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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春风轻轻吹》


第1章 不如意

“好烦哦!”

唐若一边将左臂上那件几乎垂到地面的桃红色外套重新挽入臂弯,一边嘟嘟囔囔着,抬起右脚轻轻一踢,地上那块褚白色的小石子立刻臣服于她那纤秀的脚尖,叽里咕噜滚得比范东还要快上三分,一下子蹦出去老远。

烦!

这年头谁都烦。

没钱的烦,有钱的也烦;饿肚皮的烦,吃饱的也烦;坐在写字楼里吹空调的烦,站在太阳地里卖苦力的也烦;就连大马路人行道的砖缝里遇上一丁点儿春风春雨就想拼命往外拱,试图钻出地表的那些野草,估计应该也很烦;只因为这个“烦”字,每个人,似乎都能从肚子里把远在万里之遥的那个苦海给倒出来。

唐若的烦是有原因的。

今天下午,本来跟范东约好了要去乐满地主题公园玩的,可是,那个不识趣的破方科却硬要让她陪着去灵渠商城买东西,问他买什么东西,他吱吱唔唔也不说。“不说就不说,不说拉倒!”唐若现在对那个方科越来越看不惯也越来越拿他不当回事了,真的——自从认识了范东之后。可关键是,唐若一下子找不出什么理由拒绝方科的要求,继而去落实范东的提议,毕竟,方科才是自己的正牌男友。

是的。

可惜他却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在唐若心中毫不称职,愈来愈不称职,或许从未称职过的男友。

不过,对于唐若的作息生活,什么时候该上班,什么时候休息,方科倒是称职——了如指掌。

唐若今天休息。

一个人休息的时候,更容易想三想四,在手头上没有事情让自己能够聚气凝神专心致志的时候,人往往更容易陷入瑕想、冥想、甚至妄想。

就像现在的唐若。

唐若只顾着低头想心事,慢慢地往巷口走,丝毫不知道此时,有一个人手里抓着一样东西,悄悄地来到了她的身后。

“唐若!”

冷不丁的这一声呼喊,将唐若吓得浑身一哆嗦。

“……嗨……啷搞起的,我在楼上就看见你在外头走来走克……”

唐若赶忙转身,回头就看见了章华华那张只要是个女人就会不由自主打心眼里生出三分嫉妒的脸蛋儿的同时,也看见了华华手中紧紧攥着的那串红彤彤的山楂糖葫芦。

原来是她。

唐若的两条眉毛瞬间就从拧得想打人的棒槌一下子松弛成了小麻绳,而后,又舒展着成了三月里春风轻拂的柳叶,并让那种从心底拨动而起的笑意荡漾进了右腮上的那只酒窝,看上去,她的小模样真甜。

比她模样更甜的,是华华的冰糖葫芦。

这个世界上,比甜更甜的,只能是甜。

而比酸更酸的,也只能是酸。

不过,看着章华华那张可以让周幽王再燃烽火的脸蛋儿,唐若的心里倒是没有一丁点儿酸意。

有也顾不上。

她现在只顾得将章华华那身看上去剪裁大方合身,款式新颖别致,一看就是那种可以代表大城市服装潮流的衣服,笑纳眼底,并将它与自己身上的着装作了一个小小的对比。毫无疑问,从大城市里回来的章华华——胜利!不过,唐若绝对不会像隔壁家里做水果批发生意的何素芸那样嫉妒亲爱的华华,更不会像何素芸那样,当着章华华的面时定会献上一脸谄媚的笑,而转过身后,就会对章华华进行非议:“……啧啧啧,莫看她穿的蛮好,可哪个晓得她的钱是咋来滴……”在何素芸看来,章华华一没有什么高学历,二没有做生意,可每一次从外地回来,都是穿着从不重样的漂亮衣服,花起钱来又是那样的大手大脚如流水般毫不吝惜,“她一定有问题……”

“哼!她一定有点什么问题!”何素芸几乎每一次看到章华华后,都会从心里嘟嘟上这么一句。

唐若接过章华华递过来的冰糖葫芦,将竹签打横,身体微微向前一探,两排好看的小白牙咬住最头上的那一颗山楂,轻轻巧巧就切了半粒下来。

“蛮好吃!”

“那是滴!这个是正宗老北京冰糖葫芦,我昨天从南宁回来的时候,专门带给你的。”

“你这次回来耍几天?”

“七八天吧!耍个七八天再回克!”

唐若点点头,将另外那半粒山楂咬在口中:“唔……南宁好不好耍?”

“差不多吧!其实哪里都差不多,大城市里面也没有特别好耍的东西,除了逛吃就是逛吃,我觉得还不如我们这里,我们这里有灵渠,有水街,还有乐满地,想去哪里,踩个电动车十来分钟就到了,不像大城市,出门不是坐地铁,就是打的,坐得人脑壳晕!”

唐若点点头:“那倒是,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繁华,热闹;小县城有小县城的好,生活节奏慢,没那么紧张兮兮的……”

唐若盯着章华华的脸蛋,心中突然一动,她将左手的糖葫芦交到右手,然后向前一步搂住华华的肩头道:“我看你也没什么事儿,等下陪我去秦皇路去逛逛吧?”一边说,一边把小巧的嘴巴贴在了华华明艳的耳廓处。

“咯咯咯……”

章华华一边笑,一边拼命将头往右歪,借以抵挡唐若将自己的脖颈呵得痒不可耐的“攻势”。

她是真怕痒,很多次她与唐若嬉闹,都是在看似“气势汹汹”攻城拔寨般的攻势中,被唐若拿捏住“命门”——不是被唐若将手伸进她的腋窝或腰间呵得她连连求饶,就是被唐若摁在沙发上,用嘴巴呵她的脖子,将她呵得一连串地笑,直至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唐若……你再不放开我……我可真生气了……”

章华华用右手托住唐若的腮,止着笑道:“……咳咳……,我等下要回村子,要不……我先带你回我们村去耍一下下,等晚上回县城了咱们再去逛街,好不好?”

好!

唐若正愁没法子甩掉方科那张苦瓜脸。

可是,如果她跟章华华走,那岂非是放了方科与范东的鸽子?

…………………………

被放了鸽子的范东,远远地望着唐若家楼下那道紧紧关着的拉闸门,望穿了秋水又望破情网,也望不见那个让他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小可爱从门里蹦出来。他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夹着一根几乎就剩下一截烟屁股儿的白沙,紧紧皱着眉头,围着一个满是月季花与刺儿玫的小花圃不停地踱来踱去。他的动作,既有节奏又有规律,基本上,每一分钟就是一圈,简直比唐若家电视柜上方那只她亲手绣的十字绣工艺挂钟里细细的秒针还要准确无误。

一圈又一圈。

不过,鉴于他戴着一只大大的蛤蟆墨镜,几乎挡住了四分之一的脸,所以,就算他把眉头皱得拧出水来,估计也不会有人能看清他的表情。

恨不相逢的表情。

起码,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如果说,2001年有什么大事值得铭记,对范东而言,此时此刻的今日,2001年的这个春日,就足以让他瞬间铭记在心。并且,他一定还会记得十分牢固,让那记忆简直就像五零二胶水给紧紧粘住了那般。

不过此刻,他似乎一点儿也不着急,似乎他的肚皮里有的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耐性,能给他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让他继续一圈圈围着这个花圃打转转。

转着转着,他将左手从裤兜里抽出来,探身在花丛中掐了一截嫩枝,以无名指与小指紧紧握住,然后食指与中指弯了起来,在大拇指天衣无缝的配合之下,捋掉了这截嫩枝最下面的一枚绿叶。

手一松,树枝又掉回了花丛中。

范东将那枚绿叶紧紧捏在指间折了一次,再折,三折……那枚绿叶,终于被他折成了一枚小小的绿色弹丸,只见他右手扬起,中指一弹,那只白沙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漂亮的弧线,远远地奔向了路旁的一大堆黄沙兄弟。

完美。

他的左手食指也弹了出去,那枚被他捏得每一个细胞几乎都想往外冒叶绿素的树叶子,瞬间飞了出去,正落在花圃对面小商店门口那张油漆斑驳依稀仍可见可口可乐字样的桌子上,的一支敞口杯子里。

可惜他没有内力,他的弹指神通徒有其表,毫无杀伤力。

倒是那只水杯的主人,从店里走出来端起杯子想喝水,却发现里面多了一枚新鲜的“茶叶”。店老板端着杯子,左瞅瞅,右看看,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范东身上,店老板脸上带着很像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获了一桩重大疑案那种表情,看了看范东。

十分不愉快的一种目光。

范东并不理他。

因为他的注意力被从唐若家巷口拐过来的一个人影吸引住了。

一个看上去,似乎有些熟悉的身影。

范东停了下来,看着那个朝唐若家楼下愈走愈近的人。

不是别人,正是方科。

方科只是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那道几乎已快被范东的目光叩开的卷闸门,脚下却毫不停留,径直来到了范东面前。

范东只好将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目光安放在他的身上。

只见他西装革履,脚上的皮鞋擦得锃光瓦亮,白衬衣,打了一条鲜红的领带,看上去实在不那么地像奔赴约会的祖国大好青年,倒像一个精心打扮过后准备去拍婚纱照的准新郎官。这样一身行头,倒也衬得他那张扔进人海中没有一丝一毫响声的大众脸,看上去有那么几分的精神并颇有三分引人注目,当然,如果要是凑到他跟前仔细看的话,亦能马上发现他的脸上隐隐的灰,与那一对深深的黑眼圈。

看样子,他应该是不止一个晚上没有睡过好觉了。

为什么?

范东心里其实恰如一片冰心在玉壶——门儿清,但是他的脸上却如早已得道的老僧入定般波澜不惊。其实,并非范东不惊,而是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毛头小伙子,浑身血气方刚,正带着一股恰人生少年,羽扇纶巾,指点江山的劲儿。此时的范东,就像浩瀚的非洲大草原上那头伏身草丛,双眼微眯的年轻狮子一般,傲然四方。看吧!他那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体里,每一条肌肉都充满活力,每一条血管都奔涌着激情,这使得他每一次举手投足都极富动感,落在某些小姑娘的眼中,就成了所谓的魅力。

是的。魅力。

可是,魅力大多时候更乐意源自异性,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足以完美诠释人性。起码,此时,在方科的眼中,绝不会觉得范东有什么魅力,他只觉得有两个字眼十分适合范东,那就是讨厌。

如果。

非要再加上三个字的话,一定是:想扁他。

方科站在范东面前,微微仰脸看了看范东。

必须仰脸,身高一米六二的他站在衣服架子的范东面前,不管他情不情愿,都需要抬头仰视,方能将自己的那双略带阴鸷且暗流涌动的眼晴与范东的目光大致持平保持对视。

“妈的!”

方科不由自主又在心底爆了一句粗口。

因为在范东面前,让他有一种自己是个天生的输家的感觉。

这种感觉十分不好。

虽然,他与范东只不过数面之交;虽然,他与范东只不过是那种仅此而已的“朋友”;虽然,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也说不清自己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而对范东有隐隐的敌意。

这种敌意绝对来自唐若,除此之外,任何解释都站不住脚。

许多时候,方科自以为很了解唐若,可是,每当夜里他一个人躺在宿舍的那张硬板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的时候,他又觉得唐若就如同烟雾缭绕里的一个纤细的人影般,无论他如何拼命努力,却总是感觉抓不住,她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笑盈盈如花枝一般,可是无论他怎么喊叫,怎么挣扎,她似乎就是听不到,于是,他就在一阵心悸中陡然清醒。

抓不住的感觉真糟糕。

方科将左拳捏出了就跟不是他自己的似的,根本没必要心疼的那种感觉。

范东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敌意,不由自主,后背也如同一只矫健的觅食猎豹般绷了起来。

第二章 狭路相逢

范东两只善财童子提篮式的手,十指捻动,分别握成了两枝实心锤。

“……嗨嗨……枪杆握得紧,眼睛看得清,敌人胆敢侵犯,坚决把他消、灭、净……”

方科的脸上,在两人的小宇宙还未爆发,气场还未相撞的一瞬间,就已变幻出数种表情:悲伤?愤怒?示弱?抑或无奈?又或者那是诸多表情与矛盾的综合体,这让范东突然觉得他的那张脸,其实,很是有那么几分的可怜。就连方科刮得干干净净略呈铁青色的下巴,此时此刻那种微微的颤动,都让范东觉得方科实在像极了一只一戳就破一捅就漏,外强中干的纸老虎。

虽然这只纸老虎在他面前,也想露出一点点獠牙,但终究还是又将獠牙缩了回去。

转而,却用糖衣炮弹来对付他。

方科伸手从藏青色西装的内袋中摸出了一包玉溪。

或许是因为他心情莫名地激亢而掏得太快,又或是因他的手微微颤抖的原因,那包玉溪居然在他的手中翻了一个跟头,差点一头栽进尘埃。

下面就是硬得离谱的水泥地。

幸好是一包烟。

幸好不是商店老板那只细瓷茶杯。

幸好不是孙悟空在镇元大仙的五仙观里,在猪八戒的怂恿下,偷偷用金击子敲下的人参果。

这个方科看上去,实在不那么靠谱:飘,飘得厉害。

不过还好,幸好在那盒玉溪坠地之前,他那只微颤的右手一个反抄,居然又把那盒烟给捞了上来。

这说明什么?

说明。

原来大多数人的右手,真的比左手更灵活。

方科用他十根因长期摆弄擀面杖而变得如同小擀面杖般又粗又短的手指,协调一致以最快的速度撕开了那包玉溪的塑料薄膜以及烟纸,然后,抽出两支,脸上带着一种强扭的瓜不甜也要拼命扭将出来的一种笑容,将烟朝范东递了过来。

“你好……”

伸手不打笑脸人。

范东接过了那根带有无数含义的烟卷,一边从裤兜中摸出打火机,一边朝方科点点头:“谢谢……”

“啪”的一声,打火机凑到了方科的面前。

方科赶紧将烟卷塞进嘴巴,抬起左手捂着范东递过来的火,点上并深深吸了一口。

为什么有风没风,都要捂上那么一下子?

表示感谢?表示尊重?

“咝……”

于是。

一场或许因为两个人某一个动作、某个眼神而诱发武力冲突的危机,在两根烟卷不断腾起的烟雾中,一点点消弥于无形。

或许,二人还未到真正该撕破脸的时候,也未可知。

“你……”

“你……”

两个人口中“你”字同时脱口而出,但显然,通过两个人的面部表情就可得知,看上去方科似乎更着急,而范东更沉得住气一些。

他伸出手来朝方科摆了一摆,示意方科先说。

真让方科先说,他的话却似一颗哑弹在枪膛中卡了壳般半天不见动静,让范东倍感恼火,只见方科的喉结艰难地动了动,咽了一下口水,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并让那股烟雾从嗓子眼直迂回至肺腑之间,然后才化作两股白烟从鼻孔中直喷出来,他嗫嚅着挤出一句话:“……那个……你在这儿……?”

这家伙,看上去真的人不可貌相,实在有一些他自己的小狡黠。

问话说半截。

他这是典型的明知故问,通过这样不挑明的问话,而将主动权与退路牢牢握于自己手中。

而接下来事态的发展,全在范东怎么接招。

接得好,大家一笑;接得不好,绝对不妙。

“我?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当然是等唐若”,范东心道。

可是,看到面容憔悴不堪,甚是可怜兮兮的方科,他将已经滚到舌尖上的话,又咽回了肚里。

“……啊……那个,我在这里等一个客户,有点事……等半天了,那人还没来……”

说完,范东还抬起左腕,装模作样瞅了瞅手表。

客户?

呵呵!撒谎都不带眨眼。

范东的哈哈腔打得,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

而方科脸上,却是一副坚信不疑认为范东说等客户那就一定是在等客户而不是等唐若的表情,落在范东的眼里,让范东觉得那种表情就是本来挺欠揍的但现在也不好意思再下手的感觉。

这就对了。

方科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并且,他还想进一步将这种给予范东的感觉再扩大一下。

“……哦,真是哈,不过时间还早呢!”

“嗯!是,还早。”范东只好接过他的话头。

“对了,明天你有没有空,大家一起坐一坐,吃个饭,怎么样?”

嗯?范东认真看了方科一眼,什么意思?他主动邀请自己吃饭是什么目的?

他决定不接方科的招。

“明天我没时间,我这几天都挺忙的,最近事情特别多……真的!”范东不忘加上个肯定助词重点强调一下自己确实很忙的。

鬼才信他挺忙的。

方科才不信。

凡是范东的话,他统统都不相信。

其实他也知道,跟自己连泛泛之交也算不上的范东,肯定会一口拒绝自己的邀请。

纯粹试探的,虚情假意的邀请。

但是,方科还是从鼻孔里重重的抽出了一阵冷气出来,听在范东的耳朵里,既像遗憾,又似叹息。

“唔……”

范东假装奇怪地问道:“嗯?你怎么有空到这儿来?有事?”

“啊……那个,没什么大事……”

方科支支吾吾避而不答。

“哦……”

范东决定结束跟方科这种毫无趣味的尬聊。话不投机半句多,他跟方科既不熟,又因为唐若的原因对方科隐隐暗怀敌意,何必故意没话找话呢?

弄得那个端着茶杯的商店老板以为他俩好像挺熟似的。

范东将方科扔在花圃处,自顾自走到商店里:“老板,来一瓶矿泉水!”

他将两块钱纸钞扔在柜台上,拧开了那瓶娃哈哈矿泉水的瓶盖,边抓着瓶腰,边朝方科一推,那意思:要不要来一瓶?

方科勉强从脸上挤了一点笑容送到唇角,落在范东眼中看上去倒像是一阵抽搐。他冲范东摇了摇头,然后,扭头去看唐若家楼下那道卷闸门。

那道卷闸门里面就像有一只兔宝宝一样:不开不开我不开,妈妈没回来,谁来也不开……

范东的眼神也落在了那里,他来的时间比方科更早,本来一肚子的耐性磨得差不多快去了一半了,可现在方科来了,他反倒不急了,今天,就在这儿跟方科摽上了。

不急。

不急。

好菜不怕晚。

…………………………

唐若才不管他俩是怎样摽上的,此时,她正跟章华华一起,在一个小土坡上扯毛笋。

那件桃红外套,早已被她束在了乳白色的线衣上。红色的衣摆火焰一样飘在她的身后,挡住了她那时不时因为弯腰而露出来的白皙细腻的肌肤,外套的双袖于她那平坦结实的小腹前系了一个圆圆的球形结。

她不停地弯下腰,去扯那些藏在草间的毛笋,大根的毫不犹豫地扯下来,很小根的就轻轻饶过。

剪裁合身的牛仔裤恰到好处地拉伸着唐若轻盈苗条的线条,阳光透过一些树枝落在她的身上,落在她的耳廓上,映着那一层淡淡细腻的绒毛尽染成了金黄色,让旁边的章华华看了,也不由得心中一动。

唐若的美,与章华华不同。

章华华鼻梁挺直,双眉纤细,眼角微微上挑,看上去满脸英气,自带一股侠女范。

而唐若却是娴静的,温柔的,给人的,是那种青青白桦冰雪消融的感觉,她是那种无论大人还是儿童,看了就会打心眼里喜欢的女孩子。

也是让范东一见钟情的女孩子。

章华华把手中刚刚拔出来的一根拇指粗的毛笋放在了身旁的小筐中,然后小指弯曲将散落在额前的一绺黑发轻轻绾在耳后,喜爱地瞅了瞅唐若,对唐若道:“喂……唐若,你们那个方科对你怎么样?”

“还不是那个样!”

“那个样,是哪个样?”

“哎……莫讲他了,讲起他老烦燥!”

“不讲就不讲,小气包,我们晚上拿这些笋子炒肉吃啰?”

“可以!要得!”

唐若将左手掐着的一把毛笋放进她与章华华中间的篮子里:“华华,你这块衣服蛮好看,好多钱买的?”

“没得好贵,百八块钱……”

“这个款式蛮好看,好像兴安没卖得,穿在你身上刚刚合适。”

“嗯,这是今年南宁的春款,我们这边应该没卖得……喜欢吗?”

唐若也不回答喜不喜欢,只是笑着点了点头:“蛮好!”

蛮好!

蛮好的岂止是章华华身上这件大格子花新款韩版女装外套,更有这山,这水,这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与清香摇曳的草木。

挽不住的太阳一边缓缓下坠,一边将温暖洒向大地,暖光照着春天的桂北,照着这个人口不过二十几万的小城——兴安,照着兴安县兴安镇的这个小小村落,照着这个山坡,照在这两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姑娘身上、背上,温柔地吻在她们的面颊上、脖颈上。

四野宁静,大地祥和。

小篮装得满满的。

除了一大堆毛笋外,她俩还挖了一把“窖头”——那是一种类似于野蒜的一种植物,弄回去洗干净了,配上一块肥瘦相间的熏腊肉炒着吃,那味道,啧啧!恐怕就连最怕身材发胖的姑娘,以及亲爱的华华也要一口气吃它个流星赶月。

回去喽!

两个采毛笋的小姑娘。

唐若跟着章华华进了她家的门,华华奶奶最擅长乾坤大挪移的目光一下子就从一只正跟同伴抢苞谷吃的得意洋洋的红冠黄脚铁翅大公鸡那儿,转移到了两个美丽的姑娘身上。

她老人家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每一道褶子似乎都随着两个女孩的推门动作应声而开。

“奶奶……我们回来了,你看看,扯了好多笋子……”

华华一边将篮子递到她奶奶的面前,一边轻轻挣开了被唐若绾住的左臂。

华华奶奶喜爱地看着自己的孙女,一迭声应道:“是扯了蛮多……”

“奶奶,这儿还有一把这个,等会咱们用腊肉炒着吃,好不好?”

华华撒娇般揪着那串“窖头”在她奶奶眼皮子底下晃了晃。

“好!好!炒腊肉,灶上还有好几块呐,全是给你留的。”

“那你现在就去取下来,我来收拾。”

“好,好!”华华奶奶进屋取她的专为这个孙女保留的“藏品”去了。

唐若扯了一张小板凳,就在院子里坐了,伸出十根春葱样的手指去剥那些嫩得如同她手指一样的毛笋子。

那些毛笋子,看上去比方科要听话多了,大概也就是与范东那种耳提面授唯唯诺诺的模样差不多吧,唐若将尖尖的大拇指指甲掐进笋子外面的糙皮里,左手转动笋身的同时,右手拇指甲稍一用力,就露出了里面翠绿略带微黄的笋肉。

一条。

两条。

唐若做这种事情最拿手,她本就擅长做这种又需要细心又略带那么一点点技术含量的事情。

例如,唐若绣的十字绣,不但正面跟图纸上一模一样,就连背面的针脚也跟机织品似得整整齐齐颇得章法。

不像华华。

十字绣刚刚来到这个小小县城的时候,华华也跟那些想表演一点真正技术的妹儿们一样,弄了一幅名为《泉》的十字绣画儿,试图表演一下自己的淑女范,说来也奇怪,她那双能准确无误用眉夹将一根旁生的乱眉揪出的巧手,一旦捏上了绣花针,简直就如同捏上了一根棒槌,望着那个上身**,双手捧着肩上一只水瓶,泉水从她肩头顺着曲线玲珑的腰腿一直流到脚面的美女,丝毫不知该从何处起手。

当她跟华华在一个房间里朝夕相对,很是鼓捣了一段时间后,看着凌乱不堪的针脚及脏兮兮的布面,终于还是十分诅丧地放弃了十字绣这门手艺:“咳……唐若,看来我天生就不是做这种事情的料……”

唐若看着画上那个鼻子都快被章华华气歪了的美女,咯咯笑了起来:“你看看你这儿的针脚,歪得那么利害,都快刹不住车了……”

第3章 逛街

华华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她把手中的针线往白色小藤箩中一扔:“妈妈的,姑奶奶不伺候了!”

通常这种情况,她都会像电视剧中某个萌呆萌呆的小仙女一样,手持魔法棒起身,站立,然后细细地腰身轻轻一旋,“噔噔噔噔……”在屋子里转上那么一圈,于是,唐若面前就被她神奇地变了一些水果与小零食出来。

有时是两串鲜嫩可口的溶江镇红提。

有时是一堆薄皮多汁的湘漓松毛山上产的无籽蜜柑。

有时,是两只大大的35元果冻布丁喜之郎。

青青子矜,悠悠我心。

何以解忧,唯有零食。

其实,应该更进一步地说,何以解忧,唯有美食。

就像今晚摆在唐若与章华华面前的窖头炒腊肉、土鸡蛋煎毛笋、烟熏小鱼干、素炒菜花这些美食,每一样都足以使唐若暂时忘掉引起她烦忧的范东与方科,转而与可爱迷人的华华一起大快朵颐。

华华奶奶笑眯眯地,一会瞅瞅自己的孙女,一会瞧瞧唐若:“吃……吃……唐若,你尝尝这个腊肉,已经挂在灶上熏了一整个冬天了,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唐若挟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腊肉放入口中,细细嚼着。那块混合着柴禾香味又十分筋道耐嚼的腊肉在她的舌尖上打着滚,一点点被撕开咬碎,瞬间,那种丰郁的香味就渗进了她的口齿与舌根之间。

真棒!

唐若笑着对华华奶奶道:“五奶奶……这个腊肉真香。”

又矮又胖的华华奶奶得到了唐若的表扬,高兴得像个三岁的小孩子一样,用蓝色碎花的粗布围裙拭了拭手,咧开豁了两只牙的嘴,笑了。

华华奶奶用筷子将一块试图从盘中滚到桌上,继而木遁的腊肉挑回原窝:“华华……这次回来耍几天?”

“耍个把星期吧!”

“哦……那个,上次王荣秀过来讲过那件事,你还记得不?”

华华筷子微微一停,看了她奶奶一眼,不置可否。

“……呃……”华华奶奶感觉孙女似乎不想继续自己提出的话题,顿了一顿没有继续说下去。

唐若一边将碗中的饭扒拉了一小筷子送入口中,一边与华华交换了一下眼色。

——你奶奶什么意思?

嗨,她能有什么意思,无非就是老人家看上去饭量不大,可管得却宽呗!

不是的,她肯定有别的意思。

没别的意思。

不对,一定有别的意思。

好好好,先吃饭,吃完了饭我再跟你仔细说。

就知道你有秘密。

是是是,秘密。——

女人啊!

女人眼神中的信息量真大。

尤其漂亮的女人,一个个将那足以勾男人魂,摄男人魄,圆溜溜的眼珠子一转,岂止是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简直,能让方科范东等臭男人们去为她们纵横驰骋征讨四方,拼命再拼命。

其实。

何止是她们的眼晴,只要臭男人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她们的眉、她们的唇、她们的手与腿,甚至她们全身上下每一个部位,每一根头发丝,都会说话。

如果你看不到这些,那么很遗憾,只能说你春风不解风情,如何吹乱少女的心……

唐若与华华交换过的眼神,如果被摄影师用八倍乘以2次方的慢镜头倒帧的话,他一定能一边用粗糙厚实的手掌摩挲着牛仔裤破洞中露出来的膝盖,一边发现,她俩都有长长的睫毛,都像小荷才露尖尖角上红头大眼晴蜻蜓的翅膀一样微微抖动。

她们那会说话的大眼晴,上眼皮几乎也同时如门帘一样,往下方缓缓盖了下来……然后,又扑闪着睫毛缓缓张开。

还别说。

用柴禾煮的饭菜就是香。

怪不得,有许多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的村落,已经频频向吃腻了馆子的城里人,纷纷亮出了农家乐的招牌。

来呀!吃鸡呀!

来呀!吃鱼啊!

纯天然,矿泉水煮。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风土味十足的乡下土鸡土鸭腊鱼腊肉等美味佳肴,与香喷喷的纯天然山泉水煮出来的糙米饭,又何愁不能吸引愈来愈注重天然、养生的城里人前来休闲与消费呢?

吃惯了大米白面的肠胃,确实应该经常吃一吃野菜与杂粮,好好清一清那些肠道中的垃圾。

唐若有点十分不情愿地放下了碗筷。

她已经吃得很饱了。

虽然嘴巴还在拼命游说她:再吃一点,就吃一点点。可是肚皮已着急地反复劝她:算啦算啦,饭吃七分饱,你已经吃得如同猪八戒了。

唐若又重新掂起筷子,夹了一点野葱——“窖头”放入口中,慢慢嚼着。

真香。

这种野菜的香,是任何人工培育的蔬菜都无法比拟的。

就像每年夏天的雨后,她总是与华华去山上采的那些野蘑菇一样,那种鲜香,绝不是人工种出来的香菇与平菇等蘑菇所能具有的。

特别是烧汤的时候。

掰上那么几块蘑菇,放一点点瘦肉,慢慢熬上一会儿,然后揭开锅盖——呀!那种扑面而来的香气,能让人瞬间就觉得,原来,生活如此美好!

这汤,根本不用放什么鸡精味精——纯粹多余,这些野生菌,本身就具备相当强的提鲜、增味的功能。

华华放下了筷子,从黄色小坤包中取出一包心相印,抽了一张递给奶奶,又抽了一张给唐若,然后才抽出一张擦着自己的嘴巴:“……还是屋里的饭菜好吃!”

“那是滴,你到外头还不就是吃些快餐类的什么东西,哪有咱们这儿的东西好吃哦……”唐若边用纸巾擦嘴边道。

“嗯!确实,我总觉得南宁那边的东西没有我们这边的东西好吃,特别是那个米粉,好难吃哦!”

“莫讲南宁,就连桂林有些店里卖的米粉也不正宗,上一次我和秦燕子到桂林去耍,在七星公园旁边一家店里头吃的汤粉,实在蛮难吃,主要是那个卤水不好,特别的咸,一点儿也不鲜,不晓得那个老板熬卤水的时候加了多少盐!”

“嗯,是的。”章华华点点头。

“对了,华华,西环路海螺水泥厂往里走,铁路村村口那里,开了一家老米粉,味道实在蛮好,要不,明天早上我们去那儿吃米粉?”唐若将手中的纸巾团成了一个纸球,只等章华华答应了,就将它投到院中。

“好滴!明天早晨你喊我。”

“起得来没得?你莫睡懒觉哦?”

“放心,只要你喊一下,我就晓得,我就马上下楼……”

唐若有点怀疑她的“马上下楼”,她连自己的马上下楼都怀疑,更别说华华的了。

基本上,每一个女人或多或少都有点拖延症,真的!

特别是恋爱中的那些小女人,常常坐在梳妆台前,一会儿描描眉,一会儿画画唇,不急不躁,根本不知道楼下等着自己的那个男人早已急得原地团团转,如果她再晚三分钟下楼,她窗下的地都将被那个男人给蹚平了。

…………………………

美女饭罢,尚能逛否?

能。

吃饱喝足的唐若与章华华挥手告别了华华奶奶,骑着华华那辆粉嘟嘟的女式踏板车,一溜烟往县城驶回。

凉风习习,春月无边。

车轮在平坦的柏油乡道上飞驰,春风不断撩起两个女孩子的长发与衣角,一同被撩起的还有左岸河边青青的柳丝。

以及。

一些年轻的心。

路上,不时有一些车辆亮着大灯与她们擦肩而过。

其中,有一辆小轿车远远就打起了打双闪,并切成近光,对这两个女孩子表示了最大的善意,就在两车交错的刹那间,唐若听到小轿车摇下的车窗里传来一声得意洋洋又无比响亮的呼哨声:“嘘……”

“讨厌!”

哈哈,想必车中那个调皮的司机一定不会认为从唐若口中蹦出来的这两个字是贬义。

在他眼中,一定觉得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如此动人,实在值得再三感谢。

感谢春风。

感谢明月。

感谢这儿的一草一木。

感谢这个平安祥和,可以让人趾高气昂,扬长而去的时代。

章华华坐在后座上,双手半搂着唐若软绵绵的腰,嘴里哼着带着萨克斯风的某种小调,时不时,还调皮地捏一捏唐若腰间细腻的肌肤。

唐若又不怕痒。

哪里像她那样,许多次唐若还未将手伸向她的腰间,她就已经紧张地全身每一寸肌肤都绷了起来。

那模样,就如同一只娇俏玲珑的拨浪小皮鼓,一拨,就会荡漾;再拨,就响。

当唐若将女式摩托车稳稳停在兴安县城中心最繁华的“老广场”车位上的时候,这里早已是一片灯的海洋。

广场北面的一大块“习惯性”空地上,此时已被一群中老年人垄断,这里,除了刮风下雨,几乎每晚都有一帮业余爱好者在此唱彩调。

无非就是撷取什么《刘三姐》、《打金枝》等剧目里面那些朗朗上口的片断对唱。

除了那两位古装扮相的男女主唱,那些拉二胡的,敲梆子的,打铙的,筛锣的,没有一个有专业演员的气质。

可以理解。

都是农民杆杆嘛!

拾起剧本可登台。

放下剧本可下地。

所以,即使是匆匆过客也大多对他们这伙未流演员们的表现抱以理解支持。

反正,簇拥在他们周围的许多观众,已经用脸上认真严肃的表情表示支持那个凤冠霞帔,看上去说唱坐打挺有一套的女主角了。

其实。

草根班子。

一样值得尊重。

他们也在努力表演,而且还是全程免费哟,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在此表演着,传唱着,为这个小小夜场的观众们,献上了一个又一个节目,聊以,打发彼此悠悠的时光。

这群人的对面,是一条从东到西的柏油马路,而隶属于它的人行道,此时俨然已成了临时小摊贩的地盘。

有卖玻璃丝袜的:“哎,瞧一瞧,看一看了哎,新款新货便宜卖,十块钱七双了哎!”

有卖儿童玩具的:“……你再看看,这个电动小汽车质量蛮好的,又结实又好玩……你看,这里是装电池的地方,四节五号电池就可以……很便宜的……”

“嗯,我再看看……”,带孩子的妈妈从自己两三岁的女儿手中,几乎是连抢带夺将那辆黑猫警长的塑料玩具车拿回来,还给了摊主。

小女孩嘴巴瘪了又瘪——宝宝很委屈,宝宝就是想哭。

顺着卖玩具的一拉溜看过去,有卖鞋子的,卖盗版书的,卖盗版光盘,等等等等。

甚至,还有一个光头矮胖的老男人在那儿卖假药,他的面前摆着一辆双层手推车,上层是用花花绿绿的纸张包好的一堆药,下层一只小功放加一只喇叭:老鼠药、蚊子药、蟑螂药……

小喇叭已经快被它的主人给逼疯了——它的主人令其务必保持无限循环模式。

这些临时的小摊贩倒是给距离自己仅一步之遥的正规店面也带来了不小的客流量,所以那些需要交租金的铺子倒是没人来刁难这些既蹭了他们灯光又蹭了他们客流之人的麻烦。

合作。

共赢,互惠互利嘛。

越过了吚吚呀呀唱彩调的中老年帮及这条临时百货一条街,才是唐若与章华华真正要逛的地方——秦皇路。

不过,可能是因为久违不见的腊肉吃得有些多的缘故,章华华的嘴巴渴了:“唐若,你渴不渴?我们到那个店去买杯奶茶喝。”

她用手指了指彩调团与秦皇路接壤处的那个上书珍珠奶茶四个大字的小小铁皮屋。

“嗯!好的,我也有点口渴了!”

奶茶必须要加冰的。

不加冰的奶茶怎么能称之为奶茶?因为那样是没有灵魂的。

于是。

唐若与章华华一人捧着一杯冰冻奶茶,小口小口的嘬了起来。

挺好喝。

只是,三元一杯有点小贵。

还没等唐若将钱包拉链拽开的时候,章华华已争着付了钱,她把眼睛一瞪:“干嘛呀!”

不讲理的华华,真可爱。

唐若一手端着杯子,一手挽着华华,跟她顺着秦皇路慢悠悠往前走。

高高的路灯将明亮的光线透过行道树的缝隙投下来,地面上一片斑驳陆离的影子,其中就有唐若与华华被拉得长长的身影。

同时被拉长的,或许应该还有范东渴望的目光。

第4章 讲义气的华华

范东岂止是渴望的目光被拉得山高水长,就连那颗心也如同吊在井面上的水桶般,七上八下。

说好的一起去乐满地呢?

说好的不见不散呢?

说好的“我等你”呢?

女人啊!女人!

女人大多都是靠不住的。

可是,对于男人来说,少了女人,又意味着会少许多的甜蜜与忧愁,也包括:思想,与内涵。

钢铁都是熔炉炼成的。

男人都是女人炼成的。

范东觉得自己此刻就很忧愁。

也觉得自己不得不好好地回忆回忆是怎么认识唐若的。

“……就在不久前那一天,我正趴在大堂的前台发呆,就在这时,电梯的门一开,一个短发齐耳,黑衣白鞋的女孩出现在我的面前,只是一眼,我就知道,她,就是我此生必须拿下的那块阵地,别怕穷尽一生之力,也在所不惜……”

“然后呢?”电话那头,他的死党好友李希刚问道。

“然后,我就想办法去接近唐若,用了一个你想都想不到的办法……”

“切……你是上演英雄救美了?还是上演浪漫深情大戏了?”

“都不是,你再猜!”

“猜你个大头鬼啊,快说……”

李希刚总是那么的简单粗暴。

范东伸手将磁卡往公用电话机的插槽里摁了摁:“有一天唐若下班了,我就假装邀她去买彩票,到了卖彩票那儿,我又假装不知道选什么号,然后很诚恳的请求她帮我选五组号码……”

“然后呢?”

“然后,因为那个卖彩票的柜台很窄,她刚好又趴在那儿帮我选号,我就站在她身后……”

“然后呢?你的爪子就不老实了?搂了她了?”

“不……然后,我就趁她不注意,偷偷往她的背包里塞了一封信进去……”

“……切……”电话那头的李希刚,应该是没听到想听的东西,语气中让范东感觉一定潜藏着无数的不值一晒,让范东好想顺着电话线爬过去,痛殴他一顿。

李希刚那种傻大个懂什么。

精华全长在四肢上了,所以头脑就又简单又刻板,一点也不懂什么叫做含蓄、浪漫。

就跟唐若眼中的方科一样。

…………………………

唐若此时没有去想什么书信啊彩票啊什么的,她正站在试衣间里,将一件米黄色外套往下脱。

唐若十根极其灵活的手指上下翻飞,先是将三颗闪亮的铜钮扣从下到上一字解开,然后左肩往回缩的同时左臂下垂轻轻一抖。

半边衣服就不得不如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般恋恋不舍,离开了她的肩头。

唐若右手一撩,将衣服整个脱了下来。

她两手抻着衣领,翻来覆去又仔细看了看,感觉不是十分满意。

这件衣服偏瘦,袖口处的针脚里还有一些线头没有剪干净,这足以证明厂家的做工不是那么的很精细。

“虽然款式还可以,但是布料却不太好。”

唐若对垂手站在旁边的售货员道。

面对唐若这个很想从鸡蛋里挑出一点骨头来的顾客,售货员并不对她多作解释。

因为。

她自己也是一个女人。

一般情况下,千万不要试图跟女人进道理。

特别。

她已经对某种事物某件事情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之时,跟她讲道理?

不不不。

谁掏钱谁就是道理。

“那你再试试这一件!”那个大眼睛的售货员姑娘从靠墙的衣架上取了一件米白色的风衣下来,送至唐若面前。

唐若摇摇头。

这时候,门外又进来了两三个打扮得中规中矩的小媳妇儿,于是,那个大眼晴小姑娘就放弃了挑三拣四的唐若,转而去招呼新的客人去了。

“欢迎光临,里面请……”

顺手,她将那件米白色的风衣搭在了离唐若最近的衣架上。

唐若觉得心中一轻。

她很讨厌买东西的时候,身边跟着一个喋喋不休的尾巴儿。

唐若拿起那件风衣,也没进试衣间,直接披在了身上,她就着试衣间门上的大镜子左看右看,别说,这件米白色的风衣跟她的气质很搭。

她把风衣穿好,带子系紧,这样就显得她本就纤细的腰愈发苗条,衣服的白衬着她的脸庞与脖颈,灯光下,每一寸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都散发着牛奶的淡淡光泽。

白皙若牙雕。

唐若左右扭了扭身子,仔细端详了一下镜中美人。

身如春枝。

面如满月。

她一定是神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被试探,被考验,周围全是诸神唱合的声音:所有草木的葱笼都是举托与赞美……

这时,章华华从最角落里的试衣间里出来了。

“哎……唐若……这件风衣你穿着蛮好看的。”

“好看吗?”

“嗯!挺不错的,我觉得挺适合你的。”

“一般般吧感觉,但是如果现在买的话,也穿不了几天了,慢慢地天气又热了,还是算了吧!”

“干嘛不要?我觉得你穿着挺好看的。”

唐若摇摇头,将风衣脱下,换上了自己的桃红色外套。

章华华选了一件黑色齐腰小短褂。

她走到唐若跟前,左脚跟踮起来膝盖弯曲的同时身子向右扭了扭,然后右腿又扭回来,如同一只羽翼才丰身体轻盈的白天鹅。

最爱臭美的华华。

“唐若,看看我这件衣服,怎么样?”

挺好。

真的。

身材高挑苗条的华华就是一个天生的衣服架子。

“很好看也很合身,只是腰这里……会不会短了点?”

“不短,我觉得挺好,别人设计的就是这种韩版风格。”

看来,华华是哈韩一族。

既然她说挺好,那一定就是挺好喽!反正,每一次跟她逛街,唐若也没有什么主见,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华华拿主意。

那就把这件外套拿下吧!

那个大眼晴小姑娘觉得章华华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主顾,她一边替华华将这件黑色短外套包起来,一边怂恿华华办会员卡:“姐姐,现在我们店里头搞活动,如果现在办一张会员卡的话,充一百送二十,相当于直接打了个八折,姐姐……你要不要办一张会员卡?”

章华华饶有兴致的捏着粉红色的卡,反来覆去看了一下下,又放回柜台上:“算了,你还不如直接给我这件衣服打个折,我上次来买了好几百块钱的衣服,你们都没有给我打折!”

唐若心想:这个华华,真会睁眼说瞎话。

“姐姐,上次你来买衣服的时候,我们店没搞优惠,你看我们这里的衣服,都是新款,拿货都是很贵的……”

大眼晴售货员也顺着华华的话茬,陪她一起说瞎话。

“上次就没打折了,这一次一定要打个折……”

大眼晴感受到了华华的动作语气中,有不打折就推门而去的意思,连忙道:“姐姐,我只是个打工的,你看,老板也不在这里……这样吧,我只能做主给你打个九折,你看行不行?”

“打个八折嘛!”

“实在不好意思姐姐,八折我真做不了主,要不这样姐姐,我再另外赠送你两双袜子……你看看姐姐,都是纯棉的……”

大眼晴左一句姐姐,右一句姐姐,叫得华华觉得自己今天要是不买这件衣服,实在对不起这个嘴巴甜得要命的售货员。

“那好吧,但是,下次我再来的时候,你可要多给我打点折啊!”

“姐姐下次来,一定给你打八折。”

成交。

拎衣服走人。

出了店,唐若挽着章华华,两个人继续往前走。

临街的人行道上人来人往,也有妈妈牵着孩子,也有宝宝坐在爸爸的肩头,也有老两口一前一后不徐不急地走着。

不时有些摩托车,小汽车,带雨篷的红色三轮搭客摩托“慢慢摇”从马路中间驶过。

一个古惑仔打扮的年轻小伙子,载着后面跟他一样年轻的姑娘,把摩托车油门轰得震天响:轰……轰!轰……

又大又圆的月亮挂在天边,默默注视着人间的一切。

华华在一棵行道树下站定,取出刚买的衣服,换下了身上那件大格子花外套,递到唐若手中:“给……它是你的了……”

这怎么好意思。

唐若不要。

华华跟唐若推来推去,瞅着手中的东西送不掉,于是愠怒道:“你干嘛呀唐若,婆婆妈妈的,能不能爽快点……”

瞧华华这话说得,好像有一天,她不会成为婆婆妈妈似的。

唐若看着面沉似水的华华,打趣道:“哟——生气啦,好好好,不要白不要,那我就收下喽,亲爱的,谢谢啦!”

仗义。

华华确实仗义。

自从章华华跟着她爸爸妈妈从乡下搬到县城来,并跟唐若做了邻居后,两个人很快就混到了一起,好得几乎形影不离。

华华无论走到哪,都想带上唐若。

这也难怪。

她是家中的独生女,上没有哥哥姐姐可以撒娇,下没有弟弟妹妹可以“欺负”,如今遇上了一个比自己小半岁的唐若,从小养成的倔脾气,一下子就变成了十足的保护欲。

有一次,她和唐若去桂林的芦笛公园玩,从南门进去,刚走到不远处的偏门,唐若突然想去厕所,于是两个人就不小心从偏门走了出来。

出来后才发现,门外那个很像厕所的红房子,根本不是公园的公共厕所,而是一个光天化日之下胆敢冒充厕所的低矮门房。

于是。

两个人就想折回公园,去里面找一找。

可是,看门的两个大妈却把她们拦住了:“妹妹,看一下你们两个的票。”

门票奉上。

“你俩这个票不对,票根都扯下来了,你们都已经出了公园了,不能再进去了。”

唐若捏着那张十块钱的门票,心中实在委屈无限:“我们是因为找厕所才不小心出来滴,我们从另外一个门进来,还没到里面耍嘞……”

“哪个晓得你们耍没耍?”那个矮一点的满脸都是既不好骗也不好惹的看门大妈道。

“真的,真的是刚刚出来的,麻烦你让我们进去吧!”

“那可不行,出来了就不能再进去。”

“让我们进去嘛!求求你们了。”

“不行!”

华华火了。

她一把将唐若拉到自己的身后,“¥@#%!”嘴巴嘟嘟嘟跟打机关枪一样跟那位“不好惹”吵了起来。

她们两个人你来我往,一口气舌战了数十个回合。

“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去?”

“凭你俩的票已经用过了。”

“你说不让进就不让进?这个公园是你家开的?”

“你管不着,今天就是不让你们进。”

“这个公园不是你家的吧?真是可笑,一个看门的说话那么冲干什么?凶什么凶?哼哼,如果是你家的,八抬大轿来请我,姑奶奶都不稀得来!”

“你这个妹仔怎么讲话的?怎么这样不讲道理?你的票,已经用过了,就是不能进!”

“你说不能进就不能进!”

“我说不能进就不能进!”

“你再说一遍。”

“不能进,不能进,就是不能进……”

那位“不好惹”满足了章华华的要求,并且还额外赠送了两句,她一口气连着说了三遍不能进。

华华气得火冒三丈。

她一下子冲到售票窗口处,“嘶拉”一声拽开挎包的拉链,摸出一张50的钞票,“啪”的一声拍在大理石台面上:“买票,买两张门票!”

那位看门兼卖票的“不好惹”瞪了华华一眼:“不卖!”

她也毛了。

人一发毛,就容易忘记“顾客就是上帝”这句服务业的名言。

据说,前不久,某地就发生了一起饭店的服务员被客人惹毛了,端着一锅热汤一下子扣在客人脑袋上的惨剧。

那个“不好惹”倒还没那么凶。

但是,她也几乎忘了,华华现在是买票,是合理的要求。

唐若瞅瞅发火的华华,再看一看脸皮气成含霜秋茄子般的“不好惹”,本来想说的话在舌尖上打了个滚,又咽回去了。

“不好惹”的同伴比唐若稍微强那么一点点。

或许,因为“不好惹”平日里太强势了,她的同伴没少受欺压,所以现在乐得看热闹不嫌事大也未可知,华华与“不好惹”吵架,“不好惹”的同伴就跟唐若一样,各站一边,给彼此的同伴压着阵脚。

此时,同伴的阵脚还未大乱,而“不好惹”却已经被华华气到发昏章第一百零八篇了。

第5章 喝油茶

“不好惹”的同事必是久经人情世故。

她终于还是及时拉开了自己这位已经快被无名火烧得失去理智的同事。

几乎是连拖带拽将“不好惹”弄进了售票处。

旁边那个头戴竹斗笠,身穿桔色反光背心,双手拄着长长竹扫把的清洁工一定十分失望。

作为一个全程观战的第三方人员,她既没有看到“不好惹”如一只被激怒的老鹰一样凶恶地扑到章华华面前,将章华华狠狠地撕碎。也没有看到华华如同一只瞪着圆溜溜眼晴的大白兔一样,四脚朝上把恶鹰蹬落尘埃。

清洁工双手抄起扫把,“唰唰唰”,将几枚枯叶扫出了风卷残云的感觉。

章华华又飞快地将那张50元的纸币收了回来,并且,转身走开的同时不忘狠狠地剜了“不好惹”一眼。

瞪死你个老巫婆。

老巫婆没被瞪死。

此时,逛街的人快累死了。

仗义的章华华与唐若一起,一直逛到了秦皇路与花荷路交界的路口,才停下来。

衣服,试。

鞋子,试。

走过一店又一店,试了一件又一件,可惜,真正能看中的却寥寥无几。

“累死了,唐若!”章华华坐在一根汉白玉的圆石柱上,一边捏着自己的小腿肚子,一边摇了摇脑袋。

俏皮的马尾辫扫来扫去,扫得许多过路的小伙子心里痒痒的。

唐若一只手叉腰,一只手在华华的肩上给她捏着。

她觉得,章华华脸蛋看上去挺饱满,可是身上却瘦得很,特别是肩膀,肩窝深陷,锁骨突出,没什么肉。

“是蛮累了,逛了蛮久了哦。”

“哎,那我们找个地方去吃点东西去。”

“吃什么呀?”

“走吧!带你去喝油茶。”

反正,两个姑娘都逛得失去兴致了,华华提议,去背后的巷子里去喝油茶。

那就喝呗!

颇有几分古风的〈恭城油茶〉那蓝底黄边大红字的三色酒挑,斜插在店门口的上方,已经脏得快失去本色了,此时被夜风一吹,呼啦啦迎风招展猎猎作响,倒使得这家看上去生意兴隆的油茶店有了一种百年老店的感觉。

座无虚席。

店里面六张桌已经全部坐满人。

唐若皱皱眉头。

t恤的前胸后背都印着恭城油茶字样的店主,秉着一个也不可放过的原则,堆起满脸的笑容招呼着唐若与章华华:“妹妹,里面坐。”

坐得下嘛?

可是,以这家店座无虚席的架式,倒是可以推断他们一定有点东西,有点名堂。

起码比隔壁那个厅大人少的华江油茶店更值得食客信赖。

谁不是这样?

越热闹的店,越想过去看两眼。

越多人买的东西,人就越想也买点试试。

谁吃饭,也愿意进那种人声鼎沸的饭店啊!难不成,还有人喜欢进华江油茶店那种毫无人气,看上去让人感觉十分不放心,简直有黑店感觉的铺子不成?

于是,两个女孩子犹豫着在原地站了一下。

唐若又把拧着的眉毛一点点舒展开了。

因为。

油茶店老板从里面提了一张折叠小方桌出来,支在了门口的桂花树下:“妹妹,你们两个坐在这边吧。”

他太会察言观色了。

一家店的生意好,绝不是没有理由的。

茶碗,端上。

开水壶,送上。

章华华点了两份味道不同的油茶。

一份是原味的。

一份是加糖的。

唐若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将一次性筷子取出来,然后筷头朝下竖起,“啵”的一声将塑料薄膜封着的碗碟勺三件套戳了个洞。

她倒了一些开水洗了洗碗筷:“华华……这家店生意实在蛮好,这么多人过来吃油茶。”

“嗯,确实。”

“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应该还行吧,你看看,这么多人在这吃。”

唐若就看看店里。

吵得很。

右边挨着收银台,靠墙的那张四方桌,各占一边围坐着四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在喝酒,桌上摆着大半碗香草酸笋炒田螺,一盘吃了大半的花生;一盘拍黄瓜;中间还有两只一次性饭盒装的什么肉食,看上去应该是烧鸭——那只劈成两半谁也没挟去啃的头可以证明。

每个人面前都有三四瓶喝空的漓泉牌啤酒。

此时,坐在上首的那个小伙子正用手搭着旁边另一个小伙子的肩头,嘴巴凑在对方的耳朵上说着什么,喝得通红的脸上满是义正言辞,他的听众则倾身侧耳,面带某种神秘的微笑听着……

而他们的另两位同伴却对角而坐,伸胳膊挽袖子:“哥俩好啊!”“好再好啊!”“六火”“八个”“两个“三过””……“喝喝喝”

看样子是黑脸的小伙子输了,他端起满满的一杯酒,咕咚咚一饮而尽。

“嗝……”

过来一张桌。

一大帮男女老少围着本店最大的一张圆桌子团团而坐。

其中,还有两个穿着花花绿绿少数民族服装的大姐,也不知道究竟是苖族,还是壮族。

他们说的话,唐若跟章华华一句也听不懂。

剩下的几张桌子上的客人,喝茶的喝茶,聊天的聊天,身份年龄各有不同,唯一相同的是——放松。

是的。

放松。

就连躺在婴儿手推车里的那个小宝宝也放松了一下。

他(她)应该是美美的睡了一觉,然后醒来,醒来后为了放松自己又撒了一泡美美的尿。

“哇……哇……”

身材丰满肩宽背厚的宝妈连忙把宝宝从婴儿车里抱出来,然后撩起衣服,将一只天然奶瓶塞进宝宝嘴里。

哭声立止。

话说,既有美酒,又有美食,谁还会可劲绷着自己呢?

吃。

喝。

开心、快乐。

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碗爆大米花,一小碗葱花香菜,一小碟白砂糖,外加两砵茶,摆到了唐若与华华桌上。

章华华喊着上茶的小伙子——油茶店老板的儿子:“哎……还有田螺没?”

“有!”小伙子头也不回往屋里走,那里也有人在喊他。

“给我们来一碗田螺,要辣的。”华华大声喊道。

“晓得啦!”小伙喊得声音比她还要大些。

唐若舀了一些米花和花生在碗里,然后将又滚又浓的油茶冲进去,最后又在茶面上撒上了剁得细碎碧绿碧绿的葱花香菜。

她拿起小白瓷勺,轻轻地搅着。

然后舀起一勺放在唇边吹冷:“嘘……嘘……”,边吹,边抿着喝。

一股清涩的茶香立刻弥漫在味蕾之间。

真香。

唐若这碗是甜茶,她不敢喝苦的,不像章华华。

章华华先是直接倒了一点点苦茶,什么也没添加,用勺子搅了搅,让那茶凉下来,然后直接喝了。

看她眼不眨眉不皱,唐若还以为她喝的也是甜的。

于是唐若在那只砵里舀了一勺,吹尽热气,倒进口中。

实在难以下咽:“真苦!”

章华华笑道:“先苦后甜。”

唐若摇摇头:“我还是喜欢喝甜茶。”

“每个人口味不一样,我从小就不是很喜欢吃甜食,而且你看啊,许多人就是因为小时候喜欢吃甜食,然后吃完了又不刷牙,大人也不管,所以就长蛀牙出来。”

唐若点点头,表示她说的很有道理:“嗯,确实,所以我现在一般也不吃太甜的东西,特别是糖果什么的。”

“少吃点,对牙齿不好。”

“嗯嗯……”

甜食可以少吃,但是田螺,唐若与章华华却是都喜欢吃的。

放了紫苏、八角与酸笋酸辣椒等配料煮成的田螺,带着一股浓郁的香味,绝对是一道美味。

唐若掂起一枚大个头的江螺来,两指捏紧,用力一吮,细嫩的螺肉一下子就被吸了出来,用牙齿嚼一嚼,还挺筋道。

她又掂起一枚。

再一枚。

三枚。

四枚……

章华华也一样,她吃田螺的速度,一点不比唐若慢,技术也不比唐若差。

不一会儿功夫,她俩面前就堆起了老大一捧螺壳。

她俩都是田螺的天敌。

章华华奶奶家门前不远,就有一条河汊子,章华华自从认识了唐若,每年都要带她去摸个十回八回的田螺——哦不,应该叫江螺。

稻田里的才叫田螺。

她们专拣水浅的地方下手。

两个人把头发用皮筋扎牢,然后把裤脚挽得高高地,鞋子甩在岸边,一人掂一只小塑料桶,弯着腰去河里摸螺蛳。

清清的河水冲刷着圆溜溜的鹅卵石,也亲吻着两个年轻姑娘白嫩的腿,秀气的脚。

一枚又一枚螺蛳成了她俩的“战利品。”

除了江螺,有时候,她们还能在偏僻处的草丛里拣到鸭蛋,最多的一次,拣了九个,拿回来让华华奶奶用切碎的辣椒炒了一大碗,还剩下好几个。

有时候,她们也去稻田里拣田螺,光着脚踩着软软的泥,两个人肩并肩齐头共进,不一会儿,就是一小桶。

这一方水土实在值得感谢,山青青,水秀秀,空山新雨怡人,处处鸟语花香;水里干干净净,绝没有让人闻之色变的瘟神——血吸虫。

就连水蛭也很少见。

唐若扯了一点纸巾,擦了擦手,挺腰往椅背上一靠:“华华,这家的田螺煮得真好吃,比老广场菜市场口那两个卖田螺的煮得好多了。”

“嗯,那两个人卖的螺蛳,有许多连屁股都没剪干净,嗦都嗦不出来,只能用牙签剔着吃。”

“用牙签剔出来的螺肉,都没有汤了,没什么味道。”

“嗯嗯,是的。”

章华华也擦了擦手,舀了一粒花生放在口中慢慢嚼着。

她俩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一边左看右看。

“啪……”

“哗啦……”

那两个划拳的小伙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起了争执。

左手背纹着一只虎头的那个黑脸小伙子抓起一只啤酒瓶,用力往地上一磕,“啪”!瓶子应声而碎。

其中有一大块碎玻璃迸到了章华华的脚边,打到了她的鞋子。

华华一瞪眼。

可是,她却没有发火。

识时务者为俊杰——为人莫惹醉汉。

唐若忙扭过脸去看。

纹身男抓着仅剩的一点点瓶嘴,瞪着一双牛眼,结结巴巴道:“你……你说什么……他妈的!”

与他划拳的穿蓝外套的小伙子鼓了鼓眼晴,脸上的肌肉一阵乱跳:“三哥……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他妈的是哪个意思?”

“我是说……不管怎么样,三哥,在我心里,都……都拿你当亲哥一样,如果兄弟说错了话,哥哥你千万别见怪。”

一屋子人都静了下来,看着这两个人,刚才乱哄哄的,谁也没有注意这两个坐在一起喝酒划拳之人,是因为什么原因,纹身男要跟蓝外套翻脸的。

其中,包括隔壁生意惨淡的华江油茶店那个徐娘半老的老板娘。

虽然她的脸上一直挂着厚厚的粉底以及一副恨天恨地恨同行,偏偏就是不去恨自己的表情,站在自家门可罗雀的门口,不住地拿眼睛往这边瞟。

可是,她也不知道纹身男与蓝外套的冲突因何而起。

也包括他们那两个满脸神秘微笑的同伴。

他们的同伴此时不再勾肩搭背的密谋什么东西了,而是转过来劝那个纹身男。

坐在上首那个小伙子脸色一沉:“干嘛,老三?”

听口气,上首的小伙子是他们这一桌的灵魂人物。

“没……干嘛,你说我他妈的能干嘛?”

纹身男喝的颇有点天王老子来了,也不买其帐的意思。

“能不能少喝点?”灵魂人物不悦道。

“我不要你管……我……我、我掏钱买的酒,我想喝多少就喝……呃,喝多少……”

纹身男把手中的半截瓶嘴一扔,一伸手从后屁股处拽出个长长的钱包,“吧唧”一下没拿稳,掉地上了。

俯身捡起。

扯出一张百元大钞,反手掸了掸:“老子有钱……老子有钱买酒……”

一口一个老子。

灵魂人物的脸色十分难看,不过还好,他毕竟还没喝到动不动就摔啤酒瓶的份上。

纹身男却愈发浑起来,他把那张百元大钞往桌上一撂:“老子有钱了……今天,今天请你们喝……想怎么喝,就……他妈的怎么喝!”

他又伸手拿起一个啤酒瓶,“啪”的一声磕在地上,这次比上次剩下的长点。

“老三,放下……”

灵魂人物站起来了。

看来。

他要展现一下自己的权威了。

第6章 好男人

可惜。

他的权威在一个醉汉面前,毫无用处。

就连他的右手,也被纹身男的破瓶子划了一道口子。

“别……别他妈拉我,今天谁拉老子……老子弄……弄死他”

纹身男瞪眼指着蓝外套:“你敢拉我?”

蓝外套摇摇头,讪笑道:“三哥……”

纹身男又瞪着最大圆桌上那群人:“你敢……敢拉我?”

没人敢拉他。

天王老子也不敢。

另外两个人也不敢上来了,蓝外套去找店老板讨创可贴:“老板,有没有创可贴?”

老板哪顾得上理他,此时正黑着一张脸,左手摁着电话,拿不定主意该不该报警呢。

倒是老板的儿子,从后面酒柜的抽屉里取了两张创可贴,递了过来。

“给!”

另一个也往后撤了撤。

许多喝油茶的客人都站起了身,各找有利位置,准备随时逃单或撤退。

过路的人也有停下来看的。

也有唯恐沾惹是非,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就赶紧走了的。

隔壁擦着厚粉的华江油茶店老板娘曲腿斜胯倚在门口,手里抓着一把瓜子,边嗑,边幸灾乐祸的看热闹。

大家都准备欣赏这个纹身男即将开启的癫疯模式。

就在。

此时。

纹身男感觉身后有人在拉他衣服。

头也不回,往后一甩一挣。

把后面扯他衣服之人,扯了个踉跄,单腿跪到了地上。

后面这个人火了。

起身上前就给了纹身男一个大耳刮子:“喝!喝!他妈的我让你喝,今天要是不喝死你不算完。”

纹身男眼都红了。

不但拉老子,还敢打老子?

你惨了。

绝对惨了。

可是。

当他看清扇自己耳光的人后。

已经咆哮到唇边的怒吼。

又硬生生给憋了回去,而是转成了小绵羊般的叫唤:“老婆……”

只见那个被他叫做老婆的女子,手挥得跟吱呀吱扭扭的大风车一样,“啪……啪啪啪啪啪”一连串在他的后背及肩膀上打了二三十下。

不敢还手。

也不敢生气。

不知道酒被打醒了没?

敢拉他的人来得真快、真及时。

打人的女人杏眼圆睁,又瞪了瞪自己的男人,然后,目光从左到右极快地将屋里的所有人扫视了一遍。

包括。

手被划破的灵魂人物。

唐若觉得,她的目光中一定有极深的隐喻。

她也没再多说什么:“走!”

纹身男乖得要命,踉跄着紧紧跟在她的身后,一眨眼,两个人就消失在巷头的拐角。

一场暴风雨,就这样被一个小女子消弥于无形。

只留下一地的玻璃渣子,与一群议论纷纷的围观群众。

“哎呀!刚才真吓人……”

“就是,不能喝还要喝那么多酒,喝了还发酒疯……”

“这种酒癫子,最让人讨厌了。”

“就是,这次不出事,总有下一次。”

“那个女滴蛮有两下子,这个酒癫子这么凶,她上来就打了他二十多巴掌,一下也不敢还手。”

“他蛮怕老婆。”

“有个人怕,有个人能管着他才行的,要不然的话,那还得了。”

“确实……”

其实。

像这样带有极其偶然性的突发事件,在这广袤的人间大地上,几乎时时刻刻都有发生,根本不算什么。

过不了一时片刻,它就会从所有目睹者的记忆中烟消云散。

不过,唐若倒觉得,那个纹身男还是蛮可爱的。

听话,听老婆的话。

“华华,这个男的对他老婆蛮好。”

章华华把刚才放下来的二郎腿重新又架上。

“嗯,他老婆蛮厉害。”华华的语气中似乎对那女人带着三分欣赏。

“主要这个男的蛮好,他老婆那么样打他,他也不生气,连一句大声的话也没讲。”

华华点点头:“嗯,这个男人还可以。”

唐若本还想再说点什么,这时,纹身男的三个同伴结了帐,从她们面前经过。

顺便,还用目光赞美了她跟华华几句。

唐若就没再说什么:“呃……”

“走吧华华,咱们回去吧!”

那就走吧。

…………………………

跟我走吧,天亮就出发,梦已经醒来……

范云觉得今天,自己做的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梦。

他觉得自己除了与方科一起,像两个傻瓜一样,在唐若家楼下傻站了一上午外,一无所获。

他跟方科再怎么比耐心。

比毅力。

可惜,楼上的人也不会像一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到他的身边。

关键是。

这种等待的感觉,你可曾看见?

唐若。

不过,范云觉得自己有一点做得不错。

他是坚持到方科离开后,才撤的。

有那么一阵子,方科总是有事没事把腰间别着的传呼机摸出来看上几眼,最后,还跑到商店里打了一通电话。

范云也没跟过去,探听他电话打给谁,说什么。

没必要。

他只是远远的看着方科迈着匆匆的步伐,身体前倾,双脚以脚跟到脚掌的顺序先后落地,交替前进走进了商店。

他甚至默默地在心中给方科喊了喊口号:一,一二一,一,一二一……

习惯了。

范云去年才退伍,言行举止中仍有大量往昔军营生活潜移默化的痕迹。

洋装虽然穿上身,我心依然是军心。

于武警部队服役三年的他,光荣退伍后,跟无数农村户口的退伍老兵一样,又回到了家乡,并在自动转入国家预备役的同时,开启了自谋职业之路。

范云的父亲就托他们村的支书李恭堂,替范云找了一份在乡邮政所送信的差事。

每个星期劳动七天,工资一百八十元一个月。

休息?不存在的。

劳动法?不存在的。

不过,他这个活倒是灵活,自由。

每天早上从邮政局往各乡镇分发邮件的绿皮车里,拖出属于本乡的那一袋出来。

“哗啦”往邮政所里间的水磨石地上一倒,然后分拣,登记挂号信与电报,把他应该派送的那一部分按照下面村子的路线,归类后塞进那辆任由他使用的绿色自行车后架上挂着的邮袋里。

邮政所的所长还携他那位颇有几分姿色的夫人,专为范云的加入设了一个小小的晚宴。

他一边拍着范云的肩膀一边道:“范云……你是叫范云吧……好好干,我就喜欢你这种经过革命大熔炉锻炼出来的人。”

范云的前任,一个看上去精明干炼的小伙子,也在敬了范云一杯酒后勉励了范云一番,他用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表示自己绝对是因为个人原因,才不得不离开这个自己十分不舍的岗位。他一直对自己本人的离去表示着多么的不舍与遗憾,而对范云的及时到来,又是多么的高兴!

他们的话对骤然进入一个陌生环境开展陌生工作的范云,起到了莫大的宽慰作用。

要知道,此时的范云,思想与情感还未完全从杀声震天、热火朝天的军营训练场中走出来。

……“卧倒!前方两百米,低姿匍匐。”身缚弹袋,右手紧紧提着八一杠,正弯腰屈身向前做s型跃进的范云,听到命令后,左脚迅速向前迈出一大步,左臂前伸,身体左侧着地,紧接着,全身伏地。

只见他右手虎口往下一压,将八一杠朝正前方稳稳送出,左手掌根部的老茧啪”的一声扣住了弧形弹匣。

而后,双手合力往回一带,枪托死死顶在肩窝。

右颊贴于枪身后盖,目视准星缺口,呈射击姿势。

优秀!

行云流水般的战术动作一气呵成。

仿佛就在昨天。

已然就是昨天……

范云与绝大多数刚从部队退伍的老兵一样,还时常会摸着已经卸去肩章与领花的军装,黯然神伤。

“我的老班长,你现在过得怎么样,我的老班长,你现在过得怎么样……这些年班长你成家了吗,嫂子她长得是什么模样……”

此时的范云,还不能真正领略小曾的这一首歌埋藏的,在峥峥的吉他声中以民遥唱出时,那忧伤、惆怅的丰富内涵。

他还需要时间。

唯有时间,才能平复一切。

无论苦涩。

抑或创伤。

所长夫人也举着酒杯,妩媚温柔地敬了范云一杯酒,让范云觉得,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亦不过如此耳。

但是,无论如何,他仍需要时间,将他的思绪从刚刚离开的军营中拉回现实中来。

范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真辣。

五十二度的北京二锅头,呛得从未喝过酒的范云剧烈咳嗽起来。

“咳……咳咳”

一杯下肚,范云就头重脚轻,浑身软绵绵的,脸红扑扑的跟发烧了一样。

三杯过后,范云已经憨态可掬了。

所长夫人端着酒杯,看着范云。

她觉得范云眉目之间自有一股英气,不知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经过军营生活的后天磨炼之故。

范云的眼神清澈、干净,没有什么杂质。

这样的小伙子,看着既让人放心,又让人喜欢。

走马上任的范云就成了一名邮递员。

临时工邮递员。

李恭堂与邮政所长都没有告诉他临时,这两个字。

其实,临时也是可以转正的,只待机遇来临。

于是。

就在天刚蒙蒙亮,村子里的第二遍鸡叫还未启动之前,范云就启动了那辆绿皮自行车,一溜烟往乡里踩。

清晨冷冷的风吹在他的脸上,但是,范云却没有感觉到一丝寒意,他越骑越快,直到骑得额头沁出一丝丝细密的汗珠后,伸手解开衣扣。

他在自行车上,将双腿蹬直,身子往后一挺,然后两只脚掌扣着脚踏,调皮地往后反转了两圈。

“唰……唰唰……”

第一天干这个,真不好意思。

得躲着点人。

范云生怕遇见熟人。

他有些腼腆。

所长夫人看着腼腼腆腆的范云,轻轻一笑,手把手教范云怎么分配信件,怎么规划线路,以及,有什么注意事项。

然后,她又拿出一个大皮夹子,教范云怎么将挂号信、电报与诸如汇款单等各种单据登记造册。

这个活本该范云的前任干的。

以老带新,本是各单位的优良传统。

可是,不知道是范云的前任确有急事,还是因为所长夫人十分乐意亲自指导范云的缘故,本该范云前任做的事,如今都落在所长夫人头上了。

报纸中夹着的一张汇款单突然飘落,出现在范云的面前,他伸手去拾。

所长夫人也去拾。

范云的手就触到了所长夫人的手。

十指如同火烫,他赶紧把手缩了回来,脸“唰”的一下子红了。

所长夫人抿嘴一笑。

小伙子。

真可爱。

有一个语气动作都十分温柔,不急不燥的老手指导着做工作,实在是一件让人感觉愉快的事情。

范云心中的不好意思,正如高高矗立的冰山一样,一点点熔化,褪下,渐渐变成一串水面上不可捉摸的气泡,飘远,破掉。

“吃早饭了吗?范云?”

所长夫人问道。

“还没呢!”范云一边将最后一叠报纸塞进邮包,一边轻声答道。

一眨眼的工夫,两只热气腾腾的包子与一碗稀饭,摆在了范云的面前。

“你第一天来,别着急,先吃了早饭再去送这些信件……对了,从咱们邮政所出门往右拐,有很多卖早餐的,米粉、包子,油条什么都有,以后上班,你整理完了信件后,可以去那里吃早饭,吃完了,再去工作。”所长夫人温言细语道。

范云点点头。

他看了看包子与稀饭。

所长夫人转身去了外面,她实在是太善解人意了,知道自己如果站在这里,范云一定会不好意思吃这些东西。

范云一边吃包子,一边想心事。

一股巨大的暖意升上心头。

他今天第一天上班,手忙脚乱,出门太急,身上居然连一分钱都没有带,如果不是这一碗稀饭与这两个包子,中午之前,注定他都要饿肚皮了。

稀饭,消灭掉。

包子,消灭掉。

范云风卷残云般将食物送入肚中,然后走出邮政所。

他在经过站在门槛上的所长夫人身边时,闻见了她身上的淡淡香气。

范云脸一红,赶忙低着头,侧身而过,脚步毫不停留,左脚一蹬脚踏,右脚从后面一跨骑上了自行车,朝第一个目标村急驰而去。

双脚蹬得如同风火轮。

所长夫人看了看范云远去的背影,又抬头看了看蔚蓝的天空。

那里,白云朵朵,阳光明媚。

“今天天气真不错!不知道,可有雁行飞过……”

她对从后院走出来的邮政所长道。

所长抬头看了看:“真不错!”但他不明白天气不错跟雁行有什么关系。

第7章 范云送信

范云一口气将自行车踩进了这个名为毛坪的村子。

他先是将一大叠《广西日报》《桂林日报》《参考消息》等报刊送到了大队部去。

中间。

还经过了一个端着箩筐筛米的老婆婆跟一个正赶着一大群水牛上山吃草的阿叔指引。

“……对,就是那里,你看到那棵大樟树没有,从那里往前直走,再左拐,过了拐弯那儿的三棵白果树后,就到了……”

范云就往前走。

“……就是前面,看到那栋二层琉璃瓦的房子了没。”

范云顺着放牛人的指向看过去,点了点头。

“就是那里……那儿就是大队,过去就能看到门口的牌子。”

放牛人一边将范云敬给自己的过滤嘴白沙烟塞进嘴巴里,一边从腰间系着的烟荷包里,摸出一个一块钱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

范云进了大队部。

一楼没人。

他又上了二楼。

四五个人正在二楼的大厅里讨论着什么东西。

一个瘦成竹竿的,戴眼镜的男人正将桌子上的一大堆不知是什么文件还是帐簿的东西翻得哗啦哗啦响。

他第一个看见了范东,已经满是皱纹的脸上,每一条皱纹都闪过一丝疑惑后,目光落在了范东搂着的报刊上。

他停下了手中的笔:“你……”

其他几个人也停下了话头。

一个打扮比种地的起码要洋气七分的圆脸中年女人,从竹躺椅上直起了腰。

带着某种慵懒的表情。

后背离开了那张磨得散发着温润光泽的竹器。

范东第一次来,弄不清什么状况。

他将手中的报刊扬了扬:“送信信,邮局的。”

中年女人看着范云道:“哎……送信的不是那小巩吗?他今天有事去了?”

“啊!他辞职了,现在我来接他的手。”

范云一边回答,一边看着那个已经从躺椅上站了起来的中年女人。

“哦!小伙子,你贵姓?”

戴眼镜的男人一脸的恍然大悟。

“免贵,姓范,我叫范云。”

“小范,好,好,报纸放在桌子上吧。”

这帮人没再理会范云,又叽里呱啦说了起来。

落在范云耳朵的几个字。

无非就是一些什么田亩数之类,他丝毫不感兴趣的东西。

范云也不啰嗦。

将报刊往大队部那张足足占了一分地的巨大椭圆形会议桌上一放,转身下楼,出了大队。

他翻出电报夹,看到这个村子有一封名为黄大秀的汇款单,就站在自行车旁边,四处张望,希望能碰上个可以打听打听的人。

凑巧,有一个扛着锄头的老头从南边走了过来。

“大爷……大爷!”

老头继续往前走。

范云赶紧推车,朝老头紧跑了几步追上他:“大爷,大爷。”

反应慢半拍的老头,才明白过来,范云原来是叫自己。

他抬起那张满是沧桑与故事的老脸:“啊……叫我啊……”

范云摸出烟盒,一边敬烟一边问道:“你们村的黄大秀家,住在哪里?你知道吗大爷?”

“啊?什么?”

“黄大秀!”

老头放下锄头,窸窸窣窣地将范云递过来的烟在手里捏了捏:“什么?”

他的耳朵可真背。

“黄大秀家住哪里,大爷!”范云朝老头凑近一点,大声道。

“在这里。”

老头还是没有听清。

不过没关系,有人替他回答了。

老头背后的三间灰瓦房里,走出来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

手里捏着一张身份证。

“我就是黄大秀。”

老头也提供了她就是黄大秀的佐证。

“大秀,没去打牌呀?”

“哈哈哈哈哈……二爹爹,这么早,打什么牌!”中年妇女爽朗的笑道。

一笑一口白牙。

牙齿不错。

看来。

这个老头真是又老又糊涂,耳朵还背。

如果让他去办什么事情,传递什么情报,绝对会贻误大事。

不堪重托。

范云将那张面额五百元的汇款单及票据夹子一起递到那个女人手中,指着黄大秀三个字的后面空格:“身份证给我看一下……在这里签名。”

“你帮我签吧!”

“这个要自己签的。”范云很认真的道。

“哈……你帮我签也一样的嘛,弟弟,以前都是小巩帮我签的,哎……对了,小巩怎么没来?”

“他不干了。”范云瓮声瓮气不悦地道。

那个女人终于还是自己签了。

确实。

笔走龙蛇,气势磅礴,几乎连她自己都不认识。

她把票据夹子递还范云,捂着嘴笑了。

范云那一丁点儿的不悦,也就随着她的笑声烟消云散了。

继续。

前进。

走过了一村又一寨。

范云虽然第一天干这个活,但是效率还是蛮不错的。

新鲜。

干劲足。

特别是骑着绿色的自行车走过村子的时候,一些站在街头巷尾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们,都会对他投来注视的目光。

直到他离去时,他甚至都依稀听见她们交头接耳的议论。

“这个送信的是哪个村的?”

“不知道啊。”

“长得蛮帅的。”

“怎么,小容,你不是还没找对象嘛,要不三嫂子过去替你问一问。”

“三嫂子……”

“他三嫂子,你是帮小容问,还是帮你自己问呐!”

“去去去……我就是帮小容问,难不成,二婶你也想让我去问一问”……

感觉。

不错。

范云的虚荣心在某一个瞬间得到了短暂的满足。

他用力蹬着自行车,链条被他踩得笔直,唰啦啦,唰啦啦。

他一直将车子骑上了一个长满杂草的山坡。

范云将自行车支在路边。

看看四下无人。

他就顺着山坡往远住走了几步,直走到几棵一抱粗的红松下面,嘘嘘了起来。

此时。

太阳西斜,天空蓝得似乎放不下一丝云彩。

而天边那些倔强的云朵,恰似远远的山坡下,埋头吃草的羊群一样,为这大自然的美丽风光,平添了几分灵秀。

风一吹,松涛阵阵,草起鹰飞。

远远的地方。

是从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上发源,一路汇流而成的大河——湘江。

猫儿山上那股淙淙的细流,流到兴安县时,已经变成了一条宽阔的河流。

两千年前,秦始皇统一了六国,为了扩大疆域,他决定继续向南越派军。

八十万铁骑摧朽拉枯般直扑岭南。

可是,湘江太宽,漓水又长,阻住了秦军的铁骑,粮草迟迟运不上来。

于是始皇帝就派大将史禄勘查地形,度量水势,寻求良策。

史禄可是个聪明绝顶之人,又务实,又擅长观测地理。

他在仔细勘察了兴安的地形,与湘漓二水之后,决定在湘漓交汇之处用磨盘大的片石拦江筑起一道坝,借以分流。

王者之事,谁敢阻止。

马拉人撬,不分昼夜,开凿巨石,清理河道,二十万民伕日夜赶工,终于在二水枯水之季筑起了一道大坝,名曰分水。

大坝设“铧嘴“、“大小天平“和“泄水天平“。

铧嘴状如犁铧,三面都是大块大块的巨石砌成的长堤,另一面,刚好紧接小天平。

犁铧将源自猫耳山的水脉,七分切入湘江,三分切进漓江。

说起来,那个叫大小天平的石坝设计真是巧夺天工,精致异常。

大小天平组成的人字形分水坝,既可以引水分流,减缓水流的冲击力,提高水位以利通航,又可以排洪防涝。

雨季涨水的时候,水流可以越过坝上,流入湘江故道,使南、北渠保有足够的水量,可以行舟摆渡,又不使洪水漫堤,淹没庄稼。

所以它们才叫“天平“。

天平。

国之衡器也。

大小天平有内外堤,由巨大条石铺成鱼鳞状,据每天打着小红旗带着客人参观灵渠的导游小敏说,每块石头都有好几吨重。

那些石块之间,凿有一个凹口,史禄征集了大批的岭南铁匠,熬铁汁,灌浇进凹口,冷却后变成拴子,将巨石连成一体。

那些石块就像鱼鳞般紧紧地挤在一起。每当水流带着碎石、泥沙顺坡而下,到此就冲进石缝里。

泥沙填得越多。

鱼鳞石就挤得越紧。

水越冲越牢靠。

过去,灵渠上有36道陡门,用来调水位,利航行。

据小敏说,陡门是历史上最早的船闸——“船闸之祖“。

宋代有个官当得不咋样,倒写得一手好文章的穷酸文人范成大曾写了一篇《桂海虞衡志》。

……渠绕兴安县,深不数尺,广丈余。六十里间置陡门三十六,土人但谓之陡。

舟入一陡,则复闸陡,伺水积渐进,故能循崖而上,建翎而下,千斛之舟亦可往来。治水巧妙,无如灵渠者……

范云眼望湘江,嘘嘘完了,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拾起一枚已经风干的松塔,撕着,扯着,目光穿过风,穿过云,穿过高山与大河,又回到了那座镌刻于记忆深处,终生不可忘却的绿色军营。

……“范云,出列!”

“是!”

“……稍息,立正,齐步走。”

“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别像个老娘们一样,要让我感受到你一往无前的气势!”

他的新兵班长张军吼道。

范云一口气走到了墙根下。

前面已无路可走。

他只好停了下来。

“不准停,继续前进……”张军吼道。

军令如山倒。

范云“噌”的一下,上了墙。

“下来,谁让你上墙的……”

范云又下来了。

“入列。”

范云跑步入列。

其他十一个新兵蛋子们,看着他们班长气急败坏的模样,一个个想笑又不敢笑,憋得脸通红。

张军吼道:“没有路了……就原地踏步走,等待指挥员再次下达口令,明白吗?”

“明白!”十二名新兵蛋子的吼声震动了半个操场,十分宏亮……

松塔被范云撕得仅剩下几瓣了,他觉得自己的惆怅也快被撕碎了,包括——他的心。

他多么舍不得离开军营。

虽然,他早已见过自己的班长们在退伍的时候,那一个个铮铮铁骨的男子汉,登车前的瞬间,与战友们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的景像。

虽然他也知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分别。

只是迟早的事。

但是,当那首《驼铃》响起的时候,当他终于也登上返乡的车辆之时,他的泪水,还是止不住地扑簌簌而落。

“……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

……战友啊战友,亲爱的弟兄,当心夜半北风寒,一路多保重!”

范云目光深沉而忧郁,止不住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猛然。

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右手扶着一棵红松,用力的抠着。

硬生生抠下了一大块松皮。

随松皮而下的,还有西边的太阳。

远远的山峰,那黄昏陡峭的脸颊,正在张口呼喊,远方的孩子归来。

一道道袅袅炊烟次第升起,山坡下的小路上,牛羊在走,农夫在走,背书包的孩子蹦蹦跳跳地也在往家走。

夕阳。

走得最慢。

范云将翻山越岭的目光一点点从远处收回。

他用力一握,将那块松树皮握得粉碎,而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吁……”

他明白,时光的车轮绝不会倒退,所有的过去已是过去。

而自己终要抖擞起精神,大步向前,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为了——生活。

范云走下山坡,打开邮袋检查了一下,票夹、笔,都在。

“明天要带一瓶水。”

“明天从徐家湾出发,然后再去毛坪,然后再绕到这个、那个村子去……这样就顺路多了。”

“明天出门,一定要带钱,切记,切记,今晚就装进口袋里,免得忘记……”

范云一边琢磨着。

一边骑上车。

回家。

第一天做事,什么都不熟悉,特别是那些需要本人签收的信件票据,每一份都要找到本人,有些,还需要去地里将人喊回来签收,这样就耗掉了范云大量的时间。

范云一边骑车往家里赶,一边对自己一天的工作,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业务不熟,效率慢,但工作质量很好,每一个村子的邮件投递都已经圆满完成。

他想了一阵,心里一阵轻松,不由自主,吹起了欢快的口哨:…日落西山红霞飞……吱吱吱吱吱吱吱……

此时的范云,还不知道自己,将在不远的将来,会偶遇一个叫做唐若的女孩子。

并。

立下非她不娶的誓言。

第八章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范云人生中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只干了七天。

第二天一切顺利。

第三天上班,他的车胎被扎了。

扎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烂泥巴路上。

而此时,邮袋中还有两个村子的邮件没有送出去。

范云推着自作主张坚持罢工的自行车,走在坑坑洼洼的乡间路上,第一天上班时那种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感觉早已荡然无存。

他本来踩自行车踩了一身汗,现在不得不停下来检查车辆,故障显而易见,可是,一下子却无处解决。

荒郊僻野,鬼老二才会在这种地方开修车铺。

范云沮丧的蹲在车边。

一个过路的也没有,没有谁能帮他。

孤立无助。

天上飘着雨夹雪,一颗颗盐粒子雪打在范云冰冷的脸上,又瞬间跌落地面,转眼化成了冰水,滋润进了他脚下的土地。

他的背一片冰凉。

静止下来的身体,即使再年轻,也无法与天地抗衡。

从贴身衣物传来的凉气,满是嘲讽与揶揄。

范云搓着冻得通红的双手,在嘴边呵了呵。

他把那条瘪了的轮胎凝视出了天长地久的感觉。

也没用。

可。

信还要照送。

路还要接着走。

一切还要继续,这个短暂的停留,已经耽误了他太多宝贵的时间。

范云硬是推着瘪了胎的自行车送完了信。

手冻得跟红萝卜似的。

今天本来想收个早工。

不料却赶了个晚集。

范云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妈望着一脸不开心的儿子,嘴唇动了动:“怎么这么晚,都夜了。”

“轮胎扎了。”范云闷声闷气道。

匆匆忙忙扒拉了几口饭,范云推着车去找村里修车补胎的修理工,他应该叫二姑夫的老白去补轮胎。

谢天谢地。

老白才刚刚倒上酒。

老白的儿子,松松正趴在桌上扒饭:“大哥。”

“哎!”范云冲松松笑笑。

如果等老白喝干碗里的酒,那范云就只能自己动手了。

范云的技术,给老白当徒弟,也不够格呀。

范云赶紧喊老白:“二姑夫,我的车胎扎了,明天清早还要骑,麻烦你给我补一下。”

他那个正将一碗炒腌豆角从伙房端入堂屋的本家二姑看到范云,忙问:“云云,吃饭了没?”

“吃了,二姑。”

他二姑夫端起酒碗咂了一小口酒,指着地上一堆乱七八糟的工具道:“云云,你不是会修车吗?自己来。”

“我没补过车胎,二姑夫。”

范云的二堂姑把豆角碗搁在自家男人面前:“去,去给云云补一下,再喝。他现在给邮局送信,都是公家的事情,耽误不得。”

“没得问题!”老白出手,一切都有。

粉笔打记号。

内胎,扒下。

摁进水盆。

“咕噜咕噜”,一串气泡。

找到了。

罪魁祸首——是一枚断了半截,锈迹斑斑的钉子,插在离气嘴不远的外胎正中间。

老白将那枚钉子拔出来,在钉眼的地方,打了个内补丁。

内胎也已粘好。

他还用小皮锤,在内胎补丁上捶了几下。

“通!通通。”

“扑哧,扑哧”,范云一口气将老白刚刚补好的轮胎打足气,然后又用手捏了捏。

硬梆梆的。

好了。

范云告辞了挽留他吃晚饭的堂姑与老白姑夫。

回家。

吃饭。

弄了点热水,擦了擦身体。

范云倒在床上,把自己裹在从部队带回的那床军绿色棉被里,翻来覆去想心事。

他一会想起那些刚刚各奔前程的战友,一会想想眼前的事。

想来想去,他也没琢磨出自己的车胎是在哪扎的。

雪粒子“沙沙”的打在窗户上,不知不觉,范云睡着了。

一夜过去。

范云早早起来,三下五除二就穿好了衣服,那床军被,他也没像往常一样,仍像在军营时那样将它叠得整整齐齐。

昨夜翻来覆去的思考,他终于明白,并接受了一个现实。

他已经复员了。

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正如指导员在老兵退伍大会上进的那样:“……同志们,到了地方,你们一定要继承和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退伍不退色,以钢铁般的意志,展现退伍老兵的风采!

同志们,社会是个大舞台,有广阔的天地任你们驰骋,要知道,世界与未来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终归结底,世界与未来,都是你们的……”

掌声如雷。

范东连着送了七天信。

他觉得自己每天都有新发现,每天都能总结点东西出来。

就在第八天,他早早地到了邮局,准备跟同事们做一个简单的交流,说说心得时,他的为期七天的工作,结束了。

妩媚的邮政所长夫人温言细语道:“……范云,真对不起,因为上级有了新的会议精神,邮递员要由邮电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担任,这个变化……我们事先也不知道……”

范云脸涨得通红。

他捏着所长夫人结算给他的七十块钱,心里感觉十分不是滋味。

一种。

被否定的滋味。

屈辱的滋味。

他头也不回,快速离开了这个自己发挥了极大的热情,工作了七天的地方。

所长夫人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喃喃道:“小范,别怪我,怪只怪你没有一个能跟上级领导打招呼,安排自己儿子的爹!

……其实,我还是蛮喜欢你的。”

于是。

范云失业了。

他止住了父亲去找大队书记与邮政所长理论的想法:“算了,别去找他们了,本来我也不想干了。”

失业的范云有事没事,就往县城跑。

村子里实在呆不住了,老是有人问他:“范云,今天没去邮政所上班?”

“范云,听说你不在邮政所干了?”

“范云……”

烦死了。

烦死了。

范云就躲开这些人,眼不见为静,他的战友李希刚家就在县城,他就常常往李希刚家跑。

没事就在县城到处逛。

逛得他快成了自己最不齿的那种街头混混了。

后来。

就遇见了唐若。

…………………………

唐若载着章华华,径直回到自家楼下。

她把粉嘟嘟的摩托车交还华华手中:“走了,回去了。”

“嗯,拜拜。”

三楼平台。

例行公事,唐若第一件事,是先去看她放在平台最靠里,角落处的那一盆玫瑰花。

印着富贵吉祥字样与粉红牡丹花的细瓷花盆里,一株被剪短的玫瑰,主干分成的两杈上,已经各抽出了一条嫩绿的新枝。

其中一枝的花骨朵,已经迎风绽开。

跟她一样,在这个繁华的世界,悄无声息的,怒放了。

看到她来了,两条花枝同时微微颤动了一下,表示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真棒!”

唐若看完花,回身瞅瞅自家窗子。

灯光明亮,人影绰绰,都还没有睡觉。

她推门进屋。

屋里。

老妈林清秀正坐在一张小椅子上跟唐若的老爸掰扯着什么。

她看见女儿进屋,抬眼看了看唐若手中提着的购物袋。

脸一沉。

气氛不对。

唐若朝老妈扮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

她乖乖地进了自己的房间,但是没有关门。

方便偷听。

唐若妈没有开口责备这么晚才回来的女儿。

顾不上。

而是又跟自己的男人继续掰扯刚才的话题:“喂,老唐,林业局盖新的职工家属楼,你也应该去问一问情况,了解一下啊!”

唐若的老爸,唐开余,老唐同志弯腰驼背坐在唐若妈对面的小板凳上,灯光下,明显比自己的老婆矮一头。

“我问过了,据说这次盖的那一栋新楼,是优先安排林业局的在职员工的,如果有剩余的,再考虑安排已退休人员,另外,已经办理辞退、因病买断等职工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唉!”

唐若爸叹了一口气。

“什么?办理因病买断怎么了?办理因病买断难道就不是在林业局工作过,为林业局贡献过的人了?”唐若妈忿忿不平道。

唐若妈当然生气。

嫁给老唐二十几年了,一直跟着他住在西环路这个连乡下老房子也不如的所谓“楼房”里,她觉得自己委屈死了。

当年刚嫁过来的时候,图老唐是个在职工人,人又老实本份,住的又是城里的楼房,林清秀对这一切倒是都很满意。

应该说,相当满意。

一个乡下的穷丫头,一跃成为了城里人,还有什么可挑挑拣拣的呢?

刚嫁给老唐时,她每天都把林业局分给老唐的这套二室一厅的婚房收拾得干干净净。

当然,也是她的婚房。

窗台天天擦。

桌子,花瓶,天天擦。

地板一天一拖。

每天,她都是早早的起床,系着让人心疼的碎花小围裙,手脚麻利的做着吃食。

老唐则悠悠地从床上坐起来,先是伸个大大的懒腰,打个长长的哈欠,然后,才慢吞吞地从房间里出来。

他常常站在这个三家共用,长长的平台上洗脸、漱口。

特别是新婚那段日子,他总是在平台的下水槽里,刷得满嘴都是白白的牙膏沬子,然后喝上一大口凉水,漱了又漱,再一下子吐出去。

隔壁的马婶就笑道:“哟,唐开余,我发现你自从娶了媳妇儿,这是一天比一天起得晚了。”

“得了马婶,你别操心我了,你还是多操心操心杉杉吧。”

马婶凑近一点,低声问唐开余:“喂,你媳妇怀上了没有?怎么看那个架势,还没怀上娃?”

唐开余回头看看正忙着给自己做早饭的老婆,骄傲地道:“我都不急,你老人家急什么?”

不急。

不急不急,唐若的姐姐唐敏却在一个快要急死人的,风雨交加的夜晚出生了。

当唐开余冒着风雨从林场赶回县城,到了妇幼保健院的时候,唐敏已经吃饱了奶,躺在她妈妈的身边,甜甜的睡着了。

唐开余冲到老婆的床边,紧紧握着床单,激动无比:“老婆,谁送你到医院来的?”

“谁送她来的,我!”

提着一只保温瓶,匆匆而来的马婶,指着自己的鼻子道。

“谢谢!谢谢!”唐开余紧紧握着马婶的另一只手,握出了阶级兄弟般的感觉。

“还有我!”

紧随其后的杉杉道:“我开拖拉机送嫂子来的。”

唐开余把杉杉的手,握出了亲兄弟的感觉。

然后。

然后就是老二唐若,老三唐欣相继出世。

幸好老三是个男娃,中止了林清秀生娃的履历。

可是。

五口之家,每天打开门就有五张嘴巴要糊,靠唐开余一个人的工资?

难。

林清秀就拉着唐若,背着唐欣,到处找零活做,火柴盒也糊过,纸绢花也粘过,针线也做过。

年轻。

能吃苦。

凭借着对丈夫与儿女,以及对这个家的满腔热爱,日子,也一天天熬下来、过下来了……

“唉!都怪我的身体不争气。”唐开余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说那些干什么,你明天再去林业局问一问,对了,找一找老肖,他是你一手带出来的徒弟,现在当了副局长了,你去找找他。”

“行行行,我明天再去看看,找找一找他,了解一下……”

“不是了解,是去争取,去争取,懂吗?”林清秀有些急。

她有点痛恨丈夫的榆木脑袋,以及八杆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性格。

“懂!懂!”

“唐若,唐若?”林清秀转而喊自己的女儿。

“哎!”

唐若从房间走出来,站在了电视机前,伸手打开了电源。

“今天下午干嘛去了?饭也没吃,这么晚才回来。”

“那个……华华从南宁回来了,下午我跟她去五奶奶那吃的饭,然后晚上又到街上逛了逛……不信,你明天问华华。”

林清秀看着女儿认真的模样,知道她没有撒谎,点了点头。

唐若从小不撒谎。

她不再理唐若,而是转身又找老唐:“哎!老唐,明天你找老肖,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

唐开余刚端起自己那只泡好了茶叶的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子,还没来得及喝。

“不买!

买什么东西,便宜的别人看不上,贵的咱又买不起,明天我找到他,问问情况再说……”

“行,千万记得要争取。如果他们口头松动活泛,一定要争取。对了,你那些奖状,奖章什么的也带上。”

“带那些干什么,再说了,老肖都知道。”

“嗯!那倒也是,莫弄得跟邀功请赏似的。”说到邀功请赏四个字,唐若妈忍不住笑了。

“知道,知道。”老唐喝了一口浓茶,一皱眉,也不知道那茶,喝在他嘴里是不是跟这日子一样,

甜?

还是苦?

唐若不太关心家里的这些事,她也没那个本事。

所以,她就老老实实坐在板凳上看电视。

电视里正在播《情深深雨濛濛》,赵薇扮演的依萍是唐若的最爱,敢爱敢恨,聪明善良。

她不喜欢如萍,总感觉如萍的表现很扎眼很浮华,如果用两个字来总结,那就是——虚伪。

第9章 找工作的范云

虚伪的不止有电视剧中林心如扮演的如萍。

还有现实中的方科。

就连他在包子店揉面的动作,都看上去假模假式的。

连范云第一次去他的店里买包子时,方科对范云的笑,如今,让范云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假。

皮笑肉不笑。

起码。

范云是这样认为的。

…………………………

范云跟着李希刚,在县城里很是过了几天游手好闲的日子。

闲得骨头发痒的时候,他俩偶尔也会偷偷溜到兴安县中学的操场上去。

玩一会单杠。

再玩一会双杠。

范云的单双杠都玩得很溜,他的动作已经脱离了简单的引体向上的水平,而是具有了相当的技术性——在杠上花样翻飞。

范云的单杠大回环和双杠手倒立,颇有专业体操运动员的风采。

这一次。

李希刚在杠侧保护。

范云立于单杠下,稍有停顿,而后双腿微屈,双臂后摇向上跳起,双手抓杠。

然后腹部与双臂同时发劲,前后摆动身体,全身协力将身体向前送出。

当摆动起来的身体,从后至前,到了最高点的时,范云右腿迅速从两臂与单杠之间的缝隙插入,而后上身挺直,骑立杠上。

范云做了个单杠6练习。

这样的动作既要臂力,又要腹肌。

人还不能太重、太高,身高体重很重要。

李希刚就做不了这样的动作,他太魁梧了。

身高一米七九,体重一百四的他,不适合干这活。

一米七三的范云,很棒。

他俩玩一会儿,看着学生们快下课了,就不玩了。

两个人坐在操场大水泥牌子后面,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无非。

展望未来。

回忆过去。

李希刚抽出一根玉溪扔给范云,再抽出一根自己点上,他摸出一盒火柴,“嚓”的一下擦燃,磷火与木柴混合燃烧的独有香气,直冲入范云鼻孔。

一根火柴点两根烟,绰绰有余。

“辞退就辞退呗,整天骑个破单车,往乡下送信,有什么好的!”李希刚宽慰范云道。

“唉!好不好也是一份工作,现在我们复员了,总要找点事情做,不能闲着啊!”

“那你这几天在街上转来转去的,有什么合适的工作没有?”

战友之间。

不必做假。

范云揪着水泥缝中的一棵须发皆白的芨芨草,将它老人家请了出来。

他摇摇头:“没有,没见到有什么招工的。”

“唔……”李希刚发出重重的鼻音,顺便,将一股在他的肺叶中迂回的白烟喷了出来。

一股化两股。

如同一对亲密无间的战友,有朝一日,也终将分离般,分道扬镳。

然后。

凝结成雾、成雨,洒落人间苍茫的大地。

“你那个工作怎么样了?”

李希刚明白范云指什么,只是范云不提,他也不好提,也不能提。

“快了,等通知,过阵子应该可以上班了。”

“还是你好,复员就有工作,而且还是在派出所上班。”

“没什么好的,不过就是个派出所的辅警罢了,又不是合同民警。”李希刚轻描淡写的道。

即使心里再高兴,再满意,他也要装作毫不在意。

他要照顾范云的情绪。

范云将手中的老头草掐成一小截一小截的,每一截都等同他的茫然,跌落地上。

他问李希刚:“你们那里还要人不?”

话一出口,他又后悔了。

这样的话本就不应该问出口。

问了也白问。

如果李希刚那里还招人,如果李希刚能有办法将他弄进去,他早就弄了。

果然。

李希刚摇摇头。

两个人又坐了一会儿,坐到无趣,起身离开。

第二天范云出去,一边溜达,一边瞎猫去碰死耗子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高人指点。

一个正在修剪人行道上花木的大姐。

她一边挥舞着铁齿铜牙的大剪刀,“咔咔咔”把掉得只剩下了一半叶子的植物那些冒尖的枝条剪去,一边对范云道:“小弟,就那边那个菜市场口子边,下坡坡那里……”

范云跟着她的手指望过去。

“那里有个大黑板,上面贴了许多招工的广告,你可以过去看看,了解一下。”

醍醐灌顶。

范东将那个大姐谢得脸上飞起两朵红云,她都不好意思了。

他穿过面前这道名为兴桂路,西通桂林,东接全州的本县极其重要的交通要道,到了清洁工指引的那个菜市场口子边。

果然。

一块占据了墙壁五分之三面积的巨大黑板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广告纸。

风一吹。

仿佛每一张纸都在朝观众招手:“来吧,先生们,女士们……”

工作是大把的。

是可以慢慢挑的。

范东站在黑板前,模样很像一个在课堂上调皮捣蛋,被老师罚站的小学生。

只是。

他的手中一没有本子,二没有笔。

他只好跑到旁边小商店买了一个小笔记本与一支圆珠笔。

更像小学生了。

可是。

真要是仔细看那张超级黑板,范云却发现,上面有用的信息,除了自己一开始锁定的那两张启事外,剩下的,对他来说,基本上全是垃圾。

怪不得有人说:第一眼看到的,通常都是最好的,这话极有道理。

譬如:一见钟情。

看吧,墙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广告,什么鬼东西都有。

卖狗皮膏药的。

治不孕不育的。

找失踪人口的。

富婆重金求子的等等等等。

这些信息的可信度着实堪忧。

但是。

有总比没有强。

范云“嘁哩喀喳”将那些信息统统过滤了一遍。

卖狗皮膏药的,无视之。

治不孕不育的那一张彩报,广告词极其煽情,画中女人衣衫极其暴露,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对于这些儿童不宜的东西,范云的目光匆匆而过。

寻找失踪人口的那张寻人启事,孩妈家,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省里一个拥有好听名字的地方——六盘水。

不知道她为了寻找广告中七岁的儿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花了多少钱,才走到兴安,并借纸遁与范云有了一面之缘。

范云看到此广告时,也不知道她找到了儿子没有。

范云“呸”了一声:“妈的,人贩子统统都应该枪毙!”

范云的性格里有嫉恶如仇,爱憎分明的一面,他是个极其感性的人。

那张富婆求子的广告,范云倒是看了半天:吴艳,30岁,丰满迷人,夫家富商,意外致残,失去生育能力。

为继承庞大家业,经协商,特寻异地品行良好相貌端正男士,圆我母亲梦,同时享受女人的快乐。

通话满意,速汇定金30万,飞你处见面,有孕重酬100万(本人亲谈,非诚勿扰)。

文中还配有律师公证号,工商号,以及足以迷倒一个加强团男士的靓丽美女照片。

别说,范云明知道是骗人的,心中,还是有点痒痒的心动。

他真想照着上面的电话号码打一个。

范云摇摇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绝不会凭空掉馅饼。”

求孕信息,毒鸡肋也,弃之。

剩下真正招工的。

适合范云干的,又或说他认为自己能干的,有点意思的,就剩下了两个。

一个是本县城的某批发部招搬运工。

一个是桂林某工地招小工。

小工?

范云从来没考虑过,不是他对广大劳动人民中的小工有任何歧视,而是他觉得,自己浑身那些满满的力量,满满的斗志,是用来赚大钱的。

而不是干这种二十块钱一天的小工的。

他在部队时,曾经和铁杆战友崔健生并肩坐在营区高高的围墙上说:“如果复员了,我三年就能挣一辆桑塔纳!”

崔健生满脸的不相信。

但是,他没有戳破范云的牛皮,而是身形一矮,将自己矮进了茫茫夜色。

范云决定去试下搬运工。

他将那个号码与地址抄了下来,但是,他决定明天再去。

因为。

莫名的,他感觉自己没有一点底气,没有信心。

他为自己的没底气、没信心找了个理由:再转一转,万一碰到更合适,更好的呢?

一转就是一天。

不大的县城,几乎被他逛了一个遍。

甚至,他都逛到了位于城北的湘江大桥旁边,走到了那个因为连续几天的雨夹雪,被各种车辆压得遍地泥泞,找不到一块好地去落脚的湘漓汽车站。

露天开放式的汽车站,被四个轮子的公交车、小轿车;三个轮子的“跳跳车”、“慢慢摇”;两个轮子的摩托车、自行车;两条腿的二路公交车,给压了个稀巴烂。

但是。

范云却逛得很坦然。

因为,这儿都是陌生的面孔,不会有任何一个人问他找没找到工作啦,为什么不在邮局干啦。

在这儿的,全都是进城买东西的农民。

有手提绿皮塑料桶喷雾器进城修理的老汉。

有一根扁担两只竹筐,挑着几只“嘎嘎嘎嘎”乱叫的白眼圈黑毛羽洋鸭的老婆子。

有与对象一起进城买衣服,袖口的标牌仍未剪掉的姑娘。

有手里紧紧攥着奶瓶,将半边小脸藏在母亲怀里的娃娃。

有老。

有幼。

有欢声。

有笑语。

有数不清道不尽的人间百态与悲欢离合。

范云踮着脚,横穿过汽车站。

其实,如果不是去那个招工的批发部“踩点”,他是不会走到这里的。

他远远的看了看自己决定明天才来“可面谈的”的那家批发部,只见到有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与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货车停在批发部门口,外面没人。

里面倒是有一个女人,坐在横放在批发部门口的桌子上,“噼里啪啦”在那儿扒拉算盘珠子。

“啪啪啪”,扒拉得挺响,老远就能听见。

桌子上全是东西,堆得只能看到那女人的胳膊肘子跟那张韶华几乎已褪尽的,圆乎乎的脸。

范云看了一会那个批发部——毫无归属感。

他的心情,不再像在军营时那般豪情万丈。

在部队时,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达成什么目标完成什么任务,每一件事,部队领导都能安排得井井有条。

而现在。

范云觉得自己成了老天爷放养的一只羊。

吃什么草?到哪里吃?该怎么吃?他的心里一点儿谱也没有,他突然觉得,原来,能被人管着,有时也是一种幸福。

范云出了泥窝窝一般的湘漓汽车站。

顺着一条名为百街里的巷子往前走。

小巷不宽,倒也挺长。

此时已是日暮黄昏之时,小街两边的那些店子铺子门口,各有买卖,小巷中人流如过江之鲫,挨肩擦背。

挺热闹。

范云暂时忘记了批发部的事。

他东瞅瞅,西看看,一边看那些做生意的人与顾客,是怎么样讨价还价的,一边在心中盘算,自己能否也在这条街上租上一个铺面做点什么生意。

做点什么生意呢?

做生意,这三个字的笔画加起来还没有三十笔,可是,要说起里面的经验教训,成败得失,恐怕三千笔也写不尽。

只是。

范云不知道而已。

范云看见卖杂货铺的生意不错,就觉得自己也可以开个杂货铺。

又看到小商店的生意也还行,他就觉得开个小商店也挺好。

再看看那个卖面包和蛋糕的女人,货柜前站了三四个人,排着队买她的面包点心,他又觉得弄个烤箱烤面包卖绝对赚钱。

巷子口有一个卖鱼的,熏得焦黄的牙齿紧紧咬着一个烟头,正将一条胖鱼摁在一块中间已经深深凹进去的大木墩子上。

“啪啪”两下,他就将那条鱼拍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了。

只见他那只长时间泡在水中,已经发馕发白的左手,紧紧按着鱼头,一划一剔三下五除二,一条可熬汤可红烧的商品就加工完成。

银货两讫。

范云有点同情卖鱼佬那双手,心想:老了必定会得关节炎与风湿病啊。

劳动人民,都不容易。

范云东看西看。

走出了巷子。

再回头瞧瞧巷子里穿梭不息的人群,范云想开店的那些念头,刚刚被他提到滚烫的胸口,可是,瞬间又随着胸中的一口长气叹了出来。

“吁……”

他站在青石板铺成的地上,摸出烟,点了一支。

前面,就是万里桥。

与水街。

第10章 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

范云没有上万里桥,而是顺着水街往灵渠公园的入口处走。

冷风。

暮。

临街的一些小吃店,服务员已开始站在门口招揽客人:“哥哥,里头来坐嘛,有位置的。”

范云摇摇手。

他的心情如同千年的灵渠水一样,水花上下翻滚,又不时在水面上迸出一个个气泡,然后向各自的远方,远去。

那种心中空荡荡的感觉,除了他自己知道,谁也看不见。

范云过了马嘶桥,又到了由数块硕大的纯铁板所架设的状元桥,停了下来。

他本就是信马由缰,本就没打算去灵渠公园。

虽然,每晚有许多城中的居民,吃完了晚饭后会到灵渠中散步,夜跑;但是,那是吃完了晚饭后。

而范云,此时还空着肚子呢。

他出来了一天,中午就吃了一份二两的米粉,其实,这会儿早已经饿了。

他却磨蹭着不想回李希刚家。

是的。

他出来时间久了,在李希刚家里住了这么多天,已明显感觉到李希刚的妈妈,那种若有若无的怠慢。

没错。

怠慢。

比怠慢让人更加难以忍受的是——她的轻视。

比轻视让人更加难以忍受的是——的无视。

希刚妈虽然仍对范云客气有加,虽然她在跟范云说话时仍是未语先笑。

但是,范云却能感觉到她的客气,是带着一丝丝冰意的。

她的无视。

感觉。

感觉很重要,有时候就是一种本能,一种防御与自我保护的本能。

他当然不能跟李希刚说。

天天住在别人家里,好吃好喝好招待,他能说什么。

但是,每当他跟希刚妈在一起时,他就浑身不自在,就觉得如坐针毡,恨不得马上从她身边逃离,越远越好。

李希刚的爸爸倒挺和气,一个很有涵养的人,也难怪,曾经在政府有关部门当过领导的人——农机站站长。

和气的人,通常都擅长打官腔。

希刚爸就很会打官腔。

不光跟外人打官腔,也跟李希刚的双胞胎姐姐李阳打:“啊……阳阳,你说的这个问题,我再考虑考虑,研究研究……”

漂亮的李阳就娇滴滴打趣她老子:“李大研究,不着急,您老人家慢慢考虑……”

“去!你这个妹仔……”

范云站在状元桥头那块古朴厚重的青碑前,看着苔痕累累斑驳纵横的文字::北有长城,南有灵渠……天生乾坤,地生庶民……

落款人名因石碑年月已久,崩掉了一角后,已经看不到了。

范云将烟头塞进旁边的垃圾桶,上了桥。

已流淌千年的水面下,一大群五颜六色、游来游去的金鱼被一道铁丝网拦住,桥上一个外地口音的年轻女孩子正一边跟同伴说笑,一边将手中的馒头揉碎,撒下。

群鱼争食。

可比众生。

范云决定如果这几天再找不到什么事情,就回家。

范云的晚饭依旧是在背生芒刺的感觉中匆匆扒完的。

扒完饭,他就去了房间。

饭后的娱乐节目——看电视,他也主动放弃了。

他不看。

李希刚自然也不看。

两个人就在希刚的房间里,一人一头躺在那张松软的大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瞎扯,顺便消磨一天天薄下去的斗志。

李阳探头探脑将房门推开了一条缝隙:“嘻嘻……干嘛呢?”

两个男人都无视了她,她自觉无趣,用力将门一砸。

…………………………

第二天的面试,对范云来说,是极其成功的。

那个圆脸的老板娘望着一口一个姐姐喊自己的范云,不由得笑了,她拿着范云的身份证与退伍证:“范云……嗯,挺好,还当过兵,当兵的好,让人放心,我就喜欢当兵的。”

范云陪着她笑。

“那个……我们这主要是给一些超市啊、商店啊什么的送货。

……其实也很简单,要是厂家来了货,就卸下来,分类码在仓库里。

牛奶放牛奶那里,果汁饮料放饮料那里。

我们的客户有需要送货的,下乡的就装大车,有条路线的……如果是县城里的,一般就用那个三轮车……”

老板娘指了指外面的摩托三轮。

范云的目光就跟过去。

“那个……你有没有驾驶证?”

范云摇摇头:“没有,我没有学过,不过我倒是挺想去学一个。”

范云心里道:关键没钱。

“哦,没关系,慢慢来。

那我跟你说一下待遇,我们这里呢每天早上七点半上班,有货卸货,没货就整理仓库。

当然,有时候也可能跟车下乡,工资呢每个月四百五十块,干满七天才发哦。”

四百五?

范云挺高兴,在部队一个月津贴才四十五,当然,是第一年新兵蛋子时。

第二年加了五块,五十。

第三年又加了五块,五十五。

范云将头点得如同鸡琢米一样,满口答应了:“我干!”

那个老板娘笑了:“那今天就算上班了,等下我叫个人,带你熟悉一下……对了,你有喝水的杯子没?嗯,你肯定没带!”

她拿了一只纸杯子给范云:“饮水机在那边,喝水就自己打。”

范云接过来,放在一边。

“老吴……老吴,你教教他,带他熟悉熟悉情况。”

仓库里面,走出来一个倒拖着平板小推车的五十来岁的男人。

个不高,头发倒有一半花白,手背上青筋暴突。

“跟我来吧!”他对范云说道。

那就来吧。

干吧。

大半天活干下来,范云仍如盲人摸象般找不到头脑。

看似简单的搬东西。

讲究真多。

“这个是快过期的,所以要放在外面,优先发货或者打折处理……对,就是那些。”

“那边的一堆,有四个品种的奶,看上去差不多,但是上面印的字却不一样,一定要分清……”

“哎哎哎……那个不要放那边,拉到这边来……”

老吴这大半天,一定讲了比三天还多的话。

稍有空瑕时,范云敬了一根烟给老吴:“吴师傅,你在这里干了多长时间了?”

老吴看了看范云,没回答。

他只跟范云谈工作,其它的事情,根本就不想跟范云聊。

他对范云,持有久经世故之人,与陌生人打交道时那种惯有的戒心。

范云自觉无趣,也不再问。

一上午很快过去。

然后吃饭。

午休。

午休后。

接着干了个把小时,圆脸老板娘吴姐道:“哎……那个……范云,今天就干到这儿吧。”

她又拍拍手,朝另外几个人喊道:“收工了,今天活差不多了,今天就干到这儿吧……明早上,大家记得早一点来。”

理货的老吴跟吴云走出了仓库。

开车的司机,一个三十来岁的红衣服男人,跳下那台厢式货车的驾驶室,将钥匙插在门锁里用力一扭。

“嗒”的一声,锁上了。

他又将那台三轮车倒进仓库,等圆脸吴姐拎起她那只鼓鼓囊囊的黄带子挎包出来后,手持长长的铁勾子,“哗”的一声,拉下了卷闸门。

吴姐“咔咔”两声,上了锁。

他俩的动作。配合的天衣无缝。

预兆不错。

范云觉得自己完全能够胜任这份工作。

特别是,仓库管工作餐。

伙食还不错。

今天中午有一大盆排骨焖冬豆,一碗炒大白菜,一盘子豆腐泡烧腊鱼块。

外加一塑料桶散装米酒。

红衣男人与老吴,每人喝了两大碗,范云谢绝了红衣男人的劝酒,扒了两碗饭。

干了半天活,两碗饭不多。

今天收了个早工,范云也没有继续在街上“找工作”。

回到希刚家。

李希刚正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见范云回来了,指了指茶几。

范云看了看果盘中那些红红的圣女果,掂了一颗,往空中一抛,一仰脖子,准确的接住了那颗果子。

100分。

范云依葫芦画瓢,连吃了三颗。

心情不错。

吃完。

琢磨着怎么跟李希刚说找到事情做了。

李希刚却先开口了:“范云,有个活,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干?”

“什么活?”范云虽然找到了事情,但是心中刹那间还是涌上了一丝丝暖意。

李希刚,不愧好兄弟。

这几天,他一直为范云的事出谋划策,并用心在自己的老妈与范云之间谋求着某种平衡,这些,范云都能感觉的到。

无论希刚的动作,语气。

人,是很敏感的一种动物。

“听说县城管队在招人,你明天去试试吧!”

“什么?”

范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个消息来得这么突然,巨大的喜悦瞬间将范云从椅子上一下子推了起来。

他一下子蹲到李希刚的身边,抱着他的大腿道:“嗬嗬嗬嗬……真的吗?”

范云的笑容感染了李希刚,他亲昵地搂着自己亲爱的战友道:“是真的,就在城管队的大院里,现场考核,现场招聘,明天我陪你早点去……到时候报名的人一定非常多。”

范云将头点得跟鸡啄米似的。

他高兴地搓着双手,搓着搓着,突然脸色一变。

“哎呀!”

范云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没有了。

“怎么了?”

李希刚看到范云的脸就像三月的天一样,说变就变,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的身份证、退伍证……”

“你的身份证、退伍证怎么啦,昨天晚上我还看见你翻过……”

“嗐!”

范云的身份证跟退伍证,今天在仓库的时候,交给那个圆脸的吴姐去复印,他就去干活去了,然后……他就忘记拿回来了。

范云紧紧握起拳头,在自己的大腿上捶了一家伙。

他心中这个后悔啊!

该怪谁?

怪天?

怪地?

怪自己?

还不是怪李希刚的那个娘!

对自己不冷不热的娘。

不是她,他大可不必急着今天去面试的,面试了也不必急着做事的。

事到如今,不得不说。

他只好把今天去面试,并干了大半天活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李希刚。

李希刚也有点着急了:“你干嘛不把证件拿回来啊……没证件,明天怎么去报名?怎么去应聘?”

范云心中这个懊恼啊。

怎么办?

要证件。

可是,范云也不知道圆脸吴姐住在哪里呀?

急了。

真急了。

范云脑门子上冒出了白毛汗,他着急地对李希刚道:“我看,我还是回仓库去看一下吧,万一那里有人呢?万一那门口有电话号码呢?”

“快去。”

范云去得比兔子还快。

快也没用。

他的万一,没有一条可以落实的。

其实,去仓库之前,他自己的心里就早已乱成一团,一点底也没有。

现在,远远看着紧紧锁着的仓库大门,以及门口贴着的那些花花绿绿的各种牛奶广告。

他的心已经凉了半截下来。

还好。

万幸。

仓库的招牌上有一串没有因风雨而脱落,仍然清清楚楚的阿拉伯数字——电话号码。

他把那几个数字,牢牢刻在了脑子里。

范云找了最近的一个公用电话,拨了出去。

“骚瑞,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骚瑞,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嘟嘟嘟嘟嘟嘟……”

好蠢。

难道这个电话不正在今天上午圆脸老板娘算帐的那张桌子上,那部脏兮兮的电话么?

——假如,范云能听见仓库里那一阵阵“叮铃铃”的铃声,因他拨通电话号码的瞬间,而同时响起的话。

范云连拨三遍,无人接听后,终于也想到了这一点。

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瞬间变得垂头丧气。

汗,“唰”的一下子就从他的脸上淌了下来。

甚至,因为连电话费也忘了给,而被商店老板报以白眼的同时又被叫了回来:“哎哎……还没得给电话费嘞!”

付了费的范云,郁闷至极。

突然,他眼前一亮,一下子又兴奋了起来,并以快得不像话的速度窜回那台白色奥铃厢式货车的前面。

范云死死盯着那块挡风玻璃,上面除了一张年检标志和一张保险标志外,还有两根黑漆已经开始剥落的雨刷。

骚瑞。

没有什么电话号码。

范云围着车子转了又转,从车头转到车尾,包括两扇侧门及三面车厢在内全部检查了一遍。

没有。

就差没去检查底盘了。

最后,他在不抱任何希望的情况下,又跳上驾驶员那边的踏板,将火热的脸颊贴在冰凉的玻璃上往里看。

仍然没有。

再转到另一边,终于,范云在靠近副驾驶位置的仪表台一角,发现了一张名片。

他念了一遍名片上的电话号码,似曾相识。

不。

十分熟悉。

与卷闸门上方,仓库招牌上的那串,一模一样。

第11章 范云醉酒

范云气得用力一踹已磨崩了线的车轮子。

“咚!”

旁边停着的一辆黑色小车,一定是觉得已方兄弟受到了欺负,“呜哇呜哇”叫起来。

小车后面的铺子里,一个脖子外挂着一条大金链子,满脸都是横肉的男人,警惕的伸出梳得溜光水滑的头,望了望车,又瞪了瞪范云。

范云毫不示弱,瞪了回去。

怎么办?

怎么办呀怎么办?

那就再等等吧。

等吧,守株待兔的法子,看上去虽然笨得可笑。

可是。

也不失为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时有人过路。

有提着菜篮子的女人。

有背书包的孩子。

有爱到地老天荒已经粘在了一起的小恋人。

直到范云觉得,即使自己在仓库门口等至地老天荒,圆脸老板娘也不会来了时,他才悻悻地转身离去。

如果他再不走。

那个大金链子可能也要采取一些什么措施了。

夜。

黑了。

比夜更黑得是范云的脸。

范云满脸黑线,敲了敲李希刚家的门。

李阳开的门。

她穿着一双粉红色的棉拖鞋,把在门口,看着眉头紧锁的范云,笑道:“哟……怎么搞起滴范云,感觉你好不开心哦!”

“不开心。”范云从她身边挤过,闪身进屋。

顺便,还把李阳的拖鞋扫掉了一只。

李阳兔子一样,跳着去找她的拖鞋去了。

“拿回来了没有?”李希刚从木头沙发上一下子站了起来。

“没有。”范云沮丧的摇摇头。

“唉!”李希刚叹气。

“唉!”范云也叹气。

“吃饭吃饭,大家吃饭。”李阳一溜小跑,跑到厨房。

饭桌上,李大研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他一向如此:从不轻易站队,从不轻易发表意见,从不轻易过问别人的事。

李阳倒是叽里呱啦了几句,没一句有用的:“爸,你可以去帮范云说一下啊,跟城管那边打个招呼。”

希刚妈脸一沉,将筷子一顿:“吃饭!阳阳……你说打招呼就打招呼,招呼那么好打吗?”

“哼!”李阳不服气的哼了一声。

李大研究给闺女使个眼色,示意她别多管闲事。

实在没办法,那就只能等明天,招聘现场试试运气再说。

李希刚本来让范云连夜回去拿户口本的。

“早打过电话了,我爸说户口本让我弟带走了,带到外地去了。”范云气急败坏的道。

没办法了,明天碰运气吧。

这是范云与李希刚商量后,得出的一致结果。

天一亮,李希刚就陪着范云去了一趟那个批发牛奶果汁饮料的仓库,希望范云的运气能奇迹般转过来。

由背字转向顺字。

可是。

能帮范云转运之人迟迟不来。

等不了了。

左等她不来。

右等她不来。

再等下去黄花菜也凉了,范云瞅瞅已经升起的太阳,对李希刚苦哈哈一乐:“走吧,到城管队看看去。”

到了城管队。

里面已经有一帮子人在忙活了,楼下门口的公告栏旁边,水泥地上,摆了两张长条桌子,上面放着几瓶矿泉水、笔、人员登记本,桌子后两张椅子上各坐一人,都穿着城管制服,正在那里登记。

十几个青年人将他两个紧紧围在中间。

“我叫赵发奎,发达的发,奎……奎星,天上那个奎星的奎……西游记里,奎木狼的奎。”

“我叫王成顺,成功的成,顺利的顺……”

那个负责登记的人一推登记本:“行行行行行了……你也抢着说,他也抢着说,到底听谁的?”

一个尖嘴猴腮没能挤进人群里面的小伙子,尖声尖气道:“听你的!”

“行了,排队,面向我,成两路纵队……速度,对!就这样排……别围着了,赶紧排队去。”

范云急忙站在了一个小伙子的后面。

人群有了秩序,果然效率就快,一会儿功夫,就轮到范云了。

“身份证。”

“忘记带了。”范云尽量挤出一个自己觉得能打动面试官的笑。

那个负责登记的,胸牌上名为杨宗纬的城管撩起眼皮瞄了范云一眼:“没有身份证,捣什么乱,去去去,下一个……”

顿了一下。

他又看了一眼范云:“谁介绍你来的?”

“没人介绍,我听朋友说的,你们这招聘。”

“下一个!”姓杨的城管一边用油笔敲着登记本,一边拖着长腔喊道。

后面一个黑脸胖子早等得不耐烦了,他用手一扯范云:“哎,让让,让让……我叫唐彬……”

范云十分沮丧。

但他不愿就这样放弃,仍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喊道:“我叫范云,是当武警的,今年才退伍的。”

“下一个。”

没人理他是什么武警不武警。

范云走到李希刚面前,失望的道:“唉!走吧,看来,是没什么戏了!”

他想撤了。

他不愿自己的战友跟自己一起在这儿被寒碜。

李希刚倒是不急:“来都来了,再看一看吧,这次不行,万一下次有机会呢?看下他们有什么套路。”

那就看看吧。

看过之后,不过如此。

当然,指的是这些来报名的人。

测试开始后。

一百米,当场就跑吐了两个。

俯卧撑,最多的一个人,做了三十八个,而且,还相当的不标准,这质量……啧啧!这数量,刚够范云与李希刚的零头。

然后是拉单杠,各种的拉不动,特别是推范云的那个胖子,跟半扇猪肉一样吊在杠上,三秒钟都没有坚持住,就从杠上掉了下来。

范云在心里直接把胖子给淘汰了。

叫杨宗玮的那个城管,看着这群被一连串的体能测试,折腾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年轻人,表情严肃的道:“今天,主要是登记,加测试,刚才你们的测试成绩,将做为我们这次录取的重要指标。

……行了,都散了吧,回去等通知吧。

如果因特殊情况未通知到的,或者没被录用的,也可以十天之后来城管队看通知,到时候结果会贴在那个公告栏里。”

他指了指城管队楼门口的不锈钢公告栏。

听了他的话,刚才有几个偷懒的,一下子后悔得唉声叹气:“唉,本来我还可以再做几个俯卧撑的,再做几个就超过你了……”

“早知道,我再跑快一点,就好了……”

哪有那么多早知道。

早知道,范云说什么都要把身份证跟退伍证时刻带在身上了。

散了。

范云跟李希刚说,圆脸老板娘说了,中午去仓库吃饭。

今天已经耽误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了,吃饭这种同样重要的事情,再也不可以忘记。

民以食为天。

与李希刚就地分手。

范云直接朝仓库来。

此时,也快接近晌午了。

到了仓库,一个人也没来。

范云站在门口,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圆脸的老板娘吴姐才不急不忙走来。

“哗啦啦”。

卷闸门打开,范云的身份证与退伍证豁然在目,就搁在吴姐办公的桌子上。

只是。

可惜。

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

他什么也没说,默默地将两个证件收了起来。

范云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那些牛奶和饮料上了。

他搬了一箱又一箱,推了一车又一车,就连昨天搬运工老吴说过的那最大的一堆货,小山一样的一大堆,他也统统给挪到了它们该去的位置。

这一切,自然都逃不过老板娘吴姐的眼睛。

也逃不过,这个仓库里,任何一个人的眼睛。

出多少力。

干多少活。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就像范云下连后的第一任班长范明波说的那样:“你们这些新兵蛋子,下了连,每一个班才分那么两三个。

但是,却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你们,包括队长指导员,包括我,也包括每一个老兵。

所以,你们不要妄想着偷奸耍滑,不论训练,还是劳动,都给我积极点。

你们有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马上,我就能知道。

可以说,我能对你们的一切了如指掌,不然,我还能当你们的班长吗?”

班长的话,吓得范云诚惶诚恐,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

后来范云当了班长,将范明波的话,原封不动搬给了分到他们班的两个新兵。

同样,也吓得那两个新兵诚惶诚恐,低眉顺眼的大气也不敢出。

范云卖力的干活,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也赢得了他人的尊重。

他。

有的是力气,可是他,只要一停下来,就感觉自己如同一只被缚住翅膀的苍鹰,身不由己,空有凌云之志和激情,却无处可用。

他的凌云之志,从搬牛奶开始。

一天。

两天。

三天……

范云已经快把城管那件事给忘记了。

如果,不是无意中,被人提起。

这天,他下班,回来的比较早,就在李希刚家的门口,就在他准备敲门时,他听见家中有人在争吵。

虽隔着门,但能听清。

这就够了。

是希刚妈的声音:“……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怎么了?啊?我问你怎么了?那个女人究竟和你什么关系?要你那样帮她说话,啊?”

李大研究大声吼道:“你就是小心眼、小肚鸡肠,这事我先不跟你说……

我问你,咱们家明明订得就是范云做事那个批发部的牛奶,你明明认识小吴,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也能帮范云把身份证和退伍证拿回来,明知道人家要去应聘城管,你为什么不去?你自己不去不说,还拦着不让我说,啊!你说,为什么?”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左看右看都不顺眼。”

“他得罪你了?你以前认识他?”

“我不认识他,他也没得罪我,我就是看他不顺眼……”

“你,你真是胡搅蛮缠!不可理喻!”

“别说范云,说那女的!”

“哗……”什么东西摔碎在地上。

范云听得两只耳朵都竖起来了,他的全身血液几近凝固,如同掉进了冰窟窿。

他对房中两夫妻说的那个女的不感兴趣。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希刚妈那么讨厌自己?

为什么她明明知道那两个证件对自己很重要,她又能拿回来,却不帮自己?

范云把自己到李希刚家的言行举止,仔细捋了一遍。

没什么问题啊!

自己和她也不认识,一无冤二无仇,她为什么就那么无缘无故讨厌自己?

毫无道理。

范云没再敲门,而是转身离开了李希刚家。

此时,夜已阑珊,天空飞雨。

北风如刀,一刀刀削着夜色下的人间,削着人间卑微至极的万物。

房檐下,冰天雪地里,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蜷缩在那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来自何方,又终将归于何处。一些过路的好心人,除了将手中的吃食,放一些在他们身边,唯剩下摇头叹息。

仅此而已。

范云走到和李希刚去过几次的那家代忠鹅肉馆,叫了酒菜,一个人自斟自饮起来。

以前那几次,总是李希刚饮酒,他饮茶作陪,现在,他却一个人喝上了闷酒。

他喝得不快,第一口还被辣得呛了一下,没关系,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折磨的感觉。

他以为,这样折磨自己,就能减轻自己的痛苦,抵消别人的歉意,他以为,这种放纵的感觉,十分接近自己的——放逐。

范云第一次喝酒,喝得又是闷酒,不喝醉才怪。

喝醉的他,走出饭馆没几步,被冷风迎面一吹,再也坚持不住,他扶着马路边的一棵行道树,狂呕起来。

鼻涕眼泪加上在胃里发醇的食物,一股脑的都倾在了地上。

他扶着那棵树站了很久。

久到,李希刚有足够的时间找到他,并把他弄回去。

他的大脑。

一片空白。

一觉醒来。

又是一日。

李希刚双手撑着床沿,连着坐了几十个俯卧撑,看见范云醒来,笑着对他道:“哎哟,不错哟,现在学会喝酒了。”

范云从床上坐起来,将后背靠在床头上,伸手揉了揉一对太阳穴,又揉了揉眼。

他不好意思的朝李希刚笑了笑。

什么都不用说。

理解。

不就是失去了一个十分好的机会吗?不就是没当上城管吗?

李希刚是这样想的,这次范云虽然没有当上城管,但是没关系。等他到派出所上了班,一定想办法,把范云也弄进去,也给范云弄个辅警干。

他对着范云打趣道:“以前叫你喝酒,你总不喝,怎么?现在想通了?一个人偷偷出去练酒量去了?”

范云无言以对,唯有嘿嘿嘿嘿。

第12章 送牛奶

他的笑里有苦笑,有自嘲,有一种卑微的,不易被捕捉的情感。

所有的这些东西,交集在他的眼中而飘忽,于他脸上时而隐现。

是的,那是一种,亲爱的希刚已经十分努力,想以十二分热情去抵消的东西。

那种东西叫做。

寄人篱下。

对,就是范云那种需要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的状态与感觉。

不过。

自从那日,他听到了希刚妈与希刚爸的对话后,突然觉得平日形象高过自己想像的这两个人,不过如此。

他觉得,一本正经的希刚爸,与冷冰冰的希刚妈的感情,看上去,虽然如一只盛世中的青花瓷瓶般完美。

可实际上,只要朝他们靠拢得足够近,也能清晰看见那些淡淡的裂痕。

那些裂痕里,每一条都藏着一个秘密。

如同璀璨星空下,万家灯火里的每一扇窗口一样,各有不同的故事,各守一种秘密。

但是。

不管怎么样,在自己人生面临重大转折的时候,希刚妈没有帮自己一把。

甚至,她还阻止希刚爸帮自己。

管不了自己那个重情重义的儿子,但是,她管得了自己的老公。

范云已经由厌恶希刚妈,发展到心里隐隐的在恨她。

他觉得无论希刚妈以前怎么样,但这次,是她欠了自己。

虽然,无数次他都劝慰自己,吃在人家里,喝在人家里,人家已经对自己足够好了。

如果说还不够好,那也只能是自己不够好。

但。

这些,怎能与范云渴望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急求归属,那种迫切的心情相中和呢?

他真的有点恨她。

毫无敬爱。

或许。

爱与恨,本就是两个不可调和的字眼?

它们或许会相互转化,会借词义之外的事物,衍生演变,会由量变一点点发展成质变,但是,爱就是爱。

恨,就是恨。

又爱又恨,爱才是主因。

自我感觉占据了心理优势的范云,在早饭桌上放开了自己。

吃。

喝。

吃饱喝足。都是她欠自己的。

他不再小心翼翼地看希刚妈的脸色,反而一边吃东西,一边大声与李希刚交流问题:“希刚,你那个工作,是不是今天正式去上班?”

“嗯,是的,通知已经下来了,让我今天去派出所报到。”

李希刚咬了一口油条:“范云,怎么样?你现在的那个活干得,感觉怎么样?”

“还行,就是累得很,从早到晚在仓库里搬东西,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

范云故意提高了声音。

他眼睛对着李希刚,眼神却越过希刚的肩头,飘到希刚妈的脸上。

她低眉垂目面无表情,用汤匙一圈又一圈搅着碗中的皮蛋瘦肉粥,不为所动。

旁边的希刚爸抿了抿嘴,他的牙关咬得很紧。

如果昨晚不是范云无意中听到他跟自己老婆吵架的那些话,就算用撬棍撬,从他嘴中也绝对撬不出一个字儿来。

“嗯!坚持就是胜利!”李希刚握了握拳头,笑道。

范云一笑。

回应战友。

范云又坚持了一天。

晚上。

他看着一身辅警制服的李希刚从外面推门进来的时候,一下子忘记了刚才碰巧与希刚妈对视时,那种因占据心理优势,而散发出的咄咄逼人的气场。

也忘记了希刚妈脸上那种因为自己挑衅的目光,而衍变成厌恶,甚至是憎恶的表情。

范云看着自己的昔日战友。

同吃。

同睡。

并肩战斗,毫无保留,绝对信任可托生死的战友。

他既为希刚高兴,心里又有一丝丝的酸溜溜。

李阳坐在木头沙发上,看见自己的弟弟一身警服打外面进来,笑道:“哟!弟弟,我发现你穿上了警察的衣服,和穿军装一样的帅!”

确实很帅。

李希刚进门就把外套脱了,换上了一件白色夹克衫。

他要照顾范云的情绪。

他尽量让自己的言行举止轻描淡写,不露痕迹。

可是。

即使他以后在人民警察队伍中干出了一番事业,立功,受奖,提干,也改变不了范云在仓库搬牛奶的事实。

即便是身处同一起点上的事物,也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终点的大相径庭。

就像他和范云,在射击场上,八一杠那黑洞洞的膛口里同时击发出的子弹一样,也会因为弹道与目标、风速不同,而分别落在不同的地方。

就像一个人,总有一天将和所有的人分道扬镳,而独自踏上归途。

就像风,总会变成雨。

就像叶,总会变成花。

就像春天,总会变成秋天。

就像冬阳,总会变成夏月。

范云十分高兴地祝贺自己亲爱的战友,他的祝贺词是在希刚肩头,重重捣上的一拳:“真带劲,希刚,这身制服看着也很精神。”

“嗯,还行,跟军装着不多。”

“今天怎么样?第一天上班累不累?出任务了没有?”范云一口气问了希刚三个问题。

希刚从他爸的茶壶里倒了一杯余温袅袅如烟的茶水,一饮而尽。

“今天还行,不累,也没出任务。”他回答范云的问题十分简洁,明了。

一向如此。

“今天第一天上班,也没什么事情,主要就是认识了一下领导,同事,熟悉了一下环境,整理了一下宿舍的卫生……”

李希刚顿了一下,看了看范云。

范云懂。

范云的心,如国家安全中心那台巨型银河计算机一样,瞬间已经运算了千万次。

所有的运算结果都直指一个核心问题:希刚要去住派出所的集体宿舍去了?自己,需要另谋住处了?

在县城,范云只有李希刚。

去哪里住?

将成为明天天一亮,范云就要考虑解决的头等大事。

不。

今晚就要考虑。

从现在开始。

范云用右手的食指与中指,轻轻捻着迷彩服的衣角,摸了一会,手指上滑,捏着拉链往下一拉,“唰”,露出了里面黑色的线衣。

再拉回来。

这些无意识的动作,都落在李希刚的眼里。

“我们单位领导要求新来的,全都要去住宿舍,要统一组织学习培训。

你就住我那个房间,还跟以前一样,就可以了。

就这么说定了!”

李阳扑哧笑了。

只见她笑靥如花,抬起腿屈了屈,又伸了伸,范云就看见了她那从裤角露出的,一小截洁白细腻的脚踝。

李阳将脚上粉红色的棉拖鞋抖了抖:“对对对,我弟去派出所住集体宿舍,范云你可以住他的房间;等你住宿舍的时候,他再回来。

这样,可以让我们家,一直保持常期驻扎一个兵哥哥!”

说完笑了。

话虽这样说。

范云已经在心里拿定主意了,希刚走,自己就走。

没有他。

范云如何还能继续在希刚的家里住下去。

他口不应心地答应着道:“好的,好的。”

第二天。

希刚就去住派出所的集体宿舍去了,晚上也没有回来。范云知道,他现在正跟新同事一起,接受封闭式、军事化的训练。

范云一点不担心。

希刚完全能够适应那儿的训练与工作生活。

可是自从李希刚走后,范云立刻不适应了。

他觉得自己,现在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位置,只有李阳对自己还算热情,而希刚爸对自己不冷不热客套得让人感觉十分虚伪,希刚妈,更不用说了,对自己的态度就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

很难受。

范云硬着头皮又住了两天后,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另觅住处。

他准备跟仓库的老板娘圆脸吴姐说一说,看看能不能在仓库里住。

一整个上午,他都在心中默默地精心构筑说词。

“范云,这儿有一单货,你去送一下吧,就在青龙大街上,找到青龙二巷,按这个地址给送过去。”

范云看了看那两箱牛奶。

“姐,就这两箱奶,也要单独给她送啊!”

“那是一个老客户了,从我第一天做生意,她就在我这里买奶喝,本来每次她要奶的时候,都是我回家的时候顺便给她带回去的。可是今天她要得比较急,可能是要拿着办什么急事,又或者送什么人的。你快帮她送去。”

“好嘞!姐,我现在就去。”

范云将两箱牛奶提上了三轮车。

“等下,等下范云,那边再拿一箱……对,就是那个还有一个月保质期的儿童奶,你跟客户说,这一箱是我送她的。”

“好嘞!”

范云骑着摩托三轮,从湘江大桥直奔可通汽车站的湘江路,然后,顺着中间一条坑洼不平的城中小道,往左一拐上了城台路。

车稀人少。

他一加油门,“轰,轰轰!”三轮车穿过兴隆购物城一期的花岗岩石路后,从据说正在筹建的二期旁边一条烂泥巴路爬上了青龙大街。

还在某些领导与商人酒杯中的兴隆二期,此时被周边的城中百姓用碎石头,竹条子,木棍子分割出一块块的菜地,菜地里,撒的白菜花正值花期。

一朵朵、一片片金黄色的白菜花如霞似锦,铺在这块生机勃勃的土地上。

在绿油油的小葱、雪打绿又带紫的香菜衬托下,显得十分富有乡下那种田园气息。

日出东山坳,照我门前畦。

溪水如匹练,繁花携燕泥。

范云将三轮车开进青龙二巷里,一直开到开不进为止,才停下来。

他看着手中的送货单,对照着那一排白瓷砖高门楣,民房的门牌号。

8号、9号……没错,就是这里。

范云将车靠边,一偏腿从车上跳下来。

他提着牛奶,朝青龙二巷9号一扇朝向自己打开的红漆大门,走去。

一楼的两扇门都是开着的,一个四五岁身穿红棉衣头扎双辫的小女孩,正蹲在门口玩,她看见范云后,急忙起身,走进屋里。

“爸爸!”小女孩声音脆得像一枚小炮仗。

范云跟过去。

一个躺在竹摇椅上的男人,听见小女孩的喊声,一下子直起了腰:“哎!怎么了媛宝?”

“有人来了,爸爸。”

范云瞅着那个男人,感觉他实在有点眼熟,他仔细想了一想,哦!这个男人,正是那天面试城管的那个人。

范云将手中拎着的手奶朝那个男人举了举:“您好,牛奶批发部,送牛奶的。”

那个男人看了范云一眼。

他回身喊道:“老婆,送牛奶的来了。”

里间。

一扇侧门一开,一个面容俏丽的女人,从楼后面的一个小院子里走了出来。

范云一眼瞟过,院中处处葱绿。

缀有无数金黄。

女人脚步匆匆,风风火火。

“哪里?牛奶在哪里?”

范云又冲她举了举。

“好好好,就放那儿吧……对,就放在那个地上,哎!你等一下,我洗个手再来签名。”

牛奶放在地上。

女人洗完了手,接过了范云递来的送货单,边签名边对那男人道:“杨宗玮,你说这两箱牛奶够不够?”

“够了,够了。”那个男人的语气中,透着十分的不耐烦,或许……

范云心想:一定是他等得太久的缘故。

那女人举着笔道:“……哎,怎么有三箱牛奶?我不是让送两箱的吗?这老板娘,一定是没听清楚,那一箱拿回去,我就要两箱。”

女人说起话来,就跟打机关枪一样,容不得范云插半句嘴。

范云只好等她说完。

然后他再说。

范云笑道:“您好,不是我们发多货了,是这样的,那一箱儿童奶,是老板娘送给你的,送的!”

范云将“送的”两个字,重点强调了一遍。

“送的?哦呵呵呵呵呵……真不好意思,我还以为老板娘听错电话了……呵呵,那就谢谢喽,你跟老板娘说,谢谢她!”女人笑得既开心又爽朗。

媛宝左手叉在脚上,右手食指往前一伸,神气地指着那箱儿童奶:“妈妈,我要喝奶!”

“叫爸爸!”

男人立刻从裤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打开上面挂着的一把折叠小钢刀,“哧啦……哧啦”将透明胶布的封带划开。

他取出一盒奶,为女儿插上了吸管,笑眯眯看着两只小腮帮瞬间鼓起来的女儿:“媛宝,牛奶好不好喝?”

“好喝!”媛宝奶声奶气回答。

收货单上,署名为杨丽的媛宝妈,捏了捏女儿的小脸:“走喽,去姨婆婆家里去玩喽!”

范云感觉很温馨,他轻轻一笑。

笑。

为这个温馨的家,为小媛宝。

他收好送货单,转身出门。

“哎,等一下。”那个男人对范云道。

第13章 面试城管

范云错谔地回过身。

他的心咚咚直跳。

激烈得快从胸口跳出来了。

他的第六感告诉他,那个男人叫住自己,一定是好消息。

“那个……哎!那天我记得你也去城管队面试了,是吧?你现在还想去吗?”

范云的头点了又点。

“想去,想去。”

他激动得双手微微颤抖,激动得连敬向杨宗玮的烟,都快拿不住了。

“我不抽烟,你如果还有意向,可以明天早上八点,直接到城管队来找我复试,嗯……就这样吧。”

范云的头晕乎乎的,站在原地没动。

“怎么?你还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没有问题,谢谢!谢谢!”

范云迅速转身,骑车,“轰”,一溜烟窜出了青龙二巷。

他没有直接回仓库。

而是将车开到了湘江边一处僻静无人的地方。

范云的右脚狠狠地将刹车踩了下去,“嘎吱吱”,飞速前进的车轮、轮毂在刹车片巨大的咬合力下,一下子停了下来。

两只后轮在地上,摩擦出了两条又黑又长的轮胎印子,随后,一股胶皮烧着了的臭味接踵而至。

车厢,紧接着剧烈的抖动了一下并朝右侧倾斜,立起。

差点翻车。

范云太兴奋了。

刹车踩得太死,而车又开得太快了。

他一下子从车上跳下来。

双拳紧握,背弯如弓,范云将自己从湘江边直射了出去。

他一口气跑了五百米出去。

然后,才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喘气,寒冷的北风灌进他的衣服里,灌进他的胸腹中。

感觉不到。

此时,他胸中的热,足以消融世间任何寒意。

任何。

范云双手颤抖着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他“嘿嘿嘿”傻笑着,狠狠地抽了一大口烟,然后,将嘴张成o形,“噗、噗噗噗……”一口气,吐了十几个烟圈出去。

时来运转了。

范云觉得,一定是那箱儿童奶的缘故,才打动了杨宗玮。

他又觉得,一定是圆脸的仓库老板娘吴姐安排的。

甚至他还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运气来了,好运气。

内心激动的范云,甚至还“嘿嘿哈哈”,打了一套擒敌拳。

远远的,一个手持一根长长的粪勺,正在给菜地浇肥水的老头,听见了范云的喊声,停下了自己手上的活。

他远远看着范云。

而忘了自己的工作。

这就导致老头将一大瓢肥水,全都淋在了菜叶子上。

范云将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了,这才骑上三轮车,直奔仓库。

三轮车上。

被扑面而来的冷风从晕乎乎的状态吹醒的范云,决定明天跟吴姐请一天假,然后再说。

他现在考虑事情,也尝试着,预留余地了。

这是。

一个可喜的变化。

他同时决定,先不告诉李希刚,当一切都真正落实了,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了,再告诉他也不迟。

再说了,李希刚还在集训,要想告诉他,还要去派出所找他。

没必要。

“没必要!”范云摇摇头。

当范云将自己明天要请假的事告诉了吴姐时,她将那张圆脸从一大堆票据和91颗算盘珠子中间抬了起来。

她面露难色的道:“明天恐怕不行,明天老吴不在,仓库里一下子抽不出人来帮你顶班。”

她可真会说话,都在帮她做事,她却把帮字用在别人身上。

范云用诚恳得不能再诚恳的表情和语气告诉吴姐,自己明天是真的有事,十分重要的事情。

正在他舌尖上打滚的那些赌咒发誓的话,几乎马上都要从他嘴里脱口而出了。

吴姐的牙口也咬得够紧。

但是,还是被范云磨开了。

大概是她认为范云自从来到这儿,表现一直都很好,也很卖力气的缘故吧。

“……但是,如果请假的话,明天是没有工资的,另外,也不包中午饭的。”

亲兄弟,明算帐。

范云不在乎,工资不工资,饭不饭的,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真等他明天复试成功了,这半个多月的工资他都可以不要了。

是的。

就在刚才,当吴姐紧咬牙口看似牢不可破的时候,几乎失去耐心的范云甚至打算直接辞工了。

下班。

开心。

自从希刚去了派出所集体宿舍住,范云这两天都没有回去吃晚饭。

希刚不在,他怎么能吃得下东西去?

别说吃东西,现在就连住在他家里,对范云都是一种惩罚。

十分难受。

他就在外面吃。

他已经连着吃了两个晚上米粉了。

今天是第三天。

这两天。

每天下了班后,他就在灵渠水街逛一会儿,或者到水街与湘江路交汇的一个名为秦皇宫的景点溜达一会。

秦皇宫的设计,据说是桂林的设计师们,参照历史上秦朝的建筑风格,并揉合了史书中有关阿房宫的一些描写而画出的图纸。

范云在这儿转了两天,感觉还行。

青砖古朴。

灰瓦厚重。

走廊飞檐,小桥流水,依照地理顺势而为落成的这个小小景点,每天倒颇有一些游人,在此摄影留念,流连忘返。

主要是免费。

每晚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秦皇宫的门口,都会渐渐聚拢一帮大妈在那儿跳舞。

音箱的大喇叭叫得十分卖力:“一年有三百六十五个日出……每一天我都要祝你快快乐乐……”

大妈们的业余生活,很丰富。

小城的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的走进了人民群众中。

范云东逛西逛,逛累了,就到万里桥上坐一会儿。

顺便,看看南来北往的客人。

看看哪一位。

更像桥下的游鱼。

饿了,就到桥头的万里香米粉店,去吃米粉。

万里香米粉店宽敞的店面,从里到外摆了十几张四方的八仙桌,每张桌,都配着两对长木凳。

店门两旁挂着一副紫檀木对联:万里飘香喜迎八方来客、千古留名笑送四海亲朋,上面横匾上是——宾至如归。

木头是好木头。

对联是好对联。

古色古香的木联上雕着春兰夏荷,秋菊冬梅,完全符合国人心中的寓意与审美。

对联两边墙上的砖缝里,各挂一根大木头橛子,上面挂着一串串风干了的蒜辫,红辣椒串、黄澄澄的大玉米棒子等农作物。

寓意丰收、吉祥。

米粉也是好米粉。

好吃。

有络绎不绝到店里吃米粉的客人为证。

虽然是米粉店,但品种绝不是那种用筷子一夹就断的广东米粉。

这儿的米粉就跟这儿的劳动人民一样,很有韧劲。

都是石磨米粉。

粉有米粉、切粉、红薯粉。

配粉的有锅烧、牛肉、火腿肠。

配食装在收银员桌上的食品筐中,有油条、麻团、大烧饼。

另有一张桌子,摆着七八个白瓷碗,里面盛着卤水、黄豆、蒜茸、豆角、海带丝、辣子麻油、萝卜丁等可以自由添加的配菜。

据万里香米粉店那个满脸和气生财,自称已在这里卖了祖孙三代米粉的老板讲。

“话说,天下米粉出桂林,桂林米粉出兴安!”

范云边点头表示附合,边大口大口吃粉。

“老人们常说,米粉,是以前秦将史禄,奉秦始皇的军令,解决征岭南的大军粮草问题,并决定在兴安开凿灵渠时所发明的。”

有人愿意听,万里香的老板就愿意讲。

“据说,那些秦兵秦将都是吃面条子的陕西人,吃不惯咱这边的大米,史禄就找到军需官,两个人一碰头一商量,就决定把大米当白面来磨,来加工制作。”

“听说是的,但不知道是真是假。”范云插话道。

“既然大家都这样说,多少应该都有些道理。”

范云点点头。

他认为,说不定是当时的老百姓,贿赂了秦军的炊事班长,才拿到了米粉的加工工艺和绝密配方的。

又或者,米粉其实是当时水土不服的秦国兵将抓来了本地的土著老百姓,限时弄出的一道美食也未可知。

弄不好后者可能性更大。

范云很喜欢吃配食中的锅烧。

一大块四四方方,连皮带肉,肥瘦相间的猪肉,用配料腌制好了后,放进大油锅中慢慢的炸。

炸一会,翻一下,直至炸得猪皮上鼓出一粒粒的气泡,而猪肉也已呈现金黄色的色泽后,才用大铁钩子从油锅中捞出来,放在竹筐中控油、晾透。

吃米粉的时候,切上一点外酥里嫩的锅烧,再浇上店家据说是祖传配方熬制的卤水,加上花生、干豆角葱姜蒜等配料搅拌均匀。

吃上一口。

呀哈。

还要第二口,第三口……一直吃到碗见底。

如果客人是早上来,来得够早,还可以喝上一碗熬得香甜可口,免费的豆汁。

这样的美食,这样的实诚待客,生意如何不兴隆。

这样的生意活该兴隆。

范云接到了杨宗玮让自己明天复试的亲口通知,又如意的请到了假,他觉得,今天的一切都很如意。

就连他看到万里香米粉店老板那张写满“自古男儿多奇痣”的脸时,也觉得那张脸十分可爱、可亲。

他抽出一根白沙敬了过去。

米粉店老板连忙接在手里笑道:“你吃烟,你太客气了,每一次都是你发烟给我吃。”

“高兴。高兴。”范云笑容可掬道。

“那是,那是,今天来几两?”

“二两就可以了。”

“二两米粉,多加点锅烧。”米粉店老板高声吩咐站在锅边手持漏勺准备下粉的阿姨。

“今天天气不错。”范云道。

“是啊!今天交春,快了,春天快来了。”米粉店老板点燃烟抽了一口,徐徐道。

是哪!

春天快来了。

第二天。

八点。

范云将一支精装白沙烟敬给坐在办公桌后的杨宗玮。

明知道杨宗玮不抽烟,也要敬过去表示。

抽不抽,是别人的事。

敬不敬,却是你的事。

杨宗玮仔细看了范云的身份证与退伍证,并将他的身份证号码与名字,写在花名册上。

“你在武警部队当兵?”

“是的。”

“那我考你一下,部队的三大条令,都是哪些?”

“队列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

杨宗玮点点头。

“那我再问你,队列动作有几种步伐?几种转法?分别是什么?”

“队列动作有三大步伐,分别是齐步、正步、跑步;另外,有两种转法,一种是停止间转法,另一种是行进间转法;其中,停止间转法又包括……”

“行了,好了。”杨宗玮制止了范云继续说下去。

他站了起来。

“走吧,跟我到操场上去一趟,考核一下你的体能。”

范云最不怕这个,刚刚才复员,浑身都是力量。

一百米,十秒八一。优秀。

俯卧撑,一口气做了一百一十五个。小意思,最多的时候,范云能做一百八十个。

然后就是单杠。

拉了十六个。

杨宗玮已经很满意了:“不错不错,范云,你这个综合素质非常好……”

其实,刚才范云做俯卧撑做得太急了一些,没有留一些力气拉单杠,本来,他可以拉二十多个。

因为俯卧撑完了,休息了没三分钟又来拉单杠,臂力还没完全恢复过来。

但是。

就这样,也已经十分不错了,在前来城管队的这一批小伙子中,他也算是名列前矛的佼佼者了。

杨宗玮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面盾牌,和一支警棍,他指了指放在草地上的那套器械:“范云,警棍盾牌术,会不会打?”

没问题。

都是范云的强项。

范云点点头:“我试试,但就怕打得不好。”

“打得不好没关系,去,试试。”

“好,那我试试。”

范云将那只军绿色的盾牌,后面两条安全带套在左臂上并拉紧,然后把盾尖立在地上顿了顿,右手抄起那条黑色的橡皮胶棍收于右肘部位,身体前倾,左腿微微向前呈弓步,做了一个预备姿势。

“哈!”

“啪!”

范云冷不丁这一嗓子。

把旁边帮杨宗玮拿本子的小伙子,吓得本子都“啪”的一声掉在地上了。

范云一个防前直刺,“哈,”紧接着右腿抬起向外一踹,踹完,盾牌迅速跟上,衔接上第二招侧踹迎防,“打”!

“打”“哈”“打”“打”,……“啪啪啪啪啪啪啪”……

二十招警棍盾牌术随着范云最后一招防踢直刺,完成收工。

这哪是“怕打得不好!”

而是很棒,非常棒!

范云的打打哈哈声,吸引了好几位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过来围观。

第14章 搬到宿舍

低调。

低调。范云看了看围拢过来的人群,默默地对自己说。

夹着尾巴做人。

他极其谦逊地掏出烟,对着周围的人敬了一个遍。

杨宗玮拧着的眉头,早已舒展开来,他又打量打量范云:“嗯,不错,这样,你跟我来一趟,我给你开个入职表,然后,你拿着去办理入职手续。”

他看了看人群中一个身材瘦小又精明能干的城管道:“侯哥,你等下跟着一起来,带这个……嗯,范云去办一下入职手续。”

“杨队,我还有事。”瘦子侯哥道。

“要不,让老魏带他去吧!”

“也行,老魏,你等下一起来,带下范云,带他去办下手续。”

旁边的一个麻子脸抹了一把胡子拉茬的下巴道:“你有个屁事啊猴子,你下午又不出勤。”

“我真有事,老魏。”瘦子侯哥对老魏挤眉弄眼道。

他朝老魏打了个拱手:“辛苦,辛苦魏老板。”

“滚蛋。”

“行了,散了吧,都散了吧。”杨宗玮道。

“你俩,跟我来。”

杨宗玮给范云开好手续,然后,麻脸老魏就带着范云去找人事办入职。

有人带着,办起事情来就快多了,范云将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一口一个师傅,叫得老魏感觉今天不把范云的事办得妥妥帖帖,就会辜了师傅这两个字似的。

他不但带范云办好了入职,领了服装,还带着范云到城管队的宿舍转了一圈,并帮范云安置了一个床位。

烟敬着,师傅喊着,效果不错。

说实话,范云一进这个安置在二楼的城管宿舍,眉头都皱起来了。

太乱了。

门上的锁,四颗螺丝掉了三颗,剩下一颗用自己的摇摇欲坠向范云表示,这道门已经很久没有锁过了。

推开门。

门后面是个小杂物间。

也是个小百货。

大到烂床板、破床架;再到甩衣服的洗衣机滚桶,早已不摇头的落地扇;小到破床单被罩,棉胎水桶,席子板凳,扫把拖布,等等等等,应有尽有。

一股霉味隐隐传来。

范云看得直皱眉,他很奇怪老魏的视若无睹,从容坦然。

再往里一点,是个一览无余的大厅。

说是大厅,其实就是一个房间。

房间里,从左到右摆着四张铁架子高低床,其中,左右靠墙的两张下铺已被人占用,并用布帘子围了起来,看不清床上究竟是什么情况。

中间两张床,左边的下铺也已经有人。

那个人,范云认识。

正是那天排队的时候,推掇过范云的那个大胖子——唐彬。

老魏指了指中间另一张空着的下铺:“那儿还有一个下铺,你可以睡那儿。”

唐彬本来正半躺在床上,眯着眼睛不知道琢磨什么。

看见老魏来了,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满脸堆笑道:“魏班长,你来了。”

老魏回了唐彬一个笑脸:“啊!唐彬,今天没上班啊?”

“我今天休息,魏班长。”

“今天休息,怎么没回家去看看。”

“啊!没回去,懒得回去,反正回去也没有什么事。”

“嗯,那倒也是。

对了,今天来了一个新同事,范云,以后他也住这个房间,有什么事情,你们多交流。”

“好的魏班长。”唐彬答应得挺痛快。

“那行,那就这样吧,范云,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问唐彬,他比你来得早,那我就先走了。”

范云又敬了老魏一根烟,将他送出门外。

“师傅慢走。”

“行,行,你自己安排安排,下午可以去买点个人用品,到了这里,一切自己搞定。

记着,明天正式上班,穿制服啊。”

老魏很尽职尽责,本来杨宗玮已经告诉范云了,明天正式上班,他仍然对范云再重复一遍。

“好的师傅。”

范云发烟。

当然,也少不了唐彬那根。

唐彬似乎已经把那天的事忘了,又或者,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心宽体胖嘛!

他站起来,一手扶着范云那张床的床腿,一手指着床板道:“这个床板太薄了,你可以去门后面那个小房间里再搬一张过来,或者把上铺的挪下来,然后两张床板叠在一起铺,那样,就牢实多了。”

范云看了看他的体型,心想:别说两张,就是三张,您也不嫌厚啊。我可不像你,我有一张就够了。

但范云转念一想,还是按照唐彬的指导,又去杂物房搬了一张床板过来。

杂物间的每一样东西,都让他直皱眉。

他决定出去买点东西回来,特别是洗衣粉。

回来,一定要将自己睡觉的这张床,彻底搞一下卫生。

见面三分熟的唐彬,要范云给他带一瓶大矿泉水回来。

范云点了点头。

“好,走了,我去了。”

来到街上,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先去一趟仓库,找一下吴姐。

吴姐老远就看见范云了。

她站在仓库门口,笑着对范云道:“不是说请一天假的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事情办完了?”

她觉得范云这小伙子真不错。

她以为范云办完了自己的事,又来仓库干活了。

范云心想:当然办完了,不但办完了,我还是来辞工的。

“正好,现在有一车货要装。”

吴姐对坐在仓库里面一堆牛奶上的司机道:“快点,快把车倒过来,装货了。”

范云想辞工的话都出来半截了,生生咽回去了:“那个我……好,装货。”

货也不是特别多,大半个小时就已经全部装好。

范云这才将来意说给吴姐:“姐姐,我是来辞工的。”

“嗯?什么?”

“我是来辞工的,麻烦姐姐……”

吴姐这才反应过来,她的脸上,瞬间变幻了好几种表情,突然?惊讶?奇怪?

但是,仅仅是瞬间。

绝对不会超过001秒。

她刚才看见范云来时的笑容,似乎被范云辞工的消息给打劫走了。

她面无表情地对范云道:“哦!不干了,怎么了?不是干得好好的吗?”

“那个……我去城管队上班了。”

“哦?你当上城管了?”吴姐的脸上,瞬间又露出了笑容。

“恭喜恭喜啊!”

她的表情库真丰富,看上去变化多端。

工资结得很快。

范云拿到了他踏入社会后赚取的第一笔财富,虽然数额少得不值一提,但是,每一分每一毫都来得光明正大,都是他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后赚来的。

范云十分高兴地从吴姐手中接过那一叠薄薄的钱,点也没点一下,就塞进了自己的裤袋。

吴姐脸上挂着的笑容,仿佛从此再也不会取下来那般:“弟弟,真不好意思,刚才还累你,帮忙装了一车货……”

范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也对她笑道:“应该的姐姐,帮着装一车货算什么。”

吴姐从旁边,提了一箱牛奶递到范云手中:“弟弟,你在我这里干了这么长时间,平时难得喝瓶牛奶,这一箱,算姐姐请你的。”

“不不不,我不要。”范云连连拒绝。

吴姐假装愠怒道:“拿着,你再这样见外我就生气了,喝一箱奶,姐姐请得起,以后弟弟想喝牛奶,就来我这里拿。”

范云再三感谢,收下了那箱牛奶。

如果他不收下,那就是看不起吴姐——她说的。

许多人在这种情况下,真的确实不知道怎么拒绝。

例如。

“你不收,就是看不起我!”

“这杯酒我敬你,我先干,你随意。”……

…………………………

范云拎着牛奶,走到街上。

抬头看看天。

白云朵朵如一道道帏帆划破蔚蓝色的海面。

范云都没有注意,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天空,已经放晴了。

手里有钱了,该买的东西就要买。

范云先是买了一只大塑料桶,他选来选去,选了一只红色的。

无它,只因此桶更厚耳。

牙膏牙刷,买。

毛巾香皂,买。

拖鞋衣架,买。

席子枕头褥子被子,统统的买,凡是范云感觉应该买的,必不可少的,买买买。

范云心想:有钱的感觉真好。

他忽然觉得,从前在部队,每个月三十五块钱的津贴费,从月头用到月尾,自己居然还能剩下个三块五块的,真是不可思议。

并且,该买的如信封信纸,洗衣粉香皂那些东西,自己都能一样不少的买买买,然后还可以剩点钱,晚上偷偷爬过部队高高的围墙,去门外那个小卖部买一些零食吃。

哦!

我的军营,永别了——范云在心中默喊道。

最后,范云还帮唐彬买了一大瓶娃哈哈矿泉水,拎回了宿舍。

“多少钱?”唐彬问道,他从枕头下抠抠索索着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元人民币,朝范云一扬手。

“给!”

“算了,一瓶水,又不值钱。”范云摆摆手。

“我请你了。”

唐彬倒是不拿自己当外人,他接过那瓶水:“谢谢,谢谢。”

范云去二楼走廊尽头的洗澡间接了一桶水回来,搞他床位的卫生。

洗手间的门,也不知何年何月被何人给踹破了,上面还有一个清晰的,绰号“军勾”的部队陆战靴的大鞋印子,借以宣告那一定是一个性格暴燥之人。

门上的拉手,早已不翼而飞,现在已用一根铁丝代替。

里面。

洗脸盆旁边,残破了的香皂盒中,是一块已经风化成粉拾不起来的香皂头。

一堆用过的牙膏管堆在台面上,中间满是污泥,快脏得连它们的妈妈都不认识它们了。

地上,到处是一次性海飞丝洗发水的小塑料袋。

搭放衣物与毛巾的不锈钢衣架,脏得让人宁愿把衣物放在洗手盆上与牙膏们沆瀣一气,也不愿放在那个衣架上。

“他妈的。”范云骂道。

没办法,只有自己动手了。

坚苦奋斗,自力更生。

范云在水中兑了一香皂盒的洗衣粉,搅得桶里全是泡泡,从右边角落里的那个上铺,拽过一块白色的旧t恤,“哧啦”撕了一块下来。

唐彬说了,t恤无主。

不费吹灰之力。

只因t恤已年迈老朽。

卫生搞起来。

范云从上到下,将他那张床擦了一个遍,一个死角也不放过,包括每一条床架,每一寸床板,床头床脚,包括床腿都仔细擦了又擦。

就这样,范云还是感觉脏。

等下还要再擦一遍。

“脏死了!”

唐彬抽出一支烟来朝范云扬了扬,示意范云暂停:“抽支烟再弄,不着急!”

范云看了看手中湿漉漉的抹布,以及刚才右手上不小心被划了一条小口子的食指,吁了一口气:“吁……”

他将抹布摔进塑料桶里,甩了甩手上的水,接过烟来。

事实证明。

许多关系都是可以“烟酒烟酒的”。

有相同的爱好,是可以迅速拉进彼此关系的,譬如——烟。

你敬我一支,我回赠一支,一来二去就熟了。

人就是这样的。

唐彬上半身靠在一只大枕头上,右手朝地上弹了弹烟灰:“……其实咱们这个房间,就咱俩人住,你没来之前,这十来天,就我一个人住。

那两张床,虽然有人占了,可是他们一般不来,除非队里有紧急任务的时候,才来住一下……”

“哦!”范云并没有多说什么,住不住,那是别人的事情,他管不了,也管不着。

不感兴趣。

“你有没有女朋友?”唐彬问道。

“没有。”抽完了烟,范云继续搞他的卫生。

“哦!……其实,你别看咱们这儿条件不是很好,可是有一点,却是非常好的。”

“哪一点?你说什么啊?”范云听不懂唐彬的话。

“嗨!兄弟,你不懂,你都没有女朋友,你懂什么?”

范云停了下来,他将目光投到唐彬那张胖脸上。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有女朋友,又没地方那个的话……你看咱这里,又安静,又安全……你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回避的,真的……”

范云明白了他的意思。

痞子。

如果搁在以前,范云一定会从水中捞起那块破抹布,塞进唐彬的嘴里。

在他的心中,爱情,那么神圣!那么美好!根本容不得一丝一毫的玷污。

他梦中的爱情。

是那样的。

……她就像春天里的一朵花一样。

含香、带暖。

她将自己歪成风中的一截绿枝,伏上他的肩头。

他肃立、侧脸。

她巧笑、嫣然。

仿佛扉页上两朵花瓣,足以象征他们一生中眼里从没有别人。

仿佛幸福,从没有那么的奢侈……

范云默不作声,手上加了三分力气,将床擦得“嘎吱嘎吱”直叫唤。

第15章 吃火锅

范云收拾好床铺,把自己撂在了软绵绵的枕头与被褥里。

一躺下,就不想起来了。

人啊!

真是一种享乐容易吃苦难的动物。

从未有人说:“我就是喜欢吃苦,一天不吃苦,就不舒服。”

那叫受虐狂。

人格分裂。

范云感觉自己不能这样躺着,应该一鼓作气,将那间洗澡间也给打扫一下。

他一手拎着扫把水桶,一手拎着装棉被的那只大塑料袋去了洗澡间。

所有的东西,统统扫光。

除了唐彬口中的:“窗台上那瓶洗发水和沐浴露是我的。”

滚蛋。

该找妈的找妈。

该找爸的找爸。

所有让范云觉得不顺眼的东西,都被范云塞进了那只大塑料袋。

他提起满满一桶水,往外就倾。

“哗!”

“哗哗哗哗……”

干净。洗澡间里所有的污泥、灰尘,统统被冲进了下水道。

…………………………

第二天上班,杨宗玮杨大队安排范云跟队,就跟老魏的队,跟他出勤,去熟悉业务。

其实,昨天晚上,胖子唐彬已经提前帮范云熟悉了一些了。

“范云,咱们这个工作,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就是一点,灵活。切记,灵活。”

范云点点头。

“咱们这活,都是在县城打转转,什么乱摆乱放的啊,什么无牌无证的流动小贩啊,什么乱张贴乱悬挂的啊……等等等等,都归咱们管。”

这些范云知道。

“咱们这活,权力不大,管得不少,管重了,那些老百姓们骂娘;管轻了,又会挨领导批……兄弟,咱这活可不好干。”

看来,唐彬这些天的班没有白上,不但深有感触,还颇有心得。

但是,范云坚信一点:车到山前必有路,事在人为。

麻脸老魏喊道:“来来来,咱们今天安排一下。那个……赵艳玲,你今天继续跟唐彬一组,你们这组负责老广场和老菜市场那个十字路口,那四条路。

那个何兰芬,你和梁蓉负责从老菜市场到教育路口这一截的两边马路,以及老菜市场另一条顺着城台路到师范学校门口的那条路……

范云跟我,负责县政府一带。”

他这个安排,大家倒是都无话可说。

老城管都知道,县政府门口不但交通队工作压力大,城管工作压力也大。

大家的工作时刻都在那些领导们的监督之下,做得好,得不到什么表扬,做得不好,说不定随时就会有政府里的某一间办公室里的电话,打到杨宗玮那儿去。

范云就跟在老魏身后,亦步亦趋,踏上了工作岗位。

原来,各行各业都有小门道啊!

范云感慨着。

平时里,只看着那些城管队员们在马路两厢走来走去,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的模样,可是,真要轮到自己干了,才发现——累!

真累人!

不光腿累。

嘴巴也累。

范云有点穿不惯皮鞋,可是,又不得不穿,他跟在老魏的旁边,溜达来溜达去,不到两个小时,就感觉小腿发酸,脚背发涨,继而,右边的小脚趾头被皮鞋挤得开始隐隐疼痛。

城管队发的这种三接头皮鞋,太硬了,范云应该领大一号的,他太低估这种皮鞋的老流氓,与自己双脚的抵抗力了。

嘴巴累,就更不用说了,他在费劲九牛二虎之力,规劝一个小五金店的老板娘,将按规定不准摆在门口的桌子搬进铺子的时候,初步见识了这些生意人的伶牙俐齿以及利害。

“摆个桌子怎么了?啊?这么一张小小的桌子,怎么就影响市容了?

要说影响市容,那马路边上那些摩托车、单车,是不是更影响市容,更不应该停?

我看,干脆,连人也别让在路上走了……影响市容!”

扎着高高马尾辫的小五金店老板娘,“通通通”一阵机关枪似的话,差点没把范云噎死。

他看看不远处的老魏,目光中满是求助的意思。

老魏似笑非笑瞟了一眼范云,他站在一个卖散酒的铺子前,正跟那个铺子的老板说着什么,根本没有过来的意思。

范云觉得,自己不能来硬的。

只能卖惨。

他把前二十年积攒的所有笑容都拿了出来:“姐姐,我这也是没办法,因为这几天有领导来检查,所以外面不让摆东西……”

“你看那个人……”范云用手一指老魏:“那是我们队长,连他也亲自出马了,麻烦姐姐你帮个忙,这几天配合一下,把桌子搬进去吧,姐,现在这条街我负责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找我……”

呵呵。

范云替老魏升了官。

同时,组织了一套听上去似乎十分真诚的说辞,游说马尾辫子。

马尾辫子黑着的脸渐渐缓和了下来,她站在门口,看了看两边的店铺。

两边的店铺门口干净得很。

她朝范云摆了摆手:“行,我知道了,等下我就把桌子搬进去。”边说,还是边将桌子,搬进了店里。

“谢谢!谢谢姐!要不要帮忙?”

“不用!”

范云看看老魏,老魏给他亮了一个大拇指,点了个赞给他。

这一点点小小的胜利又算什么呢?

不过是这座几十万人口的县城奏响的交响乐中,两枚小小的音符碰撞到了一起,然后,发出的一阵悦耳旋律。瞬间,又融入万人大合唱里了。

这样的事,以后有的是。

到了中午,老魏抬手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这样,范云,现在是吃饭、午休时间,你先去找地方吃饭,吃完了饭找地方休息一会,下午一点五十,咱们在县政府门口集合。”

“那你呢?师傅。”

“我回家吃。”

第一天跟着老魏师傅上班,怎么能不表示表示呢?

范云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师傅,今天中午不要回去吃了,我请客,咱们就在外面吃吧。”

老魏看看范云:“那多不好意思,我还是回去吃吧,家里给我留着饭的。”

“不不不,师傅,我一个人吃也是吃,咱两个人吃也是吃,再说了,咱正好可以边吃边聊,我还有好多东西要向你学习请教呢?”

范云的话让老魏不好再推辞。

他点头同意。

此时,他与范云已经走到了老广场,恰巧遇上了唐彬与赵艳玲,唐彬喊道:“魏班长,吃饭去?中午到哪里吃?”

老魏点点头。

范云招呼道:“中午我请客,大家一起吃吧,吃什么好?”

鹅蛋脸上纹着青青的眉毛的赵艳玲笑道:“去吃牛八宝呐!”

行,那就牛八宝。

范云对老魏着:“还有两个大姐呢?叫上她们一起来。”

“行,唐彬,你去叫何兰芬和梁蓉,叫上她俩,到上次咱们吃的那家来,我们三个先去点菜。”老魏道。

“得嘞!”

赵艳玲道:“快点,走快点,要不等下她们都回家了,你快去老菜市场那儿等她们,她们的单车都停在那儿的。”

“知道!知道!”唐彬头也不回,匆匆而去。

范云跟着老魏和赵艳玲,从老广场可以直通万里桥、百街里、直抵湘漓停车场的一座古戏台旁边穿过去,然后到了渠水边往右一拐。

第二家店:老地方牛八宝。

吃饭的人挺多。

赵艳玲指了指靠墙的一张矮矮的方桌:“坐那儿。”

围着围裙的服务员兼老板娘送上茶水与一盘瓜子:“几位?”

“六个。”范云道。

碗筷送上。

茶斟上。

赵艳玲抓了几粒瓜子,边磕边吐皮,“噗,噗!”

瓜子始沾美人唾,飞入寻常酒宴中。

范云也磕。他打量了一下这家小店,不大,摆了四张桌,其中,有两张桌已经吃上了。

这家店的牛八宝,很有特色。

连器皿也极有本地特色。

三十公分高的方桌,被木匠在中间掏了一个圆圆的洞,一个如同特大号草帽的铁炭盆,架在桌子中间的洞里,炭盆里是一堆正燃得“噼里啪啦”的木炭,时不时,有火星“啪”的一声,迸出老远。

另一枚火星也“啪”的一声迸出来,不知道它是要与敌人同归于尽,还是:千万里,我追寻着你……

木炭上,架着火撑子,夹炭的铁夹子斜插桌子与炭盆的空隙里。

不一会儿,一大锅热气腾腾的底锅端了上来,放在了火撑子上。

然后,切成一碟碟的牛百叶、牛肠、牛肉片、牛心牛肺也端上来,围放桌边。

另外,还有一盘子切片的芋头,一碗嫩水豆腐,外加一筐青菜金针菇。

赵艳玲用火夹子将炭火拢了拢,本来就是开锅汤的底锅,不一小会,就咕嘟咕嘟开始冒泡了。

正好。

此时唐彬也带着何兰芬与梁蓉过来了。

范云问老魏:“师傅,喝什么酒?”

“酒就不喝了,下午都还要上班,吃点饭就可以了。”

老魏边回答范云边招呼后来的两位女将:“芬芬,梁蓉,坐,快坐。”

唐彬道:“酒不能喝,那大家就喝点饮料吧!”

他转身喊道:“老板,老板,来一瓶大瓶的可口可乐,再来一瓶雪碧。”

范云点点头:“一样来一瓶。”

眼睛细细小小的梁蓉一边给何兰芬倒了杯热茶,一边笑道:“哎哟,今天中午,唐彬请客啊?”

长得肉肉的何兰芬也道:“唐彬,你请客啊?”

唐彬摸摸脸,抠了抠上面一颗红得发黑的痘:“对!我请客,你们千万别客气,今天中午,一定要吃饱吃好。”

老板娘送来可乐与雪碧。

范云拧开可乐,先给老魏倒上,然后赵艳玲、梁蓉……依次倒去。

唐彬拧开了雪碧:“我喝这个。”

何兰芬道:“唐彬给我倒一杯,我也喝雪碧。”

菜已齐。

酒已满。

老魏举起杯子:“今天,咱们这个队伍又来了一个新同事,范云,以后,在工作中,咱们这些老大哥老大姐们,都要热情地给他帮助,多说,多教。”

范云赶紧也举起了杯:“哥哥姐姐们,我刚来,什么都不懂,以后,上班的时候,如果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大家一定要帮我指出来。”

赵艳玲笑道:“不着急,慢慢来,泰山不是一天堆的,火车不是一天推的,干着干着,就什么都懂了,什么都会了。”

梁蓉道:“就是,就像唐彬一样,对不对?哎!唐彬,你现在业务都熟悉了没有?”

唐彬举着倒满了雪碧的杯子:“差不多了吧!我感觉差不多了。”

赵艳玲道:“差不多?差多了,今天中午,你连一个踩三轮车的小贩都搞不定……”

唐彬赶紧将杯子跟她一碰:“喝你的可乐,什么搞不定,我是看他上了岁数了,可怜他,懂吗?”

老魏道:“原则要坚持,方式方法也很重要,干我们这个工作,处理问题的时候,头脑一定要灵活。”

其余五个人齐声附合老魏,大家一饮而尽。

范云从老魏开始,打着圈,每个人都敬了两杯饮料,他自己喝的最多,幸好不是酒,如果今天中午喝的是酒的话,他早就醉了。

初入社会的他,还没有学会油腔滑调,推诿搪塞着去挡掉自己不想将就的东西。

但是,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是,今天,他接触的,都是一些与他一样出身平凡的人,这些人,每一个都能配得上他口中喊出的哥哥,或姐姐。

牛八宝的味道很不错。

唐彬吃得额头见汗,他已经解开了衣襟:“哈……啊……辣得真过瘾。”

锅里本来已经放了辣椒的,他还嫌不够味,还把老板送来的小碟中的辣椒酱拨了半碟到自己的碗中,然后,去蘸那些热气腾腾的牛肉牛肝牛百叶。

三位女将吃得斯文多了,夹点,吹一下,然后慢慢嚼着吃。

范云以前没吃过这个,今天第一次吃,觉得味道挺好。

关键是底锅好。

据说好吃的都有大烟壳子,不知道是真是假?

其实,火锅他没少吃,也类似于这种吃法,若说与这牛八宝有什么不同,也就仅仅叫法不同而已。

在本地农村,冬天的时候,通常也是将所有的配菜煮在一个锅里,煮好了,端出来,同样这样架在炭火上边热边吃。

这个,其实就是桂北一带的一种土火锅罢了。

与大城市中,那些酒精炉,煤气灶的火锅,大同小异,若说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那些干净,而这种土锅底下“啪啪”的火星乱飞。

有些飞到锅中。

有些飞到碗中。

甚至,还有一颗飞进了唐彬敞开的怀里。

第16章 初见唐若

投怀送抱的火星子烫得唐彬立刻弓起背来,他一只手捏着衣服的两粒扣子,往前抻着,试图将那粒火星子从怀里请出来。

唐彬被火星子烫得呲牙咧嘴、狼狈不堪的模样,把大家都逗乐了。

“哈哈哈哈……”

在这个宁静的春日午后,有谁会留意这个地处南疆的小城,这个小城的这条水街,以及这几个坐在毫不起眼的小饭馆中吃着八元一位的廉价火锅,嘻嘻哈哈的普通人呢?

在这2001年的春天,千年虫与世界未日的预言早已不攻自破,遥远的星河,也没有看见动机复杂的外星人驾着银色的飞碟,闪着不可逼视的光芒划破天际,瞬间来临,光顾茫茫宇宙中这颗蔚蓝又孤独的星球。

这颗星球,仍然围着太阳,日复一日孤独的转着。

不知从何日开始。

亦不知从何日而终。

而这颗星球上的居民,每一个人,亦只知昨日与今时,而不知明日又何如!

…………………………

一眨眼,范云已经在城管队上了半个月的班了。

工作。

一旦熟悉了工作,剩下的,便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了。

天空亦如是。

每日阴了,晴了。

每日都有飞鸟划过。

“吱吱吱吱吱……”

范云站在县政府通往老广场最陡的那一截坡上,眯着眼睛,抬头看着对面新华书店五楼上的一个广告牌。

摇摇欲坠。

金灵渠广告有限公司。

阳光透过楼间那些纵横交错,不知用途的电线绳索,以及楼角间的缺口,投影在范云的脸上。

炫目,耀眼。

范云的眼睛眯得更厉害了。

“好危险哦!”

“是啊!要赶紧想办法弄一下哦,掉下来砸到人,可就不得了喽!”

“就是滴,那个广告牌马上就要掉喽,怎么也没得哪个管一下?”

“这个应该是政府管的吧?”

有困难,找政府。

有问题,找政府。

来不及。

范云觉得,必须立刻采取措施不可了。

他快速走到新华书店楼下,找到书店的店长,一个戴眼镜留分头的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找他借了三个黄色的塑料警示牌:防止摔倒。

这是这家书店仅剩的三个警示牌。

又脏又旧,已经积压在仓库里,八辈子也卖不出去了。

范云又问眼镜要了一些捆书的红色塑料绳,然后,将那三个塑料牌摆在上方那个摇摇欲坠的招牌,可能会跌落的地方。

尽量不影响交通。

尽量范围大一些。

范云用红色绳索将那三个塑料牌连在一起,这样,就形了一个毫无规则与美感的圈。

带缺口的圈。

圈里如果坐的是唐僧的话,想必白骨精不用施什么妖魔诡计,就能轻而易举用一阵狂风将唐僧吹走。

弄完这些。

范云顺着新华书店旁边一条连台阶上都贴满广告的楼梯,“噔噔噔噔”上了五楼。

五楼。

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一个体态丰腴的小妹站了起来:“先生,请问你找谁?”

您呢,字典里没有这个字?

这小妹,尊称都不会用,差评。

范云并不计较这些。

“你们公司悬挂在外面的广告招牌,上面的固定螺丝已经快松完了,那个招牌,马上就要掉下来了,要马上采取措施,想办法处理一下。”

“好的先生,我等下报告给领导。”

等什么等。

乱弹琴。

范云大声道:“你现在就去找你们领导,让他马上,立刻处理,很危险,知不知道?啊?

下面就是人行道,人来人往过路的人那么多,万一招牌掉下去砸到了人,怎么办?啊?谁负责?”

前台小妹肯定不能负责。

她见范云说得如此严重,立刻拨通了领导的电话,电话中,将范云的意见一五一十给领导汇报了一遍。

范云指着电话机,大声道:“要快,马上就要来人处理。”

人来得很快。

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保养很好很富态的女人。

“先玲,怎么回事?那个招牌怎么回事?”

叫先玲的前台小妹在那女人面前垂手而立:“唐主任,这位先生说,咱们公司挂在五楼外墙上的广告招牌松了,马上就要掉了。”

“是吗?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去看看。”

范云道:“我也要看看。”

前台小妹先玲带路。

看了。

确实要掉了。

足足有几十斤重的槽钢焊成的广告招牌的铁架子,四颗固定螺丝已经掉了三颗,现在铁架子已经反转了一个个,斜到下边去了,全靠仅剩的一颗螺丝维系着它与招牌的约定:你若不弃,我必不离!

女人看完。

“先玲,打电话给电工曾志平,让他快过来一趟。”

“主任,曾志平出公差了,下午才能回来。”

“哦!他出公差了!我忘了……那咱们公司有没有男的在?李勇他们几个?”

“没有,都出去了,现在只有业务部的唐小兰唐经理在,还有财务部的李总,她们部门没有男的……”

“哦!”那个叫唐主任的女人双手握拳,搓了搓手。

“要不……先玲,你去朝阳路口那里,喊几个民工过来。”

“嘎吱!”或许那个招牌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等不得先玲去替它喊民工了,它嘎吱吱又叫唤了一声。

它在提醒唐主任,对自己的重视与处理需要马上、立刻,一秒也不能再耽搁了。

范云赶忙从窗口探出身去。

要掉下去了。

最后一根螺丝。

断了。

整个铁架子,现在吊在一根横贯马路的白皮线上,一边卡在墙上,一边悬空挂着。

一阵大风。

一辆载重货车过路引起的震动。

甚至,一个醒来找妈的娃娃的啼哭,都足以让那个招牌从天而降。

下面,就是人行道。

仍有对那三个警示牌毫不在意的行人,三三两两,并肩而过。

危险!

范云丝毫没有犹豫,他一下子伏在了窗口,双手扣住了广告招牌的槽钢,死死拉住了它。

啪!

那根立了大功的绳索,将接力棒交在了范云手中,终于再也支持不住,断了。

“唰”的一下,软软地垂在了道路两旁的楼壁上。

可是。

窗口太小,不足以将那个招牌拉进房间啊!

唐主任此时也赶紧过来了,她伏在范云的身后,斜着身子,一只手抓着铁架子,另一只手揽在范云的背上。

范云觉得,后背上,瞬间竟然如此软绵绵的。

顾不上波澜。

也顾不上荡漾。

他拉了几次那个架子,发现不可能拽进来。

有点着急的范云大声吼道:“快去,找一根粗一点的绳子来。”

半边身子伏在范云身上的唐主任也急切地喊道:“快,先玲,快去找绳子。”

还好。

先玲的绳子终于找来了。

很及时。

就在范云双臂酸麻,右手食指跟无名指也被墙壁上的瓷砖磨破了皮,鲜血直流的时候,绳子终于找来了。

范云差点就坚持不住了。

这种竭尽全力,歇斯底里咬牙坚持的感觉,十分像他的班长一脸坏笑的看着吊在单杠上的他,一边慢悠悠拉着长腔读秒的时候,那种感觉。

“二十四,二十三……二十……十二……八……七……二……”那些老兵们总是拖着长腔,坏笑着看那些吊在单杠上咬牙切齿的新兵蛋子。

尽量,将他们的潜力往死里练,往死里逼。

软绵绵的唐主任飞快地将绳子从铁架子中间穿过去,往后递给先玲:“接着,拉远点,拉紧!”

两个女人,拉一个铁架子,还是可以拉得住的。

腾出手来的范云,将旁边一张桌面足有三寸厚的大木头桌子用力拽过来。

然后将绳子牢牢系在桌子腿上。

架子与桌子,隔窗相望。

如同牛郎织女。

而那道窗户,就成了挡着它们的银河。

此时范云,才顾得上看手指。

“哎哟!真疼。”

两根手指的关节处,都擦掉了老大一块皮,不疼才怪。

“谢谢,谢谢啊!”唐主任的感谢十分真诚。

范云“嗞……”吸了一口气,他咧了咧嘴,摆摆手。

似乎是故意的,将那两根受伤的手指给唐主任看。

唐主任都看到了。

小妹先玲看了看帽子歪到一边的范云,抿嘴笑道:“跟我到前台吧,那儿有药。”

先玲从前台的大桌子下面取出一个白色小药箱,打开,里面药棉,消毒酒精,药粉,纱布都有。

范云谢绝了先玲的帮忙,他尽量采取一个舒服的姿势将上身半趴在前台,一边往手指上涂药水,一边谢谢先玲送来的水:“谢谢,谢谢。”

楼梯。

脚步响起。

“噔噔噔噔……”

范云抬头看着,胸口如击大石。

我是谁?我在哪?

他只觉得,本来光线略嫌不足的金灵渠广告有限公司的这个前厅,突然间流光溢彩,暗香袭人。

门一开。

一个短发齐耳,黑衣白鞋的女孩进来了。

她只是朝先玲微微点了点头,脚下并没有停留,就朝里面走去。

她的双目低垂,并没有看范云。

可是范云,却觉得自己全身瞬间都笼罩在她那轻轻的一眼了。

他的心怦怦直跳。

手脚发软。

头冒虚汗。

无法形容。

天哪!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二十一岁的范云,从未试过,因为一眼、一人,而导致一颗心激烈地几乎跳出胸口的感觉。

他只觉得,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这个普普通通的大厅,比全天下最富丽堂皇的宫殿,都要华丽,都要夺目。

范云又朝那个纤细的背影看了一眼。

心跳的感觉。

愈发猛烈。

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就像被一颗762毫米的子弹瞬间击穿一般,失去了所有的抵抗能力。

他觉得,此时的自己,如同身处一个香气缭绕,异花纷呈的神秘之地,而自己,已化作百花中的一株向日葵,正将那只金黄色的花盘,一点点扭向太阳。

此情此情。

唯有赋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范云忘了手指的疼。

忘了自己是怎样如脚踩浮云般从金灵渠广告公司走出去的。

忘了回答先玲的话:“谢谢你,范先生。”

他现在只想静静。

静静的意大利脆皮炸鸡店里,范云将自己的身体搁进硕大的布沙发里,伸手拿起服务员刚送上的,加了冰的可乐,噙着吸管啅吸起来。

他竭尽全力试图想从自己一团乱麻般的思绪中,找出一股线头出来。

然后顺藤摸瓜,十指翻飞不停转动,快速地将它团成一个线团,再用力将它摁进自己的心窝里。

难道?

这就是喜欢么?

这就是爱么?

这就是一见倾心么?

范云的眼中,再也没有了世界,他觉得,那个短发齐耳黑衣白鞋的身影,那个有着浅浅的眉,淡淡的笑的人,从此就成了他的世界。

是的。

世界。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

新华书店与金灵渠广告公司,成了范云重点关注对象。

在一段时间里,人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年轻的城管队员,在县政府至新华书店的这一段路上,来回地走动。

刮风如此。

下雨如此。

不是天气恶劣至范云觉得非避不可之时,范云决不去躲风避雨。

甚至。

据说某位坐在政府办公室里的领导,因机缘巧合,在某一天发现了范云走来走去的身影,他端着茶杯,看了看范云。经过他连续几日的认真观察,下了如下结论:这是一名很认真、很负责的同志。

他的电话直接打到了杨宗纬的桌子上。

激动万分的杨宗纬接到这位领导打来的电话,一下子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是,谢谢领导,谢谢领导的肯定,我代表范云以及全体城管队员向领导保证,我们一定认真工作,再接再厉,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与支持鼓励……”

杨大队说得很不错,铿锵有力。

唐彬嗤之以鼻:挺会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

最近的一次例会上,老魏宣布,杨宗纬大队长表扬了范云的工作:“近段时间,大家工作都做得不错,特别是范云……杨大队对大家提出了表扬……”

老魏讲话很有技巧,很有艺术性,重点表扬了范云的同时,以点带面,将大家统统表扬了一遍。

赵艳玲打了范云一巴掌:“范云,领导表扬你,发了工资,请客。”

“对,范云请客。”梁蓉也起哄道。

那个五金店的马尾辫老板娘,最近也捕捉到了范云的规律:每天早上必来这一段路报道,过不了半个小时必会到斜对面的新华书店去一次。

他每个下午也必到新华书店去一次,然后,过大约半个小时,才顺着楼梯走下来。

第17章 二见唐若

五金店老板娘观察的很到位。

是的。

范云几乎每天都要去金灵渠广告公司报个道。

他早已经跟先玲混熟了。

先玲一开始以为范云对自己有兴趣,于是她也很配合范云,每天都换着花样地穿衣打扮,抹着红嘟嘟的嘴唇儿,擦着淡淡的粉。

远看一朵花。

近看花一朵。

可是几天过后,她就发现范云的兴趣并不在自己身上,这让先玲很失望。

她觉得范云的眼珠子一定生歪了,居然对面前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视若无暏。

她就觉得自己的打扮,没有什么意义,就有点沮丧。

但是,当范云随口夸她的时候,她的沮丧立刻消失了,一下子又来了精神。

“先玲,你今天穿的这身衣服真好看。”

确实挺好看。

宝蓝色的外套下,罩着一件紧身的黑色打底衫,下面黑色弹力裤,配一双黑色高跟鞋。

看上去既青春,又大方。

先玲很高兴:“哪里好看?怎么好看了?”她有意无意在范云面前挺了挺本就高耸的胸。

“哪里都好看,从上到下都好看!”

