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之座,黑铁之冠 - xp1024.com
《鲜血之座,黑铁之冠》




五年前。

“爸爸,不要赶走小黑啊!它在森林里怎么活?它吃什么、喝什么,晚上睡在哪里啊?森林里又没有床、没有被子!”四岁的小女孩哭声撕心裂肺,让霍利德忍不住直挠头皮,两米多高的一条大汉,脸上也难得出现了困窘的模样。

“安德、梅莉丝,你们放心,叔叔会看顾好艾德安的。你们看这样行不行,叔叔每天都准备一些吃的东西放在这里,如果艾德安真的在森林里找不到吃的,它会到这里来吃东西的。”

说话的是鲍尔叔叔,他是这里的巡林客,也是专门为伐木工人驱逐猛兽的猎人。

“鲍尔叔叔,你说的是真的吗?”四岁的梅莉丝抹了抹眼泪,抬起头,泪眼模糊的看着鲍尔叔叔。

“当然是真的,鲍尔叔叔什么时候骗过你们?梅莉丝你尽管放心啦,还有安德,你身体不好,还是早点到船上去吧,你没看见艾德安已经很想去森林里了?它是森林之子,只有在森林里,它才能自由自在的生活。”

“呜呜呜,小黑,等我长大了一定会来看你的,你可不要跑得太远了。”小女孩又哭起来、她跑过去、踮起脚尖抱住‘小黑’的脖子,一脸恋恋不舍——就算小女孩踮起脚尖,还得‘小黑’主动低下头,她才能抱住‘小黑’的脖子。

虽然名字叫‘小黑’——也就是艾德安,但是这只宠物的个子可一点也不小。

它是一只不计算尾巴长短,单单身长就已经接近三米的巨大黑豹,强悍的肌肉在光滑的皮毛下滚动,有时嘴唇会微微翘起,露出两只锋锐的獠牙,在夕阳下闪烁寒光。

它显得有些不耐烦,不过依然按耐住性子,用自己的脸颊蹭了蹭小女孩的脸蛋,然后摆摆头,从小女孩的手臂中挣脱出来,小步跑到那个大一点的男孩身边,用脑袋顶住男孩的额头——在外人看起来,他们是在最后的告别。

但实际上,通过这种方式,男孩和黑豹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心灵沟通。

‘小黑,你真的想去森林中生活吗?’男孩的心灵中传来问询。

‘当然,家里实在太小了,不适合我。’黑豹的心灵中传来回答。

‘你要小心,森林里有很多危险,猎人们也可能不怀好意,我可不想不久以后,在商人手里看到你的毛皮。’男孩有些难过,眼眶有点发红。

‘安德,不要担心,上次你也看到了,就算是弓箭也难以射伤我的身体。’黑豹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了舔男孩苍白的脸颊。

豹类生物舌头上有一些倒刺,可以直接将肉舔下一层来,可是这样的舌头舔在男孩苍白到近乎半透明的脸颊上,男孩的脸上甚至连半点红润都没有泛起。

不过,在场的人没有一个注意到这个细节。

黑豹并未吹牛,上次有新来的冒险者在汉克镇里,看到安德和黑豹在院子里玩耍,此人还以为是猛兽食人,勇敢的冒险者为了救下安德,急速弯弓搭箭、一箭就射中黑豹的脖子——结果箭直接被反弹出去、连黑豹的一根毛都没有伤到,当时那位冒险者就惊呆了。

要不是安德施展出骇人听闻的精神秘法、直接抹去了这位冒险者的一段记忆,这件事早就引起轰动了。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安德最终同意父亲将艾德安(小黑)放归森林的决定——小黑长大了,真的已经不适合生活在汉克镇了。

‘小黑,保护好你自己,如果有必要,我不禁止你扑杀人类!还有,不许偷懒!’男孩犹豫了很久,终于下定了决心,解除了禁止杀伤人类的禁令。

在靠近边缘的森林里,动物最大的敌人就是人类了,他不想看到小黑因为自己的禁令、变成猎人的猎物。

汉克镇的人认识小黑,不代表其他人也认识,而且,就算是认识小黑的人,也未必就不会伤害它——一张如此巨大的黑豹皮毛,能值很多钱呢!

安德有着奇遇,知道人类的贪婪,会让人变成什么样子。

小黑原本是父亲买回来陪伴自己和妹妹的宠物,当年父亲还以为买回来的是一只小黑猫,结果却越长越大,等它身长超过一米半的时候,就算是傻瓜也知道这不是一只猫了。

从那时起,父亲给小黑起了一个正式名字——‘艾德安’。

这个名字来自于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名游侠,他的动物伙伴就是一只黑豹,名字就叫艾德安。

本来北地民风彪悍,养一只猛兽作为宠物的家庭虽然很少,但也不是没有。

可问题是艾德安虽然聪明,但也继承了猫科生物好动、顽皮的特性,要是它还是一只小猫倒也算了,可当它体长接近三米,变成一只庞然巨兽以后,再这么顽皮、可就要人老命了。

前几天,小黑又把坎贝尔婶婶家的狗,不小心一巴掌给拍死了。

当时是坎贝尔婶婶和其他几个妇人亲眼看到的,这只黑豹甚至没把爪子露出来,仅仅是用前掌玩耍般的拍击了一下,强壮的大狗就当场倒地、口角流血——最后猎人鲍尔看过狗的尸体,说它是内脏破裂而死。

这让坎贝尔婶婶很难过的同时,作为邻居、她也感到有些恐惧,强烈要求卡尔隆家给她一个说法。

作为卡尔隆家的一家之主,霍利德*卡尔隆在汉克镇上颇有地位,他是镇卫队的副队长,同时还拥有骑士扈从的身份,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不得不将艾德安放逐森林——不然,坎贝尔婶婶就声称要去镇公所申请裁判,让艾德安给她的狗偿命。

当然,如果动用权势,霍利德未必不能将坎贝尔婶婶的诉求压制下去,但是这可就不太好听了——一个镇子就这么点人,互相都是熟人,有什么事情能瞒过大家的眼睛?

更何况他和妻子汉娜两人白天忙于工作,总是不在家里,要是这只黑豹再来个一不小心,把自己的儿女弄伤了怎么办?

所以,霍利德还是不顾小女儿的哭闹,决定把艾德安放归森林里去,毕竟它应该就是在这片森林中出生的,森林才是它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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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

就算是在大晴天,茂密的黑森林里面依然能见度不高。

黑森林里从来不缺少各种巨大树木。

从最高能达到百米以上的巨松和云杉,到可以生长到五十米到八十米的各种枫树、柏树、楠木和榉木、以及一些奇形怪状,非专业林木人员难以辨认品种的罕见树木。

这些树木高度大多都在五十米以上,这个高度也是原始森林中,一棵树木想要生存下来的基本高度。

如果个子再低一些,它们就很难分润到阳光了——其他树木伸展开来的树枝和树叶,会把阳光完全遮蔽掉。

从这片森林的树梢顶端朝下看去,入眼的是一片墨绿——甚至可以说是墨黑色的世界。

这,才是原始森林的真正面目。

像小说中所描述的、林木之间有宽敞、平坦、铺满落叶的地面;林荫之下,有透过树叶的缕缕阳光,像是一根根淡金色的柱子一般,美的好似一副图画。

这样的树林,能让人在其中踱步散心,甚至骑马奔驰,展现高明的骑术。

只不过,这种树林只能在被人精心伺候、保养,专门用于每年举办秋猎的王室猎场中去寻找,在原始森林中,找不到这样美好的景色。

真正的原始森林里,每一分空间对植物来说都是如此宝贵,绝不可能出现大片的林间空地——除非那里是没有任何土壤,没有任何植物生长余地的岩石。

在森林底部,也不是没有植物存在。

那些不怎么需要阳光的低矮灌木、寄生于树木之上,从树木中获取营养的藤蔓、潮湿的苔藓,和粗大的树根、以及菌类植物,共同组成了原始森林的底层世界。

在这里,阳光几乎是一个传说,偶尔能在地面上看到几块硬币大小的圆形光斑,那就是所有能照射到地面上的阳光了。

黑森林只是住在附近的人,对这片茂密原始森林的地方性称呼。

这个庞大的原始森林绵延万里、占地广大,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称呼。

不过,在吟游诗人广为传颂的诗篇和英雄史诗中,这座原始森林还是有几个被广泛承认的名字。

比如说:不归之森、魔兽故里、幽明之地和龙脊山脉。

和其他人迹罕至的地方一样,在吟游诗人的口中,这片面积几乎超过大陆上所有国家的大森林,是一个万分险恶的恐怖魔窟,也是许多灭世阴谋的发源地——顺便还是许多英雄冒险的舞台。

传说中,在这片森林的某个角落,邪恶的大法师在策划阴谋、窥视人间的魔鬼窃窃私语、避世的巫妖地下长眠,而凶猛的魔兽更是会吞吃一切踏入他们领地的冒险者。

据说,在某个地方,还有通往地下世界的无底洞窟,曾经有人从这里进入到神秘的地下世界,经历了骇人听闻的历险,被美艳的黑暗精灵当做***,最终凭借智慧,摆脱了黑暗精灵的控制,带着大笔财富回归地面。

好吧,这只是一个流传极广的冒险故事,是吟游诗人在酒馆中必备的保留节目。

尤其主角被黑暗精灵捕获的那一段,更有超过一百个不同版本——每一位吟游诗人都会发挥一下自己的想象力,为这部分段子增加光彩。

第一章 猛兽与少年

龙脊山脉边缘,黑森林。

距离地面足有三十米,在这个高度上,偶尔还是有些阳光漏下,让人可以看到在林木的枝叶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根粗大的枝干上,人影无声无息一闪而过,茂密的枝叶和繁乱的藤蔓对他全无阻碍。

这道人影就像是一股会变形的水流一般,从枝叶藤蔓之间的狭窄缝隙中穿过,迅疾而悄无声息——就连空气都没有产生任何波荡,周围的树叶没有一丝摇动。

“嗷呜——”一声低沉、凶猛的咆哮声响起!

巨大的黑影从另一根足有两个人粗细的枝干上一跃而起,飞越二十余米空间,稳稳的落在这根树干上,然后紧追前面的黑影,带起一阵狂风,扑进黑暗的枝叶中间。

惊鸿一瞥,那是一只体型远远超出一般规格的黑豹。

豹这种生物并不以体型和力量见长,它们更擅长隐蔽和突袭,短程冲刺是它们的杀手锏。

但是这一只明显与其他豹类生物不同——在它巨爪抓踏过的树干上,一只深入树干一寸半以上、脸盆大小的巨大抓痕,证明了它的庞大体型和恐怖的爆发力。

要知道,林间这个概念,对于常人来说,就是在地面上,可以供人或者动物勉强行走的羊肠小道——有时候甚至连羊肠小道都没有。

但是对某些生物来说,森林却不仅仅是地面上的空间,而是一个立体的系统,从地面到树梢、高度近百米的空间中,分布着各种横斜枝干,还有许多藤蔓垂挂其中,对于这两道黑影来说,这上上下下近百米的立体空间,都是他们的战场。

枝叶在摇摆纷飞,黑影在枝干、树叶和藤蔓间跳跃闪烁,忽隐忽现、分分合合,就像是两道幽灵在林间舞蹈。

猛兽不满的咆哮和少年嬉戏的笑声,在阴森诡异的大森林中交错回荡,给这片并不算多么安静的森林里平添了几分喧嚣。

“笨蛋笨蛋笨蛋——就是追不上——小黑你真的是一只豹子吗?”在少年的大笑声中,追在他后面的猛兽咆哮声似乎变得更加响亮了。

这是一条足有三个成年人合抱粗细的树枝,要是放在别处,光是这根树枝就比一般大树的主干还要粗大,但是这棵古树的主干高度几乎要超过百米以上,这根枝干相对于主干本体,也不过是一根普通的树枝而已。

在这根树枝上,全身上下、仅仅在腰间围着一块兽皮的少年身形前倾、奔行如电,仿佛脚下不是崎岖不平、狭窄湿滑的枝干,而是一条平坦的康庄大道。

而在他背后,咆哮声似乎就在耳边——在短途爆发冲刺上,这个世界没有多少生物可以与豹类相比,何况这只黑豹更是远非寻常豹类可比。

少年几乎可以感觉到背后黑豹呼吸所产生的热气。

那是标准的森林之王,是这一区域生物链顶端的霸主。

在这块区域,没有任何一只猛兽可以挑战它的威严,所有踏入这片区域的生物,从踏入这里开始,就被默认登上了这只猛兽的晚餐食谱。

不过显然,少年是一个例外。

眼看距离前面的少年已经是伸爪可及,巨大的黑豹兴奋的咆哮一声,直扑向前。

似乎是脚下突然一滑,少年猛然矮了一截,猛然从枝干侧面滑了下去。

黑豹判断错误,前扑的身形从少年的头顶一掠而过。

下一刻,像是变魔术一样,少年的身形重新从枝干下升起,回到枝干上,他换个方向掉头就跑。

而在他刚才掉下去的地方,枝干的侧面有五个深入树身的小孔,孔壁上还在渗出新鲜的树木汁液。

如果把少年的左手放上去,就可以发现那五个小孔正好可以让他的五根手指嵌入。

安德在树上攀爬纵越如飞,全身上下无论任何一处地方接触到树干藤蔓,都可以毫无先兆改变方向。

背后紧追不舍的黑豹怒吼连连,偏偏每次都在最后关头与少年擦肩而过。

在这座百十米高的森林立体空间里,一人一豹不但身形灵巧、转折如飞,而且奔行速度快如闪电,往往刚刚还在这棵大树的树梢出现、下一刻已经在地面上的灌木之间;上到树梢、下到地面,一人一豹上蹿下跳,短短十几分钟内跑了个遍。

在飞跃之时,无论是人是豹,跨越树枝与树干之间十几米的距离都像是日常玩耍一样,落点更是准确无比。

突然,少年的身后安静了下来,刚才还紧追不舍的黑豹失去踪迹,森林里一片静悄悄。

安德小心戒备,耳朵竖的高高,眼睛四面梭巡,鼻翼不断耸动,企图寻找出黑豹的踪迹,但是,想要从黑暗的森林里找到一只善于藏匿行迹的黑豹,那是何等艰难?

过了片刻,安德突然从一根树干上高高跃起,借助树干与树干的高度差,准备落到二十米外的另一根树干上——既然没找到黑豹藏在哪里,那就要躲到开阔处,免得被它偷袭。

人在半空,突然一声得意的吼叫响起,黑豹霍然从一团茂密的树叶中跃起,要在半空中直接抓住安德——这次少年人在半空,全无半点借力之处,看他还能往哪里跑!

咆哮声中,黑豹在半空追上安德正跃在半空的身影,一双巨爪眼看要搭上少年的肩头。

不过,在前爪即将搭上安德肩膀的时候,黑豹的两只巨爪上,十根闪烁着寒芒的利爪却突然收回到肉垫里去了。

与此同时,眼看就要被按住肩膀的安德霍然缩颈藏头,人在半空,团身向前急速翻滚如球、左手由下而上倒抡而出,一把抓住黑豹的左前肢,向前用力一甩,把黑豹从自己的头顶甩了出去。

接着,他借助甩出黑豹的反作用力,整个人斜移三尺,右脚探出,用脚尖在旁边的一根垂下的藤蔓上一搭一勾,整个人在前滚翻中,突然变为绕着藤蔓横向旋转了三周半停了下来。

在这一番令人眼花缭乱的操作之后,少年左脚脚底踩住藤蔓、右脚脚尖勾住藤蔓,一脚勾一脚踩,整个人身体与地面平行,横立在古藤之上,扭头望着被他一把扔出去的黑豹,看着它从树上翻翻滚滚、一路‘嗷嗷嗷’惨叫着,从树上跌落下去。

安德才不担心呢,小黑这家伙跟着自己修行了龟息术,说的难听叫做皮糙肉厚,说的好听叫做筋骨强横——在五年前,小黑还小的时候,就可以硬抗弓箭射击而毛发无伤,五年后的今天,小黑的身体何止强横了一倍?

说是金刚不坏可能有点夸张,但是别说区区二三十米高度,就算是从百米高的树梢上掉下来,只要有些树枝藤蔓缓冲,小黑就摔不着。

安德脚下的藤蔓与城市里的爬山虎是截然不同两种植物——黑森林里的古藤粗壮坚实,论起藤身的坚韧程度,甚至还要超过绝大多数树木,承载安德的身体更是毫无问题。

事实上,黑森林里有许多枯死的古木,就是因为被这些寄生藤蔓深深勒进树干、截断了古木的树皮组织,才导致这些树木慢慢枯萎死亡(大多数树木通过树皮输送营养,树皮被勒断的树木很难活下来)。

黑豹在半空中灵活的扭转身体,像一只大猫一样,翻转身躯、四肢着地,稳稳的落在地面上。

从二十几米的高处坠落,对于这只巨型黑豹来说似乎毫无影响。

“呜呜呜——”黑豹抬起头,像是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不满的控诉起来。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是因为怕弄伤我,把爪子临时收回去,才没抓住我的,对不起啦,我不该把你顺手扔出去。下次我来抓你好了——对了,最近你在森林里发现什么好玩的吗?”

安德一边毫无诚意的道歉,一边悄悄转移话题。

透过稀疏的阳光,可以看见少年的模样。

那是一个腰间围着一块兽皮,面容还几分青涩的少年,看起来最多十三四岁的样子。

“嗷呜嗷呜嗷呜嗷呜——”黑豹像是吵架一样,发出一阵快速的‘嗷呜’声。

(这次应该算我赢了,你下次得给我带好吃的——我要盐巴和汉娜妈妈做的辣酱、还得有烧鸡和烤鸭。)

第二章 汉克*约瑟夫

安德好不容易像哄孩子似的哄好了黑豹艾德安(小黑),平息了它的不满情绪。

安德轻松的跃上巨木,他根本不需要用手来帮忙,光凭着双脚脚趾扣抓树身的力量,就可以在垂直的树干上如履平地的向上奔行,最后在一处枝丫分岔处停了下来。

说是枝丫分岔处,但是由于这棵巨树实在太大,光是主干的直径就接近二十米,所以这个树杈处足足有二十七八平方米的面积,简直像是一个小平台。

如果有人从地面上朝上望,是看不到上面还有这么一块空间的。

在这个天然形成的平台上,安德特意找来了树枝木板,配合藤蔓、树皮、兽皮和树叶,费了几天工夫,在这里搭起了一个小木屋,底下还用木板架空了一层,以防下雨时,雨水渗到屋子里。

这是为了在下雨的时候小黑可以有个地方躲避雨水,不用躲在黑暗潮湿的山洞中。

野生的黑豹虽然并不怎么在意偶尔淋雨,但天气寒冷时,皮毛上都是雨水毕竟不怎么舒服,何况小黑可是从小和人类一起长大,早就习惯了安逸的生活。虽然因为天性,小黑更喜欢生活在森林中,但是它也绝不介意有更舒适的休憩环境——它甚至还喜欢吃辣酱和烧鸡等人类食物呢。

这个小木屋和小黑以前在汉克镇时,在卡尔隆家院子里搭的狗窝有点像,只是面积要更加大了一些,而且全由安德手工制作,结构颇为精巧,还有一个复杂的门扣——这是为了防止小黑不在的时候,有猿猴之类能在树上生活的动物闯进来。

实际上,当年小黑在卡尔隆家冒充宠物猫的时候,虽然早就有了自己独立的窝,但是它大半时间都是挤在安德床上,和安德一起睡觉的。

只是后来小黑越长越大,连安德的大床都睡不下它了,小黑才不得不到自己的窝去里睡觉。

地面上,黑豹一跃而起、爪子伸出肉垫,抓住树皮借力,在笔直的树干上一路小跑奔了上来。

一人一豹在小平台上又嬉笑打闹了一阵,才慢慢安静下来。

黑豹横卧在平台上,男孩则将身体倚靠在黑豹的肚皮上,仰面看着树叶缝隙中露出的几块蓝天。

一人一豹依偎在一起,都不再发出声音,沉默了下来,有一些鸟鸣,反而将森林衬托的更加幽静。

男孩微微动了几下,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在黑豹身上找到一个最舒适的靠卧位置,闭上双眼进入假寐状态;黑豹艾德安则发出‘呼噜噜’的惬意声音,将大脑袋放在自己的两只前爪上趴伏下来,也慢慢闭上了眼睛。

男孩的呼吸渐渐变得绵长而悠远、进而变得微不可查;黑豹的身体微微起伏,脊椎处开始出发出‘咯哒咯哒’的轻微碰撞声,隐隐如金铁相击。

无形的力场分别从男孩、黑豹身躯上慢慢扩散,然后毫无隔阂的融为一体,将一人一豹一起包裹起来。

他们的身躯按照同一个节奏缓缓起伏,如果有人站在旁边仔细观察,可以看到他们皮肤表面下的肌肉和血管,都在按照某种奇特的规律膨胀、收缩、轻轻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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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一点点流逝,天色逐渐从晴空万里变得昏黄起来。

随着天色变暗,无形的力场开始缓缓收聚。

安德睁开了双眼,抬头看了看天色,伸手在黑豹的大脑袋上揉了揉,顺势借力站起身来,说道:“小黑,时候不早,我要回去了,下次来,给你带好吃的。”

黑豹也站了起来。

它站在安德身边,背部高度达到安德的脖子,几乎比得上一匹马的高度,如果再算上黑豹的身长比例要比马长的多,这只黑豹比马还要大上不少。

“嗷——”听见安德说要走,黑豹轻轻咆哮一声,然后转身走入平台上的小房子里,从里面叼着一个袋子跑了回来。

袋子里都是些普通衣物,安德脱下围在腰间的兽皮放进袋子里,又拿出袋子里的衣服一件一件穿上。

转眼间,安德的形象就从一个林中野人,变成了一个衣冠楚楚、文质彬彬的文弱少年。

“好了,大黑,我真的要走了,河水结冰以前,我还会过来看你,顺便给你带些储备粮,如果冬天还是不够吃,你就到伐木场我的房子那里,我在房子里还会留下一些吃的。”

安德抱着黑豹的大脑袋殷殷叮嘱,一人一豹用脑门互相顶了一阵牛,才恋恋不舍的分开。

黑豹站在高高的树枝上,目送着安德踏着树梢上冉冉远去的身影,直到彻底看不见安德的影子,才无精打采的一跃而下,再次消失在黑暗的林木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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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已经落山了,天空中万里无云,只剩下夕阳落山的一片晚霞。

对于汉克男爵领一号伐木场来说,刚刚过去的一天,又是一个适合砍树的好天气。

汉克男爵领占地面积大约有一百五十平方公里,算是一个小型的男爵领,它的经济和政治中心是汉克镇,汉克镇也是男爵领中唯一的一个镇子。

汉克镇位于龙脊山脉脚下,在黑森林之外,距离黑森林大约有十几公里。

这里原本只是一个几十人的小村庄,或者说,这里只能算是猎人们进入黑森林打猎时、临时落脚的地方,除了一些简易木屋和篱笆之外,甚至没有正式护墙。

不过在二十多年前,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

二十多年前,奥德王国结束了与德斯王国长达七年的马蹄战争,打的筋疲力尽的两个国家终于重新坐上了谈判桌。

具体谈判过程和本书没太大关系,在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反正和平终于降临了,大家可以喘一口气。

但是和平降临对奥德王国的王室来说,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好消息——七年的战争下来,对国力是一个极大负担,当战争完结,需要论功行赏的时候,王室却没钱了。

更糟糕的是,现有领地都是有主的,更不可能大规模赏赐下去。

这个世界的王室并非拥有绝对统治权,他们更像是一个最强大的领主,带领一群小领主组建起王国。国王像是盟主,而不是生杀予夺的皇帝。

如果把王室直辖的领地赏赐下去,失去太多土地的王室,多半也就做不成王室了。

但是,战争中的有功之臣却也不得不赏赐——功绩需要回报,这是王室统治的基础,尤其是军功,更是打不得半点折扣——凡是拖赖军功的统治者,在这个并不太平的世道中,最终都付出了血的代价。

无奈之下,王国重新搬出了开拓骑士制度——你们想要领地,那就去向荒野开拓吧。

而开拓骑士好就好在并无上限——有本事你去开拓出一个公爵领出来,王室照样敢承认你是公爵,反正王室可以多拿一块税收,有啥不好?不过前提条件是你能开拓出来、并守得住自己的领地才行。

所以,这二十多年来,许多开拓领在奥德王国周边纷纷建立起来——黑森林和王国另一侧的毒水沼泽,是建立开拓骑士领最多的地方。

当然,毒水沼泽和黑森林都不是什么善地——这也是可以想象的,毕竟如果真的是好地方,哪还轮得到后续的骑士进行开拓?前人早就占据了这些地盘。

汉克男爵领就是一个相当成功的开拓领。

在二十多年前,从战场上退役的骑士汉克*约瑟夫,按照在战争中建立的功勋,获得了一张开拓骑士证明,带着和他一起退役的一群老伙计,来到这个不毛之地,建立自己的骑士领。

汉克*约瑟夫骑士作为一个骑士,实力据说不过是平平,虽然他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强者,但是在真正的骑士之中也就是那样了——反正距离高等骑士遥遥无期,估计这辈子都没啥指望了。

不过,作为一个骑士,汉克*约瑟夫先生虽然并不怎么出色,但是作为一个领主,他的手腕却着实不凡。

汉克骑士领建立的十年间,汉克*约瑟夫骑士带着直系手下和招募而来的领民,几次改良了树木砍伐技术,通过高效率砍伐森林,获得了大量的优质木材,并巧妙的通过木材分类,将木材出售获得的利润提高了一倍,获得建立城镇的笫一桶金。

第三章 汉克男爵领的由来,伐木场

汉克*约瑟夫骑士通过大量出售木材,不但赚到了第一桶金,还结识了现在的领主夫人——银币商会会长的独生女儿,薇薇安小姐。

银币商会是一个地方性的中小型商会(这也是为什么不叫金币商会的原因),作为一个商会,在资金上当然远超骑士领还未正式建设起来的汉克*约瑟夫,但是在社会地位上,即使是商会会长,却无法与踏上贵族起点的汉克骑士相比。

而且当时,汉克*约瑟夫先生妻子已经逝去,只留下一个四岁的男孩。在汉克*约瑟夫亲口许诺,以薇薇安将来的孩子作为自己的正式继承人以后,年轻美丽的薇薇安没有再继续保持矜持,而是投入当时还不到三十岁的汉克*约瑟夫先生的怀抱,成为新一任领主夫人。

这夫妻二人可以说气味相投,优势互补。

薇薇安夫人负责领地的各种商业运营,汉克*约瑟夫则主导领地开拓、军事征战和外交方向把握,夫妻两人一内一外,将领地经营的蒸蒸日上。

原本汉克*约瑟夫以出售木材作为自己领地的主要经济支柱,在薇薇安夫人接手以后,变成了伐木、家具制造、马车制造、薰香制造等一条龙产业,利润大幅攀升。

而汉克*约瑟夫更是通过战友关系,从王国内部弄来一些因为战争失去土地的流民,在砍伐森林获得的空地上开垦出大量农田,不但提升了有效控制的领地面积,还使得人口获得增长。

要知道,原本汉克镇是在黑森林边缘的一个简陋的猎人落脚点,可是现在,这个镇子已经位于黑森林之外十几公里了,可见这些年来,他们砍伐了多少树木、开拓了多少领地。

安德的老爹——霍利德*卡尔隆——有一次喝多了酒以后,对安德兄弟两个说过,很长一段时间里,刚建立的开拓领根本没有几个人,是薇薇安夫人出钱请了许多吟游诗人,请他们四处宣传:

“汉克骑士领接壤的黑森林里,有人发现了宝藏、有人猎捕到了价值巨大的魔兽、甚至还有人在林间采集到昂贵的魔法药材,这些人都发了大财,回去买了庄园、当上了士绅,过上有人伺候的好日子。”

一个人这么说,相信的人不会很多;但是当人们从不同渠道分别获得这样的消息,动心的人可就多了起来。

通过吟游诗人的各种宣传(忽悠),黑森林中的种种传奇故事吸引来大批淘金者和探险者。

黑森林里的确有各种魔兽和魔法药材,吟游诗人的话也不算骗人。

魔兽不但有、还很多,甚至多到骑士领的伐木场都快开不下去的地步——要知道,随着一步一步砍伐森林,居住在森林里的魔兽为了保护自己的地盘,袭击人类的事件屡见不鲜。

魔兽的战力相差很大,但是哪怕最弱小的魔兽,摆平几个没有防备的二级战士总是没问题;

至于那些真正强悍的魔兽,不会生活在龙脊山脉外围,但是就算如此,伐木工人遇到的魔兽虽然不算多强——比如说硬皮野猪之类的——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对付的,就连汉克*约瑟夫骑士,其实也只能勉强自保而已。

不过,大批冒险者赶来以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

术业有专攻,在冒险者中,具有猎人和游侠身份的不在少数,士兵和骑士难以对付的魔兽,在他们眼中不过是黄灿灿的金币。

用强弩才能射穿的硬皮野猪,猎人用一个陷坑就可以解决;能范围催眠人类的深蓝树蟒,吞下包含大量专用麻药的诱饵,乖乖的进入猎人的口袋。

一时间,黑森林边缘的低级魔兽和不少高价值的动物被一扫而空,变成各种材料、甚至宠物出现在市场上。

领主夫人薇薇安的银币商会,具有在汉克骑士领的专营权。

她为冒险者提供装备和各种补给、发了一笔财;收购冒险者在黑森林里的各种收获、又发了一笔财;开设旅馆和赌场,更是把不少冒险者口袋里最后一个铜子都榨出来。

就算这样,汉克领还以热情好客、服务周到、各种服务设施齐全,在冒险者口中获得了良好口碑。

除此之外,冒险者和采药人扫荡森林边缘,还解决了伐木工人受到魔兽袭击的问题,使得本来维持艰难的伐木场重新焕发生机,继续为汉克领提供大批木材——顺便还提供了不少肥美的土地,

除了付给吟游诗人的钱以外,汉克领可没有再支付一个铜子,反而还大赚了一笔。

猎人、采药人和冒险者的往来,又带动了汉克骑士领的发展。

旅馆、杂货店、皮毛收购商、酒馆、铁匠铺,各式各样的商铺一家一家开设起来,商人的嗅觉很灵敏。

而汉克领是罕见的、由商人出身的女主人薇薇安直接做主的贵族领地,商人的利益在这里可以获得保障,而商人们的到来,也进一步带动了汉克领的繁荣。

繁荣起来汉克领又对许多游民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那些退休的冒险者、失去土地的农民和跟随商人来学徒等等,被汉克*约瑟夫制定的种种制度吸引,选择定居于此,安定下来成为领民。

短短几年,汉克村就升级成为汉克镇,并且拥有了自己的城墙——虽然远不能和正规城堡的防御力相比,但是野狼、哥布林之类的危险小动物,却再也别想半夜偷偷进来,捕食村民饲养的牲畜和家禽了。

在十年前,汉克*约瑟夫骑士因为杰出的开拓贡献(并给王室贡献大笔献金),被王室破格提升为男爵。

如果说,骑士是准贵族、还不能算是真正的贵族阶层的话,那么,男爵就踏入了奥德王国真正的统治阶层,。

尤其是汉克*约瑟夫这种领地男爵,更是要比宫廷贵族更让人高看几分。

要知道,贵族也是会生育的,一代代贵族家族开枝散叶、传承下来,人数不可避免越来越多,但领地却是有限的——如果把领地均分给所有的孩子,那用不了几代,后人就没有足够的领地去获得贵族称号了。

真正能继承家业和爵位的只有一个!其他孩子只能弄个贵族称号,买一个庄园冒充领地。

所以在这个时代,没有领地的宫廷贵族头衔并不是那么难以弄到,但是领地贵族却难能可贵。

汉克*约瑟夫男爵通过大量砍伐森林,制造家具、木器,收购冒险者从黑森林里找到的珍贵植物,不但发了财,而且还为自己增加了领地。

后来,汉克*约瑟夫更是通过杰出的军事才能,在大量财富和军方人脉的支持下,通过几次领地战争,不但保住了自己的地盘,还夺取了周围两个开拓骑士领,终于将领地面积扩展到符合男爵领地的标准。

再加上他提供大量献金给王室,又在军队中服役期间,积攒下来的人脉(当时的统帅是大王子,等汉克*约瑟夫献金并申请男爵爵位的时候,这位大王子已经是奥德的国王了),这才能跨越从骑士到贵族的门槛,成为了一位男爵大人。

汉克*约瑟夫男爵的成功,引起了其他人纷纷效仿,短短数年间,黑森林周边的开拓领增加了十七八个,但是真正能站住脚的一共只有三家,至于成为男爵的,一家都没有。

这些开拓领在艰苦的开拓过程中,人手死伤惨重不去说,前期各种投入更是血本无归、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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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森林深处当然是树高林密,魔兽出没。

但是在黑森林外围,稍微大点的野生动物早已变成汉克镇猎人和冒险者的猎物,就连伐木工人有时候也会设下简易陷阱,打些野味改善伙食。

而为了便于伐木工作,汉克镇一号伐木场就设在这里,安德的工作场所也在这里。

夕阳落下龙脊山脉,最后一丝夕阳余晖照耀天空,晚霞如血。

安德踩着晚霞从林中走出,走进伐木场两扇木质大门。

说是伐木场,其实这里占地面积广大,各个功能区域规划的整整齐齐,还有跑道和各种固定在地面上的训练器材,说起来更像兵营一些。

一条十几米宽,水深不超过三米的小河从伐木场边缘处流过,在河上游还有一座简易木制码头。

这里,也是男爵领下一座村庄的建设点。

事实上,随着砍伐,森林在不断退缩,伐木场当然跟着前移。而旧的伐木场会改造成村庄,派遣移民来垦殖田亩。

男爵领大部分村庄都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第四章 摩尔玛主管

“安德,你怎么又到林子里去了?小心点,虽然有人时常巡查,但有时候林子里还会有些野猪和狼出没。你身体又比别人弱,跑都跑不快,遇到野猪也就算了,遇到狼怎么办?”

刚一进伐木场的大门,安德就被人叫住。

叫住他的是一位穿着没有袖子的兽皮袄、光着膀子、身材粗壮高大的大汉,右手中还拎着一把巨大的伐木斧。

这位大汉一副标准的北地人体型,肩宽背厚脖子短、肌肉发达脑袋大,论块头装下两个安德不成问题。他从伐木场大门侧面的值守小房子里走出来,叫住了走进大门的安德。

这位大汉名叫约克*哈瑞德,他也是汉克镇的居民,算是安德父亲霍利德手下之一,就连战斗技巧都是霍利德手把手教的,除了伐木工人这个正式职业以外,他还有一个兼职,就是汉克镇镇卫队的小队长。

正式的职业士兵薪水高昂,就算是男爵领也养不起太多,镇卫队乃是民兵性质,每月只需集训两次便可额外领一份镇卫队补贴。

安德来伐木场工作,作为安德老爹的霍利德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从小体弱多病,曾吩咐徒弟们多多看顾,不要让自己的儿子遇到危险。

所以,约克看到安德这么晚才从林子里回来,自然有些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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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场面积不小,但并非一个开放的空间。

伐木场周围,用一圈木质栅栏围着,可以有效防范狐狸、狼和野猪之类的小动物出入。

在北地,野生的土狼一般不被认为是什么威胁,任何一个身强力壮的北地人,除非单身一人遇到狼群,否则对付两三只狼都毫无问题——对于彪悍的北地人来说,狼是供应狼皮褥子的可爱小动物,不存在危险这个说法。

而北地的狼也不怎么敢袭击人,远远看见人,狼都是绕着走的。

不过,对于一些身材矮小的儿童和像安德这样、看起来瘦的像猴子似的病秧子来说,狼还是有一定威胁的。

伐木场之所以要有栅栏,是因为伐木场里养的有鸡鸭,还种植了一些蔬菜,要是晚上被狐狸、狼和野猪之类的小动物偷跑进来,会对这些养殖物造成损害。

“约克大哥,不用担心,我只是在林子里转转,不会到后面的野林子里去的。”安德笑着说,并没有把约克大哥的话放在心上。

他们这些在伐木场里干活的人,把伐木场周围的工作区域称之为林子,这片区域被猎人和冒险者反复筛查过,并时时有人巡查,真正有威胁性的动物早就被干掉,变成皮毛或者被端上餐桌了,可以说,‘林子’这个范围基本没有什么危险。

而穿过这片林子,进入龙脊山脉边缘,是被称为野林子的区域,巡林客、猎人和采药人的主要活动区域就在这里,除了猛兽之外,有时还有有魔兽在其间出没。

至于真正的黑森林,则是指龙脊山脉内的原始森林。

那是只有身手高强,具有真正强悍能力的冒险者才会进入的险地,一般情况下,即使是本地的资深猎人,没事也不会往黑森林里面跑——没人知道在黑森林里面到底会遇到些什么玩意,就算突然窜出个把中级魔兽都不稀奇。

而且,黑森林树木繁密,在里面不见天日,迷了路可不是开玩笑的。

每年,汉克镇都有冒险者进入黑森林猎杀珍兽、采取稀有的魔法药材,每年都有冒险者发了财。

但是,每年也总是有冒险者进入黑森林以后,永远没能回来。

“那倒也是,你不进到野林子里,就不会有什么危险,不过也要小心,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可没脸回去见霍利德叔叔了。

在林子里如果遇到狼,你就赶紧大声叫唤,千万别扭头就跑,狼这玩意胆子小的很,你大声叫喊多半能吓跑它,但是如果扭头就跑,狼还是会扑上来的。

我们这些人平时都在附近干活,听到你叫,我们都会赶去帮忙,巡林客也会赶过去。不过你以后最好还是早点回来,毕竟晚上的林子里还是有点危险。”

约克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只要安德不进到后面的野林子里,他不也认为在林子里会出什么事。

“约克大哥,今天是你们组值班吗?”安德一边朝里面走,一边顺口问道。

“是啊,今天轮到我们组值班,怎么样,晚上一起打牌?”约克发出邀请。

“谢了,我可不想再赢你们的辛苦钱。”安德连忙摆摆手,敬谢不敏。

“奥,那你赶紧去摩尔玛主管那里一下,他下午还在找你呢。”

约克也不强求,毕竟安德的脑子灵活是出了名的,要是他真的参加进来,几个人的钱加起来还不够他一个人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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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的牌并不是地球上的纸牌,而是类似于麻将和军棋之类的东西(这个世界可没有造纸术,纸张是很宝贵的东西)。

这种游戏本来是贵族之间用于纸上谈兵、推演和模拟战争的游戏,玩法颇为复杂。

每局最少两人、最多可以六人共同参与,还要有一个人专门当公证人,通过掷骰子来判定某些攻击防御是否有效。

比如说,弓箭小队一次齐射,骰子如果掷出1点,只能判定对方伤亡1人,而骰子掷出20点,就要判定对方伤亡人数,等同于弓箭小队人数一半。

后来,这种游戏被商人们流传开来,他们用木头等廉价材料做成棋子,替代原本贵重的象牙和银块棋子,并将复杂的游戏规则和计算方法大幅简化,骰子更是从制造难度很高的20面骰子,简化成为6面骰子,通过这些手段,商人们终于让这种贵族游戏,变成了一项人人可玩的普及游戏。

不过,虽然是进行了各种大幅简化,但是这种游戏想要玩的好,基本的计算和游戏策略却也是必需的。

伐木场这帮大老粗们,很多人连最基础的记牌和计算点数都不会,大家也就是凑个热闹,随便玩玩打发时间而已。

安德和他们玩过一次、就不好意思再和他们一起玩了——那次他差点把大家的底裤都赢过来。

等后来安德发现自己赢钱太多,牌友们个个面如土色,安德想要把钱退给他们,结果这帮大老爷们为了面子,还硬撑着说愿赌服输,并指责安德看不起他们。

最后是安德实在没办法,托请坐船去镇上的人,在回来的时候从镇上买了许多酒水回来,请大家好好喝了一顿,把这些钱全部花用在吃喝上面,才算是完事——这件事给当时新来伐木场的安德,竖立起了一些基本威望。

不过,从那以后,安德就坚决不参加他们的赌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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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是一个力气活,伐木工的收入也不低,在伐木场周围的林子里,还常常能弄到些野兔野鸡之类的打打牙祭。

汉克*约瑟夫男爵手下的正规士兵,在夏季每个月都得轮流来这里进行力量训练(顺便伐木),所以这个伐木场的建筑格局和兵营有些相像。

安德现在去见的这位伐木场主管——摩尔玛先生,除了是伐木场的主管以外,还是汉克*约瑟夫手下的新兵训练负责人,和安德父亲霍利德的地位平行。、

“摩尔玛先生,您有事找我?”安德推开摩尔玛先生办公室的门,恭敬的说。

“嗯,是的,安德,你白天的时候去哪儿了?”

摩尔玛先生是一位身材健硕,年龄在四十五六上下,脸上有一道从眼眶一直延伸到脸颊的长长疤痕,并因此显得相貌有些凶狠的中年人。

“我去林子里了,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药材。”安德回答道。

“哈哈哈,林子里还能找到药材?好吧好吧,的确有人在林子里捡到过宁神花,可这种事一年都不见得有一次。”

摩尔玛先生大笑起来。

在他看来,这是年轻人喜欢碰运气、相信幸运女神总会特别眷顾自己的天真想法。

第五章 安德的奇遇

摩尔玛先生是一位年龄接近五十岁,身材极为胖大的北地男子。他坐在巨大的实木办公桌后面,拍着桌子大笑的时候,浑身的肉都在佛波浪一般抖动,整个人就像是一堆肉山——也许只有眼角处一道长长的刀疤,还可以证明这位胖老头也曾经有过彪悍的年轻时代。

“啊哈哈,小安德,在这个世界上,幸运女神泰摩拉的确会眷顾一些幸运儿,但是这种事情可遇不可求,谁要是把偶尔降临的幸运当成自己安身立命的基础,那可就离倒霉不远了。”

大笑了一阵以后,摩尔玛主管却语重心长的叮嘱了安德一番:“你可不要学那帮好吃懒做的冒险者,以为一次走运,第二次也会走运,这种人将来都死得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在摩尔玛看来,安德这个年轻人想要成功,根本不用靠这种小幸运。

安德虽然身体差,却有一颗灵活的脑子。

对于汉克男爵领来说,满身肌肉的壮汉满地都是,但一颗聪明的脑子可极为难得。

这个年轻人不但设计出一种木制滑轨,能够快速省力的将木材从河边运送分解区;还设计了一套滑轮(对,安德就是这么称呼那种小圆轮的)、吊索和杠杆组成的复杂系统,让大家不费多大力气,就能将木材从水里搬运到滑轨上。

这两套系统让大家干活轻松了许多,效率却大大提升。

除此之外,这个年轻人还能写会算,把大家砍伐了多少木头计算的清清楚楚,并将枯燥的数据整理成生动的图表——这种事,整个男爵领都没人想到过。

尤其他将以往的记录整理比对,放在同一张图表排列成曲线,让男爵大人(或者是男爵夫人)一眼就能看到伐木场的经营变化情况,再也不用一个个数据核对分析,甚至就连他这种不精通统计和数学的人,也能一眼看得明明白白,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

所以,别看安德可以整天游手好闲,到处乱逛,美其名曰寻找改进的灵感,根本不用卖力气干活,可他在这一年中,给伐木场带来的变化却是实实在在的。

现在他拿到的工钱由男爵夫人亲自核准,比一般伐木工人高上许多倍,几乎快赶上作为伐木场主管的自己。

当然,正因为这个年轻人已经被男爵和男爵夫人重视起来,而且不喜欢插手具体事务,摩尔玛才对他印象如此之好——这个年轻人未来的位置,绝不会局限于这个小小的伐木场。

要不然,一个可能取代自己地位的年轻人在自己眼前晃悠,摩尔玛能笑的这么开心才怪。

“再过几天河水就要结冰了,这一季砍伐的木头要趁河水没结冰之前运出去,你赶紧仔细统计一下这个季度砍伐的各种木材数量,我需要一份详细的数据,好向男爵大人为你请功。”

是不是为安德庆功还难说,但是摩尔玛肯定是要为自己请功的。

“好了,别想那些地上捡钱的美事了,好好把报告写出来。对了,报告上一定要附上前面几个季度的数据,并画成图表进行比对,好突出这个季度的成绩——上次你整理的图表,可是得到了男爵夫人的大力赞扬,这次,也按照上次的格式来做!”

摩尔玛先生温和的说,将安德今后几天的工作安排了下去。虽然身材胖大,脸上的刀疤也让这位伐木场主管看起来总是一脸凶相,但是当他努力做出温和表情的时候,还是颇有一副慈祥长者的样子的。

安德今年只有十四岁,就算在北地也只好算是刚刚成年,可是他却已经有了一份别人眼中相当体面的工作。

他目前是汉克男爵领一号伐木场的书记员,是伐木场的第二把手,勉强算是跻身男爵领中层阶级的体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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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摩尔玛主管那里出来,又连忙去伐木场食堂拿了一顿晚饭——面包、一份肉排和一份清汤,等安德回到自己的房间时,天已经彻底暗下来了。

作为在伐木场里、地位仅次于伐木场主管摩尔玛先生的统计员,安德在这里拥有自己的房屋——那是一间砖木混合搭建而成,长方形、带着一个高高尖顶的独立房屋。

推开房门,木屋里面要比外面温暖了很多,壁炉里的火已经熄灭了,不过安德走过去,将上层的灰烬拨开,下层依然有暗红的木炭。

他从旁边的箱子里捧出一些木屑,放在这些暗红的木炭上,稍微吹了吹,火再次在壁炉里燃烧起来,安德将准备好的油木条放进去,并摆好位置、留下空隙不至于压灭火苗。

过了片刻,早已干透了的油木很快燃烧起来,火焰渐渐稳定下来,这时候才可以放心添加其他木柴,生火的工作就算完成了。

蜡烛在汉克男爵领算是比较昂贵的奢侈品,安德的房间里虽然有但如果不是在工作,安德是不会点起蜡烛的——这个时候,安德就特别希望有一盏灯,哪怕是最初级的白炽灯也好。

安德的房间里家具很少,就只有一张大床、一个巨大的长桌,外加一个小凳子。

木床很大,像安德这种体型的男孩,并排睡上六七个人都没有任何问题;

而那张长桌的宽度虽然比不得这张大木床,但是长度却要比木床还要长许多,几乎从房间的左墙壁一直延伸到右墙,算是这间木屋里最大的一件家具了。

在这张长桌,靠近墙壁的一面,整整齐齐排列着无数长方形的薄木板——这就是伐木场的木材统计数据。

至于为什么要用薄木板作为记录载体,那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纸张是一种非常昂贵的商品。

和我们印象中,使用植物纤维造的纸不同,这个世界上所谓的‘纸’,通常是指用小羊羔身上最嫩的一块羊皮,经过特殊手法鞣制,才能制作的那种‘纸张’。

这还只是一般的纸,如果是承载神秘力量的特殊纸张,更是只能用魔兽的皮毛才能制成——承载的力量越强大,需要的载体就越强韧。

所以别说是安德了,就算是男爵大人,也没有奢侈到拿纸来记录伐木场木材统计数据的地步。

这些木板上,除了用奥德王国流行的文字语言记录伐木场的统计数据以外,安德还用一种奇妙的方块形文字,记述了自己从另一个世界学到的各种知识——在安德看来,这些知识甚至要比他从维利学者那里学到知识,还要高明上千百倍。

可惜的是,今天,可能就是自己最后一次接触那个奇妙的世界了。

想到这里,安德匆匆洗漱了一下,将一块香木扔进壁炉,自己赶紧躺到了床上。

他盖上兽皮侧卧在床上,右手掌心贴住右耳,左手掌心搭在自己的肚脐上,屏息敛气、收聚精神,进入最深沉的梦境之中。

梦境中,安德睁开了眼。

“安德,你来了!”有一个声音温和的说。

就像以前无数次梦中对话一样,安德还是看不清楚对方的容颜,只知道对方有一个非常温和的声音。

“洗雪老师,我来了,刘同还好吗?”安德急忙问道。

“刘同他没事,不过他的灵魂已经补全,马上就要成年了。

等刘同成年以后,他的灵魂会自然而然坍缩凝聚、开始自我净化程序,产生个体生物力场排斥一切外力干扰,你就不能再通过灵魂连接进入到这个宇宙了。”

温和好听的男声向安德解释道。

“那就好、那就好,要不是为了我,刘同他早就该走到这一步了。”

虽然以后可能无法再联系到好友,安德有些难过。但是他也知道,在刘同的那个种族,成年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道非常非常重要的门槛。

成年不但能让寿命大幅延长,还是地球神族中,人们获取正式公民身份的前提条件。

那个宇宙是一个奇妙的宇宙,安德的好朋友刘同,就是这个宇宙中最强大种族——地球神族——的普通一员。

在地球神族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成年的。

地球神族中,大约只有百分之八十的人能够顺利成年,另外百分之二十始终无法成年的人,终其一生,不过两百年寿命,

成年的地球神族,寿命长达两千年之久,更是可以飞天遁地、横渡星空,跨越难以想象的距离,前往其他星球。

在刘同的那个世界里,地球神族的成年,被其他星球人类称之为——踏入‘大师’境界!

而刘同和安德一样,都是自幼体弱多病,原本连刘同的父母,都认为这个孩子几乎不可能‘成年’了。

第六章 通天六道之——无量道!

安德小小年纪,却可以与强壮的黑豹艾德安在森林里玩捉迷藏,这力量并不是凭空而来。

安德的亲生母亲安娜在生下安德的时候出现难产,勉强生下安德以后,身体就再也没有恢复过来,在安德降生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

安德自幼身体就很不好。

小时候,安德还记得自己每天清醒的时候不超过六小时,其他时间都处在一种朦朦胧胧、半睡半醒的状态。

而这种半睡半醒的状态可不是安稳舒适的睡眠,而是一种异常难受的昏沉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安德想睡,睡不着,即使闭着眼,他也能够模糊的感觉到周围的动静;而想彻底醒过来,却又做不到,好像有什么东西压在身上,让小小的安德胸口发闷、呼吸不畅却无法动弹。

一晚上过去,等到清晨时分安德醒过来时,常常觉得自己比昨晚睡觉前还要感觉疲惫。

这种情况持续了好些年,直到安德的父亲——霍利德*卡尔隆好不容易凑够了一大笔钱供奉给战神殿,从城里请来战神殿的艾丽希主教。

艾丽希主教仔细检查过安德的情况,遗憾的对父亲说:安德这种情况并非病症,而是属于一种灵魂上的发育不全,导致他天生精神衰弱。

在这个有神明存在的世界里,这种灵魂上的症状并非无法挽救,但是代价绝不是区区一个卡尔隆家所能够承担——那需要战神的眷顾,需要大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主持,进行大型祈祷仪式、直接沟通神明才行。

这等代价,别说霍利德*卡尔隆不过是区区一个骑士扈从,就算是汉克男爵都无法承担。

也许公爵或者国王可以足够的财力和影响力,能让某个教派为他们举行沟通神明的仪式,但是这些人又怎么会为区区一个骑士扈从的儿子,付出这样大的代价?

艾丽希主教也没有办法,但是她临走时,施展了一个神术——安魂术。

这个二级神术本来是用来安抚战场上阵亡的将士灵魂,算是战神殿的招牌神术,虽然不能治疗安德的灵魂先天虚弱症状,但是也能缓解一下这个可怜孩子的痛苦,至少能让他好好睡上一晚。

但是,谁也没想到,艾丽希主教出于同情施展的这个二级神术,却为安德打开了一扇连接异世界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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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是一个与安德年龄相仿的少年,他生活在一个与安德截然不同的世界里,和安德相似的地方是,刘同也总是睡不好。

在安德接受了艾丽希牧师的安魂术以后,他终于第一次陷入最深沉的睡眠中:而在安德陷入深沉睡眠的同时,刘同也被一种奇妙的力量所牵引,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在梦境中,安德和刘同相遇了。

梦境中不存在语言交流问题,两个小男孩一见如故,在共同的梦境中开心的嬉戏、玩耍,并在交流中,发现对方来自不同的世界。

刘同的世界极度发达,地球神族号称是宇宙创造者创造出的第一个种族,人口单位以万亿计,个体寿命以千年计,每个人都可以飞天遁地,跨越星河就像去隔壁邻居家串门一样简单。

而安德的世界——嗯,看起来不怎么好。

在嬉戏中,也不知道是触动了什么东西,安德与刘同发现,他们的灵魂可以短时间合二为一,而这个合二为一的灵魂,既可以让刘同精神百倍的活动,也可以让安德大脑清醒如同常人。

借助这种两人灵魂合一的时间,安德见识到刘同那个世界的精彩;而刘同也参观过安德居住的小镇。

不过,这种灵魂合一有两个限制。

第一个限制是:安德清醒的时候,刘同就要陷入睡眠;而刘同清醒的时候,安德也不可避免的陷入沉眠。只有这样,清醒的那个人才能正常人一样精神。

从这个角度来说,安德和刘同用两个人的灵魂,才能支撑起一个人的健康。

第二个限制是:当处在安德的世界里,安德是显意识,刘同只能在意识深处当一个旁观者,就像看电影一样旁观安德的一举一动,可以提出各种意见,但不能操作安德的身体。而在刘同的世界里,安德也是一样。

要知道,安德的视角也就罢了,他处在一个类似中世纪的时代,自己又是乡下小镇上的病秧子,绝大多数时间呆在家里,最多也就是在汉克镇上转一转,让刘同领略一番异域风光;

但是刘同所处的世界却是一个文明发达到难以想象的世界,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层出不穷,让安德大开眼界。

什么机器人保姆之类的都是常规配备,纳米理疗仓更是能够深入人体每一个细胞,进行细胞层级的养护清理——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大家患有一样的先天疾病,但是刘同的身体状态要比安德强上很多的原因。

就这样,快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个小男孩的友谊日渐深厚,可是安德的身体却越来越差了。

刘同很想帮助安德,他虽然生在科技发达的世界,但也不过是个小男孩,如何有这样的能力?

所以刘同只能向长辈们寻求帮助。

但是,刘同与安德的精神联系能够跨越宇宙,本身就是一种难以复制的奇迹,而有资格观察到这种神秘精神联系的强者,即使在号称地球神族的人类世界里也并不多。

地球神族度过成年礼,就号称‘大师’,寿延两千载;在大师之上,更有圣域的说法,迈入圣域的地球神族,寿命以万年计;圣域之上,还有真人,意思是到了这一步,才是真正的地球神族。

成就真人以后,寿命无可计量,可称之为长生不死:而真人之上,还有至人,代表这地球神族的完满境界,到了这一步,就是地球神族的完美体。

据说再往上还有更高的层次,但是想达到那个层次,就得突破地球神族的先天极限才行。

地球神族对自身种族的孩子极为重视,刘同虽然不过是地球神族未成年人的普通一员,但是他的请求依然引起了地球神族的重视——尤其是证明他没有撒谎以后。

先是圣域强者降临,然后是真人、至人都曾经来看过刘同。除了确认刘同神智清醒,并未撒谎之外,他们根本无法发现停留在刘同灵魂深处的安德。

最后,安德对刘同说:“实在不行,就放弃自己的生命,生活在刘同的精神世界里算了,反正就算在自己的世界,自己也不过是整天呆在家里,只有妹妹和一只小黑猫陪伴着自己。

自己死后,灵魂在刘同的精神世界安家里,可以看到这么精彩的世界,也可以陪着自己的好朋友刘同一天天成长——而且说不定,自己的残缺灵魂,可以帮助好朋友刘同彻底恢复健康。”

刘同当然不希望小伙伴就这样放弃生命,他努力在网上四处求救,终于有一天,一个自称为‘洗雪’的意志,降临到安德与刘同的共同灵魂空间。

不过,直到如今,安德也未见过洗雪的真正模样。

对安德来说,这位神秘人洗雪是一种温暖博大的感觉、是一个温和醇厚的声音、也是无所不知的智者、甚至是惊天动地的大能——但是他和刘同两个人,却从来没有见到他的面孔。

对于这种情况,洗雪倒也给他解释过原因:“智慧生命只能看到符合自己思维层次的东西,对于超越自身层面的信息无法理解,而洗雪的灵魂早已属于‘真灵’的范畴,更牵涉到这个宇宙的根本,一般人只要无法理解真灵的概念,就无法看到祂的真容。”

而安德与刘同的这种奇妙的灵魂联系,按师父的说法,本质上是一种仅仅出现在生命母河中、异常罕见的同位信息分裂现象。

这种情况极为罕见,灵魂的形成需要肉体的支持,而不知为何,安德与刘同的身体在某种层面上完全相同,又是同时诞生了生命,这种奇妙巧合引起了‘共振’,让两者的灵魂获得同一生命信息,分裂了同一信息元素的同时,也产生了纠缠现象。

安德当时的想法并没有错,如果他和刘同之间有一个人死去,那么活下来的那个人,就可以吸收对方的生命信息补全自身,不但可以恢复健康,甚至在灵魂层面上会比一般人更加强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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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所在的宇宙极为奇妙,创造这个宇宙的十位伟大者,在创世之时,像是开玩笑一样设定了许多基础规则,其中一项基础规则就是请随便穿越、我们热烈欢迎。

所以安德才能和刘同形成如此紧密的关联,要是在其他宇宙,晶壁保护层完全封闭,就算出现安德和刘同这种情况,也不会‘共振’让两人灵魂纠缠的地步。

说起来,这和‘洗雪’也有直接联系——洗雪曾经开玩笑的说对安德和刘同说,祂就是这个宇宙的创世者之一。

当然安德是有些半信半疑的,持保留态度的——哪怕洗雪说祂是神明,安德都会相信。

可是创世者?那听起来比神明还要高级许多呢,安德不认为自己和刘同两个小孩子,能引来这个层次的伟大者关注。

刘同的问题好解决,洗雪说他只要按部就班,每天做地球神族的广播体操,在强身健体的同时,就能慢慢让灵魂随着肉体发育而变得完整起来;

但是安德的问题可就麻烦大了,‘洗雪’师父说,安德那个世界,和这个宇宙不在同一个群组里,即使以洗雪的能力,在不知道安德所在世界基本规则的情况下,也无法直接解决安德的问题。

本来,灵魂和肉体唇齿相依,安德也可以通过健康体魄,来滋养补全自身灵魂。

可是,安德所处的环境不像刘同这里,可以通过各种先进技术条件保养身体。

安德的身体弱不禁风,根本无法进行锻炼,肉体无法得到加强,那灵魂也就无法从肉体上得到滋养——而安德所在的环境,通过改善自身肉体,得到灵魂滋养,已经是他唯一的活路。

不过,最后洗雪还是找到一门适合安德的修行方法。

那是一种完全不需要费力锻炼身体,直接从心灵入手,从通过心灵力量,从生命的微观角度去补全身躯,进而用身体来反哺灵魂的修行法门。

那是号称通天六道的无上法门——无量道!

第七章 离别

第七章分离

不同宇宙之间规则千差万别,因此,在宇宙规则都不尽相同的情况下,修行之路也不可能全部通用。

当然,越是粗浅的东西就越是通用,比如说两个宇宙之间的普朗克常量虽然不同,但并不妨碍两个宇宙的人,一刀砍过去,同样可以把对方的脑袋砍下来。

但是,如果修行之路走到高深层次,就可不避免的牵涉到微观层面,在这个时候,不同世界的不同规则,就开始显现其影响力了。

比如说,有的世界中根本就没有电磁感应这一说,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电磁类技术发展的余地;而有的世界空气密度极大,声音传递速度要比空气密度小的地球更快的多,那么想要超过音速,也要比地球上困难百倍。

尽管不同世界的规则千差万别,但在无尽时光中,总会诞生一些惊才绝艳的大能、能够跳出宇宙和晶壁的限制,从更高层次俯瞰这些世界。

他们可以游荡时光长河、跨越无数宇宙晶壁,在求同存异中,总结出一些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通用的根本道路。

对于个人修行方面,一位游荡于时光长河的通天大能曾经总结出十三种、可以适应大多数宇宙法则的个人修行道路——为七邪六正、十三道途。

七邪道虽然速成,但是却走的是急功近利、火中取栗的道路。一步踏错便是万劫不复,因此被这位大能封禁起来,只有真正满足条件的人才能开启。

而六正道却没有保密,凡是和那位大能有些联系的人,都可以弄到这六种修行法门,因为那位大能曾被人戏称为‘通天教主’,因此他传下的这六种法门,被人合称之为通天六道。

而洗雪传授给安德的,便是这通天六道中的无量道。

安德的亲生父亲,是汉克男爵领的骑士扈从,同时也是汉克镇镇卫队的副队长和总教练,安德自己虽然体弱多病无法锻炼,但是耳濡目染,对于战士修行方法也并不陌生。

可是,洗雪师父传授给安德的无量道,却和安德所见所闻的一切武道知识背道而驰。

那是一种完全没有杀伤力的修行方式——与其说无量道是一种武道法门,还不如说是修修补补的泥瓦匠。

所谓大道至简!,无量道也是如此。它乃是直接从生命根基入手、通过弥补和增厚根基、堆高自我生命的本质来踏出一条通天大道。

所以,无量道通篇都在讲述如何分辨自我缺陷、如何弥补自我缺陷,如何从组成生命的微观结构入手,通过查遗补缺、搬运营养来让这些生命体系中最微观的结构得到充分成长、变得强健有力。

(地球神族的生命微观结构被称为细胞,是一个个微小的球形、或立方形生命体,而安德的生命微观结构则是一条条长条形的微生命体,像是极微小的虫子。)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条件,便是修行者的自我灵魂高度凝聚,能够内视己身,查知自我的缺陷之处才行。

所以,无量道的第一步功夫便是化自身灵性为一盏心灯,可以照耀通身上下、不得有半点遗漏。

这一步功夫纯粹是心灵上的修持功夫,不用半点身体运动,安德自己见识少,不知道这一步功夫意味着什么,但是如果放在顶级高手眼中,定然是哈哈大笑,认为是天方夜谭、不可思议。

别说安德这样的孩童,就算研究肉体和精神之间关系的专家大能,也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这一点。

事实上,无量道本身就不是为懵懂孩童所创造的,只有那种遍历人世繁华苦痛、智慧通达无碍、能够见证真我的智慧者,才能度过这一关——那是真人境界才有的特征。

可是,安德的情况极为特殊。

因为安德与刘同之间的灵魂纠缠,安德很容易将自己的灵魂从肉体上抽离出来——这本身便是先天真人能够神游八方的前提条件。

能够将灵魂抽离出来,再加上‘洗雪’老师的莫大神通加工塑形,安德很轻松的就跨过了别人眼中几乎是天堑的难关,将自己的性灵凝成了一盏心灯。

过了这一关,后面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无非是将自身躯体视作一只沉眠不动的神龟,在整个躯体沉静不动的同时,以心灵的力量、直接驱动组成生命的微观结构,让全身上下一起以微观结构为单位,做极小幅度的运动,并在如此情况下,发现这些微观结构的脆弱不足之处,并加以补足。

这种修行方式,让安德全身上下始终处于一个宏观静止、但是微观活跃的状态——这便是无量道的筑基功法‘龟息术’。

‘龟息术’除了让安德全身上下每一处生命结构都时时刻刻保持活性、并在得到滋润锻炼的同时,又不用进行剧烈运动,即使以安德的身体条件,也能毫不吃力的维持下来。

安德的虚弱身体,注定他无法使用大运动量的锻炼方法。事实上,如果不是无量道这种奇妙的修行方式,连肠胃都虚弱无比,摄取营养都困难的安德,根本就无法进行常规运动。

大约过了半年多,安德的身体渐渐适应了龟息术,他的人体微观结构开始健康发展,从最底层开始,改善了安德的体质。

安德逐渐改善的体质,又让安德体内渐渐开始有了多余的生命能量,从他的微观结构中满溢了出来——所谓‘水满则溢、精完气足’人体在满足基本需要以后,自然就有多余的生命能量开始溢出。

到了这一步,一般人如果没有合适的利用方法,这些能量就会将化作其源源不断的精力。

外在表现就是精力旺盛,睡觉少而不会觉得疲倦,能连续持久的工作、玩耍、运动、学习——这种人只要善用多出来的时间,便可以有一番成就。

但是在无量道中,却另有法门可以将这种溢出的生命能量统合利用。

安德利用无量道的心法将这种溢出的生命能量统合收聚,经过特殊的炼气心法反复炼化,将之与心灯光芒炼化合一,便可以修成一道可控的生体能量——这便是无量道筑基法门之二‘白蟒气’。

然后,通过白蟒气将精炼过生命能量再次运输到生命微观结构中,让身体获得更高层次的能量供应,从而从微观结构开始产生进化。

这就是无量道的根本立意;

养身、提炼精气、精气反哺身躯、提高身体根基、再从进化的身体根基处提炼更高层次的精气、再反哺身体——

如此一层层循环不休,直至到达身躯先天所能容纳的极限,而在这种循环中,随着生命力强盛,灵魂自然会得到身体的滋养,安德的先天灵魂衰弱症状也就可以不药而愈。

这便是无量道的筑基功夫,也是无量道心法能够通行诸天的原因——只要拥有身躯的生命,就能够修行无量道。

现在的安德,虽然身体看上去依然瘦弱,但是他的生命本质却远比常人强横许多。

而安德目前的境界,处于龟息术、白蟒气这两门功夫,均取得了相当成就、接近大成的阶段。此刻的安德与一般人相比,在身体层面远远胜出,这种区别已经是材质上的根本差距,并非肌肉发达就能弥补。

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也有不好的地方。

随着神秘人洗雪的教导,安德和刘同两人分别获得惊人的成长,在这个过程中,两人的灵魂都得到补全,他们之间,灵魂相互吸引的力量也渐渐消失了。

所以,不可避免的分离就要到来了。

“安德,不要难过,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你我有缘,能够跨越宇宙,有这样一段师生缘分,已经很不容易,我们都不该奢求太多。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今天我们的分离,正说明你已经补全了自身根基,可以从此振翼翱翔。

这是好事啊!不要难过了,小安德。”

洗雪老师的声音温和而悠远,仿佛是在耳边、又好似在天边传来。

“可是老师,我以后就再也见不到您和刘同了——”安德有些抽噎的说。

孤独而虚弱的儿童时代,能让安德感到幸福美好的时刻,也就是在梦境中来到老师和刘同所在的异世界了。

要不是安德对老师和刘同的世界如此倾慕,他又怎么会准备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了能在刘同的意识世界里生活?

