂建成后,再平整土壤,使其成为水平梯田一块梯田建成了,再向上开垦第二块梯田,一年开垦建成一两块梯田,逐年层层向上在开垦梯田的时候,所用的泥土和石头一律就地处理好,不往下面抛弃,不乱取土和取石块。

至于梯田中的水,俗话说的好,山有多高水有多高,梯田的虽在山上,但是多在山腰山脚,竹山的山顶是森林,里面有太多的水源。

用条条沟渠把高山密林中的水引到层层梯田中,这些沟渠会像银链一样缠住大山,滋养着漫山遍野的梯田。

平时,道道沟渠接住高大山体和森林中渗出的泉水;雨季,漫山流淌的山水被水沟接住,顺沟流入梯田。在没有现代化设备的情况下,沟渠是引水的最佳办法,山山相连,沟沟相通,即便是山顶,也是可以通过聚积雨水,沟渠引水等方法做到的。”

“啊原来这样!”陈茂盛笑着点头。

“我们现在还有水泥,用水泥建造沟渠可以事半功倍,所以姥爷,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一定要在夏种之前,多多开垦梯田,这样可以给我们落樱台多一层的保障。”

“好夏儿,你就放心吧,我一定全力以赴,那我先走了!说完,陈茂盛没有拖泥带水的离开。

留下余夏一个人在梯田中默默的看着天空,此时的余夏正在想,如果自己的行李箱有番薯和土豆就好了,这样粮食就愁了,可惜呀,余夏的手中只有两包水稻,虽然水稻的产量也大,但是终究不如番薯和土豆呀。

“劳资终于出来了。”

大都永安,周禀吉怪叫着从自己的房间中走了出来,说真的,被关在自己的房间两个月,周禀吉都快要疯了,而这一段时间没有疯的原因,是因为周禀吉用复仇来提醒自己。

他不能疯,他要出去,因为他要报复李皓月,现在终于他周禀吉出来了,那他要怎么报复李皓月呢?

很简单什么都李皓月最重要,他就会对那个东西展开报复,所以余夏又有麻烦了。

第八十三章 什么叫躺枪

渤海晋国最北边的海洋,有四处港口,自然地理条件好,经济发达,腹地广阔,资源丰富等优势,是晋国北方对外贸易的重要海上通道。

渤海水质肥沃,营养盐含量高,饵料生物十分丰富,鱼类年生产量9万多吨。

渤海是渤海渔业的摇篮,是多种鱼,虾,蟹,贝类繁殖,栖息、生长的良好场所,故有“聚宝盆”之称。对虾、毛虾、小黄鱼、带鱼,是最重要的经济种类。

而这里最赚钱的还是盐这里本来是是晋国唯一的产盐基地,在渤海有十三处晒盐地,所谓的晒盐法其实很简单,需要在气候温和,光照充足的地区选择大片平坦的海边滩涂,构建盐田。

盐田一般分成两部分:蒸发池和结晶池。先将海水引入蒸发池,经日晒蒸发水分到一定程度时,再倒入结晶池,继续日晒,海水就会成为食盐的饱和溶液,再晒就会逐渐析出食盐来。这时得到的晶体就是我们常见的粗盐。剩余的液体称为母液,可从中提取多种化工原料。

海水→蒸发池→结晶池→粗盐和母液

渤海的沿海居民利用海水制食盐,把海水引入盐田,利用日光和风力蒸发浓缩海水,使其达到饱和,进一步使食盐结晶出来。这种方法在化学上称为蒸发结晶。

不过无奈的是,晒盐虽然简单,但是却被渤海的王渤王给垄断,这让渤王攒具了大量的钱粮,拥兵十五万,成为了八王之首。

只是让渤王没有想到的是,现在他的这个优势已经没有了,因为不知道李皓月从哪里弄来比他还好的盐,卖的还比他便宜。

一时之间,渤王损失惨重。

“为什么还没有查出来,你们这群蠢货。”

一声怒骂跟着一个碎裂的声音响起,如果李葳蕤在这里一定会心疼,因为碎裂的声音,是她最爱的琉璃琥珀杯发出来的,在看四周,这是一个寝殿,只见寝殿内云顶檀木作梁,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帘幕,范金为柱础。

六尺宽的沉香木阔床边悬着鲛绡宝罗帐,帐上遍绣洒珠银线海棠花,风起绡动,如坠云山幻海一般。榻上设着青玉抱香枕,铺着软纨蚕冰簟,叠着玉带叠罗衾。

殿中宝顶上悬着一颗巨大的明月珠,熠熠生光,似明月一般。地铺白玉,内嵌金珠,凿地为莲,朵朵成五茎莲花的模样,花瓣鲜活玲珑,连花蕊也细腻可辨,赤足踏上也只觉温润,竟是以蓝田暖玉凿成,直如步步生玉莲一般,堪比当年潘玉儿步步金莲之奢靡。

如此穷工极丽,不用猜也知道,这里就是渤王的王府宫殿,而刚刚那位发火的男子,就是渤海郡的王渤王。

“王爷息怒!”

这个时候,跪在一旁的一位黑衣人连忙道:“现在我们正在和一位曾经主持过细盐的人接触,对方要求只要十万两白银,就会告诉我们皇帝细盐的出处。”

“十万两你可以确定,对方真的知道那个贱人从哪里弄来的细盐吗?”渤王看向了下跪的黑衣男子。

“确定因为对方的身份就是皇帝的表弟周禀吉,曾经有一段时间周禀吉确实消失了,而且如果是假的,我们完全可以报复周禀吉,以周禀吉这个浪荡子的胆子,他是不敢撒谎的。”

“好那就给他十万两,我一定要知道那个贱人的细盐是从哪里弄来的,我要将一切帮助那个贱人的人都给打垮。

我渤王可不是好欺侮的。”

“诺王爷!”跟着黑衣人后退离开。

就在第二天,十万两给了周禀吉之后,周禀吉没有犹豫的就将鸠鹚城落樱台给说了出来,这个周禀吉就是要报复李皓月。

说着的,这位周禀吉就是典型的小人,就觉的这个世界都是欠他的,只要让他不爽,他就可以肆无忌惮,但是这次周禀吉收了渤王的十万两,然后将余夏给暴露出来之后。

他的命运也注定了黑暗。

等知道了李皓月细盐的出处之后,渤王并没有疯了一样立即派兵去攻打落樱台,毕竟每一位王爷都不是白痴,至少这位可也是龙子。

一开始不知道可以愤怒,但是等知道之后,就会冷静下来,然后慢慢的图谋,这样的人很可怕,明面上你会以为他是一个暴躁武断的人,可能因此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但是实际上,这个人的心思很缜密。

“真的是这里?”

渤王一脸的正襟危坐,完全看不到昨天的戾气,现在的渤王更像是一位儒雅的智者。

“没错一定是那里,因为我们根据以前搜集的线索,证实了,那里的确是最大的可疑地点。”

“好!”渤王叫了一声好,跟着微微的笑着道:“细盐,肥皂,蜡烛,火折子一个小小的落樱台,居然有这么多的好东西。

如果这些东西都可以为我所用,那该有多好。”

“只是对方有可能是皇帝的死忠,不好收买呀!”黑衣人有些担心的微微道。

“我又没有说收买,直接打下来!”渤王淡淡的一笑。

“那要出兵出兵多少,如果皇帝也出兵,那会不会引起混战,而且如果被天下人知道,我们去抢皇帝的东西,那会不会不利呀?”

“夫刺我不出兵,我为什么要出兵,如果我出兵了,那个贱人就占据了大义,你给我去联络魏虎他不是号称有一万小弟吗我就要用贼匪来吃掉那个贱人的一切。

这样一切就和我渤王府没有关系了,而且还会神不知鬼不觉,你去和魏虎说,落樱台的一切我都不要,让他将落樱台中的人给我赶到渤海郡来。

这样我还给他一百万两银子和他想要的军械,如果他不愿意,我们就出兵剿灭他,

他是答应也要答应,不答应也要答应!”说完,渤王站了起来,然后微微的眯起眼睛看着殿外的天空道:“一定不能让那个小贱人翻身,皇位是我的,我才是先皇之子,李家坐了我家这么长时间的帝位,我一定要拿回来。”

“诺!”黑衣人一个磕头,然后缓缓的离开。

就这样一场危机再次向余夏蔓延而来此时的余夏还什么都不知道,这个时候的余夏正在全力的开垦梯田。

他是没有想到,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就应该叫做人在江湖生不由己,虽然余夏并不是李皓月的人,但是别人可不这么认为。

这就是传说中的躺枪!

第八十四章 魏虎大贼

魏虎原来是昼王境下之民,后来昼王为了给自己修建园林,所以在全境范围内以征矿税为名,派遣了大量矿税监,横征暴敛,鱼肉人民。加重百姓负担。

昼王的官员手下,更是利用昼王修建园林的名义,疯狂的大量地侵占官地和私田。

就连王府太监,也也通过“乞请”和接受“投献”等方式,霸占了越府跨县的大片土地,成了昼王境内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除了这些,昼王将领克扣士卒粮饷是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他们用脧削所得,过着糜烂生活,且向王府官员、监视太监等人行贿,营求升迁或开脱罪责。

军队的屯田多被军官、豪强和内监占夺,使得军队失去了粮食的来源,这就决定了霸占军田的人同士卒的矛盾必然激化,平时摩擦甚多,战时更不可能做到上下齐心。

这群人军纪败坏,军纪败坏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杀良冒功”,于是昼王下辖只官兵往往对手无寸铁的平民滥施屠杀。

百姓分分畏惧,称昼王手下官兵所至,动以打粮为名,劫商贾,搜居积,**女,焚室庐。小民畏兵,甚于畏贼。

这样一来昼王的地界就活不下去了,所以在昼王境内,也是盗匪,贼匪最多的,而魏虎就是其中最强的一支。

魏虎这个人原来也算是个好人,就是一屠户,本来平平凡凡的过一生,可是谁知道,就在他成亲的当晚,村子里来了一群昼王士兵,他们是来剿匪的。

这些人当然不可能打得过土匪,所以就杀了魏虎一村人,跟着在魏虎的面前糟蹋了他的媳妇,魏虎侥幸未死,后立志一定要杀尽昼王之兵。

这个人慢慢的靠着狠劲闯出了一些名堂,拉起一支属于自己的队伍,而且魏虎很善于调和各部之间的关系,所以谁都愿意与之合作。

打下城池之后,子女财物大家平分,盗亦有道。清廉的官员一律不碰,打的就是贪官,这就是魏虎的江湖道义。有一位首领替人报仇,攻下了城池,杀了清廉官员一家,气得魏虎将该首领五马分尸。

不过,魏虎喜欢奢侈,属于穷人乍富型的暴发户,享受够了死了也不屈。

因为以前他的妻子被昼王士兵玩弄,所以他就开始玩弄那些当官的和军人的家眷,当了流贼首领之后,身边美女不下百名,个个如花似玉,这就是魏虎喜欢做流贼的理由。

说到最后,什么“劫富济贫”、“替天行道”其实都只不过是个口号,能够自保就算不错了。魏虎说到底还是乌合之众,胜不相让,败不相救,聚到一起就是为了打家劫舍,没有别的目的。

而且因为是屠户出身,又是冷兵器时代,长年累月的杀人,魏虎已经拿杀人不当回事了,与宰猪杀羊没啥不同。一上阵就兴奋,几日不杀人就心中不乐,需要血与火的刺激。

一开始的时候,魏虎或许心中还有那么一点的善念,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善念就不会再有了,有的只是杀戮和享受。

“让我去鸠鹚城那个地方谁愿意去?”

渤王的使者找到了魏虎,想要让魏虎前往鸠鹚城,只不过,魏虎不是很愿意,第一鸠鹚城是一座边陲之城,油水不多。

第二,那就是路途太遥远了,现在才刚刚春天,魏虎正准备攻几个富庶的村子缓缓,这样长途跋涉前往鸠鹚城,脑子坏了才去。

只是让魏虎头皮发麻的是,等魏虎说完,那位渤王的使者轻轻一笑道:“你可以不去,只要你不去,那么我王最精锐的铁林军就会来攻击你。

不将你斩杀殆尽,我王绝不撤军,我想如果昼王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开心的。”

说完,渤王的使者起身就走。

“等一等!”

魏虎一个无奈,铁林军一共五千人乃是渤王的最强的骑军,这个骑军就是重甲骑军。

这支骑兵装备精良,乘善马、重甲、刺斫不入,所有士兵,千里挑一,身体与马相连,虽死马上却不坠。遇战则先出铁骑突阵,阵乱则冲击之;步兵挟骑以进。

是此时晋国最凶悍的骑兵,如果魏虎的一万贼兵和渤王的铁林军相遇,仅仅铁林军的一个冲锋,魏虎这边就要崩溃。

所以听到铁林军,魏虎连忙的让对方等一等,这个时候,渤王的使者露出微笑回头道;“这就对了,你放心,渤王不会亏待你的,这次你前往鸠鹚城一个叫落樱台的地方,将哪里给渤王打下来,然后占据住。

落樱台里面的财物都是你的,但是人你不能动,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个都不能动,全部都要送到渤王那里。

只要你能完成这个任务,除了落樱台的财物,渤王还会给你一百万两白银和一些你需要的军械。”

“真的?”

魏虎一喜,本来已经要认命的他,没有想到,渤王后面会给这么好的报酬,要是早知道有这么好的报酬,魏虎是不可能会拒绝的。

“当然是真的渤王知道现在你们的粮食不是很多,所以一天后,会有一万担粮食运过来,你记得接收,让你的人吃饱了,再好好的出力。

渤王会给你们十天的时间,十天之后,一定要拿下落樱台。”

“诺请渤王放心,不用十天,我七天之后,一定拿下罗樱台。”魏虎自信的喊道。

“好!”渤王使者哈哈一笑。

“咻笃!”

“中了爹,四百米一箭中靶心,你现在的射术越来越强了。”

落樱台靶场,余大猛手拿复合弓,四百米开外,一箭红心,引得余壮和余强大声叫好,余夏也跟着鼓了鼓掌道:“二叔,弓怎么样?”

“太好了不但射得远,小巧灵活,更重要的是省力,天呀夏儿,你真的是天才,到底你还有什么不会的。”

余大猛惊喜的样子,让余夏微微的点头,这样就好复合弓算是量产成功了,有了复合弓,那么就算是野战,余夏的青山团的速度,也不会在人之下。

以前的夏梢长弓太长了,影响了机动性,如果有人冲进弓箭手阵营,即使有短刃也会麻烦,现在好了,有了复合弓之后,弓手的机动性大大提高,要是有人冲阵,直接背起复合弓,抽出刀就可以抵挡。

实在是比英格兰长弓要好太多了。

第八十五章 四位读书人

“好球!”

和煦温暖的春风下,余夏坐在落樱台的一边,看着落樱台下一个足球场中,一群十二三岁孩子们的足球。

这个足球是余夏弄出来,当然了,和现代的足球还差点,余夏的这个足球是用猪膀胱做成的,首先将猪膀胱吹成一个球形,然后开始在猪膀胱上覆盖皮革。

你还别说踢起来虽然有些不顺,但是还是可以踢的。

足球一出来,就得到了几乎所有落樱台百姓的热捧,在一个完全没有娱乐的时代,足球的乐趣无疑是很大的。

让余夏惊讶的是,这些落樱台的百姓,自己自动的组成了几个足球队,有挖矿的,盐厂的,碎矿的,香皂厂的等等!

而且踢的还不赖,至少和某国的不敢拼抢的运动员不一样,所有落樱台的球员,那是拼尽全力,因为他们都有羞耻心。

“抢断呀哎快点冲上去,不要停!”

余夏本来想要清静的看球,但是三子却在一边不停的呐喊,这让余夏无语的回头道:“你下去踢吧,我这里不需要你,有余强在这里就够了。”

“啊?”三子一愣,跟着笑道:“可以吗?”

余夏点头:“当然可以,你也不看看我这里已经有多少人了。”三子一看余夏的身边,十名护卫保护着,这个时候,三子也是呵呵的笑道:“那好,公子,你看我怎么踢,这群小屁孩,真的是让我太不爽了。”

说完,三子就跑了下去,这让余夏莞尔一笑,三子说别人是小屁孩,其实他自己也是,现在三子成了余夏的贴身侍卫,和余强一起保护余夏。

余夏说了不必要,毕竟在落樱台没有什么危险,但是余家人却不放心,现在余夏是落樱台的主人,他要有事,整个落樱台就都完了,所以现在余夏的一切都不能大意。

就在三子下去之后,一大爷呵呵的笑着走了过来。

余裳儿看到自己的爷爷,立即开心的喊道:“爷爷!”

“嗯!”看了看自己的孙女在余夏的身边,一大爷显得很满意。

“一大爷来了,有什么事情吗?”余夏也看到了一大爷。

而一大爷则是点头道:“好事大好事,我前天去了鸠鹚城,遇到了几位落魄的书生,这些书生是来逃难投靠自己老师的,谁知道自己的老师前段时间死了。

现在这几个书生没有了去处,连吃饭都成问题,我就过去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问了一下,问他们愿不愿意来落樱台教学生,如果愿意的话,我们落樱台管吃管住,还每人四两银子。

他们说考虑考虑,没有想到,今天就来了。”

“啊这是好事呀。”余夏从自己的位置上站了起来,所谓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大青山落樱台的明天就是要靠这些孩子,它关系着国家的兴衰,体现着社会的文明程度,所以,最应该重视教育。

余夏是在现代待过的人,所以他很清楚教育的重要,此前的时间,余夏一直都在找老师,但是很无奈,这边对平民有着歧视,那些读书人都自以为高高在上。

所以不愿意来落樱台,今天是真的太走运了,怎么就能遇到一群读书人呢,跟着余夏就再次道:“走我们去看看他们。”

一路来到落樱台的瓮城前。

跟着余夏就在瓮城前看到了四名读书人,而这四位读书人给余夏的感觉就是,额是逃难的,其实和余夏的第一感觉也差不多,这四位读书人也就是来逃难的,不过,可惜的是,自己的老师不在了,这才让他们凄惨不已。

“学生张跃见过这位公子。”

带头的那位读书人,眼力见很好,一看到余夏被簇拥着走过来,就知道,余夏是这里的老大,所以赶忙的行礼。

他一行礼,后面其他的三位读书人也纷纷的行礼,这时候,余夏才知道,这四位读书人的名字依次是张跃,周绍,王协,刘毅冲!

“我是余夏是落樱台的公子,你们叫我公子没有问题,首先我代表落樱台欢迎你们,以后落樱台的孩子也会教给你们读书识字。

希望你们用心教授,当然了,只要你们悉心教授,那么以后你们的吃穿住,都由我们落樱台负责,并且一月还会给你们四两师酬。

现在我就可以给你们提前预支一个月的酬劳,你们可以现落樱台适应几天,等适应好了,你们就可以开始教课了。

只要你们教的好,酬劳我们会再加,所以各位先生,请多多用心,落樱台的孩子们就全靠你们了。”

四两一月,还包吃住穿,说真的,这是现在走投无路的四位读书人,听到的最好的待遇,其实他们一开始也不想来落樱台的。

毕竟给贱民教书,这会严重的打击他们的自信心,他们都是未来想要做官的,一个给贱民当过教书先生的官员,一定会受到诟病的。

可是他们不来不行呀,因为肚子不争气,昨天他们在鸠鹚城找了一天的工作,别说体面的教书先生之职,就连店小二都没有人要他们。

饿了一天,浑身那是精疲力尽,不来落樱台,他们恐怕会被饿死,所以无奈,只好来到这里,就这样,在余夏简单的介绍过后,四人都接受了这个现实。

和自己的未来相比,现在吃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看到四位读书人点头,余夏笑着对一大爷道:“好给他们制作身份牌,然后带他们去洗澡,洗完澡就去吃饭,吃完饭领着去住处,愿意一个人就给单间,愿意一起住就给四人间,让他们自己选。”

“诺!”一大爷笑着点头。

很快余夏就走了,他不可能和这些读书人一起,一大爷是主要负责这些事情的人,所以余夏走后,一大爷亲切的带着四位读书人走进了落樱台。

说真的,一开始那四位读书人,对落樱台没有什么好印象,以为就是那个破村子,可是来到瓮城前震撼了一下,毕竟没有哪个破村子会搞这样的瓮城。

跟着等走进瓮城之后,里面热闹的景象,再次将四位读书人给惊骇到了,因为这里面的热闹程度,比鸠鹚城有过之而无不及呀。

第八十六章 惊骇的读书四人组

张跃,周绍,王协,刘毅冲这四人都是寒门学子,家境凄苦,要知道,在晋国有士农工商的阶级概念,也因为有这样的阶级观念,所以使得很多人都走上了读书这条道路。

十年寒窗无人问,可想而知,寒门学子,在古代,想要靠着读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而且,当时人们读书求学,并没有现在这么方便,也不是人人都可以的事情。很多人家里别说书本了,就连写字的纸都没有,而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这四人依旧不放弃求学,毅力还是有的。

“这是村子?”

周绍看着落樱台热闹的场景诧异的问道,现在进了瓮城,首先经过的就是落樱台的商业区,这里的东西可以说应有尽有什么纺织、柜坊、鱼肉、茶叶、药材、大衣行、秤行、调味品等等。

除了这些,还有酒肆和食店虽然多是摆摊和流动的小贩,但是这样的繁华也真的太惊人了。

“这里比鸠鹚城都要繁华了,我的天确定这里只是一个小村落?”刘毅冲走在众人的最后,环顾四周有些瞠目结舌。

“我们可能来到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张跃带着激动的微笑走在前面。

很快四人通过了商业区,来到了住宅区,这里的住宅全都是白墙黛瓦的砖房,门前都种了几颗樱花树,看的四人以为自己身处在水墨画之中。

这个时候,一大爷回头笑道:“你们的住处以后也是在这里。”

“真的?”王协露出开心的表情。

而一大爷毫不犹豫的点头道l:“当然是真的,如果你们有家人的话,也可以让他们来落樱台,我们不但给吃,给穿,给住,还会给你们的家人工作。

你们刚刚一定很诧异,为什么我们外面有那么多的商贩。

呵呵其实很简单,因为我们落樱台有银子,公子仁善,哪一家一个月的收入都在十两以上,只要你勤劳一些,富足的生活,在落樱台比比皆是。”

“十两银子?”一大爷的话,让四位读书人都惊恐的互相望了望。

就在此时,一大爷带着四人来到了一栋大房子前,不用猜也知道,这里就是公共浴室,一大爷看着四人笑道:“你们先进去洗澡,洗完之后,我们会给你们新衣换上。

啊差点忘了,你们用这个洗。”

说着一大爷给四人一人拿了一块香皂。

“这是香皂?”王协看着手中的香皂惊骇的喊道:“这可是一两银子一块呀,给我们的?”

“什么一两一块?”其他三位读书人也露出了不可置信的声音。

一大爷心中那是微微一爽,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看这几个读书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这让一大爷感觉很满足。

“呵呵!”一大爷轻笑一声:“一两银子在我们落樱台不算什么,请四位先生不要纠结,尽情的洗,洗完了,我们去吃饭。”

“好好好!”四位读书人忙不迭的答应,跟着就走进了公共浴室,没有意外,浴室中竹管出水又让四位读书人惊讶了一番。

等洗澡出来之后,一大爷给了四人新的衣服,这新衣服是绸缎包着棉花做的,不用怀疑,按照这四位读书人的家境,一辈子也别想穿上,所以四人穿上后,那是格外的珍惜。

在吃饭之后,四人的符牌也被送来了,什么是符牌,其实就是身份证,上面有持有者的信息。

每个青山人都有,还有就是想要进入落樱台做买卖也都必须有一块。

这些符牌无法仿造,因为它只有一半,另一半在落樱台户籍人员的手中,由持有人随身带着,作为身份证明。

只要合在一起就能证明身份,当然了,为了防止“身份证”被盗用,还发明了个防伪标记——给令牌制作不同质地的“身份证据”来代表不同的人,有令牌的同时,还必须有相对应的证据才能证明身份。

有了符牌,这就说明,这四人在落樱台是有身份的了。

后面一大爷就带着四人去食堂吃饭,一路上一大爷告诉四人,食堂中要自己拿盘子,然后去厨师那里去打饭和打菜,吃多少打多少,肉不是很多,但是每人有一块。

“什么还有肉?”

刘毅冲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嗯!”一大爷笑着道:“当然有肉不但有肉还有鸡蛋,运气好,还能来碗牛肉汤,公子说了,民以食为天,吃的不好可不行。”

“公子为什么会如此其他的贵族可不这样?”张跃看着一大爷有些不太敢相信。

“当然了公子是太阳神之子,他是专门来搭救我们大青山人的!”一大爷呵呵一笑。

只是对于这样的回答,一大爷发现了读书人的质疑,不过,一大爷却无所谓的道:“你们不相信,是因为你们没有见过,其实公子是太阳神之子,确实有些夸大,因为我们没有见过,但是,公子却真的抽自己的血救活了我们大青山的小孩,这是我们亲眼看到的。

试问有那个贵族可以做到?”

“这!”四位读书人集体一个震撼,不过,一大爷也没有过多的去说,因为余夏的人品就摆在哪里,等时间长了,这些人就都会知道了。

“哦食堂到了,我们快点去吃饭吧。”

跟着四位读书人就在一大爷的带领下,吃到了他们在落樱台的第一餐饭,吃的碗很特别,是一块有熬出的木盘。

不过,吃的是真的好,一块三两重的肉块,一道豆芽炒肉丝,一些咸菜,配上小米粥,黄米馍馍,那吃的是太香了。

更好的是,如果你愿意加点银子,还能吃到面条,这些可都是小麦粉的面条,不但有面条还有各种的其他的菜,比如,鱼,野兔,山鸡等等!

“吃大家多吃点,如果饭不够,可以再去拿菜只有这么多,大家多理解理解!”一大爷呵呵的笑着,得意的看着正在狼吞虎咽的四位读书人,看样子,他们是真的饿狠了。

“您快别这么说,已经很好了,我还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饭菜,公子真的是太好了。”王跃匆匆抬头来了一句。

其他的三位读书人连抬头说话的时间都没有,都在疯狂的吃着各自盘子中的食物,那是真的饿坏了呀。

而这一顿饱饭吃下来,这四位读书人的心,就大概收下了一半,另一半再给他们一个住处,不会有人会再拒绝落樱台。

想到这里,一大爷会心一笑!

第八十七章 魏虎攻来

张跃,周绍,王协,刘毅冲四人吃完饭之后就被带到了住的地方,四个人并没有住在一起,而是要四个单间。

不大的一间单间,大概有三十平方米那么大,房间收拾得十分整洁,墙角边放一张简单的床铺,一头是棋盘格花纹的帐幔,另一头就是粉刷的十分洁白的墙壁。

地下是水泥地,真是一尘不染,门前对着街道,可以看到来来往往的人流,窗户上挂满了从篱笆上,沟渠边和田野间采来的鲜花。

随着微风慢慢的散发着好闻的香味。

这里对于那四位寒门学子来说就是天堂,和他们以前住的地方真的是太不一样了,跟着所有的寒门学子就被落樱台给折服了,因为他们实在是没有理由不喜欢这里,吃的好,穿的好,住的好,真的,落樱台他们不想走了。

只是这四位寒门学子被折服了不想走了,落樱台上孩子们的噩梦却来了。

“铛铛铛!”

下班的钟声响起,所有落樱台的工人带着开心的微笑回家,但是就在此时,一大爷告诉了大家一个激动的消息,那就是公子准备了很长时间的学堂就要开办了。

所有五到十二岁的孩子都要去上学堂,不能再在山上野了。

这个消息让很多落樱城的百姓都欣喜不已,因为在晋国读书人可是一种非常高大上的称呼,是一个非常体面,非常有地位的群体。

谁家要是出个读书人那可是光耀门楣的事。

读书人一旦取得功名可以免赋税和徭役,就是见了官员都不用跪,哪怕遇上土匪一般也能安全脱身。

据说晋国的一位才子曾经在路上遇到劫匪,差点被劫匪给杀了,但劫匪知道他是大名鼎鼎的才子马上毕恭毕敬赔礼道歉,放他回去。

晋人为什么如此敬重读书人,一共有三个原因?

第一,晋国是等级社会,社会阶级等级森严。晋国的阶级主要分为士农工商四等,排第一的就是士,也就是读书人。读书人不仅能享受种种特权,还能当官,一旦金榜题名那就发达了,就步入了统治阶层,因此读书人的地位自然要高人一等,受世人尊敬也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此时的生产力低,教育落后,读书识字的人少之又少,所以读书人非常金贵。

如果一个村没有一两个读书人,平时办私塾、写信、记账等写写画画的都得请读书人来做,不管在晋国哪个村、哪个大户要请个先生那可是了不起的事,谁也不敢怠慢,都得对先生客客气气。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物以稀为贵,不像现在满大街都是大学生,读书人多了自然就不值钱了。

第三,晋国讲究尊师重教,重学风气非常高,读书是一种非常高尚的事。在晋国也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说法。读书是最被官府和社会推崇和认可的事,所以读书人也是最受尊敬的人。

补充一点,晋人迷信,认为读书人就是天上的文曲星,是不能得罪的。

他们把读书人视为神明,毕恭毕敬,连土匪山贼对他们都很尊敬。

劫匪们多出身草莽,他们对读书人存在深深的敬畏,要是有个读书人愿意留在山寨入伙那是烧高香的事,读书人要是不愿意留下他们也不会为难,毕恭毕敬的送下山去。

万一得罪读书人,别说官府不答应,就是他老娘和老爹这一关也过不去,非用鞋底子抽死他们。读书人惹不起啊。

有这么多的好处,你说谁家不想自己的孩子可以成为读书人,所以一听说公子的学堂可以开课了,所有的落樱台百姓那是欢欣鼓舞呀,全部开心的大喊感念公子恩德,跟着就跑回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己的家人和孩子。

小孩子还好,譬如那些四五岁的孩子们,还不太懂事,可是当十多岁的孩子知道以后自己要上学堂不能去外面疯的时候,场面是尴尬的。

大概在第三天的时候,四位先生就闪亮登场了,四位先生教的学生可不少,不过,四位先生却累并快乐着。

但是也爆发出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时间去改进,余夏还准备等先生更多的时候,就开始给自己的青山团扫盲。

毕竟一支没有文化的部队,战斗力是有限的,像三子,余秋,余壮,周少游,甚至是余大猛,丁大山等都要进行学习。

余夏深知文化的重要。

就这样,余夏的又一个事情解决了,不过,余夏不会想到,一个麻烦正在慢慢的向他袭来,魏虎带着他的一万小弟全部出动,跨越两个诸侯国向鸠鹚城杀来。

不过这个魏虎也以为落樱台是一个小村庄,因为鸠鹚城周围没有其他的城池,所以魏虎不但没有带攻城器械,他的手下连甲胄都没有穿。

而魏虎的一万部队,事实上真正有战斗力的也只有三千人,其中两人是魏虎的骑兵,还有一千人是魏虎的近卫队。

这三千人才是魏虎的顶级战力,其他的七千人,基本上就是暴民,每人分到一把短刃,然后就安排这些人做排头兵,其实这些人就是送死和消耗弓箭的。

魏虎这样的贼匪,打打一般的小城或者是烂到骨子里的官军还可以,要是打余夏的青山团,说真的,一轮的箭雨这群贼匪就要吓的尿裤子,如果还想冲,好呀余夏可和那些白痴官军不一样,余夏的箭支可是充盈的,会射到你怀疑人生。

只是这些魏虎却还不知道,他的心中,余夏的落樱台应该很好攻入,跟着自己和自己的人马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他从来就没有想到自己会失败。

主要还是因为渤王那边也认为余夏这边只是一个村落,周禀吉这个家伙只知道余夏有座瓮城,但是他不知道余夏真正的战力是多高。

所以渤王也认为余夏这边仅仅是一群乌合之众,这样才会用了魏虎这个贼匪,要是知道余夏那边真正的战斗力,渤王也不会如此的失策。

魏虎这边是不紧不慢的向余夏那边赶着,只是魏虎不会想到,他的这次赶路其实就去送死,余夏的两个青山团,还差一些血与火的淬炼,这次好了,送来一群贼匪来给余夏做磨刀石,余夏偷笑都来不及。

更重要的是,两千匹战马呀,余夏现在想马都快要想疯了,这个时候你送上了。

真的是余夏敬爱的运输大队长。

“大哥下雨了!”

魏虎的小弟看着细雨喊了一声。

不过,魏虎却淡淡的道:“继续赶路,小雨而已,等我们赶到落樱台,杀进去之后,再去那里休息,虽然渤王说人不能杀,但是女人还是可以玩的,你们说好不好?”

“好!”一路上响起了魏虎小弟们激动的吼声!

第八十八章 不爱学习就要打

“关城门马上关城门!”

李葳蕤刚刚要出城,不过,就在她来到鸠鹚城的城门之后,却发现自己的舅舅已经准备将城门给关起来。

“舅舅为什么要关城门呀?”李葳蕤找到了林承佑问道。

“哦我刚刚接到情报,有一股大约万人的贼匪向我们鸠鹚城前来,现在必须马上关上城门,而且全城都要备战。”林承佑急忙的回应。

“什么有贼匪,那我们也要通知一下余夏。”

说完,李葳蕤就准备出城,不过,这个时候,林承佑却一把将李葳蕤给拦住道:“你不要命了,外面有一万贼匪,你要是出去的话,碰上贼匪该怎么办?”

“我不管舅舅,余夏是我的朋友,我必须要去通知他。”李葳蕤十分的执着。

“不行!”林承佑也是回答的很干脆:“我是你舅舅,你必须听我的,现在四城已经快要关闭,谁也别想出去。”

“舅舅你这是公报私仇。”

李葳蕤一语就将林承佑的小心思给戳破,其实这个时候林承佑大可以派出一轻骑通知余夏有一万贼匪过来的消息。

但是林承佑痛恨余夏,所以他故意不派人去通知余夏,想要贼匪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以报当天自己被余夏折辱之仇。

眼见李葳蕤直接暴露了自己的小心思,林承佑也是恼羞成怒的喊道:“葳蕤,不管你怎么说,我是为了你好,我是你舅舅,我不会害你的,现在你给我立即回城主府。”

跟着林承佑一挥手,让几位兵丁将李葳蕤给架走了,但是让林承佑没有想到的是,李葳蕤这个小妮子真的是太倔强了,就在她快要被架走的时候,突然,李葳蕤发难,跑到了自己坐骑旁边,一跃而上骑上自己的坐骑,绝尘而去。

因为此时这里的城门还没有全部关闭,离葳蕤千钧一发的冲出了鸠鹚城。

“葳蕤!”林承佑站在城门上气急败坏的吼道。

只是此时的李葳蕤已经冲出数百米,想要追也追不上了。

林承佑大怒,跟着喊道:“关闭城门,公主想要死,就让她自己去死好了,我要保证每一位城民和士兵的安全,所以马上关闭城门!”

这就是李葳蕤的亲舅舅,自己的侄女冒着风险跑出了城,他连派人追上去保护一下都没有,反而是宣布立即关闭城门。

虽然口头上大喊他是为了保护城民和士兵,但是根本还是那颗自私冷漠的心,此时的李葳蕤虽然是他的侄女,但是在林承佑的心中,却早已什么都不是。

就这样鸠鹚城的四道城门全部关闭,李葳蕤则是一骑绝尘前往落樱台报信。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落樱台上一座可以容纳千人的小学堂中,传出了阵阵的朗读声,这个学堂其实就是按照现代的小学建造,上下两层,有操场,有足球场,为了建这个小学校,落樱台上所有的工厂都搬迁到了落樱台下面。

余夏还给学堂写了一副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幅对联让四位先生震惊不已,因为以他们的可水平可不能做出这样的对联,但是余夏却可以信手拈来,这一份才气让四位先生对余夏有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听着朗朗的读书声,余夏带着笑意走进了学堂,不过,让余夏哈哈大笑的是,等进入了学堂之中,在高年龄的班级前,有一群被罚站的十多岁的男孩子。

看到余夏来了,全都纷纷的下跪喊道:“公子安好!”

这样的下跪,一开始余夏是不喜欢的,不过,余夏家中的姥爷,二叔,爹,娘,还有一大爷,二大爷,和各个管事,全都希望可以下跪,一是体现尊敬,二是确保尊卑,余夏实在是拗不过他们。

要是余夏不同意的话,估计这群人都要跪死在余夏的门前,所以余夏无奈只好同意。

“起来吧起来吧!”余夏带着微笑让孩子们都起来。

这个时候,张跃也看见了余夏,连忙带着微笑走了出来,一个躬身然后诚心的下跪道:“学生张跃,见过公子。”

“哦是张先生,快快请起,上次听说张先生要将家眷给接来,不知道是真是假?”余夏将张跃扶起。

“是真的!”张跃露出幸福的笑容道:“我已经请求一大爷派人将我父母还有幼妹给接到落樱台,因为这里是学生见过最美好的地方。

学生希望一辈子都可以生活在这里,为公子教育落樱台的孩子们。”

这话一说,余夏一个鞠躬,张跃连忙躲开但是却被余夏给抓住,等余夏鞠躬之后,此时余夏道:“张先生不需要躲,这是我代落樱台的孩子们,给张先生的鞠躬,落樱台的孩子一直都被骂贱民,很多读书人不屑来这里教育他们。

不过,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余夏多谢张先生愿意一辈子留在这里,也请张先生放心,落樱台绝不会让张先生有任何的困难。”

“公子仁义!”张跃感动不已。

看着场面有些煽情,余夏马上转换了气氛笑道:“张先生,为什么如此多的孩子在外面罚站?”

一说到外面罚站的孩子,张跃看了看身后的孩子们道:“他们呀玩心太重了,给他们留的写字和背诵作业,没有一个完成的。

我教的五岁的幼儿班,里面很多孩子都会背诵千字文了,但是这些十多岁的孩子,居然背不到一半。

我又不敢告诉他们的爹娘,上一次我不知道说了一下,结果,那小子被他爹吊了起来抽了一顿,太吓人了,所以我为了警告他们,就让他们罚站。”

噗!

余夏强忍着笑意,这和自己上学那会太像了,多少孩子逃课,老师喊家长,家长就是揍,后来老师都不敢喊家长。

特别是十几岁的孩子,有的喜欢上学,有的就不喜欢上学,这让余夏感觉亲切。

想了一下,余夏道:“张先生,你和几位先生商议一下,如果有孩子不喜欢上学,最好的办法是告知父母。

因为打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罚站太轻了,他们不会有记性的。”

“哦是这样呀,那我下次还是告知他们的爹娘吧!”张先生点点头。

余夏这个时候,也嘿嘿的笑了一下道:“那不打扰张先生上课了,我先走了!”

“恭送公子。”张跃微微一躬,跟着孩子们看余夏走,还傻乎乎的笑送余夏离开,只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最爱的公子,这次是实打实坑了他们一下,等张跃通知了他们的爹娘之后,最轻的惩罚也是竹笋炒肉丝。

余夏看着笑送的孩子们,坏坏的一笑,不过,这也是为了孩子们好毕竟学习还是很重要的,对于以后的人生会有很大的影响。

第八十九章 四级战备

“急报急报!”

李葳蕤一马当先,从落樱台的瓮城城门冲进了落樱台。

“她谁呀,居然敢冲进我们的落樱台?”

看着李葳蕤冲进了落樱台,一位刚刚入选的守门新兵有些诧异的看着身边的老兵问了一句。

这个时候,老兵呵呵一笑道:“小子以后眼睛放亮一点,看见那位可千万不要拦,因为她就是我们公子的好友天乐公主,拦她你就准备被她鞭打吧,公子都制不住她,只能哄着。”

“啊!”新兵点头,跟着再次问道:“可是她说的急报又是什么?”

“额!”老兵一愣:“那谁知道!”

就在新兵和老板说话的时候,李葳蕤已经来到了落樱台下,一跃下马,李葳蕤冲上落樱台,一边冲一边喊:“余夏余夏你快出来,我有急报,我有急报。”

大概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余夏和李葳蕤见面了,看到余夏,李葳蕤气都没有喘一口就喊道:“余夏,有一万贼匪来,你马上要做准备,关闭瓮城。”

说完,因为李葳蕤跑的实在是太急了,跟着就晕了过去,余夏立即将李葳蕤给扶住喊道:“叫二大爷,然后请余团长和丁团长来我住处。”

跟着余夏就抱着李葳蕤回去了。

过了一会,二大爷,丁大山,余大猛都来了,余夏先让二大爷去照顾李葳蕤,跟着余夏就带着余大猛还有丁大山来到客厅。

等三人坐下后,余夏道:“刚刚葳蕤带来了消息,有一万贼匪过来了,让我们小心,只是这一万贼匪的真正目的我们还不是太清楚,所以余团长,你马上将余壮派出去,我要尽可能的收集所有关于贼匪的消息,还有为了安全起见,青山一团,青山二团还有警卫连,一级战备!

不能让那群贼匪给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诺公子!”丁大山和余大猛立即一个躬身,然后领命而去。

落樱山一共有四级战备,(1)四级战备,即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者周边地区出现重大异常,有可能对落樱台带来安全和稳定带来较大影响时青山团所处的战备状态。

部队的主要工作:进行战备教育和战备检查;调整值班、执勤力量;加强战备值班和情况研究,严密掌握情况;保持通信顺畅;严格边境管理;加强巡逻警戒。

(2)三级战备,即局势紧张。周边地区出现重大异常,有可能对落樱台构成直接军事威胁时,青山团所处的战备状态。

青山团的主要工作:进行青山团战备动员;加强青山团通信保障,青山团(分队)能随时执行作战任务;密切注视敌人动向,及时掌握情况;停止休假、疗养、探亲、转业和退伍。

控制人员外出,做好收拢部队的准备,召回外出人员;启封、检修、补充武器装备器材和战备物资;必要时启封一线阵地工事;修订战备方案;进行临战训练,开展后勤、装备等各级保障工作。

(3)二级准备,即局势恶化,对落樱台已构成直接军事威胁时,青山团所处的战备状态。

青山团的主要工作:深入进行战备动员;青山团值班人员严守岗位,指挥通信顺畅,严密掌握敌人动向,查明敌人企图;收拢部队;发放战备物资,抓紧落实后勤、装备等各种保障;抢修武器装备;完成应急扩编各项推备,重要方向的青山团部队,按战时编制齐装满员;抢修工事、设置障碍;做好疏散落樱台百姓、兵器、装备的准备;调整修订作战方案;抓紧临战训练;青山团展开工作。

(4)一级战备,即局势极度紧张,针对落樱台的战争征候十分明显时,青山团所处的战备状态。

青山团的主要工作:进入临战战备动员;青山团军事主官保障不间断指挥;运用各种侦察手段,严密监视敌人动向,进行应急扩编,青山团预备队和青山团值班部队,按战时编制满员,所需装备祝补充能力优先保障;完成阵地配系;落实各项保障;青山团人员、兵器、装备疏散隐蔽伪装,完成一切临战准备,青山团处于待命状态。

这是完全模仿了现代军队的战备情况,这些也都是张志u盘中的内容,战备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有效的应付所有的突发情况,不至于会面对突然而来的攻击,就束手无策。

一个时辰之后,余壮匆匆的回来,余夏,余大猛,丁大山三人一起听了余壮对贼匪的全面报告和分析。

“公子余团长丁团长!我们一行五人在田辽坝遇到了贼匪,贼匪大概万余人,其中有两千骑兵和八千步兵。

至于武器装备,着甲的人很少,而且很多步兵武器简陋,手中仅仅只有一根木棍。

不过,也有精良的,这些精良的大概不超过三千人,全部不都在后面护着一个大帐大帐里面应该是贼首,这群人的前进方向,不像是鸠鹚城,反而很像是要来攻打我们落樱台的。”

“你有多大的把握?”余夏看着余壮问道。

“嗯七成!”余壮小心的回答。

忽然,这个时候,余夏笑了起来道:“怎么办,我突然感觉有点开心,一万贼匪,根据余队长的分析,我感觉更像是一群乌合之众。

虽然不知道这群人的来历,但是他们应该不是军队,没有着甲,兵器是木棍,我感觉他们应该是某地的暴民。

为什么要攻打我们落樱台,暂时我还不知道,不过,他们有两千骑兵,也就说,他们有两千战马,这可是好东西呀,我们现在缺的就是战马。

如果能一口将这群贼匪给吃下,那我们就可以建立一支千人双马的骑军。”

“是呀。”余夏说完,余大猛一个激动道:“我们现在真的需要一支骑军,要不然机动能力太差了,可是这马也太贵了,而且还有价无市。”

“千人双骑最好弄成重甲骑兵,这样我们的战斗力一定会更加上一层楼。”丁大山也是很兴奋的道。

不过很快,余夏则是又皱眉道:“不过如果我要吃下这群贼匪,那就必须要有一个团在瓮城之外,埋伏在两山之间,等贼匪被我们打退之后,出来拦截贼军。

而这个时候,贼军一定是最疯狂的时候,所以你们两个团?”

余夏话未说完,就听余大猛和丁大山一起起身喊道:“青山一团(青山二团)愿意!”

第九十章 大战就要开始

“公子喝茶!”

邱小麦很乖巧的和余裳儿站在余夏的身后,看到余夏要喝茶立即递了一杯过去。

余夏拿起茶杯轻轻的喝了一口然后道:“二叔还在闷闷不乐呀,不让你们一团去伏击,是因为你们一团经历的还太少,等以后还是有机会的,而且这次还不知道贼匪到底来不来我们落樱台,所以不要闷闷不乐了。”

余夏最后决定二团伏击贼匪,一团在瓮城之上击退贼匪,这个决定丁大山是开心不已,而余大猛则是稍微有些不开心。

“夏儿哦不是公子,我们一团的战斗力绝对不比二团弱,我知道二团有很多老兵,但是我们一团也可以担负起伏击的责任,而且余壮说了,有七成的把握,所以那些贼匪一定回来的。

只是伏击的居然不是我们一团,我想孩子们的积极性一定会大受打击的。”说完,余大猛还露出了苦涩的表情。

这让余夏一个无语,选择二团没有选择一团,主要的原因还是二团老兵很多,他们对接触战更加的熟悉,一团虽然也不错,进行的是近现代训练,不过,见血还是太少了,所以选择二团更加的稳妥。

只是这样的话,让我们不甘人后的余大猛稍微有些伤心,只是这是没办法的,余夏不能去任人唯亲,而要选贤任能。

看着余大猛那苦涩的表情,余夏只能微微一笑。

“公子夜不收来报,一万贼匪确定方向,是来攻打我落樱台的。”三子上来跪在余夏的面前道。

“你看吧我就知道贼匪是冲着我们落樱台来的。”余大猛可惜的喊了一声。

不过,亲二叔还是亲二叔,就在余大猛可惜完之后,马上余大猛看着余夏再次道:“公子,你先下瓮城吧,这里危险,有我们一团在,一定能打退那群贼匪的。”

余大猛的关心,让余夏心中一暖,不过余夏却笑着道:“没事,一群小杂匪,我必须要待在这里,等一下我要看着外面的情况,这次我们青山二团必须和敌人肉搏,所以我不能离开,我要让所有的战士都能看到我,我要让战士们都知道,我与他们同在。”

“公子!”余大猛一个感动。

身边的余强和三子齐齐下跪:“誓死保护公子。”

余夏这个时候也站了起来,然后走到城墙边,居高临下看着瓮城前面自信的道:“这次一战,我青山团必胜无疑!”

“现在到哪里了?”大帐之中传出了魏虎的声音。

魏虎好色,每每征战都会待在一个马车拉的大帐中,帐中有美女数名,一直陪着,而他的三千老兵也会拱卫身边。

就在魏虎问完之后,立即就有人回答道:“大哥已经到余家村了,还有半个时辰,就可以看到落樱台了。

而且刚才大哥你没有看到,我们路经鸠鹚城的时候,鸠鹚城大门紧闭,里面的官兵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我们大摇大摆的经过,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芜王的兵丁也真的是窝囊呀。”

自己小弟的话,让魏虎呵呵一笑:“芜王算什么兵丁加起来没有三万,只能算是末流的王爷,鸠鹚城地处边陲,更是小城中的小城。

城中人口不会多过两万人,兵丁不会超过三千人,这样的小城看到我们来了,当然会害怕。”

“原来是这样看样子,以后我们可以随处去走了!”魏虎小弟开心的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魏虎也是呵呵的道:“是呀不过等我们拿下落樱台,就将那里当成我们的山寨,我们也时候要有个窝了。

渤王的一百万两,可以让我们撑很长的时候,到时候兄弟们大碗吃肉大碗喝酒。”

“谢大哥!”周围魏虎的兄弟开心的大吼,这个大吼让魏虎也是开心不已。

只是等这一万多人来到了落樱台的瓮城前,瓮城前那密密麻麻的大概五百米长的反坦克锥,让所有的贼匪都傻眼了。

魏虎从大帐中走了出来,看着眼前那尖尖的反坦克锥锁紧了眉头疑惑的道:“这些是个什么玩意呀?”

倒是魏虎身边一位文士打扮的人一眼看出了这些反坦克锥的妙用:“如果我猜的不错,这些应该是阻拦攻城器械和骑兵的。

没有了骑兵和攻城器械的帮助,眼前的这座瓮城,就会更加的难攻,真的是没有想到,小小的落樱台居然有这种高人。

大哥,这次我们可能遇到麻烦了,看来必须要用人命填了。”

“人命填?”魏虎冷冷一笑道:“正合我意,我这次就没有带攻城器械,骑兵也只有两千,我来就是准备用人命填,等他们城楼之上的士兵没有了力气,那这座瓮城就是我的。

本来我就说了,我来落樱台准备找一处落脚点,现在好了,这里不错,我魏虎就要这里了,给我传令下去,准备攻城,就让那些炮灰先去送死,近卫军看中时机,重点一击。”

“诺大哥!”

魏虎说完,就有小弟抱拳离开,与此同时,在瓮城的城楼上,余夏也看到了一万多的贼匪,看完之后,余夏心中就有底了,那就一种暴民,连烂兵都算不上,一个个手中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一脸的菜色,一看就知道没有吃过饱饭。

这些所谓的贼匪,更多的其实就是被裹挟进贼匪中的,因为杀过几个人,所以就变成了暴民,和真正的匪还差很多。

这些人别说一万,就是再来几万,余夏相信自己也一定可以击溃。

倒是余夏注意到了,在这些人的簇拥中,一处大帐周围的骑兵和一支千人队比较厉害,虽然也是嘈杂不堪,但是兵器铠甲还算齐全,并且各个孔武有力,那么这大帐中被保护的人,一定是这支贼匪的头头。

这个时候,余夏将余大猛叫来,吩咐了余大猛几件事情,第一,等下贼匪进攻,三百米处用复合弓招呼,近了,就扔石头。

第二,等贼匪大片撤离的时候,立即使用床子弩。直射下面大帐。

现在大帐的位置在800米左右,余夏的床子弩可以够的着,所谓擒贼先擒王,这伙贼匪的头领死了,这伙贼匪还怎么抵抗。

搞不好,等一下丁大山稍微冲一下,这些贼匪就要投降,这样的话,也可以让自己的青山团战士少受点伤。

“咚咚咚”

就在此时,下面战鼓声响起,跟着余夏看到瓮城下,贼匪开始分发食物,这让余夏微微一笑,大战就要开始了。

第九十一章 死亡在身边

下面的贼匪击鼓之后开始分食食物,这就说明进攻不远了,像这样的被分吃的暴民,他们其实就是用来送死的,此时吃的一顿饱饭,也是断头饭。

很快下面的暴民吃完了手中分发到的食物,然后第二通鼓响了起来。

余夏看着下面的暴民摆出了冲锋的架势,第三通鼓刚刚敲完,只听魏虎大吼一声:“进攻!”

约三千暴民,手持简易的木排,推着一辆撞城车,冲向了余夏的瓮城。

五百米四百米三百五十米就在那些暴民们来到三百米这个距离的时候,瓮城城墙之上的余大猛也随之大喝一声:“放箭!”

“咻咻咻咻咻”

一千名青山一团战士松开弓弦,一千支羽箭组成的黑色箭雨,倾泄而下,城下的暴民看到箭雨袭来,也是纷纷的顶上了自己的木排,只是这些暴民想的还是太天真了。

他们将瓮城上的青山团战士当成了晋国的官兵,以为落樱台青山团战士手中的弓箭和那些晋国军队的制式弓箭一样,攻击距离撑死150米,穿透力还很差,头上的这块木排可以很简单的挡住城墙上射下的弓箭。

只是很遗憾,这是复合弓的弓箭,300米的距离穿甲都没有问题,更何况仅仅是一块木排。

只听‘噗’的一声,一支弓箭穿透了木排直接射中一名暴民的头颅,羽箭从暴民的右眼射入,射穿了脑袋,暴民连哼都没有来得及哼一声,就直接倒地死亡。

而这才仅仅是第一位,跟在这位的身后,大批的暴民被射中倒地,而且所有中箭者,几乎被射中都是头颅,如此恐怖的精准度,让暴民一阵胆寒。

不过,就在那些暴民刚刚感觉胆寒的时候,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的黑色箭雨倾泻而下,那可怕的精准度,让暴民们几乎都成为了活死人。

一分钟一共射了六轮共六千支羽箭,三千暴民只逃回去不足三百人,可见青山一团战士的射术是真的已经很强了。

“对面到底是个什么人呀?”魏虎这个时候也终于从自己的大帐中走了出来,看着前面尸横遍野的瓮城城下,第一次魏虎皱起了眉头。

本来他就以为所谓的落樱台应该是一个小作坊什么的按照以往魏虎在昼王辖地攻城的经验,这样的小地方,只要有几千炮灰向前,然后用命将城门撞开,跟着自己两千骑兵和一千近卫军杀入,基本上一座小城就完了。

可是今天魏虎是万万没有想到,三千暴民仅仅冲到那座瓮城城下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居然被直接射死两千七百多人。

这简直就是恐怖的。

“大哥我们要不要休整一下,然后弄清楚落樱台的详细信息?”

这个时候,应该是魏虎的军师来到了魏虎的身边,按照他的意思,现在最好是停一下,然后弄清楚落樱台的详细信息,跟着再来制定进攻的方法。

其实这位军师说的是对的,毕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但是魏虎是个什么他就是个屠夫,他从来都认为拳头大就是硬道理,所以他只知道强攻,用人命填,其他的他根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这个军师也是他捡到的一个读书人,为了安定自己的弟兄,才拜了对方为军师,但是魏虎却从来没有听过对方的。

“不能停!”魏虎大手一挥的道:“如果我们停了,那么刚刚死的人就没有意义了,我们要持续消耗城墙上那些士兵的气力。

等到他们脱力了,胜利就是我们的,所以进攻,马上再进攻。”

跟着魏虎再次下令,再派三千暴民冲杀,目的就是消耗余夏青山团的气力,其实这一招是有效的,不过,这个有效是针对官兵的。

因为那些官兵们用的弓箭,不但射的近,而且开弓还十分的耗力气,一般短时间内三箭,就要休息,要不人弓手的手臂顶不住。

但是余夏用的是复合弓,带着滑轮,这样的弓十分的省力,短时间八箭没有问题,所以用对待官兵的消耗战术来对的余夏的青山团,这是远远不够的。

眼见又有三千暴民杀来,这次余大猛改变了战术,他没有在三百米处放箭,因为担心对方跑了,毕竟这次对方一定是有准备的,要是弓箭像上一次一样,这些暴民,一定会在攻击的第一轮就往后跑。

复合弓的射距就是三百米,现在加上城头的高度最多的射距是三百八十米,三千人可能会逃出大半,这次余大猛让所有弓箭手将那些暴民放到一百五十米再开射,这样即使跑的话,也会多射几轮。

一定可以再次留下这三千暴民的。

果然和余大猛想的一样,这些暴民刚一接触到箭雨就二话不说的往回跑,即使魏虎将督战队给弄出来都没用,不过,这些暴民逃也没有逃的掉,又是五轮速射,三千多的暴民逃回八百多人。

这一幕再次让魏虎震惊了。

“现在该怎么办?”魏虎看着自己身边的兄弟问道。

“撤!”那位军师毫不犹豫的回答。

只是虽然魏虎爷也知道现在必须撤了,可是他却不甘心的问道:“就没有另外的办法了吗有哪位兄弟敢带着近卫军再冲一次?”

不过等魏虎问完,他的那些兄弟们都微微的低下了头,因为都不是傻子,谁都知道,前面的瓮城根本就不是现在他们可以攻得下来的,火力实在是太密集了。

可以这么说,谁去谁送死。

看着自己兄弟们都默默的低下了头,魏虎也没有办法了,只好道:“这样我们不进攻了,后退十里休整,切断这里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我要围死他们。”

“对呀大哥好计策。”

“大哥神勇!”

“我怎么没有想到,大哥妙计呀。”

一听不用自己去送死了,所有的小弟都开始拍着魏虎的马屁,这个时候魏虎也是适度的满意了一下道:“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了,我们先撤吧。”

说完,魏虎就上了大帐。

而魏虎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刚刚上了大帐之后,余大猛判断这群贼匪想到逃了,所以立即大喊:“所有床子弩对准大帐准备涉及。”

一句命令下完,瓮城城头上两百架床子弩齐齐的对准了魏虎的大帐,一千五百米的射程,八百米的距离毫无问题。

魏虎还不知道,死亡就在他的身边了。

第九十二章 大胜

“少游我们排这次能不能露脸就看你的了。”

瓮城城墙之上,余秋看着正在专心调整床子弩位置的周少游道。

“是呀!排长就快要升连长了,如果这次干掉贼匪老大的功劳是我们排立下的,那排长这次升连长一定就没有问题了。”

“我知道!”周少游摆弄着床子弩低沉的道:“这条大鱼一定是我的。”

听到周少游那自信的话,余秋也是开心一笑。

而和周少游一样,其他的床子弩操作手,也都自信满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魏虎,就在此时,突然魏虎的大帐开始动了,所有的贼匪准备撤退。

就在这瞬间,余大猛喊道:“床子弩发射!”

瞬间,两百架床子弩发出了‘咔’‘咔’‘咔’‘咔’‘咔’的机括声音,跟着‘嗡’‘嗡’‘嗡’‘嗡’两百支长约一米八的箭矢喷射而出。

“不好有冷箭!”

只听那位军师一个惊骇,只是这一声惊骇的声音太晚了,两百支长约一米八的箭矢直接将大帐射成了马蜂窝,你说大帐都成马蜂窝了,那在里面的人还有别的下场吗?

很快就听一位魏虎的小弟喊道:“大哥死了,大哥死了大哥被射死了。”

跟着就有大片的嘈杂声音,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快跑呀!”

剩下大概四千多人,没有命的冲向了余家村的方向,想要尽快的离开落樱台,因为此时的落樱台对他们来说就说噩梦。

只是就在这些剩余的贼匪冲出去还没有一里的时候,只见前面居然有一千士兵结阵严阵以待,一开始那些贼匪还大喊一声:“杀出去!”

可是当那一千士兵拿出了复合弓,三轮箭雨之后,那些贼匪彻底的绝望了。

冲又冲不出去,回头也不能回头,跟着那几千的贼匪全部投降,因为不投降不行,完全是绝望,要知道战打到现在,死亡率已经高的吓人了。

如果按照正常的,当一支军队死亡超过三成,那么这支军队哗变的几率就会百分之九十,这全贼匪现在死的就剩两千多人。

如果不是前面死的都是炮灰,这些贼匪无所谓,其实第一轮的三千人歼灭,那些贼匪就应该已经哗变了。

上次林承佑在这里死了两千步兵之后,掉头就走,那个时候如果余夏也像今天一样拦截,那林承佑他跑不了。

“胜了胜了我们大胜了!”

贼匪们一投降,青山团的战士们欢呼声就响了起来,这样的欢呼声立即传遍了整个的落樱台。

因为学堂是在上面,所以学堂是最后才知道,而在战争结束之前,四位读书先生心中也是担心不已,他们让自己的学生自习,然后四人一起走进了休息室。

“你们说这次贼匪能打进来吗?”一进来刘毅冲就迫不及待的担心问道。

“不知道。”张跃摇摇头道:“不过,公子已经亲上瓮城,我想有公子在一定能挡的住贼匪的。”

“一万贼匪呀!”周绍微微的道:“在我们那里,这一万贼匪已经可是大股的贼匪了,就是官兵也对他们没有办法。”

“不过挡我想还是能当的住的,毕竟瓮城城墙很结实。”王协道。

“可是就怕这些贼匪围城呀这样会困死我们的。”刘毅冲皱紧了眉头。

“围城的话,鸠鹚城应该会发兵来救我们的。”张跃回道。

“鸠鹚城?”刘毅冲一个苦涩:“他们的兵丁不足三千,救我们,他们拿什么来救我们,来了就等于自杀。”

“那我们该怎么办,不可能就这么等死吧?”王协和周绍都微微露出了担心的神色。

只有张跃很坚定的道:“我相信公子一定会打退贼匪的,因为公子是正义的。”

“是呀公子是正义的,我也相信!”周绍点点头。

“不管怎么样,胜也好败也好,我都准备和落樱城共存亡,这里是一个世外桃源,我不想再离开了!”王协看着三人很是肯定的道。

“其实我也一样。”刘毅冲笑道:“只要待过这里,就再也不想去别的地方,这里自由,平等,公平,是所有人理想中的家园。

只要这次公子可以打退贼匪,那我就将家人也接来,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和张兄一样,为这里的孩子教一辈子的书。”

“对我们也一起。”王协和周绍相继点头,跟着四人的手紧紧抓在一起,而就在此时,只听落樱城四周响起了巨大的欢呼声。

“什么情况?”张跃,周绍,王协,刘毅冲四人首先是一惊,跟着四人不顾一切的冲出休息室,等来到学堂的操场上,四人一起听到了欢呼声:“大胜大胜公子斩杀八千贼匪,俘虏两千,全歼一万贼匪。”

“什么一万贼匪被全歼了。”

四位读书人皆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不过,虽然他们感觉不可思议,可是他们却相信余夏,因为他们知道余夏的人品,余夏是绝对不会故意夸大战功的,因为余夏没有必要,落樱台就这么大,你夸大一点意义都没有,反而会被别人识破。

“天呀公子真的是神人呀。”刘毅冲惊喜的看着其他三人。

“是呀根据我知道的,我们这边应该只有两千青山团,可是居然全歼了一万贼匪,这样的战斗力,可以用恐怖来形容,要是公子打官兵,那些官兵还不要三万以上才可以。”王协哈哈一笑。

“呵呵我们不打官兵,我们只打贼匪,现在好了,所有人都知道我们青山团的厉害了,我看下次谁还敢来攻打我们落樱台。”张跃微微一笑。

跟着一边的周绍也是开心不已:“那不就是说,以后我们可以安安心心的待在落樱台了。”

“对!”张跃笑道:“有了公子这样的战力,我想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对我们有异心了,而且公子的军力也一定会再发展,这样的话,我们就永远不用担心了。

我们四人只要在落樱台安安稳稳的教书,就可以幸福快乐的过一生了,对了,你们还接不接你们的家人来落樱台?”

“当然接!”周绍,王协,刘毅冲异口同声的道。

而这个时候,张跃却笑道:“那你们就要晚我一点了,我爹娘还有幼妹就快到了,一大爷已经给我分了一套三居室,我今天下午去看房,我的课,你们帮我代一下,在下先谢谢了。”

“你!”周绍,王协,刘毅冲一个无语。

张跃却开心的哈哈大笑。

第九十三章 照夜玉狮子

“公子幸不辱命!”丁大山牵着一头白马走了过来,这头白马十分的神骏,丁大山可以牵过来,应该就是给余夏当坐骑的。

不过,余夏虽然喜欢这匹白马,但是他却没有第一时间去看白马,而是立即拉着丁大山问道:“丁团长,战士们的伤亡怎么样?”

余夏的话,一边的钟黑虎有些感动的道:“公子,你还真被团长说中了,团长说不管自己献的马有多好,公子一定会先问战士的伤亡情况。”

等钟黑虎说完,跟在后面的孙和志还有张嘉也是齐齐点头。

钟黑虎就是跟着丁大山回来有络腮胡的男子,孙和志是独眼,而张嘉则是那位有些儒雅的男子。

“公子爱兵如子是我等要学习的呀。”丁大山看着余夏微笑着道:“公子请放心,我青山二团仅仅受伤二人,原因还是不小心自己摔了。

这次公子擒贼先擒王的计策十分的好,这群贼匪的首领死后,这群贼匪第一时间就失去了战斗力,所以俘虏这些人根本就不费吹灰之力。”

听完了丁大山的话后,余夏这才放心道:“那就好,那就好一团也没有什么损失,那么这次我们真的是大胜,不废一兵一卒就取得大胜。”

“是呀多亏了公子。”丁大山,钟黑虎,孙和志还有张嘉对着余夏一个抱拳。

只是余夏却笑道:“是多亏了你们好了白马我收下了,你们打扫战场,晚上我们开庆功宴,到时候一醉方休。”

一听能喝酒了丁大山,钟黑虎,孙和志还有张嘉立即一个欣喜然后道:“诺!”

就在青山一团和青山二团打扫战场,处理那些死人尸体的时候,余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此时我们的天乐公主李葳蕤还在睡梦之中。

说真的,对于李葳蕤可以拼着危险来报信,余夏是感动的,对方是天之娇女,居然可以对自己如此真心真意,说实话,这是余夏没有想到的,李葳蕤虽然有些娇蛮,但是她却是真的将余夏给当成朋友的,要不然,这个小家伙也不会这样拼命的来通信。

“小麦!”余夏看着在自己床上的李葳蕤喊了一声邱小麦。

“公子!”邱小麦走了进来。

跟着余夏道:“你去做一碗鸡蛋羹,做好了,多放猪油,然后保着温,这个家伙在我落樱台只能吃这个了。”

“诺公子。”

邱小麦离开,身后跟着余裳儿撅着小嘴道:“公子对公主可真好呀,他可从来没有这样对其他人,难道公子和公主!”说着,余裳儿将双手的大拇指往一起靠了靠。

这边邱小麦则是在余裳儿的小脑袋上敲了一下道:“你这个小脑袋乱想什么,公主为了救我们落樱台来报信,公子对公主好点还不是应该的。

好了你给我去拿猪油,我要去打鸡蛋了。”

“是小麦姐姐!”余裳儿嘻嘻一笑,两个小女孩一起前往食堂。

而这个时候,正坐在自己房间中的余夏终于看到李葳蕤醒了过来一开始李葳蕤还迷迷糊糊的,从余夏的床上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喊道:“明月,我要喝水。”

只是让李葳蕤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话刚说话,余夏端着水笑着递到了李葳蕤的面前道:“你醒了?”

“额?”李葳蕤看着余夏先是一愣,不过,跟着李葳蕤好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大声的喊道:“余夏对了我想起来了,余夏有一万贼匪来了,你要赶紧关闭城门,不要让贼匪打你一个措手不及。”

看着李葳蕤那惊慌和担心的样子,余夏笑着安抚着李葳蕤道:“你不要激动,也不用担心,因为贼匪已经来了,而且已经被我青山团给全歼了。”

“什么?”李葳蕤一愣,然后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余夏道:“余夏你不是在逗我吧,那可是一万贼匪,我鸠鹚城有三千守军,都不敢与他们一战。

据我所知,你落樱台不就两千人?”

“是呀就两个青山团,还有我的一个警卫连,不过,这已经够了,不信,你和我出去看看,我们还缴获了一匹白马,你不说想要一匹白马不想要黑马,马现在就在外面。”

“白马!”瞬间李葳蕤来了精神,马上就下了床,不过,准备要出去的时候,李葳蕤还是大口的喝了一碗清水,她是真渴了。

等水喝完,李葳蕤三步并做两步冲到了房外,而在余夏的院子中,还真的有一匹神骏的白马。

围着那匹白马,李葳蕤轻轻的转了转,不过越转越心惊,越转越惊骇,大概转了有一盏茶的功夫,终于李葳蕤睁大了眼睛十分惊骇的道:“我的天,它它它它是照夜玉狮子!”

照夜玉狮子,通体上下,一色雪白,没有半根杂毛,浑身雪白,传说能日行千里,马中极品中的极品。此马生下只脖子周围长毛,犹如雄狮一般,性格暴烈,但长大后,会被赶出马群,随之性格也会变得温顺(说被赶出马群是因为晚上此马身上挥发出银白光,故得此名)。

长坂坡上,令赵云七进七出而落于不败,落入陷坑生而又能飞跃而起的那匹马,名叫照夜玉狮子。

当然了,照夜玉狮子是对这种马的统称,并不是说只有一匹马叫照夜玉狮子,除了赵云的坐骑是照夜玉狮子,其实还有很多的坐骑都是。

譬如伍云召伍云召排名第五,驻守南阳关,世人称“南阳侯”。

因其父右仆射伍建章遭朝廷奸党陷害,于是举南阳关之兵反隋。

隋廷派宇文成都前来征讨,伍云召虽不敌宇文成都,但是凭借着宝马“照夜玉狮子”杀透重围,保全性命。

对照夜玉狮子有这么一段描述雪练也似价白,浑身并无一根杂毛。头至尾,长一丈,蹄至脊,高八尺。那马一日能行千里,北方有名,唤做照夜玉狮子马。

余夏对马不了解,只是看到李葳蕤那欣喜的模样,余夏知道那是匹好马,所以余夏笑道:“不管它是什么,现在它是你的了。”

“我的。”李葳蕤一个惊讶,然后李葳蕤看着余夏道:“你知道这照夜玉狮子价作几何?”

“即使万金,它也属于你。”余夏说的毫不犹豫。

不过,这个时候,李葳蕤则是点点头道:“你还真说对了,这匹照夜玉狮子,最低也要值万金。”

“啊!”此时轮到余夏一个惊讶了。

第九十四章 让出功劳,一箭双雕

“你说什么它值万金?”

余夏一个惊骇,因为余夏对马不是很懂,而且这匹马也是脏兮兮的,应该是在贼匪那里待的不好,可能可余夏一样,贼匪也只是认为它是普通的白马。

所以余夏的潜意识中,这匹白马价值或许比普通马要高一些,也许五百两或者六百两,只是他没有想到,李葳蕤居然说是一万金。

这样巨大的差异,让余夏有些被吓到了。

而这个时候,看着被吓到的余夏,李葳蕤则是笑道:“呵呵怎么了知道价格了,舍不得了?”

只是让李葳蕤没有想到的是,等李葳蕤说完,这边余夏却笑道:“万金而已,我们是好朋友,只要我有的,我都会给你。

等一下,你和我们一起参加个庆功宴,跟着就骑着这匹马回去。”

“真的!”听到余夏愿意将照夜玉狮子给自己,李葳蕤开心的看着余夏道:“我就知道余夏是除了我娘和我姐姐外,对我最好的了。”

说完,还给了余夏一个甜甜的微笑,跟着一把抱住了照夜玉狮子的脖子,弄的一边的照夜玉狮子差点没吓死。

大概是下午时分,落樱台再次举行了盛大的庆功会,饭桌上摆满了肉食和黄酒,余夏让大家痛饮一场,现场气氛十分的热烈。

大家欢聚一堂,为了自己的家园打退贼匪而喝彩,说真的,这是李葳蕤第一次感受这样的氛围,而李葳蕤这位天之娇女不但没有排斥这样的氛围,反而是喜欢上了这样的氛围。

余夏本来是要李葳蕤坐在自己的身边,可是让余夏苦笑的是,庆功宴才刚开始,李葳蕤就不见了,余夏找了好一会,才找到这个小家伙正在和钟黑虎拼酒。

一个苦笑,这位公主贵人是真的不贵呀。

后来我们的公主大人喝醉了,本来准备趁着天黑回鸠鹚城的,但是现在公主大人喝的一直在那里打醉拳,无奈只好让公主大人在自己的房间住了一夜。

到了第二天,我们昨天和人拼酒的公主大人,才抱着头疼的脑袋骑着自己的照夜玉狮子在余壮的夜不收小队的保护下回到了鸠鹚城。

一回到鸠鹚城自己的城主府,李葳蕤就让自己的小丫鬟明月给自己煮了一碗醒酒汤,不过,汤还没有喝到嘴中,那边林承佑已经怒气冲冲的闯了过来。

“蕤儿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如果你不想我做鸠鹚城的大司马,你可以上报你的父王,让我走,可是只要我在鸠鹚城做一天的大司马,你就必须听我的。

看看你昨天的态度,难道余夏比你的性命,比鸠鹚城的百姓还有士兵的性命更重要,你真的是太让我失望了。”

刚刚一进李葳蕤的房间,林承佑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通骂,林承佑是真的生气,因为他已经得到消息,说落樱台打垮了贼匪,这让林承佑都快气疯了。

此时的林承佑认为这一切都是李葳蕤的错,如果不是李葳蕤的通风报信,那群贼匪一定能攻下落樱台杀死余夏的。

所以他将一切的邪火,全都站在道德至高点之上痛骂李葳蕤。

而如果要是平时,李葳蕤一定会据理力争的,但是今天宿醉的李葳蕤是真的头太疼了,对于自己舅舅的神经质,李葳蕤没有力气反驳,不过,很快李葳蕤抬起头看着林承佑道:“舅舅余夏说这次打败一万贼匪的功劳可以分给你,他只要十万两白银。

就可以将那些贼匪的俘虏都给你,让你送去朝廷,你还可以告诉朝廷,是你平了这一万的贼匪。”

“李葳蕤,你这个!”就在林承佑准备继续站在道德的至高点,用全城百姓的性命和战士的性命来骂李葳蕤的时候,突然,李葳蕤说的话,让林承佑生生将后面的话给停住了。

“你说什么能在说一遍吗?”林承佑使劲的眨了眨眼睛。

无奈,李葳蕤脑袋朝下趴在床上道:“我说余夏说,你只要给他十万两白银,那么,余夏就将这次平掉一万贼匪的功劳给你。

就说陛下的落樱台被一万贼匪攻打,你鸠鹚城大司马为了陛下率兵驰援,然后击溃一万贼匪救下了陛下的落樱台,跟着余夏还会将俘虏都给你献上朝廷。

余夏让我回来问问你愿不愿意?”

“真的余夏真的让你回来这么说的?”林承佑心中一喜,要知道,如果这平了一万贼匪的功劳归了自己,那自己就可以在朝廷上大大的露脸一回。

不但可以在陛下的心中留下印象,恐怕大都永安中也会流传自己的事迹,这简直就是超级的好买卖,仅仅十万两而已,林承佑是绝对可以拿得出来的。

“是真的舅舅你还骂不骂我了,不骂我想睡一会,我的头好疼的。”李葳蕤不耐烦的道。

“啊你睡,你睡,哎呀我们的蕤儿累了,你先睡,舅舅就在外面等着,等蕤儿睡醒了,还要帮帮舅舅去和余夏说,他的提议我同意了,十万两等下蕤儿就帮我带去落樱台,还告诉余夏,他的人可以来鸠鹚城买粮了,我们是一家人,不要太拘谨了。”林承佑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倒是李葳蕤心中冷冷的哼了一声,她是越来越看不上自己的这位亲舅舅了,完全小人模样,讨厌。

而余夏为什么会将自己的攻劳供手让给林承佑,其实很简单,余夏在藏拙他注定和这个晋国朝廷没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必须将自己的锋芒给掩饰住。

不能让那位女皇陛下再对落樱台有其他的想法,余夏现在只要让那位女皇陛下知道,自己就是他的一个赚钱的工具就可以了。

余夏绝对不能让那位女皇陛下知道自己的战力,否则这会引起不必要的猜疑,现在的余夏主要是要低调的发展,两千斩杀一万贼匪的功劳,还是太耀眼了。

所以余夏想了想,还是将这份功劳给让出去,十万两白银是李葳蕤告诉余夏的,自己的舅舅身边最多应该有这么多银子,呵呵跟着余夏就将这个份功劳给卖了出去。

果然,林承佑上钩了,不但同意给十万两白银,还让余夏的人继续来鸠鹚城买粮,这简直就是一箭双雕,余夏和林承佑各取所需。

不过,当林承佑的一份替自己表功的奏折到达了大都永安之后,我们的女皇陛下却在里面看到了危机!

第九十五章 青山旅

晋国大都永安皇宫

“上将军李语汐到!”

女官的一声传唤,李语汐走进了太极殿,此时的李皓月正在看奏折,等看到李语汐下跪之后,李皓月这才停了下来道:“语汐来了!起来吧!”

李语汐从地上起来看着李皓月道:“陛下召末将进宫,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嗯!”李皓月在奏折中找了找道:“你来看看这张奏折。”

说着,李皓月将手中的奏折递给了李语汐,李语汐小心翼翼的接过之后一看,居然是鸠鹚城林承佑的奏折,只见上面写道:陛下万岁,微臣鸠鹚城大司马林城佑拜见,四月十五日,我鸠鹚城落樱台受到一万贼匪的攻击,微臣得知消息之后,立即带兵五千驰援落樱台。

与贼匪鏖战四个时辰,微臣将一万贼匪一网打尽,并俘虏两千余人,此次得胜全赖陛下之鸿运,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然后跟着是署名和日期。

等李语汐看完之后,跟着李语汐发出的第一句话就是:“陛下,有人盯上我们的银子了!”

听完李语汐的话之后,李皓月很是满意的点点头道:“没错语汐呀,你和朕想的一样,是有人盯上我们的银子了,要不然,为什么会突然冒出一万贼匪出来。

而且这贼匪不打鸠鹚城,还非要去打落樱台,说真的,不是冲着我们的银子去的,那是不可能的。

好在这次语汐的舅舅立功了,知道带五千兵马去救援,要不然恐怕我们的银子这次凶多吉少呀!”

“我舅舅救援?”李语汐露出一丝苦笑,别人不知道,但是他却知道,自己的那位名义上的舅舅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他会好心去救落樱台。

更重要的是,现在鸠鹚城顶多就有官兵三千人,五千人是从哪里来的。

只是李语汐这个时候不太好拆穿,毕竟对方还是自己名义上的舅舅,那位小妈虽然不是自己的亲娘,但是她对李语汐还是视如己出的。

所以李语汐只好淡淡的道:“其实我舅舅功劳不是很大,还是落樱台那位很厉害,我去过落樱台,那里的瓮城建造的十分牢固,易守难攻。

这次能打退一万贼匪,我想落樱台的功劳也是不小的。”

“嗯朕知道。”李皓月点头道:“不过,有功就要赏,所以这次朕会赐你舅舅一枚银鱼袋,希望你舅舅可以帮我们守住落樱台。”

鱼袋是晋时官员佩戴的证明身份之物。

晋开国之时,晋国开国皇帝赐五品以上官员鱼袋,饰以金银,内装鱼符,出入宫庭时须经检查,以防止作伪。

三品以上穿紫衣者用金饰鱼袋,五品以上穿绯衣者用银鱼袋,此即为章服制度。

林承佑身为鸠鹚城的大司马乃是六品官员,城主为五品,但是六品官员赏赐银鱼袋,这说明皇上对你能力的认可,有了这银鱼袋,五品还是梦想吗?

“多谢陛下隆恩!”李语汐下跪谢恩,这让李皓月点头笑道:“好了,好了,你就起来吧,现在我们就要来说说这次幕后主使人了。”

说完,李皓月从椅子上站起来道:“依朕看能有这样手笔不会超过三人,渤王,邢王,赵王他们是对我们有最大的威胁的。

而这三王之中,无疑是渤王最为可疑,因为我们的细盐打的他是措手不及,我想他一定是想要报复的。”

等李皓月说完,这边李语汐也点头道:“我也认为是渤王只是渤王是怎么知道我们的细盐来自落樱台,要知道,知道这个消息的,就仅仅我们几人。”

“哼!”

就在此时,李皓月一个冷哼:“朕最近得到了一个消息,周禀吉将袖春阁的头牌给包了三天,三天一万两白银。

朕姨娘家的家底朕是清楚的,他们没有这么多的银子,所以语汐,给朕去查查周禀吉,只要能证明是周禀吉泄露的消息。

那就给我抓起来,这次就是天王老子来求情,朕也绝不容他!”

“诺!”李语汐一个躬身。

“哦对了语汐,给朕派人盯着渤王,他的一举一动朕都要知道,如果下次他再有对落樱台的不轨之心,我们也好提前知道,这样就可以早些防范。”

“诺!”李语汐再次一个躬身,跟着慢慢的退出了李皓月的太极殿。

而等李语汐离开之后,李皓月呆呆的看着屋顶道:“这皇帝做的还他吗的真累呀,扯淡!”

鸠鹚城落樱台

两千多的俘虏送走了,不过,俘虏中认识字的都留了下来,一共有十二个人,这些人根据他们自己说的,都是被贼匪裹挟进贼匪中的。

余夏想了想,因为实在是太缺读书人了,所以就将他们给留了下来,不过,这些人都留在了军中,受到军中士兵的严密监视。

而余夏也利用了他们会识字的便利,让这十二人开始给青山团的战士门扫盲。

现在每天早上青山团的战士们出操,等训练完之后,下午就是学习时间,不管是谁,也不管你的职位多高,只要你不识字,那就必须要去扫盲。

一时之间哀嚎声四处可见,但是余夏的命令大家也不敢违抗,只能硬着头皮的去学习,好在一天认识十个字的任务不是很难。

而且学会了认字,做很多事情也方便了,比如记录军功,粮草储备,本来这些都要亲自去看,但是现在只要有帐簿就可以一目了然,方便是真的方便,就是太难学了。

而落樱台除了全军大扫盲之外,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落樱台又开始招募士兵了,这次招募的士兵是一千人,青山一团和青山二团中会骑马的被抽去成立了青山三团骑兵团。

现在招募一千士兵是填两个团空缺的人数,而青山三团的团长是余夏亲自兼领,钟黑虎为副团长,跟着后面三个青山团会合成一个青山旅,余夏担任旅长,丁大山和余大猛同任副旅长。

这火爆的招募士兵,引来了近五千多的青年踊跃的参加,丁大山和余大猛那是全程参与,希望可以在五千人发现一些好苗子。

毕竟谁都不想自己的团被另一个团给比下去,而此时我们的余夏则是开始为自己的骑兵团琢磨武器了,余夏的骑兵团一人双马,所以武器是可以多带一点,而这武器余夏选了一个最好的。

第九十六章 鲁呈连弩

诸葛连弩三国时期蜀国的诸葛亮制作了一种连弩,又被称作元戎弩,一次能发射十支箭,火力很强,但是体积、重量偏大,单兵无法使用,主要用来防守城池和营塞。

汉末魏朝大发明家马钧对其进行了改进,改成了一种五十矢连弩,使其体积、重量大大减轻,成为一种单兵武器,但是因为生产很复杂,所用的箭矢也必须特制,所以没大量生产,后失传。

余夏想要给自己的骑兵团装备的就是诸葛连弩,当然了,余夏要装备的不是那种大型的诸葛连弩,一是那种大型的诸葛连弩,骑兵是无法携带的,二是在张志的u盘中也没有这种大型诸葛连弩的制作方法。

余夏想要制作的是一种诸葛亮创制的小型连弩,这个连弩有两个基本数据,一是能瞬发十矢,二是矢长只有八寸。

更重要的是,这种小型的诸葛连弩可以携带,并且在张志的up盘中还有详细的制作方法,这个方法要感谢一下名叫吴景刚的男人。

这位吴景刚生于我国河北沧州,家里世代木匠,因此对于从小耳濡目染的吴景刚来说,木匠是他自己和家里人共同的职业期许。

但是吴景刚做木匠又偏偏喜欢做一些千奇百怪的东西,他不喜欢单纯的就做一些桌椅板凳等的东西,由于从小就对兵器特别的喜爱,因此吴景刚从小就喜欢研究一些诸葛连弩啊、撞车啊这些东西,即使在面对家里人的不解和外人的嘲讽下,他依然没有放弃,几十年如一日的研究着这些老祖宗的东西。

他为了要完美的复制出诸葛连弩,做出了很多的努力,翻阅包括《天工开物》等晦涩难懂的古书,不断地重复重复再重复。看不懂古文,他就四处求教,然后慢慢按着书上的图片和描述进行复原,都说爱迪生发明灯泡之前试验了无数次,同样的吴景刚为了复制出诸葛连弩,也是不断重复试验了无数次,历经八年的时间才最终成功。

这位吴景刚复制的诸葛连弩一次可以瞬射十支箭,距离在200米左右,虽然不能破甲但是射在面门和没有着甲的身体之上,还是可以穿透你的头颅和身体的。

而且吴景刚复制的诸葛连弩小巧双骑骑兵可以一人带两架一千人就是一万支箭,两架就是两万支箭,骑兵冲锋,来到敌方的步兵阵地,跟着就是两万支箭射出,不管多强悍的步兵阵地也会被这两万支箭组成的箭雨给撕开口子,跟着余夏的重甲骑兵才冲进撕开的口子,那绝对是震撼的。

余夏在笔记本电脑中将诸葛连弩的制作图纸给复制了下来后,直接就去找自己的姥爷了,自己的姥爷陈茂盛现在就在余夏成立的一个兵器制造所之中。

当然了,余夏的姥爷虽然是个木匠,但是他这位木匠的实力还是不太够的,要是制作个桌椅板凳,余夏姥爷那是绰绰有余,但是像诸葛连弩这样的高级武器,陈茂盛的姥爷就靠边站了。

余夏前往兵器制造所,主要找的人,是自己姥爷的师弟,一位名叫鲁呈的人,这位鲁呈和自己的姥爷曾经在一个师傅下学过师,是很好的师兄弟,但是鲁呈的天赋比陈茂盛邀高很多,后来因为战乱两人分开了。

就在今年二月的时候,余夏要求招募所有周边有技术的人,鲁呈被招募到了,跟着和陈茂盛再次相遇,仅仅是惊鸿一瞥,陈茂盛就在人群中看到了拖家带口的鲁呈。

接着陈茂盛就激动了喊了一声鲁呈的小名:“小呈子!”

鲁呈先是一惊,跟着当看到陈茂盛之后,鲁呈也是激动的喊道:“师兄!”

这一句师兄一叫,两个分开了接近四十年的男人,相互不由自主的流下了泪来,跟着就是一个紧紧的相拥,很多话语全部都在无言中。

而这位鲁呈来到了落樱台之后,也是发挥了他木匠的出色能力,首先吊机被他改造了一下,现在吊机不但可以吊东西,人也可以了。

然后是武器复合弓能快速的装备全军,也是因为他提出了流水线作业,说真的,余夏都被他吓到了,要知道流水线作业可是很现代的一种理念,真的没有想到,这位鲁呈会提出来,要是没有提出,余夏自己可能都没有想到。

也是这个原因,余夏知道不能小觑古人,古人其实并不蠢。

“姥爷鲁爷爷!”

余夏来到了兵器制造所,跟着推开了自己姥爷办公室的门,看到房间中果然有两人,就笑着喊了一声。

“啊是公子!”鲁呈立即恭敬的站了起来。

陈茂盛笑着将鲁呈给按到位置上道:“你起来做什么现在没有人,你是我的师弟,所以他也是你的孙子。”

余夏走进来笑道:“是呀鲁爷爷,不用和我这么客气,其实我来这里是找你有事情商量的。”

“公子请说!”鲁呈依旧很恭敬。

余夏知道想要改变这些人的阶级观念基本上不可能的,所以余夏只好只能接受的笑道:“是这样的我想请鲁爷爷帮只制作一把连弩。”

“连弩?”鲁呈看着余夏道:“请问公子,可以图纸一看?”

余夏立即从身上将诸葛连弩的图纸给取了出来,然后铺在了陈茂盛的桌子上,等鲁呈仔仔细细的看到了图纸之后,鲁呈一个惊呼:“真的是巧夺天工,这连弩完全可以称的上是世上最机巧之物。”

“是吗是吗真的有这么厉害?”陈茂盛也是立即看向了诸葛连弩的图纸,只是遗憾的是,陈茂盛的水平,看诸葛连弩的图纸,就像是看天书一样,不过,为了掩饰自己看不懂,陈茂盛还是连连的点头道:“呀果然和师弟说的一样,巧夺天工,巧夺天工呀!”

“怎么样鲁爷爷,有图纸在,鲁爷爷可以复制出来吗?”余夏有些期待的看着鲁呈。

而此时鲁呈也是很仔细的看着诸葛连弩的图纸道:“公子不瞒你说,复制出来我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时间,我需要彻底的研究研究,一个月公子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鲁呈就是死也要将这连弩给研究出来。”

“好!”余夏是不怕时间长,就怕复制不出来,现在鲁呈既然说了时间,那余夏就不再担心了,说完好之后,余夏还跟着道:“鲁爷爷只要您可以复制出这把连弩,那以后这把连弩的名字就叫鲁呈连弩。”

“鲁呈连弩!!”鲁呈露出了一丝向往的神色,跟着只见鲁呈一把将连弩图纸给抢到手道:“好好公子等着,我一定快点复制出鲁呈连弩!”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

留下余夏和陈茂盛两人互相傻看了一眼。

第九十七章 不爱上学余冬冬

眼见着鲁呈离开,这边陈茂盛笑着道:“夏儿你算是将我这个师弟的喜好给抓住了,鲁呈连弩,你的这个名字会让我师弟拼命为你研制这种连弩的。”

陈茂声说完,余夏也是露出笑容道:“那就太好了,这个连弩对我们很重要,只要可以复制出来,我们的骑兵还有步兵都会增加战力,希望鲁爷爷不会让我失望。”

“一定不会的,别的我不敢保证,但是要说钻研这些,我师弟绝对是最强的。”陈茂盛很是自信。

“对了姥爷!”余夏看着陈茂盛问道:“现在我们大青山的梯田怎么样了?”

“你说梯田呀!”陈茂盛马上道:“很好已经屯了快一万亩了,就是人手不够,要是人手够的话,还能屯出更多的梯田。”

“那就太好了!”余夏点头:“只有自己有了地,心里才会安心,哦对了鸠鹚城又让我们可以去买粮了,所以明天你和爹一起进城。

再买点粮食!”

“知道了我会和你爹去的。”陈茂盛笑着答应。

就这样余夏又和陈茂盛说了几句话,跟着就离开了,而就在余夏离开陈茂盛的房间时候,在落樱台的训练场,招募新兵正在火热进行之中。

余大猛和丁大山两人是全程紧盯,只要看到一个好苗子,两个家伙立即就会冲过去,然后想要将对方给拉到自己的团里来。

余夏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就没有去看新兵招募,这要是被两个人夹击了,那余夏还不麻烦了。

只是就在余夏回到家中的时候,却听到隔壁自己的家中发出了自己娘亲愤怒的怒吼,要知道在余夏的记忆中自己的娘亲一直都是温柔的,可是没有想到,今天余夏居然听到了自己娘亲的怒吼。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难道是自己的爹在外面?

后面是不敢想了,男人有钱就变坏呀,带着一丝皱眉,余夏没有回自己的家,而是走进了隔壁的家,不过等余夏走进隔壁家院子的时候,这才发现,自己错怪了自己的爹。

这次的事情和自己的爹没有一毛钱关系,现在余大力正焦急的坐在一边,而余夏的娘,陈花英的怒吼对象是余夏的妹妹余冬冬。

“你的皮真厚呀,你看看你写的字,简直就和鬼画符一样,你的先生要是不是看在你哥哥的面子上,早就将轰出门了,全班一共八十个孩子,你的字排倒数第二。”

“我又不是倒数第一,而且倒数第一的娘也没有骂他。”余冬冬据理力争。

只是不说还好,一说陈花英就更气了:“你还有脸说,倒数第一才五岁你好意思和一个孩子比,其实你就是倒数第一。”

“好了好了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孩子不需要写字写的多漂亮。”余大力这个时候心疼闺女,在一旁说了一句。

“你给滚一边去。”陈花英火力全开:“你以为现在的落樱台还和以前你们余家村一样,女子无才便是德,呸真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给我家夏儿当爹的。

我家夏儿请回这么多先生,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读书写字才是最正确的。

我们食堂里洗碗的牛婶她女儿读书第一,写字第一,背诵第一,不管走到哪里只要说起她的女儿,牛婶那是趾高气扬。

可是我呢一说到这个家伙,我都不敢说自己是夏儿的娘,怕大家知道自己的公子有这么一个笨蛋妹妹。”

“额我们余家本来就不是读书的料,余秋不是在军队中刚刚被警告了。”余大力还在为自己的女儿辩解。

“余秋被警告,但是余秋知道努力,你难道没有看到秋儿一直看书认字要到深夜,而她呢一回家就知道疯,疯完就是吃,吃完了就是睡。

这是人还是猪呀?”陈花英一个无语。

反倒是余冬冬被骂了,像骂的不是自己一样,抽了抽小鼻子道:“人生在世,吃喝玩三字,娘不要太介意名利,记住要放开胸怀。”

“嘿你这个臭丫头,敢教训起我来了,看我不揍你。”说完,抄起扫把就要给余冬冬来一顿,好在这个时候,余夏眼看情况不好,走了进去。

“怎么了?”

余夏一出声,看到余夏,余冬冬立即跑了过去,钻进余夏的怀抱可怜兮兮的道:“大哥娘亲要打死我。”

“嘿!”陈花英一个无语:“我扫把都没有碰到你好不好?”

这时候,余夏笑道:“你呀也真的是太调皮了,娘亲说的是对的,这次我是不会护着你的,写字居然倒数第一,好歹你也是个女孩子。”

“什么呀又不是我一个,二哥,壮子哥,强子哥,还有三子哥,他们都不行。”

“啊!”这个时候余夏一愣。

然后余大力呵呵的笑了起来道:“我们余家好像除了夏儿你,都不是读书的材料。”

这个时候,就连陈花英都无奈的道:“夏儿,你是不知道,余秋,余强,余壮,三子,就没有一个读书行的,不过,好在他们都很努力,而家中最不争气的就是这个小丫头,一天到晚就知道玩,先生说的,如果这个小丫头还这么无所谓的话,就要将他调到五岁孩童班去了。

为娘是真的丢不起那人了。”

“这么差?”余夏有些微微皱眉的看着余冬冬道:“这样吧让这个丫头跟着小麦还有裳儿住一段时间,小麦和裳儿两人读书很厉害,什么东西记一遍就好了。

可以多教教这个小丫头,还有,我那边有人十二个时辰看着,爹和娘经常在工作,所以这个小丫头可以偷跑出去玩,现在我让我看着她,她想跑也跑不出去。”

“好好!”陈花英大喜:“这样就太好了,我不想冬冬可以成为什么才女,但是最起码不要说出来,倒数第二,这脸我是真的丢不起,夏儿,你是大哥,一定要帮帮娘亲。”

看着陈花英那祈求的眼神,余夏点点头,然后看着自己怀中十分无可奈何的自己的傻妹妹,余夏微微一笑,他要开始对余冬冬军事化管理。

就不相信,被自己军事化管理之后的小丫头还会那么烂。

(此一章,为的是纪念我家侄女数学成绩42分,全班倒数第五,表哥表嫂已经疯了,补课,棍棒依次而上,但侄女却无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表嫂说去学校开家长会是她人生最黑暗的时刻,好在两人现在生了二子,大号已废,开练小

第九十八章 方清华

“先生好!”

“好好!”

下午时分,余夏的青山旅军营中,迎来了战士们的扫盲课,见到先生要喊先生好,这是余夏规定的,在这样的年代,师恩那可是很大的恩情,所以必须要铭记。

虽然这些先生曾经是俘虏,但是现在他们教导你们,你就必须要尊敬他们的。

“咳咳!”

在接受完这些战士学生们的行礼后,先生轻咳两声道:“昨天的我交待的作业都写完了没有?”

“写完了!”战士们异口同声的回答。

“好!”先生点点头:“你们将作业交上来,我会现场进行批示,如果有错误,那么一次一戒尺。”

说完,那位先生拿出了竹板,而当战士们看到先生手上的竹板,明显是一个惊吓,看样子没少被这竹板揍手心,其中以余秋,余壮最为担心。

虽然两人现在已经是连长,但是这位先生好像完全无所谓,只要犯错那是照打不误,要知道丢脸可比疼痛更重要。

很快,在那位先生的要求下,学生们战战兢兢的将昨日写的作业都给交了上去,那位先生立即现场批阅,好在这次居然没有人错误,所以学生都对了。

此时,先生满意的笑道:“你们都很好,今天没有错误,为了奖励你们,今日就不布置作业了。”

“太好了!”教室一阵欢呼,而看着自己学生们那开心欢呼的声音,那位先生也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跟着上课,一共讲了约一个时辰之后,先生就说下课,战士们说了先生走好的话语之后。

先生就走出了教室,等那位先生走出教室看到天边的夕阳,美丽而绚烂,这时候先生有些颇为的感慨,这位先生的名字叫方清华,他本来是贼匪魏虎的师爷。

只是可惜的是,他这位师爷基本上就是摆设,魏虎用他做师爷只是为了笼络更多的小弟,至于他的才学,魏虎基本上都是无视的。

要知道方清华曾建议要魏虎建立属于自己的根据地,然后广积粮,但是魏虎根本就不听,魏虎的人生信条是及时行乐,他只在乎眼下,根本就不在乎以后。

方清华也是无奈,要知道如果不是方清华被魏虎机缘巧合的救过一次,而且方清华实在是无处可去,他才不会做贼匪的师爷。

曾经的方清华虽然是寒门学子,但是他却考中过探花郎,要知道在晋国是一个唯出身论的国家,寒门已经几百年没有人出身三甲。

而在这几百年间,方清华居然身中探花郎可想而知他的才学,那绝对是惊人的,只是,有的时候枪打出头鸟。

方清华一介寒门居然挤入了三甲,正所谓进去一个就要出来一个,本来三甲都是贵人的,可是却生生的被寒门挤走了一个位置,你说那位被挤走探花郎待在第四位的贵人该有多恨方清华。

更加重要的是在晋国才华根本就没有门第重要,所以虽然中了探花郎,但是方清华的苦日子也是接踵而来,各种对方清华的打压,将方清华压的喘不过气来。

就算方清华生病了,方清华的上司都必须让方清华来点卯,如果不来,就是十梃杖,而且方清华所有的上疏都被拦了下来,所有的建议和提议都被无视和忽略。

最后弄垮方清华的是,在一次上司请客中,他被人灌醉然后拖进了花楼,最后被人扒光衣服游街示众,这个时候朝廷下旨以有辱斯文革去了方清华的探花郎身份。

只是就在方清华已经失去一切的时候,那位已经得到了探花郎位置的贵人还要致方清华于死地,派出三路杀手,沿途追杀准备回家乡的方清华,好在方清华命大,机缘巧合被魏虎给救了,最后方清华担心自己如果此时回家,一定会给家人带去不好的结果。

所以想了想,就只好从了贼,如果不是实在无可奈何,你告诉我,他为何会从贼。

本来方清华以为这次被俘虏之后,人生一辈子就要毁了,因为在这个时代贼匪就是被杀的下场,但是让方清华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当自己表明自己的是读书人之后,那些士兵居然将自己留了下来。

你说留下来就留下来吧,这些士兵居然还给自己和其他十一位识字的读书人安排了单间,晚上吃的饭菜是一碗羊肉馎饦(面条),而且对方还说不够还有。

要知道这可是馎饦呀,一开始方清华还担心是断头饭,毕竟他已经好久没有吃到馎饦了,在魏虎那里,他吃的最好的也就是杂粮馍馍。

但是让方清华没有想到的是,这还只是第一天的伙食,第二天的早上喝的是小米粥吃的是鸡蛋,中午吃的是黄米馍馍和肉。

晚上的时候,方清华还喝到了新鲜的山鸡汤,根据那些送餐来的战士们说的,这些都是他们公子亲自吩咐的,因为读书人不应该被虐待。

第一次,方清华听到公子的大名,而就在第二天,方清华就见到了士兵们口中的公子,一位年纪不过二十的年轻人,在方清华的印象中,公子为人彬彬有礼,嘴角带有一丝笑容,最重要的是,这位公子公平,明理,他告诉自己和被俘的十一位读书人,因为暂时还无法知道他们中好人坏人,所以他们十二位读书人还必须在军营中度过一段时间。

但是只有等他们查清,十二位读书人都是清白的,那么就会立即放了他们,跟着还可以允许他们成为落樱台的先生。

不但可以在落樱台租到房子,先生的月饷是五两一月,如果还有家人也可以带到落樱台来,落樱台给工作,给住房。

这些承诺简直太有吸引力了,跟着公子请他们帮军中的战士扫盲,所有的读书人都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而更加让方清华对公子尊敬有加的是,公子当着所有军中战士的面警告战士们,一日为师,就要永记师恩,如果有人敢对先生不尊敬,他就会将对方逐出军队。

因为这样,即使这些先生本来是战士们的俘虏,战士们也是恭敬有加,仅仅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彻底赢取了所有读书人的心。

他们愿意为这样看重自己的人效力,十二位读书人包括方清华都心甘情愿并且卯足了劲帮助那位公子的战士们扫盲。

“啊!”方清华第一次在落樱台看到这么美丽的夕阳,所以不由自主的微笑了一下。

“先生好!”一队士兵匆匆走过,然后很有礼貌的问好。

方清华收住微笑微微点头。

这个时候,又一位读书人走了过来:“老方,在这发什么呆,回去吃饭了,今天宋致知那个家伙弄到了一只野兔,现在正在炖,晚上喝一杯。”

“可不能耽误了备课。”方清华道。

“你就放心吧!”说完,读书人哈哈一笑,拉着方清华往宿舍走去。

第九十九章 英雄不问出处

一栋两层的楼房,这里原来是士兵们的宿舍,后来被改了一下,成为现在十二位先生的宿舍,每个房间住三个人,一共上下两层四个房间。

“哈哈老方,老王,快点来闻闻,看看香不香!”

刚刚走回自己的宿舍,方清华和王正声第一时间就闻到瓷锅炖野兔的香味,等那位宋致知将瓷锅的盖子打开,一股浓郁的肉香立即就飘满了整个房间。

跟着一大锅肥嫩的野兔肉就出现在了方清华和王正声的面前。

“你这野兔是谁给的?”方清华看着锅中的野兔忍不住的问道。

“嘻嘻!”宋致知笑道:“我一个学生的爹今早见到我给我送来的,他说他家三代没有人识字写字,昨天我教会他儿子写自己的名字。

这不一激动就买了一只野兔送来给我,这一支野兔100文钱呢,还给我了一些佐料,花椒、胡椒、茱萸、生姜我也不知道怎么放就一股脑的都放了进去。

谁知道,味道异常的好呀。”

宋致知那开心得意的样子,让方清华和王正声两人微微一笑,而就在这个时候,宋致知又从床底下摸出一个酒瓶笑道:“嘿嘿以为野兔就是结束,那就小看我宋致知,看这是什么!”

“居然还有酒。”王正声一个惊讶。

看到王正声的惊讶,宋致知笑道:“你们是不知道,落樱台的村人都很富有,就拿我送给我野兔和酒的那家人来说吧,他们家大儿子当兵,一个月有五两,父亲在挖矿队也有五两,母亲在蜡烛厂是三两,女儿在盐场煮盐,一个月也是三两。

所以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一个月是十六两。

这十六两,买一只野兔和买一瓶酒真的不算什么。”

“是呀!”方清华一个感叹:“我第一次听到士兵们说自己月饷是五两的时候,还有些不太相信,不过,那些士兵们说,五两也快过去了,公子又要给他们加银子了。

说真的,我是真的佩服这位余夏公子,他真的和别的人不一样,我也见过有钱人,但是那些有钱人,越有钱就越抠门。

想着法的想要不给银子,最好连吃的都不给,给他白做工才好,这位余夏公子真的是太与众不同了。”

“呵呵我也是不过,我倒是很佩服这位余夏公子,他的仁善也得到了所有落樱台聪明的尊敬和效忠,说句大逆不倒的话语,只要余夏公子一声令下,这里的所有人连朝廷都不会理睬。”王正声小声的看着两人。

“是的!”宋致知也是微微的点头:“你们是不知道,军中对那位公子的推崇可以说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谁都不能说一句那位公子的坏话,否则,就等被揍吧。”

“有因必有果,如果不是那位公子心系百姓,我看落樱台的百姓也不会这么的向着他。”

方清华说完,这个时候,宋致知道:“好了好了我们开吃吧,再不吃,就要冷了,来来来拿板凳,”

说完,三人也忙不迭的各自凑到了一起,围着瓷锅正式开吃。

所谓“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野兔肉有“荤中之素”的说法,瘦肉占95%以上,富含优质蛋白质,矿物质,钙,因而是孕妇,儿童的营养食品。

兔肉被小火慢炖,炖的酥烂,一口下去可以直接将精瘦的廋肉给撕下,进入口中,使劲的咀嚼,兔肉十分的筋道,咬在嘴中弹牙酥软。

三位读书人那是吃的嘴都快要歪了。

除了吃兔肉还有喝黄酒,三人相互碰杯跟着一饮而尽,然后发出了舒服的声音。

“啊!这才是生活呀!”宋致知微笑着放下了酒杯。

“是呀以前我们真的是活在恐怖之中,不知道那些贼匪什么时候将我们给宰了,现在好了,终于能过上正常的日子了。”王正声也是点头。

“哎对了!”这个时候,宋致知道:“你们知道吗老赵说想要接自己的家人过来,他家中还有一个老娘和兄嫂,老赵说他兄嫂来不来他不知道,不过,他一定会将自己的老娘给接到这里来。”

“对呀那位公子说了,只要他们将我们查清白了,我们就可以接人了,只是可惜,我们家没有人了。”王正声一个落寞。

“呵呵!”这个时候宋致知也是苦笑道:“我家也没人了,对了老方你家中还有人吗?”

一句话,让方清华有些惆怅,家中有人吗,当然有了,爹,娘,弟弟和妹妹,一大家子人呢,可是方清华却不敢回去,为什么他担心那位贵族的报复。

一口将杯中酒给喝干净,方清华带着一丝苦涩的念道:“江水三千里,家书十五行行行无别语,只道早还乡。

可是已经变成贼匪的我,还有何颜面回家,吾本探花郎,今成教书匠!”

说完,再次将杯中被王正声倒满的黄酒给一口喝了下去。

看着方清华那更加落寞的模样,王正声和宋致知也是苦涩不已。

“好了好了,都怪我,说些有的没的,现在我们什么都不说了,今日我们三人大醉一场。”宋致知将酒杯给端了起来。

然后三人猛的一碰杯一起道:“大醉一场。”

夜色降临,所谓的大醉一场就是个口号,因为一壶黄酒还不足以令三人都喝醉,现在三人都在宿舍的外面看着天上的月亮。

一开始士兵还会监视这些教书先生,但是现在已经没有那么严密了,夜里出来点着蜡烛看月亮和星星,士兵们也是不再去管。

“方兄本是探花郎,我有一想法,不如我们一起向公子举荐方兄,公子爱才一定会用方兄的。”

王正声说完,宋致知立即道:“好太好了我愿意举荐方兄。”

只是这个时候,方清华却叹息道:“我虽探花郎,可惜现在的身份却是俘虏,我们虽然现在衣食无忧,那是别人的善心,但是我们其实已经早就和以前的身份不一样了,即使对方知道我是探花郎,但是依我现在的身份,你说公子会用吗?试问谁会用一个下贱的俘虏?”

“这!”方清华的话,让王正声和宋致知都默默的收声,是呀,谁会愿意用一个自己的俘虏,在晋国这个门第之见很高的国家,几乎是不太可能的,只是这两人不会想到,余夏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余夏来自未来,只要有人说出方清华的身份,余夏会立即去求证,如果得到是真实的,余夏会毫不犹豫的用方清华的,什么身份之见在余夏面前是没有用的,余夏用的就是人才,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可是到底谁来说呢?

第一百章 五月落樱台

时间来到了五月的落樱台

现在落樱台有百姓四万余人十分的热闹,余夏在瓮城内的两边设置了东西两市,我的天呀,里面都是来买东西的人,很多商人不再前往鸠鹚城买卖货物,而都是来落樱台买卖货物。

因为落樱台这里不但货物全,更重要的是,这里买卖十分的公平,不会受到当地官府的盘剥,你只要交了银子租到一间摊位,那你的买卖只要不是假的,那就可以随意的交易,中间不收取你的任何其他费用。

这可是十分方便的,不像鸠鹚城,我的天呀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那是数不胜数。

除此之外,这落樱台还有一个吸引人的地方,那就是容易出新东西,什么香皂,肥皂,蜡烛,火折子,毛绒娃娃每一个新东西都很赚钱。

前段时间,落樱台又出了一个名叫酱油的调味品,这个调味品大家都不看好,色泽红褐色,虽有独特酱香,但是商人都不知道这是用来干啥的。

只是后来有一位名叫贺雨萱的商人,也不看,也不问,就说了一句:“我要十万罐。”

大家都认为这位贺雨萱要赔死了,可是谁知道,这酱油一经推出就大火了起来,因为加了酱油的菜肴明显的好吃了起来,不但滋味鲜美,还有助于促进食欲。

在晋国这个调味品奇缺的国度,酱油的横空出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贺雨萱那是大赚了一笔。

后来商人们算是知道了什么叫青山出品必属精品,所以大家后面都来落樱台买卖货物,而且如果要是有新品,立即拿下,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的保守,因为如果你保守,那对不起赚钱的就不会是你。

其实这酱油十分的好制作,而且主要的材料也是黄豆,选择优质黄豆,倒入盆中用清水浸泡2-4小时左右,然后把黄豆洗净沥干,去除里面不好的黄豆,然后用大锅煮熟。

煮黄豆的同时,可以将锅烧热,把面粉和麦皮倒入锅中,炒至微焦黄色;

将煮熟的黄豆捞出,均匀的摊在盆中冷凉,然后将炒好的面粉和麦皮,将其翻拌均匀,再把拌好的黄豆装于竹篾类器具中,大概摊2厘米厚左右,盖上盖子,放到室内温暖的地方进行制曲,大概24小时左右。

待黄豆表面长满黄绿色的袍子,并且飘散出曲香为止,再把黄豆曲倒入冲洗干净的坛子里面,加入饱和盐水,将豆子全部淹没后,在上面撒上一层薄盐,然后将坛子放到阳光下暴晒,经过三个月左右日晒夜露即可成为酱醪。

采用盐水浸泡酱醪三次,第1次加入盐水浸泡成熟酱醪3天,吸出的酱油液汁浓粘,色泽红棕,味道香浓,最后2次各浸泡7天。

将三次吸出的酱液混合在一起,经过10天日光暴晒,沉淀,然后煮出液,再加入酒,红糖和食用盐(使酱液盐分浓度达到17%,大约5-8千克酱油左右),放到锅中煮沸,过滤后即成为五香黄豆酱油。

余夏做酱油出来,一是为了卖,二一个就是自己也想吃点好的,一天天的没有酱油白嫩嫩的肉,余夏是真的不想吃了。

有了酱油之后,食物的味道会大幅度的提升。

晋国人也不是傻子,酱油的妙用很快就被晋国人掌握,一天一万罐,五天十万罐,酱油被一瞬间卖断了货,本来余夏只是想弄点自己吃吃,可是谁知道,酱油如此受欢迎,余夏又加开了一个酱油厂。

因为加开了酱油厂,余夏的人手就更加的不足了。

“盒饭盒饭有人要盒饭吗十文一盘,两素一荤。”

中午的时候,在余夏的东西两市中,有叫卖盒饭的声音,这些盒饭主要都是卖给做生意的人吃的,特别是那些小货郎。

盒饭是用和余夏食堂中一样的托盘装的,两个素菜,豆芽和大白菜,一个荤菜卤猪头肉,再给一碗汤,两个黄米馍馍,那是吃的想当饱。

而这个生意是谁做的,不是别人,就是田质。

田质早就不在鸠鹚城开早点铺了,就在邱小麦成为了余夏的贴身侍女之后,田质就将早点铺给卖了,然后来到了落樱台,邱大虎也跟着来了。

后来田质在陈花英的支持下,开了这间卖盒饭的店,呵呵可别小看着卖盒饭的店,虽然落樱台是吃大锅饭的,但是现在落樱台的人流量变高了,一天几千人上万人的出入。

自然吃饭的就多了,农家人,又不是贵人,所以这种盒饭就十分的划算,田质最好的一天赚了一百两,笑的田质都快不知道怎么才好了。

只不过,邱大虎却一直都不快乐,因为邱大虎想要去青山团当兵,以邱大虎这样的身体素质,还会两手拳脚,当兵是很简单的。

可是田质死活不同意,只要邱大虎说要当兵,田质就寻死觅活,不过,这也不能怪田质,因为邱大虎的爹就是当兵死的,所以田质对当兵是很深的阴影。

无奈邱大虎只能在家看店,余夏看过他几次,虽然他家现在富裕了,大虎也穿上绸缎,吃上肉了,可是却越来越不开心了,好在是余夏来了,大虎才开心了一番。

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余夏贵为公子,也只能爱莫能助。

“啊我要迟到了!”

市集之中一位孩子大哭了起来,这位孩子是落樱台学堂上学的孩子,今天家中爹爹病了,娘亲要工作,就嘱咐他回来送饭给爹爹吃,可是谁知道,走的慢了,现在吃完了饭,已经快要上学了。

因为要迟到了,孩子担心的大哭了起来。

就在此时一队骑兵跑了过来,这队骑兵是公子余夏的警卫营一共三百人,战时保护公子安危,闲暇之时,就维持落樱台秩序。

“怎么了!”三子一身苏钢制作的步人甲,拉开自己的面罩看着正在大哭的孩子问道。

“我要迟到了,迟到是要被先生打手心的。”孩子难过不已。

而一听到要打手心,三子那是感同身受,所以他立即对孩子伸出手道:“来将手给我,我骑马带你去。”

跟着小孩对三子伸出手,三子一把将小孩拉上了马背,跟着一拉缰绳,黑马嘶叫一声,绝尘而去。

看着人马离去,一位年纪比较大的商人微微的抚了抚自己的胡须道:“军民一家亲,这个景象应该只能在落樱台才能看到呀。

等青山城建起来,一定要在这里买上一间店铺。”

第一百零一章 晋国大灾难

落樱台的民生是越来越好,而在军队方面,余夏现在拥有三千三百二十人,其中青山一团团长余大猛,现在的青山一团以弓兵为主。

每位弓兵着二十斤步人甲,携带武器马刀,复合弓,二十支箭,长枪一团还配备了三十架床子弩,可以进行远程打击。

二团以步兵为主,着四十斤步人甲,携带长枪,一米重盾,斩马刀,冲锋在前,所向睥睨。

三团为重甲骑兵团,着三十斤步人甲,一人双马,携带长枪,两把鲁呈连弩,马刀,复合弓,箭二十四支,链子锤重甲冲锋,无往不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余夏的警卫营,警卫员是轻骑营,着三十斤步人甲,一人一马,带马刀,链子锤,复合弓,箭十二支,一把鲁呈连弩。

现在夜不收一团二团三团都有,余壮现在已经在三团,成为一名骑兵营长,他是余夏所有弟弟中晋升最快的。

就在余夏的落樱台越来越好的时候,晋国朝廷也在发生着改变,昼王地界发生了起义,昼王无力镇压,向自己的兄弟们求援,只是可惜的是,所有的王爷都没有出手,全部都坐壁上观。

跟着昼王无奈向朝廷求援,李皓月发兵五万,拜李语汐为天策上将军,救援昼王。

这五万人马强势而锐利,仅仅用了不到一月时间,就将昼王境内的起义给镇压了下来,虽然过程是血腥的,这次李语汐为了以最快的速度结束起义,所以采用的是屠杀的震慑。

一共杀了足足十二万人,不管你是有意的无意的,反正从贼就是要杀,这样的杀戮,让昼王境内的起义被快速的结束。

而等起义被镇压之后,昼王想要请李语汐离开之后,忽然发现,李语汐这位天策上将军居然不走了,李皓月居然允许李语汐在昼王的境内开天策上将府,允许李语汐招募自己的班底。

就这样昼王的属地一共十座城池,被李语汐霸占了六座,更无语的是大量的昼王属地的百姓,全部前往李语汐占据的六座城池。

本来是八王第三的昼王,现在猛的成为了和芜王一个级别的王爷。

而八王也正是被去了一个,有战斗力的八王,现在就剩下了七王,而且那位寿王也在危险之中,这突然的变故大大的增加了李皓月的统治权,但是其他几个王爷此时也终于意识到了不好。

特别是那位寿王,他感觉自己的实力最差,所以想要拉几个同盟了,而这位寿王第一个想到的同盟,就是和他城池相连的芜王。

而如何同盟,正是寿王在悄悄动着脑筋的。

对了,还忘记了那位周禀吉,这个家伙就惨了李皓月越来越强势了,以前的李皓月因为一直被人掣肘,没有属于自己的力量,自己登基的时候,八个王爷接召却不奉召,那小脸蛋被打的啪啪直响。

而李皓月还没有办法,现在不一样了,李皓月虽然还没有强到一言定所有人的生死,但是整治自己的亲戚还是绰绰有余的。

周禀吉被李语汐查明,他和渤王的人交易过,第二天就被抓到了李皓月的天牢之中,虽然周禀吉的娘亲再次来求情,但是李皓月却将周禀吉私通渤王的证据获得十万两白银的证据给拿了出来。

周禀吉的娘亲无话可说,最后只求流周禀吉一条活路,最后李皓月答应,跟着就是流放三千里,一辈子也别想回大都永安了。

所有的格局都在慢慢变化着,而最倒霉的要属李葳蕤,五月的时候,李葳蕤的公主任命终于被昭告天下,天乐郡主,正式被加封为天乐公主。

成为了公主,那么李葳蕤就有了一项特权,那就是不用继承自己父亲的城池,而拥有皇帝给的城池,这座城池是是跟着李葳蕤传给自己的子孙的。

有人会说这是好事呀,是本来呢,确实是一件好事情,芜王也很开心,因为这样一来自己就有四座城池了,虽然有一座是自己女儿的,但是现在女儿不是还没有出嫁,那就是自己的。

可是让芜王和兴奋的李葳蕤没有想到的是,城池给了给了,但是给的却是一座根本就不可能得到的城池,那座城叫荒城。

是在晋国最西南的一座城池,本来荒城也算是一座富饶的城池,因为在那里有很多可以牧马的草地,拥有了荒城就等于拥有了产马的地方。

但是谁知道,就在一百多年前,荒城的主人却因为苛捐杂税逼反了荒城的原住民歙民,这群歙民因为从小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所以骑射很强,虽然人少了点,只有一万多人,但是这群歙民人人都可以上马作战,不管老幼妇孺,所以荒城丢了。

这一丢就是丢了一百年,虽然那里名义上还是晋国的,但是实际上主人早就不是晋国了,那里现在被一群强盗,马匪给占据着,什么肮脏的东西,荒城都有。

虽然被马匪和强盗占据,不过,这些马匪和强盗却并没有给歙民带去什么不好,反而让歙民有了盐,铁器还有生活用品,而且还和歙民和平相处。

所以歙民也欢迎,久而久之,荒城就城了罪恶之城,只要是犯了事情身上有罪行的人,基本上都会被流放到那里。

跟着荒城就成了三不管的一座城池,你说李葳蕤得到这么一个烂城,心里还能开心吗?芜王都被气死了,差点没吐血,而这也再次的说明,李皓月还并没有的完全掌控晋国朝廷。

现在虽然李皓月已经有了强势,但是那些世家大族才是掌控了朝廷的关键,虽然无法阻挡李皓月封自己人为公主,但是只要世家大族不爽,照样给你一个烂城,反正也给了城,而且还是晋国的城,就算是李皓月,也只能捏着鼻子无话可说。

就在所有人都沉浸在五月的喜还有悲之中的时候,此时的所有人都不会想到,很快晋国就要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大灾难。

这个灾难的造成就是因为没有粮食的原因,在这次灾难中,晋国和八王都遭受到了不同的伤害,其中寿王是受伤最重的,不过,这个家伙也是最残忍的。

而在这场灾难中,余夏却得到了了空前的发展,不过,余夏也是在这次灾难中痛恨上了那位寿王。

而到底是什么灾难

第一百零二章 朱二一家

“铛铛铛!”

下午时分,下班的钟声响了起来,跟着大批的没有家的人前往食堂吃饭,而有家的人一般都是去食堂打饭。

现在是五月山中很多很多的野菜都开始复苏了,可以说正是吃山野菜的季节,陈花英这段时间一直都在组织人手上山采野菜。

小小的山野菜,长于田野,生如田园,其貌不扬但煎炒烹炸都是美味。可以做成水饺包子,可以油炸炒菜,可以凉拌也可热炒,只有你想不到绝没有做不到的做法。

有些人还会将山野菜揉入面糊做成饼,只加少许的盐,不同于包子的肥美流油,又是一道极佳的美食。还可以用来煲汤,在汤水里山野菜独有的清苦甘甜更是发挥到了极致,营养价值也最高,一口野菜汤,一口野菜包子,真真是大自自然的馈赠!

其中余夏最爱吃的野菜有刺嫩芽,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其实刺嫩芽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是生长在矮小的树上,对于烹饪它的做法有很多种,可以炸着吃,煎着吃,最常用的一种做法就是煎鸡蛋吃。这种野味不仅味道好,而且在农村还被当做治疗糖尿病的草药,都已经出口到了外国,受到了外国人很大的欢迎,可见效果很好。

还有竹虫,竹虫是一种生长在柱子里的动物,其实就是一种虫子,虽然看起来很恶心,外表让人有一种汗毛竖立的感觉,但是营养价值以及味道都是非常好的。

余夏是当过兵的,蜈蚣都吃过,就别说着这竹虫了,这种虫子因为是生活在竹子里面,所以吃起来会带有一种竹子的清香,很多情况下人们会选择用油炸着来吃,而且这种虫子多吃可以强身健体,因为它含有多种蛋白质氨基酸之类的营养物质,对于身体是非常有好的食物。

当然了,如果要说最鲜美的美味就要数鸡枞菌鸡枞菌是大青山中特有的一种菌子,全大青山一个春天下来,也就过五十多斤,鸡枞菌的营养价值要比一般的菌类物质高,无论是煲汤还是炒着吃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而且味道非常非常的鲜,特别是放在山鸡熬制的鸡汤中,我的天呀,那是真的太美味了,余夏就点名说自己最喜欢喝这种鸡枞菌熬制的鸡汤。

让余夏有些无语的是,从此之后,大青山的鸡枞菌就再也没有卖过了,以往来大青山吃过鸡枞菌认为鸡枞菌好吃的贵人,春天就派自己的仆人来大青山去收鸡枞菌。

遗憾的是,大青山的山民全都不卖了,收鸡枞菌的仆人就问为什么那些山民则是微笑道:“因为公子爱吃,公子待我们如子,我们却没有什么可以孝敬公子的,公子爱吃,你就是出一万两,我也不会卖。”

仆人们全都无语的摇摇头,见过尊敬自己主家的,但是却没有见过几万人疯狂的崇敬自己主家的,这位余夏公子会神法?

“吃饭了!”

夕阳下的落樱台,家家老妈喊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响起了,下了课在外面皮了一会的孩子们听到自己娘亲的喊声,也立即乖乖的回家,跟着还约定明天继续玩。

跟着鸡,鸭,狗也全都回家了,晚饭的时间到了。

烧砖匠朱二的家中,一套四居室,住了朱二和他的岳父一家,现在朱二早就已经不是以前的朱二了,得到了余夏的赏识。

朱二现在是青砖厂的厂长,一个月的月饷是十二两那日子过的滋润,就在他升为厂长的第二天,就有媒婆来给他介绍相亲。

一个虽然十八岁,但是却还是黄花闺女的女孩,朱二三十二岁,见面之后朱二第一眼就看上了那位女孩,不过,女孩说什么都不要朱二的,但是,如果想要娶她,必须要将女孩的爹娘还有幼弟接到一起来生活。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女孩十八岁了还未出嫁,你说都是穷人家,谁能养活这么大一家子。

如果女孩的爹娘是劳动力那也另说,可是女孩的爹有病,娘还残疾,弟弟也才八岁,这样的家庭谁敢要,这个家也是,如果离开了女孩,那一家必死无疑。

不过,朱二这个家伙,一个人吃饱那是全家不饿,对于这个看起来很苛刻的条件,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跟着女孩都快高兴的哭了,两人十天后就成亲了。

朱二结束了自己光棍的日子,开始过起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日子,以前的朱二是跟着山匪的,有一股狠劲,大家都以为女孩家跟了朱二一定要受点委屈。

可是让所有人都跌破眼镜的是,朱二自从成了亲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什么好吃的,好喝的,自己都舍不得用,全部留给女孩和她的家人。

女孩的爹生病,朱二求爹爹告奶奶帮助女孩的爹求药,女孩的娘残疾,朱二每天酒都不喝省下来给女孩的娘亲买鸡炖汤补。

还有女孩的弟弟,朱二那是当亲儿子养,现在朱二满脑子除了余夏就是自己的家人,又到了晚餐时间,朱二今天买了卤猪头肉,卤大场,还有半斤黄酒。

配合着从食堂打回来的饭菜,朱二笑着和自己的岳父坐在一起浅酌几杯。

女孩的弟弟大口的吃着猪头肉,要是别人,一定会生气,但是朱二却不恼,不但不恼还将自己碗中的那块红烧肉夹到了女孩弟弟的碗中道:“二毛要多吃点,这样才能长的壮,等长大了,就去效忠公子,二毛要永远记住,没有公子,就没有我们一家今天的日子。

如果有人敢对公子不利,我们一家就是豁出性命,也保公子周全。”

女孩弟弟一边吃一边点头的喊道:“我知道等我长大就去当兵,以后保护公子,保护爹娘,保护姐姐和姐夫。”

“好好我家二毛有志气。”这个时候女孩的爹慢慢道:“不过,二毛要记住,公子要保护是第一位的,而第二位要保护的不是爹娘,是你的姐夫,如果没有你姐夫,我们一家也不会活到现在。”

“是呀!”一边躺在床上的女孩娘道:“二毛,一定要记住,以后孝敬姐夫,否则,我就是死,也不会瞑目的。”

“娘说什么呢?”女孩一个嗔怒:“这日子过的好好的,什么死不死的。”

“对呀爹娘,我朱二以前是个山匪,你们不嫌弃我,将女儿给了我,我对你们好是应该的,那个不说这些话了,来吃饭,等吃完了饭,夜里我们去瓮城集市逛逛,据说来了玩杂耍的,还有摆地摊的,我们去看个新鲜。”

“什么有玩杂耍的,那姐夫我们快吃,我要去看杂耍。”二毛着急了起来。

“哈哈!”那猴急的样子,引起了一家人的笑容。

第一百零三章 公共马车

夜幕降临晋国别的城池都已经宵禁了,但是落樱台的夜晚才刚刚到来,只见几名挂灯工,来到一根根类似现代路灯杆下面,将上面的灯笼,用带着长钩的竹竿给取下来。

然后将里面变短的蜡烛给换出来,重新换上一根有小孩手臂那么粗的蜡烛,这根蜡烛可以持续燃烧整整一夜,这样就可以让落樱台一整晚都明亮起来。

“大哥快点,快点!”

余夏的住处,桌子上摆了四菜一汤,竹笋炒肉,山菌炒鸡蛋,一道红焖鹿肉还有一道红烧肉,最后汤则是鸡枞菌炖山鸡汤。

其中红烧肉加了酱油,终于和现代的红烧肉一样了。

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这个时候吃要趁热,第一口抿到肉皮,用牙齿轻轻往下纵切,下面一层是肥肉,绝对肥而不腻,再下面一层是瘦肉,入口即化,下面又是一层肥肉,紧跟着又是一层瘦肉,层次分明,又不见锋棱。

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回味无穷!

就连余冬冬这个小女孩都能一口气吃三到五块。

而一边的红焖鹿肉,余夏是第一次吃,以前也就听说过,说什么鹿肉是高级野味,肉质细嫩、味道美、瘦肉多、结缔组织少,可烹制多种菜肴。

而且鹿肉含有较丰富的蛋白质、脂肪、无机盐、糖和一定量的维生素,且易于被人体消化吸收。

其实晋国的贵族们,最长吃的也是鹿肉,比如李葳蕤她最喜欢吃的就是鹿肉,不过,鹿肉的话,有一股很浓重的腥膻味,需要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手段进行处理,如果只是简单的用酒或者是其他的调料去腥,那可不行,因为专门的师傅也会有失误的时候,可想而知鹿肉有多难处理。处理不好的鹿肉根本没办法下口。

余夏的鹿肉是新来的厨师做的,以前这位专门给贵族们做饭,怎么说呢,味道还行,也就尝个味道,其实余夏还是觉得红烧肉好吃一点。

听着身边余冬冬,那急不可待的催促声,余夏吃饭都吃的不安心,看着自己的妹妹无语的道:“不就是来个杂耍团吗有这么着急,我告诉你,这是第一批,以后我们落樱台会来更多的杂耍团。

到时候能将你看吐。”

“什么看杂耍还能看吐,大哥你什么都不懂。”说完,余冬冬又是快速扒着饭。

不一会,余冬冬吃完了,这边余夏也结束了,只见邱小麦和余裳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碗筷,这让余夏呵呵一笑,原来这两个小家伙也想要去看杂耍。

这让余夏想起自己小的时候,农村放电影的情景,那个时候农村很多的家里还没有电视,一个村子大概两个月会放一次电影。

如果天气好,放在晒谷坪放映;如果下雨,那要挤在村礼堂放映。

村里要放映电影了,如果有谁知道了,都会奔走相告,一传十,十传百……这时候,很多孩子们的心情像过年,很兴奋,盼望着夜晚早些来临。

放电影的那天,孩子们的母亲晚饭做得特别早。

吃完饭,家中的孩子们搬起家里的凳子,到放电影的地方找个好位置,先占住再说,有两兄弟要轮番“值班”,要不位子会被别人“抢占”。

父老乡亲从四处赶来,集中在一起,很热闹。有时候,村里的干部会借换片的空档儿,向大家发出通知、生产注意事项等。那时放映机用的是胶片,一部电影通常需要两片或两片以上的胶片才能放映完。

不过,很快的不知什么时候,村里人陆陆续续有了电视机。

村里放电影的次数逐渐减少,村民渐渐把看电影淡忘了。很多人家里买了影碟机,成了结婚姑娘必备的嫁妆,价格在数百元到数千元之间。即使在城里,情况也差不多。

到租片子的店里浏览一番,碰上自己喜爱的片子,带回家,有空的时候,啜一口清茶,细细品味,看到一些难忘精彩的镜头,看一遍不够过瘾,还可以再看一遍,或者更多遍,功能很多。生活便这样在无形中增添了许多乐趣。况且电影院里放的片子,基本上都能租到。

只是原来的那种大家一起看电影的味道和乐趣却再也找不到了,余夏没有想到,今天在落樱台居然还找到了这种久违的感觉。

走出家门,此时路上的路灯全部都亮了起来,不过,即使有路灯,还有人手中打着灯笼,一群人从落樱台上准备去看杂耍。

余夏的出现,让落樱台的百姓纷纷停了下来,向余夏躬身行礼,这是所有落樱台百姓发自内心的尊敬,后来因为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余夏将自己打扮了一下,遮住了自己的脸,这样才好了些。

这落樱台,一共有四个区域,首先第一个区域就是东西两市,一进瓮城,大概走不到三百米,就是东西两市,一个很大的广场。最少有三十多个足球场那么大,中间用一道栅栏隔开,然后东边买首饰,布匹西边则是粮食,鸡鸭!

然后还有一些卖艺走江湖还有测字的。

等过了这东西两市,会出现一道围墙,而如果想要进入这道围墙,那就必须有落樱台百姓的身份证明,也就是符牌。

因为进入这道墙之后,就是落樱台的第一个生活区域,这里住了大量的落樱台百姓,有四万多人,而这个区域很大,至少还可以住几十万人,这里是余夏用来建城的地点。

这个区域多大呢,嗯面积大概是900万平方米!也就是90平方公里,宽9公里,长10公里的城。

为什么余冬冬这么着急,就是因为其实从落樱台下来,再到东西两市,其实还要走大概10公里的路程,现在余夏弄了一个公共马车,有点像公共汽车,坐一次两文钱。

现在余夏虽然已经贵为公子,但是他却并没有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弄什么豪华马车,余家的家人也都是苦哈哈出生,你就是给每人一辆马车,他们也不太会舍得坐。

所以余冬冬和小麦还有裳儿着急是有原因的,因为还要下落樱台抢马车坐。

第三个区域就是后面的工厂盐场,蜡烛厂,火折子场,酱油厂等等这些厂就在落樱台下面,也是落樱台最大的秘密所在,所以这里是更加严密监视的。

当然了,余夏的落樱台也可以算是第四个区域,上面住的基本上都是第一批和第二批来落樱台的人,这里的人对余夏的忠心是最高的,还有一些青山团的将领和军官的家人,对落樱台贡献高的人,都住在上面。

第一百零四章 落樱台钱多

一辆马车里面大概可以做二十人这里要说明一下的是,余夏落樱台的马车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两轮马车。

晋国一般用的是都是两轮马车,当然了晋国也有四轮马车,不过,晋国的四轮马车相当于今天的大货车,是用来载重或运送大块头的。

为什么晋国不用四轮马车,那是因为路不行,首先晋国人们使用得马车都是木制的,而马车的车轮和车辙自然而然也是木制的。

所以马车在使用时面对泥泞的道路行走起来还是很吃力的,相比较于四轮马车,两轮马车在这样的路上行走起来要更为快速,而在晋国人们所处的环境之中,地面也肯定是凹凸不平的,这样的路面四轮马车走起来的确有些吃力。

因为相对而言四轮马车在光滑的地面上速度是比较快的,但是到了凹凸不平的路面上在前行过程中会遭遇较为大的阻力,所以说这个时候想要速度和快捷当然是两轮马车比较快,所以在一些百姓想要运输货物或者粮食时便经常会使用两轮马车。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导致晋人经常使用两轮马车的原因,而其中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就是四轮马车的转向问题。

此时的晋国人还未发现四轮马车是如何转向的,古时候得四轮马车也只适用于贵族出行或者皇帝祭祀出行的代步工具,在晋国想要出远门还是得搭乘两轮马车。

当然不追求速度的情况下还是会采取四轮马车这样相对路途比较轻松不会太过于颠簸。

余夏落樱台则不一样,落樱台首先都是水泥路,平稳,不颠簸,其次余夏在张志的u盘中,发现了四轮马车的转向轴,有了这种转向轴,马车可以可以灵活转向。

跑起来是又快又稳。

二十位百姓坐在马车中,从落樱台的工厂区到住宅区也就八分钟,再从住宅区到东西两市,也就是十五分钟。

马车一共大概有五十辆,不停的往返,是落樱台重要的交通工具。

东西两市到了,今天值班的是余秋所在的营,而就在余秋所在的连正在查阅所有出入住宅区百姓的时候。

“二哥!”看到一身步人甲的余秋,余冬冬大声的惊喜喊了起来。

余裳儿和邱小麦也是乖巧的喊了一声:“二公子!”

余秋连忙还礼,因为不知道这两人什么时候就有可能成为自己的小嫂子,所以可不能受两人的礼。

“大哥也来了!”来到余秋的身边,余冬冬笑嘻嘻的指着一边的余夏告诉余秋。

“大哥!”看到余夏,余秋立即上来行礼。

但是却被余夏挡住道:“你看我都包成这样,就知道我不想被人认出来,礼就不要行了,好好的仔细的检查来往百姓,可不能马虎大意,落樱台的安全,全靠你们呀。”

“请大哥放心,就是一只有问题的苍蝇,弟也绝对不会放过去。”余秋坚定不疑的回答。

“嗯!”对于自己的这位弟弟,余夏还是放心的,跟着余夏道:“我们走吧你们不是着急看杂耍,就在前面了。”

“哦看杂耍去了。”余冬冬开心的率先走出住宅区。

而一出住宅区,你就会看到一片广场,而广场上此时已经是灯火通明,在广场的内部,已经错落有致的摆起了各种各样的地摊,就和现代的赶集一样。

卖的东西有很多,什么衣裳,簪子,红绸,脂粉,扇子等等那是应有尽有,当然了除了用的东西还有吃的东西。

桂花糕绿豆糕龙须酥不过,余夏没有发现冰糖葫芦,要不然余夏自己也想买两串来吃吃。

走在人群之中,看着各种各样的货物,余夏发现,在这些摊位之见,自己的警卫营战士骑着马,正在来回的巡逻,如果有百姓出现了麻烦,这些警卫营的战士立即就会驱马前往哪里解决问题。

就好比刚才一位小男童走丢了,好在有余夏的警卫营战士在,三子和余强拿出竹哨吹了几声,立即就有警卫营战士从远处赶来,跟着那对粗心的父母将小男孩的样貌和衣服穿着说了一遍。

警卫营战士跟着立即四处搜索,紧紧一盏茶的功夫就找到了那位小男孩,那个小家伙并没有被拐走,而是想吃桂花糕一直就呆在那里看着。

找到之后,小男孩的娘亲二话不说对着小男孩就是几巴掌甩在屁股上,小男孩立即就被打哭了,不过,小男孩的娘亲这个时候也一把抱住小男孩哭了起来。

小男孩的爹则是忙不迭的感谢三子和余强,跟着还拿出了银子,只是三子和余强却笑着摇了摇头,银子没有拿,跟着潇洒的离去。

这一幕,落英台的百姓还有经常来落樱台的商贩都很清楚,只是那些第一次来的商贩,却看的是啧啧称奇,因为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当兵的不拿别人孝敬的银子。

这个时候,余夏一行几人,终于挤到了玩杂耍的地方,古代的杂耍有很多种,走江湖一般都有弄剑、倒立、走索、吞刀、吐火、耍酒坛等,因为这些场地小,好表演。

现在表演的就是吞刀和吐火。

我的天呀余冬冬,邱小麦还有余裳儿那是看的都快入神了,小巴掌都快给拍红了,那打赏则是呼呼的往上扔。

虽然没有人扔一两银子,二两银子,但是落樱台的人多,而且也都不差小钱,一文,十文,那是扔了不少,一个人的一文,十文不是很多,但是一百个人,一千个人呢?

这个第一次来落樱台玩杂耍的团都懵了,看着铜钱哗哗的被扔进来,那些杂耍演员都来不及捡,后来这位杂耍团的班主,临时决定,在落樱台继续待上十天。

跟着还火速让自己的儿子去通知和他关系好的戏班也马上过来后来余夏的落樱台每天都有大戏看,什么百戏、杂乐、歌舞戏、傀儡戏!

只是落樱台百姓的钱多,也让很多别有用心的人想要来这里赚钱,最多的就是那些玩赌之人,什么赌番摊,猜大小,骰子和骰子戏等!

不过,余夏却对这些打击的很严厉,发现一次抓一次,发现两次驱逐,如果被抓第三次,杀无赦!

余夏知道,现在落樱台的繁盛,就是因为民风淳朴,这要是被赌博给玷污了,那可不行,所以余夏对赌博打击的十分严厉。

而且还发动了百姓,欢迎举报,一次十两,多多益善。

第一百零五章 鼠疫大爆发

落樱台是欢乐的,幸福的,只是落樱台只有一处,而在晋国的其他地方,一场毁灭性的灾难正在慢慢的驶来。

寿王属地桃花村!

桃花村是位于寿王属地比较南端的一座村落,虽然名字很好听叫做桃花村,不过遗憾的是,这里可并没有桃花朵朵开。

而和桃花村优美的名字不相符的是,这里一村子的人都已经倒在了自己的家中,能跑的都已经跑了,只剩下一群染病的人,要死不活的躺在家中等死。

这些人的症状十分的恐怖,寒战,高热不退,头痛剧烈,淋巴结肿痛,眼睑结膜及球结膜充血,严重还会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咳血痰,很快陷入极度虚弱状态。

由于呼吸困难、缺氧,导致病人口唇、颜面及四肢皮肤出现紫绀,死亡的患者甚至全身紫绀,皮肤呈黑色。

桃花村有三百人,这样的病症是在前天开始流行的,仅仅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桃花村已经死亡了两百二十人,没有死的八十多人逃到城中,将病症上报,希望城主可以立即派医官前往治疗。

只是平民的死,并没有引起那位城主的注意。

一直到第五天,城中才有一队兵丁前往桃花村去查看情况,但是等这一队兵丁和医官到达桃花村的时候,此时的桃花村已经一村的死人了。

村道上,村屋中,全部都是皮肤呈黑色的恐怖死者。

那些兵丁虽然见惯了死人,可是看到这样黑色的死人,还是十分的心有余悸,只见他们慢慢的靠拢,然后来到了医官的身边小声的问道:“这这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呀?”

而此时的医官也是两腿发软,看着此时桃花村一村两百多具的黑色死亡尸体道:“疫是疫是大疫!”

大疫是古代对烈性瘟疫的一种称呼,在地球的历史上,虽然充满了无数的征伐和杀戮,造成大量的死亡和屠杀,如蒙古人的对外征战,就屠杀了上亿的人口。但是,比战争和杀戮更恐怖的是天灾,其中杀伤力最大的又是瘟疫,地球的历史上一共有五次大瘟疫,惨绝人寰,其中最后一次夺走我国10000多万人口。

第一次,查士丁尼瘟疫——公元5世纪,死亡上亿人。

这次瘟疫主要发生在地中海沿岸,由鼠疫引起。最早在当时的拜占庭帝国蔓延,之后逐步扩大。据悉,因为这次瘟疫死亡的人口接近1亿人,直接造成拜占庭帝国由强盛到衰亡。而因为这场瘟疫损失最惨的是拜占庭帝国,当时拜占庭帝国的皇帝叫做查士丁尼,因此以其名字命名这场瘟疫。

第二次,“黑死病”——中世纪:2500万人丧生。

这次瘟疫也被称为中世纪欧洲的大瘟疫,最早开始传播是在中亚,但是当时的欧洲十字军,还有波斯的商人将瘟疫带到了欧洲。造成了欧洲毁灭性的打击,当时瘟疫主要通过老鼠来传播,使得当时欧洲的总体人口下降了三分之一,死亡人数接近2500万,可谓是灭顶之灾,当时的欧洲成了人间地狱。

第三次,伦敦大瘟疫——爆发事件为17世纪:五分之一的英国人死亡。

这个瘟疫的范围很小,主要是在英国,当时英国卫生条件极其差,这就加剧了瘟疫的蔓延。而且这次瘟疫主要时间是1665年到1666年,这一年的时间,英国丧失了近五分之一的人口。也正是这一次瘟疫,英国才意识到卫生环境的重要性,因此开始重视卫生的发展。

第四次,印第安人瘟疫——18世纪左右:死亡2000万以上。

这是唯一一次人为造成的大瘟疫,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后,大量的欧洲人踏上这片土地,开始征服印第安人的过程。而他们发现,长期与世隔绝的印第安人尤其害怕瘟疫。这可比枪炮管用多了,因此,在人为的操纵下,天花病毒被引进到印第安人中,造成了巨大的伤亡,据悉,这直接使得美洲的印第安人下降了四分之一,简直是人类的灾难。

第五次,鼠疫大流行——19世纪的我国,死亡1000万人以上。

这个瘟疫最早在我国开始爆发,据悉是传教士带来,经过30多年的蛰伏,在1894年开始大流行,波及我国南部大部分的省份,而且还殃及了欧洲、美洲等地,光在大清就死亡1000万以上的人口,直接加速了大清的灭亡。

这一共五次的瘟疫中,有三次就是鼠疫,而这次在寿王属地发生的就是鼠疫,而且还是致死率最高的一种,就是黑死病。

黑死病基本上是没有药医的,因为当时主要针对鼠疫的药,也就是青霉素还根本就没有发明出来,以至于对那些感染上该病的患者来说,痛苦的死去几乎是无法避免的,没有任何治愈的可能。

1346年,黑死病传到俄罗斯南部的克里米亚半岛。

1347年10月,带有黑死病菌的老鼠藏匿在热拉亚人的船上,从克里米亚半岛来到西西里岛东北的墨西拿港,该岛很快就布满了瘟疫。1348年1月,黑死病侵袭威尼斯和热拉亚两个港城,然后蔓延至整个意大利。

佛罗伦萨受灾最重,城里的95000人死掉了55000人。法国当局赶忙驱逐了一艘带有黑死病人的游艇,但为时已晚,鼠疫已经在马赛登陆,并由此而进入西班牙。

1348年底,英格兰南部也受到侵害。一年以后,从爱尔兰、挪威到维尔茨堡、维也纳的广大地区都变成了黑死病流行区域。

但灾难并未就此结束,它无情地扫荡了德国北部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后,于1532年“进军”俄罗斯西部。

欧洲有近一半人因黑死病丧生,全球有近3亿人失去生命。1348年德国编年史学家吕贝克记载死亡了90000人,最高一天的死亡数字高达1500人!

瘟疫过后,欧洲的人口花了150年才复兴。

这样烈性的瘟疫,寿王居然五天之后才去探查,眼睁睁的让那八十几人离开的桃花村,有的前往其他的村落,有的前往了城中。

而且在这段时间中,这些人来来往往,加快了瘟疫传播的速度,就这样大概一个星期之后,黑死病在寿王属地七个城中,五个城池爆发,每天死亡人数在四百人左右,更可怕的是,除了寿王属地,其他的王爷属地也开始慢慢的受到了感染。

终于晋国最大的灾难爆发了!

第一百零六章 治标之法

卢城寿王属地第三大城,曾经城中拥有三十万人,军队三万,可是被黑死病肆虐过的卢城,已经早就没有往日的风光。

本来是一处明媚之地,但是现在,由于这场黑死病瘟疫的蔓延非常的快,人们不得不将城中患病者所住的房子都连人封死,在紧闭的大门外漆上红字,上面写上“严禁踏入”的字样,严禁任何人出入。每天只是在限定的时间,由专人从窗口送进食物和水。

卢城中成千上万的病人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凄惨地死去,最多时一周死去的就不下1000人。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原来熙熙攘攘的卢城竟然完全变成了一座寂静的死城。

所有的店铺关了门,街上几乎看不到行人,路旁长满了茂盛的杂草。城内唯一能够不时打破沉寂的工作,便是运送尸体。

每到夜晚,运尸车“咕隆,咕隆!”的车轮声和那哀婉的车铃声,让人听了毛骨悚然。

最初,这项掩埋工作只是在深夜进行,后来死者人数太多了,不得已也在昼夜进行了。

死者的尸体被横七竖八地装到运尸车,运到各处的埋尸坑。在那里,负责埋尸的工人们往往蒙面捂嘴,摇着铃,口中念着:“好好的走吧!”匆匆把尸体倒入坑内,掩上薄土后,匆忙离开。

而这场黑死病还在以疯狂的速度在寿王属地疯狂的肆虐,周围和寿王接壤的诸侯王由于反应迅速,第一时间截断了与寿王的联系,所以黑死病还不至于蔓延。

但是即使是这样,几位和寿王接壤的诸侯王也是损失惨重,属地几百上千万的人口,被感染几万人还是避免不了的。

芜王这次走了运,他虽然是和寿王接壤,但是由于芜王的属地都毕竟偏僻,那里人不是很多,所以芜王在得到消息之后,立即截断了与寿王的接壤,反而是诸侯王中最幸运的,他这边还没有发现瘟疫携带者。

寿王现在在自己的王宫之中,那是焦头烂额,每天至少有一千到三千人死去,虽然死的都是贱民,但是黑死病这恐怖的传播速度,也让寿王大幅度的流失商人,士族,还有钱财,这些可是致命的。

所以很快,寿王就向朝廷求援。

呵呵这就是诸侯王,朝廷需要你的时候,一个都不在,等他自己需要朝廷的时候,那是毫不犹豫的立即求援,朝廷要是不帮,那就是打击报复。

无奈得到了寿王求援奏折的李皓月,只好临时开了一场大朝会,将所有重臣都召集起来,看看到底该怎么帮寿王。

本来李皓月还以为这次朝廷一定会大出血,毕竟朝廷中的读书人居多,要这些读书人的志向可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其中这为生民立命指的是为民众选择正确的命运方向,确立生命的意义。

现在这些民众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尽头,这些读书人应该会拼命的要求朝廷去救,毕竟人死了,还怎么去为民众选择正确的命运方向,确立生命的意义。

只是让李皓月瞠目结舌的是,自己完全想错了,这些当了官的读书人,早就不能算是读书人了,这些人已经是官了,和读书人八杆子都打不到了。

这些官员更多在乎的是自己的位置,自己家族的位置,民众百姓什么的根本就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所以大朝会商量了一早上,得到的最重要的结论就是,立即调兵严控大都四周,必须杜绝瘟疫的进入。

跟着给予寿王人道主义的帮助,就是派遣太医前去会诊,而派遣的太医就不要回来了。

并且寿王必须要严控自己属地的瘟疫,不能再允许自己属地染有瘟疫的百姓去其他的属地,否则,朝廷会派兵帮他戒严。

所有的内容都是保护自己的,和那些民众百姓没有一点关系,哦不对,有一点关系,关系就是如果百姓要是乱跑,寿王不管,那他们就管,而管的结果不是治疗,只是杀戮。

这就是所谓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读书人,也许这些读书人在岗刚读书的时候,确实有这个心,但是久而久之,官位加身之后,还有家族,上级等等,原本的理想就已经不在了。

现在这些人剩下的就是读书人的遮羞布,早就不是真正的读书人了。

寿王在自己的王宫看到朝廷的旨意和被送过来的三名已经快要古稀,但是却连最普通的病症都不会看的所谓太医。

寿王算是知道了,这哪是什么太医呀,这都是送过来顶死的。

这应该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顶死老人,那些真正的太医可不会来,因为这些太医们都知道,来这里就和死一样。

“滚滚李皓月,你这个贱人,窃取了我家的江山,现在又想要我死,好好不要让我缓过来,不然我必反!”

寿王在殿中发狂,三位太医老头,连忙的跑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身着白衣的老年男子走了进来,看到发狂的寿王,白衣老年男子轻声道:“王爷何苦折磨自己,朝廷的反应很正常,因为在那个虚伪的朝廷中当官的,就是一群怕死鬼。”

“辰儒先生辰儒先生!”

看到白衣男子,寿王就像看到了救星一样,立即冲到了那位白衣男子的身边,一把将白衣男子的手给拉住道:“辰儒先生要救救本王,一定要救救本王呀。

您神通广大一定可以将瘟疫给治好的,一定可以的。”

看着寿王那歇斯底里的模样,辰儒摇摇头道:“那种瘟疫无人可治,所以治愈你就不用想了。”

“啊!”寿王脸色一变:“难道我就这样的完了吗?”

就在寿王惊恐的时候,辰儒叹息了一声道:“治本的方法我是没有,但是治标的确有一个。”

“什么!”就在抓住落水后的最后一根稻草,寿王再次紧紧的抓住了辰儒的手。

“很简单瘟疫是需要与人接触才可以传播的,我们寿国一共七座城,共四百万人,染中瘟疫者十中其一,如果将这些其一者赶出寿国,然后封锁起来,那么我寿国还有三百多万了,顶多算是断了条胳膊,但是我寿国却没有死。”

这位辰儒先生算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忽的寿王眼睛一亮。

第一百零七章 一条毒计

听完了那位辰儒先生的治标之法后,寿王那是眼前一亮,因为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自己拥有四百多万人口,即使损失了四十多万,那又怎么样,自己还有三百多万人口。

但是这样就可以抑制大疫的蔓延,这简直就是太好的办法了。

不过就在寿王准备激动的说好的时候,此时寿王想到了刚刚来的圣旨上,不让自己的人出属地的命令,接着寿王脸色一暗道:“辰儒先生,这条计策是好的,但是刚刚朝廷下旨,不允许我属地的百姓出我的属地,如果不遵守的话,那么朝廷就会派兵过来。”

看着寿王那慌张的模样,这位辰儒先生则是气定神闲的道:“无妨朝廷中那群怕死鬼,其实并不是不让你的百姓出属地。

而是他们担心,你的百姓出了属地之后,瘟疫会更快的蔓延,这样那些官员的性命和他们家族的性命就有危险。

所以才会说,如果要是你的百姓出了属地,他们就会派兵来。

但是如果你的百姓出了属地,却不会危害到这些官员的性命和他们家族的性命,那么那些朝廷的官员就不会去管你的。”

“哦!”寿王一个惊喜,然后期待的看着辰儒先生道:“那先生我们该将百姓赶到哪里,朝廷的官员不会去管我?”

