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神偷拉菲兹 - xp1024.com
《业余神偷拉菲兹》


正文 英雄可以是黑色的

<h3>最亲密的分歧</h3>

在中国五千年历史的积淀中,有很多西方人难以理解的东西,比如家族观念。如果说“上阵亲兄弟,打虎父子兵”(我晕,大哥搞错了吧,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好吧!!!)还算符合人类本性的话,那么有些关系就让西方人不知所云了,比如大舅哥和妹夫——在西方社会里,这种程度的亲戚简直就像北极熊和企鹅一样,根本就不会发生任何关系。

推理小说的里程碑式人物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用他的福尔摩斯把无数天才拉进了推理小说创作者的行列,而这些创作者中,和爵士关系最为亲近的,无疑是欧内斯特·威廉·赫尔南。赫尔南是爵士的好友,也是他的亲戚。在迎娶了爵士的妹妹康丝坦·道尔之后,赫尔南成了爵士的妹夫。但就像前面我说的那样,这种关系并没有使得爵士和赫尔南在推理小说的创作中产生任何“志同道合”的感觉。

赫尔南一生创作了许多推理小说,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窃贼拉菲兹”系列。拉菲兹表面上是一位衣着光鲜的体面绅士,处处彰显出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繁荣和稳定。他周旋于上流社会里,和很多名流“一见如故”,但实际上,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些名流便成了拉菲兹“工作”的目标。这位梁上君子纵横穿梭于黑暗的世界中,从来不曾失手。

于是,推理小说历史上一大奇事发生了。一边,大舅哥柯南·道尔指挥福尔摩斯维护正义,树立侦探的光辉形象;另一边,妹夫赫尔南指挥着拉菲兹“窃取”福尔摩斯的劳动成果,嘲讽着包括福尔摩斯在内的一切所谓“正义”的势力。

阿瑟·柯南·道尔对这位“不争气”的妹夫极为不满。他公开指责赫尔南“绝对不可以把罪犯变成英雄。”而妹夫并没有被大舅哥的名望所震慑,他借小说反击:“天下没有像福尔摩斯那样的警察!”在他眼里,大舅哥创造的世界第一神探福尔摩斯,和雷斯垂德、葛莱葛森那些苏格兰场的笨蛋警察一样,都是虚伪而无用的。在以拉菲兹为主角的小说里,赫尔南特意在扉页注明:“本书献给柯南·道尔爵士,这是我最真诚的阿谀形式。”不知道看到这种“恭维”,爵士会是怎样的感受。可能在心里大骂妹妹是瞎了眼吧。

<h3>窃贼的光荣传统</h3>

不要以为赫尔南的拉菲兹有多么的大逆不道,恰恰相反,拉菲兹的出现,开启了推理小说另一片宽阔的创作空间。人们第一次意识到,推理故事的主人公,并不仅仅局限于侦探英雄;盗亦有道的窃贼,同样是那么神奇,那么可爱。于是:一个窃贼出没的世界出现了,这是―有着光荣传统和悠久历史的群体。

在短篇黄金时代,英国的拉菲兹诞生于1898年。在这之后,法国的怪盗亚森·罗宾于1907年登场。说来又会令柯南·道尔爵士生气,这位窃贼的诞生,也和他有着扯不开的关系:爵士的福尔摩斯威名远播,大大剌激了海峡另一端的法国友人。一向自诩才华横溢、又极端看不起英国人的高卢雄鸡,自然不能放任福尔摩斯独美,他们要创造一位可以给福侦探不断制造麻烦的、属于法国的英雄人物。于是,法国人莫里斯·勒布朗创作了“大盗亚森·罗宾系列”。

亚森·罗宾是至今为止,在中国读者心目中,名气最大的窃贼,他几乎具备了怪盗应该拥有的一切元素:英俊的相貌、优雅的谈吐、矫健的身手、精湛的易容术、悲惨的身世、孤独的内心、矛盾的情感世界以及身边层出不穷的金发美女……可以说,后来所有怪盗的身上,都有亚森·罗宾的影子。亚森·罗宾最大的功绩,就是曾经多次和歇洛克·福尔摩斯斗智斗勇。两人的对决是推理小说中最经典的画面,至今依然为人津津乐道。

而在大洋的另一端,美国也出现了窃贼横行的场面。1913年,作家安德森创造了一位名叫古达尔的神偷。这位神偷号称“从不失手”,累计偷窃的财富已经超过一千五百万美金。古达尔依靠大量科学手段完成盗窃,这和当时处于短篇段黄金时代的美国代表侦探——凡·杜森教授异曲同工。唯一不同的是,古达尔和凡·杜森处于法律的两个极端。

在日本,推理鼻祖江户川乱步塑造了怪盗二十面相;中国推理先行者孙了红,也写出了侠盗鲁平;来到现代,短篇之王爱德华·D·霍克创作了神偷尼克,专偷不值钱的东西;而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雅贼”,则是一位“别无选择的贼”……

不管这些窃贼多么奇形怪状,始终不变的,是他们在推理小说中始终占据着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

<h3>推理小说中的“黑色英雄”</h3>

既然从拉菲兹说到了怪盗,那么就不妨从怪盗再说说推理小说中的“黑色英雄”。

最早接触到这类角色,是在吴宇森的经典电影《英雄本色》里。周润发演绎的“小马哥”迷倒了整整一代人,让我第一次知道了故事里的“好人”可以不是警察,可以是一个和警察完全对立的黑社会罪犯:后来又看了科波拉的,感受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做一个黑手党真好;而当我看到金庸里的血刀老祖时,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人可以坏得如此光明磊落,可以坏得如此顶天立地。

英雄代表的不是法律,不是规则,更不是某一个阶层的利益。英雄代表的是正义,而正义是与人物的身份不相干的。所以,在尤其强调正义的推理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英雄,有很多“红色英雄”,还有更多的“黑色英雄”。

推理小说世界中的“黑色人物”由来已久。天才的创世者爱伦·坡创立了推理小说的诸多模式,“黑色人物”也是其中之一。在1845年发表的《失窃的信》中,坡为自己的侦探杜宾设立了一位对手——位髙权重的“D大人”——这也是推理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位反面人物。

在柯南,道尔的作品《最后一案》中,“犯罪界的拿破仑”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出现了,这个人物几乎成了后世所有推理作品中“黑色人物”的代名词。但必须讲清楚,无论是D大人,还是莫里亚蒂教授,他们都只能被称为“黑色人物”,绝对不是什么“黑色英雄”。

真正的“黑色英雄”出现在短篇黄金时代——这个时代孕育了许多推理小说的基本要素和基本形式,“黑色英雄”也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之一。赫尔南、莫里斯为代表的一批作家,创作了大量窃贼题材的推理小说。这些小说跳出了“侦探破案”的框框,第一次将犯罪作为推理小说的叙述主体,而犯罪的执行者——那些神通广大的窃贼,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主角。

除了拉菲兹、亚森·罗宾、古达尔这些窃贼,推理小说中的“黑色英雄”比比皆是,绝不仅限于怪盗的世界里。柯南·道尔《波希米亚丑闻》中的艾琳·艾德勒、《米尔沃顿》中的依娃……不可否认,他们都触犯了法律,但更不可否认,他们都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黑色英雄”的传奇,对后来推理小说的发展和创新,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黄金时代”结束之后,“诡计”的作用被大打折扣,而“人性”的暴露成了新的卖点。硬汉推理、社会推理、悬疑推理、犯罪小说大行其道,而在这些类型小说里,“黑色英雄”的作用更是被发挥到了极致。

支撑“黑色英雄”屹立不倒的原因,与其说是智慧,不如说是勇气。只有面对逆境,顽强坚持下来的人,才有资格成为英雄。而那些被世俗误解的“黑色英雄”,则还要多一分坦然与容忍。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内心世界格外复杂,也格外强大。而黄金时代之后的推理小说,着眼点已经从大脑转向了心脏。因此,这些内心奇特的“黑色英雄”,也就无可争议地成了故事的核心。

詹姆斯·凯恩的《邮差总按两次铃》、派翠西亚·海史密斯的《聪明的瑞普利先生》等经典作品,无不是以犯罪为主体,以“黑色英雄”为主角。就连卡梅隆的“终结者”系列电影,以及无人不知的,也是深受此风格影响的产物。追溯源头,短篇黄金时代的怪盗作品,欧内斯特·威廉·赫尔南的拉菲兹,功不可没。

这个时代就是如此强大。它告诉我们,有佛便有魔,无魔亦无佛。这就是推理世界,这就是我们的世界。

正文 第一章 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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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点半的时候,无处可去的我,又回到了奥尔巴尼公寓楼。之前我就是在这里倒的大霉,而屋里的景象,还跟我走的时候一样:桌子上,散乱的巴卡拉纸牌戏筹码还没收起来,此外还有一些空玻璃杯,和一只塞得满满的烟灰缸。有一扇窗子一直敞开着,本来是为了把屋里的烟气放出去,结果却把外头的雾气放了进来。

拉菲兹也不过就是刚脱了宴会装,换上了便服而已,可是,看他那紧蹙的眉峰,就像是被我从床上给拖下来了似的。

“忘东西了?”看到我出现在门口,他问道。

“没有。”我也不讲什么客套了,从他身边挤了过去,然后径直进了屋,那股放肆劲儿,让我自己都很吃惊。

“你不会是回来找我算账的吧?因为我想,那也不光是我一个人的事儿,我很抱歉,关于其他人一”

此时我们面对面地站在了壁炉跟前,我打断了他的话。

“拉菲兹,”我说,“我在这个时间,以这个样子回到你面前,你肯定有点吃惊吧。我几乎都不认识你了;今晚之前,也从没有来过你这里。可是,在学校的时候,我可是你的跟屁虫师弟小兔宝,那会儿你可是说你会记着我的。当然了,那也说明不了什么,不过你能不能听我说几句话昵,两分钟行吗?”

―开始我情绪很激动,每个字都说得很费劲,不过他脸上的表情让我渐渐地安下心来,事实证明,我并没有会错意。

“当然可以,老弟,”他说,“你要讲多少分钟都可以。来支苏利文,坐吧。”他把银烟盒递了过来。

“不用,”我摇了摇头,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嗓音说道,“不用,我不要烟,也不需要坐,谢谢你。等你听完我的话之后,你也就不想这样款待我了。”

“是吗?”他把自己那支烟点上,一只眼睛瞟着我,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很淸澈,“何以见得?”

“因为到那时你就该叫我滚蛋了,”我痛苦地大声说道,“你完全有理由这样做!我就不跟你拐弯抹角了,你知道,我刚才输了两百多镑吧?”

他点了点头。

“当时我兜里没钱。”

“我记得的。”

“可是我带着支票簿,于是就在那张桌子上,给你们每个人签了支票。”

“嗯哼。”

“那些支票根本就兑现不了,拉菲兹,我的银行账户已经透支了!”

“那肯定只是暂时的吧?”

“不是的,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可是,有人跟我说,你很有钱。听说,你继承了一笔遗产?”

“是这样没错,是三年前的事儿了,那是我一切不幸的根源,现在全都没了,一个子儿也不剩了!没错,我是一个傻瓜,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傻瓜……你听了这些还不够吗?怎么还不轰我走呢?”

他没有轰我,而是来回地踱着步子,脸拉得老长。

“你家里人对此就无能为力吗?”最后,他终于开口了。

“谢天谢地,”我大声说道,“我没有家里人了!我是家里的独子,继承了全部的遗产。我的一大安慰,就是他们都已经去世了,看不到眼前的这一切了。”

我瘫坐到一把椅子上,双手掩面。

拉菲兹继续在那块地毯上踱着步,地毯很是华丽,跟这个房子里其他的摆设都很相配。他的脚步很轻,很均匀,听不出有任何的变化。

“你以前还是个文学青年昵。”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说道,“离开学校之前,你不是还编过一本杂志吗?呃,我还记得我让你帮我写过诗呢。如今,跟文学沾边儿的东西,都很流行,就算是傻瓜,也可以靠这个来养活自己。”

我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哪个傻瓜能让我的债务一笔勾销。”

“那你总得有处房产吧?”他接着往下说。

“有,在芒特街。”

“那么,家具呢?”

我痛苦地大声笑道:“每一件东西都被贴上了抵押券,已经有好几个月了!”

听到我这句话,拉菲兹停下了脚步,耸起眉毛,眼神凌厉地看着我。我现在可以跟他对视了,反正他什么都已经知道了。

接着,他耸耸肩,继续踱起步来。有好几分钟,我们都保持着沉默。不过,在他那张毫无表情的英俊脸庞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和死刑判决书。

我在心里不停地诅咒着自己的愚蠢和懦弱,诅咒自己居然会来找他。就因为在学校的时候,他对我一直很好,当时,他是板球队的队长,我则是鞍前马后追随他的师弟,所以,我现在就斗胆前来寻求他的帮助;就因为我已经彻底完蛋了,而他却很有钱,可以把整个夏天的时间,都用来打板球,其他的时间则什么也不干,于是,我就痴人说梦地,指望他能大发慈悲,指望他能同情我、帮助我!

没错,尽管我表现得很缺乏信心、异常地谦恭,内心里却是很信赖他的,而我也得到了应有的待遇:紧缩的鼻孔、僵硬的下颌,还有一双冷酷的蓝眼睛——它们根本都不往我身上瞟。我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的怜倘和同情,于是抓起帽子,跌跌撞撞地往外走去。

我本来可以就这样一声不响地走掉的,可拉菲兹却挡在了我和房门之间。

“你去哪里?”他说。

“那是我的事儿,”我说,“我再也不会来打扰您了。”

“你这样,我怎么帮得了你呢?”

“我没有要你帮我。”

“那你为什么来找我?”

“为什么,得了吧!”我机械地说道,“你让不让我走?”

“除非你告诉我你去哪里,要去做什么。”

“你自己猜不到吗?”我大声说道。

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我们就那样站着,大眼瞪着小眼。

“你有那胆儿吗?”他打破了僵局,刻薄的口气让我血脉贲张。

“你等着瞧好了。”我一边后退,一边从外套口袋里拽出了手枪,“现在,是你给我让道昵,还是说我就在这里下手?”

我用枪管顶着太阳穴,拇指扣住了扳机。

我早已彻底堕落、脸面丧尽,现在终于下定了决心,要了结这碌碌无为的一生。此时的我兴奋得近乎疯狂,唯一觉得意外的就是,为什么我没有早些对自己下手。倒霉的时候能拉一个人来陪着自己,应该会很开心吧。这种想法虽然卑鄙,但对我这个卑鄙的利己主义者来说,却很有吸引力。

我一边发抖一边想,如果眼前这位同伴的脸上,能闪过一丝的担心或是惊惧,那我就可以开心地死去,对我这个亵渎神灵的人来说,他的表情就是一种安慰了。

事实上,他的表情却让我停住了手。他脸上没有担心和惊惧,只有惊奇和赞叹,还有心满意足,最后,我只好诅咒着把枪放回了口袋里。

“你这个魔鬼!”我说,“我相信你是希望我下手的!”

“也不尽然。”他的回答略带着一点点惊讶,语气也终于有了些改变,“不过说实话,我一开始是有些半信半疑,而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这样地震撼过呢。我从来都没有想到,在你的身体里,还存在这样的东西,小兔宝!不行,我现在绝对不能让你走。你以后最好也别再玩这种把戏,别指望我还会在你身边陪着。我们得想个办法,让你摆脱困境。我真没想到你会是这么个家伙!来,把枪给我。”

他把一只手亲切地搭在我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滑进了我的外套口袋,我就这样让他缴了械,连句嘟哝都没有。这不只是因为拉菲兹身上有一种微妙的力量,让别人难以抗拒他的意愿。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支配他人的能力,远远超过了其他人。

不过,我的默然顺从,也不仅仅是一个弱势者向强势者的屈服。我是抱着极其渺茫的希望,来到奥尔巴尼的,现在我心里却奇迹般地充满了安全感。拉菲兹终究是会帮我的!A·J·拉菲兹是我的朋友!

刹那间,这个世界突然又眷顾起我来了。我抓过他的手,紧紧握着,之前那难以抑制的愤怒,现在,换成了一阵同样难以抑制的激动。

“愿上帝保佑你!”我大声说道,“请原谅我所做的一切吧。让我来告诉你真相。我确实相信,在我面临绝境时,你会帮助我,尽管我也非常清楚,自己无权要求你这样做。而且我想,看在学校的份上,看在过去的份上,你会再给我一次机会的。如果刚才你不愿意,我是真的会冲着自己脑袋开枪的——如果你现在改了主意,我还是会这么做的!”

事实上,即便是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我也仍然在担心事情会有变化,因为他的表情,尽管他说话的语气很温和,还用我过去在学校时的绰号来叫我——那一刻,他的口气尤其温和。不过,他接下来的话,证明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你这么匆匆忙忙地下结论,真是个小孩子啊!我有很多恶习,不过兔宝,我可不好赌钱。坐下来吧,我的好老弟,来支烟抚慰一下神经。一定得来一支。威士忌?它对现在的你来说,是最糟糕的玩意儿。来些咖啡吧,你进来的时候我刚煮好的。现在,听着,你刚才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是什么意思?让你再去賭一次?我不会同意的!你觉得自己会转运,要是不转呢?那只能让事情更糟糕。不行的,我亲爱的老弟,你已经陷得够深的了。我问你:你把自己交给我了是吧?很好,这样你就不会越陷越深了。我向你保证,我不会拿我那张支票去兑钱的。倒霉的是,其他那几个人手里也有支票;更倒霉的是,兔宝,现在我跟你一样穷!”

现在轮到我瞪着拉菲玆了:“你?”我大叫起来,“你穷?你觉得我会信吗?”

“我刚才不是信你了吗?”他微笑着回敬道,“根据你自身的经历,难道你会觉得,一个人在这个地方有房子、是一两个俱乐部的会员、偶尔打打板球,他就肯定不负偾吗?我跟你说,老弟,眼下我的确跟你一样穷。我能生存下去,靠的只是我的智慧——别的什么都没有。今天晚上,我跟你一样,也必须赢到钱。我们现在可是难兄难弟了,兔宝,我们最好一起来想办法。”

“一起!”我跳了起来,“不管是什么事情,我都愿意为你去倣,拉菲兹!”我说,“只要你真的不抛弃我。想一想,你需要我去做什么吧,我会做的!来这儿的时候,我就已经孤注一掷了,现在还是一样。做什么我都不介意,只要能体面地摆脱眼下这个困境就行。”

又一次,我看清了他的模样:他在屋里的一把豪华椅子上靠着,懒洋洋的身躯十分健壮,苍白的脸庞轮廓分明,胡子刮得也很干净,―头黑色的卷发,还有一张肆无忌惮的大嘴。又一次,我感受到了他那奇妙的眼睛里投射出的清澈光芒,如一颗冷峻、明亮的星星,一直照到了我的脑子里,将我内心深处的每一个秘密,都细细地审视了一番。

“我很怀疑你这话是不是当真的!”最后他说道,“你在现在这种情绪之下,说话或许是认真的;可是,谁能保证,这样的情绪,会一直保持下去呢?当然,一个人能这么说话,那就说明还有希望。这会儿我也想起来了,你在学校的时候,是个胆大妄为的小恶棍:我想起来了,你原来还帮过我一次忙。你还记得吗,兔宝?呃,稍等片刻,也许我能够帮你一个更大的忙。给我点时间想一想。”

他站起身来,又点上一支烟,接着又在屋子里踱起步来。这一次他的步子很慢,似乎若有所思,时间也比之前长得多了。中间有两次,他在我面前停了下来,似乎有话要说,可每次又都打住了,然后继续一言不发地踱着脚步。这期间,他还把之前关上的窗户给打开了,然后在窗边站了一会儿,身子探出了窗外。

窗户外头就是奥尔巴尼的院子,此时全是雾气。其间,壁炉架上的一个时钟敲了一下,过了半点之后又敲了一下,我们俩都一直没有说话。

这半个小时里,我不止是耐心地坐在椅子上,而且还慢慢地,有了一种不合时宜的平静心情。不经意间,我已经将我自己的负担,转移到这位了不起的朋友,那宽阔的肩膀上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的思想也在随着我的视线四下逡巡——这间屋子很大,方方正正的,有折门和大理石的壁炉架,处处都流露着奥尔巴尼特有的阴郁、古旧的风格。屋里布置得非常宜人,有着恰到好处的随意和恰到好处的品味。不过最让我震惊的是,屋子里没有板球迷家中通常会有的,那些彰显主人身份的东西,在其中一面墙上,占据了一大半位置的,是一个橡木雕花书柜,而不是通常所见的一架子久经沙场的球拍,书柜的每一层都杂乱不堪。本应该陈列板球队照片的地方,放的却是《爱神与死神》《天女》之类的复制名画,装在布满了灰尘的画框里,高高低低地悬挂着。

这个人看来是个二流诗人,而非一流运动员。不过他的个性,居然总是有那么点唯美主义的印迹。这些画当中有几幅,以前上学的时候,我还在他的书房里帮他擦过呢,这些画,让我想到了他这个人的另一面,以及他刚刚提起过的那次小小意外。

众所周知,一所公立学校的校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板球队,尤其是板球队的队长。在A·J·拉菲兹担任队长时期,我们的校风是很好的;或者说,他在努力为学校带来一些好的影响,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听谁否认过。但是,学校里也有谣传,说他夜里经常穿着花哨的格子衣服、戴着假胡子,在镇上招摇过市。这只是个谣传,没有人会去相信它。只有我知道这是真的,因为一个又一个的晚上,等宿舍其他人都已经熟睡之后,我要帮他把下楼用的绳子拉上来,然后还得一直醒着,等他给我信号,再把绳子放下去。有一次他做得太放肆,差一点点就落到了名誉扫地、辉煌不再的境地。多亏了他那绝顶的勇气和胆量,当然喽,再加上我的一点点聪明才智,我们才躲过了一场浩劫。

这种让人丢脸的意外,当然没有必要再提,可是当我在绝望之中,跑来寻求这个人的帮助时,我无法假装自己已经把这件事情抛诸脑后。我很好奇,拉菲兹对我尚有的几分仁慈,是否因为他也没有忘掉这件事儿。

我刚想到这里,他又一次在我面前停了下来。

“我一直在想那个晚上,我们侥幸逃脱的经历……”他说,“你惊慌什么?”

“因为我刚好也在想这个。”他微笑起来,似乎对我的想法早已了然于胸。

“呃,那个时候,你可真是个不错的小家伙,兔宝。不多嘴多舌,也不胆小怕事;不会问东问西,也不会到处说三道四。你现在还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

我说,他的那种语气让我有一点点的迷惑。

“自己的事情弄得这么糟糕,我都不敢相信自己了,别人也不会相信我。不过,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出卖过朋友,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要不是这样,今天晚上,我也许就不会那么窘迫了。”

“没错,”拉菲兹点了点头,好像在对自己心中的什么想法表示赞许,“我印象中的你,就是这样的,而且我敢保证,现在的你,跟十年前还是一样。我们都没有改变。兔宝,只是比以前更成熟了。我想,不管是你还是我,都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还是当年那个往下放绳子的你,和那个顺着绳子节节往上爬的我。为了朋友,你什么都可以做,是吗?”

“什么都可以。”我高兴地大声表白。

“甚至是犯罪?”拉菲兹微笑着说。

我停下来想了想,因为他的语气与之前有所不同,而我敢肯定,他是在捉弄我。不过,他的眼睛看上去跟之前一样地认真,而现在的我是不想有任何保留的。

“对,甚至是犯罪,”我宣布,“告诉我要犯什么罪,我马上就去。”

他看着我,神色先是惊奇,然后是怀疑,最后他甩了甩头,脸上又挂上了他特有的那种愤世嫉俗的笑容。

“你是好样的,兔宝!一个真正绝了望的人——呃?先是要自杀,接着,是去做我让你做的任何坏事!你需要的是有人来拉你一把,伙计,而你做得也很对,跑来向一个正派守法、名声不错的公民求助。不过,我们今晚还是得弄到钱——不管用什么手段。”

“你说今晚吗,拉菲兹?”

“越快越好。过了明天早上十点,就时时刻刻有风险了。只要那些支票当中,有一张回到你的银行,支票就会被拒付,而你就得名誉扫地。不行,我们得在今晚弄到钱,明天第一件事儿,就是重新开立你的账户。让我想想,我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在凌晨两点的时候?”

“是的。”

“可是都这个点儿了,我们怎么弄,去哪里弄呢?”我满怀惊诧地看着眼前的朋友。

“从我的一个朋友那里,他就在此地,在邦德街。”拉菲兹神色严肃地说道。

“他肯定是你非常亲密的朋友!”

“亲密可谈不上,我只是可以在他家自由地出入,有一把胡匙,仅此而已。”

“你要在深夜的这个时间把他叫醒?”

“如果他在床上的话。”

“我必须跟你一起去吗?”

“当然。”

“那我就去。不过我还是要说,我不喜欢这个法子,拉菲兹。”

“那你宁可接受我们面临的另一个选择吗?”我的同伴嗤笑道,“不,让它见鬼去吧,那样是不公平的!”他大声说道,口气中带了些许的歉意,“我很了解,这是种残忍的折磨,可是你老在外场待着,那是绝对不行的。听我说,在我们开始之前,你得喝上一杯,就一杯。那边是威士忌,这边是苏打水瓶,你请自便吧,我去穿上外套。”

我照他的话做了。我得说,这多少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因为虽然他这个提议让我无法回绝,但其实我自己内心,对此也并没有多少反感。不过,我得承认,一杯还没喝完,我心里的恐惧确实就少了许多。

这时候,拉菲兹也回来了,运动夹克外面套了件轻便短外套,头上随意地戴着顶软毡帽。我把酒瓶递给他,他微笑着摇了摇头。

“等我们回来再喝吧。”他说,“先干活后享受嘛。你知道今天是几号吗?”

我喝干杯中酒的时候,他伸手从一本莎士比亚台历上撕了一页下来。

“三月十五日!‘三月十五,三月十五,记住了’。呃,兔宝,伙计?你不会把这个给忘了吧?”

他大笑起来,往火炉里扔了几块煤,然后把煤气灯关掉,真是一个小心谨慎的当家人。随后,当壁炉架上的时钟敲响两点的时候,我们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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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迪利大街像一条白茫茫的战壕,里头充满了阴冷的雾气,两边是模糊的街灯,地面上铺着薄薄一层黏糊糊的泥水。我们走在空旷的石板路上,没有碰到别的行人,却有幸撞上了巡警那锐利的目光。好在警察认出了我的同伴,只是用手碰了碰头盔,跟我们打了个招呼。

“你看,警察都认识我了。”我们继续往前走,拉菲兹笑着说,“可怜的家伙,这样的晚上,他们可得保持十二分的警惕了!雾气对于你我来说,也许很讨厌,兔宝,不过对那些犯罪的家伙来说,这可是上天完美的恩赐啊,时间赶上他们出没的深夜,那就更妙了。还好,我们已经到了——嗨!我说,要是那个家伙没有在床上安然入睡的话,那我就完了!”

我们现在巳经转进了邦德街,走了几米之后,我们在路的右侧停了下来。拉菲兹盯着街对面的几扇窗子,里头一丝亮光也没有,在雾气中几乎看不出来。窗子下头是一家店铺,通过店门上的窥视孔,和门里面的辉煌灯火,我判断出那是一家珠宝店。不过,整个“楼上”,以及珠宝店隔壁那家住户的临街大门,都是黑漆漆、空洞洞的,跟此刻的天空相仿。

“今天晚上还是算了吧。”我劝拉菲兹,“早上的时间肯定就够了!”

“绝对不行,”拉菲兹说,“我有他的钥匙,我们要给他个惊喜。走吧。”

然后,他抓住我的右胳膊,拉着我快步走到街对面,拿他那把钥匙开了门,接着,很快在身后将门轻轻带上。我们身处一片漆黑当中。

外头传来了一阵整齐的脚步声,正在向我们这边靠近。

过马路的时候,我们透过雾气,听到过这个声音,现在这声音越来越近,我那同伴用手指紧紧地攥住了我的胳膊。

“来的可能就是那个家伙,”他小声说道,“他是个夜猫子。别出声,兔宝,我们会把他吓死的。啊!”

那整齐的脚步声没有停留就过去了。拉菲兹深吸了一口气,攥着我的那只手,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还是不要有声音的好,”他还是那样小声地说道,“不管他在哪儿,我们都得让他出点血!把鞋子脱了,跟着我走。”

呃,也许你会奇怪,我干吗要老老实实地照做,那是因为,你没领教过A·J·拉菲兹的厉害。他这个人有的是办法,让人乖乖地跟着他走。有这么一个人兴致勃勃地在前头带路,你是不可能不跟上去的。就算心存疑问,你也会先跟上去再说。所以现在,我听到他踢掉了鞋子,于是也就照做了,然后紧跟着他上了楼梯。

这时我才意识到,在这么个夜深人静的时刻,到一个陌生人家里拿钱,这样的方法实在是匪夷所思。不过显然,拉菲兹跟这家主人的关系,超乎寻常地亲密,所以我也只能推断,他们有彼此捉弄的习惯。

我们摸索着上楼梯,速度非常慢,在爬到顶之前,我还有时间留意到不止一个细节:楼梯上没有铺地毯,我张开的右手碰到了潮湿的墙壁,墙上空空如也;左手把着的楼梯扶手上,积着可以感觉出来的厚厚一层灰。自从进屋之后,我心里就涌上了一种怪异的感觉。现在,每往上走一步,这种感觉就加深一点。

我们前来打扰的是怎样一位隐士呢?

我们走到了一处平台上,然后顺着楼梯扶手往左拐,接着再往左拐。走上四级台阶之后,我们又到了一处平台,比刚才那一段要长。

突然之间,黑暗中燃起了一根火柴。我没有听见火柴划响的声音,突如其来的亮光,让我为之目眩。等双眼适应了亮光之后,我看见拉菲兹一只手举着火柴,另一只手挡着亮光,在他的两边是光秃秃的板壁、斑驳的墙壁,还有一扇扇开启的房门,门里是一个个空荡荡的房间。

“你这是带我到哪里了?”我大叫道,“这房子根本没人住!”

“嘘!等等!”他小声说道,然后带我走进了其中一个空房间。

我们进屋之后,火柴就熄了,他又悄无声息地点着了一根。然后他背向我站着,摸索着什么东西,我看不见那到底是什么,不过,等他扔掉第二根火柴之后,房间里又有了别的亮光,还有一股淡淡的汽油味。

我走上前去,想从他身后看个究竟,不过,他赶在我之前转过身来,把一盏小小的提灯举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什么?”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要玩什么烂把戏?”

“已经玩完了。”他无声地笑了笑。

“跟我玩?”

“恐怕正是如此,兔宝。”

“那么说,这栋屋子里没有别人?”

“就我们两个,没别人。”

“你在邦德街的朋友,会给我们钱,这全是胡说八道?”

“也不尽然,丹比确实是我的朋友。”

“丹比?”

“楼下的珠宝店的店主。”

“你说什么?”我小声问道。想到他这句话中的意味,我吓得抖如筛糠,“我们要从店主那里拿钱?”

“嗯,也不尽然。”

“那又是什么意思?”

“其实就是一个意思——我们从他的店里拿。”

不需要再问下去了,一切都已经水落石出,除了我未卜的前途之外。拉菲兹给过我成打的暗示,可是我却一个也没能领会到。就在那间空屋子里,我站在那儿,盯着他看,而拉菲兹也站在那儿,手里拿着有遮光装置的提灯,还冲着我笑。

“小偷!……”我大口喘着气,“你……你……!”

“我跟你说过了,我是靠自己的才智为生的。”拉菲兹轻蔑地笑着说。

“刚才你怎么不告诉我你的打算?你为什么不信任我?为什么你要撤谎?”我质问他,心里的愤怒,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我本来想告诉你的。”拉菲兹说,“好几次我都想跟你说了。你应该还记得,我非常明确地跟你提到过犯罪的事情,不过你也许已经忘了,自己当时说的是什么了。当时我并不认为那是你心里的想法,不只是觉得可以试你一下。现在我看到了,你确实不是那么想的,而我也不会责怪你。该受责怪的人是我。离开这里吧,我的好老弟,尽快离开这里,让我自己来应付。你做什么也不会出卖我的!”

哦,拉菲兹可真是聪明!让人难受的聪明!要是他威胁我,强迫我、嘲笑我,结果肯定都会大不同。可是,他只是让我离开,自己一个人留在困境之中;他不责怪我,甚至都没有强迫我要保守秘密;他信任我,他了解我的弱点和我的长处,想怎么利用就怎么利用。

“我先不走。”我说,“是因为我,你才起意这么做的吗,还是说不管怎样,你都非得这么干?”

“不是非得这么干,”拉菲兹说,“我是拿着钥匙好些天了,不过我今天晚上玩牌赢了,本来想要把它扔了的。再说了,这活儿也不是一个人就干得了的。”

“那就这么着吧,我跟你干了。”

“当真?”

“当真……不过就今天晚上。”

“好兔宝。”拉菲兹嘟哝了一句,还拿提灯照了一下我的脸。

接下来,他就开始踉我解说他的行动计划,我连连点头,好像我俩天生就是小偷的搭档似的。

“我对这家店很熟悉,”他小声说道,“因为我在这儿买过几样东西。我对楼上这里也很熟悉。一个月前,这里说是要对外出租,我装成租客来看了看,在用钥匙之前给它留了个模子,有一件事情我还没想好,就是怎么从这里到下头去,到现在为止,还是不行的。我们也许现在能想出办法来,不过,我倒觉得地下室的希望更大。稍等片刻,我就可以告诉你了。”

他把提灯放在地上,爬到屋子后头的那扇窗子面前,几乎没发出任何声响,就打开了窗子,然后探出头去。接着,他缩回脑袋,还是那么小心翼翼地把窗子关了回去,然后摇了摇头。

“那本来可以是一个机会,”他说,“因为那扇窗子下面,是另一扇窗子,可是现在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我们又不敢把灯伸到外头去。跟我到地下室去吧,记住,虽然这整栋房子里没有别人,但你也不能弄出任何声音,再小的声音都不行,听……听……那个声音!”

又是我们在石板路上听到过的那种整齐的踏步声。拉菲兹熄了提灯,我们又一次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直到那声音慢慢消失为止。

“没准儿是个警察。”他咕哝道,“也没准儿是这些珠宝店雇来的守夜人。守夜人是我们霈要提防的,他吃的就是防小偷这碗饭。”

我们小心翼翼地顺着楼梯往下爬,虽然如此,楼梯还是在脚下咯吱作响。这之后,我们捡起过道上的鞋子,接着下了一段窄窄的石头台阶。下了台阶之后,拉菲兹点着亮光,把鞋子穿了回去,让我也照着做,这回他弄出的声音,比在楼上时要大了一些。

不一会儿,我们已经下到了街面以下相当深的地方,那里空间很局促,四面都有门。其中的三扇门半开着,透过门缝,能看到里头是空空的酒窖;第四扇门却是关着的,上头挂着一把钥匙。我们转动钥匙,打开门锁。

从这扇门出去,很快我们就感觉到,像是到了一个四方深井的井底,上头全是雾气。对面是一扇类似的门,拉菲兹把提灯举到门边,用身子挡住亮光。随后突然传来了一下短促的“咣当”声,我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接着我就看到,拉菲玆站在打开的房门里,手里拿着根撬棍,正在招呼我过去。

“这是一号门。”他轻声说道,“天晓得前头还有几道门,不过依我看,起码还得有两道。撬开那些门,也不会发出很大动静的,在这底下危险已经小多了。”

此刻,我们身处一段窄窄的石头台阶的下方,它跟刚才走过的那一段台阶一模一样:这个院子,也可以说是井,是旁边的住户和商店之间的公共区域。不过爬上这段台阶之后,我们看到的不是开阔的通道,而是一道异常坚实的桃花心木门。

“我早就料到会是这样。”拉菲兹咕哝了一句,然后,把提灯递给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串万能钥匙,试着去开锁。摆弄了几分钟之后,他说:“弄开这把锁,得花上一个小时!”

“你不能撬开它吗?”

“不行,这样的锁我很了解,撬不开的。我们只能割开它,那得花上一个小时。”

根据我的表来判断,我们一共花了四十七分钟,其实应该说,是拉菲兹花了这么长时间,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有谁干活干得这么从容呢。我的任务很简单,就是站在他身边,一只手提着遮光提灯,另一只手拿着一小瓶石油。

这之前,拉菲兹拿出了一个有着漂亮刺绣的盒子,显然,原本是放剃须刀用的,不过现在,里头装满了他这种秘密行当需要的工具,包括这瓶石油。他从盒子里挑了个“钻头”,看样子能钻出直径两厘米的洞来,然后把它装到了一个很小,却又很坚实的钢制“支架”上。接着,他脱下外套和运动夹克,把衣服整齐地摊在最上面的那级台阶上,跪到上头,卷起衬衫袖子,然后,把那把支钻子凑到锁眼旁边,准备大干一场了。

不过,他也没忘了先给钻头弄上点油,好把声音降到最低。每次开始钻一个新的洞眼之前,他都要这么弄一下,在钻的过程当中,还时不时地给钻头再补点油。他在那把锁周围,一共钻了三十二个眼,我看到,钻完第一个圆孔之后,拉菲兹把自己的食指伸了进去。随后,等那个孔越来越大、成了一个椭圆的时候,他就把整只手伸了进去,只留了拇指在外头,这时候,我听见他轻轻地诅咒了一句:

“我怕的就是这个!”

“怎么了?”

“另一边是一扇铁门!”