“刘同的灵魂已经补全,进不来这个意识世界了,不过他有句话请我转告你。”

“刘同他说什么?”

“他说,将来有一天,他要凝聚真灵,横渡生命母河去看你,希望你争气点,别在那之前就老死了。”

“哼!才不会呢,我也会凝聚真灵,到时候我会过来看他还有老师您。洗雪老师您帮我转告他一声,让他加油努力才是!我的白蟒气可已经接近通身满溢的地步,倒要看看我们谁更快!”

安德不服气的说,把离愁别绪扔到了一边。

“安德,孩子,分离的时候就要到了,我还有许多东西要教给你,可惜时间来不及了,我会把一些东西封印在你的灵魂之中——这就算是老师对你最后的馈赠吧。”

“保重,孩子,你要万事小心。成长的道路从来不是一帆风顺,一切要以保全自己为前提。”

在梦境中,洗雪老师的声音变得渐渐缥缈、直至微不可闻。

小屋里,床头,安德的眼睛还未睁开,但是泪水却溢出了眼角、一滴滴、滴落在枕头上。

洗雪老师、刘同,我们还会有见面的一天吗?

第八章 安德的工作

“啾啾——,啾啾——”

清晨,小鸟清脆婉转的鸣叫声伴随着阳光,从屋子外面穿透进来。

安德眼角处还有些未干的泪痕,让安德上下眼皮的眼睫毛有些粘连感,使安德觉得有点不舒服。安德起身,从水桶里舀出水洗了一把脸,推开窗,有些茫然的望着窗外。

窗外天色已经开始泛白,但太阳还未升起,只有朝霞灿烂。

安德心头怅然。

这些年来他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与自己与刘同的精神连接,哪怕是在最深沉的睡眠中,那种感觉也一直陪伴着他,让他觉得自己并不孤单。

这也是安德虽然无法像别的孩子一样出去玩耍、结交朋友,却一点也不自闭、更没有产生什么别扭性格的主要原因。

有那么大的一个神奇世界让他大开眼界、有灵魂互补的朋友时时刻刻陪在身边。有洗雪老师谆谆教诲,安德一点也不觉得孤独。

可是,人毕竟是要长大,两个灵魂再怎么亲密无间,也终归要走上各自的道路。

不过,虽然和刘同的心灵连接断了,但是安德相信,无论过了多久,只要自己能见到他,自己一定能一眼就把他认出来。

也许自己只有将无量道突破洗雪老师所说的大成境界,达到自开机杼、另创天地的地步,才能凝成真灵,横渡生命母河去找他们吧——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要知道,所谓无量道的大成境界,是指身躯可以化为北冥一般藏山纳海、胸中一口真气能弥盖苍天大地、无穷无量、无始无终。

就算这样,也不过是大成境界,还不能凝就真灵,一切有为法,都只能到此为止,想要更进一步,凝成真灵,非得自创法则,达到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境界才行——那是在世界中另开世界,支撑起一片独立天地的境界。

只有这等境界,才有资格凝聚真灵、跨越时空,再次见到师父和刘同。

安德想到这里实在有些头疼。

要知道,就算是高举神国的神明都不一定有这等境界。安德虽然觉得自己算是不错,可想达到这等境界——虽然对洗雪老师吹牛的时候自己信心满满,但是冷静下来一想,安德都觉得自己似乎有些狂妄了。

太阳冒出了头,火红的朝霞变成灿烂的阳光,又是新的一天。

跨越生命母河,寻找师父和刘同所在的宇宙,这个目标太过遥远,在那之前,手头的工作还是要认真完成——路要一步步走,饭要一口口吃,要珍惜每一天!

河水眼看就要结冰了,伐木场也该休工了,因为河水冻结以后,就算砍下木头也运不出去。

要靠马车来运输木材实在太难了,而且这里的道路虽然经过整修,但也不过是夯土压实的土路,要是靠马车运输,三天就得把道路压的坑坑洼洼,光是修整道路的人手就要增加十倍不止。

只有通过水运,才能让木头以最低成本、运送到汉克镇的木材加工场。

在将木头通过河流运输到汉克镇之前,必须把本季度伐木数据统计清楚。

想到这里,安德起身穿上衣服,从笔筒中抽出两只炭笔,又从长桌上拿起几块空白薄木板——这就是安德今天用来记录伐木数量的纸张了。

安德走出房门,走向分门别类堆积木材的场地,准备开始今天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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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场沿着河边,有一片宽敞的缓坡。

这里被人为划分出七个区域,除了有一个区域位于河水上游,建立有可以停泊中小型船只的码头以外,其他六个区域中,不同材质的木料被分门别类,整齐的堆放在岸边,用三角形的木楔子在木材堆底部牢牢挡住,让这些木头不会沿着斜坡滚到河里去。

伐木场的伐木工人们被分为六组,每组都有一个工头。

伐木工人们除了按照砍下的木材价值来计算工钱以外,还有一份激励性的额外收入,根据每个组砍伐树木的总价值排名来决定。

比如说每个季度第一名的小组,除了正常工钱以外,还有额外的三成收入,第二名的小组就只能比应拿的正常工钱多出一成。

后面的排名三、四、五的三个小组,就只能拿到正常的工钱。虽然没有什么惩罚措施,但是作为组长的工头,往往也会觉得脸上无光。

至于排名最后的那一个小组,对于组里一般的伐木工人来说倒是没什么损失,但是作为工头的带头大哥,会被伐木场摩尔玛主管记下一笔——上个季度就有一位工头因为小组不争气,成绩连续居于末尾,实在没脸干下去,走人了。

当然,要是肯让出工头的位置,成为伐木场中的普通一员也可以,不过,只要不是实在没饭吃,北地的汉子很少有人愿意丟这个脸。

伐木场的木材,不是砍伐下来就能立刻运出去的,这些木头会被集中起来,在固定的某一个时间段,一起通过小河运到汉克镇的加工厂去。

汉克男爵领运输木材的方法很简单,连船都不用,直接把木头滚到河里,让木头顺着河水漂流至汉克镇外的木材加工场,在那里把木头从河水里捞起来——这种运输方式别的不说,运输成本肯定是最低的。

不过,这种运输方法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能使用,毕竟这条从龙脊山脉中流淌出来的小河,是汉克镇前往黑森林的一条重要途径,常有冒险者、采药人、猎人,从汉克镇坐船前往黑森林。

而当有人获得收获,从黑森林返程时,一般也会选择坐船——坐汉克男爵提供的班船,至少在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上还是有保障。

如果平日里就往河里乱扔木头,这条小河可不怎么宽敞,很容易让飘浮的木头把来往船只撞坏。

要知道,这些能在浅水中航行的特制平底船只,都是汉克男爵的财产,每年光是收取往来乘客的租金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如果被撞坏了,有人要倒霉的。

所以,每个工作季完成后,都会约定特定几天作为让木头顺流而下的专用时间段,而在秋季,这个时间段就是河水还未封冻的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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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安德,你赶紧过来看看,这一堆最多的,就是我们组砍的,你得帮我好好算清楚,不然他们几个输了也不服气。”

远远就看见安德走过来,约克亮出自己大嗓门,热情的招呼道。约克也是在汉克镇长大的,他的基本战技还是跟安德的老爹学得呢,两人之间关系不同,自然比别人更亲近些。

“好的好的,我马上就来了。”安德远远的大声回应。

“胡扯,我们这边砍的红血木最多,我们才是第一!”另外一条大汉反驳约克道。

“红血木怎么了?真论起来红血木也不见得比杉木贵多少,我们这边还有乌吉木呢,那可比红血木值钱多了,说不定我们才是第一。”

另一位工头不甘示弱的说。

“你那个乌吉木总共才三棵,就算再值钱又能怎么样?”

六条大汉披着兽皮衣,露着强壮的肩膀和胸膛,互相笑骂争吵,等安德过来统计这一季的伐木成果。

能在汉克男爵领的伐木场、成为工头的人,没有两把刷子是不成的。

这些伐木工人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通常还有两把刷子,工头如果压不住人,队伍也带不起来。

(不是身强力壮也干不了这个活,这个世界可没电锯什么的,大家都是靠伐木斧来砍树)

这六位工头如果论起职业等级,每一个都是三级以上的战士,他们站在在北地的寒风中,一个个满面红光、敞胸露怀,没有半点感到寒冷的意思。

而走到近前的安德,就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样子。

他头上是一顶狼皮帽子,帽檐从脸颊两侧垂下,在下颌处被一根短绳连接起来,将脸颊和耳朵牢牢捂在帽子里;脖子被一条狐狸尾巴改成的围巾围着,让寒风不能从领子里灌进去;身上更是穿着一件熊皮大衣,厚实的连走起路来,都有些摇摇摆摆的样子。

在场的人谁不认识安德?可这幅打扮的安德如果把头低下来,绝对没人能认出这个圆球就是瘦弱的安德。

“天气是有点冷了,可安德你也没必要穿成这个样子吧?我说安德,你真的应该跟着老爹多锻炼锻炼,你现在这个样子可不像我们汉克领的汉子。”

约克笑着说。他刚才举起手,想在安德的肩膀上拍一下以示亲热,可举到了一半,又赶紧把手放了下来。

安德身体虚在汉克镇算是出了名的,说句实话,安德能活到这么大已经出乎许多人的预料,而现在,安德不仅健康的长大,居然还能出来工作,很多人都认为是战神的眷顾。

约克自己平日里和兄弟们打打闹闹,下手自然没轻没重——和那帮老粗们打招呼的时候,一巴掌拍轻了、人家还要嘲笑一声‘娘们变的、是不是没吃饱饭’——小鲜肉这种名头,在北地汉子中可是吃不开。

可安德不一样,他这身板严格说起来,恐怕还真不如汉克镇的女人们呢,要是自己按照平日里和兄弟们打招呼时,使用的力气一巴掌拍上去,还不得把他拍出个好歹?

“约克大哥,你也不是不知道,我这身体已经比以前强多了,以后还会越来越好的,等我身体再好一些,我就跟着大家锻炼锻炼。”安德笑着回答道。

“好了各位,要开始工作了,来两个人帮我拉住绳子。”说着,安德取出一卷长绳,长绳上面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红色标记——这是安德自制的软尺。

安德能够成为伐木场的统计员,就是因为他能比别人更精确的计算出伐木数量。

第九章 安德的要求

“嘿,我们的统计员在干什么?不是应该把木头一根根过磅称份量吗?”

在不远处,安德正指挥两名伐木工人拉着一根绳子,测量木堆的底边长度、高度和每一根木头粗细两端的直径周长。

“你知道,我以前在拿多领的伐木场干过,那边统计伐木数量需要一大堆人忙上好几天,每根木头都要仔细测过才行,我们的统计员就让人在每一堆木头上拉几下绳子,就能算出我们砍了多少木头?该不是他在偷懒吧?”

一个新来的伐木工人拍了拍约克的肩膀,说出自己的疑问。

“菲洛克,你刚来不知道,别看安德身体差了点,可是脑子顶呱呱,他算木头的方法咱们看不懂,反正只要知道最后数量就行了。

前两个季度也有人说安德的方法不靠谱,结果木头发到汉克镇那边的加工场,由那边的统计员仔细核算,你知道怎么样?两边的数字几乎一模一样!那边统计这些木头一共用了二十个人,前后算了一星期;安德这边就一个人,顶多再叫几个人帮忙拉一下绳子报个数,三天肯定就结束了。”

约克得意洋洋的向新工友解释,脸上显得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安德是我们这批人里最聪明的,别说算木头数量,就连汉克镇的木匠头领特拉尔师父,都向他学习一种可以转向的榫头结构——要不然,你以为特拉尔师父为什么推荐他来当伐木场的统计员?”

这个世界里还谈不上什么工业,自然也没有大规模炼铁工厂,铁钉这种东西更是想都别想——铁可比木头贵多了,谁舍得用铁钉来钉木头?各种木器——包括马车——主要结合部位依然是靠各种榫头结构。

所以安德从异世界里看到的许多木榫结构,在这个世界里就是木匠们的不传之秘,安德将某个转动结构教授给木匠,提高了马车的稳定性和车轮的寿命,才获得他们的推荐,来到伐木场担任统计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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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的统计方法和别人不同。

以前,伐木场的统计人员一般按照砍伐多少棵树木、这些树木是什么种类、值多少钱、去除枝叶以后,可以作为木材的树干长度、粗细这几项参数,来计算总体伐木成绩。

这种统计方法不但费时费力,而且误差也很大,有时候还会引起各种扯皮——比如说有的树干粗、有的树干细;有的树干笔直、有的树干扭曲,根本无法统计出详细数据。

而安德的统计方法就简单多了,他要求将砍伐下来的树木直接按木材分类堆叠成木堆,由于木材都是圆柱形的,自然会形成一个三角形的木堆。

然后,安德只需要找人拉住绳索,测量三角形木堆的高度和底边宽度,就可以计算出这一堆木材的数量,甚至连木材密度都不需要知道(传统的称重法需要知道木材密度,才能将木材的重量数据转化为木材体积数据。)。

看起来简单的方法,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这些木材可都是不怎么规则的圆柱形,底部粗大、尖端窄小更是常态,它们堆叠成的三角形木堆中还有大把空隙,想要通过三角形计算公式来准确计算这堆木材的数量、根本就不可能。

但是有了异世界数学知识的支持,安德只需要将微积分、圆锥计算公式和一些概率统计方法引入到三角形计算公式里进行修正,就能相当准确的计算出一堆木材的份量。

也正是因为如此,安德统计伐木数量的时候,除了计算过程略微繁琐一些,测量过程倒是相当简单,随便找两个人拉拉绳子、报一下读数就可以了。

而这种奇妙的统计方式,是建立在数学工具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基础上,就算安德明明白白的讲出来,在男爵领中都没人能听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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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在几位工人的帮助下,用了三天时间测量完所有不同种类木材数量,又用了半天时间将数据计算清楚,整理为表格,送交到伐木场主管摩尔玛先生手里。

“唔——我不得不说,安德你干得活还是这么漂亮!”

放下手中的木板,摩尔玛抬头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站在自己面前的安德,满意的说。

今年第一个工作季度,安德被领地内木匠行会的老大特拉尔先生推荐来担任伐木场的统计员,摩尔玛心中其实有些不高兴。

他倒不是对安德的统计水平有什么质疑,毕竟特拉尔这个人他也认识,绝不会推荐一个不合格的人来伐木场砸自己招牌。

何况统计员这么重要的职务,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之间是有连带的担保关系的。

他担心的是,在伐木场这种地方,一个瘦弱的男孩很难站住脚。

很多时候,不是你有才干就能顺利展开工作。同事有意无意的使绊子、暗示和威胁,都会让一件本来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

上一位统计员为什么走了?就是因为统计出来的数据让有的人不满意,结果半夜里这位统计员先生被人打的头破血流,偏偏黑暗中都不知道是谁打的他,只知道动手的人不止一个。

摩尔玛倒不担心安德挨打,这小子的老爹霍利德可是汉克镇上的镇卫队总教练,伐木场里最少有六七成年轻人,都跟安德的老爹学习过基本战斗技巧。

可是,各种人情关系,这个男孩未必能处理好,不要到时候因为人情在数据上作假,查出来可就难看了。

不过,安德很快用另外一种方法让他刮目相看。

这个男孩首先通过设计木质导轨和杠杆起重机,让搬运木材变得轻松,又设计了一种锯条,使清理木材变成为一件轻松活计。

这些设计,让伐木场的大老粗们实实在在提高了效率,工作也轻松了许多,让安德获得了大家的尊重。

这还不算,他还将搜集到的不同木材价格,列成一张表格画在木板上,明确告知工人们什么样的木材更值钱,砍伐同样大小的杉树和柚树,能拿到的工钱又会相差多少。

伐木场的工人们大多数都不识字,但是不识字只是因为没有受过教育,并不代表这些人都是笨蛋——关系到自己未来的收入,这些人比谁都上心。

再加上安德深入浅出的讲解、木板上栩栩如生的图案,这些表格的内容并不是很难理解。

经过这样的简易培训,工人们就可以有选择性的伐木,让大家花同样的力气,赚到更多的钱。

同样,现在只有能够准确识别木材价值,带着大家赚到更多钱的人才能当上工头,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单纯靠一把子力气就能当上老大。

北地人当然尊敬肌肉,但是对知识的尊重犹有过之——缺什么就渴望什么,这是不变的真理。

安德通过教导这些北地汉子分辨木材价值,顺便还认识一些文字,与这些伐木工人有了半师之谊,他的威望很快在伐木场里竖立起来。

如今的伐木场,摩尔玛如果有事不在的话,一切事务都是安德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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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就要到冬天了,伐木场就快关闭了,我要去男爵大人那里述职。由于安德你的杰出工作,想必今年伐木场又会受到男爵的奖励,我准备为你也争取一些奖励,安德,你想要什么样的奖励?”

摩尔玛轻轻敲了敲桌子,对这个年轻人,他越看越是满意。

无论是谁,只要到了管理岗位就会知道,脑子是比肌肉更重要的好东西。

但很可惜,汉克男爵领这边浑身肌肉的猛男要多少有多少,但是有脑子人就不多了。

“摩尔玛主管——”

“叫我摩尔玛叔叔。我和霍利德差不了两岁,你小的时候还在我裤子撒过尿呢。”

“摩尔玛叔叔,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获得到藏书室里看书的权力。”安德从善如流改变了称呼,认真的说。

在刘同和洗雪师父的异世界,知识是唾手可得的东西,每个人都可以毫无代价的获得,安德通过刘同的双眼,短短数年,就对那个世界有了大概的认识。

可是,后来安德才发现,自己对自己所在的世界还没有对异世界了解的多——因为这个世界,想要获得知识的难度绝不是一点点。

而异世界的知识并不能简单搬到这个世界里来,想要走的更远,就需要了解这个世界的真正情况。

“哈,只有安德你这样的孩子,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不过,这件事我还真没有多少把握,书籍是很贵重的东西,不是谁都能借阅的。

这样吧,我会看时机向男爵与男爵夫人提起这件事,但成不成功我也无法保证,最好你回到汉克镇上,去找维利学者,看看能不能让他帮你说句话。

如果有他开口,再加上我和你父亲霍利德、母亲汉娜的面子,想必男爵夫人就不会拒绝这个要求了。”

摩尔玛愣了一下,突然大笑起来。

摩尔玛本来不过是客套一下,以为安德会干脆放弃这个要求,男爵给什么奖励就接受什么奖励。事实上这么回答,可以有效获得上级的好感,可是,只有明确了自己目标的人,才会提出如此具体的要求。

不过,既然这个孩子如此有心上进,摩尔玛觉得自己有必要多结下一些善缘——在任何一个世界里,努力上进的人总是被人高看一眼的。

北地人并不以学识见长,不过男爵夫人——薇薇安*约瑟夫——虽然是一个商人的女儿,但她对各种书籍/知识却极为重视。

男爵夫人在男爵城堡里,建有一间不小的藏书室——为什么要把藏书室建设在城堡里?那是因为书籍的价值非常昂贵,可能会引来胆大包天的匪徒。

这间藏书室不光是在附近的几个男爵领、甚至巴默思城那边都算是颇有些名气。

学者维利先生愿意跑到偏远的汉克男爵领,担任汉克*约瑟夫男爵的领主顾问,除了这里能提供高额薪水之外,男爵领拥有这间藏书室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所以,安德想要从男爵的藏书室里借阅书籍,男爵大人的意见倒不是最重要,男爵夫人才是最关键的人物。

“啊,好的,摩尔玛叔叔,回到镇上,我会找父亲和维利老师提起这件事。”安德答应下来。

第十章 世界不同,规则不同

安德不是没有想过将异世界的知识体系照葫芦画瓢,搬到自己的世界中来。

但是,建立在异世界特有法则基础上的种种知识,很多情况下都不适用安德这个世界。

安德想要了解自己的世界,并不能用异世界获得的那些知识生搬硬套,而阅读本世界的现成书籍,便成为安德唯一的选择。

在安德想来,这个要求应该不难实现——以自己的身份和家庭关系,绝不可能将男爵的贵重书籍偷盗、贩卖、换取金钱,应该不难得到批准才对,

可摩尔玛叔叔为什么会说的如此郑重?

由于主要知识都来自于文明高度发达的异世界,实际上安德很多思维习惯还停留在那个世界里。

在那个世界,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基本生存早已不是问题,社会主流思想是:

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都有义务推动社会进步。不怕你学到知识,就怕你不肯努力学习。各种知识明明白白摆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整个社会还通过无数专家学者研究,弄出种种手段,以降低学习难度。就连社会制度都是为了推动每个人努力学习、主动探索各种未知而制定的。

这等先进的文化氛围和社会制度,与安德所在的奥德王国的社会现状天差地远、毫无可比性。

这并非仅仅是愚昧与文明的区别,更是生产力水平的差距。在异世界里,地球神族的‘神’字可不是摆设,随便一个成年人都可以飞天遁地、跨越星河。

安德虽然没有看到异世界各种社会财富生产细节,但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等整个族群、每一位个体都接近神明的伟大文明,生存和个人享受早已不是什么问题,追求的也只有个体进化、文明进步和探索未知了。

可是在奥德王国这种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一种独有的知识,可能就是一个家族传承的立身之本。

所谓‘仓廪足知荣辱’,在吃饱饭都有困难的情况下,让人家分享自己的立足之本,自然不可能。

即使是通用的知识,也不是一般人可以获得——没看见伐木场那么多伐木工人,他们在男爵领平民中算是中上等收入,其中也没有多少人识字吗?

安德在伐木场里受到许多人尊重爱戴,和他愿意与伐木工人们免费分享关于木材的知识有很大关系。

也许安德自己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但是在伐木工人们看来,安德虽然身材瘦小、年龄也不大,却是一位非常睿智、值得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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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了几天,终于完成了季度末的统计工作,剩下事情安德只需要吩咐下去就行,并不需要事事盯着——实际上,在伐木场其他人看来,就安德这个小身板,除了统计木材数量、给大家安排一下工作计划之外,也干不了其他的活。

夜已经深了,除了负责值夜的小组以外,绝大多数伐木场工人都睡下了。

干体力活的人讲究早睡早起,这样才能保证白天工作的时候精力充沛。

安德悄悄起身,换上一身便于灵活行动的深色衣服,背起托人从汉克镇带来的包裹,趁着夜色、悄无声息的没入黑暗之中。

很多事情是没法解释清楚的,与其费力和人解释,不如干脆隐瞒过去算了。

比如说安德是如何修成这一身本领,他难道还能对人解释说:“我能够魂游异界,在异世界遇到了洗雪老师?”

老爹如果听到这种解释,八成第一个反应就是找战神殿的牧师来帮自己检查身体再说,在这个世界,邪灵附体可不仅仅是一个传说。

按照约定,在冬季到来前,安德要去给黑豹艾德安送些食物储备过去,今天就是安德履行这个约定的时候了。

其实,艾德安作为黑森林靠近外围区域的一方霸主,有自己的猎食地盘,它又远比一般动物强横百倍,根本不用担心在冬季里找不到食物,但是也许是在卡尔隆家生活实在太长,让艾德安对人类的食物和各种调味品念念不忘。

的确,黑森林里食物相当丰富,但是再怎么丰富的食物种类,也绝不可能出现辣酱、盐这些调味品啊,更别说什么烧鸡烤鸭之类的食物,就算艾德安有通天之能,在森林里也绝对捉不到一只烤鸭。

从小一起长大,安德与艾德安的交情非同一般。

当年,安德修行了龟息术,身体刚刚有点起色,能够在屋子里自由行动的时候,父亲霍利德为了让不能出去玩耍的安德,在家里不那么寂寞,就买了一只小黑猫给他当做宠物,在家里陪他和妹妹梅莉丝玩耍。

而正好在那个时候,安德的龟息术刚取得了一点突破,喜欢躲在安德温暖的被窝里、和安德一起睡觉的艾德安也许是受到了安德的心灯法影响,竟然与安德一呼一吸渐渐同步,不知不觉修行起盗版的龟息术。

在不同的世界里有不同的规则,安德所在的这个世界虽然文明不怎么发达,但也有它自己的奇妙之处——在这个世界,两个彻底相互信任的生命之间,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可以达成心灵层面的沟通。

德鲁伊的自然交流系列法术,就是从这种心灵沟通基础上发展而来;而法师的‘通晓语言’也是类似的东西。

要知道,安德所学的龟息术虽然名字土了一点,但却实实在在是创世大能留下的绝学,并非一般意义上的龟息术可比,乃是无量道的入门功夫。

一般情况下,这套无量道功法,哪怕是安德自己诚心诚意想要传授给别人都做不到——因为那实在过于复杂,其中牵涉到无数物质、精神和能量转化知识,绝非安德短短数年学习能够理解、更别提将之清楚的表述出来。

安德能够将如此复杂的心法修行入门,是因为他的师父洗雪施展无上修为,直接将无量道心法刻印在安德的灵魂体之内,变成了安德的本能。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与安德达成心灵沟通,让黑豹艾德安模糊的体会到龟息术的真髓,它一只野兽,又有何德何能、可以修成这等奇功?

不过,“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

在安德手上,龟息功和白蟒气完全走的是增厚生命根基的路数,乃是从最根本层级加强生命本质,所以安德的身体外观并无变化;

而在黑豹艾德安的身上,这有些变异的龟息术,虽然也主要是增厚根基,但是具体增强方向就变成追求更强、更壮、更快了,这也是艾德安为什么长出这么大个子的缘故。

艾德安小时候,天天与安德同吃同睡,它的睡觉时间简直和安德一模一样,每天要超过十四个小时,被卡尔隆家认为是一只标准的懒猫。

不过它本来就是被霍利德买来陪着安德排遣寂寞的宠物,陪安德睡觉也算完成任务,才没有因为懒惰而被扔出去。

只有小妹妹梅莉丝对此很不满,认为小黑(艾德安)太懒了,情愿睡觉也不肯陪着她玩耍,将来一定会长成一只大胖猫的。

梅莉丝的预言很快得到了验证——艾德安在三年不到的时间里,就长成一只身长超过两米的巨大黑豹。

虽然梅莉丝依然坚持认为艾德安是一只猫,就是个子大了一点而已,可是还是不能阻止老爹将艾德安放归森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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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克镇,男爵别墅。

“薇薇安,是不是人老了,就会常常回想起以前的日子?”汉克*约瑟夫男爵跨坐在壁炉前的长凳上,将精心打磨的长剑从磨刀石上拿了起来。

他端详着手中的长剑、头也不回,轻轻的问道。

“亲爱的,猛虎在捕猎之前会隐藏爪牙、屏息静气;雄鹰在俯冲之时也会收敛双翼。你不过是因为即将再次踏上战扬,心里有些感慨而已,亲爱的,你老不老没人比我更清楚。”

在约瑟夫男爵背后,站着一位面貌温婉柔和的女子,她伸出双手,在约瑟夫男爵的肩膀上轻轻按揉,为丈夫放松肩颈上的肌肉。

约瑟夫男爵的头发已经大部分花白了,但是他身材依然修长而健硕;曾经英俊的脸上虽然被时光刻下了痕迹,但是这不但无损他的威严,反而平添了几分沉淀。

“薇薇安,能娶到你,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幸运。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你安静的生活下去,不再举起长剑。可惜——”

约瑟夫男爵没有回头,面前剑身上映出了自己的白发和妻子的容颜。

岁月流逝,自己终究是有些老了。

长子瑞恩在王都学习法师课程,现在已经是四级法师学徒,距离晋级五级正式法师只有一步之遥。

到二十四岁还没能成为五级的正式法师,这不能怪瑞恩这孩子不努力,法师职业原本就比骑士之路要艰难十倍,自己作为一个新晋男爵,虽然妻子颇善经营,但到底家底不厚、难以给他太多支持。

而且,长子瑞恩为了这个家已经放弃了爵位继承权,只有突破五级成为正式法师,瑞恩才能再次拥有贵族身份,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减少他那份供应。

次子莱恩在战神殿学习骑士之道,已经踏入五级准骑士境界,为了突破六级,真正达到骑士境界,这段时间他的营养要跟上,骑士的铠甲装备、马匹和扈从班底,都需要给他准备起来。

两个孩子现在还不足以独当一面。而男爵领看似繁荣的背后,周围都是虎视眈眈的群狼。

在汉克*约瑟夫身上,王党的烙印又是如此明晰——原本他就是王室在北地领主中,煞费苦心打下的一颗钉子,没有当年大王子(现在的国王)的明暗支持,开拓领又岂是那么容易建立起来?

据以前的军中同僚传来的消息说,南边很快又要发起战争,王室很可能无法兼顾北地,但是,王室会争取在战争正式开始前,召集各地领主签署一份禁止内战的协议。

在正式签署这份协议之前,汉克*约瑟夫几乎可以肯定,男爵领将面临一次艰难的考验。

刚刚兴起的约瑟夫家族绝不能就此夭折!我的剑依然锋利!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社会规则——如果不能保护自己,就会被人吃掉。

这一次,连王室都难以指望。

第十一章 行云布雨、白龙罡气

第十一章行云布雨、白龙神罡,色诱

夜幕下的黑森林显得神秘恐怖。

夜枭鸣叫如阴森的怪笑;在森林深处不知道什么地方,隐隐有狼嚎声此起彼伏。

天空中万里无云,稀稀拉拉的点缀着一些星辰,有两个月亮,红色的月亮大一些、蓝色的月亮小一些、两轮月亮的光芒交相辉映,变成淡淡的紫色月光,给本来就阴森的黑森林又平添了几分诡异。

紫色的月光下,安德背负着跟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包裹,借助着树枝弹性在林海顶端飞跃——这等常人眼中的神秘景象,其实看多了以后也就是那么回事,安德早就不在意了。

借助树枝的弹性,安德每一次跃起的高度都超过五米以上。

如果从黑森林上空俯瞰,就可以看到一个黑影从林海中高高跃起,划出一道长长的弧线落入林海之中;下一刻,又再次从林海中冲天而起。

越到黑森林深处,树木就越发高大,枝干越发坚韧,可供安德选择的树枝弹性就越足。

所以安德每次跃起的高度就越高,跨越的距离也就越长。

随着滞空时间加长,安德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体内的渐渐满溢的白蟒气,似乎被什么东西所吸引,正在皮肤表层之下跃跃欲试、想要破体而出。

安德有一种直觉,当自己的白蟒气突破躯体的局限,就将踏入另一个境界——行云布雨、白龙神罡!

顺应着这种感觉,刚开始的时候,安德每次飞跃的距离还仅仅是二十米左右,可是到了后来,他胆子越来越大,每次总是选择树木主干树梢落脚,借助树梢的弹性,越跳越高、越跳越远!

长久的滞空,让安德有一种自己正在飞翔的错觉。

寒冷的空气被吸入安德的肺部,带走大量热量,也让安德有一种通身畅快的感觉。

安德从弧线的最高点开始下降,白蟒气在体内鼓荡不休,下坠的弧线变得越来越平缓,几乎要成为一条斜线。

安德平日里修行龟息术,总是讲究一口气尽量在身体内部循环重复利用、努力做到一切不加外求。

可以说安德平日里的呼吸间隔,要比别人的一呼一吸时间长上十倍都不止。

此时的安德当然没有练到真正的不加外求,所以在如此高速的跳跃奔行中,他的呼吸节奏要比平日快了许多,虽然鼻息依然绵长悠远,但比正常人的呼吸节奏顶多慢上两三倍的样子。

吸、呼、吸、呼——白蟒气和吸入的空气一同在体内奔行,带给安德强大的体力和精准无比的身体控制力。

在一呼一吸中,白蟒气与吸入体内的寒冷空气渐渐合流。

也许是因为空气的加入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原本就接近满溢的白蟒气终于突破了最后一道关口。

安德浑身毛孔霍然张开,白蟒气卷带着体内大量废气从毛孔中冲出体外;而在下一瞬间,释放了废气的白蟒气又携带着大量新鲜空气,从毛孔中倒卷而回!

这一出一进之间,体内的高温废气排出体外,遇到冬日的寒风、凝成一片白色云气,托着安德的身躯不降反升。

安德在空中连踏九步,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高一层,等第九步踏出,安德已经在林海上空百米以上!

安德恍惚中觉得,自己身上似乎有一层什么隔膜被打破了,就像感冒了很久的鼻子突然能够通畅的呼吸。

这种感觉,岂止是‘痛快’二字可以形容?简直像全身上下每一处都在欢呼雀跃一般。

这种感觉是如此舒畅,就好像一个一辈子一直被关在无门无窗的小黑屋里的人,第一次走出小黑屋,看到了天高海阔、看到了绿叶红花!

方圆十米,空气每一丝流动都历历在目,哪怕是在自己背后!

似乎这十米方圆的空间,都是自己身体一部分,无需特别观察留意就能清楚感知这范围内的风吹草动。

一直运行于安德身体内部的白蟒气,分成千丝万缕,透过毛孔延伸到体外又汇总到一起,卷带着大气产生了某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变化。

就好像巨蟒褪去凡躯、化为神龙,其夭矫灵动之处,远非语言能够形容。

最直观的变化是,凡是白蟒气能接触到的东西,安德就能‘亲眼’看到,不仅是形状,安德甚至能知道那东西是什么颜色、甚至还包括软硬程度,如果该物品没有能量保护,安德甚至能知道它的内部结构!

这就是白龙罡气吗?——好!

一缕缕白色云气在安德身边形成奇妙的洄流,它虽然不能彻底让安德脱离重力,但却可以让安德控制自己的滑翔方向、在空中随心所欲、做出种种身形变化!

天龙行空,转折如意。

从此以后,天大地大,自由自在!

从躯体到灵魂、从身体内部直到每个皮肤毛孔通透清爽的感觉,让安德忍不住仰天长啸。

初生的白龙罡气从皮肤毛孔中源源不绝的带入新鲜空气,还带来了某种无以名状的东西,渗入安德身体每一个角落。

随着时间推移,安德的长啸不但没有衰竭,反而变得愈发清越悠远、宛如龙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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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蒙*米凯兰杰洛*碧利斯*多兰……卢多维——由于名字过长,这里就不一一列出。

精灵的姓名中,会包含祖上所有值得纪念的大人物,也就是说,一个精灵的姓名越长,家族历史就越久远。

洛克蒙是一名木精灵,精灵大概是这个世界最古老的文明种族(如果不算龙族),而木精灵则是精灵中最大的一支,可以说,主物质界所有精灵中,大概有百分之七十都是木精灵。

像洛克蒙这样长的名字都还算好的,所有精灵的共主——精灵诸神科瑞隆的直系子孙、当代精灵王法尔,他的全名已经长到了在祭祀精灵诸神的庄严场合中,都不能被完整诵读的地步。

这不是大家不尊敬精灵王,而是要把他的名字从头到尾读一遍,基本上一天就过去了——其他啥事都不用干了。

从前年开始,人类中突破五级的战职者开始明显增加,别的战职者突破五级也就算了,统治者不会太关心这个层次的力量,可是骑士职业者突破五级,却要有丰厚年金、甚至领地,才能履行自己的骑士义务。

(骑士只有拥有坐骑和全副铠甲武器,甚至带着扈从、士兵组成冲锋战阵,才能充分发挥战力,不然在地面上单打独斗,也未必能胜过其他五级战职者。骑士扈从也就罢了,这种在战场上交托后背的战友,绝对是骑士的好友或者心腹,用不着主君帮着准备,但是武装骑士的物资财富却是要由骑士的主君来提供——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年金、盔甲、马匹,就得为骑士提供领地,让骑士去自我经营。)

突然出现一大堆突破五级的骑士职业者,当然引起了王国统治者的注意,而调查后发现,不仅仅是骑士出现如此情况,凡是以锻炼身体为主的战职者,基本都有类似情况发生。

这些调查再进一步推而广之,结果发现连野外的动物、甚至包括一些植物,也出现了大量的狂暴化进阶。

到了这一步,就连精灵族也被惊动了。

洛克蒙就是负责调查龙脊山脉的木精灵之一。

能负责调查龙脊山脉这等险地,洛克蒙当然不是等闲之辈。

他是接近传奇境界的大德鲁伊,在整个世界都可以算是有名有姓,哪怕进入各国王廷,国王都要起身迎接。

不过,此刻洛克蒙可没有半分与国王平起平坐的样子。

在黑暗的林间,他正毫无形象的蹲在地上、苦口婆心努力劝说着:

“你如此强壮美丽、又聪明智慧,应该走出去见识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呆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你一辈子眼皮底下就只有这么一小块地方——你别用这种不屑的眼神看着我!”

就在洛克蒙身边,一只巨大的黑豹懒洋洋的侧躺在地上,尾巴时不时的轻轻甩动,脑袋微微抬起,斜睨着他——明明是一只黑豹,眼神中却流露出人性化的不屑情绪。

甚至连它眼神中的意思,洛克蒙都能读出来——我在这里就是老大,难道不当老大,去跟着你当小弟?鸟不拉屎的地方?那你肩膀上粘的是什么?难道不是鸟屎而是狗屎吗?

在林木下,无论是洛克蒙还是黑豹,都可以清清楚楚看到对方的一举一动,漆黑的环境对他们毫无影响。

洛克蒙伸手轻轻挠着黑豹的肚皮——黑豹发出舒服的呼噜声——一边继续劝说道:

“看看你这充满智慧的眼神,我知道你和别的黑豹完全不一样,你要比他们聪明的多!你的未来不该局限在这里,跟我走吧,我的弟子艾瑞莎是一只可爱的月精灵,她非常非常喜欢动物,你们结成动物伙伴以后,她能让你每天都过得舒舒服服,还能带你见识想也想不到的精彩世界。

要是你一直呆在龙脊山脉外围,恐怕以后连个配偶都找不到吧?难道你想随便找个傻豹子作为配偶吗?在我们精灵之森里,可生活着星纹豹呢!”

一边说,洛克蒙一只手继续在黑豹露出的肚皮上继续按摩、让黑豹舒服的打着呼噜,他的另一只手则随手在空中勾勾画画。

片刻间,黑暗的林间空地上出现了一副荧光组成的图案——那是一只美丽而优雅的黑色雌豹,在她的身体表面,有一丝丝微微发光的纹路,而随着画面上那只美丽雌性黑豹轻快跑动,它身上的光芒明灭不定、像是点点星光在黑暗中闪烁。

一直懒洋洋侧躺着的黑豹艾德安顿时来了精神,肚皮上舒适的按摩也顾不得了,一翻身就站了起来,大脑袋高高昂起,一双大眼全神贯注的盯着眼前的画面,嘴巴不知不觉张了开来,有一些可疑的液体从艾德安嘴角溢出,一滴滴朝地面跌落下去。

第十二章 德鲁伊,深渊阴影

望着艾德安流出口水的大嘴,洛克蒙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找到合适的切入点了。

哪怕是大德鲁伊,而且是主修自然交流学派的大德鲁伊,可是滔滔不绝的对着一只黑豹忽悠上一天,洛克蒙也实在有点累了。

德鲁伊有很多流派,洛克蒙的小弟子艾瑞莎也是主修自然交流学派,不过艾瑞莎乃是高等精灵中的月精灵出身,在月光下会有体质、力量和敏捷三个方向的加成,天生就比一般精灵更加适合战斗和暗杀,除了德鲁伊职业外,艾瑞莎还兼修了剑舞者职业。

更何况艾瑞莎的父亲阿纳斯塔,是精灵族的传奇剑舞者之一,更是洛克蒙的老朋友,她学习剑舞者职业也算是家学渊源。

目前艾瑞莎是二级德鲁伊学徒,剑舞者职业倒是达到了五级。

“怎么样,漂亮吧?只要你跟我去精灵之森,我就把詹妮(那只星纹豹)介绍给你,而且还有还有阿兰娜、洛菲丝、伊莲——”

洛克蒙一边劝说,一边继续勾画出其他几位精灵之森著名豹类魔兽中的美人——也就是洛克蒙这种大德鲁伊,别人哪里能分辨出豹类魔兽中哪只美丽、哪只丑陋?

像艾德安这种乡下土包子,从小到大连一只同类的雌性黑豹都没见过,更何况像精灵之森这种魔兽圣地中,千挑万选出来的豹类美人?

黑豹艾德安望着空中出现的各种美丽黑豹类魔兽图像动画,它的嘴巴大张以后就没合上过,口水更是不知不觉分泌的越来越多,颇有滔滔不绝、银河倾泄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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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鲁伊很可能是主物质界最早出现的施法者职业,这个职业远在精灵族建立文明之前就已经存在。

凡是以自然之力为施法基础的法术,都可以算作德鲁伊法术。

德鲁伊修行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外挂——那就是可以缔结动物伙伴契约。

有了动物伙伴契约,德鲁伊和他的动物伙伴就能心灵相通,体会到对方的各种微妙变化。

从德鲁伊的成长中,动物伙伴可以从德鲁伊一步步深入自然之力的过程中得到大量好处,当然最主要是增长智慧和对自然之力的融合;

反过来,德鲁伊也能通过动物伙伴的成长和进化,观察体验动物伙伴的各种天赋的变化,并有机会获得动物伙伴的某种能力。

比如说,洛克蒙号称雷霆使者,就是因为他的动物伙伴乃是传奇生物、雷霆巨熊可力克,洛克蒙正是通过雷霆巨熊可力克的视角,在可力克成长的过程中,洛克蒙同步理解了雷霆之力的根源,才能将雷霆巨熊控制雷霆天赋化为自身具有的能力,从而获得雷霆使者的称号。

由此可见,有一位合适的动物伙伴对德鲁伊会有多么大的提升。

而且,德鲁伊的动物伙伴和游侠/猎人的动物伙伴根本不是一回事。

游侠/猎人主要采用训练的方式来控制动物,增强两者默契,他们的动物伙伴契约,是单方面的强制契约,主要是让动物为自己卖命。

所以游侠/猎人能控制的都是低智力的动物,无法控制拥有高等智慧的生命,更无法从动物伙伴的成长中获得什么好处;

而德鲁伊的动物伙伴契约则是由德鲁伊的几种根本法术:安抚动物、动物交谈术和自然盟友召唤术中延伸而来。

在德鲁伊们看来,他们和动物伙伴之间是平等的,这种契约更像是一种互利互惠的朋友关系。

所以德鲁伊可以与远比自己强大的生物结成契约,因为两者并无主次之分——德鲁伊和龙、比蒙、不死鸟、雷霆巨熊之类的传奇生物缔结成为伙伴关系并不罕见。

当然有一利必有一弊,德鲁伊的动物伙伴并不像游侠/猎人的动物伙伴一样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要是大家相处不愉快,德鲁伊的动物伙伴们可是会主动撕毁动物伙伴契约、自己跑路的。

比如说,这次洛克蒙受命前来北方龙脊山脉,探寻动物狂暴化原因,他的动物伙伴雷霆巨熊可力克就觉得路太远、北方冷,不如在南方温暖的精灵森林里睡大觉来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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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大德鲁伊,洛克蒙见过的各种野兽、猛兽和魔兽,数量绝对比许多人一辈子听说过的生物还要多,可是眼前这只异种黑豹,却是他从未见过的种类。

黑豹形态的强悍魔兽并不多,无论是月光豹、星纹豹还是暗影豹,都不是眼前这只黑豹的样子。

这只异种黑豹看上去就是一般的黑豹,只不过体积被放大了四五倍的样子,除了身躯有些出格的强横之外,其他也没什么奇怪的地方——才怪!

这只黑豹简直就是豹类生物中的变态,明明只是一只凶暴层次的豹类,没有觉醒类法术能力,根本称不上什么魔兽。

可是,这只黑豹的强横程度实在超乎常理,决不能仅仅用凶暴化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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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无论动物还是人类、乃至精灵、兽人等等,想要获得生命层级的进化,就必然有一个凶暴化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生物的身体素质会有一个飞跃性的进步。

对于人类来说,身体任意部位开始进入凶暴化阶段的人类被称为五级战职者——也就是准骑士的等级,只有到这个阶段,战职者才能从身体素质上与普通人彻底拉开距离。

直到十级,人类完成身体全身凶暴化过程,以骑士为例,从十一级开始,战职者强横的身体足以支撑斗气(或其他生体能量)产生,以产生斗气(生体能量)为标志,开始踏入高等骑士层次。

而对于动物来说,这个凶暴化阶段被称为凶暴动物,比如说凶暴狼、凶暴熊、凶暴豹。

一般情况下,只有食肉猛兽才会有凶暴化这个阶段,食草动物则很难进入凶暴化进程,这也许和两者摄取的食物不同有关。

没有足够的营养摄入,就不能支持动物进入凶暴化阶段——有一个反面例证就是凶暴马。

战马发生凶暴化现象很常见,因为战马己经不是简单的食草动物了。

为了让战马能有足够力量负担全副盔甲的骑士,在马伕特意准备饲料中,通常都含有大量如鸡蛋、苜蓿和肉糜的高营养物质。

在充足的营养供应下,有些极为昂贵的名种战马,只要能照顾得当,成年以后就自然成为了凶暴马。

除了战马的特例,一般野生食草动物通常是没有机会进入凶暴化阶段的。

不过,历史上也并非没有食草动物大规模进入凶暴化阶段的记录,而这几次食草动物成规模进入凶暴化状态后百年之内,都发生了异常恐怖、波及整个主物质界的劫难——深渊入侵。

深渊从何而来已经不可考,但是号称无底深渊的庞大世界,恐怕比已知的五大主位面加起来都要庞大。

深渊气息对生物有催化作用,食草动物成规模的进入狂暴化阶段,往往是深渊气息泄露到主位面的结果,也就是说,出现生物大规模的异常狂暴化,很可能是深渊在接近主位面——当然也有可能是主位面正在接近深渊。

这也是为什么当奥德王国有人在野外发现了一只凶暴鹿之后,甚至惊动了远在万里之外、位于南方精灵森林中的精灵王廷。

这也是洛克蒙这种接近传奇的大德鲁伊都要四处奔波,查找动物凶暴化的原因——要是一般层次的问题,绝对不会劳动他这种接近传奇等级的大德鲁伊亲自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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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洛克蒙刚发现艾德安留下的爪印时,第一个念头就是‘被深渊气息污染的生物’,所以才会特意追踪过来。

结果当他亲眼见到艾德安,才发现艾德安的气息平静纯粹,乃是再纯正不过的自然生物,压根没有任何被深渊气息污染的痕迹。

本来,艾德安块头惊人也就算了,异常巨大化的动物虽然罕见,但是作为接近传奇的大德鲁伊,洛克蒙见过的也有不少。

但是艾德安除了身躯巨大之外,豹类生物原有的本能更是被发展到一种骇人听闻的地步。

这只异种黑豹虽然没有暗影豹可以进行阴影跳跃的能力,也没有月光豹能在月光下隐形的天赋,更没有星纹豹可以进行短距离空间跳跃的能力,但是这只黑豹暗中行走时全无声息,所过之处、连空气都没有半丝波动,这就很吓人了。

在加上这只异种黑豹在行动之间,自身气息丝毫不露,连生命侦测法术都无法侦测,简直就是天生的超级杀手。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魔法是绝对的主流,能做到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但是有法必有破。

为了防止对头使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法术,不留痕迹的偷偷干掉自己,反魔法技术同样发展的登峰造极——甚互专门诞生了一个叫`防护学派`的魔法流派。

这纯属是一体两面的事情——有多强的魔法水平,就会有多强的反魔法技术,大家应用的都是同一套基础知识。

总之,登上刺客类职业巅峰的强者们,虽然都具有一定的法术能力,但是真正要刺杀强者或者被周密保护的权贵,靠得的还是这种隐藏气息、无声行动的能力。

一般情况下,只有传奇等级的刺客,才能像这只异种黑豹一般,将全部生命气息内敛深藏、不露半点痕迹。

要不是这只黑豹潜力巨大,作为大德鲁伊、眼看就要踏上传奇之路的雷霆使者洛克蒙,岂能坐在这里浪费一天时间,猛拍一只豹子的马屁?还不是希望给把这只罕见的异种黑豹拐到精灵族里去。

尤其这只异种黑豹虽然体型超凡,但是从各种细节上来看恐怕它还不到十岁,在目前主位面已知的几种豹类魔兽中,这个年龄只好算是个孩子。

现在这只黑豹就有如此能耐,要是等到它真正成年,多半就是一只传奇生物。

即使在精灵族德鲁伊中,想与一只传奇生物缔结动物伙伴契约也是非常困难的,更何况这只黑豹的各种特性,实在太适合剑舞者/暗杀者了。

艾瑞莎如果能获得艾德安无声行动、收敛生命气息两项天赋、外加上艾德安对力量控制能力们经验加成,以她的剑舞者天赋和德鲁伊的自然感知,将来八成就是一位传奇等级的精灵暗杀者。

第十三章 丛林法则

洛克蒙看看火候也差不多了——艾德安流下的口水,都快在地上积成水洼了。

他随手一抹,空中闪亮的图像顿时烟消云散,林间依然是一片黑暗。不过,黑暗对一人一豹都没有任何影响。

“跟我一起去精灵之森吧,那里才是你该生活的地方。”洛克蒙诚恳的说。

按理说,德鲁伊是喜欢森林的,不过就像南方人把北方人当成蛮子一样,像黑森林这种穷山恶水向来是不被精灵们当成保护对象。只有精灵之森这种鸟语花香的森林,在精灵眼中才叫森林。

同样,在洛克蒙眼中,这只强大俊美的黑豹当然应该生活在繁华美丽的精灵森林,而不是这穷乡僻壤。

“呜噜噜——”眼前美丽的雌豹动画突然消失,艾德安的喉咙里发出不满的咕噜声。

黑豹将身体转了过来,眼睛紧紧的盯着洛克蒙,人与豹、两对眼睛之间距离还不到一尺。

黑豹黄玉般的双眸中,猫科动物的竖直瞳孔在黑暗中熠熠生辉,而黑豹的微微张开的大嘴边,呲出的獠牙更是露出了一丝寒芒。

艾德安发出一阵低沉的咆哮。

“你是先要和我打一架,看看谁更强?”洛克蒙读出了这只艾德安的意思。

黑豹微微点头。

洛克蒙精神一振、不惊反喜。

德鲁伊、尤其是自然交流学派的德鲁伊,可以直接感受到其他生物的情绪,到了洛克蒙这个等级,更可以将对方的意思直接翻译成通用语言——别说动物了,就算高等魔植表达的情绪,他都能准确翻译出来。

这只异种黑豹此刻表达的意思明明白白:“我们打一架,谁强谁说话!”

这真的是非常符合丛林法则。

不过有了这个突破口,总比自己继续对牛弹琴的好。

动物骗人不是没有,尤其是各种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中的狐狸,它们骗人、撒娇、耍赖更是家常便饭。

不过,这只异种黑豹是穷乡僻壤中的淳朴人士,不是精灵之森中那些被精灵们惯坏的小坏蛋们,应该是不会骗人的——吧?

至于打得过打不过的问题,洛克蒙却从未考虑过。

笑话,这只异种黑豹就算再怎么强横,也只是一只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全靠天赋的动物而已,就算是传奇生物,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知识传承和训练,都强大不到哪里去。

当然,这个不算多强的评价,是对洛克蒙这个等级的大德鲁伊来说,对一般人来说,只要是传奇生物,就已经强横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更何况这只黑豹连类法术能力都没有,怎么可能对他这等只差一步,就踏入传奇境界的大德鲁伊造成威胁?

精灵之森是这个世界上各大精灵种族的主要聚居地,也是德鲁伊的总部所在——德鲁伊这个职业最初就是从森林中诞生的。自然之神西凡科的凡人之身也是木精灵。

在主位面里,中级以上德鲁伊有七成都出身于精灵族,剩下三成非精灵族的德鲁伊中,还有一半是带有精灵血脉的半精灵。

这是因为传说中,第一代精灵是从生命之树上诞生的生灵,因此精灵族的种族天赋就是自然亲和。

在森林中挑战一位大德鲁伊,这种事也只有艾德安这种全无德鲁伊相关知识的傻豹子才能干的出来。

——————————————

洛克蒙先是退开几步,拉开了一点距离,想了想还是觉得不保险,再退了几步,然后才微微点头、表示自己同意艾德安的建议。

豹类魔兽的短程冲击速度极快,这只变异黑豹更是前所未见的强壮,要是不拉开点距离,万一阴沟里翻了船,未来三年,精灵森林里那帮老不死们,估计就指望着这个笑话下饭了。

洛克蒙这边刚一点头,眼前一黑,一只巨大的前掌已经到了他的眼前。

艾德安可没啥客气的习惯,它和安德平日里玩捉迷藏,什么偷袭手段不用?能等到洛克蒙点头才出手,已经算是它对洛克蒙表示尊敬了(当然也可能是指望洛克蒙为它介绍对象)。

“喝!”洛克蒙没有施展任何法术,而是直接抬手,硬接拍来的豹掌。

对付猛兽,想要让对方真心臣服,最好的方法永远是展示出更强的力量,至于法术技巧,那是最后的选择。

大德鲁伊不像上位法师那么脆弱,自然之力本就能滋养身体,加上德鲁伊们常常在林间生活,窜高跃低乃是基本要求。很多大德鲁伊本身就是武道大师。

而洛克蒙的动物伙伴更是号称三大肉搏最强魔兽之一的雷霆巨熊,洛克蒙的近身肉搏能力在主物质界的整个精灵族中,都可以排进前三十位——要知道,精灵族光是传奇都不止三十位。

“轰隆隆——!”

人掌、豹掌正面交击,沉闷的气爆声如闷雷滚滚,洛克蒙双脚重重后挫,直没入地下划出两道深沟。

而扑过来的艾德安更是团成一个球,向后倒飞了出去。

洛克蒙大吃一惊,他早知道艾德安身躯强横,可也没想到会强横到这个地步!

这一记硬拼,他本来有十成十把握,在力量上将这只异种黑豹压制,可结果竟然是平分秋色,谁也没占到便宜。

要知道,洛克蒙虽然外表还是木精灵,但是他此时的身体内部结构早已不再是精灵形态。如果能破开他的身躯,就能看到在洛克蒙身体内部,大部分肌肉中都有微微的电光闪烁,那是雷霆巨熊的战斗本能——操控雷霆!

真正顶级的雷霆操控者,不是能够牵引外力、发出雷击术的法师们,而是将操控雷霆化为本能,将雷霆化作自身一部分的雷霆巨熊,在这个方面,就算雷鸟也比不过它们这些雷电的宠儿。

多元宇宙中,除了神明以外,唯一能够与雷霆巨熊争夺雷电控制力的,就只有元素界的雷电元素领主。

也就是说,此刻的洛克蒙与其说是木精灵,还不如说是一只人形的雷霆巨熊,而雷霆巨熊乃是主物质界力量最强的生物之一,能够在力量上与雷霆巨熊抗衡的只有黑铁比蒙和青铜泰坦,连巨龙都要靠边站,更不包括任何豹类生物。

洛克蒙的吃惊只是短短一瞬间,这倒不是他不吃惊,而是艾德安刚刚还像一只球一般被打飞出去,在下一刻,艾德安后爪在一棵大树一蹬,留下五道深深的抓痕,整个身体奇迹般拉长,就像一根被压缩的弹簧一般倒射而回。

猫科动物的脊椎可以像弓一样弯曲、扭转、压缩,用来积蓄势能,这也是猫科动物爆发力惊人,短距离冲刺速度犹如闪电的主要原因。而艾德安这一记反扑,更是将这种特性发挥的淋漓尽致。

而且,被人正面打飞对艾德安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安德的力量要比洛克蒙只强不弱,处理这种情况艾德安有的是经验。

但是,闪电般反扑而回的艾德安还是扑了一个空。

“雷行电走!”

洛克蒙双腿上隐隐有蓝白色电光游走,移动速度陡增十倍,在艾德安扑到之前就跃出深坑,一闪而逝。

雷霆巨熊的爆发力在整个主物质界赫赫有名,如果谁将雷霆巨熊圆圆胖胖的体型和迟钝二字联系在一起,那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呜嗷——”咆哮声中,艾德安化作一道被拉长的黑影,毫不迟疑追扑而去。

黑森林的地面上环境复杂之极,粗大的树根、低矮的灌木布满整个空间,而在这繁复的环境中,一道蓝白色的流光和一道黑影肆虐其中,所过之处岩石崩裂、草木纷飞。

艾德安的咆哮声和树枝岩石崩裂的声音,吸引来一些不速之客。

“大姐,你听?”一位男子突然停了下来。

在周围的树枝上,三名位穿着各种便于森林行动的冒险者都停了下来。

“是豹子的咆哮,它应该是和什么东西在争斗。”一位一头金发,背负一柄翠绿色短弓的女子停下来,仔细听了听,肯定的说。

“那会不会是我们的目标?”这次说话的是一位穿着黑色斗篷的娇小身影。

“很可能是,从声音上听,这只豹子比一般豹子要大好几倍。”

金发女子侧着耳朵仔细的听了听,说道。

猛兽的咆哮实际上是一种腹腔共鸣,对真正的专家来说,甚至能从这种咆哮声中听出猛兽的大致体型。

“正好,它肯定在和其他猛兽争斗,本来只想给大姐捉一只动物伙伴,现在看来连兽魂都有了,我们赶快过去,说不定能赶上它们两败俱伤,省了我们一番手脚。”另一个身形瘦长的黑衣人说道。

而最后一位是一个身形修长,头戴叶冠的男子,两个耳朵略有些尖锐,赫然是一名半精灵德鲁伊。

“先等等,我这里有一枚森林之眼戒指,让我先看看情况再说。”德鲁伊阻止了同伴们的跃跃欲动——吃过一次亏,德鲁伊哈鲁森现在变得小心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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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行者小队是一个相当有名气的冒险者小队,一共有四名成员,为首的是大姐森林游侠朱琳*哈迪女士,而其他几位也非等闲之辈,包括九级德鲁伊哈鲁森、独角兽术士伊瑞尔和斥候巴瑞特。

他们专门承接一些与森林、自然有关的任务,进行各种情报调查和探险寻宝,算是比较少见的正统冒险者。

不过,夜路走多了总有遇到鬼的时候,在上次冒险任务中,森林行者小队惹到了龙脊山脉里的高阶魔兽巨猿克罗恩,为了给大家争取逃命时间,大姐朱琳的动物伙伴狂暴虎利特阵亡,让整个小队消沉了一段时间。

不过,最近他们在普洛斯城冒险者行会里、挂出悬赏征求合适十二级游侠的动物伙伴,突然有了反馈消息。

有两拨冒险者同时宣称,在汉克男爵领、黑森林边缘地区发现过巨型黑豹的踪影,可以确认至少是狂暴化动物,而且这只黑豹似乎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这对于失去狂暴虎利特的森林行者小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因为需要在森林里活动,豹类动物伙伴对他们来说最适合不过。

再加上现在北地有大量关于狂暴动物的调查任务,前往黑森林对森林行者小队来说简直是一举两得。

为了寻找艾德安,森林行者小队已经在这片地区转了两天。

可是,除了能够通过动物分布情况来确定,这里的确是某只猛兽的狩猎地盘以外,他们就没有其他收获。

第十四章 雷霆巨熊

森林之眼是德鲁伊的一种常用法术,这种法术可以通过凝聚自然之力,召唤出一只鸟类灵体侦查前方情况。

在自然之力浓郁的地方,鸟类灵体可以独立维持一段时间,不需要德鲁伊持续提供法力,能侦查远方的情况并将图像传输回来。

但是在自然之力比较贫乏的区域,这种鸟类灵体可以说离手就散,当然也就没法侦查了——这个法术最常用的地方就是在森林中,所以也被称为森林之眼。

哈鲁森伸出左手,轻轻摩挲了三下右手食指上的木指环,一阵青光发散,一只颜色苍翠,但有些透明的小鸟出现在他的手心。

“大家先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和我们的目标争斗。”哈鲁森将手一托,小鸟振翼而飞,渐渐淡化在空中。

并非是这只鸟类灵体已经消散,这是森林之眼法术自带的隐形效果——灵体侦查类法术多半都有此类附加效果。

片刻,在森林行者小队面前,森林之眼传回了画面。

“那是什么东西?”巴瑞特惊呼起来。他是经验丰富的山地斥候,能让他忍不住惊呼的情况可并不多。

在画面上,一道蓝白色的流光冲破了一团枝叶,然后绕树急旋而上,转眼间冲上了四五十米的树干,在森林之眼传回来的画面中,竟然看不清这道蓝白色流光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但——这该不是我们要找的那只狂暴豹吧?不是说是一只黑豹吗?怎么是这个颜色?”伊瑞尔惊讶的问。

“这那是是狂暴豹?别开玩笑了,看这声势速度,高阶魔兽还差不多。”

虽然看不清传回图像里的蓝白色流光到底是什么东西,但那分明是一种雷电系的力量,狂暴化动物又不是魔兽,根本不可能拥有雷电系类法术。

魔兽和狂暴动物并不是一回事,至少要拥有一两种类法术能力的动物才能叫做魔兽。魔兽并不一定比狂暴化动物更强,但魔兽一般比较聪明,毕竟在驱使能量的过程中,魔兽的脑子也得到了锻炼。

“大姐,那我们还过去吗”

“当然不过去,我们四个还不够高阶魔兽塞牙缝的。”朱琳毫不犹豫的打消了念头,现在可没有另一只狂暴虎来给他们断后了。

在传回来的图像上,蓝白色的流光纵横来去,在林木上下奔行如电,也不知道在发什么疯,只是偶尔会像是撞到什么东西似的、突然改变轨道。

“哈鲁森,能靠近一点吗?”巴瑞特问到,他总觉得这到蓝白色流光突然改变前进方向的转折方式有些奇怪?