这个时候,辰儒也是露出一丝苦涩的表情道:“大青山!”

辰儒第一时间说出了余夏的所在,跟着就听辰儒接着道:“大青山,在晋国的最西南角,那里只有一个芜王,没有和其他诸侯王接壤。

这样就不会影响到其他诸侯王,而且只要将瘟疫患者赶入大青山,然后封锁住进山入口,那么就连芜王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只是我的这条计策会苦了那些大青山的山民,本来瘟疫没有到他们那里,但是被我们这么一封锁的话,几万大青山周围的山民都会死绝。”说完,辰儒一声叹息,他也在为那些因为自己可能要枉死的山民默默的治哀。

只是和辰儒不一样的是,那位寿王此时则是激动的无以复加,连忙的大声道:“好计策好计策,辰儒先生真的是我的救星,我马上就依先生所言,将所有患有瘟疫的人都赶往大青山。”

“还有!”辰儒接着道:“将所有瘟疫患者用过的东西都给烧了,在路上死掉的瘟疫患者也必须烧了然后深埋。

这些不能有一点马虎,如果马虎的话,很可能瘟疫还会卷土重来。”

“是是!”寿王忙不迭的点头:“辰儒先生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按照你的要求去做,我绝对不会让瘟疫再次卷土重来。”

看到寿王连连的保证,辰儒这才放心,然后一躬到底道:“那王爷辰儒就告退了。”

“孤王送先生。”寿王也是连忙起来相送。

等辰儒走出了寿王王宫,上了自己的马车之后,马车上的辰儒无奈的叹息了一口,跟着自言自语的道:“对不起了,大青山的山民们为了保证住寿王,我也只有这样一个办法了,不过,你们不会白死,待有朝一日寿王取得自己的帝位,那么我一定会亲自请陛下为你们祭奠。

你们的死绝对不是白死,你们是为了周姓天家而就义。”

自言自语完,辰儒默默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眼角流出一丝哀伤的眼泪。

辰儒年方56岁,这位是经历过三朝的老人,只不过两朝之前,晋国的皇帝还是姓周的,辰儒就是那位姓周的晋国皇帝亲点的状元。

只是后来周姓皇帝突然暴毙,谁知道,那位姓李的皇后立即发动了政变,自己当上了皇帝,并且废除自己的当时的太子周寿,也就是这位寿王。

跟着将所有的皇子全部离开都城回到自己的属地,好在这位李皇后还有一些恻隐之心,知道自己窜了周家的江山,也不太好再杀周家的儿子。

跟着这位李姓皇后立了自己的女儿也就是李皓月为太子。

为什么辰儒痛恨那些朝廷上的官员,就是当时辰儒要求所有的官员联名让李姓皇后不可登基,必须让周寿即位,那些大臣们口头上答应的好好的。

但是真的到了上疏联名的日子,那些官员们全部都反悔了,一个个全都支持李姓皇后登基,瞬间辰儒被出卖的体无完肤。

好在那位李姓皇后并没有责怪辰儒,反而还欣赏辰儒对周家的忠心,想要封辰儒为宰相,但是却被辰儒拒绝了,他没有留在朝廷,而是跟着周寿来到了寿王属地。

在辰儒的心中,他一定要在有生之年灭掉李家,将周家给扶上皇位,所以周寿不能有事,周寿的属地更不能有事。

这次辰儒献上的这条计策可以说是特别的毒这一计会让大青山周围近七万人全部死去,说是为了是周家天下,但周家天下又是为了什么?

一个自私自利而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已,马车慢慢的离开,在自己马车中默哀了一番,辰儒那本来阴郁的心情好多了。

而他倒是给自己心理建设好了,但是却给落樱台带去了无上的麻烦。

落樱台

夕阳的余晖洒在美丽的大青山上,下班,下学的铃声响起,孩子和工人们都开开心心的回家,这段时间,瘟疫的消息也传到了落樱台。

余夏听到了这个瘟疫的症状之后,就第一时间清楚,这个瘟疫就是传说中的黑死病,因为特征太明显了。

所以余夏也是命令落樱台正式对外关闭,所有商贩都不能进城,落樱台完全的戒严了。

好在落樱台的食物储备很够,大概还能维持一年的时间,而且梯田也开垦出了五万亩,已经全部都种上夏庄稼。

当然了五万亩的梯田还是不够的,余夏准备最少屯出五十到一百万亩,好在大青山够大,连绵不绝,要是换做小山,五万亩就应该是极限了。

只是余夏认为这样就应该可以撑过瘟疫肆虐期,但是余夏做梦也不会想到,那位辰儒先生居然会想出这么一个毁掉大青山的毒计。

就在大青山落樱台的村民还沉浸在属于自己的生活之中的时候,在寿王的属地,一道命令下到了各军,然后一支支军队开进城中,跟着城中开始了凄惨的哀嚎和哭泣之声。

第一百零八章 驱赶瘟疫者

寿王所在的城名叫蕴城,城中共有五十万人居住。

当一支支军队军队进入蕴城之后。

蕴城哀嚎的时间到了,寿王的军队开始全城驱赶瘟疫百姓,蕴城中传出了最凄惨的哭声。

“爹爹你们不要抓我爹,我爹是病人,求求你们放过我爹。”一间茅草房前,一位十岁左右的小女孩苦苦的抱着一位寿王士兵的腿,一边抱着一边苦苦的哀求,可怜的样子惹人垂怜。

只是可惜的是,那些士兵却并没有垂怜这位可怜的小女孩,只见那位寿王士兵一脚狠狠的踹开小女孩,这一脚踹的很重,将小女孩给踹翻了好几个跟头,然后头被撞在了墙上,瞬间头上被院墙磕出了血。疼的小女孩大哭了起来。

“喜儿喜儿你们这些畜生,为什么要打我女儿,为什么。”小女孩的父亲疯狂的大吼了起来,就像是一头受伤的雄狮,悲愤的嘶吼,不过,遗憾的是得了瘟疫的身体让这位父亲心如刀绞,却连同归于尽的力气都没有。

这个时候,看着趴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的小女孩父亲,几位寿王露出藐视的眼神道:“为什么?因为我们这是在执行军务,你们这些身患瘟疫者,必须要被驱逐出蕴城。

因为王爷有令,任何敢于阻挡的人,我们都有权利先斩后奏,刚刚我仅仅是踢了你女儿一脚,其实我们已经是很仁慈了,我劝你现在马上乖乖的跟着我们走,要不然,等你女儿再缠着我,我搞不好会一刀杀了她。”

“不要,不要我跟你们走,我跟你们走。”

小女孩父亲全身颤抖的喊道。

跟着这位父亲含着泪看着自己满脸流血的女儿道:“喜儿,听好了,爹爹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你一定不要跟着,记住爹爹不在身边的时候,你要坚强的活着,等爹爹回来,等爹爹回来,还给你买桂花糕吃,记住,要活着等爹爹回来。”

说完,小女孩父亲的眼泪就大颗大颗的落了下来,跟着被寿王士兵带着离开自己的家,当小女孩还想追过来的时候,小女孩父亲大喊:“喜儿听话,好好活着,等爹爹回来。”

“爹你要早点回来,喜儿不能没有你。”喊完,小女孩蹲在门前放声大哭了起来。

而这大哭的声音,让小女孩的父亲也是泪流满面,因为他知道,自己百分之九十再也回不来了,他刚刚的话,只是想要自己的女孩活下去,这就是一位父亲对自己女儿最后的温柔,

蕴城除了这位父亲,还有很多很多的骨肉分离场面。

有一对小夫妻家,刚刚满一岁的孩子染上了瘟疫,寿王士兵冲入家中,二话不说直接就要将孩子带走,要知道,他们家这位小夫妻就这么一个孩子,如果孩子没有了,那么这对小夫妻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军爷求求你们,求求你们,不要将我们的孩子给抓走了,他这么小,如果跟你们走,他只有死呀。”

小孩的母亲哭着跪在地上哀求那些闯进自己家中的寿王士兵,只是无论这位小孩的母亲如何哭泣,几位寿王士兵都是不为所动,后来还是小孩的父亲塞了一些钱给那些寿王士兵。

其中一位年纪比较大,可能也有孩子的老寿王士兵才开口道:“你们呀想要回孩子是不可能了,这次是王爷亲自下的命令,所有人都不能违抗,如果我们敢要徇私舞弊的话,我们也要死的。”

“怎么会,怎么会为什么王爷会下这样的命令,王爷不是应该爱民如子吗?”小孩母亲在一边无法理解的大哭着问道。

“呵!”一声冷笑,其中一位寿王士兵道:“爱民如子,你们就别天真了,瘟疫前面没有王爷还还是平民,所以为了活着,所有人都会不顾一切,王爷也是人,他爱你们如不如子,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有这些染了瘟疫的‘子’都消失了,王爷才会安全,所以染了瘟疫的‘子’都要走。”

这个时候,孩子也哭了起来,最终这对年轻的父母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孩子,他们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起离开这里,一起离开这黑暗的蕴城,一起离开这无耻的王爷,哪怕是死,也要离这个肮脏的地方远一点。

‘咔嚓’一道闪电划过了天际。

本来还阳光普照的蕴城突然被乌云给遮盖了起来。

“狗子你这是为什么呀,我和你爹死就死了,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们呀?”就在雨要下下来的时候,一间农家院内,一个青年正在摆弄一辆独轮车。

她的母亲眼泪不停的往下落,希望青年不要弄了。

但是这位叫狗子的青年,却依旧我行我素,听到母亲的哭声越来越惨,狗子这才回头道:“爹娘,狗子被你们养育了十六年,是你们让狗子无忧无虑的生活,现在你们都生病了,王爷又要将你们赶走,终于到了狗子照顾你们的时候了。

而且爹娘,狗子很蠢,狗子只知道,有你们的地方就是家,所以狗子要和你们在一起,狗子不想和家分离,即使是死,爹,娘,也让我们一家三口死在一起好吗?”

“我的儿呀,你这是何苦,你没有生病,你可以留下来的呀。”狗子的话,让狗子的母亲大哭不已。

狗子的父亲这个时候躺在床上无力的摇着头苦涩的道:“王爷到底想要我们怎么样,到底想要我们怎么样,我的儿呀,爹爹对不起你了。”

“爹娘,你们没有对不起我,这是狗子自己的决定,狗子想要和家在一起,狗子想要和爹还有娘在一起,不管去哪里,也不管是生是死,狗子就是要好好的照顾爹娘。”说完,狗子再次开始打包家中的东西。

而狗子的父母两人此时也都哭的泣不成声。

这个时候,雨终于下了下来,那是一场漂泊大雨呀,好像上天也在为要被赶出蕴城的瘟疫百姓流露了巨大的伤心。

但是伤心也无用,寿王已经了下了狠心,不但是蕴城,其他所有寿王的属地,都会对瘟疫百姓进行驱赶,全部都驱赶大青山,让这些瘟疫百姓在大青山中自身自灭。

寿王可不在乎这十几万人,他的心中只有自己,只要自己可以活着,那么一切都可以抛却。

大雨终于停了,而就在大雨停了以后,蕴城的士兵军开始行动了,一共是三万士兵,押着蕴城两万的瘟疫病人开始上路,而在这一路要死多少百姓,那就犹未可知了。

更重要的是,这次是一座城,而且是瘟疫受害比较小的城,其他的城将更为恐怖。

第一百零九章 瘟疫来临

蕴城芙城邱城等!

寿王属地一共七城,除了蕴城的两位多瘟疫百姓,其他六城死去的还不算,一共二十一万瘟疫百姓,在浩浩荡荡寿王五万的大军押送之下,无奈的被赶往大青山。

“走快点!”

“给劳资起来,他吗的装什么死?”

“大人,又死了两个”

“吗的怎么这么能死,你们带好面罩,将那两个拖到后面烧了,记住,要看着烧成灰,然后再掩埋。”

“知道了大人!”

一路向南二十多万的瘟疫百姓,被五万寿王的士兵无情的驱逐者,只要他们这位瘟疫百姓过境,所有的人都会避之不及。

这群瘟疫百姓,明明就是病人,但却一个个孤苦无依,风餐露宿,每日都被寿王士兵无情的逼着赶路,不管你愿不愿意,也不管你能不能走,你不愿意就打到你愿意,你不能走,就直接杀了你,然后将你给烧了,长时间恶魔一般的折磨,让这群瘟疫百姓已经变得机械。

特别是那群没有家人陪伴的瘟疫百姓,他们死的太多了,第一天,也就是这些瘟疫百姓刚刚汇合的时候,就死了近千人,那些寿王的士兵看到死了这么多人,不但不伤心,反而哈哈的开心大笑,说要是能多死点就好了,因为这样烧起来方便,可以说已经没有没有一点人性了。

好在还有一部分的瘟疫百姓,他们有自己的儿子或是亲人照拂,所以他们虽然得了瘟疫,但是一时还能扛的住。

只是谁也不知道前路是哪里,有的瘟疫百姓知道这是前往大青山的方向,隐约的也猜到了他们的最终目的地,可是那又能怎样,这些瘟疫百姓现在已经别无选择。

以前或许他们还有各自的身份,譬如农民,小贩,货郎,财主,读书人,甚至是官员,可是现在他们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瘟疫百姓。

而这个身份也就只有一个使命,被圈起来等死,其他的再也没有其他的了。

“什么?”余夏露出了惊骇的表情看着李葳蕤问道:“你再说一次?”

跟着李葳蕤大声的再次道:“余夏,你快点跟我走吧,寿王派遣他的五万军队押着二十多万的瘟疫百姓,向大青山来了,准备将这些百姓都给赶进大青山等死。”

“大青山是芜王属地,你的父王?”

余夏还没有说完,李葳蕤就无语的道:“你就别说我父王了,他这个人面瓜的很,寿王说了,如果这次我父王不同意,他就直接和我父王同归于尽。

我父王害怕寿王发疯,所以只能同意了,就在刚刚我父王通知了我,让我撤出鸠鹚城,直接回凤鸣城,余夏,你和我一起走,你是我朋友,我一定会保你一家无事的。”

只是等李葳蕤说完,余夏却摇了摇头道:“我走了,那我落樱台的四万百姓怎么办,我们这里有细盐,有铁矿,有太多太多我们需要的东西。

所以我不能走。”

看着固执的余夏,李葳蕤跳着脚喊道:“傻瓜你不走就要死,那可是瘟疫,你知道已经死了多少人了吗死了十几万人了。

余夏,你不要固执一定听我的,跟我走,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其他人我管不了,你是我朋友,我不想让你死。”

说着,说着,李葳蕤的小眼睛红了起来。

瞬间,余夏的心头一软,伸出手,余夏摸了摸李葳蕤的小脑袋道:“蕤儿,谢谢你你永远也是我余夏的朋友,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不过,我不能和你走。”

“你不走那我也不走。”李葳蕤发起了脾气。

这让余夏微微露出笑容道:“不你必须走,你和我不同,你对落樱台没有责任,但是我有,我是落樱台的公子,我绝对不能离开。”

“不管你说什么,反正你不走,我就不走。”李葳蕤露出了倔强的表情。

不过,就在此时,余夏却突然道:“余秋!”

一声余秋,只见余夏的弟弟余秋闪身而入,跟着余夏道:“你立即送公主回鸠鹚城,然后护送公主回凤鸣城,再也不要回来。”

“大哥?”余秋激动的大喊一声。

“大胆。”余夏看着余秋吼道:“我乃落樱台公子,我的命令你也敢违抗?听好了以后你就跟着公主,必须保护他的安全,现在,立刻给我走。”

“诺!”余秋眼红领命。

“余夏!”李葳蕤看着余夏终于哭了下来。

不过,余夏却露出一丝微笑宠爱的看着李葳蕤道:“蕤儿我送你我青山军一个连的骑兵,有他们的保护,你绝对会安全的,这是朋友最后送给你的礼物。

好好的收着!”

跟着就在李葳蕤哭的最伤心的时候道:“余连长。”

“卑职在。”余秋单膝下跪。

“送公子前往鸠鹚城,以后你就是公主护卫,记住,给我用生命保护她!”

“诺!”

说完,余秋也是热泪连连,不过,还是一把拉起李葳蕤离开了余夏的房间,跟着护送李葳蕤回鸠鹚城去了,看着两人背影,余夏苦涩一笑,余秋是余夏留给余家的一条根,说实在的,这已经是余夏自私的心理在作祟。

走出了自己的房间,看着蔚蓝的天空,余夏的眉头紧锁,跟着就听余夏喊道:“小麦,裳儿,你们立即通知陈茂盛,一大爷,二大爷,余大力,余大猛,丁大山过来开会告诉他们十万火急。”

“诺!”两个小丫头跑了出去。

大概两盏茶的时间,所有在落樱台有身份地位的人都来到了余夏的家中。

“夏儿这么着急的叫我们过来,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呀?”一过来,余大力就率先的问道。

“是呀这么着急,要知道,我这边还在训练呢?”余大猛心中还在想着自己的青山一团,因为现在青山一团就是他的一切。

就在两人说完,余夏微微的缓了一缓道:“各位你们都是我落樱台最坚实的基础,我很快就要告诉大家一个消息,这个消息听到之后,也许你们会感觉震惊。

但是请不要慌张,我们一定会挺过去的。”

“夏儿到底是什么消息,你说的,我怎么感觉很不好呀?”陈茂盛也是担心了起来。

跟着余夏叹息了一声道:“姥爷确实是不好的消息,我刚刚得到天乐公主的告知,寿王派兵五万,驱赶二十几万瘟疫百姓来我大青山,要将二十几万的封死在大青山。

也就是说,我们也会被他们封在一群瘟疫百姓之中,那我们也凶多吉少!”

“什么!”众人一个惊骇。

第一百一十章 落樱台是我家

“夏儿你说什么?”

陈茂盛一脸的不可思议,然后用近乎荒诞的表情看着余夏,希望他将刚刚说的话语再说一遍。

只是再说一遍,结果还是一样的,只听余夏慢慢的道:“寿王派遣五万士兵,押送二十多万的瘟疫患者来我大青山,要将那些瘟疫患者圈禁在我大青山中。”

“啊那我们不是也要得瘟疫了。”余大猛惊诧的站了起来。

一边的丁大山狠狠的喊道:“畜生寿王就是个畜生。”

“那芜王就不管,要知道,我们可是芜王的子民?”一大爷有些堂皇的看着余夏问道。

这个时候,余夏微微的摇了摇头道:“芜王已经默许,并且放弃鸠鹚城了,连鸠鹚城芜王都放弃了,就更别说我们大青山了。”

“夏儿那我们该怎么办,全部都离开?”余大力担心的看着余夏。

“离开很难这里有我们太多的东西,我们的根基就在这里,如果离开了,我们就还会回到以前,大家愿意回到以前吗?”

余夏的话,让所有人都想起了,曾经自己为一日三餐努力的样子,可是残酷的是,即使努力了,一日三餐都不一定可以找齐。

想到这黑暗的日子,所有的人都微微的摇了摇头。

这个时候余夏也点点头道:“所以我们现在要采取防御措施,而不是想着逃离,我们的粮食够吃一年的,我想着只要我们防御的好,一年的时间,瘟疫应该也会灭绝,不过,我们暂时要停止一切工作,将所有的青壮集合起来,在我们生活的区域弄出一道隔离墙,然后十二个时辰派人巡逻,不能让瘟疫百姓靠近我们。

这样只要我们没有和那些瘟疫百姓接触,我们就有很大生存下来的机会。”

余夏说完,其他的几人也是频频的点头,跟着余夏继续道:“我这段时间会寻找治愈瘟疫的方法,所以上面的事情,就由你们去处理,其中余大猛,丁大山,你们的青山一团和青山二团要死守瓮城。

青山三团骑兵团巡逻落樱台,不能让人闹事,现在的我们必须要更加的平稳,所以你们三个团尤为重要。”

“诺公子!”余大猛和丁大山起身领命。

跟着其他的人一起站了起来,向余夏保证自己也一定会按照余夏的意思,将青壮都给集合,然后尽快的修出一道隔离墙。

就这样会议结束,所有的人都去忙了。

当然了,很快寿王那个家伙派兵押着二十多万瘟疫患者来大青山的消息也被公布出去,说真的,这一公布之后,确实落樱台的百姓确实恐慌了一阵子。

很多人都想着要立即逃跑,只不过,就在他们打着包准备逃离落樱台的时候,突然他们的朋友或者家人,只是轻轻的问了一句:“你跑了,那你是不是还想回去过以前的日子。”

这个话语,让所有想要逃跑的落樱台百姓全身一怔,是呀离开了落樱台难道还要回到以前的日子,要知道以前的日子可不是人过的呀,如果要是回到以前,那还不如去死。

因为以前的日子实在是太黑暗,那不叫活着,只能叫苟延残喘。

想到这里,那些准备逃离的人都默默的放下了手中的包裹。

就在此时,一群余夏的铁杆们,开始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烧装朱二:我是不会走的,公子在哪里,我家就在哪里,就算是死我也要跟着公子。

养马周未:做人要有良心,我不会走,我要留在我的家里,和公子一起抵抗那些瘟疫患者。

冶炼师赵褚:落樱台是我的家,也是我赵家的根,我赵褚哪里也不去,我要守着公子,守着我家的根。

跟着四位读书人,一大爷,二大爷,各个村子的村老一起发声:同心协力,阻挡瘟疫,保护家园,万众一心。

很快,落樱台的人心终于团结在了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保护家园活动开始了,落樱台开始快速的铸造起一堵高两米的隔离墙。

而这个时候,我们的余夏则是打开自己的笔记本查看张志的u盘,希望可以在张志的u盘中看到一点关于鼠疫的消息。

因为余夏知道,在地球上的历史中,几千年文明史,可以发现人类同瘟疫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据史料记载,我国历史上经常是十年一大疫,三年一小疫,每次瘟疫都会夺走无数人的生命。

其中明代更为疯狂,瘟疫爆发的次数,学界的统计出入很大。有人最早统计为60余次,近来有人又统计为170余次。由于瘟疫发生的地区、规模不同,加之当时对瘟疫记载不够详尽和全面,且散见于诸多史书之中,故要统计出准确的数据是相当困难的。

也因为这样,所以余夏认为,关于瘟疫张志一定会收集一些资料,也一定想要写一写。

可是张志的u盘实在是太大了,而且里面很杂乱,张志是想到哪里就记录到哪里,余夏想要在众多的资料中找到关于瘟疫的线索无疑是大海中捞针。

只是生死存亡,余夏只能大海捞针,不停的在张志的u盘中翻找,一天两天三天不眠不休,不吃不喝。

而就在此时,寿王的五万兵丁已经押送着瘟疫百姓来到了芜王的属地,只要再过四天,就可以直接将所有的瘟疫百姓都赶进大青山中。

只是本来的二十一万瘟疫百姓,已经没有二十一万,短短的五天时间,在这些兵丁的暴力催敢和鞭打下,二十一万的瘟疫患者,现在紧紧剩下一十七万,一路上已经死了近四万人。

可以说,这一路是踩着尸体过来的,这是何等的血腥和残忍呀。

但是这就是现实,在那些当权者的心中,这些百姓的性命就和草芥是一个样的,草芥可以随意的踩踏和收割,这些百姓的也一样。

死了这些人,当权者心中不会有一丝的愧疚,而且只要可以保证自己,别说死一万,就是死十万,死百万,当权者也会毫不在意。

哀嚎声,惨叫声,怒吼声,哭泣声所有的声音从被押的瘟疫患者队伍中传了出来,不过,可惜的是,这样的声音完全被那些士兵们无视。

这些士兵们只会冰冷的催促着这些瘟疫患者赶路,不走就要死死了就会烧,就这么简单,就这么随意。

第一百一十一章 青霉素

“水水!”

几十万人的瘟疫百姓中,有很多有家人陪伴的,也有很多没有家人陪伴的。

有家人陪伴的,要幸运一些,就比如这位叫着水的妇人,就在她说自己想要喝水的时候,她的丈夫立即就从自己的腰间将竹筒给拿了出来,让妇人饱饱的喝了一口。

这对大概三十几岁的夫妻来自寿王所在的蕴城。

男子名叫武棹和他的姓一样,武棹曾经是晋国的武进士,后来官拜蕴城廷尉,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长,而被她喂水的是武棹的妻子马氏。

两人情感十分的深厚,属于青梅竹马,当年所有人都说武棹这辈子就是一个混混的命,只能在街上靠着打杂过生活。

只有马氏一心认为自己的夫君一定可以出人头地,在马氏一家全部反对的情况下,马氏连婚礼都没有要,直接和武棹结为了夫妻。

这也是武棹后面成为武进士后,依旧只有马氏一个妻子的原因,这次马氏染上了瘟疫,要被赶出蕴城,其实武棹可以不走的。

只要武棹不走,那他依旧还是蕴城廷尉,不敢说这个官职可以让武棹呼风唤雨,但是依靠着这个官职,武棹想要娶一个比马氏更漂亮,更年轻的妻子还是可以的。

只是武棹并没有这样,而是义无反顾的和自己的妻子一起被赶到了这里。

喝了一些水,武棹的妻子有了些力气,看着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丈夫,马氏眼泪落了下来道:“棹哥这是为什么明明你可以在蕴城的更好,为什么要陪我来送死。”

听到自己妻子马氏的话语,武棹呵呵一笑道:“敏儿什么叫为什么要陪你送死,我们不是送死,我们只是去另外一个地方更好的生活。

当年所有人都说我武棹一辈子都是一个混混的命,只有你,说我是人中龙凤呵呵我长的这么黑,还是第一次被人叫人中龙凤,你还说我是黑龙。

你知道吗敏儿从那一刻起,你就是我武棹的一切,武棹可负天下人,但绝不会负你,你死我即死,你生我才能生。”

“棹哥!”马氏马敏儿靠在武棹怀中大哭不已,而武棹也是紧紧的抱住自己的妻子,什么瘟疫靠接触传染,武棹一点都不在乎。

因为这个世界上,他的妻子就是他的一切。

“爹娘大哥大嫂!我们走了。”

说话之间,一位年轻壮实的少年,将独轮车上的绳子给搭到了肩上,然后将独轮车给推了起来,在独轮车上有两个年迈的老人,一男一女,两人此时都发着低烧,看样子瘟疫还不算严重。

在独轮车的后面,还有一男一女,女的应该是瘟疫的中度患者,现在仅仅只有走路的力气,而男的应该也是瘟疫的轻度患者,男人的身上挑着一个担子,担子中一男一女两个孩童,此时两个孩子都在昏迷中,这两个孩子应该是这七个人中最严重的。

等年轻的少年推起了独轮车,那位老妇人流下了伤心的眼泪:“狗子你怎么就这么的倔,你明明没有得到瘟疫,却一路跟着我们来到大青山,我的儿子,到了大青山我们还是要死的。

这还将你给拖下水,你让我和你爹怎么死的瞑目呀。”说完,老妇人流下了眼泪。

老妇人哭着,这边老头也不时的偷偷的擦了擦自己的眼泪,父亲的威严依然还在,但是自己儿子的行为,却让自己这位父亲感动不已。

这个时候,年轻的少年也就是狗子露出了憨厚却倔强的表情道:“我们一家,死都要死在一起,我是爹和娘的儿子,我绝对不让爹和娘死在那些人的刀和剑下。

我要和你们在一起,没有你们,我就没有家,如果没有家,我狗子还不如死了。”

一席话说完,和狗子汇合的哥哥嫂子家,那位年约二十几岁的狗子嫂子眼泪扑簌簌的往下落,狗子大哥也是拍了拍狗子的肩膀叹了口气道:“我的好弟弟,如果有来生,我们还做兄弟。”

“嗯!”狗子狠狠的点了点头,然后一家人朝大青山赶去。

十几万人浩浩荡荡,无边无际,任由沉沙侵蚀自己的脸颊,默默的向前前行,只不过在前行的路上,会有一个又一个人的倒下。

“娘亲你怎么了,爹爹你救救娘亲呀!”

“爷爷爷爷你挺住呀,大青山就要到了。”

“孩子,我的孩子呀,这天杀的畜生,为什么不给我的孩子治疗,而要赶我们来这里,天呀,我的孩子才五岁呀,才五岁。”

“小妹,再坚持一会,大青山就要到了,就要到了,不要闭眼睛呀。”

哭声,叫声,怒吼声,大骂声,在大家的周围此起彼伏,只是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只要不是自家人,都会麻木的离开,因为很快这个人就会变成灰烬,你留下感情也没有任何的用。

就在瘟疫百姓不断的向大青山前进的时候,余夏的落樱台积极的做着防御,而让余夏惊喜的是,他终于在张志的u盘中,找到了关于对付鼠疫的办法了。

鼠疫呀就是鼠疫杆菌借鼠蚤传播为主的烈性传染病,系广泛流行于野生啮齿动物间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临床上表现为发热、严重毒血症症状、淋巴结肿大、肺炎、出血倾向等。

治疗鼠疫最好的方法就是使用链霉素链霉素是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1943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罗格斯大学教授赛尔曼·a·瓦克斯曼从链霉菌中析离得到,是继青霉素后第二个生产并用于临床的抗生素。

只是让余夏遭受打击的是,在这样的古代,根本就不能会分离出链霉素,别说余夏不是医生,就算他是一位医生,他也无法弄出链霉素。

好在就在余夏要绝望的时候,张志又在后面补充道,除了链霉素为最有效的治愈手段,还有一种办法,拿就是使用青霉素。

虽然青霉素的效果没有链霉素强,但是青霉素也是可以治愈鼠疫的,只是很多人都知道链霉素之后,就不再用青霉素治疗了。

要知道,在没有链霉素的时候,欧洲的黑死病就是因为青霉素才慢慢的变轻的,所以说治疗黑死病也就是鼠疫,青霉素也是有效的。

被人遗忘的原因,是因为有了链霉素,而在古代,这个不可能有链霉素的时间,那么无疑青霉素就是治疗的鼠疫的希望。

第一百一二章 陈芥菜卤

青霉素的发现者是英国细菌学家弗莱明。

1928年的一天,弗莱明在他的一间简陋的实验室里研究导致人体发热的葡萄球菌。由于盖子没有盖好,他发觉培养细菌用的琼脂上附了一层青霉菌。这是从楼上的一位研究青霉菌的学者的窗口飘落进来的。

使弗莱明感到惊讶的是,在青霉菌的近旁,葡萄球菌忽然不见了。这个偶然的发现深深吸引了他,他设法培养这种霉菌进行多次试验,证明青霉素可以在几小时内将葡萄球菌全部杀死。

弗莱明据此发明了葡萄球菌的克星—青霉素。

但是事实却是,真正最早发现青霉素的并不是这位弗莱明,更不是英国人,事实上在我国很早的古代,不知道比英国要早多少年,我们的老祖宗就发现了一种青霉菌。

在明代常州的天宁寺,寺庙工作人员收集大量的芥菜,用许多个大陶缸盛放起来。将盛缸日夜暴露在露天下,并注意防雨水。经过日晒夜露,芥菜发生了霉变,直至长出三四寸长的绿色霉毛来。僧人将陶缸密封埋入土里,等到十年之后开缸。

此时,缸内的芥菜已经完全化成水,埋藏前长长的霉毛也不见了,这种用芥菜经过长年埋藏而化成的水叫“陈芥菜卤”。常州天宁寺名闻四方,至今仍常年有人去索取这种陈芥菜卤。

这种陈芥菜卤,专治高热病症,如小儿“肺风痰喘”,即近时所谓的肺炎。大人的肺病,吐血吐脓,即肺痨病、脓胸症及化脓性的呼吸系统疾病,都能医得好。这就是我国早期发明的青霉素。

而让余夏惊喜的是,在这个时空,在这座大青山上,几乎芥菜是满山长,而且落樱台的村民也有腌制这种芥菜的习惯。

以前都是靠着这些芥菜,大青山的山民才能在冬天有一些咸菜吃。

而且根据余夏所知道的,现在的那些芥菜大青山的山民已经不吃了,所以就和以前大家腌制的芥菜给放在一起,只是余夏不知道在哪里。

所以在看到这些资料之后,余夏第一时间找到了自己的娘亲,询问那些腌制的芥菜在哪里?

一开始余夏的娘亲陈花英也不知道余夏想要干什么不过,看着余夏那激动的就像疯了一样的样子,还是带着余夏来到了那些芥菜的所在地,一个很大的山洞前。

让余夏惊喜的无以复加的是,陈芥菜卤也就是最初的青霉素,本来是需要十年才可以完成的,但是余夏的娘亲将这些芥菜给放在山洞之中,加速了细菌的繁殖,以至于让那些本来十年才可以成菌的菜卤,现在早早的变成了含有大量青霉菌的卤汁。

“太好了太好了瘟疫有救了,瘟疫有救了。”

余夏抱住那些装着陈芥菜卤的坛子,开心的大喊着,谁也不知道,此时余夏的心中是多么的开心,

因为你要知道本来余夏已经是绝望的情况了,瘟疫特别是鼠疫,它的威力可不是说你预防就可以预防得住的,如果没有好的药物治疗,传染只会一直持续。

余夏可以将余秋给弄走,就是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了,只不过,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余夏真的没有想到,自己还真的找到了治疗鼠疫的方法,更好的是不但找到了方法,还找了药物。

看来自己真的是天选之子呀,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幸运?

“哈哈哈哈哈哈!”

想到这里,余夏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大声的笑了起来,那笑声虽然畅快,但是却吓到了余夏的娘亲陈花英,还有一直跟着余夏身后的邱小麦和余裳儿。

“婶娘公子怎么了?”

邱小麦看着大笑不止的余夏有些担心的问向了身边的陈花英。

而这个时候,陈花英也是六神无主的担心道:“我也不知道呀夏儿为什么看到我们不吃的荠菜之后,会是这样的反应?”

“啊!”余裳儿忽然点点头道:“我看过一本书,上面说有一个男人因为知道自己当了官,所以太开心,跟着就和公子一样笑的不停。

后来就请了那人的老丈人给他一耳光就好了。”

“什么?”余裳儿的话刚刚说完,这边邱小麦就惊骇的喊道:“你你你想打公子耳光?”

“不不!”余裳儿惊慌的连连摆手道:“小麦姐姐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敢打公子,婶娘不是在这里吗?

婶娘是公子的娘亲,我还见过婶娘打公子,所以今天再打一次就好了。”

“啊!”这个时候,一边的陈花英突然慌张的连连摆手道:“让我打夏儿,我可不能打!”

“啊!”这下轮到邱小麦和余裳儿诧异了。

余裳儿无语的道:“婶娘,你以前不是经常打公子的,现在怎么不能打了?”

陈花英也是为难的道:“以前打那是因为他只是我儿子,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是公子,我不能乱打的,要是打坏了,变成以前傻傻的儿子,我就是落樱台的罪人了。”

“啊那该怎么办呀?”邱小麦和余裳儿异口同声的焦急道。

“你们干嘛?”就在这个时候,余夏停止了大笑看着三个焦躁不安的女人问道。

“额!”余裳儿一愣,看着余夏问道:“公子,你没疯呀。”

“嘿!”余夏猛的在余裳儿的小脑袋上敲了一下道:“你才疯了我可是清醒的狠,疯哈哈我是不会疯的。”

说完,余夏看着一边的陈花英和邱小麦道:“娘,小麦你们马上将父亲,姥爷,一大爷,二大爷全部召集到这里来。

就说我要宣布一件关于瘟疫的事情,务必以最快的速度过来,此令十万火急!”

“诺!”邱小麦和陈花英听到余夏说十万火急,也是第一时间马上应诺,跟着立即以自己最快的速度传达余夏的命令。

大概仅仅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整个落樱台最重要的人物都来到了存放腌制荠菜的山洞。

此时的大家都还不知道,为什么余夏会将大家召集到这里。

只是一会后等大家听到余夏说他已经找到了可以治疗瘟疫的有效药的时候,所有的人都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

而看着大家那不可置信的表情,余夏嘴角露出了一丝开心的微笑!

第一百一三章 天神的菜卤

“夏儿你找到了治愈瘟疫的良药,那你是如何找到的。”知道余夏找到了治愈瘟疫的良药之后,陈茂盛第一个激动的问道。

“额!”

只是陈茂盛的问题让余夏一个停顿,因为余夏总不能说,他是在笔记本上找的资料,如果要是真的这样说,估计所有人都会将余夏当成神经病。

所以想了一下,余夏道:“那个确切的说,不是我找到的,而是有人告诉我的。

那个我不是一直都在着急如何治愈瘟疫这件事情吗有一天晚上我睡着了,然后就做了一梦,梦中有一神人告诉我,其实在落樱台之中就有治愈瘟疫的良药。

我连忙的问是什么那位神人就告诉我,是荠菜,不过,不是吃荠菜,而是要吃被腌制之后,然后长了毛化为菜卤的荠菜菜卤汤。

我一开始不太相信,可是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好像有点相信了,只不过,我也知道!”

后面余夏想要说,自己的刚刚说的这些话有些荒诞,但是,余夏还是希望所有在场的人可以相信自己一次,只是让余夏有些惊讶的是。

自己的话还没有说完,只见陈茂盛,一大爷,二大爷,以前那些村中的村老全部都跪倒在地,然后对着洞口大喊:“神恩神恩!”

余夏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后面根本就不需要解释了,因为就没有一个不相信的。

跪着喊完了神恩之后,陈茂盛欣喜的站了起来道:“太好了真的是太好了,我们的大青山的山民被神守护。

夏儿就是天神的天选之人,天神一定是知道我们大青山有难了,所以就用托梦的告诉夏儿,我们以后再也不怕什么了。”

“没错,没错!”一大爷也是开心的摸着自己的胡子道:“我们大青山落樱台有公子在,就一定会逢凶化吉。”

“好好!”跟着一群人都开心的大笑了起来。

余夏在一边只能微微无话可说,怎么说呢古代你说天神之类会得到很好的效果,余夏的担心其实就是多余的,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余夏不需要解释太多,而且对方也是无条件的信任。

“嗯!”就在一群人开心大笑的时候,余夏出声道:“那个我感觉我们是不是要找一个身患瘟疫的人来印证一下。”

“印证?”所有人都奇怪的看着余夏。

姥爷陈茂盛呵呵的道:“夏儿,天神托的梦需要印证什么,如果印证了,那不就是不相信天神,这可不行呀,如果天神发怒,我们可是吃罪不起的。”

“是呀!”陈茂盛刚说完,这边一大爷也是连连的点头道:“我们可不能不相信天神,公子,不需要印证。”

“没错没错,我们必须要相信天神!”其他在场的人也是连连的点头。

这让余夏苦涩不已,这是什么玩意,这群人也太相信自己杜撰出来的天神了,居然连印证一下都不行,这玩意该怎么办。

虽然张志的u盘上记录的荠菜菜卤确实有青霉素的存在,可是这个药效,余夏还一点都不清楚,这不印证可是不行的。

所以想了一想,余夏笑着道:“印证其实也是天神的意思,因为那个瘟疫病症有轻有重,荠菜菜卤有限,所以我们必须弄清楚,病症轻的喝多少,病症重的喝多少,不能浪费呀。”

这样一说,众人算是明白了过来。

“对对对可以治疗瘟疫的菜卤,一定是天神给过神术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不能给的都一样了,这样就是浪费了天神的神术。

要印证一定要印证。”

这些村老们立即又开始点头,赞同起了印证。

等这些村老们一点头,马上整个落樱台就转动了起来,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余夏就在大青山的范围中,找到了一例比较轻微的瘟疫患者。

现在这位患者还仅仅只是轻型鼠疫的轻型症状很好判断,就是不规则低热,全身症状轻微,局部淋巴结肿痛,偶可化脓,无出血现象。

当然了,余夏是没有亲自见到这位患者的,并且这位患者还不是在落樱台接受的治疗,余夏是每天听快马来报,一点一点将患者的情况告诉余夏。

余夏跟着按照对方的症状每天给那位患者调配荠菜菜卤。

实际上,余夏对这个荠菜菜卤心中也是打鼓的,毕竟余夏只是确定里面含有青霉菌,但是到底这些青霉菌对鼠疫有没有直接的治疗效果,这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不过让余夏惊喜的是,这个荠菜菜卤的效果那是出奇的好,那位轻微的鼠疫患者,仅仅是喝了三天的荠菜菜卤,每天一碗,跟着就在三天之后,他全身的症状都好了,淋巴结正常了,也不发烧了,身体也逐渐的好了。

“啊!”这个消息一传来,余夏真的是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听完之后,抱着自己身边的邱小麦和余裳儿一人就是亲了一口。

亲完之后,余夏哈哈的大声笑道:“治愈了,治愈了,荠菜菜卤是有效的,不用害怕瘟疫了,我们不用害怕瘟疫了。”

喊完,余夏又冲出了自己的住处,跑到大街上喊去了。

只是留在房间中两位被亲了的女孩,小脸此时红红的,心中各有各的小心思。

就听余裳儿轻哼一声:“哼公子就知道欺侮人,一看就知道是装的。”

“啊装的什么装的?”邱小麦小脸红红的看着身边的余裳儿。

“能有什么是装的高兴呗,他根本就是装的,目的就是为了偷亲我和姐姐!”余裳儿言辞凿凿。

“额裳儿为何这样说?”邱小麦诧异的问道。

“哎这都不清楚,明明公子发现的荠菜菜卤就是天神给的,天神给的东西还会有错,公子明明知道那荠菜菜卤可以治愈瘟疫。

刚刚为什么要如此的开心,也太假了,我看公子如此的兴奋,就是为了遮掩他偷亲我们的事实,哼小麦姐姐,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就在余裳儿分析完之后,和余裳儿不一样的是,邱小麦的脸上闪过一丝娇羞,跟着小嘴也是嘟囔了一句道:“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

“啊小麦姐姐你说什么?”邱小麦的低吟,余裳儿没有听清的问道。

“没没没什么!”邱小麦低头不语,只是在低头的时候,邱小麦的嘴角却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第一百一四章 入境者,杀无赦

“走都给我快点走要是不快点,下一次给你们的就是不鞭子,而是刀子。”

就在离大青山还有二十里左右的时候,寿王士兵开始对所有的瘟疫百姓进行了最后的疯狂,一群身体带着瘟疫病毒的百姓们,全部都无奈的将自己身体所有的力气都聚集起来,慢慢的向着大青山的方向爬去。

“爹娘,哥哥嫂子大家再坚持一会,我们马上就要到大青山了,只要到了大青山,我们就能歇一歇了,跟着狗子给你们去找东西吃。”

狗子推着独轮车,不停的和跟在自己身后的哥哥嫂子喊话。

“相公我们会死吗?”马氏马敏儿害怕的看着自己的丈夫武棹问道。

“不会的我们不会死的,只要到了大青山,我们就有活的希望。”

“嗯!”马氏在武棹的怀中点点头:“相公,我相信你!”

“好相信我,你一定要相信我!”说着,说着,武棹的眼泪就下来了,因为他的妻子马氏现在已经奄奄一息了。

使劲的将自己的妻子抱在怀中,硬汉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落,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

一位读书人发出了自己最歇斯底里的呐喊,他不清楚,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如此人间炼狱的惨样,不是说爱民如子吗?不是说君为轻,民为重吗?

为什么现在会变成这样,几万的士兵就如同地狱中的小鬼,肆意辱杀着百姓,明明那些百姓就是病人,明明他们早就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要这样的赶尽杀绝。

扶着自己的家人,读书人发出了自己那不甘心的吼声,因为他们自己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好像都错了,全部都错了,不但是错了,而且还是错的一塌糊涂。

“别叫了再叫一刀砍死你。”

就读书人喊完,一轻骑快速而来,对着那位读书人大吼一声,跟着一刀将读书人身边趴着不动的瘟疫患者一刀结果,鲜血从那位瘟疫患者的脖子肿喷出,染红了大青山外的属地。

读书人看着那红色鲜血,眼睛也是慢慢的红了起来,无奈的他,不想变成这个死人,所以他只能默默的闭上自己的嘴,然后尽全力的扶着自己的爹娘往前走。

他要离开这群小鬼,他要去大青山,至少那里不会有这些小鬼。

“再说一次,全部给我以最快的速度往前赶,我们会在此地等半个时辰,如果那个时候,你们还没有到大青山,那我们就将送你去地狱。”

寿王士兵们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他们想到了一个游戏,猫抓老鼠的游戏,反正也是无聊,无聊就要做些有趣的事情。

而听到了寿王士兵们的最后通牒,十几万的瘟疫百姓无可奈何的都跑了起来,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不跑,他们就会死在那些士兵的手中。

有人说,你都患了瘟疫,还为什么想着生,没办法,这就是人的本能,而且这些人中,也有舍不掉的牵挂,他们还有家人在寿王的属地。

他们的家人也许还在等着他们回去,所以他们想要生,而想要生,只能努力的向前跑,然后躲进大青山中,这是他们唯一生的希望。

但是毕竟他们还是瘟疫患者,轻度的还好一些,那些重度的,虽然用力的站了起来,努力的跑着,但是跑着跑着就这么倒了下去。

你可别小看寿王这些士兵们猫抓老鼠游戏,就是这么一个游戏,不到半个时辰,足足死了三千多人,一路的尸体,所有的瘟疫百姓都发出了绝望的哭泣之后,但是看着一个又一个倒下的瘟疫百姓,寿王的士兵们则是露出了开心的笑声。

就在此时,只听这次领兵的将军哈哈一笑道:“时辰已到追杀那些没有到大青山界内的人。”

“诺!”士兵们一个欣喜。

跟着一万骑兵奔腾而起,沉烟滚滚,冲杀向了那些瘟疫百姓。

“官兵来杀我们了大家快点跑呀。”后面追杀的情景被百姓看到,百姓大喊,跟着所有人无助的跑了起来,但是遗憾的是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

很快,寿王的骑兵就追上了一部分的瘟疫百姓,跟着杀戮就开始了,一刀一个,解决起来干劲利落,这些骑兵越杀越开心,越杀越过瘾,要知道杀人其实是会上瘾的。

杀着杀着,那些骑兵就收不住手了,跟着就想要冲进大青山属地之中继续的杀戮。

“老天呀为什么你要对我们赶尽杀绝呀!”这样的一幕,让读书人悲愤的喊了起来。

而等这位读书人喊完,很多瘟疫百姓也都呜咽的哭泣了起来,那呜咽的哭泣之声,真的是太伤心了,那是一种最为绝望的哭泣之声。

“杀!”身后的喊杀声越来越近,所有已经逃进大青山界内的瘟疫百姓,再次呜咽的起来,他们认为自己要死了。

只是,就在此时,一阵威震八方的战鼓声响起。

“咚咚咚咚!”

跟着绝望的瘟疫百姓,就听到马蹄踏地的震动之声。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

就在所有瘟疫百姓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时候,突然抬头一看,一支黑甲骑兵出现,这支黑甲骑兵一人双马,手持长枪,呼啸而来。

让所有瘟疫百姓震撼的是,这支骑兵约莫千人,等到了瘟疫百姓之中后,第一时间将这些瘟疫百姓个护在身后。

面对疾驰而来追杀瘟疫百姓的一万寿王骑兵,这支黑甲骑军的一位将领催马而出大声喊道:“寿王兵士听好了,此地乃我青山境内,所有未得我家公子许可之人,都不许入内。

入境者!”

“杀无赦!”黑甲骑兵一千人齐声吼道。

而等这些瘟疫百姓听到了黑甲骑兵的话声之后,也是集体的露出了劫后余生的表情。

“好了好了我们不会马上死了。”

“没错,这些黑甲兵是来救我们的。”

“太好了我们得救了,爹,娘,我们得救了。”

黑甲军的出现,第一次让那些瘟疫百姓们感受到了被保护的感觉,这个感觉甚至让他们都快忘记自己身上的瘟疫了,所有人的脸上都久违的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个笑意很美,真的很美。

第一百一五章 赵普郎君

“来人止步这里是青山地界,我家公子夏有令擅闯青山地界者,杀无赦!”

一万骑兵前,钟黑虎拉开面罩,带着一丝轻蔑的语气对着寿王的一万骑兵吼道。

“公子夏!”

就在钟黑虎说完,一位身披银色铠甲的寿王骑兵将领走了出来:“什么时候青山又出了个公子夏,青山不是芜王的属地吗?”

看着来人,钟黑虎淡淡一笑:“原来是赵普郎君呀!”

一句赵普郎君,让寿王的这位骑兵将领微微诧异:“你认识本将?”

“当然认识我乃虎贲钟黑虎,曾经大校武一枪挑你下马,可还记得?”钟黑虎淡淡一笑。

“你是钟黑虎,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看到钟黑虎,那位赵普明显有点害怕了起来,当年大校武,所有人都知道赵普家有后台,全部都让着他,只有这位钟黑虎,一枪将赵普挑落马下。

那一枪让赵普记忆犹新并深深的害怕,所以此时赵普的心中也是开始打起了鼓。

“你管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在这里是跟随我家公子夏,不过,遗憾的是,我家公子可不会在乎你的那位高高在上的爹。

上一次我挑了你,不但丢了大校武第一名的名头,还差点被冤枉成叛军,今天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赵普郎君,可敢与我斗将一合?”

说完,钟黑虎嘿嘿一笑。

“谁谁也和你斗将,我有骑兵一万,灭了你身后的骑兵那是绰绰有余,公子夏我呸,他算个什么东西。”赵普紧张的骂道。

只是就在赵普骂完之后,跟着就听一千黑甲骑兵怒吼:“大胆辱骂公子,杀无赦!”

那声音整齐的就像一个人发出来的一样,声音之洪亮,吓的寿王一万骑兵纷纷倒退。

“持弩!”钟黑虎这个时候也不废话了,大喊一声。

跟着一千铁甲骑兵拿出鲁呈连弩,只听钟黑虎再次吼道:“赵普立即带着你的骑兵退出我公子夏之属地,否则后顾自负。”

“退退退!”一千黑甲军齐呼。

只是这个时候,赵普却微微的鼓起勇气道:“退我一万大军,会怕尔等区区一千骑兵,兄弟们听我命令所有人冲锋。”

等赵普的命令一下,一万骑兵就像一支黑龙狂啸而起,冲向了余夏的黑甲骑兵团。

“哈哈哈哈来的好!”钟黑虎大笑三声:“赵普这是你自己闯来的,你的命我钟黑虎要了,兄弟们,辱公子者,杀无赦!”

一句‘杀无赦’之后余夏的黑甲骑兵团也正式冲锋。

只是让寿王骑兵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两军相遇快二百米的时候,突然,一千黑甲骑兵团发射连弩,一次十支箭,一千把连弩就是一万支箭。

密密麻麻,遮天蔽日,就像一群黑雨,落入了寿王那万人的骑兵之中。

“啊!”

“噗!”

“额!”

一连串中箭倒地的沉闷声音响起,一万支箭,轻轻松松的带走了近两千的寿王骑兵,而更加可怕的是,就在此时,第二轮万支黑色箭雨再次袭来。

又是一阵倒地和闷哼声而这一次寿王的骑兵就再也没有冲杀之力,纷纷掉头往回跑去,一万多人,突然被两轮箭雨带走三千多人。

已经到达了哗变的边缘,一个只要想逃,那就可以带走十个,十个可以带走一百个,而一百个就可以让全军崩溃。

“不许逃,给我冲,给我冲!”赵普在他护卫队的保护下,大声的想要让自己的骑兵回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只是他的呐喊根本就一点用都没有,反而让他成为了钟黑虎的目标,只见钟黑虎拿起身后的复合弓,慢慢的瞄准,跟着一箭狙杀。

只是可惜的,途中被赵普的护卫挡了一下,所以紧紧射中了赵普的手臂。

“噗!”一箭入手,疼的赵普大叫一声:“哎呀我的手!”跟着就听赵普苦涩的喊道:“撤,撤撤回大将军处,让大将军为我们做主。”

说完,赵普在护卫的保护下撤离了大青山属地,而等赵普一离开,钟黑虎也是制止想要追杀的青山三团,所谓穷寇莫追,余夏说过,现在每一位战士都是珍贵的,所以不能不必要的牺牲。

“大将军大将军!”

赵普带着伤冲了回去,一见到那位寿王的大将军就痛哭了起来:“大将军要为我做主呀,青山属地被一群贼匪占住,我们正在将那些瘟疫患者赶进大青山的时候,被那群贼匪偷袭。

我骑兵万人队损失惨重,请大将军一定要为我做主。”

“什么?”那位大将军一脸的无语,看着赵普道:“大青山有贼匪,到底是什么人?”

“是一个叫什么公子夏的人,对了钟黑虎,就是以前我们一个被叫作虎贲的一军,那个家伙就在里面。”

“虎贲钟黑虎!”那位大将军眉头微微一皱,因为这个虎贲他太清楚了,不但他清楚虎贲,他更是因为这群虎贲用性命相搏,而弄到了这个大将军的位置。

要不是那支五百人被叫作虎贲的队伍,那他不可能这么风光,那五百人的虎贲队的功劳被他硬生生的抢到了自己的手中,这才成就了他大将军的地位。

“大军开拔!”那位大将军想了一想发出了命令。

不过,等这位大将军来到青山属地之后,让他微微一惊的是,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三个千人的方阵,此时青山一团和青山二团也赶到了。

青山二团在前,架起了长盾,青山一团在后,床子弩,复合弓,弓箭上弦,青山三团,分开两边,保护青山一团和二团的两侧。

军容齐整,纹丝不乱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寿王大军的到来,没有一点的声音,就好像一直不出声音的野兽,正在等待他想了很久的猎物。

这个感觉让那位大将军有一种全身冒冷汗的触动。

“寿王大军驻步前方乃是我家公子夏之属地,未经公子许可,请不要乱闯,否则!”

“杀无赦!”

这是三千青山战士们的吼声,这一吼震天动地,那位本来还算镇定的大将军,终于有些不太淡定了。

第一百一六章 爱民如子公子夏

“前面的军队可有将领出来一叙,我乃是寿王帐下大将军许正先。”

许正先,寿王帐下最信任的大将军,只是这个家伙其实就是一个大草包,俗话说的好,就是将门出虎子。

这位许正先的父亲,曾经是晋国十三大将军之一。

只是可惜的是,许正先这个家伙更多的是虎父生狗儿如果不是因为他的那为名将父亲,这位许正先爬不到大将军这个位置上。

此时见到许正先喊话,一黑甲将领踱步而出,看着前面的许正先道:“许将军,好久不见!”

等许正先定睛一看,发现那位黑甲将领居然就是当时虎贲统领丁大山的时候,许正先全身那是一怔。

“你你是丁统领?”许正先有些惊讶的问道。

看着许正先,丁大山微微点头:“许将军,我是丁大山,现在忝为青山公子夏的青山军二团团长,这里已经是我青山属地,所以请许将军止步。”

“青山公子夏什么时候,晋国有了这么一号人物?”许正先缓缓的问道。

这个时候丁大山微微的道:“公子夏不是晋国所封,是我等青山百姓所尊,公子夏号令青山方圆百里,不需要任何人的敕封。

如果许将军想要硬闯我等誓死以抗!”

“愿为公子效死!”三千青山军战士高喊。

“哼!”许正先面子上是一声冷笑,不过,此时许正先的心中却是一阵打鼓,因为没有吃过猪肉,难道还没有见过猪跑。

虽然许正先是个草包,但是草包的家学底蕴可是很丰富的,他知道什么样的军队是好的军队,是强的军队。

眼前的这三千人,别看人少,但是他们的军事素养却非常的高,看看他们的站立,完全是一丝不动,你再看看自己这边歪七扭八的。

这样的军队,如果不能一次性的击溃,等他后劲起来,那么自己的这群士兵,那是铁定哗变,所以许正先根本就没有和这支军队打一场的信心。

只见许正先冷笑过后,跟着露出一丝十分自大的笑意道:“我只是好奇而已,我接到的命令,就是将这些瘟疫患者赶进大青山。

其他的和我无关,你们大青山不让我们进,我们也不会进去,只要你们约束好自己的士兵,不要想着出来就好,丁大山,你我是故交。

我在这里多说一句,十几万的瘟疫百姓,很快这大青山也会瘟疫肆虐,不如带着你的人马跟我走,你的那位什么公子夏给你的,我给你双倍。”

这位许正先,虽然在军事上是个草包,不过,在看人还有人情世故上却是个高手,要不然,他也不会做到大将军这个位置。

“抱歉大山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许将军好意,大山无福消受,既然许将军无攻打之心,那就请撤出大青山十里范围。

我家公子多谢了。”

丁大山的话语,让许正先心中一骂,给脸不要脸的东西,但是在明面上,许正先则是淡淡一笑:“告辞!”

跟着一个转身大喊一句:“撤!”

五万寿王士兵撤往了大青山十里之后,在那里建立起了封锁线,这些寿王士兵会在那里待上一个月,因为一个月的时间,这些瘟疫患者应该就会全部死绝。

只是这些不知道的,那些瘟疫百姓不但不会死,还会痊愈,因为落樱台的百姓在余夏的带领下,开始了对所有瘟疫百姓的救援。

“快快所有人立即抓紧搭竹棚。

将这里的所有瘟疫百姓都分成三个等级,轻一级的系上绿色丝带,中一级的系上黄色丝带,重一级的系上红色丝带。

注意都要带上口罩和手套,不要直接和瘟疫病人有亲密的接触,虽然我们有药,但是也不要无端端的生场病呀。”

“诺!”余夏的话,让所有的落樱城百姓都动了起来。

因为几天前,当知道荠菜菜卤可以治愈鼠疫之后,余夏就开始准备这场大救援,花了几天的时间,余夏教会了大家分辨鼠疫的各个程度。

轻型有不规则低热,全身症状轻微,局部淋巴结肿痛,偶可化脓,无出血现象!

中型急起寒战、高热、头痛、乏力、全身酸痛偶有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皮肤淤斑、出血。发病时即可见蚤叮咬处引流区淋巴结肿痛。

重型急起高热,全身中毒症状明显,出现胸痛、咳嗽、咳痰,痰由少量迅速转为大量鲜红色血痰。呼吸困难与发绀迅速加重。

余夏让大家用系不同颜色的丝带来区分,跟着按照不同的程度来救治,重型一日三碗荠菜菜卤,中型一日两碗,轻型一日一碗。

跟着还要将三种不同程度的病人给相互隔离开,这样防止交叉感染。

还要给那些没有得瘟疫,陪着瘟疫百姓来的家人发香皂洗手,发口罩和手套,一系列的措施,幸亏提前练习了很多次,所以等真正开始救援的时候,大家也没有手忙脚乱。

“你没有得瘟疫呀?”

余夏带着口罩来到狗子一家的身边,看到狗子没有一点症状,所以笑着问道。

“是的我没有得瘟疫。”狗子站在一边小声的回答。

“嗯那你很好呀没有得瘟疫,却一直陪在自己爹娘身边,小伙子有孝心呀。”余夏一个夸奖。

而狗子则是看着余夏很认真的道:“狗子爱家,爹娘就是家,爹娘在哪里,狗子就在哪里。”

余夏检查完了狗子的爹和娘笑道:“你不错而且你也放心,你的爹和娘不会死,中型瘟疫,我们大青山可以治好他们。”

“谢谢谢谢!”狗子猛的跪在了余夏的面前,不停的说着谢谢。

这让余夏淡淡一笑:“不要谢了如果你真的想要谢我,那就带上我们给你发的口罩还有手套,帮我们一起给其他的患者喂药。”

“是我知道了!”狗子连连的点头。

说完,余夏就赶向了另外一个地方,就在这个时候,狗子在余夏的身后问道:“对了敢问大人,您是谁,等以后我爹娘好了,狗子就去报答你。”

“不必了。”余夏没有回头,挥了挥手。

就在狗子遗憾没有知道救自己父母的人是谁的时候,突然一位读书人打扮的模样走了过来道:“孩子他就是青山公子夏。

一个真正的爱民如子的公子夏”

“爱民如子的公子夏!”狗子的眼中微微一亮。

第一百一七章 李皓月的大怒

三天之后当太阳的第一缕阳光照在了大地上之后,狗子慢慢的从自己的竹床上坐了起来,看了看还在睡觉的自己的爹娘还有哥哥嫂子和他们的一双儿女,狗子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就在昨天,自己的爹娘,哥哥嫂子还有侄子侄女的瘟疫都开始痊愈了,现在家中的几人就是身体虚弱了些,等修养一段时间的话,那就是真正的痊愈了。

想到这里,狗子的嘴角就不住的往上翘,那是真的开心呀。

小心翼翼的起床,狗子从怀中掏出了一块竹牌,跟着拿起一个竹篮,竹篮中有家中人用的竹碗,狗子这是要去给自己的家人打来早餐。

说到这里,狗子真心的对那位公子夏充满了敬意。

青山的这位公子夏,不但收留了所有的瘟疫百姓,还免费的为瘟疫百姓治病,更让人尊敬的是,他还无偿的给大家食物。

如果食物仅仅是豆饭,那还没有什么好说的,可是这位公子夏给大家吃的是小米粥,黄馍馍,还有肉汤,据说因为现在青山被封锁了,肉食很少,但是瘟疫百姓需要补充营养,所以那位公子夏就再也没有吃过肉了,他说要将自己的肉食都留给瘟疫百姓。

每每想到这里,狗子都不住的流眼泪,这是何等的伟大,和那位畜生不如的寿王相比,公子夏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善人。

别人狗子不知道,但是狗子却已经在心中暗暗的发誓,要一辈子效忠公子夏,而狗子也相信,跟在公子夏的身边,一定也会过上好日子的。

“狗子今天还是这么早。”

就在此时,和狗子一个隔壁的武棹笑着喊了一声。

“廷尉大人!”看到武棹,狗子立即行礼。

不过,武棹倒是潇洒的一摆手道:“狗屁的廷尉大人,我现在就和你一样,是一位想要变成落樱台百姓的人。”

听武棹这么说,狗子露出嘿嘿的笑容:“那好那我以后就喊您武大哥。”

“哎对了,就喊武大哥!”武棹哈哈一笑道:“你爹娘哥哥嫂子还有两个小孩子,恢复的情况怎么样了?”

“马上就要好了!”狗子笑着道:“等彻底好了,我们一家就能进落樱台了,那个时候,就离公子夏又近了。

武大哥,你可以教我功夫吗?”

“你想学功夫?”武棹笑了起来l;“学功夫很苦的。”

“我不怕苦!”狗子很坚定的道:“等我学好的功夫,我就去应征公子夏的警卫营,我要永远的保护公子夏。”

“哈哈!”武棹听完了狗子的话大笑道:“好小子,有志气,那等我们进了落樱台,成为了落樱台的百姓,我就教你功夫。”

“谢谢武大哥!”狗子开心不已。

不一会,两人就来到了一处很大的竹棚这里就是余夏在瓮城外设置的临时食堂,很早的时候,这个临时食堂就会飘出食物的香味。

特别是小米粥,熬的是细腻润滑,加上一点小咸菜,再配上两个黄米馍馍,那真的是无上美味,除了,小米粥,还有馒头,面条,包子公子夏一点都没有在吃的上打折扣。

这是所有瘟疫百姓感动不已的。

就连曾经一个凶狠的罪人也被余夏的这份情义所感动,站在瓮城之前,身体还有些虚弱的那位罪人,直直的跪在瓮城前一天一夜。

他说,他是个混蛋,但是他这个混蛋是被逼的,官府的苛捐杂税,豪强的巧取豪夺,让他不得不变成混蛋,可是现在他不需要做混蛋了,他想要留在落樱台,想要留在公子夏的身边,永远为公子夏效力。

这就是公子夏的人格魅力。

微微一笑,狗子带着自己和家人的早餐,回到了自己的竹棚,这个时候,家人也已经醒了,狗子笑嘻嘻的喊道:“爹娘大哥大嫂我们吃饭了。

今天早上公子夏说了,每人一个鸡蛋。”

听到自己儿子的话,狗子的娘立即双手合十道:“公子夏万恩,希望公子夏长命百岁!”

不但是狗子娘,狗子的爹,狗子的哥哥嫂子,就是小侄子小侄女在吃的时候都会默默的祈祷,这就是现在百姓的淳朴,你用真心对他们,他们也绝对会用真心对你。

“你说什么?”

大都永安皇宫,李皓月听到了李语汐的禀报,说寿王将自己属地所有的二十多万瘟疫百姓赶往了大青山圈禁之后,气的是直接从自己的椅子上蹦了起来。

“是谁是谁给了寿王这么大的胆子,我的地方,他也敢动。”李皓月都快气疯了,大青山是什么地方,那是李皓月的财源。

动了大青山那就是直接动了李皓月的财源,没有听说那句话,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寿王他直接将二十多万的瘟疫百姓赶到了大青山,那不就是毁了李皓月的财路。

“末将有罪!”李语汐跪在了李皓月的面前。

“你有何罪?”李皓月诧异的看着力语汐。

跟着李语汐无奈的道:“末将父王,没有为陛下守好大青山,末将父王被寿王威胁,只能拱手将鸠鹚城放弃,如果父王可以抵抗一二的话,也许现在我们还能去救一救大青山,只是现在一切都晚了,根据线报,二十一万的瘟疫百姓已经别赶至大青山山中,此时大青山可以已经瘟疫肆虐了。”

“混蛋!”李皓月一把将自己桌子上的朕纸拿起狠狠的丢了出去。

只听镇纸发出了‘砰’的一声,李语汐立即再次道:“陛下息怒,请保重龙体。”

“保重龙体!”李皓月‘哼’了一声道:“现在我连银子都没有,还保重什么!”此时的李皓月很生气,在殿中走了两圈,李皓月气愤的道:“不能让寿王好过,我想起来了,我的圣旨中,有一条是不许他将自己属地的瘟疫百姓给赶出自己的属地。

哼这个家伙将瘟疫百姓赶到了大青山,那就是抗旨。

这个寿王诛他九族不可能,但是我可以吃掉他的军队,不是说他有军队在封锁大青山吗我立即召开大朝会,让朝廷以抗旨之罪,吃掉他的军队,这样可以让他元气大伤,也可以出我一口恶气。”

“这是好计!”李语汐眼前一亮。

这个时候,李皓月也是微微一笑道:“语汐,你立即给我整备兵马,等我圣旨,只要圣旨一到,你就立即杀向大青山,给我一战将寿王打垮!”

“诺末将领命!”李语汐下跪接旨。

第一百一八章 瓮城前的见面

“混蛋!”

大概一个时辰后,李皓月骂骂咧咧的下了朝,等回到了殿中,一直在等候的李语汐立即上前道:“陛下发生什么事情了?”

“哼!”重重的一声冷哼,李皓月大声的骂道:“那就是一群无君无父的小人大臣,寿王违抗圣旨,我要求调兵镇剿。

你猜他们怎么说,他们说寿王也是无奈,而且寿王也找到了一个解决的方法,所以这不算是违抗圣旨,不但不算违抗,还要让我鼓励寿王。

并且还让我下圣旨,将所有瘟疫百姓都迁往大青山,然后永绝后患。

这群道貌岸然的小人,在他们的心中,君上的尊严连屁都不是,他们真正在意和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地位和安危,语汐你说这群道貌岸然的家伙,我们是不是应该全部都斩杀干净。”

“陛下息怒!”看到李皓月那咬牙切齿的愤怒。

李语汐很担心李皓月会有什么过激的行为,所以马上下跪道:“虽然那群大臣该死,但是现在我们的实力还仅仅只是开始,所以陛下,现在还不是时候。”

看着担心的李语汐,李皓月微微的停了一下道:“你起来吧朕其实也只是发发牢骚,朕这次吃了大亏呀,大青山没了,以后我们又要艰难了。

对了!”

李皓月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着李语汐道:“语汐你立即派人前往大青山,看看那里的情况,如果那个人够聪明的话,他应该会逃出来,这样我们就将他接到永安了,我相信只要这个人是个奇才,那不管在哪里,他都会有所作为的。”

“陛下所言极是,末将马上就去。”说完,李语汐拱手离开。

看着李语汐离开,李皓月眉头又紧紧的皱了起来。

落樱台又是一个灿烂的早晨。

“啊!”一声清脆的尖叫声,扰乱了这灿烂的早餐。

余夏睁开眼睛,慢慢的走到了二楼阳台上朝下看去,只见余裳儿和余东东正在自己种的西瓜边,发出了惊喜的尖叫声。

“怎么了?”余夏在上面问道。

“瓜长出来了,真的长处来的,圆圆的,绿绿的,好可爱呀。”余裳儿哈哈一笑。

而等余夏听完余裳儿的话,也是露出了惊喜的模样,跟着就从二楼冲了下来,等来到院子中种瓜的地方一看,果然,一颗大概拳头大的西瓜,就这么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

“夏天要有西瓜吃了!”看着小个头的西瓜,余夏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西瓜辣椒番茄茄子圆白菜余夏一共有十余种蔬菜和水果的种子,这是余夏带在行李箱中的,还有水稻种子,不过,遗憾的是,余夏什么都带了,就是没有带土豆和玉米的种子。

要知道,这两个可是高产农作物,余夏为什么不带,也是因为这两样是高产农作物,所以卖的地方太多了,种了也没有意义。

不过,这成为了余夏很大的遗憾。

除了这个西瓜,辣椒,番茄,茄子,圆白菜的长势也是非常的好,以后余夏可以吃到这些来自自己家乡的蔬菜,也算可以稍微的解一解相思。

当然了,现在这些菜还太少,所以不能让大家都可以吃到,不过,余夏相信等以后,这些被他推广之后,晋国的人都会吃到这些蔬菜。

就像水稻种子一样,因为已经是五月了,余夏已经将自己带来的水稻种子泡完种,准备开始育秧苗了,余夏带来的水稻种子大概可以种十亩地。

这是余夏弄到的第三代杂交水稻,据说,亩产10463公斤。也就是二十石,这个数字是很可怕的,因为此时的水稻,即使最好的水田,亩产也仅仅只有不到五石。

二十石,那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不过,这个数字很快就要出现了,这都要感谢我们的袁老先生,没有他的辛苦付出,也不会有这么高产量的杂交水稻。

而且余夏还让人在自己的水稻田中养了鸭子和鲤鱼,余夏相信待到七月时,余夏的水稻田会让人惊艳,只是可惜,暂时余夏还不能吃到大米,因为等收获之后,所有的水稻都要做种,余夏要用最短的时间,让全落樱台都吃上稻米。

“公子您起来了,快点洗漱吧,洗漱完了,今天大家还等着见你呢。”邱小麦走了过来,看到余夏后,提醒余夏今天还有事情。

“啊!”这个时候,余夏也想到了今天的事情,他今天要见那些被赶来的瘟疫百姓,经过了七天的时候,所有的百姓瘟疫都被治愈了,所有人都想感谢一下余夏。

后来大家商量了一下,就定在今天,余夏统一和大家见一面。

“我知道了马上就去洗漱。”说着,余夏就回屋了,而余裳儿也是立即跟着去伺候了。

就在余夏洗漱的时候,在落樱台的瓮城前,此时已经聚集了大量的人,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这些人就是余夏救下的瘟疫百姓,而他们如此早早的来到这里的原因,就是要亲自感谢一下余夏。

因为如果没有余夏,那么他们也许早就已经死了。

“看看眼前吧。”张跃露出微笑看着自己身边的三位好友。

“呵呵!”刘毅冲首先笑道:“不需要看,这是我早就知道的结果,公子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是呀!”王协和周绍也是连连的点头。

这个时候方清华走了过来,看着瓮城前的场景,心中十分激动的道:“这才是万民敬仰的景象吧。”

“方先生!”

看到方清华,四位读书人立即拱手施礼,现在方清华等十二位的贼匪读书人,已经没有被监控了,他们此时已经都是落樱台的百姓。

这些读书人现在在落樱台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家,除了继续给军队扫盲之外,他们也成为了落樱台学堂的先生。

而这位方清华一进入学堂,四位读书人就认出了对方,寒门唯一的一位探花郎,这是何等的荣耀,晋国寒门之学子,哪一位不是以他为榜样,所以见到方清华,四位读书人都十分的震惊,跟着执学生礼向方清华行礼,那是绝对的诚心诚意。

“你们也来了!”方清华微笑:“今天蒙公子之恩,我们可以站在瓮城之前看到如此景象,切记,以后要更加的报答公子之恩。”

“是先生!”张跃,周绍,王协,刘毅冲一起鞠躬。

第一百一九章 青山城城主

“公子还有一刻钟到达!”

瓮城之上响起一位士兵的喊声,这位士兵喊得正是余夏到达的瓮城城头的时间。

“相公公子夏来看我们了,这次我们一定要跪谢公子夏。”武棹的妻子马敏儿看着武棹十分感动的道。

“当然,不仅仅是我们,你看周围的百姓公子夏这次救了我们所有的人,所以大家都是来跪谢公子夏的。”武棹温柔的看着自己的妻子。

“希望公子夏可以留下我们,我们没有家了,而也只有公子夏才会将我们当人看,我们已经别无他处了。”马敏儿轻轻的道。

“放心吧,公子夏一定会留下我们的,因为他连得了瘟疫的我们都不嫌弃,现在我们的病好了,他也一定不会嫌弃我们的,不过,这个时候,就是我们拼命报答公子夏的时候了。”

“嗯!”马氏轻轻的点头。

“没错我们一起请求公子夏将我们留下来,然后用我们的一生去报答公子夏。”这个时候,站在一边的狗子也出了声。

“好乡亲们,等公子夏一会来了,我们一起告诉公子夏我们现在的决心!”武棹一声大喊。

“对我们一起请求公子夏留下我们,告诉公子夏,我们将用我们的一生去报答他。”

所有瓮城前的百姓一起大喊,声势十分的壮大。

就在这样的声势中,余夏也终于来到了瓮城前

三子在前面开道大喊一声:“青山之主公子夏到。”

所有的瘟疫百姓集体下跪接着齐声高喊:“瘟疫罪民,叩见公子夏。”而在瘟疫百姓的前一排则是上百位年级超过60岁的老人。

看到这些老人余夏第一时间从马上跳了下来,一点都没有在乎老人们因为跪拜而沾染上泥土的双手和衣物,亲自一位一位将这些老人一一的扶起。

这一幕让老人感动不已,更让看着的那些读书人一个惊骇,所谓良禽择木而栖,一个怀有仁心的主上,自古是很多读书人想要的,而很显然,余夏对这些老人的态度,已经得到了这些读书人的青睐。

“公子夏仁德老朽何德何能,愿为公子夏粉身碎骨,在所不惜,只求公子夏收留。”

说完,一众被余夏扶起来的老头们又跪下了。

跟着,后面所有的瘟疫百姓齐呼:“公子夏仁德愿为公子夏粉身碎骨,在所不惜,只求公子夏收留!”

余夏看着跪了一地的来自寿王属地的瘟疫百姓,听着这些瘟疫百姓苦苦哀求的话语,余夏要说不动容那是假的,余夏不是神,他有属于自己的七情六欲,说白了,他其实就是个现代的普通人。

而且是个巨蟹座的现代普通人,性格温和,善良,喜欢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想,所以此时的余夏是十分难受的。

“各位来自寿王属地的乡亲们,你们的寿王背弃了你们,他们将生了病的你们贬为罪民赶到了大青山,让你们在大青山自身自灭,并拿光了本应该属于你们的一切。

他是错的,是不对的,大家都吃了很多的苦,受了很多的折磨,我余夏在此向你们鞠躬了。”

说完,余夏对着所有跪着的那些瘟疫百姓一个深深的九十度鞠躬,而就在余夏鞠躬之后,很快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呜咽的哭泣声,一传十十传百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大。

没办法,这些寿王的瘟疫百姓心中太苦了,真的是太苦了,首先自己得了瘟疫,看着周围的人一个一个死去,你告诉我谁会不害怕。

本来以为可以依靠自己的王爷庇佑,但是谁知道,寿王却抛弃了他们,拿光了他们所有的财产,然后用寿王王府的军队,将这些可怜人都给赶到大青山送死。

一路上的照顾只有冰冷的枪头和狠辣的眼神。

听着周围响起的呜咽的哭泣声,余夏的眼泪也落了下来,带着一双流着眼泪的眼睛,余夏站在所有瘟疫百姓的前面喊道:“但是从现在开始,你们不用再受折磨了,我余夏在此立誓,接受你们成为青山之人。

自此以后,我们青山人不抛弃,不放弃,只要有我余夏的,就有你们的,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公子夏仁德!”老人们大哭着拜倒在地。

“愿为公子夏粉身碎骨。”年轻的男人们激动的磕着头。

“公子夏千秋万载。”妇女们泪流如河。

余夏看着所有瘟疫百姓哭泣的样子,再次大声的喊道:“不哭了,不要再哭了,请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们再次过上更好的日子。

都起来吧我们一起打造一个更好的青山,余夏再次请大家帮忙了。”说完,余夏抱拳微微的一个鞠躬。

这次所有的瘟疫百姓直身而跪,一起拜倒在地齐声喊道:“愿为公子效死!”

就这样余夏收拢了这些瘟疫百姓的心,将所有人都收为了自己的人,一下子落樱台从原来的四万多人,现在人数急剧的增长到了二十万人。

要知道,二十万人,余夏的人手是足够的多了。

也以为人手足够,所以余夏的落樱台又一次的开始大量的动工,首先是落樱台这个地名被余夏舍去了,从此以后,落樱台成为了青山城。

余夏就是青山城城主,跟着余夏有安排了大量的人手去屯梯田,有了这么多的人手,屯梯田的速度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除此之外,在这些瘟疫百姓中,有铁匠,木匠,手工业者一时之间青山城工业也得到了很大的饱和,可以说大大的发展了起来。

这样的情形大概过了十天之后,传回了大都永安。

李皓月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整个人完全都是震惊的,看着李语汐,李皓月不可置信的问道:“你说什么你说青山那位奇人将瘟疫给治好了,现在他对外宣布自己是青山城城主。”

“是的。”李语汐点头道:“这是我们的探子,给我们带来的最新的消息。”

“那寿王的五万军队呢他们不是守在外面,既然瘟疫被治好了,他们就没有什么动作,那可是他们寿王的百姓呀?”李皓月有些诧异的问道。

“不知道!”李语汐摇头道:“只知道的是,那些寿王军队虽然知道瘟疫已经好了,但是却依旧没有任何的动作,而且好像还准备打道回府了,那些百姓,他们根本就没有想着要回。”

“嘿这是什么情况?”李皓月嘴角微微一翘。

第一百二十章 吃鳖的赵普

一个月的时间许正先完成了寿王交待的任务,守在大青山前一个月,跟着许正先的五万大军就准备开拔离开大青山,回自己的寿王属地。

但是就在准备开拔的时候,那位赵普将军,从外面冲进了许正先的大将军帐中。

“不可以走我们不能走,我得到了消息,现在所有的瘟疫百姓都已经好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就是立即将这些瘟疫百姓都带回去。”

许正先此时就坐在大帐之中,他只是微微扫了一眼这位赵普,许正先心中就清楚了,这位赵普为什么会反对现在回蕴城,主要的原因,他是有一口气堵在心中。

刚刚来的时候,这位赵普的一万骑兵损失四成,本来万人,现在仅仅只有五千,兵力缩水一半,大大的降低了赵家在蕴城的势力。

为了自己不至于回去挨骂,这位赵普是挖空了心思想要逼许正先攻打青山城,只不过,许正先一直以青山城中都是瘟疫百姓,即使打进去了,里面的人和东西,谁又敢拿为理由。

也因为这位理由,许正先一直都搪塞着赵普,赵普也没有办法,因为许正先说的是对的。

可是谁知道,很快从大青山中传出了消息,说大青山的公子夏治好了瘟疫,而且很短的时间,所有的瘟疫百姓就都可以痊愈了。

瞬间这位赵普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再次要求许正先攻打青山城,这次的理由是要将那些痊愈的百姓都给带回去,因为那些人都是寿王之民。

可是许正先却不是傻子,他才不想和青山城有什么敌对的瓜葛,因为这个家伙很清楚,青山城的军队很可能十分的强悍,许正先的手中,只有这四万大军。

赵普的一万骑兵和他没有关系,他根本就犯不着用自己的大军来帮赵普。

所以一直拖着,对赵普是避而不见,可是谁知道,今天这位赵普居然变本加厉,仗着自己的父亲乃是寿王心腹,就敢直闯自己的大将军帐。

不得不说,许正先现在是十分的怨恨这位赵普。

看着赵普那正义凛然一副为了寿王的高尚模样,许正先心中就对他唾弃了一下,这位赵普和他的父亲一样,就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慢慢的从自己的椅子上站了起来,许正先看着赵普问道:“赵将军,是谁给你的权利,擅闯本大将军的军帐。”

“这!”赵普一愣,刚刚其实他也是听到说大军要撤了,害怕回家被责罚,所以一时冲动就闯进了许正先的大将军帐。

“那个请大将军恕罪,末将只是得知大将军想要撤离,所以一时情急才闯入大将军的军帐,因为在青山城还有十几万的寿王百姓,我们一定要将寿王的百姓给带回去呀。”

赵普说着,然后单膝下跪,向许正先请罪。

“哦十几万的百姓,如果我想的不错,赵普将军说的十几万的百姓,应该是那些被我们赶到这里身患瘟疫的百姓吧?”

“不瘟疫已经治好了,他们现在都是健康的百姓!”赵普强调。

只是许正先却冷冷的道:“赵普将军如何知道那些瘟疫百姓的瘟疫已经治好了,难道赵普将军你们家还有郎中?”

“没没有郎中,我是听人说的。”赵普微微一个紧张。

“听人说的?”许正先突然放声大笑,跟着突然一声厉喝:“赵普,你是来戏耍本将军的吗?

没有确切的消息,居然说听人说的,如果那人是青山城的奸细,骗我们攻进青山城,那该如何,我们收到的命令就是将瘟疫百姓赶进大青山,然后死守一个月,我们已经完成了任务,可是你却一而再的阻挠我军凯旋,我想问问你,你到底有何居心。”

被许正先这么一吓,赵普连连的摆手道:“没有,没有,大将军冤枉呀,我真的一点居心都没有,我只是想帮着寿王殿下将他的百姓给带回去。”

“带回去?”许正先冷冷的看着赵普道:“如果那些百姓只是表面好了,但是瘟疫还在那些百姓的身体中,又该如何?

难道赵普,你想要寿王属地再次被瘟疫肆虐吗?”

“这!”许正先的质问,让赵普一愣,说真的,这是他没有想到的,刚刚他只是想着报仇,想着怎么可以回去减轻罪责,所以也没有想太多,现在被许正先条理清晰的这么一质问。

赵普一下子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边的许正先淡淡的道:“现在的确青山城中,有传言说,公子夏已经治好了瘟疫,既然赵普将军如此心系寿王,那本将军就命令你带着你的骑兵再在这里坚守一月。

弄清楚青山城到底有没有治愈好瘟疫,如果有,就请赵普将军攻打青山城,将百姓给抢回来。

至于我因为任务完成,就先行回去交令了。”跟着一挥手,就让赵普离去。

这样的结果让赵普一愣,让他一个人带着五千多人的骑兵把守这里,那不就等于让自己送死吗,赵普来这里就是要借助许正先的力量去打击青山城,现在算什么。

“不是大将军不是!”赵普连忙上前一步,想要解释,但是这个时候,帐外进来几名许正先的侍卫,直接将赵普给架了出去。

听着赵普叫喊的声音,许正先一个鄙视道:“想要借力打力,狗崽子,你还嫩了点。”

一天之后,青山城得到消息,许正先带着他的大军离开了,不过,有意思的是,许正先走是走了,但是却留下了赵普的骑兵。

一时之间,青山城的余夏都快流口水了,那可是五千多皮战马呀,上次弄了两千五百匹,余夏又准备弄一支骑兵团。

如果能将这五千多皮战马弄到手,那就直接弄一个骑兵旅了,而且是加强旅。

所以余夏最后还是没有忍住,就在许正先前脚刚走,余夏后脚就去攻击了赵普的骑兵,五千多人被余夏的骑兵团一个冲锋就搞掂了。

最后赵普在自己的贴身侍卫用命搏的方式逃出,跟着追上了许正先的大部队,只是这次赵普学聪明了,他只是禀报了自己被攻击的消息,至于报仇,想要许正先回师,赵普一句话都没有说。

因为这个时候赵普也算明白了,许正先为什么要立即回去了,有的时候,人呀总是要吃点亏,他才会长大。

第一百二一章 青山侯

“你说什么瘟疫可以被治愈?”

就在许正先的部队撤回寿王属地之后,一个青山城有可以治愈瘟疫药品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晋国,这个消息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重磅炸弹。

将本来那些等死的其他诸侯国的瘟疫患者给炸出了希望。

就这样,又有一大群的瘟疫患者朝青山城赶去,只是这次赶去的人中,不但有很多其他诸侯国的瘟疫患者,更多的是一些有钱和有权者。

他们靠着药物将自己的命给吊到了今天,终于得到了青山城有治愈瘟疫药品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毫不犹豫的架起马车朝着青山城赶去。

而青山城大发一笔的机会到了,可以说是天赐良机,本来青山城突然增多了十几万人,财力一直都在吃紧,现在有大批的人赶来送银子,那还不是天赐良机。

只是有人送银子,也有人想着要刮银子。

就在余夏准备大发一笔的时候,讨人厌的家伙就来,这位讨人厌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李语汐。

就在那些准备来求药的有钱人走到半道的时候,李语汐带着一万新军过来,只是让李语汐没有想到的是,在青山城外大概五十里处,迎接她的居然也是一万青山军。

只见余夏坐在一辆可以看得见他的马车上,身后飘着一副大大的旗帜,上面写着余表示余夏在此。

在余夏的周围一共十个千人阵,三个步兵千人阵,两个弓弩千人阵,一个床子弩千人阵,和四个骑兵千人阵。

十个千人阵,威风八面,一动不动,就像是雕塑一样矗立在风中。

李语汐一个感叹,她自认为自己带出的兵已经是很强的了,但是此时一看,自己带的兵,在眼前的这万人的军中,还真的不值一提。

只是李语汐不会知道,其实她的新军,在余夏的这一万新军面前,如果两方对战,李语汐的一万新军不会坚持超过半个时辰。

为什么不是李语汐训练的不好,而是李语汐的军械跟不上余夏的军械。

现在余夏的全军已经全部穿上了步人甲,用的武器也是苏钢打造,再加上远程攻击,复合弓,床子弩,现在青山城的鲁呈还造出了大型的连弩,一次十支箭,距离五百米。

这样密集的火力,只要余夏的远程攻击奏效,余夏这边连步兵都不要出的,就可以击溃对方。

这就是武器的发展的威力,当年为什么清朝斗不过洋人,输就输在武器上,只要武器可以胜人一筹,那么就会占据很大的优势。

要说李语汐也是一个人物,要是一般人看到这个阵势,要么离开,要么放低姿态,只是李语汐却不一样,就在余夏猜测李语汐该怎么办的时候。

余夏见到远处军中,一银凯战将,单骑驰骋而来,等余夏看清人影之后,心中赞了一句:果然是巾帼不让须眉。

单骑而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李语汐。

快马匆匆,很快来到了余夏的面前,坐在马车上看着轻轻拿起面罩的李语汐道:“上将军果然好胆色。”

微微一笑,李语汐看着余夏道:“公子夏才是让人惊叹,几月未见,草民余夏已经变成了坐拥青山城的城主大人公子夏了,还拥有如此强大的军力。

虽然余城主这里仅仅只有万人,但是我想依靠这支万人军,击溃十万贼匪也是易如反掌。语汐眼拙了,没有及时的将公子引见给陛下,真的是罪过呀。”

李语汐的话语,让余夏也跟着笑了起来:“晋国乃是地位论,我余夏一介草民,就不去给陛下添堵了。

而且可以拥有这样的军队,成为青山城城主,也非我之愿。

上将军也知道,我就是一个想要活下去的小人物,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什么城主,更没有想着要去拥有什么军队。

可是上将军,虽然我不想,但是却总是有人推着我去想,我给你们制作细盐,引来了王爷们的忌惮,暗通贼匪来要我的命。

我好好的在青山待着,却有十几万的瘟疫百姓被赶到我这里,芜王想都没想,就直接将我们给放弃了。

我打退了贼匪,治好了瘟疫百姓,后来这些人就信任我了,愿意跟着我了,那我就要自保呀我死没关系,可是我身后有了这么多的百姓了。

他们是一群被他们王和国家抛弃的人。

他们不再相信他们的王和国家,所以我只能保护他们,上将军,我也是无奈,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做什么青山城城主,我只想做余夏。”

余夏的话,让李语汐微微一个尴尬,只能道:“有的时候,陛下和我都是力不从心,我们其实也是无奈的。”

“我知道!”余夏笑了起来:“所以我们自保,以后谁想要拿我们的东西,我们就杀了他,不管是谁。”

“也包括陛下?”李语汐手慢慢的摸上了剑,然后冷冷的看着余夏。

“当然!”余夏微微一笑,跟着嘿嘿的继续道:“不包括只是陛下要银子的时候青山城,可是青山城有事就袖手旁观,总这么做,也没有意思吧。”

默默的将剑归鞘,李语汐道:“你放心吧,陛下不会让你吃亏的,以前的事情,是陛下被人钻了空子,你应该知道,陛下其实也有她的难处。

以前你是草民,陛下不好为你做什么,但是现在你拥有了实力,那么陛下会在他能够帮助你的范围里,全力的帮助你。

就像你的青山城城主,现在你的城主身份那是名不正言不顺,但是今天我带来了圣旨,不但敕封你为青山城城主,还加封你为青山侯,你看陛下其实还是将你放在心中的。”

“哦青山侯。”余夏淡淡的一笑,不过,心中却一万只草泥马飞过,这有权就是好呀,轻飘飘的一张圣旨,几个一文不值的名头,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余夏是真的很鄙视这些,可是即使鄙视,余夏还不能反抗,因为这些名头还真的挺重要的,至少如果自己得到了这些名头,那么会更容易得到百姓的支持,也可以和周边的一边势力取得良好的沟通环境。

所以他鄙视,但是却还必须要捡起来,这就是余夏的无奈。

笑了一下,余夏点点头道:“那上将军,你我一起进城吧,军队就算了,让他们驻扎在城外吧。”

“没问题请!”李语汐听到余夏的邀请,也是心中一松,余夏应该是满意了。

第一百二二章 上交给朝廷

“应天顺时,受兹明命:大青山人士余夏救援瘟疫百姓有功,特赐封余夏为青山城城主,并加封余夏为青山侯,钦此!”

青山城东西两市的广场前,李语汐在这里念完了圣旨。

等圣旨念完之后,在场的所有人,包括余夏也都山呼万岁,只是这个山呼万岁只是做做样子,因为等万岁呼完,跟着青山城的人一起对着余夏下跪欢呼道:“草民见过青山侯,愿侯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这阵势,让余夏微微一笑,连忙的让大家起来。

而这一幕,则是看的李语汐微微蹙眉,因为李语汐可以从百姓的声音听出来,这群百姓刚刚的万岁那绝对是敷衍,但是这千岁却是发自内心的。

李语汐很无奈呀皇权在青山城已经淡漠成这样了,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李语汐更明白,这样的原因,主要还是怪朝廷自己。

接受完了所有百姓的恭贺,余夏下令放假一天,工钱照付,引得了第二次欢呼,接着余夏就带着李语汐前往自己的住处。

等李语汐和余夏一起坐在余夏住处的亭子中的时候,邱小麦又一次的端上了茶,这次李语汐拿起了茶杯喝了一口,不过,让李语汐惊讶的是,这清泡的茶还挺别有一番风味的。

看着李语汐将茶杯放下,余夏知道对方要说话了。

果然,这个时候就听李语汐道:“成为青山侯了公子是不是要修建一所侯爷府了?”

微微一笑,余夏也喝了一口茶道:“我算什么侯爷只是恰逢其会而已,我呀就是个草民出身,这里已经很好了,所以侯爷府什么的还是算了,银子呢,能省就省一点,毕竟还有二十万人跟着我吃饭。”

余夏的话,让李语汐淡淡一笑:“公子就不要再我面前哭穷了,公子有蜡烛,酱油,火折子,毛绒玩具所以公子不差钱。

陛下其实要的并不多,就是细盐和香皂的盈利,希望公子可以一如既往的支持陛下。”

“当然细盐和香皂所有的盈利都是陛下的,以前什么样,以后还是什么样,请陛下放心,我余夏一定会尽心尽力为陛下服务。”

余夏的话,让李语汐点点头道:“那就好这个我来这里除了给公子圣旨,还有就是希望公子可以将治疗瘟疫的药品上交给朝廷。”

“噗!”余夏一个无语,上交给朝廷,这个词余夏怎么感觉好像听过很多遍了。

某县一位农民拿着一件文物找到了节目中据该农民称,自己之前在自家地理挖出来了一口锅,看着不少人拿着文物前来鉴定,有的卖出了高价,所以自己也想来碰碰运气,于是大家就考给我带来了现场,但是它带来的这口锅怎么看怎么不像文物,这口锅,刚刚拿出来时并没有引起专家的注意,但是鉴定结果却让大家吃惊不已,这哪是普通的一口锅呀,而是一件距今已经有2000多年,辽金时期的三足锅,历史对于他的记载非常的少,三足锅的数量屈指可数,他说锅底早已经被腐蚀掉了,但是还是有很大价值的。

得知了这个结果之后,专家将这口锅扣了下来,并且建议农民将文物上交国家,而且如果上交国家的话,国家也会给农民一些补助,他是农民,哪里肯干啊,一心想着要叫他卖大钱,并且非常强烈他表示要拿走,专家死活不干,折腾来折腾去,最后报了警让警察解决,最终迫于警察的威严农民心不甘情不愿的上交了这件文物,他表示自己找到的文物为什么要上交国家?

余夏始终认为上面的新闻是一个段子,可是余夏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原来不是段子,而是一个赤裸裸的套路,更可怕的是,这样的套路,很早很早就有了。

“我的东西为什么要上交给朝廷?”余夏收起了微笑看着一边的李语汐问道。

而李语汐的回答也是巧妙:“因为朝廷需要它,现在瘟疫其实还在蔓延,只有将治疗瘟疫的药品上交朝廷,朝廷才有能力去治疗更多的百姓。

公子仁心善良,我想一定不会看着那些无辜的百姓被瘟疫折磨而死吧?

当然了,朝廷也不会让公子白上交,陛下会赐给公子万金。”

“呸!”余夏心中一阵鄙视,此时大家一定会诧异,为什么余夏要呸呀皇帝赏赐万金呀,要知道万金,如果按照现在足金360元人民币一克的行情来算,黄金万两就相当于现在18亿元人民币。

这样的赏赐已经不错了。

但是事实是,大家不要被电视剧给骗了,在古代很多时候将黄灿灿的金属统称为“金”。比如在春秋战国之时,铜、锡这两样金属就常常被称为“金”。

我们都听过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若能够将“三丈之木”移动到北门的人,就赏赐给“十金”,据资料记载此处的金,实则是铜,并不是黄金。

直到汉朝,黄金的数量才逐渐增多,但实质也没多很多,依旧是极其少有的贵重金属,这个时候,“金”才变成黄金的代称。虽然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冶炼技术没提高多少,杂质很多,纯度不高。

其实换算下来,万两黄金也就顶多就有现在的千金左右,相当于现在人民币几千万。而且即使是黄金千两,皇帝一般也不会真的给他们,通常都会用粮食、谷物等代替。像影视剧中那种,皇帝大手一挥,太监就把黄金万两端上来的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

要知道余夏治疗瘟疫的药品,那可是相当珍贵的,有它在手,余夏最少可以捞个几十万两真的黄金,这里的万金其实和五百块外加一面小锦旗是一模一样的。

你说余夏会不会冷笑,什么玩意呀,居然拿自己当白痴耍,别人是无奈,因为有国家压着,如果不上交,跟着就给你罗织个罪名,然后就抓你,但是余夏现在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人物,不是你想抓就抓的。

想用这样白痴的套路来耍自己,余夏可不上当。

“抱歉呀。”余夏看着李语汐道:“其实青山城已经没有药了,所以陛下的要求,余夏无能为力。”

“没有药了?”李语汐一个狐疑。

只是余夏却很坦然的道:“真没有了,我也很想上交,只是药都被用完了,所以真的无法上交了!”

说完余夏淡淡一笑!

第一百二三章 大盐商

“真的没有了?”李语汐不甘心的看着余夏道:“余公子,你要知道,你将药品上交给朝廷,这是一件造福百姓的事情,所以我希望余公子可以想清楚。”

“真的没有了!”余夏毫不犹豫的再次肯定的回答了李语汐,怎么说呢去你的造福百姓,就晋国朝廷这种尿性,拿了治疗瘟疫的药品,它会造福百姓,别开玩笑了,余夏不用脑子想也知道,李语汐想着余夏将药品上交给朝廷,就是给李皓月赚钱,造福百姓?我呸!

看着余夏那毫不犹豫的模样,李语汐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对方说的太斩钉截铁了,以至于她根本就不好往下再继续说了。

所以这个时候,李语汐只能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道:“既然药品已经没有了,那么我就不要求公子上交了,不过,我想要在青山城住一段时间,不知道公子允不允许。”

好一招以退为进,余夏心中一个苦涩,果然这位上将军不是那么好容易骗走了,余夏大概可以知道,这位上将军知道自己在骗她,所以也来了一个无赖的招数,她要赖在这里不走了。

这样的话,如果等瘟疫患者来向余夏买药,这余夏到底是卖还是不卖。

看着李语汐,余夏很快回过神,露出一丝笑容道:“欢迎之至!”

走出余夏的住处,李语汐还没有说完,她的身边一位剑俾马上就出声道:“将军刚刚那位青山侯一定撒谎了,我看他根本就不想将药品上交给朝廷。

所以他故意说没有了。”

听完自己剑俾的话之后,李语汐淡淡的道:“我当然知道这个家伙十分的狡猾,别看他口口声声的说着效忠陛下,实际上这个家伙绝对和我们不是一路人。”

“那将军为什么还会如此的容忍他?要是我就当面的拆穿他。”

剑俾的话,让李语汐笑着摇了摇头,如果政治可以如此的简单,那它就不是政治了。

“好了!”李语汐笑道:“我们走吧现在青山城住下,我要等着让那位青山公子夏,自己将马脚给漏出来。”

说完,李语汐就带着自己的四位剑俾一起去住店了,本来余夏是给李语汐安排了住处的,不过,李语汐却并没有住,因为她担心自己被监视。

只是李语汐不会想到,她在青山城住的这段时间,真的是颠覆了她的三观。

夕阳西下,李语汐这次一个人走在青山城的街道上,街道是水泥铺成,十分的平整,居然比永安的青石板路还要平整。

在街道的两边,有很多白墙黛瓦的房子,最高有四层的,最矮有一层的,里面住着各色各样的人,有工人,农民,也有读书人,居然还有官员。

这些人地位相等的住在一起,其乐融融居然有一种大家庭的感觉。

这是像李语汐这样的对身份和地位很看重的人,所不能认同的,不过,李语汐很奇怪,她又感觉这样也不错,至少那像一个家。

街道上,马车来来回回,对于这样的新奇的四轮马车,李语汐十分的喜欢,跟着继续的向前,李语汐看到的都是欢声笑语,给李语汐的印象就是这里的百姓全都无拘无束。

这是李语汐在别处看不到的,不过,李语汐却是喜欢看到这些的。

而且一天的游览下来,李语汐真的对余夏的青山城刮目相看,这里虽然还在建设之中,但是这里已经具备了崛起的态势了。

越看青山城,李语汐越觉得,和余夏保持现状是最好的。

大概就这样过了四天,第一位需要瘟疫药品的患者来到了青山城,这位不是别人,是渤王手下一盐商。

要知道古代最赚钱的要数“盐”业。这个行业赚钱是非常快的,快到国家都会害怕,不得不将盐业作为朝廷经营。只要是吃饭就会用到盐,“盐,民之命”这句话可不是乱说的。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虽然都是状元,但是含金量却不一样。自古以来最赚钱的行业无一例外都是垄断行业,垄断便意味着暴利,古代盐和铁都是官府专卖的货物,但是古代还有一种专门贩卖官盐的商人,官府下发许可证书,由专人买卖盐,随后官府再从商人手里收取盐课银,故此古代的盐商都是巨富,每个人都家财万贯,而且作为垄断行业,来钱还十分容易。

渤王越过晋国朝廷,自己手下就有一批盐商。

这些盐商垄断了晋国食盐流通的全过程,肆意压低买价,抬高卖价,剥削灶户和消费者,获取巨额的商业垄断利润。

你要问这些盐商有多富,那么就要从这位得了瘟疫的黄至筠说起了,这位黄至筠对吃食十分的讲究。

他每天早晨都要吃燕窝、参汤,另外还要加两个鸡蛋。黄至筠在翻看账本时发现厨师做的鸡蛋“每枚纹银一两”,非常诧异。找来厨师,指责他弄虚作假,厨师请辞走了。

黄至筠重选了一个人来代替他,鸡蛋的价格是下来了,可是味道却大不如从前。换了好几个厨师都是这样。只好找回原来的厨师,结果第二天鸡蛋又是从前的味道了。

黄至筠大惑不解,问厨师有什么密诀。厨师说他家养的鸡都是用人参、白术、红枣等研磨成粉末,加入饲料中喂的。黄至筠派人去看,果然如他所说,自此再不提换厨师的事。

然而,以当时的物价水平来看,一个普通百姓一个月的收入也达不到二两银子,外加燕窝和人参的花费,一个盐商一顿早餐,可能就是一个普通家庭几个月的收入。

这第一位到来的瘟疫患者就是这位大盐商,那是真的将余夏给开心死了,因为赚大钱的机会来了,这个时候余夏也不去管李语汐了,这位黄至筠一到,余夏就让人和那位黄至筠见面,而且很明确的告诉那位黄至筠,想要治疗瘟疫的药品,没有问题。

青山城有足够治好黄至筠的药物,但是因为这些药物很快就要被朝廷给收走了,所以价格有些贵。

黄至筠当然说价格没有问题多少都可以,毕竟命没了,要银子还有什么用。

只是,让黄至筠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余夏的这个价格有点可怕,因为余夏要的不是一个固定的价格,他要的瘟疫患者一半身家。

你有一千万两,余夏就要五百万两,你有十万两,余夏就要五万两,你有一文,那余夏只要半文,多了不要,就要一半身家,瞬间,黄至筠心疼了起来!

第一百二四章 第一次刺杀

“什么要一半身家,你可知道,老夫的一半身家是多少?”

即使身患瘟疫,喉咙已经肿的快要化脓了,但是听到这一半身家的救命费用,黄至筠还是激动的出了声音。

“爹!”黄至筠一出声,他的儿子们立即喊了起来。

只不过,余夏这边的人却完全不慌不忙的笑着道:“黄老爷,价格就是这么一个价格,想要低是不可能的,你可以去看看外面朝廷的一万新军,那是上将军李语汐带来的,想要的就是我们青山城治疗瘟疫的药品。

我们现在就是在使劲的拖着,您才有机会用一半的身家来换取治疗瘟疫的药品,但是如果这些药品被朝廷给要走了,他们拿着药品先去救那些大臣们的家人,奴婢什么的!

那对不起了黄老爷,您可能必死无疑了。

请黄老爷您想想,如果您都不在了,那一半的身家要了又有什么用?”

“可以留给我们呀。”

就在余夏这边的人刚说完,黄至筠的小儿子来了一个神来之笔,身家可以留给他们,本来黄至筠还在考虑到第次要不要用一半的身家来换这药物。

可是听到自己小儿子这么无情的一句话,黄至筠很快下了决定,那就是换,他乃乃的,银子没有了可以再赚,但是如果人要是没有了,那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听听刚刚自己的这位小儿子的畜生话语,留给我们不想着治自己爹的病,反而是想要自己爹的银子,黄至筠那是越想越摇头。

所以很快黄至筠下了决定,那就是用一半的身家换治疗瘟疫的药品。

而你们永远都想不到,一位盐商到底有多富有,渤王的属地在海边,但是那些盐商为了营造永安之美感,硬是花银子挖了一条内河。

然后在上面各自造起一条条画舫。所谓“画舫“,原本指装饰华丽,用来游山玩水的小船。但在盐商的手中,这些画舫花样翻新:有的高达数层,有的以当时极为罕贵的玻璃进行装饰这些盐商们平日里在画舫中由美女作陪吟诗作对,品尝美酒佳肴,乐此不疲。

一时间,渤王属地的河流中画舫争奇斗艳,营造出了“小永安“的盛景。

在当时的盐商中,就有类似“福布斯排行榜“的排名,入榜商家至少是千万两身价起步,那些身家数百万两的,都被称为“小商“,根本上不了台面。

黄至筠除了吃,还喜欢大,无论房屋、家具各类物品都要越大越好,甚至还专门打造了一个高达五、六尺的铜夜壶,每晚起夜时,都得爬上爬下,极为辛苦,但依然乐此不疲。

他还发明了“游菜“的吃法,每顿饭都要准备几十、上百道菜,上的菜式一旦不满意,马上撤掉更换新菜,铺张浪费程度令人咂舌。

最强的是,一次黄至筠想要体验一把“一掷万金“的感觉,便派人用万两白银收购金箔,然后登上高楼,将金箔随风一扔,看着楼下的人哄抢金箔,黄至筠却在楼上哈哈大笑,可称得上有钱任性。

最后到底这位黄至筠有多少银子呢,说真的,当余夏看到这个数字后,余夏自己都惊讶到了,这位黄至筠所有的家产全部加起来是一千四百万两银子。

也就是说,一半的身家有七百万两。

这个数字看的余夏都快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有感叹了一句:“这些盐商真有银子呀,要是多来几个就好了。”

很快银子缴清,余夏的荠菜菜汤就到位了,黄至筠仅仅是喝了三天,就感觉自己的身体大好了,喝了七天之后,黄至筠就彻底的痊愈了。

虽然是花了一半的身家,但是黄至筠认为这是值得的,因为不管你花多少银子,命是买不回来的,这次虽然花了一半身家,但是命买回来了,这就是值得。

有了黄至筠的前车之鉴,跟着用一半身家换药的人就越来越多了,有身家几百万两的,有十万两的,有一万两的,也有身家没有几两的。

让这些满意的,余夏那是说到做到,说好了一半身家,那就是一半身家,你一万两我要五千两,你十两我要五两,童叟无欺。

一下子余夏的诚信也是到达了顶点,因为大家都以为余夏一定会趁机涨价,可是余夏并没有,而余夏这么做,其实也有另一层的意思,那就是让所有人都可以吃的起药,因为一半身家谁都有。

只是就在大家都夸赞余夏诚信的时候,余夏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还被人抹黑了。

“余夏你这个贪官!”

一天,就在余夏在自己的房间中数银子的时候,突然,一个女孩从外面闯了进来。

而且等余夏看到女孩的时候,只见她手中拿着利剑,那一双红红的眼睛中,可以说是要冒出火光来了,所以这个时候,余夏也偷偷的将自己一直贴身收藏的军用匕首拿到了手中。

“你是哪位这里是我住处,你持剑而入,难道是想刺杀于我吗?”

“保护公子!”一句刺杀,让邱小麦和余裳儿惊慌不已,但是让余夏感觉心暖的是,虽然两人很害怕,但是两人却选择了挡在余夏的面前。

“我是哪位?”女孩眼睛很快就红了起来道:“我是来诛杀你的人,你这个贪官,你根本就不是人,我母亲身患瘟疫,我听外面的人说,你只要一半身家就可以治人瘟疫,我千里迢迢背着母亲来到青山城。

可是谁知道你这个贪官根本就食言而肥,不但将我和我母亲身上所有的银钱都拿走了,居然还不给我母亲治病。

我母亲刚刚已经昏迷,我知道,这次我母亲一定九死一生,我母亲如果死了,我就拿你陪葬。”

说完,女孩一拿手中利剑,一个箭步,居然靠着一块石头,作为踮脚,跟着就直接跳上了凉亭。

要知道,凉亭的高度最少以后一米八呀,这个女孩,不借助任何外力,一跃而上,这尼玛虽然和武侠中的轻功有些差距,但是这应该也算是轻功了。

跟着就见女孩再次从凉亭上跳上院墙,想要从院墙上跳上二楼,击杀余夏,而且这位女孩的速度很快,平衡也很好,走在院墙之上,就好像走在陆地上的那种感觉。

“来人来人快点来人!”邱小麦和余裳儿大声的喊了起来。

也就不到几秒钟,三子,余强两人带了十多名的侍卫出现,不过,遗憾的是,他们在楼下,所以他们只能拉起复合弓,对着女孩起震慑的效果。

第一百二五章 冲动的童心萍

“放下手中的剑否则我们就要放箭了!”

三子站在楼下,手中的复合弓已经拉开,十分担心的喊道。

“放呀我不在乎,我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杀死这个狗贪官,反正的我母亲死了,那我活在这个世上也没有意思。

今天,我就要在这里,和这个狗贪官同归于尽。”

女孩说的那是斩钉截铁,而就是这份斩钉截铁,让余夏有些纳闷了,因为自己没有贪呀,都是要的一半身家,你要是一文都没有,那我还是给你治。

现在余夏的青山城偷偷的治愈了很多人,哪个不是对余夏叫好,可是现在突然来个骂自己的,余夏感觉一定是哪里出了错误。

“这位小姐我看我们是不是哪里有什么误会呀!”余夏看着那位女孩问道。

“误会?”女孩冷冷一笑道:“能有什么误会,你为了要银子,拼命的榨干了我和我娘所有的身家。

跟着最后还不给我娘治病,这哪里是误会,全都是我亲身经历的。”

“这怎么可能?”女孩说完,一边的余裳儿立即道:“这位姐姐,我家公子已经在青山城治疗了很多人了,谁都知道,我家公子是童叟无欺的,而且你和你母亲身家是多少呀?

我家公子连那些富商都只要一半身家,没有理由要你全部的身家呀,而且你的身家能有多少,我家公子要来干什么?

还有就是这位姐姐,你可以去瓮城外面看看,那些竹棚中住的都是贫困百姓,这些人身家只有不到一两,我家公子拿了对方半两,不但给治瘟疫的药,还给他们食物,鸡蛋,肉类,全部供应。

要是我家公子是贪官的话,他怎么可能会这样?”

一席话,说的那位女孩一愣,而就在女孩发愣的时候,余夏再次问道:“我们这边有工作人员和你直接接触,你可以告诉我,和你接触的那位青山城的工作人员编号是多少?”

“编号什么编号,那个人就说自己是你们青山城的人,没有什么编号呀。”女孩一个诧异。

这个时候,余夏终于知道,这位女孩应该是被人骗了,因为余夏青山城的工作人员,都会有一个特殊的编号,这将是他们一个标志,也是和其他人区分开来的证明。

青山城的工作人员,如果工作的话,会第一时间将编号给报出,证明自己的身份,而这位女孩遇到的所谓工作人员连编号都没有,这就说明对方是个冒牌货。

“姐姐你可能被骗了,我们青山城的工作人员都是有编号的,而且编号会第一时间自己报出来,这是我们的规定,我们还将这规定贴在东西两市和瓮城城外的城墙上,难道你没看?”

余裳儿说完,女孩手中的剑‘镗啷’一声落在了地上,然后眼睛大颗的泪珠滚落了下来:“我我我不识字。”

“放箭!”就在此时,三子在下面大吼一声,十多位余夏的侍卫,弓拉满箭射出。

跟着只见所有的箭矢射向了那位女孩,余夏一个惊骇的喊道:“不要!”

只是可惜的是,已经太晚了,因为箭矢已经被射出,十多支箭矢射向了女孩,眼看女孩就要中箭,就在此时,余夏突然也听到一声:“不要!”

跟着余夏就看到一块木板飞了过来,更加让余夏惊讶的是,木板还正好不偏不倚的遮住了那位女孩,然后十多支箭矢被木板一一的挡住。

“我的天好准!”余夏一个惊叹。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武棹跪在楼下喊道:“草民武棹拜见侯爷侯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一句武棹,让那位女孩一个醒来,看到武棹之后大声的喊道:“师兄。”跟着眼泪再次落下可怜的道:“我娘要死了。”

说完,女孩一个轻跳,从二楼跃下。

“拿下!”

看到女孩跳了下来,三子马上下令。

只是这个时候,余夏却摆摆手道:“算了她也是被骗了,不是成心要刺杀我的。”

“谢侯爷宽宏大量谢侯爷宽宏大量我师妹年少无知,误信别人,她其实只是担心自己的母亲。

侯爷武棹愿意用一半身家换侯爷救我师娘。”

武棹的话,让余夏摆手道:“在我青山城被骗,我青山城是有责任的,我会立即派人去救治你的师娘。

不过,这位小女孩要协助我们抓住那些骗子,我青山城不容许这些垃圾生存。”

“诺愿为侯爷效力。”武棹连忙的拉着小女孩下跪,余夏这个时候摆摆手道:“好了你们走吧,下次告诉你师妹,不要这么冲动,要是你晚来一会,她就死了。”

“是!”武棹连连的点头,跟着就拉着女孩下去了。

而这个时候,余夏也让人下去了,虽然是虚惊一场,不过,很快三子还有余强将要遭受很严厉的斥责,如果不是余夏求情,两人还会遭受棒责。

十棒下去,让你皮开肉烂,这些都是陈茂盛,一大爷,二大爷带着着一些村子的村老们定下的规矩,在青山城,只要是关乎到余夏的事情,就不是小事,三子和余强没有保护好公子,那就是失责,如果不是余夏求情,两人最少要一个月下不了床。

而随后,余夏的护卫被增强,余夏住处百米内不许陌生人进入,如果被发现一次,那些侍卫就惨了。

这就是青山城的老人们对余夏的看重。

“多少年了没见你怎么还是那么的冲动?”

时间到了傍晚,瓮城城外的一间竹棚中,女孩的母亲被喂了药,然后睡着了,在竹棚外,武棹看着自己拿冲动的师妹无语的道。

女孩的名字叫做童心萍今年15岁,别看年纪下,一身剑术和轻跃之术,那是炉火纯青,像今天的三子,余强等十几人,如果和童心萍肉搏的话,输的会是这些大男人。

童心萍就是和李语汐打起来,也不会落下风。

挠了挠头,童心萍看着自己的师兄武棹道:“怎么能怪我呢我也不知道那些人这么狡猾,我以为母亲要没了,所以才会生气的,我一生气就想着报仇,没有想其他的。”

“好了好了别的先不说,你现在马上给我好好的回忆回忆,那些骗子是怎么和你接触的,除了和你接触外,还有没有和别的人接触。

侯爷有令了,所以我们这次一次抓住骗子。”

“知道了师兄,让我想想!”童心萍撇了撇小嘴。

第一百二六章 骗子辛畴

夜晚,青山城依旧灯光如火。

一间青山城东西两市临时搭建的竹棚外,一位男子手中拿着一些熟食,走进了竹棚,这些竹棚是当时临时搭建的。

因为瘟疫的关系,所以青山城封锁的自己的城,一些小商贩不想出城,余夏就同意他们可以在东西两市的边上搭建竹棚。

现在这些竹棚就留了下来,成为了小贩们的临时住所。

“回来了!”

见到竹门打开,里面的人笑着问了一句。

“回来了!”拎着熟食的男子,笑吟吟的回答,跟着将手中的熟食晃了晃道:“刚买的卤猪头肉。

呀还是青山城好,东西好吃,银子也好赚。”

“哈哈!”男子的话语让竹棚中其他几位男子也笑了起来,很快,其中一位问道:“今天弄了条大鱼?”

“不是!”男子将熟食摆在了桌上笑道:“还是以前那条,不过偶尔榨一榨,油水还是挺足的,不过,估计今天榨干净了,我要换一条鱼了。”

此时男子口中的鱼其实就是被他骗的对象,这位男子名叫辛畴是古代一名骗子,不过,他这位骗子还是不入流的。

“骗子”这个职业可以说从古至今都有,如今虽然法制和治安力度都上去了,但仍有人为了利益顶风作案,骗术也是层出不穷,让人们防不胜防,甚至还与时俱进地使用了互联网,这些骗子谋财害命,实在让人痛恨。

古代有很多骗术,最著名的要属这5个,虽然名字优雅,但是手段却非常凶残,有些流传到现在,至今都还有人上当!大家要提高警惕了。

1风,也称作“蜂”,团伙作案

大家都知道蜜蜂是群体动物,做事也不落单,威胁也不小。团伙作案就像蜜蜂一样,蜂拥而至,又像风一样,来得快,走得也快,让人根本摸不着头脑。如今也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拉一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组成团伙,有时候当托,有时候强抢,手段十分凶残,骗得人们是团团转,过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2燕,也称作“颜”,指的是美色

相信大家对“美人计”不会感到陌生,如今也叫作“仙人跳”,指的是利用人们对美色的贪欲进行行骗。这里的“美色”不仅仅指的是女人,也指长得俊俏的男人,所谓女骗男,男骗女,只要人的色心一起,就会掉入被骗的陷阱里,后悔莫及。

那些酒托,就是最低等的燕,当然了,要是高级的话,我们这些人是碰不到的,我们能碰到的,基本都是低级的。

3瓷,如今称“碰瓷”

古时候,专门有这么一种骗子,一位老妇人抱着瓷瓶冲过来,然后来不及躲避的你就和她撞到了一起,瓷瓶摔了个稀烂,老妇人也昏迷不醒,这个时候她的“儿子”“孙子”们就会紧接着跑过来找你,问去衙门还是私了?还会有“好心人”劝你给点钱消灾算了,去衙门要坐牢之类的,等你掏空了口袋,他们指不定去哪一期分赃了,也是十分“凶残”了。碰瓷儿的事情现在也有,已经成了社会的一种乱象,比如前面有老人倒地,你扶还是不扶?

没有想到吧碰瓷早就有了,说来说去,还是违法成本太低,所以越来越泛滥,现在老人碰瓷的太多了,执法者也管不了,只能自求多福。

4金,指的就是算命先生

这个东西说来玄乎,算命是民间的俗称,正规来讲那叫“周易预测”,相信很多人都听过周易,讲的是阴阳五行天干地支和八卦易经,其中的学问非常深奥,非一般人所能理解,所以大家一般也把算命先生称作是“半仙”。算命先生自古以来就有,而且多为“瞎子”,因为他们看不见,却能够通过生日推出生辰八字和凶吉祸福,更让人们相信这是真的。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个“江湖骗术”。

5彩,指的是变戏法的

戏法,现在也叫魔术,如今我们知道魔术是利用人的一些认知“缺陷”或者“障碍”来引导的一种感官错误,说起来比较绕口,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两个字“骗术”,正规的魔术是非常具有观赏性的,靠这个演出也是正经收入。但是古代人们知识比较落后,看到这种神奇的现象很容易产生崇拜感,一些变戏法的就利用这个进行行骗。

辛畴和竹棚中的另外五位男子算是风的一种,不过,是最低等的,他们相互给自己做身份,然后单线骗银子。

辛畴骗的就是童心萍。

第一天辛畴看到童心萍来到青山城外面的时候,就盯上了童心萍,跟着他就和他的几位同伙,一起冒充青山台的工作人员,童心萍虽然武功高强,但是她单纯呀,还不识字,一个人童心萍还会怀疑怀疑。

但是一群人,说真的一下子就给童心萍整懵了,然后凭借骗子的三寸不烂之舌,死的都能给说活了。

这才让童心萍掉坑里了,一开始说只要一半身家,童心萍交了,可是很快,又说药品紧张,先要给那些给钱多的用,想要用必须再交一点钱。

童心萍想着那就再交一点,毕竟自己的母亲病要紧,可是交了以后还要交,后面还有更多更强硬的理由。

更离谱的是,钱交了,可惜药还没有,很多百姓就是被这样拖死了,而死了就死了,在这样一个以地位论的国家,死一个百姓真的不算什么。

也因为这样的思想,骗子才会肆无忌惮,连连的得逞。

但是这些骗子不会想到,这次这位辛畴骗的可不是一般人,辛畴骗到的是一个疯子,这个家伙没有和其他的百姓在自己的亲人死后,自顾自的回家乡。

而是选择了来刺杀余夏,要和余夏同归于尽。

这一下,让这些在青山城中一直潜伏的黑暗,一瞬间给掀到了余夏的面前。

“来吃吃不要客气,明天还要兄弟们再帮我出面一次,我又找到一只肥羊了,还是一对母女,这对好像更有钱。”

辛畴哈哈一笑而这个时候,其他的男子也是立即附和,说会帮辛畴。

就这样,一群骗子开心的大吃大喝,只是他们不会想到,就在他们大吃大喝,认为人生是如此美好的时候。

他们的行踪,已经被那位武棹给慢慢锁定了。

要知道这位武棹可不是一位简单的人物,除了是武进士能打之外,他还是廷尉出身,要知道,廷尉管的可就是缉盗捕骗。

第一百二七章 心萍往事

“就这么多了?”

瓮城外的竹棚中,童心萍将自己这几天的被骗的遭遇都说给了她的师兄武棹听,武棹细细的听完之后,又追问了一句。

“就这么多了。”童心萍撅着小嘴道:“要是被我再次见到那个家伙,我一定割了他的舌头。”

这边武棹一个无语道:“你看看你,暴脾气又出来了,这里是青山城,有侯爷做主,你给我收敛点。

好了事情的经过我是知道了。

你应该是被一群骗子给骗了,现在你和我回家去,我要给你见过的骗子画像。”

模拟画像这是一种刑侦手段,一般指的是在有目击者参与协助调查的案件中,通过目击者口述,工作人员通过画笔、模拟画像专用软件等来描绘犯罪嫌疑人的面部肖像;如果这张肖像达到与犯罪嫌疑人50%以上的相似度,即可用来摸排、张贴,作为一个有用的线索使用。

我国最强的一位模拟画像专家叫做林宇辉,在央视节目《挑战不可能》中,林警官通过打满马赛克的失真图像绘制出人脸,并从48个人中找出画中人。

当然了,这个手段古代很早的时候也在用了,传说中楚平王要杀伍奢全家,次子伍子胥逃脱。于是,楚平王命人将伍子胥的画像张贴于城门缉拿,这便有了伍子胥过昭关一夜之间白了头的故事。

基于人类相互识别的本能,古代执法者在侦破案件时,首先选用了人的体貌特征。《秦简-封诊式》中的“贼死篇”记述了一起他杀案件的现场勘查报告,其中就有关于尸体的身长、肤色、发长、疤痕等体貌特征的描述。

画像捉拿逃犯有记载的是在唐宋时期,官府在缉拿罪犯时开始利用体貌特征,当时遇有逃犯,官府便开具“海捕文书”,上面除写有逃犯的姓名、年龄、籍贯和体貌特征外,往往还配有逃犯的画像,即“画影图形”以便官民辨识和缉拿。

武棹说要带童心萍回去画像,是因为武棹其实也是一位画像高手,如果没有一点的能力,武棹怎么可能会坐到廷尉这个位置上。

不过,这个时候童心萍却担心的看着正在熟睡的自己母亲道:“师兄,那我母亲怎么办?”

看着童心萍那孝顺的模样,武棹笑道:“你就放心吧,这里有专人护理,侯爷宅心仁厚,师母在这里很安全。

倒是你不要长期的待在这里,小心自己也染上瘟疫,虽然现在瘟疫有药物治疗,但是何必受这个罪,你就和我一起回家,每天来看望一次师母就够了。”

“真的有人护理?”童心萍再次确定的问道。

“放心吧我还能骗你。”

得到了武棹的两次肯定,童心萍才依依不舍的跟着武棹离开了这里,两人一起走进了青山城,越过东西两市,很快就来到了青山城的第二区域,也就是住宅区域。

武棹现在在青山城的工作是去山上挖矿,一个月五两银子,而五棹的妻子也进入了毛绒玩具厂,一个月三两银子。

两个人加起来一个月八两银子,在第二区域中租了一间两室一厅,一个月只要付两钱的房租。

现在虽然武棹和妻子过的不像以前那样的奢侈,但是却过的十分的舒心自由,武棹是一位武人,他喜欢青山城其乐融融的感觉,他不喜欢那种生硬的仅靠出身论的阶级关系。

“敏儿快点来看,我带谁会来了。”

推开自己家的门,武棹就露出了笑容喊起了自己的妻子。

“谁呀。”此时正在厨房中的马敏儿,端着一碟子清炒笋片走了出来,只是等她看到武棹身后的童心萍,先是愣了一下,跟着将手中的清炒笋片放到了桌子上,然后仔仔细细的看了一下童心萍惊喜的喊道:“啊你是心萍,童心萍。”

看到马敏儿还记得自己,童心萍开心的笑道:“嫂子还记得我,我还以为嫂子会不记得我了。”

“怎么会呢。”马敏儿笑着拉起了童心萍的手:“那个时候,我和你师兄能见面还多愧了你这个小丫头,我还记得,你每次都要让你的师兄给你买龙须糖吃。

只是,后来你们一家搬走了,你师兄为了我留了下来,你是不知道,你师兄在你们走后,哭了好几天。”

“师兄!”童心萍抬头看了看武棹。

武棹则是脸一暗道:“师父,师娘就是我的亲爹娘,我不能跟前尽孝,是我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只是等我成了武进士后就找过你们,但是不管我怎么找,就是找不到你们。”

这个时候,童心萍一个叹息道:“师兄怎么可能找得到我们,幸亏那个时候师兄没有跟着我们一家走,否则,此时师兄早就死了。

我们一家其实是被师叔一家给骗了,师叔骗我父亲说渤王帐下亲军需要教习师父,想要请我父亲去,我父亲信以为真。

其实根本就是我父亲的仇人买通了师叔,我们一家在半道上就被仇人伏杀,我父为了掩护我和我娘,被仇人乱刀砍死。

我和我娘一直在深山躲了三年,才敢出来,那个时候早已物是人非,师兄怎么可能会找的到我们。”

“什么师叔居然出卖了师父!”武棹大怒。

而这个时候,马敏儿却看了一眼双眼红红的童心萍,担心这个小家伙又会想起以前,所以安抚住自己的相公道:“棹哥今天心萍来家,你去食堂买一份红烧肉,一份野兔肉,再买一盅山鸡汤,回来我们一起吃饭,时间还很多,有些事情不是着急就有用的。”

听了自己妻子的话,武棹才逐渐的冷静了下来,跟着道:“好我马上去食堂买,那个你多给我一点银子,我还要买些纸笔,回来我要给师妹画像。”

“怎么了?”一听到画像,马敏儿有些惊讶。

“没什么就是师妹遇到了骗子,我要给师妹画像,抓住那些家伙。”武棹回答的很笼统,他可不想将自己的师妹去刺杀侯爷的事情给说出来,这要是说了出来,估计马敏儿会被吓死。

“好我给你一两银子,这够了吧。”马敏儿微笑。

“够了,够了。”武棹点头,然后接过了马敏儿给的一两银子,跟着笑着摸了摸童心萍的小脑袋道:“和你嫂子在家里等等我一会就买你最爱吃的龙须糖回来。”

说完,走出家门,而在一瞬之间,童心萍好像回到了以前。

第一百二八章 恨意滔天

红烧肉野兔肉还有山鸡汤,三个菜花了快三百文,一百文一道菜,那可不便宜,但是对有银子的青山城,这些钱还是可以出的。

当然了,红烧肉是整整二斤的量,野兔是半只,山鸡是一只,那都是足份足量的,不可能你吃着吃着,从山鸡的脖子,可以拼出一只长脖子鸡。

除了三道荤菜,还有几样素菜,多是山上野菜,山笋,蘑菇什么的。

饭是在画完像后才吃的,武棹画像是高手,所以画的很快,画完之后,武棹就将画像交给了自己的朋友,让他们留意画像上的人。

而且武棹还叮嘱了,东西两市的竹棚中,要详细的留意。

这就是武棹的厉害,他可以凭借童心萍的遭遇,然后弄清楚这些骗子的大致方位,廷尉的位置,绝对不是武棹靠关系走后门弄来的。

“哇好香呀!”

看到桌子上丰盛的菜肴,童心萍小心翼翼的咽了咽口水,不过,女孩很孝顺,只见她小心翼翼的问道:“师兄,这些菜能给我母亲也送一点去吗?”

看到自己小师妹的孝心,武棹笑道:“这些食物师母是不适合吃的,不过,你放心,那里的护工会照顾好师母的,等师母好了一点之后,我们再去好好的给师母补一补。”

“原来是这样。”童心萍微笑着点点头。

“来我点根蜡烛天黑了,不能摸黑吃饭。”马敏儿拿了一根蜡烛走了出来。

“啊!”蜡烛的出现,让童心萍惊讶不已:“嫂子蜡烛太贵了,现在还有一点光,可以这样吃的。”

显然一直在青山城外的童心萍还不知道,蜡烛现在在青山城中早就普及了。

“你就放心吧蜡烛没几个钱,不信你去外面看看,家家都在点蜡烛。”马敏儿微微一笑。

果然,童心萍顺着门外看去,对面的街道上,各个家中也都有蜡烛的光亮,而且让童心萍惊讶的是,此时在自己师兄家门口的一个柱子上,居然点起了灯笼。

等灯笼点开,自己师兄家门口瞬间大亮了起来。

“哇还点灯笼。”童心萍一个感叹,这个时候,武棹笑道:“不但点,而且一点就是一夜。”

“点一夜那该要多费银子呀。”童心萍瞪大了眼睛。

“哈哈!”马敏儿笑了起来:“都是侯爷的银子,我们就享福就好了,好了不说这些话了,萍儿一定饿了,快点吃饭吧,我们青山城食堂的红烧肉可是一绝,我第一次舌头都快吃掉了,来萍儿多吃点,你是习武之人,一定爱吃肉。”

一边说,一边马敏儿就往童心萍的碗里夹红烧肉,此时青山城的红烧肉就真的和现代的红烧肉有相像了,那是用一口大锅煮出来的。

一份一份过秤的卖,半斤最低,一斤,两斤,五斤都卖。

那红烧肉吃到嘴中酥烂入味,一口抿下,松软的肉,弹性十足的,好嚼,甘醇中和着香甜,让人欲罢不能。

一块,两块,三块童心萍一口气吃了五块,这个时候,一边的武棹哈哈大笑了起来:“敏儿,看看我家萍儿多像你,我还记得,你第一次吃红烧肉的时候,也是一口气吃了五块。”

被武棹揭了老底,马敏儿也是脸微微一红跟着嗔怒道:“谁让这红烧肉太好了。”

“是真的太好吃了,这还是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肉。”童心萍有些惊讶,跟着只见童心萍看着武棹道:“师兄,我还能吃一点吗?”

“哈哈!”武棹笑道:“吃多吃一点,这些都吃完都没事,吃完了等晚上,我带你去两市逛一逛,玩累了,咱们就回来,好好的睡一觉。”

“晚上还能出去?”童心萍一个诧异:“不是要宵禁吗?”(因为童心萍一直在瓮城外,从来没有进过瓮城,所以她不知道,青山城没有宵禁。)

“别处城池都有,但是青山城没有,好了快点吃,吃完我带你出去玩。”

武棹哈哈一笑,这边童心萍也是立即点头,跟着一家三口开开心心的吃了晚餐,等晚餐吃完,童心萍很乖巧的帮着马敏儿洗碗。

等洗完了碗,一家三口就出去准备好好的在青山城的东西两市玩一玩。

只是让武棹,童心萍还有马敏儿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三人在青山城东西两市玩的时候,居然还出现了意外。

青山城的东西两市,现在更加的繁华了,以前鸠鹚城还有一些人气,可以分走一些商贩,但是自从芜王舍弃了鸠鹚城之后,那里的人气就再也聚不起来了。

现在所有的商贩都聚集到了青山城。

虽然青山城的东西两边没有高大的城楼,没有鳞次栉比的屋宇但是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等,那是应有尽有。

商店中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的专门经营,此外尚有医药门诊,大车修理、看相算命、修面整容,各行各业,应有尽有。

有的小店虽然小,但是还悬挂市招旗帜,招揽生意,街市行人,摩肩接踵,川流不息,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工人,有骑马的警卫营,有叫卖的小贩,有乘坐公共马车的家属,有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有问路的外乡游客,有听说书的街巷小儿,男女老幼,无所不备。

“师兄,嫂子这里好热闹呀。”童心萍看着繁华的东西两市,小嘴都快张的合不拢了。

这个时候,武棹笑着道:“我们一起进去看一看,萍儿看看有什么想要的,看好了,师兄给你买一个,等看好了,戌时(20点)小龄童有一场猴戏。

可好看了,今天演孙猴子大闹天宫,一定不能错过。”

“啊还是你记得最清楚,那是一定要去,去晚了,坐都没有。”马敏儿也点点头。

只有童心萍不知道自己的师兄嫂子说的是什么不过,如果等她以后看了一次之后,那就会和自己的师兄还有嫂子一样,开始欲罢不能了。

不过,就在三人准备进入东西两市逛一下的时候,突然,一个人影从童心萍眼中闪过。

仅仅是一眼,就一眼童心萍就再也无法忘记这个人影,这个人影不是别人,正是一直骗童心萍的辛畴。

这个家伙也是倒霉以前他都不会出来,但是今天却因为坑了童心萍最后一笔,心情愉快,有一种工作到一段落,改休息的感觉,所以就准备出来玩一玩,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童心萍居然也进了青山城,而且还在东西两市。

“你给我站住!”童心萍一声大喝。

跟着辛畴本能的一回头接着四目相对,那是恨意滔天呀!

一百二九章 意外

“你这个骗子!”

就在童心萍和辛畴四目相对之后,童心萍立即认出辛畴就是骗自己的人,所以跟着就大喊了一声你这个骗子。

此时的武棹先是诧异,然后也是立即就反应了过来,他看着身边的童心萍问道:“是他骗的你?”

童心萍点头,接着武棹马上喊道:“你照顾好你的嫂子,我去抓他。”说完,武棹向着骗子冲了过来,而这个时候骗子辛畴也是苦涩的骂了一句:“倒霉。”然后转身就跑。

只是已经被武棹给盯上,那他还能逃得了吗?

虽然辛畴很聪明,一路跑一路掀摊子,想要以此来阻挡武棹的路线,但是武棹毕竟有功夫在身,跟本就不怕这个,就在辛畴准备要钻进一条小胡同的时候,一把被武棹给抓住。

武棹冷哼一声道:“我看你往哪里逃?”

被武棹一把抓住的辛畴立即露出了无赖的样子:“你干什么你凭什么抓我?”

“凭什么抓你?”武棹一个冷笑道:“等我将你交给警卫营,你就知道我是凭什么抓你了。”说着,就要拖着辛畴往外走。

而这个时候,知道武棹要将自己给交给警卫营的辛畴也是慌了,因为辛畴知道,如果他要是被抓去警卫营那里,那他就死定了。

所以辛畴这个老骗子立即急中生智的喊道:“救命救命有高利贷抓我,救救我呀!”

他这一喊,还真的吸引了一位的注意,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李语汐,此时的李语汐正带着自己的四位剑俾逛着东西两市,这里的夜晚,让李语汐欲罢不能。

不过,就在李语汐闲逛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救命之声,我们的上将军也是一位热心肠,所以很快上将军李语汐出现在了武棹和辛畴的面前。

“放开他!”李语汐看着武棹淡淡的道。

这让武棹一个苦涩,连忙的解释道:“这位贵人,你不要听他胡说,这是一位骗子,将我师妹和师母的救命钱都给骗了。

如果不是今天侯爷发善心,我师母今天就要死了。”

“不是的不是的贵人请听我说,我叫辛畴,家就在大青山的附近,我母亲得了重病,我就进城想要医治,可是我的银子不多,这位就说要借给我银子,而且不要利息。

可是谁知道,我银子借来后的第三天,这位就来了,不但将我家值钱的东西都给抢走了,还想要抢我的女儿,我带着女儿逃到了城里,可是谁知道,还是被他给找来了。

我借了他五两银子,他现在要我还五十两,如果不还的话,就要抢我女儿去抵债,卖进娼门,贵人,求您一定要救救我呀。”

“混蛋!”辛畴泪流满面的说完,第一时间赢得了李语汐四位剑俾的同情,四个小女孩都同一时间的骂了武棹一句。

就是李语汐此时看武棹的眼神也是不好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主要还是第一印象的问题,首先,在李语汐和她的四位剑俾的眼中,辛畴是被武棹给扭着的。

这让五人第一眼就感觉辛畴是弱者。

其次就是长相,说真的,在长相方面,武棹是输了不少,因为武棹是练武的,所以有一股凶相,而且武棹以前也是混混出身,这让他身上坏人的气质更重。

倒是那位骗子辛畴,一脸白白净净的,不但长的儒雅,说话做事,都透着一点朴实,刚刚这位骗子辛畴临时编的故事,十分的真实,瞬间将自己刻画成了弱者,而也将武棹给刻画成了混蛋。

李语汐还在分辨着两人说话的真伪,但是李语汐的四位剑俾已经迫不及待的认为武棹是个坏人了。

“马上将这位先生给放了,否则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四位剑俾集体的对着武棹警告,那样子,可以说十分的正义。

只是苦了武棹,他一边死死的将辛畴给抓住,以防这个家伙逃走,跟着还连忙的解释道:“几位你们被这骗子给骗了,这个骗子说的一切都是假的。

我的名字叫武棹,就是青山城人,今天早上侯爷让我协助抓捕骗子,你们不要冲动,等一下警卫营来了,就可以证明我的清白。”

“不要不要!”辛畴大哭着喊道:“警卫营和他们是一伙的,如果等警卫营来了,我就必死无疑了。”

“蛇鼠一窝我就知道青山城的那些兵,也不是好东西,姐妹们,我们一起上,救下这个可怜人。”一位剑俾带头。

其他三位剑俾立即附和。

跟着四人朝着武棹冲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四位剑俾抽出自己的剑,杀向武棹的时候,此时童心萍拉着马敏儿赶了过来。

看到自己的丈夫被围攻,马敏儿担心的喊了一句:“棹哥,小心!”

这个时候,只见童心萍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根竹棒过来,对着马敏儿喊道:“嫂子放心,我去帮我师兄。”说完,一举竹棒也杀了过去。

四位剑俾被童心萍拦住,一开始李语汐认为自己的四位剑俾一定会很快解决掉童心萍,因为自己的这四位剑俾,那是从小就跟这李语汐练习剑术,不敢说剑术无双。

但是对付一些贴身侍卫,那是绰绰有余,现在突然冒出的小丫头,李语汐并没有放在心中,只不过,后面的发展让李语汐有些诧异。

那就是自己的四位剑俾,仅仅被对方用了不到三十招,就全部打到在地,看到那个小丫头的表情,好像还很轻松,跟着还捡起了自己其中一位剑俾掉下的宝剑,示威的看了看李语汐。

这让本来还在思考着武棹和辛畴,到底是谁在说真话的李语汐不爽了起来,晋国是唯出身论的国家,一个地位下贱的丫头,居然敢挑衅自己,那武棹和辛畴谁真谁假就不重要了。

下贱的人敢挑衅贵族,如果在晋国的其他的城池,那么下场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童心萍被抓,只是李语汐知道这个青山城有所不同,所以她默默的抽出自己的宝剑。

李语汐要用自己的方法告诉童心萍,有的时候,下贱的平民就要做好趴下的姿势,过分的自信和自尊,是要付出代价的。

宝剑寒光一闪,李语汐抽剑而上。

跟着两位侠女就打斗在了一起,只是就在两人打的难解难分的时候,在另一处的黑暗地方,余夏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那里。

看着前面两女打斗正酣,余夏不但没有上前劝解,反而是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似乎,他很喜欢看到这样的画面。

第一百三十章 余夏的强硬

“大哥那边都打了起来,为什么你还笑的这么开心?”

看到余夏露出笑容,一边的余冬冬有些不解的问道。

“我笑了吗?”余夏摸了摸一边余冬冬的小脑袋,跟着看着了一眼身边的余强和三子道:

“好了打的也差不多了,去将她们分开。”

“诺!”

三子和余强立即应诺,然后跑了过去,将打的难解难分的童心萍和李语汐给分开,然后慢慢的余夏走了过来。

看到余夏,李语汐微微的眯了眯眼睛道:“你一直在看我的笑话?”

对于李语汐的话,余夏不置可否的笑了笑道:“你自己和别人打了起来,愿意让我看笑话,你让我怎么办上将军这里是青山城,其实只要你喊一声,我的警卫营就会立即感到。”

“哼你的警卫营和那个武棹是一伙的。”李语汐的剑俾喊道。

看着李语汐剑俾那气势汹汹的模样,余夏笑道:“你放心小丫头,我的警卫营和你们见过的官兵不一样。

他们是不会和任何人一伙,他们只听命于我。

对了忘记给你们介绍了,她叫童心萍,早上刚刚因为被骗所以刺杀了我,她的母亲要是不是我的话,熬不到明天就要死。

抓住骗子的那位是她的师兄,所以你们都错怪她们了。”

余夏的话,让李语汐眉头微微一皱,看着辛畴的眼睛中冒出了火花,而就在此时,李语汐的剑俾再次出声道:“那又怎样,我们上将军乃是皇亲贵戚,这些低贱的平民冲撞了我家上将军,那她们就必须死,要不然,我们瓮城城外一万新军,一定会踏平青山城。”

话一说完,这边武棹立即下跪喊道:“侯爷,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件事情全部由我而起,武棹一死赔罪,只请侯爷可以放过我的妻子,师妹,还有师母,武棹拜谢。”

“棹哥不要,要死我们一起死,侯爷,我也愿意一死,请侯爷成全。”一边的马敏儿哭着跑到了武棹的身边。

“师兄都怪我。”童心萍也呜呜的哭了起来。

“哼现在才知道哭你刚才不是挺嚣张的吗?”李语汐的剑俾露出了得意的神色。

不过,这个时候李语汐却看着余夏道:“你是不会处罚他们的吧?”

微微一笑,余夏看着李语汐道:“上将军还真的是了解我余夏,别的地方可能会将上将军当成贵族一样的存在。

但是在我青山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即使是我余夏,如果我做的事情是错的,都必须得到惩罚。

很显然,刚刚是上将军和你的剑俾错了,所以我没有理由处罚他们。”

说完,余夏直接将武棹给扶了起来道:“你不会死,因为你没有做错,不但没有做错,你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抓到骗子,我还要感谢你。

等一下,你给我清楚的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抓住这个骗子的,现在你带着这个骗子先下去,给我审,看看我青山城到底还有多少骗子。

审出一个抓一个,抓住一个杀一个。”

“诺武棹叩谢侯爷。”说完,武棹激动的将辛畴给抓起,然后带着童心萍和马敏儿下去了。

“大胆你怎么敢放走触怒了上将军的罪人?”看到武棹和童心萍等人离开,李语汐的剑俾一个激动。

倒是李语汐摆了摆看着余夏道:“余侯爷,我尊重你们青山城的规定,我也承认,这次是我冲动了,所以那个丫头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了,但是余侯爷是不是有话要和我说清楚。

要不然,我城外的一万新军,也绝不是吃素的,我想请余侯爷清楚一点的是,我带着圣旨乃是钦差,你欺骗我的话,就是欺君大罪。

余侯爷,我想问问,你本来说已经没有的瘟疫药品,为什么又突然出现了,而且还不停的卖出,这段时间根据我收集的人数和消息,你可是赚大发了。”

看着李语汐,余夏知道这样的质问一定会出现的,而余夏也早就预想到这一天,所以余夏也不慌张,而是看着李语汐问道:“上将军我凭什么要将我们青山城用命换来的瘟疫药品献给朝廷。

当寿王赶着二十万的瘟疫百姓来我青山城的时候,朝廷在哪里?

不用我猜也知道,朝廷一定是在那里叫好吧,没有人会管我们的死活,反而如果这样可以控制瘟疫的传播。

我们死还是会得到所有朝廷官员的拍手称快。

所以我想请上将军告诉我,我凭什么要将我青山城用命换来的瘟疫药品给这样的朝廷?

我知道上将军有一万新军在城外,上将军的新军个个骁勇善战,但是还是那句话,我青山城人不怕,因为我们青山城人,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我们什么也不怕,如果上将军想要试试攻城,我青山城一城二十万百姓欢迎上将军来试,那时我们将不死不休。

陛下的细盐,香皂生意就此作罢,我青山城不再受任何人的威胁和恐吓。”

这就是余夏的处理结果,强硬,异常的强硬,人呀就是这样,你让一寸,他就要想要一尺,人的贪婪是无止境的。

余夏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不能李语汐和李皓月无休止的对自己压榨,适当的反抗是必须的。

看着余夏那强硬的话语,如果是一开始,李语汐不了解这座青山城,也许李语汐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攻打青山城。

只是现在的话,李语汐有了属于自己的顾虑。

因为攻打青山城那绝对不是明智的选择,先不说青山城的防御如何,就说一个月没有几十万两白银的进项。

李皓月就会有点吃不消,现在五万新军,哪一天不需要大批的银子,没有银子,新军立即就会成为泡影。

还有就是即使打,也不一定能打赢,自己一共就只有五万新军,现在抢夺了昼王的几个城池,如果此时放弃了昼王的城池,将军队都调集到青山城。

那昼王那边一定会反扑,但是如果仅靠一万新军,青山城那是绝对打不下来的。

而且余夏这边可以做到二十万人万众一心,说真的,最大结果是李语汐的一万新军被吃掉,所以面对余夏的强硬。

李语汐十分的为难,看着余夏那坚定不移的样子,李语汐真的很想一剑将对方给刺死。

只是如果刺死了余夏那她李语汐也绝对走不出青山城。

“我们走!”李语汐第一次退让,要知道,她可是连自己的父亲都没有退让过,谁知道,今天居然栽在了余夏的手中。

也正因为此,李语汐一直对余夏耿耿于怀。

第一百三一章 警部部长

看着李语汐冷哼一声,跟着气呼呼的离开,这个时候,邱小麦来到自己的身边道:“公子,这样不好吧不管怎么说,对方是皇帝陛下的钦差大人。”

看着担心的邱小麦,余夏露出一丝笑容道:“她的皇帝现在含金量不是很高,而且还有求于我,我们这个时候必须要有自己的姿态,否则只会被人一直压着。

从细盐开始我们就一直被压迫着,不能总这样,要不然,我们青山城的一切都会被这些人给吸干净的。”

“原来是这样!”邱小麦点点头。

就在这个时候,一边的余冬冬大叫了起来:“不好了时辰到了,大闹天宫要开始了,大哥,我们快点走吧。”

说真的,看戏余夏不太喜欢,跟看戏比起来,余夏更想要去看看骗子,所以余夏看了一眼已经迫不及待的邱小麦,余裳儿还有余冬冬三人道:“你们三人先去看吧我要去审审骗子。”

“那我们就走了。”余冬冬一个迫不及待,拉着邱小麦和余裳儿就走了,余裳儿是一点都不留恋余夏,不过,邱小麦却有一点想要留下来,但是大闹天宫实在是太香了,最后还是被余冬冬给拉走了。

看着三人离去,余夏微微一笑,然后对身边的余强道:“我们走!”

“诺!”余强点头,跟着前面开道,余夏骑上马走了大概有一刻钟,进入了生活区域,最后走进了一栋白色的建筑之中。

这里就是余夏给警卫营临时办公的地点。

“公子!”警卫营的战士看到余夏之后立即恭敬的行礼。

这里的人并没有叫余夏侯爷,而是叫公子,这是余夏要求的,因为侯爷是朝廷封的,公子才是自己人叫的,在余夏的核心团队中,公子才是对余夏最尊敬的称谓。

如果你叫公子,那就说明你是余夏的家将,但是叫侯爷,就说明你还远了一点。

“人呢?”

余夏看着警卫营的战士问道。

这个时候,一位警卫营的战士立即回答:“三将军正带着大家伙去抓那位骗子的同伙,还有就是那位叫武棹的真的很厉害,三下五除二就将骗子给审的老老实实。

原来那个武棹以前是蕴城的廷尉大人。”

“廷尉?”余夏一个惊讶,这是他没有想到的,要知道廷尉这个官是很高的一个职位,可以说权利很大,余夏一开始以为对方是个捕头,可是谁知道,居然是个廷尉。

余夏这个时候正缺一个廷尉,现在这武棹来正是时候,余夏不担心武棹的人品,因为一个可以为妻子连廷尉都不要的人,人品一定不会有问题。

这让余夏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他人在哪里,我去见一见。”

“诺!”警卫营的战士立即就带着余夏走进了武棹所在的审问间,而审问间的武棹看到余夏之后,立即诚心诚意的和自己的妻子外带童心萍都跪了下来道:“草民拜见侯爷。”

这一次,余夏露出了笑容,直接用手将武棹扶了起来道:“武廷尉,抱歉了,余某怠慢你了。”

一听余夏叫自己武廷尉,武棹就知道自己以前的位置暴露了,这让武棹有些担心的道:“侯爷草民确实以前担任过寿王蕴城城中之廷尉。

不过,自从寿王昏聩霸道,直接将我妻子给赶出蕴城,那个时候我武棹就和我妻子生死相依,再也不是什么蕴城廷尉,只是一草民,仅此而已。

所以请侯爷明鉴。”

“是呀侯爷!”马敏儿也在一边解释起来道:“我相公现在只是青山城一挖矿工,再也不是什么蕴城廷尉。

请侯爷明察,我和我家相公喜欢这里,热爱这里,愿意誓死效忠侯爷。”

看着武棹和他的妻子纷纷的向自己表着忠心,余夏露出了和蔼的笑容道:“我知道我都知道,蕴城廷尉,那又怎么了。

即使你们就是蕴城的大司马,我也不会有任何不相信你们的心。

我说的怠慢了你,是真的心里话此时的青山城百废待兴,不但要积极的建设,我们的内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就像今天的骗子,我余夏孤掌难鸣,武廷尉做的就是缉拿捕盗的事情,那么对于我青山城就是最稀缺的人才呀。

我很快就要成立六部而我想拜武廷尉为我六部之中警部部长,专门从事对青山城内部的管理,青山城中的骗子,混混,不法商贩都归警部统管。

武廷尉,我希望你可以助我一臂之力,如果你愿意的话,以后就不要叫我侯爷了,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你可以叫我公子。”

余夏说完,只见武棹整了整自己的衣裳,跟着双膝下跪,一个叩首大礼激动的喊道:“武棹拜见公子。

武棹愿为公子效死。”

“好!”武棹的毫不犹豫让余夏哈哈一笑,这种感觉真好,那是一种唯我独尊的感觉,余夏喜欢这种感觉。

就在余夏将武棹扶起身之后,就听到外面传来了嘈杂的声音,武棹面露笑容道:“公子,一定是三将军将骗子的同伙都给抓回来了,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好我倒要看看,是怎么一群人,敢骗到我们青山城头上了。”说完,余夏就率先走出审问间。

要知道我们的余夏最痛恨的就是骗子,国家的道德变坏,有一大部分都是骗子的行为,最可恶的就是那些老人碰瓷。

因为你抓到了,也不能对他怎么样,顶多教育一下就必须放走。

还有一些心眼坏的老人,就因为这样,明明是自己摔倒的,被好心人一扶,就赖说扶他的好心人是碰倒他的人。

这一个碰瓷,碰到了就是几十万,害苦一个家庭,如果碰不到被拆穿,顶多被谴责和教育一下。

违法零成本,这就没有了震慑力,久而久之的话,社会的道德就会淡然无存。

余夏不会这样做,在现代或许还有所谓的人权组织,专门为犯罪的人辩护,但是这里是古代,是余夏的青山城,在这里余夏就是王,就是一切。

所以对于这些骗子,余夏这次会有一次血腥的屠杀,当然了,屠杀之前余夏会将这些骗子的可恶值放大。

要不然会让余夏的形象受损。

至于是什么办法大家拭目以待,这里是青山城,这里是余夏做主的地方,所以骗子是要付出代价的。

第一百三二章 青山城六部

三子这次一次性根据骗子辛畴的口供抓到了十三名骗子,在这些骗子的身上,一共搜出了上千两的白银,要知道,这些白银可都是那些来求药品的百姓的救命银子。

就这样被骗子骗到手,然后逍遥快活,余夏是真的生气了。

“所有人立即收监,准备青山城大会我要将这些人的罪行公布全城,让全城的百姓来决定他们的生死。”

余夏的命令下完,如果要是了解的人,就应该知道,这是余夏借鉴了我国的批斗大会,这样可以保护余夏的形象,让受害者的哭诉感动百姓,让百姓下达对这些骗子的死刑,这样的话,余夏就又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又能保全自己的名声。

可以说是最好的手段。

“诺!”对于余夏的命令,所有人都一丝不苟。

而很快等待这些骗子的,就将是最可怕的死亡审判。

第二天东西两市中出现了一个一米高的高台,而高台的作用就是批斗专用。大概是早上10点左右的时候,一辆辆囚车将一共十四名骗子给运到了这里。

此时的东西两市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看到骗子之后,所有的人都大骂了起来,只是没有人扔菜叶和鸡蛋,要知道,那些可是很金贵的食物,用来扔骗子,那就太浪费了。

十四名骗子被押到了高台之上,然后依次跪好,你以为这就是结束,当然不是,就在这些骗子跪好之后,很快,那些被骗子骗过的苦主就上台了,开始哭诉这些骗子对他们造成的后果。

其中,有几位的亲人,因为骗子的耽误,交了银子之后,自己的亲人没有得到瘟疫药品,所以最后死了,说完之后,那几位苦主,那是哭的不能自已。

青山城的百姓本来也是苦哈哈出声,听到那些苦主的叙述,那阵的是感同身受,所以情绪也被调集的很满。

等武棹问要怎么解决这些骗子的时候。所有在场的百姓都大喊了一句:“杀!”