“那我们怎么可能过得去呢?”我沮丧地问道。

“把锁撬开。不过,那道门上也许会有两把锁。如果是这样的话,两把锁就是一个在顶上,一个在底下,那我们就得再钻两个洞。因为这扇木门是向里开的,打开后的缝隙,也不到两厘米宽。”

我得承认,当时我没指望能把锁撬开,眼看一把锁就已经让我们耽搁那么半天了,当时我要是静下来想一想的话,肯定就会极其失望和急躁。而事实是,不知不觉之中,当时的我,带上了一种下意识的热情,慢慢投入到了我们这个邪恶的事业当中。整个过程的浪漫和危险让我着魔,整个人被迷住了,道义感和恐惧感全都不再有任何作用。

我就站在那里,手里提着灯,拿着瓶子,心情十分热切,以往任何一种正当的业余爱好,都不能让我有如此狂热的劲头。

A·J·拉菲兹跪在那里,一头乌黑的头发,脸上似笑非笑,带着一种警觉、从容又坚决的表情。这样的表情我见过——在郡里的板球比赛上,他一遍又一遍地投球时,脸上就是同样的一副表情!

一整排的眼儿终于钻完了,那把锁也整个被拧开了。透过木门打开的缝隙,拉菲兹将一整只胳膊——从指尖一直到肩膀——完全伸了过去,一直伸到了那扇铁门的栅栏后面。

“好了,”拉菲兹小声说,“如果铁门上只有一把锁的话,那就会在中间的位置。好,搞定了!只要撬开这把锁,我们就能过去了。”

他缩回胳膊,挑出一把万能钥匙,接着又把整条胳膊伸了进去。那可真是一个扣人心弦的时刻。我都能听到自己胸腔里心脏的跳动、口袋里怀表指针走动的声音,以及万能钥匙不时弄出的丁零当啷的声响,然后,终于传来了一声明确无误的“咔哒”声。

转眼之间,我们已经进了屋,身后,是那两扇洞开的桃花心木门和铁门。拉菲兹坐在一张办公桌上,擦着脸,身边的提灯射出了一道光柱。

这会儿我们所在的地方,是店面后头一个空旷的大厅,可这里跟店面之间,还隔了一道铁门帘。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绝望。拉菲兹却一点儿也不沮丧。他把衣服和帽子挂到厅里的两个钩子上,然后,举着提灯去査看那道铁门帘。

“这个没啥大不了的,”检査了一分钟之后,他说,“这一关立马就能过,门帘的那边还有一道门,那才是真的麻烦呢。”

“还有一道门!”我呻吟了一声,“这东西,你又打算怎么打发昵?”

“拿撬棍撬开呗。用这些帘子上最容易弄坏的那个地方当支点,从下面往上撬就行了。不过这样会弄出响声来,现在,就是需要你的时候了,兔宝,这个我自己一个人应付不了。我需要你到上面去,敲击地面通知我街上是否有人。我跟你一起上去,给你照着路。”

唉,你可以想像得到,我该有多么不情愿,自己一个人去值夜啊。可是,这项极其重大的任务里,有一些非常刺激的东西。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都只是一个旁观者,现在却终于有了上阵的机会。本来我就已经不怎么考虑什么道义和安全了,这会儿一兴奋,更把它们全都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于是,我毫无怨言地上了岗——就在店面上头,那间临街的屋子里。屋里的固定陈设都还在,包括那些软百叶帘,为的是留给房客优先购买。百叶帘现在都已经拉下来了,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件好事儿。这世上最简单的事情,也莫过于此了:站在窗边,透过百叶帘的缝隙看着街道,有人过来的时候,用脚敲地面两下,等人过去了之后就再敲一下。

虽然我能听到下面的一些动静,但那些声音的确非常非常地轻,只有最开始那一下金属的撞裂声例外。不过,每次我用脚尖轻敲两下之后,那些声音马上就全部消失了。

我在窗户旁边站了有一个多小时,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有一个警察来来回回走了少说六趟,那个依我看是珠宝店守夜人的家伙,来回的次数就更多了。还真有那么一次,我吓得心都要跳出来了,不过也就只有一次而已,当时那个守夜人停了下来,透过窥视孔,往灯火通明的店铺里看。我等着他吹响哨子——等着绞刑架,或者是监狱!不过,我的同伴严格地服从了我的信号,那个家伙也平静地走开了。

最后,我终于也得到了一个信号,于是点着火柴,顺着台阶往回走,走下那段宽楼梯,再走下那段窄楼梯,穿过空地,上到了那个厅里。拉菲兹张开双臂,迎接了我的到来。

“干得好,伙计!”他说,“到了紧要关头,你也不失英雄本色,得到报酬是理所应当的。我拿到的东西,如果能找到好买主的话,能值一千英镑。都在我口袋里昵。我还在这柜子里发现了一些别的东西,很正点的波尔多葡萄酒,和一些雪茄,想来是可怜的好丹比,给他的生意伙伴们享用的吧。来,喝一口,过会儿再抽根烟。我还发现了一间盥洗室,走之前,我们得洗洗,再收拾收拾,我现在黑得跟你的靴子似的。”

铁门帘已经放下来了,不过他坚持要把它再抬起来,让我透过帘子那边的玻璃门,看看他在店里的杰作。店里有两盏整夜点着的电灯,发出了冷冷的白光。一时间,我都没看出来店里有什么异样。顺着柜台之间那条干净整齐的通道望去,我看到左边是一个空空的玻璃柜台,右边是一个玻璃橱子,里头的银器都原封未动,正对着我的,是黑乎乎的窥视孔。从街上看,透着店里灯光的窥视孔,就像是用作舞台背景的假月亮。

拉菲兹没有拿柜台里的东西,那些东西都被收进了一个丘伯保险柜里了,他看了一眼就放弃了;他也没看上那些银器,只是从里头给我挑了个烟盒。他的力气都花在了橱窗上头。橱窗分为三个部分,在夜间都加了隔板,分别用锁锁着。拉菲兹把隔板都挪开了——它们本来应该在几个小时之后才被挪开的。电灯照着固定隔板的格子,此时它就像一副掏空了内脏的肋骨架子。

橱窗里有个地方,是从门上的窥视孔无法看到的,那里所有的值钱东西,都已被一扫而空,而其他的地方,都跟一夜之前完全一样。除了那扇铁门帘之后,一连串弄坏了的门、被人不问自取的一瓶葡萄酒和一个烟盒、盥洗室里一条黑乎乎的毛巾、四处散落的烧过的火柴、留在落满灰尘的楼梯栏杆上的指印之外,再没有我们曾经造访的任何痕迹了。

破晓时分,我们悠闲地走在街上,所有人都会认为我们是刚离开一场舞会、如今正在回家的路上。

拉菲兹说:“这事儿我盘算很久了吗?没有,兔宝,大约一个月之前,我看到珠宝店的楼上空着,那时才起了这个念头。之后我又去店里买了几样东西,搞清楚了它的位置。这倒提醒我了,我还没付钱给他们呢,不过,啊,明天我就给钱,要说这样的公平正义,还不算诗意,那要什么才算呢?第一次的拜访,让我发现这个地方可以下手;第二次让我相信,没有同伙就干不成。所以,我几乎已经放弃这个计划了。然后你就来了,在这样一个夜晚、这样一个适合大展身手的时候!我们马上就到奥尔巴尼了,希望炉子里还有火。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兔宝,反正我是快被冻成济慈的那只猫头鹰了。”

犯下如此滔天大罪之后,他居然还能想到济慈!

他可以跟没事人一样向往着自己的火炉,就跟之前什么也没干过似的!

我心中涌上了千百种念头,一下子看清了我们今晚冒险经历的真面目。

拉菲兹是一个十足的大盗贼,而我则是他行窃的帮凶,所以,也成了一个小偷。可是,事实是,我还是一边站在火炉边上取暖,一边看着他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平静得就像我们没有做过任何事情一样!

我的血液凝固了,心往下沉,脑子里一片混乱。我曾经多么喜欢这个恶棍啊!我那么景仰他!现在,我应该把自己的喜欢和景仰变成讨厌和鄙夷。我等着这样的变化,渴望那样的反感出现在自己心里。可是,我的期望和等待都落空了!

我看着他从口袋里往外掏东西,桌上已经是一片闪光“成打的戒指、手镯、挂件、羽状头饰、项链、珍珠链子、红宝石、紫水晶、蓝宝石;还有钻石,到处都是钻石,闪着剌刀般锐利的光芒,让我眼花缭乱,让我目不能视,让我至今还有难以置信的感觉,因为我再也无法忘记当时的情景了。

最后,拉菲兹又从里面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不是宝石,而是我的那把左轮手枪,这一下子触动了我。

我记得当时我应该说了点什么,还伸了一只手过去。现在我脑海里,还有拉菲兹当时的模样:他那双清澈眼睛上的眉毛,又一次高高地耸起,就那样看着我。他带着那安静、愤世嫉俗的微笑,把弹夹卸了下来,然后把我的枪还给了我。

“你也许不相信,兔宝,”他说,“以前,我从来不带装着子弹的枪。大体上,我觉得枪能让人心里更有底儿。可要是真出了什么岔子,这东西其实并不好用。你可以把它派上用场,那样游戏就完全变味儿了。不过我常常在想,杀人犯在头脑发热、扣下扳机之前,肯定有过一些非常强烈的情感。不要那么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亲爱的老弟。我从来没有过那样的感觉,我想以后也不会有的。”

“可这事你以前肯定干过吧?”我问道,声音嘶哑。

“以前?我亲爱的兔宝,你这可让我不髙兴了!难道这次看起来像是初犯吗?以前我当然干过。”

“经常吗?”

“嗯,不是!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经常这么干,那样就会破坏其中的乐趣。事实上,除非实在是很倒霉很潦倒了,我才会去做。你听说欣博比珠宝店钻石失窃的事儿吗?呃,那是我最近的一次——不过是一堆廉价的人造宝石而已。还有,去年亨利的多默游艇上那个小案子,那也是我干的——就是诸如此类的一些事情。我还从来没有弄出过什么大案子呢,要真是大案子,我就洗手不干了。”

那两个案子,我确实都还记得,居然是他的杰作!这可真是让人难以相信、无法容忍、根本无法想像啊。

我的视线落回到了桌子上,桌面上满是闪闪发光的小玩意儿,总得有上百个吧。看到这些,我心里的怀疑烟消云散了。

“那你是怎么开始的呢?”我问道,心里的惊叹慢慢被好奇心所取代,对这个人的兴趣,也慢慢地转移到了他的职业之上。

“啊!那可就说来话长了。”拉菲兹说,“那还是在澳大利亚的时候,当时我是去那儿打板球的。现在要讲这个事情的原委,那话可就太长了,不过今天晚上我跟你一样,陷入了困境,这是我唯一的出路。我这么做,没有什么别的目的,不过既然已经尝到过甜头,我也就欲罢不能了。既然我能偷,为什么还要去工作呢?当一种刺激、浪漫、危险而又体面的生活,在向你召唤的时候,为什么还要按部就班地,去做一份单调的、不合自己意的工作呢?这么做,当然很不正当,但是我们总不能都去当道学家吧,何况,财富的分配本身就是不公正的。再说了,你也不会一直都干这个。我讨厌再拿吉尔伯特那些歌词为自己辩护,不过,他说的那些话,确实再真实不过了。我现在唯一感兴趣的就是,你会不会也像我这么喜欢这样的生活!”

“喜欢?”我大叫起来,“我不会的!这种生活不适合我。一次足矣!”

“你下次不会再帮我了?”

“别找我了,拉菲兹。看在上帝的份上,别来找我了!”

“可是,刚才你说过,你会为我做任何事情!你让我说,要让你去犯什么罪!不过,当时我就知道,你不是认真的。就当你今天晚上没有回来找过我吧,就这样,我也应该满意了。我想我可真是不领情,不讲道理。我应该让事情到此为止,可是你就是我需要的人,兔宝,就是那个人!想一想我们今天晚上的整个过程吧,没有一点障碍,没有一点磕磕绊绊!你看,没有任何的麻烦。如果我们一起行动,就永远都不会有麻烦的。”

他站在我的面前,两只手搭在我的双肩上;他在微笑,而他一直都很清楚该如何微笑。

我转过身去,双肘支在壁炉架上,双手捧着自己发烫的脑袋。紧接着,一只比我脑袋更烫的手,搭在了我的后背上。

“好吧,伙计!你是对的,我错得太离谱了。我不会再要求你这样了。你要想走就走吧,大概中午的时候再过来拿钱。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约定,不过,我当然会帮你脱离困境的,特别是你今晚还帮了我的忙。”

我又一次热血沸腾起来:“我还会帮你的。”我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句话。

他摇了摇头:“不用你。”

对于我几近疯狂的热情,他报以轻松愉快的微笑。

“我会的。”我大声地宣誓,“只要你需要,我都会帮你的!现在,有什么关系昵?我已经做过一次了。我还会再做的,反正我已经堕落了。我没有回头路了,就算有,我也不想走了。没險大不了的!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供你差遣!”

就这样,在三月十五日这天,我和拉菲兹结成了犯罪同盟。

正文 第二章 一出古装戏

整个伦敦最近都在谈论一个人,这个人还是个名人,仅此而已。鲁本·罗森莎尔在南非的钻石场赚了个盆满钵满,现在他衣锦还乡,打算按着自己的心思,好好享用这些钱;他的发家史,为那些半便士晚报的读者们津津乐道,报上披露了无数关于他的奇闻轶事,说他早先是如何一文不名,现在又是如何奢侈挥霍,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对这位百万富翁,在圣约翰伍德那栋气派非凡的豪宅,报纸更是极尽渲染之能事。

他在这所大宅里豢养了一帮卡菲尔人,这些人说白了,就是他的奴隶。他还请了一个职业拳击手来当护卫,这样,他就可以带着衬衣上、手指上,一大堆的钻石,招摇过市了。

那位拳击手名声极差,不过,在罗森莎尔那帮乌合之众当中,还算不上是最糟糕的。

原先,这些都还只是传闻,不过警察对他们的一次“干预”一一这样的“干预”至少有过一次——证实了传闻所言非虚。那次“干预”导致了治安诉讼,上述那些报纸,对此自然又是兴味盎然地大肆报道了一通。

此前,大家对鲁本·罗森莎尔这个人,了解的就是这么些,一直到那次宴会——已然走向没落的老波希米亚俱乐部,认为这位富有的会员,堪为俱乐部的表率,因此,特意为他举办了一场大型宴会。我没有出席那次宴会,不过,有一位会员把拉菲兹给带去了。回来之后,拉菲兹就把那天晚上的情景,跟我描绘了一番。

“那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次聚会。”他说,“说到这个人自己嘛,呃,对于他的怪异,我事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他还是让我着实吃了一惊。这么说吧,他是我见过的最吓人、最粗野的家伙,身高超过一米八,肚子像个水桶,长着一个大大的鹰钩鼻,还有红得空前绝后的头发和胡子。他喝酒就跟消防车吸水似的,就那样,他还发表了一通讲话,那场面给十英镑我都不愿意错过。你没有去真是可惜啊,兔宝老弟。”

我也开始后悔了,因为拉菲兹绝对不是一个大惊小怪的人,而且此前,我还从来没有见他这么兴奋过。难不成他已经奉罗森莎尔为楷模了吗?他半夜时分来到我家,却仅仅是为了跟我聊这次宴会,这可不像我所了解的A·L·拉菲兹,这么蹊跷的事情着实可疑。

“他说什么了?”我机械地问了一句。我估计拉菲兹的这次来访,还有更为微妙的理由,暗自琢磨着那到底会是什么。

“说什么?”拉菲兹大声说道,“他可什么都没落下!他吹嘘了自己的发家史,夸耀了自己的财富,还痛斥了一通上流社会,说他们因为他的钱接纳了他,又出于赌气和嫉妒,抛弃了他,就因为他拥有的太多了。他指名道姓地提到了一些人,那股子直率劲儿,可真是太迷人了。他还声称自己是国家的好公民,堪称老波希米亚俱乐部会员的楷模。为了证明这一点,他还伸出一个小指,指了指自己衬衫前襟正中间的那颗大钻石,而那根手指上,同样也是一颗大钻石——我们那帮傲慢的王子王孙当中,有谁能拿得出这么两颗钻石来呢?平心而论,那两颗钻石看上去确实不错,上头还带着一丝奇特的紫色亮光,一看就知道很值钱。不过老罗森莎尔信誓旦旦地说,就算给他五万英镑,他也不会卖的;他还说,他想知道,还有谁会在衬衫前襟和小手指上,各戴着两万五千英镑招摇过市。这样的人压根儿就不存在;就算有人有这样的钻石,也不敢把它们戴出来。可是他有勇气,而且让我们知道了原因。在我们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之前,他已经掏出了一支大得吓人的左轮手枪。”

“不会就在饭桌上吧?”

“就在饭桌上!就在他讲话讲到一半的时候!不过,他想做的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想让我们看看,他怎样在对面的墙上,用子弹写出自己的名字,告诉我们为什么他胆敢戴着他那些钻石到处跑!那个职业拳击手帕维斯,本是他雇来吓唬人的莽汉,现在只好赶紧吓唬自己的主人,让他赶快摆脱这个念头。当时那场面可真是混乱:有个家伙躲在桌子下面喃喃祷告,而侍者们都朝另一个人扑了过去。”

“那场面可真是够怪异的!”

“是很怪异,不过我倒宁可他们由着他去,让他把子弹全射光。他一门心思要向我们展示自己的本领,证明他有能力,保护自己的那些紫色钻石;而我,你知道吗,兔宝,我一门心思想要看个究竞。”

拉菲兹的朝我探过身来,脸上带着一丝狡猾的浅笑,我终于明白他此次来访的真正用意了。

“这么说,你是想要把他的钻石弄到手喽?”

他耸了耸肩。

“这是个可怕的念头,我承认。不过,没错,我是看上它们了!老实说,这事儿我已经留意了有一阵子了;关于这个人,他手下那个职业拳击手,还有他的钻石。听了这些之后,你没法不觉得自己有义务也去搏上一搏。现在,这个家伙挥舞着左轮手枪,说白了就是在发起挑衅,这么一来,这事儿就非做不可了。他摆明了就是在刺激我。我命中注定要听到这一挑战,兔宝,而作为听众之一,我必须接受这个挑战。我唯一遗憾的就是,我没有当时当地就挺身而出,把这一番话,大声地说出来。”

“嗯,”我说,“我倒没看出有什么必要非得这么做,不过,当然了,我听你的。”

尽管我尽力想表现得热心一点,可我的语气却没有体现出同样的态度。毕竟,离我们在邦德街干那一票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我们的体面生活,还可以维持上一阵子。

我们这段日子过得很是舒心:在拉菲兹的建议和鼓动之下,我涂鸦了一两篇东西,甚至还写了一篇文章,来讲述我们偷窃珠宝的过程。到目前为止,我对这样的冒险经历,还是颇为满意的。

依我看,有了钱就该知足,除非迫不得巳,我们没必要再去冒险。另一方面,我也非常小心,不能流露出丝毫要违背自己一个月前所发誓言的意思。

虽然我明白无误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情愿,拉菲兹却不予理会。

“亲爱的兔宝,你说什么‘必要’?难道作家只有饿肚子的时候才写作吗?画家画画只是为了得到面包吗?难道你我要像弓街和白教堂区那帮家伙一样,无奈之下去干一些低级的勾当吗?老伙计,你伤着我了,叫你别笑,你还笑。‘为艺术而艺术’是句低俗的口号,不过我承认它投我所好。关于这件事情,我的动机绝对单纯,因为我怀疑这么罕见的石头,我们以后很难有机会碰上了。不过如果我不去试上一试,过了今晚,我就再也没法抬头了。”

拉菲兹的眼睛里闪着光芒,那光芒中却带着一丝寒意。

“我们得把事情安排妥当。”我只能这么说了。

“难道你觉得,如果不能安排妥当,我会这么上心吗?”拉菲兹大声说道,“兔宝老弟,如果有那个本事的话,我会去抢圣保罗大教堂。可我再也不想躲过巡视员的视线,去店铺里偷点贵重物品了,那跟从一位老妇人的篮子里掏苹果没什么区别。就算是上个月那次小打小闹,也并不是那么光彩,只不过当时我们是不得已,而我们采用的策略,多少也让事情体面了一些。对那些夸耀自己戒备森严的地方下手,那可就名声在外了,而且也会更有乐趣。比如说,英格兰银行就是一个理想的对象,可那样我们得有六个人,还得花上好几年的时间去好好筹划筹划,而对你我两个人来说,这个鲁本·罗森莎尔就已经足够了。我们知道他是有武器的,也知道比利·帕维斯是如何地骁勇。我承认,这绝不是块好啃的骨头。可是那又如何呢,亲爱的兔宝,那又如何呢?人应当超越自我,亲爱的伙计,否则天堂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倒宁可我们不要去超越自我。”我笑着答道。

拉菲兹的热情真是令人无法抗拒,虽然我脑子里还是疑虑重重,心里却开始接受这个计划了。

“相信我,”拉菲兹答道,“我保证你会没事的。我预计,所有的困难,大致都是表面上的。这两个家伙都是酒鬼,这就让整个事情大大地简化了,不过我们还是要从长计议。也许,会有十二种可能的方法,我们得从中进行筛选。这就意味着我们得至少花上一周的时间,来观察他的房子。也许还会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得花上更多的时间。不过先给我一周的时间吧,到时候我再告诉你下一步的打算。现在的问题是,你真的打算参与吗?”

“当然是真的。”我愤愤地说道,“可是为什么我得给你一周的时间呢?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去观察那幢房子昵?”

“因为两只眼睛跟四只眼睛的作用一样,占的地方还少。除非迫不得已,我们不要结伴行动。你也不要做出这么一副受伤的样子嘛,兔宝,到时候会有很多事情要你来做的,我向你保证。你会得到你应得的那份乐趣,还有属于你自已的一颗完整的紫色钻石,却绝不会遇上什么可怕的事情——当然,如果我们走运的话。”

不过,这次谈话之后,我还是提不起什么热情。我现在还记得,拉菲兹走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多么沮丧。我看到了自己投身的这项事业多么荒唐——彻彻底底、毫无理由、毫无意义的荒唐。拉菲兹沉迷其中的那些似是而非的悖论,那些半心半意的轻浮辩词,那些经过他的魅力渲染之后、听着毫无破绽的东西,一旦定下心来,仔细再想的时候,都没有什么说服力。

他似乎准备拿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来冒险,纯粹就为了搞搞恶作剧,我赞赏他这种热情,可冷静地回想起来,自己却并不能受到这种热情的感染;尽管如此,我却片刻也未曾有过退出的想法,相反,还对拉菲兹的这种拖延,感到很不耐烦。也许,他在做出那个恼人的决定——直到最后一刻,才要我上场——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我内心的不满。

事情向来就是这个样子,这个人还有他对我的态度,一贯就是如此。依我看,这一个月以来,我们应该是全伦敦最亲密的两个贼了。奇怪的是,我们之间的亲密还是不够彻底。尽管拉菲兹的直率坦白很讨人喜欢,可他也动不动就会变得有所保留,这一点我已经察觉到了,因此还非常恼怒。

他犯罪成瘾,遮遮掩掩成了一种本能,就连一些跟我们俩都有关的事情,他也会保密。比如,我就不知道邦德街上弄来的那些珠宝,他是怎么处理的,弄到哪儿去了。正是靠着这笔收益,我们两个才能维持着跟城里那几百个纨绔子弟一样的生活。对于此事,以及其他一些细节问题,他一直神神秘秘的,而我却以为,自己已经贏得了知晓一切的权利。

我所记得的就是他怎样引诱我、让我犯下了此生的第一次重罪,但却依然无法肯定他是否信得过我。对此我已经无力再计较了,现在却不免有些愤恨,因为他要我表现出信心来。我嘴上没说什么,但是在罗森莎尔宴会之后的那一个星期当中,每一天,这事儿都在折磨着我。我在俱乐部里碰见拉菲兹的时候,他什么也不跟我说;我去他家的时候,他要么不在,要么就是假装不在。

有一天,他告诉我一切顺利,不过进展很慢,这个游戏比他原先所想的要棘手。可是等我向他提问的时候,他又什么都不说了。我对此烦恼之至,就在那个时候,我自己也做好了决定。既然他不愿意告诉我侦察的结果,那我就自己去一趟。于是,就在那天夜里,我来到了那位富豪的家门前。

在我看来,这所房子应该是整个圣约翰伍德区最大的一幢宅子了。它矗立在两条大道的交接处,而这两条路都不是公交车道,我很怀疑在方圆六公里之内,能否找出比这里还要安静的地方。

这座方方正正的大房子外,就是花园里那些草坪和灌木丛,房子很安静,灯光很暗,那位富豪和他的朋友们,显然是到别处欢度良宵去了。花园的围墙只有不到两米高,其中一面墙上有一扇边门,通往一条玻璃通道,另外两面墙上各是一扇大门,门上涂着五道条纹,被刷成木纹色,又涂上了清漆,分别通向那两条半圃的小小的车行道,两扇门都洞开着。一切都是如此寂静。于是我有了个大胆的念头,想要径直走进去,对这个地方勘察一番;事实上,我已经快要迈出脚去了。就在这时候,我听到身后的人行道上传来了一阵急促混乱的脚步声。我转过身去,看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阴沉着脸,脏兮兮的双手紧握着。

“你这个白痴!”他说,“你这个大白痴!”

“拉菲玆!”

“你就叫吧,”他恶狠狠地小声说道,“让这附近所有的人都能听见——用你最大的声音把我给卖了吧!”

然后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摇摇晃晃地沿着马路走了下去,一边耸着肩,一边咕哝着什么,好像我拒绝了他的乞讨似的。有那么一会儿,我就那样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心里又是愕然又是愤慨,然后跟了过去。

他拖着步子往前走,膝盖弯曲,弓着背,脑袋不住地摇来晃去——这样的走路姿势,只属于一个八十岁的老头。

过了一会儿,他在两个路灯柱之间站住了,等着我过去。我过去的时候,他正拿着一个短短的烟斗在点烟,那烟臭烘烘的,火柴的味道也很难闻。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似乎带着微笑。

“兔宝,你得原谅我那么大动肝火;可是,你这么做,真的是愚蠢透顶。我用尽办法让自己不现形——有一个晚上是在门口要饭,接着那天,是躲在灌木丛里——什么都干过,唯一没干的,就是像你那样,直直地站在那里,直勾勾地盯着房子看。这样的戏码是需要行头的,而你却穿着日常的衣服冲了进来。我告诉你,他们日夜都在防着我们。这是我啃过的最硬的骨头!”

“呃,”我说,“如果你之前就告诉我的话,我就不会来了。可你什么也没跟我说啊。”

拉菲兹的目光,透过一顶邋遢礼帽的破烂帽檐,紧紧地盯着我。

“你说得没错。”最后他说道,“我的嘴巴是太紧了点。每次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都这样,已经习惯成自然了。不过兔宝,以后我不会再对你这样了。现在我要回家了,你跟我一起回去吧。不过看在老天爷的份上,请你跟我保持距离,在我跟你说话之前,不要跟我说话。你先等等,我先走。”

然后他继续往前走去,整个一副老流浪汉的模样:双手插兜,手肘弯成直角,褴褛的衣服后摆,在身后一甩一甩的。

我跟着他来到了芬奇利大街。他上了一辆亚特拉斯公共马车,坐在上层,我跟他隔了几排,但却还不足以逃出他那些劣质烟草的毒害范围。

他居然能装得这么像——要知道,他是只抽一个牌子的烟的!这是这位追求尽善尽美的艺术家,对自己作品所做的最后一点精巧的润色,我心中最后那一点屈辱感,也因此消除了。我又一次深刻感受到了这位同伴那股子迷人的魔力,这个家伙身上总会不时冒出一些出乎意料的新鲜东西,让人目弦神迷。

我们快到皮卡迪利大街了,我很好奇接下来他会做什么。他应该不会就这个样子走进奥尔巴尼公寓楼吧?

果然,他搭上另一趟公共马车,往史隆街而去,而我还是跟原来一样,坐在他后面。

到史隆街之后,我们又换了一趟车,很快就来到了狭长的国王路要道。我的心情变得非常急切,想知道我们的目的地到底是哪里,不过很快答案就出来了。

拉菲兹下了车,我也跟了下去。

他穿过马路,在一个幽暗的拐角处消失了。我急忙跟了上去,刚好来得及看见他的衣服后摆,当时他正往右边一条更为幽暗的小巷里钻。

进去之后,他停留了一会儿,再走出来的时候,已经变回了原先那个年轻人,看上去也不再那么猥琐了。不过,只有我看到了他,因为小巷里阒寂无人,一团漆黑。他用一把钥匙打开了小巷另一头的一扇门,里头比外面还要黑。

我本能地退缩了一下,然后听到他吃吃的笑声。这会儿我们都看不到对方了。

“行了,兔宝,这次我可没耍什么花招,这些都是画室,我的朋友,我是其中一位合法的租户。”

确实如此,转眼之间,我们已经待在了一间很高的屋子里,屋子里有天窗、画架、衣橱,平台。画室里该有的东西都有,就是不见有人画画的痕迹。

拉菲兹点着煤气灯之后,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煤气灯在他那顶挂在衣钩上的绸缎帽子上,投下的影子,帽子旁边,是他日常所穿的衣服。

“你在找我的作品吗?”拉菲兹点了一支烟,开始脱掉身上那些破衣服,“恐怕你是找不着的。不过,你会找到我一直在准备下笔的画布。我告诉他们,我正在四处寻觅理想中的模特儿。每星期两次,我会把火炉点着,进来看一看,留下一份报纸,还有苏利文雪茄烟的气味——吸过那些劣等烟之后,我觉得苏利文的味道真是太好了!同时,我也老老实实付房租,从任何一个方面看,我都是一个很好的租户。这里真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小小避难所,我都找不出现成的说法来形容,到了紧急关头时,它是多么有用。情况就是这样,圆顶礼帽进来,高顶礼帽出去,却压根儿不会有人注意到,而在夜里的这个时候,整幢房子里除了我们俩之外,多半是不会有别人了。”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你要来这里乔装打扮。”我一边说,一边看着他洗去脸上和手上的污垢。

“是的,兔宝,我对你一直都很不够坦白。一个月前,我不告诉你有这么个地方,确实也没有什么说得过去的理由,不过说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啊。你也应该明白,我们目前的处境,不让你了解我的行踪,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你也看到了,需要的时候,我得有个地方睡觉。当然了,在国王街上,我也不叫拉菲兹。以后你会明白的,走得越远,情况越糟。”

“这里也是你的化妆室吗?”

“这是我的私人休息处。”拉菲兹说,“伪装?在有些时候,伪装是战斗的重要内容,而且,当事情发展到最坏的一步时,你也不会以你自己的真名,被宣告有罪,想想这个,还是让人很安慰的。此外,在跟买赃者打交道时,伪装也是不可或缺的。每次跟人谈生意的时候,我的口音还有穿着,都是沟岸那边的。要不这么做的话,就该碰上勒索之类的倒霉事情了。现在这个衣橱里,已经塞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我告诉打扫卫生的那个女的,这是为我的模特儿们准备的,等我找到他们之后,就可以派上用场了。顺便说一下,我希望里头有你能穿的,因为明天晚上你也需要一套行头。”

“明天晚上!”我惊呼道,“啊,你要做什么?”

“变戏法。”拉菲兹说,“我本来的计划是,回家之后马上给你写信,让你明天下午来找我,然后就把我的行动计划,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接着马上带你开始行动。对于神经紧张的球手,一开始就派他们上场。反而没什么,真正让他们方寸大乱的。是戴好护垫、等候上场、替换击球手的时刻,这是我如此守口如瓶的又一个原因。你一定得原谅我。我不禁想到,上一次的行动中,你表现得那么出色,因为事前根本没有时间让你斗志消沉。我对你的唯一要求就是,明天晚上,要表现得跟上次一样冷静、一样机敏。不过,啊,这两次实在是没有什么可比性!”

“我就知道,你会认识到这一点的。”

“你说得没错,而我也巳经认识到了。有一点我得跟你说清楚,我不是说这次的每一步,都会比上次麻烦。进去的时候,很可能是一点儿也不费劲的,我们面临的真正难题,是怎么出来。这就是,碰到一家子生活没有规律的人,最糟糕的地方!”

拉菲兹愤慨地大声说道,语气中还很有些正义感。

“我跟你说,兔宝,星期一那天,我在他们家隔壁花园的灌木丛里,待了整整一个晚上,透过围墙观察他们。信不信由你,有人整晚都没睡!我说的不是那些卡菲尔人,我相信他们是从来都不睡觉的——这些可怜虫!我是说罗森莎尔本人,还有那个脸色苍白、像头野兽似的帕维斯,他们在半夜的时候回到家里,之后就一直在喝酒,一直到天色大亮,那时我就走了。我走的时候,他们还都很清醒,相互骂骂咧咧的。还有,当时他们差点在花园里动起手来,就在离我只有几米远的地方。我听到了一些话,以后也许能派上用场,你知道‘I,D,B’是什么吗?”

“非法钻石交易商?”

“正是。嗯,看来罗森莎尔就是这么一位交易商。他肯定是酒后吐真言,让帕维斯知道了这个底细。反正不管怎么着,当时我听到帕维斯正拿这事奚落他,还用威胁的口气说,到了开普敦的防波堤。于是,我开始想,这两个家伙,其实是亦敌亦友的。说说明天晚上的事儿吧。我的计划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等这两个家伙出去寻欢作乐的时候,我们就进去,然后躲起来,等他们回来之后,再继续躲一阵子。可能的话,我们应该在他们的威士忌里做点手脚,这样一来,整件事情就很简单了。当然了,这事儿本身难度就不是很大。不过,罗森莎尔那把手枪我们可得小心,可不能让他在我们身上,签下他的大名。不过,有那帮卡菲尔人在,我们只有一成的把握,能在威士忌酒里做手脚,四处翻找钻石的可能性,更是只有百分之一。一点小小的纰漏都能让整个事情毁于一旦。此外,还会有很多女士……”

“真是见鬼!”

“一群装腔作势的女士,叽叽喳喳喧哗不休。我真是怕极了,怕极了这样的喧闹!这对我们来说,也许是致命的。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能够想办法躲起来,不被人发现,那这一仗,我们就算羸了一半了。如果罗森莎尔醉醺醺地上床睡觉,那就是我们一人一颗紫色钻石;如果他很清醒,也不去睡觉,也许就是一人一颗子弹了。希望我们的运气不会这么差,兔宝,总不会什么倒霉事都赶一块儿吧。不过这只能是听天由命了。”

接下来我们就离开了这间屋子,在皮卡迪利大街握手道别,时间比我预期的早了许多。

那天晚上,拉菲兹没打算请我去他家。他说自己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赶上第二天要玩板球或者其他游戏的时候,头天晚上就会早早地上床。他给我的临别赠言,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记住,今天晚上你只能喝一杯酒,兔宝,最多最多不能超过两杯——如果你还珍惜自己的生命的话,当然,还有我的生命!”

我记得,自己当时是很无奈地答应了他,结果,就是我度过了一个无限漫长的不眠之夜。

黎明终于到来了,在蓝灰色的伦敦天幕之上,显现出了街对面那些房子的屋顶。我一边怀疑自己是否还能再看见这样的黎明,一边痛恨自己鬼使神差地去搞了那次小小的侦察。

晚上八点到九点之间,我们在罗森莎尔家隔壁的花园里埋伏了下来。花园里的房子门窗紧闭,这都得感谢隔壁那位放浪形骸的浪荡子:他把邻居们都赶跑了,正好,让他自己成了让我们手到擒来的猎物。我们借助一堵墙的掩护,观察着我们的目标建筑,墙的高度刚好可以让我们看过去,即便那边有人出其不意地看过来,我们也是安全的,而且两个花园里,都有足够茂盛的灌木丛,为我们提供了额外的掩护。

就在这样严密的防护当中,我们站了一个多小时,盯着那边两扇亮着灯的凸肚窗,窗帘百叶上,影影绰绰的人影,不停地晃来晃去,耳边听到的是各式各样、越来越响的声音——软木塞的声音,玻璃杯的叮当声,还有粗鲁刺耳的说话声。这一次好运气似乎没有光顾我们——紫色钻石的主人正在家里吃饭,而且那架势似乎是没完没了了。我认为里头正在举行宴会,拉菲兹却不这么认为,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车行道上响起了车轮碾过的声音,一辆双驾马车停在了台阶下。紧接着,餐厅里传来了一片嘈杂的脚步声,喧哗的说话声慢慢地退去,随后又在门廊里响了起来。

请允许我精确地描述一下我们当时所处的位置。

我们在房子侧边的那堵墙的外头,不过距离餐厅的窗户,只有几米距离。在我们的右手边,屋子的一个角,斜斜地将后头的草坪一分为二;在我们左手边,屋子的另一个角正好可以让我们看到突出来的台阶,以及等候在那里的那辆马车。

我们看到罗森莎尔走了出来——首先看到的是他那些钻石的闪光;接着出来是那位拳击手,再之后是一位女士,顶着一头爆炸式的头发;最后又出来一个女的,一共就这么多人了。

拉菲兹拽着我,一起迅速地蹲下身子,他兴奋不已。

“女士们也跟他们一起走了,”他小声说道,“太好了!”

“还有更好的呢。”

“栀子花俱乐部!”那位百万富翁大声说道。

“真是再好不过了。”拉菲兹说,一边直起身来。这时候,马车已经轧轧地穿过了大门,疾驰而去。

“现在怎么办?”我小声问道,兴奋得直打战。

“他们还要收拾餐桌,没错,看他们的影子就知道了。客厅的窗子是对着草坪的。兔宝,关键时刻到了。面具在哪里?”

我用一只手把面具递给他,徒劳地想要控制住自己的手不发抖。拉菲兹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但却什么也没说。这让我感激涕零,为他去死都不在话下。

他先是帮我,然后给他自己调整了一下面具,他的双手很稳当很镇定。

“哈,老伙计,”他兴髙采烈地低声说道,“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一个魔鬼!如果我们碰上哪个黑鬼的话,光是这些面具,就能把他吓倒。不过,幸好我当初记住了,告诉你不要刮胡子。如果事情发展到了最坏的那一步,别人会以为你是白教堂区的,别忘了讲那边的方言。如果你不会说,那就像头生闷气的骡子一样,留给我来说就好了。不过,我们还是祈祷自己吉星高照,不要碰上那样的情况吧。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带好塞嘴的东西了?”