“嗯,可以,不过不能太近,森林之眼很脆弱。”哈鲁森小心翼翼的操控着,图像上的视角变得更近了一些。

就在这一瞬间,图像上雷光大作、火花四溅,一株胸径在两米半以上大树的中段突然爆散成一天木屑,导致整颗大树正在慢慢倾斜。

虽然森林之眼无法传递声音,可是这画面依然震撼人心,仿佛可以听到那狂暴一击、碎裂树木的声音。

而就在雷光大作的一瞬间,作为十二级游侠,朱琳终于看清楚了。

那是一只体型巨大到超乎寻常的黑豹!

它和一位身缠雷霆、宛如神明的身影瞬间分开,没入了黑暗之中。

至于这位满身雷霆的身影是如何与黑豹交手的、甚至这只黑豹是如何出现的——对不起,十二级森林游侠的视力还没那么好,能看清楚这两者是如何分开,那已经是因为艾德安与洛克蒙全力一击以后,需要些微回气时间,动作才慢了下来。

直到这时候,远处才传来隆隆巨响和黑豹的咆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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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蒙算是明白了,今天用一般手段,恐怕是无论如何都压不下这只异种黑豹了。

他深吸了口气,浑身雷光敛去。既然以自身原本的木精灵形态,压不下这只天赋异禀的黑豹,那么他就换一个形态出来!

“这——这是大德鲁伊雷霆使者!”哈鲁森惊呼起来。

作为九级德鲁伊,他已经可以算是德鲁伊里面的中坚力量,洛克蒙前来北地负责调查动物狂暴化现象,自然会召集当地的德鲁伊分配些分支任务下去,哈鲁森就是在那个时候见过洛克蒙的样子。

但雷霆使者是谁?那是足以与传奇强者争锋的大人物,竟然会在这里看到他——他在和谁战斗?

洛克蒙身形散做漫天流光,消散在原地的同时,一只黑豹无声无息出现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

这是洛克蒙第一次施展法术——森林传送术。

因为就算是他,也需要拉开一些距离,才可以施展下一个法术。

黑森林中并不是完全没有空地,比如说有的地方,地面全部是岩石,这种地方哪怕是在黑森林中,也只能生长着一些苔藓之类的东西。

洛克蒙现在站立的地方,就在一片岩石上。

随着洛克蒙深吸一口气,他整个身躯像是被打了气的气球一般开始急速膨胀,金光灿灿的毛发从洛克蒙皮肤下冒了出来,并覆盖他的全身上下;

原本可以称之为清秀的脸庞上骨骼在变形、口鼻向前伸长凸出,拇指粗细的獠牙支出了嘴外,一双手脚更是化作足有小儿浴盆大小的熊掌。

在紫色月光照耀下,巨岩上,身长超过七米的巨熊人立而起,金光灿灿的皮毛上缠绕着一道道游走不定的雷霆电光,在噼噼啪啪的雷爆声中,熊脸上甚至还露出了一丝人性化的微笑。

那是传奇魔兽、雷霆巨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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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德鲁伊的至高成就之一、九级法术——形体变化术!也是这个世界上已知的、唯一可以瞬发的九级法术!

当然,有些大法师根本不承认德鲁伊的形体变化术是九级法术——在他们看来,这种形体变化术完全是一种生物模板的巧妙投影,原理和神降术有些类似。

(神降术是九级神术,牧师职业专用,这个神术的等级也一直有争论。很多大法师也不承认神降术可以列为九级,因为施展降神术的难度主要在于神明愿不愿意响应和配合,根本不在于神职者本身,实在配不上九级这个档次。)

神降术的主导者是神明,牧师只是起到一个发出信号的作用;而形体变化术的主导者和能量提供者都是德鲁伊自己,变化的目标生物只是提供了生物模板信息。

由于一切变化是德鲁伊主导,所以德鲁伊施法也不用像牧师施展神降术那样几乎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而且,德鲁伊的形体变化术也不是想变成什么生物、就能变成什么生物。

首先,目标生物要足够强大。形体变化术作为德鲁伊的至高成就九级法术,当然要起到压箱底、绝地翻盘的作用——你要是变个兔子出来,是准备给人家加餐吗?

其次,德鲁伊需要对被变化对象有极深刻的了解,躯体上所有细节都要明明白白,并且要事先做好各种准备,才能承载改变生命形态的变化。

比如说,洛克蒙哪怕没有施展形体变化术,他的身体微观结构也早已不是木精灵形态,而是转化为雷霆巨熊的形态了。

棉花无法突然变成钢铁,想要变成更强大的生物,得准备好足够的能量储备,光是准备能量储备这一点,就已经难倒无数人。

而且形体变化术这一道法术,是通过刻苦修行,预先封禁在德鲁伊体内,并非临时构建的法术模型。

最后,目标生物得愿意提供自身全部的信息,供给德鲁伊施展形体变化术使用——这就等于把自己所有奥秘、底牌全部交到德鲁伊的手中,要是没有过命的交情,谁肯这么做?

要知道,在主物质界,没有智慧的生物再怎么强大都有着上限,而能作为德鲁伊形体变化术的目标,对方一定是开启了智慧的传奇生物——到了这一步的德鲁伊,都能施展九级法术了,如果不变化个传奇生物出来,那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而传奇等级的高级智慧生物,论起智慧来绝不会比人类更差,谁肯将自己的性命轻易托付与人?

所以,德鲁伊的形体变化术选取的动物目标,一般都是自己的动物伙伴——只有长时间共同生活、一起成长、并肩作战,友谊经过重重考验的伙伴,才会愿意将自己的性命托付给你。

洛克蒙此刻的样子,就是他的动物伙伴——超级魔兽*雷霆巨熊——可力克的战斗形态。

这种变化形态,也是洛克蒙被称为‘雷霆使者’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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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蒙略有些得意的望着林木上方的艾德安。

传奇生物雷霆巨熊,自带有雷霆领域和传奇生物特有的威压,一般生物光是望着它们,就已经四肢打颤、连逃跑都成为奢望。

所谓龙威,其实也是一种加强版的传奇生物威压,只是巨龙到底是源远流长的智慧生命,它们有专门法门,可以将这种威压扩大十倍,专门用来对付那些意志不坚定的小生命——对于同等层次的强者那屁用都没有。

当然,洛克蒙也没指望艾德安被吓得原地不动,毕竟像艾德安这种接近传奇等级的狂暴化动物,对于这种威压还是应该可以抵抗的。

只要艾德安能够分辨出它与雷霆巨熊的巨大差距,洛克蒙就算完成压制艾德安的任务。

下面大家就该坐下来好好谈谈,前往精灵之森以后,艾瑞莎和这只准传奇黑豹结成动物伙伴的各种条件。

至于那边用森林之眼来偷窥他的小家伙,洛克蒙倒也并不在意。

能激发森林之眼的应该也是德鲁伊,这时候来到黑森林的德鲁伊,应该也是来调查狂暴化动物具体分布情况的。

第十五章 误会

艾德安的体长足有三米半(不算上尾巴),已经算是庞然大物;但是和眼前的巨熊一比那就什么也不是了。

豹类本来就身材苗条修长,一样身长的豹子和熊比起来,简直就是筷筒里的一根筷子!

更何况洛克蒙变化的雷霆巨熊足有七米多长,腰围周长也接近七米,体型接近于圆球,也不知道是怎么吃出来的(可力克表示,熊和审美和人是不一样的。)。

再加上此刻,这只金光灿灿的巨熊人立而起,往那里一站,简直就像是一座黄金打造的小山,纯金色皮毛上隐隐有雷光游走不定。

这等气势,有如一位脑满肠肥的阔佬,面对一只非洲小瘪三——还是快饿死的那种。

恐怖的威压降临林间,隐隐传来的昆虫鸣叫声瞬间消失,远处的飞鸟慌忙振翼而逃!

凡是在生命层次上拉开差距的生灵,高位生命的自然会对下位生命产生威慑,这无关种族,纯粹是一种生命层次差距造成的势差。

所谓‘高山仰止’,见到高山,自然会抬头仰望;卑微的生命见到伟大的生灵,也会产生类似的敬畏效应。

可是,变身雷霆巨熊,充分展示自身强大的后果,却和洛克蒙预想得截然不同。

树上的黑豹不但没有跳下来纳头便拜,反而一下子炸了毛,愤怒的咆哮发自黑豹艾德安的口中:“嗷吼——!”。

这一声咆哮与刚才带有玩闹意义的吼声截然不同,这是领主级猛兽在自己地盘里,权威受到外来猛兽挑战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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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鲁伊很受动物们欢迎,他们融入自然的能力,让动物对他们很难产生反感,而德鲁伊的动物交流能力,也保证了双方不会产生误会。这也是为什么德鲁伊在森林中不会受到袭击的原因。

而此刻,洛克蒙变身雷霆巨熊、强横程度当然暴增十倍,但是那种与自然水乳交融、与森林环境和谐统一的感觉却削弱了很多。

也就是说,从这一刻起,在黑豹艾德安眼中,那个和蔼可亲的人形生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拥有巨大威胁、来抢它地盘的奇怪大熊。

对于有见识的人来说,一位大德鲁伊变化成动物形态,那当然说明这位大德鲁伊在自然之道上造诣惊人,能够施展九级自然法术——动物变形术。

但是黑豹艾德安乃是乡下豹子——见识少!

动物变形术?那是什么玩意?虽然亲眼目睹了洛克蒙变成雷霆巨熊的一幕,但是在艾德安的直线条思维里,甭管刚才你是什么人,现在是敌人!

洛克蒙:“——————”

他当然听出了艾德安吼叫中的愤怒,人老成精,洛克蒙顿时明白自己失误在哪里——自己错把土包子当成城市人,人家根本没在意这只雷霆巨熊是自己变得,直接就当入侵者处理了。

洛克蒙倒很想解释一下。

问题是,黑豹艾德安在一声咆哮的同时就已经直接扑上来了,全然不在乎雷霆巨熊散发的威压,让洛克蒙连解释的时间都没有。

开启真正战斗模式的黑豹,可不是刚才玩闹时的样子。

坚硬的树干在艾德安一蹬之下,木屑爆裂飞溅,一道残影仿佛还蹲在树上,前爪已经探到巨熊的咽喉。

雷霆巨熊之所以被称为超级魔兽,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可以驱使雷电,更重要的是,雷霆巨熊乃是主物质界肉搏能力最强的三种传奇生物之一。

这三种传奇生物如果单纯按照肉搏能力顺序,分别是黑铁比蒙、青铜泰坦、雷霆巨熊。如果单论肉搏能力,连巨龙都比不上这三种传奇生物!

雷光闪耀,巨熊拉起一列残影,后退速度甚至还要超过全力下扑的黑豹。

用雷电之力驱动自身乃是雷霆巨熊的本能之一,别看雷霆巨熊身材胖大,可短距离内的爆发速度,在主物质界里绝对是最快的生物之一。

雷霆巨熊一退,闪出了艾德安攻击范围,而就在艾德安前爪刚落地的一瞬间,雷霆巨熊竟然奇迹般转退为进,霍然前扑,巨大的熊掌一掌压下。

这一瞬间,甚至连雷霆巨熊刚才暴退时,留下的残影还未消散,这些残影叠加上反身扑来的巨熊,真真假假中,一时间也不知道有多少只巨熊在艾德安眼前晃动。

不过,爆发真火的艾德安却也绝不仅仅只有速度。它怒吼一声,整个身体团成一球,四只巨爪同时向巨熊扑来的方向漫空狂舞。

寻常家猫出爪的速度已经颇为惊人,而艾德安腾空而起,四只巨爪同时轮转,每只巨爪上伸出五根寒气森森的爪刃——这一瞬间,简直就像是平地涌起了一座刀山。

面对如山爪影,雷霆巨熊压根没有停下来冲锋的脚步,它浑身雷光闪烁,在身体外围三寸形成一层肉眼可见的雷电护罩,护着庞大的身躯硬生生撞进刀山。

艾德安的利爪已经算得上威力骇人,但是突破了这一层雷光护罩之后却也被消去了六七分力道,不能再对巨熊的厚实皮毛造成伤害,整个身体被巨熊撞得凌空飞起、像一只被踢飞的皮球一样飞向远方。

半空中御风而来的安德,所看到的就是这一幕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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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取得关键性突破、得意洋洋的安德,本来准备好好向艾德安炫耀一番自己的成就——无论安德有多么前途远大,但是此刻的他还只是一个少年而已。

少年心性最是难耐寂寞,尤其这种力量来得不明不白,还不能对家人说,那安德也只剩下一个可以炫耀的对象了。

所以尽管离得还很远,安德己经高高跃上高空,乘云驭气滑翔而来,并在半空中考究的摆出姿势,显出一番高人气度!

听到这边有打斗的声音时,安德也并不在意。

艾德安就是这块地盘的霸主,附近根本没有猛兽能挑战它的地位,可能又抓了一只什么动物在陪它玩呢——这是猫科动物的恶习,并不以力量增长而改变。

结果到了现场低头一看,正好看见一只体型骇人听闻、身上雷电滚动的金色巨熊,一头把艾德安撞飞了出去。

(洛克蒙:我已经手下留情了。)

安德的眼睛瞬时就红了——小伙伴被揍了,很可能还受了重伤!

打还是不打?这根本不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别说年轻人热血上头,就以感情来说,艾德安是安德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伙伴,它被人打成这样,安德岂能忍?

随着安德的愤怒,弥漫在身周的云气翻滚、激荡、扩散,凝成心灯的强横灵魂、催发出白龙神罡的观想投影。

怒吼脱口而出,经过白龙神罡的层层激荡扩散,化作一声惊天长吟。

漫空云气蒸腾中,隐隐有一道长长的身影鳞爪飞扬,直扑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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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万里之外,大陆南方的精灵森林。

精灵森林大概是这个主物质位面里,面积最大的森林了。

它占据大陆南方最温暖地带百分之七十以上,是这块主物质位面精灵的圣地,也是许多高等魔兽的栖息地。

雷霆巨熊一族也住在这里。

“可力克爷爷,可力克爷爷,你还在睡觉啊?我们都放学了,我们想玩滑滑梯!”一群精灵小孩骑着一些小小的独角兽,大呼小叫的跑进山谷。

在山谷中间的水潭边,有一座金色的小山,这群精灵孩童就是奔着这座小丘陵去的。

可是,还没等他们接近,这座金色的小山突然动了起来——那是一只庞大无比的金色巨熊。

这只巨熊趴着的时候像一座小山,等它站起身来,巨大的身躯个更是有一种遮天蔽日的感觉——尤其是对靠近的人来说。

如果说洛克蒙化身的雷霆巨熊是一个儿童的话,这只正版的雷霆巨熊就是一位nba篮球选手的体型。

“可力克爷爷,你怎么了?”有一位精灵小孩问道。这位巨熊爷爷脾气可好了,就是平时有点懒、不怎么喜欢动弹,这么主动站起来可是很罕见的事情。

金色巨熊望向北方,巨大的熊脸上露出担心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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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鲁森觉得自己刚才阻止大家过去,先放了一个森林之眼出去看风色,当真是一个英明无比的决定。

雷霆使者大名鼎鼎,号称可以和传奇掰腕子的顶尖大德鲁伊。可是被他们森林行者选为目标的那只黑豹,竟然能和雷霆使者动手,这等强悍的生物,岂是他们能打主意的?

要知道,猎人招募动物伙伴可不像德鲁伊那么和平,要么是从小养大的宠物,要么就是先打个半死,再强制签订契约——这个打个半死的过程,还必须是猎人亲自动手上去肉搏才行,用弓箭都不成,毕竟动物只服从强者。

以那只黑豹刚才展现出来的力量,让大姐朱琳上去玩肉搏?那不是送上门给人家加餐吗?就算大家早已准备一些如‘蛮牛之力’、‘猫之优雅’的加持卷轴,估计也是白给。

等雷霆使者施展出变身术的大招,变身成传奇生物雷霆巨熊,那已经是妥妥的传奇生物了,可这只黑豹依然毫不犹豫扑了上去,半点也没有受到传奇生物威压的迹象——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只黑豹少说也是一只准传奇生物!

要知道,上次把他们小队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山地巨猿,才只是高级魔兽、还不到准传奇生物的地步。

可是,现在又从天上扑下来一个什么玩意?

敢主动对传奇生物雷霆巨熊出手,且又毫不顾忌它的雷霆领域,那又是一只准传奇生物!

这黑森林也未免太危险了一点,大家是不是应该换个地方混算了。

第十六章 罢手

风在呼啸。

这呼啸的风不只是在身边、也不只是在云雾中、还在安德的身体里!

白蟒气修到能够勾连外界的地步,就会浸染外界环境,进而结合某种最合适的外部能量化为白龙神罡。

这种结合乃是生命的本能,并非刻意修行而来。

就像婴儿离开母体、呼吸第一口空气,自然就会筛选出空气中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进入血液循环一般,不需要人来教,也不需要刻意选择。

无量道并不会改变任何东西,只是将生命的潜能积蓄到极限。

白蟒气也没有任何威能,它只是将人体每日白白浪费的生命力积蓄起来,用来深度滋养全身的一种玄妙法门。

然而,当这种力量积蓄到顶点,达到通身满溢的地步,最终溢出体外时,这些生命的力量终于开始展示威能!

生命,在任何一个世界中,都是物质的顶点。而生命力,更是最精纯、最可控的力量。

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看似无害的无量道,终于第一次展现出可怕的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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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爪双角、伴云气而生的龙,是异世界的古老图腾。

根据洗雪师父说,异世界其实从未有过龙这种生物。

但是,这并不妨碍有大能按照自己的恶趣味创造出相关法门。

两个世界规则虽然不同,但是这种法门却也并不牵涉到规则层次,采用的是流体力学——白龙罡气的层次根本达不到触动规则的地步,创立这一法门的大能,不可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安德观想出白龙形象的同时,身周的云雾就开始按照他观想的形象转变,勾勒出复杂的空气通道。

然后,空气沿着这些奇妙的轨道,将安德周围的云气进一步压缩,化出一片片鳞片形状,如果说,刚才安德驾驭云气是通过白龙神罡产生的云雾影响周围空气,让自己飘浮在半空的话;

那么此刻,将观想对象——白龙投影到白龙神罡之上,这初生的白龙神罡便从散兵游勇,化作了有序的钢铁阵列!

奇妙的结构形态结构影响了风的流动,又借助风力进一步塑造了自己的形态,每一缕风都会为这种形态提供一丝力量,每一次白龙虚影的蜿蜒转折,都会让这原本由云气构成的生物变得更加真实不虚。

在白龙投影的推动下,安德双手十指不由自主微微弯曲,似乎整条白龙汇集的风力都集中在双手十指之上,掌指间有淡淡云光绕指急旋、裹在十指之上,将安德的双手化作一对狰狞利爪。

漫天云雾里,白龙全身朦胧不清,唯有一双巨爪探出、排空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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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蒙抬起熊脸仰望上空,心中郁闷就别提了。

想法很好,执行起来各种毛病一大堆的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遇上,只是这件事前前后后全都是自己亲手造成,这等前因后果如果说出去,那帮老伙计一定能把大牙笑掉下来。

别人看不清云雾里的东西,他怎么会看不清?

那是一个人,一个已经摸到传奇边缘的年轻人,如果再考虑到人类和精灵天生的寿命差距,那这位年轻人简直有些年轻的过了头。

光是这一手聚风凝形的无上武道,几乎有了领域的雏形,更何况这一手聚风成形过程中,全无半点魔力波动,甚至连斗气燃烧的感觉都没有,纯粹是一片醇厚无比的生命力结合风力塑形而成。

这等纯粹而醇厚的生命力,洛克蒙只在精灵之森的几株生命古树上见过,虽然因为体积上的巨大差距,这位少年的生命力总量还远不能与生命古树相媲美,但是单单以生命力的浓度来说,看起来居然还略胜一筹?

说时迟那时快,鳞爪飞扬的长影扯动了一天云气直压下来,将周围的大树纷纷压得向外弯腰,有些脆弱的枝叶甚至已经离开树身,打着旋的向外飞落。

洛克蒙化身的雷霆巨熊咆哮一声,三十米方圆内,一个巨大的球形罩子突然显出真形,其中有雷霆闪烁、火花乱窜。

那是雷霆巨熊的雷霆领域,是传奇生物的特有能力。

下一刻,一天云气沉沉压下,遮蔽了整个雷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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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安其实没受什么伤,洛克蒙所化身的雷霆巨熊只不过是把它撞飞出去,又不是打飞出去的。

艾德安自身体质也算足够强横,这点冲撞伤害只是让它略有些胸闷,还谈不上什么伤害。

不过这一击也让它充分认识到两者的力量差距——人家就那么直接撞过来,自己的都扛不住,那还打什么啊?

说句实话,艾德安并不像其他领主级猛兽一般,把自己捕猎地盘看的比命还重要——被人饲养过的猫,和在森林中挣命才能长大的豹子当然性格不同。

虽然一时气愤,但是打不过就打不过呗,赶紧走人就是了,可是安德的怒吼声却让艾德安停下了脚底抹油的动作。

安德来了?他在为我报仇?这怎么也不能把安德扔下自己一个人溜走啊。

艾德安无奈的摇摇头——有个猪队友实在没办法,只好舍命陪君子。

“熬——”发出一声带着复杂感情的咆哮,艾德安重新从黑暗中扑了出来,加入战团。

艾德安倒不是对二打一有什么顾虑,问题是以它对安德的了解,就算一人一豹一起上,二打一也打不过那只大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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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天上的乌云坠落地面,在林间山石上,一团巨大的乌黑云团笼罩了方圆百米地面,有霹雳雷光在云团中穿行,偶尔还有巨大的尾巴从云团中甩了出来,然后又没入其中。

整个林间飞沙走石自不必说,时不时还有一只黑豹像个球一样被打飞出来,然后伸展身体在某一棵倒霉的大树上蹬了一爪子,翻身再次扑入云团之中。

至于雷霆使者所变身的雷霆巨熊倒是一直没出来过,只能从雷光闪烁中,知道他们还在激烈的战斗。

传奇和准传奇级别的生物大战,在整个主物质界都不是随随便便能看到了,而今天,四位森林行者小队的成员算是开了眼。

原本还有些跃跃欲试的四人,现在也不说话了。

虽然主动去帮助雷霆使者,可能能够结下一个人情,但是看到森林之眼中传回来的画面,四人不得不承认,这实在已经超过他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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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雾缭绕、雷光四射,在这等危险的环境中,巨熊、白龙和黑豹混战成一团。

“原来你没事啊?”安德惊讶的看着活蹦乱跳的艾德安,虽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云团中,但是这云团本身就是他的白龙神罡所化,根本不影响他的感知。

“嗷——”

——打不过,我们还是闪人吧,反正这只熊也没什么杀意。

艾德安赶紧回应了安德一声。

激斗的三者中间就它最吃力了,巨熊有雷霆领域、安德有白龙神罡,可艾德安全靠嗅觉听力,这可实在太吃力了,要不是巨熊屡次手下留情,它早就被熊掌拍成肉饼了。

一次两次艾德安还不觉得,可时间长了,被拍了好几下,艾德安哪里还不知道人家特意手下留情?

地盘没了再去抢一个就是,何必跟打不过的熊硬拼呢?

安德想想,觉得艾德安说的也是,既然打不过,人家又手下留情,再纠缠着人家,那不是找死吗?

以前他总觉得别人的战技粗陋不堪,到处都是破绽,如果不是一身厚重的盔甲罩着,那是分分钟要玩完。

所以安德总觉得异世界的武道才是真正精妙的武道,可是今天遇到这只熊,才让安德大开眼界。

别看人家圆圆滚滚的一只胖熊,可是人家进退如电、腾转挪移如同幻影,四只熊掌不发则以,发则简直像是制导导弹似的,无论自己如何变幻身形,熊掌总能将自己幻化出的白龙躯体一拍两段;

倒是自己引以为傲的灵活身形、无坚不摧的一双手爪,在这里扑腾了半天,连一根熊毛都没摸到。

要是不身处白龙罡气化作的云团之中,白龙幻身更是随灭随起,安德早就被打的找不到北了。

“准备闪——”安德与艾德安就准备脚底抹油。

“呜吼吼——”熊吼声突然响起。

奇怪的是,安德居然能听懂其中意思——你们先别走,这全都是误会,我不是来抢地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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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上的云团向中间收敛,林间露出了好大一片平地。

原本这里是一片山石和些许灌木,可是被这三个家伙一番肆虐之后,就变成的真正的平地了。

洛克蒙褪去巨熊变化,恢复成木精灵的模样。

安德看得目瞪口呆——这也行?熊还能变成人?

而安德收敛云气的手段,也让洛克蒙吃惊不小——小小身躯,如何能容纳这般强大的生命力?

尤其是安德和艾德安并肩站立在一起,一人一豹的生命灵光全然收敛,竟然是半点生命气息都不曾外泄。

如果不是眼睁睁看着,就算是洛克蒙也只会当这是两块石头。

洛克蒙把心中的评价顿时又调高了几个档次。

一只黑豹如此,可能只是它的动物天赋;可这位少年收敛生命气息的路数,明显和这只黑豹完全一样,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们背后有一整套传承!

这一人一豹的长辈到底是什么人?具有如此收敛气息特点的传承,该不会是一位杀手中的传奇吧?

不过,从这位少年身上醇厚而纯粹的生命气息来看,这个少年手上应该还没沾染过多少鲜血,未必是杀手传承,也可能是走的生命之路。

生命之路!那和自然之道乃是相辅相成的两条路线,甚至可以说,在生命女神尚未掌握权柄之前,生命之路本身就是自然之道中的一条分支。

第十七章 圣灵

南方,精灵之森。

山谷中,雷霆巨熊可力克松了一口气,同时有些疑惑——明明看起来如此强大,可是一交手,对方怎么会这么弱小?

不过既然小伙伴已经安全了,它也懒得再多想。

可力克重新趴到地上,把四只短腿伸开,再次进入了梦乡。

一群小精灵低声欢呼(怕吵到可力克睡觉),纷纷从可力克的前腿,抓着金色的熊毛攀爬上去,一直爬到背部最高处,

可力克身上的厚厚的金毛,从背上到两条后腿脚跟处,出现了两条凹槽,这就是它为小精灵们准备的滑梯。

可力克即使趴在草地上,圆滚滚的身材也足有九米多高,一群小精灵当玩的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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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蒙化身雷霆巨熊时,很多高等德鲁伊法术就不能施展,不过像是动物交谈术和自然交流等基本法术,他还是可以施展出来的。

眼看一人一豹各自停手,洛克蒙也长出了一口气——这只准传奇的黑豹也就算了,后来的这位少年却是真正的可怕。

别看他化身雷霆巨熊,一对熊掌把对面一人一豹拍的狼狈不堪,但是他知道,这位少年绝不是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

要知道当时安德从半空中扑下,白龙神罡尚未化为龙形,精神却先一步锁定了洛克蒙化身的雷霆巨熊。

也就是在这一刻,洛克蒙作为顶级施法者,感受到了对方精神的可怕本质——那是精纯到足以被称为圣灵的力量。

而与此同时,他的心灵中也传来可力克的警告——对方是近乎不可力敌的强敌,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结果一交手,这个少年的力量和技巧倒也罢了,在汉克领这种偏僻的开拓领当然可以傲视群雄,可是在洛克蒙这等见多识广的大德鲁伊看来,却还颇为稚嫩,只好说是动作协调统一、基本功扎实而已。

当然,他幻化出奇怪生物的战技也着实让人惊艳,可是那条白龙动作死板,明显就是照本宣科的东西,根本不是经过千锤百炼,已经化为本能的战技。

但是,最初锁定自己的精神力却当真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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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无量道的第一步,便是将灵魂凝成一盏心灯,遍照全身上下,只有做到这一步,才能扫描全身上下,催动每一处生命结构进行精微层次的运动。

而白蟒气也需要在心灯主持下,搜刮出微观生命结构中所有溢出生命精气,才能炼化而成。

实际上,龟息功乃是天下最吝啬的功法,半点精气都不肯外泄,一定要全部留在身体中、化为修行者更进一步的资粮。

这也是安德和艾德安其实并没有修行过任何收敛气息的功法,但是却天然免疫一切生命探测法术的原因。

但是在大德鲁伊洛克蒙和雷霆巨熊可力克眼里,这种高度凝聚、无疵无瑕的灵魂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圣灵!

圣灵是什么?在各大教派中,那是充分领会教义,将灵魂打磨的与神明高度一致,几乎可以认为是神明分身的正信者。

这种人,放在哪一个教派都得当成宝一样供着,他们不用任何仪式,就直接施展神降术,接引神明意志降临自身,乃是完美的神明降临载体——各教派一般所谓的圣子/圣女,就是这种圣灵的低劣模仿版。

这种人一旦死亡,神明就会直接出手,接引他们的灵魂回归神国,根本不会让他们的灵魂,有进入冥河的机会。

而这种圣灵如果不是宗教信徒,而是靠自身力量进行修行得来的,那就更是可怕。

这意味着他们已经找到了自己的‘道’,从此不惧不惑,力量体系与精神意志高度统一,力量就是意志、意志就是力量。

这等人物,一般都是达到传奇巅峰、只差汇聚信仰之力就可以尝试封神的可怕强者——要知道,就算所谓半神和伪神,他们的灵魂基本上也就是在这个层次而已。

一位准传奇当然吓不到洛克蒙,更不至于让可力克大惊小怪,可是圣灵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位少年能耐不见得有多强,可是的灵魂竟然达到圣灵层次,这是何等奇怪的事情?

洛克蒙甚至无法理解这是如何办到的。

其实刚才,哪怕这位少年展现出人间圣者(神明的降临体被称为圣者)状态,洛克蒙都不会感到吃惊——或者说,如果不是神明降临,又怎么可能如此年纪,拥有这样的灵魂?

不过到了后来,洛克蒙还是发现,这位少年的灵魂与肉体协调无比,绝对没有任何神降的痕迹。

不过无论如何,哪怕这位少年的战技远远不能配合他圣灵的灵魂,可洛克蒙又如何敢小看一位达到圣灵层次的高等生命?

能罢手当然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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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两人一豹席地而坐,地上虽然还有些坑坑洼洼,但那是三者交手时留下的痕迹,地面上根本没什么灰尘,倒也不算脏。

黑豹艾德安忍不住首先发言,它朝着洛克蒙叫了起来:“嗷呜——嗷呜?”

也就是面前这两位人士,一个是和艾德安一起长大,心灵相通的玩伴安德,另一位则是自然交流学派的大德鲁伊,不然,谁知道一只豹子在说什么?

“我是怎么变成一只大熊的?那是德鲁伊特有的高级法术——变化术。”洛克蒙很轻易的理解了艾德安的问题,他直接回答,没什么好隐瞒的。

“嗷——?”黑豹又好奇的叫了一声。

“你说你可不可以变成人?理论上倒也有可能,不过这个说来话长——”

洛克蒙有些为难,德鲁伊可以变成动物,那是不知多少年来,历代前贤一代代研究的成果,但是谁会吃饱撑了,去研究动物怎么变成人?

这玩意研究出来有什么用?

就算研究出来了,你还得教动物施展出这个法术才行,就连德鲁伊职业者中,都没有多少人能施展出动物变形术,想要教会一只动物如何施展——那还是抹脖子比较痛快。

不过事无绝对,龙族就有专门的人化术,可以将自己变成人类或者精灵、甚至其他人形生物——不然龙脉术士是怎么来的?

但是龙族的法术是针对龙族自身的,换成雷霆巨熊就用不了,而雷霆巨熊的类法术,龙族也用不成。

这是不同种族的天赋问题,不是一种法术能让各种生物通用的,想让艾德安变成人,那就得专门开发出一种豹类生物使用的人化术才行。

洛克蒙废了半天唇舌,才向艾德安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艾德安有些失望。

不过,它虽然觉得当人似乎比当豹子可以更舒服点,但是自由也是它所向往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当人似乎也不是那么好?

“嗷呜?”艾德安又朝安德叫了一声。

安德刚才变化白龙的手段,是艾德安从未见过的,它当然也是一肚子的疑问。

实际上,不只是艾德安,洛克蒙的疑问比它还要多,只不过这种问题艾德安可以问,洛克蒙可就不方便开口了。

实际上,洛克蒙引导大家留下来交流一番,可不就是为了探探这位奇怪少年的底子吗?

“那是白龙罡气,就是艾德安你始终学不会的白蟒气,进阶以后就是这样子。”安德说的话,洛克蒙每一个字都听得懂,但前后连起来就完全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呜——”艾德安更失望了,它垂头丧气,撩起前掌给自己洗了洗脸。

安德倒是教过它,可是一来安德自己就表达不清楚,二来它又没有凝成心灯,如何能学得白蟒气?

就连龟息功都是通过和安德的精神联系,莫名其妙就炼成了。

“咳咳,小友啊——”洛克蒙脸上挂起和善的笑容。

精灵族本来就不显老,尤其是在精灵族中也算是比较长寿的木精灵,虽然洛克蒙已经是四百岁高龄,但是依然英俊潇洒。

“诶,请问您是——?”安德才想起来,自己还没请教人家的姓名呢。

“我是来自精灵之森的德鲁伊,雷霆使者洛克蒙。”

洛克蒙把前因后果,包括自己为什么找上艾德安、甚至把想把艾德安带去精灵森林的缘由,都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

当然重点是强调了自己的一番好意,比如说想给艾德安找个对象配种(说道这里,洛克蒙还特意看了一眼艾德安,结果发现这只豹子完全没有反对包办婚姻的意思)、和德鲁伊结成动物伙伴,又有多少好处等等。

“额,大师,您看我能成为德鲁伊吗?”安德突然插了一句。

刚才,洛克蒙介绍德鲁伊的各种能力,实在让安德羡慕不已。

无量道再怎么直指大道,论起有趣,又如何能与千奇百怪的德鲁伊法术相比?

“这有些碍难,不过我们可以试试,但是安德,我要先问一句,你的老师会不会反对你成为一名德鲁伊?”洛克蒙问道。

有些职业之间互相冲突,有的老师也不喜欢弟子去学习其他流派的东西。不过,走生命之道的武者,想走上德鲁伊之路并不算很难,生命之力和自然之力也并不冲突。

“不会啊,知识都是好的,只有应用知识的过程才分善恶。”

望着安德认真的双眼,洛克蒙沉默了。

在这个世界上,善良和邪恶、秩序和混乱,是泾渭分明的不同阵营,像安德说的这种话洛克蒙就从未想过。

哪怕中立阵营的法师们,号称除了真理别无追求,也认为邪恶阵营的知识就是邪恶的,从来没有人把知识和阵营分开对待。

“这很有道理。”

洛克蒙低声说,然后又补充了一句:“以后在别人面前不要这么说。”

第十八章 德鲁伊和它的伙伴

没有人会拒绝一位/两位接近传奇强者的友谊,除非他们满怀恶意。

在洛克蒙看来,安德这个少年明显对这个世界有自己的看法,但他依然是一位涉世未深的少年,不了解这世上的险恶。

像安德刚才所说的东西,在某些人看来是完全离经叛道,这‘某些人’尤其以各路宗教人士为主,甚至在相对宽容的精灵族中,也没有多少人会接受这种想法——自从黑暗精灵从精灵族中分裂出去以后,表达类似想法的精灵多半都人间蒸发了。

不过,这不妨碍洛克蒙决心引导安德进入德鲁伊行列。

“安德,我这么叫你可以吧?”洛克蒙问。

“当然,洛克蒙大师。”

“德鲁伊入门需要接受自然之力的洗礼,只要能够感受到自然之力,就能成为一名德鲁伊。我这里有一个专门帮助新人感受自然之力的法术,名叫‘自然启蒙’。如果你愿意接受这个法术,并能通过它感受到自然之力,就可以走上德鲁伊道路。”

说到自然启蒙,洛克蒙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这关系到德鲁伊的传承,哪怕是传奇德鲁伊,在这个时刻也一定是庄重严肃的。

安德点了点头,他能感觉到对方的善意,无量道成就的心灯,在感知他人恶意方面别有一功。

“安德,你愿意遵循自然之道,维护大自然的平衡吗?”洛克蒙严肃的问。

“——我愿意!”在安德理解中,自然平衡之道应该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按洗雪老师的说法就是天人合一,这正好是他这个阶段要追求的目标。

“嗷——”(我也愿意)艾德安把大脑袋凑了过来。

“额,你凑过来干嘛?”安德推了推艾德安的大脑袋。

艾德安坚决不走,表示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能没我的份?

“自然之力对身体有益无害,想来就一起来吧。”洛克蒙倒没什么意见。

说到这里,洛克蒙扭头对着远处的树梢处说道:“你也过来一下,自然启蒙仪式还需要一位德鲁伊作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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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行者小队正在一边看着森林之眼传回来的画面,一边猜测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起来那边好像罢手言和了?

那条龙形生物居然也是由人变化而来,难道那位少年也是一位大德鲁伊?他真的是人族吗?

森林之眼这个法术不是什么远距离高清摄像头,能让你看个大概情形就不错了,想通过它传回的图像使用读唇术,画质还远远不能满足要求。

可是现在,本来只能传输图像的森林之眼突然发出了声音。

哈鲁森并不奇怪——雷霆使者这等顶尖德鲁伊施法者,做到一些看似不可能的事情,是再正常也没有了。

“我们过去吧。”哈鲁森不想得罪雷霆使者。

“嗯。”同伴们也并无异议,精灵族的大德鲁伊名声还是很不错,应该不至于把大家骗过去干掉。

在林间空地上,洛克蒙站在月光下,面对安德和艾德安摊开双手。

“在大自然和德鲁伊的见证下,我再问你一次,你愿意遵循自然之道,维持大自然的平衡吗?”

随着洛克蒙的话语,清濛濛的雾气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薄雾如纱,笼罩在这块林间空地上。

“我愿意——”安德再次确认。

“呜嗷——”(我也愿意)艾德安蹲在一边凑热闹。

“背负大地之荣耀,聆听蓝月之祝福,以自然之名为誓,在德鲁伊的见证之下,愿你们与自然达成和谐,维持自然的平衡。愿你们来于自然、归于自然。”

随着洛克蒙的话语,笼罩着林间空地的薄雾越来越浓、并且开始波动,像是水波一般荡漾。

等他说到‘归于自然’的时候,一片林间空地简直变成了一汪碧绿色的湖水,将洛克蒙、安德和艾德安,还有哈鲁森完全淹没在里面。

“这怎么和我见过的‘自然启蒙’完全不一样,连自然祭坛都没有?”巴瑞特小声的问。

他们四位,除了哈鲁森是德鲁伊,有资格在下面见证自然启蒙仪式,其他三位只好待在外围的大树上远远的看着。

“自然祭坛主要是帮人沟通自然之力,本身不是必需品,大德鲁伊汇聚自然之力,根本不需要自然祭坛的帮助。”独角兽术士伊瑞尔答道。

她虽然也是血脉术士,但是独角兽血脉天生亲近自然,对德鲁伊相关知识也颇有见第。

“这样浓度的自然之力,只要不是一块石头就一定能成功启蒙!”伊瑞尔补充了一句,同时在眼中闪过一丝羡慕之意。

施法者职业在这个世界里,地位远非其他职业可比,虽然德鲁伊不是法师这种高大上的施法者职业,可也不是那么容易成就——术士倒是例外,这个职业全靠投胎的本领。

一般情况下,想成为德鲁伊,先要接受好几年的考察,看看此人行为是不是符合自然之道——别嫌时间长,一般人还没有被考察的机会呢。

然后还需要奉上大笔礼金——什么职业都要钱的,连牧师都不会为你白白施法,德鲁伊当然也不例外——才能找正式德鲁伊为你施展一次自然启蒙。

自然启蒙是三级法术,必须要六级德鲁伊才能施展,五级或者五级以下的德鲁伊学徒无法施展。

(这里说一句,除了五级法师可以成为正式法师以外,其他职业者都必须达到六级才可以成为正式职业者。法师之所以可以提前到五级成为正式职业者,是因为火球术这个被反复优化、价廉物美到五级法师就可以掌握的三级法术存在。

只要学会火球术,就拥有了相当强的杀伤力,当然需要得到尊敬。而其他职业,哪怕是术士,也要到六级才能学会火球术。)

可就算是在自然祭坛边上,一般德鲁伊也绝不可能招来如此浓郁的自然之力,能有一层绿光就算不错了,甚至有时候连看都看不到,只能通过个人感知,才能得知周围自然之力浓度有所提高。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自然启蒙只是把感受自然之力的门槛降低了一点而已,哪里会像眼前这样,整个就是一片自然之力的浓汤,就算是个白痴呆在里面,也该感受到自然之力了。

这等条件,可比那些求爷爷告奶奶,才获得一次自然启蒙机会的孩子们,要强的不知哪里去了。

哈鲁森见证如此情景,不知会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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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鲁森已经惊呆了。

他也泡在里面,当然知道这等自然之力有多么浓郁。

事实上,作为德鲁伊,他比队友们知道的多的多,这和一般情况下的自然启蒙完全是两码事——这根本就不是针对人类或精灵的自然启蒙,而是专门用来启蒙树人德鲁伊的高等自然启蒙术!

只要拥有五百年以上树龄,在这种高等自然启蒙之下,都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直接成为树人德鲁伊。

而三千年以上的魔法植物,如果接受了这种高等启蒙术,更有可能直接成为牧树者。

这根本不是三级法术,而是德鲁伊的八级法术!

即使是大德鲁伊,也不会随随便便施展这等法术。

然而,更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安德的身上隐隐有白芒流转,护定全身上下,压根没有任何空隙,就算周围的自然之力几乎已经凝成液体,也不能侵入他身体半分。

无量道走的是最纯粹的本我之道,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无量道所谓天人合一,更是与一般人的常识截然相反。

那是一种以‘自我’来浸染天地,让天地归于‘自我’的天人合一;

而不是‘自我’融入天地、让‘自我’服从于天地的天人合一。

无量道的刚烈霸道之处,安德还远远没有理解呢。

如此刚强霸道的无量道,修成的白龙神罡,又如何能容忍自然之力侵入自己的地盘?

白龙神罡一旦受到自然之力的刺激,便化作屏障,抵挡自然之力的侵入。

洛克蒙目睹这一幕也是吃惊不小。

一般来说,生命之力与自然之力算是同源的两种力量表现,很多时候水乳交融不分彼此——不然,德鲁伊的回春术、治疗术是怎么来的,还不是自然之力转化成生命之力?

但是,眼前这一幕却打破了他对生命之力的认识——具有如此强烈个人烙印的生命之力,他从未见过。

这种拥有个人烙印特征的生命之力,排斥了自然之力的融入。

这等情况,就像是蓝色墨水和红色墨水倒在同一个杯子里,但是两种颜色始终泾渭分明,真是不可思议。

而在另一侧,另一个让他吃惊的家伙却截然相反,艾德安正在鲸吞猛吸,自然之力在它身边几乎形成了一个漩涡!

龟息术打下身体基础,又没有白蟒气从中主持,艾德安就像是没有水的水塘一般。

它对自然之力能量简直来者不拒,还生怕吸收的少了,一张大嘴张开以后就没合上过。

“————————我这到底是启蒙了谁?”

下一刻,让洛克蒙也忍不住张大了嘴。

一道肉眼可见的能量柱连接起艾德安和安德,那是德鲁伊动物伙伴契约的最原始形态——心灵连接!

在如此浓郁的自然之力笼罩下,在艾德安取得决定性突破的情况下,无形的心灵联系被艾德安体内过度饱和的自然之力灌注,现形于人间。

第十九章 收获

就在启蒙者——大德鲁伊洛克蒙、和见证者——德鲁伊哈鲁森面前,一位黑豹德鲁伊学徒和它的人类伙伴新鲜出炉。

安德根本是个自然之力的绝缘体,不吸收任何自然之力,当然谈不上成为德鲁伊;

可是,艾德安这只黑豹却不知怎么搞的,竟然对自然之力极为契合,吸收了足以用海量来形容的自然之力。

吸收了这么多自然之力,想不成为德鲁伊都有点难。

洛克蒙对于黑豹艾德安成为德鲁伊没什么意见,自然交流学派认为万物平等,虽然动物成为德鲁伊极为罕见,但是在历史上也不是没发生过。

问题出在安德那里,人类成为德鲁伊的动物伙伴,这可真是绝无仅有。

一般来说,德鲁伊希望从动物伙伴身上获得一些天赋来加强自我能力——这种能力的终极版本,就是德鲁伊的九级法术‘形体变化术’,可以将自己完全变成其他动物的样子,全盘复制动物伙伴的所有能力。

而与此相对,动物伙伴可以获得德鲁伊对自然之力的感知体会、加强对自然和自我的认知,并获得德鲁伊的智力加成,填补动物先天不足,大幅加快自我进化速度。

也就是说,一份正常的德鲁伊动物伙伴契约内容如果翻译成通用语言,是这样的:

‘德鲁伊一方负责提供智力、自然感知、个人天赋能力加成;动物伙伴一方提供体术和本身天赋加成。’

加成只是一个说法,并不是真的能累加什么数据上去。

这种加成是信息共享和优势互补,只有提供方在这方面的能力超出接受方,接受方才可以享受到。

比如说让一只兔子来给老虎提供力量加成,老虎是半分力气也增加不了。而老虎为兔子提供加成,这只兔子虽然达不到老虎的地步,但可以获得老虎操控肌肉的经验和老虎的肌肉结构特征,在兔子中成为一位猛将。

现在艾德安和安德情况是:艾德安给安德提供了智力和自然感知加成(八成没用);安德给艾德安提供了人体本身的体质加成和运动天赋加成(多半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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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这个——嗯,小友,虽然你的自然启蒙并不成功,不过,艾德安成功接收了启蒙,现在它已经是一位五级德鲁伊学徒了。”

洛克蒙有点语无伦次,这个结果虽然不能说好,可也不能说毫无成绩。

自然启蒙还是成功的,这不也启蒙了一位德鲁伊学徒吗?

洛克蒙眼角余光可以看到那位见证者——德鲁伊哈鲁森的嘴角有些抽搐。

自己是不是需要考虑一下杀人灭口的问题?不良的念头在洛克蒙心里一闪而过。

“对了,你们之间的心灵连接已经被升级为德鲁伊的伙伴契约,安德是不是感觉到和艾德安之间感应更加清晰,沟通更加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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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的高等自然启蒙,当然不仅仅是汇聚自然之力那么简单,它还包括了一系列德鲁伊的基本知识和法术传承,像动物伙伴契约就在其中。

不然的话,启蒙了一位树人德鲁伊,难道还得从头教给它所有知识、法术不成?

树人们的木头脑瓜可不是开玩笑的,把老师气的吐血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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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蒙说话的时候,当然把动物伙伴契约里‘动物’两个字给省掉了。

“真的,好厉害,比以前强多了!”安德略一凝神,就感应到自己和艾德安之间心灵联系的变化。

如果说以前是56k的传输速度,那现在就上升到百兆光纤数据传输,不光可以传输文字信息,还可以传输高清图像。

这是因为安德以前和艾德安的精神联系,是纯粹的心灵连接,其中动力乃是安德和艾德安的精神意志,距离稍微远一点就无法传输具体内容,只能模糊感觉到对方存在与否。

而现在,他们用的却是经过历代德鲁伊千锤百炼、反复修改的正规法术,通过翡翠梦境来传递信息。

哪怕相隔万里,只要双方都在主位面翡翠梦境的覆盖之下,就可以清晰传递信息。

而且现在信息传输使用的是自然之力,主要由艾德安承担这部分开销——艾德安虽然是刚接受自然启蒙的德鲁伊学徒,自然之力却很是富裕,负担这点消耗毫无问题。

“哈哈,你满意就好。”洛克蒙悄悄抹了一把汗,连忙转移目标。

“艾德安,你吸收了这么多自然之力,觉醒了什么天赋类法术?”

在传承中接受的德鲁伊法术,需要从头一点点修炼起来才行,

但是从不能支配能量到可以支配能量,猛兽多半会根据自身天赋和愿望,觉醒一些天赋的类法术能力。

“唔——好像、好像心里真的有什么东西——”

艾德安仔细感受着身体内变化,在身体里真的出现了某些奇妙的能量结构。

“让我试试——”艾德安龇牙咧嘴,尝试去触发这种能量结构。

“呜嗷嗷嗷嗷喵——喵?”巨大的黑豹变成了一只小黑猫。

洛克蒙:“————————”

哈里森:“————————”

安德:“这可真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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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安德小友,虽然这次启蒙不算太成功,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洛克蒙说道。

安德连忙点头,对这位热心的德鲁伊心生敬仰,刚才那自然启蒙声势惊人,明显不是什么简单操作。

光是艾德安能成为德鲁伊就已经是极大的收获,更何况艾德安居然还领悟了将身体变大变小的方法,那更是意外之喜,这下可以把它接回家去住了。

至于伙伴契约,能让大家沟通起来更加方便、甚至无视距离,那也是很不错的东西。

想到妹妹回家的时候见到艾德安,她一定很惊喜。

洛克蒙想了想,从储物腰带里又摸出一根一米半长度的短棍,递给了安德。

这根短棍上密布着鳞片一般的花纹,握在手中还有些发热。

“呐,小友,这是一根龙鳞藤做的木杖。这根木杖,无论是注入生命之力还是自然之力,都可以自由调节长短,最长可以达到五米,送给你玩吧。”

龙鳞藤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东西,这玩意是生命之树上的寄生藤,吸取生命之树的生命力来成长,而它同时也是生命之树的防身武器,攻击一切危害生命之树的敌人。

当然,这玩意生长太多,对生命之树也是个负担。

每年德鲁伊们都会从生命之树上清理下一部分,这些龙鳞藤乃是做弓臂最好的材料,也可以当做法杖使用,许多德鲁伊的学徒法杖就是龙鳞藤制成。

“啊,谢谢大师。”安德接了过来,长者赐、不敢辞,这位与森林气息和谐统一的洛克蒙大师对他充满善意。

“对了,令师是——?”洛克蒙有意无意的问。

“我的老师是洗雪先生。”安德望着洛克蒙,诚恳的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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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场,安德的小屋。

依依不舍的告别了洛克蒙和森林行者小队四人组,安德带着小黑猫形态的艾德安回到伐木场。

虽然变小了,其实仔细看,还是可以分辨出艾德安与一般小黑猫的区别。

回到安德的小屋,艾德安兴奋的在屋子里上蹿下跳,时不时伸出爪子四处拨弄,连烧着的炉火也要去挠两下才甘心。

“诶,那个不能动。”那是安德给妹妹准备的头饰发卡,准备回镇上带给妹妹做礼物的。

艾德安瞥了安德一眼,悻悻的把爪子收了回来。

不过一转眼,它又看上了安德的枕头,艾德安将整个身体窝在枕头上,打了个哈气,表示这就是它的窝了,安德可以睡在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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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安德还在把玩手中的木杖,小屋的门板就被人拍的‘呯呯’响,约克的大嗓门从门外传了进来:“安德,东西都收拾好了吗,我们要准备出发了。”

“收拾好了,我这就来。”安德一边起身开门,一边大声回答道。

“我们走,费尔,你去帮安德拿着箱子。”约克随口吩咐:“咦,安德你什么时候弄了一只猫?”

“喵嗷——”(大爷才不是猫!)艾德安站在安德肩膀上挥爪抗议。

“哈哈,这是带给梅莉丝的礼物。”安德直接把艾德安归入礼品行列。

“喵嗷~~!”

“呃,这只猫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约克也是在汉克镇长大,他曾经见过小时候的艾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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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到了,伐木场就要封门。这个季度砍伐的木材,已经在前几天通过水路运走,现在是工作人员撤退的时候,

伐木场每年会轮流留下一些人来值班,他们将在在伐木场里度过整个冬季,不过,事先准备好的食物和木材,可以保证他们衣食无忧,除了有些寂寞之外,其实是一份很轻松的工作。

他们需要干的活就是定期巡视一下伐木场,维护栅栏和房屋,不要被大雪弄坏了各种木材加工设施,也不要被小偷偷走比较贵重的金属工具。

说起来,这也是男爵夫人薇薇安的德政,不但能维护伐木场设施,还可以让困难家庭得到一些隐形补助。

要知道,值守冬季的人,食物与燃料的费用由男爵领负担;除此之外,还可以拿到一份不菲补贴,虽然不见得人人都喜欢干这种差事,但是也不愁找不到人。

在这个世界里,哪怕仅仅是吃饱饭,也不是每一户人家都可以做到的。

能在伐木场值守一个冬天,就代表着一个大肚汉可以免费吃一冬天的饭,这对于家境贫寒的人家很有吸引力,而分配这些工作岗位,也的确是偏向于那些家庭困难的人——这些岗位分配,是要统计起来交给男爵夫人亲自过目的。

薇薇安夫人的仁慈和智慧,足以匹配上男爵夫人的地位。

像伐木场冬季值守制度这种隐形补贴,在男爵领里还有许多。

这些工作补贴虽然不多,但不至于损伤北地男子汉们自尊心,又的确对男爵领有所帮助。

在汉克男爵领,薇薇安男爵夫人掌握着大家的钱袋子。她的话语,有时候甚至比汉克男爵大人更加有力。

安德的木屋距离码头并不远,而他们也是除了三名冬季值守人员以外,最后撤走的一批人。

走上小船,安德和艾德安一起扭头,望了望远处的黑森林,在那里,有一块属于艾德安的地盘。

就是在那里,艾德安获得德鲁伊的传承,成为罕见的动物德鲁伊,而安德也受益匪浅。

他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心。

在安德掌心,正有一抹淡淡的绿色轻轻摇摆,如同春天生长出的第一株嫩芽。

第二十章 回镇

由于白龙神罡排斥一切外来能量,安德并不能吸收自然之力。

但是,自然之力与生命之力原本就是同出一源,自然之力能够转化为生命之力,生命之力当然也可以转化为自然之力。

只不过很少有人朝这个方向研究,因为自然之力无穷无尽,而生命之力却是有限的,只有用自然之力转换而来回春术和治疗术,却绝不会有人把自己的生命力转化为自然之力去种树——一条小命全搭进去,也不够种一棵树的。

安德的生命力远胜他人,尤其是白龙神罡,那只是安德多余的生命力炼化而成的能量,并非安德的生命本源,就算损失一部分也不伤根本。因此具备了转化自然之力的物质条件。

这些还不够,自然之力到底和生命之力有所不同,不过安德与艾德安之间有伙伴契约存在,可以观察到自然之力如何被艾德安转化为己用。

实际上,就算是一位正牌德鲁伊也不会去研究这个课题。

这就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事情,就像苹果熟了会朝地上掉,而不是往天上飞一样,大家天天都能看到,但没人会专门去想,为什么苹果会往地上掉、而不是往天上飞。

但是对安德来说,自然启蒙失败让他无法窥探到施法者的世界,虽然艾德安成为德鲁伊,安德也非常高兴,但是对于自己不能成为施法者,安德还是很在意的。

更何况,安德是千年万载难得一见的,以人类之身成为德鲁伊动物伙伴的奇葩,他更凝聚了心灯,对于能量变化观察入微,又以动物伙伴的身份,从旁观者的角度观察一位德鲁伊体内自然之力的转化过程——这种种条件凑在一起,哪怕主物质界文明源远流长,也是绝无仅有。

从艾德安身上,安德可以清楚的看到能量转化过程。虽然其中还有些关键很难弄明白原理,但是这已经不妨碍安德照葫芦画瓢,实验性的将白龙神罡转化出些许自然之力。

在本世界,安德只能说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但是,有过异世界见闻,安德的眼界却绝非一般人可比。

白龙神罡能够转化为自然之力,这代表了白龙神罡可以演化万物的可能——那是无量道大成的希望所在!

比起这等收获,能不能成为德鲁伊,对安德来说简直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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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新晋男爵领,汉克男爵领在奥德王国的男爵领中并不算大,面积只有二百五十平方公里左右。

它有一个中心镇——汉克镇——和十一个围绕汉克镇,呈现不规则圆形分布的村庄。

除此之外,在汉克镇外大约三公里的一个低矮丘陵上,建有汉克男爵的城堡。

城堡作为一个领地的军事中心和最后堡垒,是男爵级别实地贵族的象征,也是领地的最终安全保障。

按照贵族法则,当发生灾难和战争时,领主有义务接纳领民进入城堡并提供保护(不包括自由民)。

这个世界由于有神灵存在,很多传统规矩还是执行的很好。

如果领主不能尽到保护领民的义务,就可能被罢免领主地位并取消贵族称号,如果更严重的话,甚至会因为这个理由上绞刑架。

这不是说笑,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曾有一位国王在魔灾爆发时扔下国民临阵脱逃,最终被挂上了绞刑架。

在神明的眼皮下,即使是国王,有些规矩也必须遵守。

不过话说回来,城堡当然要建设的足够坚固,不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城堡的狭小窗户和厚实的墙壁,让内部采光、通风都大成问题,并不是一个舒适的地方。

所以汉克*约瑟夫男爵的城堡,只是作为汉克领主要军事力量的驻扎要塞,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男爵大人还是喜欢居住在汉克镇的领主别墅里。

汉克镇才是男爵领的行政中心和经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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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伐木场到汉克镇,总共不过十几公里路程,虽然安德坐的船不大、航行的也慢,但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也就回到了汉克镇的码头。

船夫将船小心翼翼的靠上码头,在船与码头之间架上两条长木板。

“安德、安德,这里,看这里!”安德刚走上跳板,就听到熟悉的欢快声音在大喊大叫。

那是安德的妹妹梅莉丝的声音。

“淑女、淑女!梅莉丝,花了那么多钱请维利夫人教你淑女的礼仪课程,我看都白学了!”那是汉娜妈妈的声音。

“汉娜妈妈、梅莉丝,谢谢你们来接我。”安德连忙顺着跳板走下码头,来到亲人身边。

“小安德,来让汉娜妈妈看看——还是这么瘦,真是的,肯定在伐木场那边没有好好吃饭!”

汉娜妈妈拉着安德的手,上下仔细打量一番,做出了结论。

汉娜妈妈是安德的父亲——霍利德*卡尔隆的第二任妻子,也是安德的继母,同时也是梅莉丝的亲生母亲。

汉娜妈妈身高超过两米,她说安德瘦小、就连安德自己都无法反驳——论高度,安德才一米六多一点,脑袋刚到人家胸口;论宽度,汉娜妈妈装下两个肩并肩的安德不成问题。

这位汉娜妈妈原本是薇薇安男爵夫人的贴身侍女兼贴身护卫,因为薇薇安夫人也嫁给了男爵安顿下来,不再需要跟着商队走南闯北以后,也不再需要她这位侍女随身保护,才将她许配给安德的老爹。

汉娜妈妈是一位五级狂暴战士,外加职业盾卫者。

别看安德的老爹霍利德*卡尔隆是镇卫队的总教练,但是在平地交手,作为骑士扈从的霍利德多半打不过他的妻子。

“就是就是,哥哥看起来真的好瘦小——咦,这是带给我的吗?”梅莉丝看着安德肩膀上的艾德安,惊喜的说。

安德瞪了她一眼,表示这个助纣为虐的账我们以后再算。

“切,你还瞪我,你现在个子都没我高了!”妹妹梅莉丝一边对安德的威胁嗤之以鼻,一边伸手去抱艾德安。

“你就算长得和妈妈一样高,也得管我叫哥哥!”安德无奈的抱怨。

梅莉丝是老爹和继母汉娜妈妈的孩子。

要知道,老爹霍利德身高两米二,继母汉娜身高也得有两米一,梅莉丝今年虽然才十一岁,但是论起身高已经和安德差不多了(安德才一米六多一点)。

这个世界可没人发明高跟鞋和内增高,大家的身高都是实打实的。

“哇,好可爱,它喜欢我!”

艾德安乖乖的被梅莉丝抱在怀里,还主动用脑门在她脸上蹭了蹭,一点也没有猫见了陌生人,会提高警觉的表现。

这让梅莉丝高兴异常,伸出嘴就想去亲一口艾德安。

艾德安伸出一只爪子,抵住了梅莉丝凑过来的嘴。

“?”明明刚才,这只小猫还对我很亲近的?梅莉丝有些疑惑。

“梅莉丝,你是不是早上又没刷牙?”安德随口问了一句。

“啊——?”梅莉丝目瞪口呆,自己被一只猫嫌弃口臭?

“梅莉丝!你的淑女课程都上到狗身上去了?”汉娜一把揪住女儿的耳朵,大怒道。

安德知道,汉娜妈妈一直很崇拜美丽而充满智慧薇薇安男爵夫人,一心想要让梅莉丝接受淑女教育,将来变成薇薇安男爵夫人那样的淑女。

所以家里花了钱,让梅莉丝参加了维利夫人开设的礼仪课程,不过现在看起来,效果有限的很。

其实在安德看来,如果梅莉丝按照遗传规则,将来多半会长成了霍利德老爹和汉娜妈妈的结合体,成为一位身高体壮、肩宽背厚、膀大腰圆的强悍女士(现在梅莉丝还小,身材还算苗条)。

那时候,就算是爱情女神福瑞娜亲自下凡施教,祂也无法将梅莉丝调教成薇薇安男爵夫人的样子。

“诶诶诶、痛痛痛——”

别看梅莉丝自称比哥哥安德个子更高,可是在汉娜老妈面前,和一只小鸡仔也差不多少。耳朵被老妈这么一拎,连脚跟都离开地面了。

“汉娜妈妈,很多人看着呢——”安德无奈的说。

“哼,回去再跟你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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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哥哥,把箱子给我拿吧。”摆脱了老妈的魔掌,梅莉丝跑过来给老哥献殷勤,想把安德手中箱子接过去,艾德安则站在她的肩膀上,任由梅莉丝如何跑动都站的稳如泰山。

“这点份量我还拎得动,用不着你。”

安德怎么好意思让妹妹来给自己拎箱子?

“什么嘛,哥哥你身体这么弱,当然是我来拎了。”梅莉丝伸手就要去抢,在家人眼中,安德一直是一个走几步路都要停下来喘口气的病人。

“哥哥现在身体已经好多了,一个小箱子还拎得动。”

安德宠溺的伸出手,想要像以往一样摸摸妹妹的头,可手一抬起来才尴尬的发现,妹妹已经和自己差不多高了。

梅莉丝乖巧的弯下膝盖,让安德的手可以落在自己的头顶。

安德揉了揉妹妹的头发,感叹道:“梅莉丝真长成大姑娘啦!喏,这是带给你的礼物。”

安德拿出一组六个发卡,有蝴蝶型的、有蛇形的,还有一些花朵形状的,每一个都颇为精美,发卡的材质都是些名贵木材(边角料),正好适合梅莉丝这个年纪的女孩。

“汉娜妈妈这是给您的,我亲手做的,您看看合不合适?”