而这个时候,武棹也是顺水推舟的大喊了一句:“杀!”就这样,十四位骗子被集体砍了头,鲜血喷洒而出,但是却得到了青山城全城百姓的叫好。

“真的是诡计多端呀。”骗子被砍了头,青山城陷入了巨大的欢呼声,不过,在这巨大的欢呼声后,李语汐却一眼看出了余夏的计策。

“将军诡计什么诡计呀?”李语汐的话,让她身边的小剑俾不懂的问了起来。

这个时候,李语汐冷冷一笑:“今天的场面就是余夏的一个诡计,他想要这群骗子死,但是却有不想担上嗜杀的名声。

所以就搞出一个这样的审判,在审判之中,余夏请了一些苦主哭诉自己被骗的过程,甚至家人死去的事实,这样就引起了所有百姓的共鸣。

跟着他慢慢的引导这些百姓去杀了这些骗子,可谓是一箭三雕。

第一,余夏震慑住了骗子,所谓乱世用重典,下次骗子就要好好的想想,来不来青山城行骗,如果来的话,他们的后果就是死。

第二,余夏落了一个听百姓声音的好城主,这些骗子其实罪不至死,但是余夏却因为自己百姓的原因,而杀了这些骗子,说明了余夏的对百姓的关注。

第三也是最后,那就是余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但是却刷新了自己的名望,真真算是诡计多端,可以说那是其智若妖。

这样的人真的很少了,只是可惜出身低了,如果当初余夏的出身哪怕是读书人之子,我也会立即将他引荐给陛下。

只是一介草民,我真的没有办法。

但是现在我也没有想到,他会发展成这样,我们现在和这位余夏是一条船上的蚂蚱,合则两利,如果分,那就两败俱伤。

真是让我有些彷徨和纠结了。”

说完,李语汐的眼神微微的冷了许多,现在的李语汐有太多的无奈,她亲眼看着余夏从一个她本可以一只手就灭掉的存在,变成了现在可以和自己分庭抗礼的存在。

这让李语汐有些五味杂陈,要说不爽那是真的,可是不爽还没有对余夏做什么,那就更加的不爽了。

“原来是这样!”四位剑俾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只有李语汐苦涩的叹息了一声。

处置完了骗子之后,余夏立即下令青山城组建警部,警部的职责很简单: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青山城中所有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青山城的治安秩序,制止危害青山城的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青山城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青山城防走水工作,实行火物监督;

(五)管理弓弩、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而这次的警部需要招收一千名巡警不过,这些事情,余夏全部都推给了武棹去做,毕竟武棹是余夏选定的警部部长。

余夏这个人还是挺会悠闲的,当然了,除了警部,余夏还要成立其他的五部,分别是,军部,农部,工部,民部和商部。

军部顾名思义,就是管理军队的,这个军部的部长,余夏其实心中属意余大猛,毕竟是自己的二叔,忠心很够,只不过,余大猛忠心和战力都够,可是他文化程度不够。

要是让余大猛成为军部部长,很难服众。

农部就是管理青山城所有的农业,要知道现在青山城最弱的就是农业,所以这个农部的部长还是挺重要的,余夏的属意是自己的父亲余大力。

毕竟是和田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农民。

工部就是制作武器装备的部门,余夏属意的部长是姥爷陈茂盛,虽然姥爷的技术还有待提高,但是姥爷陈茂盛的师弟鲁呈那可是武器大师,有他辅佐,两人掌管工部是没有问题的。

而现在最麻烦的就是民部和商部。

民部就是管理整个青山城的人口,还有官员的升迁等工作,这可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余夏的家人中,还真的没有这样的好手。

商部也是,青山城是一个有很多货物需要买卖的城池,所以商在青山城意义很大,余夏想要成了一个商部,然后将这些事情都综合在一起处理。

只是让余夏无奈的是,商部也没有合适的人选。

所以现在青山城最缺的还是人才。

第一百三三章 无书可教

五月下旬的时候李语汐接到了李皓月的圣旨,昼王属地再次崛起了几股暴民,让李语汐火速回去平叛。

要知道,昼王的几座城池,现在都已经被李皓月给占了,所以李皓月很不希望昼王的属地有暴乱发生。

接了圣旨之后,李语汐第一时间就准备离开青山城,不过,就在李语汐准备带着一万新军离开青山城的时候,余夏带着银子找到了李语汐。

一共是五百万两银子,这里大概是余夏卖瘟疫药品十分之一的银子,有人一定会诧异,为什么又要给李语汐送银子。

余夏不是很强硬的表过态了,现在又来送银子,这是什么道理?

其实就是这么一个道理,余夏强硬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余夏不想继续的被皇帝不对等的无限压榨,这是余夏要表现出的态度。

但是送银子过来,也是为了告诉李皓月,他还是希望和李皓月保持友好关系的,这是什么这就是政治,世界上最肮脏的一个形式。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能屈能伸这就是政治的最终表现。

当然了,余夏的政治和李语汐的差不多,也正因为两人的政治目的相同,所以这次李语汐很爽快的拿走了五百万两白银,绝口不提余夏瘟疫药品的事情,就这么走了。

“铛铛铛!”

落樱台上的钟声响了起来,这是下班也是下学的钟声,只听落樱台上的学堂中,一大群学生狂奔出校门,有的去食堂,有的回家,有的去小吃铺孩子们总是那么的活力满满。

方清华手中拿着一本书,笑眯眯的看着孩子们奔跑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方先生!”就在方清华回到休息处的时候,此时张跃正在里面看着上面,等看到方清华,张跃立即站了起来很是恭敬的喊了一句方先生。

“坐坐!”方清华笑着示意张跃坐下,跟着问道:“你在看什么?”

被方清华这么一问,张跃立即将手中的告示递到了方清华的手中道:“方先生,侯爷贴出了招贤令,现在民部,商部的部长都还空缺在哪里。

侯爷希望青山城中,有能力的人可以毛遂自荐,只要可以打动侯爷,侯爷就会委任对方为部长。

说真的方先生,我看这民部部长的位置,您可以去试一试,以您的才华,一定会得到侯爷的看中的,这样等您成为了民部部长,一定要给我们解决我们现在遇到的困难。”

“哈哈!”方清华听完了张跃的话后,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道:“张跃呀,你太看好方某了,我方清华现在就是一介布衣,而且还是被俘虏的布衣,侯爷可以如此待我等,我方清华已经感激不尽了,至于部长高位,我是不想了。

现在要说我最想的还是可以解决孩子们的书本纸墨的问题,特别是书呀现在我们青山城缺的就是书,那些士族将书籍都给把控的死死的,就是为了封锁我们这些寒门子弟,所以书是最重要的。”

“是呀现在我们教的都是市面上最普通的书,像侯爷看中的那些算学之书,我们几乎没有,这是很大的问题呀。”

说完,张跃一个叹息。

现在我们想看书,很方便,打开电脑或手机,足不出户,各种类型的书任你挑,可是,古代的人想要看书要怎么办呢?

你可能会说,买嘛,古代没有互联网我知道,纸质书还是有的,只要有钱还怕买不到吗?你还真说对了,在古代,很多书是你有钱想买也买不到的。

在古代,统治者们为了管理、控制底下的民众,采取愚民政策。

统治者们认为思想开放会引起暴乱,同时也为了维护自己那一套皇权天授的说辞,所以让大多数民众处于愚昧之中。像秦朝刚统一天下就实行了“焚书坑儒”,虽然这个说法现在有争议,但不可否认秦始皇通过对书籍的控制来达到控制民众思想的目的。这就导致了书籍几乎只在政府机构编撰、整理、收藏,以及上层贵族手中。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科举制的出现让底层民众可以通过读书考取功名,但是科举制是隋朝才实行的,在隋以前,官员都是由贵族担任,底层人民只有品行优良,十分孝廉,为一方所知,才有机会入朝为官,因而对书籍的需求并不高。所以在早期,由从“上”到“下”的原因,书籍是十分稀少的。

现在的晋国就很像隋朝这个朝代,虽然已经有科举了,可是因为书籍都在上层贵族手中,寒门很难出贵子。

很多官职都被上层贵族给把持着。寒门的学子想要得到知识,就只有一个方法,我们看电视剧经常看到私塾里教书先生念一句,底下的学生摇头晃脑跟着念一句,其实这就是真实情况。书籍的稀少性,导致很多时候以这种口口相授的方式传授学问,这也是为什么古代读书人总是以死记硬背的方式学习。

可是就算是死记硬背也是需要书籍的,先生没有书籍又该如何的去教授,现在青山城面临的问题就是无书可读。

虽然已经基本上都认字了,但是更高深的知识点却没有好的书籍来教,这也是最近一段时间,青山城所有的先生着急的事情。

就在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叹息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传来:“请问两人谁是方清华先生。”

来人是余强。

这个时候看到一身步人甲的余强,方清华有些诧异的躬身一礼道:“学生就是方清华,不知道将军何事找我。”

“啊!”看着方清华,余强立即满脸堆笑的道:“原来您就是方探花,公子有请。”

“公子请我?”方清华一个惊讶:“我好像不认识侯爷呀?”

看着诧异的方清华,余强笑了笑道:“您不认识侯爷,但是不知道方探花认不认识王正声?”

“王正声!”方清华连忙的点头:“我认识王正声,他以前和我住在一个宿舍一段时间,他怎么了?”

“呵呵他很好,现在王正声是民部的一名科级干部,他在公子的面前极力的推荐了您,他认为您是成为青山城民部部长的不二人选。

公子希望您可以为青山城效力,所以想要和您见一面。”

“先生!”张跃一喜。

而这个时候,方清华也是焕然大悟道:“原来是这样!”

第一百三四章 民部部长方清华

方清华在余强的带领下走进了余夏的住处,一间小小的院子,里面十分的清新别致,可是再怎么清新别致,对于现在的身份,这间小小的院子,已经算十分的简陋了。

要知道,晋国其他有身份的贵族,那一家的住处,不是富丽堂皇到了极点,和那些贵族相比,余夏这位青山侯已经算是低调到了极致。

“哦方先生来了!”

院子中的亭子中,余夏正在吃午餐回头看到方清华,余夏立即笑着站了起来。

“学生方清华拜见青山侯。”方清华对着余夏很是恭敬的一拜。

这个时候,余夏也是马上将方清华给扶住笑道:“先生不必如此,先生乃是探花郎,可以见官不拜,我这个所谓的青山侯,其实不算什么。

所以先生不用多礼。”

只是余夏的话,却让方清华摇了摇头道:“学生的探花之位,早就被朝廷给拿走了,学生现在就是一介布衣。

只不过,即使我是一介布衣,我也不屑去拜官员。

但是侯爷不一样,侯爷乃是拯救了十多万百姓的大善人,是真正为了百姓而想的,所以侯爷是学生必须要拜的。”

说完,方清华不顾一切的给余夏下了跪。

看到方清华的执着下跪,余夏也是露出欣慰的笑容,因为这说明,他做的这些都是对的,是值得做的,等方清华跪完,余夏立即将方清华给拉了起来道:“这下好了现在可以坐下了吧,哎突然今天将先生给找来。

连给先生吃午饭的时间都没有,不嫌弃,先生就和我一起吃吧。”

说着,就将方清华给拉到了石桌上,此时石桌上有四道菜,一道清炒竹笋,一道鸡丝芽菜,一道山中木耳,还有一盅鸡枞菌鸡汤。

看着石桌上的菜,方清华想起了他在大都永安的时候看到那些官员吃的普普通通的一桌菜。

要知道晋国官员为了区分自己和平民的不同,所以他们吃的菜又叫官府菜,就是官僚士大夫菜,包括一些出自豪门之家的名菜。官府菜在规格上一般不得超过宫廷菜,而又与庶民菜有极大的差别。

远在西汉时,官府菜已出现雏形,贵族官僚之家生活奢侈,资金雄厚,原料丰厚,这是形成官府菜的重要条件之一,所谓“家蓄美厨,竞比成风”“私家名厨,甚于菜馆”。

官府菜的用料极其广泛,高至山珍海味,低到瓜,果,菜,椒或山林野菜等,都可烹制出佳蔬美味。官府菜做工精细,善于调味,讲究盛器,烹调技法全面。

官府菜的命名极为讲究,寓意深远,有些系沿用传统名称,此类多属家常菜;有的取名古朴典雅,富有诗意。

方清华在大都永安的时候,吃过很多次,而且菜肴真的很多,品种也很丰富,譬如烩菜、鸡抓白菜、鸡里蹦、“阳春白雪”、荷包里脊曾蹦鱼、锅包肘子、代蟹、清蒸炉鸭、古莲花池与芙蓉鸡片(芙蓉鱼片)、海参、黄袍豆腐、侉炖鱼、南煎丸子、桂花鱼翅、芴板干贝、加板鱼肚、玉带鱼卷等。

这些还仅仅是最简单的官府菜,但是曾经吃过最简单的官府菜却和现在余夏这位青山侯吃的,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余夏看到方清华一动不动的看着石桌上的菜,这让他以为是桌子上的才太素了,所以余夏连忙解释道:“方先生,真的很抱歉吗,这段时间因为病人还有很多,所以我就少吃一点肉食,你放心,我马上让人去买些卤味过来。”

这个时候,方清华眼中居然红了起来看着余夏再次跪倒在地。

余夏一个慌张连忙去扶:“先生怎么又跪了。”

方清华紧紧的抓住余夏的手十分感动的道:“侯爷学生从大都永安,一路浮浮沉沉,看到了太多的人生百态和各色的人性弱点。

但是学生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一次,像侯爷这样一心为百姓之人。

明明侯爷可以山珍海味,明明侯爷可以高床暖枕,明明侯爷可以高楼美厦,但是侯爷全都没有,如果不是学生亲眼所见,学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相信这样的人存在。

侯爷学生本是大都永安弃用之人,后面还因无奈从了贼,现在学生只有薄命一条,学生此时在此发誓。

将用这条薄命为侯爷效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方清华是真的感动了,为什么方清华会如此的感动,就是因为以前方清华看的太多了,然后大起大落,心就变得和死灰一样。

但是现在方清华在余夏的身上看到了一种不同的感觉,那个感觉就是希望。

和那些吃着官府的官僚士大夫不一样,余夏的身上有着属于他独有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方清华苦苦寻找,却根本就没有找到过的,那就是对平民的关心。

方清华从来没有在任何官员的身上看到这种对平民的关心,没有一位官员是真心诚意的关心自己的百姓平民,那些官员的心中只有士族,只有官位,只有享受和压榨,这些都不是方清华这位寒门学子想要看到的。

现在突然在方清华最无助的时候找到了一个真心关心百姓的人,你说他会不会拼命,他当然会拼,而且还会复仇般的紧紧握住这份希望,死也不会放手。

余夏这个时候,其实还是有点懵了,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本来王正声举荐的这位探花郎,说是已经心如死灰,不想再出仕。

余夏还担心自己的说服力,可是现在,余夏都嘴巴都没有动,对方就已经归顺了。

所以这让本来准备了一大堆为百姓,为青山城巴拉巴拉这些的正义的话语,全部都没有用了,不过,余夏也就愣了几秒钟。

跟着就露出了大喜的道:“好好太好了如果我能得到先生一臂之力,那我可以肯定,我们的青山城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

所以先生我此时就任命你为青山城民部部长,青山城部长以下除了军队,所有的官员任免都交给先生,还有青山城的民生,以后发展全部都交给先生。

我相信,有先生的帮助,我们青山城将会越来越好。”

余夏的话说完,方清华双膝跪地,重重的对着余夏磕了一个头道:“微臣方清华接钧令。”

第一百三五章 庆城贺家

烟雨六月为什么说烟雨六月呢,因为在这一个月,大青山的雨季来了,这段时间的大青山经常的会下雨,而这下雨的天气也给大青山的建设带来了一些阻碍。

不过,六月的雨季却给了李皓月好机会,因为雨季拖慢了暴民们的行动速度,有骑兵的李语汐大军将昼王属地的那些起义的暴民给斩杀的干干净净。

跟着又用余夏给的五百万两白银,在昼王的地盘上拉起了一支五万人的军队,这一下,李皓月的军事实力暴涨到了十万。

当然了,就在李皓月一直在加强自己实力的同时,其他的几位王爷也都没有闲着,因为李皓月的强势,其他的几位王爷也纷纷的开始结盟自保。

其中渤王最为活跃,对李皓月的反击也是最强烈的。

和这些晋国的大拿们相比,余夏的青山城就小儿科很多了,余夏首先宣布了成立六部,即军部,农部,警部,民部,工部,商部。

其中军部有两位副部长,余大猛和丁大山,余夏是挂名部长,这是为了确保余夏的军权在握,农部的部长是余大力,这个快五十岁的汉子得知自己被自己的儿子选成了部长,在家足足哭了一天,那是太高兴了,并亲自向余夏保证自己一定好好的帮他打理农部,一定多多开拓梯田,多多种粮食。

警部的部长就是武棹,对于余夏的任命,武棹打心眼里是激动的,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武棹对余夏给他的信任将会誓死相报。

工部的部长是余夏的姥爷陈茂盛,得知自己成为了工部的部长之后,老爷子养成了一个喜欢打官腔的习惯,一天天的十分的得瑟,余夏很是纳闷,不过,好在后来被被自己的姥姥骂了一顿后,自己的姥爷又恢复了原样,要不然,余夏还真的不放心让自己的这位姥爷继续做部长。

民部部长就是方清华余夏选择方清华成为民部部长,可以说是做的最好的一个决定,这位方清华上任之后,不但是将青山城管理的妥妥当当,而且还帮住其他几位部长上课,手把手教他们如何正确有效的处理手上的工作。

整个青山城都因为方清华在慢慢的改变。

至于最后一个商部的部长,余夏暂时还没有找到人手,所以商部的部长一直都在那里空着。

不过让余夏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很快就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商部部长了。

八王之中位于中部的刑王属地庆城这里是贺雨萱贺家所在的城池,刑王乃是八王第三位,手中有城池十二座,由于李皓月的强势扩张,刑王也没有闲着,此时的刑王手中可战的兵力十二万。

当然了,这些可战的兵力是不包括守城兵丁的,如果加上十二个守城的兵丁,刑王的兵力会更多。

庆城是刑王属地第三大的城池,有百姓近四十万,可以说是座中上等的大城。

因为庆城位于中部,所以来这里的商人很多,在庆城百街千巷有数不清的店铺,数不清的酒家,数不清的妓馆,茶楼,香铺,勾拦,药房,鹰店,靴店,马行,酒肆,瓦市,不一而足。

四十多万的百姓,为了保证市场供给,庆城的南熏门,专门开劈为生猪入城通道。此门原来平时是百姓群众殡葬车辆出城的通道。

每天晚上改为生猪专用通道。每晚,数十民伕赶着一群上万待宰的活猪进城,一晚岂止三五群?从来没有发生任何差错。那宰杀生猪的规模,放在今天也相当惊人。

平日,市内贸易也非常活跃,餐饮服务,尤其火爆,服务周到。

食品种类繁多,举不胜举,天南海北,东甜西辣,什么口味都有。那些店铺,茶坊,往往傍晚点灯,三更不息,天亮五更又将开业。

冬日也有夜市,热闹非常。各国使者商贾络绎不绝,逢年过节更是热火朝天。珍宝奇玩,每一交易,动辄千万。令人嘖嘖称奇。

而庆城也是唯一一座和余夏的青山城一样没有宵禁的城市。

贺雨萱的家,就在庆城,贺家原本是靠着粮食起家的粮商之家,贺雨萱的父亲为贺家的老二,贺家还有老大和老三。

老大贺继枫是一名读书人,考了几次因为是商人身份,所以一直都未中过,老三贺继佲就是个风流花心的垃圾。

老大有三妻四子,老三有五妻七子。

就贺雨萱的父亲贺继舟,只有一妻一女,还挣下了一个偌大的家业,不过,可惜的是,这位贺继舟却寿命不长。

自从贺继舟一死,庆城的粮商立即就对贺家群起而攻之,就在贺雨萱家到了最危险的边缘时候,余夏的出现可以算是解救了贺家。

后来贺雨萱就成为了余夏的坚定支持者,她得到了余夏的帮助之后,也开始不再大规模的做粮食生意的。

开始转做杂货,余夏的蜡烛,肥皂,香皂,细盐,火折子,酱油,毛绒玩具等让贺雨萱的杂货店赚的是盆满钵满。

但是贺雨萱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因为赚的太多了,所以引起了贺家大伯和三叔的觊觎。

庆城一座奢华的大宅院,正门五间,上面桶瓦泥鳅脊,那门栏窗,皆是细雕新鲜花样,并无朱粉涂饰,一色水磨群墙。

下面白石台矶,凿成西番草花样左右一望,皆雪白粉墙,下面虎皮石,随势砌去往前一望,见白石,或如鬼怪,或如猛兽,纵横拱立,上面苔藓成斑,藤萝掩映,其中微露羊肠小径。

进入石洞来只见佳木茏葱,奇花闪灼,一带清流,从花木深处曲折泻于石隙之下再进数步,渐向北边,平坦宽豁,两边飞楼插空,皆隐于山,树杪之间俯而视之,则清溪泻雪,石磴穿云,白石为栏,环抱池沿,石桥三港,兽面衔吐桥上有亭。

而此时在桥上的亭子中,有两个男子正在喝茶,这两位男子不是别人,正是贺雨萱的大伯和三叔。

“你说这次我们做的事情会顺利吗?”贺继佲看着一边的大哥贺继枫问道。

“没有理由不顺利,我们才是贺家人,如果那位侯爷知道礼仪的话,就一定会选择和我们合作,因为贺雨萱已经不再是我们贺家人了。

所以那位侯爷最好就是和我们继续合作,因为我们才是贺家杂货的合法继承者,贺雨萱不是!”

“啊这样我就放心了,大哥一天就有五百到一千两的流水呀,我们发了!”跟着贺继佲开心的哈哈大笑起来。

第一百三六章 贺家前往青山城

“小姐不好了,你快点跑吧大伯爷和三叔爷很快就要派人来抓你了。”

“什么?”

贺家杂货店中,正在店中盘点账目的贺雨萱,突然见到自己母亲身边的一位小丫鬟的不知道从哪里冲了过来。

而小丫鬟说的话,让贺雨萱那时大惊失色。

“小香你再说一次,你刚刚说的什么?”

贺雨萱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丫鬟小香,而此时的小香则是咽了一口口水急忙的喊道:“小姐,你快点跑吧,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刚刚老夫人已经被大伯爷和三叔爷的人给扣住了,我是从狗洞爬出来通知你的。

大伯爷和三叔爷私下帮你结了一个亲,将你嫁给本城大司马的那个傻儿子,用为只要你被嫁了,那就不是贺家的人了。

那么贺家的财产就都是大伯爷和三叔爷的了。

而且他们现在还派了自己的儿子去了青山城,要全面接手你的生意。

所以小姐,快点走逃出庆城,最好就是去青山城,去那里躲起来,求那位侯爷的庇护。”

“我母亲呢?”贺雨萱焦急的问道。

“小姐放心,老夫人不会有事的,因为老夫人是老爷的妻子,大伯爷和三叔爷是不敢动老夫人的,现在小姐我们立即走,因为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说完,小丫鬟小香就拉这贺雨萱冲出了杂货店,跟着淹没在来往的人群中,而就在两人两人逃离杂货店之后,庆城大司马的兵丁就赶来了贺家杂货店,只是可惜扑了空,而意识到贺雨萱逃走的庆城大司马第一时间全部了封城。

就在庆城大肆搜捕贺雨萱的时候。

贺雨萱的两位堂哥,大伯贺继枫的大儿子贺容溪,三叔贺继佲大儿子贺容镓两人正坐在一辆豪华的马车中,慢悠悠的进入了大青山的地界。

“大哥我的提议,你到底同不同意呀?”

贺容镓看着身边的一直在闭目养神的贺容溪问道。

听到了贺容镓的问话后,闭目养神的贺容溪微微的张开了眼睛道:“你的提议倒是很诱人,不过,和你这个家伙一起合作,如果成功了,你一定会捅篓子,然后我就会和你一起完了,所以很抱歉,你的提议我是不会同意的。”

“嘿老大你不会是认为我的提议好,所以想要越过我自己去弄吧,我可告诉你,你要是敢自己私吞,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对于贺容镓那气急败坏的样子,贺容溪淡淡的一个鄙视道:“看看你的样子,谁敢和你合作,我这次如果和你合作,直接将进货给压低了一成,虽然一成的银子有一万两,你我可以分个五千两。

而五千两也是大钱,可是你这个人花银子太快,等你将五千两花完之后,一定会用我们私自压低进货价的事情,来威胁我。

你是一条烂命,但是我却还要面子,所以你说我怎么可能会和你合作?”

贺容溪的话,让对面本来气急败坏的贺容镓讪讪一笑,跟着冷哼一声:“你就将你弟弟想的这么不堪?”

“对不起,什么样的爹,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容镓,你还是省省你的口水吧,我们这次进货,还不知道青山城会是什么反应。

据说那位青山侯和贺雨萱的关系很好,所以容镓,这次进入青山城你给我规矩点,要不然,别怪我不救你。”

“知道了你就放心好了,一个小小的青山城,算个什么东西,那个青山侯据说是贱民出生,虽然和雨萱关系好,估计也是色心耸动,不会有什么深的交情,我们给银子,他给货,就是这么的简单,所以大哥,你就不要有顾虑了。”

说完,贺容镓嘿嘿一笑。

跟着马车车队继续的向前,大概过了两个时辰之后,贺容溪和贺容镓的车队来到了青山城,看着青山城瓮城前矗立着一块来人此地下马的巨石。

贺容镓一个冷笑:“德性,还弄一块让人下马的石头。”

余夏弄这么一块来人此地下面的巨石,就是为了让人感觉到平等,告诉所有人,进了青山城,大家都是平等的,你的高头大马,华丽马车,全部都不能用。

和所有人一样,迈着双腿进城。

“好了收起你的嘲讽,这里是青山城,不是我们庆城,在这里你给我好好的管住你的嘴,知道那位青山侯是贱民出身,不过,这里是他的地盘,如果你得罪了他,杀你还是轻而易举的。”

贺容溪盯着贺容镓警告道。

“知道知道大哥你就放心吧,我不会惹事的。”贺容镓无所谓的回答。

就这样,贺容溪,贺容镓带着自己家的车队进入了青山城,因为贺家有余夏给的经商令,所以进入青山城是很顺利的。

首先贺家兄弟先将自己带来货物买出,粮食直接被青山城农部购买,其他的一些则是有余夏特批给贺家的一块地方买卖。

所以说余夏对曾经解决过自己燃眉之急的贺雨萱十分的好,当然了,贺雨萱也是对余夏十分的好,好是相互的。

等将带的货物被摆出来卖的时候,这卖的工作,就让贺容镓在一边盯着,而这边贺容溪则是带着贺雨萱的经商令直接去了青山城的商部。

希望可以购买,细盐,蜡烛,火折子等物这些东西都很紧俏而且利润巨大,没有余夏给的经商令的商户是购买不到的。

不过,因为这次贺雨萱没有来,商部因为还没有部长,所以商部的工作人员就将这件事情告诉了余夏。

余夏也没有对上面多想什么,就直接的见了贺容溪,询问了一下,为什么贺雨萱没有亲自来,因为以前都是贺雨萱亲自来的,贺家人的几乎都没有来过。

不过,这位贺容溪回答的很从容,而且人也看着不是狡猾,他告诉余夏,贺雨萱马上就要嫁人了,和贺雨萱成亲的对象是庆城大司马的儿子,两人可以说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贺雨萱感觉自己毕竟是女儿家,以后相夫教子才是她的宿命,所以就和贺家修好,现在贺家一团合气,正在全力的筹备婚礼。

为了锻炼一下自己,这次贺雨萱就没有来,让他过来,以后也会直接让他继续的和青山城交易。

这些话,说的是四平八稳,余夏也没有挑出毛病,所以就点点头直接给贺容溪批了他想买的所有东西。

见所有的货物都顺利的买到了手,贺容溪也是露出莞尔一笑。

第一百三七章 可怜的贺容镓

“大哥顺利吗?”

买好了货物之后,贺容溪就回到了贺家在东西两市卖货物的位置边,看到自己的大哥,贺容镓立即堆着笑的问道。

“顺利虽然我被青山侯叫去问话了,不过,我将家中商议的好的托词一说,他就相信了,货物不但给了,那位青山侯还给了一千两银子的贺仪。”

“真的?”贺容溪的话,让贺容镓一个惊喜道:“那个贱民侯爷还傻乎乎的给了贺仪,而且还是一千两,来来大哥,见面分一半,这一千两银子有我五百两。”

“啊这不好吧这是给家里的贺仪呀?”贺容溪有点犹豫。

不过,这个时候贺容镓却大咧咧的道:“大哥你也太迂腐了,家中怎么可能知道这一千两,你不说,我不说,就谁也不会知道。”

想了一会,贺容溪也是点点头道:“也是!”其实贺容溪也是很眼馋一千两银子,跟着贺容溪从怀中掏出了五百两银子的银票道:“这是你的!”

不过,就在贺容镓正要欣喜的接过五百两银子的时候,贺荣溪却再次道:“你给嘴严点,要是你嘴不严,还敢来敲诈我,那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知道了,知道了!”一把从贺容溪的手中将五百两银子的银票给抢到手,贺容镓哈哈一笑道:“我是真的没有想到,这青山城居然会这么繁华,大哥到你看一会铺子了,我去玩一会了。”

说着,贺容镓就跑出了贺家卖货的位置,然后想要去青山城逛一逛。

这个家伙手中有了五百两,就想在青山城找到喝花酒的地方,只是让贺容镓无语的是,找遍了东西两市,他也没有看到花楼。

这让贺容镓大呼一声晦气,他还没有见过,没有花楼的城池,而且不但没有花楼,就他吗连个赌钱的地方都没有。

贺容镓都快气炸了,就在他不爽的时候,他居然看到一间卖卤肉的小铺子里,有一个卖卤肉的姑娘很漂亮,这让他心痒难耐。

二话不说,就来到了那个卖卤肉的小铺子。

他以为这里和庆城一样,在庆城他们贺家是大商贾,和城主有关系,所以仗着贺家的名,贺容镓没有干那些畜生的事情。

以往这些事情都统统的被摆平,毕竟平民就是贱民,而贱民的命仅仅只值四十两白银,只是可惜的是,这次他贺容镓来错了地方,他这次来到的是青山城,一个平民和贵族都将被一视同仁的地方。

就在贺容镓在大庭广众带着色兮兮的笑容,偷偷的握住了那位卖卤肉女孩手的那一刹那,贺容镓第一时间被旁边一位拉货的壮汉一拳给打在了脸上,那打的叫一个惨,不但打掉了一颗门牙,就连鼻血都被打的狂流不止。

贺容镓被打的是脑袋嗡嗡作响,跟在后面就站了起来大骂:“谁敢打我,我可是贺家的少爷。”

但是这句话喊完,那位被摸了手的女孩却跟着大喊道:“巡警,巡警,有人大白天想要采花。”女孩一直都是抛头露面,所以也不怕这些,而且青山城的风气也比较自强,女孩大声的呼唤,很快就引来了巡街的警部巡警。

跟着就被巡警给带走了,跟着走的还有打人的那位壮汉和卖卤肉的小女孩,贺容镓一路上都在喊自己的是贺家的少爷,自己的大哥今天早上还见过青山侯。

如果是在庆城,这位贺容镓喊一句自己家和庆城城主认识,那么衙差一定会用另一种嘴脸来对待这位贺家少爷,可是让贺容镓无语的是,青山城的巡警,不管自己怎么大喊,这些人都没有有任何其他的表情。

只是自顾自的按照自己的流程去执法,这其实因为以前有过例子。

余大猛这个家伙就是余夏大义灭亲的人,那个时候警部才刚刚成立,所有的巡警都还才刚刚成为巡警,余夏下了一条命令,由于瘟疫就是因为脏乱差才会滋生,所以余夏就下命令,不允许在街上倒垃圾,吐痰,还有马在路上的粪便一定要处理好。

这余大猛有个坏习惯,就是随地吐痰,后来余大猛被抓了,跟着武棹来找余夏问该怎么办,余夏哈哈大笑,自己亲自去看了被抓的自己二叔。

但是余夏却并没有给自己的二叔求情,而是陪着自己的二叔一起接受了惩罚,在东西两市上捡了一天的垃圾和马的粪便。

余夏这位公子都这么走了,其他的人还有什么理由敢违反,所谓上行下效,久而久之,武棹警部的巡警们全都秉公执法,一丝不苟。

经过了警部的一方审讯,得到了结果,贺容镓光天化日之下猥亵卖卤肉的女孩罚十两白银,拘役十天,送去大青山挖矿。

至于打人的壮汉属于见义勇为,赏二两白银。

卖卤肉的女孩是苦主,十两白银给卖卤肉的女孩。

这样的判罚,让壮汉和女孩都开心不已,倒是那位贺容镓大骂了起来,只是骂归骂,警部的巡警全都很克制,不够,就在贺容镓骂完想要打人的时候,那些本来克制的巡警瞬间爆发,直接来了一个正当防卫。

将贺容镓给打惨了。

最后这位贺容镓也学乖了,再也没有破口大骂,更没有动手的举动,然后乖乖的被关进了牢房,等着第二天被送去挖矿。

只是就在贺容镓被抓之后,贺容溪那边慌了,本来以为贺容镓很快就会回来,可是坐等右等,货物都已经卖完了,可是贺容镓还没有回来。

这个时候,贺容溪着急了,毕竟一笔写不出两个贺字,虽然贺容镓是个王八蛋,但是他毕竟和贺家人,和贺雨萱不一样,贺雨萱是女孩,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门的水。

贺雨萱虽然姓贺但是她是外人,和贺容镓完全不一样。

很快贺容溪就派人出去打听,想要打听到贺容镓的消息,只是不打听到不知道,一打听到吓一跳,很快有伙计打听到了贺容镓的消息,说是贺容镓被青山城的巡警抓了,因为贺容镓调戏妇女,可能要被送去劳改,去挖矿十天。

一下子贺容溪皱眉了,大骂贺容镓是个混蛋,不过,骂是骂了,跟着身边的一位老掌柜提醒贺容溪,毕竟是一家人,一起来的就要一起回去。

贺容溪也认为这样是对的,所以点了点头,只好在青山城住一晚,准备第二天找人托关系救自己的弟弟,只是贺容溪没有想到,在青山城是没有关系让你托的。

这样一等,贺容溪等出了事情。

第一百三八章 贺容溪的奇遇

第二天一早贺容溪就开始前往青山城的警部,希望可以找到警部的官员,然后塞点银子,让警部的官员直接将贺容镓给放了。

因为以前他家捞人的时候,都是银子开路,并且还没有失误过。

但是让贺容溪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这次他的银子开路办法却失去了作用,只见贺容溪一大早就来到了警部,这个时候,警部的门口有两个巡警在站岗。

贺容溪带着讨好的笑容来到一位年纪比较小的巡警边问道:“请问差爷警部的部长是谁?”

“你问这个干什么?”年纪虽然比较小,但是这位巡警的警戒却很高。

“啊哈哈只是一件小事,这个您先收起来!”说完,贺容溪就拿出一两的碎银子,直接的塞进了那位年纪比较小的巡警口袋中。

只是让贺容溪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塞银子的行为,瞬间让那位小巡警给弄的炸了毛,只见这位小巡警就像见到恶魔一样,快速的将塞进自己口袋中的碎银子给掏了出来,然后迫不及待的扔到了贺容溪的面前。

跟着小脸气的通红的骂道:“你想害我,你到底是什么人?”

被这位小巡警突然的恼怒质问,贺容溪也是傻了,自己没有害他呀,只是给了一点银子,想要问一下警部的负责人是谁,仅此而已。

要知道,以前如果自己给一两银子,那些差役还不笑的脸像菊花一样,立即将自己知道的所有东西都给说出来。

今天是什么情况,眼前这个小巡警不但没有拿自己的银子,现在这眼中冒着火,好像自己是他的杀父仇人一般。

难道是嫌弃少?

想到这里,贺容溪又赶忙的从自己的口袋中掏出了一个五两的小银锭赔笑道:“抱歉抱歉是贺某的错,这下可以了吧?”

“你个混蛋我和你拼了。”

谁知道,看到贺容溪拿出五两银子之后,那位小巡警更加的激动了起来,对着贺容溪就是破口大骂,跟着还想冲过去教训贺容溪。

好在这个时候,这位小巡警被身边的另一位巡警给拉住,要不然,这位贺容溪绝对是免不了挨揍。

说真的,这是完全让贺容溪看不懂呀,这叫什么事情呀,自己给银子还给错了,要知道这如果是在庆城,那一定不会出现这样情况的。

只是贺容溪不知道,这里不是庆城,而是青山城。

就在吵闹之间,警部周围围起了一些百姓,这个时候,武棹来上班了,看到这个场景,立即越过了人群,看到被拉住的小巡警,武棹厉声喝道:“狗子你这是在干什么?”

原来这位小巡警就是蕴城用车拉着自己的父母来青山城的狗子,因为余夏的军队还没有招募,所以他先来到了警部。

“武大哥。”看到武棹之后,狗子的眼睛红了,跟着只见狗子用手指着贺容溪道:“这个人害我,他想要害我。”

武棹慢慢的走到了贺容溪的面前道:“你是谁?为什么要害我警部巡警?”

看到武棹,贺容溪立即躬身道:“学生贺容溪,乃是贺家商铺之少爷,我并没有害这位小差爷,我只是来打听我弟弟贺容镓的消息,只是不知道,这位小差爷就要殴打于我,请大老爷明鉴。”

“我不是什么大老爷,我姓武,是警部部长,你可以叫我武部长。”

“啊!武部长。”贺容溪一个躬身。

接着武棹看着一边的狗子道:“狗子你说他害你,到底是则么害你的?”

武棹的话刚刚说完,狗子立即生气的一指地上的一两碎银子道:“他故意的塞银子给我,想要贿赂我,我们警部有训条,绝对不能拿百姓的一针一线。

只要发现有人违规立即开除,上一周和我一起值勤的小二他就是被人莫名其妙的塞了十文银子在口袋,他自己没有发现,后来被长官知道,直接被开除了。

武大哥你也知道要成为巡警有多难,一定要有五人作保,这五人还必须是原落樱台的良家百姓,必须要科级人员。

我嫂子,我哥哥,我爹,我娘,拼了命的做工,获得了他们上司的赏识,我们家不要金不要银,就要了作保这一项。

这样我才成为了巡警,我要是丢了巡警的差事,我就枉为人子,这个人居然偷偷的往我口袋中塞银子,这要是被人看到了,一说闲话,我可能就会丢了巡警差事,你让我如何回家见父母兄嫂,如何效忠公子。”

说完,狗子的眼泪掉了下来,这个时候,百姓们也算是听明白了这里发生的一切,小巡警在这里好好的值勤,谁知道来了一个走后门的外乡人,不懂青山城的制度,以为给银子就能走后门。

谁知道他给银子的走后门的手段,其实就是在砸小巡警的饭碗,所以小巡警急了。

跟着百姓群中就曝出对贺容溪不爽的言论:

“呀那个姓贺的,这里是青山城,不要以为是晋国其他的烂城,这里容不得你使用那些下三滥的手段,告诉你,给我立即道歉,要是不道歉,下次我们青山城的百姓就不买你们贺家商铺的货物。”

“没错。”又一个百姓喊道:“知道小巡警这份差役多难得到吗我家弟弟,得到了五人作保之后,在招募的那天,在大太阳底下被晒晕了,因为体质不行被刷了下来,在家足足哭了一天一夜。

对于他们来说,这不是一份差役,这是在替公子做事,我们这些活在青山城的人,都以为公子做事而骄傲。

你要是毁了他的差役,就是毁了他的一切,甚至是他家的一切,你懂不懂呀,混蛋。”

“你以为有几个臭银子就了不起了,我告诉你,在青山城,我们不稀罕你的银子。”

“对没错!”

一时之间群情激愤,武棹看出来不好,立即就将贺容溪给拉进了警部大楼,这要是被群情激愤的百姓给打一顿,武棹担心贺容溪会被打死。

等将贺容溪给拉进了警部之后,武棹告诉贺容溪,在青山城没有使银子这一招,青山城的所有的工作人员不但不喜欢,还会害怕,因为青山城是一个和其他晋国城池不一样的地方。

他告诉贺容溪,如果想要来了解贺容镓的情况,可以走进警部大楼来问,这里公开,透明,不是晋国的衙门。

贺容溪赔笑着点点头,说真的,今天对于贺容溪来说,那算是一个奇遇呀,这个青山城,还真的是个奇葩的城池。

第一百三九章 最惨的贺家人

贺容溪走回自己家的贺家铺子,刚一回来,铺子中的掌柜就问贺容镓呢?

只是贺容溪摇了摇头道:“容镓暂时是回不来了,他已经被送去大青山劳改了,等一下,你拿些银子,给容镓买些衣物棉被送去大青山。

容镓要在大青山挖十天的盐矿。”

“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人敢这么对我们贺家的人?”老掌柜一个怒火,不过,这个时候贺容溪摇了摇头道:“就是因为这里有王法,所以才会这样,要是像庆城,能使银子办事,我们还会这么狼狈。”

说完,贺容溪一个无语:“还是容镓这个家伙的不对,这下好了,自己受罪不说,我们还要在这里等着,好了不说了,你快点去买些生活用拼给容镓吧,要不然,他今晚就要露宿了。”

跟着一声叹息。

六月的青山已经很闷热了,温度大概在29到30度左右,此时的大青山盐矿一群老少爷们光着膀子在那里挖着盐矿。

这个时候,贺容镓被巡警带着战战兢兢的来到了这里。

“张队长。”

巡警一声喊,一位拥有八块腹肌,古铜色皮肤的男子扛着镐头,瓮声瓮气的直起身子喊道:“哎。”

这位张队长,其实就是丁大山的好友剩子,现在剩子已经接替丁大山成为了挖矿队的队长,自从成为队长那天,剩子就有了自己的名字,张盛,再也不是剩子了。

“啥事呀!”张盛来到巡警的面前。

这个时候,巡警呵呵的笑道:“看看张队长这身材,挖矿的兄弟们就是厉害。”

“哈哈!”一听巡警夸自己的身材,张盛开心的笑道:“这有什么我们这些人空有一身大块头,就是太弱了,要不然成为公子的战兵,那才威武。”

“是不过,战兵也好,工人也好,都是为公子效忠,其实都一样。”巡警笑嘻嘻的回答。

“那是。”张盛笑着道:“来先来点冰水,这是公子今天早上才送来的。”

说着,张盛让身后的一个工人,拎出一个桶,而桶的表面则是漂浮着大块的冰块,要知道古时候夏天的冰块可是奢侈之物。

要想夏天有冰,你必须在每年冬天,在湖水完全冻结的时候,湖附近的村民就开始准备存冰。

首先得准备存冰地点。说白了,就是挖地窖。地窖挖好后,下面铺上草毡,趁三九天,湖冰结最厚的时候到湖里去切冰块,然后一块一块得从下往上摞起来,一直到地窖顶。摞满后再在上面盖一层草毡,草毡上面再盖一层厚厚的黄土,最后入口也要用土封起来,这样一个冰窖就算完成了。这一法子一直延续到近代,据说,现在还有些地区用这一法子保存冰块。

不仅如此,冰是只有达官贵人才能享受,寻常百姓在夏天吃到冰那是很难的。冰窖由于其特殊性,只能打开一次,也就是说打开后里面的冰必须一次卖完,所以买冰的人都需要预约,预约量攒够一冰窖的量以后才会开窖放冰,人们拿一张一张的冰票去取冰。

看到桶中的冰块,正好走了一路又累又渴的巡警,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那我就喝一瓢,多谢张队长,确实有些渴了。”

“哈哈和我们还客气什么,喝这些都是公子赏的。”说完,张盛意气的递过去一个瓢。

而等那位巡警舀了一瓢冰水,咕嘟嘟的大口喝完之后,抹了抹嘴,那位巡警惊讶的道:“是甜的。”

“哈哈里面加了糖块,好喝吧等下回去的时候,给你装一竹桶,再给你挑个大冰块,喝完还能兑点水。”

张盛的话,让巡警嘻嘻一笑:“那就谢谢张队长了。”说着,巡警将瓢给放进桶中。

这个时候,张盛看了看一边战战兢兢的贺容镓问道:“这是谁呀一身丝绸衣服,不过,脸怎么被打了。”

“啊!”巡警这个时候,也是回头看着贺容镓道:“张队长,这是劳改犯,刑期十天。”

“是劳改犯呀。”

一听到劳改犯,其他挖矿工人都来了精神,立即窃窃私语,对着贺容镓指指点点了起来。

“什么罪名呀?”张盛看贺容镓的表情不好了。

“额采花,猥亵赵家那个卖卤肉的小丫头。”巡警慢慢的道。

“采花还是老赵家的那个小丫头。”瞬间挖矿的工人又一次的炸锅了。

这个时候,张盛笑着道:“好了我知道了,人就交给我吧,我会好好让他改造改造的。正好我们也缺人了。”说完,张盛看着贺容镓不怀好意的笑了笑。

很快巡警走了,而我们贺容镓的苦难就来了,张盛指了一块又大又硬的盐矿让贺容镓去敲,一铁锤下去,盐矿没有被敲开,贺容镓的虎口倒是被震伤了。

如果在家中,贺容镓手受伤了,一群人都会被吓死,但是在这里,张盛仅仅是丢了一块破布给他包了一下,跟着就让他继续的去敲盐矿的。

等那位掌柜带着衣物棉被找到贺容镓的时候,此时贺容镓的样子,那位老掌柜都不敢认了,一脸乌黑,手中拿着铁锤,身上也是脏乱不已,委屈的撅着小嘴,在那里不停的敲着盐矿。

这哪里还是什么贺家少爷呀,简直就是贺家奴仆都不如。

贺容镓已经够惨了,不过,最惨的贺家人,还不是贺容镓,此时最惨的贺家人是贺雨萱,自从贺雨萱和丫鬟小香逃出了庆城之后。

庆城大司马很不甘心,派出一支千人骑兵队伍,专门搜寻追敢贺雨萱,吓的贺雨萱连大路和马车都不敢坐,硬是靠着走偏僻的山野之路,慢慢的摸到了大青山的地境。

这一段路贺雨萱足足走了快十天,一路上那时风餐露宿,多次差点陷于野兽之口,身上,脸上,那都是伤痕累累。

等贺雨萱看到熟悉的大青山地境的时候,贺雨萱和丫鬟小香都大哭了起来,这一段接近十天的时间是在是太漫长也太凄苦了。

“走小香,不哭了,只要我们能越过大青山的地境,那后面追我们的骑兵,就再也不敢追过来了。所以小香,坚持一下,我们很快就没事了。”

“嗯!”小丫鬟小香擦了擦眼泪使劲的点点头:“我知道了小姐,那我们走。”

“好走!”

说完,一主一仆再次起身,向着大青山的地界行去。

第一百四十章 心狠手辣祖文城

“大人刚刚有人经过这里。”

一队骑兵大概在贺雨萱和丫鬟小香离开之后的十分钟来到了贺雨萱和丫鬟小香待过的地方。

听完了报告,一位骑在黑马之上,一身甲胄的将领点点头道:“应该就是她们,这里唯一前进方向就是大青山,那两人应该是想逃进大青山。

来呀快马加鞭,一定要在那两个丫头进入大青山地界抓住她们。”

“诺!”所有骑兵大喝一声,跟着齐齐催动战马,向贺雨萱和丫鬟小香离开的方向追去。

而这些骑兵追的方向,还有对贺雨萱和丫鬟小香的意图分析都十分的准确,很快惊险的一幕就将出现,那些庆城骑兵追了大概半盏茶的时间,终于是追到了贺雨萱和她的丫鬟小香。

要知道这个时候,贺雨萱和她的丫鬟小香已经只离大青山的地界不足三百米了。

“站住!”等庆城骑兵发现了贺雨萱和丫鬟小香之后,带头的那位骑兵将领立即从马上拿出弓箭:“如果再不站住,我就要射箭了!”

只是对于那位骑兵将领的威胁,贺雨萱不但没有停住,反而是一把将自己身边的丫鬟小香给拉住道:“我们快点跑,前面就是大青山地界了。”

“嗯小姐。”

小丫鬟点点头,跟着两人就使劲的跑了起来。

看着两人不听自己的命令,让不跑,但是却疯狂的跑,那位骑兵将领也是脸一黑,二话不说,一箭射出,当然了,这箭射的不是贺雨萱,毕竟贺雨萱可是自己上司儿子的媳妇。

这要是弄伤了,回去不好解释,所以这一箭射的是那位小丫鬟,按照这位骑兵将领的想法,那就是杀鸡儆猴。

只要那位小丫鬟被射中了,估计贺雨萱也就不敢跑了。

一箭射中,不偏不倚正中小丫鬟小香的右腿腿肚子,一箭穿过,疼的小香就地一倒,跟着眼泪就下来喊道:“小姐我被箭射中了,你快跑,快点跑。”

看到倒地的小香,贺雨萱立即回过身去扶道:“不行我们要一起去大青山。”

只是小香此时疼的连站都站不起来了,所以小香猛的一推贺雨萱大声道:“走小姐,马上走,你要是不走,小香就马上撞死在这里。”

“小香!”贺雨萱的眼眶红了。

而这个时候,听着后面马蹄声越来越近,小香再次看着贺雨萱道:“快点走呀!”说完,猛的朝路边的水泥路上猛的一磕。

‘咚’的一声,鲜血从小香的头上滑过。

“小香!”贺雨萱眼泪再也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走快点走,小姐,再不走,我就真的撞死在这里。”小香恶狠狠的看着贺雨萱大吼。

无奈,贺雨萱一个回身,再次全力的奔向了大青山地界。

“不好!”那位骑兵将领眼见自己的杀鸡儆猴没有了效果,想要再次提速,可是他坐骑的速度已经到了极限。

就在那位骑兵将领追到小香身边的时候,那位骑兵将领眼睁睁的看着贺雨萱逃进了大青山地界。

“将军,还追不追?”一位骑兵问道。

“追一定要将贺雨萱给抓住,而且我们可是刑王的人,一个青山侯不算什么。”骑兵将领大喝一声,跟着就带着自己的骑兵一阵呼啸准备冲进大青山的地界。

只是就在此时,一阵马蹄的轰鸣声,从大青山地界中传了出来,跟着只见余壮带着自己的一千黑甲骑兵团出现在了贺雨萱的面前。

等贺雨萱看到了余夏的骑兵团之后,贺雨萱也是大喊:“救命救命我是贺家贺雨萱,乃公子之好友,救救我。”

贺雨萱的样子,余壮是见过的,所以等看到贺雨萱之后,余壮也是一个诧异:“贺小姐你怎么在这里,还弄的脏兮兮的,你不是要成亲了吗?”

“救命!”贺雨萱没有说话,倒了下去。

“哎哎哎!”余壮一个惊慌,立即下马将贺雨萱给扶住了,跟着很是慌张的问道:“贺小姐贺小姐?”

“救救小香!”贺雨萱醒了一下,丢出一句话,跟着再次晕了过去。

“医兵医兵!”

余壮喊来了医兵,跟着医兵将贺雨萱给抬在担架上,抬到了后面。

跟着余壮率领千骑,来到了庆城骑兵的面前。

余壮拉开面罩道:“来人止步,前面就是大青山地界,没有我家公子之令,请不要越界。”

“我是庆城大司马帐下,骑兵大统领祖文城现在追捕庆城逃犯,请行个方便。”那位骑兵将领也拉开自己的面罩打马走了过来。

只是余壮听完对方的报号之后,露出一丝冷笑道:“逃犯抱歉,我没有看到逃犯,反而是你们一群凶神恶煞的骑兵在追杀两个无辜的女孩。

算了我也不想追究这件事情,现在你们立即离开,我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要不然就别怪我们无情。”

“你以为你是谁,一个贱民的手下,也敢和我们大统领这么对话?”祖文城的心腹立即出声大骂。

“预备!”

就在这位祖文城的心腹骂完之后,只听前方两边树林之中发出一声命令,跟着庆城的这一千骑兵就听到了自己两边响起了箭上弦的声音。

等这一千庆城骑兵再次注意四周的时候,很快发现,原来在他们前方树林之中埋伏了大量的弓弩手。

“别别冲动,我们是刑王的人,如果你们杀了我们,刑王一定不会放过你们青山城的。”祖文城立即将刑王给搬了出来,因为现在已经是生死存亡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余壮向前:“我不管你的主子是谁,我只想告诉你,这里是大青山地界,你们敢侮辱我们的公子,现在只有两条路给你们,一是滚,二是死。

半盏茶的功夫。”说完,余壮一拉面罩,从马上抽出自己的马刀,其他的黑甲骑兵也是统一的从马上抽出自己的马刀做出冲锋的姿态。

而在另一边,弓弩手全部拉满了自己的弓箭。

大战那是一触即发,余夏这边完全一脸的无所谓,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必胜,但是对面的庆城骑兵就不一样了,感受着对面余夏的黑甲骑兵那无所谓视死如归的态度。

还有两边弓弩手随时准备攻击的态势。

在这样的压力上,祖文城只能大喝一声:“撤!”

但是这位祖文城也不是个好人,就在他带着自己的骑兵离开之后,突然,就在所有人放松下来的后,祖文城突然回身一箭,此箭直射贺雨萱的丫鬟小香的额头。

“不好!”余壮也是大惊不已。

第一百四一章 小小心思

祖文城回头一箭,箭射小丫鬟小香,看着这个狗东西人摸狗样,但是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心肠这么毒。

余壮看到箭后,想要冲上去,已经没有机会了,只能眼睁睁的见着这利箭射向小丫鬟小香,而这个时候,小香也微微的闭上了眼睛。

此时的她已经知足了,只要自己的小姐没事,她就是死也值得了。

不过,就在小香闭上眼睛等死的时候,忽然,耳边响起‘铿’的一声,等小香再次睁开眼睛之后,只见眼前出现了两支箭,不过,一支是好箭,一支确是短箭。

“混蛋!”祖文城气愤的骂了一声,跟着快马而逃。

这个时候,在小香的面前出现一匹黑马,一位黑甲战士拉开自己的面罩从马上下来道:“你没事吧?”

等小香看到来人的面目之后,心头小鹿乱撞,连疼痛都好像轻了一些:“我没事。”

“还说没事你的腿都被射穿了,还有你的头也破了,我带你去看我们的医官,那个不介意我抱你吧?”黑甲战士轻声的问道。

“不介意!”小香脸红着点点头。

跟着那位黑甲战士一把将小香给抱上马,然后牵着马送小香去看医官了。

只是这一幕却让一边其他的战士们都眼红不已,小香虽然是丫鬟,但是她是富人家的丫鬟,而且年轻还长的好看,温文尔雅,黑甲战士们一群整天待在军营中的老爷们小伙子,看到之后都会眼热的。

就连余壮都有些嫉妒的道:“切不就是射箭射的比人准吗?

一旅的这个周少游最坏了什么好处都被他弄到手,杀敌的时候,他箭太准了,哪次不是杀敌数第一,现在都已经做到一旅三团一营的营长了。

更无语的是,我家老头子,还成天拿我和他比,说我不如他。

嘿我是骑兵,又不是弓弩兵,有本事来和我比骑术呀,哥们玩死他。”

看着余壮那骂骂咧咧的嫉妒样子,其他的骑兵战士都是嘿嘿一笑,这个时候余壮的副团长笑道:“你就算了吧,余部长让你和少游比的可不是箭术。

他让你们比的是脸蛋,少游可是我青山城的美男子,喜欢少游的小姑娘,可以在青山城排一个长龙,你行吗?”

一个语塞,余壮余壮,身材就是壮,和周少游那是没得比,不过,虽然自己和周少游没得比,但是余壮却将余夏给抬了出来道:“那他有我家堂哥那么受欢迎吗?”

“呵呵我们就说自己,你将公子抬出来干什么,公子和我们可不一样,公子是神一般的人物,我们比不了。”

“切那不就得了,啊对了,我差点忘记贺小姐了,哎你们看那个小丫鬟,被周少游给迷住了,自己家的小姐都忘记了。”

说完,余壮打马走了,留下一堆哄笑的黑甲骑兵。

余夏见到贺雨萱是在一个时辰之后,贺雨萱被送到了青山城的军营医馆之中后,余夏看到了贺雨萱,只是这个时候余夏也是诧异的,看着贺雨萱躺在医馆中的竹床上后。

余夏有些惊讶的问道:“雨萱什么情况呀不是说你要和庆城大司马的儿子成亲了,我就在前几天听你堂哥贺什么溪说的。”

“贺容溪!”贺雨萱有气无力的道。

“是就是贺容溪,我还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的贺仪,可是你怎么弄成这样了?”

余夏惊讶的样子,让贺余萱一个苦涩的道:“庆城大司马的儿子是个傻子!”

“啊!”余夏又一次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跟着就听贺雨萱慢慢的道:“我家大伯和三叔看我贺家杂货店的生意好,就想将杂货店给吞下,所以就故意的用了这招。

将我嫁给庆城大司马的傻儿子,我就不是贺家人了,不但讨好了庆城的大司马,还直接得到了贺家杂货店。”

“额!”等贺雨萱苦涩的说完,一边的余夏微微的皱着眉头道:“这也太狠了吧,好歹你们也是一家人呀?”

“一家人?”贺雨萱一个苦笑:“我是个女儿身,怎么可能是一家人,公子雨萱求你一件事情,希望公子能将我娘从庆城给救出来。

贺家的杂货店我也不要了,我只想和我娘,在青山城安度余生。”说完,贺雨萱豆大的眼泪就从眼睛肿流出,跟着还要起来给余夏磕头。

余夏连忙的阻止道:“雨萱不用这样,我们是朋友,你的事情我一定会帮的,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其实你的两位堂哥还没有离开我青山城,我想如果用他们去换你的母亲,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吧。”

“真的?”贺雨萱一个惊喜。

这个时候,余夏笑着点头:“是真的所以你就放心的休养,等你身子恢复了,你的母亲也会被我接到青山城的。”

“多谢公子!”贺雨萱感激的看着余夏。

余夏微微一笑:“不用这样好了我先走了,你先在医馆休息一下,过一会有人带你去你的住处,离我家很近,你要是有事,可以随时的来找我。”

“嗯!”贺雨萱终于露出微笑的点点,然后轻嗯一声。

只是贺雨萱和余夏的对话,却让一边的余裳儿小嘴撅的老高。

“你干什么?”邱小麦看着撅嘴的余裳儿,然后在小家伙的脑袋上拍了拍。

“我们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了。”余裳儿没头没脑的道。

“啊?”邱小麦一个诧异,她还不知道余裳儿说的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看着用一脸问号看着自己的邱小麦,余裳儿摇摇头道:“我的好姐姐,你也太迟钝了吧,看看里面吧。

那位贺小姐就要来青山城了,公子还对她那么好,直接给了房子。

我看呀公子一定喜欢这位贺小姐哎本来我还以为公子只喜欢天乐公主,谁知道,公子是见到一个好看的,就喜欢上一个。”

“额不会吧?”邱小麦朝里面看了看。

不过,余裳儿却撅着小嘴:“事实胜于雄辩,不信我们等着瞧吧哎呦呦,我们这花心的公子呀,小麦姐姐,我们要采取行动了,要不然,我们两个就尴尬了。”

“行动什么行动?”邱小麦傻乎乎的看着余裳儿,倒是余裳儿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淡淡的道:“你听我的就好了。”

第一百四二章 所有人卧倒

出了军营的医馆之门,余夏就来到了警部大楼,找到了武棹,让武棹立即去控制贺家的商队和贺容溪还有贺容镓两位少爷。

得了余夏的命令,武棹立即带人去抓捕贺家的人,还有查封贺家的铺子。

这一下是真的将贺容溪给吓到了,不过,好在青山城并没有对他动粗,而贺容镓则是还在大青山盐矿处劳改。

跟着余夏放了一位贺家的掌柜回去报信,将要用贺容溪,贺容镓换贺雨萱母亲的消息给带了回去,本来余夏想着大家简单一点,你将你的人给换回去,我将我的人给换回去。

其实说真的,余夏还有点感谢贺家的大伯和三叔,要知道,现在余夏的青山城需要一个商部的部长,余夏手头真的没有人。

不过,这位贺雨萱却很有经商的天赋,毕竟家学渊源,如果贺雨萱能留在青山城,那么余夏就想用她为商部的部长,这样一来的话,青山城的商业就一定会更好。

余夏是这样想的,但是是让余夏无语的是,自己已经将事情做的很简单了,但是贺家那边却不以为然,等接到了家中掌柜的报信之后。

贺家大伯贺继枫还有三叔贺继佲,第一时间想到的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想到了,现在贺雨萱已经不在自己手上了,如果让贺雨萱的母亲也不在手上,那么以后贺家杂货店一定在青山城是拿不到那些紧俏的货物。

如果拿不到紧俏的货物,那么杂货店就赚不到银子,和自己的儿子相比,银子好像更重要一点。

所以两人收到了余夏的消息之后,第一时间不是准备交换人员,而是跑去找庆城的大司马,向那位大司马哭诉。

庆城大司马名叫管星文别看名字取的很文雅,但是这个家伙是个地地道道的恶人,管星文出身贫困,平时看的书都是从别人那里借来,因为持别喜欢钻研道家思想,所以在刑王特设的道家思想考试中,名列前茅,步入仕途。

管星文才华超绝,又能窥测到别人的心理活动,所以很得刑王的欢心。管星文又是个善于识别风向的好舵手,他知道什么时候要扬帆起锚,什么时候该躲在避风港中。

所以,管星文平步青云,很快就坐到这庆城大司马的位置,不要以为大司马的位置很低,虽然低但是他是执掌军权,即使是庆城城主,也不一定能管束管星文。

不过,管星文也有心病,那就是自己的儿子,管星文只有一子,妻子早逝,小妾倒是有十几名,可惜一个都没有为他生出孩子。

所以他这个唯一的儿子就是管星文的命根子,但是好死不死,管星文这个儿子有点傻,管星文带着自己的儿子算了一命。

而算命的告诉管星文,他儿子的傻,是因为老子太聪明了,将自己儿子的聪明都给夺走了,所以儿子才会傻,这一下,管星文就更加的疼爱自己的儿子。

虽然自己的儿子傻,但是管星文却视若珍宝,一位庆城的商人儿子,曾经有一次在学堂中笑骂了一句管星文的儿子是傻子。

第二天,商人全家被抓,名头是私通暴民,跟着全家一百一十三口悉数杀尽,家产也被充公,这就是管星文对自己儿子的疼爱。

这次的贺雨萱是管星文比较满意的儿媳妇,他认为对方虽然是商人之女,但是聪明,漂亮,如果成为自己儿子的妻子,一定会更好的照顾自己的傻儿子。

所以同意了贺继枫和贺继佲的提议,但是现在,听着贺继枫和贺继佲的哭诉,跟着又听到了自己骑兵统领祖文城那添油加醋的说的一些青山战士污蔑刑王的话语。

管星文大怒,从自己的桌案边猛的站了起来怒道:“一名小小的贱民,以为自己被朝廷封赏为侯就可以目中无人,好很好,抢我儿媳,威胁我的亲家,既然你要玩,那我们就来玩的狠的。”

说完管星文对着身边的祖文城道:“下我命令,三军集合,兵发青山城,我要让那位青山侯知道,贱民永远都是贱民,敢和我们贵族作对,等待的就只是死。”

此时的管星文将自己比作贵族,其实他忘记了,他以前也是贵族口中的贱民。

一日之后,庆城三军集合共一万两千人,其中两千骑兵,三千重甲兵,四千步兵,三千弓弩手,浩浩荡荡向青山城进发,而打出的旗号就是抓捕逃犯贺雨萱。

不过,就在庆城三军齐出的消息还没有传到青山城的时候,余夏这段时间正在大青山上开垦梯田的地方转。

梯田是真的很美,随着山势的起伏,错落有致的每块梯田都显示出与众不同颜色,远远望去,春如层层银带,夏如滚滚绿波,美不胜收。一层层从山脚盘绕到山顶,春季的梯田,成雾缭绕,如诗如画,恍如仙境。

我国有十大最美的梯田,特别是婺源梯田如果你是三月去那里就真的有福了,三月的时候,婺源县山间油菜花盛开,层层叠叠的梯田形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江湾镇晓容篁岭的油菜花田与白墙黛瓦的徽派民居相映,形成十分独具一格的乡村诗画景,春风吹过,生机盎然,迎来各方探花之人。

对于婺源梯田,看过人都认为,每年春季春耕开始的时候,放眼梯田那优美的线条、折射出天空蓝色的水面、耕作的农夫、朝霞晨雾如仙境人间再现,构成了一幅山水田园画。

遗憾的是,余夏没有油菜籽,不过,这已经是很好了。

走在梯田的田埂上,余大力笑着给自己儿子介绍着梯田,身后跟着三子,余秋等人,余夏一边看着一边了解着。

越了解,余夏就越有信心,他相信自己青山城的百姓,只要再努力一段时间,那个时候的青山诚就不会再需要买粮了,不但可以自给自足,还可以卖粮给别人。

余夏很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看了大概了半个多时辰,余夏就准备回青山城了,不过,就在余夏准备回去的时候,突然让余夏感觉到惊悚的是,突然不远处响起了一声爆炸声。

“砰!”

声音十分的巨大,就和手榴弹的爆炸声很像,余夏是担任过军人的,所以他很清楚手榴弹的声音,等听到这个爆炸声,余夏往地上一爬大声的喊道:“所有人卧倒。”

第一百四三章 铁果和石弩

“卧倒快点卧倒!”

余夏趴在地上着急的大声呼喊着,只是让余夏无语的是,自己都喊成这样了,但是其他人却还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

“砰!”又一个爆炸的声音响起,余夏这个时候再次冲着大家喊了起来:“炸弹,是炸弹全部卧倒。”

“炸弹?”余大力有点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儿子道:“炸弹是什么?”

“就是那个声音爆炸的声音!”余夏解释。

“啊!”这个时候三子焕然大悟道:“公子说的是那些爆炸的声音呀。”跟着三子笑道:“这个就是铁果子炸开的声音,只要不去那里就没事了。”

“铁果子?”余夏被邱小麦和余裳儿从地上给扶了起来:“果子也会爆炸,而且这爆炸的声音很响呀。”

“嘿嘿那果子很有意思,不但响,威力也不小,我们小的时候,经常能在铁果子的身边见到小鸟的尸体,有的时候运气好,还能捡到野兔的。”

三子津津乐道的讲着,对于大青山的一切,三子是很了解的,因为他以前小的时候,经常在大青山中浪。

“我们去看看。”听完三子的介绍后,余夏来了兴趣,他很想看看那个可以爆炸的铁果子到底是什么玩意。

很快,一行几人就在三子的带领下,找到了刚刚发出爆炸声音的地方,果然,余夏看到了一颗树,树上结满了果子。

果子很大,有足球那么大,成熟的表面是茶褐色,没有成熟的表面是绿颜色,果子都长在树下,不用爬树容易采摘。

三子笑着走到树前,摘了一颗他口中的铁果子笑道:“公子这铁果子不能吃,不能喝,不过,扔出去能听响,您瞧好了,我给你扔一个。”

说完,三子用力将自己手中的铁果子给扔了出去,不一会等铁果子落地,余夏就听到了清脆的爆炸声,这声音和手榴弹爆炸的声音很像。

而且让余夏有些惊喜的是,这爆炸还是有一点威力的,虽然不是很大,不能一下子炸死人,但是炸伤还是有把握的。

跟着三子又弄了一个惊喜给余夏,只见三子又在旁边采了一颗没有成熟的来到余夏的身边。

这个时候,邱小麦着急的道:“你不要过来,它会爆炸的,小心伤了公子。”

“呵呵!”余秋这个时候笑道:“绿色的果子没有成熟,是不会爆炸的,三哥是不是想要告诉公子,这个树的汁液可以烧火?”

“呵呵是呀你也是在青山中长大的。”说着,三子拿出自己的匕首,在绿色的铁果子上划开一道口子,然后余夏就看到一些汁液从铁果子中流了出来,跟着三子用火折子一烧,居然猛的一下窜起了火苗。

这个时候,三子笑道:“如果是下雨天,柴火都是湿的,我们就加这个,火一下就能烧起来。”

“噗。”瞬间余夏都快惊呆了,这不就是汽油吗?

“这这青山上有很多吗?”余夏有些惊讶的问道。

“很多特别是在西边,漫山遍野,所以西边我们夏天的时候经常拿着木排去捡野物,很多小鸟的。”三子嘻嘻的笑了起来。

只是这个时候,余夏却看到了不一样的宝物。

铁果子,其实在地球上,也有这种果子,不过,地球上叫炸弹果,这种炸弹果生长在在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这种果子分泌出的汁液含有大量的烃类化合物。如果有人拿着火把走近这些果子的话,这种果子可真的就变成了一枚炸弹。

不过这也并非全是坏事。当地的印第安人只要在果子上钻些小孔,就可以从每棵树上收取15~20升的汁液。这些神奇的汁液竟然可以用作汽车燃料,当然也可以作为燃烧的助燃剂。

而且成熟的果实会爆炸,有手榴弹威力炸弹果果实十分坚硬,如柚子般大小,果皮坚硬,呈黄色,比椰子还要坚硬许多,因此取名为“炸弹果”。果实每当果实成熟时遇火或者外力,会自动爆裂开,锋利的“破片”四处飞射,威力如一颗小型手榴弹,杀伤力很是强大。有些外壳碎片甚至能飞出20多米。爆炸后经常会在附近发现被炸死的鸟类尸体。

在南美地区,“炸弹树”花朵的授粉都是由蝙蝠完成的。每当果实成熟的季节,当地人都避免走在“炸弹树”的树底下,生怕自己“中弹”。由于这种树过于危险,人们都不敢把房屋设在它的附近,过路的行人也不敢靠近它。

就在余夏下山之后,很快,轰轰烈烈的上山采集成熟的铁果子工作就下来了,穿上厚厚的衣服,将铁果子采进一个大铁柜中,一共大约五十颗,两个人小心翼翼的抬下山就有一两银子。

除了这个工作,还有给铁果子钻孔收集汁液的工作,一升五百文那都是赚钱的好动作,危险当然也有一点,不过,做好防护措施,这些危险还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而就在大家热火朝天采集铁果子和收集铁果子汁液的时候,余夏却在设计一种石弩,当然了,这种石弩并不是那种大型的石弩。

大型的石弩,需要二十多人的配合,余夏设计的这种石弩更加的小巧,外形类似于一把巨大的十字弩,可以投掷石弹、箭镖使用扭力弹簧为助力。

可以将十斤重的重物射出大约400米的位置,如果是其他人拥有这样的石弩,一定意义不大,为什么因为十斤重的重物射出400米,说真的攻击力太低了,一块盾牌就可以轻易的挡住。

这样的话,石弩要了干什么,那就是废物。

但是余夏却不一样,他将这样的石弩给制造出来之后,可以发射铁果子,虽然爆炸威力不是很大,但是如果是一群骑兵的话,那可怕的爆炸声一定可以起到惊人的效果。

当然了,除了可以爆炸的铁果子,余夏还能用他发射装有铁果子汁液的瓷罐,然后再狠狠的放一把火,那样的话,这样的威力就很不一般了。

石弩的图纸一出来,鲁呈就开始研制,余夏相信等石弩制作出来,它将是青山城又一件克敌制胜的武器。

就在余夏为发现又一件利器而开心的时候,让余夏无语的是,一个坏消息也跟着来了,青山城居然被人攻打了。

第一百四四章 祖兆清

“你说什么?”

余夏的住处,余大猛和丁大山分坐两边,两人带来了庆城兵犯青山城的消息,余夏有点诧异,所以追问了一句。

这个时候,余大猛再次禀报道:“公子,庆城大司马兵发一万二,三日之后将抵达我青山地界。”

等再次听到之后,余夏的眉头一皱道:“这庆城大司马脑子坏了,为了一个贺家,他敢将自己的兵力全部放出?”

“公子现在不是管对方脑子坏没坏的问题,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该如何应对?”丁大山小声的提醒。

“嗯我知道,军部是什么意见?”余夏将问题踢回给了军部。

余大猛站起身抱拳道:“公子军部的意见是准备野战,不让敌人到达我青山城前,在边界就直接将对方给灭了。”

“那样会有伤亡的?”余夏有些担忧。

一边的丁大山抱拳道:“战场裹尸,是每个军人的愿望,而且为公子战死,更是无上荣光,我们军人总不能因为怕死就一直躲在城中。

野战也必须要经历的,虽然直接面对他也许要付出血的代价,但是万死换主威,我们死得其所。”

“万死换主威?”余夏细细的咀嚼了一下这句话,跟着道:“好我准了,一级战备,这次我们边界击溃敌军。”

“诺!”丁大山和余大猛下跪接余夏的钧令。

战旗猎猎,一条超过万人的行军队,正在前往青山城的路上。

这就是庆城来攻打青山城的军队,这次带领这万人的将军名叫祖兆清,就是祖文城的二叔,祖家一门共有八位将军。

祖父祖大昌更是晋国十三位上将之一,只是可惜的是,祖大昌已经因为伤痛战死了,所以他的后代也远离了大都,在诸侯王的手下为将。

祖兆清善于谋划,为人忠勇,曾经是刑王的左膀右臂,当年祖兆清被刑王拜为上将军,统领刑王手下全部兵马。

跟着刑王属地爆发农民大起义,刑王想要安抚暴民,不过作为刑王手下主将,本该支持上司的招抚政策,可是祖兆清反而大力剿匪。而且不仅剿匪,且杀降。

当时被其杀掉的投降流寇多达数万。

其实如果了解起义军这些暴民的特色,大家都清楚,起义军就是乌合之众,这些人的投降基本就是诈降,养精蓄锐一段时间后再反。

看看明朝就知道,明朝多次对“贼军”剿而不死,就是因为这种诈降。由此可见,祖兆清在这方面是颇有先见之明的。

只是这样的先见之明还是得罪了刑王,随后祖兆清被罢用。

跟着回到了老家庆城,而一年之后,一股农民军由于顶不住晋国官军的压力,向庆城突围。祖兆清亲赴庆城城楼,指挥会战。

与庆城城主和大司马管星文一起围剿农民军。双方在城楼前激战数十次,农民军损失惨重,首领可天被斩杀,部将白广投降。

祖兆清命令屠杀四百人,剩下的皆遣散。

也因为此战,大司马管星文为祖兆清求情,最后祖兆清被再次启用,不过,已经不是上将军,而是庆城将军。

好在祖兆清为人名利心不重,欣然接受,打造自己家乡的军队,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管星文对军队克扣的太狠了,不过,就算是这样,庆城一万二千的士兵,比其他的城池的士兵还是要强上一点的。

“叔父,这次我们一定杀的青山城血流成河。”

祖兆清的大帐中,祖文城生气的祖兆清的身边道。

“你的虐气太重了,真的不知道我将你带进军中是对还是错。”看着自己的侄子,祖兆清微微的叹息一句。

“叔父!”祖文城一个无语:“我们是军人,军人的使命就是胜利,青山城包庇刑王逃犯,他就得死。

别说他一个贱民侯爷,就算他是真正的侯爷,那他也不能和刑王相比。”

“对了,文城,管星文说这次我们的目的是抓捕逃犯,可是我在军营怎么听说,那位逃犯是担心自己成为管星文傻儿子的媳妇所以才跑的?”

“额!”祖文城愣了一下,跟着眼睛转了转道:“叔父,您就别听那些人乱说,逃犯贺雨萱是因为想要杀害自己的大伯,所以被抓。

这个我是可以作证的,侄儿一直追到了青山地界,可是谁知道,还是被贺雨萱给逃进了青山城,更可气的是,这青山侯不知好歹,我说我要进入捉拿逃犯,他却对我兵戎相见。

如果不是我一直记得叔父您的教诲,不能在无令的情况下发动战争,我早就将青山城给打下来了。

不过,这样也好,将打下青山城的攻来,记在叔父的头上,大司马说了,只要这次叔父可以打下青山城捉拿住逃犯,那么大司马就会向刑王进言,让您回到您的上将军之位。”

“上将军之位?”祖兆清叹息的摇了摇头道:“我已经早就不想这个位子了,这次来到这里,是因为管星文对我祖家还有一些恩典。

只是这次之后,我就准备退隐了。”

“什么叔父,你要退隐,为什么要退隐呀,你如果退隐了,那我那我?”祖文城一连说了两句那我,其实就是想说,那他以后靠谁去?

祖兆清却笑道:“文城我对你有信心,即使没有了叔父,你也可以好好的成长的。”

“叔父!”祖文城看着祖兆清有些感动。

这让祖兆清微微一笑,跟着摸了摸祖文城的脑袋,只是祖兆清不会想到,就在祖文城走出了祖兆清大帐的时候,祖文城就对着地上啐了一口道:“老糊涂,居然想要归隐,真是我祖家最烂泥扶不上墙的东西。

乃乃的这次不管怎么样,也要自己给自己捞足了功劳。

要不然等老糊涂一走,我出头就难了。”

跟着有吐了一口痰,然后愤愤不平的走了。

就在庆城大军快要到青山城的时候,青山军也开始动了,青山一旅,二旅,三旅骑兵旅,和骑兵警卫团已经全部准备就绪。

两军大战很快就要开始。

这次的战争的结果是什么,谁也说不清,不过,余夏的军队会在这次的战争告诉所有人,他青山城不是你想攻就能攻的。

想要攻打青山城,那就要做好被回击的准备。

第一百四五章 青山军远程打击力量

三日之后,庆城兵马来到大青山地界,只是让祖兆清惊异的是,等他们到达大青山边界之后,此时的大青山境地之中,已经有一支大约万人的军队在等着他们了。

“嘶!”看到眼前属于青山城的万人军队,祖兆清有些惊骇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要知道冷兵器时代,一支强军,只要是有些功底的将军,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冷兵器时代的强军一般的体现就是列队是否整齐,装备是否精良,士气是否雄壮,意志是否坚定。

祖兆清在自己的马上看着对面的青山军,一万人分成了十个方阵,而这十个方阵又组成了一个大的方阵。

盾兵在前,弩兵居中,骑兵两侧,十分的齐整。

更可怕的是,对面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就这么冷冷的看着自己这边,而且装备十分精良,几乎全部披甲,再反观自己这边,就是披甲这一项,就已经输的很彻底了。

“这是一支强军呀。”祖兆清抚了抚自己的胡须赞叹了一声。

只是这声赞叹却让祖文城嗤之以鼻的道:“叔父,不要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侄儿恳请首战。”

“首战?”祖兆清摇了摇头道:“我要让你首战了,恐怕你就回不来了,对面军容齐整,装备精良绝对不是蛮力就可以胜的。”

“叔父!”祖文城一个无语:“你不要将侄儿看的太低了,请叔父给侄儿两千骑兵,用重甲兵开路,我定可以一举冲破前方大阵。”

此时的祖文城很想要将首功给拿在手中,毕竟祖兆清以后要走的,所以现在他要靠着自己的叔父还在,狠狠的捞一笔功劳。

“不妥你们骑兵在最后,没有我的命令,绝对不能冲锋。”

所谓姜好是老的辣,祖兆清驳回了自己侄儿的要求,这让祖文城怨恨不已。

就在此时,余夏这边有人喊话:“此地乃青山侯辖地,请贵军立即离开此地。”

喊话的是余大猛,其实余大猛根本不想喊话,他想直接开打,但是余夏说先礼后兵,所以他只好喊话。

等余大猛喊完,祖兆清这边也是回道:“我们乃是刑王旗下庆城战兵,此次来到贵地只为抓捕逃犯贺雨萱,并没有冒犯的意思,只要贵地交出逃犯贺雨萱,我们立即就回军。”

“叔父此时怎能回军,一定要将青山城给打下来呀。”祖兆清的回话,让祖文城的眼睛都红了,他这次来就是要捞军功的,你这回去,他祖文城还捞个什么军功,所以祖文城有些气急败坏。

只是祖兆清还是祖兆清,做过上将军的人物,会理睬你?

看着气急败坏的祖文城,祖兆清微微一句:“滚回你的位置,否则别怪本将军法无情。”

“额!”祖文城被突然骂的一愣,要知道祖兆清的军法是出了名严厉的,

当年刑王的两个亲戚,在军营中逃出喝了一夜的花酒,回来之后被抓,祖兆青的要求是打五十大板,要知道,五十大板如果真的打下去,那么刑王的两个亲戚多半是要废的。

这个时候刑王的两位亲戚也是将刑王给抬了出来,不但将刑王给抬了出来,还将刑王给请了过来求情。

只是让这两人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祖兆请居然将自己上将军的兵符上缴,说如果不惩戒,那他就辞将离开。

最终刑王还是默默的走了,两位刑王的亲戚各自被打了五十大板,被打的是皮开肉绽,差一点就落下了终身残疾。

这就是祖兆清治军的军法,而当祖兆清提到军法,那你就最好乖乖的听令,否则,你是谁也不行。

“某将接令!”祖文城无奈,只好接令离开。

跟着就听两边交流继续,余大猛回应:“青山城没有逃犯,只有可怜的贺家小姐,大伯三叔想要谋夺贺家小姐的杂货店。

就将贺家小姐嫁给了你们庆城大司马的傻儿子,为了不嫁给一个傻子,贺家小姐只能选择逃,而你们庆城的大司马派一千骑兵追捕贺家小姐。

这样也是逃犯,如果真的是的话,那谁都是逃犯,要打就打,不要歪曲事实,我青山军,不会惧怕一切颠倒黑白的恶势力。”

“原来是这样。”余大猛的话说完,这时候,祖兆清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跟着祖兆清打马而出道:“青山侯可在,末将祖兆清。”

对方老大出来了,这个时候,余夏也是坐着马车来到了前方道:“在下青山城城主余夏。”

“侯爷真的是年轻俊才,末将见过侯爷,刚刚侯爷部将所说的一切,我都不曾知晓,末将奉命前来捉拿逃犯,不是想要兵戎相见,毕竟我们都晋国之兵。

这样可好侯爷您让贺小姐随我回去,我会保证贺小姐的安全,如果庆城大司马真的想要贺家小姐嫁给他的傻儿子。

我祖兆清保证一定会将贺小姐平安的送回来。”

祖兆清的话说的很真诚,只是余夏却并不想去冒险,因为里面有太多的不可控因素,余夏不可能会拿贺雨萱却冒险。

所以只是下意识的想了一会余夏就准备拒绝,但是让余夏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自己刚要出口拒绝的时候,对面庆城军阵之中,两千骑兵杀出。

原来是祖文城担心余夏答应了祖兆清的提议,那么此战就打不成了,要知道,祖文城可是一心一意的来捞战功的,要是这战打不成,那他不就白来了。

所以在没有得到祖兆清军令的情况下,祖文城私自发动了冲锋。

两千骑兵也是庆城最强悍的机动力量,像一条黑龙杀了过来,这突然的不宣而战,让余大猛高喝一声无耻。

跟着余夏的马车被火速的护着往中军跑去。

而这个时候,青山军的远程打击已经全部弓弩上弦,眼见着那两千骑兵还在七百米的时候,一百架床子弩已经第一时间开射。

“嗡嗡嗡嗡嗡”

一百支箭矢呼啸而出,七百米的距离,居然还可以一次性的穿甲而过,更可怕的是,前面被穿甲,跟在后面的骑兵还被穿过甲的箭头给射杀。

鲜血喷洒而出,一前一后两骑兵,就像糖葫芦一样从马上掉了下来。

一百支箭矢,射杀居然超过了一百五十人,这样的杀伤力,简直是吓人的,但是这还仅仅只是开始,后面祖文城的两千骑兵,将要面对的是青山军最强的弓弩力量。

第一百四六章 大战开始与结束

“五百米!”

第一轮床子弩射过之后,还剩下一千八百人的庆城骑兵,依旧没有动摇的冲向了青山军的军阵,此时一位青山军的测距手,大声的报告着骑兵此时大概的位置。

一句五百米之后,两个弓弩团的团长立即下令:“拉弦搭箭!”

“四百米!”测距手再次说出庆城骑兵的位置。

鲁呈连弩的操纵者开始给连弩装上十支长箭,并且瞄准骑兵队伍。

“三百米!”

等测距手喊出三百米之后,这是复合弓最佳的射击距离,一声三百米,两个弓弩团的团长立即下令:“放箭。”

“嗡!”

两千支箭矢,像一堵黑色的墙,遮天蔽日射向了庆城骑兵。

而这个时候,祖文城也是一马当先的喊道:“举盾!”此时的祖文城还天真的以为,只要可以举着盾,那么就可以躲过青山军的弩箭攻击。

可是结果是悲催的,庆城骑兵举的盾不是铁盾,铁盾太重了,如果给马负重太多,马是跑不快的,骑兵讲求的就是速度,马都跑不快,还算什么骑兵。

所以骑兵举的盾是皮盾,所谓的是皮敦就是以动物的毛皮作为盾牌可能是人类最早的盾牌材料。毛皮盾牌是将动物的皮毛(主要是牛皮)进行一些硬化和防腐处理,以木棍或者处理过的木材作为支架,张开毛皮,起到遮挡身体的防护作用。这样制成的盾牌往往十分轻便,有的甚至可以在非作战时将盾牌卷起来携带。

如果是对付一般晋国的弓弩手,皮盾是真的够了,但是遗憾的是,对面青山军的弓弩可不是一般的弓箭,他们使用的是复合弓。

“噗噗噗噗噗!”

皮盾虽然已经举了起来,但是噗噗声却依旧不绝于耳,这是什么声音,这是弓箭入人体的声音,低沉,闷声,让人不寒而栗。

“啊!”

“额!”

惨叫着跌马之声响起,祖文城这个时候也是有些担心的咽了咽喉咙,只是这个时候害怕和担心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只能硬着头皮向前冲。

而这个时候,第二轮弓箭再次射出。

祖兆清在军阵之前看着青山军那可怕的弓箭,大声让令旗下令,让祖文城立即退回来,可惜祖文城看不到让他退回来的令旗,更重要的是,此时已经不是他想要退,就能退的下来的。

“两百米!”

就在复合弓箭射两轮,用四千支黑色箭雨洗礼了庆城骑兵之后,测距手再次喊出两百米。

而两百米这个位置就是大型鲁呈连弩的发威的时候了。

“扣扣达扣扣达扣扣达”

一百架鲁呈连弩,已经装备到位,每一支箭都在一米以上,一共一千支箭,这些箭可以射进五百米远的城墙之上,死死的钉在其中,可想而知它的威力。

“鲁呈连弩发射!”

“叭叭叭叭”

一百架鲁呈连弩低空飞射,直直的射进了庆城骑兵的阵阵,这样密集的射速,让前排第一排的全部人马有一种被射碎的感觉。

这一幕是真的震撼到了祖兆清,看着第一排一百多骑兵,人马俱碎的死在了自己的面前,祖兆清嘴角抽动:“这这这到底是什么武器,威力怎么会这么大?”

余夏这个时候也看到这一幕,不过,余夏则是心疼的道:“我的战马呀哎鲁呈连弩的威力太大了,我的马都被射烂了。”

“公子庆城骑兵要逃了。”三子笑着道。

“当然会逃,已经减员了二分之一,跟着还见到了如此血腥的一面,不逃是不可能的,通知骑兵团,准备追杀,务必全歼这股庆城骑兵。”

“诺!”三子一个微笑,然后下去立即挥动令旗,传下了余夏的命令。

而余壮的骑兵团看到了余夏的令旗之后,也是露出了笑容道:“兄弟们,马刀都给我抽出来,是时候让它们喝点血了。

弓弩团的兄弟已经弄够了人头,现在公子让我们上了。”

“哇!”欢呼声响起。

余壮呵呵的笑道:“好就是这股士气,等待公子钧令,一有钧令,我们团一定要冲在最前面。”

“诺!”

听着青山军军阵之中传出了士气如虹的欢呼声,祖兆清也是微微的皱了皱眉头。他不想和眼前的军队硬怼,因为祖兆清知道,和这样的军队硬打,吃亏的就是自己。

好的将领不会带着自己的士兵送死,可是让祖兆清苦涩的是,自己的侄子现在就在对方的嘴唇边,一口就能给吞下。

那可是自己大哥唯一的儿子,自己大哥已经不在了,他这个叔父就必须要照顾好他,想到此处,祖兆清也是纠结不已。

只是,最后到底还是自己的侄子重要,所以祖兆清下令,三千重甲兵出战,不过,重甲兵出战并不是直接和青山军对战,而是为了掩护祖文城突围。

看到对方出了重甲兵,余夏也是令旗一挥,步兵团,骑兵团联合出战,弓弩团,远程打击团辅助攻击,这个令旗,就是全面战争的表现。

等看到青山军全军都开始动了,祖兆清也是叹息了一声,跟着他也下令,四千步兵向前,三千弓箭手策应。

青山军和庆城军的大战正式开始。

只是此战刚刚接触,庆城军就出现了大面积的弱势,首先是骑兵,余夏的三千骑兵追杀祖文城的一千骑兵,虽然被三千重甲兵所拦。

这些重甲兵因为有重甲,马刀很难砍伤,连弩的攻击也不奏效,但是余夏的骑兵是一人双马,余夏早就为他们准备了对付重甲兵的武器,就是链子锤。

重甲兵因为穿着重甲,所以移动缓慢,碰上快速移动并且手中有武器链子锤的骑兵,那这些重甲兵就是待宰的羔羊。

“砰!”一链子锤利用快马的速度,以惯性砸中重甲士兵带着头盔的脑袋上。

一下子就能将一名重甲士兵给砸的七窍流血,跟着失去战斗力,狠一点的甚至能将脑袋给砸的炸开。

最后在重甲兵的掩护下,祖文城的一千骑兵逃了,可是祖文城的一千骑兵逃了,但是庆城的三千重甲兵却全部被余夏的骑兵团给包围了,慢慢的蚕食而死。

祖兆清看着自己的重甲兵一点没有还手之力的就这么被蚕食而死,他立即打出令旗,命令祖文城带领骑兵冲杀回去,救援一下重甲兵,让重甲兵有个撤离的时间。

只是祖文城又一次的让祖兆清失望了,祖文城不但没有接令,还带着自己的一千骑兵直接脱离了战场,向远方逃去。

“混账!”祖兆清失望的骂了一句。

第一百四七章 你还好吗?

祖文城无耻的逃了,而此时庆城兵也开始大幅度的溃败了,要知道,从开战到现在,时间还没有超过半个时辰,在半个时辰中,不是很弱的庆城兵就被打的溃逃,可想而知,余夏的青山军有多么的强。

而这个强,首先强在武器上。

当庆城弓兵射出自己弓箭的时候,那些箭矢射在余夏青山军步兵团的步人甲上,连一点的痕迹都没有,但是反过来余夏的复合弓攻击,那一死就是一大片。

等两军的步兵交战的时候,余夏这边的步兵阵法更强,武器更利,士兵心理素质更强,士气更加的宏大。

所以根本就没有可对抗性,半个时辰的时间已经是庆城兵的极限了。

外加搞掂了三千重甲兵的余夏骑兵团回攻,庆城兵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败了败了这是老夫败的最惨的一次,不但败在对方的武器上,还败在对方的阵型上,更败在了士气之上。

好了这耻辱的一战,就成为我退隐的原因吧。”

说着,祖兆清微微的摇了摇头,然后撤马离开,这一场人数相当的大战,祖兆清第一次感觉自己老了,也是第一次祖兆清认为自己退隐是对的、

看着庆城兵大规模的溃逃,余夏却并没有追击,因为对方毕竟是刑王的兵,也是大晋的兵,既然已经溃逃了,那就没有追的必要。

“收兵!”余夏淡淡一笑:“穷寇莫追。”

就这样仅仅不到三天,青山城大败祖兆清的消息就散播到了晋国几乎所有的城池,有骂的,有笑的,有鄙视的,有尊敬人生百态,各不相同。

首先祖兆清回到了庆城之后,第一时间上疏请罪,跟着提出了归隐,不过,他却没有将祖文城逃兵的事实给说出来,可能这是祖兆清对祖文城最后的照顾。

庆城大司马管星文大怒,立即上报刑王,称青山城有反叛之心,不但收容逃犯还攻打一国之兵,请刑王上疏朝廷,求朝廷派兵攻打青山城。

刑王也是大怒,立即上疏朝廷,可是让刑王无语的是,朝廷和刑王根本就不是一路的,朝廷给的回复那是气死个人,朝廷称已经叱责了青山侯,下次不能再犯了。

跟着就什么都没有了要知道朝廷其实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朝廷更希望各个诸侯王之间可以大打出手,那样自己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

对于朝廷的回复,刑王嘴都快气歪了,不过,就在刑王准备起兵讨伐青山城的时候,祖兆清托人带了一封血的书信给刑王。

他首先将这次青山城和庆城的开战的原因给说了一遍,然后着重的说了一下青山城的军力,并且在血的书信中告知刑王,青山军战力卓著,冒然开战只会损耗国力,况且周边还有其他诸侯王的虎视眈眈。

所以祖兆清希望刑王一定要三思,而且这一切的起因都和青山城无关,他更希望刑王可以查一下管星文。

这一封祖兆清用血写的书信,让本来火冒三丈的刑王冷静了下来,祖兆清这个人虽然不得刑王的喜欢,但是刑王却知道,这个人是一个忠诚的人。

他不喜欢祖兆清这个人,但是刑王仅仅只是罢用,但是却没有杀死对方,就是因为刑王知道祖兆清的忠心。

所以祖兆清用血写的信,让刑王冷静了下来,并没有第一时间提兵攻打青山城,而是转而秘密的调查起了管星文,这不调查不知道,一调查吓一跳。

这位管星文不但是贪还懂得享受,不但蓄养了十几个姬妾,每一个都穿上最华丽的服饰,穿戴昂贵的首饰,演奏最好的乐器。每天厨子都煮尽各种珍贵的食材。就连他家的厕所中也设有大床,并始终有十余个打扮华丽,用度昂贵的婢女服侍其中。

而且这个家伙还有一个怪癖,他喜欢办宴会,招待自己的朋友,会命令家中美女劝酒。管星文的宴会中的劝酒有个规矩,如果美人劝酒,而宾客不将杯中酒水饮尽,管星文就会下令将劝酒的美人杀死。这些管星文的朋友一般都有怜香惜玉之心,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就算再不胜酒力,也会尽量豪饮。

这些事情被刑王知道后,刑王也是吓了一跳,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个管星文比自己这位王爷还要奢侈,不将人命当回事。

跟着一道钧令下来,彻底查找管星文的家,抄出纯金器315件,总重1103两3钱1分;金锭较少,共45个,重433两7钱,其他条金、饼金、沙金、碎金883两。

这还仅仅只是金器,除了金器还有银两,房产,田地这些林林总总的加起来,居然有四百多万两的银子,这他吗还是一个小小的大司马吗?

刑王知道后大怒,下令五马分尸,所有资产充公,不过,刑王却没有杀管星文的傻儿子,而管星文的傻儿子最后被祖兆清带走了。

很快庆城的事情就告一段落,跟着余夏就告知贺雨萱,她可以回庆城了,因为管星文死了,他的大伯和三叔就没有办法为难她了。

但是贺雨萱却微微的摇了摇头,她说她不想回庆城了,她要待在青山城,余夏笑着点点头,然后没有说话的走了,大概是三天之后,贺雨萱的母亲就被余夏从庆城接了回来,母女团聚。

跟着余夏就拜了贺雨萱为商部部长,让她全权处理青山城的商务,为了报答余夏,贺雨萱欣然同意了,就这样青山城又归于了平静。

只不过,这样的平静只是暂时的,刑王虽然没有提兵攻打余夏,但是对于余夏的青山城,刑王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还有渤王,青山城一直都在出细盐将渤王的海盐打的凄惨,对于青山城,渤王也是恨之入骨,现在的青山城算是后起之秀,不过,在其他的老牌王爷中,青山城还是不值一提的。

倒是李皓月这次看到了余夏的青山军的战斗力,心中微微的一喜,因为她感觉余夏是自己的人,所以余夏的青山军有战斗力,那就是自己有战斗力。

不过喜了一下之后,李皓月的眉头却微微的露出了一丝忧愁:“余夏你也叫余夏可惜呀名字相同人不同。”

说着李皓月将手中余夏的画像慢慢的放到了桌案上,眼睛看着窗外的一株杏花树轻声道:“你还好吗?混蛋?”

你一百四八章 藤纸和棉纸

六月中旬,青山城迎来了一件大事。而且这件大事还是大好事,那就是青山城的城墙终于修建完成了。

青山城的城墙呈长方形,墙高12米,底宽18米,顶宽15米,有城门两座每个城门都由箭楼和城楼组成。

青山城建完的那天,余夏十分的高兴,城墙的建成不但让余夏有了安全感,也让青山的城的百姓有了更大的安全感。

还有就是,余夏也终于开始建造青山城的内部了。

首先余夏要在东西两市建造商铺,这些商铺或卖或租,而在居民区,余夏也准备建造大量的别墅和小区,用来出售和贩卖。

还会在居民区建造足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设施。

这样一来青山城百姓的幸福感会直线上升,也容易吸引青山城商业的欣欣向荣。

“公子!”

一座白色的四层大楼大楼坐落在落樱台上,是余夏和青山城六位部长工作的地方,名叫城主楼。

余夏的工作地点是在第四层,整个第四层都是余夏的,有个小阳台,坐在城主楼的小阳台上可以俯瞰下面整个的青山城,十分的惬意。

听到有人喊自己,余夏抬头一看,是方清华。

“方部长。”余夏笑着点点头。

方清华拿着很多需要签字的文件也露出笑容走了过来道:“公子,在做什么?”

余夏扬了扬手中的图纸道:“青山城要铺设地下管道,工部那边没有好的办法,我就给他们设计了一种。”

这次青山城在经历了大青山雨季的洗礼,发现排水不是很好,有的地方还被淹了,这次正好开始整修内部,所以余夏就要求工部重新设计一下排水管道系统。

谁知道,工部的人对排水系统很陌生,这让余夏不得不出手,好在张志的u盘中有很多古代的排水系统。

而且历史上关于排水系统,就已经有9000年的历史了。根据现代的考古学家发现,在陪李岗文化遗址里面就发现了将近9000年前的地下排水系统,里边的排水系统,设施虽然简陋,但是的确有排水的效果。

还有就是距今4000年前的龙山文化时期的古城堡里,就发现有排水的陶制管道,与前者相比,这种管道已经具备比较系统的排水设备了。

在大禹治水时期,大雨就主要针对于排水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堵不如疏,给后来城市建设当中,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商朝时期,已经有了最早的城市发展系统,从河南偃师的考古发掘证明出当时就已经建设出了地下排水管道,当时的地下排水道,采用了排出雨水和废水的分支管道,可以将王宫和城里的水排到护城河外。

等到了秦汉时期,由于城市的高速发展,排水系统也更加的精密和复杂了,除了能够起到排水作用之外,还具备了供水和蓄水的功能。

隋唐时期,地下排水系统的功能就越发的朝着多元化发展,出现了很多种功能,设置还出现了最早的,阻拦各种垃圾杂物的功能。

余夏用了清朝时期,水往低处流的概念,在青山城的东西两城墙北段,与北城墙的西段,建造三处向城外泄水的涵洞。

清朝时,京城里的河道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07公里,全城水系总容量超过1935万立方米,每平方米蓄水容量为032立方米,分别是唐长安城的24倍、33倍和45倍。这也是京城很少有洪涝灾害的原因。

余夏相信这套排水系统的设计,一定可以让青山城再也没有被淹的窘境。

等方清华拿起余夏手中的图纸看了看,跟着十分惊叹的道:“公子真的是学富五车,这排水系统的设置果然是精妙绝伦。”

被方清华这么一夸奖,余夏老脸一红,这哪里是自己学富五车呀,其实都是抄来的,只是抄的是未来的而已。

“没没没有!”余夏呵呵的笑了一声道:“对了方部长,你来有事吗?”

“哦!”听到了余夏的问话,方清华这次将手中的文件拿给余夏道:“公子,这是六月份半月来的支出和盈利,我已经做好了,请您过目。”

余夏拿起了方清华的文件看了看后,发现支出和盈利都很详细,青山城现在的主要支出就是购买粮食,工人工钱,军队装备等其他的都还好。

而盈利则是靠各种商业物品,总的来说,每个月青山城都会有五十到一百万两银子的收入,不过,让余夏惊讶的是,在公务支出一栏中,余夏发现了一个比较大的公务支出,足足有一万两。

什么公务的东西这么贵?

等余夏仔细一看后,如此之贵的东西居然是纸。

“额方部长,纸张的支出为何如此的贵?”

听完余夏的问题后,方清华立即回答道:“其实公子,我们已经很严格的再控制纸张的消耗,现在这样的消耗已经是最低的消耗。

不过,纸张的价格有些贵,而且我们还要供应学堂,半月一万两已经是很低了。”

“纸张很贵吗?”余夏有些诧异的看着方清华问道:“我们手上用的纸,价格几何?”

“公子,晋国的纸张有多种,譬如以藤皮为原料的藤纸,纸质匀细光滑,洁白如玉,不留墨。

还有以桑树茎皮纤维造纸,质地优良,色泽洁白,轻薄软绵,拉力强,纸纹扯断如棉丝,所以称棉纸。

最差的是以烂渔网造的纸叫网纸,破布造的纸叫布纸,因为渔网破布是麻类纤维,所以统称麻纸。

我们用的是棉纸,五百文一刀。

这种棉纸短视中等的纸张,所以价格也是比较昂贵的,我们也曾经用过麻纸,只是麻纸实在是太差了,用墨一写,麻纸立即就破了,根本就用不了。”

“五百文一刀,还是中等的纸张?”说着余夏眼前一亮道:“那上等的藤纸价格几何?”

“藤纸那就太贵了。”方清华慢慢的解释道:“公子藤纸的制作需要一种古藤,也因为古藤虽然纸张被叫做藤纸。

它制作出来的纸张十分的完美,不过,因为古藤的大量被消耗,现在藤纸的制作已经十分的缓慢了,这也导致藤纸的价格十分的高,五两一刀,而且还是可遇而不可求。

现在能用上藤纸的基本就是贵族,我们就是想买都买不到,官府衙门用的最好的也就是棉纸。”

第一百四九章 卖冰的冰厂

“什么棉纸五百文一刀,藤纸五两一刀还有价无市?”

听完了方清华的介绍之后,余夏的眼睛微微的有些亮了起来,因为他好像又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自己赚钱的行业了。

要知道以前余夏没有买过纸,所以他不知道纸张这么的贵,现在知道纸张如此的贵,那么余夏就要将造纸给提上日程了。

因为余夏曾经在大青山中,看到过很多的竹子,那个时候余夏就想到了竹纸,什么是竹纸,那是余夏在张志u盘中比较早看到了一个赚钱方法。

只是余夏一直认为纸张便宜,所以就忽略了。

这个竹纸,又叫玉扣纸,这种纸张质地良好,具有纤维细长,光滑柔韧,拉力强,摩擦不起毛茸,张片均匀,色泽洁白,莹润如玉,卫生无毒,清晰透度,书写易干,墨迹不褪,经久不被蛀蚀等特色。是绝佳的书法用纸,族谱,寺庙抄经用纸。

更加重要的是,竹纸的原料竹子在竹山遍地都是,根本不需要什么成本。

而且张志u盘中有一种名为富阳竹纸的制造方法,主要工序有三十道,每道工序一环紧扣一环,精工细作,从第一道工序砍竹到成纸,全都写的详详细细。

“方部长我们青山城有会造纸术的人吗?”余夏看着方清华有些期待的问道。

“造纸术?”方清华先是一愣,不过,很快一喜道:“难道公子你还会造纸?”

“呵呵!”余夏笑道:“造纸我不会,但是我有一个可以造出一种名叫竹纸的方法,所以我想找到一位会造纸的,看看能不能造出来,如果真的可以造出来,那样不但我们青山城以后不用再买纸了,还能将我们的纸给卖出去。”

“好好我知道了公子,虽然我们青山城现在在册的造纸工没有,但是我会马上贴出招募令,我想我们这二十多万青山百姓中,一定有人会这个技术的。”方清华露出坚定的微笑。

这个时候,余夏也是点头:“那就劳烦方部长了。”

“铛铛铛!”

这是青山城统一的放学和下班的时候,而当钟声响起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下午的五点三十分,此时如果在落樱台上,你会看到青山城最美的夕阳。

只是可惜的是,夕阳只是老人们喜欢观赏的景色,从落樱台学堂中冲出来的孩子们,可不在乎夕阳的美丽。

“呀狗子,一刻钟后,足球场集合。”

“好嘞我先回家将书包放下。”

“对了,叫齐民也一起来,这个家伙脚法很好。”

“不行呀齐民今天来不了了,好像今天得了一个优,回家告诉爹娘了。”

“哇优呀齐民是真的厉害,我们什么时候能得给优?”

“呵呵别说了,我现在只想带领我们足球队大胜其他学堂的足球队。”

“好那快点。”

跟着两个男孩分道扬镳,一个回家,一个则是先冲向了足球场,就在两个小男孩商量的时候,那位名叫齐民的男孩已经坐上了回家的公共马车。

青山城的公共马车,一次两文,不过,学堂上学的孩子不用给钱。

很快,也就十几分钟的时间,这位叫齐民的孩子就回到了家,齐民家原是青山城周边的村民,是余夏第三次招工的时候,齐民的爹在水泥厂找到了工作,然后齐民一家来到了青山城。

可以说齐民一家是余夏最铁杆的支持者。

齐民一家一共有五口,齐民的爹,齐要术,齐民的娘,齐张氏,齐民的大哥齐根,齐民的二姐齐草其中齐民的爹和大哥都在余夏的水泥厂工作,齐民的爹齐要术现在是一位班组长,一个月有六两银子,齐民的大哥齐根是四两五钱。

齐民的娘齐张氏在食堂工作,一个月四两银子,还有齐民的姐姐齐草在香皂厂,一个月四两。

一家人加起来一个月有十八两五钱的银子,可以说生活无忧,齐民的家在住宅区的中段,一座拥有四室两厅的大宅子。

现在还是租的,不过,齐民家已经准备要花银子将住宅给买下来。

推开自己的家门,齐民发现自己的家中还空无一人,齐民是第一个回家的,齐民先到父母的房间拿了一块点心吃跟着齐民就听到外面有喊卖冰的声音。

这个时候齐民赶紧跑出去喊道:“卖冰的,我要买冰。”

这里的冰可不是冰棒或者甜品,这里的冰就是大块的冰,现在已经是六月中旬,就快七月了,此时大青山的温度已经到达了三十度以上,闷热已经开始了。

以往大家都是硬挺着过夏天的高温,晚上睡凉席,竹床,要么到自己家房顶上纳凉,不过,现在青山城的百姓们都是买冰降温。

因为公子夏在青山城开了一间冰厂,每天都卖出大量的冰,一块一米高的大冰块,足够凉上一晚上,一块只要十文钱,简直便宜到了不可思议。

所以为了凉快,几乎青山城的百姓都愿意花十文钱买一块大冰块放在自己家中降温。

就在齐民喊出要冰之后,一位男子笑着过来收了齐民十文钱,然后从马车中,一位壮汉抬了一块一米高的冰块外加一个竹盆进屋,跟着将冰块放在竹盆中。

冰块一进屋,齐民就感觉到了凉意,跟着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说了句谢谢。

“好说!”抬冰的壮汉笑道:“记住明天早上我们要过来拿竹盆和里面的水,而且冰块千万不要食用,那只是降温用的,如果要买食用的冰块,那是另一种。”

“知道我们家已经买了好几次了。”齐民笑着回答。

“好好那我们就走了。”壮汉呵呵一笑。

“叔叔再见。”齐民恭敬一礼。

这让马车上的人都微笑连连。

余夏的冰厂,其实就是硝石制冰,余夏挖盐矿的队伍,很快又发现了一座很大的硝石矿,好像是盐矿的伴生矿。

量很大,索性余夏就弄了一个冰块厂,虽然是自给自足,但是一个月也能弄点银子,还有就是硝石溶入水后,还可以用蒸发结晶法和降温结晶法,提出来重复使用。

基本上就是无本的买卖,消耗大一点的就是山上的泉水,不过,大青山不缺水。

“哇好凉快呀。”齐民看着屋中的大冰块,露出一丝笑意,跟着很快将书包打开,一边写作业,一边等着自己的家人回来。

第一百五十章 冰淇凌

齐民今年十岁,现在正在落樱台上的学堂上学,余夏在青山城的学堂已经修了快不下十座,一般较早来落樱台的百姓,孩子们都在落樱台上的学堂。

因为落樱台上住着余夏,所以落樱台上那所学堂就认为自己是最好的,不但那些教学先生很拼,就连孩子们也是很拼,做什么都要比其他学堂第一,如果不是第一,他们就会感觉愧对余夏。

齐民正在安安静静的做着作业,作业不是很多,就是抄写今天先生教的生字,齐民的字写的很好看,不用猜也知道是用了一番苦工的。

就在齐民刚刚讲作业完成之后。

自家的门被推开了,一看回来的人,齐民立即大喜:“二姐!”

回来的是齐民的二姐齐草,齐草看到齐民也是露出了笑意,过来摸了摸自己小弟的脑袋道:“考试怎么样?”

齐民二话不收,立即从书包中将那个优给拿了出来。

看到自己小弟手中的优,齐草开心一笑:“我家小弟可真厉害,居然是个优,好那就让二姐好好的奖励你一下,看看我给你买的是什么?”

说完,齐草从身后拿出了一个竹筒,而等齐民打开了竹筒,跟着立即惊喜的道:“二姐是冰淇凌。”

嗯你没看错,确实是冰淇凌,而且不但是冰淇凌,还是和现代很类似的冰淇凌,古代冷饮业在宋代发展至巅峰,出现了冷饮“专卖店”。冷饮店在宋之前从未见到,但是在宋代,用冰雪制成的冷饮相当普遍。宋代人把冷饮叫“凉水”,这种凉水并不真是水,属于果汁类饮品。

从《事林广记》、《武林旧事》等史料记载来看,到南宋时,冷饮的品种十分丰富,市面上出售的有数十种:荔枝膏水、苦水、白水、江茶水、杨梅渴水、梅花酒、香糖渴水等等有几十种之多。

举其中的梅花酒为例,其虽然带酒名,其实是一种凉饮。卖的时候,多以鼓乐吹奏《梅花引》曲以助卖,卖时用的器皿多为银盂杓盏,好像酒肆卖酒时论一角两角。

除了寻常饮品外,还有冰雪甘草汤、冰雪冷元子、生淹水木瓜等。并且,古时饮料也分不同档次,据史料记载,药冰水便是当时富家子弟常喝的解暑饮料。据《西湖老人繁胜录》记载,夏天,有钱的人家还义务在街头路边“散暑药冰水”。

这个冰淇凌的最早始于元代。

马可·波罗在《东方见闻录》中曾说过,他在大都为官时,最喜欢吃一种叫冻奶的东西。这种冻奶就是元人在冰点的基础上做出来的冰激凌。元人将平时爱吃的果酱。牛奶加入冰里。这样凝结成的冰像沙泥一样,不似冰块那样坚硬,入口即化。类似于这样的冰激凌,外国在14世纪才出现。所以有些观点认为,外国的冰激凌,其实源自元代的冻奶。

而余夏会制作奶油,所以他的做出来的冰淇凌和现代的冰淇凌几乎是很接近的,但是和现在不一样的是,此时晋国的糖十分的贵,再加上一些水果,所以冰淇凌还是很昂贵的。

齐草买回来的冰淇凌,上面加了芒果,要知道这些芒果可是来自很远的地方,所以价格当然不菲。

就这么一桶的芒果冰淇淋,足足花了齐草一百文钱,你要知道,齐草一个月四两银子,一百文可就是差不多一天的工钱。

当然了,余夏的冰店也有便宜的冷饮,譬如冰棒一文一根,它的成本就是糖,水外加一点红豆!

“喜欢吗?”齐草看着开心的小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嗯!”齐民连忙开心的点头。

“那就吃吧来这是勺子,挖着吃!”齐草宠溺的将附在竹筒上的一根竹勺子递给了自己小弟。

跟着齐民也是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而这一口下去,齐民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看着自己的二姐:“二姐,好好吃呀。”

后面,齐民也是立即用勺子挖了一口冰淇凌给自己的二姐。

本来齐草是不想吃的,毕竟那么贵,但是架不住自己的小弟撒娇,齐草也吃了一口,果然,这芒果冰淇凌是真的好吃,丝丝甜意入心中,夹杂着芒果的鲜味,真的让齐草欲罢不能。

齐草也不得不感叹,卖一百文是应该的,因为真的好吃。

不过,齐草没有再吃了,而是去做饭了,因为齐张氏是在食堂工作的,所以回来的最晚,现在青山城很多都是自己在家做饭。

因为要缓解食堂的压力,能自己做尽量还是自己做,余夏的食堂不是赚钱的食堂,东西都很平价,如果全青山城的人都去吃,余夏食堂的压力就太大了,所以后面还是鼓励大家自己做,当然了,如果你不能自己做,去食堂的话,也是欢迎的。

青山城吃的大多是黄米,黄米除了做黄米馍馍外,也可以做黄米蒸饭,将新鲜黄米饭在凉水中浸泡十个小时后,另将红枣、红芸豆放在锅中煮熟备用;然后将黄米捞出,在大铁锅上放上铁鍻;铺上蒸饭片,一层黄米一层芸豆,一层红枣铺放,大火蒸一个小时就好。最后在磁面盆中挤压成糕状,最好加上白糖食用,口感香软,当然了,更多是不加,因为糖贵。

齐草做完黄米蒸饭之后,又做了一道凉拌豆芽,现在豆芽菜已经被青山城的百姓开发到了极致,不再只有单一的炒了。

现在不但可以凉拌,还可以做汤,也可以和韭菜一起炒,反正吃法多多。

弄好了这两样之后,齐民的大哥齐根还有齐有术也终于回来了。

“爹大哥看我得了优,二姐给我买了冰淇凌。”一看到自己的大哥和爹,齐民立即冲了出来。

看到齐民的优还有已经吃完的冰淇凌标志竹筒,十八岁的齐根哈哈的笑道:“草儿是真的疼你这个弟弟呀,这一出手就是冰淇凌。

小一百文呢,哎呀这我要是给少了可不行。”

“呵呵!”齐要术也跟着笑了起来:“优是不错的,这个礼物是要给的,我知道,公子落樱台的学堂得优很难,我们家齐民得了优。

那这样吧,我今晚带着你们去看戏公子又写的一部故事,被戏班刚刚排好。”

“是白蛇和青蛇!”一边齐根一个惊讶:“搞到票了我的老天,爹,你有一手呀,这票特别的难搞,我求了多少人给我两张,但是都不行。”

只是就在齐根惊讶完,跟着齐要术,齐草和齐根则是一起狐疑的看着齐根道:“两张?”

“啊?”齐根一下捂住嘴,因为他感觉自己刚刚说漏了什么。

第一百五一章 世代造纸

“两张。”齐要术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的儿子问道:“你为什么要两张呀,你是一个人,而我们家有五口人,你要么要一张,要么要五张。

嘿嘿齐根有故事哦,为什么是两张?”

“额!”齐根被自己的父亲盯的微微的脸一红,然后连忙的解释道:“我我!”跟着一看一边拿着优的自己小弟,齐根立即将齐民给抱住道:“我这不是想要带着我得了优的好弟弟一起去看。”

只是就在齐根说完后,就见齐民挣脱了齐根的拥抱直着小脑袋道:“不可能上次我求你带我去看大闹天宫,你硬是说不行,后面还是爹带我去的,大哥绝对不可能带我去看戏。”

齐民的话语,让齐根一个尴尬。

这个时候,齐草哈哈的笑了起来:“大哥不就是谈个恋爱吗,有什么好隐瞒的,而且公子说了,提倡恋爱自由,只要你和那位女孩彼此喜欢,我相信我们家爹和娘是一定支持的。”

“是呀爹高兴还来不及,这样还省了媒婆的费用,我们家赚了。”说完,齐要术大笑了起来,弄的齐根挥挥手道:“我进屋了,哎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看着有些害羞的齐根回屋,外面的人笑的更凶了。

就这样大概是晚上19点的时候,齐张氏才最后回到了家,这个时候,齐家也才正式的吃饭,而齐张氏则是带了很多的菜回来。

有红烧肉,野兔肉,鲫鱼等!

不过,这些都是剩下来的,然后被半价给买回家,也算是食堂工作人员的一份福利。

“哇终于又有红烧肉吃了。”看到齐张氏带回来的红烧肉,齐家一家人都露出了欣喜的表情。

而这个时候,齐张氏笑道:“今天就剩这么一点的红烧肉,都让我给买了,这还要沾了我家民儿的光,张跃张先生的娘也在我们食堂。

张跃先生向她提及了我家民儿得优的事情,今天张跃先生的娘说出来,所有的人都羡慕我,不知道我今天多快活。

后来剩下来一点红烧肉,大家都没有买,硬是留下来让我买,回来给民儿吃,哎呀今天我家民儿可是给娘亲涨脸了,来吃一块大的。”

一边开心,齐张氏一边给齐民夹了一块大的红烧肉,齐民看着红烧肉立即也不客气的大咬了一口,那绵软的味道让齐民是回味无穷。

“好啊!”一边的齐要术给自己倒了一杯黄酒笑道:“我家要出个读书人了,这样也不枉我家时代与纸张打交道呀。”

只是就在齐要术说完,刚刚喝了一杯黄酒,这个时候,一边的齐根笑了起来:“爹您是不是喝多了,我们家什么时候与纸打过交道呀。

以前您不就是种地的,要不是公子,我们家一辈子都不可能与纸打交道,怎么可能世代和纸张大交道?”

“是呀爹!”齐草也笑了起来:“我记得小的时候,我们连吃的都没有,还怎么可能和纸打交道。更别说时代了。”

“切!”对于自己大儿子和二女儿的拆台,一边的齐要术鄙视了一下道:“你们知道什么不信,你们问问你们的娘,我齐家时代和纸打交道。”

“娘,真的假的,我爹家真的时代与纸打交道?”齐根和齐草都看向了齐张氏。

这个时候,齐张氏也是心情很好的笑着点点头:“是真的你爹家确实时代和纸打交道,不过,却不是读书人。”

“不是读书人,那怎么可能时代和纸打交道?”齐根和齐草都停下了筷子,只有齐民还在无所顾及的大吃特吃。

这个时候齐要术笑道:“不是读书人,就不能和纸打交道了,看看你们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告诉你们吧,我们家世代是造纸的。”

“造纸?”齐根和齐草一个惊讶。

跟着连忙的问道:“那爹你为什么种地了?”

听着自己大儿子和二女儿的傻问题,齐要术无语的笑道:“我倒是想要继续造纸,毕竟我家以前可是给王爷专门提供过纸张的,可是后来没落了,我和你娘来到了大青山,你告诉我,大青山要纸做什么。

连饭都吃不饱,谁会要纸,所以呀,种地比造纸有前途。”

“原来是这样。”齐根和齐草双双的点头。

跟着齐要术道:“好了好了都快点吃饭吧,吃完了我们还要做公共马车去两市,我的五张票可来之不易,不要耽误了看戏。”

“哦!”齐要术说完,所有人加快了吃饭的速度,这看戏可是最重要的。

跟着过了小半个时辰之后,齐家一家人,吃完了饭,刷完了碗,一家人换上了新衣服,然后出门去坐公共马车,然后一起前往两市,去看大戏了。

等齐家一家人来到了东西两市,我的天呀那是人头耸动,夜晚的青山城比白天更加的有生命力,东西两市虽然还在紧张的施工中,但是来的人依旧很多。

特别是来看戏的,那简直就是络绎不绝,每一天演戏的,都基本要演到凌晨,好在有三组人在演,要不然是真的吃不消呀。

从大闹天宫开始,余夏的这座戏院就开始宾朋满坐,跟着倩女幽魂,再到现在的白蛇和青蛇,余夏的这座戏院简直就成了青山城最热闹的地方。

也因为这样,青山城的一些招募文件也会贴在戏院的门前,这样的话,可以让更多的人知道招募消息。

齐家一家人,赶着开场的点来到了戏院,这个时候,人大多都进场了,拿着票的齐要术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往里面挤。

不过,就在一家人快要挤进戏院的时候,突然,齐民停下了脚步,因为齐民看到了戏院正门的戏板上贴着的招募令上写着的是招募会造纸的人。

刚刚晚餐的时候,自己的父亲不是说自己会造纸吗?

这样的招募令让齐民停下了脚步,这个时候,前面传来了自己的父亲齐要术的喊道:“齐民,别愣在那里了,快点进来,戏已经开始了,再不进去,就要错过开头了。”

说着,还挤了过来,准备带自己的小儿子进戏院,只是就在齐要术挤到自己小儿子身边的时候,齐民立即一把将自己的父亲抓住喊道:“爹公子需要造纸工人,爹不是会造纸吗?”

“什么?”自己小儿子的话,让齐要术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第一百五二章 竹纸

“公子我们要找的会造纸术的人,已经找到了。”

第二天的早上,余夏就在自己的家中接见了齐要术,见到余夏之后,齐要术那是立即就激动的跪了下来喊道:“草民齐要术,拜见公子,公子活命之恩,齐家上下感恩戴德,只要公子一声令下,齐要术愿为公子效死。”

看着齐要术那激动的样子,一边的方清华笑道:“齐要术是公子落樱台第三次招募的工人,现在正在公子的水泥厂上班。”

“啊!”终于余夏也是懂了,这是第三次招工的青山周边的工人,这些人是余夏最铁杆的支持者。

“请起,请起,齐师傅。”余夏马上第一时间将齐要术给扶了起来。

“多谢公子!”被余夏扶起来后,齐要术激动的脸色通红。

跟着齐要术被余夏请到了亭子中,余夏对邱小麦喊道:“小麦,上三碗冰镇酸梅汤。”

这冰镇酸梅汤,算是我国古代的可乐,很早的时候就有记载,很多帝王更是每天都要喝,等酸梅汤上来,余夏示意方清华和齐要术一起喝,等喝完了再谈事情。

方清华还好,因为毕竟和余夏接触多了,他知道余夏为人亲和,但是齐要术则是第一次见余夏,对余夏待人接物的亲和,那是感动不已,一口将酸梅汤给干了,跟着他立即就向余夏下跪道:“请公子给草民看一看竹纸造法。”

看着齐要术,那迫不及待就要工作的样子,余夏也是点点头的莞尔一笑,他需要这样的人,再次扶起了齐要术,余夏道:“好那就先谈工作。”

余夏的竹纸制作法,从选料到成纸共有15个环节、72道工序,生产流程完全与明代《天工开物》所载的工序相合,用料讲究,生产工艺复杂。

所以说余夏需要一个专业的人士,虽然环节和工序都写清楚了,但是到底实物是什么样,余夏没有造过纸,他是不知道的。

譬如竹纸的原料是竹子,但是并不是所有竹子都可以,它必须是嫩竹,裁成约2尺长,扎成整齐的竹捆(也可剥去竹皮、使制出来的纸张更洁白细腻)

跟着将成捆扎好的竹子被放入池塘中浸泡。据《天工开物》中所载古法,要浸泡100天来让竹子褪去粗壳和青皮,这一工序被称为“杀青”。后来发展出用石灰加速“杀青”的方法,先按一层石灰、一层竹子的顺序层层垒叠,然后在水池中加水。

这水池的大小,还有加水多少,也需要一位真正的造纸人才可以清楚,当然了,余夏也可以试验,但是如果试验的话,就让时间拖的太长了。

后面还需要将浸泡好的竹子压榨去水,整理为捆状。

跟着沥去水分后,再用柴灰浆过,之后放入釜中,按平表层后平铺一层稻草灰。不断用开水淋在竹浆上,在高温下让竹浆质地变得更加细腻。

将浸泡好的竹子纳入窖中、每层盖浇砺灰水(碱水)发酵,约个把月后取出。

浸泡工序结束后,将竹子捞出进行清洗,洗净杂质和已经褪掉的粗壳等。选拣去除嫩竹中的杂质糙物。研磨已经打散的纤维,直到成为浆状。将浸泡并洗净的嫩竹臼成粉末状,放入纸槽,加水稀释即成纸浆。用清水浸泡龙须草纸浆料,竹帘抄纸,熟练工匠可日抄千张。

用木槽盛放处理好的纸浆,以竹帘在木槽中荡料,竹料成为薄层附于竹帘上面,其余之水则由竹帘之四边流下槽内。然后将帘覆过,使湿纸落于板上,即成张纸。如此重复荡料与覆帘步骤,使一张张的湿纸叠积上千张,然后上头加木板重压挤去大部分的水。

将抄好的纸张压榨去水之后,再进行分纸。将己压榨去水的湿纸分离并烘干。最后雪白的纸张才会出现,看着是简单,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不是内行你根本就无法操作。

不过,余夏和方清华不是内行,但是这位齐要术是位内行,他家也确确实实是造纸世家,齐要术从十岁开始就在家里的工坊学习造纸,一学就是十几年。

不敢说齐要术的造纸技术有多高,但是比余夏和方清华那是厉害多了。

就在齐要术静静的看完了所有的造纸过程之后,余夏迫不急的问道:“怎么样,齐师傅,这个方法能不能造出纸来?”

“公子!”齐要术很是恭敬的对余夏道:“这一份造纸的过程,和我学过的造纸异曲同工,虽然我是第一次看到以竹子为原料的造纸过程。

但是这些过程和我学过的也大相径庭,我认为还是可以试一试的,但是成功与否,还有纸张的程度是什么程度,这些我都无法保证。”

“好!”听到齐要术这么说,余夏心中就有底了,因为余夏知道,竹纸造纸术那是绝对可以成功的,而且出来的纸也一定是好纸,这是不需要担心的。

只要这位齐要术会弄,那就没有问题。

所以跟着余夏立即道:“这样齐师傅,我现在就任命你为造纸厂的厂长,你可以自行招募你需要的人,我的要求很简单,青山城全力配合你建起造纸厂,而我对齐厂长你的要求就是尽快让竹纸出世。”

“诺齐要术接钧令,定为公子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说完,齐要术一个下跪。

一个时辰后,齐要术走下了落樱台,等刚刚下了落樱台之后,齐要术的大儿子就冲了过来,看着自己的父亲问道:“爹没事吧?”

这句话让齐要术瞪了自己儿子一眼:“我去公子那里,会有什么事情,齐根,你这话说的有问题呀。”

“啊?”齐根一愣,他怎么感觉自己父亲去了一次公子那里有些怪怪的,于是齐根问道:“爹公子和你说什么了?”

“嗯!”齐要术有些感动的道:“公子任命我为青山造纸厂厂长,享受处级待遇。”

一个惊讶,齐根长大嘴巴问道:“我的天,处级待遇,那爹,你现在的工钱是多少了?”

一个无语,齐要术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己的儿子道:“你为什么总想着那点银子,为公子办事,这是何等的荣光,就是不给银子,也要办。

当然了公子也不会亏待我们的,我是厂长,一个月的月饷。公子说了,二十两。”

“二十两!!!”齐根再次睁大了眼睛。

第一百五三章 寿王结亲

一听到自己老爹的月饷是二十两,齐根第一时间露出了惊骇的表情,而这个时候,齐有术则是得意的拍了一下自己家小子脑门道:“看看你这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二十两还是我现在的月饷,公子说了,等竹纸造出来后,我的月饷还会被提到三十两。”

“三十两我的天呀,爹,我们发财了。”齐根大喜。

不过,就在齐根大喜的时候,齐有术则是正色道:“高兴归高兴,但是我们一定要记得,这是谁给的恩典,这一切都是公子给的,所以为公子做事一定要尽心尽力。”

“是爹!”齐根也是连忙的应声。

接着齐有术道:“好了以后你就不要去水泥厂上班了,跟着我来造纸厂,等造纸完成,以后我的技术就会教给你,你的技术再教给你的儿子,我们齐家世世代代为公子造纸。”

“一定!”齐根露出了微笑。

很快齐家父子就回了家,而在第二天,齐有术成为青山造纸厂厂长的事情就被公布了,齐有术得到了一块银牌,上面刻着齐有天的名字和职务。

要知道这块牌子在青山城,那就是身份的象征。

科级人员是铁牌,处级是铜牌,这银牌是给独掌一厂的重要人员配备的,虽然齐有术的级别是处级,但是他却是青山城的重要人员,所以配备了银牌。

跟着青山城几乎所有的部门都开始为青山造纸厂服务,仅仅是用了不到半月的时间,青山造纸厂就被建了起来,人员,工具等全部集齐。

终于青山造纸厂开始运作了而在青山造纸厂运作的时候,里面还有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月下青山的一个犄角旮旯,一位青年看着走过来的女孩深情的喊道:“花儿!”

而被叫做花儿的女孩也是看着青年道:“根哥!”

原来这位青年就是齐家的老大齐根,当初他拼了命的弄票就是为了给这位叫花儿的女孩,两人已经偷偷的好了一段时间了。

两人见面之后,齐根就对花儿说:“对不起,花儿,我可能要有一段时间不能再见你了。”

齐根的话,让花儿脸色一变:“根哥是不是你爹现在是厂长了,所以你?”

后面的话没有说话,齐根立即摇头道:“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不过不能来见你,也是因为我爹做了厂长。”

“啊根哥,你倒是说清楚呀。”花儿着急的看着齐根。

“是这样的我爹被公子器重,任命为青山造纸厂的厂长,马上就要工作了,而我爹说了,为了给公子早点建造好造纸厂,所以我爹就要住在造纸厂中。

这样可以更好的处理事情,我以后就是我爹的接班人,我也必须为公子尽忠,所以我也一定要跟着我爹住在厂里。

花儿,你放心,我齐根以后一定会娶你,不过,这段时间我要为公子尽忠,所以就不能来和你见面了,你一定要好好的。”

“原来是这样。”花儿松了一口气道:“根哥,你这么做是对的,公子是最重要的,我们暂时不见面没有关系,根哥,你好好的为公子尽忠,我等你。”说着说着,眼泪还流了下来。

而看到花儿流泪,齐根也红了眼睛。

两个人最后相拥而泣,如果你要是不经意的经过这里,看到这一幕,搞不好还会以为是个什么棒打鸳鸯的凄美故事呢。

蕴城,寿王王宫

精美的花园中,一座精美的凉亭矗立其中,这座凉亭项部是橘黄色的,星六角形,六个角上都是用琉璃瓦做成的六条龙。每条龙都栩栩如生,他们的底下都有亭檐,四周的亭檐是用自色的琉璃瓦制成的,各有各的特色,亭子的下部,有六根红色彩的石柱,有一种十分庄严的感觉。

如果你坐在凉亭下的石凳上,抬头向上望,凉亭顶部有仿古的彩画,多姿多彩十分漂亮。

此时有两人坐在石凳上休息,这两人就是寿王和那位辰儒先生,只见寿王小心的看了看身边的辰儒先生,然后很有心的给辰儒倒上一杯他喜欢的江茶水。

这个时候,辰儒也是默默的道:“现在我们确实是危机四伏,晋国皇帝这段时间实力大涨,已经将昼王给吃的差不多了,现在昼王只能缩在自己最后的两座城池中苟延残喘。

这李皓月还真的是毒!”

“就是先生,李皓月这个女人,真的是太毒了,我们这次因为瘟疫的事件,早就元气大伤了,虽然我们断尾求生成功,可是如果李皓月那个狠毒的女人,想要蚕食我们,那我们也会有麻烦的。”

寿王哀切的看着身边的辰儒先生。

这个时候,辰儒先生点点头道:“你说的有理,所以我们要结亲。”

“结亲,和谁结亲,渤王,刑王!”寿王一连说了两个王爷,辰儒都摇摇头道:“和他们结亲,无疑是让李皓月更加快速的蚕食我们。”

“啊那我们要和谁结亲?”寿王一个皱眉。

很快,辰儒抚须微微的道;“芜王!”

“什么和芜王?”寿王微微的皱眉道:“可是现在芜王,手中兵丁连一万都没有,我们和他结亲有什么用呀?”

“哈哈!”辰儒笑了起来:“芜王手中是没有兵,但是他的大女儿可是李皓月的心腹,手握李皓月十万新兵,那可是实打实的实力。

而且我也听说了,李语汐最疼爱的就是自己妹妹李葳蕤,所以我们只有和芜王成为了结亲,李皓月还好意思对我们下手。

如果对我们下手李语汐和李皓月就会有嫌隙的,这不是李皓月想要看的。”

“啊原来是这样。”寿王终于露出了笑容:“好还是先生神机妙算,不过我们要用谁和芜王结亲呢?”

看着芜王再次问道,辰儒‘嗯’了一声道:“用我的学生,你的长子,我大寿国世子周阳文。”

“文儿?”寿王有些吃惊的道:“先生,这是不是结的有点太过了,文儿可是世子呀,我的王位以后也是文儿的,而且文儿和晋国宰相魏幅女儿有婚约。

这不太好吧?”

“魏幅虽好,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而且所谓婚约太过儿戏,现在我们寿国想要摆脱困境,必须用阳文求亲。

好了你就放心吧,我是不会害阳文的,他可是我的学生,难道我会害他。”辰儒微微皱眉。

看到辰儒不悦,寿王也是连忙的陪笑,对于这位放弃宰相之位跟着自己来寿国的先生,寿王是又敬又怕,所以既然对方都已经肯定了,寿王爷不敢搭腔了,只能连忙的点头。

只不过辰儒走后,寿王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王妃,也就是周阳文的母亲,跟着就闹将了起来。

第一百五四章 世子周阳文

“什么让我的文儿和芜王的小女儿结亲?”

寿王王妃秦氏用一个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一边有些尴尬的寿王道:“周寿,你是脑子有问题,还是没有睡醒。

我的儿子周阳文,仪表堂堂,文采斐然,乃是寿国世子,以后就是寿国的王,你居然要让他和芜王的小女儿结亲?

芜王,一个只有三座小城的下等王爷,他的女儿能是什么好货色,还有我可是警告你,阳文可是和我好姐妹的女儿结了娃娃亲。

我的好姐妹可是当朝宰相的夫人。”

“你别激动,别激动!”寿王看着发火的寿王妃有些害怕的道:“这件事情不是我做主的,让文儿和芜王的女儿结亲,是先生的决定。

辰儒先生不但是我的先生,也是文儿的先生,他的决定你敢违抗?”

“什么是辰儒先生的决定,这这这怎么可能?”寿王王妃一个诧异。

“我怎么会骗你,我其实也不想让文儿和芜王的小女儿结亲,但是先生已经做了决定,我就算想要反对,也不行呀。”

寿王露出一脸的苦相,虽然寿王在别人的面前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但是寿王这一生却独独害怕两个人,一位就是那位辰儒先生。

第一寿王的命有一半是辰儒先生救的,其次,辰儒放弃了宰相之位来辅佐寿王,说真的,这份情寿王爷是报答不了。

而寿王第二位害怕的就是这位寿王妃,两人是青梅竹马,当年寿王的太子位被废,寿王妃依旧不离不弃,这份爱情,让寿王永远的记在心中。

寿王宫中,不乏妃嫔,但是寿王妃在这群妃嫔中依旧是一言九鼎,不管多得宠的妃子,如果敢在寿王面前说一句寿王妃的不是,那么就是再受宠,寿王也会第一时间将她打入冷宫。

寿王这个人骄奢淫逸,但是对那些照顾自己的人,却十分的感恩,他最害怕的两人就是辰儒和寿王妃,而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自己的世子周阳文。

这位周阳文年方十八长的是一表人才,而且在辰儒一手的调教下,人也十分的正义,不做苟且之事,才华很高,如果寿国被他继承的话,那么周阳文就一定会是一位合格的王。

等寿王妃知道,是辰儒先生做的决定,即使再心不甘情不愿,她也只好默不作声,因为寿王妃和寿王一样,也是很尊敬辰儒先生。

一辆马车绕过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很快眼前就出现了一座飘着袅袅炊烟的竹屋。

屋前,盛开着灿烂的蒲公英的白色花海沿着一条小小的鹅卵石道,经过一张放着棋盘的竹桌,缓步进入清凉的屋内。

屋内布置极为简洁,简洁中不乏大方,屋体都由竹子搭成,一进去就呼吸到竹子的香气墙上,挂着因占了昨天的雨水还带有露珠的蓑衣和戴笠,一张古红色八仙桌在屋子的中央,桌上还有一个鱼篓还有几把竹椅,一一乖巧地绕在桌子旁信步走出屋外。

在左侧,翠绿的楼梯可上到二楼,站在楼上,屋后是一条清澈的溪水,鱼儿不时冒出头来呼吸,螃蟹也在横行霸道旁边的一块光滑而平坦的石头,应该是丫鬟洗衣裳是用的石头吧。

而就在小溪边,一白衣青年,正捧着一本书孜孜不倦的读着。

“阳文!”辰儒带着微笑喊了一声。

原来这位白衣青年就是寿王世子周阳文。

听到自己的先生的呼喊,周阳文停止读书,抬头看来,等看到是自己的先生之后,周阳文露出一丝灿烂的微笑喊道:“先生,您怎么才回来,这次去我父王那里时间有些久呀。”

“呵呵是有些久,你吃了没有?”辰儒走了过去。

“吃过了,是剑奴给我做的,对了,先生吃过了没?”

“我已经吃过了!”说着,辰儒先生来到了周阳文的身边,周阳文立即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辰儒却将周阳文给按在椅子上道:“坐!”

说着辰儒也坐在了周阳文的身边。

这个时候,周阳文看着欲言又止的自己的先生微笑道:“先生,是不是有什么事情需要阳文效力的。”

看了看自己十分聪明的学生,辰儒也知道,什么事情都瞒不了对方,跟着一声叹息:“有一件可能会让你为难的事情,我已经给你做了主。

现在来和你说,不过,不是商量,而是通知,先生我有点对不起你。

可是为了寿国,你也必须要接受这件事情,如果不接受,寿国的几百万百姓,很可能就要遭受灭顶之灾。”

“啊!如此严重。”辰儒的话,也让周阳文微微一个惊讶:“先生,请说,我能受的住,只要是为了百姓,哪怕就现在要我去死,我周阳文也绝对不皱一皱眉头。

毕竟我受过先生的教导,民为重,君为轻。”

“好好!”对于周阳文的话语,辰儒十分的满意,他曾经教导过寿王,但是遗憾的是,寿王这个人实在是空无大志。

只会声色犬马,如果不是寿王对自己十分的尊敬,恐怕辰儒早就离开了。

还好,让辰儒欣慰的是,寿王不怎么样,但是他生的这个儿子却真的是可造之材,为了用心教导周阳文,辰儒直接将周阳文给带到了偏僻的竹山。

一教就是十五年,现在辰儒听了周阳文的话语,心中甚慰,自己是没有教错人呀,知道民为重,君为轻,那周阳文就不知道比他父王强多少倍。

点点头,辰儒看着周阳文道:“你知道就好,也不枉先生我教导了你这么多年,既然你知道,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你要和一个没有见过面的女孩结亲。”

“结亲是谁?”周阳文微微一动。

“芜王的女儿,李葳蕤。”

“先生,能告诉我结亲的必须理由吗?”

“可以因为我们寿国因为瘟疫实力大减,此时皇帝实力增长迅速,已经快要吃掉昼王,后面很有可能就是我们。

毕竟我们的实力大损,现在为了休养生息,摆脱皇帝的蚕食,就必须要和芜王结亲。”

话说完这里,就听周阳文接着道:“因为芜王是上将军李语汐的父王,是那位李葳蕤的姐姐,我和李葳蕤结亲,某种联系就是和上将军李语汐结亲。

这样也就变相的和陛下有了关系。”

苦涩的一笑,辰儒道:“没错,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第一百五五章 杀光山匪

“先生不要为难,为了百万百姓,阳文愿意结亲,本来阳文也没有想过自己的婚姻可以由自己做主,其实娶谁都一样。

现在娶一位女孩,为父王分忧,为百姓减少杀戮,阳文已经很满足了。”

说完吗,周阳文对辰儒微微一躬,露出淡淡的微笑。

这个时候,辰儒也是感动的点头道:“委屈你了,不过生在天家,这就是你的责任,好了不说了,现在你就回王府吧,和你父王母妃好好的聚聚。

跟着按照你父王的要求去凤鸣城结亲,记住,这次一定要成功。”

“诺先生。”周阳文温文尔雅一躬身。

凤鸣城三十里处,一处小股的山匪窝。

李葳蕤一身银色铠甲,坐下照夜玉狮子,威风凌凌的站在大概快两百的山匪面前喊道:“前面的山匪给我听着,我乃天乐公主。

你们这群狗东西,真的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居然敢在我的地头抢劫,现在我命令你们立即将里面的肉票给我放出来。

这样我可能还会考虑给你们留个全尸,如若不然,你们都要被我砍成两段。”

“嘿!”李葳蕤的话,让那位山匪的头目不爽了起来:“哪里来的女娃子,口气倒是不小,我黑山虎从南闯到北,就还没有怕过。

居然敢这么跟我们说话,来大爷今天教你怎么做人。”

跟着就见这位叫黑山虎的对自己的手下喊道:“兄弟们,不要慌,对面是凤鸣城的官军,一群乌合之众,我们也有一百五十多人,我们一路杀着官军过来,好不容易在这里落了脚,既然这些官军找死,那我们就成全他们。

刚刚喊话的丫头,说自己是个什么公主,那好,我们就将她给擒来,然后大家一起尝尝鲜。”

“大胆居然敢侮辱公主。”余秋此时打马向前,默默的抽出自己的马刀喊道:“主辱臣死,战士们,今天就让我们砍翻这群侮辱公主的山匪。”

“诺!”

一百名余夏骑兵,在大声应诺之后,第一时间抽出自己的马刀,那声音整齐的令人咋舌。

“余秋给我将这群嘴贱的家伙都给砍了。”李葳蕤娇叱一声。

“诺!”余秋双腿一夹马肚,黑马嘶叫一声,冲向了前方两百米处大约一百五十多人的山匪,在余秋的身后是一百名余夏的骑兵连。

一人双马,马身上包覆全铠甲,可以说精良到了可怕。

山匪黑山虎看着余夏的骑兵连冲过来,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看看吧,还是一群不入流的货色,这白痴永远都不会想到,我们有弓箭,而且还有属于自己五十人的弓箭队。

弓箭队的兄弟,对着前方给我无差别放箭,我要他们未到一半,先死五十!”

“知道了大哥!”

黑山虎说完,就有一支五十人的队伍,全部拉起了弓,这些弓也是这些山匪的秘密武器,一百五十米的距离开射,打了很多晋国官军的措手不及。

也是因为拥有这些弓箭,这些山匪才能每每逃脱和杀退官军。

只是这次这些山匪,就有点天真了,就在余秋看到了山匪的弓箭之后,余秋嘴角露出淡淡的鄙视,跟着喊道:“拉下面罩,加速冲刺。”

余秋等人上穿的是青山城精心打造的苏钢步人甲,由1825枚甲叶组成重量为四十斤,同时期的欧洲步骑兵的铠甲类型还以锁子甲为主,防护性及重量均不如步人甲。

号称是汉甲的颠覆。

当年宋朝就是依靠着步人甲刀枪不入,打的金国节节败退。

“放箭!”山匪的五十人弓箭在黑山虎的命令下,一起放箭,本来黑山虎还洋洋得意,认为对面冲杀过来的骑兵一定会死伤二十人以上,只要再来一轮,那又是二十几人,跟着自己的一百多人再围殴上去,一定可以将这群骑兵给搞掂。

这群骑兵可是一人双马,身上还有铠甲,真真是富的流油,这次可以大赚一笔。

只是让黑山虎露出惊骇表情的是,他的弓箭队一轮射了五十支箭过去,除了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所有的箭都被这些骑兵的铠甲给防住了。

这一下,黑山虎心中一个咯噔,他感觉不好了,因为从来还没有一支官兵的铠甲会如此的犀利。

就在黑山虎心中一个咯噔的时候,突然对面的官兵将速度给提了起来,转瞬之间就来到了山匪们的面前。

“结阵!”黑山虎大声的吼了起来。

只是黑山虎吼晚了,因为他的一愣神,余秋的骑兵连已经冲了上来,马刀手中翻飞,可砍,可劈,可刺,刀是用苏钢打造,锋利无比,即使身穿铠甲,也被一刀劈开。

“啊救我,我的手被砍断了。”

“大哥我的肚子被划开了,救我呀。”

“啊我的腿被踩断了。”

惨叫哀嚎声连起不停,黑山虎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一百五十多兄弟,被这些骑兵如狼入羊群一样,疯狂的杀戮,而且连一点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好不容易自己的一位兄弟,用枪刺中了其中一位骑兵的腹部,但是可怕的是,居然被对方的铠甲给挡住了,跟着那位骑兵一个横扫,自己那位兄弟的头颅就咕噜噜的从自己的脖子上滚了下来。

鲜血喷洒了出来,终于,黑山虎醒了,只听他用近乎绝望的声音喊道:“逃逃我们打不过这些官兵,立即逃!”

可是真的能逃的掉,别开玩笑了,这些山匪是两条腿,但是那些骑兵可是四条腿。

所以逃是绝对逃不掉的,反而就这么一逃,这些山匪就更加没有威胁性了,余秋的骑兵连杀的更加的放心,大概也就半个时辰的功夫。

余秋的一百骑兵连,直接将黑山虎的一百五十多山匪给杀的干干净净,其实本来这些山匪是不用死的,但是,后面黑山虎说的话太过分了,如果不杀光,那叫李葳蕤的面子摆哪里?

等人杀光之后,李葳蕤也打马上来,虽然此时满地的死尸,但是李葳蕤却没有俱意,因为李葳蕤练了很长时间的胆子。

毕竟她的姐姐是上将军李语汐,她想和自己的姐姐更加的靠近,那就不能惧怕这些死尸,因为她的姐姐可是杀过几万人。

“立即救出肉票,我们凯旋回城,今天晚上我请大家清风楼,不醉不归。”

李葳蕤哈哈一笑,余秋的骑兵连战士也都大笑应道:“多谢公主。”

第一百五六章 芜王世子李正炘

“怎么还没有回来怎么还没有回来?”

凤鸣城南门前,一位男子正在城楼上焦急的等待着,这位焦急等待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李葳蕤的亲大哥,芜王的世子李正炘

李正炘被自己的父王提到了凤鸣城的廷尉一职,而芜王这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锻炼李正炘。

要知道这位李正炘什么都好,才学,心胸,性格都是数一数二的,作为凤鸣城的世子也是合格的,只不过,李正炘有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太仁善,还有点逗。

已经长到二十岁的他居然还喜欢感情从事,不懂得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样的人,做一位合格的官员还不错,但是作为世子就还差了些。

所以芜王让自己的儿子坐上了凤鸣城廷尉这个职位,希望李正炘可以靠着廷尉的职责练出一些血性,可是殊不知,李正炘将很多廷尉的工作就交给了李葳蕤。

李葳蕤为了帮自己的大哥,二话不说就接了下来,所以凤鸣城得到了一伙山匪的消息后,李葳蕤直接去剿了,而真正需要出头的李正炘却在凤鸣城城楼上焦急的等自己的妹妹回来。

“哎怎么还没有回来,这下麻烦了,要是蕤儿出了什么事情,我这个做大哥的,就是从这里跳下去,也洗不清自己的罪责呀。”

“世子不要呀,你要是跳下去,小的也完了。”一边伺候李正炘的侍卫有些紧张的道。

“我就是说说,你也太当真了,只是为什么我家蕤儿还没有回来,我听说那群山匪很骁勇,早知道,就带齐人马和蕤儿一起去了。”

李正炘的话说完,这个时候,那位紧张的侍卫道:“世子,你的人马就是乌合之众,你就别着急了,天乐公主手下的那一百骑兵。

说真的世子你的手下,全部加在一起,就算是一千人都未必打得过人家,那家伙,一人双马,全铠甲覆身,凤鸣城的兵丁有一个算一个。

就是王爷的一百贴身侍卫,也不一定打的过人家。”

“真的。”回头看了看自己的侍卫,李正炘点点头道:“你这个家伙,虽然有些嘴碎,还有点傻,不过,我知道,你看军队的眼力很好。

你能这么夸蕤儿的骑兵,那一定就是真的,哎呀菩萨保佑,我的乖蕤儿一定要没事回来呀。”

就在这位芜王世子和自己的侍卫在城楼上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时候,只见,凤鸣城前方一道沉烟滚滚,李正炘眼力很好,一个惊喜立即冲下城楼道:“太好了,我的蕤儿回来了。”

约莫一盏茶的时间,李葳蕤威风凌凌的回到了凤鸣城,第一眼,李葳蕤就看到了自己的大哥李正炘带着谄媚的笑容奔了过来。

“蕤儿你没事吧?”

看到自己的大哥,第一时间没有确认山匪有没有被打败,而是担心的看着自己,李葳蕤心中暖暖的道:“放心吧大哥,我能有什么事情?

这次一百五十七个流窜过来的山匪,已经被我全部给杀了,后面还有三十多个肉票,让你的廷尉府派差员带回去,事情就搞掂了,这样父王就不能责骂你了。”

“我的蕤儿,你可真好,大哥对你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犹如!”