“真的?”

“真的。”范云懒洋洋道。

先玲瞅着范云一副心不在焉,应付差事的模样,举着小拳头打了范云一下。

她觉得范云也可能是对软绵绵的唐主任感兴趣。

先玲就有点鄙视范云的眼光,她心里想:漂亮的大姑娘你不来喜欢,倒看上了一个老娘们。

但是。

范云却没有丝毫喜欢那个老娘们的意思。

他根本就不是等唐主任的。

先玲的心思就又活泛起来:说不定,他真的是喜欢我。

范云假装有意无意问先玲:“哎!先玲,那天咱们弄广告招牌,那个短头发的,黑衣服白鞋子的女孩子,是你们公司的吗?”

先玲傻吗?

不傻。

她瞬间明白了范云天天到她这儿报道的真实用意。

她的心里,立刻有一点酸溜溜的,恼羞成怒的感觉。

但是,她毕竟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

她知道好歹。

也知道,感情上的事,女孩子不能上赶着。

缘分不到,说什么也没用。

“是啊!是我们公司的,怎么了?”

“没怎么,随便问问。”范云轻描淡写道,脸上的表情似乎真的是随便问问的。

先玲才不信。

女孩子不但感情丰富,而且触觉灵敏。

她似笑非笑看着范云道:“哦!原来是看上人家了,要不要我给你牵个线,做个介绍啊?

不过,听说她可有男朋友哦!”

范云瞬间如被雷击。

失魂落魄。

他就像狂风暴雨中,被碗口粗的闪电及响彻天边的滚雷震傻了的一只呆鹅那样,呆滞、彷徨。

什么?

她有男朋友了?

先玲看到范云青了又白,白了又青,如同渡劫般的脸色,心中不由叹了口气:“我也只是听说的,也不一定是真的。”

她的话。

如同给一个濒危的病人注射了一枝极其有效的强心针一样,使范云瞬间又来了精神。

他抬起头。

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范云冲先玲笑了笑。

笑得。

简直。

比哭还难看。

“她家里有事,回家去了,明天才回来,对了,她明天下午应该会在我们公司的饭堂吃饭,六楼……”

先玲指指天花板。

“明天星期五,我们公司领导都不会来饭堂吃饭,就剩几个业务员什么的吃,你可以六点半过来,六点半,上面就没人了……就剩她跟做饭的阿姨,还有我……”

先玲的话,已经明白的不能再明白。

傻子也能听得出来。

范云的心一阵狂跳。

脸上的喜悦,溢于言表。

范云真想搂住亲爱的先玲,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

如果。

她是个男人的话。

…………………………

星期五。

哦!

幸福的星期五,快乐的星期五,有多少人盼你等你哦!

就像范云那样。

早上一睁开眼,范云就开始纠结下午的事:自己下班之后,是穿城管制服去?穿军装去?穿便服去?

不管穿什么,总之,不能给别人刻意的感觉。

范云几乎想了一整天,终于在他快把脑袋想破,而他又即将下班之时,决定,就这样去。

就这样了。

五金店的马尾辫老板娘,很奇怪范云没有如平日那样,从她门口拐去爬法院那个坡,然后抄近路走。

也没有顺着她门前的下坡路往老广场走。

她看着范云往马路对面走,这时有客人来买货,她的目光,以及脑袋中如天上的云朵一样千变万化的想法被客人给打断了。

等她卖完货。

范云不见了。

范云进了新华书店。

他装模作样的在店里拿起一本书来看,连书名是什么也不知道,就翻到了中间的某一页。一排稀疏的文字如同患上了骨质疏松一样排列着:遇上你是我的缘。

芦苇

芙蕖

两株植物看上去完全和谐相处

它们彼此辉映

又彼此祝福

风来时互相依靠

等雨

雨去后的最后一滴

是芙蕖的私语

“如果你再靠近一点

我会感觉更加幸福”

而此时

我正在灯下虚构一场相遇

虚构远方

一些与你有关的美好事物

正渐渐逼近

等待抵达微风荡漾的湖面

为我摆渡……

原来,范云随机抽取抓在手中的是一本诗集,一本从摆在新华书店的架子上之后,可能从未被人翻阅过的书,今天,被范云抽了出来。

他哪里有心思看书。

什么诗集、歌集的,他现在的注意力都在新华书店收银台上方那只钟表上。

时间过得太慢。

等待又太长。

范云恨不得将那三根指针拨快点,再快点,一下子拨到六点半去。

他的双脚却如钉子一般钉在地上,纹丝不动,手在翻书,眼在看墙——挂钟。

平时滴溜一天滴溜一天的时间,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过得特别慢,慢得让范云心里七上八下的直打鼓。

“咚!咚咚咚!”

她会不会来?

今天她会不会不来了?

她要是来了,自己怎么跟她打招呼?

自己进门的时候,先迈哪条腿?

柜台处那个营业员,看着一直盯着他头顶上方的范云,心里可能也有些发毛。

自己上面莫非有怪兽?

奥特曼打小怪兽?

他抬头看了看头上,什么也没有啊。

傻子。他低声嘀咕道。

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

终于。

秒针到位。

时针与分针也指在了范云想要的位置上。

他将手中那本诗集往架上一塞,转身就走。

“……纵使人间情事深如草木,也无非,不负衩裙,不弃布衣……”

范云嘴巴里嘟嘟道。

看来。

爱情出诗人。当然。

也。

出傻瓜。

六楼,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门口,范云终于还是先迈的左腿。

习惯了,队列前进,都是从左腿开始。

只是。

此时他的左腿踏在饭堂的地上,为什么?那样的轻?那样的软?

他的心跳,为什么那么快?

都是因为她。

她在那儿,她真的来了。

醉了,醉了!

范云要醉了!

先玲看见范云的颇有几分僵硬的肢体与动作,笑了:“来了?”

“嗯!”

“坐吧!”

“好!”

此时的唐若,一定很奇怪这个不是本公司员工的人,来本公司的饭堂有什么公干!

傻妞。

他是为你而来的!

范云拼命抑制住即将脱缰而去不受控制的心,坐了下来,就坐在唐若的邻桌上。

唐若在给一个小女孩辅导家庭作业。

那个小女孩也看着范云:“姐姐,他是谁?”

她问唐若。

唐若摇摇头。

解铃还需系铃人,先玲解围道:“啊,他是一个朋友!”

哈。

她说的真好,范云是一个朋友,是一个有备而来,动机大大的不纯的“朋友”!

解铃的不只先玲,还有那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正在做一个手工作业,可是她翻来覆去,怎么也做不好。

最后,她气鼓鼓地一推自己那件半成品:“姐姐,好难哦!”

唐若似乎有什么心事,没有理那个小女孩。

范云走到小女孩旁边,看了看她的手工活,那是一只纸制的城堡,此时,已经被小女孩弄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刚才她又一推,那个城堡的两根罗马柱也断了一根。

范云想激一激那个小女孩,他表情严肃,一本正经道:“我敢打赌,你们这里一定没有双面胶!”

“骗人!谁说的?”苹果脸蛋的小女孩圆溜溜的大眼睛转了转,朝范云嘟着嘴道。

范云眨眨眼:“我说的,一定没有。”

“一定有,我拿给你看。”

小女孩从凳子上站起来,跑进了饭堂最里面,与厨房相邻的一个房间。

范云朝唐若点点头。

连你好也没说。

太差了。

唐若礼貌地朝他笑了笑,她也没有说话。

应该的。

有些事情,是一定要男孩子主动的。

范云指指城堡:“这个……我可以帮她做好。”

范云终于开窍了,主动开口了。

唐若点点头。

点头代表默许与同意。

起码,不是拒绝。

范云的心里,太高兴了,高兴的他双手微微颤抖,拿起那个城堡的时候,甚至还把人家小女孩另外一根完好的罗马柱给扯断了。

毛手毛脚。

小女孩拿来了双面胶:“喏!这不是么?”

范云笑了:“嗯,真棒,你赢了。那么,我猜,你一定不敢告诉我,你的名字!”

“哼!不告不告就不告,就不告诉你!”

范云的激将法失败。

看来凡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

范云转转眼珠,狡黠的道:“我猜,你一定姓……牛!”

“错!”小女孩大声道。

“那么……牛和马都吃草,都能犁田,你一定姓……马!”

小姑娘转着眼珠,咬着嘴唇,并不回答。

“你叫马雪莹!”

小姑娘不说话了,她用乌溜溜的大眼晴瞪了瞪范云,她感觉自己的名字被范云给叫了出来,自己吃了亏。

“姐姐!”

但是,她不敢轻易朝一个陌生人去做些什么,却扭身朝唐若撒起娇来。

“吃饭喽,吃饭喽!”先玲从厨房里端菜出来。

她问范云:“范云,你吃饭没有?再一起吃点吧?”

先玲有意无意,将范云两个字叫得大声一些。

范云摆摆手:“我吃过了。”

“哦!那好吧……马雪莹,吃饭了。”先玲喊道。

那个叫马雪莹的小女孩就去拉唐若,她抬起两只小手搂着唐若的胳膊,一边摇着一边拖着长腔撒娇道:“姐姐……吃饭了!”

先玲已经让过范云了。

唐若没再让他。

她应该也不会让,她跟范云又不熟,并不知道范云尊驾是哪位。

她们吃饭的时候,范云把那个城堡鼓捣好了,这种拼拼凑凑粘粘贴贴的玩意儿,对范云来说,真的是小菜一碟。

如果不是饿着肚子,他一定能发挥得更好,弄得更完美。

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范云其实也不觉得很饿,虽然,饥饿的时候看别人吃东西,会更觉得饥肠辘辘,但是,他觉得,现在自己浑身都充满了一种感觉,能让他忘掉所有的饥饿、寒冷、大风、荒漠。

没错,幸福。

兴许是看在范云鼓捣好了那只城堡的份上,又或许是看在先玲的份上,再或者是看在马雪莹没写完的作业份上,还或者看在老天爷他老人家才知道的一些什么缘故份上,吃完了饭,唐若并没有带着马雪莹走。

她不但没立刻带马雪莹走。

还让马雪莹坐在桌子前,写作业。

她不但让马雪莹写作业,还跟范云聊了几句。

范云觉得唐若的情绪不高。

但是,他又不知道她情绪不高的原因是什么,更不能贸然去问唐若。

他觉得自己现在虽然跟唐若坐在了一个房间,可是,他与唐若之间似乎隔着十万大山。

虽然肉眼不可见,但是,他能感觉得到。

他该怎样在这层层叠障面前,找到可以叩响山门的关键呢?

他决定讲个笑话给唐若听。

不能一句话不说,傻坐着啊。

范云说我讲个笑话给你听吧。

唐若点点头,看着他。

“话说,有一条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原来是一只乌龟踩伤了一只蜗牛。”范云认真地讲道。

唐若听得也挺认真。

马雪莹也是。

听得认真,讲得人就有信心。

范云继续道:“于是,警察就去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他问蜗牛:乌龟是怎么撞到你的?

头上缠满绷带的蜗牛,一边回忆,一边回答:警察同志,我不记得了,因为,当时它的速度太快了!”

第18章 唐若的心事

唐若笑得很礼貌。

马雪莹笑得很可爱。

先玲笑得很配合。

那个煮饭的阿姨,笑点比较高,她一边用湿毛巾擦着桌子,一边瞪着一双只识八角桂皮而不懂笑为何物的大眼晴,似乎,根本没有听懂范云说什么。

话说。

同样的笑话,马雪莹是觉得确实好笑的。

唐若是觉得人家既然讲了,而且这个笑话确实还可以,所以自己应该笑一笑的。

而先玲却是吃醋的,认识你范云时间也不短了,你可从来没讲过笑话给我听,可是你只不过见了唐若两次,就这样……那样的哄她。

哼!

至于那个阿姨,可以选择性的,直接忽视之。

就在范云坐着舍不得走,想跟唐若再聊几句的时候,唐若要走了:“马雪莹,把东西装书包里,我们回去了。那个城堡用另外一个袋子装,别弄坏了哦,明天还要交给老师的。”

马雪莹仰脸看看唐若,眨眨眼,表示同意。

她们要走。

范云当然不能再坐。

唐若牵着马雪莹的手走在前面,范云跟在后面。

三个人下了楼。

唐若朝远处招招手,一辆“慢慢摇”飞快地来到了她们的面前。

“嘎吱吱……”车刹住了。

范云好想跟着唐若一起钻进那个“慢慢摇”的车厢里。

唉!

唐若带着马雪莹回家去了。

好失望。

小伙子,没什么好失望的,今天,你已经得到的太多了,你看见了她淡淡的忧伤,她浅浅的笑,还知道了,她明天,也会来的。

范云一边想着心事,一边走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

他的心事,全与唐若有关。

想一阵,范云就傻笑一下,是的,傻子那种笑。

…………………………

唐若其实也有心事啊!

只是,无人可说。

今天下午,方科做了一件十分过份的事。

她从家里回来,第一时间到了方科与别人合伙承包的那个饭堂,没见到方科,于是,唐若就去方科的宿舍找他。

当她推开方科宿舍的门时,竟然发现方科的侄女方然,正伏在方科的身上,呼呼睡大觉。

方然,十七岁了啊!

一个十七岁的大姑娘,身体该发育的都已经发育了,早就已经是男女有别的年龄了。

气得唐若用力一摔门。

但是,方科似乎浑不在意。

是,现在天气还冷,身上穿的衣服还多;是,方然是你的亲侄女,你心中绝不会有什么龌龊的想法;是,她从小跟着你长大,是喜欢跟你腻在一起。

可是,外人不知道啊!

她不懂事,你方科还不懂事吗?二十七八的人了,还不懂人言可畏四个字吗?

而且,他看见了唐若时,脸上丝毫没有一点所谓恋人的那种关怀与关爱。

既没让唐若坐,也没问她渴吗饿吗?

他只是拍了拍睡在他胸口的方然。

被拍醒后的方然,一脸的若无其事,丝毫不觉得睡在叔叔的臂弯里有什么不妥。

这还不说。

下午方科蒸出了第一笼包子,他居然只是给自己的侄女拿了一只过来,而既没有拿给唐若,也不问一问唐若中午在家里吃饭没有,饿了没有?

这,难道不是恋人之间最起码的关心吗?

他的做法,让唐若很寒心。

就算他知道唐若晚上吃饭堂,他的做法也让唐若寒心,行动没有,好话都不会说一句吗?

这让唐若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男朋友。

其实。

她这个女朋友,完全是与方科一起做事的那几个同事,喊出来的。

是,刚认识的时候,方科对她还算可以,食堂里每逢蒸了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子,他总是第一时间,拿一个给唐若吃。

那时候,唐若还没有默认这个所谓的男朋友。

回想起来,方科也从未真正的向她表白过,从来没有。

他从来没有像别人的男朋友那样,双手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花,单膝跪在唐若面前,含情脉脉地道:唐若,做我女朋友吧。

他不但讷于言,也惰于行。

只不过,他在恰好的时间节点出现在唐若情感的空白期罢了,正好替这个排行老二,自幼不被家庭重视的女孩子,唤醒了青春年华里,羞涩又朦胧的一些有关爱情的憧憬与感觉罢了。

只不过因为唐若在带马雪莹,而马雪莹家恰好又与方科他们那个食堂,在一个大院里罢了。

然后,大家一起哄,你一言我一语,似乎,唐若就是方科的女朋友了,似乎,仅凭女朋友三个字就能将一个女孩子牢牢锁在自己身边了。

可笑。

人心都是肉长的。

一只小猫小狗,你只要对它好,它也会跟你亲的。

何况人呐!

而绝不是像提携方科的一个前辈所说那样:“女人,没结婚之前不能对她太好了,对她太好了,一旦结了婚对她不好了,她就会失望,就会影响家庭和睦。”

什么歪理。

结婚之前都对她不好,难道还指望结婚后对她好?难道还指望他的好是从结婚那天才真正开始?

唐若看着方然吃包子,她那看向自己的目光中居然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挑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呯”的一声,用力砸上了门。

如果按照一般言情剧发展,此时方科是不是应该追出来?来追怒气冲天的唐若?

不。

事实证明,他不会追的。

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心理?为什么会这样?他究竟有没有真正拿唐若当作自己的女朋友?

许多时候,方科还不如他那几个同事对唐若好,他那几个同事,还经常拿食堂里的好吃的,给唐若吃。

唐若跟方科那几个同事反而相处更好,感情也更好一些,或许,大家都是十八九岁的同龄人的缘故吧!

唯有方科,比唐若大十岁,整整十岁。是的,他那二十八岁的生日,马上就快到了。

唐若一肚子的委屈,不知道应该找谁说。

找马雪莹吗?她那么小,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懂什么。

找章华华说吗?华华不在兴安,她在兴安的时候,唐若又常常会因为与她一起玩得太开心了,而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而范云,范云是怎么出现的呢?

唐若隐隐感觉到了范云对自己的好感,今天,在公司饭堂里,望着范云那张棱角分明洋溢着青青活力的面孔,特别是他那双既坚毅又温柔的眼晴看着自己时,唐若的心里感觉到了——慌乱。

她认识方科也快一年了,从不曾有慌乱的感觉,只有,生气。

而今天,面对这个只有一个一面之缘的年轻小伙子,不知道为什么,唐若的心中如春风吹过山岗,柳枝拂过水面一样,荡起了层层的涟漪。

她觉得,他的微笑如阳光般明媚,足以融化掉一切寒冷;他的声音如大地般低沉,可以让她赤足奔跑,轻声唱和。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自己的心里话,自己的那些忧伤、恼怒、开心、快乐,都想说给范云听听。

他一定是个好听众。

所以后来,她带着马雪莹走的时候,简直就是落荒而逃。

不过,唐若轻轻地说了一句:我明天还会来的。

再轻,范云也听得见。

范云在外面胡乱吃了一点东西,就回宿舍了。

唐彬没回来,这几天,他不知道在干什么,每天很晚回来。

他不说,范云也不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知道的太多,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范云美美地洗了个澡,完全是喜唰唰喜唰唰那种节奏,他不停地用力搓啊搓,搓着身上,直至将皮肤搓得通红才作罢。

浴室中的范云,吹着开心的口哨,冒着幸福的泡泡,一边洗澡,一边想明天的事情。

明天他休息。

一想起休息,他就觉得有些不愉快了,他觉得,自己还不如上班更好一些,上班时间过得应该快一些,一个班下来,就可以又见到她——唐若了。

唐若。

多好听的名字。

洗完澡,是不是就应该上床睡觉了呢?既然睡觉,是不是就应该做一个美美的梦呢?

于是,范云就做了一个梦。

——断崖凌风,残阳如血。

范云的师父将大魔头逼到了崖上。

两个人身上俱是累累伤痕,都只凭一口真元苦苦支撑。

大魔头桀桀一笑,惊起林间无数飞鸟,他以半截断剑勉强支撑着身体:“无涯子,纵使打败我又如何?纵使杀了我又如何?你可知道,杀我如同杀你自己,你杀的是你自己……”

“哈哈哈哈哈……”

大魔头双晴赤红,滴滴渗血。

“卫道除魔,义不容辞!”范云的师父斩钉截铁道。

“师父,甭跟他废话,徒儿杀了他。”范云运剑如风,气贯长虹将手中的兵器掷了出去,“唰”的一声从大魔头当胸穿过,大魔头立时毙命。

范云转身扶稳已将油尽灯枯的师傅,望着潇潇的大地,心情万分沉重。

此时天地无声,只剩他师徒二人。

而远处,妖云密布,叠叠层层如大军压境,马上,又一场战斗,即将到来。

范云扶着师父,转身就走。

突然。

身后黑云一般漫上无数妖兵妖将,当头两个,正是二魔头与三魔头,他们恶狠狠盯着已精疲力尽,不能再战的范云与师傅。

“杀!”

“杀!”

妖声震天,日月无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范云扶着师傅,急得已经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拼命逃跑。

莫回头。

跑!

跑!

可是,两个魔头离范云还是越来越近了,两对魔爪几乎已经搭上了范云的肩头……

范云拼尽全力,从腰间摸出一颗手榴弹,一下子朝咫之间的敌人扔过去。

“轰!”

范云躺在床上,双眼紧闭,两条腿不住地扭来扭去,脸上的表情既紧张又痛苦。

突然,他的心猛地往下一沉,一下子睁开了眼晴,“吁”了一口长气,悠悠醒来——

范云将身子靠在床头上,点了一根烟,用力吸了一口。

他是需要一枝烟压压惊。

范云活动活动被压麻了的左臂和左腿。

这种睡梦中被敌人死死咬住,自己越跑越慢,挣扎无力的感受,实在是令人太不愉快了。

并且,通常都是以被吓醒结束,鲜有能逃脱者。

奇怪的是,范云做的是武侠梦,最后却动用上了手榴弹,莫非,他想打一场古典与现代化相结合的战争不成?

其实,应该是他的潜意识里,认为手榴弹的威力比那些冷兵器更厉害一些罢了。

范云将烟头丢进床头矿泉水瓶做成的烟灰缸里,“嗞……”烟头瞬间熄灭在水中。

他从床上爬起来,披了一件外套,站在门口往外看。

夜色阑珊,灯火点点。

在这片深沉的大地上,勤劳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一天都在努力拼搏,用自己的双手缔造着幸福美好的生活。

一盏灯火就是一粒种子。

一道星光就是一个美梦。

而远处,古老的灵渠运河一路欢歌,推着娘娘桥头的大水车吱吱呀呀转个不停,源源不断,将清澈的运河水汲进稻田与菜畦中。

明天,一定又是一个艳阳天。

是的。

第二天。

范云被刺目的阳光照醒了。

他不徐不急地起床,刷牙,洗脸。

心中同时筹划今天的事情,他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一下李希刚,前段时间,他去了派出所集训,而自己又时来运转的进了城管队,两个人一直没见过面。

今天星期六,希刚应该在家里,他们的集训,早应该结束了。

范云翻出了自己的那套浅灰色西装,好,老伙计,今天就穿你了。

没有皮鞋,范云觉得城管队发的那双三接头应该就行,等下只要多擦上点油,好好打扮打扮它就可以了。

他又翻出来一条灰底银条的领带出来,这条领带,与这身西装,还是范云当兵前买的,那几年,西装领带大皮鞋,几乎是从城里到乡下的年轻小伙子们的“标配”。

还好,范云这身西装买的时候就有点大,而他当兵时的身高已基本定型,在部队时没怎么长个,如果他跟当兵三年个头窜了一大截的刘艳松那样的话,这身西装,基本上就报废了。

范云将领带套在脖子上,东扭西扭,很是鼓捣了一阵子。

很久没打领带了,几乎都忘了。

还是城管队发的“易拉得”好,一条拉链“唰”的一拉,就到了颈上,方便、快捷。

第19章 倾诉

范云将皮鞋擦得闪闪发亮,“咯蹬咯蹬”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几步。

带劲。

神气。

“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说不一样……”

走到街上,天那么蓝,花那么艳,人们笑得那么灿烂。

李希刚在家。

范云找他的时候,他正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而李阳,正气鼓鼓地对她这个双胞胎弟弟发脾气:“快点,遥控器给我,我的电视已经开始了。”

李希刚并不理李阳。

这时,范云来了。

李希刚高兴地看着西装革履的老战友:“范云,今天穿这么正式,干嘛呀?相亲?”

穿得粉嘟嘟的李阳,一把抢过了遥控器,她乜斜了范云一眼:“帅哥,约吗?”

范云一伸胳膊,示意她挎过来。

李阳“噔噔噔”就过来了,她挽起范云的胳膊,骄傲地冲自己的弟弟一甩头。

哼!

比李希刚仅仅大了半个时辰的李阳,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被老娘在家里又养了一年后,终于受不了老娘嫌五嫌六的唠叨,她光着两只漂亮的脚丫,跳到沙发上,用遥控器指着老李的鼻子道:“爸,你再不帮你的小情人找个工作,她可就要被你老婆给逼疯了!”

“找!找找!”

希刚爸后来,托关系给李阳找了个收费员的工作,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近,就在兴安县城东收费站。

李阳工作干得不错。

第二年拿了个收费站的先进工作者。

她也不想拿。

没办法,人美声音甜,天生的。

经常有些过路的男司机,为了多看她两眼,在收费窗口磨磨唧唧不肯走,弄得后面的车一个劲的按喇叭!

“呜哇,呜哇!”

自从她来收费站上班后,她的窗口,冲卡逃费率,是整个收费班里最低的。

旁边村子里一些整天游手好闲的小青年,有时候也会故意到收费站来骚扰她。

一开始,李阳对他们笑脸有加,可是,后来发现有一些人简直就是给脸不要脸,她也就不再客气。

“滚!滚蛋!”

很奇怪,李阳越是那么大声的凶那些小混混,他们反倒越不生气。

有些男人,真的天生就是贱骨头。

但是,李阳对范云可就不一样了,她那泼辣的性格,可不会对他使的。

因为,范云既不会像那些小流氓一样,动不动对她挤眉弄眼说一些骚里骚气的话,又能很有幽默感的时不时说一些冷笑话,让她回过味来的时候,想着想着就莞尔一笑。

她最不能理解的是自己的老妈子为什么视范云如眼中钉一样。

可是,李阳许多次旁敲侧击的刺探都被老妈轻轻巧巧挡了回去,跟老妈斗,她还差得远。

性格外向的李阳,有时也会对范云“动手动脚”。

有时候,趁老妈子不注意,会偷偷捶上范云一下;有时候跟希刚范云出去玩的时候,她还会挎上范云的胳膊,看着范云一脸的一本正经,被自己抱着手臂抬也不是放也不是的那个傻小子模样,“咯咯咯”的笑出声来。

她的床头,有一张与希刚范云的三人合影,她站在中间,左边挽着弟弟,右边挽着范云。

“茄子!”

三个人都笑得很甜。

李阳看着打扮得跟新郎官一样的范云,笑道:“范云,你今天穿这身干嘛去啊?去跟女孩子约会吗?要不要我陪你去,帮你掌掌眼色,把把关啊?”

范云抿嘴冲她笑笑:“没有约会,我来找老李,谈一些只有男人才能知道的事情。”

李希刚朝李阳一皱鼻子:“听到了没?男人才能知道的事!”

“哼!狼狈为奸。”李阳盘腿坐在沙发上,将电视一连切了好几个台。

她冲范云与李希刚的背影嘟囔道:“一对傻猪。”

猪,是一种爱吃吃喝喝的动物。

于是,李阳口中的这一对傻猪就坐在了花荷路口,一家没有招牌的馆子里。

一盘凉拌猪耳朵,一盆毛血旺,一盘鱼香肉丝,外加一盘子下酒神菜——油炸花生米。

两个从新兵连就好得穿一条裤子的兄弟,一边喝酒,一边闲聊,说着说着,就又说起了不少的故事。

自从那次无意中听了希刚妈跟希刚爸的话,范云怒而喝醉,后来又跟老魏唐彬赵艳玲他们喝过几次后,范云发现,自己现在多多少少,已经有点酒量了。

他端起酒杯,与希刚碰了一个。

“现在怎么样?”范云道。

希刚明白他指的是什么:“现在还行,每天就是跟着那些正式民警们出出勤,做些打下手的工作。嗨!都是些琐碎的小事,管管小偷小摸了,打架斗殴了什么的,如果能参与一次黄赌毒的抓捕,都算是很大的外勤了。”

“我还以为,警察就是拿着枪,死死咬着前面的犯罪分子不放,终于,将犯罪分子逼进了墙角,并威武的大声喊道:不许动,举起手来!”范云笑道。

希刚笑了:“哪有那么多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啊,说实话,现在国家太平,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们,都安居乐业,谁会放着好日子不过,动不动就想搞点事情啊!”

“那也是,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只要干活,就饿不死,再努努力,应该就能生活得马马虎虎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

“那是,你看看外国,那些中东地区,动不动就打仗,一言不合就开干,真乱……”

范云深有同感。

“你呢?你现在那个仓库干得怎么样?”

“仓库?”范云一愣,但瞬间又明白过来,是的,仓库。

自己跟希刚这么久没见面了,他还一直以为自己在圆脸吴姐那里搬牛奶呐!

范云笑道:“嗬嗬!忘了告诉你了,我早就没在那个仓库干了,我现在去了城管队了!”

“什么?你当上城管了?怎么回事?快说说。”李希刚很为范云高兴,他兴奋地看着范云道。

范云就一五一十跟希刚说了一遍。

希刚抓起酒瓶,给范云满满倒了一杯,他笑道:“好事,大好事,这叫那个什么……”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范云补充。

“对对对,你要连喝三杯,范云,真的……”

范云只好连喝三杯。

两个人一边喝酒,一边从范云新兵连的第一天见到李希刚头下脚上翻上上铺,同时将悬挂着的日光灯扫得“哗啦”一声响开始讲起,一直讲到李希刚为了初恋女友的分手信一个人躲在操场上的杨树林里痛哭,而范云亦在旁边陪着李希刚痛哭流涕!

李希刚笑道:“我哭是因为失恋了,你哭又是为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看你哭得那么伤心,我就跟着你哭起来了。”

原来,哭会传染的。

何止是哭,人的七情,每一样都是会传染的。

就像花枝招展的李阳对着范云“咯咯”笑时,他本来绷得很紧的脸也会突然一下子笑出声来。

李希刚笑道:“妈的,还说呢,你还记得有一次我们的哨楼上刚安装了电话,我俩在对角哨楼上打电话那事吧?”

范云点点头:“嗯,以前从来没打过电话,很稀奇,就拨了你岗亭里的分机……谁知道,指导员会打电话上来查岗啊!”

“你先打给我的好不!害得下了哨,我陪你一起被好几个老兵痛殴,吓得另一个新兵躲在被窝里哭!”

“哈哈哈哈,我俩挨揍的都没哭,他哭什么,真是的!”

俩人又碰了一杯。

为了过去挨过的揍。

为了因为谁才挨的揍。

为了眨眼就已过去的军营生活。

为了明天,为了未来,为了——祖国。

范云喝得有点多,他已经不能独自走回宿舍了。

希刚也喝得差不多了,也只是仅能买单并为范云叫来一辆“慢慢摇”把他送回宿舍而已。

说好范云买单的。

最终却是希刚买了。

无所谓,谁买都一样,好战友,好兄弟,两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大山上抓捕逃犯的时候,仅剩的一个面包分成两半吃,找到的一只野梨也分成两半,那时,又何曾分过什么彼此。

范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了,也不记得又是怎么爬上楼的了。

但是,晚上要见唐若之事,却在他如同混沌初开,直若一团糨糊般的大脑中反复提醒着他,并让他顽强保持着一丝丝清醒。

一觉醒来,险些误事。

酒气攻心口干舌燥的范云,去洗澡间,洗了把脸,顺手又接了一捧自来水喝下去,这才感觉喉咙里稍微舒服了一些。

他看看墙上那块天残地缺的镜子,里面一个双眼满是血丝的人也在看着他。

形象,大大的不好。

范云赶紧将个人形象收拾了一下,朝金灵渠广告公司赶来。

路上,顺便买了一包绿箭口香粒嚼着,借以掩盖满嘴的酒气。

还好。

唐若还在。

而他已迟到了近半个小时。

不必解释,当范云看着唐若美丽的眼晴那扑闪扑闪的长长睫毛时,就知道,解释,等于推脱,等于推卸责任。

当然,更不能说谎。

一句谎,要十句谎圆。

男人,应该勇于承担。

于是范云对唐若尬笑道:“真不好意思,中午跟战友一起吃饭,喝了几杯酒,差点醉了!”

哪是差点,本就醉了。

唐若礼貌的朝他笑笑。

她笑容中的意思是:我虽然对你很有好感,但我们的关系——认识才两天,所以,你不必说这些。

她一微笑。

范云就懂了。

范云并没能够从唐若的脸上发现任何引起她不快的蛛丝马迹,他也不是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他无法洞悉唐若平静的表情下,隐藏的惊涛骇浪与莫大委屈。

虽然,唐若在跟他聊天时,似乎也有想将一肚子的委屈向他倾倒的意思,但是,她毕竟是一个脸皮又嫩又薄的女孩子,有一些话,实在当面说不出口啊!

她留了一个电话号码给范云。

范云一直将那个电话号码看得倒背如流。

唐若并没有在饭堂坐太久,吃完了晚饭,她就带着马雪莹走了。

范云紧随其后,朝先玲摆摆手:“走了。”

先玲一笑。

范云知道她笑是何意。

九点钟的时候,范云拨通了唐若给自己的电话号码。

“喂!”电话那头,唐若的声音又轻又柔。

“是我……我,范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小会儿。

“嗯……我知道,你好!”

电话一旦接上了头,一旦一个女孩子允许你打电话给她,或选择倾诉,或选择聆听,那么,就足以证明一些什么了。

那些潜藏的情感就会如同气泡一样,顺着电波如同流水一样泂泂流淌,而后一个接一个冒出来。

范云愿意听,唐若就愿意说。

说着说着那些委屈的事情,唐若就不由自主哽咽起来。

范云就恨不得立刻飞到她的身边,轻轻地,为她拭去脸上的泪痕。

唐若说起了自己的家庭:“我们家里有姊妹三个,姐姐唐敏从小最受疼爱!”

贫民爱长子,一样的。

贫民亦爱长女。

范云倚在公用电话亭里,听着。

“以前读书的时候,家里穷得很,总是吃不饱饭,我也知道家里很困难,父亲身体又不好,供我们三姊妹读书很不容易……所以,我读书的时候,就常常只吃半碗饭,想着,能为家里省一点,就省一点……”

范云的心情渐渐沉重。

“后来,我高中只读了一年,因为家里实在同时供不起我和弟弟了,所以我就辍学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弟弟他是个男孩!”

“那时候,因为我吃得太少,营养不良,所以到高中了,个子还很矮……我以为我这一辈了,再也长不高了……”

范云紧紧握着电话亭里的塑料板,握得很紧很紧。

电话那头,隐隐传来唐若的抽泣。

“后来,老天爷可怜我,觉得我还应该再长高一些……我就来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做文员,嗯,其实主要是帮唐小兰带马雪莹,金灵渠的饭堂伙食很好,自从带了马雪莹,我从一米五几长到了现在的一米六五,广告公司的许多人都说,他们是看着我和马雪莹一点点儿长起来的……”

范云的眼中隐隐已有泪滴。

第20章 幸而今生有唐若

电话那头,唐若的胸口起伏不定,范云感觉她的语速明显比一开始快了很多。

“……在我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那个样子吧,每一次我妈去走亲戚的时候,总是带着我姐唐敏跟我弟唐欣去,从来不带我……”

唐若的声音有些黯然。

“……我奶奶说,有好几次,我妈带着我姐跟我弟偷偷地走了,可是,又被我看见了,我哇哇大哭着去追她们……摔倒了,膝盖流出了血。

……我似乎不知道疼一样,赶紧爬起来接着追,可是,我妈头也不回……我奶奶就把我抱回来,我哭,她也哭……我妈可真狠心……”

范云双眼一热,眼泪扑籁籁落了下来。

他不能理解,身为母亲,同样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为什么有人就能那样的偏心?

那样的厚此薄彼。

那样的人绝不止唐若妈一个。

范云想:其实,办法是有的啊!

譬如,这一次走亲戚带了老大与老三,那么,下一次难道就真的不能换一下,带上老二么?

范云无法想像,幼小的唐若,是怎样站在村口,望着通往村外的路,望着狠心的母亲愈走愈远的背影,嚎啕大哭;哭得,是怎样的撕心裂肺!

范云眼含热泪,就这样听着唐若的诉说。

“后来,在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了,认识了一些好朋友……也认识了方科……他对我,不算好,也不算坏。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他对我还可以,可是后来,有一次他跟我说,他的一个领导告诉他,结婚前对女人不应该太好……后来,他对我就有些变了……”

范云握起了拳头。

难道,爱一个人,不应该是全心全意为对方付出吗?

难道,对一个女孩子好,还要分什么婚前婚后吗?

难道爱她,不是应该努力爱、尽力爱,将她深深地爱进骨髓里去吗?

上帝从男人的肋下,取出一根肋骨造了夏娃,不就是告诫男人,爱那女子,就等同爱自己啊!

范云想,那么漂亮,那么让人恨不得想用尽全力去呵护的唐若,她的那个方科,又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一定又高大,又魁梧吧?

一定又帅,又有钱吧?

不!

他决定见见方科,看看那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看看唐若那个所谓的“男朋友”,究竟长得什么模样。

不急。

不急。

机会,总会有的。

…………………………

范云温言细语安慰着电话那头的唐若,他一边说一些让人暖心的话给她,一边暗暗发誓:我若对你好,必倾尽今生。

唐若在范云的安慰下,心情渐渐平静了下来:“……真不好意思,今晚给你讲了这么多,谢谢你,那么有耐心听我说……”

她在电话那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如果换成李阳,范云绝对会调侃她一下,甚至会调侃得李阳恼羞成怒,攥着美人拳“咚咚”地追着捶他。但是唐若,他不会,更舍不得。

听了她的诉说,他的心中生出一股强烈的保护欲来,在范云的字典里,从今以后,已经为唐若将委屈两个字给抠去了。

在范云朦朦胧胧的印象与感觉中,一直有那么一个女孩子,文静、柔弱,让人一想起她来就会情不自禁地微笑。

她的周围有光,有一圈又一圈的明晕,她的脸必定是一眼见了终生不忘的,她就像神的孩子一样,踏着七彩的云霞,微微笑着一步步朝他走来。

她就是唐若。

没有见到唐若之前,范云的爱情,就是一个只存在于想像中的,美好又浪漫的身影,有些模糊,有些朦朦胧胧,没有什么具体的参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影子,既不是先玲,也不是李阳,那个影子什么时候来,会不会来,他也不知道。

可是。

幸而今生有唐若。

她,就是他苦苦寻找了二十一年而不得的那个人呵!

老天必是可怜一个人,才会让他(她)遇上她(他),才会让他们相亲,相爱,互相靠拢,偎依,在这茫茫人世中,并肩携手走下去。

电话已挂,泪痕已干。

遥远的天边传来一声滚雷,那是春的垂询,也是春的呼唤,呼唤这大爱无疆的人间,多一些公平、公正、公道。

万物有灵,遇春而生,当春乃发。

无论春苗春芽。

抑或情感。

第二天上班,范云一直在想唐若的事,昨晚听她说了那么多,他很想当面安慰安慰她。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范云就往新华书店门口溜。

五金店老板娘早就瞅到他了,但是到目前为止,她还不知道范云频繁的去那儿,是为了什么。

会的,总有一天,她会知道的。

她倒是很想范云能到她的店里来,那样,她就可以跟范云聊一聊,增加增加感情,顺便再介绍介绍自己的娘家侄女给范云认识认识。

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很欣赏范云的,小伙子嘴甜,会哄人,长得更不用说——实在让人常恨自己早生这些年。

还君明珠双垂泪,恨不相逢未嫁时。

至于职业嘛!在巴掌大的一个小县城里,当一个城管,也还行吧,再说了,小伙子这么年轻,有大把的上升空间。

年轻人,总是前途无量的。

范云溜到书店里,仍是慣例——随便抽一本书,抓在手里看。

他要等到六点半,六点半唐若才来,唐若公司的那些吃饭堂的员工才走,他才能上去六楼。

没关系,说真的,为了唐若,现在让他干什么都行。

如果范云能一直像这样,每天都在这等唐若,每天都在书店里看上一个多小时的书,过不了多久,他一定会让身边的人大吃一惊,刮目相看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嘛!

不过,现在的范云,眼晴看在书上,感觉每一个字都如同自己前生那些相爱相杀的宿敌,纷纷扰扰,让他头大。

他真的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好不容易捱到六点半,范云老马识途,上了六楼。

唐若已经来了。

她正坐在一张桌子前教马雪莹写作业,一点小小的描红,认数。

马雪莹正上幼儿园大班,明年才上小学,但是,这个小姑娘人小鬼大,借用先玲的话说:跟她妈妈一样,鬼精鬼精着呢!

精到什么程度,她经常去她妈妈唐小兰的钱包里拿她妈妈的钱,有时十块八块,有时三块两块,然后,当唐若带她下楼玩时,一个人偷偷地跑到小卖店里买零食吃。

这就是她,一个五岁多的小女孩敢干的事。像她这么大的小孩子,恐怕有许多还一直像个猴子一样吊在妈妈的身上,不敢轻易撒手吧。

马雪莹写作业的时候,还是很认真的,这一点,值得表扬。

范云看着认真写作业的马雪莹,再看看唐若,唐若朝他嫣然一笑。

这一笑代表你知。

我知。

代表一个女孩子,愿意与你拥有一些共同的秘密,代表她的心已开始被你吸引,代表她正在一点一点喜欢你。

阿姨端了菜上来,满脸带笑对马雪莹道:“马雪莹,吃饭喽!”

这时,厨房里走出一个看上去比唐若大不了多少的男子,端着一盘腐竹焖鸭走了出来,看样子,他是认识唐若的:“小唐,吃饭了。”

里间门一响,又走出来一个比第一个要年轻些的男子。

范云觉得这一个男子跟端菜的很像,心想这一定是两兄弟。

端菜的那个男子看见了范云,他主动朝范云伸出了手:“你好,杨峰。”

范云忙伸手过去,跟他握了握手:“你好,范云。”

先玲也从里面房间里走出来,她笑着招呼道:“今天人真多,热闹,哎……范云,一起过来吃饭。”

那个阿姨端了一碗汤菜上来,也招呼范云:“一起吃吧!”

范云心想,这些人倒是都十分有礼貌,又懂礼节。

唐若朝他微微一笑,她一边起身去摆碗筷,一边招呼马雪莹:“马雪莹,吃饭了,吃完饭再写。”

她当然也摆了范云的碗筷,这是她的细心,也可以解释成她对其他人的不放心——怕少了范云那份。

那个先玲叫她杨姐的阿姨,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取了几支瓶装的漓泉啤酒,和几个玻璃杯出来,放在餐桌上:“你们几个男的,喝点啤酒吧。俺们女滴,喝饮料。”

叫杨峰那个小伙子“嘭”的一声开了一瓶啤酒,他伸手给范云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还有一个。

范云伸手拿起酒瓶,想给另一个岁数小一点的小伙子倒酒,杨峰伸手拦住了他:“俺弟弟不喝酒。”

范云举着酒杯,表示这一顿饭,自己吃得实在是不好意思。

杨峰笑道:“你能吃多少?别客气了,来,喝酒!”

喝酒。

吃菜。

杨姐挺客气的也劝了劝范云:“做得不好吃,不一定合你的胃口,你别见怪。”

杨姐真是又客气,做菜的手艺又不赖啊。

喝着酒,吃着菜,范云偶尔偷偷地看下唐若,试图从她脸上找到昨晚一些哭过的证据。

不好意思。

身娇体柔的唐若,看上去面如满月,笑语盈盈,脸上哪里有一丝丝哭过的痕迹?

范云左看右看,没看出唐若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倒把唐若瞅得有一点点不好意思了。

她略带愠怒的看了范云一眼,那意思是:注意影响,别生怕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似的。

范云与唐若用眼神交流了一下,回复:得嘞,收到!

饭后,叫杨峰的那个小伙子提议打扑克牌,先玲第一个同意,然后是做饭的何姐。

人不够,新兵蛋子凑。

打就打呗,不能扫了别人的兴。凑趣是一种美德,于是范云,唐若,以及另外一个小伙子也上场凑数。

对了,那个小伙子叫杨岭。

一群人打上了扑克牌。

打的升级,都是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水平,其中,范云一个人厉害些,范云可是打这种玩法的老司机,以前在部队时,他与李希刚是老搭档,他俩曾经拿过支队组织的文娱比赛,扑克牌升级玩法双人组的冠军,当时还得了三百块钱奖金。

三百块,对于津贴只有三四十块钱的范云与希刚来说,那可是一笔巨款。

当时,比赛完了,拿到奖金后,他俩很是被那些同年老兵大大敲了一笔竹杠。

刘艳松一脸狡猾狡猾滴说道:“你俩是代表咱们中队去的,获得的荣誉是集体的,奖金也是大家的,对不对,兄弟们?”

“对!对!”

“该不该请客?”

“该!”

刘艳松的话差点把范云与希刚的鼻子给气歪了。

这竹杠敲得,很有水平,杠杠的。

但是,显然像今晚这种临时拼凑的乌合之众,会严重影响范云水平的,他带着唐若跟先玲一队,简直就是带着两只拖油瓶啊!

唐若还凑合,虽然不怎么会打,但领悟能力蛮强,范云出大牌的时候,她知道趁机加分或跑分,唐若打得很灵活。

先玲打得那一手牌,水平简直大大的好啊!

该敌方抓分,关键时候她就会犯迷糊,就会停止动作,死死盯着手中的牌,口中念念有词:“出这个?出那个?”急得范云恨不得把她的牌夺过来看看,那牌到了她手上时是不是就会生出花来?

反之。

若该我方抓分,她又开始早早将手中的五十k那些分牌败光,等到范云让俩拖油瓶加分的时候,先玲又不好意思地对范云与唐若笑道:“没分可加了。”

范云都不好意思说她——十足一个败家老娘们。

没关系,陪太子读书是应该的,陪美女娱乐也是必须的。

开心就好,范云一边苦笑,一边自我安慰道。

幸亏,做饭的杨姐跟先玲旗鼓相当,她俩半斤八两,所以才拉近了两支队伍的差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先玲吃了杨姐做的饭,才变得跟她思考牌技的水平差不多的缘故,还是杨姐受了先玲的影响,水平索性跟她一样快差到姥姥家去了。

看来,老话不是没有道理: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不过,牌桌上的气氛倒是紧张的,融洽的,这一大桌子人,彼此的关系是随着一局又一局的切磋逐渐增进了的。

马雪莹也不写作业了,搬了张板凳坐在唐若身边,单腿跪在板凳上,身子倚在唐若的身上,看这些人打牌。

小姑娘这点挺好,不吵不闹,不像有些像她这么大的小孩子一样,从来不想一个人安静的玩,有事没事总想拽着爸爸妈妈陪玩。

爸爸妈妈上了一天班,也是很累的。

第21章 NO1 ,唐若

不知道是什么人曾经说过:欢娱恨时短,寂寞嫌夜长。

大家打牌的兴致虽然高,但一个个总归是要睡觉的,特别是还有一个马雪莹这样的小孩子。

各管各娃。

各回各家。

先玲拍拍嘴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今晚战斗到此结束,明天晚上继续!”

她将手中牌往桌子上一丢:“不打了,不打了,困死了,要睡觉了。”

叫杨峰与杨岭的那两个小伙子,就将摊在桌子上的一堆扑克牌收进牌盒,然后跟杨姐打了个招呼,走了。

范云也顺手捋了两把,将一大叠扑克牌收进一个牌盒中。

“姐姐,我们走了。”

杨峰与杨岭喊道。

“噢!好的。”去了厨房里叮叮咚咚,不知道在里面搞些什么的杨姐隔门应道。

唐若看着马雪莹道:“马雪莹,你的书包都收拾好了吗?咱们也该回去了。”

马雪莹眨眨她那一对圆圆的大眼晴,拼命点点头。

范云的任务,当然是护送唐若,这是他无上光荣的任务,是让他做梦都能偷偷笑出声来的任务。

下楼。

告别。

望着载着唐若远去的“慢慢摇”,范云朝她行了一个注目礼。

拜拜!

恋恋不舍送走了唐若,范云就拐到老广场,他发现,位于老广场正中间,移动公司营业厅门口,两边玻璃墙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手机宣传画,范云觉得心中一动,他一下子来了兴趣。

范云走到一张看上去挺不错的手机广告画前站住,他的目光一下子被那款看上去线条玲珑别致,小巧新颖的摩托罗拉手机给吸引住了。

广告上,银色的机身散发着淡淡的光泽,如同飞机的翅膀一样闪烁着某种神秘的元素,一股高科技现代化的气息,让人看了后还想摸一摸,摸了后,就想打开荷包把它买下来。

范云挺喜欢这款手机,他决定,明天来看看。

第二天上班整日无事,好不容易熬到下班,范云直奔移动公司营业厅。

身穿天蓝色工作服,脖子上系着漂亮的银格子花丝巾的营业员声音十分甜美:“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先生需要什么服务?”

踩在移动公司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地板上,看着面朝自己微笑着欠身致敬的营业员,范云觉得,十分拘谨。

是的。

拘谨。

拘谨得如同初次检阅。

此时的他,跟第一次进大观园的那位刘姥姥并没有什么分别,他朝微笑着为自己服务的营业员回报一笑,同时,目光由近及远,一路搜寻,去找昨晚广告纸上看中的那一台摩托罗拉手机。范云看着流光溢彩的柜台灯光下,那些品牌型号各不相同的手机,觉得自己的眼晴都快看花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然后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襟。

那个模样与动作,不像是进店消费购物的买主,看上去,倒像相亲的对象第一次登女方家的门。

他用绷得紧紧的脸,掩饰着心中的激动与不安,他的动作,如果落在画家的眼中,一定觉得他是一位十分不错的模特,并能以他的侧面为参照,勾勒出一幅类似《沉思者》的不朽的油画名作来。

看吧!

范云指了指那款新出的摩托罗拉直板手机:“这个,我想看看银色那个。”

柜门打开,手机拿出来。

范云小心翼翼接过营业员递来的手机,望着上面那些数字符号,不知道应该先捺哪个,后捺哪个,沉思一阵,却不由自主去拨已经刻在脑子里,唐若的那个电话。

拨不出去。

戴着一幅金边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营业员小妹抿嘴笑道:“先生您好,这台手机是一台模拟机,是打不了电话的,您如果在看过它的外观确定了喜欢这款手机,并且,打算买下这款手机后,我可以去仓库给您拿一台真机过来,然后,您只需要再买一张电话卡插在真机里,就可以正常通话了。”

范云觉得自己很尴尬,这个模型,做得也太像了吧。

“当然,您也可以选择其它喜欢的机型,您喜欢哪一款,我都可以拿给您试。”营业员小妹补充道。

范云低下头,将柜台里的那些机型统统看了一遍。

有些他觉得看着很顺眼很不错的,价格贵得让人买了后,三天吃不下饭。

有些价格虽然比较便宜,但是,却让人一见了机型就不由自主会闪过一个问号,就会觉得它的设计师一定是个脑干发育不完全的人,否则他为何会设计出如此脑残又奇丑无比的机型。

他觉得这款银色的摩托罗拉直板手机就很棒,价格不算太贵,一千多一点,最多勒勒裤腰带,多喝两个月稀饭就有了。

关键,机型设计得让范云觉得:深得我心!

那就买。

钱从哪里来?

范云决定动用老本了,为了这台手机,他真的不想过以后的长远日子了。

他动用了自己的复员安置费。

一笔巨款。

多达一千八百元。

范云从银行取出这笔钱的时候,手都在微微颤抖,这意味着,他动用了这笔钱,那么短期内,他将不再具备防控任何风险的能力。

这笔钱,可是他的“风控基金”。

不管了,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

范云选了一个尾数为168的神州行套餐号码,数字挺吉祥:一路发。另外,因为卡套的封面上,有一个他挺喜欢的电影明星伸着大拇指笑道:神州行,我看行!

关键,这个套餐不要月租啊!

不收租,就意味着范云不必像旧社会里,租了地主老财田亩那些长工一样,赚的每一茬新稻谷,自己还没吃上,首先想的却是如何去交租。

但是,这个卡通信的费用可不低!每分钟六毛钱,范云心想,一分钟就是一根精品白沙烟啊!这个费用,可比一言不合就打折的200、300、ic卡什么的贵多了,而且,长途还要另外加收漫游费。

范云忽然有一种上当了的感觉。

不过,所幸还有一点好的,就是接电话便宜。

范云决定,以后,尽量只接,不打,打电话仍然用那些可以打折的公用电话卡。

他决定把这手机当呼机用。

反正,不打不用钱,零月租。

营业员另外还赠送了范云一条手机绳,一个只要有来电就会闪烁五颜六色光芒的小挂件,外加一只印有移动公司标识的桔黄色塑料水杯。

一堆东西。

略略弥补了范云肉疼的感觉。

付款。

走人。

出了移动营业厅。

范云这一次没有去新华书店学习了。

他把那台花了一千多大洋的手机,抓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研究着。

一会摁下*#06#,看看屏幕上跳出来的,据那眼镜妹营业员口中说的代表正版的所谓串号。

一会摁下10086,按照提示音听着里面那个悦耳的女声:“……您好,普通话服务请按一,英文服务请按二……”

一会按着导航键,从电话本开始,“啪啪啪”往后翻,一直翻到其它功能,结束。

他试着将唐若的电话号码保存了进去。

no1,唐若。

从此,唐若在范云开启的个人电子时代,成为了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凡是跟范云的电子产品有关的,必定,跳不过唐若去。

手机功能并不复杂,不大一会儿,范云就玩得溜得飞起了,他甚至还玩了几把手机的内置游戏——贪吃蛇。

和希刚在一起,每个人三条命就可以通关魂斗罗打终极boss大螃蟹的范云,居然也能对这种单调、枯燥的游戏玩得津津有味。

手机里的光标一闪一闪,随着一块块虚拟的砖块被那条蛇不断吃掉,蛇身越来越长,闪转腾挪越来越困难,终于“叮”的一声,撞死在自己不断膨胀的胃口之下。

范云猛抬起身,手一滑,手机差点摔到地上。

噢!no!

范云情愿摔了自己,也不能允许摔了这台刚刚买到手,还没有捂热的新手机。

范云摆弄了一会手机,看看时间,这时候唐若应该已经来了,他就站了起来,去找唐若。

他来的更早。

给他开门的,不是“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噻啰啰啰噻啰啰啰”的马雪莹,而是先玲,先玲似笑非笑,闪身将范云让进房间:“唐若还没来哦!”

本来范云想说:今天我不找唐若,是来找你的。

但是他又忍住了,他忽然觉得如果对别的女人油腔滑调,那就是对唐若的严重不尊重,不行,绝对不允许。

在范云喝掉先玲给他倒的第二杯水的时候,唐若终于来了。

不但她来了,马雪莹也来了,不但马雪莹来了,一个下巴刮得铁青,面无表情的矮个子男人也一起跟着来了。

唐若看看范云,用眼神跟他打了一个招呼。

——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

对不起,我今天来得比较晚,因为有事耽误了。

没关系。

难道你没有想过,我今天也许不一定来的,因为平时,星期天我都不来的。

你来与不来,我会都在这里等你,无论先玲或其他什么人给我再多嘲笑、揶揄。

永不失志。

除非人间累积的悲伤已远远大过了你。

除非我已身死。

除非末日。

来临。

你可真傻!

应该的,必须的——

那个男人并没有看到唐若与范云之间眼神的对话,他面无表情的脸上,倒是顺着嘴角一路往上,朝面部中央挤出了一点点笑容,挤给范云的:“你好!”

“你好!”范云有礼貌的朝那个男人伸出手去。

握手时,是一种滑滑腻腻的感觉,这让范云很有些不舒服,赶紧松开。

他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男人,目测,身高一米六到一米六五之间,肚子微鼓,三十二三的年纪,下嘴角处有一排细细的燎泡,其中有一枚较大的,不知道是因为刮胡子刮破的,还是用手抠破的,结了一层红色的软痂。

范云从口袋中摸出烟来,递给那个男人一支,那个男人赶忙接了,接的同时,还一边客套,一边试图抢先从自己的口袋里摸烟,来敬范云。

唐若一脸春风春雨,牵着马雪莹的手去了里面房间,把门关了。

先玲冲那个男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方科,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那个叫方科的男人只是回她一笑,并未说话。

方科?

他就是方科?

范云不由得又看了那个矮个子男人两眼。

没见方科之前,他曾一度把方科假想成一个各方面都远超自己,又高又帅的那么一个男人。

今日一见。

实在令人五体投地。

范云突然觉得有点可怜方科,尤其是见了他这一副憔悴不堪,颇有几分未老先衰中年油腻的模样,范云觉得他挺可怜,他这个样子,怎么配得上花容月貌的唐若?

可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范云马上又觉得心中怒气冲天,怒不可竭,怒发冲冠。

做人应有自知之明。

以方科您尊驾这副模样,实在应该打碎了镜子前先照照自己,唐若这样的好白菜,是你这样的猪该拱的吗?

少女少郎,才情色相当。

你比唐若大了整整十岁,十岁,是什么概念?

是什么人说过,真正的爱情是可以跨越年龄、国界、肤色界限的。

是的,承认你说的对。

但是,范云是个俗人,他眼中的爱情,是那种携子之手,与子比肩的爱情;是那种郎骑竹马妾弄青梅的爱情;是两个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年轻脸庞在阳光下灿烂笑着被摄入镜头的爱情;是很登对很般配的——那种爱情。

他不能接受那种年龄跨度极大的,看上去像祖孙、父女一样的所谓爱情。

没见到方科之前,范云多多少少还有一些忐忑,有一种似乎正在横刀夺人爱的羞耻感。如今一见方科,他立刻觉得,方科简直就是一片苦海,一块被西风秋雨泡透了的烂萝卜地。

范云觉得自己完全有责任把唐若从方科这块烂萝卜地里给拔出来。

不!

拯救出来!

他不由深深怀疑唐若看人识人的眼光。

可是,万事,必有因果,有因,才有果。

范云就想起唐若在电话中,哽咽抽泣着对自己说过的那些话,他的思考就顺着方科铁青的下巴一路蔓延下去。

他觉得,这事完全不能怪唐若。

是啊,不能怪唐若。

她那么小就从家里出来了,从那个母亲极度偏心,始终不能给她以均分的母爱,不能深入了解这个排行老二的女儿,那种渴望爱的心情。

这个时候,只要有一个人对她稍微那么好一点点,就很容易获得她的好感,并唤醒她心中对爱的渴望。

第22章 气死范云

方科被范云看得浑身有点不自在,他不由自主摸了摸自己的领口,又耸了耸肩头。

他被范云盯的很不舒服。

他甚至觉得范云莫非是那个?好那口的?

但是方科又立刻否定了自己:应该不是的,就在刚才进门时,他还看见范云正跟先玲有说有笑,聊着什么东西,或许,他是先玲的什么人吧?

赶紧的。

烟递上。

方科摸出他的烟——软包装的玉溪,给范云敬了一支。

人情往来,有来有往。

他自己也点了一支。

范云接过烟来,朝方科扬了扬,表示:烟不错。

烟是抽上了,可话却是没有。

两个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的男人,就这样坐在餐桌前,没有对话,只有一明一暗的烟头闪烁的星火,在这个已经渐渐暗下来的房间里明灭。

这时,昨天的那两兄弟也来了,方科比范云更积极地去给他们开了门,杨峰兄弟俩应该是认识方科的,从方科的问候语就知道了:“来了!”

他说的是来了。

而不是你好。

杨峰点头:“嗯,你也在啊?”

多了两个人,房间里似乎就热闹了不少,杨峰问方科道:“听说你开了一家包子铺,在什么地方?”

方科将两只长着小擀面杖般十根难看手指头的双手从大腿上拿开,挪到适合它们遮避自己短处的地方去了。

他背着手,直起腰来道:“没有……我只是入了一点股,然后每天下午要是不忙,就抽空去教教他们怎么发面,拌馅子什么的……”

“哦!”

“开在什么地方?”杨峰追问道。

“就在老广场灵渠市场后面那条街,和葆贞街交叉的那个路口!”

“嗯!那个位置不错,客流量大,卖早餐挺好。”

“生意不怎么好,那个位置全是早餐店,光包子店就有三四家,还有一家福建沙县小吃,有三四家卖米粉的。”

方科边说,边摇头。

哦!范云记住了那个地方,那是唐彬与赵艳玲管辖的范围。他决定以后如果有机会,一定跟赵艳玲或者唐彬换几天岗位,重点“关照关照”方科那个包子店的生意。

他觉得可以先让唐彬去“关照关照”,自己还是不要出马的好,毕竟,现在他也算跟方科有了一面之缘,有些事情,还是……不急,不急!范云心中暗道。

范云看看里面那个紧紧关着门的房间,里面并没有什么声音,唐若带着马雪莹在里面,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刚才,杨峰两兄弟来的时候,先玲也进去了,不知道她是因为受不了范云与方科的二手烟,还是进去找唐若说悄悄话去了。

范云很想念上一声“芝麻开门”,但是,他又怕万一自己的咒语灵验了,门一下子打开的时候,看到一些不该看的,女孩子的隐私。

其实。

唐若是很有一些生气,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今天下午莫名其妙冲方科发了一通脾气,而发完火之后,引起她大发脾气的原因,她反而倒不记得了。

原因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发脾气了,她就是想发脾气。

可是,最可气的是,她发了脾气后,方科不但不哄她,还试图以他更大的脾气来压制唐若的脾气。

他的声音很大。

莫非他以为,谁的声音更大一些,那么,谁就更有理?

其实。

方科是觉得,自己每天要干那么多活,一天到晚跟面团子干仗,累得要死要活的,唐若还不体谅自己。

他觉得,自己拼命做事,拼命赚钱,所有的努力唐若都应该看得见,甚至,有时候他还幻想唐若能走到他身边来,温柔的哄他一下。

很可笑。

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竟妄想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去哄自己。

他肯定不知道有这样一句话:男人,是女人最好的老师。

这也难怪,对于一个二十七八的大龄青年来说,或许正是因为他不懂得爱情这两个字的深刻含义,所以才导致单身至此——假如,他不是误打误撞,在朋友们的起哄声里遇上了情感极度缺失的唐若的话,他注定会一直单下去。

假如。

兴安县人民医院陡坡右边,那几个专给人摸骨看相的“神算子”,若是碰巧看到了方科的模样,也一定会斩钉截铁说他一句:一辈子单身的命!

就在刚才,他跟唐若来的路上,两个人还吵了一路。

马雪莹气鼓鼓瞪着他:“你再跟姐姐吵架,不要跟着我们了!”

看。

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没有道理。

方科连马雪莹也不如。

唐若坐在房间里,一边看着马雪莹跟先玲嬉闹玩耍,一边想着心事。

有些话有些事,唐若是不会跟别人说的,她的心事,只会说给风听,说给雨听,哦!现在,多了一个范云,现在,她还会说给范云听。

但是,她绝对不会说给方科听。以前没说对他说过,以后也绝不会说。

唐若心中那些少女清丽的梦,那些有关爱情所有美好的浪漫与憧憬,那些七彩泡泡般有关爱情甜美的想象,方科给不了她。

他不懂浪漫,不懂温情,不懂如何走进一个对爱情抱着天真浪漫想法的少女心中,如何用自己的爱渗透她的每一寸想象空间。

他无法让唐若真正爱上他,也包括其他那些在他青涩又朝气蓬勃的年华里,对他有过好感的女性。

所以,他才蹉跎岁月许多年。

厨房里,杨姐已经做好了饭菜,她敲了敲唐若她们仨那间房,然后推门进去。

“呯!”门又关上了。

现在,门内是属于四个女人之间的秘密。

杨姐进去没三分钟又出来了,她笑嘻嘻道:“吃饭!吃饭!”

门开处,唐若与先玲嘻嘻哈哈也出来了,后面跟着唐若的小尾巴——马雪莹。

不知道杨姐跟谁学了一手湘菜的手艺,她做的菜,色香味俱全,就像今天晚上一样。

范东由衷赞道:“杨姐姐,你炒的菜,真不错,比以前我们中队那几个考了特二级厨师证的战友,做的都要好吃。”

杨姐笑道:“我这两下子,是跟一个湖南师傅学的,那时候他在这做饭,我给他打下手!”

她对先玲与唐若道:“那时候,你们还没来。”

先玲点点头:“嗯,你来得比我早几天。”

范云接道:“湖南菜确实挺好的,以前我们新兵连,炊事班里就有个湖南的班长,每次他做的菜,都被我们吃得刷盘子。”

理解。

杨姐做的菜,现在也经常被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小伙子们扫盘底。

他们还会用筷子一边敲着被自己吃得空空如也的盘子,一边起哄:“加菜,加菜。”

这时候,杨姐常常就会将留给唐若与先玲,以及自己这几个人吃的菜,端出来给那些在外面跑了一天的小伙子们吃。

等唐若与先玲来了,她再现做呗!

杨姐看了看范云,笑道:“嗯,那个湖南师傅,辞工走之前,教会了我做湘菜,那个人挺不错的……”

杨姐顿了一顿,大概是想她那个湖南师父去了。

吃饭。

吃饭的时候,范云总觉得唐若与方科的动作表情有点怪怪的。

方科挨着唐若坐的。

他挨着唐若坐下去的一瞬间,等于在范云的心上,狠狠地刺了一针。

夸张一点说,简直令范云心痛得无法呼吸。

这还不说,方科不知道是想故意在人前秀一秀恩爱,还是因为与唐若吵架后,现在幡然醒悟了,饭桌上,他一个劲地给唐若夹菜。

一块细嫩的鱼肉,夹给唐若。

排骨,夹给唐若。

鸡爪子,夹给唐若。

可是给别人夹菜,也是一门重要的学问啊!

不是他这样的。

范云看着方科手中,那两根沾满了他口水的筷子,不由紧紧皱起了眉头。范云恨不得劈手将方科手中的筷子夺过来,远远地甩到墙角里去。

猪!

唐若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她默不作声,把方科夹到她碗中的菜,全部又夹到了她面前的盘子里。

这是唐若,目前对方科的行为保持的最大克制了。

真的。

她极其讨厌方科这种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作法:真正对我好,就要始终如一,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你讨厌。

方科在徒劳无功的帮唐若夹了几筷子菜后,终于也知道,自己令天下午利令智昏地跟唐若吵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不是夹上几筷子菜,唐若就能原谅他的。

一时,方科倒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十分尴尬,他讪笑着将那几块看上去十分刺眼的肉菜拨了拨,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唐若的脸色,然后,把它们又夹到了自己的碗中。

灯光下,亦能看到他额头上的青筋,都暴露了出来。

范云觉得自己如芒在背,浑身难受,他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因为,此时,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方科的动作,以及唐若因为方科的动作而愈皱愈紧的眉头,而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

此时的范云,连给唐若夹菜的资格都没有。

饭桌上,除了先玲有那么一丝丝的察觉,其他人,并没有谁注意到范云、唐若以及方科之间这种微妙的变化,以及他们三人心中的心理变化。

谁会吃饱了没事干,去多管别人的闲事。

吃完了饭,就散了。

散之前,杨姐要下楼去买东西,杨峰与杨岭就跟了下来。唐若要带马雪莹回家,方科跟着,范云也跟着“大部队”下了楼。

下楼后,走了没几步,方科的手就搭在了唐若的肩上。

唐若肩头挣了挣,将方科的手挣脱了,他的手却像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一样,又粘上了唐若的肩头。

这!

岂止是往范云的心上扎针,简直就是往他心口捅刀子。

范云觉得胸口有一股热血冲上了脑门,冲得他口干舌燥,范云两只手在背后紧紧捏着拳头,捏得骨头“嘎嘣嘎嘣”直响。

他现在想打人。

如果现在将手搭在唐若肩头的不是方科,不是目前在范云心中还认为他是唐若男朋友的方科,而换成其他男人的话,范云的拳头,可能早已经捅到了对方的脸上。

方科。

简直是在拿刀子杀范云,而范云,还不能还手,还不能生气,还不能有任何的冲动与剧烈反应。

平生第一次。

范云被气的心疼,他用手揉了揉心窝,这疼,让他捂着胸口,半天说不出话来。

幸而方科没有继续再对唐若做一些其它的什么动作。

不然,范云绝对能被他气得口吐鲜血。

范云不能再跟唐若他们走下去了,他没有理由继续跟着唐若,现在他算老几?凭什么跟着她?

他只有眼睁睁看着唐若不断挣脱方科搭上她肩头的手,挣脱,又搭上,再挣脱,再搭上,范云看着唐若的身影在自己的视线里一点点远去,直至消失在茫茫夜色。

如此无助。

如此无奈。

如此无情。

此时。老广场宽阔的大街上人影稀疏,一阵阵风卷着行道树的枝条,将那些捱过了寒冬却捱不过春天的枯枝败叶卷了下来,推走,远送。

从西伯利亚而来的寒流,越过了贺兰山缺与黄河,沿着崇山峻岭一路南下,掠过长江,席卷大地,终于抵达了这座岭南小城,并用它残存的威力使这小城迅速降温,春天里的最后一次寒冷——倒春寒,来了。

不过,自此以后,不必太久,就会西风换作东风,春雷起,惊蛰动,大地一片生机勃勃欣欣向荣。

范云感觉有点冷。

他钻进了灵渠市场里,漫无目的逛了一会儿,看着一楼的百货超市与二楼私人老板卖的那些生活用品,发现几乎没有一样是他能看上眼,想买的,当然,不是他眼光太高,而是他心情太坏。

那就不逛了。

范云找了个公用电话亭,钻了进去,仍是那串熟悉的号码,仍是唐若那熟悉的声音:“喂,你好,请问你找哪位?”

对范云来说,唐若那温温柔柔的声音,绝对胜过世间任何治愈创伤的良药,一听到她的声音,范云觉得,自己本来已经被无处发泄的气给涨得鼓鼓的肚子,此时忽然如同被针扎过的小皮球般,一下子,瘪了下去。

范云又觉得自己很委屈。

所以。

当唐若轻轻地问他时:“喂,你还好吗?你为什么不说话?我知道,今天……”

范云眼中含着的泪水,终于因为唐若一声温柔的问候落了下来。

第22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他听得懂唐若的意思:今天,实在是委屈你了。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

那一定是爱的不够深、不够痛;恨的不够久、不够远。

好了。

有唐若的这句话,范云觉得自己今天受过的所有委屈都值了。

电话那头,唐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今天,我跟方科大吵了一架。”

“为什么?”

“我也不晓得为什么,这几天我觉得好烦,还有,我今天跟他说到方然的事,他也好像蛮不在乎的样子……他一直在对我说自己很累很辛苦,在饭堂干完了,还要跑到包子店里去帮忙,说我既然是他的女朋友,就应该多理解他。”

“理解什么?”

“他说他现在一直在努力,努力赚钱,希望以后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能生活得更好一些。”

这话没毛病。

可人毕竟不是只知道赚钱的机器,除了赚钱,女朋友也是要陪要哄的啊!

“你不知道,方科的家住在大山里,从县城坐班车到他们那儿,要赶一个多小时的路,才能到他们乡上,然后,还要再走一个小时的山路,才能到他家里。”

“哦?他家是哪里的?”范云好奇地问道。

“华江瑶族乡里面的一个村子。”

“听说过,里面都是山,山区,那里住的少数民族多。”

“方科说他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很穷,小时候穷得几乎吃不上饭,那时候,就连一分钱一块的水果糖,都买不起!”唐若道。

范云“嗯”了一声,他也深有感触。

范云对唐若道:“以前我小的时候,每逢过年,有一个家庭条件挺不错的表哥,走亲戚拜年的时候,总是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花炮,糖果。然后,我们这些家庭条件不好,大人舍不得给买这些东西的小孩子们,就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看他玩。

那时候,我那个表哥,一会点一个花炮,一会剥一颗糖果塞进嘴巴里,那个模样,好神气。”

唐若笑了:“你们就跟小要饭的一样,跟在他后面?”

“那有什么办法,家里条件不好,大人们舍不得花钱给买,不过,那时候都穷,像我表哥那样的只是少数,所以,虽然他很神气,但是我们却也不会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

“那你们还在人家屁股后面,屁颠屁颠跟着到处跑?”唐若咯咯笑了。

“那有什么,小时候有一次,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邻居,被我表哥带的饼干馋到了,眼巴巴地看着我表哥吃,后来我表哥被那个人一直盯一直盯,给盯得没办法了,就把剩下的半块饼干给他了,哈,上面沾满了我表哥的口水,可是,他照样吃得津津有味。”

“好恶心,你有没有吃过你表哥吃剩下的饼干?”唐若问道。

“没有,但是,我小时候,跟村子里的小孩,没少偷别人家东西吃。”

“偷过什么?老实交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唐若一边笑着,一边娇喝道。

“以前的时候,什么能吃偷什么,我们村子有一家,在山上种了许多桃子,我记得有一次去偷桃,我们从离那个人住的窝棚很远的地方,爬了进去,爬进去摘了大约十来个桃子,就被那人发现了。”

“后来呢?”唐若听得兴趣盎然。

“后来,我们就跑呗,拼命往山下跑,一直跑到我们经常游泳的一个池塘那里,然后才发现,除了我的一只口袋里还剩下一个桃子,其他人口袋里的桃子,全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唐若是个女孩子,当然没做过范云所说的这些事情,她咯咯笑着,居然听得津津有味。

一个倾诉。

一个聆听。

一个愿讲,一个愿听,大约这样的时光,就是地久天长吧。

不知不觉,公用电话机上的200卡,已在提示范云话费余额已经不多,它们,已经带着范云的委屈与唐若微微的歉意,先化为春泥,眨眼就了无痕迹。

范云把自己尾号“一路发”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唐若:“我今天买了一台手机,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情,随时随地都可以给我打电话……你放心,我绝对接得很快。”

唐若轻轻“嗯”了一声。

范云又道:“……其实,我只是想如果你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第一时间有一个联系人,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能马上知道。”

唐若心中有些温暖,有些感动:“谢谢你,范云。”

“没什么,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只是想第一时间知道你干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困难;也第一时间让你知道我在干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困难!”范云的语气十分坚定有力。

唐若更加感动。

范云的声音温柔,低沉,舒缓的沙音里带着一种磁性,带着一种让唐若感觉到安全、信任的力量。

直至挂上电话。

她的心还沉浸在范云那双似乎能直视人心的眼睛以及春雨一样温柔的声音里。

这种感觉,让唐若失眠了。

榻榻米上,马雪莹早已皱着可爱的小鼻子,甜甜睡去,她的一条小胖腿伸出了被子外面,那床略嫌厚了的被子也已经被她踢到了一侧。马雪莹的小脸绯红,额头上沁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平日里倔强的嘴角,此时正上扬着一丝恬美的笑,不知道梦到了她的妈妈,还是梦幻般的童话乐园。

唐若替马雪莹将被子重新掖好,她凝视了马雪莹半晌,嗨!说起来,这个小女孩,可真是不好对付呢?

唐若几乎日夜不离,已经带了马雪莹有一年多了。

因为马雪莹的妈妈无法亲自带她。

马雪莹的妈妈唐小兰,是金灵渠广告公司在上海总部的部门经理,她常年驻在上海,一般,兴安这边的分公司若是没什么事情,她都不会回来。

唐小兰若是从上海回来了,那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想马雪莹了。

范云还不知道,那天,在新华书店的五楼,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与先玲一起搞定那个能要人命的广告招牌时,那个软绵绵伏在他背上的唐主任,其实正是马雪莹的姨妈,唐小英。

而当时先玲口中的业务部唐小兰经理,正是她从上海回来看女儿来了。

唐小兰的父亲,曾经是桂林某部的一名高级军队干部,而马雪莹的爷爷,也就是她爸爸马桂生的父亲,当时是与唐小兰父亲并肩战斗过,亲密无间的战友。

那么,这样就不难解释双方老人是基于什么原因与愿望,又是如何努力将唐小兰跟马桂生撮合在一起,并生下马雪莹的了!

有什么样的人选,能比知根知底老战友的女儿或儿子,更适合自家孩子呢?

相貌相当,家境相当,都受过良好教育的一对,在外人眼中,组成的家庭,是多么的和谐完美。

可惜。

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只有穿它的人自己知道,婚姻合不合适,只有每晚同床共枕的那个人才知道。

两个在军人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性格都刚烈如火,而失却阴柔,这一点,对于马桂生而言,似乎并不算什么,起码,在世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

可唐小兰亦如是。

她虽然生的是女儿家的身子,却完美继承了她老子那粗旷、暴躁的脾气。

婚后尚在蜜月期的马桂生,很快就尝到了唐小兰的厉害,那是她因为一件小事不顺心,而迁怒于不识察言观色的马桂生,她将一只盖碗茶杯狠狠地掷了出去,“当啷”一声摔得粉碎,碗中茶,水流一地。

马桂生也不理她。

也不哄她。

都年轻,都倔。

但是,谁让她是自己的妻子呢?

夫妻发生了争执,总是要有一个人先软下去,于是,最后终于还是马桂生先软了下去。

当然,他先软下去的动机与原因早已不详,或是因为爱,或是因为荷尔蒙,又或许,只是因为唐小兰比他更有韧性更能坚持。

再或者,是因为一直在上海读书工作的唐小兰,比起马桂生这个偏安于兴安这样一个小城里的国家公务员,更能讲出让人信服或妥协的大道理吧。

就在唐小兰与马桂生吵得已将临冷战与分居,并有可能导致他们的婚姻随时解体之时,马雪莹来了。

她是父母婚姻的救星。

亦是于唐小兰和马桂生无休无止的争吵中,呱呱落地的孩子。

而此时,对婚姻早已厌恶透顶的马桂生,心中那杆天平,一头装着的是温情如水的情人,一头是奶声奶气的女儿。

终于,父爱还是占了上风。

但是,并不代表他就会与情人从此划清界限,而重新投入唐小兰的怀抱里。

女儿是女儿。

悍妻是悍妻。

坐完月子并已将捱过哺乳期的的唐小兰,终于还是发现了马桂生出轨的蛛丝马迹。

后果可想而知。

一场不亚于十级地震的家庭大战,绵延数月,直将唐小兰与马桂生都折磨得精疲力尽,期间,还搭上了马桂生父亲的一条老命。

本就身患重病已经濒危的马父,得知了自己儿子家中一地鸡毛之事后,当晚就被医生宣告不治。

而马桂生将这罪魁祸首的大帽子,一下子扣到了自己的妻子头上。

对不起,唐小兰坚决拒之。

而唐小兰与马桂生之间相互的争吵、指责,并没有被希望儿子和媳妇从此和睦相处的马父带走,却很快又随着他丧礼的完成陷入下一个轮回。

于是,自感无法忍受的马桂生,终于在某一日决定,从此忘了娇妻幼女,转身重新投入情人软绵绵的怀抱里。

而看透马桂生性格中反复无常一面的情人,一边拿捏着他的命脉,一边用软刀子一点一点划开他的荷包,并将他多年的积蓄席卷而空。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马桂生,很是老实了一段时间,就在他想洗心革面回到唐小兰身边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唐小兰也出轨了。

火冒三丈。

不过,当他对唐小兰出轨的对象进行了一番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后,却颓然开始自怨自艾。

原来,唐小兰出轨的对象,正是她当年在上海读大学时的学长,现在的上海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董事长——江晔。

马桂生奈何不了江晔。

鞭长莫及。

除非他抱着与江晔同归于尽的拗念到上海找唐小兰和江晔拼命,除非他想让小小的马雪莹变成无父无母的孤儿,除非他想让自己家庭中这些不光彩之事大白于天下。

他忍了。

绿帽子,认了。

其实,也未必是江晔先戴的绿帽子给他,当年他与唐小兰经由家人撮合之时,江晔正是一个绝不被唐父看好妄图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与自己女儿在一起的穷小子,那时,江晔与唐小兰才是一对。

其实,是他先拆散唐小兰跟江晔的。

并且,婚后先出轨的也是他。

想到这一层,心理上终于取得了一些安慰与优势的马桂生,选择性的暂时忘记了自己头上的绿帽子,与唐小兰开始谈判,谈判的筹码,自然就是马雪莹。

一、他绝不允许唐小兰将马雪莹接到上海去。也许是考虑到血缘关系与双方三位老人这一个层面,唐小兰答应了马桂生,让女儿暂时跟着他在兴安,但会视他对女儿的照顾情况,随时决定是否将马雪莹接到上海。

二、唐小兰每月寄一笔钱回来,用作马雪莹的学习生活,这个没问题,唐小兰答应的很痛快,她认为妈妈赚钱花在女儿身上,天经地义,马桂生说出的那个数额一定也经过了精心的拿捏,因为,数额刚好在她能接受的上限之内。而且,她也知道,之前有相当大的一笔夫妻共有的财产,被马桂生那个狐狸精情人给卷走了,马桂生现在,其实除了一份在这个小城尚值得称道的工作外,早已双手空空。

三、两个人从此互不干涉,但有义务维持家庭的完整。身为国家公务员的马桂生当然不能轻易离婚。而因不可抗的因素,将自己与江晔之间由往日的恋人悲催衍变成情人关系的唐小兰,对这一条也予以默许了,她觉得都是自己的命不好,认了。

唐小兰常常就想,她与马桂生之间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到底怪谁?

怪自己?怪马桂生?怪双方老人?怪江晔与马桂生那个情人?还是怪老天爷?

第23章 两枝小小烛火

但是,在唐小兰心中,无论怪谁,也绝不会怪到自己的女儿头上。

马雪莹,可是她的小宝贝。

马雪莹。

就是在这样一个一地鸡毛的家庭中,从一个呱呱坠地的小不点,长啊长的。

马雪莹可以坐了,马雪莹可以爬了,马雪莹牙根上的一点点白印,慢慢冒头长出第一颗小奶牙了。

唐小兰太疼爱她了。

唐小兰有多恨马桂生,就有多爱马雪莹。

每一次唐小兰从上海回来,买的最多的必然是给马雪莹的衣服玩具,必然每天都要带着马雪莹到处玩,去满足她提出的一个个愿望。

也可以说是要求。

于是,马雪莹就在唐小兰的溺爱中,变得愈来愈骄纵,天不怕地不怕了。

就连那个几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住在她家里的亲叔叔马魁,她也不怕。

她既不怕自己叔叔从后背到肩头的那条张牙舞爪的青龙纹身,也不怕他因为没有及时k粉而涕泪齐下的尊容,更不怕他无论看谁都有点阴沉沉的目光。

剧本中那些护犊子的黑社会老大们,就是马魁最好的佐证。

虎毒不食子。

她是他圈里的人。

最亲最近的——核心圈。

自从人类从树上下来,解放了双手后,似乎就开始了划分圈子的历程。

某知名学府里,一位研究人类关系学的著名女教授江夏曾写过这样一篇论文:圈子。

……你有你的圈子,我有我的圈子,他有他的圈子;你有一个或两个圈子,我有三个或四个圈子!他有五个或六个圈子。

你的圈子可能与我的圈子有交集!我的圈子可能与他的圈子有交集!他的圈子又有可能与你的圈子重合。

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于别人的圈子,谁也不想被同化!包括你我他……

把江夏教授的圈子论文用在马雪莹身上的话,那么,她就是一枚圈核。

她是唐小兰、唐小英、马桂生、马魁等两家人圈子的交集重合点。

所以,马魁对马雪莹很好。

马桂生却不同。

因为,马雪莹长得不像他,血型也不随他。

马雪莹更像缩小版的唐小兰。

有时候,马桂生十分怀疑马雪莹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每当他望着女儿那张酷似唐小兰的脸,特别是和唐小兰一模一样小巧的鼻子时,他都有一种带上女儿去做亲子鉴定的冲动。

亲子鉴定,兹事体大。

还需慎重。

当然,他对马雪莹也不是不好,他虽然在唐小兰眼中不能尽到一个丈夫的义务,但在女儿眼中,他父亲的形象还是不错的。

起码,唐小兰从不跟马雪莹说他的什么坏话。

她在女儿面前给马桂生留着情面,维护着他做为父亲最起码的形象与尊严。

马桂生却不带马雪莹。

唐小兰也不放心他带。

马桂生要带他的情人。

在唐若之前,也有两个年龄和唐若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带过马雪莹。

但是,马雪莹和那两个姐姐不对脾气,又或是那两个姐姐不能掌握马雪莹刁蛮行为的背后,隐藏的那种对缺失母爱的强烈渴望。

唐小兰一年回来的次数有限,马雪莹是严重欠缺母爱的。

这一点,从马雪莹两三岁时,每一次都哭喊着,扯着唐小兰的衣角不让她走,足见端倪。

而那两个姐姐,每逢此情此景,除了陪着马雪莹难受,也别无良法。

反过来,马雪莹反而会因为唐小兰回来时百依百顺的溺爱,以及因她离去而引发的怨怅,迁怒于带她的姐姐身上。

她会对着带她的姐姐连踢带打,甚至,会披头散发的喊她们:滚!

就这样,被惯坏的马雪莹一连气跑了好几个带她的姐姐。

直至遇上唐若。

没带马雪莹之前,唐若应聘的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文员。

以她的聪明与形象,做做收发报纸,接接电话,传达一下领导的指示这种事情,绰绰有余。

但是,她应聘的时候,唐小英把门槛故意朝她抬高了。

唐小英对坐在她对面的唐若道:“我们公司,招收的文员,学历最低也要大专,除非特别优秀的,才能放宽到中专。

你的形象很不错,但是学历……小唐,你的年龄还达不到正式招工标准,你的学历低了一点,高中还没毕业。

你为什么没有读书了呢?是因为个人原因么?还是因为家庭原因?”

唐小英问到了唐若的伤心处——她也不想辍学啊!

没办法啊!

唐若被唐小英问得眼圈都红了。

唐若被唐小英问得低下了头,一个劲的绞衣襟。

“但是,小唐,说实话,我还是很喜欢你的……你看,你姓唐,我也姓唐,天下唐姓是一家,我感觉,你就跟我的那些侄女儿差不多,真的。

我们之间还是蛮有缘份的,要不这样……”唐小英看了看唐若。

唐若抬头看着唐小英。

唐小英道:“我有一个外甥女,现在正读幼儿园,因为她妈妈在外地工作,她爸爸工作又忙,所以,她妈妈就让我给她找个合适的人带她。

……你看这样好不好,我感觉你这个孩子很老实,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你,你呢,现在还小,按劳动法我们公司也不能用你……”

唐小英声音顿了顿:“但是,你可以先去带一带我那个外甥女,工资待遇呢,就按照我们公司前台文员的待遇发放。

等过两年马雪莹上了小学,不用人带了,刚好,你的年龄也够了,我再把你调来公司上班,你觉得怎么样?”

听上去,唐小英说的真不错。

她的话那么亲切,那么体贴,完全就是站在唐若的立场帮唐若说话,唐若还有什么不同意的呢?

对她而言,能够有个地方上班,不在家里吃闲饭,就已经很好了。

唐若答应了:“好的,主任。”

唐若答应了,唐小英也很高兴,她就给远在上海的妹妹唐小兰打电话。

唐小兰道:“你觉得她行吗,你把她说得那么老实,她能带得了马雪莹?”

就因为马雪莹的事情,唐小英也很头疼。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肯定是带不了老马家这个小姑奶奶。

而之前请来的几个带马雪莹的姐姐,也都被马雪莹给气跑了,所以,她心里对唐若也没底。

“试试吧,试试再说,那孩子还小,万一她能跟马雪莹玩到一起去呢?”唐小英对她妹妹道。

事实证明,唐小英看对了人。

唐若,是真的能带得了马雪莹。

因为什么?

因为唐若有爱。

因为唐若又温柔,又细心。

因为唐若能跟马雪莹玩到一起。

因为唐若亦把自己不曾得到缺失的母爱全部用在了马雪莹的身上,是的,母爱——虽然此时提起唐若的母爱还嫌尚早。

也因为,她和马雪莹都是母爱匮乏的孩子,她们就如同寒夜里的两枝小小烛火,互相偎依在一起,互相温暖,互相依靠着在这凉薄的人间度过了一个又个夜晚。

唐若呵护马雪莹,如护灯火。

谁也不知道,她是如何的努力过,才保证了这盏小小灯火,没被黑夜带走,没被大风吹灭。

马雪莹知道。

她知道,是唐若在她发烧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给她量体温,在寒夜里抱着她,将她紧紧搂在怀中,穿过那些无人的街道,去求医问药。

她知道,是唐若抱着她,给她讲故事,唱儿歌,借以渡过一个又一个北风呼啸的夜晚。

她知道,每一天是唐若接她、送她,在她撒娇的时候将她背在肩头,走过那条开满鲜花的羊肠小道,所以她才会对唐小兰说:看!姐姐带我走过这儿的。

她知道,是唐若教她,认识了喇叭花、三角梅、蝴蝶花、芨芨草……教她将一瓣瓣桔瓣轻轻抠出来,再栽一根蜡烛进去,做成一盏小桔灯,照亮她与唐若的脸庞。

这些。

都藏在马雪莹的心里,她都知道。

你对我好,我必倾心以报。

马雪莹对唐若就十分好,无论有什么好吃的,都与唐若分享;无论有什么好玩的,都拿出来与唐若一起玩;无论有什么秘密,都会告诉唐若知道,有些秘密,她甚至都不会告诉唐小兰与马桂生,而只说给唐若一个人听。

所以,有时候,唐小兰就觉得,自从唐若来了,不知为何,女儿对唐若好的不得了,有时候,甚至会让她这个妈妈吃醋。

是的,吃唐若的醋。

严重的时候,有一次,她甚至将唐若赶出了门。

她指挥那个与自己脾气一样暴躁的丈夫马桂生,将唐若推至门外,然后“呯”的一声砸上了门。

马桂生无奈的看着唐若,他并不想那样做,因为自从唐若带了马雪莹,减轻了无数因之前旧姐姐的离去而新姐姐又未来之间的这段空当里,自己不得不硬着头皮带女儿的负担。

是的,他的心思在新情人的身上,而不是马雪莹。

马桂生推掇唐若的时候,目光是带着三分祈求的:对不起,我也没办法,可是那一只母老虎我真的惹不起,对不起……

黑夜中的小城,唐小兰就这样指挥着马桂生将唐若推出门,她想让她到哪儿去?

唐若很害怕,外面那么黑,那么冷。

回家吗?回家怎么说?被别人赶回来了吗?

唐若只好去敲门。

而门内,因为唐小英将唐若赶出了门,马雪莹已经与她妈妈撕扯在了一起。

马雪莹大哭着扑到唐小兰的身上,扯掉了她妈妈那件价值不菲上衣的扣子,并将唐小兰的头发揉搓得如同一只鸡窝。

“快点开门……呜呜呜……开门,让姐姐进来!”马雪莹嚎啕大哭。

唐若在门外籁籁落泪。

不知道是唐小兰被女儿抓疼了头发,还是她因为唐若,又或因为这个家而心有所感,她也耸着肩头抽泣,泪水直流。

最后,唐小兰指指门,早已烦燥无比的马桂生“哗啦”一下打开了房门。

唐若进来,马雪莹一下子扑到她的身上呜咽着:“姐姐……我不让你走……”

唐若搂着马雪莹泣不成声:“姐姐不走……姐姐不走。”

马雪莹又转到唐小兰的面前:“妈妈,求求你,别让姐姐走……”

是什么。

能让一个年幼的孩子,像个大人一样,对着大人,说出那个求字?

马雪莹脸上挂满了泪珠,唐若在哭,唐小兰也在哭……

这,到底是怎么了?

唐小兰把这件事说给了她的姐姐唐小英听。

唐小英道:“你这又是何必?你又何必跟唐若那样一个小女孩子吃醋呢?

唐若她照顾马雪莹又细心又周到,帮你把马雪莹照顾的那么好,就像马雪莹的亲姐姐一样……”

唐小英加重语气,把姐姐两个字重点强调了一下。

“我知道,可是,我看着马雪莹对唐若那么好,许多时候比对我还好,我心里就不舒服!”唐小兰委屈的道。

“有什么不舒服的!马雪莹是你的亲生女儿,她终归是要长久的跟你生活在一起的。

是,现在是唐若带她,那不都是暂时的吗?再说了,唐若能带马雪莹多久,最多带到她上小学,就算你想让她帮你多带两年,万一到时候她也大了,想谈恋爱了,她还想不想帮你带,还不一定呢?

再说了,女儿是你生的,她始终都是你的,谁也抢不走,等你老了,年纪大了,难道还不是马雪莹照顾你么?”唐小英劝自己的妹妹。

唐主任的嘴就是厉害,说话一套一套的,唐小兰也被她说得不好意思的笑了。

似乎天底下,就没有唐主任说服不了的人——除了马雪莹。

唐小兰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事,但又无法开口似的,但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对她姐道:“姐,我发现马桂生,有点维护唐若,我让他将唐若推出门去,他磨磨蹭蹭不肯动手……你说……”

唐小英立刻明白了她妹妹的意思:“你胡说八道什么?

哎我说唐小兰,你的思想能不能纯洁一点……对了,我还没问你呢,你跟那个江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又到底是怎么想的?

还有,马桂生在外面找情人,先找了一个,钱被人家都给卷跑了,他不但不改,听说现在又找了一个,你也不管?

……你们两口子什么情况?”

唐小兰看看她姐:“你别管我,我也不想管马桂生那些破事。

对了,还有他那个流氓弟弟马魁,成年累月住在我们家,名义上用的马桂生的钱,妈的……马桂生的钱,还不都是我给的,就他那点工资……”

第25章 唐家姐妹

没错。

唐小兰确实比马桂生挣得多得多,每一次夫妻吵架她能压下马桂生一头去,与此多少也有些关系。

经济决定上层建筑。

间接决定家庭地位。

“你其实可以对唐若好一点,像她这么小的女孩子,刚刚从学校出来,什么都不懂,只要你对她好一点,她的心里一定会记住你的。”唐小英道。

唐小兰点点头。

唐小英又道:“别的不用说,只要她能帮你带好马雪莹,不是比什么都强么?”

“那是,马雪莹就是我的命根子,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比我更爱她,我所有的一切,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她,我辛苦的赚钱,飞来飞去到处出差?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多赚钱,为了马雪莹以后打基础!”唐小兰眼圈一红,她动了真感情。

“那你也不能太宠她了,慈母多败儿,你就是太宠她了,真的,每一次回来都惯他!”唐小英说道。

“你又没生过孩子,你不懂的。”

唐小兰这一句话,差点没把她姐噎死。

唐小兰也自知失言,赶紧伸手抓住了她姐的手。

唐小英心道:唐小兰你看看你这个破嘴,真是不会聊天,难怪,女儿女儿你带不好,老公老公你看不住。

想归想。

但是唐小英可不会拿马桂生说事,那位是随时可以跟他离婚的妹夫,而这个,却是有着割不断的血缘关系的妹妹,妹夫可以再找,而妹妹,却只有这一个。

再说了,她也希望自己的妹妹家庭合睦,婚姻幸福,尽管她也知道,唐小兰与马桂生之间的问题,是一只巴掌拍不响的问题。

但是,如果真到了关键时刻,她百分之一百是站在妹妹这边的。

不过,被唐小兰戳中了心病的感觉,还是让唐小英脸色一沉。

是的,她没有孩子。

她非但没有孩子,连老公也没了。

唐小英在面试唐若的时候,提出的最低学历是中专,可是她自己呢?

初中毕业。

想当年,唐小英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高中,所谓女大不中留的她没过多久就交了一个男朋友,这个男朋友跟她一样也是一个看见书本就头疼,书本一撤就痊愈的主。

两个人倒是很般配。

也很恩爱,刚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就在双方父母不支持亦不反对的情况下结了婚。

别看那个男人读书不行,头脑倒是很灵活,结婚后,东挪西凑买了一辆汽车跑起了运输,随行就市的做起了车老板。

眼看着,生活一天天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福祸。

有一次,那个男人开着车,拉着已经怀孕六个多月肚皮鼓鼓的唐小英,装了一车桔子准备运往广州。

装完货后。

卖桔子的主人家,准备了当地农村招待客人最好的菜给唐小英男人吃——是一大锅猪肉肥肠炖猪红冬豆。

土猪肉。

好吃。

卖了一大车好价钱货的主人,不但准备了好菜,还准备了好酒招待客人,于是,唐小英男人就多喝了几杯。

喝了几杯酒的唐小英男人,就有点驾驭不了手中的方向盘了,不过还行,老司机了,没什么大问题。

上了国道后,油门加得挺足,开得也挺快,可是,他开得快,有人比他更快。

一辆载着数十名乘客的大客车,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没有隔离带的国道上,越过了线,直直朝唐小英他们的货车冲来。

真是如同疯马。

转瞬即至。

老司机的酒应该也吓醒了。

吓醒后的他,第一反应不是将方向盘往怀中拉,往左打,而是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把货车往右打了出去。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瞬间,他将生的希望留给了自己的妻子,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

“轰”的一声,两车带着高速运行的巨大惯性猛烈撞到了一起。

天旋。

地转。

两车俱翻,各种东西洒落一地,其中,唐小英家的一大车桔子洒得到处都是。

而死者伤者的惨状也让人忍不住落泪。

两车的司机当场死亡,客车虽然有速度快的优势,无奈撞上的是一辆满载的货车,反而吃亏更大。

当场,就有数名乘客不幸身亡,后又有几名送院而不治。

现场勘察,两车均无刹车痕迹。据推断,客车司机应是疲劳驾驶,因为他的血液化验不含酒精,而唐小英男人则是醉酒驾驶。

事故责任三七开,客车三,货车七。

可是,那些死去的无辜之人,谁又能为他们的生命买单?谁,买得起?

包括唐小英腹中的胎儿。

她流产了。

同时失去丈夫与孩子的唐小英大难不死,心却碎了一地。

因为她听到这样的声音。

“那个货车司机真是一条汉子,你看,看货车的方向盘、前桥和撞的地方就知道了,他没有往左打方向,让右边去撞客车……”

“嗯,确实,唉!可惜啊……话又说回来,如果是我开车,本能反应肯定是先躲自己。”

“那是!像这种情况,十个司机里有九个半都要往自己怀里拉方向盘了……剩下半个是傻子,才不知道往自己这边拉方向盘!”

是的。

那个男人就是傻子,他傻到把生的希望给了唐小英,而自己选择了与死神碰撞。

唐小英就在心里发誓,今生绝不再嫁,不为别的,只为报答他的恩情。

而当唐母知道了自己女儿女婿出了这么大的事后,也是哭得老泪纵横,为人父母,谁不想自己的儿女好呢?

那段时间,唐小兰也替姐姐流了不少眼泪。

再后来,兴安金灵渠广告公司成立了,唐小兰就让江晔把自己的姐姐弄了进来,她知道自己的姐姐是个草包,也担当不了什么重责,就求江晔给她安排了一个行政部主任的职务。

她是想让自己的姐姐多些杂事分心,少些回忆过去。

谁不知道,行政事务就是个管家婆,小到一根牙签,大到公司搬迁,都要全程参与。

还行。

唐小英干得不错,她以实际行动证明了,有些工作干得好不好,确实与学历无关。

等唐小英通过了考验,坐稳了她的位子后,唐小兰就调回上海去了。

唐小英协调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说话打圆场的本事那是天生的,就像刚才妹妹揭了她的伤疤,她也只是在肚子里生气,嘴上却跟唐小兰岔开了话题。

“其实我觉得,你应该多给唐若一些小恩小惠。

比如像你不要的什么衣服啦,包包啦,一些小东西啦什么的,可以给唐若一些的,不然你又不用,放着放着就放旧了,放坏了,还不如送人。

送人还有个人情在那里,她还会记得你的好。”唐小英道。

唐小兰笑了一下,为她姐姐的世故。

唐小兰忽然觉得,虽然姐姐听上去是在说唐若,实际却是在说她自己,因为,上次唐小兰回来时,唐小英就对她脖子上那条价值不菲的钻坠项链充满了兴趣。

她对唐小英道:“我的东西大部分都在上海,这边家里的都是些旧的,都不怎么好了。”

“可以看一看找一找嘛!感觉合适的好的才给人嘛!”

唐小兰愈发觉得自己的亲姐话里有话:“行吧,到时候我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于是,回上海之前,唐小兰给了唐若一块女表。

她也没告诉唐若那块表值多少钱,不贵,也就是唐若半年的工资。

唐若不懂表,不懂什么奢侈品与名牌,她只是感觉唐小兰给她的手表挺好看。

她觉得那只小巧玲珑的银色表盘,如同夜晚璀璨的星空,而带夜光的那些表针表格,在黑暗中看上去,似乎散发着一股遥远银河神秘的气息,带有极浅蓝色的表蒙透着一股蓝宝石般的淡雅光泽。

唐若挺喜欢这块女表,一连对唐小兰说了三个谢谢。

唐小兰心想:你倒挺识货,给你买新衣服新鞋子时,都没见你这样谢我。

无所谓,你喜欢就好。

只要你对马雪莹一心一意的好,别说一块表,就是再贵些的东西,我也舍得……

回头,唐小兰也把那条钻坠项链送给了她姐,感谢她于自己不在兴安的时候,照顾马雪莹。

唐小英乐得嘴都合不拢了,她将那条项链拿在手中反复看着,“啧啧”连声,眉头眼角那些皱纹一下子全部舒展开来:“啧啧……这条项链真漂亮……哎,唐小兰,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照顾马雪莹,那是我这个姨妈当仁不让的责任。”

“那是,姨妈也是妈!”唐小兰见她姐一脸财迷样也笑了。

不过,唐小英在高兴之余不知道有没有考虑过自己的以后,是继续单下去,还是找个合适的人嫁了。

如果她一直单下去,唐小兰送她的这条项链,很可能就只是借她的手,暂时保管一下。

就像。

马雪莹央求唐若替她保管的那些玩具一样。

唐若看着睡得十分香甜的马雪莹,摸了摸她的额头。

嗯,没有发烧。

晚上的时候,马雪莹有点咳嗽,唐若怕自己睡着了后,马雪莹半夜里发烧,就喂她吃了咳嗽药,这会儿药力见效,马雪莹出汗了。

唐若抽出一块小花手帕替她沁了沁额上的汗,顺手还为她扇了那么几下子。

唐若自言自语道:“马雪莹,你妈妈可是有一段时间没回来看你了哦!”

不知道什么时候,窗外沙沙地下起了雨,一股冷风顺着半开的窗子吹了进来。

唐若赶紧起来,她拉开一点窗帘,看着窗外。

窗外。

孤独的路灯不知道为了谁站成了一个海枯石烂,细细的雨丝在灯光里不停地飘舞,如同春天扬起的一条条长索,赶着那些花儿朵儿一股脑地走来,然后落在花圃里、树梢上,落在无数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隐喻着苏醒与萌芽。

其中,也包括爱情。

真正的爱情。

唐若看了一小会儿窗外的雨,觉得有点凉,赶忙把铝合金推拉窗推得只留了一条小缝,然后扯好窗帘,上床睡了。

睡梦中,窗外的雨一直滴滴嗒嗒,一下,就是一夜。

第二天,唐若起来后,发现雨还是没有停,她又看看表,呀!马雪莹上幼儿园快迟到了。

唐若赶紧把马雪莹抱起来:“马雪莹,起床啦……马雪莹,起床了,再不起床就要迟到了!”

马雪莹在睡梦中被唐若叫醒,嘟着嘴巴道:“姐姐,我不起床,我不要上学!”

“那不行,今天芒果哥哥会来的哦!芒果哥哥会带小朋友们一起做游戏,我们快点起床好吗?起来去找芒果哥哥和小朋友们一起做游戏!”唐若一边说,一边伸手将马雪莹抱了起来。

马雪莹睁开眼睛:“姐姐,我要穿衣服!”

go!

马雪莹。

唐若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顺着楼梯把她送到二楼蜜桃班的生活老师手里。

唐若打开马雪莹粉红色的花仙子小书包,取出里面的一包药对马雪莹的生活老师道:“王老师,马雪莹有点儿咳嗽,在家里我已经给她量过体温了,没有发烧。刚才我已经喂她吃过药了,这是今天中午的药,麻烦你到时候喂她一下。”

“好的!”尖下巴的王老师应道。

“哦……马雪莹的衣服在她的书包中间那层,小朋友们睡醒了午觉,麻烦你帮她换下衣服,她很爱出汗……”唐若继续道。

“好的,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中午小朋友们起床后,我都会帮他换衣服的。”王老师倒是不厌其烦,她脾气很好。

是啊!

天天跟孩子们打交道,没有一个好性格好脾气怎么成。

唐若回到家里,把地拖了,拖了地没什么事干,她就半躺在榻榻米上,随便拿了一本杂志翻着。

这时候,门一响,有个人进来了。

不用看唐若也知道,一定是马雪莹那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叔叔马魁回来了。

唐若忙下地,将自己的房门从里面反锁了。

她双手捧着杂志,小心翼翼地站在门后,屏住呼吸听着外面的动静。

这一次,门外没有传来马魁窸窸窣窣到冰箱里翻东西吃的声音,倒是传来了几声女人的笑声。

唐若轻轻啐了一口:“又带不三不四的女人回来!”

她似乎忘了,马魁本就是个不三不四的人。

唐若听着听着,突然,她的房门“咚”的一响,然后就是有人在外面拧门把手的声音,把她倒吓了一跳。

第26章 范云的日常工作

唐若不由紧张起来。

她知道,有时候,马魁会趁她和马雪莹不在家,而又忘了反锁房门的时候,偷偷溜到她们的房间里来,东翻西找。

而那时,只有一种解释:他没钱买k粉了。

有一次,马魁就曾经翻过唐若放在柜顶上的那只硬皮的红箱子,因为唐若带着马雪莹在公司的饭堂吃完了饭,回来后发现那只皮箱有被人动过的痕迹。

她打开箱子,看到自己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明显没有了自从放进去后,被箱盖压出的压痕。

这让唐若有些紧张。

有些害怕。

本身,马魁那一身张牙舞爪的纹身,就足以让唐若这样的小姑娘害怕。

也能让范云感到极度的扎眼晴和憎恶。

虽然,纹身也是一种人体艺术,关于它的渊源与理论,如果写成书的话,起码得有一本大百科词典那么厚,但是,这种代表某种神秘暗示的刺青,还是让许多持传统观念的人见了就皱眉。

当兵的人,不能纹身,就是最好的证明。

当然,对于一个人的人品德行如何,自然不能仅凭一个纹身就做出简单的判定,但是,通过这种直接展示在身体上的花花绿绿的图案,其实间接表明了其主人的立场。

那就是。

潜伏于骨子里的某些桀骜不驯。

奇怪的是,某些爸爸妈妈眼里的乖乖女,妈宝男们,也有极度迷恋纹身的,那些孩子们,偷偷纹在外人不可见之隐蔽部位的各种小小图案,就是例证。

有的,是一朵红玫瑰。

有的,是半阙明月。

有的,是一个只有纹身师和其本人才懂的符号。

说起纹身,不得不重新提一提唐小英那个死鬼男人。

有一次,唐小英跟着男人到绍水镇的某个村子拉水果,装满货后,她跟着男人,坐在汽车驾驶室里,摇摇晃晃地从颠簸不平的乡道上往外面那条g322国道上赶。

夕阳西坠,林间惊风。

货车连续爬过了两个陡坡后,在这条乡道最陡的一个大土坡前,终于换上了最慢的低速一档,缓慢爬坡通行。

就在她们的货车爬上坡顶平缓之处时,唐小兰与她男人被三个骑着摩托车的年轻人从后面超到前头,给拦住了。

“哎哎哎,停下来,停下来!”

唐小英男人只有停下来,在这种坑洼不平的乡道上,货车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摩托车的。

上了国道,可就难说了。

那三个人。

没别的意思,就是汽车爬坡时喷出的尾气搞到了其中一个年轻人的眼睛。

这是比较文明的说法。

如果换成另一种说法,就是这三个年轻人想搞点钱用用。

看着这三个光着上身,清一色纹身男的年轻人,唐小英很紧张,她在驾驶室里小声对自己的男人说:“看他们要多少钱,多少给一点他们算了。”

她男人擦了一把额头上不知是因为坐在没有空调的闷葫芦车里热出来的,还是被那三个年轻人唬出来的汗。

他跳下了车。

下车前,他随手脱掉了身上那件千疮百孔的破背心,露出了纹在胸口的那只暗青色的,眼神十分狰狞犀利,顺着嘴角往下滴着鲜血的狼头。

结果是。

一阵对话后。

唐小英男人与那三个年轻人居然攀上了亲戚,你递一支烟给我,我敬一支烟给你的,聊得相见甚欢。

自诉被唐小英男人的车卷起的灰尘迷了眼的那个年轻人,甚至还极其热情地拉着她男人的胳膊道:“哥哥……俺们不晓得是你,早晓得是你的话,早就喊你停下来了,无论如何,哥哥,今天你也要和嫂嫂到俺们家里吃了晚饭再走。”

热情的不像话。

虽说,确实那三个年轻人中,有一个是唐小英的男人,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的亲戚,但是,她男人胸口的那个狼头毕竟也功不可没。

起码,它让三个年轻人有所忌惮,一时之间,摸不清唐小英男人的来路。

来路,有时很重要。

如果不是唐小英男人那只狼形纹身起了一定的劝退与喝止作用的话,谁会跟你论亲戚?

那么,结果就只有一条,先拿钱,才走人。

不过。

纹在马魁身上的刺青,现在多少有点外强中干了。

因为,他早已不再是十八九岁那个冲动精干的少年,他的身体,正一日日被酒精与毒品掏空。

马魁在外面拧了拧唐若的房门,发现打不开,嘴巴里嘟囔了一句不知道什么东西。

又过了一小会。

马魁房间的门“呯”的一声砸上了,唐若知道,他一定是与带回来的女人鬼混去了。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吸毒,还是一起做些什么其它事情,又或者,兼而有之。

唐若背起包,轻手轻脚打开房门,反手锁好,来到客厅,马魁果然不在。

唐若对马魁的活动规律已经了如指掌。

她轻轻的下楼,走到楼下大院中。

院中,有一个人在等她。

不是范云。

…………………………

范云今天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先是在房间里做了一些简单的热身运动,而后,又双手撑地趴在那儿,一口气做了几十个俯卧撑。

习惯了,每天都要运动一下。

本来,他会在起床后,简单的洗个脸,然后从城管队拐出去,顺着小巷一直走到灵渠公园里面跑步的。

他通常会连续跑上半个小时,然后才停下来,一边欣赏着灵渠公园里的景致,一边活动身体。

灵渠公园。

红墙绿瓦、堆石成山;百花争妍、青竹成竿。

远看山如玉簪、近观水如绿带;水边,到处生满了密密麻麻的芦苇野蒿,迎风招展。

早上来这里晨练的人不少,但大多都是一些中老年人。

可以理解,年轻人们贪玩,夜生活又比较丰富,精力旺盛,身强力壮,有大把的明天可以尽情挥霍。

中老年人就不同了,要保养了,要加强锻炼了,这个也要注意那个最好也别吃了……

今天下雨。

范云就只好在房间里运动了一下,也好,让他比平时多睡了大半个小时的懒觉。

唐彬也醒了,但是,他跟范云不同,他一直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而只是半躺着,上半身靠在床头上,一边抽烟,一边替做着俯卧撑的范云数数:“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七十七……”

直到范云的运动结束,并且洗漱完毕后,他才慢慢吞吞从床上爬起来。

“哎!范云,今天外面下雨啊,上班有点不舒服了。”唐彬道。

范云点点头:“就是,本来我还想着去灵渠公园走一圈的,也去不了了,哎,对了唐彬,我听说灵渠市场后面那条街上,有一家新开张不久的包子店,早上卖的包子挺好吃,今天早上我请你吃包子,怎么样?”

有人请吃早餐,当然是极好的,还能怎么样。

两个人穿好衣服,踩着上班的点,往范云说的那个位置赶,那个位置唐彬熟,他和赵艳玲的地盘。

到了那里范云发现,塞车很严重。

这条路是小城里十分重要十分繁华的一条内巷,因为历史规划者的眼光被局限之故,当时设计的很窄,特别是第一小学那个拐弯的地方,窄的简直不像话。

这条路上不但商铺林立,还是第一小学和第一机关幼儿园的所在地,小城资格最老历史最久的一家照相馆……兴安县照相馆也在这里。

照相馆门上方挂着的那块可以上溯至人民公社年代,繁体字写成的牌匾就是最好的证明。

现在。

这条路上车山车海,手推车、手拉车、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慢慢摇”、“跳跳车”、拖拉机、小汽车……

简直就是一次小型的地方车辆汇展的现场开幕式。

范云摇摇头。

真乱!

他和唐彬尽量从本就不宽的马路上,勉强挤出来的人行道上往前走。

快走到杨峰提到的方科参股的那家包子铺时,被堵在包子铺门口的,一个无证经营推着满满一平板车黄橙橙桔子的老汉,以为这两个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是奔他来的,吓得他推着那车桔子在车流中穿插逃窜。

慌不择路。

走得太急。

老汉的推车一下子刮在了一辆“跳跳车”没有护罩的柴油发动机左下角,与前轮上。

“哗!”

一车桔子如同被推倒的积木一样,瞬间散落一地,朝四面八方滚去。

有些,滚到了下雨后潮湿肮脏的下水道口边,顺着钢筋间的缝隙掉进了下水道里。

有些,滚到了车子底下,路人的脚边,沾满了泥水,然后又被不断前进的人流与车流压得顿时干瘪下来,汁水掺着雨水,流了一地。

有一个小伙子捡起滚到他面前的一只桔子,剥开几瓣塞进嘴里,笑道:“好甜!”

那个老汉可笑不起来。

他虽然也没有哭,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比哭还要难看。

范云心中长长叹了一口气。

唉!

可惜了一车桔子!

黄彬却不以为意,在他眼里,这些无照经营的小贩,每天跟在山上打游击似的,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成为一个让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城市管理者们头疼的老大难题。

这些小贩们深得运动战与游击战的精髓:敌进我退,敌退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不只是这个小城,几乎城城如此,古今中外,概莫除外。

这是一个有关生存与发展之间矛盾的课题,要想研究透彻并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需要那些专家学者们一定要躬下身来,躬得越低越好,深入社会的底层,仔细听一听那些民心民意,而不是坐在各大学府的讲台上,只知道夸夸其谈,纸上演兵。

说实话。

当下这个满面愁纹卖桔子的老汉,就是相当好的一个研究对象。

范云既管不了那些在车轮下被压得稀巴烂的桔子,也不想去管那个今天本来就已经很惨了的老汉,他很同情那个老汉。

那老汉起码折了三天的本钱,三天白干。

他看看黄彬。

黄彬虽然没有范云那么强的同情心,但是他识趣。

所以,他与范云都假装没有看见那个老汉,而是朝包子铺走去。

黄彬心想:虽然这是我的地盘,但是,那个老汉,那些桔子,还是不要去管了,任其自生自灭好了。

包子铺里,方科正在里面低头揉面剂子,他用擀面杖飞快地把一个又一个面剂子擀成薄薄的面皮,旁边两个站着的妇女就取了,用筷子从馅子盆中取了馅子来包。

包得没有擀得快。

方科手脚很麻溜,速度很快。

范云打量了一下这个包子铺,买包子的人三三两两,说不上多,也说不上少,不断有人站在被一只长条柜子挡住的那些大蒸笼面前,一边递钱一边要包子:“我要两个香菇青菜包。”

“老板,我要两个韭菜鸡蛋包,钱放这儿了……”

“老板,快点快点,给我来三个肉包,快!快!”

收钱卖货的两个小妹就极快的收钱、包子装袋。

买完走人,下一个!

范云没发现方科的包子铺有什么违规的地方,本来想挑点毛病的他暂时中止了给方科穿小鞋的念头,他买了六个肉包子,两杯豆浆。

唐彬抓着范云递过来的肉包子,一口下去,就是半个。

范云也咬了一口,包子不错,拌了麻油姜丝葱末的肉包子,挺香,而且,还是灌汤包。

方科一直没有抬头。

他太忙了,没办法,卖早餐的,就是忙这一阵子,其实,开饭店的都一样,都是忙饭点前后那一阵子。

其实,每个行业都一样,都有一个曲线变化表,什么时候到达峰值,什么时候跌进谷底,都有规律。

只要够细心,就能发现,世间万物,其实,皆有迹可寻,亦可循。

吃完早点,范云跟黄彬打了个招呼,穿过一条近路,来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各就各位。

他顺着马路巡视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的,也没有发现挑着箩筐,推着平板车的无照小贩。

倒是不远的兴隆购物城一期的广场上,可以下行至第一小学的路边,楼房厦檐下,站着一个卖糯米团的,再往远一点,是一个骑着三轮车卖烤货的。

“烤玉米,烤红薯……烤玉米,烤红薯……”小电喇叭一直呜哩哇啦叫个不停。

小电喇叭卖身为奴,把自己的一辈子都卖给了那个烤玉米的老头,它也真够不容易的。

范云瞅瞅那个卖糯米饭的,懒得管她,就一个小小的推车,又躲在坐车的领导们不易发现的地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再说,范云也经常去买她的糯米饭。

第27章 理发

其实,以老魏为班长的范云他们这一个班里,任务最繁重的,还是要属何兰芬和梁蓉她们俩负责的那个区域。

因为她们负责的是整个小城最繁华,人员密集度最大、最集中的一块区域。

穿城而过的g322国道与城台路上行的接合点,是小城的汽车站,旁边不远是火车站。

如果顺着汽车站,沿城台路1号门面一直往下走的话,用不了十来分钟就能途经与兴隆购物城隔路相望的县政府办公楼、法院、检查院、新华书店等单位,而抵达县城的中心——老广场。

城台路在老广场的一处古戏台处,与右向的秦皇路交汇形成了一个丁字形的路口后,继续一直向东延伸,直至经过几个城中村后,末端向东南方向斜伸,抵达与双灵路交汇点的灵渠公园正门结束。

古戏台北通万里桥,可至百街里与湘漓汽车站,戏台南接秦皇路后途经教育路与花荷路后,与双灵路的中间段交汇,再往前,是一大片工地,据说是规划中的新广场,似乎以后的主要行政办公单位都要往那里转移。

那是一个大手笔,目的主要是着眼于跳出老城,规划建设新城,逐渐拓展开发小城周边区域,起到吸引投资,解决就业与安置,改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娱乐环境的重大作用。

那边还在规划筹建中,有另一个班的人员负责。

而老魏这个班里,何兰芬与梁蓉负责的,就是这个以古戏台与老广场为中心,沿着主干道秦皇路,向四面八方辅射的地带。

这个位置,可不好管。

非得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不可。

每天凌晨一点钟左右,当小城的大多数人已经沉浸在甜美的梦乡里时,这里的生活,却刚刚开始。

那些开三轮车拉菜的菜贩子,那些一大车一大车从桂林市汇东菜市或五里排批发菜市运来蔬菜水果的车老板,那些前来批零的二道贩子,那些驻地军队、机关学校、大型饭店、各色食堂,店铺的采购员们都会于此时,集中在这里。

其中,有时还会有一些赶着骡马车载着头晚打点好的蔬菜水果赶到这里出售的老农民。

当然,也包括不断穿梭在人群中的二道、三道,甚至四道贩子们。

这里没什么规矩,谁来得早,谁就能占到好位置,当然,要除掉最中间那几个最好的位置,那里,是那几个财大气粗的“大老板”的固定位置,他们,可是花了钱的交了税的。

一箩筐一箩筐的蔬菜排得密密麻麻,每一棵都被卖主打扮得水灵灵鲜嫩嫩的,等待相中自己并将自己带走的人。

一箱箱的水果在这里被卖掉,被买掉,装上各种带着它们离去的道具,其中,极有可能一棵树上结出来的兄弟姐妹们,被不同买主买去,而不得不默默地于此处分道扬镳。

这些绝大多数都是本地人的卖主、买主们,操着浓浓的桂北口音,吐着唾沫,点着一张又一张的钞票,将那些果蔬搬来运去,过称装车,达成了一桩又一桩的生意。

这个时候,倒是不需要范云唐彬梁蓉何兰芬他们出马。

时间还早,不到她们上班的时间,自有夜班人员监管,说是监管,没法管,忒乱。

这些人会在凌晨五点半左右,随着银货两清与交易的接近尾声,渐渐散去,而那些因为搬运腾挪而散落在地上的果叶菜皮,自然有随后上班的环卫工人们清理。

这是长期如此达成的默契。

也是这个小城,在新的一天里,新鲜的果蔬进入千家万户餐桌与果盘的保障。

批发过后。

晨曦又起。

紧接着,这里又将进入新一轮的采买浪潮,那些晨练的大爷大妈们,起床做早餐的家庭煮妇煮夫们,极个别的小单身狗们,就会来这里买菜、买肉、买一天的副食。

希刚妈就经常不辞辛苦,到这里来买菜。

早起的肉与菜,新鲜。

她常常会让杀猪佬给她切上一点刚从屠宰场运来,还未破好的新鲜猪前腿肉,以及一截子粉肠,一小块猪肝,然后买上一些清晨现打的米粉,再买些青菜、小葱芫荽,回家做上一锅香气四溢的米粉给大家吃。

每当这时,李阳总是她老妈最好的拥趸:“老妈,你煮的这个汤粉,太好吃了,可以拿出去卖了。”

等清晨采购的这支主力军撤得差不多的时候,方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们打着哈欠,伸着懒腰从家里出来,吃早餐,上班的时候。

而这时,范云他们早已经开始上班了。

何兰芬与梁蓉就在这一块城管工作的重点区域,每天与那些挑着箩筐的无照小贩们斗智斗勇。

她俩经验丰富,都是老手。

其中何兰芬,亦是女中豪杰。

曾经有一次,她在制止一个当街摆卖的小贩时,那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居然大为光火,一时冲动跳起来就将何兰芬头上的帽子扇到了地上。

何兰芬也火了。

身高一米七五的她,上去就将那个比她矮了大半头的男人推了个趔趄,紧接着,她又握起美人拳劈头盖脸打了那个男人十来下。

那个男人被何兰芬打得往行道树后面直撤身子。

他没有还手。

大概自知理亏,又或让着何兰芬这个发了威的婆娘也未必可知。

当然了,这都是小小插曲,并不值一提。

城管工作,说起来好听,做起来却是极乏味极要韧性坚持的。

就像范云似的,有时候走在马路边上的时候,浑身也是懒洋洋地提不起什么精神来。

当然,这种状态持续的时间不会太久,范云还是很注意自身形象的。

此时,只见他挺胸抬头,往汽车站方向走去。

范云看到了马路对面的大众理发店,他摸了摸头发,嗯!有点长了,该理发了。

吃过了午饭后,趁着午休时间的空当,范云跑去大众理发店理了个头发。

他过去的时候,理发馆里资格最老,技术最好的柳师傅正在为一个小宝宝剃满月头。

这可是个高难度技术活。

剃这个满月头,要在小宝宝睡着的时候才能剃,因为,剃这个头使用的可不是安全系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电动推剪。

而是锃亮的刮刀。

剃胎头时。

要让妈妈把睡着的小宝宝抱在臂弯里,不紧不松控制好宝宝的头颈,理发师傅才能动手,动作既要轻柔,又要快,还要随时观察小宝宝的动作,防止宝宝突然醒来后头部乱动,而刮伤宝宝娇嫩的头顶皮肤。

剃这个头,是一定要宝宝睡着了才能剃的。

而柳师傅不。

因为他技术好,好得什么时候给宝宝剃胎头都没问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近十来年,凡是住在县城里的小宝宝们,百分之八十的胎头,都是柳师傅给剃的。

绝活都是日复一日的劳动练成的,柳师傅剃胎头的功夫早已达到了熟能生巧,由巧至神的境界。

是的,薄薄的剃刀,在他手中运用起来,就是神奇的。

只见那个妈妈侧抱着睁着一对大大的,乌溜溜的眼睛的小宝宝,坐在门口一张木凳上。

柳师傅将剃刀在牛皮上用力镗了镗,右腕微沉,略呈叼状,左手轻轻扶着宝宝的头,将刀锋贴上宝宝的发根,顺着发势轻轻一拉。

一络胎毛随即飘下。

一刀、两刀、不一会儿,宝宝就成了一个阿弥陀佛的小和尚。

范云站在旁边,屏住呼吸看着。

只见那个小宝宝头顶上的卤门尚未完全闭合,那里的头皮还在一鼓一鼓地跳动。

范云手心都捏了一把汗,直至那个小宝宝理完,他才长出了一口气。

范云看看柳师傅,只见他的脸上不但若无其事,还笑眯眯地跟宝宝妈聊道:“这样刮出来的头发,再长出来的时候,会更旺一些,也更黑一些。”

呵!他的话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科学依据。

那个宝宝妈连声感谢,一边给宝宝戴上可爱的小黄狗帽子,一边付了理发费,并额外给了柳师傅一封红包。

宝宝剪完了,轮到范云了。

范云就坐在了理发台前那张足以用笨重印证历史的大椅子上。

据说,这家理发馆的历史与兴安照相馆一样悠久又光荣,自当初营业以来,一直就在现在这个位置,它已经为小城的人民服务了很多年了。

据现在已经是理发馆第一把剪刀的老柳师傅说,这个理发馆,当年可是接待过大人物的。

“嗨!那时候,我还是个学徒,跟着师父学手艺。

有一次店里来了一位四个兜的干部,后面还跟着两个年轻的小伙子,点名叫我师父给他剃头。

我师父那手艺,绝对的一流,从剪发,到剃须,再到修边茬掏耳朵剪鼻毛一套下来动作啪啪啪啪,把那个客人服务的舒舒服服。

那个客人对我师父的手艺赞不绝口,哈哈大笑,还多给了我师父一块钱,一块钱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能买两斤多猪肉呢!

我站在旁边帮不上忙,就偷偷问了问跟着那个客人一起来的一个小伙子。

好家伙,北京来的大干部,一位当年红军队伍里长征过湘江的将军!”柳师傅道。

范云很有兴趣,就问道:“那么大个领导,来咱们这里干什么?”

柳师傅替范云围好围裙,用两个夹子夹住:“据说,他是故地重游,来这儿缅怀红军长征时,牺牲在界首湘江边上的那些战友的。”

“我也看过一些书,说是当年红军过界首时,牺牲了很多人,八万多人的队伍,过江后只剩下三万来人了。”范云道。

柳师傅拿起推剪:“剪碎发,还是平头?”

“平头。”

柳师父边为范云剪头发边道:“是啊,当时红军是牺牲了很多人。特别是红军过湘江时,下面有国民党的机枪扫射,上面有国民党的飞机轰炸,死的人流出的血把湘江都染红了。

所以老百姓才说,三年不饮湘江水,十年不食湘江鱼!”

柳师傅懂得也挺多,不奇怪,理发馆就跟茶馆一样,也算得上一个各种信息的集散地。

范云道:“我看过一本长征的书,其中有一部分是写当时的红34的,师长是陈树湘。当时,红34师都已经到了江边了,但是接到了掩护大部队过江的命令后,全师又返身战斗,扑进了敌人的包围圈。

别的部队都在往江边赶,他们却反向朝国民党的军队冲了过去。

最后,红34师全军覆没。

师长陈树湘也受伤被俘,可是,他在担架上,竟然用手把自己的肠子拽断了,当场壮烈牺牲。”

柳师傅面色凝重的道:“是啊,湘江战役确实很残酷,红军当时牺牲得太多了。”

旁边一个头上抹满焗油膏的男人,此时,岔开了话题:“柳师傅,我感觉这个焗油膏有些挨在耳朵上了,有些痒,是为什么?”

“是吗?我看看!”为范云推了一半头的柳师傅,去看那个客人的焗油膏去了。

范云看着自己尚未完成的发型,他觉得即使是自己现在的这个造型,看上去也比那个方科要好看三分。

搞定“焗油膏”的柳师傅,回来继续给范云理发。

他手持一把薄薄的长梳子,将电推剪搭在上面,“嗞嗞嗞嗞”,如同割草一般轻而易举就将范云头上收拾得绺绺清清。

冲过水。

柳师傅用脚一踩那把大椅子下方的某个机关,“咔咔”把它放平,让范云舒舒服服平躺在上面,然后又用热毛巾帮范云捂了捂下巴,准备替范云刮脸。

范云本不想刮。

可是刚才就在柳师傅去看“焗油膏”的时候,范云摸了摸自己没有三根毛的下巴,还是决定让柳师傅替自己刮一刮。

开脸。

不开不长。

特别是范云看着方科刮得铁青的下巴,就十分不舒服,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有点胡子才行,或许范云的潜意识里,是认可胡子就是男人成熟的标志这句话的。

嘴巴没毛,办事不牢。

刮!

该刮的地方就刮。

柳师傅手指灵活的舞动着,那柄明晃晃的刮刀在范云的嘴角、额头、耳朵、鼻梁、眼皮上不断跳跃着,让范云心中不由自主地泛起一种既担心,又刺激的痒酥酥的感觉。

柳师傅技术绝对不是吹的。

超一流。

第28章 相亲?

“咔咔咔!”

三下五除二柳师傅就搞定了范云,望着镜子中这个精干有型的小伙子,他谢绝了范云递过来的烟:“谢谢谢谢,我不抽烟。”

但是,他接受了范云及“焗油膏”的肯定与赞美。

“柳师傅,你的刀法真是顶呱呱!”范云道。

焗油膏接茬道:“老师傅了,在这都干了几十年了!”

焗油膏的话里透着一点自豪,范云听他的口气就知道,他的意思显而易见——小伙子,你还嫩,我认识柳师傅的时候,你还穿着开档裤呢!

被人轻视了一次,范云感觉有一点点的不爽。

柳师傅摸摸自己几乎寸草不生的脑袋:“从学徒算,三四十年了!”

范云觉得柳师傅那秃噜头,可能是他对别人的头发杀伐太多的缘故,所以才导致他自己现在头上光溜溜的。

但随后范云又笑了:那叫溢脂性脱发!

剪完了头发的范云,觉得浑身的春风愉快,春雨开心,连走路脚底下仿佛都轻了半斤,他走到马尾辫五金店老板娘隔壁那家小卖部:“来一盒白沙!”

五金店老板娘给他使眼色。

这老娘们,大白天乱递什么眼色!

不像话!

范云不急,他点上一支烟,当然,不是刚买的那盒,而是小卖店老板敬来的一支。

“干嘛?大喇叭?”

“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事?你还记得不?”绰号大喇叭的五金店老板娘笑着看了看范云。

“什么事?我不记得了!”

“你这个脑壳,记性好差!就是上次我跟你说的,我娘家侄女那事!”大喇叭道。

谢了!谢了!

范云朝大喇叭连连打了两个拱手,他天天在这一个路段上班,可是见识到了大喇叭的厉害。

他可不想娶一个小喇叭回家。

天天对着自己的耳朵边,呜啦啦呜啦啦的,那样,还不得把人烦死!

大喇叭呸了他一下。

“呸”!

范云一乐,他觉得有点热,不知道是因为天气缘故,还是因为大喇叭的胸,先于她的脸,快凑到他面前的原因,他往后退了退,解开了衣服最上面那颗扣子。

他觉得自己应该回家一趟,去拿一点衣服什么的东西来,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回家了呢!

…………………………

说走就走。

范云跟老魏请了个假,当然他撒了个小谎,找了点理由。

准了。

已经快荣升老魏助理的他,跟自己的老板请个假,有什么不能准的呢?

范云也没换衣服,直接就坐上湘源汽车站去他们那儿的班车,荣归故里了。

起码,范云自己觉得,是荣归,而不是败回。

怎么样?

我范云又回来了,这一次,你们不会老是嘚吧嘚嘚吧嘚问我了吧?

范云,你怎么不在邮局干了?

范云,你咋想的?

范云,好可惜哦?

范云……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湘源汽车站与湘漓汽车站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有天壤之别。

就像村长与市长,也是一字之差那样。

望着湘源汽车站全是硬化过的水泥路面,干干净净的车站,范云觉得心情不错。

范云一直有个问题,为什么广西的汽车站,要用湖南的湘字开头?

爬上飞快的火车,骑上飞驰的骏马……

到家之后,范云掸掸衣服,感慨万千:从哪里跌倒,我又从哪里爬起来了!

他妈和他爸都在家,正坐在那台不拍不响的电视机前面看打仗的。

今日下雨,不必下地。

范云妈就喜欢看打仗的。

他爸犹甚之。

望着一身城管制服的儿子,再看着范云手中那部插着神州行我看行电话卡的摩托罗拉手机,他妈笑成了一朵花。

他爸却满脸不在乎。

不就是城管么?不就是一台大哥大么?

老婆子,没见识。

不过,他爸还是用男人的方式接受了儿子一去数十日而家书全无的微微歉意,他接过了范云的烟。

父子二人,两位烟民。

高兴归高兴,母子父子要说的话却不多。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范云爸想起了一件事:“哎,老婆子,刚才我碰到了支书,他跟我说了咱范云的事,说上次邮局不让咱范云干了,所长也是有苦衷的,支书说,昨天他去乡上开会,那个所长还问过他,范云还想不想回去继续干。”

“不干!”范云妈又干脆又硬气。

“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说不让人干就不让人干,不去。”范云的城管制服给了他妈足够的硬气。

“人家支书也是好心,那行,正好范云回来了,我去给他回个话。”

“去吧!”

范云爸去的时间稍长。

不但稍长,还三带一,哦不对,应该叫一拖三。

范云爸后面,跟着三个人:支书老婆,加两个女的。

其中有一个女的,范云认识,正是妩媚的邮政所长夫人。

她咯咯笑道:“小范,原来你家住在这里呀,呀,真不错,前有水,后有山,我刚才看你家门前那股水真清……”

她的眼睛有意无意瞟着范云的制服。

站在她旁边的,一个鹅蛋脸,长头发,走路有点内八字的女孩子咬着下嘴唇儿,也有意无意瞟着范云的制服。

当然,重点是他的脸。

范云的脸,今天是颜值担当,柳师傅给他修理得那么干净,那么利索,优秀!

范云妈赶紧手忙脚乱地给客人们搬板凳,顺便接过了丈夫从外面带回来的眼色。

她秒懂了,范云爸带的这三个女的,是来看自家孩子来了,当然了,支书老婆就不用说了,她的任务是陪看,陪另外两位看。

范云妈的眼睛也选择重点看:那个跟在旁边,微微低着头的小模样还算可以的女孩子,说不上漂亮,一张大众脸的脸蛋,拾掇得清汤清水,倒也耐看。

落座。

看茶。

范云妈对客人陪着笑脸:“范云今天刚回来,他工作忙,平时没什么空,今天下雨,他回来拿衣服……”

支书老婆不看范云妈,只用耳朵听她说,她把目光落在范云身上,笑着对范云道:“范云,刚才听你爸说,你在城管队上班了?祝贺你啊!”

支书老婆跟她男人学了一口外交辞令。

范云被这些女人看得愈发热了,后背见汗了。

他笑着回道:“是,是我一个战友帮忙介绍的工作,他在派出所上班。”

支书老婆与邮政所长夫人对视一眼,看上去意味深长。

邮政所所长咯咯一笑:“小范,虽然你在咱所里才上了不到一个月的班,我对你印象可很不错,今天,我是到你们村喝喜酒,碰巧了,你回来了,本来,我还说……嗯……”

范云心道:什么干了不到一个月?才七天好不,你可真会说话。

不过,他没再说什么。

也轮不到他说了。

以支书老婆为首的女队咭咭呱呱,完全把握了话语权,她们的话题,一旦开始,就接近失控了,她们能从今天那个邮政所长夫人去吃喜酒的那家主人刚刚落成的新居的红铜大门上,扯到牌桌,再到后厨,漫进田野,掠过稻谷,直抵乡上,到达邮政所,然后转上一圈又回到那两扇红铜大门。

“……老张家那两扇大门,好像一边高一边低……”范云妈。

“是吗?我没注意!”支书老婆。

“你只顾看打牌的去了……”邮政所长夫人。

“哪里,我在后厨帮忙打了会下手,顺便做了个酱碟……厨师做的不好吃……”支书老婆。

“嗯,确实难吃,我都把那些酱拨到田梗上了……”邮政所长夫人。

“……我种的白菜花就在那儿不远,你们去乡上的时候,我给你掐一点……”范云妈。

“行,我吃了晚饭才回邮政所,不急……”邮政所长夫人。

“……嗯,哎,老张家的那个大门,真的有问题?……”支书老婆。

范云只有抽烟。

抽烟让人平静。

那个女孩子时不时瞟一下他。

既有紧张,又略带羞涩。

终于。

谈尽兴了的三个妇女,想起了今日下午的主要目的,她们要把接下来的时间,留给这两个年轻人了,于是书记老婆提议去看看范云妈种的白菜花,范云爸赶紧取出一只藤篮,几个人相跟着出去了。

屋里。

就剩下了范云与那个女孩子。

范云觉得有点恼火,恼火这些大人们擅作主张后拍拍屁股走了,而把自己置身在一种让他觉得颇有几分尴尬的境地。

也包括那女孩。

什么年代了?还相亲。

大人们走了,那个女孩倒主动起来:“哎……你是城管啊?”

“嗯!”范云瓮声瓮气道。

“我也在县城住……今天,是跟我表姐一起到这吃喜酒的。”

范云有点奇怪,为什么没见到女孩的父母?

别误会,不是他要见家长,而是她不是应该跟着父母一起来的吗?

那女孩似乎看透了他们心事:“我们家今天有两趟酒,这边亲戚远一点,所以我来的……”

明白了。

理解了。

范云也被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给小小的吸引住了。

“我叫梅霖,我家住在城里的十八米大街那里,你知道么?”

范云点点头:“知道,我今天回来的时候,就是走的那条路。”

其实,唐若比他更熟,因为那条大街能通往灵渠市场后门,也就是方科入股的那个包子店的路口位置。

十八米大街有一个专看儿科的陈医师,在那里开了一个私人诊所,每天上午,带孩子打针抓药的家长络绎不绝,好几回,唐若带着马雪莹,都要排上好一阵子队,才能轮到马雪莹。

慈眉善目的陈医师专看儿科,妙手回春,跟《三言两拍》里面李道人独步云门的那个李清,水平只差那么一点点儿。

李清那时候,只有汤剂与丸药,没有一针灵的现代药。

李清水平更高。

“你如果在城里,可以来找我玩,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都可以来找我……”

范云点点头,他觉得这个女孩子挺讲义气。

“现在,我在兴隆购物城大广场那里,有个喷水池那里,一个理发店里学理发。”

理发的?

女孩子学理发?

范云不由得又看了她一眼。

“我没读什么书,才初中毕业,……但是,我觉得女孩子也应该有自立能力,所以,我就跟一个开理发店的亲戚学理发了。”

志气可嘉。

范云虽然对女孩子干理发不怎么看好,但是他还是立刻被这个女孩的精神打动了。

自强。

自立。

女孩子学理发怎么了?凭手艺吃饭,又不偷不抢的。

“我在那里学了好几个月了,我那个亲戚常夸我悟性高,领悟能力强,看来,我天生就是吃理发这行饭的。”

范云点点头:“是的,学会了这门手艺,起码就能保证自己不受饿,不管怎么样,头发每天都要长的,过不了多久,总要剃的。”

他觉得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其实,现在这个社会,只要肯努力,只要能吃苦,不说什么大富大贵,生活总是完全可以过得去的,就怕又懒又不肯吃苦那种人……”范云道。

那个女孩应该很欣赏他,眼神可鉴。

不只欣赏他的帅,也欣赏他积极向上的正点三观。

范云与那女孩子聊着,聊得节奏恰当,合谐愉快。

雨大了起来。

那几个去地里掐白菜花的人,终于回来了,一个个都沾了满脚的泥,特别是所长夫人穿的那双米白色的高跟皮鞋,沾满了黄泥巴。

范云妈赶紧给她拿来一把鞋刷子,让她到门前水沟里刷一刷:“诺……去刷一刷吧!”

那个女孩子就去给邮政所长夫人打伞,顺便想看一看范云家的周边环境,也未可知。

书记老婆看她俩出去了,忙轻声问范云:“怎么样?你觉得这个女孩子怎么样?”

她问范云,范云问谁?

他也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怎么样,但是,他感觉这个女孩子跟唐若不一样,唐若是那种娇娇柔柔的,让他一见了就恨不得给她保护的那种。

而这个女孩子呢?

这个女孩子似乎凡事都很有主见,很有个人思想,身上有一种不认命不服输的劲儿,就跟一只打足了气儿的小皮球一般。

对!

小皮球!

范云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他似乎是在犹豫。

不知道他究竟在犹豫什么?

难道,他心中架起的天平,此时,已不知孰轻,孰重了么?

门外,所长夫人弄干净了她的鞋子,笑着进来了:“你们家门前这道水,可真好!”

第29章 范雨

范云妈笑道:“都是从地底下爆出来的。”

“嗯,那里面有好多虾米,我看到了……从石头缝里和水沟的边边上,到处往外冒水,这个水可真凉啊!”邮政所长夫人道。

范云妈道:“地底下冒出来的水是这样子的了,等到夏天来的时候,把西瓜和桃子浸到里面泡着,吃的时候拿出来,就跟冰箱里面冻过的一样。”

“我看到有三个台阶,底下水沟两边,是两块大石板……”

范云妈接道:“噢!那个是他为了方便我洗衣服砌的,砌好了后,周围许多邻居就不去下面河边洗了,每天早上就在我们家门口洗!”

边说,她边用手指了指范云爸。

范云妈又指指范云:“小时候,夏天的时候,他和老二经常在里面洗澡。”

确实。

小时候的范云,是没少在门口的沟里洗澡,但是那时候,水沟比现在要宽得多,因为,那时只有他们家一家住在这边,前面全是地。

那时候的水也没有现在这么凉,大概是因为整条沟都能曝晒在太阳下的原因吧!

那时候的范云,常常会和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在这条水沟里玩。

凉鞋一甩,裤衩子一扒,小背心到处飞,一个个小鸭子似的,就从范云家门前下水了。

他们会一直往上游走,走到上游一个大水坑里面玩,在那里打水仗,抠螃蟹,有时候彼此还会用竹筒筒做成的水枪互射……

不过,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今天被他妈又给翻出来了,真是的,怪丢人的。

范云看了他妈一眼。

内八字的梅霖看了看范云,左手握了个空心拳捂在唇上,抿着嘴笑。

邮政所夫人瞅了瞅书记老婆。

明白。

都明白。

该告辞了。

李恭堂书记的老婆,本村的外交家口吻者,看着正将一大把白菜花装进一只红色塑料袋的范云妈道:“差不多就行了,香秀,你也留一点自己吃,那么一大篮子呢!”

范云妈道:“都拿完吧,咱们这个随吃随有的,南风天一来,掐都来不及,一下子就老了,跟柴禾一样。”

书记老婆接道:“那倒也是,这菜花就跟人一样,最好最嫩的时候也就是那么几天,小时候又风吹,又雨打,还有猪拱虫咬贼惦记,好不容易长大开了花,一眨巴眼又老了,所以说苦菜花,苦菜花……”

范云妈笑了:“咱们这个可不是苦菜花,咱们这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甜菜花!”

书记老婆也笑了,她扭头对邮政所长夫人道:“比喻,比喻,我刚才只是打比方,香秀说得对,咱们这个,是甜菜花!”

哈呀!

这些学过大寨的妇女们,思想觉悟还挺高。

这时,一阵摩托车的响声从范云家房后传来,“轰!轰轰!”,听上去正是那种恨不得将排气管都拔掉的嘉陵100摩托车的声音。

“吱嘎”!

一辆红色摩托车,刹在了范云家门口搭在水沟上方,供行人过路的水泥预制板桥上。

“走了!”

“好,慢点开!”一个戴墨镜大分头的小伙子一边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下来,一边招呼同伴。

“轰!轰轰!”摩托车一溜烟跑了。

“嗬!这么多人?”

大家都扭头看。

“哎哟,桂芝娘娘,哪阵风把你从大队部吹到这里来了?”

“佬佬,你到哪克了?现在才回来?”书记老婆答着那小伙子的话。

“有事去了!”

从摩托车上下来的小伙子,竖起手指,把墨镜扒拉到下面鼻梁上,眼珠子极灵活的转着,将在场的人看了一个遍。

最后,把目光落到了梅霖身上,他向前一步,朝梅霖走近一点,同时摘下了墨镜。

“欢迎欢迎,欢迎光临!”他朝梅霖伸出了手。

看着他递过来的手,梅霖握也不是,不握也不是,一下子脸倒红了。

“呵呵!不好意思额?没关系,我叫范雨,欢迎光临寒舍!”

来人。

原来正是范云的弟弟,范雨。

他的外交辞令听上去比书记老婆的还要好,他扬了扬另一只手中的塑料袋:“我买的桔子,来来来,欢迎大家品尝。”

说完,双手将塑料袋子的口撑得大大的,从离他最近的梅霖开始,挨个分发。

梅霖只好摸了一只桔子,两只手握着。

其他人可没有梅霖那么客气,直接将桔子抓在手里,剥皮就吃。

范雨摸出一只桔子,远远地抛给范云:“哥,你回来了?”

范云点点头,没说话。

范云妈笑着对邮政所长夫人道:“这是老二,范雨。”

邮政所长夫人看了看范雨,只见他穿着一条男孩子当下挺流行的牛仔裤,上身是带领t恤,外面套着一件露腰短外套。

长头发,四六分,再加上刚才鼻梁上架着的蛤蟆墨镜,一看就知道是在模仿那些港台剧里的什么古惑仔。

还行,挺有派。

也挺帅,范云帅,范雨也差不到哪里去。

老范种了大半辈子地,一事无成,唯一的成就,就是生了这两个跟他年轻时模样挺像的儿子。

范雨又塞了一个桔子给梅霖:“吃,吃桔子!”

边塞,边冲梅霖笑,一笑一口整齐的小白牙。

梅霖只好接过来,一手抓着一只,没地方藏呵,她的衣服都是没有兜的。

“我们走了,香秀,那边新房子进伙的已经开始放鞭炮了,等下就要开席了。”书记老婆道。

“嗯,你们走吧,就不留你们吃晚饭了。”范云妈道。

书记老婆与梅霖走在前面,邮政所长夫人提着范云妈给的一大袋子白菜花跟着。

三个人去了。

范云妈对范云爸道:“老范,咱家谁去?”

本来如果范云跟范雨不回来,晚上这顿酒应该老范去,但是现在俩儿子都回来了,感觉不太好安排的老范沉吟了一下:“嗯……”

范雨道:“我去我去……我今天中午没吃饭,快饿死了,正好去吃席!”

范雨的语言与行动十分一致,说去就去。

走了。

范雨吃大席去了,剩下这三口就在家吃。

范云去柴房扯了一大把松毛,抱了一抱干树枝,帮他老妈烧火。

三条腿的铁皮灶上,架上了吊耳铁锅,松毛点起,火烧起。

范云妈先是舀了小半锅水给他烧,她探身从灶上方的铁勾子上取下了一条烘肠:“范云,今天那个女孩子你觉得怎么样?我觉得挺不错,看上去蛮斯文的,说话细声细气,不急不燥的。”

范云将一根桔子枝用力掰成两截,统统塞进灶膛,里面“噼里啪啦”燃得正旺。

他不知道该怎么跟自己的老妈说,自己现在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叫唐若。

难道他要告诉老妈,唐若有男朋友的。

自己是一个第三者。

范云对梅霖印象也挺不错,一看这女孩子,就是能过日子的那一种。

他心里是有隐忧的,不是怕自己错过了梅霖又错过唐若,而是因为,唐若之于他,不像今天他与梅霖见面这么直接。

梅霖今天来,是干什么的?

相亲的。

如果成功了,那是奔着结婚去的。

而唐若那边呢?

范云只是隐隐觉得她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好感,那一点点好感现在还隔着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窗户纸还好说,中间还夹着一座三字山一样的方科挡着——男朋友。

说范云不犹豫是假的。

与其说他犹豫,不如说他是对未知的恐惧,对一旦捅破了那层窗户纸而万一又被拒绝的恐惧。

他毕竟才二十一岁。

当恐惧大于决心时。

撤!

撤?

但是,若是将唐若与梅霖放在范云情感天平的两端时,他的情是大大向唐若倾斜的,而他那起权衡作用的心,却又试图将天平扶起来一点。

但是,他的心与情,终究还是倒向唐若这边的。

只是现在,他身处抉择之路。

人生中最重大最重要的抉择。

一旦错了。

就是错过。

范云将柴又掰了一根塞进火里:“要问,也要先问人家妹仔吧?”

他妈显然对儿子的回答不满意,但这时候,水烧热了,她暂且放过儿子,专心去摆弄那根烘肠去了。

范云的爸,老范同志今天从灶前解放了出来,他提着一只皮桶和笊篱,去门口的沟里捞虾米去了。

午后钓鱼晚捞虾。

一捞就是一大碗。

香喷喷的饭菜上桌了,三个人刚端起碗,吃大席的人已经吃完回来了,范雨看到了桌上的烘肠炒干豆角,伸手捏了一块烘肠丢进嘴巴里:“真香!”

范云妈用筷子飞速地一敲他手:“没吃饱?”

“饱了,看到烘肠还想吃!哎!妈,今天那个女的是谁?给我哥介绍的女朋友?”范雨扯了把椅子坐在饭桌前,又捏了一块烘肠,边吃边道。

范云妈道:“李恭堂老婆带过来的,今天到咱们村里来吃喜酒的。”

“嗯,看到了,刚才我看到她了,跟另外那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坐一桌。”

范雨指的是三十来岁的邮政所长夫人。

范云妈没继续跟二儿子说这个话题,而是问道:“你今天和玉成不是去办你们那个公交车的事去了吗?办得怎么样了?”

范云爸也停住了刚端起的酒杯:“是啊,办得怎么样了?”

“咳,别提了,连买线路到买车,要小十万块钱,两个人合股,一家要出四万多,咱家能拿得出那么多钱吗?玉成家也拿不出来吧?

可是,要是多几个人合股,又赚不到什么钱,不好办,没什么大搞头!”范雨摇摇头道。

“那就别弄了,跟着你堂哥去东莞打工去吧!听说那里工资挺高,到处都有工厂在招工。”范云妈道。

范云爸“嗞”的一声,喝了盅酒:“小敏不是在东莞吗?范雨,要不要你去找小敏……”

“不去,再说吧。”看来范雨不想跟他们说这个话题,他有点不耐烦了,起身去了房间。

儿大不由爷。

老范管不了范雨,他索性也不管他,船到桥头自然直,这是老范的人生哲学。

吃完了饭,范雨又从他的房间钻出来了:“妈,给我点钱!”

“没钱!”

“恁小气,我以后赚了钱会还你的。”

范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十块二十的钞票,朝范雨摇了摇手。

“多谢,哥。”范雨接过那把钞票,高兴地朝他哥打了一个响指,三步并作两步出去了。

范云去自己的房间找了一些带走的衣服,然后又耐着性子看了会子电视,看看时间,唐若这时候应该在家,他决定给她打个电话。

一分钟六毛,管它呢!

就算是一分钟一块,范云也要打的。

只是,信号太差了,房中根本没信号,手机上显示——无服务。

范云抄了个手电筒,假装去厕所,从屋里走了出来,走出来后,信号强了一些,有一格了,中国移动的标志也显示出来了。

他往水沟方向走了几步,一直过了桥,又往前走了几步,站在前面一户人家的墙外稍开阔的空地边上,这儿信号更好了一点,两格了。

范云拨通了唐若的电话:“喂……”

电话那头,唐若似乎很不开心。

“你怎么了?”范云问道。

“没怎么……就是今天我堂姐找我了,她说,我奶奶病得挺厉害,问我什么时候回去看看奶奶。”

哦!原来是这事。

范云安慰唐若道:“你不要着急,你奶奶多大岁数了?她得了什么病?”

“她今年应该七十多了,不是七十五就是七十六,我堂姐也没说奶奶得了什么病,只说她病得挺厉害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明天早上,送完马雪莹后就回去看看,到时候再看什么时候回来!”唐若道。

“嗯,也好,不过你也别着急,人上了岁数,就跟那个机器一样,肯定磨损得很厉害了,所以不是这儿出毛病,就是那儿出问题的……那你还是回去看看吧,回去看了就知道了。”范云道。

“嗯!”唐若嗯了一声。

范云又道:“这样吧,明天早上,我在马雪莹那个幼儿园门口等你,你回去的时候,带上我的手机,万一有什么需要,不用到处去找电话。”

唐若没有出声。

“就这样决定了。”范云给犹豫不决的唐若做了决定。

“那好吧,那明天早上,我等你。”

我等你!

我等你,只是为了这三个字,今晚打爆范云的电话卡和手机,他也愿意。

这时,他突然听到一些什么声音,在这乡下农村寂静的黑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范云两只耳朵都竖了起来。

第30章 回城

“咳咳!”

墙那边,响起一阵重重的脚步与咳嗽声。

故意的。

宣告主权的咳嗽声。

范云听那咳嗽声,就知道是前面那家,他应该叫二爷爷的老头。

他也没理那老头,而是往回走了几步。

唐若的心情似乎好了不少,她轻轻地道:“那就这样吧,明天见。”

好的。

明天见,唐若不知道,她的这句明天见,一定能让范云高兴的睡不着觉的。

…………………………

第二天,范云为了搭乘第一趟进城的班车,比他老妈说的班车来的时间,整整提前了半个多小时就在马路边等着了。

范云妈道:“你急什么?急,车也不来,要六点半才到咱这里,你六点二十再出去也来得及。”

“不不不,我早一点过去,万一班车过去了,下一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范云拿着他的东西,头也不回往外走。

“打伞!打伞!”

外面下着雨,没完没了的春雨。

范云赶紧又回来,拿上自己的伞,真是忙则生乱,他太着急了点。

果然,班车六点半多一点才到,范云买了票,往里钻。

车上放着六个装满白菜花的大箩筐,就把中间的位置给挤满了,他是半路上车,只能往里钻,坐在后面。

这趟车,是进城卖菜的农民必坐的,为什么?赶早啊!

这些卖菜的,就是范云他们重点管理的对象。

因为,这些农民既不可能在城里租个摊位摆卖,又不愿意便宜批发给别人,于是,就只好自产自销,每天挑着箩筐进城打游击,走街串巷的卖。

她们会在城管上班之前,而她们已到了城中之后的这个短暂空当里,在人流量最大的老广场那儿先卖上一会儿。

一开始,卖得很快,又便宜又好嘛!

卖着卖着,城管上班了,她们就开始游走,这时候菜也被翻得卖相差了一些了,卖起来就难一些了——当然,如果她们愿意继续压价,还是可以卖得很快的。

这种经营方式,确实是那些租摊卖菜者的强有力竞争对手,亦给城市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

但是,因为她们的存在,又使得那些长期卖菜的不可随意提价,因为,有比较呗!当然,这是范云认为的。

这些卖菜的,没有一个男劳力,全是女的,大多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间或有一两个六十好几的。

只有她们,才吃得了这风吹日晒东躲西藏的苦。

唐若、李阳、梅霖、大喇叭、邮政所夫人这些从没挑过担子的,挑上那一对装满菜的大箩筐后,恐怕要压得腰都直不起来。

本来,这些卖菜的女人们在车厢里叽里呱啦正聊着雨水天气白菜花的。

此时,她们看着身穿城管制服的范云上了车,停了一下。

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嘻嘻哈哈调侃起范云来:“弟弟,我们这些菜,都是批发的。”

“就是的,进城搁下就走,都是别人预订的。”

“弟弟,你是这个村子的啊?我有个老表就是你们村的……”

范云唯有笑笑。

不然,他还能怎么办?

班车一会停一下,一会停一下,一路上,不断有人拦车上车,终于,车里再也挤不下一个人、一只鸡、一只鸭了。

司机对着马路两旁挥手拦车的人,也郑重的挥了挥手告别:满员了,下一趟!

摇摇晃晃的班车开进了湘源汽车站。

范云一看时间,还早,唐若八点二十才送马雪莹到幼儿园,他就先回了一趟宿舍,把带来的衣服搁下,然后才朝马雪莹上学那个幼儿园走。

那是个很大的双语幼儿园,位于小城东南方向的四贤路上,离梅霖住的十八米大街倒不远。

范云站在幼儿园门外不远的一棵银杏树下。

树叶如斧。

每一枚从空中飘落的银杏叶,都是冬天在向春天示威。

范云看看手机,八点半了,唐若还没有从幼儿园里面出来。

是不是自己来晚了?

莫非她已经回去了?

又莫非……

范云的心里空落落的,那种心底羽毛般失重,飘浮于空中的感觉,让他觉得今早上看到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比自己幸福。

无论是像个小大人般严肃的挥手与妈妈告别的小男孩。

还是脸上挂着泪蛋蛋,搂着红了眼圈的爸爸脖子不愿撒手的小公主。

他们,都很幸福。

“嗨!”

唐若终于来了。

范云看到唐若的瞬间,突然觉得心底那种空荡荡的感觉瞬间又落回到了实处。

唐若,真是他情感的天平上,最重要的一颗星——定盘星。

此刻,范云觉得只要有了她,他就能够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自己来到这颗茫茫宇宙中独自旋转的星球的意义,就是来找唐若的。

发现她。

找到她。

去爱她。

唐若扑闪着长长的睫毛,略带羞涩又不失大胆的看着他:“你……来得这么早啊?”

范云嘴角上扬,朝她笑了笑,点点头:“你什么时候回去?吃早餐了吗?到哪里坐车啊?”

范云一连问了三个问题。

他心里何止三个问题,他的问题还有许多:昨晚睡得好吗?你昨天晚上难道哭过?为什么你的眼睛有一点点肿啊……

是的。

昨天晚上,唐若确实哭过。

昨天晚上,马雪莹已经呼呼大睡的时候,她睡不着,最近的事情有点多,特别是因为范云的出现,让她的心中突然有了一种十分强烈的感觉。

范云就像一块拥有强烈磁场的磁铁一样,在慢慢向她接近,靠拢。

有一阵子,她很想用力地将他推出去,推得越远越好,可更多时候,她却感觉自己正被那种强烈的引力吸着,朝范云愈靠愈近,她感觉自己离“叮”的一声后,“嗖”的朝范云紧紧贴拢,已不远了。

唐若弄不清楚,这种感觉对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

是在意吗?

是喜欢吗?

是渴望与被渴望吗?

还是,他足以代表自己心甘情愿飞赴的那团火。

她觉得,如果自己要是没有认识方科,该有多好,这样自己就可以不顾一切,投向范云的怀抱。

唐若就想。

范云心里是怎么想的?

他喜欢自己吗?

如果他喜欢自己,能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她将两只手垫在脑后,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到范云,一会儿想到奶奶,一会儿想到自己小时候的一些往事,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眼泪就下来了,唐若翻转身子,把头埋进枕头里,索性让自己哭个够。

此时的唐若,看着范云的眼神里,一半是亲切,一半是关切,她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应该是自己早就已经认识了的啊!

早于方科。

早于奶奶。

早于父母的那种认识。

一个送孩子的家长,从幼儿园出来后,朝唐若看了几眼,这让唐若有点不好意思,那个家长她认识,她的孩子跟马雪莹是一个班的,唐若咬了咬嘴唇,对范云轻轻道:“走吧!我们去吃早点。”

漠川煮粉店。

唐若给范云叫了一碗二两的煮粉,她自己要了一两。

米粉店老板手中的炒勺上下翻飞,舀高汤,下米粉,加入猪肝猪肠瘦肉,再来上酸辣笋、葱花芫荽调料,热情的煤气炉那小火苗“呼呼”的舔着锅底,眨眼之间,粉端了上来。

唐若抬手把发夹往后推了推,夹住额前一绺快要散下来的头发,然后又往耳后拢了拢。

她的动作,落在范云的眼中,有一种独特的娇柔之美。

范云觉得,如果唐若留长头发的话,一定也很好看。

唐若微微低头:“吃粉。”

她知道范云在看她,不只是范云,好几个来吃早点的小伙子,进店后都要往她身上瞟两眼。

不过,唐若不会看他们,看,也只看范云。

她将自己碗中的猪肠与猪肝挑到范云的碗中:“这个,你吃!”

范云看看她。

“我不喜欢吃这些。”

没错,唐若不喜欢吃这些,凡是动物下水,她大多都不喜欢吃,她喜欢啃鸡爪子鸡翅膀,吃鱼头,她吃东西,不喜欢那种口口是肉的感觉。

唐若喜欢啃骨头。

范云吃得呼呼噜噜的,跟个猪八戒一样。

吃完粉,他抽出纸巾递给唐若一张,又从米粉店的大水壶里倒了一杯温开水给唐若。

“你去哪里坐车?还是有人接你?”

如果有人接她,希望不是方科。

唐若摇摇头:“没人接我,我去湘漓汽车站坐车,那里有通麦源的班车。”

那个烂泥巴塘一样的汽车站?

原来,唐若是湘漓麦源的。

范云点点头,自己还没有找老魏销假,不急,他对唐若道:“我送你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了,我坐慢慢摇去。”唐若的话虽然轻柔,却不容置疑。

范云突然觉得,原来,看似柔若无比,风一吹就歪呵口气儿就倒的唐若,其实,极有主意。

好吧!

那妳就自己去吧!

范云将手机递了过去:“这个手机,你带着吧,万一有什么急事,有个手机总好一些的。”

他的这个提议,唐若没有拒绝。

唐若走了。

范云想起昨晚跟她打完电话后,手机短信就显示余额不足了,他立刻走到老广场移动公司营业厅里,给手机充了一百块钱话费。

一张一百块的大票子,眨眼就进了别人的口袋,换成了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依旧是上次买手机时,接待他那个妹子,微笑着对前来充值的范云道:“先生,我们公司现在做活动,充五十送十块,充一百送三十,先生,您看看你需不需要充一百元?”

“不需要!”范云觉得她的微笑如此可疑,因笑而起的小酒窝,看上去很像一眼深不见底的陷阱。

“充三十!”

“好的,先生您稍等,现在就为您充值!”小酒窝依旧笑容可掬。

“等等,充五十!”

“好的,先生!”

“不不不,等下等下,还是充一百算了。”

小酒窝笑得愈发迷人。

可是,落在范云的眼里,却觉得那酒窝里,无非好笑,外加揶揄。

范云出了营业厅,顺着人行道往方科那个包子店拐,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总是想走这一条路去他的地盘。

正站在奶茶店门口的何兰芬与梁蓉看到了他,她俩一起招手:“来来来,范云,过来。”

女人叫他。

不是八卦,就是敲诈。

果然,梁蓉一脸坏笑看着他:“哎,我说范云,你有事请假了,可把我们累得不轻,我俩本来管这一片每天就快累得妈都不认识了,昨天,还要分出一个去帮你看片,你得请客!”

何兰芬也起哄道:“请客,范云,你请客!”

“请什么呀我的姐姐,早饭太晚晚饭太早。”

“我们不吃饭,我们要那个!”梁蓉伸手一指奶茶店儿。

范云点点头,真是怕了她们了。

奶茶店的小妹看着他仨,笑着问:“要哪一种,前面奶茶单子上都有。”

“要最贵的!”梁蓉道,该宰不宰,她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那就最贵的。

付款时,范云看着难以接受的价格,肉虽然挺疼,但依旧面不改色。

甚至,他还问这两个大姐:“还要不要来点小点心,马路对面就有。”

“不用了,走吧!你上岗去吧。”

“去吧,去吧。”两个大姐听得懂范云的意思,但假装听不懂,单身狗,宰了再说。

范云决定还是不再拐到包子铺那儿了,万一碰到赵艳玲跟唐彬,弄不好又要被宰。

算了,还是顺着自己的地盘往上走好了。

“我的地盘,我作主。”范云边走边嘟囔道。

范云不知道,他的这一句话,不久之后被移动公司征用了,成了动感地带套餐的广告语。

一分钱创意费也没给范云。

走到金灵渠广告公司楼下,范云抬头看看,五楼,原先悬挂广告招牌的位置,现在正有几个工人在那儿吊新招牌,长长的绳子从楼上垂下来,吊着两个正在作业的工人与新招牌,这两个工人,一定是装空调的改了行,又或兼职搞外快的。

范云决定上去看看,看看他们的安全措施与保护措施做的怎么样,即使是低空作业,亦不可马虎。

上楼前,范云买了一包绿箭,自己嚼了一个。

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先玲正坐在台里抠指甲盖玩,看来,这会子她没什么事,挺清闲的。

第31章 先玲生气了

先玲看见范云来了,继续用指甲剪上的小锉刀,锉她的指甲盖儿。

范云笑道:“怎么了?今天看上去不是那么的愉快啊!”

“嗯!不愉快,相当的不愉快!”

“来来来,吃糖,吃块哥哥的糖,你就精神抖擞,开心愉快了!”范云趴在台上,将绿箭对准先玲。

“怎么了?”

“没怎么!”先玲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

“你这叫没怎么?你这完全就是被别人给怎么了!”

“不关你事!”先玲抽了一条绿箭剥开,两根手指挟着送进口中。

“说说,说说!”范云看着她一脸受气包的模样,冲她扮了个鬼脸笑道。

先玲看着冲自己直眨眼的范云,也扑哧笑了。

她为什么生气?

还不是因为她那个上大一的弟弟伸手问她妈要钱,而她妈又问她要钱惹的!

“我妈刚才打电话来,开口就问我要钱,好像我是她的存款单一样,她倒好,也不问问我上班累不累,辛不辛苦,一直就在那儿跟我说弟弟弟弟!”先玲抓到了范云往外倒怨气,就不生气了。

忘了生气,只顾倒豆子了。

没问题,凭她与范云愈来愈好的交情,范云已足够可以担当她的竹筒,帮她盛着倒出来的这些豆子。

范云深表理解,先玲一个女孩子在这上班,确实很需要体贴。

其实女孩子需要体贴的地方,不是天生就要比男孩子多些的么?

他皱起眉头,将眉毛竖得一看上去就是先玲的同伙。

“我一个月就这么几百块的工资,自己要买些东西吧?另外,我自己还报了个本科班,也要花钱吧?我哪有多余的钱给别人?”

那倒也是。

“家里本来就没在我身上花什么钱,投什么资,害得我学历低得要死。

小小一个中专生,到了社会上能找到什么好工作?

你看看我就知道了,什么职位?前台,一个广告公司的小小前、前台!”先玲越说越激动,不由自主结巴了一下。

范云点点头,深表理解。

不过,先玲的上进心倒是让范云肃然起敬。

“慢慢来呗,先玲,不急!”除了这几个字,范云一时还真找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

“我不急,我有什么好急的,我早就看透了,这个社会,谁也指望不上,只能靠自己,真的,范云,只能靠自己,除了自己,真的谁也指望不上!”看来先玲确实满肚子都是怨怅。

但是,范云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有一些道理。

如果非要认死理的话,这世间,确实百分之八十的事情,都要靠自己。

“能帮多少帮多少,不管怎么样,告诉你妈就行了,我想,她一定会理解你的。”范云安慰道。

“不理解,她理解什么?她认为我从早坐在办公室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反过来还要跟她诉苦,她觉得我就是欠她的,天生欠她的似的。”先玲有点激动。

她继续道:“不怕你笑话范云,咱俩关系不错是吧?”

范云点点头。

“我给你说,现在这社会,真的,爹亲娘亲不如钱亲,我算看出来了……一句关心的话也没有,开口就提钱!”先玲的话不但有些激愤,还隐隐带着一些感伤。

范云感觉她的话有些偏激。

可以理解。

女人嘛,大多是感性的,很多时候她们的感性要大于理性。

感性是什么?

是感情。

是她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的关爱,有时是一个温柔的动作,有时是一句体贴的问候。

范云也气愤地道:“我觉得你说得很对!

真的,先玲,做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如果不能一碗水端平的话,绝对会让被忽视的那一个十分难受。

我觉得你妈太过份了,以后回家你不要喊她妈了!”

“那喊她什么?”

“喊她财迷!”

“去你的!”先玲娇嗔道。

范云觉得,先玲撒娇的模样,还是蛮好看的。

“你来我们公司干嘛呀?”

说完了私事,现在轮到公事了。

“检查呀!你看看帮你们公司挂广告招牌那两个人,就那样悬空掉着,谁知道保护措施做得怎么样?我要上楼顶看看,看看上面施工现场是什么情况。”

范云的理由不可推脱。

先玲就将范云的要求报告了软绵绵的唐主任唐小英。

她拿起电话:“主任,城管队的说,要上楼顶看看施工现场!”

“嗒嗒嗒嗒”的高跟鞋清脆地敲打着瓷砖地面,不一下子,唐小英就款款而来。

她看范云。

范云也看她。

剪裁合体的西装套裙,下黑上白,配一双乳白色高跟鞋。

标准的行政套装。

唐小英对范云微微一笑:“你好,请问有什么事?”

范云就又把来意对她复述了一遍。

唐小英左手拇指轻轻一挑,挑开了握在手心的,一只小巧玲珑的米白色折叠手机的上翻盖:“喂,小吴,你来一下前台!”

不一会儿,一个一身粗布工装,瘦高瘦高的年轻人来了:“主任。”

看他上衣口袋里插着的电笔就知道,他一定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电工。

“小吴,你跟这位先生去楼顶一下,他要上去看一看做广告招牌的施工现场。”

“好的,主任!”

上到楼顶,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到处都是雨水,地上一台电焊机,倒是与气焊一起,放在楼筒子里。

电气焊没有隔离,电焊机的电线垫在氧气瓶气管的下面就不说了,现场没见到一瓶灭火器也不说了,估计是那两个工人觉得天上还若有若无飘着毛毛雨,到处湿气这么重,这样干活,应该不会有什么火灾隐患吧。

最离谱的是,那两个工人,居然将绳子抹根绑在楼顶不知是干什么用的一根烟囱上。

很危险。

那根红砖水泥的烟囱,万一承受不住两人一铁架的重量,一下子垮了,那可不得了。

说句不好听的,那两个工人要是从五楼掉到地上,蛋黄都能给他们摔出来。

“停工,停工!”范云喝道。

当然,是喝给电工吴的,他并不敢喝那两个工人,怕因为自己一句话,把他们给吓得掉下去,对他们,高危作业人员,一定要恰到好处的劝离。

必要时,还应骗离其脱离作业状态。

人先上来,上到安全地带,一切再从长计议。

这,都是老魏传授的绝招。

而绝招的背后,若细思之,必有血与泪的教训与伤痛。

电工吴倒是没有骗那两个施工的工人,他只是趴在楼边缘上喊道:“上来休息一下再干,上来喝点水!”

两个工人已经把广告招牌的铁架子固定在外墙上了,他们在墙上风吹雨打吊了半天了,也吊累了,就相跟着爬了上来。

爬上来,要好好训。

就跟家长收拾熊孩子一样,首先要笑眯眯的,“乖,你先过来,我保证不打你!”

过来了。

我保证不打死你!真的!

范云@*#¥?!……

那两个工人跟电工吴被他训得大气也不敢出。

“对不起,对不起,就是吊一个招牌嘛,我们也没想到会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其中一个红衣服工人道。

范云道:“你们这活干得太随意了,不但随意,那个,把户外悬挂广告招牌的动工审批手续拿来给我看看!”

另一个黑衣服工人垂着头,搓着手道:“手续你要问他们公司要!”

是哦!

电工吴道:“应该没办手续,因为我们是在原来的地方挂,应该不用报批!”

他不但挺会说实话,还挺会说外行话。

干什么不要审批?

你说不用就不用,乱弹琴!

不但要审批,如果悬挂的不符合标准,还要坚决予以拆除,当然了,范云决定不了,他只能制止他们暂停施工,然后报老魏,看看是不是等符合施工条件了再施工,还是怎么样。

那两个工人还不理解。

还在顶嘴。

范云道:“你们这样未批报就施工,我可以让你们立刻将下面那个铁架子拆除!”

那俩工人听他说的那么严肃,也急了:“吊下去那么费劲,你一句话,说拆就拆啊……”

“我没说让你们现在拆,也不一定必须拆,但是,现在你们要停工,绝不允许继续再做!”

那俩工人觉得听范云口气,自己辛辛苦苦装好的东西,也许大概应该不用拆,倒也恢复了理智,不再与范云纠缠了。

他是公家的人,他说了算。

再说了,他说的也有道理,不!全是道理!

唐小英也说没报批,不是她不懂,而且她心存侥幸心理。

“哎,范先生,你看大家都挺熟的了,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保证那个招牌装得跟原来一模一样。真的,最多今天下午就能完成,刚才工人已经说了,真的……”

真什么真。

“那不行,这是原则问题,你这样让我很为难,这等于是砸我的饭碗。

别说我做不了主,我们班长也做不了主,你们原先坏了的那个架子他也知道,这事瞒不过他去。

所以请唐主任理解,麻烦你尽快将手续办好,不然的话,已经装上的那个架子也要限期拆除。

我现在没有要求你的工人立刻拆除,已经是最大的通融了,真的!”范云对唐小英道。

“还有,你们两个,居然雨天作业,一点安全意识也没有!”范云又指了指那两个工人。

红衣服辩解道:“不是没怎么下了嘛,一点毛毛雨,有什么关系。”

愚昧,无知。

不怕漏电啊!

相对于人情,饭碗更重要,范云说得不容反驳。

先玲偷偷笑着,冲范云一吐舌头,反正又不关她的事。

她只觉得范云看上去有点在训唐小英的样子,让人挺解气。

唐主任,那可是个笑面虎。

“噔噔噔噔!”

唐小英去了她的办公室。

先玲才低声地问范云:“今晚过不过来打牌?”

范云冲她摇摇手。

走了!

他已经对唐小英和那两个工人再三强调过了,暂时停工,等手续办好再动工,如果他们不听,那么,只好强制拆除。

这事他要跟老魏汇报。

“做得对,范云,对于这种事情,坚决不能讲面子,不能讲人情,一定要把握原则,当然,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老魏对于范云的及时处理与汇报很满意。

范云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工作干得好,他脸上也有光,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范云的工作成绩,也就是他的工作成绩。

当然,不止范云,也包括唐彬梁蓉他们,队员取得了成绩,既是个人的,其实,也是集体的。

唐若说了,今天晚上她不回来,马雪莹让她爸爸接。

范云决定等会下了班,去看一看希刚,有一阵子没找他聊一聊了,别说,还挺想他的。

当初新兵连一个班的战友,就他跟希刚下了同一个连队,算起来,每天同吃同睡同训练,他俩在一起整整三年。

三年!

培养出了他们彼此间,没有一丝杂质的战友情。

下午无事,雨也彻底停了,天色转晴。

范云又到金长城去转了一圈,发现那两个工人已经走了,他没再啰嗦,不过,上楼时,他倒是给先玲送去了一杯加冰可乐,外加一盒薯条。

这是他上午就答应了她的。

“谢谢!”

如果不是旁边有人,先玲可能会对他抛媚眼儿了。

她已经早就不生气了,年轻女孩子的气就像那多情的小云彩,来得快,去得也快。

下了班,范云也不急,他就慢慢走着往希刚家去,他家住在秦溪四街,范云走过去,也就二十来分钟的路程。

小城不大,居民基本上都集中在以县政府为中心的老广场一带,越往外围,住户越分散,整个格局与其它那些大小城市没什么两样,也都有那么几条重要的街。

就像范云此刻走的桂善街一样。

桂善街能通希刚家,对范云来说就很重要,因为那里住着他亲爱的战友。

他一路走过的时候,有一些蹲在箩筐后的无证小贩,老远看见了他,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随时准备开溜,但是,当他们看到范云并没有驱赶自己的意思时,又缓缓地做势往下蹲着。

范云就想,如果有一天,自己的父母也这样挑着一担白菜花或者刚从树上摘下的桔子什么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他该怎么办。

他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的。

范云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呗!

还是快点走吧!免得他们……

想到这里,范云不由得加快脚步,朝希刚家走去。

第32章 表白

走到一半的时候,范云又不想去了,他摇摇头:“算了,还是回宿舍好了。”

半路上,走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旁,范云给唐若打了个电话。

“喂,你好。”唐若的语气听上去十分轻快温柔。

“我,范云,怎么样?你奶奶身体怎么样?”

“没什么大问题,医生说她就是上了年纪了,平时该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不能因为牙掉没了,就天天喝稀饭,主要是她营养不良引起的问题。”唐若道。

“那就好,那就让人放心了。”

搁下了电话,范云觉得心情舒畅的唐若,说起话来格外温柔。

好听。

喜欢听。

回宿舍,洗澡洗衣服睡觉。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上午时分,唐若回来了,她下了班车,没有回马雪莹家,而是来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她准备在这里吃完了中午饭,下午再去接马雪莹。

她过来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马路斜对面的范云,就朝范云走了过来。

本来,唐若对着范云招了招手,可是他侧着身子在跟什么人说着话,没有看见她的手势。

唐若只好走过去。

当范云不经意转回身体时,唐若几乎快走到他身边了。

范云赶紧迎上唐若。

“谢谢你的手机!”唐若把手机递给范云。

什么你的我的。

都是你的。

估计,范云现在就是这样想的。

连我也可以是你的。

范云接过手机,看都不看直接塞进裤兜里,他的眼睛,只在唐若的身上。

唐若今天穿了一条低腰微喇叭的牛仔裤,淡黄色上衣,黑色外套,配了一双黑色极浅跟的小黑牛皮鞋,短短的头发用两根橡皮筋在脑后扎了两个俏皮的小辫,前额刘海斜抹一边,看上去,就好像是刚刚从画上走下来的。

此刻,因为她,范云真想感谢感谢这个世界。

感谢祖国。

感谢亲人。

感谢这儿的一草一木。

所有与唐若有关的事物,他都想感谢一遍。

必要时。

还可以向它们一一叩头。

“傻瓜!”唐若看到他那个傻样,不由得抿嘴笑了。

范云往前送了几步唐若。

他恋恋不舍地目送唐若上了新华书店旁边直上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梯,才折回来走。

大喇叭在叫他:“哎,哎,范云,刚才那个妹妹是你女朋友?怎么那么漂亮!”

范云朝大喇叭坏坏一笑:“不告诉你。”

“嘿!你小子,怪不得给你介绍我侄女你不要,这么漂亮的姑娘,啧啧,稀罕!稀罕!”

大喇叭一连说了两个稀罕。

别说,范云也有这种感觉,他觉得唐若,比自己刚见她那时,看上去确实更漂亮了。

范云觉得自己快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再也不想忍下去了,特别是刚才见了唐若以后,他觉得自己已经快绷成了一根即将离弦的箭,谁要阻着他跟唐若,他将会毫不犹豫的射向谁。

包括方科。

范云到新华书店买了信封信纸,写了一封情书,只有一句话:唐若,我想要你做我女朋友!

卖书的店员看了看范云,稀罕,从来都是只看不买的顾客,今天居然掏钱买东西了!

但是,怎么交给她,何时交给她呢?

范云快想破脑袋了。

给她的时候既不能让她发现,但是又要保证她能看到,有点难度。

范云转来转去,看着紧挨着新华书店的那家福利彩票销售点,不由得眼前一亮。

有了。

下午,范云的执勤范围就放在新华店门口了,他要保证唐若下来之前,自己随时能在三秒内,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简直成了新华书店的门童了。

时间。

一分一秒的走着,过得真慢,慢得范云恨不得一把将雨后初晴的日头从天上扯落。

一分。

两分。

一小时,两小时。

终于,那个熟悉又让人内心澎湃起伏的身影,下楼了。

范云迅速迎了过去。

唐若心里虽然很奇怪他为什么会站这儿,但是嘴上却没说,她只是脉脉看着走向自己的范云。

反正范云觉得她是脉脉,含情的那种脉脉。

范云很紧张:“下班了啊!”

“嗯,我去接马雪莹,等下还回来的。”

“哎,唐若,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很快的。”

“什么忙?”要去接马雪莹的唐若,感到范云的表情很奇怪,他的脸红了。

“帮我买一张彩票。”

“我不会,从来没买过!”

“没关系,你只要从三十六个号码里选出七个,七个为一组,然后帮我选五组,就可以了,给,这里是十块钱!”范云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钱递给唐若。

傻姑娘。

接了他的钱,就上了他的当了。

唐若接过范云那张钱,她可不知道范云打的什么主意,她只是有些奇怪,为什么他一定要自己帮他买彩票。

但是,范云的解释听上去,似乎又是那么的合理:“第一次买彩票的人,通常运气都好一些的。如果中了五百万的话,咱们两个人一人一半。”

或许是看在五百万的份上,于是唐若就上当了。

彩票点就一个小小的窗口,很窄小,只容得下一个人趴在上面伏身选号,于是,唐若就趴在了上面,她取出纸笔,咬着嘴唇儿皱着两条好看的眉,认真思索。

范云就在她身后,偷偷地把那封信,塞进了她的背包。

天意。

一切都是天意。

今天,唐若背的包,是没有拉链的敞口包,范云的书信,直接交付了。

彩票买好。

“诺,给你,先说好了,中了奖分我一半!”唐若笑呵呵道。

“必须的,五千元以下都是你的,五千元以上咱们平分。”

啊哈!范云给唐若画了一个大馅饼。

不过,也很难说,没有开奖之前,一切都有可能,万一,中了五百万呢?

唐若走了。

范云成功地将信塞进了唐若的背包,仿佛完成了一项重大的使命,他的心中开始忐忑不安起来,他在仔细回想往唐若的袋子里放信的每一个细节。

信放进去了没有?

好像放进去了。

到底放进去了没?

信真的放进去了。

会不会掉出来?她会不会翻东西的时候不注意丢了?

范云的心,反而比没塞信到唐若的背包里之前,更乱了。

应该也不奇怪,他的一颗心,现在已经全部放在唐若的身上了。

没多久,唐若接了马雪莹回来了,但是,就她一个人,原来,她帮范云买彩票的时候耽误了一点时间,等她赶到幼儿园的时候,马雪莹已经被以为唐若今天不会回来接女儿的马桂生给接走了。

唐若上楼的时候,范云正在新华书店里看书。

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满脑子都是唐若,而唐若,也正在想他。

就在唐若从彩票点走出去不远,她就发现了范云的那封信,因为当时,范云往她口袋塞信的时候,她是有一点感觉的,但当时她在聚精会神地帮范云选号码,也就暂时将那一点感觉抛于脑后了。

当她安静下来后,才开始翻看包里的东西。

那封信,豁然在目。

打开信封,洁白的信纸上只有一行字:唐若,我想要你做我女朋友!

范云的字体,唐若当然认识,打牌计分,就曾见过。

很难形容唐若的心,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料想,大致应该与范云差不多。

激动,感动,怦然心动!

六点半,范云上六楼,

杨姐在厨房忙活,餐厅没看见先玲,她应该去里面卧室了,只有唐若一个人坐在那里。

范云搬了张板凳,坐在唐若对面,心中有千言万语,最想问的一句却是:唐若,信,你看了吗?

唐若却不提此事,她只是朝范云笑了笑,起身去了厨房。

她从厨房端了菜出来,吆喝着:“开饭,开饭。”

如果范云再细心一点,仔细盯着唐若的手看着的话,就能发现她的双手,此时其实正如同她的心一样颤抖!

他就能立刻明白,自己的信,唐若已经看过了。

“吃饭!吃饭!”先玲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她在看书,应该是学习什么东西吧,因为,她很快的吃完了饭,又钻回房间去了。

今晚吃饭的人小,就唐若范云,以及先玲杨姐,所以活也少,饭后杨姐三下五除二收拾完桌子,也钻到房间去了——最近她迷上了面膜,天天晚上都要贴上一个。

此时,餐厅里,又只剩下了范云与唐若。

范云就与唐若对面而坐,他沉默了一下后,打开了话匣子。

范云从自己小时候说起,绕了一大圈后,终于回到了昨天他回去时,到过他家的那个女孩子身上,说起那个女孩子,应该就是别人给他介绍的女朋友了。

唐若垂头听着,听着范云艰难地向她告白:“唐若,我家里在给我找女朋友,可是,我不喜欢她们,真的,自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你了。

我觉得,你就是我这辈子要找的那一个人,我觉得,范云这辈子就应该爱唐若,

可是,你现在却有男朋友……”

是啊!唐若有男朋友,现实就是这么爱往人心里扎刀子。

谁让她认识他要早过你呵!

“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唐若泪流满面,一把握住了范云的手,她的目光中,满是乞求。

求什么?

——求求你,不要找女朋友,你对我的情意,我都知道了,请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一点时间处理好与方科之间的事情,处理得跟他一刀两断。

范云,你既然对我表白了,就应该相信我,其实这些天了,你也应该知道,我其实也是喜欢你的啊!——

范云看着唐若的泪水,心都碎了。

什么这个那个,什么梅霖女朋友,有了唐若的这句乞求,刀山火海范云也闯了。

懂了,他懂唐若的心意了,范云的心,因为唐若的这一句“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在刹那间,全都交给她了!

他伸出手来,为唐若拭去腮边的泪水,重重的点点头:“嗯,我不找女朋友,别哭了,傻姑娘!”

能得到爱的呼应,是多么的幸福,在这个春天久雨初晴的夜晚,在范云与唐若对坐的静谧里,在窗外,一轮月芽偷偷探出了头,看着这个南国小城,小小房间中发生的一切。

不是海誓。

不是山盟。

是两颗年轻的心,轻轻靠拢着贴在一起,一起迎接朝阳,与灿烂的明天。

唐若抹了抹脸上的泪花,笑了。

这一笑,就倾了范云的城与国。

唐若柔声道:“我该回去了,已经很晚了!”

“嗯,我送你!”

范云陪着唐若走下楼来,帮她拦了一辆“慢慢摇”,范云付了钱,就在唐若上车的时候,范云对唐若道:“后天我休息,你有没有空?我想带你去乐满地玩!”

唐若莞尔一笑:“有空,什么时候去?”

“等你送完马雪莹,我们就去,然后在里面玩到下午,再出来接马雪莹,你看好不好?”

“好!”

“慢慢摇”师傅看着范云车唐若腻腻歪歪的,催道:“走不走?走不走?快点了!”

真是的,他可真是个急性子,难道就不能让今天表白成功的范云再对唐若多说几句情话么?

唐若坐车走了,留下一个如同服用了超量兴奋剂般的范云,头重脚轻,在大街上软绵绵的走着。

他好想把对唐若表白成功的消息告诉妈妈、告诉希刚、告诉全世界。

骄傲。

自豪。

他知道了,她原来也是喜欢他的,这,就足够了,足够他在今后的日子里为她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长路漫漫久远。

从此唐若相伴。

而此时,坐在“慢慢摇”里的唐若也是欢喜一阵忧愁一阵,可惜是夜晚,不然定能看到她脸蛋绯红,双颊似火的娇憨模样,她双手一个劲地摆弄着衣角,同时,也为自己的大胆感到羞涩。

是的。

她不但听到了自己人生之中最美的情话,而且,还向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吐露了自己的真感情。

“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当她对范云说出这句话时,她的心怦怦直跳,身子摇摇欲坠,如果不是勉强用胳膊撑着桌子,那么,她一定身子一软,倒下去了。

这种感觉,不是爱,又是什么?

第33章 威胁

唐若回到马雪莹家楼下大院的时候,方科正与他那几个同事在楼下闲坐。

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好不容易天晴了,都想出来坐坐。

啤酒、花生、盐焗鸡腿,又是老三样。

另外还有两大盘子肉片炒河粉,一大盘子串豆腐泡、串海带什么的。

四五个人支了一张桌子,就着外墙上的一盏照路灯,喝得正欢。

饮酒上头的方科脸喝得跟猪肝一样,看到唐若来了,冲唐若笑了笑,拍拍他旁边的一张板凳,示意唐若过来。

唐若没理他。

旁边一个跟唐若差不多大的小伙子站了起来:“来来,唐若,一起吃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唐若越看方科,觉得他越不顺眼,她扯了扯板凳,离开方科远一些,然后掂起一串海带,也不吃,就那么在手中拿着。

摇海带玩。

唐若乐意。

方科把板凳往唐若身边一扯,伸手就去揽唐若的肩头。

唐若又往旁边一撤板凳,方科揽空了。

他还不死心,继续将板凳拉向唐若,将唐若逼到了墙根处,伸手揽住了唐若的肩头。

唐若只觉得他那只油腻腻的手十分恶心,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脏!

她一下子站了起来,怒道:“你干什么?方科?”

气氛一时十分尴尬。

方科那原本喝成猪肝色的脸,因为被唐若拂了意,此时已是青一阵白一阵了——当然,灯光要再亮一点才能看见。

他也一下子站了起来:“唐若,我发现你越来越过分了,我还是不是你男朋友?”

方科的声音很大,把过路的一个姑娘都吓到了。

“不是,你不是我男朋友,我男朋友不是你这样的……即使以前你曾经以为是过,或者我也以为是过,但是,从现在开始,不是了!”唐若也大声道。

唐若很恼火。

凶什么凶?

谁不会凶?

方科有点懵,他有点听不懂唐若的话。

但是,他明白唐若的意思,要跟他分手。

这时候,旁边那个小伙子打圆场道:“唐若,别这样,方科今天晚上,专门在这里等你的,他今天还专门买了东西给你的。

快,方科,你刚才怎么跟我们说的?快把东西拿出来给唐若。”

方科似乎反应过来了,他从上衣内袋里摸出了两样东西。

一部手机。

一个长条的红锻盒。

手机跟唐小英手中拿的那一部一模一样,翻盖带折叠的米白色手机,很漂亮。

盒子打开,是一条精致的带坠金项链。

两样东西加起来,起码要唐若不吃不喝一年多的工资。

方科尽量让自己脸上的笑容灿烂一些:“唐若,我知道,过去我没给你买过什么东西,是我这个男朋友不称职,你看,我早就想给你买手机和项链了,所以我才拼命攒钱,其实真的不是我小气……真的,我拼命赚钱,其实就是为了能让你以后跟着我不吃苦,能生活得好!”

方科眼泪汪汪,借着一点酒劲,他居然被自己的话感动哭了。

唐若看着那两件足显诚意的礼物,一时倒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收下!”

“收下!”另外几个小伙子已准备欣赏今夜最浪漫最感动大戏。

唐若犹豫着。

不是她眼眶子浅,见不得东西,而是方科“扑通”一声单膝跪地,跪在了她的面前。

这代表什么?

代表求爱吗?

代表求婚吗?

方科这是准备把唐若逼上绝路,让她骑虎难下啊!