安德拿出来的是一件雪白的狐裘围巾。狐狸皮在北地算不得什么珍贵皮毛,但是狐裘依然比较罕见——主要是北地很少有人愿意花这个心思将特定部位的狐狸皮毛收集起来,缀成一条完整的围巾。

本来安德是想给汉娜妈妈做一件狐裘大衣的,不过汉娜妈妈块头实在太大,需要的材料太多,安德一时也收集不齐,只好做一条围巾算了。

“哇,好漂亮,比薇薇安夫人的那条围巾还漂亮呢!小安德,你要是个女孩子多好,这么心灵手巧,比这个野丫头让我省心多了!”汉娜妈妈将安德抱进怀里,疼爱的说。

汉娜妈妈胸怀当真称得上广阔二字,安德又矮又瘦,被这么熊抱,整个脑袋都淹没在汉娜妈妈的胸怀之中,不漏一丝缝隙,连空气都呼吸不到一口。

梅莉丝看着瘦弱的哥哥被妈妈抱在怀里,开始还在努力挣扎,到了后来干脆直挺挺的寂然不动,顿时觉得有些不妙。

“妈妈、妈妈,哥哥都快被你憋死了!”梅莉丝用力拉开老娘粗大的臂膀,将哥哥解救出来。

“啊——?哈哈——还好还好,你哥哥这不是没事吗!”

第二十一章 汉娜

幸亏安德龟息术修行颇有成绩,口鼻并不是他呼吸的唯一通道。

不然,刚才他如果不拿出真正实力来挣脱汉娜妈妈的熊抱,当真会有窒息而死的危险。

虽然自己没什么事,但是被妹妹解救出来以后,安德还是长出了一口气。

他赞赏的看了梅莉丝一眼——总算有些眼色,这些年没白养。

安德自幼多病,也不怎么出去玩耍。父亲每天需要出去训练镇卫队,安排镇子上巡逻治安;汉娜妈妈要负责汉克镇杂货场的秩序,保护男爵/男爵夫人的财产安全。

绝大多数时间,除了佣人之外,只有安德和妹妹两个人在家。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天都是安德半躺半卧在床上,给梅莉丝讲故事、哄梅莉丝睡觉(或者被梅莉丝照顾着睡觉)。

在某种意义上说,两兄妹之间的关系,要比父母和梅莉丝更亲近一些。

更何况安德在伐木场工作以后,有了自己的薪水,疼爱妹妹的安德每次回来都会给妹妹发些零花钱,他自己又没什么用钱的地方,出手可比父母要大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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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克镇并不大,只有一横一竖两条十字形主干道,宽度可以容纳四辆马车并排行驶。除了这两条道路之外,其他的小路最多容纳一辆马车和一个人并排行走。

整个镇子被这两条主干道分为四块,分别是东角的贵人区、南边的富人区、西边的中产区和西边的平民区。

战神祭坛则位于贵人区和富人区之间。

汉克男爵领的主要信仰是战神,这和汉克*约瑟夫男爵信仰战神是分不开的。

丰收女神温丽妮在这里也有一个祭坛,只是作为汉克领的辅助信仰,丰收教派设在这里的祭坛是一个二级祭坛;而作为主要信仰的战神教派设在这里的祭坛是一级祭坛。

汉克镇的面积并不大,在镇东边大喊一声,西边的人都能隐隐约约听到。

但即使如此,在汉克镇定居也依然是男爵领绝大多数领民的希望。

这不能说汉克镇有多么繁华,只能说男爵领其他的地方更烂而已。

卡尔隆家位于汉克小镇的东边——这里是男爵领里权贵人士的聚居区域,男爵大人的别墅宅邸就位于这个区域的正中心,而卡尔隆家的别墅就在男爵大人别墅的隔壁。

卡尔隆家是一座带有花园的两层小楼(因为男爵大人的别墅只有三层楼,所以汉克镇里除了镇公所之外,其他所有建筑物最高就是两层),家里还雇佣有一名管家和四名佣人。

在这个世界,只有贵族才能用仆人,没有贵族头衔,哪怕富可敌国,也只能使用佣人来为自己服务。

佣人和仆人的区别,在于佣人拥有相当大的自由度,合则来不合则去,雇佣和解雇都很方便,自己请辞离开主家也不是什么问题;

而仆人不同,主人与仆人之间有明确的义务和责任,如果说主人和仆人类似于领主和领民之间的关系,主人和佣人则类似领主和自由民的关系。

主人家对仆人拥有更多处置权,但是不能随便解雇仆人,当仆人年迈体衰、无法劳作的时候,主人家还需要为其安排轻松的工作以便养老,不能随意抛弃。

而这些仆人的子女,就是所谓的‘家生子’,主人要负责安排他们的教育、工作和未来前途——如果不能安排,也要为这些年轻人取得自由民身份。

事实上,贵族的底蕴有相当大一部分就是由这些代代相传的仆人和家生子组成——那种主家败落不离不弃,追随主人到天涯海角的忠仆传说,绝大多数都是这种家生子出身的仆人。

作为汉克领的重要人物,卡尔隆家的财产当然不仅仅是这么一栋别墅。

在汉克镇外,卡尔隆家还拥有数百亩上好耕地,以及为他们打理田地的外务管事和佃户人手。

像安德和梅莉丝,其实也是可以被人称为少爷和小姐的。

只不过卡尔隆夫妻二人是男爵夫妇的心腹手下,要各自主持一方事务,为了工作方便和生活便利,才会在镇子上居住。

而安德能在伐木场里这么快站稳脚跟,除了自己能力之外,卡尔隆夫妇在汉克领的声威也对他颇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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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隆家的晚餐并不算讲究,但也能称得上丰盛。

晚餐的主食是白面包和香肠,香肠有很多,被切成厚片放在银盘子里,大家可以随便拿取,更有黄油、秘制辣酱、果酱和奶酪放在餐桌中间,谁想涂抹都可以。汤则是分开盛在每个人的盘子里,要用汤勺才能喝到。

除此之外,餐桌上还有一只乳猪、一只鸡和一些羊肉,另有一些水果和蔬菜。

一家四口做在长桌边,老爹霍利德坐在上首,汉娜妈妈坐在对面,安德则和妹妹梅莉丝坐在一起。

“安德,听说你在伐木场干得不错。”老爹霍利德先将一口夹着香肠的面包塞进嘴里,咽了下去,才说道。

“托了大家的福,摩尔玛先生和约克他们都很照顾我。”

“你善于计算和动脑筋的名声已经传到镇子上了,昨天连男爵都和我说起过你。很好,安德,你做的很好。凭借头脑,你也可以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人。”

霍利德颇为这个儿子感到骄傲。当年他最大的期望,也只是希望这个孩子能多活几年,可是现在,这个孩子居然能做到这个地步,真是不容易。

“对了,摩尔玛已经和男爵说过你想去看书的事情,明天汉娜正好要带你去拜见男爵夫人,你亲口向薇薇安夫人提出请求吧。”

“啊,好的。”

老爹霍利德不擅长表达感情,一番话说的干干巴巴,而安德也不见得比老爹的感情表达能力强到哪里去。

“梅莉丝,把猫从餐桌上弄下去!”努力希望将女儿变得像薇薇安夫人那样高贵典雅的汉娜妈妈斥责梅莉丝。

“喵嗷——!”艾德安觉得自己的心灵受到了很大伤害,铲屎官怎么这样对我,当年你可不是这样的铲屎官、老子在桌子上怎么了?老子还没吃到肉呢!

这一声,虽然带着点猫叫的调子,可隐隐中却散发出猛兽的威严,让霍利德忍不住眉毛一竖——当年他弄了只黑豹来当猫养,已经在汉克领传为笑谈,现在怎么可能分辨不出这是豹子还是猫?

“这是一只黑豹,安德你怎么又弄了一只小黑豹回来?”霍利德有些不满,他才不相信安德无法分辨猫还是黑豹。

“额——”安德看了一眼发出抗议的艾德安,有些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要告诉家人这只小黑豹就是艾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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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谎言,最初只是想隐瞒一点点不好解释的东西,比如说安德在梦里遇见异世界的刘同,也比如说胖子的口袋里为什么会多出一包香烟。

可是,一个谎言需要更多的谎言去掩饰,为了自圆其说,一个个谎言连成了完整的逻辑,说谎的人就像玩毛线团的小猫,最后被毛线裹成了一个球。

刚开始安德只是不想让父亲担心,所以才没有说出自己的秘密。

后来,他的身体倒是好起来了,可他需要入梦才能联系到异世界的小伙伴,所以为了能长时间赖在床上,安德不得不继续表现出一副‘我病没好,让我在床上呆着’的样子。

也就是近两年来,因为刘同和他都有所进步,灵魂各自补完,通过做梦进行联系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安德才表示自己身体渐渐康复,可以出门工作。

什么东西都要有个过程,你可以说自己病体痊愈渐渐恢复健康,可你不能说自己昨天还是个病秧子,今天就能打死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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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最后决定——不说!

伪装了这么多年的形象,决不能半途而废。

安德(心灵传音):‘听话,下去!’

艾德安(心灵传音):‘我不要面子的吗?让我下去就下去?老子可是黑森林的一方霸主,魔兽见了我都得绕道走!’

安德(心灵传音):‘我叫汉娜妈妈给你做烧鸡。’

艾德安(心灵传音):‘——我还要烤鸭,对了,汉娜妈妈应该是没认出我来。’

家里有过孩子养猫经历的人都会明白,无论孩子怎么想养猫,到最后都变成了家长负责养猫,艾德安小时候就是汉娜照顾的,不然也不会养成吃辣酱、烧鸡烤鸭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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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现在这一声猫叫可就文雅婉转多了,绝不是一般豹子能叫的出来的。

这是当年安德和梅莉丝以为艾德安是一只小黑猫的时候,专门手把手教它发音的。

艾德安挣脱了梅莉丝想要抓它的手,从桌面上小心避开餐具、跑到汉娜的身边,用脑袋努力蹭着汉娜的手臂。

“咦,这只小豹子还挺喜欢我?”汉娜惊喜的伸出大手,轻轻撸着艾德安的脑袋,让艾德安舒服的眯起眼睛。

别看汉娜五大三粗,其实挺喜欢小动物的,要不然也不会专门做烧鸡给安德,让安德捎给艾德安。

“来,小家伙,尝尝汉娜妈妈做的香肠。”看着这么乖巧的小豹子,汉娜插起一块香肠,送到艾德安的嘴边。

“妈妈,你刚才还说让它下去的。”

“咳咳,我只是让你在餐桌上表现的淑女一点。”汉娜明显不愿意把这只可爱的小豹子弄下去了——人家连一片香肠还没吃完呢。

“妈妈——”梅莉丝对这位老妈已经绝望了,这明显是双重标准啊。

“好了好了,你赶紧吃饭,你哥哥身体不好需要早睡才行,而且明天你们两个还要跟我一起去拜见薇薇安夫人呢。”

在说话的时候,汉娜已经把艾德安抱在怀里,得意洋洋的撸了起来。

第二十二章 安德的新职务

第二天清早。

汉娜带着安德和梅莉丝,走进了男爵别墅。

仆人将他们引到别墅后面的花园中,男爵夫人正在亲自修剪着植物。

“薇薇安小姐,我来了。”

除非是正式场合,否则汉娜一直称呼男爵夫人为薇薇安小姐,这也是她的特权,一般人还不能这么称呼男爵夫人呢。

“哦,你来了,小梅莉丝又长高了,都长成大姑娘了。安德,你也来了,当时你说要去伐木场,汉娜可还专门来找过我、担心你身体撑不住呢。不过现在看起来你气色不错?看来男孩子还是要多运动运动。”

薇薇安将手中的剪刀交给仆人,用仆人奉上的手巾一边擦着手,一边温和的说。

“来,我们去里面说吧。”薇薇安夫人朝别墅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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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娜,你先带梅莉丝去玩吧。”男爵夫人走入一间会客室,吩咐仆人带走了梅莉丝,让汉娜和安德坐了下来。

有两名带剑的侍女守在门口。

“汉娜,我需要你带人临时转入男爵领的兵士编制。”男爵夫人的第一句话,就让汉娜大吃一惊。

“小姐,这是为什么?我们有麻烦了?那杂货场那边怎么办?”汉娜负责杂货场的安全和秩序。

别看杂货场这个名字不怎么样,但实际上,那是整个男爵领的货物集散中心,也是银币商会取得汉克领专营权以后,在汉克领的核心资产。

抽离杂货场的保安力量,也就意味着银币商会失去了武装力量。

“当然还是要留一些人,汉娜你回去看看,我们最多能抽出多少人来。王都那边传来消息,哈洛克伯爵准备向我们下手了。”

男爵夫人轻轻点头,肯定的说。

汉克*约瑟夫能以一介骑士之身,白手起家开拓出一片男爵领来,岂是毫无根脚的人?

他是当年的大王子、现在的国王手下干将,所谓的开拓领是汉克*约瑟夫努力的成果,但有何尝不是在王室支持下,到北方打下一根钉子。

这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以一己之力打破天花板?还不都是利益博弈之下的白手套而已。

只不过,白手套也不是谁都能做的,有些支持,即使是王室都不能落在明面上,必须要靠自己撑过去才行。

“哈洛克伯爵!”汉娜大惊失色,霍然站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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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陆普遍承认的贵族体制上来说,男爵和子爵是一个层次,伯爵和侯爵是一个层次,公爵、国王、帝王则是最高的贵族层次。

当然,这里说的实地贵族,那种荣誉贵族是不计入真正贵族层次的。

男爵、子爵拥有镇子和城堡;伯爵和侯爵拥有城市;从公爵开始,就真正踏上的大陆的舞台,公爵是尚未建国的国王;而国王,也不过是强力的公爵,也许势力上有些差距,但依然可以视为同一层次。

至于帝王,也在这个层次里,不过他们一般都是神明的直系子孙,所以名义上统领着大群贵族,威望可以通行于大陆,不管什么贵族都要卖他三分面子,哪怕传奇强者,等闲也不愿意与这等神明子孙作对。

哈洛克伯爵是奥德王国北方地区首屈一指的实力者,奥德王国没有侯爵和公爵,在国王之下就是这四位伯爵大人。

这样雄踞一方的贵族大佬,对于身处北方的北方,几乎是王国最北边的汉克男爵领,自然是很看不顺眼的。

一直等到现在才发难,已经是现在的国王手段强势,让他大有顾忌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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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娜,不用太担心。”薇薇安夫人莞尔一笑,伸手示意汉娜坐下来。

“可是小姐,那可是哈洛克伯爵——对了,莱恩少爷呢,他还在必思兰城的战神殿学习,必思兰城可是哈洛克伯爵的城市!”

汉娜急得又站了起来。

神殿通常设置于城市,镇子这个级别最多只有祭坛。

“我都不担心、你担心什么?”薇薇安白了汉娜一眼:“哈洛克伯爵又不可能亲自下场,这次他推出的代理人是易特斯男爵。男爵后天会去必思兰城,在战神殿和易特斯男爵进行神前盟誓,开启领主战争,等到回程的时候,会把一起莱恩带回来。”

“呼。”汉娜松了一口气,坐了下来。

没人敢在神前盟誓前后玩手段,那会引来战神殿的全力追查,亵渎神明的罪名,哪怕是伯爵也承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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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神前盟誓’不是大家结成盟约变成好朋友,而是在战神安威的神像前,双方共同宣布开战,并献上祷词,告诉神明自己发动的战争理由/借口。

人类贵族之间的领地战争有严格规矩,并不是想怎么打就怎么打的,每次进行领主战争时,都需要战神的牧师随军监控。

这些牧师并不会参加战争,顶多施展几个治疗术,而接受战神牧师治疗术的人必须彻底退出这场战斗。

在古代,领主为了削弱对手不择手段,常常会特意屠杀对方领民和自由民。

要知道这是一个有神的世界,平民乃是神明的信仰来源,岂是随便能乱动的?要是你也杀平民、我也杀平民,那最后倒霉的是谁?

当然是那些需要信仰的神明。

所以在人类内部的战争中,人类神系严格禁止不必要的屠杀事件。不是不能杀人,而是不可以进行大规模的屠杀。

只有和异族的战争,战士才会对异族的平民展开大屠杀,而这种屠杀往往带来的是两个种族之间不死不休的仇恨。

历史上,人类和精灵、精灵和兽人的三方争霸战争曾经持续近千年,也很少有人敢突破下限——敢于这么做的将领,哪怕强横一时,最后都落得身死族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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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汉娜交代完了抽调人手的各种注意事项,男爵夫人将视线转向安德:“安德,听摩尔玛说,你想进入藏书室看书?”

“是的,尊敬的男爵夫人。”安德恭敬的站起身回答。

“不用这么客气,你是汉娜的孩子,就和我的孩子一样。正式场合叫我男爵夫人,私下里你可以叫我薇薇安阿姨。”

男爵夫人摆了摆手,让安德坐下说话。

“摩尔玛对你的算学能力大为赞赏,认为你是难得一见的算学天才,那么我现在要考考你,如果你算出来了,我就同意你去藏书室。”

“一个农夫可以背六十公斤面包,而职业士兵自己除了武器装备之外,还可以带二十公斤面包,每人每天至少要吃二公斤面包。现在用两个农夫供应一个职业士兵,安德,你说这只军队一共可以前进多少天?如果用三个农夫呢?”

汉娜的脑袋已经开始懵圈了,要知道,作为银币商会的一员,汉娜也是专门学过几天算学的,可是这样的问题,哪怕听听就让她觉得头晕。

安德想了想,报出了一个让薇薇安夫人吃惊的数字。

“哦,你是怎么算出这个数字的?”

薇薇安颇感兴趣的将身体前倾,想听听安德的计算过程——安德报出的这个数字,比她算出来的多出三天。

“是这样的,一位农夫和一位士兵共携带八十公斤面包,两个人吃可以前进二十天,如果考虑到回程问题,则军队只能前进十天;那么当有两名农夫的时候,当其中一名农夫剩下的面包刚够满足回程要求的时候,就让他回去重新搬运六十公斤面包再次赶过来,而另一名农夫,则依然带着满载的六十公斤面包和士兵一同前进。”

“等另一名农夫的面包剩下**的时候,让他也返程,士兵则带着剩下的二十公斤面包继续前进。”安德说道这里,被薇薇安夫人打断了。

“可是这名农夫剩下的面包,根本不够他回到出发点。”薇薇安夫人质疑道。

“不是的,这名农夫在吃完面包时,会遇到前一名先前回程,并再次运输面包过来的农夫,可以从他那里取得补给——士兵也是一样。依次类推,三名农夫的问题也可以这么算。”

“啪啪啪——”薇薇安夫人鼓起了掌。

这道题并不是薇薇安自己出的,而是正规骑士课程中难度颇高的一道后勤题,在标准答案里,只有让农民提前返程时间节点,让农民不再跟着队伍浪费粮食,根本不包括从第二次运输的农夫手中,再次取得补给的内容。

也就是说,安德的算法比骑士课本的标准答案还要优秀一些。

“安德,藏书室在红堡内,我允许你每天进去阅读两个小时,另外,我任命你成为这次领地战争的后勤副主管,明天,你就去红堡找摩尔玛报到,他是这次战争的后勤主管、也是你的老上司。”

“啊——”安德愣住了,看着薇薇安夫人有些狡黠的笑容,他觉得自己是不是掉进了一个坑?

“还不赶紧谢谢小姐!”汉娜轻轻拍了拍安德的后背。

后勤副主管位置相当于骑士扈从,虽然是临时性的,也对安德社会地位大有提高。

战争中,凡是关于后勤供应保障的职务,都是既安全,又油水十足的重要位置,不是男爵夫妇的心腹之人,绝对不会安置在这等位置上。

事实上,汉娜是薇薇安的心腹属下,而霍利德也是汉克男爵的骑士扈从,多次陪着男爵走上战场出生入死。

有这样的父母,安德自己虽然没有认识到,但是男爵领里任何一个人都知道,他天然就带有男爵夫妇的烙印——几乎等同于铁杆中的铁杆。

第二十三章 枪剑、剑枪

“薇薇安小姐,我想让梅莉丝给您当侍女,您看可以吗?”等男爵夫人交待完正题,汉娜顺势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安德连忙反对:“妈妈,梅莉丝还小,她还不到十岁呢。”

要知道,异世界里要三十岁才算成年,梅莉丝这个年纪简直还是是儿童。

“不小了,我给小姐当侍女的时候才八岁。”汉娜反驳道。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个子那么高,我还以为你都十几岁了呢,后来才知道你还有野蛮人血统。”薇薇安夫人用右手掩住嘴,轻轻的笑了起来。

“嘿嘿,梅莉丝可没我当初那么壮实,我是想让梅莉丝跟小姐你学习如何做一个淑女。”汉娜说。

“这我可不一定有办法,你当年跟在我身边那么长时间,也没看见你变成一位淑女,倒成了一位可靠的战士。”

薇薇安想起过去的日子,在微笑中,心底也不由得发出一声叹息。

大块头汉娜并不是一开始就是盾卫者的,在一次遇到盗匪的时候,商队死伤惨重,连护卫薇薇安的战士都被杀死了,外面更是一团混乱。

是十二岁的汉娜站出来,双手举着死去战士的盾牌保护马车里的薇薇安,左右支绌的抵抗了五分钟,总算等到商队护卫击退敌人赶来救援。

那一战,刚刚十二岁的汉娜身上留下了十一道刀疤。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汉娜主动向商会护卫们请教了盾卫者的训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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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汉克男爵的城堡坐落在汉克镇外不远的丘陵上。

这座城堡构成这座丘陵的一种红色岩石筑成,通体呈现红色,因此也被称为‘红堡’。

红堡并没有护城河,坐落在丘陵顶端的城堡,实际上也没法弄到那么多水。

安德是跟着老爹霍利德一起来的,不过作为粉嫩的新人,安德没资格参加男爵的军事会议。

霍利德在城堡的广场上随手抓了一名正在训练的士兵,让他带着安德去找后勤主管摩尔玛,自己当然是直奔城堡主楼参加军事会议去了。

摩尔玛的后勤主管办公室在城堡的后墙附近,紧挨着仓库。

后墙外面就是原来的采石场,为了建筑红堡,这座丘陵被挖掉了四分之一,留下了一段人工断崖,想要从后面攻打城堡,就得先爬上二十米高的悬崖。

虽然这不是全无可能,但是能走前门的缓坡,脑子有病的人才会从后面进攻,而且城堡的后墙也并非全无守卫。

安德敲了敲门,等到里面说‘进来’,他才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摩尔玛叔叔,我来了。”

“是小安德啊,你来的正好,赶紧帮我算算这些玩意,真是让人头疼,年纪大了连脑子都不灵活了。”

摩尔玛正一脸愁眉苦脸,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看到安德进来,简直像是看见救兵一样兴高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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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大人,各位骑士大人,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在哈洛克伯爵的支持下,易特斯男爵可能拥有十五名骑士,其中至少有两名是高等骑士。另外,还有一名高等法师可能会参加这场领主战争。”

领主顾问维利学者介绍完情况,安静的坐了下来。

维利学者负责领地对外的情报工作和交际,打仗并不是他擅长的方向。

“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说说看。”汉克*约瑟夫男爵坐在长桌上首,沉声问道。

“我们还需要知道,易特斯男爵能动员多少士兵,其中职业士兵有多少?雇佣兵有多少?民兵又有多少?都是些什么兵种?”

说话的是维特尔骑士,这位骑士是整个汉克领除了汉克男爵之外,资格最老的骑士。

“易特斯男爵原本只拥有95名正规士兵,但是有哈洛克伯爵支持,他调集超过三百名士兵轻而易举,另外从必思兰城传来的消息说,长戟佣兵团和索斯特佣兵团都有人前去接洽,很可能会接受易特斯男爵的雇佣。”

维利学者再次站起来,严肃的说。

对于这场战争的结果他并不看好,双方实力差距至少有五倍以上。在他看来输几乎是必然的,但是守住城堡,撑过战神殿规定的三十天期限还是问题不大。

“不用过于担心,这一天我们早有准备,镇卫队无论训练还是装备都是按职业士兵来的,两个伐木场也承担了一部分士兵训练任务,我们可以额外抽调至少相当于五十名职业士兵的战力,也就是说,虽然我们表面上只有100名职业士兵,但是领地一旦动员,我们可以拿出400名经过严格训练,相当于职业士兵的战士。

另外,我们也可以雇佣他人。我们的领地里虽然没有佣兵团,但还有不少没走的冒险者,其中六级以上的职业者并不少,而且还有几位十一级以上的高等职业者,这些人虽然未必适合战阵,但是在守卫城堡方面决不可忽视。”

说话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他说的话即使是汉克男爵也得洗耳恭听,因为这位老者乃是薇薇安男爵夫人的亲生父亲——银币商会的会长特鲁斯勋爵。

其实他还是说的保守了一些。因为独生女嫁给汉克男爵,亲外孙莱恩被确认了继承权,所以银币商会实际上和汉克领是绑在一起的,必要时商会里还有一部分人手可以动用。

如果刚才会议室里气氛沉重的像乌云满天,那现在虽然依然有阴影,但是阳光已经照射下来,大家己经可以看到一战的希望。

“对,我们可以雇佣冒险者作为斥候,这些人比一般士兵要灵敏多了。”

“对,据说北地著名的森林行者小队也在这里,他们基本都是高等职业者——好像其中还有高等施法者。”

“高等施法者!高等施法者也会出来做冒险者吗?”

“高等施法者很少做佣兵,但是做冒险者的却不少,不然那些真正险地里的昂贵材料是哪里来的,一般人可进不去那些地方?”

“那他们能接受我们的雇佣吗?高等施法者可不是那么容易请动。”

特鲁斯的话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刚才维利学者描述的情况,实在让人压力太大,现在有一个解决方案,大家的兴头都上来了。

不过说来说去,谁也没有把握打动对方。毕竟这些冒险者跟谁都不熟,帮了一方领主就要得罪另一方领主,没有足够的好处谁会答应?

最后汉克男爵一锤定音:“我明天会在别墅召开一次宴会,看看能不能招揽这些冒险者,维利先生,你这两天先调查一下他们有什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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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军事会议没有安德什么事,连摩尔玛都没资格参加。

后勤主管只有在领主确定如何进行战争的前提下,才会根据领主的要求调配资源支撑这场战争,在领主没有下达具体命令之前,后勤主管的任务就是统计现有资源、购买/征用相关物资进行准备。

安德刚才干的就是这些事情,他正带着人一间一间库房查看过去,核对账目上的物资是否存在、保管状态如何,是不是还能使用。

至于摩尔玛大爷?也许当年他的确是一条好汉,可是如今他这身材走几步路都气喘吁吁,这等清点库房的繁琐事务自然是交给安德去办——要不然,他为什么向男爵和男爵夫人,推荐安德来当他的助手?

“弓弦、箭头、箭杆——数目正确。好,去下一间库房。”

“盾牌、皮甲,等等,这件皮甲长霉了,把周围的皮甲全翻出来看看有多少长霉的。”

“枪杆、枪头——咦,这是什么?”在一堆短小精悍的枪头中,突然冒出一个完全不同的枪头,自然引起安德的注意,

一般枪头不过十几厘米长短,有个尖就行了,这是为了省些铁料,反正长枪兵乃是最低层次的炮灰。

而这根枪头足足接近一米,枪尖扁平两边开刃,像一把短剑多过枪头,要不是下面有接驳枪杆的套筒,安德还以为是短剑放错了地方呢。

“这个我先拿去问问摩尔玛主管,你们继续清点。”

所谓强迫症,就是指什么东西都要摆放的整整齐齐、严丝合缝。

安德当然没有偏执到这个程度,但是看到一个这个不合群的枪头放在一堆整整齐齐的枪尖里面还是有些别扭,于是顺手把它取了出来,准备去问问摩尔玛主管,看这个枪头是不是该单独列为一类摆放才对。

“哈哈,这是枪剑、也叫剑枪,一般没人用。”摩尔玛接过安德手里拿的东西,笑着说:“这东西就是一些山地佣兵才用,装上枪杆就是长枪,单独拿下来就是短剑,在山林里可以根据需要变化,一般士兵才不用这种武器。”

摩尔玛仔细端详了一番,又把它在桌子上敲了敲、听了听声音,然后判断道:“不过这个枪头材质倒是不错,看起来像是精钢打制,就是有点生锈,不过打磨一下还可以用。”

“你喜欢就拿去玩吧,你现在也是后勤副主管,算是男爵领的军事人员,应该有件武器。”摩尔玛胖手一挥,表示这玩意归你了。

作为后勤主管,这点权力还是有的。

安德心说:我也没说我喜欢这玩意啊?

不过这句话他当然不会说出口,毕竟摩尔玛也是一番好意。

算了,就当多了一柄短剑好了。

第二十四章 射箭

会议散场,四位骑士都要赶回自己的骑士领,为即将到来的领地战争进行准备,而其他人也有任务要忙。

等人都散去了,汉克男爵推开落地窗,走出会议室来到城堡二楼的平台上。

从这里,可以俯瞰下面广场上正在训练的士兵,也只有看到这些士兵,才能让汉克男爵的心里感到安定踏实。

他们,才是他汉克*约瑟夫真正的力量所在!

“老伙计,你觉得这次我们有胜算吗?”汉克男爵头也不回的问。

“老大,比这更恶劣的局面我们也不是没遇见过,那时候我们手下可没这么多精锐士兵。”

霍利德并没有离开,而是跟着汉克男爵来到平台上。

霍利德是汉克男爵的骑士扈从,也是追随他一起退役,来到北方开拓领地的头号手下,哪怕后来汉克男爵招揽了四位骑士,但真正的头号心腹依然是这位镇卫队副队长——如果不是真正的心腹,汉克男爵又怎么放心将镇卫队这种底牌交给霍利德掌握?

(镇卫队的队长是汉克男爵的继承人莱恩*汉克*约瑟夫,不过这是为了塞住其他四名骑士的嘴,免得他们打镇卫队的主意,真正负责镇卫队训练的还是霍利德。)

“也是。从明天开始,将镇卫队轮调到城堡里和这些士兵联合训练,让镇卫队也适应一下大军作战方式,这件事要你亲自去抓。”汉克男爵沉声说道。

小队巷战和大军在原野上合战完全是两码事,哪怕镇卫队士兵也是按照正规军的标准训练,但是在拉上战场之前,还是必须让他们知道大军作战的注意事项。

“嗯,我明白,从明天开始,我会组织人进行轮训。”霍利德点了点头,他在还未退役前,这是活就干的多了,现在不过是轻车熟路而已。

广场上,士兵的训练重点已经从个人战技改为队列训练,所以在整整齐齐的方块队列外,有一个孤零零的人影就比较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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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听了摩尔玛的话,完成今天库房清点任务之后,就跑到训练场上准备找士兵交流一番,可惜正好赶上队列训练,找不到人交谈。

不过,在操场旁边,用矮墙隔离出来的靶场上,放了些练习用的弓弩和箭,安德没玩过这些玩意。就像地球上男孩喜欢打枪一样,安德看到这些弓弩也有些手痒痒的。

“哈,小安德射的还是蛮准的,有些天分。”汉克男爵笑了起来。

从城堡二楼的平台上,视线可以越过矮墙,看到靶场上的安德。

安德拿了一张弩弓,共射出十只弩箭,第一支根本没上靶,而到了最后三支,却都射在靶上,也算进步不小。

安德放下弩弓,走上前将弩箭收了回来。

“咦,小安德这又是要干什么?”汉克男爵颇感兴趣的问。

“也许他是想在弩箭上刻点花纹?”霍利德不太确定,这个儿子擅长雕刻他是知道的,这次安德从伐木场回来,给梅莉丝带了发卡,就是他自己雕刻的。

骑士和骑士扈从的眼力都很好,两人远远的看着安德把十只捡回来的弩箭,拿起修整箭羽的剪刀,把十只弩箭挨个鼓捣了一番,然后将弩箭一字排开、放在桌子上。

安德再次开始装上弩箭,开始射击。

第一箭,正中靶心。

“喔——,看来小安德恐怕不只是有点天分而已。”汉克男爵有些惊讶的说。

第二箭,弩箭划出一条大弧线,斜斜的钉入靶心。

“这也能中?运气不错。”

第三箭,弩箭朝另一个方向划出弧线,最后也钉入了靶心。

“————”

汉克男爵忍不住扭头仔细看了看霍利德,结果却发现这位老部下的表情比自己还惊讶。

第四箭,贴着地面飞行的弩箭直到接近靶子,才像毒蛇昂首一般飞起,斜射进靶心。

第五箭,安德弩弓指天,斜斜的向空中抛射。

第六箭也是如此。

第七箭笔直射出,在半路上撞上了落下的第五箭箭头,而被撞飞的第五箭又撞上了第六箭,三支箭一起、在第七箭的带动下,歪歪扭扭的向靶子飞去。

不过,只有第七箭落在靶子边缘,第五箭和第六箭压根没射在靶子上。

安德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对于白龙神罡化形时展现的空气动力模型,在理解上还是有些问题。

而在二楼平台上,汉克男爵和霍利德可就不这么看了。

“霍利德,我觉得你现在应该下去,和你这个儿子好好谈谈。”

汉克男爵拍了拍霍利德的手臂,语气有些同情,不过脸上的笑容却是怎么也掩不住的。

“哼,这小子居然还有这一手?看来我是得跟这小子好好谈谈了!”霍利德气哼哼的说。

不过,他的嘴角忍不住微微上翘、泄露出他的真实心情。

没有一位父亲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有出息,而对于霍利德这等武人出身的乡绅来说,安德展现出来的射击能力,甚至比他的聪明脑子更让霍利德看重。

就在汉克男爵和霍利德两人说话的时间,安德的第十箭也射了出去。

这最后一箭平平无奇,一条直线笔直没入了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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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射手并不是一种职业等级,因为这个称号并不牵涉到躯体狂暴化转化和能量的修炼,因此神射手和一般人并无两样。

但是神射手对射击技巧、射击准确性要求之高,绝不比一般职业者修炼来的简单。

百发百中说起来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行,但做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弓弩的力臂不平衡、箭杆不直、尾羽不顺、手臂不稳、空中有风等等因素,都会造成射击不准。

实际上,一名弓箭手能站在地上,在七十米距离确保对人体大小的靶子十发九中,就可以算是成绩优秀——这里说的十发九中,指的是上靶而不是正中靶心。

如果十只箭里有一半能落在靶心,那就可以称之为精英弓箭手。

可神射手却要求每一支箭都要落在靶心!而且光是固定靶还不行,神射手必须能射一百二十米内的活动物体,十发九中方可称为神射手。

城堡里靶场的箭道只有八十米,按理说安德就算百发百中,也不该算是神射手,可是安德竟然能出射弧形箭、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弧形箭能连续射中靶心,这可是弓箭手的超高级技巧,就算在奥德王室中,拥有这等技巧的神射手也是寥寥无几。

至于再往上的技巧,就只有传说中、百发百中的引导箭了,不过那是魔箭手才能掌握的技巧,更需要配合昂贵的魔法箭支,并非一般人能够掌握。

领地战争马上就要开始,自己这边突然白捡了一个神射手——这是什么概念?用天上掉馅饼来形容都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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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胸!下颌收回,头不要摆动。”维利夫人严厉训斥。

在安德开开心心玩射击的时候,梅莉丝正哭丧着脸,头顶着一块木板,小心翼翼的挪动脚步。

“谁让你这么走路了?要端庄优雅,不是让你迈小碎步!”

“可是维利夫人,我的腿——”

梅莉丝的大腿处被一个绳圈限制着,让她最大的步伐也只能迈出一尺半。

“端庄优雅!迈步的时候要保持上半身平稳!像猴子一样全身乱动,是走不出优雅的身姿的。”

维利夫人半点都不客气,继续训斥道。

“为什么今天我也要训练啊?”今天梅莉丝是来男爵别墅玩的,可谁想到上午还开开心心,下午维利夫人就赶了过来,还给她一对一开了小灶。

“男爵传话给夫人,要举行一次领地宴会,你被夫人指定为首席侍女陪同夫人出席宴会,你不怕丢脸夫人还怕呢,赶紧给我好好练习!这是一个多好的机会啊。”

维利夫人简直有些怒其不争。

夫人这个词,如果不带任何前缀的话,在男爵领里就专指男爵夫人薇薇安。

而出席正式宴会时,夫人的首席侍女一向是由本地地位最高、最得宠的未婚女子来担任——也就是说,谁担任夫人的首席侍女,谁就是男爵领里身价最高的未婚女性。

本来这个位置应该在艾尔温或者吉泽拉两位骑士的女儿之间选择,但男爵夫人坚持要带着梅莉丝这个冒失孩子出席。

在维利夫人看来,这可能是因为梅莉丝年纪还小,不至于引起她人过度妒忌,而男爵夫人也可以借此避免在两位骑士中进行选择,才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

可是,男爵夫人倒是轻松了,这两天自己就得辛苦一点,给这个女孩加码突击培训,务必让这个小冒失鬼不至于在宴席上出丑。

“啪——”一记板子准确的落在梅莉丝的屁股上。

“叫你挺胸收腹,不是让你撅屁股!你不练好走路姿势,今天就不许回家睡觉!”

“呜呜呜——”梅莉丝发出悲鸣。

“喵——”(加油,我看好你哦!)艾德安挥舞前爪,为梅莉丝加油鼓气。

“呜呜呜呜呜——”看着艾德安嘴里叼着的羊排,梅莉丝觉得自己更伤心了。

第二十五章 弓箭大师洛克蒙

霍利德走下二楼、绕过矮墙来到靶场的时候,安德正在从靶子上把弩箭一一拔起来。

城堡的箭靶是特制的,并非整块硬木削制而成,而是用压实的稻草和碎木做成极厚实的压实墙体,再把一块画有标靶的薄木板钉在表面。

这样只要每次更换钉在上面的薄木板、就可以获得一个全新的靶子,箭支的金属箭头射入靶子时也不那么容易磨损(要知道修整箭头的工作也挺麻烦的),就是每次回收箭支的时候会有点费力。

“安德,你练习了多久?”霍利德看着安德从箭道上走了过来,面色不善的开口问道。

倒不是他有多生气,而是质问孩子的时候,必须摆出一副臭脸才能镇住安德,让他感受到来自父亲的压力。

“父亲,我刚玩、没玩多长时间,本来我来这里是想来问问士兵对装备有什么需求来着,可是他们刚才都在队列训练,我找不到人,才到这里玩一会。”

安德连忙开口辩解。

安德以为老爹是来兴师问罪。他是新任后勤副主管而不是射手,不在后面仓库那边干活反而来到前面玩弩箭,实在有些不像话。

“你说什么?”霍利德眉头一皱。

霍利德理解是:安德说他才刚刚开始练习弩箭射击,还玩?要是玩一会而就能炼成这等箭术,那还训练什么弓箭手?

——这是骗鬼呢!要是这么容易就能练出一位神射手,哪还轮到精灵族声称盛产神射手?改成汉克男爵领多好。

看着老爹的脸色有些不对,安德一边讪讪的解释,脚掌微微蠕动,上半身纹丝不动,整个人朝远离老爹的方向,尽量不引起注意的进行战略转进。

“父亲,我、我这就回去干活,已经清点完三个仓库了,我马上就去清点第四个——”

安德可以直面传奇魔兽雷霆巨熊也面无惧色,可是面对脸色不豫的老爹,安德心里还真发虚——霍利德十几年来积累下来的父道威严,并不是光靠武力强横就能抵抗的。

“哼,给我老实说,你到底是跟谁学的射术?”霍利德心中高兴,但是脸上依然保持难看。

安德有这等神乎其神的射术,可以说大大出乎他的预料,老子英雄儿好汉,这是天大的好事!

可是霍利德是负责汉克镇治安的老大,安德又是他亲生儿子,一直在他眼皮底下。

儿子都把射术学到这等地步了,他这个负责镇子治安的老大,竟然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学的、跟谁学的,霍利德心里当然有点憋气。

听到父亲的质问,安德一边吭哧瘪肚磕磕巴巴的拖延时间,一边脑筋急转——

要老老实实交代,说是异世界的洗雪老师在梦里教给自己的,似乎有点不大对头,洗雪老师哪里会看上射箭这等小伎俩?——异世界里早就淘汰了弓箭这种落后武器。

而且这个话说出来别人不信倒也算了,要是真信了,麻烦就大了去了——竟然有异界魔神将手伸到主物质位面,信不信战神殿的主教今天听到消息,明天都不用,连夜就能飞奔过来?

安德虽然涉世未深,但是这等信仰战争的例子,就算是安德也听得烂了。

“额——这个、这个、对了!这是一个叫洛克蒙的木精灵大师教给我的。”安德总算想起来一位合适背锅的人选。

甭管大德鲁伊洛克蒙到底会不会射箭,但是精灵族擅长射箭可是鼎鼎大名——就像很多外国人认为中国人人都练武一样,其实中国大部分人连广播体操都做不完整。

既然老爹一定要一个交代,那只好拿洛克蒙大师来顶缸了,反正洛克蒙大师很好说话的,到时候给他道个歉好了。

“洛克蒙?”

霍利德半信半疑,这个名字倒是颇有精灵风格,想来不是儿子信口开河,可他也没听说过,有叫这个名字的木精灵冒险者来过汉克镇啊?

精灵族人不喜欢参加佣兵团给人卖命,但是并不排斥当冒险者。

而且精灵族虽然颜值平均要比人族要强一些,也没漂亮到让人见面就发情的地步,再加上精灵族乃是大陆有数的强族,倒也没有谁胆上生毛、敢去贩卖精灵族奴隶。

精灵族人在大陆上行走,处境并不比其他种族危险——当然也并不更加安全。

所以汉克男爵领这边,精灵族的冒险者倒也见过一些,不过霍利德也没发现哪位精灵族人和自己儿子有所交集——难道是在伐木场那边?

沉思片刻,霍利德低头一看,儿子已经无声无息挪出去两米距离了,霍利德忍不住‘吭哧’一声笑了出来:

“好了好了,别往后躲了,你有这样的本事我高兴还来不及,不想说就不说吧。你要真有本事,不声不响给我变成一个传奇大师,老爹我能乐得抽过去!

不过安德,你光会射箭也不行,从明天开始,我找人给你做些战士训练,搞不好不久以后你也得跟着我上战场了。”

说到这里,霍利德的脸色又有些阴沉起来,儿子有出息当然好,可是想到要把安德带上战场,霍利德竟然有些微微不安。

要知道,霍利德在军队里就曾经负责培训新兵,他培训的战士多了,被他亲手送上战场的更是不记得有多少。

每次送新兵走出训练营的时候,霍利德总是很豪迈的一拍肩膀,勉励他们勇猛杀敌,升官发财指日可待!

可是轮到要让自己儿子上战场,哪怕是在自己身边,霍利德也有些舍不得。

到了此时,霍利德才发现‘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这句话果然是至理名言。

“好了,你去忙吧,把弩箭给我留下,我倒要看看你做了些什么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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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克镇旅店。

“没想到居然是白跑一趟。”巴瑞特无奈的说。

“也不算白跑,这次好歹帮着哈鲁森完成了本区域狂暴化动物分布调查任务,又和雷霆使者大人混了个脸熟,这对哈鲁森未来发展很有好处,可惜的是,不知道那两位准传奇强者到哪里去了,没能拉上关系。”

没能获得动物伙伴,朱琳也有些失望,不过队友们也是为了她才跑到这里来的。

再说了,准传奇级别的动物伙伴也是她一个森林游侠能指望的?除非是她是德鲁伊还差不多。

朱琳用食指敲了敲桌子,桌子上放着四张请柬,继续说道:“不过现在的问题是,这次领主宴会我们到底去不去?”

森林小队和其他冒险小队有些不同,名义上朱琳是队长,但是四人其实是伙伴关系,并无一个绝对的中心人物,因此要作出什么决定都需要大家一起商量。

“还是去吧,到底是当地领主,又每人都送了一份请柬,这个面子也不好驳掉。”巴瑞特倾向于去参加宴会。

和当地领主搞好关系,对高等冒险者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在很多时候都会有些方便。

“我们以后不见得会再过来,何必去趟这趟浑水?”即使在室内,也依然带着兜帽斗篷的独角兽术士伊瑞尔,表示反对。

“恐怕我以后不但得常来,还得常驻。”半精灵哈鲁森不好意思的说道:“不过你们可以不用总呆在这里。”

然后他把其中原因解释了一番。

朋友们光看到传奇和准传奇的惊世争锋,哈鲁森自己也从中得到莫大好处——蹭了一下八级的高等自然启蒙。

高等自然启蒙汇聚的自然之力非比寻常,虽然哈鲁森没能获得其中蕴藏的德鲁伊传承信息(因为他已经是德鲁伊了,主要传承对象不是他),可他也借助这次机会突破到十级德鲁伊,只差一步,就能进入高等德鲁伊阶层。

但是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饭?

在安德和艾德安走后,雷霆使者将哈鲁森留下,指点他一些德鲁伊修行上的关键,然后又发布了一项高级专属任务,要哈鲁森在这里设置一处长期观测站——至少要坚持三年,直到精灵之森的施法者前来替换。

至于为什么要设置观测站,雷霆使者语焉不详,只说万一有危险可以提前撤退,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更要及时报告,还特意留下了一副直接能把信息传递给德鲁伊议会的自然法阵,可见这位大德鲁伊对此事的重视——估计没有危险也就罢了,真有危险的话,绝对不是什么小事。

雷霆使者洛克蒙是何等人物,他以德鲁伊议会长老和冒险者行会最高层次的议员身份颁布下来的任务,那真是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更何况真正的好处都吃到肚子里了,这时候想拒绝?是想找死吗?

哈鲁森自然是识相的一口答应下来,只是他当时特意没有叫伙伴们过来一起听,就是因为不想把伙伴们扯进这摊不知多深的浑水中。

“那还说什么,我当然留下来陪你。”独角兽术士伊瑞尔根本不在乎哈鲁森的警告,毫不犹豫的说。

“呵呵,我们森林行者小队这些年四处奔波,正好也有些累了,正好歇歇脚。”朱琳也表态。

朱琳不希望小队就这么散了,可靠的队友不是那么容易找的,而且就算留在这里,她的目的也未必不能达成。

“那我们明天还是去参加领主宴会?”巴瑞特问道。

“当然。不过也得看情况,如果水太深就算了。就算答应下来,我们也得要个好价钱。”朱琳毫不犹豫的说。

冒险者没有那么清高,带领队友避开危险是队长的基本责任。

而讨价还价争取一个好价钱,更是队长的责任和义务。

就在森林行者小队决定接受领主宴会邀请的时候,在必思兰城里也有人说起这场战争。

“老师,我们其实没必要参加这场领地战争吧?”一位袍袖上绣着一朵金色火焰的法师站在一边,恭敬的说。

“小小一个男爵领本来没什么,不过这件事关系到半位面的归属,你既然受了哈洛克伯爵的供奉,汉克男爵就不会支持你,如果这次不拿下汉克领,未来想在汉克领土地上建立牵引法师塔就有些不好操作。”

一位法师一边在试验台上调制着什么东西,一边随口回答,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他的袍服纯黑如宇宙,上面有点点星光游走。

第二十六章 吃鸡

“老师,你说的这个半位面,是不是和最近北地动物狂暴化异常有关?”蒙斯特恭敬的问。

毕竟他出生在北地,家人也在北地,对于魔灾这种恐怖传说还是有所耳闻。

“有些关系,不过没什么大不了,是一块深渊位面的碎片漂流到主位面附近,深渊气息透过界膜渗透进来,造成局部地区动物异常狂暴化而已。”

“我们正准备捕获这块位面碎片,改造成豢养恶魔的专用空间,这样每次需要恶魔材料的时候,就不需要开通传送门去深渊收购了。”

大法师说到这里,又有些惋惜的说:“可惜离开深渊后,这块碎片的深渊气息就会不断流失,估计三五百年后就会彻底被主位面同化,成为一块普通半位面。”

“老师,那也可以当成一般半位面进行开发,这也是好事。”蒙特斯开口安慰了一下老师。

半位面这种东西,尤其是可以生存活物的半位面,即使对于整个伊威格特学派都是很珍贵的,更何况要建立专门的牵引法师塔,可见这块半位面的面积绝不会小——小型和微型半位面会在引力作用下,自然被大型位面虏获,根本不用专门建造牵引塔,只有中型以上的半位面才需要建立牵引塔。

而且豢养恶魔这种事,对于蒙斯特一个小小的高等火焰法师来说还是太遥远——恶魔普遍火焰抗性都高的离谱,作为火焰法师,蒙斯特最讨厌恶魔了。

“哼,没出息,你早早走上火焰专精之路,当然不知道恶魔的好处。”

大法师不想和这个没出息的弟子多说,挥手让他离开了临时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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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汉克镇的男爵领主别墅。

汉克男爵在镇上的别墅并不豪华,至少对于一个实地男爵来说是如此。

除了占地面积相当大的三层木楼以外,在后面还有一个大花园。男爵别墅里面既没有名贵的艺术品,也没有豪奢的镀金家具和精美的吊灯,倒是刀剑铠甲陈列了不少。

如果说,这里有什么能显示男爵的地位,大概就只有请名家绘制的男爵和男爵夫人画像了——这是准备一代代传下去的东西,是每个家族的历史。

当然,对于汉克男爵这种第一代男爵来说,家族画像走廊上目前就只有自己和夫人的画像挂在那里,看起来有些寒酸。

整个男爵领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基本上都来了,还邀请了许多有名望冒险者、旅行家,以及一些来汉克领度假的南方贵族。

别看冒险者四处讨生活,似乎生活贫苦、居无定所,但那只是低端人物。在这个世界,无论什么行当到了高段以后,都是一副衣冠楚楚、彬彬有礼的模样——这是贵族的示范效应造成。

真正那种苦哈哈,数着铜板过日子的低端冒险者/佣兵,也不会有机会来参加男爵的舞会。

男爵夫妇从二楼肩并肩走下,男爵身后跟着维利学者,而男爵夫人身后跟着的当然是梅莉丝。

来到大厅上首的台上,汉克男爵首先端起酒杯致辞:“欢迎大家来到汉克镇,我们这里虽然物产不算丰富,但是我们有一颗好客的心,希望你们每一个人、在这里过的每一天,都收获丰富,心想事成!”

“干杯!”“干杯!”

“大家请尽情饮用,今晚不醉不归!”男爵夫人举杯。

乐队开始奏乐。

在男爵和男爵夫人的带领下,一对对男女走下舞池跳起第一支舞。

到这里,舞会就算是正式开始了。

跳完第一支舞以后,汉克男爵和维利学者穿行在人群中,和客人们轻声交谈,为今天的目标而努力;男爵夫人薇薇安则负责活跃舞会气氛,让每个人都感觉到宾至如归。

至于梅莉丝,她只要跟在夫人后面就行,偶尔帮夫人拿一杯酒,在夫人和其他女士聊天说到有趣的地方,就捧哏的露出微笑(还得嘴唇紧闭,不能露出牙来)——就这,还是维利夫人临时突击培训的成果。

哈鲁森随手拿起一杯红酒,轻轻的摇了摇,然后泯了一口:“这酒还不错。”

“这个男爵领经营很不错,镇子里也整洁,看起来很是富有。”巴瑞特则朝嘴里丢了一块小点心。他对红酒没兴趣,作为斥候,他要随时保持敏锐的观察力。

“这里是银币商会总部所在,男爵夫人又是银币商会的唯一继承人,汉克领商业发展很不错,所以才如此富足。”

“哈鲁森,我能请你跳一支舞吗?”即使在舞会上,也是一副兜帽罩头的伊瑞尔站到哈鲁森面前,轻声的问。

“当然,伊瑞尔,其实应该是我邀请你的。”哈鲁森歉意的放下酒杯,拉着伊瑞尔步入舞池。

巴瑞特摇了摇头,扭头四处张望,想看看有那位美女还空着,自己是不是也去找个舞伴。

“嗨,巴瑞特。”美女没找到,倒是有一名大汉走了过来。

森林行者小队专门接关于森林的冒险任务,四个人每一个单独拿出去都可以称为高手,因此在冒险者中颇有些名声。

“斯托得,哈,好久不见,这两年你干什么呢?”巴瑞特认识为首的人。

“我还能干什么?我弄了个小型佣兵团,接了银币商会的任务。对了巴瑞特,你知道这次男爵大人请我们来是为什么吗?”

在外面打混的人,对环境都非常敏感,‘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也不是中国人独有的说法,地方领主的舞会,可很少有邀请这么多冒险者的。

“我看多半是领地战争。”巴瑞特想了想,小声说道。

没人告诉巴瑞特关于领地战争的事,不过作为曾在军队中任职的山地斥候,巴瑞特对于战争味道极为敏感——他曾经扫到过镇卫队在镇子外的拉练,那根本就不是训练治安人员的方法。

“什么!”斯托得显得颇为惊讶。

银币商会雇佣他的佣兵团,可没说是领地战争,只说男爵领可能会和相邻领主有冲突,这和领地战争的规模是两码事。

“我也只是一种感觉。”巴瑞特拿起一块点心塞进嘴里,不负责任的说。

“谢谢,巴瑞特,我欠你一个人情。”斯托得知道这位老兄的眼力,当年的斥候营首席,他说出来的话谁敢忽视?

————————————

“那是谁?是你的熟人?”已经跳完一支舞,回到座位上的哈鲁森和伊瑞尔看着斯托得离去的背影,随口问道。

“嗯,当年的战友,如今干佣兵了,是一个不错的——”巴瑞特回答道。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喵嗷——”一声,一个调子有点奇怪的猫叫声在耳边响起。

巴瑞特背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作为十二级的山地斥候(游荡者进阶职业之一),他耳目之灵敏,别说一只猫,就算一片羽毛在身后落下也瞒不过他,可是这只猫竟然能无声无息的来到他的背后——甚至在它发出叫声以后,在巴瑞特的感知中背后依然空无一物。

“额——竟然是您?您怎么会在这儿?”身边传来哈鲁森惊喜的声音。

巴瑞特:“?”

哈鲁森居然用上了尊称?

“喵嗷——”(我要吃鸡)艾德安蹲在茶几上,伸出前爪,指了指不远处桌子上的烧鸡,虽然这不是汉娜妈妈做的鸡,但是艾德安大爷也不是那么挑食。

哈鲁森过去拿起烧鸡,放在盘子里整只端了过来,毫不在意其他人的眼神——看什么看,这位大爷吃一只鸡怎么了?

“啊——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位先生,实在对不起,我这就把他抱走。”一个小女孩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伸手就要抓这位准传奇黑豹大爷。

艾德安滋溜的钻到哈鲁森身后,抓着哈鲁森的衣服,躲开梅莉丝的魔爪。

梅莉丝明明记得,自己把艾德安放在休息室里,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它居然自己跑了出来,还跑到舞会上来骚扰贵宾,要知道,维利夫人白天还反复叮嘱她在舞会上要小心,千万不要给男爵夫人丢脸的。

哈鲁森心说,我是不是认错豹了——

“喵嗷喵嗷——”(我要吃鸡,我不要走,哈鲁森你赶紧帮我掩饰一下!)艾德安当然认识哈鲁森,这可是它成为德鲁伊的见证者,要不然艾德安会向陌生人开口要吃的吗?直接吃了还差不多。

没错了,这是德鲁伊的动物交谈术,黑豹德鲁伊这么罕见的生物,绝不可能在短短时间内连续出现两只。

“咳咳,这位小姐您请放心,我是德鲁伊,我很喜欢它,就让它在这里陪我一会而好了,对了,请问小姐您是?”

“我是梅莉丝,梅莉丝*卡尔隆,是夫人今天的首席侍女。”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当然没有那么多心机。

“那它是——?”哈鲁森一边细心的将鸡肉撕成细条,喂着艾德安,一边随口问道。

“这是我哥哥给我带回来的礼物,是给我的宠物。”作为半精灵,而且是半精灵德鲁伊,哈鲁森的相貌英俊而极具亲和力,又是坐在贵宾区域,所以梅莉丝毫无戒心的回答了问题。

“这是给您的宠物———!我想您的哥哥一定很爱您,对了,您的哥哥是?”

“喵——”(艾德安大爷才不是宠物)

‘“安德,安德*卡尔隆,他的算学可厉害了,人家都说他是男爵领年轻一代里最聪明的人,我父亲是男爵的骑士扈从霍利德*卡尔隆!我母亲是汉娜,夫人以前的首席武装侍女。”梅莉丝骄傲的昂起头。

第二十七章 武器

“对不起汉克男爵,这个价钱我无法接受。如果想雇佣我们森林行者小队加入这场战争,您需要付出一个骑士领作为报酬,不然我无法说服我的队友参加一场残酷的领地战争。”

朱琳狮子大开口。

领地战争在最极端情况下,失败一方会彻底失去领地、失去贵族称号,这时候不漫天要价什么时候要?

而且作为有名的冒险者,森林行者小队也不怎么缺,五百金币当然很多,但是对森林行者小队来说,也不是什么不可企及的数字。

“朱琳女士,我认为五百金币已经是一个非常高的价格,而且领地对你们来说并没有太多用处,没有贵族称号,骑士领地也不过是个大号庄园而已。”

只有拥有贵族/骑士称号,才能被叫做领主,在领地里作威作福,掌握领民的生杀大权。

如果是庄园的话,就是另一回事了。庄园里的农民叫做佃农,是雇佣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在必要的时候,佃农也可以不买庄园主的账——大不了老子不种你的地了。

“这个不用男爵大人您费心,如果您连一个骑士领都不愿意付出,那我们就不用谈下去了——”朱琳坚持要求。

反正大不了不赚这一千金币了,他们四人在冒险者中算得上强横,可是四个人的能力都不怎么适合正面战场,像她还好,可以冒充弓箭手,可是巴瑞特只好去当斥候,在两军交战中作用还比不上一个六级骑士。

而且她要一个骑士领也并非为了自己,森林行者小队四人各有目标,哈鲁森的目的是成为大德鲁伊;伊瑞尔是想带着哈鲁森回到故乡;而巴瑞特希望有一天能成为贵族。

拥有一块骑士领,虽然不一定能成为贵族,可是有这个基础,想成为贵族就容易多了。

朱琳端起酒杯向男爵致意,这个动作既是礼貌,也可以视为‘如果不答应我的条件,那么我们的谈话到此为止’。

和男爵的讨价还价告一段落,朱琳扭头朝队友所在的位置望去。

一切很正常。

朱琳的脑袋刚转回一半,眼角余光发现的东西,让她忍不住用更大的力气,把脖子再扭了回去。

这个动作之突然,用力之猛,甚至使得她的脖颈骨骼发出了‘格拉’一声。

哈鲁森和伊瑞尔和一位小女孩站在一起,在他们三人中间的空隙中,朱琳可以看到一只蹲在茶几上的————小号黑豹!

“咳咳,男爵大人,我觉得我们大概可以再商量一下。”

“好吧,朱琳女士你赢了!我愿意用一个骑士领做代价,雇佣森林行者小队。”

两个人同时说话,然后面面相觑,一起停住了嘴。

(我他么就该让他/她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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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和霍利德父子并没有参加这次晚会。

霍利德负责带领士兵,在男爵别墅附近维持晚会安全,安德则在家中反复练习霍利德传授给他的武技。

安德见过父母练习武技,甚至见过他们对练的情景,因此安德并不怎么将这个世界的武技放在眼里——就连父亲这种总教习一般的人物武技都简陋的很,更别说其他人了。

可是,获得父亲真正教导之后,安德才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一个用冷兵器为主的世界,武技又怎么可能那么简单?

霍利德教导的骑士基本功没啥好说,比起无量道带来的锻炼身体效果来,只好说是一堆渣,根本没有可比性。

但是他讲述各种武技的来龙去脉,却让安德颇为吃惊。

不是这些武技有多么高妙,而是这些武技的立意,绝非等闲之辈能够创立。

比如说‘顺势斩’,这种武技是任何使用挥砍类武器战士的必备技能,可以说是烂大街的基础武技。

可就这么一个基础技能,展现出来的武道技巧理念,却是在攻击中借力打力!

不要看战牌(dnd)中顺势斩的设定,什么砍死一个敌人,顺势砍第二个敌人的时候不损耗攻击力。

真正的顺势斩,是在大力劈斩中,巧妙选取角度,借助敌人格挡的力量来帮助武器改变方向,出其不意的攻击旁边的敌人。

这等武技发展到高端,就是所谓的‘大顺势斩’——在炼成大顺势斩的战士面前,凡是他武器笼罩范围内,所有人都可能被一斩而灭。

这等战士简直就是战场上的绞肉机。

如果再能配上顶尖的身法,能够人随剑走、出入无间,那就是主位面最可怕的武技之一,兽人剑圣的‘剑刃风暴’。

霍利德当然不会什么剑刃风暴,实际上他就算是顺势斩,也用的不怎么样,但是这可不妨碍霍利德将各种武技练到巅峰状态到底是何等神威,在儿子面前狠狠的吹嘘一通。

以前儿子是病秧子,霍利德不想刺激这个孩子。

但是父亲想在儿子面前吹嘘自己是如何牛逼,收获儿子崇拜的目光,是每个老子的天性,霍利德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他一边传授安德顺势斩的低劣版本,一边说这个东西练到最后会如何如何牛逼,你老子我当年就靠这一手,一招干掉了三个全副武装的士兵——

霍利德演示的低配顺势斩对安德没什么用,但是他吹嘘的高配版剑刃风暴,却然安德大有启发。

安德想起了一部战争大片——那是他藏身于刘同的灵魂中,在异世界看到的电影。

那是一部以三国为背景的虚构故事,故事中有一位特立独行的盖世猛将,号称‘踏阵无双、西园程鹏’,此人在故事中,惯用方式便是单枪匹马踏破敌阵,任他千军万马,都视为康庄大道。

要知道,异世界的地球神族科技极度发达,电影拍摄特技当然是没得说,而且地球神族凡是成年人都至少是武道大师,拍给这些人看的电影,一招一式当然都经过反复论证,免得出了洋相。

因此主角单骑踏阵的各种精彩之处,让安德这种土包子看的是热血沸腾,印象深刻。

可是安德现在回想起来,那位故事中的无双猛将在千军万马之中冲杀纵横,其枪法的核心奥妙也不过是‘借力’二字,借马力、借人力、借兵刃交击之力、甚至还借了人心军势、气流尘土等环境之力。

人、马、枪,三者构成一个完美的三角,力量在这三者中间来回激荡,他每一枪击出,目的压根就不是为了杀敌,而是为了让力量流转的更加激烈奔放。

直到最后,他人、马、枪三者合一,流转的力量在三者之间势如飞轮急转,形之于外就是人马合一,长锋所指之处,哪怕是千军万马,也无可克当!

这和老爹吹嘘的‘剑刃风暴’比起来,一个是力量流转在内,一个是力量运转在外,虽然本质上是同一种技巧,但是在安德看来,只有踏阵枪法,才是最高等级的‘顺势斩’!