“好了,好了!”李正炘的马屁还没有拍结束,李葳蕤就不敢兴趣的打断道:“别说这些有的没的,我的人今天累了,我已经答应他们去清风楼了,那这个银子谁拿呀。”

“清风楼!”李正炘一个惊骇:“你是我那乖巧可人的好妹妹吗?居然答应了清风楼,你那可是一百多人呀,他们一起去吃清风楼大吃一顿,我还不立即被你们吃垮呀。”

“哈哈!”看着自己哥哥紧张又惊骇的模样,李葳蕤大声的笑了起来。

“世子真的是太小气了,我们帮你杀了一百多山匪,清风楼都请不起。”小丫鬟明月微微一笑。

“明月!”李正炘可怜兮兮的看着小丫鬟明月道:“我和你们可不一样,你们家公主,有人养着,又送骑兵,又送银子,一送就是几万两。

我这个世子就不行了,没人疼,没人爱,每个月只有一百两的月饷,我为什么就没有去鸠鹚城,要是我和蕤儿的那位朋友也变成朋友,那我不就也有人送银子了。”

“切!”李葳蕤淡淡一笑的看着正在卖惨的自己大哥笑道:“银子你就不用出了,不过,到时候陪我们喝一杯总可以吧。”

“那当然可以了。”李正炘立即堆起笑容道:“你不是不知道,你大哥我酒量好的惊人,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说完,李正炘看着余秋喊道:“余连长,今天晚上我们不醉不归,等下我们两人坐一起呀。”

“诺!”看着对自己挑着眉毛的世子李正炘,余秋也是露出淡淡的笑容,说真的,这位世子很有意思,特别的有亲和力,而且为人十分的和善。

余秋从来没有见过像李正炘一样的贵人,可以和下层百姓打成一片,一点都没有贵人的架子,很好相处。

有的时候,即使说错了话,李正炘也会一笑置之,这样的人性,是余秋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所以余秋对李正炘也是充满了好感。

“走走我们进城,啊对了,我给我的好妹妹天乐公主牵马。”说着李正炘拽起马的缰绳,然后牵着李葳蕤的照夜玉狮子缓缓的进城。

坐在马上,看着前面为自己牵马的大哥,李葳蕤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让她想起了小时候,自己的这位大哥没少替自己背锅。

从小时候开始,李葳蕤就是一个淘气的性格。

一日,李葳蕤打碎了芜王心爱的玻璃盏,那是芜王最心爱之物呀,就在李葳蕤不知所措的时候,李正炘站了起来,拍了拍准备大哭的李葳蕤道:“你快点走,等下父王来了,就说这是我打碎的,你不要承认。”

为了逃脱被骂的李葳蕤,立即点头,让自己的大哥给顶了包,最后芜王大发雷霆,直接将李正炘打了是板子,三天李正炘都没有下床。

不过,等李葳蕤哭着对躺在床上的李正炘说对不起的时候,李正炘却露出笑容擦了擦李葳蕤脸上的眼泪道:“不哭了哥哥就是为了保护妹妹而存在的。”

这一句话,李葳蕤一辈子都记住,此时的李葳蕤坐在玉狮子的身上,看着前面帮助自己牵马的大哥李正炘背影。

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第一百五七章 凤鸣清风

清风楼凤鸣城最好的酒楼。

在凤鸣城的街市一带,那里的酒楼林立、绣旗招展,十分的漂亮,忻乐楼、和乐楼、遇仙楼、铁屑楼、仁和楼光这些名字排过去,你就可以想象这条街的规模有多大。

但是在这些酒楼中,首推的就是这清风楼。

清风楼的创立者是一位书生,他家是从商的,不过,希望出个读书人,毕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只是可惜这位书生因为没有身份地位,所以只能郁郁不得志。

后来这位书生只能放弃希望,开了这家清风楼。

清风楼有三层楼那么高,此时的晋国三层大建筑往往是建两层砖石台基,再在上层台基上立永定柱做平坐,平坐以上再建楼,所以虽说只有三层楼,实际已经非常高了。

如果晋国人到我们们今天的楼房来看一看,他们或许会认为我们住的是鸽子窝。

到底有多高,站在清风楼的第一层,就可以俯瞰李葳蕤家的王府。

清风楼门前竖立着朱黑木条互穿而成的杈子,这在晋以来,要官至三品以上的府第才有资格用。

提醒你下马下轿,还有专人伺候,类似于今天代客泊车的服务台。

酒楼门首扎缚的彩楼欢门,让你还没有进入酒楼就感受到一种华贵的气息。

酒楼每一层的顶部都结扎出山形的花架,装点着花形、鸟形的饰物,就像今天夜店闪烁的霓虹。

门前站着两个迎宾的伙计,他们“头戴方顶样头巾,身穿紫衫,脚下丝鞋净袜”,对人彬彬有礼,口里喊“晚上好!欢迎光临”。

其实,清风楼说是酒楼,却不是单纯喝酒那么简单,基本上类似于今天的会所。

进了酒楼是一条宽阔笔直的主廊,南北天井两廊各列小室,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小包厢,当时称为“酒阁子”。

清风楼,达官贵人、平民百姓都可随意出入,但进酒楼也有个规矩,不可轻易登楼上阁。如果不准备破费太多,就不如在楼下找个“散座”,因为进包厢是要收包厢费的。

不管包厢还是散座,只要你一入座,凡是下酒的羹汤都可随意享用,全场免费,就像今天的韩国料理,泡菜是免费供应的。即使来十位客人,每人要一味羹汤也无妨,过卖、铛头热情招呼,明档、菜单应有尽有,上百种菜肴,传唱如流,酒未到先设数碟“看菜”—冷菜先上!待举杯又换细菜、热菜,极意奉承,绝无违误,服务质量肯定令你满意。

酒楼的器皿餐具也极尽奢华。如果是二人对酌,一般用一副注碗,两副盘盏,果菜碟子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而一桌银酒器皿下来总得值个百余两纹银。

而且清风楼还有吹拉弹唱的乐伎在你旁边伴奏助兴。这些吹箫、弹阮、歌唱、杂耍的人叫作“赶趁”。经常有百姓在生活无着的情况下,选择去酒楼当“赶趁”。

因为酒楼的主人为人不错,所以只要会唱个曲儿能逗个乐的,就予接纳,让他们在酒楼谋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个人发财,也要让大家有钱赚。清风楼生意兴隆,跟那位书生正确的经营理念是分不开的。

当然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这家清风楼吃一顿饭,花的银子也是很多的,不过,李葳蕤有银子,余夏现在每月还是最低送五万两银子给这个小家伙。

为什么?盐,香皂,都收归朝廷了,余夏为什么还要给李葳蕤银子,就因为李葳蕤真心将余夏当成朋友,就因为李葳蕤可以在最危险的时候,还为余夏考虑。

这样的朋友,余夏是不会忘记的。

来到清风楼,李葳蕤直接花了三千两包下了清风楼的第三层,一百多战士齐齐上楼,那场面十分的壮光,李正炘一直跟在自己妹妹的身后,看到小丫鬟明月一点不心疼的抽出三千两的银票,直接将清风楼的三楼给全部包了下来。

这个时候的李正炘也是对自己妹妹的豪,有了更新的认识。

等一百多人来到三楼之后,就有小二问要什么菜,清风楼有菜肴几十种,全都“不许一味有阙”,而且如果需要别的菜,也基本都是“即时供应”。

羊肉猪肉鸡鸭鱼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的,汤骨头、乳炊羊、闹厅羊、角炙腰子、鹅鸭排蒸虾蟹海鲜之类的。光是兔子肉就有盘兔、炒兔、葱泼兔各种做法。

李葳蕤再次展现了她的豪看见小二直接道:“给我将最贵最好吃的上满这里。”

“公主威武!”战士们齐齐开心的大喊。

这个时候,李葳蕤哈哈的笑道:“你们今天辛苦了,也给我涨了脸,所以今天大家吃好喝好,给我尽兴。”

“诺!”

也就大概过了不到一盏茶的时候,菜终于上来了,首先是羹汤,有百味羹、头羹、新法鹌子羹、三脆羹跟着是主菜,羊肉,猪肉,鸡鸭鱼,后面还有蟹。

什么炒蟹、炸蟹、洗手蟹各种不同,其中这个洗手蟹是类似刺身的吃法是把生蟹剁碎加麻油先熬熟,再放冷,之后加调料凉拌的吃法。

可以说是天南海北,应有尽有。

跟着还有上好的酒,李正炘这位世子,此时是一点形象都没有,和所有的士兵打成一片,互相的喝酒,整个清风楼第三层可以说是其乐融融。

而也在这个时候,在芜王在自己的王宫中,得到了一个让他惊讶的消息,直接让他懵了,因为拿不定主意,他将李葳蕤的生母给叫了过来。

“你说什么寿王的世子,很快就要来向我家蕤儿提亲?”

在芜王的殿中,李葳蕤的生母李秦氏,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是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等惊讶完了之后,李秦氏看着芜王再次很认真的问道:“王爷你不是弄错了,是寿王的世子,那个周阳文吗?”

不过,芜王则是很肯定的点头道:“我没有弄错,就是那位书画双绝的周阳文。”

“哎呦我的吗呀,王爷,这是我最近听到的最劲爆的一个消息了。”李林氏有些惊骇的抚着自己的胸口有些不可置信的道:“寿王是不是脑子坏了,居然让周阳文娶我家的那个玩意?”

“额!”看着李林氏那不可思议的表情,芜王这个时候,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了。

第一百五八章 王妃林幂

看着自己的王妃那不可思议的模样,芜王有些无语的道:“呀幂儿,我家蕤儿其实也是很不错的,你不能对自己的女儿太苛刻了。”

“苛刻?”林幂看着芜王哈哈的笑了起来:“你自己的女儿是什么货色,你自己还不知道,我林家好歹也是名门望族,我也培养出了语汐这样的优秀女儿。

但是王爷,你家的那个蕤儿,我是真的无法培养。

让她读书,这个家伙捧到书就睡着了,那速度,不知道的还以为被先生给迷晕了,还有家中那条藏獒犬,看到你的女儿蕤儿就躲。

一开始还不知道什么原因,以为只是单纯的怕,后来我弄清楚,原来她居然将那条藏獒犬的尾巴绑在火上烤了一次。

还有先生从小到大,我们一共请了八位先生,八位都被她给玩走了,我跟着上前赔礼,想要将先生给请回来,先生宁愿搬离凤鸣城都不愿意回来给你家女儿上课。

李葳蕤那个家伙,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人,最近一段时间,她一直都和你的大儿子鬼鬼祟祟的,我劝王爷你小心一点,要不然突然冒出一件大事情,你自己吃不消。”

看着自己的王妃将自己的小女儿给说的一文不值,这让芜王微微的有些皱眉,要是不知道,还以为李葳蕤不是林幂的女儿。

芜王和他的王妃两人很有意思,王妃独宠李语汐,因为李语汐从小都十分的优秀,可以说是林幂倾尽了所有的鲜血栽培而成。

芜王则喜欢李葳蕤,因为李葳蕤和李语汐相比,更加给他女儿的感觉,李葳蕤会在芜王的身边撒娇,也会在芜王的身边哭泣。

至于大女儿李语汐,芜王则是感受不到这种父女之间的情感。

“呀我让你来是分析寿王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你将蕤儿以前的事情给抖落出来干什么,那个时候蕤儿还是小孩子,她不懂事。”芜王看着自己的王妃无语的抱怨了一声。

倒是林幂无所谓的笑了笑:“能有什么药,寿王这次拿出自己的世子来结亲,其实就是担心被朝廷蚕食。

现在陛下的军事势力日渐增强,昼王已经名存实亡,紧挨着昼王的就是他寿王,更重要的是,寿王经历了瘟疫的风波,实力大损。

现在是他需要增强同盟的时候。”

“可是增加同盟,他可以选择渤王,刑王为什么会选上我,要知道,我可是个不入流的王爷。”芜王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王妃。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林幂微微一笑。

“你什么意思?”芜王有些无语。

这个时候林幂呵呵的道:“没什么意思,就是感觉你很厉害,言归正传,寿王为什么选择和你结盟,其实很简单,寿王和你结盟,不是因为你的实力有多强。

主要是因为这样可以讨好我们的女儿语汐,要知道语汐可是陛下的上将军,手中握着陛下的十万战兵。

寿王和你结亲了,你说陛下还好意思蚕食他的属地,要知道语汐最疼的就是蕤儿,所以只要寿王的世子和我家的蕤儿结了亲。

那么他们寿国就不会在短时间被陛下所蚕食。”

“啊原来是这样。”终于,芜王明白的点了点头,跟着只见芜王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的王妃问道:“那幂儿,这亲到底还能不能结呀?”

“结为什么不结,寿王虽然不怎么样,但是他的这个儿子,在辰儒先生的教育下,那是真的非常的好,我们家那个混世魔王,要是能嫁给周阳文,那简直就是前世修来的福气呀。”

“你什么意思,我家蕤儿也很好,只是你不懂的欣赏。”听到自己王妃又在贬低自己的女儿,芜王小声的抱怨了一下,跟着就在林幂诧异的问芜王刚刚说的是什么的时候。

芜王立即转移话题道:“那个要是结了亲,破坏了陛下对寿国的安排怎么办,陛下要是发火了,我们是不是会被株连呀?”

看着芜王那胆小怕事的样子,林幂一个鄙视:“你放心好了,按照我的预测,陛下不会这么快动寿王的,毕竟寿王不动比动好。”

“额你又不是神仙,你怎么可以确定?”芜王不是很相信的看着林幂。

这个时候,林幂的耐心也没有了,所以只听她看着芜王道:“那你将语汐给叫回来,然后听听她的意见不就好了,语汐和陛下最近,她说可以就一定可以,她说不可以就一定不可以。”

“啊对对我立即就将语汐给叫回来,书信不安全,还是直接叫回来。”说完,终于芜王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就在此时,只听有宫女来报,说是天乐公主和世子喝的大醉,被送了回来。

这一下可是让芜王和王妃一个担心,两人立即就前去看王自己的女儿和儿子,这人还没有看到,芜王和王妃就听到了自己儿子和女儿的喊声。

“别扶我,我没有醉,小二再给我来一壶酒。”这是李葳蕤的声音。

就在李葳蕤的声音结束后,李正炘的声音也响了起来:“我可以证明我妹妹没有醉,她还可以喝,不信,我妹妹可以可以给你走直线。”

这一说,立即另一边的李葳蕤马上来了精神:“啊对,我要走直线,放开我,我要走直线。”

“你们快点放开我妹妹,我妹妹要走直线。”李正炘大吼。

就在两人在前面大发酒疯的时候,芜王和王妃来到了两人面前,看着自己的儿子女儿喝的醉醺醺的模样,特别是李葳蕤还在那里吵着要走直线,王妃林幂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芜王道:“就这样,你还觉得你女儿可以配得上寿王那位书画双绝的王世子吗?”

“额!”看着自己喝的醉醺醺的女儿,这个时候虽然芜王心中还是认为自己的女儿是可爱的,但是芜王爷是很清楚,这个可爱应该只有自己才会这么认为。

自己的这个女儿在某个程度,啊不是在所有的程度上都不如那位寿王的书画双绝的儿子。

看着芜王那一声默默的叹息,一边的王妃林幂扑哧一声的笑了起来,跟着就听王妃林幂道:“好了都不要看着了,将两人给抬进去,好生伺候。”

“诺王妃!”

就这样,很快,一直吵着要走直线的李正炘和李葳蕤被抬走了。

剩下了芜王和王妃林幂,芜王嘴唇动了动道:“我们的女儿,和周阳文一比好像还真的有点不太好。”

“哈哈!”王妃林幂大声的笑了起来。

第一百五九章 皇家礼仪

“呼呼呼!”

李葳蕤的寝殿中,芜王看着正在床上四仰八叉的打着呼噜的女儿,心中微微的一叹,小心翼翼的将自己的女儿盖上小被子。

芜王默默的摇了摇头,看样子,此时芜王也终于清楚了,如果自己的女儿可以和寿王的世子结成一对,那还真的属于走了狗屎运。

跟着芜王就小心的走出了李葳蕤的寝殿,等回到自己的寝殿之后,芜王就开始给自己的大女儿李语汐写信,希望李语汐可以回来一趟,事关李葳蕤的幸福。

这么一写,芜王相信李语汐一定会回来的。

第二天青山城的钟声又响了起来,这是上班和上学的钟声,钟声一过,青山城一天的忙碌就开始了,余夏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那些杂交选育稻种秧苗的情况。

因为这些杂交选育的稻种是青山城的未来,如果能一亩一千斤稻谷,那么将这些稻种种满大青山,就可以保证青山城的所有人都不用挨饿。

这是一件很大的好事情,所以余夏也最紧张这一件事情,好在这段时间,余夏的那些杂交选育稻种十分的厉害,一点不好的状态都没有,秧苗发的那是郁郁葱葱,可以说长势喜人。

今天就是栽种这些秧苗的日子,余夏也亲自下田去栽种秧苗。

农村叫栽种秧苗为插秧,而且还有很多的规矩,头一天插秧,称为“开秧门”。主妇要备好饭菜酒肉,供家人和帮工者聚餐。餐间,每人要吃一个鸡蛋,意谓“讨彩头”。蹲下去拔秧,先用缚秧苗的稻草在秧田上面横扫几下,意谓防止“发秧疯”。

发秧疯即手背发肿。插秧结束,称“关秧门”,有的户主绕田走一圈,拔一把秧苗带回家,扔在门墙边,说是“秧苗认得家门,丰收由此进门。”插秧结束那天的晚餐,主人家要宴请帮工者,称“打散”。插秧种田时,一天三餐外,还要加两次点心。

当然了,现在已经没有了,为了学习这个插秧,余夏还学过一首插秧诗:

水田是镜子,照应着蓝天,照应着白云,照应着青山,照应着绿树。

农夫在插秧,插在绿树上,插在青山上,插在白云上,插在蓝天上。

手把青苗插野田,低头便见水中天,六颗清净方为稻,退步原来是向前。

那个时候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会老幼齐出动,拔秧苗的拔秧苗,转运的转运,插秧的插秧,各自按着不同的分工忙得不亦乐乎。

广袤的田地此时成了水的世界,成了人的海洋。蓝天白云倒映水中,各种水鸟在田地间比翼齐飞,放眼望去,水田里都是人们低头劳作的身影,真是好不热闹。

插秧不但是个技术活,也是个力气活。先不说秧苗转运的艰辛,单是弓着腰,把秧苗插到水田里,就会让人累得腰酸背疼。为了能及时把秧苗插到田里,不误节气,有时这样一整天都难以直腰抬头,话也说不上几句。等傍晚时分收工的时候,往往是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去的。

现在这样的场景,已经很少看到了,因为机械的加入,想要看到这样的场景,基本要到更偏远的山区,余夏带着头的插秧,让所有人都兴致勃勃。

一共十亩的水田,所有人不到半天就给全部插完了。

等插完秧苗之后,看着十亩水田载满秧苗的样子,余夏淡淡的道:“好与不好,很快就见分晓,请老天一定垂怜。”说着余夏对着天空拜了一拜。

而就在余夏插完了秧之后,凤鸣城我们的天乐公主也终于起来了,宿醉让李葳蕤扶着疼痛的难道喊道:“明天明月,我的醒酒汤。”

一连喊了两声,不过,进来的不是明月,而是李葳蕤的生母王妃林幂。

“额!”等李葳蕤看到自己的母亲端着醒酒汤出现之后,立即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有点怯生生的道:“母妃。”

“醒了来,快点将这碗醒酒汤喝了。”说着林幂温柔的将手中的醒酒汤递给了一旁的李葳蕤。

只是我们的李葳蕤却并没有去接秦幂手中的醒酒汤,反而是微微的往后一躲,然后用警戒的神色看着林幂道:“母妃,我知道错了,我下次再也不喝酒了,只是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醒酒汤里是不是下药了?”

“噗!”一个无语,林幂没好气的看着往后躲的李葳蕤道:“我是你母妃,为什么要给你下药,呀你这个臭丫头,你讲我当成什么了,我可是你的生母,不是你的后母,而且即使是后母,我也是有善心的,看看你的姐姐,我教的多好。”

只是等林幂没好气的说完,这个时候,我们的李葳蕤终于将警戒给放了下来,然后松了一口气,接过林幂手中的醒酒汤,咕嘟咕嘟几口给喝干净,然后开心的抹了抹嘴道:“这才是我的母妃大人。”

“嘿!”林幂一个苦笑:“你这个不骂不快活的臭丫头。”

等林幂苦笑完之后,李葳蕤就想跳下床去洗漱,只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林幂却挡在了李葳蕤的面前道:“你想干什么去?”

“刷牙,洗脸,还有出恭!”李葳蕤快速的回答,等回答完,李葳蕤就准备下床离开。

但是,让李葳蕤没有想到的是,等李葳蕤说完之后,就见林幂拍了拍手,跟着外面就走进两位中年妇女,林幂此时微笑道:“蕤儿你已经不小了,现在也应该学习学习王府礼仪了。

这两人是母妃以前的侍女,也算是你的长辈。

今天我让这两人过来,就是告诉要她们教一教你的礼仪,而这一切也正好是从刷牙,洗脸还有出恭开始的,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不是一个人了,你要带着两位嬷嬷一起生活。

她们会教导你什么是皇家礼仪。”

林幂刚刚说完,李葳蕤的脸上就露出了十分精彩的神色,跟着李葳蕤有些抗拒的道:“母妃大人,您是不是弄错了,我都快成年了,我其实什么礼仪都清楚,就不需要用人教了吧?

而且父王还找我有事呢,我现在要去父王那里了。”

李葳蕤很快就将芜王给抬出来,因为以往,都是她的父王去救她的,所以她毫不犹豫的再次抬出自己的父王,只是这一次,林幂则是嘿嘿的一个坏笑道:“抱歉其实我想告诉你的是,让你学习礼仪,就是你父王的主意,所以就别挣扎了。”

“什么?”李葳蕤一个惊骇。

第一百六十章 恭喜出嫁

晋国皇家礼仪说真的,那是十分的繁琐,其中公主的礼仪就更加的可怕。

首先面容要和颜悦色,说话的时候要语言简洁,语调亲切,语速适中。如果要是别人说话,公主必须认真聆听,切忌心不在焉,不轻意打断言者。

与人交谈时目视对方,适时点头、应答。多人交谈时说话时间长短适度,不滔滔不绝。礼貌性的交谈应使用谦词和敬语。

打招呼一般要用右手,双腿并立站直,微笑着注视对方眼睛。一般由年长的向年轻的伸手,地位高的向地位低的伸手,女士向男士伸手;拜访时主人先伸手,告别时客人先伸手。在多人握手时,顺其自然,不交叉握手。与贵宾或老人握手时宜用双手,身体微微前倾。男士与女士握手时,时间长短和力度适中。

站立时挺胸、收腹、抬头,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

坐立时上身保持端正,女士穿裙装坐沙发不应太靠里面。两腿交叠而坐时,悬空的小腿回收,脚尖向下。走路时身体挺直,自然摆动双臂,不左摇右摆。

嘿嘿上面的这些还仅仅只是最基本的礼仪,可想而知,等李葳蕤被两位嬷嬷训的时候,李葳蕤该是有多崩溃的。

最惨的还是,这次的礼仪训练,还是芜王的主意,因为那晚醉酒,芜王是真的有些丢脸,他想着,如果自己的女儿在男方家也喝成这个样子,自己的老脸要往哪里搁。

更加让芜王耿耿于怀的是,那位周阳文的优秀,这么一衬托,自己的女儿是真的太差劲了,所以芜王狠狠心,想着要在这之前做点什么。

找到了自己的王妃,王妃秦幂倒是十分的支持,还奉献了自己的两位曾经的侍女,跟着李葳蕤遭罪的时间就到了。

“公主,腿要直!”

“不对再走一次,头要抬。”

“公主,还是不对,继续重新来一遍。”

“还不对必须再来一遍。”

从早上到下午,一训就是整整一天,等晚上休息的时候,李葳蕤的腿都开始打颤了,这一天训的,比李葳蕤在外疯跑一天还要累。

所以等李葳蕤一回寝殿,就直接倒在了自己的床上。

明月这个时候小心翼翼的打了一盆水进来道:“公主,用热水烫烫脚,去去乏吧。”

“哎好累呀。”李葳蕤慢慢的将自己的脚给伸出来道::“是要好好的烫烫脚去去乏了,今天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哎明月,你说我父王这是怎么了,今天突然要我学什么礼仪,这老头是不是吃错药了?”

听到自己的公主说自己的父王,明月只是笑笑安慰道:“王爷应该是想要公主多学习一点礼仪,想着以后公主更加的优秀。”

“是吗!”李葳蕤有些有气无力的道:“希望是这样吧,哎明天希望可以轻松点,不过,我看也是不太可能了,哎我的那位父王呀,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话刚刚说完,这个时候,李葳蕤就听到门外有了动静。

这个声音鬼鬼祟祟,李葳蕤第一时间就想到这个动作是谁的,不用猜也知道是自己的大哥,所以李葳蕤立即喊道:“是大哥吧,快点进来吧。”

“哈哈!”果然,门被推开,只见李正炘笑盈盈的走了进来,看着正在烫脚的自己小妹道:“怎么样,今天累不累,听说母妃给你找了两个嬷嬷教你礼仪。”

说完,李正炘露出了嘿嘿的笑声。

这笑声让李葳蕤露出一丝不爽的表情道:“怎么大哥是故意来嘲笑我的。”

看到李葳蕤表情不好,李正炘马上正色道:“这哪能呀,大哥是来给你带消息来的。”

“你给我带消息,我有什么需要知道的消息?”李葳蕤有些懒洋洋的不愿去理睬自己的大哥。

不过,李正炘却慢慢的凑到了李葳蕤的身边道:“呀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为什么突然父王让你去学什么礼仪了吗?

要知道父王可是一直都很疼你的,根本就没让你学过什么礼仪,即使母妃不乐意,但是父王却依旧站在你的身边,可是这次,为什么父王却会主动的让你学礼仪?”

“额!”终于,李葳蕤对自己大哥的消息有了一丝兴趣:“你知道父王为什么会突然让我练习礼仪?”

看到自己小妹来了兴趣,李正炘立即点头:“我知道,而且也是刚刚知道的。”

“好你说!”

“着!”就在李葳蕤让李正炘说的时候,这个时候,李正炘则是有点欲言又止的道:“小妹,本来这个消息是可以无偿告诉你的,毕竟你是我最亲的人,而且也帮了我很多的忙,只是只是!”

后面的话,不用说,李葳蕤也知道自己大哥的想法,无非就是来自己这里要点银子,说真的,一点点银子,李葳蕤不在意。

所以马上道:“要多少?”

“呵呵五百两。”李正炘谄媚的笑道。

“我给你一千两,不过,你的消息必须是准确的。”李葳蕤有银子,所以对银子不是在乎。

不过,一千两银子李葳蕤不在乎,但是李正炘却是开心死了,连忙的道:“小妹,你放心,我这次带来的消息,一定是最准确的。”

“还不快说。”李葳蕤没有好气的道。

只是看着李葳蕤,李正炘却汕汕的笑了起来,跟着李葳蕤就知道自己大哥的意思,这是想要先收银子,一个无语,李葳蕤看着身边的小丫鬟明月道:“明月给我们的世子一千两银票,我的这位爱妹妹的世子大哥,可是不给银子,就不会说的。”

李正炘嘿嘿一笑。

这个时候,我们的小丫鬟明月也是立即拿了一千两银子的银票给了李正炘,而就在银票到手之后,李正炘也是马上告诉李葳蕤。

“小妹呀恭喜你呀,你要出嫁了,父王让你学礼仪就是为了给你出嫁做准备。”

而等李正炘说完,李葳蕤一个惊骇:“你说什么我要出嫁了?”

跟着李正炘点点头:“是的,是我刚刚偷听到的,说是你要和寿王世子结亲,很快寿王世子就要来凤鸣城。

据说这位寿王世子,十分的优秀,所以父王才会让你临阵磨枪呀所以小妹恭喜恭喜呀。”

“我恭喜你个头。”李葳蕤一个不爽,直接将洗脚布,扔在了李正炘的头上。

第一百六一章 欢乐父母

“我不嫁我不嫁!”

等李葳蕤知道自己学礼仪是因为寿王世子要来向自己提亲后,李葳蕤第一时间冲到了自己父王的寝殿,虽然此时李葳蕤害怕的母妃也在,但是李葳蕤现在已经无所畏惧了。

“你不嫁什么呀?”林幂看了自己的女儿问了一句。

“额!”李葳蕤一愣,跟着看了一眼身后的李正炘道:“我大哥说,父王让我学礼仪是因为寿王世子要来提亲,我不嫁那个寿王世子。”

“李正炘!”芜王看着李正炘一声大吼。

吓的李正炘往后一躲道:“父王,我我我是好心的,本来是想要恭喜小妹的,可是我也不知道小妹会这么大的反应。”

“哼你给我等着,过一会再找你算账。”芜王冷哼一声。

“父王,不要怪大哥,我绝对不会嫁给那个什么寿王世子的。”李葳蕤终于义气的挡在了李正炘的面前。

而就在这个时候,林幂扑哧一笑了起来。

对于自己母亲的笑声,李葳蕤诧异的道:“母妃笑什么?”

“哈哈!”林幂看着李葳蕤道:“我笑你也太早说不嫁了。”

“什么意思?”李葳蕤一愣?

“你说你不嫁寿王世子,你可知道寿王世子是什么样的人吗?”林看着自己的女儿问道。

“我管他什么样的人,反正我就是不嫁他。”李葳蕤很是坚定。

只是这个时候林幂却笑道:“周阳文,寿王世子,年少时以才智聪颖著称,皇室中的人都称他是奇童。后来被前晋国科举第一人辰儒先生收入为徒。

本来师徒二人一直都住在偏僻的竹山之处,后来一次周阳文回蕴城拜见父母,因为坐在可以看得见的马车中看书,女孩们见了他,都不由得围着他,老女人们见了他,用花朵投掷他,当周阳文回到王宫时,居然是满载而归,只要周阳文看她们一眼,这些女子们便惊呼着羞答答含情脉脉,似乎那回眸一笑是为自己而来。

一时间,蕴城刮起了坐在马车中看书的热潮,吸引粉丝无数。”

“有没有这么夸张?母妃你说的是真的假的?”李葳蕤被林幂说的一愣一愣的。

“当然是真的我见过那个周阳文,长的是真好看。”芜王马上附和。

只是李葳蕤却撇撇嘴道:“再好看我也不稀罕,反正我就是不嫁。”

“蛤!”林幂一声冷笑道:“合着我刚刚说了那么多你还不明白?”

“我不明白什么?”李葳蕤是真的不明白。

林幂这个时候笑看着自己的女儿道:“我刚刚说那么多,就是为了告诉你,周阳文来提亲,很可能是被自己的父王逼的。

其实他不一定看得上你,他书画双绝,人称奇童,而你呢?我的女儿,你写的字歪歪扭扭,我担心周阳文看了你的字都能吐出来。

所以你其实大可以不必现在喊不嫁,毕竟周阳文也许根本就看不上你,这次来只是走个过场,你听信了你大哥传来的不清不楚的消息,就来闹。

我敢说,一大半是多余的,蕤儿,有这个时间,你还不如早点回去睡觉,大晚上的,太累了。”

虽然林幂说的话不好听,但是李葳蕤好像似乎听懂自己母妃话中意思,这位周阳文不是死乞白赖的想要娶自己的,这个周阳文特别的优秀,和自己很不配。

周阳文很可能是被寿王逼着来的,自己的那位傻大哥没有听明白,就跑过来敲诈自己的银子。

想了又想,李葳蕤甩了甩脑袋道:“啊我大概知道什么意思了,哼那样更好,我管他什么奇童,我是不会嫁的,最好都看不上,一拍两散。”

说完,歪着小脑袋道:“父王,我先回去睡觉了,我的好大哥,你帮我好好的教训一下,传过来的消息太不清楚了,就这要要了我一千两银子。”

“什么一千两银子,呀蕤儿,你也太大方了。”芜王一个惊呼。

李葳蕤呵呵的笑道:“这点小钱算什么,我很快又会有五万两进账,父王,只要你可以将我大哥荷包中的一千两个榨出来,那一千两就是你的了。”

“当真?”芜王一个惊喜。

李葳蕤笑着点点头:“当然是真的,我走了!”说完,李葳蕤对着芜王和母妃行了一礼,跟着蹦蹦跳跳的就走了。

“小妹不要走,小妹不要走!”李正炘看着李蕤儿走了,一连惶恐的想要跟着走。

可惜,李正炘刚刚准备要跨出殿门,就被芜王给拉住了:“正炘吾儿,你刚刚也听到了,你妹妹说,一千两银子是我的。”

“父王,你可不能不讲理呀,银子是我用消息换来的。”李正炘做着自己最后的挣扎。

只是芜王嘿嘿的一笑道:“可是消息是你从我这里偷听道的。”

“母妃救我,母妃救我!”李正炘向自己的母妃求救,可是却听林幂一声冷哼:“你这种偷听的小贼,没有理由同情。

王爷,好好的教训他,今天如果不是我急中生智,一定会被蕤儿给闹一夜。”

“啊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母妃你好阴险,原来你刚刚说什么周阳文不一定娶蕤儿都是编的,蕤儿被骗了,那个周阳文一定会娶蕤儿的。”李正炘一声大吼。

“额幂儿,被他知道了真相,我们该怎么办?”芜王突然脸色变得一冷。

“还能怎么办杀人灭口吧。”秦幂淡淡一笑。

“可是毕竟是我们的长子呀?”芜王看了看一遍的林幂。

“你反正很讨厌他不是吗今天就灭了口,岂不快哉?”

“噗!”李正炘彻底无语了,不就是自己知道了一些关于自己妹妹的事情,这样就要灭口,自己的这两个父王母妃,李正炘也终于知道,自己的性格是遗传的谁了。

无奈的从自己口袋中将一千两银票给拿了出来,然后递给芜王道:“父王,这个给你。”看着芜王笑嘻嘻的笑纳,跟着李正炘看着自己的母妃道:“母妃,我保证不会将刚刚知道的事情给说出去,如果我说出去,那么我就抄一整本书。”

“呵呵。”林幂轻轻一笑,然后看着身边的芜王道:“王爷,看样子我们的儿子还不是那么的讨厌,可以让他走了吧?”

“有多远滚多远,最讨厌看到他。”芜王哈哈一笑。

跟着李正炘咬牙切齿的离开,只不过出门之后,一声无力的叹息,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居然有这么一对欢乐的父母。

第一百六二章 香火的重要

“我要做爹了我要做爹了!”

清晨落樱台上,余壮的声音在落樱台久久不停的回响,以至于余夏起床之后,还能听到余壮那兴奋的声音,而等听到余壮兴奋的声音之后,余夏也是露出了笑容,这个余壮还挺厉害的,刚刚成亲几个月,就让自己的妻子怀孕了。

余夏一开始还以为这件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但是余夏不知道的是,余壮的这次做爹,让余夏的又一次的尴尬了。

古代呀对这个后继有人也就是香火是十分看重的。

古人说,世界上有三种人是最不孝顺的,第一种是见了父母有错不说的;第二种是家境贫困,却还不想着奋斗养家糊口的;第三种则是托着不娶媳妇,使得家族无后的。这三种又以“无后”为最严重的。

因为没有了后,就预示着没有未来,古人最怕的就是没有未来。

这个香火有多重要,其实看看南北朝时期宋文帝刘义隆第十一子刘彧,你就可以知道。刘彧是皇帝,虽然后宫美女成群,但是除了原配王氏生下两个女儿,其他嫔妃毫无怀孕的迹象,更别说生什么儿子了。嗣位悬空,后继无人,这让刘彧十分焦虑。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更何况他是堂堂九五之尊的皇帝。为了后继有人,刘彧终于下了狠心,让自己心爱的妃子陈妙登“借种生子”。

古代的男人尤其是皇帝一生忌讳被别的男人给自己戴绿帽子,让自己的媳妇生下别人的孩子。然而,身为皇帝的刘彧竟然反其道而行之,主动的让别的男人和自己爱妃给自己戴绿帽子,甚至自己筛选目标,将心爱的嫔妃送入别的男人的怀抱。

而这个目标不是别人,正是刘彧的老师李道儿,一方面是自己的老师,有文化,而且这种借种这种隐秘的事情不容易泄露,另外一方面,李道儿正值盛年,体格健壮,家中妻子已经生下10个孩子,而且都是男孩。

于是乎,将自己的爱妃陈妙登赐给了李道儿,没过多久,刘彧又将陈妙登接回宫,后不久就产下了儿子。刘彧终于有了一个儿子,但又觉得只有一个儿子是不够的。

因为一旦夭折,情形还会和以前一样糟糕。既然一个儿子不够,那就再想办法。办法总是想出来的。于是,刘彧想出了一个更加荒唐且十分残忍的办法,就是派人秘密查访诸王的姬妾中有没有孕妇,有就将孕妇拖进宫里,待其生产。如果产下的是男孩,那就杀了母亲,留下孩子,然后令自己的爱妃来充当孩子的母亲。

看似荒唐,但是其中也透着无奈,因为古人对待香火和后代看的实在是太重了,皇帝也一样。

所以余壮有了孩子之后,余家人再次全部都敏感了起来,邱小麦和余裳儿已经跟在余夏身边很久了,但是余夏还是没有纳两人为妾。

这让余家人不但是敏感,更加的恐慌了起来。

很快让余夏有些苦涩的是,余大力,陈茂盛,陈花英开始依次的找余夏谈话,而谈话的内容就是和娶妻生子有关,一开始余夏认为自己就装作不知道,将这件事情给瞒过去就算了。

不过,让余夏没有想到的是,很快,关于余夏子嗣的问题,六部的部长和其他所有工厂的厂长,各级处长,科长,联名写了一封信,就是希望余夏可以成亲,如果余夏暂时不想成亲,也可以,不过,必须要纳妾,以最快的速度诞下子嗣。

说真的,余夏本来以为这生孩子,就是余家家人的想法,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整个青山城其实都在眼巴巴的看着余夏。

余夏是青山城的灵魂和统领者,虽然余夏还是青年,但是谁都有万一,如果余夏有了儿子,那么就是双重保险,余夏要是没有了,就辅佐他的儿子。

那么青山城依旧在,这就是所有青山城百姓的想法,也是所有普通百姓的想法。

这让余夏有些为难了,娶妻生子这是件大事情,但是余夏的心中其实还有他的那位未过门的媳妇,余夏和自己的那位未过门的媳妇,都是孤儿,是在福利院认识的。

余夏的妻子名叫李文娟,呵呵很老气的名字,不过,当时的农村大多都是这样的名字。

余夏和李文娟的福利院叫做车二路社会福利中心,一共是21个孩子,两人的第一次相遇,和同批的其余几个一起念小学,读初中,上高中。小学初中,学校离福利院很近,孩子们总是一起走路上下学,回了福利中心又是玩伴。

因为两人年纪最大,所以空闲时还会帮工作人员照顾十多个弟弟妹妹。

后来上高中的时候,从福利中心到高中大概两三公里,一早一晚,余夏的自信车后座上毫无意外地每天都有李文娟是的,相逢就是一家人,他们就像一个家里的两个孩子。

就这样骑过一年四季。后来,男孩毕业了,去当兵了,女孩去送行,哭了;不久,女孩去宁波读大专再后来,他们写信,写很多信;再再后来,他们相恋了!

她等了他很长时间,他也爱了她很长时间,这应该算是青梅竹马的爱吧。

所以在余夏的心中,李文娟位置很重很重,也许时间是可以淡忘一切,但是余夏相信,李文娟的这份淡忘,应该要很久很久,至少不是一年两年就可以淡忘的。

现在突然让他马上和一个女人结婚,也许没有经历余夏和李文娟情感的人会说,这有什么好纠结的,找个女人暖被窝不是很好。

可是当你真正的感受过那份爱情的时候,说真的,有的时候,找个女人暖被窝就不是那么的美好了,举一个不是很恰当的例子,某人的母亲上了天堂。

突然来了一个女人,某人会叫对方妈妈?

很显然这是很难的,因为已经有感情在里面了,而没有感情的人,只要得到相应的好处,他会很容易喊一声妈妈,所以说质疑余夏为什么有女人却不要,那是因为余夏经历的感情,只是并没有经历过,所以才会疑惑才会质疑。

但是真正经历过这样刻苦铭心爱情却能明白,想要忘掉一个人,真的真的是很难的。

不过,虽然这份感情是刻苦铭心的,但是余夏最后还是选择了对青山城的百姓负责,他的回应是,今年之内自己会成亲。

不出意外,明年就会有子嗣出生。

一时之间,青山城百姓全城欢呼,喜气洋洋!

第一百六三章 静边军

三天之后凤鸣城

一队骑兵呼啸的穿过了凤鸣城的南门,这队骑兵大概三千人,乃是李语汐最精锐的骑兵,号静边军,满员3000人,一人双马,骑士均是晋国平州人,能开200斤的硬弓,剽悍异常。而马匹也都是清一色的良驹,从军士到战马全部披重甲,兵器除了弓箭外,全部配钩连长枪。

这支骑兵的虽然人数仅仅只有三千人但是在历次的作战中,未尝败绩,屡次正面打败敌人最强的王牌军队。

只要当战事成胶着状态的时候,李语汐必定会投入这支静边军打开局面,所以在战事最激烈的时候,静边军往往被用作为突击队或敢死队使用。

“父王母妃!”

芜王的王宫前,芜王和林幂早早的在门口迎接,看到两人之后,李语汐也是第一时间下马向两人行礼。

“好了好了你从那么远的地方赶回来,一定累了,我们就不要在这里说话了,走进殿,我给语汐你准备了你最喜欢吃食物。”林幂开心的拉起来李语汐的手。

芜王也轻轻的点头,等林幂拉着李语汐一起进王宫的时候,站在另一边的李正炘看到李语汐之后也是立即的躬身道:“大姐!”

李语汐点点头,然后诧异的问道:“蕤儿呢?”

“她呀谁知道,一大早就出去疯了,你回来的时候,路上没有看到?”林幂看着李语汐问道。

“没有呀一路上都没有看到。”

等李语汐说完,一边的李正炘道:“蕤儿去的是北门,大姐回来的是南门,所以两人不会碰到的。”

“哦你倒是对蕤儿的事情知道的是一清二楚,那你可知道,蕤儿是去做什么了?”芜王看着李正炘问道。

“额蕤儿是不让我和别人说的!”李正炘刚说完,就看到了芜王的冷眼,跟着立即道:“但是父王,母妃还有大姐可不是外人。

呵呵其实蕤儿去北门接青山城的银子去了。

这次银子好像是以前的两倍,有十万两白银,哎呀这青山城的那位青山侯可真的是大手笔,对蕤儿也太好了。”

“十万两!”

银子的数字,让芜王,王妃都震惊了,倒是李语汐微微的皱了皱眉道:“这个青山侯可不是简单的人物,我和他交手过几次,除了第一次,后面每次都是以我妥协为结束。”

“哦那此子不凡呀?”林幂微微的诧异、

只是芜王这个时候冷笑一声:“一位贱民能有什么不凡的,我看他呀就是认为蕤儿是公主,就想巴结住蕤儿,小人心态而已!”

对于自己父王对余夏的分析,李语汐微微的摇头,别人或许是巴结之人,但是那位青山城的余夏可不是,如果余夏的是的话,他为什么要巴结个公主,直接巴结皇帝就可以了。

可是人家不巴结,一个月就是那个量不多也不少,其他的产业如果皇帝敢伸手,对方就敢和你玩命,所以余夏这个人并不是简单的小人心态,他对李葳蕤,根本就不是巴结。

当然了,这些话,李语汐可不会和自己的父王说,毕竟说出来,自己的父王只会更加的远离自己,所以李语汐只能不置可否的点头笑了笑。

很快,走进大殿之中。

此时的大殿中的桌子上已经摆满了李语汐喜欢吃的食物,这让李语汐感动的看了看身边的林幂,这个女人在自己母亲离开之后,就一直默默的做着自己母亲离开时候的事情,而且对她的爱,甚至比对自己的亲生孩子还要多。

这是李语汐十分感恩的。

“坐坐看这些都是语汐喜欢吃的,那个语汐你多吃点,你一个女孩家家总是在军队,吃的一定不好,回家了,就多吃点。”

“是呀!”林幂说完,芜王跟着道:“你母妃知道你回来,凌晨就起来了,一直在厨房弄这些,所以多吃点。”

“谢谢母妃。”李语汐看着林幂轻轻一笑,然后夹起一块豌豆糕吃了下去。

看到李语汐吃了碗豆糕,林幂十分的开心,连忙的给李语汐夹其他的食物,一时之间,席间微笑连连,这是在王室之中很少可以看到的亲情场景。

要知道其他王室,那个王室不是勾心斗角,有句古话叫天家无亲情,虽然说的是皇家,但是现在晋国的王室也是类似小诸侯国,所以也和天家差不多。

芜王一家可以如此,真的是大不易的。

吃饱了,喝足了,等食物被撤下之后,李语汐擦了擦嘴问道:“父王,这次找我回来说有一件关系蕤儿的事情要和我说,到底是什么事情,现在蕤儿不在,正好说一说。”

“啊是这样的。”芜王喝了一口茶道:“语汐将你叫回来,其实也是你母妃的意思,寿王派人送信,说他想要和我结亲,他的世子将会亲自来凤鸣城提亲。

你的母妃分析说,这应该是寿王想要和你扯上关系,担心陛下会蚕食他。

找你回来就是想要问问,陛下有没有去蚕食寿王的打算,如果有,这个亲我们不结,因为不能让你和陛下之间有嫌隙。

如果没有,你母妃说,这个亲还是可以结的,毕竟那位周阳文,口碑是真的很好,而且你妹妹也真的老大不小了。不能总是让她在外面惹事,嫁了人相夫教子也是挺好的。”

“哦是这件事呀。”李语汐点点想了一下道:“陛下倒没有蚕食寿王的意思,毕竟他以前可是做过太子的人,要是蚕食他,会引起很多朝内大佬们的抗议。

而周阳文也确实很优秀,配蕤儿是真的没有问题,只是!”

后面李语汐有点犹豫的道:“只是你们知道蕤儿的想法吗?要是那个小家伙不愿意,那就麻烦了。”

“还反了她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说行就行。”芜王猛的一拍桌子,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但是周围都是自己人,所以大家都知道,芜王对李葳蕤一点办法都没有,这时候拍拍桌子也就是做做样子,谁也没有当真。

反而是李语汐的话,大家都听到心中去了,都知道李葳蕤是除了名的牛脾气,这要是李葳蕤不想嫁,那后面该如何处理呢?

说真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第一百六四章 铁鹰卫士

“主公有令,这次一定要杀死周阳文。”

“诺。!”

一个树林中,穿行着五十位的黑衣人,这些人手中个个带弩,快速的穿越在树林之中,在树林的外面,一队大约三百五十人的马队,正在向这凤鸣城前进。

一个马车中,一位长相俊秀的男性坐在马车中看着手中的书籍,这位就是寿王世子周阳文,拥有着一副迷死天下女人的容貌,真的不知道长相丑陋的寿王怎么可能会生出这样的儿子。

保护在马车周围的军队是寿王的护卫军铁鹰卫士,这支护卫军一共有一千五百人,这些可以说是寿王压箱底的军队,因为这群铁鹰卫士可以称得上是晋国的特种兵。

铁鹰卫士的选拔非常的严格,奴隶、平民、贵族均可入选,但是要先过负重关,体格要健壮,百人中也很难出一名。

而想要成为铁鹰卫士:每人手执一支长矛、腰挂短剑,身背50支长箭与一张铁胎硬弓、携带3天军粮,连续疾行100里,能立即投入激战。

辰儒在此基础上,又增添了全副甲胄、一口阔身短剑、一把精铁匕首与一面牛皮盾牌,总负重约在八十余斤。达到这个要求,才能进入步战、骑战等实战训练,会使用各种兵器,排列布阵,样样精通。

据说十万的寿王兵丁,其中仅仅选拔出了一千五百人,这次一下子就给了周阳文三百人护卫,可想而知,寿王对自己的这个儿子是有多好。

“停!”

突然护卫在周阳文马车附近的统领于胄喊了声停。

“怎么了,于统领?”

马车中看书的周阳文发现车队停了,所以在马车中问道。

“呵呵。”微微一笑,于胄道:“世子,应该又有人来给我们解闷了。”

“哦。”微微的‘哦’了一声,周阳文有些无语的道:“我的那些弟弟们,就真的这么想我死,这已经是我出了蕴城遇到了第五次刺杀了。

其实于统领,我不稀罕这个世子之位,如果可以拯救百姓,这个世子之位我不稀罕。”

周阳文的话,让外面的于胄一个感动:“世子仁心为怀,于胄深深感动,不过,世子请千万不要放弃世子之位。

因为只有世子登上了王位,那寿国百姓才会真正的安心。

也请世子放心,有我于胄在此,不会让世子又半点的损伤,现在如此,以后亦如此。”

于胄这一段时间,是真的感受到了周阳文的仁善,虽然只是短短的相处,但是于胄却也深深的认为,周阳文可以真正的帮助寿国的百姓。

所以后面的话,他有点认主的意思,现在会保护周阳文,等以后他依然会。

“多谢余统领,文感激不尽。”周阳文轻轻一语。

那边于胄立即道:“愿为世子效死。”

刚刚说完,就听树林内一阵喊杀之声响起,周阳文身边的剑奴猛的抽出手中的宝剑,只是也就大概过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

厮杀声就停止了,跟着就听那位于统领骑马过来禀报道:“世子,已经可以启程了,对方五十人,悉数被诛。”

“好多谢于统领,下次如果还有刺客,依然全部诛杀,不需要活口。”周阳文淡淡的道。

“诺。”说完,于胄大喊:“启程。”跟着,马车车队缓缓继续前进。

而这个时候,一直陪在周阳文身边的剑奴不开心了:“公子就是太仁善了,明明可以留个活口,回去指证那些无耻的人,可是公子却将所有人都给杀了。

真不知道,公子是不是喜欢被刺杀。”

看了看身边和自己一起长到大的剑奴,周阳文露出一丝笑意道:“是是是公子喜欢被刺杀,喏鸡腿快吃吧,这段时间一直跟着我提心吊胆,抱歉了。”

接过了鸡腿,剑奴才露出了一丝笑意。

只是这个时候周阳文却微微一叹,被刺杀的事情太招摇了,说与不说,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寿王也清楚,要不然就不会派他的铁鹰卫士给周阳文了。

所以留不留活口都一样,留活口反而显得小气,周阳文人是好,不过,人好不代表蠢,人好不代表不会反击,老实人反击才是最可怕的,因为那是不死不休。

“什么我不嫁!”

凤鸣城芜王的王宫中,因为知道皇帝没有蚕食寿王的意思,而且就连李语汐都支持李葳蕤嫁给周阳文,所以芜王一时没有忍住,直接和李葳蕤摊牌了。

只是让芜王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摊牌却引来了李葳蕤最疯狂的抵抗。

“不嫁你凭什么不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和你母妃只要同意,你不嫁也得嫁。”第一次芜王对着李葳蕤大声的吼了起来、

不过李葳蕤却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是梗着脖子道:“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你们要是逼我,我就一走了之,大不了我去青山城。

余夏说了,我是他最好的朋友,不管我做什么,他都会帮我的,我去他那里,谁也不能管我。”

“啪!”突然,芜王没有忍住,第一次抽了李葳蕤一个耳光,跟着狠狠的喊道:“你是公主,那个余夏就是个贱民,你和他做朋友,那是自掉身价。

还想去他那里,哼别做梦了,我会立即派人将你的什么护卫都给抓起来,你也给我禁足,要是敢踏出房门一步,想着去那个贱民那里。

只要你敢去,我就敢杀光你的护卫,包括那个余夏的弟弟。”

“父王你不能你不能要是杀了余秋,你让我怎么和余夏交待?”李葳蕤露出了惊骇的表情。

不过,芜王却十分执着的道:“我不管你怎么和那个贱民交待,我只是告诉你,你现在最好给我乖乖的待在宫中。

等寿王世子来了,和寿王世子成亲,如若不然,你就别怪父王心狠。”说完,芜王挥袖而去。

只是等来到外面,林幂却走了上来看着芜王道:“是不是有点过了?”

而芜王则是摇了摇头道:“不过不行呀,我宁愿让这个丫头恨我,也不愿意她喜欢上一个错误的人,我们是皇室,我们和贱民是没有结果的。

蕤儿和周阳文是天生一对,还是语汐说的对,有的时候,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我这个做父王的就必须心狠一点,好了不和你说了,我要去将蕤儿的护卫们都缴械了,不过,我不会真的杀他们。”

说完,芜王默默的离开,只是,芜王不会想到,就在他离开之前,有一个身影比他更早的离开。

第一百六五章 黄雀在后

“快走,快走你们快走。”

李正炘先芜王一步来到了余秋的骑兵连所驻扎的地方。

看到李正炘,余秋也是立即从房间走出来问道:“世子,发生什么事情了?”

“你们快点走,要是再不走的话,你们就会被我父王给软禁的我父王想要我小妹嫁给寿王世子,然后完成和亲,可是我小妹不从,就说要去青山城。

我父王就发火了,不但给了我小妹一耳光,还将我小妹软禁了,并且说如果我小妹要是不从的话,就会杀了你们威胁。

所以你们都要快点走。”

“啊怎么会这样?”余秋一愣。

不过,这个时候,李正炘却拿出一块令牌催促道:“不要再发愣了,这是我的世子令牌,拿着我令牌立即出城,跟着快点回青山城,你们必须要加快速度,因为我父王就在我的身后。”

“可是如果我们走了,你该怎么办?”余秋担心的看着焦急的李正炘。

“呵!”李正炘挺了挺胸膛道:“大不了被毒打一顿,还能杀了我这个亲生儿子,你是我兄弟,我绝对不会让我父王对你动手的。”

“世子将末将当兄弟?”余秋心中一颤。

“不单是当,还是当好兄弟,所以余秋快点走快点走!”

说着,李正炘推了余秋一下,跟着余秋一个转身喊道:“所有人准备撤离!”

余秋的骑兵连素质很高,仅仅用了不到三分钟,一百人已经整装齐备,等骑上了自己的马,出了王宫之后,一路通行无阻,跟着依靠李正炘的世子令牌出了北门,一路向青山城逃去。

“什么蕤儿的骑兵护卫都跑了?”芜王一个皱眉:“跑的还挺快,可是他们是怎么出城门的?”

“这?”属下一愣。

不过,看到芜王生气的样子,还是如实道:“是世子给了他们世子令,城门守兵看到世子令跟着打开城门放走他们的。”

“混蛋这个逆子真的是想要气死我呀,来人将这个逆子给找来。”芜王恶狠狠的道。

“是!”

那位属下离开,不一会,李正炘就被带了过来跪在了芜王的面前,而芜王还什么都没有问,李正炘就将所有的事情都给说清楚了,这次李正炘一点也没有耍赖,显得很义气,也很光棍。

不过,就在芜王准备对毒打自己世子一顿的时候,李语汐走了过来,看了看这里的情形,李语汐道:“好了父王,不要打正炘了。

其实他放走了那些人也是好事,那些人最好还是不要碰,特别是其中一个余夏的亲弟弟,如果闹的不好,我怕事情难以收拾。”

“语汐你怎么也会这么说,那不就是一个贱民侯爷,有什么好怕的?”芜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李语汐则是淡淡的道:“余夏可不是一般的贱民,他的侯爷也不是普通的侯爷,好了我不想解释那么多,正炘,和我走,母妃还在等你。”

“哦哦!”一听自己的大姐这么说,李正炘立即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来到了李语汐的身后,跟着李语汐的身后离开。

而这个时候的芜王也是无可奈何,因为自己的女儿李语汐,他是惹不得的。

来到了林幂的寝宫,林幂看到李正炘后骂道:“还不谢谢你大姐。”

李正炘立即点头要谢谢李语汐,不过,这个时候,李语汐却淡淡的道:“不用谢我,谢母妃,如果不是母妃见你被父王抓走,预感不好,也不会立即通知我。

好在通知的早,要是晚一点,你的屁股就不保了。

不过,我这次帮你求情,也是因为你做的事情,确实我是认可的,就像我刚刚和父王说的一样,余秋不能杀,杀了他的话,我们凤鸣城,很可能会遭受灭顶之灾。”

“额那个余夏真的这么厉害?”林幂一个诧异。

“是的母妃,那位余夏是真的很厉害,你让舅舅回去躲躲是对的,如果舅舅现在招惹余夏的话,舅舅会很惨。”

三天之后,周阳文马车终于来到了凤鸣城,而在这两天的路程中,周阳文再也没有遇到一次刺杀,不过,不是某些人良心发现。

而是远在蕴城的辰儒发动了自己的行动,就在周阳文离开蕴城之后,辰儒就开始秘密关注蕴城和蕴城周围一些势力的蠢蠢欲动。

孩子长大了,各种各样的心思也都有了,凭什么独宠别人不宠自己,自己也是你的亲生儿子。

天家无亲情,权利的渴望很容易就让那薄弱的血缘关系崩溃,再加上自己娘家人的枕头风,所以一些人迷失了方向,开始培植自己的势力。

辰儒身为周阳文的老师,他只教周阳文的阳,而阴的一面却没有教,并不是辰儒不会,而是辰儒不愿,因为他不想让自己教的学生,有阴的一面。

既然自己的学生不能有,那阴的一面只能由他来了。

这一次,周阳文的高调,引起了四方云动,而辰儒也就利用这一次的风云际会,开启了他对那些黑暗势力的打击。

仅仅只有了三天的时间,辰儒就拔掉了四位王子的势力,不但杀光了里面的人,还抢光了里面的银子,一条条罪状都被辰儒给抓到了手中。

任何一条抖出,那些王子都会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虽然刺杀有一时的危险,但是辰儒却用这一招,直接将周阳文的位置给捧稳了,这就是辰儒的精明,更重要的是,不但捧稳了,辰儒还给周阳文暗暗的准备很多的资源和势力。

这些资源和势力,就连寿王都不一定知道。

而周阳文的到来,也是引起了芜王的重视,等芜王一家刚刚和周阳文稍稍这么一接触之后,立即就对周阳文产生了好感,没有办法啊,这位周阳文确实很优秀。

还有就是,再来和李葳蕤这么一比的话,那就更优秀了,所以芜王还有王妃林幂都是十分的喜欢这位周阳文。

只是让周阳文有点诧异的是,他见了芜王,见了芜王妃,两人还对自己很满意,可是却一次也没有见过那位要和自己结亲的李葳蕤。

这是周阳文唯一想不通的。

只是周阳文不知道的是,他没有看到李葳蕤是因为芜王和王妃保护他,此时的芜王和王妃很害怕两人见面之后,李葳蕤暴打周阳文一顿。

要知道周阳文一介斯文,被莫名其妙的打一顿,那就冤死了。

第一百六六章 葳蕤妥协

“你喜欢余夏?”

凤鸣城王宫,李语汐来到了李葳蕤的房间,劈头就是这么一句话。

等这话说完,一边本来还在闷闷不乐的李葳蕤猛的像被踩了小尾巴一样,从床上‘蹭’的一下蹦起了起来喊道:“姐你乱说什么呢,我和余夏是朋友,怎么可能我会喜欢他?”

“哦?”李语汐虽然有些不相信,但是心中却依旧还是一喜道:“既然不喜欢,那为什么不去试试别人,那位周阳文确实为人不错,如果你可以和他相处一会,你应该会喜欢的。”

“不要!”李葳蕤回答的斩钉截铁,这样李语汐有些不解的道:“你说你不喜欢余夏,现在又到了要嫁人的年纪,为什么不去试试呢?”

“我为什么要嫁人姐姐你不是也没有嫁人,大哥也还没有娶妻,而且那个什么周阳文,很明显就是带着政治和亲的目的,难道姐姐可以保证他以后一定对会我好?”

李语汐没有想到,李葳蕤一席话将她说的是哑口无言,而且说的还有一定的道理,这是李语汐第一次被李葳蕤说的是哑口无言,所以最后李语汐选择无奈的离开了。

不过,李语汐离开了,很快芜王妃林幂却来了,只是和李语汐一样,芜王妃林幂也是说服不了李葳蕤。

最后芜王也出马了,不过,芜王却并没有说服,因为前面的两个例子让芜王知道,说服一点用都没有,所以芜王直接用恐吓的,那就是必须成亲,如果不成亲,那他就会将余秋给杀了。

这个恐吓取得了效果,虽然李葳蕤依旧十分的抵触,但是余秋却是余夏的亲弟弟,当初余夏将余秋送到自己身边是让自己好好照顾的,如果被自己的父王给杀了,那自己将一辈子都无法面对余夏。

所以迫于无奈,李葳蕤只好答应,不过,李葳蕤不会想到的是,其实这一切根本都是芜王在骗李葳蕤,因为此时的余秋早就已经离开了凤鸣城,仙子就快要回到青山城了。

不过什么都不知道的李葳蕤后面和自己的父王定下了一个协议,那就是她可以嫁个那位周阳文不过必须要放了余秋。

芜王那是大喜,连忙的保证,他一定会遵守诺言,只要李葳蕤七天之后,可以和周阳文在凤鸣城先拜一个堂类似订婚的仪式,跟着和周阳文前往蕴城成亲,那么他会立即释放余秋。

虽然苦涩,但是李葳蕤却还是答应芜王的要求,很快第二天,周阳文就和李葳蕤见面了,只是让周阳文有些诧异的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眼前的这个李葳蕤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人一样,这让周阳文感觉很不好。

但是为了寿国的几百万百姓,周阳文只能硬着头皮顶下去,两个各有心思的人见完面之后,很快就做了决定,七天之后,先在凤鸣城订婚,跟着再去蕴城正式成亲。

不过,很快一个很大的变数出现。

青山城

“来者何人!”

余秋带着自己的一百骑兵连回来青山城,刚刚来到城下,就听到守城城的喝问。

“我乃青山侯之弟余秋!”

余秋立即表明身份,这个时候,城楼上探出一个脑袋惊喜的喊道:“连长!”

“少游!”

原来今天守城的是周少游:“连长,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你去保护公主了吗?”

“一言难尽少游,速放我进城,我有要事,要面见我哥!”余秋快速的喊道。

“诺!”周少游跟着立即大喊:“放行!”

很快,拦在城门前的路障被搬开,余秋一百骑兵呼啸而入,而余夏这个时候正在城主楼中看着方清华送来的报告。

这段时间,青山城发展的很好。

盐矿的出产量越来越高,庄家的涨势越来越好,所有的青山城百姓每天都是笑脸洋溢,最好的还是余夏,日子过的悠闲,经常带着人去大青山狩猎。

上一次还抓到了一只野猪,那可是妥妥的野物,不过,说真的,野猪的肉不好吃,太硬了。

跟着余夏还在大青山中找到了一个深潭,那里可是游泳的好地方。

就在余夏喝了一口清茶,准备看完最后的文件的时候,突然,门被大力的打开,余夏被吓了一跳,还没有来得及抬头,就突然听到自己弟弟余秋的声音:“大哥你要救救公主呀!”

“额!”余夏一个抬头发现了自己的弟弟余秋,也是面露诧异的问道:“余秋,你怎么回来了,还有,那个救救公主什么意思。

难道是李葳蕤有麻烦了?”

“是的大哥就是天乐公主出事了。”余秋跪在了余夏的面前。

“起来说话葳蕤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余夏也是露出了一丝狠色,要知道余夏说过,李葳蕤是他的唯一的朋友,他可以为了李葳蕤两肋插刀。

“大哥公主已经被他的父王软禁,芜王想要将公主去和寿国的世子和亲,公主不愿意,就说想要来青山城,这让芜王大怒,不但打了公主,还想要将我们给抓起来。

特别是我,芜王还要将我给杀了,以达到杀鸡儆猴的样子,要不是芜王世子给了我们令牌,让我们可以偷偷离开,现在我们这些人早就已经是阶下囚了。”

“混蛋!”这席话,也真的是让余夏发火了,毕竟从自己弟弟的口中说出来,余夏认为一定是真的。

芜王不但要用自己的小女儿来和亲讨好寿王,更想要用自己的亲弟弟的生死来威胁,要知道,余夏对这个芜王没有什么好感。

可以被寿王一下,立即轻而易举的就舍弃鸠鹚城,让自己的几万百姓就这么去送死,这还是一位王爷干的事情吗?

现在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还要牺牲自己的女儿来和亲,更可耻的是,和亲的对象还是那位威胁过自己的寿王,余夏都快鄙视死对方了,这样的王,简直一点血性都没有。

所以此时芜王在余夏的心中,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对于这样的小人,余夏是真的生气了。

更何况里面还有寿王,这个寿王差点就害死了所有青山城暴行的混蛋,一招祸水东移,就将所有的瘟疫百姓都赶来青山城,一路上死了那么多人,更加不管青山城的百姓。两个混蛋加在一起。余夏的怒火被真的冲了上来。

第一百六七章 正气大明

余夏是真的动了真火,一是因为自己对寿王还有芜王的痛恨,其次还有一个点,那就是余秋说的和亲。

和亲是一个余夏不太喜欢的名词,而如果需要和亲一定是中原王朝实力薄弱时期,为了求得边境安宁,不得不与少数民族和亲,如汉初刘邦与冒顿单于的和亲。

而和亲对于那些公主,则是无穷无尽的伤害。

如西汉第一位远嫁乌孙的公主——刘细君。与汉相比,乌孙是个相当落后的民族。细君生长在文明程度较高的中原,又是汉宗室之女,自幼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文化熏陶。她远别家人,来到乌孙,除了其他各种困难和痛苦,还必须要以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去接受乌孙民族的习俗。

这对于一个来自“礼仪之邦”的女子来说,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昆莫猎骄靡后曾使其孙岑陬娶细君为妻,细君不肯从命,上书汉朝天子,希冀能得到亲人的支持。

汉天子的回答是:“从其国俗,吾欲与乌孙共灭胡。”细君无奈,为了汉帝征服匈奴的大业,她只得再次成为岑陬的妻子。细君最后老死乌孙,终生不曾归汉。

后世流传的她的悲愁歌“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便反映了她当时的心情。

虽然寿国一定比你芜国好,但是余夏知道李葳蕤的性格,她这样的性格,你让她和亲,她是真的会生不如死,最后一定会像那位刘细君一样,悲哀致死。

余夏喜欢大明“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这是何等的气节,而这个气节也始终伴随着整个明朝。

和号称最强大的汉、唐相比,明朝亦毫无逊色!

“我朝国势之尊,超迈前古,其驭北虏西番南岛西洋诸夷,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纳岁薄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明成祖永乐大帝朱棣第二次御驾亲征万里扫荡漠后班师回朝于京时如是说。

如果去看明朝战史,你会发现明军无论多么惨,多么危机,都决不用女人换取和平,决不割地赔款。

哪怕如暴民军大军压城,哪怕如瓦刺大军围攻首都,哪怕如皇帝不幸被俘……不论是那样的情况,都决不认输。

明朝的皇帝有好的,有爱玩的,有荒谬的……没错你多半知道朱元璋当初起兵的时候有多么勇武,多半也听过后来成了永乐大帝的燕王朱棣是多么英明,你也多半听过正德皇帝朱厚照是多么的“荒唐”可是明朝的每一个皇帝,却没有一个是软骨头的。你看如崇祯皇帝天子殉国,你看如正统被俘却决不求饶,你看如隆武战死沙场,你看如绍武被俘,绝食自杀。

正气明朝。

明朝军队的单个战绩在世界上不是最好的,但是明朝确实古代世界上,所有历史超过了百年的帝国之中,唯一没有与其他国家或势力签定任何不平等条约,也唯一从不向任何势力屈服的王朝——哪怕是暂时的。

明军是世界上在国家亡国后,抵抗时间最久的——他们坚持抗击清朝达38年之久。

历史5000年各个王朝的军事实力保持的时间不等,秦朝,隋朝威风一时,结果“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结果宇文兄弟携兵变之力弑君倾巢。

汉朝有霍去病和卫青,唐朝有李靖和郭子仪……这两个强盛的朝代也坐拥堪称当时最强大的兵力,这两朝的军事实力被大家所乐道。可是汉朝在窦氏外戚干政之后就走向了衰落,军事实力也从此一蹶不振。

唐朝则在玄宗时期的怛罗斯之战兵败阿拉伯以后,再经受安史之乱的冲击,也从此走上了末路。元朝的中国虽然拥有历史上最大的版图,可是这样横跨亚欧大陆的霸权也仅仅持续了几十年。

清朝到了康熙王朝以后,在世界上就基本谁也打不过了……纵观这许多被忽略或误读的历史,惟有被轻视的大明军队,战斗力保持了最久的近300年。

唐初国力强盛,四海咸服。

可盛唐以后呢?安禄山叛兵和黄巢匪兵以及吐蕃蛮兵都曾攻入长安。

可以比较的是:在安史之乱和黄巢起义中,唐玄宗和唐僖宗都曾弃都南逃蜀中。

明朝则从未有过这种例子。

大家知道明朝永乐皇帝从n京迁都b京,原因之一就叫做“天子守国门”,受到入侵了,大明天子亲自在第一线守国门。

崇祯皇帝当年,b京形势很危急,有人劝他迁都,他不去,有人劝他走,逃到n京,他不逃,他登上煤山自缢殉国而死,忠于江山社稷。

大家想想,这与清廷的咸丰皇帝致京城百姓于不顾两度仓狂逃离b京以及清廷末帝溥仪苟且偷生向r本侵略者认贼作父更有着天壤之别。

明朝无论是遇到多大压力,既没有屈膝投降,也没有割地赔款。

到了明末那种内忧外患中,明朝依然兵分两路顽强对付满清和李自成,对关外的国土自始至终没有放弃“全辽可复”的愿望。

从明英宗到崇祯帝的几次b京保卫战中,明朝更是坚定,兵临城下仍然宁死不迁都“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亡”,这在历史上是罕见的!

当年明朝崇祯帝的遗言和清廷宣统帝的豪言可见两个皇帝对国计民生的不同态度:崇祯皇帝殉国前怕李自成伤害无辜百姓,就写了一首绝命诗给他:“朕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毋伤百姓一人。”

虏酋宣统溥仪的“豪言”:“我不管r本人在东北杀多少人,运走多少粮食和煤,只要不让我当大清的皇帝我就不会心甘”(参加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

值得一提的是,明末抗清比南宋抗元更加激烈,全家投井、自缢殉国、立战而死的官员志士无数,光后来被追谥有据可考的就多达八千六百多人。他们大义凛然、壮烈殉国、从容就义、就义前每每慷慨赋诗

明末绝命诗在数量上是空前的多,而且大都是以热爱祖国和坚持民族气节为其主题,我想这就是我中华民族原有的精神与民族气节。

所以余夏喜欢明,敬重明,对于喜欢大明的余夏来说,让一个自己可以两肋插刀的朋友去和亲,那是余夏死也不会容忍的。

就在此时,余夏看着余秋一个正式喊道:“传我军令,虎贲二旅,骑兵三旅,警卫团,火箭四旅全员一级战备。”

第一百六八章 全军出动

余夏现在青山城的军队为青山一旅,满员3200人,旅长余大猛,虎贲二旅,满员3200人,旅长丁大山,骑兵三旅,满员3200人,旅长钟黑虎。

警卫团,满员1000人,团长余壮,跟着又多加了一个火箭旅,满员5000人,旅长余夏。

这是最新的青山城军队消息,余壮这次升为余夏警卫团的团长,除此之外就是多了一个火箭旅,而且这个火箭旅是由余夏亲自担任旅长。

这只火箭旅为什么有五千人呢?

很简单,这只所谓的火箭旅其实就是余夏的远程打击武器和燃烧武器,一共有五百架床子弩,五百架鲁呈连弩和五百架石弩,另外还有炸弹果和火烧油。

而为了运送这些东西,余夏还为他们建造了一千辆四轮马车。

可千万不要小看这支火箭旅,有他们这支火箭旅在,余夏的军队就可以以静制动,以逸待劳,什么叫远程打击,等以后的时候,这支名叫火箭旅的远程打击是何等的可怕。

余夏命令下达后的,也就大概不到一个时辰,余夏的军队全部进入了一级战备。

不过,第一时间余大猛就找到了余夏,看到余夏第一眼,就听余大猛大声的埋怨道:“夏儿,我到底还是不是你的二叔?”

“怎么了?”余夏微微一笑、

“怎么了你还问怎么了,青山军其他三旅外加你的警卫团,全部一级战备,独独没有我的青山一旅,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要丢下我们青山一旅。

要知道夏儿,我们青山一旅才是你的精锐,因为我们青山一旅都是大青山的子弟,只有他们对你是最忠心,也是最无所畏惧的。”

看着自己二叔激动的模样,口水都快要喷到自己,余夏这个时候则是露出了笑意道:“二叔不要激动,其实所有的军队都派出去了,但是却独独留下青山一旅。

恰恰就是因为青山一旅是我余夏最为相信的军队,这次我一走还要带走三旅一团一万多人,那么后面我们青山城就仅仅只剩下你们青山一旅。

就是因为我相信你们青山一旅的战斗力,所以我才会将你们给留下来,要知道,如果我没有了青山城,那我余夏将什么都不是。

所以我需要一个我余夏最信任的人留在青山城,二叔,你懂我的意思吗?”

余夏说完这些,余大猛终于露出了一丝明悟的笑意,这个时候,余大猛也是看着余夏不住的点头道:“夏儿,我懂了,你放心,青山城你二叔我一定帮你守住。

青山城是我侄儿的,谁也别想拿走。”

听到这些,余夏也露出笑容看着余大猛道:“二叔全靠你了。”

“愿为公子效死。”余大猛单膝下跪。

“大胜而回大胜而回!”

下午时分,余夏终于出征,青山军的虎贲二旅,骑兵三绿,火箭旅,警卫团,一共一万两千四百人,浩浩荡荡兵发凤鸣城。

这是余夏对李葳蕤的承诺,不管谁敢动她,余夏都将不死不休。

听着外面青山城百姓的欢送声,余夏坐在马车中也是默默的点头:“这次一定大胜而回。”

六月的天,酷热难耐,一万两千四百人,驾驶着一千辆的四轮马车,快速的移动在晋国的土地上,可以说,晋国没有任何的诸侯国,有这样可怕的机动力量。

余夏的兵丁都不需要走路,完全是靠四轮马车来机动。

而在马车中,士兵们正围在一个竹筒前,喝着冰水,水中加入了大量的冰块和糖块,余夏不差银子,而且舍得为士兵们花银子。

一口甜甜的冰水下喉,本来的闷热那是一扫而光,在感受中马车车窗中的微风,士兵们没有一点劳累的感觉。

很多士兵都在自顾自的擦拭自己的武器和步人甲,兴奋的讨论着这次不知道自己能弄到多少银子,更多的老兵传授新兵一些在战场上只有自己知道的技巧。

可以说各个都是战意昂然。

而在余夏的马车中,童心萍这个小丫头正在胡吃海塞,余夏看着对方一个苦笑,这个丫头是自己娘给自己塞过来的。

童心萍的娘亲好了之后,就被武棹求人给弄到食堂工作。

老人家好了以后,十分的麻利,总是抢这干食堂中的脏活和累活,一来二去,余夏的娘陈花英就和老人家认识了。

余夏的娘可没有那些贵人的毛病,很快就和老人家无话不说,等老人家告诉陈花英自己的女儿武功很高,而且还很漂亮。

这个时候,余夏的娘就动了心思,她想着如果有一个武功高强的女孩一直跟在余夏的身边,那对余夏的安全也是一个保证。

并且女孩还很漂亮,搞不好,还能擦一丝其他的火花。

本来余夏不同意,可是这次正好来了战事,陈花英非要余夏将童心萍给带在身边,要不然就不许走,没有办法,余夏只好同意。

童心萍那是无所谓,开心的穿上了自己师兄给自己托人打造的步人甲,还有苏钢打造的长剑,蹦蹦跳跳的就上了余夏的马车。

余夏也很诧异,问小丫头为什么这么开心,一开始小丫头还不说,后来问了几次,余夏才知道,原来陈花英答应给小丫头十二两一月的月饷,这月饷,都快赶上青山城的处级干部了,你说小丫头能不开心。

看着一会吃蜜饯,又一会吃绿豆糕,随后还大口的喝了一杯冰镇酸梅汤,跟着舒服的打了一个饱嗝的童心萍,余夏无语的道:“你慢点吃,你这样猛吃的话,小心你肚子疼。”

“蛤。”童心萍给了一个不以为意的眼神:“公子,我和你可不一样,我可是习武之人,我们习武之人能吃能喝。

只是没有的吃,只要有的吃,我什么都能吃。

别是公子小心眼,舍不得这些吃食,小麦姐姐出来的时候可是说了,这些东西我都是可以吃的,可不要耍赖。”

一个无语,余夏只好摇摇头道:“你吃你吃你爱怎么吃,就怎么吃。”

这就叫好心当成驴肝肺,这个小丫头,余夏可不敢得罪,是真的会武功,余夏这个兵王可以一打三,但是这个小丫头一打十甚至二十都是没有问题的。

打余夏那就更轻松了,看了看又在猛吃的童心萍,余夏选择了默默的在一边看着窗外的风景。

第一百六九章 帐篷和方便面

余夏的马车是用苏钢打造,外面是虽然是木制的,但是在两块木头之中,夹杂着一块苏钢,陈茂盛亲自督造,即使用床子弩,也无法射穿余夏的马车。

所以余夏的马车安全性十分的高,而在马车的里面也是十分的实用,不过,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没有一点奢华的感觉。

不管是外观还是内饰,全部都是很普通的,基本上余夏的马车和其他士兵的四轮马车差距不大,也就马车内部多了一些桌椅,其他的都差不多。

“停!”

丁大山下令,跟着就见丁大山来到了余夏的马车边道:“公子天已经快要黑了,我建议在此地安营扎寨。”

“斥候放出去了没有?”余夏在马车中问道。

“已经放出了,方圆十里的风吹草动,我们都会知道。”

丁大山说完,余夏点头道:“好就在此地安营扎寨,休息一晚。”

“诺!”

丁大山离开,跟着余夏和童心萍下了马车,一下车就看到了一群忙碌的士兵,三子和余强正在帮余夏搭着余夏的帐篷。

青山军的帐篷以布幔为主。为了防雨、防潮,在表面涂满桐油或油脂。

有的地方因为皮、布皆缺。所以那里的军队很长时间都是以当地特产的竹、藤制作军帐。以竹篾事先制成竹排,临安营时以绳或藤条连接。简便、轻便。很有特色。

可不要小看了帐篷,帐篷可不仅仅用于露营,古代更是战争利器,因为发明帐篷的原因就是为了为了争夺食物和地盘,部落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再后来诸侯之间的军事打仗,进入白热化阶段。

“安营扎寨”是少不了的。细细体会“安营扎寨”,这几个字的意思分别是:安、扎:建立,安置;寨:防守用的栅栏。安营:安置营房;扎寨:修筑军营栅栏。原指军队架起帐篷、修起栅栏住下。现泛指军队或其他团体建立临时驻地。从中可以看出,营是睡觉的房子,其实就是帐篷。

尤其是在马背上打下天下的皇帝们,征战期间,更是把帐篷看成战略物资中的重中之重。比如成吉思汗打仗时,帐篷已经是军队的生活必需品,为了更方便地移动自己的房子,他们甚至有专门的技术人才研究如何改进帐篷。

余夏的帐篷也是经过设计的,搭建简单快捷,而且防风,防雨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本来一无所有的平地上,搭满的白色的帐篷,十分的好看。

晚上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古代这边因为运输条件的限制,一则作战周期长,二则运输能力差,这就要求军粮必须具备两种条件,一是便于储存,二是便于携带。

晋国的士兵吃的一般都是杂粮馍馍,用火烤一烤,就塞进嘴中,再给一点腌菜,已经很好了,军中的副食,有腌鱼腌肉,以及肉干。当然,大头兵要吃到肉,还是非常稀罕的,至于新鲜果蔬,也只有屯田军能吃到。一般情况下,肉类和果蔬都是高级将领专享,腌菜才是给大头兵果腹的。

只是余夏的青山军晚餐吃的很好,就是方便面,很多人会很诧异,余夏的军队怎么可能会有方便面,其实方便面就是古人发明的。

相传清朝伊秉绶在家为自己母亲祝寿,由于客人多,厨师手忙脚乱下误将煮熟的鸡蛋面放入沸油锅,只好捞起后佐以高汤上桌。由于宾客吃过后赞不绝口,这道菜就流传了下来。早期方便面包装上依然写有伊面、伊府面。

据说,最早制作方便面的,是我国扬州一位姓伊的知府家中的厨子。他把面粉中加入鸡蛋,擀成薄片,切成细丝,放水中煮过,立刻再放入油中炸过晾干。这样处理过的面条放在热水中随时可以泡软,食用非常方便。

而非油炸的方便面,则可追溯至中国西汉汉高祖三年韩信军队发明的踅面。

当韩信在黄河边的合阳领军10万,准备进攻河东西魏王魏豹时,为解决行军粮的问题,发明将荞麦粉与麦粉开糊,煮成八成熟的大面饼,并切成宽条。

这种面饼既方便随身携带,也可以只要加水一煮便可食用,因此也可被视为方便面最早的形态,正如同中国古代的烟叶是香烟的最早形态一样。

余夏给自己军队配备的是经过油炸的面,余夏不差银子,所以要给就给最好的,这些面只要经过开水一泡,再加入盐,酱油,葱花和一些猪油之后,那就是一碗香味迷人的面食。

坐在篝火边,所有的青山军战士,吃着碗中的方便面,有的老兵还往面中奢侈的放入一颗甚至两颗鸡蛋,有汤有面快活异常。

而青山军最好的地方就是公平,方便面即是普通士兵的主食,也是那些将领们的主食,就连余夏吃的也是方便面。

没有任何的特殊化,这也是让青山军拧成一股绳的重要原因。

“哇真好吃呀。”

余夏的身边,童心萍在吃了很多点心之后,又干掉了三碗方便面,余夏都被惊呆了,这小女孩也太能吃了,这应该才是真正的大胃王吧。

余夏在震惊中,也是吃了一碗面,跟着就去休息了,而在余夏休息的时候,凤鸣城中已经家家在张灯结彩,为了欢迎几天后,自己城中的小公主和寿王世子结亲而准备。

这次芜王对于这次结亲真的是很开心,放下话去,要大庆三天,芜王这么开心,所有凤鸣城的百姓,也当然十分的积极。

不过,所有人都开心了,只有两位当事人一点都没有开心的意思。

李葳蕤和周阳文,这两个人一个是被逼的,还有一个是牺牲的,反正这次结亲两人是真的一点都没有半点开心的意思。

甚至李葳蕤还想着自己是不是要逃走。

只是最后都因为余秋在自己父王的手中而打消这个念头,说真的,此时的李葳蕤是真的最纠结的时候,从出生以来,李葳蕤都没有如此的纠结过。

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何时李葳蕤受过这样的待遇,所以此时李葳蕤也是对自己的父王恨到了极点,她现在想着,只要有机会,一定会离自己的父王,母妃,甚至是自己的姐姐都越远越好。

李葳蕤现在很讨厌这些人,真的很讨厌。

一百七十章 破你城池,毁你王宫

一天两天三天。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的巧合,今天就是李葳蕤和周阳文正式定亲的日子,而芜王为了让李葳蕤死心,直接让李葳蕤和周阳文在凤鸣城先举行一次拜堂。

本来这是于理不合的,毕竟拜堂应该是在男方家中,但是由于周阳文这边是有求于人,所以既然对方想要拜堂,周阳文这边也只好同意。

一对新人一身红色的大红衣服,缓缓的走向芜王宫的正宫,在那里芜王,芜王妃都在欣喜的等待着。

只是就在这对新人就快要到王宫的时候,突然,外面有人飞马来报:“敌袭敌袭!”

芜王和在座的众人一惊,立即喝道:“谁敢袭击我凤鸣城。”

场下报信士兵立即单膝下跪大声回道:“青山城公子,余夏!”

“什么!”芜王一愣。

而这个时候,李葳蕤也是猛的将自己的红盖头给掀开欣喜的道:“余夏来救我了,余夏来救我了。”

李语汐眉头微微一皱,阔步上前道:“父王拜堂暂时停止,我们先上城头一看。”

“好我倒要看看,那个贱民侯爷到底想要做什么。”芜王眼眸之中露出一丝恨意。

很快,芜王,李语汐,带着士兵来到了凤鸣城的城楼之上,而从上而下看着,余夏一万两千四百人,分成了十二个千人方阵,整齐的排在前方。

李语汐看着下方余夏的兵力,心中有些惊讶的道:“这是举全城之兵呀,看样子这次余夏是准备不死不休了。”

“不死不休为什么难道蕤儿和那个贱民侯爷之间真的有什么?”芜王也是诧异不已,因为他不明白,如果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为什么这个余夏要不死不休。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先挂上陛下的龙旗,只要挂上龙旗,我想应该能阻挡余夏一会,毕竟龙旗代表陛下,我想余夏就算是再疯狂,也不敢和整个晋国为敌。”

“好快挂,快挂。”芜王这个时候也是慌了,他是真的没有想到,余夏会真的带兵攻打过来,所以现在自己的女儿说什么,他就干什么。

很快李皓月的龙旗被挂了起来。

跟着李语汐站在城楼上看着城楼下一辆马车缓缓的出现,李语汐喊道:“余夏你想要做什么?”

马车停在城楼前五百步出,很快,余夏从马车中出来,身边童心萍握剑保护,抬头看了看城楼上的那面龙旗和气愤的看着自己的李语汐淡淡的道:“救我好友。”

“救你好友难道你说的是蕤儿?”李语汐这个时候淡淡的道:“那我看你是白来一趟,蕤儿此时不知道多开心,可以和寿王世子成亲,要知道那位寿王世子书画双绝,又长的眉清目秀,所以蕤儿欢喜异常。

根本就不需要你的救。”

“哦那可否让蕤儿出来亲口对我说,只要我听到蕤儿说她很欢喜,我立即撤兵。”余夏不为所动。

“哼你个贱民侯爷,我家蕤儿与你何干,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你来装什么现在立即给我撤离,否则我会上报朝廷,说你造反作乱。”

芜王忍不住,从一边冲了过来吼道。

看到芜王,余夏的表情也变得阴冷了一些,看着芜王,余夏面无表情的道:“这位就是放弃鸠鹚城几万百姓,只为自己活命的王爷吧。”

一句话,让李语汐感觉怨气很深。

果然,很快就听余夏接着大骂道:“你也配做王爷,自己的百姓可以随意丢弃,自己的女儿可以随意和亲,你这种王爷真的是让我所不耻。

今天你将蕤儿交出来,我们什么事情都没有,但是如果你交出蕤儿,我余夏在这里发誓,定破你凤鸣城,毁你芜王宫。”

“你你你大胆。”芜王都快被气死了。

而这个时候,李语汐也是皱起了眉头,因为她是第一次看到余夏发誓的样子,跟着李语汐就看到了城楼之下,十二个千人方阵开始变阵了。

五个千人方阵推着大量的攻城器械到达凤鸣城五百步前,后面是三个重甲步兵阵,两边是四千骑兵冲阵,一万两千人瞬间成为攻击模式,就仅仅是等待余夏的一个命令。

这次余夏是来真的,不是开玩笑的。

“我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一柱香之后,如果我还没有见到李葳蕤,攻城立即开始,我曾说过,这个世界上不管是谁,想要对李葳蕤不利,那就必须要承受我余夏的怒火,哪怕是当今陛下,哪怕是她的亲生父母。”

说完,余夏钻进马车,跟着马车缓缓的离开,进入大阵之中。

“混蛋混蛋让他来攻,有语汐你在,就是再来十万人,也一定无法攻进我们凤鸣城。”芜王气愤不已,将最后的希望放在了李语汐的身上。

不过,李语汐却道:“父王,马上将蕤儿给带来,让她亲自和余夏说,下面的一万两千多人,如果是暴民的话,我的静边军一个冲锋,这些人就会全部被冲破。

可是父王,下面的军队可不是什么暴民,而是青山军,这支军队的实力实在是太高了。

父王你可知道,祖兆清祖老将军,曾经带着自己的军队去攻打了一次青山城,结果这位余夏并没有守城,而是出城野战,跟着直接用一万人击溃了祖老将军亲自训练的一万人。

所以下面的这支青山军,可是不是一支简单的军队,真要是攻了起来,余夏敢说一定破城,那就肯定能破城。

父王,事不宜迟,快点将蕤儿给喊来,现在只有她才能制止住余夏!”

“好好我马上就去将蕤儿给喊来,这这这到底叫个什么事情呀。”说完,芜王就去下令,让李葳蕤立即上城楼。

也就大概是不到五分钟的功夫,李葳蕤就被带到了城楼之上,只不过,在李葳蕤被带上城楼之前,李葳蕤却被自己的父王给恐吓了一遍。

芜王让李葳蕤上城楼之后,见到余夏,就让余夏马上撤兵,如果李葳蕤不按照自己说的做,那么芜王就会立即处死余夏的弟弟余秋。

本来知道余夏来救自己的李葳蕤还在开心,可是听到自己父王一番恐吓的话语之后,李葳蕤有些不知所措了起来。

因为余夏可以千里迢迢的来凤鸣城救自己,难道自己还要将他的亲弟弟给坑死,一时之间,李葳蕤有些凌乱了,她现在还不知道余秋早就逃了。

而余夏这边也不知道,李葳蕤还不知道余秋已经逃了,这个时候,余秋在一万两千多人中,穿着一样的盔甲,谁能认识?

第一百七一章 射穿龙旗

“余夏蕤儿来了!”

没有一柱香,李葳蕤就站在了凤鸣城的城楼之上,此时的李葳蕤脸上强装着笑容,看到一辆马车缓缓过来,李葳蕤也是喊了一声:“余夏。”

听到这一声喊,余夏从马车中出来,抬头看向凤鸣城城楼,发现李葳蕤站在城楼之上,一身大红新娘的装扮。

余夏沉声的问道:“蕤儿这次成亲是你自愿的吗?”

余夏一说完,这边芜王就立即恐吓道:“说你是自愿的,如果不说的话,我立即就处死余夏的弟弟。”

芜王的话说完,李葳蕤心中一疼,缓缓的张开自己的嘴,但是却又实在说不出自愿的话语,嘴唇是张开又闭,闭后又张。

这个时候,在城楼下面的余夏有些担心了,只听他再次喊道:“蕤儿,为什么不说话,你不要有任何的担心,只要你是不愿意的,我一定可以救你出来。

你是我余夏唯一的朋友,在这晋国,我余夏说过,谁也不能囚禁你,命令你,更不能拿你去和亲,蕤儿,只要你说你是不愿意的,我会立即攻城。”

“余夏!”

李葳蕤第一次被余夏给感动了,她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位朋友,居然可以千里迢迢带兵来救自己,这让李葳蕤感觉自己交了余夏这样的朋友很值得。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李葳蕤准备说自己是自愿的,因为她不能让自己朋友的亲弟弟由于自己而死,这应该才是朋友之间要做的吧。

所以想到这里,李葳蕤嘴角露出一丝笑意道:“余夏你来了,很抱歉,我让你担心了,不过我现在很开心,因为我要成亲了,这次成亲是我自愿的,谢谢你能来,只是可惜,我不能请你喝一杯喜酒。”

“你是自愿的?”余夏站在马车上看着带着笑意的李葳蕤,只是因为站的太远了,余夏没有发现,虽然此时李葳蕤的脸颊是带着笑意的,但是眼睛却流出了伤心的眼泪。

“嗯我是自愿的,我家相公乃是皇室奇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且人非常的俊美,更是贵为世子,和我郎才女貌,真的很抱歉,让你白来一趟。”

李葳蕤说完,芜王也是立即称赞:“好说的好,蕤儿,你就相信父王一次,父王是绝对不会害你的,那个周阳文真的很不错。

你以后跟了周阳文,一定会幸福的。”

此时听了自己女儿说的违心之话的芜王,还以为自己的女儿真的想通了,可惜的是,芜王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时候的李葳蕤其实已经有了死志。

她现在表现的越顺从,死志就越大。

听了自己父王的话,李葳蕤淡淡一笑:“是父王,我以后一定会幸福的。”

这话芜王听了微微抚须一笑,但是一边的李语汐却感觉到了不太对劲、

“没有白来!”下面余夏微笑道:“能看到你穿上新娘装,而且是自愿的穿上,我就安心了,你是我的朋友,你的快乐和幸福是最重要的,遗憾的是,我和余秋不能去喝你的喜酒了,主要是余秋这个家伙弄错了消息,带回来一个假消息!”

余夏不自觉的将余秋给说了出来,刚刚说完,站在城楼上的李葳蕤脸色猛的一变,余夏还没有将话说完,就听上面传来了李葳蕤的惊呼:“余夏,你说什么余秋在你身边?”

“是呀是余秋回来给我带的信,要不然我怎么会知道你被你的父王软禁,现在看来,是余秋想多了,这个家伙,还是太紧张你了。”

此话一说,李葳蕤终于知道,原来余秋已经逃了,就是因为余秋逃了,余夏才得到自己被软禁的消息,刚刚自己的父王一直都是在欺骗自己。

回头怒视自己的父王,而李葳蕤的怒视,也是让芜王一个心虚,跟着就听李葳蕤用尽全身力气对着城楼下喊道:“余夏救我余夏救我,我不要成亲,我是被逼的。”

“什么?”余夏一愣。

跟着上面再次传来了李葳蕤撕心裂肺的求救声音:“救我救我,一定要救我!”

余夏马上大声的吼道:“列阵敲战鼓。”

“咚!”“咚!”“咚!”“咚!”

“不好!”芜王在城楼上一个担忧:“战鼓响了,余夏要攻城了。”

这个时候,只见李语汐将龙旗一挥喊道:“余夏看看这是什么,此乃大晋龙旗,陛下曾下旨,龙旗所在犹如陛下亲临。

你如果敢攻城,就是和整个晋国为敌,你难道不考虑后果吗?”

余夏站在马车之上,眼眸看着那面龙旗微微有些停顿,跟着他再次抬着头看了看城墙上的李葳蕤,余夏喊道:“蕤儿,告诉我,你要不要让我救?”

李葳蕤这个时候也是纠结了,她看了看代表着晋国皇帝陛下的龙旗,又看了看自己的好友余夏,李葳蕤又一次的无言了。

她想要自己的好友救自己,因为她不想和亲,可是自己好友救自己的代价是与晋国为敌,这是李葳蕤不想看到的。

如果李葳蕤要真的让余夏救了,那她就太自私了。

“蕤儿,告诉我,你要不要让我救?”余夏的喊声又一次的响了起来。

李葳蕤嘴唇发抖,眼泪不住的往上流。

“蕤儿大声的告诉我,你要不要让我救!”

终于,李葳蕤再也忍不住了,她流着眼泪大声的回应道:“救我救我救我余夏救我!”

此话一出,余夏大喝:“三军准备!”

城墙之上,李语汐看到余夏的令旗大挥,知道余夏想要攻城了,这个时候,李语汐也是慌了,她大声的喊道:“余夏陛下龙旗在此,你想造反吗?”

余夏抬头看着那面挂在了凤鸣城城楼上的龙旗,跟着对着身边的三子道:“将周少游给我叫来。”

“诺!”

三子领命,很快周少游来了,看到余夏,周少游单膝跪地:“公子。”

“看到凤鸣城城楼上的那面黄色的龙旗没有?”余夏淡淡的问道。

“末将看到。”

“好回去,给我射穿它!”

“诺!”

周少游领命,二话不说,就马上回到自己的床子弩旁,开始准备射掉龙旗,这就是青山军对余夏的绝对服从,如果是其他的军队战士,看到龙旗,一定会被吓到,毕竟皇权至上,更不敢去射它。

但是青山城不一样,青山城只认自己的公子,不认所谓的皇权。

因为吃的,喝的,穿的,睡的,都是自家公子给的,和皇帝没一点关系。

第一百七二章 官位

“嗡!”

周少游的床子弩一箭射出,只听一声闷响划破天际,床子弩的箭矢直接射穿了李语汐挂在凤鸣城城楼前的龙旗。

“胜胜胜大胜大胜!”

射穿了龙旗之后,居然将余夏青山城战士的勇往无前的其实给激了出来,这是李语汐最惊骇的。

“他居然敢射穿龙旗语汐我们一定要参他一本,而且还要参他谋反,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芜王激动的喊道。

只是这个时候,李语汐却微微的无奈道:“父王,一旦余夏攻城,你就马上带着母妃离开凤鸣城,跟着逃往大都,在那里陛下一定会庇佑你的。”

“什么那你呢?”芜王担心的看着这个和自己不太亲近的女儿。

“我随后就到,不过,很可能凤鸣城就真的没有了。”李语汐有些无奈。

“他真的如此厉害?”芜王还是有点不可置信。

李语汐也懒的解释:“很快你就知道了,快点带着蕤儿离开,余夏要攻城了。”

就在此时战鼓声再次响起,这是要攻城的前奏,不过,就在余夏准备要攻城,芜王也准备带着李葳蕤离开城墙的时候。

突然,在余夏青山军的右翼出现了一支特殊的军队。

“报公子,我军右翼出现敌军。”

很快余夏就收到了斥候的消息,说自己青山军的右翼出现了敌军。

“有多少人?”余夏连忙的问道。

“大约三万人!”斥候马上说出一个数字。

“能清楚对方的底细吗?”余夏追问。

“不清楚,时间太短,无法分辨。”斥候一个无奈。

这个时候,余夏也是无语,正要攻城,你突然来了一个敌军,这叫什么事情,不过,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余夏很快做了绝对,重新布阵。

骑兵三旅防止凤鸣城出城偷袭,火箭旅,虎贲二旅和警卫团,首先打惨新来的敌军,跟着再攻凤鸣城,因为这个时候,新来的三万敌军威胁很大。

而这心来的三万敌军到底是哪里的武装,其实它不是任何诸侯王手中的武装,这是一支起义军,而领导这支起义军的人名叫宋星册。

要知道这位宋星册以前可是一位读书人,虽然是寒门但是却考中过,而且这个人的在计谋这个方面特别擅长,他帮助了很多的官员。

不过,他也有犯错的时候,就比如他和自己的王氏兄弟起了一些争执。王氏兄弟怀恨在心,久久不能够忘怀。所以他们就想着利用一些事情来陷害他。

就比如说他强占民女,而且还不止一个强占的民女这一罪大恶极的事情。另一件事就是说他逃税,不能够及时地向国家上交自己应该承担的税务。就凭借着这些事情,他就被革了功名,并且被流放到偏远的地方去了。

不过,优秀的人走到哪里都是放光的,虽然被革去了功名,但是这位宋星册却依旧很想继续当官,后来他看到有很多起义军被朝廷招安。

招安之后,就又可以成为晋国的官员,所以他也开始拉起了一支起义军。

这个家伙他在某地遇到很紧急的情况的时候,就向某地的城主建议要爱自己的子民,让救济他们脱离一些贫困或者是灾难,同时他也建议城主要少一些刑法,不要动不动就杀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民心,获得群众的支持。

群众需要的是一个充满责任心的城主,是一个特别注意自己老百姓过得怎么样的城主,而不仅仅是一个高高在上,只在乎自己一个人死活的城主。

仅仅是一个谏言,就让这位宋星册成为了很多百姓心中的可以救他们的人,后来这位宋星册被当地的城主暴打并吊在了城墙之上。

这一下让当地的百姓集体起义,推翻了那个地方的城主,并拥立宋星册为首领,所有的百姓都认为,宋星册是真心对待他们的,其实不然。

宋星册其实早就算好了,他的谏言根本就是为了激怒城主,然后让城主暴打自己,激起民变,这样他就可以成为首领,成立起义军,然后利用自己手中的力量去换一个晋国的官位。

额有点像宋江。

不过,这个人比宋江要更加的想要功名,他不是等待被招安,而是直接主动的去寻找可以将他招安的人,这不,他听说上将军李语汐一直在招募军士,所以他二话不说就带着自己的人来找李语汐,不过,遗憾的是,在昼王的地方,他扑了一个空,听到李语汐来到了凤鸣城,这位宋星册又立即带着自己的人追到了凤鸣城。

有的时候,你永远都不会想到,一个官位,有多少人趋之若鹜。

“大胆你们为何围困凤鸣城。”

余夏听了都想笑,一个起义军,也就是俗称的暴民,居然叱责自己为什么围困了凤鸣城,好像围城的事情,暴民做的更多吧。

“我们乃是青山城青山军,你们是何人?”

余夏这边有人报出自己的身份,并且想要探听对方的身份。

“你们是晋国的官军?”宋星册这边也是一怔,而且还有点懵,为什么官军会围困官军?

“我们是过来请上将军招安的起义军,不知道,为什么你要官军要自己围困自己?”

“居然是来招安的。”

这个消息被告知了余夏,余夏心中一衡量,对方应该是敌非友,而现在要做就是尽快的打败眼前的这支起义军,要不然,等这支起义军醒过味来,那就麻烦了。

“我们可以接受你们的招安。”余夏出现站在马车上笑道:“我乃是晋国青山侯,和陛下也是好友,现在我在为陛下做事。”

“青山侯?”

余夏的出现让宋星册也驱马走了出来疑惑的问道:“请问你为什么围困凤鸣城,可知这凤鸣城乃是上将军父王的都城。”

“芜王欺上瞒下,我受陛下密旨剿之上将军李语汐不从,也被围在凤鸣城中,现在你我两家合力,破掉凤鸣城,活捉芜王,我一定在陛下面前为你美言,让陛下大用你。”

“真的?”枉宋星册机智如狐,可是在功名利禄的面前,也彻底的变成的蠢货,很多人都是这样,明明知道前面就是个大坑。

但是为了自己的官位,就是闭着眼睛往前面跳。

最典型的就是宋江,谁都知道征讨方腊就是朝廷以贼制贼的策略,吴用那么聪明会不知道,可是知道又能怎么样,官位对于这些人来说太香了。

结果是征讨完方腊之后,59位好汉阵亡沙场,10位好汉在回朝途中病死,再除去出家作化出走的几个,最终只有27人得以回到接受封赏。

但是那又怎样?

第一百七三章 石弩,燃烧罐

“和我一起攻打凤鸣城只要城破抓住芜王,我就求陛下给你封赏。”

余夏的话语,就像是恶魔的诱惑在宋星册的耳边盘旋,宋星册想要官位,十分的想,至于有多想,如果杀父可以获得官位,那么宋星册会毫不犹豫。

不过就在余夏快要成功的时候,宋星册却看到了凤鸣城城楼上,那副被射穿的龙旗。

跟着,宋星册一个激动:“龙旗是你射穿的,要知道龙旗代表皇上,你射穿了龙旗,那就是造反。”

话音一落,余夏一个无语,知道策反是不可能了,好在,此时他的青山军已经重新布阵完成,当下余夏令旗一挥,火箭旅无差别攻击。

五百床子弩,五百鲁呈连弩,两千弓弩手,遮天蔽日的弓箭射向了宋星册起义军的阵营。

只听‘噗’‘噗’‘噗’‘噗’‘噗’声不绝于耳。

在冷兵器时代,弓箭是最可怕的致命武器。而你如果作为将军想要防住这铺天盖地的箭雨,一般只有几个固定的方法。

1用防具,比如盾牌,各国各历史时期的剑盾兵、刀盾兵和矛盾兵,其盾牌形状千奇百怪,但有一点是相同的盾牌大多只能挡住身体的一半。遮挡全身的盾牌主要用来在阵型最前方组成防御,但有个缺点不是所有士兵都能拿上盾牌。

因此伤亡不可避免。

还有就是穿盔甲防御,古代盔甲多用金属制成,也有用藤或皮革做的。能起一定保护作用。

2依靠骑兵冲入重围,利用骑兵的速度,但是如果面临箭雨,大多数其实都是活靶子。被射成刺猬,惨不忍睹。

3就是硬刚,出动更多的弓箭手搞出更大的箭阵,简单粗暴,古代将领是不会重视士兵生命的。

4就是规避其锋芒,等敌人箭矢耗尽,这就像近代打仗时的炮火轰炸阵地,先龟缩起来,炮火过后再出来,古人也不傻,何必干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呢?

不过,以上方法不管是单独用还是综合用,伤亡率都很大,

而在余夏面前的这支三万左右的起义军,一没盔甲,二没骑兵,三没勇气,四没退路,可以说上面的四个方法,它都用不了。

此时的这支起义军能做的就是等待死亡。

“这这这到底是何等恐怖的箭雨呀。”芜王站在凤鸣城的城墙上,看着下面余夏火箭旅那遮天蔽日的箭雨,嘴角露出一个抽搐。

“父王如果是你的凤鸣城兵马,可以挡住这些箭雨几合?”李语汐淡淡的问道。

“不会超过两合就一定会哗变。”芜王回答的也很干脆。

“所以我说我们必败,父王,要不然就让小妹跟着余夏走吧,你不为自己想,也要相信城中几十万的百姓呀。”

李语汐的话,让芜王眉头一皱。

而就在李语汐和芜王说话的时候,下面青山军和宋星册的起义军交战还在继续,让余夏有点惊讶的是,在自己如此密集的箭雨伤害下,对面的起义军居然退后了几百米之后,居然还在那里积极的组织反击。

看着对面的起义军开始准备好攻击阵型,余夏有些无奈,他本来只是想用箭雨将这些起义军给打哗变,然后任由他们逃离。

可是谁知道,这些人居然如此的顽固,被打成这样,居然还想着要攻击。

这是余夏低估了宋星册对他起义军的掌控,也低估了宋星册对官位的迷恋。

既然知道余夏是造反者,那么事情就变得简单了,上面一定被围了上将军李语汐,如果这个时候,他宋星册可以救下李语汐,那么他不就是李语汐的救命恩人,那个时候再接受招安,一定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所以宋星册虽然被余夏的火箭旅打了一个措手不及,跟着至少损失了有近五千人,但是宋星册却看到了自己可以被成功招安的希望,那宋星册当然不会放过,跟着宋星册立即冒出危险整编自己的队伍。

拼命的将自己快要哗变的军队给拉了回来,跟着整理好了阵型,准备凭借自己的优势兵力和余夏的青山军拼一下。

死多少自己的兄弟,宋星册一点都不在乎,只要能获得自己的官位,对于宋星册来说都是值得的。

而就在宋星册将自己的队伍给整编好,然后准备冲杀来的时候。

余夏这边也是准备放大招了。

“三百架石弩准备,燃烧罐无差别攻击,骑兵警卫团准备,大火过后,立即冲锋,我要这次彻底击垮对面敌军。”

“诺!”

余夏钧令一下,跟着余夏身后的令旗就大挥起来。

看到令旗之后,各个主官立即对着自己的部下下着命令,三百石弩被拉了出来,在石弩的旁边就是一个个大约五斤钟的陶瓷罐,而在罐中则是装满了从铁果上面弄下来的液体。

这些液体和汽油一样可以大幅度的燃烧,所以余夏叫他燃烧罐。

“杀!”宋星册的起义军整体杀了过来。

余夏这边则是不慌不忙,先是箭雨攻击,等这些人来到三百米处的时候,重甲兵巨盾遮蔽,跟着石弩开始抛射燃烧罐。

一开始那些燃烧罐射中了暴民之后,那些暴民也就被砸晕了一下,跟着碎裂,然后弄了一身液体,感觉好像还没有箭雨来的可怕。

毕竟这个时候的古代,箭的威力很大,即使弓箭没有射死你,但是弓箭极易给人带来创伤。战场上不是人人都有盔甲,另外就算再好的盔甲也不可能把人体全部包围起来,总有露在外面的部分,而且战场上那么多人,射不中这一个,说不定就射中另一个,只要被射中,肯定疼痛难忍,无法继续作战。

古代的箭头带弯的、带刺的、带棱的、带刃的、带十字锥的、带放血槽的等等,只要被射中就是重伤,血流不止,想把箭头拔出来,连皮带肉就是一大块。

而且为了增加杀伤力,古人还会在箭头上“加料”,比如装个倒钩、淬毒等等,最常见的就是涂抹“金汁”(大便汁)。以古代的医疗水平,没有消毒液、没有青霉素、抗生药,伤口往往迅速感染溃烂,实在是歹毒至极。

古代治疗箭创,难度不低于现代的大型外科手术,因此很多古代名将在中箭后无法痊愈,最终死于箭伤复发,如养由基、老黄忠、太史慈等等。所以,“弓响人灭”、“武艺一十八般,唯有弓矢第一”的俗话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只是就在这些人认为这些小罐罐没有什么厉害的时候,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第一百七四章 火海

“语汐青山军这个时候为什么不射箭,射的那个小罐罐是什么?”

凤鸣城城楼上,芜王看着自己身边的女儿李语汐问道。

李语汐这个时候也是纳闷的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不过想来一定是余夏的什么新式武器,父王,余夏这个人有很多的奇思妙想,不是凡人呀。

我在他的青山城住过一段时间,那里官民平等,不像我们阶级森严,我们这里贵族杀平民只要给四十两白银就可以了。

如果是奴仆连一两银子都不用给。

但是在青山城,不管你是谁,如果杀了人,而那个人是青山城的百姓,那你就必须要接受审判,然后给你量刑,最高的刑法是死刑。”

“如果我杀了人,也要死刑?”芜王一个诧异。

一边的李语汐点点头道:“没错,即使你是皇室,杀了人也必须死刑。”

“混账我乃天生贵胄,岂是那些肮脏粗鄙之人可以相提并论的?”芜王十分的生气。

只是李语汐却微微的摇摇头道:“余夏不这么想,所以青山城的人空前的团结,那里甚至已经不认皇权的。”

“啊?”芜王一个惊骇。

就在此时,城楼之下,宋星册大喊一声:“对面的造反之徒已经没有弓箭了,所有人冲杀,第一个擒下对方首领之人,我赏白银千两,美女十名。”

“杀!”一番激烈,所有起义军都大喊向前。

而这个时候,余夏也是下了自己的军令,那就是发射火箭。

令旗一下,两千弓弩手,换上火箭,在各自长官的一声令下,两千支火箭从天而降,让李语汐和整个凤鸣城城楼上的人震撼的是。

就像是同时点燃一样,突然,整个起义军前方,‘轰’的一声,冒起了一片滔天的火海。

火焰就像是一条条火龙,在起义军的阵营中肆意的乱舞,余夏这边重甲兵架起了接近两米高的巨盾严严实实的挡住了前面的火海。

所以余夏这边什么损失都没有,但是对面的起义军就惨了。

余夏的那种铁果的油类似于汽油,所以这种燃烧的油,水是无法浇灭的,你必须用泡沐,二氧化碳和干粉灭火机等灭火工具灭火,严禁用水扑救。

这种油的附着能力和燃烧能力异常的强,你打滚,拍打,都是无济于事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立即将着火的衣服给脱掉。

但是很多人脸上被浇到了这种油,所以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而且是惨死。

“啊救我!”

“我的脸这是什么,好疼呀。”

“疼死我了,我的眼睛看不见了。”

“水,水哪里有水。”

惨叫声,咒骂声,哀怨声,痛哭声那片火海之中,好像地狱的尽头,全部都是冤鬼的哀嚎,听着对面的哀嚎声,看着眼前那片可怕的火海。

芜王站在城楼上也是被惊吓道了:“难道,刚刚那个余夏也想用这种东西来对付我们?”

这边李语汐也是露出了惊骇的表情道:“我早就说过了,这个余夏很可怕,真的很可怕,如果他要用这招对付我们的话,我看就算我的军队在这里也抵挡不住。”

就在两人惊骇之时,起义军的火海开始慢慢的变小,渐渐的浓烟升起,一股难闻的气味出现,就在此时,余壮拔出马刀喊道:“警卫团冲锋。”

一千警卫团,一人双马呼啸而出,就像一柄锋利的剑,遇人杀人,遇神杀神。

“那是余夏的警卫团,我看他们不比我的静边军差父王,我看还是让蕤儿走吧,如果不让蕤儿走的话,我看凤鸣城余夏一定会攻的。”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芜王有些慌张了起来。

不过,就在芜王慌张的时候,一边的李语汐却又跟着道:“父王不用慌张,其实我们除了可以让蕤儿离去,还可以利用蕤儿将余夏给留下来。”

“哦!”猛的芜王来了精神:“怎么说?”

“父王你也看到了余夏的实力,虽然和寿王相比,余夏的实力还有些稚嫩,但是稚嫩却不代表不能发展,只要我们联合陛下再联合这个余夏,三家一起,就已经有了自保的能力。

这个时候,余夏只要稳步的发展,用不了多少的时间,余夏的实力未必不会取代寿王。

既然小妹和这余夏心心相惜,不如,我们就来一个比武招亲,当然了,这个比武不是单纯的打斗,小妹的名下不是有座朝廷赐下的荒城。

我们就要求周阳文和余夏两人谁夺下小妹的荒城,那小妹就跟谁。”

“可是那要是周阳文夺下了荒城,那事情不就又回到了原点?”芜王有些不解。

而李语汐则是微微的道:“周阳文不可能得到荒城,第一荒城离寿王属地太远了,运兵不畅,其次荒城可不是好打的,如果寿王不出全力只会吃亏,但是出了全力,为别人打下一座城,又索然无味。

所以打荒城,对于寿王老说,就是鸡肋,食之无味的鸡肋,其实这也是在婉拒寿王。”

“啊原来是这样。”芜王又再次抚了抚自己的胡须道:“好就用这个方法。”

跟着芜王深深的看了一眼远处的余夏,此时的芜王对余夏有了另外一种的认识,这是见过余夏实力的人,才可以得到的认识。

“杀!”

一千余夏的警卫团骑兵,直接将对面宋星册带的起义军给冲跨了,这一次冲垮了就真的是冲垮了,所有的起义军士兵都疯狂的逃窜,再也没有敢战之心。

因为刚刚那一幕的火海实在是太可怕了。

满地的焦尸,就像是真正的人间炼狱,见过这一番情景的人,真的很少还能有再战之心,更何况所谓的起义军还仅仅只是暴民而已。

三万多的起义军,被余夏不到一个时辰斩杀两万有余,而余夏这边付出的代价仅仅是不到二十个因为持盾被烫伤了手的重甲兵。

这是何等恐怖的战力,即使就是将其他任何一支晋国的官军给拉来,都不会有这样的伤亡对比。

打完了此战之后,余夏的军队再次换阵,而这次让余夏惊讶的是,本来他还以为就要开打的时候,突然,凤鸣城的城门居然打开了。

跟着又是李语汐一人一马从城门之中呼啸而来。

余夏一愣心中微微诧异,不知道这李语汐又要搞什么,不过,余夏却希望用对话的方式解决今天的事情,毕竟凤鸣城是李葳蕤家的。

真要是打起来,确实有些不好交代。

第一百七五章 公平竞争

“上将军别来无恙?”

余夏在马车上看着对面骑在马上的李语汐,身边童心萍持剑护在一边,有童心萍在,余夏不用担心李语汐的突然发难。

“余侯爷,你真的让我太过于刮目相看了,你的青山军不到一个时辰就击退了三万匪徒,我想如果陛下知道有你这样忠心且战力卓越的臣子,一定会开心的。”

李语汐试探的话语,余夏能够听得出来。

所以余夏马上也是回答:“我乃晋国之民,会永远效忠陛下,不过,我的效忠和别人不同,我的效忠排在我的亲人好友之后。”

如果是别人说这样的话,李语汐一定会大骂:“混账!”毕竟皇权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余夏说的,李语汐却感觉到一丝欣慰。

“那我就放心了我来是为了消除误会,既然余侯爷说是蕤儿的朋友,我就想来和余侯爷说一说,我家蕤儿已经到了成亲的年龄。

我父王母妃都很焦急,此时寿王世子前来提亲,而且寿王世子为人谦和,书画双绝,翩翩有礼,配我家小妹,可以说是绰绰有余。

哪家父母不想自己的女儿嫁个好郎君,如果余侯爷有了女儿,想必也一定和我的父王母妃想的一样。

可是我家小妹不从,我家父王母妃只能替她做主,我想这应该是人之常情吧?”

“这!”说真的,对面李语汐的话,说的那是无可挑剔,因为就是现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很重要的,很多现代的父母也是硬生生的不知道的拆散了多少有情人。

即使恋爱自由,但是父母依旧是父母,他们的话语始终是有份量的。

就在余夏感觉有些为难的时候,李语汐再次道:“不过,余侯爷这次千里迢迢的过来,让我父王母妃看到了余侯爷的诚意,所以我父王母妃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让余侯爷和寿王世子公平竞争。

我小妹乃是荒城之主,只是现在荒城被一群马匪霸占,谁可以帮我小妹夺回荒城,我小妹就嫁于对方。”

“啊?”李语汐的话,让余夏一愣,什么夺回荒城,小妹就嫁于对方,自己和李葳蕤只是好友好不好,现在怎么弄了一个嫁不嫁?

余夏一个荒唐,可是就在余夏准备解释的时候,李语汐已经一个拱手,然后打马离开了。

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余夏,而就在余夏荒唐无语的时候,李葳蕤兴奋的骑着照夜玉狮子也冲了过来,看到余夏之后,李葳蕤立即喊道:“余夏真够意思。”

看到李葳蕤此时还是一身新娘装扮,余夏立即问道:“蕤儿,你没事吧?”

李葳蕤却开心的哈哈道:“你不来,我就真的有事了,要是嫁给那个娘娘腔周阳文,我就准备先杀了他,然后再自尽,剪子我都藏好了。”

“额你不要冲动呀。”余夏一个惊慌。

李葳蕤笑了起来:“你不要担心,现在好了,你来了,刚刚父王说了,只要你可以帮我打下荒城,那我就可以不用和周阳文成亲了。

不过,你要快,因为周阳文也有机会,所以你一定不能给周阳文机会呀。”

李葳蕤的话语,让余夏诧异的问道:“呀蕤儿,你父亲只是说了你打下荒城不用和周阳文成亲吗?其他的没说?”

“啊。”李葳蕤呵呵的道:“其他的也有,还说你要是打下荒城,我就要嫁给你。”

说完,李葳蕤再次笑道:“嗯如果让我选的话,周阳文和你,我一定选你,跟着你回青山城,我就可以天天在青山城玩了,还可以和小麦,裳儿一起逛街。

可以吃大娘做的红烧肉,可以和大叔去田里抓鲤鱼和鸭子。

我感觉还不错,除了你太闷了,其他的都很好,所以余夏,一定要帮我夺回荒城,然后娶我。”

“这!”看着李葳蕤那没心没肺呵呵直笑的模样,余夏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很显然,李葳蕤对成亲的概念,还是不太严谨。

当然了,这也很正常,如果是平民家的孩子,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成亲意味着什么,那些孩子是懂的,但是像李葳蕤。

她这种王爷家的孩子,对成亲的概念其实就和七八十年代中学生对结婚的概念一样,那个时候的中学生以为只要睡在一起就会有小孩。

所以此时的李葳蕤还是很单纯的。

她认为成亲就是要去对方的家中生活,让她跟着周阳文回去生活,那她还不如去死,但是如果让她跟着余夏回去生活,那她是千恳万恳的。

因为她知道,余夏一家会和自己的父王母妃一样宠着自己的,而且如果自己想要回来凤鸣城,也是随时可以的。

看着开心的李葳蕤,余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看她这么开心,余夏这个时候也是点点头笑道:“我知道了我会尽快的攻下荒城。

那个时候,如果你还愿意嫁给我,那我就娶你,而如果你还不想嫁的话,也可以,因为那个时候,你就是荒城之主,那里将是你的城池,没有人能再来逼迫你,好吗?”

“真的好余夏,那你一定要在周阳文的前面攻下荒城。”李葳蕤嘻嘻一笑。

余夏微笑着一个点头。

“我们走了!”

凤鸣城中,周阳文拜别了芜王,只是这一走,周阳文知道,这次和亲失败了,因为当芜王突然回来告诉自己又一个李葳蕤的竞争者到来并且围困了凤鸣城之后。

周阳文就知道,这一次的和亲失败了。

虽然后来芜王又来告诉自己,他让自己和那位青山侯公平竞争,而条件就是夺下荒城。

如果是别的纨绔子弟,也许还会以为自己有机会,但是周阳文何人,他仅仅是稍微一分析,就已经知道自己被锁定出局了。

所以在听到了芜王的公平竞争后,周阳文第一时间就选择了离开。

不过,就在周阳文离开了凤鸣城之后,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周阳文却直接去和余夏见面了,而两人居然在交谈了一番后,成为了好友。

周阳文不但跟着余夏一起前往了青山城,跟着还帮助余夏攻打了荒城,十分荒唐的,两人成为了挚友,只能说,有的时候,缘分这东西,完全是奇妙的。

第一百七六章 周阳文的道歉

“余夏一定要打下荒城,跟着我就跟着你去青山城玩!”

当天下午,余夏班师回青山城,既然事情已经完成,余夏的一万多军队也就没有必要待在人家的城门的前面。

李葳蕤是第一时间来送余夏。

不过,余夏来到凤鸣城后,即使得到了公平竞争,也没有看到芜王,期间只是和李语汐有过交流,看样子,芜王对余夏那是十分的怨恨。

当然了,这也无所谓了,余夏对芜王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感,而且余夏答应打下荒城,只是想李葳蕤可以自己给自己做主。

余夏可不是真的想要娶李葳蕤,而余夏也知道,李葳蕤对自己也不是爱情,只是友情和义气。

所以余夏相信,自己以后不会和芜王有什么瓜葛,也就不会去担心芜王对自己是何种的态度。

“知道了你回去吧,很快,我就会让你拥有自己的城,那样你的事情,你就可以自己做主了。”余夏对着李葳蕤挥挥手,带着自己的青山军离开。

不过,让余夏意外的是,就在黄昏之时,余夏的军队刚刚安好营扎好寨,跟着余夏居然得到通知,有人来拜访,而且拜访的人还是寿王的世子。

这这这是个什么情况,难道那个寿王世子想要刺杀自己?

想到这里,余夏立即对身边的童心萍道:“萍儿,等下要寸步不离的保护我。”

“放心吧公子有我萍儿在,你是一定不会有事的。”童心萍很是得意的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

“嗯。”看着童心萍那自信的样子,余夏微微一笑道:“好请寿王世子。”

就在余夏说完之后,也就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余夏就见到了那位自己闻名已久却还没有见过面的寿王世子。

一身雪色长衫。一张俊逸至极的脸庞挂着淡然清雅的笑意,腰间扎条同色金丝蛛纹带,黑发束起以镶碧鎏金冠固定着,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整个人丰神俊朗中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看到余夏之后,寿王世子周阳文并没有搅黄了自己亲事仇人的感觉,而是向着余夏深施一礼道:“寿国罪人周阳文,拜谢余侯爷救我曾经十几万百姓活命之恩。”

余夏一愣,他已经预想到了自己和寿王世子见面之后的剑拔弩张,可是突然看到寿王世子这么一个谦逊诚恳的做派,余夏也是诧异不已。

果然,这位寿王世子还真的是仁善出名,不过,也有可能是装的,所以余夏愣了一下之后,也是立即堆起笑容摆摆手道:“世子何罪之后,此事都是汝父决策,我余夏公私分明,不过,此事以后我也一定会找寿王问个清楚,如果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青山军也决不会从。”

“大胆敢指责王爷。”

周阳文身边的于胄一声大喝。

童心萍第一时间挡在了余夏的身前,不过,余夏和周阳文却出手微微的将自己身边的两人挥退,跟着周阳文再次一个躬身道:“这是应该的,不过,我也一定会帮助父王全力弥补这次的过失,譬如这次公平竞争,我会主动的退出,不会和侯爷争抢天乐公主。

这样侯爷就可以和公主佳偶天成。”

“哦!”看着周阳文,余夏呵呵的笑了一下:“世子彬彬有礼,为人仁心和善,没有想到,也是一个坏蛋。”

“你大胆,居然敢辱骂世子。”于胄又一次大声的喝了起来。

不过,余夏却不在意,而是笑看着周阳文道:“世子刚刚说不愿意和我公平竞争天乐公主,其实是世子应该知道,世子你已经出局了。

我在凤鸣城外,用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击垮了三万匪徒,芜王已经被我震撼到了,所以芜王想要和我成为同盟。

这样,我一家,芜王一家,还有陛下为后盾,我们三家不会惧怕任何一位王爷。

世子虽然十分的优秀,但是世子在芜王还有李语汐的心中还有一个瑕疵,那就是你是寿王的世子,而寿王和陛下不会和睦,所以!”

“所以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平竞争,所谓公平竞争只是婉拒我,因为我们去夺荒城,就是一个鸡肋,食之无味的鸡肋。

这样的鸡肋不如丢弃。”周阳文微笑着接口。

“是极所以我说世子刚刚祝我和天乐公主佳偶天成,是个坏蛋。”余夏微笑着看着周阳文。

此时周阳文也是露出笑容道:“抱歉了文刚才的确有点坏蛋了,请侯爷不要见怪。”

“我是不会见怪,毕竟尔虞我诈,你我本身就不是一个阵营的,所以还是废话少说,余夏恭送世子。”说完,余夏就准备送客。

但是此时周阳文却并没有离去,而是再次深深一躬道:“侯爷请暂时不要赶我离开,其实来到侯爷这里,是文有一件小事,想要请侯爷成全。”

“哦世子能有什么事情要求我?”余夏微微诧异。

“很简单,我想跟着侯爷前往青山城,我想去道歉,向那些被父王赶离自己家园的百姓道歉。”

周阳文说完,余夏微微一个皱眉,因为能说出这个话的人,要么是傻子,要么是白痴,道歉道什么谦,你这个时候去大张旗鼓的道歉,还不是等着被人给撕成碎片呀。

那些人百姓虽然活了下来,而且还成为了青山城的百姓,可是并不代表他们对寿王的恨意,有一点的减少,此时这个寿王世子去道歉,不是找死。

只是看着这位世子周阳文诚恳的样子,余夏感觉对方倒是诚意满满,所以好心的提醒道:“世子,你可知道,你如果到了我青山城,你很有可能被你们以前寿王属地的百姓给撕成碎片。

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想耍什么花招带回他们,我可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余夏的话语,让周阳文点头道:“请侯爷放心,文绝对不会有任何其他的想法,文可以发誓,只是想去道歉,其他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

并且只要侯爷答应,以后文可以保证,侯爷的产品将在寿国畅行无阻,再也不需要走私了。”

“当真?”余夏一喜。

而看到余夏露出了喜色的周阳文,也是立即道:“请侯爷放心,我说到就一定会做到,并且不但以后青山城的物品不需要走私,更重要的是,以后青山城百姓回家,我们也欢迎之至。”

第一百七七章 走私

余夏青山城的商品基本是靠走私,你没有看错,就是在晋国走私,为什么走私,按理说余夏有晋国皇帝撑腰,不应该会走私。

可是实际上,就是因为有了李皓月的关系,余夏才会无奈的走私。

早前就已经说过了,晋国因为分封制度,那些王爷在自己属地的权利很大,俨然就是一个小国家,可以随意在自己的国家中收取各种高额的税收。

而且这些人和皇帝都不对付,青山城是皇帝的走狗,那些王爷的属地当然对青山城的商品进行高额的税收。

当然了,余夏也不是好人,你既然想要我的高额税收,那我就一分都不给你,余夏直接走私。

有句话说,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还有句话说,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就都不是事。说实话,人生在世,钱,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独立生活的第一步,只有有了钱,我们才能更进一步的谈理想,论诗与远方。所以,我们大多数人都在努力的工作,除了是要体验自己的人生价值之外,就是为了赚钱养家。

我们都知道,现代社会能让人一夜暴富的,除了彩票,或许就是股市了,但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那你知道古代社会最暴利的行业是哪一个吗?

丝绸、瓷器、黄金、香料、染料……的确,这些东西确实都非常赚钱,但如果只是正常贩卖的话,其利润虽有,却达不到能让人暴富的地步。毕竟,在明面上的经济活动,是受到政府管控的,还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税款的。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没错,为了赚钱,就有人甘愿铤而走险,选择走私这条道路,毕竟只要没被发现,那么其所能赚到的钱就都是自己的,而自己就是安全的。

古代,一般的老百姓们并不会选择去走私,他们不仅是没有渠道,而且基本上也都是想过安分守己的太平日子。往往走上走私这条道路的,都是一些手握权力的朝中大臣,他们不仅有渠道、人力、物力、财力去搭建一条完整的走私线路,而且他们还有能力将这事完美的隐藏在暗处。

走私中最为暴利的一项应该就是盐了,毕竟盐这种生活必须品,就和水一样重要,其需求量是特别大的。而朝廷为了盐市的稳定,都是采取官方来负责售卖的制度。因而,选择走私盐就是一条风险极大的道路,基本上一经查实,就会被直接处死。

但是余夏的产品和盐有的一比,几乎也属于暴利,而且更重要的是,走私余夏这些东西,即使被抓住了,也不是死刑。

所以来余夏青少城买货走私的小贩那是海了去了,不但是有权有势的那些人,更多的是一些想要铤而走险的百姓。

当然了,也因为是走私,所以余夏的产品中,有一些利润是被这些走私的人给赚了去,这是无可避免的,而如果可以不用走私的话,那余夏现在每月的产品的收入,至少可以再提高个五成左右。

这五成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寿王对自己的产品解除高税收,按照正常的税收,其实寿王也能获得一定的利润。

只要有这个前车之鉴,慢慢的其他诸侯国知道寿王尝到了甜头,也许也会对余夏的产品解除高税收,那余夏就不用将过多的利润给走私者,直接能得到另外五成的收入,那真的就太美了。

这个周阳文此时抛出这个一个诱惑,可以想象,他其实已经对余夏和青山城做了很多的了解,而余夏完全没有拒绝的理由,所以很快两人就达到了共识。

余夏同意带周阳文前往青山城,不过,余夏却并不希望周阳文在青山城搞小动作。

周阳文也答应了余夏,所以两人的这次交易还是挺和谐的。

只是余夏完全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这个决定,让余夏几天的路程上赚了很多的银子。

就在余夏和周阳文达成交易之后,本来余夏以为周阳文就可以走了,但是让余夏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周阳文就像个好奇宝宝一样。

达成交易之后,周阳文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并没有第一时间离开,回到自己的队伍中,而是指着余夏帐篷中,那些他没有见过的东西一一的发问。

“侯爷,这是什么?”周阳文看着余夏来到了余夏大帐中的一侧,那是一把牙刷,而且不是余夏做的,而是余夏随身带的现代牙刷。

塑料制品引起了周阳文的好奇。

“牙刷,刷牙齿的。”余夏不担心周阳文会发现这是现代用品,因为现在的古人还在用青盐清洁牙齿。

“是极牙齿应该刷,才会干净,那这又是什么?”周阳文指着另一边的方便面问道。

“这是我们等下的饭食,你不会想要吃吧?”童心萍有点怯怯的看着周阳文,她很担心周阳文也要吃,因为这样的话,她就会少吃的,要知道我们的童心萍是最喜欢吃方便面的。

“吃的?”周阳文愣了愣道:“这还是吃的,我刚刚还以为是个有纹路的白面块,那这个要如何吃?”

“用开水泡一泡,就是一碗面条。”余夏微笑着回答。

“真的?”周阳文和于胄同时诧异,因为两人还没有见过用开水泡一泡就可以变成面条的饼块。

童心萍感觉到了危机,果然很快,余夏给两人都泡了一碗,吃完之后,周阳文和于胄都是感叹不已,说好吃,和自己啃的咸菜馒头那是有着天然之别。

周阳文甚至还跟余夏做了一个生意,那就是他想要购买这样的方便面,而且价钱给的不低,余夏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毕竟有钱不赚那可是傻子。

除了方便面后面的时间中,周阳文还在余夏的身边发现了很多好东西,这些东西,只要周阳文感觉喜欢的,都花了银子定制。

余夏没有想到,这位世子大人这么有钱,只要是不涉及青山城安全的物品,余夏也都答应了这位世子大人的购买。

所以短短几天的时间中,余夏在这位世子的身上赚了不少的银子,当然了,也因为这样,余夏和周阳文也熟悉了很多,慢慢的余夏也感觉到了周阳文的人品和德性,那是真的一个好人。

就在三天之后,终于余夏和他的青山军回到了青山城,全城欢呼不已,这样欢呼的场面,也是让周阳文等人,感觉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气氛。

第一百七八章 公子万岁

“恭迎公子大胜回城!”

“恭迎公子大胜回城!”

“恭迎公子大胜回城!”

青山城此时的万人空巷,所有人都聚集在东西两市,等余夏和青山军回城之后,东西两市上的所有青山城百姓,跪地高呼。

声音飞上天际,久久无法平息。

而这一幕则是将周阳文震撼的无以复加,因为周阳文很清楚刚刚这一幕代表了什么,它代表了余夏那至高无上的地位。

要知道这个地位,他的那位皇室的父王也许都没有过,如此百姓发自肺腑的欢迎,是真的太少太少见了。

“这些人为什么会这样的发自内心的欢呼。”一边的于胄也是用疑惑的表情看着周围的一切。

这时候,周阳文淡淡的道:“很简单爱民如子,其实百姓很单纯,只要你能做到爱民如子,就能得到百姓发自心底的拥护。

只是虽然简单,道理也很明白,但是却依旧不是人人可以做到的。

不过这位余侯爷做到了,所以这位余侯爷注定不是凡人呀!”

“我相信世子也会做到的,而且会比这位侯爷做的更好。”于胄坚定的道。

“我吗?”周阳文看了看外面那万人空巷的场面,心中也是微微一动的道:“也许吧!”

“大强!”就在万人欢呼的时候,此时还有一幕十分的温馨,那就是青山城的百姓找到自己亲人的场面。

一位父亲早早的就到了东西两市,他奋力的找着自己的儿子,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儿子之后,这位父亲激动的喊了起来。

而那位本来还走在队伍中叫大强的士兵,听到自己父亲的呼唤后,也是扭过头,等看到自己的父亲,大强也是露出笑容大声的喊道:“爹我们回来了,大胜而回,等我晚上回去,给你赏银。”

“好好!”那位父亲忍不住的两行热泪而下,看到自己孩子平安回来,那位父亲真的是太开心了。

“大哥大哥!”

一位不到十岁的小女孩,骑在自己父亲的肩膀上担忧的找着自己的大哥。

就在此时,她的大哥骑在一匹战马之上,偷偷的摸了一下小女孩的脸颊。

“大哥!”小女孩一个惊喜。

而这个时候,那位大哥摸出一个鸡蛋塞到了小女孩的手中道:“妞儿好好的跟着爹回去,晚上大哥给你买冰淇凌。”

“嗯。”小女孩开心的笑了起来,下面男子的父亲也露出心安的表情。

不过,笑声过后,也有哭声。

一位妇女带着孩子,一直都没有找到自己的丈夫,妇女以为自己的丈夫战死了,所以在人群中大声哭泣了起来,这一份哭泣是难受的,是无助的。

古人士兵战死之后,一般身后事的话,驻地需要用槥椟、帛和枲来敛尸,发送回原籍。用帛裹尸用槥椟装尸体然后用枲捆槥椟,除了粮食之类外,其他用品也要一道发还,驻地还需要提供一定的赋钱,有几百钱。到了原籍郡县安葬“县给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长吏视葬”。

一般战死的士兵的家人,除了给一点抚恤金安葬费。基本上家人都不会管太多。毕竟古代打仗伤亡那么大,怎么可能管的了那么多人。所以,很多男人上了战场后,女人就一辈子的守寡了。

所以自己的丈夫如果死了的话,家人是最可怜的,这位妇女没有找到自己的丈夫,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要完了,所以哭的十分凄惨。

周围的人看到这一幕也是心中怜惜,不过,就在妇女哭的伤心不已的时候,一位士兵来到了妇女的身边,一把将妇女的一双儿女给抱在怀中道:“大嫂不要哭了,廉大哥没有战死,他只是受伤了,手被烫伤了,这次我们击溃三万匪徒,斩杀两万有余,我们青山军是没有死亡的。

就伤了十几个人,那十几个人都是顶在第一线的勇士,公子说了,要给赏赐的,所以大嫂,你不要哭了,廉大哥在后面,得了很多赏赐,还说要给你买金钗呢。”

“真的?”一下子妇女破涕为笑,周围本来难受的百姓也都绽放出了开心的笑容。

跟着一位不知道是谁的百姓,哈哈大笑一声,跟着喊了一句:“公子万岁公子万岁!”

后面,万岁之声不绝于耳,要知道万岁可不是乱喊的,万岁只有皇帝才有资格称呼,而百姓喊万岁,也是说明他们对余夏心底的尊敬,已经到了皇帝的程度。

皇帝是什么,那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一声万岁完全说明了余夏在百姓心中的地位。

当然了,这个万岁如果在别的朝代,那是死罪,但是这里的晋和其他的朝代有着根本的不同,因为晋国,皇帝的权利已经别削弱了太多。

无法集天下大权于一身,所以对于余夏这个偏僻的小城喊万岁,李皓月都不一定知道,而且就算知道,李皓月也不会制裁,因为李皓月还需要余夏。

所以喊了也就喊了,并不像其他的朝代,如果喊了万岁,那个时候,皇帝集大权于一身,马上就会有人上报,跟着皇帝很快知道,立即就会下旨剿灭,这是对皇权的挑衅。

各个朝代有各个朝代不一样的情况,这才是准确的。

听着外面高呼万岁的声音,于胄轻声的道:“这位余侯爷胆子可真大,居然敢让人喊万岁。”

“万岁!”周阳文微笑了起来:“多少人想要听到这声发自肺腑的万岁,我的父王是做梦都想听到发自肺腑的这声万岁,可是又有几人能真的听到百姓口中发自肺腑的的这声万岁。

余侯爷可不大胆,只是做的太好了,外面的那些万岁,可不是他让百姓喊的,而是那些百姓发自内心喊的,这太难了。”

于胄听的似懂非懂,只能微微的点头。

而后面就是让余夏有些想不到的事情了,余夏很快就通知前面的余夏,希望可以在此时人最多的时候,让自己出面向所有曾经是寿王属地的百姓道歉。

说真的这几天余夏和周阳文已经有了朋友的关系,余夏不希望这个时候周阳文出面,他担心周阳文会被寿王属地百姓的口水给淹死。

只是周阳文很坚持,余夏无奈,只好停下了队伍,然后将周阳文介绍出来,但是让余夏惊讶的是,周阳文并没有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这是余夏很讶异和惊骇的。

第一百七九章 青山迎宾楼

周阳文站到了自己的马车之上,看着周围欢呼的百姓,首先周阳文深深的鞠了一躬,跟着慢慢的周阳文的眼眶就微微的红了起来。

余夏这个时候,已经悄悄的下令,一定让自己的警卫团保护好周阳文,不能让周阳文说出自己身份的时候,被原来寿王属地的百姓给暴打一顿。

可是就在所有警卫团全力戒备的时候,双眼涨红的周阳文还没有说话,却已经被原来寿王属地的百姓给认出来了。

“世子!”一位本来还在欢呼的百姓,看到站了出来鞠了一躬的周阳文喊了一声。

这一声喊完,立即就引起了大幅度的骚动:

“世子他居然是世子。”

“是周阳文,文世子吗?”

“世子怎么会来我青山城?”

“寿王世子周阳文!”

窃窃私语的声音很多,不过,大多都是讶异的,而这个时候,周阳文也是再次深鞠一躬道:“各位原寿国的百姓,我是寿王世子周阳文。

今天来到青山城,是来向你们道歉的,我父王对你们犯下了滔天的大错,我人微言轻,无法更改,可是我心难安,今日跟着余侯爷来到这里,文向所有人道歉了。”

说完,周阳文一躬到底,其实这也是周阳文真心的道歉,上面我也说了,周阳文被辰儒教的很好,更重要的是,周阳文的性格也很好。

如果将周阳文比一位大家熟悉的皇帝,应该就是朱允炆天资聪慧,宅心仁厚,还有治国才能,可以说是一个优秀的皇帝人选。

不过,不够狠辣,这也是朱允炆失去了帝位的主要原因。

周阳文很像这位明朝皇帝,仁善很够,但是阴狠不足,不过,周阳文不会和朱允炆一个下场,因为朱允炆的身边有三个腐儒,齐泰、黄子澄和方孝孺。

这三个人都是朱元璋给自己的孙子留下的顾命大臣,深得朱允炆信赖,但是可惜呀齐泰是个文人,没有带兵打仗的经历,朱允炆却任命他为兵部尚书,黄子澄做过朱允炆的伴读,又是洪武年间殿试第三名,建文帝继位后,任命他为翰林学士,成了皇帝的心腹,齐泰、黄子澄的意见和建议,对建文帝来说,分量比任何人都重,也正是他二人的“削藩”建议,把朱允炆带向了深渊,燕王以“清君侧”的名义发动了靖难之役,四年之后,帝位易主。

而在周阳文的身边,可是那位赫赫有名的辰儒,这个人可不会像上面那三位腐儒,从这位辰儒先生可以给寿王想出那种断臂求生的阴狠招数就能看得出来,对方是个不择手段之人。

所以周阳文有这样的先生辅佐,绝对不会有问题。

就在周阳文向着所有人坦白自己是寿王世子之后,余夏也是立即下令警戒,因为余夏担心原来那些寿王属地的百姓冲过来报仇。

你是不知道,那些原来寿王属地的百姓,被赶到青山城的那一路是有多惨,死了太多的人,那样的场景说是人间地狱,也是一点都不为过。

这也是为什么余夏担心周阳文的原因。

只是让余夏惊奇的是,自己想象的一群百姓冲向周阳文,要撕碎周阳文的场面没有出现,反而是一些寿国属地的百姓大声的回应:

“世子事情与你无关,你一直潜心读书,所有的命令都是你父王所下的,我们恨的只有寿王,所以你不需要道歉。”

“是呀世子,快点起身吧,和你没有关系,你也不想的,一切都是寿王所为。”

“世子我爹,我娘,都死在了你父王之手,虽然你道歉了,但是很抱歉,我是绝对不会接受你的道歉,总有一天,我会报仇。”

“我也是世子,你是无罪,但是我们与你父王的仇恨,不共戴天。”

看着虽然群情激愤,但是却依旧很清楚的将寿王和这位寿王世子划分成两个不一样人的原寿王属地百姓,这个时候,余夏也对这位周阳文有了兴趣,这个家伙在寿国是需要有多好的口碑,才会有这样的情形出现,余夏嘴角微微一笑。

后面周阳文的道歉失败了,他也只好无奈的回了自己的马车,表情微微有些失落。

欢迎仪式结束,余夏直接回家了,邱小麦和余裳儿早早的就在家门口等着余夏,看到余夏之后,两个人的小眼睛都微微的红了起来,跟着一起冲进了余夏的怀抱。

弄的余冬冬撅起了嘴巴,因为大哥是自己的,可是谁知道自己还没有上前,就被两位姐姐给挤走了,后面还被自己的娘亲给抱住了,这叫什么事情。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余夏的回来,让所有人都开心不已,余大力更是连连的说着,余夏很喜欢这样的感觉,而就在余夏回家的时候,周阳文则是有些落寞的来到了余夏的迎宾楼。

所谓的迎宾楼,其实就是和现在高级的接待宾馆一样,余夏在迎宾楼中训练了很多服务人员,余夏叫他们为管家,每一位管家对应一位迎宾楼的客人。

给所有的来迎宾楼的客人,提供最好的服务。

走进迎宾楼的周阳文,立即就被一位长相可爱的女孩给招待了,看着周阳文,小女孩微笑着道:“请问是周公子吗?”

看到小女孩,周阳文一愣:“你怎么知道我是周阳文?”

这个时候小女孩恭敬的道:“我是接到了管事的命令,以后我就是周公子的管家了,以后,任何关于周公子在青山城的事情,都是由我负责。。

如果周公子想吃什么,想玩什么,都可以联系我,我一定会让周公子宾至如归的。”

“哦这样呀,好那我在青山城的日子,就拜托你了,啊你怎么称呼?”

“叫我小梅就好了。”小女孩甜甜一笑。

“小梅!”周阳文唤了一声。

这个时候,小梅微微一躬身道:“是的周公子,现在请跟着小梅,小梅带您去天子一号房,那里还从来没有人住过,周公子是第一人,请!”

“我还是第一人,看到余侯爷还是挺看的起我的,于胄和我一起!”

“诺!”于胄一身盔甲的跟了上去,不过,这位周阳文还是很懂事的,他的其他铁鹰卫士都没有进来,而是和余夏的士兵一起待在军营之中。

在周阳文的身边,仅仅只有于胄一个人。

第一百八十章 自来水和抽水马桶

跟在小梅的身后,周阳文还有于胄,三人一起走进了一个小房间。

刚一进去,于胄就忍不住的吐糟道:“呀这是什么房间,你们的侯爷也太小气了,怎么会有这么小的房间?”

于胄的话,让小梅微微一笑道:“将军,这不是房间,只是升降房。”

“升降房?”周阳文一个好奇道:“那是什么房间?”

小梅解释道:“升降房其实就是不用走楼梯,就可以直接上楼的一个小房间,是我们公子设计的,由鲁呈大师傅制作完成,整个青山城就只有我们迎宾楼有。

周公子请看,这里有一个铃,只要我请请摇三下,控制升降房的工人就会让我们的升降房到达三楼,很简单的。”

说着,小梅轻轻的要了三小清脆的铃声,跟着就听‘嗡’的一声,升降房开始慢慢的上升,虽然缓慢,但是那突然失重的感觉,还是让于胄一个惊骇:“啊世子,动了,真的动了。”

也就过了不到几分钟,升降房停止了上升,小梅这才打开门笑道:“周公子,三楼到了,请下来吧。”

周阳文跟着小梅下了升降房,然后来到了余夏的天字一号房。

这个房间让周阳文看的很新颖,因为他不是这个时代的装潢,这个房间的四角立着汉白玉的柱子,四周的墙壁全是白色石砖雕砌而成,圆形的拱窗和转角的石砌,尽显雍容华贵。

连续的拱门和回廊,挑高大面窗的客厅,让人心神荡漾。简洁对称突显沉稳,各房间都为端正的四方形,功能的空间划分和位置布局体现现代式的严谨。

文雅精巧不乏舒适,门廊、门厅向南北舒展,客厅、卧室等设置低窗和六角形观景凸窗,餐厅南北相通,室内室外情景交融。

充满了浪漫与庄严的气质。

“这里好漂亮呀!”看完了这个四室三厅三卫,周阳文是真的感觉这里很漂亮,完全没有见过的房间模式,这让周阳文感觉十分的新颖。

看到周阳文喜欢这里,小梅立即开心的道:“周公子还可以去外面,在前面有一个阳台,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整个迎宾楼下面的街景,十分的漂亮。

还有就是,在三楼的尽头,还有一个游泳池,周公子可以去那里游会泳,可以消消暑。”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敲门声。

“谁?”于胄沉声的问道。

“啊!”小梅有些抱歉的道:“周公子,我们有些失误,请您包涵一下,因为我得到的消息有点突然,所以还没有来得及给公子的房间降温。

现在我们才将冰给运来,我们马上给你的房间降温。”

说完,小梅打开了房门,跟着有大概七个人依次而已,每给人都用一个小推车,推着一块将近两米的冰块走了进来。

“哇这么大的冰块?”

不但是于胄,就连周阳文也是露出了惊讶的神色,看着小梅,周阳文失声的问道:“这么大的冰块,应该很贵吧?”

小梅指挥着来人,将冰块给安置到房间角落的一处铁盒中,跟着笑道:“青山城的冰块不值钱的,这里七块冰也就不到一百文。”

“什么不到一百文?”于胄荒唐的道:“这也太便宜了,蕴城现在冰块,一块这么大的冰块最少也要十两银子,还有价无市,青山城只要一百文?”

小梅看着荒唐的于胄笑道:“将军,小梅不会说谎的,青山城的冰块真的很便宜,公子有一座冰厂,冰块就是那里制作的,现在我们青山城的人每一家每一户,晚上都有冰块降温。

啊对了两位应该渴了,我马上就去那冰镇的饮料过来。”

说着,小梅就去门边的一条线上拉了一下道:“周公子,这条线连接一个响铃,只要您有事情,拉一下,我们就会立即上来为您服务。”

果然,很快就有另外一个小女孩走了进来,小梅吩咐了一下,小女孩离开,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小女孩就端着两杯饮品走了上来。

跟着小梅将饮品端到了周阳文和于胄的面前道:“这是我们公子最喜欢喝的芒果汁,请两位尝一尝。”

于胄率先的一饮而尽,那冰凉的甜味入喉,于胄爽快的打了一个冷颤,然后看着身边的周阳文笑道:“世子好喝。”

周阳文呵呵一笑:“余侯爷喜欢的能不好吗。”

跟着也是一饮而尽,喝完也是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小梅看到两人都喜欢,也是面露笑容道:“接下来我为公子还有将军介绍一下房间中一些物品的用途,跟着公子和将军就先休息,等两位休息好之后,我再过来,期间有什么需要的,请公子和将军拽铃吩咐。”

说完,小梅就一一的给周阳文和于胄介绍起了房间中物品的用途,其中有抽水马桶,还有自来水洗浴设备,真的是让周阳文和于胄惊奇不已。

“这这这怎么还能自己抽水,还有居然不用打水就可以让水从竹管中出来,这真的还神奇呀。”于胄一个大佬粗怎么可能见过这些,因为就连周阳文都看得是啧啧称奇。

于胄就更是咋呼不已了。

小梅呵呵的笑道:“这些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都是我们家公子想出来的,其实我们家公子是天选之人,是天上的神仙,所以才会有这么不一般的手段。

好了两位就请好好的休息吧,我等一下再过来。”

说完,小梅微笑着离开,跟着房间中就剩下了周阳文和于胄两个人,这个时候,周阳文将水龙头打开,看着水龙头的水流进洗脸池中,十分好奇的道:“于将军,真的好神奇呀,这水怎么可以自己流出来?”

“是呀世子。”一边的于胄也是啧啧称奇的道:“还有这抽水马桶,世子,你说这水去了哪里?”

说完,于胄还使劲的往马桶里看了看,周阳文则是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我也算博览全书,可是我看的书上,真的一点关于这些的记录都没有。

这些应该都是余侯爷自己做出来的,这位余侯爷是有多聪明呀。”

“嗯世子,我不知道这位余侯爷多聪明,但是这个人练的兵是真的厉害,我们还是要小心他。”于胄沉声的道。

“这位余侯爷,莫不是真的是天选之人?”周阳文一个感叹。

“不会的!”于胄立即道:“因为世子才是天下之主,余侯爷永远都不可能是天选之子。”

于胄说完,周阳文露出一个苦笑,此时的他也只能点头。

第一百八一章 一场足球赛

下午的时候大概是15点,也就是申时,这个时候,小梅走进了周阳文和于胄的房间。

“两位休息好了没有?”小梅站在房间外面甜甜的一笑。

看到小梅,周阳文和于胄也是点头道:“休息好了。”

跟着周阳文问道:“小梅是不是要带我们去逛一逛青山城?”

小梅笑道:“是的公子,小梅这个时候过来,是想告诉两位,我们等下就要举行一场足球比赛,不知道两位有没有兴趣去看一下。”

“足球比赛那是什么?”周阳文好奇的问道。

“嗯就是蹴鞠,不过,我们的足球比蹴鞠要有意思的多。”小梅微笑着解释。

“那好呀我们去看看!”周阳文打定了主意。

就这样,小梅带着着周阳文和于胄来到了青山城的足球场,这个足球场是特意修的,因为足球在青山城的人气很高,余夏下令修了一个足球场,一次能够容纳五千人左右,是一个比较大的足球场。

这座可以容纳五千多人的足球场可以说是青山城现在最为热闹的地方,在前往足球场大门的两边,全都是叫卖的小贩。

馄饨,煮鸡蛋,饭团,饮料很多的小吃,还有山上的野味,什么烤野兔,烤山鸡,反正吃食很多,其中有的是很早就有的,还有的是余夏教的。

走在路中间,于胄感叹道:“公子这里还真的是繁华呀。”

周阳文也点头道:“是呀繁华是一方面,最最主要的是,这里没有偷盗和犯罪,简直有点像世外桃源了。”

“怪不得那些原来的寿国百姓都已经不想再回去了。”于胄轻声一叹。

小梅一路走,一路笑这介绍道:“公子现在我们青山城正在大幅度的搞基建,很多人都准备来我们青山城买房子和店铺,而且我们青山城很快就要对外出售房子和店铺,要是以后公子喜欢这里,也可以来买一间房子。”

“哦还有店铺出售?”周阳文露出有兴趣的表情。

“有的店铺在两市那里,公子以后要将两市建成什么商业城,说以后,做生意的都要去那里,住的地方在这里,而这里也要建商店的,不过,这里的商店以酒楼和杂货为主。”

“真的是很不错,于胄,以后我们也来青山城买间房吧。”说完,周阳文看着于胄微微一笑。

而于胄只是微微的点头。

交了票,小梅陪着周阳文和于胄进入了足球场,场中那是爆满,五千张座位空无一席,可以看出青山城的人对足球的喜欢。

而且让周阳文惊讶的是,场中出现了两种不一样颜色的衣服,一边是黄色的,一边是红色的,两边的人都在互相的对喊。

跟着周阳文看着小梅问道:“他们为什么一边是黄色,一边是红色?”