以他的智商与气量,绝对想不出这样的主意,看来,他应该是得到了哪个高人的指点。

因为,一下子就戳中了唐若的软肋。

她太心软,又重感情,性子虽柔却是一副吃软不吃硬的脾气。

方科这样,是在将她的军啊!

男儿何止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还有黄金,这个道理唐若还是懂的。

怎么办?

刚才乘怒提出的“分手”二字,在唐若的舌尖上打滚,可是,再难说出来了。

但是。

唐若终于还是摇了摇头,她终于再一次将“分手”二字说了出来:分手。

今天,她接受了范云的表白,他的表白,对唐若而言,才是真正的表白。

虽然名义上唐若似乎是方科的女朋友,可是,方科从未向她表白过,现在才想起来,晚了!

从未表白过的“男朋友”,算男朋友吗?

跟方科一起喝酒的那几个小伙子,个个都是满脸遗憾,期望中的美好浪漫并没有实现,说不定,为了这一刻,他们在酒桌上已经商议了很久了。

唐若不想再呆下去了。

分手也已经说给方科了,反正现在,她感觉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了下去,当她说出分手二字后,马上感觉整个人都瞬间轻松了。

是的,有些结果,迟早都要来的。

可是。

突然,被唐若拒绝的方科“啪”的一声,摔碎了一只玻璃酒瓶。

他用右手拾起一块碎玻璃片紧紧握着,对准自己的左腕,对着唐若歇斯底里喊道:“唐若,你要跟我分手,我就割腕自杀!”

他这哪是自杀。

分明是想逼死唐若。

旁边那几个小伙子一下子都紧张起来:“方科,干嘛?快放下玻璃!”

“别做傻事,你那样很危险,快放手。”

这几个小伙子对方科临时加戏,不按预案行动的做法也很愕然,方科出人意料的行为让他们也始料未及。

“别过来,谁也别劝我,唐若跟我分手,我就自杀,我就死在她面前。”

几个小伙子也不敢动了,他们都没经过这种事,唯有看着唐若。

一场一厢情愿的浪漫求爱,即将演变成一幕悲剧。

唐若又害怕。

又紧张。

又震怒。

她害怕冲动的方科一股血冲上头来,做出傻事来。

她紧张现在这种自打她出娘胎以来,从未遇见过的突变该如何处置。

她震怒于方科居然用这种手段威胁自己,这样不但挽回不了她的心,反而更加坚定了唐若要与他分手的决心。

方科这种人,太极端,太可怕,如果不是这种非常时刻,他的真实面目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暴露出来。

但是,现在如何安抚方科,才是头等大事,毕竟,有时候人的冲动,也就是那么一下子的事情,如何想一个办法让方科的情绪缓下去,才行。

斗争,要讲究方法。

这个手看来不好分。

其实,主要是范云不在这里,范云如果在,别说方科摔酒瓶子,就是拿把切菜刀也没用。

目前看来。

唯有以柔克刚。

唐若权衡利弊,极快的随机应变了。

唐若把声音尽量放得柔和起来:“你别这样,方科,你这样万一弄伤了自己,不是让我一辈子过意不去吗?你别这样,你这样我害怕!”

果然,还是唐若的话有效果。

她的软话一递出去,不知道又触到了方科心中的哪根弦,他一下子将那块玻璃扔了,像个孩子似的蹲在地上,哭得越大声了。

血,顺着他的手流了下来。

他刚才攥得那么紧,刀一样的玻璃毕竟还是把他的手割破了。

方科甩了甩手,将血甩得到处都是。

“快快快,快去包一下。”几个小伙子收拾东西,扶起方科,将他送回他的房里。

手机和项链给他放在床上。

唐若用水给他洗了洗,又弄了一点阿莫西林里胶囊里的白药末,权当伤药了,给方科敷在伤口上,然后撕了一点白布给他简单帮扎了一下。

伤口也不算太深,只不过出血了才显得吓人。

那几个小伙子看着唐若帮方科包好,这才离去。

唐若也随后出门,出门前,方科还想去拉扯唐若。

“有事明天再说,今天太晚了。”唐若声音虽柔,态度却很坚决。

“那你把手机和项链收下,我才让你走。”

怕了他了,唐若唯恐他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就将手机与项链放进包中,转身离去。

方科也没再纠缠唐若,脸上挂着一种似乎唐若收了他的东西,从此就是他的人了似的神秘微笑。

幸亏唐若没看见。

唐若轻手轻脚开了房门,马桂生房间的电视还响着,他一定是怕吵着马雪莹,所以才没有在客厅看电视。

他的房间有电视,偶尔,唐小兰也跟他一起看看的。

唐若进了自己的房间,反锁了门。

马雪莹已经睡着了,唐若替她掖了掖被子,换了睡衣,然后靠在床头上想心事。

她一会儿想起范云,心里就觉得很温馨很快乐,一身正气的范云,多好呵!

可是当她想起了方科,慢慢就皱起了眉头,她觉得方科这个人,看上去岁数那么大,没想到这么极端。

她不由就想起一些谈朋友后,因为女方分手而男方又冲动所导致的悲剧。

唐若越想越害怕,她拿过来方科买的那台手机,打开翻盖——开机状态,唐若给范云发了一条短信息:睡了么?唐若!

不一会儿,信息回复了:没呢,你呢?怎么了?

——没怎么。

——到底怎么了?你快说啊?

——真的没怎么,想你了,晚安。

唐若大胆的用一句想你了,终止了范云的苦苦追问。

同时,亦为范云对她那种心有灵犀的感觉而倍感温暖,真的!她一说,他就懂了,就知道她一定有什么事情了。

现在,只要唐若跟范云坐在一起的时候,就能感觉有一种风轻云淡毫无压力的舒畅。

而方科呢?

今晚方科这样一闹,让本就对他没什么感觉的唐若愈发厌恶。

于唐若而言,方科真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出现在她世界里的一个人。

分手!

唐若斩钉截铁,自言自语又说了一遍。

再说范云。

当他看到淡黄色的手机屏幕上唐若发来的想你了三个字时,即使最高明的作家,打算形容他于这一刹那之间心情的话,也会优先使用这四个字。

心花怒放。

而这种甜蜜的,不可对人言的心情,让范云跟个傻子一样,双眼死死盯着手机,一遍又一遍望着屏幕上那三个字:想你了!

这三个字,是范云一片空白的爱情史上,一面旗帜,是他初尝爱情滋味的标识。

胜过千言万语无数。

此时此刻,他才明白了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的深刻含义。

范云,是在一个叫做幸福的词里,进入梦乡的。

第二天,一睁开眼,他就摸起了手机。

一夜过去,她睡得好吗?有没有又发短信息给他?

没有。

范云就去刷牙洗脸。

唐彬此时才慢慢悠悠地起来,他不急,他的性格天生就是一个慢字。

范云绞湿了手巾,擦着脸,这时,手机突然响了,他快步走到床边,打开手机。

有点淡淡的失望。

依旧没有唐若的短信息,刚才手机的那阵响声,只不过是他预定的起床闹钟而已。

范云换好衣服,也没跟唐彬打招呼,就出了城管队,他顺着马路走到一家米粉店,要了一碗切粉,边吃边想心事。

幸好他没有答应梅霖那事,不然,如何对得起唐若?

他为自己的坚持“原则”,小小的自鸣得意了那么一阵子。

此时,小城上空天已大晴,一扫连日而来的连绵阴雨,看上去扫得干干净净的街道,让人心情十分舒畅。

而此时,亦在扫马路的唐若妈却在为儿子的事情发愁。

自从唐欣考上了广州星海音乐学院之后,她就一直在为一件事发愁。

钱。

每年数万元的学费,瞬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没法子的事,同时供三个孩子上学,那种压力,谁供谁知道。

可以说,家里的收入,相当一部分都用在唐敏唐若与唐欣的读书上了,之前唐若她们三个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压力没那么大,可自从唐欣读了初中后,经济压力愈来愈大。

而到了今天,光是唐欣一个人的学费,就足以将这个家庭的年收入给掏空了。

掏空也不够。

今天早上,唐若妈一边用大扫帚“唰唰唰”扫着马路,一边郑重考虑着钱的事情。

她决定等会抽空子给唐敏和唐若两姐妹分别打个电话,问她们再要点钱,特别是唐敏。

自从唐敏初中毕业,去了桂林一家星级酒店当了服务员后,几乎都没给过家里钱,也不知道她的钱是存着了,还是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唐敏基本上很少回来,一年四季都在桂林,偶尔回来几天,也搁不下几块钱给自己的老妈。

反倒是唐若带马雪莹这一年多,不但节省了家里的伙食费,还给了家里不少钱,替捉襟见肘的家庭经济缓解了一些压力。

她是个会过日子的女孩子。

都不容易。

其实。

唐欣自己可能还不知道。

即使知道,也未必真正能深刻理解。

现在。

这个家庭的压力全来自于他,同样,希望也来自他。

第34章 方科的条件

唐若送马雪莹去幼儿园,又遇到了方科。

不知道他昨晚是怎么睡的,想了些什么。

今天一大清早,他就在大院的楼下等着唐若,应该说,堵唐若。

他的眼睛直接瞄在了唐若的脖子上,无非就是看他那条金项链,唐若有没有戴。

唐若当然没戴。

她会戴吗?

她一手牵着马雪莹,一手提着马雪莹的花仙子书包,正匆匆往院外走,此时被方科拦了下来:“唐若……”

他卖惨似的,还朝马雪莹挥了挥他那只被自己割伤的右手。

马雪莹才不理他,她只是瞪着大眼晴,嘟着嘴巴看了看他而已。

马雪莹似乎天生就对那方科没有好感一样,从来就不会跟他好声好气说话。

“干嘛呀?大清早的你不去食堂,在这儿干嘛?”唐若问道。

鉴于昨晚的事情,唐若在见到方科的时候,现在心里有了一些忐忑,以前虽然对他没感觉,但至少谈不上讨厌他。

现在,看到方科,唐若就觉得讨厌。

讨厌之外,还有点害怕。

这个方科,怎么看,怎么都让唐若觉得十分猥琐。

对!

就是猥琐。

方科相貌平平,个头又矮,脚上穿的皮鞋,鞋头尖尖往上翘着,不知道是因为大了一号的缘故,还是什么其它原因所致,看上去简直就像滑稽剧里的小丑一样。

现在请看他吧!

胡子拉茬的下巴也不刮一下,二十七八的人弄得跟三十七八的一样。

不知道是因为被唐若的“分手”二字打击得心力交瘁,还是懒于修理之故,又或故意扮成这样一副可怜相,试图来博取唐若的同情。

可能吗?

唐若才不会同情他。

她现在倒是对他有些害怕,害怕他万一又发起疯来,自己该怎么办!

昨晚方科那副模样她可是见识过了,事后回想,她只觉得他很讨厌,很让人恶心。

是的。

恶心。

她也怕他做出什么不利于自己或者范云的事情出来。

一个不能给女孩子安全感的男人,能要吗?

一冲动起来就割腕,见血的男人,能要吗?

啊?

这是暴露得早啊!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唐若真要跟方科在一起了,结婚了,后来才发现他居然是这样一个个性冲动极端的人,那还不得让唐若后悔死!

幸亏发现的早。

一切都来得及。

“昨天晚上……我喝酒喝多了,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方科又扬了扬伤手。

还扬?

还不把那狗爪子藏起来?受伤,活该!谁让它昨天晚上搂了唐若的!

唐若不想再继续跟他在这大院里纠缠下去,她只想离他远远的,越远越好。

但是方科拦着她了,她如果硬走,他一定会拉扯自己的。

现在,唐若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他碰到自己。

“我要送马雪莹了,要迟到了!”

马雪莹看着拦在自己和唐若姐姐前面的方科,没好气地冲方科喊道:“走开,我要迟到了!”

马雪莹的话挺好使的。

方科闪到了一边。

唐若提着马雪莹的书包,挽着她的手,头也不回走了。

方科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他从口袋中摸出一包烟,点了一支,深深的吸了一口。

他感觉唐若最近很不对劲,昨天晚上居然跟自己提出了分手,而自己,还为她买了那么贵的两件礼物。

她真是一点也看不到自己的诚意。

方科觉得,唐若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话又不多又羞涩的唐若了,他感觉唐若离他越来越远,自己眼看就要抓不住她了。

其实,他却不知道,自己也变了!

自己不再是以前那个从不重视唐若的方科了,他忽然觉得,似乎,唐若对于自己,也很重要啊!

他已经二十八了,早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龄。

而唐若呢?

她还不到十九岁。

或许,年龄上的巨大差距,才是他长期以来,潜意识里只把唐若与方然等同的原因吧。

想起方然,他又有点后悔,是啊!自己许多次在唐若面前对侄女方然表现得那么好,而对唐若又那么平淡,唐若,怎么能没有想法呢?

想想方然。

又想想唐若。

方科的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很可耻的念头,而此时的唐若尚不知道,方科的念头,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灾难!

唐若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她朝唐若挥了挥手:“姐姐再见!”然后跟着生活老师进了教室。

她对马雪莹的老师笑了笑,老师也回了个笑脸给她,算是彼此之间打过了招呼。

唐若就沿着平时走惯了的那些路,穿大街过小巷,朝金灵渠广告公司走来。

她眉头微蹙,贴着路边慢慢往前走,边走边想心事,反正也不着急。

不着急。

她的工作很自由。

这家公司是江晔开的,而江晔与唐小兰的关系,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唐小兰是江晔的前女友,现在的情人。

所以。

唐若上班,根本没人管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每个月到时间就去财务部领她的工资——文员。

她的工资与先玲一样。

再说了,唐若有唐小英罩着,而唐小英是唐小兰的姐姐,众所周知。

因为唐小兰的缘故,在公司里谁不让唐小英三分。

就算没有唐小英这个现管,只要有唐小兰那个远在上海的“大官”,公司里也没有人会说唐若一个不是。

老板想让谁吃空饷,就让谁吃空饷。更何况,唐若也不是吃的空饷,她要替唐小兰和唐小英带马雪莹呢!

人事部里最喜欢八卦的一个老娘们,甚至推测公司的大老板江晔在这个小小县城开这么一家分公司,完全就是为了唐小兰,她的推测沿着这条线一路下去,顺藤摸瓜,甚至得出了马雪莹是江晔与唐小兰的私生女,这样一个惊人的秘密。

“嘘!”另外一个同事,看着高跟鞋嘀嘀嗒嗒即将推门而入的高小英,赶紧制住了八卦娘子放飞想像的翅膀。

当然了,商人重利,开在小城的这家分公司,经济效益还是可以的,似乎除了广告收益外,还另有财源,这个,或许只有以财务部主任为主的几个分公司领导才知道。

或许只有那个影子一样的分公司总经理徐总,才知道这家公司的所有底细。

唐若到了公司,先玲正在前台忙得不可开交,她就去,帮先玲干了一会活。

当然,她要不做,先玲也不会说她,但是,她帮先玲打打下手,减轻一下先玲的工作负担,先玲还是挺感谢她的:“谢谢你,唐若,哎,今天湘琴休息没来,前台就我一个人,可把老娘忙坏了!”

唐若笑道:“我这不是来了嘛!现在,给你这个台长跑跑龙套,请下达任务。”

“好,你现在帮我把这些信送到行政部,再顺便问一下,她们那边今天中午有几个人吃饭,我好报给杨姐。”

“好嘞!”唐若应道。

正好她也要去找唐小英,问唐小英要钱,要她与马雪莹的交通费和零用钱。

唐小英正在办公室里趴在一堆文件中,不知道找什么东西,也怪难为她的,初中毕业的她,愣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

“主任!”唐若叫道。

“啊!唐若呀,进来吧,怎么了,有什么事吗?”唐小英笑眯眯对唐若道。

唐若轻声轻气道:“我来拿马雪莹的钱……”

懂。

唐小英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牛皮纸的长信封:“嗯,在这里了。”

唐若将信封接了:“主任,先玲让我问一下你,行政部有几个人吃中午饭,她好报给饭堂。”

“哦……四个吧……啊,不,三个,三个,刘霞不在,你告诉全先玲,行政部三个。”

“好的主任,那我走了!”

“去吧!”

唐若出了唐小英的房间。

“哎,等等,唐若!”唐小英又叫住了她。

唐小英从她办公桌的地上,提溜起一只大大的粉红色hello-kitty猫:“这个拿给马雪莹。”

唐若“哦”了一声,接过来,抱到了前台。

唐小英看着唐若纤纤细细的背影,摇了摇头。

她自言自语道:“看上去这么秀溜的一个人,一根手指头就能戳倒,还真就奇了怪了,那么蛮不讲理的马雪莹,到她手里倒是伏伏贴贴的。”

其实唐小兰有一句话确实没有说错她姐。

唐小英因为自己没孩子,所以根本不会带孩子,她根本带不了马雪莹,偶尔带一次,马雪莹能把她屋里闹腾个底朝天。

当然。

一是唐大主任不懂小孩子心理,而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马雪莹不是她生的,她没有那个耐心去哄马雪莹,有那个功夫,还不如多看几集电视剧。

其实,她应该也知道。

小孩子,是要哄的。

先玲拎起那只粉红色的布娃娃,看了又看,粉萌粉萌的色系,能萌到所有女孩子的心里去。

谁,没有一颗少女心似的!

有了唐若的帮忙,先玲工作轻松了许多,再和唐若吹吹牛皮,八卦一下下,时间眨眼就到中午。

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拽拽唐若调皮的小辫子:“走吧,妞,楼上包房请!”

唐若咯咯笑道:“大爷您先请,小女子随后就到!”

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上了六楼,占了个靠窗子边的好位置,国际惯例,吃食堂不论官职,不讲男女,先到先占。

不一会儿,饭菜齐备,人也已经陆陆续续到齐。

开饭!

吃完了饭,唐若跟先玲回到前台,先玲就伏在桌上打盹,这回轮到唐若抓她的小辫子了,唐若扯扯她又直又顺垂到背上的长发,笑道:“你慢慢在这里钓鱼,我可不陪你了,我先走了!”

先玲抬抬脸,乜斜着眼看看她:“走吧,走吧,不送,大爷,记得下次再来玩呀!”

唐若心情愉快,嘴里哼着歌回到马雪莹家大院里。

方科正坐在院中凉亭下发呆,不知道正在那儿打什么鬼主意,此时,他看见了唐若,一下子就从石条子上站了起来:“唐若!”

唐若不得不止住脚步。

她斜脸看看方科。

“我有话跟你说。”方科急道。

他既然有话说,唐若也不能从地上抓起一把烂泥巴堵住他的嘴,她只好往凉亭走了几步,听他说。

“你不是要跟我分手吗?”

嗬!

昨天晚上还寻死寻活闹割腕自杀的他,此时,倒主动找唐若说起这个话题了。

唐若必须得听的。

这是她目前唯一想立刻解决的问题,除此,没有之一。

“分手也可以,但是……”

真气人,这个方科跟个娘们一样,说个话如同挤牙膏,一点也不爽气。

唐若还不能跟他急,她要知道他葫芦里倒的是什么药,只有耐心听他说下去。

幸好是唐若。

唐若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你不是想和我分手吗?唐若。”

唐若看着他。

“这样,明天,明天你陪我到街上好好玩上一天,逛逛灵渠市场陪我买点东西,然后陪我看场电影,再陪我吃一餐饭,我就考虑和你分手。”

方科故意把分手二字说的很大声,似乎以此提醒唐若,理应慎重考虑他的要求。

“不去。”唐若一口拒绝。

“唐若,你没必要这么绝情吧?”方科不悦道。

“你如果这么绝情,那么,你可要知道,你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别把我逼得太急了……兔子逼急了都会跳墙,把我逼急了,什么事我可都敢干!”方科的话里透着一股狠气与痞气。

唐若感觉有点不认识这个人似的,他现在怎么这样了?

一副无赖的嘴脸。

不过,无赖的嘴脸,往往又确实有效,方科的话,给了唐若很大的心理压力,让她不得不再次慎重考虑他的话,并权衡利弊。

陪他玩一天换分手,似乎也没什么大问题。

能接受。

唐若想了又想。

虽然她极其厌恶方科这种你若不陪我怎么……我就会怎么……的谈判方式,这是变相的威胁。

胁迫。

但是,对于急于摆脱方科的唐若来说,他提出的陪他逛街吃饭的要求,似乎又完全微不足道了。

但是,唐若还想再考虑一下。

她想告诉范云,让他替自己拿个主意,于是道:“那好,等一下再说,等我接马雪莹的时候,再告诉你!”

第35章 放鸽子的唐若

唐若回到楼上,看到马雪莹脱下来的睡衣还扔在一边,她就将那只公仔摆在马雪莹的床头,然后戴上套袖,开始整理房间。

马雪莹的小睡衣,扔进洗衣机。

小睡裤,扔进去。

自己的,扔进去。

还有那个……扔。

洗衣机转起来,唐若也转起来,先是把马雪莹同她睡觉的卧室里那些看得见的灰尘擦了一遍,然后又把客厅里的电视柜、电视机、玄关,茶几统统抹了一遍。

做完这些,拖地。

地上也脏,马魁肯定是不会干这些的,他连自己的房间都不收拾,唐若更不会管,她从不进他的房间。

他那间房,由金灵渠广告公司的一位清洁工阿姨收拾,有一次,那个阿姨从他的房间发现了带针头的注射器,还给唐若看过。

“啧啧啧,唐若你看……”

唐若更不会去那间房了。

脏。

马桂生倒是会做这些事。

但那得看他的心情,他心情好的时候,饭也可以做,地也可以拖,但是,若是他心情不好了,他就会打电话给唐小兰,自然,打着打着电话里又是一阵争吵。

地拖到一半的时候,电话响了,按理说,这个点一般是不会有人打电话来的,但唐若隐隐约约觉得有可能是范云打的。

万一是他打的呢?

现在电话一响,她就怀疑是范云打的,她觉得上次自己告诉范云该什么时候打电话给她,他可能没在意。

嗯,再认真仔细告诉他一遍,什么时候才能打电话过来。

电话不是范云打的。

是她妈。

她妈打电话,不开口唐若都知道是什么事,必是与钱有关。

果然,没有从大女儿那要到一分钱的唐若妈,现在把电话打到马雪莹家里来了。

唐若也没说什么,就答应了她妈,刚好今天从唐小英那里拿了一些钱,就先给老妈拿过去呗。

她决定,接了马雪莹交给她爸爸后,就回自己的家,反正也不远,马雪莹家城东南,她家住在城西,走路回去,也就大半个小时而已。

然后,今晚就不回马雪莹家了,今晚在家住,反正明天休息。

再说了,唐若家住在小城的西外环,晚上出门,不安全。

她们那个楼下,到了晚上周围全是黑麻麻的,看着怪吓人的。

不奇怪,那里本来就是城外,属于铁道村的地方,当年唐若爸在林业局那会,这个家属楼,还是争了人家铁道村的地盘,盖起来的。

挂了电话。

搞完卫生。

马桂生回来了,他看着被唐若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房间问道:“今天阿姨来打扫过卫生?”

“不是阿姨!叔叔,是我打扫的。”唐若管马桂生叫叔叔。

“哦!辛苦你了!”马桂生和颜悦色道,看上去,他心情不错。

“叔叔,等会我把马雪莹接回来,我要回家一趟,家里有点急事,晚上就不过来了,明天我休息,麻烦你带一下马雪莹。”唐若对马桂生道。

“我明天休息!”

唐若又重点强调了一遍。

马桂生淡淡的道:“嗯,知道了。”

他带马雪莹,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还用唐若“麻烦”他吗?

但若是仔细看他的表情,似乎又是想说,为什么唐若你家的事情那么多?

可他没说。

唐若见他答应了,就背上自己的包下楼。

楼下院中。

方科还在凉亭那里坐着,唐若觉得他这个人神经病有毛病。

方科看见了唐若,立刻站了起来:“唐若,我给你说的事,你怎么想的。”

唐若也没怎么想。

她本来是想打电话给范云的,但是,后来又忍住了,她觉得自己最好还是不要跟范云说方科的这些烂事,免得范云担心。

再说了,还没到那一步,这个方科只是拿玻璃茬子划他自己,又没划别人,而且,现在他不是已经松口了吗?

那就明天跟方科好好把事情说清楚,至于范云那边,明天再说。

她认为,范云约她去乐满地玩,远不如处理好与方科之间的事更重要。

她的想法无疑是正确的。

凡事总有轻重缓急,现在,与方科分手,就是急中之急。

并且,还不能留下后遗症。

唐若就答应了方科:“明天上午,你到我家那个巷子口等我,我今晚回去。”

方科知道。

方科对唐若的作息时间几乎了如指掌,他对唐若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接马雪莹,送马雪莹,什么时候休息,一清二楚。

如果他连这个都不清楚,那他确实可以鉴定为是一个傻子了——真正的傻子。

唐若觉得,跟范云约的是下午去乐满地,那么,上午跟方科去一上午,争取上午就跟他说清楚分手之事,让他不要再纠缠自己,时间是完全来得及的,如果到时候方科还纠缠,再说。

反正方科的手机还没有还他,如果分手了,就连项链一起还他,如果他还纠缠不清,到时候,自己就去洗手间打电话给范云。

随机应变。

方科看到唐若答应的这么痛快,心里一阵黯然,唉!如今,凡是跟分手有关的提议,唐若眼都不眨一下就同意了。

看来,她真是急着甩掉自己呀!

可是,这怪谁?

怪唐若?

怪范云?

还是怪他自己?

方科突然心里一阵恨意,他觉得唐若的变化一定跟见过几次的那个城管有关。

哼!怪不得有好几次那个城管到他的包子铺买包子,都会盯着他看。

那个城管还以为自己没看见他似的。

怪不得那天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那个城管也在那里。

方科终于聪明了一次,他终于明白了,唐若与她分手的真正原因。

可惜,唐若已经走远了。

其实,就算没有范云,早晚也有一个赵云,钱云,孙云,李云会将唐若从他身边夺走的,方科最悲哀的地方是——他不知道唐若要的是什么,他既抓不住唐若的人,更抓不住她的心。

唐若也不跟他多说什么,将他闪在一旁,出了大院。

她也没坐“慢慢摇”,就是一个人不慌不忙地往家里走,时间还早,她可以边走,边想一想与方科和范云有关的问题。

她觉得自己应该发个信息,或者打个电话给范云,告诉他取消明天的乐满地之行。

可是,当她想起范云看见自己同意跟他去玩时,满脸兴高彩烈的样子,又觉得还是先不说吧,明天看情况再说。

再说。

再说。

唐若患得患失,她又犯了优柔寡断的毛病。

全是因为范云。

如果换成章华华,方科敢拿玻璃茬子割腕来威胁她,她就敢让方科去病危房里吸氧气。

唐若到了家,她妈正在厨房炒菜,等她妈炒好了菜,端上了桌:“吃饭,老唐……吃饭。”

唐若爸才从隔壁走过来:“唐若回来了。”

“嗯!”

唐若将装钱的牛皮信封递给了她妈,刚才半路上,她又去银行的柜员机上取了三百块钱,一起装在了信封里。

唐若妈打开看了看,似乎唐若的这些钱还不足以多到抵消她的愁意,她也没说什么,随手放在电视机顶上了。

“吃饭。”

唐若知道她妈嫌钱少,那也没办法,她已经尽力了。

吃完了饭,唐若也没心思看电视,就去了房间,先是半睡在床上,看看手机,一没电话二没信息,她就彻底躺下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睡得早,起得也早,唐若醒来后,洗完脸漱完口,就下楼去旁边不远的早餐店买粉,她低着头,一边想心事,一边往巷口走,这时候,后面有一个人悄悄地来到了她的身后。

“唐若!”

正是攥着糖葫芦的章华华。

唐若下楼的时候,章华华已经看到她了,昨天她从南宁回来,坐了一路的大巴车,摇得头晕,所以睡得早,起得也早。

没想到,唐若起得比她还早一点点。

看到了亲爱的华华回来了,唐若开心得不得了,方科与范云先放一边去,不理他们了,正好,她可以好好跟华华说一说现在的情况,让她帮自己拿个主意。

唐若原本想让华华陪着她,一起去见方科的。

华华能给她范云同等的安全感,不,此时华华给她的安全感比范云还要重。

华华既然说她想先回村子,那就先跟华华回村子呗。

正好,她还有点害怕有点紧张方科,逃了再说。

她其实还在纠结,心乱如麻,不然,不会华华都到她身后了,她还没发觉。

至于范云,在唐若的心里,虽然他与华华差不多一样重要,但是,见面三分情,此时唐若见了华华,只好先将他往后放一放了。

于是,她就放了范云与方科的鸽子。

其实也好,阴差阳错,她同时也躲开了前脚跟着后脚来找她的范云与方科。

范云,本应该下午才来的,那么,该如何解释他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出现在了唐若家的楼下?

原因,或许只有他本人才知道了。

或许是第一次与女孩子约会激动?

或许为了显示诚心?

或许他仅仅就是想早一点来?

如果两个男人,再加上一个方若,此时聚在一起,纵使范云沉得住气,恐怕方科也会冲上去跟范云拼命的。

而且,范云未必能沉得住气。

上次,他看见方科一次次强搂唐若,已经被气得浑身颤抖肚子疼的了。

有可能,他比方科更冲动。

后果堪忧。

唐若这鸽子,放得好,放得对,放得英明啊!

…………………………

唐若睡觉前,取出章华华送她的外套,在镜子前比划了一下,挺好看的。

章华华每一次回来,唐若都有不少福利,华华带着她到处大吃大喝那是必须的,游山玩水也是经常的,至于说衣服——哈!唐若有许多衣服都是“喜新厌旧”的华华送的。

而她们共同的邻居,那个因为常年累月做买卖,导致将原来厚厚的嘴唇都磨得跟薄刀子一样的何素芸,每一次看见章华华搂着唐若的肩头,亲昵的样子,心里都酸溜溜得如同打翻了醋坛了。

奇怪。

章华华一不是她的老公,二不是她的情人,她吃的哪门子醋?

难道就因为华华对唐若好?而对她却没那么好?

是。

章华华喜欢带着唐若玩,不论买了什么好吃的,不论有什么好玩的,她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唐若,关键是,唐若能跟她玩到一起去啊!

唐若跟章华华一起,就跟她的跟班一样,无论华华提什么要求,她都不会反对华华,华华强势,性如烈火,人前不吃亏、人后不受气的性格,就跟七月里青青椒树上挂着的那种红红的朝天椒一样,天不怕地不怕的。

唐若正好温柔,娴静,与她是绝配型的互补。

能够成为好姐妹,总是有原因的。

再说了,何素芸一天到晚的,都是在她家一楼的那个门面房里摆弄水果,指挥起工人来,嘴巴里“嘟嘟嘟嘟”跟打机关枪一样,连她男人听了都直皱眉,更别说其他人了。

而且,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何素芸跟她婆婆也搞不来。

自从她结婚后,将号称兴安县第一古怪人的婆婆,给压了一大截下去,原本脾气十分古怪的素芸婆婆,如今常常被她欺负得眼泪汪汪的,吃饭的时候都不敢上桌。

有一次,何素芸婆婆拉着同村的文大奶奶诉苦道:“我本来以为我的脾气就很古怪就很厉害了,大奶奶,你是知道的,我脾气厉害……可是没想到,今天,我却娶了个比我更厉害的儿媳妇回来,吵也吵不过,打也打不过,有一回我跟她打起来了,被她摁到地上捶了好几下,文大奶奶你猜猜,我那个儿子怎么说?”

文大奶奶张开她那因为掉了好几颗牙,到处漏风的嘴巴笑道:“他怎么说的?”

“他居然对叫他拉架的人说,我管不了,我谁也不管,谁也不拉,让她们打好了,先打死哪个,我就埋哪个,要是两个一块都打死了,还可以少挖一个窝!”

周围的人听了何素芸婆婆的话,哄堂大笑。

文大奶奶笑道:“你呀你呀,厉害了一辈子,看看,现在五十多岁了,厉害不动了吧?”

“不敢厉害了,她何素芸才是咱兴安县第一古怪人,真的,大奶奶,要不是开奇让我来带孙子,我才不想跟她搅在一起,等下半年,我不帮她带了,我在自己家里住着,种点小菜,再养点鸡,养几头猪,管理好我那几亩葡萄和桔子,多自在,想下地下地,想打牌打牌,晚上,还可以到张医师门口起跳跳舞,真的,大奶奶,我跟你说,何素芸她……”

一说起自己的儿媳妇,素芸婆婆能把自己跟儿媳妇那些家庭琐事事,一个字都不带重样的,说上半个钟点。

大家都听得直乐。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文大奶奶管不了,在场听的也没人管得了。

就连何素芸的老公文开奇也说了:让她们打,打死了你们再来告诉我,打死哪个,就先埋哪个!

第36章 爱一个人

唐若觉得自己应该发个短信息给范云,再跟他道个歉。

虽然自己今天上午就已经发了短信息给范云,告诉他今天有事,但唐若感觉自己是在对范云撒谎了,心中还是有微微的歉意。

看来,她还是挺照顾范云的情绪的。

至于方科,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今天真对不起,有事回村子了。唐若。

——没关系,你现在还在外面吗?范云回复了。

——我已经回来了,现在家里。唐若。

——那就好。范云回复。

——我们改天再去乐满地玩吧!唐若。

——嗯,好的!范云回复。

——你没生气吧?唐若。

——没有,你放心。

范云没生气,他怎么会生气呢,要说生气的人,那也该是方科。

——那就好,早点休息吧,明天见。唐若道。

——嗯,明天见,晚安。范云回道。

晚安。

春夜静静的,软软的,所有的草木都在拼命生,拼命长,努力向上,一寸寸拔高自己,让自己的长势能快一点,再快一点,开花,吐蕊,孕实。

爱情,应该也是如此吧!

长夜无话,转眼即是翌日。

唐若昨天跟章华华约好了,要一起去西环路水泥厂铁路村口吃米粉的,她起来后,就去叫华华。

华华正在梳头。

唐若童心大发。

她悄悄从包里取出一面小镜子接住阳光,然后对准华华的梳妆镜直射过去。

亮闪闪的阳光,闪花了华华的眼。

不用回头,她都知道是唐若。

“唐若!”华华娇嗔道。

“咯咯咯咯咯……”唐若笑得花枝乱颤。

“华华,好了没?快一点喽,去晚了的话,就要排队了,那里每天早上去吃米粉的人,可蛮多的哦!”

唐若按着坐在梳妆台前的华华,在她肩上捏了两把。

“等我扎好头发,我们就去。”章华华道。

她把头发梳顺,取了一只大红的宽布发箍戴在头上,往后轻轻一推,黑黑的头发服服帖帖就去了后面,然后,再分成三股,两股垂于耳边,一股长长的流云飞瀑垂于后背。

唐若将华华后背处的发梢抄在手中,握了握,滑如丝缎。

真棒。

好了。

华华推出她那台粉色小毛驴。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天天都要骑,坐着唐若与华华,现在去赶集……”

汽油小毛驴冲进了西环路加油站,加油,付款。

走。

摩托车欢快地叫着,载着两个欢快的女孩子一溜烟就到了水泥厂,水泥厂长满苔藓与爬山虎的砖墙,正试图用破败描述过去的光辉岁月,是如何抵不住历史沧桑衍变的。

据说,全国水泥龙头企业海螺水泥,已经派人前来考察过了,准备将这家本县春晖堂大药房中那枝镇店之宝——千年老山参也吊不回最后一口气的县水泥厂收购掉,然后在原址上建一座日产四千吨的现代化水泥厂。

这是好事。

能解决成千上万人的直接就业问题。

章华华将摩托车顺着水泥厂旁边路口往右一拐,就到了那家从未有招牌,却已成传奇的米粉店。

确实,人不少,两个人下粉,一个人收钱发排队号,另一个负责收碗抹桌子,个个都忙得不可开交。

吃粉的客人,有些来得早,就占据了桌子。

有些来得晚得,或者不喜欢上桌子,喜欢蹲地的,就端着米粉,或蹲在石台子上、或蹲在一个人搂不过来的大松树下“唏嘘唏嘘”连吃带喝。

气氛火爆。

吃东西,就要这个气氛。

唐若发现,昨天那个纹身男和他那个既敢拉他也敢打他的,杏眼圆睁的老婆也在这,不光他两口子,昨天酒桌上的什么大哥二哥五哥八哥的都在。

看来。

没有什么狗肉朋友的关系,是一顿吃解决不了的。

一顿不行,就再来一顿。

看着那几个人,亲密无间有说有笑的样子,真不敢让人相信转背之前,他们还曾经摔过酒瓶子,那个纹身男还被老婆“噼噼啪啪”揍过。

唐若和华华也端着米粉,到另一棵大松树下吃。

华华先是抬起一条腿架在树上,胳膊再架在腿上,她这样的姿势,标准的女汉子一枚呀!

“嗨!唐若,这家米粉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吃,我觉得还不如教育路口那家老罐米粉好吃!”华华用筷子将一块碎姜挑到地上,对唐若道。

唐若点点头:“确实,我觉得可能是卤水的原因,老罐的卤水熬得好。”

“嗨,都是吃个名气,其实好多饭店里的菜,还没有我炒得好吃。”华华道。

那是必须的。

资深吃货往往是要强过那些庸厨,没办法,见多识广。

华华也不想那么挑剔,她也想像小时候那样,一块糖,一包米酥,甚至一包榨菜丝,一包方便面,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米粉,章华华将唐若送到马雪莹家大院里:“唐若,忙完了打电话给我,我们到水街去照相。”

唐若点点头。

华华冲她笑笑,一加油门,走了。

唐若老远就看见了方科。

她知道,只要自己回这个院子,他肯定会在这等自己,昨天放了他的鸽子,他可能轻易就善罢甘休吗?

唐若也不理方科,直接往院里走。

“哎!唐若!”

方科拦住了她。

唐若只好停下来:“做什么?”

“你不觉得我们有必要好好地谈一谈吗?昨天你答应我的,陪我去逛市场买东西的,可是你呢?昨天你去哪里了?还有,昨天我在你们家楼下看到那个城管在那里,他在那里干嘛?”方科斜眼看着唐若。

唐若这才知道,昨天他和范云撞到了一起。

“我怎么知道他在那里干什么?你不去问他,干嘛来问我?”唐若生气的道。

是啊!你干嘛不去问范云,干嘛来问唐若?

唐若一句话就把方科噎得直翻白眼。

他嘿嘿冷笑着:“哼哼,有了新欢,当然就忘了旧爱,别以为我不知道,拿我当傻子吗?”

唐若觉得他的话真难听,真刺耳:“走开,我现在要去接马雪莹,没空跟你啰嗦。”

方科倒软了下来,他让开了路,放唐若过去。

唐若气死了,这个方科,现在班也不好好上,事也不做,跟个鬼一样天天守在这,也不是个办法啊!

她十分担心方科这样天天拦自己,给其他人看见了,传到马桂生与唐小兰的耳朵里,再传到唐小英及公司里去。

那多难听啊!

方科不是范云。

如果是范云,她倒希望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是他的女朋友。

她必须毫不声张的把这件事处理好,这对她来说,真的,既是个巨大的考验,也是个头疼的难题。

她才多大啊!

唐若到了楼上,马雪莹还在睡觉,她看看表,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将马雪莹叫醒了:“马雪莹,起床啦。”

马雪莹一骨碌坐了起来。

唐小兰帮马雪莹在礼拜天报了两个兴趣班,上午英语,下午跆拳道,唐小兰也没指望她能学成什么样,只是想从小培养她的习惯,她觉得小孩子就是小树,既要顺也要扶,这样才不会长歪。

扶,就是花钱。

别说,自从马雪莹上了跆拳道班后,自理能力大大提高了,她都能简单地自己穿脱一些衣服了。

不过,现在唐若可不会让她自己动手,她那么小,懂什么啊!

唐若帮马雪莹穿好衣服鞋子,帮她梳好头发扎好辫子,两个人手牵手下了楼。

方科没在院里了。

唐若松了一口气。

她赶紧领着马雪莹走快一些,免得方科等下又从哪里冒出来。

唐若将马雪莹送到《小哈佛英语培训中心》里,她就给章华华打了个电话:“华华,在哪?”

“你在哪?”

“我在马雪莹学英语这里。”

“好,你在那里门口等我,我马上来接你,今天的天气这么好,咱们去水街照相去。”

“嗯!”唐若应道。

一小会,章华华就到了:“走吧!”

她拍拍摩托车后座。

唐若笑道:“我来开!”

“行!”

章华华把驾驶员位置让给唐若,她在后面搂着唐若的腰,唐若双腿撑地平衡好车子,一加油门,直奔水街。

章华华带了一款最新出产的数码相机,不用放胶卷儿,而且,不用冲洗直接在相机上就可以查看照片的效果。

真棒。

不像以前那种老式相机,一卷36张底片,常常只能照34、35张出来,这倒不说,关键照的好不好看,效果如何,连摄影师心里也没有底,一切都像博弈,都要等胶卷儿冲洗出来才能揭晓。

照得好看,喜笑颜开。

照得不好,唉声叹气。

章华华买的这种相机就不同了,如果发现有哪张照得不满意,可以删掉重照。

它的广告语也极其煽情。

——只要你有发现美,我就可以把它送给你!

水街。

春风送暖,桃枝新绿,清澈的水流悠悠的淌着。

一艘古色古香的画舫上,一位头戴斗笠的银须老者,正将长长的竹篙斜插水底,不急不忙撑着游船顺流而下。

船舱里的游客各执相机,“咔嚓”,“咔嚓”,记录下了这方灵秀的水,来过的这块美丽土地。

“你看,那儿真漂亮!”

“哎……快看快看那个牌坊,快,帮我照一个……对对,对准一点!”

“笑一个,笑一个,茄子!”

游船载着欢歌笑语一路远去。

华华也将相机调好,对准了唐若:“来,笑一个……”

章华华与唐若沿着水街拍了许多张照片,每一张她们都很喜欢,华华最喜欢唐若帮她拍的,伏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上,背后桃花流水那一张。

而唐若,则最喜欢华华帮她抓拍的手握湘妃竹,斜身探水的那一张,那张照片里,唐若的动作十分优美,简直,如同春天里一只轻盈飞翔,抄水的小燕子。

两位姑娘上了美龄桥。

据说,水街上这座桥,是当年蒋介石捐资整修的。

1941年8月,蒋介石偕同宋美龄接连两天到灵渠游览,当时的秦堤上,过河只有便桥一座,宋美龄提心吊胆被扶到了对岸。

在过桥的时候,一不小心,宋美龄高跟鞋的鞋跟还卡在了木桥的木缝中,很是尴尬。

当时蒋介石就对随从大员们留下了话语:“要修一座好点的桥“……

唐若坐在桥头大理石的护栏上,看着桥下的流水,问章华华:“华华,你说,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华华咬了咬嘴唇。

她沉默着。

真正爱一个人,大概应该就是她这样的吧!

华华在南宁,认识了一个北京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大她两岁,在一家北京公司驻南宁办事处工作,属于外派人员。

男孩子阳光帅气,对华华好得简直百依百顺,自从认识了华华后,对华华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陪她玩,陪她闹。

陪她到公园里骑马,带她看电影溜旱冰,给她买又大又甜的巧克力,又香又艳的玫瑰花。

刮风下雨对华华又接又送,头疼脑热了给她端汤喂药……

一个人在外面打工的华华,被他深深的打动了,最后,终于选择了跟他在一起。

在一起。

时光是多么的浪漫,与美好。

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日子,每一天,连空气都是甜的。

当唐若问到华华时,她大概是想到了自己的那个北京大男孩,所以,华华的嘴角微微上扬着,脸上渐渐露出了甜美的微笑。

她对华华轻轻地道:“真正爱一个人,大概就是随时随地都会为对方着想,牵挂着对方,想着对方……

就是哪怕只有一块巧克力,一根雪糕,也要你一半,我一半……

就是只要两个人腻在一起,哪怕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在一起静静的呆着,也会觉得幸福快乐吧……”

此时的华华,确实是幸福的。

她脸上的微笑足以说明一切。

章华华看看唐若,问道:“你觉得呢?唐若?你觉得真正爱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唐若觉得,也许就是像现在的范云在她心中那样吧!

但是,范云给的情意,却是那种和风细雨般一点点渗透的,起码,目前,给唐若的,还说不上有什么爱得死去活来的感觉。

但是。

唐若感觉自己只要一想到他那张亲切的脸,就会很平静,很安宁。

就会觉得,只要有他在身边,即使天塌下来,自己似乎也不会害怕。

这种感觉,方科从未给过。

唐若悠悠道:“我也不知道真正爱上一个人是怎么样的,真的,华华,我说不清楚……”

第37章 果冻

说不清楚爱是什么,那就用心感觉吧,让那种感觉一点点积累,总有一天,它会爆发的,姑娘。

来日方长。

“走吧,唐若,咱们去喝糖水。”

喝糖水之前,先洗相片。

华华和唐若选择就近冲洗,选了水街上这一家水街照相馆,里面只有一个扎着马尾辫,俨然艺术家模样的男人。

一看上去,技术就很过硬那种。

交了钱,开了票,两个姑娘走到水街另一边的一个饮品店,章华华叫了一碗冰糖雪梨,唐若要了一碗红豆沙。

挺好的糖水,甜如初恋。

这家店的广告语。

“你也应该多喝点红糖煮的东西,华华,医生都说了,女孩子应该多喝红糖。”唐若用小勺搅着红豆沙,对华华道。

“我喜欢喝这个……其实,我最喜欢喝可乐,特别是加冰的那种,喝上几口,从胃里直往外冒凉气,真舒服。”华华笑道。

“那个刺激肠胃的,少喝一点好,其实,最好的,还是蜂蜜水。”唐若道。

华华点点头:“嗯,我小时候,就常常偷吃家里的蜂蜜,直接将筷子竖进瓶子里,挑一点,吃一点,真甜呀!特别是南方来得那种荔枝蜜,带着一种荔枝的香味,特别好吃。”

唐若笑了。

因为,她也偷吃过家里的蜂蜜。

小时候,有哪一个孩子没偷吃过父母藏起来的东西呢?

喝完糖水,唐若看看时间,差不多该接马雪莹了:“华华,我要去接马雪莹了。”

“嗯,我送你吧。”

“好,送完我你就回去吧,下午马雪莹还有课,我下午就不出来玩了。”

“嗯,好的。”华华应道。

章华华把唐若送到马雪莹学英语那个培训学校,她还没有出来,应该是还没有下课。

“走了,唐若。”华华道。

“嗯,拜拜!”

唐若又等了一会儿,马雪莹出来了,她老远看见了唐若,高兴地朝唐若跑过来:“姐姐,今天老师表扬了我。”

说完,指了指小脑门。

唐若一笑,她早看到了马雪莹眉心上贴着的那朵小红花。

“真棒,马雪莹最棒,顶呱呱。”唐若夸奖道。

“我今天上课没有说话,但是王源玲说话了,老师批评她了,所以她没有小红花……”马雪莹咭咭呱呱,说个不停。

唐若领着马雪莹,走到路口,朝不远处一辆停在树下的“慢慢摇”挥了挥手:“包包车,包包车!”

那个司机本来半躺在车里打瞌睡,听到有人叫车,一下子坐直了身子,四处张望。

他看见了唐若。

而这时,就在侧面一条路上的另一辆“慢慢摇”以为唐若在叫他,那辆车的司机一加油门,“轰,轰轰”,灵活地在路口一拐,直接到了唐若面前。

一伸手,拉开拴门的插销。

唐若与马雪莹就坐了上去。

而唐若叫的那一辆车,虽然离唐若更近一些,但是,因为要发动车辆,原地起步等原因,反而没有搭上唐若与马雪莹这两位乘客。

那个司机瞪了他的同行一眼。

不带这样抢客的。

他那个抢了客的同行假装没看见,一溜烟将唐若送到了新华书店的门口。

溜了溜了。

溜慢了,会打架的。

唐若下了车,把马雪莹也抱了下来,看看路上,没看见范云,她心想,这会子,范云去哪儿了呢?

范云。

去给老魏当搬运工去了。

老魏两口子都是农村的,虽然自从老魏进城当了城管,把他老婆也带出来了,来了城里做点卖菜的小生意,但是,因为他们两口子在县城没房子,所以,一直是租房子住的。

租房子住,就免不了搬家。

总有各种理由。

房东又加房租了。

房东要收回房子自住了。

房东的儿子要结婚了。

等等等等……

这一次,老魏搬的不错。

四楼,二房一厅,厅里还有一台房东的25英寸海信电视机。

有热水器,燃气灶,还有一张八成新的席梦思大床垫子。

推开一道铁门,有一个十平的阳台,中间横拉一条铁丝。

满意,非常满意。

特别是一楼是个租不出去的门面房,里面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后,老魏的摩托车跟他老婆拉菜的三轮,也可以停在这里。

“来来来,兄弟们,床放在这里。”这是老魏新买的床,房东有床,但老魏是不可能睡滴。

哪怕租房子住,床,也必须买新的。

“哎,唐彬,那个桌子就摆客厅角落里!”

“范云,辛苦辛苦,最重的冰箱还得靠你和宗六,唐彬不行!”

“哎,那腌菜坛子我来我来,轻点轻点,千万别磕了,一磕就烂……”

搬个家,把老魏整得口干舌燥。

搬。

一盆茶花,一盆芦荟放在阳台。

冰箱移到电视柜旁边。

床腿床板床头床垫子统统搬进卧室,咔咔咔组装在一起。

装着老魏的短裤老婆的内衣的箱子,靠墙而立。

暂时用不着的美的落地扇放在孩子房间。

水管做成的挂衣服的铁架子拧起来。

锅碗瓢盆进厨房,去找那些腌着酸辣椒与豆角干的老坛子。

一大桶孩子的玩具放在窗户边。

烤火桌子,炭盆子,铁夹子,统统拿上来……

终于,随着最后一摞塑料板凳的归位,老魏的东西全都搬上来了。

老魏很满意。

除了房租有一点点贵。

这房子,房租每个月居然要一百零五块,水电费另算。

但是,这个房子通透,光线好,前后临内街,既不吵又通风透气。

最最关键的一点,房东不在这住,房东在桂林,每个月,到收房租的时候,她才回来一次——三楼的租户说的。

租了。

老魏看着帮自己搬家的这帮兄弟,感谢道:“谢谢了,兄弟们,今天我整理整理,明天晚上让你们嫂子早点回来,整几个菜,在我这里喝一顿,到时候,全都要来啊!在此通知,在此通知了,兄弟们!”

行。

众口一致,应了。

大伙下楼,随老魏一个人在家里整理剩下的东西,都给他搬上楼了,小东小西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再说了,大家也不方便去帮他弄那些了。

散了。

范云就顺着一条小路往新华书店方向走。

走过几块长着碧绿的辣椒秧与丝瓜藤的菜地,再穿过一个小小的村子,然后范云来到一道由铺铁路的水泥枕木做成的围墙处。

说是围墙,除了爬不动墙的老头老太太,什么也拦不住。

枕木之间,一人宽的缝,小孩子轻而易举就能钻过去,大人,只要头能过去的,侧身也能过去,实的过不去的,或者手脚麻溜的,干脆就直接爬到站桩一样的枕木上,跳下去。

不光抄近路的爬,铁路上的人也爬,范云过来的时候,一个铁路上的检修工才爬上那墙,刚刚跳下去。

谁叫他们铁路上有一个家属院在墙这边呢?

不爬也行,绕远一点有条路,但要多走七八分钟。

七八分钟,范云真要是拽开腿路的话,好几里路都下去了。

范云自然是双手一撑一用力,身子就上了墙头,然后放低身体向下轻轻一跳。

脚掌先落地。

远远的,三五个穿着桔黄色的铁路检修工看到了范云,跟没看见一样,没人理他。

这时候,一列满载的货车倒像是远远的发现了他,“呜……呜呜”,列长拉响了长长的汽笛。

“哐当哐当哐当……哐哐当当哐哐当当……”,长龙一样的列车挟着巨大的轰鸣声与风声,从范云面前快速驶过。

范云看着那列通往上海通往柳州的绿皮火车,试图想发现某一个窗口里,刚才似乎在向他挥手致意的某位过客。

可惜,什么也看不清。

他伸出手臂,朝远去的列车用力挥了挥手。

列车,转瞬就消失在他的视野。

范云从一排排铁轨上迈过去,走过铁轨,就是火车站,再过去,就是汽车站,然后……然后他就可以回他的岗位了。

虽然迟到了一些,不过也没什么关系,反正范云是个流动岗,又不是固定哨,只要老魏不管他,其实,他完全可以到处去放羊的。

范云走到兴隆购城那里的时候,有两个挑着担子卖菜的无证小贩看他来了,就赶紧往下面老广场方向走。

范云也没非常认真的追着她们不放,他走得不快。

那两个流动小贩看他离得那么远,居然又将担子放在大喇叭的门口:“妹妹,要不要菜,你看看,这个蒜苗菜花好新鲜!”

过份了啊!

这要是被上面的领导,譬如杨宗玮看到了,还不得被骂个狗血淋头。

范云紧走几步,边走边喊:“哎,哎,谁让你们在那里卖菜的?”

他走得很快,不过,那两个卖菜的更快,其中有一个,一把夺回大喇叭手中的一捆白菜花,挑起担子就溜了。

另一个,溜得早没影了。

大喇叭看着走到她身边的范云,没好气的道:“喊喊喊……喊你个头啊!你就不能等我买了这捆菜,再喊吗?”

范云给了她一个白眼珠:“那可不行,我得坚持原则,如果没看见,那没办法,随你买,可是我既然看见了,就要管,没看见那叫管不着,看见了不管那叫失职,完全是两个性质。”

大喇叭道:“我瞧着你有时候看见了,也没去管!”

范云笑道:“干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理,你是老娘们,不懂的……”

大喇叭气得喇叭都哑了。

不论反正,都是你范云有理。

范云继续往下走,走到新华书店门口时,取出手机发了条信息给唐若:“晚上,你会来六楼吃饭吗?”

“嗯,是的,晚上我会来。”唐若回道。

范云高兴极了,似乎把唐若放了他鸽子的事情给忘记了:“那晚上,我在楼上等你!”

“好的。”唐若秒回了。

yes!

有了唐若肯定的答复,范云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现在他完全可以掉回头去,一口气跑到老魏那里,再帮老魏搬上一遍家。

范云迈着欢快的步伐,认真的做着本职工作。

只见他挺胸抬头,目视前方,身体微向前倾,走出了护旗手般的气势。

走来走去,也没什么事情发生,没办法,这就是工作,平凡岗位上的平凡人从事的平凡工作。

这样的工作,偶尔做一天不难,难得是,天天做,月月做,年年做。

坚持就是胜利。

这个平凡的岗位,就如同那列上海通往柳州的绿皮车上的一个孔眼一样,正是由范云这样千千万万普通的螺丝钉固定的,正是这千千万万个零件积极发挥着作用,才保证了列车的平安运行,安全到站,再上征程。

范云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渐渐坠下,日暮已至,他也该下班了。

今天,他没有去新华书店,而是直接到了五楼等唐若,因为唐若说了,今天,她们公司是没有人在饭堂吃饭的,但范云也没打算去六楼,他就在五楼等。

就在刚才,他在楼下超市里买了两只大大的喜之郎果肉果冻,一只葡萄的,一只桔子的,范云把两只果冻揣在衣兜里,打算等一会就在这儿给唐若。

真有意思。

他这是打算把唐若当成马雪莹那样的小孩子来哄吗?

范云抽完一根烟后,唐若终于牵着马雪莹来了,她看见了等在五楼的范云,不由笑了:“在这儿干嘛?为什么不先上去?”

范云从口袋中摸出那两只果冻递给唐若:“喏,给你买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怎么会不喜欢?

天底下,有不喜欢零食的女孩子么?

唐若接过来,撕开那枚桔子肉的,连同范云给的小勺子一起递给马雪莹:“吃吧!”

马雪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姐姐,这个我可以吃吗?”

唐若笑道:“可以的,刚才是哥哥送给姐姐的,现在是姐姐送给你的!”

马雪莹用小勺子舀着果冻,一小会儿就吃完了。

唐若也吃了一只。

这是范云第一次买东西给她吃,还是一只这么好吃的果冻,唐若当然吃得眉开眼笑了。

马雪莹也是。

吃完东西,那就上楼吧!

到了楼上,先玲跟杨姐那间卧室关着,厨房里传来叮叮当当的响声,应该是杨姐在做菜。

第38章 方科在跟踪唐若

上到六楼。

唐若开门。

马雪莹一马当先闯了进去。

可是,唐若却把跟在后面的范云给制止住了。

她没有说话,只是将胳膊伸到背后,拼命的冲范云摇头,示意他停住脚步。

范云秒懂。

他以最快的速度将自己消失了。

这弄得!

范云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准备进入别人家里的小偷一样,匆匆下楼的他,简直就像刚准备撬别人家的门,却发现房中有人一样落荒而逃。

他一口气走到楼下,感觉还不行,于是就又往前走了几步向左一拐,走到一个小公园里,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范云倚在假山石上,点燃一支烟猛抽了两口,刚才提起的心才慢慢归位。

干什么呀!

怪吓人的!

不就是约个会嘛!弄得跟谍战片里的接头似的。

不过,范云倒是也没有这样的想法,他认为既然唐若摇手示意自己不能跟着她,那就必定有她的原因和理由。

一切以唐若为主。

那当然了。

因为就在马雪莹闯进去的时候,唐若豁然发现她们的唐小英主任在餐厅里,正坐在桌子前,跟杨姐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唐若慌而不乱,赶紧摇手。

范云一溜烟走了,唐若慢慢走进了餐厅。

唐小英倒是没注意唐若的后面还跟着一个人,一个男人。

“主任!”唐若跟她打招呼道,一边打招呼,一边又往门口瞄了一眼。

她怕范云不懂她的意思,跟个二愣子似的冲进来。

还好。

心有灵犀。

唐若没有看到范云,心中瞬间冒出了这么一个词语。

“嗯!”唐小英看了看唐若,嗯道。

马雪莹也没理她阿姨,找了个板凳一屁股坐在上面,她把散在前额的几根刘海往后一拨,正襟危坐,正儿八经跟个小大人一样,听她阿姨跟杨姐讲话。

唐若进了里面房间,她赶紧取出手机发了个信息给范云。

“在哪里”,唐若。

“就在楼下小公园假山这”,范云。

“好的,你在那等我。”唐若。

“嗯。”范云。

唐若也没跟唐小英说话,出了里间走到门口,转身下了楼。

马雪莹看了看她,一没吱声二没言语,也不知道马雪莹心里是怎么想的。

马雪莹是个好孩子。

到了楼下,找到范云。

唐若一脸无辜地看着范云:“对不起,我也不知道唐小英今天晚上会在这里。”

范云点点头。

又摇摇头:“没关系。”他明白唐若的意思,唐若的意思是让你受委屈了。

这有什么,范云想得开。

范云倒是很奇怪,为什么和唐若约好的去乐满地玩,后来她爽约了自己。

他就问唐若:“说好的去乐满地,你为什么没等我啊?”

唐若不想撒谎,更不会对范云撒谎,她就一五一十把事情经过说给范云听了,包括她如何放了范云与方科的鸽子,跟华华玩去了,一直说到方科不愿分手,以及他对自己的纠缠。

不。

应该还不算方科对她的纠缠,毕竟两个人还没谈妥分手,而是她对方科的无法摆脱。

范云听了十分生气。

他用力将手中的烟头往旁边的灌木从中一摔:“他感觉他很无赖吗?无赖我见得多了,我当兵的那个看守所里,关着大把大把的无赖……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那看守所里面,真正黑社会分子,我见得多了,方科算什么……”

不怕你调皮,也不怕你捣蛋;该抓捕抓捕,该法办法办。

唐若听着。

“我跟你说唐若,不怕他厉害,他要是敢犯法,都用不着我,公检法也不是吃素的……一个小小的方科算什么……那时候在部队,我跟希刚去执行任务,有多少在外面呼风唤雨的人物,被枪决的时候,吓得尿了裤子,扶都扶不起来!”

唐若微微仰视着范云。

“有一次,有三名杀人犯,在公安提审的时候,趁那个公安不注意,从他身后爬过耳墙跑了,我们漫山遍野地去抓捕,我跟我的战友李希刚一组,从这个山头搜到那个山头,一直搜到半夜,我们怕过吗?”

是,他当然不怕,因为他有枪呐。

不过话说回来,目前,方科并不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而只是普通的小老百姓一个。

一个,卖包子的。

范云在说着方科的时候,他大概并不知道,方科就蹲在那丛灌木的后面,屏声息气,竖着两只耳朵在偷听他与唐若的话。

方科在跟踪唐若。

刚才范云摔向灌木的烟头,还差一点烫着他。

方科不知道怎么想的,大约是为了进一步印证某些东西吧,他居然开始跟踪起唐若了。

可是,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如果干了,多多少少是要付出代价的。

刚才范云的烟头摔向方科藏身的灌木丛时,他还以为范云发现了自己,居然吓得一屁股坐了下去。

还好,借着夜色的掩护,范云与唐若都没有发现他。

但是,蹲得腿脚发麻的方科,刚才坐下去时,双手按在了地上,他的左手按在了一砣软软的东西上面。

方科悄悄地将左手放在鼻尖上闻了闻。

臭!

他明白了,自己一定是按在了不知是人还是动物的粪便上了。

方科浑身都在哆嗦。

他也气极了,气到极处可生悲,觉得自己十分悲哀的方科,因屈辱与痛苦,而导致面部肌肉都有些扭曲变形了!

他觉得。

自己这又是何苦呵!

自己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自己何必为了一个已经不喜欢自己,有可能从未喜欢过自己的女人浪费感情呢?自己要手艺有手艺,要钱也有了一些积蓄,离了她唐若,分分钟,自己可以再找一个。

天涯何处无芳草——已经有人在劝他,不要再与唐若纠缠了,既然唐若不爱他,他又何必再这样把自己陷入痛苦当中呢?

难道自己的手机,金项链,真的打动不了唐若么?

只是,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他觉得,本来属于自己的,不能就这样轻易被别人夺去。

归根结底,还是他的占有心理在作怪,别说唐若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就是他手中的一根草棒,范云如果想拿走,是不是也得先问一问他是不是同意?

凡事,是不是讲个先来后到?

而范云,却是在抢。

在从自己手中抢,所以,方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范云并没有发现离自己和唐若近在咫尺的方科。

他不会想到这一点的。

唐若更不会。

范云与唐若都还太年轻,年轻得就如同冉冉升起的太阳一般,心中根本容不下一丝黑暗。

方科的行为不可预料。

唐若轻轻地道:“方科送了一部手机,一条金项链给我。”

“哦!”范云语气淡淡的应着。

他表面上反应虽然看不出什么,可是,听了唐若的话后,心中却跟躲在灌木后的方科一样,心潮澎湃。

他现在明白了唐若的手机怎么来的了。

范云看着唐若递过来的手机,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部手机比他的好看,比他的贵,关键是,这部手机是另一个男人送给唐若的。

包括那条金项链。

这两样东西,以他的经济能力,目前是买不起的。

一个男人面对自心爱的女人时,“买不起”三个字,能不能说得出口?

能吗?

不能。

恐怕,绝大多数男人,都会想方设法找一些理由出来,证明自己不是买不起,而是因为什么什么的吧!

范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因为钱让他产生的挫败感。

他其实不知道。

表面上看上去他的挫败感来自于钱,但若是仔细深究的话,却是因为爱。

因为爱你,所以有时感觉无力。

因为爱你,恨不能将全世界都给你。

因为爱你产生太多太多从未有过的感觉与情绪。

而生活就是这样。

爱如此。

它会一步步向年轻的人儿揭示爱与被爱的真谛,不过此时,尚早。

手机,金项链,范云都会买给你的,唐若,不过,不要急,他才刚刚踏入社会,参加工作,不能跟已有了一定积蓄的方科比。

唐若显然就是这样想的。

她将嘴唇抿得紧紧地,坚定地,不容置疑的对范云道:“明天,我就把手机和金项链还给方科。”

她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两样东西给了范云刺激了,因为他不说话了,而是又摸出一支烟,点上了火。

唐若坚定的语气感染了范云,他重重地抽了一口烟,点了点头。

两个人聊了一阵子,唐若想起了什么:“我先上去了范云,等下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

范云点点头。

理解。

唐若冲他微微一笑,拐过一条芳草萋萋的石阶小路,走了。

很倾城的笑。

蹲在灌木后面的方科,估计更气了。

唐若从未如此温柔地对自己笑过。

他不由想起以前的日子,唐若跟自己在一起,或许,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叔叔对待了吧!

凭良心说,唐若对他似乎有过尊重,有过尊敬,但是,却从未有过刚才她对范云的那种淡淡的羞涩。

是的。

方科突然觉得,自己错了,不,错过了!

自己,其实也从未拿唐若当真正的女朋友那样对待过她啊!

原来,在他的潜意识里,一直觉得唐若跟方然一样,都是小孩子的。

只是,今天,小孩子长大了。

而自己,也即将失去她了。

唐若到了楼上,没有看见唐小英,她就问正在桌子上捺着一本绘画簿涂涂抹抹的马雪莹:“马雪莹,你大姨妈呢?”

“走了,姐姐!”

哦!

唐若点点头,她走到马雪莹身边,看了看她抹的那个图案,一只已经快涂满黄颜色的香蕉。

“真棒!画得真好看!”

马雪莹绷着小脸,歪着脑袋,涂得很认真的样子。

唐若发信息给范云:“上来吧!”

范云就将后背从假山移开,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

可惜他没有回头。

范云若是回过头来看一眼的话,一定能看见已经蹲得双腿发麻,鼻子都已经气歪了的方科正缓缓从灌木丛后站了起来。

方科一边站直身子,一边闻了闻自己的手:“真臭!”

他赶紧走到渠边,洗了洗手,光洗不行,他还揪了一把水草,反复在手中搓洗着,直至将手掌皮肤的纹理间与指甲缝中都染满了草绿,这才作罢。

范云到了楼上,他还有点担心,他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推开餐厅的门,唐若笑了,她冲范云招招手,示意他进来。

唐小英走了,安全的。

马雪莹抬眼看了看范云,又继续她的画作去了,别说,她那副有模有样的动作与神气,如果被唐小兰看到了,一定会再给她加报一个绘画班的。

唐若看着范云。

范云看着唐若。

相对无言,但心中却温馨喜乐。

坐了一下,唐若去厨房帮杨姐做菜,刚才唐小英主任上来找杨姐谈工作,耽误了她不少做饭的时间,现在,她正在厨房里,紧着忙活。

不急,早饭早吃,晚饭晚吃。

当杨姐炒好第二菜——辣子田鸡的时候,她那两个亲戚杨峰与杨岭也来了。

倒把范云唬了一跳,他以为唐小英去而复返了。

唬得范云赶紧躲到餐厅的阳台上去了,那里,挂满了先玲与杨姐的衣服,其中一只圆形的塑料衣架上,还挂了几只女孩子的内衣。

粉红的。

黄的。

黑色的。

范云定力挺好,目不斜视,他双手撑在阳台上,往窗外看去,窗外,举目都是蜘蛛网般纵横交错的电线、网线、电话线。

每一根线后,应该都能有一个故事诉说,每一根线后,应该都有一段悲欢离合。

曾经有一位著名的现代派诗人写过一首著名的一字现代诗,标题为:生活。

而内容,只有一个字:网。

这个诗人,高度概括了人类生活的意识形态,他,应该还是一位哲学家。

唐若笑着将正在大发感概与哲思的范云从阳台上请回了餐厅:“你干嘛呀?跑到这里干什么?”

不过,她倒挺佩服范云的紧急应变能力。

如果真的是唐小英去而复返,这个堆满杂物,挂满衣服的阳台,倒是范云最好的选择。

唐小英八百年不会进来一次,那些公司的男同事更不会进来,这里挂满了花花绿绿女孩子的衣物等东西。

特别是——内裤内衣。

男性不宜。

第39章 吃狗肉

范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唐若也莞尔一笑。

两个人走到餐厅。

杨峰对范云道:“哎,范云,我看你们每天上班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累不累?”

范云扔了根烟给他:“还行,我们上班很自由,每天做的事情也很具体,有的时候,事情一多起来,忙着忙着就到下班时间了,哎!有时候也要加班的。”

杨峰点点头:“那倒也是,不像我一样,天天在外面跑业务,每天早上点个卯,剩下的就靠自己了,业绩好,吃香的喝辣的,业绩不好,就喝西北风了!”

他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自己不但在杨姐这儿白吃白喝两年多了,现在连他兄弟也带出来了。

他们两兄弟,吃的那可都是杨姐的!

都是杨姐的,香的辣的。

此时,杨姐把饭菜都做好了。

那就吃吧!

杨姐的手艺,那真是杠杠的,怪不得杨峰能在这蹭吃蹭喝两年多。

她有被蹭的资本——做的菜太好吃了。

吃完了饭,几个人开始打牌,马雪莹在旁边玩。

这一次,先玲没有参战,她吃完饭就去房间看书去了,五个人,只能打两付牌,于是杨峰杨姐一对,范云唐若一对。

唐若在范云的带领下,他们这个组合更厉害一些。

但唐若有时候反应不过来,也会出错牌,让杨峰他们瞬间翻盘由落后摇身一变而领先。

无所谓!

娱乐,开心就好。

依照范云的水平,其实把一只手放在背后绑着吊起来,而只用一只手陪这三个人玩就足够了。

有时候,他还会故意放点水给杨姐那组,不然,比分拉得太多了,就失去乐趣了,比赛,最好不要碾压,而是要双方接近旗鼓相当的厮杀,才更有意思。

不过,由于他的放水,有时候,运气也会完全倒向杨姐那边。

有一轮,杨姐她们那组由于范云的放水,运气变得出奇的好,一路碾压范云他俩至终局。

总的来说,只要范云稍微认真一点点,有他带着唐若,还是可以吊打杨姐与杨峰的。

他带着杨峰,也能吊打唐若与杨姐。

他带着杨姐,那就要凭真本事了,五五开吧!因为杨姐的牌,打得一塌糊涂啊!

一个三段带个菜鸟,与两个二段的,也就仅仅能持平吧!

杨姐做菜是个高手,可是打起牌却一下子就沦为小儿科了!

太菜。

打完了牌,大家散了,该干嘛干嘛去了,范云送别唐若,也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一觉睡去。

长夜漫漫。

有人酣睡,就有人失眠。

第二天依旧艳阳高照,风和日丽。

对于范云来说,每天的例行公事,那就是将自己负责的事干好,将自己该管的管好,到点下班,然后去新华书店里找本书看着,等着唐若。

不过,今天下午他不能去等唐若了。

因为帮老魏搬家的时候,老魏就已经说了,今天下午,帮他搬家的这几个小伙子都要到他家吃晚饭。

早上集合,他也告诉了本班的几员女将。

“又搬家了,老魏!”梁蓉的话音里的意思,代表老魏不止搬过一次家了。

“嗯!没办法,街上没有自己的房子,只有搬来搬去的。”

“那是,所以说,有钱了一定要买套自己的房子,免得搬来搬去,看房东的脸色。”同样租房子住的赵艳玲深有感触的说道。

“兴隆购物城那房子,好几万一套,就咱这点工资,得攒到猴年马月啊!”也同样是租房子住的何兰芬道。

“那就使劲攒钱呗,无论如何,我都要争取在两年之内,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梁蓉咬着牙,说了狠话,她也没房子,也是个租房客。

“那也是,买大的咱买不起,买个小的总行吧,两房一厅的!”何兰芬道。

“钱够了,一房一厅我也买!”梁蓉说道。

“一房一厅太小了,再说了,哪有这么小的户型啊……”

一说起房子,这些租房客们有说不完的话,起码千言万语……

这些洗脚进城务工的农民,意识到了房子的重要性,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早真正在城里扎下根了。

不过!

就他们这些人,每个月这几百块钱的工资,短期之内,怎么买房子呵!

大家只不过说一说,说一说买房子这个梦想儿罢了!

不过,有梦想,就有动力,才有动力,不是么?

老魏看看自己的这些手下,连自己也算在内,都是一帮租房子的,不由得笑了。

范云与唐彬自然也包括在内,只不过,他俩没有成家,暂住宿舍罢了。

范云发了一条信息给唐若:今晚要去我们魏班长家里吃饭,我就不过去了。

唐若回复:好的。

下了班,范云与唐彬轻车熟路,带着赵艳玲抄近路,去爬火车道那堵墙。

梁蓉与何兰芬骑单车走远一些的一个涵洞那条路。

赵艳玲爬了两下,没爬上那堵水泥枕木做的墙,唐彬急了,从后面用力一托赵艳玲的屁股,将她送了上去。

赵艳玲“咯咯”笑着,屁股被唐彬摸了,似乎也浑不在意,看起来,老娘们,确实比扭扭捏捏的小姑娘要开放得多。

唐彬爬这堵墙倒不费吹灰之力,虽然看上去他是一个胖子,但,他是一个灵活的胖子。

唐彬一按墙头,“蹭”的一下过去了。

范云随后跟上。

到了老魏家,一楼的门在里面锁着。

赵艳玲喊门:“老魏!老魏!”

四楼窗户口,老魏探着头朝下看了看,见是范云他们三个,“唰”的一下扔了一串钥匙下来:“别锁门了,等下还有人来,那把黄的,那把黄的钥匙……”

范云看到三楼窗户那,也探出了两个小脑袋瓜子,两个小女孩探头探脑往下看,看到底下是三个不认识的人,又把小脑袋瓜缩回去了。

楼梯稍陡,中间还拐弯,赵艳玲道:“这个楼梯可真难爬!”

唐彬接了话:“你今天是空手走路哎!昨天我们搬了那么多东西上来,一趟一趟的,你知道不易了吧!”

赵艳玲白了唐彬一眼,心想:再不易,又不是给我搬的,用不着跟我邀功请赏!

猪!

她加快脚步,到了四楼。

门开的。

四楼最高,门不用关,房间里,昨天帮老魏搬家的那几个小伙子,已经早来了,此时,正坐在老魏家阳台上,支了一张桌子赌钱。

每个人前面都用钥匙压着一叠零钱。

范云看了看,不感兴趣,他不是天生对赌钱不感兴趣,而是很小的时候,有一次过年,好不容易挣了点压岁钱,结果,却在跟村里的小伙伴赌钱的时候全输光了。

那可是一笔巨款——两块八毛钱。

在那个糖果一分钱一块,小人书两三毛钱一本的年代里,那两块八毛钱,能买多少好吃好玩的呀!

从那以后,范云的字典里,就不存在这个赌字了。

又过了一会,梁蓉与何兰芬才到,并且,还麻烦范云跑腿下楼接了她们一下。

因为范云看到她们还没来,怕她们找不到老魏的门口,就跟老魏道:“我去下面一楼去一下,接一下梁蓉与何兰芬她们两个!”

在厨房里帮老婆打下手的老魏点头应着:“嗯,好的,顺便带一包味精上来。”

范云刚买好味精,梁蓉与何兰芬就到了:“范云,你怎么在下面?哪里?老魏家住哪里?”

范云一招手:“跟我来。”

梁蓉与何兰芬将单车推进一楼的门面房,将车前轮抵在一根横在房中地上的巨大圆木才罢。

范云此时才笑道:“两位姐姐,我是怕你俩找不到,专门下楼来接你们的,知不知道?”

梁蓉笑道:“这么体贴?哎,对了,范云,你有女朋友了没有?要是没有,姐姐给你介绍一个。”

范云忙摆摆手:“有了,有了,打小订的娃娃亲。”

“是吗?怎么从来没见你带她出来玩过哪?”梁蓉接道。

突然,她意识到范云在说瞎话,在调戏自己。

因为范云一脸坏笑。

因为她就是订的娃娃亲。

“范云,你莫调戏姐姐哦,讨不到老婆的哦!”梁蓉嗔道。

何兰芬也笑起来了:“走走走,上楼,快点上楼!”

三个人嘻嘻哈哈上了楼。

老魏两口子还在厨房忙活着,煤气灶上,淡蓝色的火舌舔着黑黑的锅底,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爆炒狗肉,此时因火候已到,而散发着一股香料与肉混合产生的香气。

老魏正将一把碧绿的蒜苗切成一小段一小段,他“啪啪啪啪”一阵快速的剁切,而后横过刀面一铲,左手一拢,将蒜苗倒入锅中。

利索!

他的刀功,可以上红案,去当二厨子了。

范云把味精给了他,但是拒绝了他的钱:“不用,不用,就一包味精。”

此时,天已经快黑下来了,老魏喊道:“志军,开灯!”

“哎!”

老魏的儿子,一个七八岁左右,看上去胖乎乎的小男孩一边应着,一边将视线从电视机里〈虹猫蓝兔七侠传〉的动画片上挪开,摁亮了墙壁上的开关。

阳台上赌钱的那几个小伙子,也将桌子搬了进来,继续战斗。

老魏的老婆从厨房里出来,在电视机前面的空地上,摆上了似乎是本地独有的那种专为吃土火锅设计的木头桌子,生上炭火,放上火撑子。

老魏将那一大锅狗肉从厨房端了出来,放在火撑子上。

志军喊道:“妈!”

他妈跟他爸挡住他电视了,他已经将身子歪了又歪,快歪到极限去看那正跟黑心虎大战的虹猫了。

老魏又进了厨房,不一会儿,手里拎着一只不锈钢的大茶壶:“来来,喝酒了,别打牌了!”

喝酒。

一只只酒杯摆上,各持碗筷,动手。

老魏拎着那只壶,将每一只酒杯都倒得满满的。

他举杯道:“谢谢兄弟们、姐姐妹妹们赏光,咱们今天晚上,算是我跟我老婆搬过来以后,第一次开伙,也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就买了一点狗肉,大家别嫌弃,第一杯酒,我先干为敬!”

大家一起举杯,干了杯中酒。

范云觉得这酒有点甜丝丝的,还有点果子香,就问道:“这是什么酒?挺好喝的!”

“烧酒,这个酒我烧过的。”

明白了。

原来刚才老魏又跑到厨房鼓捣了一阵子,原来是进去弄这个烧酒去了。

其实也简单,就是将白酒倒进像这样的壶里,然后加一些桔子皮,冰糖进去,放在炉子上烧开,然后,趁壶里的沸酒热气腾腾的时候,再用打火机一点。

这时候,壶里的酒就会冒出蓝色的火苗,差不多的时候,吹灭火就可以喝了。

也算是降低酒精浓度的一个法子。

唐彬挟了一块炒得焦黄的狗肉放入口中嚼着,赞道:“真香,跟灵川狗肉有得一拼,好吃……”

那就动筷子吧,一起吃,老魏两口子的手艺确实挺好,料也配得好,煮的时间又够,每一块狗肉都入了味,很香。

第二杯酒满上。

老魏端着酒杯又道:“第二杯酒,感谢大家平时对我工作的支持,兄弟姐妹们的工作,我都看在眼里,领导们更是看在眼里,干工作,就要踏踏实实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干一行,爱一行,既然咱们干了这个工作,那么,就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好不好……”

唐彬将酒杯举得高高的:“班长你放心,你说怎么样,大家就怎么样,对不对……”

赵艳玲笑道:“喝,快喝,既然表了态,就干了!”

唐彬喝酒挺痛快,“嗞”的一声,干了。

大家也都干了。

第三杯酒又倒上了。

“这第三杯酒……”

“这第三杯酒,祝老魏乔迁新居,和嫂子晚上一起努努力,加加油,争取再添丁进口……”梁蓉打断了老魏的话,大声笑道。

“好!”

“好好好,随意,随意,大家随意,喝酒吃菜哈。”老魏笑嘻嘻看了看老婆。

老魏老婆跟赵艳玲她们几个女的都很熟的,她们不喝酒,就将菜用锅铲子舀到碗里,站一个坐一个的边吃边聊些女人们的话题。

无非东家长西家短。

无非鸡毛蒜皮柴米油盐。

女人们让开了位置,男人们坐着就宽松了许多,范云也不必侧着半边身子夹菜吃了。

此时。

锅下面的炭火也燃足了,煮得那锅狗肉中间“咕嘟咕嘟”响。

红红的炭火映在围坐一起的这些年轻人身上、脸上,在这个小城的夜晚,在这间出租房里,洋溢出怡人的暖意。

范云觉得有点热,就侧身脱掉了外套,搭在墙边那条长长的木凳子上。

第40章 老魏的往事

范云打着圈,敬了一轮酒。

不怂。

他举着杯对喝得脸色醺红的老魏道:“师父,来,咱俩喝一个!”

老魏挺高兴:“好!干了!”

七八个男人,围着桌子边吃边喝,无非也就是说些工作上的事,小城最近发生的新鲜事,以及与生活有关琐琐碎碎的事。

无非就是说一说谁家里的山上种了多少杉树啦!

今年的桔子怎么样啦!

自己计划在这一年里如何如何,又规划了一些什么啦!

等等等等。

范云与唐彬聊得正起劲。

他与唐彬先干了一杯酒:“我家那座山,嗨!我跟你说,小时候我可没少上山去挖树坑,只要一放寒暑假,不用说,肯定就是上山。”

唐彬点点头:“我也没少挖,有时候挖到一半了,底下突然有块大石头,一镐头下去,手掌都震得发麻。”

“是!那是!”

“嗯!没错!”

好几个人赞同唐彬的话,挖桔子树坑确实最怕挖到一半的时候,底下有大石头,挖得出还好,要是过大的那种,前面挖的功夫就白费了,白费不说,还得回填。

那时候,范云和他弟弟范雨,每逢寒暑假,都要跟两头小毛驴一样,被他爸赶着上山。

他爸带他们兄弟两个扛着镐头铁锹上了山后,会一个人给他们分上一块地盘,他爸撂下一句话:“不要偷懒哟,谁挖的树坑,种出来的树就给谁,结出的桔子就给谁留着,保了鲜,过年吃!”

他爸的话一开始还是很有激励作用的,锋矢之师嘛。

不过,挖上半天下来,再尖锐的锋矢也已经挫钝了,累得腰酸背痛的两兄弟,别说是他们老爸开的空头支票再也诱惑不了了,就算是桔子树上能结出陕西红富士大苹果来,范云与范雨也不想要了,而是有气无力的在树坑里磨洋工。

这时,老范同志往往会说:“最后一个,挖完这个,咱们就收工。”

于是。

范云与范雨就吐一点唾沫在手心里,弯下腰去,一顿疯刨。

梁蓉也是一样的,她笑道:“是啊,我跟我老公刚结婚那几年,我也没少干这些活。”

“我没有挖过桔子树坑,我们老家,不种桔子……”老魏声音低沉。

什么?

老魏端着酒杯,半晌无言,大概,他是想起了一些往事。

他干了杯中酒,望了望他老婆:“我们那儿不种桔子,因为,我是个外地人……想当年,我跟我老婆结婚的时候,两公婆穷的就只有两床铺盖……她在她娘家生的魏志军,在她娘家坐的月子,那时候,她妈妈总说女儿是嫁出去的,是个外人,所以不让她住在堂屋里,而是指了一间巴掌大的柴房给她住……”

老魏老婆手搭在老魏肩上,捏了他一把。

老魏继续说道:“那时候,正好是七月里,天气热得很,那间柴房隔壁还关着十来只鸡,一股的鸡粪味,没办法,我只好找了一些塑料袋子,把隔墙上的缝隙堵了堵……不然怎么办?堵一堵,多少能好一点。然后,又挑了几担稻草回来,一捆捆打散后盖在柴房上的那些水泥瓦上,不盖不行,女人坐月子,吹不得风扇,那个水泥瓦,如果被日头火给晒上一天,热得都烫手……”

老魏老婆没再捏老公了,松了手,范云他们也都认真地听老魏讲着往事。

老魏嘴角处的肌肉跳了跳:“那时候,她们娘俩睡在床上,我就给她们扇扇子,瞪着大眼去找那些偷偷跑到蚊帐里来的蚊子,本来乡下蚊子就多,那个柴房隔壁还关着十几只鸡,就更不用说了……”

“那是,越脏蚊子越多。”范云接道。

老魏自斟自饮,喝了一杯酒:“……我老婆月子里的饭菜都是我做的,她们娘俩的衣服,都是我洗的,我那个丈母娘,玩心太重,一天就想着出去打牌,东家串西家的,去串门子。

我们当时也没什么钱,经济条件不好,她是有点看不起我的……所以我老婆坐月子,她基本上是没帮什么忙的……”

“那可真不应该。”坐在范云对面的另一个小伙子道。

“我都不好说她,我老婆还在月子里,她就在那儿叨叨叨、叨叨叨整天呱呱个不停,还说什么,为我们打算,长期住在娘家也不是什么办法,等我老婆坐完月子,两口子应该想办法去做点生意……然后,我丈母爷也帮腔,说什么人家挑着担子卖小菜的,一年也能挣不少,如何如何,他们是没有想一想,我一个外地人,初来乍到,在这儿一无亲二无故,唯一的亲人就是这个老婆,我拿什么做生意?”

老魏居然不是本地人?居然是个外地的?

可是,为什么他的本地话说的那么正宗,范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只能说,老魏极有语言天赋。

“真是没办法,被逼得我后来跑到界首镇百里那里,租了一个老太婆的当街铺面,老婆一出月子,我就带着她娘俩去了那里,唉!说实话,当时看着二楼那间卧房,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床,上面落满了一层灰,装着大人小孩衣服的行李箱子,放都没地方放,我的心里可真不是滋味,当然了,咱们大老爷们无所谓,打地铺都行,可是,我老婆呢?我儿子呢?当时,儿子又小,又从柴房搬到了一个新地方,他倒不适应了,一个晚上都哭闹个不停,奶嘴儿都哄不好。我老婆抱着志军,在地上走来走去地哄他,一脸的汗,我都不敢看她,真的,一看她,我就觉得对不起她,为什么,我要她陪我吃这个苦,受这个罪,真的……”

老魏老婆的嘴抿得紧紧的。

老魏又道:“当时,被逼得匆匆忙忙出来后,心里根本没什么具体的目标,根本没想好做什么,所以,在百里白白亏了三千多块钱……”

大家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导致在百里亏了钱,但是,老魏按住了话头,显然不想继续说下去了,可能,是他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而客人们酒还没喝好呐!

老魏举起酒杯,凑合着笑了笑:“……过去的事都过去了,不提了,我儿子都这么大了,他从小跟着我们两口子,东颠西跑的,也没少遭罪,姥姥不疼奶奶不爱的!”

老魏老婆在他肩上捶了一下:“胡说八道什么,你自己的儿子,用得着别人替你疼替你爱吗?”

哈!

大家都因为她这句话里有话的反驳,一下子笑了。

是啊!

自己的子女,只有自己疼,别人凭什么替你疼呢?他们又不会管别人叫爸爸妈妈。

来!

举杯,吃!喝!

酒未喝尽。

菜将吃光。

一伙人将锅里的狗肉吃得精光,这还不算,老魏老婆中间还加了一大碗潦白菜进去一起炒了,你一筷子我一筷子,一会又夹光了,最后,她敲了十几个鸡蛋进去,拌着锅中剩下的那些早被炒得酥香的碎碎渣渣又翻炒了一下。

真香。

嘴馋的赵艳玲又拿起筷子挟了一块蛋送入口中:“好吃,越炒到后面,越香。”

不一会,这些蛋也被夹光了。

这些喝酒的人。

哪里是喝酒,分明就是籍着喝酒的名义,骗菜吃呀!

真正的酒鬼,是不需要吃什么菜的。

真正的酒鬼,应该像范云家斜对面胡同子里那个王老九王大爷一样,不但喜吃诸如鸡屁股、鸭屁股、鹅屁股等等屁货,而且,只要喝上了酒,吃上了温州烤鸭店的鸡屁股,就有了一屁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

王大爷喜欢鸡屁股,与那位“分成两半、鸡屁股给我的”洪老爷子有得一拼。

奇怪!

专家声明的屁股肉可致癌的论断,在王大爷这里是不存的,他的身体,结实得跟犁田的大牯牛一样,一副动不动就想揪过老婆扁一顿的样子。

或许毒素被他肚中的烈酒中和了也不一定。

酒精消毒。

曾经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写过一首讽刺酒鬼的词,广为流传:花生两颗饮一盅,鸡爪两口送半盏;有肴可品五两,无肴亦能半斤;一日三餐从不离,直比亲娘更加亲。

年头喝到岁尾,天明又至黄昏;左手掌日月,右手指光阴,刘伶他算老几,酒仙还属本尊。

兴起时舒怀挽袖,唾飞处纵横乾坤;直堪比,古往今来第一人,小女笑曰,俺滴个神!

酒喝好了,菜吃饱了,也该散伙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范云跟唐彬深一脚浅一脚的抄近路回去,不过,这一次他俩没有爬火车道的墙了,而是从旁边村子的村道穿行过去。

唐彬走到一处围墙边,“嘘嘘”了起来,范云被他勾引得也一起“嘘”上了。

反正墙下黑咕隆咚的,也没有人看得见,看见了也没关系,最多装作没有看见。

不就是在墙根下撒个尿嘛?若在乡下,这也叫个事?

回到宿舍,唐彬连澡也没洗,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范云喝得也是晕晕乎乎的,但是,他还是洗了个澡,也没用热水,借着刚刚喝了酒吃过狗肉身体正在发烫的热乎劲,他将自己脱得光溜溜的,然后用洗脸盆接上一盆水,先是浑身擦一擦,试着水温。

凉。

春水凉。

没关系,范云感觉这个水温自己可以接受,比起以前在部队时,砸开冰面去洗澡,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他将盆子高高举过头顶,然后“哗”的一声,直倾下来。

这滋味,受得了的人那叫一个酸爽。

受不了的人,一定原地乱跳。

利索地。

范云洗完冷水澡,将自己严严实实埋进了被子里,他取出手机看了看,一没有电话二没有信息。

睡觉。

翌日。

大晴。

阳光普照,一整天范云都被温暖的阳光晒得懒洋洋的,虽然极舒服,但是也提不起什么大的精神头来,想要干些什么。

现在,对他来说,一天之中最想做的,无非就是下班了,到新华书店里看看书,等着唐若接了马雪莹过来,然后上楼吃饭,带着唐若跟杨姐杨峰他们打打牌,打到大家都哈欠连天的时候,就散了。

然后,他目送了唐若与马雪莹坐车走后,他再慢慢溜回宿舍。

第三天亦如是。

第四天亦然。

再一天。

又一天……

范云白天上班,晚上陪陪唐若,顺便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蹭蹭伙食,日子过得挺不错。

终于,唐若休息了。

这一次,范云准备带她去乐满地玩玩。

不过,唐若说她上午有事,下午才能去,那好吧,范云恋恋不舍得看着手机屏幕,发了个“那好吧”的信息过去。

希望,这一次她不要再放鸽子了。

没有。

下午,唐若如约来到老广场灵渠市场门口,范云已经买好了零食矿泉水,满满的一背包,在这里等着她了。

“我上午有事去了!”唐若望着范云。

“嗯,走吧!”范云也没问她上午干嘛去了,范云觉得,她如果想说,一定会告诉自己的,她如果不想说,自己又何必问呢!

再说了,虽然现在唐若跟自己熟络了许多,但是,他与唐若还没有到达男女朋友无话不说毫无保留的时刻。

还差一把火。

一切全凭感觉,跟着感觉走。

大约,全天下的自由恋爱都是这样的吧——凭感觉。

这就是自由恋爱与相亲的最大不同,自由恋爱因其目的性的不那么明确,而让人充满了浪漫的遐想,风花雪月如同童话。

而相亲因为以结婚为目的,却让人对现实因素考虑的更多一些,也就是所谓的——硬件。

范云拦了一辆敞篷的“慢慢摇”车:“乐满地,走不走?”

“走!”

他伸出手来,替唐若护着头,让她先上。

一个习惯性的温暖小动作。

唐若一笑。

她的目光在说:你真体贴。

必须的。

范云让唐若先上,是让她能坐在靠路边的那一侧,自己则坐在外面。

“慢慢摇”一加油门,甩掉单车无数,欢快地叫着,屁颠屁颠朝乐满地驶来。

新建的志玲路上,路面宽阔整洁,干干净净。

马路两旁,一排排楼房如雨后春笋般,正拔地而起,体育馆、公安局、新法院……看来,这一块儿必将发展越来越迅驰,继而拥有一个崭新的新面貌了。

不一会儿,“慢慢摇”就开到了乐满地主题公园的正门门口。

第41章 乐满地,乐满满

付钱。

下车。

范云看了看周围,嗬!人还挺多。

就在范云与唐若旁边一点点那里,绿油油的桂花树下,有两位妈妈每人带着两个孩子,正在那里商量着什么,其中一位戴着白色遮阳帽的妈妈正在大声跟同伴说着:“要不要我先过去看看……”

她那背着双肩包的同伴,脸上已经有些不耐烦的神气了,点点头应道:“再等一下吧,她们应该马上就到了!”

听她们的口气,应该是在等人。

这时候,一个戴着墨镜,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拿着一本打开的画册走到那两位妈妈面前:“照相、优惠门票;照相、优惠门票……”

他凑到那两位妈妈身边道:“妹妹,你们买了门票没有?”

白色遮阳帽摇摇头。

那个男人觉得应该有商机:“要不要我帮你们买门票,每张票可以比你们便宜十块钱!”

双肩包妈妈有点不相信,看着他的目光中,满是怀疑。

范云再打量一下周围,远远的墙边,一棵树下的大石头上,坐着一对小情侣,女孩坐在男孩的腿上,男孩则动作轻柔地用手指头梳理着女孩子的头发,不知道他们是刚从里面玩完了出来,还是在外面稍作休息然后再进去,抑或只是想借乐满地门口的这块大石头坐着谈谈情说说爱而已。

小情侣过来一点,一个十来岁的大男孩正搂着他那个两三岁大的弟弟,站在门口流金碎玉的人造瀑布前面照相。

看上去,大男孩的表情像刚刚考了一百分,小男孩则像一只刚被奥特曼擒获的小怪兽。

再过来一点的一大块空地上,一支旅游团正在手持红白色小喇叭与小黄旗的导游妹妹指挥下,边看票边听她介绍游乐园的大致情况与注意事项:“……等一下,咱们先从风火轮那边玩,然后再去坐轰天雷,接下来……”

导游小妹妹的声音怪好听的。

范云看看大门口,不停地有人在进进出出,进去的人兴高彩烈直奔游乐项目,出来的人彩烈兴高走向门外的巨大停车场,去乘坐各自的交通工具,然后离去。

范云看了看那个墨镜,他还在跟那两个妈妈不停地说着什么。

懒得理他。

如果他问范云,范云说不定会买他的票,可是,他似乎觉得范云这区区两个人,远不如他那边正在谈的,似乎人数较多的“大生意”。

他只是瞟了范云与唐若一眼。

范云与唐若相视一笑。

两个人走到售票窗口,范云买了票,然后进了游乐园。

范云与唐若往里面走了走,门口的两个项目有挺多人排队,他们决定晚点再玩,两个人直接来到轰天雷那里。

“啊……”

“呀……”

“哇……”

“哇呀呀呀呀呀呀……”

看上去真刺激。

范云问唐若:“敢不敢坐这个?”

唐若的脸红扑扑的,兴奋的点点头:“嗯,敢坐。”

好吧,那就来吧。

范云坐好椅子,绑好安全带后,又帮唐若检查了一下:“抓紧了!”

唐若用力点点头:“嗯!”

机器启动了。

“呼……”

巨大的拉力,瞬间将坐在机器上的游客们送上了高达30多米的高空,仿佛是点着了引信的轰天雷,用那种爆炸时产生的巨大热浪将游客们一下子就掀上了云霄。

升到极处,微微一停。

范云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了,轻飘飘的,毫无着落。

而那些女性游客们,估计早已凌乱了三千发丝。

未及反应。

轰天雷又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从高空急速地垂直下落。

“啊……”

“妈妈……”

有位女孩子,紧张害怕得连妈妈也喊来了。

轰天雷上上下下。

这些游客们,就一次次体验着那种极限失重的感觉。

真是上去爽歪歪,下来娃哈哈。

时间到。

范云下来后,看着唐若笑道:“怎么样?好不好玩?”

唐若用力点点头:“真刺激!”

是的,刚才刺激的她那两根小辫子,都高高地翘起来了。

下一个项目。

海盗船。

范云与唐若面对面坐了,两个人紧紧抓着把手。

船身开始缓慢摇晃。

摆动的船身如同一只巨大的船形秋千,幅度愈来愈大,愈来愈大,直至顶点。

范云感觉自己与地面己经接近一百八十度了,脸完全是平行于地面的了。

此时,男人的面子,女人的矜持统统不要了。

尽情地喊吧!

尽情地叫吧!

玩得就是心跳,玩得就是刺激。

“啊……”

叫喊声一波接着一波,一潮接着一潮。

范云觉得,照这样喊下去,玩不到一半这儿的项目,喉咙恐怕就已经喊哑了。

玩吧!

欢乐吧,乐满地,乐满满。

范云带着唐若,玩过了一个又一个游乐项目。

碰碰车、4d电影,游戏机大战、鬼马小精灵……

终于,待范云与唐若玩过了十分刺激的旋转木马与风火轮后,两个人肩并肩走到了灵湖边。

在曼佗罗园的灵湖上,此时,正在表演灵湖野鸭喂食秀,工作人员将饲料往鸭群方向一抛,刚刚落上水面,就已被那些张口以待的灰鸭子们抢在嘴巴里,吞了下去。

真是训练有素。

唐若双手扶在护栏上,看着这湖光水色美丽的风景,一动不动。

范云站在她的侧后,撑开了一把伞替她挡住水面上反射的那些波光嶙峋的阳光。

他用胳膊将唐若虚搂怀中,却又不敢用力,稍一接触唐若的身子,手臂便如同火烫一般迅速避开。

傻!

一次。

两次。

唐若一动不动,任湖上凉爽的风吹过她的发丝,落在她的脸上。

范云胆战心惊小心翼翼的试探,她早有察觉,甚至,她的心中还偷偷笑了一下。

她,心中也很慌乱啊!

唐若的心如同揣着一头小鹿突突乱撞,她微微动了一下,似乎在拒绝,又似在鼓励。

终于!

范云还是鼓足了全身的勇气,朝着唐若的肩头搂了过去。

唐若浑身颤抖着,转过身来,伸手揪着范云衣服上的扣子,低着头,默默无语。

她害羞了呀!

受到莫大鼓励的范云,手一松,伞滑了下来,遮住了他与唐若,他将唐若环在怀中,微微低下头,将自己的唇朝唐若的唇吻去。

唐若微闭着双眼。

娇羞无限。

可是。

范云将自己的鼻子紧紧贴在了唐若的鼻子上,那么,范云同志,这样两片唇不是离得十万八千里了吗?能吻到吗?

真是丧气啊!

看似稳如老狗,实则慌得一匹的范云,连接吻也不会啊!

唐若浑身如同火烫,她软软地靠在范云同志的身上,如果不是范云胳膊有力气,估计唐若早已经倒了下去。

范云越是着急,越是吻不到唐若,他就越用力。

直到他与唐若的鼻子都顶酸了。

直至他与唐若都急得快流出眼泪了。

直至老天爷都觉得看不过眼去了。

终于,老天爷替范云拨了拨唐若的脖子,将她娇嫩白皙的脖颈朝旁边拨得歪了一歪。

终于……

甜甜的吻上了……

幸福的泪花瞬间从两个年轻人的眼中涌出……

满满都是爱。

多么有爱的时光,多么幸福的下午。

范云替唐若拭去脸上的泪花,两个人对视一眼,心中俱觉得喜乐无限。

唐若嘟起了嘴巴,伸出春葱一样的手指,俏皮地一指远处的石凳:“走!去那儿坐一坐。”

走。

两个人面对面骑坐在长条石凳上,范云打开背包,取出里面伸袋子小零食出来,有话梅肉、沙嗲牛肉干、葡萄干、大果冻……

唐若一指果冻。

范云马上撕开包装,取出一把一次性塑料小勺子递过去。

唐若不接。

范云同志就懂了。

他将小勺子深深地挖了下去,将果冻中的一片桔子挖成了两半,然后舀起其中一半,送到唐若唇边。

唐若娇笑着,接入口中。

对嘛,这才是谈恋爱的样子嘛!

吃了一点小零食,两个人继续出发,来到过山车这里。

唐若坐前面,范云坐在后面搂着她,一开始,范云还扭扭捏捏地不怎么敢用力,双手只是轻轻搭在唐若腰里。

那个负责开过山车的大叔抓起范云的手,往唐若腰间一环:“用力一点,搂紧了!”

范云就用力搂着香香地唐若,呀!唐若身体真软呀!

过山车开起……

这个玩意儿,心脏不好的人,千万不能玩,太刺激,特别是转弯的时候,范云总感觉他与唐若坐的这辆车随时都可能会从轨道上翻下去。

吓死人!

下了车后,唐若对范云道:“刚才我的小腿被磕了一下,挺疼的!”

范云赶紧把她扶到一边坐下,挽起她的裤腿,看了看她的小腿,果然,左小腿迎面骨那里,被磕青了一小块。

范云十分自责:“都怪我不好,早知道咱们不坐这个过山车了!”

唐若笑道:“哪有那么多早知道呀!早知道,我都不跟你来了!”

???

范云心疼地又摸了摸唐若小腿磕伤的地方:“怎么样?能不能走路?……都怪我,等下我背你走。”

说完,他弯下腰去,做了个请的动作。

唐若笑道:“没事,没那么娇贵,我走走试试!”

“都磕青了,还没事,还是我背你吧!”

“没事,这么多人,背着多难看啊!”唐若娇嗔道。

那就走吧。

唐若走了两步,腿上青是青了一块,可是没什么大碍,不妨碍她正常走路。

不过,磕伤了唐若,可把范云给心疼坏了,他不停地自责,好像唐若腿磕了,都怪他一个人似的。

挺好。

起码不推卸责任。

两个人找了一个僻静无人的树荫下坐了,喝了点儿饮料。

唐若悠悠道:“小时候,我家庭条件很差,那时候我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总是舍不得吃,穿也总是捡我姐的旧衣服穿,我那个时候,很矮很矮的……”

范云伸过手去,握住她的手。

她往回抽了抽,没有挣脱,就

不再用力。

唐若轻轻地对范云说着如烟的往事,说着自己的母亲留给她的那些太过偏心的童年记忆,说着那些青涩的,酸中带甜,甜中蕴酸的过去那些故事。

范云听着唐若娓娓道来的话语,心中立誓,一定要呵护唐若一辈子。

天色渐暮,斜阳昏黄。

晚风轻柔地吹着树枝,叶片发出一阵阵沙沙地声音,谱出了一支又一支轻柔的圆舞曲,四周寂静无声,唯有两颗滚烫的年轻的心靠拢在一起。

不知不觉,范云将唐若搂在怀中,他低下头,在她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唐若,咱们回去吧!”

唐若点点头:“好!”

范云扶着唐若的肩头,看了看她,唐若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一双单着的眼皮下那对黑白分明的眸子,此刻,也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明亮无比。

范云的心,此刻是甜蜜的,幸福的,他初尝了爱情的甘果,是那样的美好,那样的让人心跳不已,那样的……让人忍不住地,就想笑呵!

他朝唐若伸出手去。

唐若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并没有递过手来。

而范云同志,这次再也没有客气,他直接将唐若的手拉起来,将她那只柔滑的小手,轻轻握在了自己的掌心里。

出了游乐园,两个人坐了一辆“慢慢摇”,直接到了街上。

晚饭也没有去金灵渠广告公司吃了,范云带着唐若,去了老广场附近新开张的一家韩国纸上烧烤店,两个人找了一个靠墙边的位置坐了。

服务员送来烤具后,范云拉起唐若:“走,一起去拿吃的!”

唐若一笑。

一起去,爱就一起去,不想留下你。

两个人,一人端着一只小筐,在菜蔬柜那里选东西,唐若选了两串肉片,一串韭菜,一串白菜,范云选了一只鸡翅膀、一条鸡大腿,一串扁豆腐。

就在这时,烧烤店门外进来了两个人。

范云抬起头:“希刚?李阳!你俩怎么也来了?”

“我俩怎么就不能来了?”漂亮的李阳笑吟吟道。

“我们就不能来尝尝鲜啊?范云,你身边这位是谁呀?赶紧给我们介绍介绍!”李希刚道。

唐若看看李阳。

李阳看看唐若。

两个女孩子在互相打量了对方一眼的同时,都把对方划为了虽然看上去感觉还可以,但是没有我漂亮的那一类人去了。

唐若看着李阳,只见她里面穿了一件红白条斜纹的长袖衬衣,外面一件黑色外套,领边和袖边都经过了精致的剪裁,穿在李阳身上,更显得她的身材玲珑有致。

衬衣下摆扎在一条淡蓝色的迷长裤里,底下一双简约大方的粉色布鞋。

李阳的左手手腕上,是一只小巧精致的手表,夜光下微微闪着光泽。

她的头发又黑又直,自然披在肩头,雪白的耳垂,一边一只,挂着两个长长的银白色星状耳环。

第42章 吃自助烧烤

这样的女孩子。

怪不得城东收费站自从有她去了之后,司机冲卡率大大降低。

李阳跟在李希刚的身后,进门就看到了正在选菜的范云唐若,她不看范云,先看唐若。

唐若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长袖衣服,外面罩着一件星空灰的短披肩外衣。

下面灰色的百褶短裙,黑色弹力裤打底。

一条乳白色的腰带系在腰间,缀着长长的流苏。一头黑色短发用两根红头绳扎成两根俏皮的小辫子,辫梢微翘。

除了腕上的手表,唐若全身其余部位没有一件饰物。

她也不必要什么饰物,她那一对灵活至极的剪水双瞳,就是最好的饰物。

李阳觉得唐若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印象似乎也不是那么深刻,可若是仔细多看两眼,却发现她生得实在是耐看。

越看越好看。

她也注意到唐若腕上的手表了,李阳识货,一眼就认出那是一只价值不菲的名牌货,起码,比她那只表要贵得多。

她的心底不由得“哼”了一下。

不过脸上,却依旧笑靥如花:“范云,偷偷地来吃独食,真好意思啊你!”

“哪里啊,这不是刚走到这儿,碰巧了嘛!正好,等下咱们坐一桌吃,我请客,我请你俩!”范云笑嘻嘻道。

他朝过来招呼希刚与李阳的服务员道:“不用开枱了,我们在一张桌上吃。”

服务员巴不得,反正自助餐,等下按人头结帐的。

范云拿了两只塑料筐递给李阳:“我们先去烤着,你俩先选着。”

“行,去吧!”

范云又对希刚道:“希刚,啤酒我去拿,你俩等下直接过来就可以了,李阳,你喝什么饮料?”

“雪碧。”

范云朝她做个手势,欧了。

唐若跟着范云,去饮料柜,她低声问道:“这两个人是谁呀?”

“是我最好的战友,李希刚;那个女的是他的双胞胎姐姐,叫李阳。”范云亲昵地看看唐若。

“怎么了?”

唐若点点头,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腰:“没怎么,去拿饮料,我要喝果汁,芒果的。”

得嘞!

拿了啤酒饮料,回到餐桌。

范云先扯了点纸巾,将靠里面的一张板凳反复擦了擦,确定上面没有油什么的脏东西,才让唐若进里面坐下。

他自己的那张板凳,也顺手胡撸了两把。

坐下来。

范云拿起小刷子,蘸着油碗中的植物油,将烧烤台上刷上油,把唐若的菜先烤上,上面撒上调料、紫苏,椒盐,然后再给自己烤上一只鸡腿。

鸡腿太厚了,需要烧烤台对它长时间的灸烤才能熟。

希刚李阳也过来了,无非就是一些肉串鸡尖小青菜什么的,李阳拿了两串红绿相间的虎皮青椒,看上去挺不错,范云看唐若那意思也想要,就去给她也拿了两串。

烧烤店里。

一会来几个人,一会又来几个人,没多长时间,大厅十几张台子居然都坐满了。

此时,人声鼎沸,食客们一个个交头接耳,嗨起来了!

范云拿了四瓶漓泉纯生啤酒,啤酒这玩意儿,第一次喝跟马尿一样,但喝多几次之后,你还别说,越喝越有味。

范云与希刚先碰了一杯啤酒,感慨道:“啤酒如果没冰镇之前,很难喝,可是,如果冰过之后,喝上一大口,凉凉的,又感觉很爽!

唐若轻轻道:“饮料就这样,大部分饮料都是冰过之后,口感更好的。”

有道理。

范云点点头,表示唐若英明:“确实,你说的对极了,你一说,我才发现确实是这样的。”

李阳“嗤”笑了一下,借以嘲讽范云这个马屁精。

范云举起啤酒瓶:“李阳,你要不要来一点?”

“来点就来点!”李阳将她的杯子往范云面前一推。

满上。

范云问唐若要不要,唐若摇摇头:“我不喝酒,从来没喝过。”

不勉强,勉强的结果就如李阳,一杯下去,脸就红了,当然,对她来说红不是醉,是,更好看了。

希刚倒上自己的酒,端起杯子,跟范云碰了一个:“来,走一个。”

那就走一个。

再走一个。

烧烤炉上的菜,一样还没有烤熟,啤酒倒先消下去了半瓶。

没关系,全当漱口了。

几杯酒下去,才展开介绍。

范云是一座沟通的桥梁,是在座的四人中间的一条连接友谊的纽带,他先是给希刚李阳郑重介绍了唐若:“这是唐若,那天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希刚,你知道的。”

李阳看看希刚。

希刚点点头,一本正经伸出了手道:“唐若……对,范云已经跟我说过你了,今天第一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嘞个去!

他把唐若的台词给抢着说了。

唐若只好也伸出手,给他握了一下:“你好……”

她的“请多多关照”被希刚给抢了,只有说你好了,不然,叫她说什么呀?

难道说“沙扬娜拉”?又或“哈吾阿油”?

唐若轻轻将手递给李阳:“你好,我是唐若!”

唐若递过来的手,对李阳来说,那就是挑战,是考验,是两个于凌峰绝顶上衣裾飘飘容华绝代的女剑仙之间,无形之气的碰撞。

与切磋。

一寸也退不得。

李阳也伸出了自己的手,朝唐若亮出了姿势完美,无懈可击的漂亮动作。

两根手。

十根春葱一样的手指。

每一根纤纤手指都暗含十八种大变化,其中又有三十六种小变化,蕴含天地之理,暗合阴阳,相生相克。

电石。

火花。

这种气场令隔壁一对疑似青龙帮弟子的男青年屏气息声,眼晴眨也不眨的看着唐若与李阳。

“好美哦!”

“美呆了!”

两只纤手终于碰到了一起,两个女孩子的嘴角都微微荡漾着笑意。

这笑固然极美。

但是,对于这两个女孩子来说,却如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于紫禁之巅的决战一刻,同时挥出的惊鸿一击。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唐若伸出手的这一招,好似来自天界,并非尘世间的凡品。

刹那间,李阳才发现自己的纤手慢了一点点,她的手要握入唐若手中的气场时,唐若的气势,必早早穿破她瞬间凝成的守势。

可是就在这时候,唐若忽然发现,李阳的手势有了偏差,也许不过是一个毫米的偏差,这一个毫米的距离,却是胜与负之间的距离。

如此,当真就是唐若胜了吗?

不。

平局。

唐若似乎又略胜半筹,因为她现在有范云,不解释。

铁板上的菜,此时烤得吱吱叫着,不断冒出的香气既像挑逗,又似勾引:有本事,来咬我呀!

不咬你才怪!

两个女孩子坐了下来,心中,居然也有了一些惺惺相惜的感觉,大概就是所谓的自古英雄惜英雄,美女亦惜美女吧!

吃吧。

吃它个眉飞色舞,吃它个欢快生动,吃得烧烤店的服务员忙得一个劲的往菜蔬柜、饮料柜中添货。

有的桌子上,一家三口正吃得开心,小孩子横咬竹签,将妈妈递过来的,烤得香喷喷的肉串咬下了一大口。

另一桌,一对小情侣的男孩子满眼爱意,将手中的烧豆腐串递到女孩的唇边,带着三分乞求七分调皮的神情喂过去,女孩张开嘴巴,露出一排整齐好看的小白牙,咬了一块下来。

门口那桌,几个大腹便便,中年秃顶的男人,皮包俱搁在桌上,个个挺着肚子,后背靠在椅背上,满嘴都是谈的商机与生意经,随随便便一张口,就是几万几十万的“大生意”!

柜台里,戴着大金链子的老板,对着结帐的客人大声致意:“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真热闹。

而范云与希刚聊天,话题大多却集中在过去,不奇怪,他们刚刚才从部队退伍,都是被部队这所大熔炉百炼过后的钢铁,复员后也还带着炉火中那种滚烫的余温与热量,两个人一张口,就是那时候的军事成绩、考核比赛等等。

“我记得你四百米障碍最快是跑了一分四十三,对不对?”范云问道。

希刚点点头。

那还是第二年的时候,军事素质最好的时候。

“一分四十三,绝对优秀呀!”

没错。

他们都是优秀的战士,军事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良好。

那时候,部队的墙上镌刻着五句话: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

那时候,每一天都过得紧张活泼,节奏井然。

什么时候训练什么,教学大纲上都有,一切都严格遵循科学练兵、严格练兵执行。

队列。

器械。

五公里武装越野。

四百米障碍。

射击比赛……

哪一样都可以让人脱层皮。

“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每一个老兵都这样喊过。

范云最喜欢射击比赛,辛辛苦苦练瞄靶,就是为了上射击场的那时候。

不过,范云也有点小淘气。

有一次,他在进行射击科目二测试的时候,打完了前面的单发后,打后面的连发时,偷偷地快速连拉三次枪栓,将剩下打连发的五颗子弹退出了三颗,偷偷揣在裤兜里,回来用小钢锯与小锉刀慢慢鼓捣着,做了一只弹壳项链。

可惜,后来第三年他探家的时候,被范雨发现并要了去,不知又转送给哪个女孩子了。

范云与希刚聊着聊着,从部队的高墙,沿着外面的水渠到高高的看守所上的电网,又转到吃的东西上面来了。

范云道:“咱们中队那个梨园里结的梨子,真好吃,我记得每一次我进去的时候,你就已经躲在茂密的树叶子里,拿着一把小刀,在那儿吭哧吭哧削梨吃了。”

“我如果去晚了,还不是经常看到你,还有张军、宁纪发、崔健生等几个人……”

确实。

范云与希刚部队里,有很大的一块梨园,每到梨子快熟的时候,就是这些战士们大快朵颐的时候了,那梨子水份特别足,个头还大,甜得很。

有时候,他们打扫梨园卫生的时候,会把树上掉下来的一些梨子连同树叶子一起,挖个窝埋到树下面。

很奇怪,许多被埋在树下的梨子,居然不会烂。等这些战士们又挖窝,准备埋下一批早已经没了梨子的枯叶时,惊喜的发现,那些之前被弃之如敝履的残次品梨子,居然还没有烂,还新鲜如初饱含水份,还可以吃。

这个秘密,是范云发现的。

也有希刚的功劳,他与范云是一组的。

说到吃,范云想起了部队的大包子,他笑着对李希刚道:“希刚,炊事班的大肉包子,还记得不?那个包子可是真好吃,自从复了员,在地方上再也没吃过了。”

“嗯,确实挺好吃,你知道吗?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十二个!”

希刚不是吹牛,那时候,确实有那个胃,不像现在,现在的他,恐怕连两个都吃不完了,那时候训练辛苦劳累,战士们个顶个的都能吃。

能吃才有力气,保家卫国。

保护唐若与李阳,以及像她们这样的,千千万万的好姑娘。

唐若与李阳也不插话,就是一边烤着东西,一边听这两个男人说着天南地北,海阔天空的话题。

希刚对范云道:“我想买一台计算机,范云。”

计算机?

范云的脑子中没有计算机这个概念,虽然他知道计算机是个什么东西,可从未想过私人能拥有。

对范云而言,计算机那东西不应该是那天他买手机时,移动营业厅柜台里,仅供营业员们敲敲打打着,用来办公用的,那一台还不如电视机大的东西吗?

李阳道:“嗯,哥你买吧!我坚决支持你,正好我也想学习计算机,我们单位刚分来实习的一个大学生说,以后的时代,一定会进入信息化的时代,到那时候,计算机必定人人都会,所以,现在就应该主动学习……哥,我还想报一个计算机培训班呢,听说咱们县城就有培训计算机的。”

李希刚的话激起了范云的兴趣,但是,他不太明白计算机的具体用途,所以,他只有听的份,并不能给希刚提出什么可行性的意见或者建议。

唐若也不懂。

虽然金灵渠广告公司里也有,但是,前台没有,不过,唐若以前倒是曾听先玲嘟嘟过的,先玲曾经偷偷地向她抱怨:“堂堂一个广告公司的前台,居然连一台计算机都没有!”

第43章 闲聊

唐若也想学计算机。

她觉得先玲说得有道理:“以后计算机肯定会普及的,到时候,就算是坐台,也要懂计算机才行。

据说,像美国、英国、韩国等发达国家,人家现在都是计算机办公了,有什么事情,在计算机上弄好,然后手指一点,发送,就秒到了对方那里了,根本不用再跑腿走路了……”

但是唐若并没有发表意见,像这种私人的小事情,根本没必要与别人讨论。

不过。

希刚倒是很有兴趣,他继续对范云道:“我还没决定好,是买一台品牌机,还是到卖电脑那里去组装一台!”

范云也不懂:“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了,品牌机比组装机贵得多,但是质量相对来说就好一些,组装机价格便宜一些,但是……但是就是有点担心咱们都不懂电脑,到时候配机子的时候,被人骗了。”希刚的分析有道理。

希刚不懂。

范云更不懂。

李阳对着她哥弹着小手指头:“我觉得,买就买品牌机,不用操什么心,就像那些电风扇呀、洗衣机呀什么似的,名牌大厂的,总比那些地下加工厂的要好得多,起码不骗人。”

李阳的话也有道理。

不过,对于添置这样的“大件”,希刚觉得自己有必要再认真考虑一下,详细了解一下,他喝了一口啤酒:“嗯,我再转转,比较一下再说吧,反正也不急。”

不急。

范云给他倒满酒:“来,再走一个。”

“好!”

范云拿起小铁铲子,将已经烤得澄黄酥香的鸡翅膀,用力在铁板上压了压,压出了许多油,然后递给唐若:“来,唐若!”

唐若笑吟吟接过来,捻着竹签转着吹了吹,有点烫,再吹吹。

李阳看了一眼唐若手中的鸡翅膀,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范云看她的表情,似乎已经在说着什么了。

范云指着那只烤得滋滋冒油的鸡腿问李阳:“李阳,这个鸡腿也烤熟了,先给你吧?”

行。

拿来吧。

李阳伸着手。

范云将那条鸡腿,顺着骨头用小铲子划开几条大口子,又撒了一些调料上去,一股孜然粉特有的香气瞬间散发出来。

真香。

范云同样用小铲子用力压了压鸡腿,把那些多余的油挤了一些出来,然后递了过去:“李阳,你的腿!”

李阳白了他一眼。

你的腿!

范云又将烤好了的两根羊肉串递给希刚一串,两个人没有碰杯,碰了一下串。

干掉它们!

范云撸了一块羊肉下来:“希刚,最近上班怎么样?”

“还行,最近每天跟着那些民警出勤,前几天才破了一个案子……”

“说说!”

希刚道:“一个顾客报案说,在全州通桂林的班车上,被人把裤袋给割了,皮夹子里有两千多块钱,也被摸掉了,他本来睡得迷迷糊糊的,到了大湾陡下车的时候大腿一阵凉嗖嗖的,这才发现,裤子被小偷割破了一个大洞,于是就报警了。”

“然后呢?”范云问道。

“他就打电话报警了呗,那两千多块钱,本来是他到车管所检车的费用,哪想到自己在车上睡着了,就被小偷拿刀片把裤子给划开了,那小偷技术也真厉害,把他口袋割开,钱包里的钱掏得干干净净,那个人竟然一点也不知道。”希刚啧啧有声。

“他是猪啊?”李阳道。

他不但是猪,而且还是一头睡着了的猪。

“坐班车千万不要睡觉。”范云道。

希刚点点头:“就算他报了案,一下子也没用啊,一下子去哪里给他找那个小偷?”

“那是,大海捞针,谁的脸上也没写着小偷两个字。”范云觉得希刚说得有道理。

希刚喝了口酒:“嗯,他这个钱,本来是够呛找到的了,可是也巧了,过了没几天,西环路上有一个工地报案,说他们工地最近老是丢钢筋,不知道被什么人偷走了,我跟着老民警去看了看,分析了一下,估计是一伙偷工地的惯偷干的,后来我们就在那布个点,蹲了几个晚上……”

“后来呢?”范云追问着。

“那伙贼也很精的,他们偷了一次后,两三天没来,然后到了第四天才来的,估计,白天他们又到那个工地踩过点了……呵呵呵,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下子倒霉了!”李希刚呵呵笑道。

“然后呢?”不光范云听得津津有味,唐若与李阳也听得有味津津。

“然后就抓住了呗,一窝抓了四个,连带销赃的废品收购站也给起出来了,巧的是,其中有一个小偷,还供出了前几天,在班车上用刀片划了人家的裤袋子,偷了两千多块钱的事,那小偷也挺搞笑的,口口声声说什么盗亦有道、行有行规,他只是拿了钱,皮夹子又给扔到那个人脚边了,因为那个皮夹子里装着那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驾驶本什么的。”李希刚揉了揉鼻子,笑道。

唐若接了话:“你们呀,是该好好抓一抓这些小偷,不光是班车上的,老广场那里也有。

有一次,我跟先玲她们几个去老广场逛街,有个小偷大白天的就在人群里拉先玲背包上的拉链,我跟杨姐赶紧喊先玲,那个小偷不但不害怕,还拿眼睛瞪我跟杨姐呢!当时,倒把我们三个人吓得不轻。”

简直不要太猖狂。

不过。

老广场一带,因为客流大,人员密集,确实有小偷。

其实,范云自从天天站马路后,没事就在那儿琢磨走路的行人,他也看出了一点门道。

就在大喇叭那个门口,往老广场下去这条路上,他就经常能看到两三个年轻的小伙子,每天走来走去的,弓着背,眼神四处瞟来瞟去的飘忽不定,一会挤在人群里不见了,一会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

范云就判断,这几个人应该就是小偷。

像这种人,一般过路的客人是不会注意他们的,八百年不打一个照面,谁也不会无聊到专门盯着一个走来走去的大活人看的。

但范云不同,范云天天在这儿执勤,什么事,都架不住天长地久啊!

其实,范云跟居委会,戴着红袖章那些巡逻队大妈没什么区别,她们,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变动,小偷小摸什么的,门清。

比如说,哪里来了新租客啦,哪家又搬走啦,谁家里的瓶瓶罐罐又被偷啦,民警在进行调查的时候,问她们,准没错。

有一次。

范云就问大喇叭:“哎,你看那个穿花格子衣服的,……对,就是那个男的,像不像个贼?”

大喇叭笑道:“像不像?呵呵……那就是个小偷好不好!”

去。

大喇叭不光是嘴巴厉害,眼也厉害,其实,也不是她眼厉害,而是,时间——厉害。

希刚对唐若道:“像那种小偷,都是两三个人一伙的,如果有一个人得手了,没被发现,他们就找个僻静的地方把赃分了,如果被人给发现了,像你这种女孩子,他们的同伙会挤过来,从他手里把你的财物给迅速转移了,照样拿他们没办法。”

唐若与李阳同时“啊”了一声,两个女孩子异口同声道:“那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希刚道:“嗯!所以才要我们啊!我们也经常会轮值便衣队的,便衣是干什么的,知道吗?”

希刚向两个女孩子提出了一道抢答题。

“盯梢的呗!”唐若回答。

“跟踪的呗!”李阳回答。

唐若抢答成功。

“错!”希刚重重地道。

“便衣,就是在人群中,用警惕的眼睛,时刻搜索着四面八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希刚的话很有正义感。

很有力。

很豪迈。

两个女孩为他鼓了掌。

范云对希刚道:“不过,我说希刚,你上班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呀,那些人身上,可都有刀子。”

希刚点点头:“嗯,知道!没事,他们那个刀子,就是拿来吓唬人的,就他们每天偷那点东西,即使被抓住了,也没多大的罪,但是如果一旦动了刀子,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那些小偷,贼着呢!跟老百姓他们敢亮刀子吓唬人,跟民警,借他们个胆也不敢……”希刚豪爽的笑道。

范云还是有点担心:“喂!希刚,凡事小心点好,对了,你们有没有佩枪?……手枪!”

希刚笑了:“我只是个协警,老兄,协警哪有佩枪的哪!警棍手铐倒是有。”

范云“嘘”了一下:“关键时候,还是枪好使,动作再快也不如搂扳机快。”

那是。

这个,在部队的时候,他与希刚是做过实验的。

他们部队的擒敌格斗术里,有一个动作叫闪身夺手枪,有一次,范云与希刚为了检验实战中能否真的做到闪身夺手枪,他俩专门试验了一下。

在某次中队组织擦枪时,范云与希刚试验了一下。

真枪试验。

先是范云模拟持枪的犯罪分子,他打开保险,与希刚保持训练教材中的标准距离,用枪口对着希刚,让希刚来夺。

希刚根本就没法夺。

他刚一动,范云的枪机就“嗒”的一声响了,清脆的撞针声比希刚的动作何止快了三倍五倍。

想也想得到。

一根已经贴在扳机上的食指,它的神经反应,难道不比一个人需要全身协力扑过来,或者闪身躲开的动作要快得多么?

换成范云试过,一样也不成。

身法再快,也快不过搂扳机。

试验倒是也成功了一次。

唯一成功的一次,是因为范云不知怎么回事,刚好被迷了眼,他在闭上眼的一刹那,被希刚猛地扑上来,叼住了手腕子。

范云也就是跟希刚说说而已,枪,那可不是随便乱配的。

枪,兵之利器也。

非德才兼备者,绝不可轻予。

希刚点点头道:“那倒是,但是枪支不是随便乱配的,那个都有标准的,反正我现在是个辅警,拿了枪也没什么大用,又不是重案组的刑警,天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随时都可能有情况。”

范云端起酒杯:“那倒也是,总之,上班多加小心,注意安全……来哥们,走一个!”

“走一个!”

“叮!”两只玻璃杯碰在一起。

范云拿起酒瓶,在李阳面前晃了晃:“李阳,还要不要啤酒?”

李阳扯了一张纸巾,拭着沾在手指头上的油:“算了吧,我还是喝点饮料算了,啤酒不好喝!”

是的,那是因为现在还是春天,还没到真正喝啤酒的季节。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正将一串韭菜用铁铲子紧紧地压在铁板上烫着,绿色的菜叶子因为受热的原因已经由嫩绿变成了让人垂涎三尺的熟色,再加上已经撒上了调料的原因,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范云看着唐若双眼瞪得溜圆,十分认真的模样,觉得很好笑。

好了,韭菜烤熟了。

唐若将那串韭菜递给范云:“来!尝一尝这个,看看我烤得味道怎么样?”

范云看着唐若,轻声细气道:“你吃吧,辛辛苦苦烤了半天,又给了我,多不好意思呀!”

唐若抿嘴笑着:“你吃,你吃,我再烤一串!”

李阳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心里就像是小秋风吹乱了水面上的小漩涡,捺着水葫芦,扬起萍未一样,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滋味。

按理说,她应该跟范云更熟,更亲近才对呀!

范云住在她家里的那段时间,李阳跟范云很能玩到一起的。

有时候,当希刚想去唱k了,而范云投反对票的时候,反倒是李阳,连扯带拽的,拉着范云去体验生活。

李阳花她弟弟的钱,自己是绝对不会心疼的。

有时候,李阳还会叫上一两个自己的高中女同学一起去。

而每每此时,一帮年轻的女孩子们就成了此间ktv包房里的绝对主角,她们一个个大展歌喉,而范云和希刚,反倒被挤在沙发的角落里去了。

李阳就会拉起范云一起唱。

李阳其实挺喜欢范云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妈妈反倒不喜欢范云,不只是不喜欢,甚至,李阳感觉自己的老妈对范云有那么一点点隐隐约约的厌恶。

李阳认为,按照范云的言行举止,就算是做不到人人喜欢个个满意,但是也绝不至于到被人嫌弃厌恶的地步。

李阳很想弄清楚,是为了什么?

别人她不管。

但是,范云,她却是很想让自己的老妈喜欢上他的。

每次范云与老妈在一起的时候,李阳总是有意无意的,以她自己的理解与方式,在进行着一个现场气氛的调节。

第44章 我会想你的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

你认识了他(她)以后,就是想介绍给自己的家人、朋友们也认识认识。

你对他(好)的时候,也希望自己的家人与朋友们也跟你一样。

不然。

你就会觉得不开心,甚至还会感到有那么一点点的难过。

李阳看着在自己对面并肩而坐的唐若与范云,她总觉得唐若与范云的每一个动作中,每一个看着对方的眼神里,都有点什么。

这种什么,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李阳却能感觉得到。

这种感觉应该就是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其中两个人相互之间对另一个人流露出来的,一种有别于自己,更亲密一些的感觉。

这种感觉有时候,是让人很不舒服的,恨不得立刻摔门而去离开他们的。

当然。

若不在意,就不生气。

生气了,证明多多少少还是会在意的。

就像李阳这样,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在意的,甚至这种在意,已纯粹越过了范云,而变成了她与唐若之间某种意义上的较量。

而范云,无论他是个人,还是个布娃娃,似乎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范云并不懂这些。

女孩的心事男孩你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范云又开了两瓶啤酒,他将其中一瓶搁在希刚面前:“再喝一瓶,喝完散了。”

希刚点点头:“好,最后一瓶。”

他直了直腰,将身子往后一些,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睛看着烧烤台里的烤肉与蔬菜。

范云悠悠问道:“希刚……你那个女朋友,彻底分了吗?后来有没有联系过?”

希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嗞……哈,也说不上彻底不彻底,但是,我跟她是不可能的了,她五一就要结婚了……”

“那你应该是去找过她吧,她说什么了吗?”范云问道。

希刚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大概他觉得唐若也不是外人吧,本想咽回去的话,还是说了出来:“我是去找过她,找她的时候我还搂过她,但是,一搂她我就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彻底完了。”

希刚话里的意思。

范云不懂。

李阳也不懂。

但是唐若懂,方科应该也懂。

那姑娘还允许希刚搂她一下,那只是代表她用这一次搂抱,将两人之间的关系做一个终结。

希刚搂向她的手臂,其实正是为一段感情的结束,划出的句号。

“那天下午,我请她到兴兴饭店去吃的饭,点了七八个菜,没有叫酒。

我知道我们之间完了……一桌子菜,她都没怎么动筷子,我也没吃几口,说实话,根本吃不进去。

后来,出了饭店的门,她告诉我,她五一劳动节就结婚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通知,当时,我也没有祝福她。

真的,她告诉我这样的结果又有什么用呢?”希刚语速开始快起来,他的声音跟心事一样有些起伏不定。

范云看着亲爱的战友,心中有些为他难过。

范云知道,曾经,希刚是很爱那个姑娘的,不然,他不会一个人跑到树林子里哭个不停,害得自己也陪他哭了一场。

范云以为希刚应该从这段感情中走出来了,不过,今天看他这个模样,似乎,希刚走得并不那么的彻底呀!

但是,这种事情,谁又能帮得上他呢?

恐怕没人能帮得上他,或许只有他自己才能帮得上自己,当然,如果有奇迹发生的话,也包括曾经的那个她。

范云与希刚同时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范云安慰着希刚:“这只能证明她和你没有缘份,没有缘份的事情,强求不来啊!”

希刚一仰头:“不说了,说也没用,别人都已经准备结婚了。

现在我也没想别的,好好上班,积极工作,如果可能的话,熬几年,争取从辅警转成合同制的。”

范云用“干杯”表示了理解。

他看了看已经差不多吃饱了,左手撑着下巴看他与希刚聊天的李阳:“你呢?李阳,收费站上班好不好玩?”

李阳咬着舌尖道:“好玩什么呀,成天坐在亭子里,闷都快闷死了,不能看书,也不能听歌,从早到晚都是汽车轰隆隆轰隆隆的,烦人。”

范云点点头:“那倒也是。”

话题扯到了自己身上,李阳要是不发点牢骚,那多对不起范云:“特别是有些司机,一些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是色迷迷的,有时候真想把他们眼珠子抠出来。”

天!

看看怎么了?看看代表你长得好看呐!

范云笑道:“那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了,可以代表咱们兴安姑娘,要是你长得跟她一样,人家才不会看你呢!”

他随手一指远处那一桌。

李阳的眼光不由自主跟过去了。

唐若也看过去。

对面那个女人,就算是“你行,你来写”那种杠精的笔,也不太好形容她的尊容。

李阳咯咯笑了:“范云,我觉得她和你倒是天生一对!”

唐若微微一笑:“我也这么觉得,看上去跟他就像一对双生子。”

范云摸了摸自己的脸:“像吗?你看着像吗?不像吧!”

话说。

男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变笨一些的,范云是听不出唐若与李阳有什么话音来的。

希刚举起杯子:“来,范云,喝了这杯,散了。”

“好。”

范云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他站起身,快步走到收银台,跟老板结了帐。

希刚本来想付钱的,被范云捺住了手:“说好的,我请你和李阳的……”

行吧!你请就你请。

出了烧烤店,希刚和李阳走了。

范云看看唐若,想起坐过山车的时候,把她的腿给撞淤青了,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他指指店门口不远处树下的一排不锈钢凳子:“到那儿坐一下,休息一下再走吧!”

唐若点点头:“好!”

等唐若坐下去后,范云蹲了下来,仰脸看着她道:“我看看你的腿吧,今天磕得那么厉害,不知怎么样了!”

他把唐若的裤脚卷起来,看了看,感觉那淤青的面积更大了。

范云轻轻摩挲了一下唐若的伤处,用手指试探着压了压。

“疼!”唐若一皱眉。

范云忙收回手:“你在这坐下,我去买点药来,给你擦擦。”

他也没等唐若回答,快步走到前面几步之遥的一家药房,买了一瓶红花油,出来了。

范云把唐若的裤脚再挽高一点,又从瓶中倒了一点红花油在唐若的淤青处,然后用右手食中与无名指搓着。

一开始范云搓得很轻,但很快,边搓边问唐若:“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唐若皱皱眉头:“感觉很烫,像火烧的一样!”

烧就对了。

范云又倒了一点红花油在右手掌心,稍微搓散一点,然后手掌对准唐若小腿上的淤青,掌心轻贴着开始发力,一口气,搓了一百多下。

搓得范云脑门上都见白毛汗了,这才作罢。

搓完了,他再次试着压压那块淤青:“感觉怎么样?”

唐若咬着嘴唇:“感觉没有刚才那么痛了,你擦的药还挺有效果的。”

范云一笑:“我们以前训练,经常挂点小彩,磕了碰了的常事,完了弄点红花油搓一搓,效果很好的。”

唐若也不清楚他所谓的效果很好的,是怎么个好法的。

不过,那块淤青被范云搓过之后,她感觉那儿有点火辣辣的,确实没有一开始那么疼了。

她自己伸出手指压了压,嗯!范云的治疗有效果。

范云扯了点纸巾,把唐若皮肤上沾的红花油擦了擦,然后替她把裤脚放了下来。

唐若看着他蹲在自己面前,聚精会神替自己擦药,抻裤脚的样子,感觉心里甜甜的。

她把范云的背包往旁边推了推:“坐会吧。”

范云挨着唐若坐了下来,他伸出一只胳膊,将唐若朝自己揽过来一点,让自己的右腮贴着她的额上,心中,幸福无限。

此时。

夜空中,一架飞机正闪着夜航灯从小城的上方飞过。

再看看,远处是浩瀚的灿灿星河,星河里,每一颗星星都俏皮地眨着眼睛,注视着人间,与小城的灯火遥相呼应。

行道树投下巨大的影子,仿佛想藏住范云与唐若,让他们偎得近一些,再近一些。

此时的范云,觉得唐若就像万里桥畔的那道堤岸,正在紧紧偎依着他这条河奔流。

她就像璀灿的北极星一样,而自己,则是那只小勺子,围着她,护着她。

而他所做的这一切。

都。

无师自通。

心甘情愿。

范云觉得和唐若这样坐下去,真想坐到地老天荒,坐到海枯石烂,坐到他肚子里的形容词都用完了,也不能完全形容出来的那种偕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蹉跎。

唐若从他怀中轻轻挣开了,她眼波如星,脸庞似月,看着范云,范云乜斜了一下两边,趁着无人,深深在唐若的唇上吻了吻。

甜。

范云送唐若回去的。

她说今晚不回自己家了,直接回马雪莹家算了,明天早上可以睡个懒觉,然后起来再带马雪莹去上英语班。

本来唐若不想让范云送她的,等下他送完了自己,又要折回宿舍,没必要,这是城中心,又不是回她那个到了晚上连路灯也没有,四处都黑麻麻的家。

但范云坚持要送她:“我送你到楼下,看你上楼我就回去!”

拗不过他。

不过唐若不生气,心里反而甜丝丝的。

那是范云在关心她。

两个人坐了一辆“慢慢摇”,范云握着唐若的手,两个人的心中都温馨无限。

不大一会儿,就到了马雪莹家的大院。

这几天,方科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没再纠缠唐若了,甚至,连人也看不到了。

不过,他这个样子,倒让唐若心中有一些不安。

唉!管他干什么。

范云站在马雪莹家楼下,在心中默数着唐若上楼的脚步,一直等到唐若与马雪莹卧房的灯亮了,他这才转身离开。

刚出大院,唐若的短信息就来了:回去睡觉吧,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想你的!范云情不自禁亲了一下手机的屏幕,只因那儿有唐若两个字,还有那句我会想你的!

范云步行回宿舍,他不着急,步行的时候,他正好可以仔细回味一下今天发生的这梦幻般的一切。

他淘气地从地上用力一跳,跳上了一个足足有一米多高的水泥台子,然后走到尽头,“通”的一声跳了下来。

旁边一个煤气代充点的老板急忙从里面钻了出来,大概,他是以为自己的店面被某个怀疑他缺斤少两的顾客给砸了呢!

当他看到不过是一个二愣子从水泥台上跳下去了,于是嘴里不知道嘟囔了一句什么东西,又缩回店里去了。

范云沿着一条小巷回去的。

小巷里有两三家开商店的老板,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还在坚守着铺面,等待着最后一个不关铺子绝不会来的客人。

前面一个卖肉菜的小档口,老板弯着腰,正将养鱼的大铁盆拽进房中,而他的老婆,则正将那些没有卖完的土豆洋葱什么的东西,用几个化肥袋子盖着。

平时,这些司空见惯视若无睹的东西,今晚落在范云的眼中后,让他觉得格外亲切。

他甚至在路过那个扯盆子的男人时,还微笑着跟那个男人说了一句:“收档了啊!”

那个男人忙抬起头,“噗”的一声将咬在牙齿间早已燃尽的烟头吐掉,并回了范云一个笑脸:“嗯,收了!”

他的脸上略有疑惑。

直到范云走远了,他仍未想起这个跟自己打招呼的小伙子,究竟是个生人又或熟客。

范云穿出这条巷子,来到了大街上,开在宽阔大街上的那些ktv门面上的霓虹灯,不停闪烁,此时,一些人已经开始了另一种灯红酒绿的生活,有家生意好的娱乐场所——大富豪夜总会,一辆载着年轻人的“慢慢摇”刚刚停稳,就跳下来了几个姑娘小伙,嬉笑着走了进去。

一辆刚走。

又来一辆。

说实话,范云对这些不感兴趣,勉强去过几次,还是希刚与李阳硬拖着去的,一次是李阳过生日,一次是希刚想聚一聚,还有几次,因为什么范云都忘了。

范云不是特别喜欢热闹的人,又或许说,他其实是一个慢热的人,如果想让他彻底放飞自己,那得先让他热起来。

第45章 城中集

回到宿舍。

宿舍的门在里面反插着。

前一阵子范云修好的那根插销,现在正像防贼一样防着他。

范云又推了推。

牢不可破。

范云见到推不开,他在心里嘟囔了一句:“这个唐彬,睡个觉还把门插上。”

侧耳听听。

房中虽然乌漆麻黑的,但是里面有动静,范云将耳朵贴在门缝上,听到里面有一种因为铁架子床的构件互相摩擦而产生的,有节奏的吱嘎声。

“吱嘎……吱嘎!”

范云隔门叫道:“唐彬,开门,开门!”

“谁?”唐彬的声音带着一点破锣音。

“我,范云。”

房间里突然没有了声音,又过了一会子后,房间一亮开了灯,接着一阵“踢踢踏踏”的拖鞋声到了门口,“咔嚓”一响,插梢拉开了。

唐彬站在门口,脸上的表情有那么一丝丝古怪:“哎,范云,你回来了,今天不是出去玩了吗?我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睡了!”

“不回来睡,我去哪?”范云反问道。

灯光下。

唐彬的床上坐着一个女孩子。

范云虽然不好意思细看,但是一下子明白了。

他瞟了一眼唐彬那张凌乱的床铺,上面,床单与被子已经被揉搓得不成样子了。

若仔细看过去,还能看到上面跌落的长长头发。

那个女孩子面颊绯红,满头长发歪歪地扎在腮边,略显凌乱。

她身上的衣服也没穿好,衬衣的下摆一边掖在裤腰里,另一边还露在外面。

那女孩子正坐在唐彬的床沿上,一只手揪着那点没塞进裤腰的下摆,试图想将它塞进去,又似想拼命用小巧的巴掌,遮住腰间隐隐露出的那一条白嫩的肌肤。

什么也遮不住。

她低着头,害羞地看着自己的鞋尖。

范云又瞟了一眼。

他立即从床下拽出自己的脸盆去了洗澡间。

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样的事情,突然撞上了,他觉得挺尴尬的。

躲一躲。

躲一躲。

范云在洗澡间里,先洗了个澡。

他将全身都涂满了香皂,然后双手齐搓,滑溜溜香喷喷的感觉,让他暂时忘了唐若与房中那个羞涩的女孩子。

什么也不想。

全部忘记了。

此时,就是专心洗澡。

等范云洗完澡回到寝室,那个女孩子已经走了。

趁着范云洗澡的功夫,唐彬已经把那个女孩子送下了楼。

范云将换下来的衣服扔进桶里,看了看站在窗口边往外看的唐彬,没有言语。

唐彬倒是先说话了:“女朋友,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她说想来看看我住的地方……”

理解。

他抽出一支烟扔给范云,自己又点了一支:“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会回来了呢!”

“谁说的。”范云点上烟。

“我以为你又去你那个战友家了呢,对了,你上次不是说你那个战友有一个双胞胎姐姐吗……”唐彬道。

范云不明白他的意思:“啊,是啊,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吃的饭,吃完饭我就回来了,明天不是要加班嘛,我得早点回来睡觉;你呢?你明天加班吗?”

“加呀!谁说不加的,我还想跟老魏请假呢,可他不批啊!”唐彬重重地道。

范云点点头:“嗯,睡觉吧,有点累了,想躺一会。”

唐彬看了看范云,讪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他感谢范云的识趣,对刚才的事只字不提。

他的笑,有点东西。

范云躺在床上,拿起一本书翻了两页,他感觉枕头有点矮,于是把被子拽过来,一半卷巴卷巴垫在脑袋下,另一半搭在肚子上。

他摇了摇脖子,沿着刚刚翻到的位置看下去:……男人和女人的关系,……说复杂,即使用一本世界百科那么厚的书也说不完,说简单,却又不多,一会儿就能说个大概出来。

作为女人来说,一个女人如果在自己喜欢的男人心中,像漫山遍野的小石子儿一样,那么你很难让他珍惜自己。

但假如你这颗小石头子儿,是一枚隐隐生辉的璞玉,滚呀滚呀,终于不经意落在了在他东张西望的视野,又恰好落在他的身边并砸痛了他的脚,而他,凝视片刻后,也终于发现了你的与众不同,那么,这时他应该会把你拾在手上,越看越喜爱的!

还有一种石头子儿,是他弯腰挥镐拼命挖个不住却求而不得的钻石,当他手上血泡摞血泡时,身上的汗流了又干、干了又流后,终于,挖出你时,他一定会欣喜若狂紧紧把你握在手中的……

范云觉得这段写得有点意思,这是关于爱情的石头论。

范云轻轻吹着口哨:“找呀找呀找石头,找到我的小石头,敬个礼,握握手,找到一个小石头……”

这本《爱情那些事儿》,是几天前他在新华书店买的。

那个店员发现天天来蹭书看的范云,居然买了本书,倒是颇有些意外,他迅速收了范云的钱并飞快地将书塞进塑料袋子里,伸手递给了范云。

银货两讫,不许反悔。

范云觉得,这些闲书,就是比那些教科书有意思。

范云曾经从希刚那里拿了两本法律书来,一本《民法通则》,一本《刑事诉讼法》,当范云认真翻了几页后,突然感觉自己的脑袋里,就跟住进去了一只马蜂窝似的,嗡嗡乱叫。

他把那两本书又还给希刚了:“一看这个就头疼,有时候我还做梦想当个律师,看来,律师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的。”

那是。

术有专攻者,大多都是要下一番苦功的。

范云对武侠小说倒是挺感兴趣,金庸写的《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等就不说了,金庸的小说,一本不落的他都看过。

一声蓉儿的“靖哥哥”,就铺展开了范云心中那些江湖里的烟雨水墨。

古龙写的他选择性看的,因为古龙前后期完全是两种风格,古龙前期的小说,写得还是嫩了一些,但是到了后期,却自成大家了,譬如那本《多情剑客无情剑》,范云起码看了五遍以上。

当他看到阿飞为了林仙儿,什么都肯做,愿意放下自己的梦想,陪林仙儿隐于村落时,范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有情有义的小伙子。

说实话,相比较于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范云反而更喜欢阿飞的剑,与他这个命运中带着七分悲怆的配角。

梁羽生的小说范云也挺喜欢,因为梁羽生的小说有历史的厚重感,描写的笔法也很细腻,特别是那本《云海玉弓缘》,他看了又看,翻了又翻,但他喜欢的不是金世遗,却是最后成魔的厉胜男。

为什么?

她曾那么喜欢他,也曾认真努力过,奈何,终于还是敌不过命运呵!

范云常想,要怎样的笔法,才能将厉胜男的人生写得如此跌宕起伏,命运多舛。

唯有大师之笔。

除了武侠,其它如四大名著、三言两刻、《红与黑》等外国名著范云也看了不少。

如果刻在竹简上的话——即使没有六车,起码也有五车。

可惜,都是“闲书”。

对于提高范云的数理化成绩,没什么大用。

范云翻了会书,上眼皮与下眼皮直打架,他将书扔到一边,扯了扯被子,睡了。

唐彬关灯,也睡了。

第二天。

风轻云淡,春暖花香。

范云刚到岗位上没多久,就看见住在他家前面那个爱吃鸡屁股的王老九王大爷了,王大爷挑着两只竹笼子,每只笼子里都关了七八只黑毛白羽的洋鸭。

“大爷,来卖鸭子啊?”范云问道。

王大爷看到是一身城管制服的范云,笑道:“啊……是范云呐,是,你大娘养了几十个洋鸭,现在每一只都有四五斤了,干吃粮食不长肉,我就挑到城里把它们都卖了。”

“你打算批发给那些做鸡鸭生意的,还是自己零卖?”范云问王大爷。

“卖零的吧!批发给那些生意佬,不划算!”王大爷的算盘扒拉得很精明的。

范云点点头:“大爷,你可以挑到老菜市场过去一点点,有条沟那边去卖,现在像卖你这种没吃过饲料的土鸡土鸭的,都在那儿卖。”

“在哪个位置?是不是老菜市场桥边那里?就是过去一点,中医院门口那里?”王大爷还记着上次卖鸭子的那个老地方。

“不是的,换了地方了,中医院门口不让摆了,医院里的那些医生病人闹意见,说像你这种农村来的鸡鸭笼子,把医院的大门都给堵了,现在那里不让卖了!”范云给他解释着。

王大爷把挑子放了下来,里面有两只鸭子在打架,一只伸着脖子猛地去啄另一只,啄得那只羽毛浅色一些的“嘎嘎”乱啊。

范云觉得跟他一下子有点说不清,他就对王大爷道:“我带你过去吧大爷,你挑着一笼鸭子,也蛮重的,免得到那里找来找去的。”

“麻烦你多不好意思!”王大爷笑道。

“没事,走吧大爷。”

范云替王大爷拿着铁砣砣称,也算帮王大爷减轻了一点负担。

远路无轻担呀,从这里走到卖鸡鸭那块儿,还要走上一截路呢!

不过。

别人会不会以为王大爷因为违规摆卖,被范云抓了个现行,现在连称都给缴了呀!

不然,为什么一路上,都有人在瞟他们两个?

范云带着王大爷,走过县养老院门口,往鸡鸭市走。

位于菜市场对面,养老院的一辆南京依维柯,此时,正被一辆辆装着青菜的三轮车、码着一把把芹菜与蒜苗小葱的担子,以及密集的人群挡在距离门口不到十米的大门外开不进去。

司机猛按喇叭,根本没用,一个行人从他的车前让开了,迅速又有两三个人紧跟着从他车前挤过。

那个司机只好一点点朝前拱,保持龟速前进。

终于,在人群有一个大约几秒钟的断流时间里,他成功将车头挤进了养老院的大门,司机待车屁股也快进了院子后,左脚把离合器用力踩了下去,右脚踩住油门狠狠地轰了几下。

“轰!轰轰!”

来不及充分燃烧的油料变成了一股股黑烟,从依维柯的排气管里喷了出来,呛得后面一个卖菜的妇女闪了一个趔趄。

这个司机,够坏的!

过了养老院,是一条一丈宽的大沟,这条沟可以通往灵渠上的一道陡门,平时,陡门那里有一块大铁闸拦着灵渠的水,以使水流不会流入这条大沟,但是,一旦到了雨季,上游发大水,灵渠水位暴涨时,灵渠里多余的水就会漫过铁闸,流到这条低于灵渠两岸的大沟里来。

这样的大沟,灵渠上上下下有十几二十条,而这一条,是位于城里最宽的一条。

从农村进入城里的那些一嘟噜一嘟噜的番薯、红红的西红柿、带着水灵灵嫩叶子的青辣椒红辣椒、头顶黄花的嫩黄瓜、以及毛芋、土豆、冬瓜、茄子、豆芽、小白菜、荷包豆……集中于此。

各种蔬菜应有尽有。

除了蔬菜,鸡鸭鱼肉,牛肉、狗肉、牛肉、冻鸡爪冻鸡翅冻鸭舌等冻货也都有。

油盐酱醋调味品铺、笆子笊篱农产品铺、椅子板凳小家具铺,刀勺瓢铁器铺、拖鞋毛巾肥皂洗脸盆日杂铺等等等等也有……

反正,一个菜市场应该有的东西,这里都有。

但是,这里与老菜市场不同之处是:一、只准卖半天,二、按天按所占地盘收税。

这种模式,就跟乡下每逢三六九、又或一四七开市的那些集市一模一样,摆上个半天后,赶集的人就陆续散去了,只剩下摆摊的在那里收拾摊子。

这些人里,有相当的一部分人会在挑子里仍有剩货,但又不得不收摊后,离开这里,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去打游击。

比如王大爷。

现在虽然在范云的带领下,进了这个集市,但是,如果他不能在散市前把笼子里的洋鸭卖完的话,那么,他的选择很可能就是继续找地方再卖一阵子。

比如居民区。

比如老菜市场。

比如那些散落在小城各处的小型菜市场门口。

比如范云找工作时,站在下面看那些重金求子与寻人启事的那块黑板附近位置。

那么。

转眼之间,王大爷就会从一名交了摊位税的合法经营者,变成一个被范云他们驱赶与追逐的无证小商贩。

不过。

现在无论是王大爷,还是范云,暂时先不考虑那些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范云如何带着王大爷杀入重围,找到一个适合王大爷摆放鸭笼子的地盘。

范云在前头开路,指着不远处一根横在大沟上的独木小桥道:“大爷,咱们走那边过去!”

第46章 范云开始戒烟

王大爷挑着鸭笼子,摇摇晃晃走在独木桥上。

他的动作。

吓得笼子里的鸭子们一只只睁着小绿豆眼死死盯着外面,呆若木鸡的鸭子们很担心王大爷脚下一滑,双手将扁担一丢,然后……

然后就木有然后了。

不过。

王大爷走得很稳。

木事。

范云给王大爷圈了一个地盘,左边是卖鸡的,右边是卖兔子的,中间本来没有空当了,但是范云笑着请卖鸡与卖兔子的往两边稍微那么的挪一挪。

“不好意思,麻烦挪一挪,每个人挪一点地方就行!”范云看着卖鸡的女人与卖兔子的老汉道。

卖兔子的老汉先挪了。

老汉把自己的兔笼子往另一边又挪了一点过去,反正那边是一棵大樟树,又没有人。

他挪了,那个卖鸡的女人也挪了一点点。

王大爷把笼子摆好:“谢谢你了范云,谢谢你带我过来,谢谢你帮忙嘞。”

王大爷一连说了三个谢谢,倒叫范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大爷,别客气了,那我就走了,你在这里卖吧!”

范云把称交还王大爷,走了。

那个卖鸡的女人问道:“那个小伙子是你什么人?”

“我侄儿仔!”王大爷道。

也行,这样叫范云倒没差辈。

“哦!哎,你这鸭子是自己养的,还是贩来的?”卖兔子老汉问道。

王大爷有点急,什么贩来的:“哪是贩来的,你看看我这鸭子,没吃过饲料,都是吃粮食长大的,你看看这毛……”

他伸手从笼子里掐出一只鸭子,用手拨一拨鸭翅膀下的绒毛:“你看看,看看这毛……”

边说,他边把鸭子脚掌朝上反转过来:“你看看这鸭脚,老鸭子了!”

那只鸭子吓得嘎嘎叫:“老王,快点放老子下来,你想吓死老子呀!”

那只鸭子的心态有点炸裂。

一个走路有一点点罗圈腿的中年妇女正好路过,她伸手接过王大爷手中的鸭子,扒拉了一下绒羽,又捏了捏鸭嗉子:“这鸭子怎么卖?多少钱一斤……”

王大爷见生意上门,不再理那个卖兔子的老汉,招呼客人去了:“噢,这鸭子……”

他卖他的鸭子。

范云走范云的路。

范云从卖鸡鸭这里走出去,掉头过了独木桥,然后往右走几步顺着路走。

左边一家竹木器铺子门口,一个乡下的老大爷正在挑选竹斗笠,他用手指头肚子摁着斗笠的篾片,感觉篾片的厚度距离自己理想之中的标准尚有差距,就摇了摇头放下,然后拿起另一个来看。

竹木器前面一点的拐角处,是一辆卖卤味的推车,推车上方挂着色泽金黄的烧鹅与沾着芝麻粒子的烤鸭,看上去就让人直咽口水,推车的操作台上,摆着几只不锈钢的大盆子,里面有卤猪耳朵、卤猪脚、卤鸡翅鸡腿,最角上堆着一堆油炸花生米。

此时,胖胖的老板正用磨得飞快的切菜刀切着一只猪耳朵,三分钟不到,猪耳朵切好,并放在一只不锈钢空盆中加入调料,葱花芫荽,麻油味精搅拌完成,顺手,老板还用刀背压了一把碎花生扔进去一起拌了。

拌完收工。

“好了!”交给客人。

收钱。

范云继续往前走。

过来一点,是一个卖猪肉的摊子,老板娘用四根木棍子对角竖起了一块脏兮兮的花塑料布在摊子上方,权作太阳伞遮光。

一位推着自行车,左唇角有颗痣的年轻妇女正在挑选着摊上的猪骨头,她伸着两根手指掂一下猪腿骨,然后再掂一下猪扇骨,不是很坚定的立场在两种骨头之间犹豫不决,最后,还是要了腿骨:“要这个,砍小一点。”

老板娘挥起一把厚背大砍刀,“咔咔咔”一阵剁。

妥了!

范云觉得当个杀猪佬也挺不错,真的。

收的都是大票子。

又过了一群卖青菜水果的。

范云一直往前走,一直往秦皇路上走。

走到一半时,发现右手边有一家卖翡翠玉器小古董的铺子,他就走了进去。

铺子唯一的玻璃柜子里,摆着许多放在红色绒布上的翡翠饰品与玉制品,但是,根据上面便宜得离谱的价格,范云觉得,没有一样是真的。

全是玻璃的。

他站在玻璃柜后面,从近到远,一样样看过去。

看到店子里摆的,都是些什么铜公鸡、铁仙鹤,玻璃耗子琉璃猫等小玩意儿,范云指了指一条红绳子,问那个不大想做他生意的,齐眉刘海的小妹妹:“这根绳子怎么卖?”

“两块半!”小妹妹说话跟小钢炮一样,声音还挺大。

范云点点头:“买一条。”

虽然小妹妹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买条红绳子干嘛用,但是,既然是生意,总要做的。

绳子摆在了范云面前。

范云从裤袋里摸出钥匙串,指着挂在上面的一枚黄澄澄的铜钱,问那个小妹妹:“能不能帮我把铜仔钱串起来,做一条脚链?”

原来如此。

当然可以,小妹妹最会做小手工的,但是,范云需要额外再加一些手工费,因为,他还想请小妹妹给他编点花样出来。

小妹妹手指翻飞,编了一条精致的雀头结的链子,然后,她把绳子串在那枚铜钱的钱孔里,留好活扣,递给范云:“好了!”

挺好。

范云认为小妹妹编得挺好。

范云想把这条脚链送给唐若。

因为他觉得,这枚铜钱是个古物,很有纪念意义。

这枚铜钱,是他在山上挖桔子树洞的时候,挖出来的,当时挖出来的时候,钱上满是绿锈,不过还好,并未腐烂。

范云用衣襟擦了擦铜钱上沾着的泥巴,顺手就将它挂在了自己的钥匙串上。

当时,范云也没怎么在意这枚铜钱,可是,这枚铜钱每天在他的裤袋里跟钥匙什么的摩擦着,居然越磨越亮,越磨越黄,到后来,磨得黄澄澄得,看上去简直就跟金的一样。

范云越看越喜欢。

他的钥匙扣都换了两三个了,可这枚铜钱,却一直带在身上。

今天巧了,他碰巧路过这个小饰品店,就想着用它做一个铜钱仔的红绳脚链送给唐若。

范云觉得,这条脚链,如果绑在唐若皮肤白皙细腻的脚脖子上,一定会十分好看。

付钱。

走人。

小妹妹扑闪着大眼睛,目送范云越走越远。

范云走到秦皇路上,然后从旁边一条小路拐到方科的包子店那里,方科不在,其他人正各司其职忙活着。

包的包。

卖的卖。

范云脚下并不停留,一直穿过兴隆购物城,往上走到汽车站门口才停下来。

他每天都是这样的。

第一时间到达每天工作的起点,然后在那儿站上一会儿,再慢慢往下走,一边走,一边留意城台路的两边,特别是那些小巷子,他都会认真看看。

范云会边看地面,边看天空,巡视那些临街的楼房,有没有违规张贴,悬挂的广告、招牌、旗帜,等等等等……

每天的工作都是如此。

他和清洁工一样,每天都是为了这座小城能有一个整洁、干净的面貌在工作。

当然,更是为了饭碗。

为了饭碗很正常,谁不是为了饭碗?

有人还专门给饭碗分过类呢,比如什么金饭碗、银饭碗、铜饭碗、铁饭碗、木饭碗、泥饭碗。

每一种饭碗,对应一种人,或几种人。

饭碗是最重要的一样东西。

活到老,端到老。

范云站在汽车站路口,看着那个曾在他找工作时给过他指点的绿化工大姐,又拿着一把大剪子修花木了,他微微一笑,想起前一阵子自己仅仅送了七天信的邮递员工作,以及后来干了大半个月的饮料搬运工,如今,他却变成一名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了。

虽然是临时工,但是,只要努力工作,认真负责,范云相信自己总有转正的机会的。

“每年都有转正名额,好好干,你们的表现,领导们都看着呢!”老魏班长如是说。

范云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东西,除了汽车摩托车,就是自行车和行人,走在路上,一个个似乎都不紧不忙的样子。

范云想,大概所有这种小城的生活节奏,都是如此的吧!

范云沿着马路往老广场方向走,他走得并不快,不是他偷懒,而是走得慢一些,才更能发现问题,例如,刚刚他就纠正了一家女装店,将衣服架子和不甚雅观的女性硅胶模特摆在门口绿化树下的行为;以及一个做快餐的店铺不按规定摆放流动餐车的问题。

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范云每天干的就是这些。

仅此而已。

他沿着大马路遛了一个来回,没什么大事,那些无证的小贩们,还未到走卖时间,范云心里有谱着呢!他就走到兴隆购物城的喷水池后面,摸出手机给唐若发短信息。

——好想你哦!范云。

——我也一样!唐若很快回了。

——你在哪里呀?范云。

——带马雪莹学英语。唐若。

——哦,什么时候过来?范云。

——下午,晚一点。唐若。

——你的腿好点了没?范云。

——嗯,好多了!唐若。

——等你过来,我再给你搓点药!范云!

——好哒!你真好!唐若。

——那我上班了。范云。

——拜拜,么。唐若

范云开心得要命,唐若下午会来的,他现在什么也不想,就是想跟唐若在一起。

搂搂她。

抱抱她。

亲亲她。

呀!唐若的嘴巴真香呀!范云想起与唐若那甜甜的一吻,心里偷偷乐了一下。

那,可是他的初吻。

唐若之前,他从来没有吻过别的女孩子,亦不曾有过心跳不已的那种感受,而那甜,那心跳,都是唐若给他的。

范云觉得自己把唐若搂在怀里的时候,有一个词语可以完美形容自己的感觉——柔若无骨。

唐若的身体真软,又软又香,他把自己的脸贴在唐若面颊的时候,可以清楚地闻到从唐若的发间、脖颈处、肌肤间传来的香味,那种香味,范云觉得自己只闻一下,几乎就醉了。

无法形容。

范云就觉得,假如让自己做一棵陪伴在唐若身边的植物,那么,他不想做药株,也不想做花木,他想做玉米。

他想做一株玉米让唐若蒸着吃,煮着吃,爆米花儿吃,剩下的拿来做种子,风一吹就长,雨一淋就绿。

范云就幻想自己或许会像一棵玉米苗样,躲在草里,看唐若头戴花布巾,手拿小铁锄,锄一会,就摸摸腹,捶捶腰。

但是,范云却绝对舍不得用疼痛来提醒唐若,何时该蹙眉,何时才放锄。

想着想着。

范云呵呵笑了!

笑得很阳光,很傻相。

他觉得唐若心里想的,一定也和自己一样。

他敢保证。

范云觉得,这个世界上,真正爱他的人一定是唐若,哪怕他瞎了、瘸了、聋了、哑了,唐若也绝不会弃他而去。

勿需山盟。

勿需海誓。

无论世事如何,唐若待他之心依如昨日。

她就如那枝条稚嫩的小树一样,稍显挺拔,立刻就会俯下身来,遮蔽他的。

确实。

范云想的。

就是刚刚唐若与范云互发了短信息后,她想到的,想说的心里话。

范云摸出了烟盒,甩了甩,没甩出烟来。

没烟了,他走到一家小卖部门口,本来张口想让老板拿包烟给他的,但是,他又忍住了。

范云将手上那只白沙烟盒,握在掌心里用力攥成了一团,扔了出去,刚好落进小卖部门口盛垃圾的纸箱子里。

他决定戒烟。

昨天就已经下了决心了。

因为昨天他亲过唐若后,唐若对他说:“你的嘴巴好大的一股烟味,不好闻。”

戒烟。

但是,烟瘾上来了,味道可真不好受,范云觉得不抽烟,简直比杀了他还难过,但是,一想到唐若,他就觉得,别说是让他戒烟,就是戒饭,也没问题。

为了爱情,烟必须戒。

范云下的这个决心,不可谓不大。

他买了一包薄荷糖在嘴巴里嚼着,但是,似乎薄荷糖根本压不住发作的烟瘾,那种百爪挠心的感觉,让范云数次又掏出钱来,准备买上一盒。

他安慰自己:就买一盒,再买一盒,一天只抽三棵。

但是范云终于还是没买,他先是用力掐着自己的大腿,把大腿掐得生疼,又嚼了半盒薄荷糖,他终于还是忍住了第一波烟瘾。

但是,第二波呢?

第三波呢?

戒烟,就跟逆水行舟一样,非得能咬牙坚持,并且意志力也要极其坚定才行呀!

第47章 范云的梦想

范云曾有过戒烟的历史。

以前在新兵的时候,戒过。

那时候,范云与希刚一起并肩跑完人生中的第一个五公里后,脸都黄了。

那种双脚发软,呼吸困难,很想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起来的滋味,让范云觉得,严重缺乏运动体验感。

没跑之前,范云感觉自己应该是一马当先如离弦之箭,风驰电掣般沿着跑道“嗖嗖嗖”跑它个人仰马翻的。

可是。

一旦跑起来,才发现,没跑几步出去,两条腿就跟灌了铅似的,大地似乎是个巨大的吸盘,吸着自己凌乱的脚步远远跟不上那颗不羁的心。

一个五公里下来,新兵蛋子们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熔炉!

熔炉。

就是专门收拾各种材料的。

范云跟希刚一屁股坐在地上,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而那些老兵们则大声吼着,驱赶着这些新兵蛋子们,将他们从地上赶起来:“起来,起来,跑完五公里不能马上坐,慢慢走,活运活动,哎!说你呢,还有你……”

一个精干瘦小的老兵指着范云与希刚道。

从那时起,范云就觉得自己要戒烟了。

范云戒了两年多的烟。

他也把自己从当年的新兵蛋子,戒成了牧羊犬一样赶着他管辖的新兵蛋子飞跑的老鸟了:“速度,加油,不要停,还有五百米就到终点了……”

但是到了第三年,他又复吸了,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复吸了。

如果硬要替范云找一个复吸的理由,或许,是因为那种即将离开绿色军营的惆怅与留恋?

又或将要告别这些日日夜夜在一起,同吃同睡同训练的战友,再一次踏入社会的不安?

那就戒吧。

吸烟不光影响肺活量,还影响唐若的吻感。

戒!

但是,不买烟,不等于范云不想抽烟,好几次他都想掏出钱来,去买上一包。

当然,他忍住了。

范云的心肠,自有硬的一面。

不过,当烟瘾来时,他看到地面上那些被人随意丢弃的烟头,忍不住就想捡起一个来。

“啪!”

点燃烟头,美美吸上一口。

没有的,范云怎么能捡烟头抽呢?

他只是捡起一个烟头,把烟屁股那里最后一点没有燃尽的烟丝连同过滤嘴的纸皮一起抠掉,然后,把过滤嘴的海绵用手扯得很长很长,再叠起来。

最后,范云把那点海绵放在了鼻孔上,闻了又闻。

熟悉的烟草味。

熟悉的气息。

真好闻呐!

闻闻就算了,该坚持还是得坚持,其实,许多人的习惯与老毛病不能改正的原因,是因为远远没到生杀夺予之时。

当然,毒品除外,毒品本就不是人间的东西,它来自地狱,专引人下地狱。

有一次,范云在某个地方曾经见过两个吸毒人员当街毒瘾发作的情景。

脏。

恶心。

那两个毒瘾发作的人,因为当时没有毒品可以吸食,浑身颤栗着倒在飘着小雨的马路边,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挣扎着爬起。

爬不起。

范云看着他俩,他们似乎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但是,仍然无法像个正常人一样从地上站起来,而是拼命挣扎在污浊不堪的烂泥汤中,一次次挣起,又一次次跌倒。

甚至,有一个人的皮鞋,也因为屡次挣不起来,而从脚上脱落,只剩下了早已在泥水中湿透的袜子,与他的脚弯成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指向苍天。





两个人,全身都已经脏得如同叫花子。

不!叫花子比他们强多了,叫花子起码不会像他们这样,如同两摊烂泥,摊在地上,摊在泥水里。

叫花子知道睛天捉虱子。

阴天躲雨。

那两个毒瘾发作者的眼神,看上去就像狂犬病发作的病人一般,畏光、畏水、畏风吹草动,因不敢与人对视而变得飘忽不定。

这俩人废了!旁边看热闹的一个老头叹道。

没有人去理他们。

没有人会扶他们。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过路的人,绝大多数无非只是皱着眉头看上两眼,然后匆匆离去而已,像他俩这种沾上了毒品的人,这辈子就算完了!

完了!

看那俩人骨瘦如柴的样子,与布满手臂的那些针孔,估计,不用三年,或者两载,这两个人就会呜呼哀哉一命归西。

马雪莹的叔叔马魁,现在还算早期,但,他正在深一脚浅一脚的,步这两个人的后尘。早晚的事!

曾经。

全州县半边街,曾经有一个小伙子,因为吸食毒品,逼得他老爸把一栋七层的楼都给卖了,没办法,他老爸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独生儿子去死呀!

卖吧!反正早晚都是他的!

他老爸用这一句简单的话,说尽了自己心中无限的痛楚。

与失望。

范云将那片海绵丝扔了,他顺着路往下走,一直走到新华书店旁的彩票点,准备买两注彩票。

那一次,狡猾的范云请唐若替他选号,然后他偷偷地把情书塞进了唐若的包里,当时,唐若替他选的那五注号码里,有一注中了十块钱。

刚好回本。

范云兑奖的时候,看着那组号码,心里想了又想,唉!如果这三个号码,这样选,选这几个,不将中头奖了嘛!

早知道,自己按照这组号码,多买几注好了,为什么感觉那组头奖号码,每一个数字都曾进入到自己的考虑选择范围之内,而自己却没能刚好将它们几个组合到一起呢?

好可惜。

范云看着那七个头奖号码,再看看唐若替他买的彩票,头奖的七个号码,每一个唐若都替他选出来了。

可惜,不在同一注上。

后来范云又买了几次,可惜,屡买屡不中。

屡不中屡买,卖彩票的老板说得好,一个人,如果没有特殊机遇,一辈子也很难赚到五百万,但是根据彩票概率学,如果一个人期期不落的买,一辈子总能中一个五百万。

好吧!范云表示信了。

但是,他现在不买那么多了,每期买十块,他觉得让他经济压力骤然增大了许多,还是改成四块两注吧!

就买两注,守株待兔,守号待大奖,守着老天爷哪天掉个大馅饼,砸在他头上。

范云觉得,自己戒烟,是个英明之举,因为彩票店老板说了,每次花上一包烟钱,搏中了,那可就是五百万。

哈!

五百万,真要中了五百万,范云还不得开心地飞起来。

他要中了五百万。

嗯!

首先扒掉家里的老房子,盖它两栋小洋楼,自己和爸妈住一栋,另一栋给范雨。

然后买辆小汽车,买车前,范云同志还要考个驾照,嗯,跟唐若一起去考,到了驾校,然后装作不认识她,笑嘻嘻看那些学车的男孩子去撩唐若。

“唐若,我教你吧!”这是学车的学弟。

“唐若,你今天真漂亮……”这是学哥。

学了车,他就开车载着唐若,从兴安出发,从桂林出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一个景点一个景点的逛下去。

先去看看云南洱海蓝得让人心跳的水,再去看苍山上的白雪与云朵。

然后去峨眉山的山道上听听郭襄小毛驴嗒嗒的蹄音里,轻轻敲着的,是不是杨过……杨过!

他要带着唐若去看长江,看黄河,去看看敦煌莫高窟里的飞天,哪一个女子捧着的,是人间的灯火。

范云突然觉得要是这样的话,五百万似乎不够花。

因为打完了税,就剩四百万了。

范云有点犯愁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务实一点,自己应该拿出一笔钱来,在灵渠边上买块地,然后修上一栋独门独院的别墅,房子不用太高,三层半就行,小院不必太大,种得下他的葡萄西红柿和唐若的花花草草就可以。

小桥流水的家园。

然后,再到秦皇路上买一个临街的铺子,开一个属于他和唐若的小店,一没有房租的压力,二没有贷款的负担,想什么时候开店营业,就什么时候开;想什么时候关门休息,就什么时候关。

每天他就坐在店子里,拿着画妆盒给唐若画眉。

今天画乖乖女的柳叶眉,明天画大家闺秀的平眉,后天画侠女风的棱角拱形眉,画完了,在唐若腮上扑点粉,低头看一看,问一问她:“好不好看?香不香?”

然后。

唐若就甜甜地笑着亲一亲他。

再然后……

再然后的事情范云还没想好。

但是,现在他首先要买一张彩票。

好吧!范云就买了一张彩票:“老板,照打,买两注!”

买完彩票,范云走到古戏台这儿,看了看戏台前面,没有偷偷坐在这儿歇脚的小贩,他就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过了一座水泥桥,到了第一小学的门口。

这座水泥桥,与王大爷摇摇晃晃地挑着鸭笼子走在上面,吓得鸭子们呱呱叫的那座独木桥,隶属于同一条大沟。

这儿也没有无证小贩,倒是有好几辆“慢慢摇”的驾驶员,将车子停在树荫下,一边眯着眼休息,一边等着从学校里出来的客人。

快到中午放学时间了,再过一会,就会有家境颇富裕的学生,一些出去办事的老师们会来坐这些“慢慢摇的。”

他们停放的位置也挺讲究的。

四辆“慢慢摇”摆成了一字长蛇阵,贴着路边,从学校门口排成一排,最靠近学校那个位置,最好,那辆车,是从学校里出来之人的首乘之选,那个位置,谁来的早是谁的。

等这个位置的车子走了,另外三辆依次向后移动,此时,如果有第四辆车子过来,司机会自动补上最外面的一个空位。

但是。

凡事皆有例外。

也有一些坐车的老师学生从学校里走出来后,没有直接上车,而是走到最外面,摇手招呼刚从远处开过来,准备补位的这辆“慢慢摇”。

这辆“慢慢摇”就会立刻载着客人给自己的好运气,与客人一起走了,“轰,轰轰,”一加油门,车子就去远了。

碰到这种情况,谁也不会说什么,客人想坐谁的车,那是客人的权利。

但是,绝对不能开到最里面来抢客,如果这样的话,另外四个人都会对他不客气的。

别人辛辛苦苦排队,你不能一来就插队。

凡事,得讲个规矩。

以前,这儿就曾经发生过因为有一些开“慢慢摇”的新手楞头青,在这儿抢客,而被另外几名驾驶员围殴到鼻青脸肿的事情。

报了警,民警也不过各打五十大板,伤轻的赔负伤重一些的医药费罢了。

其实倒也不重,都是皮肉之伤,干这一行的,许多都是有家有口的人,心里有数。

都是底层的劳动人民。

范云在第一小学门口站了一下,看了看旁边文具店老板娘摆在门口的那几只装着贴画、小零食、一次性大头笔等玩意的大纸箱子,也没过去管她,小学生马上中午放学了,给她摆一摆算了。

她那个文具店,东西堆得到处都是,笔、本子、篮球排球羽毛球、书包铅笔盒、呼拉圈小黑板……

范云每一次进去,都有一种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

东西太多了,都是些琐碎的小东小西,光是油笔芯都有几十种这多,铅笔也是,什么2b、2hb、原木笔杆、磨尖笔杆……

头大。

难为那些小学生,是怎么在这数以万计的商品中准确找到自己想买的东西的。

更难为老板娘。

她又是如何能将每一样商品都精准的记住摆放位置与它们的价格的?

谜一样的老板娘。

太厉害了。

范云看了一会,没什么事,他就掉头往回走,走过桥后,看到一家卖电器的商场,老板正指挥工人们将两台双开门电冰箱的泡沫包装及纸箱子打开,散落一地。

范云朝老板指了指地上的那些东西,老板笑着点点头,表示明白,他从烟盒中抽出一根烟对着范云扬了扬。

范云摆摆手。

电器老板见范云不要,回手把烟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嗒!”点着了。

说戒就戒。

像这种诱惑,一定要坚决拒绝,范云决定,无论是谁敬给他烟,他都坚决不接、不抽。

他一定要拿出最大的决心,把烟戒掉。

不光是烟,范云决定,从今往后,凡是唐若认为他身上的毛病,凡是唐若发现并指出的关于他的问题,都坚决改之。

对待唐若,他有最大的真心与实意。

范云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一个人的面前。

第48章 梅霖与范雨

范云看到了范雨。

就在中医院旁边,一间小小的理发店门口。

雨霖理发馆。

范云惊讶地发现。

范雨原先一头黑得发亮的头发已经染成了黄毛,其中,两边各有一绺酒红色的,一绺浅蓝色的,在一堆黄毛中,看上去格外醒目。

范雨下身穿着一条宽裤脚的大喇叭裤,蹬着一双尖尖的男式褐色皮鞋,上身穿一件条条花的线衣,外面穿着一件紧身收腰小皮夹克,若是再给他配上一个墨镜的话,形象,就跟郑伊健差不多了。

范雨刚用扫把将一些散落地面上的头发扫到一个角落里。

扫完,从店中走了出来,伸伸懒腰,踢踢腿,范云就走到了他的面前。

这才几天?

范雨前些日子不是还吆五喝六地吵吵着要跟玉成合伙买班车的吗?

怎么现在跑到城里来了?

范雨也看到了范云,他忙笑着对范云道:“哥!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范云“嗯”了一声,向前走了两步,看看店里。

店里,一个脸蛋微微朝下,俯着脖子与上身的女孩子,正准备帮躺椅上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刮胡子。

范云认识她。

这个女孩子居然是梅霖。

梅霖也看到了范云,她腼腼腆腆朝范云一笑,低下头,继续着自己手上的工作。

梅霖拿起工作台上的一只肥皂盒,倒了一点点水进去,然后拿起一把圆形的白毛小刷子来。

她用小刷子蘸着肥皂水,将那个客人的胡子茬仔细地刷了一遍,接着,给剃须刀换了一张新刀片。

范云看着她的手头活,没说话。

范雨也看着。

梅霖左手捺着那个中年男人唇角周围的皮肤,用着暗力将那些松驰的皮肤,朝一个方向拉紧,右手的剃须刀随后跟上。

“噌,噌噌噌……”

梅霖的刮刀在那个男人的下巴上、唇角外不停地跳动着,那个男人紧紧抿着嘴唇,闭着双眼,脸上挂着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梅霖的刀功不错。

割韭菜一样的刀法。

她将剃下来的胡子,在旁边的毛巾上轻轻拭了拭,继续给那个男人刮剩下的部分。

剃须刀如蜻蜓点水般在那个男人的脸上,鼻梁上跳跃着。

她的手艺颇有了几分火候。

刮完脸。

梅霖脚下用力,踩着踏板将躺椅扶正,又看了看镜子里的客人,轻言细语道:“你看这样行吗?”

“嗯!可以了,就这样吧!”

梅霖拿起一块大海绵,又帮那中年男人扫了扫脖子里的碎发,然后解开罩在他身上的白色围裙:“还要不要冲下水?”

那男人左右扭了扭脑袋,一边用手胡搂了两把脖子,一边站起来付钱:“不用了,等下就回家洗澡换衣服了。”

梅霖收了钱:“慢走!”

她转而看了看范云,忙了一阵子,此时才有空跟范云打招呼。

但是,梅霖一下子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称呼范云。

直呼其名吧,不太好。

跟范雨刚才一样,叫范云一声哥吧,又为时尚早。

这话从何说起呢?

老实交待。

交待就交待。

还是那一次。

那一次,她跟着邮政所长夫人到范云他们村子吃酒,后来上范云家相过亲后,她没有相中范云,反倒看中了范雨。

不是范云不好。

而是她觉得跟范雨更有共同的话题。

晚上坐席的时候,范雨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坐在了她的旁边。

范雨不但坐在了她的旁边,还一个劲的帮她拿碗筷,拿杯子,倒饮料,盛辣椒酱……

对了,之前,她还吃了范雨硬塞到她手中的一只桔子。

“这个人!”梅霖看着替自己忙活着的范雨,心里笑了一下。

酒席上,她和范雨聊起来才知道,范雨的岁数居然与她的一样大,两个人是一年的不说,就连生日也在同一个月,上下相差仅仅一天,范雨大她一天。

在这样巨大的缘分面前,之前她对范云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好感又算什么。

所以,当李恭堂老婆与邮政所长夫人问她对范云的印象怎么样时,她摇了摇头,表示自己看不上范云。

当然,她也不能对她们说就在刚才,自己看上了范雨。

这样多不好啊!本来是相哥哥的,却看中了弟弟。

她多么希望她们能够神奇地陡然开窍,瞬间明白了自己的心思,能对自己提一句:那,你觉得范雨怎么样?

可是,李恭堂老板与邮政所长夫人都没有提。

那么,她总不能自己给自己介绍吧?自己把自己介绍给范雨,说自己没看上他哥,却很愿意做他范雨的女朋友。

那多丢人。

由此,她甚至有那么一点点恨李恭堂老婆与邮政所长夫人了,恨她们的不解人意。

不过。

范雨没有让她失望。

吃完了喜酒的第二天,范雨就跑到她上班的理发店来找她了,当时,她正拿着电推剪帮一个男客推头,范雨骨碌碌转着眼珠子就进来了。

刹那间看到范雨的惊喜,让梅霖激动得一推子下去,将客人头顶的头发深深地铲了一大块下去。

这小伙子!

深得妾意。

范雨还故意假装不认识她,他一屁股坐在大镜子前面:“老板,洗头!”

一个腮上长着两点雀斑的小妹就过来,站到范雨的身后:“洗什么洗发水?”

范雨看着镜子里的小妹,头也不回,用手指指旁边的梅霖:“我不用你,我要她洗!”

好!

好!

我给你洗!

梅霖帮那个客人把长碎改了个短碎,她将客人头顶那块被她铲下去一块的头发,用牙剪一下下找齐,最后剪完一看,虽说多少有点差强人意,但好赖也还可以交差。

那个客人倒没怎么在意,他还以为,梅霖就是这个风格,就是这种操作。

他以为梅霖属于那种一眼不合,铲掉一块再说的风格。

梅霖把范云摁在椅子上,给他全套服务了一次。

梅霖先是趁她那个老板娘师父不注意,摁了一把最好的洗发水抹在范雨头上,她一只手拿着水瓶,一只手在范雨头发上揉着泡沫。

范雨嘴角带笑,在镜子里看着她。

那种很坏很坏的笑。

梅霖抿嘴一笑。

梅霖边打泡沫,边替范雨抓着头皮,两把下去,把范雨舒服得骨头都酥了,他眯着眼晴,心里默默帮梅霖打着拍子: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梅霖把范雨抓得飘飘欲仙了。

抓完头发,她又为范雨做了一个头部按摩,梅霖的两只滑溜溜的小手用力捺着范雨头顶上的穴位,舒服,简直不要太舒服。

按了好一会子,她又将双手转至范雨的双耳,用手指挟住了往上一提一拉,再往回一带……

范雨觉得自己的耳朵,真是一对幸福的耳朵。

按过之后。

冲水。

重新坐回来。

梅霖双手握成拳头,指节用力压在范雨的肩井穴上,一股麻酥酥的感觉从范雨的双肩直透头顶,大脑皮层的神经未梢感觉到了一种酣畅淋漓的愉悦。

爽歪歪。

梅霖那个老板娘师父一边替一个女性熟客做着发卷,一边拧着眉毛看了看梅霖,她的表情是在说:有没有必要搞这么久啊?快点搞两下把他打发了,那边还有客人等着剪头发呢!

可是她又不能说,洗头也是客。

她懂什么。

梅霖悄悄地对范雨说:“晚上九点半,我下班。”

懂了。

晚上九点半,范雨准时出现在理发店门口,他冲梅霖招了招手,指指旁边一个大雕塑那里。

梅霖点点头:明白。

终于等到梅霖下班的范雨,毫不客气地就将她裹进了自己的风衣里。

不必客气,客气的都是傻子。

他低着头,一口气在梅霖红红的脸蛋上啃出了许多的牙印子。

两个年轻人抱在一起,谈人生,谈理想,谈未来。

谈了很久很久……

范雨建议梅霖不要再跟着师父干了,出来自己干,这样,不但他可以天天跟梅霖在一起,而且,也自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自己的生意自己说了算。

梅霖本来开始有点犹豫不决,怕亏本,怕冒险,心里没底。

但是她又觉得范雨说得好:就是租个铺子的钱嘛,你这个又不用什么本钱,咱先开个小理发店干着,一边赚钱,一边慢慢添置东西,相信我,一定没问题,真的,铺子我都看好了,也谈过了,就在中医院门口那里,那里离一小、一中都很近,平时过路的人也多,肯定能行。

范雨办事效率很高,他是个实干家。

能行。

范雨的话让梅霖鼓起了勇气,趁热打铁,第二天她就跟师父说了自己想单干的事情。

师父倒是也没说什么,虽然心里十分不痛快,但是梅霖说了,她这个月的工资就不用开了,算是她送给师父的帮工。

那还能说什么。

小鹰长大了,翅膀硬了,终归是要单飞的。

干什么事情都要趁热打铁,范雨说的。

一鼓作气,梅霖与范雨的小理发店就开起来了。

不过,取名字的时候,让范雨与梅霖伤了些脑筋。

范雨拿着纸笔,想了又想,他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代表自己和梅霖今后幸福,万里路上第一站的小理发店名字起好。

他想把两个人的名或姓嵌进去,组合起来。

“唰唰唰。”写好了。

“给你,梅霖,你看看,怎么样?”范雨得意洋洋道。

梅霖接过来看了看,一下子被他气乐了。

梅雨理发店。

雨梅理发店。

雨霖理发店。

霖雨理发店。

都跟雨有关,范雨的潜意识里一定是觉得这个小店距离旁边一家五金杂货铺不远,觉得这块地一定是五行缺水,所以才取出了这么几个名字。

不过,在梅霖自己认真的想了几个什么青春、飞扬、老地方理发店的名字后,决定还是用范雨提供的其中之一。

她慎重考虑了一下,觉得雨霖理发店,听上去还可以,雨霖——雨林,代表客人在这里理过发后,头发就会像热带雨林里的植物一样,很快又长出来了,这样,她不就很快又可以挣这个客人又一次的理发费了吗?

雨霖理发店。

开这个店,范雨并没有投资,他哪里有什么钱。

范雨就回家跟老爸老妈要,老爸觉得范雨的话不靠谱,但老妈相信。

但是当她听说范雨会剪头发的女朋友,居然是上次前来相亲的梅霖时,老妈有点怀疑。

因为李恭堂老婆已经明确跟自己表示过了:“香玉,梅霖那女孩子没同意……”

没同意就没同意吧。

没对上眼呗!

可是,谁能想到梅霖没有看中哥哥,倒看中了弟弟。

当范雨跟老妈一五一十说清楚了事情的经过,他是怎么看上梅霖的,梅霖又是怎么看上他的,他们又是怎么在一起的,他们又是怎么商量开店的,等等,拣重要的跟他妈说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妈高兴地合不拢嘴。

但是。

当范雨提到钱,那就没有了,不是不想给,是真没有,也不是一点没有,而且他妈手头上倒是有一点钱,但是,那是留着过一阵子给房顶换瓦皮用的。

范家房顶上那些二十多年的泥巴做的灰瓦,大多已经不行了。

这个春天里,房顶上已经有许多地方往下渗水,严重的地方甚至开始嘀嘀嗒嗒滴下来了,而他妈不得不找来盆子接着。

范雨好说歹说,见老妈不松口,有点生气:“不给拉倒!”

但是,钱呢?

生气是生不来钱的。

当范雨准备问玉成借点钱时,玉成也挺作难的:“不是我不借给你,范雨,我的钱都是家里的钱,我要用这钱跟你一起买车还可以,我爸我妈绝对同意,但是如果借给你开铺子,他们怎么会拿给我呢,你说是吧,范雨?”

范雨点点头,表示理解。

他倒是打过范云那笔不到两千块钱退伍费的主意,但是范云一直没回村子来。

当范雨把自己还没有借到钱,但是,他准备去找一下他哥借钱的决心表给梅霖时,梅霖笑了。

“不用,开铺子的钱我有,你出人工就可以了!”

“真的?”

范雨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脸上那些一分钟前还因为借不到钱积起的愁云,瞬间就被梅霖的话吹到十万八千里外的爪哇岛上去了。

梅霖笑吟吟看着范雨:“开大的咱们开不起,开这个小的,还是勉强可以的。”

咱们!

天!

梅霖的话让范雨觉得自己简直幸福的要晕过去了。

第49章 为人父母,怎可偏心

两个年轻人就把理发店开起来了。

范雨说了:管它呢,赔了再说。

不光开了理发店,该开的都开了,比如开伙、开工、开心、开盘、开花……

范雨做了梅霖的徒弟兼杂工。

他什么都做。

扫地拖地。

洗碗做饭。

给客人洗头捶背,充当门童迎来送往。

白天他和梅霖一起为客人服务,晚上他为梅霖一个人服务。

范雨的日子过得充实而幸福,体验感良好。

刚才,他还跟梅霖调笑着,说晚上一定要为她好好服务服务。

梅霖看了看范云,笑了笑:“来了,进来吧!”

她什么也没称呼。

应该的。

在范雨没有带着她,将她再一次郑重介绍给老范家的人和村里乡亲之前,她不能随便称呼范云他们什么的,一切得看范雨的。

范雨倒不客气。

他对范云道:“哥,现在梅霖是我女朋友,你认识的,在咱们家……”

明白。

懂了。

范云看到范雨和梅霖在一个店子里,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不尴尬。

范云有了唐若,他不会再喜欢别的女孩子的,要喜欢,早就喜欢上了。

他觉得梅霖跟范雨在一起了,挺好的,两个人一起奋斗,一起开着这个小店,这可是一门很实用的手艺,是足够养家糊口的。

他衷心为范雨高兴。

开这么个店,比风里来雨里去的开什么车强多了,真的,这可是一个旱涝保收的活。

范云大大方方地朝梅霖笑道:“挺好的,你们开店怎么也没告诉家里一声,我和爸爸妈妈都不知道呢!对了,你们开店钱够吗?不够的话跟我说,我给你们想想办法。”

范云的话很亲切,语气,是把梅霖当成自家人的。

梅霖心里一暖:“哥,我们好着呢,你放心吧。”

她没用范雨再介绍,直接对范云叫了声哥。

“哦!那就好,你们办了工商,营业执照了吗?”

“还没呢,这不刚开业嘛,一开始没什么头续,乱糟糟的,这几天才慢慢顺过来……我俩这几天一直没空,没去办,不急,等他们上门催的时候再说。”范雨说道。

范云点点头:“嗯,那倒也是,如果到时候你不知道怎么办手续,就告诉我,我带你去办,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你拿个纸,记一下。”

范雨拿来纸笔,抄下了范云那个尾号168、一路发的电话号码。

范云看看范雨,再看看梅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中,洋溢出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是啊!