安德将枪剑的枪头拿了出来,想了想,把龙鳞藤的一端塞进枪头后面的套筒,然后用白龙罡气略一催发,龙鳞藤迅速伸长,端头处更是变粗了些,连固定枪头的绑扎和胶连都不用,就和套筒结合的紧密无比。

一柄一丈三尺的长枪赫然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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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安德在家中琢磨武技暂且不提,那边男爵大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终于和森林行者小队达成了雇佣协议。

既然达成了协议,大家就是同一个阵营,汉克男爵邀请森林行者小队去房间里详谈一下,在这次领地战争里,需要森林行者小队做些什么。

看见朱琳在那边招手,让大家过去,三位森林行者小队的队员起身和梅莉丝、艾德安告别。

“再见啦,唔——”哈鲁森刚要说出艾德安的名字,一只带着些油的小黑爪按在哈鲁森的嘴巴上,把他的后半句堵了回去。

“喵嗷——”(你去吧,烧鸡留下。)

“怎么能这么没礼貌!”梅莉丝连忙斥责,同时向哈鲁森行礼,替艾德安表示歉意。

“没事没事,它真可爱。”

虽然被一计猫爪按在嘴上,跟艾德安有些混熟了的哈鲁森可没把这种小事放在心上,不但如此,他还觉得很高兴。

一位准传奇生物能跟你这么友好,这对于一个德鲁伊来说,怎么都是一件好事,这说明自己的自然交流能力有所提高。

哈鲁森大胆的伸手撸了撸艾德安的小脑袋,乐不可支的说。

“对了,今天相处的很愉快,这个东西送给你,虽然没有多大用处,带在身上,也能让人舒服一些。”

哈鲁森从口袋里取出一片翠绿的叶子。

那是一片加持了自然祝福的橡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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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方面大家已经谈好,男爵以六百金币雇佣森林行者小队参加本次领地战争,森林行者小队可以保存自己的战利品。

如果在这次领地战争中,汉克男爵领能获得新的土地,那么森林行者小队拥有按照市价,购买一个骑士领的权利。

不要小看这个购买权利。

在这个世界有一种说法:“银币像我的血肉,金币像我的灵魂,如果为了领地,那么都拿去吧,我只要留下家族的希望。”

领地是成为贵族的最大难关,度过了这一关,想成为贵族并不是那么艰难。

不要说按市价购买领地,就算是比市价高两三倍,肯花这个钱的人也满坑满谷。

只要看看上次马蹄战争结束后,奥德王国作为一个王国,都只能发出开拓许可、没办法封赏领地,就知道领地是何等宝贵了。

当然,骑士领也不过是最低级的领地,还称不上是正式的贵族领地,可那也是一个难得的起点。

“汉克男爵大人,我们小队拥有一名十二级的独角兽术士,一名十级自然交流学派德鲁伊,还有十二级的山地斥候和我,十二级的森林游侠。”

“我们森林行者小队并不擅长正面作战,但是我们可以为您侦查敌情、骚扰敌人,必要时也可以为您协防城堡。相信在我们的帮助下,就算再恶劣的情况,男爵大人您守住城堡总没有问题。”

朱琳侃侃而谈,大谈特谈森林行者小队的优势劣势,强调森林行者小队不能参与正面作战。

她可不想将队友带到两军正面冲突的战场上去,要知道,两军正面厮杀时,除了死硬死硬的战士、骑士、盾卫者,其他职业在正面战场上生存能力都不怎么样。

在正面战场上只有铠甲和力气和经验才是靠得住,什么闪避技巧、隐形法术这些听起来高端的技巧和法术,在大军正面厮杀时,枪如林箭如雨,这些玩意屁用都没有。

哪怕是高等施法者陷身战场,如果身边没有足够强力的保护者,那也死得快着呢!

当然,到了十六级以上的上位施法者,他们就算不会传送术,至少也有能力发动传送术卷轴,逃命还是没问题的。

如果买不起传送卷轴——这种穷逼,一般也没机会成为上位施法者。

第二十八章 搅局者

对朱琳的说法,汉克男爵当然不同意。他花这么高的价钱,不是请一帮大爷来看戏的。

汉克男爵努力组织语言,希望扳回局面。

在这之后的言语交锋不再一一细表,反正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男爵大人大获全胜。

在签署的协议上,森林行者小队大大退让了一步。

按照这份协议,森林行者小队不但需要在战前承担侦查任务、刺探易特斯男爵领地具体兵力装备,还需要行军布阵时负责斥候任务和战场遮蔽,搏杀对方斥候。

而到了事不可为时,他们还得协助退守城堡的男爵一方防御城堡。

至于在两军正面对战,森林行者小队虽然不需要站在第一线面对敌军锋芒,但是他们也得在附近待命,牵制对方有可能出现的高等施法者,并在必要时承担狙杀对方强者的任务。

当然,作为森林行者小队承担了这么多任务的代价,他们也有一个小小的附加条件——为了完成任务,他们要在男爵下属中挑选出一些有助他们完成任务的辅助人员。

看着这张协议,男爵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森林行者小队四位成员互相看了一眼,脸上也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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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你看看这片叶子,是一位德鲁伊送给我的!”回到家,梅莉丝高兴的说。

她拿出来的叶子的确与众不同——这片橡树叶子散发着濛濛青光,一看就知道不是寻常物品。

当梅莉丝拿出这片叶子的时候,屋子里似乎连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魔化物品?那位德鲁伊为什么要给你这样的东西?”汉娜有些惊讶的问。

拥有魔法力量的物件并不少见,其中高级的叫做附魔装备,低级的叫做魔化物品。

可是无论哪种都不便宜,人家平白无故怎么会送给一个小女孩这种东西?

梅莉丝被问的一愣,歪着脑袋想了想:“唔,也许因为我和艾德安陪他玩了一会儿?”

(梅莉丝把新得到的小黑豹也叫做艾德安,作为对以前那只‘艾德安’的纪念。)

“——你的脸可真大。”

“妈妈——,我可是你亲生的女儿!”

“好了好了,妈妈,我知道那是谁,梅莉丝,他是不是一个挺帅气的半精灵,身高差不多有一米八,还很喜欢艾德安?”安德插了一句。

“嗯,他真的很喜欢艾德安,还亲手一点点撕开烧鸡给喂给它呢。”

“那没错了,父亲,那应该是哈鲁森先生,上次我和您说过我的射术是洛克蒙大师教的,这位哈鲁森先生可以做证明。”

“他还特意问起了哥哥呢。”梅莉丝送上助攻。

“好了,我可从来没怀疑过你。”霍利德表示自己一直很相信自己的儿子。

(才怪,霍利德觉得安德肯定有不少东西瞒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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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安德,男爵大人有事找你。”摩尔玛挪动巨大的身躯亲自来到仓库,叫住了正在盘点库房的安德。

“好勒,我这就来。”虽然不知道男爵大人找自己有什么事,不过男爵大人的召唤却是不能耽搁的。

安德敲了敲门,等到里面传来“进来”的声音,才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男爵的会客室。

“嗨,安德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哈鲁森站起来迎接,他算是安德的熟人,作为安德接受自然启蒙(成功就职动物伙伴)的见证者,多少也混了个脸熟。

“你们认识?”汉克男爵有点吃惊。

“嗯,以前见过。”哈鲁森并不多做解释。

“咳咳,安德,这几位大师听说你擅长计算和绘图,他们需要你的帮助。”

男爵其实有些舍不得,安德这个孩子展现出来的射手天赋十分惊人,要是再经过一番训练,一定能在领地战争中起到很大作用。

可惜根据协议,他必须按森林行者小队的要求来配置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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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万里无云,阳光明媚而不刺眼,晒在身上暖洋洋的,令人昏昏欲睡。

哪怕是在冬天,厚厚的枯草依然隔绝了地面传来的寒冷,让躺在山坡上的安德可以尽情享受阳光的温暖。

安德嘴里叼着一根不知道是什么草的草棍,眯缝着双眼,双手枕在脑后,望着碧蓝的天空发呆。

“喵嗷——”一只爪子毫不客气的按在安德脸上。

“他们来了?”

“喵——!”

“好吧好吧,我起来了。”

安德站起身来,从身边抄起一根表面布满龙鳞花纹的长棍,抗在肩头,朝山坡下走去。

这里,是汉克男爵领和易特斯男爵的摩戈男爵领交界的地方,也是两位男爵选定的战场。

可是,在这场大战爆发之前,搅局者入场。

————————————

那天,安德被汉克男爵叫去配合森林行者小队完成任务,结果发现竟然是熟人当面。

从哈鲁森他们口中,安德终于知道这场战争的来龙去脉和大概形式。

别的安德其实并不在意,就算输了又怎么样,割让村落怎么也割不到汉克镇,自然也不可能割让安德家的田地。

可是,他从巴瑞特口中了解到一些战争常识之后,才突然反应过来——自己的老爹也是要上战场的!

安德小的时候对于战场没什么印象,可是看到男爵亲自带领骑兵训练,并听到巴瑞特解说,才知道其中的危险。

超过一吨重的狂暴战马披挂重甲,骑士全身铠甲在身,手持四米长矛正面全速对冲,那气势简直像一个小号的火车头隆隆前行,这等冲击力如果形成军阵,就算安德都不愿意正面硬碰。

在这样激烈对冲中,骑士生死各安天命,哪怕男爵自己都未必能保住性命,更何况老爹霍利德这样的骑士扈从?

而安德想象中的战争画面来自于异世界电影,一群步兵在前面列阵厮杀,男爵立马横枪在后面指手划脚,老爹霍利德站在男爵身边安心打酱油。

他哪里能想到这个世界的冷兵器战争居然是这么硬核的?

安德顿时慌张起来。

本来他倒是也想打酱油来着,可是自己明明有能力,却让老爹冒莫大危险亲临战阵,那可真是不当人子。

所以,原本在霍利德坚持下,因为一手高超射术被分配留守城堡的安德,才会偷偷抢在汉克领的大队人马前面,出现在这里。

——————————————

“这人是白痴吗?”

“不知死活。”

“谁去干掉他。”

没人把安德当回事,所谓的选项不过是`直接干掉`,还是`问清楚再干掉`。

“先问问清楚。”骑士佐格勒马不动,左手向前一摆。

一名穿着皮甲的轻骑兵策马越众而出:“你是什么人?”

“敌人。”安德懒洋洋的开口答道。

安德现在的样子可不是一米六刚出头的瘦小男孩,而是一位身高一米八以上,猿臂蜂腰的青年男子。

这是从艾德安那里学来的东西。作为动物伙伴,安德可以通过动物伙伴契约,了解艾德安对自然之力的操作。

安德虽然无法直接操控自然之力,可是他对自己身体内部的控制能力还要远胜艾德安。所以得到了艾德安缩小身体的方法之后,安德照葫芦画瓢,倒也弄出一个放大身形的法门出来。

“什么?”骑兵一脸懵逼。你一个人,站在一支军队面前说‘自己是敌人’!你是疯子吗?

“请小心,我要动手了。”安德很客气的警告一声。

下一刻,长棍在安德肩头毫无征兆的弹起,一棍当头劈落。

这一棍倒没什么特殊之处,就是快,快到这名倒霉的骑兵连手还没摸到剑柄上,脑门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一棍。

他在马上摇摆了两下,‘窟通’一声掉了下来。

“好了,这下有马了,谢谢!”

安德长棍在地上一点,飞身而起落在马背,欣慰的长出了一口气,顺便向地上那位提供坐骑的好心人表示感谢。

“呜噜噜——”(幸好幸好)蹲在安德另一侧肩膀的艾德安,也长出了一口气。

(来的时候,安德倒是想给自己找一匹坐骑,毕竟这段时间研究的踏阵枪法,要在马上才能施展的开(枪太长),可是谁会给他配一匹马?而且带着马,他又怎么从城堡里溜出来?扛着马爬墙吗?

于是,安德满怀希望的看向艾德安,艾德安被看的毛都竖起来了——你想干什么?我可不是马!)

“混蛋,菲力?”对面传来叫骂声。

“他没事,只是晕过去了。”安德很和气的回答道。

他连眼角也没向扫一下,只是用棍尾轻轻一拨,晕倒在地的那位骑兵菲力就像是被一只大手托着,平平飞到路边落在一堆枯草之上,整个过程没发出任何声音。

骑士佐格的脸色变了。

对方这一手举重若轻,只是右手单手持棍,就用最难发力的长棍末端挑起一个身穿皮甲的大汉送到路边,而且让他像是被人轻轻放下一般落在草堆上。

这等力量控制简直是妙到毫巅,自己万万做不到。

他是谁?这等强者,怎么可能毫无征兆的冒出来?

然后,佐格骑士就听见对面这位——棍骑士(?)——又说了一遍他刚才说过的话:“请小心,我要动手了。”

于此同时,艾德安施展了一个法术:“喵嗷!(法术——轻骑兵)”

就像是法师有被称为‘戏法’的零级法术一样,德鲁伊也有零级法术,这个法术的名字就叫‘轻骑兵’。

艾德安现在的德鲁伊水准,也只能施展几个0级法术。像缩小术这种偏门玩意,属于艾德安的天赋类法术,还不完全属于德鲁伊法术。

(注:轻骑兵(lightrider)apg:德鲁伊0级法术,能够与坐骑交流,使得受术者不会拖累他的坐骑。受术者被视为一名经过训练的轻骑兵。)

而且,艾德安施展这个法术和一般德鲁伊还不一样,它这一声‘喵嗷’中,还包括别的德鲁伊根本无法表现出来的强烈威胁:“乖乖给老子听话干活,不然就吃了你!”

战马立时暴起,撒开四蹄向着易特斯男爵的军队笔直冲来。

第二十九章 冲军

这一人一骑距离军伍总共只有二十几米的距离,当然谈不上什么骑士冲锋。

一来是双方的距离太近,马速没能提起来。骑士冲锋全靠马力,这等马速别说冲击大队人马了,随便来两名长枪兵也挡住了;

二来对方夺取的战马是轻骑兵使用的普通战马,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爆发力,都远远比不上真正的狂暴战马。

狂暴战马是非常昂贵的坐骑,就连骑士中也有人买不起这等坐骑,只好用一般战马充数,当然,骑着一般战马,马甲和骑士铠甲就得选得单薄一点以减轻重量,不然一般战马可载不动骑士冲锋。

这明明是一只蚂蚁向巨蟒挑战的可笑情景,可是佐格骑士完全笑不出来。

哪怕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对方是自寻死路,可问题是自己就处于军伍最前方,人家这是直奔自己来了!

要动手,佐格骑士觉得自己要扑街。

可要是拨马转身开溜——众目睽睽之下,做为前锋骑士,自己面对敌人转身跑路,以后家族都抬不起头来。

宁愿死,也要保住家族的名誉!

佐格下定决心,左手抽盾右手拔剑,催动战马迎头而上。

“荣耀——!”他大吼道。

同时佐格心中暗暗向战神祈祷:“但愿自己手下有点眼色,能及时补位和自己并肩作战。”

左右两侧有马蹄声响起,佐格心中大定——我一个人对付不了你,但加上骑士扈从和骑士侍从,组成骑士战阵还对付不了你?

双方战马迎头而进,转眼间刀兵相接。

——————————————

安德心里也有一点紧张。

纸上谈兵在家模拟和真正单骑踏阵是两码事。

安德之所以敢如此单枪匹马冲阵,除了自己模仿电影里情节,创造出来的半吊子踏阵枪法之外,倒有一大半原因是修成白龙罡气之后,罡气在侵染外界能量的同时,也吸收了外界某种不明能量,同步反哺改造他的躯体。

这就是无量道的第三步功夫——玄龟身!

这一步,是人体本身与外界能量结合的关键一步。

白蟒气化为白龙罡气,是生命能量与外界能量同频产生变化的一步;而玄龟身则是人体本身开始接受白龙罡气改造的环节。

人体是极为精密复杂的东西,并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下手改造的。不过,白龙罡气乃是白蟒气化成,本身就是人体生命能量、精神力量和外界同频能量结合的产物,代表这更高端、更适合这个世界的营养。

这种‘营养’原本就是人体产物,根本不存在什么排斥效应,对人体最是契合不过。

因此,玄龟身虽然只是初露端倪,但是安德的躯体已经比以前更加强横坚韧,刀枪不入只是等闲,自愈能力更是达到一个骇人听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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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全靠双腿夹住马鞍驱策战马,双手虚虚握持长棍前刺,白龙罡气贯注棍身含而不发。

这一棍与其说是安德用手臂刺出去,还不如说是用白龙罡气‘发射’出去的。

棍当枪用,枪发如电!

佐格吓了一大跳,对方这一枪速度骇人听闻,如果佐格手中是一柄骑士长枪的话,面对这样的一枪绝对来不及格挡,那时候他唯一的指望就是身上铠甲够结实。

不过幸好,现在自己手中拿的不是骑士长枪,而是盾牌。

虽然这一枪来势如电,但是佐格骑士将盾牌微微移动一下时间还是有的。

“叮——”一声轻响,长棍点在盾牌上,被盾牌的斜面弹飞开去。

这一棍给佐格骑士的冲击感并不怎么沉重,至少远远衬不上它闪电般的速度。

唯一古怪的地方是佐格骑士觉得自己持盾的整只左臂都有点软,仿佛左臂的力气都被这一棍抽走了似的。

不过这没关系,自己的右手还有力量,只要扛过了这一击,近身以后我的右手长剑大占便宜,必将他斩落马下!

左手边突然传来一声惨呼!

骑士佐格没有时间扭头去看,不过他可以听出那是守护自己弱侧(持盾牌的一侧)的骑士扈从克斯恩的声音。

他怎么了?明明人家刚才攻击的是我!

骑士佐格一个念头还没来及转,一根长棍已经如神龙掉尾,反抽了过来。

‘这一棍怎么可能回来这么快、这么猛!’

有所谓的‘死境’,是指自己可以看到对方的招数、精神也可以反应过来,可偏偏所有力量都使到了尽头,无法做出任何动作,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步入死亡。

骑士佐格现在就处于这等境地。

他的左手盾在手上握着,可是手臂来不及发力举起;右手倒还有力气,可距离太远,长剑来不及挪到左侧招架。

佐格骑士只能眼睁睁看着长棍抽落。

这种一动都不能动、只能等死的感觉,只有小时候刚开始练习武技,面对老师的时候才有。

“还好舍得花钱,头盔是用高价买的矮人精品!”这是骑士佐格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

安德催马前行,掌中长棍,从佐格骑士的盾牌上借力偏转,出其不意击倒了旁边的骑士扈从,然后借助反弹力,长棍向弹簧一般回击,抽晕了佐格,这两下当真是毫不费力,控制长棍反弹方向就行。

他没有电影里西园程鹏那般惊世骇俗的枪法,不过长棍可比长枪好借力多了。

毕竟长枪的刺杀劈斩,如果陷入人体以后,还需要一个抽出的动作,这个动作会打断借力蓄势的连贯性,可是长棍却绝无这等烦恼。

无量道对全身上下的身体开发无微不至,长棍上传来的每一次反震之力,都被安德刚刚摸到一点边的玄龟身包容收纳。

这一波波的反震力,就像是池塘中掀起的一道道涟漪,在安德白龙神罡的统合下,最终在安德体内汇成前仆后继的巨浪,借助他掌中长棍具现于外。

龙鳞藤飞舞如长龙,到了后来,安德根本不需要发力催动,只是顺着积累下来的巨大势能左右拨弄,长棍到处,方圆两丈之内波分浪裂、挡者披靡!

————————————

大军沿着道路分段前行,军伍蜿蜒如长蛇。

易特斯男爵望着身前身后簇拥的军队,颇有些心潮澎湃的感觉。

像这样统领大军作战,不是每个贵族都可以的。

他原本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可是现在不是天上掉馅饼了吗?

只要能打下红堡,彻底击败汉克*约瑟夫那个暴发户,自己就能再获得半个男爵领。

至于另外半个男爵领,当然要上供给哈洛克伯爵。

易特斯男爵没啥不平衡的,这些士兵绝大多数都是伯爵的,领队的骑士绝大多数也是伯爵的,就连指挥官都是伯爵派来的,自己也就是挂个名头,能弄到半个男爵领(不包括汉克镇),那还有啥不满意的?

从今往后,在舞会上,那些贵妇人都会听说自己的勇武吧?

毕竟不管怎么说,这场战争名义上的指挥官是自己!

如果取得汉克领的一半领地,自己再努力一下,也许能争取子爵爵位?

前面传来喧哗声,让畅想未来的易特斯男爵皱起眉头。

“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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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哈洛克伯爵的心腹干将,又是一军统领,高等骑士埃德蒙当然不可能像易特斯男爵那样傻乎乎的站在原地问:‘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当他发现前方队列骚动的时候,第一时间命令身边精锐止步、展开阵列、压住阵脚;

同时,他派人驱赶前方士兵向两侧疏散——行军打仗,最怕的就是被自己人冲乱阵脚,那可真是输的憋屈死了。

随军法师开始施展法师之眼,另一位法师开始准备泥沼术——万一有大军冲阵,这个法术可以打乱对方骑兵冲锋阵列,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

结果在法师之眼中传来的画面,让埃德蒙好气又好笑。

一个年轻人,身上连铠甲都没有,手里更是拿着一根棍子冒充骑士长枪,就这么个货色,竟然在队伍中,用棍子左抽右打,把一帮武装整齐的士兵打的鬼哭狼嚎,四处逃避。

这位年轻人驱马狂奔,在一片乱七八糟的队伍里如入无人之地,眼看要朝中军杀来。

“呸、垃圾!”埃德蒙吐了一口痰,不屑的说。

“这样的勇士,在北地已经很难得了。”另一位高等骑士哈罗德做出不同评价。

“我不是说这个年轻人垃圾,我是说易特斯男爵的部队是垃圾,这个年轻人可惜了。”埃德蒙淡淡的说道。

北地崇拜强者和英雄,过人的勇气也值得夸耀。

不管这位年轻人是如何想的,但是他拿着根棍子,连铠甲也没有,就敢一人独自冲击大军,这等勇气连高等骑士哈罗德都要夸一声‘勇士’!

不过,打头的队伍是易特斯男爵的军队,并非是哈洛克伯爵的士兵。这个小伙子如果以为哈洛克伯爵的部下也像易特斯男爵手下那么垃圾,可就打错了主意。

正规军队能垃圾成这个样子,让埃德蒙真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马托里,你准备一下。”哈罗德吩咐道。

马托里是一位十级骑士,已经彻底完成身躯狂暴化,只差一个契机就可以点燃生命之火,激发生命能量,成为高等骑士。

点马托里出面,是因为埃德蒙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不过两军即将交战,他不能为这个年轻人挫折了军队士气,就让这位勇气可嘉的年轻人有一个勇者的结局吧。

“您的意志。”

马托里的声音在近乎密闭的头盔中传来,他驱动狂暴战马走出队列,手持骑士长枪,静静的等待着对手的到来。

第三十章 破阵

抽劈点挑、绞抖缠滑,战马如行驶在湖水中的快艇劈波斩浪,人潮向两边分开,安德的眼前突然一清——他竟然已经杀透了前军,来到中段。

不过,这里可不像前阵那般混乱。

安德冲破前阵的时候,其实是在行军途中,佐格骑士压根就没想到一个拿着棍子来到军前的人,居然准备冲击大军。

所以他根本没下达列阵的命令,等安德真动起来手来,佐格几乎是第一个扑街的,没机会再指挥军队。

所以安德刚才击穿的并非正式军阵,只是一支行军中的队伍,还是一上来,就突然失去指挥官的那种乌合之众。

现在,在安德对面,却是已经完成阵列,做好战争准备的军队!

真正的考验来了。

不过,在这真正的考验前,安德先要面对一位骑士。

人——全身铠甲包裹,头盔上只有眼睛的地方露出两条细缝,宽度大概可以插进一把小刀,连弓箭的箭头都射不进去;

马——罩着只露出两只马眼的罩袍,罩袍下摆接近地面,至于罩袍下面的马甲到底是什么样子,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从安德的角度正面看去,人家那匹马的横向宽度,要比安德坐下的这匹马、宽了至少有三分之一。

两匹马这么一比,就像一位满身肌肉的健身壮汉,和坐在电脑前码字的苦逼作者一般。

安德驱马前行,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

对面重铠骑士冲锋的气势,连地面都微微颤抖、沉重的马蹄将冬天坚硬如石的土地踏裂,一道火光从纯钢的骑士长枪枪柄延伸到枪尖,让四米长枪变得如同一根红色水晶——那是一柄火焰附魔骑士枪!

一方是武装到牙齿,冲锋起来地动山摇的重装骑士;一方是身穿常服、手持木棍,肩膀上还蹲着一只黑猫的白板骑士。

双方即将接触。

红水晶一般的骑士长枪由竖立到放平,直指安德坐下战马的脖颈。

马托里作为十级骑士,骑士对决经验更是丰富之极。

他只要略微一看,就知道安德这匹战马是轻骑兵坐骑,根本没有经过骑士对冲的训练。

骑士战马并不是光强壮就行的。马是活的动物,趋利避害求生存是生物的本能,骑士的战马要训练到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在骑士的命令下依然勇往直前才行。

而轻骑兵一般负责侦查和骚扰,并不承担正面冲锋,因此轻骑兵战马不会有这方面的严格训练。

马托里这一枪,就要惊吓安德的坐骑,让它为了回避长枪而失去控制。

骑士作战,要是主人一心向前冲、战马却临阵后缩,那是这位骑士会有什么下场?

即使对方这匹坐骑硬是傻大胆、半点不退,那也没关系。

借助冲锋的力量,火焰附魔骑士枪足以穿透马颈、再把对面这位冒失鬼一并穿成串烧。

“我将赐你以荣耀!”(我将让你光荣的死于骑士对决)马托里大吼。

“谢谢,这荣耀还是你自己留着吧。”在冲锋中,安德的声音依然不紧不慢。

安德双手一压一挑,长棍摇摆翻转,像一条毒龙,贴着马托里的骑士长枪盘绞而上。

两马交错而过。

枪弯!马倒!人飞!

龙鳞藤看着像木棍,但它真的不是木棍。

龙鳞藤原本是有弹性的,只不过这来自生命之树身上的寄生藤,材质实在过于坚韧,在一般德鲁伊手中根本不会弯曲的机会,只能当木杖使用。

但是在安德手中,龙鳞藤的弹性配上来自异世界的奇妙枪法,终于展现出可怕的威能。

超过一吨的战马横倒在地,四蹄乱蹬之下,足足滑出去十来米。

全身重铠的马托里被挑飞半空,手舞足蹈狼狈不堪。

红水晶般的附魔骑士长枪失去了光辉,纯钢的枪杆弯曲成麻花,被远远的抛飞出去。

一位十级骑士的冲锋,竟不能阻止对方半步!

埃德蒙大惊。

就算是他这样的高等骑士,在正面冲锋中击败马托里容易,可绝不可能将马托里挑飞起来——马托里连人带铠甲少说也有三百斤以上,能把他挑飞上半空、那需要多大的力量?

更何况马托里不是死人,那是一位武技高超的骑士!

不过这时候没时间关心这位骑士了。

距离七十米。

“强弩手、破甲箭,射!”埃德蒙大喝。

十名强弩手举起重弩,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依次发射——这是专门对付军阵强者的射杀方式。

能荡开一支弩箭,也不可能荡开连绵不断的十只弩箭。

任何武器都有一个蓄力挥出武器攻击和一个克服武器惯性、收回武器的过程——军阵上使用的沉重武器,惯性更是难以克服。

在这击出、收回的过程中,任何强者都会有破绽存在,强弩破甲十连射,就是专门针对骑士中强者设计,算是一种常用的标准战法。

安德前手握住棍身,后手旋转。

枪怕圆、鞭怕直,在这个世界里可没有这种说法。

低级骑士用木杆长枪、强大骑士用沉重的钢制长枪,那都是纯粹的硬质武器,哪里会有人搞一根带着弹性的长藤来当武器?

龙鳞藤的前半段,化作一朵半径五尺的巨大枪花,将十只破甲箭一一绞飞。

“这是什么武技?”埃德蒙有些懵,不过这时候没时间迟疑。

五十步!

“法师!”埃德蒙再喝。

“迟缓术!”一个直接控制法术。

“泥沼术!”一个间接控制法术。

“奥术飞弹!”一个百发百中的追踪类攻击法术。

三名随军法师经验丰富,三种低环法术互相配合,谁中了都得喝一壶。

然而下一刻,迟缓术在对方身上凭空消散,压根没起到任何作用。

“魔法抵抗,他的魔法抗性很高。”施展迟缓术的法师惊呼起来,这也是警告两位同事。

对方长棍顶端有一道白虹飞起,泥沼数的法术结构刚刚在地面成型,还未来得及发动,就被白虹一扫而崩!

接着长棍一震,棍端凭空跳出五朵棍花,五颗号称‘发则必中’的奥术飞弹像是肥皂泡一般破灭消失。

“斗气成兵!这是十七级的大骑士,费雷罗这个白痴!”高等骑士哈罗德不顾身份,忍不住骂出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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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五级,算是一般战职者,还称不上骑士;六到十级,骑士开始逐渐狂暴化,彻底完成全身狂暴化的骑士就是十级骑士;

十一级到十五级,厚积薄发的骑士点燃生命火焰,产生斗气,可以让斗气在全身周转,发挥出超人的力量和敏捷,这就是高等骑士。

直到这个阶段,在复杂环境的单打独斗中,骑士其实都是弱于其他战斗职业者的。

但是在战场环境下,骑士已经可以借助铠甲和战马,靠高人一等的力量耐力,发挥出远胜其他职业者的战力,这也是骑士能成为战争主力的原因。

至于十六级,骑士的斗气已经可以外放,斗气开始对耳目感知有明显提升作用。如果将斗气加持在武器上,能让凡铁成神兵!外放的斗气更有种种破法之能,因此被人尊称为大骑士。

而到了十七级,斗气变得高度凝聚,能够化成气芒无坚不摧,号称斗气凝兵!

至于为什么骂费雷罗是白痴?

那是因为费雷罗先生是哈洛克伯爵的情报主官,他竟然连续出现两次重大失误。

半个月前,高等法师蒙斯特的法师守护者首领,十六级暗夜游侠卡特斯大师,带着两名手下追杀几个潜入城堡的探子,结果就在城堡外不远处,被人无声无息瞬间杀死。

从城堡门口追出去的士兵们,甚至没听见有交手的声音,只看到三具尸体散落在地上。

每一具尸体,都是后脑处骨骼被重击碎裂,有点像是被打了闷棍的样子。

那可是十六级的暗夜游侠、是奥德王国著名的盲斗大师!他都能挨了闷棍?

失去了自己的守护者,蒙斯特大师认为汉克男爵领有十六级以上的刺客潜藏,所以这位高等施法者第二天就在重兵护送下,跑回了必思兰城,现在根本就不在军队里——法师大爷一向是把自己的性命放在第一位。

这位高等法师答应、在大军包围红堡以后,他会选择合适的时机出现,施展法术击破红堡大门。

至于什么时候合适,那完全要看蒙斯特大师自己的选择。

结果今天,前往战场的半路上又蹦出来一位十七级以上的大骑士,伯爵的情报主官费雷罗是干什么吃的,这些强者难道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嘛?

十六级以上的强者向来难得一见,这等人物根本不可能籍籍无名,在汉克领有两名十六级以上的强者,费雷罗事先一点消息都没有,这就是渎职!

要知道,整个奥德王国也只有三名十六级以上的大骑士,眼前这位年轻人绝对不是他们其中任何一位。

这难道是王室培养的秘密力量?可这等人才竟然会被派来帮助汉克*约瑟夫,那王室对汉克领的重视,远远超出哈洛克伯爵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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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枪!”回去向伯爵大人追究费雷罗渎职罪是以后的事,埃蒙德大声怒吼。

‘夸!’

第一列士兵半跪在地,盾牌重重的砸入地下,低头用肩膀死死顶住;

‘夸!’

第二列士兵长枪枪尾支地,枪杆重重落在盾牌上端凹槽处,枪尖斜斜上指——这是对骑兵战法,一般只用来死扛大队骑兵冲阵,现在却被用来对付一个人。

战马嘶鸣,罡气爆发!

安德长棍所指,白色气芒贴地席卷如潮汐,整整十名列阵士兵如同稻草人一般飞起,撞得后面的士兵跌倒一地。

杀入阵列!

第三十一章 擒王

长枪如林、盾甲如潮!

击碎枪盾防线破入敌阵的安德愕然发现,周围的士兵不但没像前军一般四处逃散,反而长枪盾甲战斧双手剑、四面八方、长短结合一拥而上,大有将他淹没于此的趋势。

这五百名士兵并非易特斯男爵手下的货色,而是哈洛克伯爵的老本,是哈洛克伯爵下大本钱训练打造的精锐,这样的士兵就算哈洛克伯爵也只有一千五百人。

这些人中,每一名士兵都是哈洛克伯爵领民出身,全家老小都住在哈洛克伯爵的眼皮底下,忠诚无可置疑。在训练之余,隔三差五还得拉出去剿灭山贼、征讨不臣、趁火打劫、假扮盗贼————

总而言之,这些人都是收入不菲职业士兵,而且见过真阵仗、手上沾过血的。

尤其是这些站在队伍前列的精锐士兵,更是每一位都是三级以上的战士,全员配备了半身锁甲,有些士官甚至还配备了胸甲!(锁甲是金属的,比皮甲要贵多了,而胸甲就是无袖半身铠,是整块金属板,价格又比锁甲贵多了。)

就算是奥德王国最精锐的那几只军团,除了奥德骑士团之外,平均武力水平也不过如此。

(一级战士是没有缺胳膊少腿,敢拿起武器面对战斗就可以;二级战士就要有些武技,经过军事训练并身强体壮才行;至于三级战士,已经可以自称擅长某种武器,一个人摆平三五条壮汉毫无压力。)

光是这一只精兵,就占据哈洛克伯爵手上三分之一力量,要不是为了抢在王室调兵施加压力之前吃掉整个汉克男爵领、造成既成事实,哈洛克伯爵根本不舍得把老本派出来。

真以为奥德王室和各大贵族相亲相爱,亲如一家?

贵族之间,有实力的时候你是好兄弟、是合作伙伴;没实力的时候你就是一块大肥肉,谁不上来咬一口?

如果不是怕这只精锐队伍在攻击汉克男爵城堡的时候多有伤亡,哈洛克伯爵就不会出重金,邀请高等火系专精法师蒙斯特大师出手。

“叱!”

面对四面八方一拥而上的刀兵刃甲,安德怒喝一声,终于拿出了真材实学。

掌中长棍突然从褐色转为纯白,那是白龙神罡灌入龙鳞藤、溢出表面的异象。

胯下平平无奇的普通战马四蹄生出云烟,一瞬间如有神助,前冲的速度暴增一倍。

棍影漫天席卷,白龙罡气激荡回转如大海漩涡,安德战马前方两丈之内枪崩剑碎,盾裂人飞——如此阵容、如此强兵,竟然丝毫不能阻挡他前进的脚步。

“大骑士——”哈罗德叹息声仿佛呻吟。

不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刚冲出步兵阵列的安德,就看见由五名骑士组成的冲锋战阵,在高等骑士哈罗德带领下,肩并肩如墙而进,五柄骑士长枪分指安德上下左右、胯下坐骑。

“搅海翻天!”卷带风尘,一条长棍像是活过来的毒龙巨蟒一般,翻腾扭转着契入五柄骑士长枪之中!

“嘡——————”长长的金铁交击声,是由无数次碰撞的声音组成,只是长棍和骑士长枪碰撞频率实在太高,才使得它变成了长长的一声。

‘搅海翻天’这一式,乃是安德总结出来,盗版踏阵枪法三大杀招之一,配合白龙罡气的刚柔变化,可以利用长枪的弹性在复数敌人之间反复折返,每一次碰撞,都会让长枪上卷挟的力量更强、速度更快,直到超出持枪者的掌控能力,或者是敌人的承受能力。

显然,安德的掌控能力远胜这五位骑士的承受能力。

像是有炸药在场中爆发,又像是梅花开放,五人五马分别朝五个不同方向侧倒、倒飞。

一人一棍,战马前行,无可克当!

第一次体会到在战场上肆意纵横滋味的安德,忍不住仰天长啸、意气风发!

随着他这一声狂放的长啸,淡淡白色云气开始向四面八方蔓延,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恐惧感,突然沉甸甸的压在每个人心头。

“喵——嗷——吼!”艾德安忍不住开口应和,它这一开口,开始时还像是猫叫,后来却变调成猛兽的咆哮,豹吼声如炸雷响起。

来自食物链顶端的准传奇生物发出怒吼!

这一声咆哮,像是最后一根稻草引爆了众人心头的恐惧。

刚才还一拥而上的士兵鬼哭狼嚎、四面逃散。

冲散了队列、散去了人心。

————————————

“这是——恐惧术?”一名站在远处的法师强忍心头不适,连忙变幻手势,准备施展‘驱散恐惧’。

“赶紧逃!那不是恐惧术!”

还没等这位法师摆弄施法姿态,旁边的同伴已经一把扯住他的衣领,拉着他就朝马车方向跑。

至于三位法师中,另外一位女法师,都已经快爬上马车了。

这位法师一边跑,还一边给队友解释:“快走,那不是恐惧术,那是威压!”

“什么——天啊,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别用法术!”

能拥有生命威压的强者,就算不是传奇大佬,生命本质也绝对和普通生物拉开了距离——若不是生命层次拉开了差距,根本不会产生威压这种东西。

在这等强者附近施展法术,不啻于大声呼喊:“这里有施法者,请先来干掉他!”

所以这个时候,哪怕是法师,也是要靠两条腿跑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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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混乱中,勉强从地上爬起来的高等骑士哈罗德,觉得自己可能是眼花了——那只蹲在对方肩膀上的小黑猫,体型似乎变大了?

“诶诶诶,等等、等等别激动,你显出原形可就麻烦了!”安德连忙伸手撸着艾德安的毛——他刚才打的激动了,结果连带着艾德安也激动起来,它全身毛都竖起来了,连躯体都开始膨胀。

要是艾德安露出了本相,安德下面的戏可就唱不下去了。

安德一边安抚肩膀上毛都竖起来的艾德安,一边开口唱歌转移它的注意力(小时候安德就是像哄小孩一样,唱着歌哄着梅莉丝和艾德安睡觉的),一边策马朝军队正中央杀过去。

那边有一匹看起来就不同凡响的白色骏马,上面有一位穿男爵服饰的大佬,多半就是安德此次的目标——易特斯男爵。

埃德蒙眼睁睁看着对方从容策马而来,而手下士兵却纷纷向两侧避让——军心已散,事不可为。

就算明知事以不可为,作为一军统领,又被哈洛克伯爵委以重任,埃德蒙也只得苦笑一声——逃避是不可能的,那是骑士的耻辱,会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好在对方并无杀心。

被他击倒、击飞的士兵虽然有不少手脚折断,但似乎没有几个死掉的,死掉的那些多半是在乱军之中被马踩死了。

对方近了、近了!

埃德蒙握持长枪的手心渗出了汗水。

不过离得近了,埃德蒙听到对方一脸轻松的哼唱着什么:

“我要从南打到北、还要从东打到西!我要你们都鼻青脸肿,却不知道我是谁!”

埃德蒙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

如此热血沸腾的战场,竟然被人家当成了游乐场!这是对骑士、对战争的侮辱!

埃德蒙一脸决然,举起手中的骑士长枪。

作为一军统领,他决不能束手投降,哪怕当场战死,也不能辱没骑士之名!

下一刻,埃德蒙又放下了手中的骑士长枪。

那位不尊重战争的混蛋骑士,根本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从他身边不远处经过,奔易特斯男爵而去。

————————————

埃德蒙知道自己是军队的统领,是这里最重要的人物,问题是安德不知道!

安德此次出手,目的是为了让老爹老妈不要在战场上拼命。

刀枪无眼,在乱军混战之中,就算安德这等修为,也没把握时时刻刻护住父母安全。

更何况老爹霍利德为了安德的安全,硬是把他留在城堡里。安德人都不在战场的话,哪怕他武技再强,也没办法保护父母。

安德能想出来的唯一办法,是在两军接战之前结束这场领地战争——俘虏易特斯男爵,就是领地战争结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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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虽说准备宁死不辱,但受辱的如果不是他、而是易特斯男爵的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为哈洛克伯爵的手下,埃德蒙可没准备为易特斯男爵死战到底。

“你、你想干什么?士兵、士兵呢?法师、比恩法师?埃德蒙,埃德蒙骑士大人,你们来挡住他啊!”望着策马行来的陌生骑士,易特斯男爵向女人一样尖叫起来。

易特斯男爵脑子里倒是想跑来着,可是现在他整个人就像被蛇盯住的青蛙一般,莫大的恐惧感让他全身僵硬得和木板有得一拼,只剩下一张嘴巴还在做最后的努力:“我有钱,我给你钱!我有魔法装备,你要吗附魔的骑士枪,比你的木棍强得多!对了,我还有个漂亮女儿!啊啊啊,这匹马!你看我这匹马,是文斯莱血统的名马,世界上最美的马——”

他胯下高价购买的观赏型骏马站得直挺挺的,像个木桩子似的一动也不敢动——那是来自安德肩膀上、超高位食肉动物的死亡凝视。

至于守护在易特斯男爵身边的士兵?

人家早就溜了,作为哈洛克伯爵的士兵,他们可没有给易特斯男爵卖命的觉悟,几位随军法师更是跑得连人影都看不见了。

(三位法师的马车正在以龟速缓缓向外驶去,生怕引起安德的注意,当然不可能回应易特斯男爵的召唤。)

安德轻轻松松策马走来,伸手将易特斯男爵从马上拎过来、放在自己的马背上,整个过程轻松得就像从货架上取下一件货物。

既然已经拿下了易特斯男爵,安德拨马掉头、准备回程。

前方有几位骑士拦在路上,不过他们的骑士长枪还倒插在马袋里,倒不像是准备动手的样子。

第三十二章 撤退

望着东倒西歪、战战兢兢的士兵们,再看看趴在对面骑士马背上、像是一堆丝绸包裹的垃圾似的易特斯男爵,埃德蒙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笑得这么尴尬过。

不过职责所在,也容不得他一言不发当个木偶:“这位骑士大人,您请暂且留步,我们可以商量一下——”

埃德蒙指了指安德马背上,被摆的像一个横放包裹似的易特斯男爵大人。

什么贵姓高名之类的问题,埃德蒙连提都不提——人家歌声里都特么唱的明明白白:“我要你们都鼻青脸肿,却不知道我是谁!”

埃德蒙此刻有求于人,才不会去触这个霉头。

“对不起,恐怕现在还不行。”

安德脸上的笑容很温和,哪怕是拒绝别人的时候,语气都很客气——有过异世界的见闻,安德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脑子胜过拳头,以理服人的文明人。

当然这是安德对自己的定位,别人是不是认同就不一定了。

埃德蒙继续努力:“只要您不带走易特斯男爵,无论您要什么我们都可以答应。

如果是金币,现在您只要说个数字,我以骑士之名担保一定不会让您失望;就算是其他要求,只要您提出来,我们也会努力为您做到。”

埃德蒙硬着头皮继续劝说。

说句实话,他作为一个擅长以武力服人的骑士,实在不适合这种说服任务,他惟一的方法就是展现诚意。

问题是,这里最擅长口舌的那位老兄,现在正在对方马背上趴着呢。

万事开头难,既然开了口,接下来埃德蒙各种许诺滔滔不绝,从金钱到领地,再到魔法物品和宫廷贵族称号——他并不在乎对方狮子大开口,反正最后大出血的肯定是易特斯男爵,哈洛克伯爵才不会帮这个废物出一分钱。

“唔,说真的,你说得这些的确让我有些心动,不过现在我要赶时间,你们还是让开吧。”安德温和的说,脸上甚至带着笑容。

算算时间,汉克男爵的军队也快到了,自己得赶紧走了。

安德并不知道这位口气不小拦路骑士到底是谁,反正易特斯男爵已经到手,其他人是谁他并不关心。

“骑士大人——”埃德蒙还想继续劝说。

安德脸上的笑容愈发温和,不过手却从背负的皮质剑鞘中拔出一柄短剑,动作不紧不慢的把短剑嵌到龙鳞藤顶端——长棍顿时化作一柄长枪!

“咝——!”埃德蒙可以清楚听到,周围几位骑士抽吸冷气的声音。

这位大爷到现在为止都是拿着一根棍子横扫八方、破军踏阵如履平地,现在这根长棍却变成了长枪——难道他准备大开杀戒?

这五百精锐可是伯爵的家底,要是在这里折损太多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哈洛克伯爵不是没有敌人的,比如说奥德王室、比如说有王室支持,和哈洛克伯爵领地相邻的尹恩子爵,他们一直对伯爵领虎视眈眈。

“让开、都让开!”埃德蒙赶紧转身挥手,让骑士和士兵都让开。

努力一下就算了,为易特斯男爵搭上哈洛克伯爵的老本,埃德蒙还没那么傻——更何况易特斯男爵还在人家手上,他未必会感激自己。

结果埃德蒙转身一看,骑士们倒还好,都站在他身后,士兵们却早已退在一旁让开道路,根本不用他发号施令。

埃德蒙长叹一声,这样的队伍、这样的士气,还打什么仗啊?

这次失败真的是莫名其妙,连汉克男爵的影子都没看到,己方名义上的统帅就被人硬生生从军中抓走。

现在这样的阵容士气,哪怕那位陌生的大骑士不再出手,自己也绝不是汉克男爵的对手。

作为哈洛克伯爵的部下,埃德蒙现在的责任是要把这只部队完完整整的带回去,不能再给伯爵大人增加损失。

至于易特斯男爵的部队,那随他去吧,自己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整队,我们撤。”望着远去的背影,埃德蒙一挥手,吩咐几名骑士重整队列,大家赶紧掉头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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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马站在军伍侧面的山坡上,望着一排排眼前走过的士兵,汉克男爵在欣慰中也有些怅然。

这些年轻的士兵都是他看着长大的领民,死掉任何一个都是自己的损失,

哪怕通过银币商会,他也雇佣了不少佣兵,但是这些人用来打顺风仗倒是可以,想要让他们卖力死战,那是想都别想——人家是来赚钱的,不是来玩命的。

战争的主力,还是眼前的这些领地士兵。

不过让汉克男爵欣慰的是,高等法师蒙斯特已经回到必思兰城,甚至还在公开场合露面了两次,明确表示自己有事在身,不会参加今天这场战斗。

逼退蒙斯特大师的功劳,要算在森林行者小队身上。是他们去刺探情报的时候,顺手干掉了一位等级高达十六级的暗夜游侠。

说句实话,这等彪悍战绩,着实让汉克男爵吓了一大跳。

那可是十六级的强者!

这等人物到哪里都是一方霸主,甚至不是用钱能请来的,也就是蒙斯特这种财大气粗,能弄到各种稀缺物资的法师,才能雇佣这样的强者作为自己的守护者,一般人想见到这种强者都见不着。

这样的强者就这样死了?死得无声无息,连个水花都没冒出来?

反正汉克男爵在确认了这个消息以后,立刻修改了与森林行者小队的协议,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赠予森林行者小队一个骑士领!

要知道,在没有施法者反制的情况下,一位火系专精的高等法师,如果放手施为,在战阵之中发挥的杀伤力简直可怕。

一个大面积杀伤法术下去,一击之下摧毁一个步兵方阵都是有可能的,这还只是直接杀伤力,还不算对士气的打击。

事实上,如果不是确认蒙斯特大师还在必思兰城,汉克男爵根本不会带兵出来和易特斯男爵正面作战。

“汉娜,你去前面率领士兵列阵,一定要顶住第一波骑士冲锋!”

如果说两军作战中,什么位置最危险?那莫过于直面骑士冲锋的第一线士兵;而骑士冲锋什么时候最可怕?那当然是第一波骑士冲锋,只要能顶住第一波骑士冲锋,那些被挡在阵前的骑士就变成了天然屏障。后面的骑士再想要冲锋,就得先绕过前面的骑士,才能继续冲过来。

而步兵的反击,往往也是这时候开始。

如果可以,汉克男爵也不想将妻子的心腹、自己扈从的妻子,派到如此危险的位置上去。

一般常规战法其实是双方骑士对冲,剩下才是步兵决胜负,但汉克领的骑士数量比对方少的多,正面对冲就是找死,所以汉克领的骑士只能作为一种威慑力量存在——至少让对方不敢肆无忌惮全力冲锋,得分出一部分人防备汉克领都侧面冲击。

可是,如果没有可靠的人镇守步兵方阵,步兵阵列被一冲就垮的话,这仗就没法打了,大家都不要想活着回去。

“哐——您的意志!”带着金属手套的左手一击胸铠,汉娜微微点头表示领命。

‘咣当、咣当——’

汉娜左手提重盾,右手持链枷,穿着重甲一步步朝阵前走去。她要带着第一方阵的士兵,直面骑士冲锋。

在战场上没人在乎你是男是女(汉娜的重甲也让人分不清男女),而且汉娜虽然不是骑士,但野蛮人血统带来的天生强悍体格,足以让她披挂全身重铠步行作战。

而作为男爵的骑士扈从,霍利德站在汉克男爵的左后方,他望着妻子一步步远去的背影,手微微动了一下,终于还是没抬起来。

这是干系到整个男爵领存亡的一战,绝不可以意气用事。

只是妻子她——

霍利德在几乎全封闭的头盔中发出无声的叹息,他呼出的气息透过头盔缝隙冒出一阵白气,终于变成了一缕寒风。

这个世界,容不下太多温情。

————————————

“老伙计,这次如果能度过难关,你就不要当我的骑士扈从了,我册封你为勋爵吧。”汉克男爵小声说,尽量不让远处其他部下听到。

赏罚不均乃是上位者的大忌,可谁还没个三亲俩厚?

他何尝不知道霍利德心中难过。

汉克男爵和霍利德都是老夫少妻,都是获得骑士领以后,才娶的续弦。他们对妻子也都呵护备至。

(当然在汉克男爵看来,霍利德口味实在重了点,居然娶了一个这么大块头的盾卫者做妻子)

在这个时候,哪怕是自己的妻子薇薇安男爵夫人,如果她在战场发挥汉娜的作用,汉克男爵也会毫不犹豫的把她派上第一线。

小小一个男爵领,得力的人手就这几个,他又能怎么办?

不让盾卫者上前线,难道让四名骑士脱下骑士铠,跑到前面去率领步兵吗?

本来汉克领的骑士就比对面少得多,连他这一把岁数的老男爵都要亲自穿着战甲走上战场,又怎能为霍利德的个人感情,浪费一个强大的盾卫者战力。

“这些事,都等我们度过这一关再说吧。”霍利德微微摇了摇头,护颈摩擦着胸甲,发出难听的声音。

这些年汉克男爵也待他不薄,哪怕没有真正踏入六级,霍利德也获赠了一套贵重的标准骑士全身铠和一匹狂暴战马(一般战马很难驮动霍利德这种大个子长时间作战)。

和妻子汉娜一样,拥有一些野蛮人血脉的霍利德,在短时间内爆发战力并不逊色与一般骑士。

第三十三章 礼物

汉克男爵领大军严阵以待!

汉克男爵率领大军继续严阵以待。

‘飕——’一阵寒风刮过,可对方还没来。

“妈的,易特斯男爵那个胆小鬼,该不是不敢来了吧?”骑士艾尔温恼火的说。

“我去和男爵说一下,应该让士兵轮番休息,这搞不好是易特斯男爵的诡计。”维特尔骑士想了想,说道。

“你去吧,这里我看着,易特斯就是个懦夫、胆小鬼,只会玩弄这种不上台面的把戏!”

维特尔骑士来到男爵所在的丘陵顶端,建议道:“男爵大人,我们不能一直让士兵保持紧张状态,是不是让士兵休息一下。”

“你说的对,维特尔。霍利德,你去把士兵分为两组,一组保持警戒、一组可以坐在地上休息,但不能脱下铠甲。”

对方的军队到现在还没来,汉克男爵也有些惊讶,看来得派出些斥候朝前面侦查一下,是不是出了什么变故。

在他看来,易特斯男爵嘴上的功夫远胜于他打仗的能耐,应该不会有这个脑筋。

更何况,即使通过这种方法获得小小的军事优势,但这种损害名誉的行为,对于本来占据优势的易特斯男爵一方来说,似乎也没有必要。

“前面有人来了!”霍利德个子最高,远远望见前方有人骑着马过来。

汉克男爵也朝远方望去。

远处,有一人一马,正孤零零的朝这边走来。

“站住,你是什么人”三名负责战场遮蔽的轻骑兵,策马奔过来拦住安德。

安德在汉克领的军队中不大不小也算是个名人,毕竟这段时间他担任后期副主管,和这些士兵打过不少交道。

不过,此刻安德外在形象却是一个一米八九身高,猿臂蜂腰的青年骑士,和平日里瘦小的模样大不相同,自然没人能认出他来。

“我来送件礼物给霍利德先生。”安德温和的说。

“你认识霍利德扈从?”

“嗯,我和他的长子安德关系不错,你看,他还让我带着他家的宠物做证明呢。”安德指了指肩膀上的艾德安。

艾德安懒洋洋的打个了哈气,伸出前爪摇了摇。

“好像真的是。这样,你先等着,我会回报给霍利德大人。对了,他是谁?”轻骑兵指了指横放在安德马背上的易特斯男爵。

“这就是我的礼物,易斯特男爵先生。”安德从长棍托起伊斯特男爵的下巴,把他的脸露出来,让这名轻骑兵看到。

“这——这——”三位轻骑兵顿时愣住了。

安德自顾自策马前行。

“请您等一等,让我先去回报男爵大人。”一名轻骑兵在后面大喊。

“关男爵什么事,这是我送给霍利德先生的礼物。”安德头也不回的说。

安德策马缓缓前行,一名轻骑兵早已快马向前奔去,想必是通报消息。

另外两名骑兵跟随在他的左右,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怪物。

————————————

汉克男爵带着骑士扈从霍利德和四名骑士站在丘陵顶端恭候来人大驾,森林行者小队站在不远处随时准备接应,更有十五名强弩手混在侧面的士兵人群中。

“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骑士艾尔温有些不信,轻声的问。

这件事说来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马上两边就要正面开战,汉克领这边连军阵都排布开了,大家热血沸腾、摩拳擦掌准备大战一场。

结果有士兵回报,说有人把易特斯男爵捉了,要当成礼物送过来——我把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反正等下就知道了,也许是个刺客呢?”维尔特骑士老成持重,他并不完全相信斥候骑兵的话,这个世界魔法盛行,找个人假扮成易特斯男爵的样子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他们才会在这里等待,而不是离开军伍,出去迎接这位号称生擒易特斯男爵的陌生骑士。

两军接战在即,多点防备总是好的。

正说话间,下方的士兵像潮水般两侧分开,中间留出一条窄道,仅仅能容下两马并行。

那位号称捉了易特斯男爵的骑士在前、两名轻骑兵跟在后面,策马从这条窄道走上山坡。

汉克男爵他们居高临下,可以清楚的看到,那是一位身材修长的年轻骑士,骑着一匹普普通通的战马。

在战马的背上,脸朝下、伏着一名身穿男爵服饰的人,他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死是活。

这位骑士身上穿着常服,没有穿戴铠甲,身上的衣服没有半点血迹破损,根本不像是经过一番血战的模样。

维尔特左手握住盾牌,轻轻朝男爵身边靠了靠;在另一侧,霍利德微微催动战马,用庞大的身躯挡住男爵的另一侧。

森林行者小队四人对视了一眼,眼底露出一丝惊讶、一丝笑意。

看着对面的小动作,安德心中略有不喜——这是把自己当贼防呢?不过想想自己现在这副面孔,安德也就忍下来了。

“霍利德——叔叔。”管老爹叫叔叔,让安德觉得很是别扭。不过,要是直接叫父亲,那不是露馅了吗?毕竟安德还指望经过这一番操作,给老爹换个骑士/勋爵称号呢!

“这位就是易特斯男爵,是给您的生日礼物。”

安德伸手抓起马背上的易特斯男爵,朝霍利德抛了过来。

“男爵大人小心。”维尔特伸手用盾牌护住汉克男爵。

霍利德只好伸出双臂,奋力接住易特斯男爵——万一这位真的是易特斯男爵呢?

人一入手,霍利德就感觉到不对。

单手将一个人抛出十米外,对投掷者的臂力要求固然骇人听闻。而接住一个飞出十米的人,对接受者的要求也并不简单。

可是,当霍利德全身发力,双腿紧紧夹住马身,准备应付冲击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双臂毫不受力,就像是有人轻轻把这个大活人亲手交到他手上一般,根本就没有半点冲击力!

这怎么可能?!

霍利德这边一发呆不要紧,那边汉克男爵却紧张起来。

“霍利德?”

“啊!男爵大人,这、这的确是易特斯男爵。”汉克男爵的声音唤醒了正在发呆的霍利德,他只看了一眼,将易特斯男爵的脸扭向汉克男爵。

“咳咳咳、咳咳咳,我抗议,按照贵族法则,我要求男爵应有的待遇!”从被安德抓住开始就被封闭的说话的能力,直到脱离安德的魔爪,现在易特斯男爵总算能开口说话。

他第一句话,就是要求拥有贵族的待遇。

这位老兄在安德马背上趴了一路,这个姿势自然不怎么舒服,要不是安德一路上并没有策马奔跑,他早就连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竟然真是易特斯男爵!”

“这位骑士到底是什么人?”

“他是怎么抓住这位男爵的?难道易特斯男爵不在军队里?”

“不知道,也许易特斯男爵大人突然肚子疼,离开了军队到野外上厕所——”

“开什么玩笑!易特斯大人好歹也是一位男爵,怎么可能这么蠢?”

易特斯男爵:“————”

我他么真没有那么蠢!问题是自己现在是俘虏,越解释越狼狈,所以还是闭上嘴吧。

确认过易特斯男爵的身份,汉克男爵老脸几乎笑成了一朵菊花。

要知道,森林行者小队带回的前期情报说明,这次领地战争明显有哈洛克伯爵插手其中,汉克男爵虽然并不惧怕,但也没有多少获胜的把握。

在他估计中,只要王室那边牵制得力,让哈洛克伯爵不能调动超过三百名精锐士兵,那胜负面大概是三七开,汉克领输掉可能性有七成。

不过,到了最后,靠红堡的防御力,想必保住自己男爵称号还是不难。

可是现在,易特斯男爵在自己手中,这场领地战争是自己赢了啊!

这一切,都是这位年轻骑士带来的,他当然要好好感谢一番。

——————————————

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这么想的。

“喂,年轻人,给我说说你是怎么抓住易特斯男爵的。”艾尔温不客气的问。

并不是每个人都希望不战而胜,比如说艾尔温骑士大人,还指望在这次领地战争中立下功劳,为自己获得些好处——骑士骑士,不打仗叫什么骑士?骑士不打仗,哪来的好处?

这么多年来,好不容易有一次大显身手的机会,竟然被这个小子给搅合了,艾尔温心里真是不痛快。

“说话啊?别走,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对方不紧不慢朝前走去,眼看就要经过他身边,可连眼角都没瞥他一眼。

“站住!”艾尔温恼羞成怒,伸手去抓对方肩膀。

以这位年轻骑士的功劳,受封骑士简直是板上钉钉,以后大家要在一起共事,如果现在不趁早打压一番,将来还不得骑到他这种老人的脖子上?

“嗯?”

对方扭头瞥了艾尔温一眼,虽然他脸上依然带着和煦的笑容,但冰蓝的双眼中有冷意迸发。

安德这一路横行,那怕是沒杀意也积累出几分杀气出来,更何况他灵魂凝聚成心灯,在这个世界号称圣灵,此刻心生怒意中展现杀气,岂是一个区区七级骑士可以承受?

莫名的恐惧从艾尔温心脏开始蔓延,瞬间扩散到他全身每一处肌体。

艾尔温的手顿在了半空,整个人像是变成了一个木偶,连眼珠都不能转动。

安德继续朝前走去。

前方步兵队伍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汉娜妈妈的块头那么大,盾牌和链枷那么显眼,就算带着头盔,安德也能一眼认出来。

“这位骑士,还请您留步。”汉克男爵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安德并未回头,只是左肩微微一耸。

艾德安‘喵嗷’一声飞跃而起,稳稳落在汉娜肩头。

它一边用脑袋用力顶着汉娜的头盔,一边‘喵嗷、喵嗷’的叫着,这亲热的样子,好像一只小猫找到了自己的铲屎官似的。

————————————

“艾尔温,你怎么了?”

“艾尔温大人——”

“噗通”一声,艾尔温直挺挺的摔落马下。

“是他干的?”有人怀疑的看着那位骑士的背影。

“不能让他就这么走了!”艾尔温骑士扈从愤怒的大喊。

“拦住他!”有人跟着呐喊。

“请您稍等一下!”汉克男爵不得不开口。

无论是这位神秘骑士擒来易特斯男爵功劳,到底需要什么赏赐;还是自己手下骑士艾尔温莫名其妙跌落马下,都得让这位神秘骑士留下来,好有个交代。

“轰——”可那位骑士并未回头,只有一道白色气芒从他身上冲天而起、如同火焰飞扬、威镇四方。

满场雅雀无声,士兵分开两边。

艾尔温的骑士扈从张口结舌,再也说不出半个字来。

直到那个气焰飞腾,宛如人间神魔的背影远去,才有人敢小声的说:“大骑士……”

“噗呲——”易特斯男爵忍不住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第三十四章 人类正统,骑士称王

易特斯男爵的全名叫做易特斯*维克拉*费难*摩戈,按照这个世界的姓名命名规则,每一个能保留在后代子孙姓氏里的名字,都代表一位大有作为的先祖。

从易特斯的全名,可以看出易特斯男爵家族已经算是有些历史传承,有资格鄙视汉克男爵这等暴发户。

摩戈家族曾是哈洛克伯爵家族的封臣。当然,这已经是十几代以前的事情,现在摩戈家族早已是独立的贵族传承,只是依然属于哈洛克伯爵阵营。

也正是统属关系已经疏远,所以他才能和哈洛克伯爵讨价还价,借着哈洛克伯爵希望拔除王室插在势力范围里钉子的机会,为自己争取到汉克领的一半领地。

这是某种意义的趁人之危,易特斯看准哈洛克伯爵非得趁王室无法抽身的时候拔出汉克男爵领,必须与自己合作,才敢狮子大开口。

这笔生意是他得意之作,不用出多少本钱,就能弄到半个男爵领,实在是太划算了。

这种行为,当然也有些交恶了哈洛克伯爵,只是大家还没有翻脸罢了。

易特斯男爵也不在乎这个,就像奥德王国四大伯爵守望相助,抗衡奥德王族一样;在北地,无论是不是哈洛克伯爵属下,各位男爵和子爵都在一定程度上互有默契,任何吞并下级贵族领地的行为,都会受到大家一致抵制,哈洛克伯爵虽然是奥德王国的北方首领,也不能为所欲为。

至于汉克男爵,那是异类、是暴发户、是王族打入北方的棋子,倒不在这个默契范围里。

——————————————

本来一切都计划的很好,可是,半路上突然跳出来了搅局者,让一切都乱套了。

一位大骑士!天晓得汉克领怎么会蹦出一位大骑士来。

当时易特斯男爵甚至觉得天要塌了——这不仅仅是因为领地战争的失败,而是因为有这么一位大骑士在,意味着汉克男爵领的战争潜力远超任何人想象。

大骑士有资格组建骑士团!

骑士之所以是贵族正统,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有骑士团的存在!

在同一流派的骑士中如果有一位大骑士存在,这位大骑士就能通过外放斗气带动其他高等骑士,形成斗气共振,产生一种惊人的现象——光环!

光环覆盖之下,效果等同于传奇领域!

在光环范围内,凡是同一流派,同样性质的斗气,将获得极大增幅;而不同性质的能量将被共振的斗气排斥一空,产生类似禁魔领域和斗气增幅领域的效果。

要知道,传奇境界的高手是何等难得?成就大骑士虽然困难,也比不上成为传奇那么艰难,而且骑士团里骑士越多、规模越大、威力就越强,几乎没有上限。

战神阿多罗号称人类诸神副君,是人类神系的第二把手,仅次于人类神系主神、太阳神佩罗。

而战神殿更是号称人类之剑、人类之盾,凡有种族存亡的大战,任何人类国家,人类势力都要统一服从战神殿调遣。

在整个主物质位面,战神殿拥有大骑士等级的战争骑士数百人、传奇等级的战神骑士四人。

当这些人全部出动,并征召所有人类骑士组成战神骑士团,当真是神挡杀神、魔挡杀魔,号称能够踏平高山、撕裂幽冥、封锁空间!