小梅笑着解释道:“公子,这是因为他们是两拨人,支持的足球队伍不一样,黄色支持的是水泥厂足球队,红色支持的是盐矿足球队。

不过,水泥厂足球队必输,因为盐矿足球队可是有大神的。”

“噗!”这个时候,周阳文笑着对小梅道:“你也是支持红色的吧?”

一句话让小梅呵呵一笑:“我大哥在盐矿厂碎矿,所以我必须喜欢红色。”

“嘿我就知道!”周阳文哈哈一笑。

就在这个时候,小梅立即提醒道:“哇公子不能说话了,比赛就要开始了。”

跟着周阳文和于胄欣赏了一场近似于现代的足球,不过,这场足球力量对抗更强了一点,然后犯规也多了一点,但是,依旧是一场十分精彩的表演。

看的周阳文和于胄那是激动不已,听着场内那一致的呐喊声,说真的,气氛和氛围真的很棒。

走出足球场的时候,周阳文不停的感叹,只是这个时候于胄疑惑的看着刚刚才开始忙碌的商贩道:“小梅你们青山城不宵禁吗?”

“宵禁?”小梅一愣,跟着连忙笑道:“将军,我们不宵禁,青山城从来就没有宵禁过,而且晚上的生意还更好,很多晚上上班的人都会吃夜宵,有的白天上完班的人,晚上也会带着家人出来,所以说,其实我们青山城晚上才是最热闹的。”

“那我们晚上也可以出来玩吗?”周阳文有些异动的道,

“当然可以我晚上可以陪公子和将军。”小梅笑了起来。

“那你不用回家?”于胄问道。

“我家没关系将军不用惦记我,这就是我的工作,呵呵要是公子和将军不让我陪,那我才要着急。”说完,小梅呵呵一笑。

“嗯!”周阳文点点头,对小梅十分满意:“那晚上就麻烦你了,我们一起出来转转,看看夜晚的青山城。”

“没问题,那公子,将军,我们先回去吃饭吧,公子和将军也尝尝我们的菜,那绝对是最好吃的。”小梅自信不已。

“好我相信,走于将军我们回去吃饭。”周阳文心情很好的哈哈一笑。

等回到了迎宾楼,饭菜已经备好,四菜一汤,这是迎宾楼的最高标准,迎宾楼不允许铺张浪费,你有银子都不行。

一道红烧肉,一道红闷野兔,一道清炒猴头菇,一道清炒竹笋,汤是山参炖野鸡。

看着很平凡,一开始周阳文还笑着不太相信菜好吃,可是等周阳文吃了一口之后,跟着青山城美食那是彻底征服了周阳文的胃。

不但是周阳文,就连于胄都露出了惊骇不已的表情,这鲜美的滋味,让于胄居然发现自己以前吃的食物都是垃圾。

跟着更是大吃特吃了起来,看着眼前的食物,周阳文不得不感叹,这位青山城余侯爷是真的厉害,就连食物都能高人一等,这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而就在周阳文和于胄被青山城的美食给折服的时候,余夏也在自己的家中吃着晚餐,而且余夏还第一次吃到一个奇怪的东西。

只是余夏不知道是什么,一边的邱小麦和余裳儿也是含含糊糊的。

因为知道这两个小家伙不会害自己,可能也不知道,所以余夏也没有多问,而且好像加了这么一个东西之后,汤和菜都变得好吃了很多。

余夏今天还多吃了很多,余夏却不知道,他已经中招了,当然了,这个中招不是什么坏的事情,而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这是两个小妮子对余夏的爱!

第一百八二章 夜晚青山城

“我们这样做真的好吗?”看着余夏将那一碗汤和菜都吃的干干净净,一边的邱小麦出了房间之后,有些担心的看着身边的余裳儿问道。

“有什么不好?”余裳儿拍了拍邱小麦的肩膀道:“小麦姐,你要知道,这可是婶娘默许的,东西都是婶娘给我们的。

所以不会有事的。”

“可是毕竟这样很羞人。”邱小麦脸颊绯红。

“那你希望一直没有名分,小麦姐,我可是听说了,公子很快就要攻打荒城,如果荒城被打下了,天乐公主就要嫁给公子。

那个时候,如果我们俩人还没有名分,那很可能就会被逐出公子身边。

难道你愿意被逐出公子身边?”

“这我当然不愿意,可是如果公子怪罪我们该怎么办?”邱小麦还是有些担心。

不过,余裳儿则笑道:“你放心吧,公子不会怪我们的,公子对我们这么好,只要生米煮成熟饭,一切就好了,我们两个就再也不会被逐出公子的身边了。”

“我知道了。”邱小麦使劲的点点头。

看到邱小麦终于下定了决心,余裳儿也是嘿嘿的笑了起来:“这就对了,小麦姐,你就放心吧,绝对不会有事的。”

说着,余裳儿凑在邱小麦的耳边道:“晚上少穿点。”

一席话,弄的邱小麦小脸一红。

“哇。”

入夜之后,青山城却亮如白昼,那震撼的景象,让周阳文和于胄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而在周阳文和于胄的周围,所有的青山城人,都在自己的房间里、在家门口、庭院门口都点上了灯,因而到处都有灯光。在夜晚赶路游玩的人们都拿这各种各样的灯笼。

因此在夜晚,整个城市都在闪烁,叫卖声到天明。

而且最为厉害的是,此时额青山城的小吃铺就已经提供外卖服务了。大半夜,人们饿了,还可以随时到酒楼大快朵颐。临走时,还你能打包一份带回家去享用。

你随时可以在饭馆里点上一桌子好吃的,与朋友把酒言欢,多么惬意和畅快啊!

坐在公共马车上,前往最热闹的东西两市,小梅在马车上不停的给周阳文和于胄说着青山城的事情,比如青山城打破了堡垒式的坊市制度,不再将商业区和居住区进行严格分界。当时很多地方都成了市场。就连余夏的大门口周围两百多米也成了人们经商贸易的场所。

所有的商贩做生意既不受空间的限制,也不受时间的限制。

夜晚来临,当世界上的很多城市寂静无声,一片黑暗时,青山城白日的热闹却依然没有消失,夜市通宵达旦,繁华如白昼:如著名的东西两市,常常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通宵不绝。

而青山城夜市的盛行,不仅说明青山城的治安很好,更意味着此时青山城的自信与活力。

周阳文看着马车外的景色,是真的被这里所深深的吸引住了,虽然青山城没有很高的高楼,没有很艳的青楼,可是茶坊酒市、娱乐业高度发达。

有斗棋室,喝茶室,听曲的地方,更多看戏还有看杂耍的地方,对于周阳文来说这里就是天堂,是真的天堂。

下了马车小梅笑着一指前面的一个地方笑道:“周公子,那里就是我们最出名的无蚊一条街。”

“无蚊一条街?”周阳文有些诧异,他还不知道无蚊一条街是什么意思。

这个时候,小梅笑着解释道:“周公子,前面就是我们东西市最热闹的地方,大戏院茶室听曲说书都在那里。

那里也是最赚钱的地方。

山脚夏的夏夜里蚊虫叮咬是大烦恼。,别管多炎热潮湿的天气,只要到了那条街,蚊子就一只都没有,因为那条街焚香驱蚊舍得下本。外加生意都是通宵达旦,整条街彻夜灯火通明。因此驱蚊的药香味整街弥漫,蚊子当然来一只死一只。

所以我们青山城的人也叫那里无蚊一条街。”

“我的天呀这这也太厉害了。”于胄被惊的都快说不出话了。

小梅则是嘻嘻一笑道:“周公子,于将军,我们先进去吧,要不然等一会,人太多了,就会限制人流的。”

“好好!”说着,周阳文,于胄就跟着小梅走进了东西两市最著名的无蚊一条街。

街道两边商户林立,各种各样的买卖,不过,其中还是以娱乐为主,如果想要买东西,还是要去东市或者西市。

而且,这里没有赌档和青楼。

所有的娱乐都是很健康和积极向上的,余夏还不能让一些不好的娱乐污染青山城,虽然这些东西禁是禁不掉,但是余夏还是不希望在初期的时候,看到这些东西。

一路闲逛,周阳文最后在一个斗棋室停了下来。

围棋古代称为“弈”春秋战国的时候围棋这时已在社会广泛流传了。

跟着来到了青山城,余夏将现代的围棋规则也加了进去,一开始依旧是没人玩,毕竟青山城都是大老粗,谁玩这个。

后来寿国的瘟疫百姓到来,寿王也是够狠,不管你有没有功名,只要有病就立即给我滚出寿王属地。

导致大概有一万多的读书人被赶到了余夏的青山城,大大的提高了余夏青山城的文化。

有了这些读书人,青山城整体的发展才会越来越好,而这围棋也火了起来,跟着青山城开起了这斗棋室,是很多围棋爱好者最喜欢来玩的地方。

周阳文书画双绝,而他的娱乐就是棋所以看到斗棋室就坐不住了,在小梅的带领下,周阳文走进了这个斗棋室。

很快,周阳文这位奇童就弄懂了新的围棋规则,一盘棋三十文钱,送一壶茶水,一小碟点心,由输家付钱。

周阳文喜欢这样的设定,很快就和斗棋室中的人大战了起来,起初斗棋室的人还看这位周阳文年轻所以就小看了他。

可是谁知道,周阳文虽然年轻,但是却是位高手,两个时辰横扫了斗棋室中五位高手。

瞬间斗棋室中的客人们都激动了起来,而这个时候,一位输了的中年男子也是站了起来对着周阳文一抱拳道:“这位朋友,可否等上一等,我们供您茶水和点心,我们的大哥随后就到。”

周阳文喜欢这里,很喜欢,所以哈哈一笑道:“我等。”

第一百八三章 生米煮成熟饭

“方部长你就是他们的大哥?”

周阳文等了快一盏茶的时候,怎么也没有想到,等来的居然是青山城民部的部长方清华,而方清华也没有想到,自己朋友口中的下棋高手居然是寿王世子周阳文。

“周世子!”方清华哈哈一笑:“世人都说,寿王世子号奇童,果然名副其实,这围棋的规则是我家公子制定的,也就青山城的居民会,但是世子一来就将我青山城的居民给杀的是人仰马翻,清华佩服呀。”

“呵呵!”周阳文微笑了一声道:“哪里是大家看我年纪小让着我而已,倒是文没有想到,方部长也会纡尊降贵和这里的人为友,还被叫做大哥!”

“青山城人人平等,官员也好,百姓也好,都是一样的,既然是一样的,大哥,小弟,也是很平常的,好了世子,还是杀一盘吧。”

“恭敬不如从命。”周阳文淡淡一笑。

跟着两人就开始大杀了起来,而在两人的周围也慢慢的聚了很多观棋者,场面十分震撼呀。

就在方清华和周阳文下棋的时候,于胄突然在下棋室的门口看到了自己的士兵,这让于胄一个惊讶,立即冲到了门口喊道:“邓宝你们怎么在这里?”

邓宝是于胄的亲兵,等邓宝看到了于胄后,已经立即开心的笑道:“统领你也在这里呀,我们是青山城警卫团的兄弟陪着出来玩的。”

“你们也被带出来玩了?”于胄一个讶异?

邓宝呵呵的笑道:“是呀兄弟们都出来玩了,不过,来之前兄弟们也保证了,绝不闹事,而且每个人身边还陪着青山城警卫团的兄弟。”

“于统领好!”三子这个时候露头笑道:“我家公子说了,来者都是客,让我们陪着耍一耍,您放心好了,不会有事的。”

“额这样呀你们不介意就好,我是不担心。”说完,于胄看了看一边开心的邓宝道:“邓宝,兄弟们都还好吧。”

“好特别的好,十个兄弟一个房间,房间里还有大冰块降温,那凉快的很,晚餐吃了红烧肉,统领,那红烧肉真的是太好吃了,我们每人都吃了一大碗,跟着还吃了黄面馍馍和面条。

孔老六一个人吃了一碗红烧肉,四个黄面馍馍,三碗面条,现在撑的都快不能走了!”

“呵呵我还是第一次见那么能吃的兄弟。”三子呵呵一笑。

于胄那是老练脸一红,轻声一句:“看我回去怎么治那个孔老六。”

跟着于胄从腰间拿出了五两银子递给邓宝道:“给你身上没有银子,拿着这个,给你家人买点东西,盐最好多买点。”

“哦谢谢统领。”邓宝开心的接过了银子。

然后三子领着邓宝去看戏了,据说今晚是什么大闹天宫的戏,十分的好看,于胄当然是看不了,因为于胄要陪着世子周阳文,而周阳文爱上了青山城的斗棋室,可能今晚都要待在这里了。

不过,此时听了邓宝的话,于胄对余夏也是有了好感,他感觉这位青山城的余侯爷,真的和别的那些高高在上的城主不一样。

余夏十分的有仁心,这是于胄没有遇到过的,所以他对余夏有了另外一种别样的尊敬。

“好热呀!”

这里是落樱台,余夏的住处,此时余夏的房间已经放了三块冰了,但是余夏还是感觉闷热不已。

听到余夏说好热,这个时候余裳儿娇俏的走了进来,一身清凉的衣服,露出了自己冰清玉洁的小肌肤,身上还散发着一股好闻的花香。

余夏深吸两口,知道这是樱花的香味。

“公子热呀,要我帮你扇一扇吗?”余裳儿来到了余夏的身边。

“好呀!”余夏这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感觉真的是太热了,想着有人帮着扇一扇也好,只是让余夏没有想到的是,这余裳儿不扇还好,一扇,余夏更觉的全身难受了。

特别是余裳儿的小手摸到余夏身上的时候,余夏突然从内心涌出了一鼓原始的冲动。

“公子为什么你脸这么红呀。”

余裳儿的小手摸到了余夏的脑袋上,如果是平时,余夏只会笑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余夏看余裳儿,是越看越喜欢。

手不由自主的也摸到了余裳儿的小手上。

“公子!”余裳儿微微的娇嗔了一声,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余夏突然又松开了余裳儿的手道:“裳儿,你先出去吧,我现在不热了。”

“啊?”余裳儿一愣,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其实这是余夏最后的理智,怎么说呢还是太小了,现代的话,也就是初中生,余夏有负罪感,最后的理智让余夏下了逐客令。

可是余夏不会知道,其实他最后的理智根本就没有用,他喝的汤水之中,有一种名叫合和花果实的汁液,这种合和花十分的漂亮,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婷婷玉立,蒴果高高在上,但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以让人将原始的冲动给释放出来。

虽然余夏暂时的将余裳儿给请了出去,但是现在余夏保持理智还是可以请余裳儿出去,可是如果等余夏熟睡之后,理智没有了,那个时候,一切都不是问题。

果然,余裳儿撅着小嘴不情不愿的离开了,只是,等夜晚慢慢深了,余夏睡在自己的床上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而在梦乡之中,余夏还是感觉很热,好像自己身处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炼丹炉之中,热的余夏不知道如何是好,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余夏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两块一人多高大冰块。

余夏看到冰块之后,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跟着就是一股凉意传遍全身,通体都变的顺畅了起来。

所以余夏死死抱住自己刚刚发现的两块,直接将自己的身体都给贴了上去,只是余夏做梦也不会想到,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发现自己哪里抱着什么冰块。

明明在自己的怀中,是邱小麦和余裳儿两位女孩,两人此时还没有醒,一左一右的趴在余夏的胸膛之上。

两人稚嫩的脸庞洋溢着开心的微笑,因为这两人知道,自己的一生有了依靠,余夏虽然有些抱歉,但是既然已经成为事实,生米煮成熟饭,余夏也只能接受。

第一百八四章 留在青山城

余夏一左一右抱着两位女孩,这个时候,余夏发现两位小女孩的眼睛虽然闭着,但是却一起眨了眨,这让余夏笑了起来道:“醒了就睁眼吧,昨天晚上你们能进来,现在还害什么羞。

反正你们也是我的人了,我会给你们一个名分的。”

“真的?”余裳儿马上睁开了眼睛惊喜的喊了一声。

“呵呵!”看着余裳儿那惊喜的样子,余夏笑了起来:“是真的!”跟着余夏也拍了拍邱小麦的光滑的背部道:“你也是!”

“多谢公子。”邱小麦用很小的声音轻声的欣喜道。

“好了那就伺候我起来穿衣吧。”余夏开心的拍了拍两人。

“啊?可是公子,我们还没有穿衣呢?”余裳儿一愣。

“痛快来我请世子去吃早餐。”

无蚊一条街的斗棋室,方清华和周阳文两人是下了一夜的棋,互有胜负,也是让两人杀的痛快无比,此时天已经大亮,方清华要请周阳文吃早餐。

油条豆浆还有咸菜,只要十文,你就可以吃个饱。

油条是余夏喜欢吃的,然后教给青山城百姓的,其他晋国的地方还没有,油条起初的名字叫做“油炸桧”。

传说油条是临安人发明的。相传在南宋年间,当朝宰相秦桧和他和老婆王氏因妒嫉及贪婪,外通金国,在东窗定下了毒计,以莫须有的罪行使用十二道金牌把正在抗金战争取得辉煌胜利时刻的岳飞害死在风波亭。消息传开来,老百姓个个义愤填膺,酒楼茶馆,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这件事。

那时,在从安桥河下,有两个食品摊,一家卖芝麻葱烧饼,一家卖油炸糯米团。

这一天,刚刚散了早市,做烧饼的王二通通火炉,理好灶上卖剩的最后一迭葱烧饼,看看没有买主,就坐在条凳上休息。

这时,做糯米团的李四,也已收拾好油锅,蹲在那里歇会。

两人彼此打过招呼,就一起聊起了天,谈来谈去,就谈到秦桧害死岳飞的事情上来了。两人都非常愤懑,就想用一种方法来抒发表达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

想来想去,王二想到了一个办法,只见他从面板上弄了两个面疙瘩,揉揉捏捏,捏捏团团,不久就捏成了两个面人。

一个吊眉无赖,一个歪嘴刁婆。

他抓起切面刀,往那吊眉无赖的颈项上打横一刀,又往那歪嘴刁婆的肚皮上竖着一刀。

李四看到后,认为还不是恰到好处,他跑回自己摊子去,把油锅端到王二烤烧饼的炉子上来,将那两个斩断切开了的面人重新捏好,背对背地粘在一起,丢进滚烫油锅里去炸。一面炸面人,一面叫着,“大家来看油炸桧罗!大家来看油炸桧罗!”

过往行人听见“油炸桧”,觉得好新鲜,都围拢来。大家看着油锅里有这样两个丑人,被滚油炸得吱吱响,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也跟着喊起来;“看呀看呀,油炸桧罗!看呀看呀,油炸桧罗!”恰巧,秦桧坐着八抬大轿,正从皇宫里退朝回府,经过从安桥。

秦桧在轿子里听见吵杂的喊声,觉得这声音直刺向自己的心窝,就叫停下轿子,立刻派出亲兵去抓人。亲兵挤进人群,把王二和李四抓来,连那油锅也端到轿前,秦桧看见油锅里炸得焦黑了的两个丑人,气得络腮胡子根根都朝上,走出轿来大声嚎叫:“好大的胆子!你们想要造反?”王二心里异常平静的回答说:“我们是做小生意的,对造反不敢兴趣?”

秦桧说:“既然如此,怎敢乱用本官的名讳?”

王二说:“啊呀,宰相大人,你是木旁的‘桧’,我是火旁的‘烩’哩!“这时,围观的众人都叫起来,“对呀,对呀,音同字不同!”秦桧无话可说。

他看看油锅里浮起的那两个丑人,喝道:“不要啰嗦!这炸成黑炭一样的东西,如何吃得!分明是两个刁民,聚众生事,欺蒙官府!”听秦桧这么一说,人群中立刻站出两个人来,说:“就要这样炸,就要这样炸!”一面把油锅里的面人捞起来。

还连声说:“好吃,好吃!我越吃牙齿越畅快,真想一口把它吞下去哩!”这一来,气得秦桧脸象紫猪肝,他只好瞪瞪眼睛,往大轿里一钻,灰溜溜地逃了。无赖秦桧被当众吃瘪,这件事情一下哄动了临安城。人们纷纷赶到从安桥来,都想吃一吃“油炸桧”,王二和李四索性两人合伙做起了“油炸桧”生意。

后来,由于捏面人很费工夫,让顾客老排长队,因此王二和李四想出了一个简便的法子,他们把一个大面团揉匀摊开,用刀切成许多小条条,拿两根来,一根算是无赖秦桧,一根算是刁婆王氏,用棒儿一压,扭在一起,放到油锅里去炸,仍旧叫它“油炸桧”。

老百姓当初吃“油炸桧”是为了消消心中的愤懑。但一吃味道真是不错,价钱也便宜,所以吃的人就越来越多。一时间临安城里城外很多摊位,都学着做起来,以后就渐渐的传到了外地,天长日久,就把这些根长条条称作了“油条”。

周阳文第一次接触到这个油条,不过,不吃不知道,一吃吓一吓,油条膨松清脆的口感,让周阳文越吃越喜欢,一下子吃了四根油条,喝了两碗豆浆。

一边的于胄就吃的更多了,吃完之后,周阳文和方清华告别,这是要回去睡觉了,一夜鏖战,现在吃了早餐之后,是真的困意上涌。

方清华抱拳告别。

就在方清华和周阳文分别之后,很快,余夏也在自己的家中宣布,邱小麦和余裳儿正式成为余夏的妾室,这个消息一出,青山城百姓纷纷的祝福了起来。

余夏终于确定了妾室,这说明余夏终于要有后代了,有了后代,那青山城百姓的幸福生活就会延续,所以这对青山城的百姓来说,那是天大的喜事,就是此时还没有炮竹,要不然,青山城一定是鞭炮齐鸣。

周阳文回到迎宾楼之后,就开始睡觉,他是真的很喜欢青山城,这里的和平,这里的惬意,这里的平等,深深的吸引着周阳文。

以至于本来想来了道歉完就离开的周阳文,挖空心思的想要留在青山城。

不过,他是寿王世子,想要留在青山城,那就必须对青山城有一定的贡献,好在这个时候,余夏对荒城还不了解,这个时候,周阳文感觉自己的机会要来了,他想要帮助余夏了解荒城,这样就可以获得余夏的信任,搞不好还能分套房子。

想到这里,周阳文呵呵的笑了起来。

第一百八五章 暂缓攻打荒城

“荒城青山城西南三百里的一座中等城池现在荒城有人口十五万人,不过,这十五万人几乎都是壮年,全部都是敢战之人。

还有就是荒城周围的歙族之人,这歙族乃是天生的战士,虽然只有不到五万人,但是这些歙族上马可挽弓,下马可拒敌,是十分难缠的。

而且歙族之人对晋国的之人天生的有敌意,不是太好亲近。”

城主楼中,丁大山讲述着这段时间青山城军队收集来的关于荒城的资料。

余夏这个时候问道:“那么现在荒城直接掌控者是谁?”

“这!”丁大山微微一个迟疑道:“公子,很抱歉,我们的军队,现在收集资料还十分的薄弱,刚刚已经是我们收集到最全的资料了。”

丁大山的话,让余夏微微的一个皱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仅仅是依靠上面这些内容,我们是会处于被动的。”

“公子有什么好担心的,这次我们青山一旅为先锋,一定帮你将荒城给打下来,管他那么多干什么。”余大猛在一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余夏没有说话,倒是方清华微笑着出声:“余将军威猛,不过,公子想要的不单单是将这荒城给打下来,公子想要的是如何彻底的接管荒城,这样,我们也能拥有第二个地盘。”

方清华的话,让余夏淡淡一笑,方清华说的很对,余夏这次并不是仅仅是要打下荒城,更多的是要拿下荒城,让荒城成为自己的一座城池。

虽然这座荒城是打给李葳蕤的,但是余夏相信,李葳蕤必须要借助自己的力量才能掌控荒城,其实这和是自己的没有什么区别。

自己现在打下荒城是一定的,可是要臣服荒城则是必须的。

就像刚刚这些资料,完全对荒城不够了解,如果就依靠这些贸贸然的打下荒城,打余夏的军队是一定可以的,但是打下之后呢?

不弄清荒城之中的关系,难道要用血腥镇压?

说真的血腥镇压,余夏感觉还是不可取的,因为并没有多大的仇恨,最好还是搞清楚荒城此时到底有怎样的势力分布,这样才好下手。

“公子周世子求见。”

忽然,余裳儿乖巧的走了进来,对着余夏一福道。

“周阳文?”余夏看着余大猛,方清华等人一个诧异的道:“他来做什么,难道是辞行的?”

说完,余夏道:“请他进来。”

余裳儿离开,一会儿,就见周阳文和于胄一起走进了会议室。

“余侯爷。”周阳文微笑拱手。

这边余夏也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道:“周世子这是要走了吗?”

“走?”周阳文一个诧异道:“没有呀我还想再在青山城多待一段时间,我和方部长,还要多切磋切磋棋艺。”

方清华呵呵一笑。

而一边的余夏则是诧异的问道:“那周世子今天前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有呀余侯爷不是要攻打荒城吗我今天就是带来了最新的荒城资料给余侯爷。”周阳文微微一笑。

“世子愿意将最新的荒城资料给我?”

看着余夏有些惊讶的样子,周阳文笑了起来:“我和侯爷一见如故,我将侯爷当成朋友,难道侯爷对文,就如此的不信任?”

“啊不是,不是!”余夏连连的摆手道:“世子人品天下皆知,世子可以将我余夏当成朋友,余夏也是感激不尽,当然也会将世子当成朋友,只是世子,你将荒城的资料给了,你父王那里,你该如何交代?”

“我父王那里,我交待什么?”周阳文笑道:“荒城的资料,都是我的人收集的,和我父王没有关系,”

“世子有自己收集资料的队伍?”余夏诧异不已。

而事实上,周阳文可不仅仅只有收集资料的队伍,他的先生辰儒,不知道秘密的给周阳文蓄养了多少的实力,这些实力可以确保周阳文顺利的成为下一个寿王。

这样再配合周阳文的声誉,辰儒有信心周阳文可以成为一代贤王,甚至是帝王。

诧异之后,余夏将周阳文给请到了会议中心位置,请周阳文细细的为在场的所有人讲一讲荒城的资料,周阳文也是微微一笑,欣然的接受了这个邀请。

来到了会议中心,周阳文开始给所有人讲述了此时荒城的所有资料:

“各位荒城,是在青山城西南三百里的中等城池,现在荒城之后,一共有三股势力把持,第一股势力是以白呈翼为首的马匪,一共有两万人,基本靠着周边劫掠为生。

第二股势力就是当地的歙族,这些人以放牧为生。

第三股就是城中的囚犯,一共五万人,这些人都在赵丘永手中,他们是靠着收取入城费和商业税为生。

三个势力互不相侵,而且还互有联系,所以想要攻下荒城并不简单,如果当你们攻城的时候,赵丘永率五万人守城,跟着歙族和白呈翼的两万马匪偷袭,说实在的,即使是青山军,也有败北的危险。”

“歙族白呈翼赵丘永!”余夏默默的将这几个名字慢慢的咀嚼了一边道:“幸亏周世子愿意将荒城的资料与我们共享。

否则,如果我们头脑一热,就不管不顾的冲过去,搞不好会大败而回,这样我余夏就是罪人了,所以在此,我余夏多谢世子了。”

说完,余夏对着周阳文一个鞠躬,而周阳文则是立即将余夏给扶起道:“侯爷,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不该这样。”

“朋友好。”余夏点点头笑道:“那以后世子也不要叫我什么侯爷了,就叫我余夏,我也叫世子阳文,不知道可不可以。”

“好那当然好了,以后我就叫侯爷余夏,侯爷就叫我阳文。”

说完,余夏和周阳文哈哈一笑,跟着手与手握在了一起。

两人在此刻,也是终于真正的开始交心了,跟着余夏做了一个决定,暂缓对荒城的攻打,先开始收集荒城的所有信息,必须要做到知己知彼。

还有就是余夏准备新一轮的招兵,还要增加两个旅,也就是青山五旅和六旅。

由于周阳文现在已经算是自己人,没有了竞争者,余夏放慢了攻打荒城也没有问题,还有就是余夏也没有想到荒城一个不到二十万人的城池,居然有这么多的兵力。

虽然这些兵力并不一定是精锐,但是余夏还是不想用自己青山军的士兵用命拼。

所以余夏要等等一个恰当的时机!

第一百八六章 与民争利

三天之前李语汐带着她的静边军离开了凤鸣城,李葳蕤那是依依不舍,虽然李葳蕤前段时间还很讨厌李语汐,但是现在已经好了,李葳蕤这个家伙就是忘性大。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李葳蕤一家人关系和睦的原因,说到底,李葳蕤一家人的亲情是很深的。

三天之后,李语汐回到了大都永安,为什么李语汐会回到大都永安,那是因为李皓月临时的召见,而李皓月为什么要召见李语汐,那是因为,我们的晋国皇帝陛下,也发明出了一个可以赚钱的利器。

晋国大都永安皇宫

“末将李语汐参见陛下。”

李皓月的宫殿之中,李语汐看到李皓月之后,立即下跪,这个时候,李皓月也是热情的将李语汐给扶了起来道:“怎么样,蕤儿的事情解决了没有?”

对于李葳蕤的事情,李皓月也是听到了一些消息。

“是的我给出的办法是让余夏和周阳文公平竞争,不过,我看周阳文是不会竞争的,所以应该只有余夏回去攻打荒城。”

李语汐说完,一边的李皓月点头道:“你这个计策其实很好,这个余夏也不是什么好人,皇权在这个人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现在你让他去打荒城,朕知道,也是为了削弱他的实力,荒城可不好打,语汐呀,你能为朕如此着想,朕要谢谢你呀。”

“陛下千万不要这么说,我乃陛下臣子,这一生就当报效陛下,任何对皇权有蔑视的人,我都会帮陛下灭之,余夏就算成为了我的妹夫,但是如果他还是目无陛下,语汐也定斩之。”

“好朕没有看错人,你就是朕的左膀右臂,这次那位余夏一定会在荒城折损人手,那个时候,我们就直接拿下他,将青山城据为己有,不过,朕不会伤害他,朕会接他和你的妹妹一起来大都居住。”

“陛下仁慈!”李语汐立即单膝下跪。

跟着李皓月哈哈大笑,原来这所谓的攻打荒城,根本就是个套中套,李语汐知道荒城难打,她认为余夏会为了自己的妹妹,不顾一切的攻打荒城,这样兵力就会大损。

这个时候,李皓月再派兵占据青山城,将余夏的青山城给占了,

这真的是一个很阴损的主意,只是李语汐怎么也没有想到,周阳文和余夏勾搭到了一起,周阳文这个家伙还喜欢上了青山城,直接将荒城的资料给卖了出去。

余夏第一时间知道了荒城真正的实力,而且,周阳文也明确表示不会动手,所以余夏选择暂时不打荒城,而是积蓄力量和寻找战机。

如果不是这样的阴错阳差,说真的,李语汐的这招套中套是真的很容易将余夏给套进去,你想想一个公平竞争,余夏一定会着急攻打荒城,毕竟还有一个周阳文,余夏都可以为了李葳蕤和晋国翻脸,所以余夏一定会为了李葳蕤不顾一切的攻打荒城。

那个时候,余夏就会损兵折将,打下荒城要守,那么青山城就一定兵力薄弱,这个时候,李语汐率兵趁虚而入,青山城很可能易主,这真的是一个很高明的套中套。

不得不佩服李语汐,其实这个家伙自始至终都在套路余夏,好在余夏有主角光环,要不然就麻烦了。

就在李皓月笑完之后,跟着李皓月从自己的桌子上拿起一个小陶罐递给了李语汐道:“语汐,打开看看这是什么?”

李语汐诧异了一下,跟着慢慢的打开了李皓月递过来的陶罐,而陶罐一打开,立即殿中弥漫出了一股清香的花香味道。

这让李语汐一个惊骇:“陛下,这是何物,为何如此香气迷人?”

“哼!”李皓月得意的一个冷哼:“香皂肥皂那算什么玩意,余夏也就能发明那些低贱的东西,这是朕的发明,名叫香水,我已经想好了,物以稀为贵,十两银子一罐。

这样的香味,一定可以轰动永安城,跟着我们以永安为中心,卖向全国,等我有了自己的经济基础,余夏要是再敢拿那几十万两威胁朕,朕一定砍了那个家伙。”

“陛下大才香水一定会风靡永安乃至整个晋国,到那个时候,我们就再也不用依附余夏了。”李语汐惊喜不已。

就这样,君臣两人在殿中开心的笑了很长的时候。

跟着也就在两天之后,李皓月就开始将她自己研制出的香水给推了出去,而香水一经推出,那就是风靡了全永安,因为香水对女人的诱惑那是致命的。

所有的永安名媛都以可以拥有一罐香水而自豪,而骄傲。

李皓月第一批推出的一千罐香水,不到一个时辰就被横扫一空,后面因为制作香水有难度,甚至还弄的香水百两银子都难求一瓶。

仅仅用了不到十天,李皓月就赚了大约十万两白银,真的是将李皓月给开心惨了,因为只有继续的加大产量和扩展销路,那么月入百万不是梦呀。

可是就在李皓月还没有高兴超过两天,突然,朝堂之上,言官开始疯狂的弹劾了起来,弹劾的内容是什么,那就是不可与民争利。

相信大家都听过不可与民争利,这个意思是什么呢,就是上天授予万物是不同的,授予有齿的动物则头上无角,授予有翅膀的动物就只有双足,这就是得到大的,就不能再取小的。

自古以来享受俸禄者,就不能再拿出力人的份额,就不能从事工商业,也是得到大的就不能再取小的,这与天意相同。如果己得到大的,又要取小的,天都不能满足何况人呢。这是人民喧嚣不满的原因。身居高位,家中富足又享厚禄,因而乘高官厚禄的力量与民争利,人民怎么能安定呢。

这话说得何等的好呵。二千多年前古人就知道食俸禄者不得与民争利,这是符合自然法则的,违背这一法则将招至天怒人怨。

可是那些官员是真的在替老百姓着想,不让皇帝与民争利么?

怎么可能晋国那些官员依仗着手中的权力,享受着百姓供养的高薪,干着与民争利甚至贪污纳贿的勾当,一点都不少。

现在那些言官弹劾李皓月,其实是这些官员看到香水巨大的利润,他们不想让李皓月拿着利润,这些利润那些官员想要。

所以这些晋国的官员,已经烂到了极致,不用釜底抽薪的招数,是绝对不行的。

第一百八七章 冷兵器巅峰回回炮

“报陛下又有一位老臣,晕倒在了大殿之前,这已经是第三位大臣了。”

一位宫女的禀报,让李皓月起身直接扔出了一堆纸张。

“他们这是在逼宫是在用冠名堂皇的理由,来逼朕的宫都是一群乱臣贼子!”

李皓月的暴怒,让所有在场的人都纷纷的跪了下来,这个时候,李语汐也是无奈的道:“陛下算了吧,将香水上交国库吧,如果再这样顶下去的话,对陛下的声誉是有损的。”

“为什么?”李皓月气愤的大吼:“凭什么朕要被那群世家掣肘,明明他们也在与民争利,现在却用这个条件来约束我。

这些混蛋世家,朕总有一天,会将这些人都给斩尽杀绝!”

“陛下请慎言!”李语汐跪行几步,来到了李皓月的身边道:“陛下,小心隔墙有耳,香水就放弃吧,我们还有青山城,只要余夏可以上套,我们就会拥有青山城,所以一个香水失去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经过了李语汐的苦苦哀求,李皓月才下旨,将香水的生意交还给户部,这样才解决了那些老臣跪谏的事态。

跟着香水被划分到了户部,然后下发到了世家手中,本来十两一瓶的香水,被涨到了一百两一瓶,那些世家赚的是盆满钵满。

李皓月则是被气的卧床三天。

这就是晋国的皇帝,虽然说皇帝是全天下的老大,但他也不是无所不能的。比如说朱厚熜,因为做了皇帝,连自己的爹妈都不能认了,惨吧谁说做皇帝很舒服

青山城余夏正在研制一种攻城利器,这是为了攻打荒城做准备,这个攻城利器的名字就叫回回炮。

“回回炮”又名西域炮,是一种抛石机,用于战争攻守的武器。这种抛石机不过是在古代抛石机的基础上改良、改进、创新得更加先进、威力更加巨大。

它号称是南宋军队的梦魇,冷兵器巨炮的巅峰。

所有人都知道,火炮在现代战争中的作用无须赘述,自从有炮兵出现,就改变了战争的方式,其实冷兵器时代也有炮,尽管并非火器,但同样能让敌军丧胆,而其中的巅峰,那就是威力巨大的回回炮。这种巨炮,在蒙宋战争中发挥了巨大的威力,成为守城宋军的梦魇。

回回炮,并不是来自中原,事实上,回回炮来自西域,它是蒙古人西征时候被发现,至元八年,由于南宋坚城襄阳屡攻不克,元世祖遣使到波斯,向伊儿汗国宗王阿八哈征调炮匠色目人阿老瓦丁和亦思马因制造回回炮。

阿老瓦丁和亦思马因是中国史书的译法,他们的名字分别是alal-din和ismail,如果以现在的翻译来看,似乎叫做艾尔丁和伊斯梅尔,这是两个典型的***名字,不过在当时,他们都是伊利汗国属下的色目人。

两人不负所托,次年炮成。其形制,史书是这样记载的,《马可波罗游记》:尼可罗和马飞阿兄弟指挥最优秀的工匠制作回回炮,其中有些是聂斯托利派的基督教徒。可以投射三百磅重石头的西方机器。

如果说马可波罗游记不足信,再看《元史》《元史亦思马因传》:“亦思马因,回回氏,西域旭烈人也。善造炮,至元八年与阿老瓦丁至京师。十年,从国兵攻襄阳未下,亦思马因相地势,置炮于城东南隅,重一百五十斤。

由此可见,回回炮是一种大型投石机,发射的是重达一百五十余公斤的巨石。它的射程,根据《襄阳守城录》中记载为250步,约39125米,这远远超过了襄阳城护城河与壕沟的宽度。

从此,回回炮传入元朝,在宋蒙战争中发挥了巨大的威力。

襄阳是当时宋蒙拉锯的要冲,南宋再次进驻襄阳后,对城防进行大规模升级,决心在此防守住想要“先攻襄阳,撤其捍蔽”下的元军,守军将护城河与壕沟的宽度增加到了150米,而当时的元军攻城器械并没有这么长的射程,如果仅仅凭士兵血肉之躯,这么长的距离,城头的守城器具能在士兵冲到城墙下之前就对其造成大量杀伤。

此种条件下,襄阳成为了南宋引以为傲的坚城,哪怕遭受元军的长期封锁,实际得到的外来援助很少,襄阳还是已经坚守了6年之久,并且看起来,还将继续坚守下去。

不过这一切,在1273年正月襄阳城东南角的一声声巨响下崩塌了,“机发,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陷,入地七尺。”,那正是回回炮在樊城小试身手后在攻坚战中的正式亮相,重达150多公斤的巨石被反复抛射入城中,所到之处一切都化为齑粉,对城中守军来说,天塌了,守城的希望再也不复存在,“声如雷霆,震城中。城中汹汹,诸将多逾城降者。”

最后,襄阳被攻克,守将吕文焕投降,到这里,南宋灭亡只剩下了时间问题。

其实投石机并非首次在战场上出现,宋军中也有装备,但宋军的投石机与回回炮不可同日而语,《武经总要》中记载的宋朝投石机只能发射几十斤重的石头,射程也近,显然与回回炮不是一个等级的对手。

从此,回回炮在宋蒙战场上成为了宋军的噩梦,一座座城池在回回炮怒吼下被攻克,从长江到南海崖山,宋军优势的水师也在回回炮打击下被轰击得支离破碎,最终如同亚欧诸国一样被彻底征服不客气的说,回回炮当时就是横着走的,当战场上一方拥有重炮火力加上战场优势时,想想以后的拿破仑,就明白为什么了。

只不过,回回炮的研制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你可以想一想,一个可以投掷300斤巨石的抛石机,它的体积会有多大。

余夏在张志的u盘中,找到回回炮的图纸之后,也是被这回回炮的提起给吓了一大跳,高度五米,长度十五米,需五十到一百人一同操作。

所以说这回回炮即使被余夏研制成功了,想要量产,弄个百炮齐鸣也是不太可能的,运输,操作,石弹,都是限制回回炮的因素。

当然了,只要可以研制成功,那么余夏攻城就会有一个大的杀手锏,即使只有一架,那也会大大增加余夏攻城的成功率。

所以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余夏一定要研制出回回炮。

第一百八八章 五石散

寿国蕴城王宫

“先生这下该怎么办,剑奴回来了他说我们的联姻失败了,说对方让我们和青山城城主余夏公平竞争,一起去攻打荒城。

攻下荒城者才能与李葳蕤成亲。

可是我们寿国离荒城太远了,攻打荒城太不现实了。”

寿王看到了辰儒之后,立即就将自己的担心一股脑的给说了出来,不过,此时的辰儒则是带着淡淡的笑容道:“殿下不必惊慌,其实这亲,我们结不结已经不重要了。”

“啊先生,这是什么意思?”寿王一个疑惑。

这个时候,辰儒笑道:“当初我们结亲的目的就是担心皇帝的步步蚕食,可是现在,从阳文的来信,我们可以知道,起初芜王是愿意将李葳蕤嫁给阳文的。

后来只是因为青山侯的插入,才不得不弄出一个所谓的公平竞争。

其实只要芜王可以接受我们的阳文就已经够了,这就说明,皇帝还不想对我们步步蚕食,如果皇帝一开始就想对我们步步蚕食,那么芜王根本和没有胆子接受阳文成为女婿。

呵呵现在好了,我们既知道皇帝不想要蚕食我们,又可以不用牺牲阳文,说真的,芜王的女儿,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是不会让阳文去结亲的。

那个李葳蕤还配不上我们的阳文。”

“哦原来这样,那先生,这是不是皆大欢喜。”寿王也终于品出了味道。

辰儒抚须一笑:“是呀皆大欢喜。”

“哈哈那就好,那就好嗯不过,先生,阳文一直都不回来,而且还说去了青山城,我是不是要下王令让阳文回来?”

“算了他这次也算是牺牲自我,想要在外面玩一玩,那就玩一玩吧,暂时让他好好的休息一下,身边有铁鹰卫士,安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是一切听先生的,就让阳文好好的玩一玩,既然没事了,那先生我就告辞了。”说完,寿王就准备离开。

不过,就在寿王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辰儒却道:“又去食用五石散吗?”

“额只是小食一些,不碍的。”寿王恭敬的道。

“五石散不可多食,你还是要有一个度。”辰儒提醒了一声。

“是孤知道了,那孤就先告辞了。”说完,寿王忙不迭的就走了,只是等寿王离开之后,辰儒也是叹息了一声,跟着走出了宫殿。

五石散,又称寒食散,是古代神仙服食范畴中的一种。

晋国有很多人服食,因为此时的晋国属于动荡不安的状态,整个国家的人民,追求的不是精忠报国,而是有事没事吸个散,而且,吸食五石散还是达官显贵的权利,普通小民你就是想吸,也是没钱买到的。

五石散就是丹砂、雄黄、白矾、曾青、慈石当然了,也有钟乳、硫黄、白石英、紫石英、赤石不过,虽然“五石”配方各不相同,但其药性皆燥热绘烈,服后使人全身发热,并产生一种迷惑人心的短期效应,实际上是一种慢性中毒。

寿王因为喜好女色,后来年纪大了,身体也不行了,但是,服了五石散后,顿觉神明开朗,体力增强。

跟着就渐渐的迷上了这个五石散。

而且,服用五石散的并不是仅仅之有寿王,寿王还有一堆好友,经常和女性一起服用,等服用之后,这些人会感到发热,出汗,这时候的肌肤会特别的敏感,一刮就会出血,所以服用后的人们通常都是穿的薄衣,然后服散之后还不可以静卧,一定要走路,也因为这样这一行为又被人们称之为‘行散’就是为了让药力可以发挥,还有就是要喝酒,喝烈酒,借酒气来挥发五石散,跟着就是洗冷水澡,大家可以想一下,吸散后的寿王和友人,男男女女在一个澡池子里洗澡的情形,想想就让人感觉荒淫无道。

只是让人有些不懂的是,这位辰儒先生明明知道服用五石散等于慢性自杀,但是他却只是小小的提醒了一下那位寿王。

如果辰儒可以竭力的阻止,其实寿王不一定服用的,但是辰儒先生的态度很让人感觉怪异。

跟在寿王身后,辰儒离开了王宫,看着前面率先抢着去和自己的好友们一起服散的寿王马车,辰儒只是叹了一口气,跟着也离开了。

青山城

周阳文真的是爱死这座城池了,早上周阳文从床上醒来,跟着再去游泳池游个泳,跟着回到房间吃个早餐,混沌,油条,包子,卤煮每天都会换个花样。

吃完了早餐,周阳文就去斗棋室玩一玩,现在周阳文已经是斗棋室的高手了,被很多人尊敬着,跟着下午的时候,就去看一场大戏,大闹天宫,青蛇和白蛇周阳文都喜欢看。

这样到了晚上,周阳文就去吃个晚餐,跟着要么去看杂耍,要么听书,就这样一天就下来了,以前周阳文只能在书中才能找到快乐,但是在青山城,哪里都是快乐。

后面因为和余夏熟悉之后,周阳文还去落樱台的学堂当了几天的先生,总不能吃喝都是余夏的,一点活都不干吧。

而余夏也没有将周阳文当成外人,不但让周阳文随意的在青山城走动,更是带着周阳文一起了解青山城的管理方式,两人俨然成为一对朋友。

“我赢了!”

余夏家中的亭子中,周阳文开心的喊道。

余夏一个无奈,这个家伙是真的太厉害了,明明象棋,围棋都是自己带来的,可是不管是什么棋类,这位周阳文只要稍微接触一下,很快就会将自己给打败。

偌大一个青山城,能和周阳文对弈的也就只有方清华了,这段时间,周阳文这个家伙,在余夏的家中赢了不少银子。

当然了,余夏也知道,周阳文身上银子不是很多,所以也是故意的去输给他一些。

“给你!”余夏递过去一个十两的银饼道:“赚够了没有,如果赚够了,就和我一起去看山上看看。”

“山上哦是去看你的梯田吗?”周阳文笑着接过银饼问道。

“是呀快要成熟了,一天不看,我就感觉难受,你赢了我这么多银子,也该陪陪我了。”余夏笑了笑。

“没问题夏哥我们走吧。”周阳文嘻嘻一笑。

第一百八九章 竹纸成功

美丽的梯田,现在青山城种的小麦,水稻,黄豆,黄米,都要丰收了。

此时的青山城百姓,一共在青山上面,开垦出了三十万亩的梯田,这些梯田不但能养活自己,还能给其他的诸侯国输送一些粮食。

更重要的是,这些梯田还仅仅只是开垦出大青山不到十分之一的梯田,以后,余夏不但要在大青山一面开垦,余夏要将整个大青山都给开垦出来。

当然了,这样的开垦会给大青山的植被带去毁灭性的打击,不过,现在的自然是最次要的,活着,吃饱饭才是最重要的。

“夏哥你真的是太厉害了,等到了七月底的时候,你们青山城就要迎来一次大丰收了,更重要的是,这些丰收只属于你。”

站在梯田之上,看着下面的梯田,周阳文笑着对身边的余夏道。

这个时候,余夏点点头也笑了起来:“我也没有办法呀,青山城一个援军都没有,如果不能自力更生,我们就会死的很惨。

不像你们几个王爷之间个个同气连枝,如果一方有难,另外的人就会来救你们。”

“蛤?”余夏的话,让周阳文露出堂皇的表情道:“夏哥这你就错了,晋国有大小王爷不下五十位,其中大部分姓周,乃是开皇的子孙。

还有小部分姓李,是上一代皇帝的嫡系子孙,但是无论是周姓王爷还是李姓王爷,就没有一个是同气连枝的。

特别是周姓王爷之间,全部都恨不得其他的周姓王爷都死完,这样自己才是最后的,所以诸侯国之间只有利益,根本就没有感情。

如果一个诸侯国出了事情,其他的诸侯国不但会袖手盘观,更多的还会落井下石。

被皇帝步步蚕食的昼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如果渤王或者刑王可以伸伸手的话,也不至于会这么快就被皇帝给蚕食。

还有我寿国因为瘟疫损伤了元气,为什么我父王宁愿用我去结亲芜王,也不要和渤王还有其他的王爷合作,那是因为,如果一不注意,那些本来合作的王爷就会回头咬我们一口。”

说完,周阳文无奈的摇摇头道:“自古天家多无情,夏哥你可知道我这次前往凤鸣城,有多少人刺杀我吗?

最少有五家,而且我可以肯定,那些刺杀我的五家,都是我的亲兄弟,所以说我叫夏哥一声大哥,你不会刺杀我,但是我的那些亲兄弟却不会和夏哥你一样。”

看着有些微微难过的周阳文,余夏拍了拍周阳文的肩膀道:“好了是我的错,说起了你的伤心事,不过,你也不要难受,以后我就是你的大哥,要是有事,你给带一个信来,我一定飞身去救你。”

“真的?”周阳文露出一个有些期待的笑意。

余夏呵呵的点头道:“真的我不会骗你的。”

“我相信夏哥以后有事,夏哥一定要来救我,当然,如果夏哥有事,弟必定放死一搏。”

看着周阳文,余夏哈哈的笑着道:“好。”

就在余夏和周阳文站在大青山上观看梯田的时候,突然,陈茂盛神采奕奕的跑了过来。

“姥爷!”

看到陈茂盛之后,余夏下意识的喊了一声姥爷,只是听到余夏喊自己姥爷,陈茂盛却微微的皱了皱眉,这个时候,余夏会心一笑重新喊道:“陈部长。”

一声陈部长,让陈茂盛皱着的眉头舒展开道:“公子。”

余夏虽然有些无语,但是却很理解陈茂盛喜欢被叫官名的原因,跟着余夏笑了笑道:“有事吗陈部长?”

“是这样的!”陈茂盛笑着拿出一张洁白的纸道:“公子我们竹纸厂的竹纸终于做出来的。”说着,陈茂盛将竹纸放到了余夏的手中。

余夏一个激动,将竹纸给拿到了手中有些激动的道:“这么快,齐要术不是说最少要到下个月吗?”

“本来是的!”陈茂盛笑着回答:“可是公子,你可知道,这么长的时间,齐要术带着自己的儿子齐根,吃在厂里,住在厂里,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拼命。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拼命,所以竹纸才被提早造了出来。”

“原来是这样齐要术该赏!”余夏哈哈一笑:“不过赏之前,我要去看看我们的竹纸。”说完,余夏看着身边的还在惊讶的周阳文道:“走和我一起去看看我们大青山的竹纸。”

就这样,陈茂盛,余夏还有周阳文,从大青山下去,然后直接赶到了青山竹纸厂,等见到齐要术之后,齐要术带着儿子齐根立即下跪。

余夏连忙的将齐要术给扶了起来道:“齐师傅,谢谢你呀你的努力,让我们青山城的孩子以后有用不完的纸张,这是你对青山城最大的贡献,我们青山城将要永远都记住你。”

“不敢要术惭愧,这一切都是公子的功劳,如果没有公子,要术怎么可能会造出竹纸,所有功劳都是公子的,青山城可以没有齐要术,但是公子是必须的。”说完,齐要术又要下跪。

余夏连忙的扶住道:“好了齐师傅不跪了,我们一起去看看竹纸吧。”

“是!”齐要术立即头前带路,然后带着余夏来到了成纸的地方,看着成纸的地方出现的大批雪白的竹纸,不单是余夏,周阳文更是露出了惊骇的表情喊道:“我的天这竹纸也太好了吧,我感觉好像不输藤纸。

纸张鲜亮,厚实,夏哥你们青山城真的是什么都可以制造呀。”

周阳文的惊骇,让余夏有些得意的点点头道:“没错,我们青山城就是什么都可以制作,不过,就是有一点可惜。”

“可惜有什么可惜的?”周阳文手中拿着竹纸问道。

“嗯纸张虽然有了,只是我们没有书籍,那些书籍都在世家大族的掌控之中,如果我们有书籍的话,我就可以给我们青山城的孩子印制大量的书籍。”

余夏的话说完,一边的周阳文再次用惊骇的眼神看着余夏道:“夏哥,你别告诉我,你还会印制书籍吧?”

“啊我会呀而且印制书籍很简单的,只需要发明活字印刷法就可以了。”余夏淡淡的道。

“活字印刷法?”周阳文一个诧异。

第一百九十章 图书馆

晋国现在一直在使用的印刷术,是雕版印刷术。

雕版印刷是在一定厚度的平滑的木板上,粘贴上抄写工整的书稿,薄而近乎透明的稿纸正面和木板相贴,字就成了反体,笔划清晰可辨。

雕刻工人用刻刀把版面没有字迹的部分削去,就成了字体凸出的阳文,和字体凹入的碑石阴文截然不同。印刷的时候,在凸起的字体上涂上墨汁,然后把纸覆在它的上面,轻轻拂拭纸背,字迹就留在纸上了。

虽然雕版印刷一版能印几百部甚至几千部书,对文化的传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刻版费时费工,大部份的书往往要花费几年的时间,存放版片又要占用很大的地方,而且常会因变形、虫蛀、腐蚀而损坏。印量少而不需要重印的书,版片就成了废物。此外雕版发现错别字,改起来很困难,常需整块版重新雕刻。

余夏提到活字印刷法就不一样了,活字印刷法是先制成单字的阳文反文字模,然后按照稿件把单字挑选出来,排列在字盘内,涂墨印刷,印完后再将字模拆出,留待下次排印时再次使用。

它正好避免了雕版的不足,只要事先准备好足够的单个活字,就可随时拼版,大大地加快了制版时间。活字版印完后,可以拆版,活字可重复使用,且活字比雕版占有的空间小,容易存储和保管。

不过,活字印刷术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其中也有很多大的问题,譬如泥活字以烧土做成,易于残损,不便长久保存。

木活字木质有伸缩性,刷墨后,高下不平,又易摇动,取用皆不便。

锡活字难于着墨,墨质不好,印刷字迹则往往模糊不清。

铜活字在当时未能制作字模,一字一刻既费工又费时。

金属镌刻活字,价格昂贵,不是“安百万”一类的富家,一般的刻书家和书坊很难经营。

所以现在余夏需要做的是铅活字。

“夏哥你真的可以制造出那个什么活字印刷术?”

回到了余夏的住处,周阳文很是认真的看着余夏问道。

对于周阳文,余夏并没有隐瞒,而是很真诚的道:“绝对可以活字印刷术一定可以淘汰雕版印刷。

不但可以比雕版印刷更加的便捷,还能大大的减少印刷费用,只是现在书籍都在世家的手中,要不然,我们就可以大肆的印书,这又是一个赚钱的事情。”

“好哈哈!”周阳文笑了起来,跟着激动的看着余夏道:“夏哥只要你可以保证活字印刷术可以低成本的印书,而且还不比雕版印刷弱。

那么我就有一个方法可以让你青山城,拥有无数的书籍。”

“真的假的?”看着周阳文,余夏有点不相信的问道。

“真的当然是真的,我怎么会骗你,你可是我的大哥。”

“那你说说我们青山城,怎样做才会拥有无数的书籍。”余夏看着周阳文有些来了兴趣的问道。

“很简单就是靠印书。”周阳文喝了一口酸梅汤笑道:“夏哥,你知不知道,印书的成本有多高?”

余夏摇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

因为余夏不是读书人,所以他对书籍的印刷成本还不是太了解,其实古代的印刷成本是很高的,印书的工艺流程,是先在一张薄纸上写上字,反贴在木板上,再把字刻出,然后在板上加墨印刷。可以说,印一部书,就是从事一项重大工程,耗资当然不会少。

光是那些雕刻的版,就不知道要刻多少,一本书短点还好,要是长一点,刻版就能刻的你倾家荡产。

除了刻版之外,还有纸的价格,此时晋国可以印书的纸不多,藤纸,鱼卵纸都可以但是这些纸张的价格也是贵的离谱。

如果将刻版,纸张,砚莫,人工等等全部加在一起的话,一本书而且是不太厚的一本,需要我们现在的钱大概是3200多元。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书籍很少,且本本珍贵的原因,一直到明朝甚至清朝的时候,很多人还是用手抄书籍,但是即使手抄也不一定能借到书来抄。

看着余夏,周阳文笑道:“即使是我的先生,也不敢放肆的印书,因为印书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不过,夏哥你说你的活字印刷可以降低印书的成本。

所以我给你想了一个方法,你放出话去,免费给人印书,不过,你印书不要银子,只要对方可以拿出一本藏书给你青山城复印。

那么你就免费为他印刷十本他自己想要印刷的书籍。

当然了,为了区别书籍的孤品,所以,越是珍贵的书籍,就可以增加印刷的数量,从十本到一百本不止。”

“这能行吗?”余夏有些吃不准。

不过,一边的周阳文却很笃定的道:“绝对能行,夏哥,你还没有清楚晋国的某些世家的读书人,这些人对钱财不屑一顾,甚至家中连钱财都不管。

可是这些人好名如果说可以不需要银子,只是换点书,就可以印刷他们所写的书籍,说真的,夏哥,我担心以后会有无数的读书人,带着他们的珍藏书籍来到你这里。”

“哈哈!”余夏露出了笑容道:“那就太好了,这样的话,我可以建造一个图书馆,将所有的藏书都放在图书馆中,欢迎所有的寒门读书人来我图书馆读书。”

“图书馆?”周阳文一个诧异。

余夏笑着解释:“就是将所有的书都放在一起,然后分门别类,你想要看什么,可以随意去借,这样寒门子弟也可以有书读了。”

“啊那就真的是太好了,夏哥你可真的是有想法,有了这图书馆,那你就可以将晋国所有的寒门子弟都给吸引到你的青山城了。”

周阳文的话,让余夏微微一笑:“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固然很好,不过,就是不知道,你给我出的主意可不可以奏效。

用印刷书来换书籍,那些世家不知道会不会愿意。”

“呵呵夏哥你就放心吧,这样这件事情就由我来操刀,你一直让我在青山城白吃白喝白玩,我也是时候报答你一下了。

你就将这件事情交给我,我会在很短的时间,给你一个回报的。”

“好文弟我信你!”余夏开心的看着周阳文。

第一百九一章 第一位吃螃蟹的人

余夏将关于找人来印书的事情交给了周阳文,跟着自己就去弄铅活字了。

上面也提到了,活字有很多种,土的,铜的,木的不过,这些活字都不是最好的,印书是有缺陷的,也因为这样,大家知道最著名的四库全书时,其实全是手抄的。

据统计古代51%的的书籍就是手抄的,在明代文渊阁的藏书中,手抄版的数量要远远高于印制本,达到70%。这些超大型的书,由于需求量不大,手抄要比活字省时多。

剩下47%的书籍应该是雕版印刷的,它主要用来印制那些书籍呢?宋代的雕版印刷术也发展了顶峰,古代的古籍里宋版书籍的收藏价值是最高的。

在技术层面上,活字印刷术就远不如雕版精致、美观,被边缘化是自然而然的事儿。

但是一直到铅活字发明之后,活字印刷才算有了春天,铅活字被制作出来,它的字体精致,美观,就达到了雕版印刷的程度,而且还比雕版印刷更加的省钱。

所以活字印刷术,铅活字是最重要的,你要是用木活字,土活字,或者是铜活字,那基本没戏,还不如用雕版印刷。

因为用那些活字印出来的东西,根本就不能看。

只有铅活字才是最好的,而想要做成铅,是有配比的,锑11~23%,锡2~9%,余量为铅,此种三元合金的优点是熔点低,熔融后流动性好,凝固时收缩小,铸成的活字字面饱满清晰。

金属锑在古代也有记载,但那时却被误认为是铅。

古人不知道这种金属,余夏知道,还有锡也是,不过古代对锡使用的很多,在我国的一些古墓中,便常发掘到一些锡壶、锡烛台之类锡器。据考证,我国周朝时,锡器的使用已十分普遍了。在埃及的古墓中,也发现有锡制的日常用品。

所以余夏找这些东西还是挺简单,不到两天,余夏就将锑,锡,铅都给找到了,然后按照张志u盘中的介绍,将这三种金属合三为一,然后铸成一个个方柱形,跟着柱端平面上有凸起的反体字形,为字面,字面四周凹部为字肩,笔划间凹部称字谷,字面与字谷间的坡面称斜面,字身前后分别称字腹和字背,字腹面有沟槽称缺刻。

一一的弄成功之后,余夏这边就开始等周阳文的消息了。

当然了,周阳文在余夏这段弄铅活字的时间中也没有闲着,他一共给自己的好友和认识的一些世家读书人一一的写了信去。

信中的内容大抵是一样的,就是告诉那些人,快点来青山城,因为青山城现在正在做一件赔本的生意,那就是帮人印书,而且印书还不要银子,只要你可以带着你的藏书过来,青山城没有这些书,然后让青山城复印一下。

只要青山城复印一本,那么青山城就会给你免费印十本你想要印制的书籍,而且如果你的书籍被判定为孤品,还有更大的提升,最高是免费印制一百本。

这样的诱惑力是真的不小,因为很多晋国的读书人都好一个名,想要将自己的名给打出去需要什么?

当然就是需要自己的书了,如果自己的书可以印制个几百上千甚至上万本,这样的广为流传,那自己的名就算留下来了。

不好金钱,不好色,就好名声留人间,这是很多读书又清高人的通病。

不过,虽然这是通病,但是你让这些人带着藏书浩浩荡荡的赶去青山城,这些人还是感觉有些冒险,毕竟一点保障都没有,而且这个青山城为什么要做这么傻的事情,有一些选择了观望。

只是有人选择观望,就有人选择吃螃蟹,周阳文写了十多封信都是全部的落空,可是就有一个人十分相信周阳文。

这人就是周阳文在蕴城的好友季戊殇,这两人都一个样,都是喜欢看书,季戊殇家在蕴城也是一个大家族,家中存书很多。

而这季戊殇更是从小就有成名的想法,写了很多自己的心得,只是因为年纪轻,家中父母都不愿意为季戊殇出银子出版自己的书籍。

这是季戊殇最无奈的地方,没有了父母的支持,他季戊殇就没有银子,没有银子就无法印书。

你说季戊殇无奈不无奈,不过,就在这个时候,自己的好友周阳文来了一封信,说自己帮着季戊殇出书,还不要银子,仅仅是需要吧他藏书复印一下。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仅仅是复印一下,又不是拿走了,复印完之后不但还,一本还免费印刷十本书,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所以二话没说,这位季戊殇就立即和自己的父母说了一声,然后将自己家中的藏书找了两辆马车,几乎有千本的量,开始浩浩荡荡的往青山城出发。

就连季戊殇自己都不知道,他不但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最后还在青山城找到了一个自己想要的位置。

季戊殇到达了青山城的第二天,余夏就亲自和这位季戊殇见了面,首先余夏给了季戊殇一本青山城用铅活字印制的书籍。

怎么说呢,精美,漂亮,大方完全不输雕版印刷。

这位季戊殇也是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这铅活字印刷的书籍,跟着季戊殇很痛快的就和余夏做了交易,季戊殇的一千多本的书籍,一共换了大概一万本书籍的印制。

而这位季戊殇一共准备印制两本书,一本印制五千本,季戊殇要求印制的书籍让余夏有些惊讶,居然是关于算术方面的书籍。

原来这位季戊殇对算术十分的痴迷,只是古代对算术还真的不是很重视,只是那些人不重视,余夏却很重视。

不但按照季戊殇的要求印制一万本,跟着余夏还加印了一万本,总共印制两万本,季戊殇一时之间有些诧异,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跟余夏说,他只有这些藏书了,真的没有其他书籍了,而让季戊殇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余夏却告诉季戊殇,他很欣赏季戊殇写的算经,他要让青山城的孩子,都可以学习这样的算经。

一席话说出,季戊殇呆滞的站在一旁。

这是真的呆滞了,因为季戊殇是真的没有想到,余夏居然会将自己写的算经让青山城的孩子去学习,这样的认可,可能季戊殇也是第一次遇到。

第一百九二章 双抢和大丰收

季戊殇这第一位吃螃蟹的人,当他带着一万多本自己的书籍回家的时候,全蕴城都震惊了,跟着季戊殇将书籍的来历这么一说。

很快就有大批的读书人,奋不顾身前往青山城。

而余夏的青山城图书馆的梦想也是越来越近。

七月中旬三伏天来临,这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而在青山城地区也将要掀起“双抢”的序幕。

不知道在外地是不是也有“双抢”一说,以前余夏在外地上学时和同学们说起“双抢”,好多人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有的还会联想到“双枪老太婆”。

双抢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南方地区还是很常见的,因为在南方种植水稻普遍都是两季的,即早稻和晚稻。而双抢就是既要抢收早稻、又要抢着栽种晚稻。对于这段记忆,余夏真的是记忆犹新。

每年双抢时,都是在七月中旬的时候,而这时正好是放暑假,所以一般都是全家老少都出动,上到六七十岁的老人,下到七八岁的小孩,都会积极参与进来,并且每一个人都有着明确的分工。

余夏还记得,最开始参与双抢的时候才六七岁。当时因为大人比较忙,而小孩子一般都是为了方便看管,大人就会用箩筐把小孩子挑着去农田里。由于年龄实在是太小,也帮不了什么忙,基本就是在农田里面玩泥巴、抓蛤蟆,有时候运气好还能抓到螃蟹、泥鳅、黄鳝。

等到稍微大一些以后,那就真的需要出力了。在双抢期间,因为天气酷热,都是天才刚刚亮妈妈就起来做饭了,简单就着咸菜喝上几晚白米粥,然后就去农田里开始割稻谷了。

等干了几个小时的活,差不多九点左右再回去吃早饭。如果距离比较远的话,一般都是家里人送过来,直接在水田附近就边看着稻谷,边吃早餐。

在双抢时节的“伙食”一般是不错的,一年中除了过年,也就双抢的时候伙食最好了。

家家户户都会卖肉、买鱼、猪肝等,甚至还有的会杀鸡、杀鸭,而余夏这边有一道菜是家家户户都必做的——粉蒸肉。

由于双抢期间体力消耗大,所以就得吃点好的,这样才有力气干活。而且在中午的时候还会加餐,比如喝一些加了白糖的稀饭,或者是在水渠里“冰镇”的西瓜。

双抢的第一件事就是割禾,这个真的是很累人,一直弓着腰,很难受不说,主要是天气太炎热了,有的人会因此而晒得脱皮。

割完了以后父母就会抬着打谷机去农田里。由于打谷机是前面重后面轻,所以一般都是男人在前面,而女人在后面。那个时候的打谷机都是脚踩的那种,需要两个人合力踩才行。

如果你在农村待过的话,就知道那是很费力气的,一只脚站着,一只脚机械式的上下踩。这个还是需要技巧的,不能用蛮力,那样的话踩不了几下,就会体力不支并且大腿处会有酸痛感。

大人踩打谷机,那小孩子就要去帮忙“扶稻穗”,也就是把之前割好的稻子递给大人。如果爷爷奶奶也在的话,就会在打谷机的后面帮忙装稻子,然后再把它一担一担挑回家,其劳动强度之大,真的是难以想象。老话说“头天胳膊,二天腰,三天下来屁股烧”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当收完了稻谷之后,小孩子就要去帮忙晒谷了。

虽然比之前的割禾、打谷要轻松一些,就是用专门的耙将其铺开,翻来覆去的晒。并驱赶鸡鸭和一些小鸟。如果遇到突然下雨了就要及时收回家。

但是在三伏天的气温普遍都是在三十八九度,光着脚丫踩在稻谷上,来回踢来踢去,胜似做一次足底按摩,几天下来就会晒得一身黝黑。

而这个时候,大人们一般都在忙着耕田、平整田地、施肥等。

当把这些都搞定了之后,那就是开始插秧了。

插秧前先要拔秧苗,不过这些基本是不需要小孩子去参与的,因为对小孩子的技术信不过。往往都是早上拔秧苗,等吃过早饭了就开始插秧了,而插完了再去继续拔秧苗。当然了,有些家庭是专门有人负责拔秧苗、挑秧苗和插秧的。

青山城就像余夏儿时的农村记忆一样,双抢开始了,稻米,小麦,黄豆,黄米青山城一共有几十万亩的梯田,这次的双抢一共发动了不下三万名青山城的百姓。

当然了,这梯田的双抢也是与众不同的,不单单有余夏儿时的记忆,还有就是余夏儿时没有的记忆,比如这稻田中养了鱼和鸭子。

所以等中午午餐的时候,就可以直接从田里抓了鱼来烤,然后再将鸭子给抓了,晚上回去食堂加餐。

整个双抢一直持续了十多天,让余夏惊喜的是,这次杂交选育水稻很给力,一亩的产量达到了一千一百斤,就是十石多一点,这个数字,真的是将整个民部的人都震惊的傻了。

方清华更是看着这个数字激动的无以复加,因为这个十石的数字真的是太恐怖了,现在这个时候,就产量最大的连黄豆都达不到这样的一个数字。

如果全青山的梯田都可以种上这样的杂交选育水稻,那么将有一个多么可怕的产量,这是完全不敢想的、

现在的小麦产量最高也只有四石,黄豆多一点是八石,黄米六石,所以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而且稻米是其他粮食中价格最贵,还是有价无市的那种。

等以后青山城真的种满了稻米,跟着大丰收,那就真的会发一笔横财,这里要注意一下的是,杂交水稻的稻种是不能留种的。

但是杂交选育水稻的稻种是可以留种的,而且这种杂交选育水稻的稻种,留种后,不会一代不如一代,基本上最后会保持在一千斤也就是十石的左右。

如果是杂交水稻的话,它留的种,一粒都用不了。

轰隆一声炸雷在天空响起,跟着青山城下起了瓢泼大雨,街道上行人纷纷避雨,余夏坐在自己家的阳台上,微笑的看着雨景,身边邱小麦和余裳儿殷勤的伺候着。

青山城现在越来越好,余夏心中也是欢喜,粮食已经可以做到自给自足,兵源现在也已经增加到了六个旅一个团,一共两万二千人。

可以说青山城现在不惧怕外面一切的势力,除非那些王爷发疯,不顾一起的攻打自己,当然了,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只是余夏是逍遥了,但是青山城的外面,却是一件大事连着一件大事。

第一百九三章 寿王薨逝

“薨(hong)薨王爷薨了!”

寿国属地,蕴城一座豪华酒楼的浴池中和寿王一起服用五石散的一个人醒了过来,只是当他醒来之后,看到的则是七孔流血的寿王。

跟着那位寿王的友人,立即尖叫着大喊了起来。

无独有偶,就在寿王因为过多的服用五石散死后的第二个时辰,荒城的执掌者年逾六十岁的赵丘永也在家中突然暴毙,而赵丘永死后荒城也乱了起来,因为赵丘永还有三个各怀鬼胎的儿子。

哗哗

青山城大雨还在不停的下着。

余夏坐在自己的阳台上,身边一个小茶桌,面前有两个好看的妾室,一位邱小麦,一位余裳儿,三人正在玩捉猫。

因为闲暇,余夏将扑克牌也给发明了起来,不过,仅仅是在家人之间流传,并没有流出自己的家。

扑克的玩法有很多,捉猫就是其中一项。

“姐姐我早就说过了,我不是猫,我不是猫,可是你总是打我,明明公子才是猫的拥有者,我们两个应该统一起来,一起打他。”

又输了一次,余裳儿忍不住的抱怨了起来。

另一边的邱小麦听完了余裳儿的抱怨,有些冤枉解释:“裳儿,我也不想打你,可是你表现的太强势了,你没有猫就收敛一点,总是拿着飞机炸这个炸那个。

我就以为你是猫的拥有者了。”

一声叹息,余裳儿无语的道:“现在好了晚上,又不能有衣服穿了。”

“嘿嘿!”余裳儿说完,余夏笑道:“这样才方便呀,你们不是也很想要孩子,我这是在帮助你们。”

“可是我不甘心!”余裳儿气愤的瞪着小眼睛:“我和小麦姐怎么总输,公子,你还是太狡猾了,总是能骗到小麦姐姐好我们继续,下次不管你是不是猫的拥有者,我专门盯死你,看你怎么办?”

“哈哈。”余夏笑了起来:“来呀,谁怕谁呀,不过,如果是我赢了的话,那么晚上做什么就都要听我的。”

“可以。”余裳儿很是豪气。

倒是邱小麦有些犹豫,不过,看到余裳儿答应,邱小麦不想落在后面,也只能点点头答应,余夏微微的一个坏笑。

只是就在三人准备大战的时候。

忽然,余夏听到了一声凄惨的哭声。

“夏哥夏哥!”

喊了两声余夏,周阳文伤心的哭了起来,这个哭声引起了余夏的注意,马上停止了扑克游戏站在阳台上对着下面院子喊道:“怎么了阳文,为什么哭了,是谁在青山城欺侮你了?”

这段时间,周阳文一直都在帮余夏弄印书的事情,那个余夏曾经说过的图书馆已经被周阳文弄好了一半,可以说周阳文帮助了余夏很多,而且还是不求回报的那种。

这也让余夏真的将周阳文当成了朋友,你说自己的朋友在自己的城中被欺侮的哭了,余夏能不生气。

不过,余夏还没有来得及兴师问罪,就听到周阳文在阳台下面哭泣道:“夏哥没有人欺侮我,我是来和你辞行的,我要马上会蕴城了。

而且以后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再来青山城了,我的父王薨了,我要回去处理父王的丧事。”

“什么寿王薨了?”余夏一个惊讶,跟着立即道:“那你回去会不会有危险,我派我的警卫团送你回去。”

对于余夏此时的关心,周阳文露出一个感动的表情道:“夏哥谢谢你,你对我真的很好,除了我的父母,我的先生,夏哥作为朋友和兄弟,你是对我最好的。

不过,这次不用了,我的先生辰儒已经派了父王最精锐的铁鹰卫士来接我了,我来就是和你辞行的,虽然以后我们也许都见不到了,但是夏哥,请你记住,在我周阳文的心中,你永远都是我的好大哥。”

说完之后,周阳文冲出了余夏的院子。

余夏看着周阳文的背影也是大声的喊道:“阳文记住,如果有困难的时候,通知我一声,我一定去救你。”

余夏的话,周阳文依稀听到了,心中再次一暖,周阳文继续的向前跑去,大雨依然无情的下着,周阳文在一千铁鹰卫士的保护下,马车拼命的往蕴城方向跑去。

这次寿王薨逝那么寿王的位置就是周阳文来接替,本来周阳文那些兄弟们一定会出来搞事情的,但是,巧就巧在,辰儒利用周阳文前往芜城提亲的时候,直接将周阳文那些兄弟们的势力给全部铲除。

所以现在周阳文的兄弟就是想要搞事情都没有能力,并且辰儒在寿王薨逝之后,第一时间就掌握了寿国所有的军队,周阳文的那些兄弟们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就别说反抗了,如果辰儒心歪一歪,这些周阳文的兄弟都要死,所以有的人就分析,这一切其实是辰儒布的一个很大的局,只是这个分析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那就不得而知,而唯一知道的应该就是辰儒自己了。

周阳文三天之后赶回了蕴城,一切都很顺利,办完了自己父王的丧事,然后上表晋国朝廷,李皓月发旨悼念,跟着下旨封周阳文为新的寿王。

周阳文成为了新的寿王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大赦寿国,减免赋税,打击贪官,可以说一时之间寿国百姓都是欢声笑语,很多寿国的百姓甚至心底都微微的有些叹息,为什么那个寿王不早点死,让周阳文成为寿王,这样的话,好日子也许就会更加早的到来。

这样的想法虽然不能说出来,但是私底下却在偷偷的传播,虽然有些大逆不道,但是这样的想法,也正好说明了,周阳文获得了民心。

民心对于一位当权者来说还是很重要的,除了这些,周阳文还兑现了与余夏的承诺,不但让余夏青山城的货物在寿国属地所有的范围随意买卖,更加免除了很多的赋税。

而且余夏还在蕴城建立第一座青山商行,可别小看余夏的这座青山商行,它给蕴城可解决了很多百姓的工作问题。

让余夏开心的是,自己的商业,因为周阳文得到了一个比较大的发展,而除了自己的商业之外,又一个关于荒城的好消息传来。

什么消息呢荒城此时已经大乱了。

第一百九四章 荒城赵丘永

赵丘永荒城的主宰之一而且这位赵丘永是最强的,也是势力最大的,他拥有属于自己的五万兵卒。

大概是三十年前,赵丘永被放逐到了荒城。

曾经的赵丘永是一位将军,而且是一位骁勇的将军,他打造的军队悍不畏死,只是后来功高盖主了,你说军队都被打造成你的赵家军,那你将你的上司置于何地。

跟着赵丘永就被人诬陷,以莫须有的罪名放逐到了荒城。

只是有能力的男人,不管去哪里,都会绽放出光芒,这位赵丘永来到了荒城之后,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块地盘。

跟着赵丘永就依靠着自己的这块地盘,慢慢的蚕食着周围其他罪犯的地盘。

因为和赵丘永相比,那些其他霸占了荒城地盘的所谓大哥强人们,都是眼光短浅,只知道打家劫舍的强人,和赵丘永拥有军队思想的人完全不同。

所以也就一年左右的时间,这位赵丘永就统一了荒城,等赵丘永统一了荒城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清楚的明确荒城要做的事情,绝对不是打家劫舍,而是建立黑市,但凡是你在晋国内不能卖的东西,和你在晋国买不到的东西,在荒城就一定能卖出去和买到手。

而且你不需要担心被抢的问题,因为赵丘永保证你的安全,只要你交出一成的银子就行,这样的经营,一下子让荒城有了生机。

后面这位赵丘永还做了一个更加正确的决定,那就是和歙族人搞好了关系,以前的荒城,那些强人一点远见都没有,认为歙族人好欺侮,就拼命的欺侮。

一袋盐就要换歙族人一匹马,简直和抢差不多,但是赵丘永上位之后,对歙族人那是一视同仁,别人多少银子买一袋盐,那歙族人也花多少银子买一袋盐。

这样的态度,引起了歙族人的感激,所以歙族人将自己的牧养的马匹卖给赵丘永,让赵丘永建立了一直属于自己的马匪队伍。

没错,所谓的三方势力主宰荒城,其实那是对外的说法,白呈翼根本就是赵丘永的私生子,而白呈翼手下的两万马匪也都是赵丘永的人。

如果当时余夏想要拉一家打一家,那么多半余夏要吃大亏。

慢慢的在赵丘永的手中,荒城越来越强大,这个时候,晋国的皇帝就有心想要将荒城给收回来,跟着就派人去招安赵丘永。

只是可惜的是,赵丘永已经不再相信晋国朝廷了,因为这个晋国朝廷实在是太恶心了,需要的时候,就对你招安,可是等不需要你的时候,又对你用莫须有的罪名宰杀。

上次赵丘永就吃过一次亏,所以这一次的招安,赵丘永很果断的就拒绝了。

这样的拒绝惹的晋国皇帝大怒,第一时间派十万大军来攻打荒城,但是很显然,那一次的攻打失败了,因为晋国军队实在没有想到,赵丘永不但将荒城经营的墙坚城硬,居然还在外面有着几万骑兵的机动力量。

就在当晚,晋国十万军队攻打荒城失败,准备休息一晚第二天再次攻打的时候,夜里突然遭遇到几万骑兵的偷营。

瞬间引起了营啸。

当时的晋国十万大军,死了足足八万余人,是一场空前的大败。

什么是营啸,其实营啸与与监啸类似,古代军营之中营规森严,别说高声叫喊,连没事造造谣都有生命危险。

而且军营是地道的肃杀之地,古代传统的军规有所谓“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当兵的都是提心吊胆过日子,经年累月下来精神上的压抑可想而知。

另外一方面传统军队中非常黑暗,军官肆意欺压士兵,老兵结伙欺压新兵,军人中拉帮结派明争暗斗,矛盾年复一年积压下来,全靠军纪弹压着。

尤其是大战之前,人人生死未卜,不知自己什么时候一命归西,这时候的精神简直处于崩溃的边缘。

大概是解放战争时期,淮海战役就快分出胜负的时候,孙元良带领着他的16兵团从陈官庄进行突围,出来的时候只剩下了400多人。

后来有当时经历过的人说出了事实,其实孙部在突围的时候基本上是没有什么人员伤亡的,经过了一夜的狂奔到了萧县。孙部认为已经远离了战场,于是几万人全部都直接倒地睡了,连岗哨都没有安排。

突然有一小股解放军部队来袭,孙部的战士们在多日的紧张情绪下骤然的放松,然后又骤然的被袭击,于是神经崩溃,全军都开始惊叫,甚至出现了自相残杀的局面,几万人的大军就这样被击溃了。

所以说营啸是真的很可怕的。

晋国十万大军发生了营啸,死了八万多人,只剩下一万多人仓皇逃离,这一次的大战之后,晋国朝廷就没有余力去征讨荒城。

晋国皇帝倒是想指使其他王爷去攻打荒城,但是那位晋国的王爷,个个都是明哲保身之人,看到你十万人都没有打过,那这些王爷怎么可能会上。

所以说,后来荒城就直接被晋国给抛弃了,赵丘永一直主宰荒城近三十年,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位赵丘永会这么突然的死去,因为赵丘永和那位寿王可不一样,寿王这个家伙伤身体的事情,什么都做。

而这位赵丘永则不一样,赵丘永武人出身,每天都坚持练功,老当益壮,现在还能骑马杀敌,有点廉颇和黄忠的味道。

突然暴毙说真的,很多人都不相信,还有一件事情就是,赵丘永死亡之后,很快,赵丘永的二儿子立即就拿出一份所谓赵丘永的遗嘱出来,说赵丘永死后,他这位二儿子就会成为荒城之主。

可是赵丘永生前的时候,一直都说会让自己的大儿子继承自己的位置,还有就是这位二儿子和大儿子完全就没有可比性。

赵丘永大儿子很有赵丘永乃父之风,为人仗义,彬彬有礼,待人接物也是和蔼可亲,而这位二儿子则是吃喝嫖赌玩,坑蒙拐骗偷,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

赵丘永又不是瞎了眼睛,怎么可能会将自己的位置传给二儿子。

但是让人疑惑的是,这份遗嘱又被证明为确实是赵丘永的亲笔,这一下,荒城的人分成了三派,一派支持大儿子,另一派支持二儿子。

还有一小部分的人开始支持三儿子。

瞬间就让荒城开始人心惶惶,动荡不已,这倒是让余夏找到了一丝战机,不过,现在荒城还不够乱,等到荒城足够乱的时候,余夏可以趁机一举拿下。

第一百九五章 私生子白呈翼

青山城,城主楼余夏的办公室

“公子!”方清华带着微笑走了进来。

“坐小麦给方部长上茶。”余夏立即吩咐道。

“多谢公子!”方清华坐在了余夏身边的椅子上笑道:“公子这里的茶真的是越喝越香,我好像也上瘾了。”

“呵呵上瘾你就带点回去喝,反正很简单只要热水一冲就好了,对了你的家人接来了没有?”

“多谢公子关心,正在去接,这次能让我有脸去接家人,这一切都要多谢公子。”说完,方清华一个感叹。

余夏则是挥手笑道:“你要多谢我?我还要多谢你,要是没有你,我看青山城的工作会将我给压死,幸亏有你。”

此时,小麦端着茶笑着走了过来:“方部长喝茶。”

“多谢小麦夫人。”方部长呵呵一笑的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道:“公子太谦善了,我乃被朝廷遗弃的读书人,跟着还从了匪,公子用人不疑,单单这一点,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所以就算为公子立即去死,清华也绝不皱一起眉头。”

“呵呵!”听着方清华发自肺腑的忠心,余夏淡淡一笑:“别说死不死的,我们以后要永远一起工作。”

“是!”余夏不经意的一句话,其实透露着一个保证,这个保证让方清华心中一喜。

“对了说说荒城现在的情况吧。”跟着余夏入了正题。

“诺!”立即方清华也是进入状态道:“公子现在荒城只能用一个乱字来形容,赵丘永死后。

他的大儿子赵仁义,二儿子赵仁善,三儿子赵仁礼,第一时间自立门户,直接将荒城一份为三,每个人把持荒城一个地段。

以前那些黑市商人只要交一成的税金,现在全部改成了要交三成。

很多的黑市商人已经苦不堪言,更离谱的是,歙族人现在又开始了以前的压榨的日子,因为盐是在那位二儿子赵仁善的手中,为了扩大自己的战力,那位赵仁善直接抬高了盐的价格。

一匹马只换十斤盐,如果不换的,歙族人一粒盐都吃不到。”

“白呈翼呢?”余夏问道:“荒城之后乱成这个样子,这位拥有两万马匪的白呈翼现在在做什么?”

“白呈翼也是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比如他劫掠的财物,已经没有地方销赃了,荒城中的三家,哪一家都不是好惹的,你得罪了一家,其他两家照样能卡死你。

盐马匹粮食白呈翼现在只能按兵不动,小心翼翼的窥视着事态的发展,希望荒城能尽早的统一,否则的话,他是必须要选择一位站队的。

不过公子,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消息,就是说这位白呈翼,其实就是赵丘永的私生子,而那两万马匪其实就是赵丘永的骑兵。”

“哇!”余夏一个惊讶:“这个够劲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这位赵丘永隐藏的可够深的,一直对外散布,荒城一共有三位执掌,但是事实上,他才是唯一的执掌者。

只要有人想要对荒城有任何的想法,特别是想着拉一个打一个,那赵丘永会立即知道,跟着下一个套,对方就会死了,还不知道怎么死的。”

余夏的话,让方清华深以为然。

跟着余夏继续道:“这样方部长,这位白呈翼我们暂时不去接触,我们先派人去接触歙族人,给他们盐,铁锅,就连茶叶也可以弄点过去。

荒城现在不要歙族人,但是我们却要去讨好对方,毕竟少一个敌人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我们要让那些歙族人知道,我们会比赵丘永对他们还要好。”

“诺公子!”方清华点点头微笑。

就在余夏决定现对歙族人示好,准备将歙族人争取到自己这边的时候,荒城这边也是有了一些动静,赵仁义,赵仁善还有赵仁礼,三家全部派人前往白呈翼的地方,希望和白呈翼结成同盟。

因为此时赵仁义,赵仁善还有赵仁礼三家,除了赵仁礼兵马最少,其他两家赵仁义和赵仁善都是旗鼓相当,两家的兵力旗鼓相当,那白呈翼的两万马匪倒向谁,那么谁就将是最后的赢家。

就连赵仁礼这最差的一家,如果可以得到白呈翼的结盟,那么这一家都会实力大增。

面对三家的示好,白呈翼到底会选择哪一家,说真的,这个选择题没有人会知道答案,余夏也不知道,只是,余夏怎么也不会想到,就在赵仁义,赵仁善还有赵仁礼三家的使者来到了白呈翼地盘的时候。

此时的白呈翼地盘中,却飞奔出十匹快马,而快马的疾驰的方向,正是余夏的青山城,更重要的是,这十匹快马中,有一名骑着不是别人,正是两万马匪的匪头白呈翼。

“大哥你说我们这次去了青山城,对方会帮助我们吗?”快马之中,一位骑手问着另一名骑手。

而此时另一位被叫作大哥的骑手,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刚刚流过泪,这人就是白呈翼,只见他伤感的道:“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去碰一碰运气。

父仇不共戴天,我白呈翼一定要报此仇,那三个畜生虽然是我弟弟,但这次我也要大义灭亲,他们将父亲的一切都毁了。

我一定要守住父亲的荒城,否则的话,父亲会死不瞑目的。”

“大哥节哀顺变,我们一定可以为老主子报仇的,那三个畜生,也一定会受到报应的。”

白呈翼恨恨的看向了荒城的方向,眼神之中充满了戾气,赵丘永是白呈翼这一辈最尊敬的父亲,虽然赵丘永无法认白呈翼这个儿子,但是赵丘永却将父爱给了白呈翼,这让失去母亲的白呈翼感觉自己不是孤独的一个人。

所以他深深的尊敬着自己的父亲,这次赵丘永的死亡对白呈翼的打击很大,只是让白呈翼没有想到的是,等他悄悄的彻查自己父亲死因的时候。

一个可怕的真相,让白呈翼差点没晕过去。

自己的父亲根本就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他杀,更让白呈翼怨恨的是,整个杀死自己父亲,让自己父亲暴毙的人,就是自己父亲身边最亲的亲人。

报仇他要报仇杀死自己的父亲,那就必须要付出血的代价,不管你是谁,都必须死。

第一百九六章 赵呈翼的悲伤

“娘亲,为什么我没有爹?”

一间木屋前,一位少年有些伤感的看着自己的娘亲。

听到自己儿子的问话,妇人也是露出一丝伤怀的道:“你有爹,只不过你的爹不在这里,以后你就会找到他的。

而且你爹是一位将军,等找到他之后,他就会带你去骑马,还会教你功夫。”

“真的那太好了,不过,娘亲,我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爹呀?”少年立即欣喜了起来。

妇人微微一笑,然后将少年给抱在胸前道:“很快!”

时间一转眼,过了一个秋季,冬季来临了,少年的娘亲生病了,跟着去世了,少年哭了整整一天,然后将自己的娘亲给埋了。

虽然少年将自己的娘亲给埋了,但是他却没有离开自己娘亲,而是在自己娘亲的坟边建造了一间竹屋,就这样一直默默的陪着自己的娘亲。

不吃不喝的这么陪着。

这是少年有了死志,可是就在少年快要被饿死的时候,一位大汉到来,直接将已经饿晕的少年给救活了。

“你是谁?”

篝火的火光中,印出大汉的面孔,少年有气无力的问道。

“你爹!”大汉有些疼惜的看着少年。

“爹?”少年有些惊讶。

大汉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道:“哎儿子,爹对不起你和你娘,爹来晚了。”

“爹。”少年冲进了大汉了怀中,放肆的大声的痛哭了起来,跟着,少年就和大汉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一座名叫荒城的地方。

那个时候大汉还在荒城中拼杀,所以为了少年的安全,大汉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少年是自己的儿子,不过,大汉虽然没有说出少年是自己儿子的事情,可是却给了少年不折不扣的父爱。

大汉教会了少年骑马,教会了少年功夫,跟着还给了少年一支队伍,而少年为了自己的父亲,一直都没有将自己的身份给曝光,而是选择潜伏在暗处,给自己父亲提供一层保护。

因为少年永远都记得,有一年自己被困,自己的父亲用生命去救自己的场景,他敬重自己的父亲,所以少年也想要保护自己的父亲。

这一隐姓埋名,少年就埋了二十三年。

虽然不能成为明面上自己父亲的长子,但是可以暗中保护自己的父亲,成为自己父亲的一道屏障,少年认为足够了。

这位少年就是白呈翼,确切的说,白姓是白呈翼娘亲的姓氏,而白呈翼真正的名字叫做赵呈翼。

“荒城白马义士赵呈翼拜见青山侯!”

余夏坐在自己的办公室中,看着眼前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站在了自己的面前,这位男子身穿一件靓蓝色衣衫,腰间绑着一根深蓝色龙凤纹腰带,一头墨黑色的头发,有着一双漠然的虎目,身材挺直,当真是仪表堂堂风度翩翩。

不过,此时的男子眼中却有一种别样的伤怀。

“不是应该叫白呈翼吗?”余夏淡淡的问道。

“不我叫赵呈翼,白是我跟着娘亲的姓,我真正姓是赵,我的父亲就是荒城之主赵丘永。”赵呈翼不卑不吭的道。

“哇你还真的是赵丘永的私生子?”一边的余大猛一个惊讶。

“余旅长!”余夏一个严厉的眼神,要知道对方可是就在这里,你叫人家私生子,这是有多心直口快!

“不我不是我父亲的私生子,我赵呈翼才是我父亲的赵丘永的长子,我一直用白呈翼这个名字,就是为了迷惑那些想要攻打荒城的人。

让那些人以为荒城不是只有一位执掌者,拉一个打一个是最好的办法,而这样,我和我父亲就可以合而击之。”

“额!”赵呈翼的话说完,再次让一边的余大猛一个惊讶道:“你们父子还真狠,一明一暗,这样谁来攻打你们荒城,都要着了你们的道。”

只是就在赵呈翼准备说什么的时候,余夏却看着赵呈翼道:“你是个孝子。”

这一句话,让赵呈翼心中一动,然后慢慢的看向余夏有些伤怀道:“百善孝为先,我父亲生育了我,养育了我,不管为我父亲做什么,我都义无反顾。”

“我也是!”余夏突然接口道:“我家有三个孩子,我父亲也就是我爹,一年冬天,就为了给我们兄妹三天,弄一口鱼汤喝,结冰的日子,他下水摸鱼,为了给我们三人吃饱,我的父亲一直都拼命的努力,所以谁也不能为难我爹,我爹如果犯了错,我余夏来还,谁敢动我爹,我余夏就会和他不死不休。”

“侯爷也是孝子,那说明我来对了,我要将荒城送给侯爷,只是不知道侯爷敢不敢拿?”赵呈翼双眼已经泪水满满,抬头就这么一双满是泪眼的眼睛看着余夏。

“我敢拿可是,我不知道我能不能相信你?”余夏就这么盯着赵呈翼的泪眼。

跟着就听马呈翼恨恨的道:“我父亲不是暴毙,根据我的调查,我父亲是死在赵仁义和赵仁善的联手刺杀的。

只是本来说好了,赵仁义直接做荒城之主,可是谁知道,赵仁善临时变卦,他也想做荒城之主,所以就闹了起来。

这两个眼中无父无亲的畜生,我很想立即冲去手刃这两个畜生,可惜呀我的两万白马义士中,很有可能有两人的眼线,所以我不能动用我的白马义士,我只能来求你。

我知道你想要荒城,而且也知道,你的青山军十分的厉害,因为你们青山军在凤鸣城的一战,我父亲曾经和我详细的分析了关于你的一切。

我父亲曾夸奖过你,说你治兵的能力已经和晋国的开皇差不多了,不过,你的兵力不是很多,我们荒城一明一暗。

如果你来攻的话,还是有把握重创你的,只是现在,我却需要请求你的力量。

余侯爷,帮我赵呈翼一次,只要我能手刃那对畜生兄弟,此后,我赵呈翼就是你的一条狗,你让我往东,我赵呈翼不会往西,你要我咬谁,我就咬谁。”

说完,赵呈翼突然的猛一个双膝下跪,眼中含泪的道:“余侯爷,拜托了,拜托了!”

眼泪不停的从赵呈翼的眼中滑落,这一幕,让一边的邱小麦和余裳儿也都跟着哭了起来,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这种硬汉流泪是真的太伤感了,别说两个小女孩了,余夏的心都被赵呈翼哭的痛了一下下。

“起来吧!”余夏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赵呈翼道:“给我一点时间核实你说的话暂时委屈你先待在青山城最多三天,我会给你回答。”

“多谢侯爷!”余夏的话说完,赵呈翼的头狠狠的一磕。

第一百九七章 青山卫

赵呈翼退了出去,跟着会有人带赵呈翼去迎宾楼,而等赵呈翼离开之后,余夏则是看着身边的青山城高层们问道:“你们觉得赵呈翼说的话是真的还假的?”

“管他是真的是假的,我们这次发兵去打一次。”余大猛有些心动的道。

只是余夏却摇了摇头道:“余旅长,你不要太冲动了,打我们是一定会打的,但是我们要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赵呈翼说的消息,我们需要证实。

不过我还是很遗憾,我没有想到,我们青山城的情报部门居然如此的弱,我想要的消息,一个都弄不到,所以我准备成立一个特殊的情报部门,暂时命名为青山卫。

青山卫的职责就是获取我们青山城想要的一切消息,这个青山卫就由三子执掌。”

说完,余夏看着身边的三子道:“你要将这个大梁给我挑起来不要让我失望。”

“诺!”三子单膝跪地有些欣喜的道:“愿为公子效死!”

“好了今天就这样吧除了三子之外,大家都先离开吧,重点去查关于荒城的一切消息,我一定要在三天之内,弄清楚,赵呈翼说的是真还是假。”

“诺公子。”

余夏说完,众人离开,而只有三子一个人留在了余夏的身边,看着三子那稍微有些期待的模样,余夏微微一笑,这个时候余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这是准备开始传授如何成立青山卫了。

其实从古至今,有很多优秀的情报组织:锦衣卫东厂西厂还有近代的中统,军统,这些都是很著名的,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两句话可以说是道尽了古代封建皇权无人可以超越,至高无上。

皇帝作为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掌握天下人的生死和操纵国家的命运,自然会被很多人垂涎。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确,只要是个人都会对那独一无二的皇位有想法,所以以致使皇帝不得不时刻担忧自己帝权的稳固,因为一旦失去王权,自己也就命不久矣了,都希望能对朝廷中的文臣武将和民间百姓拥有绝对的掌控,所以历史上一些皇帝为了保住皇位杜绝一些谋朝篡位和自己的宝贵性命,他们创立了直属于自己的秘密机构,主要是用于对朝中重臣和民间舆论的监控。

除了这些著名的,还有一些十分厉害的,比如粘竿处粘竿处这个机构大家可能没听过,如果是看过孙俪主演的《甄嬛传》的话,应该会有印象。没错,这个机构就是清雍正时期成立的情报机构,也叫血滴子。

大家都知道康熙皇帝“九子夺嫡”的故事,在雍正还是皇子的时候,为了争夺皇位,就四处笼络江湖高手,培训自己府中的家奴对其他的皇子的信息搜集,方便铲除异己成立了这个秘密机构,这个名字的也是有讲究的,他把敌人当做鱼、蝉、蜻蜒,而自己的情报组织则是粘他们的杆子。

其实粘竿处一开始雍正不过是为了探听其他皇子和对手消息,方便自己夺位。但是当自己得到皇位后发现夺取皇位的势力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继位而消失,尤其是以以八阿哥胤禩为首的八爷党势力做大,加上当时民间对于他的舆论很不利,都对他皇位的取得过程有很大的质疑,后来雍正赋予粘竿处其他的权利,包括暗杀,民间对于朝廷的舆论监控等等,相当于把粘竿处的权利从监控对手扩大到对整个社会的监视。

由于粘竿处是在雍正做皇子的时候成立,行事低调,以收集情报为主,没有审查羁押的权利,都是由雍正自己决断,信息量较为单一,信息准确率也不算高,威慑力不足,雍正帝后基本上也就没听说该机构了,因此在历史上不算出名,没有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

跟着还有皇城司皇城司是是宋代禁军官司名,是宋代的特务机构,类似明朝锦衣卫,负责宫廷防卫,刺探情报。听到宋朝也有情报特务机构,可能很多人都挺吃惊。因为在我们的认知中与宋朝相关的词是宋朝经济,文化和岳飞,靖康之耻,这些话题。很少提到宋朝也有情报机构,其实每朝每代都会出现类似于现在cia这样的情报机构,毕竟信息这个东西对于任何时期都很重要,尤其是今天。

皇城司的权利纵横两宋时期,其职司极类锦衣卫之大汉将军与南北镇抚司。一掌宫禁宿卫,一掌刺探监察。从专司军情逐渐涵盖官情民事,在朝野中谈及皇城司可谓是谈之色变,这家机构机构可谓是极受当时的官僚集团忌惮,加上行事狂行悖法,不择手段,纪律废弛。很多官员不时就上书弹劾,要求废除皇城司,但是还是无法撼动皇城司的地位,最后这个机构在南宋被灭后也随之消失了。

而在晋国也有一个著名的情报组织,这个组织是李皓月一手建立,名为内卫,只是现在才刚刚成立,所以势力还不是很强,所以从目前来看,余夏也必须要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情报组织。

青山卫这就是余夏想了很多天的一个情报组织系统,余夏将利用训练军统特务的手段来训练青山卫,潜伏、追踪、暗杀、格斗、爆破、窃取情报军统训练手段会让每一个接受完训练的人,都变成样样精通且冷酷无情的人。

而且余夏还会一个领先于这个时代的传递消息的方法,那就是飞鸽传书,要知道此时的晋国还处在用快马传递消息的时期,余夏如果让青山卫全部都掌握飞鸽传书的技巧,那么不用猜也知道,余夏的青山卫将会领先晋国此时所有的情报部门。

更重要的是飞鸽传书还是很简单的,一共两种方法,1、异地归巢:从驿站带一只信鸽走,需要送信时绑在信鸽腿上放飞,恋家的小鸽子就会迫不及待的飞回驿站。这是最简单的。

2、两点循环:在a地喂食信鸽,但是晚上不让它在a地的驿站睡觉。只能进b地的驿站睡觉。白天鸽子醒来又飞来a地找吃的,长期训练以后,信鸽习惯了a吃b睡,就会养成来回奔波送信的习惯。有点像我们两点一线的上班生活。

简单的方法,实用的技巧,余夏相信,只要自己的青山卫成立,那自己就不会为了今天的事情而苦恼,所以说情报部门还是尤为重要的。

第一百九八章 两夜白头赵呈翼

“大哥你说这个什么青山侯镇的能帮我们吗?”

走出了余夏的城主楼,下面等待的赵呈翼亲信看到赵呈翼之后,立即迎了上来跟着有些担心的问向赵呈翼。

不过此时的赵呈翼却没有一点的担心,因为此时的赵呈翼是充满了伤心,听到自己亲信的话之后,赵呈翼只是看着远方的青山城道:“不管结局如何,我都一定会杀了那对无父无亲的畜生。

如果青山侯愿意帮助,我会轻松一些,如果青山侯不愿意帮助,那我就以命换命,父仇不共戴天,那个时候如果你们想走,我会让你们走的。”

“大哥你说什么呢,你是我们的大哥,义字当头,我们一定会誓死追随你的。好了不说这些了我们先去青山城吧,先休息一下,你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休息了。”

说完,赵呈翼的亲信将赵呈翼给带下了青山城,然后跟着青山城的工作人员去了迎宾楼。

就这样过了两天之后终于余夏这边得到了荒城的确定消息,荒城之主赵丘永的却是被自己的两位儿子给害死的。

城主楼中,余夏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手中传回的消息道:“这赵丘永还真的是被自己的两个儿子给害死的,我就搞不懂了,那个二儿子也就算了,怎么这位人人称颂的大儿子,也会害死自己的爹,而且害爹的主意还是这位大儿子出的?”

看着余夏那诧异的表情,方清华笑了笑道:“知人知面不知心,根据我们的调查,这位大儿子所谓的贤明,仁义,其实都是装的,等赵丘永一死,这位贤明又善良的大儿子就原形毕露了。

不但骄奢淫逸,还喜欢杀戮!据说他经常带着一大帮手下微服出巡,在大街上随便逮住谁,就拿出准备好的锯子、钳子、凿子等工具,把人家四分五裂、开膛破肚。

而且疑心病很重,在会见自己这边人的时候,要先预备好弓箭、刀斧、锤锯等物件,看谁不顺眼当场杀死。拍他马屁的人,他认为是献媚,杀掉;向他劝谏的人,他认为是诽谤,也杀掉。,”

“额!”余夏十分的无语:“他是不是精神分裂呀?”

“啊什么是精神分裂?”余夏口中冒出的新鲜名词,方清华没有听过,所以方清华诧异了一下跟着问道。

“没没什么!”余夏跟着转移话题道:“那赵丘永两个儿子是怎么杀死赵丘永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赵丘永被自己的长子,就是那位赵仁义邀请一起去骑马,说是想要赵丘永教教自己的孙子骑术,老人吗,有些隔辈亲,而且赵仁义的口碑也不错,所以赵丘永就去了。

可是谁能想到,就在赵丘永教了一会自己的小孙子骑术之后,喝了一口赵仁义递过来的水,跟着就着了道,原来水中被下了毒,不过,赵丘永体制很好,虽然中了毒,可是因为体制很好,赵丘永并没有立即死去。

赵丘永挣扎的想要逃走,儿就在这个时候,赵丘永的二儿子出现,用自己的腰带直接就将自己的父亲给勒死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赵呈翼可是荒城的地头蛇,很快赵丘永颈部有勒痕的消息被赵呈翼知道,跟着赵呈翼只要简简单单的一查,赵丘永是不是暴毙,赵呈翼就一清二楚。

只是赵丘永的两个儿子赵仁义和赵仁善,可能做梦也不会想到,赵呈翼会是赵丘永的儿子。”

“原来是这样,那这两个儿子绝对是畜生呀,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亲生父亲下手?”

余夏的话,让方清华笑着摇头道:“最是无情帝王家虽然赵丘永只是豪强,但是也算是有了一城的权利,儿子杀老子,没有什么奇怪的。”

怎么说呢权利这东西很好,古代的帝王史中,帝王无情是皇家最明显的特征,没有人能解释这个谜底,为了国家,到底要不要亲情,或许只有她们自己明白心中的煎熬。谈到最是无情帝王家,就不得不想起那些死于骨肉相残的帝王,他们或许就是无情的受害者。

隋文帝作为开国皇帝,算是历史皇帝中颇有作为的皇帝,戎马一生,打下了属于自己的江山,在隋文帝登基后,立长子杨勇为太子,次子杨广为晋王。

之后,却废除杨勇太子之位,立善于伪装的杨广为太子。立杨广为太子或许是这位开国皇帝一生最为后悔的一件事,或许在面对儿子的杀戮,那一份悔意谁能体会。一代帝王带着无尽的悔恨,就这样死于自己儿子的刀下,不得说是一份悲哀。

“是呀最是无情帝王家其实还是权利惹的祸,不单单是帝王家,只要是为了权利,银子所谓的情就变的淡了,也变的奇怪了。

那个时候权利,银子和亲情一比,亲情就什么也不是了,这就是人类最心底的私欲吧。”

说完,余夏也是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而对于余夏的话,方清华也是深以为然,跟着就听方清华问道:”那公子,我们是不是要出兵荒城?”

“出当然要出,荒城我们是一定要拿下的,因为荒城可以和我们的青山城成为互辅互助的这么一个形式,我们青山城在前,荒城在后。

这样的话,不管是我们和荒城那个城池受到了攻击,两天的时间,就可以完成相互的救援。

更重要的是,荒城那边有一块牧场,有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几万匹还有有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拥有大批的马匹,这可是最关键的。”

“诺公子说的没错,那我是不是要将赵呈翼给请过来,对了公子,那位赵呈翼来了之后,你可能会吃一惊,虽然仅仅只有两天,但是那位赵呈翼却已经白了一半的头发。”

“真的假的?”方清华的话让余夏有些吃惊。

一夜白发,说真的,余夏唯一听过,就是那位伍子胥一夜白头的故事,可是伍子胥的一夜白头和赵呈翼的可不一样,因为伍子胥一夜白头是为了自己急的,他要出关,但是关口被重兵把守,他害怕自己会被抓,这才急的一夜白头,跟着过了韶关。

可是赵呈翼不一样,他不是为了自己,他是为了自己的父亲,这是余夏吃惊的原因,这该是多么的敬重自己的父亲,才会因为自己父亲的死而急白了头发。

这样纯孝的人,余夏不得不吃惊。

“是真的仅仅是两夜过去,赵呈翼的头发白了一半还多,他是为纯孝之人,真的是。”

“请赵呈翼。”余夏郑重的道。

“诺!”方清华应诺!

第一百九九章 青山城出兵

等余夏再次看到赵呈翼的时候,一头黑发变半银,随风抚乱雪花盈!

说真的,余夏知道一些关于孝道的故事,就比如卧冰求鲤这是搜神记中的故事:晋朝的王祥,早年丧母,继母朱氏并不养他,常在其父面前数说王祥的是非。

他因而失去父亲之疼爱,总是让他打扫牛棚。父母生病,他忙着照顾父母,连衣带都来不及解。

一年冬天,继母朱氏生病想吃鲤鱼,但因天寒河水冰冻,无法捕捉,王祥便赤身卧于冰上,忽然间冰化开,从裂缝处跃出两条鲤鱼,王祥喜极,持归供奉继母。继母又想吃烤黄雀,但是黄雀很难抓,在王祥担心之时,忽然有数十只黄雀飞进他捕鸟的网中,他大喜,旋即又用来供奉继母。

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有诗颂曰: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可是这个卧冰求鲤的故事,在赵呈翼那两夜黑发变半银的孝心之前,又真的显得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这是何苦?”看着赵呈翼的白发,余夏是真的被感动到了。

这个时候,赵呈翼则是跪在余夏的面前有些惨然的道:“侯爷父亲是我的一切,他死的太惨了,呈翼心有余却力不足,呈翼惭愧,心中每日煎熬自责不已,所以!”

“好了不要说了,起来吧!”

余夏亲自将赵呈翼给扶了起来道:“呈翼孝心,感天动地,两日之间白头,余夏深深敬佩,这次请呈翼过来,就是想要给呈翼答案。

我们青山城已经查清楚了荒城之事。

赵仁义,赵仁善,禽兽不如,为权杀父,青山城决定出兵攻打,以敬上天。”

余夏的话一说完,赵呈翼听到余夏的青山城准备出兵,瞬间两行热泪流了下来,跟着再次跪倒在余夏的面前道:“赵呈翼感谢侯爷出兵,赵呈翼承诺,以后赵呈翼就是侯爷之走狗,将用自己的这条生命报答侯爷出兵之恩。”说完深深的一个磕头。

“起来起来吧!”余夏再次将赵呈翼给扶了起来,然后拍了拍赵呈翼的肩膀道:“我信你不过,我们现在还需要制定一下战略,不知道,你有没有好的攻打荒城之法。”

“有!”赵呈翼立即直身道:“只要侯爷可以出兵,我就可以答应赵仁善和赵仁义的结盟要求,然后和侯爷里应外合,骗取城门,跟着侯爷直接杀进荒城。

这样的话,即使我的白马义士中有赵仁善或者是赵仁义的人,他们也一定因为有侯爷的大军,而不敢放肆,当然了,如果没有侯爷的震慑,我担心我的两万白马义士会在我攻打荒城的时候全部倒戈。”

“原来是这样那就好办了,你回去之后,答应赵仁善和赵仁义会与他们商讨结盟的事情,不过,你要去荒城让两人争你。

我会在三天之后,带青山军突然攻打荒城,那个时候你再带领你的亲信打开城门,这个时候,我的青山军迅速占领荒城。

那样的话,有我青山军的帮助,你就一定可以报杀父之仇。”

“多谢侯爷!”赵呈翼感激不已。

当天中午赵呈翼连午饭都没有吃,直接离开了青山城,和别人留恋青山城不一样的是,赵呈翼也喜欢青山城,不过,他却没有心情去欣赏青山城,因为,对于赵呈翼来说,他的父仇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为了报父仇,赵呈翼也谨慎了许多,本来一开始赵呈翼知道自己父亲是被自己的两个儿子给杀死的,想要第一时间用自己的两万白马义士攻打荒城。

只是后来他想了想,如果他真的这样做,搞不好父仇就报不了了,跟着他想出一条计策,就是假意和赵仁善或者赵仁义结盟,然后用自己同盟的关系杀入荒城。

但是白马义士两万兵士中,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以前有自己的父亲在,赵呈翼还能镇住,可是现在自己的父亲不在了,赵呈翼担心这些人中,有人会反水。

为了可以报杀父之仇,赵呈翼最后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那就是抛弃自己可以获得的一切,荒城,白马义士,乃至自己的生命。

赵呈翼去求青山侯余夏出兵,这真的是一个纯孝的人才能做出的决定,就连余夏都不得不赞叹,赵呈翼至情至孝,乃千古好男儿,这是余夏在以后对赵呈翼的评价。

用了两天不到的时候,赵呈翼回到了自己的老巢,而这个时候,赵仁义和赵仁善的使者一点都不着急,都在赵呈翼的老巢乖乖的等着赵呈翼的接见。

因为两人接到的死命令就是,一定要见到赵呈翼,拉拢赵呈翼,而且两边的使者在等待赵呈翼的时候,虽然没有等到赵呈翼,却等到赵仁礼的使者。

自此三方都开始争夺起了赵呈翼。

跟着赵呈翼从青山城回来之后,就开始一一的召见荒城三家的使者,等见了三家的使者之后,赵呈翼就开始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赵呈翼认为荒城的三家都是诚意满满,所以他一时拿不定主意,他想要先进荒城卖掉一些物资,然后换取一些粮食,跟着会在荒城中,直接见见三位赵家人。

这样他才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

三位使者一听,这也不错,如果这样的话,那以后招揽不到赵呈翼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那就是自己主子的事情了,所以也都纷纷的答应,不过,他们都要回去问一下自己的主子。

赵呈翼没有阻止,而是欣然同意,说自己会等着三人的消息,不过,赵呈翼希望如果同意,他要带三千白马义士进城,理由很简单,那就是为了安全。

三位使者也都点头,跟着就离开了赵呈翼的老巢,而赵呈翼也没有一点的奇怪举动,而是和自己提出的条件一样,开始整理着自己的货物,只要赵家三兄弟一答应,就准备带着自己的三千亲信进入荒城。

这也是和余夏商量好了的,不动声色,虚虚实实,迷惑有可能在白马义士中的间谍。

而就在赵呈翼到达了自己老巢的当天,余夏这边才开始一级战备,这次余夏准备带走青山一旅,虎贲二旅,骑兵三旅和火箭四旅。

至于新建的五旅和六旅则是守城五旅的旅长是余秋,六旅的旅长是余壮,余夏开始培养这些年轻的将领,毕竟现在,家人握军权是对余夏最有力的。

民主自由公平说真的,此时不合时宜呀。

第二百章 起义首领迟秋萍

“可以你让他进城,我亲自和他谈!”

荒城之中赵仁义,赵仁善还有那位赵仁礼,都对回来的使者同意了赵呈翼带三千兵马进城的事情,毕竟荒城之中,现在有五万的兵马,赵呈翼的三千兵马在厉害,也不是五万兵马的对手。

哦对了,赵仁礼虽然也答应了赵呈翼的要求,不过,赵仁礼并不是本人回应的,因为赵仁礼现在还仅仅只是一位六岁的毛头小子。

现在替代赵仁礼回应的是他的那位亲娘,一位风华绝代的女人。

别人可以不说一下,但是这位赵仁礼的亲娘,是赵丘永的第三房,今年二十六岁,可是别看这位年纪轻,但是这位做过的事情可是很大的。

这位女子名叫迟秋萍几年前,曾是晋国一位王爷属地很平凡的女人,只是后来这位王爷得到属地之后。

他先是大兴土木以扩筑宫室,同时还广征女子充实后宫,凡是吃穿用度都是极尽奢华,丝毫没有勤俭治国的想法。

如果光是自己享受也就算了,他在属地管理上也不够体恤百姓,先是推行所谓“王田制”,使广大农民失去土地,还不断地提高田赋,令百姓叫苦连连。

为加强控制,他还下令还实行“连坐法”,一家犯“禁”,邻居乡亲都要跟着遭殃受罚,如果男子犯错受刑,其妻女也要被罚为官婢。再赶上当时灾荒爆发,地里颗粒无收,又还遇到疫病流行,百姓们确实活下去,既然忍无可忍,那就无需再忍,属地农民于是纷纷起义,一起来反抗王爷的暴政。

迟秋萍带领的义军,因为是后起的,所以名气不是很大,但是却不容小觑。

因为是属地的农民起义,几千人已经不是小数目了,他们扫荡官府衙门,对为富不仁的贵族和地主进行征收,处死豪绅,然后把这些物资一部分充为军用,一部分则分发给贫苦百姓,受到广大百姓的热烈拥护,声望越来越大,成为了当时众多起义队伍的中坚力量,迟秋萍本人也成为众多起义领袖中功绩突出的几位之一,威望很高。

跟着迟秋萍率部与另一股起义力量——徐少钦部汇合,人数发展到4万之众,已经能和王爷的军队分庭抗礼,甚至完全不落下风。

况且他们还主动把粮食分给百姓,杀贪官、砸牢狱,在民间有着坚实的民意基础,在他们风卷残云般的攻击之下,本就没有基础薄弱的王爷属地,很快就内外交困,并于次年彻底轰塌,王爷属地宣告灭亡。

迟秋萍和徐少钦和晋国朝廷谈判,得到了晋国朝廷的许诺,不会为难两人的军队,并且重新制定安民之策,后来两人相信了晋国朝廷,跟着一起解甲归田,从此过上了隐姓埋名的恬然生活。

但是迟秋萍和徐少钦做梦也没有想到,很快晋国朝廷在这次起义平息两年之后,派人海捕两人,最后迟秋萍和徐少钦被捕,徐少钦被当场格杀。

迟秋萍被送往了荒城服刑,至于为什么没有处死迟秋萍,这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迟秋萍和徐少钦的事情也告诉世人,不要放下手中的权利,如果你手中没有权力,那么诺言或者保证仅仅就是一个屁,手中有权,你和别人才会对等,否则,过于天真的话,就是迟秋萍和徐少钦这样的下场。

一天之后,赵呈翼带着三千白马义士和各种物资进入了荒城,赵家的三兄弟全部亲自来接,面对赵仁义和赵仁善,你是不知道赵呈翼是多么的痛苦。

他看着两人的笑脸,真的很想不管不顾冲上去,一刀将两人给结果了,不过,好在此时的赵呈翼还有些理智,他知道就算此时他冲上去,也不一定能将两人给杀了,因为此时在两人的身边,可是有不少护卫,这两个畜生是真的很怕死。

“白兄!我都等你多时了来跟我去翠微楼,我们去一醉方休。”赵仁义看到赵呈翼后,哈哈一笑。

不过,赵呈翼还没有说话,那边赵仁善则是开口道:“大哥你也太心急了,白兄是来卖物资的,所以还是先和我走一趟,等白兄的物资卖了,这样我们一起再聚一聚不是很好。”

“哼!”一声冷哼:“我可不敢做你的大哥,你多厉害呀你的眼中可不会有我这个大哥。”

面对赵仁义的冷哼,赵仁善则是呵呵一笑道:“大哥还是怪我呀,不过,我没有办法,父亲的遗命我只能照作,倒是大哥这样真的好吗你说我眼中没有大哥,可是大哥眼中可有父亲?”

“你的遗嘱是假的我乃是父亲的长子,荒城理应就是我的,你敢抢就准备付出代价。”

赵仁义的话,让赵仁善微微一笑:“算了我不想和你这样耍嘴皮子争辩,白兄,跟我走吧。”说完,就要去拉赵呈翼。

不过,赵仁义却喊道:“赵仁善,你不要欺人太甚,你想立即开战吗?”

“开战就开战,我还怕你呀,你的人都快被你这个魔头给杀完了吧。”

“好立即开战,我与你不死不休。”赵仁义圆目怒睁,而对面的赵仁善也是没有俱意,而是默默退后,这是真的准备厮杀的准备呀。

赵呈翼一看,这不行呀,要是现在两人打了起来,余夏的青山军过来,那么整个就乱套了,两人搞不好会逃走,就不会同仇敌忾,一起攻打余夏了,那自己和余夏的计划就彻底落空了。

其实乱了的荒城并不好。

所以当赵呈翼看着两人剑拔弩张的时候,立即一勒马头做出准备离开的样子道:“既然两位公子想要大战,那我就先走了,等两位大战之后,我白呈翼再回来。”

跟着赵呈翼就准备要走,而这个时候,赵仁义,赵仁善两人一起将赵呈翼给拦住了,其实两人也并不想打,而是想要招揽到赵呈翼,只要可以招揽到赵呈翼那么后面就根本不需要打,另外一家一定会离开荒城。

所以赵呈翼是绝对不能让他走的。

看着一起拦住自己的赵仁义和赵仁善,赵呈义露出微笑道:“怎么两位不准备打了,如果不准备打了,那么我先去卖物资,卖了物资,然后再买物资,跟着我做东,一起前往翠微楼喝一杯,那个时候,我会和你们说说我的决定,可以吗?”

“好!”赵仁义和赵仁善一起叫好,而一边的赵仁礼的人,则是露出了慌张的表情。

第二百零一章 攻打青山城

就在赵呈翼卖完了自己的物资之后,跟着赵呈翼就让自己的亲信开始购买物资,而这个时候,赵呈翼也是守约的直接请了赵仁义和赵仁山去了翠微楼。

跟着赵呈翼开始和赵仁义和赵仁善虚与委蛇。

而就在此刻,余夏正式出兵,青山一旅,虎贲二旅,骑兵三旅,火箭四旅外叫警卫骑兵团,一共一万五千六百人,浩浩荡荡的开始前往荒城。

这一万五千六百人,一共乘坐了三千辆四轮马车,也就只有余夏这样的财大气粗,才可以出动如此多的四轮马车。

跟着余秋的四旅和余壮的五旅守在青山城。

只是余夏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自己带着青山城的一万五千六百人刚刚离开了青山城之后,就有一个小队的骑兵向远方跑去,余夏没有看到,如果看到了,他一定会知道,这支小队是一支斥候小队,就是来刺探消息的。

更加让余夏想不到的是,这支斥候小队就是李语汐的人。

月昤山一个名字很美,但是却什么也没有的山,此时的在这座山上则是聚集了一支五万人的大军。

除了这五万人,还有一个余夏熟悉的人物,没错,就是上将军李语汐,三千静边军跟在李语汐的身边,不过,除了三千静边军。

剩下的五万人,却并不是李语汐和皇帝李皓月的新军,这五万人乃是五万匪徒,一次性被李语汐给招安了,这是李皓月授意的,叫以匪治匪,这样可以保存自己的实力,让那些匪徒斗个你死我活。

“上将军余夏的青山军已经离开青山城,他这次带走了所有青山城的军队!”一位斥候来报。

“什么全部的军队?”李语汐一个惊讶:“你看清楚了没有,真的是全部的军队?”

“是真的!”斥候肯定道:“我们是在外面数的,余夏的军队喜欢排千人阵,一共十六个阵,大概是一万五千六百人,正好是余夏所有的军队,一定是没错的。”

“这个余夏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居然将所有的军队都带走,那他用什么军队守城,难道不守城?”

一位矮矮的汉子走了过来,这个家伙名叫窦一虎,以前是一名县衙的捕快,后来错手杀了自己的妻子,跟着做了匪,跟着占据一座名叫梁山的地方,聚集了一万五千多人。

排了十八位头领,号称梁山十八好汉,其实就是一群打家劫舍的匪徒。

这个家伙虽然做了匪徒,但是那是因为他没有办法,如果能成为朝廷的官员,他是绝对不想做什么贼匪的,所以这次李语汐放出话去,朝廷要招安,这位窦一虎二话不说就投奔了过来。

这次李语汐一共招了四家贼匪的安,承诺只要攻下青山城,那么这些人就可以前往永安成为一军之将,依旧可以拥有自己的队伍,这一点让这些贼匪十分的心安,纷纷的跟上了李语汐。

等窦一虎说完,另外一名名叫龚安的独眼龙嘿嘿的笑了起来:“不守城难道不好,这样我们就可以容易的攻进青山城,跟着将青山城送给上将军。”

一边说着,龚安一边用他唯一的一只独眼,色迷迷的看了看李语汐那玲珑凸翘的身体。

“你找死!”这肆无忌惮的眼神,让李语汐身边的剑俾气愤的拔出了宝剑。

“哎这是做什么我做了什么?”龚安马上故意的露出了惶恐的表情。

李语汐用手将自己剑俾给挡住道:“算了将剑收起了,我们要打仗了,现在不是内讧的时候。”

“诺!”小剑俾气哼哼的将剑回鞘。

龚安看到这个场景,再次露出了贱兮兮的表情,李语汐这个时候慢慢的坐到了一张椅子上道:“青山城所有的军队都离开了,这是一个好机会。

你们都要把握住这个机会,余夏会在两天后到达荒城,而我们就两天之后攻打青山城,只要可以打下青山城,我承诺你们都可以前往永安为将。

你们也都将光耀门楣,不过,你们也给我记清楚了,打下青山城,由我静边军接手城池,你们都要退出青山城,如果谁的部下敢在青山城肆无忌惮。

那就别怪本将军的宝剑锋利。”

“诺愿为陛下效死!”四位贼匪头领齐齐的单膝下跪。

跟着就离开了李语汐所在的竹屋,去让自己的军队准备了而李语汐则是微微有点诧异的看着外面的天空道:“怎么会一点军队都不留呢?

余夏不应该是如此大意的人呀?”

李语汐很想不通,其实这就是消息不畅导致的局面,余夏其实还给自己的青山城留了两个旅,只是当初余夏招募这两个旅,完全是内招。

何为内招,所谓的内招就是,余秋和余壮的两个旅都是从城中愿意当兵,但是因为上一次人数太少被刷下来的士兵,这些士兵也很强,但是余夏不需要这么多人,所以只能忍痛割舍。

等到需要人的时候,直接再次内部招募,所以内招并没有那么的大张旗鼓,一般人是根本就不知道的,余夏的青山城十分的团结,对于间谍的把控可以说严密到了极致,一般的间谍根本就无法在青山城生存。

所以余夏的军队,又增加了两个旅共六千四百人的事情,几乎没有人知道。

当然了,李语汐没有想通,但是却依然攻打青山城,并不是李语汐太想要青山城,主要的原因,而是此时李语汐手中的这些牌,是都可以牺牲的。

不管余夏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李语汐都会将自己这手可以牺牲的牌都打出去,就算打个两败俱伤,李语汐也是无所谓,而且如果打到两败俱伤,甚至是余夏的青山军直接斩杀了这五万烂牌,李语汐还有一招对付余夏。

这就是李语汐,一位十分聪明狡猾的人,当然了,如果李语汐不够狡猾的话,也不可能坐到此时的位置。

就这样余夏的青山军出兵荒城,而李语汐弄来的一支五万招安的匪徒军队,也开始磨刀霍霍,很快双方的大战就要开始。

只是不知道,这次到底鹿死谁手。

青山城是皇帝李皓月最想要的城池,只是,想要和得到不一样,余夏已经给青山城留了足够的防御力量,而且还有一个秘密武器,这次荒城和李语汐招安的匪军,都有机会尝到这个秘密武器,就看谁倒霉了。

第二百零二章 惊慌的荒城

“呼呼。”

行驶的四轮马车中,余夏的马车在靠后的中间位置,这次的出兵,邱小麦和余裳儿都没有跟来,来的还是那位童心萍。

童心萍呢战时,就陪着余夏,做他的保镖,等回到青山城之后,就去警部做巡警,十分的积极。

此时那呼呼的声音,就是童心萍的呼噜声,昨天据说童心萍是值了一夜的班,然后本来准备休息的,跟着余夏出兵,她又来了。

看着正在马车上不停打着呼噜的童心萍,余夏也是微微一笑。

童心萍可以睡的安稳,其实也要感谢晋国的开国皇帝,这位开国皇帝统一了晋国之后,就开始修建道路,道路的质量标准是:路面约70米宽;路基比两侧地面高,降雨的时候及时排水,把路面用铁锤夯实;每隔三丈,即10米种一棵青松;皇帝出行时使用路中央三丈,两边开辟人行旁道;每隔十里,即5000米,修建一座亭,让各个区段好管理,同时供信件的传送。这个标准用在现代也非常周到靠谱。

此时的晋国的道路有三个等级,一是“官马大路”,从永安通往各都城;二是“大路”,从都城通到地方重要城池;三是“小路”,从大路通往各市镇的支线。

青山城到荒城虽然是小路,不过,还是可以快速移动,再加上四轮马车的特殊减震设计,所以还是很稳固的。

余夏微微一笑,看着车马在道路上奔驰,两旁的青松飞速掠过,道路非常结实,排水又好,即使下雨天道路依然畅通,很少像现在哪条路被冲断,不能通行什么的。

余夏在这点上很佩服这位晋国的开国皇帝,可以知道道路是最重要的,说明这位皇帝,有很高的前瞻性。

“嗯!”一声娇声。

我们的童心萍大人终于醒了过来。

而童心萍大人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一个诧异的问道:“额这是哪里?”

一边捧着书的余夏微笑着回道:“前往荒城的路上对了刚刚午饭的时候,你还在睡觉,我让人给你留了一些。”

“啊公子呵呵还是公子对我最好,让我看看公子给我留了什么。”

说着,童心萍就来到马车中的桌子前,揭开了桌子上一块白布,跟着余夏邦童心萍留的饭菜就出现在眼前:红烧肉凉拌芽菜几个肉包下面还用热水温着,所以此时还是热的。

迅速的拿起一个肉包,大口的咬了一口,跟着又吃了一块红烧肉,跟着童心萍嘻嘻的笑道:“公子为什么我们青山城的红烧肉这么好吃,我不管吃多少都不会腻。”

说完,又是吃了几块红烧肉,一边的凉拌芽菜,这个小家伙是看都不看。

不过,让余夏惊讶的是,这个小家伙专门吃肉,可是却一点都不胖,一开始余夏还不理解,等有一天看到了童心萍和武棹一起练功,那是真的太辛苦了。

特别是童心萍,因为她练的是轻功,所以练功的时候,童心萍就要穿上一双很大的铁制的鞋,据说一只有一百五十斤重,两只有三百斤。

跟着走上几千米,等一路走完,童心萍就像被大雨淋湿了一样,全身都是汗水,看的余夏既心惊,又心疼,此时的余夏夜明白了,为什么童心萍胖不起来的原因。

“好吃你就多吃点,我们这次带了足够的红烧肉,都已经做好了,放在冰鉴之中,只要想吃,拿出来热不热就可以了。”

冰鉴其实就是古代的冰箱,不过,各朝各代冰鉴都是给天子和贵人用的,在古代,夏天是非常热的,但是可以热百姓,天子不可以被热到;于是,专业人士为了给天子消暑,就发明了这样的“冰鉴”,冰鉴是一种双层的器皿,里面的一层主要是盛放冰块,外面的一层装满了酒,能够起到降温的作用;古代的人所吃的冰镇的水果也是在这里面冰着吃的,其效果与我们现在家家户户用到的冰箱没有什么两样。

余夏也将冰鉴给发明了出来,而且不但他自己用,还将冰鉴普及到青山城各家各户。

“哇太好了!”说话之间,童心萍一个人就已经干掉了四个肉包和一碗红烧肉,至于凉拌豆芽菜,这个小家伙则是一口都没有吃。

等吃完之后,童心萍又是喝了一碗冰镇的酸梅汤。

余夏看着大喊舒服好吃的童心萍问道:“为什么不吃豆芽菜,要知道多吃豆芽菜是有好处的。”

“啊?”一个无语,童心萍有些为难的道:“我不喜欢吃豆芽菜,”

“挑食可不好!”余夏有点将这个小丫头当成了妹妹,所以微微有些威严,最后童心萍没有办法,只能将凉拌豆芽菜给吃了。

这样余夏才适度的表示了自己的满意。

就这样余夏的青山军又前进了一日,在三天后的早晨,余夏的一万五千六百人到达了荒城前一里处。

“什么你说什么,青山军来了。”

荒城之中,赵仁义,赵仁善,赵仁礼三家先后收到了余夏大军入境的消息,这个消息一出,三家都露出了担心和害怕的情绪。

毕竟余夏的青山军现在名气可是不低的,特别是上次在凤鸣城不废一兵一卒就斩杀三万匪军的事实,这让晋国很多地方的势力,都知道余夏青山军的能力。

而且青山军的下一个军事打击对象很可能是荒城,所以荒城的人就更加知道余夏青山军的厉害。

就在荒城之中,赵仁义,赵仁善,赵仁礼三家都处在惊慌之中的时候,突然,赵呈翼邀请三家一起前往翠微楼一聚,三家此时也是处在忧虑之中,所以对赵呈翼的邀请也是立即同意。

跟着三家就一起出现在了荒城的翠微楼,虽然三家以前是剑拔弩张,但是等遇到了真正危险的时候,三家此时还是放弃了成见,一起走上了翠微楼。

而此时,我们的赵呈翼已经在翠微楼中等待着三位了,这一次的聚会是很关键的一次聚会,赵呈翼必须劝三方团结,不要逃离荒城,跟着还有取得三方的信任。

能不能够安全的取得荒城,一切就要看赵呈翼这次在翠微楼的表现了。

第二百零三章 吃人不吐骨头

翠微楼中赵呈翼手中拿着一杯水酒道:“三位青山军来了是我们摒弃前嫌的时候了。”

“摒弃前嫌?”赵仁善看了看身边的两人道:“我有这个觉悟,只是不知道我的这位好大哥和小娘有没有没有这个觉悟?

赵仁善口中的小娘就是赵仁礼的生母迟秋萍,只有六岁的赵仁礼仅仅只是象征,迟秋萍才是幕后的主宰者。

“我可以青山军不是我们某一家可以轻易对付的,老爷还在的时候,就已经说过,青山城如果想要攻打我们,我们的胜算不大,如果没有白公子和歙族的帮助,我们会有很大的损失。”

迟秋萍立即回道。

跟着赵仁义也是出声:“难道只有你赵仁善可以看清此时的局势?

我赵仁义也不是傻子,我知道此时合则两利斗则俱伤所以我也有这个觉悟。”

“好!”赵呈翼立即笑了起来:“大家都有这个觉悟就是最好的,这次青山军大举出动,不用猜也知道,这是那位青山候想要赢得凤鸣城的天乐公主。

晋国朝廷无耻,将荒城分给了天乐公主,但是却没有能力收回,芜王就给青山候和那位寿王之子下了赌约。

谁先拿下荒城,谁就是天乐公主的夫婿,这次青山候虎视眈眈,我们几家必须要同仇敌忾,如果有一方没有用力,那么我们荒城很有可能易主。”

“我知道白兄所以我来赴宴了,对了白兄,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打退那些青山军?”赵仁善看着赵呈翼问道。

而此时赵仁善的问题,也是赵仁义和迟秋萍想要知道的。

微微的顿了一下赵呈翼一口将杯中的酒给喝了道:“当初我和赵城主其实也有过一些应对之策,如果有外敌前来,只要赵城主守住城池,我在晚上率两万白马义士偷营。

这样就会事半功倍。”

“当初老爷也是用这个方法打败晋国十万大军的,所以这个方法可行。”一边的迟秋萍点头道。

“那就用这个方法,白兄你立即发出号令,让你的白马义士晚上偷营,只要成功,我们三家也会一起杀出去。”赵仁义开心的道。

不过,这个时候,赵仁善却鄙视的笑了一声道:“你是脑子有问题吗白兄现在还在城中,他用什么给自己的白马义士发出号令?”

“你!”赵仁义一个不爽。

倒是一边的迟秋萍也是点头道:“我们最好是让白公子晚上出城,然后去通知他的白马义士,现在我们不要和青山军有冲突,派使者去拖一拖,只要拖到晚上,就可以偷营击溃。”

“好这个主意好,我们也要让那个什么青山候知道,我们荒城可不是那么好打的,如果想要打,就要付出代价。”赵仁善哈哈一笑。

跟着几人就商定好了策略,等一下派使者去和青山侯余夏虚与委蛇,跟着等到了晚上,放赵呈翼出城,让赵呈翼率领白马义士偷营。

跟着两万白马义士和五万荒城兵丁,一起攻打青山军,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说真的计划不错,是一个好的计划,如果来的是别的军队,一定会中招,可是遗憾的是,来的是青山军,更重要的是,那位赵呈翼还是青山军的人。

“青山城派使者来了?”

就在赵呈翼和三位赵家人商议好了策略之后,很快余夏的青山军中,就来了一位荒城的使者,这位使者一上来并没有多废话,而是送上来一堆礼品。

“白银十万两,黄金一千两,各色珠宝首饰满满一箱子!”

使者离开之后,一边的童心萍瞠目结舌的看着眼前的礼品道:“公子什么情况,荒城的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我们来攻打荒城,可是荒城的人却要给我们送礼?”

说完之后,童心萍打开了装满了白银的箱子,跟着满箱子的白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啊好多银子呀,这些银子,我一辈子都挣不到。”

童心萍激动不已的看着眼前满满一箱子的银子,她是真的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银子。

而余夏看着如此开心的童心萍也是露出一丝笑容道:“你要是想要的话,可以从里面拿五个。”

一个银锭为十两,五个就是五十两。

听完余夏的话之后,童心萍露出一抹诧异的表情看着余夏道:“公子你真的让我在里面拿五个银锭子,那可是五十两,我的天是我快半年的饷银。”

说完,童心萍还激动的抽了抽自己的小鼻子道:“公子你是不知道,我可惨了,我每个月的饷银都被我娘给收起来了,放到公子的银行吃利息。

哎这也怪公子你,为什么搞出一个什么银行,还能银子生银子,我使劲的反抗,可是我娘就是不依,将我们家所有的银子,和师兄家的银子都一起存进青山银行了,拿回来一块纸牌牌。

还开心死了,真的是太傻了。”

“额!”童心萍的话语,让余夏一愣。

青山银行是余夏弄起来的,因为谁都知道,银行是控制金融最好的利器,很多人都不知道银行如何赚钱,其实很简单:

一个银行家的儿子问他:“爸爸你们银行的钱都是客户和储户的,那你是怎么赚到的别墅和奔驰游艇呢。”

银行家说:“儿子你去把冰箱里的猪肉拿出来。”儿子拿出来了,他又叫儿子放回去。儿子问:“什么意思啊?”

他爸说:“你看你手上是不是有油啊?”

雁过拔毛,肉过留油,银行也就是这样赚钱的。

以前,人们穷的时候,把自己的值钱的东西拿去典当行换钱;

后来,商人用做生意时收来的票据拿去钱庄换钱;

而现在,买房、收购、融资等等都要从银行贷款。

从典当行,到钱庄,再到银行,银行似乎一直都是大金主的代名词。那么,这大金主又是如何赚钱的呢?

其实银行赚钱的手段很简单粗暴,概括起来就三大块:利差,手续费和其他收入,更简单一点的概括,就是用别人的钱为自己赚钱。

还可以将金融都抓在自己的手中,所以银行绝对不是一个慈善机构,而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暴利机构。

青山城的人知道余夏的银行不但不收保管费,还给利息,全都开心的将银子存了进去,都认为余夏的青山银行是慈善机构。

殊不知,余夏其实是拿着存的钱,赚更多的银子,然后只是付给那些人少少的利息。

第二百零四章 留下一万人

余夏收下了荒城的银子,并表示自己会考虑两家化干戈为玉帛的想法。

这边荒城的三家也很高兴,他们以为自己仅仅只是用了一点点的银子,就拖住了余夏,并成功的迷惑了余夏,所以三家都在笑骂余夏是个白痴。

跟着赵呈翼也来辞行,他准备等天一黑,就从荒城的南门离开,余夏的大军都屯在北门,所以赵呈翼从南门走。

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利,只是荒城的三家人怎么也不会想到,余夏再收完了银子之后,就开始秘密的将自己的青山军往南门运去。

三家做梦也不会想到,其实赵呈翼出城之时就是青山军大举攻城的时候。

只是就在余夏这边顺利的准备攻下荒城的时候,让余夏没有想到的是,青山城这边出事了。

青山城瓮城城楼。

“你说什么有大约五万的匪徒向我青山城进发?”

余秋站在瓮城城楼上,有些惊骇的听着自己的斥候来报。

“是的大概还有不到两个时辰,这些匪徒就要到达我们青山城前。”斥候连忙的禀报。

“那知道,他们是谁的人马吗?”余秋问道。

“不知。不像是正规军队,更像是一群匪军,手中的武器的五花八门,而且铠甲出现的也很稀少,如果是正规的军队,不会如此。”

“原来是匪军。”余秋微微的点了点头。

大概一柱香的时间之后,余壮,方清华,武棹都来到了瓮城城楼之上。

“现在什么情况?”方清华有些担心的问道。

“有五万匪军来攻打我们青山城,我感觉应该是看我们青山城富庶,一早就是盯上了我们,这次公子刚刚带着军队离开,就认为我们没有了军队,所以想要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余秋的分析很到位,跟着余壮微微的笑了一下道:“不过这些混蛋就是打错主意了,他们因为公子带走了大批的军队,就认为我们没有了守城的军队。

哼真的是太自以为是了,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青山城还有余秋的五旅和我的六旅,还有武部长的三千巡警。

加起来也有近万人,更重要的是,公子还给我们留了五门回回炮,等一下我们就将回回炮全部都拉上瓮城城楼,我要让这五万匪徒,都死在瓮城城楼前。

一个人头三两银这是现在公子给的价格,五万匪徒,那就是十五万两白银,我们一万人,如果平均一下,一人就是十五两。

各位发财的机会到了。”

余壮的话,让一边的武棹也是露出笑容道:“我们三千巡警也都是射术精湛,我们守城也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好!武部长,全部都拉上瓮城,一个人头三两银,不赚白不赚。”

说完,余壮和武棹都笑了起来,而方清华则还是有些担心,只是现在担心已经没有用了,就在四人在商议的时候,李语汐招安的五万匪军已经就快要到达青山城了。

一群浩浩荡荡的匪军中,四个匪军头子聚在了一起。

“你们说,我们打下了青山城,就真的要退出去吗,我可听说青山城可是很富庶的,只要我们能够抢一波,那我们一定会赚翻的。”独眼龙龚安首先抛出一个想了很久的话题、

“千万不要这样想。”窦一虎道:“千万不要因小失大,我们的目的是被招安,成为晋国的官员,如果被青山城的财物给迷失。

这样就会得罪那位上将军,那位可是狠人,死在她手上的人,没有十万,也有五万,所以抢一波的想法,最好不要用。”

窦一虎的话语,赢得了其他两位首领的同意。

倒是龚安落了个没趣道:“好好你们这些人胆子都没有了,哼我先走了。”说完,打马离开。

看着龚安离开的背景,窦一虎冷冷的道:“两位首领,那位龚安是个不安定的因素,我们等下攻下青山城一定要看住那个家伙,绝对不能让那个家伙胡来。

这次招安得之不易,我们不能让那个家伙给破坏了。”

“好窦首领,我们都听你的,一定看好那个龚安。”其他两位首领一起点头。

下午14点,也就是未时五万匪军到达青山城前五百米处,而这些攻打过多次的城池的匪军们,看着青山城前的那些反坦克锥都露出了诧异的模样。

这反坦克锥真的很麻烦,不大不小,不左不右的遍布了青山城瓮城前五百米处,只在中间留出了一条没有过百的水泥路。

这样的话利用攻城器械攻打就很麻烦。

因为攻城器械很大,那些反坦克锥,你根本就推不过去。

“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石头。”窦一虎有些诧异的看着青山城瓮城前的反坦克锥。

“这些石头已经阻挡了我们前进的路了,窦当家的下面我们该怎么办?”四位首领中,一位首领看着窦一虎问道。

只是窦一虎还没有说话,一边的龚安则是哼了一声道:“还能怎么办,当然是派兵攻打了,这些石头阻碍了攻城器械,那就不用什么攻城器械,让儿郎们冲过去就好了,跟着架起云梯,只要能够有一个爬上青山城的城楼,那我们就赢了。”

“没错!”龚安的主意得到了另一位肖姓的首领同意:“这次青山城已经将所有的军队都给带走了,我们没有什么好犹豫的,立即攻城,尽早的拿下青山城迎上将军进城。”

等着姓肖的一说,窦一虎也是点点头道:“好这样我们四家一家出两千五百人,用一万步兵攻城,一次将青山城给拿下来。”

“不我们一人出五千人,用两万人,更加的保险。”龚安再次道。

“好!”窦一虎点头喊道:“那就每家五千人,一共出兵两位,必须一次将青山城给拿下。”

“好!”四位首领齐声一呼。

跟着下令,身后四个阵营各自走出了五千战兵,足足两万人,一人一把刀剑,有的身上披着薄甲,拿着牛皮盾,但是更多的是破烂衣服一件。

瓮城城楼之上,余壮看着下面那剑拔弩张的场景微微一笑道:“一群白痴,以为靠这样的两万人就能攻破我青山城的瓮城,好这次就让你们这些匪军知道知道,什么叫有来无回。

传我军令,全军上箭,等到匪军到达三百米处,再给我射,我要一次在我瓮城下留下对方一万人!”

“诺!”

第二百零五章 我是光荣的

“杀!”

匪军的喊杀声响起,跟着两万匪军杀出,冲在第一排的是拿着一群牛皮盾的匪军,这是准备挡弓箭的,跟在这群匪军后面是一群抬着云梯的无甲无盾兵。

伴随着冲天的喊杀之声,两万匪军冲向了青山城!

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

“哈哈青山城真的没有兵马了,快看,我们的人就快要攻到青山城边上了。”龚安看着自己的人攻入青山城三百米附近,立即露出了激动的笑声。

“好好这次我们稳了,这青山城一定可以攻下。”另外两名首领也是露出了期待的神色。

就连窦一虎也是露出了欢喜的表情道:“好好这样我们就都可以去永安大都了,兄弟们一鼓作气,攻下青山城。”

只是,就在那些首领们露出笑意,都认为自己可以拿下青山城的时候,突然,震撼的一幕出现了。

“攻击!”

青山城瓮城的城楼之上,余壮大声的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只听哗啦啦的声音,四旅,五旅,外加警部的巡警,近万人搭弓拉箭。

只听‘嗡’的一声,一道黑色箭雨自上而下,射入了两万冲锋的匪军阵中。

“噗!”“噗!”“噗!”“噗!”“噗!”

中箭之声不绝于耳,跟着就是那疯狂的惨叫之声,而跟着更加可怕的是,就在第一轮箭雨刚刚洗礼过一波之后,不到三秒的时间,第二波箭雨也是倾泄而出。

跟着第三波,第四波,第五波一直到第十二波,瓮城城楼上的青山军,足足射出了近十二万支箭。

更重要的是这箭还是连绵不绝的,别人的弓箭手,一般一次性射出八支箭,但是余夏这边的青山军,因为用的是复合弓,十分的省力,所以一次性可以射出十二支箭。

两万人遭遇到了近十二万支箭的箭雨。

更重要的是,下面的这两万人,披甲持盾的人太少,虽然也有少量的弓兵,可是这些弓兵是仰射,而且弓箭的射程只有一百五十米,根本就够不到瓮城城楼。

所以基本上都是摆设,也就是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本来那些匪军的首领信心满满准备攻破青山城的两万军队,只是是稀稀拉拉的跑回去不到三千人。

余壮哈哈一笑本来他还只想留下一万人的,可是谁知道,超额完成了任务,而这次超额完成任务的原因,就是那三千巡警的射术,一点都不比军队的儿郎们差。

“哈哈我射中十人。”狗子开心的大喊了起来。

这位狗子就是当初拉着自己父母来青山城的孝子,这个小家伙成为巡警之后,一直都拼命的要求自己,因为巡警也能接触到弓箭,所以狗子就拼命的练习,希望以后可以从巡警变成青山军的成员。

这次内招,其实狗子的名字也是被报了上去,而被刷下来的原因,是年纪太轻,而且因为是一位有经验的巡警,所以就没有招募,本没来狗子是很遗憾的。

不过,这次听到可以上城楼和青山军一起并肩作战,狗子那是开心的不得了。

来到这瓮城城楼之上,狗子的心一直都是在燃烧的,看着冲向自己不要命的那些匪徒,狗子眼中充满了怒火,这些强盗就是一群畜生,自己不好好的劳动,就是想着抢别人的辛苦果实。

狗子恨这次人,所以一点没有留情,十二箭射中十人,这样的成绩,即使在青山军中也是佼佼者。

听到狗子的大喊,那些和狗子一样的巡警都来给狗子鼓励,而这个时候,也让周少游听到,他亲自走到了狗子的身边道:“你十二箭射中了十人?”

“您是?”狗子有些诧异的看着周少游。

周少游淡淡的笑道:“青山五旅,一团团长周少游。”

周少游和余秋一直都是一起的,当年余秋还是排长的时候,周少游就是余秋手下的兵,所以这次余秋成为了五旅旅长,第一时间就将周少游带到了自己的五旅,成为五旅一团的团长。

“啊您就是箭神周团长。”狗子激动的道:“报告周团长,我是青山城警部巡警!”

“好警部不差呀你很好以后有心来我五旅一团,我一定会让你的箭术更加的精湛!”说完,周少游拍了拍狗子的脑袋。

引得周围羡慕一片,很多人都用激动的眼神看着周少游。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远方的余壮则是在余秋的身边‘切’了一声道:“老周还是和以前一样,那么的喜欢出风头。”

“啊呵呵!”自己堂哥的话语,让余秋笑了起来:“你还和少游不对付呀,其实少游很好的,而且确实比你优秀,看人家现在的妻子可是商部的工作人员。”

“小香也算是瞎了眼了,居然能看上这个家伙。”余壮哼哼一声。

“哈哈!”余秋看着自己的堂哥大声的笑了起来:“我看你就是嫉妒,人家小香识文断字,现在跟着自己的小姐成为商部的工作人员,很得贺部长的器重。

而且贺部长和我哥!”

跟着余秋再嘻嘻一笑:“过段时候,其实大家就都是自己人了。”

“贺部长是真漂亮呀还是我们的大哥厉害,你说我怎么就没有这运气,我们家那位,是我爹给我找的,晚上睡觉,放屁,磨牙,打呼噜哎秋弟,你是不明白哥的痛苦呀。

快点成亲吧,这样你就能理解了。”余壮哀叹一声。

“嘻嘻!”余秋笑了笑:“别装惨了,谁不知道,你对嫂子那是千依百顺,马上就要做爹的人了,你可不知道,我爹我娘可是对嫂子赞不绝口,我大哥其实也是被逼着收了小麦姐和裳儿姐。

对了我哥还说要找你麻烦,谁让你这么早要孩子的。”

“不会吧!”余壮一个无语:“生孩子可是现在青山城的政治任务,我是光荣的。”

“哈哈!”余壮的话,再次让余秋大声的笑了起来,就在两人欢快的说着话语的时候,对面的那些匪军则是彻底进入了混乱之中。

两万人被一次性杀了一万七千多人,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等于一下子干掉了匪徒们三分之人的兵力。

这样恐怖的攻击力,你说那些匪徒怎么可能不感觉到害怕。

第二百零六章 轒讟车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不是说青山候已经将所有的青山军都带走了吗这刚刚城楼之上最少有万人呀?”

窦一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

“更可怕的是,这些人拥有的弓箭,至少射距是在我们的一倍之上,如果不使用大型的攻城器械,我们根本就不可能攻入青山城。”龚安微微的眯了一瞎自己的独眼。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其他的两位首领也是担忧的问道。

“我们一定是被那位青山侯给摆了一道,他绝对没有带走那么多的青山军,这次是我们的情报失误了。”窦一虎恨恨的道:“现在我们有些尴尬了,用兵的话必败无疑,可是想要用攻城器械,那些古怪的石头,根本就不允许我们的攻城器械进入。”

“那就搬!”龚安道:“我们不是还有轒讟(zhudu)车用轒讟车掩护,然后让兄弟们去搬,只要搬出三百米,我们再出动巢车协助,这样我们还是用胜算的。”

轒讟车是现在晋国比较先进的攻城工具,用以掩蔽攻城人员掘城墙、挖地道时免遭敌人矢石、纵火、木檑伤害。轒讟车是一种攻城作业车,车下有四轮,车上设一屋顶形木架,蒙有生牛皮,外涂泥浆,人员在其掩蔽下作业,也可用它运土填沟等。

一般的弓箭对于轒讟车的伤害不大。

还有巢车本来巢车是一种专供观察敌情用的瞭望车。车底部装有轮子可以推动,车上用坚木竖起两根长柱,柱子顶端设一辘轳轴,用绳索系一小板屋于辘轳上。板屋高3米,四面开有12个瞭望孔,外面蒙有生牛皮,以防敌人矢石破坏。屋内可容纳两人,通过辘轳车升高数丈,攻城时可观察城内敌兵情况。

不过,只将窗口开大一点话,巢车也可以对着城楼平射,也是一种辅助的攻城器械。

这些攻城工具,并不是这些匪徒可以拥有的,所有的这些攻城工具都是李语汐带过来的。

此时的李语汐带着自己的三千静边军待在后面,听着前面斥候给自己的汇报,在听到余夏的青山城守军不下一万的时候,李语汐的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因为如果一切都是真的,那就说明余夏的青山军又增加了万人。

这对于李语汐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要知道,余夏的青山军战力十分的高,增加了万人,那增加的实力可是大了去了,现在李语汐也终于知道为什么余夏带走了所谓的全军。

因为余夏的全军的兵力又涨了万人,所以他现在完全可以守住两个城池。

只是所谓李语汐有些皱眉,但是她还是不着急,因为即使余夏的青山军将那些自己招安的匪军都给击溃了,她还有一个办法可以直接攻进青山城。

“兄弟们,将石头都给我搬开!”