一个是自己的亲弟弟,一个是未来的亲弟媳,看到这两个人,他当然会由衷地感到温暖与亲切。

范云亲切的笑容,也感染了范雨与梅霖,三个人一起微微笑着,微笑着,面对这个金色的时代,金色的生活。

梅霖体会到了范云微笑中巨大的善意,以及他给她的血浓于水的,那种亲情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她足以像信任范雨一样信任范云。

是的。

从此,都不是外人,都是一家人了。

范云拒绝了范雨与梅霖挽留自己吃午饭的邀请。

不必了,他还要上班,还要到自己的岗位上去履行职责。

梅霖朝他摇了摇手:“哥,有空你就过来吃饭,让范雨多做一点就有了。”

范云应了:“好的,我知道了。”

范雨也招呼道:“哥,那你晚上过来吃吧,等晚一点,我去买点牛排,咱们吃牛排。”

“不了,改天再说吧,你们忙吧。”范云边说边走出了理发店,朝老广场走过来。

范雨看着范云越走越远的背影,伸出手握住了梅霖的手,然后反过手掌,摩挲着她的手。

梅霖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她却想对范雨说:不用管别人,我,只爱你的。

其实,对于梅霖来说,范雨这个愣小子,给她的爱,太暖了。

真的。

而这些爱,对于范雨来说,都是他认为必须的,因为,他觉得梅霖的命,实在是有点苦呵!

梅霖不是她现在的父母亲生的。

她是抱养的。

她先是被她现在的伯伯,也就是她养父母的亲哥哥抱养了几个月,然后,伯伯与伯母因为某些原因,忽然又不想养她了。

伯伯与伯母当初不愿意再养她的那些原因,如今,因为年代久远与她的长大,早已被人选择性地给遗忘了。

或许有一个人记得。

那就是奶奶,可惜,她也已经于数年前追随爷爷去了地下。

奶奶是伯伯与伯母准备再一次遗弃嗷嗷待哺饿得哇哇直哭的梅霖,历史的见证人。

因为,伯父与伯母不愿养梅霖了,当时,是奶奶站了出来。

奶奶痛斥了自己的长子与儿媳先养后弃的恶劣行为,但是,对日子过得烂成一包的大儿子,却又感到确实无可奈何。

怎么办?

当然不能把梅霖扔了,那可是活生生的一个生命,但是,奶奶也不能自己养梅霖啊!

总不能老了老了,还要给儿女们再捡一个小妹妹养吧?

再说了,谁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于哪天咽气呢?

考虑了又考虑后。

奶奶发挥了她有生之年最后一次家长的作风,她十分硬气地将梅霖指给了在城里当包工头的二儿子。

不然怎么办?

她总不能指给此时尚未成婚的小儿子吧?

可是。

二儿子负担也不轻呵!

本来,二儿子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再加上一个梅霖,那就是一个五口之家,梅霖是抱养的,每一天都离不了奶粉,这笔开销,是要从二儿子一家四口的嘴里夺的。

再说了,二儿子虽然说是个包工头,其实也就是个手下有十来个工人的小包工头,平时,也就是揽点盖房子的打基础,砌片石之类的小活,每个工程下来,他也赚不了多少钱,只不过不用出苦力,轻松一些罢了。

梅霖出生的那个八十年代,又能有多少活给这些进城就上工、回家就下田的农民们干呢?

但是,二儿子还是应了下来。

只因当时,他有一个好老婆,奶奶有一个好儿媳。

于是。

梅霖就由伯伯梅文堂的女儿,变成了包工头梅武堂与他老婆向幼晴的女儿。

就这样,梅霖才有了现在的姓与名。

然后,梅霖才会在这个家庭里一天天长大。

但是,她的长大,却充满了辛酸与泪水。

那是因为。

不知从何开始,不知什么原因,亦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梅霖的大姐梅雪在一次与梅霖的争闹中,脱口而出说梅霖不是向幼晴亲生的,而是抱养的。

之前,这是个秘密,全家人都知道,唯有梅霖自己不知道的秘密。

什么事情都有第一次,泄密也是。

纸终究包不住火。

或许梅雪那时还不知道饭可以随便乱吃,话却不可以乱说,又或者,她认为这句话是攻击妹妹最好的武器。

梅雪的话不是空穴来风,让隐隐已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的梅霖陷入了深深的怀疑,她就开始留心,注意观察,观察向幼晴与梅武堂是怎么对待自己,又是怎么对待大姐梅雪与二姐梅露的。

果然,世间万物皆有迹可循,梅霖发现,向幼晴与梅武堂对待自己,果然与两个姐姐还是不太一样的。

梅霖还因为这个问题找过奶奶,那时,已经病入膏肓的奶奶沉默了许久,终于还是承认了梅霖是抱养的这个事实。

但是奶奶却没有告诉梅霖的亲生父母是谁。

请原谅奶奶吧,原谅她这一点点私心,原谅奶奶不想看着现在这个大儿子养过,二儿子养着的孙女,有朝一日重回亲生父母身边的这点私心。

自家养大了,怎能再给他人夺走?一点机会都不想给。

原谅她没有慧眼,看不到这个可怜的孙女,在二儿子家里被不公平对待的一切。

奶奶亲口承认自己是抱养的这个事实,对梅霖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

奶奶不会骗她的,奶奶说她是被抱来的,那她就一定是被抱来的。

而心已有结的梅霖,就发现了自己与两个姐姐待遇上的不同。

用心发现,必有所见。

无论什么东西,她都要捡姐姐穿旧的,用旧的。

姐妹间因为一些事情闹起来了斗起来了,向幼晴也绝不会像平常人家一样去骂大的,最多,她也就是个两不相帮。

两不相帮,就是偏心。

因为。

大的跟小的争斗,如果家长不出面制止,小的,如何是大的对手?

不得不说,是人就有私心,向幼晴在对待亲生女儿与养女的问题上,确实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而是偏心于自己的亲生女儿,梅雪与梅露。

而向幼晴偏心的结果就是,她渐渐感觉到梅霖明显在跟她作对,她让梅霖这样,梅霖偏要去那样,而一旦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时,她就会动手打梅霖。

当然,她也打过梅雪与梅露,但显然,梅霖挨得打更多一些。

梅霖虽然会因为肉体上的疼痛而流泪,但心中却充满了愤恨与怒火:看!后妈的真面目终于露出来了。

而向幼晴,也自有她的委屈,她认为自己不甘心不情愿地被婆婆压制着养了梅霖后,和丈夫梅武堂对梅霖也还算不错,可是梅霖,却越来越不听话,什么事情都想跟自己对着干。

她有了这种想法,就会对丈夫吹枕边风,吹着吹着,梅武堂也觉得梅霖确实像向幼晴说的那样:抱来的,终归还是别人的,是养不熟的!

两口子有时就会商量梅霖的事情,最后觉得不过是一个抱养的女儿而已,最多到时候赔点嫁妆也就是了,而这时,梅武堂的包工头已经做得有点大了,挣了一些钱了,他也有资格夸大话了——不就是赔点嫁妆吗?小意思。

这时,他们日思夜盼的儿子也早已经读小学五年级了。

如果细究起来。

或许,这一切,都是梅霖少女叛逆的青春期惹出来的吧!

而忙着到处包工应酬的梅武堂与他只读了小学二年级的老婆向幼晴,大概,根本就不知道青春期是什么吧?

梅武堂与向幼晴对梅霖越冷淡,梅霖就越叛逆,梅霖越叛逆,她的养父母对她就越冷淡,梅霖与养父母的关系,一度陷入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而梅雪梅露与弟弟梅长河,对梅霖的态度,也跟着父母一起,她们选择了与父母一队。

这样,全家就把梅霖孤立了。

给你吃,给你喝,但是,对你就是跟我们不一样。

就是有那么一层若有若无的隔膜,换句话说,就是不像小时候那么亲了。

小时候,虽然梅霖穿的是姐姐们的剩衣服,经常被姐姐们欺负,但是,那时她是快乐的。

因为,那时她认为自己是亲生的。

有时候,梅霖就想,大概,他们全家都盼着自己能早一点嫁人吧?这样,他们一家人,就可以对自己眼不见为净了。

想着想着,梅霖就哭了。

哭自己的亲生父母为什么生了自己却不养自己。

怨养父母既然养了自己,为何不能一碗水端平对自己。

是的,向幼晴的水就是没有端平。

这,对梅霖,的确是有些残忍的。

当然,向幼晴只是有差别对待梅霖,毕竟现在是文明社会,她

不会虐待梅霖的,别人不敢保证,起码向幼晴不会。

曾经,向幼晴有时看到听话乖顺时的梅霖,心里也是欢喜的,听着梅霖喊她妈妈,也是有一种爱意想施之梅霖的。

可她不是没有儿女,没有抱养梅霖之前,她本身就有两个女儿了,更何况后来,她还终于给包工头丈夫生出了儿子。她对梅霖这样一个抱来的养女,又能投入多少真正的爱呢?

向幼晴对子女的爱,在掌着一家六张嘴的日夜消磨中,对自己亲生的儿女尚嫌不够分,又能匀多少给梅霖呢?

或许有时,在向幼晴的心里,有那么一个时候,也就是把梅霖当做一个会讲话的小猫小狗养的吧?

当然,若想知道向幼晴的真实想法,恐怕只有亲口问她自己才知道。

梅霖虽然不能把向幼晴的想法掏出来看一看,但是,凡事都有比较,向幼晴与梅武堂两口子对自己怎么样,梅霖心中自然有杆称。

梅霖前天晚上还伏在范雨的怀里,红着眼圈儿道:“……就说我大姐梅雪,学习成绩那么差,可是我爸为了她,帮她花钱砸各种补习班,终于还是帮我大姐砸了个大专文凭出来,大姐毕业了,又到处托关系,走后门,给她安排工作,现在安排在钦州一个事业单位里给她镀金,说是过两年就走走关系把她调回咱们县来……

可是,我呢?从小到大,我爸跟我妈就没管过我什么,我上学的成绩好不好,考试考的怎么样,他们好像根本就无所谓……

……自从我知道了自己是抱来的,真的范雨,我就没心思读书了,后来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我也没复读了,当然,如果我硬要复读,我爸我妈应该还是同意的,但是,我就是自己不想读了,那时候,我就感觉干什么都没劲,真的,范雨……”

第50章 尚文洁的往事

没有血缘的亲情,确实脆弱。

聚起来不易,而要说散,一阵风吹过,或许就散了。

范雨将梅霖搂在怀中,右手手指探进她的发根,轻轻地挠着。

他只觉得自己心中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说出来,来安慰梅霖,可是一下子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说什么。

梅霖亲情上的缺失,只好让他用爱情来弥补了,道理,范雨讲不出来,也讲不清楚,但是决心,他倒是可以向梅霖表的。

他将自己的脸贴在梅霖的脸上,温柔地对她说:“你放心,我会永远对你好的。”

决心挺大。

说的不错。

希望他能一辈子记住这句话。

梅霖抬起头,望着一脸认真的范雨,很感动,她搂着范雨的脖子,在他的嘴巴上亲了一下:“我们家,我奶奶对我最好,每一次我回村子的时候,我奶奶总是从她的瓶瓶罐罐里翻一些好吃的给我……对了,咱们开店的钱,还有一半是奶奶的呢!”

“哦?”范雨看着梅霖,不知她这话从何说起的,奶奶不是已经去世了吗?

梅霖看出了他的疑惑:“有一次,我去看我奶奶,她那时已经病得很厉害了,奶奶给了我一个存折,一对手镯,她嘱咐我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对了,还有两块银元,加一个银币,我把它们藏在家里了,改天拿到咱们租的这个房子来,我还要拿一些衣服。”

梅霖补了一句:“奶奶的钱加上我攒的钱,开这个小店不但足够,还有富余。”

第二天,梅霖果然拎了一只大箱子来了,她把那两块银元递给范雨,范雨放在唇边用力一吹,然后迅速放在耳朵上。

“怎么不叫?梅霖!”

“叫什么?”

“大洋不是用力吹一下,然后马上放在耳朵上,就能听见嗡嗡嗡叫的吗?叫了,才是真的。”

梅霖不懂:“那你吹一下另一个试试?”

“呼!”范雨鼓着腮帮子试了试,摇摇头。

“不叫,这个也不叫!你来试试,梅霖。”

范雨都吹不叫,梅霖更白搭,她摇了摇头:“不叫,没声音。”

“那可能是假的。”范雨把银元扔回箱子,又拿起那枚银币,眯着眼睛仔细看着,只见那枚银币中间,似乎是孙中山大总统,但又似蒋委员长的戎装头像,周边带着民国十七年字样的一排小字。

范云掂了掂:“这个应该是真的,就是小了点,才五毛钱!”

他说得一本正经,似乎他说是真的,就是真的似的。

范云又拾起那一对镯子,合欢花的花纹,黄色镯身。

“可惜了这个,这么好的做工,可惜这对镯子是铜的,如果是一对金的,那可值老了钱了。”

范雨说的。

管它真的假的,这是奶奶留给梅霖的,好好收着就是了,又不靠它们去变现。

再说了,范雨的鉴定眼光,也实在让人值得怀疑。

但他选铺子的眼光还是挺不错的,他选的这个铺子,很好。

这间临街的铺子虽然很小,但是,它后面有一个小小院不说,还有和前面店面一样大的一间房,最关键,院里有个不到两平米的厕所。

这个厕所太重要了,这样,梅霖就不用绕上一圈,走到旁边的中医院里去上那儿的公共厕所了。

还可以在里面洗澡,虽然空间极其狭窄,但是,能洗。

前面开店,后面吃饭睡觉,可以洗衣服,洗澡,虽然窝不大,又是租来的,但是,它可是梅霖为了摆脱那个已经让她没有什么好感的家,从此独立生活,迈出的第一步,这一步,太重要了!

走好了,大风大浪从此亦不惧。

倘若走不好,不但会被奚落耻笑,还会严重打击她的信心。

所以,当梅霖看到兴致勃勃的范雨,指着这个小店与小院与她畅谈未来时,她回应范雨的,理所当然就是热烈的拥抱与亲吻了。

范雨的兴致就是她的信心。

范雨两手扶着她的胯,做贼一样看着店外,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怕什么。

就是要让别人看到,看到我们的爱情,我姗姗来迟却终已来到的幸福——梅霖心中十分骄傲。

这骄傲,全是范雨给的。

梅霖将脸埋在范雨年轻火热的胸膛里,她的手紧紧搂着范雨的腰,手指头一下一下抠着范雨背后的扣子,仿佛想要把从前她命中的那些坏运气统统抠掉。

梅霖觉得,自己长到这么大,从未像今天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不!

爱过一个人!

“老板,剪头发。”

来人了,梅霖脸红红的,有一点点不好意思地推开了范雨。

她拿起围裙,准备给客人围上。

“不,我让他剪!”那个客人一指范雨。

梅霖看看一脸严肃认真的客人,再看看颇有三分尴尬的范雨,咯咯咯笑起来:“他是我的徒弟,才刚跟我学理发的,刚开始学!”

那个客人一脸半信半疑,他仰脸看看范雨:“是么?”

范雨尬笑着点点头。

待梅霖帮那个客人剪完头发,看他走出店门后,她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学着那个客人严肃认真的样子,指着那个客人的后背,绷着脸对范雨道:“不!我让他剪!”

说完,她再也绷不住了,“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范雨怪不好意思的,挠着后脑勺,也跟着她笑了。

…………………………

范云离开了理发店,看到前面一家卖服装的小店门口,挂在架子上如同万国旗一样的围巾、丝巾,怔了一下。

他觉得其中有一条,似乎在哪见过。

想了想。

哦!

范云想起了吃铁板烧时,看到李阳的脖子里系着一条挺好看的丝巾,大红大蓝红蓝相间的花色,也不知道是谁送给她的,还是她自己买的。

跟架子上这条挺像。

他眯着眼睛看了看蔚蓝的天空,白云朵朵,如莲花般绽放。

范云突然觉得鼻子一阵发痒,不由自主打了个喷嚏:啊嚏!

肯定有人在想他。

一定是唐若。

不过,此刻唐若有没有想她,有待当面对质,此时,倒是有一个人正在白话他。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李阳。

李阳正坐在沙发上,跟她老妈尚文洁咭咭呱呱说个不停。

“老妈……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对范云那么冷淡啊?他跟李希刚是战友,铁哥们,你为什么不对他好一点呢?他得罪你了吗?”李阳像个连珠炮一样,向她老妈尚文洁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李阳的问题,也是李希刚与范云的问题。

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呢?

尚文洁没有理女儿,她把手中的电视机遥控器往沙发上一扔,转身去了卧室。

“哎!妈,你不看电视了?”李阳喊道。

“不看了,我躺一会,小睡一会儿。”尚文洁用关门声回答了女儿。

尚文洁把枕头往后面放一放,靠在床头上,她半躺在那里,双眼微闭。

她的身体闲下来了,可是,她的脑子却没闲下来,并且,因为女儿提起了范云,而引发的另一桩往事,一个人的影子,随着她的回忆,变得越来越清晰起来。

一个与范云面貌十分相似的人。

那个人叫范林松。

如果以这个叫做范林松的名字为旁白,在尚文洁飞速倒带的往中选择一个节点的话,无疑就是二十一年前的某个夜晚。

如果再顺着那个夜班的一个电话进行梳理的话,一条不堪往事的脉络就会变得越来越清晰起来。

尚文洁回想着往事,她的双手紧紧抓着床单,多年前的一幕幕往事,重新浮现眼前。

那是她跟希刚与李阳的爸爸,李纪富订婚后,结婚前的一个夏夜。

那时,李纪富还在桂北林场的护林队里上班。

那一晚。

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一颗星星。

外面山风呼啸。

护林队的小木屋里。

灯光闪烁。

白天跟着李纪富上山的尚文洁,正在灯光下躺在床上,羞涩地闭着双眼,李纪富已经将她身上的衣服脱得只剩下了一件粉色内衣和同样粉色的内裤。

而他,一身的腱子肉,让她害羞的不敢睁眼去看。

小屋里,弥漫着一股蚊香与另一种香味掺合在一起让人心跳的气息。

李纪富跪在床上,俯身下去。轻轻低下头来,在尚文洁的脖子上吻了一下。

“喔!”

她的双眼闭得更紧了。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惊起了已做好准备的李纪富和尚文洁。

他赶紧跳到地上。

“喂……啊?……好的,是不是蒋家坪那里……好的,我马上去。”

尚文洁睁开了双眼:“怎么了?”

“蒋家坪那里有人偷树,我得赶紧去。”李纪富一边回答尚文洁的问话,一边飞快地穿好了裤子。

“那你要去多久啊?”尚文洁睁着大眼睛道。

“个把两个小时吧,应该没什么大事,估计也就是蒋家坪或者附斥村子的一两个小毛贼在偷树!”

李纪富飞快地穿好上衣,回身坐在床沿上,弯腰穿鞋。

尚文洁柔软滑腻的手指从他的腰间的衣襟底部插了进去,摸到了他棱角分明的腹肌……

李纪富轻叹一声,长吁了一口气,回身在尚文洁的唇上重重的亲了一下:“等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李纪富提起一杆步枪,检查了一下枪机,弹药,拉开房门,出去了。

临出去前,回身对尚文洁笑了笑:“关好门,等我回来。”

李纪富一边说,一边迈着急促的脚步走远了。

尚文洁从床上跳了下来,从里面插上了门,然后,又躺在了床上。

她没有穿衣服,就那样,穿着三点式的内衣在床上平躺着,躺了一下,顺手拉了床上那条薄毯子搭在身上。

青春驿动而燥热的身体。

不过。

山风呼啸中的夏夜,却还真有点凉呢!

过了一会,门外脚步声又响了起来,“开门,开门。”

尚文洁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飞快下地,拉开了门闩。

她高兴地想:亲爱的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可惜不是他。

门口。

站着一个手持步枪,穿着护林员衣服的男人,但不是李纪富。

而是李纪富下面一个护林点里的另一个护林员——范林松……

尚文洁想着往事,痛苦的一闭眼。

心中默叹一声:当时,自己为什么不穿好衣服?为什么不多问几句是谁然后再开门?为什么自己不拼死挣扎不拼死反抗跟他拼了?

是啊!

当时,范林松看见了全身只穿着三点式内衣,接近一丝不挂的尚文洁,先是愣了一下。

他甚至还挤出了一个笑脸问尚文洁:“李纪富呢?”

“他已经去蒋家坪了……”此时的尚文洁也意识到了自己暴露在另一个男人面前的身体。

她赶紧转身去拿衣服。

晚了!

此时的范林松,盯着尚文洁几乎赤裸的身体,双眼都看直了,他脸上的肌肉甚至因为抽搐,而变得有几分狰狞。

范林松飞速地将手中的枪扔到了门后,关门,插闩。

他从后面猛地抱住了尚文洁,将她一下子扑倒在了床上……

他扯掉了李纪富刚给尚文洁买了不久的粉色内衣……

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人变成了兽。

一切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尚文洁披头散发,满眼是泪,声音嘶哑。

她颤栗着,蜷缩在床角,看上去,就像一只无助的羔羊。

此时。

即使范林松跪在尚文洁的脚下,将自己连扇二十多个嘴巴,半边脸都打肿了,又如何?

即使现在李纪富回来,一枪将范林松崩了,又如何?

抓了范林松坐大牢又如何?

尚文洁扯过毛毯护着自己赤裸的胸口,艰难地指指门口:“你走吧……你不用再打自己了,也不用再保证了,我不会告诉李纪富的。”

是的。

她不会的,她马上就要跟李纪富结婚了,这个时候把这件事告诉了李纪富,对她,对李纪富,甚至包括范林松又有什么好处呢?

如果李纪富知道了,还会要她吗?

即使要她。

难道,真有必要传出去,让别人从此戳她和李纪富的脊梁骨一辈子吗?

难道要让李纪富每每想起这件事,就跟心中扎了一根刺一样吗?

难道要让她从此在别人的有色眼镜下,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吗?

不!

打碎了牙,今天她也只能咽进肚子里了,不仅要咽进肚子里,她还要在范林松走了之后,整理好这间小屋里的一切,不能被李纪富看出一点点蛛丝马迹。

作孽的是范林松,可不是李纪富。

第51章 华华的“高论”

凡事有了一,就很容易有二。

外国著名心理学大师罗丹-罗索曾经说过:……所有剧情与桥段的一再重复,都源于人们内心的软弱与循规蹈矩……

尚文洁痛苦的一闭眼。

往事历历在目。

她原本以为,自己的忍让以及范林松的忏悔能让他与自己同时忘了这件事,并把它带进坟墓。

可是。

范林松反倒利用这件事对她进行了数次胁迫:“不行,反正你还没有结婚,干脆,你不要嫁给李纪富了,嫁给我算了……”

想起往事,尚文洁将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

她实在不该在范林松一次次胁迫下,任他……

每一次她都气得浑身颤抖,用手指着腆着脸的范林松道:“滚!你给我滚,你去死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往事不堪回首。

幸好,没过多久,护林队就解散了,李纪富来了城里,而范林松也没再纠缠自己了。

范林松回老家种地去了。

尚文洁如愿以偿还是嫁给了李纪富。

而后来,据说,范林松几乎是在她与李纪富结婚后没多久,也结婚了。

据当时的一些护林队的同事讲,范林松在新婚当天,还没进洞房,就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了。

谁也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撇下了新娘子,而把自己灌醉。

听到范林松结婚的消息,尚文洁倒是长长松了一口气,她知道,过去那些不堪的往事,将永远成为秘密了。

只是,她觉得十分对不起李纪富,李纪富实在无辜。

但是,她还没有蠢到将这些事告诉李纪富的地步。

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可是。

当范云第一次来她家时,她那尘封多年的记忆就被范云酷肖其父的脸给唤醒了。

太像了。

有时候基因的力量,能强大到让人由衷佩服。

当她有意无意问到范云父亲的名字时,范林松三个字,如同惊雷一般,瞬间在她耳边响起。

范林松。

他是范林松的儿子?

这个小城,确实太小了。

撇开范林松是她的仇人这种极端的话,其实,说范林松是她的仇人也差不多,曾经,范林松还是她的噩梦。

她怎么可能对范林松的儿子持有好感呢?

可能吗?

那个差一点点毁了自己之人的儿子,哪怕让他在她面前多呆上那么几分钟,她都对那张酷似范林松的脸感到厌恶。

十分厌恶。

是的。

厌恶。

而厌恶的理由却又是那样的难以启齿。

所以,当希刚与李阳对她说着范云的好话时,她一句也听不进去,儿女们知道什么啊!

而当希刚质疑她对范云持有太大的偏见时,她也只是淡淡一笑,笑儿子并不知道,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偏见,凭空而来。

而当李纪富也质疑她对范云的态度时,她口中虽然只是跟他胡搅蛮缠,而心中,却觉得李纪富实在可怜。

他什么也不知道。

当然了。

因为开启秘密的钥匙,握在她的手心里。

当然,也包括范林松。

有些秘密,打开就是甜蜜的幸福。

而有一些秘密,却藏着深深地痛苦,绝不可轻易开启。

尚文洁也知道女儿李阳对范云的好感,通过她对范云在自己家里住过那一段日子的冷眼旁观,她也看出来了,范云其实是个守规矩懂礼貌的孩子。

跟当年一副痞子嘴脸的范林松根本不是一种人。

老范家的芝麻棵子上,倒长出了一只大西瓜。

但是,谁叫他是范林松的儿子呢?

而儿子希刚与范云做了战友,还是从新兵连就在一起的战友,外加铁哥们,这一点,谁也不知道,谁也想不到。

她怎么能知道自己的儿子会与范林松的儿子一起入伍,一起在部队中并肩战斗摸爬滚打呢?

她要是能未卜先知,她就不会送儿子去当兵了,

不!她就不会在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开那扇该死的门,放进范林松了。

但是,她一下子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切割儿子与范云友谊,让他们从此互不相识,一别两宽。

所以她就对范云冷冷淡淡。

她希望用自己的态度,减少范云登门的次数,然后,慢慢淡出自己这一家人的视野。

她做得很成功。

范云感受到了她的冷淡与对自己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

他确实在她家里住得很不舒服,所以,一有机会,立刻就搬走了。

范云是个脸皮极薄的人。

如果说现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有人让他毫无尊严的放下自己的脸皮来,那么,除了父母,大概也就只剩下一个唐若了。

范雨与希刚各算半个。

李阳。

她算小半个好了。

至于其他人,谁也不行。

范云并不知道尚文洁与自己的父亲范林松之间的这些事情,老一辈的事情,他怎么可能知道呢?

连他那个出嫁当晚新郎官却喝得烂醉如泥的妈,也不知道。

范云怎么可能窥视到他人的内心世界与秘密呢?

何况。

这个世界上,谁都有一些秘密,包括儿女、父母。

包括马路上那个浑身肮脏满脸污垢的乞丐。

包括那个看上去鹤发童颜似乎很有几分慈眉善目的老头。

包括那个工人、那个农民、那个领导、那个干部、那个学生……

都有秘密。

而对别人秘密一无所知的范云,也从没有过解锁别人秘密的企图,秘密,那是别人的隐私,非至亲至爱者,不可擅入。

甚至,有些秘密根本就是绝密。

除了自己,谁也不能知道。

范云对别人家的秘密不感兴趣,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唐若几点钟能来金灵渠广告公司。

不着急。

唐若接了马雪莹后,一定会来的,不过,此时天色尚早,她还和亲爱的华华走在逛街的路上。

今天早上她才送了马雪莹,章华华的粉色小毛驴就“吱嘎”一声停在了她的面前。

“走,带你去逛街去!”

唐若笑了,这个华华,就好像一个神医一样拿准了自己的脉,自己刚一想她,她就来了。

“轰!轰轰!”

章华华载着唐若,在一些前来送孩子的年轻男家长的目光中,突围出去。

她先是与唐若一起喝了个早茶,一家据说是潮汕人开的饭店,规模不少,老广场与城台路交汇处的那一栋楼上,一二三,三层,巨大的招牌上几个烫金大字:潮州食府。

确实不错。

这里的早茶很有风格。

前来喝早茶的客人说的。

唐若与章华华在二楼大厅坐下来时,听邻桌一个面前摆着公文包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说的。

那个男人抬起戴着硕大金戒指的右手,往后挼了挼遮住了象征他智慧与阅历的宽大额头的那几根散发。

他冲坐在他对面的另一个瘦些的男人道:“卢老板,这家店的早茶很不错的,茶点的味道都很正宗。

跟广州那些什么莲香楼、花园酒店、广州酒家、白天鹅宾馆的早茶味道差不多。

我跟你说卢老板,下次去广州,兄弟一定请你到花园酒店的五星级餐厅里去消费喝茶……”

那个叫做卢老板的就客气着道:“不不不……还是我请你,感谢王老板一直以来的大力关照……”

唐若觉得这俩人挺有意思,人还坐在广西喝早茶,客却已经请到广州去了。

章华华点了一堆好吃的。

她点了豉汁蒸凤爪、肠粉、虾饺、萝卜蒸牛腩,然后又点了两碗皮蛋瘦肉粥。

唐若吃得眉开眼笑。

华华斜靠在椅子上,一手啃着鸡爪,一手捏着汤匙舀着皮蛋瘦肉粥喝着。

华华喝出了起码常在与答应级别的感觉。

喝完早茶,两个女孩子就去了灵渠市场,直接上了三楼,全城最著名的女装零售地——小香港。

小香港就在老广场的正中心位置,何兰芬与梁蓉管辖的地盘上。

整整一层几乎都是卖女装的铺子,每一个铺子,都用大块大块的玻璃隔成一个个方正的铺面。

其中,在一个角落里一排铺面是童装,剩下的则全是女装。

以前,小香港里也有几家男装的,后来不知道因为男人们都特别省布料不怎么需要买衣服,还是什么原因,那些男装店,一家家陆续关门大吉了,有几家垂死挣扎的,也被挤到二楼,跟中老年人服装作伴去了。

于是。

小香港基本上就成了娘子军的天下,女人们购物的天堂。

那些铺子里挂满了衣服,什么颜色质量规格价钱的女装,都有,多得能把一个视觉良好的人眼晴也给看花。

顺便把对方钱包看瘪。

这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的。

每一个店铺,都能将男人钱包里的老人头,变成他们手中五颜六色的购物袋!

唐若挽着章华华的胳膊,顺着台阶刚上来,眼睛就被那些琳琅满目的女装给吸引住了。

其实她跟华华经常来逛的,有时候,一个人也来逛,但逛来逛去,总感觉逛不够。

“妹妹,进来看看,刚到的新货,很漂亮的……”一个年轻的女人招呼着唐若与华华。

这些开店的老板娘,个个眼如刀。

她们用眼睛一瞄,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正的买家、哪些人是逛货!

比如唐若跟华华,一看就像真正的买家。

华华把细链斜肩包递给唐若:“我试试这件衣服,看着挺好看的。”

华华取下衣架上一件褐色窄领收腰加飘带的中长褂,试了试,感觉一般般,又脱了下来:“一般般!”

唐若点点头:“嗯!我也觉得,再试试那件紫色的,我觉得那件紫色还可以,挺配你的。”

试吧!

试了不满意,脱下来继续逛,继续试,穿着好看的衣服,都是试出来的。

唐若与华华一家家走,一家家逛,一家家试。

试过了一件又一件,试过了一家又一家,终于,在一家韩国风的服装铺那儿,华华停了下来。

她看中了一款水洗布的横纹白边黑色长裤,试了试后,抽长的剪裁穿在华华身上,显得她的身姿愈加挺拔,特别是她今天穿了一双高跟鞋,看上去,就像韩剧中的女一号似的。

老板娘都把华华夸成了一朵花,当然,重点还是夸她的衣服。

她一只手紧紧握着看她那样子似乎是源自祖传的一根量衣尺:“妹妹,这条裤子穿在你身上实在是太衬你的气质了,看上去又秀气,又显高……真的,这条裤子质量很好的,水洗布的,你摸摸……”

好吧。

那就买吧。

一番讨价还价后,成交。

买了接着逛,逛来逛去,唐若买了一件米黄色的打底衫,衬得她皮肤白白的,而且很贴身很舒服。

不贵,二十四块钱。

唐若跟华华,一逛就逛了整个上午。

终于,华华逛得开始扭着小蛮腰,轻捶鱼肚小腿了,她出门时,穿了高跟鞋,看上去身条儿抽得倒是极美了,可脚受罪了。

美,可不关脚的事,它只知道现在自己痛的要命。

华华坐在休息区的凳子上,把脚从高跟鞋里褪出来,一踢一甩,鞋子去了一边。

“挤得脚疼!”她对唐若道。

“那你先坐一下,我去买饮料去。”唐若看看表,下午一点零三分。

不知不觉,她和华华在小香港也逛了好几个小时了,有点渴了。

唐若买了两大杯珍珠奶茶。

华华捏着小腿道:“女人啊……”

唐若忙看着她,看她有何高论。

华华接道:“女人啊……以为高跟鞋是来自美丽的使者,其实却不知道,那是男人用来套住女人的工具……”

这话从何说起啊?

唐若笑道:“什么工具?”

华华啜了一口奶茶:“……你觉得我穿高跟鞋的时候,好不好看?”

唐若点点头:“好看!”

华华抬起脚道:“可是你看看这个,看看这个老茧……还有这儿,这儿有一个鸡眼,被我拔掉了,我跟你说唐若,你不穿高跟鞋你不知道,这玩意,穿上了就跟旧社会裹了脚一样,迈不动步,谁穿谁知道!”

唐若笑了:“那你还穿?脱了,扔掉,这儿大把卖鞋的,买双平底鞋穿!”

一边说,一边伸脚把华华的一只高跟鞋给踢了出去,踢到了一只红色塑料垃圾筐旁边。

华华捏了唐若一把,嗔道:“快给我弄回来,这双鞋很贵的……”

唐若咯咯笑着,跑过去,又给她踢了回来。

第52章 买鞋

不过。

唐若的提议也是可以考虑考虑滴!

看鞋子去。

华华伸出左脚,把唐若踢回的那只高跟鞋扒拉到面前。

唐若看着华华的脚,感觉她的脚型很好看,此时,如果站在唐若的位置,恰好从她这个侧面看到华华脚背的话,就会发现华华的脚背有一个上弦月般的美妙弧度,看上去,如同一道起伏的山脉,该隆的地方隆,该陷的地方陷。

华华的脚。

不止能让男人的目光沦陷,亦可让女人的目光为之着迷。

唐若是另一种脚型,她的脚型有点婴儿肥,所以穿高跟鞋的时候,两边有点挤脚。

唐若不爱穿高跟鞋,是有理由的呀!

华华站了起来。

穿上高跟鞋的她,看上去脚踝与腿部的轮廓变得更加美了,被高高的鞋跟拉长的腿部,不但显得十分颀长,而且性感。

华华举手投足之间,都摇曳着晚霞坐爱夜来香的绰绰风姿。

那双高跟鞋,迷一样让华华的两只脚看上去更小了一些。

她的足弓和脚背,曲线十分优美柔和,给她增添了一种女性独特的妩媚与柔情。

那是一种独特的美感。

连唐若都觉得有点着迷了,孰论男人也!

走。

逛鞋去。

华华走得不快,动作与她的性格不相匹配,唐若就想,原来亲爱的华华也是出得厅堂,入得内房的呀!

慢。

不是诗人的潦草一生微微一停,而是他看到了远方,诗一样的女子袅娜娉婷。

这个女子,就是华华了。

她的慢,不是太阳下山时,等待万物的慢,而是春风吹开大地时的慢,是嫩芽徐徐吐绿,与枝条一点抽条时的那个慢,是高跟鞋的鞋跟,清脆地敲在瓷砖与男人们心上嘀嘀嗒嗒的慢。

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

华华与唐若在一家卖运动鞋和休闲鞋的铺子门口停了下来。

“唐若,你看那双鞋,看上去挺漂亮的!”华华指了指鞋架上一双白色红标识的运动鞋。

“嗯!进去看看。”唐若也觉得华华指的那双鞋挺好看的。

“妹妹你的眼光真好,这双鞋,是我这里现在卖得最好的一双。”

那个伶牙俐齿的老板娘一个劲的夸着华华与她的鞋。

“你看看,这个鞋透气性非常好,还软和。

妹妹你看看这个鞋底,弹性好、防滑耐磨,穿在脚上又轻便、又舒服,绝对不挤脚。”

华华褪掉高跟鞋。

眼里全是活的老板娘赶紧扯过旁边一张纸板,垫在华华面前,待华华穿了鞋踩在了纸板上后,老板娘蹲在地上,给华华绑上了鞋带。

打个蝴蝶结。

让春风剪个彩。

她这个服务,如果换成男人来付款买东西,肯定会额外再给她点小费的,太周到细致了。

她甚至还细致到把华华的裤脚给挽了挽,不然,华华的裤脚就扫在地上了。

“怎么样?唐若?”

唐若是华华的总参谋长。

诸如此类的一些什么事情,她必是先征循一下唐若的意见的,如果唐若也觉得她选的东西好,那没说的,可以打包了。

但如果唐若与她意见相左的话,她又会认真的盯着唐若看上两眼:“不好吗?唐若,我觉得还可以啊!……真的,我觉得还行。”

如果此时唐若顺着她说:“还行吧,也不是不好……”那她有百分之五十的购买可能。

如果唐若摇摇头道:“不好,我觉得跟你的气质配不上。”

那她就会将东西放回原处,而对一直跟着她,为她服务的售货员道:“我觉得不太合适,再看一下。”

然后。

然后就走呗,“再看一下”,就是不想买呗。

看来,闺蜜是可以相互影响的,有时,在有些事情上,甚至起关键作用。

感谢闺蜜。

互相陪伴,一路相随。

唐若觉得这双小白鞋挺好看的,秀秀溜溜地,穿在哪个女孩子的脚上,都好看:“嗯,还行,我觉得就是这儿,窄了一点,你觉得呢,华华?”

她不能当着老板娘面夸人家的货吧?

帮华华挑点毛病。

方便杀价。

华华点点头:“嗯,是窄了一点,感觉这儿的做工,收得太急了一点。”

她与唐若指的是脚面最宽处的那道弧。

老板娘一迭声道:“这个款式就是这样的,这样,脚显小,真的,这个地方如果再宽一点,就有点呆头呆脑了。”

华华没说话,她抬起右脚跟,曲膝转身看看后面,然后又转过去看看左边。

这时,铺子外嘻嘻哈哈进来了三四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一个戴着金项链的指着华华脚上的鞋道:“那鞋有没有三十九码的?”

老板娘点头:“有!”

“拿一双来,试一下!”

老板娘去里面鞋架下,翻腾了一阵子:“三十九码的,你试试!”

金项链女人的另一个左腕上戴着一只玉镯的同伴对老板娘喊道:“老板娘,老板娘,架子上那双帆布鞋,有没有三十七码的?”

“有!有!”

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一下了变成了一对三,老板娘就有点管头不顾尾了,她拿出一只内置帆布鞋的白色鞋盒递给玉镯女人,随玉镯女人自己坐在旁边的塑料板凳上,自个捯饬自个去了。

金项链女人的脚,勉强挤进了那双三十九码的鞋,她跟老母鸡下蛋一样,发出一阵“咯咯嘎嘎”的笑声:“太小了,穿不了。”

老板娘偷偷对金项链女人翻了个白眼:太小了,你还不把鞋子脱下来,再穿几下,鞋子都给撑大了。

“不行,不行,太紧了!”金项链女人把她那对富态的脚从鞋子里抽出来。

她的另一位拎着一只四方黄皮小坤包的女伴,把鞋架上一只白色磨砂小羊皮的休闲鞋扔到她面前:“试试这个,这个你应该可以穿!”

唐若看着这三个女人,那个玉镯女人已经穿好了帆布鞋,正站在地上扭来扭去地看,她看到唐若在看自己,对唐若微微笑了一下。

可惜唐若是个女滴!

如果唐若是个男的,玉镯女这一笑,估计魂都被她勾走啦!

金项链把那双小白鞋扔进鞋盒里,她试了试同伴推荐的那只休闲鞋。

不得不说,她那同伴比她还了解她,推荐的鞋子不大不小正合适。

莫非,人们通常都对自己身上的问题毫不自知,而对他人的问题却洞若观火?

金项链女人弯腰低头拂了拂那只休闲鞋的鞋面,又用手摁了摁:“这鞋,感觉还可以,穿着挺舒服的。”

挺舒服,那你就买吧!

那鞋。

就跟一个人的婚姻一样,舒不舒服,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别人的意见与建议,也只能仅供参考。

爱亦然。

外人以为自己站在了上帝视角,对他人那些爱得死去活来,欲生欲死的爱情感觉幼稚的可笑,总以为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可是。

如果把人这一生全部看透,可能到了垂垂老矣之时,一个人才会幡然悔悟,为什么自己,从未拥有过一段撕心裂肺的爱情?

而让自己的人生,在回忆中找不出哪怕一点值得回味的亮点。

所以爱。

请深爱。

像范云爱着唐若,唐若爱上了范云那样爱。

也可以像华华那样,深深地爱着那个来自北京的大男孩。

那个大男孩对她可真好,百依百顺地好。

给她浪漫,给她温暖,让她每天都过得充实美妙,如同梦幻中一般。

所以,当唐若问着一边试鞋子,一边回答她问题的华华:“华华,你再过几天回南宁?”

华华道:“两三天吧!后天,后天回去。”

华华还有点懊悔自己的票为什么买了后天的,而不是明天?

回来玩了一阵子了,也应该回去了,去给她亲爱的北京大男孩洗衣服,做饭,整理家务,然后坐在热气腾腾的饭菜前,一边等他下班回来,一边在他开门的时候撒着娇扑到他的怀里,咬着嘴唇儿娇滴滴地对他说:“亲爱的马亮,我可想死你了!”

那个北京大男孩。

叫马亮。

然后,马亮就会把包往旁边一甩,弯腰俯身,给她来一个大大的公主抱,再亲一亲她的唇与脸,让她银铃般的笑声阳光般撒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唐若点点头:“那你去南宁,要不要带一点咱这边的什么东西挺呢?比如酸豆角,干笋子什么的。”

华华摇摇头:“不带了,上次带的干笋子,还没有吃完,搁在冰箱里都长毛了。”

华华把那双小白鞋脱了下来,穿好自己的高跟鞋对老板娘道:“老板娘,这鞋多少钱一双?”

“75块。”

老板娘可真敢喊价。

不论她喊多少,至少拦腰砍一半再说,这是规矩。

“30块。”

“太少了,不行,卖不了。”老板娘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35块。”华华又加了她五块钱。

还是摇头嫌少。

“40块,卖就卖,不卖算了。”华华道。

仍是不卖。

华华拉着唐若:“走,唐若,咱再到那边逛逛。”她指了指另一边挨成一排的几家卖鞋铺子。

老板娘把那双小白鞋收进鞋盒里,40,开玩笑,不卖,不开张也不卖。

可是。

待华华真的挽着唐若,头也不回走出去了好几步后,老板娘咬着牙,仿佛下了诺大一个决心一样招呼道:“哎,哎哎,那两个妹仔,40就40,卖给你了。”

华华抿嘴一笑。

回头。

成交。

无论买货的,还是卖货的,如果认真起来,还是蛮可爱的。

玩的,就是双方心理的博弈。

给你的价格,如果接近你心中的预期,那么,基本上就可以成交了,至于其它小动作,不过是为有可能继续深入一点的谈判布的迷魂阵罢了!

比如。

刚才卖鞋的老板娘,在华华还价到40时,故意假装收起鞋子的动作。

她当着华华的面,从地上慢慢拾起鞋子的动作,看上去像收回,其实却更接近展示。

不然,她不会故意把那双鞋在华华面前摆了又摆。

怎么样?小丫头?看中了吧?

看中了就不要再拼命压价了,40块可以成交了。

唐若挽着华华,从小香港下来了,她看了看表,现在去接马雪莹还早了一点点,而华华也累了,就对华华道:“华华,要不,今天不逛了吧,你说呢?”

“嗯,不逛了,累死了,下次出来逛街再也不穿高跟鞋了。”华华说到做不到。

她问唐若:“那你去哪里?”

“我去公司。”唐若道。

“好,我送你过去,正好順路,然后我直接回去,晚上我就不陪你玩了,亲爱的。”华华笑道。

晚上她要跟马亮挂长途。

唐若点点头,指指远处:“出发,亲爱的。”

出发,粉色小毛驴!

出发,亲爱的!

出发,这颗坐地日行八万里的蓝色星球!

华华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将唐若送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下,暨新华书店门口。

唐若老远就看到了正在不远处的路边走来走去的范云。

范云也看到了她,激动地朝唐若挥了挥手。

一日不见。

如隔三秋。

华华也看到了范云,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喂!唐若,那个男的是谁?我看他在朝咱们摇手。”

那个男的是谁?

自然是唐若亲爱的范云喽!

唐若笑道:“不认识,八成是看上你这个漂亮妞了吧?”

说完,她从摩托车上跳了下来,顺着楼梯,“噔噔噔噔”上了楼。

华华瞟了瞟越走越近的范云:哼!一个小城管。

在她心里,谁也比不上她的马亮,她上下打量了几眼范云,感觉这个穿着制服的小伙子虽然看上去相貌比她的马亮差那么一大截,不过,还凑合,还行。

她睁着大眼,看着快走到自己面前的范云,倒把范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章华华的性格就是这样的,热情似火,敢爱敢恨。

她跟唐若不一样。

唐若那种温柔似水的性格,才不会像她那样打量别的男人呢!每当有男人的目光落在唐若身上时,她总是轻轻地低着头,最多,就是抿一抿嘴唇,一笑而过。

范云看看楼梯。

唐若早上去了。

他又看看华华,华华的背影,已经随着她那只粉色小毛驴欢快地叫声,一去三四里,又过五六村了。

范云没能跟唐若说上话,心里有些微微的失望,一失望,就想抽烟,他摸了摸裤袋。

没烟。

他不是决定戒烟了么?

范云将手从裤兜里抽出来,有点小失落,他又将手插进了裤兜,如此,反复几个来回。

裤兜心想:兄弟,不必如此,男子汉大豆腐,应该提得起,放得下!

第53章 用脚链系住唐若

好吧!

范云没有跟着唐若上楼,他决定,自己就在楼下守株待兔,反正唐若等阵子就会下来的。

当然,他也不能给新华书店当免费的门童。

走起来。

生命在于运动。

现在范云也像个神医了,也基本上能掐准唐若的脉了。

果然,在他沿着马路又走了一个来回,警告了一个懒懒散散骑着三轮车满大街乱窜的卖烤玉米的老汉,然后又走到新华书店门口后,唐若下来了。

范云笑嘻嘻走到唐若的身边:“等下我过来。”

唐若点点头:“嗯,六点半,别上来太早了。”

“知道,你放心。”范云信誓旦旦地保证着。

他可以把麻烦留给自己,但是坚决不能给唐若制造麻烦。

好舍不得呀!

唐若走了,她去接马雪莹去了,把两眼含情脉脉的范云扔在了原地。

范云低下头,用力踢了一下新华书店门口围着一棵桂花树的大石头条子。

那个石头条子表示严重抗议。

下班了!

范云也下班了。

他这次没钻新华书店了,而是拐到那天夜晚,方科藏在灌木丛后偷听他跟唐若说话的那个小小公园里。

说是公园。

无门无窗。

其实就是铺了几条小石板路,堆了八九堆假山石,种了十来丛灌木树的这么一个公共绿化的小小景点。

园子中间有一只大理石雕刻的酒壶,此时,正有一个身穿红色上衣的姑娘隔着壶身与壶嘴中间的空隙,在给壶身另一边一个一身黑衣服的小伙子倾倒秋波。

一看那个小伙子,就知道他快醉了,不然,他不会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范云不去打扰他们。

君子有成人之美。

范云拐到另一条长满绿油油嫩草的小路上,然后往右一拐,拐过一棵三个人也抱不过来的大银杏树,上了娘娘桥。

娘娘桥畔。

风景如画,走过的那些娘娘们亦如画中人。

范云认为。

如果有哪一位中流砥柱般的大画家愿意耗点时耗点力,创作出一幅灵渠上河图来,想来,也未必比清明上河图差。

如果,用油画的艺术手法揉合进去当今的时代特色,就更好了。

范云跳下桥头,走到渠边。

清泠泠的流水淙淙地淌着,一路向东,仿佛那里,有另一个需要奔赴的故乡。

它会流过无数田园农舍,石闸小汊,向前,再向前,然后,终于来到一处草木深深的堤岸,抵达湘江,纵身而下,汇入那条一往无前的大河。

从此,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拦住它奔腾入海的脚步。

范云蹲下身子,抄了一点水,洗了把脸。

别说,这春天的水,还真有点儿凉呀!

洗了脸,范云在渠边的一个小木亭子里坐了会,木亭的长椅上,坐着两对青年男女,说说笑笑,看他们的样子,有点像情侣,但又不是特别像,范云也看不出来,他只是用眼扫了一下。

那两个女孩子。

呵!

相貌比起唐若,可是大不如呢!

范云心中就有点骄傲。

范云看看表,时间过得真慢,天上的太阳就像被一块大磁石给吸住了一样,半天也不挪一下窝,真慢!

他奈着性子,看着小桥流水,行人木亭,不知不觉想起一首词来。

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呵呵!

范云看了看来回走动的行人,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挂着“在天涯”的那种意境。

那些行人,一个个倒是拎包的拎包,提菜的提菜,脚步匆匆往家中赶。

回家,过他们幸福的小日子。

范云的文青症发作过后,又捱了一会子,看看手机,终于六点半了,应该可以去了。

坐在他对面的那两对,意志力比他坚定,一副不到天荒绝不走,不到地老不分开的模样,时不时你给我抛个眼儿媚的眼神,我给你送个浣溪沙的回呈。

好吧,让他们放肆地去打情、骂俏吧。

范云,要走了。

华灯初上的大街,灯火熣灿,夜风袭袭,范云浑身洋溢着一股说不出的气息。

如果硬要说。

就说是青春好了。

他一口气爬上六楼,六楼金灵渠广告公司餐厅的门开着,里面中间一张桌子上,有两个小伙子正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拿着牙签剔牙。

范云有点懵。

因为他走得有点快,没刹住车,一只脚已经踩到了门槛上。

那两个小伙子看了看他。

范云急中生智,先发制人,他居然冲那两个小伙子点了点头,摇了摇手。

而那两个小伙子,其中的一个,居然也跟他点了点头。

范云转身上了天台。

转身的一刹那,他还看到了唐若的坏笑,嗯!是的,看上去笑得很坏很坏那种。

马雪莹应该也看到他了,不过她倒很乖的,只是看了看范云,并没有说话。

范云上了天台。

站了一下子。

他抬起左腿,蹬着上次那两个装招牌的工人绑绳子的烟囱,吁了一口气。

范云掏出手机,看了看,准备发个短信息给唐若。

她倒先发来了。

嘀嘀,嘀嘀!

“下来吧!”

呵呵!唐若早看到急中生智的他,仓皇上楼了。

进了餐厅,范云冲唐若苦笑道:“吓死我了,不是说六点半吗?怎么都六点三十七了,还有人没走啊?”

唐若笑道:“谁知道他们两个发什么神经,一直边吃饭,边谈业务上的什么事情,下一次,你还是等我给你发了信息再上来吧!”

范云揉了揉鼻子:“你不担心呀!刚才?”

“担心什么?他们又不认识你,又不知道你是谁,就算你进来了,他们也不知道你找谁的。

再说了,我知道你是一定可以糊弄过去的!”唐若倒挺信任范云的应急处理能力。

范云都不相信自己。

她可真敢相信。

范云走近一点,指了指椅子,示意唐若坐下来:“你腿上磕的那儿怎么样了?还疼不疼?”

唐若笑笑:“不怎么疼了,今天我和章华华逛街,走了挺长时间,没感觉到疼。”

“我看看,我再帮你搓点药!”范云把唐若的裤脚挽了上去,看看她小腿迎面骨上那块淤青,似乎还是那么青,并没有散去一丁点儿。

范云伸手轻轻按了按:“疼吗?”

唐若摇摇头。

范云手指用了一点暗力:“疼吗?”

唐若一撤腿,一皱眉:“疼!”

范云忙伸手摩挲了两下:“哎哟,对不起,对不起,我给你再擦点药!”

那就擦吧!

范云像上次一样,蹲下身子。如法炮制,给唐若擦了红花油,他双手发力,搓得唐若受伤的那个位置如同火烫的一般。

范云一口气替唐若搓完:“这样才有效果,这样才能把红花油搓散,让它渗到受伤的地方里面去,多搓几回就好了,没那么快的,效果要一点点来,你放心,明天绝对会好一些的。”

范云不光负责治疗,也负责安慰与解释。

他还负责打包票。

唐若坐着一动不动,任他这个“理疗师傅”给自己治伤。

她伸出手来,敲了敲范云的帽子:“帽子摘了吧!”

范云随手把帽子放到旁边一张桌子上,他从口袋中掏出那条拴着黄澄澄铜仔钱的红绳脚链,对唐若笑道:“今天上午做的,送给你的!”

唐若接到手中看了看:“挺好看,在哪买的?”

“不是买的,这个铜钱是我奶奶给我的,祖传的,你看看,跟金的一样,这条链子才是买的,在秦皇路过去一点点的一个铺子里现编的。”范云解释着。

嗯!

是的,现编的!

连他“祖传”的瞎话也是现编的!

听到祖传二字,唐若果然郑重地又把那枚铜钱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她点点头:“嗯,确实挺好看,颜色挺亮。”

呵!

她和范云简直就是外行中的外行,像这种古钱,没听说磨得亮才好,应该是越有包浆,才越好吧?不过话说回来,古玩文物那一行,水太深,范云与唐若这种毛头小伙子与黄毛丫头,懂什么!

范云看到唐若一本正经的样子,笑了:“逗你玩呢!不是祖传的,那是我在山上挖桔子洞的时候挖的,比祖传的还珍贵!”

唐若轻轻打了他一下,嘟着嘴道:“骗子!”

范云让唐若脱了鞋子,给她把脚链戴上。

傻姑娘,戴上了,就套住你了,一辈子跑不掉了。

据说,很远的东北,大兴安岭与小兴安岭,以及高高的长白山上的那些老参农们,抓人参娃娃的时候,如果找到了人参娃娃,首先,必须要扎一根红绳子上去。

据说,红绳子一扎,人参娃娃就没办法借土遁逃跑啦!

啊哈!

土法子有土效果哦!

唐若温柔地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小伙子,心里,除了美美哒,就剩下美哒哒啦!

餐厅门一响,范云忙从地上站了起来。

唐若把挽起的半截裤管放了下去,起来去开门。

不用看都知道,一定是杨家那两兄弟。

杨峰兴高彩烈提着一只碗口大的甲鱼,走在前面,他朝范云点了点头,直接走到厨房去了:“姐,姐,你看看这个,这个怎么个吃法的?”

马雪莹从桌子前站了起来,她也跟进厨房看甲鱼去了。

杨岭推了推眼镜,冲范云与唐若点点头,小伙子安静,话不多,跟他哥的性格大不一样,他哥说话就爱乍乍呼呼的。

就像现在一样,杨峰在厨房里大声地跟正在热菜的杨姐道:“姐,这个甲鱼,你说清蒸好,还是烧汤好?”

杨姐笑道:“哟……这么小的一只,我看还是给马雪莹养着玩算了!”

马雪莹高兴地小脸绯红,她用力点点头:“真的吗?不骗人?”

杨姐笑道:“真的,不骗你!”

她从杨峰手中接过那只甲鱼,提在半空转悠着看了看,对杨峰道:“给马雪莹算了,太小了,除了壳,没什么肉。”

杨峰看看仰脸看着自己的马雪莹,把甲鱼递给马雪莹:“行,那好吧,那就送给你!”

马雪莹也不害怕,把那只甲鱼提在手中,上看下看。

“别摸,它会咬人的。”杨峰忙道。

那是,别看它小,如果被它咬上一口照样挺疼的。

杨姐对杨峰道:“阳台上有一只四方的塑料渔缸,还是个好的,我去拿来,你到洗手间刷一刷,帮马雪莹把它放进去。”

“行!”

杨姐把渔缸拿来,递给杨峰,马雪莹兴奋地提着那只甲鱼,跟着杨峰去了洗手间。

那只甲鱼此时,方松了一口气:刚才他们,又是清蒸又是炖汤,可吓死人了。

杨姐热好了菜,给马雪莹养甲鱼的鱼缸也已经洗干净了,范云也早就帮唐若的伤擦好药了,先玲也放下书本从房间里出来了,那么,就开饭吧!

马雪莹没吃几口,就去看她的甲鱼去了,唐若挟了一块瘦肉,准备撕一撕给马雪莹去喂她的甲鱼,杨姐道:“那个肉要洗一洗,水里的东西,不能吃盐的!”

唐若也不懂,既然杨姐说水货不能吃盐,那就姑且信之。

她捏着那块肉,去厨房用清水洗了洗,然后撕成一点一点的放在一个小碟子里,递给了马雪莹:“马雪莹,千万不能用手去摸它,一点点扔下去就可以了!”

唐若还不放心,亲自跑到鱼缸那里,给马雪莹做了一个正确投食的示范,这才回到桌上,继续吃饭。

饭桌上,杨峰挟了筷子菜送到口中,他看着杨姐笑道:“姐姐,吃完了饭有事没?”

“没事,干什么?”杨姐道。

“没事就打牌喽,唐若,你们呢?”

他的你们,当然指唐若与范云。

唐若道:“没事。”

“那就好,吃饭,吃完了饭打牌,先玲,你呢?”杨峰问道。

先玲点点头:“好,那就打一会,不要打太久了。”

“行!”杨峰点点头。

他倒是个很有眼色的人,动员组织能力也挺强,不愧是在外面跑业务的人。

主动性好,调动能力好。

吃饭很快,杨姐做的菜,绝对不会让人边吃边犯愁,她做的菜,那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不一会,大家吃完。

先吃不管,后吃捡碗。

还有点放不开自己的范云,吃在了大家的后边,他帮着杨姐把残汤剩饭收拾到厨房里去。

其实。

范云是故意的,因为他发现每一次都是杨姐吃得最慢,都是她在捡碗,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帮她做一点事,不然,这样白吃白喝的,多不好意思。

是。

杨姐是知道他跟唐若的关系。

第54章 妈妈

但是。

范云是一个非常善于照顾别人情绪的人。

因为什么?

因为他当了三年兵,做了两年班长,班长是什么?班长是军中之母呀!

有多少赤子,怀一腔热血挥别父母奔赴他乡,参军入伍,到了部队。

是谁与他们同吃同睡同训练?白天练兵,教动作纠错误;晚上巡铺,掖被角盖衣服?

首先就是班长。

可以说,每一个军人的成长,都离不开班长们的教导,他们如母亲一样,呵护着士兵们,教他们为人处事、砥志笃行。

叠被子、洗衣服、缝缝补补、训练学习、哪一个新兵,不是班长们手把手教出来的啊!

当过班长的人,心思多缜密。

范云觉得,虽然杨峰与杨岭一直跟着杨姐白吃白喝,但是,他们是亲戚,杨姐是他们两兄弟的亲堂姐。

而自己呢?

先玲与杨姐能让自己在她们这儿混饭吃,无非就是看在唐若的面子上。

人应有自知之明。

唐若与先玲可以不用帮杨姐做事,帮,是人情;不帮,是本份。可是自己不一样,自己本就是个混吃的,在这里吃着比外面的快餐店强一百倍,一分钱不用花的饭,如果眼里再没点活,那可就太不应该了。

古人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帮杨姐做点事,算什么。

其实。

这也是范云的厚道。

若是他就是厚着脸皮这样混吃混喝,杨姐也不会说什么,毕竟,杨峰与杨岭混的时间,比范云长多了。

但他们是他们,范云是范云。

范云正在用自己的勤快,赢取这一个小圈子里之人的尊重。

与职业无关,与相貌无关,只与人品有关。

杨姐还是很客气的,她笑着对范云道:“我自己来就可以了,让你帮着收拾,太麻烦你了!”

范云笑道:“不麻烦,早点收拾了,咱们好打牌。”

杨姐道:“辛苦你了,就放在洗碗池里就可以了,晚一点我再洗。”

范云点点头。

而这时,杨峰已经擦干净了桌子,并铺上了报纸:“姐姐,快来了,打牌了……范云,快点!”

他弄这个很积极的。

这帮人打牌打的回数多了,都打出经验来了,也不用每一次拿洗洁精擦桌子了,大概擦干净一下,然后,铺上报纸,干干净净,一点也不用担心桌子上有没擦干净的油弄脏衣服了。

有一次,就把先玲的一件衣服袖子给弄脏了的,心疼得先玲直叹气,事后,她拿洗衣粉搓了又搓,还好,沾在袖口上的油污终于还是被她搓掉了。

当然了,铺报纸这个办法,是范云提出的。

当时,还得到了杨峰的大力表扬:“你这个办法好,免得搞脏衣服。”

不光免得搞脏衣服,打完了直接把扑克牌包在报纸中间一卷,连装也不用再装进牌盒了。

范云喊道:“你们先洗着牌,我洗洗手就来。”

“快点,快点。”杨峰催,唐若与先玲也催。

那就打吧,六个人,两组,仍然是三杨一边,范云带着唐若与先玲一边。

先玲读书还是可以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打牌却不行,她的水平与杨姐一样,基本上没有进步,当然,多少也进步了一点点。

范云觉得先玲与杨姐打牌,依靠的是惯性,而不是脑筋。

惯性让她们该加分加分,该跑牌跑牌,但是,稍微增加一点点难度,就坏了,就开始抓着手中的牌,一张张替它们算命,半天也无法决定先处理哪一张。

就像现在这样。

“快点,先玲,快一点出了……”看到不知道出什么牌好的先玲,杨峰都有点着急了,他曲起右手五指,叩着桌面道。

杨姐也一样,没轮到她的时候,她也催上了:“快点先玲,随便出,随便出两张……”

虽然先玲是跟范云与唐若一伙的,范云与唐若本不应该催她,让她想一想再出,可是。

她也想得太久了。

连先玲的同伙也催她了:“快点……随便出,没事的!”

这样的催促,不必太久,等下又会轮到杨姐身上。

“姐姐!快点出了……”

“杨姐,快点!”

就这样,时间倒也消磨得挺快,一眨眼,就九点多了。

“散了,散了,明天继续。”杨峰把牌一撂。

他们这队又输了。

唐若看看马雪莹,到了这个时候,她也没什么精神了,也不去摆弄她的甲鱼了,而是坐在她的身边,靠在她身上:“姐姐,我们回家吧。”

那就散了吧!

还是那句话,各回各家,各管各娃。

范云与唐若走在后面,马雪莹的渔缸范云帮她搂着,幸亏是个塑料的,不然,等下唐若与马雪莹还真不好拿。

“我送你回去。”范云悄悄地对唐若道。

唐若偷偷地拉了拉他的手,表示:准了!

下楼,范云拦了一个“慢慢摇”,待唐若与马雪莹都上去后,他才上去坐了。

马雪莹坐在中间,被重点保护起来。

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那样子,意思是说你俩不准偷偷地搞什么小动作。

人小鬼大。

“慢慢摇”跑在车稀人少的马路上,成了“快快跑”,居然跑出了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到了马雪莹家那个院子,范云付了车钱,送她们进去。

他有意识地四处看看,没有发现方科。

其实,方科就躲在大院中的那个凉亭的一根柱子后面,现在,他每天晚上都在那里坐着,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跟他玩得比较好的几个小伙子也想拉他去喝个酒什么的,可是他不去,他就在那坐着。

拽你一回两回可以,拽多了就没人拽他了。

他现在心理可能有点问题了,唐若跟范云进进出出,他也不露头出来,说点什么。

又或许,他正在憋什么主意,也不一定。

范云与唐若下车,方科就看到了,他赶忙站起来,闪身躲在凉亭的柱子后面。

范云根本都没往这边看,唐若倒是瞄了两眼,他藏得挺好,唐若没看见。

范云目送唐若上了楼,卧室的灯亮了,才转身离开。

方科气得咬牙切齿从柱子后出来了,现在,换他生气了。

唐若领着马雪莹回到楼上,马桂生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他看着唐若抱着的那只塑料鱼缸问道:“那只甲鱼哪里来的?”

唐若赶紧回答:“杨姐给的。”

唐若有点奇怪,马桂生平时都是在他与唐小兰的卧室里看电视的,今天晚上怎么在客厅看了?

马雪莹也点点头:“杨阿姨送给我养的。”

刚才在路上,唐若就已经跟马雪莹解释好了,虽然这只甲鱼最开始是杨峰的,但是他后来给了杨姐让杨姐做成菜,那么这个甲鱼就是杨姐的了,杨姐最后却没有把它做成菜,而是送给了马雪莹,那么,这只甲鱼就等于是杨姐送给马雪莹的。

唐若问马雪莹:“听懂了吗?”

范云扑哧一下笑了。

马雪莹摇摇头。

听懂才怪,太饶了。

“姐姐,我就说是杨阿姨给的!”马雪莹睁着大眼睛道。

行吧,听没听懂的,过程不重要,结果重要。

马桂生也没再问了,八成他以为是杨姐买了做菜的,被马雪莹给要回来了。

他继续看他的电视,电视剧马上完了,最后一节。

唐若把那个鱼缸放好,进了房间找好马雪莹的睡衣,以及明天早上起床穿的衣服,外加一套中午换的衣服放在床上。

她又帮马雪莹把鞋子脱掉,换了一双拖鞋。

然后,唐若进了洗澡间,将一只大塑料盆子里放好温水,试了试,水温刚好:“马雪莹,快来洗澡澡了。”

马雪莹提提踏踏从房中跑了出来。

此时,马桂生也关了电视,进了他的房间。

唐若替她洗了洗头发,马雪莹爱出汗,特别是中午睡醒了觉,一身汗,所以唐若每天都要帮她带一身衣服,中午好让马雪莹幼儿园的生活老师帮她换。

帮马雪莹洗完头发,洗完澡,唐若又拿着吹风桶给她把头发吹干:“马雪莹,你就在床上玩,不准下来了,听到没?我去洗个澡澡,马上就来。”

马雪莹用力地点点头,玩她的布娃娃去了。

唐若自己洗了个澡。

快洗完的时候,门把手响了一下,她赶紧收拾好,穿好衣服出来了。

她以为马雪莹要上厕所。

马雪莹正在房间里玩布娃娃,唐若问道:“马雪莹,你是不是要上厕所?”

马雪莹摇摇头:“没有,我没有尿。”

马雪莹没上厕所,那谁动的门把手?

唐若感觉有点奇怪。

她想:“莫非是马桂生急着要用厕所?”

唐若摇摇头,应该不是的,马桂生的房间门都没有响过,他那个房间的门,开门的时候会响的。

那是谁?

唐若关上了门,在里面反锁了,她躺下来问马雪莹道:“马雪莹,刚才你真没上厕所?你真的没有尿尿?”

马雪莹匍到她身边,悄悄地道:“姐姐,是叔叔,叔叔刚才在拉门,他还往里面看了一下。”

哦!

原来马魁今晚上没出去鬼混了,今晚在家,怪不得马桂生不去他的房间看电视,而是在客厅看了。

唐若搂过来马雪莹,把她抱在怀里,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马雪莹,你还看到什么了?你叔叔还做什么了?”

“没做什么了,他就走了……”马雪莹搂了搂唐若。

“嗯!我们睡觉吧,关灯,睡觉。”唐若打开床头上的小夜灯。

“我去关,我去关……”马雪莹抢着去把房间的大灯关了。

大灯关了。

小夜灯橘黄色的灯光照着这个小小的房间,唐若搂着马雪莹,一边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一边给她讲着故事:“从前,有一只小黑兔和一只小白兔,他们都喜欢吃萝卜,夏天来的时候,兔爷爷给了他们每个人一包萝卜的种子……”

唐若轻轻地拍着马雪莹,温柔地给她讲着故事,不一会儿,马雪莹就睡着了。

马雪莹脸上甜甜地笑着,不知道,她在睡梦中有没有梦到她远在上海的妈妈。

而当唐若这样哄着马雪莹时,不知道有没有想到她自己的妈妈。

她的妈妈,是不是在她小的时候,也是这样温柔地把她抱在怀中,轻轻地讲着故事给她听,哄着她一点点睡去。

她的妈妈,是不是像唐若对马雪莹这样,每天带着她,陪着她,哄着她。

天下的孩子啊!

天下的妈妈呀!

如果可以,请一定要在孩子小的时候多陪陪她,照顾她,不要离她太远了。

要让她知道,你是这个世上她最重要的亲人,比起这相依为命,比起这短短的人生,什么,才是你最想要的啊!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现代诗诗人曾经这样写道:

我不信神

不信佛

不信所有试图使我相信的一切

甚至,我都不信黑夜

可是

当我看着圣洁的玛丽亚

抱着耶稣时

刹那间就信了

母亲

那时

也一定这样紧紧抱过我

……

一夜过去,又是晴天。

第二天唐若送过了马雪莹后,就直接来了公司,今天也没什么事,就到公司前台看看,帮前台的先玲她们做点事。

先玲今天也挺清闲,没什么大事,此时正矮在前台里面,跟湘琴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

唐若猫着腰,轻手轻脚走过去,一拍台面。

“啪!”

吓了先玲跟湘琴一跳。

“唐若,你干嘛呀!吓死我了。”湘琴娇嗔道。

湘琴仰起她那张标志性的圆圆的苹果脸,拿起一把长长的塑料尺子,轻轻地敲了唐若一下。

唐若咯咯笑着,然后一板脸:“检查工作,先玲,昨天让你准备的旅行社资料准备好了吗?……你,你还有脸笑,徐湘琴,早就跟你说要订票,订票,订了吗?啊!”

她一本正经学着唐小英。

先玲一下子笑得差点把手中的杯子给扔了,湘琴伏在桌子上,笑成了一只秋风枝头的红苹果。

唐小英此时从她的办公室里出来了:“……徐湘琴,订票,订了吗?啊?”

“订了,主任!”

这下轮到唐若笑了,看到徐湘琴绷着脸忍着笑,从台后站起来规规矩矩回答唐小英的模样,唐若笑得花枝乱颤。

唐小英看到唐若在前台,朝唐若笑道:“唐若啊!来一下我的办公室。”

唐若这道:“哎!主任,就来。”

唐若朝先玲与湘琴扮个鬼脸,走了。

徐湘琴叹道:“唉!姓唐的就是姓唐的,就是比姓徐的待遇好!”

第55章 生活无非我哄你,你哄哄我

先玲放下水杯。

“干活,干活!”她把桌子上的台历拿过来,看着上面用红笔打了圈的那些日期,仔细研究着一天乃至几天,甚至当月的工作计划。

湘琴弹了弹右手的指甲:“哎!先玲,昨天我看到花荷路口那儿新开了一家美甲店,等下午下了班,我们要不要一起去做个指甲?”

先玲摇摇头:“不去!”

“没劲!”湘琴又匍回桌子上了。

先玲看看唐若。

此时,唐若已经进了唐小英的办公室。

唐小英笑眯眯对唐若道:“唐若,下午马雪莹的家长会,我就不去了,我有事,还是你去吧,等开完了,晚上记得给唐小兰打个电话,啊!”

唐若点点头:“嗯!好的主任。”

不去就不去呗!马雪莹的家长会,十回有八回都是唐若给她去开的。

唐若不去谁去?

马雪莹是她带的,有什么情况都是她第一时间跟老师沟通,有时候,早上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的时候还好好的,下午,突然马雪莹就发起烧来,这时候,还不是唐若去找医生买药,买好,然后送到幼儿园,听老师跟她讲马雪莹怎么样啦,发烧得厉不厉害啦,已经量过体温计啦什么的。

反正,带小孩的这些琐碎的事,基本上都是唐若干的。

唐小兰这个妈很好当,远在上海,想回来就回来一下,回来干嘛?

无非花钱呗!带着马雪莹买东买西,当然,也给唐若买,这一点,她不小气,买了东西就去吃大餐,什么好吃吃什么,小城里那些著名的酒店饭店,差不多都被她们吃遍了。

但是,唐小兰很少带马桂生。

唐若记忆中的马桂生与唐小兰好像只一起吃过那么两三回饭,他们两口子,吃饭的时候也不说话,不像那些久别胜新婚的夫妻一样,两口子分开了一段时间,终于在一起了,就会咭咭呱呱聊个不停,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的那样。

唐小兰与马桂生聊。

不存在的。

各吃各的,吃完了,如果唐小兰还想带着马雪莹逛一逛街,带她去游乐园玩玩摇摇车、游戏机什么的,马桂生都是不去的,他就一个人先走了。

不去就不去。

唐小兰也不在乎马桂生。

她会拉着马雪莹的手:“走,马雪莹,唐若,咱们去玩。”

唐小兰在女儿身上,很舍得花钱。

她带马雪莹去游乐场玩,绝不会像有些家长一样,只是带着孩子进游乐场蹭玩。

有些家长,带着孩子进来后,把孩子往那个堆满五颜六色塑料球的滑滑梯池里一放,就不管了。

随孩子在里面玩呗,免费的。

唐小兰不。

唐小兰会买很多币给马雪莹和唐若玩,一块钱两个的币,别人都是五个、十个的买,她不,她端着一个小塑料筐,成筐买。

马雪莹很喜欢抓娃娃。

唐若也喜欢抓。

马雪莹每次去游乐场,抓娃娃是她必玩的项目,投进币去,马雪莹的小手抓着摇杆,她会小脸绷得紧紧地,紧张地盯着随着她的操作不断移动的机械爪,当她瞄准了下面的一只双眼眯成一条缝的流氓兔娃娃,或者一只黄色小狗熊时,她就会一按开关,机械爪慢慢下去,抓在了娃娃身上,稍有停顿,然后缓缓升起,向漏室移动过来……

不过,十爪九空。

马雪莹毕竟太小了,她的判断力还有待提高,每一次不是机械爪子放晚了,就是放偏了,导致下面的娃娃要不抓不住,要不在回收的过程中因为时机不对,而被机械爪又抖落了。

她不服输。

抓不住就继续,非要抓到为止,确实,最后确实因为瞎猫碰上死耗子地抓到了一只。

“姐姐姐姐,妈妈,你看,我抓到了一只。”马雪莹就会高兴地叫起来。

唐小兰抱着双臂,笑着看着女儿,开心就好。

马雪莹开心,唐若也开心,唐若会笑着鼓励马雪莹:“马雪莹真棒,姐姐帮你把娃娃拿出来好不好?”

“不,我自己拿!”马雪莹认真地道。

唐小兰与唐若看到她那副认真的样子,同时笑了起来。

确实好笑。

每一次马雪莹抓娃娃用掉的币钱,都能买一堆娃娃了。

唐若用掉的币钱,能买半堆。

有时候,马雪莹抓娃娃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大人与小孩站在她的旁边看她抓,那些看马雪莹抓的小孩,脸上的表情大多和马雪莹一样紧张,也和她一样,紧紧抿着嘴唇,两眼死死地盯着那只不断移动的机械爪……移动,移动,抓上了,回来,回来……

噢!

又掉了。

有一回,有一个小男孩看得太入迷了,当马雪莹没来得及收入漏室的那只娃娃掉在隔板上弹了两下,最后,终于还是又掉落它的伙伴中间时,那个小男孩十分懊恼,他激动地用力一拍自己的脑门。

“啪!”

除了抓娃娃,马雪莹还喜欢玩开车。

什么车都喜欢玩,她不光自己玩,还要拉着唐若跟她一起玩。

当她与唐若选好了各自的车辆后,马雪莹紧紧握着方向盘,小屁股因为紧张也离开了座位,她太小了,脚够着了油门踏板,屁股就够不到板凳了,于是,她就站着跟唐若比赛。

站着开车的马雪莹小司机,应该是拼不过坐着的唐若的吧?

恰恰相反。

唐若十回,有八回都会输在马雪莹的手里。

玩游戏,有时候,天赋比年龄更加重要,别看唐若比马雪莹大十来岁,可是开车,她,不行!

有时候唐若认真起来了,也会全神贯注跟马雪莹好好赛上一场,认真也不行,小小的马雪莹能从技术上碾压唐若。

她会在两个人的车子并肩而行的时候,突然加速冲到唐若的前面,逼得唐若猛打方向,直接冲到了隔离带上。

还好,电玩里面的隔离带,也是能在上面开车的。

不得不说,马雪莹还是蛮有那么一点点狡猾狡猾的。

马雪莹的飘移也玩得比唐若溜。

唐若常常飘着飘着,车子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我是谁?

我在哪?

我在干什么?

马雪莹的飘移就溜多了,只见她两只小手紧紧抓着方向盘,死死盯着屏幕上的车子,急速地把车子往右边的s形弯道边缘靠过去,等车子即将到达弯道的中心点时,再迅速往回把方向打回来。

马雪莹那辆海蓝色的赛车,后轮胎在地面上擦出一道长长的焰火般的火花,“嗖”的一下,就将唐若的红车子远远甩在了身后。

第一名,马雪莹。

第二名,机器人。

第三名……

第十名,唐若。

但是。

如果是打地鼠,马雪莹就不行了。

她与唐若一起拿着小皮锤,看着屏幕上的那些偷玉米,偷西瓜的小地鼠一边拉着果实逃离,一边鬼鬼祟祟东张西望时,两个人就一通猛捶,“咚咚咚”!

一开始两个人还捶得挺欢,捶着捶着就不行了,胳膊也酸了,手也震麻了。

这时候,马雪莹就不玩了,她把小皮锤往唐小兰的手中一塞:“妈妈,你打,给你打。”

唐小兰就接过女儿递过来的小皮锤,与唐若将那些偷粮食的老鼠又一通捶。

捶中一只,“吱”地叫一声,飞走了,再捶一只,又“吱”一声。

捶那只嘴里叼着烟斗,头上戴着瓜皮帽,穿着金钱帮的衣服的鼠王时,要格外用力,那只鼠王很嚣张,一边抽着烟一边在屏幕上游来逛去,从西逛到东,从东逛到西,似乎唐若与唐小兰雨点一样落到它身上的锤子,只是给它挠痒痒一样,屏幕上面它那根血条,似乎也长得可以给她们任意捶一样。

我再溜达一会,你们随便捶。

加币。

再加。

不加够币续够时间,不把这只嚣张的老鼠精捶扁,不算完。

终于,老鼠精还是不如唐若与唐小兰这两个人民币玩家厉害,终于被她们两个人捶得血条见底,“吱”的一声,飞走了。

游戏机底下,立刻“哗啦哗啦”吐出长长的一串游乐票出来。

可以到服务台换东西。

反正。

每一次唐小兰回来的时候,都是马雪莹与唐若大大改善生活,体验生活的时候。

除了带马雪莹与唐若玩,唐小兰还会带她俩去买东西。

衣服、鞋子,马雪莹的书包,有两只小耳朵一拉就会呼扇呼扇直动的小黄狗帽子,只要马雪莹要,一般唐小兰都会给女儿买。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她久不在马雪莹身边,而弥补给女儿的爱呢?

她也帮唐若买。

有一回,帮唐若买了一双很漂亮的黑色浅跟的低腰小牛皮鞋,穿在唐若的脚上,特气派。

唐小英曾说过唐小兰:“哎,我说唐小兰,你干嘛要给唐若买那么好的衣服鞋子什么的,有必要吗?她不就是帮你带带马雪莹吗?”

唐小兰很认真地对唐小英道:“有必要,因为,每天都是唐若去接送马雪莹,我必须要给她也多买一些好看的衣服,让她穿好一点。

免得她穿得不好,被幼儿园的其他家长看到了,指指点点,连带我们马雪莹也看不起。

那个幼儿园都是些什么人的孩子?非富即贵呀!”

唐小英也不能再说什么,她就是感觉,有时候,自己的妹妹对唐若太好了。

唐若也说不清唐小兰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只觉得,唐小兰是个好的时候能好死人,凶的时候也能凶死人的那么一个女人。

唐若见唐小英说了她不去给马雪莹开家长会了,唐若也没再说什么。

反正,马雪莹的家长会,都是自己去开的,前几天她告诉唐小英这事,只是尊重一下唐小英。

另外,也不能让唐小英挑自己的理,毕竟,唐小兰也说过,无论马雪莹的什么事,都可以告诉唐小英。

马雪莹跟她这个孀居的大姨妈,虽然相处的也还不错,但是,比起唐若,那还是差着一截呢,如果今天她看到唐若没来,而是唐小英来给自己开家长会的,她也未必就十分欢喜。

她这个唐小英大姨,性格还是蛮古怪的。

情有可原。

自从唐小英男人车祸死了以后,连带她肚子里的宝宝也没了,唐小英的日子,过得说不出来的一种味道。

可以理解。

唐小英不会哄小孩,又或者说,她没那个耐心哄小孩,她不能像唐若那样,长时间地陪着马雪莹玩这个玩那个,有的时候,马雪莹玩积木,一玩就玩一两个小时,拆了堆,堆了拆,小孩子,也玩不出什么花样,反正就是翻来覆去摆弄那些塑料块。

这时候,唐若就会和马雪莹一起玩,教她怎么搭桥、盖屋,这个圆形的可以怎么摆,那个方形的可以怎么摆,她都会不厌其烦地教马雪莹。

唐小英不行,她陪马雪莹玩的时候,保持不了三分钟的热度,一开始那三下子还可以,还可以和马雪莹面对面坐了,玩上一会。

可是。

她受不了马雪莹反来覆去的重复,马雪莹能和一堆不会讲话的塑料玩具玩上一个下午,她,成吗?

不成!

别说是她,唐小兰也不成。

但是,唐若行。

唐小兰并不会深究其因,找一找为什么大人与小孩子很难玩到一起去的原因。

或许她与唐小英都不知道,生活无非就是我哄你,你哄我,哄着哄着,就一起变老了。

又或者,她与唐小英都知道,但是,却天生的不愿妥协,不愿与周围的人妥协,有时候,甚至连亲人也不愿与之妥协。

对唐小英,唐小兰固守着一定的成见。

“独居久了,人的脾气就会变古怪一些的”,这话,是她亲妹妹唐小兰说的。

唐小英还是挺古怪的。

别看唐小英对唐若一天到晚笑眯眯地,可是,先玲与湘琴她们还是挺怕她的,她平时虽然笑眯眯地一团和气,可是,翻起脸训起人来,也是可是让先玲与湘琴站在她面前大气也不敢出的。

“翻脸比翻书不快!”湘琴气鼓鼓道。

“谁?”先玲抬头看看湘琴。

“还有谁,唐小英呗!”

唐小英自有她的道理:该宽的时候宽,该严的时候也要严,不然的话,手下这帮人谁还会听话,管理管理,先管后理,先管过来,慢慢梳理。

也可以说成,先管了,再修理。

唐若出了唐小兰的办公室,在她门外停了一下。

第56章 我爱你,亲爱的

唐若本来还有个事要跟唐小英说的,可是刚才说到马雪莹家长会的事,她一下子又忘了。

唐若在唐小英门口站了一下,没想起来,她就没再想了。

想起来再说。

有时候真是这样,明明心里记着一件事,可被其它的事情一给分心,就又忘了。

就跟提笔忘字一样。

唐若又回到前台,湘琴一个人在,没看到先玲。

“先玲呢?湘琴。”唐若问道。

湘琴指指天花板。

明白了,先玲去六楼饭堂了,应该是去报中午就餐的人数去了,确切点说,应该是上去偷吃加偷懒去了。

本来打个电话就可以的事,何必亲自上去跑一趟。

爬楼梯不嫌累啊!

唐若笑呵呵凑到湘琴身边,伸出春葱样的一双手,给匍在那儿的湘琴捏了捏肩膀:“小琴琴,你先在这里坚守岗位,我上去看看上面有什么好吃的,等我!”

湘琴舒服地一下子挺直了腰,她摇了摇头,调皮地马尾辫扫在唐若的手背上。

痒痒的。

唐若揪了揪她的小辫子:“等我。”

作为回敬,湘琴顺手捏了捏唐若的腰,捏得唐若“扑哧”一笑。

唐若上了六楼。

先玲果然在偷吃。

今天中午,杨姐买了不少小颗小颗的那种红色的小西红柿,也就是圣女果,做为中午的水果,唐若上去的时候,先玲正准备将一颗果子消灭。

“干嘛呢?”唐若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先玲挑了挑眉毛:“没干嘛,吃东西,快来唐若,这个果子不错,没什么渣,过来,喂你一个。”

唐若鼓了鼓腮帮。

“来!”先玲将一颗洗好的圣女果喂进唐若嘴巴。

确实不错,确实是酸酸甜甜,没有什么渣。

唐若自己挑着看上去顺眼的,一口气吃了五六颗,她刚才上来的时候,本来是想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拿一点给湘琴的,现在,她突然又改了主意。

“先玲,你下去的时候,给湘琴拿几颗呀!”

“嗯!知道,知道,你放心。”先玲一边答应着,一边去厨房拿了一只小玻璃碗,装了十来颗,下楼去了。

唐若进了厨房,杨姐正围着一件海天酱油的广告围裙,在案板上剁排骨。

唐若笑道:“杨姐,今天中午炖排骨呀?”

杨姐答道:“不炖,我等下做一个粉蒸排骨,太大块了,改下刀。”

“哦!那好吧。”

唐若从厨房冰箱上扯了一只保鲜袋,然后将洗干净的圣女果装了十来粒进去,又扯了一点纸巾拭干净水,揣进了自己的上衣侧兜里。

她走下楼梯,也没去前台,直接下了楼。

出了门口,左右看看。

没看到范云。

唐若朝汽车站方向走了上去,走过一点上坡路的时候,看见了正站在路边跟一个老头说着什么的范云。

范云也看到了她。

唐若走到一棵挺大的梧桐树下停了下来,朝范云招了招手。

范云哪还管什么老头不老头的,他趁着一辆红色“慢慢摇”开过去,几辆摩托车还没过来的空当,快步走了过来。

范云笑嘻嘻道:“怎么了?想我了?”

唐若微微一笑。

是!

不但想起你了,还给你带了一点好吃的。

唐若歪着头,笑吟吟看着范云,她从口袋里掏出果子:“这个小西红柿可好吃了,你尝尝,都洗干净了的。”

范云接过来,掂了一颗送进嘴巴。

确实不错。

范云握了握唐若的手,又软又细腻,当他看到旁边有人过路时,赶紧又松开了。

唐若用尖尖的指甲儿戳了戳他的手背。

“走了,我们今天中午吃排骨,可惜了,你吃不上。”唐若惋惜地对范云道。

范云笑道:“只要每天看看你,我就开心地不得了,吃什么都没关系,等下我中午,约同事一起解决好了。”

唐若点点头:“那好吧,那我走啦,晚上我发信息给你。”

范云“嗯”了一声。

他本来想跟着唐若往下面走几步,送她走到坡下,但是想了想,又忍住了,虽然范云心里十分舍不得,但是,还是要顾忌影响的,如果被唐若公司的人看到了,就不太好了。

唐若快走下小坡时,回头看了一眼,范云还傻傻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她抿嘴一笑。

傻!

等看不见唐若的背影了,范云把袋子里的圣女果又抓了几颗出来。

真甜。

他一口气将那些小西红柿全都消灭了。

范云掏出手机来,发了条信息给唐若。

——小西红柿真好吃,特别甜,甜到心里了。范云。

——好吃明天又给你拿。唐若。

——你真好,宝贝。范云。

唐若半天没回他信息。

范云一会把手机屏幕掐亮一下,一会掐亮一下,起码把电池电量耗去了一格半后,唐若回信息了。

——刚才有事去了,我爱你,亲爱的。唐若。

范云等来等去,等得心急如焚的时候,看到了唐若的这条短信息,简直就跟三岁的孩子终于抢到了最心爱的玩具一样,呵呵呵呵笑了起来。

——我也爱你。范云一边傻笑,一边秒回了。

——谢谢你范云,谢谢你叫我宝贝,谢谢你爱我。唐若。

应该的,必须的,只要唐若愿意听,范云就愿意说,如果说十遍不够多,那就说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

看着唐若甜甜的话,范云挺胸抬头,把巡查走出了一种检阅的感觉。

远远的,人民政府的办公楼里,上次给杨宗玮挂过电话,表扬过他们的那位领导,站在窗口边看着范云点了点头:“小伙子真不错,有我当年那股子精神劲儿。”

范云走到了汽车站路口。

这时,一辆“慢慢摇”正从西面的远处快速驶来,看样子,是准备从东西走向的马路往右拐到南北走向的城台路上来。

也就是要经过范云所站位置的拐角方向。

此时,那辆“慢慢摇”后面,突然有一辆面包车以更快的速度超过了“慢慢摇”,此时双车已到路口。

那辆面包车突然向右一拐,准备拐入城台路,而行驶在内侧的“慢慢摇”因那台面包车的突然超车转弯被逼得无路可走,只好拧着车把跟面包车一起转弯。

三轮车“慢慢摇”突然转弯,是很容易翻车的。

这辆“慢慢摇”就差一点点翻了,它因为转弯过快整个车身往右猛的一斜,然后慌手慌脚的司机又猛地把车把往左一扭。

“慢慢摇”又猛地往左一斜。

矫枉过正的“慢慢摇”一下子倒在了面包车的车身上。

一阵刺耳的铁与铁磨擦的声音。

“慢慢摇”雨棚上面的角钢贴着面包车的上方车身,划了长长的一条凹槽。

神奇的是,看着必翻不可的“慢慢摇”,因为靠在了面包车上,车身找到了支撑点,没有翻倒,而是摆了两下后,停了下来。

“慢慢摇”上的两个年轻的女孩子乘客,以及那个三十来岁的男司机,吓得脸都白了。

那两个女孩子从车上下来后,走上人行道,半天没有说话,而是看着从面包车里下来的三个男人与“慢慢摇”司机交涉。

这个突发状况把范云也吓了一大跳,因为当时两台车离他仅仅不到两米的距离。

吓得范云往后一跳。

两辆车都靠边停了。

话说,这两个司机运气也不知道该说是好呢,还是应该说是坏。

对面汽车站那个交通岗里的一个值班交警,正伏在桌子上埋头写着什么也不知道是值班日记还是什么东西,并没有注意到这边这个事故。

那个交警继续写他的东西。

这样,两个司机可以不用经公了,他们可以私了。

但,面包车毕竟是被划了。

但,错在面包车先。

不过,这几个人,显然也是老江湖了,他们在行人还没有围观之前,迅速达成了相互的谅解并协商如下。

“慢慢摇”负责面包车修理费。

两辆车一起开到修车铺,马上、现在、立刻。

范云觉得这两辆车的车主,处理事情,真够果断的。

那辆“慢慢摇”的司机,也没问那两个女孩子要车费了,直接一加油门,走了。

范云心想:还好,真是万幸,没有伤到人。

如果“慢慢摇”翻了的话,处理起来,恐怕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这就是运气呀!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范云觉得自己以后要与马路保持距离,注意再注意,他觉得自己应该叮嘱一下唐若,因为她和马雪莹天天都要坐“慢慢摇”。他又觉得自己应该买辆小轿车,天天接送唐若,那样就安全多了。

一想到小轿车,他就想起在部队时跟战友夸下的海口,退伍三年买一辆桑塔纳,可是,就他现在这点工资,不吃不喝攒一年下来,大概只够买几个车轮子。

范云摇摇头。

范云走到老广场,看到了唐彬,他就跟唐彬说起这件事,唐彬呵呵一笑:“那个面包车,手续一定是有问题的,所以才私了。……

那个慢慢摇也开得太快了,三轮车开太快了是不行的,而且,慢慢摇上面本身又加了那么大一个铁棚子,头重脚轻,转弯快了不翻才怪!”

范云觉得唐彬说得有道理。

那天,他去杨宗玮大队长家送完牛奶后,开着圆脸吴姐仓库那个送牛奶的三轮车,拐到湘江边的时候,感觉那速度比这个搭客的“慢慢摇”速度要快得多。

但是,自己并没感到三轮车有失控,要翻的感觉。

唐彬懂得东西不少。

他以前天天在街上混,不是白混的。

范云拍拍唐彬肩头:“喂!唐彬,中午去哪里解决?”

“你呢?”

“不知道哪,就是因为不知道,才问你的嘛!”范云道。

唐彬抺了一把脸,沉吟道:“去哪里呀?嗯……去老地方吧,你去叫一下老魏,然后我叫赵艳玲她们三个女的。”

“行,那就这样,早一点啊,不行等下你就让赵艳玲先去占位置。”范云嘱咐道。

“知道,知道,放心,我都安排好。”唐若道。

范云找到老魏,告诉了他中午老地方,老魏点点头:“嗯,好的,我知道了。”

范云就一个人继续巡查,他觉得,大事没有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倒有一大堆。

他又觉得,似乎他见到的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不管是开车的、开店的、卖菜的、上班的,似乎都干得都是一些琐琐碎碎的事情。

当然,大人物不算。

范云心中的大人物,应该是那种经常在天上飞来飞去,今天吉隆坡,明天奥地利,后天华盛顿那种大人物。

范云有时就会想,不知道那些大人物,是怎样生活的。

大人物的生活他不知道,但他的工作就是这样平平凡凡的。

有鸡毛。

也有蒜皮。

范云回答了一个老人的问路:“哎,大爷,就是那儿……对,就是那儿,那儿就是法院,你看到那对石头狮子了没?就是那里。”

范云将手指向远处。

那个满脸皮肤都被风雕雨刻得沟壑纵横的老头顺着范云指点的方向看过去,点了点头。

范云接着道:“那个门口,旁边你看到了吗,那里不是挂着好几张对联吗?

那里就是写毛笔字的,你想写什么,过去找他写就行了。”

老头微微颔首,也不知道他看到范云说的那个什么对联没有:“谢谢,谢谢你,弟弟。”

“你过去吧,大爷,要不等下别人该收摊回家吃饭去了。”

“好!好!”老头冲范云摇摇手,走了。

范云又往上走走,到了大众理发店门口。

一个长得挺俊的大眼晴姑娘正站在门外招呼徘徊在理发店门口踌躇不前,不知道进门该先迈哪条腿的一个黑衣小伙子:“里面坐,你是洗头,还是理发?”

那个小伙子抬头看看招牌,又看看店里,一直下不定决心。

范云看看这个伶伶俐俐的女孩子,发现她长得很好看,可惜的是左眼有点问题,跟正常人不太一样,正常人的眼仁都是位于正中间的,她的偏上了一点点。

范云心想,前两天还没见她,这个女孩子应该是新来的,不知道她是柳师傅的徒弟?还是另一个女理发师的徒弟?

她的左眼那个样子,不知道对她的视力,有没有影响,可惜呀!

范云管得挺宽,操心也真不少,人家姑娘怎么样,跟他有什么关系,真是的。

不过,就算是她长得天仙一样,范云也不会在意,他现在只要一想起唐若的信息:我爱你,亲爱的,就会开心地露出傻子一样的笑容。

那个姑娘一边招呼那个黑衣小伙子,一边打量了范云一眼。

第57章 归属感

范云又不理发。

那个女孩子应该也是打量过范云的头发了,范云的头发还很短,没有剪的必要。

她不再看范云,继续招呼那个黑衣小伙子:“进来吧,里面有位置的。”

黑衣小伙子终于还是架不住她热情的招呼,抬腿走进了理发店。

范云看见他是先迈的左腿,百分之五十的人,走路都是先迈左腿。

范云看看手机,时间差不多了,他就往回走,去老地方。

老地方,当然就是他们经常去吃的,水街那家牛八宝小火锅店。

范云到的时候,赵艳玲跟梁蓉已经到了,梁蓉扯了扯自己旁边的板凳:“范云,坐这儿。”

范云笑嘻嘻坐了:“姐姐,有什么关照?”

梁蓉抻了抻最下面的衣襟,把盛瓜子的小碟子推到他面前:“过两天我有点小事,想让你帮我顶个班。”

范云抓了几粒瓜子,张嘴嗑了一粒:“行,没问题,什么时候?”

“过几天吧!到时候我看一下我俩的班,如何可以的话,我就提前一天告诉你,你好安排。”梁蓉道。

范云点点头:“行,没问题,只要不是星期六,都可以的。”

“为什么?星期六你有事?”梁蓉问他。

范云心里骄傲,嘴上不说:“嗯!我星期六有事。”

“什么事?”梁蓉想打破砂锅问到底。

“私事,私人的事。”范云一下子还真不好回答她。

梁蓉斜眼看看他:“什么公事私事的,下了班,那都是私事;上了班,那都是公事,知道不?好好去看看劳动法!”

范云觉得自己跟她没法说。

他问赵艳玲:“唐彬他们呢,怎么还没来?老魏班长也没来?”

赵艳玲“噗”一声吐了一粒瓜子皮:“估计是应该有点什么事吧,应该很快就来了。”

果然。

没几分钟,老魏在前,唐彬与何兰芬跟在后面来了。

唐彬人还在外面,话先进屋了:“点了菜没有?”

赵艳玲指了指火撑子上的铁锅:“你看不到嘛?那不是菜,是什么?”

唐彬一屁股坐下来,冲赵艳玲嘿嘿一乐。

他伸手拿起筷子,夹了已经开始“咕嘟”的锅中一截青蒜苗吹了吹,扔嘴里了。

老魏也坐下来,抽出筷子道:“吃饭,吃吧!”

吃饭。

闲聊。

无非就是聊些工作上的事情,大半天发生的事情,每人说一样,也够说一会的。

何兰芬把帽子摘下来,放在膝盖上,气呼呼道:“刚才那个卖衣服的老板娘,脾气真冲。

我看到她门口摆的那个挺大的不锈钢广告牌,都占了人行道了,让她收走,她不但不想收,还很凶的样子,她以为她凶,我就怕她呀?”

老魏没说话。

唐彬说了:“那个女人,已经和她老公离婚了,离婚后她没有结婚,认识了一个比她小十好几岁的男人,两个人同居了一段时间,后来听说那个男的骗了她不少钱。

你们想一想,一个二十来岁三十不到的男人,会真心喜欢一个四十多的老女人吗?他图什么啊?”

唐彬的小道消息挺灵通,连这些事都知道。

“这事谁知道,谁知道她图什么,除了她自己才知道,哦,包括那个男的。有时候,人就是这样的,在一起的时候,好得你死我活的,一旦分手了就闹得跟仇人一样,总是数落对方的坏处,倒把当初在一起时候的那些好处,忘得一干二净了!”梁蓉叹道。

何兰芬点点头:“那倒也是。”

赵艳玲舀了一勺汤泡在饭里:“呵!行了,说别人做什么,快吃饭吧,牛肉已经煮老了。”

何兰芬夹了一块牛肉嚼着,眉毛挑了挑:“没老,刚刚好!”

吃吧。

范云不喜欢听这几个老娘们听风就是雨的小道消息,他倒是对老魏这个外地人,为什么会来这儿安家有点兴趣。

他端起茶壶,给旁边的梁蓉倒了一杯茶,又给老魏倒了一杯:“师父,你来我们这儿几年了?为什么你的本地话说的这么好?说实话,如果你不说你是外地人,我还以为你是溶江的!你的口音有点像本地溶江那边口音,但是,似乎又有点像高尚那边的。”

这个问题老魏得想想。

老魏用手背将沾在嘴唇上的一粒大米扒拉掉:“我来这儿时间不短了,这边的土话,跟永州那边的有点像……其实主要是在这边呆的时间久了,但是你要是问我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还真不好说。我想,大概主要还是跟天天说有关,反正当时,我能听懂我老婆跟她家里人说的话,我就跟着她说,说着说着,感觉越说越顺嘴,就这样了。”

梁蓉道:“就是的,学说话就跟唱学粤语歌一样,听得多,唱得多,慢慢就会了,看粤语电影也是,我现在看粤语电影,不看字幕,也能听个大概那些演员说的是什么。”

何兰芬插话道:“那,老魏,你干嘛不带上嫂子去你老家那边生活呢?自古以来,上门女婿可是不好当的呀!”

老魏摸摸下巴,低声道:“我不是上门的,她有弟弟妹妹。

你嫂子她那个人吧,别看个子不高,脾气挺拗的。

我们没结婚前,我带她去过一次我们那儿。

去过之后,她对我说,不习惯我们那边的饮食习惯,要求我一定要到这边来生活。

当时,她已经怀了宝宝了,你们说,我还能怎么办?”

何兰芬笑道:“你这是典型的先上车后买票呀!怪不得你丈母娘对你有看法。”

“不是那回事。”老魏道。

范云几个就看着老魏,看他有什么“高见”。

老魏悠悠道:“她本身娘家这边有弟弟,是不可能再招一个上门女婿的,完全没必要嘛!

没事,我丈母娘招个上门女婿做什么?来跟她儿子分财产吗?

我的其实心里跟明镜一样,我老丈人家那些山,那些田地,他是不会分给我一点的。

那是他们家的祖业,是要留给自己儿子的,他怎么可能会把那些东西留给一个外姓人?”

赵艳玲点点头:“那是,人家的东西,凭什么给你!”

梁蓉跟何兰芬也一齐说道:“就是!”

老魏伸手捏了捏鼻梁:“我根本就没那些想法,说实话,我在这边生活,所有的亲戚都是老婆这边的,我老婆的爸爸妈妈,跟我亲生的爸妈又有什么区别,你们说,对不对?”

众人齐点头:“那是!”

老魏叹了一口气:“我要他们那些田地干什么?现在,谁还指望那点田地生活?土里能刨几个钱出来?”

何兰芬叹道:“是啊!现在种地,也就是种点自己吃而已,靠那个赚钱……”

老魏道:“我又不要老丈人家的田和地,那又不是我的,我一个人留在外地,还不都是为了我老婆。

我老婆不愿意跟我去我们那,我只能将就她,我能将就,可是我儿子呢?

你们是没见过我丈人他们两口子那种偏心!

就说我儿子,小的时候,跟我小舅子的儿子,差不多一样大,两个同龄的小孩子在一起玩的时候,难免会争东西,抢玩具什么的……

你们知道,我老丈人是怎么样的?”

大家都看着老魏,听他说。

老魏声音已有颤音:“每一次,都是骂我儿子,凭什么呀?难道外孙不是孙子?外孙跟亲孙子不是一样,也流着他身上四分之一的血脉?”

大家都叹了一口气。

这种事情,没法说。

老魏继续道:“其实,我小舅子全家,现在都搬到大城市里生活去了,我老丈人家里有什么事情,还不是要我去帮着做。

现在,他老两口子还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可是,等他们以后老得动不了的时候呢?谁来照顾他们?”

老魏的话停顿了一下。

“还不是我跟我老婆!”

大家听着。

“嫂子她怎么样?她就没有点什么想法?”

老魏叹道:“她还能怎么样,虽然她一般很少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对她爸妈也不满意,不满意又能怎么样,毕竟那是她爸妈,所以,逢年过节什么的,该给钱给钱,该送节礼送礼,从来都没有马虎过,老的糊涂,咱小的不能没有良心。”

梁蓉叹道:“有些老人,就是糊里糊涂的,现在社会,女儿跟儿子不是一样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种老思想,早该淘汰了。”

何兰芬道:“说得也是,其实人这一辈子,想三想四,争东争西,到老了的时候,两眼一闭双腿一蹬,连一根草棒都带不走。”

唐彬道:“谁说的?那些陪葬的,不是给入土的人,带走的吗?”

赵艳玲抄着筷子敲了一下唐彬的碗:“那叫带走吗?那只是满足一些愿望,那只是后人满足前人的一点心愿罢了。”

唐彬道:“那倒也是,其实,陪葬太好了,也没必要,像古代那些大官,陪葬的东西倒是挺多,可惦记的人也多,招盗墓贼,有个电影叫东陵大盗,那个电影你们看过没有……”

范云看看老魏,唐彬这话题,都岔到没影的地方去了,本来听老魏说他的事,现在扯到电影上了。

扯到电影,几个女人就又扯到电视剧上了,那些肥皂剧,你爱我我爱你的,范云不喜欢看,他喜欢看那种热血的,奋斗的,能激励人奋发向上的,特别是军事题材的电视电影,他都挺喜欢看,当然,也包括好莱坞的那些大片,好莱坞的大片,那可不是吹得,大都拍得立体、丰盈,很有画面的即视感。

老魏也不想再说他的事了,说了也没用,许多事情,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老魏端起茶杯,将飘在水面上的一点茶末子吹掉,如同吹掉他那些飘浮不定的情感似的,长吁了一口气。

“吁!”他喝了一口茶道:“散了吧,该做什么做什么去吧,别忘了,下午准时上班。”

散了。

散了各走各的,谁还没一点私事要办理嘛!

范云顺着水街一边往灵渠公园小门方向走,一边琢磨老魏的话,说实话,他还是蛮同情老魏的。

老魏为了他老婆,离开了自己在老家的那些亲人,千里迢迢跑到这边来,确实很不容易。

别的不说,老家那些亲戚朋友,同学什么的,这些关系他带不来吧?

一个好汉三个帮,如果在老家,平时老魏如果遇到点什么难处,那些乡里乡亲,那些从小看着他长大的长辈,那些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多少,是能帮他的吧?

可是。

他现在在这边,认识的都是女方的亲戚,别人对他这个“空降军”未必感冒,他想真正融入这边的圈子,怕是比在老家难上万倍。

自古有句老话,叫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也就是指的故土难离了。

故土是什么?是游子的根,是出生时与生俱来的烙印,是归属感,没有故土,没有归属感,人就像水面上的浮萍,风一吹,四处飘荡,浪一起,就被潮头推得浑然不知身在何处了。

归属感,很重要。

范云顺着渠边,走了一阵子,他又折到了铁板状元桥上,站了一小会,然后信步由缰,往范雨与梅霖的雨霖理发店走过来。

这两个,可都是他的亲人。

虽然范雨与梅霖还在边谈恋爱边创业阶段,可是,在范云的心中,可是已经和弟弟范雨一样的,把梅霖已经当成了他们老范家的人。

范云走过了一条长长的小巷,这条小巷古色古香,几乎每一座楼房都雕着梁、画着栋,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和许多大城市的城中村似的,太窄了。

最窄的地方,有两三栋楼都成了握手楼,对面的窗子一打开,伸根晾衣杆子去对面,就能把对面挂在窗外烘得喷香的长条腊肉给挑到自己这边来。

加点辣椒一炒,就是好菜。

他穿过这条小巷,对楼下停着的那些单车摩托车皱了皱眉,像这种地方,也不知道被列入了消防重点单位没有?这种地方,一旦发生了火灾,消防车开都开不进来。

不过,消防水源倒是绝对没有问题,灵渠里有的是水,抽干了灵渠,还有湘江。

范云一口气走到了雨霖理发店,此时,店里没有客人,梅霖正在教范雨替一个塑胶模特儿上发卷,范雨拿着一根红色塑料卷发棒,正站在梅霖旁边,嘿嘿嘿地傻笑。

他看见了范云,忙叫道:“哥!”

第58章 夫妻相

范云向前走了两步,左脚踩上台阶。

梅霖朝他笑了笑,一个哥字在她舌头上打了个滚,终于还是没好意思喊出来。

范云对她也报之一笑。

他问范雨:“生意怎么样?”

范雨搓搓手中的卷发棒:“还行,开始那几天,每天七八个客人,现在,来店剪头发的客人差不多多了一半,今天十点半开的门,到现在来了四个客人了。”

范云点点头:“开店就是熬,熬时间,熬客人,慢慢地就有熟客了。”

呵呵,真搞笑,他把从大喇叭那学来的话,转给了范雨。

范云看到了弟弟,想起自己有些日子没回去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回去一趟,看一看家里,就问范雨:“范雨,我明天回去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范云的意思,是问范雨要不要带上梅霖一起回去一趟,告诉一下家里他跟梅霖的事,范雨和梅霖两个人,男女朋友也处了,店也一起开了,应该回去告诉一下爸妈,也好让他们高兴高兴。

范雨摇摇头:“你自己回去吧,我这儿走不开,我们这刚开业没多久,要天天守着,不能离人。”

也是。

范云“嗯”了一声:“那好吧,那我明天回去一趟,你有没有什么事?要不要我给你带什么东西?”

范雨用卷发棒挠了挠头,想了一下:“帮我带……嗯!算了,改天我自己回去拿好了。”

梅霖笑道:“你要是想回去,就回去一趟嘛,也可以拿些衣服什么的回来。”

范雨摇摇头:“不,过几天吧,到时候我们俩一起去我家!”

他说得很坚决。

梅霖知道他的意思,无非就是想带她正式地再认一次门,宣布一下她和范雨的关系,虽然上次她去过一次,但那次是被李恭堂老婆拉着去与范云相亲的,哪成想,范云她没看上,却看上了范雨,最后与范雨在一起了。

而范云,倒成了她的大伯子。

她觉得如果自己再去老范家,会比第一次要更加不好意思了。

也好,晚几天,她再跟范雨一起去,这一次,让范云先去打个先锋,跟家里通报一声,免得她到时候去的时候,不好意思。

梅霖有自己的想法。

她想得更深一些。

范雨其实应该没想那么多,他就是觉得新店才开,要天天守着这才行,熬码头熬码头,熬吧!

别看他跟梅霖每天十点多才开门,可是,晚上休息得也晚。

新店开张,虽然说一下子没什么生意,但是,越是这样,他和梅霖就越想晚一点关门,万一,有些白天猫在家里,晚上才出来活动的年轻人过来剪头发呐!

开店不光是要熬时间,还要准时,特别是准时开门,开着开着,别人就会说,噢!那个雨霖理发店是吧,十点半开门,十点关门,去吧去吧,去理吧,现在有人。

就是这样的。

开店都这样,要长久,准时,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那样的生意是做不长久的。

范云觉得也是,范雨的东西,让他自己回去拿就是了,他这么大个人了,什么事情不知道呀,不用自己闲操心。

他捏了捏范雨的肩头:“好好做生意,好好跟梅霖学手艺。”

范雨笑道:“哥,以后,你的头我承包了,到时候来店里,我帮你剪,对了,现在没人,要不要我现在帮你剪一次,剪个平头……不,短碎,哥,你这个头型其实更适合短碎,真的……”

范雨说得头头是道。

先不说他什么水平,要是范雨上来三板斧轮起来,不知道的还真会以为他就是本店的大师傅,而梅霖只是他雇佣的小工。

范云往后撤了一步:“行行行,没问题,但是等我头发再长一点好吗,我这剪了没多长时间呢!”

梅霖笑道:“你放心,哥的头发以后都交给你了,你想怎么帮他剪,帮他设计什么发型,都没问题的,是吧,哥!”

范云能说什么,他只能说没问题,好的,一定给范雨剪。

冲这两声哥,也得给范雨剪。

到时候,如果范雨剪不好,最多也就是碎发改平头,平头还推还不好,就贴着头皮铲,这样总可以了吧!就像范雨说的那样,范云的头顶确实很平,剪什么发型都可以,就是贴根推光头,也没什么大问题,也能看得过去,以前,在部队,通信员就经常拿推子给他贴着头皮铲的。

再说了,不是还有梅霖的嘛!徒弟失手,师傅来修。

梅霖的手艺确实练得很不错了,只要范雨好好跟她学,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独当一面的。

范云在理发店门口又站了一会,他看到了中医院里进进出出的人,不由得灵机一动。

他对范雨道:“喂!范雨,你要是想快速提高水平,我倒是有个主意!”

范雨忙道:“什么主意?”

梅霖看到范云说得一本正经的样子,也望着他,认真听他讲。

范云道:“我觉得,你可以每天在不忙的时候,抽出一点时间来,到中医院的大院子里去,到树荫下放上一张板凳,再写一个免费理发的牌子,肯定很多人找你理。”

范雨点点头,他也不知道范云的办法是不是好办法,不过,听上去似乎很不错的样子。

范云的想像发挥开了:“你还可以去旁边的一小和一中也联系一下,那里的学生……呵呵!如果你把免费理发的牌子往学校大门口一竖,我觉得找你剪头发的人能累死你,不用一个月,你的手艺绝对练得杠杠的!”

听上去范云的建议十分棒。

范雨双眼发亮,连声附合道:“这个主意不错,确实可以,你说呢梅霖?”

梅霖笑道:“还行吧,你可以去试一试,只是,千万别说是我们店的人,更不要说是我的徒弟。”

范雨不解地道:“为什么?”

“我怕你把别人的头发理坏了,砸了我们的招牌!”梅霖满眼都是揶揄。

梅霖的话,没有动摇范雨的决心与信心,他一迭声对她和范云道:“好,等我再学几天,我就去试一试,我觉得一定能行,你说是吧,哥?”

范云出的主意,范雨问他,他当然点头。

梅霖笑着看了看踌躇满志的范雨,觉得不论结果如何,范雨的精神倒也可嘉。

“来,哥,我帮你剪一下!”范雨把卷发棒往工作台一扔,抄起了电推剪。

“行行行,下次,下次。”范云觉得自己再不走,范雨真的就要动手将自己摁在理发凳上,强行修理了,他忙跟范雨和梅霖告辞。

“我走了,你俩好好做生意。”

范雨“哎”了一声!

梅霖也答应得脆生生的。

范云走出一段距离后,回头看了看理发店,店里,范雨低着头正跟梅霖说着什么,他忽然觉得范雨与梅霖在一起,看上去总感觉哪里有点像,他想了又想。

想起来了。

眼睛!

范雨与梅霖的眼睛很像,都是大大的,很有神的那种,他们两个看人的时候,眼睛中时不时有一种别样的神采在闪烁。

那种神采,应该是……

范云一时也说不上来,或许他能感觉到,但一时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其实。

那种神采是欢欣,是足足的底气,是爱,是幸福。

如果总结成一个词,是:夫妻相。

范云刚才还有点事的,忘了跟范雨说了,不过现在走远了,他也就没再回头了。

他们的父亲老范,最近这半年总是说腿疼,问他具体疼在哪里,他又说不出个准确位置,范云有好几次说让他到县医院去好好查查,他爸却说:“无非就是人上了岁数了,老寒腿或者风湿什么的东西,去了医院,不是照这个,就是拍那个,花那个冤枉钱干什么嘛!”

他自己跑到界首大集上,找那个一年四季都在界首的湘江大桥桥头卖中草药的一个郎中,开了一些子汤药跟狗皮膏药,在胯骨那里连洗带贴,范云妈问他效果怎么样,他一会说减轻了,一会又说效果不是很明显。

若是问急了,他还会生气对老伴地道:“中药治本,西药治标,治本除根当然来得慢,病去如抽丝,急有什么用!”

范云都跟老爸说过几次了,让他到县上来,拍个片子照一照,有什么问题透视一下不就知道了吗?他爸,就是不肯来。

舍不得花钱。

确实,家里也没什么钱,范云当兵这几年,为囯做了贡献,但为家却没给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于范雨,范雨不但没挣钱,还隔三差五问老妈讨上个三十二十的用。

没钱。

不过,现在好了,范云想到。

以前家里没钱,是因为一家四口,全靠老爸一个人卖苦力跟着村子里的人到处搭泥水班挣点钱,一个人挣,四个人花,难!

但是现在不同了。

现在范云复员参加工作了,范雨又谈了一个会手艺的女朋友,两个人还开了店,虽然,暂时一下子,他们老范家这个家还见不到太大的经济效益,但是,现在三个人挣钱,用不了多久,日子就能翻过身来的。

范云觉得,当下之急,他们家就是攒点钱,让老爸到医院好好检查检查,该抓药抓药,该诊治诊治,他决定这次回去,跟老爸老妈好好谈一谈这个问题。

范云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家里的问题。

他的心事,如果被他爸他妈知道了的话,一定会非常欣慰的,儿子确实长大了,知道为家里分忧,为父母着想了。

范云边走边想心事。

让他想吧。

不说他了。

再说说唐若吧。

唐若把那小袋圣女果拿给范云后,边走回金灵渠广告公司,边东张西望地看了看周围。

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够大胆的,光大化日之下,就从公司饭堂里拿出水果来给范云吃。

唐若觉得自己这么做,会不会不太好?

但她随后又想,哼!有什么大不了,最多,中午的时候,自己不吃水果就好了,范云吃得那一份,其实等于是吃的自己的。

这么想的话,唐若觉得那小袋小西红柿给范云吃得就理所当然了。

毫无问题。

但是,她暂时还是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她谈恋爱的事情,公司人多嘴杂,许多人又特别喜欢八卦,特别是行政与财务那几个老女人,她才不想让她们知道。

那几个阿姨,每当见了她就会开她的玩笑:“唐若,要不要阿姨给你介绍个男朋友?”

“唐若,我娘家侄子在大公司上班,县城里有房又有车,哪天,阿姨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去她们的。

不感兴趣。

唐若跟许多对爱情充满浪漫想像的女孩子是一样的。

她想像中的他,一定是对自己又温柔又体贴的,含情脉脉地坐在她的对面,拉着她白白嫩嫩的小手,极其深情地望着她的眼晴道:“唐若,我真的,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非常非常爱你!”

这样,唐若就欢喜。

她可不喜欢两个人一见面就直接开条件那种,什么房子车子票子的,那种相亲的感觉,似乎不像是谈恋爱,更像是卖自己。

一边数钱,一边卖自己。

唐若不喜欢。

她喜欢范云这样的,带着她出去玩,吃好吃的东西,两个人之间有着心有灵犀的小默契,她做点什么事,范云常常能秒懂,而范云,也时不时给她一些小惊喜。

例如,时不时发条信息过来,说自己很想很想她啦!很爱很爱她啦!自己现在正在做什么啦!也在想她在做什么啦!

等等。

时不时买些她爱吃的小零食,就连送个脚链给她,也能让她感到由衷地欢喜。

唐若喜欢范云这种温润、常情的爱情,她不喜欢那种大喜大悲的爱情。

那种爱情,会让人的小心脏受不了的。

唐若走到前台,湘琴正与先玲你一句我一句说着什么。

湘琴看见唐若进来了,朝她一伸手:“唐若,你给我拿的好吃的呢?”

唐若毫不客气,在她手上拍了一巴掌:“刚才先玲不是拿给你了吗?”

唐若一指那只小玻璃碗。

湘琴从台后站了起来:“哪有,先玲就端了一只空碗过来,什么也没有。”

唐若看看先玲。

先玲满脸都是你看我干什么。

先玲敲了敲那只碗:“刚才我本来是拿给湘琴的,可是,被电工小吴给半路打劫了,全被他一把给抓走了。”

第59章 若无其事

先玲呵呵笑道:“我本来想再上去一趟的,突然想起有一件急事没做,唐若,辛苦你再跑一趟……”

先玲指了指那只碗。

唐若明白,自己溜号可以,但是先玲可不行,如果被唐小英发现了的话,先玲轻则挨批,重则要被扣钱。

唐小英可很厉害。

唐若走到湘琴身边,伸出食指“啵”了一下湘琴的小撅嘴:“行行行,我再跑趟腿,哎呀!姑奶奶,等着啊!”

湘琴也不吃亏,伸手掐了一下她的脸蛋:“快点,速度。”

唐若上楼,捧起大盆子里的小西红柿,将那只玻璃碗装得溜尖,下来了。

她掂起一颗喂到湘琴的小撅嘴里:“好吃吗?甜吗?”

“甜!”

唐若也掂了一颗,确实挺甜的。

这个时候,电工小吴突然从外面露了露头,他朝唐若招了招手,他站的位置刚好避开了湘琴与先玲,她俩看不到。

若无其事。

唐若走了过去,小吴又往避人的地方走了两步,他从随身背的电工包里摸了一个纸袋子出来,递给了唐若:“给,这是那天我们照的相片,每张底片我都洗了两张,这是给你的。”

唐若接了过来。

小吴朝唐若笑笑:“走了,唐若,有事去了,我工作去了。”

唐若朝他微微一笑:“嗯!”

唐若将那只纸袋揣进了衣兜里,她走到湘琴旁边拿过自己的那只米白色的背包,拉开拉链,将纸袋偷偷塞到包里。

湘琴没看到。

先玲似乎看到了,她本来正趴在桌子上写东西,可是唐若往包里塞照片的时候,刚好她一抬头,她感觉唐若塞了什么东西到包里。

“唐若,塞了什么东西到包里?什么好吃的?”

湘琴也抬起了头。

唐若心想你眼可真尖,唐若狡黠地朝她眨了眨眼:“塞了吗?没有啊,我拿镜子嘛!”

伸手,唐若摸出了小画妆镜。

左照右照。

先玲十分怀疑地瞟了唐若的背包一眼。

湘琴什么也没看到,她一把抢过唐若的小镜子:“给我照一下,我脸上好像长了一个痘痘,来来,给我照照。”

唐若左手托着湘琴尖尖的下巴,笑道:“还是我帮你看下吧,嗯,是有一个痘痘,不过,还没熟呢,你不要乱挤呀!”

湘琴挑了挑她那对细细长长的眉毛,调戏唐若:“留给你哈小妞,记得上门服务。”

唐若拧了拧她的脸,别说,湘琴的脸蛋,捏着还挺带感。

小吴给唐若的照片,是唐若与范云去乐满地玩的那一天上午照的。

那天下午在灵渠市场门口她与范云见面,赴范云的约,当时,唐若跟他说自己上午有事去了,其实是跟电工小吴照相去了。

她也没办法。

小吴已经邀请过唐若许多次了,表示自己想带她出去玩,那天上午又来请唐若,说无论如何都请她去灵渠公园玩一会。

不来就是不给他面子。

那天唐若是非去不可的。

小吴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她也知道小吴的意思。

另外。

主要因为,她答应小吴,是觉得自己应该给小吴表明一个立场了,那就是,小吴想和她做个普通朋友可以,但是若是想和她做男女朋友,那他就别想了。

她现在已经有了范云了,不会再答应其他人谈什么“朋友”了。

至于方科,金灵渠的人,除了先玲杨姐,其他人并不知道他是老几。

唐若现在看方科,就像看一块顽固的石头一样,她一下子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怎么样才能找到一把破石锤,敲碎挡在范云与她中间的方科这块顽石。

小吴当然也不认识方科,他既不知道有范云这么个人,也不知道有个什么方科,他应该以为唐若一直还没人追的。

他就动了追唐若的念头,因为小吴感觉自己,挺喜欢唐若的。

其实。

唐若觉得小吴那个人也挺不错的。

小吴挺老实稳重的,自从她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小吴对她也蛮好,平时有点先玲喊不动他的什么事,先玲就支使唐若去喊,唐若一喊,他就来了。

次数多了,别说先玲,就算湘琴也知道小吴对唐若是有好感的。

唐若自己当然也清楚,但是,她对小吴没什么感觉,唐若不喜欢小吴那种类型的。

小吴偏于老成,而失于活泼。

或许,理工科搞技术的男人,大多都以他这种类型的性格偏多吧?

做事一本正经,导致性格也一样,缺乏幽默。

那天唐若只是陪着小吴在灵渠公园走了一圈,在公园里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景点处,照了一些相片。

比如园中那块不知何年何用从天而降,重达数十吨的飞来石。

比如题满了名人拓拔的,湘漓分派的那块大石碑。

比如另一处古碑生长进一棵巨大樟树的景点——古树吞碑。

小吴人还是挺不错的,照相的时候,最多他就是和唐若并肩而立,而绝不会像一些毛毛燥燥的小伙子那样,动手动脚。

唐若,最讨厌那些对女孩子动手动脚的男人。

可小吴又太稳重了,其实,无论如何,他还是可以亲口对唐若讲的:“唐若,我挺喜欢你的,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呀?”

你未婚我未嫁的,无论结果如何,表白一下,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大概他以为,唐若能赴他的约,就代表不讨厌自己,对自己有那个意思吧!

他想多了。

唐若不喜欢他。

她只是还没有学会该怎样对自己不讨厌的人提出的某些要求,如何婉拒罢了。

唐若从湘琴手中收回了自己的画妆镜,这面背后有个身穿韩服的大眼睛小姑娘的镜子,是范云送的。

唐若很喜欢的。

其实范云送的那些小东西,加在一起,都没有她包里的那根金项链值钱,但是,范云送的,她就喜欢,就觉得贴心,而方科的金项链,她现在只觉得它跟方科一样,都是烫手的山芋。

既然烫手。

就得想办法扔了。

不!

甩了。

先玲对唐若与湘琴道:“你们不知道,上海那边总公司的前台,都已经配了计算机了,可是,咱们这里……”

先玲叹道:“猴年马月才轮得到。”

湘琴也道:“就是,人家大城市里,计算机都快成办公的标配了,咱们这可倒好,总是给人比时代慢半步的感觉。”

湘琴补充道:“老广场那里,已经开了一家网吧了,听说叫什么新世纪网吧,可不新世纪嘛,都二十一世纪了!”

先玲与唐若对湘琴说的什么网吧不感兴趣,她们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偶尔听人提起,大概也就是,据说网吧是个什么打游戏的地方。

游戏有什么好玩的。

唐若倒是见她弟弟唐欣玩过那种电视机游戏,就是用一台叫什么“小霸王”的游戏机,插在电视上,那个游戏机上另外还要插一种跟磁带盒差不多大的游戏卡,然后连接手柄就可以玩了。

唐若跟唐欣玩过几回,打魂斗罗的时候,常常唐欣都跑到最前面去了,她还在后面找不到东南西北,最后活生生被唐欣给拉掉一条命。

还有一种叫“马里奥”的吃蘑菇的游戏,要不断地跳来跳去,用脑门顶上方的砖块,然后把那些顶出来的蘑菇、金币,吃掉。

那个马里奥会变大,有时候还能发子弹,但是,仅限于唐欣玩的时候。

唐若玩?

都是被怪物一口就给咬死了的那种,她玩了几回,老是挂掉,感觉特没意思。

“不好玩!”唐若把游戏手柄一扔,如是说。

唐欣却玩得不亦乐乎。

不过,至于现在湘琴与先玲说起计算机的问题,唐若倒觉得,如果公司里配了计算机,那到时候,她就可以跟先玲和湘琴一块学了。

应该说,跟先玲一块学,湘琴其实是懂一些计算机的,她读书的时候,在学校里上过计算机课程的,虽然课时不多,但做唐若与先玲这两个计算机盲的启蒙老师,似乎倒也是绰绰有余的。

比如,湘琴有一张五笔字根表,上面写着什么:王旁青头戋五一,土士二干十寸雨,大犬三羊古石厂,木丁西……

先玲与唐若如看天书,蒙查查的,根本不懂是什么东西。

湘琴伸出两只各有一排小窝窝的手,一人一只抓着先玲与唐若的手郑重地道:“别的不要管,听我的,背就对了,背得越熟越好,滚瓜烂熟那种!”

想学计算机,先背字根表。

嗨!

像添置计算机这样的大事,岂是她们几个小小文员能做主的?

先玲叹道:“希望有一天,总公司给咱们这边配发计算机的时候,不要忘了给咱们前台配一台就好。”

唐若与湘琴同时点点头:“嗯!就是!”

唐若对先玲道:“等中午吃饭的时候,你可以问一下主任,看她怎么说?”

先玲眉毛都立起来了:“我问她?啊,唐若,我还是不要问她了,还是问你吧!”

她过来要掐唐若的脸。

唐若笑着避开了她,并随手抄起一个文件夹抵挡着先玲的攻势,这时,有两个业务部的小伙子从外面回来了,其中有一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子一拍前台的台面,脸一板:“上班时间,嬉笑打闹,每个人罚款二十!”

“滚!”

三个女孩子异口同声道。

中午无事。

吃完了饭,唐若在餐厅坐了一会,她并没有遵从内心用给范云的那份水果顶替自己应该消灭的。

女孩子就是要多吃点水果,这样皮肤才水灵、好看——湘琴说的。

下午两点。

唐若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该去给马雪莹开家长会了,她也没再跟唐小英报告了,直接就去马雪莹的幼儿园了。

她背起包,跟先玲和湘琴摆摆午:“我走了,姑娘们!”

两个刚从半游离状态苏醒过来的姑娘冲她摆了摆手。

去吧!

去吧!

到了幼儿园,蜜桃班的家长来了六七个,还不到一半的人。

马雪莹的蜜桃班一共有十九个小孩子,男孩比女孩只多一个,男孩女孩的比例挺均匀的。

唐若跟王老师打过招呼,扯了一只木头板凳,坐在人群里。

她看着自己的鞋。

王老师看她的表。

有几个家长看王老师的脸。

王老师快把手表看烂了,觉得也就是这几个家长了,她把自己的那张板凳朝家长们扯了扯:“各位家长,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开这个家长会,下面,我跟位家长汇报一下孩子们的情况……”

王老师口才可以。

来了几个家长,她就说几个孩子的事,从孩子目前的吃饭睡觉情况说起,一直说到孩子的营养状况,是否缺锌缺钙,再到给家长的建议,一直说到交通问题,安全状况等等等等。

一个个家长被她说得眼巴巴盯着她不断张合的嘴巴,屏气息声认真听着,看上去家长们那个样子,不像是给孩子们开家长会,倒像给自己开的一样。

王老师道:“……就说周源小朋友,他的进步就很大,刚来的时候,动不动就哭,跟别的小朋友也玩不到一起,可是现在呢,我觉得他越来越棒了,不但主动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而且还乐于分享自己的零食给其他小朋友了……”

说完,王老师一笑。

周源的妈妈也陪着她笑了一笑,陪得很认真的那种。

“……我建议咱们家长,有时间的时候,可以带宝宝们去做一个体检,检查下生长发育情况,真的,我觉得有些宝宝,因为年龄太小的原因,日常的膳食可能会跟不上那些必要的微量元素的摄取,我觉得宝宝们还是应该适当的补充下维生素什么的。”王老师俨然是个儿童营养专家。

确实,她是报考过营养师证的,只不过考试已经考了,证还没有发下来。

唐若也认真地听着。

又点名说过两个小朋友后,终于说到马雪莹了。

王老师把脸转转向唐若:“马雪莹姐姐,马雪莹小朋友性格外向,十分活泼,我们老师们同学们都挺喜欢她。

但是,有时候,她也会调皮过度,欺负欺负别的小朋友,典型的表现就是她占的玩具,一定要等她玩过了,才允许别的小朋友玩,这个,我觉得家长应该注意一下,我们一起努努力,把她这个小缺点改掉,让她做一个乐于分享的好孩子。

当然了,其它方面,马雪莹小朋友做得都挺好,吃饭的时候不用老师喂,中午睡觉的时候也不吵不闹……”

唐若点点头。

她知道。

马雪莹就是那样的性格,别看小,很有主见,敢爱敢恨,马魁、方科什么的,她统统不怕。

唐若对王老师道:“嗯,好的,王老师,马雪莹在家里睡觉,很爱踢被子的,在学校里怎么样?”

第60章 马雪莹的家长会

“马雪莹午睡还可以。”

王老师接着道:“因为每个小朋友体质各不相同,有些小朋友血气天生就足,所以睡觉的时候,很爱出汗,这点,请家长们放心,都是正常现象;每一个小朋友们午睡起床后,我们都仔细检查了的,发现出了汗,都及时帮小朋友换了衣服的。”

家长们纷纷点头。

王老师接着道:“等再过一个星期,我们幼儿园准备组织小朋友和家长们共同进行一次户外体验与亲子活动,希望到时候家长们都能参加,另外,今天虽然还有一些家长没来,但我会专门通知他们的,到时候,希望咱们蜜桃班能够全员参加,其实费用也不贵,二十块钱一个人,包括家长在内。”

一说钱,有几个家长不吱声了,二十块也挺多了好不,甚至有些家长会觉得,这笔钱不是应该学校出吗?

唐若不在乎。

二十块就二十块,反正马雪莹要花的钱,她都是找唐小兰要,找唐小英报销。

“那么,各位家长们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王老师问道。

没了。

幼儿园的小朋友,无非就是交给老师带着玩一玩,教他们从小适应集体生活罢了,又没有学习压力,没什么好说的。

带好一点就可以了——这句话就是家长们想说的。

家长们负责赚钱,然后把孩子交给老师教育,就是这样的社会分工了。

那么,老师们的孩子呢?

交给别的老师好了。

自己教不了自己的孩子的。

自己教也行,得做好随时被“熊孩子”给气死的心理准备。

没什么事,就散了。

唐若从幼儿园出来,走到不远处的一个红花绿叶满地青的小公园坐了,掏出手机看了看。

小城里像娘娘桥边那个,有一只大酒壶的小公园挺多的,到处都是,不奇怪,这里主打的就是旅游产业。

桂林更甚,风景犹好。

桂林山水甲天下,那可绝对不是吹得,来过的人都知道,山有多青,水有多绿。

唐若发了条信息给范云。

——忙啥呢?唐若。

——忙着想你呗!范云。

唐若抿嘴一笑,一笑薄薄的唇就现出一道弯弯的浅弧。

漂亮。

——想我什么?唐若。

——什么都想。范云。

这个坏家伙。

——晚上我发信息给你,你就过来!唐若。

——你太好了,亲爱的,对了,今天的小西红柿真甜。范云。

——甜吗?唐若?

——嗯!不过,没有你的吻甜。那头的范云,笑眯眯发出了这条信息。

呵呵!小伙子嘴也挺甜。

唐若“啪”的一声把翻盖合上,范云的情话,怎么听也听不厌,他的信息,唐若看了就觉得很暖。

唐若坐在一根水泥做的树桩上,想了想,她觉得自己晚上跟范云见见面,可以跟他说一说方科的事情,看看怎么才能解决好那个会拿割腕吓唬人的方科。

另外,还要跟唐小兰打个电话,给她汇报一下马雪莹的情况,以及王老师说的亲子活动的事。

然后,她觉得自己明天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后,应该回家一趟,华华要回南宁了,再去见见她。

华华这一走,不知道又要多长时间才能见到她,别说,每一次华华走得时间稍微久了一点,唐若就觉得自己真的还挺想她的。

华华,你还不回来。

华华,你快回来嘛!

华华,真的很想你啦!

每一次,唐若都是这样的。

唐若实在感情丰富,又重情重义——跟华华一样。

一个女孩子,这一辈子要是没有一个情同手足的闺蜜,那怎么行!

春日温暖。

时光悠长。

一个过路的骑着摩托车的年轻小伙子一边走,一边开车往前走,一边看着唐若。

从大树桩上站起来的唐若,今天穿了一条藏青色磨砂牛仔长裤,脚上配的是一双鹅黄色的布鞋,大红色小碎花衬衫外面,套着一块青色小马甲。

举步生香,摇曳如花。

双眸剪水,活泼烂漫。

这样的唐若,谁不爱呀?

所以那个年轻小伙子,摩托车都从唐若身边过去了,他还要回头再看看,饱饱眼福。

“唰啦!”

“哎呀!”

一不小心,小伙子把车闯进了公园里的灌木丛上。

真逗!

年轻真好。

可以美,可以看,想扮就扮,想赞就赞。

多么好的年华,金子一样珍贵,宝石一样璀灿,每一天都潜伏于春的喧哗。

唐若被那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轻轻啐了他一下:“讨厌!”

唐若走回幼儿园,在门口又等了一阵子,幼儿园那个看大门的大叔才开园。

她把马雪莹接回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时候,公司的人绝大部分都下班了,只剩下先玲还在前台。

唐若指指里面,先玲知道她的意思:“走了,全都走了,只剩下了业务部几个加班魔还在里面,应该是在赶业务报表吧!”

唐若点点头,笑道:“那就辛苦你再坚持一会啦!”

先玲翻了个白眼。

感觉先玲好惨的说。

因为她现在等于加班,还是义务的。

唐若拉起马雪莹的小手:“走,咱们上楼去。”

楼上只有杨姐一个人在,她正坐在餐桌前掐长豆角。

唐若取了一张报纸铺在靠阳台的那张餐桌上,给马雪莹在那张桌子上画画玩,她自己则坐在桌子前帮杨姐掐豆角。

这个长豆角,如果炒得份量不多的话,杨姐一般不切的,她说掐的比切的要好吃一些,她是掌勺的,她说了算。

边掐豆角。

杨姐跟唐若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无非就是聊着中午谁吃饭又挑食了,哪个男的很讨厌了,反正都是女人之间的话题。

十分琐碎。

一件芝麻粒子大的小事,她们也能说半天的,唐若也不例外,她也是个女人。

女人,想像力天生就丰富。

而且,还特别擅长联想。

擅联想不说,还多愁善感。

不过。

杨姐一般倒是很少跟唐若与先玲说她那两个堂弟——杨峰与杨岭的一些事,对于她两个堂弟常年累月在她这儿蹭吃蹭喝的事情,她也从未发过一句牢骚。

包括以前方科,现在范云,甚至先玲有时候偶尔也会带点朋友亲戚什么的来蹭饭吃,她也从不说什么。

她倒是跟唐若与先玲聊起过一些自己的事情,她家里兄弟姐妹很多,多得让唐若与先玲听了后,惊讶得直伸舌头。

三兄弟,七姐妹,一共十个兄弟姐妹。

再加上她爸妈老两口子,刚好一个班,她爸是正班长,她妈是副班长,领着十个娃,这日子,啧啧!

据说杨姐的父母去世的很早,作为老小的她,甚至都不记得父母长什么样子了。

硬累死的。

她是二姐养大的,二姐嫁给了桂林城里一个比她大十五六岁的男人。

当时,结婚要带上妹妹,是她二姐对自己这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一个二婚男人的唯一要求。

大概吧!

杨姐也没有深说,她对过去的事情,似乎不愿多提,而她的童年又是如何的,唐若与先玲也是一无所知。

杨峰与杨岭肯定知道一点,但他们更不会说,杨姐过去的日子,总之,应该是苦多甜少的。

或许吃过大苦之人,更能看淡一切,看透一切。

而那些吃过的苦,到了杨姐这儿,居然磨炼出了她待人宽宏大量的品格。

想想也是,比起小时候吃过的那些苦,像两个堂弟这种年轻的小孩在自己这儿蹭点吃喝,杨姐的确不放在心上的。

其实。

杨姐年龄倒也不大,比唐若范云杨峰她们这几个姑娘小伙子,仅仅也就是大个十岁八岁的罢了。

掐完了豆角,杨姐就去厨房了,她该忙一会儿了,等下还有公司的一桌人上来吃饭呢,做饭是她的本职工作,不能怠慢。

唐若就去看马雪莹画画,无非就是给图画本上早已勾勒出线条的那些卡哇吚一样的蔬菜水果,小动物们上色。

唐若看到马雪莹不按常理出牌,给一根胡萝卜涂上了蓝色,而秧子倒规规矩矩涂成了绿色,她觉得马雪莹很有想像力。

蓝色的胡萝卜?

菜市场有卖的吗?多少钱一斤?

唐若也没去管马雪莹,指指点点说什么胡萝卜是红色的,她觉得幼儿园王老师有句话说得挺好:对孩子的想像力与童心,家长们应该尽可能的不吝赞美,而不是唠叨着去指责纠错。

谁说胡萝卜不能长成蓝色的?

有本科幻小说中,说再过若干年后,人工栽培的辣椒可以长成大树那么高,而西瓜,每一个都有吃饭的圆桌这么大。

到那时候,小小的一根蓝色胡萝卜又算什么呢?

一切皆有可能。

又过了一会,杨姐的菜也做好了,唐若帮着她往外端,拿碗筷,这时,顺着楼梯传上来一阵喧哗,七八个吃饭的上来了。

公司的这些年轻人,跟杨姐也混得挺熟的,上来之后,一个个杨姐长杨姐短的喊着。

唐若也不跟他们讲话,只是守着马雪莹画画儿,倒是今天拍她们台子那个小伙子,笑着对唐若道:“吃饭了,唐若。”

马雪莹一瞪眼,一皱眉。

唐若看马雪莹横着眉毛那个小样子,觉得有点好笑,她笑着回他道:“你们工作辛苦了,还是你们先请吧,我们后勤人员,晚一点没关系,一定要先保证你们吃饱吃好。”

另外一个穿西装的小伙笑道:“你这思想觉悟,挺高的,发年终奖的时候,我一定建议老总发个最佳后勤保障奖给你!”

“别,要发也得发给她。”唐若一指正端着最后一个菜——鸡腿肉炒茶树菇过来的杨姐。

那个西装小伙子点点头:“一人给你们发一份,人人都有。”

杨姐把菜搁在桌子上,她笑着道:“什么奖不奖的,不嫌我做的菜难吃,就是大家捧我场了。”

“杨姐你太谦虚了,你做的菜,我觉得挺好吃,感觉味道跟饭店的大师傅炒的没什么两样!”西装小伙子道。

几个正在喝汤的也附合着:“好吃,好吃!”

呵呵!

话说,刚才西装小伙子给唐若画的这个馅饼,从年头直接画到年尾了。

春天还没过完,年终奖,还早着呐!

等这一桌人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先玲上来了,每天公司都是她最后一个离开,谁让她住在六楼,而公司又在五楼呐!

当初唐小英安排她在六楼住的意思,就是想着让她干这个差事的的。

如果公司里有什么人要急着回公司,直接打电话给先玲就可以了,不用再骚扰唐小英了。

所以,当初先玲试用期一过,唐小英就直接连工资一起给了她一套公司大门的钥匙。

这样对先玲也挺好的,跟杨姐住在六楼食堂,省了一笔租房子的钱不说,有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落不下她。

不过,先玲也被唐小英抓到过好几次了,上班时间偷偷溜到楼上吃东西,有一回,正好碰上唐小英心情不好,当场把先玲训了一顿,还扣了她五十块钱。

“五十块钱!五十块!唐小英扣了我五十块。”因为这五十块,先玲硬是跟阿庆嫂一样,对着唐若与湘琴唠叨了一整天。

唐若有时感觉,把先玲和湘琴训得跟二孙子似的唐小英,反倒更真实一些。

说实话,平时看她假模假样地捏着嗓子对自己说话,让唐若不由自主起鸡皮疙瘩。

唐若常常觉得,唐小兰对自己笑得好假。

唐小英跟她妹妹不一样,她妹妹唐小兰那性格,可是相当的嚣张跋扈,除了江晔,谁都得让着唐小兰三分,唐小兰要是凶起来……

有一回,因为一些唐小兰私人帐目与公司帐目有出入问题,财务部的主任,一个四十岁的大姐都被她气得哭。

可是,唐小兰唯独对跟她顶嘴的马雪莹无可奈何。

顶嘴的马雪莹能气得她哭。

先玲上来后,先是去了卧室,别问她做什么去了。

她会打人的。

当然是去卸妆了呀,请问哪个公司前台,不要求员工画妆?不过,今天先玲的红嘴唇画得似乎浓了那么一丢丢。

看上去,连累她的脸都跟假的似的。

还是唐若好,这些规矩她都可以不用遵守执行,公司里也没有人打她小报告。

就说春节的时候吧,好几个人都看到了总公司的大老板江晔,笑眯眯地摸了一个红包给唐若:“唐若……嗯,不错,好好工作吧,大有发展前途。”

江晔的一番话,当时,倒让怕见官的唐若感觉怪紧张的。

第61章 生活就该打打情,骂骂俏

唐若走到先玲身边,她正用湿纸巾擦自己的红嘴唇。

唐若一本正经看着先玲:“我觉得你化点妆挺好看的,真的,只要别化太浓,你下次化简单一点的试一下,化湘琴那种,淡淡的妆。”

先玲看看唐若。

再照照镜子。

她用两只手捂着脸自嘲起来:“唉!你看看我这大饼子脸,化什么妆也就那样呗!”

唐若乐了,她站到先玲身边,掰开了先玲的双手:“我看看大饼子是熟的不?能啃不?”

先玲轻轻掐了她一把。

此时。

外面椅子拖地的声音响了起来,唐若知道,那桌吃饭的人要撤退了,她忙走了出来。

果然。

一个个吃完了饭,勾肩搭背地都走了。

唐若立即拿出手机发信息给范云:上来吧!

范云这次没那么急了,他现在学乖巧了,唐若发完信息,他先等个三五分钟再上去。

其实,他一直站在新华书店门口,瞅着那道楼梯,默默数着楼上下来的人,一个,两个,三个……一共下来了九个。

又等了一下,没了,范云知道金灵渠的那些人走完了,他快步走上楼来。

上了楼,板凳还没坐热,杨家兄弟也来了。

范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总是在自己后面,而时间又与自己跟得那么紧?

没什么奇怪的。

杨家兄弟在这里蹭了那么久的饭了,金灵渠的人,他们应该也认识的差不多了——虽然人家并不认识他们兄弟俩。

唐若甜笑着看了看范云。

范云走到她身边,压低声音道:“你真好看!”

唐若笑得更甜了。

趁着没人看到,范云偷偷在唐若脸上亲了一下,唐若报之一笑:“有人!”

这种偷偷爱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范云忽然觉得,能够天天这样打打情,骂骂俏的,才可以叫做生活。

吃饭的人都齐了,摆桌子,杨姐宣布开饭。

边吃边吹牛。

以杨峰与范云为主,他俩说了一会国家大事与国际形势,又说一会历史与地理,然后话题再转到军事。

也是胡说瞎说。

此时。

几个女同志都是最佳听众,她们只听,基本上不发表评议。

兴趣点不一样。

等杨峰与范云说得不想说了,然后她们才开始,话说,几个女同志说的那些个服装生活电视剧,十分贴近现实,接地气呀!

先玲小嘴叭叭叭:“……今天,听湘琴说,秦皇路上三彩女装的衣服正换季打折,唐若,杨姐,吃完了饭我们去逛逛?”

杨姐无所谓:“好啊!”

唐若摇摇头:“我不去了,你俩去吧!”

不去不勉强。

饭罢,杨家兄弟先撤了,先玲等杨姐收拾完了碗筷,两个人提溜着包也走了。

“唐若,去不去?”先玲不抛弃不放弃似的又喊了一声。

“不去!”

据说,在小城的人们之间,有这么一句话,女装看三彩,男装看劲霸,不过,唐若并不喜欢三彩的女装,她感觉三彩的女装太成熟了,比较适合职业女性,而唐若,更喜欢和华华逛灵渠市场里的小香港。

小香港的衣服,大多更适合年轻女孩子,毕竟,它走的是亲民路线的大众休闲风。

“嘭!”

先玲把门一带,走了。

唐若对范云莞尔一笑,这个先玲,若是放在旧社会里,只能当个粗手粗脚的打杂丫头。

先说正事。

唐若就把自己关于方科的隐忧对范云说了一遍:“那个方科,现在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他现在见了我,倒是不过来纠缠我了,但是,你知道的,范云,上次他割腕那件事……谁知道他怎么想的!”

唐若话说得不清不楚。

但是她的话,却让范云也感觉很有些担心,这个方科,就是一只移动炸弹呀!

说不定哪天他神经发作起来,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可是,现在怎么办?难道报警把方科抓起来?不可能的,他一没违法二没犯罪,就算割腕,也是割的他自己的。

打他一顿,以示警告?那更不行,那样方科没进去,范云倒先进去了。

找个人恐吓他一下?找希刚帮忙,不不不,范云与希刚在部队所受的教育,决定了他们只能做一个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大好青年。

范云觉得方科挺棘手的。

其实,这件事情,没事的时候他也琢磨了,现在关键是如何帮唐若摆脱方科。

怎么帮?

帮唐若,就是帮自己。

范云心里虽然没什么好主意,但嘴上安慰着唐若:“我这几天找一下他,跟他摊牌说清楚,看看他怎么说。”

唐若点点头,她抓着范云的手臂摇了摇:“莫打架!”

范云握着她温软柔腻的小手,心旌一阵摇动:“不会的,你放心。”

这时。

马雪莹从洗手间出来了,她歪着脑袋看了看范云,边看边甩着小手上的水。

哼哼!

范云急忙松开唐若的手。

不要教坏小孩子。

唐若伸出手,将马雪莹搂在怀中。

范云笑呵呵道:“马雪莹,我说几个脑筋急转弯给你猜,好不好?”

马雪莹眨了眨亮晶晶的大眼睛,点点头:“你说吧!”

范云问她:“世界上,什么布剪不断?”

他一边问,一边还伸出手指,对马雪莹比划了个剪刀手。

“黑布!”马雪莹。

“不对。”范云。

“白布!”马雪莹。

“不对。”范云。

“大布!”马雪莹。

范云摇摇头,马雪莹撅着小嘴扭头看着唐若:“姐姐……”

唐若将嘴巴贴在她耳边轻轻提示:“望庐山……”

“瀑布!”马雪莹喊了出来。

范云呵呵一笑,剪刀比划了一下子:“对了,瀑布是剪不断的。”

“再来!”马雪莹小脸红红的,兴奋地看着范云。

“好!”

“那我再问你一个,什么牛不能骑?”

“黄牛!”马雪莹道。

“不对。”范云。

“老牛。”马雪莹继续。

“不对。”范云又摇头。

“嗯,我知道了,是刚生下来的小牛。”马雪莹又猜。

她的这个答案,让范云无言以对,范云只有点头:“也对,刚生下来的小牛,确实不能骑,因为它太小了,但是,咱们这个脑筋急转弯的正确答案是——”

“蜗牛!”唐若笑着补充了。

“对了,姐姐回答正确。”范云一本正经道。

“再来,再来……”马雪莹好吃不放筷,还要继续。

范云转转眼珠子道:“下面,我出谜语给你猜,好不好?”

“好啊好啊,快点说!”马雪莹有点等不及了。

“奇怪奇怪真奇怪,头上长出胡子来,打一种庄稼。”范云出了个简单的。

马雪莹回答地飞快:“切!玉米。”

厉害了!

秒回。

可是,当马雪莹让他继续出题的时候,他却突然卡壳了,一下子想不出来还有什么谜语适合马雪莹猜。

急中生智。

范云把小学课本里的一道谜语搬了出来:“咳咳……听好了,再出一道,看看像没有,摸摸却挡手,像冰它不化,像水它不流,打一物!”

这道题把马雪莹难住了。

她猜水、冰、刀,甚至电视机都喊出来了。

虽然不对,离答案倒也越来越近了。

范云提示她:“这个房间里就有!”

“桌子!”马雪莹叫道。

范云“扑哧”一下乐了。

不对!

“椅子?”马雪莹歪着头问他。

唐若笑着看她猜不出来,指指窗户,又反屈两根手指敲了敲。

“玻璃!”马雪莹终于猜对了。

不容易。

带小孩不容易,这一阵子,马雪莹跟范云混熟了,开始缠他了。

面对这个磨人的小丫头。

范云只好朝唐若苦笑了一下。

唐若想起晚上还要给唐小兰打电话,她也不等杨姐跟先玲回来了:“我该回去了,走吧,范云。”

范云一天只能见唐若这一会儿,显然跟她没呆够,他眼巴巴的,充满渴望的看着唐若。

懂!

不就是想亲亲,抱抱嘛。

唐若趁马雪莹去翻书包去了,轻轻吻了一下范云的唇。

范云心里瞬间就挺美了。

原来,有时候,他跟马雪莹差不多,也是要人哄的呀!

唐若背起自己的包,又从马雪莹手里拎过书包:“我们回家了,马雪莹。”

范云忙接过马雪莹的书包,他拎,为唐若与马雪莹服务,是他义不容辞的任务。

下楼。

拦车。

今晚唐若没让范云送她了,她觉得范云上了一天班,也挺累的,不忍心看他跑来跑去的。

范云想送,但唐若主意已定,他也就没再坚持。

唐若不是个矫情的女孩子。

她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真诚,不作假。

范云看着那个把车刹得“吱嘎吱嘎”叫的“慢慢摇”司机,大声嘱咐:“慢点开,师傅!”

那个司机斜了他一眼,那个意思绝对是:还用你说,若是不放心,你来开!

范云给了车费,目送载着唐若与马雪莹的“慢慢摇”一溜烟开走了。

真是百爪挠心的感觉。

好舍不得唐若离开自己呀!

难道,谈恋爱就是这样折磨人的吗?

为什么,范云总觉得自己每天都与唐若分开了那么久,而相聚的时候,却又那么短,一眨眼,时间就偷偷地溜走了。

范云在原地站了一下,他仍在回味唐若吻向自己,那种甜美的气息,春风一般,使人沉醉,来自唐若唇边那种暖暖的感觉,料来,应该就是爱了。

他下意识的去摸裤兜,摸出了手机,却没摸出自己想要的烟草,算了!

既已戒了,就要戒到底。

做什么事,都要意志,坚持再坚持。

恋爱亦如是。

那就回宿舍,睡觉。

一夜无话。

唯有春风吹过窗外的草木,该发芽的发芽,该开花的开花。

第二天,范云跟老魏请了个假:“师父,家里有事,下午要回去一下。”

老魏点点头,准了。

虽说下午回家,但范云上午的工作干得还是很不错的,他不但制止了两个在兴隆购物城卖菜的小贩,还顺便帮政府门口疏导了一下车辆。

因为这儿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小汽车刮擦的事故,两个出了事的车子横在马路中间不挪窝,等着交警前来处理。

范云看着马上要堵起的路,赶紧有预见性地帮忙疏导了一下过路的车流,等交警过来了,他才移交了交通指挥任务。

虽然范云是多管闲事,但是,该管的时候,还是要出头管的,不然这儿一堵车,就会一直堵到上面汽车站去,再等下,就连穿城而过的国道线都给堵了。

马路上的车就如同空当接龙里的扑克牌,一张出问题,就会影响整副牌。

交警来了,处理起来就快了,无非就是现场拍照,采集事故信息等等,三下五除二搞定,两辆车都扣了——待处理。

范云早就走了。

处理交通事故,那是人家交警的事,与他无关。

他走到兴隆购物城中间无证小贩最爱去的那两条小巷,果然,有一个挑着半筐红薯,半筐小毛芋头的老头远远看到了范云,赶紧挑起担子走了。

范云见那个老头并没有交易,估计是刚过来的,应该是在别的地方打游击打累了,走到这边来边歇脚边等生意的。

范云也没怎么着,走了就算了。

小贩们都懂,只要自己别太出格了,一般大家也可以相安无事的。

范云一个上午,就在城台路上转来转去,熬到快下班了,他也不管了,提前半个小时就撤了,撤的时候,他岔到葆贞街唐彬的地盘,本来想告诉唐彬一声,让他关照一下自己的地盘,后来一想,算了,多一句不如少一句。

范云走到湘源车站,上车给钱,找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一会,他也不急,早回去晚回去的,无所谓。

他不像那几个到城里来办事却惦记家里猪拱门的老农民,一个劲地问司机:“走了没?师傅?”

“差不多了,走吧!师傅!”

司机将手中的烟狠狠抽了一口:“马上走,马上到点,准点发车。”

终于,等车上又上来了一个抱娃的妇女,一个挑箩筐的老太婆后,司机发动了车子。

“咔,咔咔咔……轰轰!”

范云看见那个妇女抱着一个一岁多的小宝宝,坐在前面挡着发动机的大铁盖子上摇来摇去,无人让座,觉得于心不忍,他站起来招呼那个妇女:“你过来,坐我这儿吧!”

那个妇女对范云表示了由衷地感谢:“谢谢你了,弟弟,坐你的位置了。”

范云摆摆手。

没关系,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谁都有不方便的时候。

他坐在那个抱小孩的妇女坐过的大铁盖子上,嗬!当班车走在一截土路上的时候,前轮轧进了一个土坑中,司机一加油门,范云觉得自己的头部,居然有一种向上顶的感觉,如果不是上面的铁皮挡着,他可能已经从车里飞了出去。

“嘘!”

第62章 报喜不报忧

注意安全!

范云紧紧抠着铁盖子的边边。

班车连蹦带跳通过了土路,上了柏油路后,范云才松手。

也松了一口气。

班车“吱嘎”一下刹住了。

那个挑箩筐的老太婆,下车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一只箩筐“叽里咕噜”滚进路边沟里去了。

看样子,它在对老太婆的疏忽大意表示严重抗议。

班车一加油门,“呜!呜!”绝尘而去。

留下个花白头发的老太婆,眯着眼睛看看天,再看看地,然后,两手抓着一丛荆条,慢慢退进沟里,去捉她的箩筐去了。

进城久了,偶尔回来一次,范云居然觉得平时看惯了的这些沟沟坎坎,土坡田地,还怪亲切的嘞!

看!

土包包上的打碗碗花,在春风中舒展着嫩绿的叶子和毛须,不必太久,它们就会漫山遍野地开了。

向阳的坡上,一些心急的春笋,早已钻出了地面,抽出了青翠的细杆与长长的叶子。

当然要急。

不急不行,不急,就会有人想,就会有人惦记。

远远的田里,赶着牛的那个老农,已开始他了冬天过后的第一犁,旁边,不断从火堆中窜起的烟柱,直冲空中。

空中。

紫燕尾翼斜剪,划出一道漂亮的括弧,然后突然凌空一个疾转,盈落水面,轻轻一抄。

一圈涟漪就层层荡开,越散越大,直到慢慢消失。

不远处。

宁静的山村。

黝黑的柏油路顺着村口,不断把自己朝远方递了出去……

范云下了车,走了最近的一条小巷子,他东瞅西望,拐过一栋摇摇欲坠,但仍为远方游子硬撑着残躯的老屋。

又路过了两三栋除非有人喊到它们熟悉或者惦记的某个人名,它们才会侧耳倾听,停止坍塌的旧房,回到家里。

房门紧锁。

家中无人。

不奇怪,范云知道老爸老妈应该下地去了,他们闲不住的,几十年的乡下日子,已经在他们生命里形成了某种惯性,什么季节干什么活,什么时候下什么地,像老爸老妈这样的庄稼人,心中早已经有本谱了。

根本不用看什么老黄历。

范云决定去地下找一找,他觉得老爸老妈一定在村子的渔塘边,那儿,有他家一块菜地。

范云从村子中间穿了过去。

路过他本家二姑门口时,他二堂姑夫老白正在院子里摆弄一辆倒扣在地上的自行车,范云看见老白将手中的扳手“当啷”往地上一扔,拿起一个齿轮,就往齿槽里面抺黄油。

他二堂姑站在大门口,和两个弯腰驼背的老太太聊着什么。

范云上前问他堂姑:“二姑,看见我爸跟我妈妈没有?”

范云二堂姑见是范云:“啊!云云,你回来了,你爸爸好像是挑了肥水,和你妈妈去渔塘边浇菜去了。”

果然不出所料。

范云应了:“二姑,我去看一下。三奶奶,纪俊奶奶……”

“去吧!”他二堂姑道。

那个叫三奶奶的老太太跟纪俊奶奶说话了:“云云挺爱喊人的。”

另一个戴着一顶瓜皮黑帽满脸富态的老太太,看着范云的背影点点头:“嗯!云云礼数蛮好,比他兄弟强。”

范云堂姑道:“云云老成,小雨调皮的不行,到现在这么大了,小雨还经常带着松松跟个盲流子一样,一个村子都能窜遍。”

范云听不见。

他一口气走到村口外的渔塘边,果然,他爸正拿着一根长长的舀子,给菜浇肥水。

旁边地上,放着一大把白菜花,以及一些小葱和一堆蕨菜。

他妈正拿着一根绑着铁钩子的长竹杆,往下勾地边一棵香椿树上的椿芽。

范云老远喊道:“妈,我来。”

老两口子停了下来,见是范云,他爸脸上没什么反应:“啊,今天没上班?”

“上了,下午没什么事,我就回来看看。”范云撒了个小谎。

他三步两步,跳到老妈身边,抓住了竹杆。

他妈只好松手:“你见到过范雨没有?这孩子真是的,出去那么些天了,也不告诉家里一声,干什么去了。”

范云笑道:“范雨啊,给你说个好事,他去给你找儿媳妇去了!”

他举起竹杆。

“咔嚓”一声,一根嫩椿芽被他勾了下来。

他妈听了他不仅见到了范雨,而且还有好事,就又把竹杆抢了回来:“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范云就把范雨正与梅霖谈恋爱,并且,两个人还在城里开了一家理发店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他妈。

他妈高兴地嘴都合不拢了:“这个范雨,不声不响的,这次倒拿了这么大一个主意。”

笑了一下后,他妈突然不笑了。

为什么?

因为妈想起梅霖原本是与范云想亲的,范云妈就问儿子:“云云,梅霖跟了范雨,是件好事,可是你呢?你怎么想的?”

她妈怕大儿子心里不痛快。

范云笑道:“我没怎么想,梅霖喜欢范雨,愿意跟他在一起,还拿出本钱跟范雨一起开店,我觉得是好事,我没意见,感情的事,谁也不能勉强谁的。”

范云爸拄着长把勺子,听明白了范云跟老妈的话,他闷声闷气道:“跟范云也行,跟范雨也行,她愿意跟谁都可以,老太婆,你还是操心下票子吧,我看呐!你还要想办法多养几头猪,使劲攒票票才行噢!”

范云妈笑眯眯瞅了瞅老伴:“养猪没问题,最多,我多打点猪草,倒是你,老范哎!今年要加把劲,多出去搞点副业喂!”

范云爸鼻孔里“唔”了一声,挑起空桶,顺着田梗一步三摇走出了地,去渔塘涮桶去了。

范云又夺过他妈的竹杆,伸到半空“咔嚓咔嚓”一口气勾了一大抱嫩椿芽枝子下来。

他妈忙喊住儿子:“够了,够了范云,勾那么多做什么?椿芽要吃新鲜的,现勾现吃,那个不能放的,一放就老了,不好吃了。”

范云嘿嘿一笑。

他把那些椿芽拢起,夹在左肋下,右手攥着那根长竹杆:“妈,好了没?好了就回去。”

“好了,差不多了。”

范云妈将地上的那些小菜搂在臂弯里,她老远冲范云爸喊道:“老范,这里还有一把锄头,你涮完桶,别忘了带回去。”

“知道!”

范云爸觉得老婆子真啰嗦,那把锄头本就是他挑来的,难道他不知道带回去么?

到了家,东西搁下。

范云妈示意大儿子坐下:“云云,梅霖跟了范雨,那你呢?你有什么打算没?对了,咱村里,你有相中的姑娘没?”

范云本来刚坐下,听了他妈的话,立刻又站起来了,拔腿就往外面走:“没有,我的事情你就别瞎操心了。”

“……!”。

他妈又问道:“你干嘛去?”

“洗手,一股子香椿芽味。”范云瓮声瓮气回他妈话。

范云抓了一点洗衣粉,跳下门前的石阶,蹲在沟边洗手,这时候,他爸挑着两只空桶回来了,与他并肩而行的还有一个人,正是住在他们家前面的那个王大爷。

王大爷穿了一对长筒雨靴,不知从哪搞的,上面沾满了泥巴,他一路“踢踢踏踏”地走在范云爸的旁边。

过了水泥预制板桥,王大爷看见了蹲在沟里的范云。

他忙笑着对范云道:“范云,那天多亏了你,带我去市场,还给我找了个地方……”

边说,边下到沟里,站在范云的下游,弯腰去搓雨靴上的泥巴。

范云抬头看见是他,笑了:“没什么,都是碰巧了,对了,大爷,那天你挑去城里的那些洋鸭,卖完了没?”

王大爷笑道:“嗯,卖完了,本来最后还剩了两只的,我懒得挑回来了,后面便宜了一块二钱一斤,也卖了。”

范云点点头:“就是的,免得挑来挑去的,麻烦,少卖一块两块的,能早点回来,也可以了。”

范云爸搁下担子,也来洗手。

范云洗完让位。

王大爷就开始对范云爸夸开了范云:“老范,范云可真是好样的,年轻有为,年轻有为,真的……”

老范能说什么?

别人夸他的儿子,他也只是“嘿嘿嘿”笑上那么几声。

不过,他才不会把别人的客套话当成御旨呢!

就算范云爸心里骄傲,脸上也依然是满脸谦虚:“他还年轻,他懂什么,咱们吃过的盐比他吃的米还多,有什么事情,还要你多多照顾照顾……”

王大爷听了范云爸的话,哈哈大笑,他把已经洗掉泥巴的雨靴又用力抺了一把,抺完雨靴又顺势在自己脸上抺了一把:“范云,好样的,不错!”

行吧!

你说不错就不错吧!范云爸也不跟他再啰嗦了,他要回屋坐一会儿了,他的腿,现在干点活就一边发木一边疼,总是逼得他不得不坐下来休息休息。

范云抱了柴去灶房,帮他妈烧火做饭,他妈说:“添一把柴就行了,不用总守着灶膛的。”

范云又掰了一根枯枝添进火里,然后从灶房走到堂屋。

他看看老爸:“爸爸,你的腿现在怎么样了?什么感觉?”

范云爸脊梁骨靠在椅背上,手捻烟纸:“没怎么样,还跟以前差不多,疼起来的时候,一阵一阵的。”

他把桌上的烟荷包扔给范云。

范云又扔了回去:“我戒烟了,不抽了。”

他老爸倒挺惊奇。

烟,可不是好戒的。

范云道:“爸爸,趁着现在还不忙,你让妈妈哪天陪着你到县里,我带你去县医院好好检查一下,拍个片,做个x光什么的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范云爸用舌尖润了润烟纸,捻好最后一点,然后把头上的虚纸掐掉,拿起气体打火机,点燃了烟。

“吁!”

“没大事,范云,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老毛病了,又不是疼了一天两天了,界首买的那个膏药也挺有效果的,就是有时候,贴着没那么疼了,我又没去买了。”

范云还是很担心,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发达,有什么问题还是早检查的好。

他对老爸道:“爸爸,要不,哪天你去界首的时候,去界首骨科医院检查一下吧。

他们那儿专治骨科,手指头脚趾头断了,都能接好。

听说,有个人的小腿骨头被车给撞碎了,那家医院都给治好了,治到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了。”

范云爸点点头:“嗯,没事,我心里有数。”

范云见自己跟老爸说话没效果,也不再说了。

其实,并非他爸不想去治。

主要因为家里没什么钱,经济状况不好。

是,吃没问题,穿没问题,可是,如果一下子拿出一大笔钱来去医院诊病,那可就是大问题。

眼下,这栋一下雨就到处漏的老屋已急需修理了,买材料,人工钱等等加在一起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是当务之急,不修,怎么过夏天?

另外。

虽然大儿子跟梅霖没成,可是,谁成想二儿子倒成了,万一哪天女方催结婚了,结婚这笔开销也不小呵!更何况,范雨还没有带梅霖正式上过门,万一女方要是依照“老规矩”,先订婚再结婚呢?

订婚也是要摆酒过礼的呀!

这些事情,哪一样不得花钱,老范哪里还敢把家里那一点微薄的老底,用在自己身上哟!

所以,能撑就撑,能拖就拖,从古至今,平民百姓的日子,不都是这样过的吗?

关于钱的问题,范云暂时也帮不上家里什么大忙。

他刚参加工作,一点积蓄也没有,也拿不出钱来添补家里,再说了,他也要谈恋爱吧,也要为以后自己的小家打算吧。

谈恋爱,不能抠抠索索的吧?

为小家,他应该攒钱了吧?

到时候,再有了孩子……

说来说去,都是因为钱呐!

父子二人的交谈也就到此为止了,不过,范云爸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儿子大了,知道关心父母了。

“吃饭吧!”

范云妈将一盘香喷喷的椿芽炒鸡蛋端上了桌。

蛋是土鸡蛋。

椿芽是野生的椿芽。

这样的食材,炒出来的菜味道自然特别香,范云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

吃完晚饭,他也没看电视,而是进了自己的房间,借着若有若无的手机信号,给唐若发了一条短信息:“想你了!”

唐若回他:“我也是。”

范云回道:“今天下午我回家了,晚上不过去了,你晚上回去的时候注意安全。”

唐若回道:“知道了,家里都挺好的吧!”

范云心想,也就那样吧,家,不永远都是那样吗,有一个老爸,有个老妈,自己想回就回,想走就走,出去久了就想回来,回来呆久了又想出去:“嗯!挺好的!”

报喜不报忧。

第63章 人间自有真情

不能!

范云当然不能给唐若报忧。

他不会给任何人报忧的,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青人,正如一只年轻的下山虎一样,浑身劲儿足着呢!

范云看看窗外。

窗外,天还没黑。

老范家晚饭吃得有点早,话说,似乎许多年来,一惯如此。

范云坐在窗台前那张比他还要大一岁的三屉木桌前,挨个拉开看了看。

最里面那张抽屉里有一叠锯齿边的黑白老照片,吸引了他的目光。

他翻了翻。

有一张是他穿着一对虎头鞋,戴着一顶窄沿单帽的。

看上去他大概一岁多吧,手中挥着一支拨浪鼓,坐在一张大椅子上。

还有一张是年轻时的老妈,穿着碎花衣服,白色塑料凉鞋,抱着范云坐着。

也是那张大椅子,不过,看妈妈与范云身上的单衣,这张照片应该是夏天照的。

范云又拿起一张,这张是范云与范雨一起照的,范云也就六七岁,范雨四五岁那个模样。

范云穿着一件短袖的海魂衫上衣,搂着范雨站在一棵开满鲜花的月季树下面,范雨嘟着嘴巴,手里拿着一只小皮球。

范云看着这几张已经有点发黄的老照片,呀!妈妈那时候抱着自己照相时,还梳着大姑娘的那种辫子,那时候的她,好年轻啊!

为什么?

一眨眼的功夫,她和爸爸就老了?

范云把那几张照片放了回去,他突然思考起一个似乎有点沉重的问题。

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了,他会是怎么样子的!

如果爸爸妈妈不在了,那么,他和弟弟岂不就成了孤儿了?

从此,他将和弟弟相依为命。

他忽然觉得,于自己而言,爸爸妈妈是那么的重要啊!

有他们在,自己在外面无论怎么样,都觉得心里是踏实的,是温暖的,是有根的。

范云突然很伤感。

看来。

不止是秋天,春天,也是一个能让人多愁善感的季节呀!

范云躺在了床上,头枕双手,想东想西。

想想未来。

又想想过去。

再想想唐若。

其实。

范云并不知道,唐若今天也回了一趟家。

早上她送马雪莹去了幼儿园后,就回家了。

华华要回南宁,唐若回家看华华去了。

唐若到自家楼下的时候,对面的何素芸正指挥着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往她家的门面里卸橙子。

一车斗散装的橙子,全都套着保鲜袋,看上去似乎挺不错。

帮何素芸做事的一个四十来岁的女工,早已摸了一只橙子在手里,剥皮抠瓣吃上了,边吃边点头。

“这个脐橙味道不错,水份挺足。”她跟另一个黑衣服大翻领的妇女道。

那个妇女也剥了一个:“嗯,挺好!”

黑衣服妇女大声喊道:“何素芸,这个脐橙从哪买来的?”

何素芸根本不在乎她的工人吃她的货:“咸水,五里排岔进去那个村子。”

唐若走过去,也摸了一只,她用尖尖的指甲在橙子上划开一道口子,然后一只手指头顺着口子慢慢往下压着,一小会儿功夫,果衣全脱。

这个季节的橙子,皮与肉已经离骨了,很好剥,不像刚从树上摘下来那时,皮又硬又脆,只能用刀切。

刚下树的橙子,徒手硬剥的话,非得把果皮掐得到处迸汁溅水不可。

唐若掐了一瓣橙子,“嗯!”真不错。

她笑着对何素芸道:“素芸姐姐,你这橙子怎么卖的?我可不可以挑几个买?”

何素芸见唐若回来了,对自己姐姐姐姐的叫得挺甜,她大气的挥了挥手:“买什么买,想吃,你就搂几个拿走。”

唐若笑笑:“那我选几个。”

她走到何素芸放计算器和帐本子的桌角,扯了一只塑料袋,在三轮车刚刚卸到地上的小山一样的橙堆里,选了十来个又均匀捏着又有一定硬度的橙子。

唐若将塑料袋子递向何素芸:“来!素芸姐姐,称一下,看看多少钱?”

何素芸瞄了一眼唐若手中的袋子,没接:“呵呵!拿走吧,什么钱不钱的,我真想要你的钱……这几个橙子算什么!”

何素芸话里有话。

因为,她的门面就在唐若与华华家的对面,所以,自从何素芸做水果生意以来,唐若家与华华家都没少吃她的东西。

唐若她们没少吃她的东西,提钱?

何素芸当然呵呵了!

她经常会把工人们挑出来的不值钱的次等货,分给邻居们,譬如:一些从梗上脱落的葡萄啦,一些没有卖相又有点空心的南丰蜜桔啦,一些个头很小的尾巴西瓜啦什么的,何素芸都会把它们分成一份一份的,工人们拿一些,剩下的给邻居们一些。

别看她是婆婆口中的“本县第一古怪人”,可要说这方面,何素芸还是挺会做人的。

唐若笑嘻嘻举举袋子:“谢谢了,素芸姐!”

何素芸也没空理她,橙子堆在了地上,现在她要指挥那几个工人开始筛选了。

大的,一筐。

中的,一筐。

小的,一筐。

长得奇形怪状一看就像三等残废的那种果子,扔进送人之列。

唐若提溜着橙子,上楼,惯例,她先去看了看她的花。

花。

和她一样,都挺好的。

这时,隔壁马奶奶家的杉杉叔从他们屋里走出来了:“唐若,回来了?”

唐若看着左手镜子右手电动剃须刀,下巴上涂得满是白色泡泡,已经刮了一半胡子的杉杉叔,笑了:“嗯!杉杉叔,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在跑长途车吗?”

杉杉叔“嗯”了一声:“等卸货,昨天刚好有车货卸咱们这儿工业区的,我就回来看看。”

“哦!杉杉叔,吃橙子!”唐若把塑料袋打开,摸出两个橙子递过去。

杉杉叔摇了摇手,示意腾不出手来接:“谢谢,谢谢,不用了,我昨天买了,买了一大箱。”

那好吧!

唐若朝杉杉叔点了点头:“那我进屋了,杉杉叔。”

“去吧,回去吧!”

进了屋,外间没人。

唐若把橙子放在饭桌上,走到她爸妈的房间,她妈正在房间里翻被子,也不知道是想拆开来洗,还是怎么样。

她爸不在家。

“妈!”唐若在她妈卧室门口站住,身子顺势一懒,倚在了门框上。

唐若妈抬头看看她,没吱声。

“我爸呢?”

“出去了!”她妈的回答亦简短。

唐若看她妈面无表情的模样,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她觉得老妈一定是又跟老爸置气了。

唐若觉得大人的事,她还是少掺和为妙,于是,就从门口又退了出来。

唐若找了一只小布袋子,装了三四个橙子进去,拎着去了华华家。

咫尺之遥。

如果从唐若家的楼顶爬的话,不用两分钟就能爬到华华家楼顶,如果华华家楼顶没上锁的话,就可以直接跳到她家的阳台上去。

就这么近。

唐若没爬楼。

锁。

那就得绕一下路,要先下楼,从一楼再去华华家。

话说。

唐若家与杉杉叔家更近,两家同一个楼筒子,而且共用一个公共阳台。

华华家就是隔壁楼筒子,她家的阳台与唐若这边阳台,仅仅隔着一道巴掌宽的墙。

可墙毕竟是墙,有墙挡了,就得绕几步路。

无所谓,走得快的话,两分钟也能相互到达。

华华正在她的房间叠衣服,收拾东西。

唐若进门就把她扑倒在床上了:“华华,你别回去了,还是在家找份工作算了。”

一边说,一边捏华华的腰。

华华被唐若捏得咯咯笑:“……松手,唐若,好,好好好,我答应你,这次回去就办离职手续……”

“真的?一定?肯定?”唐若捏着不放手。

“真的!真是!”华华可怕痒了,唐若对她的这一弱点,已经了如指掌。

唐若松开华华。

口袋里的橙子,已经被她甩了一只出来,滚在了华华的床上。

“你要走了,我也没什么好东西送给你,只好用这几只橙子,表达表达我的心意,华华,你走了,我会想你的。”唐若说想,那是一定会想的。

华华挣扎着把唐若推开。

华华把拴着一只毛茸茸小松鼠公仔的摩托车钥匙朝唐若晃了晃:“唐若,你回来的正好,等下载我到火车站去,然后你再把摩托车开回来,对了,你开不开?如果你要开的话,也可以把摩托车放在你家楼底下!”

唐若点点头,接过华华的钥匙:“嗯!好的,我没有驾驶证,在乡下开没问题,在城里,平时还是不要开了,回头,我把钥匙给你妈好了。”

华华点点头:“行,都可以,你要是想开,就开,都随便你。”

唐若看看华华装衣服的背包,不大的一只包,似乎还很空:“你还没收拾好呀?”

“好了!”华华拍了拍床上那只黑色双肩旅行包。

“你没带衣服?”

“带了,都是里面穿的衣服,外衣没带,等我回南宁,过不了多长时间就要换季了,到时候再买呗,反正夏天的衣服都便宜。”华华将那只背包提了起来。

唐若点点头:“那倒也是,确实没必要带,衣服的款式每年都不一样,等带过去说不定又感觉过时了,不喜欢了,还不如不带,到时候现买。”

华华搂搂唐若的肩头:“走吧!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去车站等吧!”

唐若指指那几只橙子。

华华一笑,将那只逃出口袋的橙子又抓了回来,往袋中一扔。

那只橙子心想:完蛋了,小命不久矣!

华华伸出尖尖的手指,挑着小布口袋的提手,一挽一拉,将那只口袋打了个活结,“哧溜”一声拉开背包拉链,扔了进去。

这下那只橙子跑不了了。

双保险。

下了楼,唐若在何素芸与她那几个正鼓捣橙子工人的注目礼中,载着华华,穿过远处一个居民小区的胡同子,抄小路往火车站走。

小路上没有交警叔叔。

唐若的摩托车开得挺快。

一下就到了。

火车站外面。

花池子边上坐着一个看上去好像有六十岁了,头发大半都已经花白的男人,他的身上,穿着一身又脏又旧劳动布的工作服,再看头发,如同一只鸡窝般凌乱着蓬起。

唐若仔细打量了一下他。

见那个男人脚上穿着一双半新不旧的解放牌黄胶鞋,手里抓着一块看上去如果他敢不喝水,就一定敢噎死他的大半块干饼,弓腰驼背,正坐在那儿一边嚼饼,一边艰难地吞咽着。

那个男人的身边放着一只蓝色的印有峨眉山字样的帆布包,包上,搁着一只瘪烟盒。

唐若感觉他的目光十分忧郁、无主,眼角隐隐似有泪光,那个男人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于是将头垂得越发低了。

他是谁的儿子?

又是谁的父亲?

他为什么一个人,如此忧伤地坐在这样一个春日的小站里?

他从哪里来?

又到哪里去?

无人关心,无人问询,他只是如一座雕塑般坐在那里,任风吹过他的乱发,将其手中跌落的饼屑吹散一地。

唐若示意华华看他。

华华早看见了,她幽幽地对唐若道:“那个人真可怜!”

唐若也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摩托车不能停在这里,她真想掏出点钱送过去给他。

华华捏了捏唐若的肩头:“走吧!”

唐若买了一张印有灵渠分水坝处风景的站台票,一直把华华送上了火车。

她挥着手对华华喊道:“华华,一个人出门在外,一定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华华别过了脸去。

不然……

唐若走出车站,又来到广场。

她惊讶的发现,那个仍坐在原地的男人面前,此时正半蹲着一个戴着红红袖章的小武警战士。

那个小战士,正一边将手中的一个盒饭塞进那个男人手中,一边强行将那男人手中的半块饼子缴了下来。

那个男人双手颤抖,打开了饭盒,扒拉了一口饭到口中。

或许,因为这一口热饭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又或者,让他突然想起了遥远的故乡以及兄弟儿女,那个男人,居然“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小战士见他哭了,也一屁股坐在他身边的花池子上,泪流满面,陪着他一起哭起来。

唐若心里一酸,眼角一热,泪珠也滚了下来。

她哽咽着走到摩托车边,抬手拭了拭泪珠。

唐若不敢再看那个男人与小战士,她怕自己也会像他们一样,控制不住地耸着肩头哭泣,她发动了摩托车,一溜烟骑回家里。

半路上,唐若还停了一下车,在一个清清的小河沟边,洗了把脸,如果她眼泪汪汪的样子被何素芸看见了,一定会问她的。

何素芸一定会笑道:“唐若,你是不是因为舍不得华华走,才哭的呀?”

第64章 唐敏与黄斌

唐若把华华的摩托车停好,敲了敲华华家的门,没人应。

刚才唐若来华华家的时候,就没看见华华妈,不知道她做什么去了。

不管她了。

唐若把摩托车钥匙装进自己的包里,转身回家。

上了楼,唐若发现她姐唐敏回来了,正坐在屋里,跟她妈说着什么。

应该说,吵吵着什么。

“你到桂林上了那么久的班了,难道就一分钱也没存?你的钱呢?你的钱都到哪去了?”唐若一皱眉。

听上去,她妈妈的声音又尖锐又刺耳。

“我能存什么钱,我上班那儿的工资那么低,每个月就那三四百块钱,我难道不买自己用的东西吗?衣服、鞋子、牙膏洗衣粉什么的。有时候还要跟同事、朋友出去吃一下饭,钱就没了呗!”跟妈差不多的,又尖又细,锥子一样的声音,一听就是唐敏的。

“你真是一点也不懂事儿,唐敏,你看看咱们家这个样……啊!你爸爸身体不好,现在挣不了什么钱,你弟弟现在读大学,一年学费就要两三万,你还不知道省着点花钱,好歹也帮下家里,帮我和你爸分担一下,你呀你,唐敏,你真是一点也不懂事哪!”她妈妈的声音已经压过了女儿。

唐敏烦燥起来:“我没钱,每一次,不管是打电话也好,还是我回来,总是钱钱钱,我又不是开银行的,到哪去给你弄钱!”

唐若本不想进屋听她妈跟她姐说这些破事,可是想了想,还是抬脚迈进屋里。

唐敏看见是唐若,把话头停了下来,不说了。

刚才她跟老妈吵吵的话,她也不怕被唐若听到,听到又能怎么样,她就是没钱,难道老妈还能把她怎么样不成?

其实。

不是唐敏没挣到钱,而是她挣的钱,都贴到一个男的身上去了,一个叫黄斌的男人。

唐敏在桂林谈了一个男朋友,已经有一年多了,也就是这个黄斌。

唐家的大女儿唐敏,现在在桂林一家挺大的酒店当咨客,每天,穿着高跟鞋和开衩快到了大腿根上的粉红旗袍,站在酒店门口,对那些进出酒店的客人们陪着笑脸迎来送往招呼他们,一天到晚站得脚后跟发麻地挣钱。

差使虽然累,不过,工资也还算可以,在本地服务行业不算低了,唐敏对她妈其实是瞒报了自己工资的,唐敏的工资,每个月有四百七十多,还不算偶尔有客人给的小费。

关键,在酒店上班,都是包吃包住的,伙食还不错,毕竟,厨师跟服务员都是一起吃饭的,厨师们炒员工菜的时候,也挺用心的。

唐敏在酒店上班,一开始那一年多,存了挺大一笔钱的,她也给过她妈不少,只是她妈总想多挤点女儿的钱出来,供给唐欣上学用,本来,如果她妈好好做做唐敏的思想工作,再哄着点唐敏,唐敏也不是不可以多拿点钱出来的。

可是。

天生命硬的她妈,只会发牢骚。

话说。

唐敏也大了呀,她已经二十一岁了,她觉得自己也该谈恋爱了呀,她身边的那些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子,现在,哪一个下了班不是出双入对的!

唐敏看着别的女孩子上班有男朋友送,下班有男朋友接,心里,当然也挺不是滋味的。

当然了,出落的身材高挑,苗条俊秀的唐敏,在酒店大堂门口一站,还是很有一些客人对她表示出兴趣的,其中,就有两三个戴着闪闪发光的大金链子和大金戒指的老板,半假半真跟唐敏开玩笑说,希望能够包养她。

那些客人们的疯话。

唐敏只当没听懂。

毕竟她还年轻,还很渴望那种天真浪漫的爱情,而不是直接谈好价钱,就把自己卖给某个男人,成了他的情人、小三……

就在唐敏渴望爱情的时候,爱情为了满足她的渴望,居然真的来了。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初中同学,黄斌。

黄斌是在某一次来唐敏上班的酒店吃喜宴的时候看见她的,当时,他激动地在门口陪着相貌标致的唐敏足足站了有一个时辰,直到酒宴开始前的那一刻,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唐敏入席。

估计,当时吃喜宴的客人中,黄斌是最早离席的一个,他吃完了饭后,立刻又来到酒店大堂,找唐敏聊上了。

那天,黄斌一直陪唐敏站到她下班,并送她回了宿舍。

第二天他又来了,第三天也是,从此,黄斌几乎每天都来找唐敏,唐敏就觉得,自己这个骑着雅马哈摩托车,戴着大蛤蟆镜的初中同学,对自己还是挺上心的。

从嘘寒问暖,也渐渐发展到接来送往了。

终于,在某一次黄斌嘴巴里叼着一枝火红的玫瑰花献给了她,并开着野马一样咆哮的雅马哈摩托,突突突,载着她到两江四湖的岸边一起吹风的时候,唐敏答应了做他女朋友的请求。

激动的黄斌,一把将唐敏推靠到江边的一棵大树的树身上,狠狠地在她脸蛋上胡乱啃了一气。

哈,唐敏脸红红的。

她恋爱了!

恋爱真是甜蜜又美好。

唐敏在黄斌的引领下,很是花前月下了一段时间,直至,将自己完全交给了他。

这些在一起的日子,确实让唐敏感到了爱情的浪漫与甜蜜,她和黄斌租了房子,置办了桌椅板凳,还买了一张新床。

那些天,唐敏每天都兴致勃勃地拉着黄斌一起逛街,从床上用品到洗漱用具,再到锅碗瓢盆,一样样采购回来,唐敏将她与黄斌的小窝打扮的如同童话世界里公主住过的小屋一样到处都粉嘟嘟的。

黄斌很大气,手一挥。

买!

花!

将浪漫进行到底。

不过,毕竟浪漫不能当饭吃的,又过了一段时间,某一天,黄斌终于还是苦着脸告诉唐敏,自己的钱已经全部花光,并付不起房租水电了,甚至连他明天的烟钱都成问题了。

唐敏站了出来。

钱,算什么!

在唐敏这儿,钱绝对应该替爱情让步。

唐敏认为,黄斌的钱是为了她花光的,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心爱的男人因为钱的问题受委屈,分什么什么你的我的!

都是我们的。

两个人的。

于是,唐敏也动了自己的积蓄,第一次她把五百块钱递到黄斌手中的时候,黄斌激动地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他紧紧搂着唐敏道:“敏敏,你放心,我这一辈子就认准你一个人了,如果还有第二个人,天打五雷轰!”

唐敏伸出软软的小手,堵住了心爱男人的嘴。

她觉得自己此刻很心疼黄斌。

不就是为了一点钱嘛!看看,把黄斌难为的,对自己又是赌咒又是发誓的。

不过。

慢慢的,唐敏就感觉,两个人在一起,绝不是一点钱的问题了。

黄斌一直没什么正式工作,在桂林靠跑摩的过日子,本来,如果黄斌勤快一点跑的话,收入应该也还是可以的。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黄斌迷上了游戏,每天他将摩托车开出去,搭不了几个客人,就连人带车一头钻到网吧里去了。

不远。

就在他与唐敏租房子的对面路边一栋楼的负一层地下室,入口处四个大字:星星网吧。

黄斌都是在唐敏上班的时候去那个网吧,然后等她快下班的时候,才匆匆下机,来接唐敏。

而他对自己近期不挣钱的理由也给得很堂而皇之:“最近抓得很严,抓到了不但会扣车,而且还会当黑车处理收缴掉。”

唐敏并不懂这些,自然被黄斌轻轻巧巧就骗了过去。

黄斌不挣钱,两个人的开支却一分钱不会少,两个人浪漫,出去宵夜看电影,喝个咖啡吃个麦当劳肯德基什么的,可都是要花钱的。

更何况,黄斌瞒着她上网的网费、烟钱、水钱、快餐钱,都是钱呀!

都是花得唐敏的。

唐敏的工资卡上的钱,隔三差五取个一百两百的,取来取去,有一天,唐敏惊讶得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存的那一笔钱,眼看就要从四位数变成三位数了。

而黄斌,仍是拿不出钱来。

她就有点怀疑。

怀疑了就会留心,终于,有一次她给黄斌洗衣服的时候,从黄斌的裤兜里摸出了一张游戏点卡。

唐敏就明白了,根本不是什么交警抓得厉害,而是黄斌痴迷打游戏了。

不过,唐敏也没动声色,而是暗中观察,不到两天,就被她查出了黄斌上网的具体位置。

于是,有一天,她就给黄斌来了个突然袭击。

当唐敏站在正戴着耳机忘我地打着游戏,脚上只趿着一只拖鞋,另一只拖鞋早已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的黄斌面前时,他正飞速地将手中的鼠标点得啪啪响,同时,左手将落满星星点点烟灰的键盘按得发出一阵阵“噼里啪啦”的声响。

唐敏也不打扰他,就站在他的背后默默地看着。

看着自己这个钱也不想赚,客也不想搭,只想着打游戏的男朋友。

只见黄斌右手鼠标极其灵活地控制着一个穿着白大褂,手持一柄弯弯曲曲的蛇形剑的小人,正在一个很狭窄的地形上,跟两个拿着铁背钢环大砍刀和两个手持切菜刀一般的武器,穿得像个绿皮青蛙的小人打架。

黄斌的身边还跟着一只白色的骷髅,偶尔鼠标划到骷髅身上,可见深蓝色的一排字:神皇武道的宝宝,那个骷髅看上去似乎很凶的样子,因为它刚刚一斧子把一个手持钢刀的家伙砍翻在地。

黄斌则不停地操纵着蛇形刀男到处跑来跑去,边跑,边时不时贴出一张卫生纸糊到追着他砍的那几个人身上,糊上了,就是一团火光,黄斌嘴里还不住地喊着:“我在幽名圣域,快点来快点来,马上就要刷新邪恶钳虫了,快点,别忘了带符……妈的,老子符都快贴光了……”

就在这时,电脑屏幕突然一变,密密麻麻出现了许多怪物,多得,那几个打架的人完全被分割包围了,其中,有一个倒霉鬼正好身处一只浑身银光闪闪犹如穿了一件铁甲般的大虫子身边,只见那个大虫子伸着长长的触须向前一送一剪,那个人立刻就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屏幕上,药水装备爆了一地。

突如其来的满屏怪物,把聚精会神观战的唐敏也吓了一跳,她不由自主“啊”了一声。

“啊!”

黄斌回过头来,见是唐敏,吓得一下子站了起来,他讪笑着道:“敏敏,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我这没出车……”

唐敏也没生气,也没发火,从未玩过电脑游戏的她,看到黄斌玩游戏,居然感觉挺新鲜,挺好玩的,她扶着黄斌的肩膀,示意他坐下:“好玩吗?”

黄斌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似坐非坐,蹭着板凳虚坐着:“还可以,挺好玩的,现在网吧正流行这个!”

唐敏点点头,她朝黄斌嗲声嗲气地撒娇道:“我也想玩!”

黄斌见唐敏不但不怪罪自己,还说她也想玩,开心地眉毛都快飞起来了:“你也想玩?那好,你坐下,我去帮你开卡。”

正好他旁边有一个空位,于是黄斌开了卡回来,开始手把手地教唐敏如何开计算机,如何登录,如何上机,顺便,他还帮唐若申请了一个qq号。

qq号?