“带好了!”

“手枪呢?”

“带好了。”

“那就跟我来吧。”

片刻之间,我们已经翻过了墙,又过了片刻,我们就来到了屋后的草坪上。

今晚没有月亮,本该出现的那些星星,也很识趣地躲了起来。

我紧跟在拉菲兹后头,爬到了几扇落地窗旁边,窗户前边是一个矮矮的阳台,他伸手去推窗子,窗子应手而开。

“我们又撞上大运了!”他小声说道,“没别的,就是运气好!现在需要一点灯光。”

灯光应声而至!

转瞬之间,几十根电灯灯丝,闪出了微微的红光,接着,投射出一道道白色的光束,无情地倾泻到我们身上,令我们头昏眼花。

等我们视力恢复正常时,发现自己面对着四把左轮手枪。其中两把枪之间,就是鲁本·罗森莎尔那庞大的身躯,他正笑得全身打战,气喘不已。

“晚上好,伙计们。”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很高兴终于见到你们了。左边这个,换个脚换个手吧,可惜你马上就变成死人一个了。我是说你,你这个小痞子!”他冲着拉菲兹大吼着,“我认得你,也一直在等着你。整整一个星期,我一直在观察你!你自以为有勇有谋是吧?头一天是个要饭的,第二天是个醉鬼,隔天又成了金伯利的一个老熟人,但却从不趁我在的时候来拜访。可是你这个傻瓜,你每天留下的脚印都是一样的,每天晚上也是如此,这个可爱的房子周围,到处都是你的脚印。”

“好了,先生。”拉菲兹慢吞吞地说道,“别激动。你抓我们抓得在理。我们不想劳神去弄清楚,你是怎么整明白这事儿的。不过你可千万别开枪,因为我们压根不打算逃,老天可以作证!”

“嗯,你还算聪明。”罗森莎尔说,一边用手指抚弄着扳机,“可惜,你撞到一个比你更聪明的人的枪口上了。”

“嗯,没错,我们心里都有数!贼喊抓贼——嚯,就这样。”

面前那些黑洞洞的枪口,那些把我们诱骗来的该死的钻石,那个暴饮暴食的拳击手那张苍白的猪脸,还有罗森莎尔那通红的双颊和鹰钩鼻,这一切都让我的双眼几欲爆裂。

我越过他们看了看门口:丝绸和长毛绒的帘子抖动着,帘子边上挤满了许多黑色的脸、白色的眼球和毛茸茸的脑袋。不过,突然的一阵静默,又将我的注意力转回到了这位富豪身上。现在,他的脸上只有鼻子保留着原来的颜色。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用嘶哑的声音小声地咒骂道,“要说就痛快说出来,否则,你瞧好了,我会把你射穿的!”

“你花多少钱把自己从防波堤买出来的?”拉菲兹拉长了声音,平静地说道。

“什么?”罗森莎尔的两支手枪在空中画了两道大弧形。

“我说:你花多少钱把自己从防波堤买出来的——老I·D·B?”

“你他妈打哪儿听来这个的?”罗森莎尔问道,他本打算笑一笑,却只是从粗大的脖子里发出了一下咕噜声。

“问得好。”拉菲兹说,“在我那里,人人都这么说。”

“这种蠢话,是谁传出去的?”

“我不晓得,”拉菲兹说,“问问你身边这位先生,他大概晓得。”

他身边那位先生激动得脸色发青,再明显不过了,他是做贼心虚。有那么一会儿,他小小的眼睛鼓了出来,衬着他的脸,就像一块猪板油上嵌了两颗葡萄干;接着,他出于职业的本能,把手枪放回了口袋里,挥舞着拳头,向我们冲了过来。

“关灯——关灯!”罗森莎尔狂叫道。

已经太晚了。那个魁梧的拳击手一收起枪,拉菲兹就跳出了窗子。而我呢,一直站在边上一言未发的我,直接被一拳击倒在地。

我失去知觉的时间应该不长。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花园里巳经是一片喧闹,客厅里只剰了我自己。我坐起身来,罗森莎尔和帕维斯正在往外冲,一边骂着那些卡菲尔人,一边不停地相互抱怨着。

“我跟你说,是那边的墙!”

“我说了是这边。你不能拉响警报叫警察吗?”

“让警察见鬼去吧!我受够那些该死的警察了。”

“那我们最好回去,先搞定另一个盗贼。”

“哦,还是先搞定你自己吧。你最好留点神,贾拉,你这头黑猪,要是让我逮到你偷懒……”

他的这句威胁,我是听不到了。我手脚并用,往客厅外头爬,嘴里叼着我那把手枪的钢环,手枪一晃一晃的。

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走廊里也没有人了。不过我估计错了,我碰到了一个正在匍匐前进的卡菲尔人。可怜的家伙,虽然我没法站稳了脚跟,结结实实地揍他一顿,却还是用我的手枪,着实威胁了他一通。等我一步三级往楼上蹿时,这个家伙的牙还在不停地打着战昵。

我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当时我要以如此坚定的步伐往楼上去,就像那是我唯一的出路一样。不过,花园和底楼似乎都堆满了人,往那边去也许会更糟糕。

我钻进了路上经过的第一个房间,那是一间卧室——当然里头没人,灯却是亮着的。我永远也忘不了一进屋时所受到的惊吓,穿衣镜里那个可怕恶棍的形象,着实把我吓了一大跳,那其实就是我自己!戴着面具、拿着武器、衣衫褴褛,这么一副形象,最适合吃枪子儿或者上绞架,我当时都已经想好了,应该选哪种方式,不过,我还是躲到了镜子后头那个衣橱里。我站在那里簌簌发抖,诅咒着自己的命运和自己的愚蠢,当然,更多的还是在诅咒拉菲兹——从头到尾都在骂拉菲兹——我敢说总得有个半小时。

这之后,衣柜的门突然被打开了,他们悄无声息地潜进了屋子里。我被拖下了楼,成了一名可耻的俘虏。

大厅里一派乱糟糟的光景,女士们又粉墨登场了。看到亡命之徒的出现,她们异口同声地发出了惊呼。事实上,她们这么做也情有可原,虽然这会儿我的面具已经撕了下来,除了左耳之外,啥也挡不住了。罗森莎尔大吼了一声,让大家安静。那位爆炸头女士,用尖细的声音回骂了他一句。屋子里那个混乱劲儿简直无法形容。我记得自己当时还盘算了一下,想着警察要过多久才能来。

帕维斯和那些女士都赞成报警,等警察来了就马上把我交给他们。罗森莎尔不听这一套。他发誓,不管男女,谁想要从他眼皮子底下溜走,他就向谁开枪。他早就受够了那帮警察,绝不会让他们过来扫自己的兴,他要用自己的方式来处置我。

说话的当口,他伸手把我拖了过去,推到门边,然后,冲着门板开了一枪,子弹从离我耳边不到两厘米的地方飞过。

“你这个傻瓜真是喝多了!这可是谋杀啊!”帕维斯大声说道,再一次试图阻止他。

“有什么可担心的?他不是有武器的吗?我是为了自卫,才开枪打他的。这么做可以给其他人一个警告。你能不能滚一边去,还是说,你自己也想挨一枪?”

“你喝多了。”帕维斯说道,仍然挡在我们中间,“我看到你进屋之后,喝了整整一大杯酒,现在已经醉得跟傻瓜一样了。醒醒吧,老家伙。可别做出,呃,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那我不打他,只朝这家伙的身边不停地扫射。你说得没错,老东西,不能伤着他,那样做就大错特错了。扫射。看,就这样!”

他伸着那只斑斑点点的爪子,从帕维斯的肩膀上方胡乱地开着枪。他的戒指闪着紫红色的耀眼光芒,枪口则是一闪一闪的红色。子弹的呼啸声和女士们的惊叫声响成一片,此起彼伏。一些小碎片溅到了我的头发里。

突然,拳击手解除了他的武装。我终于摆脱了这个恶魔,最后却落人了另一个深渊。一个警察从天而降,横在了我们中间。警察是从客厅窗户进来的,他寡言少语,动作又快又准。眨眼的工夫,他已经在我手腕上铐上了手铐。拳击手在一边说明当时的情况,他的主人则怀着无可奈何的怨毒,不停斥责警方以及眼前这位警察:他们是如何地守卫森严,他们是如何地行善积德,事情都结束了警察才来,弄不好全家人就在睡梦中被杀害了。警察一边推着我往外走,一边屈尊听着他的唠叨。

“我们对你了如指掌,先生。”他轻蔑地说道,谢绝了帕维斯奉上的金币,“玛丽勒本治安法庭里见吧,先生。”

“现在就去吗?”

“你请自便,先生。我倒认为那位先生更需要你,而且我想,这个小伙子应该不会很麻烦的。”

“哦,我会老老实实跟着的。”我说。

我就这么跟着他走了。

我们默默地走了大概一百米,时间应该是午夜了,我们一个人也没碰着。最后我轻声说道:“你是怎么逃掉的?”

“纯粹是运气。”拉菲兹说,“因为,我对后花园那些墙上的每一块砖,都了如指掌,所以才逃脱了,这是运气之一。运气之二是,我有这些行头,还有在切尔西的那许多道具,这个头盔是我在牛津攒下的家当之一,现在,既然我们已经过了这道墙,那就最好在碰到真正的警察之前,把这些外套和腰带都拿下来。这是我有一次去参加化装舞会弄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后来就束之高阁了。我一直在想,它们还会第二次派上用场的。今天晚上我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怎么打发送我回来的那辆马车。我给了他十个先令,叫他去苏格兰场给我们的麦肯兹老兄带个信儿。大概半个小时之后,整个侦探部就会倾巢出动,光顾罗森莎尔府邸了。当然,我早已猜到,我们这位先生,对警察充满了敌意——这又是一大运气。如果你逃出来了,那就万事大吉;如果没有,我觉得他这个家伙,会尽可能久地好好玩玩你这只老鼠。没错,兔宝,这已经不是我原来说的那个什么古装戏了,我们逃得也不怎么体面。可是,咳,我们总算是撞了大运,溜之大吉了!”

正文 第三章 绅士对公子

老拉菲兹能不能算个出色的罪犯,还真不好说,不过要论起打板球,我敢说他绝对可以笑傲群雄。他是一个危险的击球手,一个出色的外野手,同时也很可能是在他打球那个年代,最优秀的慢投手。可是最后,他居然对这项运动失去了兴趣,真是令人没法相信。他现在不再去罗德板球场、板球包也没了,对他本人未曾参与的那些比赛结果如何,更是毫无兴趣。这可不仅仅是因为他那可恶的妄自尊大,他公开声称,自己对这项运动已经热情不再,之所以还没有放弃,仅仅是出于一些最最原始的兴趣。

“板球,”拉菲玆说道,“跟其他东西一样,在你发现比它更好的东西之前,倒也不失为一项好运动。但是,它只能带给你刺激,没法满足你其他任何愿望,兔宝,一种下意识的比较,就会让人对其心生厌倦。你把这个人打出局了,但是,这个人拥有令你艳羡的财产,那又有什么可高兴的呢?当然,如果能偶尔去投上几次球,那你身上的低等技能,就不至于荒废。除此之外,打球时,你得不停地寻找对方的弱点,这也算得上是人所必需的一种精神训练。是的,也许体力和精神之间,终归还是有一些关联的。不过兔宝,这项运动对于有我这种毛病的人,具有非凡的保护作用。要不是这样的话,我明天就会与它一刀两断。”

“怎么能这么说呢?”我说,“依我看,这项运动,把你推到了公众面前,跟安全和明哲保身,可是南辕北辙啊。”

“亲爱的兔宝,你错就错在这儿。要想犯罪而又不受惩罚,很简单,你必须得同时拥有一个名义上的职业——知道的人越多越好。这个道理再明显不过了。已故的匹斯先生,通过拉小提琴和驯养动物,蠃得了当地人的尊敬,由此也消除了大家对他的怀疑,而且我坚信,‘开腫手杰克’必然是一位声名卓著的公众人物,关于他罪行的报道旁边,很可能就刊登着他冠冕堂皇的讲话。让自己在某一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别人就不会怀疑,你在别的什么事情上,也有专长了。伙计,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希望你到新闻界寻求发展,而且,要尽可能地出头露面。我没有把我那些球棒劈成柴火烧掉的原因也尽在于此。”

话虽如此,每次他去打板球的时候,场上却还是没有谁的表现能比得上他,也没有人能比他更求胜心切。我还记得,在那个赛季的第一场球赛开始之前,他去了球场,口袋里揣满了金币。他把金币放在球门的三根门柱上,用来代替横木。

当时的场面可真是壮观啊,那帮专业板球手,为了得到金币,玩了命地投球,因为击中门柱的投手,就能得到一个英镑,而门柱上马上又会补上一枚新的金币。有一个家伙一下拿到了三枚金币,他投的球,把整个三柱门给打塌了。这次演习花掉了拉菲兹八九枚金币,不过他总是能投出最绝妙的球来。第二天,他还拿到了五十七分跑动得分。

我陪他去参加每一场比赛,这已经成了我的一大乐事。我观看他的每一次投球、击球和接球,要么就在他不打球的时候,坐在更衣室里陪他聊天。

七月的第二个星期一,有一场球赛,对阵双方是绅士队和公子队。公子队投硬币输掉了,第一局先由绅士队击球。

在那一局比赛的大部分时间里,你都能看到我们肩并肩地在一起。虽然你看得到我们,但却听不到我们的声音,因为拉菲兹没有得分,更不寻常的是,他表现得对比赛几乎毫不在意,脾气却很大。他在我面前一言不发,还对他的好几个队友表现得极其粗鲁。那些队友,有的是想要问问他今天的表现是怎么回事,有的是冒昧地想要对他表示同情。

他就坐在那里,头上的草帽都耷拉到了鼻子上,嘴里叼着一支烟,每吸一口,就烦躁地嘬一下嘴唇。这么着,下面的事情就让我觉得很奇怪了:

一个衣着考究的漂亮小伙子,过来挤到了我俩中间,拉菲兹居然彬彬有礼地接受了这个冒失的家伙。我没认出这个人是谁,拉菲兹也没有为我们俩作介绍,不过听他们的谈话,他们也不是很熟。除此之外,这家伙说话还很放肆,更是令我大惑不解。

小伙子跟拉菲兹说,自己的父亲很想跟他见上一面,拉菲兹竟然一口应承了这个唐突的要求。这下我彻底懵了。

“他在女宾席那边。您可以现在就过去吗?”

“当然可以。”拉菲玆说,“给我占着座啊,兔宝。”然后他们就走了。

“那是小克罗里,”后头老远有人说道,“去年在哈罗队打球。”

“我记得他,全队水平最臭的一个。”

“不过倒是挺狂热的,一直到二十岁,才终于进了球队。他老爸把他塞进去的,出身高贵啊。噢,漂亮,快看,真漂亮!”

我看得兴味索然,因为我来的唯一目的,就是看拉菲兹老兄的表演。他走了没多久,我就开始热切地盼着他回来了。最后我终于看到了他,他在我右边的栅栏那边冲我招手。

“我要介绍老阿莫斯德斯给你认识。”等我过去之后,他轻声对我说道,“下个月克罗里小友成年,他们要搞个板球周,我们俩都得上场去打比赛。”

“都!”我重复了一遍这个字,“可是我不会打板球啊!”

“给我闭嘴。”拉菲兹说,等我们走到最后几级台阶的时候,他又冷森森地补充道,“这个问题留给我解决。我费了老大劲儿,才编出这个谎来,你总不会拆我的台吧。”

他的眼中闪过了一线寒光。换作是在别的地方,我当然非常明白其中的意味,可眼前的环境如此健康纯洁,他这样的神情,就让我有点始料未及了。

带着满腹的疑虑,我跟着那件鲜亮的金加利夹克穿过女宾席。女宾席的遮阳篷之下,各式各样有檐无檐的女帽,组成了一片浩荡的花海。

阿莫斯德斯勋爵留着短短的胡子,还有一个双下巴,长得很是漂亮。他客客气气地跟我打招呼,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从中却还是不难看出他对我可不那么待见。他之所以接受我,不过是因为,我是那位宝贵人才拉菲兹的一个附属品。我一边鞠躬回礼,一边心里升起了对拉菲玆的一股怒火。

阿莫斯德斯勋爵说道:“我邀请这位英格兰绅士队队员,下月屈尊去乡郊野外打几场板球,实在是唐突得很。这位好心的先生说,他乐意之至,只是你们本来的计划是外出小钓,呃,呃,先生。”他最终还是想起了我的名宇。

当然,我这还是头一遭听说要外出小钓这档子事儿。不过,我很快就答复了对方,这项活动改期很容易,肯定可以往后推一推。拉菲兹眼中露出了赞许的光芒。

阿莫斯德斯勋爵鞠了一躬,接着又耸了耸肩。

“您真是好心。”他说,“对了,我听说您也是个板球手,是吗?”

“他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是的。”拉菲兹说道,一副胸有成竹的无耻相。

“也不算是正儿八经的球手。”我结结巴巴地说道。

“是学校球队的吗?”阿莫斯德斯勋爵问。

“很遗憾,不是。”我说。

“不过,差一点儿就进去了。”拉菲兹居然如此大言不惭,听得我胆战心惊。

“嗯,不可能所有人都进绅士队的。”阿莫斯德斯勋爵知情识趣地说道,“犬子克罗里,也是勉强才进了哈罗队的,他到时候会上场。我本人也可以充当一下替补,所以不会只有您是生手的。即便您真是生手,我还是很髙兴您能来帮助我们。如果您喜欢,可以在早餐之前和正餐之后,去小河边垂钓。”

“非常乐意。”我开了个头,打算坚决地辞谢对方,但却看到拉菲兹正冲我大瞪着眼睛。于是我踌躇了一下,适时地打住了话头。

“那就这么定了!”阿莫斯德斯励爵的神情里略微有一丝冷峻,“就是一次为期一周的小小比赛,你们知道,正好我儿子成年。我们的对手是自由森林人俱乐部队、多塞特郡绅士队,可能还会有当地的几支球队。不过,详细情况还是让拉菲兹先生跟您说吧,卡罗里也会给您写信的。又一个击球手出局了!天哪,他们全都出局了!就这么说定了,拜托两位了。”说完之后,阿莫斯德斯勋爵冲我们微微点了点头,接着就站了起来,侧着身子往过道那边走去。

拉菲兹也站了起来,却被我拽住了夹克衫的袖子。

“你在搞什么啊?”我恶狠狠地低声说道,“我连球队的边儿都沾不上,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板球手。这事儿我不能干!”

“不用你。”他也小声跟我说道,“你不用上场,不过你人得到那儿。等过了六点半之后吧,我会告诉你原因的。”

不过,其中的原因,不说我也猜得到,而且我要很愧疚地说明,跟上球场去当众出丑比起来,我对此行真正目的的反感要小得多。

我万分不乐意在球场上现眼,但却对犯罪行为安之若素。

拉菲兹走进更衣室之后,我绕着球场闲逛起来,心里翻江倒海。

我看到,小克罗里和他父亲短暂地碰了一次面。做父亲的停住脚步,耸了耸肩,俯身对儿子说了点什么,小伙子听了之后脸上有些变色。这一幕让我更加心烦意乱。

也许只是我自己的感觉,不过我敢说,正是因为不捎上我这个无足轻重的朋友,就请不来伟大的拉菲兹,这父子俩才会如此烦恼。

铃声响起的时候,我爬到更衣室顶上,去看拉菲兹投球,在这个地方,能看清球场上的任何一个精彩细节。如果说有哪位投手,能集所有这些精彩细节于一身的话,那就得算是这天的A·J·拉菲兹了。他这天的表现,至今仍是板球圈里的佳话,就算是一个板球门外汉,也会赞叹不已的;他对场地和偏转球的完美把握、步法多变却又始终优美从容的动作、还有那击中右侧门柱的精彩一球——他所擅长的过顶急坠球。一句话,你无法不赞叹他无比全面的技术和无比灵活的战术。

拉菲兹这天展现的,不仅仅是杰出的运动才能,还有非凡的才智,在我眼中更是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就在那天下午,在拉菲兹同最杰出的职业板球手之间,那场不知疲惫的对抗之中,我看到了真正的“异曲同工”。真正了不起的不是拉菲兹把对方的多少个击球手赶出了局,同时又没让他们得什么份——他这样优秀的投手,是不在乎对方打到自己投出的球的——三下五除二,对手就出局了。

拉菲兹令我钦佩,并且至今记忆犹新的,是他那种完美的融合,智谋与机巧的融合、耐性与精准的融合、头脑与手法的融合,这样的融合使他的每一轮投球,都成了一个结构精巧的整体。这正是另一个拉菲兹——那个只有我一个人知晓的拉菲兹——的风格!

“今天下午,我感觉自己很有投球的兴致。”后来,他在马车上对我说,“只要场地合意,我是可以有不俗表现的。就像今天,我送了四名击球手出局,其中一个没得分,另外三个也只得了四十一分。这可是干燥的新场地,对手又是那帮家伙,我这个慢投手的表现算是不错了。不过我今天还是很生气!有人居然把我当成职业板球运动员,还问我打得如何,这是最让我恼火的。”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去?”我问他。

“去惩罚他们!而且,等不到这个赛季结束,兔宝,我们就会变得囊空如洗了!”

“啊!”我说,“我猜就是这个原因。”

“当然啦,就是这个原因!看情形,他们是要好好地折腾上一个星期——舞会,宴会,大事铺排的家庭招待会等,各式各样的欢庆活动——当然了,还会有整整一屋子的钻石,数不胜数的钻石!按照我的原则,如果是以客人的身份出席的话,我是不会辱没这个身份的。我从来没那么干过,兔宝。不过这一次,我们是受雇佣的,跟那些侍者和乐队一样,哎,那我们当然要收点费!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去吃晚饭吧,再好好合计一下,”

“这么偷东西,好像挺低级的。”我忍不住说道。对我这唯一的一声抗议,拉菲玆马上表示了赞同。

“的确挺低级的。”他说,“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们很快就要回到低级的贫困状态中了,眼前这事就是我们的出路。再说了,这些人本来就活该,而且也偷不穷。不过你也別以为这事儿能一帆风顺。把东西弄到手,再容易不过了,摆脱嫌疑,则是最麻烦的事情,当然喽,我们必须得让自己摆脱嫌疑。也许,关于这档子事,我们最多只能想出一个不错的计划。谁知道呢?不管怎么说,还有几个星期的时间,你我可以好好地合计合计。”

关于那几个星期,就不用我赘述了。一句话,所有的“合计”都是拉菲兹一个人的事儿,通常,他也不会劳神,跟我进行沟通。不过,他的缄默对我来说,不再是个刺激了。我已经开始接受这种缄默,把它当成了我们这番小小事业当中的一个必要惯例。

经历了最近那次冒险行动,尤其是看到那次行动的结果之后,我对拉菲兹的信任已经异常坚定,不会因我认为他对我缺乏信任而有所动摇。直到现在,我还是认为,他对我的隐瞒,更多是出于犯罪的本能,而不是对我有什么疑虑。

八月十号,星期一,我们准时来到了多塞特郡的迈尔切斯特修道院。这个月的月初,我们就在多塞特郡四处游荡,手里也确确实实是拿着钓鱼竿的。我们这么做的用意是,尽快在当地人心目中,树立起正派钓鱼者的形象,顺便也对这个乡下地方进行一些了解。万一那个星期一无所获,我们也好采取其他行动。

拉菲兹心里还藏着另一个打算,等我们到了多塞特郡之后,他才告诉了我。那之后的某一天,我们从一片草地上经过。这时他突然拿了个板球出来,然后他扔我抓,弄了一个小时。在离我们住处最近的那片草地上,他又花了很多时间,训练我接球。这么着过了一个星期之后,虽然我本来不是什么板球手,但现在也已经挺像那么回事了。

星期一一早就出了事。当时我们从距离迈尔切斯特几英里远的一个偏远的小车站出发去远足,正好赶上了一场大雨,于是,我们跑到路边的一个小酒馆里去避避雨。

店堂里,一个面色红润、穿考究的人正在喝酒。我敢打赌,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个人,拉菲兹才赶紧退到了门口,然后,又坚持要冒雨回车站去。不过,他却信誓旦旦地对我说,其中原因,是他差点儿被店里那股过期啤酒的味道熏晕过去。我只能根据他若有所思的低垂眼睛,和拧在一起的眉毛,去尽量揣测事情的究竟。

迈尔切斯特修道院是一座灰色的四方形建筑,坐落在乡间的茂林深处,有三排别致的老式窗子。我们回去的时候,刚好赶得及换好衣服去吃饭,这时候,似乎每扇窗子都亮着灯了。

我们在马车道上绕了无数个弯,我都记不清中间经过了多少个正在修建的凯旋门。这之后,我们从板球场的那堆帐篷和旗杆旁边经过。就是在这个华丽的球场,拉菲兹要一显身手,证明自己的投球本领名不虚传。不过,最能彰显节庆气氛的,还是屋子里头的那一番景象:屋里高朋满座,如此之多的显贵豪富汇聚一堂,在我是见所未见。我承认,当时我已经完全被折服了。赶上这样的场合,我通常会发表一通高谈阔论,有时还颇为自己的髙论自豪。这一次我们有这样的使命在身,加之我自己也在其中,所以,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晚餐终于宣布开始的时候,我饱受煎熬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当时我根本没想到,宴会竟然是如此严酷的一个考验。

我找了一个看上去相对不那么令人敬畏的年轻女士,坐到了她的身边。说真的,挑座位的时候我是为自己祈求过好运的。梅尔赫什小姐不过是教区长的女儿,她之所以受邀,不过是为了让人数能凑个整数罢了。在汤传到我们这里之前,她已经将这两点都告诉了我,而她接下来的谈话,也同样带着这么一股子迷人的坦率劲儿。显然,这位女士非常喜欢向别人散布各种消息。我必须要做的,就是听她说,还有点头和感激。

在座的人没有几个是我认识的,就算看到也不认识,于是,我这位乖巧可人的同伴,就尽心尽责地给我介绍了席上的每一个人,从我左手边那位开始,一直说到她右手边的那位。介绍过程花了很长时间,我也确实听得兴味盎然,不过,她后来谈的那一大堆东西,就引不起我的兴趣了。显然,为了重新蠃得我那其实并无价值的注意力,梅尔赫什小姐突然压低了嗓门,语气夸张地问我:能不能保守秘密。我说我应该可以做到的,她便立刻提出了又一个问题。这回她的声音更低,也更让人胆战心惊了:

“您害怕小偷吗?”

小偷!这下我终于来精神头儿了。“小偷”这个词让我猛然一惊,我带着恐惧和怀疑把它重复了一遍。

“这么说,我终于找到一个能引起您兴趣的话题了!”梅尔赫什小姐说道,一脸洋洋自得的天真表情。

“对,小偷!不过别说得这么大声。这事儿应该严格保密。其实呀,我都不应该跟您说!”

“您要吿诉我什么昵?”我小声说道,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急切。

“您可以保证不跟别人说吗?”

“当然可以!”

“那我就告诉您吧,这附近有小偷出没。”

“他们偷什么东西了吗?”

“还没有。”

“那您是怎么知道的呢?”

“有人看到他们了,就在这一带,两个很有名的伦敦小偷!”

两个?我不由得看了看拉菲兹。

这整个晚上,我看了他好多次,一边还在心里嫉妒着他。他兴致勃勃、泰然自若,说话轻快风趣,表现得又自在又沉着。可现在我开始同情他了。

我自己心里惊慌失措,同时又觉得拉菲兹很可怜;因为,他还坐在那里大快朵颐,谈笑风生,那张英俊迷人、目空一切的脸上,看不见一丝的恐惧或是窘迫。

我端起自己的香槟杯子,一饮而尽。然后,我平静地问道:“谁看见的?”

“一名侦探。几天前,他从城里一路跟踪他们过来的。据说,他们对修道院有所图谋!”

“可是,为什么不把他们抓起来呢?”

“今天晚上在来这里的路上,我也问了爸爸这个问题。他说,目前还没有任何的证据,只能先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

“哦!这么说,他们已经被监视了?”

“是的,有一个侦探专门过来监视他们。我还听到阿莫斯德斯勋爵跟爸爸说,他们今天下午出现在了沃贝克车站!”

拉菲兹和我正是在那里赶上下雨的!

现在,我知道他为什么要仓皇逃离那个小酒馆了;另一方面,到了这会儿,不管我的女伴再说什么,也没有办法惊吓到我了,我能够硬撑着看她的脸,还挤出了一丝笑容。

“这事儿可真够刺激的,梅尔赫什小姐。”我说,“我能不能问问,这些您都是打哪儿听说的呢?”

“我爸爸那里。”她推心置腹地跟我说道,“阿莫斯德斯勋爵找他商量,他又来找我。可是看在老天爷的份上,千万别再往外传了!真不知道我受了什么蛊惑,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您!”

“您可以相信我的,梅尔赫什小姐。不过,您难道不害伯吗?”

梅尔赫什小姐咯咯地笑了起来:“一点儿也不!他们是不会去教区长家里去的,那里什么油水也没有。不过,看看这个桌子旁边的人吧,看看那些钻石,看看梅尔罗斯老夫人的项链!”

桌上有不多的几个、不用指我也能认出来的客人,寡居的梅尔罗斯侯爵夫人就是其中之一。她坐在阿莫斯德斯勋爵的右手边,一边炫耀着自己的助听器,一边纵情地喝着香槟酒——她的豪饮可是名声在外的。看这光景,这世上再没有比她更奢侈放纵、更仁慈和蔼的贵妇了,她那胖胖的脖子上,挂着一根镶着钻石和蓝宝石的项链。

“据说那根项链至少要值五千英镑。”我的女伴接着说道,“这是今天早上玛格丽特夫人——你知道的,就是挨着您那位拉菲兹先生的那位夫人——她秘密告诉我的。我们这位可爱的老夫人,天天晚上都会戴着这件首饰。想想看,那会是多大一笔横财啊!不过,在家里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迫在眉睫的危险。”

女士们起立离席的时候,梅尔赫什小姐又让我发了好几次誓言,一定要严守秘密,然后就从我身边走开了。

我敢说,她心里肯定会为自己的轻率,有些许的后悔,但更多的还是心满意足的感觉,因为这么一来,她在我心目中就成了个很重要的人物。这样的想法也许有虚荣的成分,不过,事实上,人和人之间之所以要交谈,其诱因就在于那种想让听者感到震撼的欲望,这种极其人性化的欲望,人所共有。梅尔赫什小姐的独特之处在于:她为求震撼效果,不惜一切。当然,她也的确达到了耸人听闻的目的。

接下来那两个小时的感受,我就不向诸位赞述了。总之,我费尽一切办法,想要跟拉菲兹说上话,但却一次又一次地徒劳无功。

在餐厅里,他和克罗里用同一根火柴点着了各自的烟,然后就凑到一块儿说个不停。在客厅里,我听着他凑到梅尔罗斯夫人的助听器跟前,说了一大堆无聊至极的话,他们俩在城里的时候,就已经相互认识了,那些话听得我羞愧难当。最后,他们在弹子房里大战了一局,时间拖得老长。

我站在一旁,恼怒不已地跟边上那个极其较真的苏格兰人说着话,这家伙晚宴的时候就来了,不停地说着摄影技术最近的发展。他来这里不是为了参加比赛——这是他自己告诉我的——他的任务是,为阿莫斯德斯勋爵拍摄一组板球比赛的照片,而且要拍得空前地精彩绝妙。我搞不清他这个摄影师是业余的还是专业的,只记得自己当时在不停地寻找一些能让自己分心的东西,以便不时从这场乏味至极的谈话中得到一点点解脱。

到最后,这场折磨终于告一段落,大家都喝光了杯中的酒,互相道了晚安,我则紧跟着拉菲兹进了他的房间。

进屋之后,他点上了煤气灯。我把门关上,气喘吁吁地说道:“我们得放弃了!我们受到监视了!有人从城里一直跟着我们到了这儿。就在这里就有一名侦探!”

“你怎么知道?”拉菲兹飞快地转过身来对着我,脸上却没有一丝惊慌的表情。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

“我敢肯定,”我又说道,“就是今天下午我们在酒馆里看到的那个家伙。”

“他是侦探?”拉菲兹说,“兔宝,你的意思是,当一名侦探出现在你眼前的时候,你会辨别不出来?”

“如果不是那个家伙,那会是谁呢?”

拉菲兹摇了摇头。

“真是难以想像,你刚才在弹子房里,跟他聊了一个小时,居然没看出他的身份!”

“那个苏格兰摄影师……”

我一下子呆住了。

“他的确是苏格兰人,”拉菲兹说,“也许还真是个摄影师。此外,他还是苏格兰场的麦肯兹督察,就是去年四月份的时候,我让人给捎信的那个人。整整一个小时啊,你居然认不出他来!哦,兔宝啊兔宝,你真不是干坏事儿的材料啊!”

“可是,”我说,“既然他是麦肯兹,在沃贝克你见了就跑的那个家伙又是谁呢?”

“就是他监视的对象啊。”

“可他是在监视我们啊!”

拉菲兹用怜悯的眼光看着我,摇了摇头,然后把开着的烟盒递给了我。

“我不知道这边的客房是否禁止抽烟,不过兔宝,你最好还是拿一根,然后站稳了,因为我马上要说一些冒犯你的话了。”

我努力挤出了一个笑容:“你要说什么就说吧,伙计,只要麦肯玆的确不是在跟踪我们俩就好。”

“那好,听着啊,他的确不是,也不可能是在跟踪我们,而且,除了一个天生的胆小鬼之外,谁也不会像你那么想的——你真的认为他会堂而皇之地坐在那里,看着自己的监视对象,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打台球?好,也许他会这么干,他,麦肯兹是个冷静的老手,可是,在那样的情形之下,我不可能那么冷静啊,我还赢球了昵。至少,我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冷静。我们就等着看好戏吧。现在的情况还是蛮紧张的,不过,我相信他没有怀疑到我们头上。你看,晚宴过后,克罗里已经把事情都告诉我了,而且今天下午,我还亲眼看到了其中的一个小偷。你居然以为在小酒馆里,我是因为看到了一位侦探才开溜的。我也说不上来,当时我为什么没告诉你原因,不过真正的原因,跟你想的正好相反。那个大声喧哗的红脸膛的家伙,是伦敦最狡猾的窃贼之一,我曾经跟他、还有买我们双方赃物的家伙,一起喝过酒。当时在他们眼里,我可是个彻头彻尾的东区人,不过你也可以理解,我可不想冒不必要的险,让那种家伙把我给认出来。”

“我听说,他不是一个人。”

“那是肯定的,至少还有一个人。听他们说,这所房子里,很可能就有他的一个同伙。”

“这些都是克罗里勋爵跟你说的?”

“是克罗里,他喝下的那些香槟也帮了忙。当然,前提是要我保密,就像你那位女伴告诫你的一样。不过,尽管我答应了保密,他也没有向我透露麦肯兹的情况。他告诉我幕后有一位侦探,但也就仅此而巳。显然,让他以客人的身份来到这里,这是他们的一个大秘密,不能让其他客人知道,因为这也许会令客人们感觉不舒服。不过,更重要的,还是不能让那些仆人知道,因为他监视的正是这些仆人。兔宝,这就是我对整个事态的理解,而且,你走着瞧,这事儿远比我们想像中的要有趣得多。”

“可是,这事儿对我们来说,也要困难得多了。”我松了一口气,不再那么提心吊胆了,“不管怎样,这个星期我们肯定是没法下手了。”

“那倒不一定,亲爱的兔宝,虽然我承认我们的运气是不大好。话说回来,这一点也不能就此下定论。在这样的三角关系中,会有很多很多的可能性。让A去盯着B,那他就没法再顾到C了。通常情况就是这样。不过,麦肯兹可是个非同小可的人,有他在这儿,我可不想惹上什么嫌疑。不过,我们也可以插进A和B中间,一举把他们都打败!这值得我们去冒冒险,兔宝,仅仅为了跟B和他同伙这样的老手,在他们最擅长的游戏中较量一番,我们就值得去冒冒险了!是吧,兔宝?就像打一场比赛,绅士队和公子队,一局决胜负!”

这么多天以来,我还是头一次看到拉菲兹的眼睛,如此炯炯有神。他的眼睛里燃烧着邪恶的激情,只有在策划新的冒险行动时,他身上才会涌起这样的激情。他踢掉鞋子,开始悄无声息地在屋里快步逡巡。在去老波希米亚俱乐部参加为鲁本·罗森莎尔举行的宴会的那个晚上,他在我面前也是这么兴奋,以后就再也没有过了。此时我不由得回想起了以那个宴会为引子的那次大惨败,倒也没觉得遗憾。

“亲爱的A·J·拉菲兹,”我用他惯有的那种口气说道,“你对这种高难度的游戏太过热衷了,最终你只会沦为你这种运动精神的受害者。上次的落荒而逃,应该让你得到教训了吧,如果你还知道珍惜我们的生命,那就不要这么雄心勃勃了。你要是乐意,就继续研究这个房子吧,不过,可——别——别把你自己的脑袋,往麦肯兹嘴里送啊!”

听了我这一大堆闪烁其词的话,拉菲兹一下子停住了,手里夹着烟,咧开嘴笑了起来,眼睛闪闪发光。

“你说得没错,兔宝,我不会这么做的,真的不会。不过,你看到梅尔罗斯老夫人的项链了吗?我觊觎它已经好多年了!不过我不会去做蠢事的,真的,我不会,可是,哎呀,跟那些行家们,还有麦肯兹斗上一斗,那肯定是一场很带劲儿的游戏,兔宝,肯定会很带劲儿的!”