很快四位匪军首领达成一致,就是用自己剩下的几万人在轒讟车的掩护下,将那些碍事的反坦克锥都给搬开,如果搬不开就直接砸碎。

虽然余夏的反坦克锥密密麻麻的,但是对面可是有三万多人呀,即使再多的反坦克锥也都会被搬完的。

“哥怎么办,那些狗东西,居然要搬光我们的反坦克锥,这要是被搬光了,我们就会有麻烦的。他们的轒讟车是可以防住我们弓箭的”

瓮城城楼上,眼前的一切让余秋有些担心,前方五百米处,虽然可以用床子弩攻击到,但是一百多架床子弩,杀伤三万人,实在是太少了,而且还有轒讟车的防御。

如果要是让对方将自己的反坦克锥都搬完了,那等下对方出动攻城器械,要知道轒讟车是可以防住弓箭的,而且还不好攻击,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自己这边守城就一定会出现伤亡。

所以余秋有点拿不定主意,毕竟才升任旅长,有点惊慌和担心起来。

“蛤!”只是和余秋的担心和惊慌不一样的是,我们的余壮,这位曾经余夏的警卫骑兵团团长,被余夏培养了很长时间的青山军老人。

听了余秋的话之后,只是打了一个哈欠笑道:“别慌让他们搬首先我们的反坦克锥可是很重的,而且又多,他们搬是会消耗大量体力的。

这是对我们有利的。

其次我们还有秘密武器呀,难道你忘了,哥走之前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有那个,一炮就可以将那些轒讟车个打碎,有什么担心的。”

“回回炮?”余秋立即道:“可是回回炮的射程只有三百米!”

话没有说完,余秋再次笑道:“我真是够蠢,那就等他们搬到三百米,再出动回回炮砸碎他们的轒讟车。”

“呵呵!”余壮也笑了起来:“你总算开窍了,不过,除了动用回回炮之外,立即调集五百架石弩和一万个燃烧罐上来,这次,我要好好的玩一次烧烤。”

“一万个呀壮哥,是不是太多了,要知道我们燃烧罐的库存可不是太多的,要是这次用了一万罐,我哥回来,那你搞不好吃不了兜着走。”

余秋的话,让余壮嘿嘿一笑:“你个笨蛋,我们不出面呀,找方部长,让他去批条子,那就和我们没有关系了,夏哥是不会对方部长发火的,而且有了一万燃烧罐,我们的五旅六旅就不会出现伤亡。

你懂我的意思吗?”

“是啊我们是刚建的军队,没有出现伤亡是最好的,没错,壮哥,你说的都是对的,那我现在就去找方部长要条子,跟着将燃烧罐和石弩给调上来,有了这把火,下面的几万人一定会都被烧死的。

那我去了!”

说完,余秋就下城楼去了,留下余壮看着瓮城城楼下那些还在不停搬运着反坦克锥的匪军,余壮淡淡一笑:“等你们将力气都用完了,我看你们还怎么逃出那片火海。”

只是那些被李语汐招安的匪徒们,此时还什么都知道,全部都在奋力的搬着反坦克锥,他们认为只要将这些反坦克锥搬到两百米,甚至三百米的位置,跟着出动巢车,就会有很大的胜算。

当然了,如果没有回回炮,石弩还有燃烧罐的情况下,这些人是可以奋力一拼的,但是余夏这边的武器实在是太先进了,所以注定这群人都要死,而且是极其惨烈的死去。

这些死去的惨样,就连李语汐都无言了。

第二百零七章 最后的冲锋

“壮哥我们的东西都开始往上运了,现在那些人搬了多少了?”

余秋回来了,带着五百架石弩和一万罐燃烧罐。

“呵呵已经前进到了四百米处,你还别说,这就是人多力量大呀,而且还不是全搬,他们是各自搬开一条五米宽的道路,足够攻城器械进入。对了,方部长没说什么吧?”

“没有!”余秋笑道:“现在方部长只想要守住城池,你别说一万罐燃烧罐了,你就是要一万两黄金,我看方部长都会给你。”

“嘿嘿!”余秋说完,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回回炮呢?”余壮笑完问道。

“那玩意太大了。”余秋回答:“现在正在分解,然后由工匠运上来组装,鲁呈师傅正在带头分解,应该很快就过来,那些石弹,我的天,三百斤圆形的,真的超牛,水泥厂的人,正拖着三十枚送过来。”

就在余秋说完的时候,青山水泥厂中,厂长陈民泊带队运送三十枚三百斤的水泥石弹前往瓮城,这些石弹都是用水泥放入模具中制造而成。

为了方便吊装,每个水泥石弹上都是挂钩,这样方便吊装。

一路走过去,所有的青山城百姓都是啧啧称奇,还有人聚在一起讨论,要是被这三百斤的水泥石弹达到会有什么结局,呵呵其实结局早就内定了,那就是变成肉饼。

“搬小的们加把劲首领们说了,只要今天可以打进青山城,每人一两银子,晚上还有肉吃。”

前面搬着反坦克锥的匪军们,听到一人有一两银子,晚上还有肉吃,那是干劲再次上来。

只是这些匪军不知道,他们的动作越快,其实就是离死亡越近。

时间又过了一个时辰,此时的瓮城城楼上开始吃饭了,近一万人的军队,可以同时吃上热乎的饭菜,红烧肉,红烧鱼,鸡蛋,野兔,麻鸭所有好吃的,今天都被余夏的娘亲送到了瓮城之上。

余夏的父亲,余大力亲自拎着饭桶上了瓮城城楼给战士们盛好了饭,弄的青山军的战士们,一个个都露出了激动的表情,毕竟余大力可是余夏的父亲呀,公子的父亲给自己盛饭,这是每一个战士们最为荣耀的。

“吃吃多吃肉,今天孩子们辛苦,多吃,不要客气,你们都是青山城的好孩子,多吃点!”余大力一边给战士们盛饭,一边不停的道。

“爹。”这时候,余秋来到了余大力的身边。

看到自己的儿子,余大力也是露出笑容道:“秋儿好样的,爹为你自豪,好好的替你大哥,将青山城守好。”

“是爹!”余秋微微一笑。

不过,欢笑还没有持续,忽然余大力则是皱了皱眉道:“还是叫我余部长吧,这里是公事的地方,不要叫什么爹不爹的。”

余秋惊讶的啊了一下,这变化也太快了,刚刚不是也叫自己秋儿了。

就在余秋无语的时候,余壮哈哈的笑着走了过来,看到余大力后,余壮立即喊道:“哎呀这不是余部长吗?”

一个余部长,瞬间让余大力看着余壮满脸堆起了笑:“原来是我最喜欢的大侄余旅长这次你们真的是辛苦了,一定要为你们的大哥将青山城给守住。

只要守住了,我会让夏儿给你们奖励,所有的战士们,这次都能获得赏银。”

“那真的是太谢谢余部长了,也请余部长放心,这次我们必胜!”余壮大声一吼。

跟着就听所有的战士齐声的喊道:“必胜,必胜!”

必胜的吼声,直接将那些饿着肚子还在那里搬反坦克锥的匪军们吓了一跳,就连远在一里之外的李语汐都听到了这可怕的吼声。

跟着李语汐摇摇头道:“青山军的战意太强了,这次五万人恐怕是一定没有了。”

余秋看着自己的父亲下了瓮城城楼,心中也是微微的放了心,就这样,再次过了一个时辰之后,青山城这边的回回炮还有石弩和燃烧罐都已经准备就绪了。

另一边也就是匪军们,也是通过几万人的努力,终于清理了大概二十多条范围五米的通道,这二十多条通道可以正好让轒讟车还有巢车通过。

其实除了轒讟车和巢车之外。

李语汐还准备了云梯,飞桥和临冲吕公车等。

飞桥是保障攻城部队通过城外护城河的一种器材,又叫“壕桥”。这种飞桥的制作方法很简单,用两根长圆木,在上面钉上木板,为搬运方便,在下面安上两个木轮就可以了。如果壕沟较宽,还可将两个飞桥用转轴连接起来,成折叠式飞桥。搬运时将一节折放在后面的桥床上,使用时将前节放下,搭在河沟对岸,就是一座简易壕桥。

云梯也不是普通的云梯,李语汐带来的云梯就是攻城用的,由车轮、梯身、钩3部分组成。梯身可以上下仰俯,靠人力扛抬倚架到城墙壁上。梯顶端有钩,用来钩援城缘。梯身下装有车轮,可以移动。

而且这个云梯还是经过李皓月改制的,底架以木为床,下置六轮,梯身以一定角度固定装置于底盘上,并在主梯之外增设了一具可以活动的“副梯”,顶端装有一对辘轳。登城时,云梯可以沿城墙壁自由地上下移动,不再需要人抬肩扛。

临冲吕公车是古代一种巨型攻城战车,也是此时最大的战车。车身高数丈,长数十丈,车内分上下5层,每层有梯子可供上下,车中可载几百名武士,配有机弩毒矢、枪戟刀矛等兵器和破坏城墙设施的器械。

进攻时,众人将车推到城脚,车顶可与城墙齐,兵士们通过天桥冲到城上与敌人拼杀,车下面用撞木等工具破坏城墙。这种庞然大物似的兵车在战斗中并不常见,它形体笨重,受地形限制,很难发挥威力,但它的突然出现,往往对守城兵士有一种巨大的威慑力,从而乱其阵脚。

很快二十多条进攻之路都被清扫出来,离青山城的城墙最多也就相距两百米,跟着,匪军的四位首领大手一挥,剩下的所有兵丁,带着各色攻城器械全部都压向了青山城。

这就是拼命,匪军想要以人数优势彻底压垮青山城。

“所有人准备!”窦一虎骑在马上大吼道:“冲进青山城,每人一两白银,三顿肉食胜败在此一举,兄弟们冲杀!”

“杀!”

在窦一虎的语音激烈下,三万多的匪军,如海水一样的冲向了青山城。

第二百零八章 项上人头

“杀!”

瓮城城下喊杀声再起,三万多的匪军从自己刚刚搬完的二十几条通道中冲向了青山城瓮城,这次匪军这次除了匪军,还推着大量的攻城器械,

首先轒讟车在前抵挡弓箭,而在轒讟车的后面巢车也紧跟其后,每个巢车上都有了两到三位弓箭手,准备和瓮城城楼上的青山军弓箭手平射。

云梯,临冲吕公车也是准备妥当,只是这些匪军准备的再充足,也不会是青山军一合之敌。

听着下面那震天的喊杀声,余壮哈哈的大声的笑道:“来得好来得好,不怕你们来,就怕你们都不来。

秋旅长回回炮准备好了吗?”

“好了壮哥怎么样,发射吗?”余秋大声的问道。

“发射!”余壮带着一丝冷冽的微笑毫不犹豫的喊了。

“嗡!”“嗡!”“嗡!”“嗡!”“嗡!”

五个沉闷的声音响起,跟着就见五颗巨型的水泥石弹从瓮城之上飞出。

“轰咔!”一颗水泥石弹砸中了一辆轒讟车,跟着只见这辆轒讟车瞬间被砸的四分五裂,车中的人也是直接被砸的粉碎。

记住是粉碎,三百斤的水泥石弹再加上被回回炮抛射的力量,这种力量真的可以砸碎一切,人体其实很脆弱的,稍稍被那三百斤的水泥石弹擦碰一下,后果就是粉碎。

而更加恐怖的一幕出现了,一颗水泥石弹砸中了一辆巢车之后,跟着居然沿着那些匪军开出来的五米宽的道路滚了起来,这一滚我的天呀,那就是死伤无数,一条路上至少有几千人的被这颗三百斤的水泥石弹给碾压血流成河。

残躯断肢,碎尸内脏水泥石弹一路的碾压之后,那一条道路上,就全部都是这样的地狱场景。

这个场景不但让所有的匪军都愣在了一边,就连在瓮城城楼上看着这一切的青山军战士也是感觉到了不寒而栗。

“这这这青山军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军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武器,为什么为什么?”窦一虎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害怕。

不过,就在窦一虎害怕的时候,又是五颗三百斤的水泥石弹飞出,直接砸的匪军是人仰马翻,而就在匪军就要哗变的时候,余壮这个家伙又做了一个狠辣的决定。

一万罐燃烧罐,被余壮下令全部不间断的攻打出去。

这是要将所有的五万匪军都留下来呀,这个时候,余秋来到了余壮的身边问道:“壮哥我看有回回炮的震慑,对方很快就要哗变了,这个是时候,为什么还要继续的攻击?”

“为什么?”余壮看着下面惨嚎的匪军道:“看看下面那群人吧,如果不是我们将他们打败,那么这些人就将疯狂的蹂躏我们。

战争只有你死我活,没有妇人之仁,这些人只要敢来攻打我们青山城,那我们就要尽最大的能力杀光这些人,余秋,你还是太嫩了。”

说完,就听余壮大声的喊道:“火箭攻击!”

只听‘轰’的一声,青山城的瓮城之前,火光冲天,所有的青山军战士都提前的躲到了城墙之上,跟着就只能听到比地狱还可怕的惨叫声。

“输了输了五万人全都没有了。”窦一虎痛苦的看着眼前的火海。

这个时候,龚安喊道:“还愣着做什么,那些人不可能活着逃回来了,现在我们要立即撤退。”说完,龚安一转马头,向后面逃去。

这个时候,其他的两位首领也喊道:“窦首领,快逃!”说完,这两人也快马逃离。

只有窦一虎看着前面自己兄弟们惨死的样子,露出一丝伤心,不过,跟着也无奈的离开,五万多人的联合匪军,一次性在青山城瓮城前被杀了至少五万人。

而且是死的极惨,被箭射死都算走运的,而不走运的就是被三百斤的水泥石弹给砸的粉身碎骨,跟着又被烧的面目全非。

一些暂时没有死的,就这样被活活的烧死,那可怕的惨叫声,响彻青山城的瓮城前,就和人间地狱一样,是真的惨。

窦一虎龚安还有其他两位招安的首领,带着剩余不到一千人的匪军,逃回到了李语汐所在的地方。

“上将军上将军,我们败了,我们大败了,所有的军队都被青山城的给砸死还有烧死了。”

窦一虎看到了李语汐之后,第一时间冲上前喊道。

只是让窦一虎,龚安等人有些惊讶的,看到自己这些人来了之后,对面李语汐的静边军,居然摆出了出击的军阵。

“你们想要干什么?”龚安第一个察觉到了不对,有些警觉的勒住了马匹。

“你们的人都死了?”李语汐冷冷的看了一眼眼前的匪军道:“还真的是不中用。”

“上将军请听我解释,不是我们不中用,而是青山城的军队实在是太厉害了,他们的武器十分的犀利,我们根本就不是对手。”窦一虎拼命的解释。

此时的窦一虎心中还有一些期待,他期待李语汐可以原谅他一次,并且让他成为官员,毕竟他为了这个官员,已经死了所有的兄弟。

但是他还是低估了李语汐的狠毒。

“好了不要解释了。”李语汐打断了窦一虎的解释话语道:“你们是不是真的愿意为陛下奉献你们的一切?”

李语汐的话,让窦一虎等人感动到了一丝希望,他们以为李语汐会给他们一次机会。

所以一群人忙不迭的点头道:“上将军,请相信我们,我们对陛下忠心耿耿,哪怕是陛下要我们的性命,我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奉上。”

“好!”李语汐听到这些人的话语后,立即露出一丝冷笑道:“既然你们愿意为陛下奉上性命,那我就给你们一个机会,我需要你们身上的一个物件,只要你们给了,我就可以带你们会永安。”

“真的?”窦一虎立即惊喜的道:“只要上将军可以让我们去永安的话,只要我们有的,我们都可以献给陛下。”

“是是我们也是。”除了龚安其他两位首领也是忙不迭的点头。

只有龚安小心翼翼的听着前面的对话,就在这个时候,李语汐露出一丝冷笑道:“很好那我就来拿了,我要的你们都有,就是你们的项上人头。”

第二百零九章 公子的命令高于一切

“快跑!”

就在李语汐说出我要你们项上人头之后,龚安瞬间做出反应对着窦一虎和其他的两位首领喊了一声,跟着龚安马上调转马头,居然往青山城的方向逃去。

“都得死!”

李语汐抽出利剑,一令发出,三千静边军呼啸而出,一人双马,手持长枪虽然窦一虎等人已经尽力逃跑了,但是李语汐的静边军是太强了。

一通追杀,除了龚安,其他的将近一千人全部都被格杀。

“救命救命!”龚安冲向了青山城,不停的大喊救命。

此时城楼上的余秋一个惊讶的指着冲过来的龚安对身边的余壮道:“壮哥这个人好忠义呀,知道自己的兄弟死了,他居然也来陪死,单枪匹马冲过来了。”

“啊这么勇?”余壮也是诧异了一下,不过,就在余壮看向下方的时候,只见又有一群人追了过去,带头之人正是李语汐,余壮用惊骇的眼神看着李语汐骑在马上搭箭一射。

此射不偏不倚射中了龚安的头部,然后龚安掉落马下。

“好射术!”余壮一个赞叹。

余秋倒是诧异的道:“咦这位上将军怎么来了那个壮哥,我们要开城门吗?”

话刚说完,就听李语汐已经快马来到瓮城城门前道:“我是上将军李语汐,这次收到你们青山城要被山匪攻打的消息,特意来支援你们。

现在我已经斩杀了来攻打你们青山城的山匪首领,请打开城门,让我进去。”说完,李语汐还将自己手中刚刚割下的龚安头颅晃了晃。

这就是李语汐的后招,即使这些山匪打不赢青山城的守军,那么她李语汐还能凭借这些山匪的人头,冒充自己是来救援青山城的,然后骗开城门。

别看李语汐只有三千静边军,但是李语汐相信只要她的三千静边军可以进城,就一定能守住青山城,跟着只要坚守不到两天,就会有大部队接应。

可是李语汐想到了所有的一切,却并没有想到,就在自己说完让青山城开城门的时候,上面的余壮却呵呵的笑道:“对不起,上将军,城门不能开。”

“什么?”余壮的回答让李语汐一愣,因为她感觉自己不应该会得到这样的回答,按照一般的逻辑,自己说自己是来救援的,而且手上还拿着敌匪的头颅,青山城应该是会打开城门的呀。

只是让李语汐没有想通的是,为什么青山城却不愿意开城门让自己进去,难道余夏已经早早的获得了消息,这不可能呀,要知道招安这件事情,没几个人知道,连晋国的宰相都不知道,余夏怎么会知道。

所以李语汐再次喊道:“我们是来救援的,并且帮你们杀了攻打你们的匪徒,你们却闭门不开,这是什么道理?”

对于李语汐的质问,这边的余壮则是嘿嘿的道:“上将军不要恼怒,我也是奉命行事,我家公子交待,如果这次他离开青山城,有人过来攻打我嗯青山城,我们将敌人打退就一定不能再追。

而且也不能给任何人打开青山城的城门,一切都要等他回来拿主意,您看我可不敢忤逆我家公子的命令,而且他即使我家公子,又是我哥。

我怕要是敢忤逆他的意思,我会死的很惨,所以请上将军原谅一下,上将军救援之意,青山城铭记在心,等我家公子回来,定会给上将军一个满意的答复。”

“进不去了?”

李语汐身边来了一位将领,此人名叫霍怯乃是静边军的大统领,是自李语汐下静边军最高的长官,这位霍怯可不是简单的人物。

不到16岁就主动请缨上战场,李皓月封他为骠姚大统领,让他跟随李语汐出击战奴(晋国西边的一处野蛮种族)。霍怯带领800多人主动出击战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袭了战奴大营,击杀战奴2000多人,这是霍怯的第一次出战,他向世人展示了自己的军事风采。

现在的霍怯也才只有十八岁已经做到了静边军的大统领,可以说也是一代军事天才。

“进不去了早知道就不杀这些人了,哎回去以后一定会被陛下责骂的。”李语汐知道这次进不去青山城之后,也是露出了无奈的表情,她是真的没有想到,余夏居然会如此的狡猾。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要不要攻一波?”

霍怯说完,就被李语汐狠狠的瞪了一下道:“你就知道攻现在怎么攻,我们和青山城可是同盟,要是攻了,陛下的几十万辆银子就没有了,你给呀?”

“我我我又没有银子。”被李语汐斥责了一顿,霍怯也有些无语。

这个时候李语汐道:“走我们离开不过,我们就在前面驻扎着,等余夏回来,好好的问问对方到底什么意思。”

“诺!”

霍怯立即应声,要知道霍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李语汐发火,因为李语汐发火是真的可怕,就算是霍怯也是只能避其锋芒,并瑟瑟发抖。

刚才说攻一波,然后被李语汐一顿斥责,霍怯已经很后悔了,现在当然是李语汐说什么是什么。

就这样,余秋和余壮眼看着李语汐带着三千静边军离开,还将那些刚刚被斩杀的人头扔在了城下,余秋有些担心的看向余壮道:“壮哥我们不放上将军进城不好吧,毕竟我们是同盟呀。”

“同盟?我呸!”余壮不屑的道:“他们晋国朝廷的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余秋你要记住我们青山城不是晋国的,我们青山城是公子的,是大哥的,我们只有一个主子,那就是公子。

公子的话是最大的,还有就是即使你是公子的亲弟弟,也要明白。

公子和我说了,他不在的期间谁也不能进城,这就是死命令,别说他一个同盟,就是晋国的皇帝陛下过来,我也不能让他进来。”

说完,余壮淡淡的道:“公子的话在青山城高于一切。”

“我知道了!”余秋深有感触的点点头。

看着余秋那点头的样子,余壮这才适度的满意道:“好了结束了,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公子回来,对了下面的尸首也要处理。

全部烧毁埋了,你去吩咐一下。”

“好!”余秋点点头,跟着下了瓮城城楼,而站在城楼之上,余壮则是看着余秋的背影微微一笑。

第二百一十章 拿下荒城

荒城南门

“白兄一路小心,等到凌晨三更白兄从外杀入,我们三家一定会同时从城内出兵,打余夏一个措手不及,这样定能打溃余夏。”

赵仁善,赵仁义还有迟秋萍三人来南门给赵呈翼送行。

等赵仁善抢先一步将话说出,赵仁义立即不甘示弱的道:“没错白兄一定要小心,等我们打败余夏之后,我请白兄还去翠微楼喝一杯。”

“我祝公子平安并旗开得胜。”迟秋萍微微一福。

看着三人那谦卑的模样,赵呈翼也是露出淡淡的笑容点点头:“请放心,我一定会带兵攻来,因为这次并不是只有荒城危险,如过没有荒城,我的白马义士也会有危险。”

“没错!”赵呈翼的话,让三人都满意的点点头。

跟着赵呈翼一拉马头道:“那我就先告辞,我们凌晨三更再见。”

“好我们也回去立即整兵,三更汇合。”赵家三人也是抱拳,跟着四人行礼道别分开。

只是赵家三人做梦也没有想到,就在南门被打开的一瞬间,突然赵呈翼的四位亲兵立即举着火把快马冲了出去,而赵呈翼却没有出城,而是对着自己身边的三千骑兵喊道:“所有人拿下南门!”

此话一出,刚刚准备离开的赵仁善,赵仁义,迟秋萍集体大惊。

跟着老道的迟秋萍反应还是快了一些,就听她激动的喊道:“不好白呈翼是余夏的人,他要来夺城了。”

“哈哈迟秋萍,你果然厉害,居然这么快就反应过来了,没错,我是余侯爷的人,也是来夺城的,不过,我可不是白呈翼,我是赵丘永的嫡长子,我叫赵呈翼。

赵仁义,赵仁善,你们害死了父亲,今天我就要来结果你们的性命。”

“什么你是我爹的长子?”赵仁善和赵仁义一个惊骇,因为赵丘永有儿子的事情被瞒的很紧,外面虽然有一些闲言碎语,但是所谓灯下黑。

赵家兄弟却一次在家中都没有听过和见过什么长子,所以肯定不相信那些闲言碎语,认为那些都是编撰而出的,完全是子虚乌有,因为如果真有,自己可能会不知道?

所以今天一听居然还真的有个什么长子,你说两人惊骇不惊骇。

跟着就听赵仁善喊道:“不可能我在家中完全没有听爹提过你,仅仅是市井之言,白呈翼,你不会是脑子有问题,想要用市井之言来假装什么嫡长子,其实就是骗个身份,强占我荒城。”

“对对一定是这样的,你绝对不是什么赵家的嫡长子,要不然我们不可能不知道你,一定是你想要骗身份,哼白呈翼,你痴心妄想。”

赵仁义第一次和赵仁善联合了起来。

“哈哈!”听了两人的话语,赵呈翼则是大笑了起来,等笑完,赵呈翼恨恨的看着两人道:“我不管你们说什么,骗身份,抢荒城还是什么其他的。

我赵呈翼不在乎,因为我赵呈翼顶天立地,不像你们两个枉为人子的畜生,为了一点权利就杀父。

我赵呈翼发过誓,杀死我父亲的人,不管他是谁,就必须死,很快,余侯爷的军队就要打进来了,那个时候,就是你们两个畜生的死期。”

赵呈翼一声怒吼,这个吼声中,藏着太多的辛酸和无奈了。

“跑!”就在赵呈翼怒吼完后,一边的赵仁善立即对身边的赵仁义道:“你往西门跑,我往东门跑,不要回家了,直接跑,他现在要守门不能追我们。

等他缓过劲来,一定会杀我们,所以我们现在分开跑,有很大的希望活下去。”

还是这位赵仁善更临机应变一点,他感觉赵呈翼杀自己的心很重,所以立即就想到了逃,而且他让赵仁义和自己分开跑,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这样就可以有更大的机会逃走。

而赵仁义也不蠢听到赵仁善的话后,也是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跟着就要带着自己的亲兵逃往西门。

“混账不管你们逃到何处,我一定都会抓住你们的。”赵呈翼浑身发抖的喊道,此时的赵呈翼要守门,根本不能离开,如果现在赵仁善和赵仁义逃离,赵呈翼是只能干瞪眼的。

不过,就在赵呈翼被气的浑身发抖,可能就要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两个杀父仇人从自己的眼前逃走的时候,突然一边的迟秋萍抽出腰间双刀眼中含泪的喊道:“原来害死夫君的是你们这两个畜生,我们让你们偿命。”

说完,迟秋萍就带着自己人缠上了准备逃走的赵仁善和赵仁义,双方就在赵呈翼的面前打斗了起来,迟秋萍更是刀刀致命,很有一种以命相搏的意思。

不过,虽然是以命相搏,但是却无奈实力太低,很快迟秋萍这边就被连杀数人,眼看就要支撑不下去了。

就在此时,余夏的骑兵三旅终于杀了过来,一等到骑兵三旅接手城门之后,白呈翼第一时间带着自己的亲兵杀了上去。

等余夏到达南门的时候,赵仁善和赵仁义已经被抓,不过,让余夏有些欣慰的是,赵呈翼并没有因为一己私欲而直接杀了两人,他虽然有能力直接杀了两人,但是却只是仅仅将两人抓住,跟着将两人的生死大权交给了余夏。

这样的处理方式,得到了余夏的好感。

怎么说呢,这就是聪明,虽然有着杀父之仇在身上,但是却可以忍住,这样的人情商很高。

“侯爷求求你放过我们,我愿意将荒城拱手相送,只要侯爷不杀我,我可以为侯爷做一切的事情。”

赵仁善被带到了余夏的面前,二话没说就第一时间跪倒在地,哀求不已。

余夏鄙夷的看了一眼,不过,余夏还没有说话,倒是一边的赵仁义不屑的看了一眼赵仁善道:“你还真的连狗都不如。

人家是必杀我们的,不管你是怎么的摇尾乞怜也没有用。

虽然我也怕死,但是我却不会摇尾乞怜,我也曾是荒城之主,所以死也要死的其所,给我一丈白绫,我会自缢。”

怎么说呢,从这一点看,赵仁义还是比赵仁义要好点的。

“白绫呵呵你就别做梦了,你们很快就会受到公审,我会请荒城的百姓和歙族的人来观看,在公审的时候,你们的罪行都将被公开。

你们的死会由荒城的百姓决定,所以好自为之。”

说完,余夏就离开了,跟着赵仁善和赵仁义就被带走了,倒是迟秋萍跟在了赵呈翼的身后。

第二百一一章 布局荒城

“仁礼快点拜见侯爷!”

赵丘永的城主府中,迟秋萍让自己的儿子跪在了余夏的面前,那个六岁的小家伙还是挺有意思的,就这样乖乖的跪好,然后可爱兮兮的喊了一声:“见过侯爷。”

跟着迟秋萍再次连忙的对着赵仁礼道:“仁礼,快看这位,这位就是你的亲大哥赵呈翼,你们的父亲都是赵丘永,你们的身体中流着同样的鲜血。”

“大哥!”

只听赵仁礼一声呼喊,瞬间让一边的赵呈翼流出了眼泪,跟着就见赵呈翼跪在了赵仁礼的面前,然后微微的抱住赵仁礼道:“小弟本来我还以为,以后我赵呈翼又是一个人孤独的活在这是世界上。

现在好了,大哥知道还有你会一直陪在大哥的身边。

你放心小弟,大哥会一直照顾着你的。”

这席话,说的那是真诚无比,其实赵呈翼这个人太重亲情了,可能这与赵呈翼小时候得到的亲情很少是有原因的,很多没有得到过亲情或者得到亲情很少的人,一旦拥有了亲情,就会拼命的抓住这份亲情,死都不会放手。

赵呈翼可以无比的忠于自己的父亲,也说明了,赵呈翼对亲情的看重,本来失去了父亲的赵呈翼,现在又多了一个弟弟,你可以想象赵呈翼会多么的开心。

这个时候,忽然见迟秋萍盈盈下跪道:“余侯爷,民妇不自量力,曾想着要攻打余侯爷,民妇一定会给侯爷一个交代,只请侯爷对小儿高抬贵手。”

说着迟秋萍又看了看身边的赵呈翼道:“呈翼,请你一定要照顾好你的弟弟,姨娘糊涂,现在才知道你的父亲是被那两个畜生害死的,姨娘还傻乎乎的想要和那两个畜生合作,一起击溃余侯爷,真的是错的离谱,要是被你父亲知道,一定会骂我的。

所以我要向侯爷谢罪,只请侯爷赐民妇一杯鸩酒民妇向侯爷谢罪。”

“不要呀姨娘,仁礼不能没有娘亲。”说着,赵呈翼猛的跪在了余夏的身边道:“侯爷,请网开一面,我家姨娘虽然有大错,可是毕竟大错没有铸成。

而且也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才无心想要铸成大错,可是姨娘最后及时的回头,也算将功补过,呈翼求侯爷免姨娘一死,呈翼定感激一生。”

“好了好了!”

余夏直接将找呈翼给扶了起来笑道:“不知着无罪,况且,赵夫人最后还帮助了我们,我又不是杀戮的魔头,这件事情和赵夫人无关,我是不会怪罪赵夫人的。

而且以后我不会常驻荒城,这荒城我还需要呈翼和赵夫人一起帮我看管。”

“这侯爷高看民妇了民妇其实什么都不懂,荒城只要呈翼看管就可。”迟秋萍跪在了余夏的面前。

余夏则是心中一阵笑意,这位迟秋萍是真的心机很重,余夏从她的临阵倒戈,还有很快就找到了赵呈翼对亲情的执着这个缺点。

跟着再来一招以退为进,让赵呈翼为她求情,这可不是一般人可以在短时间想出来的。

不过心机重也是一种求生的本能,只要在绝对的优势和实力面前,心机重并没有什么优势,所以余夏不担心她,反而想着要用一用她。

毕竟荒城这个城池,还是需要多人来管理的好,一个人太容易霸占了。

有了两人就会形成制衡,跟着余夏再派一人过来,形成三足鼎立,那荒城才算真正的稳了。

“赵夫人不要妄自菲薄,我说你可以,你就一定可以,当然了,现在已经不早了,刚刚一场杀戮,想必赵夫人已经累了,现在就请带着小公子回去休息,明日我们再来详细的聊一聊荒城的事情。”

“诺!”余夏说完,迟秋萍下拜应诺,跟着带着赵仁礼离开。

很快,房间中只剩下了余夏和赵呈翼,看则迟秋萍离开,余夏看向了赵呈翼道:“呈翼,这次多亏你了,我可以进驻荒城,而且不废一兵一卒,都是你的功劳。

不过,现在我们还没有彻底完成对荒城的掌控,所以你还要辛苦一下,等下你要将赵仁善和赵仁义所有的罪行都搜集到。

明天正午,我们要在荒城公审两人,一定会给你报父仇的。”

“多谢侯爷呈翼一定不会辜负侯爷的期望那呈翼就先走了,不打扰侯爷休息了。”

说完,赵呈翼就准备离开,不过,这个时候,余夏却站了起来道:“等一等呈翼,这里就是你的家,你要走什么,要走的是我,我会去城中旅店住一夜。”

“侯爷,这怎么使得。现在荒城已经是侯爷的,侯爷怎么能住旅店。”赵呈翼一个惊讶。

余夏则是呵呵的笑道:“呈翼,你这话就说的不对了,即使荒城是我的,但是这里还是你的家,你今天就在你父亲的房间睡。

明天就可以为父报仇,也算是极好的。”

说完,余夏就阔步往外走。

而此时,赵呈翼也是感激的跪倒在地,眼睛中有一次眼泪的喊道:“侯爷万恩。”

余夏却笑着摆了摆手道:“呈翼,以后就不要叫我侯爷了,我们是自家人,就叫我公子吧。”

“诺公子!”赵呈翼诚心诚意的一个叩头。

余夏没有回头,只是笑着道:“好了好了我们明天见。”说完,余夏就离开了,剩下赵呈翼一个人感激的跪了很久。

余夏刚刚找到一家旅店,余大力和丁大山就一起来了,而两人带来的消息就是青山城被匪徒攻打,不过,此时匪徒已经被打退了。

但是李语汐来了,余壮并没有让李语汐进城。

“公子不让那位上将军进城,是不是不好呀?”余大猛有些担心的看着余夏问道。

“有什么不好的!”余夏微笑着坐到了椅子上道:“就是我给的余壮命令,不让任何人进城,哪怕是晋国的皇帝陛下。

怎么说呢,人心难测呀凡事都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公子说的对,余壮这么做是对的。”余大猛嘿嘿一笑。

跟着丁大山道:“公子我们几个旅谁要接管荒城的城防呀?”

“嗯这是个问题先让青山旅接管吧后面我会派人将青山旅换回去,现在就先辛苦二叔了。”

“诺。”余大猛一个拱手。

第二百一二章 公审赵家兄弟

公审余夏从我们先辈身上学到的一个好东西,公审其实就是为了给底层被欺压的百姓解气,让公审之人跪在大台之上,细数那些被公审之人的罪行,跟着引起百姓的共鸣。

接着找几位苦主出来哭诉,引起百姓的同情,最后斩杀被公审之人,引起百姓的欢喜,从而得到百姓的支持。

很老套的办法,但是却十分的可行。

第二天赵仁善和赵仁义就被五花大绑的前往荒城的监斩广场。

荒城以前说过,是一个罪恶之城,所以砍头十分的多,这里最多的一次是处决一行七十多人,秋后监斩,光兵丁就出动上千人,拉盖尸席的马车就七八辆,监斩官骑着高头大马,戎装持刀,杀气腾腾,两边押解官兵刀出鞘,箭上弦,鸣锣开道,煞是森严。

因斩处的是土匪,怕抢劫法场,据说连街道两旁的送魂酒都免了。

监斩广场地方不大,犯人按规矩由东向西两行排开。

时辰一到,报时官扯破嗓门大声报时,监斩官手握朱笔,连连勾画,刽子手各就各位,从东到西,依次砍头。因犯人太多,刽子手少,砍上一气也气短手软,这时有人托上红托盘,上面有三大白瓷盅,一盅是水,一盅是茶,一盅是酒,喝什么全在刽子手。

一般是先含一盅水,是清水,漱漱口,吐了;再干那盅酒,也是含在嘴里不喝,喷在鬼头刀刃上,让刀喝酒;最后那盅茶是要喝的,喝了以后再拖刀砍头。对于跪在后面等着行刑的犯人来说,这太残酷了,眼看着一颗颗人头落地,一腔腔热血如此喷流,还要等到刽子手清口、喷酒、歇劲、换刀,早就吓得昏死过去了。

其中有身份使上“送行”银子的,刽子手会叫一声:爷!我伺候你走,也是吃哪碗饭办哪桩差,您放心走好。刽子手手上的劲掌握得非常准,断头不掉头,以便于人家家人抬尸,缝上头落个整尸下葬。要是碰上没地位没使银子的,提刀斩首抬脚蹬尸,一句客气话都没有。

当时的监斩广场两旁铺面已不少,每逢“出红差”,街市两旁都热闹非凡。不知为什么,人们都欢喜看那极其残酷的一幕,怀着极大兴趣喜气洋洋地欣赏着别人生命的残酷终止。

“出红差”时先张贴布告,临到“出红差”时临街的铺店都要在门口放一张条案,上面摆着三碗白酒,有的还放着酒壶,壶嘴朝外,示意送行。大讲究的铺店还要摆上几碗蒸菜。犯人可以不停不看,可以不吃不喝,但送人上黄泉路上不能没有酒没有菜。

在谁家门口喝了酒吃了菜,谁家就积德有报。铺店前要挂红绸子贴红对子,像办喜事一样。请教过一位知情懂行的老人,答日:阎王爷有知会在账目簿上记下功德。

那年月,“出红差”是荒城最热闹的地方。

只是今天的出红差和以往不一样,以往都是荒城的百姓挤着来看这砍人杀头,可是今天,因为杀的是赵仁善还有赵仁义,所以这荒城的百姓,全都是被要求来看的。

其实这些荒城的百姓心中还是害怕的,毕竟一朝天子一朝臣,谁知道新占领了荒城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过,让这些荒城百姓讶异的是,这次出红差和以往不一样了,并不是一上来就直接的将赵仁善和赵仁义给砍了,而是有一个人上来开始细数赵仁善和赵仁义的罪行。

本来那些还在担心的荒城的百姓,再听到了赵仁善和赵仁义的罪行后,心中那最后的担心都慢慢的消失了,因为赵仁善和赵仁义的这些罪行都是这些百姓亲眼所看和亲身体验的。

由于赵仁善和赵仁义,本来很艰苦的生活变得更加艰苦了起来,但是又因为赵仁善和赵仁义两兄弟手握兵权,所以荒城百姓都是敢怒而不敢言。

就在荒城百姓慢慢开始从担心到愤怒的时候,一位老汉用自己蹒跚的步伐走到了台上,看到赵仁义之后,老汉愤怒的对着赵仁义吐了一口口水撕心裂肺的控诉道:“各位乡邻,我姓金,就是翠微楼和女儿一起唱戏的金老汉,今天我来到这里,就是要问问赵仁义这个畜生,你为什么要将我女儿开膛破肚。

我的女儿才只有十六岁,还没有嫁人,那日,我和女儿刚刚走出翠微楼,就被你在街上遇到,连话都没有说一刀杀了我女儿,跟着将我抓住。

然后让我硬生生的看着你将我女儿开膛破肚,你这个畜生,一边杀我女儿,一边开心大笑,我就只能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我女儿被你肢解。

我生不如死,可是等我将你告上府衙,谁知道,府衙的人都不敢得罪你,反而是将我打了一顿,我一直卧病在床二十多天,是想死都死不成。

本来我以为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现在我才知道,不这不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是上天让我不要自杀,看着你被杀,这是老天有眼。

赵仁义,等你死了,我一定吃你的肉喝你的血。”

金老汉的哭诉,引起了百姓们的一片同情之心:

“我的天我说,我怎么好长时间没有看到金老汉和他的女儿了,原来是被赵仁义这个畜生给杀了。”

“吗的杀了还好,可是居然还是开膛破肚,真的很畜生。”

“要是劳资,劳资做梦也要杀了那个赵仁义。”

“那个赵仁义就是个畜生,杀的好!!”

金老汉说完之后,被人给扶了下去,跟着就在台下大哭了起来,哭声十分的悲切,特别是金老汉喊自己女儿的声音,很多人都默默的垂泪了。

等金老汉走后,又有人上来开始诉说他被赵仁善和赵仁义迫害的事情,几乎都是令人发指的事情,确实,赵仁善和赵仁义这两个兄弟,也真的做了很多畜生的事情。

当街杀人,烧杀抢掠各种可怕血腥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被一一的说了出来,配上苦主的哭泣之后,很快监斩广场就出奇的形成了一致。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这对畜生兄弟必须死!”

“青山军救救我们呀,一定要杀了这对畜生兄弟。”

“青山军为我们做主呀。”

喊杀声此起彼伏,终于所有的荒城百姓达成了一致,而这个时候,听着下面疯狂的喊杀声,最后余夏的表演就要开始了。

第二百一三章 空想家园

监斩广场全场激愤喊杀声此起彼伏,所有人已经对跪在监斩广场上的赵仁义和赵仁善充满了杀意。

而就在这个时候,余夏慢慢的走上了监斩广场,一上台,只听周围所有的青山军战士下跪齐声高呼:“拜见公子!”

“公子?”

听到青山军的称谓,所有的荒城百姓一愣,好在此时有人提醒:“那位就是青山侯。”

一句那位就是青山侯出口,荒城百姓先是一惊,跟着也全部都跪了下来齐声高呼:“拜见侯爷,侯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余夏看着跪了一地的荒城的百姓,也是带着微笑道:“起来吧,都起来吧!”

“谢侯爷!”荒城百姓恭敬的从地上起来。

这个时候,余夏带着微笑淡淡的看着台下的众人道:“我叫余夏,青山城的所有者,昨天晚上我们攻陷了荒城,所以我的青山军今天接管了荒城。

我知道一个权利的变更,大家一定会有所担心,不过,我今天出来就是请所有的城中百姓不要担心,我已经吩咐了我的青山军,不得对荒城的任何一位百姓骚扰,也设立了警部,大家如果遇到任何不公的事情,都可以前往警部去投诉。

如果警部解决不了,就来找我余夏,我再次对所有荒城的百姓承诺,如果有青山军敢在荒城对荒城百姓作奸犯科,我余夏一定斩杀。”

“侯爷英明!”在场的荒城百姓再次激动的下跪。

余夏笑着点点头道:“都起来吧不要总跪着,你们都是荒城的百姓,也就是我的子民,我余夏没有什么长处,但是我余夏护犊子是出了名。

既然你们都是我余夏的子民,那我余夏就要为你们出头。

看看此时眼前跪着的两人吧,这两个人就是荒城最大的混蛋,不但欺侮荒城百姓,他们还是杀父的畜生,很多人都认为赵丘永老城主是暴毙身亡。

其实根本就不是,赵丘永老城主,根本就这对畜生兄弟给联手杀死的。”

“什么?”这个惊人的事实,让荒城的百姓集体露出了惊骇的表情,要知道赵丘永在的时候对他们还是挺好的,至少可以活下去,所以对赵丘永,荒城的百姓还是有所念恩的。

但是现在,突然知道赵丘永居然是被自己的两个儿子给害死的,惊骇是肯定的,而在惊骇过后,就是极度的愤怒。

余夏就在荒城的百姓愤怒不已的时候出声继续道:“如果杀死自己的父亲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百姓,那还是有一点说的过去,可是,这对畜生兄弟,到底在杀了自己父亲之后干了什么?

嗜杀,抢权,苛捐,杂税他们带给荒城的百姓只有无边无际的痛苦。

好在老城主赵丘永的嫡长子找到了我他苦苦的哀求我,一定要来解救荒城的百姓,我被赵公子的心给感动了,所以今天我来到了这里,从而掌握了这里。

而我今天站在这里要宣布五件事情:

首先第一件就是荒城以后所有的赋税减去一半。”

余夏的第一件事情说完,全场就已经集体的愣住了,要知道如果可以减掉一半的赋税,那么自己的日子,可以说就会过的更红火。

就在全场荒城的百姓都愣住的时候,余夏再次宣布道:“第二件事情,所有歙族人享受和荒城人一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刁蛮,不得欺诈,不得瞒骗。

第三件事情就是青山城的商行要进驻青山城,以后大家可以用最低的价格买到青山城的所有货物。

第四件事情就是荒人治荒城,青山城的军队会慢慢的撤离荒城,最终由荒城百姓自己治理荒城,而我也会拜那位心系你们的赵丘永嫡长子为荒城副城主。

不过,请相信这不是我不管荒城,警部会一直在荒城,只要你们有任何的委屈,就可以去警部,我绝对不会让我的百姓受到一点的委屈。

最后一件事情,也是第五件事情,那就是斩杀赵仁善和赵仁义,我要告诉所有的人都知道,荒城已经是我余夏之城,所以任何敢于欺侮我荒城百姓者,必死!”

“侯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侯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侯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感激之声久久在荒城之上飘荡,所有的荒城百姓都诚心诚意的跪倒在了余夏的面前,眼前的这一幕让余夏淡淡一笑,不远处一件酒楼上,迟秋萍微微的一声叹息道:“如果当初我和徐哥也有此心机,也不会落到如此田地。”

迟秋萍面前的黑衣人淡淡一笑道:“这位余侯爷的手段是真的很高,我已经是第二次见了,果真很有煽动性,他这么一弄,尽收荒城百姓之心,我们想要在这里起事,已经不太可能了。”

“那你们准备去哪里,我要跟着走吗?”迟秋萍问道。

“你不用走,余夏不是说过要重用你,那你就留在荒城,我们起事之后需要马匹,荒城的歙族可是有牧场的,到时候马匹的事情还需要你来帮忙。”黑衣人不疾不徐的道。

“可是余夏会真的信任我吗?”迟秋萍有些担心。

“那就不得而知了,一切都要靠你自己了,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是,那位余夏不是简单的人物,所以你要潜伏起来,不要暴露了一点马脚。

要不然,即使是你的那位便宜大儿子也不能救你。

所以现在你就开始冰封,等到有一日,你看见一位拿着黄色玉佩的人找到你,你才被解封。”

“诺我知道了那我就先走了,长老请小心。”迟秋萍从位置上起来,对着那位黑衣人深深一躬。

黑衣人点点头:“从此以后,你和我们再无瓜葛,只有那位带着黄色玉佩的人找到你,你才被解封,一定要记住。”

“是我一定会记住的,为了我们的空想家园。”迟秋萍双手三根手指合在一起。

“为了空想家园。”黑衣人也是双手三个手指合在一起。

跟着迟秋萍离开了酒楼,黑衣人也很快的离开,而此时的监斩广场之中,赵仁义,赵仁善被砍,头颅‘咕噜’的掉落,让余夏有些不可思议的是,荒城百姓就像疯了一样冲上前去,有的拿着馒头,有的带着刀。

一边用馒头蘸则血吃下去,一边割着赵仁义和赵仁善的肉。

这一幕凶残无比,余夏微微皱眉。

第二百一四章 香水

“吃了这对畜生!”

就在赵仁善和赵仁义被砍头之后,余夏刚刚离开,跟着就听一位荒城的百姓喊了一声,然后群情激愤的荒城百姓居然冲向了赵仁善和赵仁义的尸体前,用刀割着两兄弟的肉吃。

跟着还有人用他们的血蘸着馒头吃。

余夏微微的皱了皱眉头。

吃人血馒头,余夏是可以理解的,所谓的人血馒头就是指人血浸泡的馒头。因为旧时民间迷信,认为人血可以医治肺痨(肺结核病),所以处决犯人时,便有人向刽子手买蘸过人血的馒头治病。

当然了,这是迷信,因为中医治疗讲究吃什么补什么,所以中医糟粕中有用人血治疗肺痨病的说法,当时的医疗情况下因为肺痨治疗几乎没治,所以病急乱投医,就找人血做人血馒头。

但是这玩意吃了也不会治好病。

看着人拿着馒头蘸血吃,余夏是可以理解的,只是看着吃赵仁善和赵仁义肉的百姓,余夏就有所不能理解了,一旁的童心萍看到这一幕,差点没有恶心的吐出来。

这被吃尸体的事情,古代历史上还真有一位,这位人物叫候景,在他死后,他的头颅被梁元帝萧绎挂与闹市中,后来又将其头颅烹煮,并命人涂上油漆,拿到武库收藏。

而他被遗留在闹市的尸体,则被百姓们纷纷前来抢食,就连他的妻子溧阳公主也分食其肉。当他的肉体被抢夺完后,还有人将他的尸骨烧成灰烬,兑到酒中喝下。可以说他死的时候尸骨无存,下场极其悲惨!

侯景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场,是因为他做事太不地道。首先他害死了梁武帝,自己建立政权,背上了弑君的罪名。

其次,他起事成功后杀了城中几千百姓,并强抢公主,无恶不作。侯景做的这些事,让百姓和他的妻子深恶痛绝,所以见他死了,就将其分食以泄愤。

等余夏看到金老汉狠狠的一口咬在赵仁义尸体的手臂上,这个时候,本来还不懂的余夏终于也明白了,这是赵仁义和赵仁善兄弟俩人,留在荒城的恨。

荒城的百姓只有亲自吃点这些恨,才能安心这个时候,余夏淡淡的道:“将赵仁善,赵仁义,挫骨扬灰,以泄荒城百姓心头之恨。”

余夏在荒城一共待了不到四天,而在这不到四天的时间中,余夏接见了歙族的族长,余夏对歙族做了很大的照顾。

以前歙族在赵丘永的手中,虽然也可以买到平价的商品,但是赵丘永骨子里还是讨厌歙族人的,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过,余夏却不一样,余夏是现代人,余夏的国家有五十六个民族,所以余夏还是信奉团结归一的。

此后歙族人也是荒城的一份子,不但可以随意的买卖,还可以得到荒城中的一些福利,更是被登记造册,允许进入荒城居住。

这些便利,让歙族人感觉自己的春天终于来了,对于余夏,歙族人也是感激不已,他们的族长发誓一定会给余夏效忠,并表示如果有战争,他们歙族人会毫不犹豫的发兵支持余夏。

余夏则是微笑着婉拒了歙族族长的誓言,他告诉歙族族长,他照顾歙族不是想要歙族为自己打仗,只要他余夏在一日,就一定不会违背自己的承诺,他会让歙族永远的安居乐业。

一席话,让歙族族长感动不已。

除了歙族,跟着就是荒城的军队了,荒城中有五万军队,还有两万的白马义士,一共七万人,可是这七万人中,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因为这七万人混入了太多的派系。

有赵仁善的人,赵仁义的人,池秋萍的人还有以前赵丘永的死忠。

人心隔肚皮,谁也不知道别人的想法,所以为了杜绝以后的隐患,余夏只能大裁军。

七万人硬生生的被裁撤成两万多人,一共七个旅,其中两个是骑兵旅。

余夏没有在这七个荒城旅中安插任何一个自己人,委实让赵呈翼感动,不过,七个旅中有两个旅是迟秋萍的人。

跟着余夏还会在荒城设立警部,青山商行,人数也会达到三千人左右。

这样的话,三足鼎立就形成了,有三个势力在一起,余夏相信,荒城不会有问题,等将这些事情都安排好之后,余夏本来还准备去歙族的牧场好好的玩一玩。

因为余夏想要让李语汐等一等自己,对于李语汐,余夏没有什么好感,当然了,李语汐也对余夏没有好感,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李语汐终于皇帝李皓月。

而余夏则是重于自己,所以两人一定会不对付。

只是余夏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准备晾一晾李语汐的时候,余夏居然弄到了一个不得了的玩意。

这个东西是一位荒城的商人送来的,而且是送给童心萍的,由于童心萍一直都跟在余夏的身边,所以很多人都认为童心萍一定和余夏有着什么特殊的关系。

为了讨好余夏,童心萍收到了孝敬,而这个孝敬是什么就是香水。

由于香水实在是太走俏了,制作的量也有限制,所以一直都在大都永安周边售卖,想要传到青山城估计一年之后。

因为这个时候的商队都是马车售货,速度就是这么的慢。

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余夏居然在荒城遇到了一位商人,他居然买了一罐香水,本来是要送给赵丘永的大夫人,然后来换取自己的一些利益。

没有想到,等他到达荒城之后,荒城居然换了主人,所以想了想就将这罐香水送给了童心萍,如果是别的礼物,童心萍一定会不屑一顾,但是香水,这个女人都无法抗拒的礼物,童心萍挣扎了很久,最后还是收了。

收到的第二天,童心萍就迫不及待的往自己的身上抹了一些,那香味真的是太香了,迎风一吹,几百米都能闻到一股好闻的香味。

本来余夏是准备下午前往歙族的,早上在荒城找了一条小池塘钓鱼,等余夏一早上没有钓到鱼,正被童心萍嘲笑的时候。

一股微风袭来,瞬间一股清幽的玫瑰花香味飘到了余夏的鼻尖。

余夏一愣跟着看了看身边的童心萍问道:“你带了香囊?”

不过余夏却没有在童心萍身上看到香囊,就在余夏疑惑的时候,童心萍却嘻嘻的笑了起来:“公子,香吧我用的可不是香囊,而是香水。”

“香水?”童心萍的回答直接让余夏一个惊骇,这个惊骇可是发自心底的,因为此时余夏的脸都变了。

第二百一五章 余夏的套话

余夏为什么会听到香水之后脸色就大变,因为香水和余夏制作的肥皂,香皂,酱油,火折子还有蜡烛不一样。

因为肥皂,香皂,酱油这些虽然超前,可是古代却有过这样的东西,这里并不是余夏那个时空的古代,所以这些东西出现,如果有穿越者的话,也只会认为可能是这里提前将这些东西给制造出来,所以没有什么好诧异的。

但是香水不一样,香水是在15世纪至19世纪末才在意大利开始盛行,在我们的古代,根本就没有香水这么一说。

虽然我们的古人,也有很多香味的来源,譬如香囊,但是真正使用香水,还是很后期的,一般都是什么香粉、香丸、香饼、香膏等合成香品。

当然了,它们不必香水差,也正因为这一点,香水很晚期才进入到了中国,所以可以制造香水的人,基本可以确定为有穿越的嫌疑。

“香水是哪里来的?”余夏不再钓鱼了,而是直接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

“嘻嘻好闻吧是有人送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送我,本来我是不想要的,但是公子,这个真的是太好闻了,所以我就要了。”童心萍小心翼翼的看着余夏,不过,她却不担心余夏发火,因为童心萍知道,余夏这个人对自己人十分的好。

“嗯要了就要了,不过,你要告诉我,到底是谁送的,将那个人给找来,我要见他。”

“啊好正好那个人也要见你,嘻嘻太好了,我完成任务了,那我现在就去找他?”童心萍开心不已。

“好带他去我住的地方,这个件事情,我要一个人问他。”

余夏说完,童心萍立即点头,跟着就去找那个商人了,而余夏也是舍弃了钓鱼,迅速的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也就大概不到小半个时辰,终于那位商人被童心萍给带到了余夏的面前。

看到余夏,那位商人立即殷勤的拜见,不过,余夏却是有些着急的问道:“能告诉我香水是从哪里弄来的吗?”

一开始,那位商人以为余夏还想要香水,所以他有的点为难的告诉余夏,香水就这么一罐,而且价格还不菲,一百两一罐,他无法弄到太多,不过,如果余夏想要,他还是可以试着去买一些,但是不会超过十罐。

只是余夏可不是想要买这些香水,因为余夏也会制作香水,余夏问他香水是从哪里弄来的,是想要知道制造香水的人是谁,因为那位制造香水的人,有很大的穿越嫌疑。

问了好几遍,余夏才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那就是这些香水是晋国户部发售,根据传言好像是当朝的皇帝陛下李皓月发明的。

一个惊骇,余夏使劲的咽了一口口水,有些被这个消息给吓到了。

跟着当天中午,余夏发布命令,不去歙族了,直接回青山城,他要去问问李语汐,这个香水是不是李皓月发明的,第一次余夏想要了解一下大晋的皇帝陛下,想要知道这位皇帝陛下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她会不会真的和自己一样?

余夏走了,快速的走了,赵呈翼,迟秋萍送行,余大猛暂时的留了下来防止在撤军的时候有人闹事,后续余夏准备派警部的人和三子的青山卫来荒城。

这样就可以万无一失了。

一路走了两天,余夏的大军回到了青山城,跟着就受到了青山城百姓的欢迎,不过,就在所有人青山城都欢迎的时候,余夏则是第一时间回到了自己的家,然后在自己的家和李语汐见面了。

“余夏你真的是太狂妄了。”

被余夏晾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李语汐一直都是靠着见到余夏之后,质问和斥责余夏而撑了下来,这段时间的静边军,任何一个人看到李语汐之后,立即就绕着走,担心被骂。

所以等李语汐看到余夏之后,第一句话就是狠狠的斥责:“你青山城被人攻打,我带来人救援,谁知道,我帮了你,却还要被你拒在门外,这是什么道理。

余夏你的心中到底还没有陛下,有没有大晋。”

看着李语汐那气愤的模样,余夏连忙歉意的安抚道起来:“上将军不要生气,这次是夏错了,因为夏这次带了太多的军队离开,只留下了新兵守城。

为了以防万一就留下了,不管是谁来,都不能开城门的话语。

我主要是担心有人会趁机攻城,可是谁知道,余壮这个混蛋,居然将我的意思给理会错了,竟然将您也拒在了门外。

请上将军放心,我一定会狠狠的责罚余壮,希望上将军大人有大量,不要生气了,那个我会备银十万两,感谢上将军和上将军的静边军。”

“十万两!”听完余夏的话之后,虽然李语汐还是很生气,不过,这银子不要白不要,至少还能弥补一些损失,所以就微微的顿了一下道:“什么时候给?”

余夏呵呵一笑:“马上给。”说完,余夏感觉李语汐已经不再咄咄逼人了,所以突然的道:“上将军,听说陛下发明了香水,为什么不自己经营?”

“你也知道香水了?”李语汐微微的皱眉道:“陛下也想自己经营,只是太多的大臣反对,说不能违反祖训,因为皇家不得与民争利,所以就放给了户部。”

“与民争利?”余夏微微‘哼’了一声道:“那只是某些混账臣子的巧取之词,那些臣子哪一个不是吃着皇粮,然后用自己的手中权力,干着与民争利的事情。

见到香水利大,就用这个名目来巧取陛下的香水之法,其心可诛。

说我余夏心中没有陛下,没有大晋,可是我余夏从来没有向陛下要过一两银子,反而是每月给陛下几十万两白银。

所以我和那些混账大臣相比,更为忠心。”

“哎!”一声叹息,李语汐感觉余夏说的很对,李皓月现在面对的威胁并不是余夏,虽然余夏有些脱离掌控,但是余夏孝敬的银子是每月都没有少。

一开始六十万两,现在已经到了八十五万两,很快余夏就会超过百万两,和那些巧取的大臣相比,余夏确实要好很多。

也因为这样,李语汐对余夏的恨意,也是减轻了一些。

“这次陛下因为香水上交户部,足足的在床上躺了三天,这是真的伤心了,那些所谓的忠心之臣,其实真的该死。”说完,李语汐微微一咬银牙。

等余夏看到李语汐开始按照自己的话语再走,脸上露出了一丝欢喜,接下来,余夏就想要搞清楚,那位皇帝陛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第二百一六章 又一个穿越者

“陛下受委屈了。”

就在李语汐愤愤不平的时候,余夏也是立即接口,跟着看着愤愤不平的李语汐试探的问道:“上将军,不知道陛下除了发明香水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发明。

这次我建议,如果必须有其他的发明的话,直接交给我来做。

当初如果香水直接交给我来做,那些大臣就无法巧取了,而且我和陛下合作,一定会规规矩矩,三七分成,陛下七我三就可以了。”

“真的?”一个惊喜,不过,随后李语汐看了看余夏再次有些叹息:“哎一步错步步错,谁也没有想到,那些世家会如此的无耻,可惜的是,陛下除了香水之外。

还有的发明真的是不太好操作。”

“哦果然还有发明!”余夏心中一个激动,连忙的问道:“上将军,好不好操作是我的问题,你先大致的将陛下的发明给说出来。”

“额!”余夏的追问,让李语汐有点为难的道:“这个不是能和余侯爷说清楚的,它它是女儿家的东西,不过,很好用,但是不能说,我也说不出口!”

“女儿家的东西,而且还说不出口。”余夏眼睛开始慢慢的往李语汐身上看去,忽然,余夏发现李语汐虽然是一身盔甲,但是却前凸后翘。

一般古代的女人都是束胸的,而用了束胸就很难将自己的身材给显示出来,但是李语汐却和别人不一样,这样的效果,那只有穿上了现代的内衣,才会有这样的效果。

想到这里,余夏心中猛的一个惊喜,立即看着李语汐道:“上将军,请将盔甲脱下让我看看。”

只是话刚说完,就听‘啪’的一声,余夏被李语汐甩了一个耳光,跟着李语汐十分嫌弃的捂住身体骂了一声:“没想到余侯爷是这么无耻的人,难道我是你的姬妾?”说完,李语汐拿着剑离开。

这个时候,余夏也才终于反应过来,刚才自己确实说了一句不太该说的话,这里不是现代是古代,而且就是现代,余夏让人直接将自己的盔甲给脱下来,那也不行。

摸着给甩了一耳光的左脸颊,余夏微微的眯着眼睛无语的道:“总有一天我要你成为我的姬妾。”

“噗!”余夏刚说完,童心萍笑盈盈的走了过来:“公子,你也太能想了,那可是上将军,她可不是做你的姬妾,晋国规矩,上将军是娶亲的人,所以如果你想拥有上将军,唯一的方法是你去做她的姬妾、”

“呸!”余夏回头看了一眼满脸笑意的童心萍道:“刚刚为什么不来救我,害我被那个野蛮的女人打了一耳光。”

“啊我去和小麦姐还有裳儿姐说话去了,不过幸亏我就在里面,如果我不在的话,公子说的话,一定会被上将军给砍了。”说完,童心萍露出了得意的表情。

“哼!”余夏一个‘哼’声,跟着走进自己的屋子,此时的余夏心中已经对李语汐盔甲内的衣服充满了好奇,那位皇帝陛下发明的女儿家的东西到底是不是现代的内衣,如果是的话,就可以肯定,这位晋国的皇帝陛下绝对有可能是穿越者。

不过,这位穿越者没有自己幸运,因为余夏有一个u盘,所以才会拥有现在的基础,当然了,对方也比自己幸运,因为余夏穿越就是一个穷小子,但是对方那是九五至尊。

余夏默默的想了很多,不过,想来想去,余夏还是认为现在第一步是要搞清楚李语汐内衣到底是什么样式的,这才重中之重,别到时候弄错了,自己白想了这么多。

所以余夏一定要搞清楚,李语汐的内衣到底是什么样式。

天色渐渐的晚了余夏下午的时间一直都待在自己的房间之中,并不是余夏不想出去,而是被邱小麦和余裳儿给直接扣住了。

两个小家伙现在正是食髓知味的年纪,而且自己走了,就被余夏自己的亲娘教育了很长的时间,让两人一定要快快的为余家诞下后代。

虽然这个后代不是嫡出,但是如果是长子的话,那以后余家一定不会亏待孩子的。

两个小丫头也是连连的点头,所以这次一回来,余夏刚刚将事情给办完,还刚刚是中午,余裳儿就有了行动,怎么说呢,虽然余夏心中还有自己的未婚妻子,可是余夏也是个男人。

自己的未婚妻子现在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余夏在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另外的担当,他不可能为另一个世界的未婚妻子守生如玉。

男人是有兽性的,对方都送上门来了,不吃白不吃,跟着不一会,邱小麦也红着脸走了进来,没办法,总不能厚此薄彼吧,就这样,一直到了黄昏。

余夏看着两个小女孩都睡着了,这才穿好衣服走出了房间,然后下了楼,余夏来到客厅,摇了摇铃,三子跟着大概在五分钟后出现。

“公子您找我?”三子跪在了余夏的面前。

“起来吧”

等三子起来,余夏问道:“上将军是住在迎宾馆还是?”

“不是迎宾馆,上将军住在她自己在青山城的家中,那所房子已经被上将军给买了下来。”三子立即回答。

“哦!”余夏微微一笑:“看样子她也喜欢我们青山城,那上将军房子周围的护卫多不多?”

“嗯没有护卫,上将军很相信我们青山城的守卫,所以和她住在青山城家中的只有四位剑俾。”

这个时候,余夏露出了一个笑容,跟着就听余夏笑道:“那好今晚我们就去夜探上将军的家。”

“啊?”三子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夜晚余夏,三子,就只有两个人,一身夜行衣秘密的来到了李语汐在青山城的家前,李语汐在青山城的家是一栋独栋的小别墅。

一共有上下两层,和余夏的那种很像,也有一个院子,李语汐就住在楼上右边的房间。

“公子这样不好吧?”三子看着余夏拿出了钩子,准备往李语汐的二楼爬,三子有些担心的道:“毕竟对方是晋国上将军,我们这算什么?”

只是余夏现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所以余夏立即道:“你不要上去,就待在这里,随时准备接应我,我上去看看就走。”

说完,余夏就爬了上去,留下三子无语的轻声哀怨道:“公子!”

第二百一七章 偷看

余夏以前是消防员,重生后虽然身体虚弱过一段时间,不过,现在已经补好了,所以用钩子爬上房顶没有一丝的问题。

余夏上房顶是为了可以偷偷的进入李语汐的房间,他想要看看李语汐换洗的内衣。

下面的三子看着余夏鬼鬼祟祟的爬上了二楼,跟着从二楼的房顶翻进了李语汐的房间,说真的,三子也是有些担心和害怕的。

毕竟这要是出了事情,三子是真的不太好交待。

“咚!”一声轻轻的下脚声,余夏成功的潜入了李语汐的房间,虽然没有掌灯,但是让余夏微微有些耻笑的是,别看我们的上将军在外面一股肃杀之气,可是走进我们上将军的房间,居然还是很梦幻的。

几乎都是蕾丝和薄纱,而且还是粉红色的,床上摆满了各种可爱的毛绒娃娃,余夏是真的没有想到,李语汐的心中还有那么一块少女的地方。

当然了,现在也不是去探查别人内心心底是什么的时候。

余夏现在要做的就是快速的找到李语汐放衣服的地方,这样,就可以弄清楚,李语汐穿的到底是不是现代的内衣了。

找了好一圈,余夏居然没有找到李语汐放衣服的地方,这房间中全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什么娃娃,书籍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但是就是没有找到李语汐放衣服的地方。

就在余夏微微皱眉的时候,突然,李语汐房间的门外传来了声音。

余夏一个惊骇,立即就在房间中找地方来躲,余夏第一眼就看到了床下,只是谁知道,李语汐住的地方,床太低了,余夏根本就钻不进去。

没办法,余夏只好铤而走险躲到了旁边的一个柜子中,而这个柜子不是装衣服的柜子,这个柜子是摆放棉被的,余夏正好塞了进去。

就在余夏前脚躲了进去,后脚李语汐的房间门就被推了开来,跟着李语汐的四位剑俾就抬了一个大木桶走了进来,其中带头的那位剑俾道:“快点快点,想必今天上将军一定也要喝不少酒,等回来就要泡澡,我们要快点将热水给准备好,不能让上将军等。”

“知道了不过,这次将军可高兴了,还给我们每人发了五两银子。”

“嘻嘻那是自然了,好不容易弄到了十万两白银,当然要犒劳一下,那位余侯爷可真的是大方,一出手就是十万两银子,可真有钱。”

“有钱倒是其次,余侯爷还长的好看,听说余侯爷这次打下了荒城,不日就要迎娶天乐公主了。”

“真的那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一家人?”领头的剑俾跟着道:“你们不知道吧这个余侯爷可花心了,今天还调戏了上将军,被上将军抽了一耳光。”

“真的?”领头剑俾的话,让其他几位小剑俾集体露出了惊骇的表情。

“当然是真的,所以你们还是不要在上将军面前说关于那位余侯爷的事情,否则,要是上将军生气了,你们可就完了。”

“哎呀怎么这样,这位余侯爷,还真的是无耻,有了妹妹还要调戏姐姐,真的是坏透顶了。”

听着外面四位小剑俾的闲聊,余夏是真的欲哭无泪呀,自己怎么就变成了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人了,自己其实根本就对李语汐和李葳蕤这对姐妹有半点想法,但是却被传着这样。

自己还不能去解释,憋屈呀。

透过那稍微有一点点缝隙的柜门,余夏看到四个小剑俾勤劳的将木桶给放在了房间的正中央,也就是自己柜门的前方,跟着三个小剑俾就去打水了,而剩下的一个小剑俾正在那里摆弄花瓣。

余夏那个急呀,这要是李语汐回来,自己搞不好就不去了,而且要是被逮住的话,童心萍不在,李语汐搞不好会宰了自己。

就在余夏在柜子中着急的时候,忽然一位小剑俾喊道:“上将军回来了。”

这让余夏一喜,按理说李语汐回来,所有的小剑俾都要出去迎接,那趁这个时候,余夏赶紧逃出去,说真的,现在已经不是去看李语汐内衣的事情。

现在余夏要逃离这里,如若不然那就说不清楚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呀,就在那位小剑俾喊完之后,跟着又喊了一句:“上将军吃酒有些醉了,上面的快点弄,让上将军可以早点泡澡。”

这一下,那位在房间中弄花瓣的就加快了动作,并没有出去。

在柜子中躲着的余夏苦涩的皱了皱眉,不一会后,李语汐被两位剑俾扶着走进了自己的房间,此时房间中的大桶已经被装满了热水,上面漂浮着很多的玫瑰花瓣。

“你们都出去吧。”李语汐轻声的说了一声。

“还是我们伺候将军吧?”一位剑俾轻声的询问。

“算了我虽然有些醉,但是还不至于连泡个澡的能力都没有,你们都先出去,我想一个人好好的泡个澡。”

“诺!”李语汐说完,四位剑俾齐齐的离开。

跟着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了,当然了,这激动人心的时刻,可不是余夏可以看到李语汐的什么,而是余夏终于可以看到李语汐穿的到底是不是现代的内衣。

屏住呼吸,看着李语汐将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的脱去,跟着震撼的一幕的出现在了余夏的面前,内衣,是现代的内衣,余夏心中一个震撼,李皓月是穿越者,要不然不可能会发明出现代的内衣。

这个现实,让余夏心中微微一紧,如果李皓月也知道自己是一位穿越者,那对方会不会不顾一切的弄死自己?

毕竟两人都是穿越者,想要和平共处,这样的机会很少,因为一山是不容二虎的,余夏在看到内衣之后,因为实在是太过惊骇了,所以一时之间没有控制好情绪,只听‘咚’的一声,余夏不经意的在柜子中发出了声音。

而这一声细微的声音,外面是听不见,但是里面正在澡桶中泡澡的李语汐却完完全全的听到了。

“谁?”李语汐动作迅速,猛的抽出澡桶边的挂的宝剑喝问一声。

吓的余夏是立即屏住了呼吸,不敢再发出一丝的动作,只是不发出声音就行了,就听很快,李语汐拿出宝剑厉声道:“我数一二三如果你不从柜子中出来,我就直接隔着柜子刺死你。”

“额!”

你让余夏怎么办只能乖乖的走出了柜子。

第二百一八章 天大的坏消息

“别冲动我出来了。”

余夏听到对方要将剑插进柜子,那是不得不出来呀,因为要是真的不出来,被李语汐来一剑,那就真的亏了。

只是就在余夏出来之后,李语汐则是气愤的道:“真的是你!”

余夏一楞:“你知道是我?”

“当然这里是青山城,周边都是你的巡警还有青山卫的人,除了你这个青山城城主,又有谁能躲进我的柜子之中。”

原来李语汐猜到了余夏,要不然早就一剑刺进柜子了,但是如果是余夏,这一剑刺入,余夏没死还好,要是余夏死了,她李语汐也是必死无疑。

“额!”余夏一个尴尬。

李语汐则是看着余夏恶狠狠的道:“只是没有想到,余侯爷如此的无耻,在自己的家中想要轻薄与我还不够,居然还要躲在这里偷看。

你可知道,荒城已经打下,你以后就会成为我的妹夫,难道,你偷看葳蕤的姐姐,就一点都没有羞愧之心吗?”

“额?”李语汐的责骂,让余夏微微的一愣,他忽然感觉哪里出错了,不过,这错出的还真的是时候,因为余夏总不能说,他是来看李语汐的穿的内衣是不是现代的,如果是现代的,那就说明皇帝李皓月是穿越者。

这话是永远都不能说出口的,所以刚刚出的错,虽然有些无耻,但是好像还是可以说一下的。

很快,余夏脑袋一转跟着往李语汐的面前走了一步,躲在澡桶中的李语汐一个惊骇:“你想干什么,不要过来。”

看着第一次露出了惊慌神色的李语汐,突然余夏心中升起了浓浓的恶趣味。

“语汐!”余夏看着李语汐深情款款的道。

“你叫我什么?”李语汐再次有些诧异的看着余夏。

“我叫你语汐怎么了,难道我连你的名字都不能叫吗今天我冒死来到这里,难道还不能表明我的心意吗?”

“表明心意,你想要表明什么心意?”李语汐有些厌恶的看着面前的余夏。

“我喜欢你非常非常的喜欢你,从我第一眼看到你的刹那,我就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你,我接近葳蕤其实就是为了你。

每天我都能在梦中梦到你,每一夜只要闭上眼睛,我的脑海中就都是你,我知道你是高高在上的上将军,可是爱一个人是无错的。

早上你打了我,其实我是来道歉的,只是谁知道,你不在,跟着你的剑俾走了进来,我惊慌的躲进了柜子,不是存心想要偷看你。

对不起语汐,谁让我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你了,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一次就好。”

余夏的话说完,李语汐已经被余夏的话给惊得嘴巴都合不拢了,等余夏不说了,李语汐这才哆哆嗦嗦的道:“你你你不许喊我语汐,余夏,我不管你刚刚说的是什么,我只想告诉你,你已经有结婚的对象了,那位就是我的妹妹李葳蕤,我和你永远都不可能。

所以你不要再做这样痴心的妄想,我不会做对不起我妹妹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有爱的人了,我的心中没有你的位置了。”

“什么你有爱的人了,他是谁,我一定要杀了他。”余夏露出气愤的神色。

看着余夏气愤的样子,李语汐再次的道:“余夏,你不要想对他出手,好了你现在马上立刻给我走,我就当没有见过你,否则,你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完,李语汐再次将利剑给拿了出来。

余夏一愣,看着李语汐手中明晃晃的剑光,本能往后一退道:“语汐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即使你不喜欢我,但是你也阻挡不住我爱你。

今天我听你的话,我会离开,但是总有一天,我会真正的走进你的房间。”

说完,不等李语汐反应,翻窗逃离,余夏是走了,但是却留下了一个表情复杂的李语汐,主要是刚刚余夏说的话,实在是太让人震撼了,一时之间,李语汐有点吸收不过来。

而和李语汐一样的是,已经确定了那位晋国皇帝肯定是穿越者的余夏,虽然刚刚恶搞了一下李语汐,可是从李语汐的房间逃出,却没有一点欣喜的感觉。

反而和三子汇合后,三子说了很多担心的话语,但是余夏却只有一句我们走,弄的三子不知道余夏怎么了。

等回到自己的住处,余夏也是陷入了沉默之中,这个世界上有两个穿越者,而且另外一个穿越者是皇帝陛下,这样的震撼可是不小的,后面余夏到底该怎么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是和那位穿越者皇帝相认,还是永远都躲着对方,不让对方清楚自己的事情。

可是现在余夏已经做出了太多的东西,余夏担心,自己迟早会被发现的,那个时候如果处于被动了该怎么办。

可以说一夜无眠,余夏足足的想了一夜,第二天起来,余夏顶了一对大大的黑眼圈,早上被自己的亲娘陈花英看到,陈花英还以为自己的儿子昨晚上疯了一晚上。

这让陈花英感觉自己的孙子很快就要到了,所以立即前往食堂给余夏炖了一支枸杞乌骨鸡补一补。

好笑的是,和余夏一样,李语汐也是顶着一个熊猫眼出现在自己的静边军前,因为李语汐也是思考了一晚上,不过,她可不是想余夏的告白。

李语汐想的是她喜欢的人,整整想了一夜,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李语汐暗恋他,可是却永远都不会拥有他,两人就像两条平行线,她和她永远都不会在一起。

至于余夏,在李语汐看来就给跳梁小丑,一点意义都没有。

时间有平淡的过了七天,李语汐和自己的静边军就这样不亦乐乎的在青山城待着,不过,从那天开始,余夏就再也没有见到过李语汐。

而就在第七天的时候,李语汐来到了余夏的住处,一开始余夏还认为李语汐是来找自己晦气的,要知道毕竟余夏是全身一丝不挂的看过李语汐。

因为心中有愧,所以余夏有些担心。

不过,让余夏没有想到是,李语汐这次来可不是来找余夏麻烦的,李语汐给余夏带来一个不好消息,那就是刑王,渤王,赵王八王中的三王,齐齐各自发兵十万,攻向了寿王周阳文的属地,理由是周寿的死因有异,其实说白了就是为了攻打找借口。

周寿死了,寿国不久之前还受过重创,现在儿子接位,绝对是寿国最弱的时候,这个时候不去咬一口,什么时候咬。

第二百一九章 三王攻寿国

李语汐走了因为李语汐要回去防御皇帝刚刚得到的昼王领地,因为昼王领地是和寿王领地接壤,李皓月担心这次三王联合,会对自己刚刚获得的属地有威胁。

走的时候,余夏问过李语汐,这次皇帝会不会出兵帮助寿王周阳文?

而李语汐的回答让余夏十分的无奈,李语汐说她不但不会帮,还会期待他们打的更惨烈一点,因为这样对于皇帝来说,才是最好的。

果然呀最是无情帝王家,余夏没有说什么,跟着李语汐就走了,走之前李语汐还带走了一百万两白银,说是提前预支,余夏在李语汐面前十分的理亏,所以只好给了。

天空变得阴暗了起来,这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奏。

蕴城寿王宫,此时的寿王宫主人正是周阳文,站在暴风雨快要来临的大殿前,周阳文微微的道:“山雨欲来风满楼呀,先生这次我们麻烦大了。”

“是呀!”被周阳文叫做先生的辰儒,捻了捻胡须道:“我清理了所有寿国内的威胁,只是没有想到来自寿国外的威胁并没有停歇。

这次刑王,渤王,赵王共出兵三十万,不过,这只是他们在明面上的兵力,事实上这三家暗地里还鼓捣一些流民山匪,攻打我们其他的城池。

想要一举占下来。

而这次我们却只能全力的缩紧兵力,全力的防御蕴城,毕竟蕴城是寿国的都城,所以不容有失。”

“是呀这次我们麻烦了,渤王出动了铁甲林立,刑王出动了踏雪云梅,赵王出动了搬山锐甲,我们这次凶多吉少。”

渤王的铁甲林立号铁甲军,前面有所介绍,刑王的的踏雪云梅号踏云军,整支部队三千一百人人。

身着寒衣,腰佩弯刀,脸带面罩,头蒙黑巾,只露双眼,外身还披着黑色长披风,脚踏胡人马靴,马靴配有匕首,众人背负大弓,每人负箭十一支,同时都配有清一色的圆月弯刀。

一般都是在侦察周边消息,很少被刑王派出。

神出鬼没,并且个个都带着面罩,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们的真面目。每次出现时,都将给敌方带来一次惨绝人寰的大杀戮。

赵王的搬山锐甲号锐甲军,整支部队八千人,曾经以八千大胜八万,从此锐甲军名扬天下,所谓千军万军避锐甲,锐甲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这次三个王爷直接各自将自己的最强的军队都给拿了出来,可想而知,三个王爷这次就是想要一口吞掉寿国,去他的亲情,增强自己的实力才是最主要的。

听到周阳文有些悲观的情绪,这边辰儒也是安慰道:“阳文,事情还没有悲观到这个地步,我们蕴城还有军队十万,并且许正先此人乃是虎将之后,有他在,一定可以守住蕴城的。”

“蕴城无事,可是其他城池的百姓就遭殃了!”说完,周阳文深深的一个叹息。

一边的辰儒也是无奈的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三王大军压境,我们也只能守住蕴城,只能将希望寄托于各个城池的城主,希望他们可以守住本城。”

“匪徒暴民,没有人性,如果城被破,一定会大肆屠杀我寿国百姓,先生,阳文心中有愧呀。”

慢慢的将手搭在了周阳文的头上,辰儒有些无奈的道:“孩子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了,先生知道你心中有愧,不过,有的时候,王就要有王的觉悟,该舍弃的就一定要舍弃。”

忽然天空一声炸雷响起,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周阳文看着瓢泼的大雨心中也是微微一冷,很快,辰儒先生就离开了王宫,因为辰儒先生还要去做迎战的准备工作。

周阳文回到自己的住处,看着桌子上一封来信微微的出神。

这封信是余夏寄来的,信上说了很多的事情,其中都是说的一些青山城的趣事,不过,最后的时候,余夏也强调了,以后周阳文只要有事,可以马上带信来青山城,余夏作为周阳文的大哥,一定会不顾一起的帮忙的。

就是这不顾一切让周阳文不想通知余夏,因为余夏对他付出的真情,所以他不想害了余夏,这次三王气势汹汹来攻打自己,如果自己修书一封,自己的夏哥一定会前来支援,可是这可能就是害了余夏,宁愿自己死,也绝对不能害了自己的大哥。

现在周阳文身边的亲人不多了,所以格外珍惜这个虽然没有血缘,但是却十分要好的兄弟。

“咔!”一道闪电,将周阳文的脸庞给照亮,整个时候周阳文露出惨然一笑道:“大哥谢谢!”

青山城城主楼

“这次寿王有危险了,三王出动三十万的军队,还各自出动了自己的王牌,而且这些王爷可以说无耻到了极点,他们用三十万的军队围困蕴城。

跟着又勾结匪徒暴民帮他们攻打寿王属地其他的城池,等那些暴民匪徒将寿王属地的城池给打下来之后,他们再堂而皇之的占有。

这样这些城池就是那三位王爷的持有物,寿王想要要回来,就必须给银子,不然的话,那三位是一定不会还的,毕竟这是他们废力气攻打下来的。”

方清华将三王的阴谋慢慢的剖析出来,余夏无语的摇了摇头道:“那是不是说明周阳文是没有生命危险的?”

“当然不是!”方清华道:“寿王守住蕴城就不会有事,但是如果守不住,寿王就会被全部吞掉,这就是晋国王室之间的残忍,也是晋国为了巩固中央集权放任的一种态度。”

“哎!”余夏一声叹息,跟着问道:“那阳文有求援的信件过来吗?”

方清华摇摇头道:“没有!”

“没有的话,是不是说明寿王还有后招?”丁大山问道。

“不可能!”方清华断然的道:“此时的寿王早就是强弩之末,他不可能有什么后招。”

“那他为什么不向我们求援?”丁大山诧异的问道

“这我不太清楚,不过,也许是保护我们,他担心我们也不是三王的对手。”

其实方清华的分析是合理的,确实周阳文就是这样的想法,这个时候余夏轻轻的咳了一声道:“虽然我们没有接到周阳文的求援,不过,我们也可以练练兵。

五旅,六旅还是太稚嫩了,也许三王我们不能碰,但是用那些匪徒暴民练练兵还是应该的。”

第二百二十章 合纵连横

越丘县一辆奢华的马车正慢慢的走在官道上。

而在官道的两边,埋伏着一群手拿钢刀的贼人,就在这两奢华的马车到达了这些贼人的埋伏地点的时候,立即这群贼人跳将了出来喝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

后面的买路财还没说完,只听里面传出一个笑声道:“三百万两够不够?”

“三三三百万两?”那位喊话的贼人差点没有咬着舌头,跟着他就看到奢华的马车中露出一个笑盈盈的中年人脑袋。

向空赵王旗下三大谋士之一,这位向空最强的就是口才,还有合纵连横之术,如果是在统一的国家之中,合纵连横之术或许派不上用场。

但是在此时的晋国,王国林立,战争不绝,合纵连横之术就有了用武之地,而且,除了国家,在日常生活中,游说无处不在,大国外交战术之得益与否,关系国家之安危兴衰;生意谈判与竞争之策略是否得当,关系到经济上之成败得失。

即使在日常生活中,言谈技巧也关系到一人之处世为人之得体与否。合纵连横,在现代大国外交、商业依然占据重要地位,大国横强争夺资源,小国合纵不惧强权,虽登不上大雅之堂,却也如野草一般顽强。

古代最出名的合纵连横之术就是苏秦,这个家伙一开始是去秦国,想要谋个一官半职,可是秦国是以法治国,苏秦不但没有得到官职,反而被人奚落。

这让苏秦气恼不已。

他回了老家,跟着开始分析和了解了各国的实际情况,最终给自己树立了目标。审时度势之后,最终选择了位置偏远和实力很弱的燕国。

这次到了燕国的情况与之前大有不同。苏秦首先就为燕文侯分析了当下燕国的处境,当时的燕国与秦、赵两国相邻,然而这两个大国此时正对燕国虎视眈眈,然而燕国又是三个国家中实力最弱小的。

如果凭借武力的话,燕国必定是要吃亏的,哪怕是实力不如秦国的赵国都有可能单独打败燕国,然而双方此时没有动手,也只是出于利益考虑,不希望彼此得到燕国。因此燕国要首先为自己考虑,或许可以考虑因为燕国和赵国相邻,双方可以考虑联合,两方的兵力加起来,对抗秦国的胜算就大了许多。

燕文侯觉得十分有理,同时十分赏识苏秦,又想到了燕国缺少人才,便封苏秦为相,同时派他去其他各国游说,找到其他同盟国。于是苏秦先来到了赵国,对赵王进行了游说,对当时的形式做了详尽的分析的同时权衡利弊,赵王听后觉得这样的分析之后,觉得十分有理,同时因为畏惧其他国家的威胁,避免其他国家对自己的威胁,赵王采纳了苏秦的建议。苏秦的联合六国从这里便开始了。

成功游说了燕国之后,苏秦又继续去到齐国、魏国、楚国、韩国等诸侯国,苏秦在面见这些国家的君主之时,他作用了游说燕国君主的方法和各国君主详细分析了当下的局势,并因此提出了六国联合的纵横之术。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是最后建立起来了以楚国为首的七国抗秦联盟。

虽然最后六国抗秦失败,但是苏秦却是成功的。

“大王你有兵三千,打入寿国攻下一座县城绝不是难事,跟着守好寿国的县城,等我赵国军队一到,你就撤离,事成之后,寿国的县城给你三十万两白银。”

“不是三百万两吗?”坐在大堂上的黑脸大汉瓮声瓮气的问道。

“当然有三百万两!”向空微微一笑道:“蕴城,三百万两,只要大王敢去,我定让大王成为先锋。”

“额!”一个尴尬,黑脸大汉无语的道:“那是寿国都城,我三千人连给对方塞牙缝都不够,我还是打寿国县城吧,不过,三十万两,总要给点定金吧,要不然,我真打了,损兵折将,你们却来一个死不承认,那我不是太冤了。”

“当然只要大王同意,我会很快送上三万两白银,不过,大王要想清楚,只要大王同意了,就必须要履行。”向空还是带着微笑,不过,此时的微笑却有些冷厉。

“我说一不二,你给了定金,只要你给我个信号,我们就会去攻打寿国的县城,跟着等你们赵国的军队来,就让给你们。”黑脸大汉很义气的道。

“好好!”向空点头微笑:“那就一言为定。”

很快向空满意的离开,这是他为自己找过说服的第七家匪贼,刚刚这家人数是最少的,最大的一股是有三万军队的匪贼。

匪首名叫薛丁曾经是一位送信的,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成为了匪,不过,这个家伙运气很好,做了匪之后,正好遇到饥荒,他碰巧抢了一家有粮食的地主。

跟着他并没有将粮食独自据有,而是分发给当地的饥民,这样的举动引起了很多人的投效,本来只有不到几百人的队伍,迅速到了几千,跟着到了几万。

这次薛丁要攻打的是寿国的府城芙城,城中有守兵两万,虽然有些难打,不过,只要打下就可以得到一百万两白银,所以想了很长的时间。

薛丁还是决定要试一试,为了这一百万两白银,薛丁会不顾一切。

向空慢悠悠的继续向前,寻找下一伙匪贼,而此时的蕴城中,大将军府邸,渤王的谋士辛亥一身黑衣走了进去,从这里你可以看出,渤王的野心比赵王更大。

赵王虽然一直在怂恿匪贼,但是却只是要寿王的县城,府城,其实骨子里,他并没有想到寿王的都城。

可是渤王不一样,他想要的就是蕴城,其他的府城,县城他根本就看不上眼,这个人可以说更加的毒辣,三王中,也就那位刑王天真了一些,他以为其他的两位兄弟,真的会和自己平分这寿国的城池。

那是真的在做梦了,其实他的两个兄弟,早就在动着自己的心思了,只有刑王还傻乎乎的调兵遣将。

“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

青山城外,余壮(六旅旅长)余秋(五旅旅长)丁大山(虎贲旅旅长)钟黑虎(四旅骑兵旅旅长)骑在马上相互的告别。

余壮先是开心的大喊一声。

不过,丁大山却叮嘱道:“记住公子的要求三万以上的军队立即撤,我们打的只是小股匪贼,是练兵之用,不允许贪功。

每一位青山军的战士,都是公子最珍惜的,如果因为你们的贪功,而害死战士,公子定斩不饶。

记住了没有?”

“诺!”几位旅长齐声回答,跟着四散而去。

第二百一一章 大虎的心愿

“公子,让他们就这样离开好吗?”瓮城城楼上,看着四个旅离开,方清华轻声的问道。

“不经历战火的军队,永远都称不上是军队,这次是个机会,不过,方部长放心好了,我已经嘱咐过了,只能打寿国匪贼,而且遇到大批的匪贼就离开。

我们青山军的机动能力很强,只要不下雨,就不会有事。”

看着远去的四个旅,余夏露出一丝微笑。

不过,就在余夏的这个笑容还没有结束的时候,突然,身边传来了邱小麦的抽泣声:“公公公子!”

邱小麦一哭,梨花带雨让余夏十分的心疼,立即问道:“小麦,怎么哭了,是不是有人欺侮你了,谁余裳儿还是童心萍。”

余夏的话刚说完,余裳儿和童心萍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

跟着余裳儿就撅着小嘴委屈的道:“公子我什么时候欺侮过姐姐!”

“什么时候?”余夏马上道:“昨天就有呀自己一直赖在床上,非要小麦去做事,难道这就不是欺侮?”

“没有呀!”余裳儿无语的道:“我那只是对着姐姐撒娇,今天姐姐哭,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是姐姐的大哥和娘亲闹了起来,姐姐的大哥说想要自杀。”

“什么?”余夏听完了余裳儿的话后,一个惊骇道:“怎么回事,大虎为什么要自杀?”

“就是因为娘不给大哥去当兵,大哥太委屈了,所以就想到了死,公子怎么办呀,现在两人还在那里吵着,我担心大哥被娘亲逼着,真的会做出不好的事情来。”

“走我们去你家的客栈。”余夏说完,率先的下了瓮城。

云来客栈一家高四层的大型客栈,这家客栈就是邱小麦家所有,掌柜的当然就是邱小麦的娘亲田质,要知道田质可是一个女强人,硬生生的从做盒饭,到现在开了一家青山城第二大的客栈,虽然里面余夏的帮忙不少,但是也足以见田质的能力和很强。

此时的云来客栈一片吵闹,有哭的,有叫的,有喊的,有闹的还有一大群的巡警拿着很多的棉被跑了过来,余夏抬头一看,发现了一个人影站在了云来客栈的房顶之上。

邱小麦一个惨呼:“公子站在房顶上的是我大哥。”

余夏听完,立即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前面喊道:“大虎还不给我下来。”

众人看到余夏之后,立即下跪高呼:“公子千岁。”

余夏则是没有回应,而是对着房顶之上再次喊道:“大虎快点给我下来。”

这个时候,一边已经被吓的面色惨白的田质也是落着眼泪大喊:“虎儿,你下来,公子来了,你快点下来,不要吓娘了。”

跟着余夏就听上面传来了邱大虎的声音:“公子呀公子呀大虎心中苦呀,太苦了,大虎的父亲乃是战兵,虽战死,但是大虎却以父亲为荣。

大虎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和父亲一样的战兵保家卫国,虽死无憾。

可是娘亲却一直不允许我当兵,后来闹将起来,又说邱家无后,我也疼惜娘亲,既然邱家无后,我就和她指定的女人接了婚。

今年终于孩子出生,可是孩子出生之后,当我想要去当兵的时候,又被娘亲阻拦,说孩子不能没有父亲,公子,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不想一辈子就窝在这座客栈中,做一个客栈小二,这不是我想要的,如果不能给我想要的,那我还不如去死。”

一番痛彻心扉的话语,终于,余夏也算是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了,邱大虎的父亲,以前是鸠鹚城的战兵,而且还是很勇猛的那种,后来邱大虎的父亲战死了。

谁都知道,战兵死了,留下的孤儿寡母有多惨,好在田质还算走运,有大虎父亲以前老部下的关照,在鸠鹚城开了一间粥店。

日子过得还是不错,但是田质却对当兵有了最大的抵触,可是随着邱大虎越来越大,他对当兵却是越来越渴望,毕竟他身体中流着的是战兵父亲的血。

后来来了青山城,余夏那个时候招募兵源,邱大虎本来是想要第一个报名的,但是却被自己的母亲一哭二闹三上吊给阻止了。

这让邱大虎很遗憾,又过了一段时间,田家在青山城,因为有余家的帮衬,生活越来越好,可以说,一月能有百两银子的收入。

见自己的母亲衣食无忧,即使自己战死了,也不会为生活奔波,所以邱大虎又想要当兵了,不过,这次当兵,他的母亲又想出了一个拒绝的方法,那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难道你邱大虎想要邱家无后这个拒绝的方法确实有效果,邱大虎也是很认同,所以在田质的安排下成了亲。

本来田质是想用家庭将自己的儿子给绊住,以为自己的儿子有了家庭之后,就会慢慢的忘记当兵,这样自己就可以守住自己的儿子。

只是让田质没有想到的是,邱大虎太想当兵了,而且因为被打压了太多次,所以这次当邱大虎的儿子满月,邱大虎再次提出当兵,却被田质再次拒绝之后,邱大虎崩溃了,一怒之下就上了云来客栈的房顶。

这才闹了一个人仰马翻,等余夏知道了一切之后,就对上面再次喊道:“大虎你下来,一切我给你做主。”

“公子要给我做主?”邱大虎站在房顶上露出了一丝激动的表情。

跟着余夏再次喊道:“没错我给你做主,你快下来,不要给我闹笑话了,看看今天你浪费了我们多少警力!”

“诺大虎马上就下来,马上就下来。”说着,邱大虎终于从房顶上走了下来,终于众人悬着的心都放了下来,邱小麦也终于不再哭泣。

跟着就是让看热闹的人散开,然后余夏带着田质,邱小麦还有邱大虎的妻子和儿子一起走进了云来客栈,这是要去解决事情。

余夏不出面也不行,这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情,大家都会难过,毕竟邱家和余夏之间的感情还是很深的,也算是亲人。

所以余夏不想看着邱大虎出事情,要不然这样的小事情余夏是不会管的。

来到了云来客栈第三层一间包厢中坐好,田质,邱大虎,还有邱大虎的妻儿齐齐的下跪,看着跪在自己的面前的几人,余夏叹息了一声。

第二百二二章 余壮第一战

坐在最中间的椅子上,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田质一家人,余夏叹了一声气道:“都起来吧都坐吧,我们都是一家人,就不要这么拘礼了。”

有了余夏的话后,田质一家人都起身然后坐在了两边的椅子上,邱小麦带着哭红的眼睛站在余夏的身边。

这个时候,余夏慢慢的道:“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不过,今天这个事情,还必须我来断一断,一是我青山城的公子,二我也是小麦的丈夫。

你们也都是我的亲人,如果你们受了伤害,不单单是小麦,我也会难过。”

“公子请断,我们一家都听公子之断。”田质起身恭敬的道。

“好田姨既然表态了,我也就担任不让,你们家的事情,主要还是围绕当兵和不能当兵,大虎想要报效青山城,这是值得表扬的。

而田姨保护自己的儿子也是应该的,不过,田姨,你也看到了,大虎当兵的心实在是太重了,今天他闹得跳楼,足以见其心。

所以我认为田姨要退一步。”

“公子!”田质一个激动。

不过,余夏则是再次摆摆手道:“田姨,你不要激动,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田姨退一步,那大虎也要退一步。

这样吧大虎可以当兵,但是,大虎不能做战兵,不如就在我警卫骑兵团,先做我的警卫,毕竟是自己人,我也用的放心,而在我身边,也相对的安全一点,不知道你们的意见怎么样。”

“一切但凭公子做主,卑职邱大虎定誓死保卫公子。”余夏的话一说完,邱大虎就激动的下跪,连卑职都用上了。

而田质虽然还有些不愿,但是余夏说的无疑是最好的方法,她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去寻死吧,而且待在余夏的身边,应该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的。

所以随后田质也是跪在余夏的面前道:“但凭公子做主。”

终于一件寻死觅活的事情被余夏给化解了,邱小麦也再次露出了开心的笑意余夏走的时候,邱大虎直接就跟在了余夏的身后,这是第一个时间负起了自己的职责。

从这里你就可以看出邱大虎是真的太像当兵了,所以你禁是禁不住的。

带着邱大虎回到了落樱台的家,跟着让余强给邱大虎领了盔甲,刀,弓,箭邱大虎那是开心的要死。

就在邱大虎开心的在余夏的院子中小心翼翼的擦拭自己的刚刚领到的盔甲时候,余夏叫来了三子,让三子的青山卫给远在荒城的余大猛发消息,让余大猛的青山旅早日归来。

因为余夏也要动一动了,他要带着余大猛的青山旅和火箭旅,一起前往蕴城,不过,是偷偷的前往,想要去看看蕴城会不会有事,如果有事,余夏就会营救一下周阳文,帮助周阳文逃到青山城。

而如果周阳文的蕴城可以守住,那余夏就带着人离开,三十万的三王联合军太多了,余夏无法硬拼,这已经是余夏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啊!”

余壮骑在马上打了一个哈欠,此时的余壮正在行军,而行军的地点正是寿国属地,此时寿国的军队已经全部龟缩进城,没有办法,寿国的军队大幅度缩水,只能放弃周边,进入各个城池防御。

也因为这样,此时的寿国可以说盗匪漫天飞。

“旅长不好了,前面一个村庄有暴民在攻打!”

就在余壮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一位斥候来报,说前方有一个村庄正在被暴民攻打,瞬间余壮来了精神:“多少暴民?”

“不超过五百人!”

“武器装备怎么样?”

“手中有刀,无甲,弓箭不过五十!”

斥候给的信息,让余壮露出笑容道:“让兄弟们打起精神来我们终于要开荤了!”

祝家村一座寿国属地只有不到三百人的小村庄村子中男丁不过八十多人,其次就是老弱妇孺,这也是为什么有匪徒攻打的原因,因为好打呀。

只是等余壮来到了祝家村之后,才发现这个祝家村虽然人少,但是却不简单。

虽然村子中的男丁仅仅只有八十多人,但是这个祝家村却有四面很高的围墙,围墙虽然不是石头铸成,但是围墙上插满了尖尖的竹子,让攻打的那些匪贼暴民,连围墙的边都没有摸上。

只见祝家村的男丁站在自己家的围墙上,不停用自己的制作的竹弓,攻击着想要冲上前用木头撞村门的匪贼暴民,只是遗憾的是,这些制作的竹弓,攻击力实在是不强,也就只有不到三四十米的攻击距离,而且还是竹箭,能伤人却不能致命。

虽然现在那些匪贼暴民还没有攻进村子中,但是如果时间再长一点,等祝家村的竹箭或者男丁累了,那些匪贼暴民还是能攻进去的。

“祝宪我们的人都不行了,他们已经开始拉不动弓了?”

祝宪祝家村村长的大儿子,外面围墙插竹方法就是他想出来的,而且竹弓也是他带着人制作出来的,但是竹弓虽然轻,可是一位弓手如果拉的太多,手臂也会吃力,到最后手臂会直接抬不起来。

听到自己村人的报告,祝宪这个时候也是毫无办法,说真的,他能想到的办法都已经想了,可是祝家村的人太少了,而且武器装备也是十分的落后。

对方的那些匪贼暴民,有五百人之众,双方的兵力相差几倍。

“祝浅让大家都在支持一会,我们现在要全部准备撤退了,我们已经挡不住了,先将家小给保住,让他们撤往县城。”

“可是县城已经人满为患了,他们是不会让我们的人再进去的。”

祝浅的话,让祝宪无奈的道:“不让进也要进,我们已经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好了不要说了,你去通知兄弟们再支持一下,我去组织人撤离。”

“好!”祝宪的话,就是命令,祝浅还是选择听从,不过,就在祝浅准备离开的时候,又一位祝家村的村人跑了过来喊道:“宪大哥宪大哥你快来看呀,有官兵来救我们了。”

“什么有官兵来救我们了!”祝宪一个激动,然后立即带着祝浅和那位报信的祝家村人,一起跑向了祝家村围墙之上。

第二百二三章 青山军的自豪

一队军队阔步向前,银色铠甲,青色披风,战旗猎猎作响。

一位大将罩着面罩对着前方攻村的暴民匪徒大声喊道:“我乃青山候旗下青山军第六旅旅长,奉我家公子之命维护寿国平静。

尔等都是寿国之民,为何要在这寿国多事之秋趁火打劫?

简直是畜生之做法,现在我限你们立即撤走,否则杀无赦!”

“青山候?”一位暴民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喊道:“那是什么玩意,你青山候还能管的到我们寿国我看应该走的是你们,不然,寿国军队来了,你们才是被杀无赦的玩意。”

“侮辱公子!”余壮眼中怒火一凌立即对身后喝道:“准备战斗!”

话一说完,三千二百青山军立即摆出阵型倒是让余壮有些讶异的是,自己这边已经摆出阵型了,对面的那些暴民匪徒居然还是有些无所畏惧。

就听对面一位暴民高呼:“不要害怕,我们是寿国人,对方是青山城的人,他们来到这里已经是越境,寿国军队不会放过他们的,我们赶快攻打祝家村,打完立即离开。”

跟着就像没有看到青山军一样,继续的攻打祝家村,完全将青山军给当成了空气,这让余壮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余壮也不是死脑筋,既然对方不想和自己的作战,那就别怪自己无情了。

跟着余壮下令,二团弓箭手出阵,一千名弓箭手,手持复合弓,大喝三声:“风风风!”

接着一千支箭组成的黑色箭雨飞出,一开始那些暴民还大笑,说果然青山军不敢打过来,因为弓箭的射程太远,根本就不可能射过来。

但是几秒之后,一千支铁箭,从天上射入了暴民人群之中,一轮就带走了近百名暴民,就在此时暴民终于反应过来,哀嚎着准备逃跑的时候,第二轮,第三轮的箭雨倾斜而来。

三轮箭雨过后,暴民只剩下不到一百人,就在此时,六旅的骑兵团动了,一千名骑兵手持马刀厮杀过来,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所有的暴民都全部死的干干净净。

这一幕,让围墙上看着的祝宪眼睛都亮了。

“你们没事吧?”余壮策马过来,看这围墙上的祝家村村民问道。

“请问您是?”祝宪站在围墙上拱手问道。

“啊知道青山城吗?”余壮呵呵的笑着问道。

“青山城我知道青山侯是好人,他收留了很多寿国瘟疫人,我三舅家就是瘟疫患者,还一直让我去青山城,说那里才是人生活的地方。”祝宪一个激动。

“哈哈果然寿国和我青山城乃是一衣带水,你三舅应该就是我们青山城人,其实我们青山军也有很多以前的寿国人,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次寿国遇到大难。

我青山城一定帮衬一二,尽量的让寿国百姓不受暴民的困扰,好了小伙子,能告诉我这个围墙上插竹子是谁想出来的吗?”

“啊。”祝宪有些害羞的道:“回将军,这就是我想出来的。”

“哦!”余壮笑着点点头道:“好你很好,来接着!”说完,余壮扔了一把匕首上去,祝宪一把就将匕首接到,匕首精致,乃是苏钢打造,泛着寒光。

跟着就听余壮道:“这是我给你的奖励,以后你要是去了青山城,想要留在青山城,可以拿着匕首来找我,我乃青山军第六旅旅长余壮。”

说完,余壮就要走,不过,就在余壮要走的时候,突然,祝宪的父亲出现,看着余壮,祝宪的父亲大声的喊道:“余将军请留步,我去过青山城,也知道青山军,这次我村被青山军所救,请慢些走,虽然我们村子没有好东西,但是也请让我们尽意尽地主之谊。”

“这!”余壮微微的愣了一下,不过,看着自己身边那些有些跃跃欲试的青山军战士,余壮微微一笑,这样也好,对方的招待,可以让自己的战士们产生自豪感,这样的自豪感很重要,会让战士们对自己身份有一种肯定。

“好这位先生,我们就在这里休整不一晚,不过,我们不能进村,就驻扎在外面,还有就是你们的东西,我们都要用银子购买。”

余壮的话,让那位祝村长一愣:“那我们还尽什么地主之谊?”

这个时候,余壮呵呵的道:“抱歉先生,这是必须要遵守的,我们公子让我们出来的时候就说过,我们是来帮助寿国民众的,不能拿寿国民众的一针一线。

不能住寿国民众的一砖一瓦,如果不遵守,回去我就要上军事法庭。

所以尽地主之谊可以,但是我们不能进村,给食物也可以,但是我们必须付银子。”

“仁义之师仁义之师小老儿活到六十岁,今日真正的看着了什么才是仁义之师,好好我答应将军的要求,不过,这次将军们就不要动手,我祝家村全村上下为将军们服务,愿将军们百战百胜。”说完,那位祝村长一个躬身。

余壮也是一个军礼跟着大声喊道:“敬礼!”哗啦啦所有的青山军战士右手一横,这是青山军的军礼。

夕阳西下祝家村之前,炊烟袅袅,上百口的大锅,正在炖煮着什么余壮的第六旅就在祝家村前安营扎寨,给了祝家村的人无限的安全感。

青山军的战士们和祝家村男丁们一起聊着天,祝家村的女人们做着大锅饭,孩子们贪婪的吃着青山军战士们的方便面,老村长则是感动的热泪盈眶,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些青山军的战士,不但没有拿自己村一点东西,相反留下来之后,不但帮助自己的村子修筑村墙。

还留下了很多食物和银子,弄的这位祝老村长都不好意思了,留下人家,本来是想报答人家,可是谁知道,人家不但不图报答还给了自己村很多东西。

这样的军队,祝老村长是几辈子也没有见过了。

也因为这样,这位祝老村长忽然想起了自己妻子弟弟的话语:青山城才是人活的地方只有青山城会给你做人的尊严来青山城吧,成为青山城人,为青山城付出一切!

第二百二四章 青山美名扬

夜晚降临,余壮的六旅和祝家村的村民打成了一片,祝家村的老村长,想要让自己的儿子祝宪跟着余壮的六旅,而且还有意的问现在青山城还要不要人。

如果现在青山城要人,他可不可以带着所有的祝家村的人前往青山城。

余夏没有想到,这一次的营救,让青山城成为很多寿国村人,最向往的地方。

时间大概是晚上的21点也就是晚上亥时

寿国属地,一个叫平衍山的地方,余秋带着自己的五旅慢慢的往上走着,而在余秋的身边,一位哭的眼睛红肿的少年焦急的对着余秋说着什么。

“将军就在前面,我村子的人,就是被前面山寨中的强盗给掳回了山寨,求求将军,您一定要救救我村子中的人呀。”

说着说着,少年的眼泪又落了下来。

这个时候,一旁的余秋立即道:“你就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将你村子里的人都给救回来的,我们青山军这次就是来保护你们的,所以不要哭了,你好好的给我们带路,只要找到山寨,我们就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话语之中,少年点点头,开始安心的给余秋的五旅带路。

大概又走了小半个时辰,终于看到了一处灯火通明的山寨,不过这个山寨一看就是乌合之众,因为余秋的整个旅都到了,但是山寨中还是一无所知,连一个放哨的都没有。

不过,这也正是匪贼的真实写照,所谓的匪贼其实以前就是民后来变成了暴民,他们其实根本就没有纪律性。

和专业的官兵相比,这些暴民就是渣渣。

“一团准备,你们是主攻团二团辅助三团待命!”

余秋刚刚说完,他的三团团长不乐意了:“旅长为什么我们待命呀?”

“为什么?”余秋看着自己的三团,也是骑兵团的团长笑道:“你们是骑兵团,晚上不要冲锋,而且这次就是一些匪贼,也就不到几百人,有一团二团就够了。”

“呵呵你就好好的待着吧,以后有的是你们骑兵团出风头的机会,这次的机会就让给我们吧。”二团弓箭团团长周少游微微的露出了笑容。

无奈,三团团长只好默默的离开。

跟着也就大概过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余秋的一团进攻,在一团后面还有二团的弓箭手辅助。

一团是青山军的步兵团,一共由一千名战士组成,其中一个重甲营,两个轻甲营,重甲营着四十斤的苏钢甲,持一米八的巨盾,配备接近两米的长枪,可以快速的组成盾墙。这样的盾墙主要阻拦的就是骑兵。

轻甲营身着三十斤的苏钢甲,配备圆盾,横刀这里要介绍一下横刀,横刀主要是隋唐时代的兵士佩刀。它是作为唐代主要军队的制式装备之一。刀型传承自汉环首刀,唐朝前期大部分军用横刀均保留着环首。

不过,余夏却并没有留下环首余夏的横刀多为笔直狭窄的刀身,因为余夏下令打造的横刀为60~80厘米,狭窄的刀身,威力俱佳。

横刀锋利,一手圆盾,一手横刀,苏钢为甲,难有敌手。

“杀!”余秋的两个轻甲营为先锋,一共六百多人,率先杀进了山寨,此时的山寨还一无所知,听到喊杀声这才反应过来,跟着虽然纷纷拿起了武器准备反击,但是此时反击真的是太晚了。

只见余秋的两个轻甲营杀进了山寨中之后,就如同猛虎入羊圈,山寨中的那些匪贼根本就不是一合之敌,刚刚拿起武器,就被轻甲营的战士给一刀砍死。

即使拿起了刀没被砍死,还顺利反击,但是余夏的青山军轻甲营可是全身苏钢,你这暴民的刀剑根本就伤不了青山军的分毫。

所以这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一面杀余秋这边一团的团长还对这周少游的二团喊道:“二团的兄弟,请高抬贵手,这次让我们一团见见血,一团这边感激不尽呀!”

这是担心二团弓箭速度快,直接将自己的人头给抢了。

好在周少游也算知趣,因为弓箭手杀敌的机会还是很多的,这次可以近距离的接触血腥,是个难得的机会,周少游还是很识大体的,所以二团的人也没有多出手。

山寨中的大概千人的匪贼,基本上都被杀的是一干二净,怎么说呢,差距太大了,余秋这边那是全副武装,而另一边的匪贼,简直就是没有装备。

两边受到的军事训练也不一样,所以这才是一场没有悬念的屠杀。

山寨中的匪贼被杀干净了,跟着也救出了少年村子中的人,而除了少年村子中的人,这伙匪贼还抓了很多其他村子的人,就这样被关押在山寨中,想着让他们也一起入伙。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会有青山军来搭救这些人。

在山寨中还发现了大量的金银按理说,这些金银应该就是归青山军所有,只是让寿国百姓感激的是,余秋一两银子都没有拿,而是分发给了被抓来的寿国百姓,让这些百姓可以回去将自己被烧毁的房子给盖好。

也可以留点银子过日子。

这样的善行,不但感动了在场的所有百姓,在不久的将来,这些百姓,也将自己今天遇到的事情,讲给其他地方的百姓听。

一传十,十传百青山军的事迹就这样被不断传颂着,这对以后青山军的出战有了不少的好处。

第二天一早,余大猛回到了青山城,而让余夏惊讶的是,不但是余大猛回来了,赵呈翼居然带着两个骑兵旅共六千人也来了。

跟着还有歙族的三千人。

原来当得知余夏需要战士的后,赵呈翼和歙族族长毫不犹豫的就决定出兵,这也是两人对余夏的信任。

这一下,余夏的兵力突然增长到了一万八千多人,对于救下周阳文就更加的有信心了。

很快余夏宣布两天之后,出发蕴城而在这两天的时间中,歙族和赵呈翼的兵马,也被余夏装备一些青山城的弓弩,虽然有些危险,但是余夏也是没有办法了,不将自己的军队打造成最强,余夏还是对三王的三十万军队,有些突突。

第二百二五章 青山大食堂

“这这这些马甲是给我们的?”

青山城的工部陈茂盛带着赵呈翼还有歙族的少族长来到了工部的库房,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大批的马甲,也就是马匹的铠甲。

听到那位歙族的少族长那惊骇的声音,陈茂盛呵呵的笑了起来:“这才哪到哪,不但是马甲,这次来的士兵还都能领到马刀一柄,复合弓一副,苏钢甲一套,箭矢一百不过!”

陈茂盛收起笑容道:“给了你们,虽然就是你们的,但是赵城主还有少族长却要保证,这些东西不能外泄,毕竟这些都是青山城的最高机密,公子相信你们,才会将这些给你们使用,也允许你们以后一直使用,但是请不要辜负公子的信任。”

“请部长放心,呈翼一定保证绝对不会外泄,如有外泄,呈翼定斩不饶。”赵呈翼微微一躬身。

看着赵呈翼的保证,一边的那些歙族少族长也是立即躬身道:“我也是我爹说了,以后我们歙族就跟着公子,公子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永远都忠诚。”

“好好!”两人耿直的话语,让陈茂盛哈哈一笑,跟着道:“那就快点搬等搬完了,让你们的军队,好好的熟悉熟悉。”

“诺!”说完,赵呈翼和那位歙族少族长齐齐的应诺。

就这样,大批的苏钢,复合弓,马刀被荒城的两个骑兵旅和歙族的三千骑兵装备,当然了,这些都只是青山城最外围的一些利器。

鲁呈连弩,床子弩,回回炮,燃烧罐这些终极的秘密还在余夏的手中,所以余夏没有必要担心。

咻跺!

“好箭”青山军的校场上,那位歙族少族长,拉箭挽弓,三百米开外正中靶子红心,赵呈翼一声喊好。

倒是那位歙族少族长激动不已的来到赵呈翼的身边道:“赵大哥,这真的是好弓,我的天,三百米开外,居然我感觉还有余力。

如果拉满的话,最少有三百五十米的射程,足足多了我们弓箭二百多米的射程,这到底是什么弓呀?”

“呵呵!”看着那位激动的歙族少族长,赵呈翼笑了笑道:“这叫复合弓是公子发明的,最高射程四百米,看看弓的全身,都是用上等的苏钢打造,还有上面的两个滑轮,可以让你省下很多的气力。

怎么样没有想到过吧?”

“这谁能想到!”那位少族长微微的道:“我阿爹说,青山公子乃神人也,一开始我还不信,现在看看他发明的这复合弓,我终于相信了。”

“哈哈!”看着那位歙族少族长服气的样子,赵呈翼笑道:“公子的好东西可不仅仅只有这复合弓,现在已经是中午了,走我带你去吃饭。”

“啊这不好吧我们吃小灶?”那位歙族少年有些犹豫。

“呵呵不是吃小灶,是去吃食堂,我们的兵也是吃的食堂,不过,我们先去一步。”说着,赵呈翼挥了挥手喊了一声自己这边的几位老兄弟。

跟着一行十多人,浩浩荡荡的一起前往余夏在青山城的食堂。

“我的天好大呀这里就是青山城的食堂?”

歙族少族长被带到青山城的食堂后,被青山城这座可以容纳两万人一起用餐的地方给震撼到了。

看着被震撼的少年,赵呈翼笑道:“这个食堂一共有三层,每天有10万多人来这里吃饭,到饭点的时候,最热闹的是2号楼的食堂,有19条的餐线,人数可容纳的也最多。

而且这里什么菜都有,就连你们歙族人喜欢吃的水盆羊肉也有,等于下点一盆给你吃。”

“还有水盆羊肉!”那位歙族少族长露出了期待的样子。

跟着就见赵呈翼在自己老兄弟的带领下,直接上了三楼,等到了三楼,其中一位赵呈翼的老兄弟名叫严佐,这位以前跟着赵呈翼来青山城的时候,来过大食堂,所以规矩他都知道。

赵呈翼其实也是听这些严佐说的关于大食堂的事情,上一次他住在迎宾楼,菜饭都是送过去的,不过,这一次来,赵呈翼没有住在迎宾楼,而是直接住在了军营之中。

余夏其实已经安排了赵呈翼和这位歙族少族长去迎宾楼,只不过,赵呈翼不肯,他回答余夏,他现在是青山城的人,而再也不是青山城的贵宾了,迎宾楼是给外面贵宾住的,不是给他住的。

余夏说不过他,只能由着他,好在青山城的待遇和迎宾楼相比,也差不了多少,迎宾楼也就住的稀奇,其实吃食还是差不多的。

“你们先跟着我一起去拿个托盘然后将中午发的餐券准备好记住餐券可以打一个荤菜,两个素菜,一碗肉汤,黄米饭,馍馍你随便吃,能吃多少吃多少。

我建议你们荤菜打红烧肉,我的天,青山城大食堂的红烧肉可是一绝,素菜就吃豆芽菜和韭菜都很好吃。

当然了,如果你们还想吃其他的荤菜也是可以了,八文可以多加一小碟荤菜,四文可以多加一小碟的素菜,四十文可以让食堂给你做一道你想吃的荤菜。

少族长喜欢的水盆羊肉,可能需要五十文,不过,量很大,够我们这些人吃了。”

在严佐的带领下,众人都一一的交了餐券,然后打了自己喜欢吃的菜,现在余夏的大食堂,什么菜都有红烧肉,把子肉,煎蛋,麻婆豆腐,宫保鸡丁,手撕包菜,粉蒸肉,锅包肉,红烧牛肉,糖醋鲤鱼,炖排骨那是应有尽有。

这些热腾腾,香喷喷的菜差点没将大家的口水都勾的流下来。

“青山城的人都吃这些吗?”那位歙族的少族长,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这一切。

跟着赵呈翼笑笑道:“是真的都吃这些呀而且最可贵的是,不但是平民都吃这些,就连我们的那位公子大人也吃这些。”

说话间,正好看到邱小麦走了过来。

一见到邱小麦,赵呈翼立即见礼道:“如夫人!”

“赵城主。”邱小麦也是马上还礼道:“赵城主是来吃饭的吧嗯公子说了,今天赵城主吃的饭菜都记在他的账下,赵城主,随便吃。”

说完,邱小麦笑盈盈的走了,在赵呈翼恭敬的目光下,打了两个素菜和两个荤菜离开。

第二百二六章 秦凉雨

赵呈翼等人看着邱小麦仅仅只是打了四个菜一个汤之后就离开,这让一边的那位歙族少族长有些诧异。

只见她看着身边的赵呈翼问道:“赵大哥我是不是看错了,这位如夫人不但自己亲自来打菜,而且只吃四个菜,这位如夫人未免也太简朴了?”

“呵呵傻丫头,这位如夫人可不是为自己打的菜,她的菜是打给公子的。”

“什么那位青山公子,一次只吃这些菜?”歙族少族长十分不可置信的看着身边的赵呈翼。

而赵呈翼则是很佩服的道:“没错,就只吃这些,而且我还听说当初有大批寿国的瘟疫患者来到了青山城,因为瘟疫患者需要进补。

那个时候,青山城还不像现在这么的富足,所以肉类很少,公子就将自己的那份肉给省出来,让给那些瘟疫患者们吃。

说真的,这样的事情,很少有当权者做出来。”

“哇那位青山公子真的是爱民如子真的是了不起,怪不得,他会给我们歙族一视同仁,歙族永远感念青山公子。”

“好了我们也吃饭吧!”严佐微微的笑了一声。

跟着众人也跟着笑了起来,因为开始吃饭了,而这饭是不吃不知道,一吃是吓一跳,是真的太好吃了,众人都对青山城的伙食赞不绝口。

而就在赵呈翼和歙族的少族长吃饭的时候,他们的士兵也终于进入了大食堂用餐,一行行一列列,十分的井然有序。

还有就是伙食也一定都没有打折扣,吃的都自己是一模一样。

这个时候赵呈翼一个感叹:“这应该就是青山城,万民归心的原因了。”

寿国蕴城

许正先的大将军府今天不知道什么原因,许正先将自己的部下全都秘密的召集到了府中。

此时的蕴城,拥有十万战兵,其中有五万乃是许正先旗下,这十万战兵想要守住蕴城,问题是不大的,毕竟三王的兵力只有三十万。

按照兵法上的介绍,攻城的兵力对比是一比五。

也就是说,守城的有十万,攻城的你就需要五十万,这也是辰儒还有周阳文自信能守住蕴城的主要原因,只是让两人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是,这位许正先是个彻彻底底的白痴加混蛋。

辛亥也就是渤王的谋士,此时的辛亥大大咧咧的坐在许正先的身边,在许正先的下首,坐着许正先所有的下属。

这个时候,许正先首先将酒杯给端了起来道:“各位兄弟你们跟着我这些年真的是受苦了。”说完,一仰脖直接将酒杯中的酒一口气给喝掉。

跟着又再次给自己倒了一杯道:“这些年那位寿王倒行逆施,弄的整个寿国是哀鸿遍野,我们这些当大头兵的,因为不是寿王的心腹,也是被他克扣钱粮。

我是敢怒而不敢言不过现在好了,那位寿王已经死了,现在他的儿子承袭了王位,此时是那个小寿王根基薄弱的时候。

很快三王就要攻打蕴城,蕴城一定会被三王给攻下,而我们中,也一定会有大批人的死伤。

我们凭什么要为这个无情无义的寿国卖命好在就在此时,这一位!”

许正先一指身边的辛亥道:“就是渤王的心腹谋臣,他了我们一条道路,只要我们撤出此次的战争,不但我们可以保全我们的性命,而且渤王海许诺,将旭城给我们驻扎。

芙城的所有赋税都是我们的,我们将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

兄弟们我已经答应了辛亥先生。你们愿不愿意和我一起?”

许正先大吼一声,问他的人愿意不愿意和一起离开其实这是许正先故意的在试探,这一声吼之后,许正先立即回应好。

但是也有一些立场不坚定着,露出了犹豫的神色,因为周阳文现在做的很好,所以这些立场不坚定者,稍微感觉有些不妥。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让这些立场不坚定者意外的是,突然,许正先将酒杯一摔,跟着冲进来上百名披甲战士,直接格杀了所有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叫好的人。

鲜血洒满了整个宴会客厅,而看到这一幕,那位渤王的谋士辛亥,也是露出满意的笑容道:“许将军,干脆利落,渤王一定会遵守自己的诺言。

只要将军可以退出此战,旭城拱手送上,而且保证永不侵犯芙城。

并且军械马匹,军饷粮食,会一应给将军补齐让将军没有后顾之忧。”

“好辛先生,那就麻烦你了,请转告渤王,以后我许正先虽然占据芙城,但是,我许正先就是渤王的人,许正先将忠心渤王,永不反悔。”

一座城一个实打实的权利,直接让许正先投靠了渤王,有人一定会说,这位大将军真的是太没有节操了,其实也不然。

许正先如此选择的原因,还是老寿王死亡,新上来的寿王周阳文,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新班底,而许正先已经被排挤出了周阳文新的班底。

现在辰儒和周阳文都在默默的削弱许正先对自己军多的掌控度,所以这个时间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只不过遗憾的是,这位许正先不是个忠臣,和赵匡胤杯酒誓兵权不一样的是,周阳文能力不够,然后突然三王进犯。

还有就是许正先脑有反骨,所以他反是必然的。

“三日之后,三王攻城我们从南门撤离。”许正先大喝一声,在场诸将齐声称:“诺!”

青山城

“我的天好大冰块,真的是太凉快了。”

赵呈翼带着歙族少族长来到了房间,此时的房间中有一块硕大的冰块,那位歙族的少族长一进来,就开始露出了惊骇的表情。

赵呈翼笑了笑道:“好了你就在这里休息,下午我们再训练。”

“你不和我一起?”歙族少族长有些诧异的看着赵呈翼:“我们可是有婚约的。”

“额!”赵呈翼呵呵的道:“那个睡一起不是很好,还有就是你现在可不是女儿身,你是你们歙族骑兵的首领。

所以我们不能住在一起。”

“啊!”歙族少族长露出了嗔怒的小表情。

其实这位歙族少族长是女儿身,名字叫秦凉雨歙族族长只有一位女儿,就是这位了,当然了,歙族男女都可以成为族长,没有什么重男轻女。

所以这位歙族族长的女儿才可以带兵出征,为什么一直男人打扮,被叫做少族长,而不是公主,也是因为歙族没有男女轻重之别,上了战场就是统一的打扮,男装显然更利索。

第二百二七章 三万大贼

“赵大哥晚上一定要带我去无蚊一条街呀我要看大闹天宫。”

赵呈翼刚刚走出秦凉雨的房间,就听到秦凉雨期待的小声音,这让赵呈翼感觉温暖,跟着回头看了看这个和自己有婚约的小丫头,也是微笑道:“知道了!”

跟着潇洒的离开。

与此同时的余夏的城主楼中,三子站在余夏和方清华的面前道:“根据我们的情报,赵呈翼和歙族结亲,那位跟着来青山城的歙族少族长就是歙族族长的唯一的女儿秦凉雨。”

等三子报告完,一边的方清华皱了皱眉道:“赵呈翼什么意思,和歙族联手?

公子我们是不是要敲打一下?”

“不用!”对于方清华的意见,余夏淡淡的笑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相信赵呈翼,仅仅是和歙族结个亲,我们不需要大惊小怪,因为这还不需要我大惊小怪。

这个话语不要说了,三子我想问问,现在我放出去的四个旅情况怎么样?”

“诺!”三子一个躬身道:“余秋的五旅,现在一直往寿国东南推进,沿途剿灭了很多股寿国当地的强盗,不过,还没有碰到超过千人的强盗,更没有碰到不是寿国属地的强盗。

余强的六旅也是一样的情况。

不过,要注意的是,虎贲旅在行进到寿国芙城的时候,突然停止了前进,不但原地待命,还放出斥候找到了钟黑虎的骑兵四旅,具体是什么原因还不清楚。

以上就是青山卫的所有飞鸽报告。”

“不错!”余夏适度的表示他的满意,而三子也是欣喜的立即下跪道:“愿为公子效死。”

等余夏让三子站起身后,一边的方清华道:“公子丁大山旅长为什么突然要和钟黑虎旅长联合?”

“嗯!”余夏微微的叹息了一声道:“可能是遇到了什么紧急的事情,钟黑虎以前是丁旅长的属下,所以丁旅长第一时间想到了对方,不过,到底是什么事情,需要丁旅长如此警戒?”

“我们会立即去查。”三子马上躬身道。

不过,余夏却摆摆手道:“不用我相信很快就会有飞鸽传书,任何事情,丁旅长都不会瞒我的。”

“诺!”三子和方清华躬身应答。

芙城一处已经没有了人烟的村庄前

丁大山的虎贲旅和钟黑虎的骑兵旅正式汇合。

“大哥你突然找我来有什么事情吗?”钟黑虎看到丁大山之后,立即问了一声。

“你看看这里吧?”丁大山指了指已经没有一个人影的村庄,这让钟黑虎有些诧异的道:“这里怎么没有人呀?”

“就是这个问题芙城周围的村子都被劫掠一空,而我得到的消息是,这些村子的人被一伙约莫三万人的大贼给劫掠,我猜想,这个大贼是想要攻打芙城,然后用这些村子的人做为威胁。”

“三万人的大贼?”钟黑虎愣了一下道:“大哥你不会是想救那些百姓吧?”

“当然要救,黑虎,那些可都是我们寿国的百姓!”

只是就在丁大山刚刚说完,这边钟黑虎立即提醒道:“大哥你不要弄错了,现在你是青山城人,你不是寿国人,所以那些百姓,不是我们寿国的百姓,只是领国百姓。”

“额我知道不过,公子不是说了,我们这次来就是救寿国百姓的。”丁大山解释道。

可是钟黑虎却摇摇头:“大哥公子是说了要救寿国百姓,可是你也应该知道,公子还说了,遇到大股的贼匪,我们是要撤离的。

因为我们青山军不能不必要的损失,每一位战士都是公子的心头肉,大哥这么着急的将我召集过来,你已经有错在先了,如果你不听从公子的命令,那就是错上加错。”

“黑虎那些可都是我们以前的乡亲呀,我们不能不救。”丁大山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只是钟黑虎却摇了摇头道:“大哥你要记住,我们是青山城人,公子的命令大于天,我们的一切都是公子给的,我们的家人,孩子,亲人,还有部下家人,孩子,亲人,所有幸福的生活都是公子给的。

不管是谁,都没有公子对我们仁厚,所以公子的命令大于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我们青山军是公子的利剑,一切都不能自己行动,要以公子的命令为准则。

大哥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不能帮你,你去问问外面所有人,他们是听你的命令还是会听公子的命令,所以大哥,你不要自误,立即撤离这里,保存我们才是最重要的。”

“这!”

对于钟黑虎说的这些话,丁大山其实也是认同的,只不过,那些可是太多条人命了,这个拥有三万贼人的大贼,最少劫掠了周边近几十个村子的寿国百姓。

丁大山真的不能放任他们不管,但是事实也确实和钟黑虎说的一样,余夏的命令在青山军那是大于天,余夏定下的策略,那就是不容置疑的。

他也是担心自己一个旅的人攻打三万人的大贼会引起所有团长的不同意,所以找来了钟黑虎,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这位好兄弟,其实也已经对自己的公子忠心不二。

这个时候,丁大山也是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好在,兄弟依旧是兄弟钟黑虎忠于余夏,但是对自己的这位好大哥,也不可能如此的绝情,所以跟着钟黑虎还是给丁大山一个办法,那就是将此时的态势,利用飞鸽传书迅速的传回青山城,一切以公子的决断为准则。

这其实也是一个好办法,丁大山相信余夏不会这么无情,一定会让自己去救那些被劫掠的寿国百姓,所以也认同了这个办法。

很快,丁大山将自己的飞鸽放出,一共放出了五只,因为担心鸽子被飞鹰捕猎,所以需要多放几只才安全,五只飞鸽欢喜往自己青山城的家飞去。

丁大山和钟黑虎也选择了驻扎。

而天变黑了之后,青山城依旧处在一片欢乐安详的气氛中,天稍稍的黑起来,路上的路灯灯笼就被点了起来,下班的,放学的,回家的,工作的,青山城的公共马车也忙碌了起来。

秦凉雨一只手拽着赵呈翼,在在青山城的无蚊一条街,不停的和赵呈翼说说笑笑,只是在赵呈翼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小男孩,则是露出不善的眼神看着秦凉雨。

第二百二八章 长兄如父

(感谢d虎的万赏鞠躬!!!)

“赵哥我要吃糖葫芦!”

“赵哥我还要吃龙须糖!”

“啊那个面具好可爱呀,我想要!”

无蚊一条街上,各种新奇的东西和零食都吸引着我们秦凉雨的尖叫声,赵呈翼则是宠溺的满足着秦凉雨所有的要求。

夜晚的青山城是那样的美,让很多没有来过青山城的人都十分的迷醉。

不过,就在这群迷醉的人中,一个六岁的小家伙,则是露出不善的眼神看着特别迷醉的秦凉雨,小家伙不是别人,正是赵呈翼的弟弟赵仁礼。

这次赵呈翼将赵仁礼送到青山城来,其实是来上学的荒城的环境其实不是很适合赵仁礼生活,毕竟那里是一个充满了罪恶的地方。

虽然现在余夏已经在改进了,但是赵呈翼还是认为将自己的弟弟给送到青山城来,赵呈翼相信,自己的弟弟在青山城一定可以生活的更好。

本来这个提议赵呈翼认为自己需要很多时间来说服迟秋萍,毕竟母子连心,迟秋萍应该不想和自己的儿子分离,只是让赵呈翼没有想到的是,等自己的提议一说出,那边迟秋萍立即就同意了。

原来迟秋萍和赵呈翼想的是一样的,都认为荒城不适合赵仁礼的成长,如果以后想要有真正的出息,无疑,前往青山城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都是统一的意见,所以这次赵呈翼来到了青山城助力余夏就直接的将赵仁礼给带来了。

余夏对这位赵仁礼也是很喜欢,再加上赵呈翼和迟秋萍的面子,余夏让赵仁礼去了落樱台的学堂,并且给赵仁礼在落樱台上分了一套房子。

房子不大,仅仅只有两室一厅,不到八十平方,一开始,赵仁礼的仆人还十分的鄙视,说这里太小了,只是当这些仆人知道这里的价格之后,所有的人都闭嘴了。

虽然只有两室一厅,但是这座不到八十平方的两室一厅,价格足足高达十万两,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呀。

这也看得出来,余夏对荒城赵呈翼和迟秋萍的看重,更是让赵呈翼感激不已。

“给你!”

“拿着!”

“也给你一个面具。”

无蚊一条街上,赵呈翼不但照顾着秦凉雨,其实赵呈翼对自己的这位弟弟也是关怀备至,这也是赵仁礼不喜欢秦凉雨的原因。

因为赵仁礼已经直接将赵呈翼当成了自己的父亲,突然对一个抢了自己父亲的女人,你说,那个孩子会给好脸色。

赵仁礼和赵呈翼这两人,虽然相处的不久,但是已经有了好像父子那样深厚的感情。

赵呈翼从小就离开亲人,所以他是一个格外珍惜亲情的人,自从自己的父亲和两个名义上的畜生兄弟死了以后,本来赵呈翼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又剩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

赵仁礼的一声大哥,将赵呈翼再次拉回到了现实,赵呈翼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都一股脑的给了这位赵仁礼,短短的相处中。

赵仁礼即使再忙,也会带着自己的弟弟去骑马,还会让自己的弟弟骑在自己的脖子上,更会鼓励和赞美自己的弟弟。

而这些亲情对于赵仁礼来说,那就是一股浓浓的父爱。

虽然赵仁礼曾经有过父亲,但是很奇怪的是,赵丘永虽然娶了迟秋萍,但是却并不喜欢迟秋萍生下的赵仁礼物,所以赵仁礼一直长到六岁,对父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有的时候,见到赵丘永之后,赵仁礼很想上去亲近一下,而赵丘永却直接离开,这让赵仁礼十分的伤心,虽然他还有母爱。

可是只有母爱,没有父爱,那是不完整的。

这个时候,赵呈翼出现了,他给赵仁礼最多的情感,这些情感对于赵呈翼来说是亲情,可是在赵仁礼的心中,却汇聚成了父爱。

长兄如父,这句话是何其的准确。

“大哥我想骑大马。”突然,赵仁礼提出了一个要求。

而赵呈翼也是毫不犹豫的笑着将赵仁礼给抱了起来,然后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笑道:“好骑大马,大哥,做你的大马。”

“哈哈!”被自己的大哥抱到了肩膀上,赵仁礼终于发出了开心的笑声,跟着还得意的看了一下秦凉雨,只是这个时候,秦凉雨可没有注意这个小家伙的狡猾。

此时的秦凉雨终于看到了青山城大剧院的轮廓,激动的喊道:“啊大剧院到了,我们快点去看大闹天宫吧。”

“公子!”

余夏正在和家人打麻将,这是余家人之间的娱乐,余家人每天都会在晚上聚一下,当然了有的人有重要的事情就不需要聚,但是只要你有空,还是一定要聚义聚的。

因为这是余夏的规定,余夏喜欢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

余夏在和家人打麻将的时候,一定是一个输家,总是故意的让家人赢银子,这样,也让大家都抢着和余夏一起打麻将。

只是今天,就在余裳儿好不容易将余夏给抢到手,然后准备和余冬冬还有陈民敏三人对着余夏痛宰一番的时候,三子出现在了门口。

因为三子也算是余家的家人,从开始就在一起,所以余家三子也是可以直接进入了,当然了,如果要是换了别人,一定会被青山卫给挡住。

“什么事情?”余夏看着外面的三子问道。

“嗯丁大山旅长的飞鸽传书,有紧急军情,方部长,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好!”说着,余夏站了起来,看着想要狠狠宰自己一下的三个坏蛋笑道:“我有事情,所以只好下次。”

“啊!”余裳儿,余冬冬还有陈民敏立即发出了失望的声音。

“噗!”看着失望的三人,余夏哈哈一笑,不过,三人虽然失望,但是却并没有去拦余夏,因为他们知道,余夏做的是正经事情。

跟着余夏来到了自己的家门口,这个时候方清华已经在门外等候了,看到余夏,方清华躬身施礼,余夏道:“不用多礼都进来吧。”

等进入了余夏的家中,邱小麦立即掌灯等余夏坐在了客厅的位置上立即问道:“丁旅长哪里出了什么事情?”

三子立即躬身道:“丁旅长发出飞鸽传书,说寿国芙城出现拥有三万人马的大贼,现在正在劫掠芙城周边百姓,丁旅长怀疑,对方是想要用那些百姓为要挟。”

第二百二九章 大战开始了

“用百姓做要挟!”

余夏的眼睛微微的阴暗了一下因为此时的余夏心中有了一丝的愤怒,他忽然想到了明朝时期发生在自己的家乡不远地方的战争。

大明最后的几年时光充满了卑鄙和悲壮,官僚们最终还在打嘴仗,一切的迹象都显示这个王朝已经烂到骨子里了。但就在这几年之间也有许多英雄的出现,在这其中,江阴军民的抗争算是最有悲剧色彩的一幕了,一座小城足足抵挡了纵横天下无敌的满清铁骑81天。

事件是这样的,明末时期皇帝朱由检自杀以后,整个大明几乎可以说是完了。

江阴土地肥沃,富庶非常,不仅如此,有明一代,江阴还诞生了许多位留名青史的仁人志士。

在清朝攻入京城以后,摄政王多尔衮下达了剃发令,这对于一个本为明朝的百姓突然接受到这样的命令,这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种耻辱。

当时的江苏江阴十万百姓拒绝了这样的命令,所以清朝的铁骑朝着江阴而来。

江苏江阴人民抗清,81日守城,义兵死难者67万人,清兵损兵折将75万人。江阴人民奋勇抗战,在两个多月里,顶住了数万清军的围攻。中秋节当天夜里,城中军民带着城中最后的美酒和食物,全部登上城楼赏月。还有人唱着以往的中秋小调,也有人弹奏乐器,此情此景让城下的清军都潸然泪下。而清军将领见此情形趁机向城中喊话招降,但是被城上军民用大炮击退。

在此之后五天,清军调来了两百多门大炮用于攻城,并在二十一日当天轰开了江阴城的东北角。但是让清军意想不到的是,城破以后,江阴民众亦无一人投降,从阎应元到普通民众都在继续与清军作战,这实在是南明史上光彩夺目的一页。

要知道此役只有10万江阴百姓,面对24万清军铁骑,两百多门红衣大炮,血战孤城,抗清81日。击毙清军7万5千余人,亲王3名,大将军18名。

阎应元、陈明遇、冯厚敦被后世称为“江阴抗清三公”便有了“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此战震惊天下,虽然已经过去几百年,但江阴城的风骨后人又如何敢忘。

而清军阴损,就在第三十日的时候,因为久攻不下江阴城,就在四周劫掠周边百姓,一共劫掠了近万人,跟着将这些百姓都赶到了江阴城下。

这些被劫掠来的百姓和江阴城中的百姓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清军想要以这些关系来要挟江阴打开城门,只是让清军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

那些被劫掠而来的百姓,为了不让自己的亲人受到要挟,居然毫不犹豫,义无反顾的冲向了那些逼迫着自己前进的清军长矛。

一万多人英勇就义,也是这些百姓用自己的死亡解了清军的威胁之法,更加坚定了江阴人的抵抗情绪。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突然余夏从椅子上站起了身道:“用百姓作为要挟,那是无耻之事如果一打战争,就要用百姓作为要挟,那会有多少百姓会白白的死去。

虽然寿国的百姓是我领国的百姓,但是我也绝对不能坐视不管,方部长你认为呢?”

这个时候看着义愤填膺的余夏,方清华也是立即道:“公子治国民为本,只有蛮夷暴民,才会用此下作手段,公子爱民如子,我建议准了丁旅长的解救寿国百姓提议,不过,要同五旅六旅汇合之后。

这样才会有更大的把握,也会让我们少受到损失。”

“对这是老沉之举!”跟着余夏对三子下令:“飞鸽传书,令五旅六旅靠近芙城,和丁大山汇合,以丁大山为首,同意丁大山提议,并附上我的强调,任何敢于拿百姓生命作为要挟的贼匪,我青山军定赶尽杀绝,我要用这一件事情,告诉所有人,我余夏连领国百姓都心中珍惜,谁赶动我青山城百姓,必死。”

“公子爱民如子臣愿为公子效死!”余夏的话,让方清华和三子齐齐的下跪。

就这样又有几十只鸽子从青山城飞出,这些鸽子带着余夏爱民如子的决定,飞向了青山军四个旅,而得到了余夏命令的青山军四个旅立即开始运动了起来。

只是此时那位拥有三万人的大贼还不知道,他的灭顶之灾就要来了。

这位拥有三万人的大贼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名叫薛丁的家伙,他接受了向空的游说,为了向空许诺的一百万两想要攻打寿国的芙城。

不过,芙城可不是那么好打的,城中的守兵有两万,如果是平时,芙城还能接受到左右两个城池的援兵,当然了,现在是不可能了,寿国所有的城池都已经进入了自守阶段。

可是就是这两万人守城,你三万人匪贼也不可能攻下芙城,

可是一百万两白银又真的是太诱人了,所以这位大贼做了一个没有想到会惹怒了余夏的决定,那就是他要劫掠芙城周围的百姓,然后用他们来要挟芙城守军,如果不从,他就准备杀掉这些百姓,然后离开芙城。

其实这是一部很好的棋,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位薛丁有大将的潜质,因为这个人够狠,只是薛丁碰到了一个王者,王者要够狠,还要够仁。

仅仅够狠,是不足以成为一个王者的。

余夏有自己的仁而这次薛丁就突破了他的底线,所以薛丁必须死,这也是在彰显余夏的仁,算是余夏再为自己的树名。

所谓人的名,树的影,狠辣或许会让人一时畏惧你,但是等不畏惧的时候,就会第一时间干掉你,而仁才是一位王者最需要具备的东西。

第二天余夏也是悄悄的离开,本来说要两天之后才走的,但是余夏感觉三王的动作可能要提前,所以也提前了一天离开了青山城,向着蕴城进发。

此时余大猛的青山旅为先锋,余夏带着火箭旅,左右两翼被赵呈翼和歙族近万人的骑兵护卫,一起从此的赶向蕴城。

而与此同时,让余夏猜中的是,因为将许正先成功给策反,所以三王提前了他们的攻打,就在余夏刚刚发兵之后,三王的三十万军队已经到达了蕴城城外。

大战一触即发!

第二百三十章 百善孝为先

三王三十万军队,渤王主攻北门,刑王主攻西门,赵王主攻东门。

还有留下一个南门让许正先撤离,当然了,除了让许正弦撤离,这样的围法也是很著名的一个战法,叫做“围师必阙”或者说“围三阙一”这种战法从中国古代用到中国现代,而且屡试不爽。

这就是一种心理战术这样做就是为了让城中人看到一点希望,如果真把城围死了,敌人深陷重围,看不到生的希望,必然会背水一战地跟你玩命,能不能挡得住,那实在很难说。还不如留个缺口,给敌人留个希望。而敌人看见了生路,可以逃命,战斗的意志就会瓦解,就会彻底绝望而放弃抵抗。

还有一个成语叫穷寇莫追,和围师必阙有些相像。

因为影响战争胜负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士气。穷寇莫追,这个“穷”字,应该做“穷蹙”讲,也就是狼狈而绝望的意思。

士气不好的部队,其士兵往往把保命视为第一要务,因此打起仗来很容易就会一触即溃,结果被胜利方尾追堵截,形成“穷寇”局面。但若被四面围死,那么其最初的“保命”意愿便无法达成,在绝望之下,他们必然会转而拼个鱼死网破,“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反正怎么都是死,临死前不拼死几个敌人就亏了!在这种心态下,即使是最窝囊的人也会被这种豪气所感染,变成悍不畏死的热血汉子!

相比之下,胜方在开战之初士气高涨,人人效死,才会最终获得胜利。但是其后士气却会有一段低潮期,因为士兵们清楚,最艰苦的战争都已经挺过来了,活下来很不容易,谁也不愿意在追击穷寇这种小规模收尾性战斗里挂掉(要不也太衰了!)因此,若敌军的残兵突然拼命一般地掉头杀来,惊恐之下,常会付出较大的伤亡,甚至比在开战之初时伤亡还大!

一个典型的例子,二战时**入侵法国,第一周内节节胜利,法军几乎没怎么抵抗就被击溃了,一周的时间内德军只阵亡数千人!但当德军已占领法国大部,开始清剿法军残部的时候,法军的抵抗反倒日渐增强,这时德军的伤亡开始激增,平均每天就有近四千人阵亡!法军被击溃后,实力可以说微不足道,反而达到了较大的战果,这就是士气的作用,由此再次验证了那句老话:穷寇莫追、归师勿遏、围师必阙!

“先生这次我要亲自守北门,劳烦先生去守东门,西门就让许正先去此次三王不顾骨肉之情攻打于我,阳文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和蕴城同生死,不过,先生不必这样,如果城有破相,就请先生立即带着我的母后,速速从南门离去。

前往青山城,要知道青山城的余侯爷乃我长兄,他一定会收留你们的。”看着城下那黑压压的军队,周阳文很是坦然对辰儒交待这自己的后事。

“糊涂!”只是就在周阳文说完之后,辰儒立即喝骂道:“到现在你还不明白,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亲情可言,青山城的那位草民侯爷,如果真的是你长兄,我们被围成这样,他为什么不来援救。

阳文到现在,你还认为这个世界上有亲情可言,先生告诉你,这个是世界上,王者是没有亲情的,你必须要活下来,因为如果你不活下来,你的母后还有我,都要死。

即使逃到青山城,你的那位所谓长兄也一定不会庇护我们的!”

辰儒的这些话,一半真一半假,因为刚刚周阳文是在立死志,这不是辰儒想要看到的,如果真的守不住,他还是想带着周阳文一起逃离蕴城。

现在要是让周阳文将死志给接下来,那如果战事不利,周阳文真的会不顾一切。

这不是辰儒想要看到的,所以辰儒攻击余夏,想让周阳文消除死志,一定要活下去,因为自己还有周阳文的母后,还需要他的照顾。

只是让辰儒没有想到的是,周阳文却露出微笑的表情道:“先生,你还不了解我的长兄,如果我去求救,我的长兄一定会来救我,只是,我不愿意长兄卷入这里。

虽然我和长兄相识仅仅只有短短的一月有余,但是长兄的温暖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长兄对我的情感也不会有假,所以先生,不要怀疑我的长兄,这个世界上除了你和母后,长兄就是我最信任之人。

如果不测,先生带着母后前往青山城,长兄定会照拂。”

辰儒一个荒唐,周阳文死志坚定,居然如此相信青山城的草民侯爷,这让辰儒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在此时一群骑兵冲向了蕴城城门,不过,在两百米处停了下来,跟着就听有一骑兵大声的对着城楼上喊道:“周阳文无德,毒杀亲父,窃取王位。

渤王,刑王,赵王,顺天应民,对弑父之子周阳文讨伐,限尔等明日午时之前立即开启城门,否则到时视尔等为叛逆,定斩不饶。”

说完,这些骑兵掉头就走,

“混蛋!”听着这些骑兵说的话之后,周阳文狠狠的骂了一声,就像是周阳文这么一个儒雅的人,也是第一次骂出了一句脏话,因为对方实在是太恶心了,给周阳文按的罪名居然是弑父。

要知道大多的古代国家都是以孝治天下,人们对于孝道极为看重,在科举制还未出现的年代,有名的孝子甚至可以被举“孝廉”,从此走上仕途。

皇帝都要尊敬这些人,最著名的就是孝子董黯“为母复仇”的故事。

董黯的母亲被王寄百般辱骂,并且拳脚相加。黄氏从此卧床不起,没多久就去世了。

母亲的死对董黯打击很大,他发誓要为母亲报仇。但董黯想到:王寄的母亲年纪也大了,若现在杀死王寄,王寄的母亲便会因为没人照顾而无法安详余年。所以他决定等王寄母亲去世后再手刃仇人。

没过几年,王寄的母亲便因病去世了。等王寄为母亲办完后事,董黯取出家中早就备好的利刃杀掉了王寄,并割下了王寄的首级,在母亲的坟前祭奠,还写了一篇《歼仇告母文》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

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同乡的人都劝董黯逃命,但董黯没有听从,他自缚双手,到官府投案自首了。当地百姓纷纷向官府求情,希望赦免董黯的罪行,地方官也佩服董黯的孝子之心不忍治他的罪,将案子上报给了汉和帝。

汉和帝在知道事情的经过后,下旨赦免了董黯的罪行。不仅如此,汉和帝很赏识董黯的孝心,想征召他为朝廷的郎中(古代的一种官职)。但董黯志不在做官,婉拒了皇帝的任命,从此隐居在山野之间,直到终老。

这就是古代人对孝的崇敬,而三王给周阳文定下一个弑父的罪名,那就是彻底要亡了周阳文。

第二百三一章 青色恶魔

就在三王兵围蕴城的时候余夏的军队也开始快速的前往蕴城。

一路上余夏也是遭遇到了一股股匪贼,而且让余夏有些担心的是,这些匪贼很多都不是寿国境内的,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三王应该是已经对周阳文动手了。

余夏很想要加快速度,只是让余夏无奈的是,一路上匪贼很多,余夏不可能看着寿国被欺凌的百姓不管。

就这样余夏也是直接一路杀了过去,不要任何的俘虏,只要你敢杀百姓,那你就得死,这就是余夏给匪贼的定性,而这一通杀,也是将很多的匪贼给杀破了胆。

以后只要碰到一身青色披风的青山军,不管是哪个诸侯国的匪贼,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跑,而跟着余夏的青山军,也被那些匪贼称为青色恶魔。

芙城城南

余秋,余壮正式汇合此时丁大山手握一万两千八百青山军,他很有自信可以一举将三万匪贼给消灭。

看到余秋和余壮之后,丁大山和钟黑虎热情的迎接了上去。

“余秋大壮!”钟黑虎首先哈哈的笑着走了过来,直接和余秋还有余壮来了一个拥抱。

等抱完之后,余秋和余壮看到丁大山也是恭敬的行礼,因为丁大山除了是虎贲旅的旅长也是青山城军部副部长,职位比余秋和余壮要高,是长官,所以余秋和余壮见到丁大山是要行礼的。

看到余秋和余壮行礼,丁大山笑道:“不用了都起来吧,对了这次来芙城,路上有没有遇到危险?”