唐敏从未想到,小小的计算机屏幕中,居然别有一方精彩的天地。

简直,大开眼界。

这里面,什么都有,电影、电视剧、歌曲、游戏……

天啦!

唐敏忽然觉得,刚才本想对黄斌发的一肚子火,此刻,早已经烟消云散了。

她一心想的都是,如何把黄斌帮她创建的这个名为神皇敏敏的女小人,控制得可以将一只梅花鹿砍倒在地,然后再蹲下身子,从鹿身上挖出一块肉来。

那一天,唐敏跟着黄斌在网吧里玩了很久,玩得最后她都呵欠连天了:“黄斌,咱们回去吧?好困呀,想睡觉了。”

黄斌犹恋恋不舍。

因为,据说他马上就要34级了。

唐敏起来后,看了看网吧,果然黄斌没有骗她,网吧里,几乎所有开机的屏幕上,玩得都是黄斌教她的这个打怪升级、pk劫财的游戏。

从那以后,唐敏也不想过什么日子了,天天下了班就跟黄斌泡在网吧里,两个人为了上网便宜一点,还办了会员卡。

充一百送两百,会员的福利就是好。

可是,这样的日子,钱可是用得特别快的,一开始的时候,唐敏还能给黄斌买五块的白沙烟抽,慢慢的,就改成最便宜的两块一包的甲天下了。

两块的烟也行,只要能让黄斌上网,怎么样都行。

第65章 你是你,我是我

钱!

花起来容易,攒起来却难。

可以说,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烦恼,都是因为钱引起的。

包括唐若妈的烦恼。

也包括唐敏的烦恼。

不是唐敏骗她妈,她现在确实没钱。

对于唐敏与老妈所说的钱的问题,唐若无法发表什么意见。

她能说什么呢?

对她来说,不管过去她妈如何偏心,但如果家里有什么事情,该帮忙她还是会帮忙的。

她前几天才给了她妈一笔钱。

唐敏进了房间了,她不想再跟老妈,因为钱的问题纠缠不清,没意思。

真的。

母女三个人,因为钱的问题,连中午饭都吃得很沉闷。

唐敏低着头,捧着碗,有一下没一下的夹着菜,她也不说话,只是自顾自地吃饭。

待她拨拉完碗中的最后几颗饭粒后,去了跟唐若共睡的房间,找了几件衣服出来,然后顺手放进装过华华那件衣服的空袋子里。

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后,对还坐在桌前吃饭的老妈和妹妹说了一声:“我回桂林了。”然后,就转身走了。

唐若看看她姐。

她姐头也不回。

唐敏的眼神里,连同刚才那句话的语气中,似乎透着那么一丝丝若有若无的冷漠,让唐若感觉很不舒服。

唐若觉得自己这个姐,有时候说话真得很没人情味。

这也是章华华跟唐敏玩不到一起去的一个原因。

大概,因为唐敏跟老妈一样,都是那种牙尖嘴利类型的人吧!她们为人处事,总是先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占尽好处,然后才酌情考虑别人的感受。

唐敏与老妈都是那种在待人接物八面玲珑,不允许人家能从自己身上挑出错来的人。

但是,当别人面对她们这样的人,让人还未怎么接触就感觉自己已先颓了三分气势的人,谁还愿意与她们深交呢?

唐敏与她妈都没有什么朋友,那种真正的朋友。

像章华华对唐若这种比亲姐妹还亲的朋友,就更别提了。

唐敏一个也没有。

所以有时候,唐敏也和何素芸一样,吃唐若的醋,她觉得凭什么章华华只对唐若一个人好。

有时,当她知道华华又带唐若吃过好吃的后,就会不无怨怅的道:“唐若,章华华带你去吃大餐,又不叫上我。”

唐若只能回答:“又不是我请客,华华她自己不叫你,我有什么资格叫你呢?”

唐若实话实说。

唐敏心里就将章华华怨了一遍,顺便还把一点余怨迁怒于唐若的身上。

这怪谁?

再说了。

唐敏与妹妹的性格,本也合不来,打小就合不来,这姐妹俩性格根本就不是一类人不说,还没有什么互补性。

主要是,唐敏的刁钻与尖锐常常因为姐妹俩年龄上的差距,而变成刻薄,是的!对妹妹的刻薄。

她的东西,基本上打小就不让唐若碰,唐若碰下她的东西,她就没一点好气的凶唐若。

除非是她不喜欢了,或者又有了新的,更好的了。

譬如衣服、鞋子,书包,文具盒等等等等,唐若只能捡她的,如果她还要,唐若就不能捡。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有优势,因为出生的优势,什么都能用本家庭所提供的最好的东西。

穷人家的孩子也是一样的。

第一个孩子,通常享受得更多,无论经济上,还是亲人的爱,通常都是。

次数多了,唐若就不会再碰她的东西。

其实,不止对妹妹,唐敏对绝大多数的人,都尖酸刻薄,只是她不知道自己的问题,而别人又不想招她而不说罢了。

连“本县第一古怪人”何素芸,因为有一次卖给唐敏的苹果中有一两个带烂疤的,而被唐敏狠狠说了一通并不得不换了两个好的果子给唐敏后,都叉着腰气鼓鼓地对手下的工人道:“这个唐敏,嘴太刁了,一点亏也吃不起!”

因为唐敏说何素芸是烂心眼子的人,才卖烂苹果。

何素芸的工人安慰自己的老板道:“你可不是烂心眼子,你的心眼子大家都知道,其实也挺好的!”

什么叫也挺好的?

何素芸的心眼本来就不错的,好么!

唐若看着她姐走了,她站起来,走到阳台上看她的花,因为她觉得老妈把桌子收拾得很响的声音,听上去十分刺耳,让唐若觉得倒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似的。

该躲就躲一下。

唐若拿起一把小花铲,给那盆月季花松了松土,她伸手又从墙缝里取出一个小小的塑料袋,里面装着的是霍香正气丸一样一小粒一小粒的复合肥,唐若在花根旁边挖了个窝,倒了一点进去,用花铲埋好培实。

上点复合肥,月季花有点发黄的叶子不久就能长成深绿色了,花跟人一样,都是需要营养的呀!

施完肥。

再浇点水。

唐若还没有放下喷壶,她爸回来了。

不过,唐若爸看上去似乎一脸不开心的样子,连眉毛都在额头上深深地拧着打了一个结。

“爸!”唐若叫道。

“嗯!”她爸口中虽答了,脚步却没有停留,直接走进了屋中。

唐若也跟了进来。

唐若爸进门先看了看刚刚洗完了碗,正在用一块蓝色抺布擦手的老伴:“唉!我妈这次可能真的够呛了!”

唐若妈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她奶奶现在怎么样了?好点了没?”

“不太好,给李医生看过了,李医生说我妈估计这回是挺不过去了,让咱们要有思想准备。”

什么?

奶奶怎么了?

唐若听爸爸的话,心里有点发急,一迭声问道:“我奶奶怎么了?上次我去看她不是还好好的吗?她又生病了吗?”

唐若爸把头垂了下去,两只手绞在一起用力搓着,每一根粗大的关节看上去都和他的话一样让人惊心动魄:“你奶奶快不行了,也就这三五天的事了,李医生说我们应该准备她的后事了,不要到时候措手不及。”

他的声音并不高,有点沉闷。

可每一个字却都如惊雷般在唐若的耳边响起。

奶奶快不行了?

奶奶要死了?

那个从小就疼她,有一点好吃的东西,都想着要留给她的奶奶,那个常常把她搂在怀里,给她唱童谣的奶奶,竟然要死了?

唐若眼圈莫名其妙红了,她拼命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

她爸又道:“棺木、寿衣等东西,今天我跟咱哥和老三都已经商量过了,马上就订,已经交给老三去联系了,其它的事情,暂时不急,还可以再合计合计……”

唐若妈点点头:“那你说,咱俩要不要收拾收拾东西,回去住几天,守着她?”

唐若爸叹了口气:“也好,该见的人,趁着还能见,大家都见上一面,你给唐敏和唐欣打个电话……算了,唐欣在上学,别打电话给他了,就给唐敏一个人打吧!”

唐若妈叹道:“你不早一点回来,唐敏刚走,她前脚走,你后脚就回来了。”

“不急,你打电话让她明天后天回来都行。”

“嗯!”唐若妈应了,她一边摆弄着随手拿起的一张鞋样子,一边盘算着什么。

唐若爸抬头看看二女儿,紧紧皱着的眉头似乎舒展了一些:“唐若,你这两天也跟公司请个假,回去看看你奶奶吧……”

唐若咬着嘴唇,拼命点了点头。

唐若决定立刻回去给唐小兰打个电话。

她心乱如麻地背起自己的包,在她爸她妈的对视与叹息声中,走出了家门。

唐若直接回了马雪莹家,她本来想晚上再打电话给唐小兰的,可是,听说了奶奶快不行了的消息后,她想马上打电话给唐小兰,一刻也不想再耽误,她要跟唐小兰请几天假。

电话那头的唐小兰,听了唐若说过马雪莹家长会的事情后,似乎心情不错:“谢谢你唐若,把马雪莹带得挺好,谢谢你啊。”

唐若接着又跟唐小兰说了自己奶奶的事。

唐小兰沉吟了一下,似乎是想着什么,片刻后,她沉声安慰唐若道:“你也别太难过唐若,人,总会有老的那一天的,无论爷爷奶奶,还是爸爸妈妈,总有一天,他们都会离开我们的……行,那这样,唐若,你先别急,你等我处理下手头的事情,然后我就回去几天,这样吧,你等我后天回去你再走,你看,好吗?”

唐若“嗯”了一声。

唐小兰说怎么样,还不就怎么样,唐若现在能有什么主意,无非就是想尽快回去看一看奶奶。

挂了电话,唐若心想,唐小兰后天才回来,奶奶应该不会明天就死吧?

她忽然觉得,心里乱糟糟的,实在有点坐立不安的意思了。

唐若在马雪莹家呆不住了,她就想下楼去,到外面街上走一走,清醒清醒头脑,想一想自己应该带点什么东西到奶奶家去。

下了楼,还没有出院子,方科突然从凉亭里窜了出来,一下子拦住了她的去路。

“唐若,我有事要跟你说!”

唐若看了看他,停下了脚步,有几天没见到方科了,她突然感觉面前这个面色阴郁身材低矮的男人,自己似乎已经不认识了。

这是方科?

眼窝深陷,眼睛布满了血丝,面色憔悴不堪胡子拉碴的男人,是方科?

他怎么这样了?

怎么这么丑了?

看上去比前些天似乎老了十几岁还多。

方科指了指凉亭深处:“唐若,今天我要正式跟你谈一谈,你不是要和我分手吗?行,没问题,但是,有些事情咱们得说清楚!”

这也是件大事。

唐若必须认真对待,既然方科又提出来了,那她只好跟着方科走到凉亭深处,站在他面前,听他究竟想说一些什么。

她很怕方科又会从哪里摸出一只啤酒瓶来,“啪”的一声摔碎了,然后又当着她的面割腕。

又或者,对自己做出什么不利的事情来。

看到方科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唐若感觉有一丝丝害怕了,她站在一个稍宽的,随时能跑的位置停下了。

然后,站着听方科说。

说。

说吧!

可以割腕了,自尽了,正式开始了。

可是。

这些方科都没有做。

他只是哑声道:“唐若,不管过去怎么样,但是我对你还是很认真的,我也想通了,该花的钱,就要花,对吧!你看我买了手机和项链给你,其实就是表示我对你的诚意的……唐若,你难道一点过去的情谊也不讲了吗?难道一定要分手吗?”

唐若没好气地道:“是,要分手,没错。”

方科上前一步,想抓唐若的手。

唐若往后撤了一步,她狠狠地瞪了方科一眼:“有话说话,你再这样我就走了……”

她的话说得斩钉截铁,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方科还在做最后的努力,他又向前迈了一步,固执地一把抓住了唐若的手:“唐若,你再好好考虑考虑,真的,你知道,我是离不开你的……”

“放手!”唐若喝道。

“不。”方科的手如同铁钳子一样,唐若挣了挣,试图从他的掌心抽出自己的手。

挣不脱。

攥得唐若的手都有点痛了。

唐若有点火了,她用力一抽一甩,终于还是从方科的手中挣了出来,唐若气得脸色通红,刚才因为奶奶的坏消息而差到极点的心情,终于因为方科不识时务的纠缠而变成了怒火。

唐若剜了方科一眼:“方科,你别再说这些没用的了,咱们两个人,过去没什么关系,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关系,请你记着,你是你,我是我,我一不是你的亲戚,二不是你的朋友,我希望你能放自重一点,别再拉拉扯扯的,再说了,你看看你,请问你多大了?你比我大那么多,站在这儿就跟个老头一样,你觉得我们两个可能吗?别做梦了,好不好!”

方科见唐若不但明确拒绝了自己,还揭了自己最不愿承认的短处,不由得恼羞成怒,他不再好声好气地跟唐若说话了,而是大声吼道:“我知道,你不就是因为那个男的吗?因为那个当城管的男人,才跟我分手的,你们那天在小公园里说的那些话,我都听到了……”

什么。

唐若不由得怒火中烧,这个卑鄙的方科居然跟踪自己。

这个变态。

素来娴静温柔的唐若也忍不住心中的火了,她大声斥道:“你不要往别人身上乱扯,有没有他,我都不会真正喜欢你的,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更不会!”

方科被唐若激得满脸通红。

他又向前一步,目光凶狠地死死盯着唐若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第66章 方科的底牌

唐若被方科吓到了。

但是,她这次却勇敢的半步也不往后退了。

已经让了你一步。

两步了。

再一再二不再三。

唐若纹丝不动站在原地,大声对方科道:“你是你,我是我,请你搞清楚这一点,我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过任何承诺,别说我们这样的,现在这个社会,结过婚的,后来又离婚的也不少,你明白吗?你懂吗?你知道吗?”

她一连问了方科三声。

大概方科也没有料到温柔的唐若,今天居然这样硬气的对自己,唐若一厉害起来,他反倒收住了眼中的凶光,声音也软了下去。

他应该是意识到了,自己与唐若之间的事情,到今天,已绝无挽回的余地了,不过,让他从现在开始承认自己感情的彻底失败,以及做为一个男人应有的尊严被唐若的话洗荡贻尽,他又心有不甘。

方科说了一句让唐若做梦也想不到的话。

“那好,我同意分手,但是,你要把我的手机和金项链全部还给我,还有,我以前也买过许多东西给你的,那个就不说了,你刚才也说了,说我看上去已经像个老头了,这,都是你折磨的,你要赔我的青春损失费,也不要你赔太多,包括我花在你身上的钱一起算,赔两千给我。”

他居然问唐若要青春损失费!

头一回,听说一个男的问女人讨要青春损失费。

真是奇谈。

奇葩。

唐若差点没被方科气乐了。

她头一回发现,好歹也算是个男子汉的方科,在自己的面前就像个小丑一样。

这样的男人,留着何用?

简直小气到锱铢必较。

唐若伸手要去拽背包的拉链,什么手机、金项链,唐若才不稀罕,还给他好了。

她也算大开眼界,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见到,将已经送给别人的礼物,还要讨回去的人。

但是唐若手又放了下来。

手机暂时还不能给他,因为里面有许多范云跟她聊天的信息,还有通话记录,范云的电话号码等等等等,这些,怎么可能给方科看到,唐若当然要删除干净了,再把手机还他。

她转了转眼珠,骗方科道:“好,金项链我没带在身上,我现在要去接马雪莹了,等明天中午,连手机带金项链一起给你!”

方科立刻接上她的话:“好!但是你别忘了,还有两千块钱,青春损失费,我可是一定要的,明天中午你必须全部给我,给了我,我们就一刀两断!”

唐若觉得此时自己想鄙视一下方科,他都不配。

她喝道:“手机跟项链,明天中午给你,钱,没有,我还没管你要青春损失费,你居然讹上我了?”

方科嘟嘟囔囔道:“我刚才只是说急了,那就算我送你礼物,请你吃饭,花在你身上的钱好了,那钱你也应该还给我。”

唐若有点无语。

她还从未听说,女孩子提出分手了,一个大男人还要问她追讨过去花费的饭钱的事情。

方科啊方科!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由此可见,就连他的金项链跟手机也不是出于心甘情愿想买给唐若的,完全是他试图通过这两样东西来挽回唐若的心。

可能吗?

如今倒好,他眼见分手已将是板上钉钉之事了,居然想把以前在唐若身上进行的投资全部再收回去,方科,实在也算得上一个现实到极点的人了。

唐若不想再跟他纠缠,已经有一两个过路的人对她与方科瞅了又瞅了,方科既然终于亮出了他的底牌了,唐若心里也就有底了。

他,也就是这点儿能耐了。

唐若不再跟他多说:“起开,我要去接马雪莹了。”

方科这次没再纠缠她了,而是闪到一旁,目送唐若离开。

他对唐若提出的要求,也是这一段时间经过他的深思熟虑后,才提出来的。

方科才不会傻到让自己人财两空呢。

他不但不傻,甚至还精明到准备在唐若身上再榨点钱出来,你唐若不是想甩脱我吗?

那行,算帐,给钱。

说实话。

像方科这样的男人,不知道现实中究竟能有多少,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地说,他,既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唐若甩掉方科,边走边想心事,她掏出手机,本想发个短信息给范云,但是才掏出手机她又决定,算了!

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唐若只是在晚上的时候,跟范云聊了两句,当范云发来信息说想她的时候,唐若在那一瞬间,很想打个电话给范云的,但是,后来又忍住了。

她的心中,除了轻松,甚至还有一些小骄傲,终于能彻底摆脱方科这个麻烦了。

一夜无事。

马雪莹没踢被子,唐若也没失眠。

第二天上午,唐若打了个电话给范云,告诉他以后不要打电话发信息给自己了。

她对范云实话实说了手机跟金项链的事,以及方科现在要将送给她的东西讨回去,并保证从此不再纠缠她的事情。

范云在电话那头“嗯嗯嗯”的回应着她,并问她中午的时候要不要他陪着唐若一起去跟方科交涉。

唐若拒绝了他,她觉得范云实在没必要掺和进来,这件事情,她能处理好的。

然后,唐若把范云的电话号码,与自己的所有聊天信息统统删除了,甚至,她还把手机恢复了两遍出厂设置。

手机被她清得空空如也了。

唐若取出那条金项链看了看,感觉很可笑,现在还在她手中的这件贵重首饰,料想不必太久,就会传到另一个女孩子的手中,那时,方科又会怎么样呢?

很可笑。

到了楼下,唐若把手机与她从未戴过的这条金项链还给了方科,方科并没有说什么,直接收了回去,东西是他买的,到唐若的手中转了一圈后,今天又物归原主,回来了。

但是,他并没有放唐若走,而是还试图跟她纠缠他那所谓的两千块钱。

唐若毫不客气地拒了他。

他简直就是在痴心妄想。

看到了唐若坚决的态度,方科倒也没再纠缠她了,他咬牙切齿对唐若道:“唐若,咱们之间两清了,但是,那两千块钱,无论如何,你都要给我。”

唐若觉得他简直就是一个无赖,她也不再搭理他,他的东西已经还给了他,他也接受了,从此,大家就是路人一个,没必要再说什么了。

至于那两千块钱?

去他的!

终于摆脱了方科的唐若,走在大街上,感觉天格外的蓝,花格外的红,就连来自奶奶那儿的坏消息,都被成功处理好了她与方科之间这件事情引发的喜悦,冲淡了许多。

唐若给范云打了个电话,告诉了他自己已经平安无事顺顺利利彻底摆脱了方科的事情,范云十分高兴,一迭声问她:“那你现在哪里呢?我能见见你吗?”

唐若“嗯”了一声。

范云高兴地道:“那好吧,就在意大利脆皮炸鸡餐厅吧,今天中午,我们吃炸鸡!”

那就见面吧。

两个人很快见了面。

范云先是给唐若来了个大大的拥抱,同时伸手揪了揪她那两根调皮的小辫子。

唐若在他胸口捶了一下。

范云就势将唐若柔软的小手,轻轻握在自己的掌心里,眼睛眨也不眨看着她道:“手机和金项链都还给人家了?”

唐若也深情地回望着他:“嗯,都讲清楚了。”

范云觉得心里似乎还是没有百分之百的底,但是,当他看到唐若眉飞色舞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觉得她应该是处理好了,也就把这件事暂且放下了。

这件事情处理的究竟如何,仍然不在他与唐若,还是在方科,既然方科同意将手机和金项链收回,那就证明他已经表明了态度了。

方科的态度应该就是。

人可以走。

财留下。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两个人肩并肩一起过去点餐,范云点了两只麦辣鸡腿堡,一份大薯条,再加两杯可乐。

范云还给唐若点了个红红的草莓圣代,她喜欢那个东西。

点。

想吃就点。

虽然大家都说这些食物是高脂肪高热量的洋快餐,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为什么这些炸鸡与薯片,不远万里来了这儿摇身一变,却成了情侣与小孩子十分喜爱的吃食了呢?

看看就知道了。

几乎座无虚席的餐厅里,东一对,西一对,到处是一对对含情脉脉对坐着边吃边偷偷地说着悄悄话的小情侣。

除了他们,还有一些带小孩子来消费的家长,有的已经点好了餐吃上了,有的还倚在座位上等着,时不时,伸长了脖子看着远处。

远处,一个捡破烂的,居然也点了一只炸鸡,正坐在角落里大啃特啃。

范云觉得这个餐厅的经营之道有两下子,没有歧视,一视同仁——来者皆是客。

范云看到服务员正收拾一张靠窗的桌子,这儿,刚刚走了一对小情侣,他赶紧拉着唐若过去,把亮诤诤的号码牌往桌上一放,两个人面对面坐了。

等着吧!

前面还有三四位呢。

范云看着唐若,心里有种莫名的骄傲与满足,因为,一眼扫过这个餐厅,在他眼中,唯有唐若光彩照人。

他觉得。

范云觉得唐若今天显得格外好看,他情不自禁,又抓起唐若娇嫩的小手,亲了一下。

“啵!”

唐若一笑。

这样对坐的时光,相信范云是愿意陪唐若一直这样坐下去的,直到地老天荒。

但是,餐厅的服务员肯定不愿意,餐厅老板更加不愿意,服务员是希望准点下班的,老板是希望前面客人吃完就走,好给后面的客人腾位子的。

汉堡、薯条、圣代,一起端上来了。

那就吃吧,洋快餐,要趁热吃,特别是薯条,一凉就不脆了。

范云把番茄酱挤到食物盘里,捏起一根炸得酥脆金黄的薯条,蘸了点酱,然后朝唐若喂过去。

唐若笑嘻嘻张嘴接了。

吃吧!

可乐,喝吧。

年轻就是好,什么都可以吃什么都可以喝,不像那些上了岁数的人,又要忌口了,又要谨遵医嘱注意饮食了,这也咬不动,那也不能吃,唉!

虽然说,与范云暂时的卿卿我我,以及终于摆脱方科的喜悦,也经冲淡了一些唐若对奶奶的挂念,但是,当她想起奶奶时,马上,心情又变得沉重了。

唐若将才吃了几口的草莓圣代递到范云嘴边,叹了一口气,低声道:“你吃!”

范云只好接过来,他看见刚刚还笑盈盈的唐若,突然眉头上笼起了愁云,忙问:“怎么了?”

唐若声音愈发低了:“我奶奶可能快不行了,她可能要死了,明天,我得回老村子去一趟……”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范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安慰唐若才好,他虽然对素未谋面的唐若奶奶没有什么感情,但是唐若这个愁眉不展的样子,还是刺激到了他。

唐若愁。

他也愁。

范云紧紧握着唐若的手急道:“你什么时候回去?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傻!

年轻人说话就是冲动。

唐若要是带上他去算怎么回事,突然间带一个无亲无故的年轻小伙子回去,家里的大人们该怎么看她俩?

唐若摇摇头。

这样的事情,她居然比范云要理智得多。

范云也觉得自己的话确实不妥,唐若回去,是看她那个已经病入膏肓的奶奶,可不是带上他去见家长的。

想见家长也行,但不是现在这个时候。

范云撤回手来,挠了挠头,他需要静静,得再仔细想一想,才知道自己对唐若的话该怎样处理。

首先,范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安慰一下她。

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革命乐观主义,这样,生活才有希望,才能看得到希望,希望才会眷顾,是的,好运通常也爱眷顾乐天派。

范云重又握住了唐若细腻柔软的小手,用郑重又不失开朗的语调安慰着她:“唐若,你也别太着急了,无论你奶奶现在是什么情况,你没回去之前是不知道的,我觉得,她老人家也未必就是真的不行了,万一你们家里的人,特别是你们这些人里,有她最想见的人,然后,哎!这个人一回去,你奶奶一开心一高兴,身体又好了呢?对吧,也是很难说的事情!”

唐若的眼睛一亮,刚才本来打算流出来的泪水,一下子又收了回去,她点点头:“嗯,你说的也是,无论什么情况,我总要回去看过了,才知道。”

范云在安慰她。

她也在安慰自己。

范云见唐若刚才瞬间失落的情绪又起来了一点点,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气松下来了,那么,接着就该考虑一些实际的问题了。

像棺木寿衣类的大事情,范云根本考虑不了的,再说了,即使他能考虑得了,也没用,他姓范,又不姓唐。

他现在要考虑的,是围绕唐若考虑,考虑一些细节问题。

范云轻轻抚摸着唐若的手,突然似想起了什么似的道:“唐若,这样……”

第67章 范云是个好家伙

唐若望着他。

范云摸出了自己的手机,又取出皮夹子,从夹层里抽出一张银行卡出来。

他郑重地对唐若道:“这样,你回去的时候,把这个手机带上,到时候万一家里有什么事情的话,也好方便联系。

等晚上的时候,我把手机充电器拿过来给你。

另外,这张卡里有一千五百块钱,密码我已经改成你的生日了,你也带上,到时候,万一需要钱的时候,你就取出来用!你们那个镇上应该也有银联的网点的。说起来挺不好意思的,这已经是我全部的家产了!”

范云一边说,一边还咧开了嘴,朝唐若呵呵笑了笑。

不是范云不直接取现金出来给唐若,实在是怕被小偷给偷了,还是让她现用现取更好一些。

以防万一。

只是钱实在太少,只能略表心意。

范云的话让唐若十分感动。

她也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对唐若而言,范云卡里的钱虽然不多,但越这样,越可以证明他是真心爱自己的。

他也算得上是倾尽所有了。

范云反正是不打算过日子了。

没关系。

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

他拿起一只汉堡递给唐若:“吃吧,等下凉了,口感就不好了。”

唐若轻轻咬了一口,然后双手抓着那只汉堡,将它送到范云的唇边:“你吃!”

范云也咬了一口,他又推回唐若那里:“你吃吧,那还有一只。”

唐若抿嘴一笑,那,她就不客气啦!

吃着东西,唐若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她看了看范云,问道:“为什么,我感觉你身上最近没有什么烟味了?”

范云见她问自己,没急着回答,倒是先喝了一大口可乐漱了一下嘴巴。

然后,他才冲她嘿嘿一笑,张嘴,露出一口白牙,看上去虽然略有参差不齐,但牙齿都挺好,关键是,不像从前那么黄了。

“我戒烟了!”范云笑道。

他又指了指牙齿:“前几天,还去洗了一次牙!”

唐若十分感动,就因为自己说他口中烟味难闻,这样随口而出的一句话,范云就把烟给戒了。

这家伙,实在是个好家伙。

所以。

当两个人吃完东西下楼的时候,在楼梯拐角里,趁着没有人的时候,唐若停下了脚步,范云也停了下来。

唐若踮起脚尖,搂着他的脖子,用力在他的唇上咬了一下。

范云斜眼看见楼梯上正有人走上来,赶紧把唐若松开了,可她亲他的那一下,还是让上楼的人瞧见了,真是怪不好意思的。

唐若笑嘻嘻道:“嗯!小伙子不错,确实烟味小了很多,要继续坚持,继续努力呀!”

范云看看刚才的人进了餐厅,又用力搂了搂唐若软绵绵的腰,他低头闻了闻。

哎!

一个香喷喷的大姑娘!

下了楼,范云恋恋不舍目送唐若上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梯,唐若朝他招了招小手,走了。

留下一个呆鹅一样的范云站在原地。

如果此时,先玲与唐小英一起从上一次抢救即将坠落的旧招牌的那个窗口望下去的话,正好能看见仍傻傻站在原地的范云。

可惜没有人去看他。

唐若也没有发现窗口的秘密。

唐若上了楼,前台就先玲一个人:“喂!”

伏在台前的先玲早就瞧见唐若了,她直了直腰,将即将滑落的一件红色外套重新披好,有力无力地招了招手:“本人正在充电中,请勿打扰!”

懂!

午休嘛!全世界人民这时候都应该午休的。

这会子还干活的,应该发双倍工资。

不!三倍。

午休时间,该约会约会,该睡觉睡觉。

唐若坐在湘琴的位子上,也伏在台前眯了起来。

一直眯到先玲拍她的肩:“唐若,唐若?”

面颊一片酡红的唐若抬起手臂,妈呀!趴得时间久了,胳膊都压麻了。

唐若先是摇摇头,接着又捏了捏脖子后,才懒洋洋从座位上站起来:“先玲,湘琴怎么没来?”

“她出公差了,可能晚一点回来,你怎么睡着了呀?”先玲手持木梳,一边梳着头发一边问道。

唐若笑笑:“趴着趴着就睡着了,我去洗把脸!”

“去吧!”

洗水台处。

唐若拧开水龙头,接了一捧水覆在脸上,本来还有点小迷糊的脑袋瓜子,突然被冷水一激,瞬间变得神清气爽起来。

舒服。

洗完脸回来,唐若边梳头发边问先玲:“唐小英今天上班没有?”

先玲紧紧抓着脑后的头发,她把嘴里咬着的一根缀着两颗红底白点色子的扎头绳取了下来,边扎头发边回唐若的话:“来了啊!她哪天不来?她可是咱们公司的劳动模范呀!”

唐若笑嘻嘻瞅了瞅先玲:“要说劳动模范,谁也比不上你呀,你完全是把公司当成家了,每天都是两点一线,饭堂——前台,前台——饭堂,我觉得,咱们公司的发展,有你一半的功劳。”

先玲点点头,表示认可唐若的褒奖:“那又有什么用,咱就是个小小的文员,老板才不会重视咱呢,他重视的是业务部,然后是财务部,唐小兰那种,才是老板的得力爱将。”

先玲又补充了一句:“在咱们公司,你们老唐家的人,才是老板最器重的人!”

“没劲!”唐若嘟囔了一句。

说着说着,先玲就划开了阵营,什么老糖家,老果家的?

这个公司,都是老江家的。

别看江晔江董事长一般不来这儿,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儿,可是写的他的名字。

唐若觉得自己应该现在去跟唐小英也说一声,跟她打个招呼,她就走到唐小英的办公室门口,站在门口想了想怎么跟她说,说自己的这些私事。

想了三秒,敲门。

“请进!”里面传来唐小英彬彬有礼的声音。

唐若推门进去。

进去一次,她就想笑一次。

为唐主任而笑。

初中毕业的唐小英,为了塑造自己身上真正的白领气质,很是捯饬了自己的。

为了突出职业女性优雅、斯文的气质,彰显出身上的一些书卷气与文化味儿,唐小英不惜本钱购买了一副金丝眼镜——平光的。

她又不是近视眼。

不止是眼镜,她还于数年前报考了一个什么华南大学的本科函授班,据说,早已经将烫金的大红毕业证书拿在了手里。

虽然那本证书唐若没有见过,但是,公司有人见过,唐小英主任的手下,行政部的几个大姐都可以作证。

当然,她们对唐小英本科毕业证的含金量表示了深深的质疑,但,无论如何,那个证毕竟不是唐小英自己颁发给自己的。

颁发她证书的学校,倒也可供查询。

这就妥了,其实,唐小英要不要这个毕业证,真没什么实际意义,她的手中,现在有足够她发挥的权力,所以,这本花了她几千大洋的证书,在唐小英这里,也只是代表某种象征意义,并为她做起日常的管理工作时,提供一些心理上的支撑罢了!

从前是从前。

如今,在她这儿谁也甭想动不动拿学历说事。

唐小英保养得不错,有钱嘛!舍得花,所以,这让她看上去比办公室里同龄的两个大姐年轻的多,当然,她父母的基因可能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她与唐小兰这姐妹两个人,长得都算天生丽质,如果仔细端详着唐小英,她的身上还是很有一些女性的妩媚之气。

一种成熟女人,独特的韵味。

这种韵味,仅限于她心情不错,不骂人时。

她要一骂人,那本学历证书,是万万不肯替她作证的——她好歹也算受过高等教育。

唐若站在唐小英面前,看着推着眼镜的主任,唐小英主任不必唐若开口,就已知了她的来意,她的面色看上去颇有几分凝重:“唐若,你奶奶的事情,我都知道了,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唐若当然是越快越好:“明天好吗?主任你觉得明天可以吗?”

唐小英皱了皱眉:“你奶奶不是暂时还没问题嘛!这样,唐若,明天唐小兰回来,等她回来了,你再回去,好不好?有事也不急在这一天,你说,对不对?”

唐若能说什么,她只好点头。

她本来在唐小英门口站了几秒,是打算跟唐小英预支下个月的工资的,但是,唐若又忍住了,算了,还是明天跟唐小兰说吧!

唐小兰明天不是回来吗?

唐若就打算,等唐小兰回来了跟她说一声自己再回去也好,确实像唐小英说的,这种大事情,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唐若点点头,低声低气道:“那,主任,你要没其它的事我先出去了!”

唐小英从桌后站了起来,她拿出一个红包递给唐若,柔声道:“唐若,你也不要急。

人,总有生老病死的时候,谁也逃脱不了自然规律的,

啊!

别太伤心了,万一,你奶奶好起来了呢?

对吧,都是有可能的事情!这个红包给你,你回去看望奶奶,我就不给你奶奶买什么东西了,打发个利是给你。

啊!”

唐小英说得很真挚,让唐若一下子感受到了来自主任的莫大善意,她突然觉得,平常看上去对先玲她们十分严厉的主任,今天倒是蛮可亲的。

唐若接过那个红包,十分真诚地说了声:“谢谢主任!”

“好,去吧!”

唐小英随手抓起桌面上的一支油笔,朝唐若摇了摇。

唐若又来到前台,在这儿,她也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要干,此时,先玲倒成了她的直接领导,一会儿指挥她送个文件,一会儿让她接个电话:“唐若,接电话,那儿有纸笔,有什么事情问清楚,拿纸笔记下来。”

唐若让先玲在自己的身上,过了一下午的官瘾。

一直让先玲过到唐若要去接马雪莹为止。

这一期间,唐若替先玲到其它部门跑了五趟腿,接了七个电话,甚至还去楼上拿了几根又糯又粉的芭蕉下来,与先玲两个人躲在台后消灭掉了!

先玲于是说:唐若是个好同志。

唐若笑着摸了一把先玲的脸,在她身上揩了点油:“等我回来,妞,你可以先去上房等我!”

先玲腾的一下站起来,双手推着唐若的后背,假装生气地把唐若一直推到门口:“走走走,快点找你的小情人去吧!”

等唐若接回马雪莹后,先玲已经锁了下面的门,到楼上去了。

今天,她在唐若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收了个早工。

唐若上了楼,看见先玲正坐在她的房间里背东西,就没打扰她,而是铺了一张报纸在靠窗口的餐桌上,教马雪莹做手工。

马雪莹拿起桌子上的不锈钢小剪刀,刚想去剪一张硬纸,被唐若制止住了。

因为唐若觉得马雪莹的动作,不像是去剪纸,马雪莹的刀锋更像是冲她自己的小手指头肚子去的。

“我来剪,你来粘,马雪莹。”

唐若缴了马雪莹的剪刀,马雪莹倒也没什么脾气,如果换成别人,恐怕马雪莹早已大发雷霆了。

唐若手中一张纸还没剪完,公司吃晚饭的人上来了,今天人少,稀稀拉了上来了四五个人,看上去,都是业务部的。

业务部的小伙子们,一天到晚在外面跑,晚上这顿粮草对他们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上菜。

盛饭。

小伙子们,吃吧!

吃得挺快的。

不一会儿,小伙子们留下了大半桌子剩菜,吃完,撤退了。

他们撤了,范云与杨家兄弟就上来了,很有规律与默契,简直毫无违和感。

杨峰在杨姐的指挥下,将桌子上的剩菜撤到厨房,热一下,都可以吃。

范云觉得,杨峰似乎对自己的弟弟非常好,像这种端盘子叠碗的事情,他从来都不让他弟弟做,而是让他弟弟就坐在椅子上休息,偶尔他弟弟杨岭想端个盘子拿个碗什么的,杨峰还生气。

“你不要做,有我呢,要你做什么呢?”

杨峰如此说他弟弟。

范云觉得,杨峰对他兄弟,真不错,起码,范云是自愧不如,他,小时候倒是经常跟范雨打架,他跟范雨是一边干仗一边长大的。

范云把手机充电器交给唐若,唐若随手塞进她的背包里,她对范云微微一笑。

一笑,就是感谢!

就是唐若表示范云我很喜欢你的最佳证据。

女孩子的笑,是随随便便给别人的么?

当然不是,她们的笑,只为她最喜欢的人保留、停留,只有她最爱的人,才能让她从眼角到眉梢,荡漾出欢喜。

范云坐在唐若旁边,在桌子底下偷偷握了握她柔软的小手。

可惜!

唐若似乎无动于衷。

马雪莹倒是瞪着大眼睛,大声道:“姐姐,你干嘛抓我的手?”

上架感言

头发已抓掉了一大撮,我仍不知道该如何说这个感言。

什么都有第一次,怕也不行。

叹!

还是国际惯例吧,首先感谢cctv、mtv,感谢签约编辑老师,感谢责任编辑“谢谢”老师,感谢每一个此时正在看到这儿、未来也许会看到这儿的兄弟姐妹们!

感谢投了1推荐票的宛若等待夏日的风帆与投了25推荐票的暗月幽暗1两位朋友,谢谢你们的26票,每票都是爱呀!

本书至此为止,走了两波推荐,成绩斐然,居然能有26张推荐票,7个收藏,32个书友一起共同开启本书之旅,确实让我感到大受鼓舞!

不过。

上架了,大概才是真正的考验时刻,才是一个人果奔的时刻了吧?

如果不是。

如果各位亲爱的兄弟姐妹觉得我,与这本书还能抢救一下。

那么。

请用推荐票、月票、收藏订阅,对我的信口雌黄表示强烈的抗议吧!

至于更新嘛,本人保证是看似慌的一匹,实则稳如老狗的那一种。

至于加更嘛,重赏之下必有猛男!

至于盟主嘛——请允许我先兴奋地擦干净嘴角的口水,然后再点上一根烟,深深地吸上一口,沉思片刻……

最后,感谢你亲爱的小手,戳开了这篇小小短文。

十分感谢!

如果十分不够,那就百分,千分,万分——感谢!

第119章 打死了一只老鼠

范云在阁楼上翻了一会。

一只老鼠从他旁边的木檩子上“嗖”的一下就爬了过去,爬到横梁上后,还回身看了看他。

范云也看着它。

老鼠似乎并不怎么怕他。

那也是。

谅他范云也不可能像它一样,能从碗口粗的檩子上,顺着瓦皮下面爬到梁上。

不过。

范云找到了一样东西,一支弹弓。

正是那一支用八号铁丝挽的,还剪烂了他爸皮包的弹弓。

也是范云被他老妈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那支弹弓。

范云轻轻拾起弹弓,顺手将旁边的一颗小石子儿放进弹弓包里,拉开后,对着老鼠瞄了瞄准。

老鼠似乎并没有害怕,它居然还趴在梁上不动。

或许,它并不知道范云手中拿的是个什么东西,又或它见过老鼠药、粘老鼠板、老鼠夹子……,但是,唯独没有见识过弹弓。

“嗖!”

“啪!”

“吱!”

“叮当!”

随着一声老鼠的惨叫,以及瓦皮的响声,有物坠落砸到下面东西的声音,那只老鼠从梁上应声而落。

范云急忙顺着木梯下了阁楼。

“噔噔噔噔噔噔……”

他妈听见了瓦皮响和房上掉下来东西砸到下面东西的响声后,停下了手中的针线,抬了抬头。

见范云没头没脑地从阁楼上下来了,他妈还以为他把刚刚贴好的新瓦又给捅下来了呢。

范云妈嗔道:“你干嘛?在阁楼上翻箱倒柜,刚才什么东西从房顶上掉下来了?是不是你把瓦皮弄掉了?”

范云头也不回直奔后房,老鼠就掉在了那里:“老鼠,我刚刚打了一只老鼠。”

到了后面,见老鼠掉在了一只大缸里,死倒没死,在里面伏着一动不动,绿豆小眼睛仍然睁得溜圆,惊恐地看着范云。

范云本来顺手拿了一把锄头的,但是,现在看到老鼠掉到瓷缸里了,倒不能用那个打老鼠了。

他去了厨房,拎了一把烧火的火钳子来。

范云把火钳子刚伸进大缸里,那只老鼠就吓得在大缸里滴溜溜转圈圈,一边转,一边吱吱叫。

可惜没有人能翻译老鼠的话,范云也不知道它是在求饶,还是吓得骂娘。

这个。

坚决不能客气,坚决要消灭起。

范云待那个老鼠转得再也转不动的时候,用火钳子对准它,夹了过去。

那只老鼠凶相毕露,居然猛地一个掉头,躲开了范云的第一夹,并张开嘴,用尖尖的牙齿去咬火钳子。

范云火上来了。

他对准老鼠,用力又夹了过去,这一下,死死地把老鼠夹住了,老鼠吓得吱吱惨叫,四爪齐蹬。

叫也不行。

作为公认的四害,老鼠,必须是人人喊打的,它,最会传播各种疾病,以及破坏东西了。

范云直接把它夹到门口的水沟里,摁到水底,淹了一阵子,见它居然还不死,似乎,那只老鼠身上有特殊功夫似的。

那。

就别怪范云不客气了。

武功再好。

一砖撂倒。

正好,旁边有前阵子修房子剩下的砖,就给它用了。

“啪,啪啪啪啪!”

老鼠一命呜呼。

范云立下一大功,又为人间除掉一害。

范云妈奇怪地问道:“老鼠哪里来?你怎么抓到的?”

范云心想:老鼠哪里来的,我哪知道?您又不早点问它自己。

他把火钳子又放在沟里洗了洗:“谁知道它从哪里跑来的?家里有没有老鼠,你和我爸难道不知道吗?”

范云妈用剪刀剪着线头,头也没抬:“不知道呀,好像家里没有老鼠叫,晚上睡觉我没听到过。”

范云笑了:“就我爸打那呼噜,你听得到才怪。”

范云妈把最后一点线头剪了,这才看着儿子:“你爸现在倒不怎么打呼噜了,比起以前的时候,好多了。”

范云点点头,他也不再问他爸打呼噜这件事的因为所以了,而是将火钳子放回厨房,又爬上了阁楼。

范云没再翻什么东西了,上去把那几本连环画拿在手里。

范云本想连那本武侠小说一起拿下楼的,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他觉得,这只箱子连盖都没了,这里面的东西,肯定全都被老鼠给爬过,说不定,还不止是老鼠,像什么蜘蛛、壁虎什么的,乡下常见的东西,也许都不知道爬了多少遭了。

想到这,范云把那几本连环画又扔回了箱子。

算了,不拿了。

范云看了看阁楼上,都是一些旧东西,他又顺着阁楼走到他妈和他爸睡觉的那间房上,往下看了看。

他爸和他妈睡觉的那张大床,仍旧摆在老地方,床上放了一床被子,一个枕头,应该是他妈在睡,他爸,现在睡另外一个房间。

范云看看脚下,这个位置,他可没少上来。

以前他和范雨小的时候,有段时间,他爸和他妈怕影响他跟范雨的学习,直接把那台黑白电视机搬到了这间房里,不给他们两兄弟看。

范云就和弟弟蹑手蹑脚爬到他脚下的位置,两个人轻轻地趴在阁楼上,偷着跟老爸老妈一起看电视,虽然,趴在阁楼上,离电视机有点远,但是,视力良好的两兄弟,倒也能看清楚。

特别是,那段时间,电视里开始放香港版本,黄日华与翁美玲主演的射雕英雄传时,范云简直看得呆了。

他对铁尸陈玄风抓了郭靖上山那一集,记忆深刻,倒不是因为郭靖把匕首捅进了陈玄风的练门,而是因为,当时电视剧中营造的那种吓人的气氛,黑咕隆咚的夜晚,一堆堆的骷髅头,再配着紧张的音乐,哇!

范云觉得,真吓人。

范云站了一下,顺着长梯子从阁楼上慢慢退了下来。

他走出房门,来到外面,看了看后,转身问老妈:“妈,我爸呢?”

“去菜地了!”

“哦!”

范云倒没有去菜地的打算,去也没有什么事情,他就从房后一股小路走出去,一直走到村子前面一片竹林子,然后又穿过去,走到了一排新盖的石棉瓦房子处。

他看见前一阵子还跟范雨吵吵着合伙买班车的玉成,正蹲在石棉瓦房子前的空地上,鼓捣摩托车,范云就走了过去。

玉成见来了人,从地上站了起来,拿了一块破抹布,抹了抹手上的油,见是范云,笑道:“范云哥,你今天怎么有空回来了?”

范云点点头:“今天休息,回来看看,哎,玉成,这片石棉瓦房子是谁家的?”

玉成一边掏烟一边笑道:“我家的,我家盖的养鸡厂。”

哟!

范云摇摇手,没有接玉成递过来的烟:“盖这么大一片养鸡厂,得养多少鸡啊?”

玉成笑道:“也养不了多少,每茬一两千只吧!”

哇!

玉成家这是要搞大的呀!

上千只鸡是什么概念?

一只鸡卖十块钱,那养一茬出来后,也得卖好几万啊!

一只鸡,远远不止卖十块钱吧?

范云朝玉成点点头:“我看看,参观参观,你不用管我……你的摩托车怎么了?”

玉成见范云不要烟,也不跟他再客气,自己叼了一根,“啪”的一下打燃火机点上:“……我刚才检查了一下,应该是火花塞有问题。”

范云“嗯”了一声,走进石棉瓦房子里转了一圈。

说是房子,其实就是棚子,远了看,是黑压压一大片房子,近了看,其实就是杉木和石棉瓦搭起来的大棚,比种菜的塑料大棚,更结实一点而已。

棚里,用红砖和铁丝网间开了好多区,地上垫着沙子和生石灰,还放着许多给鸡喝水的那种贮水壶,以及饲料盆。

鸡。

倒是一只也没有。

范云又走了出来:“玉成,还没买鸡苗呀?”

玉成蹲在摩托车“嗯”道:“嗯!鸡苗不用买,肉联厂负责送,我们跟肉联厂签了合同的,鸡苗与饲料他们出,人工和场地我们出,然后,鸡长大了后,肉联厂负责收购,他们上门来收。”

呀!

这个模式挺不错呀!

范云觉得玉成一家子挺有头脑与眼光,想在别人前面也做在别人前面,他由衷赞道:“玉成,你们家的这个养鸡厂办得真不错,刚才我在里面转了一圈,感觉很正规的样子。”

玉成笑道:“人家肉联厂都有标准的,咱们照着做就行,这个,主要就是搭人工。”

范云点点头:“这模式好。”

玉成将手中的火花塞朝范云摇了摇:“范云哥,我要出去买个这个,走了啊!”

那就走吧。

玉成都走了,他也不能再在这里呆着了,一起走吧。

两个人一边聊一边并肩走出养鸡厂,玉成从旁边一条路岔去了等班车的地方,搭车去买火花塞。

范云。

自回自家。

回到家里,也没什么事,他妈已经忙着准备中午的饭了,范云溜到他们家门西边的园子里,进去东瞅西望。

园子不大,既是一个小菜园,又是柴房,他爸挑了许多的干桔子枝,干杉树枝推在棚子底下,棚子过去是一个鸡窝,现在,鸡窝敞着门,七八只鸡趴在最北面的泥巴砖墙的墙根子底下晒下阳,不时,有那么一只扑棱一下翅膀,弄得旁边的鸡们直喊讨厌。

有一只,正趴在墙根下的一堆稻草里下蛋,看它那个斗鸡眼睁得程度,似乎不是下蛋,而是正在十分认真地憋蛋。

范云也不去打扰那些鸡,他只是站在园子最南面看着。

两棵枇杷树上的枇杷果子,已经青中带黄,眼看就快熟了,他们家的这两棵枇杷树是晚熟品种,有些熟得早的,早都已经下去了。

范云跟唐若还买过一次枇杷的,不过,那一次买的枇杷有点酸,而范云家里的这两棵枇杷树熟了的话,那可是很甜的。

吃了一颗,还想吃第二颗。

范云也不用踮脚,伸手摘了一颗矮处的,看上去已有大半熟的枇杷,用指甲掐开皮后剥去,放在嘴里一咬。

范云一皱眉。

太酸了!

看来,再甜的枇杷没熟之前,也是酸的呀!

他放弃了再摘第二颗的想法,还是等下次吧,等下次熟了的时候再回来摘。

范云从枇杷树下,走到旁边的一棵枣树下,枣子更不熟,还小得很呢!

他把目光投到地下,地下,是一株大月季花,此时,它倒是开了一朵朵红花,数一数,有十好几朵。

这棵月季花树,在这个园子里已经种了很多年了,早已不是筷子粗的苗了,而长成锄头把那么粗,成了真正的月季树了。

范云看了一会子,走出院子,进厨房转了一圈,见他妈不紧不忙地准备中午饭,也没什么需要他动手的地方,就走回堂屋,打了开电视。

调了一圈台,也没发现什么特别想看的节目,感觉动物世界里正在播放的大马哈鱼洄游还可以,就坐在椅子上看了一阵子。

又过了一会,他爸回来了,他妈也炒好了菜,此时,就三口人吃饭,他妈简单地炒了一点酸辣椒猪肉炒白菜花,又从腌菜的坛子里挖了一碗腌姜出来:“吃饭!”

吃饭。

一家三口边吃饭,边看电视,他爸把电视节目调到一个打仗的电视剧上,范云爸现在看电视,总是打仗的优先,看腻了打仗的,再看其它的。

范云对打仗的电视节目没什么兴趣,他喜欢看武侠片,自然片,科幻片,当然,新闻联播他也挺喜欢看,只要有机会,他总是会看的。

这,是他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在部队时,每天吃过了晚饭后,看上半个小时的新闻联播节目,几乎是雷打不动的传统。

值班班长会掐着点,鼓着腮帮子准时吹响集合的口哨,“吱吱吱吱吱……”然后,大吼一声:“集合,看电视!”

哈!

兵们一个个就会从四面八方跑到本班门前,然后在本班班长口令的指挥下,迅速集合到值班班长的面前。

“一二一,一二一……”

“一、二、三、四……”

不过,新闻联播,爱看的是真爱看,不爱看的,也实在是讨厌,希刚就很讨厌看新闻联播,在第三年他当了班长后,常常趁中队长和指导员去看守所交流工作的时候,把新闻联播换成其它节目看。

话说。

那就是那什么老虎不在山,猴子称大王。

第120章 何素芸得病

说了半天范云了。

说回唐若。

唐若跟章华华唱完k,第二天一大早,华华把小毛驴“轰轰呜呜”开出来了,到了楼下面,仰脸等唐若下楼。

昨晚就说好了,一起去吃老米粉,唐若并不怎么看好那个米粉,觉得还不如街上一些好吃,但是,华华喜欢吃。

唐若此时是没什么主意的,现在她属于随波逐流型,章华华说干嘛,那就一起去好了。

唐若到了楼下,华华都等得不耐烦了,她再不下来,华华就到她家里来抓她了。

华华两腿叉在地上,骑着摩托车,嚷嚷着:“快点,你在干什么?怎么这么慢?”

唐若把她那只玫瑰红的发箍别上:“洗脸刷牙,换衣服换鞋,不要时间啊?”

华华一拍摩托车后座:“上来,快点!”

唐若笑嘻嘻道:“急什么啊?现在还早呢,我妈蒸了丸子糕,你吃不吃?”

“不吃,去吃米粉,快点上车。”

唐若上了摩托车,搂着华华软绵绵的小蛮腰,华华把车打燃,刚要走,这时,何素芸出来了,她见华华载着唐若要走,忙招呼道:“你们去哪里呀?”

华华一拧摩托车油门,甩了甩满头飘逸的黑发:“去吃米粉,去老水泥厂里吃老米粉。”

何素芸停下了正在梳着头发的梳子,对两个人笑道:“等下回来的时候,给我打一个包好吗?回来给钱!”

“好的,走了!”

看看华华这个急性子,一边说话一边就把摩托车飙了出去。

唐若看了何素芸一眼,觉得她看上去比前一段时间瘦多了,她就紧紧搂着华华的腰,把嘴巴凑在华华的耳边道:“华华,你有没有感觉到,何素芸比以前的时候瘦了?”

“什么?”

华华在前面,耳朵边呼呼的都是风声,对唐若的话没怎么听清。

唐若提高了嗓门,大声道:“我是说,何素芸看上去比以前瘦多了,你没有发现吗?”

华华把头往后面偏了一偏,大声回道:“没有啊!我刚才没注意,何素芸瘦了很多吗?她是不是在减肥啊?”

唐若向前伏在华华的背上,把嘴又往她耳朵根子上凑凑,给华华吹着耳边风:“不知道呀!等下回来问一下她就知道了。”

此时。

也有一些住在老水泥厂旁边的居民,骑着摩托车到厂区门口吃早餐,都是些冲着老米粉名头而来的人。

路上,间或有一两台小轿车“呼”的一下超车而过,不知道是吃米粉还是做什么的。

到了米粉店。

唐若看着排队的人群对华华感慨地道:“这家店生意还是这么好!”

能不好吗?

都快把旁边另一家米粉店给挤垮了,看看人群就知道了,十个吃米粉的人里,这一家就占了八个,旁边那家只占两个,看样子,那一家米粉离倒闭公司不远了。

唐若与华华打好粉,两个人走到米粉店对面高岗的树林子里,坐在长长的水泥凳子上吃米粉。

唐若把碗里的锅烧挑出来给了华华。

华华奇道:“你自己不吃?干嘛给我?”

“给你吃,你在外面吃不到咱们这边正宗的东西。”

华华一笑:“傻!我要是想多吃一点,不会让老板多加两块钱的锅烧啊?别给我挟了,你自己吃。”

唐若也笑了。

那倒也是,华华说的在理。

两个女孩子慢条斯里地吃米粉,也不急,唐若把粉里的花生挟在口中,细细的嚼着,然后再挟一口粉,吃完了,喝上一口大骨熬的汤,别说,味道实在挺美。

华华也一样,华华吃得呼呼啦啦地响,一点也不像个妹子,那姿势动作,倒像个假小子。

吃完粉,帮何素芸打了个包给唐若提溜上,两个人一溜烟又回来了。

到了楼下,何素芸已经把她收水果的门面打开了,此时,正坐在平时用来打牌吃饭的四方木桌子后面,下巴支在桌子上,看着外面默默发呆。

唐若把米粉放在桌子上:“米粉来了,快吃吧,等下起了砣砣就不好吃了。”

何素芸直起腰来,伸手从旁边另一张桌子的抽屉中摸出几张零钱来放在桌子上:“谢谢了,唐若,给你钱。”

“不是我买的,是华华买的。”

华华把摩托车就停在了楼下,也没往里面推,她只是按了一下遥控器。

摩托车“哇哇”叫了两声,表示懂了,明白了,华华等会还要骑着它上街的。

华华也坐了下来。

何素芸指指钱:“米粉钱。”

“算了,我请你吃好了!”华华没要她的钱。

唐若斜了一点身子,仔细打量了一下何素芸,早上的时候,离得远,唐若只是感觉何素芸瘦了许多,现在坐近了再看她,何止是瘦了许多,简直瘦得不像样子了。

看何素芸身上的衣服就知道了,看上去松松垮垮就跟大了一号似的,明显的不合身,另外,她的两只眼窝也陷了进去,一圈都呈暗黑色,脸上看上去也没什么肉了,原先圆圆的下巴,现在也尖得有些惊人。

何素芸,以前身材可是很丰满人,脸上,也是很富泰的,这才多久没见她,她这是怎么了?

唐若就关切的问道:“何素芸,我瞅着你现在好瘦啊,什么原因啊?你在减肥吗?”

她的疑问,也是华华的。

华华摇了摇头,开玩笑道:“再减下去,可就成排骨了!”

何素芸不为华华的玩笑所动,而是把手中的筷子往米粉碗上一搁,犹豫了一下子,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唉!我这哪里是减肥啊!我是有病,我是得了病了!”

什么?

唐若与华华表情一下子严肃了起来,异口同声问道:“得的什么病?”

何素芸的眼睛并没有看她俩,而是盯着对面一棵行道树上的麻雀出了出神,她的眼神,看上去,让唐若感觉,那样的空洞无主。

过了一下子,她才把眼神收回到自己的那碗米粉上:“癌症,肺癌晚期。”

一句话,把唐若与华华惊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因为。

她俩明知道何素芸绝不会拿这个事开玩笑。

何素芸得了癌症?

怪不得听不到她“嘎嘎”的笑声了!

她何素芸,以前是个多么开朗的人啊!敢爱敢恨,爱说爱笑,跟谁都可以开得起玩笑,甚至,疯疯癫癫和个男人一样,就是在男人堆里,她也完全可以嬉笑怒骂,半分不怯场。

所以,她的婆婆才说她是本地第一古怪人。

就是这样一个天性泼辣,开朗明快的女人,竟然得了癌症,还是晚期,这……

唐若看着何素芸。

明知道没什么话可以安慰她,但是还是要找点话来宽慰一下她的心啊:“素芸姐,你也别太折磨自己了,现在的医学条件,都是很发达的,有许多人也是得了癌症,经过放疗化疗什么的,最后把癌细胞控制住了,慢慢又变成良性的,也有很多,我认识一个朋友,他也是得了癌症,血癌,但是后来,也治得差不多全好了,现在跟个正常人一样了。”

唐若急切之间,不知道怎么安慰何素芸,就把得了白血病的杨岭给搬了出来。

那能一样嘛!所谓的血癌白白病,跟何素芸得的病,根本就是两码事。

华华也安慰道:“就是,现在得了癌症的,早一点化疗,起码能多活上个十年八年的。”

何素芸悠悠叹了一口气:“别说活十年八年了,就算让我再活个三年五年,让我看着我女儿上了高中,不,上了初中,我也就满足了,唉……”

何素芸的声音颤抖了,哽咽了起来,她的眼窝中,慢慢噙上了两颗泪珠:“我倒无所谓,这一辈子虽然没有享过什么福,但是也没受过什么罪,可是,我女儿还小……如果她的亲娘不在了……我怕她在这个世界上受委屈,真的!”

哪个亲妈不护犊子?

她担心女儿,完全是其情期期,其心殷殷呀!

何素芸还很年轻啊。

虽然唐若与华华不知道她具体的岁数,但料来她也不会超过四十岁,大概,也就是三十来岁的模样,本来,她的生意做得挺顺风顺肉,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可是。

现在她却得了绝症,这老天爷在她的身上,不开眼啊!

不知道,她的婆家和娘家人,知道她得了癌症后,是怎么样的,唐若与华华都不敢问,因为,她俩看着何素芸那两颗含在眼眶子里滴溜溜打转的泪珠,知道此时何素芸的心里,一定悲苦万分。

所以。

唐若与华华也只能说一些于事无补的宽心话,权作安慰。

何素芸拭去了泪珠,埋头吃了一口粉,看她那副难以下咽的模样,就知道她的心中,此时一定压着一块千均巨石,谁也搬不开。

无人能搬开,除了她自己。

可。

谁能真正做到看淡生死呵!

生命只有一次,谁不眷恋这个世界呵!

唐若与华华觉得实在坐不下去了,因为,本身看到已经瘦脱了形的何素芸,就让人心情十分沉重压抑了,再加上她那悲苦万分的表情与眼神,特别是勉强一笑的时候,看上去倒有七分像哭。

真的!

让人心里十分难受。

这个时候,她实在太需要家人的陪伴与宽慰了,像唐若与华华这样的外人,说几句安慰的话,都能让何素芸眼窝发烫心中温暖,更别说家人了。

不管她的病结果如何,唐若觉得,现在,只有家人的陪伴与鼓励,才能激发她与病魔做斗争的勇气与力量了。

当然,如果她自己不放弃,亦怀着强烈的求生意志,说不定,也是可以战胜病魔的。

所以,唐若与华华离开何素芸的门面,回到她们楼下时,唐若还说:“我觉得,何素芸自己不能放弃呀,像她刚才说的,为了她女儿,她也应该好好治病,即使治不好,但起码也应该控制住。”

华华点点头,她跟唐若一样,并不知道癌症晚期对何素芸意味着什么,那就是,意味着何素芸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给她下确诊书的那个大夫已经好心的给了何素芸和家属意见:“多吃点好的,喝点好的,还有什么心愿没有完成的争取替病人完成,发现的这么晚,治是治不好了,最多病人多受点罪,多活个仨月俩月的,然后依然于事无补!”

医生的话不失委婉,也很有良心了:现在,即使住在医院里,放疗化疗,也不过只能延长个把两个月的寿命而已,而医疗费呢?癌症患者如果进入化放疗阶段,那医疗费,可是个无底洞啊!

还是保守治疗吧!

何素芸也这样说的:算了,家里的情况她太清楚了,即使这几年她拼死拼活的跟个男人一样,风里雨里做着水果生意,有了一点点积蓄,可是对她的病来说,也不过是杯水车薪的事情,根本没用了,何必浪费,何素芸赚的钱,那可都且血汗钱,和帮她做事的那些工人一样,都是一个子一个子攒下来的。

唉!

人生就是这样无常,命运就是这样无情,病魔面前,人的力量,十分有限又无力。

何素芸手下那些工人,有一些听说了她诊断出癌症的消息后,倒是一百两百地也送了一些钱来,又有什么用呢?

像何素芸拒绝的时候说的那样:“谢谢了,我谢谢你们了,来看过我,心意我领了,钱你们还是拿回去吧,大家挣点钱都不容易,再说了,这个钱即使我拿来买了鸡鸭鱼肉等好吃的,回头又被癌细胞给吃了,其实,我现在不管吃什么,都是等于给癌细胞吃的了。”

一番话,倒让本来和她一起眼中含泪的工人们,笑了起来。

唐若冲华华摆了摆手,回到了自己家里,她对已经蒸好了丸子糕的老妈道:“妈,何素芸得了癌症,检查出来是晚期,你们知道不知道?”

她妈点点头,声音里也满是同情:“嗯,知道,我昨天还跟华华妈每人送了一百块钱过去给她,一开始她死活不要……啊唷……呸呸呸,一开始,她不要,后来我俩硬塞到她手里,告诉她不收就是嫌钱少,看不起人,她才收下了。”

唐若“哦”了一声,她拿过一只杯子,倒了一杯凉白开喝了一口,刚才吃米粉的时候,腌豆角吃多了,有些口渴。

唐若叹了一口气。

第121章 唐敏回来了

一口气刚叹完。

她姐唐敏回来了。

唐敏与男朋友黄斌在桂林的小日子,本来过得挺潇洒的。

确实潇洒。

都年轻,都还有大把的美好年华可以肆意挥霍。

若仔细看,其实,唐敏也是一位含苞待放,花一般的大姑娘呀!

如果有人偶尔经过她身边留下心注下意,会惊讶的发现身边这位姑娘其实相当耐看,大眼睛水灵灵的,身材出落得又高挑。

虽然,她不如唐若美、更没有华华艳,但是,她的美丽,却拥有一份淡淡的从容。

这份从容,来自她自幼就安静详和的生活,来自作为长女,父母对她的宠爱,这让她自有一种属于她自己的美。

而她与黄斌的爱情,更是使她如同一枝盛开的桂花那般,瞬间烂漫起来了。

许多个晚上。

她那白白嫩嫩十个指节间五对漩涡的手,都被黄斌紧紧牵着,谁先喜欢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牵手,牵对手。

当然是黄斌先喜欢的她。

话说,黄斌除了有点懒,爱打游戏外,似乎也没什么其它太多缺点,长相也过得去,小伙子真要勤快起来,干活也很有劲头的。

对于唐敏而言,黄斌虽懒,但不惰,她可以指挥的动,好吃,并不贪,能适可而止。

他和唐敏就象两块磁铁一样,在恰好的一个时间节点上,如同阴极吸上阳极那样,吸在了一起。

至于他俩究竟是谁先吸引的谁,倒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一起。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真切切存在,或许只因为刹那间的心动,唐敏就已经和黄斌把心动付诸到了行动,恋爱,谈得如火如荼。

黄斌最近挺“勤快”,他已经把字典中的懒字抠掉了,每天把唐敏送到她上班的酒店后,就掉转摩托车,直奔网吧,奋战在属于他的沙场上,一会点支烟,一会因为pk或爆了宝贝,而闷吼一声:“卧槽,道术0-3的大手镯!”

有时候,他如果去外面跑了一阵子摩托车,赚了点钱后,那么,在唐敏下班他去接她的时候,他的嘴中有时也叼一枝红玫瑰花,有时,裤兜里也会藏两只喜之郎果冻,甚至,有时他还会跑到肯德基去等上一只新鲜出炉的麦辣鸡肉堡,守在唐敏上班的酒店门口等她下班,好接她一起回家。

黄斌每天对唐敏早接晚送,她也挺高兴,有时,她甚至还会坐在黄斌的背后,拉开包包的拉链还趁机补个淡妆。

唐敏上班,当的是站门口的咨客,大堂经理要求她们几个咨客必须化淡妆,抹红嘴唇儿。

唐敏还行,挺会捯饬自己,可看看另一个女孩子,经常把嘴唇抹得红的没法看,有一天被她们领班发现了,生怕连累自己挨经理的批,领班倒先把那个女孩子给训的眼泪汪汪的。

如果天气暖和,没风,黄斌也会载着唐敏到漓江边上玩,俩人搂着说些亲热话。

不过。

更多的时候,两个人却是什么也不说,黄斌坐在江边的行道椅上,抱着她,静静地一起坐着看江景,坐累了,再换个姿势。

黄斌有时也会热情洋溢的亲一亲唐敏,唐敏就搂着他,两个人相视一笑。

谈恋爱嘛!搂搂抱抱很正常,不搂不抱才有问题。

当然,有时候,黄斌勤快劲上来了,连跑几天赚到钱了,也常常载着唐若下馆子,应该说,黄斌对唐敏还是挺不错的。

他对唐敏忠诚,不会在外面瞎搞。

假如。唐敏让他从高高的解放大桥上跳下去,借以检验他对她的忠诚度,他一定会加倍用力往上跃以便从更高处下去,来表达对她的爱,不过幸好唐敏并不会让他跳江,其实,真跳也没事,黄斌的水性好得可以在水里踩水走,无波无浪的漓江对他来说,太小意思了。

他以前没认识唐敏的时候,还在漓江边救过一个小孩呢!

当时,那个小孩不知道怎么回事,到江边是洗手还是洗东西,有个小孩一不小心掉了下去,不会水的他两只手伸着在水里拼命直扑腾,另外一个都吓傻了。

黄斌正把车停在旁边树荫下打盹,听见动静,见有人落水,“咚”一下就跳下去了,他的水性,就算岸上那个小孩一起掉下来,他也能全救上去。

黄斌三下两下就把那落水小孩给推上了岸,那小孩,连水都没喝几口。

两个小孩脸色煞白,却有礼貌的不忘连声跟黄斌道谢,黄斌一摆手:“走吧,走吧,快回家吧,以后千万不要在江边玩了。”

话说,唐敏虽然不让黄斌跳江,但有时会让他跳高,跳起来去摘树上香喷喷的桂花。

当黄斌一连蹦了几次也还是够不着,不知如何交差时,唐若嗔他道:“笨蛋!你蹲下来,我骑在你的肩膀上,然后,伸手去摘不就行了吗?”

黄斌忙蹲下,唐敏一偏腿骑在他肩膀上。

可惜,两人加在一起,还差那么一点点,仍是够不着那枝她想要的桂花,唐敏就想把身子起高些,她索性像个杂技演员一样,从黄斌的肩头上站了起来,黄斌赶紧用尽吃奶的力气,紧紧搂着唐敏的腿,生怕她摔着。

唐敏拗了那枝花朵最密的桂花,一边闻着香味,一边心花怒放听着黄斌的阿谀奉承:“你真聪明!这样都能行!”

唐敏笑道:“因为你吃的多,一个人如果只肯在嘴上下功夫,那么就不怎么爱在脑子里下功夫了,以后少吃点!”

黄斌居然感觉她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黄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生活的极有规律,一爬起来就洗脸刷牙收拾个人卫生,弄利索了照照镜子,去楼下发动摩托车,等唐敏下楼后一溜烟送至她上班处,路上顺便买好早点,接着开始干活,有时是跑摩的拉客,有时是打打小怪兽。

他一般都是上午上网,中午后跑摩的拉客,因为上午坐摩的的客人少,下午人多。

下午接了唐敏,两个人在外面浪漫完了,又跑回家中一起过二人世界的浪漫,两个人钻进被窝里,做一些让人羞羞的事情。

这样的日子,能不愉快吗?

不过。

就在前一段时间,唐敏发现自己——怀孕了。

唐敏的好朋友有个把月没来看她了,她就有点着急心慌,于是去买了根试纸验了一下,果然!她怀孕了。

唐敏先是把黄斌扑通扑通捶了一阵子后,然后才告诉了莫名其妙的黄斌:“都是你不好,看看,现在怎么办?”

黄斌也傻眼了。

他把唐敏搂在怀里,抚着她的后背,连声安慰着她:“别急,让我想一想,别急。”

他能有什么办法,一根烟已经抽完了,才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结婚!”

唐敏“噢”了一声:“结婚?我们现在拿什么结婚?有钱吗?结婚住哪里?你还没有带我去过你家,你家里的人知道吗?再说了,如果被我爸我妈知道了,他们还不得气死?”

黄斌苦哈哈着一张脸道:“那你说怎么办?”

唐敏倒是干脆利索,她又狠狠地捶了几下黄斌:“怎么办?打掉呗,你看看你,都是你干的好事,下一次,如果保险措施没做好,就不要再碰我。”

下一次再说下次。

先把这一次解决了再说。

黄斌只好带着唐敏去做了手术,替唐敏做手术的医生倒没问什么,反而关心地嘱咐她道:“姑娘,回去买点好吃的,好好补一补,这个手术虽然不大,但是也等于坐一个小月子,一定要注意休息,小心落下妇科病。”

她的话,让唐敏听了频频点头,心里倒是暖暖的。

本来,来之前,她还生怕遇上个问东问西的医生,又或更尴尬的碰上个男医生,那,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倒宁愿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也不愿意让男医生看到自己的身体。

还好。

让她担心的事情都没有发生。

唐敏跟领班慌称身体不舒服,请了几天假,她想回家休息两天,到了这个时候,她还挺想吃老妈做的饭的。

黄斌也抱着头懊恼了好一阵子,他现在也体会到了没钱的苦恼了,如果有钱,那么,他什么时候跟唐若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谁也不敢对他说三道四,自己也不用急得直抓脑袋。

黄斌就跟唐敏说:“你回去休息几天也好,我也回家一趟,正好,我爸跟我说过让我在镇上开一家药水肥料店的事情,我回去再问一问,我觉得,老是这样在桂林开摩的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他的话,倒让唐敏挺高兴。

于是。

两个人各回各家。

唐敏就回来了,回来看到妹妹跟老妈在家,她也问了一下何素芸的事,因为,刚才她上楼之前,就已经站在何素芸的门面处听了一阵子了。

唐若跟华华刚一离开后,就又有两个跟着何素芸做事情的老女人,来到何素芸这里送钱过来,主要是安慰一下自己曾经的老板。

唐敏就知道了何素芸得病的事。

她也跟妹妹一样,先是拿起一只杯子,往肚子里灌了一气凉白开才说话:“咳,咳咳……妈,刚才我在楼下,听说何素芸得了癌症了,是真的吗?”

这个唐敏,医生明明说了让她忌生冷的东西,她还喝凉开水,她应该喝温开水呀,最好是化了一点蜂蜜或者红糖进去的温开水。

唐若妈看看大女儿,她来不及问大女儿为什么回来了,而只能先回答唐敏的问话:“嗯,是的,你小点声,别大声嚷嚷,也别到处乱说……还有你,知道不?别人家的事情,不要乱说。”

唐若妈说着大女儿,连小女儿也一起捎带上了。

唐若点点头,她自有分寸,她天生就不是一个喜欢搬弄是非,打听别人家的秘密,喜欢说长道短的人。

倒是她的三堂婶顾红娟,十分热爱搜集各种消息,不管是官方的消息,还是民间的小道消息,也不管是本村的还是邻村的,几乎就没有她不知道的消息。

不知道为什么,文化程度小学的顾红娟记忆力出奇的好,村子里哪家哪户最近有什么消息,她都记得清清楚楚,绝不会说错到另一家身上。

她的本事,应该是娘胎里带来的,因为她娘,也如此厉害。

唐若妈现在才问大女儿:“哎,敏敏,你今天休息吗?怎么回来了?”

唐若追问道:“是啊姐,你怎么回来了?没上班吗?”

唐敏搬了张板凳,坐在透窗而入的阳光下,摇了摇脖子,又把刚刚喝过的水杯往桌子里面推了一推:“酒店生意不好,淡季,多放了几天假,我回来休息几天。”

哦!

原来如此。

唐敏对妈妈跟妹妹都撒了谎,她与黄斌的事情,暂时还不想告诉家里,至于她怀孕后又做了流产手术的事情,她当然更不会说了。

她不说,她妈与唐若当然不知道,刚才,唐敏坐了一路的车,颠簸了一阵子后,后背上一个劲的出虚汗,她觉得自己浑身都不舒服,似乎没有一点力气似的,就走到她与唐若的房间,躺在了床上,闭着眼睛休息,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当唐敏一觉醒来后,发现已是下午了,她妈正坐在客厅里皱着眉头缝东西,唐若不知道去哪里了,没在家,她就从床上起来了。

睡了一觉,虽然身体舒服了许多,但是,还是有点乏力。

她妈听见动静,见她从床上起来了,忙拿过一个软垫子放在旁边的一张板凳上,示意她坐下。

唐敏看看她妈,她妈也看着她,从她妈妈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唐敏知道,自己的事情已经暴露了。

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才刚刚从外面回来,她妈妈怎么会知道自己的事情的?

唐敏坐了下来,她浑身都懒洋洋的,确实,也不适合站。

她妈严肃的问道:“敏敏,你跟妈说实话,你是不是怀过孕,刚刚做过流产手术?”

真是怕什么,她妈就问什么。

可是,唐敏见自己的老妈一脸黑线的模样,情知此事既已败露,瞒,是瞒不过去的。

她只好硬着头皮轻轻“嗯”了一声:“嗯!”

第122章 良师益友

她妈的脸“唰”的一下,由黑变绿了。

气的。

她妈一把抄起了旁边的鸡毛掸子,死死握在手中,看那意思,是想揍唐敏几下子,不过,她终于还是没有拿鸡毛掸子打人,而是“唰唰唰”扫了扫旁边做针线的桌子。

上面倒是有点线头子,都被她哆哆嗦嗦扫到地上了:“敏啊敏,你说说你……唉!”

她妈也不知道,是该骂女儿,还是该对女儿嘘下寒,问下暖,她恨恨地错了错牙根,听在唐敏的耳朵里,“咯吱咯吱”响得分外惊心。

其实。

唐敏自己也后悔死了,可是,事已至此了,说什么都没用了啊!

她妈的眉毛皱得都能拧出水来了,看那样子,她的心中正在剧烈斗争着什么,最后,却开口问女儿:“那个男的是哪里的?干什么的?”

唐敏因为她妈半天不开口,一直揪着的心,这才慢慢放了下来。

她一五一十把黄斌的情况老实交待了出来。

黄斌家在离县城不算太远的一个镇子上,家里就他一个独生子,他爸在镇上开了一个卖烟酒糖茶的小卖店,跟他妈老两口子守着那个小商店过日子,开商店的门面,也是他们自己的。

那可是三大间齐唰唰临主街的门面房,虽然是瓦房子,但是,黄斌说了,他爸和他妈准备明年就把瓦房子扒了,盖一栋三层半的楼房。

他妈没事的时候,还在后面的院子里养养猪,养养鸡什么的,每年他家的腊肉倒烘不少。

总的来说,黄斌的家庭条件还可以的。

她妈听了女儿的这一番话,刚才被唐敏气得差点犯了的牙疼病,一下子倒好了一半多。

唐敏看看老妈,只见她一只手捂着腮帮子,“嗞嗞嗞”往里吸着凉气:“那,那个男的……黄斌,你们打算怎么办?他打算什么时候和你结婚?”

唐敏忙倒了一杯凉白开推到她妈的面前:“妈,你喝水……黄斌说了,他爸让他回去,他爸准备腾出两间门面房给他做生意,卖药水和种子化肥,如果要和他结婚,那也得等明年他家里把房子盖好了再说吧!”

唐敏妈有点急:“什么?等到明年,你们今年也可以结婚啊,结婚跟盖房子又没有什么关系。”

唐敏笑了:“谁说没关系?就他家那破房子,跟农村的老屋似的,让我跟他在那里面结婚?真是搞笑了,妈,你怎么想的?”

她妈没怎么想,她妈只是心疼她,替姑娘担心。

早一点结婚,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怀娃,也不用像现在这样了,明年?

明年还早着呢,谁知道自己看似精明透顶其实却极其糊涂的大女儿,结婚之前,还会不会再怀?

这些话,本来她妈不想说,但是,她想了想后,觉得自己还是应该给大女儿提个醒,上上政治课:“敏敏,女人不能常打孩子的,你知不知道?女人的子宫就跟个豆腐口袋似的,就那么厚,刮一次就薄一点……”

她妈的话,已经说得够明白透彻了。

唐敏当然知道,她自己也后悔的要命呢,但是,有些话,她一个还没有结婚的大姑娘,怎么好意思说的出口,说什么?说,黄斌以后保险措施做不好,她就坚决不让他碰自己么?

多不好意思。

唐敏只有点着头道:“我知道,我自己有分寸。”

她妈站了起来,想到外面去看看,看看有没有人偷听她们家的墙根,于是,她妈就将手中的鸡毛掸子扔在了桌子上,经过唐敏身边时,仍觉得心中的那口气没有出尽,就伸出食指在唐敏的额头上用力戳了一指头,恨恨地道:“你呀!你呀……”

把唐敏戳得身子往后面一张:“妈……”

她妈在那个公共阳台上站了一下子,臆想中那个偷听她们家墙根的人没有,她倒是听到了隔壁华华家里,一阵阵传来了华华与自己小女儿的笑声。

她就走到和华华家相邻的那堵墙边,装着用手撩拨唐若种的那株月季花的叶子,偷听着华华与唐若的谈话。

她自己,倒成了一个偷墙根者。

只听见华华大声笑道:“是吗?他怎么能这样呢?他还带你做什么了?”

华华的声音止住了,传来了唐若的笑声:“没做什么了,就是照了相,然后就一起回公司了……”

什么?

唐若妈听了墙那边两个人的这几句话,下意识的竟迸出一句话来:“没有一个让人省心的!”

她侧着耳朵,屏气息声还想偷听点什么,可是,只听到了一阵远去脚步声和“呯”的一下关门的声音,唐若与华华应该是出了这间与她们这边相邻的房,去了外面客厅里了。

唐若妈走回自家客厅,觉得心头燥热,又看到大女儿跟一株被风吹倒的病海棠似的又躺回了床上,心中愈发烦燥,她抓起桌子上那碗凉白开,“咕嘟咕嘟”,一饮而尽。

她的水喝完了,唐若也回来了。

唐若妈示意小女儿坐在板凳上,她准备审审唐若,刚才听见了一点秘密,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审出来,免得唐若跟她姐一样。

“坐下。”

唐若见她妈脸色不善,心想我又没招你惹你,你朝我摆出这样色茬俱厉的模样做什么?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唐若坦然而坐,大大方方看着自己的老妈笑道:“干嘛呀妈?你今天审犯人啊?”

她妈也坐了下来,双眼直瞪着唐若,想了想才道:“……你和那人照的相片是怎么回事?那个男的是谁?是干什么的?”

唐若妈决定单刀直入,不跟女儿兜圈子。

唐若奇道:“什么男人?什么照片?妈你在说什么?”

“别装傻,就是你和他照完相,一起回公司那个男人,他是你们公司的吧?是什么人?”

唐若觉得简直奇了怪了,刚才自己才跟华华聊到和自己公司的电工小吴一起照相的事,她妈怎么就把话题扯到这茬上来了,她瞬间明白了。

唐若冲她妈嚷嚷道:“妈,你偷听墙根?你怎么能这样呐?”

她妈才不理什么偷听墙根的话茬,她对唐若紧逼不舍追问道:“那个男的是谁?是他在追你吗?你答应了没有?你有没有和他谈恋爱?你们现在怎么样了?”

一连串的话把唐若给问住了,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老妈解释,只好说道:“那个男的是我们公司的电工,就是一个普通的同事,那天一起去公园照了几张相,我和他就是普通同事的关系!”

普通同事?

她妈半信半疑道:“真的?你们就是普通关系?”

唐若觉得她妈的话真可笑,她跟电工小吴可不就是普通同事的关系嘛!

最多,也就算小吴对她有那么一些意思,想通过请她去公园玩,委婉地表达一下对她的爱慕而已,她又不喜欢小吴,扯那些没用的干什么嘛。

所以。

唐若理直气壮地对她妈道:“是的,就是普通同事关系,我又不喜欢他,真是的,不过就是同事不好拒绝,照了两张相而已。”

唐若妈见女儿说得么干脆,一副理不屈的样子,心里的疑问倒是变成了表扬:“那就好,妈妈知道你懂事,有分寸,那就好……”

呵呵。

她妈其实一直在琢磨大女儿的事了,唐若的话外音,她也没听出来,那就是——我又不喜欢他这五个字。

如果她妈顺着这五个刨根问底的话,必能将范云给挖出来。

至于方科,可以忽视之,一个可以恬不知耻问女人要精神损失费的男人,能叫男人吗?

唐若见她妈不再揪着自己不放,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她生怕她妈一直追问自己,要是那样,如果挖到范云那里的话,她倒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妈解释。

唐若见她妈不再问自己了,忙站起来,又溜了出去。

唐若又走到华华家。

见了华华第一句话,就是:“哎!刚才我们两个说的话,都被我妈给听去了。”

华华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是嘛?她怎么听到的?”

唐若指指墙。

这——

华华也不能跟唐若说,你妈怎么那样啊,怎么喜欢偷听别人家的墙根啊?

她满不在乎道:“听就听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都二十多了,光明正大谈恋爱不行啊?”

唐若小声嘀咕道:“我还没到二十,我还差几个月。”

华华“扑哧”一下笑了:“你懂什么?其实,如果按照虚岁算,我们都已经二十一岁了,你知道吗?”

唐若觉得华华的话毫无道理,二十就二十,十九就十九,哪来的那些名堂?

华华见她脸上既有疑惑,又有不服,就笑着解释道:“傻子,你又不是在天上掉下来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我问你,你是从哪里来的?”

唐若觉得华华的话问得好没道理,傻子也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啊:“当然是在妈妈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华华一拍她的肩,顺手还摸了唐若一把脸:“这就对了嘛,你在妈妈的肚子里,是不是要从很小很小的胚胎一点点长大?是不是要在老妈的肚子里呆上接近一年,她才能把你生出来?这一年,难道不该算一岁吗?其实,一个人只要从老妈的肚子里一生出来,就应该算是一岁了,懂了吗?”

唐若眨眨眼,“哦”了一声后又点了点头,别说,华华说的还挺有道理,好像,就是那么一回事。

看来。

华华真是她的良师益友呀!

“行了,别想那么多了,我正好想去一趟派出所,去换一下身份证,走吧,带你一起去!”华华挽起唐若的胳膊道。

那就走吧。

“呜呜呜……”

两个人骑着摩托车到了派出所,负责办理事务的那个窗口里,只有一个民警在上班,此时,正坐在一台大屁股计算机前面,一边敲打着键盘,一边对旁边的一对手里拿着户口簿的老夫妻解释着什么。

华华把摩托车停好,挤到窗口处对那个民警道:“办身份证。”

那个民警对她插队的行为,严重恼火,但看在华华是一个漂亮女孩子的份上,倒没冲她发火,而是指着窗口下面道:“今天不办,明天再来,你看看下面……”

华华这才去看那张告示,看了,果然,上面写着日期,今天,确实不在办理之日。

她略感失望,冲窗口里面说了一声:“谢谢啊,同志!”

那个民警又看了她一眼,心里倒没那么恼火她了,他觉得,八成,她只是个性格莽撞的姑娘罢了,仅此而已。

华华摇了摇她手中那张旧身份证,对唐若摇摇头道:“今天办不成了,明天吧!”

唐若点头。

那就明天呗。

她俩上了摩托车,刚要走,这时候,碰巧李希刚从派出所的大院里骑着警用摩托车出来了,他一眼就看见了华华跟唐若,忙把摩托车停在她俩身边:“喂!你俩来这儿做什么?”

唐若知道他是范云的好战友铁哥们,刚想搭茬,华华说话了。

华华摇着手中的身份证,对希刚笑道:“办身份证呐,那个公安说要明天才能办。”

希刚点点头,把她的身份证接了过去:“今天也可以办啊!”

什么?

华华感觉受了欺骗,脸一沉,刚想去找窗口里那个民警理论,希刚说话了:“今天本来是不能办的,因为我们照相室今天是不开的,但是,刚刚我看到那个照相的师傅来了,应该还没有走,你们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去找找他。”

那太好了,免得明天再跑一趟了。

唐若与华华就跟在希刚的身后。

希刚示意她俩站在旁边等下,他走入那个办事处的小房间里,跟那个正把计算机键盘按得“噼里啪啦”直响的民警耳语了几句。

那个民警边打字边笑,还抬头又朝外面望了望华华与唐若,然后,点了点头。

希刚这才走出来,冲华华与唐若一招手,她俩忙跟了过去。

三个人绕过一个种着郁郁青青的水杉树的水泥花池子,进了照相室,果然,里面有一个男人,正低头鼓捣着什么东西,不用问,一定是摄影师了。

唐若与希刚站在旁边看着,看那个摄影师帮一脸严肃的华华“咔嚓,咔嚓”,照了两张证件照。

此时,当然是不能对华华说什么笑一笑、茄子的啦!

第123章 拿到了镯子

照完相,然后希刚带着她俩,到窗口那里交了钱,那个民警给华华开好收据,抿着嘴,又看了她一眼。

妥了!

到时候来拿新证件就可以了。

华华笑呵呵对希刚道谢:“太谢谢了,今天要不是碰到你,明天还得再跑一趟。”

希刚跨上他的警用摩托车,冲华华与唐若摆摆手:“不用客气,这也是为人民服务,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他一加油门,“轰,轰”,一骑绝尘而去,瞬间拐上了大路,连背影也看不见了。

华华也打燃了摩托车:“走吧,我们去街上逛一逛,买点东西。”

行吧!

逛逛就逛逛。

不说她俩逛街,回头再说范云。

范云回家吃过午饭就回城里来了,呆在家里也没什么事,他就发信息给唐若:“晚上一起吃饭?”

唐若秒回了:“晚上我跟华华一起在她家吃,你自己搞定吧,爱你哟!”

范云觉得唐若一点也不爱自己了。

只要华华一回来,他就完全失宠了,唐若就去陪华华去了,而把他撂在了一边。

范云委委屈屈回道:“那好吧,明天见!”

“明天见!”

明天,明天再说明天的。

范云下午也没去哪,在宿舍搞了一下午个人卫生,把那些床单被罩都洗了,也包括他的一大堆脏衣服,臭袜子。

洗完这些,下楼去饭堂吃了个饭,然后又回到楼上,躺在铁架子床上看书,那本《基督山伯爵》,他已经看了一半了,看到伯爵准备复仇那儿了,范云觉得这本小说,作家写得真好,于是,他又看入了迷。

范云看到外面天色已黑如锅底,看下时间,晚上九点多了,他才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决定睡觉。

睡觉。

骑马坐轿,不如睡觉。

范云跳下床,把窗子缝隙推大一些,外面凉爽的风一下子灌了进了,真舒服。

舒服不了多久了,随着夏天的到来,他们这个没有空调的宿舍,就该热了。

不过。

夏天一下子倒还来不了那么快。

倒是范云与打金店老板约好的取镯子的时间,一天两天的就来了。

范云第四天才去取。

说好的三天,他又多给了那个打金师傅一天,这一下子,那个师傅总应该精益求精,好好打那只说好的缠枝莲花伴祥云的钿丝镯子了吧?

没错。

当范云第四天上了班,先在报刊亭那里跟余丽拿开了几句玩笑后,才去打金店。

打金店老板见了范云,满面堆笑,从抽屉里取出了一只四四方方的红绸缎盒子:“昨天你怎么没来取?我昨天收档后又等了你一个多小时,见你没来,才收的摊。”

范云挑了挑眉毛:“昨天上班太忙了,下午又有事,所以就没过来,怎么样,打好了吗?”

打金店老板一指绸缎盒子:“好了,你看看,怎么样?”

能怎么样。

范云当然是十分满意了。

当他打开那只绸缎盒子,目光一下子就被放在盒子中间那只金灿灿的镯子给吸引住了,金子,就是金子。

不服不行。

范云把那只镯子小心的拿起来,感觉这只金镯子还是挺有一点份量的。

细看看,通体黄澄澄亮闪闪的镯子上,每一条花纹,每一片叶片都雕琢的栩栩如生,可见做工之精良。

范云很满意。

关键是,打这一只金镯子的手工费还很低,按理说,这么精致的手工打出来的镯子,手工费应该不低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范云觉得,手工费极其优惠,相对于镯子的价值来说,几乎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范云把镯子小心地又放回绸缎盒子里,付了手工费,并对打金店老板道了谢后,小心地把绸缎盒子揣进了裤兜里。

他还用手指头插了插裤兜,检查了一下裤兜有没有破洞。

哈!

范云小心得实在有点多余了。

他摸出手机,给唐若发了一条信息:“晚上几点见?”

不一会儿,唐若回道:到时候我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吃饭。

呵呵!

今天一整天。

范云的工作重点就放在他裤兜里的那只盒子上了,他再也不敢去人多的地方挤了,而是找一些没有什么人的地方站着,时不时,伸手去裤兜里摸一下。

他生怕有扒手发现了他裤兜里的秘密,凑到他身边把镯子扒了去。

上午倒是无事。

下午的时候,范云东瞅西看,走到了报刊亭不远处站住了。

余丽拿冲他摇着手道:“范云,过来,过来帮我看一会儿,我去一下厕所。”

她现在跟范云混熟了,可以随便吆喝他了。

不!

应该说是范云跟她混熟了,有时候,余丽拿攥着手纸,去她亭子远处的公共厕所的时候,就会招呼范云帮她看着报刊亭,并告诉范云,什么东西卖什么价钱,报刊杂志倒好说,都是明码标价的,关键是她那些小东小西,范云就会一边应着她,一边又催着她:“知道了,知道了,喂!你快一点啊,别太久了!”

余丽拿走出报刊亭还不忘回眸一笑:“知道了!”

此时。

范云见余丽拿又招呼他,假装看不见她也已经晚了,只好慢慢吞吞走过去:“干嘛?有什么事?”

“看一会儿,我去厕所。”

行吧。

谁叫范云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呐。

不过,他并没有替余丽拿守太久。

她一会就回来了。

余丽拿回到亭子里。

她俯身从报刊亭桌洞里摸出一个柚子递给范云:“来,你来破柚子,我要卖货,懒得再洗手了。”

行吧。

范云看在柚子的份上,就不介意她荒谬的理由了。

破开了柚子皮,范云发现这只柚子还是只血柚,挺不错,他就爱吃这种酸酸甜甜的柚子。

范云把柚子剥净,劈成两半,然后撕了一块大的递给余丽拿:“喂,丽拿,你这个柚子买得真不错,看上去水份还挺足,一点不像蜜柚那样,干巴巴的。”

余丽拿接过柚子,用抹着红红指甲油的尖指甲掐开柚瓣上的边,轻轻撕着:“那是,现在的蜜柚根本不能吃了,要吃,就吃这种柚子,其实,我这个柚子也不是我自己买的,是别人送的。”

范云抬头盯着她:“谁送的?”

余丽拿觉得范云问得真有意思,她倒“扑哧”一声笑出了声,余丽拿一脸坏笑的看了看范云:“谁送的?呵呵,送我柚子的那个人,说出来你不晓得,讲出来你不认识!”

这话说的。

范云明知她在揶揄自己,嘴上却不依不饶的问道:“到底是谁啊。说出来听听,说不定我就认识呢?”

余丽拿笑道:“我老表送的,治国,你认识吗?”

范云眨眨眼,一本正经地道:“治国我当然认识了,昨天我还和他一起喝过酒呐!”

余丽拿倒奇怪了:“真的?在哪里喝的?”

“在饭店里呀,就在水街旁边那家牛八宝店里,我俩每个人还喝了一瓶啤酒呢。”

范云编起瞎话,一套一套的。

余丽拿“咯咯”笑着,她把柚子中间的籽儿全抠在了手中,然后冲范云一扬手,把柚籽儿撒在了他的脸上与头上,余丽拿笑道:“瞎说,我老表今天才出车回来,昨天什么时候跟你在水街上喝酒了?胡说八道,范云你就是个大骗子。”

范云见谎话被她戳破,咧着嘴呲着牙冲她“嘿嘿”一乐,他将手中已经剥好的柚子冲余丽拿一扬:“吃柚子,这柚子好吃。”

吃完柚子,范云问余丽拿:“还有别的什么事没?没有的话,我就走了,我到教育路口转一圈,然后回来就可以下班了,你也可以收档口了。”

余丽拿朝他眨了眨眼,送了个秋波,然后点点头道:“去吧,我没什么事了。”

范云就离开报刊亭,他低着头,也没去看路边上有没有无证小贩什么的了,而是在琢磨刚才余丽拿那个秋波的意思。

余丽拿跟她老公刚结婚才一年多,到现在还没有小孩,有时候范云听余丽拿说起她们夫妻俩的感情,似乎时好时坏的,余丽拿怀不上小孩,原因在她那个老公,因为她老公检查身体的时候,医生说他有个什么稀少症,所以,余丽拿的肚子一直不见动静。

老婆肚子结不出果子来,老公就容易想三想四,他老公就生怕自己的老婆有一天会离开自己,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就想着把这个报刊亭盘下来,给余丽拿开。

莫非,他是想让余丽拿在这里从一个标致的小媳妇守成一朵黄脸婆不成么?

其心,可疑。

余丽拿本来对老公并无二心,两口子结婚才一年多,暂时有没有小孩其实并不影响夫妻感情,可是,她老公管她有点紧,每次她收摊回家,他总是缠着她问东问西的,让她心里倒是颇有一些不耐烦,就像刚才,她让范云破柚子吃,如果被她老公看见了,指不定又怎么想呢!

她老公是个医生。

她老公在两江医院里坐诊,是一名外科大夫,可惜的是,医生治不了自己的病,他更看不了自己身上的不孕不育症。

如果他想和余丽拿要小孩,除非做试管婴儿,可是,别看他是个医生,做为医生的他的心理上虽然能接受试管婴儿,可是情感上却又有抵触情绪。

又或,他对自己身体的好转仍报有很大的希望,也未可知。

毕竟。

他们两口子都还年轻嘛。

余丽拿觉得自己的老公婆婆妈妈的,一点也没有男子汉的气概,嘴巴一天到晚还“叨叨叨,叨叨叨”的叨个不停,有时候,真的让她很烦。

她觉得范云身上倒是有一种男子汉气概,特别是范云有时候跟她说话开玩笑时,嘴角上带的那种坏笑,让余丽拿觉得,范云很man,很有男人味。

制服吴三时,更有男人味。

所以。

余丽拿对范云也挺不错的,有什么好吃的,常常也会留给范云吃。

一开始,她对范云自然是存了拢络之意的,但是多接触了几次后,她却发现,范云实在是个挺不错的人,别人不说,只说她自己,十分喊得动范云,她一喊范云帮她做什么事,范云都挺积极的,这样次数多了,她对范云的好感也与日俱增。

范云其实对余丽拿,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思,人与人,都应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她一个女人守着个报刊亭,难免有不方便的时候,需要离开的时候,而范云,现在又负责这一片,他帮下她,也是应该的。

最主要的是,他身上穿着制服,余丽拿信任他,信任他,才喊他,他,自然不能辜负她的信任。

不管怎么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九个大字,范云还是一直铭记于心中的。

余丽拿也是亿万个人民,其中的之一。

范云想着心事,就走到了教育路口。

远远地,他就看到了路口的七八个无证小贩。

那些小贩一边卖东西,一边东张西望四处看着,此时,有一个小贩似乎看到了范云,他正警惕地提醒着同伴,那些小贩,也纷纷朝范云这边看过来。

范云并没有继续走过去了,因为,此时他下班的闹钟声响了,范云就掉头折了回来,那几个小贩,唉!让他们卖一会算了。

等下,这个路口就会人来人往,旁边几个小区下班的人们纷纷归来时,或许会停下劳累了一天的脚步,在这些小贩手中,买上一把青菜,或几只桔子拎回家里去。

就这样吧!

范云折了回来,余丽拿也开始收拾东西了,此时,范云帮不上她什么忙,报刊亭本就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让她一个人整理好了。

范云的那本《基督山伯爵》快看完了,他决定现在去新华书店里看看有没有好看的小说,有,就买上一本晚上的时候看。

走过移动营业厅时,范云又走到里面给手机充了三十块钱的话费,话说,这个话费充一下三十,充一下五十的,感觉十分不耐用呀,范云觉得自己一个月下来似乎并没有打几个电话,发几条信息,可是,不知不觉,充个几十块钱就不见了。

他曾一度怀疑自己的话费是不是被偷偷地扣掉了,可是,当他拨打10086的时候,里面温柔的女声却告诉他:“先生,您反映的情况已经受理,稍后会有专门的客服人员联系您的,谢谢您的来电,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嗨!

范云觉得,客气话不用说了,什么时候接电话不要钱,才是硬道理。

听说,电信都已经单向收费了。

第124章 凡事都低调的范云

范云充了话费,走到门口小广场站了一会。

大街上人来人往,也有拎着鸡鱼肉蛋匆匆归家的主妇,也有相依相偎讨论着晚上去哪里吃饭的小情侣,一个个脸上表情各异,但是,细看之下,无非喜、怒、哀、乐。

众生之相,极有意味。

芸芸红尘,谁能勘破。

范云站了一会,感觉无趣,他就向前走去,一直走进新华书店里。

还是这里好,在这书山文海里,再多的时间都能消磨掉,但,又不仅仅只是消磨,在这里,会让人情不自禁跟着那一粒粒文字,不停的品味着作者笔下描述的世界,也许是哲理,也许是故事,也许是感悟——都是一些智慧的浪花。

范云进去后,走到外国名着那里,他站在一排排外国名着前面,看着那些什么《茶花女》,《呼啸山庄》,《安娜卡列宁娜》什么的,一时竟不知道该看哪个,最后,范云一伸手,从书架上取出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捧在手中翻了起来。

呵!

这本书,他以前也看过,但细节早忘了,主人公他也只记住了一个男主角保尔-柯察金,对于范云来说,看外国书最让他头痛的不是内容,而是那一个个看过即忘的人名。

外国人名,许多都是一串一串的,很难记呀。

范云觉得,还是老祖宗们传下来的汉字写成的人名好记,比如许多人的名字,他在书中只看见过一次,就在心中永远的记住了那些名字。

如少安,如少平,如晓霞,如巧珍,如高加林,等等等等。

甚至,他还记得一个叫做马拴的名字,一个在书中被几笔带过的小小配角,他都还记得。

范云刚刚看到保尔沾满泥巴的破靴子那里,唐若的短信息就来了:上来吧,人都已经走完了。

范云忙将手中的小说插回书架,走出了书店。

那个戴眼镜的售货员推了推他的眼镜,看着范云的背影深思着,大概,他觉得似乎有一段时间没见到的范云,终于又来了。

有些人还真是这样,出于某些原因,在自己的生活中,在一些特定的场景里,居然渐渐成了自己熟悉的陌生人,自己只要一到那些场景里,不自觉就会想到那一个人。

例如。

范云之于这个售货员。

范云到了楼上,看见马雪莹正趴在桌子上画画儿,她回头看了一眼范云,并没理他,而是继续在她那个大大的绘图本上涂涂抹抹。

她现在对范云已经熟视无睹了。

唐若笑嘻嘻看着他走到自己身边,范云的眼睛贼溜溜地描了马雪莹一眼,又描了厨房一眼,见没有人注意他的动静,就站在唐若面前,亲了一下她光洁的额头。

唐若莞尔一笑。

她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头,“biu,biu”,戳了戳范云的肚子:“一肚子草包!”

范云不服气地顶嘴道:“一肚子学问。”

他从裤兜里摸出那只红绸缎盒子,递给唐若:“送你一样东西。”

唐若右手接过盒子,左手捏了他的腰一把:“什么东西?用这么漂亮的一个盒子装着。”

漂亮么?

打开盒子,里面的东西更漂亮。

唐若轻轻揭开盖面,“哇”!金光闪闪,通体璀璨的金镯子,让她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差点闪花她的眼。

唐若掂起镯子,有点不敢置信地看着,又看看范云,她把眉毛紧紧地皱成了一条直线:“你挖到宝藏了?”

范云摇头:“没有!”

“中大奖了?”

“没有。”

“说!你是不是抢银行了?”唐若原本皱着的眉头一下子松了下来,她把眼睛瞪得溜圆,牢牢盯着范云道。

范云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唐若依然不放过他,继续追问道:“那,你老实交待,这只镯子哪来的?”

范云老老实实将因为所以,前后经过给唐若说了一遍。

唐若高兴地两只眼睛都弯成了月芽儿,她笑眯眯望着范云,用力在他的大腿上掐了一把,把范云掐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嗞……”

唐若把镯子戴进左手腕里,不大不小,正合适,只是,唐小兰送她的那一只手表有点碍事,于是,唐若又把镯子褪下来,重新戴在右手腕上。

她朝范云伸出手臂,将春葱一样的手指伸得笔直,露出上面一排小孩儿般可爱的漩涡儿,笑嘻嘻对问范云:“怎么样?好不好看?”

太好看了!

范云无法表达自己高兴的心情,于是就牵住唐若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旁边。

马雪莹瞪着大眼睛看着他俩,她对范云牵着唐若的手,亲下去的那一刹那,表示了深深的怀疑,在她眼里,一定认为范云把姐姐怎么样了似的。

马雪莹一捂眼睛,对范云喝道:“真不害臊!”

啊呀!

一个五六岁的小毛孩子,居然连“害臊”这样的词都能说出来,太厉害了,范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恐怕正穿着开裆裤子,和村子里面的淘孩子们一起玩泥巴哪!

现在的小孩,一个个真是人小鬼大,要成精的节奏呀。

范云对马雪莹扮了个鬼脸,又朝她吐了吐舌头。

马雪莹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又看看唐若。

唐若美得不要不要的。

上一次,方科送给她的那条金项链她连戴都没戴,就原封不动还了回去。

今天,范云的这个镯子,看上去比方科的金项链要大气多了,她伸着娇嫩的手臂,盯着镯子上面的花纹左看右看,轻盈的手腕,不住地转来转去。

看了一下子,她从板凳上站了起来,来到范云面前,趁马雪莹不注意,踮起脚跟亲了范云的嘴巴一下。

晕了。

范云觉得自己浑身酥麻,快晕过去了。

原来。

女孩子还是挺好哄的。

饭桌上,先玲与杨姐看到了唐若手腕上金光灼灼的镯子后,几乎同时问道:“哟!唐若,你手上那个镯子好漂亮,是金的吧?”

“我看一定是金的,你没看到那种黄色那么正,正黄色的。”

“看看,看看!”

唐若就把镯子褪下来给了嘴里一连说了两个看看的先玲,先玲接过镯子,捏在手里对着灯光眯着眼看了看,用力点着头道:“没错,就是金的,金黄金黄的,喂!唐若,你这只镯子真漂亮,什么时候买的?”

先玲虽然问着唐若,可是,为什么听上去她的话音里带着一股酸溜溜的味道呀。

唐若笑着指指范云:“不是我自己买的,是他送的。”

她的这句话,让先玲的醋坛子不但打翻了,而且还打破了。

凭什么呀?

凭什么好事情都让唐若轮上了?

按理说,她比唐若认识范云更早一些吧?她对范云也挺有好感的,为什么范云不来追她?范云如果追她,她也绝对不会扭扭捏捏的,一定会同意。

问题是。

范云没有追她。

范云不但没有追她,还把一只这么漂亮的,瞧上去就价值不菲的金镯子送给了唐若,这,让先玲的心里极不舒服起来。

她甚至突然觉得,当初自己就应该撒个谎,骗骗范云,告诉他唐若不过是一个来访的客户而已,那么,一切就都不一样了呀!

呵!

后悔也没有用。

现在唐若与范云的关系,就像用五零二胶水沾上了那样牢固了,不!应该说,就像用三百八十伏的三项电焊机,烧得高达上千度的焊条给焊住了那般牢固。

若要强行分开,除非动高压切割枪。

割枪也割不出原来的样子,即使割开了,也仍是最般配的一对,世间,绝找不到另外一个更合适的。

杨姐也接过那只镯子看了半天,她连声夸奖了一阵子后,把镯子套在自己的手脖子上试了试。

可惜。

她的手脖子配不到那只镯子的型号,比划半天套不进去,她的手腕粗了那么一丢丢,手掌也大了那么一点点,若想套进去,除非在手上涂满肥皂水,还要在另外一个人的协助下,才能将这只镯子戴进去。

范云有点紧张又有点心疼地看着杨姐,生怕她用力过猛,把镯子给捏变形了。

杨姐肉嘟嘟的一对胖手,可是能轮炒勺的,她手上的力气,大着呢!

套不进去。

杨姐把镯子还给唐若,口中“啧啧”连声:“啧啧啧!好漂亮啊,这只镯子,得不少钱吧!”

范云心想,我哪知道多少钱,他顺口胡诌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价格:“也没多少钱,一千七百六十块钱!”

“哦!”

“哦!”

听了他的报价,先玲与杨姐倒是松了一口气,大概是她们觉得,镯子的价格低于她们的心理预期,所以,也就把这茬事给翻过去了。

唐若重新戴好镯子。

范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话说。

如果他们知道那条被打成镯子的项链的主人,原本是花了整整六千大洋买的项链,一定会一个个惊得把舌头吐出来,半天缩不回去的。

范云挟了一块腐竹放进口中嚼着,他明知道镯子是捡来的项链改造的,所以,也不多说什么,只是闷下头吃饭。

他的性格里,有与之年龄不太相符的低调,或许是因为受那些老班长们的影响吧!

做人,终归还是低调一些的好。

不然,很容易引人嫉妒,就像现在,虽然说先玲与杨姐只是一边赞赏一边表达羡慕,但是,如果唐若与范云的尾巴要是翘起来的话,说不定,她们就马上嫉妒起来的。

有些时候,已经占了便宜了,已经压了别人一头了,就不要那么高调了,现在,展示的可是让人眼花心动的黄澄澄的金镯子,而不是范云以前在部队摸爬滚打的那一身伤疤。

如果是展示伤疤,那大可以高调,那是他吃过的苦,而先玲与杨姐她们,若是见了他身上的那些伤疤,绝对会瞬间盈满母性,对他赞不绝口的。

不一样的东西,就会产生不一样的态度。

所以。

范云很低调,他只是埋头吃菜,他中午没有吃饱,倒真有些饿了。

唐若其实也很低调,她的低调是因为她对这些金银珠宝没有什么概念,有,她固然喜欢,没有,她也无所谓。

唐若在这方面,是没有什么虚荣之心的。

她的虚荣之心,现在来自范云,如果有人跟她比男朋友,那么,唐若必然是当仁不让的,至于像那些衣服首饰等东西,她倒无所谓,有什么就用什么,有什么就穿什么。

说起来,她的一些衣服还是华华送给她的呢,华华送的心安理得,她穿得也心安理得。

但是。

不管怎么说,唐若心里还是挺开心的,她看了看把头埋在碗中,吃得“呼呼啦啦”直响的范云,抿嘴笑了笑,挟起一根绿莹莹的凉拌西芹放在口中,咬得“咯吱咯吱”响。

吃完了饭,大家就散了,范云护送唐若回大院,并一直看着她上楼才离开。

一夜无话。

第二天。

早上集队的时候,杨宗玮大队长宣布了一条消息,城里近日要搞一次各大部门的联合治理专项行动,需要各个部门抽调一些精兵强将参与,杨大队长捏着一张名单,宣布了早班参加联合行动有关人员的名单。

其中。

就有范云。

范云一头雾水,他从来没干过这个,不懂是什么意思,甚至,听到杨大队念到他的名字时,他的心里还有些小紧张。

同样在列的班长老魏满不在乎地道:“没什么,到时候你跟着就行了,一般情况下,也不用咱们做什么事的,多看看,长长见识也好,另外,我跟你说范云,这种行动,一般伙食都不错。”

伙食不错。

呵呵!

范云觉得这四个字让他忐忑不安七上八下的心,瞬间平静了下来。

管他呢,天塌下来,有个子高的顶着,范云决定,凡是自己有什么不懂的,一切问老魏好了。

如此。

这般。

到了联合行动那天,范云跟在七八个说说笑笑的老队员,上了队里那辆老掉牙的东风面的车。

开车的老敬“咔咔咔,咔咔咔”连着打了几把,才好不容易把车打着,他踩着油门连轰了几脚,“轰,轰!”

一溜烟,面的车开到了正在规划建设中的银杏广场那里。

范云坐在后排,看着老敬一只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潇洒地往窗子外面弹着烟灰,觉得,老敬的车技不错。

范云忽然觉得,开车也挺不错的,像老敬那样,看上去,着实挺潇洒的。

第125章 范云想学车考驾照

其实,范云也许没有意识到,男人对于车与枪这两样东西的爱好,不亚于女人对高跟鞋与时装的痴迷,只是,枪是管制品,普通老百姓,没有持枪证是不能拿的。

而车。

只要有钱,车还是问题吗?

试问,哪个男人没有做过一个驾车飞驰在茫茫戈壁滩或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的梦?

驾驶室的cd中播放着《我心狂野》,车子屁股后面,扬尘飞沙,一只张牙舞爪的猎豹紧随其后,紧追不舍。

那画面,太有男人范了。

范云突然就想考个驾驶证。

无证驾驶当然是不行的,范云觉得,自己即使是想开队里的这辆破面的,或者另一辆五菱,也要先弄个驾驶本本才行。

他就问道:“老敬,现在考个小车的驾驶证要多少钱?”

老敬把搭在玻璃窗子上的左手收了回来,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将烟头掷了出去,烟头一到车外,立刻被车子带来的迎头风给吹成了迎头疯,打着滚飞走了。

老敬双手滴溜溜打着方向盘,很潇洒地将车子从十八米大街拐到了双灵路上。

这时,他才回答范云的话:“考c照便宜,也就七八百块钱,咱们去考的话,另外有优惠,可以打折,大概打六折,五百块钱左右吧!大车的话,比小车要贵一半,如果不开货车,考个小车就行了,没必要浪费钱。”

老敬的话,让范云很是动心,他在这一刻决定了,自己也要去考一个小车驾照。

突然。

车子颠了一下。

一下子倒颠出了范云的另外一个主意,到时候,和唐若一起去考,等以后有钱了,就买两台车,他开一台,给唐若开一台……

范云开始了他的梦想。

可惜。

他的梦想很快就结束了。

因为,车子到了他们工作的现场了,七八个人从面的里跳下来,看着灰尘飞场,泥水遍地的银杏广场的工地,一个个皱起了眉。

范云打量着这里。

看上去,这个广场范围里的民居都已经拆得差不多了,现在,还有那么几家棚户倔强地占据着广场后面的一个高高的土岗上,远远瞧着,倒颇有一番居高临下,一览众山小的架势。

也不知道,那几个棚户的搬迁工作现在做得怎么样了?而范云他们被抽调来,又是否是为了这几家棚户?

范云他们几个人也不管那些,下了车,先钻到旁边一家米粉店吃早餐再说。

范云觉得这点不好,出公差,居然不包早餐。

吃完了早餐,几个人又回到城市执法的面的上坐了下来,老魏一边拿着一根牙签剔着牙,一边回答着范云的问题:“不着急,等一会儿自然会有领导过来安排工作的。”

果然。

老魏的话说了还没有十分钟,杨大队长就从“嘎吱”一下停在范云他们旁边的一辆黑色桑塔纳上下来了。

他威严地朝面的上的这七八个人一挥手:“都过来,过来。”

呼啦一下,几个人围了上去。

杨大队安排道:“今天,咱们的人分成两组,老魏,你领一组,一共四个人,从这个工地的右边巡过去,重点是看看,还有没有没撤出工地区的住户,将他们劝离,那个……荣建,你领一组,从左边出发,看见了没?就是那个小土包那里,往后面一直巡过去,任务和老魏一样,在此,我对大家提两点要求,一,大家一定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二,注意方式方法和安全,都明白了没?”

“明白!”

“明白!”

自动分成两队的人马,一个个大声吼道。

杨宗玮高高抬起双手,示意大家收声,他接着道:“十一点半的时候,大家准时来咱们现在集合的地方吃饭,到时候,会有人统一给送盒饭过来。”

荣建笑道:“杨大队,咱们出公差,还吃盒饭啊?”

他一开口,开车的老敬和另外两个老油条也附合着笑道:“是啊是啊!大队长,中午不加餐吗?”

杨宗玮笑骂道:“你看看你们,就这点出息,就知道吃,我跟你们说,中午虽然吃的是快餐,但是,都是加过料的小炒,知道吗?可不是那种两荦一素的快餐,行了,散了吧,去干活吧!”

老敬摇了摇手,对杨宗玮示意道:“杨大队,要不要拿家伙?”

杨宗玮一脚踢向他的屁股:“拿你的头,我们是协助执法,懂吗,你们看到山岗上那几户了吗?发展商跟有关部门正在和他们协商,据说那些人家都已经签了搬迁协议书了,咱们,就是盯着点就可以了,知道吗?”

懂了。

懂了,一伙懂了的人,分成两队朝诺大一片广场的两边散去。

范云跟在他们这组的最后面,他的注意力,倒没在那几户仍未搬走的棚户上,而是被旁边菜地里的一些油菜花吸引住了目光。

金黄色的油菜花上,一只又一只蜜蜂“嗡嗡嗡嗡”飞来飞去,正辛勤地采着花蜜,范云看见有一只蜜蜂飞着飞着,突然从空中翻了个跟头,失控般一下子坠到了地上,他的目光跟了上去。

只见那只蜜蜂慢慢从地上翻过身来,挣扎着蠕动着,在土里爬着,爬着爬着,剧烈地抖抖翅膀,试图重新飞起来。

可是。

它终于还是没有飞起来。

范云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心想,这只蜜蜂一旦飞不起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一些蚂蚁,蜈蚣什么的动物过来,把它拖走的。

想想这只劳累奔波一生的小动物,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坠地,眼看不久就归于尘土,范云心里,很是感慨了一下子。

他抬头看看天。

晴朗的天空上,此时万里无云,一架银色的飞机正从远远的天际飞来,越飞越近,慢慢地抵临范云的头顶上方,然后又拖着长长的一道白色尾气朝前方飞去,越飞越远,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并消失不见了。

范云就想,祝愿剩下的那些蜜蜂,都能够平安的采蜜归去,祝愿天上的大飞机,亦能平安落地。

祝福它们吧!

范云跟在队伍后面,走走停停,边走边看,诺大一个广场,一圈走下来,就去了一个多小时,他感觉自己这队人马,除了围着广场转圈子外,根本没有其它什么事啊!

听上去,联合执法行动名头响亮,可是具体落实到范云这样的个体头上时,他感觉,在这儿,跟自己日常在老广场巡逻并没什么两样。

范云嘟囔了一句:“根本没什么事嘛!”

旁边一个老队员见他少见多怪,闷声闷气道:“没什么事还不好?难道你希望有点什么事?”

范云被他呛得哑口无言。

但他转念一想,也对呀!谁也不想有事呀,多一事总不如少一事,大家都相安无事,工作顺顺利利的才好呢。

老魏带着队伍,转了两圈后,看看开饭时间已到,把手一挥:“走,吃饭去!”

吃饭不积极。

思想有问题。

一伙人“啪踏啪踏”走到约好的地方,果然,地上已放了一只黄色的塑料筐,里面整整齐齐码满了盒饭,旁边另一个大塑料袋子里,码着一碗一碗的汤。

旁边另一组已经吃上了。

范云等他们都拿完,他才拿起自己的那份饭和汤,搬块石头,找了个树荫坐了下来,打开饭盒开始吃饭。

他先喝了几口汤。

不错。

汤真心不错。

再看看饭,饭也不错,范云的盒里是青椒瘦肉炒蒜苔,看那红绿相间的颜色就让人直吞口水很有食欲,更别说,旁边还加了一只裹了生粉炸得焦黄的鸡腿了。

很香。

杨大队说的果然没错,伙食不错。

大家边聊边吃,不一会儿,都吃完了饭。

饭后。

午休时间到。

老敬把车开到一棵大树的树荫下躲着太阳,一伙人就坐在面包车里打盹。

老敬挺会选地方。

选了一个又僻静避人,太阳又照不到的地方,范云把头靠在车座上,也眯登了一会儿,一直眯到老魏喊道:“醒醒了,干活了干活了,好好干一会活就下班了。”

呵!

说是干活,下午的工作无非是上午的重复。

今天的工作,无非是明天的预演。

就这样。

每天上班巡场。

下班休息,一连好几天就过去了。

也不知道,大家这几天工作都有收获没有。

别人不知道,范云倒是有些收获,因为他跟老敬把考驾证的事情都摸清楚了。

老敬用手抹着短戟一样的胡子,豪爽地笑道:“……去球的,没吃过猪肉,你还没见过猪跑吗?小车是最好学的了,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在方向盘上拴上一根骨头的话,狗也能开小车。”

范云一皱眉,不过,他觉得老敬的话虽然难听,但是却给了自己很大的鼓励,老敬说的,拴上一根骨头,狗都能开小车,难道自己还不能吗?难道自己还不如一只狗?

开什么国际玩笑。

所以,待联合执法的公差一出完,范云立马跑到与本单位有挂钩的霞云桥驾校去问了一下学小车的学费,学习内容,学习时长,学习场地。

反正,凡是与学车相关的事情,他都跟负责接待他的前台小妹问了一遍。

把那个小妹都问烦了,心想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跟个女人一样婆婆妈妈的。

烦!

烦也要问,当范云快把那个前台小妹问疯了的时候,她将范云这只皮球踢给了自己的老板娘,穿着一身红色套裙装的小妹仍是满脸微笑着对范云道:“先生,关于费用问题,你可以去二楼找我们老板娘谈,她说多少就是多少,她说两个人可以怎么减免就怎么减免。”

于是,范云就去了二楼找老板娘。

范云觉得,踩着一双豹纹恨天低高跟鞋的老板娘,虽然已是徐娘半老,但依然想与年轻姑娘们争妍。

老吗?

不老。

当范云叫着老板娘姐姐,向她表明来意的时候,老板娘那双画着紫色眼影的眼睛眨了又眨,明白了范云是想借他们单位的优惠给自己的女朋友也报个名。

那就报吧。

但是,精明的老板娘却让范云帮唐若报的那个名额多掏了一百块钱:“小弟,你帮你女朋友报名,也没问题,但是,借你们队里的名额,这就让我有点为难了,要知道,你是你,她是她……”

范云心想你啥意思?

老板娘笑了笑:“不过,因为她是你介绍来的,那么,我可以做个主,给她减免一些学费,但是,她的学费,要比你多一百一块钱,这已经是最低限度了。”

行吧!

范云让她给自己写个条子,自己回头问过了唐若,就来凭条办理入学手续。

没问题。

老板娘“唰唰唰”,给他写好了条子。

范云把条子小心地收在了钱包里,他决定,晚上吃饭的时候,问一下唐若,看她愿不愿意,他也没有发信息提前跟唐若沟通了,不急,到吃饭时当面说就可以了。

晚上。

范云上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把学车的事跟唐若商量了后,他满以为文文静静的唐若一定会反对自己的提议,可是却没想到,唐若满口同意了:“学呗,晚学不如早学,学个驾照,以后万一有钱了买个小车,马上就可以开了,不用再想着去考驾照了。”

范云见她答应得挺痛快,心里挺高兴。

那。

范云就道:“那我这两天就把报名费交了,把资料领回来,我们先把科目一考了,争取早一点考过了科目一,然后好早一点约科目二。”

唐若不懂什么科目一科目二的,她只是笑着对范云撒娇道:“反正,到时候我不会的都找你,你负责教会我。”

行!

教。

教会你!

范云冲唐若捻了捻手指。

唐若“啪”的一下,打了他的手一巴掌:“干什么?手指头抽筋了?”

范云笑道:“你没觉得我的动作像点什么吗?”

“像什么?”

“手头有点紧呀!”

呵!

唐若笑着又捶了他几下,她从自己的包里拿了五百块钱出来,递到范云手里,狡黠地眨眨眼道:“现在呢?手头还紧吗?”

范云一咧嘴:“似乎,突然一下子就不紧了。”

唐若笑靥如花:“不够再问我要,我这里还有钱的。”

范云拼命点着头:“够了,够了。”

话说,对于范云而言,对唐若张这个口,心里实在是十分过意不去的。

他本来可以再攒点钱,晚两个月再报名,不用唐若的钱的。

可是,他那颗恨不得马上就摸到方向盘的心,又让他简直一刻也等不得了。

第126章 啃书——吃肉

第二天,范云就去报了名。

报完名,领了书,范云走到一楼,一个戴着墨镜背着皮包的年轻小伙子告诉了他科目一该准备什么东西——那就是,书上的题目通通都要会。

然后,墨镜男又告诉了范云考科目一的时间,也不是太久——三天后。

范云捏着手中那本厚厚的教材,心想我滴个妈!三天看这么厚一本书,能看会嘛?

不过,当他翻了几页后,发现许多都是生活中的常识,似乎并没有什么难的,于是,又有了信心。

科目一。

考得过,也得过。

考不过,也得过。

只是,唐若行不行?

范云觉得唐若一定够呛,嗨!不管怎么说,到时候一起去考就行了,即使考不过,也是为下一次补考,积累经验嘛!

行吧,回去使劲啃书。

其实,若说起啃书,唐若比他有优势,唐若全天都可以看书,他不行,他要等到下班才有时间。

当范云把教材递到唐若手中,并告诉她三天后,一起去桂林考科目一后,唐若的眼都瞪圆了:“什么?你说三天后就考试?”

范云苦笑着点点头:“没办法,教练说咱们赶上了,刚好凑够去考试的人数!”

唐若嘟着嘴巴,抚了抚那本厚厚的教材:“什么嘛,三天时间怎么够准备的?我看,教练这是让我们去陪太子读书。”

范云笑道:“管他呢,去试试也好,万一考上了呢,刚才这些题目我翻开看了一些,发现都挺简单的,不信你看这一条……”

范云指着书上的一条判断题给唐若看着,她也点了点头,嗯,是的。

驾驶机动车通过漫水路时要加速行驶。

a

正确

b

错误

唐若笑道:“这还用说吗?当然是错误了。”

范云问道:“为什么!”

唐若被他问住了,托着下巴想来想去,想不出为什么,她突然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对准范云的额头凿了个爆栗:“我说错就是错,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这!

就是,女朋友说错就是错,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范云苦着脸对唐若道:“亲爱的,你慢慢看,我得上班去了,今天晚上不过来吃饭了,我们班长叫我们去他家吃野猪肉。”

准了。

唐若允许他去吃野猪肉了,她现在正好趁机攻书,三天,唐若感觉三天的时间,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少了。

范云把他那本教材放在余丽拿那儿,他决定,中午的时候就在她那儿好好看上一会儿,静下来看,默默地看。

他想得太美了。

当他回答完余丽拿的问题后,想拿起书来认真投入地看一阵子的时候,发现余丽拿这儿一下来个买烟的,一下又来个买水的,吵得他根本静不下心来。

于是,他“啪”的一声将书本合上,对余丽拿道:“这儿太吵了,我另外找个地方去看。”

余丽拿一笑:“临阵磨枪!”

范云也不理她,他想起从余丽拿前面的巷子穿过去后,就可以走到水街上,那里不错,找个水边的大石头,既可以坐又可以靠的那种,最好,还是隐蔽的那种,然后好好看上一阵子。

果然。

被他找到了一块比他还要高的,依花傍水的大石头,位置十分僻静,幽深,范云坐了下去,把后背往那块大石头上一靠。

嘿!

挺美的。

范云就坐在这儿,整整看了一个下午试题,这就是流动岗的好处,他不在一个地方固定执勤,别人就不能说他偷懒。

范云本就不是偷懒的人,他干工作,其实相当认真,这也是没有办法了,时间紧迫不等人呀。

三天。

范云觉得自己得努力,他一直努力到预订的下班铃响了,才匆匆忙忙走回工作岗位上,跟余丽拿要了个塑料袋子把书装在里面,然后匆匆朝老魏家里走去。

范云到了老魏家的时候,唐彬跟赵艳玲已经到了,现在,唐彬买了一辆二手的摩托车,走到哪里都骑着他。

范云感觉,已经很胖了的唐彬要是不扔掉自己的摩托车,那他必定难以阻挡地飞速胖下去。

范云当然是爬火车道过来的,没有车的人就走小路,小路有小路的好,安安静静的,到处都是玉米茄子等庄稼蔬菜,看上去,让这儿的城里倒显得跟乡下似的。

范云觉得挺亲切。

他自幼在农村长大,对这些蔬菜庄稼有与生俱来的喜爱,范云决不像城里一些皮小子那样,一旦能得手时,就会糟蹋那些还没有成熟的作物。

范云走到厨房,看了看正在做菜的老魏,将路上买的一袋桔子朝老魏扬了扬:“买了几个桔子,给军军吃。”

老魏回头“嗯”了一声,他正拿着锅铲,将菜锅里的肉菜翻炒着,此时,还看不出什么名堂出来,范云只看到是肉炒豆子。

豆子,范云喜欢吃,炒得粉粉干干的,吃起来,那叫一个香,特别是用五花肉炒,加入姜蓉蒜子爆炒后,那味道,更别提了。

简直不要太香。

范云把桔子放在桌子上,唐彬与赵艳玲也不跟他客气,直接一人抓了两只吃上了,老魏的儿子魏志军——军军倒是挺斯文的,他拿了一只桔子在手里,慢慢剥去皮,然后,将桔瓣上那些白色筋络也一点点择去了,然后,才一瓣瓣剖开,放进嘴巴里。

阳台上铁门一响,老魏的老婆从阳台上握着几根青蒜苗进了房,怪不得,范云刚才没看到她,原来是去阳台上拔蒜苗去了,范云忙叫道:“嫂子!”

老魏老婆笑着点点头:“嗯,嗯?这是谁买的桔子?”

军军一指范云:“他买的。”

他也不知道范云叫什么,或者,他也许知道范云叫什么,但是不知道自己应该称呼范云叫哥哥,还是叫叔叔。

若叫哥哥吧,范云是他爸爸的同事。

若叫叔叔吧,他感觉范云似乎又没有那么老。

随便军军叫什么,范云无所谓。

老魏老婆点点头,倒对范云客气上了:“你看看你,来吃饭就行了,买什么东西嘛!”

范云笑了笑,没有接她的话茬子,他突然意识到,唐彬与赵艳玲都是空着手来的,上次,他就想到这个问题了,这次又忘了,范云心里有点后悔。

他觉得,自己应该和大家一样,这么一想,范云越发觉得自己买的那袋桔子有点扎眼,他偷偷看了看唐彬与赵艳玲,他俩脸上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两个人正有说有笑的聊今天上班的事情。

范云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觉得自己肚子里还有一点气没出完,应该到阳台上再出一出,于是就走到了老魏家的阳台上。

呵!

阳台已经被老魏跟他老婆改造成了一个小菜园子,门左边几个大盆子里种的是蒜苗小葱,右边几只泡沫箱里撒的是绿油油的小白菜,上次搬家时搬来的那株茶花,和一盆芦荟,倒被这些菜给挤到了角落里。

范云俯身看了看老魏家的菜,长势极旺,特别是那一株已经搭了架子的西红柿,长得更是绿莹莹的,一看就是命中注定多子多孙的那一种植物。

看到这些植物,范云长长出了一口气,现在,他不抽烟了,偶尔像这样出长气的毛病,倒是还没有改。

或许,那只是他多年形成的下意识,只是他还没有注意,又或没人给他提醒而已。

范云看了一会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

这时,梁蓉上来了,她进了屋里连声道:“来晚了来晚了,野猪肉炒好了没?”

赵艳玲见就她一个人,何兰芬没来,就奇怪地问:“怎么就你一个人?何兰芬怎么没来?”

老魏从厨房里出来了,也搓着手道:“何兰芬呢?她怎么没来?”

梁蓉剥了一只桔子:“她今晚有地方吃喜酒,所以就没来了,让我跟大家说一声。”

好吧。

有喜酒吃,当然要去。

梁蓉走进了厨房,扶着老魏老婆的肩头笑道:“怎么样嫂子,煮好菜了没?”

老魏也进了厨房,他掂起铲子把锅里的肉菜又翻了一遍,然后,用铲子舀起一块肉送到梁蓉面前:“你尝尝,我感觉差不多了。”

梁蓉伸出两根手指头,用长长的指甲掐着那块肉,放在唇边吹了吹,然后放进嘴里嚼着,边嚼边点头:“差不多了,我觉得架上电磁炉边炒边吃就可以了。”

行。

那就边炒边吃。

桌子支上,电磁炉架上,老魏两手端着锅,嚷嚷着从厨房里出来了:“小心,小心,很烫的,让一下。”

菜来了,碗筷也摆上了,酒,自然是不能少的。

这一次人少,男女可以一起上桌,大家拿碗的拿碗,扯板凳的扯板凳,纷纷忙活着,老魏不管别人,他把放电视机的柜子旁边一只白皮塑料桶拎了过来,取过三只碗,倒了满满三碗酒。

一碗,递给唐彬。

一碗递给范云。

最后一碗,当然留给他自己。

范云看着面前这一大碗酒,觉得有点愁得慌,这么多,什么时候才能喝完?

关键是,他能不能喝完?

老魏举起酒碗,也没那么多客气话,直接冲范云与唐彬扬了扬:“来,喝酒。”

那就喝吧。

范云先试着抿了一点,感觉这酒度数不高,他就知道了,老魏这是买的低度的散酒,范云估摸着,自己喝净这一碗应该没有问题,于是,就喝了一大口。

还行。

果然如他所料,酒度数不高,挺顺滑,好下口。

“吃菜,尝一下这个野猪肉怎么样?这是我一个华江的老表送给我的,平常的时候,一般吃不到,你们尝一下怎么样?”老魏掂着筷子,让着众人。

范云挟了他面前的一小块薄肉,放在舌尖上一裹,然后舌尖一挑把肉送到槽牙处嚼了嚼,挺好!他感觉这个野猪肉比家猪肉更柴一些,也更有嚼劲,而且,也更香一些。

唐彬已经挟了三块了,他一边吃,一边连声赞道:“老魏,这个野猪肉真不错,比市场上卖的猪肉好吃多了。”

赵艳玲“嗤”的一声笑了:“这个怎么跟卖肉佬卖的那种饲料猪一样?这个是土生土长的野猪肉,都没什么肥肉,再说了,野猪吃的是什么?饲料猪吃的又是什么?”

老魏老婆点点头道:“那是,现在的饲料猪,肉一点也不香,比农村那些土猪差远了,市场上卖的那些猪肉,打汤吃的话,一点也不甜。”

其实。

她们说的问题大家都知道。

可是。

现在还有多少人愿意背着筐去地里打猪草,然后回来再一刀刀剁碎,放在大铁锅里拌着玉米粉子豆饼谷糠什么的东西,煮给猪吃呢?

现在喂猪,大多都是吃饲料的了,除了一些农村有坚持劲的老人家,还坚持用土法了喂以外,大多,养猪的都不愿意费那个劲了。

别的不说,每天扯猪草煮猪食,恐怕就让许多人望而兴叹了。

时代,毕竟不同了呀!

老魏端起酒碗,又朝范云与唐彬扬了扬:“来,再搞一口。”

于是,三个人又搞了一口。

老魏的礼数还挺周到的,他仍坚持着一些老人们传下来的礼仪。

现在的人,有许多喝酒的礼仪都已经简化,忘却了,但是,作为主人,这前三口酒,老魏却是一定要敬完的。

范云掂起筷子挟了一块肉吃了,又连着挟了几颗豆子,挺香挺粉的。

几个女人们,则端着饭碗吃她们的饭,她们不喝酒,就吃菜吃饭,谁也不用让谁,都不用客气,其实这样吃饭虽然仪式感不足,但是却随便、随意,这样其实挺好的,大家都不用拘束,放开肚皮吃就可以了。

老魏又举起了碗:“来,范云,唐彬,再喝一口,喝了这口,大家随意。”

三个人碰了碰碗,又喝了一口。

男人们喝酒,除了骗菜吃,就是聊天吹牛,不聊天不吹牛喝闷酒,那样是极无趣的,在座的这三个男人也不例外,一边喝酒一边吹水。

当然,大多都是老魏给范云与唐彬吹他从前工作上的一些事情,像范云与唐彬,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吹的,以他俩那点点小小的阅历,不用五百字,每个人就能清清楚梦介绍完自己的过去了。

范云,男,汉族,身高一米七二,籍贯广西……

如果像这样介绍,应该用不了五百字,两百字绰绰有余。

第127章 老魏聊天

唐彬举起了酒碗:“老魏,我敬你一个!”

他敬老魏,范云也陪着,三个人“叮”的一碰碗,又喝了一口。

“吃菜。”

“吃菜。”

“好,好好好。”

大家互相谦让着。

范云见自己碗中的酒喝了还没一半,军军已经吃完了,提着自己的书包去了他的房间,也不知道是写作业还是看书去了,就由衷赞道:“师父,我发现军军真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老魏听了范云夸赞军军,他的脸上,并没有一丝一毫自得的表情:“唉!我这儿子,从小跟着我们两口子吃了许多的苦,学习倒不说什么……

军军懂事,特别懂事。

以前我和你嫂子穷,经济条件不好,军军看见了外面那些好吃的东西,哪怕他再想吃,他也能忍得住,不跟别的小孩子攀比。

那时候,军军还小的时候,也就四五岁样子吧,你嫂子有时候带着他到商店门口玩,看见别的小孩子一会问妈妈要钱买糖,一会儿又买冰棒,军军,从来都不跟那些小孩一样。”

老魏的一番话,让范云瞬间对军军刮目相看。

军军这种不与别人乱攀比的品质跟他很像,范云也是一样,小时候,即使看到别的小孩手中的东西再好吃,他也能忍得住不问家长要。

范云敬了老魏一碗:“来,师父,喝酒……军军真是个好孩子,那么爱学习,又那么懂事。”

老魏道:“以前他也挺调皮的,自从前年过年,我和你嫂子带他去上海玩了一圈后,回来他就变了,变得爱学习了。”

范云觉得奇怪,就问:“为什么?”

老魏自顾自喝了一口酒,又仔细想了想,这才打开话闸子。

他的话头从丈母娘开始。

全是吐槽。

老魏那个丈母娘,一直不大待见老魏,总觉得他除了憨厚老实外,一无是外,她虽然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对老魏也还可以,但是,无论做事情,还是聊天,话里话外的,就带着对老魏的轻视,这种轻视,有时甚至还会连带到自己的女儿身上,所以,如果没有躲无可躲的要紧事,一般老魏不愿意去他丈母娘那儿。

可是前年,老魏在上海做生意的大舅哥邀请老魏全家过年的时候到上海玩一下。

老魏在这边也没几个亲戚朋友,有,也都是老婆这边的,接到大舅哥的邀请,老魏不想去。

老魏老婆倒挺高兴的,想去大城市玩一玩,老魏拗不过老婆,于是,一家三口就去了上海。

他大舅哥跟老婆两口子,人,那是真不错,老魏一家三口子到了上海后,全程安排,吃,不用老魏花一分钱;玩,带着他们一家三口逛了外滩逛世博园,逛了东方明珠逛野生动物园,招待得极好。

一天可以。

两天可以。

可时间久了,老魏心里可就十分过意不去了。

本来也是,亲戚毕竟只是亲戚,再亲,也不是两口子,老魏就觉得,别人虽然是好心好意请你们一家三口来玩,但是,自己也应该识趣,差不多就得了,于是,在上海过完年后,年初四老魏就跟老婆商量了买车票回去。

当时,也同样在上海过年的老魏丈母娘以及他大舅哥也没说什么了,年已经过完了,回去就回去吧。

可是,老魏丈母娘也同样在上海妹妹,也就是老魏的丈人家姨,听说外甥女来了上海,就想让外甥女再多住几天,但是,她只是说让外甥女多住几天,并没有邀请老魏一家到她家去住,老魏当时觉得人家就是一句客套话罢,自己不必当真,该回去就回去好了。

可是。

老魏老婆却当了真,一定要老魏把票退了,然后再住几天。

老魏就有些不乐意,本来,过年这几天,在大舅哥家住着,吃用都是人家的,上个厕所还要小心翼翼地看人脸色行事,老魏已经感觉拘束的十分难受,巴不得一步就迈回自己那间破出租屋了,他知道,其实儿子军军也有此意。

老魏就觉得老婆有点看不出上下眼色,何必拿别人的一句客套话当大事呢?

于是,老魏就跟老婆说车票退了不好买,另外退票还要扣一笔手续费,不划算,何必为了一餐饭,耽误行程呢?

老魏也说得挺明白,让大舅哥转告小姨,谢谢她的好意,老魏说她如果回兴安的时候,到时候老魏全家请她吃饭。

本来,这就是一个互不勉强的事。

可是,老魏的老婆却执意想在上海再多住几天,老魏却坚持想回去,两口子说着说着,说崩了,就拌了几句嘴。

老魏的丈母娘听了,心里就有点不痛快,觉得老魏丢她的面子,又见大过年的女儿女婿两口子拌嘴,她就忍不住掺和进来了。

老魏丈母娘也是瞎掺和呀,老魏两口子的事,你说说,她跟着瞎掺和什么?

她不光瞎掺合,最后因为老魏顶了她两句,她还挖苦起了自己的女婿:“我就知道,你舍不得退票的手续费那点钱,她小姨知道你没钱,又不用你出钱,她说了请你们两口子过去吃饭又不用你花钱……”

老魏快被丈母娘一口一个钱字给气死了。

不可否认,他不想再在上海待下去,是有经济上的顾虑,其实,更大的原因是因为他在别人家里住着不舒服。

举个例子,他大舅哥的房子,两房一厅一个卫生间,住了连大带小七八口子人,早上,上个卫生间都成问题,一个一个排队,他大舅哥家的马桶,还是坐式的,老魏还用不惯,住一天可以,住两天可以,可是,老魏一家三口已经住了十来天了,他,早住得浑身不自在了。

又比如,每一次吃饭,老魏感觉也挺拘束,他跟大舅哥之间倒没什么,都挺随意的,但是他大舅哥毕竟是有老婆的,老魏觉得自己一家人跟大舅哥老婆之间,绝不是跟大舅哥的那种感觉,人与人的关系,有时候,远一层,就有一层的不同。

老魏就想回自己的那个破出租屋了。

寒窖虽破,能避风雨呀!

更何况,老魏又被他丈母娘一迭声的“钱钱钱”给气到了,他不服气地抬头看着自己的丈母娘:“是,我是心疼钱,可是,你老人家又不帮我买票,如果我把票退了,你老人家帮我买?”

他丈母娘被老魏这么一顶,倒不吱声了,她手里也没有什么钱,她的性格不光跟老魏不对付,跟自己的儿媳妇也对付不到一起去,其实,在上海这几天老魏也看明白了,他老魏几乎要看所有人的脸色,而他丈母娘,却一定要看自己儿媳妇的脸色。

没劲。

对于老魏来说,其实,这样的应酬与交际,他是不喜欢的,他宁愿过年的时候一家三口在街上逛一逛,然后回来炒几个小菜,边喝小酒边看春节联欢晚会。

大城市再好,老魏也不羡慕,那里,不属于他。

将来属不属于他的儿子军军,这个则另说,那要看军军自己的了。

让老魏感觉百般不愉快里,少有的一个安慰就是,老婆帮他生了个又聪明又懂事的儿子。

军军在上海跟他舅舅家的表哥关系相处的不错,他表哥不像一些在大城市里住久了的小孩那样排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倒是时时主动与军军分享,还一口一个表弟的叫军军,这,让老魏觉得算是一个莫大的心理安慰了。

如果,军军与他表哥再玩不到一起去,那老魏真是一天也住不下去的。

本来也是。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话糙,理却不糙。

范云没想到自己随口夸了一下军军,倒引出老魏一肚子的话来,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着老魏双鬓之间若隐若现的白发,觉得老魏实在也挺不容易的,为了老婆而不远千里来到这儿生活,实在也值得尊重与学习。

学习他愿意为了老婆,也可以说愿意为了爱情委屈自己的精神。

范云现在也谈恋爱了,对老魏就很理解,他就觉得不管老魏有钱没钱,老魏都够男人。

虽然,现在是一个以金钱衡量世道人心的社会,但是,越是这样,老魏这种愿意为了爱委屈自己的品质,就愈显得弥足珍贵。

范云端起酒碗,又敬了老魏一下:“来,师父,喝酒,现在你和嫂子的日子越来越好了,只要军军好好读书,相信你们家一定会很幸福的。”

老魏跟他一碰碗,喝了一大口,由于喝得太大口了,有些酒顺着老魏的嘴角流了出来,老魏抹抹嘴道:“是啊,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要有文凭才行,小孩子不好好读书,是没有什么好的出路的。

你看看我,我就是最好的例子,假如我上过大学,还会是现在这个样吗?”

老魏这几句话,几乎把在座的所有人都包括在内了——除了军军。

范云虽然觉得老魏的话有点绝对,有点唯学历论,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老魏的话相当有道理。

范云其实也有了一定的体会,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绝对不是泛泛之谈,而饱含哲理。

老魏自顾自喝了一口,他看看唐彬,又看看范云,“呯”的一声把酒碗墩到了桌子上。

老魏声音略沙地道:“……现在这个社会,我算是看透了,咱们穷人家的小孩,一不是富二代,二不是官二代,也不是什么星二代的,不说出人头地了,哪怕只是想让自己生活得好一点,除了读书,简直没别的路好走。”

他的话,唐彬有点不爱听,大概唐彬觉得,读书也未必是唯一的出路,于是唐彬反驳道:“老魏,你的话也不全对,你看看那些大老板,有许多不是照样没读过大学吗,他们的生意不是照样做得很大吗?”

老魏对唐彬这样没有具体对象的空谈不以为难:“唐彬,你说的情况,有是有,但是毕竟是少数。

而是,那些大老板发了财后,他们许多人也会报名上些这个班那个班的,有一些也花了钱买了文凭给自己镀了金的。

而且,这只是做生意的人而已。

你有没有看过报纸?看过新闻?有没有发现,那些做领导的履历,哪个不是高学历?

小学毕业没高文凭的人,能进入政府部门当领导吗?

别说当领导了,恐怕连考公务员的资格都没有吧?”

唐彬一时倒被老魏说得词穷了,他点点头端起酒碗冲老魏道:“也对,你说的有道理,如果是想当公务员的话,没有文凭确实不行!”

老魏喝了一口酒,继续道:“现在这个社会,你还没有看透吗?兄弟,咱们常说的努力努力,努力是什么?是天天站在大街上来来回回一趟趟的遛腿吗?是不管刮风下雨都要出勤吗?兄弟们,干咱们这一行,不是说没有前途,革命工作不分贵贱,但是,如果有条件的话,兄弟,难道你们不想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吹着空调办公吗?”

切!

这话还用老魏说?

谁天生就想吃苦,一直吃,有福也不去享,就爱吃苦?

一个人如果真的那样,那不叫吃苦,那叫自虐。

老魏的话不停:“我们就这样了……嗝,我不是说你俩,你俩岁数都小,年轻有为,不像我……

我现在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就是好好培养我这个儿子,把军军培养出去,上完高中上大学,大学毕业了,去大城市里工作,不要像我这样,就可以了。”

范云再一次承认老魏的话,有一定道理。

老魏又喝了一口酒,挟了一筷子菜吃着:“我那次去上海最大的感悟是什么?你们知不知道?”

范云与唐彬一齐道:“是什么?”

老魏摸摸下巴:“是人家大城市里那些家长们的教育理念,那些家长,在孩子身上投资花钱,可真是不眨眼,有钱的,为了孩子能上名校,愿意花上成百上千万的票子去买学区房,这些就不说了……就我大舅哥两口子,为了培养他们的孩子,给小孩报了什么奥数班、音乐班、舞蹈班……你们知道音乐班,上一节课要多少钱?”

旁边梁蓉插了一句:“多少钱?”

第128章 三人行,必有我师

几个人都盯着老魏。

也忘了问他,上一节音乐课多少钱。

没关系。

老魏自己说了:“那里,上一节音乐课,就要六十块钱的学费,你们说一说,贵不贵?”

哇!

简直是太贵了。

众人都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他们一天的工资,还没有别人家半节课多,这——

这种消费谁受得了?

大家异口同声道:“确实挺贵的,那里消费水平怎么那么高?”

老魏没搭这个话茬,而是继续说道:“……现在社会就是这样了,我算看明白了,咱们小县城的孩子,跟人家大城市里的孩子条件没法比,人家的起点跟咱们就不一样,所以,咱们就要更加努力,教育孩子好好读书。

努力了才有希望,如果不努力,那真是连一点希望都没有,真的,兄弟,如果你们到了大城市,亲身感受到那种氛围,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我跟你们说,有一次,我们坐公交车,有一个跟军军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车上用流利的外语跟一个老外说着什么东西,别说我了,军军也听不懂啊!

我看,就连军军的外语老师,都不如那个女孩子说得好。

这是什么?这就是差别。

那个女孩子的外语,肯定不是天生的,那么,她能说的那么好,平时必然是没少上培训班……”

范云听了老魏的话,一时倒觉得心情挺沉重的。

是啊!

想一想,一个人活在世上,不比不知道,一比,和别人简直就有天壤之别了。

怪不得有那么一句话,叫人比人,气死人。

范云觉得,人跟人不能比,每个人的条件就不一样,但他有时转念一想,虽然跟那些远不可及的目标不能比,但是,跟身边的人还不能比吗?

比如,订个小目标,然后朝着那个目标一直努力,总有一天,应该能实现的吧?

比如范云,也可以给自己订个目标,下一步,向老魏班长看齐,争取当个班长,然后再当副队长,再当大队长……

范云摇了摇头,他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岂不是把自己的一生都看透了?

嗨!

对于这样的问题,范云决定不再多想,想也没用,许多时候,命运并不受他控制,他虽然也常常胸怀激荡地说出我命由我不由天七个大字,可是,也仅仅说说而已。

那话只能证明他是个热血青年。

有热情,易冲动。

范云举起酒碗,骨嘟嘟喝了一大口,还是这玩意儿好,多喝上几口后,脑袋晕晕乎乎的,就什么也不用想了。

唐彬叹道:“其实吧,我觉得人不能跟别人比,跟别人比是没有意义的,每个人跟每个人不一样。

人只能跟自己比,今天比昨天好,明天再比今天好,就可以了。

就像我,前一阵子走路还全靠两条腿,现在呢?现在我买了摩托车了,想到哪里去的时候,一加油门就去了,我觉得就挺好。

下一步,如果有钱了,再买个小车……”

呀哈!

唐彬的话,也极有道理呀,想不到,看上去五大三粗胸无点墨的唐彬,还能有这样的见识。

不简单。

果然是三人行,必有我师。

老魏端着酒碗笑道:“对对对,唐彬说得好,咱们的目标要实际一些,不弄那些假大空的,咱们只跟自己比,把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就成了!”

范云与唐彬,包括在座的各位美女们,都一齐为老魏的话叫好。

“好!”

“就是,实在点好。”

好。

老魏家的野猪肉炒豆子也好,口口见肉,十分实惠,这可是真正的实惠,全是人间的烟火味。

范云喝了一大碗酒,还吃了一碗饭,他摸了摸滚圆的肚皮,赞道:“师父,你炒菜的水平,跟饭店里的大师傅差不多了。”

老魏往嘴里扒拉着饭,谦虚着:“瞎炒,乱炒,大家不嫌我炒的菜难吃,就是很给我老魏面子了。”

呵。

怎么会嫌他炒的菜呢?对于赵艳玲跟梁蓉来说,有地方蹭饭吃,不用她们下厨,别说是野猪肉了,就算是吃大南瓜也没问题。

吃完了。

大家都没有什么娱乐节目,也就散了。

唐彬载着赵艳玲与梁蓉走了,因为,梁蓉来的时候也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坐慢慢摇来的,现在吃完饭回去,有唐彬载她,她倒省得走路了。

本来,她打算吃完了饭走路回家的,饭后走路,权当散步,唐彬一拍摩托车后座:“走什么路?上来,坐在后面,我搭你们两个人回去。”

梁蓉笑道:“行不行?行不行?”

行。

当她和赵艳玲坐上摩托车后,才感觉,三个人坐在唐彬的这一架摩托车上,位置居然还有富余。

不是因为唐彬瘦。

而是因为她俩不胖。

范云笑道:“唐彬,小心点开车。”

唐彬打了个手势,欧了,他一拧油门,摩托车,瞬间远去。

范云就一个人顺着来时的小路往回走,他喝了一碗酒,虽然没醉,却也有了七分酒意,走到铁道那里,爬了两下,居然没有爬上去。

这时,范云身后来了两男两女,也准备在这里抄近路,他看见有人来了,双手用力一撑,居然一下子上去了。

“扑通”一声,范云就跳了下去,下去的时候没注意缓冲,一下子倒把他的脚掌震得发麻。

范云让过那四个下饺子一样接二连三跳过来的男女,顺手揪了一根嫩绿的狗尾巴草,叼在嘴角,继续往前走。

走到火电厂宿舍那里,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去理个发,顺便看看自己的弟弟范雨,于是就拐了个弯,朝雨霖理发店走来。

到了理发店门口后,范云看见弟弟范雨正在替一个女顾客洗头发。

那个女顾客坐在椅子上,范雨双手都是泡泡,两手交错左右开弓,十个指子像箅子似的,正替那个女顾客箅头。

看那女顾客双眼微闭,脸色平静,唇角含笑的模样,范雨洗头的功夫应该不错,他跟了梅霖这么久了,这个基本功,应该是练得十分纯熟了。

梅霖正在帮一个头顶半秃的指头剪头发,她看见范云来了,笑着叫了声:“哥。”

范雨和梅霖都忙着,他俩只是朝范云点了点头,示意他自己找地方坐。

都是自家人,不必客气。

范雨把手中的泡泡往洗头的水池子里一刮,他的双手,就捏上了那个女顾客的肩。

只见范雨十指尖如鹰喙,由轻到重,捏抓着那个顾客的肩头,抓几下,再用力压一下她的肩井,看那女顾客一脸陶醉的样子,一定很舒服。

本来也是。

洗头的时候,一定要抓透,抓透了的头皮不光是止痒,而且,对促进头部血液循环还极有好处,抓完了头,再做一个肩背的按摩,那滋味,绝对让人放松得想睡觉。

范雨帮那个女顾客上下左右按摩了一阵子后,笑道:“菲姐,可以冲水了!”

那个菲姐这才睁开眼睛,慢悠悠从椅子上走到冲水那里,仰卧在了那张躺椅上。

范雨一手托着菲姐的头发,一手拿着淋浴头,帮她冲着,边冲边抓,顺手还给她胡捋了几把护发素上去。

抓完。

洗完。

冲完。

白毛巾一包菲姐的头发,她又坐回了镜子前面。

范雨从台上取过一把大梳子,将菲姐满头长发一点点梳顺,然后,全提到前面用大镊子夹了,他又换了一把细齿梳子,拿着吹风桶,一边用梳子将菲姐的头发分出层次,一边替她吹着头发。

看他那个有条不紊,节奏分明的动作,他的这些手上功夫都练得相当不错了。

范云觉得,看范雨替菲姐吹头发,也是一种视觉享受。

看吧!

范雨认真地挑出一绺头发,把吹风桶贴在发根处平稳又不失速度的一路吹下来,吹到发梢位置时,两手同时往后一带,那绺头发就被他吹得伏伏贴贴垂了下去。

然后,他的小指一勾一挑,又分出一绺来,重复着上述动作,时不时,还不忘把风桶倒转过来,用风扇的凉风冷却一下刚刚吹过的头发。

范雨的动作,流畅,自然,优美。

优秀。

范云忽然觉得,就算平凡如他们两兄弟这样的人,如范雨,一旦认真工作起来的模样,看上去实在是十分可爱呢!

劳动最光荣这句话,确实不假。

劳动不光是最光荣,还能兼具艺术性。

如此时的范雨,他摆弄梳子与头发的动作,竟有了一定的艺术性与可欣赏性了。

左一绺。

右一绺。

范雨动作连续不断,一口气替看上去打扮得颇有三分雍容华贵的菲姐吹完了头发后,还不忘俯下身去双手抄起菲姐落在后背上那一头如瀑的黑发,替她冷一下吹热的发丝,最后,范雨双手若即若离轻轻掌着菲姐的双肩,对着看着镜子端详自己的她笑道:“菲姐,你觉得怎么样?”

菲姐把头左右微微偏了偏,望着镜子中容光焕发的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但她又把刘海前的几根斜发揪在手中,对范雨道:“挺好的,喂,你能不能帮我把这点散头发剪一点去?看着挺难看的。”

当然可以。

别说只是额前这区区几根头发,就是后面这一大把,范雨现在也有胆量试自己的刀功了。

他抄起剪刀,对着镜子,小心翼翼地帮菲姐又把那几根令她不甚满意的头发剪掉。

菲姐从理发椅上站了起来,又对着镜子扭了扭小细腰,感觉挺不错,这才付钱,出门而去。

临去前,仍不忘深深瞥了范雨一眼。

范雨满脸都是谄笑:“菲姐慢走,下次再来!”

他回头冲范云一笑。

又看了梅霖一眼。

梅霖正忙着帮那个秃顶老头刮胡子,没空理他。

范雨问范云道:“哥,你怎么过来了?”

本来,没来之前,范云对范雨的技术还有所怀疑,还停留在上次的印象之中,今晚一见,他倒觉得范雨的水平,有明显进步了。

于是,范云就指指自己的头发道:“我来剪头发啊!”

好。

那就剪吧。

刚才,范雨展示了自己近段时间练吹发的基本功,现在,展示一下剪平头。

范雨把范云先是捺到洗头盆子里,在他头发上涂上洗发水,然后拿起一把圆形的小刷子,上下左右替范云把头发刷了一遍。

范云觉得自己的弟弟对待自己这颗头的态度与动作,远不如刚才对待那个菲姐。

范雨是把他的头捺下去的。

用力捺的。

嗨。

该洗的洗。

该刷的刷。

头发,打湿了更好剪。

坐在理发椅子上,范云看着镜子里,站在自己身后看范雨,觉得范雨拿推子的动作现在也挺有范了,看他的动作,也不再像当初放不开手脚,小里小气的模样了。

现在的范雨,梳子与电推剪已经运用得相当熟练协调了,他先是用梳子隔着,替范云把脑后及两边的头发理出来,然后,又猫着腰,瞄着范云的头顶,把上面的头发扫平。

范云心想,看来范雨有吃这门饭的天份,他的动作,已经有板有眼了。

范雨放下推子,拿起牙剪,把范云两边厚处的头发打薄,然后又把他前面的稍剪了一下,多少,给范云留了几根长毛,不然,额头会显得光秃秃的。

做完这些。

范雨又拿起蘸着肥皂水的毛刷子,在范云头两边及后面的发根处刷了刷,再用一把刮刀,“哧棱哧棱”给范云修好边。

接下来。

冲水、擦干,收工完活。

梅霖早已经把那个老头给摆平了,她坐在靠墙的板凳上,只是看了看忙来忙去的范雨,也没过来指导了。

看她的意思,范雨做这些事情,已经不需要她指导了。

不过,当范云把头发擦干后,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他总感觉自己的头发,看上去一边高一边低,于是就伸手比划着头发道:“范雨,我怎么感觉这些头发,两边不一样高啊?”

“有吗?”范雨看着他哥的头,没感觉出来,他就站到范云身后端详了一下,没感觉明显的问题。

范雨道:“没有啊,两边一样,差不多。”

范云摇摇头:“我总感觉右边比左边高一些,你看看这里……”

范雨跟着范云的手势望过去,有,是有一点点,但是并不明显,再说了,人的头是圆的,两边的头发有那么一点点高低上的差别也正常,范雨就觉得,他哥真是一个难伺候的顾客。

也就是他哥。

如果换一个人。

哼哼!

第129章 丈母娘先拜访女婿

范云把理发椅子转了一个圈,回身看看范雨:“范雨,我发现你现在的手艺,比以前强多了。”

范云的这句话,让范雨瞬间原谅了他的挑剔。

范雨进步确实挺大。

不光是手艺上。

就连他与梅霖的关系,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梅霖的老妈,不知道什么时候,知道了范雨与自己养女儿的关系,并且,就在几天前,还来理发店看过他了。

梅霖的老妈向幼晴倒是开了一个准丈母娘先行拜访未来女婿的特例。

当她远远站在店外,看着范雨跟梅霖嬉笑打闹的那一瞬,她就知道了,自家的生米,看来早已经被店里这个浓眉大眼的臭小子给煮成熟饭了。

当她走入店里的时候,范雨并不明白她的来意,他甚至还把自己的准丈母娘当成了路人甲,或者路人乙。

范雨放开脸蛋红扑扑的梅霖,迎着向幼晴道:“姐姐,请问你是剪头发还是洗头?”

梅霖狠狠掐了他一把。

什么姐姐。

那是你丈母娘!

梅霖掸了掸衣角,微微仰着她那张略带倔强的脸,对向幼晴喊前:“妈,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梅霖的一个妈字,把范雨惊得忘了自己刚才喊向幼晴的那两个姐字了,他现在,真想找个地方躲起来,最好,躲在向幼晴看不到自己的地方去。

可是。

可能吗?

范雨只好硬着头皮,对向幼晴挤出了一个尬笑:“妈……啊,不,阿姨。”

这家伙。

由于心情紧张,他居然直接跟着梅霖朝向幼晴也脱口而出喊了一个妈字,但是,马上范雨就意识到喊错了,连忙又改喊阿姨。

向幼晴看看女儿,又打量打量范雨,再看看镜子上方红红的雨霖理发店五个字,半晌没有吱声。

范雨低眉垂眼,大气也不敢吭一下站在向幼晴面前,时不时,抬头偷偷瞄一下她的脸色。

也是。

未经向幼晴的同意,范雨就将她辛辛苦苦养了二十年的白菜给拱了,他,当然心虚。

向幼晴在店里转了一圈,看了看外面的镜子,镜子下面的台子,台子上面的梳子、剪子、推子。

她又转到里面,看了看角落里洗头盆,洗头躺椅,脸上,似乎看不出什么表情。

范雨就担心。

莫非。

这是暴风雨即将来临前的平静?

向幼晴推开与后院相邻的小门,走到了后院里,看着院中混晾在绳上那些梅霖与范雨的衣服,口中不由叹了一口气。

这俩孩子,胆子太大了。

不声不响,就在一起过上了。

向幼晴走到最里面,推开卧室的门看了看,一张床,床上一床被,地上两双拖鞋,这,还用再说什么吗?

她不用跟在旁边的范雨跟梅霖说什么了。

明摆着的,两个孩子在一起了。

向幼晴突然觉得,不管怎么样,自己毕竟养了梅霖这么大,如今,她突然跟一个外人去了,一去就不回家了,向幼晴的心里瞬间有了一种失去,与被人横刀夺爱的感觉。

她看了看梅霖。

梅霖脸上虽然略带羞涩,但眉眼里的倔却明明白白告诉向幼晴,她跟范雨在一起,是绝不后悔的。

向幼晴又看看范雨,范雨虽然有一种做了坏事被人发现的小狼狈,但迎着她的目光,也无畏惧。

怎么办?

其实。

向幼晴心里也是有一点点小紧张的,丈母娘与女婿第一次见面,又是这种场合这样的形象,她的态度,可太重要了。

向幼晴觉得自己得把控住局势。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脸上聚拢起笑意,才对范雨道:“啊,你叫什么名字?”

范雨就等她开口呢。

她不开口,他就不敢开口,她一开口,范雨张嘴就来了:“阿姨,我叫范雨,我今年二十了……”

范雨小嘴“叭叭”地冲向幼晴介绍了一下他自己。

向幼晴听了他的自我介绍,刚才她又替范雨相了相面,觉得范雨这个孩子,长得还是挺讨喜的,嘴皮子,也挺甜的,她的心里就舒服了许多。

三个人重又来到外面,范雨鬼使神差地道:“阿姨,你来都来了,要不,我给你洗个头吧?”

正好。

向幼晴也觉得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之事弄得头皮有点刺痒,她居然也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呵呵!

只要她一坐上那张理发椅,范雨可就不怕她了。

范雨动作利索地替向幼晴在脖子里围上白毛巾,在瓶子里兑了一瓶子温水,取出一瓶最好的洗发水,上下其手,就帮向幼晴洗起头来。

他的技术,现在已经很熟练了。

向幼晴心里就想,哎哟,别说自己这个未来姑爷的小爪子,抓在自己刺痒的头皮上,还怪舒服的。

她不自觉的,就眯上了眼。

梅霖本来绷着的脸也缓了下来,她冲范雨偷偷笑了一下,甚至还在他的背后偷袭了范雨一下。

范雨忍住了。

他现在要专心为丈母娘服务。

范雨把手指深入到向幼晴的发根深处,帮向幼晴抓得很透,力道又均匀又合适,抓得向幼晴闭上了眼。

别人帮自己抓,感觉就是不一样。

舒服。

范雨足足帮向幼晴抓了半个小时,抓得她都快睡着了,这才喊着她冲水:“阿姨,……阿姨,冲水,这边冲水。”

冲完了水,范雨又给向幼晴做了一整套头部按摩,肩部按摩,还用力扣住向幼晴的肩头,给她推了推背。

一套按摩下来,让向幼晴常年累月得不到放松的肩部肌肉与头皮得到了极佳的放松,她的心里,对范雨的好感又多了一些。

她甚至一时都忘了自己来这儿的目的了,她当时来这儿,可不是想洗头的呀!

范雨扯开架势,“呼呼呼”帮向幼晴吹好了头发,他还摸过台上的香水,“哧哧哧”帮向幼晴在脖颈处喷了一些。

向幼晴觉得自己这个姑爷,莫非是把自己当大姑娘打扮了,当她看到因为范雨的服务,镜子中的自己精神面貌都好了许多后,心里,一切也就释然了下来。

认了吧!

向幼晴这样安慰自己,自己家的白菜虽然确实是让猪给拱了,但是,这头小男猪,看上去既乖巧又伶俐,还挺不赖的。

向幼晴的脸上就带上了笑,她问了一些范雨与梅霖的经营、生活情况,又问了问他俩有没有缺油少米,等等这些琐事后,对范雨道:“明天晚上,早一点收档,到家里来吃个饭吧!”

范雨又不傻,他自然明白向幼晴这句话的意思。

范雨在心中高兴地“耶”了一声。

待向幼晴走后,他转头“吧嗒吧嗒”在她脸蛋上亲了两口:“霖霖,看来,你妈是同意咱俩的事了。”

梅霖倒没他那么激动,她早就想好了,不管家里同意不同意,她都要跟范雨在一起,凭她的手艺,即使离开这个小城,去任何一个地方,都不愁生活不下去。

她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就跟家里决裂。

这段时间,范雨天天跟着她忙里忙外,也极努力,范雨的手艺进步也很快,梅霖心里十分欣慰,照这样下去,用不了一年半载,范雨就能独挡一面,成为真正的大师傅了。

向幼晴的态度,倒是让梅霖的心又软了下来,刚才,她甚至都准备在她妈对范雨发出诘难的时候,坚决维护范雨了。

她当然明白她妈话里的意思,那就是承认了范雨了,这让梅霖也挺高兴,所以,当范雨眨着眼,一本正经跟她商量明天去她家的时候,应该买些什么礼物时,梅霖也是动了一番脑筋的。

说来说去,明天去她家,买什么东西,都是顶着范雨的名义,用她的钱,梅霖就觉得,没必要买太贵重的。

她看了看诚心征求自己意见的范雨,摸了摸他的面颊笑道:“我看,明天就给我爸买一条芙蓉王,再买两瓶好一点的酒,然后再帮我妈买一箱牛奶,就行了。”

行。

范雨没意见。

于是,第二天下午,两个人早早收了档,门把手挂上店主休息,明天营业的牌子,两个人去了超市,买好东西,全交给范雨提着,就来了梅霖家。

到了楼下一喊门,防盗门“啪”的一声就打开了,两个人爬上三楼,向幼晴已早早把门打开了。

范雨满脸堆笑,咧着嘴喊了一声甜死人不偿命的阿姨:“阿姨!”

向幼晴笑着招呼他:“进来吧,快进来吧。”

范雨把东西递给向幼晴,见她穿着拖鞋,也不用她招呼,自己主动换了一双拖鞋。

梅霖打了他一巴掌,梅霖从鞋柜里另外拿了一双拖鞋扔到地上:“穿这双,那双是我爸的。”

范雨忙换另一双,向幼晴就道:“就穿叔叔的也可以,都一样的。”

范雨偷偷冲梅霖吐了吐舌头,不过,他并没有听向幼晴的,仍然换上了梅霖给的拖鞋。

向幼晴把手中的东西放在门口的餐桌上,抱着一只圆塑料筐,去了最里面的房间,窸窸窣窣响了一阵子,端出一筐水果出来:“吃水果。”

范雨忙将还未完全坐稳的屁股又从沙发上抬了起来:“好的,谢谢阿姨!”

向幼晴笑着制止了他的动作:“坐着,坐着,到了这里随便一些,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啊!”

范雨又坐下了。

他看了看水果筐中的水果,可都是一些好东西,有冬枣、山竹、芒果……满满堆了一筐。

梅霖剥了一只山竹,抠出白白的一瓣出来,喂到了范雨嘴里,向幼晴看了她一眼,眼里有些话,不过,梅霖也不在乎,本来嘛,她跟范雨什么事情都做过了,喂他吃点东西,不算什么。

向幼晴跟他俩说了两句话,就去厨房准备饭菜去了。

范雨这才放松了下来,他这才把只挨着沙发一半的屁股全部挪进了沙发里面。

他打量了一下梅霖家里,房间他没去参观,没有发言权,他现在感觉梅霖家的客厅布置得挺气派的。

三大两小的一组真皮沙发,摆在客厅里,对面是一只电视柜,上面放着一只足足有四十英寸的大电视机,居中的电视机两旁是两个酒柜,摆着许多范雨叫不出名字的洋酒、葡萄酒。

酒柜过去,就是餐厅。

餐厅对面是厨房。

范雨脑袋转着,也只是大概扫描了一下,有个初步印象而已,初来乍到,他还很拘束。

范雨往沙发上一靠,抓起一只香蕉,剥开皮吃了,一只香蕉被他统统吃进了肚子里,权当给自己增加一点点底气。

范雨确实需要吃点东西压着他那随时准备从沙发上弹起来的身体。

梅霖没去厨房给她妈帮忙,范雨第一次来,她陪他坐着。

两个人就说一些白天店里发生的事情,无非是哪一个女客的卷发没卷好啦,哪一个男客的鬓角修得有点多啦什么的。

两个人的共同语言极多。

不过。

大多都是梅霖教范雨,范雨洗耳恭听。

就在此时,梅霖的老爸梅武堂回来了,进门看到了坐在自己家沙发上的范雨,他那看上去干瘦干瘦的脸上,就满是笑容了。

范雨觉得,自己这个丈母爷与梅霖的脸型,完全就不一样。

梅武堂的脸很瘦,人也很瘦,两个面颊甚至都有点往里凹,他的脸上,最突出的就是那一只很显眼的鹰钩鼻子。

范雨就想,怪不得人家常说鹰钩鼻子抓钱,确实不假,他这个未来的丈母爹,鼻子真是跟鹰钩一样。

所以梅霖家才那么有钱。

范雨一下子就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叔叔好。”

梅武堂仍然满面带笑,他把手中的黑色公文包放在了门口鞋柜的枱面上,换上了拖鞋,走到客厅沙发位置。

范雨的芙蓉王早已经掏了出来预备好了:“叔叔,抽烟。”

梅武堂几乎也在同时,掏出了自己的烟,他身体向前微屈着,客套着,想把自己的烟递给范雨。

范雨当然不能接他的,初次见面,哪有长辈给晚辈敬烟的道理?

他坚持敬梅武堂。

梅武堂就将他自己的烟随手夹在了耳朵上,接过了范雨敬过来的烟。

范雨“啪”的一下,打燃了火机,给梅武堂点上烟,梅武堂客气着:“你抽,你抽。”

甭客气了哎,丈母爷!

范雨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他的态度毕恭毕敬,话里话外,都是拍马屁的味道:“叔叔,刚下班呀?”

梅武堂点点头:“嗯,刚下班,那个谁……你先坐着,我去厨房看一看。”

第130章 丈母娘的菜,顶呱呱

范雨将头点得如同鸡啄米。

范雨发现梅武堂进了厨房后,居然围上了围裙。

这!

他这是要亲自下厨吗?

据梅霖说,她爸梅武堂可是个大老板,专包工程的,据说,跟本地许多大人物都认识。

大老板也下厨?

大老板也亲自做饭?

范雨忽然觉得,看上去,自己未来的这个丈母爷,似乎没什么架子嘛。

他看到梅武堂跟自己说话的时候,不笑不开口,心里的紧张,倒是减少了许多。

范雨拍了拍自己坐的那只沙发,示意梅霖坐过来。

梅霖就坐了过来。

她半靠在沙发上问范雨:“怎么了?”

范雨低声道:“我觉得你爸爸很和气哎,一点架子也没有。”

梅霖笑道:“喂,你见过有哪个老板,或者领导回到自己的家里,还端着架子的?有吗?电视上有没有演过?”

范雨摇了摇头:“那倒是,好像没有。”

梅霖捏了捏他的耳朵:“那不就得了,男人的架子是摆给外人看的,回到家里,就得放下,知道吗?”

范雨点点头:“嗯,知道。”

他知道什么呀。

他一不是老板,二不是官,他又不知道端架子是什么滋味。

这时。

向幼晴从厨房里端了一个菜出来了,范雨远远地瞄了一眼,似乎是肉末酿苦瓜。

他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这菜。

好吃。

向幼晴把那盘菜往餐厅的桌子上一放,又进了厨房,不大一会,又端出一个菜,范雨又看看,是鱼。

以他15的视力确认,绝对是鱼。

不过,不是整条的大鲤鱼,而是小条小条的禾花鱼。

范雨第一次上门,不好意思过去,如果是他自己的老妈煮菜,他早过去捏上一条鱼,跟个小馋猫一样,吧嗒吧嗒啃上了。

就在这时,门铃一响,梅霖家又来了两个人。

一个是穿红色夹克的中年男人,另一个是位三十来岁西装男子。

两个人进门也没换拖鞋,而是直接跟闻见来人声后,从厨房里出来的梅武堂寒喧了起来。

红夹克从口袋中摸出烟来,满面带笑,先给梅武堂敬了一支:“梅老板,抽烟,抽烟。”

范雨觉得那个红夹克的笑容,很像范伟对着赵本山笑的那个样子,他又看看那个西装。

那个西装也是满面带笑,西装的烟掏得慢了一点,被红夹克抢了先,他只好接过红夹克的烟客套着:“阳老板,发财,发财。”

西装自己的烟也朝梅武堂与这个叫做阳老板的红夹克男子递了出去,不过,两个人都没接他的。

他的烟敬得慢了一步。

一轮烟敬完。

红夹克与西装都摸出了一个红包,递给梅武堂道:“梅老板,生日快乐。”

“表哥,生日快乐。”

此时,范雨已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他不知道今天是梅武堂生日,他也没准备生日红包,范雨看了看梅霖,意思是你爸生日为什么不告诉我?

梅霖扯了扯他的衣服,低声道:“我爸的小生日,你不用管。”

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过去给那三个人敬烟,还是怎么样。

他不认识这两个人,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们。

范雨决定暂时不动,就站在沙发前面,观察观察情况再说。

这。

也是他在那两个人一进门后,所能做出的最好判断了。

梅武堂笑着把红夹克的烟夹在另一只耳朵上,搓了搓手道:“老阳,小季,你们先坐一下,厨房还有个菜,我先进去看看。”

两个人同时客气着:“好,好好。”

梅武堂进了厨房。

范雨看到。

梅武堂口中叫老阳的红夹克与叫小季的西装男把目光都投向了自己,他忙朝那两个人点了点头。

同时,已经摸在手中的那盒芙蓉王就朝已来到沙发这边的两个人敬了出去。

那两个人也不知道范雨是什么来路,一时不知道怎么称呼,只是同时笑着,客套着,接过了范雨的烟。

接了,就是给了范雨面子了。

也许。

人家是看在他也同是梅家客人的份上,才接的。

梅霖也不跟这两个人打招呼,只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那个红夹克倒笑着主动跟她打了声招呼:“看什么电视呢?打的这么热闹。”

他开口问。

梅霖不能不答。

梅霖轻轻一笑:“嗯,武打片,倚天屠龙记。”

那个西装打量了一下范雨,他的目光落在范雨那件最好的休闲外套领口上时,恰好与范雨看着他的目光对视了一下,西装就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双手捏着递给范雨:“泰康人寿季明,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范雨接到了他有生以来别人发给他的第一张名片,一时之间,心情倒十分激动。

他赶紧双手接过那张名片,并朝泰康人寿季明欠了欠身。

范雨双手捏着那张名片看了看,也没细看,只看了经理两个字,就确定了,季明原来是经理。

季经理。

范雨觉得有点不自在,他不太适应这种环境,都是陌生人,而且,明显这些人的气场要比他大得多,这,让范雨颇有点拘束。

梅霖注意到了他的情绪,她用目光示意范雨,坐下,坐下。

范雨就坐回了沙发。

梅霖从她那张沙发站了起来,像刚才跟范雨说悄悄话那样,挨着他,坐到了他的身边。

她的动作落在老阳与季明两个“老江湖”的眼里,立刻就明白了她的用意,以及她与范雨的关系。

老阳打量了一下范雨,见范雨有点局促,他就站起来去了厨房,边走边大声嚷着:“梅老板,做的什么好菜?”

梅武堂在厨房呵呵笑道:“也没做什么,都是家常便饭。”

老阳去了厨房。

剩下一个季明,他主动跟范雨聊了几句,聊了聊天气,又问了问范雨的职业。

当他知道范雨是个理发师后,就顺着范雨的话茬道:“你看看我这个头型,是剪平头好?还是剪短碎更好一些?”

说起这个问题,范雨倒不拘束了,他最近手艺突飞猛进,眼界也拓宽了许多,关于发型上的问题,也积累了一些个人的见解与经验了。

于是。

范雨就依据季明的头型,给他提了几个意见。

其实,范雨也是胡说八道。

其实,季明也就是逗他说说话,让他放松一下而已。

但是,当季明看到范雨说起自己的职业时,掩饰不住双眼的亮光与话里话外的自信时,季明觉得,自己的情绪似乎也被这个神采飞扬的小伙子感染了。

季明就觉得这个小伙子挺精神,也挺有亲和力。

这时。

向幼晴从厨房里端了两碟辣椒酱出来了,她把酱放到餐桌上,过来客厅招呼道:“吃饭了,过来吃饭了。”

吃饭。

早吃早回去。

范雨跟在梅霖后面,走到餐桌前,老阳已经坐在靠墙的餐椅上了,季明挨着他坐了。

梅霖把他俩旁边的两张椅子拉了出来,让范雨紧挨着自己坐下,她把靠厨房那边的两个位置,留给了自己的爸妈。

向幼晴也坐了下来,用汤勺从桌子中间的一锅汤菜里,舀了一点热汤浇在两只酱碟里,拿筷子拌着。

梅武堂则去酒柜里取了一瓶白酒出来,又拿了四只酒杯,他拧开瓶盖,倒满杯子,朝老阳、季明与范雨面前,一人递了一只。

范雨赶忙欠身双手接了。

梅霖扯了扯他的衣服:“坐着就行了,别老是起来。”

梅武堂意味深长地看看自己的女儿,笑着对范雨道:“坐着,坐,不要起来,别拘束,别客气,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他先介绍了老阳,老阳是他现在的合作伙伴,也是他当年提携带出来的一个朋友,两人关系相当不错。

接着,又介绍了一下季明,季明跟梅武堂有亲戚,是亲戚关系,季明是梅武堂一个远房姨妈家的表弟,平时跟梅武堂私交不错。

梅武堂又对老阳与季明介绍了一下范雨:“这一位是……霖霖的朋友。”

梅武堂虽然省略了那个男字,不过,老阳和季明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

什么朋友。

明明就是男朋友好嘛!

范雨左手捏着那只酒杯,打量了一下桌子上的菜。

一大盘子辣椒炒小鱼,一大盘子肉末酿苦瓜,一碗肘子肉,一碟蒜蓉炒菜心,中间,一大锅汤菜——牛肉芹菜加粉条蘑菇肉丸子,另外,锅里还放了一只菜撑子,上面放着一碗芋头扣肉。

哇!

大餐呀!

一桌典型的农家大餐。

看来,即使梅武堂生意做得很大,他依然还是保持着骨子里的本色,就连饭菜,也依然大碗大碗的,那么朴实接地气。

其实。

梅武堂也可以请在座的所有人去五星级饭店里去吃,没问题,掏钱的时候,他绝对眼睛都不眨一下。

梅老板。

有钱。

可是,今天他过一个小生日,却选择了在家里招待客人。

这其中的意义,范雨并不懂。

不过。

老阳与季明懂。

他俩能在梅武堂家里吃饭,哪怕没有这些大鱼大肉,仅仅就是炒个醋溜土豆丝,炸盘花生米,他俩也会感觉很高兴。

也会觉得,比在五星级酒店更有意义。

梅武堂在自己家招待他们,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梅武堂是把他们当成自己人的。

梅武堂端起酒杯:“来,大家一起举杯,喝一盅!”

范雨连忙跟着他举起了杯,看见梅武堂三个人都干了杯中酒后,他一仰脖,也把自己的酒干了。

哇!

这酒。

不是一般的烈呀!

火一样的酒水顺着范雨的喉咙流进了他的胃里,辣得范雨偷偷吐了吐舌头。

梅霖抿嘴笑着。

向幼晴挟起一根酿苦瓜,放在范雨的碗里招呼他:“尝尝这个苦瓜,我酿的。”

好吃。

丈母娘做的菜,当然顶呱呱。

梅武堂连着敬了三杯酒,这是规矩。

三杯下肚,范雨觉得这酒,倒没有第一口那么冲了。

看来,一个人肠胃的适应性也是极强的。

老阳满面红光,看上去,脸上的笑容比他自己过生日都要更加开心似的,连眼角眉梢那些细细小小的鱼尾纹都笑开了,他端起酒杯,对梅武堂敬着酒,说着祝福与吉祥的话:“来,老梅,祝你生日快乐,越来越年轻。”

开玩笑。

谁不想越来越年轻,谁都不想老,老阳的话让梅武堂挺高兴,两个人一碰杯,“嗞嗞”两声,都干了杯中酒。

待大家吃过几口菜,季明也赶紧举杯敬梅武堂,他那张白白净净的面皮,此时虽然喝了几杯烈酒,却没有像老阳那样泛红,却变得有点黄了。

季明的话干净利索:“表哥,生日快乐。”

梅武堂点着头,一张干瘦的脸上,因为带了笑容,看上去倒像秋天的枯枝因为风的缘故变得十分生动了。

他端着酒杯,跟季明碰了碰,两个人同时一饮而尽。

范雨就有点坐不住了。

他们都已经敬过梅武堂了,怎么说,也轮到他范雨了,范雨就在心中酝酿了一下该说的话,嗯,就这么说。

他看见梅武堂和季明的杯子还是空的,忙有眼力见地给他俩斟满杯中酒。

两个人同时用手虚托了托杯身,以示礼节。

范雨举起自己的杯子,又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的脸被酒蒸得红红的,看上去倒有三分憨态了:“叔叔,我祝您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祝您生日快乐。”

哈哈!

原来。

范雨精心准备了一下的祝福语,就是这两句呀!

当这几句如同炒豆粒般嘎嘣脆的话从范雨嘴巴里蹦出来后,一桌子人都笑了。

梅武堂笑着冲他摆了摆手,示意范雨坐下。

向幼晴瞥了老阳与季明一眼,然后转而对范雨道:“就坐着吃,别老是站起来,到了这儿,随便一点。”

范雨点点头。

他会随便的,但不是今天。

今天,第一次登门,他怎么能真的拿自己不当个外人,真的随便呢,是吧!

范雨又挟了一根苦瓜。

向幼晴酿的苦瓜,味道确实好,主要她拌的馅子好,范雨咬了一口嚼着,觉得那个馅子中,除了猪肉,还有香菇,马蹄,似乎还有米花。

范雨感觉未来丈母娘做的酝苦瓜,比自己的亲妈做的要好吃,他三口两口,将第二截苦瓜又消灭掉了。

梅霖只挟了最小的那一根,她吃苦瓜,不喜欢吃皮,只喜欢吃馅,她的口味爱好,倒跟许多小孩儿极其相似。

第131章 科目一考试

梅霖吃完饭去看电视。

范雨继续陪着梅武堂与老阳、季明喝酒。

他倒挺懂事。

知道陪人。

于是,向幼晴的眼睛里似乎就有了点东西。

说实话,对于向幼晴与梅武堂而言,范雨的家庭条件虽然不怎么样,但是这个问题倒也无所谓。

本来也是。

她们两口子也都是在苦日子里熬过的。

以前梅武堂没有出来当包工头,承包工程的时候,向幼晴跟着他在乡下村子里,也是什么脏活累活都做过的。

插秧割稻。

养猪喂鸡。

挑担推磨……

向幼晴什么活都干过的,即使是现在,虽说她跟着发达了的老公在城里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如果让她重新拾起乡下那些活计,她照样件件做得。

不说别的,只说挑担子,别看范雨是大小伙子,他还真挑不过向幼晴。

别说他了,就算是季明也白搭。

向幼晴年轻时吃过的苦,打下的底子还摆在那里呢。

现在的孩子,基本上都没吃过什么苦。

现在,也不是以吃苦为荣的时代了。

比如范雨。

他现在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头脑,是技术,是领悟力。

向幼晴把饭碗搁下,走到女儿身边,低声向梅霖问着范雨的事情,特别是他家里的底细,这些事情,梅霖之前只是大概说了一下,她觉得,有必要再进行一个重复的了解。

纵然梅霖是养女,那也不能随随便便,让她什么人都嫁。

其实,最近两年,随着梅武堂生意的越做越大,向幼晴对梅霖比以前还是好了许多了。

虽然,对她仍是不如自己亲生的一儿两女,但是,起码,比以前还是强多了。

有钱了,总是比没钱时要好的多。

没钱的人家,有时候夫妻因为钱的问题烦恼起来了,连自己亲生的儿女都动不动就想揪过来揍两巴掌,更别说养子养女了。

如果是养子,又比养女要好一些,养子毕竟是个男丁,养父母总要顾忌他以后长大,以及自己老时的角色置换。

若是养女?

那可就两说了,讲点感情的还会等养女长大了备一份嫁妆将她好好嫁出去。

有些养父母与养女反目的,从此不相往来的也大有人在。

如果是有钱的家庭,怎么说,情况也还是好不少的。

范雨一直陪着三位长辈喝完酒,吃完饭才走回客厅。

他这一次不失时机地给梅武堂及老阳、季明三个人敬了烟,敬完烟,见他们三个人似乎并没有离座的意思,似乎他们还想聊一聊,于是,范雨就想把桌上的碗筷收拾进厨房里。

梅武堂制止了他。

“放在那里就可以了,让你阿姨收拾。”

范雨看了看,觉得自己毕竟第一次来,还是听梅武堂的好了。

再说了,还有老阳与季明两个外人。

太注重表现也不好。

范雨就走回客厅。

范雨挨着梅霖坐了下来,梅霖将自己手中的瓜子袋递给他,示意他嗑一点。

范雨摇摇头:“不吃了,刚吃完饭,不想吃瓜子。”

不吃拉倒。

梅霖也不勉强他,把递过去的手又收了回来,自己捏了一枚嗑了起来。

向幼晴就去了餐厅那边收拾碗筷。

范雨趁着客厅里就他和梅霖两个人,忙埋低身体小声对梅霖道:“吃完了饭了,等一下咱们就回去吧!”

梅霖笑道:“等一下你自己回去,今晚我在家里睡,就不跟你一起去店里了。”

范雨的眉毛一下子皱了起来,他可怜兮兮地对梅霖道:“宝贝,求求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梅霖看他那小样,“扑哧”一下笑了出来,但是,她仍旧坚决摇了摇头:“今晚你自己回去睡,乖,我在家住一晚上,顺便找一些东西。”

范雨委屈地噘着嘴巴:“那……好吧!”

………………

话说。

范云与唐若的科目一考试,来得快极了。

那也是。

教练只给了他俩三天的看书时间。

其实,三天够了。

因为范云发现,在自己超高效的学习了两天后,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题目,他都已经很有把握了。

倒是唐若,有事没事问他一句:“喂,你说,咱俩能考过吗?”

范云撸了撸衣服袖子,秀了秀他的肱二头肌和拳头,表情严肃认真地对唐若道:“我认为,我俩一定能考过,虽然我对你的信心没有对我自己的足,但是,通过这两天的学习,我觉得,你已经学习得很好了,到了考场上只要不着急,好好发挥就可以了。”

唐若扯着范云的衣袖道:“你说,咱们要不要做一点小抄呀?”

范云觉得她很幼稚。

相当幼稚。

特别幼稚。

他笑着揪了揪唐若的小辫子:“你以为这是在学校呀?咱们是考驾照哎!如果给监考的抓住了,当场就会取消考试资格的,再说了……”

范云抄起那本厚厚的书:“你看看,这么厚的一本书,怎么做小抄呀?考试的睡目都是随机抽取的,咱们也不知道考什么呀!”

唐若鼓着腮帮,踢了他一脚:“都是你,咱们可以等下次再考的嘛!现在倒好,弄得这么紧张。”

范云笑道:“趁热打铁,其实,现在考最好了,因为我们才看过书,脑子里印象还深。”

唐若认为。

范云说的这句话倒也有点道理。

那就考呗。

考试这天早上,范云早早地就在马雪莹家的大院楼下等她了。

他早已经吃过了早餐,并且为唐若打了一个包。

范云给唐若打了一个切粉,又买了一瓶牛奶,另外,他的包里还准备有一些酸梅等提神醒脑的小零食,到时候,临入考场前吃上一颗,即提神又清脑。

带劲。

范云想得很详细。

他甚至还买了两帖晕车帖,因为,等下去考试的学员,都要统一乘坐驾校的大巴车,他有点小担心唐若会晕车。

他担心的多余。

唐若坐什么都不晕。

范云大概忘了那天他和唐若去乐满地玩的时候,坐过的那些“轰天雷”与过山车等娱乐项目了。

唐若晕过吗?

当然没有。

唐若接过米粉,但是,她并没有吃。

刚起床,洗过脸刷过牙,暂时,她还没有胃口。

她倒是把那瓶酸牛奶打开,喝了几口,边喝,边听范云对她道:“咱们不要走路去霞云桥了,还是坐个慢慢摇去吧,要不,走路得走半天。”

此言甚好。

正合妾意。

两个人走到外面路口,等了一下,天太早了,没什么“慢慢摇”过来。

于是,两个人又走到大路口,刚好,有一个“慢慢摇”正停在路边,那个司机坐在驾驶位上,一边吃米粉,一边东张西望。

范云与唐若也没喊他,而是直接走过去,钻进了车厢里:“师傅,霞云桥驾校。”

“慢慢摇”司机三下两下把手中最后几口米粉扒完,并将一次性餐盒与筷子全塞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他也没管什么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了,随手就那么一塞,然后发动车子,辞别了那只餐盒与垃圾桶,扬长而去。

唐若这时才开始吃早餐。

大概,是她被“慢慢摇”司机吃得呼呼啦啦的模样给感染了吧。

唐若搅了搅一次性餐盒,把粉与料拌匀,挟了一块锅烧放进嘴巴嚼着。

挺香。

范云觉得,唐若挺好养的,不挑食不拣食,不像有些女孩子似的,动不动就娇滴滴地跟自己的男朋友撒娇,这也不吃,那也不吃。

“慢慢摇”三轮车很快就驶到了霞云桥驾校门口。

门口停着一辆大巴。

车下站着一个司机师傅。

车上有两三个来得早的学员,范云站在车下打量了一下,一个都不认识。

他和唐若来早了一点,看样子,还有许多人没来呢。

关键是,教练也没来。

三个两个的学员不来,倒没关系,但是教练不来,那可就不成了。

此时,已是春未夏初时节,早上,早已没有了什么寒意,但是,天也不热,霞云桥头,一阵阵的凉风掠过桥下碧绿的稻秧与水中的蕉叶,扑面而来,让人感觉十分舒适。

唐若就靠在桥头吃米粉。

范云站在侧面相陪。

二两米粉唐若没吃完,还剩下了三分之一,她挑了一些酸豆角、酸笋子、花生米吃了,然后,把盒子递给了范云。

别浪费。

还有那么多粉呐!