“总之,这个星期你不能玩。”

“不会,我不会的。不过我在想,那帮行家打算怎么弄呢?那才是最令人好奇的部分。我在想,他们在这栋宅子里,真的有内应吗?我真的很想知道他们的计划!不过,没事的,兔宝,不要怀疑我:我会照你说的去做的。”

听了他的保证,我放心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带着异常轻松的心情上了床。

我的内心深处还残留着不少良知,足以让我为犯罪行为的推迟感到高兴,为它的实施感到恐惧,同时还为它的不可避免,感到悲哀。不过,这只是一种文过饰非的说法而巳,事实是,我整个人都跟拉菲兹一样坏,意志却又薄弱得没法跟他相提并论。

不过,我这个人还是有一个强项的:我有这样的天赋,可以将那些不愉快的想法,完全抛诸脑后——只要它们不是近在眼前。正是通过对这种本领的修炼,近些日子,我才能在城里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跟一年之前一样地尽情享乐。出于同样的理由,现在在迈尔切斯特,在这个多事而又漫长的板球周里,我也照样乐在其中。

当然,这种喜忧参半的局面,还有其他一些原因的。说也奇怪,在修道院的板球场上,居然有那么一两个比我还蹩脚的家伙。这周刚开始的那两天,在我还很把板球比赛当回事儿的时候,我凭借一次幸运的接球,为自己赢来了极大的声誉;有一个球——我只听到了它呼啸而来的声音——稳稳当当地落到了我的手里,阿莫斯德斯勋爵本人还不失时机地当众向我表示了祝贺,就算是我,也无法对这样的意外惊喜无动于衷。运气一来就接二连三,而那位盖世无双的板球手,在场上对我的不断鼓励,也给了我莫大的动力。就这么着,在紧跟着上场击球的时候,我还真完成了一两次胞动得分。

在当晚庆祝克罗里子爵成年的盛大舞会上,梅尔赫什小姐对我讲了不少好听的话,她还告诉我,那些盗贼当晚就肯定会实施行动。虽然整个宅子整晚都是灯火通明,但是当我们在花园外坐着时,她还是吓得浑身不住发抖。在这段时间里,那位沉默寡言的苏格兰人白天拼命拍照,晚上就自己去洗照片,暗房也刚好设在仆人的住处那边。我完全肯定,只有两位客人知道来自敦提的克里芬先生,就是苏格兰场的麦肯兹督察。

板球周最后一场比赛,安排在星期六,这场比赛已经无关痛痒了,我们中的两三个人都打算提前退场,好在当晚赶回城里。不过这场比赛最后也没比成:

星期六凌晨时分,迈尔切斯特修道院发生了一出惨剧。

让我把自己的所见所闻,都原原本本地告诉给你们吧:

我住的房间,正对着中央的陈列室,跟拉菲兹——我想还有其他那些男±——住的都不是一个楼层。事实上,我是被安排在了一个大套房的梳妆间里,紧邻的就是梅尔罗斯老夫人和主人夫妇。到星期五晚上,整个欢庆活动事实上就已经结束了,所以午夜时分我就进入了梦乡,那还是一个星期以来的第一次。

突然,我发现自己已经坐起身来,而且几乎喘不过气来了。我是被房门上传来的那一下重击声吵醒的,现在又听到了沉重的喘气声,还有沉闷的跺脚声,那个人的脚上显然是包了布的。

“我已经逮着你了!”有一个人压低了嗓音说道,“反抗是没有用的。”

是那位苏格兰侦探的声音,我心里一凉,涌起了一股新的惧意。

没有人回答,那个沉重的喘气声,却变得越发沉重,跺脚的频率也更快了。

我突然惊慌地跳下床,猛地拉开了门。楼梯平台上有一盏灯,借着灯光,我看到麦肯兹正跟一个强壮的对手,无声地扭打在一起,两个人的身子都在不停地晃来晃去。

“抓住他!”一看见我,他就大声叫道,“抓住这个坏蛋!”

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他们倒退着撞到了我身上。这时我深吸了一口气,猛地压到那个人身上,终于看到了他的脸——是伺候我们用餐的男仆当中的一个。

我一摁住他,麦肯兹就松开了手。

“看好他,”他叫道,“楼下还有他的同伙。”说完他就跳下了楼梯。

另外两扇门也打开了,阿莫斯德斯勋爵和他的儿子同时走了出来,两人都穿着睡衣。看到主人,我的对手停止了反抗。克罗里点着了煤气灯,我却仍然揪着他不放。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阿莫斯德斯勋爵眨巴着眼睛问道,“跑下楼的那个人是谁?”

“麦肯——克里芬!”我慌慌张张地说道。

“啊哈!”他转向那名男仆,“那么说你是坏蛋喽?干得好!干得好!在哪儿抓住他的?”

我对此一无所知。

“梅尔罗斯夫人的门开着呢,”克罗里说,“梅尔罗斯夫人!梅尔罗斯夫人!”

“她耳朵听不见,你不记得了吗?”阿莫斯德斯勋爵说,“啊!那个是她的女仆吧。”

靠里边的一扇门开开了,紧接着传来了一声尖叫,门口出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一边说着法语,一边打着手势。

“窗户开着,首饰盒不见了,天哪!”阿莫斯德斯勋爵大叫道,又用法语问道,“侯爵夫人怎么样了?她还好吗?”

对方用法语答道:“还好,大人,她还在睡觉。”

“就这么睡过去了。”勋爵说,“也就是她一个人能这样了!”

“麦肯兹——克里芬急急忙忙冲下去干什么?”克罗里问我说。

“说是下头还有他的同伙。”

“你干吗不早点告诉我们?”他大声嚷道,接着也飞奔下了楼梯。

几乎所有的板球手都跟着他冲出了屋子,他们挤作一团,拥了出来,然后分头去追那些盗贼。拉菲兹也在其中。

本来,我也可以很开心地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可那个男仆非在这个时候一把推开我,朝着他们刚才走过的地方冲了出去。阿莫斯德斯勋爵马上抓住了他,但是那个家伙拼命地挣扎,我们不得不两个人合力把他拖下楼去。那些半敞着的门里头,房客们惊恐地连声叫喊。最后,终于来了两个男仆,他们把长睡衣下摆掖进了裤子里。我们把那个家伙交给了他们俩。

我的主人带头往外走,一路他倒没忘了称赞我几句。

“我似乎听到了一声枪响。”然后他说道,“你听到了吗?”

“我觉得是三声。”然后我们就一头扎进了外头的黑暗当中。

我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情景,我们往草坪外,人声喧哗的地方跑去,一路上,我的脚被沙子硌得生疼,接着又被湿嗒嗒的草弄得麻麻的。

夜色昏黑,我们一直走到了那帮板球手的中间,才看到了他们睡衣上微微的亮光,接着,阿莫斯德斯勋爵又差点踩着了倒在露水地上的麦肯兹。

“这是谁啊?”他大叫一声,“到底怎么回事?”

“是克里芬。”跪在那个人旁边的一个人说道,“他身上的某个部位中枪了。”

“他还活着吗?”

“勉强算活着吧。”

“上帝啊!克罗里呢?”

“我在这儿。”传来了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告诉大家,事情很不妙啊,没法判断他们往哪边去了。拉菲兹也来了,他那边也不行。”然后他们就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呃,不管怎样,我们抓到了一个。”阿莫斯德斯勋爵小声说道,“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这位可怜的先生抬进屋去。谁过来抬一下他的肩膀。还有腰,手牵着手托住他。现在一起用力,好,就这样。可怜的家伙!可怜的家伙!他根本不是什么克里芬,他是苏格兰场的侦探,到这里来对付这帮坏蛋的!”

拉菲兹第一个表现出了惊讶之情,同时也是第一个去抬伤者的。他们把伤者慢慢地往房子那边抬过去,谁的手也不像拉菲兹的手那样既有力又温柔。

很快,我们就把这位毫无知觉的先生抬进了图书室,把他放倒在一张长沙发上。我们在他的伤口上放了冰块,又给他灌了一点白兰地。这之后,他的眼睛睁开了,嘴唇也动了动。阿莫斯德斯勋爵弯下腰去,听他要说什么。

“是的,是的,”他说,“我们逮到了一个,就是你在楼上抓住的那个坏蛋。”他把身子又往下弯了弯,“天哪!他把首饰盒从窗口放下去了,是吗?他们拿着首饰盒逃掉了!哦,哦,我现在只希望我们能帮这位好人恢复过来。他又晕过去了。”

一个小时之后,太阳出来了。

十二个年轻人,坐在弹子房的靠背长椅上,穿着睡衣和外套,一边喝着掺苏打水的威士忌,一边兴奋地交谈着。

大家在传看着一张时间表,而大夫还在图书室里。到了最后,门终于打开了,阿莫斯德斯勋爵探头进来。

“还不是完全没有希望!”他说,“不过,也已经够糟糕的了。今天不打球了。”

又一个小时之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起身去赶早班火车,我们把一个包厢挤得满满当当。大家还在继续谈论着昨晚的事件,我仍然是他们谈论的主角,因为被逮着的那个坏蛋,是我看住的。我非常洋洋自得,不过也努力控制自己,不要表现得那么明显。

拉菲兹垂着眼睑,偷偷地觑着我。我们没有交谈过一句,就这样,一直到了帕丁顿。我们在那里跟其他人分了手,坐上一辆双轮静音马车,车上的铃铛,一路上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嗯,兔宝,”拉菲兹说,“那些行家们得手了,是吧?”

“是啊,”我说,“我高兴极了!”

“可怜的麦肯兹胸部中弹了?”

“终于有一次,我们站到了正义的一方。”

他耸了耸肩:“你这个人无可救药了,兔宝,真是无可救药!依我看,如果那些东西落到了我们手上,你也不会拒绝拿你的那一份吧?可是,你还为次等的东西沾沾自喜——已经连续第二次了!不过我承认,行家们的方法让我很感兴趣。我这个人啊,可能是太有经验了,所以对别的一些东西,没了感觉。把首饰盒从窗口放下去,是非常简单又有效的办法,他们有两个人在窗子底下等了好几个小时。”

“你怎么知道的?”我问道。

“我的窗户正好在老夫人窗户的上头,透过窗户,我看到了他们。最后那天晚上,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特别是那串项链,让我苦恼不已,这时我凑巧往窗外看了看。事实上,我是想看看楼下那扇窗子是否开着,看看有没有哪怕一点点的可能性,让我拿床单当绳子,创造出一个奇迹来。当然,我很谨慎,先把屋里的灯熄掉了,这么做给我带来了好运。我看到了那些行家,就在我的正下方,他们却不可能看到我。我看到一个小小的发光圆盘一闪而过,几分钟之后又有一个。我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因为我自己的表盘也是涂了发光涂料的。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这就能起到光源的作用了。不过,这帮人不是拿他们的表盘当光源,他们就在老夫人的窗子底下,当时是在看时间。他们跟里头的内应已经商量好了。要抓贼还得靠贼啊——没用一分钟的时间,我就猜到他们接下来要怎么干了。”

“可你却什么也没做!……”我大声说道。

“正好相反,我下了楼,径直进入了梅尔罗斯夫人的房间……”

“是吗?……”

“一刻也没犹豫。为了挽救她的珠宝,我还准备好了,要冲着她的助听器大声嚷嚷,让整个楼的人都听得见。可这位夫人耳朵实在太聋,晚餐也用得也太欢了,所以,没那么容易醒得过来。”

“嗯?……”

“她一动都没动。”

“你就听任你所谓的那些行家把她的珠宝、盒子,所有的东西全拿走了!”

“除了这个,”拉菲兹拿拳头砸了一下我的膝盖,“我应该早点给你看的,可是说真的,老弟,这一整天,你的脸色可真是难得地好看啊。”

然后,他张开拳头,马上又握了回去,里头是一串钻石和蓝宝石的项链,我最近一次看到它,是在梅尔罗斯夫人的脖颈上。

正文 第四章 第一步

那天晚上,拉菲兹跟我讲了他第一次犯罪的经历。在三月十五日那个宿命的早晨,他提到过那件事,说那不过是某次板球巡回赛中,未经报道的一个小事件而已。从那以后,我一直都没能从他嘴里把话掏出来。不是说我没去尝试,只是每次他都会摇摇头,然后就若有所思地看着雪茄的烟雾,眼神捉摸不透,半是愤世嫉俗半是充满渴望,似乎那些正派诚实的过往不再有价值了。

拉菲兹会以艺术家的执著与激情,去策划骇人听闻的罪行,当然,那罪行到最后也可能会演变为一个光辉的业绩。看到他那种肆无忌惮、极富感染力的兴奋劲儿,你很难想像,其中会有哪怕一丁点儿的悔恨。尽管如此,由悔恨的遗骸幻化成的那个幽灵,似乎还是会不时地来光顾他,带着他第一次犯罪的记忆。所以,早在我们从迈尔切斯特回来的那个晚上之前很久,我就已经放弃了要听这个故事的打算。

不过,板球仍然是阴魂不散的,拉菲兹的板球包,也回到了它惯常所在的地方,就在火炉围栏上。板球包的皮革上,残留着一个东方公司的行李标签,我盯着那个标签看了一会儿。我猜他肯定也一直盯着我,因为他突然问我是不是还很想听那个故事。

“别说这些没用的了,”我回答道,“你不会讲的,我只能靠自己去想像。”

“能想像得出吗?”

“是啊,我已经渐渐明白你的套路了。”

“你认为我当时是明知故犯,就像现在这样,是吗?”

“我想像不出你还会有什么别的方式。”

“亲爱的兔宝,那是我一生中最没有计划的一件事情了!”

他突然蹦了起来,椅子反冲到了后面的书堆当中。他的眼里闪出了十分愤慨的光芒。

“我没法相信!”我耍了个滑头,“我可不敢用这样的词来贬低你!”

“那你就肯定是个白痴……”

他忽然顿住了,直直地瞪着我,禁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容。

“或者,就是比我以为的还要无赖,兔宝,你这样就是无赖!呃,我想我已经中你的招儿了,按外面那些人的说法,我向你投降好了。事实上,我自己一直记着这事儿,而昨天晚上那场闹剧,也跟它有几分相似。不过,我要告诉你,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次机会,为了表示庆贺,我要打破我的一个良好生活习惯。我要再来上一杯!”

威士忌瓶盖开启时发出了“叮!”的一声,然后是苏打水冒气的嘶嘶声,接着是冰块落到杯里的扑通声。拉菲兹穿着睡衣坐在那儿,叼着他亘古不变的香烟,把那个我已不再指望听到的故事,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

屋里的窗子大敞着,开始的时候,皮卡迪利大街上的声响,还在不停地往屋里飘,不过到他开讲的时候,外头早已消停下来。最后,几辆车子已经呼啸而过,最后一拨吵架的人也已经被弄走。

现在,这个宁静的夏夜中,只剩下了我们说话的声音了。

“……不是,他们确实已经很周到了,这么说吧,除了饮料,你什么都不用付钱,不过我是什么都得让人包的。我当时很拮据,真应该拒绝邀请的。然后我们就都去看墨尔本杯了,我押注准定能蠃的那匹马,后来又输了,在墨尔本,你能干的蠢事可远不止这个。当时的我,可不是现在这个沉着的老江湖啊,兔宝,这一点从我当时下的注就看得出来。可是,其他人不知道我的窘迫,我也坚决不让他们知道。我去找了那些犹太人,不过他们太精明了,于是我又想到了一个亲戚,是我堂兄的儿子。我们只知道他应该是在某个殖民地,别的情况就一无所知。呃,如果他是个有钱人,那我就动动他的脑筋;如果不是,那也没什么坏处。我试着去打听他的下落,运气不错,找到他的时候——或者说我以为自己找到了他的时候——我刚好有那么几天空闲。那是在圣诞节那场大赛就要开始的时候,我的手被二个削球打到了。就算他们让我上场,我也是一定都投不出去的。

“给我包扎伤口的那位外科大夫问我,是不是国民银行那位拉菲兹的亲戚,居然能有这样的好运气,我当时都快喘不过气来了。有亲戚在银行里担任高官,还可以资助我,就因为我们姓同一个姓一一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儿吗?我当即打定了主意,这位拉菲兹先生就是我要找的人。不过,很快我又彻底失望了,因为他根本不是什么银行高官。那位医生也从来没见过他,只是读到过一篇有关他的报道。报道讲的是发生在郊区支行的一次小小的轰动事件,那位跟我同姓的老兄,就是这家支行的经理;一名持械劫匪,被人一枪撂倒,开枪的勇士正是这位拉菲兹老兄。此类事件在墨尔本的郊区司空见惯,因此我以前压根儿没留意过!

“郊区支行……我的赞助人退化成了一位好心人,他得看别人的眼色行事,否则,饭碗可能随时不保。不过,好歹他也是位经理。于是我就说:‘我会尽快弄明白,这位先生是否就是我在找的亲戚。’还问医生能不能告诉我那家支行的名字。

“‘我还能给您提供更多的消息。’医生说,‘我可以帮您打听他被提拔到哪家支行去了,我记得有人说过,他已经得到了提拔。’

“第二天,他告诉我了一个镇子的名字,伊阿,在墨尔本往北大约八十公里。不过,他也没法肯定,我是否能在那里找到我的亲戚,因为他所知道的信息都不是很确切。

“‘那位先生是个单身汉,名字的首字母缩写是·F,’医生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他倒是很清楚,‘他几天前就离开了原来的岗位,不过,好像要到新年的时候,才会在新地方正式上任。显然,这之前他需要先去接管工作,安顿下来。您去那儿也许能找到他,也可能找不到,换作是我的话,我会先写封信过去的。’

“我说:‘那就要损失两天的时间,如果他不在的话,损失的时间还会更多。’

“那个时候,我想见这位内地银行经理的心情,已经非常急切了。我觉得,如果能赶在节日里找着他的话,就可以来上一次小小的欢宴活动,那也许会对事情大有帮助。

“医生说:‘那么,我得给您弄匹老实的马,让您不用使那只伤手。’”

“‘不能坐火车去吗?’我问他。

“‘可以,但是不能全坐火车,最后您还是得要骑马。我说您会骑马吧?’

“‘会。’我肯定地说道。

“‘要是我的话,就全程骑马。这段路程是非常宜人的,要经过威尔特希,还要翻过普兰蒂山脉。您会领略到澳大利亚荒原的风味,拉菲兹先生,还可以看到本市的水源地,先生。您将看到我们所用的每一滴水的源泉,纯净的岩伊恩河!我要有时间跟您一块儿去就好了。’他告诉我。

“‘可是我上哪儿弄马去昵?’

“医生想了一想,说道:‘我有一匹母马,因为老不跑,肥得都快流油了。要是能让我坐在她的背上,走上个一百多公里,那真是上天恩赐的福祉。还有,您得跟我保证,千万别用您那只伤手。’

“‘您真是太好了!’我说道。他说,‘您可是A·J·拉菲玆啊。’

“你说,还会有比这更动听的赞美吗?就算是在殖民地,你还能找得出比这更热情好客的主人吗?反正,兔宝,我是没听说过的。”

拉菲玆吸了一口威士忌,扔掉烟头,又点上一支,然后继续往下说。

“嗯,我还亲手给·F·写了一封短信。你也该猜到了,我的手其实伤得并不严重,不过就是一根中指骨折了,上着夹板而已。第二天早上,医生小心翼翼地把我弄上了那匹温顺得像牛一样的马,就跟抬我上救护车似的。有一半的队友来给我送行,其余的人则是对我有意见,觉得我应该留下来看完比赛,好像我在边上看着,就能帮他们取得胜利似的。他们不知道我要自己去玩另外一个游戏了,而我自己对于这会是个什么样的游戏,更是一无所知。

“那确实是段有趣的旅程,尤其是过了威尔特希那个地方之后。威尔特希在普兰蒂山脉的一处缓坡上,真是荒凉得很。我还记得,我在那儿吃了极其糟糕的一顿饭,热羊肉和茶,当时就算在阴地里气温也是三位数的。

“最初的五十公里左右,都是很好的碎石路,在这样的路上,我骑着马绕世界半圈儿都不会觉得累。不过,过了威尔特希,我就走上了一条山间小径,好多时候根本就看不到路,只能任由马自己往前走。没多久,小径向下延伸到一个溪谷当中,穿过了一条小河。沿途的风光具有浓郁的当地特色:桉树随处可见,还有五彩斑斓的鹦鹉。其中有一个地方,整整一个林子的桉树都被环割了树皮,全都跟被漆成了白色一样。那几公里路走下来,眼前没有一片叶子,也没有一样活着的东西。这之后,我碰见的第一个活物吓了我一大跳:一匹马从矮树丛里全速冲了出来,上头没有人,马鞍整个翻了过来,马镫叮当作响。我来不及思索,立刻赶着医生的母马,去拦截这匹马。后头有个人飞跑过来,刚好在我拦住马的那当口把它牵住了。

“‘谢了,先生。’那个男的大声说了一句,他个头很大,穿着一件红格子衬衣,长着·G·格雷斯那样的大胡子,从表情上看却是个十足的恶棍。

“‘出事儿了?’我勒住马,问道。

“‘是的。’他说,皱着眉头,似乎不打算让我再多问。

“‘这事儿还出得不小吧,’我说,‘如果马鞍上的东西是血的话!’

“兔宝啊,我自己也不是什么善类了,可还从来没见过,有人像那家伙那样地看着我。不过我也回瞪着他,直到他掉开目光、被迫承认倒转的马鞍上确实有血为止。这之后,他就变得很老实了,还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告诉了我。

“他的一个同伴被树枝钩住,鼻子弄破了,仅此而已。之后,那家伙坚持坐在马上,到后来失血过多,就从马上摔了下去。他们还有个同伴在树丛里陪着他。

“我刚才也说了,兔宝,那个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样的老江湖,从任何方面来说都不是,我们只从足够要好的朋友那里弄钱。他问我要去哪里,我告诉他之后,他就说从林子里看过去,可以看见山头有一条小河,而我应该离开这条小路,沿着那条小河走,这样可以少走十公里的路,可以提前整整一个小时到伊阿。别笑,兔宝!我开始的时候已经说了,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孩子。当然了,所谓的近道,其实是绕远,等我和那匹倒霉的母马,来到伊阿镇上唯一的一条街道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我正在找银行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套装的家伙,从一户人家的阳台上跑了下来。

“‘拉菲兹先生吗?’他说。

“‘您是拉菲兹先生吧。’我微笑着跟他握了握手。

“‘您比预定的时间要晚。’

“‘我被人引错道了。’我说。

“‘就是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他说,‘您知道最近的传闻吗?在威尔特希到这里的路上,新出了一帮绿林劫匪——又一个凯利帮!要碰到您的话,他们就算是碰到对手了,是吧?’

“‘对手是你才对呢。’我回敬了一句。

“他住了嘴,看起来似乎很是惊讶。他对我的恭维,就已经很感莫名其妙了,他的表情则更是蹊跷。

“他把我的皮箱从马背上卸了下来,把缰绳递给仆人,接着说道:‘我怕您会觉得这里条件艰苦,幸好您跟我一样,也是个单身汉。’

“他干吗要这么想,我当时也没太明白,因为就算我已经结了婚,我也不会这么随随便便将自己的妻子介绍给他的。我咕哝了几句例行的寒暄话,然后他说,等我安顿下来之后,感觉就会很不错,好像我要在他这里蹭上好几个星期似的!我暗自想:‘嗯,殖民地这帮家伙的好客禀性,真是无人能及!’

“我一边惊叹,一边跟着他去了银行的员工住处。我们进去的时候他说:‘晚餐再过一刻钟之后好,我想您也许想先泡个澡,走廊尽头那间房间里东西都准备好了。需要什么尽管张口。您的行李还没到,顺便说一下,今天早上有您一封信。’

“‘不是我的吧?’

“‘是您的,您不知道有信吗?’

“‘我真的不知道!’我如实回答。

“‘哦,信在这里。’

“他举着灯,送我到了房间,我看到了头天自己写的那个信封,收信人姓名是·F·拉菲兹!

“兔宝,我敢说,你这个牛皮大王现在也懵了吧?你知道怎么回事吗?我能告诉你的就是,我全身的劲头,一下子全让那封信给弄没了,老弟,希望我没有这么打击过你吧。

“当时我哑口无言,唯一能做的,就是拿着自己的信,呆立在原地,直到那个家伙识趣地走开为止。

“·F·拉菲兹!我们都将对方误认作是·F·拉菲兹了,因为,这位新任经理本人还没到昵!

“难怪刚才我们俩一直都在自说自话。唯一奇怪的一点是,我们竟然都没有发现对方的错误。对方现在肯定在乐呢!可是我……我乐不起来。天哪,对我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可乐的事情!

“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我并没有震动,只有极度的绝望,是出于对自身境地考虑产生的绝望。兔宝,你可以说这太无情冷漠,可是要知道,我当时是多么窘迫,就跟当时的你一样。我把赌注押在了这位·F·拉菲兹身上,就跟你押注在A·J·拉菲兹身上一样。我想起了那个长着·G·式胡子的家伙——那匹没有乘骑者的马,和那个带血的马鞍——那家伙故意给我指错了方向,好让我离开那条小路,不要妨碍他的好事,又想到了经理失踪的消息,和绿林劫匪的传闻。不过,我压根儿也没打算假装对那位从未谋面的先生有什么同情,那种同情通常都是很虚假的,而且,我的全部同情心,都只能用在我自己的身上。

“我现在的处境可真是糟透了!到底该怎么办呢?我很怀疑,我有没有跟你讲得足够清楚,我是多么迫切地需要带着钱回墨尔本。事实上,相对于这种需要,我自己的决心是很关键的因素,那决心的确可以用斩钉截铁来形容。

“我必须得弄到钱,可是怎么弄,怎么弄?眼前这位陌生人,能够接受我的解释吗——如果我把真相告诉他的话?不,那样的话,晚上剩下的时间里,我们就得满山遍野地找人了。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昵?设想一下我不告诉他,让他自己去发现自己犯的错误……会有什么好处吗?

“兔宝,我告诉你,当我走进饭厅的时候,我的脑子里还是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也没有想好要怎么来撒谎。我可以不再拖延时间,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出来,正常情况下是应当这么做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没有必要着急。

“我还没有把信打开,我可以假装没注意到那两个首写字母,此间有些事情就会水落石出了。我可以稍微等些时候,静观其变。我已经受到了诱惑,不过到底是什么样的诱惑,还是很含糊,正是这种含糊不清让我战栗不已。’

“我终于在饭桌上坐定了下来,经理问道:‘不妙的消息,是吗?’

“‘一点小麻烦而已。’我回答说——我向你保证,当时只是脱口而出,没作他想。可是现在谎已经撒了,我已经确定了自己的立场,从那一刻开始,就没有退路了。尽管当时我自己只是出于下意识,但是稂据我话语中的暗示,我已经表明了自己就是·F·拉菲兹。所以说,那天晚上,在那家银行里,我只能当成·F·拉菲兹了。天晓得我该怎么来利用自己撤下的这个谎!”

拉菲兹又一次把杯子举到了嘴边——我都已经忘了喝酒了。他把烟盒递给我,烟盒上反射着煤气灯的光。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摇了摇头。

“魔鬼开始现形了。”拉菲兹笑了笑,接着往下说,“在开始喝汤之前,我已经想好该怎么做了。我打算晚上不睡觉,去打劫银行,然后赶回墨尔本去用早餐,如果医生的马能坚持的话。我可以跟那位老兄说我迷路了,在矮树丛里转了好几个小时,根本就没有走到伊阿镇,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另一方面,在伊阿这边,假冒他人、抢劫的罪名都会被归到那个犯罪团伙某个成员的名下,那个团伙为了这个目的,劫持并谋杀了新任经理。通过这样的事情,你可以学到一些经验,兔宝。我问你,还能有比这更好的脱身之道吗?昨天晚上的情形也差不多,不过没有那次那么确定而已。我从一开始就看到了这种可能——在喝完汤之前,我就想好了所有的步骤!

“老天助我,银行的司库也是住在银行里的。他那两天休假,去墨尔本看我们的比赛了;牵走我的马的那个人,同时也在饭厅服务,整个银行只有他和他妻子两名仆人,他们晚上睡在另外一所房子里。你可以放心,吃完饭之前,我就把这些情况都搞清楚了。其实我就是问了特别多的问题——其中最为迂回、最为微妙的问题,就是接待我的人的名字,他叫尤班克——而且还问得不够小心,差点暴露自己的真实意图。

“这个尤班克个性很是率直,他说:‘您知道吗,如果是别的人问这些问题,我肯定会说:他难道是害怕有人抢劫吗?您已经英勇不再了吗?’

“告诉你,听了这话,我兴奋极了,于是说:‘但愿不是,可是,呃,用一颗子弹射穿一个人,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他冷冷地说道:‘不是吗?在我看来,没有什么事儿,能比这更好的了,再说了,您也没有射穿别人啊。’

“我急中生智,赶紧大叫道:‘我希望是射穿了!’

“他说:‘阿门!’

“接着我就把酒一饮而尽。其实我压根不知道,那个被打伤的抢匪是进了监狱呢,死了昵,还是逃掉了!

“可我现在要有大麻烦了,因为尤班克还会说回到这个话题上来的。他承认,银行的人手是少了点;不过,他自己有一把装好了子弹的手枪,夜里枕在枕头底下,白天就放在柜台底下,他还唯恐没有一展身手的机会呢。

“我傻乎乎地问了一句:‘在柜台底下?’

“‘是的,您也一样啊。’然后他吃惊地看着我。

“我意识到,像‘当然是的一只是我忘了’这样的回答,很可能会是致命的,因为对方以为我就是那位英雄。于是我看着自己的鼻端,摇了摇头。

“他大声叫道:‘可报上是那样说的啊!’

“我说:‘没在柜台底下。’

“‘可这是规定啊!’

“那个时候,兔宝,我可真是给难住了。不过我相信,当时的我只是摆出了更加傲慢的架势。现在看来,做出那副傲慢的样子是对的。

“过了半天我才开口,尽我所能用上了最无礼的口气。

“‘规定!是啊,什么都按规定,我们都得完蛋了!亲爱的先生,抢匪知道你的枪放在哪里,你以为他还会留出时间让你去拿枪吗?我是把枪放在口袋里的,当时我装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从柜台那里往后退,这样才有了机会。’

“尤班克瞪大了眼睛盯着我,额头上满是皱纹,然后拿拳头砸了一下桌子。

“‘上帝呀!真是太厉害了!不过……’他又加了一句,好像他从来不会犯错似的,‘报上讲的跟这不一样,您知道吧!’

“我答道:‘当然,因为他们说的都是从我嘴里出去的。你总不会以为,我会大肆宣扬自己对银行的规定,做了一点改良吧?’

“这么一来,好运的云彩终于飘过来了,上帝啊,这云彩镶的可不是银边,而是金边——成色十足的澳大利亚真金!因为在这之前,老尤班克并不怎么欣赏我。他可是个很难对付的家伙,年纪也比我大很多。我很有把握,之前他认为我太年轻,根本不足以胜任,而我在传说中的壮举,也不过是一次侥幸而已,话说回来,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态度转变得像他那么明显的人。

“他拿出了自己最好的白兰地,让我把嘴里抽着的烟扔掉,然后开了一盒新烟。他看起来是个好饮之徒,留着红色的小胡子,还有一张非常滑稽的脸——跟汤姆·艾米特长得可不像。

“这之后,我利用他喜好饮酒这一点作为突破口,开始了我的进攻。不过兔宝,他可不是罗森莎尔,他脸上有三道缝过的伤疤,可以把十个我喝趴下。

“于是我想:‘好,你可以头脑清醒地上床,可是我要你睡得像头死猪!’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我把他给我的酒,倒了一半到敞开的窗子外面。

“不过,尤班克是个不赖的家伙。你可别以为他饮酒无度。我可以说他喜好饮酒,但却只能希望他达到滥饮的程度。不过,夜色越来越浓,他对我也越发友好起来。我没费什么劲儿,就说服他带我在银行里转一转,其实那个时间,实在是不适合做这个的。

“我们在银行里转的时候,他顺便就拿了枪,打算上床睡觉。我又磨蹭了一会儿,让他的睡眠时间又少了二十分钟。最后,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和尤班克握手告别,这时我对营业区的每一寸角落都已了如指掌。

“你肯定猜不到,接下来那一个小时里,我自己又做了什么,我脱衣服上床了。即便是事先经过了深思熟虑,在假冒别人的过程当中,你也会一直都有压力。在我看来,那就已经是最最折磨人的事儿了。而现在,我假冒别人,完全要靠临时发挥,压力可想而知!你根本就没时间观察,一句话,不留神,就可能会让球击中三柱门,由此被迫下场。情形就跟你从头到尾都在一处光线很差的地方击球一样。在那场持续了几个小时的谈话中,我多次陷入困境,刚才所说的,还不到其中的一半。而且,谈话越往后,对方就同我越亲密,我的处境也就越发危险。你不妨自己去想像一下,然后再想像我摊开身子倒在床上,继续筹划当晚大计的样子。

“我又一次撞到了好运。躺下没多久,我就听到了亲爱的尤班克的呼噜声,就像有人在弹奏一架风琴,一刻停顿也没有。我溜出房间、关上房门的时候,那个声音还是那么响亮。我凑到他房门上的时候,声音依然故我。这场音乐会还会继续,而我也会越来越乐于欣赏。这位好人的呼噜声一直伴着我走出了银行,当我站到他敞开的窗子底下,竖耳聆听的时候,他还在打呼。

“为什么我要先离开银行昵?我要去找我的马,上好鞍,把它拴到附近的一个树丛里;在大展拳脚之前,我必须先安排好便利的逃跑办法。我常常对自己这种有备无患的本能智慧,赞叹不已。不知不觉中,我已经用上了一条此后一直与我相始终的指导方针。

“这件工作需要付出很多的辛劳和耐心:我得拿到马鞍,不能惊醒那个仆人,而我从来没有在一个围场里抓过马。这之后,我对那匹可怜的母马还是不放心,于是回到马厩弄了一帽子的燕麦,然后把燕麦连帽子全拿到树丛里去,放在她身边。

“我想起来了,那儿还有一条狗,这可是我们最可怕的敌人啊,兔宝。不过那天晚上我一直表现得很友善,已经跟狗儿结成了好朋友,所以在我下楼,然后再次回到后门的时候,它都只是摇了摇尾巴而已。

“既然我自称是新到任的经理,当然就可以从可怜的尤班克嘴里掏出跟银行工作有关的任何事情,在上床之前,那无价的最后二十分钟时间里,更是如此。我还以最自然不过的方式问过他,他自己晚上会把钥匙放到什么地方,关于此事,对我又有什么建议。原来我想当然地以为,他会把胡匙带到自己房间去,事实却并非如此:他有个比这好上一倍的法子。到底是什么法子,倒是无关紧要,不过外人花上三十个星期,也未必找得出来。

“我当然只要几秒钟时间就可以了,再过几秒钟之后,我就到了保险库。刚才我忘了说,这会儿月亮已经升了起来,大片的月光投射到了银行里。尽管如此,我还是从房间拿了支小蜡烛随身带着。

“从营业厅柜台后头走下一段狭窄的楼梯,就是保险库,到了那里之后,我毫不犹豫地点着了蜡烛。保险库没有窗子,虽然老尤班克的打呼声是听不到了,不过我压根儿就不担心他那边会出什么岔子。我当时想过,要把自己反锁起来,不过感谢上帝,那扇铁门的里侧并没有锁眼。

“保险库里放着成堆的金币,不过我只取了满足自己需要、同时又方便带走的数量,一共也就两百块吧。纸币我是不动的。我天生的谨慎,这会儿又发挥了作用,我把金币分开来,放到不同的口袋里,而且塞得满满的。这样,就不会像儿歌里那位邦伯利十字路口的老妇人一样,浑身叮当作响了。

“嗯,你可能会觉得现在的我已经够谨慎了,可当时的我,真是谨慎得有些神经质了。

“弄完之后,我打算开溜了,大概再有十分钟时间就万事大吉了。就在这时候,外面的门上响起了一阵粗暴的敲门声。

“兔宝,响声的来源,可是银行营业厅的门啊!肯定是有人看到蜡烛光了!一时间,我就那样一动不动,双手汗津津的,呆立在那个坟墓般的砖砌保险库里!

“只有一条路可走。我必须趁着尤班克还在楼上熟睡,自己打开门,把那位来访者打倒在地,或者用我的手枪把他打倒。离开墨尔本之前,我照着新移民的做法,买了那把手枪。在那之后,我就得飞奔到树丛去,跟医生的马会合。片刻之间,我就想好了对策,同时也已经走到了保险库楼梯的最上一级。

“外头的人还在砸门,这时我又听到了一个声音,便赶快退了回去。那声音是从走廊上传来的,有人赤着脚在走路。

“我踉踉跄跄地顺着狭窄的石头台阶往下走,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然后推开那扇铁门,因为我把钥匙留在保险库里了。与此同时,我听到了上方转动把手的声音,感谢上帝,我把自己经过的每一扇门都锁好了。老伙计,你瞧,小心一点总是不会错的!

“尤班克在上头问:‘谁在敲门?’

“我听不清对方的回答,那声音就像是一个筋疲力尽的人发出的哀求,杂乱而没有内容。在门闩被拉开之前,我明白无误地听到了银行那把手枪扳机拉上的声音。之后是一阵蹒跚的脚步声,一阵短促虚弱的呼吸声,还有尤班克惊恐的说话声……

“‘上帝啊!天哪!你怎么了?你可是血流如注啊!’

“‘现在不流了。’对方一边说,一边发出了一声感激的叹息。

“‘可你之前肯定流了好多血!谁干的?’

“‘绿林劫匪。’

“‘在大路那一头?’

“‘这里到威尔特希的路上……被人绑在树上,当靶子射……留下我自己,流血至死……’那个人虚弱的说话声慢慢地消失了,有人赤脚跑了开去。

“现在我该行动了一一如果那个可怜的家伙晕倒了的话。不过我还是拿不准,于是就那样在黑暗中蹲着,蹲在那扇虚掩的铁门旁边,跟被关在牢里差不多。看来我确实要被关在那儿了,因为尤班克走了不到一分钟就回来了。

“‘把这个喝了。’我听到他说。等那个人再次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已经有力了很多。

“‘现在我开始觉得有力气了……’

“‘不要说话!’尤班克吼道。

“‘我必须得说。你不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一个人走了那么多路,一小时顶多走一公里半……哈,我都没想到自己居然能挺过来。你得让我跟你说,也许我马上就撑不下去了!’