“呵呵丁叔你就放心好了,我们可是青山军,不但没有遇到危险,我还顺便杀了一路匪贼过来,这些匪贼只要接触到我们的弓箭,马上就被杀的哗变,一直到现在,我的六旅没有任何的伤亡。”

余壮得意的笑着。

跟着余秋也是点头道:“我们也一样,这次公子想出来的练兵,真的是神来一笔,我们的战士全部都见了血,和以前有了天壤之别。”

“好这就好!”丁大山点头笑道:“你们都是我青山军的后起之秀,总有一天,你们要带来青山军的,所以你们越强越好。”

“哎呀大哥说什么呢,我可不爱听,我钟黑虎可是壮年,而且即使我到了八十岁,钟黑虎依然会为公子效死。”钟黑虎一边大咧咧的道。

“哈哈!”钟黑虎的话语,让一边的丁大山笑了起来:“黑虎说的也是对了,我呀只是有个感慨而已。”

“好了大哥不要感慨了,余秋和大壮都来了,就将公子的钧令请出来吧。”钟黑虎看了看丁大山。

这个时候,丁大山点点头,从自己的腰间拿出一段黄缎子,那就是余夏的钧令,看到钧令,余秋,余壮,钟黑虎第一时间单膝下跪。

然后丁大山将余夏的钧令给念了出来,大意没有什么,就是让余秋和余壮听丁大山的,这个军中呀,就怕那个令出多门,这样会让军队不知道该怎么行动。

任何一个军队,只允许有一个声音,令出多门的话,是真的很伤,余夏深知这点,所以再给出了让五旅和六旅支援丁大山的时候,又下了钧令,就是确定丁大是唯一的声音。

余秋和余壮接令,跟着四人进入军帐开始正式商议一起对付那位薛丁的事情了。

“薛丁男38岁,职业不祥,家人不详为人好色,多疑,嗜杀拥有大批的暴民,人数在三万三千人左右,五日之前进入寿国。

跟着直奔芙城,劫掠芙城方圆三十里所有村庄的百姓,现在已经劫持了近四千人。

用途很有可能是用来要挟芙城守军,因为芙城方圆三十里的村庄和符城城中居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特别是两万的守兵中,更是关系复杂。

这次公子给我们的命令是杀尽三万敢于劫掠百姓的薛丁和他的军队,其次一定要救下芙城。”

“呀这位薛丁很牛呀,区区三万人,就敢攻芙城!”余壮微微一个惊讶。

不过,余秋则是冷哼一声:“他要是敢真刀真枪的拼,我还会敬重他几分,可是他却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真的是让人不耻。”

“没错!”丁大山道:“公子说了,以民为本,不管是什么人,目的是什么,敢于欺辱百姓,那就绝对不能原谅,所以这次公子也说的很坚决,那就是一定要全歼这股三万的大贼。”

“全歼简单。”钟黑虎道:“我们有四个旅,一万两千八百人,别说全歼三万贼匪了,就是五万,六万也不在话下,而难就难在,公子要求我们一定要保全好百姓。

这百姓我们该如何保全呀。”

“是呀百姓都在对方的手中,我们如何保全?”余秋和余壮都看向了丁大山。

丁大山这个时候也是微微的点头道:“关于百姓的安全,是我们最难的地方,不过,我很遗憾的告诉大家,百姓的安全,我其实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我只能选择救更多的百姓,所以我会将虎贲旅,五旅,六旅和骑兵旅一共六千骑兵全部统一交给黑虎执掌,等薛丁用百姓要挟芙城的时候,六千骑兵偷袭薛丁中军,一定要将薛丁给打疼。

跟着我会带领余下的六千人直扑押解百姓的匪贼,这段时间中,有可能寿国百姓会有死伤,不过,这也是我们最好的选择,我们不能因为寿国百姓,而束手束脚。

战争就是这样的残酷,死伤也是在所难免,我们要尽最大的能力杀敌和保全自己,你们知道了吗?”

“诺!”余秋,余强还有钟黑虎,立即齐声应诺。

而钟黑虎看着丁大山的眼神也是欣喜的,钟黑虎一开始还以为丁大山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从刚刚的那席话中,钟黑虎知道,丁大山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更没有忘记自己的位置。

如果丁大山拼命的要保寿国的百姓,那么钟黑虎会对自己的大哥失望,因为这根本不可能,而且那是错误的,不过,刚刚的话,钟黑虎知道,丁大山还是理智的。

首先确保自己的安全,跟着才会尽力的救援寿国的百姓,这已经是青山军的仁至义尽了。

走出了丁大山的军帐,钟黑虎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第二百三二章 李皓月发现余夏身份

“公子飞鸽传书三王兵困蕴城,并给周阳文定下弑父大罪,让周阳文明日午时出城受死,否则。蕴城上下鸡犬不留。”

三子跪在余夏的马车前。

等三子说完之后,余夏还没有说话,童心萍不爽的喊道:“三王还真够狠的,弑父大罪,鸡犬不留,这是要寿王死呀!”

“嗯!”这个时候余夏接口道:“前面又遇到匪贼了?”

“是的!”三子立即躬身道:“一共五百山匪,并不是寿国属地的山匪。”

“看样子三王已经加快了动作,传我钧令,青山旅前进,务必在半个时辰内剿杀对方,我们要快点了。”

“诺!”三子刚刚领令准备去传,突然一个纤细的声音传来:“公子且慢。”

余夏一看来人,正是歙族少族长秦凉雨,只见对方一身苏钢铠甲,看到余夏抱拳道:“公子卑下请战,我歙族三千战骑,愿为公子马前卒,请公子给歙族一个机会。”

看到对方请战,余夏也是露出微笑的点点头:“好歙族请战,吾心甚慰,本公子下令,歙族请战,此战歙族每斩杀一名匪徒,赏银五两。”

“哇!”余夏的话,让歙族三千战骑,集体发出了激动的呐喊声。

这就是军心可用,这个时候,秦凉雨也是露出激动的表情道:“请公子稍稍等待,我歙族战骑,去去就回。”说完,只见秦凉雨带上了一个面具。

面罩是用铜制的,而面具的内容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不过,是狰狞的状态。

因为秦凉雨长的太清秀了,所以赵呈翼帮她想了一招,带上可怕的面具,由于晚上看了大闹天宫,秦凉雨喜欢上了孙悟空,所以就买了这个铜面具带上。

而在宋朝也有一名将,喜欢阵上带面具,那位就是狄青。

只是不知道这位秦凉雨有没有狄青的战力还好,让余夏没有失望的是,这位秦凉雨和她的歙族战骑攻击力一点也不差,要知道本来歙族人就是弓马娴熟。

每一位歙族人都是天生的优秀猎手和骑士,现在这些人,又配备上了余夏的苏钢步人甲和复合弓,战斗力瞬间彪悍上升。

五百匪贼怎么可能是这群彪悍战骑的对手。

仅仅只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秦凉雨就率兵而回,告知余夏前路已通。

余夏对于秦凉雨的表现十分的满意,将自己身边的配刀上了下去,秦凉雨感激不已。

就这样,余夏的大军继续的赶路,并且还加快速度赶至蕴城,因为余夏知道,周阳文那边应该就快要开战了。

永安大都,突然天空中飘起一丝细雨,坐在自己宫殿中看着自己内卫源源不断送上来的关于三王攻打寿王的奏折,李皓月哈哈一笑,跟着将奏折放在了桌安上轻轻的道:“天气终于凉快了一丝语汐你觉得呢?”

微微一笑,此时坐在一旁的李语汐也是点点头道:“是呀陛下天气凉快了一些三王攻打寿王,而且根据最新的消息,余夏的青山军也卷入其中。

呵呵我想两败俱伤是难免的了。”

“两败俱伤好呀。”李皓月哈哈一笑:“晋国有太多的王了这些王目无法纪,不尊号令,少一些才是最好的,不过,两败俱伤可不能弄成一家吃掉一家,所以语汐,你要辛苦一点了督兵监控四方,只要两边大战结束,这桃子我们摘定了。”

“诺!”李语汐下跪领旨。

李皓月心情也是大好了起来,慢慢的走到李语汐的面前,直接将李语汐给扶了起来,而这个时候,感受到了李皓月的手掌,李语汐脸颊微微一红。

“末将愿意为陛下效死。”

“好朕知道!”李皓月满意的拉起李语汐拍了拍李语汐的肩膀。

这个时候,李语汐看着李皓月道:“对了,陛下我这次从青山城回来,带了很多好东西,其中一个很好玩的游戏也带了回来,你要不要看看?”

“游戏?”李皓月来了兴趣:“朕已经好久没有玩什么游戏了,好,今天我就和语汐一起玩玩语汐从青山城带回来的游戏。”

“嗯!”李语汐开心的连忙点头,此时的李语汐哪里还有什么上将军的威仪,简直就和一个小女儿一样,十分的害羞。

很快李语汐就小跑着去拿自己从青山城带回来的游戏,而这个游戏不是别的,正是麻将,虽然余夏一直都没有公开麻将这个游戏,也一直都在自己的家中戏耍。

只是这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余夏的家也一样,麻将其实已经被余冬冬,陈民敏这些大嘴巴给泄露了出去,而且很多青山城的人也都会了。

不过,传播的还不是很快,李语汐是偶然之间看到的,玩了一下,感觉玩法十分的好玩,就想着也让李皓月也玩一玩,所以就学会了,然后将麻将给带回到了大都。

不过李语汐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当李皓月看到麻将之后,全身那是一个颤抖。

马吊古代博戏之一。

到明代天启年间,本来作为游戏的附属品筹码,经过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新的戏娱用具,即马吊牌。合四十叶纸牌而成。牌分十字、万字、索子、文钱四门(十万贯、万贯、索子、文钱4种花色),其中,万贯、索子两色是从一至九各一张;十万贯是从20万贯到90万贯,乃至百万贯、千万贯、万万贯各一张;文钱是从一至九,乃至半文(又叫枝花)、没文(又叫空汤)各一张。十万贯、万贯的牌面上画有《水浒》好汉的人像,万万贯自然派给了宋江,意即非大盗不能大富。索子、文钱的牌面上画索、钱图形。

而麻将就是马吊的衍射之物。

只不过,马吊古代也许可以有,但是麻将却绝对是近代的产物。

特别是李语汐带来的麻将中,不但加了东、南、西、北四色风牌(每色四张),还加了三元牌中、发、白一共一百三十六张牌。

和现代的麻将数那是一模一样,这让李皓月心中一紧,很快一个可怕的想法出现在了李皓月的脑海中,青山城余夏是一位穿越者。

而且是一个现代的穿越者。

想到这里,李皓月眉头一皱。

第三百三三章 许正先叛逃

蕴城大将军府

“王上钧令明日午时之前,许正先率兵镇守西门不能有误!!”

一位传旨的小太监,将钧令传完之后,就匆匆的离开。

而在小太监离开之后,许正先则是想也没想直接将周阳文给的钧令给烧了跟着许正先带着一丝轻蔑的表情道:“良禽择木而栖,周阳文你不看重我,我只有离开,但我不会害你,毕竟你是故主之子。”

说完,看着已经烧成灰烬的钧令淡淡一笑。

第二天一早周阳文早早的起来,因为今天很可能就是大战的开始,周阳文守的是北门,一大早,周阳文就看到士兵和民夫往城楼上搬着礌石,滚木,还有熬制金汁。

而守城器械也是从库房中搬了出来。

这些守城器械有撞车、叉竿、飞钩、夜叉擂、地听、礌石、滚木等。

撞车:一种专门用来撞击云梯的工具,在车架上系一根撞杆,杆的前端固定有铁器,当敌人的云梯靠近城墙时,推动撞杆将其撞毁或撞到。

叉竿:是一种既可抵御敌人利用飞梯爬城,又可用来击杀爬城之敌的工具。当敌人飞梯靠近城墙时,利用叉竿前端的横刃抵住飞梯并将其推倒,或等敌人爬至半墙腰时,用叉竿向下顺梯用力推剁,竿前的横刃亦可击杀不少敌人。

飞钩:有四个尖锐的爪钩,用铁链系之,再续接绳索,待敌人冲到城墙下,准备登梯攀城之时,出其不意,猛投敌群,一次可以击杀击伤数人。

夜叉擂:又名“留客住”,这种武器是用直径一尺、长一丈多的木头为滚柱,周围密密地钉满了“逆须钉”,钉头露出木面5寸,滚木两端安设有直接两尺的轮子,再系以铁索,连接到绞车上。

当敌人聚集在城下时,即投入敌群之中,然后绞动绞车,可以起到连续碾压敌人的作用。

地听:一种可以听察敌人是否挖掘地道的侦察工具。当守军发现敌军开掘地道,准备从地下进攻时,立即在城内墙角下深井中放置一口特制的薄缸,缸口蒙上一层薄牛皮,然后让听力敏锐的人伏在缸上,监听敌方动静。

这种探测方法是有一定科学原理的,因为敌军开凿地道的声响从地下传播的速度快,声波衰减小,容易与缸体产生共振,可据此侦察前敌所在方位及距离远近。据说这种方式可以在离城五百步内听到敌人挖掘地道的声音。

“辛苦了辛苦了!”

周阳文一边走一边说着辛苦了,所有的军士和民夫都感觉受宠若惊,说真的,周阳文这位寿王和他的父亲相比真的是好的太多太多了。

周阳文一上位,立即就是大减赋税,跟着将军人的地位给提了上来,撤销了军户,匠户,这种不人道的律法,所以周阳文在寿国百姓的心中,那是真的太好了。

也是因为周阳文这样的声誉,这次蕴城守卫战,所有的蕴城百姓才会上下一心。

只是周阳文做梦也不会想到,就在他认为民心可用,可以和三王的三十万军队一战高下的时候,许正先在背后偷偷的捅了他一刀。

就在临近中午的时候三王军队下达了最后的攻击前通牒,周阳文也是回敬誓死守城。

这就说明要开打了,就在此时,三王军队响起进攻的战鼓,战鼓声声势浩大,周阳文却不为所动,而就在这个时候,天鹰卫士于胄前来禀报,许正先弃守西门,率军五万,从蕴城南门撤离。

不过,撤离并没有抢掠,算是全了自己和老寿王的一个故主之礼。

当然了,这也是许正先的无奈毕竟许正先的军队,都是寿国子民,按照许正先一开始的设想,就是自己和三王里应外合直接将蕴城拿下。

不过,这虽然是拿下蕴城最好的方法,但是许正先也想了很多的麻烦,第一个麻烦就是,如果轻松的拿下蕴城,那他许正先以后还算什么?

三王有三十万的军队,帐下有百将,即使三王没有出尔反尔,但是许正先深知,自己这个外来户,在这百将的面前将什么都不是。

这不是许正先想要看到的,所谓宁为鸡首,不做凤尾,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许正先绝对不能和三王理应外和,让三王轻松的将蕴城拿下。

反而,许正先还要希望三王和周阳文拼的你死我活,这样,许正先率领的五万人才会更加的珍贵。

第二个麻烦,那就是许正先的军士,毕竟都是寿国人,如果一但和三王里应外合,寿国人打寿国的都城,这很容易引起哗变。

这也是不可取的。

所以许正先选择默默的离开然后给自己的军士一个大饼,前往旭城,只要到了旭城,那么他许正先就是那里的王,而且也能让自己有更充分的利用价值,不会被人弃用。

“为什么为什么!”

蕴城北门城楼上,周阳文双眼赤红,对着于胄吼道:“我周家有哪里对不起他许正先,为什么要在此时弃我而去,我周阳文到底做了什么得罪他的事情,让他如此无情。”

周阳文是真的伤心了,现在大敌在前,许正先突然带走了一半的战力,这简直就是置周阳文于死地呀。

不过,就在周阳文大吼的时候,于胄却再次拱手道:“王爷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你马上抽兵七千,我会立即赶往西门,并誓死守住西门。

虽然寿国出了一个叛贼,但是请王爷相信,寿国还有更多的忠臣。”

“于统领!”周阳文微微一个感动,跟着拍了拍于胄的肩膀道:“我马上下令!”

就这样,于胄带着周阳文的七千士兵和辰儒东门拨出来的七千人,一共一万四千人上了西门,而就在于胄刚刚到达西门之后,三王进攻的号声响起。

“杀!”一股震天的喊杀声响起。

三王三路并进,不分主次,全力攻打蕴城三门,可能是因为知道许正先离开了,所以三王都知道蕴城兵力空虚,所以急着想要第一个打下蕴城。

要知道,谁第一个攻进蕴城,那蕴城的归属,就对那一方有利。

所以三王也是卯足了劲,第一次进攻,就使出了全力,五万士兵,带着攻城器械,冲向了前方那座已经屹立了不下百年的坚城。

只是鹿死谁手犹未可知,但周阳文前景绝不乐观。

第二百三四章 蕴城攻防战

蕴城攻防战终于开始了,三王三十万军队,寿王周阳文仅仅只有五万兵马。

第一次的进攻,三王就全部全力以赴,五万战兵携带精良的攻城器械疯狂的杀来,在蕴城前有一条宽约两百米的护城河,只是很可惜,这条护城河根本就挡不住疯狂而来的五万战兵。

几千块飞桥被迅速打起因为蕴城的护城河有些宽,所以攻城的战兵们用转接轴连接的方式,将飞桥变成折叠式飞桥。

等飞桥搭建完毕之后,立即弓兵向前,到达蕴城前两百米处,弓兵疯狂的对着蕴城之上射箭,跟着战兵带着攻城器械向前冲去。

蕴城之上,所有的弓兵也不顾生死,向下射箭,两边弓兵死伤加剧,蕴城士兵和青山城的士兵无法比,因为他们的弓箭没有青山城复合弓强。

复合弓的射程是普通弓箭的两倍,余夏的青山军可以安心的射杀攻城之敌。

可是蕴城的弓箭射程还不如三王的弓箭射程,所以这些弓兵就不能安心的射杀,而是冒着被射死的危险,往城下射箭,这样一来的话,射箭的速度和余夏的青山军就完全比不了。

所以很快就被三王的士兵带着攻城器械来到了蕴城城下。

云梯往蕴城城墙上一搭,三王的战兵不要命的往上爬,很多人都以为云梯可以轻易的推翻,呵呵那就是被电视剧给骗了,古代的云梯可不就是一副梯子。

云梯是和战车结合,一方面,可以保护士兵不受伤,另一方面还能起到稳固云梯的作用,可谓一举两得。、

而且云梯的旁边还有保护车,临冲吕公车:古代一种巨型攻城战车,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战车。车身高数丈,长数十丈,车内分上下五层,每层均有梯子可供上下,车内可载有几百名士兵,并配有弓箭、刀枪剑戟等兵器和相应的攻城器械。

“金汁!”周阳文大喊一声。

此时就是肉搏的开始,金汁大家都知道,粪便熬制的一个玩意,那臭味而且细菌贼多,浇到的人基本上不是被烫伤,就是被细菌感染。

“啊!”

一勺勺金汁被蕴城守兵从城头浇下,城墙下面发出凄厉的惨叫声,不过,即使再惨,伤了一个,还会有另外一个冲上来。

这又是大家一个疑问的地方,都知道第一批爬城墙的士兵必死,那为什么这群家伙可以如此的不顾性命。难道他们真的不珍惜生命,或者说是傻吗,明知道必死还要冒死爬城墙。

实在是没有办法,遇到好的将官,给你利益诱惑比方说生存的人会有很多的金银赏赐,还会有些灰色的赏赐,比方说进城会优先抢劫金钱美女。

还有封官许愿在古代能够做官是很多人的梦想。毕竟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当官的好处是很多的。如果能够当了军官,以后就不用在冲锋了,还可以让别人冲锋。并且军官的灰色收入自然要比小兵要多的多。

还有一种报复心理,因为很多部队里面,士兵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兄弟一样,而且兄弟情义是联系士兵关系的纽带。毕竟在战场上能够相信的只有自己的兄弟。对于这些热血青年来说,兄弟的生死对他们都是很重要的。如果看到自己的兄弟被敌人打死了,对士兵来说是非常愤怒的一件事。所以说有时候将领也会利用这些愤怒,去基次激励士兵为死去的战友报仇雪恨,以打开胜利之门。

最狠的是武力威慑,在碰到必须要打硬仗的时候,将领会想方设法的让士兵冲锋。特别是一些必死之仗的时候,先冲锋的会更加的安全,因为冲锋在前的会有更多的好装备,并且在地方攻击冲锋部队的时候,并不能够做到对冲锋士兵的精确打击。

将领还会派出督战队,在某种程度上说,督战队是强迫士兵去冲锋爬墙。如果是胆敢后退的,一般都会被都战队直接杀死。这样的话会给士兵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如果被督战队杀死,不仅没有赏赐还是很丢人的事,会让自己的家人以后都抬不起头所以说他们都会去尽量的往前冲锋。毕竟建功立业的人都是要付出很多的艰辛。

后面还有很多很多手段,譬如以身作则,有一些比较勇猛的将领,也会以身作则的去带领士兵爬城墙。这样会很大的鼓舞士兵的士气,士兵的力量源泉很多时候取决于将领的能力,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比方明朝万历年间的李如松将军,就喜欢带领士兵冲锋,带领士兵爬城墙。而且每次都能够攻克城池,这就是榜样的力量。

并且在古代战争中,将领是一个军队的灵魂和勇气,只要士兵能够看到将领的身影或者旗帜,即使是很难的战场形势,他们也会坚持下去。如果将领战死或者帅旗倒下,那么接踵而来的必定是全军溃败。

“王爷敌人太凶猛了,我们的人手不够了。”

一位将领来报,渤王这边五万人攻城,因为这五万战兵是精兵,不是那些暴民,他们攻城有自己的节奏,和暴民完全不一样,所以虽然周阳文这边守城准备的也很充分,但是却还是被对方的人多给打的抬不起头。

“什么人手不足,那该怎么办?”周阳文一个皱眉,因为他没有带兵打过仗,所以你问他,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你的问题要是书上的内容或者下棋什么的,他会很轻易的告诉你,可是这打仗,他就只能皱眉和诧异了。

“要不我上!”说着,周阳文就拿起身边的宝剑,想要冲上去。

不过,这个时候身边的剑奴却将周阳文给拦住道:“王爷乃千金之躯,怎可犯险,王爷稍待,我带护卫上,一定帮王爷守住北门。”

“剑奴!”周阳文一阵感动。

不过,就在此时,突然,一阵嘈杂声响起,周阳文立即问道:“怎么回事?”

“王爷是援兵,援兵来了。”

“援兵?”看着那位惊喜的报信将领,周阳文有些诧异,他不知道自己会有什么援兵呀,跟着等周阳文走出去一看,发现来的援兵都是蕴城百姓的时候,周阳文的眼泪就下来了。

他真的没有想到,蕴城的百姓居然组织了三万人,分别前往两个城门支援蕴城守兵。

“多谢多谢!”红着眼圈,周阳文向百姓们行礼。

看着行礼的周阳文,百姓们微微也是一施礼,跟着毫不犹豫的冲向上满是死亡的城墙。

第二百三五章 刀斧加身

古代城池攻防战,充斥了血肉横飞。

周阳文为了这次的蕴城之战,提早在蕴城之外,又筑重城,土城之外,挖掘战壕。百姓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皆发给武器,分派地段,昼夜守城。城中存粮实行军事管制,不分贫富,均按人头每日供应。

只是三王这边也不含糊,准确的采取了围困之法,在城外构筑工事,用鹿角连营,称“锁城法”。

为了啃下蕴城这根硬骨头,三王除了出动了三十万的兵力,还动用数千具炮石、洞子、鹅车、编桥、云梯、火梯。

攻城刚刚遇到了阻碍,三王大将立即撤下战兵休整,跟着就列炮三十座;鼓声一响,众炮齐发。无数斗大的石块遮天蔽日,挟着巨大动能和势能,呼呼风响,声威赫然。

每块石块砸到城墙,都可以明显感到城池在震动,楼橹中炮,立即倒塌,四处泥土飞扬,木屑飞溅,人不幸被砸中,直接成为肉酱!

辰儒先生十分的老道,针对这个情况,辰儒在楼橹四周架设虚栅,下面堆高粗糠布袋,楼橹即使被毁,也能很快修复。

不过,很快三王大将又用填濠法向城推进:用一种下置车轮,上安巨木,状如屋形,用生牛皮覆盖,外面又用铁皮裹实的“洞子”,士兵在里面推动车轮前进,每一座洞子向城池迫近,后面都会有数不清的洞子连续跟上,座座节次相续,连接上了五十作余辆,士兵便在里面不断传输土木、柴薪。靠近了城下濠沟,便用大板薪柴垫底,一层层加高,最后填土,与平地无异。

拥有了这些刀枪不入的洞子,无论城上抛射下的无论是箭、还是石头、檑木,统统失效,毫无作用。

对于城内的蕴城守兵来说,如果再想不出办法破坏这些洞子,洞子里面的三王的士兵就填平了濠沟;填平了濠沟,就接触到城墙了;接触到城墙了……三王的士兵就可以躲在洞子里面凿城墙了!

怎么破解洞子凿城法呢?

辰儒用地听算准了洞子靠城的位置,在对应城里面放置着大型风箱,箱前放置柴火,等城墙被凿穿,便拉起风箱,熊熊烈火顿时被吹成了一条条狂飞乱舞的巨大火舌,钻过了城洞。

刚凿穿了城墙的三王士兵还来不及庆祝,被火一烧,鬼哭狼嚎,却又无从躲闪,只好沿着洞子往后退,火顺着洞子往里燎,洞子反而成了一个更加巨大、更加绵长的风箱,而且洞子里面是木制的,遇火即燃,烈焰张火,三王士兵被烧得鬼哭狼嚎,死伤无数。

三王大将气得七窍冒烟,命人推出几十座鹅车,该车体积庞大,形如鹅形,下面用车轮运载,通体包着铁皮,与城头齐高,前面的“鹅头”由锥形熟铁铸成,下面由大索拉动。每一辆鹅车都由几百人躲在后推行,靠近了城头就拉动大索,“鹅头”上下硺城,情形可怖。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辰儒在城中制造跳楼,士兵站上面将一块块巨石捆起来,砸在对方鹅车上,又派死士在下面用绳子和搭钩将鹅车拉倒。

双方死伤惨重,攻城三王方面死伤一万余人,而周阳文这边也死伤近八千,其中有三千多民夫,这一战有太多的人失去了丈夫,儿子,父亲!

更可怕的是,这还仅仅只是开始,第二天还有更恐怖的疯狂。

第二天一早,战争继续,这次三王将领撤去飞桥改用叠桥法过河所谓的叠桥法,就是先用木筏浮于水面,以后铺一层干柴、一层苇席,一层厚土,依次循环,层层加高。

这种叠桥,城上的蕴城守兵用石头砸、砸不断,用火把烧,又烧不毁,只能望桥兴叹。

遥看桥的尽头,直通三王大军的营寨,灯火如昼,每五百步就设置有一瞭望台,斧凿之声不断,闻于远近。

叠桥搭成,三王士兵运来用数丈高巨树制成的撞竿撞城。该撞竿底部用数十条横木穿下,由士兵手抬肩扛前进,竿顶裹以生铁,或干脆装上大铁枪头,或装上托叉钩头等等。

为了对付三王士兵的撞竿,辰儒命人以桑木作屋,桶索相连,等其撞竿来了,士兵躲在屋里,用铁钩钩住撞竿的竿头,与之对拉,等双方拉得难解难分之时,突然乘势猛放,三王士兵则连人带竿跌落滚做一团。

跟着很快三王士兵就新制作出来的火梯、云梯、编桥比蕴城的城墙还要高,可以直接燃烧楼橹,云梯、编桥可以倚城而上,三者下面均用车轴推行。

一物降一物。

对付这三样东西,辰儒也找来了撞竿,在每个城楼子上都设了置三两条,等三王士兵的火梯、云梯、编桥到了城下,便挥动撞竿撞敌梯桥,下面又用铁钩钩定,使之进不得前,退不得后,再施以火攻,将敌人的梯桥毁坏无数。

三王士兵又出动攻城必备神器洞子,长达数丈,上面用牛皮生铁裹定,里面用湿毡,中间填充石棉,防箭、防石、防火。

辰儒再次破解。

他命人取来径长一尺二寸的熟铁,铸成条纵横布的蒺藜形,复以生铁烧熔,灌充其中,重约五十斤,上面安有链鼻以铁锁相连,绕过滑轮,悬挂在城头,来回敲打洞子。

也幸亏有辰儒在,如果不是辰儒先生想出一个又一个破解敌人的方法,蕴城不用几天,就一定会破。

只是即使辰儒先生机智如妖,但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辰儒先生依旧无力回天,随着杀戮越来越多,蕴城中的死伤超过了五万。

其中百姓死伤近三万,虽然还有很多百姓愿意无条件守城,但是此时的周阳文已经不行了,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因为这样守下去,蕴城之中男丁就要死亡殆尽了。

这不是周阳文想要看到的,所以周阳文因为彻底的崩溃已经开始想要投降了,他想要学明朝的崇祯皇帝,刀斧全部集于一身。

明朝崇祯1644年,闯王李自成攻破北京,而几乎同一时间,皇太极的大军在叛臣吴三桂的帮助下,一路南下直逼京城,这个时候的崇祯皇帝意识到大势已去,无可挽回。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亡国之君要么选择逃走,要么选择俯首称臣,但崇祯二者都没有选择,他走到了那颗歪脖子树下,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位期间勤勤恳恳,并无过失,也想到了先祖当年的遗训: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既然国家已经不在,自己应该为它陪葬,于是他用一条白绫毅然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临死前留下了几句遗言:“朕自登基十七年,虽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然皆诸臣误朕,致逆贼直逼京师。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而这最后一句“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足以看出他的伟大,虽然他是亡国之君,但他的骨气和仁爱之心却值得我们敬佩!

虽然周阳文不知道崇祯,但是他想要学崇祯,因为这两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子民。

而也正是这个决定,让余夏的行动作出了变更。

上架感言

明天中午十二点上架我明早我还会更一章,本来是想要2020年上架的,但是很可惜,一号上架不是我这种等级的作者可以预约的。

这本书连载了三个月,过了五十万字,没有断更过一天,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更有辱骂的,不过,好在我还是坚持写下来了。

这本书是我的试水作,不过请放心,有头有尾,这本书一定完成,三个月来欢喜很多,无奈也很多,感谢所有兄弟的一路陪伴,上架之后还请多多支持,余夏在这里给所有的兄弟们鞠躬了。

七月余夏,写于2019年12月26日晚18点03分

第二百三六章 周阳文求死

蕴城攻防战的第三天,余夏到达了蕴城城南二十里处,跟着余夏就派斥候上前查探,得到的报告是伏尸十万这个报告让余夏感觉有些担心。

很快余夏放出飞鸽,飞鸽直接带着自己的信件前往蕴城中的青山商行。

就在蕴城青山商行的掌柜接到余夏信件的时候,蕴城王宫中周阳文正在召见了自己的先生辰儒,这是周阳文已经下定了决心,想要向辰儒先生交代后事。

“不行!”一声大喝,辰儒先生打断了周阳文的话语。

跟着就见辰儒突然跪在了周阳文的面前道:“你是寿王,你不能这样想请寿王相信老臣老臣定保吾王无事。”

“先生!”周阳文微微的扶起了辰儒道:“可是孤不想仅仅只有孤没事,这几天先生也看到了,城中百姓为孤已经死伤几万有余。

孤如果这个时候逃了,还算不算一个人?

先生你从小教导孤,君为轻,民为重,社稷次之,所以孤想要用自己的一条性命保全蕴城乃至寿国的百姓。”

“可是王爷三王无情无义,你要知道,也许即使你献出自己的生命,也将一无所获,所以不如我们一起逃往青山城,你不是说那位青山侯,是你的长兄,我们就去投奔他。

而且王爷您的母后需要你照顾呀,你如果死了,你让你的母后,如何活下去?”

“孤知道先生是为了孤好,但是先生,孤是绝对不能离开的,因为如果孤活着离开,那蕴城几十万的百姓,就一定不会得到安生,所以先生就不要劝孤了,孤决意已定,今天就会派使团前去谈判。

只要三王答应不伤孤百姓分毫,孤会自裁于蕴城北门城楼之上。”

“王爷!”终于,辰儒的眼泪落了下来,再次跪在了周阳文的身边,伤心的啜泣了起来,而且不能自已,十分的动情。

说真的,周阳文看到这一幕心中也是很痛,可是周阳文也知道,自己刚刚做的一切是对的,三天仅仅三天,蕴城守兵,百姓,死伤几万。

虽然是将蕴城给守住,但是蕴城依旧坚持不了几天,如果许正先不叛逃,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是许正先逃了,带走了蕴城之中一半的兵力,所以蕴城是绝对守不下去了。

与其让百姓枉死,不如以死换生,只是这死的是周阳文,生的是百姓,其他的王爷一定不肯,但是周阳文却甘之如饴。

跟着辰儒无奈的走了,但是就在辰儒离开之后,有人来报周阳文,青山商行掌柜求见。

如果是别的谁,此时的周阳文是绝对不会见的,但是青山商行的掌柜,那可是余夏的人,这让周阳文不得不见,毕竟周阳文要给自己长兄面子。

所以很快,青山商行的掌柜见到了周阳文。

“青山商行掌柜嘉晃见过王爷!”一位大腹便便的胖子跪到了周阳文的面前。

看着胖子行动吃力的样子,周阳文立即道:“嘉掌柜,快快请起你是孤长兄的掌柜,这次蕴城大难,你们出银子出力,真的是帮了孤不少,所以你放心,孤即使是死,也会保你们青山商行的。”

“多谢王爷!”嘉晃再次艰难的起身一躬道:“嘉晃这次来不是要求王爷保我们青山商行的,而是公子来信此时公子已到蕴城城南二十里处。

公子让我与王爷说一声,今夜三更,王爷可出南门,公子率兵护送,一起前往青山城。”

“孤大哥来了!”周阳文惊喜的从自己的椅子上站了起来。

跟着嘉晃也是笑着点点头道:“公子率兵两万,五天前出发,本来会更早的到达蕴城,但是一路上公子遇到了大批匪贼,为了保护寿国百姓,公子只能清剿才来,所以耽误了一些时间。”

“大哥!”说到此处,周阳文的眼泪就落了下来,不停的道:“孤就知道,孤就知道大哥一定会帮孤的,一定会帮孤的,因为他是孤真正的长兄。”

“呵呵!”看着激动落泪的周阳文,嘉晃继续道:“不仅仅是这样,公子还派遣了四个旅进入寿国境内,帮助稳定时局,保护百姓,所以王爷不必过于的揪心。

现在虽然三王来攻,但是我们先避其锋芒,蕴城丢了,其他城还在手中,只要王爷无事,一切有公子替王爷撑腰。

所以王爷今夜三更我们城南不见不散。”

“这孤可能不能答应。”周阳文看着嘉晃有些抱歉的道:“孤不能走,如果孤走了,那三王就会屠戮蕴城百姓,嘉晃你也在蕴城城内,也看见了我们百姓的努力,孤如果此时逃走了。

那孤还算一个王爷吗所以孤决定和三王谈判,只要对方承诺不伤孤百姓分毫,那孤就自裁于蕴城北门城楼之上。”

“王爷不可呀!”嘉晃着急的道。

只是此时的周阳文其实早已下定了决心,所以他再次微笑道:“好了嘉掌柜,你不要劝孤了,虽然孤不走了,但是孤的母后,还有辰儒先生要走,今晚三更,我们依旧是不见不散,

请代话给孤的大哥,就说孤将母后和先生都拜托他了,如果有来世,孤一定为大哥鞠躬尽碎死而后已。”

说完,周阳文惨然一笑。

嘉晃离开,很快,余夏那边就收到了嘉晃的飞鸽传书,看到了周阳文给自己的话语,余夏微微的摇了摇头,因为余夏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崇祯。

一个好皇帝,但是却是一个不懂变通的好皇帝。

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王就要有王的觉悟,绝对不能被感情左右虽然对百姓要用仁,但是这个仁也不至于将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

如果自己的命都没有了,那就不是仁,那是傻。

看着手中的周阳文给自己留的话,余夏无奈的叹息了一声,跟着问道:“丁大山那边解决掉了芙城大贼了没有?”

“应该是最近动手大贼有些狡诈,一直都在等好像是在等蕴城这边的情况!”三子躬身的回答。

“嗯你下令如果明日芙城的大贼不动手,就要主动出击,如果找不到主动出击的时机,那就放弃,四旅明日下午时分,全部转向蕴城这是死命令,有违此令,斩!”

“诺!”三子离开!

第二百三七章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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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的那位长兄真的来了,而且就在蕴城城南二十里处那好呀我们现在就请你的那位长兄进城和我们一起防守吧!”

周阳文的寝中,辰儒被请了回来。

跟着周阳文将自己长兄已经来到蕴城城南二十里处的事说给辰儒听,一是为了让辰儒准备今夜三更带着自己的母后离开,二就是想要向辰儒证明,余夏这位长兄,他周阳文没有看错。

只是周阳文没有想到,辰儒在知道了余夏就在附近之后,第一时间居然是让余夏进来帮自己防守,这多多少少有点不近人。

所以看着自己的先生,周阳文淡淡的道:“先生请你不要再这样说了,我长兄此次前来是为了接应我前往他的青山城,这已经是天大的恩德。

我真的没有理由再让他帮我守城,况且我长兄之后不到两万的兵马,更是多位骑兵,守城多为不利。

先生就不要强人所难还有今晚三更我要拜托先生护送我母后前往我长兄那里,请告诉我的长兄,文的母后,就交由长兄了。”

“哎阳文!”辰儒再次摇了摇头,说真的,此时辰儒有千言万语,但是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因为辰儒知道,说出来也没有用了,因为周阳文已经下了死志。

只好深深一拜,道:“老臣领旨。”跟着默默就走了,只是辰儒走时的背影十分的落寞。

芙城

就在余夏让丁大山寻找战机的飞鸽刚刚放出之后,立即就有斥候来报,三万大贼薛丁终于开始动了,这位薛丁可谓十分的谨慎。

他一直都在按兵不动,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探查蕴城之战,到底胜利的是三王还是寿王,如果是三王失败,这位薛丁就会抢掠一番回老巢。

因为这位薛丁很清楚的知道,三王失败,那芙城即使打下来,也没有人会给自己一百万两银子,不如抢掠一番回去。

而如果三王赢了,那就好了,因为这样就可以攻打芙城了,打下芙城可以卖个好价钱。

就在今天,薛丁探子回来,将今蕴城的战况告诉了薛丁,薛丁分析,蕴城必败,所以也终于下定决心攻打芙城。

三万匪军浩浩dàng)dàng)来到了芙城前八百米处,此时芙城四面紧闭,两万守军全部上城,每个城门五千守军,对城下的匪军严正以待。

“城上的人听着,我们乃是薛大将军旗下义军,你们的王倒行逆施,弑父夺位,天下人人得而诛之,现在希望你门可以弃暗投明,我们薛大将军保证不杀你们。”

薛丁派出一骑,城前喊话。

这个时候,芙城城墙之后,三位男子都默默的看着这一切,这三位就是芙城最高的三位管理者,芙城城主周知之芙城大司马秦天耀芙城刑狱司辰正南。

“混账!”下面的喊话让芙城大司马秦天耀喝骂一声:“我家阳文,乃今之君子,今天居然被一匪贼斥责,并冠上弑父的罪名,真的是可忍孰不可忍。”

秦天耀的话说完,一边的辰正南微微的皱眉道:“这不像是匪贼可以想出来的罪名,我看这伙匪贼可能不简单呀。”

“是极他们的借口和三王的借口无二,我看这伙匪贼很可能是三王的人。”城主周知之摸了摸自己的胡须,跟着看向边的秦天耀问道:“秦司马下面有三万匪贼,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挡得住。”

这个嘶吼,秦天耀一个抱拳道:“城主,司长请放心,我芙城两万守军可是受了我秦天耀严格训练的,期间城主没有短过一两银钱。

让将士们吃饱喝足,还有银子养家,所以不敢说我们芙城的守军天下第一,但是在寿国之中,除了吾王的天鹰卫士,我们芙城的战兵可排寿国前三。

别说是几万的匪贼,就是他渤王的铁林军前来,我也让他折戟沉沙。”

“好养兵千,用兵一时,秦司马,这芙城就靠你了,只要你军队需要的,我芙城上下三十三万百姓,皆为你送来。”

城主周知之给了秦天耀一个定心丸。

秦天耀也是微微一躬道:“多谢城主!”

而就在城楼上已经同仇敌忾的时候,突然,一个不好的事发生,就在下面的喊话的人准备要离开的时候,一名秦天耀的将领没有忍住,一箭将薛丁派来喊话的人给杀。

“哎怎么将使者给杀了?”辰正南一个诧异,站在城楼上惊讶的喊了一声。

“哼。”只听周知之冷哼一声道:“死就死吧,这样的乱臣贼子,死不足惜!”

“只是我担心!”辰正南默默一句。

不过,话没有说完,这个时候秦天耀安慰道:“请辰司长放心,我芙城战兵绝对不会让匪军打进城来。”

只是话就刚刚说到这,匪军只前又有一骑前来,不过,这一骑带着盾牌,来到城前立即大吼:“两军开战不斩来使,芙城既然无耻,那就别怪我们无。”

说完,快马逃离。

快马逃离的一幕则是引起了芙城之上官员和守军们的笑声,只是这些笑容刚刚才起,很快就变成了惊恐之色,因为就在这些芙城官员在笑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阵皮鞭和惨嚎之声。

跟着所有的芙城官员和守军,就看到匪军的军阵之中,被赶出来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这些人被匪军用皮鞭,木棒,砍刀和矛头驱赶着,稍有一点慢行和错误,就会被来一皮鞭和一木棒。

所有的百姓根本就不能有一点的反抗,只能被残忍的押着前行,完全没有反抗的机会。

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芙城上的一位官员激动的喊道:“这这这这些百姓都是我芙城周边的百姓呀,这群匪贼,怎么将我们芙城周围的百姓都给抓了。”

一席话让在场的官员都露出了一个惊骇的表。

等这群百姓越来越近,一些守兵也认出了眼前百姓,只听一位守兵喊道:“大伯大伯那是我大伯,怎么回事,我大伯怎么被抓住。”

一句大伯之后,其他的守兵特别是芙城的守兵,几乎全都看到了自己认识的人,一瞬间,芙城城楼之上一片哗然,跟着秦天耀心中一颤,暗道一声,这次有麻烦了,而且这次的麻烦还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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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八章 无情和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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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军交战不斩来使,可是你们芙城不讲规矩,那好既然你们无,就别怪我们无义,这里有三千你们芙城周围的百姓,而这还是一小部分,我们后面还有一万你们芙城的百姓。

我们薛大将军有令从此时起,我们每隔一柱香的时间杀十人。

三柱香之后杀百人。

一个时辰之后杀千人如果两个时辰之后,你们芙城还不开门,我们薛大将军就用你们芙城一万百姓祭旗跟着攻打你们芙城。”

说完只见那人抽出一把利剑,十分麻利残忍的斩杀了自己面前的十位芙城百姓。

“大伯!”一位芙城守兵在城楼上发出了凄惨的喊声。

“你们这群混蛋,说什么我们无在先,这只是你们的借口,你们早早的就将这些人给劫掠了,根本就是早有预谋,只是找到一个借口而已,我告诉你们,我们芙城绝对不是你们可以得逞的,我们一定抵抗到底。”

秦天耀对着城楼下的薛丁贼匪大声的吼道。

不过,城楼下薛丁的部下无所谓的回道:“我不管你怎么想,你们抵抗也好,不抵抗也好,我们的要求已经出来了,你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打开城门,否则就是杀光这一万三千多人祭旗。”

“你!”城主周知之一个气愤,只是看着城下刚刚被杀的十位百姓,周知之也是露出了为难的神色,他看向边的秦天耀和辰正南问道:“大司马,刑狱司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绝对不能打开城门因为城门一打开,不但外面的百姓要死,就是城中的百姓也不会有一幸免,都会遭受这群禽兽的屠杀。”

秦天耀一字一句的道。

“可是眼睁睁的看着眼前的芙城百姓被杀,那我很担心,芙城的战兵们会哗变。”辰正南说出自己的担心。

“是呀而且更可恶的是,刚刚我一箭杀来使,给了那些畜生无耻的借口,现在我们处于被动呀。”周知之皱着眉头继续的道:“看看刚才我们战兵的反应吧,这可不是好的反应呀。”

“是呀如果等一下杀戮变多,我敢肯定,芙城的战兵一定军心摇动呀,如果哗变,那我们芙城也要完了。”辰正南苦涩不已。

“哎这是真的麻烦,要是此时有一股援军就好了,杀入匪军阵中,将我们芙城百姓给救下来,那样就好了。”秦天耀一声叹息。

就在此时城楼之下,再次响起了匪军的声音:“一柱香已到再杀十人。”

“啊不要呀!”

“救命呀,二狗,快点救救你舅舅呀。”

“我不想死,不想死。”

“开城门呀我们是芙城百姓,给我们开城门吧。”

城楼之下,哀嚎声响起,不过,再哀嚎也没有用,很快,就见那些匪军手起刀落,又是十个人头落地,这一下,血腥味再次一起,彻底将三千多百姓的怯意给提了起来。

每个人都是怕死的,汉文化中的人对于死亡的恐惧明显要强一些。从表现上来说,我们汉人在养生和延年益寿方面兴趣特别强烈的、华人的影视明星特别害怕青流逝、文人墨客特别喜欢哀叹生命苦短等等,这种对于生命流逝的强烈抵触,这是我们汉人民族上的一个特点。

江人不怕死是因为民族气节,杀他们的是满人是异族,但是此时的芙城这里,却并没有这份气节,所以怕死和胆怯都是可以理解的。

看着二十个头颅滚到自己的面前,而且这些头颅自己都认识,就在不到几分钟前还在自己面前说过话,这种死亡的感觉,会让每一个人都疯的。

所以很快下面的三千百姓就害怕了,人一害怕就开始发出自己最原始的歇斯底里。

“打开城门快点给我打开城门,你们这些官员,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我们被杀死?”

“你们这群狗官,我们是寿国的百姓,为什么不打开城门让我们进去。”

“开城门呀我不想死,我还有幼儿妻子,求求你们,不要让我死。”

“狗官给我们开城门你们这些狗官。”

“你们这群害人的狗官,两军开战不斩来使,你们害死我们了。”

“就是你们害的你们这群狗官。”

三千人的骂声不绝于耳,听的周知之,秦天耀和辰正南皱着眉无奈的听着。

“此时不能心软,绝对不能打开城门,如果此时开城门,那就是对城内的百姓不负责。”

秦天耀的话,让周知之和辰正南深以为然,只不过,现在必须要想一个对策,要不然按照下面的哀嚎,很快,自己这边的芙城战兵就都要哗变。

“要不然我带一万人去冲一次,也许能救回一些人。”秦天耀小心的问道。

“不行!”辰正南马上摇头道:“匪军又不是只有这三千俘虏,刚刚那位匪军也说了,他们在后面还有一万人,即使你救了下面的三千,后面还有一万。”

“是呀而且更糟糕的是,如果救了三千,那一万就必须救,而如果救一万个时候,匪军给你来个陷阱,那我们就完了,要知道我们只有两万战兵压,绝对不能冒险。”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道我们现在就要束手待毙。”秦天耀有些无可奈何的道。

“不是束手待毙,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安抚军心,等一下我们立即将开城门的利弊说给将士们听,让将士们理解而后面将士们该如何选择,我们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说完,周知之一声叹息,跟着秦天耀和辰正南也是露出了无奈的表。

“什么每隔一柱香的时间杀十人。

三柱香之后杀百人。

一个时辰之后杀千人如果两个时辰之后不开城门就杀万人?”

丁大山听到这个消息也是露出惊骇的表,跟着有些意外的道:“这位薛丁有一定的手段呀。”

“哼残暴不仁,有手段又怎么样,丁部长,这次我们六旅为前锋,看我冲破那些贼军的大营。”余壮起请战。

丁大山微微一笑:“先锋没有,都是先锋,这次六千骑兵一起杀入匪军中军,见人就给我杀,我要匪军军营血流成河,要让此战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青山军的威名。”

“诺!”余秋,余壮,钟黑虎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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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九章 百姓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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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柱香已过兄弟们给我杀百人。”

那位杀人的匪军又出现了,而这次是三柱香的时间,所以他要杀百人,而这杀百人的声音一出,哀嚎声立即就从三千的俘虏百姓口中传出。

不想死这些百姓都不想死,活着多好,所以没有人愿意去死,一听到要死,被俘虏的百姓只能哀嚎求饶。

只是求饶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们是鸡,城楼上的守兵是猴,薛丁是要杀鸡给猴看,一为震慑,二为扰乱军心其实这次这位薛丁的做法虽然无耻和残暴了一点,但是却是有效的。

战争吗不就是这样的残酷,而且战争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赢,只要扰乱了芙城城墙上守兵的军心,那他薛丁就是对的,至于残暴,薛丁也仅仅只是贼。

“杀!”

一百头颅,滚落而下芙城城楼之上,也是哀嚎连连。

因为这一百头颅中,很多芙城战兵都是认识的,其中更有多人是至,眼睁睁的看着至被杀在自己的眼前,这是何等的痛苦。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出城和这群匪军拼命,下面那个是我娘,他们杀了我娘。”此时,城楼上动而起。

一位士兵的娘亲被斩杀在城楼之下,绪一下就失去了控制。

很所士兵虽然拦着这位士兵,但是却也同这位士兵,更多的是被默不作声,眼神中对城下的匪军充满了浓浓的恨意,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如果这些士兵一昏头,不管不顾的开城门,那个时候,三万匪军一拥而上,吃亏的其实只有芙城。

“弟兄们!”

辰正南走了出来,来到了那位挣扎着想要冲下城楼的士兵面前,轻轻的道了一声:“节哀!”

跟着直起子道:“弟兄们,为什么城下这些畜生要当这我们的面杀我们的亲人,其实他们就是想要我们疯狂这样就可以达到这些畜生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们想要杀进我们芙城来,想要欺辱所有兄弟们誓死保卫的芙城。

这芙城中的三十多万百姓,才是他们最大的目标。

我们军人,军人的职责就是保护百姓,我知道自己的母亲被杀了,而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是一种极其不好的体验,可是我们吃的是百姓之粮,用的也是百姓供养。

难道我们现在要抛弃百姓?

兄弟们,忍住坚持住我们绝对不能让前面的畜**计得逞。”

辰正南的一袭话,让刚刚紧张的气氛稍微的缓解,只不过,这依旧是治标不治本,因为现在才仅仅只是杀百人,等一下杀千人的时候谁也不知道,那将是一个怎样的局面。

“将军,我看芙城一定是我们的。”

薛丁坐在自己的中军帐中,边慢慢的走过一个女人,端着一杯茶水递到了薛丁的面前。

“呵呵粥儿等我打进这芙城之中,你想要什么随便挑。”薛丁咽了咽口水,有些贪婪的看着眼前的这位女子。

“我想要什么你不是都一清二楚吗?”那位被叫做粥儿的女孩嫣然一笑。

“又是什么文坛才子呀粥儿,我其实也好的,你要不看看我!”说着因为着急,薛丁直接站了起来,直接冲向了那位女子,想要拦腰将女子给抱住。

只是这个时候,那位被叫做粥儿的女子却一个闪道:“将军请自重,如果你要是bi)迫粥儿,粥儿立即自尽。”说完,那名叫粥儿的女人,直接拿起自己头上的簪子对准了自己的喉咙。

“别别别我不动,我不动,粥儿,我绝对不动,你可是我的军师,我以后靠着你的事还有很多,所以请粥儿一定不要做错事呀。”

看了看惊慌失措的薛丁,这个时候那位粥儿才再次又嫣然一笑,跟着福了一福道:“我相信将军,这次芙城攻下,我要城中才子,好了不耽误将军攻城了,粥儿告退。”

说完,那名叫粥儿的女子浅笑离开,留下了一个魂牵梦萦的薛丁痴痴的看着粥儿的女子背影道:“粥儿,不管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来人呀!”薛丁面露狠色大声一吼。

“将军!”立即从外面大帐中走进来护卫。

“一个时辰到了没有?”薛丁问道。

“已经到了!”护卫回答。

“好对方还不开城门,那就给我一次杀千人我就不相信,这群芙城人真的是铁石心肠。”

“诺!”护卫离开

很快护卫就到达了芙城城门前,只不过,等护卫将薛丁的命令给念出来之后,所有跪在前面的百姓都大哭了起来,不过,那些匪贼可不管你们哭不哭,接到命令就要杀人。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被俘虏的百姓喊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替你们去叫门,如果对方不开,那我们就帮你们攻打芙城。”

“哦!”终于,那些匪军停下了手中的刀。

跟着薛丁的护卫也是立即回去禀报,薛丁也很意外,不过,对于这些被俘虏百姓的提议,薛丁却感觉不错,所以下了决定,只要自愿去叫门的百姓,可以暂时不用死。

后面就很简单了,几乎就没有不愿意去叫门的百姓,这些百姓只想自己活着,其他的事与他们一概无关。

两千多的百姓浩浩dàng)dàng)的来到了芙城城下大声的喊道:“开门开门!”

城楼之上,周知之也是立即回应道:“各位百姓,我们不能开城门呀,如果城门一开,那么匪军就会杀进芙城,那个时候就是生灵涂炭了。”

只是周知之的话语,对那些一心求生的百姓一点用都没有。

“哼你说生灵涂炭,那我们就该被杀我们难道不是你们的百姓,凭什么我们就要死,快点给开门。”一位比较年长的老人,使劲的看着芙城的城楼上之上,想要寻找什么。

很快,等他找到之后,立即喊道:“狗娃子,快点给你爹我开门,难道你想让你爹死吗,快点开城门,那些人说了,不会杀我们,只要开了城门,我们父子就能活了。”

这位一喊,其他有子侄在军中的百姓,也开始高呼自己子侄亲戚的名字。

一时之间,军心再次摇动,而且这次的摇动更加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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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骑兵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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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

“大伯!”

“姑妈!”

“爷爷!”

芙城城墙之上响起了芙城战兵们的呼喊声,等这些芙城战兵一喊芙城城下,那些百姓再次响起了哀嚎声两相这么一融合。

芙城城主周知之露出了落寞的神色道:“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为什么芙城城主要说一切都完了,因为此时城上城下已经同气连枝了,双方都已经快要失去理智了,城上是为了亲,城下是为了活着。

亲和活着都是一个人的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所以很容易让人失去理智。

此时的城上和城下变成这样周知之感觉一切都要完了,当然了,这个感觉不单单只有周知之一人,秦天耀和辰正南也是感觉到了。

“城主,我们下城楼吧我还有亲卫一千,可以杀出去对了辰司长也一起走,快!”秦天耀无奈不已。

而就在三人说话的时候,芙城上的战兵也终于按捺不住了,出现了互杀的形,一些想要冲下城楼开城门的战兵被其他的战兵给拦住,不过,那些想要救亲人的战兵怎么可能会被拦住,所以厮杀就开始了。

“快走吧!”上面的厮杀场景,让秦天耀再次喊了一声。

就在周知之准备无奈摇头离开的时候,突然,辰正南眉头一皱道:“别急,快看前面是什么况?”

被辰正南这么一喊,周知之和秦天耀也是往城外看去,只见远处一条青色的骑兵笔直的冲向了匪军的中军!

“援军,是我们的援军!”秦天耀一喜,跟着大声的对正在械斗的士兵喊道:“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有救了,我们有救了,你们看,是我们的援军。”

就在秦天耀手指方向,六千青山军的骑兵呼啸着冲向了匪军的中军大帐,就像一条青色的巨龙,让人看的是血沸腾。

秦壮,秦秋,钟黑虎三人是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而青山军骑兵的出现也是让三万匪军慌了一慌,薛丁对着莫名其妙突然出现的青山军骑兵也是惊骇不已。

跟着他就将自己最精锐的五千老营给派了出去。

所谓的老营,其实就是薛丁的精锐,这五千人吃的是最好的,穿的是最好的,用的也是最好的,而战斗力也是最高的,这些人手持盾牌,穿盔甲,悍不畏死。

这支老营不知道帮助薛丁打了多少硬战,而且多为胜仗。

所以薛丁十分的放心他认为自己的这五千老营精锐,再加上一万的匪军,绝对能打败那群骑兵,只是薛丁做梦也不会想到,很快他就要知道青山军骑兵的厉害。

“列阵!”

一万匪军在前,五千老营在后,一万五千人对着青山军骑兵严阵以待,只是青山军的骑兵可不是一般的骑兵,就在这一万五千人刚刚将阵型站好之后。

余秋,余壮,钟黑虎同时发出命令,拿出鲁呈连弩。

六千支鲁呈连弩,一共可以出六万支箭在余秋,余壮,钟黑虎三人一起的命令声下,组成了一个庞大的黑色暴雨疯狂的倾泄进了匪军一万五千人的阵型之中。

“啊!”

“我被中了!”

“我的腿!”

“快点拉我一把。”

惨嚎之声遍野,一万五千人最少也有三千人被一次给死,瞬间,这一万五千人的阵型就乱了,就在此时,六千青山军骑兵抽出自己的马刀,对着已经乱了的匪军阵型。

就像一柄利刃一样,冲杀而入。

步兵是永远都打不过骑兵的,只要当骑兵杀入步兵的阵中,那么不管步兵有多少,这些步兵都将成为待宰的羔羊。

首先骑兵最大的优势在于机动。事实上,不是步兵打不过骑兵,而是跑不过骑兵。骑兵机动强,弓箭加马刀,即使遇到全副武装的重装步兵也能放风筝放死对方,欧洲的重装步兵就是被蒙古骑兵放风筝轻松放死的。即使骑兵打输了也不怕,大不了撒丫子跑路,反正步兵也追不上。步兵打骑兵,胜则小胜,败则大败。

其次,骑兵冲击力强。骑兵冲锋排山倒海,气势宏大,特别是披重甲的重骑兵简直是古代的装甲部队。一旦重骑兵冲击步兵阵列,步兵根本挡不住。金国曾依靠铁浮屠纵横中原,虽然岳飞发明了砍马腿的办法但付出的代价极为惨重,去砍马腿的步兵基本一去不回。

最后是骑兵持续作战能力强。骑兵善于长途奔袭,对后勤补给依赖小,能够连续作战,只要带少量补给就能奔袭千里作战。而步兵必须携带大量辎重补给,一旦补给被切断或者短缺只能撤军,仗就没法打了。

所以古代的骑兵,素有陆战之王的美称,在古代绝对是最强大的兵种。游牧民族凭借强大的骑兵屡屡入侵中原,蒙古人更是凭借彪悍的铁铁骑横扫欧亚大陆,统治了半个世界。

当然了,骑兵也不是战无不胜的,其实骑兵也有害怕的东西,那就是可以排成紧密阵形的燧发枪,按上刺刀就是长枪方阵,拿下刺刀就是一群‘强弓硬弩’,那个时期骑兵也有马上可使用的火枪,可惜和马弓步弓的差别一样,马枪的威力程一样不如步枪,只要是正面对抗,无论是冲击还是对,骑兵都占不到便宜。

如果是在没有燧发枪的时代里,长矛兵和弓箭手是必须分开的,两者不能混合,所以方阵中远程兵种的数量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可即使是这样也比骑兵多,毕竟骑兵需要很大的活动范围,一个骑兵所需要的活动范围,足够五名步兵排列,一匹合格战马的饲养费用,也远比训练五名步兵的费用要高。

所以,无论是从地形考虑,还是从价比考虑,步弓手的数量都不会少于骑手,对的话,骑兵是占不到便宜的,除非骑兵一方拥有更好的弓箭。

余夏一直都在为骑兵研制最好的弓箭,就是这个原因。

余夏的骑兵可以说武装到了牙齿,而匪军的步兵则是垃圾即使有五千老营,以现在的战斗能力,没有遂发枪,没有步弓手,这些人在余夏青山军的面前,就是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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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一章 重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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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骑兵攻击薛丁中军而丁大山则是率领剩余战兵直接杀到了城下,解救要被处死的三千百姓。

两相合击,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被劫掠的芙城百姓。

就在青山骑兵快要冲进薛丁的中军大帐之时,那些本来还在前面的匪军接到命令回援中军大帐,不过,在回援的时候,他们想要杀死那三千俘虏百姓。

但是就在这些人想要对着三千百姓展开杀戮的时候,丁大山带领的青山军来了,虽然没有骑兵,但是青山军的三千弓弩手教对方做人。

几轮箭雨,这些想要杀三千百姓的匪军只好撤离。

芙城城楼上一片欢呼。

而此时薛丁这边,则是遭受到了灭顶的打击,薛丁做梦也没有想到,他自己的所谓精锐老营,居然在青山军骑兵的攻势之上,连一刻钟都没有坚持下来。

青山军骑兵的攻势实在是太猛了。

眼见自己的老营和一万匪军被冲的是七零八落,这位薛丁也是意识到了自己要败了,所以薛丁果断的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逃。

不过,在逃之前,薛丁还想着那位粥儿姑娘,只是不管薛丁如何的去找,却再也找不到那位粥儿姑娘了。

最后薛丁无奈的离开,三万匪军,后来只有两万匆匆逃走,有人会说,还有两万人,为什么不去拼什么,兵败如山倒,那个时候,军队早就失去了战斗意识,别说两万,就是十万,如果失去了战斗意识,那也不行。

看着薛丁逃离丁大山也是重重的缓了一口气。

听着芙城的欢呼,丁大山也是露出了一丝笑容,而就在此时,只听芙城城楼之上响起一个激动的声音:“大山你是虎贲统领丁大山?”

随着声音,丁大山往上一看,等发现秦天耀之后,丁大山也是惊喜的喊了起来:“你是秦天耀,天耀兄弟!”

“哈哈是我,是我大山哥,怎么会是你来呀开城门这是我们自己人。”说着,秦天耀就亲自冲下了城楼。

很快芙城的城门被打开了,一万多百姓相继进城,亲人团聚,场面感动。

而秦天耀则是带着辰正南,周知之来到了丁大山的面前欣喜的介绍道:“来我来介绍一下,这位丁大山,曾经是我们寿国最出名的虎贲统领。”

“啊!”

一声虎贲统领,让周知之和辰正南连连的点头,当年虎贲领其实在寿国还是很出名的,所以很多人都知道虎贲统领丁大山,都清楚丁大山的战力。

跟着秦天耀再次介绍了周知之和辰正南。

然后丁大山笑着见礼道:“周城主,辰司长!”

双方相继见礼,之后,周知之询问丁大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丁大山就将自己公子让青山军帮寿国平叛,然后自己又怎么遇到薛丁劫掠百姓。

最后自己公子做的决定一一的说了出来。

这么一说,所有人都释然了,周知之更是一躬到底道:“这次如果不是丁部长,我们芙城真的是凶多吉少,再次请受老夫一拜。”

“周城主!”丁大山一把将将周知之给扶了起来道:“寿王和我们公子是兄弟,那我们就是自家人,所以不要谢了。

而且我丁大山曾经也是寿国人,所以我绝不会忘本,这次也算是机缘巧合,不过,要谢的话,还是要谢我们公子。

只是遗憾的是,我们还是来晚了,百姓还是被杀了一百多人。”

说完,丁大山微微一个叹息,这个时候辰正南出言道:“丁部长,不需要介怀,现在已然是最好的结果了,那个就不站在这里说了,丁部长,进城我们准备了酒宴,犒赏一下我们的友军。”

跟着,周知之和秦天耀也做出了请了手势。

只是这个时候,丁大山却摆了摆手道:“三位大人,好意心领了,不过,我们是不能进城,更不能吃一点东西。”

“啊这是为什么?”芙城的三位大人都露出了惊讶的表。

丁大山微笑着回道:“因为我们公子有令,这次前来寿国境内帮助平叛,一不能拿寿国百姓的一针一线,二不能吃寿国百姓一米一粮,三不能进入寿国的一村一城。

违者斩立决。”

“嘶!”三位芙城的大人都惊讶的倒吸了一口冷气。

不过,很快周知之却拍起手掌不停的赞叹道:“这就是仁义之师,这就是我们寿国最好的兄弟之军,丁部长,你们的公子真的是仁义无双呀。”

听到有人夸奖自己的公子,丁大山微微露出得意之色。

而就在此时,突然,飞鸽信使来报,看见丁大山之后,飞鸽信使立即躬道:“部长,有重要消息。”

“什么消息?”丁大山回问道。

“这!”飞鸽信使有些微微的看向了边上的芙城三位大人。

不过,丁大山认为应该是剿匪的事,所以没有必要瞒着,索大方的道:“说吧三位大人不是外人。”

有了丁大山的话语,那位飞鸽传书立即道:“公子钧令虎贲旅,骑兵旅,五旅,六旅火速前往蕴城,与公子汇合,蕴城此时十万火急,寿王周阳文危在旦夕。

接此令之后,务必立即启程,不得有误。”

“什么!”

丁大山还没有应诺芙城的三位大人倒是惊骇的大喊了起来。

“大山哥!我们的部队已经集结完毕了!”中午时分,秦天耀,周知之还有辰正南来到了丁大山的边。

“你们决定了?”丁大山看着三人道:“真的要跟着我们前往蕴城,只留五千守军,兵力单薄呀。”

“丁部长,我和辰司长会守住芙城的,请带秦司马前往蕴城,我王危在旦夕,不知道也就算了,只要知道,我们定要前往救援。

如果不是本城主有守城之责,我也是必须要去的。”

周知之说的很坚决,跟着丁大山也是微微的点点头,他没有想到,这芙城官员还是有种的,听到了寿王有危险,居然将城中一万五千守城兵都给拉出来,只留五千守军。

看样子这个寿王还有民心,看到对方如此的坚决,丁大山点点头道:“好我们一起出发,正好我们的兵源也有限。”

就这样,一万二千多的青山军和一万五千的芙城战兵,一共两万七千多人星夜驰援蕴城,汇合余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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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二章 三更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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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更余夏率骑兵六千来到了定好的接应地点,蕴城城南十里处,大概又过了一刻钟,余夏就听到了马蹄之声。

因为城南没有任何三王的兵力,所以从城南出来很简单。

而为什么城南没有三王的兵力,前面已经解释过了,这就是围三阙一,其实三王巴不得蕴城中的寿王可以逃离,要知道三王要的是城,并不是寿王的命。

毕竟都是一个姓周,拿下蕴城那是顺势而为,现在壮大自己才是最关键的,至于寿王周阳文想要逃,也就任由他逃好了。

“叮铃叮铃!”

两声清脆的铃铛响声,这是街头的暗号,余夏听到了铃铛声,也是第一时间让马车迎了上去,跟着就看到大概一行三千人的队伍。

这三千人中包括了辰儒先生的家眷,周阳文母亲秦氏的随从宫女什么的,更重要的是,还有一千五百天鹰卫士。

这些天鹰卫士,周阳文一个都没有留,包括于胄还有那位剑奴都被周阳文以死相bi)给bi)出了城,这是周阳文报答余夏最后的办法。

他要将自己的最强的人都留给自己的长兄。

“前面可是秦伯母!”余夏走出了马车焦急的问道,童心萍则是执剑在手,警惕的看着四周。

听到了余夏的声音,于胄率先的走了过来,看到余夏,于胄也是放心的对后道:“王妃是余侯爷。”

很快只见后面一架豪华的马车中走出一位仪态尊贵的妇人,看到余夏之后,妇人立即跪在了马车上哭诉的道:“余侯爷本宫求你救救我的儿子,你的兄弟阳文吧。

阳文已经在蕴城之中有了死志,余侯爷,本宫求求你了。”

看到周阳文的母亲下跪,余夏从马车上立即跳下,跑到周阳文母亲的马车旁边马上要搀扶对方起来,只是让余夏有些无奈的是,不管自己如何去搀扶。

周阳文母亲都不愿起来,必须余夏答应去救周阳文她才愿意起来。

就在余夏准备告诉周阳文的母亲,自己会试一试去救周阳文,但是话还没有说出口,突然,后面又一辆马车过来,跟着就见一位老者走了出来道:“何必这样咄咄bi)人!”

“辰先生!”

看到来人,周阳文的母亲十分的恭敬喊了一声。

“嗯!”辰儒点点头道:“王妃娘娘阳文已有死志,而且对面是三王的三十万军队青山侯已经仁至义尽了,要知道青山候兵不过两万,现在可以带兵前来救援我们,然后让我们有个栖之地,我们就应该已经感激了。

阳文不止一次说过,青山侯是他最好的长兄,是真正的亲人长兄。

一开始我还不太信但是这次阳文的所谓的亲大哥和弟弟们全部在开战前逃离蕴城,而青山侯你却在开战后,我们蕴城要大败之前来到了蕴城准备解救!

说真的老朽佩服呀,你对阳文是真的用心,是真的想要做他的兄长!”

说完,辰儒用一种很钦佩和感谢的眼神看着余夏。

余夏也是连忙的将周阳文的母亲给搀扶起来道:“多谢辰先生的夸奖我和阳文以前有过误会,不过,后来却兴趣相投,我这个人是个贫民,不是贵族。

但是虽然我是贫民,可是贫民有一个比贵族要好的习惯。

贵族其实也并不多高贵,基本上都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只是我们贫民,虽然穷,虽然生活在底层,但是我们却会不离不弃。”

说着余夏看了看边有些憔悴的周阳文母亲道:“伯母不必下跪,我会倾尽全力去救阳文,不过,我知道成败如何,所以我会安排你们前往青山城。

如果我败了,我会逃回青山城,用生命守护伯母,而如果我胜了,那我就会接伯母还有辰先生回来。”

“余侯爷!”王妃秦氏感动不已。

这个时候,一边的辰儒也是感动的道:“如果侯爷可以帮助我们打败三王军队,那么以后寿国和青山城就是兄弟之国,我寿国愿称青山城为兄。

两国一同发展,不分彼此!”

余夏微微一笑,然后点点头道:“好不过,我们现在首要的目标还是打败三王的联合军,我想要请教一下,三王军队中谁是最弱的。”

余夏问题,让辰儒先生点点头道:“我们回你们的营地详说!”

就这样一行人马上返回了余夏的大帐跟着辰儒也不休息开始帮助余夏分析此时的战局,还有三王军队的军事力量。

两天之后傍晚!

就在明天,周阳文准备开城投降,因为谈判完成,三王答应了周阳文的要求,不会伤害城中的人,但是三王的使者也强调周阳文不需要死。

因为三王根本就不想要周阳文的命。

可是周阳文表明上答应的好,但是他其实早就有了死志,虽然三王不想让自己的死,但是自己丢了自己父亲的都城,还害死了几万蕴城百姓,这让周阳文十分的内疚。

死对于周阳文来说,其实是他寻找的一种解脱。

所以周阳文还是准备在开城投降的这天,见到三王的军队他就自杀,只是周阳文却不会想到,此时在蕴城的南门附近,余夏已经集结了一支军队,而这支军队的人数为十万人。

很多人一定会诧异,为什么会有十万人这十万人是从哪里来的,就是一开始余夏也是很诧异,不知道怎么会来这么多,后来根据丁大山的解释,余夏才算知道,这十万人其中余夏的青山军是21000人,荒城9000人,一共三万人。

其他的七万人都是寿国自己的军队,其中有像芙城那样的守兵,也有乡野之中组织的勤王军怎么说呢,还是周阳文的声明太好了。

废除了军户和匠户,减免赋税,鼓励农桑,给了寿国百姓最大的实惠,也因为这样,寿国百姓不希望周阳文有事,毕竟一朝天子一朝臣,谁知道下一个管事的,会有什么想法。

如果下一个管事的,和以前的老寿王一样,那百姓还活不活。

所以一定要将周阳文给保下,就在丁大山大军过境的时候,很多知道了周阳文危在旦夕的人,都纷纷加入了救援的队伍中。

让余夏的军队得到了极大的补充,有了这十万人,余夏感觉自己有机会一战不过,这一战却不是正大光明余夏要偷营找一个最薄弱的军队为突破口,余夏有一个东西要立大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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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三章 爆炸果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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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何时行动?”

辰儒来到了余夏的大帐中问道。

“寅时!”

“为何是在寅时?”

“因为寅时是人一天之中最为疲累的是偶,那个时候全休息状态,骨骼、肌和关节完全放松。这时人体血压很低,脉搏和吸吸的频率也很低。

是偷营的最好时机。”

余夏的回答,辰儒先生只是能明白大半,不过,他这次来的目的当然不是问偷营时间,

跟着就听辰儒问道:“我带着天鹰卫士攻打西门吧那样的话有我在前方,应该会更好。”

“不行!”余夏很干脆的回绝道:“你必须和伯母先走,因为我答应过阳文,一定要保证你们的安全,所以我不可能让你上战场,辰先生,你就不要让我分心,好吗!”

“哎!”一声叹息,辰儒无语的道:“其实有我在真的会好很多,不过你是主帅,我会听你的,和王妃一起离开,但是侯爷,这次你可以不顾一切帮助我们寿国,请受老夫一跪。”

说完,辰儒跪在了余夏的面前,余夏想拦都没有拦住,而跪下之后,辰儒跟着起就走,余夏可以看得出来,这位老人对周阳文也是真心的。

寅时辰儒和周阳文母亲的马车在五百天鹰卫士的保护下慢慢的离开余夏的大本营,本来余夏是想让所有的天鹰卫士都跟着两人离开。

但是周阳文的母亲和辰儒那是死活不干,他们希望可以留下更多的士兵前往破敌,最后是在余夏的强硬态度下才带走了五百天鹰卫士。

两辆马车并车而行。

突然王妃秦氏的声音在一辆马车中响起:“辰先生,你说余侯爷可以打败三王的联合军,救出蕴城吗?”

辰儒先生能听出此时王妃秦氏声音中的抖动,这是担心,十分害怕的担心所以辰儒就微微的笑了笑回答道:“机会很大,我看了青山侯的军队,那叫威风凌凌。

这支军队不管放在哪里都是一支强军,曾经青山侯只有一万人的时候,就曾经大破三万匪军。”

“真的那太好了,现在青山侯有十万军队,就一定可以破掉三王的三十万军队。”王妃秦氏一个欣喜,只是辰儒却在自己的马车中微微的摇了摇头。

怎么说呢谈何容易呀,因为对面的可不是匪军,那是正儿八经的三国精锐,为什么要在寅时偷营,还不就是怕打不过,余夏的青山军是厉害,可是余夏的青山军只有两万人。

并不是只要余夏领导的军队就是青山军这十万人中,更多的军队战斗力不到余夏青山军的一半。

只是听到了王妃秦氏微微有些舒缓的声音,辰儒还是不太忍心告诉她真相。

“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辰儒先生慢慢的说了两句,只是脸上却是微微露出了担心之色。

等到了寅时一刻,余夏集结了所有的军队,十万人分两军,一军五万人,分别由丁大山和余大猛统领,余大猛攻西门刑王军,丁大山攻东门赵王军。

按照余夏的设想是,攻破两军之后,十万人不论剩下多少,全部攻向北门的渤王军,余夏边会留三千骑兵,如果西门和东门,那一方不利,余夏就会前往支援。

所以今天晚上余夏也穿上了铠甲,准备为了自己的弟弟拼一次。

就在余夏带着十万大军准备给前往蕴城偷营的时候,此时在蕴城外面的三王军队则是最放松的时候,为什么说是最放松的时候,因为刚刚谈判成功了,三王的军队明就要进城了。

而且是恶战过后,一开始三王士兵本来精神都是紧绷的,如今现在谈判成功了,所以所有的三王士兵都开始精神放松,而且明天就要进城。

今天也就是所有三王士兵精神最放松的时候。

要知道精神一会紧绷跟着又全部放松,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就像上次在凤鸣城前打的那一战差不多,这样时而紧绷又时而放松的精神状态,是很容易产生营啸的。

营啸的可怕就不用多说了吧。

寅时三刻所有军队到达指定地点,余夏下了命令,今天先不着急攻击,先让火箭旅率先攻击,所有军队护着火箭旅到达三王军营前五百米处。

用石弩往三王的军营中发炸弹果。

这炸弹果虽然威力不是很大,但是这夜中爆炸的声响可不是小,而且还不是一颗,是上百颗,上千颗和上万颗,这样组织起来的炸弹果爆炸的声音是恐怖的。

“三二一发!”

“嗡!”“嗡!”“嗡!”“嗡!”“嗡!”

一百架石弩同时发,一百颗炸弹果从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砸进了三王的军营之中。

“砰!”“砰!”“砰!”“砰!”“砰!”

爆炸声四起,要知道此时的晋国还没有爆炸,更没有火药,这样可怕的爆炸声只有雷声才会如此,而且还是接连不断的爆炸。

而爆炸过后,第二轮的燃烧罐也投入,一轮炸弹果,一轮燃烧罐。

火光四起,雷声轰鸣。

“什么况!”突然的不明况,直接让刑王和赵王本来睡的很放松很香甜的士兵紧张了起来。

“啊!”一声惨叫响起,一个被炸弹果直接扔中,跟着炸弹果一爆炸,整个脸都炸掉半边,惨叫声响起,士兵狰狞的冲进了自己的帐中,像自己的同胞求救。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惨叫声开始此起彼伏,帐篷开始着火,而这大火还扑不灭,跟着就听有人大喊:“不好了,快跑呀,天上降下神火和天雷,要将我们全部都给杀死呀。”

终于压抑开始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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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四章 营啸和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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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赵国人士他是一名刚刚入伍的新兵,古代当兵可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是和平的年代当兵,那还不错,一当兵就可以减轻家中的徭役,而且会有军饷送回家中,每月还能给家里寄一封家书这对于一些年轻男子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仅可以挣钱还可以减轻家里的赋税,减轻家里的重担,并且还能够让自己在军营当中好好的生活。就算打仗的话也就都是一些小打小闹,就像唐太宗初期一直在连绵不断的打仗,但是每次都是以战胜归来,死伤的并不在多数。一旦立下战功还能够衣锦还乡,对于一些功利型的士兵来说这是真正可以建功立业的时候。

可是此时的晋国可不是和平的大唐,此时的晋国内战不停,而且盗匪横行。

谁不想保命呢?谁又愿意去赴战场送死呢?

只是有的时候不是你不想就可以不当兵的,就像到了秦朝之后实行的是郡县制,所以将会把征兵的名额放到每一个郡县当中,只要将这些人征兵的数目到了即可,汉朝也一直延续这个传统到了三国时期,也就是中国最动dàng)的那几百年当中又开始了连绵的战争,所以就出现了像木兰替父从军这样的励志故事。因为这个时候每家每户的男丁都要出一个人,不论你家是年幼老少都要上战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强制征兵,没有人能够躲得过征兵。

像在诗圣的诗当中也有说出的就是大儿子上了战场死了小儿子还要顶上,甚至两个儿子都死了这家里面的老父亲要继续上战场为国家征战,这就是强制征兵所带来的隐患。

顾炎就是被强制而来的士兵,要知道军队之中也是十分黑暗的,老兵欺侮新兵那是比比皆是,而且军官对士兵也有着绝对的权利,不像现在,还有人权,古代可什么都没有,一些脾气暴躁的军官直接就是对士兵拳打脚踢。

而且在古代军队士兵会在行军打仗的过程中,士兵会跟随自己的领导者和敌人面对面进行厮杀,杀死敌人和被敌人杀死这样的画面会在战场幸存的士兵脑海中出现。

即便回到军营也会因为犯错被推出斩首,下一次大战自己还能不能活下来,敌军率军突然袭营,军营军法严厉有“十七军队律,五十四斩,动不动就杀头。士兵都是胆战心惊的活着,长年累月,这种暗的绪会在士兵的脑海生根发芽。

更可怕的是,顾炎一直被几个老兵欺侮着,这些老兵将顾炎的头夹在自己的裆下,跟着用藤条去抽顾炎的全,顾炎吃痛,就会不停的挣扎,而越挣扎就会被打的越惨。

一开始顾炎还去找军官去报告,但是却被军官骂了一顿,还说顾炎有当告密者的潜质,所以在他退伍前,所有人都可以在他上做任何想做的事,可以象对待狗一样对待他,甚至可以杀死他。

于是顾炎就是成为了茅厕的专职打扫员,时不时就会遭到体罚,鼻梁骨被打断,牙齿被打掉好几颗,每天深更半夜都会被叫起来跑步,一个月不到二两的月饷被人偷走一些,过的简直不是人过的子。

谁也不会想到,这些事都疯狂的压抑在了顾炎的心中,虽然平时顾炎都表现的唯唯诺诺,是所有人耻笑的对象,可是当夜幕降临,顾炎心中也会有魔鬼降临,只是魔鬼还没有说服顾炎。

但是这次不一样了这次前几天攻城,死亡徘徊在顾炎的边,每天都要经历生死,这让顾炎已经要疯了,精神已经紧绷到了极致。

只要再有一个点,顾炎就要疯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本来放松的顾炎,突然被一声尖叫声吵醒,跟着有人大喊神火和天雷来了,顾炎从自己的上起来,看着外面的火光和恐怖的爆炸声,还有边那些欺侮自己老兵的惨叫声。

终于顾炎在战场上,军法的严酷下造成的暴怒,嗜血,残酷的负面绪爆发出来,这种绪很微妙,很无解,就在帐篷中所有的士兵都准备逃跑的时候。

顾炎拿起属于自己的武器,开始砍向了边那些曾经欺侮过自己的老兵,一刀一个,轻松而又爽快,顾炎越杀越多,越杀越爽,第一次顾炎感觉自己好像可以呼吸了。

“杀!”顾炎的喉咙中爆发出了最低沉的嘶吼声。

而这一声呼喊,居然引起了很多士兵的共鸣,这些人和顾炎一起抄起武器同认识的人一起把他们不认识的士兵认成是敌军或者是与自己结仇的士兵、军官对其展开杀戮,报复的攻击。

余夏这边也是同时出兵骑兵,步兵,直接扑向了已经发生了营啸的赵王和刑王的军队。

“公子大喜赵王和刑王军队因为我们的爆炸果还有燃烧罐发生了营啸,我们十万军队追杀进去,现在已经直接将赵王和刑王的军队给杀崩溃了。”

三子开心的回来报告。

余夏微微一喜,他就是想要制造营啸,没想到还真的成了,跟着余夏问道:“踏云军和锐甲军呢?”

因为被辰儒告知,三王出动了他们最精锐的军队,所以余夏也是马上问道。

“哈哈!”这个时候,三子开心的大笑道:“天佑我青山军,就在谈判成功之后,渤王的铁甲军,刑王的踏云军还有赵王的锐甲军都已经提前离开。

我们的青山军长驱直入,势不可挡。”

“好好好!”余夏一连说了三个好,这是真的开心,因为本来余夏还担心会遭遇这三支军队,那样自己这边死伤就会在所难免,好在这三支军队居然走了。

这也是因为这三支军队是三王最核心的贴卫队,这次派来是表达自己的决心,等知道蕴城已经攻下来了,就立即让他们回去,也是合理的。

但是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余夏居然会不顾一切的攻伐而来,而且还带着让人意想不到的利器。

如果三王的铁甲,踏云,锐甲都还在,余夏的青山军一定不会势如破竹,因为三王这三个军队是真的厉害,只是天意弄人呀。

就在击溃了赵王和刑王的军队之后,余大猛和丁大山率军对渤王的军队来了一个合围,跟着渤王的军队也瞬间被击溃,这次大战一共花了两个时辰。

从深夜杀到了天空出现鱼肚白,余夏这边战死受伤八千人,而三王军队则是付出了战死八万然后三军溃逃的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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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五章 辰儒的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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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王爷!”

周阳文的宫之中,一个小太监连滚带爬的激动的冲到了周阳文的面前,虽然小太监因为一不小心将自己的腿给磕破了,但是此时的小太监却是露出了大喜的表喊道:“三王军队败退了,有人来救我们了、”

“你说什么有人来救我们了?”

周阳文一个诧异。

而小太监则是使劲的点头道:“这是剑奴大人刚刚给的消息,此时剑奴大人就在外面。是否传他进来。”

“好马上让剑奴进王宫,我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周阳文期待的回道。

跟着剑奴很快就走进了王宫,周阳文立即问道:“什么况?”

剑奴跪在周阳文的面前道:“是青山侯,昨夜青山侯带领自己的大军夜袭三王三十万军队,一夜雷声滚滚,火光冲天,因为不知道具体况,所以我紧闭城门,等到第二天我才看到青山侯的马车在哪里。”

“我大哥怎么样?”周阳文感动的问道

“青山侯应该没事,只是我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所以此时我还没有开城门!”

剑奴的话还没有说完,周阳文呼的一下,从自己的椅子上站了起来怒骂道:“混蛋,那是我大哥你怎么能将他挡在城外。”

说完,周阳文连鞋子都忘记穿,直接冲出了王宫,上了一辆马车,飞也似的来到了蕴城北门。

“开城门开城门都请快点帮我开城门。”

在周阳文的狂啸声中,蕴城北门终于被打开,这个时候,余夏的马车正在城下,看到城门大开,余夏露出了微笑走出了马车。

“大哥大哥!”

看到余夏,周阳文眼睛微微的有些红了起来,此时的周阳文是真的百感交集,本来周阳文是准备今天就要自杀的。

所以就在当晚,周阳文想了很多,特别是自己的那些一听到有战争,就毫不犹豫逃离蕴城的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们。

这些人是真的伤了周阳文的心,让周阳文认为自己是不是做人太失败,连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兄弟都离自己而去。

就单单是想这个问题,周阳文就想了一夜,后来周阳文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己确实很失败,所以他感觉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是正确的。

但是有人真的愿意去死,答案当然肯定是否定的,所谓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一个王爷。

这让此时余夏的出现,实实在在的是感动了周阳文,只见周阳文光着脚冲到了余夏的面前,此时的周阳文一点形象都没有,反而像是一个受了很多委屈的孩子,不顾一切直接抱住了余夏。

跟着让余夏有些无语的是,周阳文大哭了起来,就这么紧紧的靠在余夏的前,弄的余夏有些慌张,因为余夏明显看到了自己边童心萍,那微微嫌弃的小眼神。

额哥可没有断袖之癖呀!

余夏心中一个荒唐,不过,过了一会看到哭着哭着居然在自己怀中睡着的周阳文余夏心中也是微微的释然了,这个孩子可能是太担惊受怕了,所以!

余夏摆摆手,让剑奴前来,将周阳文给扶走,然后道:“请王妃和辰先生回来,青山军还有其他勤王军不得入城。”

“诺!”剑奴领命离开。

“你说什么青山军大败了三王的三十万军队。”

李皓月一下子从自己的龙椅上被惊的站了起来:“他是怎么做到的,青山军不就只有三万不到的人马,,怎么可能击败三王的三十万精锐之军。

这个余夏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看着皱眉的李皓月,李语汐立即道:“根据内卫回报,余夏有十万大军。”

“青山军有十万?”李皓月惊骇的看着李语汐。

“不是的!”李语汐解释道:“青山军只有不到三万人,其余的七万人乃是勤王的军队周阳文在寿国的声望很高,他将自己父亲周寿所有的错误规定都给废除,跟着提出了修生养民的政策,得到了寿国百姓的肯定。

所以他有了事,寿国百姓全部众志成城,也是因为这样,才会在十分短的时间,聚集七万勤王兵。”

听到这里李皓月微微的道:“君为轻,民为重,社稷次之,没有想到,周阳文这个小子居然也懂这个道理,他父亲的倒行逆施,居然反而是成就了他。”

说着李皓月微微的摇了摇头。

不过李皓月不会想到,其实周阳文能如此快速的获得寿国所有百姓的拥护,这其实也是哪位辰儒先生提前布置的。

为什么辰儒先生会让周寿如此的乱来,其实辰儒先生知道周寿不是一个好的王位继承人,自己如果和对方对着干,辰儒就一定会和周寿翻脸。

所以辰儒选择了纵容,尽量的帮着周寿收拾残局,然后得到周寿的信任,跟着辰儒开始调教周阳文,将周阳文调教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还有周寿的死,和寿国已经到达的临界点。

这有点像和珅和乾隆。

所有人都知道,和珅的商很高,懂得做人,也懂得说话,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懂得揣测乾隆皇帝的心思,拍马永远的恰到好处。有了乾隆皇帝的喜与赞赏,和珅为官期间必定会选择肆无忌惮的贪污。

乾隆皇帝曾在临死之前交给和珅一封密信,并且告诉和珅没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拆开此信。和珅之于乾隆对自的喜,自是理所当然的认定此信为保命信,同古代的铁血丹书一般于自己的危难时刻能够保住自己的命。

乾隆驾崩,嘉庆继位。刚上台的嘉庆皇帝便对和珅家进行了抄家,并且逮捕和珅本人,处以死刑。临死之前,和珅猛地想到乾隆皇帝留给自己的一封密,打算以此物保住自己的命,便恳请嘉庆皇帝给与自己将此信呈现的机会。

和珅原本以为乾隆皇帝给与自己的是一封保命信,但是拆开信封,信纸上只有三个字“留全尸”。原来乾隆皇帝早已经料到和珅的下场,留给和珅的也并不是什么保命信,留全尸也算是对昔能够揣测自心思者最后的喜。无可奈何,和珅保不住自己并且家产全部充公。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乾隆皇帝不选择自己亲手处置和珅本人,而是让嘉庆皇帝对其进行处置?再者,为什么乾隆不选择留和珅一条命?

首先,不可否定乾隆皇帝对于和珅是赞赏的。其次,和珅的腰缠万贯主要依附于乾隆皇帝对其的喜。和珅本人贪慕钱财,只要乾隆皇帝在位,和珅便会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满足于现状,绝非会选择冒险造反之事。

而且乾隆皇帝留下和珅的重要原因,是想凭借此人达到朝中大臣相互制衡的目的,相比于一心想造反,不慕不贪者,乾隆皇帝更喜欢和珅一样的人,因为有软肋。但是,一旦乾隆皇帝驾崩,相比于保住和珅,乾隆皇帝更希望其死亡。任何一位先帝驾崩,新帝继位都会引起朝中大臣的不信任。

乾隆留给嘉庆的不仅是一个清朝,更将和珅作为稳定嘉庆平稳统治的贺礼。对于和珅的贪慕,朝中大臣自是有所耳闻。嘉庆皇帝处死和珅,一来可以稳定自己的皇位,赢得大臣的信任;二来,没收和珅的家产可以充盈国库,让未来有所保障。

辰儒明知道寿王的所作所为都是倒行逆施,但是却随着他作威作福,其实那个时候辰儒先生就是要用周寿做文章。

周寿一死周阳文上位,立即大赦天下,废除旧制,瞬间将寿国百姓的心都给收在囊中,让周阳文将王位坐的稳稳当当。

那些周阳文的兄弟,没有一个能和周阳文争,这就是辰儒的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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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六章 恐怖的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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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和我详细的说说大战的过程,到底余夏是怎么大败三王军队的。”李皓月靠在了椅子上。

“这!”李语汐有些为难的看着李皓月回道:“陛下因为昨天,哦不是是今天,余夏是在寅时展开偷营,那时乃是深夜,所以无人知道余夏是如何破敌。

不过,那天余夏的弄出了不小的动静,据说火光冲天,雷声滚滚。”

“雷声滚滚?”李皓月突然在椅子上睁开了眼睛问道:“下雨了?”

“额!”李语汐摇摇头道:“没有下雨,不过,却有如雷声一样的轰鸣声十分的巨大,有些让人恐怖。”

“雷声雷声!”李皓月猛的从椅子上站起了,直接在中走了一走,转了几个圈跟着惊呼道:“是炸弹!”

“炸弹?”李语汐有些诧异的问道:“陛下,炸弹为何物。”

微微的眯了一下眼睛李皓月有些恐怕的道:“炸弹是一件可怕的爆炸武器,它利用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辐与破片对攻击目标造成破坏。

这玩意是杀人的利器,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余夏居然可以将这种玩意给放了出来,这个混账,要知道现在炸弹的杀伤力可能仅仅之后十人或者百人。

可是随着发展,炸弹的威力将会越来越大,那个时候会因为它不知道死多少人。”

“这这炸弹真有如此厉害?”李语汐有些惊骇的问道。

“你当然不知道,因为你没有见过但是我却见过可怕的贫铀弹,贫铀弹在战场上的所用其实是有点类似穿甲弹,但是所造成的威力可不小,要知道,他不仅仅能够,轻而易举的穿透坦克的装甲,而且他还会有和核弹一样的作用,那就是他的辐能,因为贫铀弹是含有铀238的硬质合金为主要原料制成的。

而铀238本就具有一定的辐,半衰期达45亿年,不到天然铀的一半,虽然没有原子弹的影响大,但是有辐存在,就会对受害国有很大的辐伤害。

当初在伊拉克战争,和越南战争中,美国都使用了大量的贫铀弹,尤其是在伊拉克战争中,当初伊拉克的地面防控设备全都被美军提前销毁。

而当时能够出战的就只有伊拉克的数千辆坦克了,但事实是,在美国的贫铀弹攻击下,这些坦克几乎毫无抵抗之力,很多伊拉克士兵直接放弃坦克逃命,要知道这些贫铀弹不仅仅能将坦克报废了,所战胜的辐也会让战场上的士兵受到伤害,这场战争结束后,很多幸存的伊拉克士兵都患上了癌症。

还有疯狂的云爆弹,很多人可能没有听说过这款炸弹,但是知道这款炸弹所造成的威力,你就不会小瞧了,它又被称为是空气炸药,因为一旦燃烧,他就会消耗整个爆炸区内的空气,所以在爆炸中心的士兵大多会因为窒息而死,而云爆弹爆炸的时候,也会产生一定的高压和高温,这种况下,也会形成很强的冲击波。

最后是恐怖的燃烧弹这个应该是完全没有辐的炸弹了,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在二战中,本本土,死于燃烧弹的人数,是远远多于死于原子弹爆炸的死亡人数的,当时美国的李梅将军提出了这样的作战方式,直接在东京这样全是木制房屋的地方,投掷燃烧弹,仅仅几天就死了数万人,如果没有原子弹,一直使用燃烧弹,可能会让本灭国。”

李皓月突然不停的说着,但是这些话语,一边的李语汐却一点都没有听明白,只听李语汐有些担心的看着边不停说着的李皓月问道:“陛下您是不是生病了,为何为何您现在说的这些,我一点都没有听懂,什么美国,伊拉克还有本,那都是什么国家。

还有贫铀弹,云爆弹,燃烧弹那些都是些什么?”

看了看李语汐那有些担心的模样,李皓月突然闭上了嘴,然后淡淡的躺到了椅子上道:“语汐朕没病,你不用担心,刚刚朕说的话,你可以当成没有听过,不过,朕说这些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说我们有大麻烦了,这个余夏朕看必须得死。”

“陛下要杀余夏?”李语汐一个惊呼。

“不是朕想杀,是他必须得死。”李皓月坚定的道。

“可是青山城!”后面的话李语汐没有说完,跟着李皓月直接的道:“我们可以什么都不要,但是余夏必须要死。”

“诺!”李语汐单膝下跪。

为什么李皓月要余夏必须死,因为李皓月害怕了,十分的害怕,要知道炸弹这玩意被余夏弄出来,那就是余夏直接触碰了李皓月的逆鳞。

曾经李皓月在基础薄弱的时候,也想到过炸药,而如果想要炸药就必须要有火药,众所周知,火药的配方是一硝二磺三木炭。

这个配方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可是这一硝二磺三木炭是火药的主材料,但是他们之间的配比又是多少,这个就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了。

李皓月用一硝二磺三木炭试验了快三个月,但是却并没有得到火药的真正配比,倒是可以做烟花了,只是想要做炸药,这火药的配比还是不对的。

现在有人将炸药领先于自己制造出来,这人还很可能是一个穿越者,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所以李皓月起了杀心。

她认为要在对方不知道自己也是穿越者的前提下,率先杀死对方才是王道。

绝对不能让这位穿越者再次壮大起来,如果让余夏继续的发展,那么以后死的一定是她李皓月,很快,李语汐出了宫门。

骑着一匹快马火速离去,至于去哪里谁也不知道,而有没有带着什么陛下的旨意,其他的人也不知道。

“母后!”

蕴城寿王宫,周阳文因为太累了,所以睡了过去,一睡就是一天一夜,而等到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自己的母后之后。

周阳文立即惊喜的从上坐了起来,跟着一把将自己的母后给抱住道:“您回来了。”

就在王妃秦氏点点头之后,也抱住自己的儿子笑道:“回来了回来了是的长兄接我回来的,你认了一个好长兄呀。”

听到自己长兄,周阳文立即惊喜的喊道:“对了母后,长兄呢,他在那里,孤要去谢谢我的长兄。”

就在这个时候,辰儒走了出来道:“余侯爷在城外,不曾进城,而且他要走了。”

“什么长兄要走了为什么?”周阳文一个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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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七章 间谍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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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哥为什么不进城,而且他为什么要离开了?”对于余夏的离开,周阳文十分的诧异,他不知道,自己的大哥明明救了自己,可是为什么不和自己一起庆祝一下,就要匆匆离去。

“难道是青山城有失?”周阳文立即担心的问道。

“青山城无事不过,你大哥走确确实实是为了你!因为你大哥是在为你善后不但他走了,他还将跟着来的一些勤王军给带走了。

只留下了其他寿国城池的守军,他这样做,是防止有人对你不利。

哎我以前还说过,你和你大哥之间的感是笑话,现在我才知道,是我小人了那位余侯爷对你是真的做到了大哥的义务。

不但冒死帮你打退了三王的军队,更是帮你善后要知道这勤王军可以有良莠不齐,如果进到蕴城,看花了眼,那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对你可是一种打击。

但是你大哥第一时间就压住了这些人,不但让那些勤王军不许进城,就连他自己和青山军都没有跨进蕴城一步。

真的是高洁无双!”

“大哥!”周阳文一阵感动。

跟着周阳文从上起来道:“孤要去见我大哥,他不愿意进城,那孤就出城见他。”

“好!”周阳文说完,一边的周阳文母亲就点头道:“阳文,我支持你,去送送你的长兄吧,记住以后他就是你真正的长兄,你要好好的和他相处。”

“是母后,孤知道了。”说完,周阳文就快速的穿好了衣服,跟着冲出了王宫。

大概花了一刻钟的时间,周阳文追到了余夏的马车。

“大哥大哥!”余夏坐在马车中,听到好像是周阳文的呼喊,就令马车停下,等余夏出了马车,还真的看到周阳文骑着快马急匆匆的追了过来。

“你醒了体没事吧?”余夏带着微笑看着周阳文问道。

而这个时候,周阳文则是对着余夏一躬到底道:“大哥阳文在这里拜谢大哥了,如果没有大哥,我此时恐怕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你要自称孤。”余夏笑着纠正道。

“不在大哥面前,阳文不敢称孤,大哥对阳文的好,阳文都会铭记在心,这次大哥不顾生死,帮阳文击退三王联军,阳文感激不尽。”周阳文有些眼睛红红的看着余夏。

“嗯!”这个时候,余夏点点头道:“其实我只是帮你解决了暂时的危机,后面你还必须要处理很多的事,其他地方的小股叛乱,还有那位许正先。

这些你都必须要尽快解决,还有我的青山军会全部撤出寿国,不过,我会支援你钱粮,就像这次来的勤王军,你可以全部招募回来。

不过,阳文你要记住,军纪必须严明,而且也不要妇人之仁,就像这次,你本可以逃离,却非要有什么死志,这是何等的愚蠢,人活着才有机会,不活着,你什么机会都不会有。”

“大哥教训,阳文铭记在心。”周阳文眼圈红红的看着余夏再次道:“大哥就不能和我回蕴城吗?”

“你看又妇人之仁了!”余夏看着周阳文微微的露出笑意道:“我不能入城,我如果入城,那勤王军就会入城。

这是不行的,所以我只能在城外镇着,不过,以后我会去你蕴城玩玩的,当然了,不会带兵!”

“我知道了那大哥,我就送你到这里了。”周阳文看着余夏依依惜别。

余夏则显得潇洒的道:“有需要就对我说一声,我一定会来救你的!”说完,余夏商马车缓缓离开,只有周阳文在后面对着马车再次真心诚意的深深一躬。

余夏走了,没有带走什么,甚至连蕴城都没有进,而余夏这样的走,让周阳文难过,但是却让蕴城的百姓松了一口气。

为什么?

那是因为害怕,毕竟谁知道那些士兵进了城会做什么事,余夏就是充分了解这些百姓的思想,所以才没有进城。

不但余夏自己的军队不进城,外面的勤王军也不能进城。

这样的话,就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事,跟着蕴城也开始可以快速的回复,后面余夏的青山商行,积极的从各地调来了粮食和银子,开始对蕴城进行全面的修复。

蕴城的民生快速的恢复,青山商行有很大的功劳,跟在后面辰儒出面代周阳文讨伐周边小股匪贼,一个月的时间。

寿国境内除了许正先的一个旭城,几乎全部光复不过,这个许正先的旭城,却不是很好夺回的,因为旭城的位置偏北,靠近渤王的领地,得到了渤王的支持。

城中有五万守军,想要将旭城光复,那最少需要二十万的大军,现在周阳文可没有二十万的大军,而且现在寿国更需要养精蓄锐。

所以最后决定,放弃旭城暂时不去攻打,全力的休养生息。

这次的蕴城之战,余夏的青山军一战成名,三王这次都折损了实力,也对青山军有了忌惮,跟着寿国发布消息,称寿国蕴城和青山城结为兄弟之城,周阳文拜余夏为长兄,以后同气连枝。

这样其他的诸侯王也都微微的放弃对寿国来一刀的想法,寿国是弱,但是青山城却是一个让人有些颤抖的地方。

就这样时间到了九月余夏的青山城开始了扩建,本来可以容纳三十万人的城池,开始扩建成为可以容纳五十万人的城池。

因为青山城成为了很多活不下去的晋国百姓的希望之地。

青山城没有压迫,没有榨取,没有歧视,只要你肯卖力,那就会活的很好,这样的语言,传播在晋国的大地之上,很多晋国活不下去的百姓都梦想着来青山城。

余夏的青山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收了三万多人,所以余夏开始扩建起了青山城。

而就在余夏开始扩建青山城的时候,青山城轻松的混入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人,这些人有的是装成百姓,有的装成商贾,还有人装成工人,默默的潜伏进了正在扩建的青山城。

他们是谁的人,目的是什么说真的,此时还完全不得而知,不过,要说的是,这里面最强的一支潜伏者,是李皓月的人,他们是李皓月的内卫。

任务很简单,刺杀余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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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八章 七巧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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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姐我们终于进入青山城了!”

一对粗布衣裳的姐妹,走在青山城的街道上,此时的青山城街道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有商人,有小贩,有农民,有工人不过,唯一相同的是,这些人脸上都带这笑容。

听到自己小妹的话后,那位姐姐则是正色道:“不要太得意要知道我们这次的任务可是很重要的,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才刚刚进入青山城,真的没有什么好高兴的。”

“哦!”被自己的姐姐批评了一下,妹妹显然很是失落,不过,就在妹妹刚刚失落的时候,突然,青山城街边的一个玩杂耍的地方,又再次吸引了自己妹妹的目光。

“姐快看是变脸呀那是我们家乡的人呀。”

所谓的变脸,是晋国某地的一个绝活,一张脸刹那间可以变幻出十四张之多,真是值得惊叹的事。而这个某地就是小女孩的家乡,要知道,这位小女孩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回到自己的家乡了,甚至她再也回不去家乡了,所以看到自己家乡的东西,小女孩还是会惊喜。

只是这个时候,她的姐姐却板着脸道:“海棠多多你又犯错了我们没有家乡,我们只是一群忠于主子的人,我们不应该有未来,家乡,亲人所以海棠多多,这是最后一次,如果还有下一次,我会将你交给大阁主。”

“不要不要姐姐,多多知道错了,保证不会有下一次了。”说着,海棠多多露出了一丝可怜的小模样。

跟着两人慢慢的向前走,走到一个小酒馆,姐妹俩立即被的接了进去。

与此同时就在姐妹俩进入酒馆之后,现在名叫余绣的三子慢慢的从小酒馆对面的旅店窗前默默的笑道:“又有一对小虫子进来了,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人已经调回来了五批,对付这些小虫子没有问题。”余强坐在一边喝了一口茶水。

“可不能出差错,公子的安全是我们青山卫的一切,如果公子被伤害了,你我就自裁吧!”余绣默默的看了一眼余强。

“当然那个不但是我的公子,更是我的亲人,我知道该怎么做,内卫也好间谍也罢这次我们一次都给钓出来,然后彻底的铲除。”余强微微一笑。

“好就是这样七巧节就要到了,那天公子会去商业广场点天灯,祈求我们青山城风调雨顺,那个时候不是那个之前,我们青山卫要将这次所有混进青山城的所有小虫子都给清除掉。”

“诺!”余强从自己的椅子上站了起来。

“糊了!”

余夏家中的客厅,很多人都在,余冬冬,陈民敏,余裳儿,邱小麦,贺雨萱,童心萍。

“赢了,赢了又赢了,雨萱姐,你真的太棒了,我就知道,我今天找你来,一点都没有错。”余冬冬开心的大喊了起来。

只不过,其他在桌子上的三人则是无语了起来。

第一个不爽的就是余夏,只见他指着余冬冬道:“你这是耍赖,你自己不行,就请外援,也太不耻了。”

“就是!”陈民敏立即附和:“那下次雨萱是我的我也让她帮我。”

“我也要!”余裳儿立即喊道。

“嘿!”余夏不干了,看着几人道:“我的商部部长,凭什么给你们呀,以后,雨萱就是我的,专门为我服务。”

说完,争吵声再起,贺雨萱露出无奈的笑容,不过,她却很喜欢这种亲的氛围。

吵了一会之后,麻将也不打了,邱小麦端上来一盘西瓜道:“吃西瓜吧!”

余夏第一个拿了西瓜,跟着其他女孩才一一的拿起,就连余冬冬这么放肆,也没有拿起第一块西瓜,只有等余夏拿了,其他然才可以拿。

吃着西瓜,一边的余冬冬笑嘻嘻的道:“我们要放假了,七巧节,姐姐们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没有?”

七巧节,也叫七姐诞,又称七娘会、七娘妈诞等。

相传这七阶级,是编织云彩、纺织业者,是侣、妇女、儿童的保护神。在七巧节这一天,你拜祭了七姐,那么你就可以祈福许愿、乞求巧艺、祈祷姻缘、保护小孩平安等。

而拜祭的主要特色就是放天灯,特别是女孩,当天晚上对着天空的朗朗明月,摆上时令瓜果,朝天拜祭,放飞写着自己愿望的天灯,乞求天上的女神能赋予她们聪慧的心灵和灵巧的双手,让自己的针织女红技法娴熟,更乞求婚姻的姻缘巧配。

“准备好了,而且我准备的天灯一定会吓你们一跳。”

童心萍嘻嘻一笑,一边吃着第三块西瓜,一边开心的道。

“这个我可以作证我的天,心萍可是将这个月的饷银都砸在这天灯上了,我看你们谁都比不上。”余裳儿嘻嘻一笑。

“真的假的我的可也不小哦!”余冬冬嘿嘿的道。

“切!”谁知道,这个时候余夏冷笑一声道:“你们两个能有多大,我告诉你们吧这次最大的天灯是我放的。”

余夏的话,让周围的女孩一愣。

其中童心萍无语的道:“公子,你可是是男的,你放什么天灯,放天灯都是女孩放的,裳儿和小麦姐都不能放了,你凭什么放?”

童心萍的话语,也是其他女孩诧异的地方,所以都看向了余夏。

余夏这个时候嘻嘻的笑道:“我也不想放,不过,方部长说,我必须要放,而且放最大的,不过,我祈求的和你们不一样,你们是祈求一个人的,但是求的则是全青山城。”

“啊!”这个时候,大家终于明白了。

跟着余冬冬有些担心的问道:“那大哥你的那个天灯到底有多大?我的可是有这个桌子那么大。”

“呵呵!”余夏坏笑了一声道:“哎呀那你的也太小了,我的那个据说有有是个桌子那么大。”

“什么?”

余夏的话,让童心萍和余冬冬两人面如死灰,要知道,两人就准备在七巧节那天出的风头,已经不知道花了多少银子,现在居然来了这么一处,你说两人该有多不爽吧。

倒是余夏露出了得意的大笑,那笑声是真的让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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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九章 内卫四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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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吃多吃点!”

海棠多多姐妹两人在小酒馆中忙碌了一上午,时间到了下午的14点,才重要吃上了饭,虽然累了点,不过,饭菜却是极好的。

一条红烧鱼,一碗红烧,一碗蘑菇汤还有两个蔬菜。

店主夫妻不停的给两人夹菜,全都都是菜,海棠多多那吃的叫一个欢畅,倒是一边的那位姐姐海棠心艺,则是有点抱歉的看着店主夫妻道:“舅舅,舅母,你们也吃呀!”

“呵呵你们吃,我们天天吃,你们在外面受苦了,我是真的没有想到,还能将你们给找到,都长成大姑娘了,要是没有你们手臂上的胎记和那枚你们母亲的玉佩,我都认不出来了。

这次能找到你们,真的是姐姐保佑,以后你们就在舅舅这里,舅舅会很快帮你们弄到居民证,然后让你们安安心心的待在青山城。

以后我们一家人守着这个小酒馆,一辈子都不分开。”

说完,那位店主眼圈就红了起来,默默的喝了一杯酒,看的让人心疼,好在就在气氛变得伤感的时候,店主的妻子笑道:“好了,好了现在两位只能都到了,那以后就没有苦子了,跟着侯爷,我们青山城的居民,子只会越来越好。”

“是是!”店主笑着点点头道:“子只会越来越好,好了,不说了,大丫,二丫,你们吃,多吃点!”

“谢谢舅舅!”海棠多多和海棠心艺齐声道。

跟着一家人开心的吃起了午餐,只是这对青山城的店主不会想到,他们认为的所谓两个侄女其实都是假的,而真正的店主两位侄女早就已经战乱逃亡而死。

古代的王朝没有哪一个是能长治久安下去的,甚至连历史时期拥有“万朝来拜”的唐朝,诺大的一个国家,经过子孙后代的更替统治,终有衰败的一天。古代战乱不断、祸及殃民,每一个朝代的更替,必将引起一场大范围的劳民生财事件。战争需要兵。从民间,帝王下达的服兵役,对象一般是年轻健壮的男子,但如若兵马不够,则需要更多年龄阶段的男子,离谱到上演“全民皆兵”之景象。

战争爆发之时,古代的平民百姓是如何躲避战乱的呢?百姓一听到此地要打战的消息,便会立即警惕起来,赶紧收拾好所需之物,带着一家老小逃到太平的、无战乱的地方去,即使路途遥远,对于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来说,这是逃避死亡来延度生命的有效方法,背井离乡,做一个不得不远离故土的人。

但心却对故土怀有浓浓的家乡之,他们希望有一天,故土太平了,就可以重返此地,但一般的况是不尽人意的,逃离的百姓要么在路上饿死,要么得疾病而死,要么遇到凶恶之徒被杀死,种种的况都说明古代百姓的命与所统治的帝王政治有关,一个好的帝王,是不会让他的子民颠沛流离,背井离乡的。

因为在逃亡的路程中,会死很多很多的百姓,这位店主的两位侄女只是其中之一。

跟着这两位侄女的世被晋王的内卫知道了,然后就顺势而为,让两位内卫潜伏进了青山城,好像人不知鬼不觉,但是青山卫还是技高一筹。

早就锁定了两人。

夜晚降临,海棠多多和海棠艺心被自己的所谓舅舅和舅妈带着在青山城游玩,两人也是被这青山城给惊讶到了,晚上回到家中躺在上,两人还是对今天晚上的见闻,感叹不已。

“姐姐这里和别的地方真的不一样,你刚刚看到了没有,这里的衙役居然保护百姓,我还看到一个小孩摔倒了,这里的衙役,立即就将小孩给搀扶了起来。

真的姐姐,这里和很多地方都不一样。”海棠多多躺在上看着窗子外面道。

这个时候海棠艺心也默默的道:“是呀这里和别的地方太不一样了,要是我们出生在这里就好了,只是多多,你要搞清楚现在的况。

我们不是来感叹的,我们是内卫,是陛下手中的暗箭,不管这里有多好,我们都不能迷惘。”

“我知道的姐姐,刚刚我已经问过舅妈了,我说如何才能见到公子,舅妈告诉我,三天之后就是七巧节,那个时候那位公子就会出现在这里的商业广场放天灯,我们两人可以在那里狙杀他。

只是如果我们如果狙杀了那位公子,舅舅舅妈一定会被连累的。”

海棠多多的话,让海棠艺心微微一怔道:“多多,你又乱想了,还是那句话,弄清楚你的位置,记住你是内卫的人,那个所谓舅舅和舅妈和你没有一点关系。

好了睡觉吧!”

“哦!”海棠多多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就在海棠多多和海棠艺心闭上眼睛的时候,一场场杀戮在青山城城中展开,这是青山卫开始清人了,首先清除的是各诸侯国的探子。

这些探子基本上都是没有用处的,所以为了不让这些人破坏青山卫的计划,首先必须清楚干净。

等这些诸侯国的探子被清楚干净之后,跟着就是渤王刑王赵王和其他有实力的诸侯国的探子,这些探子要比那些小诸侯国的探子专业一些。

最后要清除的就是那位皇帝陛下的内卫,不要以为那位皇帝陛下的内卫就混进来两个人,海棠多多和海棠艺心。

其实李皓月的内卫一共分为四阁,牡丹阁,冬梅阁,秋菊阁和海棠阁,四阁共有四千四百四十四人里面现在有很多的孤儿,大者十一二岁,小者五六岁。

集中起来,与世隔绝,进行残酷的淘汰训练。

合格者被磨练掉七六,成为专职的杀伐工具,同时又确保出绝对的忠诚。

她们是一群合格的护卫,更是一群合格的暗杀者,这次为了刺杀余夏,李皓月的内阁四阁全部出动,李皓月下令,只要四阁中某一阁成功刺杀余夏,那么那一阁,就会成为四阁之首。

因为这道命令,四阁也是精英齐出。

只是这青山城是真的不好进,所以一直到现在,四阁中也就混进了不到三十人,其中海棠阁最少,但是却最隐蔽,只是她们不会想到的是,她们还是太小看了青山城人的防卫。

这些人都以为自己进来的神不知鬼不觉,但是事实人,她们在刚刚进入青山城的时候就已经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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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对不起,你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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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我又赢了!”

夜晚,余绣坐在余夏的对面,轻轻的带着微笑拿走了余夏面前的一块金锞子。

“呵呵!”余夏轻笑了一声道:“你们现在怎么了以前我十回是可以赢个一两回的,怎么现在一回都不行了,和你们玩纸牌还有麻将,一次都没有赢过。”

“公子是照顾我们,知道我们没有银子,但是花银子又厉害,所以故意输给我们的。”余绣微微一笑。

“你知道就好对了余强进入青山卫还好吧?”余夏淡淡的问道。

“如鱼得水其实青山卫很简单,忠于公子就可以了,只要忠于公子,一切以公子为准,那就不会有任何的不适应。”余绣回答的干脆。

“那就好呀这次你们的什么引军入瓮的计划,可是被很多的老人们抵触,不过,你不要怪他们。”

“公子您说什么呢,我怎么敢怪罪那些来老人们,要知道,我余绣可是吃着那些老人们的饭长大的。”余绣马上脸色严正的道。

“嗯你知道就好!”余夏笑着起道:“好了不玩了,你还有正事,去做吧,给我弄清楚,为什么李皓月的内卫要不顾一切刺杀我,我要知己知彼。”

“诺!”

说完,余绣躬离开,不过,余绣离开之后,余夏的眉头确是微微的皱了起来,这次李皓月将内卫都派来刺杀自己,说真的,这让余夏感觉哪里出了问题。

为什么李皓月会什么都不顾的全力要让自己死,想了很长的时间,余夏只想了一个答案,那就是李皓月可能发现自己的份了,所以一山不容二虎。

可是余夏又不知道自己的份对方是怎么知道的,跟着余夏给了余绣一个命令,弄清楚李皓月为什么派内卫不顾一切的刺杀自己,余绣想出来一个引君入瓮的计谋。

余夏认同了,所以才会有大批的诸侯间谍纷纷进城,这次余夏要好好的来一个大梳理。

同一时间的永安大都皇宫

李皓月靠在自己的龙椅上,看着桌子上那厚厚的一叠奏折,李皓月无语的叹了一口气。

皇帝不好当呀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李皓月总认为皇帝掌握着天下大权,是天下最风光的人物,可是事实上,这皇帝一点都不好当。

自从嬴政创立了朕即天下,你是天下,那么所有的活儿就得你来干。而这些工作并不简单,可谓是相当之难。

远者不谈,且看清朝。首先来说,清朝的皇帝起居必须是有时节的。凌晨四点,不能晚于四点,比如说四点半五点,这都是不行的,必须是四点就要起。假如说皇帝赖了,怎么办呢?

不急,这时会有小太监在门外喊,“黎明即起,万事待理!”这时你很困,你说你能出去打他吗,不能的。

为什么呢?这是列祖列宗立下的规矩,规矩里包括交给他这样一种权利。

祖宗的规矩,谁也不敢破。他就一直在呐喊,直到你起为止。梳洗打扮,沐浴更衣。接下来做什么呢?

读书没错,正如许多抱怨早上五点就要起背书的同学一样,皇帝也是这种生活。

早读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读什么呢?一,列祖列宗的圣训和实录。比如说康熙皇帝,读圣训实录,可能相对来说轻松一些,因为其父顺治帝十八年即崩,训录不多。而到了乾隆,就惨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其父是雍正,中国历史上最为勤政的皇帝。他勤政到什么程度呢,举例说明,他一年只有过生那天为自己放一天假。而其在位十三年其间,留下了一千七八百多万字的笔录,平均下来一年即是一百多万字。

接着七点上早朝,接见军机大臣或者其宣旨的臣工。九点吃早餐,下午两点吃午餐。正餐便只有这两顿,晚上加一点点心。这一天的生活安排皆是十分紧张的。对照于影视剧中的“微服私访”,与皇帝的真实生活相差远甚。

皇帝不可能出外泡妞,因为制度相当严格,其所有踪迹,皆是有案可查。每一位皇帝说的每一句话都有专门的人记录下来,是为实录。假若皇帝认为哪句话不妥,要求删去,这是行不通的,他没有这个权利。必须将真实的东西告诉子孙,而当儿孙看到这些东西时,可以明白其父祖是如何办理事务的,如何一步步走下去的。

影视剧中常常出现上朝的景,而在皇帝的真实生活中,上朝并非常态。

比如清朝便是十一朝,即十天才上一次朝。而上朝的地点也并非影视剧中所拍摄的那样在大里进行。那么他们在哪呢?乾清门。

清朝皇帝是御门听政。皇帝坐在门洞中,三面透风,臣工们在广场上。如果赶上桑拿天,那可有得罪受了,但天子脚下,谁敢抱怨,只好忍着炎。

为何是七点上早朝呢,因为中午十二点有生命危险。到了冬天呢,冷怎么办呢,穿厚些,还能怎么办呢。棉衣,貂绒,全整上,这才能挨过零下几十度的早朝。皇上抱着手炉,臣工们束手而立。

古代并无公款消费一说,衣食住行生活开销全要自己掏腰包,朝服也要自己花钱去制作。有财衣皮,无财衣棉。按规制是十一朝,但康雍乾三朝是例外。尤其是康乾,几乎是一天一朝。啥也别说了,天冷天都得上,谁让咱吃的是这碗饭呢。

每一个朝代的皇帝,其实都差不多这么累,除非你是个昏君,只要你心中有一点点的想法是要做一个明君,那你就要这么累着。

李皓月心中其实是有很多苦水的,但是她却只能默默的往肚里咽,谁叫她是皇帝呢。

很多时候,李皓月都会想起自己的那个白痴老公,不知道这个白痴是不是脑子有问题,非要去看什么扯淡碑,自己消失了不说,连害的自己也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鬼地方。

成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皇帝,每天生活在诡诈之中,看着风光,其实那是如履薄冰,李皓月这位皇帝从来就没有睡过一次好觉你信不信?

“陛下!”

一位小太监走了进来。

“什么事?”李皓月微微的睁开眼睛问道。

“内卫有消息传回,两后刺杀余夏!”小太监回答。

听完之后,李皓月微微的皱了皱眉头道:“对不起了朋友虽然我们有可能是老乡,但是很遗憾,你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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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一章 调查和围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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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们一定要将刺杀成功这样我们牡丹阁就是内卫第一阁。”

说话的是牡丹阁中的杀手,这次内卫的牡丹阁一共进来了五人,是所以其他三阁中,人数进来最多的一阁,他们混进来的手段很简单,都是以逃难百姓的份给混进来的。

现在这些人被安排在了逃亡者之家。

一开始这些人还以为这个逃亡者之家会十分的脏乱差,可是让这些杀手有些惊讶的是,余夏的逃亡者之家可一点都不差。

一排排漂亮的水泥双层小屋。

进去之后,四人一间,家人和家人住一起,不是家人的,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进入的第一天,青山城民部的官员送来了新的衣服,每个人都美美的在一个叫澡堂的地方洗了一个澡。

回来之后,屋子中已经被民部的工作人员点上一种叫蚊香的东西,说是可以驱蚊子,跟着还给铺上了席子,因为天气很还给了每个屋子一块冰。

你是不知道,当逃亡的百姓们,洗完澡看到这些之后,心中那是何等的感动,这里的关怀完全和他们逃亡的时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逃亡的时候,风餐露宿,吃的是树皮草根,睡的是破瓦烂垣,看着此时住的地方,说不感动那是假的,别说逃亡的百姓了,就是这些牡丹阁的杀手,都被眼前的着一切给惊讶到了。

而这还不是结束,就在所有的百姓感动的进屋开始摆弄自己物件和随物品的时候,又有一个民部的官员跑了过来,他是来喊所有人去吃饭的。

有的逃亡百姓问吃饭需要拿什么还。

民部官员哈哈大笑的告诉所有百姓,不需要还,这些都是公子给的福利,只要来到青山城的人,那就都是家人,难道家人吃一点点食物也要收银子。

半信半疑所有的百姓跟着民部的官员来到了食堂,这里专门开辟了一个食堂给逃亡者用,以前很多在青山城找到了工作的逃亡者也在里面吃饭。

看到新的逃亡者来吃饭,以前的逃亡者都纷纷来打招呼,有的时候,里面还有认识的,那场面就更加的激动了。

很快所有的百姓们看到了自己的食物之后,有,有馒头,有菜,有汤!

想想以前自己的逃亡的辛酸,很多有良知的逃亡百姓,都跪了下来,用自己最撕心裂肺的高喊,永远忠于公子,如有半点不尽心,天打雷劈,永世不得好死。

誓言很重,看呆了一边牡丹阁的杀手们。

吃完了饭,第二天,就有民部的人上门来询问逃亡者百姓以前在家是做什么的,如果是种地的,那你可以继续的种地,不想种地,也可以去手工工厂,嗯如果你有技术,那更好了,会被安排去相应需要技术的地方。

逃亡者百姓毫不犹豫的将自己会的东西都给说了出来,而最后,那些民部官员还会问一句,你们这些人中有没有很奇怪的人。

逃亡者百姓就会问什么是奇怪的人。

跟着民部官员就会告诉百姓,因为余夏对逃亡者百姓太好了,所以就引起了一些诸侯的不喜欢,这些人派了杀手混了进来。

这一下,逃亡着百姓立即警觉了起来,马上开始想着自己遇到的奇怪的人。

而真正的逃亡者百姓,那些杀手是根本就模仿不出来的,所以只要露出一点的马脚,就会被那些逃亡者百姓给揪出来。

“啊我确实感觉有几个人不对劲。”

说着,那位逃亡者百姓,立即就将他自己认为不符合常理的人给说了出来。

譬如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人吃了一根骨头,虽然这个人将骨头上的吃的是干干净净,而且表现的也是对很渴望的模样。

但是这个人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居然没有将骨头给砸开,吸取里面的骨髓,要知道,如果是一路逃亡过来的百姓,是不可能犯这个严重的错误的。

而那位民部官员也是马上将这些表现奇怪的人给记了下来,跟着上报。

上报之后,就会有青山卫来接手,调查这些人的边,跟着很坏的将这些奇怪的人给安排在一个房间中,这让这些刺客和探子都十分的开心,因为在一起可以更加的方便。

就像今天,内卫的牡丹阁开会,十分的方便,但是这些牡丹阁的人却不知道,他们其实早就给圈了起来。

“我们牡丹阁一定会成为内卫四阁之首。”

就在一位牡丹阁的首领人物总结之后,这些牡丹阁的人准备撤离这个房间,各自再次潜伏的时候。

突然,外面响起了余绣的话语:“哎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所有人抱着头给我出来。”

余绣的话,一说完,房间中的牡丹阁众人都傻了眼。

立即那位牡丹阁的刺客首领睁大眼睛问道:“什么况我们怎么暴露了?”

“额,”这个问题说真的,其他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暴露了,跟着一位刺客立即来到窗前偷偷往外一看,立即发现刚刚余绣说的话语一点都没有错,此时在窗外,已经被青山军给围满了,大概有上千人,手中持弓,而且已经拉开并搭上了箭。

现在只要轻轻一松,屋子中的人那是插翅也难逃。

“我们被包围了,而且没有逃走的机会,首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自杀殉国?”

一句自裁,让这些刺客眉头一皱,很快有人立即道:“也许他们只是感觉我们嫌疑,并不知道我们是内卫,要知道我们掩饰的很好,不应该有人发现的。

如果我们殉国了,可是对方根本只是猜测,那我们不是白死了。”

这个人的话,立即引起了其他牡丹阁刺客的赞同,是的这些人是刺客,但是不代表这些人不害怕死,死亡是每个人都害怕的。

而且现在还是糊里糊涂的死,这是这些人不能接受的。

“是呀!”很快有人附和道:“我们牙齿中就有毒药,死很简单,不过,我们至少要知道,对方知不知道我们的份,要是对方什么都不知道,那我们的死算什么?”

“没错没错!”其他的刺客也是附议。

跟着那位刺客首领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先不殉国,先按照外面人说的话语,出去看看,到底对方知不知道自己的份,如果知道了,那再自杀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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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二章 逃离青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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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牡丹阁的刺客都小心翼翼的抱着头走了出来,只是让这群刺客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们被抓之后,第一时间他们牙齿中的毒药就全部都被撬了出来。

这个时候,所有牡丹阁的刺客也都知道了,这次完了,对方已经将自己调查的很清楚了。

除了牡丹阁,还有秋菊阁,冬梅阁一共十八个人都细数被抓,跟着就被投进了青山卫的地牢之中,当然了,这青山卫的权利可没有明朝的东厂和锦衣卫那么大!

明朝的锦衣卫,权利太大了,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

也就是说锦衣卫的命令下达者,只有皇帝一人。

因为朱元璋是贫寒子弟出,由于这种出的特殊,明朝对皇权的维护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强烈**。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地扩大了。如明成祖时的纪纲、明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掌权时,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臭名昭著的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人们,死于锦衣卫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计其数。

传说有一次明朝的开国重臣宋濂,秉老实忠厚,年纪虽老,办事却还算得力,让皇帝满意。有一天下朝回家,大概因为总是早起上朝,过于劳累,就顺口赋诗一首:“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遂得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

第二天上朝,朱元璋一见宋濂便说:昨天做得好诗!可是我并没有嫌你迟呀,还是改成“忧”吧。吓得宋濂赶忙拜倒谢罪。锦衣卫的出现从明朝建立到其灭亡,始终在暗影中做着种种勾当,几乎是绵绵不绝,对朝中官员大臣们的滥捕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

甚至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

余夏没有这么傻他不会赋予青山卫这样打的权利,现在用青山卫是因为自己的安全和自己需要消息,但是等余夏不需要为自己安全担心的时候,那就一定会裁撤掉青山卫。

而且青山卫,余夏会一直握在自己的手上,如果余夏死了,青山卫就会自动消失。

不过,青山卫虽然没有被余夏赋予那么大的权利,但是有一样,余夏却是亲自的给设计了,那就是拷问的手段。

你要知道,拷问是一项技术活,要怎么让死士开口,那是很难的,死士没有妻子孩子还有亲人,这就不能拿亲人威胁,还有就是死士是抱着必死之心来的,所以让死士开口一定很难。

但是余夏需要这些死士口中的消息,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余夏给刚刚建立的青山卫设计了十八种刑具。

这18种刑具对应18种酷刑,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所以一旦被抓进去,即使是死士也由不得你的倔强了,面对这18种刑具在你上一一实施,死士可能熬不过几种就什么罪都招了。

这就是余夏的为人处世,对自己人要风般的温暖,而对于敌人就要像秋风扫落叶般的无,一个人的仁要放在大义之上。

至于其他的妇人之仁,那是绝对不可取的,杀伐果断才是帝王之道。

“快走。”

海棠心艺回到了舅舅的小面馆之后,立即拽着正在擦桌子的海棠多多往门外走去。

“姐你干什么呀,舅舅去买货了,舅妈一个人在忙,我要是走了,舅妈该忙不过来了。”说着,海棠多多挣开了自己姐姐的手,想要走回小酒馆。

不过,这个时候,海棠心艺却狠狠的低声道:“你还真的将你当成是他们的侄女了,海棠多多,你要明白你自己的份,你不是这个小酒馆店主的侄女。

你是大晋皇帝陛下内卫海棠阁的刺客,我们是没有感的,海棠多多你不要自误,现在立即和我一起出城,我们要立即逃出青山城。”

“逃出青山城?”海棠多多终于弄清楚此时的状况了:“姐姐,发生什么事了?”

“其他混进青山城的内卫三阁刺客全部都已经被抓了,很快就要抓我们,现在如果还不走,我们就要束手就擒了。”海棠心艺一边拉着海棠多多快速的走着,一边不停的解释。

“怎么会这样?”海棠多多还是有些不太相信的问道:“三阁的人怎么都会暴露了,要知道我们可是内卫。”

“内卫你以为多了不起,我们是内卫,对方也是青山卫,要知道这里还是青山卫的地方,哪里都是青山卫的人,所以我们被发现没有什么稀奇,只是这发现的也太快了。

我们连刺杀的机会都不给,我真是想不到为什么我们会突然被发现,我猜我们的内卫中一定有青山卫的人。”

“什么?”海棠心艺的话,让海棠多多一个惊讶道:“姐姐是说,我们内卫中有细?”

“嗯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测,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快点离开青山城,如果再不离开,我们就都要被抓。”

“可是那舅舅和舅妈怎么办,要是我们走了,青山卫抓不到我们,将舅舅和舅妈给抓走了,那我们岂不是害了舅舅和舅妈。”海棠多多担心的看着自己的姐姐海棠心艺。

“这!”海棠心艺愣了一下,不过,很快海棠心艺立即道:“那也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是海棠内卫,不能有感,好了不说了,我们快点走。”

只是就在此时,突然在两人不远的地方响起了一位女孩的声音:“走的倒是快,难道你们以为我们青山城是想进就能进,想出就能出的地方?”

女孩的声音,让海棠多多和海棠心艺心头一惊,抬头一看,一位一铠甲的女将手中握箭站在了自己的前面,而这位女将不是别人,正是童心萍。

要知道,这段时间,童心萍一直都在青山卫办事,余绣和余强脑子还行,但是武功太差,而那些刺客,探子武功不弱,所以余夏将童心萍派到了青山卫。

余夏对童心萍许诺,抓住一个探子或是刺客就有赏银五两,童心萍别提多卖力了。

此时童心萍看着两女,跟着一挥手道:“抓住她们!”

“诺!”青山军拔刀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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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五章 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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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榴弹只能制作十五颗,怎么会这样那是因为在这个时空的硫磺出了问题。

而且黑火药配出来之后,就可以制作手榴弹,不过,让余夏拖了一个月才制作出手榴弹的原因是,余夏用了晋国的硫磺之后发现,用晋国硫磺制作出来的黑火药,根本就达不到黑火药的成分。

不管余夏怎么试验,用晋国制作出来的黑火药完全算不上黑火药,真的要做的话,顶多能做个大烟花,说真的,余夏也搞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不过,因为这里还是不是地球余夏都不知道,那硫磺为什么出错,余夏就更不知道了。

后来经过多次试验,余夏这才发现了硫磺有问题,跟着余夏就将和自己一起穿越过来的硫磺给拿了出来,这些硫磺藏在行李箱的最底部,一开始余夏都忘记了,还是后来想起来了。

为什么要带硫磺,因为余夏去救山火,休息的话也在山上,带着硫磺是为了驱蛇的,不要以为只有雄黄驱蛇最好,其实硫磺粉驱蛇也是有效的。

用了自己带的硫磺,余夏终于制作出了合格的黑火药,跟着做成了十六颗手榴弹,引爆了一颗,威力不小,最后就剩下了十五颗。

而在这个世界上,也就只有这么十五颗珍贵的手榴弹,如果还想有,那就必须要找到一种可以替代硫磺的物质,这样才可以生成火药。

李皓月为什么试验了很长的时间,都没有制作出来黑火药,除了她不知道火药配方之外,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这个时空的硫磺失去了原有的威力。

究竟什么原因,那是真的无从得知。

十五颗手榴弹,那就是余夏给李皓月准备的大礼,余夏要派人带着手榴弹去刺杀李皓月,余夏相信,有了这手榴弹,只要给自己一个机会,哪怕是一瞬间的机会,余夏就可以炸死李皓月。

只是让余夏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余夏将手榴弹给制作好了,准备派人去炸李皓月的时候,突然,青山城迎来了李皓月的一道圣旨。

那就是让余夏半个月之内前往大都永安,李皓月要亲自为余夏和李葳蕤证婚。

天子指婚,而且对方还是公主,那可是光宗耀祖之事,余家,青山城那权都是欢喜不已,但是只有余夏知道,李皓月这个家伙可没有这么好心。

而事实其实也和余夏想的一样,一个月前,余夏将李皓月的内卫都还了回去,刺杀失败还让对方给知道是谁刺杀的,李皓月那是气愤不已,不过,李皓月并没有因为失败就放弃杀余夏。

要知道,余夏可是穿越者,而且这个穿越者可能还拥有很多自己不知道的技术,所以为了自己还有自己江山的安全,李皓月必须要杀死余夏。

既然在青山城杀不死余夏,而余夏又一直示好,那行李皓月直接就下旨让余夏来永安,要知道永安可是李皓月的老巢,也是内卫的老巢,只要你余夏来了,那就能让你有来无回。

而如果你余夏不来那就是抗旨不尊,李皓月就号令全天下攻伐余夏,这就是李皓月的阳谋。

余夏接到旨意之后,也是微微露出了麻烦的表,不过,很快,余夏也想到了一个除掉李皓月的方法,按照余夏的设想,大都是一定要去的。

而去了大都,余夏相信自己一定会见到李皓月,因为李皓月不可能连见都不见就将余夏给杀了,毕竟大都是李皓月的大本营,她在大本营之中,一定不会担心余夏,而好奇心则会驱使李皓月见一见余夏。

而这见一见余夏,就是余夏出手的时候,十五颗手榴弹,会将李皓月给炸成死人,跟着余夏就立即趁乱逃出皇宫,离开大都,然后开始散播谣言,说李皓月被天雷击中而死,是上天的惩罚,并且上天警示,皇位有能者居之,挑起晋国大乱。

当然了,余夏所幻想的一切,几乎是一步很危险的险棋,皇宫守卫重重,如何趁乱逃出,还有谣言那些诸侯是否相信,这些都是未知数,只是这一切余夏已经来不及考虑了。

李皓月出了阳谋让自己死,那自己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我要去大都,我要去大都!”

余夏的家中,余冬冬在那里不依不饶的喊着。

看着自己这个还不懂事的妹妹,余夏无语的道:“你去干什么?”

“当然是去玩,大都呀我这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鸠鹚城我不要坐井底之蛙,所以我要和大哥一起去大都见见世面。”

余冬冬说的有理有据。

这让余夏笑了一声道:“你去是可以,不过!”

“不过什么?”余冬冬紧张的问道。

“很简单你这次毕业考,考一个前十名。”

“前十?”看着余夏,余冬冬一个无语道:“大哥这不可能。”

“不可能?”看着回答的斩钉截铁的余冬冬,余夏皱眉道:“你们班有多少人?”

“你问这个干什么?”余冬冬警惕的问道。

“我问一下也不行呀,快说!”

“额!”不知道里面有什么陷阱,所以余冬冬小心翼翼的看着余夏回道:“六十六人。”

“六十六?”余夏‘嗯’了一声道:“那这样,我不要你前十,前三十,取个一半的数,可以吧?”

“啊?也太多了吧。”余冬冬依旧荒唐。

倒是余夏被吓了一跳,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余冬冬:“前四十呢?”

“太多了!”余冬冬毫不犹豫。

“前五十!”余夏再次加码。

说到前五十的时候,一边的余秋呵呵的笑了起来:“算了吧大哥,你就不要为难小妹了,我们家小妹成绩一般都维持在前六十四左右。”

“什么?前六十四那不就是倒数前三?”余夏彻底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哈哈!”余秋在一边哈哈的笑了起来。

这边余冬冬则是不善的看着余秋,这个时候余夏泽是看着余冬冬道:“就你这样还想去大都快点去给我看书吧。”

余冬冬哭丧着小脸走了,不过,走之前还狠狠的给了余秋一个白眼,余秋倒是i,还哈哈大笑了一声,跟着让余冬冬更加的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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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六章 搞掂林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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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中旬余夏率领一千警卫团三千骑兵旅三千虎贲旅,共七千八百人,正式踏上了前往大都的道路。

与此同时的永安大都。

李皓月在自己的中召见了李语汐。

“他真的来了?”李皓月看着李语汐问道。

“来了随行近八千人,明就可抵达凤鸣城,接上我小妹之后,大概还有半个月就能到达大都!”李语汐跪在李皓月的跟前回道。

“半个月!”李皓月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在李语汐的面前走了起来道:“对方有八千人,我们这边的兵力可以将这八千人留住吗?

朕是说,不是都说余夏的青山军不一般吗?”

“请陛下放心,我这次特意将静边军给带了回来,而且除了静边军,我们周围还有二十万的大军,青山军虽勇,但是在我二十万大军的面前,完全是不堪一击。”

李语汐说的很自信,这让李皓月笑着点点头道:“这样朕就放心了,余夏必须得死,不管用什么方法,这次朕又要做一次对你家不好的事了。”

“请陛下不要这么说,李家永远都是陛下的臣子,不管陛下作任何的决定,李家都只有执行和忠臣。”

“好!李皓月欣慰的道:“朕还是有支持者的呀这次余夏死后,就让芜王世子李正炘去管理吧也算朕对你们家的一点补偿。”

“臣多谢陛下。”李语汐拜了下去。

一天之后,凤鸣城前

李葳蕤骑着照夜玉狮子,激动的从凤鸣城窜了出来,看到余夏的马车之后,李葳蕤立即开心的喊道:“余夏余夏!”

听到李葳蕤的声音,余夏微笑着走出了马车,看着骑着马的李葳蕤笑道:“蕤儿,过的还好吗?”

李葳蕤嘻嘻的笑着将马标准的停在了余夏的马车前道:“不好太闷了,你明明都已经将荒城给打了下来,为什么不来娶我呀?”

“噗!”余夏一个无语,只能笑着道:“你也没有说要我娶你呀,而且回去之后,我就忙了起来,一时之间就忘了,不过,荒城赚的银子,我是送给你了呀!”

“银子收到了每个月都是三十万两,不过,你太招摇了,偷偷的给我多好,被我母后给察觉到了,全部都进入了内孥,我现在都穷死了。”

“没银子了,这有什么,和我说一声,我立即给你送来,要多少都可以。”

余夏看着李葳蕤十分的宠溺为什么余夏会对李葳蕤这么好,那是因为李葳蕤对余夏也好,余夏这个人就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所以对于李葳蕤,余夏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说完,余夏用手在李葳蕤的头上摸了摸,要是别人摸李葳蕤的头,李葳蕤早就炸锅了,但是余夏吗李葳蕤反而更加开心。

就在此时一队仪仗打了过来,余夏抬头一看,是王妃的仪仗,王爷没有来,王妃来了,看得出来,那位芜王还在生自己的气,毕竟余夏曾经说过,要将芜王的王宫和凤鸣城毁了,所以即使余夏现在实力很高,但是芜王还是不喜欢。

“我母后来了!”看到仪仗首先害怕的是李葳蕤,她立即整了整衣服道:“余夏,我母后可是很厉害的,你自己小心,自求多福吧。”

说完,李葳蕤马上离开了余夏,骑着白马来到了王妃林幂的边。

不一会,一位雍荣华贵的贵妇人就出现在了余夏的面前,王妃林幂带着微笑的面容,慢慢的走到了余夏的面前,不过,余夏也不是傻子,毕竟是李葳蕤的母后,余夏不给别人面子,李葳蕤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拜见王妃!”余夏躬一拜。

看到余夏向自己施礼,林幂轻笑一声:“你就是夏儿快起来,有什么好拜的,我们很快就是自己人了,这次蕤儿和你去大都,一路上就要多靠你照顾了。”

“是我会竭尽全力保护好蕤儿的,不管是谁,都不能伤蕤儿分毫。”余夏坚定的回答。

“那就好我信你当初蕤儿她爹,不也是没有斗得过你吗?”

林幂说完,余夏心中微微一个咯噔,这话说的,还真的是记仇呀,看样子,李葳蕤这一家人,都是小心眼,当然了,这话余夏可不能说出来,只能将她放在心里。

毕竟这位林幂也算是自己的长辈,是要巴结的,所以很快,余夏就笑逐颜开道:“王妃,那些都是以前的事了,以后我们都是一家人了,所以我特意给王妃准备了一些礼物。”

说着,一挥手,后面的余绣和余强立即就让人将一个一个的大箱子给抬了过来,足足十口那种大红木箱子,等一一的打开之后,里面的东西,简直逗快将林幂的眼睛给晃瞎了。

真金白银,绫罗绸缎,宝石香料女人想要的一切,箱子中都有,而这里面最让人着迷的就是那十罐香水,要知道,香水现在已经传遍了晋国。

有不知道多少达官贵人,愿意用千金来换取一罐,只是遗憾的是,香水的制作实在是太缓慢了,很多人即使有千金也买不到,林幂就是其中之一。

此时突然出现的香水,终于让林幂动容了。

只是林幂还没有说话,这边李葳蕤惊喜的喊道:“余夏这次香水都是给我的吧太好了,我正愁不知道起哪里买香水呢。”

说完李葳蕤的小手就准备去拿箱子中的香水。

只是李蔚然的小手还差一点的距离,就第一时间给林幂用手给打掉道:“臭丫头,这香水都是我的好女婿孝敬我的,和你有什么关系,马上你和我的好女婿就要去大都了。

要知道大都中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这些你就别拿了。”说完,一个授意,马上就有人,第一时间将十个大箱子给抬走。

而此时林幂也终于对余夏亲切了起来,说起话来也是和风细雨。

“夏儿呀本来王爷和我是想要请你进城一叙,至少一家人整整齐齐吃的饭,不过,皇命难违,所以就不接你进城了,我呢现在就将蕤儿交给你了。

你一路上好生的照顾,但是如果你这个小丫头敢不听话,你也别客气,好生教训。”

看着和颜悦色的林幂,余夏也是笑容以对,一直唠唠叨叨的说了大半个时辰,林幂这才走了,而李葳蕤则是跟着余夏一起前往大都。

一路上李葳蕤那是开心不已,但是余夏则是心事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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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七章 大都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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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皇帝让那位草民侯爷来我们大都指婚,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呀?”

晋国大都的一座酒楼的包厢中,两位穿着官服的男子一边吃饭,一边听曲,一边相互的说着话。

等一位大人的话说完,另一位大人‘哼’了一声道:“我们这位皇帝的心思,可是很难猜的,不过,那位爷可是来消息了,不管那个草民侯爷来大都有什么事,我们都要好好的弄一弄对方。”

“嗯这个我知道,只是暂时还没有想好办法,反正那个家伙应该会在大都待上一段时间,我们那个时候再好好的找个机会,这个小子得罪了渤王,刑王和赵王,他在大都的子可不好过。”

“呵呵那是当然,我已经得到消息了,刑王和赵王在大都的人也会一起发难的,那个时候即使有皇帝保着,我们也要那个草民侯爷有来无回。”

“还是你厉害。”说完,两位官员都嬉笑了起来。

其实余夏到大都的事,很短的时间,大都的官员都知道了,不过,对于余夏这个草民侯爷,说真的,大都的官员基本上都是不屑的。

在晋国这个国家,地位份高于一起,余夏的份太低了,即使他成为了侯爷,拥有了青山军,那也是得不到这个国家世族的关心,有的仅仅只有鄙视和厌恶。

而唯一谈论余夏的也就只有那些跟渤王,刑王还有赵王有一腿的那些官员,他们憋着劲想要将余夏给弄死,除了这些人,真的对余夏没有什么关心了。

不但那些大都的官员鄙视余夏这位草民侯爷,就连一路上余夏经过的晋国城池,里面的那些城主和官员也一个个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一样。

余夏的青山军不但不能进城,余夏想要进去补充一下物资,还被那些所谓的世族当成军匪,说真的,这是余夏不能理解的地方,这些世族有什么好狂的。

但是事实上,这些世族却真的十分的自傲。

政治上,这些世家按门第高低分享特权,世代担任很重要官职。

经济上,世家大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庄园经济是指以佃佣为主经济基础,我国自秋战国私有土地制发生后,农民难堪生活重负而被迫出卖田地,富者承买兼并,所谓大地主,即由此而生

社会生活上不与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庶族——是指士族以外的一般中小地主,也称寒门。为的就是区别,以说明自己的特别,彰显自己的社会地位。

文化上,崇尚清谈,占据高级文官职位。

所以世家大族在最鼎盛的时候,自傲的说过一句话,那就是王朝可以随意更替,但是世族却会永远屹立不倒,当然了,这话有点大,只要皇帝集大权于一声,世族连个都不是,当然了,如果皇帝不行,那世家大族还是有狂傲的资本。

余夏心不好,不想和这些混蛋的世族废话,不让进城,余夏就不进城,需要物资就在城外买,高出市场一倍的价格,那些百姓不知道多疯狂。大批大批的捧着物资出来,根本就不需要进城。

就这样一路走了十天,到了第十一天的时候,终于到达了晋国大都永安城,一行人看着巍峨的永安城,都露出了惊骇的表。

晋国永安大都,里面住了有近200多万的晋国百姓。

永安城的地理位置很优越,它位于平原,天峻岭山下,不仅风景优美、山清水秀,而且充沛的水源使这里的土壤非常肥沃,物产自然也很丰富。

此时的永安城,是一座富丽堂皇而又规划严整的大都会,有多条贯穿全城的街道,每天主街道的宽度都达到了100米以上,天盛大街作为永安城最大的街道,街道的宽度更是达到了150米。

余夏和自己的青山军看到的此时永安城城墙,墙高18米,底宽26米,顶宽33米那是十分的雄伟,就在众人被震撼到的时候,李语汐策马而出。

看到李语汐,李葳蕤惊喜的喊道:“姐姐!”

这个时候,余夏的马车也站在了马车上看着李语汐露出了风般的笑容道:“上将军!”

李语汐先是摸了摸自己小妹的脸,跟着再看向余夏道:“侯爷一路辛苦,陛下有旨,侯爷可以带护卫一百进城,其余的则是要委屈在城外十里处军营待命!”

“公子!”余绣,余强,丁大山,钟黑虎还有邱大虎一起聚了过来。

看着几人那担心的样子,余夏淡淡的笑道:“余绣,钟叔,带一百护卫随我进城,丁叔在外节制兵马,没有我的命令,不可轻举妄动,大虎也在外等人,我先进城,会给你们带礼物的。”

说完,余夏抬起笑眼看了看李语汐,这个时候,李语汐则是笑道:“好侯爷就随我进城吧,这次换我带侯爷领略一下我晋国大都的风光。”

余夏跟着进城,而这永安城中的景象,那就让余夏惊讶不已,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

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观赏河中景色的。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铺、庙宇、公廨等等。

粗粗一看,人头攒动,杂乱无章;细细一瞧,这些人是不同行业的人,从事着各种活动。

居然城中还有一座桥桥西侧有一些摊贩和许多游客。

货摊上摆有刀、剪、杂货。有卖茶水的,有看相算命的。许多游客凭着桥侧的栏杆,或指指点点,或在观看河中往来的船只。大桥中间的人行道上,是一条熙熙攘攘的人流;有坐轿的,有骑马的,有挑担的,有赶毛驴运货的,有推独轮车的。

“怎么样余侯爷,我大都和你青山城比,不应该逊色吧。”李语汐得意的看着余夏。

余夏则是连忙的陪笑道:“我青山城算什么,仅仅是晋国一隅,不像永安大都,那才是国之中心,陛下统领大晋,余夏生死相随。”

“是吗!”李语汐看着自己边的余夏笑道:“侯爷可以这样想,真的是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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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八章 内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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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鸿胪聚贤馆

门口李语汐笑着对余夏道:“侯爷你就暂时和你的护卫住在这里,当然了,我们这里可能没有侯爷的迎宾楼更加的好但是有的一切还是会让侯爷宾至如归的。

不过她要先和我一起离开,等侯爷你见过了陛下之后,陛下敲定了婚期,你们成亲的时候,才能再见。”

“当然!”余夏微微的点头。

其实他也想这李葳蕤可以跟着李语汐,毕竟这次余夏来大都,可不真的是为了被那位皇帝指婚,余夏可是来杀李皓月这位皇帝的,李葳蕤如果在自己的边,那一定会有牵连的。

如果跟着李葳蕤,那就会好很多,所以余夏乐意看着李葳蕤跟着李语汐走。

“余夏我先跟姐姐走了,等我们成亲,我再和你见面。”李葳蕤开心的和余夏挥着手,只是李葳蕤却不知道,余夏此时心中却是认为,他可能要有很长时间见不到李葳蕤了。

所以就在李葳蕤要走的时候,余夏走上前再次摸了摸李葳蕤的小脑袋道:“好好的活着。”

说完,余夏向着李葳蕤挥挥手,只是李葳蕤却没有听懂余夏的话,而是笑着点点头道:“知道了你也一样,那个余夏,我先走了。”

看着李葳蕤开心的骑着马离开,余夏也是微笑道:“我们也走。”

说完,余夏一行人进入了鸿胪寺的迎宾馆而这个时候,虽然李语汐离开,却有另外一个鸿胪寺的官员的接待了余夏等人。

“侯爷里面请!”

一位鸿胪寺的小吏还不是官员,的将余夏等人引进了鸿胪寺的聚贤馆,一边走,那位小吏一边的介绍道:“小人名叫肖锌侯爷还有各位大人,以后要是在馆中有任何的问题都可以来找我,我一定会尽力满足侯爷和各位大人的。”

“谢谢!”说着,余夏就示意了一下,跟在余夏后的余绣立即递上一枚十两的大元宝,这十两的银子是这位肖锌两个月的饷银。

不过,让余夏有些诧异的是,这位肖锌居然没有接银子。

“嫌我们的银子脏?”余夏淡淡一笑。

“怎么可能!”肖锌立即跪下道:“我怎么可能会觉得侯爷的银子脏。”

“那你为什么不接?”钟黑虎不爽的道。

“那是因为我是寿国芙城人侯爷仁义无双,救援了芙城,所以侯爷对我肖锌来说就是恩人,如果没有那侯爷的救援,我的老母,我的兄长,我的宗族,都可能已经死了。

如此的恩人,肖锌只能尽心报答,怎敢还要恩人的银两。”

说完,肖锌磕了一个头。

终于,大家也都知道为什么这个小吏没有收银子了,余夏这个时候亲自用手将肖锌给扶了起来道:“对不住了,是我们过于的敏感了,请恕罪。”

“不敢!”被扶起来的肖锌,十分感动的道:“侯爷是我寿国的恩人,所有寿国人都不会忘记侯爷。”

肖锌的话,让余夏微微一笑,心中有些开心。

就这样在肖锌的带领下来,余夏等人一起走向了自己的住所,根据肖锌的介绍,这次李语汐还算不错,给余夏等人安排了聚贤馆中最好的住处。

这些住处基本上都是各地首领,国王等住的地方,余夏微微一笑,这也算是总统房呀,没有想到,这李语汐对自己还不错。

只是就在余夏跟着肖锌要进入这个余夏心中的总统房的时候,突然,从另一边走出一位官员看着肖锌道:“肖吏你带错房间了,这里不是这些人住的地方。”

“啊?”肖锌一个惊讶,连忙走上前对着那位官员行礼道:“周署丞我这个是上将军安排的,没错,说的就是让侯爷住在这里。”

“上将军?”跟着那位被叫做周署丞的男子轻笑一声:“你也知道她是将军,不是我们的鸿胪寺卿现在我们鸿胪寺卿的决定是让这些人偏房。”

“偏房?”肖锌一个诧异的道:“哪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侯爷份尊贵,不应该住偏房。”

“份尊贵?”只见那位周署丞轻笑道:“一个泥腿子,也配份尊贵,好了肖吏,我不想再说了,快点走吧,做好你职责中的事,要是再啰嗦,你也给我滚出鸿胪寺。”

“是是周署丞,我这就带着侯爷前往偏房。”肖锌无奈的躬施礼。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余夏心中冷冷的一笑,看着那位周署丞道:“敢问您是哪位?”