范云就接过来,三下五除二把米粉消灭掉了。

他吃得有点快,一块碧绿的葱皮贴在了唇边,他并未发觉。

唐若看到了。

她“嘻嘻”一笑,又用自己刚才擦过嘴巴的纸巾替范云擦了擦嘴,特别是那块严重影响范云形象的绿葱皮。

然后,纸巾扔进餐盒里。

范云走了几步,把它们扔进了驾校门口的垃圾桶。

他又走回唐若身边,拿出酸梅递给唐若。

一人一颗。

这个不用多说。

范云拂了拂唐若肩头上的一根长长的断发:“若若,咱们再到车上翻一遍书吧,反正还这么早,是不是?多看一遍是一遍。”

那就翻吧。

车上,大家都在翻书。

这时,一下子又来了七八个人,上了车也不闲聊,都是安心翻书。

又过了一会,连教练一起呼呼啦啦又来了十几个人,教练三步就跨进了大巴车厢,他把头往后低了低,顺着墨镜的缝隙中看着车上的这批学员:“都来了没?人都来齐了没?”

问。

也没人回答。

他的问题,只有他自己能回答。

教练从他的黑色背包里取出一张名单,喊道:“来来来,都注意点,现在我点个名,任家栋……哦,来了,放下手……范云……嗯!……唐若?唐若?嗯,点名要举手,知不知道?……夏淑倩,嗯,好,放手……”

点了一遍名,一个不少,包括听到教练点名才刚刚来的那位。

教练斜眼看了一下最后来的马尾辫大姐:“拖拖拉拉,我们要是开走了,你就等下一趟吧!”

马尾辫大姐笑道:“走就走呗,走了我就下次再考。”

她的话让教练很无语。

她的动作也是一样,因为,她先是慢吞吞把车厢里的人差不多都扫视了一遍,才缓缓坐下去。

着急。

教练的表情很着急。

他的表情,恨不得一把将马尾辫大姐按进座位里面去——车子都已经起步了,你还不坐下。

教练对已经开动了车子等着的司机点点头:“走吧,都到齐了。”

用他说?

司机早已经把跟小汽车轮胎差不多大的方向盘拨拉着,向右驶上国道线上去了。

范云跟唐若坐在司机后面的位子上,他把窗口给了唐若,自己坐在过道这个位。

此时。

范云一边盯着司机的动作,一边揣摩着科目二的流程。

也不是流程。

揣摩着开车的动作要领。

只见那个司机,左脚放在离合器上,右脚踩着两个踏板其中较窄的那一个——应该是油门,然后,离合器踩下去的同时,加了一脚油门,右手的挂档杆就捺到了左前方。

车速,明显快了一个档次。

然后,依法炮制,三下两下,大巴车就从龟速前进,变成了日行千里。

两旁的树木飞速地从车窗中往后面掠着。

大巴车不断地把马路边上的一些自行车,三轮车,拖拉机超了过去。

不一会儿,就过了严关镇。

不停。

专车专用。

又行驶了一会,过了大小溶江,进入了灵川县地盘。

范云看着窗外,一些靠路边的饭店招牌上,写着大大的“停车加水”、“停车吃饭”,“北方馒头”,“灵川狗肉”等等各色字样,间或有一辆小火车一样的二拖三大挂车停在某个饭店的门口。

这叫什么?

这就叫靠山吃山,靠路吃路。

快进入灵川县城的时候,一个收费站拦住了大巴车的路,范云只见那个司机用脚频繁地点着刹车,车速慢慢就降了下来。

然后,他在离收费站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就打起了喇叭:“叭,叭叭叭……”

收费站的升降杆就“呼”的一下升起来了。

不用交费。

不用交费绝对不是因为大巴车是特种车辆,而是因为车子是买了月票的。

客车不买月票,是不划算的。

范云看了一眼收费窗里的那个圆脸大眼睛的收费员,突然就想起了在城东收费站上班的李阳。

他就想,不知道李阳考了驾照没有?

自己当初报名的时候,应该问一问李阳的,如果她没考,而又想考驾照的话,自己应该也叫上她一起考的呀。

第132章 唐若考了100分

车过灵川。

灵川是个好地方,紧邻桂林,山清水秀,四季花香。

范云有个堂婶就是灵川的,小时候,他去堂婶家里玩的时候,还吃过堂婶给他的灵川粑粑厂月饼,又酥又香,味道让人难忘。

不大一会。

大巴车沿着穿城而过的322国道,驶出了灵川,进入了八里街,到了这里,就算正式进入桂林了。

车上的人,也没心思管什么灵川桂林,大多还是捧着教材猛啃。

都希望,能在下车前,把自己不熟的题目,好好记在心里。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也在看题,他就把眼睛盯在唐若手中书上,她翻看到哪里,他就跟着看到哪里。

车子在市区摇摇晃晃开了半个小时后,终于开进了考场。

范云与唐若先后跳下车,两个人东瞅西看着考场大院。

从来没来过。

处处不认识。

教练大声吼着:“别乱走,全都在这里等着,我现在去交名单。”

放心。

没有一个人乱走。

教练走进考场没多一会就出来了,他一挥手:“都过来,都过来。”

一车三四十个人,呼啦一下子就把他围在了中间。

“这样,咱们这些人,分了两个考场,等下,从两边进,我念到名字的,从左边那个门进,剩下的,进右边那个考试,喂!都静一理……你们还想不想考了?”教练对人群的喧哗很不满意。

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

教练挥了挥手中的名单,大声吼道:“注意,注意,重复一遍,念到名字的进左边考场,剩下的进右边,千万别进错了,不然后果自负。”

他的后果自负几个字,果然是极有效的,人群安静无比,地上掉一根针都可以听得见。

范云与唐若不在一个考场。

他在左边。

唐若在右边。

进了考场,范云看了看试题,还行,都不难,他都有印象,于是,范云就“唰唰唰”做起题来。

他做得很快。

不过,有两个小伙子比他做得更快,就在范云还剩十来道题的时候,那两个小伙子已经交卷出了考场。

范云不急。

考官说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足够了。

他把最后十来道题做完,又检查了一遍,这才交卷离场。

范云心里有点小激动。

他觉得,自己似乎每一道题都做对了,这一次,自己应该能得满分。

争取满分,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对人对己都负责的态度。

开车,毕竟不同于学习那些数理化等知识。

这个。

与自己,与他人的安全息息相关,懂得越多,越能在以后的实际操作中增加熟练运用的机率。

范云左右看了看,没看到唐若,他又朝远处张望了一下,依然没有看到她。

她应该还没考完。

搞不好。

考砸了也不一定。

早上在灵渠驾校门口集合的时候,唐若对自己就极没有信心,她总感觉自己看书的时间,还是短了一些,所以,她就算是到了大巴车上,也依然抱着教材猛啃。

范云走到一棵树荫下,躲着太阳。

他从包里摸出一颗酸梅塞进嘴里,酸得他眼晴都瞬间眯了起来。

旁边,也有几个男男女女的学员躲在了这片树荫下,议论着试题,其中,一个红脸上疙疙瘩瘩的五十岁的男人粗声笑道:“哈哈哈,我觉得,我这次够呛能考过,这几天太忙了,每天都开车拉货,没时间看书。”

什么?

他的话落在了范云的耳朵里,范云的第一反应是疙瘩脸居然敢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

另外一个和疙瘩脸一起来的年轻西装男笑道:“你这开了二十年的老司机还考不过?说出来我相信?你自己都不相信吧?”

“哈哈!”

疙瘩脸伸出一只劳动人民的右手,抹了抹刮得铁青的下巴,脸上带着既自得又谦逊的复合型笑容:“哪里哪里,我开的是拖拉机,跟小车还是很不一样的,再说了,不管以前我开过多久的车,开车这一行,是不能称师傅的。”

他的这句话,倒是引起旁边几个人的连声附合:“那倒是,有时候,哪怕你技术再好,你的车不碰别人,别人非要来碰你,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就是!”

“也是,就像我家邻居似的,也是开了二十多年车的老司机,可是,前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开车出去拉货的时候,一下子追尾到前面一辆清洁环卫车了,他的车,前面的挡风玻璃都碎完了,而且,交警来了后,划分责任时还因为他追尾划了他全责,你们说,他一个开车二三十年的老师傅了,居然还追人家前车的尾……”

范云听着。

他觉得这种事情很难说,反正,开车的人走在路上,一切都小心谨慎,绝对没错。

正在这时,唐若出来了。

范云老远冲她摇了摇手。

唐若就走到这边树荫下,范云拧开一瓶矿泉水,递给她,笑嘻嘻道:“怎么样?感觉考得怎么样?题目难不难?”

唐若喝了两口水,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不好说,反正,我每一道题都做了。”

这?

什么叫每道题都做了?关键是都做对了没有?

范云看着她那只有三分把握,倒带着七分沮丧的脸蛋儿,安慰她道:“……没关系,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一定能考过,即使考不过也没关系,下次,我再陪你来。”

范云这张嘴!!!

他这哪里是安慰别人,分明是给唐若有点泄气的皮球上,再扎上几个洞。

唐若就问他:“你考得怎么样?”

范云毫不谦虚地对她说道:“我考得还可以,我是第三个出来的,我的前面两个人考得挺快的,不过,我做完后检查了一遍的。

你感觉自己考的不好?”

他问唐若。

唐若喝了一口水,既没点头,也没摇头,她的态度让范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莫非?凉凉?

唉!

不管怎么说,范云决定,如果唐若考科目一没有及格,那么,自己就等着她,等着她考过后再一起学科目二。

他从包里取出一袋小鱼干递给唐若。

唐若挺喜欢吃这种漓江牌小鱼仔,又香又辣,嚼着很带劲。

她撕开包装,小心翼翼地把袋口送到嘴边,叼了一根小鱼干吃着,然后,又一挤袋子,挤出一根大一些的喂给范云。

范云安慰她道:“不着急,等教练出来再说。”

是的,不着急。

待考完试的学员陆陆续续都从考试里出来了,然后又一个个来到树荫下,或站或坐,等着让人心情忐忑的考试消息时,又过了一阵子,教练出来了。

他也来到树荫下,集合起今天前来参加考试的学员:“都过来都过来,集合一下,念一下各人的考试成绩。”

呼啦一下。

人群围了过来。

揭晓时候到了。

众人一个个眼睛眨也不眨,盯着教练的脸,有一个心急的小伙子,甚至悄悄地在教练身后踮起脚来。偷看成绩。

教练拿着最新出炉的成绩单,宣读着让这些学员们或兴奋,或沮丧的名字:“……许海星,95分,任家栋96分,夏淑倩95分……范云96分……杨凌雁98分……唐若100分……”

哇!

100分?

唐若竟然考了一百分。

她高兴地差点一下子跳了起来。

唐若紧紧抓着范云的手臂,抿着嘴,绷着脸。

范云有点不太相信,但是唐若100分五个大字,却又那么清晰地从教练嘴口中吐了出来。

他扭头看了看唐若。

唐若朝他挥了挥拳头,笑靥如花。

好吧!

当范云也悄悄地站到教练身后,偷偷看了看成绩后,果然,唐若考了100分。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的自信源于他对唐若的低估,他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地对唐若说什么考不好没关系,还可以下一次继续考。

现在。

唐若直接用一个满分成绩对他表示了抗议。

而范云,却只考了96分,96分,也只是处在中间位置,要知道,他们这一批学员,考100分的虽然只有唐若与另外一个年轻男子,但是,考98、97分的却大有人在。

一分之差,就能让他的名次排到二十名以后去。

那个开了二十年车的疙瘩脸老司机听了他的成绩,沮丧的一拍大腿:“唉!这次只差一分就及格了,唉!”

听他的口气,他不止考过一次了。

疙瘩脸,也是范云他们本批学员中唯一一个没有过关的。

他沮丧地连回程的大巴车也没坐,而是转身出了考场的大院,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教练宣布完成绩,对大家道:“等一下,大巴车就原路返回,你们要是回去的,就不要走远,就在大巴车旁边等着就可以了,如果有想在桂林玩的,那么,一定要注意安全,听到了没?一定要注意安全!”

哈。

这个教练还挺负责任的,连这帮成年人的安全问题都考虑在内了,怪不得,他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教练,果然有他的过人长处——心细,考虑问题周道,说起事来不厌其烦。

教练吼道:“听着,听着,注意,注意,本次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学员,回去就可以去驾校接受道路知识及安全法规的实操培训,一连五天,然后,就联系科目二的学习,听明白了吗?”

教练一连问了三声听明白了吗。

有些人,应该是真听明白了,,如范云这种。

有些人,是听得稀里糊涂,如唐若这种。

还有一些人,是完全不明白那种,直待教练已经握着成绩单走远了,还一个劲地眨着眼问身边的人:“咱们回去后,干什么?要干嘛?”如杨凌雁这种。

范云听得很明白,他就跟杨凌雁解释着:“回去后,接着去驾校报名,到路上站岗培训,五天后,拿着交警的签字,去预约科目二学习,懂了吗?”

杨凌雁眨眼睛,点点头,懂了。

看上去,年龄并不大,也就是一个二十来岁三十岁未到模样的少妇杨凌雁,反应居然比唐若还要慢得多呀。

女人啊女人。

不得不承认,女人在某些事情上聪慧异常,但在某些事情上却又神经大条的很,特别是面临需要她们分析判断并总结事情的时候,她们常常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怀疑自己的耳朵,似乎自己耳朵里听到的信息,需要她十分信赖的人再亲口对自己强调一次,她们才能放下心来。

其实,简而言之,就是许多女人都有依赖综合症。

唐若,倒是不需要范云强调,她已经听明白了,但她并不像范云那样,呱呱呱呱跟别人讲个不停,她的性格是,如果有人问她,她知道的应该说的可以说的,她都会说给发问的人听,但是,如果没人问她,那么,她会安安静静地观察身边的世界。

唐若的感知力,其实要大大的强过范云。

范云热情,但又有三分莽撞。

唐若文静,带着七分含蓄。

两个人的性格,还是挺有互补性的。

大家看见教练走了,议论了一阵子后,想原路回去的,一个个都坐上了大巴车,也有几个想趁机在桂桂逛一逛,买点衣服鞋子的,就自行去了。

范云与唐若也没有坐大巴车了,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反正已经出来了,半天也是出来,一天也是出来,下午还那么久的时间,不如就在桂林逛一逛。

唐若早就听先玲与湘琴念叨了许多回了,说桂林的“小香港”里,全是卖衣服鞋子的,她就拉着范云的手,对他笑眯眯道:“我看,咱们去小香港逛一逛吧,好不好?”

行。

没问题。

只要她愿意,别说是什么“小香港”了,就算是真的去一衣带水的大香港去逛,范云也绝无二话,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

范云拉着她的手,点点头。

两个人走出考场的院子,在外面截住了一辆喷绘着“桂林山水甲天下”字样的红色慢慢摇,两个人坐下来后,那个戴着一顶遮阳草帽的老头问道:“去哪里?”

“小香港。”

坐车,别啰啰嗦嗦,直接告诉司机地址,也别多跟司机闲聊,直接让他走就完事了。

这里面,是有奥妙的。

懂的人自然懂。

不懂的人,多教一些学费后自然也就懂了。

慢慢慢朝“小香港”一路驶来,大城市里,红绿灯还真是多,一下一个,一下又一个,一路上走走停停,从考场到“小香港”门口,倒是走了半个小时有多。

第133章 回村摘枇杷

两个人下了车。

直接就从“小香港”地下服装城的一个入口,坐着手扶电梯,下到了负一层服装区。

这里。

如果用一个字形容,那就是。

大。

如果用两个字形容,那就是很大。

负一层地下室。

全是一间间密密麻麻的小档口,服装,鞋帽,箱包,应有尽有。

范云与唐若手牵着手,也没有固定目标,就信马由缰一个档口挨着一个档口往前逛。

此时。

夏装初上,各种款式与剪裁做工的女装,倒占据了这个地下商城的大多数,并用那些花花绿绿的衣物表示,女人的钱还是更好赚一些的。

其实。

他俩也没有什么特别想买的,主要原因当然是手头有点紧,次要原因就是今天来这里逛是因为临时决定,临时起意,两个人都没想好要买什么。

那就随便逛吧。

逛到哪算哪,碰到了好看的衣服,唐若就试一试,一边试一边征求范云的意见。

依据范云的审美,无论唐若穿什么衣服,都是好看的。

他认为,关键不是衣服问题,关键是衣服穿在谁身上的问题,穿在唐若身上的衣服,原本挂在衣架上时看似并无亮眼之处,可是,一旦穿在了她身上,立刻就变得光彩夺目起来。

起码。

在范云的眼中,认为是光彩夺目的。

这样,就让范云心中有些小得意,果然,还是自己的女朋友最漂亮,全场之中,熣灿夺目。

唐若试了一件紫色束腰薄外套,看上去,挺合身的,穿在她的身上,把束腰的带子一扎,愈发显得原本就苗条的唐若,身子更加纤巧了。

范云眼睛都看直了。

眼看直的,不光是范云,还有另外一个和女朋友一起逛街的男子,他的嘴巴,敷衍应酬着正在他面前扭来扭去问他“好不好看”的女朋友,眼睛,却瞟在了唐若的身上。

在他心中,或许认为像范云这种其貌不扬的男人,看上去实在配不上唐若。

他就很是奇怪。

为什么自己长的这么帅,找个相貌远远比不上唐若的女朋友,她居然还要对自己嫌三嫌四。

而唐若,又为什么要频频对着范云绽放笑颜,看上去,倒满脸都是对那个臭小子的喜爱。

那个男子摇了摇头,对自己的女朋友道:“不好看,不好看。”

他女朋友一撅嘴:“你眼光不行。”

哈。

他可能不知道,自己女朋友的话,绝对值得他深思三天。

唐若试过了这件紫色外衣,觉得还行。

行就买。

价格又不贵。

“小香港”的衣服,都是走的平价亲民路线,注重款式,价格实惠。

这里,是小情侣来逛街休闲的好去处。

两个人一直逛到下午四点多才从里面出来。

两个人除了唐若买了那件外套,再也没买其它东西了,他俩的逛,确实是逛。

有时候买东西就是这样,逛上一天,也不见得就能碰见自己喜欢、想买的东西。

逛完回家。

回家之前,先吃点东西填填肚子。

“小香港”对面就有一家麦当劳,范云与唐若决定,就去吃那个。

………………

第二天,范云就抽空拽上唐若去预约马路上站岗了,每天两个小时,站十个小时,就在范云最开始执勤的那个汽车站路口,穿着反光衣,手持小红旗引导交通。

范云与唐若必须站在一起呀。

他大声把手中的小红旗一摇一摇,制止着一个个试图不顾交通法规与红绿灯引导的车辆行人,唐若戴着驾校的宽檐帽,站在他旁边抿嘴笑着。

她有点怪不好意思。

不过没关系,分给她与范云的那个路口,被范云一个人就给包圆了。

范云“咔咔咔”模拟着交警上下左右打着手势,虽然,不够标准与专业,但是,动作,倒是干净利索的,绝不拖泥带水。

所以。

当他和唐若站完了岗,去找交警签名的时候,那个一直关注着他们表现的大檐帽交警,大笔一挥,给他签了一个优字。

看在他的面子上,也给唐若签了一个优。

因为范云笑着对那个交警解释了他与唐若的关系:“这是我女朋友,她跟我是一组的。”

唐若嘻嘻笑着,既不点头也不摇头。

不点头不摇头,即是默认。

就这样,两个人一连站了五天,范云觉得他与唐若的运气挺好的,因为,天气马上就要热起来了呀!

如果再过上十来天,站在马路上,肯定就热得很了。

热天站马路,就不舒服了。

站完岗,范云与唐若都得了五个优,两个人就预约科目二的学习,定下了日期,也是三天后,三天后,就在霞云桥驾校前面一点点的科目二训练场练习。

范云笑着对唐若道:“这儿倒不远,挺方便的。”

唐若点点头,是的!对她来说,越近越好,练车点越近,练车的机会就越多。

车!

她只骑过摩托车,华华那辆粉色小毛驴,那台车,是不需要挂档的,直接扭油门就会往前跑。

而驾校那些车。

据说。

那些车都是手动档的,手动档——哇!怎么听上去那么高端大气上档次并有专业风采呀!

范云笑着鼓励唐若:“没关系,到时候,有教练呢。”

是的。

有事情,找教练。

但是。

在找教练之前。

范云决定回家去一趟。

又有十多天没回家了,他决定这一次回去一趟,看看家里的那两棵晚熟枇杷,熟了没有,熟了的话,就摘一些到城里来,拿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里去,让先玲与杨姐她们大家都尝尝老范家的甜枇杷。

不过。

据唐若说,先玲已经从金灵渠广告公司辞职了,当时正好有事,这个话茬被岔过去了,所以,范云也没细问唐若。

范云就回了村子。

嗬!

他发现,才十来天没回村子,回村的路两边,居然发生了好大的变化了。

车上的人也议论纷纷。

原来。

前段时间政府准备改造这条连接县城的乡道,就派了技术及测量人员下乡搞测绘。

本来,一开始是打算建成二级公路的,可后来感觉资金上面缺口不少,于是就决定干脆修一条高标准硬化乡道算了。

本来也是。

修这种路,关键要结实,抗造,一切因地制宜。

像那种三年就小修,五年就烂包的豆腐渣工程,坚决不搞,这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不过。

自从测绘人员下了乡,要修路的风声放出去以后。

这下可倒好了。

凡是家里的那些田呀地啊的,靠近路边的,沿途村庄的村民们,就开始表演奇迹了。

于是,搭瓦皮棚的搭瓦皮棚、支葡萄架的支葡萄架子。

有些人,干脆把自己家山上的那些什么桂花树、白果树、桃树梨树什么的也挖来,就在路边上栽的密密的。

哈哈。

这些人的行为,倒也给道路两旁增添了别样的景致。

他们每个人都扒拉着自己的小算盘,但是目标却都一致。

都是为了两个钱。

因为。

一旦道路在这里进行施工,拓宽,这些田地里的东西,就可作为向政府讨价还价,索要要补偿的凭据。

呵呵,这些人——平时看上去一个个相貌平常普通,不觉得什么的乡下人,一到关键时候,还真会出奇招。

范云听了班车上人的议论,实在觉得让人又好气又好笑,不用说,自己村子里的有些叔伯大爷们,也会干出一些同样的事情来。

班车缓缓停下。

停在了范云村子口上,一棵两个人搂不过来的大樟树下。

这里搭了灵棚。

哀乐声声,也不知道是哪个老人又去世了。

这棵大樟树,有点年头历史了,几年前,上面就被挂上了小小一块县政府钉上的保护牌子——古树严禁砍伐售卖!

再早些年,公家不怎么重视,这样的大树,附近的村子里,被乡下老农民们偷挖着,偷运出去不少。

许多外地老板,树贩子们,都不远千里来这儿,收购大棵大棵的樟树、银杏树、桂花树什么的,具体买去做什么?用途?就没有人知道了。

反正。

各个村子的村民只管挖出来卖,不管其它的,只要老板出得起价钱,买回去栽在他爹的坟头子上也不关他们的事。

“挖!”

“哗!”

又放倒一棵!

范云家的田地没有靠路的,他也没有过度关心田地里的那些东西,他现在的目标是家里的那棵枇杷树。

范云回到家里。

他老爸老妈都在,都没有出去,老爸正在门口摆弄一把锄头,老妈坐在堂屋里看电视。

范云把手中的一个大棚西瓜和一袋子苹果放在了桌子上。

哈哈。

他这是拿西瓜与苹果回来换枇杷了。

范云站在门口,跟他爸聊了聊修路的事。

他爸把手中的锄头柄用力往地上杵了杵,感觉挺牢了,才抬起头来跟大儿子说话:“……管别人家的闲事干什么,人家的田地挨着路,总会想办法刮一点公家油水的,现在的人,有便宜谁不想沾……”

范云觉得老爸的思想有问题。

公家修路,方便的是沿途住户,按理说应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怎么还能想方设法刮公家的油水呢?

嗨。

他想的也没错。

道理谁都懂,可是,一旦事情轮到了自己身上的时候,就不是这个想法了。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生性老成稳重的人,持暂时观望的态度的。

范云与他爸并没深入探讨下去,他爸与他的想法,毕竟因为年龄差异,大有不同。

其实,每一辈人都有每一辈人的想法与活法,不必深究。

开心就好。

日子过得去就好。

如果再说大一点,全世界的人都和平相处就好。

范云走到园子里,看了看枇杷树上的果子,满树的枇杷都已经黄了,有一些,甚至早已经被小鸟啄食了,被蜜蜂偷吃了。

范云回屋拿了一个篮子,架起梯子,摘了满满一篮子枇杷。

他自己边摘边吃,一口气吃了二十几枚,甜!他家的是甜枇杷树,结出来的果子虽然个头不算大,但是,特别爽口。

范云摘完枇杷,把它们全装进了袋子里,他笑着对老妈道:“这些我带回去给同事吃。”

他妈觉得儿子摘得有点少:“再多摘一些,枇杷都熟了,不摘的话,马上就都熟掉了。”

范云点着头回他妈:“够了,够了,摘多了难拿,带点回去给他们尝一下味道就可以了。”

够就够了呗。

范云回来的时候,看见他们村子那棵砸了古树保护牌子的大樟树下,搭了一个灵棚,他以为是村子里哪位老人去世了,就问了问他妈。

可是,谁知道他妈回答他的话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根本不是老人家去世,而是他们村子一个年轻人喝了农药死了。

这事。

唉!

范云妈就对大儿子道:“那是老刘家的二儿子,前几年的时候,他哥因为家里的事情跟他妈闹别扭,一气之下喝了敌杀死,没有抢救过来死掉了。

谁能想到,老刘家老二也喝了药水。

听说,是因为他和旁边村子里的一个女孩子谈恋爱,他妈不同意,然后他就跟他妈吵了起来,吵他妈也不同意,后来,老刘家的这个老二一气之下就对他妈说,当年我哥跟你吵架,喝药水死了,如果你今天不同意,我也喝药水死,让我没有儿子。

他的话虽然绝了点,但是他妈也是一根筋,愣是硬着头皮不相信他小儿子的话,她以为自己的小儿子是赌气,哪想到,老刘家这个老二,到了晚上,居然真的躲到牛棚那里喝了敌敌畏……”

这……

范云觉得很无语。

他不明白,老刘家这两个儿子为什么就想不开,他没有调查情况,当然没有发言权,但是他为老刘家那个二儿子感觉十分惋惜,因为,范云对那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戴着一幅眼镜,与人讲话总是轻言细语的年轻人印象挺好的。

范云认为。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碰到了事情,不能动不动就轻生呀!

生命只有一次,喝了敌敌畏救不回来了,再说什么不都没用了吗?

话说。

可能那个年轻人也是一时热血上头,冲动了,所以就喝了药水。

只是。

令人蹊跷与不解的是,当年刘家老大是喝敌敌畏死的,而现在刘家老二居然也喝了敌敌畏。

这?

这是怎么回事?

老刘家那个女人,看来也很有问题。

两个儿子,辛辛苦苦好不容易都养大成人,却又全都因她而死,这样的结果,让谁听了,都替他们家感到悲哀与无语呀!

范云妈道:“老刘家那个男人,听说二儿子又被自己的老婆逼得喝药水死了,差点都疯了。”

第134章 先玲辞工了

像这种没有亲戚关系的同村人,范云他们家也就是去随个礼,吃一餐饭。

毕竟两家没什么大的交情。

一般,范云爸去。

只是可惜了那个年轻人,正是大好年华,一时想不开,说没有就没有了。

生命。

范云觉得,生命有时实在脆弱,一个人长大要十几二十几年,而说没有,一夜之间,不,倾刻之间就没有了。

唏嘘晚矣。

范云回来的时候,看见小敏家那个商店关着门,就问他爸道:“爸,刚才我回来的时候,看见小敏家的商店没开门,那些打牌的人都围在对面老余家树底下……”

范云爸“唔”了一声:“他家商店没开了,关门了。”

“为什么?”范云有点奇怪。

印象中,堂哥家的小卖店,位置好货物全,小敏的爸爸妈妈又挺会经营,他们家的商店生意是本村最好的一家。

怎么就不开了?

范云把疑问说给他爸。

他爸眯起了眼,寻思了一下,这才开口:“小敏上一次回来,骗了咱村子里的十几个人的钱,说什么鬼的上线,下线,原来,他搞的那个鬼名堂叫传销,传销,国家说是犯法的嘛,不能搞那个的。”

范云想起了那天小敏提的那一箱子钱:“小敏为什么要骗自己村子里的人?他不是很有钱吗?那天,他还提了一箱子的钱回来。”

范云爸“嗤”了一声:“什么一箱子钱,小敏骗了咱村的还有别的村一些人的钱,人家后来知道上当了,都涌到他家小卖店讨债,有人说起他那一箱子钱的事,他爸却说,小敏连他爸他妈都一起骗了,那一箱子钱,每一叠只有面上和底上两张钱,中间的,全是夹着的废纸。”

范云奇道:“是嘛?还有这样的事?”

范云爸笑道:“……当然了,话说回来,小敏可真够滑头的。

只是,他爸虽然跟堵在他家里要债的人这样说,但是,谁信呐!

人家都说小敏他爸跟自己的儿子沆瀣一气,父子两个合起伙来做局骗人。

有些人就动手抄他们家商店的东西……咳,一连闹了好几天,后来,把小敏的爸爸妈妈闹烦燥了,两口子干脆把商店关了,一起去外地打工去了。”

范云觉得那天就感觉堂哥小敏不太靠谱,果然,他真的有问题。

小敏骗人都骗到自己村子里来了,这样,不太好吧?

兔子不吃窝边草呀!

小敏连这种做人的基本道理也不懂?

可笑那天,他还一个劲地夸夸其谈,吹天吹地,似乎举手之间做的都是几十万的大生意。

哪想到。

全是骗人的。

若仔细想想,倒也不奇怪,他除了骗熟人和亲戚朋友,外面的陌生人恐怕他也很难骗到,别人,恐怕不会傻得那么轻易就相信他吧?

现在的兔子,真是连走远点觅食的耐心都没有了吗?

吃光了窝边草,窝还能呆吗?

小敏,就是最好的例子。

他不光是坑了那些村里人和他的亲戚朋友熟人们,更是连父亲母亲也一起给坑了。

范云吃过午饭就回城了。

家里也没有什么事情让他帮着做。

他把枇杷拿回宿舍,选好的那一袋大的,晚上拿到金灵渠广告公司去,另外两袋,一袋给同事们吃,另一袋给希刚。

范云就打电话问希刚,希刚还在上班:“我现在没空,要不,你送到我家里去吧,李阳今天休息,她在家。”

行吧。

枇杷这种东西,皮薄汁多,很容易坏,一定要趁着新鲜吃。

范云答应了:“好的,那你上班吧,我现在就送过去。”

确实。

范云到了希刚家的时候,李阳一个人在家,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范云敲开门后。

李阳握着一根吃了一半的奶油雪糕,见是范云,奚落他道:“嗨哟,稀客,稀客呀!快快,里面请。”

李阳虽然说里面请,身体却堵在门口不让路。

范云也不客气,一弯腰,从李阳撑着门框的手臂下钻了进去。

李阳嘟着嘴一跺脚:“你……你这个赖皮。”

她回手一把揪住了范云的衣角,范云笑道:“松手啦……男女授受不亲……

别吃雪糕了,我给你拿了枇杷来,可甜了。”

李阳把那半根雪糕递给范云,咬着嘴唇转转眼珠道:“那……这半根雪糕给你吃,我吃枇杷。”

这怎么行?

范云怎么能吃她啃过的雪糕?

如果是唐若啃的,那还差不多。

范云坚决不要。

李阳把脸一沉:“你要是不吃,那就把这袋枇杷拿走……”

范云觉得她有点无理取闹。

但是,他也知道,李阳是头顺毛驴,不能呛毛,范云只好把李阳吃剩的半根雪糕接了过来,他看着李阳的一排牙印子,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范云觉得孤男寡女,不宜久处一室,于是,就攥着雪糕,悄悄地溜了。

李阳眼一瞪,一指范云。

范云讪笑着道:“有事,有急事。”

李阳将手中的黑色枇杷籽朝范云掷了过去:“滚蛋……”

不偏不倚,那枚枇杷籽正好落进了范云的脖子里。

范云眼睛一鼓,伸手摸着后背。

李阳“咯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范云又回到宿舍,提上另外一袋少的,走到葆贞街那儿,正好看见了在一家文具店门口跟老板娘打嘴架的何兰芬,他就把那袋枇杷给了她:“姐,来来,吃枇杷。”

何兰芬笑道:“现在还有枇杷?”

“晚熟品种,自己家种的。”范云心想现在有枇杷也不奇怪呀,就像冬天还有西瓜吃呐。

他没想跟何兰芬多聊,但是,何兰芬却叫住了他:“哎,范云,范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姐?”范云有点奇怪,何兰芬叫自己能有什么事?

何兰芬并没说她自己有什么事,而是说了今天早上集合时,老魏说的一件事:“范云,你知不知道,赵艳玲和唐彬被开除了。”

范云奇道:“不知道啊?我休息,他俩为什么被开除了?犯了什么错误?”

何兰芬左右看看,觉得她和范云站的位置人来车往,不好讲话,就往文具店旁边的小巷子里撤了几步。

范云跟上。

何兰芬把她那副大嗓门压低了一些,低声对范云道:“……听说,是因为他俩东搞西搞,不知道怎么就被赵艳玲老公知道了,后来她老公就闹到队里来了,这种事情,如果没有真凭实据,谁会亲自动手往自己的头上乱扣绿帽子……我早就感觉唐彬和赵艳玲有点不对劲了,果然……”

范云心里叹息一声。

同事一场,谁想到,唐彬和赵艳玲为什么是这样的结果?

不过。

人生如此漫漫,谁知道谁以后会是什么样呢?

万事皆难说。

范云觉得这种事,他没法表态,从感情上说,自己毕竟跟唐彬与赵艳玲是同事,他更倾向同情他俩。

但从道德上,范云又觉得他俩似有不妥。

另外。

关键一切都源于他人的说辞,而真相究竟如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外人,始终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这种事情,还是不说不议论的好。

范云,本就不喜欢对别人的私事说三道四,于是,他对何兰芬道:“姐姐,谁知道他们是什么情况呢?对不对?

这种事情很难说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只有唐彬跟赵艳玲才知道,我觉得,咱们还是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

再说了,凭咱们,有些事情即使想管,怕是也管不了的。”

何兰芬一撇嘴,她对范云的话不置可否。

她倒觉得,范云看上去年轻轻轻的,说起话来倒是一套一套的,有些滑头。

何兰芬掂起枇杷吃了起来,她终止了跟范云把话题继续下去。

范云正好闪人。

范云走回宿舍,他看了看唐彬的床,唐彬床上的东西没动,都还在。

范云就琢磨着何兰芬的话,未必是真的。

他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觉得最近似乎有蚊子了,再看看手机,才四点,范云就决定出去买一床蚊帐回来,再买一个小风扇。

眼看着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了,宿舍里又没有空调,风扇——那是必须要买一个的。

不过,范云他们的宿舍,由于前面有许多大树遮阳,倒是比外面马路要凉快的多,但,那也不行,夏天来的时候,这个小城,还是很热的。

于是。

范云就走到一个卖日杂用品的店里,选来选去选了一床棉线蚊帐,本来,还有一种是尼龙的蚊帐,但是范云觉得他更喜欢棉纱的,棉纱的便宜两块钱,他就买了这一床。

另外,他还买了一个十五块钱的小吊扇,回去直接吊在蚊帐里就可以了。

不扇头也不扇脚,就扇中间肚子。

范云让老板插上电源试了试风扇的风,还行吧!

马马虎虎。

范云决定先买下来用着再说,如果小风扇到时候不凉快,那就再买个大的。

买完回宿舍。

布置完这些东西,范云发现时间差不多了,就赶紧拿出手机发了个信息给唐若:今天摘了枇杷,等下拿给你吃。

过了一会,唐若回道:嗯嗯,好的,等一下我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六楼。

收到——范云。

范云坐在水街娘娘桥的石条子上,自己先剥着吃了十几枚枇杷,旁边有几个年轻人,老是频频往他这边看。

看。

范云也不能把枇杷给他们呀。

等他到渠边洗完手,准备再去旁边的万里桥坐一会的时候,唐若的信息来了:上来吧,上来的时候,记得带一包味精上来。

范云就去买了味精,提着枇杷,就上了六楼。

楼上,唐若正在教马雪莹做手工。

范云蹑手蹑脚走了过去:“嗨!”

其实,唐若早就看见他了,只不过假装没注意他而已,唐若还低声告诉马雪莹:“不理他,我们不理他。”

马雪莹也假装没看见他,而只是歪着脑袋,叠她手中的那只小纸船。

范云把枇杷搁在桌子上,笑嘻嘻道:“吃枇杷啦,新鲜的枇杷免费了,不甜不要钱。”

唐若笑了:“真的?甜吗?”

范云坚定肯定一定的点了点头:“当然了,我们家的这个枇杷,不但晚熟,而且还特别甜,并且,枇杷树是以前林业局的技术员嫁接的,结的果子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很好吃的。”

唐若觉得他在吹牛。

她就伸手择了一颗,剥开皮咬了一口,果然,水份足不说,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唐若又剥了一颗喂到马雪莹的嘴里,马雪莹吧嗒着小嘴,三口两口吃完,“扑”的一下,把枇杷籽儿吐了出来。

马雪莹自己剥了起来。

她挺会吃枇杷的。

范云见马雪莹将尖尖的指甲掐进枇杷肉里,剥开一个头,然后揭开,撕上一阵,一颗枇杷就剥好了。

马雪莹看着手中黄色的果肉,瞟了范云一眼。

范云假装不去看她。

马雪莹又看看唐若,唐若道:“吃吧,挺好吃的,挺甜的。”

这时,杨姐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范云忙招呼她:“杨姐,吃枇杷了。”

杨姐笑道:“哟,现在还有这个?这个应该谢市了呀?”

范云点头道:“我家那两棵枇杷树是晚熟品种,熟得晚。”

杨姐扯了张板凳坐在唐若身边,边剥边吃,一口气吃了十几枚。

吃完枇杷。

开饭。

饭桌上吃饭的人有点少呀。

只有杨姐加上范云唐若和小不点马雪莹。

平常的时候,有杨家兄弟和先玲,热热闹闹一大桌,现在,就他们四个人,倒显得有一些冷清了起来。

范云觉得有点奇怪,他就问唐若:“怎么没有看见先玲?”

唐若看了看他:“先玲辞工了。”

哦!

原来如此。

范云就想,八成是先玲的成人高考毕业证拿到手了,然后,她就另谋高就去了。

范云没再问,他有分寸,虽然饭桌上又少了人,但是,不该问的他就不问,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

只是。

先玲与杨家兄弟都不在,想打牌的话,是打不起来了,少了一项娱乐节目。

人一少。

饭也吃得快。

几个人不一会儿就吃完了饭,然后散伙,范云送唐若回去,接着自回宿舍。

范云回到宿舍,发现唐彬的东西,除了一张席子,和一些毫无价值的东西,其它的都已经被拿走了。

这。

是否印证了白天何兰芬的话呢?

晚上睡觉没有了唐彬的呼噜声,范云倒是睡得挺愉快,一觉到天亮。

第135章 唐若有了一些想法

第二天早班集合。

范云发现唐彬与赵艳玲果然没来上班了。

他们这一组,另外来了两个新同事,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年轻女孩子,一个三十五六岁左右的少妇,老魏郑重地介绍了这两位新加入的成员,年轻女孩叫卫明珠,分与范云一组,另一个少妇叫梁静兰,跟老魏一组。

范云觉得挺不好的。

本来。

他跟老魏一组,基本上老魏不管他什么,行动十分自由,范云想去哪就去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现在分给自己一个看上去眼睛瞪得挺大,表情却又挺傻的妹子,这让范云有点头疼。

一看。

就是傻白甜那种。

他觉得如果从此多出一个走到哪跟到哪的小尾巴出来,那可真是大大的不爽了。

范云摇了摇头。

摇头也没用。

他们这个组现在阴盛阳衰,男女比例二比四,范云转念一想,带一个新手,总比跟梁蓉与何兰芬一组强,那两个大姐,资格比他老,他如果跟她们一组,还不得被指挥得团团转。

分配完岗位,范云带着卫明珠去巡场,他仔细跟卫明珠讲解着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一些他个人的小心得。

卫明珠瞪着大眼望着他,一脸认真:“师父,你上了多久的班了?怎么那么多经验?咱们上班,主要工作应该就是管理那些无证小贩吧?”

师父?

卫明珠口口声声的师父叫得范云浑身轻飘飘的。

他乜斜着卫明珠:“咱们的工作,管理范围那可就多了,平时管理无证小贩只是工作的一种,除了这个,还有乱搭乱建,非法广告,非法占道经营,店铺门口乱放东西等等等等,都属于我们的管理范围以内的事情。”

卫明珠笑道:“师父,那,我们主要在哪里负责呢?”

范云指着车水马龙的秦皇路,对卫明珠认真地道:“看到了没有?这一条路,从今天起,就是你的地盘了,这里,你说了算。”

卫明珠指了指那些店铺:“师父,你是说,从此以后,这里就是我说了算?”

“是的,你说了算。”

“那好吧,师父,我现在应该干什么呢?”

范云道:“你现在可以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走到下面尽头,到了双灵路后再走回来,你要看着点时间,基本上,两个半小时左右走一个来回就可以了,明白了吗?你今天什么也不用管,只熟悉情况就可以了。”

卫明珠眨着眼睛:“那你呢?师父?”

“我当然是带你熟悉情况啊!你跟着我就行了,注意观察,看我是怎么处理情况的。”

卫明珠听了范云的话,感觉他说的十分高大上呀!

那就看吧。

其实,无论干什么工作,都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就拿范云他们的工作来说,如果悟性够的人,根本不需要人带,直接就可以上岗。

比如范云。

如果悟性不够,又或依赖性强的人,那,熟悉起情况来就要点时间了。

范云带着卫明珠沿着秦皇路走了一个来回,一来一回就用掉了两个小时。

期间。

范云制止了三家占道经营的铺子,驱赶了两名挑着担子卖东西的无证小贩,其中,有一名回头看了看他,挑着担子一溜烟跑到何兰芬与梁蓉的地盘了。

他对跟在自己旁边的卫明珠道:“喂,以后能不能别叫我师父,感觉好别扭呀!其实,我比你也不过早来几个月罢了,你就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就叫我范云。”

卫明珠笑道:“行,那我叫你范云哥吧,行吗?”

行吧。

那就叫范云哥吧,只要唐若不吃素就行。

唐若没空吃醋。

她现在正忙着生气。

一肚子的气。

原来,昨天晚上唐小兰从上海回来了,回来后倒是对唐若笑眯眯地和颜悦色问东问西,还拿出从上海给唐若和马雪莹买的礼物送给她们。

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不知道唐小兰突然发的哪门子神经,抽的什么疯,她居然指挥着老公马俊生搜了唐若的箱子,这还不算,她甚至把唐若叫到客厅里站着,口口声声让她把偷的钱交出来。

唐若一头雾水。

她不知道唐小兰的话茬是从何说起。

唐小兰脸沉似水,气呼呼往沙发上一靠:“我的包里有三千块钱不见了,是不是你拿的,唐若?”

唐若当然摇头。

她怎么可能会去拿唐小兰的钱。

可是,唐小兰不信,她满脸怀疑表示要检查过唐若的箱子,才放心。

唐若气死了。

她把箱子从柜顶上拎下来,放在客厅的地上对唐小兰嚷道:“你查吧,看吧,看看里面有没有钱?”

唐小兰就给马俊生使眼色,示意他去检查唐若的箱子。

马俊生本不想看,他唐若不太可能拿自己老婆的钱,但是,如果唐若没拿,那自己就有了拿老婆钱的嫌疑,所以,为了洗白自己,马俊生也要去搜一搜唐若的箱子。

箱子打开。

里面除了衣服,哪里有什么钱。

话又说回来,即使钱是唐若拿的,她也不会蠢到把钱藏到自己的箱子里吧?

那样,岂不是太蠢了吗?

没有从唐若的箱子里面搜出钱来,唐小兰愈发生气了,她就把矛头转移到了自己老公的头上。

唐小兰气呼呼质问马俊生:“那三千块钱,是不是你拿的?”

她觉得,马俊生与唐若有同样大的嫌疑,很有可能是他拿了自己的钱,转身去讨好狐狸精去了。

马俊生觉得自己的老婆居然能怀疑到自己的头上,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他气得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嘴巴里嘟嘟囔囔道:“神经病!”

唐小兰骂道:“你才是神经病,我问你,那三千块钱还能长了腿,自己跑了?”

马俊生双手抱臂胸前,气得胸口起伏不定。

这时。

马雪莹扯了扯唐小兰的衣襟,怯生生道:“妈妈,我看见你的钱是叔叔拿的……”

什么?

唐小兰听到自己的女儿说她的钱竟然是马魁拿的,气得用手点着马俊生道:“看看,看看,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你去,去找你兄弟把三千块钱要回来,不然,这事咱们没完。”

马俊生烦燥地道:“马魁拿了你的钱,你不能自己去要吗?干嘛什么事情都要指挥我去干?”

唐小兰怒道:“因为他是你们老马家的人,你们老马家的事,当然要你去干,你不去谁去?难道让我去?”

马俊生也火了:“一口个老马家,老马家的人怎么了?啊,你不是老马家的人吗?嫁到老马家后,老马家亏待你了吗?啊!”

他居然敢冲唐小兰发火。

唐小兰更怒了:“你们老马家的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吸毒的吸毒……你,马俊生,别以为你干的那些事情我不知道,我跟你说……”

马雪莹听了她妈的话,听她妈说老马家没有一个好东西,她就有点委屈,马雪莹扯着她妈的衣服委屈万分的道:“妈妈,我也姓马……”

唐小兰原本怒不可竭,看到了女儿委委屈屈的表情,摸了摸她的头道:“我说的是爸爸和叔叔,你不算……”

马俊生气得一把拉开马魁的房间门,对正在睡觉的马魁吼道:“马魁,是不是你拿了你嫂子的钱?啊?”

马魁原本睡得正香,被他哥吼醒了后,心里十分不痛快,他从被窝里懒洋洋伸了个懒腰,悠悠道:“是我拿的,怎么了?”

“你……”

马魁的无赖嘴脸,倒把马俊生给噎住了。

马俊生吼道:“老二,你要是没钱,能不能跟我要,别去偷你嫂子的钱,行吗?”

马魁满不在乎地道:“哥,我不就拿了唐小兰一点钱吗,你用得着跟我发火吗?再说了,你跟我亲,还是跟我嫂子亲?你心里没数吗?唐小兰对你怎么样,我可是一清二楚,她拿你当傻瓜,我可不是傻瓜,哼哼,别以为咱们老马家都是傻的……”

马俊生怒道:“我们两个人的事,不用你管,更不用你操心,你只要管好你自己,我就谢天谢地了,你看看你,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啊!当初给你找的好好的工作就是不想干,每天和一伙烂仔混在一起吃喝嫖赌,整个就是废人一个。”

马魁反讥道:“呵呵!我的事不用你管,你要是有本事,就管好自己的老婆,知不知道?管好你自己的事,比什么都强,呵呵,也不是我说你哥,你这个人,就是太懦弱了,懦弱到快无能了。”

马俊生觉得自己的弟弟,跟自己的老婆一样,都是两个不可理喻之人,跟这两个人,是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讲的。

马俊生就怒气冲冲指着马魁的鼻子道:“马魁,你……你好自为之。”

马魁把眼一斜,从床上打了个翻身,扯起被子蒙住头,把后背留给了马俊生去戳。

马俊生用力“呯”的一声,把马魁房间的门砸上了,他怒气冲冲对唐小兰道:“马魁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唐小兰也怒道:“你们老马家的事情,你搞定,他不把我的钱还给我,那,你让他从我家里搬走,马上搬,立刻搬!”

马俊生觉得老婆这是让自己跟弟弟划清界限,划清界限可以,可是,把马魁赶走这样的事,他却是做不出来的。

把马魁赶出去,让他睡大街?

不说马魁会不会睡,只说以马魁的性格,必定是把手里的钱败完了,然后又重新回到这个家里来。

如果他马俊生敢跟自己的弟弟彻底决裂,马魁就敢找到他的单位里去纠缠他。

马俊生觉得自己夹在老婆与弟弟中间,真是两头受气。

他站在客厅里,觉得去问弟弟要钱也不是,想竭尽全力组织一些安慰的语言安抚一下唐小兰亦是不能,想来想去,想得他自己觉得自己倒委屈起来,实在是一肚子的苦水没处倒,他忽然一把拽开房门,打算出去躲一躲。

可是。

马俊生似乎觉得自己这样一走了之,并不利于解决任何问题,气得他又“呯”的一声用力砸上了房门,气呼呼走到自己的卧室去了。

唐若早已经带着马雪莹回她们的房间了。

唐若心里还委屈的很呢。

本来也是,唐小兰丢了钱,不问青红皂白首先就怪罪到了唐若的头上,这让唐若觉得尊严十分受损,要知道,唐若生性善良,纯朴,不是她的东西她绝不拿,不是极亲近之人给她的东西她也绝不会要,唐若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可是,今天唐小兰却冤枉说她偷了钱。

好难听的一个偷字,让唐若委屈死了。

幸好马雪莹指出了真正的小偷,不然的话,还不知道唐小兰会说出什么更加难听的话来的。

唐若领着马雪莹回到房间后,坐在床上生闷气,马雪莹一声不吭,偎在她的身边偎了一阵子,然后马雪莹走到了外面,去听她爸爸妈妈的谈话。

马雪莹听了一阵子后,又返回房间对唐若道:“姐姐,爸爸跟妈妈,还有叔叔在吵架……”

唐若“嗯”了一声,她伸手把马雪莹搂在怀里,摸了摸她的头发。

唐若觉得,马雪莹摊上了马俊生与唐小兰这样的父母,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

唐小兰两口子,在马雪莹身上用的精力,还远没有唐若多。

当然,相对而言,唐小兰对马雪莹比马俊生又更好一些,毕竟,她的母爱是丝毫不掺假的,至于马俊生对马雪莹有多少父爱,这个问题,应该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唐若把自己的箱子里面的东西重新检查了一遍,看到里面那些夏天的衣服,她就把夏装取了几件出来,然后,把冬装放了一些进去,马雪莹绷着一张小脸,那模样,倒带着几分生怕唐若收拾了东西走掉不回来的意思。

唐若看了看马雪莹,她心里有些话,不知道该怎么说,怎么说呢,唐若带马雪莹带了这么久了,如果突然有一天不再带她了,或者唐小兰将马雪莹带去上海了,唐若觉得,到时候自己绝对会想她的呢!

唐若把箱子放回柜顶,她的心里,随着箱子的又一次拿上拿下,有了一些细微的想法,这种想法,最近愈来愈明显,不过,一下子,她倒还不知道该怎么说。

第136章 练车

唐若不想干了。

不想带马雪莹了。

她现在年龄一天比一天大,想法也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

她觉得,唐小兰和唐小英答应自己的事情还遥遥无期,马雪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上小学。

而且,马雪莹上了小学,难道就不要人带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即使马雪莹上了小学,早接晚送仍然是少不了的,到时候,如果唐小兰姐妹俩继续要求唐若帮着再带马雪莹,唐若觉得自己到时候很为难。

她觉得还是先玲有主意。

虽然先玲跟湘琴一样,不过都只是一个小小前台文员,可是,先玲看事情看得明白,她也很努力。

不然,先玲就不会努力提升自己,报名参加什么成人高考了。

不久前。

先玲辞工了。

公司里的人都问她为什么辞工,特别是湘琴,拉着先玲的手,眼圈红红的十分舍不得。

先玲的脸上虽然挂着笑,但是,那笑似乎是被一口冷风凝滞在脸上的,看上去并不自然,并不是发自内心的。

唐若和湘琴都问她:“先玲,是不是找到什么好工作了?”

在唐若与湘琴的理解中,十分有上进心的先玲一定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才跳槽的。

虽然,唐若与湘琴的心里都有那么一点点的小惆怅,但是想到“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也就释然了。

谁不想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一些。

不过。

先玲并没有告诉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这些人,自己辞职后将去哪里。

没必要。

她没有必要一五一十把自己的所有底细都交待给别人。

关于这一点,先玲与湘琴不同,湘琴是一个胸无城府,亦胸无大志的女孩子,湘琴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女人迟早是要嫁人的,所以,干得再好也不如嫁得好。

她的观点,与先玲截然相反,先玲则认为,女人就是要自强自立,先玲也十分相信一句流传已久的话:男人要是靠得住,老母猪都能上树。

唉!

现在的女孩子,都是一些很有主见的人,不管她们想些什么,像过去那种被男人像个面团一样捏在手心里揉来揉去,身不由己的情况,已经愈来愈少了。

社会在进步。

时代在进步。

谁也挡不住滚滚的历史洪流。

是呀!

时间的脚步无休无止,眨眼之间,唐若与范云约好的去学习科目二的事情,已经可以去练车了。

唐若并没有把自己想辞工的事情告诉范云,这件事,并不是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早一天也可以,晚一天也行,唐若想了一阵子后,觉得自己还是先安心把驾驶证考下来再说好了。

关键是,唐小兰那天指挥着马俊生翻过唐若的箱子,事后也觉得她自己做得有些过分了,于是,第二天带着唐若和女儿,在外面大肆购物,还帮唐若买了两身价格不菲的夏装,虽然唐小兰嘴上没有说出一个道歉的字来,但是她已经用行动表示了。

唐若也就没再生唐小兰的气了。

唐若毕竟还小,还是挺好哄的,别人对她好一点,她马上就会心软下来的。

话说。

科目二怎么练啊?

范云与唐若站在驾校训练场边上的一棵白杨树下,一边躲着火辣辣的太阳,一边听白衣白裤蛤蟆墨镜的年轻教练讲着:“今天上午,咱们主要学习基本动作……那个,你们有没有人摸过方向盘?”

包括范云唐若在内的三男五女八个学员齐涮涮地摇头。

全是生瓜蛋子。

教练从左到右扫视了一遍,他脸上的表情是极其严肃的,态度是相当认真的。

“行,那咱们今天上午就熟悉方向盘,来吧……大家都跟我来……”

一群人呼啦一下跟着教练走到了一处废弃的停车场里。

范云打量了一下面前。

诺大一个停车场里,荒草丛生,到处是随手拆卸抛弃的汽车零件,许多小一点的零件早已经被野草吞没,大一点的如轮胎底盘等物,也被重重野草野花包围,就在他的前面不远,有一个废弃的驾驶室里,从方向盘的缝隙里居然钻出了一棵开着无名小花的小树,并从早已没有了挡风玻璃的前面支了出来,看上去,倒颇有些一枝独秀的风采。

教练指着一块空地上的三个破驾驶楼对范云等人道:“今天上午,我们就在这里练习打方向盘,现在跟我过来,我给你们做示范动作,注意看……”

众人一个个面面相觑。

这……

跟想像中的练车,不太一样呀!

教练钻进一个锈迹斑驳的驾驶楼里:“注意……看这里,首先,上了车后,要干什么?谁知道”

没有一个人知道。

这些人的科目一白考了。

教练看了看自己这些愚笨的学员,觉得真是一群朽木。

不过,他并未见怪。

大概,是这样的朽木他早已见得多了的缘故罢!

教练也不指望范云他们能回答出自己的问题,而是自顾自继续道:“……上了车,首先要调整坐椅,要让自己的坐姿舒服,两只脚都能有效控制离合器踏板以及加速踏板,制动踏板……”

有一个眉毛弯弯的少妇问道:“教练,什么是制动踏板……”

教练很是看了那个满脸问号的少妇两眼。

天!

科目一都考过了,她居然还不知什么是制动踏板。

教练指着离合器道:“左边离合,过去右边是刹车,然后是油门,知道了没有?”

众人一齐点头。

早说刹车油门不就完事了嘛!

说什么加速踏板嘛!

教练双手一拍方向盘:“……调整好坐椅,然后观察一下左右后视镜与头顶上前方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注意,如果不系安全带,直接下课……然后,开始打方向,方向盘向左打,打一把半,注意看我的手势以及方向盘的位置……看到了没有?”

一伙人把脖子伸得长长的,争先恐后看着教练的动作。

“然后,再把方向盘向右打两把半……看到了没有,就在这个位置……”

众人一齐点头。

教练从破驾驶楼里钻了出来,他一指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年轻男子:“来,你上去试一试。”

那个男子钻进了驾驶楼,左脚一踩离合器,右脚一踩刹车,很神气地一打方向盘,看上去,动作极其熟练,完全不像新学员,倒像一个拥有十年以上驾龄的老司机。

教练摇摇手道:“下课,下课!”

大家一片愕然,不知因为所以。

“上车之后,第一件事是干什么?”

弯眉少妇抿嘴笑道:“应该是先调整坐椅,检查安全带,反光镜,后视镜,灯光,雨刷器等……”

“非常好,你来,你做一遍……”

弯眉少妇就钻进了驾驶楼,她把长长的黑发往后一撩一甩,把教练调整到后面的坐椅往前调了调,接着又做了调整坐椅灯光等虚拟动作。

范云觉得挺佩服她的。

看来,她懂的事情比较多,要不,就是她的领悟能力比较强。

弯眉少妇一套动作做下来后,教练很满意,虽然他没有再说什么,但是,从他的表情来看,他应该是满意的。

然后,就是范云……两个年轻女孩子……然后唐若。

等每个人都摸了一遍方向盘后,教练就把这八个人扔在了这个破练习场,同时扔下的还有一句话:“今天上午就练方向盘,三个人一台车,轮着练……等下午去练真车……”

范云当然要和唐若一组,他必须对唐若负责,要包教包会,他这一组,还有另外一个看上去满脸黝黑,手指磨得全是老茧,指甲缝里全是黑泥的年轻小伙子,那个小伙子悟性挺高,转了几把方向盘熟悉了流程后,就不玩了,他一边掏出一包烟,一边抽出一支递给范云:“你叫什么名字,哪个村的?”

范云如实回答。

那个年轻小伙点了点头:“哦,知道,知道,我小时候还在你们那个小学读过三年书呐,读到三年级就转学到另一个地方读去了……”

他的一席话,倒是瞬间拉近了与范云彼此之间的距离。

范云指了指额头见汗,还坐在驾驶楼里辛辛苦苦拨拉方向盘的唐若道:“我女朋友,我们一起来学车的。”

那个小伙子由衷赞道:“老表,你女朋友真漂亮!”

废话。

用他说。

唐若指着范云笑道:“别偷懒,你都学会了吗?练熟了吗?”

于是,范云就跳到唐若身边,嬉皮笑脸道:“你再做一遍动作,我看看怎么样了。”

唐若于是又认真地从头到尾做了一遍动作给他看。

范云点点头,一本正经道:“嗯,非常好,非常不错,可以了,你可以休息了,不用再练了。”

其实。

唐若也练烦了,一个破方向盘,总是一个姿势拨拉来拨拉去的,耐心再好的人拨拉不了一会儿,也烦了。

如果是开着车往前走,那可就好玩了,车子行驶在道路上,动作千遍万化,随时都有新情况,不像这样守着一个废旧的驾驶楼,呆板枯燥。

范云觉得唐若练得差不多了。

他摸出手机看了看,此时,已经快上午十一点半了,差不多该吃中午饭了,于是,就又钻进驾驶楼里练了一把,练完后,又让唐若练了一把,然后,与唐若一起,走到驾校的饭堂吃饭。

饭堂的伙食,那可是真难吃。

范云吃进第一口,就直皱眉,他低声对唐若道:“这儿的饭菜可真难吃,比起你们公司饭堂的饭菜差多了。”

唐若用筷子一敲他的不锈钢餐盘:“就你嘴刁,你没看见,大家都是吃这个的,教练也是吃这个的……”

果然,范云看见他们的教练——那个一身白衣却戴着一只大蛤蟆墨镜的年轻教练董梦阳正坐在吊扇底下的那张桌子,和另外一个黄衣男子对坐着吃饭,远远看去,教练盘中的饭菜,跟他和唐若的似乎也并无二样。

范云就有点同情教练了:“喂,若若,我觉得驾校的教练们也挺惨的,这里的饭菜再难吃,咱们也吃不了几回,可是教练们就惨了,好不好吃,他们都要长期吃,硬着头皮吃。”

唐若点点头:“那是,这个没办法,关键看承包饭堂的人,是怎么经营的,不过,驾校的饭堂又不担心倒闭,再说了,饭菜难吃又怎么样?像咱们这些学员,在这儿又吃不了几次饭,驾照一考完,就跟这儿拜拜了。”

范云扒拉着盘中的白灼花菜,吃得直皱眉。

真是淡而无味,感觉是缺油少盐呀。

吃完饭,范云去旁边的小卖店买了两瓶矿泉水,拧开盖递给唐若一瓶,中午十二点的太阳晒在马路和教练场的水泥地面上,看上去让人感觉热浪滚滚,这大热的夏天,毕竟还是来了。

唐若今天穿了一件藕红色的半长袖衬衣,衣摆一半掖在薄牛仔裤里,一半搭在外面,看上去让她显得格外的妩媚。

刚才在饭堂里吃饭的时候,时不时就有一些目光从饭堂的某一个角落里传过来,让范云很生气,唐若倒不在意。

在意也没用,眼睛长在别人的身上,她总不能把那些想看她的人的眼睛,全都用黑胶布遮住吧?

随便看呗。

唐若早就习惯了。

范云指了指驾校门口一个荷塘边上的凉亭,对唐若道:“咱们去那里坐一会吧。

教练说了,要下午一点半才教咱们练真车。

那儿的树叶子被风吹得直摇,应该挺凉快的。”

他说的没错。

观察得也很仔细。

可是,当唐若跟着他走到凉亭才发现,凉亭这里,根本不凉快。

太阳早已经把凉亭晒得如同刚出锅的蒸笼一样热了,如果想在凉亭里蒸桑拿汗浴,倒是可以考虑在里面坐上一小会,不用太久,十分钟后,保证可以半熟,半小时后,新鲜的人肉包子就可以香喷喷地出炉了。

唐若严重鄙视了范云的馊主意。

她指着驾校里靠墙处的那一排大杨树道:“去那里坐吧,那里一定很凉快。”

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比范云强得多。

为什么?

因为这里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学员吃完了饭后,走来占位置了。

范云与唐若坐了下来。

第137章 科目二练习

范云将手中的纸巾垫在一块大青石上,给唐若坐下来。

两个人就在墙边坐休息,此时,有许多学员吃完了午饭,纷纷朝驾校走来。

基本上,下午练车的学员都走到了这一堵即有树木与高墙遮挡,又有许多大石头可以坐着乘凉的位置来了。

休息一阵子,等下午教练上班后,学员们就又开始新一轮的练习。

范云指指不远处,对呵欠连天,很想睡觉的唐若道:“若若,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看看那个练车的。”

原来,那儿有一组三四个学员,正在练车。

他们这一组,中午没有休息,一直在练习,八成,是近两天就要参加科目二考试的人员,利用最后一点时间,突出练习一下。

唐若点点头。

确实,她确实感觉有一点小困。

唐若抬头看看范云走到了那几个仍在练车的学员旁边,不知道他在跟那几个人说着什么,唐若自己倒将左腮贴在膝头,迷迷糊糊打起盹儿来。

范云过去看着。

此时。

有一个女的学员刚要开始练习,范云就打开后面那一排的车门,坐了进去。

他仔细观察着这位驾驶技术已经十分娴熟的大姐,见她上车,调整坐椅,绑安全带,调试灯光刹车等等流程一气呵成,看上去,动作相当流畅。

范云就觉得,开车这一行,真的是一个熟练工种。

只要天天练,就可以做到熟能生巧。

范云见那个大姐一切准备就绪后,松开手刹,挂档起步,缓缓将车开上了一处陡坡。

半坡起步。

这一关,不知道曾经淘汰过多少学艺不精的学员。

半坡起步,应该算是科目二考试中相当难的一个步骤了,这一步,既要保证一开始停车的时候必须按车身与黄实线的边距达到标准,又要保证顺利起步之时,车辆不往后溜。

难!

不过,范云发现现在开车的这个大姐,技术练得不错。

她将车子稳稳地停在了半坡,起步时,也没有一丝一毫往后溜车,直接就开上了这道高达45度的坡顶。

这项技能很重要。

特别是在大城市中开车的时候,必须要精通起步时,车辆不后溜。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如果开车走在高架桥上,前面正好有红灯,而不得不停车时,这时,精通这门技术就显得十分重要。

只有保证自己的车辆不往后溜,才能顺利起步。

不是没有案例。

有些女司机,上陡坡起步的时候,由于技术不过关,亦或心理素质不够过硬,而导致起步的时候车辆往后溜,越溜越慌,手忙脚乱,连手刹和脚刹也忘记使用了,而导致一下子撞到后车的引擎盖上。

不过。

范云不会存在那种现象的。

他现在,仔细观察着科目二的流程,只见那个坐在驾驶位上的大姐,熟练的驾驶着车辆,通过了半坡起步,接着过了侧方停车、直角转弯、s形弯道,然后,到了倒车入库位置。

那个大姐的动作挺细腻。

她在倒车入库的时候,发现车尾与车库之间存在偏差时,不停动着手中的方向盘,微调着车辆入库的角度,顺顺利利把车辆完美倒入了车库里。

一百分。

优秀。

范云觉得,这个大姐不用练了。

大姐下了车,他也跟着下了车,范云并不着急,练车的时间,大把,慢慢来,他不担心自己,倒是有点担心唐若,说实话,范云对唐若的信心,总是没有对自己的那么高。

他觉得,自己如果扎扎实实练上三天,绝对能满分通过科目二的考核。

而唐若,起码要半个月。

半个月也不一定能通过。

当范云看了一遍科目二的操作流程后,下车准备讲解给唐若听一下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匍在自己的膝头上,睡得几乎成了一个迷糊蛋了。

这样的学习态度,如何能出好成绩。

科目二,可不是科目一那么简单,科目一死记硬背可以,而科目二,是要技术的。

真正的技术。

范云并没有叫唐若,他只是从旁边一棵梧桐树下,捡了一片梧桐叶子,给唐若扇着凉风。

因为,他发现,由于天气挺热的缘故,唐若的额头,已经泌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他的动作,倒把唐若惊醒了。

唐若抬起脸来,迷迷糊糊问道:“现在几点了?该我们练车了没?”

不急。

等教练来了就可以练了。

范云觉得,唐若应该起来清醒一下了,睡得太久了,影响下午的练车。

他就拍拍唐若的肩头:“若若,起来洗把脸吧,等一下,就该我们练车了,教练等下就来了。”

唐若“嗯”了一声,扶着他的胳膊站了起来,原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范云指着不远处洗手池那一排水龙头道:“去那里洗个脸吧!洗个脸,清醒一下,我估计,教练应该马上就来了。”

废话。

用他估计吗?

隔壁的那一组学员,教练已经来了,现在正大声吼着他手下的那些学员们练车了。

又过了一小会,范云他们的教练王大东也来了。

别问范云为什么知道教练的名字。

因为。

教练车上,都有他们的上岗证。

王大东教练吼着自己这一组的学员:“起来了,起来了,都到车子这里来,现在,我讲一下科目二给你们听一下。”

呼拉一下子,范云与唐若,那个黑脸小伙子谢知法与弯眉少妇李惠霞等人都围了过来。

教练王大东指指另一辆车,对另外四个学员道:“你们四个,去那边那辆车等着,我教完他们这四个,再去教你们。”

王大东对范云等四个人道:“看着啊,现在我教你们科目二的基本操作……都上来,都坐在车上……”

几个人呼啦一下子全上了车。

王教练郑重道:“车是铁老虎,张嘴就咬人,所以,大家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万万不可大意,不要认为我们学的是小车,就掉以轻心。”

众人一齐点头。

范云点得尤其厉害。

“现在我们开始学习科目二,首先,从打方向盘开始……注意,咱们的车,现在是停在车库里的,考试的时候,只要车子打燃了火,挂档起了步后,车子就不能再随便停下来,咱们现在练的是倒车入库……”

王大东教练一五一十把科目二倒车入库的要领告诉了范云等四人,他又启动车子,极其灵活地打着方向盘,表演了一把车辆出库与入库的真正技术。

当范云他们四个人跳下车来,看到王教练将车辆完美停在车库正中间,左右边距一样宽,简直不差分毫时,不由得一个个佩服地五体投地。

王教练一指范云:“你上来去试一把。”

试就试。

范云就试了一把,还行,他居然没压线,顺顺利利完成了车辆出入库的动作。

那个黑脸小伙谢知法子也试了一把,他比范云做的动作虽然差一点点,但是,操作水平也能达到及格了。

教练王大东满意地点点头,又指了指范云道:“你们这一组,你当组长,练车的时候负责教他们几个,并且,下午你们练完车走的时候,你负责锁车门,把车钥匙交回教练室,明白?”

明白。

王大东教练去教旁边的另四个学员去了,而这一辆车,就交给了范云唐若,与黑脸谢知法、弯眉少妇李惠霞。

从范云开始,然后谢知法,再然后李惠霞,最后唐若,四个人轮流练起了车。

范云的动作挺规范的。

他完全按照教练教的动作要领来,车辆从车库里驶出后,后视镜中观看到轮胎的合适位置才开始打方向,保证车辆一不会压线,二不会开到无法把控的位置上去而导致等一下倒不回来。

范云把车子顺利开出车库,到达停车点后,用力一踩刹车,一脚把教练车定在了原地。

车上的三个乘客,不由自主身子就往前冲去。

差评!

哪有这样刹车的。

刹车,不到万不得已之时,怎么能一脚踩死呢?

范云挂上倒档,缓缓驾驶着如同蜗牛一样的教练车,倒回了车库,下来看看前后距离与左右边距,虽然不算完美,但是,终究算是在不压线的情况下,把车子整进了车库里。

范云觉得还行。

这证明,他挺有开车的天赋。

黑脸谢知法也还行。

下面。

轮到弯眉少妇李惠霞表演了,只见她坐在驾驶位上,一切准备就绪后,踩离合器,挂档,松手刹,动作一气呵成。

看她的动作,十分完美。

可是。

随着李惠霞脚下离合器的瞬间松开,车子,却像一只受惊的蛤蟆一样,猛然一下子朝前方窜了出去。

随即死火。

这种操作,需要好好磨炼呀!

话说,唐若的水平,比李惠霞也强不到哪里去

她起步倒是没有死火,可惜,倒车的时候,不是方向盘打得太早,压了左边的黄线,就是方向盘打得太晚,把车倒进了隔壁车库里。

范云耐心地纠正着唐若的动作:“……快!往左打方向盘,打死,打死……对对对,别动别动……好,现在往右回方向,再回,继续回一点……好……好,你看看,现在不是倒进去了吗?”

确定。

在他的指挥下,唐若倒是轻而易举把车倒进了库里。

问题是,考试的时候,恐怕考官不会让他坐在唐若旁边指挥吧?

范云指挥着唐若练了几把后,感觉嗓子冒烟,他就走到不远处的小卖店,买了四支矿泉水回来,给了已经下车休息的唐若一支,给了黑脸谢知法一支,他自己拧开一瓶,连喝几大口。

下午天气有点小热,实打实的夏天真的来了,幸亏教练车里开了空调,不然,坐在大太阳底下没有空调的铁皮车里,还不得把人给热死。

唐若喝了两口水,兴奋地对范云道:“刚才你去买水,我一把就将车倒进了车库里。”

范云不由赞道:“你太厉害了,若若,我发现,你实在有开车的天赋。”

谢知法喝着他的水,拍着他的马屁:“组长说得对,其实,开车就靠多摸多练,练多了就好了,什么事情都是熟能生巧的。”

范云点点头,表示同意谢知法这一句话。

听了两个男同胞的话。

唐若把矿泉水往旁边的石头后面的草里一藏,又上了车。

她练了一阵后,动作已经比刚开始的时候强多了。

唐若把车子按照教练传授的动作要领认真做了一遍,动作流畅到位,车辆行驶平稳可靠,看来,一下午的训练,在唐若的身上十分有效。

就这样。

一个下午,范云与唐若、李惠霞、谢知法四个人把教练车开来开去,开得大家心里似乎都有了一些底了。

起码。

不会像第一次握方向盘的唐若那样,一开始不知道怎么打方向,差点把教练车拱到斜对面的一个水泥墩子上去。

那一下,范云觉得很奇怪,诺大一个教练场,那么多空荡荡的场地,为什么,唐若偏偏就能将车子对准那个并不算大的水泥墩子上开去。

很奇怪。

范云觉得,即使他闭着眼睛开,也绝不会把车开到水泥墩子上面去的。

范云看看手机,已经是四点多了,他就对谢知法道:“我觉得今天差不多了,今天就练到这儿吧,明天再来练。”

谢知法摇摇头:“我还要再练一会儿,现在还早。”

李惠霞也道:“我也还要再练一会儿。”

范云点点头,对他俩道:“那行,那你们俩再练会儿,我们先走了。”

唐若也微笑着对谢知法与李惠霞致意:“走了,明天再来练,今天还有事。”

是的。

唐若还要去接马雪莹,她该走了。

范云与她坐了一辆“慢慢摇”,一口气跑到了马雪莹上学的幼儿园门口。

反正唐小英每个月都给了唐若与马雪莹交通费的,“慢慢摇”,不坐白不坐。

再说了,从驾校跑到马雪莹上学的幼儿园,路程还是有一点点远的,虽然说小城不大,但是,真要是走起路来时,还是挺远的。

马雪莹还没有放学。

不过。

也差不多了。

因为她们幼儿园门口,已经停了许多车,有些心急的家长,甚至不顾门卫的劝阻,已经推开幼儿园的大门,走到里面去了。

第138章 买双布鞋练车穿

又过了一会。

小脑门上贴着一朵小黄花的马雪莹蹦蹦跳跳从园中跑了出来。

她指着头上的花笑逐颜开对唐若道:“姐姐,你看,老师表扬我了,我有一朵花。”

唐若笑着赞道:“马雪莹真棒,老师发小花给你,你今天是不是很乖呀?”

“嗯!我今天很乖。”马雪莹一本正经道。

唐若牵住马雪莹的小手,将她的书包取下来,检查了一下里面的衣服。

现在天气热,马雪莹又活泼爱动,唐若每天都在她的书包里准备了一套替换的衣服,外加一条隔汗的纯棉毛巾。

唐若见马雪莹的上衣是换过的,于是就伸手探进马雪莹的衣服里,在她的后背上摸了摸。

摸一下马雪莹背上有没有汗。

如果有汗,就要帮她换衣服。

还好。

马雪莹的背上没有汗,挺干爽的,看来,下午她们班的小朋友们应该是在室内活动的。

唐若就问马雪莹:“老师下午教你们学什么了?”

马雪莹歪了歪小脑袋,仔细想了想:“老师教我们玩积木,做游戏……”

唐若又问:“那,今天芒果哥哥来了没有呀?”

“没有,芒果哥哥没有来……他明天才来的。”

别说,小小的马雪莹实在聪明伶俐,别人问她一句什么话,她大都能答得完完整整,这证明,马雪莹的记性非常好。

范云笑着对马雪莹做了个鬼脸:“芒果哥哥没有来,西瓜哥哥来了,马雪莹,你看我像不像西瓜哥哥?”

“一点都不像!”马雪莹一口否决了范云。

唐若左手拎着马雪莹的书包,右手对范云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明白。

等她电话才上楼。

范云看着坐上“慢慢摇”远去的唐若与马雪莹,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干脆,慢慢走路回老广场算了。

今天,范云没打算到新华书店去蹭书看,他就顺着小城中的大街小巷往回走。

范云走到一条巷子里。

穿过这条巷子,再往前走一会,就能拐上秦皇路。

这时,有一个挂着洗脸、按摩字样的铺子门口,站着一个把她那张脸抹得跟个鬼一样的女人,冲范云吹起了口哨。

“嘘……”

这个女人真大胆,真是什么人都敢撩。

范云斜眼看了她一眼,只见那个女人脸上打了一层厚厚的粉底,遮住了她的年纪,一时之间,倒看不出她究竟有多大。

女人穿了一条短到极处的裙子,她见自己的“嘘”声成功引起了范云的注意后,开始用手往下扯她的裙子,似乎想把那条短裙扯下来一点,遮住一些什么。

范云心中“嗤”的一声笑了。

他知道这女人是做什么的了。

范云不感兴趣。

他可不像有些单身汉,老光棍儿,女人一嘘,再抛个眼神过来,就乖乖地走进那间灯光粉红暧昧,白天也拉着门帘,不知该店到底是经营什么业务的门面中去。

范云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个女人,冲她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范云的笑容,落在那个女人眼中,倒惹得她把一枚瓜子皮儿“扑”的一声吐向了范云。

只可惜,没有蕴含内劲的瓜子皮儿,飞行的方向并不受那个女人控制,却被一阵风吹得飘到了旁边一个过路老汉的脸上。

范云一个箭步窜出去,跃过路上的一个水坑,头也不回,往远处走了。

那个女人口中嘀嘀咕咕着:“呵呵,童子鸡!”

她又冲那个被自己瓜子皮击中后,身形微微停住了老汉嘘起来,“嘘”!

那老汉满脸都是人生的阅历,对她似乎也不感兴趣。

在老汉的一生中,很有可能藏着惊人的秘密,而只是缺少一个合适的倾听者罢了。

他满脸皱纹就是最好的证明。

老汉,什么没见过?

所以。

那个女人对老汉似乎也没有什么吸引力,他跟范云一样,头也不回的往前走去。

他跟范云又不太一样。

因为。

范云的脚步是轻快的,迅捷的。

而老汉的脚步却是蹒跚的,是的,唯有蹒跚这个词,才配得上他歪歪扭扭的脚步,和弯腰驼背,背着双手渐渐远去的身影。

范云拐到秦皇路上,他发现,自己的小徒弟卫明珠正在跟一个店面的老板娘说着什么,远远地,范云也听不见。

他只看见卫明珠跟那个老板娘说着什么,说完后,她还用手扶了扶自己头上的帽子,就往远处走去了。

范云看看手机。

这个点,卫明珠早该下班了呀!

还不下班?

真是的。

她这个工作态度,可真积极,范云觉得自己比不上他这个一教就会,一说就懂的徒弟。

不光是她的聪明劲,只说她工作的干劲,和每天的精神头儿,范云都觉得自己比不上她。

卫明珠干工作,很有一股钻劲,并且,还擅于进行各种归类总结,比如,她会把那些小吃店,饭店等归于一类,归于麻烦多多不好管理,需要重点关注的一类。

而又把那些成衣店、鞋袜店,精品店归于十分省心,稍加留意即可的一类……

等等等等。

范云倒对自己这个相貌普通却不失清秀的女弟子,颇有几分刮目相看的意味。

不过此时。

范云可不想让卫明珠看见自己,他见卫明珠似乎想转身看向自己这边,赶忙向前紧走几步,钻进了一家卖鞋的店里。

鞋店里,一个正坐在柜台里面的中年妇女见来了客人,忙站起身来招呼范云:“买鞋呀?想买双什么鞋?”

范云摆摆手,示意中年妇女不必起身:“我看看,随便看看,你不用管我,老板娘。”

那妇女又坐了回去。

大概,她看见范云所说的看看,真的只是看看吧!

范云随手拿起一双布鞋,看着款式与做工。

没什么可以挑剔的。

这是一家回力鞋的品牌店,店里,清一色都是回力鞋,范云拿在手中的那一双,正是许多学生都爱穿的那一款白色镶红边的布鞋。

以前,范云上初中的时候,做梦都想拥有这么一双布鞋。

他那时候,穿的最多的是解放牌黄胶鞋,虽然说挺耐磨,只是做工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看上去,实在有点呆头呆脑的感觉。

就连在部队上时,范云也不喜欢穿解方胶鞋,他更喜欢穿厚底的迷彩胶鞋。

范云看着手中的这一只白色布鞋,觉得自己可以买一双。

今天在驾校的训练场上,由于范云穿的是一双皮鞋,所以,下午练车的时候,多多少少影响了他的发挥。

其实。

穿薄一点的平底布鞋开车,感觉更好,双脚踩在离合器与油门刹车上时,也更有感觉。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把老板娘从她垫着竹凉垫子的宝座上请起来了。

“老板娘,这双布鞋怎么卖的?多少钱一双?”

老板娘见范云的看看,变成了问问,接下来有可能会买买,赶忙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

“三十七块钱一双!”

范云点点头,他觉得老板娘卖的东西有点贵:“老板娘,太贵了吧,这种款式的布鞋,我都不知道穿烂了多少双了,一般,也就是卖二十七块钱左右。”

老板娘觉得范云的价格,让她难以接受:“小弟,我这可是厂家直营专卖店,跟灵渠市场下面那些卖的仿制品可不一样,我跟你说……你看看这个鞋底,这可都是用的轮胎胶,特别耐磨,回力轮胎,知道不?你看看这质量……”

质量,当然可以。

范云还是挺识货的,只是这价格,他仍然感觉贵了一些:“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是,老板娘,你卖的这个价格还是太贵了一些,我本来很想买的,但是感觉你的价格……”

老板娘也顾不上介意范云口中你的价格这句有严重问题的话了,她倒是很想跟范云做成这一笔生意,于是,老板娘做了一个让步:“小弟,我们这布鞋,质量你也看了,都是一流的,至于价格,其实,一分钱一分货……这样好了,我便宜给你两块钱,三十五,刚好是个整数,你觉得怎么样?”

范云看那个老板娘斤斤计较的架势,估计再讲价,也少不了多少钱了,行吧,三十五就三十五吧,买了练车的时候穿。

范云让老板娘拿了一双41码的,他穿在脚上试了试,刚好,不松不紧正合适。

那就付钱,走人。

老板娘将布鞋装好,收了范云的钱,范云望着老板娘那张中年发福后出现了双下巴的脸,忽然觉得,自己一冲动,还是买贵了一些。

算了。

范云想道:买都买了,穿着合适就可以了,如果穿着不合适不舒服,倒找他钱他也不要呀。

这样一想,心里就平衡了。

范云走到了街上,发现卫明珠已经不见了踪影,她应该是下班了。

他再看看手中的鞋盒子,看了一下子,又看看街上的马路。

马路上。

车来车去,人行道上人来人往。

也有任他东南西北风吾只信步闲庭瞎逛的,也有脚步匆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也有勾肩搭背哥俩好的,也有耳鬓厮磨卿卿我我的。

范云也不急。

他就顺着路往新华书店方向走,什么时候唐若来信息了,他再走快一点,也不迟。

范云见路旁有一家新开张的“吚呀呀”精品店,里面似乎有不少人在选东西,他也抬腿迈了进去。

精品店里,逛着的大多是女孩子。

本来也是,因为里面卖的东西也大多以女孩子的东西为主。

范云进去逛了一圈,见无非都是一些女子的饰品。

另外,还有一些公仔、小盆塑料花等等小东小西,他并没有什么必须要买的东西,于是就从里面转了出来。

转到最外面时,范云看见柜子上摆着一排指甲钳,他随手拿起一个试了试。

嗬!

别说,指甲钳还挺锋利的,随着几声清脆的响声,他左手的大拇指甲就被修剪得整整齐齐了。

范云挺喜欢这只看上去像锰钢颜色的指甲钳。

低调。

稳重。

却又锋利无比。

买了。

范云掏了八块钱,买下了它。

有时候,买东西也靠缘分的,同样的东西,在甲的手中可能就会很好用就能用很久,可是,如果落到了乙的手中,搞不好三天不到就坏掉了。

这就是所谓的物缘。

缘这个字眼,很神奇。

万物之间,都要讲个缘法的,这可不是迂腐和封建迷信。

比如说,今天下午,同样是练车,唐若就比弯眉少妇李惠霞要练得好,练得顺手,她一上那台教练车,就感觉到挺好操作。

这,其实也是她和车之间的缘法。

所以。

有些赛车竞技高手常常说人车合一,人车合一,怎么样才是人车合一?

就像三国里的的卢马一样,本身是妨主心马,可是后来刘备骑着它时,却在被追得叫苦不迭落荒而逃眼见被追兵追上时,的卢马一声长嘶,奋力一跃,居然跃过了宽阔的澶溪,让追兵望溪兴叹。

万物之间,都有神秘联系滴。

范云走到一张石凳上坐下,把剩下的九根手指甲剪了一遍。

虽然说复员回到了地方上,但是,在部队时学到的讲卫生的优良传统,坚决不能忘。

范云特别鄙视那些留着长长的指甲的男人,他不知道,那些人像个老娘们一样留着长指甲是用来干什么的。

有用吗?

没什么大用不说,倒让人觉得好好一个男子汉因为一点小节,而变得有了三分妖里妖气。

范云觉得。

男人。

就应该有个男人样,就应该坐如钟、站如松,走路一阵风。

就应该路见不平一声吼。

起码,现在的范云还是这样的。

至于他以后会不会这样,能不能坚持这样,那,一切顺其自然好了。

相信,他应该是一枚退伍不褪色的优质钢钉的。

范云坐在石凳上,闲来无事看看人群。

人群中,有一个扛着一糖葫芦的男子正在将插在稻草束中的一串山楂糖葫芦取下来,递给一个三四岁大,扎着冲天辫的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将手中的糖葫芦咬了一小口后,递到了抱着她的父亲跑边,年轻的父亲,也学着女儿咬了一小口下来,父女二人,一起笑着,特别是女孩儿,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传进范云的耳朵里后,倒也惹得他会心一笑。

以后,如果他也有这样一个花骨朵般的女儿的话,那,范云还不得把她宠到天上去。

会的。

不过。

首先他得好好地宠着唐若才行,宠着唐若,就什么都有了。

范云将视线从远处收回来,收到另一张石凳上坐着的一个老太太身上。

第139章 范云听来的消息

老太太长得很像范云的奶奶。

此时。

那个老太太侧脸坐在他的旁边,半边脸庞,很像那种秋天的黑枣被霜打过之后的颜色,若再仔细端详端详,范云觉得,又像阴雨天时,天空中一层层的云彩间隙之间的那种暗灰色。

范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只见那个老太太坐在石板凳上,骨节分明的双手,同时握着一只白色的塑料袋子,并任风吹拂着她的满头花白的头发。

她这个侧面,倒很像范云的奶奶,留下的某张相片里的模样。

范云的奶奶,有一张蹲在她住的那间老房子门口的照片,当时,她一边扶着门口的一棵桃树看着远处,一边微微眯起了眼睛,“咔嚓”一声,范云就抓拍下了奶奶的那张照片……

那张照片应该还在家里,范云记得刚退伍的时候,有一次在抽屉里还曾经翻出来过。

不过。

此时。

等那个老太太终于转过脸来看到他时,范云却失望地发现,其实,她和自己奶奶的相貌,还是悬殊甚远的。

话说。

这一位老太太那眉目间的慈祥,倒是与他奶奶有几分相似。

或许,上了岁数后老人家,大多如此吧!

岁月雕琢后显示出的面善。

有些是真善。

有些……

就在这时,唐若的短信息来了,范云不再磨蹭了,直接站起身,往金灵渠广告公司走来。

上了楼,杨姐已经煮好了饭菜,唐若正将一块鸡肉一点点撕碎,马雪莹还太小,吃东西不能太大块了,特别是肉类的,如果不撕碎了给她,她根本就不吃。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不好咬了。

马雪莹很喜欢吃豆腐类的菜,不管是豆腐丸子,还是豆腐干、豆腐泡、水豆腐,她都喜欢吃。

马雪莹有点挑食。

她不吃青菜,不吃鱼,也不吃鸡肝鸭肾等东西。

范云晃了晃手中提着的布鞋,对唐若道:“刚才买了一双布鞋,以后练车的时候,穿平底鞋,对了,若若,你今天穿的这双鞋,鞋底似乎高了一点,下次练车的时候,换一双鞋跟矮一点的。”

唐若抬起右腿,将脚上那双半高跟的小黑皮鞋往范云面前伸了伸道:“我觉得不高呀!”

范云坚决摇头。

“不!还是高了一点,下次练车的时候,你穿一双平底鞋吧,平底鞋踩刹车油门的时候,感觉更好一些的。”

唐若点点头:“那好吧,那下一次我穿布鞋吧!对了,我们明天还去不去练车?”

范云挠了挠头:“明天…我明天要上班,后天也要上班,要不,明天你先去练吧,怎么样?”

唐若摇了摇头娇滴滴道:“不想,我想和你一起去练车……”

范云笑道:“我们练车的水平不一样的,如果你老是等着我一起练车,到时候,我已经练得可以过关了,你还不行,那可怎么办?我看……还是你多去练一练好一些。”

他的话,让唐若相当的不服气。

唐若并不认为,范云的水平比自己强到哪里去,她不由好笑道:“如果我天天去练的话,那你不是远远赶不上我了吗?到时候,我已经把车子开得溜熟了,你还手生的很,是不是?”

范云摇着脑袋,觉得唐若这是严重的鄙视他的悟性,往大点说,是鄙视男人们与生俱来的擅于操作机械的本领。

范云紧紧抿着嘴唇,将右手拳头握着,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朝唐若挥了挥:“你放心,我一个星期练两天,也比你天天去练要强一些。”

嗬!

范云真是吹牛不打草稿,他也不怕风大闪了他的舌头。

唐若倒有点不服气了:“行,那就这样,我也不等你了,反正我天天都有空,那我就天天去练,等星期六我们休息的时候,你就知道咱俩水平的高低上下了。”

范云呵呵一笑。

他觉得,自己就算是一个星期练一天,也比唐若天天去练要强。

女人学车,怎么能跟男人们比呢?

这时,杨姐端着一碗汤走出了厨房:“开饭喽!马雪莹,吃饭喽。”

马雪莹不用她招呼。

刚才,唐若已经把马雪莹的那碗饭拌好了菜,并且,还泡了一些香喷喷的菜汤,马雪莹正握着不锈钢的小勺子,吃得津津有味呐。

有时候,唐若要是觉得马雪莹吃饭不专心,也会端着碗喂她的,不过,今天马雪莹看上去很乖,吃饭很认真,唐若就没管她了。

范云发现马雪莹吃饭,是用左手握饭勺的,哈!这个小姑娘,居然还是个左撇子。

范云就对唐若与杨姐笑道:“马雪莹还是个左撇子,她用左手吃饭的。”

唐若点点头:“嗯,是的,幼儿园老师也跟我说过好几回了,说她的左撇子也不用特别纠正,只要注意到时候让她一定学会用右手写字就可以了……马雪莹现在写字、画画,都是用右手的。”

范云接道:“嗯,写字画画当然得用右手,因为读书的课本都是从右往左翻的……”

马雪莹瞪了他一眼。

范云知道她是嫌自己议论她,于是,偷偷地朝她扮了个鬼脸。

马雪莹表示严重抗议,她用手中的勺子指着范云道:“姐姐,你看看他……”

唐若看看范云。

范云早收了鬼脸,此时一本正经地看着她俩。

唐若知道马雪莹不会无缘无故告状,这时,又见马雪莹手中的勺子,因为指向范云之故,掉了许多米粒子在餐桌上,就哄着马雪莹:“姐姐知道了,你快一点吃饭饭,等下姐姐替你打他,哥哥不乖……”

范云不再撩马雪莹,小孩子吃饭,最好不要分心。

杨姐看了看马雪莹,她自顾自舀了小半碗排骨冬瓜汤喝着,边喝边道:“听说左撇子更聪明一些的,听说常用左手可以开发小脑……”

这个问题谁知道呐。

谁也说不清楚。

范云也盛了一碗汤喝着,他不再聊马雪莹的左撇子问题了,而转向了今天一个新闻上了。

范云也是刚刚才道听途说的,现在,不过是用他的嘴巴与舌头,将这个新闻复制粘贴给唐若等三位女性听众罢了:“昨天晚上的时候,分水塘那里淹死了几个人,你们知道吗?”

马雪莹眼睛睁得大大的、圆圆的。

她紧紧盯着范云,停下了手中的勺子。

唐若跟马雪莹一样,用相同的表情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范云说的这件事。

杨姐自然也不知道,她停下了喝汤的动作,与唐若马雪莹一起看着范云。

范云觉得,因为她们三个人注视着自己的目光而使他于此时受到了莫大的重视。

和鼓励。

于是。

范云的嘴巴就“叭叭叭叭叭……”讲了起来,讲得绘声绘色,仿佛他是那起不幸事件的目击者般,讲述了这一道听途说的事件。

“听说……就在昨天晚上,大约八点多钟的时候,分水塘处,湘江边上那棵两个人搂不过来的歪脖子柳树下面,一辆载有八名乘客的面包车翻进了江中!”

杨姐“哟”了一声,口中啧啧有声,表示对范云所说事故的严重同情与惋惜。

范云继续道“……据旁边不远处,坐在一个水泥铺子门口乘凉的几个老头讲,当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车子就跟发了疯一样,歪歪扭扭从远处的大坡上冲了下来……在马路上甩下来两个……这两个人是命大的,而其他剩下的人,则全跟着司机一起,连人带车冲进了湘江里!”

“哟……那里的水那么深,掉到里面还有好么?”杨姐啧啧啧啧。

唐若也惋惜地道:“当时车上的其他人为什么不跳车呢?”

傻!

天真!

幼稚!

她以为说跳车就可以跳的?一旦出现那种情况,从车子失控到坠江,也不过就是短短十来秒的时间,没有经过千百次的训练,谁能做到临危不慌?

谁能像电影与电视里摆拍的那样,一下子从车里跳出来,甚至,还能顺势在地上打个滚,以减少身体落于地面时的冲击力?

范云也够呛。

他觉得自己也反应不过来:“……谁能有那么快的反应能力跳车?

不可能的……

据那几个乘凉的老头说,当时,他们全都吓坏了,一见车冲进了湘江,赶紧到处喊人,过来救人!

晚上江里乌漆麻黑的,怎么好救嘛?……等救援队来的时候,人早淹死了……不过,那一车子里面的人,居然有三四个人自己浮了出来,揪着江边的草木,被旁边的村民拉上来了……”

唐若与杨姐异口同声道:“这几个人命真大。”

是的。

没淹死,确实命大。

而淹死的,真是福薄命薄了。

范云接着话茬:“其中还有两个溺水太久的,被救援队捞上来的时候,当场就宣告已经死亡了,另外,开车的司机也不见了,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等救援队又忙了一阵子,终于把面包车从江里吊上来后,才发现司机人并没在车里面,不知道是他是被江水冲到哪里去了?还是仗着他的水性挺好,游上来岸并惊走了?

据幸存者说。

这一车人,都是在另一个村子吃结婚酒的。”

杨姐惋惜地道:“喜事变成了这事……”

她有口德,一个丧字没有说出口来。

范云乜斜了杨姐一眼:“……据那些被救上来的人说,开车的小伙子,当时是带着他的老婆和大半岁的女儿一起去的,本来,他准备将这车亲戚送回家后,再返回去接自己老婆孩子的,不料却发生了这样的事。

据说,因为是婚宴,当时又有人劝酒,那个司机当时就喝了不少酒。

可是,似乎他也没有喝没过量,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分水塘,面包车就刹不住了,一下子冲进江里了。

听说,那个司机是新娘子的亲哥哥……车上乘客全是女方代表,死的两个是司机的亲叔叔婶婶,那个司机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不知道是不是吓得逃到哪里去了,还是怎么回事。”

听到这个令人遗憾的消息,唐若与杨姐的反应,理所当然都很强烈。

她们俩一会儿啊一声,一会儿哎呀一下,表示对范云所说事故的震惊。

当范云终于将这一事件完整再现一番后,他觉得自己已经讲得口干舌燥了,忙去接了一杯水,“咕噜咕噜”一口气灌进了肚皮里。

此时。

唐若与杨姐已经就从事故的起因,司机谜一样的消失,今后会发展的结局,两个人进行了一场讨论和预测。

杨姐得出的结论是,司机应该是被淹死了,可因为时间尚短,还没有浮出水面罢了。

唐若倒觉得那个司机说不定已经游到了岸上。

不过,唐若的话说得并没有什么底气。

正如范云说的那样,江里乌漆麻黑的,分水塘那儿的水流又那么急,司机如果不是水性特别好的人,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

因为范云与唐若正在考驾驶证。

所以,范云又对唐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条,一定要记住呀……别的不说,就算是普通的、轻微的刮碰事故,一旦有一方喝了酒,那么,倒霉的必定是喝酒一方……”

唐若又不喝酒。

他的话,与其说是感慨,倒不如说是自勉。

唐若很认真地盯着他看了几眼:“……你,说的很对!以后你喝了酒,一定不能开车,知道吗?”

范云用力点了点头。

哈哈。

唐若怎么知道范云此时心中扒拉的小算盘呐!

范云心想,自己喝了酒也没关系,到时候,如果有什么应酬的话,他当然要带上唐若一起的,哪怕他喝得烂酷如泥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到时候他们家里有两个司机,范云喝酒不开车,唐若可以开嘛!

想到这里,他就朝唐若露出了一种只有他自己才懂的笑容。

唐若嗔道:“……严肃点,别嬉皮笑脸的,刚才我说的话,你听见了没有?”

杨姐心想:哟!现在就开始学着管男人了?呵呵,小丫头,你还嫩着呢,你还不知道,男人们,一个个都是些口是心非的动物罢?

为什么杨姐会这时想。

因为。

她本身就被男人骗过,而且,还骗的不轻。

正如许多貌似单身的女人一样,杨姐,其实也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女人哟。

第140章 两清了

杨姐的情感史并非一片空白,她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的。

而且。

那个男人还和她是一个村子的,虽然说不上是青梅竹马,但也算是知根知底。

杨姐在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这几年赚的钱,几乎都花在了那个男人身上。

那个男人最早的时候找不到什么工作,也曾经与杨家兄弟以及范云一样,在金灵渠广告公司蹭过很多饭吃的。

后来。

他发现自己在小小县城着实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于是就在某次和杨姐卿卿我我,并很是给她灌了一些甜蜜的迷魂汤后,信誓旦旦地告诉杨姐:他想去桂林发展。

那就去呗!

只要是有利于他的发展与事业,杨姐都不会说什么的。

谁不想自己的男朋友——未来的男人能够事业有成呢?

于是,那个男人就去了桂林。

可是。

桂林的钱,对于他这个没有什么学历与背景的人而言,也不是那么好赚的。

所以,后来他在又跟杨姐亲热过后,告诉她,他想买一辆出租车跑客运。

行!

杨姐也支持他。

于是,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给他买出租车。

那个男人高兴地搂着杨姐,为她精心构筑了两个人的美好未来——等他开两年车,赚到钱了,就在桂林买套房子,然后两个人就办酒席结婚。

不得不说,那个男人给杨姐画了一个很诱人的大饼。

可惜。

自从那个男人开了出租车后,渐渐地,回来小城看杨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而每当杨姐问他时,他的回答总是很忙,很累,忙着赚钱,累得要死。

他哪里是累与忙。

这些都是借口。

事实上,那个男人自从开了出租车后,确实也挣了一些钱,这个不奇怪。

“车轮一响,黄金万两!”

不过,那男人赚钱是赚到了,可也应了那句几乎百试百灵的魔咒:男人有钱就变坏。

那个男人一边开着杨姐资助自己的出租车在桂林赚着钱,一边,用赚来的钱又找了一个女人,当然,那个女人比杨姐更年轻、更漂亮。

当杨姐感觉到那个男人越来越不对劲时,早就为时已晚了。

那个男人把她撇在了一边,却与桂林城里更年轻更漂亮的小妖精混在一起了——杨姐说的,那个女的是个小妖精。

八成她应该见过的。

奇怪的是。

杨姐其实已经和那个男人在民政局登记了的,但当那个男人在外面又找了一个小妖精的事情被杨姐发现后,她并没有找那个男人与小妖精去厮闹,最终却答应了那个男人的哀求,与他又到婚姻介绍所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

说来好笑,杨姐与那个男人只是登了记,却并没有在村子里摆酒,这可倒好,村里那些左邻右舍,并没有一个人知道杨姐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一个仅仅只是法律意义上结过婚,却又离了婚的女人。

所以。

当唐若与范云吃完了饭,带着马雪莹返回她们那个大院的路上,唐若对他说了杨姐的这些事情后,范云听了觉得杨姐简直——简直就是傻成极品了呀!

凭什么。

她付出了钱,付出了感情,而那么男人踩着她肩膀爬高之后,转身却把她甩了?

范云握着唐若的右手,稍微用力捏了捏。

唐若懂他的意思,她知道范云在表示气愤,表示不平,表示他决不会像那么男人似的,随随便便就背弃当初的山盟海誓。

范云悠悠道:“……现在的人啊!一个个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了东,还想要西,怀里搂着一个,眼里起码还看着两个……其实,也不光是男人如此,就算是女人,脚踏两只船、三只船、更多船的也大有人在。”

唐若觉得他说的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却有失偏颇:“……女的比男的还是强得多,男人有了点钱,就想到外面潇洒,女人一般却还是顾家的,起码,顾自己的孩子……”

大概,她是想起了唐小兰与马俊生两口子的事情吧,所以,才会如此有感而发。

范云看了看唐若。

难道他就没觉得,唐若懂得有点多吗?

………………

第二天,唐若果然一个人去霞云桥驾校的科目二训练场去练车了。

因为。

晚上的时候,当范云来到饭堂吃饭的时候,唐若很是咭咭呱呱跟他说了一番今天练车的心得。

另外,今天唐若在练车场上,还见到了一名威武的女司机,开着她驾驶的教练车,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居然一下子就冲到了一排绿化隔离带里。

当时,车子就好像一匹没有套住笼头的野马一样,咆哮着撞烂了绿化带上拦着的铁丝网与护栏,稳稳当当地把底盘骑在了绿化带的水泥花基上。

当气极败坏的教练冲过来的时候,那辆教练车的车轮,尚且悬空转个不停。

地上,机油漏了一地。

不用问,不是油路被刮烂了,就是油底壳被撞坏了。

不过还好,漏出的不是汽油,如果是汽油,那还真是有些危险呐!

一个烟头扔在汽油上,后果不堪设想。

就这样,也已经把那个女司机吓很花容失色,脸色煞白,眼圈中含着泪水,差一点就要阴转大雨了。

她的教练倒是没有责骂她。

骂。

又有什么用呢?

骂也不能解决问题啊。

不过,也许是那个教练早已见惯了各种奇葩操作的学员,所以,并不觉得这位女司机的车祸闯得有多么离谱罢了。

毕竟。

她这是在教练场里,一切,都在可控范围之内。

如果她这要是在路上,冲上了马路上的绿化带,所引起后果的严重性,说不定,是难以估量的。

唐若眨着眼睛对范云道:“你看,我今天穿的是平底布鞋……那个出车祸的女司机,穿的是高跟凉鞋,所以就出车祸了……你昨天提醒得很对,以后开车就穿平底鞋。”

范云看着她脚上那双鹅黄色碎红花的布鞋,虽然觉得穿高跟鞋跟开车出车祸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他转念一想,毕竟,穿高跟鞋开车多少会影响驾驶操作,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范云也就没说什么了。

他不说什么。

不代表别人不说什么。

例如。

杨峰。

今天,久违不见的杨峰居然又来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吃饭了,别说,虽然以前他和自己的弟弟常常来蹭饭,略有沾小便宜的嫌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是能给范云唐若与杨姐他们带来欢乐的。

别的不说,杨峰在场,气氛就会活跃许多。

饭桌上,他介绍了一下自己弟弟的病情,据杨峰说,弟弟的骨髓移植手术很成功,现在,杨岭的身体正在渐渐恢复中,并且,恢复良好。

杨岭这个消息,让吃晚饭的人都为他祝福了一番,祝愿他早日康复,尽快把身体养好。

饭后,杨峰并没有坐太久就想走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事情,他不想坐了,别人也不能勉强。

范云与唐若起码不会勉强。

杨姐更不会勉强杨峰再坐一会,打打小牌再走。

而先玲已经辞工,她想在这儿打牌也打不成了。

于是,大家一起下楼。

杨姐拎着她的红色小包,也跟大家一起下了楼,最近,她和一个湖南老板一起合伙在老广场投资了一家湘菜馆,每天忙完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事情,她还要再到湘菜馆去坐一会儿。

去干嘛?

当然是算帐、分钱。

几个人刚走到新华书店前面的路口处,看上去满脸都是纵酒过度的方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钻了出来。

方科钻出来后,拦住了唐若:“……喂,呃!……唐若,上次说的那个钱,你该给我了吧?时间又过去这么久了。”

本来心情挺高兴的唐若一见到方科,一张俏脸立马沉下来了:“什么钱?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钱?我也不欠你什么钱,我看你这个人是有毛病吧?”

范云向前两步,拦在了唐若与方科的中间,他把拳头捏得紧紧地,范云觉得,大概是上一次在兴隆购物城二期那一片菜园子里,没有把方科捶爽,他的皮又痒了,今天又过来找捶来了。

范云瞪着眼冷声道:“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谁欠你钱,你给我说清楚……如果不说清楚,你再这样三番五次纠缠她,我可真对你不客气了。”

方科见范云挺凶,不由往后撤了一步,他的人虽然撤了一步,话却一步不撤:“什么钱?以前,我请她吃饭,吃东西,买花买礼物花的钱……哼,上次我就跟她说了,如果把那些钱还给我,我们就两清了,如果不给我,这事还不算完!”

说完,方科从裤兜里拽出一张纸条子,递向范云:“你自己看吧,我给她花的钱,白纸黑字,都写得清清楚楚的。”

范云接过来看了看。

他觉得自己看了方科的帐目后,简直有点啼笑皆非。

方科的行为,严重刷新了范云的三观。

这个方科。

连买了一包一块钱的小鱼干给唐若,年月日都记得清清楚楚。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难道方科早就料到他无法留住唐若,而早早就已经为以后的事情做了后手准备?

范云看完方科的帐目,又看了看下巴刮得铁青,满脸都是外强中干的方科,觉得自己如果一拳捅到方科的脸上,他的脸上必然能开一个崭新的五彩铺儿。

方科是个男人吗?

妈的!

范云不由自主在心中骂了方科一句粗口。

他实在是有点忍不住想骂人。

范云把方科的帐目递给杨峰过目,杨峰看了看后,表情虽然没有什么特别变化,但眉眼间也带上了三分不屑。

杨峰对方科道:“人家不喜欢你了,你老是纠缠人家做什么?

方科不是我说你,以前的时候我对你印象还挺不错的,感觉你也不是一个小气的男人,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一个大男人,请女孩子吃点东西,送她点礼物,还想要回去,你好意思吗你?”

方科并不为杨峰的话所动。

他只是问唐若要钱。

方科的话,也很明白,只要唐若给了他钱,从此,所有的事情彻底一笔勾销,大家今后见了面就是路人,谁也不认识谁。

他重点强调了彻底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他的筹码。

唐若并不吃方科这一套,她对于方科的无赖嘴脸极其反感,唐若喝道:“起开,好狗不拦路……我不欠你一分钱,谁欠你的钱,你去问谁要,别找我……”

方科就是无赖嘴脸,他就是不起开,看他的架势,如果唐若不给他钱,他今天似乎准备一直纠缠下去。

范云真想再揍他一顿。

不过,范云还是忍住了,他觉得,如果能用钱摆平的事情,还是不要用武力的好。

于是。

范云就问杨姐:“姐姐,我身上没带多少现金,你带了钱没有?”

杨姐乜斜了方科一眼后,她把身子往路边上又撤了一撤,回道:“要多少钱?”

她没有看方科开的帐目单,不知道那上面写的什么东西,金额多少。

范云当然不可能按方科单子上写的钱如数给他,怎么的也要打个五折,难道,方科请唐若吃饭,就唐若一个人吃,他方科全程一口没尝,光看的吗?

开什么国际玩笑!

范云对杨姐道:“一千块吧,一千块钱有没有?等我回头取了给你。”

杨姐点点头:“嗯,好的,一千块钱我倒有,多了可真没有了。”

她取出钱来点了点,给了范云。

范云二话没说,直接将钱摔到了方科的怀里:“你记着,你纸上面写的那些东西,没有人强迫你买,都是你心甘情愿买的。

今天你想把钱要回去,等于是你把自己屙出来的粑粑再吞回去……很恶心人。

不过,我也不跟你记较了,那上面的钱,我只给你一半,别问为什么。

因为,另一半是花在了你自己身上的。

记着,从今以后,两清了,懂吗?以后不要再让我和她看见你,知道吗?”

范云把钱摔给方科的时候,唐若想拦着他的,可是,钱已经到了方科的怀里,掉在地上的两张,也被他弯腰捡了起来。

杨峰用手指了指方科,又指了指范云,叹口气道:“你看看你……你看看你办的这种事,为什么你就不能像他一样,爷们一点,大气一点呢?你这样,哪个女人会喜欢你呢?”

方科并不理会杨峰的话,对于他而言,此时,能从唐若这里榨一分钱,就多一分钱,他现在只想止损。

拿回了这一千块钱后,方科的心里才彻底舒服了下来,他知道,也就这样了,从此,他自己该和面和面,该卖包子卖包子,唐若与他,再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方科心里,原先因为他自己认为被甩而产生的巨大怨怅,也消弥得差不多了。

此时。

他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儿怨与恨,随着这一千块钱的到手,也平复得几乎不剩分毫了。

第141章 天越来越热了

范云被方科恶心到了。

不过还好,这件事总算过去了,方科一边抖着手中那叠钞票,一边信誓旦旦地说着:“行了,大家两清了!”

范云真想飞起一脚,狠狠地踢在方科的屁股上,把他一下子像一只烂皮球般,踢到马路边的臭水沟里去。

范云把唐若送回大院,他一边顺着马路往回走,一边默默想着心事。

范云觉得像方科这种人,活该就没有女朋友。

其实。

不止是方科,现实中,有一些小气的男人,在跟女人约会的时候,总是将小算盘扒拉了又扒拉,生怕自己花的那些钱收不回来似的,所以,连买一杯饮料都要考虑再三,到底是买矿泉水好,还是应该买杯咖啡。

这种问题,还用纠结,还用想吗?

像城管队那个看着范云不顺眼的霍立,就是那种人。

据说,有一次霍立在跟一个朋友有意摄合他们的女孩子约会之时,就跟那个女孩子在大街上干轧了两个小时的马路,一分钱东西也没买给那个女孩子吃。

然后。

就木有然后了。

连约会的时候,都舍不得在人家女孩子身上花点钱的男人,难道,还指望他在今后的日子里演绎出什么浪漫的续曲不成么?

范云一跳,二跳,跳到了栽在路沿的花岗岩石头的马路牙子上,像走平衡木一样向前走了一小段路,他觉得,虽然自己今天一激动,白白给了方科一千块钱,但是,范云觉得,钱是身外之物,与人相比,钱根本就不算是个什么东西。

范云摸了摸脑门,感觉微微见汗。

天气热,随便在外面走一阵子,身上就出汗,像范云这样的还是好的,他的身体素质好,人又年轻,是十分能耐得寒暑的。

不过。

此时范云觉得有些口渴了,晚饭的时候,杨姐煮的菜里多放了一些盐,可菜又那么地好吃,范云就多吃了一些菜,他就感觉想喝东西了。

范云走进路旁边的一个小卖店,从立在门口的冰柜中取出了一瓶百事可乐出来,付钱买单,打开饮料喝了一口。

话说,是谁发明的这种碳酸饮料啊?

夏天喝这个,简直不要太爽。

范云将右手食指头伸进可乐罐的拉环里,用力一扯,揭开了那只大头葫芦娃一样的盖儿,里面,白白的泡沫飞速的涌了上来。

范云喝了一口,含在口中漱了漱口。

“扑!”

吐掉。

第一口,他并没有喝下去,他喝饮料有个习惯,第一口常是用来漱口的。

要说,可乐这玩意儿也怪了,如果没冰镇之前,喝着就和那煮豆腐剩的盐卤水一样难喝,比那马尿似乎也强不了多少。

但是。

一旦将可乐冰过之后,它的味道就完全变了。

“啪”地一声揭开可乐拉环,然后举到嘴边,深深的吸上一大口,让那冰凉的液体由口至喉最后落于胃中,霎那间——口舌之间弥漫着的都是凉气。

安逸!

一秒钟过后,胸腹之中就会有一股清凉直透上来,瞬间就将浑身三万六千五百个毛孔都打开了,那种感觉,谁喝谁知道。

可。

据一些营养专家开的电视讲座说,可乐与薯条汉堡一样,都是一些洋快餐罢了,除了高热量高脂肪外,并没有什么营养的,那些东西,吃多了只会让人发胖,越吃越胖。

范云觉得,“专家们”的话,除了忽悠人以外,也并非一无是处,因为,他发现外国的成年男女身材普遍更容易发福。

不是中年发福。

而是青年发福。

很多外国男女,二十来岁三十不到,一个个就挺起了将军肚,翘起了大屁股,走起路来看上去就跟唐老鸭一样左摇右摆,十分可笑。

或许,唐老鸭的动作就是某一个老外的原型,也未可知。

范云将那罐可乐一饮而尽,他把可乐罐放在地上竖起,提起右脚对准后,“啪”的一声,用力跺了下去,一下子就将可乐罐跺扁了。

比那些收破烂的人跺得都好。

看来。

范云有进行垃圾回收的潜质。

想一想多年后,范云嘴中重又叼起了烟卷,一边摆弄着手中的破电线烂铜丝,一边对提着大塑料袋子到他面前的妇女同志问道:“你是什么垃圾?”

而那个妇女同志则摇着手中的袋子大声对他道:“可回收垃圾,都是一些瓶瓶罐罐,可回收垃圾,要不要?收不收?”

范云“噗”的一声吐掉了叼在嘴角里的烟头,大声笑道:“收,什么垃圾都收,破铜烂铁,废报纸旧书,塑料袋塑料瓶……都收!”

范云左右看看,发现垃圾桶离自己站的地方还有很远,他抬起脚来,“哗啦”一声,用力将那只被他踩扁的易拉罐踢出了十万八千里,打着滚翻着身落到旁边的草地上面去了。

没素质。

范云有的时候,做事情也是全凭个人喜恶的,他并不完全按照规则行事的。

踢跑了易拉罐,就等同踢飞了方科,大概,在范云的潜意识里就是这样想的,因为,他踢了一只东西出去后,感觉自己的心中似乎舒服了一些。

现在,他需要再踢一点东西。

范云没踢东西。

他发现左前方十米开外,有一棵歪脖子树垂下了一根手臂那么粗的树枝,看上去,似乎随便一跳就能够得着。

于是。

范云就快步走了过去。

果然,一跳他就双手握住了那根树枝。

范云双臂齐发力,肩头与手臂上发达的肌肉瞬间绷得紧紧的,一下子,把自己的下巴拉得超过了那根树枝。

范云一连拉了二十几个引体向上。

最后,实在没力气了,才“扑通”一声,落在了地上。

好了。

现在可以回宿舍睡觉了,洗澡洗衣服,玩,跟唐若发发短信息。

范云今天不想再跟唐若聊天了,他觉得,不能让唐若认为,他认为自己今天一掷千金的行为是多么的霸气。

过去的事情就翻篇。

但。

说不定。

唐若反倒认为他是一个傻瓜呐。

可是,如果能用这钱,将方科这枚潜水雷彻底清除的话,似乎也是挺划算的。

范云觉得,没必要跟方科闹得两败俱伤,方科现在不就是想要钱嘛?

给他,让他滚蛋。

看看。

现在方科不是已经滚蛋了么?

回到宿舍。

搞完个人卫生。

范云钻进了蚊帐里,用两只小塑料夹子把蚊帐摄紧了,不摄不行,不摄,有时候蚊子就会从被他半夜不小心弄开的蚊帐缝隙里钻进来,而扑向已经睡着的范云狠狠咬上一阵的。

有一次,范云惊讶地发现,有一只蚊子,八成是因为三天没吃饭而饿疯了,已经吃得肚子鼓鼓地趴在蚊帐上,飞也飞不动了。

范云一巴掌呼过去,直接将那只饕餮之徒送往西天极乐世界去了。

范云躺在床上睡了一阵子,翻来覆去睡得怎么都不太舒服。

主要是因为,天气越来越热了。

热得让人心情颇有几分浮燥呢!

其实。

不只是人们的心情有些浮躁,就连每天东升西落的太阳,也被它自己热得浮躁起来了。

看吧!

第二天。

还没等到中午时分呢,太阳就已经开始浮躁起来了,它鼓着腮帮子发着威风,十成的火辣辣倒用上了七成,用来炙烤着范云与万物栖身的这块大地。

有一些小鸟与蝉,也被晒得躲在了叶子后面。

特别是知了,有气无力“知了、知了”的叫着。

不知道。

它究竟知道些什么?

是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会越来越少?还是知道这热死人的鬼天气,路漫漫而不见其远兮?

再看小城的柏油路。

整个路面。

被烤得象块刚刚热轧成型的铁板似的,顺着路远远看去,都能瞅到宛若海浪一样的热气从地底下扭曲着直透上来。

范云头有点大。

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天越来越热了。

他赶紧躲到了树荫里。

一处临街店面里透出来的空调风能吹得到的树荫里。

范云觉得,马路上走来走去的那些人,一定热得十分难受。

因为,没有几个人会站在太阳底下,而是匆匆走着,尽量往阴凉的地方凑。

这时,有空调的地方,就吃香了,特别是灵渠市场里面,已经有些只带孙子孙女不买东西的老头老太太们每天进去闲逛着,蹭空调吹了。

范云的视线落在马路上。

路上。

有些地方喷的稍厚一点的柏油,看上去就象脏乎乎的黑色猪油一样,简直都快被晒化了。

那些柏油里。

就像藏着马路凭空生出的爪子似的,吱啦吱啦撕扯着行人车轮与鞋子,似乎想拼命留下一些什么东西似的。

留下什么?

只能留下一条条车轱辘印子,一只只鞋印子。

特别是花纹深的那些东西,印在快晒化了的柏油上,清晰可见,倒是于某时某刻可以成为警察们办案的有力证据。

只是!

在这种小城。

一般情况下,警察除了吓唬小偷,外加维持下交通秩序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紧要与重大的案子去办。

要知道。

在这样城东咳嗽一声,城西都能听到的巴掌大小城,又有什么紧要的案件呢?

人。

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不是这个乡就是那个村的。

事。

都是一些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琐事之事。

这样的一个小城,又有什么大事发生哟!

看看汽车站门口那个岗亭处的交警就知道了,此时,他也停止了“吱吱吱”拼命吹着含在嘴里的铁口哨指挥交通,而是躲到岗亭里面,吹空调去了。

这么热的天。

如果让他在外面连着晒上一两个小时,弄不好他就光荣牺牲了。

此时。

有一辆洒水车一边播着无限循环的《祝你生日快乐》,一边洒着水,慢悠悠从远处龟速而来。

这个洒水车!

!!!

只见它顺着秦皇路一边慢吞吞走着,一边将声势颇大的两条水龙不停喷向道路两旁。

吓得骑摩托车的小伙子往旁边猛一窜,差点撞着边上过马路的老太太。

话说!

范云觉得,洒水车为什么不弄个葫芦娃音乐放放?

葫芦娃多好。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个瓜……

可惜。

可叹。

洒水车喷出的两股水流洒到路上后,不但不能解暑,反而还会增温。

凡是被水洒过的地面,一下子,就如同刚刚烧红的铁板出炉后,又被冷水激了一下那样,马上腾起一股热浪。

这热浪。

让人感觉更加热了,唉!真让人沮丧,这该死的天气。

不过。

那些有空调的冷饮店、清补凉小屋什么的,生意倒十分火爆了起来。

能不火爆嘛?

躲在开着凉溲溲的空调的小店中,点一杯什么木瓜香叶奶昔、什么柠檬情侣真味奶、什么夏日的清凉、火热的浪漫等等,拿根弯脖子吸管慢慢吮着,看着外面路上一个个晒得汗流浃背的行人,看着就让人感觉开心幸福。

好吧!喝自己的奶,让别人晒去吧!

而唐若。

此时却是开她的车,让范云晒去吧!

她开的教练车里,是有空调的。

这个不是废话吗?教练车里要是没有冷暖气,那夏天不得把人热死?而冬天,不得把人冻得双手麻木,连方向盘恐怕也拨拉不明白了吧?

唐若现在已经不仅局限于原地的倒车入库了,她与本组的另外几个人,还学习了半坡起步——除了范云。

范云的组长资格,已经被自动取缔了,鉴于他练车时的屡屡缺席,他的组长,已经自动被本组的另一位男同志——谢知法顶替了。

谢知法比范云称职。

每天。

他总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在本组的几位女士一个个都热得粉腮蒸霞、额见细汗时,适时买来冷饮给她们喝。

中午吃饭的时候,谢知法还会跑到饭堂的大风扇那里,用他的外套与草帽给本组人员占上几个好位置。

这样的人。

活该有好几个女朋友。

可惜的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样一个聪明伶俐出手也不寒酸的谢知法,到现在居然连个女朋友也没有。

当然。

是他自己说的。

谢知法一本正经对李惠霞道:“……姐姐,真的不骗你,我真的没有女朋友,你看看你们村有没有合适的?如果有合适的,辛苦你给我介绍介绍……”

李惠霞笑道:“鬼才相信你的话,像你这么聪明的人,家庭条件又好,会没有女孩子喜欢?不说别的,光是你家在城里那一栋五层高的楼房,就值老鼻子钱了……”

谢知法挠了挠后脑勺,苦笑道:“那座房子,是我们家两个老东西的,再说了,我上面还有三四个哥,到时候,我爸妈也不一定全部给我啊!”

第142章 城里有什么?

李惠霞认为。

谢知法这是在低调的炫富啊!

城里有什么?

那是寸土寸金之地,是许多人都削尖了脑袋拼命想往里钻的地方。

像老魏那样的人,做梦都想在这里拥有一套住房,拥有了住房,孩子读书也能比租房子时,更有优势了。

说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说那些大城市,那些一二线的大城市里,房价一路往上走高,特别是那些楼龄挺老的学区房,一直在不断突破人们的心理预限,就很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而谢知法家,居然在城里拥有一座楼。

天!

一座楼是什么概念?

嗨……

算了。

不说唐若她们了,还是说范云好了。

范云跟卫明珠一起,在路上走了一阵子后,热得赶紧找地方躲起来了。

他对卫明珠道:“明珠,咱们下午不要走在一起了,一个人巡一条街好了,这样的话如果想偷偷懒,目标也会小得多,一个人想往哪里钻,就往哪里钻。”

有范云这样的师傅带徒弟,实在是让老魏觉得不省心啊,看来,教徒弟偷懒,也算是一些单位的“优良传统”了。

偷懒不是不行。

磨刀不误砍柴功。

但是,一定要偷得合理,偷得应该,偷得理直气壮才行。

像范云。

偷懒就偷得理直气壮。

他跟卫明珠分开了,各管一条街后,转了一圈感觉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走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她这个报刊亭,几乎全天都处在树荫与楼房的遮挡下,比其它地方还是更凉快一些的。

范云为人民服务来了。

因为,他觉得余丽拿一定有事。

范云摸出两块钱,买了一支玻璃瓶的桔子汽水。

余丽拿扯过拴在一条黑得连绳子它妈都不认识它上面的瓶启子,“嘭”的一声,打开了汽水,递给范云。

范云看了看余丽拿的眼睛,她的眼睛看上去跟午时的阳光一样,似乎也是火辣辣的。

于是。

范云干咳了两声。

“咳……咳!”

他也没用吸管,直接嘴对嘴一口气将桔子汽水喝掉了大半瓶。

范云的目光,再一次落在了余丽拿的脸上。

他觉得,余丽拿似乎比前一阵子变得漂亮了一些,脸上的那些白麻子,似乎也淡得跟人随风而去的心事一样,没什么痕迹了。

范云的目光在余丽拿的脸上、颈上停留了一下。

但,也仅限于此。

再往下……是不允许的,是犯禁的,是充满被关进小黑屋子里的危险性的。

范云并不想犯那种“错误”!

虽然。

大街上的女人们,一个个都已经开始用那些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裤子,来宣告一些什么了。

虽然。

余丽拿的裤子短得即使她自己感觉挺好意思的,但是却已经让范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范云,还是把控住了自己的那一颗心。

别人是别人。

他是他。

他曾经是受过革命教育的战士,范云,身上有正义感,有安全感,唯独没有色迷迷地感觉。

这样的人,不知道颇有几分姿色,自认为很有魅力的余丽拿会怎么看他?

也许,除了佩服,另外还有几分若有若无的轻啐吧。

啐他的木讷与不解风情。

范云喝完汽水,把瓶子插进报刊亭旁边的汽水箱里,夏天一来,余丽拿这儿卖得最好的,已不是那些不能吃不能喝的报刊杂志了,而是这些从冰柜中取出来的,凉丝丝的冰镇饮料了。

别人不说。

光是范云,一天下来也要买它个三瓶四瓶的饮料喝,其实,他心里也知道解渴莫过凉白开,可是,每天范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就是想喝这些加了糖精与色素的饮料。

道理是道理。

行动是行动。

余丽拿似笑非笑,用眼睛的余光瞥了范云一眼:“看下铺子,我去一下洗手间。”

她现在跟范云说话的时候,带着一股向大城市文明看齐的意味了。

譬如刚才她的话。

余丽拿早已不再像有些庄稼人那样,把厕所叫做茅房了。

现在,她也不再像以前一点,把茅房叫成厕所了,而是优雅地称之为——洗手间。

洗手间这三个字从余丽拿抹得红红的嘴巴里吐出来的时候,听在范云的耳朵里,是挺顺耳的。

这叫什么?

这叫文雅。

范云认为,所谓文雅绝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什么狗屁的从骨子里带来的,而是后天塑造的。

他认为,一个人,其实就是当初女娲补天时的泥巴,一开始泥巴都是一样的,可是由于捏泥巴的人用的力道与时间不一样,而导致每一块泥巴捏出来的人也不一样了。

范云瓮声瓮气应了余丽会:“好的,你去吧。”

余丽拿回手扯了几张抽纸,在手心里紧紧攥了,朝远处走去。

范云就把报刊亭的台扇转向自己这边来,呼呼呼吹了起来。

感觉挺凉快。

范云就觉得,虽然自己不过是一个蚂蚁一样的区区平民百姓,可是,无论如何,还是沾上了好时代的光。

就说这风扇吧。

如果放在古代,即使那些权倾四海的帝王将相,也是无法享受到这些现代化东西的,而是悲催无耐地忍受着四时节气的变化,冷还好说,可以在房子里烧火取暖,而热……热真是让人无可奈何。

现代人。

享受的东西,如果放在古代的话,那可真是让那些前辈祖先们想也不敢想的呀!

风扇尚且如此,更别提空调了。

空调是什么?

空调是逆天呀!

不对。

空调是龙霸天,是人与天斗的产物,是人不愿屈服于大自然的淫威,而以无上智慧创造出来的东西。

空调就不说了,它代表的是高科技,是集人类智慧的一个小成,让人叹为观止。

只说现在的那些反季节的大棚蔬菜吧,材料东西那么简单,搭上一堆架子,扣上一个大棚子,苫上几床稻草帘子,外面即使冰天雪地万物凋残,棚里,却依然生机盎然处处绿意,那些作物们,该开花开花,该结果结果,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呀。

范云觉得如果自己能够穿越回古代,冬天的时候,扣上几个大棚种菜,绝对能发大财……

呵呵……

如果让他穿越回古代,以他在部队所学的知识,恐怕他不会去种菜吧?

他应该能从现在一个寂寂无名的小卒子,一跃成为军中将帅吧?

不过,也很难说。

万一,他被流矢击中,一命呜呼呢?

范云吹了一阵子转页扇后,感觉浑身爽快了许多,他想了想后决定,算了,还是不要穿越回古代了,那里要什么没什么,哪有现代工业社会的便利呀。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就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生活质量也比古代那些帝王将相们要高得多。

古代有风扇吗?

古代有空调吗?

古代有x光b超吗?

古代有……范云不愿再臆想了,他觉得,如果余丽拿不回来的话,关于古今之比较的问题,他能在她的报刊亭里想三天。

余丽拿回来了。

她咬着红嘴唇儿,看着盯着自己若有所思的范云,笑道:“干嘛?发呆啊?傻了?”

范云回之一笑,随口应道:“不是……我感觉你今天比昨天看上去要漂亮多了,真的……”

余丽拿被他一赞,开心地“哗啦”一下拉开冰柜,从里面取出两块冰镇西瓜出来,递给范云一块,她甚至还扭扭捏捏捂了捂自己的脸:“你也看出来了?我昨天去做了一下美容……”

嗯。

范云明白了,怪不得他感觉余丽拿脸上的白麻子淡得几乎看不见了,原来是做过美容了。

她的美容做得挺成功呀!

只是,不知道她脸上的那些白麻子,是用激光打掉的,还是用砂纸磨去的?

余丽拿回来了,范云也该走了。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往教育路方向去转一转吧。

他就顺着路不急不忙往教育路方向走。

范云远远就看见了一个蹲在地上卖东西的无证小贩,那个小贩见他来了后,极快地抄起铺地上的一个大编织袋子,卷巴卷巴,搂着就往远处的胡同子里跑。

范云本不想理他的。

许多时候,对于这些小贩,他要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看不见,要么就是象征性地吼一吼算了。

毕竟。

大家都是出来讨生活的,都挺不容易的。

但是,今天这个见了他后拔腿就跑的小贩,引起了他的怀疑,他不知道那个小贩卖的是什么东西,不过,他很想知道那个小贩卖的是什么东西。

范云就大声喊道:“站住,别跑。”

他的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小贩会听他的?

那个小贩跑得更快了,范云只见那小贩顺着师范学院门口的一个陡坡跑了上去,三拐两拐就消失不见了。

等他追上陡坡的时候,只看见了空荡荡的一条小胡同里,除了一些绿荫如盖的大树上,三两只知了拼命喊着“热死了、热死了”之外,再也没有其它声音了。

范云顺着小胡同走了进去。

小胡同里面,真是别有洞天。

这里清一色都是些灰砖灰瓦的老房子,间或有一两个门口竖着高大木柱的祠堂。

小巷又窄又长,走在里面,居然能听到脚步的回响,仿佛,一下子穿过了无数岁月的沧桑。

再往前走一截路。

霍然开朗之处,居然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此时,有一群老年妇女们正坐在院子中间的荷花池旁聊着什么。

如果不是她们身上穿着现代的服装,范云几乎认为她们是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了。

范云依然是没有发现那个小贩的踪迹。

这让他感觉很沮丧。

看来,他以前在部队时候练过的那些追踪技巧,久未使用,已经严重褪化了。

范云不由就想起了希刚。

希刚退伍后,分到了一个不错的单位,专业也对口,按理说,希刚的发展与前途要比他强得多。

别说。

范云觉得自己有一阵子没见到希刚了,主要是他本身这段时间也挺忙,又要忙着和唐若一起考驾照,所以,没跟希刚小聚一下,喝上几杯。

说起来,还是上次送枇杷的时候,给希刚打过电话了,范云想起了老战友,也不再纠结那个小贩的问题了,他一边掉转头缓缓往回走,一边掏出手机,给希刚打了个电话。

范云跟希刚说话是不用客气的,是不用拐弯抹角的:“喂,希刚,晚上有没有空,有空的话,晚上一起出来喝一杯。”

电话那头,希刚的声音听上去心情不错:“好啊好啊,正好我今天晚上没有什么事……行,那行,就在老广场见,行,知道知道,对了,李阳也许会来的……行行行,我叫她就是了。”

范云走出了大院子。

他却不知道,就在他走出大院的时候,那个小贩看着他的背影,贼笑着打开了那包东西。

里面,是几只活物。

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因为。

一直以来,穿山甲可以作为食物和传统药物使用,所以被大量猎杀,再加上其原生栖息地的大量减少,所以,在1990年的时候,就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严禁捕杀和食用了。

但是。

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偷偷地去猎取包括穿山甲在内的那些保护动物,以此牟利。

按理说,像这个小贩,如果是惯犯的话,他应该还有一个或几个固定销赃的窝点的。

今天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贩没有把不幸落入他手中的猎物,送到那些与他有交易的饭店、食肆中去。

其实。

如果深究起来。

像这样值钱的野味最后进了谁的肚子里,是一件十分值得人深思的事情。

料想,平民百姓不会买。

料想,范云不会买。

那么,真正买来吃的又是些什么人呢?

是大老板吗?

是暴发户吗?

还是一些什么特殊的人呢?

范云并没有看见那几只穿山甲,自然,也不会联想到保护动物的层面上去,至于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让人细思极恐的话,他更加不会想起来的。

范云走出了胡同。

发现这里有一条巷子可以通往陡坡下面的水街,巷口处的墙壁上钉着一个木牌路标,上书接龙巷三个大字。

然后,正反两个箭头,一边指向水街,一边指向师范学院。

范云从来没到过这里,他决定,从水街那边走,慢慢转一转,看看巷口与陡坡下面,有些什么东西。

反正,他每天上班,就是走来走去,转来转去的。

范云就顺着巷口走了下去。

第143章 巡一圈吃饭

范云走下陡坡。

他发现,这里大部分仍是那种灰砖灰瓦的民居,这些民居,很有地方特色,通常,都是砖木混合结构的。

都是那种高高的木头门槛前面,立着两根粗大的顶梁柱的结构。

房间里面,清一色用松木隔成一个个房间。

正中间那间,是安置天地君亲师香火的位置,两边是卧室与杂物间、厨房,粮仓等等。

这些房子,具有典型的桂北特色,范云觉得,其实这里的房子是能够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范云在这儿转了一圈,然后,把视线投向远处。

远处。

就是水街至灵渠公园后门口之间的一座无名小桥。

小桥是用青色条石砌成的,拱形的桥面中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缺了一块大青石,那个窝里长满了一些绿皮草。

不止是这一个位置,这座桥,由于平时于此过路的行人十分稀少的缘故,所以,桥身桥面的那些石头缝里,到处都长满了青草,有一些宽大一些的石缝中,还长出了一些拇指粗细的荆条出来,有些荆条浑身是刺,看上去,硬是一副十分棘手的模样。

范云走回水街。

他边走边看,顺着九龙壁与路旁许多棵需要两个人合抱才能搂得过来的大榕树,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了一小门口。

兜兜转转又一圈,他居然走到了范雨与梅霖的雨霖理发店。

范云看了看店里。

范雨没有什么事情,正坐在板凳上看电视,梅霖在给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修剪头发。

两个人都看见了从门口经过的范云,并同时喊道:“哥……”

范云点了点头,他本来不想走这条路的,可是,双脚却又自动拐到这边来了。

范云就停了一下子,他对着范雨与梅霖点了点头:“嗯嗯……你俩忙,我上班呢,现在去前面走一走。”

范雨招呼他道:“哥,中午的时候过来吃饭,中午炖牛排吃!”

范云回头给他弟弟打了个手势。

好呀!

中午有牛排吃,总强过他去吃那六至八块钱一盒的快餐。

范云就走到秦皇路上去找卫明珠,他想问一问她,中午的时候要不要跟自己一起去吃饭。

卫明珠摇了摇头:“我不去了,我中午有饭局了,师傅,你一个人去吃吧。”

范云点点头。

他知道卫明珠口中的饭局,其实不过是她的一个托辞,她只是不好意思跟他去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吃饭罢了,毕竟,卫明珠还是个没结婚的女孩子,脸皮还嫩得很。

如果换成何兰芬与梁蓉她们俩的话,必定是随叫随到,随时奉陪的,有吃不吃,简直是对不起自己。

范云也没再坚持叫卫明珠了,虽然她叫自己一声师傅,可是,他这个师傅之于卫明珠,也不过仅仅是聊胜于无罢了。

范云觉得不着急,来日方长,到时候再说嘛,是不是?

如果说卫明珠要是愿意跟自己一起吃饭的话,她自然会跟着自己走的,如果她不喜欢跟自己一起吃饭,那么勉强起来是没有什么意思的。

范云挥挥手对卫明珠说道:“好吧,那你一个人在这里上班吧。

如果说中午你要是想吃饭的话,到时候打电话给我就好了,我到时候带你到我弟弟的店里面去吃。

其实你跟我一起去吃饭也没什么关系啊,大家都是同事,一会生二回熟嘛,慢慢的就熟悉了,反正都是朋友对不对?”

卫明珠对范云摇摇头说:“不了,师傅谢谢你,我中午真的有饭局,到时候再说吧。”

那行吧。

此时。

吃饭让人觉得还早了一点,于是范云就决定顺着路再巡一巡。

巡一圈,正好回头去店里吃饭。

这一次他不去后面余丽拿的报刊亭了,而是沿着秦皇路一直往双灵路上走。

走过了很多的门面,范云发现有些门面,生怕自己家里面的冷气出来被别人分享了,紧紧关着房门。

而有些门面则大方的很,一直把房门开着,里面的冷气嗖嗖的跑出来,这样就有许多行人时不时站在他们的店门口蹭一下空调吹一下。

唉!

都是一些普通人,蹭就蹭一点吧,空调吹谁不是吹,对不对?

说不定站在门口的那一个人,吹着吹着空调,发现店里面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就会走到店里面来,挑上那么一两样东西也不一定呀,潜在的顾客也是顾客呀,都是潜力股。

所以说,做人不要太精明了,太精明斤斤计较的人是没有什么大的前途的。

做人还是要大方一点,大气一点,凡事有舍必有得,你看前面那一家店铺,就有几个人在门口站着站着,突然发现店里面有一些衣服,他们很喜欢,于是就说说笑笑走进了店里,一边挑一边看,其中有两个男士,还分别买了两套衣服下来。

这让旁边的另一家男装店里面的老板娘很是眼红,眼红有什么用呢?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店门关得紧紧的,生怕别人进来一样?

挡着帘子就行了。

莫关门。

别人进来是什么坏事吗?别人进来是消费的,是买你的东西的,是捧你的场,顾客就是上帝,这一句话虽然未必是至理名言,但是它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呀。

范云继续往前走,走到一家花店门口停下了脚步。

他发现店里面那个大眼睛的老板娘卖的那些花花草草都很漂亮,其中有一些矮小的绿植,用那种精巧的小盆装着,里面铺了一层花花绿绿的沙子,很漂亮,看上去很别致。

范云于是就想,哎呀,自己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买过花送给唐若了,他觉得自己应该买一束玫瑰花送给唐若,对她勤加练车表示鼓励。

不知道,唐若现在在驾校里面练车练得什么样了?

范云自从上一次跟她练过车之后,有一段时间没去了,他就想,说不定唐若的驾驶技术已经远远超过自己了。

是啊!熟能生巧,什么东西都架不住天长日久的。

范云突然想起自己上一次大言不惭的跟唐若说,自己只要随便练一下,就能远远超过她的,他就感觉到自己有点好笑。

是啊,范云真是不怕风大闪了他的舌头,说起大话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范云走到店里面,东瞅瞅、西看看,那么多的花,简直看花了他的眼呀。

范云就想,如果有一天,他和唐若能够生活在一起,到时候他一定会买很多很多的花,特别是那些吊兰、绿萝,一样一样,一盆一盆的挂在不锈钢的窗户上。

没事的时候,用一个小花锄给它们松松土,用喷壶给它们浇浇水。

又或者,转过身来看着身穿着碎花小围裙,腹部微微隆起的唐若一边娇嗔地喊他:“死鬼,还不快点过来吃饭?”

一边傻傻的讪笑着回答她:“好的,马上来,马上来,浇完这盆花马上就来。”

不得不说,有时候范云就是一个大幻想家,他的脑子里总是时不时的会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想天想地,想东想西。

有的时候范云的想法漫无边际,甚至能够冲出地球,走向宇宙。

宇宙那么的神秘。

对范云来说,凡是神秘的东西他都有兴趣,他都想去探索,想去感知。

大眼睛的花店老板娘正坐在她的白色小圆桌后,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咔咔咔”修剪着玫瑰花枝上面的硬刺和一些枯叶,此时她看见店外来了客人,忙笑着站起来招呼道:“欢迎光临,请问你要买什么花?”

范云看中了一束样品,一束插着满天星、玫瑰、和他叫不出名字绿植的玫瑰花束。

他就问那个老板娘:“老板娘,这个花束多少钱?”

老板娘笑着道:“这一个花束38块钱,先生,请问你现在要吗?”

范云心里头,啧啧了一声。

他不由得暗暗吐了吐舌头:妈呀,这一束玫瑰花好贵呀,38块钱,可以买很多很多东西了。

范云忙笑着对老板娘摇了摇头:“不!我就是随便看一看,逛一逛。”

老板娘盯着他看了两眼,在她的感觉里,可能也是把范云当成了那种看一看、逛一逛的客人,于是就没有再招呼范云了,而是回身坐在了她的白色小圆桌前,继续修剪她的玫瑰花枝。

范云在花店里面转了一圈,发现这些花花草草虽然漂亮,但是打理起来想必也是十分的费工夫,花,大多娇娇嫩嫩,不像野草。

野草这种东西,正像诗中所写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范云走出了花店,往前走着,一直走到了教育路口前面一个叫寡婆桥的地方。

话说这个寡婆桥的来历,他也不清楚,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从何而起,其实小城里面的很多人大概也都不知道寡婆桥的来历,绝大多数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真正能说出寡婆桥来历的人,大概也就是前往县医院的陡坡上面,两边那些专门给别人看花收惊的神棍神婆们。

只有他们才能够头头是道,说出本地一些风土人情,一些特殊建筑的来龙去脉。

这个并不奇怪,他们靠这个吃饭,靠忽悠、靠摆龙门阵,靠说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别人爱听的事情来招揽顾客。

这样才有人捧他们的场,才有人心甘情愿地从口袋里面掏出票票送给他们。

是的!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其实这些看花收惊与算命的神棍神婆们,也是很有一些本事的。

譬如说。

他们能够给一些小孩起名字,起得非常好。

特别是,据说计算机上面也有了一些所谓的测字软件,可以给人起名字,打分。

那些神婆神棍们给别人起的名字,基本上八九不离十都能让计算机打出高分,看起来,这些人还是有一些真本事的。

而平常不懂这一行的家长们,给自己的孩子取的名字,虽然听上去很好听,但是,往往打分却相当的低。

范云也就是那么一想。

他在寡婆桥这里并没有停留,继续往前走。

其实。

再惊世骇俗的东西,如果每一天见,天天见、日日见、司空见惯之后,也就觉得并不怎么窘于常人,亦乎寻常了。

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

于是。

范云继续向前走,他一直走到了双灵路的路口,然后走到马路的右边,折返了往回走。

双灵路的尽头是一家邮局,小城的邮电所就在这里,负责收发小城的信件。

以前范云他们镇邮政所送信的时候,他所送的信件也都是从这个邮政所分发出去的。

每天早上,都有绿皮车停在邮局的门口,一袋袋的报刊信件等物,装在绿皮邮政车上,运往各个乡镇再进行继续分发。

这个邮局的背后,倒是盖了很多的新房子,路口挂着一些牌子,上面写着一些电话号码。

另外还有房屋出售,现房出售等字样。

买房子对于范云来说,尚不在计划之内。

别说是他了,就算是老魏已经上班几年了,老魏的老婆又做着生意,赚着票子,他们两夫妻也不敢轻易说买房子的事情。

自古以来,娶媳妇盖房,花钱的魔王。

于范云老魏这些洗脚进城的农村人而言,这两件事情可以说是他们人生中两件最大的开支了,不动则已,一动就是要往外花费上成千上万的钱。

范云。

目前来说,每天还是和唐若沉浸在爱情的浪漫之中的。

他还没有过多的考虑以后生活上面的细节,包括——房子、孩子读书等事情,也没考虑到以后的柴米油盐等问题。

目前来说。

他和唐若的爱情——风花雪月。

想起唐若,范云摸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息:“今天练车练得怎么样?”

过了一小会,唐若才回他的信息:“今天我练了半坡起步,已经练得非常熟练了,教练说等晚一点就教我们侧方停车,教过了侧方停车之后,然后就是直角拐弯,s型弯道。”

范云并不着急。

对于练车这一块来说,他觉得无论如何,唐若跟自己是没法比的。

男人嘛!对于操作机械方面的东西,天生就有这种天赋的。

范云给唐若回了一个短信息:“好的,好好练,若若,等你练熟了,到时候可以教我啊,你就是我的老师。”

唐若并不谦虚,秒回他道:“没问题,到时候等我练熟了,通通都教给你。”

哈哈。

范云如果想练车,还用唐若教吗?

只要随便告诉他一下,指点他一下,他的双手拨上了方向盘之后,随便操练一下基本上就可以了。

范云喜欢开车,开车的感觉很好,特别是一脚踩着离合器,一脚踩着油门和刹车,那种把控速度的感觉,是男人都会为之着迷。

当一个男人驾驶着他心爱的车子,咆哮着在马路上向前飞驰的时候,那种感觉,别提多爽快了。

范云又给唐若发了一个信息:“若若,晚上我和战友一起吃饭,就不去你那儿了。”

第144章 兄弟闲聊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发出去的信息非常的有问题。

自己和战友吃饭,难道不应该叫上唐若一起吗?

他赶忙又发了一条信息:“若若,晚上要不要我们一起来吃饭,你说呢?”

这句话更糟糕。

唐若似乎并没有像他那样多心,她直接回了一条信息给范云:“不了,晚上你还是和战友一起去吧,我带着马雪莹在我们公司的餐厅吃一点饭就可以了,你不用管我了。”

范云这才放下心来。

但是他心里面却暗暗的谴责自己:不应该呀,像吃饭这样的事情,不管怎么样,都应该叫上唐若的呀。

范云又发了一条信息给唐若:“那,到时候,等到星期六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练车吧,你可要把教练教的东西都教给我,然后我就按照你教的学……

呵呵呵呵,你学会了,其实不就是我学会了嘛,对不对?”

没错,他说的对,唐若学会了,当然也就是等于他学会了。

但是。

他说的话也未必全对,唐若学会了,万一他学不会呢,对不对?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的事情都是因人而异的,并不是说甲方学会了,然后传授给乙方,乙就一定能学会,那也不一定。

有些事情,还是要看天赋的,有时候,天赋很重要。

范云现在不去考虑这些问题了,他现在考虑的是走回雨霖理发店,和范雨、梅霖两个人一起吃饭,好好的吃一顿午饭。

范云看了看手机,现在的时间已经中午12点多了,可以了,估计范雨的菜已经煮上了。

于是他的脚下再没有停留,抄近路往雨霖理发店走来。

快走到理发店门口的时候,范云就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香味。

先不说范雨做的菜味道怎么样,光是闻着这一股浓郁的香气,就应该让人感觉到很好吃了。

一般人闻到这个香味,大概都早已垂涎三尺了吧。

范云也一样,范云记得上一回吃牛肉,有这种香味的牛肉,应该还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吧。

这个时候。

梅霖也闲了下来,她正在忙里忙外,帮范宇打下手。

梅霖一会儿拿出一把洗好了的小葱芫荽,一会儿又走到里面去,端出一只饭锅出来。

梅霖看见范云过来了,连忙笑着招呼道:“哥,快点进来,马上就可以开饭了,你洗手了没有?要不要去后面洗一洗手?”

范云点点头说:“好的,那我去洗一下手,马上过来。”

范雨也道:“哥,快点啊,等你。”

桌子上,范雨摆了4瓶漓泉啤酒,此时他正在用起子开着啤酒瓶,范云看了看道:“范雨,我们今天中午不要喝酒了,我要上班,你下午还要做事。”

范雨笑道:“哥,没关系的,我们也不喝太多,每人喝一瓶好不好?少喝一点嘛。”

行吧!

那就少喝一点吧,兄弟两个人一人一瓶。

范云对梅霖道:“你要不要也喝一点啤酒?”

梅霖笑着摇了摇头,她将手中已经装了饭的碗晃晃,对范云道:“我吃饭,你们喝吧……喝多一点也没关系的,大不了下午我们大家都放个假嘛,是不是范雨?”

范雨点点头,嬉皮笑脸说了一声:“是的!老婆,你说了算。”

范云看着自己的弟弟和未来的弟媳,觉得他们这样每天说说笑笑打情骂俏的日子,其实也十分的接近烟火气。

这样的生活。

大概才是人间最平凡、最朴实、最真挚的生活吧。

下一步。

就是范宇和梅霖结婚登记的事情了,不过,不知道梅霖愿不愿意委屈自己嫁到他们老范家的那个破房子里面去。

其实那个老房子,如果范云家要是有钱的话,扒掉了重新修一座新房也是很不错的。

修楼房。

范云他们家,门前有水,后面有山,那是一个相当不错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

范宇和自己的弟弟拿起啤酒瓶碰了一下,两个人各自扬起脖子,“咕咚咚”,喝了一大口啤酒,挺爽的。

这么热的天气,喝上一口冰镇的啤酒,十分解暑。

范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牛排,放在嘴里细细的啃着,别说,范雨做菜的手艺确实挺棒,牛排炖的很入味,特别是加入了大料花椒那些东西之后,吃上去感觉特别的香,很不错。

范云看着自己的弟弟,不知不觉,心里面也是有一些小感慨的。

想一想小的时候,他经常带着弟弟在村子里面玩,那个时候,范雨就好像他的一个小尾巴一样,每天跟在他的背后,无论他走到哪里,范雨都想跟着他。

有的时候,范云想找自己同龄的伙伴们玩,他也会觉得范雨挺烦。

范雨还小,无论玩什么东西,都和范云他们玩不到一起去。

在农村就是这样的,每一岁都有每一岁的玩伴,同龄人和同龄人玩。

如果说年龄相差太多,那必定玩不到一起去。

最多相差一岁多的年龄还可以,相差太多是不行的。

岁数相差太多的话,无论从各方面来讲,岁数小的必定跟不上岁数大的,大的一带节奏,小的就完全凌乱了。

范云将口中的牛排啃完,然后拿起啤酒瓶,又和范雨对碰了一下:“范雨,你现在的理发技术练得怎么样了?唉,对了,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事情,你还记得不?你可以去中医院去,去学校里搞一些免费的活动,这样的话可以大大提高你的理发技术。”

范雨觉得他哥的话简直有点好笑,范雨现在的技术还用到处去试刀吗?根本没必要,他现在的技术完全可以胜任一个大师傅了,许多时候梅林都是把主要的修剪交给他。

有句话说得好,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更何况范雨已经跟着梅霖做了这么长时间了,除了一些细腻的活,他没有耐心干,也干不来,其它的,无论是剪平头,剪碎发,还是给一些女客上发卷这些活,他都可以熟练操刀了。

范宇不怀好意的瞄了瞄他哥的头发,笑道:“哥,等一下吃完了饭,要不要我再帮你剪一下头发,我看见你的头发有点长了。”

范云其实是无所谓的,但是因为吃完了饭之后,他还要继续上班,所以他就不想这么早剪头发,这么早剪了头发,等一下弄得满脖子里都是头发屑,痒痒的,刺刺的,毛毛的,怪不舒服的。

范云就摇摇头道:“不了,等晚上你有空的时候再说吧。”

两兄弟又碰了碰杯。

范雨笑道:“哥,你有没有感觉到,还是我们这个漓泉啤酒比较好喝一点,德国、美国的一些什么啤酒味道都很差。

广东那边的啤酒也不行。

不知道是不是里面甲醛放多了还是什么原因。

我感觉可能还是我们桂林山水好的原因,造出来的啤酒也好喝一些,你说是不是啊?”

范云点点头:“当然了,桂林山水甲天下,这句话可不是乱吹的,也不是乱说的,我也去过一些地方,有很多地方工业生产搞得很好,但是污染也很厉害。

许多地方的河道,从工厂里面排出的废水直接流到了里面,水是乳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一股刺鼻的味道,哪里像我们这样水,清清的,甜甜的。

清得用双手捧起来,直接放在嘴巴边就可以喝了。”

确实。

发展中国家的污染问题很严重。

范云吹了个小牛——他所谓的去过一些地方。

范雨点点头:“是的!哥,我也曾经看过一个科教片,说我们现在地球污染的很厉害,而且60%的都是白色污染,塑料垃圾,特别是大海里面,塑料瓶、塑料袋等塑料产品特别的多。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那个片子,里面有一个镜头,一只大海龟被一个塑料网给兜住了,脖子被塑料绳一圈一圈的缠在一起,可怜的它脖子都快要被勒断了。

另外。

马来西亚渔民在海滩边发现了一条搁浅的鲸鱼,解剖了那条鲸鱼后,发现它的胃里,满满的都是塑料瓶、塑料袋等东西,它是硬生生的被那些塑料制品涨死了。”

说起这个。

范云也有一些想法。

虽然他的想法漫无边际,东冒一下,东冒一下,但是,很多都是感慨与惋惜。

范云觉得人类对于自己世世代代居住的这颗蔚蓝色的星球来说,产生破坏力确实是惊人的,也是巨大的。

范云摇头叹气:“据说,地球上每天都有新的物种消失,不是死于人类的屠刀,就是死于人类的间接伤害。”

范雨笑道:“哥,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我们有什么办法呢?

是不是?

我们的只能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努力提升自己,尽量让自己不要成为食物链底端的牺牲品就好了。”

啊呀!

不得不说范雨的话很有道理,别看他年纪轻轻的,说出的一些话很有见识。

范云点点头,表示同意弟弟的话:“是的,你说的很对,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世界,你如果比别人弱,那么你就要面临被淘汰的威胁。”

难得。

难得他们这么年纪轻轻,就已经看透了生活的本质。

其实。

不光是人类社会,凡是有动物的地方都是这样子的,也不光是动物,包括植物也是明争暗斗。

去大森林里面看一下就知道了,那些高大的乔木拼命的往上长,免得被旁边的树木遮住。

如果被其他树木遮住了光,那就意味着一步慢、步步慢,越长越矮小。

对于需要阳光的乔木来说,矮小就意味着死亡。

所以它们拼命往上攀升,争夺养分,争夺阳光,而那些低矮的苔藓和藤蔓植物,也不得不依附在大树上面,借助他们的势力拼命往上长。

这些。

都是为了让它们自己在充满竞争的世界里能够活下来,活下来,才有资格说三道四,说过去、说梦想、说一切。

范云突然感觉,这么多年,他们两兄弟像现在这样,一边喝着啤酒,一边闲聊,这种情况,好像很少很少。

是啊。

却说。

不知不觉。

范雨也长大了,慢慢的他和梅霖也将组建自己的家庭,生儿育女,为他们老范家延续香火。

本来。

梅霖曾经说过,如果说她跟范雨两个人生了孩子,第一个孩子一定要随她的姓。

但是后来她想了想,对范雨道:“唉!还是算了。”

她连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让孩子跟她现在的这个梅姓,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梅林的潜意识里,不光是有那么一点隐隐约约的恨自己的养父母,恨她养母向幼晴的偏心。

她也有一些恨自己的生亲生父母,恨他们在她那么幼小,一无所知的时候抛弃了她,放弃了她。

不过自从她和范雨在一起之后,随着范雨对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梅霖心中的恨意倒是少了很多。

范雨经常对她说:“霖霖,其实,当父母的有当父母的难处,我们又不知道他们当时是什么情况,对不对?

任何事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说不定你的亲生父母当时家里面已经揭不开锅了呢?生活已经难以为继了呢?”

范雨的话直接剖开了所有的一切表象,本质就是,不管什么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一个字,穷!

一万种原因,有9999个原因都是因为一个穷字。

梅霖对范雨道:“是的,你说的也有道理。

这件事情还是让我好好的想一想吧。

但是我妈向幼晴从来没有告诉我,我的亲生父母在哪里。

其实我很想找到他们,亲口问一问他们,当初为什么把我扔掉。”

梅林说的话有点多余。

刚才范雨已经回答了,为什么当初她的亲生父母要把她扔掉的真正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一个字——穷。

范雨将手中的啤酒瓶跟范云碰了碰:“哥,你现在上班怎么样?工作累不累?现在天气这么热了,你们在马路上每天这样走来走去的,还是很辛苦的,多注意点身体啊,小心不要中暑。”

范云咕咚咚喝了一大口啤酒,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不累,我们上班就是走来走去,巡一下街道。

其实我跟你说,很多时候我都是找有阴凉地方偷懒去了。”

梅霖笑道:“该偷懒就要偷懒!

这么热的天气在外面执勤,谁会那么傻?傻到一直站在太阳底下暴晒?

如果让我站在太阳下暴晒,一个小时不到就会被晒晕的。

你看看,外面马路上面温度太高了。”

她对范雨道:“范雨,我看我们的理发店里,也要装一个空调了,没有空调是不行的,来这剪头发的客人一个个被热得身上一身汗不说,就说我们两个人,哪次干完活不是一身汗?”

第145章 老娘们就是比小姑娘开放

应该的。

必须的。

早安装早享受。

范云也十分赞同范雨他们的理发店里装一个空调。

就说现在吧,虽说有啤酒压着,有风扇呼呼的吹着,可他感觉还是有一点闷热呐。

梅霖的提议,范雨坚决支持,通常情况下,只要是梅霖说的话,他都不会反对。

范雨笑道:“好!装!一定装,我们明天就去看空调,好不好?你感觉空调买哪一种牌子的好一点?买美的?还是买海尔的?”

他的话把梅霖问住了。

梅霖并不是太懂,对于这些电器方面的知识,她知之甚少。

于是。

范云说了:“我感觉买空调还是买格力的吧,大厂品牌,有保障,格力是专门做空调的,他们的产品质量非常过硬,许多政府的采购都是用的格力。”

范云这是给格力电器打广告,拉客户呀!

只是,不知道格力的老大董明珠,会不会给他一些提成呢?

范雨点点头:“不着急,到时候看一下再说吧。”

那也是。

不急于一时。

范云对弟弟道:“上一次我回去的时候,看见玉成家开了一个养鸡场。”

范雨才不想干,那个要一天到晚的跟鸡饲料、鸡屎、鸡粪打交道。

不好。

他喜欢做这种手艺活。

范雨摇摇头:“那个不好,像现在天气这么热,鸡棚里面到处都是蚊子,进去一会儿就会被叮的一身都是包,再说了,鸡粪那么臭,熏都熏死了。”

这个还不是主要问题。

范雨接着道:“再说了,像他们养的规模那么大,一养就是几千只,一旦发起鸡瘟来,说死,一夜之间就死一大片。”

赚能赚死,赔也能赔死。

也是。

养殖业虽然说收益不错,但是风险也很大,很多人因为养鸡养猪赔得倾家荡产,差不多连底裤都要当掉了。

范云点点头,他十分赞同弟弟的话,360行,行行都养人,做人,一定要脚踏实地,不能这山看着那山高。

范雨看见锅里面的牛排被他们这一家三口吃的差不多了,于是把电磁炉的开关打开,火力开到2800度——最大。

他从旁边的塑料筐里捏了一些豆腐泡扔进锅里,然后又抓了一些青菜放在里面,一起烫着。

别说。

这一锅香味浓郁的牛排汤煮出来的青菜和豆腐泡,绝对好吃。

范云记得,范雨小时候特别爱吃豆腐。

在范雨三四岁的时候,很是挑食,这也不吃,那也不吃,特别是鱼和肉,他是沾也不沾。

但是,他唯独最爱吃豆腐,不论是熏豆腐、腌豆腐、豆腐干、豆腐泡还是水豆腐,他都能吃得津津有味。

范云笑道:“从小到大,你就喜欢吃豆腐,特别是油炸豆腐泡。”

范雨用筷子夹了一只豆腐泡在锅里的汤里涮了涮,吧唧扔到嘴巴里,嚼了起来:“哥,这个豆腐非常好吃,炸的这么香,嚼起来又筋道,你尝一尝。”

他不光是让范云吃,同时还夹了几只,放进梅霖的碗里。

梅霖一笑。

她用筷子挑了一点辣椒酱,和豆腐泡裹在一起拌匀了,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喝了啤酒。

吃了牛排。

范云觉得中午这顿饭吃得很饱。

吃完了饭,他就想到处走一走,消化消化。

范云跟弟弟和未来的弟媳打了招呼,走出了雨霖理发店。

他站在大街上,两眼看看天空,阳光,毒辣辣的照着大地,范云不由自主眯起了眼睛。

现在去哪里?

还没到上班时间。

范云决定到灵渠里面去走一走,于是他又从后面的小巷子里走到灵渠公园的后门。

两个卖票的大妈看着穿着制服的范云,眼皮也没抬一下,问也没问一声就把他放了进去,嗨,这两个人!

上一次的时候也是她们,那样地坚持原则,拦着唐若和范云坚持不让两个人进去。

可是今天,当她们看到穿着制服的范云,却连问也不问一声了,看起来以衣取人、以貌取人,早已在她们的心中形成了惯性。

不必苛责。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不是以衣取人、以貌取人呢?大家基本上都差不多。

就说范云,通常情况下他也是看碟下菜的。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他的倾向,更偏向于袒护弱者,特别是在对待那些无证小贩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他对那些穿得又破又烂的无证小贩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范云走到景区里面。

他当然不会沿着油漆马路走。

范云一直挑渠边那些有垂柳杨树遮掩的树荫行走,一边看着清清的河水在堤岸的束缚下向远处奔流,一边慢慢地向前走着。

还别说。

公园里面的气温,按理说比外面的气温,平均要低上那么一两度,因为,在这儿有了水气的原因,范云感觉挺凉快的。

大概也是因为这里绿荫如云,处处都是花木和绿植的原因吧。

此时的灵渠公园里面,也有三三两两的游人,但是大家,大多并没有在烈日下行走,而是坐在树荫下乘凉。

范云远远看去,有一个中年男人正抱着他的孩子坐在树荫下,他将白衬衫搭在了孩子的身上,自己身上,只穿了一件两根筋的背心。

八成。

那个小孩已经睡着了。

那个男人的手中,还拿着一片很大的树叶子,不停地替他怀抱中的孩子扇着风。

挺温馨,挺有父爱的一个画面。

范云拗了一截脆嫩的绿柳枝在手中握了,没头没脑的,胡乱抽打着。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之间范云的心情变得惆怅了起来,望着那辽阔的天空,他的心里顿时感觉到空荡荡的。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了?

此时。

天气确实很热,热的树木上面的蝉们再也忍不住,一个个声嘶力竭地喊起来。

范云觉得,相对于历史的长河而言,一个人的一生是那样的短暂,弹指间,百年挥眼即过。

他的小资情调有点犯了。

不过,他的这种惆怅的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

毕竟。

公园里面环境幽静,清新宜人,光是那富含氧气的空气,就能让人心旷神怡了。

范云把手中的柳条用力抽在一块石板上,然后一抬手,远远地向渠中掷了出去。

嫩绿的柳条在空中折了一下,直直的坠入水中,然后就被一个又一个的波浪推着,不断的向下游飘去。

范云不再往里面走了,他折转身,走回他上班的地方,一直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那里。

余丽拿闻到了他身上的啤酒味,乜斜着眼看了看他:“中午去哪里喝酒了?有酒喝也不叫我一声,真不够意思。”

叫你干嘛?

范云心里这样想,嘴上却没有这么说,他笑嘻嘻道:“唉!中午的时候走的特别远,在远地方喝的,给你说了也没用啊,你也走不开是不是?耽误你做生意的。”

余丽拿白了他一眼。

范云朝她嬉皮笑脸道:“喂!老余,你喝不喝奶茶?

算了,今天中午你没有喝酒,我请你喝奶茶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

范云走到老广场中间的奶茶铺子,帮余丽拿点了一杯香草味的奶茶,他自己要了一杯小的原味奶茶:“加冰。”

这样的天气,喝饮料当然要加冰,不加冰的饮料还能喝吗?

不加冰也可以,但是必须要放在冰柜里面,冰上那么一阵子。

冰透,冰的够爽,够凉快。

这样子喝下去才能解暑消渴,才有感觉,才让人心里舒服,才能把一天积攒下来的火气都能压下去。

奶茶店圆脸蛋的两个妹子手脚麻利地将范云点的奶茶做好,封口、打包、收钱一气呵成。

范云提溜着奶茶,转过身来正要往余丽拿那边走,这个时候卫明珠走了过来。

卫明珠看着他手里的奶茶,眉毛弯弯向上挑了挑、动了动,看上去极其灵活。

她的眼睛里似笑非笑:“师傅买奶茶呀,怎么买了两杯啊?你一个人喝得了这么多吗?”

她话里有话。

范云觉得一下不好跟她解释,解释什么?

解释另一杯是买给余丽拿的吗?

余丽拿是谁?

卫明珠当然认识余丽拿,虽然不熟,但是也有印象。

范云怎么会说,另一杯是他买给余丽拿的呢。

这个时候,他只好对奶茶店的小妹道:“再来一杯,要大杯的,多加珍珠。”

范云把钱往奶茶铺子柜台上一丢,对卫明珠道:“喂!这一杯给你的,看着啊,等下拿着奶茶去上班。”

范云提着奶茶就溜了。

卫明珠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她的口中“哎哎哎”了几声,本来,她还想再跟范云说点什么的,范云早已经走远了。

范云。

并没有让她看见自己太久。

他躲到了卫明珠的目光所不及之处,走进人群里面,然后东拐西拐,迂回前进,一直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

他的战术动作运用的很好。

卫明珠还是嫩了一点,对于侦查与反侦查这一套,与范云相比,她还是差得太远。

余丽拿喝着奶茶,连唇角里都是笑意:“范云,你上次带的那个小女徒弟呢,怎么没有跟你一起啊?”

什么意思嘛?

范云嗟了一口奶茶:“没事问她干什么呀?”

余丽娜白了他一眼:“不干什么,

干嘛?问问不行啊?不给问啊?怎么啦?

难道你们两个人有什么鬼吗?”

范云突然发现女人们虽然相貌、性格大多不一样,但是,如果她们一旦不讲理了,个顶个,却都差不多。

他苦笑了一下,挠了挠后脑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余丽拿这一连串的问题。

范云只好支支吾吾把话题岔了开去:“……喂!老余,你去不去洗手间?

你要是不去,我可走了啊,我有事去了,我要到下面教育路口那边去巡逻一下。”

余丽拿咬着嘴唇儿,转着眼珠子想了想,她从旁边的怡宝矿泉水箱子里取出一张姨妈巾来,“啪”的一声拍在范云的手里:“我再找点东西!”

然后,她转身又到背后的柜子里翻了一阵子,也不知道她究竟在翻腾个什么东西。

范云拿着那张姨妈巾,倒闹了一个大红脸。

完全没准备啊!

对于女人的这些私密东西,哪怕范云看上一眼,他都会感觉到很不好意思的,真的!

这个余丽拿。

真是的。

老娘们就是比小姑娘开放,结了婚的女人,真是敢说敢开玩笑,荤素都可以来。

可是。

范云还没结婚呢。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如果真正开起玩笑来,他还真不是余丽拿的对手。

余丽拿看着红脸的范云,抿嘴笑了笑,又深深地瞄了他一眼,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着什么。

她从范云的手里夺过那张姨妈巾,并且还伸出手来,在范云的肩头上拍了一巴掌:“看着铺子啊。”

范云赶紧松手。

他的心里,虽然十分不介意于丽娜对自己动手动脚,但是,鉴于自己身着制服,又是上班时间,所以,有一些动作还是不要做的太过明目张胆了。

那样不好。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注意影响的。

即使别人只是看到余丽娜在对他动手动脚,那也不好,是不是?

一个结了婚的老娘们,对他一个未婚的小伙子动手动脚,落在旁人的眼里,必定会认为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大有问题的,那些暧昧的动作,还是要注意点分寸的,少做为妙。

但是有的时候,范云又非常享受余丽拿对自己动手动脚的动作。

真的。

在他的心里。

有的时候,余丽拿用软软的小手拍一拍,打一打他时那种感觉,让他的心里就好像是有一只小猫的爪子挠着一样,痒痒地。

那种感觉跟唐若又不一样,或许,是个男人,潜意识都喜欢一些女人,跟自己玩一下暧昧吧?

但是,每当范云有一些邪门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就会想到唐若。

一想到唐若。

他就感觉自己的屁股底下像是被针扎了一样,自己的后背像是被火烤了一样。

那一点暧昧的感觉,也立刻变得如同太阳下的冰雪一样,瞬间融化,滴滴嗒嗒,一下子溜地再也不见了。

看来,每一个男人的心里都有一匹狂奔的野马。

这个时候,就需要女人给他好好的上一上笼头,最好,再套上一只嚼子,免得他脱缰而去。

男人就该管着。

男人就是这样子的,不管他是一岁、十岁,还是一百岁,在女人的眼里,他始终都有孩子气的一面。

男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子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就是要天天敲打敲打。

余丽拿攥着手中的东西,向洗手间方向走去。

范云看着余丽拿的背影,突然觉得她的身材,其实还是非常好的。

于丽娜双腿笔直,身材前凸后翘,该鼓的鼓,该凹的凹。

完全就是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小少妇啊。

第146章 捡到宝宝要交公

范云伸手揉了揉眼。

他伸手揉眼,不是因为他把余丽拿报刊亭里面的报纸价钱卖错了,也不是因为他收到了假钱。

而是因为他看到余丽拿去了洗手间,不久就转身折了回来,回来之时,她的手中还抱了一个纸箱子。

于丽拿抱了一个纸箱子,本身也没有什么稀奇的。

稀奇的是她的纸箱子里面——

纸箱子不是空的。

但是,里面既没有装金条,也没有装银元宝,当然更不是装的小狗小猫。

范云霍然发现,那里面装了一个小宝宝。

范云不由奇道:“喂!老余,你刚才跑到洗手间里面去干嘛去了?去生孩子去了?怎么才去了这么一小会,就带回来一个小孩啊?”

余丽拿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滚!”

范云笑道:“你这生孩子的速度也太快了,就跟老母鸡下了一个蛋一样,一下子就把小宝宝生出来了,不但生出了孩子,还帮她洗好了澡,穿好了衣服。”

余丽拿见范云这样调侃自己,就伸出手来在他的胳膊上狠狠的扭了一把,疼的范云差点把嘴角都咧到耳朵根子后面去了:“哎哟,老余……松手松手,你这个人,有话好好说嘛!不要动手动脚好不好?女人要矜持一点,懂不懂?”

余丽拿把手中纸箱子中的小宝宝往地上一放:“喂,你看看怎么办?

刚才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听到外面有点声音,我还以为有流氓呢,赶紧走了出来。

这个时候就发现地面上多了这么一个纸箱子。”

余丽拿指了指纸箱子中的孩子,这个时候,那个孩子突然醒了,不但醒了,而且还瘪着小嘴,“哇哇哇”大声哭了起来。

孩子一哭,旁边一些过路的,爱管闲事的,闲着没事到处乱逛的,或者其他喜欢看热闹的一些人就围了过来。

范云伸手在箱子里翻了翻,发现那个孩子浑身包着一条薄薄的小棉被,身上穿着粉嘟嘟的一套小衣服,头上还戴了一只粉嘟嘟的小帽子,看她的打扮应该是个女孩子,她的身边还有一只奶瓶,半包奶粉,另外还有一张纸。

由于他伸手在箱子里一阵乱翻,更加惊动了那个小宝宝,小宝宝瘪着嘴巴,“哇哇哇”哭得更加大声了。

范云忙对余丽拿道:“喂!老余,你快点抱一抱她,哄一哄嘛,看看这个小孩怎么回事啊?老是哭个不停。”

这时,旁边一个满脸皱纹,看上去饱经风霜,极富人生阅历的老年妇女对他道:“这个小宝宝肯定是饿了,你没看见她的箱子里有奶瓶奶粉吗?赶紧冲一点奶粉给她吃吧!”

范云哪里会干这个!

还好。

余丽拿报刊亭里面的电磁壶中有温开水,于是,她急忙把箱子里面的奶粉和奶瓶取出来,将奶粉倒了一点在奶瓶中,然后兑入一点温水,调和摇匀了之后,试了试温度,不冷不烫,刚刚好。

余丽拿将“哇哇哇”哭个不停的小宝宝抱了起来,斜着奶瓶将奶嘴送入小宝宝的嘴边,小宝宝小脑袋摆了一摆,然后用小嘴含住了那只奶嘴,用力的吮了起来,哭声立止。

周围看热闹的人群议论纷纷,有一些认识余丽拿的人纷纷问她这个小孩是怎么回事,余丽拿一边哄着孩子,一边对这些人解释着这个孩子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我刚才去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外面有声音,然后就急忙从洗手间里面走了出来,这个时候,突然有一阵脚步声向远处跑去了。

然后。

地面上就多了这么一个纸箱子,纸箱子里面就是这个小孩喽!”

对于这样一个从天而降的小孩,余丽拿肯定要解释一下,不解释怎么行。

不过话又说回来。

她解不解释其实都无所谓,因为此时范云的手中的纸条已经介绍了这个女孩子的来历,纸条的上面写着:辰辰,女,出生于五月十八日,因无力抚养,恳请好心人收养。

这是一个弃婴啊!

范云将手中的纸条递给余丽娜看了看,余丽娜看完了又递给旁边的人传看了一下,大家一时之间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也有开玩笑说自己正好缺一个女儿,想收养的。

也有在旁边说,不明不白的小孩不能随便收养的。

一个看上去十分老成的中年男人沉声道:“这样的小孩肯定不能随便乱抱养了,对不对?谁知道她是什么情况呢?万一她是因为患有某些先天性疾病,被她的亲人抛弃了呢?”

他说的也有道理。

但是,如果这个小宝宝真的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被她的父母给抛弃了的话,那么,她的父母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

范云觉得凡事应该往好处想,而且,没有调查过,胡乱猜测是毫无结果的。

要知道,随便说一条理由,就是一种结果,如果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完全可以推理出成千上万种结果来,根本于事无补,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余丽拿将那个小宝宝抱在臂弯中哄着她,那个小宝宝吃完了奶后不再哭闹了,甜甜的又睡着了,她把那个小宝宝又放回了纸箱子里,别说,纸箱子还真是一个挺不错的小摇篮。

余丽拿看了看范云:“怎么办?”

范云挠挠头道:“怎么办?这个还用说吗?当然是报警啦!”

有困难找人民警察。

不要说是捡到了一个小宝宝。

儿歌都唱了,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了警察叔叔……

对不对?

小朋友们都知道捡到的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一分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更不要说捡到这么样一个大活人了。

捡到宝宝要交公。

那就报警吧。

不报警又能怎么办?

余丽拿不可能把这个孩子抱回家养着吧。

范云当然更不可能啦。

唉!说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像这个可怜的小宝宝,只能交给公家了。

这样的事情只能交给警察来处理,虽然说范云也是穿着制服的公家人,但是他管不了,只能交给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才是神通广大的,什么事情都能解决。

那就报警吧。

范云看了看余丽拿,余丽拿冲他嚷嚷道:“打电话呀,报警啊,快点吧。”

这个老娘们,心还挺急。

于是,范云就摸出手机报了警,没多长时间,“呜哇呜哇”,一辆警车就开过来了。

不用问,第一个跳下警车的绝对是希刚。

希刚跳下车后对着范云挤眉弄眼,他脸上那种古里古怪的表情,范云一看就懂。

明白。

希刚的意思:喂!小伙子……什么情况?这个小朋友是不是你和那个女人生的?

那个女人。

当然就是余丽拿了。

看到希刚脸上揶揄的表情,范云真想一脚踢死他。

旁边有一个人,看见警车来了,赶紧将正在传看的纸条子递了过来。

警察就问报警人是谁?

例行公事。

跟希刚在一起的正式警察当然是问了一下这个宝宝是怎么回事,从哪里抱来的?

余丽拿就一五一十,把她上厕所的时候是怎么发现这个孩子的,又是怎么抱过来的,全部说给警察听了。

那个警察边听边点头,表情严肃,在出勤记录上不停的做着记录。

唰唰唰。

写着一些什么东西。

范云本以为打电话报了警,警车也来了,自然是警察把孩子抱上警车,带到警察局去处理,谁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警察做完了笔录之后,又让余丽拿和范云分别签了名,摁了手印。

干什么呀?

搞得怪紧张的!

本来范云和余丽拿是做好事的,但是现在却搞得好像他们干了什么坏事一样。

希刚看到范云脸上的表情,明白他心里面的想法,他走到范云的身边,低声道:“例行公事,例行公事,我们每一次出勤都这样,上面有规定,必须要做笔录的。”

对于自己的战友,他当然是这样好生的安慰。

那个警察并没有让希刚把箱子里面的小宝宝抱上警车,而是摸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希刚表情虽然严肃,但是说话却是调侃的,他对范云轻声道:“行啊,小伙子长本事了,你老实交代吧,这个小宝宝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和她……”

希刚的声音很低,像这种开玩笑的话,当然不能给第三个人听到。

范云横眉冷对了他一眼——毛病,什么事情都拿来开玩笑,这种事情,能是随便开玩笑的吗?

希刚也意识到自己的玩笑开得有点过,连忙抿住了嘴。

他接着低声对范云道:“晚上去哪里吃饭?找好位置了吗?”

范云扯了一张纸巾,擦着手上的红印泥:“还是去上次我们吃过的那家韩国自助纸上烧烤店吧,那儿经济实惠,菜式品种又多,反正下了晚班,你也没有什么事,我们可以边烤边吃。”

看范云话说的,好像他下了班就有很多事一样。

其实。

希刚下了班并不是没有事,像希刚干的这一行,随时都要待命的,身上的通讯工具二十四小时都要保持畅通,一旦有什么突发情况,马上一个电话,说走就要走。

希刚点点头:“行,那就去那儿吧,晚上的时候李阳可能也来。”

没问题,李阳来就来呗。

范云又不是第一次和李阳一起吃饭。

不过,他今天晚上应该叫上唐若一起来的。

本来。

范云的意思,晚上的时候就他和希刚两个人坐着聊一聊天,吹一吹过去的小牛,喝点小酒就可以了。

但是希刚既然说李阳也来,他也没什么办法,范云总不能说:晚上就我们两个人吃饭好了,其他人都不要来。

那样的话。

他说不出口。

又过了几分钟后,有一辆120的车,“呜哇呜哇”开过来了。

120的救护车在余丽拿的报刊亭前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来了几个医生、护士。

那个警察走了过去,跟那些医生故事交代了几句什么,其中有一个穿着白大褂,胸前挂着听诊器的女医生,表情严肃的点着头。

女医生蹲在纸箱子旁边,认真地检查了一下小宝宝的五官,并且将听诊器放在小宝宝的胸前,隔着衣服听了听她的心肺情况。

然后她点了点头,对那个警察道:“初步检查没有发现什么问题,看样子,她应该是一个健康的宝宝。”

警察点点头,低声和那个医生说了一些什么。

然后,他又朝希刚挥挥手,示意可以离开了。

这时,那个女医生将那个纸箱子抱到了医院的救护车上,警车在前面开道,救护车紧随其后,两辆车拉着警报,“呜哇呜哇”地朝远处开走了。

捡来的小宝宝交公了,被公家人带走了,围观的、看热闹的人一个个议论纷纷,也就散开了。

余丽拿刚才抱了一会那个小宝宝,又冲了奶粉喂了她的奶,心里面倒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她有点后悔地对范云道:“早知道让你帮我守着报刊亭,我直接把那个小女孩抱回家好了,抱回家我养着,其实也挺不错的!”

范云笑的:“你要是想养孩子,不会自己生啊?自己生一个亲生的不是更好吗?干嘛要抱别人的孩子呀?你又不是生不出孩子来,是不是?”

余丽拿也就是那么一说。

她刚才因为抱过那个孩子,又给那个孩子喂过奶,心里面的母爱一下子就升腾了起来,有一点泛滥。

她是可以生出孩子来。

可是她老公那就不一定了,余丽拿的老公身体是有点问题的。

正因为她老公的原因,导致余丽拿一直怀不上孩子。

对于这一点,有的时候是让余丽拿耿耿于怀的。

女人一旦到了合适的年龄,不由自主她就会想要一个孩子。

特别是当看着别人家的孩子,甜甜的喊着妈妈的时候,那种感觉,让没有孩子的女人心里面很不是滋味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女人能够潇洒的想做一个丁克族,这一辈子只和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而不要孩子。

那些不要孩子的夫妻,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原因的。

不管怎么说,人类作为地球上的一个物种,也是需要延续后代的呀。

余丽拿瞥了范云一眼:“我就是觉得,今天那个小宝宝有点可怜,她还那么小,才刚刚生出来不久,就被她的爸爸妈妈给扔掉了……”

范云心想:这跟宝宝的大小没有关系,她就算是再大一点,三岁、五岁,甚至更大那又如何,一个人,一旦被自己的亲人抛弃了的话,其实,是一件相当残忍而又让人无助的事情。

第147章 唐氏布局法

范云本来还想跟余丽拿说点什么的,可是话到嘴边,他又咽回去了。

确实。

人性的复杂,绝非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

有很多情况,对于一个不了解底细的外人,也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的。

对于余丽拿而言,今天她能够把那个小宝宝抱回来,并且与她有了一面之缘,喂了一次奶,所做所为已经很不错了。

而对于范云而言,能够为那个宝宝打一次电话,报一次警,为幼小的她尽一点自己的力量,行为也是可圈可点的。

就连刚才七嘴八舌出主意的那些围观的人们,其实本质上也是善良的。

他们除了惋惜、感叹,更多的则是出主意,想办法。

算了。

这一篇就算揭过去了。

世间万物皆有自己的命运,就像一个无名诗人曾经写过的一篇诗歌那样,诗歌的标题为牛:

无数次的相逢,我们都没有说话。

它吃它的草,我回我的家。

如果那天它不被带走,如果它不流泪,

我会一直认为,

这个世界,是平静又美好的……

范云刚才打了一个电话,发现自己的手机里面话费不多了,话说,10086的服务很温馨很到位,话费只要不超过10元了,短信息就来了,提示你该充值了。

范云走到移动公司的营业厅,为他的手机充了30块钱话费。

一分钟6毛钱的话费,真的让范云感觉到有些蛋疼啊,太贵了。

想想广告里葛优的那个话:神州行,我看行,范云就觉得葛优绝对是个大忽悠。

对于范云而言:神州行,我看不太行,话费太贵了,话费如果说能便宜一点就更好了。

充完了话费,范云决定不再去余丽拿那边了,他想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溜达溜达。

范云想到老菜市场对面,以前王大爷卖鸭子的那一条小巷子不错。

到了这个时候,那些乡下来的赶城里集的小台小贩们应该也卖得差不多了,于是,范云就朝那个方向走了过去。

果然不出他所料。

除了巷子头上一些卖鸡鸭兔子猫的活物店之外,一眼望过去,长长的一条街道上已经没有什么卖货的人了。

范云走过一个卖活物的店门口,此时,那个穿着围裙和两只脏兮兮皮靴的老板娘,正从笼子里将一只长耳白毛的兔子提出来,只见她将那只倒霉的兔子提出来之后,用皮靴踩着兔子的脖子,手持木棒冲兔子的脑袋一下子敲过去,直接将那只兔子击毙。

范云就想:我们都应该善待小动物啊,因为,它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好吃。

其实到了这里才明白,生而为人,处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该是多么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啊。

看看那些笼子里面的鸡鸭兔子狗猫就知道了。

哪一只动物不是浑身脏兮兮的?看上去一点也没有光彩,双眼中呆滞无神。

完全就是一副混吃等死的模样啊。

相比起笼中的那些鸡鸭,想一想它们乡下的那些穷亲戚,又是何等的幸福。

就像范云家柴房里面那些鸡鸭一样,每天虽然范云妈仅仅是粗茶淡饭地招待着它们,但是,只要它们能够下蛋,身体健康,起码是没有性命之忧的。

范云走了一小下,看到前面有一大堆烂菜叶子的地方,站着三四个年轻人,有的双手插在裤袋里,有的则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在地上捡着什么。

走近一点范云才看清,原来那些年轻人正在捡一些看上去还可以吃的白菜叶子,青菜叶子。

其中有一个年轻人的塑料袋子,里面还装着十来只看上去有些伤疤,有些腐烂的苹果。

莫非他们是来体验生活?

此时。

那几个年轻人看到了范云,立刻停止了手中的动作,而是警惕地看了看他,一个个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原地。

范云并不想管他们的闲事,他们又不是无照经营的小贩,至于他们身上有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嫌疑,那也不是范云应该管的事情,不该管的不要管。

他从旁边绕了过去,又向前走了一几步。

然后。

回头看了看。

那几个年轻人让过了范云之后,见他并无恶意,于是又低下头在那一堆烂菜叶子里捡着什么。

捡吧,垃圾堆里面都是宝,能捡就捡一点,不要浪费。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在大家平时看不到的地方,有好多人正是以捡垃圾为生的。

范云顺着大沟边往前走着。

这时天上突然飘来了一块云彩,眨眼之间云彩越来越黑,越来越大,又过了一小下,豆粒子大的雨噼里啪啦地就下了起来。

范云左右看看,只有前面的一个家电修理铺离自己最近,他三步两步,就跑到了那个修理铺的门口。

修理铺里面。

带着眼镜的老板娘,正坐着一台大屁股计算机,十指如飞噼里啪啦,打着什么单子。

她抬头看了看范云,瞄了一眼范云身上的制服,范云对她笑笑:“外面下雨了,老板娘,借你的地方,进来避一会雨。”

那就避呗。

出门在外,谁的头上也没有顶着一座房子,谁的头上也没有随时罩着一把保护伞。

老板娘也回了他一个笑脸:“哟!外面下雨啦?刚才还是大太阳的,这天气……真是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呀。”

似乎是为了回应她的这句话一样,外面的雨声越发大了,雨点噼里啪啦打在那些瓦皮上面,在房檐上汇聚成一道道水流,飞银碎玉般,一泄如注。

范云觉得一下子走不了。

他就回身笑着对老板娘道:“老板娘,生意好啊,开这么大一个铺子。”

老板娘笑着回他:“马马虎虎吧!都是为了混口饭吃,现在生意难做,赚不到什么钱。”

范云就想起了自己的弟弟,范雨想要在理发店里面装一台空调的事情。

他就问老板娘:“老板娘,我想装一台空调,不知道你们店里面有没有?另外,什么牌子的比较好一点呢?你能不能给介绍一下?”

老板娘推了推她脸上的眼镜,认真地道:“主要看你什么用途吧,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居家的话,我推荐奥克斯或者美的空调,性价比比较高……如果是办公室里面用,当然是格力的,但是格力的价格更贵,不过,质量嘛,当然是没得说,毕竟,一分钱一分货。”

范云追问道:“就是一个门面房,大概十几个平方左右,你觉得哪一种空调比较好一点?”

老板娘沉吟一下:“我觉得,美的单冷机就可以了,价格不贵,制冷效果也很好……美的本身也是做空调和风扇的,当然,如果你不考虑经济方面问题的话,当然是装格力的。”

范云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现在,该老板娘追问他了:“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装?你住在哪里啊?几楼?”

范云沉声道:“我先问一下价钱,了解一下,现在还没有拿定主意呢!”

老板娘笑道:“这个还有什么好想的,早装早享受。”

老板娘的话,和范雨梅霖的话一模一样。

范云就在这家店里面转了一圈,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空调不论是什么牌子,不论是哪个厂家,所有的外形都差不多,而且说,那些塑料面板也都是相同的白颜色。

难道说白色代表冰雪?代表寒冷?白颜色的空调制冷效果会更好一些吗?

如果说空调做成黑颜色、黄颜色、红颜色,或者卡通颜色会不会更有趣一些呢?

比如说,小孩房间的空调,可不可以做成一个卡通造型?

当然这一切都是范云的臆想,既然空调的外壳做成白颜色,并且为广大的人们所受之,那就证明有它的一定道理。

夏天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看上去气势汹汹,其实未必长久,不一会儿,雨就停了。

范云走出了空调店,来到大街上,下了这么一阵的雨,其实对于缓解天气的炎热并没有什么效果,相反的,雨落在街上,比洒水车的效果也就是强那么一点点。

地面上,依然蒸腾着热气。

真正的想要缓解天气的炎热,必须要不间断的一直下雨,连着下它个三天三夜,下得大河涨水,小河沟满,这样,可能效果才会更好一点。

等到范云从家电修理铺走到教育路的时候,发现教育路上那些雨,早已经被大太阳又给晒干了,似乎天空刚才根本就没有下过一点雨的模样。

不仅如此,因为地面下了一点雨,太阳一晒,反而蒸的更加厉害了。

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让人难受的膻腥味。

范云感觉的好难闻啊,他连忙从旁边的一株四季桂上,摘了几朵雨后桂花,放在鼻孔下面闻了闻。

桂花的香味,有效地阻挡了地面上蒸腾起来的腥味,让他感觉到舒服了一些。

他顺着师范学院门口的陡坡,又走到了那天他追那个无证小贩的胡同子里面。

莫非范云的潜意识里,是想在这里发现一点什么?

可惜的是,他什么也没有发现。

没有发现什么,就是最好的发现了。

范云顺着水街慢慢的往前走,走过了美龄桥、状元桥,一直走到万里桥。

万里桥下。

大水车咿咿呀呀,天荒地老般转个不停。

据说。

央视笑傲江湖中,林家染坊里的大水车就是照此车仿制的!

仿制何其多。

谁人奈之何。

范云忽然想起有一天他发现余丽拿穿着一件仿制名牌衣服时,余丽拿说过的一段话。

余丽拿当时是这样说的:“仿品也有三六九等,懂不懂啊你?

范云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上等品为高仿,和正品货相差不多。

差一点的是中仿,质量外观,其实也和正品差不多,但价格却十分优惠……”

范云就问:“为什么?”

余丽拿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那些商家进货渠道的原因吧,反正就是比正品便宜……

最次是低仿,价格肯定便宜到惊人,质量无所谓,就当是买了一次性名牌好了。”

范云就问余丽拿:“那你呢?你这个是低仿还是高仿?”

余丽拿眨着眼睛,十分神秘地笑笑:“你猜!”

范云猜不出来。

说起仿品,就不得不提一下范云曾经买过的一双鞋。

有一次,他从夜市的地摊上买了一双耐克运动鞋,第一天穿上的感觉倍爽——潇洒走天下。

可过了几天后,却感觉世界因它而动了。

又过几天,那双耐克居然大张着嘴巴,变成一切皆有可能了。

范云气得远远将其抛进臭水沟里去了,他又去买了一双回力帆布鞋,还是这个老牌子的布鞋好,结实抗造。

范云把一双回力白球鞋彻底穿成黄色的了,它居然还没坏,后来,实在不想再穿了,就把它像鸡肋一样丢在门后了。

范云在万里桥头站住。

灵渠中。

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上流下来溪水,一路欢歌笑语,从白雪皑皑的山顶,一直流至那架圆滚滚的大水车处,不停推动着它,将水不分日夜地汲上倾下。

可惜!

两岸早已经没了稻香蛙鸣。

不!

稻香虽无,蛙鸣还有。

这里。

如今已经成为行人驻足,游客观景之地了。

微风细雨中,若是在水街两边漫步,细看两岸风景,是完全可以和其它地方的美景一较高下的。

此时。

这颗坐地日行八万里的蔚蓝色星球,经纬度聚集之点,从这水车上渐渐移动,过万里桥,上古戏台,至老广场,最后终于慢慢落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处,落在了唐若的身上。

唐若正坐在前台,研究她手中的一幅小城的地图。

她今天只练了半天车就回来了,下午没有去了,而是在前台帮着湘琴打下手,先玲辞工了,湘琴一个人有点忙不过来。

唐若感觉自己似乎发现了地图上的某些奥妙和玄机:“湘琴,你过来看看这个地图,咱们这小城象不象一个田字?”