在人类崛起的历史中,曾有清一色由精灵族、兽人传奇和两族神明化身组成屠神队伍,被战神骑士团一战杀绝的事迹!

那一战,打出了人类的尊严,确立了人类和精灵、兽人三足鼎立的格局;从那时起,骑士为贵族正统!

除骑士外,只有大功方可封为勋爵;而本身不是骑士,哪怕是嫡长子,也不得继承伯爵以上爵位!

汉克领有这位大骑士在,只要他把旗子一竖,召集几个在野的高等骑士,组建一个微型骑士团,别的不说,推平周围几个男爵领那是玩一样,哪怕正面与哈洛克伯爵争锋都大有胜算。

自己的摩戈领离汉克领最近,可不就是最先倒霉的一个么?

易特斯男爵想到家族传承和领地基业,都快哭出来了;

可是,汉克领的骑士们可真棒,居然让一位怀有善意、为他们闯军踏阵,生擒自己来当礼物的大骑士当场翻了脸。

好、太好了,你们干得太棒了!易特斯男爵简直觉得头顶的一天乌云都散了。

相比之下,这次领地战争输了,似乎也不是那么不可接受。

要不是自己还是俘虏,易特斯男爵就不是‘噗呲’一声笑出来,而是要摆开宴席大肆庆祝——这特么到底谁是傻逼?

第三十五章 领地战争结束

当然,与易特斯男爵不同,汉克领的诸位骑士、包括领主汉克男爵在内,脸色可就不那么好看了。

得罪了一名大骑士,尤其还是一名主动前来展现友谊、帮了大忙的大骑士,把人家逼到非得展现力量,才能黯然离开的地步,这实在太傻逼的点。

看着地上的艾尔温骑士——好吧,这位骑士大人似乎已经被摔晕过去了,天晓得一位身强力壮的七级骑士,怎么会从马背上摔下来就摔晕过去——汉克男爵恨不得下马去踹他两脚。

“收队,我们回去!”

这下,连痛打落水狗的心情都没了,汉克男爵没好气的下达命令并拨转马头。

不过,看到自己的骑士扈从和站在步兵队列里,肩膀上蹲着一只小黑豹的盾卫者汉娜,汉克男爵的心情又好了一些。

有这两个人在,事情未必没有转圜的余地——那位大骑士可是管霍利德叫叔叔的。

按自己和霍利德几十年的生死交情,就算不能混个伯伯的称呼,至少也能有个沟通的机会——至不济,也不至于反目成仇。

嗯,关于封赐老伙计勋爵爵位的事情,回去就得立刻着手。多亏自己在战前,就许诺了老伙计一个勋爵的位置,如果现在才临时开口说封赏,未免就落了下乘,显得有些不自然。

看看自己的老伙计,再看看艾尔温那个混蛋,妈的,自己怎么就招揽了这么个货色?

——————————————

三天以后,汉克镇,男爵别墅。

虽然被安德放在马背上一路颠簸,但经过两天的休息和一次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易特斯男爵还是恢复了精神。

作为男爵,哪怕是成为俘虏,按照贵族之间的默认规则,他也是汉克男爵的座上宾。

这两天吃好喝好自不必提,亲眼看见汉克领和那位神秘的大骑士闹翻,心情大好的易特斯男爵甚至还有心情为女主人薇薇安男爵夫人做了一首诗。

此刻,在汉克男爵的会客室里,这位易特斯男爵大人就当着汉克男爵的面,为男爵夫人薇薇安吟诵自己创作的诗篇。

“啊——,娇艳的花朵不及您的容颜、勇士的长剑守护您的笑容,啊——”

“好了,易特斯男爵大人,我们现在还是来讨论一下结束领地战争的相关事宜吧,保罗牧师已经等了很久了。”

尼玛,这个混蛋当着自己的面,泡自己老婆,是可忍孰不可忍?汉克男爵直接开口打断易特斯男爵诗兴。

“好吧好吧,我认输,这次领地战争算你赢了,不过你也不要太得意,这次我并不是输在你手里。”

易特斯男爵耸耸肩,摊开手做出一个毫不在意的表情。

“至少我的士兵都是自己的,不像你,全是哈洛克伯爵的手下。”汉克伯爵先是反唇相讥,然后话锋转入了正题:“保罗牧师,还要请您见证!”

保罗牧师先低头默默祈祷片刻,然后抬头问:“我当见证,易特斯男爵,您承认这次领地战争的失败吗?”

“是的,我承认。”易特斯耸了耸肩,我人都在这儿了,不承认还能怎么样?

“按照人类公约和贵族战争法则,您需要赔偿汉克男爵的一切损失,并付出适合自己身份的赎金、领地。”

“是的,我同意。”

易特斯男爵回答得很是干脆,领地战争有一套标准流程,赔偿多少也是由战神殿牧师计算出来的,并非汉克男爵随便狮子大开口。

战神主管一切人类对内对外战争,对战争成果必能做到公正评判。在神的见证下,谁都别想耍花样。

保罗牧师再次低头默默祈祷,意思是禀告战神,这次战争已经结束了,然后抬头宣布:

“现在我宣布,汉克男爵领和摩戈男爵领领地战争正式结束,双方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开启领地战争。

易特斯男爵需要支付汉克男爵战争损失费用一千七百枚金币;需要支付自身赎金一千枚金币;需要支付佐格骑士赎金三百枚金币,每位士兵按照战士等级,需要支付五到十五枚金币不等,没有被支付赎金的士兵,自动归属汉克领,成为汉克领的领民。

其家属需要在三个月内移交汉克领,并不得造成人身伤害。”

“另外,作为领地战争失败方,易特斯男爵需要支付与汉克领相邻的六个骑士领或对应的可耕作土地面积给汉克男爵作为补偿。于三个月内交接完毕。”

保罗牧师拿出地图,放在桌子。

“我同意,我将割让从约德村到保罗斯丘陵区域作为领地补偿,这些地方无论面积还是出产,都抵得上六个骑士领。”

到了这一步,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易特斯男爵很痛快的在地图上划出了一大块区域。

“汉克男爵,你对此有异议吗?”

“我没有异议。”汉克男爵很满意,这位易特斯男爵倒是个痛快人,认赌服输的人总是会让人产生一些好感。

这块地盘与汉克领接壤,管理起来也方便,而且这些土地虽然不算最好的地盘,也有不少树木森林,不能直接耕种,可自己领地里有得是伐木的好手,哪怕光是伐木也有利可图。

第三十六章 麻烦

在战神殿牧师的见证下,汉克男爵与易特斯男爵签下了赔偿协议,从这一刻开始,易特斯男爵算是彻底恢复了自由身。

然后,这位男爵就被汉克男爵兴高采烈的扫地出门——您爱去哪儿去哪儿吧,别老在我老婆面前晃悠。

至于协议履行,汉克男爵并不担心,就像自由民不能清偿债务会失去自由民身份一样,贵族不能偿还债务,轻则失去部分领地,重则可能剥夺贵族身份。

汉克男爵按照男爵等级,向保罗牧师捐献了九百枚金币,大约是他本次领地战争获利三分之一(领地收获不计在内,领地属于贵族,神权不得插手。)。

在没有战神殿制定《贵族战争法则》之前,大陆上大大小小的领主互相攻伐、往往不择手段。

杀死对方的领民、破坏对方生产设施都是正常操作——打不下城堡我还打不下城镇吗?打不下城镇我还打不下村庄吗?

这种不择手段的内战方式,极大削弱了人类整体战争潜力,也破坏了生产发展和诸神的信仰之源,因此人类诸神联合起来,由战神殿出面,召集人类国王和公爵等级的大贵族,联合制定了《贵族战争公约》。

哈洛克伯爵为什么一定要借着易特斯男爵的名头才能发动领地战争?就是因为上位贵族不能主动发起对下位贵族的领地战争。

当然,下位贵族主动挑战上位贵族倒不被禁止——想找死你就去好了,战神鼓励这种勇于挑战的精神。

所以每次领地战争的发起、经过和结束,都要有战神殿牧师作为见证,一来可以用自身为坐标,替战神搜集战争原力;二来也能监督领地战争过程中是否有不必要的破坏和滥杀行为。

而收取胜利方的捐献,也是战争牧师的一个任务(失败一方是没有捐献义务的,这和赌场抽头是一个道理)。

“保罗牧师,我将在三日后进行封爵仪式,到时候恐怕还要麻烦您。”汉克男爵很是客气的说。

“那是我的责任。”

封爵是大事,一定要有人类主神太阳神佩罗的牧师在场见证;战神作为汉克领的主要信仰,自然也应该有牧师在场。

————————————

几家欢喜几家愁,汉克男爵固然春风得意,而易特斯男爵绝境逢生,对于这次领地战争失败也不是那么看重了。

但是在必思兰城,却有人大发雷霆。

“埃德蒙!你在说胡话吗大骑士,还是一个年轻的大骑士?这种大骑士会窝在汉克领那个鬼地方?那里有什么?难道他是在森林里练成的大骑士吗?

就算他真的是大骑士,你可是带着五百名精锐士兵,还对付不了一名大骑士?你是废物吗?”

哈洛克伯爵越说越气,大骑士固然是战场之王,可他也有极限好吧?要是随便一名大骑士就能正面击溃成编制的精锐士兵,这世界上哪里还有其他人混的份?

再加上骑士练习需要相当大的场地,高等级的刺客倒是可以偷偷摸摸的修行,可没听说过高等级骑士能不声不响就炼成的。

而且,骑士修行讲究内外一体,人体全面平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最强横的斗气。

骑士修行过程中所需资源仅次于那些整天做实验、搞研究的施法者,无论是洗练身体的炼金药物还是营养丰富的高能食物、甚至还得配备随时治疗暗伤的牧师,这些资源都不是一个北地男爵领能弄到——就算能弄到,也不可能无声无息。

“伯爵大人,恐怕你是错怪埃德蒙骑士了。”蒙斯特法师从门外走进书房,能够不经通报进入哈洛克伯爵书房的人,也只有他了。

“哥哥,怎么说?”哈洛克伯爵对蒙斯特法师的称呼,暴露了他们的关系。

“我那三个不成器的学生回来了,按他们的说法,那位捉走易特斯男爵的骑士,恐怕还不仅仅是一位大骑士。”

哈洛克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一位大骑士就够头疼了,难道还有更坏的消息?

“不过你不用担心,汉克领传来消息,说那位骑士已经和汉克领闹翻了,一怒之下独自离去,现在不知所踪。”蒙斯特微笑着说。

“什么?难道汉克男爵竟然没有付出合适的报酬吗?”

“不是,听说是底下的骑士失礼,让那位年轻的大骑士负气而去。”

“还有这样的事?”哈洛克伯爵也是无语了:“这么说,我们是不是有机会能招揽一下?”

男爵领养不起一位大骑士,不代表伯爵领养不起。

“不要轻举妄动,汉克领那边情况不对。那里已经出现了一位至少十六级以上,甚至是传奇等级的刺客;现在又出现了一位接近传奇、也许就是传奇的大骑士,这已经不是我们能解决的事情了。”

蒙斯特说到这里,特意顿了顿,毫不意外的看见弟弟吃惊的张大了嘴——传奇!这辈子他还没见过传奇呢,汉克领那个新开拓出来的小地方,也能有传奇?还不止一位?

“这件事已经引起老师的兴趣,他老人家准备亲自出手试探一次,一切都等老师有了结论再说——无论如何,汉克男爵领都要拿下来。”

第三十七章 兴奋

红堡。

“来,汉娜,再帮我看看后面下摆这里是不是拉平整了!”霍利德扭转上身,却看不见背后的情况。

虽然在冬天,红堡的房间也不怎么温暖,但霍利德额头上还是渗出了一些汗珠。

今天是汉克男爵论功行赏的日子,也是他霍利德被封爵的日子。

虽然这只是一个勋爵,还不能算是真正的世袭贵族,但这却是从零到一的一步、意义极为重大,是霍利德家正式跻身贵族阶层的开始!

哪怕霍利德平日里再怎么表现出一副粗豪形象,在这样意义重大的日子里,依然紧张得额头冒汗。

“父亲,您再这么转来转去,衣服就要裂了。”安德没好气的说。

霍利德肩宽背厚、块头极大,这套礼服为了追求美观,又是修身型的贵族礼服,老爹这么扭来扭去,安德都已经听见线头崩裂的声音了。

“啊,好吧,那我不转了,安德,你也来帮我看看。”

“已经很好了,父亲,您可是身经百战的人物,这一点点场面您紧张什么?”安德有些不解。

在他看来,老爹可是大风大浪经过,生死线上走过的人,封爵这种事又没啥危险,不过是走个过场,为啥这么紧张?

“混小子,什么叫这一点场面?要是你爷爷还活着,看到咱们家能有今天,他能高兴的抽过去!老爹我这还算镇定的,你看看你汉娜妈妈?”霍利德把锅甩到妻子头上

汉娜双手都在激动的颤抖。

丈夫成为勋爵,那自己岂不是勋爵夫人了?梅莉丝不就是贵族小姐了吗?自己也是贵族夫人了,以后自己该怎么称呼薇薇安小姐?等下要不要先问问小姐再说?

而且,有自己这么大块头的勋爵夫人吗?对了,梅莉丝,她的淑女课程一定要重重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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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从小根本就不知道母亲是谁,父亲是一名码头搬运工,很早就死了。

儿童时代,自己为了活下去偷鸡摸狗,失手被抓住以后,因为自己个子大,倒没有因为盗窃罪被砍断双手,而是塞进军队成为炮灰南征北战。

一场场战斗下来,身边人基本死的死、换的换,自己莫名其妙就变成了资格最老的那一个。

后来认识了汉克*约瑟夫,这位老大乃是自由骑士出身,还当过山贼(这个除了自己,没人知道)。

两人在军营里刚见面的时候,为了抢饭吃还打过一架,不过不打不相识,从此两人臭味相投,一起在战场上各种油条。

跟着这位老大,打仗落在后面、抢功冲在前面,建立功勋的速度明显增快了许多,也安全了许多。

几年下来,汉克老大积功混成了王国骑士,而自己也被他拉拔着当上了骑士扈从。

然后,因为出身的问题,大家遇到玻璃天花板,再也升不上去了。于是老大一咬牙,带着他们这帮老兄弟来到北地开创一番局面。

老大现在是男爵大人,而自己马上也要当上贵族了,一帮老兄弟只要还活着,至少混成了乡绅!

望着穿衣镜中衣冠楚楚、像是大人物一般的自己,霍利德感慨万千。

以前的黑历史在脑中滚滚而过,最终沉淀在记忆深处,永远不会再被提起。

我们都已经是上等人了!

老大是个好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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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臭小子,那位大骑士到底是谁?你怎么会认识这么厉害的人物?”

想到汉克老大,霍利德又想起老大托付的事情。

“什么大骑士,我不认识什么大骑士啊?”安德装傻。

“就是一位个子有这么高,肩膀大概有你老爹一半宽的年轻大骑士,人家说,为了给我送个合适的礼物,把易特斯男爵从千军万马中捉了来——你老爹我可不认识这样强悍的人物。

当时那位大人还专门提到你,当时他还带着艾德安,你说不认识他?”

霍利德盯着自己的儿子,企图用老爹的威严压迫儿子说出实话。

可惜,今天的安德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安德。

曾经横行军阵,见识过骑士、高等骑士到底是怎么回事,安德对老爹已经失去了畏惧之心,当然,尊敬还是有的,可霍利德想靠一张大脸就吓得安德说出实话,实在是想多了。

“啊,老爹你说的是高德师兄?”安德一脸惊讶:“高德师兄是大骑士?我不知道啊?”

“师兄?”师兄这个称呼在这个世界并不流行,不过望文生义,霍利德倒是不难理解其中含义。

问题是有师兄肯定就有老师,难道上次他说的是真的?真的有一位弓箭大师洛克蒙?

可一位弓箭大师怎么可能教出一位大骑士出来?

“霍利德先生,仪式快要开始了,请您前往大厅。”一位侍女推开房门,通知大家前往大厅。

“回头你仔细和我说说。”现在封爵才是霍利德最关心的事情,其他事情可以朝后面推。

第三十八章 勋爵

今天红堡的城堡大厅里金碧辉煌,喜气洋洋。

能来到这里参加封爵仪式的,都是汉克男爵领有头有脸的角色,最起码也是一位乡绅。

汉克领能在领地战争中大获全胜,实在让人大出预料,虽然很多前期准备工作都白做了,但是总比输掉领地战争要强得多。

如果是老牌的男爵领地,也许还有些根深蒂固的乡绅关系网广大,可以两头下注,领主的胜负不影响他们的地位;但是汉克男爵领才建立了十余年,这里的乡绅们不是汉克男爵带来北地的老兵,就是银币商会的老人。

他们的利益与男爵夫妇绑定在一起,根本不存在两面下注的机会。

而霍利德和汉娜,一个是老兵的代表,一个是银币商会的骨干,他们夫妇获得勋爵爵位,对大多数乡绅来说都是值得庆贺的事——这说明男爵夫妇的慷慨,也许将来自己也能获得勋爵呢?

所以,当霍利德和汉娜夫妇并肩走入大厅的时候,大厅里所有人都来到红毯两侧夹道欢迎、鼓掌欢呼。

至于跟在这对夫妇后面的安德,则被大家彻底无视了。要知道这一对夫妇并肩前行,简直像是一堵城墙在向前移动;而安德这个头,跟在后面实在太不显眼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人注意到安德。

“那就是霍利德的儿子安德?”

“对,就是他。”

“这是霍利德的种?这个子也太小了,难道巨龙生下一只猴子?”

“没错,他小时候一直有病,本来牧师说他活不长的,近几年才稍微好一点。”

“呼,这小子运气倒是不错,他老子给他挣下了一个勋爵爵位。”

(勋爵爵位可以传承三代,如果第四代没有大功,则爵位取消;但三代中,如果有人成为骑士,勋爵爵位可以转为骑士。同样,骑士爵位在三代之内,如果后人无法成为骑士,爵位也可以转为勋爵。)

“切,谁给谁挣下的爵位还两说呢。当时我就在前排,亲耳听到那位大骑士说自己和安德是朋友,所以顺手把易特斯男爵捉来给安德的老爹当礼物——要不然,这次领地战争实际根本就没打起来,干嘛封霍利德当勋爵?”

“真的假的?就他?这弱不禁风的样子,有一个大骑士做朋友?”

“谁知道,当时那位大骑士肩膀上还蹲着的一只黑猫,据说就是他们家的宠物。”

“霍利德这运气,也真是没谁了。”

乡绅中也有地位高低,地位高的人,自然都聚在前面,和四位骑士大人一起,与霍利德夫妇交谈庆贺;

地位较低的一部分乡绅,则在大厅靠角落的地方,按照小圈子站在一起,其中说什么的都有,不过绝大多数都在羡慕卡尔隆家的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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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到齐,有男爵的贴身男仆从侧面走出来,高声宣布:“汉克男爵大人、薇薇安男爵夫人、威格斯牧师大人、保罗牧师大人到!”

随着一阵音乐,四位大人物从侧面走了出来。男爵夫妇站在台上,两位牧师站在侧面。

“威格斯牧师、保罗牧师,请你们见证!”汉克男爵向两位牧师微微点头,说道。

“以吾主太阳神之名,我在此见证!”

“以吾主战神之名,我在此见证!”

两位牧师低头祈祷片刻,各自发出见证宣言,示意册封仪式可以开始了。

“霍利德,你上前来。”

“您的意志!”霍利德从人群中走出,来到汉克男爵身前,站在台下单膝跪倒。

“我无比忠诚的战友,从二十年前开始,你就守护着我的弱侧(骑士持盾的一侧叫做弱侧,骑士扈从要护卫骑士的持盾一侧),直到今天。现在,你该获得应有的报答了。

我宣布,在本次领地战争中,霍利德骑士扈从做出杰出贡献,晋升为勋爵!我将包括兰斯丘陵在内的十一平方公里土地封赐与你,从今以后,愿你按照我们的契约,继续忠诚于汉克*约瑟夫家族。”

男爵将地图和一块泥土交到霍利德手中,地图和泥土,这代表着裂土分封,是赐封领地的最重要形式。

“我愿意,卡尔隆家将永远效忠于约瑟夫家族!”霍利德大声回答的声音,让大厅都产生了回音。

两名牧师作出四份契约记录,并在见证人一栏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而汉克男爵和霍利德也在四份契约上签下姓名,然后四份契约分别由男爵、霍利德和见证的两位牧师各自收起。

册封仪式的主要内容就结束了。

接着就是盛大的舞会,在城堡大厅里当然是上等人跳舞的地方,但是一般领民也有找乐子的地方——原本训练士兵的城堡广场,就是他们跳舞的地方。

(安德悄悄的撇了撇嘴,自己这就被老爹给代表了?他可没兴趣对什么人宣誓效忠——也许是接受异世界信息过多,人人平等的理念使得安德很难对某个人产生效忠心理。)

第三十九章 姻亲?

“大家请随意,维尔特,你们几个和霍利德、维利都跟我来;特鲁斯勋爵,请您也一起来。”

完成封爵仪式,又带着妻子跳了第一支舞以后,汉克男爵招呼手下得力骨干前去会议厅开会。

无论是接收领地还是回复秩序,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一场领地战争不是打完就没事了。

更何况这次领地战争中,显然明里暗里、有多方势力在插手。

一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大骑士、被无声无息杀死的十六级暗夜游侠(想想森林行者小队的朱琳女士,开始还一口咬定需要领地才能出手,后来一转头就答应了,现在想起来,这个转变很是可疑。)、原本要插手,结果被惊退的高等法师,还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弓箭大师,拥有这些人物的势力,无论哪一个都不简单。

汉克男爵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个小小男爵领也许并不是那么简单,自己这个男爵恐怕对自己的领地也不是那么了解。

汉克男爵要说心里不发虚,那肯定是假的。

在这些势力之间,他唯一可以依仗的,也许就是自己的贵族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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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安德家。

“真的?!爸爸你真的成为勋爵了?那我们家以后也是贵族了?那我是不是要在名字里加上霍利德这个中间名?以后我就要叫做梅莉丝*霍利德*卡尔隆?”

妹妹梅莉丝难以置信的叫声从楼下客厅传了上来,让二楼卧室里的安德嘴角忍不住微微上翘。

他是提前跑回来的,封爵仪式结束后,霍利德和汉娜都被男爵夫妇分别叫去,安德一个人留在舞会上,顿时成为大妈们的关心对象。

(这个可以参考春节回家,被亲戚关心婚姻问题的情景,而关注安德情况的大妈,包含了整个汉克领的夫人们。安德实在有些吃不消如此关心,最后借助上厕所的功夫,偷偷溜走回家了。)

“当然了,你父亲可是带着我们成为贵族的人物,你和安德以后的名字中间,都要加上霍利德!”那是汉娜妈妈的声音,安德能听出她也很兴奋。

成为贵族,在这个世界里,是需要几代人前仆后继,并要运气足够好,才能达成的事业,卡尔隆家能够在一代人中完成这个事业,不得不说是一件值得大大庆贺的事情。

接着父亲的声音响起,有些含糊的声音中,似乎还带着些酒意:“梅莉丝宝贝,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贵族家的小姐啦,所以要听你妈妈的话,好好跟维利夫人把礼仪课学好,将来你要是嫁给莱恩少爷,可不能丢了咱家的脸。”

莱恩*汉克*约瑟夫,是汉克男爵的次子,是薇薇安男爵夫人的亲生儿子,也是汉克男爵指定的领地继承人。

“啊?!”梅莉丝惊讶的声音传来。

“今天你薇薇安夫人和你妈妈说起过了,如果你们两个能相处的好,将来就让你们成婚。”霍利德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大舌头,可见酒是真的喝了不少。

“妈妈,这是真的吗?”

“嗯。”

“太好了!哐当——”有什么东西掉到地上了。

“淑女、淑女!毛手毛脚的,要是你这个样子让莱恩少爷看到,他才不会娶你这个野丫头呢!”

“妈妈,我只是太高兴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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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汉克*约瑟夫,这个家伙想娶自己的妹妹?

安德的心情很复杂。

在一般人看来,这绝对是卡尔隆家高攀;可在安德看来,自己的妹妹多可爱啊,嫁给那个小子真是亏了老本。

可是,听着妹妹兴高采烈的叫喊,安德还不得不承认,莱恩*汉克*约瑟夫在男爵领里,的确是排名第一的黄金单身汉。

和安德自幼多病,不太出门不一样,莱恩从小就是镇子里的宠儿,哪怕不靠着汉克男爵的领主光环,这个人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莱恩最初的武技启蒙老师就是老爹霍利德,他在训练中专心刻苦,没有半点少爷架子,认真的态度让老爹赞不绝口,常常在家中提起此人,也常常可惜自己的儿子无法和男爵的儿子媲美——安德对莱恩最初的恶感就来源于此。

在十五岁那年,莱恩*汉克*约瑟夫通过战神牧师保罗考核,成为四级战士,这在汉克镇是头一份,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够被保罗牧师以种子身份、而非男爵继承人推荐到必思兰城战神殿深造骑士学业。。

(四级战士已经可以说是武艺娴熟,能够熟练使用多种武器,并对一到两种武器说得上‘精通’,比如莱恩,安德就听说过他如果使用双手剑,可以和父亲霍利德在步战中打个有来有回。)

这些年,这位少爷一直在必思兰城的战神殿进修骑士课程,这次回来,听说他已经是五级的准骑士,想必很有可能成为正式骑士。

而且,安德也不得不承认,这位莱恩少爷比自己是要帅气那么一点,不、两点,呃,也许是三点?

反正这个小子是汉克镇里,年青一代中毫无争议的第一帅哥。

安德不承认是自己的原因——这不是自己的锅,明明是遗传因素造成的。无论是汉克男爵还是薇薇安夫人,都算得上俊男美女;

而自己虽然没见过亲生母亲到底长什么样子,可想想父亲霍利德那张大脸,然后再看看他的审美观(父亲一直认为汉娜妈妈那种强壮的美才是真的美),就知道自己的遗传基因是什么情况。

咦,这么说来,妹妹好像真的是赚到了?

妹妹才十岁就和自己一般高,也不知道妹妹将来会不会长成汉娜妈妈那个样子。到时候,莱恩这个妹夫面对比自己高一头、宽一臂(也许还不止)的新婚夫人,也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安德想到这里,忍不住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可笑完以后,心里还是不怎么高兴。

看来要找个机会教训教训那个小子!

这不是大舅子之怒,也不是为了出气,只是作为哥哥要考验一下妹夫而已。

嗯,就是这样——这完全是人之常情,正常操作、正常操作。

第四十章 迷雾

于此同时,距离安德家不远的领主别墅里,汉克男爵夫妇也说起这件事。

“亲爱的,我已经和汉娜说了,可是,莱恩难道不能找一位出身更加高贵一些的妻子吗?”

关起卧室的门,薇薇安有些抱怨的丈夫说。

在薇薇安看来,汉娜和自己的关系很好、骑士扈从霍利德也一直对丈夫忠心耿耿,可是,赐封勋爵爵位和一块领地,足够报答霍利德夫妇这些年的忠诚,何必再把莱恩的婚姻也搭上去?

虽说那位神秘大骑士可能和霍利德有关,可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亲近到什么程度,又有谁能知道呢?

将来,莱恩如果需要帮助,又有谁、能保证这位大骑士真的会出手相助?

现在连这位大骑士的真实身份、居住何方,都没人知道,丈夫至于为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助力,把孩子的婚姻搭上去吗?

贵族的婚姻是一块极重要的砝码。

通过联姻、使爵位更进一步的贵族,在这个世界上,绝对要比靠功勋获得进阶的贵族多的多。

再说了,汉克家本来就被人视为暴发户,汉克*约瑟夫是第一代骑士、也是第一代男爵,自己更是商人的女儿,两人结合产生的家族,本身就底蕴不足。

薇薇安原本指望,莱恩能娶一位家族历史悠久的名门之女,不要求是嫡系,哪怕是没有领地、只有姓氏的宫廷贵族之女,也可以大大充实汉克家的血脉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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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汉克男爵有些烦躁。

妻子在经营方面是一把好手,可对于贵族政治还是太不敏感了。

“那你倒是和我说说看啊?”薇薇安抱着丈夫的手,轻轻摇了摇。

“唉——你啊,这么多年,还像个小姑娘一样。”汉克的心柔软下来,在妻子额头上亲了一口。

“你也知道,我们这个男爵领是在王室支持下,硬生生从黑森林里挖出来的。”

“周围这些领主呢,不是把我们当成暴发户看不起,就是认为我们是王室打进北地的钉子,随时准备吃掉我们这块领地——我们四面皆敌!”

“你以为我不想给莱恩找一门底蕴深厚的亲事吗?可是,在北地这块地方,谁会把女儿嫁给我们家?我在王都托人想尽了办法,可人家情愿把女儿嫁给瑞恩,也不愿意让女儿嫁给莱恩。”

(瑞恩*汉克*约瑟夫是汉克男爵的前妻所生,是汉克男爵的长子,目前在王立学院进修法师。)

薇薇安静静的听着,聪明的女人从不会随便打断丈夫的话。

“虽然他们的拒绝各有理由,但是在我看来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并不看好我们这块男爵领能撑下去!”

汉克男爵说到这里,皱起了眉头,仔细的想了想,才继续说下去:

“按理说,我们和王室关系密切,而且自身也拥有一定实力,只要王室能提供一些帮助,我们熬过这次领地战争应该并不困难。

可是,直到领地战争正式开始,依然没有人来帮助我们——据我所知,宫廷法师中至少有四位高等法师,十五级以上的上位职业者也有好几位。”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汉克男爵的双眼望着壁炉,眼神中全无焦点,显然他并不指望一个回答,而是在自己问自己。

“这说明我们可能被王室抛弃了,如果结合王国将在南方开战的消息,那么推论可能更糟糕——我们很可能成为王室和地方贵族交易的筹码,薇薇安你知道的,那段时间里,我没有一天睡得安稳。”

“在森林行者小队杀死卡斯特大师以后,原本我以为,森林行者小队背后可能藏着王室秘密派遣的某一位大师,可是那位神秘出现的大骑士又推翻了这个假设。

如果真是王室出手,绝对不会派出一位大骑士闯入军队、生擒易特斯男爵——这是很危险的事。

大骑士并不是无敌的,他们的价值更体现在率领骑士团作战上面,王室绝不可能派一位宝贵的大骑士来冒这种险。”

“这明显是有我们不知道的势力插手!而另一方面,必思兰城的蒙特斯大师,他为什么要亲自参与到这次领地战争中来?

高等法师地位超然,他是哈洛克伯爵的供奉,又不是他的属下,能派出几名弟子随军就算不错了。他怎么会放出风来说要亲自出手?”

“别看这次领地战争算是结束了,可是现在,这块领地像是蒙上了一层迷雾,让我怎么看不清楚。”

“这块领地上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这些人物纷纷出手?如果往好的方向去想,也许王室并不是抛弃了我们,只是面对这些势力,王室也不得不退避三舍?”

“到目前为止,那位大骑士,是这些神秘势力中、唯一对我们表现出善意的一方,我们别无选择。

而且,有霍利德和汉娜在,他们夫妇我还是信得过的,这多少也是一层保障。”

“所以,必须让莱恩和梅莉丝订婚,而且要尽快公布这个消息——站队最忌首鼠两端。”

第四十一章 邀请

安德可没想到,自己只是不想让老爹和汉娜妈妈在军阵中遇到危险,做出的一个冒失决定,竟然会引得男爵大人做出这么复杂的推论。

不过,这是男爵的烦恼,暂时还不关安德什么事。

喧嚣而兴奋的一天终于过去,疲劳的霍利德夫妇已经入睡。

妹妹梅莉丝还醒着,从安德的房间里,可以听到妹妹屋子里传来的歌声,这让安德更加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个机会,给自己未来的妹夫好好上一课。

不过,现在是安德自己做功课的时间,他把这个念头放到一边,仰躺在床上,闭上双眼。

成功不是偶然,哪怕别人已经为你铺设了康庄大道,但是路总要自己一步步走——即使获传无量道这等不世奇学,可如果自己不肯付出努力,终究还是一场空。

更何况前几天,安德单人匹马、踏军破阵时,产生的一些想法也需要再试验一番。

无量道是至高无上的法门,可正因为这法门实在太高端了,所以根本没有任何实际搏杀的技巧,让安德在遇见实际问题时,只能靠看电影得来的一些印象解决问题——在那天的踏阵过程中,安德发现,如果让白龙罡气呈漩涡状高速流转起来,不但光靠罡气吞吐、刚柔变化就能完成整个借力、蓄力、发力整个过程,而且出手威力更是远远胜过平常状态。

所以,今天他就要试试,能不能将这个窍门应用在日常修行中。

要知道,玄龟身要求使用白龙罡气一遍遍洗练全身,直到身体完全适应,并能产出更高层次的生命能量为止——至于身体更加强悍,倒只是修炼过程中的副产品。

平日里,这种工作需要安德全神灌注,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能完成一次洗练,可在踏阵过程中,白龙罡气高速运转,短短一个小时,安德就觉得自己全身上下被冲刷了一遍似的。

此刻,安德放松的仰卧在大床上——无量道直指大道,不讲究任何姿势,关键之处只在一盏心灯,睡觉也好、走路也好、战阵搏杀也好,都不碍修行。

安德浑身上下毛孔张开,白色雾气溢出体外,充塞了整个房间,这雾气似有灵性,绝不溢出房间半步。

接着,在雾气最浓郁处,渐渐形成一条鳞爪飞扬、具体而微的小龙,在雾气中盘旋游走,宛如活物。

“喵——”仿佛嗅到了什么,艾德安从窗户处跳了进来,随即又转过身、伸爪将窗户合起来,并插上锁扣。

它跳上安德的大床,在床上四处巡视了一下。结果很令它满意——这里有一处适合自己睡觉的位置。

于是艾德安四肢蜷缩、盘成一团,在安德的肚皮上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气,闭上了眼睛。

安德在半睡半醒中伸出手,轻轻抚摸着肚子上的艾德安,让它发出‘呜噜噜——’的声音。

随着雾气中的龙影一圈圈游走,房间里的白雾开始从无序弥漫变成缓缓旋转,渐渐的越转越快,如同大海漩涡、卷起无声的潮汐,冲刷着安德的身体、也冲刷着艾德安。

——————————————

“安德,下来吃饭了!”楼下传来汉娜妈妈的声音。

‘喵嗷——’艾德安身形如闪电、在安德肚皮上用力一蹬,直接飞跃数米距离,脚不沾地直接扑到房门上,爪子一挑一拨,就把门扣打开,飞窜了出去。

这一连串动作当真有如行云流水,顺溜至极。

“小馋猫,你怎么又跑到安德屋子里去了?”这是汉娜妈妈的声音。

“喵嗷——喵嗷——”(那里睡觉舒服)

“好了好了,你那份已经准备好了,个子这么小,怎么吃得那么多?”

“喵嗷?”(你说啥?)

“吃吧吃吧,没事,有的是呢。”

“喵呜——”(我吃。)

“安德、梅莉丝,赶紧下来,连艾德安都起来了。”汉娜妈妈的大嗓门又响了起来。

“来了来了!”

“梅莉丝,你今天要去上礼仪课,你现在是贵族小姐了,一定要努力,知道吗?”坐在餐桌一端,霍利德威严满满。

也许是错觉,安德总觉得老爹好像在模仿汉克男爵的说话方式。

“知道,我会努力的。”梅莉丝很有活力的说。

“还有安德,等你吃完饭来后院,我有话要问你。”

“啊,好的。”安德连忙点头。

安德家的后院面积不是很大,实际上,只有男爵别墅才能在镇子里拥有一个大花园,其他乡绅,包括四位骑士的别墅都不能占据这么大的空间,毕竟镇子里空间有限。

安德家的后院其实就是一个练武场,地面用黏土夯实,旁边摆着老爹的骑士枪、小盾牌和手半剑;汉娜妈妈的重盾和链枷也有,不过这些都是练习用的武器,真正上阵杀敌的武器并不会放在这里。

等安德吃完饭,来到后院的时候,霍利德正一手持盾,一手持手半剑,一招一式的练习基本功。

“安德,昨天你说,那位大骑士是你的师兄?”霍利德一剑刺中木靶的上端,一边问。

“是啊,高德师兄很厉害的。”安德点头。

“废话,我当然知道他很厉害,我问的是他和你的关系怎么样?”人家都大骑士了,能不厉害吗?

“我们关系很好的,就像是亲生兄弟一样。”安德一口咬定。

“呼——像亲生兄弟一样?”霍利德收起剑,长出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喜色。

这个答案,比自己预想中最好的答案还要好!

“是啊,我们师兄弟虽然很少见面,但是感情真的很好。”

一个谎言需要无数谎言弥补,安德当然不想骗老爹。

可为了让老爹能弄到一块领地,他已经做出了这样的事,也只好把这个谎言维持下去——不然,老爹好不容易到手的勋爵爵位和领地,只怕都要出麻烦。

而如果不是‘两人’感情极好,又如何能解释那位‘高德师兄’会冒险出手,擒拿易特斯男爵?

“那安德你看高德大人什么时候方便,请他来家里吃一次饭,我们要好好谢谢他,对了,你顺便问问高德大人,他介不介意和男爵大人一起用餐——最好尽快。”

霍利德压根不问安德如何联系上那位‘高德师兄’,只是直接吩咐儿子。

“————好的。”

安德一边答应,一边心中叫苦。

显然在这种家宴中,作为沟通桥梁,自己是一个必须在场的重要陪客,可如果自己在场的话,又去哪里去变个高德师兄出来?除非——

第四十二章 外快

第二天一早,安德找理由出了门,直奔森林行者小队所在的富人区,要想完成老爹的吩咐,而且不戳破自己的谎言,非得有人配合不可。

森林行者小队原本并不打算在汉克领定居,不过现在他们在汉克领弄到了两块骑士领,而且德鲁伊哈鲁森也需要在汉克领附近的森林中建立一个德鲁伊观测站,因此有一个长期稳定的居所就变得非常有必要了。

“安德先生,正好您来了,我们正想找您呢!”来开门的是森林行者小队的山地斥候巴瑞特。

“啊,叫我安德就行了,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安德倒没想到森林小队找自己能有什么事。

“那好吧,我就叫您安德了。您看,这两块领地该如何处理,我们准备将其中一块转给您的父亲霍利德先生,您看可以吗?”巴瑞特将安德让进屋子,拿出两卷地图。

因为杀死暗夜游侠卡斯特大师的功劳被记在森林行者小队头上,所以汉克男爵直接赠予他们一个骑士领——这块领地等于是他们冒领了安德的功劳。

要是只有这一块领地,也许渴望领地的巴瑞特也就昧着良心贪下来了,最多从金钱等方面加倍补偿——土地本身的价值是有限的,只不过很难买到连成片的大块土地,无法支撑骑士或者勋爵称号。

现在他们既有汉克男爵赠予的一块骑士领,又有一块领地的优先购买权(已经购买完毕),两块领地并不相连。

想要运作一个骑士或者勋爵的称号,只要其中一块领地就足够了。

至于更高的世袭男爵称号,那至少要十五个连成一片的骑士领,这可实在太难了。

所以森林行者小队决定不动这个小脑筋,还是将其中一块领地转入安德或者霍利德名下。

安德这样的年龄,实力就已经接近传奇,明显前途无量。与其贪图便宜,不如保持来之不易的友谊。

毕竟冒险者的生活其实并不是很安全,谁知道什么时候,就需要一位强援出手救命。

面对两卷地图,安德也有些发愁。他倒没想到要客气推辞,而是两块领地难以抉择。

论土地价值,当然是男爵直接赠予森林行者小队的那一块领地开发的更好,价值更高;但是另外一块森林行者小队花钱购买的领地,却也是摩戈领陪偿的领地,和老爹获封勋爵的领地相连,并紧靠着森林。

前面说过,相连的大片领地很难得,对卡尔隆家未来发展来说,当然是相连的领地比较好。

这还是问题之一,另外一个麻烦是如何向其他人解释,森林行者小队凭什么把领地赠给卡尔隆家?

想到这里,安德才想起来自己身上还有麻烦没解决呢。

“卡尔隆家刚刚成为勋爵,不适合再出风头,你们把这块领地折现给我吧。”

这次领地战争中,除了自己,大家其实都没啥功劳,在自己不便暴露身份的情况下,老爹霍利德*卡尔隆能捞到一个勋爵,已经让人羡慕嫉妒恨了,真不适合再出风头。

而且安德觉得自己需要一点私房钱——比如说这次冲击军阵,不是他要硬要装潇洒才不穿铠甲,而是他真没钱买铠甲。

“——您真的这么想?那您可有些吃亏了。”

“没什么吃亏的,我还有事想请你们帮忙呢。”安德摆了摆手。

白白弄到一大笔钱,怎么算吃亏?

——————————————

三天后,下午。

天有些阴,不过没下雨。虽然天气有些不好,但这不影响汉克男爵和霍利德两人的心情。

他们正站在汉克镇大门外,等待一位贵宾。

“父亲大人、霍利德叔叔,那位大骑士真的很年轻吗?”站在汉克男爵身边的一位相貌与他有几分相似的年轻人问到。

“是的,真的很年轻,年龄很可能和你差不多。”汉克男爵对自己的儿子说。

“战神在上,这真是难以置信。”正因为了解,所以才难以相信。

这些年来,莱恩*汉克*约瑟夫大部分时间都在必思兰城的战神殿进修骑士课程,战神教派是整个人类世界,对骑士研究最深入的地方。

骑士修行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攀登一个个阶梯,根本不存在什么跳跃式发展——前面的基础不牢,后面的难关根本就过不去。

莱恩知道,自己的家族才刚刚走上贵族的台阶,是别人眼中的暴发户,更没有什么底蕴和沉淀,所以经不起任何失败。

所以他学习才会如此刻苦,就是不希望父母如此艰难建立的家族,在自己手上失落。

也正是因为刻苦学习,他才知道想成为一位大骑士,需要越过多少难关。

从儿童发育过程的肌体协调锻炼;到少年时期艰苦锻炼、并补充营养,让身体达致人体巅峰;在极端条件下,压迫身体产生狂暴化质变。

肌体开始狂暴化以后,还得小心翼翼,进行均衡且刻苦的锻炼,让身体在逐渐狂暴化过程中保持平衡——一旦在狂暴化过程中失去平衡,人体本能为了维持生存,就不会继续狂暴化演变,以免身体崩溃。

(这个阶段是骑士传承的真正秘密所在,比如说肌肉开始狂暴化,但是内脏没有跟上,不足以支撑肌肉运动,骑士等级就会停滞不前,再也无法提升等级。)

这一个个台阶走下来,据莱恩所知,战神教派中最年轻的大骑士,也是到二十七岁才得以突破。

第四十三章 揍人

远处,一人一马缓缓行来。

“父亲大人,就是他吗?”莱恩压低声音问道。

“嗯,就是这位。”汉克男爵主动向前迎接。

“尊敬的大骑士高德,您对我们的帮助,就像是冬天的柴薪、大旱的雨水一般宝贵,可品行高洁的您,却没有给我们致谢的机会,好不容易这次终于见到您了,请让我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汉克*约瑟夫在此请求,请求您给我一个报答您的机会。”

汉克男爵快步抢前,还没等对方下马就一把拉住缰绳,抬起脸就是一顿滔滔不绝。

汉克男爵这些年久居高位、发号施令惯了,但他可不是生下来就是男爵,这种拍马屁的功夫他只是许久没有用武之地,而不是不会——不然,你以为他的骑士是怎么来的?

如果需要,他还是能施展出这门功夫的。

但是这位高德骑士没有看他,而是看向了他身后的莱恩。

“你是莱恩*汉克*约瑟夫?”高德骑士居高临下,冷冷的说。

“是的,骑士大人。”莱恩加倍恭敬的低头说道。

“年轻人,心中有些不平之气,但是能够隐忍。很好!不过,还不够好!”

下一刻,一根长棍如毒龙探海,将莱恩一棍挑到半空,远远摔了出去。

“大人!”汉克男爵惊怒。

“哼!安德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想娶我的妹妹,拿出点本事来!小子,拔剑!”

“——————”汉克男爵。

“——————”霍利德。

“——————”薇薇安男爵夫人。

“不是连拔剑的勇气都没有吧?战神就是这么教导你的?”高德稳稳的坐在马上,冷冷的说。

他冰蓝的双眼中有三分怒意、却把七分得意隐藏了起来。

看着滚倒在地,整洁的礼服滚了一身灰土,不复英俊雄壮的莱恩*汉克*约瑟夫,安德心中就像是夏天喝着冰水一般畅快——让你娶我妹妹?这下帅不起来了吧?

儿子被一棍挑飞,汉克男爵当然异常惊怒,可是听了这位大骑士出手的原因,顿时转怒为喜——他为什么坚持让莱恩娶霍利德之女?还不是因为想要靠姻亲关系,和这位高德大骑士所在的势力拉近距离。

结果人家直接表示‘安德的妹妹就是自己的妹妹!’,还有比这更好的表态吗?看来这一步走对了啊。

至于儿子挨揍,那算什么,骑士修行别说挨揍了,就算挨刀都难以避免。

打得好,打得再重点才好呢,打的越重,说明高德骑士越看重这个妹妹啊!

霍利德:我咋不知道,这位高德骑士什么时候和梅莉丝有这么深的兄妹感情?

“伧——”长剑出鞘声响起。

从地上翻身站起,莱恩一把拔出腰间的礼剑,身体站得笔直。莫名奇妙挨了一下,虽然不疼,但是这个脸丢的大了,年轻人可受不了这个。

来迎接这位大骑士,莱恩自然不可能带着沉重的双手剑,他腰间只佩戴着一柄贵族礼剑,不过贵族礼剑也是剑,人家手里不也只是一根木棍吗?

“莱恩!”薇薇安急忙喝道,她虽然不擅长武技,也知道自己的儿子绝不会是这位大骑士的对手。

“勇气!”既是给母亲的解释,也是对那位高德骑士的反驳,长剑一领,莱恩大喝一声,笔直冲了上去。

年轻的热血,和汉克男爵这种老油条是不一样的。

汉克男爵一把拉住想要冲出去拦阻的妻子。

“汉克——”

“让他去。”

“可是——”

“薇薇安,这是好事。”

夫妻说话间,‘啊——’的一声惨叫,冲上去的莱恩已经被一棍抽倒在地,他胸腹处的衣服裂开一道口子,可以看到一条红色印痕。

“你说这是好事?”薇薇安男爵夫人用质疑的眼光看着丈夫。

莱恩又从地上爬了起来,这一下可真疼啊!不过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脚,莱恩发现自己似乎只是皮肉伤。

那就继续干!

这次他稳扎稳打,一步步持剑向前走去——刚才冲的太快,连看都没看清楚,胸腹处就挨了一下。

长棍当头,莱恩的长剑向上招架的时候,长棍却已经划了一道圆弧抽向他的大腿处,莱恩手中的长剑怎么也追不上长棍,只能眼睁睁看着大腿肉多的地方挨了重重一击——咝,好疼啊!

“脚步僵硬,就算是骑士也得全身上下贯通一气,别以为骑在马上,腿就不重要了。”

高德骑士坐在马上纹丝不动,一根长棍单手挥舞如稻草,一边揍人一边点评道。

“呯!”

“破绽!别以为随时随地都能带着头盔铠甲,最好的铠甲是你手中的武器。”高德一棍敲在莱恩的脸上,让他脸上红肿了一片——疼死了!

“碰——!”

“顾头不顾尾,人和剑要如同一体,攻击中不能忘记防御!”

“啪——!”

“任何时候都要保持重心,有重心才能生出变化!”

“莱恩,你只要还有半点力气,就给我滚起来!半途而废的废物,也配娶我的妹妹?”打到现在,安德已经比较满意了。

一来自己出了气,二来这位未来妹夫至少性格坚毅,安德自己下手,自己心中有数,每一棍在不伤筋骨的前提下,都抽在神经密集之处——这样说吧,现在莱恩承受的痛苦,就算比不上女人生孩子,也相去不远了。

如果他还敢再站起来,就算把妹妹嫁给他又如何?

“我不会半途而废!”

下一刻,莱恩大吼一声,双手撑地,摇摇晃晃的从地上再次站了起来。

如果说,在刚开始的时候,莱恩还是愤怒与不服,可越到后来,莱恩就越发明了对方的强大,

在莱恩看来,从头到尾这位高德骑士都稳稳坐在马上,连人带马纹丝不动,只用一只右手信手挥舞,就将自己打的全无还手之力,绝对比战神殿里,负责指导自己的骑士老师强横十倍以上。

而且对方的每一击,速度都并不算快,自己能看得清清楚楚,偏偏每一击都落在自己发力死角,让自己完全无法应对,只能眼睁睁挨打,这等武技简直是神乎其技!

有这等高人肯开口指点,而且每一句都说在自己的弱点上,这是何等难得的机会?

“哼,让人看不下去,今天就到这里了。这里、这里和这里,这几个动作你要加强训练。以后我会时不时来考核你的进展,没有得到我的认可之前,你不能娶梅莉丝。”

高德骑士高高在上、用不可置疑的口气吩咐道。

同时,他用长棍在莱恩身上点戳了几下,让莱恩不由自主的手舞足蹈、身体扭曲,连续摆出好几个高难度动作。

可是,随着那位高德骑士的点戳,一道热流从莱恩的脊椎尾部涌起,沿着脊柱上行、随着这几个别扭的动作,热流在手臂腰腿处周游流转,扩散到全身上下消失不见——莱恩发现,自己身体竟然不那么疼了。

第四十四章 试探,不速之客

对于战职者来说,没有什么比打他一顿更能折服于人,如果一顿不行,那就两顿、三顿。

能打你,说明人家比你强;能一遍遍打你,说明比你强的多!

更何况这位高德骑士最后露的一手简直神乎其神,这种大量运动后,身体内部产生热流的感觉,几乎每个人都曾有过。

但是能控制这种热流流转全身的技巧,却闻所未闻——至少莱恩是没听说过的。

要知道,这不是人体生命强盛到顶点而激发出的斗气,而是在准骑士阶段(五级)就能让人清晰感受到的流动能量。

这种感觉是如此美妙,就像有人用热毛巾在体内做了一次热敷似的,哪怕不像是斗气一般可控,这种秘技也绝对非同小可。

“————高德骑士大人,我能拜您为师吗?”莱恩期期艾艾的说,一边说,嘴角还有些抽搐。

脸上被打肿了,说话的时候,嘴角有些牵动伤口。

“你想拜我为师”高德骑士声音有些讶异,大概是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

他安坐在马上,伸手摩挲了两下自己没有半根毛的下巴,看着双膝着地跪在马前、鼻青脸肿的莱恩,居高临下凝视了他半晌,直到莱恩有些惴惴不安,才终于点了点头。

这小子是汉克领未来的领主,如果没有什么意外,老爹霍利德和汉娜妈妈将来要在他手下混饭吃。

而且看自己妹妹听到要嫁给他,那么开心的样子,这小子八成就是自己的妹夫。自己如果有一个老师的名分来管教管教,也不是一件坏事。

安德当然不会说,这也是一个自己可以顺理成章、殴打他出气的理由。

“高德老师!”莱恩大喜。

他这一声叫得是热泪盈眶,这热泪一半是惊喜,一半倒是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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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对这位莱恩*汉克*约瑟夫来说,刚才体内热流一阵流转,是闻所未闻的事情,但这种技巧对安德来说只好算是龟息功的基本操作。

如果安德也必须等到身体锻炼到顶点,才能产生出可控的生体能量救命的话,那他早就一命呜呼了。

这是龟息功基础中的基础,能催动一切人体溢出的能量!

对安德来说,对自己身体内部,他甚至能深入微观层次溢出能量采集;但是想对他人进行操作,他却只能做到对明显堆积的热能进行引导——不过即使如此,也可以做到不少事情了。

坐在马上,看着这位未来妹夫一脸震惊的模样,安德突然反应过来。

这种利用大运动量以后、人体自然溢出热量的方式,能不能帮助老爹和汉娜妈妈刺激肌体、弥补人体狂暴化二次发育过程中的不平衡问题,让他们真正踏入中级战职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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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安德还在若有所思,那边汉克男爵早已大喜过望——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别看莱恩这小子鼻青脸肿的跪在人家马前,似乎丢了面子,但是面子是什么玩意?能吃吗?有实力才有面子,没实力硬充面子的那是傻逼。

这个世界,虽然在施法者中,老师和学生之间比较讲究金钱利益;但是在骑士中却不是这样。

骑士是贵族职业,骑士真正的传人往往跟着老师同吃同住,从骑士侍从做起,服侍马匹、清洁盔甲、各种打杂;

然后成长到拥有一定战斗能力以后,就会跟着老师走上战场,成为老师的骑士扈从,为老师守护弱侧。

这种师生关系,往往让骑士师徒的感情更接近于父子,因此,在骑士职业中,师生关系是极为牢靠而亲密的。

莱恩这下子拜师成功,简直是神来之笔,一下子让整个汉克领的形势满盘皆活,而且跟着一位大骑士学习,才是真正的前途无量!

骑士传承岂是轻易?哪怕号称对所有人类开放的战神教派,也只是采用类似学院的委培方式,不但收费异常高昂,而且教授的都是最大路货色的战神呼吸——更不可能有老师给你量身指点各种修行细节。

战神呼吸号称骑士修行法之祖,听起来高大上,但实际上真的是不怎么样——唯一的优点就是兼容性特别好,能够兼容各种形态的骑士道路。

但战神呼吸威力弱、修行慢,这是众所周知的——而且真正能炼成斗气的成功率非常低。

只有像汉克家这种没有骑士传承底蕴的家族,才不得不让子弟去修行这种最基础的战神呼吸——毕竟这也是一套完整的传承,而且可以随时转修其他路数。

若是真有天才,能把战神呼吸修行到极高水平,真的炼出了斗气,这斗气的威力也不怎么样。反正对于战斗来说没啥帮助,倒是对美容健体方面颇有成效,这也是人类社会中,并不缺少女性高等骑士的原因。

但是到了斗气外放阶段,那可就完全不同了,战神呼吸修成的战神斗气,在十七级以后,便是著名的战争骑士;而等到进阶传奇,修行战神呼吸的骑士,就是最强传奇职业之一,号称战神分身的战神骑士!

不过,只要是正常人思维,都不会把希望寄托这么渺茫的概率上。

战神教派有多少人?整个主物质位面里,又有多少人修行了战神呼吸?这其中练出斗气的有多少?反正汉克男爵虽然觉得,虽然自己的儿子算是相当出色,但是想靠战神呼吸来练出斗气,也着实是希望不大。

“高德大人,时间不早了,您看,我们是不是去镇子里说话?”汉克男爵根本不看跪在地上的儿子,直接伸手去牵缰绳,他竟然要亲自为高德牵马。

“还是让他来。”高德手中长棍一挑,将莱恩从地上挑的站了起来。

“是,父亲,请您让我来为老师牵马。”莱恩连忙从父亲手中夺过缰绳。

“好、好,应该你来,这是你应该做的。”汉克男爵笑容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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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家的餐厅。

坐在餐桌边上的,除了卡尔隆一家(安德当然不在),还有汉克男爵、薇薇安夫人和莱恩。

大家一边用餐,一边言笑晏晏,一团和气。

试探是相对的。

汉克男爵要试探这位大骑士立场如何,对安德、梅莉丝和霍利德重视到什么地步,进而推断自己能不能和这位大骑士背后势力建立同盟关系。

而安德摆出高姿态、并出手痛揍一顿莱恩,除了给自己出气之外,却要试探汉克男爵的胸怀城府,决定自己是不是继续对汉克领提供帮助,还是要想办法带着老爹和继母、妹妹另寻出路。

至于另外一个小小念头,却是生怕这位莱恩少爷对自己妹妹不珍惜。

安德虽然不大和外人来往,但也知道这位少爷乃是汉克领含金量最足的金龟婿,被诸多女性盯上在所难免,自己的妹妹,额,说句实话,似乎也不占什么优势。

既然无意中弄出高德这么个角色,安德自然要想办法提高妹妹的‘附加值’,这说起来虽然有些亵渎爱情,可安德也不认为这位莱恩现在能对自己妹妹有啥爱情可言。

要知道,在安德记忆中,这位莱恩少爷十几岁就去必思兰城求学,那时候妹妹可才五岁,要是当时,这位莱恩少爷就对妹妹产生了爱情,安德哪怕再换出一个刺客身份出来,也得出手干掉这个变态。

现在,除了梅莉丝有些眼泪汪汪、心疼的看着未婚夫,其他人可都笑容满面。

“高德先生,您要教导犬子,总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吧?我这里还有些骑士领,就赠予您一块领地落脚,您看如何?”

“领地就不用了,我自己还在修行过程中,虽然答应莱恩,当他的老师,但也只能不定期留下些功课给他,不可能长时间留在这里。”高德(安德)摆出高姿态。

“对了,梅莉丝,你想当女骑士吗?可以和莱恩一起上课哦?”高德笑眯眯的说——说句实话,安德很担心妹妹长成汉娜妈妈的身材,真到了那一步,恐怕自己就得硬绑着莱恩娶妹妹了。

“啊?可以和莱恩一起?”梅莉丝惊喜的回头。

恋爱中的女孩大多智商不高,梅莉丝刚才一直盯着莱恩那张鼻青脸肿的面孔,估计都没听清楚安德前面说了些什么。

“唉,亏得安德还总说妹妹和他感情很好,可现在别说我了,连安德长什么模样你都忘记了吧?”高德假模假样的叹了一口气,露出失望的样子。

“才不会呢!高德哥哥,我哥哥去哪里了?怎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

“老师派他跟着森林行者小队去龙脊山脉调查一些东西,总得过一段时间吧。”

“啊?哥哥去黑森林了?可是——”梅莉丝微微皱起眉头,不知该怎么说。

“哈哈哈,不用你担心,你安德哥哥虽然比不上我这个哥哥,可也挺厉害的。他可不是像你想的那样弱不禁风,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他自保总是没问题。”

“高德先生,您能给我说说安德是怎么和您拜在同一位老师门下么?”霍利德忍不住插嘴问道。

“霍利德叔叔,您直接称呼我高德就行。”

对着老爹,安德可不敢拿大:“老师在七年前就收下了安德,不过他当时身体底子太差,所以老师对安德的教导多半集中在调养身体和算学方面,安德上次还跟我说,他发现算学对射击很有用。”

“哈,叔叔您不知道老师是什么时候来教导安德的吧?”

“老师可以进入别人的梦境里,在梦中教导知识。”

高德说到这里,毫不意外的看到长桌两侧,所有人都露出了惊讶的神态。

“居然有人有这样的能力,真是不可思议。”薇薇安男爵夫人用手微微掩住嘴,感叹道。

“是啊,真是不可思议。不过这可不是骑士的能力,倒像是法师的某个流派。”

一个陌生的声音从餐厅门外传来。

第四十五章 双双消失

“很抱歉打扰了,不过这位高德骑士可真是难找!”

门外的声音继续说道。

餐厅大门无风自动,在没人开启的情况下自动向两边敞开。

一辆轮椅车静静的行驶进来,坐在轮椅车上的是一位中年白袍法师,鼻梁上有一副墨镜遮挡着上半张面孔,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

门在他背后自动合上。

眼镜、乃至墨镜,在这个世界里并不稀奇。

法师和炼金术士们为了更好的研究法术,发明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实验设备,进行各种蒸腾、烧煮、萃取都是日常操作。

为了更好的观察试验过程,防止液体飞溅到眼睛里,他们使用水晶制造出眼镜。

最初的眼镜只是起到保护阻隔的作用,不过很快,脑筋活络的法师们就开始在眼镜上做起了各种手脚。

比如说,目前最常见的眼镜附魔就有放大、显微、坚固、过滤强光、观测元素波动等等。

眼镜在炼金术士这一职业中,几乎已经是人手一个的必备品。

“哦,原来是来找我的?那么先请您做一下自我介绍,我们再说其他。”高德骑士稳稳的坐着,气势沉凝如山。

好吧,其实安德心中是有些发慌的,施法者的威名岂是幸至?

明知道他是大骑士,居然还敢直接找上门来,而且坐在离他这么近的地方,只要这位白袍法师不是傻瓜,就必然另有依仗。

若是这里只有安德自己也就罢了,可这里坐着的都是什么人?

父亲、继母和妹妹,别说这些亲人,就算汉克男爵一家,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他也得尽力保护周全。

投鼠忌器之下,安德心中其实不像表面那么镇定。

一缕缕肉眼看不见的淡淡雾气,开始弥散开来。

“当然,在下是伊威格特学派的大法师维多克,阁下的老师竟然能进入阁下这等大骑士的梦境教学,那至少也是一位传奇位阶的大法师,还要请教一下这位大师的名讳。”

坐在轮椅上的白袍法师先是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很客气的问。

要知道,大骑士意志坚定无比,托梦术这种法术想对他们生效,施法者至少要比他高三五级才行。

“我的师父没什么名气,想必说出来您也不会知道。”高德骑士安坐不动,平淡的说。

白龙罡气以最淡薄的形式,小心翼翼的扩散到整个餐厅,毕竟这等由生命气息结合心灯之光修成的白龙罡气虽然隐蔽,但是谁能知道一位施法者会有什么样的底牌?

“还是请教一下的好,毕竟我也可以算是一位大法师,虽然远远比不上您的老师,但也许他是我认识的人呢?”白袍法师坚持道,如果真是哪位传奇大法师介入,说不得计划就得改变了。

“洗雪,我的师父名讳为洗雪,您听说过吗?”

“呃,洗雪大法师?对不起,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没听说过这位大法师的名字。那么,在下能请问阁下您的全名吗?”

“在下乃是洗雪门下,骑士分支的高德*维斯*莱特*尼彻!”

“谢谢,不过,高德骑士,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请教,暗夜游侠卡斯特大师之死,可是与您有关?”

沒有听到某个熟悉的名字,白袍法师微笑起来。

他下一句话出口,餐厅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终于来了!

安德心中一凛。

这一天的到来他早就有思想准备。十六级的高手不是大白菜,这等级别的人物,在任何一个势力中都是中坚乃至高层的角色,要是这位暗夜游侠大师是总boss倒也算了,干掉就算完事。

可是这位大师竟然是给人当保镖的,那后面必然有更强大的势力存在。

为什么安德高调化作高德骑士,在为老爹和继母解决上战场的危机以后,还四处招摇,明说暗示,表示自己还有师父站在背后。

那不光是为了给老爹谋一个勋爵之位,还有伪造一个潜在势力的意思——至少让来追查的人顾忌报复,不敢直接动手杀人。

能拿出一位十六级大师做保镖的势力,一位准传奇级别的大骑士末必能吓阻得住。

“他不是我杀的。”高德骑士摇了摇头。

“那么我也只好辛苦一趟,看看能不能从森林行者口中能获得些消息了。”白袍法师轻轻点了点头,并没有当场发作,

“不用那么麻烦,杀他的人是我师兄,老师门下刺客分支的洛克斯坦尼。”安德又虚构出一位人物,好让自己背后的势力看起来更加强大、诡秘。

“哈,那么能不能请您指点一下,那位洛克斯坦尼先生现在哪里?”白袍法师脸上却露出笑容。

连这样都吓唬不住?不过此刻可不能虚,高德骑士脸上毫无表情。

白龙罡气悄悄渗透白袍法师的身体周围——这时候安德也顾不得白龙罡气是否会被对方发现,如果万不得已,至少要先下手为强。

准备好一切的法师可以屠神!这句话可不是夸大,是真有前例的。

“不能!”高德骑士的拒绝斩钉截铁。

“为什么?阁下虽然很强,难道就不考虑考虑他们——”白袍法师脸上转为惊讶。

他抬起手,手指画了一圈,指了指坐在餐桌周围的六人。

可是,高德骑士嘴角却露出一丝讥讽:“区区一个傀儡,也敢在我面前如此大话?”