“你是和我说话?”周署丞同样冷笑的看着余夏。

“是呀不是和你,这里还有别人吗?”余夏抬头看着对方。

“我是周鸿彩,鸿胪寺署丞我叔叔是鸿胪寺卿,晋国上卿之一,余侯爷请你记住,这里是晋国大都,不是你的乡下小城。

所以是虎给我趴着,是龙给我盘着。”

“你找死!”钟黑虎猛喝一声,抽出了自己的腰刀。

只是就在此时,就见那位周鸿彩淡淡一笑,露出了得意之色,跟着笑意一收,立即喊道:“来人,有人要袭击本官。”

说着,立即从四处窜出来大概一百多人,不但手中有刀,更是大多持弩,看着如此迅速出来的官兵,余夏淡淡一笑跟着又苦涩的摇摇头道:“如此的迫不及待吗?”

此时的余夏以为这些都是皇帝李皓月的手段,想要尽早的杀死自己。

所以余夏有点无奈,认为自己这次算是白来永安了,没有想到,李皓月的心思是尽早让自己死,连见都不想见一下自己,这是自己的失误。

跟着只见余夏慢慢的脱下自己的外面的衣服,露出了里面的铠甲喊道:“放烟花,上鲁呈弩,和我杀出去。”

余夏这是要玩命了,烟花是用那些不成功的黑火药做的,只要见到烟花,城外的青山军就会不顾一切的攻城,跟着救走余夏,这是商议好的,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用到。

但是就在余绣准备放烟花的时候,突然一阵喝声传来:“杀光他们。”

跟着就是万箭齐发,不过,这些箭却并不是向余夏等人的,他的方向居然是那些对着余夏等人刀剑相向的周署丞的人。

一百多人,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被杀的干干净净。

那位周鸿彩也是第一时间被抓,跟着就听周鸿彩喊道:“我叔叔是上卿,是鸿胪寺卿,你们敢抓我,都会死的,全部都谁死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位女孩来到了周鸿彩的面前拿出一块金牌道:“内卫办案你叔叔我们会去查的。”

一句话,让周鸿彩呆滞在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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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九章 一夜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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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彩就这样被内卫没有感的拖走,这个时候余绣第一时间挡在了余夏的面前看着刚刚露出金牌的女孩道:“海棠多多!”

带着笑意,海棠多多来到了余夏的面前道:“内卫海棠阁海棠多多拜见侯爷刚刚让侯爷受惊了,侯爷这次来大都,有一些宵小盯住了您。

不过,侯爷尽可放心,我海棠阁这次奉命保护侯爷安全,定然不会让侯爷有一丝的损伤。”

说完,海棠多多再次向余夏一个躬,接着露出一个微笑,然后带人离开,余夏也下令不要放烟花,这要是放了,外面青山军疯狂起来,就麻烦了。

跟着余夏就进入了房间。

而就在余夏进入房间之后,这里所有的一切就已经都被宫内的李皓月知道了。

“你先退下吧这次海棠阁做的很好,你们一定要好生的保护与夏。”

“诺!”一位海棠阁成员离开。

只是等那位海棠阁成员离开,这个时候,一旁的李语汐诧异的道:“陛下我们这次不就是杀余夏的吗?

那为什么还要保护他,如果刚刚让那个周鸿彩将余夏给杀了,我们还能将锅给甩在周鸿彩的上,这不是很好吗?”

“呵呵!”微微一笑,李皓月看着一边有些诧异的李语汐道:“语汐,你还是有些看轻余夏呀,其实以前朕也和你一样,都是看轻余夏的。

不过,现在朕却知道,这位余夏可不简单,一个周鸿彩不可能会将余夏给杀了的,朕要做的是万无一失,是必须要余夏死,不能有任何一点的意外。

朕要将余夏骗进朕的大,跟着派出内卫的人直接将余夏格杀在朕的面前。

这样朕才会心安至于其他的方法都有风险,所以朕都不会采用,而且没有朕的命令,却有官员想要杀余夏,不用猜也知道,这个家伙一定里通外面的诸侯国,这样的蛀虫,朕要多抓点。

反正余夏都是要死,在死之前还能给我们抓出点蛀虫何乐而不为?”

“陛下英明!”李语汐跪在了李皓月的面前钦佩不已。

天色慢慢的晚了起来,这里是余夏待的晋国鸿胪聚贤馆,此时余夏,余绣,童心萍,钟黑虎四人在屋子里吃着晚餐,经过了白天内卫的一通乱杀之后。

这鸿胪寺的官员对余夏都尊敬多了,都以为皇帝十分的器重余夏,都不敢对余夏有半点不敬了。

所以晚上做的菜肴也是极好的,吃的童心萍那是小肚溜圆。

等晚餐吃饭之后,一群人就是直接休息,没有其他的任何娱乐活动,因为都知道,内卫在外面监视着,有什么娱乐活动呀。

还有就是余夏这个时候也开始计划着明天见李皓月的事,要知道余夏连大晋皇宫的地图都没有,所以余夏要明天去见李皓月的时候,硬生生的记住自己走过的路径,不能有一点偏差,如果有一点的偏差,那么很可能余夏就要死在大晋皇宫了。

余夏其实这次来永安就是搏命的,因为谁能想到,这个大晋的皇帝也是穿越者,只是这个穿越者没有金手指,只有一个尊贵的份。

如果这个穿越者有份,还有金手指,那现在就应该没有余夏多少的事了。

今天晚上注定是余夏的不眠之夜,虽然早早的休息了,但是余夏怎么可能睡的着,而和余夏一样睡不着的人有很多,周鸿彩被抓了,你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经过内卫的严刑拷打,周鸿彩将自己的一切都给说了出来,原来这位周鸿彩是渤王的,他的叔叔鸿胪寺卿也是渤王的人,这次渤王来了信,让他的叔叔找个机会,将余夏给弄死。

谁知道,这份信被周鸿彩这个猪队友给发现到了,为了取悦渤王,周鸿彩决定先发制人,在自己叔叔之前将余夏给杀了,这才弄出了聚贤馆埋伏余夏这件事。

可是谁知道,内卫是黄雀在后。

抓了周鸿彩之后,立即审讯,直接将罪给定死,不但是周鸿彩,周鸿彩的叔叔鸿胪寺卿也被抓,罪名是叛国这个罪名很重,而且也不太符合,只是内卫直接将罪给定了,都没有给朝堂反应。

就在余夏睡觉的时候,直接的抄家。

瞬间本来是上卿之一的周家就倒了,而周家一倒,宰相魏幅就被去了一条臂膀,李皓月今晚是睡的很香,没想到突然会来一个这么大的意外之喜。

当然了,这件事不可能就这么结束了,毕竟是一位上卿,这么就倒了,宰相还有其他的大臣不会同意的,因为如果这么一位上卿就这么倒了,那以后轮到自己呢?

所以朝堂的大臣,一定会反对的。

所以李皓月早就想好了,余夏就是她用来平息大臣们怒火的人物,只要大臣们一闹,李皓月就说斩杀余夏,然后将一切推给余夏,用余夏来换取和平。

但是李皓月做梦也不会想到,明天见到余夏之后,她是绝对不会再杀余夏的,所以一位上卿这么被杀,李皓月也被弄的头疼不已。

“啊大都好好玩呀!”

所有人中,最开心的应该就是李葳蕤,要知道大都永安除了没有青山城的夜市,是真的和余夏的青山城不相上下,到处是“青楼画阁,綉户珠簾”,大街上停驻着无数的雕龙刻风的马车,奔跑着名贵骏健的宝马。

达官贵人的金银首饰闪闪发光把阳光都遮蔽了;女人们罗彩的衣裳和绮丽的裙裤散发出的香气弥漫着整个城市上空。欢声笑语回响在街头巷尾,花街柳巷。

管弦之音与歌唱之声交响于酒店茶楼。四海之内的珍奇物品,在集市上应有尽有。山珍海味充斥着各家酒楼菜馆的后橱。人们天天游玩享乐,夜夜宴席吃喝,各种技巧杂技表演“惊人耳目”,花天酒地的奢侈“长人精神。”

车水马龙,商业十分发达。大街小巷,商铺林立,店贾充斥,楼馆遍地,买卖兴隆,生意旺盛,服务周到。

百街千巷有数不清的店铺,数不清的酒家,数不清的ji)馆,茶楼,香铺,勾拦,药房,鹰店,靴店,马行,酒肆,瓦市,不一而足。

李葳蕤都玩疯了玩了一天,李葳蕤都没有玩够,她本来还遗憾不能和余夏一起玩,只是让李葳蕤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很快就见到余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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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皇宫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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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大批的内卫进入了皇宫,李皓月准备接见余夏的大庆两边,埋伏了不下三百人,这些人都是内卫三阁中,最好的好手,别说杀一个余夏,就是一百个,也绰绰有余。

而另一边,也就是余夏的住处。

这个时候,余夏也早早的起来,余夏慢慢的将自己的铠甲给穿上,而在铠甲之中也藏好了十五颗手榴弹,这些就是余夏的杀手锏,有了手榴弹就可以快速的炸死李皓月,跟着逃离。

两个人各怀心事,终于要见面了。

大概是早上八点也就是辰时,余夏和自己的一百护卫被李语汐带到了晋国皇宫。

晋国皇宫的正门为大正门,大正门装饰华丽,门为朱红色,缀以金钉,屋顶为铜瓦,镌镂龙凤天马图案,远望光耀夺目。

大正门的城楼,是皇帝举行大赦的地方。

宫中正为大庆,又名恪政,是举行大典、大朝会之所。

大庆东西两侧设朵,是皇帝举行仪式前休息之所,后改为延和,供皇帝便坐视事,即为便。规制简朴,陛阶且一级,小如常人所居。太极是皇帝处理常政务、召见大臣的地方。

紫盛用作皇帝祝寿的场所。

集贤则是策试进士的地方。

内朝宫有十余座。勤政、福宁是皇帝的寝。

慈宁、慈明是皇太后起居的宇,慈顺、慈元等数座宫为皇后、嫔妃所居。太子的东宫为了节省,没有另外修筑,而是和帝、后的宫室连为一片。

内朝除宫外,堂、阁、斋、楼、台、轩、观、亭,星罗棋布。

这是晋国的特点,帝王居处的奢华不表现在宫上,而多表现在苑囿上。

晋国朝廷借助于临城的山灵水秀,建造了大量的供帝、后闲适生活的场所。后宫及后苑的堂有三十余座,如观赏牡丹的钟美堂,观赏海棠的灿美堂,四周环水的澄碧堂,玛瑙石砌成的会景堂,四周遍植罗木建古松的翠寒堂。

楼有博雅书楼,观德、万景、清暑等楼。阁有二十余座,其中有源自大晋的龙图、宝文、天章等阁。

轩有晚清轩。

观有云涛观。台有钦天、舒啸等台。

亭有八十座,其中赏梅的有信亭、香玉亭;桃花丛中有锦浪亭;竹林中有凌寒、此君亭;海棠花旁有照妆亭;梨花掩映下有缀琼亭;水旁有垂纶亭、鱼乐亭、喷雪亭、流芳亭、泛羽亭;山顶有凌穹亭。

后苑有各成一景的小园,其中有梅花千树组成的梅冈,有杏坞,有小桃园,等等

此外,晋国还有许多独立于宫城的皇家苑囿。如聚景园、玉津园、富景园、屏山园、玉壶园、琼华园、小隐园、集芳园、延祥园等。晋国安逸的一百多年中,各朝帝后游玩、享乐,极尽荣华富贵,过着人间仙境的生活。

余夏带着余绣和钟黑虎还有其他八名青山军战士走进了皇宫,除了看到了美丽的宫,还看到了松散的军。

此时的大晋军早就已经不是以前的国军了,晋国的世族已经彻底将晋国的军给毁了,军城了很多世家子谋晋升的地方,可以说已经彻底没有了战斗力。

不过,这对于余夏等人来说却是一个好机会。

“公子快看那群看门的,这就是晋国皇宫的守卫,不用多,只要给三千青山军,我有自信可以在半个时辰内攻进皇宫。”

小声说话的是钟黑虎,这个讲话不过脑子的家伙,还是如此的憨直,居然在晋国的皇宫中,说可以用多少兵力攻进皇宫。

很快,钟黑虎的话,就让边的李语汐和几个小太监微微的皱眉。

弄的余夏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猛的踹了钟黑虎一脚吼道:“你找死呀我们是晋国的臣子,你乱说什么。”

这样才算让前面的李语汐收敛了一丝狠辣露出了一丝厌恶的表。

跟着又走了一段路,等来到一个宫后,那位李语汐笑着对余夏道:“侯爷,陛下就在中等候,请您一人进去。”

“我一人?!”余夏看着李语汐。

而李语汐则是点头道:“没错,就是你一人。”

说完,李语汐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余夏双眼微微一眯,然后回头看向了余绣和钟黑虎道:“你们在这里等我,不要闹事,我见过陛下之后,就会出来。”

“诺公子!”余绣和钟黑虎点头,然后全部都微微的眨了眨眼睛。

早在来之前,三人已经想好了对策,只要听见大中有爆炸之后,余绣立即放烟花给宫外的一百护卫示警,宫外等着的一百护卫会立即准备马匹杀进宫内接应。

当然了,在接应的同时,会有宫外的护卫第一时间放出烟花,通知城外的八千青山军占据一个城门。

跟着等接应到余夏之后,全军撤离,不过,这只是余夏匆匆想到的,很凌乱,也有很多的问题,但是所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就这样,余夏整了整了整了衣冠之后,慢慢的走进了前面的宫。

进入中,这里不仅宽阔,而且还很华丽,真可谓是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四角高高翘起,优美得像四只展翅飞的燕子。

大的内柱都是由多根红色巨柱支撑着,每个柱上都刻着一条回旋盘绕、栩栩如生的金龙,分外壮观。

余夏稳步走入,跟着就看到在中中间的位置上坐着一个人,一个穿龙袍的人,不用猜也知道这人的份,一定是晋国的皇帝李皓月了。

不过,因为有些太远,所以余夏并没有第一时间看清楚李皓月的样貌,而且让余夏感觉奇怪的是,此时的整个中一个人都没有,太监,宫女,什么人都没有。

带着忐忑的心,余夏慢慢的走到了中中间的位置,然后双膝下跪的喊道:“微臣青山候余夏拜见大晋皇帝陛下。

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可是就在余夏说完之后,本来他是等晋国皇帝喊他平的声音,只是余夏等了有一段时间,不但没有听到晋国皇帝喊他平的声音,反而是听到了一丝冷冷但是却十分熟悉的声音:“你就是余夏”。

这让余夏心中一个诧异,所以余夏猛的一个抬头,想要看看发生了什么事,而当余夏看清中龙椅上坐着的那个人之后,余夏也是呆滞在了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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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一章 两人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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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

看清楚李皓月真实面容的余夏,‘忽’的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然后用一双不可思议的眼睛看着李皓月,看着看着,余夏的眼睛红了起来。

眼泪大颗大颗的落在了地上。

余夏做梦也没有想到,此时坐在龙椅上的李皓月,居然有着和自己未婚妻一模一样的面容,而且一颦一笑无一不同。

“余夏你个混蛋,等等我要是你敢不带我,老娘回来打死你。”

“哈哈余夏,老娘考上了,你以为就你能考上呀,嘻嘻!”

“余夏你去当兵吧我等你!”

“余夏,你这个混蛋,要对我负责呀,要不你不负责,小心我一剪刀‘咔嚓’了你!”

“余夏我们的第一个宝宝叫什么?”

“余夏,活着回来,为了我,一定活着回来。”

脑海中,充满了自己未婚妻的话语声,余夏的眼泪大颗大颗的落下,余夏陷入了呆滞之中,而此时李皓月看着泪流满面的余夏,也开始疑惑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个男人会看到自己之后,就不停的流起了眼泪,难道是想用眼泪打动自己?

不过,李皓月知道,自己是绝对不能放过这位穿越者的,所以就在余夏呆滞的看着李皓月流泪的时候,李皓月大吼一声:“大胆青山侯,朕没有让你平,你居然敢起来,是不是不讲朕放在眼里。”

说着,李皓月就将手伸进自己的腰间,此时李皓月的腰间有一块令牌,只要李皓月将这块金牌给掏出来,然后扔出,马上埋伏在大两边的内卫杀手,就会弩箭出手,杀余夏。

眼见李皓月就要摸到自己腰间金牌的时候,突然,余夏对着李皓月喊了一声道:“李文娟你是李文娟!”

“轰!”

李皓月全一怔,她是李文娟,就是李文娟,这是她在地球的名字,已经十年没有再听到这个名字,李皓月做梦也没有想到,十年之后,她居然会听到自己的这个名字。

“你你!”李皓月激动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跟着跌跌撞撞来到余夏的面前道:“你是谁?”

“余夏你的老公余夏娟子,我是你的老公夏子!”余夏满眼含泪。

这个时候,李皓月也是激动的睁大了双眼,看着眼前的余夏道:“你是夏子你是夏子你真的是夏子?”

“是娟子我知道,我现在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但是我确确实实是你的余夏还记得我们在我们种的那颗桦树下埋的那颗玻璃瓶吗?

上面有我们给自己孩子取的名字,女孩叫余悠,男孩叫余闲,因为你说你想要悠闲的生活。”

“夏子!夏子你真的是夏子!!”等这话说完,李皓月终于肯定了,对方就是真正自己的老公余夏,因为两个人讨论孩子的名字是十分私密的话题。

两人将名字写在玻璃瓶中埋在了自己种的桦树之下,这是几乎除了两人自己,不会有人知道的事,所以可以说出这件事,对方就一定会是余夏。

跟着,李皓月就扑进了余夏的怀中,肆无忌惮的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骂:“你个混蛋你个大混蛋,都要结婚了,你去看什么扯淡碑,人看着看着就不见了。

我就去扯淡碑找你,谁知道,我一看就到了这里,做了什么女皇帝,你这个混蛋,你知不知道,我这十年来,是怎么活过来的,每天都活在战战兢兢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认害死了。

都是你都是因为你!”说完,李皓月再次靠在余夏的肩膀上哭了起来,那哭的叫一个伤心。

只是余夏却诧异了起来:“什么你都来这个世界十年了?”

“啊!”李皓月将自己的眼泪直接擦在了余夏的衣服上:“你不是十年吗?”

“我当然不是我才过来一年。”余夏用自己的衣袖,擦了擦李皓月脸上的泪水。

“一年怎么会这样,我是在你后面过来的,不过,我醒来之后就变成了十岁的小女孩,我在晋国已经十年了,老公,你是不知道,这皇家真的不是人待的地方,每天我都生活在尔虞我诈的争斗中。

简直比甄嬛传还可怕,总算或者熬到了我坐皇帝了,可是却谁也不服我,要不是靠着你给我送了点银子,我手上连一万兵都没有。”

李皓月可怜的看着余夏诉苦。

余夏则是心疼的道:“为什么会这样,我明明才来不到一年,你在我后面怎么就来了十年,那个该死的扯淡碑,等劳资再见到,一定砸了它。真的是混蛋!”

“老公我想你了,好想好想。”说着,李皓月又靠在余夏的肩膀上哭了起来。

余夏看着哭的不能自已的李皓月,也是摸了摸李皓月的小脑袋道:“好了,我们又见面了,以后就不会再分开了,而且,我的文娟大人请放心,以后有你的小夏子保护你。

你再也不用害怕了,如果谁敢对你不利,小夏子定杀光他全家。”

“老公有你在边真好。”说着,李皓月就凑了过来,想要亲余夏,跟着余夏也是微笑着想要亲李皓月,只是就在快要亲上的时候。

突然,李皓月尖叫一声,马上从余夏的怀中挣脱出来道:“不好有很多人在。”

“啊?”余夏一愣,然后看了看大的两边道:“没人呀?”

“额!”李皓月不好意思的道:“有人,是我的内卫,都埋伏在两边,等我的命令杀你呢。”

“杀我?”余夏一个无语:“你果然召我来京,是为了杀我的。”

“当然了我看了你发明的麻将,你一定是穿越者,我不杀你杀谁毕竟一山不容二虎。”李皓月哼哼的道。

“那现在呢?”余夏看着李皓月笑道。

“那当然是不杀了,你可是我老公,以后我还要靠你呢。”李皓月撒的笑了一下。

“不是一山不容二虎?”余夏轻笑。

“呵呵傻呀,除非一公一母,我们俩正好一公一母,绝配。”李皓月嘻嘻一笑。

“我呸!”说完余夏跟着也哈哈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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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二章 甜蜜的依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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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给我退下!”李皓月威严的大吼一声。

只听有上百人立即回应:“诺!”跟着就是哗啦啦撤离的声音,声音之大,弄的余夏一个荒唐:“你是准备了多少人来杀我?”

“嗯几百人吧,而且都是好手,上次内卫在你的青山城杀不死你,所以这次来大都,我是必须要让你死的。”李皓月微笑点点头。

“你真的好狠呀!”余夏一个汗颜。

“哼!”李皓月撒式的轻轻一哼道:“不狠我还能活的到现在?倒是你老公,你也太傻了,脑筋不够灵活,我派人刺杀你,你居然还害怕的将人给我送回来了。

跟着我让你来大都和李葳蕤成亲,你还真来了,真的是色胆包天呀,对了老公,你什么时候对萝莉有兴趣了。”

“切!”就在李皓月鄙视余夏的时候,余夏默默的将自己的外面的衣服给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的铠甲和挂在铠甲上的手榴弹道:“我也是来杀你的。”

“额!”看到手榴弹,李皓月一个惊诧:“你果然造出了黑火药,上次打败三王联合军队的就是手榴弹吧?”说完,李皓月就要上手去拿一个。

不过这个时候,余夏却连忙的制止道:“别碰这玩意很不稳定,要不是没有办法,我才不会将这些玩意给挂在上,而且三王军队可不是手榴弹打败的。

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制作出来黑火药。”

“怎么可能那你这挂的是什么?”李皓月指了指余夏正在慢慢往下拿的手榴弹问道。

“这玩意,一共就只有十五颗,上次打败三王军队的,其实是我在青山上面发现的一种可以爆炸的果子,而且这些果子的汁液有点像汽油。

我通过火烧,还有爆炸的声响,让三王军队发生了营啸,那是走运,要不然我那一仗也会损失惨重。”

“啊?”李皓月一个皱眉:“为什么只有十五颗,能做出十五颗的话,那就一定能做出几百颗。”

“是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我经过试验发现,这个时空的硫磺不对,达不到我们地球的硫磺威力,这里的硫磺最多可以制作烟花,我的这十五颗手榴弹,还是用我从地球带来的驱蛇的硫磺做的。

用这个时空的硫磺,根本就无法做出黑火药。”

“原来是这样!”李皓月终于焕然大悟的道:“怪不得,我让人研究了那么多年也研究不出来,我以前认为是我不知道配比,现在才知道,原来是这里的硫磺有问题呀。”

“是喽!”余夏将所有的手榴弹都给拿了下来,然后小心翼翼的放好,跟着拉着李皓月来到了另一边道:“等一下找人拿一个木盒装起来,不过,切记,要小心一点。”

“知道了对了老公你是怎么会制作手榴弹的呀?”李皓月眨巴着眼睛看着余夏问道。

“我会制作个呀,我的底细,你不是最清楚,以前学的文科,你让我背诵一些诗文,组个词造个句,我是绰绰有余,但是这些物理的知识我真的很一般。

那个你知道张志吗?”

“张志?”李皓月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下道:“啊就是那个黑黑的,壮壮的,最喜欢看小说的那个?”

“对了!”余夏笑道:“就是这个喜欢看小说的张志,他有一个u盘丢在我的行李箱中,跟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行李箱跟着我的灵魂穿越了。

而等我在笔记本中打开了张志的u盘之后,里面有大量的在古代如何获取力量的方式,玻璃,白酒,肥皂等等也包括了火药,火炮!”

“额他弄这个干什么?”李皓月不明白。

“他也想写小说呀,白痴!”说着,余夏宠溺的摸了摸李皓月的小脑袋。

“他心气还高的,这小说可不好写,不过,你算是捡到了,怪不的你青山城会发展的那么好,一开始我还以为你是个天才,没有想到还是靠u盘。”李皓月嘻嘻一笑。

“你也不错呀,你发明的香水都卖疯了,我可是花了大价钱买了一些。”余夏微微一笑。

只是这香水不说还好,一说,我们的李皓月小脸就一脸不爽的道:“好又能怎么样,我一两银子都得不到,全部便宜了那些贪官。

最可气的是,不但肥了贪官,还肥了那些贪官的家人。

我刚刚发明了香水,刚刚香水一火,那些士大夫就来找我的麻烦,说我是什么与民争利有违祖制,狗,我又不是白痴,我当然知道,这是这些士大夫眼红了,想要抢我的香水。

可是我知道又怎么样了,那些士大夫天天在外面跪谏我只能妥协,那次是真的将我给气死了。”

说着,李皓月现在想起来,还是气愤不已。

“我也听说了,这里的士大夫都是有各自家族的,你也惹不起,你这个皇帝坐的也是憋屈的。”余夏疼惜的看着李皓月。

“嗯不过老公你来了,以后你就坐这个皇帝吧,我做皇后,我就吃喝玩乐,这些烦心事,就全部交给你。”李皓月嘻嘻一笑。

只是余夏却摇头道:“这怎么可以,我要做了什么皇帝,那就等着天下大乱吧,皇帝必须你来坐,不过,我可以帮着你将晋国整顿整顿。”

“整顿怎么整顿?”李皓月期待的看向余夏。

但是余夏却苦笑着道:“这个我还没想好!”

“啊?”李皓月微微露出一个失望的表,余夏呵呵一笑,跟着就见李皓月将自己的小脑袋靠在了余夏的肩膀上,两人甜蜜的依靠在一起。

中那是甜蜜的依偎,但是余夏和李皓月不知道的是,外此时是真的剑拔弩张,余绣,钟黑虎还有童心萍,那是时刻的将手放在自己腰间的佩剑之上。

就在等着中出现爆炸声,可是让几人无语的是,已经过了快大半个时辰了,前面的中一点声音都没有。

这让余绣,钟黑虎还有童心萍三人都快担心死了,完全不知道此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当然了,担心的不单单是余绣,钟黑虎还有童心萍。

一边的李语汐也是担心不已,因为她刚刚得知,李皓月将内阁的人都撤走了,现在中就只有余夏和李皓月两个人,要知道李皓月不会武功。

而余夏却有格杀的能力,想到这里,李语汐手中的剑柄也是握的重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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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三章 余夏会妖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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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一个时辰,一个半时辰!

“不行我要进去看一看。”李语汐忍不住了,说完,就要进入大,不过,就在此时,宫中卫却将李语汐给拦住道:“上将军,陛下有旨,任何人不能擅闯。”

“滚!”李语汐一脚将这位卫给踹倒道:“你懂什么给我滚到一边,如果陛下有任何闪失,你必死。”

一个无语,这个卫是倒了霉了,可怜的倒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李语汐持剑冲进了大庆,这个时候余绣,童心萍还有钟黑虎也想冲进去,不过,却被卫拦住了。

就这样,李语汐冲进了大庆,只是让李语汐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她进到中看到的不是李皓月和余夏之间的剑拔弩张,她看到的居然是一国之尊李皓月,就像一只小小鸟一样,欣喜的依偎在余夏的怀中。

而余夏则是将自己的肮脏的爪子,放在了李皓月的腰上。

“混蛋你找死!敢亵渎陛下。”

‘哐啷’一声,李语汐拔出宝剑,直接向余夏刺来,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李皓月却挡在了余夏面前道:“住手语汐,余侯爷是朕的人,我们是一家人。”

“一家人?”看着拼命保护着余夏的李皓月,李语汐有些不可置信的道:“陛下不是昨天还和末将说过,余夏必死吗?怎么现在又是一家人了?”

“额这!”李皓月有些慌张。

倒是余夏歪着脑袋看着李语汐道:“上将军,你管的未免也太宽了点,陛下说什么就是什么,何时轮到你说三道四!”

“这!”余夏的话,让李语汐一个诧异。

“臣有罪!”李语汐跟着惶恐的跪下。

这个时候,李皓月连忙的将李语汐给扶了起来道:“没事没事语汐起来吧,我本来确实是想要杀余夏的,不过,余夏说忠诚于我,我想着,现在我确实需要同盟,所以就成了一家人,那个,语汐不要误会了。

哦对了语汐,你将那边的东西,找个木盒装起来,不过,要轻拿轻放。”

“诺!”李语汐一个躬,就出去找木盒了。

等李语汐走了,李皓月嗔怒的看了一眼余夏道:“你不要这样和语汐说话,这么多年,就是语汐一直陪着,要是没有语汐的话,我还不知道会被欺侮成什么样子。”

余夏笑着然后将一龙袍的李皓月给抱着道:“好以后我也会感谢上将军的,谁让她保护了我家文娟大人,不过,以后就不需要她的保护和陪伴了,因为老公来了,不管是谁,再也欺侮不了你了。”

“嗯!”李皓月将头深深的埋在余夏的肩膀处道:“老公我真的真的好想你。”

轻轻推开门,初入房间,一副绣着泼墨山水的屏风映入眼帘。淡看远山,细看秀水,确实一片好山水,一处好风。绕过屏风,一方八仙桌稳稳的摆在屋子中央,横梁上雕琢着飞龙戏凤,凹凸有致,着实细致。一青花瓷的茶碗静静的摆在桌子的中央,空气中还余着点点茶香,乍一闻,清新的气息,让人耳鼻一震,瞬时神清气爽。

最典雅的莫过于里室的那一张楠木,两边青色的帘幔整齐的挂在的两边,一条青纱帘幔横钩着帘幔,已是飘逸之极。

“这里就是你住的地方?”余夏走到李皓月的边,一股坐下。

这个时候,就听一个太监喊道:“大胆陛下的卧榻,岂是你这种人可以随便坐的。”

但是此时却听李皓月道:“程公公以后朕的一切他都有资格,他和朕一样。”

“陛下!”那位程公公一个惊骇,不过,却还是很知趣的躬道:“诺老奴知道了。”说完,程公公默默的退了出去。

“老公这里怎么样?”李皓月笑嘻嘻的看着余夏。

“很别致,不过,我不太懂,我不像你,你都来这里十年了,而且受的是皇室熏陶,我就不一样了,我刚来一年,还是在农家,当然没有你的品味。”

说着,余夏一把将李皓月抱着给压在了上。

“不要!”李皓月立即嗔的反抗道:“现在还是大白天,而且你这样子,我还不太能够接受,这么小,就像个初中生。”

“哈哈。”余夏从李皓月上下来,然后李皓月乖巧的靠在了余夏的边。

这个时候,余夏笑道:“像个初中生,那不是便宜你了,可以吃个小正太。”

“噗哈哈!”余夏的话,让李皓月也是大笑了起来:“小正太?怎么办,我感觉还不错哦,要不要真的吃吃看?”

“欢迎来吃,而且随时欢迎,只是!”余夏微微的看向了一边的李皓月道:“我可能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你有两个妾。”突然,李皓月看向余夏。

“额你都知道?”余夏有些慌张。

“当然知道了你的一切资料,内卫都在收集,当然了,也正是这样,我还知道,你娶你的妾是无可奈何,这里是古代,不是现代,我们两个人能见面就真的已经是感激上苍了。

我真的不能再失去你了,有妾就有妾吧,不过,我是老大,全部都要听我的。”

余夏一愣,跟着心中微微一熹,然后将李皓月给搂在怀中道:“对不起,谢谢你!”

“你说什么陛下将男人带进了自己的房间,还许男人坐在自己铺上?”

李语汐彻底凌乱了,要知道,李皓月从来都没有将男人进过她的房间,就更别说坐在自己的铺上了,因为李皓月有一些轻微的洁癖。

在外面碰过任何东西都要洗几遍的人,别人碰到衣服,这件衣服就一定不会再穿。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容忍一个男人坐在自己的上。

“余夏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可能会让陛下变成如此?”李语汐惊骇不已的轻声无语。

此时的一切,李语汐是真的一点都看不懂了,明明昨天还是生死之仇,怎么就仅仅见了一面,陛下就变成了另外一个模样。

就在此时,突然,李语汐的脑海中冒出了两个字,妖术!!

“难道余夏会妖术?”李语汐睁开了惊恐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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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四章 三辅九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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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绣!”

余夏突然出现在了外,跟着余绣,钟黑虎还有童心萍都来到了余夏的边,这个时候余夏道:“你现在立即出去让我的一百护卫进宫。”

“诺!”余绣马上应诺。

这个时候,李语汐冲了过来惊骇的道:“你想干什么谁让你的护卫进宫的?”

“是陛下旨意这宫中的卫太差劲了,还是我的人安全些,上将军的人不能用,就只好用我的人了。”余夏微微一笑。

“你的人?”李语汐有些微微的皱眉道:“余夏你到底对陛下做了什么,让陛下如此的信任你?”

“上将军还是那句话,你管的太多了,那个不过,也请上将军放心,我对陛下的忠诚不会逊色于你,好了多余的话我也不想说了。

现在宫中的形,作为上将军你也清楚,除了内卫,陛下一点可靠的人都没有,那些宫中的卫,太监,宫女,有几个是陛下的人,你比我更清楚。

你上将军虽然有十万大军,可是你的军队都是有数的,这些人不能入宫,不过,我的人就不一样,我的人不再那些世家大族的监视之中。

所以正好用来保护陛下。”

说完,余夏看着皱眉不已的李语汐笑道:“好了上将军,你就先走吧,今天我不走了。”跟着一掉头看着钟黑虎和童心萍道:“心萍,入内保护,钟叔在外守着,没有陛下的命令,谁也不许进入陛下寝宫。

敢进者,杀无赦。”

“诺!”钟黑虎点头微微一笑。

这个时候,倒是李语汐不爽的再次将剑给拿了起来:“我就要进,我看谁敢拦?”

说完,李语汐持剑就入,钟黑虎和童心萍也都想挡,不过,余夏却笑着摇头道:“上将军,陛下有令,不用通报。”

跟着,余夏笑着随后带着童心萍一起走进了李皓月的寝宫。

“陛下为什么为什么要让余夏的护卫进入皇宫?”一进李皓月的寝宫,李语汐见到李皓月之后,就马上诧异的问了起来。

“因为余夏是自己人,他的人我都可以用。”李皓月回答的很自信。

“可是可是!”李语汐轻声的道:“我们昨还想着要他死,现在陛下为何有如此大的转变,末将是真的想不通,陛下,你告诉末将,是不是余夏对你用了什么不好的邪术?”

“邪术?”余夏扑哧的笑了一声道:“真的没有想到,上将军居然还如此的想象力丰富,只是抱歉的是,我余夏不会什么邪术。

陛下如此信任我的原因,也请不能如实的告诉上将军,不过,我想上将军知晓的是,我和陛下的感,比上将军要更好,所以上将军就不要多问了。”

“是呀语汐,你就放心吧,余夏是不会背叛我的,以后有了余夏,我们就再也不会受朝中那些官员的气了,余夏会保护我们的。”李皓月笑嘻嘻的看着李语汐。

“他会保护我们?”李语汐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看着此时傻傻的看着余夏,一直盲目的笑着的李皓月,李语汐感觉自己都快要不认识自己的这位陛下了。

怎么会,两个人仅仅是见了一面,就变成了如此的信任,李语汐完全搞不清楚。

但是事实却就是这样,李皓月现在绝对是无条件的相信着余夏,而且不但相信,更可怕的是,李皓月还要余夏留宫休息。

要知道,自李皓月成年以来,还一次都没有留男人在皇宫休息过,可是这一次,居然要留余夏留宫,李语汐彻底凌乱了,就在李语汐彷徨着出宫的时候,看到余夏的一百护卫接替了原来的卫。

本来李语汐还认为这些卫被余夏的卫替了职位,会反抗一下,可是谁知道,这些卫不但没有反抗,反而乐不可支的就将自己的岗给交了,大笑着说可以回去耍钱了。

“这群混蛋!”李语汐苦涩的摇了摇头,跟着无奈的离开,

李皓月的寝宫中,余夏坐在李皓月的龙椅上,看着桌子上堆的一人多高的奏折,李皓月帮着倒了一杯茶给余夏道:“怎么样这皇帝做着有意思吗?”

余夏苦笑了一下道:“真的是可怕呀,你这皇帝做的还真没有意思,除了要钱,要粮,要兵几乎就没有什么好事。

对了你的三辅呢?”

“三辅?”李皓月叹息了一声,所谓的晋国三辅,就是晋国最高也最有权力的三个人,他们分别是首辅宰相魏幅,次辅太尉杨政和,还有三辅御史大夫萧行肃。

其中首辅宰相魏幅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

次辅太尉杨政和管理军事。

三辅御史大夫萧行肃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

这三个人一个是魏家,一个是杨家,一个是萧家,每一家都是晋国的世家大族。

等李皓月叹息完之后,李皓月看着余夏道:“你觉得他们会帮我吗?

这三个人各怀鬼胎,早就和我不是一条线上的人了,而且这些世家大族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不喜欢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

他们虽然名义上还是我的三辅,但是背地里,谁知道他们勾结了哪个诸侯王。

我是没有能力,我要是用能力,就一次将这三个老家伙都给赐死,然后抄了他们的家,也让他们知道知道我们皇家的厉害。”

“难道你就没有一个人帮你,三辅不行,那九卿总有你的人吧?”余夏看着李皓月问道。

九卿职能略近后世六部尚书,就是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九个部门的最高长官。

李皓月看着余夏摇了摇头,余夏一个荒唐:“没有?”

跟着余夏有些无语的道:“那你是怎么活过来的,三辅不是你的人,九卿也一个不是,那这晋国的百官谁会睬你?拿你怎么成为皇帝的?”

“当然不会理睬我,他们让我做皇帝,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我是女的,并且没有根基,这样才好摆布,我就像是这些人的傀儡。

用我可以来达到这些人为自己,为家族谋利的手段。”李皓月一个无奈。

余夏则是狠狠的骂了句:“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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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五章 宰相魏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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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皓月这个皇帝做的很难,没有办法,因为晋国这个国家,一开始就被带偏了,晋国的开国皇帝想要削弱世家,所以就用了一个分封自己儿子为王的招数。

可惜呀,这一招玩炸了,如果在这位开国皇帝的治下,这些分封出去的王,还会恭恭敬敬,可是一旦这位开国皇帝死了。

那么那些王,就会蠢蠢动,毕竟谁都想做天下第一。

最不好的就是,这个分封不但留下了隐患,还并没有削弱晋国的世家大族,这些盘踞在晋国的世家大族反而在后面的时间,更加蓬勃的发展着。

最终导致现在一个状况中央无法集权,诸侯王各自为政,皇帝的权利被极度的削弱,朝堂被世家大族把持。

李皓月还算走运,她的这个皇帝位置,其实就是世家大族让她坐上去的,上一个皇帝,也就是李皓月的母亲一死,所有的权利就已经和皇室李家关系不大了。

毕竟李家的这个皇位,来的是名不正言不顺,坐一任皇帝就已经很勉强了,所以李皓月母亲一死之后,周家被分封在外的周家王爷们,就一起开始蠢蠢动。

只是这样一来,周家这些王爷们为了抢这个皇位,一定会大打出手,这么一出手,世家大族的利益就会损失很多,所以朝廷上的世家大族,就要阻止这场战争的出现。

一开始这些世家大族,是想要共同扶植一个周家人来做皇帝的,不过,让朝堂的官员有些质疑的是,如果这天下还给周家,周家那就是顺天应民,得到民心可以直接加强中央集权,那个时候,世家大族就完了,得不到实惠了。

所以想来想去,最终世家放弃扶植一个周家人来做皇帝,而是继续用李家人,也就是李皓月,只要用了李皓月,周家人就一定不会归心,那么李皓月这个皇帝就不可能做到中央集权。

那么世家大族就可以架空李皓月,让这位皇帝成为自己的傀儡,然后世家大族把控朝廷。

是这么一个原因,李皓月才坐上了皇帝的位置,而且坐上皇帝之后,李皓月就没有任何的权利,所有的事都是朝廷上的三辅来决定。

李皓月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好不容易熬到了现在,登了基也亲了政,但是实际上李皓月一点全力都没有。

好在出了一个李语汐这个家伙很厉害,硬生生的帮着李皓月杀出一支军队,这支军队已经有了十万人,这样,李皓月才算是有了一点点力量。

但是这股力量依旧不是很大,因为那些世家大族的实力更加的恐怖。

“穿衣!”

一座奢华的房子中,一位年约五十岁的男子,双手张开,轻声一句,跟着立即就有四个丫鬟快步走来,给这位男子穿上了宰相的官袍。

这人是谁,不是别人正是晋国三辅之首,宰相魏幅。

魏幅此人乃是前朝女皇之心腹,是一个风骨极其高之人,前女皇对这位魏幅十分的交心,心中如果有什么心事,那位女皇只会和魏幅说,其他人,根本就得不到女皇的信任。

当然了,这位魏幅魏大人,为什么会得到女皇的信任,那也是因为他这个人做事也是真的十分刚正。

有这么一件事,当年魏幅还是大理寺的六品官的时候,当时的一位将军,误砍了女皇父亲所落葬的一棵柏树,被人揭发,对此,作为女儿的女皇非常愤怒,坚持要将这位将军处死,但就是那个小小的六品官、主管刑狱的大理丞魏幅,却站了出来,坚决反对执行皇帝的最高指示。

魏幅说,依照法律,“盗园陵草木”,普通人应该判处二年半的徒刑,那位作为大将军,在刑罚之外,也就是免职处分,罪不当死,而皇帝却凭一时怒气就想杀人,已经逾越了法律,于法不可、于律无据,魏幅力谏女皇道:“陛下为昭陵一棵柏树,就要杀一个大将军,千载之后,人们将把陛下当作什么样的君主?这就是臣所以不敢奉命杀大将军的缘故,臣唯恐陷陛下于不道。”

这位女皇可不是一般的雄才英主,十分的有求治之心,在魏幅的力谏下,那位将军得以免于一死。

而这个时候,魏幅也真正的得到女皇的信任。

从籍籍无名的六品大理寺狱丞,这位女皇是一路提拔,最终将魏幅给放到了宰相之位,并且还和这位宰相推心置腹,说自己如果百年之后,请这位宰相一定要好好的照顾自己的女儿。

当时魏幅那是答应的十分好,并表示就是肝脑涂地也要辅佐李皓月一生,还发了誓言,只是那位女皇突然暴毙之后,魏幅就忘记了当初的誓言。

他第一个站出来,说出了将李皓月变成傀儡的方法,然后还完美的实施了,不但将李皓月所有的权利都给限制住,还结党营私,成为了在朝堂之中,一手遮头的宰相。

“宰相大人,请一定要救救我们周家呀。”

魏幅在四个丫鬟的服侍下,刚刚走出房间,只见一个小厮打扮模样的男子跪在门外,看见魏幅之后,立即就哭诉了起来:“陛下今天用莫须有的罪名对我周家,那么以后她也可以对付其他人,甚至包括宰相大人您!”

“砰!”话未说完,只见魏幅直接踹了对方一脚,跟着用一双冷厉的眼神看着对方道:“莫须有?

周鸿茂你真的当本相是好欺的吗?

周鸿彩勾结渤王,在鸿胪寺对青山城那个草民侯爷格杀,就是为了提前卖给好,这难道也是莫须有?

你们周家首鼠两端,一边说会跟着我,一边又和渤王眉来眼去,这些难道是莫须有?”

“这!”周鸿茂看着魏幅害怕的咽了一口口水道:“相爷求求求您,大发慈悲饶我们周家一次吧,我代我们周家在此起誓,只要相爷这次能救我们周家一次。

我们周家将一定世代以相爷马首是瞻。”

“哼!”一声冷哼,魏幅看了看周鸿茂道:“说的好听一次不忠百次无用,我可以这么告诉你,我会进宫为陛下放了你的父亲。

但是你们也给我记住,从此大都不要再出现周家人,是任何和你们周家有关系的周姓人,否则就别怪我无。”

说完,一甩袍袖恨恨的离开,留下周鸿茂在凌乱的风中,瑟瑟发抖,因为他们周家彻底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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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六章 小小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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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茂一脸呆滞的跪在宰相府,他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周家就这么完了。

是的即使是被陛下抄家,那也仅仅是周姓的一家,可是刚刚宰辅魏幅放话了,周家骗了他,那么所有的周姓的人就不许出现在永安城。

要知道,那可是魏幅魏宰辅,他只要这么一放话,那周家就永远都别想要再进入永安城了。

这次虽然救了自己的父亲,可是魏宰辅的一句话,他们这个小周家就要成为周姓家族一族之人痛恨的一家,即使这次父亲活了,其实还不如死了的好。

“你们也来了!”

皇宫大正门后的金水桥上,魏幅,杨政和,萧行肃三人相遇,魏幅首先淡淡的一句。

跟着萧行肃一边走一边道:“不来怎么行这次陛下过分了,周鸿胪虽然有错,但是刑不上士大夫,这次他可以对周鸿彩用刑,那以后就可以对我们用刑。”

“没错!”杨政和也是撩起袖子道:“还有那个内卫,我们这次也必须要bi)着陛下给裁撤了,这就是一个祸乱的根源。”

“嗯!”魏幅点点头道:“不管周鸿胪到底做错了什么,陛下对士大夫用刑就是不对,晋国开国皇帝定的规矩,绝对不能让陛下给改了。”

“是!”杨政和还有萧行肃双双点头。

跟着三人走向了李皓月的寝宫,一路之上无人敢拦,甚至还有人为三位大人引路,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三位是有多权倾朝野。

而所谓的刑不上士大夫,一开始原文是:“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这里不是指士大夫不用受刑,而是不受“刑”。因为依古礼,诸候要定期朝见天子,受了刑而肢体残缺或面有刺字的贵族,在朝见天子时,难免有伤大雅。

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士大夫阶层的发展壮大,他们在朝当官掌权后,逐渐掌握了话语权,“刑不上大夫”就逐渐演绎成了文官士大夫阶层的特权:刑罚可减免甚至是可免除的。

特别是文官掌握军权以后,皇帝轻易不敢跟文官集团起太大冲突,因此皇帝说话就不算数了。

李皓月做皇帝的时候,有一次某地发生了农民起义,有一个地方官,叫晁仲约,得到农民起义军要从高邮路过的消息,害怕起义军攻打高邮,就重金贿赂起义军领袖,说:“你们打别的地方吧,我们这里是穷山恶水,打下来也没什么油水。”起义军还真绕过高邮去攻打别的地方了。

李皓月知道这个事儿后,非常气愤,想要杀掉晁仲约。许多大臣表示支持,认为如此贪生怕死之徒,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萧行肃坚决反对,竭力阻止李皓月杀晁仲约。

大臣们不得其解,纷纷对萧行肃说:“给叛军送钱,祸害其他地方,就这样的还不杀,以后郡县还怎么守卫?”

但是萧行肃这个时候就说了:“我朝历来不杀大臣,怎么能轻易破坏呢?咱们今天让皇上杀掉晁仲约,万一哪天皇帝手一滑,把我们拉出去杀了怎么办?”

大臣们明白了萧行肃的良苦用心,转而支持免除晁仲约的死刑。李皓月没有大臣的支持,不得已放弃了杀掉晁仲约的想法。

今天这一幕,和当初要杀晁仲约何其的相似,这些文官要的就是自己的利益,至于那位周鸿胪叛国这种荒唐的罪名倒是无所谓。

一路通行,但是就在魏幅,萧行肃还有杨政和来到李皓月寝宫前的时候,突然被挡住了去路。

“来者止步,前面是陛下的寝宫,无召不得入内。”

挡住三辅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青山军骑兵旅旅长钟黑虎。

不过,钟黑虎话刚刚说完,就有一宫将军喊道:“大胆你算个什么东西,敢拦三位大人的路,是不是找死。”说完,猛的抽出了自己腰间的腰刀。

只是让三位大人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这边宫的将领一拔刀,对面的守卫李皓月寝宫的守卫,全部第一时间将上的弩给拉了起来。

这弩还很奇怪,一弩居然装了十支箭,毫不犹豫的对准了自己前面的宫侍卫和三位权倾朝野的大人。

“你你你们是青山军?”这个时候,其他的两位大人都有些诧异,一边的掌管军事的杨政和倒是认出了青山军的弩。

要知道,青山军的弩实在是太好了,名叫鲁呈连弩,一弩十支箭,那简直就是杀人夺阵的利器,作为晋国的太尉,杨政和也不是吃干饭的,他早就想要了,只是这鲁呈连弩,根本就弄不到,青山军队这些弩看管十分严。

杨政和也仅仅是看到了鲁呈连弩的外观,真实连弩今天也是第一次见。

“青山城公子夏旗下,骑兵四旅旅长钟黑虎,我接到的命令是,守卫陛下寝宫,无陛下召唤,任何人不得入内,否则格杀勿论。”钟黑虎斜眼看着前面的杨政和。

“大胆!”魏幅怒了:“我乃晋国宰相,谁敢拦我。”说着,就要往前走。

钟黑虎也不含糊,立即喊道:“准备!”后面就要说放箭了。

幸亏这个时候,杨政和一把将魏幅给抱住喊道:“魏大人,不要往前,前面这群人就是青山军,这些人只听命于那个余夏,你要敢近,他们真的会杀你。”

“他们敢!”魏幅大怒了起来,只是虽然更加生气了,却并没有往前走了。

萧行肃也来到了魏幅的边骂道:“你们这些贼军,你们知道你们用箭对准的是谁?”

“我不管你们是谁,我的心中只有公子,只有陛下,我们公子和陛下有令,没有召唤不得入内,不过,你们可以让人通报一声,得到了陛下的认可,我么就可以放你们进去。”钟黑虎镇定的道。

“呸我们可是三辅,萧将军,给我立即将这群人拿下,格杀勿论。”萧行肃气急败坏大吼一声,什么时候,三辅受过这样的窝囊气。

“诺!”那位萧姓的宫将领立即像得到了圣旨一样,露出欣喜的表,长刀一出喊道:“兄弟们,听到萧辅的话没有,来呀杀光这些贼军。”跟着,大概有一千人的宫侍卫冲杀而来。

“不要!”杨政和大声的想要阻止,但是为时已晚。

“!”就在宫侍卫冲上来的时候,钟黑虎毫不犹豫的下了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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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七章 龙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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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那位将领在得到了萧行肃的命令之后,毫不犹豫的拔出自己的配刀,杀向了钟黑虎等人,这个家伙早就看不惯钟黑虎了。

要知道,在这皇宫中,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自己的颐指气使呀。

而且现在还得到了三辅御史大夫的命令,那这次不将眼前的这些人给宰了,还算什么宫侍卫。

但是,让这位将领,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杀字一句刚刚出口,对面的一百青山军首领钟黑虎,毫不犹豫的回应:“!”

一千支黑色箭矢组成的箭雨激而出。

短短不到一百米的距离,所有的箭矢毫无例外的穿透了对方的甲胄,一轮过去,冲杀的一千宫侍卫,死伤三百。

不到一分钟,第二轮鲁呈连弩开,一千宫侍卫再死五百,剩下不到两百人。

一百余夏的青山军,抽出腰间横刀冲杀而上,要知道余夏的这一百青山护卫,可是从几万青山军中选拔出来的,可以说是精锐中的精锐。

如果是以前的宫侍卫,说真的,这些青山护卫或许会杀的有些费劲,你是不知道,曾经晋国的这些宫侍卫都是从龙雀军下来的。

何为龙雀军,那是晋国开国皇帝手下最强的一支步战军队。

当时晋国的开国皇帝对龙雀军是有一自己的训练方法的,据说平时不打仗时每次龙雀军领军饷时,那位皇帝就会下令让城北的士兵到城南去领军饷,城南的士兵到城北去领军饷,当时的永安城是比较大的士兵们扛着一百多斤的粮食,从城南走到城北也是一种军事训练,而且皇帝还会亲自站在城墙上监督。士兵还装备有重50斤的铁甲。

并且龙雀军选拔也有着一严格的体系,步兵需要开1石五斗弓(一石为925斤,925斤,相当于今天825公斤左右),1石五斗弓则相当于今天要拉开122公斤的弓,还只是评选龙雀军的入门条件。

龙雀军内部又分为上等、中等、下等三个级别的士卒。少量的战马配备给上等士兵,下等军甚至有负责杂务的。宋军内部评定,步兵开一石五斗弓,六十步,六箭三中者为本等,没有三中者为次等。

就是说步兵挽122公斤拉力的强弓,在约100米的距离上箭,6箭中3箭就无须降级,不中三箭,半年后复试,再不中,骑兵降级为步兵,上等兵降级为中等,如果是最下等的龙雀军则降级为辅军,而表现优异者则可获得提升。

这支龙雀军,攻打当时的晋国一处割据政权只用了66天便灭了对方,当时那个地方是一块自古易守难攻的地方,有诗人诗中写过,那里的道路很难,难过任何地方!

尤其是那里第一险关天韶关,一百年前,有位大将率领十万大军就是被挡在天韶关寸步不能向前,只能走小路绕过天韶关,天韶关可以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天韶关却被晋国的龙雀军给从正面攻破了,这是历史上唯一一次天韶关被从正面攻破,可以说那个时候龙雀军是最强的野战步兵。

但是很遗憾,现在的龙雀军已经失去了往的风姿,此时一千多的宫侍卫,被余夏一百护卫给斩尽杀绝,李皓月的寝宫前血流成河,尸体倒了一片。

但是其中居然没有一具尸体是青山军的。

“这!”看着惨叫的宫侍卫,宰相魏幅,御史大夫萧行肃都惊呆了,他们是真的没有想到,区区一百人居然可以将一千人杀的如此彻底。

因为文官就是文官,他们不懂军事,他们只以为人多就能胜利,这就是文官带兵的一个弊病,刚刚自己这边还有一千人,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一千人就这么没了。

“你你你们这是造反!”萧行肃气急败坏,跟着就对杨政和喊道:“杨大人立即召集军队,灭了这些贼军。”

“谁造反呀?”

就在此时,李皓月一龙袍走了出来,看着满地的尸体和血污冷冷的问道。

“微臣参见陛下。”

看到李皓月,三位辅臣微微行礼,不过,他们却没有跪,因为他们不需要跪。

“三位大人怎么来了,还说什么造反,到底是谁造反呀?”

李皓月淡淡的问道。

“是他们看看这里吧,这些都是被这些贼军杀的侍卫,这些贼军该全部处死。”萧行肃怒视着钟黑虎。

“哦!”李皓月走到了魏幅的边道:“魏大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这!”魏幅微微皱眉道:“陛下不管怎么样,这些人杀心太重,请陛下责罚。”

“责罚?”李皓月一个回道:“凭什么就凭他们遵循我的旨意,而没有听三位辅臣的大人命令吗?

朕说了,没有朕的旨意,不得召唤者不得入内,三位辅臣大人,如果有事,可以通报,但是三位辅臣大人却我行我素,不给进就要杀光听从我旨意的护卫。

三位辅臣大人,这里是皇宫,是天子的住所,不是你们家的后花园,如果你们想要当皇帝的话,那就请派兵来夺。

朕就在这里,等着你们的造反。”

“陛下恕罪臣等绝无此意,以前是臣等孟浪了,以后再也不会了。”魏幅,萧行肃还有杨政和立即躬陪不是。

看着三人躬的样子,第一次,李皓月算是扬眉吐气了一下,即使这次的扬眉吐气,仅仅只是这三位大人不想激化矛盾,并不是真的怕了李皓月。

“嗯!”李皓月点点头道:“钟旅长,带人将这里打扫一下,下次如果有人敢直闯朕的寝宫,杀无赦。

不过,要是三位辅臣大人,就算了,他们三人都是国之重臣,也都是算是朕的老师,以后大晋还要靠着三位大人。”

“臣等不敢!”三位辅臣再次弯腰。

钟黑虎这个时候也是立即躬道:“诺!”

“好了三位大人联袂而来一定是有大事的,那就请和我一起进去吧,外面总不是谈事的地方。”李皓月淡淡一句。

三位辅臣再次称是。

不一会,三位辅臣跟着李皓月进入了李皓月的寝宫,跟着小太监就立即送上来三个凳子让三位辅臣坐下,都不用李皓月喊赐坐。

从这里,你就可以看出,这三位辅臣大人,在宫中那绝对是积威已久。

李皓月是看在眼里,气在心中,但是表面就还要装成若无其事,但是此时躲在屏风背后的余夏,却微微的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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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八章 罪己诏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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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大人不知道此时来我的寝宫是出了什么重大的事?”李皓月坐在椅子上喝了一口桌上的茶水。

“我们此次前来,是想请陛下放了周鸿胪,并且下罪己诏。”萧行肃气不顺的道。

“罪己诏?”李皓月淡淡一笑,反问道:“朕何罪之有?”

“太祖有遗言刑不上士大夫陛下这次没有遵循太祖遗言,那就是没有遵循祖制,这就是罪。”魏幅看着李皓月一字一句的道。

“所以陛下要立即释放周鸿胪一家,并且向天下发罪己诏,否则,陛下的行为会寒了天下士大夫的心。”杨政和看着李皓月微微一抱拳。

“哼!”三人的话语,让李皓月一个冷哼道:“周鸿彩为朝廷官员,不思报效朝廷,勾结藩王刺杀晋国侯爷,难道这些都被你们无视了?

还有周鸿胪的家中搜出了金银共几十万两,还有田宅地契林林总总加起来共一百多万两,我就问问,他周鸿胪虽然是上卿之一,而且我们皇家一概优待士大夫。

可是再怎么优待,也不可能会有一百多万两的储蓄。

三位大人不去管周鸿胪勾结藩王之罪,也不去管贪污**之罪,单单是来怪罪我什么刑不上士大夫,三位大人,你们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陛下不是我们本末倒置,而是陛下有错在先,祖制就是祖制,那是太祖定下的,如果陛下不遵守,那就是不孝。

周鸿胪有错,我们会将他革职,驱逐出京,但是陛下也有错,所以陛下就必须认错。

如果陛下不认错,那么就会朝堂动dàng),全晋国的士大夫都会不安,难道这就是陛下想要看到的?”

一个祖制一个不孝直接就将李皓月给压垮了,姜不愧是老的辣,宰辅就是宰辅,完全不和你说其他的,就逮住一个关键点,然后不停的敲诈威胁。

周家的事,全部都避开,只是盯住李皓月有违祖制攻击不停,一时之间,李皓月也是被问哑口无言。

谁都知道,古代对孝是十分敏感的,李皓月不是姓周,这晋国的皇帝位置是从晋国周家抢来的,所以李皓月就必须更加的要有孝心。

这个有违祖制,就像一个紧箍咒一样,死死的卡在李皓月的头上,让李皓月完全无法反抗,因为李皓月只要一反抗的话,很可能就会万劫不复。

“陛下!”魏幅站起道:“释放周大人,并且立即下罪己诏,然后裁撤内卫,这才是挽回一切的根本,要不然,陛下的所作所为,会对朝堂,对天下的士大夫影响很重,这样就会得不偿失的。”

“这!”李皓月一怔。

跟着萧行肃也是站起恶狠狠的道:“陛下老臣监察百官,周大人虽然有错,但是却是陛下有违祖制在先,对周鸿彩用的重刑。

所以百官都人人惶恐不已,如果陛下非要一意孤行,将祖制弃之如履,那陛下就要想好后面所产生的后果!”

“你!”李皓月一个慌张碰到了手中的茶杯,只听‘哗啦’一声,这一声让余夏听到了,知道此时的李皓月已经心乱如麻了。

“呵!”一声冷笑,从屏风后传出。

“谁?”杨政和大声呵问。

跟着余夏带着一抹笑意走出了屏风道:“青山城余夏!”

“草民侯爷?”魏幅,萧行肃,杨政和惊骇的看着走出来的余夏。

“草民侯爷?”余夏慢慢的走到了李皓月的边,然后用手搭在李皓月的肩膀上道:“三位大人果然是彬彬有礼,一般贵族都叫我jiàn)民侯爷,三人大人一句草民侯爷,还真的是让余夏受宠若惊。”

“哼别废话,你怎么在这里?”萧行肃看着余夏骂道:“可知道,偷听国家政事,是要被斩立决的。”

“呵呵斩立决说我吗?”余夏摇摇头道:“我看要斩立决的是三位大人吧。”

“你大胆!”三位辅臣一起怒喝。

余夏则是无所谓的道:“我大胆,大胆的是你们,恐吓陛下,曲解太祖遗言,真的是无法无天。”

“谁曲解了太祖遗言?”魏幅走上前死死的看着余夏。

余夏则是很坦然的道:“刑不上大夫是太祖的遗言,但是太祖后面还有一句叫刑人不在君侧。

意思仅仅只是不能羞辱文人,因为他们还要上朝。

可是你们却拿着鸡毛当令箭。

那位周鸿彩勾结藩王,刺杀朝廷侯爷,这样无君无父的混蛋,居然还对他用上太祖的遗言。

不这绝对不是太祖的本意,而是你们这些士大夫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故意的曲解太祖的旨意。

太祖说刑不上士大夫,是因为太祖相信,士大夫都是君子,可以抛弃自己的私,只为国为民。

可惜呀,太祖太过相信士大夫了,士大夫也是人,也有私,就和周鸿彩一样,只要给足了利益,士大夫也会背叛国家,背叛陛下。

所以太祖错信了你们,而你们却拿着太祖对你们的期望,来满足自己的私,如果勾结藩王,意图谋逆也能被你们用刑不上大夫来化解。

那以后干脆你们来做皇帝吧,还要陛下做什么?”

“这!”余夏的话语,让三位辅臣顿时哑口无言了。

倒是余夏开始咄咄bi)人:“你们曲解太祖遗言,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只要继续曲解太祖遗言,你们就可以无天,可以勾结藩王,可以谋反朝堂,可以横行霸道,可以鱼百姓。

三位大人匆匆联袂而来,并不是来保那位鸿胪寺周大人的,你们是来保自己的,因为只要你们将刑不上士大夫给拿在手中,以后你们和你们的子孙为祸之时,也可以毫发不损。

不但是你们,整个朝堂的士大夫都是如此之想,这是何其的无耻,何其的可悲。

为了自己的私,就bi)迫陛下,曲解太祖遗言,你们简直就是混账中的混账!”

“没错!”李皓月此时也而出吼道:“朕没有错,朕乃晋国皇帝,周家勾结藩王,刺杀侯爷,证据确凿,必须斩首。

罪己诏,朕不会下,如果朝堂有任何的意见,朕就将这件事,向全天下百姓说明,如果百姓说朕错,朕就退位,三位大人可以想立谁就立谁。

但是现在朕还是皇帝,朕就不会屈服,天色已晚,送三位大人离宫。”

说完,李皓月袍袖一甩跟着那位程公公就立即弯腰送三位辅臣离开虽然不愤,但是此时三位辅臣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默默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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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九章 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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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赢了哈哈老公,朕赢了,真的是大快人心。”

三位辅臣刚刚离开,李皓月就没有了形象,一把冲进了余夏的怀中,开心的蹦跳了起来,那开心的样子,真的就好像看到我们国家的国足夺得了世界杯一样。

那是真的开心呀。

毕竟,李皓月那是受了这三位很长时间的折磨,今天真的是一召农奴得解放,每天每夜把歌唱。

不但是开心的蹦跳,跟着李皓月还不停的对着余夏的脸颊狂亲了起来,一边亲一边欣喜的道:“都亏了你,老公,你要是早点来就好了,你是不知道,我都快被这三个老家伙给欺侮死了。

哼今天真的是太畅快了!”

只是就在李皓月开心个不停的时候,一边的余夏却泼了一盆凉水,只见余夏在开心的李皓月小股上打了一下道:“别跳了,傻丫头,我们的麻烦要来了,哦不对,是你的麻烦要来了。”

“朕的麻烦?”李皓月看着余夏诧异的道:“朕会有什么麻烦?”

“呵呵!”看着诧异的李皓月,余夏笑道:“你今天撅了三位辅政大臣,你不撅他们,这三个老家伙都会玩你,现在你撅了他们,这三个老家伙还不想尽办法玩死你。”

“额!”李皓月终于有些惊觉了起来:“对哦以前朕啊不是是我都被这群老东西给玩死了,今天,我撅骂了他们,他们会不会造反呀?”

“你还是按你习惯来喊,我不会在意的,不管你称自己是朕,或者是我,都是我老婆。”余夏呵呵的笑道。

“哦!”李皓月也嘻嘻的点头:“那我知道,随我心意吧。”

只是笑完,李皓月又想到刚才的话语道:“对了那我们该怎么办呀?”

摸了摸李皓月的小脑袋,余夏笑道:“那三个老东西不会造反的,不过,会给你找麻烦倒是一定的,只是,到底是什么麻烦,我们还只能见招拆招。

现在要做的是,我们需要绝对的心腹军队,那个我想要将我的青山军调进皇宫这样即使对方造反,我们也有一战之力。”

“好这个好,说真的,这些宫侍卫,没有一个是我的人,他们全部都是各大家族的子侄,直接将我盯的死死的,可以说宫中都被这些人把持着。

我有一点风吹草动,外面的那些大臣都会知道,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这次你的青山军来了正好将这些军给换掉,不过,老公,如果换掉那些军的话,那些官员一定会找麻烦的。”

“嗯我知道如果有人找麻烦,你就对那些人,宫侍卫是保护你的安全的,所以宫侍卫必须是最精锐的,谁不服,那就直接比斗,老婆我的青山军,会将那些不服的所谓军给揍的他妈都不认识。”

“哇哦老公,你真的是太坏了,不过,我喜欢,有了这个方法,我看那些大臣怎么狡辩。

不过,遗憾呀不能动四城的防务。”李皓月一个叹息。

这个时候,余夏连忙道:“哎绝对不要想动四城的防务,我们现在不能cāo)之过急,其实以前你和李语汐做的很好,即使有了十万的新军,也只是占领了其他的城池,没有动永安城的防务。

要知道,永安城在那些文官的心中,可是极其重要的,那是晋国大都,如果动了永安城,那些文官就会感觉自己被扒干净了,只有永安城在他们的控制中,他们才会选择安逸。

动了永安城,他们就会和你玩命。”

“我知道那我们动了皇宫的卫,会不会也让他们玩命?”李皓月问道。

“不会!”余夏道:“皇宫是你的地方,是皇帝的地方,和那些文官没有任何的关系,被你收回去那是应该的,收不回去是你无能。

而你的消息对于那些文官来说,可有可无,因为你顶多算个高级点的傀儡,而且的青山军兵不过万,永安城周围的军队可是超过的二十万,所以他们不会将我们放在眼里的,所以不会惹怒这些人。”

“嗯嗯老公,你可真聪明。”李皓月嘻嘻一笑。

“好了解释就到这里,你马上拿出玉玺下旨,让我的人将我的青山军调进城,撤换所有的宫侍卫。”

“好!”李皓月嘻嘻一笑。

深夜余夏的近八千青山军入宫,直接将宫中所有的军给赶走了,为什么这么容易赶走军,还是靠钟黑虎不久前一百斩杀一千的战斗。

这一场战斗让军知道,余夏青山军的厉害,所以当看到有将近一万的青山军杀来,这些混吃等死的家伙不跑才怪。

所以几乎都没有遇到什么抵抗,青山军就成功的接手了皇宫的守卫,

“呵老杨呀,你的那些士兵,难道是纸糊的,真给晋国丢脸。”

一间奢华的厢房中,魏幅,萧行肃还有杨政和坐在一起吃着打边炉。

所谓的打边炉,其实和火锅差不多,一般以清汤、鸡汤、清补凉汤、粥底等为汤底,在食疗方面比火锅更胜一筹。

出了宫之后,这三位辅政大臣并没有回家,而是在这里吃着打边炉,喝着小酒,此时说话的是萧行肃,不过,萧行肃的话语中,有些嘲讽的意味。

这个时候杨政和喝了一口酒道:“宫侍卫早就已经不堪了,这些年那个家族没有往里面掺人现在就是一个仪战队,青山军虎视眈眈,那些宫侍卫在就被吓傻了!”

说完,杨政和看着魏辅道:“魏相,你早就知道小皇帝会让青山军入宫,为什么不让我调龙翔军入城。”

“是呀这是为什么要知道今天小皇帝可是太过分,居然敢这么和我们说话,如果我们不给小皇帝一个下马威,以后她还真的以为自己是天子。”萧行肃气愤的道。

“哎!”这个时候魏幅一摆手道:“萧大人不可乱说天子就是天子!”

说完,让萧行肃一愣,不过,跟着魏幅话锋一转道:“但有的时候教训是要给,只是不是现在,且让那个小皇帝得意一阵,皇宫守卫的权利,我们要了没有用,只要将四城防务抓在手中,区区的一个小皇帝的皇宫,我们要皇宫有什么用。

先让小皇帝得意一阵,我们来个釜底抽薪。”说完,魏幅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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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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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底抽薪?”

魏幅的话,让一边的萧行肃微微的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道:“相爷是说,换个皇帝?”

“额这恐怕不妥吧。”杨政和立即摇摇头道。

“不妥,能有什么不妥,我们三人只要振臂一呼,朝堂上不会有反对的人,那个小皇帝现在越来越得寸进尺了,不但在外面有了十万新军,现在又将皇宫的主动权给夺了回去。

而且还是那个草民侯爷搞在了一起,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牺牲色相,这样的皇帝,我们要着干什么?”

“住口!”魏幅一声轻呵道:“够了萧大人,不管怎么说,那位还是皇帝,我们还是臣子,臣子如此的说皇帝,那就是大不敬。

还有就是我说的釜底抽薪可不是换皇帝,要知道,李皓月当皇帝,是对我们和我们家族最好的一个结果,如果要换李皓月,萧大人,你说,我们换谁?”

“周家人都可以,譬如渤王,赵王!”萧行肃毫不犹豫的道。

“糊涂!”魏幅将萧行肃给打断道:“换渤王,赵王这些周家的王爷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只要等他们这些人登上了皇位,那我们这些大臣还有家族就是这些人手上的鱼,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怎么会我们手中是有军队的。”萧行肃看着边的杨政和。

而杨政和则是道:“我们确实掌握了一支军队,可是要知道,那些王爷手中的军队更多,现在是姓李的坐在皇位上,所以姓周的,姓李还有我们形成了三足鼎立。

但是如果姓周的坐上了皇位,跟着姓李的崩塌,那位所有姓周的拧成一股绳,我们这些世家名不正言不顺,很容易被打压。”

“你现在知道了吧!”魏幅看着萧行肃道:“当初为什么我要立李皓月为皇帝,就是要形成三足之势,而且只要李姓坐在龙椅上一天,那么周姓就不会拧成一股绳,他们会各自为政,觊觎着李皓月的那张龙椅。

还有就是我们这些士大夫,也可以得到周家王爷们的拉拢,才会让我们士大夫得到最大的实惠。

换个皇帝这个平衡就会被打破,而如果这个平衡被打破,那么受到损失最多的就是我们士大夫和各自的家族。”

“原来如此。”萧行肃也不蠢,听完了魏幅的话后,他也明白了,换皇帝是不可取的,不过,此时的萧行肃还是恨恨的道:“可是难道就任由这个小皇帝对我们不敬。

要知道,这个小皇帝已经二十岁了,现在的心思完全就是捉摸不透,现在又得到了那位草民侯爷的支持,我们可能要管不住她了,搞不好就会像周鸿胪一家。

那可是上卿之一,就这样被抄了,如果一点反应都没有,那以后抄我们的家该怎么办?”

“对呀相爷,这个问题,你也要想个对策呀,无缘无故的抄了一个上卿之家,又不下罪己诏,确实有些过了。”杨政和也皱眉的看向了魏幅。

这个时候魏幅也是点头道:“是这次的事,我们一定要给小皇帝一个教训,不能让她以为,我们现在是她可以肆意欺辱的。

不过你们也要对各自的家族说一说,不要明目张胆的勾结藩王,背地里也就算了,但是你这叫什么,**的勾结藩王,刺杀朝廷的侯爷。

这是在打我们朝堂的脸,说到底,我们还是晋国的朝廷官员吧?”

魏幅的话,让杨政和还有萧行肃都微微的点点头,说真的,周鸿彩做的事,确实也太过了,被小皇帝抓到把柄,这件事要是说出去,也是周家无礼。

其实这个古代的世家大族,他们一直的保持长盛不衰,首先要归功于这些世家大族拥有显赫的地位和雄厚的财力,这为他们的子孙提供了更多的晋升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条件,使他们从出生开始就赢在了起跑线上。尤其是在科举制度出现前,普通家庭出的人几乎没有跨越阶层的机会。而且当时的书籍非常昂贵,寻常人家根本买不起。所以,这些世家大族就可以利用自的优势垄断社会最上层。

其次,世家大族既是地方上的豪强势力,也是历朝历代统治者依仗的重要力量。在一些特殊时期,士族的实力甚至要超过皇权。比如西晋末年天下大乱,晋元帝司马睿从北方逃到建康建立了东晋,主要就是依仗了琅琊王氏的王导、王敦兄弟鼎力支持。所以当时民间有一句话叫“王与马,共天下”,这里的王就是指琅琊王氏家族,马是指以晋元帝司马睿为首的皇室。王在前,马在后,孰强孰弱一看便知。

除了上述原因外,不少世家大族能在改朝换代后依然兴旺,还有一个重要诀窍,那就是“把鸡蛋装在不同的篮子里”。

世家大族拥有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巨大优势,所以他们的家族中往往人才济济。当遭遇乱世的时候,这些家族在各方阵营中都会有自家的子弟。这样一来无论是哪方阵营最终取得胜利,都能保证家族不会因改朝换代而导致没落。

比如在三国时期,琅琊诸葛氏是当地有名的望族,其中最著名的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诸葛亮。大家都知道诸葛亮是蜀汉丞相,而诸葛亮的哥哥诸葛瑾是东吴的重臣,官至大将军,领豫州牧。诸葛亮的族弟诸葛诞则是魏国将领,官至征东大将军。诸葛家族在三方阵营中都“押了宝”,谁胜谁负都不影响诸葛家族的利益。

另外还有个著名的例子就是明朝开国功臣徐达的两个儿子。明太祖朱元璋把皇位传给了自己的皇孙朱炆。朱元璋去世后不久,他的第四子燕王朱棣起兵造反。徐达的两个儿子徐辉祖和徐增寿,分别在建文帝阵营和朱棣阵营中效力。最后朱棣成功篡夺了皇位,徐增寿被追封为定国公,爵位世袭罔替。作为失败一方的徐辉祖被锢家中,但依然承袭了魏国公的爵位。此外,徐达的三个女儿,嫁给了三个王爷,这也让徐家增添了更多的政治资本。

晋国的家族也是一样,在朝廷中,有很多家族,投效了各个有实力的王爷,渤王,刑王,赵王每一个都会有晋国世家大族的投靠。

这都不是什么秘密,因为这是世家大族生存的主要手段,只是因为晋国皇帝孱弱,这些人太过于的肆无忌惮,要知道,这是不可取的,不管怎么样,皇帝就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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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一章 难吃的御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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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了,我们会和家族的人还有朝堂上的官员说的,不过小皇帝我们怎么对付?”

萧行肃还是不想放过李皓月。

“呵呵!”魏幅轻轻的一笑道:“我们这次首先要做的,就是将朝堂中的官员安抚好,不要让大家有任何的异动,这次我们要示弱,让小皇帝高兴一段时间。

跟着杨大人就要辛苦一点,这次小皇帝不是将宫侍卫给赶出了皇宫,很好那我们就直接裁撤掉宫侍卫,这样我们还省下一笔银子。

跟着我们将事推到小皇帝的头上,让那些宫侍卫去闹饷,要知道,晋国的宫侍卫,可不仅仅只有守皇宫的一万人,除了这守皇宫的一万人,还有大约五万以前的龙雀老兵挂靠在宫名下,如果宫侍卫被裁撤,那么那些龙雀老兵就全部没有了活路,

我要让这五万人全部闹起了,我倒要看看,这小皇帝该如何收场。”

魏幅说完,杨政和还有萧行肃都给魏幅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入夜余夏和李皓月睡在了一张上,李皓月第一次睡的十分的安详,有自己的老公在边,那就是不一样,李皓月再也不用害怕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小命会在睡觉的时候没有了。

死死的将自己的老公给抱住,李皓月紧紧的钻进了余夏的怀中。

其实余夏本来不想宿在宫中,因为这样或许会有不好的传闻,但是李皓月是真的精神上受了很多折磨,余夏是真的不忍心。

邱大虎,余绣,丁大山,钟黑虎今夜都没有睡,因为不知道夜里会不会发生状况,所以四人一直都是配刀守在了李皓月的寝宫门前,为的就是预防一切未可知的事,毕竟这里是大都永安,不是青山城。

“呀!”邱大虎一声叹服,看着天空上的一轮明月,对着边的余绣道:“三哥我是真的做梦也没有想到,我居然可以站在皇宫中赏月,这感觉真的是太棒了。”

邱大虎的话,让余绣,丁大山,钟黑虎三人微微一笑。

跟着就听钟黑虎道:“那你要谢谢公子,如果不是公子魅力大,你现在还在城外烤火呢!”

“不可胡说,公子的闲话也是你敢说的。”丁大山微微一句。

“呵呵这有什么?”余绣笑着道:“也真的是奇了怪了,本来这次我们是来拼命的,说真的,我是早就将命给豁出去了,准备在大都闹一场。

可是谁知道,会变成这样的状况,我们的公子,魅力也太大了。”

“哎你们说,这是不是那位皇帝的谋?”邱大虎立即道。

“谋?”钟黑虎呵呵的笑道:“谋就是将自己给赔上,别开玩笑了,而且你要知道,我们青山军现在可是把控了皇宫,如果有谋,皇帝脑子坏了让我们进驻皇宫?”

“一见钟?”余绣摇摇头道:“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明明来的时候,公子就说了,我们这次必杀皇帝,可是这一见面就不杀了,还还。”余绣看了看后的寝宫道:“还睡在一起,这真的看不懂。”

“呵呵。”丁大山笑了起来:“看不懂,就不需要懂,我们只要一切听公子的,那就可以了,保护好公子,就是我们唯一要做的。”

“诺!”钟黑虎,余绣,邱大虎立即点头。

“你们说什么呢?”忽然,童心萍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

“老童你跑哪里去了,让你贴保护,别四处乱跑好不好?”余绣和童心萍很熟,所以也叫的很随意。

“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皇帝的内卫,都在贴近保护着,而且,这宫中高手很难进来,公子武功不弱,所以不会有事的。

我刚刚去了趟御膳房,我的吗,没有一点好吃的,这不只好烧了点水,泡了碗面吃。”

“不会吧御膳房,还没好吃的?”余绣不太相信的看着童心萍。

“真的没有。”童心萍很诚恳的摇头,只是其他人都不信童心萍的话,所有的人都认为童心萍说的假话,气的童心萍二话不说就走了。

其实童心萍没有说假话,皇宫中的所谓御膳房是真的很差,是宫中什么菜都有,但是却真的不好吃,大家都知道,许多菜肴在刚出锅时才能品尝到最鲜美的味道,凉了以后不仅不鲜美,口感也很差。但皇帝用膳讲究啊,要先摆好桌子,把与他份相符的菜肴一起端上来。厨师只好在半天、甚至在一天前就把菜肴做好,或煨在火上,或焖在大蒸笼里,这样的菜只能是中看不中吃。

而且还不敢将菜做的好吃,这又是为什么?

这是怕皇帝多吃,那样的话,就会被下毒,一般宫中的菜,只要皇帝吃过的两口的菜,几个月内不能上桌;皇帝吃过三口的菜,这辈子都不可能上桌,就怕被人知道了万岁爷喜欢吃什么,往里面下毒!

其次,皇帝不能随便吃时鲜菜蔬和果品,特别是那些一年之中只有一两个月才有的果菜,更不能让皇帝吃到。因为供膳的太监们担心皇帝一旦食髓知味,随时要吃,比如夏天要吃冬笋,冬天要吃新鲜蚕豆,供奉不周,那是要掉脑袋的。

宫里规矩太多,一道菜要怎么做,要用多少原料,要放哪些调料,都要记录下来,厨师只能按菜谱做菜,不能自己发挥。这样,即便是一流的厨师,也很难发挥出自己的最高水平,皇帝也就吃不到他们烹饪的最佳肴馔了。

所以说,其实李皓月这位皇帝,吃的并不是好的,太多的规矩了。

要说最惨的皇帝是谁呀,最惨的是同治,同治皇帝小时候一两膳吃两宫皇太后赐给的食品:小米粥、豆沫粥、糙米粥、羊丝疙瘩汤、甜浆粥、柳叶汤、面片汤、豆腐片汤等。他吃汤粥根本无法饱腹。他有时饥饿难忍,闯进太监的住处偷太监的东西吃。被太监发现后,立刻夺过丢掉。后来19岁就死掉了,不能说跟饮食毫无关系。

看着童心萍气呼呼的走了,余绣等人嘻嘻一笑,也不去管那个小丫头,跟着余绣问道:“哎我们要不要吃面?”

丁大山点点头:“本来不饿,那个小丫头一说,我还真饿了,大虎去弄点开水来,我们也泡点面吃吧。”

“好我这就去。”说完大虎就去了,这一夜十分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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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二章 妖妃余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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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余夏还在睡觉,李皓月就已经醒了,不过,醒了的李皓月却并没有喊醒余夏,而是故意的用自己的头发去弄余夏的鼻孔。

看着余夏不停的揉着自己鼻子酣睡样,李皓月咯咯的笑个不停。

而这美妙的笑声,也让余夏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不过,余夏一睁开眼睛就诧异的看着李皓月问道:“你不上朝呀?”

“上朝?”李皓月嘻嘻一笑道:“你是在哪个小说中看的皇帝要天天上朝?

其实皇帝哪有那么多的事,我们晋国的早朝一般是三天一上,所以早朝要到明天,今天是不上的。”

说完,余夏直接将李皓月给抱着道:“那你今天做什么?”

“陪你!”李皓月巧然一笑。

就这样天慢慢的亮了起来,余夏和李皓月也起来,大概是早膳的时候,李语汐也进了宫,一进来看道余夏和李皓月坐在一起吃饭,更惊骇的是,李皓月居然还给余夏服务。

看着李皓月慢慢给余夏剥着鸡蛋,李语汐大怒的喊道:“大胆余夏,你该死!”

“额我怎么了?”刚刚接过了李皓月递过来的鸡蛋,余夏差点没被吓死。

“你你你怎么能让陛下为你剥鸡蛋呢?”李语汐语气之中带着抖动看着余夏吼道。

余夏则是带着笑意看着李语汐道:“呀至于吗不就是吃了一个陛下剥的鸡蛋,如果你想要吃的话,给你!”

说着,余夏将鸡蛋递到了李语汐的手中,跟着余夏站了起来道:“这皇宫虽大但是却苦了我家的陛下了,看看吃的这叫什么玩意。”

“呵呵!”李皓月笑着道:“以后有你在,我就不怕了。”

余夏也点点头,跟着直接握住了李皓月的手,这个时候,李语汐再次惊骇的喊道:“余夏,你大胆?”

不过,余夏却充耳不闻,而是直接看向了一边的程公公道:“程公公!”

“老奴在!”程公公立即下跪。

余夏拉着李皓月的手走到一边的栏杆边道:“程公公,这皇宫呀以前太杂了,就好像眼前的池塘,什么鱼都有,这不好在皇宫之中,我认为呀,只应该有一种鱼,那就是听从陛下指令的鱼。

其他的鱼吗都不应该活着。”

“老奴明白,只是老奴势单力薄我怕!”程公公跪在地上磕头。

“嗯不能让忠于陛下的鱼吃亏,邱大虎!”余夏看向了一边的邱大虎。

“末将在!”邱大虎一个躬。

“你带一个警卫连跟着程公公不要听不要问,一切都按照程公公的指示你也,也要见点血了,我要让这皇宫只有一种声音!”

“诺!”程公公和邱大虎领命下去了。

“你想干什么?”等两人离开,李语汐看着余夏问道?

“让陛下更安全一点。”

“可是你可知道,你这样做只会引起外面那些官员的忌惮?”

李语汐那恨恨的表,让余夏微微一笑看着边的李皓月道:“她是真的担心你的安全。”

“那还用你说,语汐是我最好的姐妹。”说完,李皓月就过去挽住了李语汐的手臂,而这一挽,直接让李语汐惊呆在了当场。

因为从几何时,自己心中的陛下会对自己如此亲近,居然主动的去挽自己的手臂,如果是以前,那绝对是怎么也不敢想的,现在被李皓月撒式的挽住了手臂,李语汐感觉全世界都止了。

余夏则是微微露出一丝笑容,看到李皓月恢复了调皮的模样,余夏很欣慰,以前的李皓月一直都活在紧张的绪中,她没有依靠,只能将自己变成依靠,所以她不苟言笑,不敢暴露自己真实的感。

每天都靠着一张假面具示人,即使是自己最信赖的李语汐,李皓月都不敢放松警惕。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余夏来了,李皓月的依靠来了,这让李皓月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放心,只要有余夏在边,李皓月就能慢慢的将自己真正的绪给表达出来。

要知道以前的李皓月可是个逗货,余夏一辈子都记得,某天放学时,李皓月偷偷塞给自己一张纸条,然后扭头跑了。

余夏心里激动,紧紧捏着纸条,一路小跑到没人的地方。打开一看,上面写着:请传给下一个逗比。

还有一次,那是在一起了,李皓月在路上捡到了一百块钱,这个家伙那是放天大笑,然后看着余夏道:“夏子,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福利院的院长从小教导我钱要放好,掉了会被捡到的人骂的。”

“额!”当时余夏还愣着问道:“什么意思?”

跟着就听李皓月再次大笑:“因为现在我捡到了一百块钱,我想大声喊一声,卧槽!哈哈哈!不知道哪个sb掉的!”

余夏都看呆了,这什么玩意呀。

所以在余夏第一眼看到李皓月之后,李皓月那呆滞的表,余夏是担心的,不过,好在,现在李皓月终于好多了,这样就好,要知道李皓月不管曾经还是现在,那都将是自己的一切,所以余夏一定会守护好李皓月的。

李语汐被李皓月抱着愣在一边,李皓月亲昵的靠在李语汐的肩膀上,余夏则是静静的看着池中的鱼儿。

但是此时的宫中某处,却是人头滚滚,程公公可不是吃素的,可以一直待在李皓月的边,没有死更没有受到伤害,这样的人长袖善舞。

余夏让他去统一后宫,那是最高明的决定,不到一上午的时间,宫中太监和宫女加去了刚刚一万一千人,不过,仅仅是一个早上,这一万一千人,就少了五百。

一上午,程公公直接杀了五百人,这样血腥的屠戮,让后宫人心惶惶,但是这没有办法,非常时候,就必须要用非常手段,李皓月的皇宫,那是千疮百孔,不用非常手段的话,以后宫中还会和以前一样。

必须要要震慑住这些人,告诉他们敢乱讲就是死,这样才能杜绝以后宫中的泄密。

要知道,以后皇宫中是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所以余夏不得不心狠,只是让余夏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次让程公公血洗了皇宫,最后居然得到了一个让余夏哭笑不得的绰号。

而这个绰号跟着余夏很久很久,不但是晋国,就连别的敌国都知道,那余夏的绰号是什么呢,呵呵妖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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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三章 宰相的连环招

“妖妃妖妃那个贱民侯爷,现在就是妖妃,他蛊惑陛下,该千刀万剐。”

萧行肃的声音从值班的厢房中传出,余夏妖妃的绰号,就是这个家伙第一个喊出来的。

“妖妃!”坐在另一边的魏幅微微露出一丝笑容。

“相爷,你居然还笑,可知道,宫中已经死了五百多人了,已经血流成河了。”萧行素无语的看着魏幅。

不过,和激动的萧行肃不一样的是,魏幅则是显得很平静:“天要其灭亡,必要其疯狂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平息朝堂中那些不满的声音,跟着就是让小皇帝第一一阵,后面就是对她的一击必杀。

我要让小皇帝知道,离开了我们,即使有那个妖妃,她也无可奈何。”

“对。”萧行肃立即附和。

只是这个时候,魏幅却是打断了萧行肃道:“当然了,既然我们要让小皇帝知道我们的厉害,就要开始动作了,首先,萧大人先平复朝堂中那些不满的声音。

我们要让朝堂中的官员,将小皇帝这份恨意给埋在心里。

等到我们需要的时候再释放出来,其次就是裁撤禁宫侍卫龙雀军的事情,这件事情杨大人已经在办了,我想明天早朝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跳出来说这件事情,明天现在这件事情上做做文章。”

“怎么做?”萧行肃一个期待,魏幅呵呵一笑,但是却并没有说话。

晋国早朝

晋国制度并不是一天一上朝,那太忙了,只有明朝朱元璋才这样上朝,晋国上朝是三天一小朝,一旬一大朝。

上朝的时候,一般都是文武分两边站,文官站左,武官站右。左第一的一般是宰相,右第一一般是太尉,按官位高低排下去。一般上朝的是四品以上的京官,只有在大朝会的时候各省督抚才入朝觐见。

早朝的内容,一般是臣下奉命上殿“轮对”,述说时政利弊,研讨处理政务,即所谓“听政”。

以往晋国的早朝都是在安安静静中度过,但是今天,早朝还没有开始,晋国的那位文臣和武臣们就全都不对了。

李皓月一身龙袍,在程公公的带领下慢慢的走到了龙椅边,跟着缓缓的坐下,下面的文武大臣山呼万岁,跟着今天的早朝开始,早朝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国家政事。

以前是用奏折上报,早朝的时候,就是官员直接和皇帝面喻。

今天的早朝还算顺利,李皓月自己都奇怪,为什么没有大臣和自己说周鸿胪的事情,这让李皓月还微微的心里松了一口气,只是就在李皓月刚刚心中放松了一下的时候。

突然,殿外出现了大喊的声音。

“陛下陛下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

“何人喧哗?”魏幅明知故问的对外喊了一声。

很快,一个小太监来报:“是禁宫将军刘如轨!”

“陛下刘如轨此次前来有事禀告,请允许他进来。”萧行肃微微一躬身道。

没办法,李皓月只能让刘如轨进了大殿,而这刘如轨进了大殿,见到了李皓月,第一时间就下跪哭诉的喊道:“陛下为什么要裁撤禁宫侍卫。

我们保护陛下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陛下这么一裁撤,我一万禁宫侍卫就将无家可归。”

“什么朕裁撤了禁宫侍卫?”李皓月一个惊讶,然后第一时间道:“朕没有裁撤呀?”

这个时候,杨政和一躬身走了出来道:“陛下是老臣下的裁撤禁宫侍卫之令。”

“额?”李皓月一个诧异:“太尉为何要下这样的命令,朕并没有下过此令呀?”

“陛下是没有,但是陛下深夜换侍卫,一万禁宫侍卫被陛下悉数赶出了皇宫,这不是已经很明显了,所以老臣就下令了,有什么不对吗?”杨政和微微一笑。

“这!”李皓月一愣。

这个时候,朝堂上开始窃窃私语了起来,很多人都开始替禁宫侍卫鸣不平,跟着就有言官站了出来,质问李皓月为什么要深夜换侍卫?

李皓月这个时候才知道,对方的招现在是出了。

不过,李皓月不会想到的是,对方出的是连环招,她面对了朝堂上的纷纷质问,很快,就将余夏教的话语说了出来,她告诉朝上的大臣,换禁宫侍卫的原因,是因为禁宫侍卫这几年来完全失去了战斗力,保护皇宫需要的是最精锐的军队。

禁宫侍卫已经安享了太多年的和平,已经不具备保护的能力。

但是李皓月也说自己绝对没有裁撤禁宫侍卫的心,她是想要禁宫侍卫成为拱卫京畿的军队之一,并没有想过要裁撤。

只是李皓月不知道的是,她的想法是好的,但是吃惯了山珍海味,怎么还可能去吃糠咽菜,所以这个时候,李皓月并没有听到那位刘如轨感激的表情。

只听到刘如轨气愤的大吼道:“是谁是谁在妖言惑众,我们禁宫侍卫前身乃是龙雀军,龙雀军战绩彪悍,怎么可能不是最精锐的军队,陛下一定是有人在你的耳边说了什么你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臣不服,死都不服。”

“好!”就在刘如轨大喊不服的时候,一边的魏幅站了出来道:“你不服,那就让你服。”说完,魏幅一躬身道:“陛下,我请陛下下旨,让龙雀军和陛下新招的禁宫侍卫一战。

第一让大家都知道陛下是正确,其次也让刘将军心服口服,不知陛下意下如何。”

“这?”李皓月微微的看向了一边的李语汐,而李语汐则是微微的点点头,要知道,龙雀军的腐烂已经到骨子里了,余夏的青山军则不一样。

李语汐相信,龙雀军和青山军对抗,绝对是没有活路的。

所以李语汐点头,而李语汐一点头,李皓月心中就有底了,跟着李皓月也是笑着点头道:“好既然刘将军和各位大臣不相信朕的决定,那朕就用事实来证明给你们看。

一天之后,校场比试,胜者担任护卫皇宫之职,败者自行离去。”

“陛下英明。”刘如轨激动的跪倒在地,山呼万岁,弄的好像他必赢一样。

“退朝!”程公公大喊一声,李皓月起身离开,今天的早朝就结束,只是早朝是结束,但是危险已经慢慢的开始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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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四章 大败禁宫侍卫

“我们能赢吗?”

晋国皇宫的御花园,下了朝的李皓月将朝上的事情和余夏说了,跟着就问向了余夏。

余夏这个时候则是带着淡淡的笑意搂住了李皓月道:“给我将‘吗’字去掉,我们必胜!”

“呵呵就喜欢你自信的样子,对了老公,你和葳蕤的亲事,我们该怎么办?”李皓月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余夏。

“算了吧!”余夏看着李皓月道:“其实我和葳蕤之间真的没有什么其他的关系,葳蕤是我穿越到晋国,唯一一个朋友,你也知道我的为人,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而为葳蕤这个小女孩,就是心思单纯,她并不清楚成亲是什么,对我的感情其实好友的关系多过爱人的关系。”

“这样呀不过,我该怎么和语汐说呢,难道我要告诉语汐,我抢了她妹妹的男人。”李皓月露出为难的表情。

“额!”李皓月的话,让余夏一愣,跟着笑了起来道:“那是你的事情,和我就没有关系了,来亲一下。”说完,余夏主动的亲了李皓月的脸颊一下。

惹的李皓月一个娇嗔。

这个时候,另一边的程公公则是将一个小太监的眼睛给蒙住打喊道:“不许看,不许看,都给我转过头去。”

只是虽然程公公已经这么说,但是却依旧还有很多小太监,小宫女,偷偷的带着笑意很向往的看着李皓月和余夏的互动。

就在余夏和李皓月一起在御花园的时候,另一边的一间酒楼中,太尉杨政和和那位禁宫首领刘如轨见面了。

“太尉大人,我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做了所有的事情,只是我们禁宫侍卫,战斗力真的是!”

刘如轨后面的话没有说完,这边杨政和就摆摆手道:“明天对战的人,不需要你担心,你只需要去应战就可以了,人我会给你安排的,是死士,所以定胜。”

“多谢多谢。”刘如轨开心的连连点头感谢。

只是让刘如轨没有想到的是,这次三辅其实就是让他来做笑话的,等第二天的时候,校场之上,余夏的派出了自己的警卫团,一共是一千人。

而刘如轨这边也是出现了一千人,不过,这一千人并不是禁宫侍卫。

“预备!”

太监程公公站在李皓月的前面喊道:“开始!”

一句开始之后,本来站成两排的青山警卫团和所谓的龙雀军就开始变阵,首先青山警卫团变的是锋矢阵,顾名思义,就是在全军形成箭状的样子。

主将的位置在最前面,所以适合战斗力高的勇将。由于最前面的部队非常密集,所以也是突击阵形。

对面的军队变的阵型要复杂了许多,乃是鹤翼阵。

大将位于阵形中后,以重兵围护,左右张开如鹤的双翅,是一种攻守兼备的阵形。

左右包抄是鹤翼阵的战术思想。

鹤翼阵要求大将应有较高的战术指挥能力,两翼张合自如,既可用于抄袭敌军两侧,又可合力夹击突入阵型中部之敌,大将本阵防卫应严,防止被敌突破;两翼应当机动灵活,密切协同,攻击猛烈,否则就不能达到目的。

“青山青山!”

“勇往无前!”

“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钟黑虎和邱大虎站在最前方,大声的喊出了青山警卫团的口号,青山青山,勇往无前,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好好好!”李皓月听到了青山团的口号,那是开心的连连露出微笑。

李皓月的声音刚落青山团和所谓的龙雀军的喊杀声就起来了,因为毕竟不是真是的对抗厮杀,所以所有人手中用的是木棍,而且打倒在地就不能起身。

很快两军就杀在了一起,怎么说呢差距太大了,所谓的龙雀军这一千人就和纸糊的一样,刚刚碰在一起,就被瞬间打散,这让本来站在一边很是自信的刘如轨脸都绿了。

因为他得到的信息说的是自己这边的人是死士。

知道什么是死士,传说中的死士。

这些人大多都是些社会最底层、最贫穷、最没尊严的人。

一些是为了给家中老少带去一点温饱就去当了死士,死士的工资的确是很高的,而死后的安家费用也要比普通的守卫高出很多。

有一些是死囚,本来就是要被处斩的,被主人通过权势阴谋偷偷转移出来,反正都以为他死了,因而理所当然成了死士。

而有些比较专业的死士训练机构会专门挑选被丢弃的孤儿来抚养,从小就教他们各种杀人的技巧,一直给他们灌输主人至上的思想。

这种人一旦长大,根本就是死士中的精英。

固然这些死士的缘由各不相同,但有一点肯定是相同的,那就是一旦开始训练,经过残酷的训练后,都会变得不拍死。

死士的训练方式主要有洗脑和技艺两种。

首先是无止境的思想灌输,就是给他们洗脑,然后真刀真枪的对拼训练,然他们麻木的变成只会杀人的机器,训练他们的戾气和凶狠,训练到最后六亲不认,只有杀戮。

可是眼前的这些人,看起来根本就是不堪一击,只见那些青山军的战士被抽一棍子会屹立不倒,但是这位所谓的死士被抽一棍子,却直接倒地,而且还倒的不止一个人。

当两军碰在一起后,这些人摆出的所谓鹤翼阵是一碰就碎,邱大虎和钟黑虎冲杀一阵之后,青山警卫团这边还有一千人,但是刘如轨这边已经是大败了。

“怎么会这么,怎么会这样,不是说,给我的都是死士吗这些人算什么死士,他们连我的人都不如。”

刘如轨自言自语的看向了不远处的三位辅臣,他很想要从三位辅政大臣的脸上看到对方为什么要骗自己,只是此时他根本就看不到三位辅臣大人的脸。

很快对战结果就出来了,禁宫侍卫这边惨败,皇宫由青山军拱卫,本来这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让李皓月感觉有些诧异的是,跟在后面,魏幅还直接宣布裁撤掉所有的禁宫侍卫。

本来李皓月是要阻止的,因为她并没有想到要裁撤禁宫侍卫,她只是想让这些人换个地方,李皓月不想赶尽杀绝,但是自己的宰辅已经说了,李皓月也不好说什么。

只是李皓月却没有想到,一夜之间,她执意裁撤禁宫侍卫的消息,那是满京城传播,有那么一群人此时对李皓月产生了浓浓的不满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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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五章 导火索点燃

“秦大哥回来!”

晋国永安城的城墙根在这里其实有很压抑的窝棚,而在这些窝棚中,住着很多很多的穷人。

这位被叫做秦大哥的男子,真正的名字叫秦天寿,曾经也做过禁宫侍卫,不过,很多年前就被挤了下来,为什么会被挤下来,当然是他家无权无势。

秦天寿上几代的人中,有人有幸成为过龙雀军,后来龙雀军变成了禁宫侍卫,一直都父传子这么传了很多代,不过到了上一朝,女皇砍掉了很多禁宫侍卫,本来快六万人的禁宫侍卫,直接就剩下一万多,当然了,这是去杂留精,是对的。

但是等到了李皓月这一代,由于李皓月没有实权,所以世家家族就显得有些肆无忌惮,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得到好的前程,就有人将路子给走到了禁宫侍卫上。

就这样,很多没有背景,但是却勇武过人的禁宫侍卫被开革,然后就由那些浪荡的世家子弟给顶上来。

“回来了!”秦天寿哈哈的跟着回了一句和自己打招呼的人。

跟着秦天寿走进自己家那黑暗的窝棚中,刚一进去,就听到一个欣喜的男孩声音:“爹爹回来了!”

“嗯!”秦天寿呵呵的笑道:“你今天带着妹妹乖不乖呀,看看我给你们带了什么?”

说完,秦天寿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包,跟着四个肉包出现在一对小兄妹的眼中。

“是肉包!”

兄妹俩开心的手舞足蹈,跟着男孩拿了两个肉包给了自己的妹妹,不过,剩下的两个,他并没有自己拿在手中,而且仅仅拿了一个,将另一个递给了自己的父亲。

看着自己懂事的儿子,秦天寿也是十分的欣慰。

要说秦天寿这些人,其实很可怜,他们被人挤走了禁宫侍卫的官职,后来为了活命,他们里面很多人都被世家大族的那些垃圾给拉着给私人修园林、干砖瓦、泥土之类的活,也就是将这些被挤下来的禁宫侍卫当成苦力为自己谋私。

更可恶的是,谋私就算了,本来这些人因为是龙雀军的战士,虽然被刷下来了,其实还能得到朝堂的一个补助,一个月虽然不多,但是也有一两五钱的银子,这是朝堂对这些龙雀军的肯定,也是为了安抚那些做禁宫侍卫的龙雀军。

但是晋国的这些官员实在是太畜生了,他们居然还将这些人的辅助给克扣了,这些被挤下来的士兵一个月仅仅只有一两五钱的银子,但是那些晋国的畜生官员居然克扣了一两,只发五钱的银子。

要知道这些士兵在永安城可是也有五万之众,一次就是五万两,一年就是六十万两,那扣的叫一个爽。

本来应该衣食无忧的龙雀军战士,现在却被那些畜生官员敲骨吸髓,活的那叫一个辛酸,秦天寿看着自己的一双儿女狼吞虎咽的样子,嘴角微微有一些颤抖。

曾经他也是风光过的,只是没有想到,会变成现在这样,不但害死了自己的妻子,还害苦了自己的两个孩子,其实秦天寿心中对自己的两个孩子很愧疚,十分的愧疚。

不过,让秦天寿有些安慰的是,朝廷去年曾经承诺过,会在今年十月的时候,发放一些扣饷,会有十两,这样一来,等自己拿到十两,就可以送两人去启蒙了。

秦天寿就是吃了不识字的苦,要是当初识一点字,那就不会轻易的被挤走了。

想到这里,秦天寿无奈的笑了笑,再次看向了自己的一双儿女,露出了一丝宠溺的眼神。

“不好了不好了!”

就在秦天寿看着自己的儿女开心的吃着肉包的时候,突然,窝棚中闯进来一个人,一进来就大喊不好了。

秦天寿抬头一看:“王小二你说什么不好了?”

王小二,他也是龙雀老兵,和秦天寿一样被世家子弟给挤出了禁宫侍卫他和秦天寿关系很好。

“秦大哥大事不好了,我们的扣饷很可能不发了。”

“什么?”王小二的话,让秦天寿一个惊骇,立即站起身诧异的问道:“为什么不发了,那可是朝廷答应的好好的,凭什么不发?”

“就凭龙雀军全部被裁撤了。”王小二懊恼的看秦天寿。

“龙雀军被裁撤了这到底是为什么,没有了龙雀军,谁来守卫皇宫,谁来守卫陛下。”秦天寿一个荒唐。

“是青山军那个妖妃的青山军。”王小二苦涩的道。

“妖妃?”秦天寿有些茫然。

“是这样的!”看着秦天寿茫然的样子,王小二慢慢的解释了起来:“妖妃就是青山城的那位草民侯爷,这个家伙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迷惑了陛下,见了陛下的第一面,就被陛下留在了宫中。

跟着当天晚上,妖妃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就让陛下下令,将他自己的青山军,换走了我们龙雀军。

跟着妖妃还血洗了皇宫之中的太监和宫女,据说妖妃足足杀了几万的宫人。

后来我们的将军刘如轨不服,妖妃就提议青山军和龙雀军比斗一次,输掉的就滚出皇宫,并且被裁撤,刘将军答应了,只是谁知道,比斗的时候,妖妃使用了妖法,龙雀军大败,跟着就被裁撤掉了。

秦大哥,连龙雀军都没被裁撤了,我们这些龙雀军留下的老家伙,还有谁会来帮我们,我听说上面已经放话了,我们的扣饷拿不到了,以后我们就自生自灭了。”

“凭什么?”

终于明白事情的秦天寿怒道:“那些扣饷明明就是我们的,凭什么不还给我们,还有我们龙雀军世代忠心,凭什么被妖妃一说,就要被裁撤。

这是不公,是大不公。”

“秦大哥我们该怎么办呀,要是没有这扣饷,我们几乎就没有了盼头了。”王小二有些苦涩的看着秦天寿。

而这个时候,秦天寿也是默不作声了起来,因为这个时候的秦天寿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要知道,如果没有这扣饷,那么他刚刚想的要送自己到儿女去启蒙识字的愿望就要落空了。

这不是他想要的。

抬起头,看着正在用不知所措的眼神看着自己的两个孩子,秦天寿的心微微一痛,这个时候,秦天寿看了看一边的王小二道:“这样你去将兄弟们给招呼起来,老地方我们碰给头,一起商量以后怎么办。”

“好我这就去。”王小二,听话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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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六章 闹饷

萧园这里就是晋国三辅之一的御史大夫萧行肃的宅邸。

位于永安城最豪华的地方,被打造成了一个园林,一共有四个景,分别是采用分峰用石的手法,运用不同石料堆叠而成“春、夏、秋、冬”四景。

“春山”由早春修竹繁茂,石笋参差,恰似“雨后春笋”破土而出的“雨后春笋图”和晚春一派热闹的生肖假山石即“百兽闹春图”构成。

“春”去“夏”来,绕过“宜雨轩”,眼前豁然开朗。在浓阴环抱的荷花池畔,一座六七米高的太湖石假山出现在面前,这就是“夏山”。

过石桥,进石洞,只觉得藕荷飘香,苍翠生凉,夏天的气息迎面而来。

转过“鹤亭”,是座“一”字形长楼,循楼而去,“秋从夏雨声中入”,长廊尽绷便是“秋山”。

“秋山”构思大胆,用石泼辣。等到晴天薄暮时分,秋山面迎夕照,一红如染,“秋高气爽”的诗情画意顿时溢出。

步下秋山,过“透风漏月厅”迎面是一组由白色石英石堆叠而成的“冬景”。

“冬山”用宣石堆叠而成,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背着太阳的时候皑皑露白,就像冬天残雪未消,山脉、山顶更是“终年积雪”。

冬景虽给人以积雪未消的凛冽之感,但西墙却开了两个圆形的漏窗,窗的另一侧便是春景,只见枝枝翠竹过墙来,又给人们“严冬过尽绽春蕾”的深远意境。

至此,冬、春两景既截然分隔又巧妙连续,冬去春来,四季循环,让整个四季之景形成一个整体,成为园中最为奇妙的一处景观。

这萧园一共花费了300万两白银建筑而成,可以说奢靡道了极致。

我们的萧御史,除了住的豪华,对吃也是颇有研究,因为这位萧大人只要在家中用餐,一顿光是饭菜的种类就达到了百样,各种各样的菜式应有尽有,每一样菜式都有着不同的形状和造型。其中有的菜品中的外表雕刻简直比工艺品都要美。

这位大人每道菜据说只吃一两口,比皇帝还要奢侈,在吃饭时萧御史所用的餐具也是不一般。象牙镶嵌的筷子,玛瑙装饰的果盘,盛汤用的汤匙都是镶金镶玉的,每次吃饭前都要用银筷子来验毒。这样的配件也不是一般的皇帝能够比得了的。

他还曾经办过一次千辰宴这次宴会菜品足足有一千多种,令人眼花缭乱。

一千多道食物中,各种各样的食材,见过的没见过的。能够在天上飞的,在水底下有的,红的黑的,大的小的,长的短的各式各样,就是用眼睛来看都需要一些时间。

食材中猪肉、羊肉、牛肉、黄米、丽江米、白面、豌豆、蜂蜜、清酱、笋鸡、幼鹅、鹿筋、蛇胆、熊掌、点心、果膳、油茶、春江鲫鱼多得让人数不过来。

不过,却没有人敢弹劾这位萧大人奢靡,谁让这位萧御史的权利,比皇帝都要大。

萧园之中,一位男子跪坐在林海之边的房屋中,萧行肃给对方倒了一杯茶道:“事情办的怎么样?”

双手接过了萧行肃递过来的茶,男子喝了一口道:“请大人放心,已经办好了,这次一定够那位小皇帝喝一壶的。”

“哼!”听到那位男子提高了小皇帝,萧行肃立即冷哼一声道:“一个乳臭未干的臭丫头,当初如果不是我们三人,就凭她也能坐上皇位?

现在好了翅膀硬了,就想着对付我们了。

好这次就让这个小皇帝知道知道,我们三辅还没有死,晋国还不是她能够一手遮天的。”

“那是当然我看呀,这次的事情就够小皇帝喝一壶的,不过难道魏大人,杨大人没有想到换一位皇帝?”男子试探的问向了萧行肃。

“换皇帝?”萧行肃一个冷笑道:“换谁呀?”

“赵王呀!”男子迫不及待的道:“萧大人,赵王此人曾经说过,只要他能成为皇帝,就会拜大人为宰相,并让萧族全族富贵。”

“哈哈!”萧行肃大笑了起来,跟着道:“哦那可真是太好了,不过这件事情还不是时候,你帮我先将闹饷的事情办好。”

“诺!”看着大笑的萧行肃男子欣喜的深深一礼。

跟着萧行肃看着慢慢下去的男子,嘴角微微出现了一个抖动的动作。

这个动作一般的人不知道,但是相熟的人却很清楚,这是萧行肃想要杀人的动作,刚刚这位男子的话语,让萧行肃知道了对方的野心,也知道了这个家伙和赵王是有勾结的。

要知道,萧行肃一直很相信这位男子,认为这个家伙办事还算挺不错的,虽然只是萧家的远亲,但是也是可以办一些事情的,准备这次事情之后提拔提拔。

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居然心有异主,如果是别的家族中人心有异主,萧行肃还无所谓,但是自己看中的人居然心中异主,这让萧行肃很是不爽。

因为萧行肃不喜欢背叛自己的人。

很快男子带着微笑走了,只是这位男子不知道,他已经被萧行肃拉进了黑名单。

周国的大都,酒楼十分的繁荣,最大的店名叫长青楼,修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各有飞桥栏槛,明暗相通。珠帘绣额,灯烛晃罐,明开数日,每先到者赏金旗。过一两夜,则已元夜。则金一瓦陇中皆置莲灯一盏。内西楼后来禁人登眺,以第一层下视禁中。

那是不比现代逊色呀。

而晋国也是文人士子居多,这些士子文人都一个癖好,爱喝酒,所以晋国的名酒也有很多,其中单单果酒就有葡萄酒、蜜酒、黄柑酒、椰子酒、梨酒、荔枝酒、枣酒等。

其他酒还有菊花酒、海桐皮酒、蝮蛇酒、地黄酒、枸杞酒、麝香酒等等。

不过,这些酒都不太行,白酒当时的称呼是蒸酒、烧酒、酒露等等。不过晋国即使出现了烧酒,其酿制技术也不会太高,度数不够,如果余夏能将真正的白酒给制造出来,一定会在大都永安卖疯的。

“秦大哥这次将我们叫到酒楼来,不是专门请我们喝酒的吧?”

小酒楼中,几名大汉中一位缺了一颗牙的男人看着身边一位满脸胡子的男人微微笑道。

“还是老邱你懂我呀这次将大家喊到这里来,是要商量一件大事情?”秦天寿端起黄酒喝了一口。

“什么大事秦大哥你只要说出来,我们一定义不容辞。”另一位带着帽子的男子也点头附和。

“是呀大哥,你就直说。”

“对呀,直说,我们是什么关系。”

其他的男子也毫不犹豫的点头,这个时候,那位秦天寿再次端起黄酒喝了一口道:“谢谢兄弟们的信任,这次我要和大家商量的事情就是闹饷。”

“闹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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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七章 不成功便成仁

“闹饷!”秦天寿的话一说,在座的所有人都露出了惊骇的表情。

所谓闹饷是军阀部队之中极为常见的现象,因为种种原因军队出现了拖欠饷银的事情,而这些丘八大爷也要生活,因此闹饷也就成为了必然。只不过,闹饷是要杀头的,所以当秦天寿说完之后,在做的人都露出了惊骇的表情。

秦天寿看着大家惊骇的表情道:“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谁会要闹饷,你们还不知道,我们龙雀军已经被裁撤了,以前说好的给我们的扣饷银,不会发放了。”

“什么?”秦天寿的话语又一次的惊骇了所有人。

“是真的!”这个时候,王小二站了起来,跟着将事情的经过又向大家说了一遍,而等听完王小二的话之后,这边所有人也都惊慌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就在所有人都不知所措的时候,秦天寿慢慢的道:“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我也不会说这件事情,谁都知道,闹饷是要杀头的,可是不闹饷的话,我们依旧是死。

兄弟们,我们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

说完,秦天寿喝了一大口的黄酒。

“可是如果不成功呢?”老邱担心的看向了那位秦天寿。

“那就是我们的命,我们就要用我们的命揭露晋国的丑态,我们已经隐忍的太久了,晋国的那群官员简直就是将我们当成畜生来用。

每天给我们大量的私活去做,一个月只给我们一两银子生活,我们明明有一两五钱银子,再加上那样的繁重的私活,这些人应该最少给我们三两银子。

可是这群官员只给我们一两,太少了,你们还记得大俊吗他娘就是因为银子不够,耽误了治疗,所以才死的。

明明大俊是有的银子的,但是却被克扣光了,还有我们现在,老邱的妻子在生病,老盛的儿子要娶亲。

还有其他人的家要生活,我们不能再沉默了,我们不要太多,只要一百万两银子,这样我们这些被遗弃的龙雀军老人都可以分到二十两,那是我们应得的,不管陛下愿不愿意,我们只有放手一搏。”

“有了这二十两,我妻子的病应该就能治好了。”老邱的眼睛微微的亮了一下。

“我也是家中都快吵翻了,我家那婆娘已经不知道和我吵了多少次架,可是我就是没银子,有女娃儿愿意和我儿子成亲,我这个当爹的能不高兴,可是没银子,我能怎们办既然没有退路那不如就闹一次。”

老盛也是决绝的道。

“还有我!”

“我也闹!”

众人一起的赞同,秦天寿微微一笑,跟着就见秦天寿将黄酒给举了起来道:“这次闹饷,实在是无可奈何,所以不成功便成仁。”

“不成功便成仁!”

跟着几人狠狠的将装满了黄酒的碗碰在了一起。

等将黄酒喝完,跟着所有的人就四散而去,开始联络各自认识的人,准备开始闹饷,而联络十分的顺利。

听到有人组织闹饷,很多人都想都没有想的就同意了,因为所有人都已经快生活不下去了,只有孤注一掷这一条路可以走,虽然有可能是条不归路,但是为了家人,为了孩子,也只能殊死一搏了。

所以短短不到半天的时间,闹饷的队伍就增加到了三万人。

这边闹饷的队伍已经集结完成,倒是余夏那边还什么都不知道,此时的余夏和李皓月正在研究该如何壮大自己的实力。

“老公我现在最缺的就是财力,晋国所有的赋税都被三辅给把持着,我其实也想过如何解决朝廷被世家保把持的局面。

一是要将书籍高昂的价格给降下来,这样会让更多平民有读书的机会,其次就是举行科举,通过公平的方法,提拔一些平民的士子。

但是这两项都需要银子,只是我的银子真的不多,还是你过来之后,我才从你的身上弄到一些银子,不过,这些银子杯水车薪,我只能先用来建立军队保存自己。

所以老公,银子,银子我现在最缺的就是银子。”

“嗯你还挺不赖的。”余夏轻轻的刮了一下李皓月的小鼻子,跟着拍了怕自己的大腿,让李皓月坐在自己的大腿上,然后余夏环抱住一身龙袍的李皓月道:“银子是关键。

然后让平民科举也是关键,还有书籍更是关键中的关键,毕竟开启民智,书籍是至关重要的。”

说完,余夏笑着道:“不过你还挺幸运的,你需要的关键东西我有,我青山城前段时间刚刚研制出了竹纸,不但价格低廉,更是制书的好材料。

而且我也准备开启民智,所以还将活字印刷书给发明了出来,我这就飞鸽传书,让我的人送大量的纸张和书籍过来。”

“我的天老公你是最棒的。”说着,李皓月迫不及待的亲了余夏一下。

“哎呦怎么又亲了。”

李皓月亲余夏的一幕,又让程公公忙碌了起来,对着旁边的小太监和宫女道:“都给转过去,将头转过去,哎呀不能看,都不能看。”

就在小太监和小宫女带着嬉笑转过头之后,余夏抱着李皓月道:“至于开科举,我们必须要在晋国文坛打开局面,至少要将国子监给拿在手里。

跟着还需要大量的银子,当然了,银子我是有办法的,我准备将烈酒,香水,还有玻璃,镜子,都给弄出来,跟着我的青山商会会在晋国贩卖。

我想这些东西一经推出,就一定会引起大卖。”

“要是那些官员抢怎么办?”李皓月有些担心的问道。

“抢?”余夏露出一个不善的眼神道:“那他们就要付出代价,我可不是你一个有违祖制就能将你给吃的死死的,如果那些官员想要对付我,我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代价。”

“还是老公厉害!”李皓月嘻嘻一笑,只是等笑完,李皓月却看着余夏道:“那如何才能在晋国文坛打开局面呢?”

“额!”李皓月的话,让余夏也是愣住了,他看着李皓月道:“你身边就一个忠心的人都没有呀,不是说文人最忠诚的吗?”

看着余夏,李皓月无语的道:“文人应该是最不忠诚的吧,我这边势单力薄,谁回来投靠,刚一投靠就会被弄死,所以我这边真的没人。”

“那没有文人,我们怎么打开晋国文坛呀。”李皓月一个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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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八章 收揽人心

“没有文人怎么打开晋国文坛?”余夏有些无语的看着李皓月笑道:“我也不知道。”

“啊!”李皓月失望的看着余夏撇撇小嘴:“那怎么办?”

“我怎么知道不过打开文坛的事情,暂时还不是那么的重要,我们还是先弄银子,有了银子才有了财力,有了财力才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对了中午吃什么?”

“呵呵方便面!”

“靠!”余夏无话可说。

第二天一早这是一个很平常的一天,早上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亦各分地方,日间求化。

大都永安的百姓,只要听到清脆的铁板儿声响,便知道天快亮了,可以起床洗漱了。

这些报晓的僧人,在报晓的同时还兼报天气:“若晴则曰‘天色晴明’,或报‘大参’,或报‘四参’,或报‘常朝’,或言‘后殿坐’;阴则曰‘天色阴’,晦雨则言‘雨’”。这样,你躺在客店的被窝里,不用起床开窗,便可以知道外面的天气如何。

在这报晓声中,整个城市也从沉睡中醒来,晋国都城的早市开始喧哗起来。

大都永安城,“诸门桥市井已开”;生肉作坊已宰杀好猪羊,“每人担猪羊及车子上市,动即百数”;入城卖麦面的农民,“用太平车或驴马驮之,从城外守门入城货卖,至天明不绝”;饭店“多点灯烛沽卖,每分不过二十文,并粥饭点心。亦间或有卖洗面水,煎点汤茶药者,直至天明”。

御街铺店闻钟而起,卖早市点心,如煎白肠、羊鹅事件、糕、粥、血脏羹、羊血、粉羹之类”;还有“卖烧饼、蒸饼、糍糕、雪糕等点心者,以赶早市,直至饭前方罢”;“早市供膳诸色物件甚多,不能尽举,自内后门至观桥下,大街小巷,在在有之,有论晴雨霜雪皆然也”。

百姓洗漱完毕,吃过早点之后,一天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不过,今天这个平常的一天,却又有一点不平常,只见城门大开之后,城门处突然涌进了大量的苦力,这些苦力不是别人,正是准备闹饷的那些活不下的龙雀军。

他们今天一共来了快三万人,排着整齐的队伍,走着整齐的步伐,喊着一致的口号,一步一步的走向了承天门。

承天门是通往皇宫的第一道门,那里就是所有活不下的龙雀军闹饷的最后目的地,因为看到突然冒出来的这么多人,永安的百姓都吓傻了。

好在这群人并没有占着人数抢劫,只是喊着口号,一步一步的走向承天门,而很多永安城的百姓也听清了这些人的口号。

跟着就知道了,原来是朝廷不给这些人饷银,这些人活不下去了,所以想要将这件事情给闹大,让陛下知道。

通过了一些人的解释,永安的百姓渐渐的不再害怕这些闹饷的人,反而有些人还开始同情这些闹饷的人,希望陛下这次可以将缺的饷银还给他们。

本来应该阻止这些闹饷之人的衙门,这次好像全都眼瞎了一样,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近三万人的闹饷之人顺畅无比的走向承天门。

等余夏知道一切的时候,居然这三万人已经到达了承天门,是看守承天门的青山团士兵过来告诉余夏,余夏才知道居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

“乃乃的畜生!”当余夏知道事情之后,只是骂了这五个字,只是这五个字却不知道是骂闹饷的人,还是骂永安城的官员们。

“老公没事吧!”

余夏刚刚穿好盔甲,只见李皓月过来了,看着自己的老婆,余夏笑道:“能有什么事情你先回你自己的寝宫,我让心萍带一个连保护你们,其他的我带着上承天门。

放心,那群人就是来要银子的,如果实在不行,银子就发给他们,其他的东西没有,但是银子我有的是。”

“嗯!”听余夏这么说,李皓月也放心了,跟着乖巧的离开。

这个时候,余夏则是看着余绣等人道:“走和我上承天门。”

“是公子!”余绣等人应声。

等余夏和余绣等人来到承天门之后,站在城楼之上,余夏看着承天门下那黑压压的人群,心中也是露出了一丝微微的担心。

不过很快,余夏镇定了心神,只见余夏走到了城楼前,看着城下那黑压压的人群喊道:“我乃青山候,城下可有人愿意为我说明事情的来由,尔等为什么要聚集在承天门前?”

刚刚喊完余夏就看到一位身材魁梧的男子从人群之中走了出来,只见男子对着城楼上的余夏遥遥一拜喊道:“侯爷,小人秦天寿,这次我们这些人聚集在此实属无奈。

朝廷已经欠了我们两年的饷银,我们的日子再也无法继续下去,不得已才会来到此处求见陛下,我们都是陛下的子民,陛下不能对我等视而不见。

我们这些人本是龙雀军,是守卫皇宫的侍卫,但是现在我们获得真的是凄惨无比,不但拿不到属于自己的饷银还要被官员驱策做牛做马,侯爷,我们也是大晋子民,为何大晋会如此的对待我们。

这次我们来承天门,不求任何的恩典,只求将欠我们的银饷还给我们,仅此而已,请侯爷明鉴!”

“混蛋!”余夏怒喝一声,这一声怒喝让下面的那位秦天寿微微一怔,而除了秦天寿其他的闹饷听到余夏的怒喝也是担心不已。

毕竟这闹饷可不是小事,如果上面仁慈的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如果上面态度恶劣的话,那有可能就是杀头大罪。

下面这些人其实就是永安城的可怜人,上有老下有小,为什么要闹饷,还不是为了家人生活不下去,想要自己的家人生活好一点,说真的,他们不想死,一个都不想死,所以听到余夏的怒喝声,所有城楼下闹饷的人都惊吓了起来。

但是,就在城楼下的所有辅兵都露出担心表情的是,余夏却在城楼上对着城楼下的所有闹饷的人深深的一个鞠躬。

这个鞠躬让城楼下闹饷的人一怔。

秦天寿在下面喊道:“侯爷为何要向我等鞠躬,我们只是大晋的贱民而已。”

“不!”余夏一声大吼。

“你们不是贱民你们是我大晋的百姓,是陛下最忠心的子明,是大晋对不住大家,是陛下对不住大家。

你们受苦了,我代陛下向诸位道歉,对不起,我错了。”

余夏再次的一鞠躬,跟着说的一句我错了,下面几乎所有闹饷的人都微微有些动容起来,有些感情丰富的眼睛都红了。

“侯爷您有何错,陛下也无错,错的是我等,我等才是罪人!”秦天寿猛的跪在了承天门下。

这一跪,秦天寿身后所有闹饷的人也都一起跪了下来苦涩的高喊:“侯爷无错!”

看着跪倒一片的人,余夏站在城楼上露出一丝悲伤的喊道:“不我是错的你们受苦了,两年的不闻不问,虽然陛下有很多的无奈,但是你们是她的子民,你们受了委屈就是陛下的失职。

其实各位不瞒你们说,这几年陛下,也就是当今大晋天子,也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的内孥全部交给户部,只希望户部可以将他的内孥都用在自己的子民身上,也因为这样,陛下已经三年没有吃过一口冒着热气的食物。

还有这承天门后的皇宫中,陛下的身边有数不清的眼线,她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秘密的紧盯着,陛下所有的兵权都不在手上,他甚至活得不如一个臣子。

但是陛下从来都没有抱怨过,因为周家祖训,要与士大夫共天下,臣子活的比自己好,那没有关系,只要可以让百姓幸福,那么陛下没有意见并且甘之如饴,因为你们是陛下的一切。

可惜的是陛下做了那么多的忍让,换来的却是欺骗,那些士大夫居然盘剥陛下最珍惜的子民。”

说到此处,余夏的眼睛渐渐的红了起来,双眼的眼泪不停的落下,跟着只听余夏大声的喊道:“陛下可以忍让士大夫,甚至可以死在士大夫的面前。

但是陛下绝对无法容忍那些士大夫盘剥陛下的子民,今天我在此向大家保证,你们的所有饷银一定会在今天发放给你们。

哪怕是我的侯爷不做了,哪怕是陛下的皇位不要了,也一定让你们安心,只有你们安心了,陛下才会安心!”

说完,余夏一声怒吼:“来人,给我捉拿刘如轨,克扣军饷,今天我要让他解释清楚,如果解释不清,都给我死。”

余夏说完,城楼下面响起了悲切的哭声。

秦天寿此时跪在最前面已经哭的不能自已,只见秦天寿跪在前面不停狠狠的磕着头哭泣的喊道:“我是罪人,我是罪人。

陛下身处水深火热之中,我居然还带着兄弟们来闹饷,我是罪人,我是罪人,求陛下下旨,臣愿一死谢罪。”

仅仅磕了不到十下,秦天寿的额头之上鲜血之流,其他闹饷的人也是哭泣连连,大呼自己是罪人,他们并不知道陛下居然如此之惨。

看着城楼下请求降罪的声音,余夏的本来慌乱的心,也开始平稳了起来,因为好像这件闹饷的事情已经解决了。

虽然还要给饷,但是却收揽了人心,这笔买卖还是挺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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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九章 魏幅计中计

“你应该要死了!”

一间昏暗的房间中,一条白绫挂在房屋的大量上,就这样垂垂的悠然而下,只是却像极了无常的索命链。

“为什么?”刘如轨红着眼睛看着一旁的男人。

“因为相爷要你死,所以你就必须死,如果你不死,我们会让你死,而且那个时候,不单单是你死,你的家人也要死,我给你一个真诚的建议,还是自己死了好。”男子微微一笑。

“可是可是!”刘如轨抬起血红的眼睛看着男子道:“相爷说了,我只要上朝和陛下提出比斗,就保我不死呀?”

“你输了!”男子淡淡一句。

“是输了不过,那些士兵是太尉大人给我的,明明说好的是死士,我也不知道,那些士兵为什么会如此的不堪一击,这不是我的错。”刘如轨慌忙的解释。

“哦那你的意思,是太尉大人骗了您?”男子一个冷笑。

“不是不是!”刘如轨连忙的摆手道:“我的意思只是,这件事情和我没有关系,我不想死,真的不想死。”

“哎!”男子微微的叹息道:“你还是不要挣扎了,上面的命令是不会更改的,你必须死,不过,你现在自己死了,可以保你一家的平安。

但是如果你还是这样不想死,最后,你还是会死,更重要的是,那个时候,你的家人也会被你牵连。

刘将军,不要在这样执迷不悟了,我给你一盏茶的时间,你自己死,如果你不死,那么我就来帮你,顺便还要杀你全家。”说完,男子背身离开。

等男子离开,刘如轨无神看着屋梁上的两根白绫,他是在是想不出来,明明自己就是听从了太尉大人的要求,为什么自己还要死,只是虽然想不通,但是刘如轨却只能一步一步的走向两根白绫的位置,因为如果他不死,他全家都要死,这样的话,他一个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死了没有?你们用强了吗?”

一座小酒馆中,你做梦也不会想到,晋国最有权势的三个人都聚集在此处。

问话的魏幅,等魏幅说完,刚刚出现在刘如轨家中的男子一个躬身道:“已经死了,是自杀!”

“死了就好不死,就杀他全家。”萧行肃冷哼一声,跟着用筷子夹了一茴香豆放进自己的口中。

这个时候,杨政和看着一边的魏幅问道:“魏相,后面我们该怎么做?”

“呵呵!”魏幅喝了一口酒笑道:“死无对证,第一时间将刘如轨的财产从整化零,承天门那里已经来了消息,和我预测的一样,妖妃已经稳住了那些闹饷的人,还答应了,今天一定将饷银发给那些闹饷之人。

好呀妖妃很聪明,他给闹饷之人带来了希望,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个希望给斩断。

妖妃一定会直接找刘如轨,问扣饷的人是谁,很好刘如轨死了,家产没了,我看他怎么讲饷银给弄出来,如果没有饷银,而你又给一群饥饿的人希望。

一但希望消失,那等着妖妃的就是涛涛怒火,我看妖妃的八千青山军敢不敢杀三万闹饷之人。”说完,魏幅淡淡一笑。

而等所有的计划都暴露出来,在场的所有人都对魏幅佩服不已,这是一个很好的连环计,而且魏幅已经将人心给算透了,他预见到了所有应该发生的事情。

将余夏所有人都玩弄于鼓掌之间,这也是萧行肃和杨政和佩服魏幅的地方。

这么多年,萧行肃,杨政和还有魏幅配合一直融洽,就是因为有魏幅直接将两人给镇住,要不然三辅早就乱了,魏辅就像是一根定海神针,定住了大晋的朝堂。

萧行肃好奢华,好吃食,杨政和贪色,只有魏幅什么不好的习惯都没有。

魏幅的相府就是普普通通的一间宅院,家中奴仆过不三十人,魏幅没有妻妾,只有老妻一人,生下一女,魏幅不贪财,不好色,只是对于权利十分的渴望。

他长袖善舞,将大晋朝堂管理的滴水不漏,可以说大晋朝堂也多亏了魏幅,要不然早就乱了。

“那我们现在就只要等着看妖妃笑话了?”萧行肃哈哈一笑。

杨政和也点头不已,倒是魏幅又喝了一口酒轻声道:“我倒希望他可以撑下去。”

“你说什么刘如轨死了?”

余夏一个荒唐,这他吗叫什么事情呀,他刚刚说过要将饷银给讨回来,可是现在想要向朝廷那些官员讨要饷银的线索就这么断了,嘿余夏第一次感觉到了无奈。

刘如轨是禁宫侍卫的大将军,这些退下去的龙雀军饷银,他是最了解的,余夏想要拿到刘如轨,带着刘如轨还有三万闹饷的人去和户部对质,这样迫于压力,户部一定会给银子。

现在好了,刘如轨直接死了,那还对质给屁呀。

跟着余夏立即下令抄封刘如轨的家,可是让余夏更加无奈的是,什么也抄不到,刘如轨居然一点财产都没有,这是余夏最无语的,明明这个家伙就是罪魁祸首,可是银子却没有,这很显然余夏很快就知道,自己应该是被人算计了。

跟着余夏给三万人安排了食物,承天门外架起了一百多口大锅,不停的煮起了小米粥,蒸起了肉包,还熬起了骨汤香味瞬间弥漫了整个承天门。

所有闹饷之人都沉浸在这股香味中,这个时候,余夏则是溜回了李皓月的寝宫,告诉李皓月到底发生了什么?

“老公没事吧?”寝宫之中,李皓月见到余夏第一时间担心了起来。

“我没事,只是我们可能被人给阴了。”余夏无语的回答。

“被人阴了,谁会阴我们?”李皓月一个诧异。

“当然是你的三辅了,上次你撅了他们,现在他就给我们一个下马威,现在我将大话给说出去了,很可能我们要赔几百万两银子。”

“什么几百万两银子?”李皓月惊慌的看着余夏道:“老公,我的内孥只有五十万两银子,这是我的全部,我!”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余夏忽然笑了起来:“我可不要你的银子,银子我说了,我有的是,只是来告诉你一声,安安你的心,等着吧,几百万两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这次我要那些想要看我们笑话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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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御林军

“吃吃都大口大口的吃,我们公子说了,今天管饱。”

钟黑虎哈哈的笑着走在龙雀老兵的中间。

此时的这些龙雀老兵们正每人一碗笑喷喷的小米粥,上面放了很多的咸菜,跟着一人手中拿三个大肉包,正在那里稀里哗啦的喝着。

“哇真好喝呀!”老邱手中端着一碗小米粥,先是满足的喝了一口,跟着发出了自己的感叹声。

秦天寿手中拿着肉包,也是不停的点头道:“是好喝可是我却感觉对不起陛下。”

“哎秦大哥,以前我们是不知道,现在知道了,陛下心中有我们,那我们以后报答陛下就好了。”老盛这个时候端着一碗骨头汤蹲了过来。

“是呀!”已经蹲在一边的王小二道:“我们以后只听陛下的。”

话音刚落,只见钟黑虎走到了秦天寿的身边问道:“哪位是秦天寿?”

见到钟黑虎,秦天寿立即起身道:“小人秦天寿,将军有何吩咐?”

“侯爷有请!”

“诺!”秦天寿立即躬身一礼,然后跟在了钟黑虎的身后,一起走向了承天门,此时的承天门上,余夏就坐在上面,在余夏的旁边有一碗小米粥和三个肉包。

秦天寿被带上了承天门,看到余夏之后,立即下跪道:“罪民秦天寿,拜见侯爷。”

一见到秦天寿,余夏立即起身,带着微笑将秦天寿扶了起来:“秦大哥不必如此,要说对不起,是我还有陛下对不起你们,两年没有饷银,还要被官员当成私奴,陛下心中有愧。”

“和陛下无关,是那些官员欺瞒的陛下,而且我们这些罪民还被煽动,来到这里闹饷,但是陛下和侯爷宽仁大量,不但答应给饷还给我们吃食,我们很后悔,真的很后悔。”说完,秦天寿再次下跪。

这次余夏没有扶起秦天寿,而是看着秦天寿问道:“秦大哥你说你们都很后悔,我想问一句,如果陛下需要你们,你们会效忠陛下吗?”

“愿为陛下效死!”秦天寿猛的一磕头。

“愿为陛下效死?”余夏慢慢的在秦天寿身边走了走道:“是你一人所想,还是你们所有人所想?”

“罪民不敢说所有人,但是罪民可以保证,绝大部分人会愿意为陛下效死。”

秦天寿的话,让余夏露出满意的笑容道:“那你说一共五万的龙雀老兵,其中有战力的还有多少人?”

“不足三成但是这三成乃是精华,稍加训练,并可横扫晋国!”秦天寿毫不犹豫。

“嗯!”余夏露出微笑点点头:“你也知道,陛下在永安无兵,只有我的八千青山军,这是不够的,我给你一个任务。”说着余夏怀中拿出一道圣旨。

金黄色的圣旨刚一出现,秦天寿立即趴伏在地上。

余夏淡淡的道:“秦大哥请起身,不必如此陛下旨意秦天寿封为御林军首领,官居三品,命秦天寿秘密组建御林军,兵源就用前龙雀军。

军饷,器械,粮食都由余夏供应,朕希望在朕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可以助朕一臂之力,成为朕手中之利箭,与朕一起披荆斩棘。”

“臣秦天寿接旨,愿为陛下之利箭,虽死无憾!”说完,秦天寿重重一磕。

“起来吧!”余夏将圣旨递到了秦天寿的手上笑道:“以后你我就是同殿为臣,都为陛下效死了。”

“多谢侯爷以后侯爷请多多照顾!”秦天寿感激的看着余夏。

“坐!”余夏先坐了下来,然后让秦天寿坐在自己的身边,等秦天寿坐好,余夏道:“秦首领,首先要说声抱歉,你的官职,你的品级,都是秘密,包括御林军,都还不能示人。”

“微臣知道,微臣是陛下暗中的助力,微臣绝对不会暴露,这点微臣用生命保证,只要陛下不需要我们,我们就会永远的蛰伏。”

“好这是第一个,其次,秦首领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譬如要组建御林军,我会给秦首领一个御林军的整体规划,其中会有新的军队体系,但是官员都需要秦首领去选,而且必须要保密,如果有人泄密?”

“杀无赦!”秦天寿斩钉截铁。

“嗯有秦大哥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还有就是我想问秦大哥,五万的龙雀老兵,他们有多少家人?”

“大概有二十万的家人。”秦天寿回答。

“那他们过的好不好?”

“都不是很好,绝大部分都是住在城墙根底下。”

“好!”余夏再次微笑道:“这样秦大哥,我送你一个礼物,你回去后告诉那些龙雀老兵们,我青山候要在永安开工厂,如果他们的家人向来,我的工厂可以优先考虑他们的家人。”

“真的?”秦天寿一个惊喜。

余夏点点头,秦天寿立即感激的再拜,余夏呵呵的笑道:“不用再拜了,秦大哥你现在就跟着我的人去取银子,哦对了,先将所有的五万龙雀老兵都给我叫来,让没来的也先吃饭,能吃多少吃多少,跟着两年被扣的饷银是二十四两,全部足额发放。”

“多谢侯爷!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秦天寿激动的大喊。

看着秦天寿欢喜的离开,余夏站在承天门上看着下面黑压压的龙雀老兵,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余夏很清楚三辅的计划,他们是想要看自己的笑话,让自己给了下面人希望,跟着又硬生生的斩断。

这样的话,下面的苦命人就会疯狂,那个时候,杀还是不杀,会让李皓月进退两难,不过,三辅做梦也不会想到,余夏的财力惊人,别说这区区的一百二十万两白银,就是一千两百万两,余夏也给的起,

不但是这样,余夏还收买了人心,本来李皓月在永安城归心的人不多,但是现在这五万龙雀老兵还有他们的家人被全部收心,给李皓月带来了极大的好处。

这几十万人的力量可不能小看,特别是还有秦天寿秘密建立的御林军,如果遇到事情,那绝对是一支强有力的伏兵。

余夏这次要让三幅不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要让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余夏会将这些龙雀老兵变成李皓月最坚定的支持者,也会让后魏幅知道,这个朝堂他的一手遮头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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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一章 龙雀兵魂,死战不退

“你说什么余夏不但给三万闹饷的人食物,还将没有闹饷的人也喊了过去?”

小酒馆中,萧行肃听着自己人的来报,第一个炸了,他实在是弄不清楚余夏这是在弄什么?

和萧行肃一样,杨政和也不清楚余夏在做什么,所以他和萧行肃都看向了一边的魏幅,而魏幅则是慢慢的喝了一口酒问道:“所有的钱庄都是我们自己人的吧?”

“是的!”魏幅的话问完,立即有人回话。

而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一拍脑袋惊骇的道:“不好我知道有一家钱庄刚刚被人给买了。”

话一说完,魏幅狠狠的扔下了手中的筷子。

“张大发别卖馒头了,去承天门,陛下要给我们放扣饷了,两年的扣饷,都发给我们。”

秦天寿骑在一匹高大的马上,笑着对一个正在摆摊卖馒头的中年人喊道。

“秦大哥真的假的莫不是你诓骗我吧?”那位叫张大发的有些不太相信。

这个时候,跟着秦天寿后面的老邱,骑着马跟了过来道:“张大发,你这个老小子,就他吗的胆小,当年你多威风,一人一刀,杀的北杂呼你为张大鬼。

现在倒好了,什么都怕,闹个饷也怕,现在喊你去拿扣饷也害怕,你不去就算了,两年四十八两,你不去,陛下就少付一笔,哼陛下钱也不宽裕,正好省了。”

“哎哎哎是真的呀,我去,我去我没有说不去呀,四十八两呀,够我卖几年的馒头了。”说着,那位张大发嘿嘿的笑着,然后摸了摸自己身边一个小女孩的头发道:“雀儿,你给爹爹看店,爹爹和你秦大叔去拿扣饷,只要拿到扣饷,爹爹给你买支珠钗。”

看着这一幕,秦天寿微微的看着身边的老邱道:“老邱,下次别这么说老张,他不是胆小,只是他不想自己的女儿受苦了,当年老张的老婆死的多惨,你也不是不知道。

所以老张不敢再惹事了,他只想守着自己的女儿,我们不能怪他。”

“知道了,大哥我以后不会了。”老邱微微的点头。

这个时候,张大发来了,老邱笑道:“老张,上我的马!”

只见张大发摇摇头道:“没事你们跑,我跟的上。”

“好!”秦天寿露出欣赏的表情道:“曾经一夜两百里,追杀北杂一百二十人的张大鬼,让我秦天寿看看,你还有多少力。”

说完,秦天寿一打马鞭,马儿狂奔,而让人惊骇的是,那位张大发居然真的跟在了狂奔马匹的身后,不远不近,就这么吊着,如果余夏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惊骇,因为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呀。

除了这位张大发,秦天寿带着自己的人,将剩余的两万龙雀老兵都给叫到了承天门。

小米粥,大肉包,大骨汤管饱,本来还充满戒心的两万龙雀老兵,在见到这些吃食的时候,终于放下了自己动荡的心。

就在所有龙雀老兵不停吃喝的时候,李皓月慢慢的走到了承天门上。

“陛下是陛下!”

李皓月的到来,让所有的龙雀老兵都惊呆了,而让这些龙雀老兵更加惊骇的是,站在承天门上的李皓月居然慢慢的向下一个恭敬的鞠躬,跟着李皓月抱歉的看着所有龙雀老兵道:“各位龙雀军战士朕给你们道歉了,你们受委屈了。”

“陛下!”

李皓月的一个鞠躬,一句道歉,一句你们受委屈了,瞬间,将在场的五万多人给感动的无以复加。

“朕身为一国之君,其实并没有多少能力,朕可以看到的,都是某些人想要朕看到的,朕可以做的事情,都是某些人允许朕去做的。

但是这不是你们受委屈,朕就没有错误的原因。

朕自登基以来,心中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们,朕可以一日不食,朕也可以一份银子不要,但是朕希望你们,可以老有所依,幼有所养。

欺侮朕,可以但是欺侮朕的老兵,欺侮朕的子民,朕宁死不愿。

今天朕向老兵道歉,你们的扣饷朝廷不给,朕给!”

“陛下罪民有罪呀!”五万多的龙雀老兵齐齐的跪在了李皓月的面前,呜咽之声响起,很多人都控制不住的哭了。

秦天寿跪爬到了前方不停的磕头道:“陛下有难,罪民不能同舟共济,还如此逼迫陛下,罪名秦天寿请陛下下旨,斩我秦天寿,因为我秦天寿是罪魁祸首。

是我怂恿兄弟们来为难陛下陛下请斩吾头,请斩吾头。”一边说,一边磕头,那是真磕呀,很快鲜血就从秦天寿的头上流了下来。

“起来快起来,秦天寿,你没有罪,朕说了,你们都没有罪,但是朕有错,所有一切都是朕的错,朕向你们道歉了,你们都没有罪,这是朕的金口玉言,你们放心,谁也不会用这个事情定你们的罪。

如果有朕定要办他的罪。

只是朕有一个希望,朕希望如果一天,当朕需要你们的时候,请你们帮朕一把,朕感激不尽。”

“哗啦!”只见就在李皓月说完之后,五万多的龙雀老兵突然集体起来,所有人站的笔直,然后右手握拳砸在了自己的左心房上吼道:“我等愿为陛下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只要陛下有令,龙雀兵魂,死战不退。”

说完,五万人再次下跪齐声呼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发饷!”钟黑虎大声一喊,跟着就见一辆辆银车在青山军的护卫下,缓缓的运了进来,跟着余夏下令,将银车上装着银子木箱全部打开。

一锭锭银色耀眼的银子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那种震撼的感觉是真的无与伦比,而后,根据李语汐找来的龙雀老兵花名册,发饷正式开始,一人四十八两,五万多的龙雀老兵一人不少。

“这些人的心,都是我的了吧?”

站在承天门上,看着欣喜的领着银子的龙雀老兵,李皓月问向了身边的余夏。

“呵呵你太乐观了,这才哪到哪呀,如果人心是这么好收的话,那就不是人心了。”余夏偷偷的在李皓月的屁股上拍了一下。

“那后面你有把握吗?”李皓月一点没有怪罪,而是撒娇的看着余夏。

“当然只要等我给了这些人一个饭碗,他们就都是我们的人了。”余夏自信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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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二章 民心是二什么

“好厉害的妖妃呀能在短时间内就凑足了一百多万两白银这一场我们输的不冤呀。”魏幅起身淡淡一笑。

跟着萧行肃气哼哼的站了起来道:“输哼相爷,我们可没有输,不管怎么样,我们也让这妖妃出了血,一百多万两,我看他能撑几回。”

“是呀这次我们省了一百多万两,所以我们没有输。”杨政和也跟着淡淡的点头。

这个时候,魏幅走到小酒馆的门口道:“输的真彻底呀不过,这并不是坏事。”说完,扭头就离开了。

后面的萧行肃和杨政和看着离开的魏幅,随后也跟着离开。

“壮儿小花看看爹给你们带来了什么?”

“爹!”

很快一个窝棚中冲出来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男孩大约十岁,女孩大约六岁,看到男人立即一拥而上,男人第一时间将两个小孩给抱了起来。

这个时候,男人身边的男人呵呵的笑道:“秦大哥,我也先回去了,我家那口子还等着我的药。”

“嗯!”抱着两个孩子的男人,也就是秦天寿微微笑着点头道:“记住,明天来找我,将老盛他们也给我叫着,我有事情要宣布。”

“知道了!”男人呵呵的笑着,然后捏了捏小男孩的脸之后欢喜的离开。

“爹爹你给我和小妹带了什么回来?”等男人走后,小男孩看着秦天寿问道。

“啊看看,爹都忘记了,你们先下来,好东西都在爹的袋子里。”说着,秦天寿将自己的一双儿女给放了下来,跟着秦天寿就将自己身后的袋子给拿起来,从里面掏出两根冰糖葫芦。

“是糖葫芦!”两个小家伙在看到冰糖葫芦之后,立即露出了开心的表情,欢喜的一人拿了一根,跟着迫不及待的啃了起来。

而在秦天寿的布袋中可不仅仅之后糖葫芦,盐肉菜还有家庭的必须品都被秦天寿拿了出来,跟着秦天寿看着自己的儿女道:“秦壮,秦花,你们给我记住,这一切都是陛下恩德,你们要一辈子忠心陛下。”

“嗯!”秦壮和秦花连连的点头。

秦天寿哈哈一笑道:“好现在我们回去,爹爹给你们做肉吃。”

“太好了有肉吃了。”秦壮和秦花开心的拍着巴掌。

与此同时的这个夜晚,晋国永安城城墙根很多的窝棚中都上演着这温馨的一幕,家家晚上的菜肴中都有了荤食,这是一个比过年都还要难忘的夜晚。

“知道如何获得那些龙雀老兵民心吗?”

李皓月的寝宫中,余夏看着李皓月问道。

李皓月微微的摇头,这个时候余夏笑道:“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每当一个新的政权取代旧的政权时,旧政权总是千夫所指,万民有倒悬之苦,新政权总是为民请命、万民呼应,解民倒悬。

得民心者真能得天下?

什么是民心?

简单理解是老百姓的意愿,不是某一个家族、或者政治利益集团的心愿,而是大部分老百姓的愿望,这个大部分,应该占人口比例的多少呢?超过50%或者更多?无法定论!

古今中外,在民主制度成功之前,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政权的更替事前征求过老百姓的意见,都是通过战争、权谋、政变等铁血手段,完成改朝换代。古代的条件也搞不成民意测验、全民选举之类的措施,民心应该是一个泛指的概念,只能用大多数老百姓这个模糊的概念来解释了。”

说着余夏喝了一口茶道:“而想要获得民心,那就必须要知道,老百姓的愿望什么?

老百姓的愿望是什么呢?丰衣足食是基本的生存需要,如果能够生活在“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的时代,就是幸运了,再高点的愿望,就是富贵,升官发财、封妻荫子,也是加入统治阶层,这时,也就不是老百姓了。

所以我们要想得到民心,就要照顾好所有百姓的温饱。”

“那你的意思就是如果我想要获得那些龙雀老兵的民心,就要给那些人解决掉温饱问题?”

“呵呵!”李皓月的话,让余夏笑了起来,然后在李皓月的额头上点了点道:“没错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大染坊》

就是候勇老师演的电视剧,里面有一句话说的我很认同,他说如果每个人手中拿的都是干粮,碗中堆的都是肉,你就是赶都赶不走。

所以我们如果想要获得那些龙雀老兵的民心,很简单,给他吃饱饭,饱饭中还有肉,这就是我们要做的。”

“可是老公,这很难,真的很难,现在晋国吃饱饭都很难,你还要不但吃饱饭还要吃肉,这个民心得的有些奢侈。”

“奢侈也要办呀。”余夏看着李皓月道:“老婆,我要给你埋下一个后手,这个后手不管有多难,我也要将这个后手给你准备好,所以老婆你就拭目以待吧,我要建厂,酒厂,玻璃厂,造纸厂,印书厂我要用这些厂给你养活一批死忠。

啊对了,厂房地址就要拜托你了。”

“可以虽然我没有银子,但是我在永安城外,有很多皇庄,都可以拨给你,我们一起建厂。”

“好!”李皓月嘻嘻的笑着靠在了余夏的身边。

“爹!今天感觉你很高兴,还喝酒呢!”

魏相府邸,一位女孩翩翩而来,这位不是别人,正是魏幅唯一的女儿魏蔓清这位女儿是魏幅心中的宝,也只有她敢这么和权倾朝野的魏幅这样说话。

“呵呵是蔓清呀,来给爹爹斟酒,对了你母亲呢,又去拜佛了?”魏幅用宠溺的笑容看着自己的女儿。

“是的要两天才回来。”魏蔓清来到自己父亲的身边,然后笑着给自己的父亲斟了一杯酒道:“倒是爹爹,你今日为何开心?”

“嗯今天爹遇到个有意思的人,所以有些高兴。”

“有意思的人?”魏蔓清来了兴趣道:“什么人能让爹爹感觉有意思?”

“他呀!”魏幅喝了一口酒然后笑道:“妖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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