湘琴笑呵呵靠过来,将腮帮贴在唐若的肩头上。

“你看……这田字第一笔的竖是东边的朝阳路,向南可以一直通到湘漓,向北可达322国道。

第二笔横折的一横是灵渠水街,一折是双灵路,南可至灵渠公园的大门口,北面和志玲大道交汇后到322国道。

中间的一横,是横穿中心广场的秦皇路,东至朝阳路西至双灵路笔直笔直。

中间的一竖是三台路,南经中心广场至水街灵渠,北接322国道处有汽车站。

最下面这一横,就是和小城擦边的322国道了。

湘琴,你有没有觉得,如果把那些小路、岔路等撇开不算,用根红笔把这几条主要的路画出来,咱们小城,不刚好是个大大的田字吗?”

湘琴咬着嘴唇儿,随着唐若郑重地介绍,细细瞧瞧,果然不错。

湘琴亲热的拍拍唐若的肩头,夸了夸她:“喂!唐若,我发现你的眼真尖,心真细。”

呵呵!

话说。

如果照唐若这么说的话,全天下许多的城市,大可依照她的唐氏布局法,将城区写成一个田字的。

第148章 生活处处有学问

唐若捏了捏湘琴的腰。

她小声地对湘琴道:“小琴琴,你知不知道先玲为什么辞工了?

她现在去哪里了?是去外地打工了吗?

还是到别的地方上班去了?”

湘琴鼓了鼓好看的腮帮,摇了摇头:“我不太清楚,不过……好像……”

唐若感觉湘琴的话有点闪烁其词,她的样子吞吞吐吐,似乎有些什么东西。

唐若就呵了呵湘琴的痒:“好像什么?快点说嘛,不要说一半留一半好不好?再说了,这里又没有别人。”

这个时候,唐小英出来了,远远地冲湘琴招了招手:“哎,湘琴,过来一下,我这里面有几份文件,拿去打印一下。”

这个话题,一下子就被岔开了。

再说范云。

范云此时正在欣赏水街的灰砖墙上刻着的一幅笔走龙蛇、铁画银钩的字儿。

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底下署名是本地榕江镇一位知名书画界老前辈,还盖着那人红红的章儿——八成是他草摹的。

这首词,据说是公元1136年岳飞伐金占据多地后,发现自己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已撤回鄂州的路上,在风萧马嘶声中所写。

范云遥想岳飞。

当时必定是胸怀激荡,豪气万千,一挥而就写下这一千古绝唱的名词。

这时,也有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站在屏风墙前看着,他还冲范云微微点了点头。

范云觉得。

他很想把其中两句改为壮志饥餐倭奴肉,笑谈渴饮鬼子血。

毕竟。

范云对那早已灰飞烟灭,消失在浩浩荡荡历史长河之中的金国,并没有什么恨意,倒是对日本鬼子恨得咬牙切齿。

记得在部队时。

范云曾经看过叶童主演的一部电影《五月、八月》,当时看得他和许多战友一个个都气炸胸膛,几乎也要怒发冲冠了。

范云看完了这首词,就从旁边一条小巷子岔到老菜市场那里,现在,那里是他的管辖之地。

他决定从菜市场中穿过去,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去,去看看她还有什么事没有。

如果她没有事,他就随便巡巡,准备下班。

范云看了看人声鼎沸,十分热闹的老菜市场。

他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

这个菜市场,是小城菜蔬十分重要的一个供应地。

许多食堂、餐厅、饭店厨房的采购员,每天早上,太阳还没起床,他们早就已经手持菜单,采办各种蔬菜调料,鸡鸭鱼肉了。

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直接将单子报给早已跟他们熟得不能再熟的菜贩子们,让他们一样样照单子上开出的蔬菜品种、份量配齐称好,自己到时候来取就行了。

结账的话,也有当场用现金的,也有月结的。

至于买卖双方之间有什么回扣等小猫腻,只有天知地知他们知,外人就不知道了。

等这一波先锋军买得差不多了,再过一会,拉着车子,提着篮子的许多老头老太太,也由晨练大军,改成给养部队,走到这个菜市场来了。

有人就来到卖鸡鸭的摊位上,提起一只只拔了毛、净了膛的白条鸡鸭,抖抖多余的水份,皱着眉头一副想买不想买的模样。

尽管摊主再三保证:“绝对没打水。”

那人仍然不放心,用手指头捺捺,看看肉质的弹性后,终于还是买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关在笼子里的,亲眼看着老板娘加工了,这才放心付钱,拎着走人。

卖鱼的摊位上,有些人准备选上一尾鲜鱼,回家做个什么清蒸红烧的。

说来好笑。

天底下卖鱼的,仿佛都是一个老祖师传授的,会同一招。

他们会在你买鱼之时,十分热情的问你杀不杀,服务固然热情优良,但是似乎还有些其它什么东西吧!

却说。

现在的大多数人,特别年轻人,没有几个不怕麻烦的,恨不得卖鱼摊老板给自己做成熟的,自然分外愿意。

有些鱼老板肚子中早乐开了花:只要你敢让我破鱼,我就敢给你七两称!

鱼。

捺在斫板上。

刀。

“啪”的一下把鱼拍晕。

三下五除二,卖鱼的就已经弄得妥妥当当递了过来。

买鱼的消费者,除了欣赏和赞叹鱼贩子庖丁解牛般纯熟的技艺,还能怀疑些什么呢?

难不成,还怀疑他称鱼的称是否象他的嘴一样童叟无欺吗?

那条鱼的肚里货已经扔在一边了,难道还能要求鱼贩子重新装入鱼肚中再过一过称吗?

缺斤少两的鱼贩子必定有的。

当然。

也确实有许多小贩子是有品质、有道德、有良心的,能够足斤足两给顾客。

什么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

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全是笑谈。

但终归结底有一条,买菜要趁早。

那些老头老太太们就很早,他们最懂这一套。

这些,都是来源于生活的常识。

来得早,才能见到头顶小黄花的嫩瓜,柄上连着嫩叶子的鲜豆角,浑身滚满了露水珠儿的西红柿,头上长着长长的嫩须子的甜玉米……

才能买到最好的开嘴石榴、大肚西瓜、红脸苹果、黄衫香蕉。

才能将它们装在自己手上那只盛满世间生活百态,人生酸甜苦辣的小小菜篮中,心满意足地把它们带回家。

再过一阵子,年轻人才渐渐多起来。

年轻人一般睡得晚,起得晚,不会那么早起来的。

等晨练的老头老太太们买完了之后,渐渐地,才会轮到他们。

这时。

就有那种贪睡懒起的新婚小夫妻,最会做饭的居家好男人,昨晚和老公吵架赌气的孩子娘来这里买菜了。

——无论昨天发生了什么,今天的生活还要继续。

当然,也有夫妻久别重逢,想奉承娇妻的妞她爸。

一时间。

菜市场上倒是人来人往,络驿不绝,挥汗成雨、呵气成云;挨肩擦背、往来如梭。

那些店铺与摊主们,一个个都是满脸堆笑,热情地招揽着顾客,争着夸赞自己这里的东西质优价廉,品种繁多。

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豆腐摊上,摆着晾豆腐、皮豆腐、水豆腐、油豆腐。

好吃不过豆腐,范雨就特别喜欢吃豆腐。

卤菜摊上,堆着油光闪闪的卤猪头、卤猪肠、卤猪舌、卤猪手。

烧味铺里,摆着烤鸡、烧鸭、烧鹅掌、火腿肠。

这些都是替懒人们加工的。

再看旁边。

卖凉拌菜的,盆里盛着凉拌海带、凉拌豆芽、笋条、西兰花,范云觉得,这些东西不知道卫生状况怎么样啊。

卫生怎么样,他不太清楚,但是,这些熟食的口味倒是都很不错,这些东西,一般都调的很好吃,很爽口。

再往里面一点。

猪肉摊上,全是五花肉、刀口肉、肥肉、瘦肉、猪尾巴,猪骨头……

有些妈妈就捏来捏去的,选一些大骨、扇骨或者腿骨什么的东西,跟老板讲着价,买一点回去给孩子炖汤——补钙。

牛肉摊上,大铁钩子上挂着牛排、牛腩、牛肚、牛百叶……牛身上全部都是宝呀,没有一样东西可以浪费。

怪不得鲁迅先生说,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和血。

菜市场里面有一个专门的区。

全是卖米面调料什么东西的。

五谷摊里,大米、小米、花生米、红豆绿豆五色豆……

禽蛋摊上,鸡、鸭、鹅、鹌鹑蛋。

瓷器摊处,摆的是碗杯碟盏勺筷瓢,总之,等等等等……

等等等等……

虽然都是一些平常之物,可是,每个人的生活却都离不了。

范云觉得,真要是想把菜市场上面的东西说清楚,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范云穿过菜市场,途经几个水果摊,他看见其中有一家水果摊上,水果品种又多又好,自然,这个摊顾客也多些。

范云停下脚步,他在想自己是不是买一点苹果。

这个摊上的苹果,明显比另几家大不少,看上去红红的,透着一股香甜。

这时。

旁边一个一口普通话的男人,张嘴就说要几箱苹果,一下子,就让那个小眼睛里透着精明之光的水果摊老板,将那男人看成了一只送上门来的肥羊。

瘦高个的水果摊老板那张因为天热而发红发亮,且满是黑痣的脸上,立即朝那男人送上了一个最灿烂的笑容。

他谄笑着道:“老板,你眼光真好,一下子就看中我这里最好的货了。

这果子是正宗陕西红富士苹果,又大又红,咬上一口嘎嘣脆、倍儿甜,价钱也不贵,才85块钱一箱,老板你要几箱?”

那个男人胳肢窝里夹着一只皮包,一看就是一个不差钱的财大气粗的生意人。

对于他来说,八成都是只要好,不必考虑价钱问题的。

那个男人只是看着果品的质量,并没有跟水果摊摊主讨价还价。

估计,他应该常跟身边的人说:“这些小本生意人,风里来雨里去辛辛苦苦赚点钱养家糊口不容易,何必跟人家斤斤计较呢!”

这一次,他当然也不会斤斤计较,准备数钞票了。

可是。

那个男人旁边跟着的一个漂亮女人却不干了。

宰人可以,但是也不能太狠喽。

那女人操着一口本地话道:“上次我才买过,明明和这个一样,才卖65块钱一箱,喂!我说你这个老板,能不能不要见人就想来一刀?

做人要厚道。”

她伸出白嫩的小手摆了摆,示意交易暂停。

那个说普通话的男人,就将掏钱的手停住了。

水果摊的老板肚皮简直都要气破了,心说:“姑奶奶,哪有你这样的本地人,不帮本地人。”

废话。

别人当然是帮自己的同伴,管他说的是哪里话是哪里人呢?

难道,还帮他这个卖水果的不成?

没办法,水果摊主只好将悬在那个不差钱的男人头上的大刀片儿撤回来,改成小匕首,和漂亮女人祭出的飞刀乒乒乓乓斗了几个回合。

最后。

终于谈妥,苹果要五件,每件七十,香蕉三件每件五十,瘦高高负责把货送到车边。

那小贩仿佛刚刚死了老娘一样,哭丧着一张脸,咬咬牙,喊声:“行!生意不在人意在,成交。”

——确实,他老娘也才去世不久。

范云看着。

觉得有趣。

看别人讨价还价的做生意,也能学到一些东西,生活之中处处都是学问呀。

范云也没有买苹果了,他觉得晚上不要回宿舍了,等下就在外面玩一下,等着希刚下班,然后两个人早一点去那家韩国纸上烧烤店,一起去吃东西好了,自己的手上最好还是不要提东西,麻烦。

他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前,随手翻了翻报纸。

范云笑着问她:“老余,我快要下班了,你有没有什么事啊?没有什么事,我可就走了。”

余丽拿白了他一眼。

她的手里拿着一根红色的塑料蝇刷子,“啪”的一声拍在范云正在翻看自己报纸的手背上:“喂,别乱翻,翻乱了,等一下我还要收拾,我没有什么事,还是你们好,朝九晚五,不像我,一天到晚守着这个小亭子,想去哪里玩一下,都没有一点时间。”

范云笑道:“去哪里玩。

玩什么呀?

外面有什么好玩的?

我哪里都不想去,我感觉就在家里面呆着最好了。

天气这么热,出去玩的话,还不得给热成个鬼呀!”

余丽拿咬了咬好看的红嘴唇,又转了转极其灵活的眼珠子接道:“像现在这样的天气,这么热,当然去海边了,去海南吹海风,大椰树下面,保证很凉快。”

范云道:“海南离赤道那么近,那里更热,我觉得像这种天气,最好就是去内蒙古,去大草原上面骑马,那里天气肯定很凉快,再不,就去东北,去黑龙江,哈尔滨,去看雪。”

余丽拿笑道:“反正你整天就胡说八道,大夏天的,哪里有什么雪?开什么国际玩笑!”

范云眨眨眼:“你知道什么,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音。

有些山特别高,底下明明是夏天,可再往上走一点,就是春天了,而到了山顶上的时候,那里到处都是雪,根本都不化的……

别说其他地方的,就说我们这儿的猫儿山,就算下面是夏天,山上面也凉得很。”

第149章 范云的迷魂汤

余丽拿笑道:“说的跟真的一样,好像你去过似的,怎么?你爬过猫儿山吗?”

范云摇摇头。

虽然他没有去过,但是并不代表他不想去。

如果有机会的话,范云还是很想去爬一爬那一座华南第一高峰的。

去亲自爬一下红军当年走过的老山界,尝一尝那种冰天雪地,穿草鞋爬雪山的滋味。

忆忆苦。

思思甜。

范云见余丽拿没什么事,也就不再继续跟她聊天了,他决定再转一转,走到哪算哪,到了下班的时间就准时下班。

他并没有走太长时间,下班时间就到了。

范云决定还是先回宿舍换一套衣服,毕竟,穿着制服去吃饭的话,好像感觉不太好,换一套便装,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应该更舒服一些。

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两者,还是尽量不要混为一谈。

范云走回宿舍,换了套衣服。

夏天的衣服好换。

一件t恤,一条长裤,再加一双鞋——一双布鞋就可以了。

范云穿不惯皮鞋,如果不是上班需要的话,他才不会穿什么皮鞋呢。

男人的着装,总的来说,还是比女人的要简单得多得多。

范云换好了衣服,去洗手间拧了一把毛巾,洗了洗脸。

天气太热了,他感觉毛巾擦在嘴边的时候,都是咸咸的,像他这样执勤一天下来,不知道出了多少汗。

听说有些地方已经有高温补助费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

上面没有提,他们下面这些人也没有问。

问的话,也只是问自己的班长,有什么牢骚,也只是跟自己的直接领导发一发,再往上去的话,唉!

像范云他们这样的小兵,总不可能找到杨宗纬大队长的办公室里面去发牢骚,当着面去问杨大队长要什么高温补贴费吧?

范云洗完了脸,整理了一下t恤,感觉身上舒服了很多,他拿起毛巾,顺便又在后背上胡撸了两把。

范云决定,还是不要洗澡了。

按理说,他应该洗个澡的,洗一个澡,再换衣服的话,那样就更舒服了。

但是因为天气太热了,范云感觉等一下吃完了饭绝对又是一身汗,他就想:算了,还是等下回来,睡觉之前再洗澡算了。

主要是他又不是去见什么重要的人物,只是和自己的战友希刚一起吃一顿便饭,就算是李阳来了,也无所谓。

大家都那么熟了,李阳也绝对不会说他身上:“馊死了!臭死了!”

范云看了看手机,还有点时间,他就把自己穿了一天的制服扔到了洗衣桶里面,倒了点洗衣粉泡了泡,顺手搓了两把,过清,挂在晾衣绳上。

夏天的衣服必须一天一洗,不洗怎么能行?

像他这样上班,一天下来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后背上面早已经是一片一片的盐渍了,如果不洗的话,明天还能穿出去见人吗?

其实也不用怎么洗,就泡一泡,摆一摆,然后风一吹就干了,夏天的衣服都薄,好晒。

部队三年的生活,内务条令教会了范云很多,当然内务条令也是由具体的人员实施的,应该说是那些班长们、老兵们教会了他很多,手把手的教他缝被子,缝衣服,洗衣服……这些都是部队以老带新的优良传统,长久以来发扬光大。

他也是这样教自己的新兵蛋子的。

范云不光是洗衣服,缝被子也很有一套的。

他都是把被罩拆下来之后,一点一点的揉搓着洗干净,晒干,然后,将被罩和棉絮捋得平平整整的,中间缝上两道,四个角再分别用针线固定住,这样就不用怕棉絮和被罩分家,走路了。

缝衣服也是。

范云缝衣服的时候,力求坚固,虽然有时候他缝的针脚不是那么好看,但是绝对结实。

不结实不行啊。

不结实的话,如果训练的时候,训着训着衣服就烂了,那可就有点太不好意思了。

范云洗完了自己的制服,然后又拿起扫把,把房间扫了一下。

做这些事情,他都是雷厉风行的,动作非常的快,这,都是以前养成的好习惯。

范云如果搞起卫生来的话,其实是很仔细的,犄角旮旯、死角全都不会放过。

不过今天,范云只是扫了扫地就算了,毕竟等一会儿希刚应该也下班了,卫生什么时候搞都可以,吃饭最重要。

民以食为天嘛!

范云摸出手机,给希刚发了一条信息:下班了没有?在哪等你?

希刚秒回:下班了,马上,你先去吧,我随后就到。

行!

那就范云先去。

范云到了老广场那家韩国纸上烧烤店后,屁股还没有坐热,希刚和李阳就来了。

范云打量着李阳,嗨呀,今天李阳打扮的可真漂亮!

只见。

绿色的短裙下,李阳露着两条白生生的腿,两只白白嫩嫩的小光脚,穿着一双半高跟浅色凉鞋,上面海魂衫的t恤,脸上白白净净的,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很是好看。

李阳的美,就如同六月里嫩嫩的小荷一样。

李阳对范云那双贼兮兮的眼珠子倒也并不见怪。

如果换是别人的话,她也许会用双指插进去,用力一扣,把那双贼珠子扣出来。

扔到地上,然后用脚一跺,用力一踩。

“啪”的一声。

有点疼。

范云殷勤的替李阳扯出板凳,他甚至还随手扯了一点纸巾,帮她擦了擦凳面上的灰。

这!

完美体现了他的绅士风度。

在家的时候可以打打闹闹,争的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但是在外面的时候,男人就应该照顾好女人,其实给她面子的时候,也就是给自己面子。

关于这一点,很多夫妻都懂,都知道,日常生活中也是这么操作实施的。

换言之,朋友也一样。

朋友之间也可以有摩擦,有争吵,有打闹。

但是到了该给对方捧场,给自己面子的时候,也绝对不应该含糊。

就像这样的场所。

范云的动作就给足了李阳的面子。

这让李阳心里面就很高兴、很开心,对于李阳一个女孩子来说,极大的满足了她的虚荣心。

任何一个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认识的男士对自己关爱有加,呵护备至的。

没有一个女孩子,不想让自己成为男人眼中的焦点。

不然。

就不会有“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了。

李阳发现唐若没来,心中的小心思,瞬间就转了九九八十一转。

其实。

李阳还是很喜欢范云的,范云老实又不失幽默,粗犷中又有细心。

但是,喜欢归喜欢,男女之间的事情,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先开口吧,何况她的脸皮那么薄,这种事情怎么好意思呢?

有的时候李阳也暗暗的会恨自己的脸皮薄,而让唐若抢了先,所以,她偶尔也会在心里面骂范云是一个猪,她觉得范云是一头有眼无珠的猪,面对自己这么漂亮的一棵白菜不拱,反而去拱另外一棵。

真的。

让她觉得毫无道理。

其实,李阳的身边也不乏追求者,特别是她的单位里面,收费站那些单身的年轻男人们,有好几个都对她表示了严重的爱慕,有一些甚至已付之于行动,隔三差五的就请她吃饭,送花送巧克力,送一些女孩子的东西给她。

李阳对这些人的追求倒也并不反感。

可是常常的,她自觉不自觉的就会拿这些人跟范云比,一开始这些人刚追她的时候,她还有一些兴趣盎然的意味,可是过不了多久,却又觉得索然无味。

没办法,她常常的总是拿别人的缺点,去比较范云的优点。

比较来比较去。

她就会觉得,比范云长得帅的,没有范云细心;比范云细心的,又没有范云长得帅。

唉!

事情总是难以两全其美,她忽然觉得很难找到一个既比范云帅又比范云细心的人。

大概是因为她还没有听说过仓央嘉措的一句话: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尽善尽美的事情啊,人也一样。

相貌匹配,情投意合,富可敌国,一心一意的人,好难找啊。

生活处处是妥协,爱情是妥协,婚姻是妥协,事事都是妥协。

找一个尽善尽美的人,符合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恐怕太难了。

所以说,只要有一点喜欢就好。

有一点喜欢就可能会发展成爱,爱了,就可能会在一起,在一起了,慢慢的熬着熬着,也就成了天长地久了,感情的事,大多如此。

李阳笑着对范云道:“怎么?今天没有带你那漂亮的女朋友一起来啊?”

范云觉得自己简直没法回答她这句话。

这句话的后面,是一只大大的醋坛子,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把那只醋坛子给打破了。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最好不要跟她聊这个话题。

范云对李阳笑道:“几天没见你,越来越漂亮了,我觉得在咱们这个城里面,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你这么漂亮的人了。”

废话!

这个世界上,李阳只有一个,怎么可能找得出第二个李阳呢?

不过。

像他这样肉麻的话,听着李阳的耳朵里倒是挺受用的。

李阳咯咯一笑:“干嘛呀?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升官啦?发财啦?还是遇到什么好事啦?”

范云笑道:“升什么官,发什么财呀,我只是实话实说嘛,对不对?

真的李阳,我每天在街上巡逻,走来走去的,见过许多女孩子,没有一个长得像你这样漂亮的。”

范云的糖衣炮弹虽然厉害,但是却炸不晕李阳,李阳心里有数。

李阳心想:范云你就是说一套,做一套,嘴巴上一个劲的夸我漂亮有什么用啊,你还不是另外找了一个女朋友。

不过。

在李阳的心里,倒认为唐若跟自己比起来的话,也不差的。

这是她照着镜子扭来扭去,看来看去得出的结论,人还是要实事求是,不要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所以说范云的迷魂汤,对她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范云的话,听在她的耳朵里虽然很舒服,但是并不代表她就会失去清醒,那——是不可能的。

李阳撅了撅小嘴:“点菜点菜,饿了饿了,中午吃的饭堂,菜差死了,跟猪食一样。”

于是三个人拿起小筐,各自夹了一些自己喜欢的菜走回来烤,范云顺便还端了几瓶啤酒。

烧烤和啤酒是绝配啊。

也是引起尿酸增高的绝配。

没关系,这三个年轻人,年轻,任性,该吃吃,该喝喝,怕什么?

再说了,他们又不像一些最爱宵夜的广东佬那样天天吃。

范云拿起两串羊肉串,细心的刷着调料,撒着孜然,放在铁板的一角烤着。

烤好了一面后,然后又翻过来烤另一面,“滋滋滋”,烤得羊肉串一直冒油,一股香味传了出来。

烤好了之后,范云将这两串羊肉串都递给了李阳:“吃吧,这个可比你们饭堂的猪食好吃多了,你尝一尝,香得很呢!”

李阳先是白了他一眼,然后又抿着嘴笑了一下:“你们饭堂吃的才是猪食呢,我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

范云惊讶的道:“是啊,我们饭堂里面的饭菜就是猪食,你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去我们单位吃过饭吗?还是怎么回事啊?”

李阳笑道:“看你浑身这么瘦,一脸的菜青色就知道了,典型的营养不良嘛,是不是?”

范云一撇嘴:“你知道什么呀?别看我瘦,浑身是肌肉,这都是锻炼出来的,懂不懂?”

边说话,他还边秀了秀他的肱二头肌。

希刚并不理这两个打嘴仗的人,他只是自顾自将一只烤鸡翅用铁铲子压得滋滋冒油,然后在上面刷着胡椒粉,辣椒沫,还有孜然粉。

希刚的口味比较重,无辣不欢。

不管吃什么菜,他都要放点辣椒,就算是炒一个大白菜,他如果不放几个辣椒,都感觉到简直就无法下口,根本咽不下去。

范云的口味和他也差不多。

他们这个小城的人吃辣椒就跟四川人花椒差不多,每一餐每一顿几乎都要放一点。

除非是打清汤,吃凉拌的菜——甜菜,才不加辣。

一般的外地人到这里,如果说走亲戚,连续吃上十来天的话,保证一个个吃的舌头起泡,嘴巴上火。

第150章 唐若很生气

范云拿起啤酒瓶:“来,先整一口。”

整一口就整一口。

希刚也摸起啤酒瓶,“叮”的一声,和他碰了一下,然后两个人扬起脖子,“咕咚咚”,各自喝了一大口啤酒。

过瘾!啤酒就要大口大口的喝才过瘾。

喝呗。

生活不就是吃吃喝喝嘛?

该吃吃、该喝喝,一切为了工作,一切为了生活。

有时候。

交情和友谊是十分需要吃吃喝喝来建立的,狗肉朋友,也是朋友的一种。

据说。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超级爱狗肉,他甚至愿意用自己的一贴十分得意的画作去换一餐狗肉吃,可见,狗肉和名家字画一样,绝非俗物。

不然,为何人与人之间不说是猪肉朋友,牛肉朋友?而单单以狗肉和朋友相提并论。

世人,一旦说到朋友两个字,意义就非同寻常了。

例如:某长和我是朋友,某局和我也是朋友,某厅和我更是朋友……

“扑通!”

没想到,他一下没注意,没留神脚下的朋友。

呵呵!

最亲密的朋友,原来却是脚下的土地,免费回收了他那两枚因为常年累月抽烟,熏的焦黄严重影响市容,并且一文不值的门牙。

使他说话能够漏风,让人听不清楚他究竟说的什么鬼东西,从而避免了他继续胡说八道,惹祸上身之虞。

原来,土地才是人类真正的好朋友。

再说范云三人。

吃着喝着,边吃边烤,这一顿饭,三个人吃的都挺愉快。

吃喝的差不多了,范云又去水果枱装了一些水果过来,特别是那种红红的圣女果——也就是小西红柿。

李阳喜欢吃这个,当然他自己也喜欢吃。

李阳看到贴心的范云笑了笑,捏起一颗圣女果放在嘴巴里嚼着,边吃边笑:“挺好吃,酸酸甜甜的。”

希刚也“吧唧吧唧”扔了三四个放在嘴巴里,大嚼起来。

范云笑道:“……据有关科学家说,西红柿是从外国传入中国的,所以西红柿又叫番茄——外国皆番邦嘛!

听说。

以前在西红柿的老家秘鲁,它的原名叫狼桃——”

李阳一皱眉:“好难听的名字,西红柿多好听。”

没想到,这种色彩鲜艳,营养多汁的果子,在它老家居然有这么一个难听的名字。

就象电视上那个青春靓丽的歌星回老家时,居然有人叫她那土里土气的乳名:来娣!

气得她从此决定,再也不踏上故乡半步。

不用回去了,她已经把全家都接到大城市去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

范云接道:“……谁说不是呢,狼桃确实难听。

据说。

很久之前,英国的俄罗达拉里公爵到秘鲁寻找花姑娘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种比花姑娘更美的果子,于是,就喜出望外带回来,献给了他的情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

李阳轻轻啐了他一口。

什么情人情人的。

怪难听的。

范云嘻嘻一笑:“……当然,那时候西红柿还只是一种观赏物。

再后来。

不知道怎么的,西红柿又传到法国一个穷画家的院子里了,有一天,那个穷画家望着这种狼果突发灵感,决定自己也当一回狼,因为他觉得狼能吃的东西,他应该也能吃。

当然,主要是因为他再不想办法弄点吃的,可能就饿死了。

胆大包天的画家,居然因为勇敢地吃了狼果却没死,一下出名起来,家中堆积如山的画稿,也被抢购一空,贵妇美媛、社会名流们都以拥有他的一幅画而骄傲。

后来。

大家干脆以他的名字命名这种果子——西红柿!”

李阳听了范云的满嘴鬼话,半信半疑,歪着脑袋,乜斜了他一眼:“看你说的跟真的一样,是不是啊?”

范云呵呵一笑:“笑谈!笑谈!”

李阳就知道他在胡说八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

最近这些年,不知道是基因突变,还是滥用化肥的原因,西红柿越来越不好吃了。

看上去,虽然西红柿个头挺大,颜色挺红,吃起来,就是不好吃。

总之。

就是不好吃,口感不好。

农村那种不上化肥,专施土肥的味道还凑合,但是,让人感觉也大不如以前了。

这种小西红柿还可以,比那种大西红柿的口感要好很多,大概是基因的问题吧,基因还没有变得口感难吃起来。

三个人吃完了饭,又聊了一下天,然后就散了。

范云走回宿舍的时候,在城中那口四方古井边上,碰到一个拉板儿车卖香瓜的无证小贩,车上堆着一只只拳头大小的香瓜儿。

范云停下脚步看了看,见那些香瓜全是黄绿相间薄薄的皮儿,小巧玲珑,老远就闻到一股香扑扑的味儿。

小贩见他有想买的意思,就揪着绿莹莹的瓜秧,拼命向他证明是刚摘下地的。

范云心里挺喜欢,就买了五六个,然后发信息给唐若,他想把这几只香瓜给唐若送过去,让她尝一尝。

范云发信息道:“我刚才买了五六个香瓜,特别新鲜,特别香,你现在在哪里?我给你送过去,你尝一尝,肯定很好吃!”

过了好一阵子,唐若才回他的信息:“不用了,你自己吃吧,我在马雪莹家里,现在有事,出不去。”

范云就觉得唐若的口气有点不对。

他提着香瓜,挠了挠后脑勺,心里想了想,今天自己似乎没有做什么错误的事啊。

今天自己连唐若的面都没见,她是怎么了?

范云继续发信息:“真的,真的特别香特别好,我知道你一定喜欢吃,特意给你买的,我现在给你送过来,就到楼下,你下来拿一下就好了。”

又过了一阵子,唐若才回他信息:“……那好吧,你送过来吧,等你到了楼下的时候,发个信息给我,我下去拿。”

范云觉得唐若对自己的态度有点不冷不淡的,不知道什么意思,他的心里感觉到有点不安,有点奇怪。

范云就想:唐若是怎么了,自己今天没有得罪她呀?

再说了,唐若一直是一个性格温柔的人,从来没有见她使过什么小性子,今天这是怎么了?

怎么感觉她说话的口气有点不对劲啊!

范云心里就有点小着急,恨不得三步并着两步,一下子就跨到马雪莹家的那个大院子里去,当着面问一问唐若,看一看她的脸色,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了大院。

范云发信息:“我到了楼下了,你下来拿吧!”

过了一会,唐若下来了。

下是下来了,可是唐若皱着眉,撅着嘴,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对他道:“怎么样?今天晚上的饭吃得开心吗?”

范云点点头:“还行,还可以吧。”

“跟谁吃的呀?”

跟谁吃的?范云很奇怪,唐若为什么问这句话。

他的心里似乎明白了一点什么似乎明白了唐若语气中那种不高兴的原因是什么。

但是,范云却不敢撒谎。

也不能撒谎。

他老老实实的对唐若交代道:“……也没有别人,就是和我的战友希刚,还有他的那个双胞胎姐姐李阳,我们三个人吃的,在老广场吃的那家韩国纸上烧烤。”

唐若啐了一声:“吃得开心吗?愉快吗?”

范云点点头。

但是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又拼命摇了摇头。

“不开心,不愉快。”

“鬼话连篇,男人都是大骗子,不开心不愉快,你还和人家一起去吃饭,喝酒?”

范云终于明白了。

哦!

原来,唐若是吃醋了。

其实,事情远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唐若不止是吃醋了。

范云嬉皮笑脸道:“对不起,对不起……”

他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将手中的香瓜递了过去:“这个香瓜可甜了,可香了,我刚才尝了一点的,你闻一闻,是不是特别香?”

唐若见他的道歉似乎毫无诚意,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唐若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她沉着脸道:“香吗?一点都不香,甜吗?一点也不甜,我感觉是苦的,特别的苦……”

范云感觉唐若有点不讲理。

对付不讲理的女人,他只好用更加不讲理的办法了,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范云就上前一步,试图想搂住唐若。

唐若挣了一挣,没有挣脱。

她伸出长长的指甲,用力掐了一下范云的手背,将范云掐的“嗞嗞”吸着冷气,疼的一咧嘴。

“知道为什么掐你不?”

“知道,因为今天我不应该和李阳一起吃饭。”

唐若继续掐他。

看来范云还是没明白。

“还有呢?就这个?”

“没了呀,就是今天我不应该和李阳一起吃饭嘛,其它的我也没犯什么错误啊!”范云奇道。

唐若用力一推他,挣脱了他的怀抱,将他推开了。

她咕噜噜转着眼珠子,咬着嘴唇,想了想,一把夺过了范云手中的香瓜:“香瓜我留下了,你快走吧,回去好好的反思反思自己的错误,难道就是那一点吗?

什么时候反思明白了,什么时候再见我。”

范云有点委屈。

他实在想不出来自己还有什么地方犯了错,只好连连地向唐若求饶道:“其它我不知道呀,我真的不知道其它地方犯了什么错,你告诉我嘛,告诉我我一定改的好不好?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看到他苦着一张脸的模样,唐若感觉到又好气又好笑,她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用力的扯了扯范云的耳朵。

唐若道:“那行,你听好了,我告诉你啊,因为什么。

因为你今天说的话毫无诚意,你跟别人出去吃饭,为什么不叫上我呢?

即使你告诉了我,我说没有空,你也应该多叫几次啊,你多叫几次我不就跟你去了吗?”

此时。

范云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女人啊女人,女人,真的一个个都是小心眼。

为什么他就没有想到这一层呢?

话又说回来,本来也是,他和别人一起出去吃饭,为什么不能多叫几次唐若呢?

即使唐若不去,他也应该强烈的要求她一起去啊,再说了,他也知道唐若上的什么班,她又没什么大事,相信只要他多叫几次的话,唐若,肯定会跟他一起去的。

听了唐若的话,范云也有点怪自己了。

怪自己什么?

怪自己不够细心,没有尽到男朋友的责任。

这个时候,范云由衷地道歉道:“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下一次不管去哪里吃饭,我一定要带你一起去。好了好了,别生气了,别生气了嘛,求求你了。”

行吧,看着他道歉道的那么真诚的份上,唐若暂时原谅他了。

唐若娇嗔道:“你知道吗?我今天等了你一天的电话和短信息了,你只知道和别人吃饭喝酒,都没有打一个电话,发一个短信息关心一下自己的女朋友,等你吃饱了喝足了,才想起来买这几个瓜来哄我,有意义吗?是不是?”

唐若的一席话,让范云觉得十分惭愧。

是啊,他在和别人吃饭喝酒的时候,确实是没有想到唐若。

不应该呀!

不应该。

范云再一次由衷的道歉道:“若若,我知道自己错了,真的,别生气了,好不好?我下次再也不会这样了。”

唐若帮他扯了扯t恤,又捏了捏他的耳朵,抚了抚他的脸:“好了,回去吧,我原谅你了,下次注意,不要再这样了啊,我也该上楼去了,下来时间长了不好。”

范云看见唐若笑靥如花的模样,知道她确实是真的原谅了自己,就低下头,在她的唇边轻轻吻了一下。

呀!

真甜啊。

范云心里有点痛恨自己,这么甜的女朋友,自己今天居然能够把她疏忽了,太不应该了。

简直不能原谅自己。

“行了,回去吧!”唐若冲范云挥了挥手。

上楼之后,唐若拉开窗帘看了看大院里面,发现范云还站在地上,仰脸看着她的窗子,心里面不由轻笑一声:“傻瓜!”

唐若洗了澡,躺在床上没什么事儿,闻着床头柜上香瓜儿的香味儿,就拿起手机发信息给范云:“回宿舍了吗?”

他倒回得奇快无比:“回了。”

“干嘛呢!”

“想你!”

“贫嘴。”

半天没反应了,唐若发了个笑脸过去,还没反应。

等了下,唐若想再发时,范云来了条信息:“如果时间只剩下了一分钟,我会想你六十秒——每一秒都是我想你。”

这家伙。

好肉麻啊。

唐若发了一个敲打他的表情包过去。

马上,范云回复了一个委屈的小图片。

唐若想着范云受气的小媳妇那种小样,“扑哧”一下笑了。

后来。

后来…她与范云发信息,发着发着,就困了,就睡了……

第151章 暴雨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中午,范云告诉卫明珠盯紧点,他坐上班车回家,想去拿一些夏天的衣服回来。

范云算好了,中午两个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一来一去再加上他在家里翻找衣服的时间,其实也差不多,就算是超时也超不了多长时间。

可谁知道,就在他坐上班车返回的时候。

天上。

下起了雨。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

早早的,看着黑锅底似的天空,范云决定不在家里吃饭了,拿上衣服,立刻回城。

还好。

班车去得及时,来得也凑巧。

范云坐在班车里,看着回城的乡道上,一辆辆铁马钢牛从对面疯了似的于自己身边呼啸而过。

前头。

被大风吹吹得干干净净的柏油路,此时看上去黑的发亮。

不过。

老天爷的脸比它黑得多。

天上的云彩,就跟浸了水的棉被那般沉重,似乎随时都能从天上坠下来。

天黑得像是西游记里孙悟空和羊角大仙斗法那场戏中,被哪吒用混天绫遮住了似的。

只见。

大团大团的云彩乌黑乌黑的,里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山峦,看上去,那些山峦倒像一只只面目狰狞的怪兽。

这边。

农妇因为急于归家,丢锄弃耙。

那边。

牛羊忙着回圈,一只只东奔西走。

范云上了车,车子还没有开出去几步路,豆粒子雨就打得班车的车窗沙沙响了。

先是一粒一粒的雨点,就像是国画中的点墨手法,在挡风玻璃上落地开花。

继而。

大概老天爷觉得点墨的力度不够,于是开始一根根勾勒线条,最后,干脆一生气,泼墨般直接把雨倒了下来。

司机已经打开了班车的警示灯和雨刮器。

再往前开一会儿。

那雨,水帘子似的从车顶上“涮涮涮”淌在了挡风玻璃上,已经开到三档的雨刮器,拼命摇着头,表示对玻璃上那些刮的没有流的快的雨水,无能为力。

天地浑沌一片。

万物收声敛息。

那雨就好像水母娘娘倒扣了紫金盂,龙王爷爷崩塌了水晶宫,七天仙女打翻了洗脸盆,观音菩萨推倒了净水瓶似的一股脑倒下来。

范云觉得。

八成是天被谁捅漏了。

所以。

就连阻着牛郎织女的天河,也决了堤,垮了坝似的,只管发着小脾气一个劲地倒下来。

班车上的人一个个目瞪口呆,啧啧连声:“这雨,真大呀!”

往远处看看。

只见门檐下挑着担子的老头,正悚悚而立。

堂屋里,绣花的女人们一个个都噤着声,表情肃然。

柴禾上抱窝的母鸡,藏头缩尾。

庭院里梳羽的老鸭,看上去跟老桶一样,傻不愣登。

雷。

“轰隆隆”,在人们的耳边炸个不停。

闪。

“喇刹刹”在大家面前闪个金蛇乱舞。

也不知道震碎了多少寺庙房顶上的琉璃瓦,劈断了多少山岳崖头上的万年松。

看那架势。

老天爷是打算把那些个不忠不孝之徒,吓个魂飞魄散,这雷电,绝对能让世间的仁不义之辈,胆战心惊。

雨这样发威,莫非是想洗尽人世间所有的污垢,荡平人间百般的不平?

此时。

乡道两边一些车都开着闪光灯停下了。

也有个别着急赶路,胆子大的正在冒雨龟速前进,不过,看看那些车慢吞吞的架势,似乎比止步不前也强不了多少。

司机刚想把车拐进前面镇上的加油站,突然,右前方稻田里从天而降一个大火球,“喇嚓”一声巨响击在田里,吓得全车人都浑身一哆嗦。

好玄!

这要是砸在车上,后果可真是不堪设想。

范云在一刹那间,将自己从小到大做过的坏事滤了一遍,还好还好,自己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亏心之事。

那个司机赶紧一打方向盘,把车开进加油站。

避避再说。

不能再走了。

这雨整整倒了接近半个多小时,才像发完羊角疯似的,渐渐小下来。

司机把手中的烟头掐灭。

继续赶路。

路过镇上的大桥时,只见那条平日里如温柔多情少女般的小河岔子,此时,已经化身成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黄龙,淹没了平时女人们洗衣服的大青石板,盖过了放牛的老头饮牛的大水洼子。挟着泥、里着沙,刮倒许多杨柳,拔起了无数野花,一路咆哮着向下游奔去……

范云看着班车窗外。

所有水沟都变成了一锅锅南瓜汤,当然,比南瓜汤还是稍微淡那么一点点儿的。

这会子,那些水中的青蛙,倒“呱呱呱呱”叫了起来,树上的蝉,也“知了知了”叫得比平时更加欢畅了。

到了城里之后。

范云看看手机。

自己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

不过没关系,刚才下这么大的雨,不会有人来管他,老魏肯定不会来查岗,杨大队更没有那个闲心。

范云就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处,把自己那一包衣服暂时放在她那里:“喂,老余,把我的衣服先放在你这里,等下班的时候我再过来拿。”

余丽拿老远就看见他过来了,一个劲儿的招手:“快来快来,范云快过来,告诉你一个事。”

范云看她那个样子。

又紧张又严肃。

“什么事?”

俞丽娜一边接过范云递过来的衣服,放在报刊亭里,一边道:“刚才下大雨,就在后面状元桥那,有一个女的抱着她的小孩看发大水,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手没抱住小孩,突然小孩在她怀里一挣,就掉到水里面去了。”

范云一拍大腿一叹气:“这不胡扯吗?

没事的时候,抱着小孩到水边去看什么水呀?

多危险啊,那个小孩掉到水里面去还有好吗?上面发大水那么厉害。”

余丽拿“啧啧”了两声“……啧啧,可不是嘛!

那个小孩一掉到水里面去,马上就被冲到下面去了……

小孩他妈都快急疯了,一个劲的喊旁边的人,帮她救救小孩,急得她扑通扑通给旁边的几个小伙子磕头。

有两个水性好的小伙子,冒着大雨帮她把那个小孩捞上来的时候,那个小孩早已经被水给呛死了。”

悲剧。

真是悲剧。

摊上这样的一个妈,真是实力坑娃呀。

没事的时候你到那个水边去干嘛呀?还要抱着小孩,是不是?

范云眉毛都立起来了。

“哎呀,都不知道怎么说那个女的好,这要是被她老公知道了,该怎么办?”

她老公肯定会知道的嘛。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谁能瞒得住啊?

余丽拿道:“她老公知道了这件事后,眼睛都红了,都快疯了。

当时,他一只手抱着自己浑身湿淋淋的小孩,一只手拉着他老婆,大喊大叫着要和她去民政局离婚。

那个女人就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她老公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范云叹道:“哭有什么用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时你凑什么热闹啊,抱着小孩还要往危险的地方去。”

其实范云也知道,小孩的妈妈也绝不愿意发生这样的悲剧,当时,她也只不过是想看个热闹而已,哪里想到自己的小孩会那么调皮,从她手中挣了出去,恰巧又落进了水里。

这个怪谁?

怪小孩?

怪妈妈?

还是怪那个后来非要跟自己老婆离婚的老公?

不管怎么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个事实。

范云又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实在无话可说。

说什么好?

说什么都没用,于事无补,那小孩都死了,说那些亡羊补牢的话有什么用呢?

范云想起了一件事,就问余丽拿道:“……看起来淹死的也不一定全都是会水的,哎!对了,老余,你会不会游泳啊?”

余丽拿摇摇头:“不会,我只能两只手扒着沙子底走。”

那叫什么游泳啊!

范云点点头:“不会游泳也好,省得老是想往水边去,那行,那就这样吧,我到后面水街去看一看,看看那水大不大,现在什么情况,等下回来告诉你。”

余丽拿点点头:“嗯,你去吧!”

范云抄小路走到状元桥。

他发现,平日里清澈无比的灵渠,此时已经变成了一股浊流,挟着枯枝败叶,连同各种垃圾从上游滚滚而下。

灵渠中的水位也比平时高了很多,水大的已经能够从状元桥的陡门处大铁闸上方的空隙漫过去。

桥上。

倒是有几个看水的人,但是,早已不见了余丽拿口中所说的那个小孩。

范云觉得大自然的威力实在是惊人,平日里看上去那么温柔娴静的一条小河,如今,发起威来,居然也成了一个暴虐的大汉,看上去倒让人觉得有三分吓人,七分骇然。

不说别的。

光看那水就知道了。

那个浑浊的水,带着席卷一切的架势和威风,从上游不断的推送而来。

别说是区区一个小孩。

就算是一头牛、一头大象掉到水里面去,恐怕,瞬间也变得死无葬身之地。

人类自以为了解了自然,征服了自然,其实,却不知道自己在自然面前仍然脆弱的不堪一击。

范云上了桥头后,桥上看水的人倒也没有议论什么,大家各看各的,相安无事。

范云在桥上站了一下,又走了下来。

他走到水街旁边的青石板路上,顺着青石板路往下游走,一直走到了万里桥头处的一家十字绣铺子旁边。

七锦堂。

范云被这个小店里的一副十字绣给吸引住了。

上面。

是一首楷书的小词。

标题:思钓鱼——晓喻东洋。

秦皇开国,汝还蛮荒;根浅叶轻,不自思量。

趁雄狮未醒之时,小丑跳梁;张毒蛇血腥之口,意图吞象。

八年鏖战,终至末路;两枚巨弹,苦果初尝。

今复起狼子野心,贼谋伎俩;窥视吾钓鱼宝岛、兽爪欲扬。

咦唏!魑魅魍魉,作势死灰复燃,可笑口大腹小,会否爆烂肚肠。

怕只怕,天火燎原,荡尔尸骨无存;忧只忧,碧海怒潮,覆尔弹丸之强。

范云觉得这首词写的不错。

这首诗就和暴雨一样,噼里啪啦,读起来让人感觉酣畅淋漓。

范云走到店里面转了一圈,那个低着头在绣花的老板娘并没有理他,随他转,随他看。

这种感觉就很舒服。

范云到店铺里面逛的时候,不喜欢别人跟着他,特别是有些营业员像个尾巴一样跟在他的身边,一迭声的问他:“先生,请问你要买什么吗?

先生,请问你要这个吗?

先生,你看这个不错,先生,您看那个不错。”

他就感觉到很烦。

他看东西,喜欢慢慢的看,一边看,一边思索,而不是走马观花。

就像墙上的这幅十字绣一样,对于他来说,他就十分看重这幅十字绣的内容,至于旁边的那些花花草草,扛着水瓶只穿一半衣服的女人,反而不再吸引他的注意力了。

关注点不同,

品味的东西就不一样。

当然,范云的看,纯粹就是随便看,闲看,他并没有打算花钱买什么东西。

再说了,他买一副十字绣回去,又能挂在哪里呢?挂在他的宿舍里面吗?那是公家的地方,似乎没有必要吧。

毕竟,这是挂在墙上的东西,不像是一本书,一幅画放在床头就可以了。

范云又看了看旁边一个四四方方的十字绣挂钟,那是一朵金色的向日葵,图案非常漂亮,设计的也十分精巧,他比较喜欢。

只可惜。

没地方挂。

范云走出十字绣铺子,又来到马路上。

这一场暴雨下来,倒是给这个小城解掉了三分暑气,范云明显的感觉到温度低了一些,没有那么热了,人也舒服了很多。

小城。

小城。

这个小城确实小。

范云东走西走,东巡西巡,毫不夸张地说,他所管辖的范围之内每一条街巷,都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真的是即使地面上有一些老鼠洞、陷马坑,他也能够说出个一五一十来。

范云走上万里桥,又看了看下面咆哮的渠水,现在,那些渠水虽然看上去浑浊不堪,其实如果要是不接着下雨,用不了几天,这水,很快又会清澈如初的。

这也就是说,万物都有自愈能力。

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没有生命的,都一样。

这也正是大自然的神奇之处。

相对于宇宙和这颗蔚蓝色的星球而言,人类和其他动物实在显得太渺小了。

渺小得在亿万年的历史进程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亿万年,恐怕也少。

范云觉得,相对于宇宙而言,亿万年恐怕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而已吧。

他不由得想起了恐龙那种怪物,那么大的一种东西,说灭亡就灭亡了,真是令人叹息,范云常常想,灭亡了的恐龙,最后变成了什么呢?

是不是变成了煤炭?

又或者变成了石油呢?

等152章 卫明珠

范云发现。

这天,根本没有凉快多长时间,暴雨过后,太阳一出来,立刻又热了起来。

大街小巷里。

反倒是平常被掩饰了的极难看到的那些污垢,此时,倒通通被雨水冲刷了出来。

真是五花八门,什么玩意都有。

瓜皮纸屑,枯草烂树叶。

泥巴果核,短裤破皮鞋。

老天爷才是最好的清洁工啊,最擅长免费帮人打扫死角。

犄角旮旯里面藏着的妖魔鬼怪等东西,一场雨过后,通通的就现了原形,全部搞了出来。

范云霍然发现,就在自己前面不远之处的巷头那儿,有一只大张着黑洞洞的嘴,后面拖着长长的尾巴贪吃蛇一样的破皮鞋,拦住了他的去路。

范云毫不客气,大脚丫子抡圆了,直接一脚飞过去。

妖孽!让范云今日超度你远去吧。

那只破皮鞋被他踢的打了一个滚,翻了两个身,“吧唧”一下竖在了墙角处,然后一软,又慢慢的滑到了地上。

什么鬼东西?

此时的范云,感觉自己简直变成了犯晕。

再看远处。

远远的,环卫站的洒水车又开过来了。

祝你生日快乐。

祝你生日快乐。

范云同志觉得头有点大,刚刚下完了雨,洒个毛的水呀。

洒水车呼啸着从路上驶过,不断喷射的水龙头将地上的污泥吹起,搞得到处都是,吓得旁边走路的人赶紧闪身躲过。

有一个老人家走得慢了一点,脚面子上被冲了老大一片泥巴,裤角上也到处都是泥点子,他一边跺着脚,抖着裤脚,一边嘴里咒骂着什么。

唉!

看上去真是让人沮丧万分啊。

不过。

还好。

洒水车过后,此时紧跟着它后面的环卫工们轮起大扫帚,开始“唰唰唰”的扫起了马路。

还有一些清洁工拿着铁铲,将地上的那些淤泥、垃圾通通的铲成一堆,然后再装进两轮垃圾车里。

感谢他们。

感谢这些为了城市的整洁面貌,不断做着奉献的人们。

范云觉得。

如果没有清洁工,绝对不出三天,这座城市就要被垃圾包围、淹没。

范云走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处,将脸上已消散多时的笑容重新聚集起来,对她笑道:“刚才我从状元桥那里一直走到下面万里桥,兜了一个大圈子,也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只是感觉到,刚下完雨到处都是垃圾,那些藏在角落里的垃圾,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全部都被雨水给冲出来了,你看看,现在清洁工在加班呢!”

余丽拿正提着一个水桶,将桶里的水“哗”的一声泼在报刊亭前面的一堆泥巴上,将那堆泥巴远远地冲到了旁边。

她一边点头,一边将桶朝范云扬了扬:“那是!

下完雨就这样。

喂!

你去那边帮我接一桶水来,我得把这个地方冲一冲,你看看,都脏死了——省得搞到脚上。”

范云提着桶,跑到公共厕所里,帮她提了满满的一桶水回来。

余丽拿取出一个绿颜色的塑料大舀子,一瓢一瓢舀着水,将报刊亭周围冲洗干净,最后还剩了小半桶水,“哗”的一声,泼在了她面前的脚地上。

范云感觉她应该没有什么事了,就朝她摇摇手:“你先忙啊,我走了,我去那边看一看。”他随手指了指远处。

余丽拿也没有理他,她顾不上理他。

她正忙着将刚才被雨淋湿的那些报刊杂志,摆在一张长长的木板凳上晾晒起来。

范云回身看了一眼,觉得余丽拿纯粹多此一举。

湿了水的报刊杂志,晒干之后必定会起皱的。

那样的话,别人谁还会买?

别人花了钱,难道会买一件被雨水泡过的旧货吗?不可能的,谁不想要新东西?

边走。

范云边想着唐若。

昨天晚上挨了批评,他感觉到今天有必要关心一下自己的女朋友了。

做人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啊。

范云发了个信息给唐若:“若若,今天去练车没有?”

唐若回他一个笑脸:“你还说,今天下的雨好大呀,幸好我们是坐在车里面,不然的话,肯定会被淋个落汤鸡了,刚才在驾校的大水泥坪子上,躲都来不及,一下子,雨说来就来了。”

范云又道:“那你现在还在驾校吗?”

唐若回他:“是啊。

刚才下那么大雨,但是后来一出太阳,马上地又晒干了,现在又热死个人了……

我再练一会吧,再练几把,然后就回去了。”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也去练练车了:“若若,你现在练的怎么样了?科目二什么情况了?”

“还行吧,我感觉自己马马虎虎的……

科目二的流程都走完了。

从半坡起步、侧方停车、直角拐弯、s型弯道到最后的倒车入库,今天我们练了好几遍了。

我感觉还可以。

后来,教练把考试车给我们用了,我跟你说,我打了一下分,前几把不及格,后面这几把可以了,有一把考了九十五分,有两把一百分。”

范云就觉得,唉呀,自己是不是练车练得有点少啊。

唐若的科目二模拟考试,都可以考100分了,自己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好吧,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抓点紧了。

和唐若聊完天,范云走到了秦皇路上,远远的就看见了卫明珠正躲在树荫下,手里拿着手机,不知道给谁发信息,她并没有看到范云。

范云的调皮劲上来了,就想过去吓唬吓唬她。

他悄悄地绕到卫明珠的身后。

此时,卫明珠刚刚发完一条信息,“啪”的一声,将手中那台小巧精致的折叠手机合了起来。

范云突然喊道:“嗨!干嘛呢?给谁发信息呢?是不是男朋友啊?这样神神秘秘的。”

他这猛然的一嗓子,倒把卫明珠吓了一跳。

卫明珠急忙回身,看看原来是范云,她把小巧又好看的鼻子微微皱了几皱,娇嗔道:“师父,你干嘛呀?开什么玩笑,吓死我了。

范云嘻嘻一笑。

笑的那个样子,看上去贼兮兮的,哪里像一个什么师父嘛,完全就像一个为师不尊之人。

卫明珠看了看他:“师父,一个中午我都没看见你人,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一会又从哪里冒出来了?”

范云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他想起了余丽拿之前说的那个小孩掉到水里被淹死的事情,于是就把这件事情给卫明珠复述了一遍,也算是岔开她的话头与注意力。

卫明珠将手机放入口袋:“师父,你说的那个事情我知道,一开始的时候,我还过去看了一下。

那个小孩被捞上来的时候,双眼紧紧闭着,肚子里喝满了水,鼓鼓胀胀的。

有一个胆大的小伙子,把他脸朝下放在一块大石头上控水,嘴巴里面倒是控出了不少水,但是也没有救活过来。”

说这话时,卫明珠的眉头紧紧皱着,看上去她的表情似乎有那么三分的紧张呢。

说来也是,像她这么年轻的女孩子,碰到有死人的事情,多多少少,总是有些紧张的。

范云就道:“以后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老是跑到状元桥那边去,特别是不要站在水边洗手,知不知道。

否则的话,你小心,……哇……”

一声“哇”字,倒把卫明珠吓了一跳。

她抬起腿来,做势要踢范云,范云往后一跳,躲开了她的脚。

“师父,你干嘛呀?不带你这样吓人的!”

范云见卫明珠表情严肃,双眼瞪得大大的,知道她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子,不禁吓,于是就不再吓她,而是对她道:“今天你上班辛苦了,我请你喝饮料,你想喝什么饮料?告诉我,我去买。”

卫明珠娇笑一声:“本来我是想喝珍珠奶茶的,但是现在我又不想喝了,我想吃甜筒,我想吃圣代——草莓圣代,师父,你舍得吗?你要是舍得的话,就去买吧!”

范云皱了皱眉。

说什么话。

别说卫明珠是自己徒弟,就算是普通的同事,请她吃一个草莓圣代,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嘛。

范云对卫明珠笑道:“行,那你等着啊,你就站在这里不要走,我现在就去买,五分钟,五分钟我就回来,草莓味的是吧?”

卫明珠用一排细碎的小白牙紧紧咬着嘴唇,眼睛里闪了又闪,拼命的点点头:“是的,我要吃草莓味的圣代,奶球要大一点的。”

没问题。

范云冲她做了一个一切包在我身上的手势,转身“噔噔噔”,顺着旁边美味基的楼梯,爬上了二楼。

他给卫明珠要了一个大奶球的草莓圣代,自己要了一杯加冰的可乐。

虽然说美味基的东西,没有肯德基和麦当劳里面的正宗,但是,对于这样一个连四五线都排不上的小城来说,能吃到仿造品也算不错了。

没办法,那些洋快餐来中国投资都是卷钱的,他们不可能将网点布在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很小的小小城里。

没关系。

不吃洋快餐也无所谓。

这个小城里有自己独特的本地美食——米粉。

话说。

这个小城确实不大,人口不过三四十万——超生与黑户的不在此列。

土地面积,也不过大约十二万亩左右。

小城的居民,大都集中在唐若那天所说的田字之内。

当然。

这些居民,既有祖宗八代都是城里人的老坐地户,也有刚刚洗脚进城的打工农民和一些来此做生意的外地人。

至于玩的地方:北有长城、南有灵渠。

灵渠,是老祖宗留给这一方水土的宝贵遗产,至今仍造福两岸百姓。

灵渠仍是本地十分重要的一个水利工程,另外一个和它差不多的水利工程,则是位于大山之中的五里峡水库。

小城的田字中间一横,向右延伸处,就是那座台湾老板投资兴建的乐满地主题公园。

那里。

是外地游客观赏完灵渠之后下一必去的游玩之地。

本地人没去过的,恐怕也不多。

因为。

这里每年都会在旅游淡季时,针对本地居民搞一些优惠活动,平时有些贵的门票统统十元一人,但有些人却说,十块钱也贵了,最好免费。

免不免费的倒不说,不过这里吃的东西确实是实惠,特别是米粉。

这里的米粉,量大、价钱便宜、调料配菜多,比起开在大城市里的那些米粉店来,不知道强上多少倍。

这里的米粉,应该和灵渠属于同一时代。

天下米粉出桂林,桂林米粉出兴安。

范云从美味基楼上“噔噔噔”又下来了。

下来时,他还顺便看了看与他擦肩过的,面对面上楼的一对。

那是一个大胖子,牵着和他差不多一样胖的女朋友,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女朋友?

范云觉得,可能是他女朋友,姑且这样认为吧。

看到两个人已经胖得眯成一条缝的两对小眼睛,范云觉得心里十分好笑。

范云不由自主在心里哼哼道:“嗨!你这个大胖子,吃了还要吃,这么胖,吃吧吃吧吃吧,炸鸡薯条可乐,吃吧吃吧吃吧……”

范云有点损啊,别人吃什么,吃多胖,关他什么事?

别人又没有花他的一分钱,他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下了楼,范云将草莓圣代递给树下的卫明珠。

卫明珠嘻嘻一笑:“谢谢,师父,你真好!”

范云悠悠的道:“应该的,必须的。”

照顾好每一位女同胞,是所有天下男人应尽的义务,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懂,那么,一个男人,他就不配称之为男人。

请注意。

这里说的所谓的照顾好每一位女同胞,是指能照顾的时候才伸手去照顾,其中有一个分寸问题。

记着。

千万不要当着自己的女朋友或者老婆的面,随意的去照顾另一位女同胞,这样的话是很危险的。

有多危险呢?

轻的,有可能会瞬间挨上一记九阴白骨爪。

重的,有可能就会家法伺候了,不是跪搓板、跪榴莲,就是头顶水盆两手捏着耳朵,老婆和女朋友不发话,就绝对不允许从地上起来,不给饭吃。

范云喝着可乐,感觉到心里很舒服。

本来天气有些热,他的心里原本有点不爽的。

此时,范云发现面前的这条主干道,已经被清洁工们扫得干干净净的了,他那原本不太爽的心情,也一下子好了起来。

人啊!总是视觉动物。

许多时候,人的心情好恶,会受视觉的左右。

人们常常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睛里面看到的美好,才是美好。

眼睛里面看到的丑恶,即是丑恶。

比如范云。

此时看到卫明珠,他就觉得甜滋滋吃着草莓圣代的卫明珠,形象就很美好。

第153章 卫明珠的人生目标

卫明珠长得说不上很漂亮,但是挺耐看。

因为她皮肤白。

一白遮百丑。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这个皮肤白白的女徒弟,看上去倒很像一个瓷娃娃。

他啜了一口可乐,对卫明珠笑道:“卫明珠,你一个女孩子家的,为什么也干这一行?”

为什么?

卫明珠还一肚子苦水没地方倒呐。

说实话。

卫明珠其实是一个心思敏锐,却又带着那么一点点不可以跟别人说的自卑的一个姑娘。

她有她的一肚子苦恼。

她总感觉自己长相虽然还行,可个子矮了一些,学历又不高。

至于她的家庭,那就更不用说了,提起来都是泪。

但是。

卫明珠的眼界却不低,她对生活有自己的独特理解,可那理解却又与她的条件有着天壤之别,看上去似乎悬殊甚远。

常常的。

她正在开心的时候,猛然想起自己那个在农村的家时,一下子就乐不起来了。

突然哑火的感觉。

她的父母,除了给了她一个矮小的身材外,几乎什么也没再给她了。

卫明珠常想,看看别人的父母,不是包工头,就是个体户,家里都有钱。

可是。

看看她自己的家,除了一个只会天天挂宾馆和烂赌、再不就玩女人的三十好几的光棍哥,另外,还有一个成天病秧秧地,东扶东倒、西扶西歪的妈。

光是她妈。

就已经把她爸累得象一条挣命的老黄牛般,日日叹息了。

这头老牛,白天在地里干活种地,晚上回来还要照顾妻子,累得跟个鬼一样。

而她哥——家里那条小公牛,整天也象个孤魂野鬼一样,在外晃荡着不回家,成天和一帮小流氓混在一起,一个月都看不到他的一次人影子。

卫明珠想起来就恼火。

她哥的这点臭毛病,倒是和她们家祖上那个抽大烟把家抽败的老爷爷很象。

老东西隔代遗传,把吃喝嫖赌一身的烂毛病传给了重孙子。

龟儿子什么好的东西没学会,却常常把睡了多少多少个女人拉出来炫耀,气得卫明珠她爸恨不得一锄头挖死他!

卫明珠自己勉强读完了高中,就这,在她家历史上,也已经是最高学历了。

她也只能读到这儿了。

父母不光是身材、就连一副聪明些的脑子也没能给她——当然仅仅指读书而言。

卫明珠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未来看得透透的。

她认为。

自己这一生,如果想摆脱那个死气沉沉,又穷又没指望的家,让自己以后能够生活的好一点,只有嫁个家庭条件好的,对自己又十分忠心的丈夫。

不然。

这一辈子恐怕没什么指望了。

在她心中,谈什么都不要谈感情。

感情是个奢侈品。

奢侈品一般听起来名字光鲜动人,可普通人消费不起。

卫明珠认为,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什么爱情呀、感情呀都是浮云。

不说别的。

就拿恋爱来说。

一对男女要是约会,出去吃个饭、喝个茶,逛逛街看看电影,哪一样不要花钱?

卫明珠有一次听到自己的女同学燕子跟自己大谈浪漫,“嗤”的一声笑了:“……鬼的浪漫!我看,能够坐在暖暖的店子里喝咖啡,吃点心,恐怕比两个穷得叮当响的人,在西北风中冻得直跺脚,一只烤红薯还要分着吃,恐怕更加浪漫,更加有爱吧?”

她说的也有道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三观。

并且,她的那个女同学燕子不得不承认:有钱的感情,确实更加浪漫一些,更加让人觉得真实可靠一点的。

卫明珠刚开始的时候常常拿自己和别人比,但很快发现,人和人没法比。

就说她和燕子。

卫明珠感觉她和燕子两个人相差也不大,可是,凭什么燕子就能嫁个那么有钱的老公。

好家伙!

一结婚,燕子的老公就送了她一辆车,如果燕子要是再生个男娃,那她老公还不得把她供起来呀?

凭什么呀她?

卫明珠就觉得自己嫉妒、气愤,嫉妒燕子为什么嫁了那么有钱的老公?气愤自己,为什么找不到那么有钱的男朋友。

常常的。

卫明珠就象老广场上卖爆米花的老头支在铁架子上的小铁罐子似的,被嫉妒和羡慕的火焰不断炙烤着。

她肚子中的自怨自艾、愧不如人,就像罐中的玉米粒儿,不停地膨胀、增大。

直至在一个恰当的时候,有人如同老头儿戴上厚厚的棉手套,提起那个随时都好似要爆炸的小罐儿般,对准装爆米花儿的大布口袋,用钢钎用力一扳。

“嘭”的一声响。

卫明珠所有的委屈、气愤、嫉妒才会随着那一声响释放出来。

她的坏心情才能像白花花的爆米花儿般,慢慢归于冷静。

可是,大多时候,她终是没能“嘭”的一响,或者“啊”的一叫。

最后。

却不得不屈服于命运。

每当这个时候。

卫明珠就十分痛恨她的爹娘:凭什么别人的爹娘都有权有势?

凭什么燕子要啥有啥,我却一样也得不到?

一刹那。

她恨天恨地恨爹娘,竟将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统统都恨了一个遍!

可是。

卫明珠又不能让自己心中的嫉妒,发一点点芽,露出一点点苗头出来。

她和燕子既是同学,又是闺蜜圈里的一份子,作为圈中成员,她不能因为自己的不良情绪,受到包括燕子在内的其他成员的冷落,而被排斥到圈子之外去。

如果她连友谊也失去了,那生活可真就无趣极了。

所以。

有时候,卫明珠面对燕子等几个闺蜜偶尔善意的玩笑时,她也会跟着呵呵笑,有时甚至会自嘲一番。

但!

她的心中,却充满了怨气和愤恨。

于是。

嫁个有钱人的念头,就越发强烈起来。

卫明珠从没有正儿八经谈过恋爱,以前倒也有几个毛头小男生追过她,给她写过情书,一开始谈的时候,她觉得有点趣味,有点意思,还挺开心的。

爱情。

也会让她的小情绪有一种才上眉头、又下心头的意思,可是,谈着谈着,卫明珠忽然就感觉索然无味了。

倒把那几个小男生折磨的要死要活。

卫明珠早熟。

她常常觉得,自己已经快陷到社会的最底层之中了,绝不能再找个和自己一样的丈夫。

绝不!

她的人生目标简单明确:要不这一辈子永不嫁人,要嫁,就嫁个有钱的,年龄大一点或者二婚的都可以考虑——这是她婚姻的唯一标准!

卫明珠咬了一口手中的草莓圣代,对范云笑了笑:“师傅,你看像我这样的,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在咱们这个地方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呀?

我们家一没有关系,二没有后门,能够找到这样一份工作已经挺不错了,你说是不是?

如果我不干这个能干什么呢?难道去那些超市里面当收银员啊?”

范云觉得她说的也对,不要说她了,就说自己吧,还不是照样干这个。

嗨!

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做人不能想太多了,想太多了,老的快。

…………………………

时间却不管范云这些普普通通的人怎么想。

想什么。

时间只是像个脾气古怪的老头一样,看上去走得挺慢,但是,却又脚步不停的拄着个破拐棍,一直往前走。

它的脚步,绝不会为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停下哪怕一秒钟。

要知道。

有时候,这一秒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

一眨眼,再过几天,范云和唐若就要考科目二了。

如果说从范云和唐若一起练车,到考科目二之前的这一段时间里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那么。

余丽拿似乎应该最清楚了。

她不清楚谁清楚?

她是卖报纸的,天天看那些小道消息,官方的正式消息。

可以让她掰着手指头给范云数一数。

国际上数得上的有:美国的b2轰炸机,把某国恐怖分子的基地炸了个稀巴烂,掷下的巡航导弹从天而降,一家伙就砸在恐怖分子们正在开会的桌子上了,当场炸死了那些恐怖分子大大小小几十个头目,一下子连窝端了。

斩首行动和精准打击真是不得了。

另外。

某中缝消息写着,俄罗斯的太空国际空间站,突然遭到不明生物袭击,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听说。

好莱坞的导演已经根据这一事件,打算抢拍异形之四了。

此外,小日本一直派军舰在东海转来转去,不知道打什么坏主意,这些矮个子短腿的东洋鬼子,始终贼心不死,看来,当年原子弹扔的太少了。

还有,参考消息说,非州的艾滋病,目前正在呈蔓延趋势,唉!生活在那块土地上那些不幸的人们,好象,什么坏事都要先从他们开始。

例如埃博拉、艾滋病。

另外,还有一些消息是这样的。

据说有一个德国佬,造了一辆纯手工的汽车,造价高的吓死比尔盖茨,后来一个胆大包天的毛贼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将它车头上的纯金标志敲掉偷走了。

欧州的一个女王登报庆祝怀孕了,她的丈夫背着镜头惊叹:主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

世界这么大,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真是数也数不清,累死余丽拿也说不完。

至于某些小报上的国内奇闻,地方怪谈更是多到离谱。

余丽拿道:“……昨天的报纸,某支科考探险队在云南野人山上,探寻到了野人踪迹……”

范云瞪大眼睛,嘴巴张得足足可以塞进去一颗鸡蛋:“是吗?还有这种事?”

余丽拿指着一张科普杂志刊出的照片给范云看,只见密叶丛林中,模模糊糊一个人形怪物,头如巴斗,身高过丈,巨口獠牙。

范云觉得,如果要是给唐若看了,她绝对会说:真是吓死本宝宝了!

此外还有一条消息,吸引了范云的注意力。

他抄起那张报纸,仔细看着。

原来是这样的。

四川卧龙山大熊猫基地里的熊猫菲菲怀孕了,后来,基地的卫生员检查之后却发现,它居然是因为天气太热了,想吹孕房里的空调,而假装怀孕的。

查明真相的护工阿姨们一个个忍俊不止,笑着给菲菲挪了窝,并点着它脑门教育它:想吹空调就吱一声嘛!

菲菲委屈的看着阿姨:我都吱吱好几天了,没人搭理我呀!

看完想吹空调假装怀孕的大熊猫,范云翻过这张报纸看了看副刊。

他除了喜欢看那些时事新闻之外,也特别喜欢看副刊,副刊上面有小说,散文,诗歌。

他的目光被一篇写盐的小说给吸引住了。

……盐!始终是国家牢牢控制的重要商品,所以古人又称盐为百味之祖、国之重宝!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在遥远的东海海边上有一个小渔村。

村子里紧靠着海边的一个小草屋中,住着一个叫海生的青年,他的父母早就已经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人靠在海边打渔为生。

有一天晚上。

月亮又大又圆。

海生透过窗子,看到一个美丽的仙女在海边上洗澡戏水玩耍,海生偷偷的望着那个美丽的仙女一下子喜欢上了她。

后来。

当她又在月圆之夜来洗澡时,海生就偷偷的趁她不注意,抱走了她美丽的衣裳。

仙女着急的四处张望,这时,海生抱着衣服来到她面前,对着羞涩的她倾诉自己的爱慕,恳求她留下来做他妻子。

仙女听了他真情的诉说,十分感动,于是就留下来,并嫁给了海生。

新婚的夜里,她告诉海生自己的名字叫无盐,她是管着天上百花的仙女。

从此,小两口过着清贫但充满甜蜜的渔家生活。

可是后来。

有一天,这儿的海里来了一条凶恶的黑龙,兴风作浪,为祸四方,打翻了许许多多乡亲的渔船,害的这儿的百姓苦不堪言。

终于。

在又一个月圆之夜,下定决心要除去这个祸害的仙女无盐到海中找到了它,她在水中和那条恶龙斗了很久很久,最后将它杀死了,但她也身负重伤。

无盐站在水面上,微笑着劝海生不要流泪,不要为她伤心,她的身体在海中慢慢化作一座小岛,鲜血也将海面染红。

海生哭泣着大声喊她的名字,她却再也听不到了。

再后来,混合了无盐鲜血的海水一天天变咸,再也不能喝了,但是,当海水扑上礁石被太阳晒干后,会慢慢变成一层白色的东西,海生拿刀轻轻刮下来,放在舌头上舔舔,有一股咸咸的味道,后来又试着把它放在菜里汤里,菜汤一下子变得鲜美起来。

原来,美丽善良的仙女直到死去后,仍将恩泽施于人间,为人们留下了一样珍贵的宝物。

海生和人们为了纪念她,就给这种白色的咸东西取了个名字叫——盐!

并且。

还给无盐化成的那个小岛起了个好听的名字:仙女岛。

范云觉得这个故事讲得不错,很动人。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从小吃到大一顿饭也离不了的盐,居然还有这么一个美丽的传说。

范云决定,哪天有时间把这个故事讲给唐若听。

当然了,主要是讲给马雪莹听。

至于今天嘛?

今天下午。

范云仍然和唐若一起练车。

范云虽然说练车练的不如唐若多,但是效果倒是很不错,毕竟他是个男孩子,心理素质过硬。

教练和唐若只是稍加指点了一下他,他就明白了动作要领,开了几把后,就已经能够很标准的完成动作。

第154章 黄脸婆是盐

练车倒没什么。

除了练车之外,范云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发现谢知法对唐若殷勤的出奇。

连续几天的练车,他早就已经发现这个苗头了。

谢知法有事没事的时候总是围着唐若打转转,时不时的还买一些果汁饮料给唐若喝。

什么意思嘛?

谢知法想干嘛?

他明明知道范云和唐若是一对情侣,还当着范云的面一个劲儿的对唐若大献殷勤,范云的心里就不舒服起来。

但是。

谢知法除了买一点饮料给唐若之外,言行举止上并没有其它什么出格之处,范云觉得自己又不好说什么。

但范云总感觉自己的心里膈应的慌。

除此之外,有些时候谢知法还会从言语上压制一下范云。

例如练车的动作、技术方面,有意无意的,他总是要显示出比范云高一头的模样出来。

就像刚才。

谢知法开着教练车,打开了计分器,从半坡起步开始围着科目二的训练场地兜了一整圈,完成所有的动作之后,将车子平稳地停在了终点,计时器显示一百分。

李惠霞和唐若就夸他的车技不错,照这样子下去科目二100%可以通过。

谢知法谦虚地道:“不行不行,我感觉自己还要加油,还要努力,我还要多练几把才行。”

边说,边用眼睛瞟着并没有称赞自己的范云。

范云看着谢知法一脸奸猾的表情,觉得他所有谦虚的话,都是假惺惺的故作姿态。

谢知法是在等着看他的笑话。

因为。

范云连续试了几把,没有一把能够达到一百分,不但没有达到一百分,还有两把,甚至操作失误了,直接下课了。

范云其实知道,都是因为一些小细节上面的问题自己没有注意,所以测试成绩才不理想。

要知道。

他怎么能和唐若、谢知法和李惠霞她们三个比呢,他练车的时间毕竟有限,不像唐若他们三个每天都可以来。

说不定。

谢知法就等着科目二考试的那一天,等着看他被考官大声吼着“下课”的笑话。

范云心里面不舒服,也不服气,但是嘴上却没有说什么。

在这里,靠口水是打不赢仗的。

范云决定,集中精力好好的练一把,练个100分出来给他们瞧一瞧。

于是。

范云就按照科目二的驾驶动作要领,坐在驾驶位上,调整座椅及安全带,调整后视镜等等,完成了一系列的起步动作。

这一把,他感觉自己胸有成竹。

范云踩下离合器,挂挡,松开手刹,慢慢抬脚松开离合器,车辆平稳地向前驶去。

一切很不错。

半坡起步。

范云停车停的很不错,前面和右面的边线也都卡得很到位。

可是。

当他松开离合器准备起步的时候,车辆突然打了一下磕巴。

打磕巴就意味着车辆供油不足,就有可能死火,范云有点着急,要知道,半坡起步车子一旦重新启动起来,轻易是不能停的,只能往前走,不能往后退,于是他就右脚加了一下油门。

谁知道,由于他有点紧张,加油门的脚没有踩在油门上,而是踩在了刹车上面,一脚踩下去后,直接把车刹在了半坡上,车辆立刻就死了火。

真是让人沮丧。

等到范云打燃车子重新起步的时候,在这里已经被扣掉了十分,扣掉十分,也就意味着,范云下面的每一步操作,都绝不允许再丢一分。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谢知法“嘿”的一声,笑出了声。

还好,当范云完成了后面的侧方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等动作时,没有再丢一分。

不过,他可能没看见自己驾驶的车子在s型弯道的时候,差一点点就压到实线了,说起来,这把其实很悬。

看来,范云的驾驶技术确实还有待于进一步练习和提高呀。

其实范云这一把没有开好,另外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好胜心理在作怪,再加上谢知法坐在副驾驶位上,多多少少总让范云的心里有一点点不舒服,这样,也间接影响了他的发挥和操作。

他还不如唐若。

轮到唐若的时候,唐若又开出了一把完美的一百分。

李惠霞也还可以,李惠霞也是一百分。

如果考试的时候,这几个人都能保持这样的心理素质,都是这样的发挥水平,绝对都可以过关的,范云也是——九十分也能过关。

虽然说范云练来练去总是不能达到一百分,但是他也能够过合格线。

他就是有点不服气,为什么谢知法和唐若李惠霞等两个女的都能开出一百分的成绩来,自己就不行?

其实他不知道。

像这种训练,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反复期的。

今天能考一百分,不见得明天也能考一百,今天考九十分,不见得明天就考不了一百分。

范云还是有点太心急了,急着表现自己,证明自己,也不知道他是在跟谁赌气。

他当然是跟谢知法赌气。

另外,潜意识里也是在跟唐若赌气。

范云觉得唐若就不应该给谢知法一个笑脸。

因为什么?

因为他讨厌谢知法,他认为他讨厌谢知法,唐若也应该跟着他讨厌。

范云那点小心思,其实唐若早已经看得一清二楚,她就是故意的在气范云。

不!

应该说是考验,考验范云,考验范云会不会为了她吃醋。

事实证明,范云不但吃醋,而且还吃的特别多,简直像打翻了醋缸一样。

唐若心里就偷偷的笑:傻小子,逗你玩呢,谢知法那样的人,我才看不上眼呢,他以为他是谁呀?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比不了你的,放心吧!

范云又不知道唐若心里面怎么想的,范云的心里,可是一百个不放心。

他只觉得,除了自己,最好全世界的男人都不要跟唐若说话。

又或者说,唐若最好除了自己,不要理全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一个男人。

呵呵!

多么可笑的范云!

多么小心眼的范云!

练了一阵子车,唐若决定回家去看一看,她也有一段时间没回去了,就想回家看一看。

反正她有的是时间练车,而且她现在练的也不错了。

唐若就对范云道:“现在时间还早,我想回家去看一看,今天就练了这儿吧!”

范云眨眨眼:“我也不练了,我跟你一起去吧,送你到你们家楼下,然后我就回宿舍。”

唐若笑道:“大白天的,我回我家,你送我去干什么呀?

算了,你还是在这里练车吧,多练一把是一把,再过几天就要考试了,争取练好一点,练熟一点,到时候考试的时候一把过,免得补考,你说是不是啊?

行了,你就在这练吧,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当初考科目一的时候,范云安慰唐若的话,如今被唐若原封不动照搬过来,又还给他了。

行吧。

反正现在大白天的,范云倒也不担心唐若的安全问题。

如果是晚上,不论唐若说什么,他都要坚持送她回去的。

现在嘛!

唐若既然想一个人回去,就让她一个人回去好了。

范云拉了拉唐若又柔又滑的的小手:“那你回去吧,注意安全,我会想你的!”

唐若抿嘴一笑,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嗯,好的,乖……好好练车啊。”

她这亲昵的动作,让范云的心里,瞬间如同吃了六味通气丸一样,十分舒服。

他看了看谢知法。

谢知法把目光投向驾车驶往远处的李惠霞,假装什么也没有看见。

唐若没有让范云送她出驾校,而是自己走到路边,等了一小阵子,拦了一辆慢慢摇,直接驶向自己家。

坐在慢慢摇上,唐若想到范云那种鼓着腮帮,嘟着嘴巴吃醋的表情,感觉他又呆萌又可爱,不由扑哧笑出了声。

“慢慢摇”一溜烟驶到了唐若家楼下。

唐若老远就看见了自己的老妈。

她老妈此时正拄着长长的扫帚,和另外一个同样拄着扫帚的清洁工在树荫下聊天。

唐若认识,那是她老妈的同事,清洁工张大妈。

只见张大妈一手撑着扫帚,一手捏着瓜子,一边跟唐若妈聊天,一边“噗噗噗”往外吐瓜子皮。

随便吐,反正吐完了还得她自己扫。

唐若看见了张大妈的造型,感觉十分好笑。

你看她。

一对胡萝卜腿,中间弯成了o型,看上去就像扮演鬼子兵的潘长江的造型。

她都那么大岁数了,还非要学人家小姑娘,蹬着一条黑色紧身健美裤。

下面,套着一双卓别林牌的皮鞋,脚外露着两条蹬带儿。

再看看张大妈的身上,那件大红衬衫,看上去倒是鲜艳夺目。

据说。

是她那个读研究生的准儿媳妇送的。

唐若认为,张大妈是个十分爱臭美的人,年轻的时候,她还不知道什么样呢。

你看她脸上,搽的粉厚到那把老汗从上午流到下午了,居然没能把粉冲下一点渣来。

张大妈嗑瓜子的时候,一张嘴就露出了两颗闪亮的门牙。

她那两颗门牙,是去年掉的,本来想镶金牙的,不知为什么,后来又改成铸铜的了。

大概,她是怕万一偶遇打劫的,被强盗毃掉。

平时。

张大妈说话的时候一张嘴,倒也闪闪发光一一铜牙磨得锃亮。

再看她那双年轻时候的杏核眼,现在已经成了三角吊梢形,看上去精神倒是很不错,旁边两只盐勺子耳朵上,各戴着一只跟了她大半辈子的银耳环。

唐若觉得,那对耳环的芳龄,一定比自己还要大。

再看张大妈头上,半黑的头发跟扫把似的扎在脑袋后面,就跟个刷锅的刷子一样。

呵呵!

张大妈这造型。

远看仿佛扈三娘、近看竟是母夜叉……

大概是因为同事的原因,张大妈和唐若妈关系挺不错的。

另外,张大妈家住在唐若家不远,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

唐若妈和张大妈这个一看就不是省油灯的同事相处的还行。

因为,唐若妈心中有什么事,一般不会轻易在脸上露出来。

话说。

唐若不光是自己知道,而且还听她妈说过好几回张大妈的毛病,唐若妈说老张最大的一个老毛病是——财迷!

有一回。

唐若跟她妈,还有包括张大妈在内的一些左邻右舍在楼下闲坐,因为一件什么事,唐若妈说了老张一句财迷。

她马上反口道:“你真是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

你看看我这一家三口,老的下岗在家多少年了你也知道,没个正经事。

小的还在上学,每天只要一打开门就要钱。

我们这一家子人,吃的用的全在我这一把扫帚上,如果我再不精打细算的话,恐怕老东西和小兔崽子早就喝西北风去了。”

一群人听着她噼哩叭啦爆豆子似的这阵话,倒是全都不由自主哈哈大笑起来。

张大妈有事没事的时候,喜欢找唐若妈唠叨唠叨,念一些奶奶经。

有时候,她也和唐若妈凑在一起当二导演,两个扫马路的清洁工,就拄着扫帚站在一起,讨论电视剧。

不过此时她们两个人都没有说什么电视剧。

当然她们也没有谈什么人生,谈什么理想。

她们在聊婚姻的问题。

张大妈“噗”的一声,吐掉了一粒瓜子壳:“……清秀,我跟你说,如果说婚姻是一碗汤的话,那么咱这种黄脸婆子就是盐。

现在这个社会,风气不大好,男人们有钱了就变坏,就在外面找小二小三。

但是,我跟你说清秀,小二小三其实就是男人的味精,一开始加上一点,男人们会觉得很鲜美,很可口,可是……

让那些男人们天天吃味精。

菜里面。

假如不放盐试试?他们肯定受不了……”

唐若妈被张大妈的奇思妙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说的也是哦。

张大妈笑道:“……我跟你说,你知道现在流行什么吗?”

唐若妈摇摇头:“不知道。”

张大妈道:“现在的男人,流行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知不知道?

男人们都那个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反正不嫌多。”

张大妈看了一眼已经走到他俩身边站定的唐若,终止了和唐若妈的婚姻话题。

张大妈咧开嘴,露出她那两颗闪闪发光的铜牙对唐若笑道:“妹妹,回来啦,今天没上班吗?”

唐若轻轻一笑。

发自内心的笑,也是对张大妈的造型感到好笑:“是啊,大妈,我今天休息,就回来看一看。”

张大妈打量了唐若几眼,扭头对唐若妈道:“啧啧……你们家唐若真是越长越漂亮了,还是你和老唐有福气,儿女双全。

你看看你,唐敏和唐若都生的那么漂亮不说,儿子也有出息,现在都读大学了。”

唐若妈呵了一声:“呵!你怎么不说你们家小伟啊?

你们家小伟研究生都快毕业了呢,还找了个家里那么有钱的一个女朋友,而且你那个儿媳妇对你又好,是不是?”

第155章 病圆规何素云

张大妈点点头。

她揪着自己身上红衬衫的衣角对唐若妈道:“这件衣服就是小伟的女朋友买的,我滴个老天爷,你知道多少钱吗?”

唐若妈问道:“多少钱?”

唐若妈估摸着,大概也就是七十?八十?往贵里说,也就是个一百五十块钱顶天了吧?

张大妈没回答,反倒:“你猜猜。”

唐若妈觉得,价钱说少了显得自己没见识,说多了,这个衣服确实又值不上那个价,于是,她就选择了一个自己认为不多不少的价钱:“一百二十块。”

张大妈摇摇头:“你别猜了,清秀,我怕你猜不出来……

实话跟你说吧,这件衣服,小伟的女朋友说,一千两百多块钱买的,你说说,就这样一件衬衫就要1一千多块钱。

天!我都不知道小伟以后讨了这样一个媳妇,日子怎么过!”

张大妈的口气中,绝对没有任何一分一毫的炫耀。

看她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了。

她把眉毛皱得同两根棒槌一样,仿佛给自己买衣服的人,不是儿子小伟的女朋友,而是未来的一个花钱大魔王。

一千二百块?

乖乖!

确实贵了一点。

唐若妈口中“啧啧”连声,和张大妈一样的表情,一样的语气:“太贵了,花这么多钱买一件衣服,何必呢?

我觉得还不如花一百块钱帮你买一件衣服,把剩下的一千一百块钱给你,随便你买什么,想怎么花怎么花。”

张大妈叹到:“谁说不是呢?

可是,人家花的是自己的钱,又没有花小伟的钱,我又能说什么呢?

更何况,买都买了,难道还能让她拿回去退货吗?

你说是不是?

不管是十块钱也好,还是一千块也好,都是人家的一个人情。

咱也不能说什么呀。

再说了,她和小伟还没有结婚呢,就舍得花这么多的钱,你说我又能说什么呢?

是不是?清秀?”

唐若站在旁边,听着她妈和张大妈的对话,没有插话。

其实,唐若的心里,倒是有一些不以为然,一千块钱算什么?唐小兰的哪一件衣服不是成几百上几千的呀?

如果唐若把自己手脖子上的那块手表给她们看一看,告诉她们这块手表是唐小兰送的,当时唐小兰买的时候,花了好几千块钱呢,唐若相信,自己的老妈和张大妈两个人,一定会同时惊得下巴都得掉下来。

更不用说她手脖子上,范云送给她的那只金镯子了。

不过。

财不可外露。

没必要显摆什么。

唐若想起上一次回来的时候,何素云得了癌症那件事,就问她妈:“妈,上一次回来的时候,听说何素云得了癌症,现在她怎么样了?什么情况啊?”

唐若妈没说话。

张大妈倒先开口了。

张大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何素云现在瘦得不成个样子了。

以前的时候,身材那么丰满的一个人,现在瘦得就跟一根竹竿似的。

就何素云以前那些衣服,现在穿在她身上看上去松松垮垮的。

唉!

何素云也是命不好,按理说这几年她做水果生意赚了一些钱,日子应该是越过越好的时候,可谁知道突然之间得了癌症……

这人哪,有什么千万不要有病,一有病就全完了,特别是得了这种绝症……”

张大妈“呱呱呱”说个不停。

说起何素云,唐若本来还有些揪心,此时听到张大她说何素云虽然越来越瘦,但是人还在的消息后,倒把那颗悬着的心慢慢又放了下来。

不管怎么说。

作为一个住在自己旁边的邻居,知道她得了癌症这样一个不幸的消息之后,唐若的心中怎么样也不会愉快起来的。

更何况,何素云待人还是挺不错的,又大方,又能说会道,虽然说,她生了一张刀子嘴,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她的刀子嘴都是对外面的人。

只要别得罪何素云,她对周围的人,全都是客客气气的。

许多时候,何素云见了唐若,都是笑眯眯的拉着唐若的手,一边夸她漂亮,一边拿一些水果给唐若吃。

其实。

何素云对唐若真的很不错,她对唐若不像对唐敏那样。

唐敏的性格跟何素云的性格差不多,两个人凑在一起就想吵架,好像总感觉合不来一样。

但是唐若不一样。

唐若性格温柔恬静,跟谁都能相处的来,所以,平日里何素云对唐若挺好的。

唐若就撇开她妈和张大妈两个人,往何素云收水果的门面方向走,唐若妈忙喊住了自己的女儿:“若若,你干嘛去?”

唐若停下脚步,指了指何素云的门面:“我过去看一下,看看她现在怎么样了。”

唐若妈把脸一沉:“回来,不要去了,你过去干嘛呀?听话,快回来。”

唐若妈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去见何素云,因为她觉得何素云是一个病人,而且还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自己的女儿去见这样的病人,沾染那些晦气,不好。

不过这样的话,她不方便明着说出口来,毕竟还有张大妈在旁边。

她不能将自己的心思明着说出来,以免给张大妈留下一个自己无情无义的印象。

其实不用她说,张大妈也懂唐若妈的意思,所以张大妈也对唐若道:“妹妹,快回来,听你妈的话,不要去了,没什么好看的,何素云撑不了多长时间了,听话。”

有些病人,适合她们去看,不适合唐若这样的年轻小姑娘。

唐若哦了一声,又慢慢的走了回来。

这个时候,何素云的婆婆文大奶奶,倒是从门面里走了出来。

文大奶奶端着一只药罐子,走到门口,双手将药罐子反转过来,把里面的药渣倒在了路边,同时还抖了抖。

张大妈喊道:“文大奶奶,又帮你儿媳妇熬药啊,何素云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好些了没有啊?”

她这句话等于是替唐若问的。

因为唐若也正好想这样问一问文大奶奶。

文大奶奶挤出了一个说不上是哭还是笑的表情出来:“唉!这几天倒是能吃一点饭了,只是熬的药喝了就吐,吐也没办法,为了治病还是要给她喝,反正就是那么样,喝了吐,吐了喝。”

唐若觉得。

何素云真是受罪。

唐若妈叹道:“良药苦口利于病,不管怎么样,饭要吃,药也要喝。

另外,得癌症的人要多运动,多出来走一走,透透气,不能老是关在屋里面。

多出来走一走晒晒太阳,心胸又开阔一些,说不定癌细胞就少很多的。”

道理是道理。

道理都懂,关键,无论是谁一听到自己得了绝症,心里面肯定立马就慌了。

哪能还像没有得病之前那样理智,神经大条的好像那个病不是自己得的似的。

旁边。

张大妈也附合道:“就是的,我早就跟何素云说了,不要整天把自己闷在屋里面。

我跟你说,文大奶奶,我有一个亲戚,也是跟何素云差不多,也是得了癌症。

但是呢……当时医生说,哎呀!回去该吃吃,该喝喝,想吃什么就吃点什么。

那个意思,我那个亲戚可能是没什么希望了。

但是。

我那个亲戚想得开,该吃吃该喝喝,没事的时候经常跑出去玩,游山玩水,该运动运动。

后来。

过了两年发现自己还是没有事,到医院里面去检查,癌细胞居然没有扩散,反而少了很多……

我跟你说文大奶奶,何素云这个病能不能好,和人的心情也很有关系的。”

文大奶奶又叹了一口气。

其实。

唐若妈和张大妈的这一番话,只能安慰她这个没有得病的人,对于得了绝症的何素云来讲,根本于事无补。

文大奶奶把药罐子放在地上,抬起衣袖擦了擦眼角。

也不知道她是想试图拭去眼角眼里的沙子,还是想拭去一些什么东西。

虽然说。

以前的时候,她和自己的儿媳妇经常干架,甚至还称呼自己的儿媳妇是本地第一古怪人,可是,真正到了这一天,眼看即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文大奶奶还是动了真感情的,她的心里还是充满了悲伤的。

想想也是,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所谓兔死狐悲,由此及彼,面对生死之时,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坦坦然然,从容面对呢?

这个时候,唐若忽然发现何素云从门面里走了出来。

看上去。

何素云瘦的何止是成了一根竹竿啊,简直是比竹竿还要瘦上十倍、百倍的筷子。

仔细想一想,有一个人物的造型倒是和她十分相似。

是的,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圆规。

先生笔下的圆规形象是因为承受了太多生活的苦难所致。

而何素云这一只圆规,则是因为承受了太多的病痛折磨。

同样的。

以前十分丰满的何素云,现在双眼深深地凹了下去。

同样的。

和先生笔下的圆规一样都是凸颧骨,薄嘴唇。

不。

何素云比那个圆规还要惨。

那一个圆规还能两手搭在髀间,张着两脚,模拟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而何素云,如今看上去只需要轻轻的呵上一口气儿,她就会立马倒在地上,再也挣扎不起来了。

何素云已经瘦成了一张纸片。

仿佛一阵风,就能将轻飘飘的她带走。

仿佛一阵雨,就能将她深深地埋葬于脚下的这片土地。

唐若不由自主地叫道:“素云姐。”

看到何素云那副凄惨的模样,唐若一边叫她,喉咙里却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一边哽咽下来。

何素云冲她一笑。

就算是这一丝丝笑容,仿佛她已用尽了身上所有的力气。

文大奶奶低声嗔怪道:“你看看你,刚吃完了药,又跑出来,吃完了药,在屋里面坐一会儿,休息一会再出来嘛。”

何素云苦笑道:“我这不是听到外面有人讲话吗?而且我又听到了唐若的声音,就想出来看一看,是不是她。”

文大奶奶一手扣着药罐的耳朵,一手扶着自己的儿媳妇:“进去吧,快进里面去吧!”

何素云点点头,她勉强抬起手,朝唐若挥了挥。

唐若感觉心里难受。

她觉得自己胸口堵得慌,突然就有一种想哭,但是又哭不出来的感觉。

唐若妈也同时劝着何素云:“素云,你刚吃完了药,不要在外面站了,赶紧去里面坐着休息吧。

再说了。

你看现在外面热的很,日头又那么毒,你要是想出来,等晚一点凉快一些了,让你婆婆搬一张小椅子坐在门口,出来凉快凉快,散散心、解解闷。”

张大妈走了过去。

唐若见她朝何素云走了过去,唐若也跟着走到了何素云身边。

这个时候,唐若妈就不能再拦自己的女儿了。

毕竟。

她若是当着真正的病人面,试图说些什么阻止女儿的话,是不妥的,都是没有人情味的,也是无理至极的。

唐若发现即使天气这么热,瘦的如同一根筷子似的何素云,脸上丝毫没有一点点的汗珠。

或许因为她的汗早已经流尽了吧。

在她朝着命运挣扎的时候,在她冲病魔发出悲嚎和呐喊的时候,在她怀着悲痛的心情,在心底和家人们做诀别的时候。

那时候,她的汗就已经流干了。

那时候,她的泪也已经流尽了。

那时候,她的血也已经早就完全凝滞了吧。

唐若掺了身子摇摇欲坠的何素云一把,果然,发现她的手掌十分冰冷,似乎没有一丝温暖。

疾病。

疾病。

疾病对一个人的摧残竟然是如此的巨大。

那个健健康康说话做事雷厉风行的何素云去哪里了?

那个文大奶奶口中的本地第一古怪人何素云去哪里了?

唐若忽然觉得,她宁愿何素云做本地第一古怪人,一直做下去。

只要她愿意,甚至,她也可以做本省、本国、全世界的第一古怪人。

唐若也不愿意看到何素云如此饱受病魔折磨的样子。

何素云冲唐若惨然一笑。

不必说了。

唐若都懂。

生命如此珍贵,人世间如此美好,一定要珍惜呀!

许多东西得到的时候感觉到没有什么,可是一旦将要失去才知道,原来,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竟是那样的强烈。

生命如此。

爱情亦如此。

人间之情当如是。

唐若觉得,何素云虽然瘦得吓人,但是眼睛还是十分明亮的。

那里面仍然有一团对生命执着的留恋之火。

那也是一团即将熄灭之前的火焰,回光返照之火。

第156章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

唐若也不太会安慰病人。

再说了。

安慰也没什么大用。

无论谁摊上何素云这样的事,心里恐怕已是万念俱灰了吧?

何素云一笑。

对唐若等三人作为邻居所能表现出来善意,表示了感谢。

什么话都不用说了,全部在她惨然一笑中。

一个人无论多么的要强,始终还是敌不过命运。

命运。

有时像一个多情的小姑娘,有时却又像一个无情的恶魔。

唐若三人也没有坐,就在何素云家的门面站了一会儿,安慰了病人以后,又安慰了一下子文大奶奶。

言语上总是翻来覆去的那几句话:看开一些,生死由命,富贵由天。

没什么实际作用。

从何素云那离开后,唐若直接回了自己的家。

她妈并没有跟她一起回家,唐若妈还要和张大妈扫地——起码还要扫上一个小时。

进屋之后,唐若发现她爸坐在板凳上一动不动,皱着眉毛,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心事。

“爸!”

唐开余看到小女儿回来了,从板凳上站了起来。

这样的欢迎仪式,是不是太隆重了一点?

唐若觉得自己的老爸看上去心事重重的,不过,她并不好问他些什么,于是,就走到了自己的房间。

唐若把背包扔在床上,左右看了看。

房间里没有什么变化,她上次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子。

甚至。

就连她摆在床头上的那一只黄色的小熊公仔,也依然还是靠在那里。

小熊仍在那里等她回来,陪自己玩。

房间里有点热,唐若并没有待太长时间,她只是看了一看,就走了出来。

唐若抓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杯凉白开,咕咚咕咚喝了下去,然后才抹抹嘴对老爸唐开余道:“爸爸,你一个人在家里面,怎么没有看电视啊?”

看什么电视?

唐开余正烦着呢。

前一阵子林业局盖了新的家属楼,他一直在跑分房的事,他找到自己以前带过的徒弟,现在的林业局副局长老肖,试图想从老肖这里活动活动,看看能不能给自己家争取到一套房子。

唐开余说话也没有添油加醋,只是实事求是,说了一下自己家的困难情况:“肖副局长,你也看到了,我们家到现在住得还是单位以前分的房子,又旧又破不说,房间还窄的要命……

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一直不愿意给你添麻烦,因为分房子的事情,从来我也没找过你。

但是这一次,听说像我这种情况的也可以分到房子,无论如何,都想请你帮帮忙。

说实话单位的那个破房子……这么多年了,我也实在是住够了。”

老肖连连点头。

理解。

明白。

老肖的话说的挺好:“你放心,老唐,只要是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的,只要是我能说了算的,我一定帮忙。”

他让唐开余放心,唐开余就能放心吗?

没有拿到新房子的钥匙之前,一一切都是未知之数,一切充满变故,唐开余怎么可能放心呢?

他觉得,老肖有点跟自己打官腔的意思。

唐开余就有点后悔,早知道,来的时候,应该买一点东西拿着来的。

现在这个社会,都兴这个呀。

不过唐开余转念一想,买东西有个屁用啊!

现在的人都讲实惠,讲票子,真正的想要送礼的话,还是要送红包、送现金,真金白银更有效。

特别是像分房子这样大的事情,买一点所谓的礼品送给别人,别人根本不会看在眼里。

唐开余觉得,如果说要给老肖送礼,才能分到房子的话,那么自己早就输在了起跑线上,他哪里有什么钱?他的钱,全部都供给唐欣上大学了。

唐开余就觉得,分房这件事情,看起来指望不大。

也不是指望不大,如果说老肖一定帮忙的话,100%都有把握。

现在的重点,关键是老肖一直在跟自己打官腔,并没有给自己一个明确的态度。

果不其然。

当一直重点跟进单位分房这件事情的唐开余,在和以前的一些老同事聊天,聊到局里新盖的这座房子的时候。

他才知道,原来,有些人早已经被局里内定了名额,不用说,这些都是有关系的人。

像他这样没有关系,没有什么强有力的后台,又早年办了病退的人,分到房的可能性简直就是微乎其微。

局里一个和他相同情况的老孙,叹着气摇着头道:“老唐,像咱们这种情况,什么好事,都要等到别人轮完了,才能轮到咱们。

其实。

你比我情况还好一点,毕竟主管这个的肖副局长是你以前的徒弟,你看我,我就是一个普通的职工,一个当官的都不熟,有什么指望?”

唐开余摇摇头。

他觉得老孙的话,纯粹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罢了。

老孙继续道:“老唐,碰到这种事情,一定不要不好意思,脸皮一定要厚,要去磨,要去要,要去跑。

你有肖副局长这个关系,可得好好利用起来。

房子是什么?

是一辈子的大事,这个时候脸皮不厚,什么时候脸皮厚?你说是不是?”

唐开余就觉得老孙的话有道理。

可是按照唐开余那种温开水的性格,让他三天两头的去老肖那儿去磨,找老肖泡着,泡着要房子,那种事情,他又实在做不出来。

唐若妈想法可不一样。

她的想法和老孙一样。

关键的时候不争取,是会后悔的。

当别人打破了脑袋,削尖了脑袋,一个劲儿往里钻,钻着想为自己争取好处的时候,你不去争取,你临阵退缩,那么,好处难道会上赶着送到你家里面来吗?

所以说唐若妈就放了自己老公的假,家里面的大事小事一概不让他插手,他只负责一个任务——房子。

相当一段时间里,唐若妈每天都要问唐开余房子的事情。

问得唐开余一听到房子两个字就头疼,就会感觉脑袋大了三圈。

可是,他也不能朝自己的老婆发火呀。

他也不敢朝自己的老婆发火。

但是,假如让他三天两头的去找老肖,每次找老肖只说一件事,说房子的事,他的脸上又实在抹不下来。

唐开余就觉得,唉!做人真难,做一个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更难。

不过,老肖对于唐开余每次找自己说房子的事,似乎并没有反感和讨厌之意。

虽然老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唐开余打着官腔,但是,他这打官腔的范围,却常常会从房子扩大到别的地方去。

比如,有的时候老肖也会问一问唐敏和唐若的情况,问一问唐欣的学业。

老肖哈哈笑着对唐开余道:“老唐,你们家唐若,我小时候没少抱她,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回,我抱着她在你们楼底下玩,突然她就尿了我一身。”

唐开余陪着笑脸:“难得你记性这么好,这都多少年陈芝麻烂谷子事了,你还记得这么清楚。”

老肖一笑。

他继续对唐开余道:“……嘿嘿,老唐,你们唐若现在在哪里上学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今年应该是20岁,哦不!她今年应该是19岁了吧?”

唐开余笑了笑:“嗯,快二十岁了,她现在没读书了,在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

老肖喔了一声。

唐开余不想和老肖继续这个话题,说这些小孩有什么用,又不能解决房子的问题。

但是不说这些家长里短,一天到晚的,也不能总是房子长,房子短啊,于是两个人就结束了又一次的闲聊。

当唐开余知道许多人的名字,已经列入分房名单上时,当他找到老肖,试图从老肖的口中问出一个准信的时候,老肖依旧打着哈哈:“老唐,你放心,你的问题,局里面肯定会认真研究的,只要是符合政策,你放心,第一批,第一批就能安排你。”

老肖的话等于没说。

多年的官场生活,让老肖的话说的滴水不漏,生活早已经把他磨练成了一个老狐狸,一根老油条。

唐开余觉得,唉呀!这房子的事情,始终没底呀。

所以,这些天他的心情一直不好。

他的心情不好也不全是因为房子。

而是因为自己的老婆,总是因为房子的事情跟他唠唠叨叨说个不休,吵得他的耳朵都快生茧了。

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一无权二无势,认识的人里面只有一个当副局长的老肖。

老肖说话又是那么的油,总是跟他打官腔,唐开余总不能抓着老肖的手,硬将自己的名字写进分房名单里面吧。

今天上午,他又去局里新盖的家属楼那里转了一圈,楼盖的很快,又有一层新砌好,织好模的正在倒混凝土。

照这个速度下去,今年春节之前,这栋楼就可以完工、交房,有些着急住新房,装修快的,甚至在过年前后,就能搬到新房子里面去。

唐开余看着热火朝天的工地,心里就跟被猫抓过挠过一样,痒痒的十分难受。

是啊,谁不想住新房子?

唐开余觉得。

在这样巨大的利益之前,像他这样的人,恐怕早已经被主管此事的领导们,划归候补人员里面了吧。

唐开余兜兜转转,从工地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了房子里。

话说回来,不关在房子里他又却能去哪里呢?

大热天的,也没有什么地方好去。

早上他还没有出门之前。

倒是有一个钓友打了电话来,约他一起去湘漓那边的一个农家乐里钓鱼,唐开余直接推辞了,没有兴趣。

说实话。

有时候唐开余真恨不得自己变成一条鱼,“扑通”一声跳进水里,借着水遁,顺着湘江和漓江一直向东游啊游啊,游到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汪洋大海中去。

那样的话,就一点人间的烦恼也没有了。

此时。

唐开余见小女儿回来了,倒把心中的不快收起了七分:“哎!若若,你刚才回来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你妈妈?”

唐若点点头。

“看见了。

刚才我回来的时候,妈妈和张大妈正在楼底下聊天,后来,我还看见了何素云。

爸。

何素云怎么变成那个样子了?现在看上去好瘦啊,瘦的就跟一根排骨似的。”

唐开余抹了一把脸,没有回答女儿的话。

不要说何素云了,就说他吧,他自己还不是一个病秧子,药罐子?

当然,他比何素云情况要好得多。

何素云得的是绝症,病症来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气势汹汹,简直就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就把她和老文家的人打垮了。

唐开余不一样。

唐开余得的是慢性病,慢刀子杀人的一种病。

唐开余的病,短时间内不会要了他的命,但是,却让他要受尽病痛的长期折磨,这种折磨,不光是肉体上面的,更多的却是来源于精神上面的折磨。

当一个人离世之时,瞬间死去,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怕就怕。

患上那种天长日久,相伴一生的慢性病,虽然一下子要不了人的命,但是却一直不间断的给人以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与打击,唐开余觉得,那才是最痛苦、最可悲的事情。

谁不像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健健康康的生活?

唐若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赶紧抿住了嘴,不再跟她爸说这些病啊病啊的话。

她看了看唐开余。

唐若发现,自己的老爸,鬓角处已经生满了白发,看上去,老爸的相貌,远远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大上个十来岁的样子。

唐若就觉得,哎呀!什么时候,自己的老爸,也开始慢慢变老了。

在唐若的心中,老爸应该是那个力大无穷又心灵手巧,无所不能的男人啊!

确实。

唐开余的性格慢,做起什么事情来都不温不火,这种性格有一个好处——细心。

所以。

心灵手巧这四个字,其实是配得上唐开余的。

唐开余什么东西都会一点,无论是砌墙、粉墙,贴瓷砖刮大白,还是接水管、接电线等水电工作业他都能做。

至于种树养花,对于他来说更不在话下。

本来也是,那都是他的老本行,他本来就是干林业的出身,想当年,老唐亲手嫁接的树苗,品质那可都是杠杠的。

如果他不生病,不办理病退的话。

即使唐开余在林业局里不能当上个一官半职,起码也能工作到正常退休。

退休之后。

在家里养养鱼,伺弄伺弄花草,那样的小日子,才是唐开余应该过的小日子啊。

唉!

说这些有什么用啊。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许多事情,都不会按照人的主观意愿去发展的。

唐若跟自己的老爸其实并没有什么好聊的,父女之间有很多的话,虽然心意相通,但是,不好说。

所以。

唐若跟老爸说了几句话后,就走出了房间。

第157章 华华的男朋友不见了

唐若走到月季花处。

月季摇曳着花枝,对小主人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祝福。

欢迎她。

欢迎她回来看望自己。

祝福她在今后的生活中事业顺利,爱情甜蜜,生活美满幸福。

唐若看到月季花的土已经有点板结,于是就从墙缝里抽出小花锄来,一点点刨着,替它松了松土。

松完土后,唐若又拿起一只茶缸打了满满的一缸水,浇在花根处。

唐若扳过月季花枝看了看,发现其中有一枝比较粗的上面,又鼓出了两个新的花苞。

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两个花苞就会开出红红的、美丽的花儿来,为这个陈旧的老楼房增添一抹亮丽的色彩。

唐若看到旁边的一盆已经凋谢的兰花盆里面的土也有一点板结,于是顺便用小花锄帮那盆兰花也松了松土。

做完这些事情,唐若将身子向前探了探。

听了听。

隔壁华华家没有声音,八成华华妈不在家。

是啊。

如果华华妈在家的话,肯定会打开电视看电视剧的。

华华走了有一阵子了,别说,唐若还真挺想她的。

唐若就站在阳台上,挺直了小腰板,往远方看着。

假如她的目光能够翻山越岭,那么,此时也许就会顺着远处青黛的山峦,和山顶上的朵朵白云,抵达南宁,抵达华华的身边。

唐哥就想,华华现在在南宁干什么呢?是上班呢?还是在家里面继续做她的小主妇呢?

她并不知道。

此时的华华并没有在南宁。

她一没有上班,二没有做什么小主妇。

现在华华正坐在一辆从北方返回南宁的列车上。

是的。

列车上。

她为什么从北方回来?她什么时候去的北方?

这件事情实在是说来话长。

原来。

上次华华从南宁回来,原本是想和男朋友缓和一下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顺便反思一下两个人的未来和过去,她以为有句话说得好:小别胜新婚。

就在她精心准备了一大包好吃的,兴高采烈地从兴安返回南宁,准备给她心爱的北京大男孩一个大大的惊喜之时。

可是。

华华却愕然发现,她的北京大男孩不见了。

一开始华华还以为那个大男孩在加班,加完了班就会回来的。

可是。

华华左等他也不回来,右等他也不回来。

她从天明等到了天黑,又从天黑等到了天明,从一开始等待的满心欢喜,到最后等得坐立难宁,那个北京大男孩终于还是没回来。

他还是没能像往常一样,在加了一个通宵的班之后,于凌晨时分回来,疲惫的推开房门,将手中拎着的早点放在桌上。

然后,

走到床前,俯下身子,轻轻地吻一吻沉浸在睡梦中露着甜美微笑的华华。

当时华华并没有多想。

她以为,自己的男朋友可能是在加班。

虽然一夜没回来,但是中午、下午总该要回来了吧。

再说了。

这一次华华回来,并没有打电话发信息给他,本来就是想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华华就想:他应该是不知道自己回来呀。

华华收拾了一下房间,她看见自己男朋友的那些脏衣服、脏袜子放得到处都是。

华华就笑着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男人,没有女人怎么行呢?

于是华华就围着小围裙,里里外外将房间收拾了一遍,包括窗台、桌子、床头全部抹了一遍。

收拾完卫生,她又去菜市场买了一点菜,这时,她才拿出手机来发信息给那个北京大男孩:中午回来吃饭哦,等你。

信息没人回。

又等了一下,还是没回。

华华就感觉到有点奇怪,于是,翻开手机通讯录,开始拨打自己男朋友的电话。

不打不知道。

一打,华华才霍然发现,男朋友的电话号码已经停机。

此时,她才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

华华解下围裙,将切好的菜扔在厨房也不管了,直接去了男朋友的单位找他。

可是。

男朋友单位的人告诉她,那个大男孩早在一个星期之前就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现在,早就已经没来这里上班了。

华华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弄明白别人告诉她的话。

什么?

自己的男朋友已经没在这里上班了?

那他去了哪里?

那他现在又在哪里?

华华突然发现,自己除了手机中的这个已经停机的电话号码之外,剩下的还能够联系到那个北京大男孩的方式,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他的老家。

难道他回老家了?

还是他发生了什么情况?

华华恍恍惚惚离开了北京大男孩的单位,又回到了两个人租下的那个小窝。

此时。

她的脑子里已经是一团浆糊,完全静不下心来认真的思考一下这个突然发生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华华中午饭也没有做了,她在小屋里翻来翻去,试图寻找一些北京大男孩留下的蛛丝马迹,或者,他留给自己的只言片语。

让她失望的是,除了房间中那些似乎久已未动的东西之外,北京大男孩并没有留下任何的一句话给她。

华华从中午一直等到天黑,那个大男孩仍然没有回来。

华华感觉到自己已经快崩溃了,已经等得快要发疯了。

为什么?

为什么他的手机停机了?

为什么一天了他都没有回来?

为什么他辞工了?

为什么他辞工了没有告诉自己?

华华的心中,一下子突然就有了十万个为什么,急需要那个北京大男孩向她解释。

等啊等啊。

一直等到了半夜十二点,男朋友仍然没有回来。

华华一边等,一边一遍一遍的拨打那个已经停机的电话号码,可是所有的一切,徒劳无功。

于是,华华又重新翻寻房中的东西。

翻过了柜子,翻床头,翻过了枕头下翻桌子。

终于,华华在那个大男孩的西装口袋里翻出了一封信来。

上面写到:对不起,请忘记我吧,我背叛了我们当初的誓言。

当你回到这儿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儿了。

请不要找我,因为你是找不到我的。

对不起,请忘了我吧,千错万错,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所有的错误,都让我一个人承担,与你无关。

对不起,亲爱的华华……

底下没有署名。

没有署名,华华也认得他的笔迹,握着这封信,华华瞬间觉得自己的天都要塌了。

她的眼泪,也“唰”地一下流了下来。

最后华华将自己的身子猛地扑到床上,放声痛哭。

她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究竟是怎么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他选择离开自己,选择消失。

这样一份简短的分手信,显然是没有答案的,那个北京大男孩并没有告诉她答案。

这样的结果对于华华来说其实是极不公平的。

不管怎么样,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两个人都应该面对面的坐下来,好好的谈一谈,哪怕是分手,也要当着面,把彼此之间的恩怨说得清清楚楚,然后再分手。

就算是像方科对待唐若那一样也没问题。

方科做的事情,虽然让人觉得十分卑鄙无耻,但是无论如何,他也给了唐若一个结果,他没有选择逃离。

这样算什么?

话也没说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华华还没搞懂因为所以,那个北京大男孩就当了逃兵。

华华在心中把那个北京大男孩想和她分手所有不好的原因都想了一遍。

最后。

华华觉得。

一定是那个北京大男孩另有新欢了。

又或者是他的家里面给他施加了什么压力,所以他才不得不和自己分手,选择辞工,或者回去。

华华想来想去,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始终拿不出一个行之有效的主意。

她该怎么办?

又能怎么办?

现在的问题是,那个北京大男孩主动选择离开她,选择消失,选择不让华华联系到他,那么,华华要么守株待兔,在这个出租屋里等他,要么就瞎猫去碰死耗子,找到他的北京老家去。

华华决定还是等一等他吧。

等一等。

看一看。

万一自己所有猜测的那些理由都不是呢?

万一他有什么迫不得已的苦衷离开了自己呢?

又或者,他只是暂时的离开了自己,过上一两天说不定就回来了呢?

于是寝食难安的华华,就将自己窝在这间小小的出租屋里,从早等到夜,又从夜等到早。

等断了星光,等烂了黎明,一直还是等不到那个北京大男孩的出现。

华华等来等去,始终,他也没有出现,这一等,就是一个星期……

最后,华华终于明白了。

看来,自己的男朋友真的是选择了抛弃自己,选择了离开。

华华从一开始的坐立不安,就渐渐发展到了心中怒火中烧。

华华决定,去他的老家去找他。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华华知道他家里面的地址。

于是华华就擦干眼泪坐上火车,直奔北京。

到了北京。

按照地址,华华找到了北京大男孩的家。

当她站在一处四合院的门口,叩动斑驳的木门上那一只锈迹斑斑的门环时,“吚呀”一声,院门打开了。

一个面色阴郁的中年妇女,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从天而降的漂亮大姑娘,从脸上挤出一点笑,问道:“姑娘,你找谁?”

华华急道:“我找马亮。”

那个妇女察言观色,明白了华华的来意,不用问,站在门口的这个漂亮姑娘,一定和自己的儿子有些什么瓜葛。

这个妇女不是别人,正是马亮的妈妈。

她闪身将华华让进自己家的院子里,一边往里走,一边告诉华华:“姑娘,你从哪里来的?马亮出差去南宁了,一直没有回来,你怎么会来这里找他呢?”

华华将信将疑,有点不太相信:“阿姨,您是……”

那个妇女将华华让进院里,两个人就在天井之中站定了,她上上下下打量着华华道:“我是马亮的妈妈,你呢?你是……”

华华咬了咬嘴唇:“……阿姨,我是马亮的朋友……”

因为女孩子的矜持,终于,那一个女朋友的女字,华华还是没能说出口来。

说不说出来都没有关系。

马亮的妈妈肯定懂的,她知道,此时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和自己儿子的关系,一定不一般。

马亮妈沉声问华华道:“姑娘,你从哪里来的?”

华华想到应该对她介绍一下自己,就道:“阿姨,我叫章华华,我是马亮的朋友……

我从南宁来的。

因为,因为这几天一直联系不上马亮,去他单位里面找他,他单位里面的人说他已经辞工了。

我就有点担心他的情况,另外,我以为他回了老家,所以就坐火车过来看看,看看他是不是回来了。

阿姨,马亮回来了吗?他现在在北京吗?还是在哪里?”

马亮妈看了看华华,眼睛里有一点东西似乎在闪烁,她停了一停才缓缓道:“没有啊,马亮一直在南宁没有回来呀!

前一阵子,他还打电话给过家里,说他今年夏天不回来了,公司里很忙,没有假,说等到八月十五的时候他才回来。

怎么了?

他在那边上班不好吗?是因为和公司发生矛盾了吗?

被别人炒鱿鱼了吗?

对了姑娘,他现在辞工去了哪里?你知道吗?”

华华摇摇头。

她觉得有点失望。

但是,华华似乎又想起了点什么,就对马亮妈道:“阿姨,马亮最近一段时间打电话回来,是什么时候?你还记得吗?”

马亮妈想了一想。

“嗯……差不多了有一个月了吧,马亮一般没有什么事不会打电话回来的,我和他爸爸都知道,马亮工作平时很忙的,所以一般我们也不打电话给他,怕耽误他的工作,影响他的工作……

本来马亮还说了,干完今年,看看能不能等过了春节之后,就向公司申请调回北京的,现在他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的,他就辞职了?”

华华看着马亮妈的表情,看到她那不喜不悲,面沉如水的表情,又看不出什么东西出来。

华华就想,八成马亮根本就没有回来,看来,他这是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了。

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大活人,脚长在他自己的身上,他要是想去哪里,谁也管不了他。

现在的关键是,马亮是一个人离开南宁的,还是和另外的什么人离开的?

他离开南宁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

又或者说,马亮现在依然还在南宁,只是躲在某个不想让华华找到他的角落里。

而这一切,又是因为什么呢?

华华和马亮的妈谈了一阵子,谈来谈去,也谈不出个所以然来。

马亮他妈一口咬定,自己根本不知道儿子的消息,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第158章 马亮的决心

既然如此,华华还能怎么办呢?

所以。

当马亮妈问华华在北京有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来了之后住在哪里,有什么打算的时候,华华摇了摇头。

这些都不用她管。

之前。

华华曾经无数次和马亮说过,有机会,将来一定要去北京天安门看一下,可是,这一次真正的到了北京,她却没有半点的想法了。

那个时候,马亮曾经给她说过,一定要带着华华游遍北京的名胜古迹。

天安门、圆明园、周口店遗址、红螺寺、古白浮泉遗址--九龙池、都龙王庙、天坛、地坛、长城居庸关、明十三陵……

马亮对北京的名胜古迹倒是如数家珍。

可是,现在不要说看什么名胜古迹了,就连看人——看马亮本人,也看不见了。

华华站在马亮家的院子里,咬着嘴唇,紧紧地揪着衣襟。

既然马亮不在这里,那么,她继续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

再说了,她和马亮只不过是恋爱关系,一没有订婚,二没有结婚,甚至还没有见过双方的家长,说起来很可笑,可能双方的家长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有那么一个相亲相爱之人。

而对于华华而言,昨日那个相亲相爱的人,现在竟变得如此绝情,就连她千里迢迢远赴北京,想见他一面,现在似乎都已经成了不可能的事。

华华低着头,看着地上的一枚落叶,轻轻道:“……阿姨,你不用管我,我只是过来看一看,马亮有没有回来。

这样吧,我留一个电话号码给你,如果他要是回来了,麻烦你告诉他一声,我来你家找过他。

或者,你打一个电话给我也可以,到时候我再来找他,你看这样好不好?”

说完。

华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纸上,“咔嚓”一声撕了下来,递给了马亮妈。

说这番话时,华华的眼圈红了,她紧紧咬着嘴唇,强忍着泪水,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是啊!

在事态还没有明朗之前,她怎么能随随便便的流泪呢?

华华并没有注意到马亮妈的嘴唇抖了又抖,似乎强忍着心中的一些什么东西,压着她肚子中的一些话,不让它们脱口而出。

马亮妈接过她的电话号码。

她点点头,对华华道:“好的,姑娘,如果马亮回来了,我一定告诉他,你来家里找过他,让他打电话给你。”

走出了马亮家的院子,华华觉得自己的心都碎了,这最后的一丝希望,也随着马亮妈的“闺女,你慢走,我就不送你了”而破碎。

看来,马亮是诚心躲着华华,不让华华找到他了。

世界这么大,一个人要是真正的想躲起来,不让另一个人找到自己,是何等容易呵!

离开了马亮家,来到大街上,望着大街上穿梭不止的车辆和来来往往的行人,再抬头看看空旷浩渺的天空,华华觉得自己竟然一下子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去哪里呢?

去南宁吗?

还是回兴安?

毫无心思在北京继续逗留的华华,决定立刻返回,返回南宁。

在这里没有找到马亮,那么,华华的心里面又重新燃起了另一个希望。

说不定马亮还在南宁呢?

说不定他只是发一点小脾气,使一些小性子吓唬吓唬自己呢?

又或者过上几天马亮就能够回来呢?

凡事还是应该往好处想,不是吗?

于是华华买了车票,又坐车返回南宁。

她却不知道,就在她离开马亮家的时候,马亮的妈妈咬着牙齿,狠狠的叹了一口气:“唉!”

不知道。

马亮的妈妈是叹的哪门子气。

她当然是叹自己的儿子。

叹自己那个得了渐冻人病症的儿子,瞒着华华的儿子。

华华并不知道,其实马亮就在北京,就在他自己家里,当马亮听着窗外的华华,口口声声的问询自己的时候,他的心,其实早也已经碎了。

他早就料到了华华会来北京找他,所以,他跟自己的妈妈说了,无论华华说些什么,都要告诉她自己不在北京,家里人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更不要把自己得了不治之症的事情告诉华华。

他让自己的妈妈保证,一定要保证,如果妈妈不按照他说的去做,那么他就放弃治疗,彻底的放弃自己。

马亮妈看着自己的这个傻儿子,心如刀绞。

她知道儿子是想给自己的恋情画上一段句号。

尽管这个句号有遗憾与痛苦,但是对于马亮来说,他自认为自己的做法问心无愧,他觉得自己这样做,一切都是为了华华好,是的,他宁愿华华把自己理解成一个无情无义忘恩负义之人,也不愿意让华华有朝一日看到自己坐在轮椅上,那副身体痉挛僵直,动也不能动的模样。

那个模样,他认为,必定丑极了。

不得不说,马亮也有自己的想法和苦衷啊。

老天爷,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无情。

既然老天爷给了华华他们一段甜美的爱情,那么,为何不让这一对相亲相爱之人的爱情,能够善始善终呢?

马亮强忍着浑身的颤抖和内心的痛苦控制着自己,没有从房里冲出去,冲到华华的面前,紧紧的抱着她,告诉她:“亲爱的,你来了,我错了。”

他紧紧握着拳头,咬着牙齿,把满口牙咬得咯吱咯吱响。

还好。

他现在还有握拳头、咬牙齿的力气。

用不了太长时间,慢慢的,老天爷就会把他这点握拳头、咬牙齿的力气收回去。

到那个时候,他将和轮椅终身为伴,至死方休。

如果细想起来,马亮承受的痛苦,要比华华多的多。

他既要承受身体上的折磨,又要承受感情上面的痛苦,对于他来说,能够强忍着没有从房中冲出去,冲到华华的面前,已经是尽了最大的努力。

下了最大的决心。

马亮早已经想明白了,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好像是一列永远不能回头的单行列车,永不停息地向前,向前驶去,一路之上,也许会邂逅很多的同伴,这些同伴里包括自己的亲人,包括自己的朋友,当然,也包括自己的爱人,但是,这些人里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和自己一起并肩到达终点,不是在这里分手,就是在那里分手。

分手?

想起分手这个词,马亮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当初爱的死去活来的两个人,一旦一个人的生命即将走到终点,生命的火焰即将熄灭的时候,那么,也就意味着两个人不得不分手了。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其实像这样的时刻,有很多。

所以当华华走后,马亮妈问自己的傻儿子为什么不见华华,马亮说道:“我见她干嘛?

我不见她,妈。

你也知道我得的那个病是治不好的,我又何必要拖累别人呢?

而且,妈,我这个病是个慢性病,它并不是说得了病之后,三个月两个月就会死掉,不是的,它会慢慢发作的。

这个病要慢慢的熬,有可能熬三年,有可能熬五年,也有可能熬十年八年。

你也看到了,妈,华华她那么漂亮,她的人又那么善良,我又何必让她陪着我一起痛苦呢?你说是不是?

她又没和我结婚,她又不是我的什么人。

妈。

我宁愿她把我理解成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一个朝三暮四的人,我也不愿意让她看到我的病情发作后那种样子。

妈,相信你也知道……你看看电视上,得了渐冻人病症的人是不是很难看?

难看得还能像我现在这个样子吗?

你没有看到那些坐在轮椅上面的患者,一个个都脱了形,双手干枯得跟鸟爪子一样?

妈,你也知道,我的个人形象虽然说不是很好,但是也不算太差……

如果说让华华看到了我得病后的那种丑样子……算了,还是不要让她见我了,这件事情就这样吧,那个电话号码给我,撕了吧,断就断了吧,断就断的彻底,不要再藕断丝连的。”

看来。

马亮有这些想法,必定早已经过了深思熟虑。

他的想法绝不是一天形成的,也许在他查出来自己得了渐冻人病症的那一天,他就开始酝酿这个想法了。

马亮妈叹了一口气,她的眼圈一红,眼眶里含着泪水:“儿子,唉!有的时候……妈妈也不知道怎么说你。

现在我只担心,万一有一天,我和你爸爸走在了你的前头,那么,到时候谁来照顾你?

到时候,我和你爸爸就会把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留在这个世界上,你又没有兄弟姐妹。

儿子,如果到了那一天,你可怎么办啊!”

马亮颤抖着手,摸出了一根烟,“啪”的一声打燃了打火机,把烟叼在嘴里,深深的吸了一口:“妈,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谁知道会什么样呢?

你说是不是?你放心,妈……”

放心什么呀?

他妈能放心什么呀?

马亮妈道:“儿子,我有一个想法,跟你说一说,说出来,你别生气啊!”

马亮点点头:“不生气。”

“儿子,咱们家的家庭条件你也知道的,我和你爸爸挣钱也不少,咱们家还有这么大一个院子,光这个院子,在北京也值不少钱……

我就想,既然你已经有一个女朋友,而且,你们两个人感情又那么好,你看这样好不好?

我们想办法把她的户口迁到北京来,并且尽量早一点让你和她结婚,最好在你的病还有余地之前结婚,争取给咱们家老马家留下一个孩子,你看这样好不好?如果你觉得可以,妈去跟她说。”

马亮怒道:“妈,你说什么?你这不是坑人家吗?这样的缺德事咱们能干吗?”

马亮妈道:“妈妈不也是没办法嘛。

妈妈不是想到你们两个人正在谈恋爱嘛,有感情基础,是不是?

再说了,妈妈也不是说非要勉强人家,我只是有这个想法。

如果她同意,当然更好,如果她不同意,就当我没说呗。

我也没说要勉强她怎么样怎么样啊,是不是?”

马亮将手中的烟头一丢:“行了行了,妈,你千万不要说了。

另外,你也不要打电话给她,更不要去找她,好不好?算我求你了。”

马亮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她撩起衣襟,擦拭着眼角的泪水:“儿子,我不是担心你吗?

你说说,如果我和你爸爸不在了,你可怎么办呢?

等到你动不了的时候,没有人给你洗衣服,没有人给你做饭,也没有人喂饭给你吃,你想洗一洗、擦一擦身子,也没有人给你做这些事情,唉……”

说到这儿。

马亮妈情不自禁,小声地啜泣起来。

马亮看他妈妈那么伤心,反倒笑了起来,安慰他妈道:“想那么多干嘛呀?

妈,我也算看明白了,人呢,就那么回事,活一天算一天吧。

再说了,你看我现在都已经这么大了,也见过很多世面了,该吃的好东西也吃了不少,该享受的也享受了很多。

是不是?

比起很多人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再说了,妈!得了渐冻人症不是说马上就会死掉的,你不要那么伤心,好不好?

你知不知道霍金?

霍金也是得了渐冻人症的,你看看他,现在不是还照样好生生地坐在轮椅上吗?”

别说。

他的一席话,倒是让他妈收住了悲声。

他妈觉得,是啊,儿子的话也有道理,毕竟他和马亮爸都还年轻,四十来岁,五十不到,只要好好的帮儿子治病,说不定,等到他们七老八十的时候,儿子还依然好好的活在世上呢。

马亮接着又说了一句话,让他妈一下子倒笑了起来。

“再说了,妈,你和爸爸还可以帮我再生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呀,反正你和爸爸的年纪都不大,是不是?”

马亮妈啐了儿子一口,听了儿子的话,她的脸上倒飞起了一枚红霞:“你这个死孩子,胡说八道什么呢?”

其实。

也不是马亮妈和马亮爸没有动过这个心思。

只是。

如果说儿子好好的,他们纯粹只是为了给儿子再添上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那么想生就生,绝对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

现在的情况是儿子得了这样一个病,他们怎么还能再生呢?

再生一个,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这个儿子的放弃。

第159章 黄斌的梦想

其实。

马亮的意见值得考虑。

马亮不想把家里面的气氛搞得凄凄惨惨的,没必要。

虽然很多时候,当他一个人独处一室的时候,也常常怨天尤人,埋怨命运的不公,但是,对于生自己,养自己的父母,他却没有任何的怨言。

是啊。

得病这种事情,怎么好说呀?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

虽然说马亮得的这个病让他觉得十分蛋疼,前途一片黯淡,但是有时候他也会常常的宽慰自己:比起那些从小就夭亡的人来说,他已经是相当的幸运了;比起那些生下来就天聋地哑的人,他也是幸运的;比起那些生下来世界就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的盲人,他也是幸运的。

请不要嘲笑他的阿q精神。

有些时候,适当的阿q精神是能够缓解人的精神压力与心中的悲苦的。

华华并不知道马亮的这些情况。

她只知道她自己很难受很痛苦,全是因为马亮无缘无故的失踪与不辞而别。

当然了。

唐若更不知道华华和马亮的痛苦。

一切,还有待于哪一天,华华回来时亲口告诉她。

此时的唐若,只是想她了,想华华了。

唐若在这个公共阳台上站了一会子,感觉到太阳晒得很热,很难受,赶紧回到了屋里。

唐若回到自己的卧室,东翻西找,乱翻了一阵子,也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翻的一些东西。

她本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翻些什么,只是,只要有一段时间没回来,她就忍不住地想在这个房间里东翻翻,西找找。

似乎。

房间里早已熟的不能再熟的一切,因为她的离去和归来而变得新鲜起来,值得翻看一番。

唐若翻了一下,翻出了一张自己小时候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扎着一对调皮的羊角辫,身上穿了一件农村那种土的掉渣的粉色对襟的衣服,底下的确良的裤子,脚上是一双白色塑料凉鞋,外加一对红色的袜子。

这个打扮。

活脱脱就是一个村姑啊。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都流行这样的打扮,看起来因时代的不同,人们的审美观也会不同,并发生变化。

现在。

现在的女孩子们可是真敢穿啊。

就说现在这个夏天吧。

莫名其妙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城里的大姑娘与小媳妇之间开始流行起了一种短裤子。

一种短的不能再短,足以闪瞎那些色眯眯男人双眼的短裤子。

短到什么程度?

短到大腿根部。

短到让那些保守的老夫子们一个个长吁短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短到让小城的男人们,恨不得别人家的媳妇一个个都要那么穿,唯独自己的媳妇不要那么穿。

想想真是可笑。

不过,。

唐若不穿那种裤子。

唐若要么就穿长牛仔裤,要么就穿裙子。

就像今天在练车场。

唐若脚下穿了一双粉色的浅口布鞋,腰间系着一条红白双色韩版长裙子。

贴身是一件鹅黄色打底衫,外披一件白色罩衫,头上戴一个粉色圆顶宽沿蝴蝶结的草编遮阳帽。

唐若把头发用一个玫瑰花发卡束于脑后,看上去素颜粉面、明眸皓齿、巧笑嫣然。

谢知法的眼睛都看直了。

大概。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像唐若这么漂亮的姑娘。

不过,如果他要是看了华华的话,很有可能会扑通一声跪倒在华华的石榴裙下,而瞬间将华华惊为天人。

唐若的漂亮,是一副邻家小妹的模样。

而华华的美,却能使人惊心动魄。

唐若在自己的卧房里翻腾了一阵子,也没有翻腾出什么东西,然后就走回外面的房间,唐若发现自己的爸爸,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

唐若看了看手机,感觉这个时候离接马雪莹的时间还早,她就想在家里再坐一会儿。

坐下没有两分钟,范云的信息来了:……在我狠下心离去的那一刻,你在我身后无助的哭泣和撕心裂肺的痛楚让我刹那间明白,我是多么地爱你,我猛地转身哭着把你抱紧:这头猪我不卖啦!

唐若呵呵一笑,心想这个傻瓜范云,真逗。

唐若的手机里面有她的一个同学胡乱发给她的一条信息,唐若过来:假如不曾相逢,心情也许不会沉重。

假如真的擦肩而过,恐怕我此生再不会轻松。

你知道吗?

这世上有个人时刻想念着你,牵挂着你。

你含笑的眼睛象星光闪闪,缀在我的心幕中,夜夜亮晶晶,看着微笑的你,我竟然发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

发完了这条信息,唐若觉得挺得意,心里美美的。

虽然她知道范云十分清楚自己的真实水平,无论如何是编撰不出这样优雅动人的短信息来的。

但是。

甜言蜜语谁不喜欢听啊?是不是?

发完信息,唐若看到橱柜上面的塑料筐里放着一把没有择的韭菜,她就把那筐韭菜拿了下来,择起了韭菜。

闲着也是闲着,唐若把韭菜择好了,等晚一点她妈妈下了班回来做饭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用了,省得她妈再择了。

唐若摆弄这些小菜十分灵活,只见她伸着尖尖的十指,将韭菜一根根、一片片择着,将韭菜中的细草和黄叶子小心的择掉,顺手又将韭菜上那层小薄皮儿也撕下来,弄得干干净净。

虽说,择菜不是什么高超的技术活儿,可是,十分锻炼一个人的耐心。

唐若最有耐心了。

范云就没有耐心,他会随便择几下子,然后把整把的韭菜浸在水中,连搓带揉洗上好几遍。

最后,干净是干净了,可菜叶子也被他揉的不像样子了。

摘完了韭菜叶子,唐若把塑料筐又放回这只比她的芳龄还要大的菜橱顶上,然后拉开橱柜的门在里面翻腾了一阵子。

果然。

被她翻出了两包点心。

一包绿豆饼,一盒麻糖。

唐若先是捏了一块绿豆饼放在嘴巴里面吃了,吃完后,又掰了半截麻糖。

不错,这个麻糖做的挺好,是小时候的那种味道。

呵呵。

每一次唐若回来,总是和鬼子进村一样,都要在橱柜里扫荡上一圈。

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点心水果,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打小就这么干的。

不光是她,姐姐唐敏也是这样,弟弟唐欣也是如此。

说到唐敏。

唐敏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过了。

唐敏回来干嘛呀?唐敏现在和黄斌在桂林正过着甜蜜的二人世界,小日子溜得飞起。

而且唐敏,对黄斌也挺满意的。

虽然说前一阵子黄斌说要回去开什么农药化肥种子铺没有开成,但是,黄斌回桂林后却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他老爸已经开始拆旧房,盖新楼了。

唐敏就觉得,既然黄斌这样说,那么他和黄斌之间也就有了一些盼头。

那么,唐敏看着黄斌的时候,也就感觉黄斌似乎比以前更加顺眼了一些。

说来也是。

黄斌一不赌、二不嫖、三不抽白粉,也从来不干偷鸡摸狗拔蒜苗的事,他现在唯一的爱好就是研究计算机。

当然。

仅限于游戏。

可以说,从传奇到红警,从泡泡堂到马利奥,没什么游戏是他不会的,也没什么他玩不精的。

以后如果黄斌不跑摩的了,找工作的简历上面,完全可以加一项:精通计算机。

如果说除了游戏,黄斌能够再深入的研究一下计算机的话,并且发展成一种深切的技术方面的爱好的话。

那么。

北京中关村的那些年薪百万的ceo中,必有他一员。

美国硅谷的工程师,黄斌应该也可以胜任。

如果他再能努力的话,他的编程可以随着长城运载火箭飞入太空,通讯卫星上,也能留下他独家编写的代码。

计算机报上一定常常可以看到黄斌的大名,科学城里,每天黄斌都要去报个到点个卯。

可惜。

可叹。

黄斌可以把游戏中的魔法1-3的乌木剑用黑铁矿石生成1-10,也可将那些开小号,想虐菜的gm们一个个打得跪地求饶,但是,也仅限如此了。

他于计算机的其他关键技术方面,没有一丝一毫的建树。

没建树没关系,但是不要忘了老本行,该跑摩的的时候还要去跑摩的啊。

这会子,黄斌并没有去跑摩的,而是一个人坐在网吧包房里,背对着门口,在那里玩游戏。

他也没戴耳机,而是开的音箱。

没办法,谁让他是vip客户,有钱、任性。

桌面上的音箱里,不时传出各式各样的声音。

忽尔一个男子大喝一下,忽而一女子惨叫一声。

只见黄斌右手用鼠标操纵着一个全身铠甲名为就是不服的小人,背靠一道围墙,正在屏幕上跑来跑去,他的左手,则将键盘按得啪啪乱响。

——按坏了让他赔。

黄斌过一会儿,就拿手中硕大的宝剑砍一下牛头怪,于是哗啦哗啦,一些金币就掉在地上,这钱来得真容易,比他开摩的拉客来的容易多了。

突然,旁边闪出一个穿白衣带黄帽名曰小丫头的小人,旁边跟着一只身材臃肿面目狰狞的怪兽,正在不停地朝黄斌喷火。

黄斌见这小丫头居然敢主动寻衅滋事,偷袭自己,瞬间勃然大怒。

他一边喊着“搞你妹”,一边挥动手中的大宝剑,一个冲撞就到了小丫头的身边,并在其脑门上用力剁了一刀。

奇怪的是,黄斌这一刀居然未能将其脑袋砍破。

可能是被她的帽子接了黄斌这一招,也未可知。

看来。

帽子有时候也可以抵挡伤害,消灾免祸,轻易摘不得。

至于颜色嘛,可以忽略不计。

不管是白帽子黑帽子,还是黄帽子绿帽子,反正只要什么帽子就可以了。

那小丫头愤起还击,边打边退,不停的朝黄斌身上或刷毒,或贴符。

刷的黄斌身上红一阵,绿一阵,看上去就好像一只绿皮青蛙。

黄斌手中的大剑已经抡成一道白光,斫在小丫头身上。

稍后,只听音箱中大喝一声:哈!

小丫头瞬间惨叫一声,倒于一大堆牛头怪的旁边,呜呼哀哉了。

此时,电脑上出现如下红色字样:就是不服将小丫头杀害。

然后,黄斌操纵的那个绿皮青蛙一样名字叫做就是不服的小人,名字瞬间由黄变红了。

黄斌将手中的鼠标往旁边一推,身子往椅子上一靠,摸出一支烟来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一边吸烟,一边嘿嘿的阴笑。

“跟我玩?老子玩死你!”

话说。

像这样一个迷恋游戏的人,成天在计算机里打打杀杀的人,能有什么理想?什么前途呢?唐敏跟着他又有什么好处呢?

真不知道唐敏是怎么想的。

唐敏曾经问过黄斌:“喂!黄斌,你每天就这样打游戏,难道就没有什么梦想吗?”

黄斌挠挠后脑勺。

悠悠地说出了一个让唐敏做梦也想不到的梦想出来。

“我的梦想,是想发明一种仪器,让人哈上一口气,或者用一点点头发,一点点指甲,就能立即检测出一个人的dna。

并且,马上就能显示出每个人身份信息。

这样,就可以用这种仪器来打击那些拐卖儿童,贩卖妇女的人贩子。

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专门拐卖儿童妇女卖,简直是不得好死。

特别有一些人贩子,行为极其恶劣,他们甚至会把拐来的小孩弄成聋子哑巴和残疾人,弄到大城市里替他乞讨,简直杀他一百次都不嫌多。

如果我能发明一种这样的仪器出来,给公安民警每人都配上一件,我觉得,一定对打击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们,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是跟你吹牛,真的唐敏。

假如我能发明出这种仪器,相信我一定就可以获得诺贝尔科学发明奖。

这就是我的梦想。”

嗨呀!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谁会想到天天打电脑游戏的黄斌,心地竟然还藏着这样一个让人肃然起敬的梦想呢?

不管黄斌想发明这种仪器的动机是为了什么,也不管他是为了名,还是为了利,唐敏觉得,光是他身上说这种话时的豪然正气和那种男人味儿,就已经很吸引人了。

看上去黄斌虽然放荡不羁。

实际上,他除了好吃懒做之外,也还是有一些优点的,比如那一身正气。

如果他是一个坏人,他就不会救那两个落水的小孩。

第160章 男孩子也会撒娇的

可是。

对于黄斌来说,正气不能当钱花。

他现在不差正气。

只差钱。

上午的时候,黄斌与一个另一个摩的司机小王在树荫下侃大山,小王想向他借点钱,黄斌就把钱包摸出来,高高地扬了扬,差点,他就将那只破钱包扬到小王的鼻子尖上去了。

“你要吗?算白送的,要就拿去,再不行的话,把我手机拿去当了也行!”

小王定晴一看,黄斌的破钱包里,只有几张零票子。

小王摇摇头。

他又瞟了一下黄斌手中的破长虹手机——心领了。

小王很奇怪的问道:“黄斌,你开摩的也有一段时间了,挣的钱都去哪里了?”

“最近谈了个女朋友……下个馆子吃吃喝喝买点东西,还没舍得怎么花,钱就不见了!”

小王心想:尼玛!天天下馆子吃大餐,能不花得快嘛?

确实。

对于黄斌和小王来说。

大家都是开摩的的,家里面一没有矿,二没有金山银山,花钱的时候随便大方一点,手一出溜,辛辛苦苦挣的那点票子就不见了。

小王“喔”了一声,表示理解。

小王把摩托车的油门一加,“哄哄哄”,走了。

应该是去找其他人借钱去了。

嗨!

不光是唐斌挣的钱花的分文不剩,就说唐敏,唐敏的钱,一个月下来也剩不了几个。

唐敏最近的工资几乎全花在她和唐斌的小窝上了。

她置了不少东西。

前几天,唐敏才买了两条苹果绿蝴蝶花图案的窗帘,换下了房东那条土黄色的,丑的连它大姨妈都不愿意来的旧窗帘。

唐敏把那条旧窗帘卷一卷,顺手塞进了房中一个木柜子里。

小窝的门口,添上了一张印着〈欢迎光临〉字样的居家用红地毯,外加一个不锈钢鞋架。

唐敏首先用自己的小狗熊花拖鞋,和一双半高跟黑色皮鞋占领了鞋架最上面的一格地盘。

这是必须的。

什么事情都应该她优先。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她买的。

屋里。

洗手盆上方,唐敏给自己和黄斌一人买了一个新的牙缸,当然是情侣版的,她的是女孩,黄斌的是男孩。

靠墙处。

摆了一个可以打开收拢的那种折叠衣柜,碧海蓝天白云丽日,海鸥沙滩椰树长帆的景致,倒是可以用来做摄影墙。

她和唐斌不用出门就能享受三亚双飞一日游。

床上。

因为夏天来了。

唐敏换上了蓝色海洋三件套,一条水星家纺双人冷气被。

唉!说是冷气被,只不过是一些噱头罢了,如果没有空调,什么都是扯王八犊子。

另外。

唐敏还添置了一些造型别致十分漂亮的餐具。

女孩子的心思,说复杂复杂,说简单,其实也简单,里里外外,唐敏想的,全都是怎么样和黄斌一起过日子。

有时。

黄斌把自己挣来的钱,花的连烟都买不起时,唐敏也会给他一点,让他省着点花。

话说,黄斌的脸皮有的时候也是够厚的,他真的好意思接唐敏给他的钱?

是。

他脸皮有时就是那么厚。

都是被唐敏惯的。

钱这个东西,真是赚起来难,花起来快。

就说唐敏和黄斌的这个小窝吧——破家值万贯。

唐敏觉得,自己不过就是和黄斌租个房,置办点东西,那钱一张一张的,就花的让人心疼死了,这要是办些什么大事,花起钱来,那还得了。

一开始的时候,黄斌手里有两个小钱,经常隔三差五带着唐敏下馆子。

后来。

没有钱了,黄斌就去买些菜回来,自己动手煮着吃,美其名曰:干净卫生。

怎么说都行。

怎么说都有理。

外面吃,可以称做体验美食,家中做饭,可以说是滋养脾胃,反正,黄斌天生就是一个吃货,吃货自有吃货的理论和解释。

当然,吃货也有吃货的水平,黄斌如果下厨炒小菜的话,味道居然还挺不错。

话说,小城里的男人们,做菜似乎都有两把刷子,大部分人都比女人做的好吃。

真是奇哉、怪哉。

一大怪事。

黄斌如果高兴起来,做的什么竹笋鸡、酸菜鱼、醋血鸭回锅肉什么的,都挺好吃的。

自从他和黄敏同居之后,隔三差五变着花样做饭菜给唐敏吃,别说,感觉还真把唐敏养胖了些。

看上去,唐敏的脸色也好了许多。

但是,黄斌不洗碗。

他只会在厨房里炒菜做饭,施展真正的技术,像洗碗这种小事情,他不喜欢做,一般都是唐敏洗碗。

于是乎。

对于黄斌的小日子来说。

每天炒点爱吃的菜,喝点爱喝的酒,打打想打的怪。

他的生活。

简直就是吹着开心的口哨,冒着幸福的泡泡,皇帝老子叫他去旅游也不上船了。

可惜。

他这个假冒伪劣的酒中仙,还是要开摩的的,不开摩的,哪里来钱啊?连菜都买不起。

黄斌又不能五步成诗,更不能举笔万言,他成不了什么国家栋梁,他只是一个平平常常庸庸碌碌的酒囊饭袋。

所以说。

锅里的菜、碗中的米、平常居家过日子的牙膏牙刷,卷纸香烟,啤酒小菜等等等等,还是要靠黄斌那一头摩的小毛驴才能赚来的。

此时,黄斌发现唐敏应该快下班了,他要去接唐敏了。

他赶紧一溜烟结账、下机,跑出网吧。

负责结账开卡的小妹,看着黄斌离去的背影,不由得若有所思。

黄斌是这里的老顾客,跟她混的很熟了。

只见。

黄斌极其灵活的开着他的摩的,穿大街过小巷,朝唐敏上班的酒店驶去。

熟!

什么路他都熟。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就在他打游戏的网吧附近,到唐敏上班的酒店旁边,所有这一块区域里面的大街小巷,基本上没有他不知道的。

如果民警同志办案需要有人带路,调查什么情况的话,其实找黄斌这种人是再好不过的了。

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

黄斌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就到了唐敏上班的酒店门口。

他“嘀嘀嘀”按了按摩托车喇叭。

穿着高高的开叉旗袍站在酒店大堂门口,花蝴蝶似的唐敏,看见了右手掌着摩托车、左手潇洒弹烟灰的黄斌,冲他妩媚一笑。

唐敏这一笑,犹如给黄斌的摩托车加了一筒顶级汽油助燃剂般,让黄斌觉得,自己的小毛驴叫得格外欢快,特别动听。

哈!

唐敏下班换好了衣服,直接坐在了黄斌的摩托车后座上,搂着他的腰。

轰!

轰轰!

摩托车咆哮着冲上了马路,一溜烟朝菜市场驶去……

好了。

再说唐若吧。

唐若在家里面转了一圈,并且帮她妈妈把韭菜择好了以后,他妈也没有回来,应该还是继续在外面扫马路呢。

说不定,此时她老妈正在拿着长长的大扫把,把那些怪物一样的垃圾,往乾坤袋似的可容纳万物的垃圾箱边扫呐!

唐若看看手机,差不多了,该去接马雪莹了。

她爸唐开余出去了之后,半天也没有回来,不知道去哪里了。

唐若就带上房门,下楼,在马路边拦了一辆慢慢摇,朝马雪莹的幼儿园驶去。

唐若接上马雪莹,回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时候,湘琴还没有下班,先玲走后,由她接替了先玲的位置,现在,湘琴住进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和杨姐做伴了。

唐若惊奇地发现。

就在今天,她和范云一起去练车的时候,公司的前台,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台大屁股计算机。

唐若带着马雪莹走到前台的时候,湘琴正坐在台里面,噼里啪啦将计算机的键盘按得响个不停。

湘琴见是唐若,只是微微将头抬了下,表示打过招呼了,但是手上动作并没有停止,仍在那里按着键盘。

唐若笑道:“……小琴琴,你一个人在这里加班啊,公司里还有没有人啊?”

湘琴摇摇头:“全都下班了,现在就我一个人在这里。”

唐若就走到台后,站在湘琴的后面。

湘琴正在练打字。

唐若就问她:“咱们公司终于买了计算机啦?”

湘琴点点头:“是啊,早就该买了好不好,上海那边的总部,办公室里早已经是一人一台计算机了,哪里像咱们这边,都什么年代……早就该给咱们配计算机了,好不好?”

唐若高兴地道:“现在好了,配了计算机,我们都可以学打字了,对了,湘琴,你用的什么打字法呀?”

湘琴脸上的表情,满脸都是这还用问吗的意思。

“当然是五笔啦!五笔打字法是专业的,以后如果想吃计算机这碗饭,或者说找的工作和计算机都有关的话,必须要学五笔打字的。

听说有些单位招人的时候,还会考五笔打字呢,一分钟必须要打50个字以上才算合格。”

怪不得湘琴练得那么起劲。

唐若从后面按住湘琴的肩头:“好吧好吧,那你先学,学会了以后,记得教我啊,我也想练打字,前些日子,先玲还教过我背字根呢。”

湘琴挣了挣:“没问题,你们先上楼吧,我在这里再练一会,然后再上去,反正现在上去,也没有开饭。”

唐若按住他的肩头,影响她打字了。

唐若就松开了手。

不过,她也没有立刻上楼,而是站在湘琴的背后,看着她操作计算机。

湘琴也没怎么操作,就是纯粹的练打字。

她打开的那个练字软件,全是大篇大篇的文章,每个字符都有光标自动跟随,如果打对了,相对应的字就会变成绿色,如果打错了就是红色。

湘琴打字的速度并不快,她也是刚刚学,当然了,比起唐若,她还是好的很多。

现在的唐若,完全就是个电脑盲,如果没有人教她,她连开机都开不了。

这个时候湘琴也没有空教她那些最基本的知识,不过没关系,鸡都有了,还怕蛋下不出来嘛!既然公司已经配了计算机,那么,以后唐若如果说想学的话,随时随地都可以学。

唐若就带着马雪莹去了楼上。

她把靠墙的桌子擦干净,铺上报纸,然后打开马雪莹的书包,找出今天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让马雪莹做。

简单,就是一些简单的手工作业,幼儿园嘛,一般情况下不是写写画画,就是做一些小手工,锻炼孩子的平衡能力与十指的灵活力。

唐若也没有管马雪莹。

反正地盘她给马雪莹铺好了,怎么发挥,就随马雪莹的便吧。

家长会上老师都说了,孩子天生有创造力,作为大人,不要随随便便去干涉他们的发挥,影响他们的创造性。

确实。

老师说的有道理。

许多大人都是对自己的孩子指手划脚,不断的干涉希望孩子按照自己理想中的模式去发展,而扼杀了自己孩子满怀天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有些时候,教育和被教育,监管与被监管真的是一种矛盾啊。

不管吧,又怕孩子学不好,管吧,又怕影响孩子们所谓的创造力。

唉!无论如何,家长都是越来越难当了。

唐若看了看杨姐。

杨姐正从塑料袋里面拿出一包菜心出来,下一个菜,素炒菜心。

唐若笑道:“杨姐,你炒其他的菜吧,我来帮你掐菜心。”

杨姐当然同意。

有人帮着干活还不好,是不是啊?她正一个人在厨房里面忙得手忙脚乱,四爪朝天呐!

唐若从厨房里拿了一只塑料筐,然后又拿起那包青菜,走到外面,把它们一起放在桌子上。

她细心地把每一根菜心都掐成了三截。

掐短一点,不但好炒,而且等一下,夹起来吃的时候,也不至于因为菜心太长,满口都是一嘴青菜。

掐了几根,唐若觉得自己应该发个信息给范云。

想起范云那家伙,唐若轻轻一笑。

今天在练车场上,看到范云为了自己吃醋的样子,他站在那里看自己和谢知法闲聊时生闷气的模样,唐若就觉得十分好笑。

唐若知道,范云看上去好像是在生气,实际上是在朝自己撒娇。

不要以为撒娇只是女孩子的专利与特长,其实,许多身在恋爱中的男孩子,也会用这一招的。

他们当然不象女孩子那样,情绪阴晴不定,瞬息万变,自然,也不象她们那样嗲声嗲气,或嗔或喜、或忧或乐、或怯或羞。

女孩撒娇,一般都是或捏起粉拳打你几记美人拳、或拍你几下穿云掌。

男孩子不一样。

有时候。

男孩子会用假装生气,假装吃醋来撒娇。

生气和吃醋,正是他们在亲爱的女朋友面前撒娇。

男孩子们,也喜欢心上人温柔体贴的哄一哄自己,说着深情款款的小情话,他们也喜欢偶尔被人哄哄,被人宠宠,喜欢被在乎、被重视的感觉。

唐若就发信息给范云:“练完了车没有?从教练场回来了没有啊?再过一会吃饭喽,我等下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

第161章 先玲傍大款?

范云回道:好滴好滴。

唐若发信息给范云的时候,范云还在驾校的训练场里,他在和一个人聊天,这一个人,让唐若猜,唐若也猜不出来。

这个人不是别人,居然是从唐若她们公司辞工了的先玲。

范云看看站在他自己面前,浑身打扮的珠光宝气的先玲,觉得先玲这是发财了呀!

他笑道:“……你明天考科目二啊?哎呀,这么说你算是我们的师姐呀,师姐好,师姐好,请多多关照!”

先玲微微一笑:“这个有什么师姐不师姐的,我只不过比你们练车的时间早一点而已。

……我从金灵渠广告公司辞工,就报名了。

你和唐若不是过一阵子就考科目二了吗?其实我们前后时间相差并不远,我也就是在你们前面一点点罢了。”

范云问道:“那你现在在哪里上班啊?”

先玲仍是微微一笑。

她没有回答范云的这句话。

也不是说不能回答,而是因为先玲现在根本就没有上班。

她为什么没有上班呢?

这个事情说来话长了。

因为。

先玲现在不用上班了。

她为什么不用上班了?因为她认识了一个十分有钱的男朋友。

多有钱?

别的不说,她男朋友有一辆目前来说小城里唯一的路虎越野吉普车。

这台车有多贵?

可以在这个小城买两栋楼。

不是两套,也不是两间,而是两栋。

可惜卫明珠不认识先玲,如果卫明珠要是认识先玲的话,一定会嫉妒的昏过去。

凭什么?

按理说,卫明珠和先玲长得差不多,可是两个人的运气可就相差太多了。

虽然她们两个人对男人和钱都有出奇的一致看法,但是她们的运气却截然不同,起码,到目前为止卫明珠仍然苦逼的站在马路上风吹日晒地巡逻,每天和那些乱摆乱放不听话的店主们吵得口干舌燥。

而先玲呢?

按照当下流行的说法,她是傍上了大款了。

也不是傍,而是这个大款主动找她的。

这个大款就是本城金铂利融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金铂利。

金铂利年轻有为。

今年不过二十五六岁的他,已经是一家注册资金为九千万的独资公司董事长。

金铂利背后的水一定很深,值得深挖。

但是不管怎么说,金铂利年轻有为,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说别的,只说他那台路虎吧,开在小城的马路上,连交警都不会拦。

不必拦,一看就知道是金铂利公司金总的车。

说来也是缘分。

有一次,金铂利屈尊亲自前来金灵渠广告公司洽谈一项重要业务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和先玲就对上了眼,他一眼就相中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这个体态丰满,看上去满面福气的姑娘。

于是。

金铂利就动了想将先玲收入后宫的心思。

他就三天两头的约先玲出来吃饭,给先玲送花,给先玲买衣服,买包包,买首饰,买各种各样先玲几乎从未见过,平常的时候连价钱都不敢打听的名贵东西。

有时候糖衣炮弹,对付先玲这样年轻的女孩子,确实是最好的武器。

一个带先玲随便吃一顿日本料理就能花个上千块钱的男人,如果先玲都不愿意跟他,都看不上的话,都要把金铂利递过来的橄榄枝扔掉的话,那,连她自己恐怕都不会原谅自己,都会认为自己实在是太傻了。

是不是?

先玲当然要抓住机会。

对她来说,跟了金铂利绝对是可以改变自己人生命运的。

不说别的。

金铂利随便从指头缝里漏一点小钱出来,恐怕都能抵她先玲在金灵渠广告公司辛辛苦苦打工个三年五年的工资了。

所以先玲就跟了金铂利。

跟着金铂利金总,当然她就不能在金灵渠广告公司坐台了,是不是?

先玲现在的工作。

每天只是在金铂利金总有需要的时候陪着他逛逛街,吃吃饭,购购物,消费消费。

又或者。

去那些美容院里面做一做美容保养,想方设法把自己打扮的更漂亮一点。

所以说,当范云看见先玲时,当时眼前绝对是一亮,先玲全身上下都是他叫不出名字的名牌,叫不出名字没关系,只看那款式做工就知道先玲身上的那些衣服一定价格不菲。

自从跟了金总,先玲就动起了想考一个驾照的心思。

当时她是这么跟金铂利金总说的:“金总,我想学开车,我想考驾照。”

金铂利搂着坐在自己的怀中,娇滴滴对他撒娇的先玲笑道:“怎么突然之间,就想着要去学开车,考驾照了?”

先玲撒娇道:“我还不是为了你吗,我要是考了驾照,以后万一你在外面应酬喝醉了酒,我就可以给你当司机,对不对?”

这个理由不错。

金铂利在先玲红红的小嘴上“啵”地亲了一下:“行行行,去学,去考吧,等你驾照考到手了,我买一辆车给你。”

哈哈。

金铂利的话,正中先玲的下怀,先玲原本也是这么想的。

先玲觉得。

像金总这么有钱的人看上了自己,虽然说是自己的福气,但是先玲的心里却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保证金总会一辈子对自己好,一辈子太漫长了,今后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所以说,先玲自从认识了金总,她就有了为今后做长远打算的念头。

但是无论她说什么做什么,一切都要自然——顺其自然,不能让金总看出些什么东西来,更不能让金总觉得讨厌。

就像考驾照,明明先玲心里面是为了自己,但是到了她嘴里,她却可以口口声声说成是为了金总,并且金铂利听了后还挺高兴。

原本先玲就是那样想的,第一步先考一个驾照,第二步再找金总撒撒娇,让他给自己买一个小车,她也不指望金总给自己买个多贵的,十万八万的就挺不错了。

没想到她一撒娇,金总就同意了,同意她考驾照,并且还说了,只要她拿到驾照,马上买一辆车给她。

呵呵。

自从先玲跟了金总,以前她在金灵渠广告公司打工,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那点私房钱,如今根本已经看不在眼里了。

跟了金总,她才知道什么是有钱人的生活。

有一天,金铂利带着她到桂林,在十字街那儿一家女装店给她买了许多衣服。

那天,金总给她买了一件粉红色上衣,两条裙子,两件t恤,刷卡的时候,先玲站在金铂利旁边悄悄吐了吐舌头:我滴个乖乖!五千六百八。

这还不算完。

金总还帮她买了两双十分精致的高跟鞋,一双价值1800多元的女式运动鞋。

可把先玲高兴坏了,长这么大,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金总对自己可真不错。

买完衣服,金总又带着她在桂林吃了一顿饭,这一顿饭,也让先玲大开眼界。

当然了,这一顿饭不用金总买单,是别人出钱的。

别人出钱,先玲见世面。

那天买完衣服,金总开着他的陆虎,载着先玲一溜烟来到桂林五星级酒店——香格里拉门口。

门口,一个体肥膘满,脑门倍儿亮的老板早就等在那儿了。

那个老板老远就看见了金铂利金总那辆顶级配置陆虎,他三步并两步抢上前来,恰到好处地帮金总打开车门,然后又极快地跑到副驾驶位帮先玲拉开车门,一张胖得简直有点不象话的脸连摺子都从里往外透着笑:“哈哈哈,欢迎欢迎,欢迎金总大驾光临……”

边说,边弯腰伸臂,做了个比马路上的交警同志还要标准的请进动作,把金铂利与先玲引到二楼一号雅间——沁芳阁。

先玲好奇地瞪着大眼睛,左看右看,这种场合她什么话也不能说。

她知道,自己不能说什么,只能静静的看,她担心自己万一说错了话,给金总出丑,也怕让别人以为她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从而小看了自己。

当然她也没有像电视上面放的那样,女主人轻轻挽着男主人的胳膊,闪亮登场。

先玲只是跟在金总的旁边,看到金总坐了,她才坐。

金总朝她一笑:“刘兴发,刘总,都是熟人,不用紧张。”

先玲抿了抿嘴,娇嗔地看了金铂利一眼。

她的意思:谁紧张了?

她只是还没有习惯这样的应酬场合而已,没关系,跟着金总,慢慢的,什么她都会习惯的。

刘兴发刘总招了招手,那个机灵得不能再机灵的服务员小妹,急忙抱来一本看上去似乎比英汉大辞典还要厚一倍的菜谱,不用刘总发话,就已经放在金铂利面前。

刘总赞许地看了她一眼:好样的,这么灵活,等下小费一定格外多给你一些。

刘兴发满脸堆笑:“金总,请点菜。”

点。

金铂利只是象征性的翻了翻了,他自己翻完,又把菜谱递给先玲,笑道:“你看看,上面有没有什么你爱吃的菜?点两个。”

先玲看了看菜谱,却没有点菜。

懂事。

其实根本不用金铂利点什么菜,刘兴发早安排好了。

客气了一阵子后。

刘兴发对那个极其灵活的服务员小妹吩咐道:“上菜吧。”

先玲只看,不说话。

那个时候,正是长见识的时候。

服务员极快的送来四个果盘,四碟点心,摆在桌上。

先玲看着。

四果盘是西瓜、葡萄、杨梅、圣女果。

四个点心是粉糕、烧麦、羊角、牛耳朵。

接着。

两个男服务员流水般又端上来四个冷菜:酸汁辣鹅,茄汁慈菇,皮肚杂拌……糖水板栗。

然后是四个热菜:八宝酥鸭,如意海参,荷花鸡茸……白雪藏龙。

刘兴发扬着一张天生自来笑的脸:“欢迎金总赏脸来吃饭,三生有幸,三生有幸,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请金总不要见怪。”

先玲心想:这么多菜,这么好的菜,见怪什么呀?

她哪里知道。

金铂利那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这种场合,这样的应酬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洒洒水。

金铂利也是满面春风,随口客套着:“感谢刘老板这么看得起兄弟,感谢感谢,非常感谢。”

先玲觉得。

刘兴发既然请金铂利在这么高档的酒店里面吃饭,必然是有事相求,不过,此时刘兴发除了谈一些吃吃喝喝,并不谈其它的事情,看来,他并不指望只是靠请吃一顿饭,就从金铂利这儿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刘兴发只是左一句金总,右一句金总劝酒,并且,还总是能找出一些让人不好意思拒绝的理由出来。

起码刘兴发劝酒的那些话,先玲觉得,如果她是劝自己的话,自己无论如何都抹不下脸来拒绝的,刘兴发若是劝一杯,那么,自己只能喝一杯。

不过刘兴发只是客气的和她喝了一两杯酒。

刘兴发的重点公关对象,放在金铂利的身上,他今天的主要任务是要把金总招待好。

不知不觉,金铂利也喝了不少酒。

刘兴发早已经把自己从曹操喝成了关羽关云长。

他端着酒杯,对金铂利哈哈笑道:“四海之内皆朋友,今天能请到金总……与先玲小姐,是我刘三最大的容幸,希望以后,能在金总的大力提携之下,本人也能更好的混口饭吃!”

金铂利举着酒杯:“大家发财,大家发财。”

这一顿饭大家都吃的挺愉快,起码,先玲吃的挺愉快。

如果不是跟了金总,她哪有什么机会到这么高档的酒店里吃这么昂贵的饭菜啊?

吃完了饭,还有节目。

吃完了饭,刘兴发还请金铂利和先玲他去三楼的按摩中心去按摩。

先玲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她看到金铂利脸上那种坦然的表情,就知道,金铂利一定是这种场所的常客了。

上了楼,进了按摩中心。

先玲挨着金铂利在按摩椅上,两个年轻的女按摩师,早已经在旁边等候多时了,其中有一个,来到先玲面前微笑着道:“您好,我们这有中式按摩,韩式和泰式按摩,请问您需要哪一种?”

先玲也不知道自己要哪一种,就犹豫着看了看金铂利。

金铂利笑道:“中式吧,我俩都按中式的……我小咪一会儿,你帮她按的时候,轻一点……按你的就行了,我眯一下。”

于是,按摩师就忙活起来。

报钟。

按摩。

帮先玲按摩的那一个,先是在先玲头上,给她开天门,点印堂,揉太阳,搓耳垂。

然后,走神庭攒竹,过鱼腰浮白,一直推到颈椎处。

先玲觉得,哎呀,太舒服了,有钱人真好。

那个技艺成熟的按摩师不断替先玲揉肩敲背,抻腿叩足,抓捏揉拿,压滚敲搓。

先玲舒服的昏昏欲睡。

简直舒服得飞起来。

简直舒服得不要太舒服。

第162章有钱就是好

先玲尝到了有钱人生活的甜头。

先玲认为。

有钱就是好,有钱人会受人尊敬,走到哪里都被人捧。

例如。

有一次金铂利带她去本县湘漓大桥旁边的杏花村小区,去吃他的高中同学赵正平的乔迁新居酒席。

金总的这位老同学,高中毕业后跟着他一个亲戚在县城西环路上修汽车,三鼓捣两鼓捣,居然就学精了技术。

后来。

赵正平就自己撑门立户,也开了一家汽车维修店,专修小面包车。

鼓捣了几年,赚了不少钱,就在桂花村买了一套商品房。

这些先买房子的人,都是一些有识之士,其实,范云也应该买一套房子,有的时候他也想自己应该买套房子,只可惜,他才刚参加工作,首付的钱都凑不够,只能再等一等了,起码要等到凑够首付。

范云跟余丽拿聊天的时候,余丽拿告诉他:“房子是一定要买的,晚买不如早买,早买早住,再说了,你也不能一辈子就住在集体宿舍里啊!”

范云觉得余丽拿说的有道理。

话说。

金总的同学赵正平装修完房子,马上就住了,按理说,新房装修完之后,应该放一段时间再住的,可是赵正平管不了那么多了,老婆挺着大肚子快生了,他要赶在她生产之前搬进新居。

乔迁新居加添丁进口。

双喜昨门。

却说湘漓镇,这个镇挨着县城的一些村子,其实已经和县城连成一片了。

就说上次那辆面包车冲进江中的湘漓镇分水塘村,和县城也仅仅一江之隔。

站在分水塘,可以看得到的杏花村。

杏花村却不是个村子,它只是个小区。

或许,杏花村的开发商老总是山西人,不然的话,他为什么要替这个小区起这么个名字?

要知道。

这个南方的小城里,有桃花、李花、桂花,却没有杏花。

不过,老百姓不太在意小区的名字,关键还是房价。

杏花村小区是个新盘,沿湘江边而建,售房广告打得不错:坐北朝南,采光通风极佳;面朝湘江、尽揽江景财气;价格低廉、投资置业首选。

金铂利金总开着陆虎,载着先玲,车子咆哮着驶进了杏花村小区。

他将车停在赵家喜宴旁边的停车位时,和先玲来到负责替主人收礼钱的书记员处,奉上红包。

负责迎宾的两个小青年,早已经点燃了两挂鞭炮欢迎金总。

放过鞭炮。

还有姜糖茶喝。

胸前挎着黑皮包的书记员,打开金总的红包,里面金额大得让他瞬间金总刮目相看。

这时候,赵正平“噔噔噔”顺着楼梯从楼上下来了。

赵正平看着金铂利,立刻满面堆笑,大概,他是觉得此刻因为有了金铂利的光临,他这新房才算真正的蓬壁生辉了。

赵正平那理的干净利索的小平头,鸡啄米样,老远就冲金铂利点着,也不管金铂利看得见,看不见。

他三步两步走到金铂利面前,伸手在裤子上用力抹了抹。

然后。

只见他抓着金铂利的手,持久又热烈的握着,先玲觉得,他那架势,莫非不打算松手了?

“……哎呦,哎呦哎呦哎呦,金总大忙人,赏脸,赏脸……兄弟心中太高兴了!”

金铂利笑道:“你小子,好样的,新房也住上了,老婆也快生了,这下可真是双喜临门了!”

赵正平乐呵呵道:“同喜,同喜!都是托金总的福,谢谢,谢谢,谢谢光临,别提了,这两天可真把我累的够呛!”

先玲有点担心。

因为,她见赵正平那一双修理工的双手充满了力量,短袖t恤外,露出了手臂上抡锤子扭扳手锻炼的鼓鼓囊囊的肌肉,不高的一个人往那一站就象枚钉子一样浑身上下都带着劲,就连那国字脸上的一字眉也如他本人天天使用的一字型螺丝刀子似的又硬又有力度,表示主人是一个勤劳正直的男子汉。

先玲担心这个勤劳的男子汉把金总的手给握断了,等下开不了车了,她的驾照还没考到手呢。

吃饭的时候。

赵正平身为喜宴的主人,当然要挨桌敬酒,当他敬到金铂利这桌时,他再一次向金铂利表示了作为主人对金总的疏于招呼,和自己百事缠身的抱歉,并亲自倒了两杯真家伙,诚心诚意的敬金铂利:“金总,十分感谢你的赏光,一切尽在酒杯中,酒干人意在,兄弟先干为敬!”

先玲就觉得,自古以来,礼敬有钱人这句话,果然不错。

金铂利表示对赵正平的话十分理解。

酒宴过后。

许多从农村来的、或者有其它事的人都纷纷告辞走了,赵正平只是象征性地挽留了一下客人们:“吃了晚饭再走。”

但是,挽留到金铂利的时候,赵正平那可是充满了真诚的。

他请金铂利无比赏光,一定要吃完了晚饭再走。

先玲不由得呵呵笑了一下。

晚宴上。

金铂利一开始准备继续在楼下坐,赵正平拦住他,死活都要金总一定要在楼上吃。

因为楼上的房间,一般都是留给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或者本族的长者们坐的。

赵忠平的动作,显示了对金铂利的高度重视。

能不重视吗?

楼上面那一二十号人,所有的人加起来再乘以三倍,还没有金铂利一个人钱多。

饭后,金铂利告辞时,赵正平热情的邀请金总:以后有空一定要过来玩……

当然了,这些话先玲并没有说给范云听。

但是。

不管她自己说不说,相信应该用不了多久,范云也能知道先玲约了一个金龟婿的消息。

巴掌大的一个县城,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就像范云和唐若考驾驶证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碰见先玲和金总在一起了,是不是?

范云跟先玲闲聊了一阵子,不一会儿,唐若催他上楼吃饭的信息又来了。

他就对先玲道:“……我先走了,先玲,我还有事,你要不要一起走啊?”

他那点事,不说先玲也知道呀,先玲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他。

先玲笑道:“去吧去吧,肯定是唐若叫你上楼吃饭了,是不是?赶紧去吧,去晚了等一下等一下唰盘的底了。”

范云呵呵一笑。

“那你呢?”

先玲冲他摆了摆手:“走吧,你走吧,我再练一会车,我明天要考试呀,今天要加下班才行了,不然的话,感觉心里没底,现在时间还早,我再练几把,练到6:30或者7:00再走。”

范云笑道:“那你慢慢练吧,好好练啊,争取明天考试的时候一把过,考它个100分。”

先玲抿嘴一笑:“我尽量呗,这个东西很难说,如果说万一考不过呢?”

范云道:“万一考不过有什么关系啊,那就补考呗,到时候咱们一起考。”

这话说的,范云这张嘴,有的时候真不会说话。

先玲白了他一眼:“走吧走吧,你快去吃饭去吧,不要让唐若等急了。”

范云这两天过来吃饭有点不好意思。

也不是因为别的事情,就是上一次他甩给方科那一千块钱,因为是借杨姐的,但是范云一下子又没有钱还杨姐,所以心里面就感觉有点不好意思。

自从认识了唐若之后,他花钱也花得厉害,不说是花钱如流水吧,基本上从部队复员的那一些那点钱,然后再加上现在这几个月的工资全部都花了,一分不剩了。

还好还没有欠债,如果他要是像黄斌那种人的话,估计,可能早已经欠一屁股债了,弄不好,连身上的这条裤子都要当掉了。

可是。

范云觉得。

自己欠杨姐这一千块钱起码要两个月才能还她,所以说他的心里就总感觉不是个事儿,毕竟谁见了自己的债主总是有点那么隐隐约约的不自在的。

这种心理,让范云吃饭的时候夹菜都不好意思像以前那样了。

他现在好期望像上次那样能够平地再发一笔横财,或者说谁再掉一点什么东西,他捡起来,或当或卖。

如果不发横财的话,一天两天他还不起杨姐的钱,那么他在这个公司吃起一天两天的饭来,就没有那么心安理得。

还好,现在杨峰又回来了,每天陪着他一起,在上面蹭饭吃,多多少少,减少轻一些范云心里面的压力。

说起来,范云也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啊。

每天这样在上面蹭饭吃,有的时候真的很不好意思,甚至于让范云常常会有一种吃软饭的感觉,不过,唐若倒没有他这种想法。

就算是吃软饭,范云也是吃的她的,不是吃别人的。

不!

吃江晔的。

对于唐若来说。

反正这个饭堂里面的东西又不是杨姐的,当然更不是她的,这些东西,统统都是金灵渠广告公司老总江晔的。

不管是范云唐若,还是杨峰,能够在这儿安然吃饭,都是沾了江晔的光。

谈到安然,唐若在这儿吃饭没什么问题,因为她一直在带马雪莹,而马雪莹是唐小兰的女儿。

虽然到现在,马雪云的这个老马家的身份还值得怀疑,但是不管怎么说,她首先是唐小兰的女儿,爹有可能是假的,但是娘无论如何是假不起来的。

唐若的信息又来了:上来吧。

范云到了金灵渠广告工作的楼下,原地站了一下,先是抬头看看天,然后又低头看看地,再看看金灵渠广告公司挂在五楼外面的招牌,最后,看了看新华书店门口闪闪发红的霓虹字,这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直到今天,他仍然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范云看了看楼上面,再也没有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职员下来了,于是又在原地徘徊了三分钟才拔腿上楼。

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无论多少天,只要范云不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职员,他就是蹭饭吃,他就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他的行为就无法曝光于天下。

范云尽量控制着自己爬楼梯的速度,不要让自己走得太快,另外也不要显得慌里慌张,露出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来。

因为。

他生怕自己在楼道里突然就撞见了金灵渠广告公司楼上刚吃完饭下来的职员,让他们看出一些什么破绽出来。

无论如何,他和杨峰在上面蹭饭吃,都属于一等一的军事绝密,千万不能给外人知道,只能是他们这一个小圈子有限的几个人清楚。

不过还好。

就在范云鬼鬼祟祟,走到金灵渠广告公司五楼的时候,没有看到楼上有下来的人,他又朝广告公司的前台看了看,发现湘琴还在里面打电脑。

当然。

范云并没有跟她打招呼,而是直接上了六楼。

他和湘琴的关系,不如先玲。

认识是认识,但是没有像先玲那么熟,再说了,湘琴也不像先玲那么爱开玩笑。

并且。

范云认识先玲在前,不管怎么说,什么事情都有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的感觉。特别是对于交情来说,当然越老越好,交情越老就意味着两个人关系越好一些。

所以说老交情、老关系这样的称呼就是这么来的,重点就要突出一个老字,突出一个时间长字。

这一次。

范云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六楼餐厅的门口时,没有再像那次一样莽莽撞撞浮躁的直冲进去了,而是站在门口稍稍的欠了欠身子,偷偷地朝里面看了看,里面,餐厅里就是唐若和马雪莹坐在一起,没有其他人,范云放下心来,这才走进去。

因为有马雪莹在场,所以范云也没有表演一些儿童不宜的动作,他没有搂着唐若亲一亲她或者抱一抱她,而是轻轻地站在旁边,唐若指了指旁边的板凳笑道:“你看你,站着跟一个枪杆子似的,干嘛呀?快坐下来吧,等一下就开饭了。”

是呀。

干嘛呀?

不就是吃个饭嘛,弄得那么紧张,站得跟个枪杆子似的,你又不是餐厅里面的保镖,范云就扯了一张板凳坐在唐若和马雪莹的身边,看马雪莹做手工。

左看右看。

范云觉得马雪莹那不叫做手工,那简直就是胡搞一气啊。

好好的一张纸给马雪莹剪的乱七八糟,本来纸上面是画了线的,她只需要按线剪下来就可以了,可是,马雪莹的刀法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毕竟她的手太小了,捏起剪刀来根本就捏不稳,所以说,剪出的那些东西简直让人无法直视,看上去——惨不忍睹。

第163章 去农家乐玩

范云很想抢过马雪莹的剪刀,他来动手。

可是他又怕马雪莹哭。

再说了,一个大人怎么能随便去抢一个小孩子的东西呢?

但是。

他看到马雪莹的小手跟她那把剪刀总是配合不到一起去,剪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十分难看,范云就觉得,哎呀,如果以后自己要生一个孩子,绝对会手把手的教他做这些东西。

他就有些奇怪。

记得电视上,有个小孩,五岁的时候就能打拳、踢腿、翻前手翻,不是翻一个两个,而是一直翻,连续翻,一口气能翻二十几个。

范云就觉得,为什么那些聪明的,有天赋的孩子,总是别人家的孩子呢?

也不要说电视上了,就说他们这个小城,每天在秦皇宫那里,被他爷爷遛来遛去的一个小娃,就不得了。

那个小娃,看上去大概也就是和马雪莹差不多的年纪吧,不知道是因为每天跟着爷爷在一起的原因,还是有什么特别的天赋,那个小娃居然写的一首好毛笔字。

那小娃也不是用毛笔,就是用他爷爷每天拿来写字的那杆做成笔头的破海绵头子,就在桶里面蘸着水,然后气定神闲跟个小大人似的站在秦皇宫的地上,一只小手紧紧抓着跟扫把差不多粗细的笔杆,低着头,学着他爷爷的模样,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右到左写过来。

有时候,写一些什么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有时候写一些什么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还有的时候写一些什么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不说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能够记住那么多的诗词歌赋,单说他写出来的那一首漂亮的毛笔字,就让99%的过路之人都感觉到自愧不如。

那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看起来,有些人说不定真的在娘胎里面就开始练功了。

再看看马雪莹。

不要说写什么毛笔字了,就算是做一个手工,也是做得一塌糊涂。

范云就觉得资质这个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确确实实存在,每个人跟每个人不一样,你像马雪莹,和别的小孩就不一样。

马雪莹笨吗?

马雪莹可不笨。

马雪莹只是不擅长手工而已,其实她聪明着呢。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马雪莹笨也好,聪明也罢,与他无关,她又不是自己的小孩。

话说。

只要到时候他和唐若结婚了,生出来的小孩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就可以了。

当然,现在范云还没有结婚的念头,他和唐若,依然双双沉浸在浪漫的爱情之中,每天谈谈情说说爱,对于范云来说,就感觉到小日子溜的飞起来了。

至于结婚。

结婚这个事情对于范云来说,总感觉那是大人之间的事情,在他的心里,总觉得自己似乎还没有长大,他的脑子里,经常会有些奇怪的想法,天马行空般的存在。

他有时会幻想自己是个武功卓绝的少侠,搂着心爱的唐若纵马驰骋在茫茫的草原大漠上——风吹草低现牛羊,一刀砍死一头狼。

有时又幻想自己像周星驰演的唐伯虎点秋香那样。

隐姓埋名,卖身为奴在唐家,待到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口吐莲花,挽危局于一刹,救美人于水火。

有时范云还会幻想自己多才多艺,无所不精,无所不会,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心爱的唐若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特别是范云躺在城管宿舍的床上时,他的脑子里就会止不住的臆想,臆想出种种镜头出来,一会儿是武侠风,一会儿是现实风,一会儿甚至还带点魔幻主义色彩。

但是。

不管范云怎么幻想,归根结底,都和唐若有关。

现在,对他来说,唐若就是他的宝,他的命根子。

唐若现在就是范云是生命中的全部。

对于范云而言。

唐若如果是万里桥前那架大水车的车轴,那么他就上面那轮磨盘,紧紧围着她,永不停止的旋转着。

他愿意变成一缕风,温柔拂着她的脸,变成一汪清泉,给她洗脸。

范云最想变成她的手机,那样,他就可以一直跟在唐若的身边,倾听她的喜怒哀乐,分担她忧愁苦恼。

范云怎么允许唐若有什么忧愁苦恼呢?

范云希望唐若每天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平平安安。

有时候,范云听到歌曲。

听着听着。

范云还会幻想自己是一只小羊,唐若则是《少林寺》中那个牧羊女——白无瑕,她会摇着鞭子,轻轻抽打着他身上。

确实,如果让他能够一直跟着唐若,范云觉得,做一只小羊也不错。

范云是不是有毛病啊?

有的时候,他总是不把自己想成人,而是想成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譬如说。

他还会把自己想像成一只小猫,唐若娇懒地靠在床头上的时候,他就静静地偎在她身边。

那还不算离谱的。

更离谱的是。

范云有时甚至幻想自己是唐若脚上的绣花鞋子,那样,她香喷喷的脚,就能天天踩在他身上。

他却不知道。

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人的脚是香喷喷的?

呵呵!

范云最会胡思乱想。

不过。

抛开这些胡思乱想不说,范云的情绪,每天肯定是被唐若左右的。

唐若要是笑了,他的心花也开了。要是有人惹唐若生气了,那么范云也必然跟着唐若一起生气——范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范云要是生起气来,那真的会是马上热血上头,天王老子来了,他也不怕的。

现在的唐若,可以说就在范云的心尖尖上。

她要是偶然感个冒,发个烧、可真跟要了范云的命一样。

这种情意,雨样密、风般柔、火样暖、花般艳。

这种情意是一天天一点点缓缓渗透的,是春雨过后,柳枝上那颗轻轻的滴进古渠水中的雨滴,跟着溪水扩散,融入江河。

情感之河。

即使这种感情是矫情的,是带有一些小资色彩的,对于范云来说,他发誓自己这一辈子只爱唐若一个人,足够了。

对于唐若来说,范云对她的情意,自然,她也是能够感知的。

所以说,唐若对范云也很好啊,好的不要不要的那种好。

开饭之前还有一点时间,湘琴还没上来,范云就跟唐若商量道:“……若若,明天我带你到湘漓白溪的农场去玩吧,怎么样?

那里的农家乐,办的很棒,最近很多人都去那儿玩,明天我们就不要练车了,也放松一天,好不好?”

当然好了,有的玩怎么不好?唐若举双手双脚赞成。

她高兴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好啊好啊,前几天的时候,我还听到我们公司的人说,那里新开了一个农家乐,很好玩的,那好啊,明天我们一起去吧!”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起去。

第二天。

周六。

上午七点半。

范云和唐若坐了一辆柴油机动力的拖拉机“跳跳车”,跟车上的另外几个人一起,一溜烟就到了那个农家乐,

这时。

农家乐,小小的停车场几乎已经停满了。

停车场算什么?农家乐旁边有的是地方。

到了乡下,随便停。

不过,跳跳车又不停车,司机把这一车七八个游客卸下来之后,马上又原路返回了。

唐若华今天出门,穿了上次唐小兰回来时给她买的新衣服。

她脚下穿了一双白色的浅口运动鞋,上面一条黄色韩版及膝短裙,贴身一件白色打底衫,外面粉色罩衣。

头上,戴一个白色圆顶宽沿蝴蝶结的草编遮阳帽。

满头短发,用一个镏金的七里香发卡,卡在脑后。

美的不要不要的。

她和范云一下车,立刻就有许多贼兮兮的眼珠子,在她身上骨碌来骨碌去了。

唐若见怪不怪,径自和范云玩儿自己的。

不出奇。

很多男人们,都是会朝漂亮的女人行注目礼的,女人们也会朝比自己更漂亮一些的女人行注目礼,男人们是出于喜欢,女人们大多却是出于嫉妒。

这个不出奇。

范云去农家乐的柜台交了押金,领两个篮子,两把剪刀,和唐若一人一个挎了。

两个人来到葡萄地这边,走到一个人少的地方,边摘边玩。

范云以半小时为限,和唐若比赛,看谁摘的又多又好,唐若就变成摘葡萄的小姑娘啦!

她怕上面走光,时不时要用左手掩掩衣襟,所以动作比范云要慢得多。

等唐若剪了一阵子后,发现自己才剪了一点点,范云都剪了大半筐了,

于是,唐若就趁范云不注意,偷偷地和他调了个篮子,范云发现后,直笑她赖皮。

两人剪满筐后,回到休息区。

这个时候,太阳就有点大了,就有点热起来了,地里面呆不住了,不过还好,唐若与范云来的时间刚好。

等太阳起来的时候,他们的葡萄也已经剪完了。

范云去服务台要个一个大盘子,装了一些葡萄,跑去水龙头那里洗干净,拿回来给唐若吃,剩下的,让服务员打包。

唐若就用尖尖的指甲掐开葡萄,剥一只喂在范云的嘴里,再剥一只自己吃。

嗨!

甜死范云算了。

休息一会,范云又去租了两套钓鱼的工具,和唐若两个人提着桶,走到塘边的树荫下,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了,范云就手把手教唐若钓鱼。

教唐若挂饵、抛线,教她怎么样看浮子。

做这种事情,是范云的老本行啊,农村的男孩子不会钓鱼,说出去,怕是都丢人吧?

唐若将一个小油面团串在钩子上,两手抓着鱼竿,远远地甩进水里,看上去她的动作,居然也像模像样。

唐若盯着水面看了一阵子,没什么动静,刚要叫范云过来看,这时,浮子剧烈的抖起来,她急忙忙兴奋的去提,提起钓钩一看,空空如也,面团早已经不知道被什么小东西给拐跑了。

凌云呵呵呵笑得跟个傻瓜一样。

“钓鱼要有耐心,看到浮子动的时候,不要急着扯杆子,往上面甩,要等到出现连续的颤动时,拽线有手感了,才可以拉线,这样才行的。”

唐若娇笑道:“我一看到浮子在那撒欢跳,就着急了,我怕上了钩的鱼跑掉。”

范云抿抿嘴,转了转眼珠子:“鱼如果吞了钩,钓子会扎到它的肉里,它就会疼得拼命想挣脱,想吐出来。

但是,因为因为鱼饵被它吞进了肚子里,它因为被线崩着,就会越挣越疼,它自己挣一会,也就不挣了,这时候你就可以慢慢收线了,等到手感有鱼时,才往岸上用力甩杆,一般情况下,都会有鱼钓上来的……”

唐若似懂非懂。

范云笑道:“咱们在这儿说话,把鱼儿都吓跑了,走,咱们去远处去,换个地方。”

于是。

两个人又往远一点的地方挪了挪。

在这坐了好长时间,坐得唐若都都快失去耐心的时候,她终于钓了一条两个指宽草棵子上来,高兴得唐若不要不要的,非要带回家里养起来。

范云瞅着她那么孩子气,觉得十分好笑,于是,就弄个矿泉水瓶子帮她装起来。

唐若不想钓了,就偎在范云的身边看他钓,时不时,深情地看着面前这个小伙子。

此时,在唐若的心中,范云算是除了爸妈以外,最亲的一个人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范云比自己的爸爸妈妈还要亲。

她已经习惯了范云在自己生命中的存在。

习惯的力量确实强大,如影随形,无时不在。

每天。

无论是手机上范云发来的或关心她,或给她逗闷子的信息,还是隔三差五买给她的那些小点心,小零食,都让唐若感受到范云对自己蜜糖一样的爱。

如果说。

范云是树,唐若就愿意做藤缠着他,凌云是太阳,她就愿意做月亮与他辉映。

唐若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范云了,也越来越依恋他了。

她那本粉红的日记本里,满满记着对范云爱。

那是她的秘密: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范云笑嘻嘻瞅瞅唐若:“看什么呐?”