“‘呃,那再喝一口。’

“‘谢谢你……我刚才说绿林劫匪,当然了,现在已经没有这种人了。’

“‘那么是什么人呢?’

“‘银行劫匪!那个冲我乱开枪的家伙,就是在考博格被我赶出银行的那个畜生,身上还带着一颗子弹!’”

我不禁插嘴说:“我早知道是这样了!”

“你当然知道了,兔宝,我在保险库下头也想到了,可是,老尤班克没有明白,我当时还以为他再也不会开口了呢。

“‘你疯了!’最后他终于开了口,‘那你说说你到底是谁?’

“‘新来的经理。’

“‘新经理在楼上睡觉呢。’

“‘他什么时候到的?’

“‘今天晚上。’

“‘他说自己是拉菲兹?’

“‘是的。’老尤班克如实地回答。

“‘哦,我真该死!’那位真正的经理低声说道,‘我以为,那不过是报复,现在我明白了。先生,楼上那个家伙,是冒名顶替我的——如果他现在还在楼上的话!他跟他们应该也是一伙的。他的意图是抢银行——当然,如果他还没有付诸实施的话!’

“‘如果他还没有付诸实施的话,’尤班克嘟哝着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如果他还在楼上的话!天哪,如果他还在楼上的话,那我可要替他感到遗憾了!’

“他的口气相当平静,可那也许是我听过的最凶狠的话了。我告诉你,兔宝,当时我很高兴自己带了那把枪。看样子,我跟他得来一次对决了,枪管对枪管。”

“那位经理突然说道:‘最好先到下面看一看。’

“‘也许他这会儿正在从窗户往下爬呢?不,他不会在这下面的。’

“兔宝,如果你问我,在我的罪孽生涯中,最令我害怕的是什么时候,那我得说就是那个时候。我就站在那段狭窄的石头楼梯下方,在保险库里,门敞开的缝有一米多宽,我不知道把门关上会不会发出嘎吱声。亮光越来越近,我不知道门会不会发出响声!我只能冒险一试。一点响声都没有,那扇门实在是很坚固,铰链也上得很好;即便我想,也不可能把它弄出声音来,因为它实在是太重了。门掩上之后严丝合缝,我能感觉到、听到,受挤压的空气,从我脸上拂过。

“除了地面与门的接缝之外,其余地方的每一丝亮光,都被挡到了门外。地面的那一缕光,越来越亮了,我是多么感激那扇门啊!

“‘没有,他没在下面。’

“在我听来,这个声音似乎是隔了一层棉絮传过来的。这之后,那缕亮光也不见了。几秒钟之后,我冒险再次打开了门,正好听到他们在悄悄地朝着我的房间前进。

“现在,我连五分之一秒的时间都耽搁不起,不过我要很自豪地告诉你,我还是蹑手蹑脚地爬上了楼梯,然后再走出银行——他们走进来的时候没关门。我依然非常谨慎,就像时间还很充裕似的。戴着马嚼子的母马,还在尽可能地吃燕麦,我甚至没忘了把装过燕麦的帽子戴回去,要不然,光那顶帽子就能让我锒铛入狱。

“我也没有策马飞奔,只是趁着厚重的晨雾,让马沿着路边,安静地慢跑。不过我想,当时我的心,肯定是在狂跳不已。

“感谢上帝,银行就在镇子的最边上,所以其实我根本没有进入过那个镇子。我最后听到的,*就是那两位经理大发雷霆、叫醒马车夫的声音。这么着,兔宝……”

拉菲兹说到这里,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子,笑了笑,然后打了个哈欠。

屋里原先黑黢黢的窗子,已经慢慢变成深蓝,又渐次转为了浅浅的蓝色。到了现在,窗子里现出了对面那些房屋的鲜明轮廓,在曙光中染着青灰的色调,煤气灯的光也几乎看不见了。

“不会就这么着了吧?”我大叫道。

“很抱歉,就是这么着了。”拉菲兹带着歉意说道,“我知道,这事儿应该以惊险刺激的追逐作为结束,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样的情形没有出现。要我说,他们大概是以为我不会就这样罢手,还会再去的,而且认定,我就是那伙人中的一个,离镇上也没多远。此外,他们两人当中的一个,已经被这帮人折磨得吃够了苦头。不过我当时可没想到这些,这么说吧,接下来的事情对我来讲,还是非常刺激的。

“天哪,我穿梭在那些树木之间,是怎样乏味又怎样残酷的旅程啊!离墨尔本还有八十多公里的路,我们的速度却慢得像蜗牛。吃了那些偷来的燕麦之后,那匹小母马兴奋坏了,当她感觉到我要她调头往南走时,差点就脱缰跑掉了。上帝呀,穿梭在那些树林子当中,把脸埋在马鬃里,躲过那些树枝,那可绝对不是开玩笑啊!我之前跟你提过,那片死亡的桉树林吧?在月光底下,那片林子显得极其恐怖。再次路过的时候,我发现那里跟之前一样——万籁俱寂,我于是在那儿停留了片刻,那是整个路程当中的第一次停留。

“我把耳朵贴在地上,听了两三分钟,不过什么也没听到,只有马儿的叫声和我自己的心跳。抱歉,兔宝,让你失望了,不过,如果要给我写传记的话,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杜撰出一段追捕的场面。你以充分利用那片死亡的桉树林,还可以制造弹雨横飞的情景。我骑在马上,回头一望,正看到一身白衣的尤班克飞奔而至,随即不失时机地将他那身衣服染成红色。用第三人称来写,让所有的人物都不知道事情会如何善终。”

“可现在我自己都还没明白昵!”我抗议道,“那匹母马一路把你带回了墨尔本?”

“寸步不离!我带她回饭店,让人好生照看,晚上的时候,我把她还给了医生。听说我在树林里迷路了,他开心得不得了。第二天早上,他给我拿来了报纸,让我自己看看,我没有去伊阿,躲过了怎样的一劫!”

“他没有任何怀疑吗?”

“啊!”拉菲兹一边关灯一边说道,“这正是我一直都没能想通的地方。马儿的颜色是个巧合——很幸运,她是枣红色的——当时我想,马儿的样子应该已经说明了一些情况。医生肯定是不会那样骑马的。我想他的确是有所怀疑,只是怀疑得不是地方。我没想到他第二天会来,我当时的外表,恐怕会进一步加深他的怀疑。”

我问他,这是为什么?

“我以前留着大胡子。”拉菲兹说,“而在我失去清白的第二天,胡子也离我而去了。”

正文 第五章 蓄意谋杀

我和拉菲兹两人,一起做下了形形色色的鸡鸣狗盗之事,但我发现,其中只有少数几次,值得费点口舌来说道一番。倒不是说,其他那些行动中,有什么连我都不愿意去叙述的细节,实际上,正是因为那些行动中没有出现什么造成麻烦的意外,我才觉得它们没什么好说的。

事实上,我们的行动都经过了精妙的谋划——当然都是拉菲兹的功劳。在出手之前,我们就已经将发生意外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

有时候,战利品的市价,会低得让人失望,但我们却几乎从未遇上过事先没有料到的麻烦,或者是极端的两难局面。

尽管如此,我们每次的目标,都还是有一个共性,因为,可想而知,只有极其珍贵的石头,才值得我们付出劳动,以及担当风险。简言之,我们最最成功的越轨行为,叙述出来也许正是最最令人乏味的。此中之最,应属亚尔达翡翠事件。

该事件十分无趣,发生在迈尔切斯特板球周过去八、九个星期之后。不过,那次事件后来又有了一个续篇。我宁可把我们以前所有的偷盗行为都回想一遍,也不愿意再去想这个续篇了。

那是我们从爱尔兰回来当天的晚上,我在家里等着拉菲兹,而他跟往常一样,处理战利品去了。这是我们这项事业里,至关重要的一个部分,拉菲兹自有他的处理办法,我也乐得当个用手掌柜。

依我看,去谈生意的时候,他肯定是扮成了一个穿着俗艳的下等人,而且肯定是一口伦敦东区的腔调。他的伪装看似轻描淡写,实际上却非常精妙,在这方面,他已经修炼得炉火纯青了。

此外,他每次都会找同一个“下家”,这个人表面上是个小本经营的——同时也是臭名昭著的——高利贷者,实际上是跟拉菲兹一样厉害的坏蛋。最近我也跟这个人打过了交道,但我用的是自己的真实身份。

为了弄到那些翡翠,我们需要一些资金,于是我就去这个家伙那儿弄了一百镑,条件嘛,诸位想必也该猜得到。这个老头巧舌如簀、一脸谄媚的笑,冲我不停地鞠躬,眼镜后头一双贼眼骨碌碌地乱转。这么着,在这次的行动中,最初的启动资金,和最终的胜利成果,都来自同一个地方——这样的情形,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很有吸引力。

可是,到现在,我还没能见着这最后的胜利成果。

我左等右等,暮色越来越深,我也越来越烦躁。我不停地透过敞开的窗子往外张望,直到街上那些行人的面目,都已经无法辨认才罢休。

我在屋里飞快地来回走着,一个可怕的猜测攫住了我的心,抓得越来越紧。直到最后,外头的提升式门咔嗒一声开了——同样的猜测,又把我压迫得近乎窒息——终于,房门上传来了熟悉的叩击声。

“好黑啊!”拉菲玆一边说,一边被我拽进了屋,“哦,兔宝,出什么事儿了?”

“没事儿了,既然你已经回来了。”他进屋之后,我关上了门,一边心里如释重负,一边又按捺不住好奇,“嘿,嘿,他们给了多少?”

“五百。”

“真的?”

“就在我口袋里。”

“好小子!”我大声叫道,“你不知道我受了多大的煎熬。让我把灯开开吧。刚才那一个小时,除了你,我脑子里就没想别的。我……我真是蠢,居然以为出什么事儿了!”

白色的灯光照亮屋子的时候,我看到了拉菲兹在微笑。不过,当时我并没有看出他笑容里的古怪,满脑子里想的,就是自己刚才的紧张,和现在的解脱。

我第一个愚蠢的举动是,因为急于表示庆贺,我赶忙倒了一些威士忌,还把苏打水泼溅了一地。

“那么说,你是觉得出了什么事儿喽?”拉菲兹说,他点了一支烟,靠回到椅背上,看起来似乎很开心,“如果真出什么事儿了,你会怎么看?听着,老弟!这事儿无足轻重,而且也已经过去了。兔宝,有人对我紧追不舍,不过我想,这次我可是完全占到了上风。”

这时我才突然发现,他的衣服领子软软地耷拉着,头发缠结在一起,靴子上沾着厚厚的一层土。

“是警察吗?”我又惊又怕地轻声问道。

“哦,怎么会呢,是老拜尔德。”

“拜尔德!可是拜尔德不是买翡翠的人吗?”

“没错。”

“那他怎么又来追你了呢?”

“亲爱的老弟,你若给我开口的机会,我自然会告诉你的。这根本没什么,实在不值得这么大惊小怪。老拜尔德最后看出来了,我并不是他以前所认为的那种普通窃贼,于是,他就竭尽全力想要追踪到我的藏身之处。”

“你居然跟我说,这根本没什么!”

“他要是得逞了,那当然就有什么了,不过他还需要继续努力啊。不过,我承认,他的举动让我不得不保持着髙度的警觉。要怪就怪我们这次行动,选择的地方实在是太远了。这个老东西,从早报上知道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因此很清楚,办这事儿的人,肯定是以上流社会绅士的形象蒙混过关的。我告诉他‘我就是那个人’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眉毛都耸立起来了——当时我用的还是伦敦东区的土音,声音厚重,你都可以拿把裁纸刀来把它切割一番。那以后,我拼尽全力,想让自己跟这事儿撇清干系——我信誓旦旦地告诉他,我的一个好朋友,确实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过很明显看得出来,我已经把自个儿给卖了。他不再跟我还价,照我的开价付了钱,一副很爽快的样子。不过,等我匆忙离开之后,就感觉到他在跟着我了。当然了,我并没有回头看。”

“为什么不回头看看呢?”

“亲爱的兔宝,那样做的话可就糟透了。只要你表现得还没有起疑心,对方就会跟你保持距离,只要他们跟你保持了距离,你就还有希望。而一旦你表现出来,自己已经知道他们在跟踪,那就只能拼命逃胞,或者拼死一搏了,我连东张西望都没有,你也要注意,碰到类似情况,绝不要东张西望。我所做的就是,迅速地走到布莱克弗莱尔斯地铁站,用最大的嗓门,要了一张去肯辛顿区高街站的票。列车在史隆广场站发车的时候,我跳下车,飞快地穿过那些台阶,然后绕路回到了那个僻静的工作室。为安全起见,整个下午我都躲在那里。当时我并没有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只希望屋里能有个窗户可以让我往外看,而不是那个可恶的天窗。不过,看情形是没有什么危险了,而且到那时为止,他在追踪我这件事情,只是我自己的感觉,实际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这么做了。所以,最后我穿着得体的衣服,施施然出了屋子——差一点,我就一头扎进了老拜尔德的怀里!”

“那你当时是怎么办的呢?”

“我径直从他身边走过,好像我这一辈子,当然也包括当时,都没有正眼瞧过这个人似的。接着,我在国王路上了一辆马车,飞奔到克莱普汉姆站,没有买票,就径直冲到最近的一个月台,跳上看到的第一列车,而后在特威肯汉姆下了车,用最快的速度走回里克蒙德,坐地区线去到査灵十字站,再往后就到这里了;我要赶快泡个澡,换身衣服,再去俱乐部吃上一顿最好的大餐。我先到你这里来,是因为我想你也许已经很着急了。跟我出去一下吧,要不了很长时间的。”

“你确信巳经甩掉他了吗?”我问道。

我们一边说,一边戴上了各自的帽子。

“确信,不过我们可以上个双保险。”拉菲兹说道,跟着就走到窗子旁边,站在那里往下方的街道上看了一会儿。

“没问题吧?”我问道。

“没问题。”他说。

我们随即下了楼,然后手挽着手,往奥尔巴尼俱乐部走去。

不过,路上我们俩都没怎么说话。我是在想,拉菲兹会如何处理切尔西的那个工作室呢?不管怎么说,别人已经跟踪他到那儿了。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是眼下的燃眉之急。可当我跟他指出这一点的时候,他却说,有的是时间来慢慢考虑这事儿。

他又一次开口说话,是在我们在邦德街跟认识的一个纨绔子弟点头致意之后,那个家伙那阵子的名声可不是太好。

“可怜的杰克·鲁特!”拉菲兹叹了口气,“看着一个人如此堕落下去,真是悲哀。酗酒和债务都快把他给逼疯了,可怜的家伙!你看到他的眼睛了吗?今天晚上我们居然能碰见他,真是件奇怪的事情。老拜尔德可是放过话的,说要剥了他的皮。天哪,我还想剥了老拜尔德的皮呢!”

拉菲兹的腔调突然低沉下来,里面还有了一股怒火。

接下来,拉菲兹又是长时间地沉默不语,这让他刚才那股怒火,越发显得触目惊心。

在俱乐部享用完可口的晚餐之后,我们拿着咖啡和雪茄,在吸烟室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坐了下来。有那么一会儿,拉菲兹一直保持着沉默。最后,他终于带着他那懒洋洋的微笑,看向了我,我知道那一阵阴郁的情绪算是过去了。

“我想你肯定很好奇,这么长时间里,我都在想什么?”拉菲兹说,“我一直在想,做事不彻底是多么糟糕啊!”

“呃?”我也冲他笑了笑,“这样的指控可不适用于你自己,对吧?”

“那可不一定。”拉菲兹若有所思地吐了个烟圈儿,“事实上,我刚才想得更多的,不是我自己,而是那个可怜的家伙,杰克·鲁特。那个家伙做事情就是不够彻底,连堕落都堕落得不彻底。看看他跟我们之间的区别吧!他现在处在一个邪恶的高利贷者的魔爪之下,我们则是无债一身轻的守法公民;他酗酒,我们饮酒有度;他的朋友们开始跟他断绝往来,我们的问题却是怎样把那位老兄拒之门外;他最后的出路,不是乞讨,就是借贷,而那就是不够彻底的偷窃;我们则是直截了当地偷,偷完就完。很显然,我们做事比他更地道,虽然我还不是很肯定,不过兔宝,这件事我们自己也没做彻底!”

“什么?那我们还有什么没做昵?”我惊呼道,口气中带着一点点的嘲弄。不过我还是四处望了望,以确保没有人在偷听。

“还有什么没做,”拉菲兹说,“呃,比如说,杀人。”

“开玩笑!”

“这事儿因人而异,亲爱的兔宝,我可不是开玩笑的。我曾经告诉过你,世上最了不起的人,就是犯下了谋杀罪,却还没有被发现的人。至少,他应该为此自得,尽管这样的人,很少会有什么心思去自我欣赏。想一想吧,想一想,你来这里,跟大家高谈阔论,谈的也许就是这件谋杀案,你心里知道这是自己干的,并且在想,如果他们也知道,那他们会是怎样的一副表情!哦,这真是太棒了,棒极了!除此之外,如果被抓住的话,你就能得到一个戏剧性的死亡,差不多是一种解脱。你会连续几周占据报纸的头条,等你被绞死之后,又会有连篇累牍的特别号外——你不会就此默默地腐烂掉,人们会一直记着你,七年,没准儿是十四年。”

“拉菲兹老兄!”我吃吃地笑道,“我开始理解你在饭桌上的差劲表现了。”

“我可是前所未有地认真啊。”

“接着说啊!”

“我是认真的。”

“你自己也很清楚,你做什么都可以,杀人肯定是不会的。”

“我是很清楚,今天晚上我就要去杀一个人!”

拉菲兹本来一直靠在镶着马鞍座毯的椅子上,眼睑耷拉着,热切地望着我,现在却突然探过身来,直盯着我的双眼,眼神冷酷得像刚出鞘的钢刀。

这两道眼神一下击中了我迟钝的神经,其中的含义也已毋庸置疑。我了解眼前的这个人,从他紧握的双手、紧抿的双唇里,我读到了杀人的欲望,更在那双坚定的蓝色眼睛中,看到了一万重的杀机。

“拜尔德?”我颤抖着说道,一边舔了舔嘴唇。

“当然。”

“可你不是说切尔西那间屋子没事吗?”

“我那是在撒谎。”

“不管怎么说,你后来已经甩掉他了!”

“那是之前。其实,我并没有彻底甩掉他。今天晚上去找你的时候,我以为已经成功了,可是,当我透过窗子往外看——你还记得吧?——以确保万无一失的时候,他就在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

“当时你可什么也没说啊!”

“我不想破坏你美好的晚餐,兔宝,也不想让你影响我的胃口。可是他确确实实就在那里,当然,他还跟着我们,来到了奥尔巴尼俱乐部。对他来说,这是个绝妙的游戏。这个卑鄙的老家伙,这样的游戏可是很称他的心啊:找我要挟勒索,再到警察那儿要好处,看哪边开的价高。不过在我这儿,他可玩儿不转了,他活不到那时候了,这世上马上就要少掉一个敲诈勒索的家伙。服务生!两杯兑苏打水的苏格兰威士忌。我十一点走,兔宝,就剰这件事没做了。”

“那你知道他住哪里吗?”

“知道,他在威尔斯登区那边,自己一个人住——这个家伙在其他方面也很吝啬。很久以前,我就已经了解到了他的一切。”拉菲兹得意洋样地说着。

我又一次环视了一圏屋子:这是一个青年男子俱乐部,屋里到处都是年轻小伙子,他们欢笑着、闲聊着,抽着烟、喝着酒。透过烟雾,我看到有一个人冲我点头。我也机械地向对方点了点头,然后叹了一声,转过身子对着拉菲兹。

“你应该先给他一次机会!”我极力地劝阻他,“在你的枪口之下,他肯定会答应你的条件的。”

“可那老家伙是不会信守诺言的。”

“你总可以试一试吧?”我说。

“也许吧。这杯酒给你,兔宝。祝我好运吧!”

“我也去。”

“我不想让你去。”

“可是我必须得去!”

那对钢蓝色的眼睛里,闪过了一道可怕的寒光。

“去阻止我吗?”拉菲兹问道。

“不是。”

“你保证?”

“我保证。”

“兔宝,如果你出尔反尔……”

“那你冲我也开一枪好了!”

“我做得出来的。”拉菲兹郑重其事地说道,“那你就是自寻死路了,伙计,不过,既然你要去,呃,那就越快越好,因为去之前,我还得回家一趟。”

五分钟之后,我在奥尔巴尼俱乐部,对着皮卡迪利大街的入口处,等候拉菲兹。我要在外头待着是有原因的,因为我感觉——半是希望半是恐惧——安格斯·拜尔德也许还在跟着我们。如果能和这位高利贷者狭路相逢,我也许可以用一种更加直接、不那么冷血的方法来对付他。

我不会拿他面临的危险警告他,但却会不惜一切代价,去阻止悲剧的发生。不过,我们并没有狭路相逢。现在想来,一直到拉菲兹和我往威尔斯登的方向走出去好远的时候,我心里仍然抱着这一高尚的信念。

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食言的,可要是我愿意的话,也可以那么做,然后再接受应得的惩罚好了。想到这一点,我觉得很是安慰。唉!现在想来,我的那一番好意中掺杂着很多好奇的成分,到最后还完全被兴趣和恐惧所取代了。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走到那所房子,那个过程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我们穿过圣詹姆斯公园——现在,我还能回想起当时桥上那明亮的灯火,还有映照在水中的模糊光影——又花了几分钟的时间,等候开往威尔斯登的末班地铁。我还记得,发车的时间是十一点二十一分。拉菲兹懊恼地发现车子不到肯萨尔高地,我们只得在威尔斯登换乘站下了车,步行穿过几条街道,走进了一片相当空旷的乡野。我对那地方很陌生,以后也再没法找到那座房子了。

不过我记得,当时钟敲响十二点的时候,我们正走在一条阴暗的小路上,两边是树林和田野。

“我们到他家的时候,他应该已经上床睡觉了吧?”我说。

“但愿如此吧!”拉菲兹冷冷地说道。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要破门而入吗?”

“那你以为昵?”

我之前根本没考虑过这一层,满脑子里想的都是那件终极罪行。跟它相比,入人室行窃实在是小事一桩,但却依然应当受到谴责。我看到了我们这个计划当中一些明显的缺陷:这个家伙对窃贼及其行事方式了如指掌,他肯定有武器,没准儿还会赶在我们之前开枪。

“要是这样就最好不过了!”拉菲兹说,“那就是一对一的公平对决了,谁被打死都是活该。你不会以为我喜欢犯规,不喜欢公平竟争,是吧?不过他必须得死,不管是什么死法,否则你我就得坐很久的牢。”

“那也比这样好!”

“那就回到你该待着的地方去吧,善人先生。我告诉过你,我不需要你,现在我们已经到了。晚安!”

我根本看不到什么房子,眼前只有一堵髙墙的一个角,孤零零地矗立在夜色之中,墙顶上的碎玻璃,在星星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墙里嵌着一扇高耸的绿色大门,上面布满了尖钉。房前是一条新修的路,路对面的远处有一根路灯柱子;在路灯的微弱光线下,这道门显得坚不可摧,似乎连攻城槌也对它无可奈何。在我看来,这条路边上好像是一个建筑工地,其中只有这么一幢盖好了的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路的一头。不过夜色实在太过阴暗,我也只能得到这么一个大概的印象。

不过,拉菲兹曾经在白天来过这里,这次来的时候,也已经准备好了对付那些特别障碍物的方法。这会儿,他正在尽量往上够,把香槟酒的塞子弄到那些尖钉上,接着,又把叠好的运动夹克铺在了塞子上。他往上爬的时候,我往后退了退,看到一个小小的石砌塔尖,剌破了大门上方的天空。

他爬过去之后,我也冲了上去,身体压在了那些尖钉、塞子和运动夹克上。拉菲兹用力拽了拽那件夹克。

“过来了?”

“嗯!”

“那就小心点,这地方,到处都是电铃拉线和弹簧机关。不好对付啊,这个地方!就那样,站着别动,等我把塞子拿下来。”

花园非常小,是新建的;草坪上的草皮,都还是一块一块的;光秃秃的泥花床里,却栽了许多大棵的月桂树。

“这些树本身就是铃铛。”拉菲兹小声说道,“别的东西不会像它们这样沙沙作响——狡猾的老东西!”

我们在草地上匍匐前进,跟那些树保持着很远的距离。

“他已经上床了!”

“我可不这么想,兔宝,我相信他已经看到我们了。”

“为什么?”

“我看到了一点亮光。”

“在哪里?”

“在楼下,一下子就没了,当我……”

拉菲兹的低语声消失了,他又一次看到了那点亮光,我也看到了。前门底下出现了一道金色的亮光,接着就消失了,然后它又出现在了门楣底下,像一条金线,跟着就彻底地消失了。

我们还听到楼梯在嘎吱嘎吱作响,那声音随后也彻底消失了。

接下来,我们一直站在草地上等着,等到脚都被露水打湿了,但却再没看到什么东西,也没听到什么动静。

“我要进去了,”到了最后,拉菲兹说道,“我相信他并没有看到我们。不过,我倒希望他看到了。这边走。”

我们小心翼翼地踩过那条小径,湿漉漉的脚底,却沾上了一些砂石。等我们踩到阳台的时候,这些砂子发出了可怕的碾压声。

这是―个铺着花砖的小阳台,阳台和屋子间隔着一扇玻璃门,拉菲兹第一次看到的亮光,就是从这道玻璃门里透出来的。这会儿,他拿出一颗钻石、一罐糖浆,还有一张棕色包装纸——这些东西他通常都会随身携带——开始划玻璃。

他并没有拒绝我的帮助,不过他的接受,也许只是下意识的,就跟我下意识地去帮助他一样。

不管怎样,在我的帮助之下,他把那些糖浆抹到包装纸上,再把纸按到玻璃上,又拿钻石在纸上画了一个圈。这之后,那片玻璃就轻轻地掉到了我们的手中。

拉菲兹探手进去,转了转门锁上的钥匙,然后伸长胳膊,拔下了门底部的门闩,门上看来只有这么一个门闩,因为门跟着就开了,不过只开了一道窄缝。

“这是什么?”拉菲兹说,门口好像有什么东西被他踩碎了。

“一副眼镜。”我小声答道,一边把眼镜捡了起来。

我还在摸索地上的碎镜片,和弯了的镜框,拉菲兹已经绊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这时候,他突然大叫了一声,也没想着要压低声音。

“嘘,伙计,安静!”我压低嗓音恳求道,“他会听到的!”

回答我的是他牙齿打战的声音——他居然也会这样——然后我听到他跪在那里,慌里慌张地划火柴。

“不会了,兔宝,他不会听到的。”过了一会儿,他小声地说道。然后他站起身来,点着了煤气灯。

地上躺着安格斯·拜尔德本人,已经死了,灰色的头发纠结在一起,上头全是血;他身边有根拨火棍,黑色的头上还闪着亮光;他的办公桌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一片狼藉,显然是被人搜过了;壁炉架上的座钟,发着刺耳的滴答声,在约摸一百秒的时间里,屋子里只有这个声音在响。

拉菲兹一动不动地站着,低头看着死者,情形就像一个人,歪打误撞地走到了一个深渊的边缘,正在往深渊底下看。他的鼻孔大张着,我都能听到他粗重的呼吸声。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站着,嘴似乎也被人封上了。

“那个亮光!”我声嘶力竭地说道,“刚才我们看到的,门底下的那个亮光!”

拉菲兹腾地一下转过身来。

“没错!我都忘了。我第一次看到亮光,就是在这里!”

“他肯定还在楼上!”

“如果是这样,我们很快就可以把他揪出来。我们走!”

我没有照做,而是伸出一只手,攥住了他的胳膊,请求他好好地想一想一一他的敌人现在巳经死了,我们肯定要受牵连的——现在,则是我们脱身的最好时机。

拉菲兹烦躁地一下甩开我的手,眼里满是轻蔑的神色,冲我说道:“你如果要保全自己,那就请便。”接着他又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这一次,我终于相信,他这么说,是认真的。

难道,他把自己到这里来的目的给忘了吗?难道他打算让这个夜晚,成为一场深重的灾难吗?

我还在想这些问题的时候,大厅里已经闪出了火柴的亮光,接着,拉菲兹就冲了楼梯,楼梯咯吱作响,声音跟刚才凶手探过楼梯时一样。

本能的同情心,他置危险于不顾,虽然我的反应比较迟钝,心里也已经涌起了同样的一股情感。

“道我们可以任由凶手逃之夭夭吗?”我的回答,是跃上吱呀作响的楼梯,赶在拉菲兹之前上了楼。

我眼前出现了三扇门:第一扇门敞着,里头是间卧室,床已经铺好了,但却原封未动;第二间屋子怎么看,都是空的;第三间屋子,则房门紧锁。

拉菲兹点着了过道上的煤气灯。

“他就在那里面。”他说,一边扣上了手枪的扳机。

“你还记得,在学校的时候,我们是怎么弄开书房门的吗?就那么干吧!”

拉菲兹伸出脚,踹了一下锁眼,门锁应声而落,房门也一下子开了。在突如其来的一股气流的作用下,煤气灯的火焰,剧烈地摇摆起来,就像风暴中的一艘小船。

等到火焰平稳下来之后,我看到了一个固定浴缸,两条绑在一起的浴巾,还有敞开的窗子,一个缩成一团的人影。

拉菲兹呆呆地愣在门口:“杰克·鲁特?”他低沉缓慢的声音里充满了惊骇。

带着同样的惊骇,我也不由自主地将这个名字重复了一遍。

缩在浴室窗户边上的那个人影,慢慢地直起了身子。

“是你们!”对方小声说道,他的惊愕程度绝不亚于我们,“是你们两个!这是怎么回事,拉菲兹?我看到你们爬过大门,有一个铃铛响了,这地方的铃铛可真不少。然后你们就闯进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会跟你解释的,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们,你到底干了什么,鲁特?”

“干了什么?我干了什么?”这个倒霉蛋走到了灯光底下,充血的双眼眨个不停,衬衫的前襟上还有血迹,“你们知道,你们也已经看到了,不过我可以再告诉你们一遍。我杀了一个强盗,就这样。我杀了一个强盗,一个放髙利贷的家伙,一个骗子,一个敲诈勒索的家伙,一个最精明、最残忍,却还没有被送上绞架的恶棍。我已经准备好替他上绞架了。如果时光重来,我还是会杀了他的!”

他恶狠狠地盯着我们,眼神换散,又带着一丝挑衅的意味。他的胸部不停地起伏着,下巴绷得像块石头。

“你们想知道怎么回事吗?”他激动地继续往下说,“最近这几个星期,几个月,他让我备受煎熬,就像活在地狱里。你们大概也都知道吧。可真是个地狱啊!呃,今天晚上我在邦德街遇上了他。你们还记得我遇见你们俩的时候吗?他当时就在你们身后,不到二十米的距离,他在跟踪你,拉菲兹。他看到我跟你们点头致意,就拦住我,问我你们是什么人。他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我想不出来是什么原因,当然也没兴趣知道,因为我已经看到了机会。我说,我可以告诉他,关于你们的一切,如果他愿意跟我私下谈一谈的话。他不愿意。我说他必须得愿意,还拽住了他的衣服。等我放开他的时候,你们已经不见了,我就一直在原地等着,直到他气急败坏地回来。这时候我已经占据了主动,谈话地点得由我来定。我让他带我来他家,向他保证,我会把你们的情况,原原本本地告诉给他。呃,等我们到了之后,我让他给我弄些吃的,把时间一拖再拖。大约十点钟的时候,我听到了大门关上的声音。又等了片刻之后,我问他是不是一个人独居。

“‘当然不是!’他说,‘你没看到女佣吗?’

“我说我看到她了,不过,我估计,刚才我听到的,就是她离开的声音。如果我判断得不对,那么毫无疑问,如果我叫她,她就得过来,于是我就扯着嗓门叫了她三次。当然也没有什么女佣闻声而来。我就知道是这样,因为上周有一天晚上,我来找过他,当时他隔着大门跟我说话,不肯开门。

“呃,等我大喊了三声,连个鬼影子都没过来的时候,他的脸色就已经一片煞白了。然后我告诉他,我们终于可以交谈了。

“我从火炉围栏里拿起拨火棍,告诉他,以前我老是受他的盘剥,不过,看在上帝的份上,以后他再也不能盘剥我了。我给他三分钟时间,让他写一个协议并签名,把我欠他的种种不平等债务,一笔勾销,否则他的地毯上就要溅上他自己的脑浆。他想了一分钟,然后走到办公桌前拿纸和笔。两秒钟之后,他闪电般地转过身来,手里握着手枪,我只好孤注一掷向他扑了过去。他开了两三枪,不过都没打中。如果愿意的话,你们应该能找到那些枪眼。不过每次我都打中了他,天哪!我像一头野善一样,直到把他打死才停手。到这时我就无所谓了。

“我翻他的办公桌,找我自己的那些账单,你们来了之后,我就逃到了这儿。我说过已经无所谓了,现在也还是无所谓。我本来打算今天晚上就去自首,现在也还是要去。所以,你们看吧,我不会给你们带来什么麻烦的!”

杰克·鲁特的话说完了。我们站在这栋孤零零的房子的楼梯平台上,耳边依然回响着他那低沉、浑厚、急切的声音。死者就躺在楼下,我们面前则是毫无悔意的凶手。我知道,有人听了这个故事之后,必定会被这种执迷不悟的态度打动,事实证明我想得没错。

“太荒唐了!”踌躇片刻之后,拉菲兹说道,“我们不会让你去自首的。”

“你们用不着阻止我!那样有什么用呢?女佣看到过我,我被逮到只是个时间问题,我不能忍受这样的等待。想一想吧,等着那帮人来拍你的肩膀!哦,不,不要,我要去自首,就这样一了百了。”

杰克·鲁特的慷慨陈词慢慢地有了变化:声音开始颤抖,态度也开始犹豫。看起来,他对目前的情势有了一个更清晰的概念,已经开始想着怎么逃脱了。

“听我说,”拉菲兹劝道,“我们也是冒着危险到这里来的。我们像贼一样闯进来,也是像你一样,想为自己的不平,讨回些许公道。不过,难道你没看到吗?我们在玻璃上开了一个洞——就跟那些惯偷干的一样。其他的事情,也都可以归到惯偷的头上!”

“你是说,我不会有嫌疑吗?”

“是的。”

“可是我不想逍遥法外,”鲁特歇斯底里地大叫道,“我杀了他,这我自己知道,可这是出于自卫,不是谋杀。我必须主动坦白,承担后果,否则我会疯的!”

他双手抽搐,嘴唇也颤抖起来,眼里噙满了泪水。拉菲兹粗暴地抓住了他的肩膀。

“听好了,你这个白痴!如果我们三个现在当场被抓,你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吗?六个星期之后,我们就会一起被绞死!你现在这么说话,好像我们正在俱乐部里坐着似的。现在可是凌晨一点,屋里亮着灯,楼下就是一个死人,你不知道吗?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赶快振作起来,照我说的去做,否则,就连你自己也会变成一具死尸的。”

“我倒希望这样!”鲁特呜咽着,“我希望他一枪把我的脑子给崩开。他的枪就在他身下。哦,上帝啊,上帝啊!”

他的双腿直打哆嗦,惊恐到了极致。我们只好两个人一起,把他架下楼去,然后穿过前门,来到了屋外。

屋外寂静无声,只有被我们搀着的那个几近崩溃的可怜家伙,在压着嗓子呜咽。拉菲兹回到屋里待了一小会儿,之后,整个屋子又回到了漆黑一片的状态。我们从里面打开大门,出门之后再小心翼翼地关上。星光在那些碎玻璃片和锃亮的尖钉上闪耀着,一如我们刚到这儿的时候。

我们就此逃脱了。关于我们逃脱的过程,就没有必要费笔墨了。我们这位凶手先生的架势,就跟已经上了绞架似的——他被自己做下的事情,弄得五迷三道,就算是六个喝醉酒的人,也没有他这么麻烦。

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威胁他,说要让他自生自灭,要跟他撇清关系。不过,我们三个的运气实在好得不可思议,虽然我们不配有这样的好运。从那里到威尔斯登的路上,我们一个人也没碰上。后来是有些人看到了我们,可是,当人们在晚报上看到,肯萨尔高地发生可怕悲剧的消息时,那些人中又有谁会联想到我们头上来呢?他们看到的只是两个歪系着白色领带的小伙子,搀扶着另外一个小伙子,那是什么情形,还不是一目了然吗?

我们走到玛伊达谷,然后大大方方地坐车去了我家。不过只有我上了楼,他们俩都去了奥尔巴尼。接下来的四十八个小时,我没有再见到拉菲兹,早上我去看他的时候,他没在家,也没留下什么话。

等他再次出现时,报上关于此次谋杀的报导,已是沸沸扬扬;而制造了这起谋杀的那个人,已经坐在了利物浦至纽约的一艘客轮的统舱里,航行在浩瀚的大西洋上了。

“我没法跟他争辩,”拉菲兹是这么跟我说的,“他要么坦白自己的罪行,要么就得逃离这个国家。于是我在工作室给他化了装,然后搭第一班火车去了利物浦。如果我是他的话,就会尽量挺直腰杆,安然面对眼前的一切,可他说什么也做不到——不过他那样倒好了!后来,我上他的寓所去销毁文件,你猜我看到什么了?警察正在搜査,对他的逮捕令已经签发了!那帮白痴觉得,那个破了的窗户是故意伪造的,所以就发了逮捕令。如果他被逮着了,那也不是我的错!”

这么些年过去了.,我还是觉得,那也不会是我的错。

正文 第六章 物归原主

“那么,”拉菲兹说,“你看出什么了?”