白龙罡气渗透之下,再精巧的人偶也做不到内脏肌体也和常人一模一样。

“你——”白袍法师的话还没说完。

下一刻,餐厅中狂风暴起、光线模糊扭曲,一片混沌中,餐厅里的每个人都觉得全身一紧一松,好像整个人瞬间沉入海底,又瞬间回到海面。

等到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刚才还坐在餐桌边上的高德骑士,和坐在轮椅上的白袍法师,已经双双消失的无影无踪。

餐厅大门依然紧闭。

餐厅里只留下汉克男爵一家和卡尔隆家的六人,他们坐在餐桌两侧面面相觑,一时间,谁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又过了片刻,莱恩*汉克*约瑟夫突然从座位上跳了起来,直接拉开餐厅大门。

门外两侧,一左一右各有一名护卫站得笔直。

“科尔,你刚才看到有人出来吗?”莱恩问道。

科尔是汉克男爵的亲信侍卫。

男爵一家出行,哪怕是在镇子上又怎么可能全无护卫,今天包括科尔在内,有六名护卫跟随男爵随身保护。

只是霍利德和男爵大人关系不同,深受信任,再加上今天迎接的这位高德骑士身份特殊,所以这些护卫都没有进入餐厅贴身护卫,而是守在外面。

“莱恩少爷,没人出来过。”科尔摇了摇头,很奇怪少爷为什么这么问。

“你呢,你看见有人出来过吗?”莱恩问另一位护卫。

“没有,我和科尔一直守在这里,绝对没人进出这道门。”另一位护卫肯勒肯定的回答。

“刚才有人坐着轮椅进到餐厅,你们都没看见?”莱恩突然发觉不对。

“啊?!不可能!这扇门一直关着,我们守在这里没离开过,绝对没人进去过!”

两名护卫互相对视一眼,直到从对方眼中看到肯定的答复,才一起摇了摇头。

“——————————”莱恩沉默下来。

外面也很安静,这片权贵居住的地方,一向没有平民区那么嘈杂,现在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莱恩推开大门,回到餐厅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他犹豫了片刻,才将刚才和护卫的对话,给大家复述了一遍。

大家也沉默了。

有一位大骑士做靠山当然好,可要面对大骑士的敌人,这样的压力却非常沉重。

过了好半天,还是莱恩开口打破了沉默:“父亲大人,如果刚才我没听错的话,那位法师将高德老师称为‘阁下’?”

“你没听错,我也听见了。”

“高德老师是一位阁下!”

即使脸上还有些红肿,心情依然沉重,可莱恩依然露出笑容。

这就像是你刚买了一只蓝筹股,结果转眼间连续十个涨停板,大骑士也分好多层次。

“莱恩哥哥,‘阁下’到底是什么意思?”坐在餐桌旁所有人都是一脸震惊,只有梅莉丝依然懵懵懂懂。

‘阁下’这个词不是谁都能用的。

神邸、无论强大神力还是微弱神力,统一被尊称为陛下,类似于国王、帝王;传奇则被称为殿下,类似于王子‘亲王’;教皇被称为冕下,这个倒是专用称呼,因为他们地位来自于神祇,头上的冠冕就是他们的象征。

而阁下这个称呼,对于一位骑士来说,就是十九级到二十级的大骑士,他们只差一步、最多两步,就要踏入传奇!

也就是说,愿意收下莱恩*汉克*约瑟夫的那位高德大骑士,不仅仅是大骑士,而且是一位接近传奇的巅峰大骑士。

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不看在霍利德勋爵的面子上,也得看在新拜的高德老师面子上,所以莱恩耐心给自己未婚妻详细解释了一番‘阁下’的含义,顿时让梅莉丝瞪大了眼睛。

那位高德哥哥自从见面开始,就一副很熟稔、很亲近的样子,让梅莉丝觉得他就像自己哥哥安德一般亲切,根本没感觉有半分压力。

这样亲切的大哥哥,竟然是十九级的大骑士?这个世界也太玄幻了吧?那自己的亲哥哥安德呢?他到底厉害到什么程度?高德哥哥说可以让自己和莱恩一起学习骑士的,自己也能成为骑士吗?

女骑士梅莉丝,一定很帅啊——

年纪还小的梅莉丝,陷入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中。

可是,其他人却开始露出忧色。

被称之为‘阁下’的十九级、或者二十级大骑士当然强横无比,但是,‘大法师’又岂是等闲?

大法师,最起码是十六级以上的法师,上不封顶。

也就是说,哪怕是传奇法师,也是可以自称大法师的,他们的手段难以想象。

那位高德骑士,现在人在哪里?

第四十六章 空间传送

必思兰城,火焰法师蒙斯特的法师塔。

凡是对空间有所研究的法师,法师塔里总是有一间用于设置空间定位法阵的房间。

蒙斯特本身是火焰专精法师,对召唤恶魔无感。但是他的老师大法师维多克,却是炼金学、恶魔学、空间学和建筑学的大拿。

因此,在弟子法师塔落脚的维多克大法师,在用来锚定深渊碎片的专用法师塔没有建立以前,暂时租借了弟子法师塔其中一层,临时设置了一个锁定深渊碎片方位的空间定位法阵。

霍利德家餐厅中的情景,清清楚楚的展现在两位法师面前。

包括汉克男爵、霍利德夫妇在内,这些人在画面上全都是半透明状态,可以看到他们的气血分布。

在汉克男爵一家三人身上,更是在手指、腰带和饰品上有灵光闪烁,说明他们各自携带着一些魔法装备。

在画面上,只有高德骑士浑身上下呈现一片纯白,没有半点透明。

“老师,我看这位高德骑士一定是在骗人。您看,他身上连一件魔法装备都没有,有哪一位大法师的弟子会穷成这样?他可是斗气形成气场,能排斥魔法观测的巅峰骑士!我根本没听说过有洗雪这位法师。”

“的确没听说过有哪位传奇大法师叫‘洗雪’这个名字,嗯,一位这么年轻的巅峰骑士,看起来很有些研究价值——启动束缚法阵。”

“束缚法阵启动。”

四颗紫色宝石和三颗钻石依次亮起,镶嵌在地板上和墙体上的秘银线闪烁光华,房间中,一个虚幻的束缚牢笼开始从无到有,在传送法阵上空若隐若现。

“空间定位法阵启动、牵引模式。”

地面上,由星辰金铺设的法阵开始充能,上面镶嵌的十二颗蓝宝石开始发光,一个立体法阵在束缚牢笼中渐渐成型。

“诱饵启动。”

画面中,人偶法师开始启动体内的能量回路。

下一刻,投影图像突然在一阵波动之后,像泡影一般破碎、消失。

“啪啪啪啪——”空间定位法阵上,十二颗作为能量节点的蓝宝石崩碎如粉。

“卡啦”一声,作为投影源的水晶球裂开两半。

突发巨变,让蒙斯特惊呆了。

“老师,这是——”

维多克大法师的脸色阴晴不定,色泽如同黑夜般的法袍更是一阵剧烈波动,连上面的星星点点的光芒都黯淡了几颗。

‘竟然能在空间投送中直接施加干扰,让我法术反噬,要不是有这件星辰法袍,恐怕我还得吃个大亏。

看来那位‘洗雪’大师还真的存在,而且八成就是一位传奇大法师。洗雪?没有哪位传奇大法师使用过这个名字啊?

而且作为法师,竟然能训练出一位大骑士和一位传奇刺客,这到底是哪位呢?难道是其他位面来的法师?还是某位长久不出现人间的老怪物?’

大法师维多克没有回答弟子的疑问。

他一边在心中沉吟,一边信手一拂,束缚间里崩碎的法阵材料像是被一阵旋风卷起,投入到旁边的垃圾桶里。

“蒙斯特,提高法师塔警戒等级,这件事恐怕麻烦不小。我先看看能不能联系上9型替身人偶——看来还是得想办法,把这位高德骑士找回来才行。”

一位尚未突破传奇的大骑士,只要不是战神教派的战争骑士,作为大法师的维多克并不在乎,就算还有一位传奇刺客,维多克也顶多是顾忌几分,平日里少走出法师塔就是了,大不了多用传送。

传奇刺客其实也就是那样,如果有人敢进法师塔行刺一位法师,那就是自寻死路。

可是,要是被一位不知道其专长的传奇大法师惦记上,那就算维多克是十八级的大法师,又躲在弟子的法师塔里,也有些头皮发麻。

要知道,传奇法师的底牌,一般都是以神明作为假想敌的。一座低等级的法师塔,绝对扛不住一位有备而来的传奇法师。

一位十六级的暗夜游侠大师死亡,就让他大法师维多克出头找场子,他又凭什么认为自己把人家辛苦培养的巅峰骑士给传送没了,人家就会一笑而过?

法师从来不凭侥幸行事。

不过,这件事也不是全无回旋余地。

神明占据主流,法师们虽然强大,但是还不能正面对抗神明。

在主物质位面内,传奇法师们并不惧怕神明,但是离开主物质位面,无论是星界、混沌海还是深渊,在神明能充分发挥力量的地方,就不是传奇法师所能对抗了。

为了抵抗神明的统治,探寻真理的道路,正统法师(正统法师特指研究型法师)通常倾向于互相合作而不是冲突,所以这件事还有周旋余地。

只要自己能抢在对方之前,把那位大骑士找回来,并将误会解释清楚,其他的事情应该好商量。

但如果让对方先找到自己的弟子,然后再回头找自己算账的话,那恐怕自己付出的代价就要大多了。

维多克并不担心对方抢在自己前面,因为传送虽然失误,但是那个9型人偶还在对方身边,只要自己能定位人偶,就可以知道对方人在哪里。

毕竟只是一辆轮椅车上的传送法阵,顶多就把人传送出百来公里,不会再远了。

唯一可虑的是,会不会把他传送到临近的深渊位面碎片里去。

自己设置的这个牵引法阵,本身可就锁定着深渊碎片呢。

————————————

电影。

这些娱乐频道中,让他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能动手就别bb’。

好吧,这句话其实不怎么正确。很多情况下如果动了手,事情就会朝无可挽回的方向发展。

问题是,这样做痛快!

电影和卡通就是为了让人爽的,怎么爽怎么拍。

电影为了情节合理,通常会选择特定的人物性格,设置某些特定场景,让‘能动手就别bb’、‘不先下手就会落入被动’等等谬论显得像是真理一般真实可信。

安德就是这种理念的受害者。

所以当白龙罡气毫无阻碍的渗透进去,安德顿时发现那位白袍法师不过是一个人偶。

在人偶中有不少能量回路,这些能量回路代表什么东西,安德当然看不懂,不过其中有几条指向性的喷射管道,这些管道指向哪里,安德还是看得懂的。

所以安德一旦确定自己能阻止对方和房间里的众人同归于尽,顿时直接出手。

可大法师的造物,依然超乎他想象之外。

安德出手的时候,已经预计到这人偶身上必有种种问题。

所以他不动则已,一出手便施展白龙罡气封锁了周围环境,务必让这人偶无法调用外界能量;同时锁死人偶内部能量回路。

结果千小心、万小心,却没想到这个外表跟活人一模一样的人偶根本就不是核心。

真正的核心是人偶座下的那辆轮椅车!

当安德抓到人偶时候,轮椅车上的触发式法阵瞬间发动。

那一瞬间天旋地转,即使是安德,在全无防备之下(他的防备全部放在加强自己防御力上了)也只来得催动白龙罡气略略干扰,就和人偶一起来到了这个鬼地方。

尤其糟糕的是,人偶倒还算是基本完整,可那一台带有触发式传送术的轮椅车已经四分五裂、完犊子了。

安德曾经努力把轮椅车的碎块拼接成原本的样子,不过光是看看里面全是裂缝的法阵、碎成粉末的不知名晶体,安德也没啥信心让这玩意再次运转起来。

更何况就算真能运转起来,安德也不一定敢往上凑——这玩意完好的时候,能把自己传送到这个鬼地方,现在这么乱七八糟的样子,谁知道会把自己传送到哪里去?

安德颓然的放开手,这下可怎么办?

靠自己想办法修复传送法阵?别开玩笑了,要是安德这种门外汉看一眼就能修复这么复杂的魔法阵,整个主物质位面的法师们早就集体上吊了。

他踹了踹旁边的人偶法师,希望这位人偶法师能突然跳起来,哪怕它跳起来的第一件事,就给自己来一发火球术糊脸也是好的。

可人偶法师一动不动,它在额头处缺损了一块,露出脑袋里面异常复杂的水晶结构,只有一闪一闪的蓝光在脑袋里不时的闪烁。

这已经是安德来到这个鬼地方的第二天了。

这里的天空是一片灰蒙蒙的,又略带着一点暗红,让人看着就觉得不舒服。

不远处倒是有些植物,不过安德连一种都没见过。

要知道安德可是在靠近森林的汉克领长大的,又在伐木场干过一年统计员工作,还时常出没黑森林。

要说有他不认识的植物那很正常,可是这些植物中,他竟然连一种都没见过,那就不正常了。

空气火辣辣的,这个火辣辣不是指温度高,而是一种味道,是的,味道!

空气中这种火辣的味道,让人每呼吸一次就心火上升,恨不得要破坏些什么东西才痛快。

心情极度烦躁中,安德反手一拳,罡气奔腾如怒龙,一时间山石崩落,掩住了洞口。

安德头也不回,大步向前。

无论这是哪里,总要找出一条回家的路。

第一章 哈特*莱恩

意识像是一条深海鱼,从漆黑的心灵大海底部慢慢向上浮起。

随着主意识渐渐回归心灵表层,哈特身体内部各个器官,开始从一片死寂中变得活跃起来。

心脏开始跳动、血液开始流转、肠胃轻轻蠕动。

接着,先是皮肤有了感觉,耳朵可以听到声音,透过还没张开的眼皮,哈特的眼球可以感受到外界的光亮了。

虽然只睡了不到四个小时,但是哈特觉得自己不但从昨天的疲劳中完全恢复过来,而且精力满满,甚至比昨天还要更胜一筹!

这是一种名为龟息术的奇妙功法。虽然这种功法没有其他作用,但光是能帮助哈特进入深沉的睡眠,用更少的睡眠时间换取更好的身体恢复,就已经让哈特获益不浅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

哈特一翻身,从铺满稻草的木板上滚了下来,稳稳的站在地上。他略微掸了掸身上沾着的稻草碎屑,然后从水缸里打出水来,拿起毛巾快速的洗脸漱口。

据说男爵老爷和高贵的少爷小姐们,清晨起来都是用一种叫牙刷的东西清洁口腔牙齿,这样可以保持一天的身心健康、口气清新。

哈特没有见过牙刷,不过对于一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来说,贵族就是他的模仿对象。

他没有牙刷可以刷牙,但他每天都会像城堡里的男仆一样,用清水反复漱口,就好像真的刷过牙一样。

洗完脸、漱完口,哈特对着水盆的倒影整理了一下头发。等完成了这一切以后,哈特才拿起昨晚睡前脱下,叠的整整齐齐、放在床头的士兵制服穿在身上。

他仔细把自己可以看见的皱褶一一拉平,然后快步走出门外,开始今天的工作。

哈特是一名士兵,严格的来说,是一名轻步兵。

作为一个孤儿,能从许多人中脱颖而出成为男爵大人的士兵,哈特很是骄傲。

而为了保住这份来之不易的骄傲,哈特每天都努力工作和训练。

他先一路小跑,奔到城堡东边的马厩,从马厩后面库房里拿出铲子,将一夜积累下来的马粪铲掉。

然后,他又找来刷子,并用水桶打来水,一遍遍用力刷洗地面,务必让马厩的地面干净整洁。

等完成这一切以后,他再从草料库房中拉出一辆小车,推着一车草料来到马厩。

“嘿,海丽,你今天还是那么漂亮!”哈特一边给食槽里放入草料一边说。

“吐噜噜——”优美高大的战马打了一个响鼻,算是回应他的赞美。然后又用脑袋轻轻的拱了拱哈特,示意他再放一些草料进去。

马是聪明的动物,哈特甚至怀疑它们能听懂自己在说些什么。

“好了好了,海丽,你不能一早上吃得太多,等下可能还要去晨跑呢。”哈特嘴上一边说,不过还是从小车上又抓了一把草料放进食槽里。

哈特并不是正式马夫,只是一个负责打扫马厩,为马准备草料的预备士兵,遛马和刷马这种直接与马接触的好事轮不到他,那是需要骑士侍从或者骑士自己亲自动手的事。

这个马厩并不是很大,里面总共只有六匹马。不过这六匹马,比城堡西边大型马厩里的五十匹马,加起来都要贵重的多。

人有贵族平民,马有三六九等。

这六匹马都是血统高贵的纯种马,每一匹都不是西边马厩里那些骑兵的普通坐骑可比。

“哈特,看来海丽很喜欢你。”一个声音从马厩门口传来。

哈特扭头朝门口望了过去,看到来人,他连忙放下草料,站直身体立定敬礼:“斯坦尼少爷,您早!”

“嗯,听说你昨天通过了二级战士考核?很好,这是赏给你的。”

扫了一眼马厩中光洁的地板,来人拇指一弹,一个银白色的可爱玩意翻翻滚滚,朝哈特这边飞了过来。

哈特伸手一捞,将这个银白色的小可爱握在掌心,那是一枚漂亮的小银币,相当于哈特五分之一的月薪。

“谢谢斯坦尼少爷!”哈特再次行礼,大声回答,精神明显更加昂扬振奋了。

“继续努力,我期待着你成为三级战士的一天。”看着这位精力旺盛,因为拿到赏钱而发自内心喜悦的年轻士兵,斯坦尼少爷满意的点了点头。

建立孤儿院收养孤儿,然后从孤儿中选拔士兵,是莱斯特家族的传统。

士兵是贵族的盾和矛,士兵的忠诚对贵族来说至关重要。而孤儿院从小灌输的忠诚,绝不是那些临时雇佣来的佣兵可比。

这样的年轻士兵,是莱斯特家族的坚固基石。

——————————————

清晨弄到的一枚小银币,对哈特来说是一个意外之喜。

他每个月的薪水是五枚小银币,每一枚小银币相当于二十枚铜子。不过他成为预备士兵的时间还不长,所有积蓄加起来,再加上这一枚意外之喜,也不过是四枚小银币。

这点钱,远远不能支持哈特完成自己的梦想。

清扫马厩是哈特的一个兼职,可以获得每月一枚小银币的报酬,但是前提条件是不能影响训练,这也是哈特为什么这么早起床的缘故。

现在,哈特就在训练场上做剑盾配合练习。

教官霍恩大声咆哮:“刺击、刺击,两个月了,跟你们这群垃圾说了多少次,要用刺击而不是斩击!就凭你们手里的小铁片,根本不可能斩破别人的铠甲!”

负责教授哈特他们战技的教官霍恩,据说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兵,曾经参加过马蹄战争并获得功勋。

不过,此刻他轮起手中棍子狠狠的抽打在一名士兵背上,清脆的抽击声,让单独在一边练习的哈特,也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你们是轻步兵,手里拿的是盾牌和短剑。短剑不是用来砍的,是用来捅的,知道吗?无论是铠甲、锁子甲,甚至是皮甲,你们手里那铁片都砍不破,要想用砍人,你们首先要转职成双手剑士或者斧战士才行。”

“哈特,你过来!”霍恩教官的声音传来。

“是,霍恩长官。”

“给这帮笨蛋演示一下什么叫刺击!”

“是,霍恩长官。”

哈特算是这一届新兵中表现最好的一位,他早早就完成了所有的基础战技训练,获得独自训练的资格。

而且昨天,他还通过了二级战士考核,只要有小队肯接收他,他就可以离开新兵训练场,成为男爵领的一名正式士兵。

正式士兵的薪水要比预备士兵高一倍,足有十枚小银币之多。

不过,哈特看着这一届新兵同学们不太善良的目光,心中也有些打鼓。

演示战技这种活,一般都是比较招人恨的——大家都是垃圾,凭啥你早早的通过考核?对这种别人家的孩子,大多数人都不太友好。

不过,霍恩教官在边上看着,哈特也没有其他选择。

他紧了紧左臂上的小盾牌,拿着右手的训练剑走到队伍前面。开始演示短剑刺击的基本动作。

哈特用左臂的盾牌做出一个格挡的动作,然后转身,用盾牌牵引虚拟的武器从自己侧面滑开;在转身的同时,右脚脚尖发力点地,通过脚踝旋转将力量传递到小腿;又在蹬直小腿的瞬间扭腰送肩,让肩膀将手臂弹射出去,同时训练剑笔直前指。

‘呲——’轻轻的一声破空声响起,哈特的右臂伸得笔直,训练剑凝定在半空纹丝不动。

“你们这些垃圾看到没有,这才是合格的刺击。剑尖要垂直于对方的身体,力量要全压在剑尖上,只有这样才能击破对方的铠甲,像哈特这样,一个打你们三个都不成问题!”

“切,他才打不过三个呢。”人群中有人小声说。

“谁?是谁说的,给我站出来,打不过三个?就你们这些垃圾?有胆子给我站出来!”霍恩教官大声吼道。

这是新兵在挑战他身为教官的权威,断然不可轻轻放过。

“是谁?你爸爸没教过你男人要有担当吗?像个娘们似的在下面偷偷摸摸!”霍恩教官怒吼。

一位新兵受激不过,推开前面的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大声回答:“是我,是我说他打不过三个人!”

看到是这个人,霍恩教官有些头疼。

从队伍里走出来的这名新兵名叫卡特,是库博的二儿子。

库博是男爵领军队中的一名小队长,论起身份也不比霍恩要低多少,大家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

当然,在军队里反驳上官无论如何都不可原谅,霍恩教官就算直接伸手揍他一顿库博也没话说。

问题是这不是揍一顿就能解决,在大家面前,卡特这个愣头小子给自己出了一个难题。

要是霍恩教官不能在这帮新兵蛋子面前证明自己说过的话是正确的,作为教官的威信就会受到质疑,说不定还会被这帮混小子当做笑话传出去。

莱斯特男爵领可没有多大,说不定第二天就能传到男爵大人耳朵里。

然而,让他头疼的事还没完。

“我也是。”

又一个混小子从队伍里走出来。这是卡特的好友维恩,准备和自己的弟兄有难同当。

“我也这么认为!”卡特的好友不止一个,克罗斯也走了出来。

霍恩更头疼了,看着一群站在面前的一群小混蛋,还有露出看好戏目光的新兵蛋子们,霍恩觉得自己骑虎难下。

“你们三个一方,哈特算一方,你们比试一下。”

霍恩决定将赌注压在哈特身上,毕竟这位年轻人训练刻苦无比。他曾经多次在半夜时分看到这位年轻人,依然独自一人在训练场上挥洒汗水。

第二章 一对三

霍恩教官走到三个卡特、维恩和克里斯面前,大声吼道:“如果你们这个三个小子输了,以后就老老实实给我加倍练习,不把你们这三个混蛋训练成材,老子就没脸去见你们老爹!”

潜台词:这次你们让老子下不来台,看老子怎么折腾你们这帮小混蛋!

然后,霍恩教官又转身来到哈特的面前,在哈特面前,霍恩教官的脸色就好看多了。

他和颜悦色的拍了拍哈特肩膀:“哈特*雷恩,好好教训教训这三个混蛋,把你每天半夜刻苦训练的本事拿出来,让大家好好看看。”

不过哈特脸上却露出难色,趁着霍恩教官身体挡住其他人视线的机会,哈特小声说:“霍恩长官,一对一我不怕,可是一对三——”

他不是要给霍恩教官拆台,而是格斗的时候,双拳难敌四手是基本常识。大家都是练同样剑盾格斗术,来来回回其实就是那么几下子,说来说去不外乎盾牌格挡、短剑刺击。

哈特知道自己动作更熟练,出剑速度更快,力气也可能更大一点,可这抵消不了人数上的差距——你一柄剑刺出速度就算比别人快那么三分,可别人有三把剑呢!

更何况剑盾组合轻步兵格斗方式,防御性能要远远强于进攻,只要不能迅速击败正面敌人,人家三个分开将自己围住,哈特可不觉得自己一面盾牌能同时抵挡前后左右的进攻。

霍恩教官低声说:“注意用脚步控制好距离,不要让人绕到自己背后,如果这次你能赢下来,我免费教你顺势斩!”

顺势斩是霍恩教官的拿手绝活,在哈特进入这个新兵训练营的时候,曾经看霍恩教官表演过一次。

那次霍恩教官使用是双手剑,一剑之下,斩断了三根不同高度、分布在周围不同方向的木靶,让一众新兵目瞪口呆。

哈特攒钱的目的,就是希望能从霍恩教官这里学到顺势斩——霍恩教官明码开价,想学顺势斩就拿十个金币来。

这笔钱别说哈特一个孤儿出身的预备士兵,就算是男爵领里的一般人家都很难拿出来。

哈特目前每个月薪水是五枚小银币,五枚小银币可以换一枚大银币,而一枚金币等于十枚大银币,也就是说,哈特如果靠自己的薪水,要不吃不喝攒上十年才行。

这十年中哈特还要有其他花销,根本不可能完全攒下来。

听到霍恩教官的话,哈特的眼睛顿时红了——这个价格都可以让他卖命了,更别说只是一场一对三的格斗训练。

哈特用力点了点头:“霍恩教官,我一定会赢的!”

霍恩满意的再拍了拍哈特的肩膀:“要用脑子,我看好你!”

对于哈特来说,十枚金币的技能可以让他去拼命,但是对于霍恩来说,顺势斩传授给谁不是传授啊?

这又不是什么真正的不传之秘,会顺势斩的战士,在男爵领里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更别说佣兵和冒险者,这些人常常在野外行动,顺势斩是对付地精、哥布林之类弱小却数目繁多的小怪物最有效的战技。

至于传授顺势斩,除了自己要费些口舌精力之外,霍恩根本就不损失什么。

哈特这个年轻人有一股狠劲,又肯花力气自己私底下练习到半夜,这样的人除非半路夭亡,否则至少也能混到社会中层,现在示好一二,将来也许就多一条路子。

霍恩自己不过是一名三级战士,能在男爵领里有这样的地位,一来是他有一手从军队学来训练新兵的本领;第二,就是对每个值得培养的年轻人他都会下些功夫,多少结下些人情,

虽然这些年轻人不见得每个人都能出人头地,但是只要有一小部分人发达起来,霍恩、包括霍恩孩子未来,在男爵领就有了保障。

霍恩教官走到场地中央,让卡特三人站在左边,哈特站在右边,两边相距十米距离。

“你们都看好了,”他没有让双方直接开始,而是对剩下的新兵训话:“你们将来对付强敌,就要注意他们三个的配合;遇到一对多的时候,就看看哈特的做法。这次比试无论谁赢了,你们都可以从中学到经验和教训。卡特、哈特,你们也是!”

“准备,开始!”

哈特首先将盾牌护持在胸前,右手持着训练剑,小步朝对方走去——这一战对他至关重要,由不得他不卖力。

卡特和他的朋友们互相看了一眼,维恩和克里斯微微朝左右散开一些,保持一个小小的弧形朝哈特迎了上来。

这不是什么战阵之术,只是打群架的基本常识——大家的站位角度,应该尽量让大家能一起动手。

“你说谁能赢?”新兵们开始议论纷纷。

“应该是卡特他们吧?虽然哈特很厉害,可到底只有一个人。”

“我觉得也是,哈特就算再厉害也对付不了三个人。”

“可是哈特都是二级战士了,卡特他们连基本动作都做不好。”有人提出反驳。

在新兵营里也有些小团体,孤儿出身孩子自然而然的抱成一团,而其他领民的孩子也会形成小团体,有人支持卡特他们,自然也有人支持哈特。

至于居住在领地里的自由民,他们只有给莱斯特家族纳税的义务,可没有成为士兵的义务。

“哈特是很厉害,可卡特他们也不赖,以前他们一对一打的时候,哈特也要费点力气,现在可是一对三。”

“切,现在哈特可是二级战士了,霍恩教官那么厉害,才是三级战士。”

新兵的议论纷纷对哈特没有影响,面对三个对手的压力、价值十个金币的顺势斩诱惑,让哈特精神前所未有的高度凝聚,不知不觉中,他身体内部开始异变。

一般人在激烈的战斗前,身体会分泌出种种激素,心跳加快,血液加速循环,体温上升,为身体提供更多营养。

而哈特此刻在精神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却变成体温下降,呼吸绵长悠远,肌体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放松。

那是从四岁开始,为了抵抗饥饿苦苦修行,已经变成近乎本能的龟息术,终于在无意识中,开始影响哈特的一举一动。

哈特的迈出的脚步,不知不觉变得轻柔起来,他好像是生怕发出声音一般,先是脚跟轻轻落地,然后像是车轮滚动一般,让脚掌和脚尖依次着地。

盾贴在胸前,肩膀收缩,人微微佝偻,虽然哈特的整个动作依然符合军用剑盾格斗术基本要领,可总让人感觉到有些奇怪。

双方接近到三米,这个距离已经是跨步可及。

卡特跨步向前,和哈特一样,他用盾牌护住胸前,一剑刺向哈特的面门。

这件事说到底,是他引起的,自己不上谁上?总不能让两个朋友打先锋,男子汉要有担当才行。

至于这一招能不能打倒哈特,卡特倒没有抱希望。

两人较量也不止一次了,卡特承认哈特在格斗方面要比自己强,但是现在可是三对一,而不是一对一,只要自己能缠着哈特,维恩和克里斯围上来,三个人挤也挤死他了。

用盾牌挤压对手的活动空间,用短剑刺杀,这是军用剑盾格斗术的基本配合。

对于卡特这一剑,在军用剑盾格斗术中,最正确的解法是用左手盾牌斜举,用盾牌斜面将对方的剑托举到头顶上方失去威胁,同时自己的短剑从盾牌下面刺出,攻击对方的胸腹或者其他部位。

这种对抗套路不但哈特滚瓜烂熟,卡特也是了然于心,他的盾牌可不早就护在胸腹处了吗?

可是哈特的应对,远远出乎卡特的预料。

“吼——”哈特吐气开声仿佛猛虎咆哮,哈特不但没有举盾抵挡卡特的短剑,反而跨步上前、用短剑刺击的发力方法,推动左手小臂盾牌迎面拍击。

哈特的身体中似乎有一种神秘力量被激活,这种力量并非直接显示出来,也不能给哈特增加一分力气,但是这种力量却让哈特的每一个关节、每一块肌肉都像是抹了油似的流畅。

这一击,力从地起,节节贯通,在肌肉和关节的传递中全无损耗,等这股力量传递到左臂,已经汇成一道洪流,推动左手沉重的盾牌,对着卡特迎面拍击。

在这股力量从脚下传递到手臂的过程中,肺部的气体被压挤而出,化作一声震撼人心的咆哮,虽然还有些稚嫩,但是已经可以震动心魄。

要是用剑以攻对攻,那先出手的卡特肯定能先刺中哈特的面门;可是,这么大一块盾牌迎面飞来,卡特短剑所有攻击路径,全部被盾牌封死,再也不可能威胁到哈特。

这里要说明一下,给新兵们训练用的剑和盾牌当然不是有较高价值的正式军用武器。

剑是木剑,剑刃足有一指厚,除了有一个剑的形状之外,就是一根木棍。

盾牌则是十公分厚的实木圆板,大家可以看看厨房里用来剁菜的砧板,新兵营的训练盾牌比砧板还要厚、面积还要更大一些。

倒是训练用的护甲,是正儿八经的皮甲,毕竟在对抗训练中,如果不穿皮甲容易误伤。

木剑也就罢了,木头总比金属剑要轻一点的;可这盾牌就是一块大木头,份量却是实打实的。

卡特右手木剑迎面撞上哈特的盾牌,右手顿时虎口裂开,木剑脱手而飞。

他只来得及把左手盾牌举到自己脸前,就觉得左手手臂一软,脑袋‘嗡’的一声,失去了知觉。

在其他人看来,就是卡特一剑刺出,对面的哈特跨步冲前,用盾牌正面推撞,一下子把卡特撞的倒飞出去,摔倒在地上。

“————”

哈特并未停手,十个金币的顺势斩对他散发着无穷的吸引力,让他身体内部爆发出惊人潜力。

他一击得手,整个人顺势向左旋转,沉重的盾牌抡圆了就朝左边的挥砍过去。

是的,挥砍过去!

盾牌为了握持得力,在盾牌背面的把手是一个把手和两道皮带,把手用来握持的,而两道皮带则把盾牌绑定在小臂上,用小臂的力量来抵挡攻击。

所以当左手伸直时,盾牌是和手臂平行,贴在小臂上的。

刚把卡特拍倒,哈特左脚脚跟旋转,借力扭身,用盾牌边缘像斧头一样,朝维恩‘砍’了过去。

这是哈特揣摩霍恩教官演示顺势斩,摸索出来的山寨技巧。

“啊!”

像卡特一样,维恩也只来得将盾牌当在身前,就被这出其不意的沉重打击锤倒在地。

可不是锤倒在地吗?一块诺大的木头盾牌少说也有十五公斤,绝不比一般重锤轻到哪里去,而且哈特是借助腰力,抡圆了砸过来的,无论力量和速度,都不比锤击差多少。

不过他比卡特好些,毕竟反应时间充裕一点,还来得及调整身形,不至于被自己的盾牌反弹回来,敲到自己头上。

干净利索的放倒了两个对手,被顺势斩的诱惑烧红了眼睛的哈特,张牙舞爪气势汹汹奔向最后的克里斯,大有一口活吃了他的样子。

“停!”霍恩教官连忙喊停,现在再较量下去已经没有意义。

第三章 酒馆

听到霍恩教官喊停,克里斯总算松了一口气。

在卡特、维恩和克里斯三人中,卡特属于能打的,维恩属于有钱的,至于克里斯,这位老兄一般担任狗头军师的角色。

现在能打的和有钱的都躺下了,让他一个出主意的去和人家硬拼,那是妥妥的找虐呢。

克里斯也觉得奇怪,平时哈特虽然有些孤僻,但大体上还是个比较好说话的家伙,有时候叫他帮忙干点活也叫的动,可今天是怎么了,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作为从小有父母照应的克里斯,当然难以理解哈特对每一个改变人生机会的执着。

至于其他新兵则同时感到一阵恶寒。

霍恩教官可不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物,这下大家不知道要被操练成什么模样。

————————————

第二天傍晚。

城堡中并不是只有一个训练场,最大的广场是训练新兵的地方,因为新兵需要练习基本队列;在城堡东边还有一个比较小一些的训练场,那是正式士兵们使用的训练场地。

这里虽然面积小了一些,但是各种辅助训练器材更多,老兵们主要是小组作战技巧和个人战技的磨炼。

霍恩带着哈特来到这个训练场。

天色已经有些晚了,训练场上空无一人。老兵们的训练时间到下午四点结束,除了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有人主动留在这里练习。

倒是在训练场边上不远处,有一间酒馆,那里传来隐隐的喧哗声。

“顺势斩是一种非常强力的战士技巧,想要学习顺势斩,首先要有足够的力量,其次要学会正确发力和控制方法,最后就是几种基本步法。”

霍恩拎着自己的双手大剑,对哈特讲解顺势斩。

“短剑没法使用顺势斩,只有重型、大型的武器,才可以施展出顺势斩。”

霍恩指了指自己手中的大剑,然后继续说:“我答应传授你顺势斩就不会藏私,不过我只会讲解一次,你能听懂多少是多少。至于以后练习,你可以自己找一柄训练用的大剑或者战斧,实在没有的话,用长棍也行。”

哈特连忙点头,这可是省下了十个金币的学费呢。

“想要学顺势斩,力量越大越好,不过这个只能靠自己练习。不过你要是能弄到增强力量的魔法装备,也可以把这部分练习时间省下来。”

哈特的头摇得像是拨浪鼓。

他有自知之明,十个金币的学费就够让他头疼了,而这种直接增强战力的魔法装备价格都是百枚金币作为计价单位,对于哈特来说,这简直是天文数字。

“力量训练我就不多说了,只是哈特你要注意,锻炼的时候不要太拼命,身体能够承受的锻炼是有极限的,一味拼命,只会把身体练坏掉。”

霍恩教官顿了顿,虽然估计哈特也吃不起,但是作为教官,还是要把这些事情说明:“在练习的时候,尽量多吃一些肉、最好是魔兽肉,如果你将来有了钱,还可以买一些专门的炼金药水。

战士最高只有五级,你要想在将来能突破五级成为正式职业者,就要在锻炼的时候注意加强营养。如果没有钱买魔兽肉和炼金药水,就千万不要硬来。”

“下面我讲一下顺势斩的发力技巧和注意事项。”

“顺势斩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斩击、另一部分是控制!”

“顺势斩发动的时候要猛烈,但是顺势斩的关键是发力以后,手不能再紧紧握住武器,而是要虚握!”

“握的太紧,只会让武器的反作用力传到自己的手臂上。”

“顺势斩的窍门就是将武器上传来的反作用力利用起来。”

“反作用力有很多方向,顺势斩就是尽量将反作用力借用到下一次斩击中去,这样可以省掉下一次斩击的发力过程。”

“想要借用对手的反作用力,就需要步法和手法配合,关于顺势斩的基本步法是旋步、分为前旋步、侧旋步和退旋步。”

“手法主要是手腕、手肘,手肘需要时刻保持半弯曲形状,伸直的手臂是没法吸收冲击的,一定要保持一种半松不松的状态,这个要你自己摸索,总之要保持在最适合发力的角度,比如说,对于我来说,手肘成这个角度的时候会比较容易控制。”

霍恩教官双手持剑,摆出顺势斩的架势,让哈特看看自己的手肘弯曲角度。

既然哈特遵守诺言,打赢那三个混小子,保住自己的面子,霍恩就传授的尽心尽力,不做任何保留。

当然,和那种真正交了十个金币的学生不同,霍恩并不会反复讲解每一个细节,而是直接从顺势斩的原理和关键点开始讲解,虽然省略了大量细节,可讲的也绝对是干货。

至于听不听得懂,记不记得住,那就是哈特自己的问题了。作为一个不收钱的教官,能讲这么多,已经对得起他了。

这个世界可没有包教包会的说法,能讲到这个程度,已经算是尽职尽责了。

要知道,霍恩自己在军队里学习顺势斩的时候,教官讲的诀窍要比这少多了,霍恩的顺势斩都是自己在战场上磨炼出来的。

“好了,哈特,说了这么多,顺势斩的真正窍门只有四个字——借力使力。想要知道顺势斩是怎么回事很容易,但是想要练好顺势斩却很难。”

“别看顺势斩只是战士的基本技巧,号称比肩禁咒的‘剑刃风暴’,也不过是顺势斩的一个变种!”

霍恩放下双手剑,刚才连比划带演示,足足讲了快一个小时,他也累的一身是汗。

“说了这么多我也有些渴了,看在你昨天表现不错的份上,我请你喝一杯。”霍恩教官拍了拍哈特的肩膀,示意他跟着自己。

————————————

酒馆就在训练场边上不远。

按理说,新兵蛋子不能进入只有老兵才能出入的酒馆,不过,有霍恩教官带着自然不同。

霍恩推开酒馆的大门,喧哗声一下子涌了出来。

“嘿,霍恩,你怎么才来?这个小子是谁?该不是你的私生子吧?”

“滚蛋,这是新兵哈特,是个棒小伙子,昨天一对三打败了三个小子。”

“哦,这就是那个新兵里面,第一个通过二级战士的那个小子?”

“对,就是他,我带他来开开眼。”

“哈哈哈,霍恩,你是借机会自己来开开眼吧?”坐在门口的两桌人一起大笑起来。

霍恩*巴赛特是有名的怕老婆,每次来酒馆这种地方,总要找一个合适的理由,这在城堡里是出了名的。

“随你们怎么说。”霍恩也不生气,耸了耸肩带着哈特穿过人群,走到供应酒水的吧台边上,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两杯黒麦酒,我请客。”霍恩说道。

“咚、咚”两声,酒保将一杯酒放在霍恩面前,另一杯放在哈特面前。

这两杯承装黑麦酒的杯子,与其说是杯子,还不如说是一个安上了把手的小号酒桶,完全是木头制成,里面大约有接近一个人头大小的空间,盛满了深色的酒水。

“那边是擂台,愿意露两手的可以上去,赢了还有外快;这边是舞台,常常有舞女表演,你要是看上哪个,可以用钱去说话,一般三个小银币就够了。”

酒保是一位独眼大汉,也许是看在哈特是个生面孔的份上,特意给他介绍了一下。

而霍恩教官这时候可没有面对新兵时,那一副凶神恶煞的面孔。

正相反,黑麦酒还没喝到嘴里,他只是端起杯子放到鼻子下面,霍恩教官那一张络腮胡子的大脸上,就已经露出迷醉的表情。

看着霍恩教官一副陶醉的样子,哈特忍不住端起酒杯仔细闻了闻,是有些香气,他小心的喝了一口,味道有些甜、还略带些苦味,总而言之味道不错。

不知不觉中,哈特就喝下了大半杯黑麦酒。

半杯酒下肚,哈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他不再拘束的坐在椅子上,而是四处张望起来。

酒馆里人很多,有不少女招待穿梭其中,为客人端去酒水和食物。

她们在人群中灵活的穿梭着,除了端食物酒水之外,还负责收取费用。就这么短短一会儿,哈特就看见在不同角落里,有好几位女招待被人在屁股上摸了一把。

可是,那些女招待不但不生气,反而还和毛手的主人笑骂打闹。

哈特的脸涨红起来,那不是愤怒,而是激动。这场面对于一位没碰过女人的毛头小子,实在太过刺激了。

一位满头金发,扎着两根辫子的年轻女招待从哈特身边走过,看着她一扭一扭的小屁股,哈特一时控制不住自己,伸出了罪恶的手爪。

“啊——!”一声尖锐的叫声响起,哪怕在嘈杂的酒馆里,也压倒了其他声音。

大家齐刷刷把脑袋扭了过来,朝这边望来。

年轻女招待正用左手捂着屁股,右手夹着托盘,怒视着哈特。

“那不是霍恩?”

“对,是霍恩,他对面那小子是谁,怎么敢摸娜丽雅的屁股?”

“他不知道这里的规矩吗?”

“废话,肯定是不知道,你看他那张傻脸。”

哈特一脸茫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人家不是都摸了吗?那些女招待不都笑嘻嘻的吗?

怎么轮到自己,人家就尖叫起来?

是不是我摸得方法不对?用力太大了?

不会啊,自己真的没用力啊!

哈特低头看着自己的右手,再仔细回想一下刚才温润弹滑的感觉,终于能确认自己真的没有太用力,应该不会弄疼对方。

第四章 擂台

第四章擂台

酒馆里的擂台比地面高出一尺,用整条的实木铺成,踩上去坚实无比,哈特在擂台上略微跳了跳,地板连一点颤动都没有。

哈特甚至怀疑整个擂台都是实心的,只是直接把木头放在地面上而已。

擂台不算很大,是一个边长六米的正方形,没有任何护栏。

台下的人离哈特很近,他可以看到下面人脸上表情、也能听到他们的窃窃私语。

“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这么多女招待,摸谁的屁股不好,竟然摸到娜丽雅的屁股上,老费恩还不得安排人把他打出屎来?”

“我看拉罗德就能揍扁了他。”

“第一个未必是拉罗德上台,据我所知,像是洛尔、卡斯多德和比利几个小子都在追求娜丽雅。”

“不着急,看看等下到底是谁上台就知道了。”

“可惜只能打三场。”

听着这些议论,再看看下面这些人不怀好意的眼神,刚刚喝下去的黑麦酒早已化成冷汗排出体外。

哈特站在擂台中心欲哭无泪,恨不得把自己惹祸的左手剁下来。

他望着霍恩教官,眼神幽怨无比——您老咋就不提醒我呢?

霍恩教官对着哈特摊开双手、摇了摇头——你这个混蛋第一次来就摸人家屁股,还好意思看我?

当然,由于霍恩教官右手还端着一杯麦酒不放,这个动作更像是一种幸灾乐祸。

也许是觉得自己站在这里,等着看学生的热闹不太好,霍恩教官转身离开了擂台。

哈特不是自愿上来的。

刚才他才知道,被他摸了一下屁股的女招待不是别人,正是酒馆老板费恩的女儿。

城堡里的酒馆和镇子上的酒馆不同,这里出入的都是些熟人,很少有陌生人能住在城堡里。而能在城堡里开设酒馆的人,当然也不是一般人。

老费恩曾经是男爵大人的传令兵,在一次战斗中断了一只胳膊,才不得不退出军队,在城堡里开了一家酒馆,专门为士兵们服务,这里从酒保到厨师,凡是男性,都是因为残疾而退伍的士兵。

没人敢在这里闹事。

在酒馆里工作的女招待虽然为了防止弄脏衣服,都会在衣服外面套着一个白色围裙,但是围裙和围裙是不同的。

穿着带有花边的白色围裙女招待,都是愿意赚钱的兼职妓女;而穿着没有花边白色围裙的女招待,都是些好人家的女儿——甚至绝大多数都是一些残疾老兵们的女儿。

其他人当然知道这些女招待的身份,绝对不会搞错;

向这些女孩下手,又是在这些士兵面前,那是要找死的节奏。

只有他这个新人不了解情况,才会摸到不该摸的屁股上——尤其还是老费恩的女儿娜丽雅屁股上。

不过,大家都是从新兵过来的,以前犯过类似错误的人也不只是哈特一个。

看在哈特不知道规矩的份上,独眼酒保给了他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站到东边的擂台上去接受挑战,一共三场,如果赢了,他那份赏钱就用来请大家喝一杯酒,这件事就算揭过去了;如果输了,挨上一顿臭揍,也算是给娜丽雅出了一口气。

第二个选择就是脱光衣服,站到西边舞台上去给大家光着屁股跳个钢管舞,收到的赏钱当然也可以请大家喝酒,嗯,这也是让娜丽雅出气一种方式。

当然,哈特还有第三个选择,那就是用自己的实力摆平所有人,靠一双拳头硬生生打出酒馆去。

独眼酒保表示,如果哈特真能做到这一点,这件事也算揭过去了——军队中还是尊敬强者的。

不过当独眼酒保说到这里的时候,酒馆里足足有超过五十名大汉一起扭过头来,用不怀好意的眼神望着这边——看着这等场面,哈特觉得自己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主动站到擂台上比较好。

再怎么说,对付三个人,还是轮流上来的三个人,总比同时对付这么多人要安全多了。

至于那边的舞台选项,哈特想都没想过。

哈特是个要面子的人,每天晚上睡觉前,他都会把衣服脱下来叠的整整齐齐,就为了第二天起床时,能让衣服穿起来整洁一些。

这要是被人扒光了丢到西边的舞台上,让自己抱着一根钢管搔首弄姿,哈特觉得自己还不如被人在擂台上打死算了。

————————————

“今天的擂主是哈特*雷恩,二级战士,曾经一对三,摆平了三位新兵!”独眼酒保大声喊到。

“第一位挑战者,洛尔!资深的二级战士,上个月他的西边的林子里干掉了三名地精——好吧,这个战绩有些拿不出手,谁让两年地精越来越少了呢?”独眼酒保调侃道。

走上擂台的洛尔,是一位和哈特身高相仿的年轻人。一头棕色的卷发,身上肌肉棱角分明。

“老规矩,不能挖眼掏裆,我喊停的时候要及时停手。”独眼酒保退下擂台,和另一位腿有点瘸的老兵相对,坐在擂台两侧。

“下注了下注了,也是按老规矩来!”有人开始招揽生意。

酒馆里的气氛顿时热烈起来。

“敢非礼娜丽雅,你给我吃屎去吧!”

这个世界的人可没有长篇大论骂架的习惯,洛尔只用了一句话,申明了自己的正义立场,就扑了过来。

老兵对新兵一般都有心理优势,洛尔自然也不例外。

他可是杀过不少地精和哥布林,面对面见过血的,不是这个稚嫩的新兵蛋子可比。

而且现在是给心上人报仇,当然要冲上去把对方一下子打趴下,才能显示自己的勇气和力量。

“洛尔加油!”

娜丽雅清脆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让洛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燃烧了起来。

“嗨!”洛尔抬腿就是一脚,直奔对方的小腹。

如果不是酒馆有规矩,洛尔这一脚本来是朝对方的裆下而去——这个混蛋竟然能摸娜丽雅的屁股,老子都没机会摸!

愤怒、嫉妒——还有几分不能言表的羡慕,让洛尔这一脚带起虎虎风声,格外迅猛有力!

哈特本来有些心虚,毕竟自己是做错事在先,不过看着对方这么急吼吼扑过来,他的心情倒是一下子稳定下来——因为对方破绽百出!

对于一个孤儿来说,没有什么东西能平白得来的。

哈特能成为新兵训练营毫无争议的第一,早早脱离队列训练,是因为他的实力远远超出其他。

就连卡特那样军队家庭出身的人,从小也经过一些训练,还是要和两个好朋友一起,才敢向他发起挑战。

要是让卡特和一对一他单挑,胜负根本毫无悬念。

哈特灵活的向左转身、侧过身体,让这一脚贴着小腹落空,没等对方收回踢出的腿,哈特的左手五指张开按住洛尔的脸,一推一压,甚至没用多大力气,就把失去平衡的洛尔仰面朝天按倒在擂台上。

为了让这位老兄的后脑勺不要猛烈的撞击地面,哈特还好心的用左手抓着洛尔的脸微微一提,帮他缓冲了一下。

在周围人看起来,就是洛尔一脚落空,被对方切进内圈,用手按在脸上,把洛尔一把按倒在地上,整个过程还不到一秒。

“加——呃——”和娜丽雅一起来看热闹的几个年轻女孩,连一声助威喝彩还没喊完,不争气的洛尔就躺下了。

这一下子,让她们的喝彩声卡在喉咙里,变了音调。

“娜丽雅,这个小子可有点帅啊。”有一位闺蜜开始悄悄转移阵营。

“美莎,你怎么可以这样?这种混蛋帅也不行!”另一位闺蜜讨伐背叛者。

“我就是单纯从美学的角度评判一下,又不是真的看上他了。”美莎为自己辩解。

擂台上,哈特没发力的时候全身肌肉不显,看起来不像洛尔那么肌肉发达。

可是此刻他按倒洛尔,不由得微微发力,顿时全身上下都浮现出轮廓柔和,线条流畅的肌肉群。

和其他男性肌肉块垒分明不同,哈特现在这样子并不显得肌肉如何发达,却给人一种异常和谐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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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恩教官端着木头酒杯上到酒馆二楼,熟门熟路的来到一个被木板隔开包厢坐下。

“老费恩,你看这个小伙子怎么样?”

“看起来倒是挺有精神。”老费恩一点都不生气,说起哈特的时候,完全不像说起一个非礼自己女儿的混蛋。

“配得上娜丽雅吗?”

“你开什么玩笑,这小子还不一定能活到明年的今天呢。”老费恩不满的说。

老费恩年龄和霍恩差不多大,不过他的左手小臂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截铁钩,让他看起来平添了几分凶悍。

霍恩把酒杯放在桌上,严肃的说:“这么说你看上他了?”

“是啊,这小子孤儿出身、没有其他牵挂,死了也不会有人在意。能一对三打倒三个人,说明他身手不错、脑子也灵活,这不是最好的‘黑蛇’人选吗?”

“唉,是啊,孤儿出身——”霍恩教官叹了一口气,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

“脏活总要有人干,再说这也是一条出人头地的捷径。”老费恩劝解道。

霍恩这家伙就这点不好,也许是当教官时间长了,他变得心软了。

看着霍恩有些颓废的脸,老费恩不以为然的继续劝解:“你不是说,这小子一心向上爬,为了能在男爵大人他们面前露一脸,每天凌晨四点不到就起床去打扫马厩吗?

想要靠这种办法出人头地可真是异想天开,他难道以为男爵大人会看他马厩扫的干净就提拔他?顶多提拔他去扫厕所!咱们这是干了件好事,算是成全他了。”

野心勃勃的年轻人他见得多了,可捷径哪有那么好走?

真正能把捷径走通的,都是有其他原因——比如是大人物的私生子、被选出来顶缸的倒霉蛋之类的。

黑麦酒度数并不高,哪怕是第一次喝,也不会把人喝的失去控制,但如果在黑麦酒里多加一点助兴的火蓝花汁,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而霍恩带着哈特坐到吧台前面,那片区域都是些爱喝酒的正经人(相对正经)坐的地方,那些兼职妓女的女招待根本不会朝这边跑,因为这里没‘生意’。

所以在那片区域服务的女招待都是些正经人家的女儿,无论哈特摸了谁的屁股,都是现在这个结果。

霍恩,负责在新兵中筛选合适充当‘黑蛇’的人选;

而老费恩,就是‘黑蛇’的负责人。

作为领地贵族,莱斯特男爵领里,除了放在明面上的各种力量之外,还需要一只干黑活的力量。

第五章 顺势斩

第五章顺势斩!

“喔噢——新人哈特轻松赢下第一场,让我看看钱箱,哦,钱已经够每个人喝上一杯麦酒了,按这个速度,新人哈特今天能让大家喝上黑麦酒!”

独眼酒保兴高采烈的叫声,让整个酒馆气氛更加热烈。

黑麦酒要比一般麦酒价格要昂贵一倍,黑麦酒的黑,来自一种被称为黑木的木材,只有用黑木酒桶储存超过一年的麦酒,才能叫做黑麦酒,

在黑木桶中存放一年的麦酒,会在麦酒原有的甜味中,带上黑木特有的苦涩和醇香味道,而酒劲也会比麦酒更浓烈一些。

洛尔的身体上并没有受伤。

只不过他气势汹汹的上台,却被人一击倒地,在心上人面前丢了脸,心灵上却受到了不轻的伤害,好在第二位挑战者已经走上擂台,大家的注意力都被新挑战者所吸引。

洛尔趁大家不注意,悄悄的走下擂台,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向厕所,然后迅速闪人——洛尔决定,在被人忘记今天的糗事之前,他都不会再来这里。

“今天走上擂台的第二名挑战者,是四级战士卡斯多德!他的战绩我不说了,卡斯多德有多强大家都心里有数。”

踏上擂台的卡斯多德身高两米以上,全身上下肌肉如同巨石一块块堆叠而成。他的肌肉是如此发达,以至于两只胳膊根本不能垂在身边,而是被腋下的肌肉撑的略略向外张开。

而他的大腿几乎和哈特的腰差不多粗,同样因为肌肉过于粗壮,他走上擂台的时候,两条腿不得不左右分开一些,让他走路姿势很有一种横行霸道、碾压一切的味道。

哈特还以为自己看到了传说中的食人魔——好吧,其实哈特觉得,食人魔也未必能有这位挑战者这么强壮。

哈特嘴里有些发苦。

要是手里有武器,他觉得自己还能靠灵活的脚步周旋一下。可现在是在擂台上,大家都赤手空拳,看他这个模样,就算人家站在那里让自己打,自己都未必打得动。

“娜丽雅,他就是卡斯多德?他也是你的追求者?我的天!你要是嫁给他——哇,你懂得!”

一位新来的女招待惊呼了一声。

卡斯多德大名鼎鼎,虽然年纪并不大,但是已经颇有战功,哪怕在老兵中都很有名气。

“滚,老娘的胃口才没这么好。”娜丽雅没好气的说。

也许别人看来,年纪轻轻就成为四级斧战士的卡斯多德前途无量,就算是在整个男爵领里都是数得着的强者,足够配得起老费恩的女儿娜丽雅;

可对娜丽雅来说,对方的块头未免太大了,她还没有那么重的口味。

“开始!”独眼酒保大手一挥。

“押注押注!”有人要下注。

“下个屁的注,这一场我们不接受下注。”负责收赌资的瘸子粗鲁一把拍开伸过来的手,表示这场不开赌。

赌博是要有两方面押注才行,这帮人都下在同一边,那怎么赌的起来?

“加把劲,卡斯多德,把这个小兔崽子捏出屎来。”也不知道谁在台下起哄。

“嗯!”

卡斯多德沉闷的答应了一声,迈步上前。

不是他轻视对方,而是在这种面积有限的擂台上,大家又都是赤手空拳不使用兵器,他的身躯和力量优势就太大了。

除了那些可以控制能量,手段惊人的职业者之外,就算是武技磨炼到巅峰的五级战士,在这种环境下,也未必能在他面前占到便宜。

哈特小心的向侧面移动,尽量和对方保持距离。

问题是卡斯多德只是块头大,人可并不笨拙,大个子如果身体灵活,移动速度绝对比小个子还要快。

实际上,单纯从个人武力上来说,二级战士就可以说是合格的士兵,三级战士就被称为精英战士,而想成为四级战士,已经需要在某方面远超常人才行。

至于五级战士,那是凡人的巅峰、技巧的极限,如果放在地球上,这些人就是毫无争议的武道宗师。

五级战士在军队中又被称为‘首席士官’,大约相当于总教练的位置。当然,你也可以说,万一军队里五级士官不止一个呢?那‘首席’两个字怎么说?

然而实际上,五级战士的数量要比职业者少的多,哪怕那些可以控制特殊能量,拥有超乎常人想象力量的职业者,对五级战士也会表示敬畏。

卡斯多德大步跨出,大手一伸,胳膊直接横扫了过来。

哈特一矮身,避开扫来的胳膊,从大手下面溜了过去,同时反手用拳背抽在卡斯多德的大腿上。

卡斯多德犹如未觉,整个人旋风般转了过来,左臂横摆,带着一股恶风就是一记左勾拳。

擂台总共就五六米宽度,两个大活人在上面搏击,本来地方就有限的很,哈特再小心保持距离,又能跑到哪儿去?

两人像走马灯一般三转两转,哈特终于被堵在擂台的一角。

擂台是正方形,若是在边上,哈特还能左右逃避,可是被压制在角落里,却再也没有逃避的余地。

当然,他也可以主动跳下擂台,不过那样算是逃避,是要被这帮混蛋们扒光了扔到舞台上去的。

从哈特的角度可以看到,有一个熟悉的人影推开酒馆大门走了进来。

卡斯多德一记左刺拳击出,几乎有哈特半个脑袋大小的拳头迎面而来。

拼了!

哈特怒喝一声,脚下十根脚指弯曲扣紧地面,来自地面的反作用力通过脚踝、小腿、大腿、腰肢、肩膀节节上传,整个人似乎都高了一截。

随着口中发出一声虎啸,哈特以拳为锤,一锤迎着卡斯多德的拳头,正面劈砸出去!

这一记锤击,却是来自前天对战三位新兵的时候,他用盾牌迎面击倒卡特的灵感。

盾牌如此沉重,用盾牌做攻击武器,力量绝不是一般人的手臂可以负担,哈特自然也不行。

但是通过短剑刺击的窍门,将全身力量连贯传递、节节放大以后,就算沉重的盾牌也能被轻松推动,这一拳,已经不只是哈特手臂发出,而是利用了整个身体的力量。

“砰!”一声巨响,一大一小两个人影各自朝后倒退一步——新人哈特竟然和卡斯多德平分秋色!

“咝——”台下有人倒吸冷气。

霍恩教官提到的顺势斩要诀在哈特心头流过!

“顺势斩发动的时候要猛烈,但是顺势斩的关键是发力以后,手不能再紧紧握住武器,而是要虚握!”

“握的太紧,只会让武器的反作用力传到自己的手臂上。”

“顺势斩的窍门就是将武器上传来的反作用力利用起来。”

哈特手中当然没有重型武器,不过,从拳头上传来的反作用力可正作用在他的身体上。

在这一瞬间,哈特全身放松,从对方拳头上传来的力量,通过哈特的手臂、肩膀和小腿一路顺畅传导,直到传导到擂台的地面,哈特自己竟然全不受力。

然后,这力量就变成了哈特蹬踏地面的力量!

这股力量再次通过哈特的脚、腿、腰、臂拧合为一体,化作一记进步冲拳,直射而出!

“啪”一声轻响,这一拳击打空气,竟然发出了一声轻响。

听到这一声轻响,卡斯多德眼神顿时变了。

他上台以前,有人告诉他要手下留情,打一顿就行了,不要打出骨折什么的。

毕竟这小子接下来还要派上用场,如果打断了骨头,会耽误有些人的安排。

事实上,像卡斯多德这种高级战士作为军方骨干,已经可以参与到男爵领的一些事物中去,‘黑蛇’存在他也心里有数。

要不是卡斯多德身材实在太有特点,说不定也会参加这只秘密部队。

所以他原本不过施展了五分力量,并没有全力出手。

可是对方这一拳却打出了炸音!

这个世界讲究的是长刀重锤,赤手搏击一向是被当成娱乐项目来看,可是武人多了,娱乐项目也能开发出不少花样。

比如说有一种冷门职业者叫做格斗大师,他们可以通过秘法将手脚锻炼的有如钢铁,在一些不能携带武器铠甲的场合,这种人就大占优势。

卡斯多德好歹也是四级战士,不像哈特这种新嫩士兵,他的见识远远胜出。

能打出这种炸音,代表拳速已经到了一个极为惊人的地步,而且,作为能负担这等拳速的躯体,面前这个小子的体质,也绝不像看起来那么瘦弱(哈特其实并不瘦弱,不过在卡斯多德眼中,绝大多数人都是瘦弱的)。

卡斯多德竖手为掌,双手前后交叠,硬接了这一拳。

同时用上了两只手来招架,已经是他极为重视对手的表现。

哈特这一拳击出的同时,整个人却放松下来。

他的精神从身体中抽离出来,进入一种极其古怪的状态。

擂台下面的鼓噪声,变得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周围的一切都慢了下来,看起来有些模糊。

在擂台上激烈搏击的那个人根本不是自己,而是被自己操控的一个傀儡。

这个傀儡左手发出一拳,被对方正面挡住,反震力通过身体传到地面,然后从地面上获取了相等的反作用力,再次传递到上半身,于是借着扭腰的势头,推动右拳击出!

右拳被对方从侧面拍开,在手臂晃动中,一股震荡的力量通过肩膀传递到左臂,于是左臂顺理成章的像鞭子一般抽击出去;

左臂又被对方挡住,手臂上传来的反震力如同水塘中的波纹,上半身后仰的同时,这波纹从上半身传递到下半身。

飞起一脚,这一脚对他来说不花半点力气,完全是这波纹在身体中传导、推动的结果。

双方的力量一起在哈特体内波动、流转,不知为什么,竟然没有多少损耗,眼看积累的越来越强,推动着哈特的身体不由自主做出各种攻击动作。

对方抵抗带来的反馈,又会带起更多的力量在哈特身体中一起流转,推动他下一次攻击变得更快、更强。

一切毫不费力,只是引导、只是顺势而为。

难道这才是真正的——顺势斩?!!!

第六章 效忠

擂台下鸦雀无声。

整个酒馆里,只有擂台上传来卡斯多德的怒吼,一连串‘噼噼啪啪’拳脚撞击声在诺大的空间里回荡。

哈特左拳右拳、左腿右腿,四肢周转如轮、前后相继连绵不绝。

拳如狂风暴雨、腿似雷霆霹雳,拳脚在酒馆不怎么明亮的灯光下拉出一片片残影,将大块头的卡斯多德打得狼狈不堪。

力量在身体中传递流转,像是无形的砂纸,打磨着哈特体内每一处不协调的地方。

过于强大的地方要削弱、过于弱小的地方要补强!