唐若好看的嘴角,划过一道浅浅的弧线,对范云温柔地笑了笑,露出右腮上一个深深的酒窝儿。

范云将脸贴过去轻轻亲了亲她:“玩够了吗?咱们吃饭去吧?”

若华点点头,挽着他顺着旁边的小石头路往回走。

两个人来到农家乐的饭厅里坐下,点了几个菜,范云钓了一些鱼,也交给服务员,让服务员加工成菜。

另外,范云叫了一瓶啤酒,给唐若要了一瓶王老吉。

唐若一开始没喝王老吉,居然跃跃欲试,陪着范云喝了一点啤酒。

她哪有什么酒量,只喝了半杯就面若朝霞,秀色无边了。

第164章 范云的想法很简单

这儿的饭菜做得不错。

柴禾饭。

柴禾菜。

主要是老板经营的好,看看挂在厅里那些牌匾就知道了。

都是些什么恭祝生意兴隆,开业大吉,财源广进的牌匾,数一数有五六个,也不知道是哪些人送给这个农家乐老板的。

对于范云来说,这个都没所谓,只要让他跟唐若一起玩,玩什么都可以,吃什么也都差不多,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家农家乐的鱼做的确实不错。

就是刚才范云钓上来的那些鱼,虽然都不是很大,几两重一条,但是,鱼大有鱼大的做法,鱼小有鱼小的做法。

这里的厨师很会做鱼。

一看厨师就是很会吃的那种,吃货出身的厨师。

厨师把范云钓上来的鱼剖干净了,去了鳞之后用各种调料腌过,又裹在面粉里面,然后放在油里炸了,炸完之后随便炒了一点青红辣椒,再把酥好的鱼倒进去拌了拌,就出锅了,这样的做法,十分的原生态。

别说。

这样做出来的鱼,特别的香,特别适合下酒。

以前范云小的时候,他老爸也这样做过鱼给他吃,想一想,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那时候。

他老爸经常和村子里面的几个玩得好的村民一起,晚上的时候,拿着捞网,顺着他们村子旁边的那条小河,打着手电筒一路往上面抄上去,去抄些鱼虾螃蟹什么的东西回来。

他们吃过晚饭就出去,一直捞到半夜才回来,每个人都可以捞上半桶的小鱼。

当然了,鱼都不大,一指宽,二指长,但是,越是这种鱼,越好吃,因为,这些鱼都是野生的。

鱼捞回来,第二天范云妈就忙活着剖鱼,一条一条剖好,洗干净了,然后加盐,酱油,味精,料酒等等,把鱼腌好,腌透,再放进脸盆里面早已搅好的面糊里裹一裹,直接上油锅炸。

范云站在旁边,看得口水直流。

他那个样子,和一只小馋猫并没有什么区别。

像这样的小鱼干,范云可以捏着,一口气吃上四五条,香,特别香。

等到晚上,白天干完了活回来的范云爸,坐在酒桌旁,喝着小酒,吃着头天夜晚自己捞来的小鱼,一口酒,一条鱼,看他那副“唏哈,唏哈”眯着眼睛,脑袋左摇右晃的样子,就知道这样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对于他来说,应该是十分美满幸福的。

这不光是打牙祭。

这简直就是全家人的大餐。

在农村,那个时候,一般情况绝大多数的人家,还不会一言不合就割上二斤肉来改善一下生活——没那个闲钱。

可以毫无节制的美美饱餐吃上一顿油炸小鱼干,无论是对于哪个农村家庭来说,也都算是改善了一次生活了吧?

范云挟起一条酥鱼。

他用筷子把鱼头拗下来,鱼身子递给唐若,然后将鱼头“吧唧”一一下扔进自己的嘴巴里,大嚼了起来。

好吃的当然都要给唐若,鱼头上面除了骨头没有一钱肉的,只有像他这种喝酒的人,慢慢的嚼,才能嚼出一点香味出来。

是的。

小的时候,范云吃鱼也不吃鱼头,通常他都是只吃鱼身子,然后,把鱼头留给他的老爸,范云爸就把范云不吃的那些鱼头,全部扒拉到自己这边来,挟一个,吃一阵,再挟一个,嚼一阵。

别说,看他的样子,吃得也挺美的。

唐若抿嘴一笑。

通过这点小小的细节,在她心里,就能完完全全感受到范云对自己那种浓烈的爱。

是的,有什么好吃的,范云首先都留给她,都以她为主。

仔细想想。

她和范云之间的爱情,没有演绎过电视剧中撕心裂肺的那种生死离别,也没有太多看上去浪漫唯美的风花雪月,有的,只是平常时候的这种相依相偎,吃吃喝喝,有的只是这种充满柴禾味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平淡淡的过着。

这样的爱情,对于唐若来说,她觉得挺好。

她的性格比较温柔娴静,她不喜欢那种此起彼伏的大起大落,譬如,像华华那样。

华华的爱情现在已经从幸福的如在云巅,跌回了地面。

跌回地面不说,还跌进了泥水里;跌进了泥水里不说,还要让它在泥水里再打上三个滚,弄得浑身脏兮兮的。

唐若的爱情和大多数普通恋爱中的小情侣差不多。

就连坐在她对面的范云,一口酒一口菜吃个不停地范云,也是那么的平凡普通接地气。

这种平凡普通让唐若很舒服,感觉很安全。

唐若看着范云笑道:“喂,范云,你说咱们两个现在这样子,算是真正的谈恋爱了吗?”

范云眨了眨眼,狡黠一笑:“咱们俩这个样子,如果还不算谈恋爱,那怎么样才能算谈恋爱?难道,要等到把娃娃都生出来了,才算是真正的谈恋爱吗?”

唐若悠悠道:“你觉得和我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幸福吗?”

这个问题似乎是个陷阱啊!

范云挠了挠头,感觉自己必须郑重对待唐若的问题,好好的回答。

不然的话,连他面前的那些小鱼干,都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范云喝了一大口啤酒下去:“呃!要说起我和你在一起的感觉,那种感觉就是……”

“就是什么!”

唐若很期待他的回答。

范云挑了挑眉毛:“就是那种想把一辈子当作一天过,但是,又想把一天当成一辈子过的感觉,我想,那种感觉大概就是别人经常说的天长地久吧?”

对于他的回答,唐若感觉很满意。

一生一世一个人,一辈子在一起,好!小伙子回答的不错。

答得好,必须有点奖励。

唐若夹起一条小鱼,手臂往前一伸,喂向范云。

这样的待遇。

让隔壁桌上一对正在闹别扭的小情侣,其中那个气鼓鼓的男孩子,瞬间更加气了。

为什么?

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竟然那么好,而自己的女朋友却老是跟自己不痛快?

那个男孩子沉着脸,大声嚷道:“农家乐,农家乐,农家乐不都是这样的吗?

农村的条件能跟城市里比吗?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你会那么挑,一会儿说这里面的厕所不干净了,一会儿又说什么什么东西脏了……

咱们一起出来玩是找开心的,又不是找不痛快的,是不是?

既然来了,就好好的玩嘛,再说了,这儿又不是咱们的家,咱们又不是长年累月的住在这儿,他们这好不好的,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呢?

行了行了,快点吃饭吧,吃完饭咱们就回去,下午不玩了。”

坐在他对面的那个长睫毛女孩子,听了他的话更气了。

长睫毛女孩子“啪”的一声,把筷子往桌上一摔:“不吃了,吃饱了,你快点啊,吃完饭我们就回去,不想在这里玩了。”

“啪”的一声。

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范云就觉得,人跟人的脾气真的是不一样。

看看那个长睫毛的姑娘,看上去长得跟唐若差不多,也挺漂亮的,但是,为什么说起话来那么冲呢?

唐若就不一样,唐若说起话来,声音从来都是温温柔柔的。

看着温柔的唐若,范云连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了,这么好的一个女朋友,居然跟了他这么一个要钱没钱,要房没房,要车没车的三无穷小子,想一想,范云能不佩服自己吗?

不光是佩服自己,范云还一个劲的告诫自己:“一定要对唐若好一点,一定要想方设法让她过上好日子,要给她幸福。”

范云心里想:“如果我有钱了,什么东西我都要给她最好的,她想要什么我就给她什么,一切都听她的……

假如有一天世界末日来了,找遍周围只找到了半碗饭,那么,这半碗饭,我也先给倘若吃。”

范云的想法。

就是这么简单。

简单得让他的那些想法,几乎都和吃有关。

每天他想的,不是想带唐若吃这个,就是吃那个。

不是这个东西唐若喜欢吃,就是那个东西唐若喜欢吃。

看上去范云精精干干的,在部队上时又是一个好兵,思想觉悟那么的高,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认识了唐若之后,他的想法居然全部落实到吃上面了,他简直成了一个吃货。

就连他的爱情宣言居然也和吃有关,他首先想到的是,如果说世界上只剩了半碗饭,也先给唐若吃,你看看,好笑不好笑。

范云指了指另外一个盘子中的菠菜:“若若,这个菜不错,炒的味道也挺好,你应该多吃点菠菜,菠菜补铁的,女孩子多吃点菠菜好,补铁就是补血,知不知道?”

唐若摇摇头。

表示不知道。

不过,既然范云说了吃菠菜补铁,那就吃菠菜呗。

唐若挟了一条红根绿叶子的菠菜,那根菠菜运气真好,能被唐若吃进肚子里,实在是那根菠菜的福气,它应该十分郑重地感谢一下唐若了。

就在隔壁。

隔壁那张桌上那个长睫毛女孩子面前摆着的一盘素炒菠菜,几乎动还没动。

如果长睫毛女孩不吃的话,等一下,这份菠菜势必就会进了垃圾桶。

想一想,对于菠菜来说,能被一个美丽的姑娘吃进肚子里,恐怕比被“哗啦”一下子倒进垃圾桶里那种感觉要好吧。

其实两个盘子里面的菠菜只是不好说而已,有苦难言而已。

或许,它们早已经进行了一番沟通了。

或许范云和唐若桌上的那盘菠菜,此时正在嘲笑隔壁长睫毛女孩子他们桌上的那盘菠菜呐:“喂,老兄们,看看你们面前这两个人,拿着手中的筷子,把你们扒拉来扒拉去,什么意思嘛,简直就不把你们当个人看啊!”

长睫毛女孩那桌的菠菜垂头丧气道:“谁说不是呢,俺们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他们也没有说,俺们也不敢问,唉……”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把身子往后面靠了靠,靠在椅子上。

在他的右前方另外一张桌上,有一个小男孩正趴在他妈妈膝盖上撒娇。

那个小男孩伏在他妈妈怀里,手里拿着一根吸管,一会儿将头往妈妈肚子上面拱一拱,一会儿用吸管戳一戳妈妈的耳朵。

男孩的妈妈就那样坐在椅子上,任由自己的儿子在她的怀里滚来滚去,只有在那个小男孩几乎快跪到地上的时候,她才会伸出手来,把他从地上揽起来。

范云看了,觉得这样的画面十分温馨。

母子之爱。

天伦之情。

其实,他哪里知道,那一位妈妈早已经被自己儿子纠缠的好不耐烦了。

他没有当过父亲,并不知道当父亲的滋味。

不过他对于幸福的理解和定义其实是没有错的,即便那个妈妈早已经有点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想用巴掌揍自己儿子的屁股了,但是,无论对于生生按捺着心中怒气的妈妈,还是对于即将挨揍的儿子来说,能够有一些闲暇的时光腻在这天地之间,腻在这苍凉的人世,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相信。

这种幸福对于像何素云那样的人来说,现在,已经渐渐变为一种奢侈了。

而在人世间,像何素云一样的人,何止一个。

这样说起来,年轻的范云和唐若能够一起甜甜蜜蜜地谈着恋爱,一起想去哪就去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的幸福,想起来,其实也是足以使得很多人羡慕的。

他们身在光明之下。

光明笼罩着这颗蓝色星球下一块小小的土地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农家乐,笼罩着自认为沐浴在幸福之光里的人,笼罩着自己以为自己不怎么幸福,但是比起很多人来说已经非常幸福的人。

也包括,范云隔壁正在闹别扭的那一对小情侣。

那个小男孩还在纠缠他的妈妈,他的妈妈脸色一沉,扬起手来做势要打他屁股。

于是。

小男孩瞬间把嘴巴撅了起来,转而蹦蹦跳跳走到旁边头发已经花白的奶奶又或外婆身边,一头拱到老人家的怀里,撒起娇来。

那个老人家心疼的把他搂在怀里,抱在膝盖上,并将手探到他的后背上,八成,是摸一摸调皮的小男孩后背有没有出汗?需不需要隔一点什么东西?

范云看看唐若:“若若,你还要不要吃饭啊?再给你叫一碗饭吧,好不好?”

第165章 女朋友永远是对的

这家伙,三句话不离一个吃字。

不过话又说回来,关心女朋友难道不是应该的吗?难道不是范云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吗?

对不对?

范云感觉,天底下的饭店装饭的碗好像都差不多大呀,那是饭碗吗?

那不是饭碗,那是茶碗。

用那种茶碗装的饭,也就是意思意思,表示表示吧。

难为唐若了,一碗饭吃了那么久。

如果换成范云的话……

范云看了看装饭的那只小茶碗,他估计了一下,不吹不黑,像这样的茶碗饭,如果说搁在以前他在部队上的时候,一口气起码能吃它十五个,十五碗饭,不出奇。

以前在部队上的时候,如果说每一顿饭你只吃了两三个馒头,你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范云,有一个战友叫窦振宇,看上去长得就好像秋后的蚂蚱一样,浑身没有二两肉,可是就那样一个瘦瘦干干的人,一口气居然能吃十三个包子。

十三个包子,什么概念?

如果说拿秤称一称的话,起码也有三四斤多吧,部队的包子,那可是一是一,二是二,每一只包子,个顶个的都个大馅足。

就算是现在,唐若吃的这种茶碗饭,一口气吃它个四五个,对于范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这,还是建立在他已经喝了一瓶啤酒的情况下。

唐若摇摇头,不是那么很淑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笑道:“不吃了,吃饱了,吃了那么多菜,又吃了一碗饭了,可以了。”

范云点点头。

吃饱了就好。

现在正是夏天,天气这么热,吃多了容易滞食,少吃点有利于消化,也行。

所以说。

范云本来是给自己定了一个吃它个八碗的小目标的,但是真到了吃饭的时候,他想了想,算了,吃两碗算了,所以,范云居然只吃了两碗饭。

吃完了饭。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走到了外面去。

他指着远处红花绿叶的荷塘对唐若道:“咱们到那边去看一下吧,去那边玩一玩,你看那边种了好多的莲藕啊,现在都已经开花了,看上去那个花好漂亮。”

主要是刚吃完了饭,范云想带着唐若走一走。

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嘛,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那就走走呗。

走到荷塘边的时候,范云发现这里有一个老头儿,正摆了一根钓杆在塘边钓鱼,也不知道是他在钓鱼,还是鱼在钓他。

反正看他那个样子,一边打瞌睡,一边摇着手中的那把破扇子,看上去不像是钓鱼,倒像是在混日子。

范云觉得,那个老头手里的破扇子有点面熟,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范云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他想来想去,后来突然间想起来了,范云不由得一拍脑门。

哦!

他在电视上看过这把扇子,以前中央电视台拍的济公活佛,《济公传》,好像济公拿的就是这把扇子。

说起济公。

许多70后,80后应该都看过游本昌版本的《济公》,不敢说万人空巷,估计应该也差不多。

那时候,好多农村人家还买不起电视机,别看只是小小的黑白电视。

那时候看电视,好多都是挤在有电视的人家里看的,经常挤满满的一屋子人,如果屋子里挤不下,主人家还会把电视搬到院子里面来,就在外面看,也有坐的,也有站的,也有蹲的,热闹的很。

后来济公还被翻拍过,又出了一个陈浩民版本的,不过,和游本昌版本的两者之间,似乎没什么可比性。

可有人硬要比试比试,喜欢陈浩民的,就说陈浩民演的好,而喜欢以前老版本的,就说游本昌演的更好。

范云觉得一部是经典、一部是重装版,都还行吧,反正感觉都还看得下去。

不过,对于他来说,他更喜欢游本昌版本的。

毕竟那时候的《济公》就好像《葫芦娃》一样,对于范云他们这一代人来说,慢慢的都是属于童年的记忆啊!

当时,范云看游本昌版本的时,觉得很神奇,他就幻想自己如果有那么一把扇子就好了,想要什么扇一下就来了。

做过这个梦的,肯定不止范云一个人。

相信很多男人,都曾幻想自己能有一把济公的扇子。

拿起济公的扇子,对着远处轻轻的扇一下:美人、好酒、元宝,来、来、来!

而新版里,陈浩民则一天到晚和林子聪斗来斗去,估计陈浩民演的济公肚子里酒肉吃得太多了,想要找找监寺师兄林子聪的晦气,好消化消化。

由于年代久远,那些电视里演的什么具体情节,范云差不多也都忘了,他倒还记得那几句歌词: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哪里不平哪里有我!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从这个说不定就是济公本人下凡前来拯救众生的老头背后绕了过去,顺着一道蜿蜒曲折的小木桥,一直走到荷塘中间的木榭上面去。

这里。

水气森森。

碧绿的莲叶之间,点缀着一枝枝粉色、红色的荷花。

看上去。

倒颇有一点杨万里笔下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风采。

范云看见木榭左边有一只含苞待放的粉色花骨朵,离自己比较近,他估计了一下,如果说跨到木榭外面,一只手抓着木榭的栏杆,一边将身子探出去的话,估计应该是能够得着这枝荷花的,于是他就想把那枝荷花折下来,折下来给唐若。

请原谅范云这个破坏分子吧。

有句话说的好,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

范云干这种偷鸡摸狗拔蒜苗的坏事,妥妥的内行啊。

农村长大的皮孩子,有几个不会干这种事啊?

于是范云就跨到木栏杆外。

唐若忙道:“你干嘛啊?小心点啊,不要掉到水里面去了。”

范云一笑。

别说他根本就不会掉到水里面去,就算是掉到水里面去,又能怎么样?以范云的水性,别说这一块小小的荷塘,就算是掉到漓江湘江里面去,他也能从江面上游它一个来回。

所以说。

无论是水榭,还是荷塘里面的水,还是那些碧绿碧绿的荷叶和粉红的荷花,都怕了范云了。

范云轻而易举就将那一枝花骨朵折了下来。

当他将手中的花骨朵递给唐若时,满以为会得到唐若的表扬,可是。

唐若却嘟着嘴巴道:“好好的一枝花,开都没有开,你就把它折下来了,干嘛呀你这是?以后不要这么干了啊!你也不问问我,就去折了,真是的。”

一席话点醒梦中人。

范云见唐若并不开心,心里面就有点懊悔,是啊,凡事应该请示汇报,他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怎么可以擅自做主呢?

不问一下唐若喜不喜欢,高不高兴,他就擅自做主把那枝花骨朵给折下来了,真是的,范云觉得自己实在是该打,不应该不应该,他这次是犯了严重的错误,范云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范云这家伙。

干坏事下手快,认错也认得出奇得快。

不过。

唐若还是把那一枝花骨朵接了过来,折都折下来了,安回去也没用了呀,她总不能让范云去找一点502胶水,再把那枝花骨朵给粘回去吧?

粘回去也活不了了。

还是拿回家去好了,拿回家插在水瓶里多养几天。

范云觉得,有些地方,自己还是不太了解唐若。

当然了。

唐若从小就不喜欢攀花折草。

不是她不喜欢花草,而是她不喜欢干坏事,当破坏分子。

唐若认为,那些花草也是生命,它们本应该生长在自己该生长的地方,如果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根本不应该随便的攀折它们。

唐若就对范云道:“我宁愿那些花儿长在树枝上,想看的时候就看两眼,不想看的时候就绕道而行,也没有必要把它们折下来,折下来那些花不就死了吗?

就算是插在水瓶里,用不了几天也就枯了呀。

再说了,有好多的花还能结出果实来呢,就像这枝莲花,如果说不折下来的话,过上一段时间它就会长出莲蓬来的,现在这样把它折下来,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了半截光秃秃的杆,你看看难看不难看,对不对?”

唐若的话,让范云对她肃然起敬。

于是乎,范云更是深刻地对唐若反思了一下自己的错误。

唐若看着低眉顺眼的范云,心中也知道,心爱的男朋友也是一番好意,于是不忍心再继续责备他了:“行了行了,折都折下来了,不过就是一朵花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注意啊,以后不许乱折花了,听到没有?”

范云觉得,什么话都被唐若说了。

数落他的“罪行”的时候,上纲上线,把他批评的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替他开脱“罪行”的时候,却又是如此的轻描淡写,一句话就把他所有的错一笔勾销了。

碰到这样的女朋友,他还能怎么办呢?

范云只有陪着笑脸,讪笑着凑到唐若的身边:“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一定注意。”

本来就是他错了,女朋友永远都是对的。

因为范云突然想起来,他在余丽拿的报刊亭里,一张报纸的副刊上看到这么一个段子。

女朋友没有错。

1、如果她错了……那就是你看错了。

2、如果你没看错,那一定是你想错了。

3、如果你没想错,只要她不认错,那她就没有错。

4、如果她不认错,你还说她错了,那就是你错了。

如果她真错了,请参考第一条。

本来也是。

像这种情况,如果说范云要是像长睫毛女孩的那个男朋友一样,非要和自己的女朋友理论出一个什么长短出来的话,那么结局只有一个。

要么就是他的女朋友和他大吵一架,拂袖而去,要么就是他自己被气得个半死,一口老血吐出来,范云才不是这样的傻瓜呢。

这个无关尊严,更无关委曲求全。

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对她的包容,对她的呵护,对她的尊重。

可惜的是,很多男人就不明白这一点,一旦和自己的女朋友或者爱人发生一点摩擦,一点小小的误会的时候,总是喜欢争个你长我短,辩出一些道理出来,却没有想到,生活之中,许多事本身就是一地鸡毛,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何能争的清楚?

对不对?

更有一些男人特别过分,遇到对自己伶牙俐齿的女朋友或者爱人没有办法的时候,往往还会恼羞成怒,暴跳如雷。

甚至。

还挥起他那一只捣蒜锤子一样的拳头动手打人。

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无能,说不过就动手,算是男人吗?

这样的男人,生活之中也不在少数。

范云见唐若原谅了自己,嘿嘿一笑,他看看左右无人,于是向前一步搂住了唐若的腰,俯下身来在唐若的唇边轻轻地亲了一下。

唐若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抹了抹嘴唇,嘟起嘴巴道:“讨厌,一股啤酒味。”

呵呵!

范云和唐若并肩站在水榭的尽头,看着平静的水面和幽静的景致,心中一片祥和。

波光粼粼里,一条鱼游了过来,黝黑的背鳍如同一把利剑般劈开了波浪,游着游着,突然那条鱼用力的往空中一跃,整个身子离开了水面,腾空而起,然后“扑通”一声又坠入湖中。

水面上于是就被它推开了一圈又一圈的波浪,画出一道又一道涟漪,向远方不停的荡去。

此时。

微风吹来,吹得湖面上的两根芦苇紧紧靠在了一起,看上去难舍难分,完全就是一副生死相依的模样。

旁边另有一枝芦苇和一枝荷花和谐相处,它们彼此辉映,又彼此的祝福,风来时互相依靠。

等雨?

范云觉得,雨去后的最后一滴一定是荷花的私语:如果你再靠近一点。

我会感觉更加幸福。

于是范云就紧紧地搂住了唐若的腰。

不过。

这样的浪漫持续不了太长时间,毕竟现在是夏天,不要说搂在一起了,就是分开站,也是感觉有一点点热的,即便是在塘面上,即便此时不断地有轻风吹来,塘面上,也是很有一些小热的。

唐若还好,唐若戴了一个大草帽。

范云就不行了,范云一没有戴帽子,二没有戴墨镜,他有点后悔,早知道他应该带一顶遮阳帽,顺便把自己的那一副大蛤蟆镜戴出来的。

那一副大蛤蟆镜还是上一次搞联合执法的时候,队里发的。

质量不错,杠杠的,范云挺喜欢。

第166章 唐若的话挺高明的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走吧,这里有点晒,咱们到树底下去坐一会儿吧。”

let‘sgo。

一排柳树下,范云和唐若并肩坐了,这里还挺凉快的。

唐若看着不远处一座已经崩塌了的老房子,皱了皱眉。

这座老房子,看上去怎么那么像顾红娟家的那座呀?

上一次唐若奶奶去世的时候,唐若特意看了看那些老房子,其中也包括顾红娟家那座。

据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说:“……那座老房子,前几年,有一天晚上下大雨,伸手不见五指不说,还刮大风……

那个老屋本来就想塌了,这下倒好,“喀喇”一声,一下子塌了半边下去,房上的顶梁椽子带着房瓦一起跌进房中,一下子压碎了下面两只大瓦缸,你有没有看见那半边山墙都露出来了?”

唐若点点头。

表示看见了。

想起往事。

唐若就悠悠地对范云道:“……其实。

很多东西,就和跑在路上的汽车一样,天天开着,有点什么毛病修修,照样可以开,哪怕发动机坏了,也可以换个新的,照样跑得跟飞一样。

可是。

如果把车子在露天地里放着一直不开,那么,用不了多长时间,这车子方向盘也打不动了,发动机也启动不了了,车厢也锈的到处是窟窿了,轮胎也报废了,整个就成一堆废铁了。

驾校里面,咱们第一天去练车的时候,在练习打方向盘的那块场地,看见的那堆废铁,就是最好的例子。”

呃!

唐若没头没脑的话,倒把范云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这些话从何说起啊?

怎么无缘无故的,唐若对车发起议论来了?

但是唐若既然说了他,而且听上去,又那么的有道理,范云只好点头称是:“是是是,你说的对,若若,我发现你实在是太聪明了,你不光是学开车学的聪明,就连你总结出来的这些理论,都是一套一套的,你实在是太厉害了!”

唐若对范云的马屁不以为然,继续说道:“……人和人的感情也是一样。

就像你和你那个战友李希刚一样。

你俩时不时就聚在一起,喝喝小烧酒,剥削花生,花钱虽然不多,但你们的关系运转良好。

可是,如果把这种关系置之不理的话,慢慢的,你们就会生疏,甚至有一天见了面,也假装没注意而偷偷躲着走……”

这?

范云觉得唐若的话有点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唐若一个不到20岁的小姑娘,居然能说出如此高明的话来,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其实也没什么。

就是上一次唐若奶奶去世的时候,她回去参加奶奶的葬礼,回去后感觉到小时候感觉挺亲的一些亲戚,怎么突然之间就感觉到好像彼此有些生分了呢?

刚才。

她看到了那个破房子,又想起了三堂婶的破房子,然后又想起了村里面那些亲戚。

上次她回去的时候,不光是那些亲戚,就连唐若小时候一起玩的一些伙伴也是,其中就有那么一两个,见了面连招呼都没打了,而是装作不认识似的擦肩而过。

也许是因为彼此之间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了吧?

许多时候就是这样的。

人和人之间就是要经常走动。

经常走动,哪怕是相亲相杀也没有关系,如果说要是不走动,那么,哪怕曾经有再好的关系,慢慢的也会冷淡下来,生疏下来的。

这正是应了那句话,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感情,说着说着就淡了。

那么。

爱情呢?

爱情会不会这样呢?

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而变化,而慢慢的变淡?

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唐若在刹那间发出这些感慨的时候,其实她的意识当中也是想到了关于爱情方面的问题,只是没有说出口而已。

毕竟,现在她和范云之间关系还是那样的甜。

甜的让她和范云都觉得你是我的唯一,我也是你的唯一,生死相依,绝对没有问题。

当然了。

她和范云自从认识了之后,就注定彼此一定会互为唯一,这样的问题还用问吗?

范云有点佩服唐若。

他觉得有些时候唐若确实是很聪明,说出的话来让他这个自以为自己已经很聪明了的人都不得不佩服的五体投地。

范云笑道:“想那么多干嘛呀?我只知道我们部队上有那么一句话,叫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意思是说营盘还在,但是兵们呢,却会一茬接一茬的换,这叫什么?这就叫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说是不是?”

他的话,跟唐若的话完全是两个意思。

这个时候,眼尖的范云看见有一男一女朝那座倒塌的房子那边走过去了,他觉得很奇怪,那里房子都塌了,还有什么好看的,难道要进去找宝吗?

范云看着柳树,灵机一动,调皮劲就上来了。

他站起身来,用力地扯了一根柳条下来,然后,放在手里拧了,还行,现在这个季节的柳条虽然说不像春天那样离骨,但是,能扭得动。

范云做了两只柳哨。

他一只。

唐若一只。

柳哨声吱吱响起,惊动了远处的一只燕子,那只燕子展开翅膀在空中回旋,来了一个漂亮的转身,然后迅速的飞向塘边,翅膀一抖,在水中一抄,再抄,三抄,连抄三下。

此时。

那个在饭桌上将他妈妈磨得不要不要的小男孩,在他那个不知道是外婆还是奶奶的带领下也走了过来。

小男孩听到了哨声,瞪着大眼睛,羡慕的看着范云和唐若,看那个样子,他也很想要一只柳哨。

可惜范云和唐若的柳哨都已经吹过了,沾了口水了,自然不能给他,如果说再替那个小男孩拧一只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那个小男孩并没有出声求范云帮他做,范云当然不能上赶着,对不对?

上赶着的买卖不是买卖,上赶着的人情,不是人情。

那个小男孩虽然羡慕,但是也没有过来问范云讨。

那就算了,不好意思了小朋友。

当着小朋友的面,范云自然不好意思再继续吹口哨了,他对唐若道:“走吧,若若,咱们到别的地方去逛一逛,好不好?”

当然好了,出来就是玩的,出来就是逛的。

老是待在一个地方,也没意思呀。

于是范云就牵着唐若的手,在农家乐里兜了一圈。

兜了一圈之后,范云感觉到这个农家乐有点名过其实。

他感觉这儿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实际的景致远不如宣传中的那么吸引人。

左看右看,无非就是些花花草草之类的。

对于城里人来说,来看个新奇,尝一尝农家的土家菜,或者说有口福的话,碰巧能碰上野味可以吃一点,还是挺不错的。

但是,对于范云来说,就感觉没有什么了。

范云就对唐若道:“咱们回去吧,我不想逛了,不想在这里玩了。”

唐若也正有此意,她也逛累了,那就回去吧。

回到城里。

唐若想回家去看一看。

范云也想跟着她一起去,但是,不太好吧?

未来的女婿上丈母娘家的门,时机似乎还不是很成熟啊,这个事情,首先要唐若跟家里面打个招呼,说一说,然后再带范云上门比较好,如果唐若这样突然带着他闯进她家去的话,恐怕会把唐若妈气个半死的。

上一次唐敏流产的那件事,就已经把她们老妈气得个要死了,唐若虽然没有直接拒绝范云,但是也表示了现在时机还未成熟,范云同志还需努力的态度。

范云恋恋不舍。

小伙子,来日方长嘛。

唐若回家了,范云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地方好去,本来今天就休息,当然不能回去上班吧,那去哪里呢?

干脆,下午还有点时间,他也回趟家算了。

于是,范云就搭上班车,一溜烟回了村子。

回家时,范云路过了堂哥范大河的家,他停下脚步,打量了一下大河家的破房子。

大河家的房子老的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外面一圈的墙皮都剥落了,露出大块大块石头和夹在缝隙之中的泥巴,山墙的雀眼里,支出半截破塑料布,被风吹的“唏唏嗦嗦”直响。

大河家的房子有点老,是那种真正的老房子。

范云抬头看看他家房顶。

看上去,房顶上灰瓦似乎碎了许多,也不知下雨天的时候,漏不漏雨。

再看门口,墙上歪歪扭扭挂着一只电表的塑料外壳盒子,不知被哪个淘气的小孩给敲烂了,现在斜挂在墙上。

两扇木门,因为雨水常年累月的侵蚀,现在下面的部分已经烂得能钻进条狗去——也好,免得他家大黄从旁边的狗洞里钻进钻出了。

门板上。

替大河哥看家护院的秦叔宝和尉迟恭,好似从未受过他们家香火似的,东倒西歪,破衣烂衫。

下面两个门环倒不错。

两只铁门环,因每天开门磨来磨去,倒磨的锃明瓦亮。

范云看看敞开的门内。

屋里。

一个五六岁的黄衣女娃娃,正在跟另一个三四岁大,蓝衫的妹子在地上抢一只脏乎乎的公仔,两个小孩的身上和脸上,比那只已经看不清颜色的公仔儿还脏。

她们的母亲,大河媳妇坐在旁边,嘻嘻笑着,一边看两个女儿打架,一边撩着衣襟,毫不避人露出半拉白肚皮在喂着怀中一身粉红的小娃娃——大概是范苗苗吧。

范云站了一下。

大的黄衣女娃娃看见了他,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也不和妹妹争公仔了,飞快的躲在她妈的身后,直扯她妈衣服。

那个三四岁的小的,倒不怕生人,抬脸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站在门外的范云,公仔,也落入她的手中。

大河媳妇看见了范云,忙放下衣襟抱着小女儿走出门来,颇有几分珠圆玉润的白净脸上,笑容如花:“大兄弟回来了?今天没上班?休息啊?”

她怀中的小女娃,大概还没吃过饱,小嘴一瘪一瘪,“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哇!”

她妈赶紧又用天然奶瓶堵住了她的嘴。

范云手里正好有今天的农家乐剪的一袋葡萄,心里面叹息一声,把葡萄递给了大河媳妇:“嫂子,大河哥呢?没在家?”

大山媳妇高兴的接过来:“你吃你吃,你回来一趟,拿回家去吃嘛,这怎么好意思。”

嘴上虽然说的是客气话,手却把葡萄接了过来。

除了葡萄,范云身上也没有带其它东西啊,早知道他就买一点小零食带回来了,毕竟大河哥家和他们家还是挺亲的。

两家人都是一个老爷爷生的,能不亲吗?

大河媳妇道:“你大河哥跟着咱们村子的人一起出去干泥水班去了,就在桂林,帮别人盖房子的砌片石,下基础……大兄弟,你到屋里来坐嘛。”

范云连连摆手,摇了摇头:“不了嫂子,我回家看一下,回去看一看,然后晚一点还要回城里的,明天还要上早班,那就这样啊,我走了嫂子。”

他也没在说什么了,直接走回了自己的家。

回家就看着他妈正蹲在水沟边洗青菜。

范云喊了一声“妈”,然后跳到水沟的对面,蹲下来帮他妈洗菜。

他扯过一把青菜,搓着菜根上的泥巴:“今天休息,上午有点事……下午回来的太忙了,我也没买什么东西,妈,我爸呢,我爸有没有在家?”

他妈亲昵地看了看大儿子:“你爸去地里了,去给葡萄打药水去了,晚一点就回来了,干嘛呀?找你爸有事吗?”

范云摇摇头。

他妈问道:“你今天晚上在家里住吗?”

范云想了想,点了点头:“住也可以,不住也可以,不住的话我就不在家吃饭了,住的话我就明天早上再回去。”

范云妈“哦”了一声。

他没明白他妈意思。

他妈也没明白他的意思,到底是住,还是不住。

范云妈的意思是如果范云在家里住的话,那么她就要给范云挂蚊帐。

现在夏天了,草木丛生的农村蚊子特别多,没有蚊帐,晚上的时候根本没法睡觉啊,点蚊香都没用。

范云后来到屋里面转了一圈才明白他妈意思,他想了想,对正将洗好了的菜放在桌子上的老妈道:“我还是不要吃饭算了,等下还要挂蚊帐,多麻烦啊,现在家里怎么样啊?我爸爸的腿好点了没有啊?”

他妈还没开口,他爸挑着担子回来了。

第167章 范云才不想种地

范云走到外面。

他看见老爸挑的担子上挂着锄头、镰刀、喷雾器等一大堆东西,就想去接下来。

他爸摆摆手。

范云站住了。

老爸那意思,是不用他帮忙呗?

范云就朝他老爸笑了笑:“爸,你又杀虫去了?”

范林松“唔”了一声,把担子挑进园里。

说起来,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总是如此简单,通常情况下不是范云问他老爸,他老爸简单的回答一下“喔或者“嗯”;就是范云爸问他点什么事情,然后范云也这样回答。

似乎。

全天下父子之间的交流总是那么的简短,基本上只捡重要的说,没有那么多的废话。

小时候也许父子之间还有一些天伦之乐,儿子会扑到父亲的怀里撒撒娇。

可是,一旦小孩子长大了,那么他就会挣脱父亲的怀抱,而子与父的沟通和交流,也就变得正式起来。

范云和老爸也是如此。

现在他们父子之间如果说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什么交流的,有事就说事,没事就各琢磨各的事情。

范云爸放下了担子后,没有再跟范云说话,倒是跟范云妈说了几句:“……香玉,等到明年的时候,我看松毛山和鱼塘边上的那两块地还是种沙糖桔算了,你说好不好?

现在密桔已经不行了,全部都是黄龙病,卖相又难看,产量也低。

前两年松毛山上有一些人种了沙糖桔,那个价钱挺不错的,如果说……好好管理的话,效益还是挺不错的。”

范云妈“嗯”了一声:“种沙糖桔就种沙糖桔,不过现在他们不都是种南丰蜜桔吗?南丰蜜桔也挺好呀,那个不但挂果快,而且挂果还多,产量高,价钱也挺不错的。”

范云爸摇摇头:“南丰蜜桔不如沙糖桔,南丰蜜桔皮太薄了,然后水分也少,口感不怎么好,还是沙糖桔更好吃一点,沙糖桔的皮也比南丰蜜桔的皮厚一些,南丰蜜桔就是个名,我觉得还是种沙糖桔好一些。”

范云妈笑道:“我觉得还是种葡萄更好一点,种红提或者说温克那些品种,那个价钱更贵,一两块钱一斤呢!”

范云爸摇摇头:“种葡萄太麻烦了,那个又要打桩,又要绑铁丝,到时候还要一串一串的套袋。

种葡萄要买那些化肥农药,塑料薄膜,塑料袋……乱七八糟的东西加在一起的钱,比种沙糖桔要多得多,投资要大。

其实,算起来除去本钱的话,一亩地的葡萄和一亩地的沙糖桔效益相差不了太多钱的,但是种桔子多省事啊,栽上了之后就上上肥料,杀杀药水就可以了……”

他是一家之主。

他说了算。

反正地就那几块地,想种什么都可以。

对于范云妈来说,她现在只是盼望着自己的两个儿子能够好好的工作,有出息,她又不指望自己的儿子回来接他们老爸的班,在农村继续种一辈子地。

所以范云妈没有对范云爸应该在地里种些什么的话继续发表意见了。

她倒是把话岔到了玉成家的养鸡场上面:“我觉得,你在渔塘边那一块地里面扣两个大棚,在那里养鸡其实也挺好的,听说玉成家里养的第一批鸡,卖了一两千块钱呢,那个效益挺不错的,你没看到咱们村子跟玉成家大棚挨着的,旁边的地方,连着都扣了十几个大棚了吗?现在有好多人开始养鸡养鸭那些东西啊,那个效益应该也很不错的。”

范云爸摇摇头。

他对范云妈的话不置可否。

范云妈锲而不舍,追问道:“你觉得呢?老范?”

范云爸闷声闷气道:“那个也不大保险,看着一茬赚钱,万一下一茬赔了呢。

养鸡养鸭那些东西我跟你说,如果说突然一下子发起鸡瘟鸭瘟来,就算你以前赚过钱,后面也要赔得精光光。”

范云妈觉得跟老伴没法沟通,想赚钱当然要冒点风险了,是不是?

养鸡养鸭你怕发鸡瘟鸭瘟,做生意又怕赔本钱,那还是干脆什么都不要做了,老老实实的就在那点黄土里面刨食吃算了。

范云听了他爸的话,并没有什么表示。

他现在有班上,他才不想回来种地呢。

他又不是手里有粮,心中不慌的50后60后们,他对土地的感情远远没有父辈们那样深厚。

不光是范云一个人这样,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今举国上下,你也很难找出几个心甘情愿打算在土里刨食的70后,80后出来。

别说像范云这样有稳定的工作了,就算是范雨,范雨有手艺,每天随便剪几个头,也比挣了命一样的在土里面刨那几块黄土疙瘩,好得多的多。

小打小闹。

种什么都白搭。

就算是你种葡萄,种沙糖桔,养鸡养鸭,如果说你形不成规模,又有什么用呢?那个是发不了大财的,对不对?

老早,范云就跟老魏和城管队的一些同事聊过农村的这些问题了。

农村的情况,现在就是这样的。

就拿种地来说。

慢慢地,眼看着会种地的,50后60后都老了,即将种不动了。

可以种地的70后,80后又不愿意种地,感觉到种地,赚不了几个钱。

而90后们,将来能指望让他们种地?如果让他们种地,算了,还是让他们去打工好了。

00后就更不用说了,最大的00后还不到两岁呢。

总有一天,农村的那些土地势必又会结束单打独斗的种植方式,而以规模化的方式,将土地整合推平,重新大片大片的长出庄稼作物或者水果出来。

总有一天的。

等到70后不种地的时候就差不多了。

范云感觉现在已经这个时候了,家里面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帮忙的,干脆,他还是赶班车,赶紧的到城里算了。

范云回头跟两手空空并没有什么东西好给他带到城里去的老妈说道:“妈,那我走了,我搭班车到城里去了,明天早上上班,免得那么赶。”

他妈应了:“行,那你去吧。”

范云没有走小路,他走了大队门口的那条大路,大路人多,热闹,年轻人嘛,总喜欢往人多热闹的地方凑。

还没到大队门口呢,远远地,范云就听见了搅拌机的声音,铁锹拖在地上那种极其刺耳让人心里情不自禁就感觉到十分难受的声音,以及震动器“嗡嗡嗡”的声音,还有工人们干活时的嘶吼,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嘎嘎嘎”的笑声。

听上去,热闹非常。

等范云走近了,才发现这儿原来正在倒混凝土路面。

范云皱了皱眉,心里面“喔”了一声。

看来村子里面计划要硬化水泥路面的情况,现在终于落实了,拖拖拉拉拖了那么久,现在终于开工了,所以,就连那些浑身落满了树叶的沙子们也感觉已经到了扬眉吐气的时刻,此时,一粒粒在搅拌机里面“沙沙”的欢叫着,似乎,每一粒沙子都在为自己完成某种神圣的使命而兴奋,并有了一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感觉。

范云远远看到。

有两个皮靴上面沾满水泥浆的村民,一人一头提着震动器正在有条不紊地给钢模里面的水泥浆按摩松骨,以便让那些水泥稀里糊涂的就被震得昏昏沉沉,直至渗出一层薄薄的水泥浆来。

震上一阵子。

就有两个经验老道的泥水师傅,拿着小铲子,给路面抛光。

看那两个泥水师傅的熟练动作,就知道他们干这一行不是三年五年了,手底下是有真功夫的,可惜现在的泥水师傅们一般情况下是不评级的,不然的话,范云觉得像他们的动作,即使是不能评个八级工,也能评个四级五级的。

搅拌器旁边,堆着一大堆水泥。

此时,正有一个光头的工人双手从水泥堆上提了一包下来,然后竖在面前,只见他低着头弓着腰,两只手极其灵活地扯着水泥袋子上面封口的线头,三扯两扯,那两根线头就如同两条被抽了筋的龙筋一样“噼噼啪啪”脆生生的响着,就被抽了下来。

然后。

光头一手揪着袋口,一手托着袋底,将那重达100斤的水泥提了起来,“咯噔噔”走上台子,将一整包水泥全部倒进了搅拌机里。

袋子也被他扔到了旁边它那一大堆同伴之中去了。

不糟蹋。不破坏。

要知道,这个袋子是可以卖钱的。

就在本地的严关镇,那里有许多打米石的米石厂,专门收这种水泥袋子,收过去之后用来装米石。

其实这样挺好的,这也叫二次回收利用,不浪费,既节约又环保。

范云脚步并没有停留,直接从这个工地旁边贴着墙根,走了过去。

这时,有一个人叫住了他:“范云,范云。”

范云看了看,叫他的不是别人,原来是本大队的支书李恭堂,他赶忙停住继续往前走的脚步,而是拐了一个弯,拐到了李恭堂的面前,笑道:“大爷你叫我啊?叫我有什么事啊?”

范云摸了下口袋,唉!口袋里面没有烟,本来他是应该敬一支烟给李恭堂的,可惜现在,现买也来不及了。

他没有敬烟给李恭堂,李恭堂倒发了一支烟给他。

范云接过李恭堂给他的烟,本想说自己已经戒烟了,现在已经不抽烟了的,可是话到舌尖上打了个滚儿,又咽回去了。

范云看了看李恭堂,心里面有点疑惑,不知道他叫自己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

李恭堂叫住他,只是问了问有关小敏的一些情况:“范云,你知不知道小敏现在在哪里?”

范云摇摇头:“我不知道啊,大爷,小敏不是在东莞打工吗?前段时间他还回来了,怎么啦?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他这是明知故问。

范云其实心里明白,李恭堂打听小敏,无非就是因为小敏上一次回来,骗了村子里面很多人钱的事情。

果然不出他所料。

李恭堂也没有必要跟范云绕圈子,像小敏骗人这种事情有一说一,有二说二,骗人的是他小敏,又不是范云。

李恭堂就对范云道:“……是的,就是因为上一次小敏回来的时候,在咱们村子里面搞了那个什么上线下线的那个什么传销,不是骗了很多人的钱嘛……

小敏骗了那些人的钱,拍拍屁股走了,后来那些人问小敏的爸爸妈妈去要钱,小敏的爸爸妈妈也拍拍屁股走了,现在可倒好,那些被小敏骗了钱的人,有好几个人找到我,让我去帮他们追钱。

我去哪里追啊?

是不是?

我让他们报警,去找公安局,他们有些人又磨不开面子,说还是先找大队,让大队看看帮忙找一下小敏……

我这不是碰到你了吗?我就问一下你,知不知道小敏在哪里?有没有他的消息?”

范云摇摇头:“大爷,我真不知道他的情况,我跟他又没什么联系,他一直在外面打工跟我都没有什么来往,我都是在城里面上班,你都知道的,是不是?我不跟你说了,大爷,我要去搭班车了,等一下还要回城里呢。”

李恭堂见范云的语气那么坚决,也明白范云确实应该是不知道小敏的情况:“嗯!好的,你说的这个情况,我知道了……哎,对了,你今天没有上班吗?休息啊,怎么没在家里吃饭就回去了?现在都这个点了,等一下就该吃饭了呀?”

范云笑道:“吃不吃都可以的,我们单位有饭堂,大爷,我明天早上还要上早班呢,早一点回去,明天上班不用那么赶时间。”

这时。

旁边有一个工人过来跟李公堂说话,问他一些有关修路的事情,就替范云把话题接了过去。

正好,范云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开溜。

于是他就走到了等班车的候车点。

走到这儿。

有两个他看上去有些面熟,但又不认识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子也在等班车,范云明明知道她们是自己一个村子的,但是就是叫不出名字来。

不出奇。

他当兵一去三年,这三年足以发生很多事情了,许多小姑娘,三年之后也已经可以长成大姑娘了,不是吗?

不说别人,就说他吧,他的下巴,现在也开始往外一点点冒出胡子来了。

这就是变化。

变化无处不在。

范云和这两个自己叫不出名字的女学生在这个候车点等了一会儿,最后一趟返城的班车终于晃晃悠悠如同老牛拉破车一般喘着粗气从远处开过来了,范云搭上车,一溜烟回到了城里。

第168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范云回到城里,苦逼的去饭堂吃了大锅饭。

因为他发信息给唐若的时候,唐若回他道:“晚上我在家里吃饭,就不去我们公司了,你自己搞定吧,想你哦!”

行吧,那就自己搞定吧。

范云端着一个不锈钢的餐盘,对打菜的圆脸张姐陪送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不送不行啊!

不送的话,张姐的手就会发抖,一勺子菜中,如果说万一有那么几块范云很想吃的肉,结果却被她三抖两抖就把肉给抖掉了,那么对于范云来说,就实在是太遗憾了。

他已经观察张姐很久了。

他发现张姐打菜的时候手会经常疟疾性发作,会抖的。

也是时好坏的。

比如说。

有好几回。

范云就发现张姐在给杨宗玮杨大队长打菜的时候,舀给杨大队的那些肉啊,鸡呀,鱼呀,明显的要比他们这些小兵仔仔的,多的多的多。

这时候张姐的手是好的,是不抖的。

张姐在给荣建班长和老魏班长几个班长打饭的时候,里面的干货也比范云他们这些小兵的要多,手也是不抖的。

而给他打饭的时候,张姐的手有意无意,总是会在那里颤巍巍的抖几下。

这证明。

张姐也是偏心的。

她的偏心,还会波及到圆脸霍立和疤头张金成身上,因为这两个人很会拍她的马屁,所以她打给这两个人的饭菜,份量上也明显的比范云的要多一些。

本来。

对于范云来说,杨姐无论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他难得在这个饭堂吃一顿饭,但是他的心里不服气,不舒服。

不舒服,不服气,也没有什么用,他总不可能指手画脚对着张姐要求他必须给自己打那些他亲手指定的菜吧。

他总不可能说:“喂,张姐,我要那些肉,我要那些蛋,我要那些鸡,我要那些鱼……”

巴拉巴拉巴拉,说上一大堆。

没什么用。

所以,范云就只能来软的喽。

笑一笑。

多冲张姐笑一笑不就好了吗?笑得她自己都不好意思主动的给范云加菜为止。

笑还是有效的。

虽然说张姐并没有给范云加菜,但是,起码后来在给范云打菜的时候,她的手抖的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

这样。

范云就舒服了一些。

心里舒服了,也只是心里舒服了,不代表饭菜好吃。

张姐的手艺比起杨姐来说,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张姐的手艺,说句实话,给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杨姐提鞋也不配呀。

张姐的水平,大概只能和外面那些快餐店炒菜师傅的水平相当,而杨姐——杨姐的水平,如果说真的要去考级的话,目前来说起码能达到星级酒店里的特一级厨师标准,并且她的水平还应该有不小的进步和上升空间。

范云打好饭菜,坐回桌边。

他看了看那一碗清汤寡水的紫菜蛋花汤,皱了皱眉头,不过他皱眉的时候,是背对着张姐的。

他当然不能当着张姐的面皱眉,对不对?当着张姐的面皱眉,那不是明显的嫌她做的饭菜不好吃?

那……

范云端起紫菜蛋花汤,喝了一口,一股浓浓的味精味,哎,加什么味精啊,本来紫菜就含有谷氨基酸。

唉,这个张姐,生怕她炒的每一个菜都不够鲜,什么菜她都想加一点味精进去,哪怕是炒个青菜,她都想加点味精。

烦人。

看着这一碗紫菜蛋花汤,范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他不由得想起了一首唐诗: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可不是嘛,汤里面那仅有的一团鸡蛋白,可不正像西岭上面的千秋雪吗?

而那一块张姐打蛋的时候不小心打到锅里的鸡蛋皮,可不正像东吴的万里船么?

范云“嘘嘘嘘”吹着气。

大有将那只鸡蛋皮一鼓作气吹成长江破浪须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架势。

唉,无所谓了,汤烧开就好,喝了不拉肚子就可以了。

对于张姐做的菜,标准与要求不能太高。

毕竟。

她只负责做菜,而不负责采购,是搞不到什么外快的。

搞不到外快的人,能把菜做干净做熟就可以了。

范云夹起冬菇炒鸡肉里面的一块冬菇,放到嘴巴里面嚼了嚼,这块冬菇还可以,挺有嚼头,最起码,比范云的牙齿要软上那么一点点。

他又夹起一块鸡肉。

看上去。

这块鸡肉那么的像肋骨。

“鸡肋,鸡肋!”

范云就觉得,为什么饭堂里面炒的这些鸡肉,总是只见到一些头啊爪呀,鸡肋呀那些东西,而难得看到一点点肉呢?

那些鸡肉呢?

难道饭堂里面买回来的这些鸡,都是不长肉的么?

范云过分了啊。

不花钱的饭菜,他还挑三拣四。

年轻人吃什么肉啊?没事的时候多吃点青菜不好吗?肉吃多了尿酸会高的,尿酸高了脚会痛的,不懂啊!

傻。

于是范云就夹起旁边的另外一份青菜,尝了尝。

马马虎虎吧。

还凑合。

起码没放味精。

范云觉得,比起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菜来说,他们这个饭堂的饭菜质量,实在是太差了。

事实证明。

金灵渠广告公司江总。

江晔的标准与要求还是挺高的,虽然他一年也难得回来这个小小的县城吃上一顿饭,但是当初这个公司成立之时,在搞这个饭堂的时候,江晔就对唐小兰说了:“不管怎么样,饭堂一定要搞好,要让大家吃饱吃好。”

唐小兰还有点奇怪,为什么江总这么重视关心员工的生活?

江晔道:“让他们吃饱吃好,在后勤方面保障好了,那么,那些员工就能感受到公司对他们人性化的关怀,特别是那些业务员们,当他们在外面跑了一天的业务,又渴又累的时候,能够回到公司的饭堂里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相信那种归属感绝对会让他们感觉到公司对他们是相当关心爱护的,所以说,我跟你说唐小兰,你一定要让唐小英把饭堂搞好。”

江晔的一席话,让唐小兰瞬间十分佩服他,老总就是老总,老总的想法果然与众不同。

老总不是谁都能当的。

这个还不算什么。

如果范云知道的金铂利融资有限公司老总金铂利的选人用人标准是什么样的?那么他一定会更加大跌眼镜的。

金铂利的用人标准是。

男员工要帅,女员工要漂亮,文化学历低?没关系!什么东西都不懂?没关系!

这些都可以手把手的教。

但是招上来的员工一定要赏心悦目,一定要让人看着舒服,一定要顺眼。

按照他的标准。

人事部招上来的那些员工们,男的,绝大部分都是帅哥,女的,绝大部分都是美女,看上去他这个融资公司倒颇像是一个公关公司。

差不多吧。

反正他这个融资公司,好多业务确实也是需要公关的。

就连金铂利公司的清洁工,和饭堂里面做饭的炊事员,人事部也清一色聘请的都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同志。

金铂利人前常常说:“我们公司一定要年轻化,年轻人朝气蓬勃,做起事情来头脑灵活,反应迅速……”

人后,他却是这样对人事主管说的:“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求你招工的时候,男的尽量要招帅的,女的尽量要招漂亮的,懂吗?知道为什么吗?”

人事主管摇摇头。

金铂利一笑:“……比如说,我们在干工作时看见了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在饭堂吃饭的时候看见了做饭的阿姨,如果看到这些我们花钱招来的人不符合自己的心意,一个个丑不拉叽的,那么,我们上起班来还有心情吗?我们吃起饭来还有胃口吗?你说对不对?”

人事主管深以为然。

她觉得金总的话十分有道理。

反正工资又不用她开,既然金总让她招帅哥美女,那么,她何不按照金总的心意只招帅哥美女进来呢?

特别是帅哥,作为美女的她,也是喜欢看帅哥的呀!

所以。

就连有关领导前来金百利的公司视察的时候,也连连夸奖他道:“小金,不错,公司搞得不错,你们公司,都是一些年轻有为的年轻人,你们这个团队朝气蓬勃,看上去十分的有进取精神,非常好,

说实话,就连我跟你们站在一起的时候,都感觉到自己年轻了好几岁呢。”

所以说。

金铂利公司的待遇,那在这个小城来说,都是数一数二的。

大家都知道。

金总的公司就连饭堂里面做饭的都是一些美女,不但做出的饭菜色香味俱全,十分养眼,就连人,也十分的养眼。

比起金总的饭堂。

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又略逊一筹了。

至于范云他们这个饭堂,那就更不用提了。

呵呵。

呵呵。

范云觉得自己有时候也挺世故的。

吃着几乎没有一点肉的鸡肉,还要朝做饭的张姐陪着笑脸。

自己的心里,明明是恨得牙根子痒痒的,恨不得将那些鸡骨头全部塞到张姐的嘴巴里面去,让她尝一尝,她做出来的所谓冬茹炒鸡肉是一个什么滋味。

而他脸上,却是一脸的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带着自己哄自己的模样,似乎那些没有肉的鸡肉就是真正的鸡肉一般,似乎张姐的手艺好的简直是一塌糊涂,似乎张姐就应该被他们这些人捧着,宠着,哄着一般。

想一想。

范云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最让范云觉得可气的是。

菜不好吧,证明你做菜的厨师水平不行——忍了!

但是饭呢?

张姐煮的饭真难吃。

人家都说大锅饭好吃,大锅饭香,吃饭要吃大锅饭、小锅菜。

可是张姐做的这个大锅饭,水平实在是太差了。

她蒸的饭,十次有九次都是放水放多了,放水放多了,煮出来的饭感觉就好像是外面卖的粘牙的那种年糕,根本不适合范云这种牙口好的年轻人吃,倒挺适合那些已经没有了牙齿,只能用牙龈磨着吃饭的老太太们。

太差了。

差评。

完全差评。

如果要是给厨房搞一个民意测验或者匿名投票的话,范云一定给张姐投0分,给她一个大鸭蛋尝一尝。

可是此时。

范云居然还是面不改色地坐在桌子旁,一口一口,硬生生将他那一盘子饭菜吃完了。

说起来。

他自己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不管怎么说,免费的总比花钱的要好嘛,对不对?

走出了饭堂,范云长长的嘘了一口气。

范云摸出手机,决定给亲爱的唐若吐槽一下他们这个饭堂的破饭菜:“若若,吃饭了吗?哎,我跟你说,我们单位饭堂的这些饭菜,实在是太难吃了,比我们上学的时候,学校饭堂的那个饭菜还要难吃……”

他的吐槽没有成功。

唐若并没有回他信息。

于是。

范云就走到一棵大树下,抬起脚来,“啪啪啪啪”连着踹了那棵大树十几下。

反正吃了饭,也是要消化消化的,像范云这样不打人,只踢树,倒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只是。

被他踢来踢去的那一颗大树,会不会向旁边的同伴吐槽呀:“你看看这个小伙子,是不是一个神经病啊?吃完了饭不去外面找妹子,反而没事拿那个臭脚丫子在我身上踢来踢去的,好像我怕他一样,他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想还手,我如果想还手的话,一脚能踢死他,信不信?”

旁边那个和它树龄差不多的同伴安慰道:“算啦算啦,不要生气啦,挠痒也是挠的嘛,你就当他给你挠痒好了,就他那小样,别说踢你这几下子,你就算是让他踢上三天三夜又能怎么样呢?到时候感觉到脚疼的受皮肉之苦的是他又不是你,对不对?像你,皮糙肉厚的根本没什么感觉。”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什么叫我皮糙肉厚的?

大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严重的后果就是,此时,树上面啪的一声掉下来了一根树枝子。

那根树枝子不偏不倚,正好敲在范云的脑门上,把他的脑袋瓜子敲得挺疼。

范云摸了摸摸脑袋,心想:很奇怪啊,从这么点高的树上面掉下一根树枝子,就打的人脑袋瓜子疼。

为什么?

从数万米高的天上掉下来的雨点子,打到人脸上或者头上的时候,反而没那么疼呢?

这个问题值得思考,值得探讨,值得交流。

范云的这个问题,他的语文老师应该回答不了,他的数学老师应该也回答不了,或许只有他的物理老师才能回答吧?

并且还必须是继承了牛顿衣钵的物理老师。

范云捡起砸中他脑袋瓜子的那根树枝子,上面结了一个茧,那个茧里,也不知道藏着什么怪物,也不知道它藏在里面究竟是在渡劫还是在修炼,它如此突兀地从天而降,难道,是想和范云发生一点什么吗?

是千年等一回吗?

是真爱吗?

是缘分吗?

范云举着那根树枝子,将它平擎在手中,对准远处的一大蓬大喇叭花,“嗖”的一下掷了出去。

那蓬大喇叭花被他吓得微微一颤。

第169章 唐若去了杭州

第二天。

唐若准备送马雪莹去上兴趣班的时候,她发现唐小兰从上海回来了。

唐小兰笑眯眯地看着她:“唐若,今天咱们就不带马雪莹去上兴趣班了,等一下我们去桂林,然后我们从桂林坐飞机去杭州,我带你们去杭州玩几天。”

唐若有点奇怪:“明天马雪莹还要上学呀,我们去了杭州,她不是上不了课了吗?”

唐小兰笑道:“没关系的,我昨天已经替马雪莹跟她们老师请了假了。

再过几天,她们幼儿园就放暑假了,我这次回来带你们去杭州玩几天,然后从杭州去上海,到上海再玩几天,到时候安排人送你们坐飞机回来。

因为下个月开始,我的工作就比较忙了,没有空陪马雪莹玩了,所以就提前陪她几天。

……这几天不上学也没问题的,小孩子……幼儿园嘛,提前几天放暑假也没什么关系的。”

唐若点点头。

既然唐小兰都这样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再说了。

唐小兰说要带她和马雪莹去杭州和上海玩,唐若心里也挺高兴的。

只是。

唐若想到要去杭州和上海好些天,这些天不是看不到范云了吗?

她的心里就有点恋恋不舍,唐若心想,如果说,能够带上范云一起去就好了。

唐若想着。

她和范云报名的科目二考试,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要考试了,到时候,万一她去了杭州和上海,安排她考试怎么办?

唐若就发了个信息,把唐小兰要带她和马雪莹去杭州和上海玩的消息,以及对能不能如期参加科目二考试的担心告诉了范云。

范云就回她:去玩吧,免费去玩怎么不去啊?科目二考试什么时候考都可以的,到时候我跟教练说一下,这个你放心好了。

那好吧。

唐若发信息给范云道:哎呀!如果能带你一起就好了,我还是想和你一起出去玩。

范云嘻嘻一笑:去吧去吧,你放心去玩吧,我会想你的,记得到时候回来的时候给我带礼物啊。

哈哈!

他这个男朋友可倒好,别人都是男朋友给女朋友送礼物,他倒主动问唐若要起礼物来了。

唐若回他:那好吧,那我就去了啊,你在家里要乖乖的哦,对了,你可以多去练一练车呀,本来你练车的机会就少,平常的时候只顾着陪我了,正好趁这段时间好好的练一练车,等我回来的时候我们好一起考试。

欧了。

就这样说定了。

说走就走,唐小兰办事,向来雷厉风行,有钱,有钱办事效率当然高了。

出门到处等公交车的人,能跟出门一言不合就打的,连价钱都不讲的人能比吗?

对不对?

更何况唐小兰打的,不是普通的士,而是飞的。

唐小兰还给她们这一队大小三个的娘子军,每人准备了一顶印有金灵渠广告公司字样的黄色宽檐遮阳帽,一圈七个大字:桂林山水甲天下。

唐小兰果然不愧是业务部的顶尖人才,走到哪里都要把广告先打出去。

只是,她们跑到杭州去旅游,却打出一个桂林山水甲天下的旗号来,是什么意思嘛?是想压着杭州一头吗?

小心。

小心杭州人民揍她们。

飞机就是快,唐若感觉自己本来想打个瞌睡的都没有打,眨眼之间就到了杭州了。

如果说坐火车的话,那她是完全可以睡上一觉,然后再起来的。

飞机场的出站口,蚂蚁搬家样,一个个乘客拖着行李走了出去。

眼尖的唐若,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举着欢迎金灵渠公司唐小姐牌子的导游——可怜的小姑娘被几个膀大腰圆的男导游挤在了一边。

这个小姑娘叫陈菊菊,是唐小兰在网上联系的兼职导游。

时代不同了,以前那种只有到门面里才能找到旅行社的方式,现在已经随着计算机的出现而改变,有了多种的选择途径。

计算机的出现,将要彻底改变一些人的生活了。

陈菊菊并没有导游证,她还在读职业大专。

旅游专业的她,做这种私家导游已经大半年了。

这种向导式导游有种好处,就是不会动不动把游客往商场和土物产摊位上拉。

当然。

她报价也稍高,高就高点吧,玩的开心就好了,出来玩就是花钱图开心的嘛!

唐小兰不差钱。

酒店陈菊菊也给订好了,就在机场旁边不远的七天假日连锁酒店,verygood。

到了酒店,安顿好房间,放下行李,陈菊菊带着唐若等三人直奔景点而来。

西湖——广西人民来了,请隆重的欢迎和接待。

不过。

陈菊菊并没带她们去西湖。

陈菊菊说了:“今天只能半日游,时间有点短,游西湖的话不太充裕。

你们看看表。

这时候,已经下午两点多了,去了西湖,也游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我还是带你们去灵隐寺那边先玩一下吧。”

唐若觉得陈菊菊不错,又敬业又善解人意。

那就去灵隐寺吧。

到了灵隐寺。

果然,传说中的景致确实不一般。

气势恢宏,佛祖宝相庄严的大殿中,有好多游客正拍照的拍照、留影的留影。

唐若眼见一个男游客,只顾举着相机拍照,而没有注意脚下的门槛,马上就要被绊倒了,她刚想出声提醒一下他。

可惜还是迟了一些,说时迟,那时快。

那个游客被灵隐寺高高的门槛一下子绊了个大马趴,相机“啪”的一声扔出去老远,摔成了三瓣、机身,电池,与电池盖瞬间散落开来。

这就有点尴尬了。

大概是佛祖怪罪他了,进门没有先交香火钱,而是只顾着拍照,于是对他略施小惩。

那个男游客忙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不过,这里的和尚大师们似乎分外吝啬,把地拖得比他的脸还干净,让他半丝佛土也甭想带走。

阿弥陀佛。

罪过罪过。

那个男游客决定暂时还是不要拍了,因为佛祖已经怪罪他了,再拍下去,恐怕佛祖会要他吃不了兜着走了。

可是。

他却粘上了一位导游小妹,装疯卖傻,几乎寸步不离那个导游小妹左右,不断对这些景点提出各种问题,发表一些见解。

莫非,他是想考验别人对他厌恶程度?

考验别人对他无知的表现到底能忍耐多久?

其实。

他却不知道。

包括陈菊菊在内的几个导游小妹,早已经把他划到沐猴而冠的滑稽剧演员队伍中去了。

说实话。

如果要是华华在这里的话,恐怕早把大耳刮子甩过去,让他直把杭州作汴州了。

一个男人家,啰里啰嗦的,真是烦死人了。

还好。

他还算有一点点自知之明,对别人的骚扰,也仅限于喋喋不休的自问自答。

可惜他却不知道。

旁边的人,早已经拿他当个傻瓜了,他还以为自己是唐伯虎与祝枝山那样的才子。

这位老兄在寺中一处花圃前,突然诗兴大发:“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旁边的人听了他这两句非同一般的诗句,倒也瞬间对他刮目相看起来,觉得他可憎的面目,也没先前那么让人讨厌了。

玩。

逛。

陈菊菊带着唐若她们游完天泽楼、仰云楼后,马雪莹表示严重抗议了:“好累呀姐姐……”

唐若与唐小兰也一个个捶肩捏腿,想休息一会儿了。

陈菊菊就去买饮料,她是总管,众人的吃喝拉撒睡全负责,别人只负责玩。

唐若喝了几口饮料,觉得好饿呀!

本来也是,这仨人在火车上中午就没吃好,又逛了半天,不饿才怪,陈菊菊笑道:“那好,那就去花房餐厅吃饭吧,怎么样?”

客随主便。

菊菊说了算。

她只管安排。

唐小兰只管掏钱。

唐若与马雪莹只管吃喝玩乐。

花房餐厅。

笑得面若春花,人比餐厅名字还美的餐厅经理,笑容可掬把以唐小兰为首的几个广西游客带到座位上——杭州人民真热情。

在这样一间干净整洁的餐厅中愉快的用餐,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宾至如归。

接待是极其热情滴。

菜是上的极快滴。

一会子功夫就齐了,没什么好说的,甭废话,吃呗,大家都饿了!

吃完了饭,就去逛街,买买买,买完衣服买包包,买完包包买鞋子。

马雪莹对步行街上的电脑照相很感兴趣,她拉着唐若一连照了十几版大大小小的照片。

唐若才知道,原来计算机,又叫电脑。

哈哈,没见识了吧!

唐若与唐小兰一人一边牵着马雪莹,逛了一阵子夜市,陈菊菊建议早点回去休息,养好了精神明天逛。

好。

就按她说的办。

第二天早上。

起床。

洗脸。

刷牙。

吃饭。。

必须吃好一点,吃好一点才有精神去逛景点。

饭桌上。

马雪莹挟了一只虾饺皇,三下两下进了肚,接着,又挟一片葱包桧儿。

这个秦桧,看起来,当年坏事真是做了不少。

成百上千年了,本地老百姓们,还在用菜名在替他刷存在感。

看来。

如果不能流芳千古,那么,遗臭万年倒也不失为能让后人记住自己的一个好法子。

据说。

油条也是为了秦桧专门发明的,有些地方的油条,也叫油炸鬼,油炸鬼的名号又是从油炸桧传承而来的。

不过,唐若觉得这个说法还有待考证。

毕竟,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唐若也挟了一片葱包桧儿,别说,入口酥香,还挺不错。

吃饱喝足。

去游西湖。

“水色潋艳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

这个苏老二,官当的不咋样,诗写的倒真不赖。

当唐若她们三个人跟着陈菊菊千辛万苦来到断桥时,桥上,早已人挤人,人挨人,全是人。

这些汗流浃背的游客们,此时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在寻找最佳位置,试图摆个最佳姿势,好让亲友为自己留下一张最佳靓照。

唐若仨人也不例外。

遥想断桥。

当日雨中,许仙在此遇见了满巧笑嫣然的白素贞娘子和丫环小青,湖中,雨落如丝似线,舟上,佳人明眸顾盼……

啧啧啧!

可恨法海,非要借天地与佛祖之名,拆散一对好夫妻,白素贞是人是妖关他鸟事?

更何况,白素贞本来夫行善,在这里治病救人,每天捡了一分钱都要交公,看到摔跤的老头老太太赶紧跑上去扶起来,她还是做了不少好人好事的。

她还是很不错的。

云水光中看水榭、断桥残雪读碑亭。

断桥!!!

桥上人满为患,除了人还是人,水依然清澈潋艳,山照旧雾色空蒙,雨却是半点也无的,桥上的游客们们却一个个被热得汗流浃背、粉面嫣红。

拍吧。

既来之,则拍之。

即使:云水间全是客,断桥头上皆为宾,也一定要找一个好位置,拍几张好照片儿,不然的话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来杭州旅游过。

唐若抱起马雪莹,让唐小兰为她俩抓拍了一张挺不错挺有纪念意义的合影。

几个人在断桥上挤了一会儿,一个个被挤的头晕脑涨,汗透罗衣。

陈菊菊就带着她们突出重围,把唐若仨领到了游客还不算太密集的岳庙,这里松柏森森,幽雅清静,游人不算太多。

来这里,当然是要打秦桧的。

唐若与马雪莹轮番上阵,将秦桧很是殴打了一阵。

只是。为啥不把老赵家的那个昏君也拉来一起殴打?

看来。

君臣还是有别,秦桧也够倒霉的,替人背了黑锅不说,只怕奸臣的帽子,永远摘不掉了。

唐若将秦丞相敲得叮叮当当直响,简直舍不得走了,原来打人,也会上瘾的!

范云要注意一点了。

要引起警惕了。

出了岳庙,进了吴山广场,一路上,许多目光向唐若她们几个致敬,一为芳姿,二为甲天下的桂林山水。

夜巴黎婚纱摄影店的二楼窗口处,等新娘子化妆正等得心焦的新郎,看见在不远处的小贩摊位上翻来翻去挑选东西的唐若后,眼睛都直了。

他简直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他是来选婚纱的。

不是来看美女的。

一楼的摄影师,用个大炮筒子对准唐若偷偷按下了快门,第二天,唐若的照片就挂在摄影店的落地窗上了。

可惜。

唐若并不知道。

否则,她一定要追究该店严重侵犯别人肖像权的恶劣行为。

唐小兰将龙井茶叶、张小泉剪刀、西湖藕粉、王星记扇子什么的买了一大堆,好几个卖东西的老板,都拼命对她夸赞自己的货物正宗。

唐若她们又不是质量监督局的,哪知道那些东西正宗不正宗,是不是?

只是,出来一趟,总要带点当地的玩意儿回去罢了。

所以。

唐若也买了一点东西。

唐若在自称是张小泉第十八代传人的小摊前,买了几把张小泉指甲钳,她选了老板郑重推介的爆款——那是一款装在红丝绒小盒中垫着黄色丝绸的“精品货”。

光看盒子,不知道的还以为里面是钻戒或者金项链呢。

包装真重要。

这些,唐若要打包带走,回去后送人。

第170章为什么现在离婚的人多?

唐若去了杭州。

范云觉得自己连吃饭也不香了。

哈。

确实。

唐若一走,他就不能去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蹭饭吃了,所以就逼得只好天天吃城管队的饭堂,可是,张姐做出来的饭菜,吃起来,让人觉得那叫一个销魂。

幸好。

她做菜的时候还放了点辣椒,如果不放辣椒的话,那范云简直一口也吃不下去。

伙食不好,连带着范云上班都感觉提不起精神来。

所以。

这天,他就走到方科包子店那里,准备去包子店对面的福建沙县小吃店,整上一笼蒸饺,打打牙祭,改善一下伙食。

范云看了看包子店,方科居然没在店里,他感觉有点奇怪,于是就走过去问那个连卖包子带收钱的小妹:“唉,小妹,你们老板怎么没在这里啊?方科……”

小妹瞟了他一眼。

“他不干了。”

方科不干了?不在这里卖包子了?

范云觉得奇怪,像方科那样一个视钱如命的人,放着这样一个盈利的包子店不干,他还想干什么?

本来想去福建沙县小吃店买蒸饺的范云,现在改买包子了。

他摸出十块钱递给卖包子的小妹:“给我来三个肉包。”

“喏,包子!”包子小妹手脚麻利地收钱,往塑料袋里装好包子,递给了范云。

范云用两根手指挟出一个肉包,“吭哧”一下,咬了一口。

香。

满嘴都是油。

范云又问:“方老板不在这里卖包子,是不是去其它地方开店去了?”

包子店小妹打量了一下范云,她不知道这个年轻的城管口口声声的问方科,到底是为了什么事,不过她还是将她知道的一些情况,全部对范云说了出来:“方老板去广东了,听说他的一个什么表哥在那边承包了一个部队的食堂,所以就打电话让他去那里当面点师傅呢,他已经去了好久了,差不多一个多月了。”

哦!

正在这时。

突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响起来。

“叭,叭叭,叭叭叭叭……”

范云急忙转身去看。

原来。

此时,已经到了小学生放学时间,这条通往葆贞街上的第一小学的内城路,现在已经被前来接孩子的家长驾驶的各种车辆,堵得水泄不通了。

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跳跳车”、“慢慢摇”、小轿车……

各种车辆全都堵在这条窄路上了。

“叭叭叭”的喇叭声是一个大个头的轿车发出来的,那个轿车又宽又大又高,看上去简直就像小坦克。

一辆占了三辆车的路,司机还好意思冲着别人打喇叭?

那个小坦克一样的轿车上的司机,看着前面的那些车并没有因为他的车子大就给他让路,所以,“叭叭叭”打了一阵喇叭后,不得不一脚刹车将车子停了下来。

再不停下来。

他的前车保险杠就要拱到前面一个见缝插针,横穿马路,打扮得跟个古惑仔似的小青年屁股上了。

范云看了看那辆车,好像是台路虎。

路虎一脚刹车紧跟着前车停住了,可是,后面紧跟着路虎的电动三轮车——满载着一车娃哈哈饮料的三轮车,不知道是刹车失灵,还是刚好此处是下坡,车又重的原因,一家伙倒拱在陆虎屁股上了。

“嘭!”

俩司机都吓一跳。

打扮得跟个大老板似的路虎司机下了车,先是看看撞到他车屁股的那辆肇事三轮车,然后走到后面看了看自己的车子。

陆虎车的屁股上,被撞的凹进去了一点点。

再看那辆三轮车,撞得比路虎严重。

三轮车的大灯都撞烂了,电线拽着灯泡,莫非它怕灯泡跳车逃跑么?

灯泡从变了形的灯罩中耷拉下来,灯罩的玻璃,撒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此时。

三轮车居然还响起了“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的蜂鸣声,似乎一副要肇事逃跑的架势。

路虎司机瞅了瞅从三轮车上下来后,吓得花容失色的女司机,本来想发火的一张脸,居然瞬间将表情平复了下来。

于是。

观众心中的“瞎眼吗?”

倒变成了他口中的:“没事吧?”

那个长得颇有三分姿色的女司机,一声不吭,耷拉着头,完全就是一副要把自己交给路虎司机,任凭他处置的模样。

路虎司机看了看自己的车屁股,又看了看那辆三轮车,居然没有处置撞了他车子的三轮车女司机,而是转身拉开车门,跳回了驾驶座上。

周围看热闹的人,心里面一定有点小小的失望。

他们其中的一些人所期望的。

不应是这种无言的结局。

而应该是路虎司机和三轮车女司机巴拉巴拉吵起来,互不相让,各执一词,越吵越凶,甚至路虎司机恼羞成怒,对着三轮车女司机破口大骂,继而揪着他的头发大打出手。

而三轮车女司机也应该奋起还手,起码,要挠那个路虎司机一个大花脸。

而事实是。

路虎司机轻易的就放过了撞到他车子的三轮车女司机,让一些原本打算看热闹的人,没有热闹可看了。

于是车队继续蹒跚前行,一辆辆车子慢吞吞地,保持着龟速前进。

这条跟跟第一小学同命相连,一起身处县城田字的中间部分。

相对于城中其它几个小学来说,第一小学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数量,都是第一的,非富则贵人家的孩子在此读书的数量也是第一的,门口堵车,自然也是第一的。

每到放学时间。

早早地。

就有交警于该路段两头设卡,控制人流与车辆,可是,成效似乎微乎其微。

这儿的拥堵,就跟人脚心的鸡眼一样,靠几个交警来维持秩序,不过是治标不治本。

就等于,天天拿一把刀,只在鸡眼的皮上削,今天削,明天长,天天削,天天那样,并没什么大用。

范云认为。

要想管好这里,必须得下狠心,硬起头皮舍得见血,把尖刀磨得利利的,对准鸡眼深深的一刀下去,转圈切过后一剜连根剔出来才能见效。

简而言之,必须拓宽道路。

又或者,把第一小学整体搬迁。

或许。

是有关部门见这城市的鸡眼并不十分严重,还未从根本上阻碍道路,远未到动手拔除的最佳时机,也未可知。

可是。

老百姓们却觉得这儿每到上下学的时间,又开始堵车,几乎天天堵,月月堵,实在是很烦人。

这些小学生们放学了,范云也差不多该下班了。

范云当然不会到这段胡同子路里面去凑热闹。

下了班他哪里也不想去了,直接回宿舍。

上了一天的班,全身都是臭汗,当然要回去好好的洗个澡,换一身衣服,再把白天上班的衣服洗了。

内务卫生,一定要搞好。

回到宿舍,范云什么也不做,直接钻进浴室洗上了澡,一定要好好洗洗,去掉身上的暑气。

说来也逗。

小城中。

有些女孩子打牌之前,也喜欢洗澡。

她们先是心怀虔诚地洗上一个香喷喷的澡儿,然后怀着赌神庇佑的心情,再去与对手交锋。

似乎这样财神就会保佑她不输钱,只赢钱一样。

只是,不知道财神会不会偷看她们洗澡呢?

对于有这种迷信想法的女孩子来说。

等到打牌的时候,如果赢了,那一定是洗过澡的功劳;如果输了,她们心里一定会感慨:“幸亏洗过了澡,所以输得不多。”

话说。

这些本地女孩子对于桂林字牌的爱好,简直就跟东北大姑娘爱好大烟袋差不多,看来,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再看范云。

范云全身上下,已经如同被妖怪捉住准备下蒸笼的猪八戒一样,搓了个干干净净。

他右掌上戴着能将人幸秃噜皮的搓澡巾,全身涂遍了香喷喷的木瓜香皂,一直搓得皮肤通红才放下手来。

洗完澡出来。

脚下软绵绵的。

身上搓下的那些污垢,简直抵得上一副千斤重担。

范云觉得,因那些污垢而起的劳累疲倦,此时,也随着花洒不断喷下的流水,全都一起被冲到爪哇岛去了。

因全身皮肤受到刺激后加速的血液循环,此时给范云带来的舒适,简直如同让他打通了任督二脉般爽快。

他用手划拉划拉头发,长长出了一口气。

而后。

把今天穿过的衣服统统塞进洗衣桶里,俯下身子,用力摁着搓着。

于是。

洗衣粉吹着泡泡儿,将范云上了一整天班的劳累,一鼓脑全冲进下水道里去了。

洗完澡,洗完衣服,范云走到后面饭堂去吃饭。

他发现,张姐不在。

另一个厨师老温在。

范云来的时候,饭堂里面并没有几个人。

厨师老温正在用洗洁精洗手,他正左左右右上上下下,将那双带着一股鸡鸭鱼肉和油烟调料味道的手猛搓。

老温洗了又洗,范云也不急,就看着他洗手。

这老温并不老,其实也才三十多岁,结过一次婚,后来又离了。

他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喝醉酒后打老婆,喜欢发酒疯。

男人嘛!

谁没有点小脾气小性格的。

不过,他的两个五大三粗的妻弟并不欣赏他的性格和脾气,终在又一次姐姐跑回娘家鼻涕一把泪一行的哭诉中,兄弟两个儿火冒三丈,跑到老温家里将老温摁在地上痛殴了一顿。

并且。

扯着他的手在离婚协议书上摁了手印。

老温和他老婆没有孩子,或许,这正是老温内心深处对他老婆不满,而时常对她饱以老拳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两个都没有拖油瓶,离起婚来,倒比结婚简单快捷的多,你的、我的,三下五除二分清断明,然后各奔东西。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不是因为情缘尽,只因没有一窝鸟。

为什么现在离婚的那么多?

有一次。

范云与老魏唐彬他们在老地方牛八宝店涮火锅的时候,借着一点酒劲,老魏班长曾经专门说过这个问题。

当时。

他乜斜着眼对范云道:“……为什么现在离婚的人多?

都是因为,现在的一些人既有闲,手里又有点小钱,而且主要孩子少,那个把孩子分给谁不能养活呀?

要是以前,但咱们小的时候,范云,家家户户的人口,都是以班为单位……看看,哪家的正班长敢把副班长给休了?

那七八个一睁开眼就要吃要穿的小祖宗,一个人能对付得了吗?

对付不了。

别的不说。

就说一天从早到晚累得如套了绳磨道驴似的,拼了老命还填不满那大大小小几张喉咙,哪里还有闲心雅致去想其它的,

你说是不是范云?你觉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离婚,全部都是因为钱烧的。”

范云点头称是。

有些时候,老魏班长的话还是非常有道理的,他对人情世故看的相当透彻。

老温现在正喜欢同是离异单身大军中一员的张姐。

张姐。

原来有一个女儿,离婚后判给了男方。

至于她离婚的原因,讳莫如深。

她和老公离婚的真正原因只有自己知道,那就是,每天和炒勺打交道的张姐,心里面居然十分渴望浪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多看了几本言情小说的缘故,还是本身天生就喜欢浪漫。

张姐喜欢一些虚无飘渺的浪漫。

三十几岁的人了,仍有一颗十几岁的心。

自打结婚后,张姐时常怨恨自己识人不明,当初瞎了眼昏了头,居然嫁给了一个生活之中没有一点情趣,当初靠相亲结合到一起的男人。

虽然那男人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起码当时在她们两口子周围的人群里口碑还是挺好的。

后来。

在女儿三岁的时候,张姐觉得自己终于忍无可忍,她决定要做一个离家出走的安娜,她一定要从烟熏火燎的家庭中挣脱出去,去寻找她的爱情和浪漫。

于是。

女儿归于夫之,她也终于成了自由之身。

当然,实现自由的过程,让张姐想起来,至今满脸都是泪。

婚虽然离了,可问题,马上也出现了,张姐发现,她该去哪儿呢?

户口现在还在夫家。

那可是个大问题,她人虽然离了婚,但是户口没有迁出来,迁到哪里?

在重新迁回娘家去吗?

回娘家去,她感觉并不是什么衣锦还乡,值得夸耀的事情。

于是,满心浪漫的张姐又回到了人间烟火中来,于是,她就来到了范云他们的饭堂,这其中当然也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三言两语恐怕难以说清。

只说老温。

老温口袋里有俩小钱,手中有门做菜手艺,拳头上也有的是力气,可就是没有张姐想要的浪漫,他虽然对张姐很是有那么一点点意思,但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意思,恰到好处地对张姐表达出来。

老温认为的浪漫,只是亲自下厨给张姐精心做几道可口小菜,可是,这些,张姐只会笑纳,却无法打动她的。

老温并不懂女人,懂女人的话,他也不会和他老婆离婚了。

女人。

就像江夏教授所说的那样:“……女人,理智起来固然现实的可怕,可要是浪漫起来,也天真的要命。

或许。

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她深爱着的影子。

你要是想成为那个影子,就看你更不能用小爱神祝福过的弓箭,将她的心射中。

射中她的那颗一生一世只为她心目中理想的那个影子跳动的心,如果能射中,那么恭喜了。

你。

就成了她心中的影子变成的一个活生生的人,走进了她的心中。”

看来江夏教授不光精通遗传学,还精通婚姻学与爱情学。

不出奇,当学问做到顶点之时,其实是同途异路的。

第171章 随意的生活更舒服

范云看看老温。

老温也看看他,看也没用,范云又不是张姐,范云也不会代表张姐和他发生点什么。

老温并不知道。

张姐本身也是个做饭的,她怎么可能还去找一个丝毫不懂浪漫,和自己一模一样,每天做饭弄的全身都是油烟味的厨子呢,对不对?

更何况。

她本身已经经过了一次婚姻,对于婚姻的期望值已经低到不能再低了。

对于张姐这样的单身离异女人,按理说,现在才是她人生真正的巅峰时刻呀。

比如说。

此时老温对她不错,另外又有别的男人看上了她,对她也不错,那么,张姐完全可以脚踏几只船,而不必担心受到良心和道德上的谴责。

为什么?

因为她一个人啊,单身啊,单身就是资本,单身就可以为所欲为,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能说这个女人,有老公还在外面东搞西搞。

不!

她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老娘离婚了,一个人单着呢,关你鸟事。

难道不是吗?

难道有一些女同胞,不就是这样想的吗?

难道有一些女同胞,不就是这样做的吗?

好多离异后的女人,迟迟不愿意再度走进婚姻的围墙,一方面固然是源于对婚姻的失望,另一方面,与那种同时脚踏几只船,进行挑挑拣拣的心理恐怕也不无关系吧。

对于张姐来说。

平常的时候和老温之间搞一点暧昧的小动作,进行一点小小的互动,没问题,但是如果说老温想和她进一步的发展一下关系,那么,怎么可能呢?

她怎么可能看得上老温,看得上一个酗酒,打老婆的老温,对不对?

老温打菜比张姐要好一点,起码他的手没有张姐抖的那么厉害,他打菜的时候,都是用勺子直接舀上一勺菜,爽快地扣到别人的饭盘子里。

多也是一勺。

少也是一勺。

少了就再添点,多了也不克扣。

范云看着老温的脸,觉得他那一张疙里疙瘩的脸,或许一是因为他性格暴躁的原因,二是因为他心中激荡的那些怨怅和怒气没有一个良好的突破口,所以导致它们全部从老温的那一张黝黑的脸膛上全迸了出来。

范云就笑着对老温道:“温师傅,今天轮到你做饭啊?张姐不在,她今天休息吗?”

老温“唔”了一声。

不是他话少。

老温也是一个有职业操守的人,他在打菜的时候,怎么可能巴拉巴拉巴拉对着菜盆子说个不停呢?那样的话,他口中的那些唾沫星子不是全部都喷到菜上面了,那还叫人怎么吃啊?

范云并不懂。

他以为老温本身沉默寡言,生性低调,属于那种性格十分内向,不愿意与他人闲谈的人。

范云端着饭菜,走到离门口近一点的饭桌边,埋头吃了起来。

范云吃饭,就像打仗,狼吞虎咽,在部队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一下子是无论如何也改不过来的,再说了,也没有人纠正他的这个习惯。

好吃不好吃,都是一顿,吃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吃完了饭,范云走出饭堂,感觉这个时候回宿舍呆着的话,似乎有点早,但是一下子他又想不起来自己应该去哪里溜达溜达,或者去哪玩一下,该去哪儿呢,范云就有点犹豫,彷徨。

想来想去,范云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算了,还是老老实实回宿舍吧,待在宿舍的床上看看书好了,前一阵子他买了一本新书,一本古龙写的武侠小说,名字叫做《多情剑客无情剑》。

现在的范云,可以说是博览群书,自从他跟唐若在一起之后,短短的几个月之间,看书的数量达到了过去10年的总和。

他现在不再盲目的看了,而是只选择自己喜欢的。

譬如。

现阶段。

他喜欢上了武侠小说,特别是古龙写的,因为他感觉古龙写的武侠小说,有着极其鲜明的个人风格,而那种风格衍生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是那么的接地气,那么的富有哲理。

范云觉得,古龙的小说,语言飞扬灵动,大多表现了一种自由无羁的情怀。

书中的那些短句子,像刀一样的快,剑一样的利,酒一样的烈。

例如。

九月九日。洛阳。黄昏。司空群扬鞭策马疾驰。

——《边城浪子》

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裤,黑靴子。手上带着黑手套。

头上也带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

例如。

什么叫回忆?

什么叫往事?

什么叫刻骨铭心?

你曾经谱过一段令你刻骨铭心的恋曲吗?

你是否经历过一段生不如死,今天过了,明天在哪里都不知道的日子吗?

如果你曾有过这些经历,那么你一定知道往事是否可以说失去就让它失去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永远都活在回忆里。

这种人固然不对,却是值得原谅的,因为他们的往事实在太刻骨铭心。……

范云觉得看古龙的小说,能让自己在悲欢感动之余,还能对这世上的人和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

古龙对爱情也看得相当透彻。

如果。

范云知道远在南宁的华华目前正在饱受爱情的折磨,那么他一定会推荐华华去看一看古龙的小说。

或者。

建议唐若学着古龙小说里面的一些话去安慰一下张华华。

譬如:爱情总是那么的美好,随着时间推移,有关爱情的回忆“回忆”,不但不会变淡,反而越久越浓。

越浓就越痛苦,痛苦加深,回忆就越浓。

尽管回忆痛苦,人们却愿意享受。因为无论多么深的痛苦里,总有那么一丝甜蜜。

范云认为。

在古龙的笔下,人性被挖掘到了极致,古龙写的武侠小说,并没有注重一招一式的描写,而是注重从深处挖掘人性,挖掘人性的善与恶。

回到宿舍。

范云捧着小说看个不停,一直看到两眼发花,头脑昏沉,上眼皮和下眼皮子打架,感觉到再也受不了了,范云就眯上了眼睛。

眯着眯着,睡着了。

范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知道在迷迷糊糊之中,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了。

范云抓过手机,按下接听键。

电话里,传来希刚的声音:“喂,范云,刚才打你电话怎么不接啊!

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接电话呀?出来吃宵夜了哎,快点快点,我在老广场那个鼓戏台等你啊,快点来。”

什么情况?

范云摇了摇头,搓了搓眼,揉了揉酸胀酸胀的脖子。

他从床上爬起来,飞快地套上一件大裤衩子,趿拉着拖鞋走到窗口处,向外面看了看。

窗外漆黑一片。

范云发现,不知不觉,自己已经连续睡了好几个小时了。

因为,手机上面的时钟显示,现在已经是晚上10点了。

既然希刚叫他出去吃宵夜,那就去呗。

正好,范云睡了一觉,醒了之后感觉到有点口渴,出去跟希刚喝点啤酒,吃点东西也挺好的。

那就出去吧。

范云也没有换衣服了,就穿着他的大裤衩子和拖鞋,回头在床上摸起那件三枪牌的无袖背心兜头套上,就出了门。

到了老广场,希刚已经坐在烧烤摊子处等他了,夜宵嘛,不是吃烧烤,就是唆田螺。

范云对着自己亲爱的战友笑了笑:“嗯,今天上班有点累,下了班,吃完了饭躺在床上看了会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你不打电话给我的话,我可能一觉就睡到明天早上了。”

希刚笑道:“那么好睡啊?你们宿舍装了空调了,睡得那么舒服啊?”

范云摇摇头:“装个毛的空调。

我们那个宿舍,因为是在后面,然后被很多树挡住了,所以就不是很热……

我买了一个小吊扇,吊在床上,扇起来效果还挺不错的,本来我还想着要买一个大一点的落地扇或者转页扇的,看起来应该不用了,有这一个小吊扇应该就可以了。

你没有感觉到吗?

今年夏天本身也不是很热,我感觉还是挺凉快的。”

希刚不再跟他纠结热不热这个问题了,反正他自己家有空调吹。

他指着烧烤摊老板扇得碳屑乱飞,火苗子“扑扑扑”直往上蹿的烧烤炉道:“你吃什么,你去看一下,自己点,我的已经点好了。”

范云想着好像很长时间没有吃炒粉了,他就对希刚道:“好的,喂!要不要我们点两个炒粉吃啊?好像好长时间没吃炒粉了。”

希刚点点头。

范云的提议。

不错。

范云就去点了一些羊肉串,鸡柳,烤白菜,还点了一只烤茄子,然后他对老板说:“再来两个炒粉,多加点辣椒。”

没问题。

开饭店的不怕大肚饭,只要你能吃得进,只要你给得起钱,随便点。

烧烤摊老板手脚麻利的烤着泛云和希刚点了那些肉串鱿鱼啊什么的东西,另外,他还吩咐另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帮范云和希刚炒了炒粉,一起端上桌来。

喝着啤酒,吃着烧烤和炒粉,和希刚侃侃着大山,范云不由得浑身都放松了下来。

舒服。

虽然吃的不是什么山珍海味,满汉全席,但是,关键是这儿的氛围好。

开心,随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东倒西歪也好,衣冠不整也好,没有任何人一个人过来说他们,或者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

这样的生活是非常随性的,随意的生活无拘无束,最舒服。

范云和唐若吃过一回牛排。

别提多难受了。

两个人面对面,正襟危坐拿着刀叉,当时,范云看到煎的半生不熟的牛排,感觉到难以下咽。

他硬着头皮切了一小块,用叉子插起来放在嘴巴里面嚼了,一股的腥味。

范云皱着眉头,对服务员道:“这个牛排太生了,能不能重新烤一下?给我烤熟,彻底烤熟,十分熟。”

当然了,顾客就是上帝。

虽然那个服务员对范云这种不吃生牛排的上帝,打心眼里面看不上,瞧不起,但是脸上却没有显现出来,而是微笑着躬身道:“好的先生,麻烦你稍等。”

范云想起了什么,接着道:“两份一起,一起重烤,还有啊,等下烤完了,别忘了帮我拿一双筷子过来,拿两双筷子过来。”

他的意思,帮唐若也要烤一下。

唐若看着范云那副非要跟牛排较劲的模样,感觉到又好气又好笑。

范云夹了一大块的炒粉,放进嘴巴里嚼起来。

嘿!

别说。

这个炒粉真带劲儿。

范云笑着对希刚道:“加了烧烤料的炒粉,比早上起来卖早餐的那些阿姨大妈们推着推车,一块钱或者两块钱一份的炒粉,实在是强得多的多。

同样的原料与食材,经过不同师傅的手做出来之后,味道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希刚笑着摇摇头道:“你说的虽然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是呢,其实也并不完全是那么回事,你知道为什么吧?”

“为什么?”

“因为烧烤火气大呀,吃多了容易上火呀。

早上的时候,刚起来床,嘴巴里面没什么味道,吃这种料下的重的东西没那么好的,早上起来还是应该多吃点清淡的东西,所以说早上的炒粉一般都偏淡一些。”

别说,经过他这么一解释,范云倒觉得有些道理。

好像是那么回事。

就在这时。

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吃着聊着都挺放松,不知不觉身子都靠在了椅子背上。

舒服。

这样的生活挺愉快。

不过。

或许是因为他们俩的谈话大声了一点,吵到了邻桌一个纹身的小伙子,那个纹身男瞪了范云和希刚一眼。

瞪什么瞪?

范云和希刚难道会怕他吗?

范明就回瞪了他一眼。

那个纹身男看见范云居然不怕自己,还敢回瞪自己,就有点火大,嘴里就开始骂骂咧咧,一边指桑骂槐的说着脏话,一边试图从凳子上站起来,搞点事情出来。

范云瞪眼看着他。

希刚也瞪眼看了看那个纹身男,大概那个纹身男还不知道他俩是干什么的吧?还不知道希刚的身份吧?

那个纹身男见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同时瞪着自己,倒也没有一点怯意,看起来,他也是属于那种滚刀肉地皮无赖型的人物。

纹身男走到范云和希刚面前,没好气的大声道:“喂,老表……看什么看?”

第172章 界首之约

纹身男的口气不善。

找茬?

找别扭?

找不痛快?

为什么总有人喜欢挑战一些未知的事物?

为什么总有人以为自己的能力可以大到把控全局?

为什么总有人以为天是他的,地是他的,整个世界都是他的?

譬如。

纹身男。

一个人最大的无知,不仅是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能力,同时也包括错误估计了对手的能力。

不过。

范云和希刚并没有打算拿这个纹身男当做自己的对手,他们只不过是出来吃个宵夜,解解暑而已,没必要在这儿和别人发生什么一些摩擦。

虽然范云很看不惯那个纹身男。

虽然那个纹身男咄咄逼人的架势让范云十分恼火,以及纹身男口中不断喷射而出的口水,几乎快喷到范云的脸上了。

范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

敌不动,我不动。

敌若动,我必后发制人动。

克制不代表软弱。

所以,范云的眼睛狠狠地盯着那个纹身男。

纹身男向前一步。

眼尖的范云和希钢已经同时看到了纹身男的拳头紧紧握了起来,看样子,这一次他是准备向范云出手了。

局面一时紧张起来。

连空气中也充满了一股浓烈的火药味。

“哈哈哈哈。”

希刚此时站了起来,他一边打着哈哈,一边笑着从兜里摸出了一包中华,抽出烟来朝纹身男递了过去:“老表别生气,我这个兄弟今天心情不好,他今天上班的时候被领导狠k了一顿,不好意思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

看在希刚那一根价值2块5的中华烟份上,纹身男狠狠地剜了范云一眼后,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估计。

他也知道,能抽得起50块钱一包中华烟的人,应该不算是一个普通的人了吧,多少总是有点身份地位的,既然希刚主动敬烟给他并进行了说和,纹身男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跟那个250一样的范云斤斤计较了。

常在外面混的人,都有一套哲学的。

听人劝吃饱饭是一种。

见风使舵是一种。

察言观色是一种。

通过对方的道具装束,迅速的判断彼此之间的力量悬殊也是一种。

纹身男重又坐回了他自己的座位,去和他那两三个同伴,吆五喝六划拳去了。

范云看了看希刚。

希刚明白范云的意思,范云的意思无非就是说:你还给他发烟,要不是你,我真的很想痛扁那个家伙一顿了,那么嚣张,看上去真可恶。

希刚摇摇头。

懂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

出来是喝酒消遣的,不是找不痛快的。

那种人,少理他就好了,就当他是一坨东西,拿他当做不存在就好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你无视他,不要让他刷出存在感来,他也就是那么回事吧。

就好像那墙边的疯狗一样,你越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它,它越是叫得更厉害,如果你要是不理它,大摇大摆的走过去,说不定它的气焰,倒先熄了七分了。

不过。

对于范云来说……若依照范云的性格,岂止是让疯狗熄火那么简单,范云肯定会拿起一块大石头或者抄起一根棍子,将那只疯狗痛殴一顿的。

他倒不是说那个纹身男。

只是打个比方。

举个例子。

纹身男回头又瞟了范云一眼,见范云默不作声闷着头喝酒,纹身男得意洋洋“噗”的一声吐了一口口水,然后,肆无忌惮地跟同伴大声说笑着什么鬼东西,似乎,他身上的纹身就好像瘆人毛一样,不战而屈了范云的兵。

就在这时。

远远的,一阵“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传来。

眨眼之间。

脚步声就到了范云和纹身男他们吃宵夜的这个烧烤摊处。

范云抬头一看。

只见三四个小青年,一个个面色不善,气势汹汹,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与长长的钢管焊接在一起的砍刀,直奔他们吃饭的烧烤摊而来。

不知道这几个人是要砍范云和希刚,还是要砍烧烤摊的老板,又或是砍哪一位。

范云赶紧一扯希刚。

有情况。

希刚早就看到了,不用他提醒。

两个人立刻从板凳上站了起来。

不过。

那三四个拿砍刀的年轻人,并不是冲他和希刚来的,也不是冲烧烤摊老板来的,而是冲那个纹身男和他的几个同伴来的。

因为。

刚才还气焰熏天,嚣张不可一世的纹身男,看到了这几个拿钢管刀的年轻人后,慌得一推桌子站了起来,与那三四个同伴一起撒丫子就跑,抱头鼠窜。

跑得非常快。

跑得烧烤摊老板嘴中:“哎,哎,你们几个……哎,没给钱呢,唉!”的那一连串的话还没有落到地上,就已经踪影不见了。

几个拿砍刀的小伙子,对着纹身男他们就猛追下去。

什么原因不知道。

什么事情不知道。

好多吃夜宵的人,一个个都紧紧张张的,纷纷站起来观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由于事情来得太快,大家都没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看着一群人呼呼啦啦的朝远方跑走了,其中,不时传来钢管拖在地面上不断发出那铁磨地的刺耳声音,那声音随着这一群人的跑远终于越来越小,并渐渐的消失不见了。

这?

神马情况?

范云觉得那个纹身男虽然看上去不是什么好鸟,但是呢,或许他应该罪不至死,还是不要把他砍死了,最多,砍掉他一个手指头就好了。

看样子,纹身男是摊上什么事儿了?

他摊上什么事,搞得这些人也跟着他紧紧张张的,还能不能让人愉快的吃个宵夜了?

范云“呸”了一声。

什么东西?

范云一眼就看出这个纹身男不是什么好鸟了,说话流里流气,站起来的时候浑身拐了三道弯,就好像脊梁骨被抽去了似的,弯着永远站不直的水蛇腰,对于这样的人,以前的时候,范云在看守所里见了不知道多少了,也不知道被他们这些武警战士收拾了多少了。

老老实实的叫班长。

什么玩意儿。

现在好了,刚才还十分嚣张的纹身男一下子被别人好像撵兔子一样,撵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了。不过,倒把人家烧烤摊的老板给坑了,他们刚才在这里大吃大喝,点了那么多的酒菜,一拍拍屁股就跑了,连钱都没有给。

范云忽然觉得。

会不会是纹身男的几个王八蛋,吃了别人的,喝了别人的,然后又不想给钱,故意打电话给那几个拿砍刀的小伙子,演出的一出苦肉计呢?

故意让他们的朋友装作气势汹汹的模样,拿着砍刀来砍打砍杀,然后趁着大家都惊慌失措的时候,故意逃单呢?

不会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这个纹身男的演技实在是太厉害了,演的那么逼真,那么像,就连那纹身男逃跑的时候,不小心腿撞在了桌子上,“嘭”的一声那种响,也演得那么逼真?

烧烤摊老板摇摇头,苦笑着叹了叹气,将纹身男他们那一桌吃过的残羹剩饭收拾了起来,看他的表情就知道。

唉!

今天晚上,烧烤摊老板的生意十有八九算是白做了,纹身男他们那伙人点了那么多的吃食,一分钱没给,拍拍屁股就跑了,实在是太坑人了。

范云和希刚当然不会逃单。

希刚买单。

吃完了宵夜,希刚问范云:“后天去界首,去宁吉发家里聚一聚,宁吉发打过电话来了,说让我告诉你一声,请咱们两个去他家里面吃饭。”

范云点头应了。

那就去吧。

都不是外人,都是一个地方的人,都是一起参军入伍,都是一个锅里搅过马勺的战友。

所不同的是。

范云和希刚从新兵连开始就一直待在一起,一直到下连队,到复员一起待了三年。

而他和希刚与宁吉发却只是在新兵连待了三个月,下连队时,宁吉发分到了另外一个中队,并没有和范云他们分在一起。

当然了,作为老乡,他们平常的时候节假日还是经常凑在一起聚一聚的,一是联络感情,二是因为大家都年轻,又都有一些共同的话题,聊得来,所以彼此之间的关系不光是战友,也算是当朋友互相看待的。

当然了。

若说起最铁,当然还是范云和希刚最铁,毕竟两个人同吃同睡同训练,在一起待了三年。

老百姓不是有个段子是这样说的吗?

人生中关系有四铁。

哪四铁?

一铁是一起同过窗,二铁是一起扛过枪,三铁是一起放过羊,四铁是一起分过赃。

那就说么说定了,后天一起去界首。

说起界首,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

因为。

长征。

当然了,也要分人的,有些人不喜欢看战争题材,不喜欢看革命题材的书籍和影视剧,只喜欢看那些流行的奶油小生和美女,那么可能就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并且还会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知道。

界首不大。

小小的一个镇子,在世界地图上看不到,中国地图上也很小。

本地也没有出过什么特别有名气的人。

譬如明星。

譬如大官。

但是,如果提起红军,提起两万五千里长征,大概百分之九十九的朋友就会说了:知道,知道。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这首着名的七律长征,相信很多人都会吟,很多人也会说:想当年……

想当年就有界首。

界首在现代近军事史上是始终绕不过去的一笔。

想当年,中央红军八万余人被迫撤离中央苏区,连续突破敌人三道封锁线,进抵界首,在这里——界首的湘江边,国民党的三十万大军,早已在湘江两岸布好了口袋,如同一只怪兽般,张开血盆大口虎视耽耽,看着急行军赶到这儿的红军,企图把中央红军聚歼在此。

湘江边。

飞机呼啸。

一枚枚重磅炸弹落在江中,白浪滔天;古渡口,炮火怒吼,子弹如蝗虫般密飞……

红军将士在这里浴血奋战了七天七夜,折损过半,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才终于突破湘江,并翻越了长征路上的第一座高峰——老山界,尔后,挺进云贵川。

如果没有中央红军当年在此地突破湘江的成功,得以保留下革命的种子,哪有后面的四渡赤水、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和万里长征这些可歌可泣的革命历程?

却说界首。

界首的地理位置相当重要,身处兴安、资源与全州三县交界之地。

所以。

界首的集市,也是附近的那些乡镇之中最大的一个。

集市上几乎什么都有,无一例外的都是一个目标,那就是服务于界首镇附近,这十里八乡的广大农民。

界首的米粉,味道也和城里的一样好,这巴掌大的一个小小镇子,三县交界之地,每逢集市,人潮如拥,车水马龙!

如果说是想去界首旅游的话,那么。

春天去那里有苦丁婆婆茶,夏天有沙瓤大西瓜,秋天有甜如蜜的橙子桔子,冬天来有入口清甜的美味白菜花。

到界首。

游客既可到昔日的湘江古渡口缅怀英烈,忆苦思甜,感叹一下眼前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带着亲戚朋友接受一次爱国主义的革命教育。

也可以到集市上,找到那里最出名的胡记火锅店,尝一尝本地正宗的肥鸡老鸭土火锅,吃一吃咬上一口唇齿生香的界首八宝果。

范云想想。

好像。

自从复员之后,他一直忙着工作与上班的事情,还没有见过宁吉发呢,也不知道昔日的那些老战友们一个个都什么样了,既然宁吉发有约,那么必须得去,好好的聚一聚。

范云就对希刚道:“那,等到后天我们是坐车去还是怎么着啊?”

希刚摇摇头:“坐什么车呀?到界首又不远,到时候我们骑摩托车去,到时候骑我们所里的摩托车,我们两个人骑一台车就可以了,20分钟不用就到了。”

范云笑道:“行,你说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一切都听你的,对了,宁吉发叫咱们去,就是聚一聚吗?他有没有说有其它的什么事情啊?”

希刚摇摇头:“没有啊,他没有跟我说其它的事情啊,他就是跟我说大家有很长时间没见面了,找个机会坐一坐,聚一聚,所以,他问我后天可不可以,我就答应了他,我不是想到刚才正好你也说了,后天你不是有空吗?”

第173章 去界首

范云当然有空。

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想去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他总是能找出一些空闲来的,即使暂时没有,他也能创造一些条件,一些机会,一些空闲出来,以便顺利的达成自己的目的。

所以。

范云是有空的。

希刚揉了揉鼻子,对范云笑道:“那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啊,后天我打电话给你,到时候来接你,我们一起去界首。”

没问题。

吃完了夜宵。

两个人各回各家。

明天都还要上班,接下来,就不要再去搞些什么节目了。

范云打了个饱嗝,慢慢溜达着回宿舍。

不着急。

慢慢走。

虽然已是半夜,但是天气还是有些热的,走快了,一身汗,等下回去又要洗澡,没必要。

这时。

范云看到路边的那些商家,绝大部分都已经打烊,只剩下一些经营饮食的店铺,还在营业,不过,即使营业,大部分也已经接近尾声。

当然也有一些通宵营业的小吃摊点,一些摊贩正打着哈欠,慢慢的支开摊子。

这些摊点。

通常都是给那些通宵跑车的出租司机和通宵上网的年轻人等夜猫子们准备的。

走在路上,范云突然感觉脚下有个什么。

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瓶。

范云抬起右脚,凌空一踢,“嘭”的一声,一下子将那只矿泉水瓶子踢的飞了起来,“啪”的一下,打在了路边一家商铺的卷闸门上。

就好像踢那个纹身男一样。

卷闸门表示严重抗议。

幸好里面没有住人,如果说里面住着人的话,一定会冲出来跟他打上一架的。

半夜三更的,把别人家的门搞得哗啦哗啦响。

这样就不大好了吧,这是明显的挑衅行为。

回到宿舍,范云直接倒在床上睡了。

喝了点小酒,不光是脚底下软绵绵的,就连脑袋也是晕乎乎的,在这种状态下,什么事情都不要做了,最好就是倒在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

舒服。

愉快。

……话说。

无论做什么事。

一旦有了目标,日子就过得快一些。

所以。

和范吉发约好的日子,眨眼就来了。

能不快吗?

也就是今天明天和后天,两三天之内的事情。

大清早的。

范云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把自己的个人卫生刚刚搞好,希刚的电话就来了:“范云,搞好了没?

搞好了我们就走了,我们去界首吃早餐吧,好不好?

界首那里的米粉很好吃的,我们去尝一下。”

范云应了。

加快速度。

今天是出去喝酒的,就不要穿制服了,范云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下面穿了一条七分裤,底下,穿着那双回力的运动鞋,他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又年轻,又充满活力,心里面倒有三分得意。

一身便装。

格外精神。

潇洒。

帅气。

男人们出门就是比女人要利索一点,如果说女人的话,还要化个小妆,检查一下包包里什么纸巾面霜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有没有带齐。

男人。

只要穿好衣服,看一看钱包钥匙这两样东西没有忘记带就可以出发了。

所以。

范云检查了一下,发现什么东西都准备好了,ok,那就打电话给希刚,告诉他,自己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不用他打电话。

希刚早已经开着摩托车在他们宿舍的楼下等他了。

此时。

希刚见范云从楼上下来了,“哔哔哔”打了两声喇叭。

范云看了看自己情同手足亲爱的老战友,笑道:“会不会太早了一点呀?这个时候去界首,太早了吧?”

希刚眨眨眼:“早吗?你看看表,现在已经八点半了,我们骑摩托车到界首就九点了,在那里吃个米粉,吃个早餐差不多就到九点半了。

然后咱们就打电话给宁吉发,宁吉发说了,他家就在界首的骨科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口走进去,大概进去十几米吧,他说他家很好找的,他还说,让我们到了那里后打电话给他,他出来接我们。

不过,我想着我们早一点去,先不去他们家,可以在街上玩一下溜达溜达,今天是界首大集,应该很热闹的。”

范云点点头。

行,反正今天出去就是会战友的,就是出去玩的,也没什么大事。

那就走吧。

希刚将刚才已经取下来的墨镜又重新戴在脸上,看上去十分神气。

范云不由笑了。

他摆了摆头,对范云道:“上来吧,出发。”

走吧。

现在虽然已经是六月底了,天气,正处在三伏天里,可以说是一年当中最热的一段时间了,不过,等范云和希刚的摩托车上了国道后,希刚拧了拧油门,把摩托车开得加快一些,“呼呼”的风声就从范云的两耳旁掠过,范云就觉得早上还是挺凉快的,清晨的气息还是挺清爽的。

这个希刚,摩托车还开得挺快的。

摩托车车轮沿着322国道漆黑的柏油路向界首方向滚滚驶去。

路旁。

行道树如同一个个肃立的哨兵,凝神而立。

不时有一些车辆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

远远地。

靠马路边停着的那辆客车,手握零钱和账目的售票员从客车的肚皮底下看着一位女客人拖出了行李之后,右脚一蹬地面,极其灵活的跳上客车,车子,缓缓起步。

希刚就想超过去。

他把摩托车靠到左边的超车道,加了加油门。

不过那辆客车也毫不示弱,不知道是因为赶时间还是什么情况,客车的司机也是一脚大油门,立刻,客车屁股后面就窜出了一股黑烟,继续向前驶去。

希刚当然不能强行超车,他眼见客车有点不想让他超车的架势,于是就把摩托车的油门丢了一下,试图想把车速降下来一些,让客车先行。

可是。

大概是客车的驾驶员从反光镜里看到了超车道上试图超越自己车辆的希刚,所以就在希刚把摩托车车速降下来的时候,他也松了一下油门。

希刚本来想超车,超了一下没超过去,他这一减速客车也跟着减速,于是希刚的摩托车在超车道跟着堵车道上的客车并肩前行,就形成了几秒钟内并驾齐驱的驾驶。

这时。

希刚驾驶的摩托车和客车的后面跟上来了一辆厢式货车。

厢卡货车“叭叭叭”按响了喇叭。

他也想超车。

希刚就把摩托车的油门又丢了一丢,这时客车的车速终于提了上来,迅速地超越了希刚,向远方疾驶而去。

希刚赶紧把摩托车靠到主车道边上。

后面那辆被他压了几秒钟的厢式货车“呼”的一家伙从他俩旁边超了过去。

那开车的司机,也不知道是个愣小子,还是个老司机,估计在后面被压了一下,心里有点不痛快了,这时,撒气一样把自己的车子开的飞快,车速起码上了一百。

希刚把车并到主车道边上,后面又有一辆拖挂车呼啸着来了,连喇叭的声音也低沉悠远,如同龙吟般“呜……呜……呜呜!”

它才不像刚才那辆厢式货车那样“叭叭叭”浮浅地叫唤呢。

希刚又将摩托车车往边上让让,压着边线开。

这种庞然大物,谁也惹不起,只有它自己可以惹自己。

这种二拖三的长途大货车,那才是真正的公路霸王,常常连车带货重达百余吨以上,比七十吨一节的火车皮还拉的多,一旦开动起来,老远就听见它带着风声从远处呼啸而来,大小车辆、路边行人全都要回避。

如果司机再按两下喇叭,简直比鸣金开道、筛锣净街出巡的县太爷的轿子还威风。

它大爷的!

离它远点。

这种车惯性超大,一旦有什么突发情况,紧急之下是刹不住车的。

其它那些小车子别说跟它碰一碰,就算万一被它轮胎压过后崩出的小石头子打中,那都不得了。

不是没发生过这种事,希刚就亲眼见过:被这种大货车轮胎压崩飞溅的石子,如子弹般击在行驶在旁边的拖拉机玻璃上,登时把拖拉机的挡风玻璃打得粉碎,吓得拖拉机司机差点将车拐进路边排水沟里。

那个拖拉机司机刹住车后,眨巴眨巴眼,颤抖着伸出双手,点燃了一支烟给自己压了压惊,方才回过神来,他寻思半响后,觉得自己的挡风玻璃应该全换成防弹的。

这种大货车,太牛逼了。

简直就是宝车屠龙、号令群雄;火车不出、谁与争锋。

有一次。

范云坐车去桂林玩,路过溶江镇的时候,就见过一桩奇景:一辆满载货物的二拖三屠龙车,从路旁汽车修理厂那道比它车身稍宽一点点的大门钻过去后,拱倒围墙,飞入了墙外的稻田之中,并且,还四平八稳落于一米半深的石坎下,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那辆大货车居然端端正正地趴在了田里,整个车身陷入泥中,车上的货物却丝毫无损,呵呵,那个司机的技术,能让他吹一年,全国司机大赛上,他一定能冲击总冠军。

范云连声道:“靠边,靠近一点,不着急,不着急,慢点慢点。”

差不多了,不能再靠了,再靠摩托车就要靠进排水沟里去了。

这时希刚摆动脑袋,看了看前后,见前后的近距离内并没有什么车辆,于是又加了加油门,提了提速。

风声从他和范云耳边“呜呜呜”呼啸而过。

范云觉得希刚开车还是太猛了,这样很容易出事的。

摩托车两个轮子是不能和四个轮子的小车比的。

紧急情况下,小车如果是一脚刹车踩死的话,最多就是来个原地摆尾或者漂移。

摩托车不行,摩托车如果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刹车刹得太死的话,那很容易出事的。

搞不好就是翻车。

范云怕迎面而来的沙子吹入了眼中,于是就往希刚的背后缩了缩,把脸躲在希刚的身后。

八成因为风声太大,他说的话希刚一句也没有听到耳朵里面去,希刚的车仍然开得很快,由着他的性子,随心所欲,自由发挥,所以范云也不再啰嗦了,随希刚开去吧。

作为乘客,最好还是不要干涉驾驶员。

不一会儿,希刚就把摩托车开到了界首。

他皱了皱眉,看到前面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了。

原来,是一家新开张的店铺,今天正式开业。

一家卖电器的店铺。

此时,这里已经沸沸扬扬许多人了,也有在司仪处挂号登记送红包的,也有赶集的那些老农民们在店铺里进进出出,看这有没有搞活动,打折,又否或者想看一下里面有没有自己需要买的一些东西,比如空调,风扇或者一些家用小电器等等。

家电铺门口,铺着长长的红地毯,四名身材高挑、容颜秀丽的礼仪小姐站立两旁,比地毯更加红的高开衩旗袍下若隐若现白生生的大腿,如同吸铁石一样吸着今天来赶集的那些男人们的目光,有些男人的目光,已经牢牢的粘在礼仪小姐的身上和腿上了。

好!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地毯两边,摆满了五颜六色的花篮,并且一字排开,排在第一的那一个花篮,两条长长的飘带上写:九州公司恭祝界首电器盛大开业,下书祝界首电器财源滚滚,生意兴隆。

再看看。

其它的花篮也大致如此,都是写着一些做新店开张,财源广进的话,倒不用一个一个的去说了。

抬头往上看。

家电铺的门头上,挂满了红绸布长条幅,都是某某单位敬贺界首电器行开业之类,那个九州公司依然排在第一,可想而之,自然是店老板有意安排的了。

九州公司的老板,看来与这家卖家电的老板关系比较密切。

即使达不到范云和希刚的标准。

起码,也要跟他俩和宁吉发之间的关系差不多。

现在这个社会,干什么,多多少少都是要讲点关系的。

有人不听那个邪,那也没办法,对吧!

卖电器的老板是个女的。

那个女老板正满面春风,和客人寒暄着,此时,大概是看见了重要人物了,只见她杏眼含春,分花拂柳一样从人群中翩翩向那个重要人物走去:“凌大老板,凌总,欢迎莅临指导,欢迎欢迎。”

重要人物哈哈一笑,从怀中摸出一个厚厚的红包递了过去:“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范云打量了一眼那个女老板,只见她眉画烟熏妆,淡抹红嘴唇、颈系金丝链,腰束三色绦。

轻掠云鬓时,尖尖十指上镶着描云的五彩甲,左顾右盼时,双耳颤动着嵌丝八宝环,v形衣领开口低得简直不能再低,显示出,这个老板娘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再往下看。

那老板娘水蓝色短裙下摆,短得遮不住嫩藕般的两条腿;白色高跟鞋,足足十公分高,倒衬托得她身材玲珑有致,万种风情。

范云觉得,这家看上去规模不小的家电铺子,以后生意肯定很好。

用他说。

这样一个身材火爆的老板娘,开的店生意能不好吗?

能不火爆吗?

不冲别的,就是冲着她,好多人也要有事无事的进来逛逛,看看吧。

第174章 集市

范云看看前面。

人群。

挤得水泄不通。

他皱着眉头对希刚道:“我看,还是先找个地方把摩托车停下来吧!

你看看这里人山人海的全是人,走路都挤得要命了,摩托车哪里还能开得进去。

你说是不是?”

“嗯!”

希刚点点头。

他把车停在了右边的树底下。

这里早已并排停了十几架摩托车,也有上面用长长的袋子绑着一些化肥袋子,里面不知装着什么东西的摩托车,也有车厢里面扔着一些散乱的稻草和搁着小板凳的三轮摩托车。

希刚两脚撑着地,把摩托车开上去的时候,一不小心左脚踢翻了一辆单车,这辆单车又碰到了隔壁的单车,“哗”的一声,如同多诺米骨牌倒了似的,一连串碰倒了五六辆单车下去,旁边的过路的人纷纷躲避,一个个扭头来看。

范云赶忙过来,一辆一辆把那些单车全部扶起来,重新摆好。

这个真不能怪希刚,主要是太挤了。

停好车。

两个人去路旁的一家米粉店吃米粉,米粉店里面人也多,也有将装着饼干和鸡鸭的箩筐放在门口,就蹲在自家箩筐旁边,“哧溜哧溜”吃米粉的老农民;也有一边用筷子夹着一点点米粉,耐心地喂着自家的宝宝,一边不时地看着店门外的年轻妈妈;也有站在门外俯身埋头,什么也不看,两耳不闻天下事,只顾埋头享受美食的小伙子。

看看去,似乎这家米粉十分好吃的样子。

还行。

范云觉得还行,主要是这家米粉店的锅烧卤得不错,又香又酥,不粘牙。

不像有些米粉店的锅烧,火候不到,皮子没卤好,咬的时候老是粘牙齿,嚼起来那,股香味大打折扣。

这家米粉店的锅烧卤的不错,五花菜肥是肥,瘦是瘦,料也下得足。

并且。

这家店的米粉,里面的配料不像城里那样,大多都是用黄豆,这家的配料用的是花生,花生比大豆贵,如今一般开米粉店的舍不得用花生,特别是像他这家店里面的这种本地松毛山上产的红衣花生,酥得又好吃又好嚼,吃起来酥脆干香,配着米粉,那实在是叫做一绝。

所以说,范云觉得这家店的米粉比街上许多的米粉店里面卖的那些都要好吃,包括城里一些什么金牌米粉店,都赶不上这一家名不见经传小店。

今天早上吃的米粉,范云请客。

范云额外给了老板三块钱,给自己和希刚每人多加了1块5毛钱的锅烧,其实,1块5毛钱也没有多少,无非就多那么三四片而已,但是,是因为这多的几片,吃起来让人感觉就不一样了,更容易让人有一种满足感。

范云一边吃米粉,一边对希刚道:“今天赶集的人还真不少,你看看,外面人好多呀。”

希刚笑道:“现在天气这么热,一般来赶集卖东西的、买东西的不都是赶早吗?

你说对不对?

如果等到中午过后,集市就也就差不多该散了,谁还来买卖东西啊?

让你,你也不想在中午的时候跑到这来逛吧,晒都晒死了。”

有道理。

范云觉得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吃完了米粉,两个人都已经是额头见汗,鼻尖出油了。

范云抓过桌子上的卷筒纸,撕了两截,一截递给希刚,自己拿来擦了擦嘴巴,擦完嘴巴,又擦了擦脑门,他对希刚道:“打电话,打电话给宁吉发,问他,等一下我们是去他家里面,还是他出来跟着我们一起逛一逛街,看他有没有什么安排?”

希刚就打电话。

不一会儿。

看上去矮小精干的宁吉发,就笑嘻嘻地走到了他们两个人的面前。

“范云,希刚,哎,我在这里呢,喂喂喂,看什么呢?我在这里……这里,我!”

你什么你?

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同时握起拳头,范云捣左边,希刚捣右边,两个人对着宁吉发的肩膀“通通通”捣了好几下,好久不见了,这种礼节还是要的。

“你小子,好久不见了,怎么样现在?在哪里上班?干什么呢?”范云笑呵呵的,连珠炮一样,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宁吉发也呵呵一笑:“还行吧,复员之后我也没上班……咱们这一批兵又没有安排,是不是?

都要自己找工作,我也没去哪里找了。

因为家里面开了一个旋皮机厂,所以没事的时候,我就在家里面帮帮忙,哦,对了,那个厂是我哥开的。

你俩呢?

你俩现在怎么样?”

希刚接道:“我俩的情况你不是知道吗?

那天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告诉你了……

我现在城区派出所里上班,当协警,在那里苦熬呢,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熬到一个合同民警。

范云现在在城管队当城管,他倒好,他已经转正了,他干的比我好。

范云干工作比较认真的,不像我那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的,是不是?

不过,我也无所谓,能转正就转正,不能转正的话,到时候再说呗!”

希刚的话有点言不由衷了,能转正的话,谁不想转正啊?开什么玩笑,他也只是和战友们随便说说而已。

范云和宁吉发都知道,自己的这个老战友,有些时候说句话来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其实许多时候,希刚还是很注重表现自己的,比如说,他们那时候新兵刚入伍的时候,第一天晚上,希刚就表演了一个武术性的翻身上床动作,当时由于他的动作幅度太大,还“哗”的一声,差点一下子把日光灯的灯管给踢碎了。

不过。

当时希刚倒是把一些不知道他底细,和他一样的同班小新兵们,唬得一愣一愣的,连范云也认为,希刚的手底下,一定是有两下子真功夫的。

范云打量着宁吉发。

他退伍不褪色,身上的军人本性,保持的比范云和李希刚强多了,光看那一身打扮就知道了。

宁吉发上身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迷彩t恤,下身深蓝色短裤,底下蹬着一双和迷彩短袖差不多旧的迷彩鞋,他这一身打扮,标准的徒手5公里的装备呀,清一色,全是部队发的。

范云看看宁吉发的鹰钩鼻。

“怎么的?

今天中午有什么安排啊?你把我们两个人叫到你的地盘上来,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跟我们说啊?还是只是想聚一聚?”

宁吉发那一只鹰钩鼻上,一对极其灵活的小眼珠转了转:“你俩吃早餐了没有啊?

你们两个人吃东西了没有?没吃东西的话,我带你们去吃米花,吃完米花,然后咱们去街上逛一逛吧,好不好?

我带你们在界首玩一下,逛一圈。

然后晚一点,咱们到我家里喝酒……

不!

等中午的时候,看情况,我再安排,你们跟着我好了,我来安排……不要去我家了,我们去外面,我带你们到我们这里比较一个菜式味道比较好的饭店里,咱们边喝酒边聊天,不过现在的话,太早了吧,我还是带你们先去逛一会吧,好不好?”

有什么好不好的。

客随主便。

于是,三个人就挤在人群里,范云和希刚紧紧跟着宁吉发,随波逐流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漫无目的往前走,一路闲逛过去。

看看吧。

集市上人挨人,人挤人。

从他们出发的这一个下坡路的路口开始,左边一拉溜,全是些水果摊,最外面的那些摊子,当然都是卖的当季水果——西瓜。

这些摊位,通常都是临时性的,没有搭台子、摆柜子,至于那些西瓜,有些放在板车上面,有些,一堆一堆的放在地上,价格嘛!也便宜的惊人。

反正都是本地的老农民自产自销的一些东西,如果不外调的话,确实也卖不出什么高价来。

即便这样,也还是有些人挑三拣四,有些嫌价钱贵,有些嫌西瓜不好,搞得一个卖西瓜的老汉急赤白脸地紧紧揪着自家新鲜的西瓜秧分辨着:“……唉!我跟你说,你看看我这个西瓜,全是从山地上沙土里面种出来的西瓜,甜的很,不甜不要钱。

我跟你说,我觉得你不懂看西瓜,知不知道,如果你懂得看瓜的话,你绝对不会说我的瓜不好……”

呵呵。

他面前那个背着皮包,打算买瓜的年轻妇女满脸的半信半疑,伸手从地上拾起一只瓜来,捧在掌中,“嘭嘭嘭”拍着。

范云觉得很好笑。

买瓜这个东西,光拍有什么用?

买瓜就跟赌玉一样,其实,有的时候赌的就是一个运气,光是从皮上看,用手拍,怎么能看得出来瓜好不好呢?

好笑的是。

无论是谁去买西瓜,无论如何总会抡起巴掌来,拍上那么两下子的。

似乎经过自己亲手拍过选出来的西瓜,里面熟得更好一些,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运气。

一切都是运气。

买西瓜就是运气,连卖瓜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哪个瓜是熟好的,是有些生的。

不过,管它熟不熟呢,该拍的时候,还是得拍它两巴掌。

所以。

范云也瞄准一只西瓜,随手拍了几巴掌。

哪知道,几巴掌下去,那只西瓜居然被他拍裂了。

看上去,那只西瓜倒像是一边咧开了嘴笑着,一边想对他以身相许的模样。

范云尴尬的搓搓手。

本来他只是想拍拍的,这下可倒好,一不小心,把别人的瓜给拍拍开了,拍裂了。

里面红红的瓤都露出来了,看上去,这只熟透的西瓜倒显得分外可爱。

怎么办?

那还能怎么办?

只好买下来呗,买下来让那个老板当场切开。

吃掉。

干掉。

看来范云这种多手多脚,毛毛躁躁的毛病要改呀。

如果不改的话,早晚会吃亏的,幸好今天他拍的是一支价格十分便宜的西瓜。

如果他要是去某地旅游,多手多脚,一不小心把别人摆在摊位上的那些玉镯打烂的话,那可不得了了,别人一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早有先例。

一个去外地旅游的大姐拿着别人摊位上的玉镯,放在手上看着,谁知道,一不小心掉在地上打烂了,摔成了两截,这下好了,那个摆摊的老板直接告诉那个大姐,这只玉镯价格28万。

天!

天价。

大姐当然认为自己是被人讹了,于是跟那个摊主理论了一番,可是,不但毫无结果,还差点挨揍——她选择报警。

报警也没用。

报警,警察也不会向着她:“你们这个属于经济纠纷,要不你们就自己协商解决,要不就到法院里面去打官司。”

那个大姐真是欲哭无泪啊。

明明知道很有可能就是摊主的一个圈套,可是这个圈套却又摆的天衣无缝,让谁都说不出什么东西出来,都无法替那个大姐求情,那个大姐觉得自己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后来这件事情,还是经过媒体曝光才解决的,被媒体曝光了之后,那个摊主选择了和大姐私了,最后,28万的玉镯改了一个数字,改成了28万卖给了她,28万买了一只摔碎的镯子,一只说不定价格只值28块钱的镯子,那个大姐可真是亏大了。

所以说,在外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多手多脚,毛毛糙糙,不然的话,一不小心就会吃亏的。

范云只好掏钱买下那只被他拍烂的西瓜,三个人走到一个不太挤的地方,每人拿着两块,吃了个秋风扫落叶。

范云笑道:“别说,这只西瓜还真是熟透了,好甜啊,沙瓤的,我最喜欢吃沙瓤西瓜了。”

宁吉发点点头:“我爸今年也种了一些西瓜的,全都是坡地瓜,比这个还好吃,等你们回去的时候,我去摘几个给你们。”

这有点客气了吧。

吃完西瓜,三个人继续往前面闲逛。

过了水果摊,再往前走一些路,就是界首镇最大的一个百货大楼。

说是百货大楼,其实,一楼全部都是开放式的,只是支了模,立了柱子,用水泥浇筑成了框架,但是全部都没有沏墙,只作为一个开放式的农贸市场使用。

倒是二楼。

二楼全部都砌了墙的,并且隔成了一个一个的小铺面租了出去,作为本镇上面最大的一个服装零售中心,供这些三庄五村的庄稼人在这里消费,购买衣服。

三个人走上二楼。

从门口第一家开始往右拐,一路逛过去。

当然,他们都是漫无目的的闲逛,本身范云和希刚来这里,也没打算买什么东西,只是过来和宁吉发聚一聚,玩一下而已。

二楼上面,除了卖衣服的外,还有一些什么卖刮胡刀等小电器的,卖光碟的,卖盆景鲜花的等等等等,每一间铺子都将货物摆得满满的,看上去,前来逛街的人倒也不少,十分繁华热闹。

三个人走到一间卖男装的小铺子时,宁吉发停下了脚步,走了进去。

第175章 预约了伴郎

宁吉发进了店。

范云和希刚自然也跟着他一起走了进去。

店里。

一位生着一张白白净净的脸,扎着根长长的辫子的姑娘冲宁吉发笑了笑。

宁吉发也冲她笑了,颔了颔首:“……这两个是我战友,今天过来找我玩的,带他们在这个地方随便逛一逛。”

那姑娘一笑,分别瞟了范云和希刚两眼。

看来,宁吉发和她是熟人。

范云看了看那些男装,感觉那些衣服的款式一件件都是那么的花里胡哨,不太适合自己,倒是比较适合那种刚从高中的学校里面毕业,没有考上大学的十七八岁男孩子们。

也就是说,如果倒退几年,范云也许会买,现在他不会买这些穿上去让人感觉像古惑仔与杀马特一样的衣服了。

看了几眼,范云就走出了铺子,铺子太小了,加上他总共四个人,站在里面感觉很拥挤。

希刚也走了出来。

宁吉发也出来了。

于是。

三个人又继续朝前逛。

逛了一圈之后,范云发现这里的衣服讲起档次来,比起城里的还是差一些,不过价格嘛,相对来说也便宜很多,基本上十几二十块就能买一件衣服了。

没什么兴趣。

范云跟希刚都不想买衣服,他俩只是随便看一看而已,走一走,逛一逛,长一长见识罢了。

不过逛来逛去,在这个集市上面,也长不出什么大的见识出来,因为,基本上这里都是一些司空见惯的东西,就连那些人,也都和村子里面的那些叔叔伯伯们差不多,当然差不多了。

本来,这些赶集的人就是附近一些村子的老农民嘛。

虽然三个人都没买东西,但是这样漫无目的的乱逛,消耗时间还是挺厉害的,不知不觉,太阳居然就到了中午了。

天。

热死个鬼。

热得那些赶集的人一个个汗流浃背,太阳的光亮,早已经不再像早上从东山头上初升时那般,跟个鸡蛋黄一般。

此时。

太阳闪着灼灼的白光,居高临下,俯瞰着人间的一切。

在它的眼中。

无论男女老幼,还是飞禽走兽等万物,统统一视同仁。

太阳是公平的。

不公平的是世道。

是人心。

是太阳下面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就像宁吉发刚刚点了一条黑鳞剑骨鱼那般,因为宁吉发们比它强,所以,就能吃它。

反之,如果因为某些条件的不同,它也能吃宁吉发。

宁吉发拿着一只捞鱼的网兜,将那条嘴巴一张一合的剑骨鱼捞出了水面:“老板,做这条鱼,烫着吃。”

胡家火锅店的老板点点头。

行。

吃什么都行,只要宁吉发出的钱足够多,这个店里的任何菜他都可以吃。

不过。

宁吉发显然并不会点那么多,菜因为,浪费最可耻,要知道,每一粒米,每一点菜,都来之不易,轻易是不应该浪费的。

够吃就好。

不一会儿,火锅及啤酒送了上来。

范云占据了一个有利位置,他坐在空调口对面,此时,吹着凉凉的空调风,再看看那一锅放了许多辣椒的鱼,倒也不觉得热。

那是。

空调是神器呀。

宁吉发“嘭嘭嘭”一连开了三瓶啤酒,一人一瓶,递给范云与希刚,都是好战友,好兄弟,都是真正的男子汉,不必跟个老娘们似的扭扭捏捏的,今天,来这里就是喝酒的。

不过,如果希刚喝醉了呢?

谁开摩托车?

年轻人,做事毕竟还是不考虑后果,也不想一想,万一喝大了,范云和希刚怎么办?

要知道,希刚还开着派出所的车呢。

不过,希刚既然敢喝,那他就一定心里有数,相信,他一定不会喝大的,再说了,依照希刚的酒量,喝它个三瓶四瓶的啤酒,根本就是小意思了。

希刚可不是范云那种一瓶晕,两瓶醉的水平。

喝吧。

吃吧。

酒菜都已经齐备了,不必拘束客气,大家拿起筷子来一起动手。

生活。

许多时候就是由这种吃吃喝喝组成的,感情也是这样一点点培养的,不吃不喝,那是神仙。

而神仙。

都归天。

宁吉发笑道:“来,喝!”

三个人一齐举起啤酒瓶,“呯呯呯”撞了撞瓶身,范云瓶中白色的泡沫漾了出来,他赶紧嘴对嘴喝了一大口。

哈!

舒服。

畅快。

夏天就是要喝啤酒,凉凉的酒水从喉咙直落胃底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希刚笑道:“……宁吉发,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没见你喝过啤酒啊,怎么,现在也开始喝这个了。”

宁吉发“嗞哈”了一下,刚刚因为被啤酒爽了一下而瞬间微微皱起的眉头,也一下子又散开了:“好喝,我也是今年夏天才学着喝的……我哥不是开了个旋皮机厂嘛,有时候,他经常带我到外面吃饭,学着学着,就学会了。”

范云点点头:“必须的,你要是跟着你哥一起开厂做生意,当然就得学会喝酒,以后当了大老板,没有点酒量怎么行,是不是?”

宁吉发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咱们现在都复员了,部队那一套规矩也可以收起来了,现在到了地方上了,一切都应该适应地方上的东西了。”

范云与希刚点点头。

他说的有道理。

三个老战友边喝酒边聊,聊到现在,聊着过去,聊着聊着又聊到了过去在部队上那些训练与生活。

当然。

他们主要还是聊训练,各夸各的,各吹各的,老战友在一起,当然还是要多吹一吹自己过去那些光荣的历史,互不服气,互不服输,互相顺便再揭一揭老底,或者彼此之间的丑事。

不过,说起军事素质的话,宁吉发比范云和希刚强。

宁吉发的军事训练方面,在他们中队,他的单双杠都是数一数二的,五公里武装越野,常常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唯一可惜的就是他没有和范云与希刚分在一个中队,他的真实成绩只能用数据说话,而不能用比较来说话,比如说他们三个人谈五公里的时候只能谈自己跑了多少分钟,而没有一个直观的比较,不像范云和希刚那样。

范云和希刚跑五公里,通常都是并肩而行,不分上下的,一般情况下,范云跑得更快一点,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范云跑得更轻松一些。

特别是在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时候,范云跑5公里越野,通常情况下还能替其他跑不动的战友背上一两条枪,但是希刚不行,希刚只能背他自己的那一把。

所以说,范云的军事素质比希刚呢,其实是要好一些的。

当然了,平常吹牛聊天的时候,为了希刚的面子,范云经常并不说破,毕竟他还是要照顾一下自己老战友的情绪的,希刚是他最好的一个战友,对不对?

不能动不动就说比他强到哪里去。

范云是个厚道的人。

宁吉发笑道:“……说起单双杠,喂!范云,希刚,你们两个还能叫出来咱们做的那些器械体操动物的名字吗?”

范云眨眨眼:“……单杠的话,一练习,引体向上;二练习,卷腹上;三练习,立臂上;四练习,挂腿上;五练习,挺腹上;六练习,穿腿上;七练习,蹬腿上;八练习,杠上大回环……”

范云一口气说了这些名字,也不知道对不对,因为后面的678练习,他们这一届士兵只是看过老兵们的演示,至于动作的名称,也是听以前的老班长们口传耳授的,而没有见过真正的军事教材。

单杠的八练习,他们三个人当中,只有宁吉发能做。

这个,是衡量一个人军事素质的极重要标准。

能够完成别人完成不了的军事动作,能够为常人所不能为之事,这样的人,素质自然是要比其他人好上一些的,特别是部队的那些训练,都讲究一个循序渐进,一是一二是二,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一个人吊在了器械上,能上就是能,不能就是不能,光靠吹牛是上不去的,是完成不了那些高标准的军事动作的。

三个老战友边喝酒边吹牛。

吹了一会牛。

宁吉发“嘭嘭嘭”又开了三瓶啤酒,这,已经是他们每个人喝的第三瓶了。

范云忙道:“好了好了,不要开了,喝完这瓶算了啊,不要再开了,不要再叫了,等下……下午我们还要回去的,希刚骑摩托车过来的,等下我们要开车回去了,喝多了不行的,来你们这路上车多,不大安全。”

宁吉发点点头:“好,喝完这一瓶就不喝了,最后一瓶啊。”

他喝了一口酒,看了看范云和希刚,话音停顿了一下才道:“……兄弟们,我8月1号结婚呀,到时候你们可一定要来呀,我就不专门的发请柬给你们了,在这里提前通知你们俩了啊,记得8月1号,八一建军节。”

什么?

宁吉发要结婚?

范云虽然感觉到突然,在他的意识中,大家都是同龄人,大家都还非常年轻啊,宁吉发怎么这么早就结婚了?

宁吉发结婚是有原因的。

他复员之后,在家里面处了一个女朋友,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看着看着互相喜欢,不知不觉居然就对上了眼,对上了眼不说,最后居然就一起滚了床单,就在不久前,那个女孩子告诉宁吉发,自己肚子里面怀了他的娃,问他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结婚呗。

早结婚晚结婚,反正都要结婚的,人这一辈子不管怎么说,总要结一次婚吧。

范云对宁吉发这种抢种抢收的行为,表示了善意的,揶揄的,开玩笑的,严重的鄙视。

同时也送出了作为战友最真诚的祝福。

他和希刚一起提前祝宁吉发夫唱妇随,白头偕老,早生贵子,恩爱幸福。

宁吉发呵呵笑道:“范云,今天这一顿饭可不是白请你吃的啊,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给我当伴郎啊!”

这?

没问题,对于范云来说,当个伴郎算什么?

虽然,他对于当伴郎的流程一窍不通,但是宁吉发说了。

“……你不用担心,范云,当伴郎其实也没有什么事的,就是站在我的旁边。

嗯!

另外新娘那边有一个伴娘……然后你们两个人看情况,灵活一点,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随机应变就可以了。

我是十分相信你的范云,你这么聪明一个人,是不是?什么情况都能应付的。

就这样说定了啊,到时候一定要提前来,记着,最好是7月31号就到我家。”

宁吉发的这几句话,让范云无法拒绝,范云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但是,让他有点好奇的是,伴娘是谁呢?

是宁吉发自己村子里面的人吗?

伴郎和伴娘之间有没有什么互动呢?会不会发生一点什么故事呢?自己应该注意一点什么东西吗?

又或者,自己应该提前准备一些什么东西吗?

宁吉发眨眨眼。

对于伴娘是谁,他并没有透露给范云。

希刚笑道:“伴郎可不是白当的,新郎家一般情况下是要给伴郎打红包的,知不知道范云,有红包拿还不好啊?又有酒喝,又有红包拿,这是一个便宜事,你来不来,你不来的话,我可来了啊?”

话虽这样说,但是,希刚也只是开玩笑而已。

他太高大了,如果他当伴郎的话,和身材矮小的宁吉发站在一起会显得十分不协调,很难看的,会有明显地压着宁吉发一头的感觉。

那样子。

他就不是当伴郎了,而是来砸场子的,来喧宾夺主的。

范云应下了伴郎,觉得这件事情自己既然已经答应了,就必须要慎重对待,范云怕到时候自己万一工作忙的话,会把这件事情忘记的。

所以。

范云就连忙对宁吉发道:“行,没问题的,不过到时候你要提前打电话给我啊,我才能过来的。

因为,到时候我怕万一工作忙把这事情给忘记了,耽误你的事就不好了的。

另外。

如果说我来的话需要穿什么衣服你也要提前告诉我,我好准备啊。

反正。

总而言之你提前告诉我就好了,需要怎么做,你说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范云都这样说了,宁吉发自然是十分高兴的:“行,到时候我提前打电话给你,8月份的话……天气还挺热的,到时候再看情况吧,看情况安排,好不好?

反正,一般情况下男的都穿西装,女的话,就随便一些,到时候再说吧,好不好?到时候我通知你们,范云。”

第176章 与范雨聊天

当然好了。

三个人喝完了酒,宁吉发把准备摘两个西瓜送给范云和希刚的事情,也抛之脑后了。

出了老胡火锅店。

希刚发动了摩托车,范云跳在摩托车后座上,搂着希刚的腰。

“轰,轰轰轰……”

“走了,吉发。”

“走了,吉发。”

走吧,不走的话,难道他们两个人还想让宁吉发送送他们吗?送也不赶趟啊,摩托车跑得多快呀,一眨眼,十几里路就飙下去了。

回到兴安。

希刚把摩托车开到了老广场,范云下了车,挥手告别希刚。

他没有让希刚把他送回宿舍里,是因为现在时间还早,他不想那么早的回去。

下午没什么事,范云就想着在附近逛一逛,如果说等一下有兴趣的话,他还准备再到书店里面去逛,然后买上一两本回去看,因为那一本《多情剑客无情剑》他都已经看得差不多了,马上看到大结局了。

他已经看到上官金虹抽着天机老人的烟锅那里了。

范云在老广场的树荫下坐了一会儿,感觉天气很热,实在是坐不住。

算了!

他决定还是到新华书店里面去转,看看能不能在那种凉飕飕的氛围里找出一两本自己喜欢的书来,于是,范云拔腿就走。

他直接走进了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卖书的那个营业员看着他,感觉有点奇怪,心想这小子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范云走到了古典名着区,他随手拿起一本醒世恒言,刚翻开,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

范云忽然发现,为什么自己以前的时候没有发现这一本书呢,天呐,这一本书简直就是神书啊!

他一口气从两县令竞义婚孤女看到灌园叟晚逢仙女那一节。

绝了。

范云由衷的赞叹那个作者名为冯梦龙的人。

冯梦龙的小说写的实在是太棒了。

每一篇小说,人物形象都那么鲜明,结构充实完整,情节跌宕起伏,描写细腻,语言流畅,充满了浓烈的生活气息。

关键是。

冯梦龙写的这部醒世恒言半文半白,通俗易懂,不像范云前一阵子翻过的那些国学和古书一样晦涩难懂。

说实话,就连在文学史上地位极高的诗经,范云也只是随手翻了几页之后又放下了,看不懂。

这部小说不同。

范云把书反过来,看了看封底上的价格。

价格有点小贵,二十二块钱。

范云犹豫了一下,最后咬了咬牙,一横心还是把这本醒世恒言买了下来。

卖书的那个店员看着这个时不时就要跑到店里面来蹭书看的人,心里默默地道:这已经是他买的第二本书了。

呵呵。

难得这个店员有心了。

他对范云竟然如此关注,关注的程度,甚至超过了老魏和梁蓉他们几个,就连范云在这个店里买过几本书,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对于范云来说,是该对这个店员表示一下又好气又好笑呢,还是表示一下心里的感动呢?

感动一个熟悉的陌生人,竟然如此惦记着自己,关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买完书。

范云走出书店。

看着被太阳晒得热气腾腾的大街,范云决定去范雨和梅霖的雨霖理发店里去看一看。

看看他们的空调装好了没有,如果装好了的话,顺便就在他们那里坐一会儿,跟他们聊会天,蹭一蹭空调吹一下。

范云就走到了雨霖理发店。

理发店里。

梅霖在给一个30多岁的大姐洗头,范雨正拿着推子给一个一身中山装的退休干部模样的人理发。

两个人都忙着。

范云推门进去。

舒服。

凉快。

理发店里已经装了空调,和外面的温度反差很大,一进去之后,范云明显感觉到身上凉飕飕的,浑身的暑气,瞬间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范雨和梅霖都笑着朝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先坐下。

小两口都忙着呢,没有时间招待他,等他们忙完了才能过来陪他说话,拉一拉家常,说一说最近的情况。

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气,范云就坐在了板凳上,看着范雨和梅霖表演他们真正的技术。

范云不得不赞叹自己弟弟的技术:现在确实是越练越好了,举手投足之间,俨然已经有了大家风范。

果然是熟能生巧。

范雨拿着推剪,“嗞嗞嗞嗞”,电推剪的马达欢快地叫着,沿着那个老干部的头皮一圈扫了过来,然后又扫了过去。

不停地扫来扫去。

当范雨把那人头上最后一点长头发剪过之后,放下推子拿起牙剪,又帮那个老干部把两个鬓角处的头发打薄。

打薄之后。

开始修边。

修边,刮胡子,剪鼻毛,所有的动作在范雨的手中一气呵成,十分的连贯流畅,毫无停滞。

他现在的水平,如果放在全国美容美发大赛上,相信如果没有黑箱操作的话,名次绝对能排在前头。

梅霖那边的动作慢一些。

忙活女人的事情,总是比男人要慢一些的。

因为

女人比较注重细节,一个细节做不好,她们马上可能就会不满意,然后就会发牢骚,甚至于心里面就会默想这家店的老板是不是在敷衍自己?

极有可能下次就不会再来了,所以说对待女客,一定要认真,仔细。

男人的头发,一个月才剪一次,而女人呢?

女人的头发长三天两头的就会痒,痒了,有些人就会跑到理发店里面来洗头,平均五天洗一次,一个月也要洗六七次吧,她们的消费能力,比起男人来说简直是有天壤之别的。

别看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洗头,其实这也是个技术活。

不相信的话,好多的女同胞们自己洗完了头,抓了几把,糊弄了几把,过不了两天头皮就又痒了。

但是。

如果说到理发店里来洗的话,稍微用一点好的洗发水,那么起码可以捱上个四五天。

为什么?

因为花了钱了呀,花了钱了,别人就要抓够时间,要抓透。

女同胞们的长头发必须要抓透才行,抓透了之后,才能把那些发根处的头皮屑通通抓下来,然后,附着洗发水的泡泡一起带走。

范雨忙活完了手里的活儿,收了钱,把那个客人送出门外,并笑着道:“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那个客人摆摆手,示意他剪的头发不错,他非常满意,下次一定还会来的,放心吧。

范雨于是一屁股坐在刚才那个客人坐过的理发椅上:“哥,你今天没上班?休息啊?”

范云点点头:“嗯,今天休息,今天和我的战友李希刚一起去界首走了一圈,那边有一个战友就要结婚了,今天去聚了一聚。”

范雨“喔”了一声。

范雨拿起一把小梳子,右手五指极其灵活地翻弄着:“哥,前两天我回去了,咱们村子里面现在正在卖地。

也不是村子卖的。

就是一些私人卖的,因为前阵子来了几个大老板,看中了咱们村子靠南面江边的那些地。

那些地有泥沙嘛,可以挖出来,用来砌墙。

所以,那几个老板就准备把那些地都买下来,搞一个大型的沙场,挖泥沙卖,但是价格方面有点谈不拢……

对了咱家那里也有一块地呢,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回去看一看,那几个想承包的老板给的钱太低了,咱爸不想卖。也不光是咱爸,还有其他几家也是一样的,都想把价钱再抬高一点。”

是嘛?

在范云的记忆中,江边的那些地,全部都是些河滩半荒地,好像上面平常的时候也不能种什么东西,他家那块地,每年他爸就是胡乱在上面种一些玉米啊什么的东西,也打不了几颗粮食,但是呢,不种也不行,不种的话,最后搞着搞着地就不知道成了谁家的了,所以说呢,凡是在那个地方有地的,也都还种着,多多少少种一些东西,不管它打不打粮食,起码能宣告一下自己家的主权。

主权神圣而不可侵犯。

怎么?

现在那个地方可以当沙场?

范云对于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概念,搞沙场也好,还是搞砖厂也好,他感觉跟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遥远。

好像。

跟他没什么大关系。

但是,一想起自己家在那有一块地,范云觉得那儿的事情跟自己似乎又有一些关系,毕竟,如果说以后老爸的岁数大了,再进一步说一句不好听的话,万一有一天老爸不在了,那块地起码还是他和范雨的呀,以后不管他要也好,还是范雨要也好,总之是他们两兄弟其中之一的,而不能任由其他的外人胡来呀。

于是范云就点点头:“嗯,好的,我知道了,那我明天或者后天回去看一看,看看是什么情况,到时候再说吧,好不好?”

范雨点点头。

范雨前几天回了一次家,他也只是听老爸简单的说了几句,范雨更不关心这种事情,所以说,他根本就没有到江边自己家那块可以挖泥沙的地里面去看一眼。

范雨对于土地,压根没有什么感情。

这也难怪,他从小都没怎么在地里忙活过。

一个人,若是不能亲手的耕上一回地,亲手种一回庄稼,然后再亲眼看着它们长大,成熟,最后再流着汗,辛辛苦苦的把它们从地里收回家中的话,那么,没有这种劳动的辛苦和收获的喜悦,又何来与土地之间的感情呢?

对于范云而言。

范云从小还是跟着老爸老妈在地里面打过几个滚的,做过一些庄稼活的,他对于土地的感情,远比范雨要深。

小时候。

爸爸牵着耕牛耙地的时候,有时候就会让范云坐在耙上压耙,代替那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因为人是活的,石头是死的,同等重量的情况下,压耙当然选人更好。

人不像石头那样,有的时候耙地,碰到的那种大土块耙就会跳起来,耙一跳,石头就会从耙上掉下来。

然后。

范云爸不得不吆喝住耕牛,再用力把那块石头搬上耙。

而范云在上面压耙的话,他就会两手紧紧抓着耙齿,极其灵活的看着前面与下面的土地,防止自己从像石头一样从耙上掉下来,从而终止老牛和老牛一样的老爸并肩前进的脚步。

话说。

那时候。

蹲在耙上看着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地里的老牛和老爸,以及老牛屁股后面飞扬的尘土,对于范云来说,实在是让他感觉非常快乐的一件事情。

因为一个人坐在耙上,什么都不用干,也能享受那种起起伏伏不断前进的过程,那种感觉,虽然不像开车,却有三分像是坐车一样。

说起坐车。

那时候哪有什么车呀?

坐车,对于那时的范云来说,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他们整个生产队只有一台东方红拖拉机,而那台拖拉机,一般人又怎么可能有资格坐上去呢?

那时候。

除了耕地的时候,享受这种压耙的快乐。

还有另一种快乐。

有时候,如果说收获的庄稼不多,不够一车,老爸还会让范云坐在板车上面,他牵着老牛走在前面,然后范云睡在板车的庄稼中间。

哇!

那种感觉!

那种躺在板车上仰面看着满天星光的感觉实在是……实在是劳累中,带着七分的惬意。

范云看着弟弟:“店里什么时候装的空调啊?现在好了,有空调可舒服多了,有空调,剪头发的时候就不用搞得一身汗了。”

那当然了。

范雨两指夹着梳子,灵活地把梳子在掌心中掉了一个方向:“就是上一次说装空调的时候,过了两三天我们就装了,如果说不装空调的话,有一些客人就不会来了。

没人喜欢剪头发的时候,脖子里面头发茬子粘在身上,戳的人痒痒的难受的很。”

空调好说。

但是电费呢?

范云又问:“那你买的这个空调是多大的呀?

是一匹的还是一匹半的?

空调这个东西用电可是很厉害的,一匹的,一个小时就一度电吧,一匹半的,一个小时一度半电,如果每天都开的话,这样一个月下来,电费要不少钱呢!”

范雨“哧”地一声笑了:“只要有生意,有顾客,电费算什么呀?你说是不是?”

那也是。

第177章 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

弟弟长大了。

他在看待问题的时候,视角居然变得十分敏锐,能够直指问题的核心了。

范云也觉得自己应该回村看一下,不管怎么样,沙场那都有自己家的一块地,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不能不关注一下,所谓有钱的占个钱场,没钱的占个人场,他总不能不管不顾。

范云想了想,明天没空,后天没空,大后天回去吧,大后天可以回去一下。

他就对范雨道:“我大后天回去吧,你有什么事没有啊?要不要从家里捎什么东西过来?或者……”

“我没什么事,我才从家里面回来的。

我跟你说,哥,咱们那边的路太难走了,都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拉沙子的那些车,因为那些车太重了,拉一车都是十几二十吨,把那个泥巴路压得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

而且。

这几天又没有下雨,走起路来到处都是灰,咱们那边的路该修一下了,就算不修成水泥的,起码也要修成柏油路嘛,是不是?”

范雨的牢骚发的对。

范云点点头:“那是,凡是这一条路两边的村子,哪一个人不想有条好路走?

不过,修路可不是小事,别说修路了,就算是修一座桥,也没那么容易。”

说起桥,范雨又道:“你还说,哥,就是回咱们村的半路中间那一座桥,现在已经被压塌了,塌了两三天了,幸好桥塌的时候上面没有车,也没有人……”

范云奇道:“那座桥好像是一个石头拱桥啊,很结实的,那么大一座桥怎么会压塌了呢?”

范雨挠挠后脑勺:“谁知道为什么。

它怎么塌的,要问那座桥才知道,那是它自己的事,它自己要塌,谁管得着?想塌就塌嘛,是不是?

不过。

我感觉可能跟那些拉沙子的车也有点关系,但是,按理说也不应该啊,咱们村的那个沙场才刚开始啊,他们没拉几车沙子呀!

估计,应该还是时间太久了,那座桥年岁太久了,老掉牙了,要不就是当时修的时候偷工减料了,反正它就是塌了。”

塌就塌吧!

像范雨讲的那样,桥要是自己想塌了,别人有什么办法呢?

塌了之后再修呗。

不过。

这样子的话多多少少会影响一些过路车的,如果说不走那座桥的话,就要绕一点路走另外一条路,起码要远上两三里路程呢。

没伤到人就好。

没伤着人就是万幸。

说起来,范云他们村子的那条江,还是这座桥的上游呢,他们村里面的水顺着几个村子一直往下流,就流到了那座桥下的河里,汇成干流了。

不过,说是什么江啊河啊,其实水量都很小的。

就算当时桥塌的时候,人掉到水里面去,其实就那种没有半人深的水,也是淹不死人的,怕就怕,有谁倒霉到会被石头砸到底下,被埋在底下,那就实在是一件悲哀和不幸的事了。

不过还好,桥塌的时候,正好是中午太阳最烈的时候,路上没有什么人走动。

没伤到人。

桥塌这事,范云并不怎么上心,对他没有什么影响,就算是他回去的时候绕点路,也没什么大的关系,但是江边沙场处他家的那块地,范云觉得自己应该上点心,回去看一下,那一个,毕竟事关他的切身利益。

兄弟两个聊了聊。

此时,梅霖忙完了,她把那个女客送出门后,笑着跟范云打了声招呼:“哥,我觉得范雨说的对,有空的话你还是回去看一下吧,那块地,不管怎么说都是咱家的吗?对不对?

你回去走一趟,看一下什么情况也是可以的,到时候,万一有什么事情呢?也可以帮一下忙,咱爸万一稀里糊涂的把那块地给卖了,卖便宜了呢,是不是啊?那样的话不就是亏大了吗?不管怎么说,早晚有一天,那个地都是你和范雨两个人的嘛!”

范云忽然觉得梅霖实在很精明,看上去,她似乎是一个性格内向不怎么爱说话的那么一个人,但是,一旦说出话来,却又那么的有主意。

不过。

范云觉得精明点好,精明点,免得被别人欺负。

梅霖不简单。

范云对她又多了几分好感。

特别是梅霖,一口一个咱,一口一个爸,让范云觉得自己和这个未来的兄弟媳妇之间,又平添了许多的亲切感,似乎他和梅霖的关系,也因为范雨,以及梅霖口中一口一个咱的原因,瞬间又拉近了许多。

范云点点头:“嗯!我知道了,我大后天回去,回去看看什么情况,也不着急,他们就算是挖沙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对不对?咱那块地也不小的,我记得好像差不多一亩多吧,其实那个地方的地也没什么大用,种不出什么东西来的,那个土很差的。”

梅霖笑道:“不是因为那个土很差,而是因为那个土是拿来干什么用。

你拿来种地,当然感觉那个地不怎么好,没什么用了,是不是?

那都是河滩地嘛,都是沙子,沙土当然是不好了。

但是。

如果说拿来砌墙呢?那可不得了,你哥想一想,一亩地能挖多少车沙子?一车沙子又能卖多少钱?

而且说,这个还要看那个沙子层厚不厚吧,沙子层如果说厚的话,那就卖得更多,是不是啊?”

有道理。

范云想不到自己的兄弟媳妇,平常的时候似乎只不过是会剪个头发而已,没想到对农村的这些事情,居然也能够这么清楚,看得那么透彻。

不简单。

梅霖这个女孩子不简单。

这个时候,门外又来了客人,梅霖忙着招呼客人去了,就没有再继续跟范云聊天了。

范云左看右看,觉得自己在这个小店里没有什么事,还要占一个位置,搞不好梅霖还会嫌弃自己在这里碍眼呢,所以他就没在店里继续坐了,而是跟范雨打了声招呼,走到了外面。

范云边走边琢磨。

刚才范云通过和梅霖的对话,忽然感觉自己的这个兄弟媳妇心眼子挺多,不是个简单人。

呵呵!

他自己其实又何尝不是一个心眼子挺多的人呢。

说实话,按照范雨和梅霖的意思,倒欢迎他在店里坐,他在店里坐着,有什么关系呢?

又不是别人。

自己的亲哥嘛!

再说了,如果说范云在店里坐着,外面有些过路的客人看到了,还以为这家店的老板手艺不错,生意,一拐弯就进来了呢?

人都是这样子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凑个热闹嘛,对不对?

比如说,别人能剪,为什么我不能剪?

别人能吃,为什么我不能吃?

有人在前面做了先例,后面的人自然就更加放心一些嘛。

范云其实更多的是因为坐不住。

他毕竟年轻嘛,在一个地方坐久了,浑身不自在,就想到处活动活动,走一走,当然了,如果躺在床上,闷不作声,又是另外一码事。

走出理发店后,范云觉得没什么地方好去,于是顺脚就拐到了老广场。

反正。

小城的人,基本上主要的活动就是围绕老广场这一块进行,范云也一样,他并没有什么主要目的,脚底下信马由缰,就走进了移动营业厅里面。

进了营业厅,他也没打算充话费。

手机还有话费。

范云就俯下身来,看柜台中的那些手机。

有些手机是真漂亮。

特别是三星系列的手机,不知道是因为韩国人的审美和我们中国人的审美差不多的原因,还是一些什么缘故,反正三星制造出来的手机,外形特别漂亮,新潮。

不光是手机。

最近几年越来越流行韩版的服装,小饰品。

大概是因为在某些领域,他们走在我们前头的原因吧,毕竟,韩国也是亚洲四小龙之一嘛,经济发达地区,所以现实生活中就有了所谓的哈韩族。

哈韩族,自然是韩国的东西什么都是好的。

这个事情,总而言之还是要一分为二的看。

范云对于这些事情保持中立,不发表自己任何的看法,他就是一个小老百姓,一不是政客,二不是潮头与浪尖上面的人物。

而且,有关他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和生活哲学还没有形成,他还没有总结出属于他自己的观点和独特的人生感悟,所以,有些事情他只是具有某些感知,但是如果具体地让他说一些什么东西出来的时候,他却是什么东西也说不出来的。

他缺乏总结能力。

总结很重要。

总结等于提炼,等于浓缩,等于把精华紧紧的聚拢在一起,然后展示出来。

范云握着一只最新款的三星折叠手机模型,在手中把玩着,嘿!这台手机真带劲,米白色的机身,小巧玲珑的造型,方方正正的设计,范云一眼就喜欢上了,可惜他没钱,买不起,这一台手机售价很贵,标价2388元。

抢钱啊?

可不就是抢钱吗?

人家的东西好,造型好,质量好,口碑好,当然价格就卖得贵喽!

范云没有钱买,不代表别人没钱买,毕竟,有钱人大把,中国这么大,无论哪一个地方,都藏着无数隐形的富豪,只是有些人天生低调,不愿意宣扬自己罢了。

看看就好了。

如果想买的话,还是等着降价的时候吧。

等着新款推出了,这款手机就成了旧款了,到时候肯定会降价的。

如同服装一样,新的服装出来了,旧款的必然就会打折,降价处理的,到时候再买吧。

不过。

到时候的话,这些东西也就成了淘汰与落伍的东西了。

看来,没钱的人,是无法走在潮流前列的,那些走在潮流前头的弄潮儿,一般情况下,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行,有句话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也决定一个人享受什么样的生活和待遇。

今天,也包括用什么样的手机。

移动营业厅里,卖手机的小妹笑容可掬的看着范云:“先生你好,这一款手机是我们公司刚刚推出的一款新手机,造型十分漂亮,质量也特别好,你看,价格也不贵,2388元。

我可以给你说,先生,这一款手机,是目前来说我们营业厅里面卖的最好的一款手机,您可以考虑一下。

另外,我们营业厅现在正在搞活动,我们营业厅正在搞一个开户送手机的活动,也就是说用你的身份证登记开卡,成为全球通用户之后,并和我们移动营业厅签一个每月最低消费的合同,这样的话,这一款手机就可以免费送给你使用,先生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呢?”

营业员小妹一套长篇大论,范云没听懂。

小妹一笑。

她应该也知道了,范云可能没听懂自己的话,于是决定用另外一种方式跟范云再重新介绍一下。

营业员小妹继续道:“……是这样的,先生,也就是说拿你的身份证用人的真实姓名,在我们营业厅开一张全球通的电话卡,并且签订一份最低消费的合同,那么这一款手机你就可以一分钱都不用花,免费带走。”

这一次,范云听明白了。

什么?

还有这种好事?

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带走一台手机,而且还是价值2388,这么漂亮的三星手机?

范云觉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看着那个依然笑容可掬的营业员小妹:“嗯,手机是挺好,挺不错的,只是……你说的那个最低消费是什么意思啊?”

营业员小妹一笑:“先生,您到这边来,我给您介绍一下好不好?”

好!

营业员小妹拿起一张宣传单来,指着上面印着各种造型的手机和对应价钱的表格道:“……先生您看,就是你刚才看中的这一款三星翻盖手机,你只需要和我们移动公司签一个合同,承诺每个月最低消费88元,连续消费24个月,那么,这一台手机你就可以免费带走啦。”

每个月消费88?

把范云吓了一跳。

每个月消费88,还要消费24个月,24个月是什么概念?24个月不就是两年吗?两年的话,乘以88,加起来是多少钱?

范云眨巴眨巴眼,心里一下子没有算明白这个帐。

营业员小妹一笑,她随手拿着一个计算机,噼里啪啦按了一阵子:“先生您看,你每个月消费88元的话费,然后消费两年,也就是24个月,总共金额是2112元,而我们的这台手机价值2388元,我们用2388减去2112,等于226元,也就是说您只要每月消费88元的话费,我们这台手机不但完全免费送给你,而且两年之后,你还等于白赚了226元出来……”

这样的好事?

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范云看着那个满面笑容与诚意的营业员小妹,差点一冲动就掏出他的身份证,大声道:“行,没问题,这台手机我要了,签吧,签合同,马上签,立刻签!”

第178章 请希刚陪同回村

不过,范云又冷静了下来。

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慎重考虑一下,因为营业员说的这个最低消费,也就是说每个月最少要打88块钱的电话出去,他哪里有那么多的电话打呀?

他的电话和信息,基本上都是给唐若的。

范云想了想,摇了摇头:“……嗯!好的,我再考虑一下吧,好不好?等我考虑一下吧,我今天没有带身份证。”

他撒了个小谎。

其实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范云不喜欢提前消费,他不喜欢欠债,

就像现在一样,他用的是神州行0月租,这样对于范云来说感觉没有压力,电话费充足,他就多打几个电话,如果说电话费少了,他就少打几个电话,不打不要钱,这种方式,范云比较容易接受一点。

如果说每个月他打不打电话都要固定扣88块钱的话,范云就感觉有点强迫自己消费的样子,他就有点不舒服,他就不想接受这种形式。

刚才的时候,他听营业员小妹说完后,找了个借口说没有带身份证,其实,也是他瞬间考虑到这方面的情况才做出的决定。

本来也是。

哪有天上随便掉馅饼的事情?

移动公司里面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那些人,一个个精明无比,他们哪里会傻到白白的送一台手机给别人啊,想一想就知道了。

他既然不想要,营业员小妹也不能从他的口袋里面抢他的身份证出来,然后强迫他签合同吧?

对不对?

这个事情,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随他的便呗!

那个营业员小妹看到范云不打算买手机,所以也就失去了对他的兴趣,而是任其自便,随他乱逛好了。

这样最好。

范云不喜欢别人跟着自己,不舒服,一个人逛,没有人跟着最好了,走到哪算哪,逛高兴就多逛了一下,不开心了或者逛累了就走出去。

生活就不应该有太多束缚,随性而为就好了。

看了一会手机,范云觉得以他目前的经济状况来说,还是不要考虑手机的问题了。

再说,本身他的这个杂牌手机虽然说不是什么好牌子,但是,还是挺好用的。

就算他花上2000多块钱买一台新手机,又能如何呢?还不就是打个电话,发个信息而已嘛,难道说新手机就能拿来看电视,听歌吗?

不可能的。

是不是?

范云走出了营业厅,觉得自己没什么地方好去啊,算了,还是去灵渠市场里逛一下吧,说起来,他好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到里面去走一走了呢!

那里面的东西,比较适合大众消费,特别适合他这种没有钱的人去逛,于是范云拔腿就往灵渠市场走。

灵渠市场的一楼是一个超市。

范云进去走了一圈。

他想买两条穿在里面的短裤,于是就走去了服装区,卖短裤的那里。

这里冷冷清清的,没有什么人,唯一的一个负责此区的服务员,正站在远处的女装那里,和一个拄着拖把的清洁工叽叽嘎嘎地不知道在聊着什么,看那个眉飞色舞的样子,似乎是昨天晚上走路的时候捡到了大元宝。

范云看中了一盒两条,标价为28块钱的短裤。

他打开盒子翻来覆去的看着,不错,平角裤,他比较喜欢。

这种款式和造型的短裤穿着舒服,但是范云突然发现,旁边还有另外一种和这个造型差不多的标价58元一盒的短裤,他不知道为什么看上去几乎一模一样的东西,价钱上面会相差那么多呢?

于是范云又把那一盒拿起来看了看。

翻来覆去的看,价钱也还是差不多。

范云突然心里面有了一个坏的想法。

他觉得,为什么同样的东西,价格会相差这么多呢?

他的心里面就有点不舒服,不痛快,他就想搞点什么事情出来。

于是,他就把那两条58的短裤和28的调换了一下,他把那两条58块钱的短裤,塞进了28块钱的盒子里,而把那两条28块钱的短裤,塞进了58块钱的盒子里,他这是偷梁换柱呀,果然,范云是想搞点什么事情。

换完了之后,范云看了看负责服装区的那个大姐,那个大姐依然还是在那里和那个清洁工聊天,看起来,这一家超市管理有点松懈啊。

管他呢。

反正范云今天决定了,自己就要做一回坏事,就是当一回坏人,在他的心中突然嘀咕说了一句话:无奸不商,商人商人,商人都是奸猾的。

突然之间范云有了一种替天行道的感觉。

呵呵!

他这个算不算是一种变相的偷窃呢?

管它什么偷不偷的!

反正,范云决定了,如果说等一下买单的时候,被收银台的人发现了瓶里面装的货对不上酒水的价格,那么他也坚决不承认。

他只是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我随手拿起来的,不关我的事。

这样,超市里面的人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

看起来,范云天生还是有一些干坏事,当坏人的潜质的。

如果说他不是因为到部队上当兵被组织培养了几年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在他这三年里就已经学坏了。

或者,他已经学成了纹身男那一种人,也未必可知。

滚刀肉。

收银员并没有检查,为什么?收银员才不会管这些事呢,她一天到晚站在这里收钱,累得要死,还去关心那些事情?

别说范云只是在28块钱的盒子里面装了两条58块钱的短裤,他就算是装上580块的,收银员也不会多看两眼的。

多看了又能怎么样?

老板又不会给她多加奖金,不给她多加奖金不说,平常的时候有一点什么小疏忽,她还会挨经理的骂,收银员才不会管这些闲事呢。

所以说,她迅速帮范云扫了码,范云付钱,拿东西出来,ok,一切搞定,球事没有。

话说回来。

如果这一家超市有收银员的股份,那就不一样了。

每一件东西,她必然会检查仔细了,然后才收款放行的。

像今天,范云这个情况,超市又没有收银员的股份,她为什么要那么负责呢?

是不是?

像范云这种行为,在这个超市里,相信必然不是个例。

这个世界上,聪明人多的是,他能想到的办法,别人肯定也能想得到,说不定,本身那些服务员和收银员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因为,这家超市的老板是外地的,外地老板过来投资,关他们本地人什么事呢?对不对?就算是你老板哪天生意不行,垮了,也不关这些员工的事啊?

你的超市垮了,那是因为你经营不善倒闭,关这些员工什么事呢?

给谁打工不是打工,你垮了,自然会有别人来的。

如果说老板对自己的员工好一些,那又是另外一码事,起码员工会负责一点。

如果说时不时的老板再给员工一点奖励,让他们尝到一点甜头的话,那么员工的积极性相对来说会更高一点。

甚至于再进一步说,如果说老板给每一个员工都入了股的话,那么效果又不一样了。

如果说一旦让员工感觉到自己成了这家公司或者这家超市的股东,那么员工就有了一种归属感,毕竟每卖出去的一分钱,都有属于他的一部分。

说实话。

像这个超市,对员工的待遇其实根本就不好,比如说五险一金就没买吧?

税务局应该来查一查,看看老板有没有偷税漏税,非法经营。

对自己的员工都不好,还要指望自己的员工对自己多么的忠诚尽则,想一想,实在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情。

既想马儿跑,又不想给马儿吃草,怎么可能呢?

不要以为你是老板,别人是员工,别人就是傻瓜。

有的时候,别人只是没办法而已。

别人只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到达老板的位置而已。

说起小聪明,恐怕员工,并不比老板少。

范云出了超市,顺着楼梯走到了二楼,灵渠市场里面的空调吹得很舒服,他决定再去二楼走上一圈。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也没什么地方好去。

走一圈。

晚一点。

回去吃饭,看一会书,睡觉,明天上班。

一天天,日子就这样过了。

现在,范云心中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唐若什么时候能够回来?

唐若出去旅游去了,刚一走,范云就觉得自己十分想她了。

想也没用,想,唐若也不会一下子就回来的。

看起来。

看起来范云还是先想一想大后天的事吧,大后天回去的时候怎么办?他应该做些什么?应该准备些什么?

让他准备准备。

大后天说到就到。

这天早上。

范云没有穿便装,而是穿了一身制服,并且戴上了他的帽子。

他觉得,自己既然回去了解江边那块地的情况,他还是穿一身制服回去比较好一点。

不管怎么说,穿一身制服回去,起码能彰显一下他的身份,这样可以彰显他范云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一个普通的老百姓。

他多多少少也是一个有点身份有点地位的人。

那么,这样子即使他不开口,而只是他老爸跟沙场的老板谈价钱,要筹码,他老爸的底气也会更足一些的,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的那些邻居。

不管怎么说,他有公家人的身份,相信那些沙场的老板,多少还是会忌惮三分的。

哈哈。

说起来范云的想法比较市侩了。

没办法,不这样的话,就会被别人瞧不起,就会被别人欺负,有些时候,人是衣服马是鞍,在不知道你的底细之前,别人第一眼首先是看着你的衣服。

如果说你穿衣打扮是个老农民,谁会重视你,对不对?你说出来的话,别人根本连听都不会听,但是,如果说你穿着一身公家人的衣服,那又不一样了。

不光是这样,范云还打电话给了希刚,让希刚开着派出所的摩托车陪自己一起回去。

范云不打算开坐班车了。

他老早就计划好了,有希刚的陪同,底气绝对会更足一些,说实话,希刚的那身制服比他的更有效。

范云打电话给希刚的时候,郑重强调了一点:“穿制服啊,兄弟!一定要穿制服,帮帮忙帮帮忙,晚上的时候到我家里吃饭,我让我妈妈杀鸡给你吃。”

希刚笑道:“要不要这样子啊,范云同志,有没有必要啊?

你家里面什么情况还不知道呢,是不是啊?

要不要这样大张旗鼓的呀?

我觉得我们就开派出所的摩托车回去看一下就好了,穿不穿制服有什么关系啊?”

范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不不,还是要穿制服,就穿着制服嘛,好不好?”

行。

范云说怎么办,希刚就怎么办,反正今天他是陪着范云的,一切都按照范云的意思去办。

当然了,搞事情与非法的事情除外。

只要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都没问题。

话说。

请希刚陪同回村。

交通工具还要希刚提供,饮料还要希刚买,这……

范云的脸皮有点厚呀。

他一边喝着希刚递过来的可乐,一边笑着道:“还是你老兄最了解我了,我都渴死了,昨天晚上热的要死,宿舍里面也没有水,唉!下次还是要想办法搞点水在宿舍里面!”

不必客气。

好战友。

好兄弟嘛。

好兄弟是干什么的?好兄弟,当然就是要陪着一起去摆平事情的,去处理问题的。

希刚看了看范云,笑道:“你看看你,大热天的戴这个干什么呀,赶紧到楼上把帽子脱了,不要戴那个。

你看看我,我都没有戴。

我们就穿制服就可以了,你穿上一身制服,别人就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了,根本都没有必要戴这个,好不好?

看着你戴帽子,我就感觉到热死了,本来我都不热的,看着你一戴这个东西,我又马上感觉到热了。

再说了,你看我还开着派出所的警车,是不是?

实在不行,到你们村子口的时候,我给你拉上几声警报,好不好?”

范云笑着轻轻捅了希刚一拳:“好好好,你说的对,你说的有道理,你等我一下啊,我马上去楼上把帽子摘了。

希刚你说我们还要不要带其它东西啊?

我想了想,没什么东西好带的,你说我们要不要……哎,我看这样吧,要不,买个西瓜回去吃吧,好不好?”

第179章 回村的烂路

西瓜没买。

两个人骑着摩托车出了县城,直奔范云他们村子而来。

希刚轻车熟路。

看来他不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了。

范云问道:“看起来,这条路你挺熟啊,以前来过吗?”

希刚大声回答:“哪个村子我不熟?

现在你们哪个村子……这附近我都熟,我有个姨娘就嫁在你们村旁边的那个村子,小时候,我经常到我姨娘家里面去玩的,特别是搞双抢的时候,那时候过来,表姐表妹表弟表哥的一大帮人,很好玩的,不过,现在都长大了,各忙各的事,所以说也就很少来了。”

那也是,一般男孩子都顽皮,喜欢到处跑来跑去的,不出奇。

范云本来想跟希刚开一个玩笑的,想问一问他:你姨娘家有没有什么表姐表妹啊?能不能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啊?

但是。

他转念一想,还是忍住了,有些玩笑还是不开为好。

再说了,他与唐若已经和希刚吃过两回饭了,希刚也知道他有女朋友,在看那些表姐表妹的玩笑,恐怕有点不合适吧?

有的时候,范云还是挺老实的,一本正经的那么一个人,少年老成,小老头一样。

不过,范云倒是想问一问希刚:“喂!希刚,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唱k的时候,你还记不记得有一个女孩子,和你一起喝酒,掷色子那个女孩子,你还记不记得她?”

范云说的是华华。

希刚把脸往后面侧了侧,大声回答:“记得啊,当然记得啦,怎么啦?就是你那个女朋友的女朋友,是不是啊?那个女孩子长得挺漂亮的。”

范云笑道:“是啊,确实长得挺漂亮的,我看她好像跟你之间,好像有点那么个意思!

你怎么想的?

要不要介绍一下,给你做女朋友啊?”

范云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要介绍的话,也是唐若介绍吧,关他什么事?

他介绍的话,华华才不会理他呢。

他算什么呀?

再说了,他根本就不了解华华的情况,华华本身是有男朋友的人,好不好。

虽然说现在那个北京大男孩躲着华华,不见她,但是,这是特殊情况嘛。

在华华的心里,此时千方百计想的是怎么样才能找到那个北京大男孩马亮,如果说,这个时候有人提出来给她介绍男朋友,那么她不跟那个人翻脸才怪,这不是火上浇油吗?

范云胡说八道,他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像这种事情,他没什么能力介绍的。

另外,范云其实也是想通过这种不经意的聊天,探一探希刚的口风,看看希刚有没有什么意中人啊,他也想了解一下希刚的情况,自己的好战友,好兄弟嘛!他不关心谁关心啊?

毕竟,希刚和以前那个女朋友早就分手了嘛,那么长时间了,两个人难道还有联系吗?

万一有的时候,谈着谈着,希刚说漏了嘴呢,是不是?

希刚确实没有女朋友。

他现在一门心思就是想着怎么样干好工作,怎么样争取好好的表现自己,能够早一点转成一个合同民警。

刚才范云提起了华华,问他还记不记得华华,别说,希刚突然就想起了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是的,在他的心目中,华华应该是他见过的所有女孩子当中,最漂亮的一个了吧。

希刚甩甩头。

他觉得如果客观一点地说,华华确实比自己以前那个女朋友要漂亮得多的多,而且,他和华华也挺聊得来,华华的性格很外向,像个男孩子一样,敢说敢做。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唱k的时候,华华和他一起掷骰子喝酒,希刚心里面还是挺有点小小的心动的。

他感觉这个女孩子挺不错,不像有些女孩子,扭扭捏捏,娇柔造作。

这个女孩子一是一,二是二,特别好,性格爽快,喝酒就算是输了,她马上就喝,不像有些女孩子调皮撒赖。

但是,要说起进一步的发展关系,这个,还是需要再了解一下的吧?

毕竟希刚和华华只见过那么一次,他并不知道别人女孩子的底细,是不是?

总的来说,希刚对华华印象不错。

自己战友的女朋友的女朋友,能错到哪里去呢?先不说她的性格了,只说华华的模样,也算是顶尖的了呀,一千个人里面,很难得找出这么一个。

希刚收了收摩托车的油门,车速降了下来,因为,现在已经拐弯上了通往范云他们家的那一条烂泥巴路。

范云惊愕的发现,这条路,简直没法形容,烂的不能再烂了。

到处都是小坑大坑巨坑连环坑。

他们拐上这条路没多远,一辆满载着泥沙的红色单桥大汽车,摇摇晃晃,吱吱嘎嘎,正从相反的方向往外开,那个货车司机左手紧紧抓着驾驶室的门,抿着嘴皱着眉,看他那副严肃认真的模样,倒让人感觉他的车上拉的不是沙子,倒像是一车随时都会爆炸的炸弹,又或者一车不知名的危险品似的。

大货车正在通过一个大坑。

一个真正的大坑。

一个只要司机不重视,就极有可能被坑的坑。

只见那个司机在车辆的前轮通过大坑后,而车辆的后轮即将进入大坑之前,踩了一脚刹车。

满载着一车泥沙的车厢,以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缓缓地落入坑中中。

十分平稳。

这个司机的开车技术不得了,看模样,驾龄起码超过10年,典型的属于那种看似慌的一批,实则稳如老狗的人。

那个司机待车辆的后轮完全落入大坑之后,缓缓给油,车子并没有费什么力气,就爬上了大坑,继续向前驶去。

厉害。

完美。

beautiful。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大货车屁股后面的排气筒吹出的尾气,迅速地将地上的灰尘吹了起来,看上去乌烟爆天,简直就像世界末日来临那般。

这个没办法,这个属于车辆的设计问题,并不是司机的技术问题,如果因为这个事情挑剔司机技术的话,那实在是有点吹毛求疵了。

希刚一皱眉。

一瞪眼。

他骑在摩托车的前面,首当其冲,大货车吹起的灰尘搞得他一身一脸,灰头土脸的感觉实在是让他觉得十分沮丧太不爽快了。

这是一条什么鬼路啊?

怎么是这个样子的?

希刚不由大声道:“我去,范云,你们家这条路实在是太烂了,这是什么破路啊?你看看,全部都是灰,这是什么情况啊?”

范云心想:这条路烂是烂,但不是我们家的呀,这个锅,不能让我们家来背呀,再说了,像我们这边有这么一条烂路,难道说公家就光荣吗?应该不是吧?像这样一条烂路的问题,是不是早就应该划入公路局的计划路程呢?是不是早就应该列入计划修一修了?

范云笑道:“谁知道呢,上一次我回来的时候还不是个鬼样子,哪里想到现在成这个样了!”

希刚道:“幸好我今天骑的是派出所的摩托车,减震好,马力大,这条路这个破样子,一般的摩托车和踏板车根本走不了呀,来来回回我看开不了十趟八趟,车子就得散架。”

看他说的,车子散架也是公家的嘛,又不用他花钱买。

范云笑道:“是是是,要不说城里好嘛,城里的路好,对不对?城里什么都好,所以说现在农村的人拼命都想往外面跑嘛,谁还想在农村呆着呀?”

他这么一解释,确实也挺合理。

是啊,这个小城,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肯定是比农村要好得多呀。

不光是比农村,可以说,比全国的很多小城镇都要强得多。

希刚驾驶着摩托车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走着,车子上下起伏,摇摆不定,如果远远的看过来,简直就像一只蛤蟆。

只有蛤蟆,才是蹦着走的。

摩托车一直驶到范云家的门口。

希刚下了车,看着范云他们家门口的那一条清澈的水,不由得衷心赞叹:“哇!范云,你们家门口这道水可真好,你看这个水,怎么这么清啊?”

范云一笑:“还行吧,马马虎虎,都是从地底下爆起来的水,这个水还是很清的,没有污染。

我们这边还可以,我们这边是上游。

下面就不行了,下面因为有洗衣服的呀,以及一些鸭子什么的在里面洗澡,就很脏了。

我们上面很干净,我家里门口这一截还可以,很不错的。”

那是。

上游当然比下游干净了,这个还用说吗?

范云上小学时,有一篇课文说的是狼与羊的故事,就是有关上游和下游之水的事。

那是一只站在上游喝水的狼,它想吃下游的那一只小羊,所以,就找出一个根本不能成立的理由,说下游的那一只小羊把它的水给弄脏了。

下游那个小羊就辩解:“我没有啊!我在下游,怎么会弄脏上游的水呢,水都是往低处流的,都是从上游往下游流的呀!”

但是大灰狼却不是这么说的,大灰狼一口咬定小羊弄脏了它的水,它根本不听小羊的解释,结果狼还是把羊吃掉了。

这个故事,有一个寓意在里面呀。

小时候的时候,范云不大懂,他只是觉得狼有点不讲理,那只小羊有点可怜。

现在长大了,他明白了这篇寓言的意思,那就是——解释权最终掌握在强者手里。

就像他和希刚今天回来要了解他们家那块地的问题,说句实话,如果说,村子里面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人物,有什么强权人物,只要发一句话说不给挖,那些所谓的包沙场的老板还敢过来打这些泥沙的主意吗?

他还用回来吗?

范云村子里没有什么大人物。

没有。

都是一些小老百姓。

有些时候,资本虽然欺负强权欺负不了,但是欺负欺负农村那些小老百姓还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说,如果资本一旦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和恐怖的程度之后,不只是小老百姓可以欺负,就算是大官,照样也可以欺负。

以前的时候,有个古代的大官曾经说过:钱10万贯,可以通神。

范云下了车后,发现他爸他妈都没有在家,不知道去哪里了,等了一下子,他爸妈仍然没有回来。

范云就对希刚道:“我看,我们还是直接开着摩托车去江边的那个地边去看一下吧,先去看看什么情况,会不会我爸我妈去那里了呀?因为这几天沙场的事情,村子里很多人天天都守在那里,守在那里和沙场的老板谈判。”

行。

那就去呗。

按照范云的指点,希刚开着摩托车顺着田埂小路一直往江边开,说是田埂小路,其实路也不算太窄,起码,是能走板车的那种,对于摩托车来说,这样的路已经是简直不要太宽的了。

希刚开着咆哮的摩托车,冲向了范云家江边的那块地。

范云远远就瞅见了,原先根本没有什么东西遮拦,一览无余的江边,不知什么时候搭了一个很大的窝棚起来。

那个窝棚的旁边还停着推土机,挖掘机等机械。

除了这些机械以外,另外还摆了十几个大油桶,其中有一个油桶的桶口处插了一根管子进去,那是一个手摇式的汲油机。

不用问。

油桶里肯定都是柴油。

范云以为他爸他妈在窝棚里面呢,于是就让希刚将摩托车开到了窝棚门口停了下来。

窝棚里只有一个老头。

范云看了看那个老头,不认识,不是他们村子的。

他没有说话。

倒是那个老头陪着笑脸,站起来招呼他:“……你们找谁啊?有什么事吗?”

范云扫了一眼窝棚里面。

两间房那么大的一个窝棚,外间地上,立着一个煮饭的灶,角落里堆着一堆柴火,不用问,这一间是当做厨房用了的。

里面那间放了两张床,每张床上面都有一个吊扇。

靠墙的最里面,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的一些本子,扑克,还有一个转页扇。

再往地上看,到处都是臭鞋子,烂袜子,拖鞋……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从外面那些机械上面拆下来的零件、黄油、黄油枪、螺丝、扳手等等,乱七八糟一堆堆,扔得到处都是。

第180章 沙场风波

猪窝。

猪窝好,猪窝让范云感到亲切。

说实话,范云本身并不是一个很注重外在的人,他也不是很讲究,他是一个很随便的一个人,怎么样都行。

好也行。

丑也行。

范云钻出了窝棚。

他举目朝远处望了望,发现就在他家的那块地附近,江边位置,影影绰绰好像站着很多人。

范云对希刚道:“走吧,咱们到那里去看看。”

那个老头,此时一张紧紧绷着的脸,方随着他的一颗心放了下来。

对于他而言,一下子来了两个公家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特别希刚衣服上警察两个字,他还是认得的,所以,他陪着小心堆着笑脸,点头哈腰将范云与希刚送出了窝棚。

用他送吗?

不用。

不过,待希刚与范云跨上摩托车往江边驶去后,老头扯了扯右边裤兜外吊着的一条塑料黑链子,掏出了拴在链子那头的手机,拨通了电话:“喂……喂,王老板,刚才有两个警察到沙场来了……对对对,两个警察,开着警车来的……对对对,现在去你们那儿了……嗯,好的,好的,我知道……”

他在通风报信。

通风报信也没用。

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范云和希刚来到江边,发现这里乱哄哄的一堆人。

其中,也包括范云爸。

他妈不在这里。

范云跳下车,希刚把那辆警用摩托车支在了田里,跟在范云的身后走近人群。

原本吵吵嚷嚷的一群人,看见了他俩后,倒瞬间安静了下来。

范云也不管别人,先问他爸:“爸,我妈呢?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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