在回答他之前,我把广告又看了一遍。广告刊登在《每日电讯报》的私事广告栏上,原文是这样的:

悬赏两千英镑——能胜任一项艰巨使命,并勇于承担一定凤险之能人贤士,便有机会蠃得上述奖金——应征者请发电报至“伦敦安全处”。

“要我说,”我说道,“这是报纸上登过的,最不寻常的一则广吿!”

拉菲兹笑了笑:“不止于此,兔宝,当然,这广告确实挺不寻常的,我同意你的看法。”

“看看这个金额!”

“确实是很庞大。”

“还有使命——风险!”

“是啊,这两者一并提起,也算得上是坦白了。不过真正独特的地方还在于,它要求应征者发电报到一个电报收件人地址!想到这一点的那个家伙,还有他的这个伎俩,都是很有两下子的。就这么一句话,他就让那些每天都去应征广告的家伙断了念想,这样的人总得有上百万个吧——邮票的钱他们可是付得起的。我的回复,花了我五个先令,而且,我还预付了另一封电报的费用。”

“你难道是说,你已经去应征了吗?”

“正是,”拉菲兹说,“跟其他人一样,我也想要这两千英镑。”

“用你的真名?”

“呃,不是的,兔宝,我没用真名。事实上,我嗅到了一丝有趣、却又非法的气息,而你也知道我是多么谨慎的一个人。我签的是格拉斯普尔这个名字,由康杜伊街三十八号的熙齐——那人是我的裁缝——转交。发了电报之后,我顺便去了他那里一趟,叫他帮我收电报。他保证说收到电报回复就转给我。毫无疑问,这会儿来的人肯定就是他!”

说着他就走开了,与此同时,最外头的门上,传来了两记敲门声。很快他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份打开的电报,脸上写满了玄虛。

“你看这是怎么回事?”他说,“所谓的安全处,其实就是那个叫阿登布鲁克的家伙,治安法庭的律师,他想要马上见我!”

“那你认识他吗?”

“只是听说过。我只希望他不要认得我。他在査萨顿·威尔默那个官司里手脚不干净,为此蹲了六个星期的班房。大家都很奇怪,他怎么没有被勒令停业。非但如此,他还拉到了一帮很好的委托人,不过都是些作奸犯科之徒。现在那些流氓一惹上点什么事儿,马上就会去找班尼特·阿登布鲁克。能厚起脸皮,登这么一则广告的,大概也只有他了,也就他这么做不会惹人猜疑。这符合他的特性。不过,基本上可以肯定,这事儿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很早以前就想过,如果机缘巧合的话,我要去会会这位班尼特·阿登布鲁克。”

“你现在就去找他吗?”我问。

“就现在,你也去。”拉菲兹说,一边掸了掸帽子。

“可我来是要叫你出去吃中饭的。”

“见过这个家伙之后,我再陪你去。快点,兔宝,路上我们还得给你想个名字。我叫格拉斯普尔,你可得记好了。”

班尼特·阿登布鲁克先生的事务所,坐落在斯特兰德的威灵顿大街,地方很大。我们到的时候,他恰好出去了,不过只是去了“街对面的治安庭”。

五分钟不到,我们就见到了这位生气勃勃、神色坚毅的班尼特·阿登布鲁克先生。他瞪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看着拉菲兹,看上去自信满满,还有些欢天喜地。

“格拉斯普尔先生?”这位律师大声说道。

“是的。”拉菲兹厚颜无耻地应了一声。

“在上帝面前,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对方狡滑地说道,“我亲爱的先生,我看到过你在板球场的多次绝杀,不会认错的!”

有那么一瞬间,拉菲兹脸上露出了凶狠恶毒的表情,然后他耸耸肩,笑了起来,笑容随即变成了冷冷的嗤笑。

“那么说,现在轮到我被你踢出局喽?”他说,“嗯,我觉得没什么需要解释的。我现在很潦倒,不想用我自己的名字,如此而已,而且我想要那一千英镑的酬劳。”

“两千英镑,”律师说道,“我正好也想找一个化了名的人,所以先生,不必为此烦恼了。不过,这事情非常隐秘,需要严格保密。”

说到这儿,他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

“理解。”拉菲兹说,“不过,这事情也有一点危险吧?”

“的确是有一定危险的。”

“三个脑袋肯定要比两个强。我刚才说想要一千英镑,因为另外一千是我这位朋友想要的。我们俩都穷困潦倒,这件事情,我们要共进退。你也必须要知道他的名字吗?我应该告诉他真名的,兔宝。”

我找了张名片递过去,班尼特·阿登布鲁克先生挑了挑眉毛,然后用指甲弹了弹名片,内心的窘迫在困惑的笑容中表露无遗。

“事实是,我遇到了一点麻烦。”最后他终于说道,“你们的电报,是我收到的第一个回复,花得起钱发一封长电报的人,是不会草率地回应《每日电讯报》上那则广告的。另一方面,我倒没想到来的会是你们这样的人。坦白地说,我考虑过了,但却无法确定你们就是我需要的人——你们可是高级俱乐部的会员啊!我宁可来的是,呃,不怕冒险的人。”

“我们就是冒险家。”拉菲兹严肃地说道。

“可你们是遵纪守法的吧?”那双黑眼睛狡黠地闪了一下。

“我们不是专业的流氓,如果你是指这个的话。”拉菲兹微笑着说,“不过,到山穷水尽的时候,我们也就是了。为了各自那一千英镑,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情,呃,是吧,兔宝?”

“什么事都可以。”我嗫嚅道。

律师用手指轻轻叩了叩办公桌。

“我会告诉你们,我需要你们做什么,你们就不能拒绝了。这是非法的,不过动机是好的,风险就在于此,而我的客户,愿意为这个风险付钱。只要我们肯去尝试,无论成败与否,他都会付钱;只要你们同意去冒险,这些钱就肯定是你们的了。

“我的客户是埃舍尔布鲁姆城堡的伯纳德·迪本汉姆爵士。”

“我跟他儿子认识。”我说道。

拉菲兹也认识他,但却什么也没说,他垂下眼睑看了看我这边,似乎对我的回答很不以为然。班尼特·阿登布魯克的目光转到了我身上。

“那么,”他说,“你就荣幸地结识了本城一位十足的青年流氓,他同时也是我们这一切麻烦的根源。你既然认识这个当儿子的,想必也认识他的父亲,至少是听说过吧。用不着我说,你也应该知道他是一个非常怪异的人。他独自住在一个满是宝物的仓库里,那些东西只有他自己见过。据说他收藏的画,是整个英格兰南部最名贵的,不过没人看到过那些画,当然,也就没法判断这说法是真是假;他的爱好就是收藏名画、小提琴和家具;而且毫无疑问,他为人很是古怪。同样不容置疑的是,他对待儿子的方式,也非常之古怪。多年来,伯纳德爵士都在为儿子偿还债务,突然有一天,事前没有任何的征兆,他不单拒绝为儿子还债,而且不再给他一个子儿的零花钱。呃,我会告诉你们是怎么回事的,不过我首先要说的是,一、两年之前,迪本汉姆遇上过一点小小的麻烦,是我帮他出的头,那件事情你们兴许还有印象。当时,我帮他平平安安地脱了身,伯纳德爵士给了我一笔非常丰厚的酬金。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们,一直到上个星期。”

律师把椅子往我们这边拉了拉,双手放在膝盖上,朝着我们倾过身来。

“上个星期的星期二,我收到了伯纳德爵士的电报,让我马上去找他。他在马车道上等着我。看到我以后,爵士也不说话,径直领我到了藏画陈列室。陈列室锁着门,里头一片漆黑。他拉开百叶帘,然后站在那里,还是不说话,只是指着一个空画框。好一会儿之后他才开了口。最后他告诉我,那个画框里原本是一幅委拉斯凯兹的作品,是全英格兰——当然,也是全世界一一最稀有最昂贵的名画之一。我调査过了,”律师说道,“看来他所言非虚。那是玛丽亚·特蕾莎公主的肖像画,据说是这位大画家最伟大的作品之一,仅次于他为一位罗马教皇画的肖像画——国立美术馆的人就是这么告诉我的。他们对这幅画的历史倒背如流,还说它是真真正正的无价之宝。小迪本汉姆五千英镑就把它给卖了!”

“他可真是个混蛋。”拉菲兹说。我便问律师谁是买主。

“昆士兰的一位议员,名叫克拉格斯,全称是立法议员约翰·蒙塔古·克拉格斯阁下。上周二的时候,我们对他还一无所知,甚至也无法断定,偷画的人就是小迪本汉姆。不过,周一晚上他找他父亲要过钱,遭到了拒绝,很显然,他就用了这个办法,帮自己弄到钱。他当时威胁说要报复,这就是他的报复。周二夜里,我在城里找着了他,他以极其厚颜无耻的方式,承认这就是他干的。可他不愿意告诉我谁是买主,为了査出这个,上周我就没干别的。不过,我最终还是査到了,那以后我可吃够了苦头!我在埃舍尔初京都饭店——那个昆士兰人现在就住那里——之间,来回跑了无数趟,有时候一天就去两次。我又是威逼利诱,又是拼命恳求,但是都没用!”

“不过,”拉菲兹说,“这个案子不是一目了然的吗?他们的交易是非法的,你可以把钱还给他,强迫他把画还回来。”

“你说得没错,可那样就势必提起诉讼,引来种种流言飞语,这是我的客户所不乐见的。他宁可失去那幅画,也不希望这件事情,被报纸拿来大肆宣扬;虽然他已声明与儿子断绝关系,却不希望他儿丧失了颜面;同时又想不择手段地拿回自己的画,难就难在这儿啊!我必须帮他把画弄回来,不管手段正当与否。此事他全权委托给了我,我完全相信,如果我提出要求,他可以给我写张空白支票。他给过那个昆士兰人一张空白支票,克拉格斯那家伙把支票一撕两半,这两个老小孩的脾性一模一样,我夹在他们两个中间,实在是无计可施了。”

“于是你就在报上登了广告?”拉菲玆说。整个谈话过程中,他的口气一直都那么干巴巴的。

“我再没有别的办法了。”

“你希望我们去偷那幅画?”拉菲玆这话说得郑重其事,律师的脸一下从发际红到了脖子根儿。

“我知道你们不是那种人!”他痛苦地说道,“我没想到,来的会是你们这样的人!不过这不是偷。”他又激动地大声辩驳起来,“是去追回被偷的赃物。而且,拿回画之后,伯纳德爵士会还给他五千英镑的。你们看着好了,老克拉格斯也会像伯纳德爵士一样,对此事秘而不宣的。对,对,你们尽可以说,这是一次有风险的行动,是一次冒险,但绝不是偷。”

“你自己刚才还提到了法律。”拉菲兹咕哝着。

“还有危险。”我补充道。

“我们会给钱的。”他重申了一遍。

“不过给得不够。”拉菲兹摇了摇头,“我的好好先生,请考虑一下,这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吧。你刚才说到了那些俱乐部,我们不但可能被踢出俱乐部,还可能被扔进监狱,就像一般的窃贼一样!我们确实很潦倒,不过也不应该只值这个价。你出双倍的酬劳,我便供你差遣。”

阿登布鲁克犹豫了一下。

“你们自信可以到手吗?”

“尽力而为。”

“不过你们没有……”

“经验?嗯,是没什么经验!”

“你们真的愿意为了四千英镑去冒这个险?”

拉菲兹看着我,我点了点头。

“我们愿意!”他说,“就赌一把好了!”

“这个数额超过了客户的预期。”阿登布鲁克说,口气比刚才硬了。

“我们需要冒的险,也超过了你的预期。”

“你们是认真的?”

“老天明鉴!”

“那就三千英镑,如果你们到手的话!”

“我们的要求是四千,阿登布鲁克先生。”

“那我看这样,如果你们失手的话,就一个子儿也没有。”

“要么双倍,要么一无所获?”拉菲兹嚷道,“嗯,公平,成交!”

班尼特·阿登布鲁克张了张嘴,身子往上抬了抬,然后又坐了回去,用洞察一切的目光,久久地盯着拉菲兹,却再也没看过我一眼。

“我看过你投球。”他若有所思地说道,“每次我想要好好休息上―个小时的时候,就会去罗兹球场。我看到过很多次你投球,对,在那块干燥的新场地上,你的投球技术堪称全英格兰最佳。我还记得绅士队和公子队最近那次对决——当时我就在球场。你有本事变出任何戏法,随便哪种……我在想,如果有人能搞定那个澳洲佬的话……见鬼,我相信那个人就是你!”

我们在皇室咖啡厅最终达成了交易。班尼特·阿登布鲁克坚持请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我还记得他把自己那杯香槟酒一饮而尽的样子,长期处于髙压之下的人,才会有那样神经质的放纵。而我也完全可以肯定,我与他如出一辙的豪放表现,赢得了他的赞许。

拉菲兹在这种场合向来堪称典范,当时却表现得却比平常还要节制,完全算不上是好酒伴。

当时的情景,现在还历历在目:他看着自己的盘子,思考,思考;律师疑惧的目光,从他身上转到了我这里;而我则尽力摆出一副从容的样子,来打消他的疑惑。午餐结束时,拉菲兹为自己的分神表示了道歉,然后要了一份ABC列车时刻表,接着就宣布:他打算搭乘三点零二分的火车去埃舍尔。

“恐怕我得先走一步,阿登布鲁克先生。”他说,“我已经有了一个计划,不过现在还不想说。这个计划可能会失败,所以,我暂时不打算告诉你们。可我得先跟伯纳德爵士谈一谈,你可以在你的名片上给他写句话,让我带上吗?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跟我一起去,听听我要跟他说什么。不过,我觉得那确实没有什么必要。”

我行我素是拉菲兹的惯常作风,不过他走的时候,班尼特·阿登布备克看起来有些生气,而我的恼怒程度也不下于他。我只能跟他说,拉菲兹这个人本性如此,总是任性而为、鬼鬼祟祟的,可我认识的人里面,还没有谁,能有他一半的胆子和决断;我本人是完全信任他的,每次都任由他自作自为。别的我就不敢多说了,虽然律师走的时候,又扫兴又担忧,而我也很想消除他的疑虑。

当天我没再见到拉菲兹,后来却收到了一封电报,当时,我正在穿衣服,打算出去吃晚饭。

明日午后在家等候,不要有其他安排,拉菲兹。

电报是六点四十二分从滑铁卢发出的。这么说,拉菲玆巳经回城了。如果这是在我们合作的早期,那我收到电报,就会立刻去找他。不过,那会儿我已经对他的脾性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他那封电报的意思就是:当天晚上以及第二天上午,他都不想要我陪着;如果他想要见我,那我要不了多久,就会见着他的。

后来我确实见着他了,就在第二天下午快一点的时候。我正透过窗子向芒特街方向张望,等候他的到来,一辆双轮马车飞驰而至。他跳下车,没有跟车夫讲一句话。我赶紧下去,和他在提升式大门那里碰了面,而他却连推带搡地把我赶回了家里。

“五分钟,兔宝!”他大声说道,“一分钟都不能多。”他脱下外套,一屁股坐到了就近的一把椅子上。

“我在赶时间,”他气喘吁吁地说道,“分秒必争!在我讲完之前,你不要插嘴。昨天中饭的时候,我定下了一个行动计划。首先是搭上这位克拉格斯先生。像京都饭店这样的地方,是不可能从外头破门而入的,只能从饭店内部着手。问题一,怎么才能搭上这个家伙。行得通的借口只有一种——跟那幅该死的画有关的借口,那样我才能了解到相关的种种信息,比如他把画收在哪里。我当然不能跑到他面前,说自己出于好奇,想看看那幅画,也不能说我是另外那个老家伙的又一名代理人。昨天中午的时候,我就是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所以把自己搞得像头呆熊。不过,在我们起身之前,我就已经想出了办法。只要能弄到那幅画的摹本,我就可以说,自己的目的是拿它跟真迹作对比。于是我去了埃舍尔,想看看是否有这样一个摹本,昨天下午还在布鲁姆城堡逗留了一个半小时。城堡里没有摹本,可摹本确实存在,因为伯纳德爵士本人得到画之后,曾经同意别人绘制了两张摹本。那时侯,他到处寻找那两位画家的地址,所以我也顺藤摸瓜地四处找那些画家,一直到昨晚。他们当初都是受人委托才做的,有一张摹本已经到了国外。不过,另外一张的线索,我已经掌握了。”

“那么说,你还没有去见克拉格斯喽?”

“去见了,还跟他交上了朋友。在这两个老家伙当中,他算是相对比较有趣的一个,不过,他们两个都值得你研究研究。今天早上我英勇上阵,走进饭店开始大吹其牛。我去的时机刚刚好——那个老狐狸要乘明天的船,回澳大利亚了。我跟他说,有人想要卖给我一张摹本,临摹的是委拉斯凯玆那幅著名的《玛丽亚·特蕾莎公主肖像》。等我找到传闻中的原作主人的时候,却发现那人已经把原作卖给他了。你应该去看看他听了这话之后的脸色!他咧开嘴笑了起来,那张邪恶的老脸整个都变形了。

“‘老迪本汉姆承认这桩交易了吗?’他问。我回答说是,他听了之后自顾自地笑了差不多五分钟。他兴奋得忘乎所以,接下来的反应正中我下怀。他把那幅伟大的画拿出来给我看——幸好那幅画不算大——还有他用来装画的盒子——那是一个装地图用的铁盒子,里面原本装的是他老家布里斯班的土地规划。他还说,他倒想要看看,谁能想到这么个盒子里,会装了一幅古典大师名作昵?尽管如此,他还是在盒子上加了一把丘伯保险锁。就在他沾沾自喜、欣赏那幅画的时候,我设法接触到了锁的钥匙。蜡模现在就在我手里,今天下午我就去配一把。”

拉菲兹看了一下表,然后跳了起来,说他已经多给了我一分钟。

“顺便说一下,”他又说道,“今天晚上你得去京都饭店,跟我们一起用餐!”

“我?”

“对,不要做出这么害怕的样子。我们俩都受到邀请了——我坚持说自己本来要跟你一起吃晚饭的。我代表你接受了邀请,不过到时候我是不会去的。”

他看着我,清澈的眼睛里闪着意味深长的光芒,还带着一点恶作剧的味道。

我苦苦求他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会在他的套房客厅里吃饭,”拉菲兹说,“跟他的卧室是相连的。你要尽可能地拖住他,兔宝,还要不停地讲话!”

我一下子明白了他的计划:“我们吃饭的时候你要去拿画?”

“是的。”

“他要是听到你的动静了昵?”

“不会的。”

“万一听到了呢?”想到这个可能性我就直打战。

“如果他听到了,”拉菲兹说,“就会有一场冲突,仅此而已。在京都饭店里,用手枪,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不过,我肯定会带上一件防身武器的。”

“可是这太可怕了!”我大叫道,“坐在那里跟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聊天,一边还想着你就在隔壁做你的好事!”

“一人两千英镑诶!……”拉菲兹平静地说道。

“我绝对清楚,自己是会退缩的!”

“你不会的,兔宝,我比你自己更了解你。”

他穿上外套,戴好了帽子。

“我得什么时候过去?”我问道,一边叹了口气。

“七点三刻。我会发封电报过去,说我去不了了。他是个话痨,你不用怎么费劲,就能让谈话不停地继续下去。不过,你一定要想尽办法,别让他扯到那幅画上去。如果他说要拿画给你看,你就说你得走了。今天下午,他已经把那个箱子仔仔细细地给锁好了,他没有任何理由,在回到南半球之前,再把它打开一次。”

“那么,我走了之后,去哪里找你昵?”

“我会去埃舍尔,但愿能赶上九点五十五的火车。”

“今天下午我还能再见到你吧?”看到他已经把一只手搭在了门上,我一下子大叫起来,“我根本没完全弄明白你的计划!我觉得自己会把事情搞砸的!”

“你不会的,”他又一次说道,“不过,如果我再浪费时间的话,我就该把事情搞砸了。我还有一大堆事儿得赶着去办,不会在家里待着的。你干吗不搭最后一趟火车去埃舍尔呢?就这样吧,你带着最新的消息去埃舍尔!我会让老迪本汉姆等你的,他会给我们俩准备―张床的。天哪,要是他拿回了那幅画,肯定对我们好得不得了。”

“但愿吧!”我嘀咕了一句。

他点头跟我道别,然后就把我自己留在了屋里。忧虑和恐惧让我感觉无力恶心,完全是临阵怯场的可怜状态。

不管怎样,我只能上台去表演我的角色,除非从未失手的拉菲兹失了手,除非向来做事干净利落的拉菲兹,突然变得笨手笨脚,我要做的不过是“微笑、微笑,演好自己的反派角色”而已。

接下来的半个下午,我练习微笑,按照自己的推想,排练对话、预演可能的情节,构思好种种谎言,还去俱乐部,翻了翻一本关于昆士兰的书。

那一刻终于到了,七点四十五分,我向那位略显老态的先生鞠躬致意,他有点谢顶,脑门显得很宽。

“那么,你就是拉菲兹先生的朋友了?”他说,那双亮亮的小眼睛紧盯着我,似乎恨不能把我这个人给拆开来,神态很是无礼,“你见到他了吗?我在等他带样东西来给我看,不过他一直没来。”

显然电报还没到,我的麻烦也就提前上演了。

我说,一点之后我就没有见过拉菲兹了。现在还能说真话,这一点对我是个安慰。

正说着,耳边传来了敲门声,姗姗来迟的电报终于到了。看过电报之后,昆士兰人把它递给了我。

“被人叫出城了!”他抱怨道,“有一位近亲突然病了!他有什么近亲啊?”

我不知道他有什么亲戚。在开始冒险捏造事实之前,我感到了一阵恐惧,然后我回答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家人,这话的真实性让我又感到一阵心宽。

“我还以为,你们是非常亲近的朋友呢。”他说,狡猾的小眼睛里——在我看来——的确闪过了一丝怀疑。

“那只是在城里。”我说,“我没去过他的家里。”

“呃。”他大声抱怨道,“我看他去了也没什么用。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能先过来吃了饭再走,搞得就跟送终似的。要是那样的话,我也会不吃饭就跑过去的。你要问为什么,因为那可是个有油水的差使。那我们只能自己吃算了,他那个东西也只能他自己去估摸着买了。可否摁一下那个铃挡?

“我想你该知道他为什么要来见我吧!很遗憾不能再见到他了,倒霉的是他自己。之前我还挺喜欢拉菲兹的,这真是令人吃惊。他是个愤世嫉俗的人,有那种愤世嫉俗的劲儿,我也是。说是他母亲病得不轻,要么就是他婶婶,我希望她干脆早点咽气!”

他这些话,都是我现在给他拼凑到一起的,他当时说的时候,可是东拉西扯的,中间我还不时地插上了几句。

饭菜上来之前,我们就扯了这么一些事情,我由此对这个人产生了一个印象,而之后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进一步加深了这个印象。这个印象,让我因为自己居心叵测,跟他一起进餐,而产生的愧疚感,彻底消失无踪。

他属于一个恶劣透顶的类型,是个愚蠢的愤世嫉俗者,想要对所有事、所有人发表刻薄的评论,嘴里吐出来的全是一些粗俗无礼、没有任何见地的冷嘲热讽。这个人教养很差,所知也很有限,发家致富——依照他自己的炫耀——全是凭着侥幸,纯粹是借了新大陆崛起的东风。

当然,他还是很狡猾的,同时也非常狠毒。说到那次大发展时期,不够狡猾的投机者的不幸遭遇,他咯咯咯地乐个不停,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即便到现在,想起自己对立法议员J·M·克拉格斯阁下的所作所为,我还是毫无悔意。

不过,我也无法忘记当时我内心巨大的痛苦:我得一只耳朵听着主人说话,另一只耳朵听着拉菲兹的动静!我听到过一声响动——隔开两间屋子的,并不是那种老式的折叠门,而且房门紧闭,还掩着厚厚的门帘,可我还是敢发誓,我确实听到过一次。我给自己倒了点酒,然后装着被主人一个粗俗的笑话逗得放声大笑。在那之后,虽然我一直竖着耳朵,却再也没听到什么动静。

不过,后来有件事儿,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在侍者终于退下之后,克拉格斯自己突然蹦了起来,什么也没说,就往卧室冲了过去。我像块石头一样呆坐着,―直到他回来。

“我似乎听到了门打开的声音,”他说,“啊,肯定是听错了……幻听……吓了我一跳。我告诉你……那里头有件无价之宝,对了,拉菲兹告诉过你吗?”

终于说到画了!此前我一直将话题限制在昆士兰和他的发家史上。

我试着把话题引回去,但是没有用。他的注意力已经转到了他通过不正当手段,占有的这幅伟大作品上。我说拉菲兹最近提到过这幅画,他的话匣子就一下子打开了。

一般来说,刚享用过丰盛美食的人,都喜欢把自己的秘密拿出来唠叨上一番,他也不例外,跟我大说特说自己这件心爱之物。我看了看他身后的时钟,才九点三刻。

按照礼节,我现在还不能走。于是我继续坐在那里——我们还在喝酒——听主人讲述,最初是什么,让他对这幅他得意洋洋地称之为“如假包换、名不虚传、双螺旋桨、双烟囱、铜包底的古典杰作”动了心思。

其实就是为了“胜过”他的一个对头——某一位热衷名画的议员,他没完没了的唠叨,让我不胜其烦。更要命的是,唠叨完了之后,他终于发出了令我担惊受怕了一整晚的那个邀请。

“我说你应该看看这幅名画,就在隔壁房里。这边请。”

“画不是已经收好了吗?”我赶忙问道。

“只是上了锁,用钥匙开开就可以了。”

“还是不麻烦了吧。”我竭力劝阻。

“一点儿也不麻烦!”他说,“请吧。”

我忽然意识到,再推三阻四的话,一会儿等他发现了什么,就该怀疑我了。于是我没再推辞,跟着他走进卧室,任由他向我尽情展示,立在角落里的那个装地图的铁盒子。

他开始夸耀自己是如何髙明,选了这么个绝对不会惹来怀疑的容器,还用了万无一失的丘伯保险锁。当时我不禁想,他这番夸耀,大概永远也不会结束了。终于,过了无限长的时间之后,他把销匙插进了锁眼。保险锁发出了“咔嗒”的一声,我的脉搏都停住了。

“天哪!”我立刻发出了一声惊叹。那幅画还在,就卷在那些地图中间!

“我就知道你会大受震撼的。”克拉格斯把画拿出来,展开来给我看,“了不起吧?想不到这是两百三十年前的古画吧?可它的确是,我告诉你!想想老约翰逊看到这幅画之后的脸色,那可真是一种享受啊,这个家伙再也不敢拿着他的画,四处招摇了。这一幅的价值,顶得上整个昆士兰殖民地全部的画。它值五万英镑啊,伙计,而我只花了五千!”

他用手戳着我的胸口,似乎想从我这儿得到更多的信心。我的表情显然很中他的意,他开始搓起手来。

“连你都是这个反应!”他吃吃地笑着,“那老约翰逊呢?该飞奔出去,拿自己那些画当绞刑架,把自己吊起来了吧,但愿如此!”

天知道我最后都说了些什么。我一开始的沉默,是因为一下子得到了解脱,接下来的沉默,则是另有起因。我陷入了另一种让我张口结舌的混乱思绪之中。

拉菲兹失手了,拉菲兹失手了!难道我就不能成功吗?太迟了吗?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再见,”在把画卷回去之前,他最后又看了一眼,“到布里斯班后再见。”

他盖上了盒子,我的心都跟着颤了一下!

“在这里就开这最后一次了。”他把那串叮当作响的钥匙放回了口袋里,“一上船,我就把它直接送进船上的保险库里去。”

最后一次!真希望我能直接把他打发回澳大利亚,让他那珍贵的地图盒子里,只留下那些合法的东西!真希望在拉菲兹失手的时候,我能成功!

我们回到了另一间屋子里。他后来又讲了多久,讲了什么,我现在已经毫无概念了。

那一个小时,我们改喝掺苏打水威士忌,我的几乎没怎么动过,他倒是喝了不少。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我慌里慌张地告辞离去。前往埃舍尔的最后一班火车十一点五十开,从滑铁卢车站始发。

我乘双轮马车回了家,三十分钟之后,又回到了饭店里。我走上楼,发现走廊里是空的。

我在客厅门口站了一小会儿,听到里头有呼噜声,然后,就轻轻地进了屋,用的是这位先生自己的房门钥匙——在此之前,我没费什么力气,就顺手拿走了它。

克拉格斯一动不动,他身子瘫在沙发上,睡得很沉。不过,对我来说还不够沉。我把带来的氯仿弄到手帕上,轻轻地覆在他嘴上。两三下鼾声之后,这家伙就成了一头死猪。

我拿开手帕,从他口袋里掏出了盒子的钥匙。不到五分钟之后,我把销匙放回了原处,而那幅画已经藏在了我的长披风下面,就裹在我的身上。走之前,我还喝了点掺苏打水的威士忌。

我毫不费力就赶上了火车,太容易了,结果是我只好在头等吸烟舱里打了十分钟的战,恐惧地听着月台上的每一个脚步声。这种没来由的恐惧,一直持续到火车启动。最后,我终于坐定在座位上,点上了一支烟,滑铁卢车站的灯光在我身后慢慢退去。

车上有些人是刚从剧院里出来的。即便到现在,我依然记得他们的谈话。他们对刚刚看的那场戏很失望,是最近上演的萨伏伊歌剧。他们满怀憧憬地聊着以往看《国王陛下的围嘴》和《忍耐》的好时光。其中一个哼了一段曲子,于是,他们开始争论这段曲子是出自《忍耐》还是《日本天皇》。

到撒比顿站他们就都下了,我独自坐在车厢里,带着胜利的喜悦,度过了令人心醉神迷的几分钟。想想吧,拉菲兹都失了手的事情,却让我办成了!

在我们的历次冒险中,这是我第一次扮演主导角色。对我来说,这也是历次冒险中,最不丢脸的一次。事后我的良心没有受到什么折磨,说白了,我不过是抢了一个强盗的东西而已。而且,这是我自己独力完成的——就凭一己之力!

我想像着拉菲兹的反应,想像着他的惊奇,他的喜悦。将来,他应该会多给予我几分重视,将来,会与现在有所不同。我们每人有了两千英镑一一足够我们重新开始、诚实做人了——这全是我的功劳!

到了埃舍尔站,我兴高采烈地跳下火车,搭上了等在桥底下的晚班出租马车。在一种绝妙的兴奋状态下,我看到了布鲁姆城堡,底下那一层还亮着灯。走上台阶之后,我看到前门还敞开着。

“我猜就是你,”拉菲兹快活地说道,“一切都安排好了。他们给你准备了一个床位。伯纳德爵士一直没睡,等着跟你握手呢。”

他的情绪很是愉快,这让我很失望。不过我了解这个人,他这种人,在最黑暗的时候,也要装出最灿烂的笑容。现在,我对他已经有了足够的了解,不会被表面现象所欺骗了。

“我得手了!”我凑到他耳朵跟前大声嚷道,“我得手了!”

“得什么手了?”他退后一步,问道。

“那幅画!”

“什么?”

“那幅画。他把画给我看了。当时我发现,你没拿到画,就被迫走了,于是决定去把它弄到手。就在这里。”

“让我看看。”拉菲兹冷冷地说道。

我脱下披风,把卷在身上的画展开来。正当此时,一位脏兮兮的老先生出现在了客厅里。他站在当地,挑起眉毛看着我们。

“对于一幅古典杰作来说,她看上去也太光鲜了,不是吗?”拉菲兹说。

他的语气很奇怪。我只能说他是嫉妒我的成功。

“克拉格斯也是这么说。我自己没怎么看。”

“呃,那你现在看看吧——仔细地看。天哪,看来我仿得比我自己想得还像!”

“这是假的!”我大叫道。

“就是那张摹本,”拉菲兹答道,“就是我跑遍全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炮制的那张。就这样,因为你的反应,克拉格斯更加深信不疑。没准儿他还会开心一辈子,而你却跑去剥夺了他的这一乐趣!”

我说不出话来。

“你是怎么把它弄到手的?”伯纳德·迪本汉姆爵士问道。

“你把他杀了?”拉菲兹用讽刺的口气问道。

我不去理睬他,把目光转向伯纳德·迪本汉姆爵士,用刺耳的兴奋声音,跟他讲起了我的故事,因为那是保证我不会崩溃的唯一方法。

讲着讲着,我觉得平静一些了,讲完的时候,却只觉得满腹的辛酸。最后我还说,下一次行动的时候,拉菲兹最好能把自己的打算告诉我。

“下一次!”他马上大叫道,“我亲爱的兔宝,你这么说,好像我们要靠偷窃为生一样!”

“我相信你们不会的,”伯纳德爵士微笑着说道,“因为,你们是两个非常大胆的年轻人。让我们祈祷吧,那位昆士兰朋友会照他自己说的去做,在回到那边之前,不会再打开地图盒子。他会看到我的支票的,如果他还要来烦我们,那我可真是要大跌眼镜了。”

我去了为我准备的那个房间,这一路,拉菲兹和我都没有再说话。即便到了这个时候,我还是不想说话,可他一路跟了过来,这会儿还拉住了我一只手。

“兔宝,”他说,“不要对朋友这么严厉啊!我当时实在太匆忙了,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及时拿到东西,事实就是这样。不过没想到你会回去,把我的得意之作破坏掉,这是我应得的惩罚。至于你惹的事儿,老弟,我可实在没想到你有这样的能耐,你可别介意我这么说啊。将来……”

“别跟我提什么将来!”我大叫道,“我讨厌种事儿!我不干了!”

“我也会收手的,”拉菲兹得意地笑着说,“当然,等我发了财以后。”

正文 第七章 回访比赛

第二年的十一月,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走到了皮卡迪利大街。突然之间,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胳膊,原本就做贼心虚的我,吓得心都不跳了。

当时我以为——我―直都在担惊受怕——自己终于迎来了那无可避免的时刻。还好,来的人不过是拉菲兹而已,他站在大雾中,笑喀嘻地看着我。

“真巧啊!”他说,“我一直在俱乐部里找你。”

“我正要去那里。”我回答道,竭力着掩饰自己的慌乱。看他那咧嘴大笑、脑袋乱晃的样子,显然我掩饰得并不成功。

“还是去我家吧。”他说,“有件有趣的事情要告诉你。”

我找了一些借口来拒绝,因为他的口气已经表明了,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有趣,那种有趣已经被我成功地抵制了好几个月。

可是,有件事之前我就说过,现在也不妨重申一遍,那就是对我而言,主意已定的拉菲兹,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抗拒的人,在任何情况之下都是如此。

自从上次帮了伯纳德·迪本汉姆爵士那个小忙之后,我们俩都没再干什么坏事儿——这个专横昨家伙,没有机会往这方面动脑子,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好些日子。毫无疑问,正是这一点,让我暂时享受了一段遵纪守法的清白时光。

从我们俩结成亲密伙伴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安分守己了这么长时间。如果可以的话,这次我肯定会拒绝的,而我接下来要告诉诸位的事情,会让你们觉得,我不过是在夸海口。不过,像我说的那样,我的确是找过借口来拒绝他的。

可是,他挎住了我的胳膊,轻声地笑了起来,就是那种无忧无虑、一切尽在掌握的笑。我还没停止争辩,我们就已经进了奥尔巴尼公寓楼,踩在通向他家的楼梯上了。

这会儿,拉菲兹已经不那么兴奋了,可等他点着煤气灯之后,却变得比原先还要激情洋溢。而我呢,则一脸不高兴地站着,大衣还披在身上,最后还是他给我把大衣脱了。

“你这个家伙!”拉菲兹嬸皮笑脸地说道,“看你那样,别人还真以为,我要在这个美好的夜晚,又去撬谁家的门呢!嗯,不是这么回事儿,兔宝,坐那儿去,来支苏利文,好好坐着。”

拉菲兹帮我点上烟,又给我拿了一杯掺了苏打水的威士忌,然后就出门去了公寓大堂。我正要高兴的时候,却听到了门被闩上的声音。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控制住自己没有站起身来。

接下来的场面,就是他跨坐在一把椅子上,双臂交叠,得意地看着尴尬不已的我。

“你还记得迈尔切斯特吗,兔宝老弟?”他的声音极其温和,我的口气则极其冷淡。我回答说还记得。

“我们有过一场非正式的小比赛。绅士队对公子队,你还记得吧?”

“我没忘!”

“当时你没有上场击球,这么说吧,我本来以为,你会上场的。绅士队得了很多分,公子队的球全都给接住了。”

“可怜的家伙!”

“别太早下结论。你还记得,我们在小酒馆里看到的那个家伙吗?就那个穿得花里胡哨的家伙。我告诉过你,他是城里最精明的贼!”

“我记得他,后来才知道他叫克罗谢。”

“嗯,他被判刑的时候,的确是这个名宇;好吧,那就叫他克罗谢吧。你不用对他滥施同情,兔宝老弟,昨天下午,他从达特摩恩逃掉了。”

“干得漂亮!”

拉菲兹笑了笑,眉毛却扬了起来,还耸鸯起了肩膀。

“你说得太对了,确实干得很漂亮。我很奇怪:你居然没有在报上看到这个新闻。借着昨天沼泽上厚重的雾气,好汉老克罗谢逃掉了,在密集的火力之下,毫发无损地逃之夭夭了。你说得对,我们应当向他致敬,具有如此勇气的人,理应得到自由。不过,克罗谢的勇气远不只是这么一点。他们追了他整整一个晚上,连个影子都没找着。今天的晨报上都登了,你却没看到。”

他打开了他刚才拿进来的一份《培尔美尔报》。

“再听听这个。这是关于这次越狱的一份报道,其中的补充内容,将这件事情推向了一个新的髙度。

“‘在托特内斯,发现了越狱者的踪迹。今天凌晨,他显然在那里做下了一桩大胆得有些离谱的事情。据闻,他潜入了教区助理牧师A·h·艾林沃斯先生的住所。牧师在平常习愤的时间起了床,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然失踪,后来,又在一个抽屉的底部,发现了该逃犯的衣服,叠放得整整齐齐。

“‘虽然克罗谢已经成功地第二次脱逃,不过大家都认为,今天之内,他就会被重新拿获,因为他采取了如此易于辨认的伪装。’

“听了这个消息,你有何感想,兔宝?”

“他可真敢干。”我边说边伸手去拿报纸。

“不仅如此,”拉菲兹说,“他还干得很漂亮,简直让我羡慕。那么多人,他偏偏选了那位助理牧师!漂亮啊,漂亮!不过,这还不算完呢。我刚刚在俱乐部的公告板上看到,道利什附近的铁路线上,发生了袭击事件。人们发现帕尔森躺在铁路上,不省人事。又是我们的朋友!电报上没有这么说,不过事实巳经显而易见了。他肯定还会再去袭击某个人,再换一身衣服,然后大模大样地进城。很了不起吧?我由衷地相信,再没谁能比他干得更漂亮的了!”

“可他为什么要进城呢?”

拉菲兹脸上那股兴奋劲儿马上退去了。很显然,我这句话,让他想到了某件令他非常担忧的事情。刚才他一直在带着隔岸观火的喜悦,研究那位同道中人,把那件烦心事抛到了脑后。

在回答之前,他先回头往大堂的方向看了看。

“我相信,”他说道,“那个家伙的目标是我!”

说话的这当儿,他又变回了惯常的那副德性——不动声色地偷着乐、镇定自若地嘲笑别人——就这样,用他特有的方式,从眼下的情形,和我的大惊失色中寻开心。

“等一下,你是什么意思?”我说,“你有什么事儿,让克罗谢知道了吗?”

“也没知道什么,不过他已经起了疑心。”

“他怎么就起疑心了昵?”

“因为,他几乎跟我一样厉害;因为,亲爱的兔宝,他长着眼睛,而且还有头脑,因此就没法不起疑心。有一次,他在城里,看到了我跟老拜尔德在一起。那天,在去迈尔切斯特路上的那个小酒馆里,他应该是看到了我;后来,我在板球场上的时候,多半也被他看到了。事实上,我确信他看到了我,因为他受审之前,他写信告诉我了。”

“他给你写了信!可你却从来没跟我提过!”我大惊失色地吼道。

面对我惯有的愤愤不平,拉菲兹一如既往地耸了耸肩。

““那有什么用处呢,兔宝老弟?就算我跟你说了,只能让你担惊受怕。”

“好吧,那他说了些什么?”

“说他很遗憾,自己没来得及回城,就被关进了监狱,因为他本打算来拜访我的,不过,他相信这个愿望只是暂时实现不了而已,还请求我在他出来之前,不要进监狱。他自然明白,梅尔罗斯夫人的项链,已经被人拿走了,只不过拿的人不是他。他还说,只拿了项链、把其余东西都留下的那个人,很对他的脾胃,如此等等。此外,他还有一些关于遥远将来的小小提议,而我担心这个遥远的将来,很可能已经近在咫尺!我只是奇怪,他怎么还不现身。”

拉菲兹往大堂那边又看了看。之前他把大堂的灯都关掉了,还十分谨慎地关好了里外两扇门,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让他敲门——如果他真的敢来的话。门房会告诉他,我已经到城外去了。这很快就会变成事实,再过上一个小时左右。”

“今天晚上你要出去?”

“到利物浦大街,坐七点十五那班火车。我从来没跟你谈起过我的家人,兔宝。不过,我有一个最要好的姐姐,嫁给了东部的一个乡村牧师。他们总是很欢迎我去,还老让我读《圣经》,就为了说服我去做礼拜。真是遗憾啊,兔宝,在礼拜日的时候,你不能在那儿听我读经文。我有一些最高明的行动计划,就是在那个教区想出来的,风暴即将来临,我想不出比那里更好的避风港了。我得开始收拾行李了。我想过了,我应该告诉你我要去哪里,为什么要去,没准儿你也想学我的样呢。”

他把烟蒂扔进火里,站起身来伸了个懶腰。

我的目光从他的身上,转到了拉菲兹的脸上,其间,他一直保持着这个不雅的姿势。一秒钟之后,我随着他的目光,看向了屋子的另一头,随即也跟他一样站了起来。

一个体格健壮的家伙,站在隔开卧室和客厅的折叠门那里,身上披着―件很不合身的绒面呢外套,正在向我们鞠躬致意。他鞠躬鞠得很深,我看不见他的脸,只看到一头短短的红发,像圆盘子一样扣在他脑袋上。

就在我打量这位不速之客的短短间隙,拉菲兹已经恢复了平静;等我把目光调回到他身上时,他的双手已经插到了衣袋里,脸上也露出了微笑。

“我来给你介绍吧,兔宝,”他说,“这位就是我们杰出的同行,雷金纳德·克罗谢先生。”

那个圆脑袋抬了起来,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皱巴巴的额头,还有一张刚刮过胡子的粗糙脸庞。现在回想起来,他的脸也是红的,那是被小了好几个尺寸的领子给勒的,不过,我当时可没去细想这些,只是迅速得出了自己的结论,然后骂骂咧咧地转过头,看着拉菲兹。

“这是个骗局!”我大叫道,“你又弄了个该死的骗局!你让他来这里,然后把我也弄来。你想让我加入你们,是吧?你这个该死的家伙!”

对方冷冷地盯着我。话一出口,我就感觉自己这样很没面子。

“说得不错,兔宝!”拉菲兹耸了耸肩,然后别过了身。

“上帝保佑你。”克罗谢大声说道,“他事先并不知道。他不知道我要来,也没骗你什么。你这样说,倒是一下子漏了老底儿,你露馅儿了。”

接着,他又沖着拉菲兹说道:“我知道就是你干的,不过,对我客气点儿,你倒是挺对我脾气的!”

紧接着,他将一只毛茸茸的手伸了过去。

“既然如此,”拉菲兹握住了他的手,“我还能说什么呢?不过,你应该也听到了我对你的评价了吧。认识你,我也很荣幸。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这你就别操心了。”克罗谢说,一边松开衣服领子,“还是来说说我该怎么出去吧,上帝保佑你们,不过这样好多了!”

他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粗壮的脖子,那上面有一圈乌青色的淤伤。

“不知道我还得装多久绅士才行。”他接着解释道,“刚才我不知道你会带着谁一起回来。”

“来点苏打水加威士忌吗?”拉菲兹问道,那个家伙已经坐到了我刚刚坐过的那把椅子上。

“不,我要不加苏打的。”克罗谢答道,“不过我得先谈正事儿。别跟我耍花招,上帝保佑你!”

“好吧,那么,我能为你做什么呢?”

“不用我说,你自己也明白。”他冷冷地笑道。

“你就直说吧。”

“帮我逃出去。我只要逃出去,办法由你来想。我们是不打不相识的兄弟,不过这次我可没打算跟你打,没有必要。你这个人实在精明。不过我们是兄弟,你会帮兄弟渡过难关的。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吧。你想法子帮我逃出去,至于是什么法子,由你来定。”

他的话语里全是和解让步之意。他弯下腰,脱下按扣靴子,然后把没穿袜子的脚,伸到炉火边上,痛苦地舒展着脚趾。

“希望你们能给我拿双大点儿的鞋,”他说,“刚才有时间的话,我就自己找了。我进来没一会儿,你们就回来了。”

“你不打算告诉我你是怎么进来的吗?”

“告诉你又有什么用?这种不值一提的事儿,是不用我教你的。而且,我只是想出去。我要离开伦敦,离开英国,离开该死的欧洲。那就是我需要你为我做的,先生。我不会问你要怎么做。你知道我从哪里来的,因为,刚才我听你说过了;你也知道我想去哪里,因为,我刚刚同样也告诉你了。具体该怎么办,那就是你的事儿了,我不管。”

“呃?”拉菲兹说,“我们得看看有什么法子可想。”

“是得看看。”克罗谢先生说道,说完就舒舒服服地靠回到椅子上,扭着自己那短粗的拇指。

拉菲兹转过身来对着我,眨巴了一下眼睛,不过他的额头紧蹙,显然是在思考对策,而他的话语中,既有顺从也有决绝。听他说话,似乎屋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存在似的。

“你听明白现在的情形了吧,兔宝?如果我们这位朋友,用他的语言来说,被人‘逮住了’,那他就要把你我给‘捅出去’。他很体贴周到,没有把这话说出来;不过,这事儿再明白不过了,而且也在情理之中。换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之前我们占了上风,现在换作他了,绝对公平。我们必须帮他,也没有理由拒绝。就算我们有拒绝的理由,我也要帮助他!我们的朋友是一位伟大的冒险家,他已经从达特摩恩逃了出来,要让他再回去那里,那可真是一大憾事。他不会回去的。不过前提是,我能想出办法,把他弄到国外去。”

“随便你用什么法子。”克罗谢闭着眼睛喃喃说道,“这事儿我就全都交给你了。”

“可是你得先醒醒,告诉我们一些事儿。”拉菲兹说。

“可以,先生,可我真是困得眼皮直打架了!”

然后他站起身来,眨了眨眼睛。

“要我说,应该有人跟踪你进城了吧?”

“应该是。”

“跟到这里了?”

“这么大的雾,他们没跟上——很走运,是吧?”

拉菲兹走进卧室,点着了里头的煤气灯,马上又走了回来。

“那么说,你是从窗户进来的?”

“没错。”

“你还知道该从哪扇窗户进来,他妈的真是聪明。不管有没有雾,这也是大白天啊,你是怎么做到的?真是让我想不通!不过,先暂且不必去管它了,你确信没有人看到你?”

“我确信,先生。”

“嗯,但愿你说得没错。我要去査看一下,很快就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最好跟我一起去,兔宝,我们去吃点东西,再好好讨论一下。”

拉菲兹说这话时看着我,我则看着克罗谢,静等着麻烦的到来。

麻烦在一点点地酝酷一一他苍白的脸上凶相毕露,眼里流露出展惊的神色,双拳也突然握了起来。

“那我昵?”他恶狠狠地大嚷道。

“你在这里等。”

“不行!”他咆哮了一声,然后一跃而起,背对着门口,“别指望这样就能骗到我,你们这两个大傻瓜!”

拉菲兹双肩一耸,转过头来对着我。

“这些行家最糟糕的地方就在这儿!”他说,“他们从来不用脑子。他们看到了球门柱,然后就想往门柱上击球。不过,他们能看到和想到的,也就这么多了,而且,还以为我们也是这样的。难怪他们上次被我们给涮了!”

“少跟我胡说八道,”那个家伙吼道,“妈的,有什么话就直说!”

“好。”拉菲兹说,“我会照你的要求直说的。你说你把自己交给我了,让我来全权处理,但是你压根儿就不信任我!我知道,万一我失手了,会有什么后果,也甘愿承担这个风险。我答应了这件事儿。可是你却以为,我要出去把你给卖了,然后再让你出卖我。你真是个白痴,克罗谢先生,虽然你从达特摩恩成功越狱了。你应该去找―位更高明的人,按照他说的去办。我要帮你,就得按我自己的方法来,要么就干脆不帮。我来去自由,爱跟谁一起,就跟谁一起,你无权干涉。你在这儿待着,自己想办法藏好了,放聪明点,照你自己说的去做,把这事儿全交给我。如果你不想这样,如果你蠢到不愿意相信我,门就在那儿。出去,把你想说的全说出来吧,你这个可恶的东西!”

克罗谢猛地一拍大腿。

“这才叫谈事儿嘛!”他说,“上帝保佑你,你这么着说话的时候,我就找着北了。我会相信你的。我光听说话,就知道别人是不是真能办事;你是不错的。对这位先生,我就不说什么了,虽然在外省办事儿那次,我看到过他跟你在一起。不过,既然他是你的朋友,拉菲兹先生,那他肯定也错不了。我只希望您二位别太绝情……”

他摸了摸衣服口袋,一副后悔莫及的表情。

“我只是想要他们的外套,”他说,“你这辈子也碰不上比那两个家伙更穷的人了!”

“没关系。”拉菲兹说,“我们会帮你彻底脱身的。交给我们好了,你就留在这儿等消息吧。”

“就这么着吧!”克罗谢说,“你们不在的时候,我正好可以睡一觉。不过不要酒,谢谢,不用!要让我放开来喝,上帝保佑你,那我可就死定了!”

拉菲兹拿了一件外套,我记得是一件带披风的轻薄长外套。他还在穿衣服的时候,那位逃亡者,就已经在椅子上打起了呼噜。

我们嘴里小声地东拉西扯着,关掉煤气灯,出了门,留下那个家伙自己在家,他的光脚丫子还在火上烤着。

“那家伙也不是那么坏,那个行家。”下楼的时候,拉菲兹说道,“也算得上一个真正的天才,虽然以我的品味,他那些方法有些低级。不过方法并不能代表一切,他能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逃出达特摩恩,来到奥尔巴尼,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好家伙!”

院子里雾气重重,旁边走过了一个人,拉菲兹攥了一下我的胳膊。

“是谁?”

“我们最不想见到的人!老天保佑,他刚才没有听到我说的话!”

“可他到底是谁啊,拉菲兹?”

“我们的老朋友麦肯兹警官,那个苏格兰场的!”

我吓得当场站住了。

“你觉得他是跟踪克罗谢过来的吗?”

“我不知道。我来问问看。”

我还没来得及抗议,拉菲兹就已经揪着我转了个个儿。

等我开口之后,他先是笑而不答,然后轻声告诉我,越是大胆的做法,就越是安全,任何时候都是如此。

“可是这太疯狂了……”

“不疯狂。闭嘴!”拉菲兹轻松地说,然后,他对着警探打了个呼哨,笑着问,“喂,是您吗,麦肯兹先生?”

侦探转过身来,用锐利的目光审视着我们。雾气之中,我借着煤气灯光,看到他已经两鬓斑白,脸色仍然是那么苍白,显然,是那次几乎置他于死地的重伤所致。

“对不起,我不认识两位。”他说。

“希望您已经康复如初了。”我的同伴说道,“我叫拉菲兹,去年在迈尔切斯特,我们见过面。”

“真的吗?”苏格兰人惊呼道,“哦,现在我记起您了,还有您,先生。唉,当时那事儿可真是糟糕,不过结局很完满,这才是最重要的。”

他身上固有的警觉又回来了。拉菲兹捏了捏我的胳膊。

“没错,事情圆满收场了,真是多亏了您。”他说,“那帮人的头头,那个叫克罗谢的家伙,不是逃掉了吗,那是怎么回事昵?这件事儿您是怎么看的,嗯?”

“详细情况我也不清楚。”苏格兰人答道。

“那就好!”拉菲兹大声说道,“我还担心,你是不是又在跟踪他呢!”

麦肯兹警官干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跟我们道了别。这时我看到院子里的一扇窗户亮起了灯,还听到雾气中传来了一阵模糊的汽笛声。

“我们得跟去看看。”拉菲兹小声说道,“我们有一点点好奇,那是最自然不过了。快,跟上他!”

我们跟着侦探,走进了公寓楼的另外一个入口,就在我们刚才出来的这一侧。如果你往皮卡迪利大街走,那么就是在你的左手边。一路上,我们并没有特别地遮遮掩掩,后来,在楼梯脚下,看到了一个门房。拉菲兹问他有没有出什么事儿。

“没什么事儿,先生。”那家伙不假思索地答道。

“胡说!”拉菲兹说,“我说的是麦肯兹侦探。我刚刚还跟他说话了。他来这里做什么?快说吧,伙计,如果有人命令过你不要说,那就请放心,我们是不会出卖你的。”

这人脸上写满了奇怪的渴望表情,显然是非常地想要一吐为快。

楼上的一扇门关上了,他也终于绷不住了。

“是这样的。”他压低了声音,“今天下午,有位先生来找房子,我带他去了办公室,那里的一名职员,带他去看了一圈那些空房子。那位先生对现在警察们待着的那套公寓,特别有兴趣,于是就让职员去找经理,说是有一两件事儿,他想要问一问。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妈的,那位先生就不见了!请原谅,先生,可他真的就这样从这幢楼里凭空消失了!”

说到这里,门房看着我们,眼睛亮闪闪的。

“然后呢?”拉菲玆说。

“然后,先生,他们就到处找,到处找,最后就不再抱有什么指望啦。他们觉得他大概是改变了主意,同时,又不想付小费给那个小职员。于是,他们把那套房间锁上,走掉了。半个钟头之前,我去给经理送《星报》的号外,大概十分钟后,他跑出来给了我一张纸条,让我坐马车,把纸条送到苏格兰场去。我知道的就这么些了,先生,全说了。警察们现在就在上头,还有那个侦探,还有经理,他们觉得那位先生还在楼里的哪个地方。至少依我看,他们是这么想的。可是那位先生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找他,我可不晓得。”

“很有趣儿!”拉菲兹说,“我要上去问一问。走,兔宝,肯定很有趣儿。”

“对不起,拉菲兹先生,可是您不会说到我吧?”

“我不会的,你是好样儿的。假使真能有什么乐子的话,我会记着你的。乐子!”

到了楼梯平台的时候,他悄声说道:“看来,这真是我们难得一见的一个乐子呀,兔宝!”

“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没时间考虑了。先从这里开始吧。”

他用力地敲了敲门,一名警察开了门。拉菲兹昂首阔步从他身边走了过去,那架势好像他就是警察厅长本人。那个家伙还没来得及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我也已经跟着过去了。

光秃秃的木地板在我们脚下呻吟着,我们看到卧室里有一群警察,正在窗台边上弯腰看着什么,边上是一盏治安巡逻灯。麦肯兹最先站直了身子,满面怒容地跟我们打了个招呼。

“两位有何贵〒?”他说。

“来给你们当个帮手。”拉菲兹兴致勃勃地说道,“之前,我们已经帮过一次了,当时正是我身边这位朋友,从你手中接过那个落单了的家伙,牢牢地揪住了他。那么,接下来有什么好玩的事情,他应该有权利看看吧?至于我呢,呃,确实,我当时只是把你抬进了房子而已。不过作为老熟人,亲爱的麦肯兹先生,我衷心地希望,你能允许我们,跟你们分享接下来的这个乐子。但是,我本人只能在这里停留几分钟。”

“那你就看不到什么了,”侦探恶声恶气地说道,“因为,他不在这儿。治安官,下去守在楼梯口,别让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上这里来,不过,这两位先生可以留下来协助我们。”

“哦,麦肯兹警官,你真是太好了!”拉菲兹热情洋溢地大声说道,“可这到底是什么回事儿啊?我问了在楼下碰到的一个门房,可是没问出什么来,只是说,有人来看过房子,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是我们正在通缉的一个家伙。”麦肯兹说,“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他应该就藏在这些房间里头。你是住在奥尔巴尼吗,拉菲兹先生?”

“是的。”

“你家就在这附近?”

“隔壁再隔壁那个楼门洞里。”

“你是刚刚出来?”

“刚刚。”

“整个下午都在家?”

“不是。”

“那么我也许得去你家搜查一下,先生。我打算把奥尔巴尼每个房间都搜一遍!我们这位先生看来是上过屋顶的,不过我还是要把整栋房子都搜一遍,除非他在外头,留下了更多的蛛丝马迹,或者我们在屋顶上找到了他。”

“我可以把销匙留给您。”拉菲兹马上说道,“我要出去吃饭,不过,我可以把钥匙留给楼下那位警官。”

我惊讶得都要喘不过气来了:这个愚蠢的承诺,到底是什么意思?真是胡闹,真是昏了头了,简魏是自取灭亡。我一下抓住了他的袖子,也顾不得掩饰自己的害怕和厌恶了。

麦肯兹表示了感谢,又回到窗台边上,没人管我们了。

我们悠闲地穿过折叠门,来到隔壁的房间。这个房间的窗子,是对着院子的,窗子还开着,我们装着随意的样子,往外张望着,拉菲兹开始给我打气。

“没事儿的,兔宝,你就照我说的去做,其他事留给我就好了。我们确实被逼到绝境了,不过我可没有绝望。你要做的就是跟着这帮人,特别是他们去搜我家的时候。他们应该不会随便乱翻的,如果你在场的话,那就更不会了。”

“可是,你要去哪里呢,你不会是要我留下来,自己应付吧?”

“假使是这样的话,那也是为了挑一个适当的时间,吹响胜利的号角。而且,这世上还有窗户这样东西,克罗谢那个家伙,可是不怕冒险的。你得相信我,兔宝,你都认识我这么久了。”

“你现在就走啦?”

“现在要分秒必争啦。盯住他们,老弟,不要让他们怀疑到你头上,其他的事就随便你了。”

拉菲兹的一只手在我肩膀上搭了一下,然后,他把我留在窗前,自己回到了屋子那头。

“我得走了。”我听到他在说,“不过,我的朋友会留下来,协助各位,我会把我家里的灯点着,把钥匙留给楼下那位警官。祝你好运,麦肯兹,真希望我也能留下来。”

“再见,拉菲兹先生。非常感谢。”说话的人显然有些心不在焉。

麦肯兹还在他那边的窗子旁边忙活着,我则继续待在这边的窗口,尽管我对拉菲兹很了解,也知道他有层出不穷的妙计,我心里还是充满了恐惧和愤怒。

到了这个时候,我觉得每次面临危急关头时,自己多少能猜到他会如何来应对。至少我能猜到,他的方法会是非常巧妙,同时又很大胆冒险,那是他特有的出牌方式。

难道,拉菲兹会回到家里,让克罗谢保持警锡,然后,把他弄走?不会,这世上还有窗户这样东西呢。

那么,拉菲兹为什么要躲开我们昵?我想到了很多东西,最后想到了那种出租马车。

这些卧室的窗户都对着一条狭窄的小巷,而且不是很高,可以从窗户跳到那种马车的背上去——就算马车在行进中,那也没有什么关系——然后,他就可以从警察的眼皮子底下溜之大吉了!

我想像着这样的画面:拉菲兹赶着那样一辆马车,在雾气和夜色的掩护下,没人认得出他来。

接下来的画面是:他竖起他最心爱的带披风外套的领子,从窗户底下经过,往家里走去。还有就是,他又回来了,停下来把钥匙递给警官。

“我们发现他是怎么走的了。”我身后有个声音说道,“很显然,他爬到屋顶上去了,不过我还没有想明白,他是怎么通过你前边的那个窗子,爬上屋顶去的。我们要把这里锁上,到顶层阁楼上去看个究竟。如果你愿意的话,最好跟我们一起上去。”

跟其他楼房一样,奥尔巴尼公寓楼的顶层,也是供仆人居住的,上头是一间间挤成一团的小厨房和小卧室,很多人都拿它们当杂物间,拉菲玆就是其中之一。当然,这一套房子的附属建筑,跟底下的房间一样是空着的。幸好是这样,因为我们这帮人,已经把这里挤满了,其中包括经理,他还带来了一位房客,麦肯兹毫不掩饰他对这个房客的厌恶。

“不如让整条皮卡迪利大街的人都进来,收费五先令一个人。”他说,“过来,老弟,你到房顶上去,少个人这里还松快点,拿好警棍啊。”

我们鱼贯来到那个小窗户旁边,麦肯兹警官小心翼翼地把头探了出去。有那么一分钟,我们只听到了人採过石板发出的嘎吱声,还有警靴在石板上打滑的声音。接着,有人喊了一声。

“有什么发现?”麦肯兹大声问道。

“一根绳子,”那个声音说道,“拴在水管上的一个钩子上!”

“先生们,”麦肯兹满意地哼了一声,“他就是从你们那里爬上去的!他应该是靠一根伸缩棍的帮助上去的,我之前倒没想过这个!绳子有多长,伙计?”

“挺短的。我把它拿下来了。”

“绳子是垂到哪个窗户旁边了吗?问问他!”经理大叫道,“他可以从栏杆上探下去看一看。”

麦肯兹警官重复了一遍这个问题。片刻之后,对方回答道:“是的。”

“问问他中间有多少个个窗户!”经理极度兴奋地大叫道。

“他说六个。”过了一会儿,麦肯兹说道,接着他缩回脑袋,“我要去那户人家家里看看,第六个窗户。”

“拉菲兹先生家。”经理心算了一下之后,宣布道。

“是吗?”麦肯兹大声说道,“那可就省事了,他把钥匙留在楼下了。”

他的语气干巴巴的,似乎在怀疑什么,连我都觉得很不中听,似乎这位苏格兰人已经怀疑,这并非是单纯的巧合。

“拉菲兹先生昵?”我们顺着楼梯鱼贯而下时,经理问道。

“他说他去吃饭了。”麦肯兹警官说。

“你能肯定吗?”

“我看着他走的。”我说。我的心评枰直跳,不敢再开口说话了。

不过,我还是慢慢地在这支小小队伍的前列走着,事实上,我是第二个跨进门口的,当时我已经孤注一掷了。

刚跨进门口,我就痛苦地大叫了一声,因为麦肯兹往后退了一大步,重重地踩着了我的脚。紧接着我就发现了原因何在,于是发出了更响的一声大叫。

有个人身子摊开,躺在火炉面前,苍白的额头上,有一个小小的伤口,血已经流进了他的眼睛。

是拉菲兹!

“自杀。”麦肯兹冷静地说道,“不是,这里有根拨火棍,似乎更像是他杀。”

麦肯兹警官跪在地上,摇了摇头,似乎还有些高兴。

“也不是他杀,”他说,平淡的语气中有一丝的厌恶,“不过是个轻伤,我都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因为这个,才倒下的。不过,先生们,他吸过一些氯仿!”

他站起身来,一双锐利的灰眼睛紧盯着我。我眼里充满了泪水,却还是直视着他,顾不得什么羞耻。

“我记得你说过,你看到他出去了,是吧?”麦肯兹警官厉声说道。

“我看到了那件带披风的长外套,当然以为穿着那衣服的就是他了。”

“我也可以发誓,给我钥匙的就是这位先生本人!”刚才一直缩在后头那个巡警,闷闷不乐地说了这么一句。

麦肯兹警官转过身去对着他,嘴唇煞白。

“你们就等着瞧吧,你们这些该死的警察!”麦肯兹警官说,“你这个废物,你的编号是多少?P34?你给我好好听着,P34先生!如果在我说话的时候,那位先生死了,没有醒过来,你知道你会变成什么吗?杀人犯啊,扣着纽扣的笨猪!你知道你把谁放跑了吗,你这个大漏勺?克罗谢,没错,就是昨天从达特摩恩越狱的那个人。我向上帝发誓,P34,如果抓不到他,我会把你赶出警察局的!”

抽搐的面部,挥舞着的拳头,一个素来沉着的人,发起火来就是这样的。这是麦肯兹警官的另一面,值得留意、值得咀嚼的一面。随后他就从我们中间走开了。

“要打破自己的脑袋是很难。”拉菲兹后来说道,“不过,却比割开自己的喉咙容易多了。氯仿又是一个问题。当你在别人身上用这个东西时,你当然知道多少剂量是刚刚好的。那么说,你以为我真的死了?可怜的小兔宝!不过麦肯兹看到你当时的脸色了吧,我想?”

“看到了。”我说。不过麦肯兹当时看到了什么,我是不会告诉他的。

“那就好。换作我,也一定要让他看到的。你可不要觉得我无情啊,老弟,因为我怕那个人,而且我知道,我们是共沉浮同进退的。”

“现在我们跟克罗谢也是共沉浮了。”我垂头丧气地说道。

“不是的!”拉菲兹言之凿凿,“老克罗谢是个真正的运动家,我们怎么待他,他也会怎么待我们的。再说了,这件事儿之后,我们跟他就扯平了,而且,兔宝,我看我们以后还是别再跟行家们较劲儿了!”

正文 第八章 皇室的礼室物

维多利亚女王向斐济群岛示好,却遭到了斐济国王的侮慢,其后,某位欧洲君主就此发表的言论,又搞得满城风雨,英国举国惊诧之余,更多的还是愤慨激昂,因为此事着实非比寻常。

人们后来又得知,在向对方示好的时候,为了进一步显示诚意,英国还送出了一件意义非凡的礼物,于是大家得出了结论,我们这位白人君主,和那个黑鬼酋长,是同时失心疯发作了。这件礼物是一颗无与伦比的珍珠,是早先的不列颠殖民者,在波利尼西亚采到的。英国王室借这个机会,将它送给斐济的国王,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这一事件在几周之后,仍然是新闻界的宝贵话题。到了六月份,关于此事的社论、通讯和头条新闻,仍然频频见诸报端:

《记事日报》用了文学版的整整半个版面,来描绘这个岛国首都的迷人风光;最近一期《培尔美尔报》,则在一篇头版文章上,建议政府内阁赶紧解散。

当时的我,还在以笔杆子谋生,虽然没钱,但也算是个正当营生,我针对这个热门话题,写了首讽刺诗,登在了以前从未上过的好位置上。我还把城里的公寓租了出去,在泰晤士迪顿区,找了个便宜住处,借口是自己喜欢这条河,其实,我对河压根儿就没有兴趣。

“绝对一流啊,伙计!”拉菲兹说着——他现在只能来这里看我了——又躺回到了小艇上,我则握着桨在划船。

“我猜,他们肯定付了很髙的稿费,呃?”

“一个子儿都没有给我!”

“胡说,兔宝!他们的稿费不是开得很髙吗?再等等,你会收到支票的。”

“哦,不会的。”我沮丧地说,“文章有幸见报,我就该心满惫足了,那个编辑给我写的信里,就是这么说的,说得很明白。”我补充道。

不过,我还是对那位声名卓著的先生喷有烦言。

“你不会是说你已经开始为钱写作了吧?”

当然不会,这是我最不愿意承认的事情了。可事实就是这样。

秘密已经被揭穿,没有必要再遮遮掩掩了。

我写作是为了钱,因为我确实很需要钱。见鬼,他肯定看得出来,我已经是山穷水尽了。

拉菲兹点着头,好像他对这一切早已了然于胸。

我哀叹自己的不幸: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自由撰稿人,要维持生计,并非易事;主观上来说,我觉得自己写得不够好,同时又不够烂,因此没法成功;我追求着自己的风格,但却总觉得徒劳无功;我可以写诗,但它不能带来报酬;社会新闻和那些比较低级的报道,我又不会写,也不愿意屈尊去做。

拉菲兹又点了点头,靠了回去,这次他看着我的时候,眼里满是笑意。我知道,他肯定在想我已经屈尊做过了别的一些事情,也知道他要说什么。他以前就经常说,这次也肯定不会例外。

我已经准备好怎么作答了,不过显然他已经厌烦了老问同样的问题,这会儿垂下眼睑,拿起了刚才扔掉的那份报纸。

在他再次开口之前,小艇已经划过了汉普顿宫古老的红墙。

“他们居然不给你稿费!亲爱的兔宝,这些诗句真是太出色了,不仅仅是文字好,对对象的描述也非常传神、非常简洁。你让我知道了一些我原本不知道的事情。不过,这东西真的值五万镑吗——就一颗珍珠?”

“我认为是十万,不过那样就不押韵了。”

“十万镑!”拉菲兹说道,眼睛紧闭着。

这一次,我又肯定自己能猜到他要说什么,但却很不幸的,我又一次弄错了。

“就算它值这个数,”最后他大声说道,“也根本没有办法脱手。这东西不像钻石,还可以再切分。请原谅,兔宝老弟,我真是健忘啊!”

然后,我们都没有再提这件皇室的礼物。我虽然口袋空空,自尊心却是蓬勃、旺盛地发展着;而且,不管再怎么穷困潦倒,我也不可能自己去提我本来指望拉菲兹会提的那个建议。

我的那种预期其实是带着希望的成分的,当然我也是到现在才明白这一点。不过,当时我们俩谁也没有再提拉菲兹声称已经忘掉了的那件事情——那那就是我的“变节”,我“朝着高尚的堕落”——他总是喜欢这么说。

我们俩都变得有点沉默、有点拘束起来,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这是个周日的晚上,之前我们已经好几个月没见了。将近十一点的时候,我送他走。此时我不由得想到,又要过几个月,我们才会互道再见了。

不过,在我们等火车的时候,我感觉到路灯之下,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在盯着我。我回视他的时候,拉菲兹摇了摇头。

“你的气色不好,兔宝老弟。”他说,“我可从来不信这个泰晤士河谷会有什么好,你需要换换空气。”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你真正需要的是一次海上旅行。”

“还得去圣莫里兹过冬,没准儿你还会推荐戛纳或者开罗?都不错啊,A·J,可是你忘了吗,我告诉过你,我的财务状况……”

“我什么也没忘,只是不想伤害你的感情。不过,听着,你可以享受一次海上旅行。我想要给生活来点调剂,你可以作为我的客人,跟我一起去。七月份我们将在地中海度过。”

“可是,你那时候正在打板球……”

“去它的板球哪!”

“呃,我想如果你是认真的……”我满是惊诧。

“我当然是认真的。你去吗?”

“乐意之至……当然,如果你也去的话。”

然后我跟他握手,接着又向他挥手道别,心情非常愉快,同时也坚信此事不会再有下文。

那不过就是他突发的一个奇想,如此而已。

很快,我就开始希望这事儿还能有下文,整整那一个星期里,我都希望自己能够彻底离开英格兰。此时的我,没有分文进账,这个季节里,只能靠装修公寓,而后转租的差价过活。

这一季很快就要过去了,债主们都在城里等着我。我还能过完全清白的生活吗?口袋里有钱的时候,我没有去还债,因为在我看来,明明白白的赖账更光彩一些。

当然,我从拉菲兹那里是得不到什么消息的。一个星期过去了,然后又是半个星期,在第二个星期三,我去城里找了他一圈,却一无所获,只好带着绝望的心情,在冷清的俱乐部里吃了晚餐——我现在还是俱乐部的会员。

深夜时分,我回到住处,看到了他给我发的一封电报。

下周一上午九点二十五分,请到滑铁卢车站,乘北方德意志劳埃德专线,到南安普敦,在“长枪骑士号”客轮上碰面,票已定好。

他还写了一封信,口气很是轻快,但又充满了对我、对我的健康和前途的殷殷关切,读起来相当感人。信里着重谈到了我们过去的关系,对我们的彻底决裂,则含糊其辞。

他说他已经订了两张去那不勒斯的船票,我们要去卡普里岛,就是《奥德赛》中那些食莲族所居住的岛屿,我们要在那里一起晒太阳,“还要暂时地忘却一切”。

这封信真是很有诱惑力。我还从来没去过意大利,所以,他才有资格发出这个倡议。

要说夏天不能去这个国家,那可是大错特错。那不勒斯海湾,会是前所未有地可爱,他还用了“被遗忘的仙境”,来形容它,似乎突然变得妙笔生花,还说坐其他船是不能得到这样精心的照顾和住宿条件的。

信中还提到了更充分的理由。

拉菲兹的信,还有电报都是发自不来梅的,我猜想,他想必是通过自己跟地方当局的私交,施加了一点点的影响,帮助我们缩减了大笔费用。

想像一下,当时我有多么激动、多么高兴吧!我想办法付了泰晤士迪顿的房租,从一个小编辑那里搞到了一张面额很小的支票,还让我的裁缝给做了一套新的法兰绒套装。我还记得,我用身上最后一枚沙弗林,买了一包苏利文烟,打算给拉菲兹在途中享用。

周一,这个糟糕夏天里最为晴朗的一个早晨,专列火车载着我,沐浴着阳光,向着大海的方向隆隆驶去。我的心情就跟我的钱包一样地轻盈。

一艘汽艇在南安普敦等候我们。拉菲兹没在汽艇上,我也没指望他会在,等我们到了客轮的船艇边上时,我才开始搜寻他的踪迹,结果什么也没看到。栏杆边站着的人群中没有,跟朋友挥手告别的人群中也没有。

我爬上客轮,心情突然沉重起来。我手里没票,也没钱去买,而且不知道自己的房间号。我心急如焚,拦住一名服务员,问他船上是否有一位拉菲兹先生。

谢天谢地,他在船上!

可是他在哪儿呢?服务员说他不知道,然后就去忙别的事儿去了。

我只好在船上到处找他。可是甲板上散步的人群中,根本就没有他的踪影,大厅内也没有,吸烟室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小个子德国人,两撇卷曲的红胡子,都要长到眼睛里头去了。

绝望之余,我打听到了他所在的舱室,但是那里也没有他的影子,不过我看到了行李上他的名字,这让我放心了许多。

可是,他为什么要躲起来呢?我想不出是什么原因,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别有用心。

“你在这儿啊!我在船上到处找你!”

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去了驾驶台,虽然门口刻着“禁止入内”的警示,可是,A·L·拉菲兹真的就在这里。他坐在一个天窗的窗台上,身子前倾,对着一把高级船员用的长椅。

椅子上坐着一位姑娘,她穿着白色斜纹布外套和裙子,身材瘦削,皮肤苍白,黑头发,眼睛很漂亮。

我还没来得及细看,拉菲兹就站起身,迅速来到了我身边。只见他飞快地做了个鬼脸,接着就摆出了一副极度震惊的神情,装得还真是挺像的。

“哦,兔宝!”拉菲兹大叫道,“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捏了捏我的手,我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

“你也坐这艘船?也要去那不勒斯?呃,听我的话才去的!沃纳小姐,我可以把他介绍给您吗?”

然后他就大言不惭地说了起来,说我是他几个月没见的一位老校友,然后又把我的情况,瞎编乱造地胡吹了一通,听得我云里雾里、疑虑重重,最后还颇觉反感。

我们两个的这番表演,让我羞得脸都红了,不过也无所谓了。我说的话连我自己都不知所云,而我也懒得去多想,只管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我要做的,就是哼哼唧唧地把拉菲兹期望我说的一些话念出来,而且依我看,当时我的风度也还不算太坏。

“这么说,你在旅客名单里看到了我的名字,于是就过来找我了?真不愧是我的兔宝老弟。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够跟我住一个包房。我那个包房,在漫步甲板上,视野很好,可是,他们不能保证只给我一个人住。我们应该在他们弄个外国佬进去之前,一起过去看看。不管怎样,我们得先离开这儿了。”

我们说话的时候,已经有一个领航员坐到了驾驶台上,这会儿又有一个舵工走进了舵手室。我们走下楼梯的时候,补给船离开了客轮,岸上的人们开始挥舞各色手帕,高声道别。我们到了漫步甲板,跟沃纳小姐駒躬道别,这时脚下传来了低沉缓慢的撞击声,我们的旅程就此开始了。

不过,对我和拉菲兹来说,这个旅程的开端可不怎么愉快。在甲板上的时候,他用欢快的样子,来掩盖我极度的困惑,那股快活劲儿,虽然是装出来的,却也很有说服力。到了他的包房之后,他就露出了本来面目。

“你这个白痴。”他冲我吼道,“你又把我的底细给泄漏了!”

“我怎么泄漏你的底细了?”我假装没注意到那个“又”字的侮辱意味。

“怎么泄漏?我本来想,就算是个呆瓜,也应该明白我的意思的,我要让别人以为我们是碰巧碰上的!”

“在你买了两张票之后?”我疑惑地看着他。

“船上的人不会知道的,而且,我买票的时候,还没有决定要这样。”

“那你决定之后,也该让我知道啊。你自己定好了计划,跟我只字未提,要求我自己来随机应变,我怎么知道,你又有什么主意了呢?”我这么说,终于让局面扭转了一些。

拉菲兹都要向我低头了。

“其实,我没有说你必须得知道,兔宝兄弟,你到了这把年纪,你终于变成一只虔诚正派的兔子了!”

他这样打趣我的绰号,还有他说话的那种语气,已经足够平息我的火气,还有其他一些事情就更不用说了,不过我还是不能善罢甘休。

“你要是不想写信,”我穷追不舍,“那我上船的时候,你也应该给我提个醒儿啊,那样我就会明白的。我可没你想的那么正派。”

拉菲兹显得有一点点的惭愧,是我的想像吗,还是他真的良心发现了?如果他真的觉得惭愧,那肯定是我认识他这么多年来,破天荒的头一回,也是最后一回。直到现在,我也不能断定那是真的。

“我本来的打算是·”他说,“躺在我的房间里,等你经过的时候叫住你。不过……”

“你有更好的事儿要忙了?”

“应该说是别的事儿。”

“那位迷人的沃纳小姐?”

“她是很迷人。”

“澳大利亚女孩儿一般都很迷人。”我说。

“你怎么知道她是澳大利亚人?”他大叫道。

“听她说话呀。”

“笨蛋!”拉菲兹笑着说道,“她的鼻音还没你重呢。她们家上一代是德国人,在德累斯顿上学,现在是一个人出来玩。”

“她很有钱?”我问道。

“去你的!”他骂道,脸上却带着笑。我想,现在是时候转换话题了。

“那么,”我说,“你要我们假装是碰巧遇上,不是因为沃纳小姐?你还有更多的花样,呃?……”

“我想是的。”

“那你是不是最好能告诉我?”

拉菲兹又用那种谨慎的眼光审视着我。这么多个月之后,这种眼光我已经是最熟悉不过了,于是,便微笑着打消他的疑虑。

我已经大概猜到了他的意图。

“听了之后,你不会冲到领航船上去吧,兔宝?……”拉菲兹笑吟吟地问我。

“应该不会。”

“那么,你还记得,你写到过的那颗珍珠……”

我已经等不及他把话说完了。

“啊……你把它弄到手了!”我大叫道,激动得满脸通红——我们这间特等客船的镜子里,映出了我当时的模样。

拉菲兹似乎吃了一惊。

“还没有,”他说,“不过,我打算在我们到那不勒斯之前,把它搞到手。”

“它就在船上?”

“是的。”

“可是怎么弄?在哪里,在谁手里昵?”

“一个德国小军官,那是个自以为是的年轻人,长着卷翅的胡子。”

“我在吸烟室看到过他。”

“就是那个家伙,他总是在那里待着。旅客名单上写的是:威廉·凡·赫曼上尉阁下。他是那个国王的特使,负责把珍珠带出去。”

“你在不来梅打听到这些的?”

“不是,是在柏林,通过我在当地认识的一个报社记者。我没好意思告诉你,兔宝,我去那里是有目的的!”

我大笑起来。

“你不用不好意思。那天在河上的时候,我就希望你能把这事儿提出来了。”

“你希望?”拉菲玆说,眼睛大睁着。

现在轮到他露出吃惊的神色了,而我则表现得非常惭愧,其实,我内心的感觉倒也没有这么强烈。

“是的,”我说,“我对这事儿很有兴趣,可我不想先提出来。”

“就是说,你那天就会听我的了?”

我当然会,也坦率地这样跟他说了,不过诸位也清楚,我说这话时,不是满不在乎的,即便是现在,我还是没法有那样的热情。

“为冒险而冒险,从中得到极大乐趣。”这话是我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顽固地带着挑衅的意味,就像那些内心想要老实守法、最终却没有做到的人一样。

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就跟他又唠叨了一大堆。我敢说,当时我还是相当雄辩的。我原原本本地跟拉菲兹讲了我那无望的抗争和失败的宿命。对于拥有我这样履历的人来说,它们就是无望和宿命的,虽然那些履历,只记录在这个人自己的内心之中。

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一个贼想要改邪归正。这种事情是违背人的天性的,总得有个头的。

拉菲兹完全不赞同我的观点。听了我的保守观点之后,他大摇其头。

“人的天性就是一盘西洋跳棋,为什么不顺从自己的本性在黑白之间转换呢?为什么希望自己一成不变,跟舞台上和过时小说里我们那些祖先一样呢?对我来说,在棋盘上各个角落里的转换,都让我乐在其中,而且,我也更喜欢待在光亮处,而不是阴暗的地方。”

在他看来,我的结论是很荒谬可笑的。

“可是你在犯错时,有一个很好的同伴,兔宝,虽然所有那些虚伪的道学家们,都在鼓吹同样的废话:老维吉尔最先揭穿了你这类人的面目,而且说得最一针见血。我确保自己随时可以爬出阿佛纳斯,只要我愿意,早晚有一天我会爬出来,改邪归正的。依我看,我不太可能把自己变成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但却可以退休、安定下来,从此过上正当的生活。光靠这颗珍珠,做不到这一点吗?我觉得也差不多吧!”

“那你现在不觉得这东西太惹人注目,卖不掉吗?”我说。

“我们可以先用一个小一点的诱饵让鱼上钩。运气不好的话,可能得等上几个月,就像我们要把一艘帆船卖掉一样。上帝啊,这事儿应该到了太平洋之后再说!”

“无论如何,我们得先把它搞到手。这个叫凡什么的家伙,很难对付吗?”

“比看起来要难对付,而且,这个家伙极其无耻!”

他说这话的时候,敞开的舱门外,一条白色的斜纹布裙子翩然而过,我同时还瞥见了一抹上翘的胡子。

“可我们的目标是这个家伙吗?珍珠难道不是由事务长保管的吗?”

拉菲兹站在门口,皱起眉头望着外头的索伦特海峡,不过很快,他就转过身来对着我,嗤笑了一声。

“兔宝老弟,你以为所有的船员都会知道,船上有这样一颗宝贝吗?你说那东西值十万英镑,在柏林,他们说它是无价之宝。我怀疑就连船长本人都不见得知道凡·赫曼身上有这个东西。”

“他真的有?”

“应该是。”

“那么说,我们要对付的只是他喽?”

他没有回答我。这时,那个白色的东西,又一次从门口翩然而过,拉菲兹也走了出去,散步的人就此变成了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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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有奢望过还能乘上一艘比北德劳埃德“长枪骑兵号”更好的客轮,碰上比这艘船的船长更好心的人,比他的手下更好的船员。至少,这几点我还是愿意承认的。

可我还是痛恨这趟旅行。这跟这艘船上的任何人无关,也跟天气无关,天气一直都非常好。甚至这也并非出于我的本意,我的良心最终舍我而去,异常决绝。恐惧也随着顾虑一起烟消云散,我已经准备好了,要在这明朗闪亮的海天之间,跟我们这位轻松超脱的拉菲兹先生,一起尽情地享乐狂欢。

阻止了我的正是拉菲兹,不过不只是他一个人,还有那个从学校回返殖民地老家的轻佻女人。

拉菲兹到底看上了她的什么,不过那样问,就等于假定她身上确实是有什么了。拉菲兹所看到的,跟我看到当然是一样的,但是他为了让我苦恼,也可能是为了惩罚我长时间的叛变,从南安普敦到地中海这一路上,他都不理我,却偏要在这个冒失的黄毛丫头面前大献殷勤。

他们整天粘在一起,真是太奇怪了。早餐过后就开始待在一起,一直到晚上十一二点。这中间,你就会不停地听到她那带着鼻音的大笑声,或者拉菲兹凑到她耳朵边上,轻声说的那些无聊话。当然都是无聊的话了!

能想像吗,拉菲兹这样的男人,凭着他的圆滑世故,凭他对女人的经验——关于他的这一面,我特意没有去触及,因为光这个,就好出另一本书来大书特书了。

“这可信吗?”我自问,“这样一个男人跟一个轻浮的女孩子,整天厮混在一起,除了无聊话,他还能找出别的什么可说的昵?”

无论如何,我并没有表现得不公正。我记得我承认过,这个年轻的女孩子,确实有她的独到之处,她的眼睛,我得说,确实很好看,那张棕色的小脸蛋,轮廓很是迷人,光是这轮廓便足以迷倒众生了。

我还得承认,她的大胆超出了我的想像,而且那么健康、富有活力和生气,真是令人羡慕。我也许没有机会,向各位复述这位年轻女士说过的话——这样,他们两个人都会受不了的——所以,我更希望能够公正地来评价她。

我承认我对她有一点点的偏见。让我愤愤不平的是,她居然成功地俘获了拉菲兹,结果就是,我见到拉菲兹的时间,日甚一日地减少。我很羞于承认这一点,但是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在啮啃着我的内心,不能说那不是嫉妒。

另外一个人也在嫉妒他——粗鲁地、猛烈地、有损尊严地嫉妒。凡·赫曼上尉顶着两撇卷翘的尖胡子,手指上的戒指在雪白的衬衫前襟上,晃着亮光,不时地透过无框眼镜,傲慢地盯着我看。我们俩本来应该相互安慰,但是我们却谁也没开过口。

上尉一边的脸颊上有一道残忍的伤疤,那是他在海德堡得到的礼物。我曾经想,他肯定也非常希望能让拉菲兹去那儿享受同样的礼遇。

凡·赫曼似乎也并非完全没有上场的机会。拉菲兹给了他每天上场几次的机会,不过,那也是拉菲兹不怀好意的,仅仅是为了享受对方一上场,便将他击打出局的乐趣。这些都是拉菲兹自己说的,当时我正指责他居然在一艘德国船上,这样捉弄一个德国人。

“你会让船上的人讨厌你的!”

“就是凡·赫曼一个人而已。”

“可是这么做明智吗?他可是我们的目标啊。”

“这是我做过最明智的事情。跟他交朋友,倒很可能是致命的——这是一个常见的伎俩:

听了这话,我感到很宽心,深受鼓舞,甚至有些心满意足。我原来担心拉菲兹忘了正事,一时冲动就把这个顾虑说了出来。

我们现在都已经快到直布罗陀海峡了,可是从索伦特海峡开始,拉菲兹就连一句交代的话也没有了。他微笑着摇了摇头。

“有的是时间,兔宝,有的是时间。在到达热那亚之前,我们什么也做不了,那应该是在周日的晚上。旅行刚刚开始,跟我们的人生一样,我们应该及时行乐。”

说这番话时,我们是在甲板上漫步,刚用过晚餐。拉菲兹一边说话,―边用锐利的目光,来回地瞟着前方。随后他就离开了我,离开的目的也非常明确。

我回到吸烟室,躲到一个角落里抽烟看书,正好可以监视凡·赫曼,他很快就会过来,到另一个角落里喝啤酒、生闷气。

很少有人会选择仲夏的时候来红海旅游,“长枪骑士号”上人非常少。不过,漫步甲板上的客舱,确实不多,这也就成了我跟拉菲兹共居一室的好借口,我本来可以自己一个人住楼下的一间客舱的,可是我必须住到上面去。拉菲兹要求:我必须坚持这一点。于是我们就住到了一起,我想应该也没什么人怀疑我们。当然,我也没有任何理由,要对此加以反对。

星期天下午,我在我自己的铺位——是下铺——正睡觉,拉菲兹晃动着我的窗帘。他当时只随意地穿着件衬衣,坐在靠背长椅上。

“坐在床上生闷气的阿喀琉斯<span class="" data-note="根据荷马中的描述,在特洛伊战争中,希腊军队统帅阿迦门农,夺走了阿喀琉斯俘获的女奴,阿喀琉因为愤怒而回营,不再参战。后来,因为好友普特洛克勒斯的阵亡,他才再次披挂上阵,帮助希腊人获得了胜利,自己也被人射中脚后跟而战死了。"></span>!”

“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我边伸懒腰,边打着哈欠。不过,我注意到了他语气中流露出的好心情,于是,尽力地想要去捕获其中包含的信息。

“我有新发现了,兔宝。”

“我猜就是!”

“你猜得不对。那个自以为是的小伙子,今天下午可以大获全胜了,因为我有了别的目标。”

我把双腿搭到床边上,坐了起来,他也机警地坐着。包房里头的格栅门已经被关上,闩好,拉上了帘子,舷窗是敞开的,不过也拉着帘子。

“日落之前,我们就到热那亚了。”拉菲兹接着说道,“到了那里,我们就下手。”

“那么说,你还要干?”我问他。

“我什么时候说不干了?”

“可我也没听你说要干啊。”

“我是故意这样的,亲爱的兔宝。为什么老要不合时宜地提我们的工作,破坏了愉快的旅行呢?不过现在是时候了,必须得在热那亚得手,否则就没机会了。”

“上岸之后吗?”

“不是,要在船上,明天晚上。今天晚上也可以,不过明天更好。万一失手了,如果我们被迫使用了暴力,也可以搭最早那班火车离开,一直要到开船之后,事情才会败露,他们会发现凡·赫曼要么死了,要么就是被麻醉了……”

“不能死!……”我大叫道。

“当然不会!”拉菲兹表示赞同,“否则,我们就没有必要跑了。不过,如果必须得跑的话,就得赶星期二早上,那时候船必须得上路,就算他们发现了什么,也无济于事了。不过,我不希望使用暴力,暴力就是承认自己极度无能。这些年来,你看我动过几次手呢?我想是没有,不过每一次,我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实在别无他法的时候,我也会下狠手的。”

我问他,打算怎样不为人知地进人凡·赫曼的包房。虽然有帘子挡着光,我还是看到了他脸上的熠熠光彩。

“爬到我的铺位上来,兔宝,你自己看。”

我爬了过去,可是一无所见。

拉菲兹伸出手来,拍了拍床上方墙壁上的一个活动门,那是一个通风口,长四十五厘米,高二十二厘米,门外头就是通风管道。

“这个,”他说,“就是我们的财富之门。你可以把它打开,不过看不到什么的,因为,它没有通到很远的地方,只要拧开两个螺丝就可以了。那个通风管道,你到时候就会发现,几乎是无底的。你去浴室的时候,就要从它下头经过,它的最上面,就是驾驶台的天窗。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得在热那亚下手的原因,轮船进港的时候,驾驶台上是没有人看着的。跟我们相对的通风口,就是通向凡·赫曼的包房。也就是拧开两个螓丝就可以,底下还有一根横梁,你可以站到上头去弄。”

“可要是底下有人抬头看呢?”

“那下面有人走动的可能性很小,几乎为零,所以,我们可以去冒这个险。不,我不会让你去冒险的。这个计划的伟大之处就在于,等我们开始之后,就不会有人发现我们的。船上有两个男仆,会在这些甲板上放哨,他们可以证明我们一直都在。天哪,这会是最绝妙的一个安排,没有人会明白的!”

“前提是凡·赫曼不抵抗。”

“抵抗?!他不会的。他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到时候肯定巳经入睡了,用氯仿麻醉一个睡得像死猪一样的家伙,那还不容易吗?你一个人就能做到,都用不着我提醒什么。我把手伸过凡·赫曼先生包房的通风口的时候,他应该就已经失去知觉了。兔宝,我得从他的身上爬过去啊,好家伙!”

“那我呢?”

“你把我需要的东西递给我,万一出什么事儿的时候,给我站岗;还有,就是给予我道义上的支持。我之前请求过你的。这个东西好像不是什么必需品,可是兔宝,我发现,每次你开始对我进行说教的时候,下手就会变得很难!”

拉菲兹说,凡·赫曼肯定是闩上门睡觉的,他到时候自然会把门闩打开;他还说到了其他一些办法,要在搜查包房的同时,制造出一些假象。

拉菲兹可没打算要翻箱倒柜、漫无目的地找上一通。那颗珍珠就在凡·赫曼身上,事实上,拉菲兹知道珍珠的确切位置,还知道对方把珍珠藏在什么东西里。我当然就忍不住,要问他这些信息是怎么得到的,他的回答可是挺煞风景的。

“是一个很古老的故事,兔宝,我忘了最早是在哪本书里出现的,我只记得《圣经》里是有的。参孙是一个不幸的英雄,大利拉却是位女英雄。”

他一副心照不宣的样子,我不由得产生了一丝疑惑。

“那么说,那位澳大利亚美女,就是大利拉喽?”我说。

“一个自己蒙在鼓里,也不会受到伤害的大利拉。”

“她从凡·赫曼嘴里套出他此行的使命了?”

“没错,我迫使他拿出了浑身的解数,正如我所期待的,他使出了一记狠招。他还把那颗珍珠给艾米看了昵。”

“艾米,嗯,那她转头就告诉你了?”

“不是这样的。你怎么会这么想?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她嘴里套出话来。”

他当时说话的口气,就已经是在警告我了,不过我却傻乎乎地无知无觉。最后,我终于恍然大悟,明白了他狂热追求对方的用意。

我站起身来,摇着头,晃着一根手指,沉浸在自己的发现之中,全不管他在一边直皱眉。

“老奸巨猾的家伙!”我说,“现在我明白了,我真是太愚钝了!”

“你确信现在就算明白了吗?”

“是的,这一个星期来,我一直备受剌激,现在我明白了。我只是没有能像你一样,看出那个小姑娘的分量。我想都不敢想,这会是游戏的一个部分:

“那么说你觉得就是这样,没有其他了喽?”

“你这个狡猾的老东西——当然是了!”

“你不知道她老爹是个很有钱的牧羊场主吗?”

“有一打的有钱女人,等着第二天嫁给你呢。”我冷冷地说到。

“你就没有想过,我也许会退出江湖,从头开始,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哦,在乡下?”

“你会有这个愿望?当然我没想过!”

“兔宝兄弟!”他大声叫道,口气极其强烈,听得我一下子整个人都绷紧了。

不过他没有接着往下说。

“你认为你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吗?”我斗胆问了一句。

“天晓得!”他答道。然后他就走开了,留下我自个儿回想着他刚才的表情和语气。

我还想到了那并不怎么令人激动的幸福理想,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想得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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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见识过的拉菲兹历次盗窃壮举中,最为精妙、难度最大的,非这一次莫属;就在周二凌晨的一两点之间,在停泊在热那亚港的北德意志“长枪骑士号”汽船上。中间没有出任何的岔子。每一件事情,都在拉菲兹的预料当中;每一件事情,都按照拉菲玆原先对我的担保在发展。

在我们下面没有人,只有船上那两个男仆在甲板上放哨,驾驶台上也空无一人。

一点二十五分,拉菲兹蠕动着双脚,进入了床铺上方的通风口,他身上一丝不挂,嘴里叼着一个裹着棉花的小玻璃瓶,一边耳朵上夹着一把小小的螺丝刀。

一点四十一分,他回来了,首先冒出来的,是他的脑袋,嘴里仍旧叼着那个小瓶子——原来为了消灭瓶子碰撞声音的棉花,现在已经塞进了瓶子里,像一颗大大的黑色豆子。这其间,他把螺丝拧出来又拧回去。

他打开凡·赫曼那边的通风口,找到东西之后,又把它重新关上,接着,他又来处理自己这边的通风口,速度是同样地快。

对付凡·赫曼,只需要把湿透了的棉花,放到他的胡子上,然后,再放到他张开的嘴里就行了。这么着,拉菲兹在他身上来回爬了两次,他都没有哼一声。

战利品——这颗珍珠有大榛子那么大的个儿——就在眼前;颜色就像女士们的指甲一样,是淡淡的粉色。这是侵略年代的一件战利品——一位英国君主送给南太平洋酋长的礼物。

一切收拾停当之后,我们开始心满意足地观赏这个战利品了。

我们给自己倒了头天晚上就准备好了,用来庆功的苏打水加威士忌,为这个战利品干杯。这一时刻,比我们最最雄心万丈的梦想还要伟大,还要辉煌。剩下要做的,就是把这颗宝贝藏好——拉菲兹把真品从盒子里拿了出来,拿一颗假的放了回去——要能经受住最严格的盘査,并在那不勒斯带着它,安然上岸。

我上床睡觉的时候,拉菲兹做的就是这件事。如果是我自己,那天晚上肯定要在热那亚上岸。带着战利品迅速离开这里溜掉。可是,拉菲兹却不愿意,他说出了一打很充分的理由,让我走着瞧。

在我们再次起航之前,我感觉确实没有人发现或者怀疑我们,但我还是不放心。很难相信,一个人在睡梦中被人麻醉,第二天早上,却会没有任何感觉、闻不到什么可疑的气味。

不过,当我们再次见到凡·赫曼的时候,他真的跟没事人一样,脑门上还是那顶德国帽子,胡子照旧涂得油光滑亮,翘得老高。

十点钟,我们离开了热那亚。最后,一名当地官员离开了我们的甲板,他身材瘦削、脸颊干净得发青。在船上滞留到最后的那个水果贩子,被泼了一大桶水,也骂骂咧咧地划着小船走了。最后一位乘客也在最后一刻上了船——那个挑剔的头发花白老头,为了半个里拉,跟那个载他的船夫讨价还价,害得一船的人都得等他。不过,最后我们还是上路了。

轮船解开缆绳,灯塔渐渐被抛到了我们身后。带着大理石花纹的浅绿色海水,又开始不停地冲刷着船帮,拉菲玆和我倚在栏杆上,看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

凡·赫曼又发起攻势了。这也是计划的一部分,要让他整天待在包房里,以推迟决定性时刻的到来。虽然那位小姐一脸的兴味阑珊,还不停地往我们这边瞟,他看样子还是一门心思要充分利用这个好机会。

可是,拉菲兹却沉着脸,非常局促不安,一点也看不出刚刚大功告成的样子。我只能猜想,也许,他是在想,到那不勒斯之后的事儿;所以,心情才会这么沉重。

他不跟我说话,但是也不让我走。

“站住,兔宝,我有事儿要跟你说。你会游泳吗?”

“能游一点儿。”

“十几公里?”

“十几公里?”我忍俊不禁,“几公里都不行!干吗问这个?”

“大多数时候,我们距离岸边都只有十几公里。”

“你到底要说什么,拉菲兹?”

“没什么,我只是要告诉你,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我必须得游出去。我想你是不能潜泳的吧?”

我没有作答。这时我浑身冷汗直冒,几乎都没听清他在说什么。

“为什么会到万不得已的地步呢?”我小声说道,“我们不是还没有被发现吗?”

“是没有。”

“那为什么说得圩像我们已经被发现了一样呢?”

“很可能会被发现,我们有一个老对手也在船上。”

“老对手?”

“是麦肯兹。”拉菲兹低声告诉我。

“不可能!”

“就是最后上船的那个白胡子老头。”

“你确信吗?”

“千真万确!我只是很遗憾,你还是没能认出他来。”

我掏出手帕,擦了擦脸。

现在我想起来了,那个老头走路的样子,看着挺眼熟的;而且,对那个年龄的人来说,他走路的姿势,显得太过矫健了。现在联想起来,他那把胡子看着也挺假的。

我在甲板上张望了一番,没有那个老头的影子。

“最糟糕的是,”拉菲兹说,“二十分钟之前,我看见他走进了船长的房间。”

“可是他为什么要来昵?”我痛苦地大叫道,“会不会是个巧合,要跟踪的是别人?”

拉菲兹摇了摇头。

“这次很可能不是了。”

“那你认为他是在跟踪你?”

“恐怕他已经跟了好几个星期了。”

“那你还站着干吗!”

“那我该怎么办昵?除非实在走投无路,否则,我是不想游泳的。我现在都希望自己接受了你的建议,兔宝,在热那亚就下船。不过我一点也不怀疑,在最后时刻到来之前,麦肯兹肯定是同时监视着轮船和港口的。这就是他到得如此准时的原因。”

他拿了一支烟,文把烟盒递给我,我很不耐烦地摇了摇头。

“我还是不明白,”我说,“他为什么要跟踪你呢?他总不可能为了一个据他所知非常安全的珠宝,就一路跟来吧。你是怎么猜的?”

“很简单,他跟踪我已经有一阵子了,很可能就是去年十一月,老克罗谢从他眼皮子底下溜走了之后。还有其他的一些迹象表明——他在跟踪我。我真的还没有做好应对的准备。不过这也许仅仅就是怀疑而巳。我不会让他得手的,我不会让他找到珍珠的!亲爱的兔宝,你觉得我这只是凭空猜测吗?我就跟这个苏格兰佬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我知道他是怎么来这里的,还知道他接下来打算怎么做。他发现我去了国外,于是就研究我的动机。他査到了凡·赫曼和他的使命,觉得这个理所当然就是我的动机。真是个大好时机——在我做新案子的时候,一举把我抓获。不过他不会那么做的,兔宝,记住我的话,等到发现东西失窃了之后,他会搜查整艘船,搜査我们所有的人。不过,他什么也査不到的。你看,船长正在叫那个自大狂,去他的房间,五分钟之后,那个胖子就该大发雷霆了1”

可是,没有人大发雷霆,没有人大惊小怪,没有人搜査乘客,也没有任何的流言飞语。我们预期中的骚乱没有出现,反而是一片平静。但是这样的平静,似乎有着某种不祥的预兆。

我很确信,虽然事情没有照拉菲兹的预期发展,他也并没有心慌意乱。这样一件东西丢失之后,一切居然还是如此平静,其中隐含着某种凶险,而且这种平静,还一直持续了好几个小时,这其间麦肯兹没有再现过身。

可是在中饭的时候,他现身了——他来过我们的包房!

中饭之后,我去拉菲兹的床铺上,拿我落在那里的一本书,手碰到了被子。被子是暖和的,肯定是刚刚被人压到过。我本能地跳起来,去看通风口,我打开通风口的时候,对面那个通风口刚刚被啪的一声关上了。

我拦住了拉菲玆。他说:“没关系!让他找好了。”

“你把珍珠扔下船了?”

“我不愿屈尊回答这个问题。”他转身走了。

接下来的时间,我看到了他好几次,当然都是跟沃纳小姐在一起。他在尽情地享受跟沃纳小姐共处的最后一个下午。

我似乎还依稀记得,她穿着一条式样简单的本色亚麻布裙子,跟她的肤色很配,裙子上还巧妙地装点了几撇深红色,这样就显得不那么单调了。这一身衣服看着很凉快,也非常漂亮。我觉得她那天下午真的很美,眼睛非常漂亮,牙齿也是。但是,因为对她的怨恨,此前我脑没有这样欣赏过她。

我从他们身边一次又一次地经过,想要跟拉菲兹说句话,告诉他我知道马上就会有危险,可是他连跟我交换一个眼神都没有,最后我只好放弃了。

我下一次看到他,已经是在船长房间了。

他们先把他叫了过去,他微笑着进去了。他们把我叫过去的时候,我发现他仍然在微笑。这间包房非常宽敞,跟船长的身份很相符。

麦肯兹坐在靠背长椅上,他身前那张光可鉴人的桌子上,放着他那把胡子;不过,船长面前放的,可是一把手枪。

我进去之后,叫我进来的那位大副就关上了门,然后背靠门站立着。

房间里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凡·赫曼,他正用手不停地抚弄着自己的胡子。

拉菲兹跟我打了声招呼。

“真是个天大的玩笑!”他大声说道,“你还记得,你很感兴趣的那颗珍珠吧,兔宝?那颗皇室的珍珠,那颗无价的珍珠?这颗珍珠,好像被委托给了我们这位小朋友,要带到卡努窦达姆去。这个可怜的小老弟把珍珠弄丢了,这么着,因为我们是英国人,他们就认为,是我们干的!”

“不过我很清楚就是你们干的。”麦肯兹插进来说道,一边还用力点了点头。

“你记得这个声音吧,这位忠心耿耿的爱国志士。”拉菲兹说,“伙计,这就是我们的老相识麦肯兹,苏格兰场的一位苏格兰人!”

“够了。”船长大声说道,“你们是要自己老实坦白昵,还是要我逼你们呢?”

“随您的便,”拉菲兹说,“不过,先保持公正,对您是没有坏处的。您指控我们在今天凌晨时分,闯进了凡·赫曼上尉的包房,拿走了这颗该死的珍珠。嗯,我能够证明,我整个晚上都在自己的房间里,我确信我的朋友也是一样。”

“当然能够。”我愤愤地说道,“船上的男仆可以为我们作证。”

麦肯兹笑了起来,冲着油光可鉴的桃花心木桌面上,他自己的倒影摇了摇头。

“确实很高明,”他说,“如果我没有上船来的话,这个证词是可以帮你们开脱的。不过,我刚刚去看过了那些通风口,我想,我已经弄清楚你们的伎俩了。不管怎样,船长,现在已经没事了。我可以制服这两个公子哥儿,然后……”

“你有什么权利?”拉菲兹大声咆哮道,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地大动肝火,“随便搜我们好了,搜査我们的每一件东西。可是没有逮捕令,看你敢动我们一根手指头!”

“我不敢。”麦肯兹说。他把手伸进自己前胸口袋里摸索着,拉菲兹也把手伸进了口袋里。

“抓住他的手腕!”那个来自苏格兰场的警察大叫一声。

那把巨大的科尔特手枪“吧嗒”一声掉到了桌上,被船长一把抓了过去。这把手枪跟了我们好多个夜晚,但是我从来没听它打响过。

“好!”拉菲兹冲着对手,恶狠狠地说道,“你可以松手了。我不会再这样了。麦肯兹,现在给我们看看你的逮捕令!”

“你不会把它弄坏吧?”

“那样对我有什么好处?让我看看。”拉菲兹的口气不容分说。

侦探照做了。拉菲兹仔细地看着那份公文,抬起了眉毛,他嘴角线条变得很僵硬,突然又柔和了下来,然后他耸了耸肩,微笑着把那张纸还了回去。

“这个可以了吧?”麦肯兹问道。

“可以。恭喜你啊,麦肯兹,不管怎么看,这都是很厉害的一招。两个盗贼偷了梅尔罗斯夫人的项链,兔宝!”

他转过头冲着我笑了笑,笑容中带着悔意。

“这些都很容易证实。”来自苏格兰场的那个家伙把逮捕令装回口袋里。

“我这儿还有一张,是给你的!”麦肯兹接着冲我点了点头,“不过没有那张那么长。”

“想想吧,”船长用责备的语气说道,“我的船差点变成了贼窝!这种事情可真是讨厌。在到达那不勒斯之前,我不得不把你们俩都用镣铐锁起来。”

“绝对不行!”拉菲兹惊呼道,“麦肯兹,跟他说说情,别让你的同胞,在所有人面前丢脸啊!船长,我们跑不了的,您肯定可以将此事保密过今晚的,对吧?看看,这是我口袋里所有的东西。你把你的口袋也掏空了,兔宝,如果他们怀疑我们,身上还藏着武器的话,尽可以把我们脱光。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请允许我们不带手铐走出这里!”

“武器你们应该是没有了。”船长说,“可是,你们偷到的那颗珍珠呢?”

“我会说的!”拉菲兹大声说道,“如果你们保证,不让我们在船上当众受辱,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们!”

“我可以保证,”麦肯兹说,“只要你们安分守己。那好,珍珠在哪里?”

“就在你眼皮底下的这张桌子上。”

我随着众人的目光,往那边看去,哪有什么珍珠,桌子上只有我们口袋里掏出来的东西——手表、小笔记本、铅笔、小刀、烟盒,还有我刚才提过的那两把手枪——一起放在锃亮的桌面上。

“你在骗我们!”麦肯兹说,“有什么用呢?”

“我没有。”拉菲玆笑道,“我是在考你们。有何不可吗?”

“是在这里,没有开玩笑?”

“我对天发誓,就在这张桌子上。”

麦肯兹打开烟盒,把每一根香烟都拿出来晃了晃。这时,拉菲兹请求抽一根烟,拿到烟之后,他又说“珍珠比那些烟放在桌上的时间要早得多”。麦肯兹马上抓过那把科尔特手枪,打开枪托上的弹膛。

“不在那里,不在那里。”拉菲兹说,“不过已经差不多了,看看弹药筒吧。”

麦肯兹把子弹倒在手里,一颗一颗拿起来,凑到耳朵边上晃,却是一无所获。

“哦,还是我来吧!”

拉菲兹马上就找到了那颗子弹,把它咬开,然后用一个炫耀的手势,把珍珠放到了桌子的正中央。

“现在,你们也许不会再怎么考虑我的要求了,你们也有权这么做。船长,正如您亲眼所见,我是一个大恶棍,我做好了准备,也愿意整晚带着镣铐,如果您认为,出于对轮船安全的考虑,必须得这么做的话。我唯一的请求就是,在此之前,您先帮我一个忙。”

“那得看是什么样的忙。”

“船长,我在船上,还做了一件比您现在所知的事件,都要糟糕的事情。我和某一位小姐订了婚,想去跟她道个别!”

我想,当时在场所有的人,听了这话都很吃惊,不过只有凡·赫曼把这种吃惊表现了出来。

针对这一议题,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发自内心的德式骂人话,紧接着,就明确表示他强烈反对这一告别仪式。

不过他的意见被驳回了,那位高明的阶下囚得逞了。他可以跟那个姑娘一起待五分钟,船长和麦肯兹会在背后拿着手枪,站在能看到他俩的地方——不是能听到的地方。

我们一起走出包房的时候,他停了一下,攥住我的手。

“我还是把你给拖下水了,兔宝,终于害了你!如果你知道我是多么遗憾……不过你不会受到太多惩罚的——我看不出为什么你也得受惩罚。你能原谅我吗?你知道,也许会是好几年,也许会是终身!每次到了需要考验勇气的时候,你总是好样的。有一天,当你想起:自己最后的表现,还是好样的,你也许就不会那么遗憾了!”

我明白了拉菲兹眼神中的意味,我咬紧牙关,绷紧神经,做好准备,最后一次握紧了那只强壮又灵巧的手。

那最后的一幕,深深地烙刻在我的脑海里,至死不忘!

我看到了沐浴在阳光下的甲板上的每一处细节、每一处阴影!

我们现在,正穿梭在热那亚与那不勒斯之间的那些小岛之间,在我们右舷的前方,是厄尔巴岛,就是阳光底下那一小片的紫色。船长的包房门就正正地对着右舷,右舷边的漫步甲板,沐浴在阳光之下,间或有几处阴凉地。

现在,甲板上只有我们这一拨人,还有就是在船尾,跟拉菲兹在一起的那个苍白、纤细的浅棕色身影。

订婚了?我没法相信,到现在还没法相信。

不过他们就在一起站着,我们什么也听不到。他们站在那里,背后就是夕阳。阳光照射的海面,像一条五光十色的漫长道路,从厄尔巴岛一直延伸到了“长枪骑士号”的甲板上。他们两人的影子几乎触到了我们的脚。

突然,电光火石之间,事情发生了,这件事情我一直不知道是该羡慕呢,还是该厌恶。他抱住了她,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吻了她,然后,猛地把她推开,她几乎摔倒在地。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大副一跃而起,追了过去,我也一跃而起,跟在大副身后。拉菲兹刚刚爬上了栏杆。

“抓住他,兔宝!”他大叫道,“用力抓住他!”

我用尽全力,遵从了他最后的命令,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只知道是他要我这么做的。

我看到他挥了挥手,一头栽了下去,他那柔软、瘦高的身体,准确利落地插入了夕阳的余晖之中,似乎他正悠闲地从跳水板上往下跳!……

甲板上后来发生了什么,我没法告诉你们,因为我并不在场。我也不想细说我最终受到的惩罚、漫长的监禁生涯,还有一直困扰着我的耻辱感,这些诸位都不会关心,对你们也不会有好处。反正我是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你们知道这个也就够了。不过,随你们信还是不信,有件事我还得讲讲——就这么最后一件,说完就完了。

当时,他们马上把我推进了右舷的一个二等舱,上了镣铐,然后还锁上了门,就跟我是拉菲兹第二似的。与此同时,一艘小艇被放了下去。

就像什么书里说过的那样,海水漫无目的地汹涌起伏着。落日的余晖随着海浪,不停翻腾,让人眼花缭乱,目不能视,若非如此,那只能说是我自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幻觉。

小艇回来了,螺旋桨发出了沉重的轰鸣声。舱室里的囚犯透过舷窗望着沐浴在日光中的水面,想着同伴的脑袋已经永远淹没在了那片水面之下。

突然,夕阳落到了厄尔巴岛的后面,舞动的光柱随即消散,被茫茫的水面所吞没。就在轮船跟岛屿中间的那个位置,距离船尾已经有好几公里距离的地方,要么就是我的眼睛在欺骗我,要么就是那片白茫茫之中,确实出现了一个黑点。

船上的晚餐号吹响了。多亏了这声音,否则我的眼睛,就该疲劳过度了。

我刚才发现的那个东西,现在看不到了,一会儿又浮了上来,一会儿又沉了下去,最后我终于放弃了。不过,它总归还是会再浮起来的。那粒细小的微尘,舞动在苍茫的远处,正漂向一个紫色的岛屿。岛屿上方是暗金色与櫻桃色相间的西方天空,渐渐地暗了下来。

我还没有看清楚那是不是一个人的脑袋,夜幕就已经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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