只有光滑平整的管道,才能让液体以最快速度通过;只有平衡柔韧的身躯,才能让力量的传递流畅舒展。

在这力量的流转中,哈特从来没有如此清晰的感知到自己的身体——他甚至没有想过,自己的身体竟然是这副模样。

无数条肌肉纤维组成一条肌肉、联动的肌肉组成了肌肉群组,在骨骼的支撑下,这些肌肉通过膨胀和收缩,将受到的力量传递到四面八方。

而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关节的扭转、肌肉发力微调,更可以将力量塑造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定向发送出去。

哈特的意识好像是一位旁观者,着迷的看着自己身体内部的种种运作。

至于卡斯多德的怒吼,抱歉,哈特此时的状态完全听不清楚他在吼叫些什么。

——————————————

在二楼的小包厢中,多出来一个人。

“斯坦尼少爷,您看怎么样?”霍恩教官指了指下面擂台,问道

“不错,你找到一个好苗子,想不到哈特居然能在卡斯多德面前占到上风,真的很不错。”

来的这个人,正是男爵的次子斯坦尼少爷。

“那么您看哈特该怎么安排?”老费恩恭敬的问。

在男爵领里,真正的力量当然要掌握在男爵一家手中。

不过既然是干黑活,贵族当然不能脏了手,所以需要一名心腹来充当代理人。

“费恩,你看得出这是什么格斗术吗?”斯塔尼没有直接作出决定,而是沉吟了一下,问道。

“对不起,少爷,我看不出来。”

“霍恩,你呢?”

“少爷,我也看不出来。”霍恩仔细的观察了一番,最后无奈的说。

“你们说,他会不会有问题?”

哈特的动作除了快以外,还给人一种额外流畅舒展的感觉,这可不是瞎打八打就能有的效果。

斯坦尼怀疑的也正是这个。

“应该不会,他是布瑞克*雷恩的儿子,布瑞克死的时候他才两岁,进了孤儿院以后从来没离开过镇子。”

“还是有些危险,这件事你来安排一下。把他送到菲力那边,让菲力处理。”斯坦尼想了想,做出最终决定。

————————————

哈特与卡斯多德的格斗,最终还是以哈特失败收场。

哈特这种忘我的格斗状态固然玄妙,能将自身实力发挥到超常的地步,可相对应,却是让他的精神几乎全部集中在体内,对外界形势无法清晰判断。

卡斯多德发现哈特这种借力、退后、再反冲的格斗习惯以后,小心的将哈特引导到擂台边缘,然后只是抱着头硬挨了几下,哈特在退后反冲的过程中,自己就把自己弄下了擂台————

在一阵哄堂大笑中,这场激烈的格斗以一种大家喜闻乐见的喜剧形式落幕了。

在场的老兵们都很满意,有不少人对哈特挑起了大拇指。

在这个没啥娱乐项目的世界里,一场精彩的搏斗绝对比得上好莱坞大片。

卡斯多德算是这里镇场子的高手之一,依靠超出常人很多的力量,常常取得压倒性的优势。

可是今天,哈特创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以正常人的身材,居然在赤手格斗中,正面压倒了卡斯多德。

虽然最后还是输了,但是大家对哈特的印象扭转了不少,就连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卡斯多德,都过来拍了拍哈特的肩膀。

事实上,如果哈特赢了,才会让大家更加不满——说起来这是对他摸了娜丽雅屁股的惩罚,要是哈特真的一路赢下去,那大家的面子往哪里放?

而卡斯多德就是这里最强的常规战力,虽然还有娜丽雅的哥哥拉罗德压场子。

可拉罗德是钢魂流武者,已经属于职业者范畴,脱离了苦逼的战士行列。

如果让拉罗德上擂台,就算击败哈特也胜之不武,再说这位娜丽雅的哥哥,今天也不在这里。

现在这个结果正好,不但大家有黑麦酒喝,而且这小子输的如此冤枉,还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个月的笑料。这样一来,大家的面子里子都有了。

而且通过这一战,哈特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能在赤手搏击中压倒卡斯多德,说明这个小子未来前途无量。自然大家对他亲热了几分。

哪怕是在娜丽雅那里,都有小伙伴怂恿,是不是给哈特开放一个追求的机会。

在这个世界里,只有知识和力量,才是出人头地的保证。

知识被贵族和施法者垄断,对于一般人来说,只有个人拥有力量,才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当然,这个世界也有农民和手艺人,这些人也很受人尊重。可手艺不是谁都得到传授;至于农民,得先有自己的土地才行。

“哈特,好小子、干的不错,总算没给我丢脸。”

霍恩教官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他拍着哈特的肩膀大笑道。

“嘿嘿,嘿嘿。”

哈特傻呵呵的笑着,他还有些迷糊。

此刻,他的精神有一半集中在体内,似乎被什么东西绑定了似的,以至于只有一半精神能用来应对外界,自然显得有些迟钝。

如果按照哈特自己正常发挥,现在鼻青脸肿的那个人绝不会是卡斯多德。

“来来来,为了庆贺你输了这一场,再来一杯黑麦酒。”

“我,我不能喝了。”

“什么话!男子汉怎么能不喝酒?喝!”

“对、对,小伙子,男子汉怎么能不喝酒?”

“你还得给娜丽雅陪个不是,好好给娜丽雅道个歉!”

霍恩教官接着放低声音说道:“娜丽雅的追求者很多,如果不让她原谅你,你以后在男爵领里日子不会好过。”

“额——”哈特深以为然。

刚才他摸了娜丽雅的屁股以后,明显感觉到酒馆里,几乎所有人都对他产生了敌意,这也是他不得不登上擂台的原因。

“怎么,还得人家来请你?”霍恩拍了拍哈特的后背,用力将他推向娜丽雅的方向。

“娜丽雅,对不起!”哈特站在娜丽雅面前。

“哼!”娜丽雅扭过头不屑一顾。

“要不,我的屁股也给你摸一下?”哈特灵机一动,转过身,表示自己愿意付出相等代价。

“滚!”一只脚蹬在他的屁股上。

哈特顺势向前空翻出去,口中还在大喊“遵命!”。

“噗呲——”后面传来女孩们的笑声,让哈特松了一口气。

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就算是小丑也是要扮演一下的。

何况在这样可爱的女孩面前扮演小丑,搏佳人一笑,对哈特这样的少年来说,感情上也不是不可接受。

——————————————

第二天。

莱斯特家族的城堡分为四个区域,前区是正对城堡大门的一块区域,面积最大。士兵的宿舍、新兵训练营、主要训练场、马厩都在这里。

左区是各种库房,铁匠铺、裁缝铺和杂货铺所在的地方,有部分士兵和士兵家属居住,算是城堡里最繁华的区域;

右区则是骑士扈从、骑士侍从、管家、男爵的仆人、甚至是骑士们临时居住的地方,算是城堡里上等人住的地方。

骑士有自己封地,虽然需要轮流来城堡执勤,但是在非战争时期,并不是所有骑士都会随时呆在城堡里。

至于后区,则是男爵家族主要居住区域。

哈特在一名士兵的带领下,朝城堡后区走去。

哈特安静的跟在士兵身后,一路走来。

沿途,可以看构成城堡的岩石上长着青苔,墙壁上有绿色藤蔓附着。

在有的石柱上,还有刀劈、火烧的残留痕迹,诉说着这座城堡经历的风风雨雨。

只是这些痕迹都很古老了,看起来不像是近些年发生的事情。

越到后区,人就越少,偶尔有些男仆女仆,手捧着各种物品匆匆走过,没人朝他们看上一眼。

一连穿过三道铁门,被守门的士兵检查了三次,哈特终于来到目的地——城堡二层的一间屋子里。

带路的士兵敲了敲门:“先生,哈特*雷恩已经带到。”

门里传来一个哈特熟悉的声音:“进来!”

士兵示意哈特进去,自己站在门侧守卫起来。

屋子里有一尊神像。

有两个人面对神像,背对门口站立着。

“斯坦尼少爷,您找我?”哈特恭敬的施礼。

“哈特*雷恩,你愿意为莱斯特家族效死吗?”斯坦尼少爷说道。

“我愿意!”哈特毫不犹豫。

成为莱斯特家族的士兵,是哈特梦寐以求的事情。

“那么,对着战神,你发誓吧。”

哈特双膝跪下——双膝跪下是对神明的礼节,除了对神明之外,哪怕是对国王和帝王,也只需要单膝跪下。

“我,哈特*雷恩,愿意永远用我的生命守护莱斯特家族!”

这是成为莱斯特男爵领正式士兵必然的誓言,昨晚霍恩教官专门教过他的。

只要完成了这个仪式,就代表他成为男爵领的一名正式士兵。

可是,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效忠仪式都是在前区广场上完成的,而且也不用对着战神的神像发誓。

第七章 菲力

“很好,哈特*雷恩,从现在起,你就成为莱斯特家族的一名士兵了。不过我有一个疑问,听霍恩说,你从未学习过空手格斗技术?”

看见哈特*雷恩毫不犹豫的在神像前立下誓言,斯塔尼脸上终于露出笑容。

不过他话锋一转,问起昨天的事情:“我看了你和卡斯多德在擂台上交手过程,你是怎么做到的?”

一边说着,斯坦尼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哈特的脸。

如果面对一位新招揽的高手,他绝对不会直接提出这个问题。

因为这佷可能牵涉到別人的底牌,但是哈特是莱斯特家族的领民,又是孤儿出身,既然打算吸收他进入`黑蛇`,自然就要考验他的忠诚。

“斯坦尼先生,那是霍恩教官教我的顺势斩。”哈特很老实的回答。这没什么可以保密的,甚至可以说,哈特还有些自豪。毕竟不是谁都能在一天之内,领悟出顺势斩的真正奥秘。

“哦?那居然是顺势斩?!”斯坦尼来了兴趣:“来说说看,你是怎么将顺势斩应用到空手格斗上的?”

顺势斩算是战士的通用技能,甚至根据个人在这个技能上的造诣不同,还有大顺势斩、旋风斩、剑刃风暴等等衍生技能。

不光战士在用这个技能,甚至包括骑士、武者、斗士等等职业者,凡是使用大型和重型武器的人,很多人都会拨出一定时间来研究顺势斩。

但是,无论哪种衍生技能,绝对没有赤手空拳的顺势斩。

(职业者可以分为战职者和法职者,所有战职者的基础职业都是战士;法职者的基础职业要多一些,法师的基础职业是学者、牧师的基础职业是信徒、术士没啥基础职业,全靠投胎的眼光。

基础职业一般分为五级,但并不是基础职业一定要到达到五级满级才能转职;换句话说,达到基础职业五级,也未必一定能转职成功。

比如说五级的大学者,如果始终无法通过冥想感知到外部能量,就怎么也无法转职为法师学徒。

不过,基础职业级别越高,对于转职以后越好处而已。)

“啊,这样的,我把短剑刺击的发力方法倒过来使用,和霍恩教官交给我的顺势斩结合起来,让力量从手臂传递到脚底,然后在按照发力刺击的方法将力量从脚下传回来。”

哈特*雷恩比比划划,努力解释着,不过这其中过程他虽然自己有清楚的体验,可想用语言,向一位并没有类似经验的人表达明白却并不容易。

看着斯坦尼少爷怀疑的眼神,哈特一咬牙,伸手准备去解裤腰带。

“你要干什么?”这动作可把斯坦尼吓了一跳。

哈特孤儿出身,又一直在孤儿院里长大,当然不知道贵族中居然有一种叫‘男风’的扭曲爱好。

他只是想把裤子脱了,通过腰腿肌肉变化,来演示自己是如何通过肌肉控制,解决力量传递问题。

一直静静的站在一边,没有发言的另一位男子终于开口:“够了,不用脱裤子,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斯坦尼少爷,哈特*雷恩通过控制全身肌肉运动,将力量引导利用——这是相当高级的武道技巧。不过这已经不是顺势斩,而是类似钢魂流明净体的技巧!”

哈特本来心情很是紧张,毕竟刚刚被提拔成为正式士兵,端上了梦寐以求的铁饭碗——对于莱斯特领的孤儿们来说,这基本上就意味着下半辈子生活有了着落,不再担心被赶出去流落街头。

所以哈特才对斯坦尼少爷对自己的质疑如此紧张,拼命想要解释清楚。

不要说哈特有奴性,在社会下层,一个孤儿所能看到最好的向上路径,就是成为莱斯特男爵领的士兵。

刚才,那位男子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的时候毫不起眼。与斯坦尼少爷,相比毫无存在感。

可是当他一开口,声音是如此清亮明快,仿佛将阳光带进了阴暗的房间,让他一下子压倒了斯坦尼少爷,成为房间里的中心人物。

“什么!?菲力,你确定?”斯坦尼大吃一惊。

钢魂流在大陆上是极有影响力的武者流派,每一位钢魂流的武者,最差也是一位职业者。这种人在莱斯特男爵领里不可能不引起注意。

事实上,莱斯特领里的钢魂流武者,只有老费恩的长子拉罗德。

“武道之路在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顺势斩应用于外,明净体应用于内,都是些运转力量的法门而已。哈特应该还没有踏上武者的道路,这只是他从短剑刺击中领悟出来的类似技巧。”

菲力是一位身材修长挺拔,两耳上端有些微微尖锐的中年人。他相貌英俊,穿着一身天蓝色的皮甲。

按理说,这样的人物应该很引人注意才对,可是哈特仔细回想起来,自己从进入房间开始,就有意无意的忽略了他的存在。

哈特的脸色古怪起来,他一直很是小心谨慎,忽略一个近在咫尺的大活人,这种事情,应该不可能在他身上发生。

“这是一个不错的苗子,我很满意,他就交给我吧。”菲力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哈特,这是你的长官——森林游侠菲力,也是你的老师。未来一段时间里,你要跟着他离开男爵领执行任务。具体是什么任务,出发以后菲力会交代你。一切都听他的安排。”

“遵命!斯坦尼少爷。”哈特*雷恩单膝点地,表示接受任务。

“跟我走吧。”菲力向着斯坦尼点了点头,首先走出房间。

哈特看了一眼斯坦尼少爷,看到他微微点头,才跟在菲力身后走了出去。

——————————————

目送两人离开房间,斯坦尼站在神像前,没有动作。

过了片刻,神像旁边的墙壁上,开启了一扇仅能容纳一人侧身出入的小门。

一个身穿白色牧师袍的女孩从里面走了出来。

“我的妹妹,特莉丝,怎么样?”

“亲爱的哥哥,那位年轻人哈特没有说谎,他是真心效忠我们男爵领的;至于菲力先生,他在大多数时候没有说谎,不过在哈特进来之前,你说要他冒充盗匪的时候,他曾经在情绪上产生过轻微不满,不过随之稳定下来,看来还是答应了你的请求。”

特莉丝走到神像面前,双手十指互相交叉握住,放在自己的胸口,微微低头向神明祈祷。

这里布置了专用的神术法阵,恒定了‘侦测谎言’、‘侦测邪恶’等功能,是所谓的‘真实之间’。

凡是神殿,大多数都会有类似的地方。不过这间房屋是男爵领特别设置,专门用来接受一些有潜力、值得下功夫培养的年轻人效忠,鉴别其是否真心投靠的地方。

当然,有些时候也用来辨认谎言,作出贵族裁决。

在这里,借助设置的神术序列,战神的牧师可以清楚感应出,对方是否在撒谎,是否产生了强烈的情绪波动。

祈祷了片刻,特莉丝抬起头看向斯坦尼:“战神不会理睬战争是否正义,只会在意这争端是否是为了向前。哥哥,打压别人并不能让莱斯特男爵领更向前进。”

斯坦尼望着妹妹的双眼,认真的说道:“我的妹妹,你还是太天真了,这不是为了打压谁,而是为了莱斯特男爵领的生存。

现在威特领已经露出高速发展的势头,如果我们现在不做些什么打断他。将来势力大幅增长的威特领,绝不会放过近在咫尺的我们。莱斯特家族五百年容光,不能陨落在我们这一代。”

“也许打压威特领不符合战神正当竞争的教义,但是为生存而战,也是战神的教义之一。”

特莉丝想了想,说:

“哥哥,也许你是对的,可是,你确定真能用这种伎俩扰乱威特领吗?威特领有五名骑士,正规士兵超过五百人,正面作战我们都不是他们的对手,难道派一些士兵、聚集一些盗匪,就能打击威特领?”

“我想,威特领想要剿灭他们是很容易的事情。”特莉丝总结道。

斯坦尼笑了起来:“妹妹,你太专注于神明了,以致于脱离了现实。在我们莱斯特男爵领,每年花在剿灭哥布林和地精上的钱超过一千枚金币,长期驻守村庄和沿路巡逻的士兵有三百人,这是非常惊人的一笔支出。”

“就算这样,每年还是有被哥布林和地精、甚至野兽杀死的领民。如果有成规模的盗匪,我们的支出绝对不止这一点。”

“威特领是很富裕,实力也很强,但是盗匪并不用和他们正面作战,只要朝森林里一躲,难道他们的骑士还能整天在森林里寻找盗匪踪迹吗?”

“别忘了菲力可是森林游侠,在森林里,一两名骑士还不够他杀的。”

“可惜菲力是半精灵,这是他最后一次为我们做事了,希望他能培养出来几名接班人,不然,黑蛇就会出现一块短板。”

菲力是一名冒险者,曾经受过莱斯特男爵的帮助,因此答应在男爵领里为男爵家族服务。

但是这种服务是有时间期限的,现在时间就快到了,所以斯坦尼才能说动父亲,让菲力来负责这件事。

如果有了意外,被威特领拿住证据,菲力会背负责任,直接离开男爵领继续追求自己的理想,不会把麻烦引到男爵领来。

同时,也可以让菲力通过实战,为男爵领培养些擅长森林、山地作战的人才。

第八章 野外

走出房间,游侠菲力一言不发,自顾自的朝城堡西边走去,哈特也不敢说话,只能沉默的跟在后面。

他们七转八转,来到一个偏僻角落。

有一个瘦削男子,靠在躺椅上,正晒着太阳。

看见菲力带人过来,他站起身迎了上来,向菲力微微弯腰行礼:“菲力大人,您有什么吩咐?”

“鲁特,给他准备一份装备。”

“菲力大人,是按‘幼蛇’的标准吗?”

“不,按照‘黑蛇’的标准,武器配备一对单刃剑。”

鲁特惊讶的看了一眼哈特,不过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身绕过一个转角,消失不见。

过了一会儿他重新出现,手里提着一个皮质背包和一个长条布袋。

他把手里提着的东西交给哈特,向菲力一点头,又回到躺椅上躺了下来。

菲力带着哈特转身离开。

“明天早上七点,在镇子东门等我,带上两天的食物,我们要出远门,一年之内不会回来。”

菲力将哈特带回到城堡前区,这里是哈特熟悉的地方,吩咐了一句就独自离开了。

“菲力老师——”

哈特很想说自己不会使用双剑,也很想问问到底是什么任务,需要离开一年以上,可游侠菲力已经走远了。

他只能望着对方的背影,徒劳的伸了伸手。

——————————

镇子离莱斯特男爵的城堡并不远。

镇子本身就是男爵领的最繁华的地方,也是男爵领的钱袋子,自然要放在男爵大人的眼皮底下。

如果遇到强敌入侵,镇上的领民可以及时躲进城堡,接受男爵的庇护,自由民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哈特从小长大的孤儿院也在这里。

说是孤儿院,可也不是什么孤儿都能进去。

只有为男爵领战死的士兵、意外死亡的领民,他们的孩子才是孤儿院的收养对象,至于什么外地流浪儿童是根本没有的。

孤儿院内部是一个类似兵营的格局,就连房屋结构都和汉特在城堡里居住的新兵宿舍很相似。

从大门进去,沿着两侧墙壁建立有两排房间,这是孤儿们居住的地方,而正对大门的屋子,则是谢尔登院长和沃斯奶奶住的房间。

“谢尔登爷爷,沃斯奶奶!”当哈特走进孤儿院的时候,已经快到午餐时间了。

“是小哈特啊,你怎么回来了,新兵训练还没结束啊?”沃斯奶奶正在煮饭,看见走进来的哈特,她放下手里的长柄大勺,惊讶的问。

“我已经是正式士兵了!”哈特骄傲的转了转身,让沃斯奶奶看看自己身上的皮甲。

那是一副灰黑色、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皮甲,在皮甲上还不少补过的痕迹,肩膀处更是有一些缺损。

“怎么这么破?是你得罪后勤官了?”沃斯奶奶不满的说。

“这是你的皮甲?是刚领的?这皮甲穿着还舒服吧?”谢尔登爷爷走过来,仔细的上下打量了一番哈特的皮甲,还伸手摸了摸,脸上的神色些复杂。

“是啊!穿着可舒服了。”哈特得意的说。

这幅皮甲虽然不是全新的,可也比哈特新兵训练时穿的那副皮甲要好多了,那副训练甲才是真正的到处是洞,更是补丁叠着补丁,穿上去让人感觉到硌得慌。

这幅皮甲别看外观不起眼,实际上这些补丁都位于人体要害,在补丁下面包着金属片;而皮甲里面更有一层柔软吸汗的绒布内衬,穿着起来一点也不磨人。

哈特虽然没有什么见识,也知道这是好东西。

谢尔登爷爷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沒有胡须,脸上有一道伤痕,这道伤痕从嘴角一直延伸的脸颊侧面。

他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最后只是说了一句:“哈特,你已经是正式士兵了,万事要小心。”

“那当然,谢尔登爷爷,沃斯奶奶,我给大家带来些好吃的东西。”哈特拿出一条野猪腿和一些菜。

他没花钱就学到了顺势斩,现在又要离开男爵领执行任务,他也没什么其他牵挂,只有对孤儿院的孩子们与两位老人还有些感情——毕竟一起生活了许多年。

所以他拿出大部分积蓄,买了些肉和菜,作为离别前的礼物。

“哈特有心了,不过你这孩子才刚刚当上士兵,不要乱花钱,把钱要攒起来,不要学那帮兵痞们的样子,将来沃斯奶奶还想看你成家立业呢。”

沃斯奶奶一边接过肉和菜,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

沃斯奶奶比谢尔登爷爷的头发白得要多一些,不过精神还算健旺,话总是很多。

哈特以前最头疼沃斯奶奶的唠叨了,可是现在,他马上要跟着一个陌生人出远门,更是一年都不能回来,哈特感觉有些茫然。

所以现在他听着沃斯奶奶的不停唠叨,竟然有一种熏熏然、全身放松、想睡觉的感觉。

吃饭的时候,比哈特大的孩子自然早已离开孤儿院自谋生路去了,比哈特小的孩子也面临年龄到达十三岁,需要自谋生路的关口,对于如何考取士兵资格很是关注。

不过这玩意没法投机取巧,或者说,即使有些投机取巧的途径,也不是这些孤儿能走的通。

哈特只是把自己的经验介绍一番,然后在大家羡慕的眼神中,离开了孤儿院。

“哈特,要狠下心,如果危险,就走得越远越好。”谢尔登爷爷把哈特送出大门的时候,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话。

“啥——?”

等哈特回头想问问谢尔登爷爷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的时候,谢尔登爷爷已经退回了院子,关上了大门。

——————————————

第二天清晨。

运送牛奶和蔬菜的马车已经开始在路上奔忙,农夫们扛着锄头走出镇外,守卫镇子东门的士兵一边打着哈气,一边活动着手脚。

并不是只有哈特一个人在镇子东门外等待。

还有七八个人也在这里等人。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其他人都和伙伴汇合以后,朝各个方向出发了。

剩下的只有四个人,两个中年人将背包放在地上,坐在背包旁边,因为背包款式类似,看上去像是一起的;

还有两名年轻人看起来只比哈特年纪大一点,一个坐在草地上,用匕首挖着地面,也不知在挖什么;另一位年轻人坐在一块石头上,翻着一本书,让哈特颇为侧目。

书在这个世界上是比较宝贵的东西,想看书至少要识字才行。

他很羡慕那些识字的人,每次镇子里贴出领主告示,有宣讲官负责讲解,哈特总是会努力抢到前面位置,就为了听宣讲官朗读告示,也只有通过这个渠道,哈特才认识了几个字。

可这点识字数量,远远达不到可以读书的地步。

这四位有站有坐,但是全都一言不发。哈特倒是很想和那位读书的人攀谈一下,可他还在犹豫中,游侠菲力就从镇子里面走了出来。

“出发。”

他只说了两个字,就头也不回向前走去。

两名中年人背起背包站了起来,拿匕首挖地的年轻人也站了起来,就连坐在石头上看书的那个年轻人,竟然也提着一只袋子站了起来。

哈特也站了起来。

大家一起跟在菲力身后,朝远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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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五人谁也不说话,只是沉默的沿着大路走了大约两个小时。

道路两边的杂草开始多了起来,树木也渐渐丰茂。在树林中时不时有各种莫名其妙的动静。

哈特知道,那是些小型野兽,比如说兔子、野鸡等动物弄出来的动静,当然,也有可能是地精或者哥布林的探子。

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自然保护主义者,事实上,大陆上除了草原就是森林和灌木,植被覆盖着几乎所有的陆地。

在人类聚居的地方,砍伐掉林木、开恳成农田的地方基本安全,会有士兵巡逻;而城镇与城镇之间、村庄与村庄之间可就不那么安全了。

所以在这个世界,想要从一个地方前往另一个地方并不容易,独身一人离开城镇和村庄,基本上等于自杀。

带队的游侠菲力停下脚步,开口说道:“从这里开始,我们随时会遇到麻烦。哈特,你是新手,这一路上遇到的袭击都由你负责解决,其他人会视情况予以援助。哈特,你现在可以把装备穿戴起来了。”

“是。”

哈特拿起自己的袋子,准备到路边的一颗大树后更换衣物。

穿戴铠甲需要搭配适当的衣物,这是因为防止铠甲磨损皮肤。

对于皮甲,这个问题会稍微好一些,不过昨天领取装备的时候,哈特还是领到了一套专门的内衣——黑蛇的待遇毕竟要比一般士兵要强不少。

法尔是一只年轻的哥布林,他有一身天生的绿色皮肤,在森林中有着保护色的作用。

为了获得哥布林猎手职业,进入职业者领域,法尔需要获得一只证明自己实力的猎物才能完成这个仪式。

在这个仪式中,猎物越强,就越能取得神的欢心,能够获取更强的力量。

法尔能够想到的最高等级猎物,就是那些巡游八方、杀死无数哥布林和地精的人类士兵。

想要杀死一名人类士兵并不容易,如果是正面作战,就算是部落里那些强大的哥布林勇士(哥布林职业者一种),也很难杀死一名全副武装的人类士兵。

这不是因为哥布林勇士不如人类士兵,而是人类士兵会穿戴护甲、手持利刃,装备的优势拉平了哥布林职业者与一般人类士兵的差距。

至于一般哥布林,根本无法与人类士兵抗衡。

所以,法尔并没有准备正面作战。

他在树下挖了一个浅坑,上面堆满了落叶。人藏身在其中,通过落叶的缝隙观察往来行人和士兵。

他已经观察了三天,有好几次,巡视道路的士兵就在他身前不远处走过,他都没有动手。

这次,法尔看着哈特朝树后走来,本来也不准备动手——潜伏了这么久,如果只杀死一名平民,那实在太不值得了。

直到这个平民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件皮甲。

第九章 凶险

第九章凶险

温室里的花朵不会真正理解风霜雨雪,新兵营中的艰苦训练,也不能让哈特对森林部落哥布林的坚忍有所认知。

智慧生命在挣扎求存的时候,所发展出来的韧性和狠劲,绝对超越哈特的想象。

事实上,就在哈特刚才换衣服之前,解开裤子解决膀胱问题时,就是直接尿在法尔头顶那堆树叶上。

但是这对于接受试炼、力求成为哥布林猎人的法尔来说完全不算什么——被人尿在头上,法尔甚至没感到有什么屈辱。

他只为自己隐藏巧妙,离得这么近、依然没被眼前的人类发现而感到自豪。

在森林里,为了避免狼群的袭击,将猛虎和魔兽的粪便涂抹在自己身上是一种正常操作,区区一点尿液,对法尔来说真是无足挂齿。

他甚至还有心情对哈特腿上露出的白肉咬起来是否有嚼头,做出了一番无声的品评。

直到哈特从背包里取出一副皮甲。

法尔的眼睛亮了起来——皮甲不是一般人可以拥有,眼前这个菜鸟就算不是职业士兵,也是一名新晋佣兵或者新晋冒险者。

无论哪一种身份,都配得上法尔转职的祭品。

人类士兵巡逻时,总是穿戴整齐,手持武器组成小队行动,哥布林法尔不是完全没机会杀死一名士兵,只是成功机会不大,而且动手以后,很难逃出生天。

法尔是来完成转职仪式,而不是来搞自杀袭击的。

现在,一个落单的士兵(还没穿上护甲)离开其他人足有十米以上,法尔判断,依靠事先准备,自己应该可以在杀死对方以后,在其他人赶来之前逃入森林。

当哈特脱下外套,换上配合皮甲的衬衣,一只手穿入了袖子,另一只手绕在背后,想把另一只袖子从背后拉过来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自己下体一阵恶寒。

男人、哪怕是处男,对这等关键位置的敏感和看重,就不用作者在这里详细描述。

反正在哈特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之前,他的身体已经比大脑更迅速的做出反应。

电光石火之间,哈特像是腰上装了弹簧,不假思索仰面就倒、连长袋中的双剑都顾不得、身上的衣物更是只穿了半个袖子,整个人就这么狼狈的朝后倒地、并贴地后滑。

大腿内侧微微一痛。

哈特不惊反喜——好歹关键部位保住了。

下一刻,法尔全力蹬踏地面,整个人从湿漉漉的落叶中贴地扑出,黢黑的石质匕首直插哈特的下腹——他不是不想一刀抹了哈特的脖子,而是哈特倒仰后滑,法尔也只能朝他身体下半截下手。

这一连串兔起鹘落令人目不暇接,从飞针穿出落叶、哈特后仰倒地,到哥布林法尔从树叶下直扑而出,整个过程绝对没有超过一秒。

——————————————

游侠菲力大吃一惊。

顾名思义,森林游侠是森林作战的专家,可就算如此,他都没发现躲在树后浅坑中的法尔,可见法尔躲藏的是如何隐秘、伪装的又是如何巧妙。

当然,如果是游侠菲力自己走到树后,未必不能发现近在咫尺的法尔;可距离十米以外,就算是森林游侠,也难以发现法尔这样从生下来开始,就在森林中求生存的哥布林。

刚才,如果哈特想要一个人深入森林去换皮甲,游侠菲力绝对会开口阻止,并教训他森林中要万事小心。

可哈特选择的地方是路边的一棵大树。这棵大树并不是在森林里面,它离最近的灌木从也有五六米距离,而那片多刺灌木长得稀稀拉拉,并不是很繁盛,后面绝对藏不住东西。

所以,哪怕以游侠菲力的专业眼光看过去,那里也是比较安全的。

地面有落叶也不稀奇,毕竟没有什么藏的住人的树叶堆。

可谁能想到一个哥布林,居然会在这里挖出一个坑,并潜伏在里面。

——————————————

倒霉的新兵,游侠菲力见的多了,第一次临阵就一命呜呼的新兵都不算稀奇,可倒霉成哈特这样的新兵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不过,这位新人哈特是斯坦尼*莱斯特昨天才委托他培养的种子选手,这种培养不是在温室里安全的练习武技,而是让他直接面对生死搏杀,好培养出下一代黑蛇的森林战斗专家。

这种培养方式难免会遇到生死危机,半路夭亡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但是总不能还没离开男爵领,就直接让他死在一只哥布林手里吧?

哪怕是为了自己的面子,游侠菲力也得努力一下。

游侠菲力左手由下而上、划出一道圆弧,从大腿外侧经过的时候顺便在腿侧一抹,一柄只有一尺半长短的翠绿色短弓出现在他的掌心;于此同时,他右手探出,袖口中弹出一柄一尺出头的三菱短刺。

菲力左手前推、右手后拉,两手只是前后一错,根本没有任何弯弓搭箭和瞄准的过程,三菱刺化作一道寒光飞射而出。

这是游侠菲力的得意秘技,近身射!

使用弓箭的人,总是怕被人欺入身前,以致全无还手之力。

而菲力这一套短弓速射的技巧,便是在身前十步之内才威力最大的近身射法。

不过,哪怕菲力已经尽力抢救,哈特看起来还是凶多吉少。

毕竟那个绿色的身影出手的角度实在太过刁钻,简直就像是从哈特胯下钻出来一般,而且此时两个人影已经近乎贴在一起。

菲力可不看好一个刚出炉的新兵蛋子,能应对如此凶险的局面。

——————————————

在这一刻,哈特已经仰倒在地,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只绿皮小怪物扑过来一刀插向自己下腹,这把短刀黑乎乎、脏兮兮,也不知沾染了多少血迹污垢。

哈特觉得,哪怕只是划破一道口子,自己得破伤风的概率都是百分之百。

万般无奈之下,哈特唯一能做出来的自救动作,就是脚尖猛的向上一挑!

哈特这样仓促发力,如果面对的是一位人类战士,顶多让对方稍微疼一下,而哈特自己绝对要被对方一刀穿腹钉在地上。

不过,哥布林可不是人类,哥布林平均身高一米三,而法尔就算在哥布林中都属于矮小的那一种,说是身轻如燕也不为过。

他从浅坑中扑出的速度又快又猛,被哈特这一脚挑在腹部,整个人顿时飞高了那么一段高度。

本来石质匕首长度就不超过一尺,法尔的胳膊又短,结果他眼睁睁看着自己伸长了手臂,也够不着目标的皮肤。

而也就是这一瞬间,一柄三菱刺,从半空的哥布林法尔、仰躺在地面上的哈特,两人中间穿过,攻击者和被攻击者,谁也没受到伤害。

法尔身上绒毛都竖了起来。

这种三菱刺他在部落里见过,是在一位哥布林勇士的尸体上面见到的。

游侠菲力在莱斯特男爵领服役已经不止一年,他深入森林剿灭的哥布林和地精早就难以计数。

对于法尔来说,游侠菲力是他童年的梦魇——小时候总会有年长的哥布林说:“你如果自己跑出去,就会遇到恶魔。”

这个恶魔,指的就是游侠菲力。

彼之英雄,我之寇仇!在男爵领的人看起来,游侠菲力深入森林,铲除危害男爵领安全的地精、哥布林和魔兽,当然是正义之举;可是对于居住在森林里的地精和哥布林来说,这何尝不是罪大恶极?

法尔本来还打算再攻击一次,十米的距离,法尔本来有把握在另外几个人赶过来之前,再度发起一次攻击。

可是当他看见了这柄三菱刺,顿时改变了主意。

借着哈特脚尖一挑的力量,法尔翻了个跟斗、从躺在地上的哈特头顶飞跃过去,等到自己脚一沾地,法尔不但没有站立向前奔跑,反而全身蜷缩,像一个绿色圆球一般滚进灌木丛。

而在法尔蜷缩向前翻滚的同时,他看也不看,手向后一甩,石质匕首脱手而出,直射哈特的头顶。

第二只利箭划空而至,如果刚才哥布林法尔是站立朝灌木丛里奔跑,就一定会被这一箭射入背部。

另一边,倒在地面上的哈特也没闲着,他奋力向左连续翻滚,险之又险的避开了哥布林法尔投来的匕首。

“哼!”游侠菲力低哼了一声,区区一个哥布林,竟然能连续避开他的两箭,着实让人有些惊艳。

不过,第三支箭像变魔术一般出现在他的弓弦上,随即离弦而出。

“噗——唔——”

利箭入体的声音,和一声叹息一般的呼气声响起。

没有惨叫,也没有什么惊人的声光效果,滚进灌木丛的哥布林法尔就这样被一箭穿心,钉死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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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菲力带着其他四人走了过来。

他看到插入地面的石质匕首和哥布林法尔用来潜伏的坑洞,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点头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那只哥布林是如何潜伏在附近,而不被自己发现;

摇头则是对自己的不满——堂堂一个森林游侠,竟然差点被一只哥布林在自己眼皮底下,把自己的人杀掉。

看完了现场,他低头对躺在地面的哈特说:“哈特,你没事吧?”

“菲力大人,额,我可能有点麻烦。”

哈特不是要赖在地上不起来,而是他的大腿内侧、刚才被飞针射中的地方,已经失去了知觉。

哥布林法尔可不是直接扑出来的,他先使用吹针对哈特的下体进行攻击,结果在哈特闪避之下,只射中了哈特的大腿,然后法尔才扑出来进行第二次攻击。

刚才若是这一记吹针命中哈特下体,在这种敏感部位疼痛刺激之下,哈特真未必能躲开哥布林法尔接踵而来的致命攻击。

第十章 第一课

这一连串兔起鹘落,从哈特突然仰面倒地开始、到游侠菲力连发三箭,将哥布林法尔活生生钉死在地上,全过程不超过五秒。

在场其他四人都是黑蛇成员,可是,哪怕是他们这样的精锐士兵,等到他们飞奔过来的时候,问题已经被解决了。他们只能跟着菲力一起,围观躺在地面上、灰头土脸的新兵哈特。

“没什么大碍。”游侠菲力检查了一下哈特大腿内侧的伤口,肯定的说。

见血封喉的剧毒不是没有,但是都非常贵重罕见,往往要经过炼金术士的加工提炼,至于天然的剧烈毒素倒也有,比如说毒龙的口涎、地狱蛛母的毒腺等等,哥布林哪里能弄到这种东西?

哈特挨的这一下飞针,是一种荆棘上的木刺制成,不过是沾了一些麻藤的汁液、经过简易加工做成的吹针。

而且由于木刺扎入并不深,所以进入哈特血液中异物也不多。哪怕没有对症的药物,过一会儿也就好了。

这种麻藤算是森林中一种比较少见的寄生植物,它的汁液如果进入人和动物的血液,先是会造成一阵疼痛,然后便是局部发麻,很像中了剧毒的样子,实际上过一会就会好了。

只是在战斗中这等效果也不可小视,所以不光是哥布林,莱斯特领的猎人有时也会用麻藤的汁液来帮助捕猎。

听了游侠菲力的话,哈特总算长出了一口气,他虽然避过了要害,但是大腿内侧发麻也让他的心悬在半空,现在终于可以放下来了。

“我不管你在新兵营里成绩如何,但是现在你已经走出了新兵营,就要面对外面的世界。”

哈特大腿发麻,虽然不至于完全不能动,但是想要赶路还是有些困难,所以大家干脆坐在地上休息片刻,等哈特麻痹效果过去。

游侠菲力借这个机会,给这个新兵上第一节课。

“只要离开聚居地,就意味着步入到危险之中,要随时做好战斗的准备。威尔,给他看看你的装备。”

脸颊上有一颗黑痣的中年人撩起外套。

在他外套下面,是一副坎肩形式的皮甲。

在皮甲的一些关键部位,如心脏、肾脏处还有些插袋,插袋外面露着刀柄,大概是短刀或飞刀一类的武器,既可以作为武器,也可以作为加固皮甲的防护板。

“进入陌生环境,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随时做好应变准备,如果主武器不能拿在手里,也需要把副武器带在身边。”

“你们几个,给哈特看看你们的副武器。”

脸颊上有黑痣的中年人自不必说,插在皮甲上的短刀就是他的副武器;而另一位中年人把手一垂,从袖子里弹出一柄腕刀。

至于另外两位年轻人,带着书本的那位,从衣服口袋拿出一枚银色的圆珠晃了晃,又收了起来,示意这就是他的副武器;

另一位年轻人手一张,一柄匕首出现在手心,接着手一翻,匕首又消失不见,哈特完全没看出来,他把匕首藏在哪里。

这四个人,每个人看起来都像是一般平民,可是都有武器藏在手边。

根本不像哈特这样,一对单刃剑就放在身边的袋子里,可是遇到突发情况,连取出来的机会都没有。

麻痹效果延续的时间并不长,三分钟左右以后,哈特就可以站起身来自由走动了。

菲力并没有急着让大家赶路,而是带着几个人来到死掉的哥布林尸体前。

他用一柄弯刀翻过哥布林的尸体,一边观察,一边说:

“肌肉弹性不错,具有强大的爆发力,身材比例协调,是一名接近极限的哥布林战士。

从他身上积累的污垢来看,他在这里潜伏至少已经有两天。唔,这是他的粮袋?四条蚯蚓、两枚干果、一根熏制过的人类手指,如果我们没有经过这里,靠这点东西他至少还能潜伏两天以上。”

“看看他的装备,一个吹管、木头做的;一些吹针、荆棘做的;几片兽皮、基本毫无防御力;主武器是一柄黑曜石石片打磨的匕首,说是手无寸铁也不为过。”

“可是,就这么一只手无寸铁的哥布林,也能把你逼到这个程度,如果他像你一样武装齐备呢?”

游侠菲力说这些话的时候,并没有看向哈特,而是在继续检查哥布林的尸体。但是,谁都知道,这句话是对哈特说的。

哥布林的左手紧紧握着,可以看到他握住了一根从地面伸出的藤条。

菲力用刀一挑,藤条牵动,前方地面裂开、陷了下去。

这里早已被挖出了一个坑洞,有一条狭小的地道在坑洞下,看方向是通往后面的森林。

也就是说,如果只要那只袭击哈特的哥布林动作再快上半分、或者游侠菲力的第三箭再慢上半分,他就能落入这条地道,成功逃走。

这条地道的入口位于灌木丛中,如果没事的话,谁会跑进多刺的灌木丛中,发现这条地道?也只有哥布林这等身材,才能在灌木丛里钻来钻去。

这是哥布林法尔为自己准备的后路,也是他有把握杀死落单士兵并及时脱身的依仗,可惜,他遇到了游侠菲力、动作还是慢了一步。

菲力一边检查尸体,一边指出种种细节,将这只哥布林为伏杀猎物(也就是哈特)所做的种种准备,包括潜伏隐藏、武器沾毒、准备退路等一一剖析,让哈特听得毛骨悚然。

哥布林大概是最弱小的怪物之一,单体战力比地精也强的有限,在一般人认知中,哥布林地位大约相当于苍蝇,很烦很讨厌,但威胁并不大。

可是听菲力游侠这一番讲解,这只哥布林简直就是一个极高明的刺客,要不是武器装备极端落后,哈特都未必能在人家手下逃出生天;而要不是正好是游侠菲力带队,这位哥布林就算没有伏杀成功,全身而退总是没问题的。

要知道,那条地道是为哥布林为自己准备的,成年人(除了侏儒)是绝对钻不进去的。

而且就算能钻进去,也不会有人冒险追进去,在如此狭小的地道中无法转圜,万一人家还有什么后手,在追进去的人根本无法应变。

连一只哥布林都有如此智慧,要是真正遇到强敌又会是什么模样?

哈特在新兵营训练、比试中几乎可以说所向无敌,因此养成的一点点傲气,瞬间就从他全身毛孔中、伴随一身冷汗一起排了出去。

离开人类聚居地,竟然连一只哥布林都如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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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面的一段路上,哈特穿着皮甲,双剑(或者说双刀,这个世界,刀也被称为单刃剑)持在手中、耳朵竖立起来、眼神四处扫射,一有风吹草动,立刻死死盯着发出动静的地方。

在这一路上,高度警觉的哈特共计发现兔子十七只、野鸡九只、蟒蛇一条——至于真正有威胁的生物,连一只都没出现。

不过,由于哈特的努力和游侠菲力的箭法,到了傍晚大家来到商路休息营地的时候,晚餐倒是已经有着落了。

两只兔子和四只野鸡成了火塘上的烧烤。

至于大家携带的干粮,在有新鲜野味吃的时候,没人想啃那玩意。

在森林想要点火是很危险的,并不是随便找个地方、找些枯枝败叶就可以点起来的。

首先得找到一处避风、遮光、有岩石阻挡的地方,不然火星四溅,引发森林大火倒不算什么——这个世界,森林中有得是各种奇葩动物和植物,别说无意中引发的火灾,就算是为了扩大田地,刻意放火烧荒,都往往不能成功。

这里不是地球,的确有些动物恐惧火焰,但喜爱火焰的生物也不在少数,而且能被火焰吸引过来的生物,往往都是些更危险的魔兽。

所以在森林中想要点燃篝火,要么找到一处山洞让火光不至于漏出去、要么就得找一处易守难攻的地方。

这处营地,是莱斯特男爵派人在一片林间空地上清理灌木、搭建起来的。并有一些猎人和一队士兵在这里值守。

哈特一行六人和士兵们打了招呼,并将一只兔子和一只野鸡作为过路费用交纳给士兵,然后才占据一间木屋休息,而另外几间木屋里,有两间已经有人在了。

这是正规商路上必有的落脚营地,也是地方贵族对商路控制权限的体现。

“哈特,今天感觉怎么样?”也许是略微有些内疚,自从哈特在森林入口受袭击之后,游侠菲力对他明显关心了很多,时不时指点他一些东西。

包括双手持刀的姿势、以及行进时,需要用什么样的步法,才能看起来很自然,同时也能及时种种作出应变。

“菲力老师,今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谢谢您的指点。”

哈特真心的向游侠菲力道谢,今天一天学到的东西,比他在新兵训练营里三个月学到的东西都要多。

“如果今晚需要你值夜,你还有精力吗?”菲力一边用短棍拨弄着火塘里的柴薪,一边随口问道。

“啊?”

上午才刚刚险死还生,这种经历对于哈特来说实在够刺激,所以下午他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提高警戒。

到了现在,哈特觉得自己眼皮已经开始打架,如果要他来值夜,哈特很担心自己能不能坚持下来。

“出门在外要分配好精力,保持警戒是有必要,但也不能时时精神紧张,在一定时间以后,就要和队友轮流交换,这也是队友存在的意义——这次我是特意让哈特体验一下,如果一味保持精神紧张会有什么结果,从明天开始,我们还是按老规矩来。”

游侠菲力的最后一句话不是对哈特说的,而其他四人也微微点头,表示明白。

“今天哈特先不值夜,从明天开始,包括哈特在内,大家轮流值夜。”

今天这一章写的很不满意,等我去翻阅下别人的大作,找点感觉。

写的没有奇幻世界里那种赶路的感觉,胖子这一章还是要重写一下。虽然写的不好,但是胖子不能放弃,总要尽力而为。

第十一章 路途

出门第一天,哈特由于白天过度疲劳,晚上压根无法值夜。

其他人都围在火塘边,只有他在倚靠在墙角,听着菲力游侠和四名黑蛇说一些冒险者的奇闻趣事,听着听着,他迷迷糊糊向侧面滑倒下去,就那么蜷缩着睡着了。

(这种休息点并不是旅店,提供的木屋也仅供遮风避雨,里面并没有什么家具被褥,房屋中间只有一处火塘可以烧火,用来取暖做饭,就连木柴都要向士兵和猎人购买。)

看着哈特倒地睡着,四名黑蛇互相看了一眼。

拉尔夫(就是那位使用匕首的年轻人)摇了摇头,顺手将一块薪柴丢进火塘,然后低声问道:

“刚才我已经将商路附近再次出现哥布林部落的消息,通报给此处驻扎的士兵队长豪斯特。菲力大人,依您看这个哥布林部落会不会对莱斯特领造成威胁?”

黑蛇成员大多数都是莱斯特男爵领的领民,家人都定居在男爵领里,属于男爵领领民中的中层人物,他们对于男爵领可以说忠心耿耿,而商路畅通与否,关系到男爵领的经济繁荣、生活便利,这关系到家人日子过得好不好,所以这些黑蛇们也会关心商路情况。

“刚才袭击哈特的那只哥布林,应该是在进行职业者进阶仪式。”

菲力游侠点点头,表示肯定:“能培养职业者的哥布林部落,至少拥有一名哥布林祭祀主持。有神才会有祭祀存在,而有神,这个部落就有壮大的机会,如果莱斯特男爵不及时出兵剿灭,等这个部落繁盛起来,影响商路,骚扰耕种、甚至攻击村庄都不是不可能。”

几名黑蛇全都面有忧色。

“你们不用太担心,从那名哥布林的携带的装备看起来,这个部落应该还很弱小,不然,一名有资格晋升职业者的哥布林,不会只有这种破烂装备,现在剿灭他们应该不难。”

游侠菲力可不担心这个。

一个哥布林部落里,像今天袭击哈特这样的精英哥布林绝不会太多。

而且,就算这样杰出的哥布林精英,都只能携带一柄石头磨制的匕首做主武器,吹针是用荆棘木刺加工而成,袋子里携带的食物也寒酸的很,由此可见,这个部落困窘到如何程度——有钱并不一定强大,但是强大必然有钱。

这句话不仅仅在人类和精灵中通用,只要是智慧生物聚居的地方,都是可以套得上去的,顶多把钱换成不同资源罢了。

这个哥布林部落连基本食物都不充足,连一柄正式的武器都没有,想要威胁莱斯特领的商路?那还早着呢。

只要士兵把今天的情况通报上去,派人找到这个部落,剿灭它并不会有什么困难。

说到底,哥布林这种生物虽然身体敏捷,但是力量和体型先天就比人类要差得远,也就是在森林中,他们利用环境偷袭还有些威胁,要是面对全副武装、准备正面作战的人类士兵,他们绝不是对手。

菲力的这些话,让四名黑蛇放松下来。

说完了今天遇到的哥布林,黑蛇拉尔夫话风一转,说起了新人哈特。

“菲力大人,像这样的菜鸟,怎么会让他直接成为黑蛇?不是应该从幼蛇开始训练吗?”

拉尔夫自己转为正式黑蛇也不过两年,一般来说,想成为黑蛇,必须头脑灵活、身手出色,再经过男爵领一些专家训练才行。

别看男爵领正规士兵超过三百人,但黑蛇只有不到二十人。这次让哈特直接成为黑蛇,已经突破了常规。

“拉尔夫,这是二少爷斯坦尼的意思,斯坦尼少爷认为哈特很有潜力、值得培养。”菲力只是说了一句,就让其他人闭上了嘴。

黑蛇本身就是莱斯特家族的秘密私兵,而斯坦尼又是黑蛇的背后掌控者,老大要提拔一个看好的新手加入黑蛇,也不算什么大事。

几名黑蛇把菲力说的这个信息记在心里。被大人物看好,意味着这个新人上升渠道通畅。

“对了,菲力大人,那这次任务我们该做到什么程度?到底是截断商路还是骚扰商路?还是攻击村庄?”

另一位黑蛇,那位在皮甲上插飞刀的威尔低声问道。

其他几人都把身体微微前倾,表示对这个问题很关注。

做事总要有个章程,不然大家也不知道如何下手、也不知道该做到什么程度。

想要打击对方领地,杀死往来商人、散布恐惧是一种办法,向往来商人收取过路费,让商人利润减少,使得威特领不那么具有商业吸引力是另一种办法。

这两种手段效果不同,引来的反击力度也不一样。

至于主动攻击村庄?村庄和外来商人不一样,那是男爵领的自有财产,是贵族的基本盘,直接攻击对方领地,就是彻底撕破脸了。

这必然引起威特男爵领的全力反击,到那个时候,也许冒险者、佣兵、甚至连骑士和正规军队都会亲自出动剿灭,哪怕躲在森林里面都不保险。

如果不是上面有死命令,几名黑蛇都不想这样做,危险性实在太大了。

“不用担心,这是一次长期任务,如果没有新的命令下来,我们只要骚扰商道就可以。”

“呼——”威尔出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危险就小多了。

他还有五年,就可以脱离黑蛇转为乡绅,安稳的过下半辈子,他可不想把老命丢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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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休息点里可以基本保证安全,但是大家依然按照习惯,安排好值夜人员之后,其他人分散开来,各自找了一个角落躺下睡觉。

这是为了如果有敌人冲进来,大家可以从不同角度发起反击,而且也不至于被人一网打尽。

作为带队者是实力最强者,游侠菲力负责值第一班。

除了火塘中,偶尔有些‘噼啪’的木柴爆裂声之外,整个房间安静了下来,可以听到外面传来狼和夜枭的鸣啸。

房间里,每个人呼吸声都清晰可闻——不对!

菲力突然扭头注视着睡在墙角的哈特。

刚才大家低声讨论时菲力还没有注意这件事,现在木屋里安静下来,菲力可以清楚听到其他四人或轻或重的呼吸,包括自己的心跳,可是在这个屋子里偏偏没有哈特的呼吸声。

菲力站起身,轻轻走到哈特身边,仔细观察这个年轻人。

哈特的身体蜷缩成一团,脸上微微透着血色,并不是那种毫无生机的苍白,可就算离得这么近,菲力也没能听到他的呼吸。

要不是菲力看到哈特的胸腹还有起伏,几乎要以为他死了。

菲力瞳孔一缩,微微流露出一丝杀意。

沉睡中的哈特,脸上露出些挣扎的表情,他动了动,可并没有醒过来。

菲力点了点头,放下心,走回到火塘边坐了下来。

如果是生死边缘走过的老练冒险者,哪怕在最深沉的睡眠中,一感受到外界的杀意,必然会在瞬间爆发反击,这种反应纯属求生本能,甚至不经过大脑,任何刻意伪装都不行。

菲力这一番试探,是为了确认了哈特并非一名伪装者。

不过,如果哈特不是靠修行做到这个地步的,那只能说明他身上另有秘密。

不过这不关菲力的事,也许斯坦尼正是因为知道哈特的秘密,才特意坚持让自己训练这个年轻人呢?

对于菲力来说,只要哈特并非是刻意伪装的定时炸弹,那就可以了。

而且在菲力看来,哈特的这种能力,很可能来自血脉传承。

不然就无法解释他为何能没有经过任何培训,仅仅靠着一点基础剑术和顺势斩的知识,就炼成近似钢魂流明净体的技巧。

也许哈特的血脉,对肌肉控制特别有效?

但是,能够加强肌肉控制、加深睡眠、并放缓呼吸到类似乌龟冬眠,这到底是什么血脉?菲力有些疑惑。

不过这世界上由于一帮喜欢胡乱搭配血脉、乱做实验的法师存在,产生的混种血脉多如牛毛,哪怕混入哥布林血脉的都有。

不为人知的血脉多了去了,菲力觉得自己也没必要深究下去。

(混合了哥布林血脉的人,绝不会把这种丢脸事广而告之。这些人往往会自称精灵血脉,反正无论是哥布林混血还是精灵混血,敏捷和自然亲和都要比纯血人类强一些,一般情况下难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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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

一行六人继续出发。

在接下来的路上,六人都穿上看似破旧的皮甲,把各自的武器佩戴在身上,连那个带着书本的黑蛇克拉斯,也拿出一柄手半剑提在手里,一看就是精悍老练的冒险者。

他们这一队人的形象,转眼就从一群搭伴上路的平民,转成一队资深冒险者,于是,后面的路程就很平安了。

像他们这种一看就知道全员都是战斗人员,穷得连一匹马都没有,包裹全靠自己背着的扎手货色,没有任何盗匪会对他们感兴趣。

哈特有好几次,都发现在路边森林里有人探头探脑,不过最终还是没人跳出来,倒让哈特白白紧张了一番。

至于其他黑蛇,人家根本没把这种窥视放在心上。

有读者说一周多没看见主角了,在此不得不发个单章解释下

胖子原来部分写得不好,所以把十几万字推倒重写了。这里的主角就是哈特*莱恩,前面的那部分,以后会作为番外放出来,不过要等能够与新大纲主线的契合点到了,才能重新放进去。

(剧透一下,主角哈特会被打落深渊,然后他劈开深渊的某一层面,驾驶着深渊碎片逃出来)。

好吧,本来大纲里是没这部分的,不过胖子的大纲——唉,已经改了第八遍了。

第十二章 职业者

即使在这样风平浪静的旅途中,也让哈特明白出门在外的艰难之处。

首先,哪怕在遍地都是猎物的森林中,食物获取也不是那么容易。

这一路上,如果没有游侠菲力的箭和威尔的飞刀,光靠哈特自己,多半连一只兔子都抓不住。

商道两侧的森林中,兔子可以说遍地都是,几乎随便扫一眼,哈特就能发现几只兔子,这些兔子并不怎么怕人,大摇大摆的啃着灌木嫩叶,毫无躲避的意思。

看别人抓兔子容易,一箭一只,然后走过去捡起来,可是让哈特自己去抓一只兔子试试?他人还没靠近三米内,兔子一转身就钻进了地洞。

这还算好的,哈特至少还知道兔子洞在哪里,如果时间充裕,他也许还能抓得到这支兔子。

还有的兔子见他靠近,直接转身撒腿就跑,简直像是一条贴地飞射的灰线,充分让哈特明白‘跑的比兔子还快’是一种何等惊人的技能。

哈特只能眼睁睁看着兔子在自己面前一骑绝尘而去。

其次,别看森林郁郁葱葱、似乎水分十足的样子,可真缺水喝的时候,即使在森林里,一时半会也不是那么容易找到水源。

水这玩意也挺有分量,背上一斤两斤当然不算什么,可要是那种大号水囊,盛装十五公斤以上的水,在长途旅行中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哈特一行人又都是步行,当然不可能带那种大号水囊。

不过好在这一路上基本走的都是成熟的商道,每隔一段距离总会有设置好的休息点。

休息点都设置在溪流附近,或者干脆在休息点里挖有水井,所以并不需要费力气去找水,所以菲力只是教导哈特一些缺水情况下,如何通过种种手段来找到水源、获取水分。

比如说利用昼夜温差,从树叶表面取水;通过辨识植物,在某些树叶、果实、甚至树干中获取水分;根据植物生长情况的细微差别,辨识水源可能方向等等。

这些知识看起来对战斗没有什么帮助,可是经过几天的跋涉,哈特已经知道,这些知识对于在森林中生存下来,并保持个人体能有多么重要。

这几天的路,如果让哈特自己走的话,哪怕没有任何外来危险,他现在也该是又渴又饿、十成战斗力还能剩下两三成就算不错了。

至于自带食物饮水,那支撑不了多久,毕竟一个人负重能力有限,不可能光带着面包和饮水。

按照菲力和莱斯特家族约定,他要把哈特培养成一位森林作战专家。如果连这些常识都不知道,光会打打杀杀,可无法成为一位森林作战专家。

所以,这些内容也是游侠菲力教导的主要内容。同时,教导这些琐碎知识的过程,也是游侠菲力对哈特的考验。

很多年轻人总以为提升战斗力,才是出人头地的唯一依仗,但是现实环境不是一眼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比武擂台、各种魔鬼都藏在细节之中,没有足够的相关知识,在森林中,不用别人动手,环境就能把人弄死。

菲力白天教导哈特辨识植物、动物、矿石、方向、水源、防虫、解毒等森林生存知识。

而到了晚上,就是游侠菲力教导哈特如何使用双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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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菲力和哈特坐在火塘边,其他几名黑蛇都出去找乐子了。

这是一个超大型休息点,也可以说是一座森林中的小型村庄,是四个领地之间的交汇点——过了这里,也就意味着进入其他领主的领地。

有些规模不大的商旅会把货物在这里出售,然后买上一些其他领地的特产走上回头路,不再冒险进入其他领主的领地。

“最擅长使用双刀的职业应该是黑暗精灵的夜舞者;其次是精灵族的剑舞者——这两个流派其实来自于同一个源头;而武者流派中的铁心流也有关于双刀的技巧。在这些专业流派之后,才轮到我们森林游侠。”

“双刀游侠是一种通过格挡和闪避进行防御、通过高速连续挥斩进行攻击的职业者——不过你还不是职业者——很多游侠的技巧你无法使用。”

在教哈特双刀技巧之前,游侠菲力先大致介绍一下各种双刀流派。

“菲力老师,职业者和战士到底有什么区别?”

几天下来,哈特发现这位游侠菲力虽然不苟言笑,不过脾气还是不错,至少比霍恩教官好说话多了。

“战士是所有战职者的基础,而真正的战职者和普通战士的区别在于力量种子!”

“力量种子?!”哈特惊讶的问。

他第一次知道,职业者原来并非是更强的战士,而是和战士有本质上的差别。

“对,无论人类、精灵,甚至是龙和巨人,肉体力量总有上限,为了获得更强悍的力量,大家几乎是不约而同,对如何控制能量产生了兴趣。”

“各族研发力量种子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不过如果你有兴趣,汇聚学者和施法者的万法之城,应该有这方面的记载。”

“这世界上职业者种类很多,任何一位踏入传奇领域的强者,都有资格自开一道。可是只有法师的力量种子不加外求,全靠自己凝练而成,所以法师才是最接近力量本质的职业者。”

菲力露出向往的神色,法爷的称号岂是白叫的?一位中阶法师只要愿意效忠,任何一个王国至少也得提供一个男爵爵位。在职业者中,法师就是毫无争议的第一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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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可以说是最脆弱的职业者,低阶法师基本没啥实战价值,倒不是他们的法术没有价值,而是他们保护自己的能力太弱,所以只能作为研究者和博学者存在,上战场基本等于送死——在任何一场战斗中,施法者都是优先消灭对象。

可是到了中阶法师就是另一回事了,他们有镜像术、飞行术、法师护甲和隐身术,基本上只要自己不作死,一般人找都找不到他们。

另外什么飞行术、羽落术、蛛网术、全体加速、无论哪一个法术,都有决定一场小规模战斗胜负的效果。

那还是指广为人知的常规法术,而有些法师还会准备一些非常恶心、令人无法防范的法术。

比如说催眠术、魅惑人类、虚弱射线,这些法术都能让你死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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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力量种子到底是什么?”哈特热切的问道。

如果说正式士兵是哈特的追求,那么职业者就是哈特的梦想。职业者的强大、职业者的待遇,都是孤儿出身的哈特所不敢想象的。

“力量种子不是具体的什么东西,而是一团奇妙的能量,很难用语言表述。我只能说,除了法师之外,其他职业的力量种子,都来自于上位者的赐予。”

“骑士、牧师和圣武士的力量种子来自于神;游侠、德鲁伊的力量种子来自于自然信仰和各自的导师;武者的力量种子也来自于导师;术士的力量种子来自于先祖。”

“那老师,我能不能——”哈特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想都别想,想要凝练力量种子,至少也得是高阶游侠,我不过是一个中阶游侠,没能力凝聚力量种子。”游侠菲力在哈特脑袋上拍了一下,没好气的说。

“力量种子离你还远着呢,能力没有达到四级战士以上,就算给你力量种子你也消化不了,好了,不说那些废话,现在教你一些双刀的用法。”

“使用双刀是一种很有难度的技巧,不过哈特你既然领悟了明净体,掌握双刀的窍门并不难,这也是我让你放弃剑盾、选择双刀的原因。”

菲力看了一眼哈特,这小子身材匀称,爆发力惊人,又被斯坦尼看重,也许将来真的能成为职业者。

(哈特的明净体并不完善,真正的明净体需要获得力量种子以后才能炼成。)

“双刀和其他武技不同,讲究的是灵活变幻,以技巧取胜,并非强攻硬打重武器,因此也只有游侠、剑舞者才会使用双刀,你要记住,双刀并不适合与身披重铠的对手作战——当然,你要是能弄到一对神兵利器,那就当我没说。”

“双刀的基础在于握刀,握刀时中指要不紧不松,无名指和小指则必须紧握。掌心要和刀柄全完贴合不留缝隙。

握刀的手势一定要形成本能,手一旦落在刀柄上,就必须是最合适的握法,双刀和单手武器不同,一旦用不合适的手法握刀,拔刀以后很可能没有调整姿势的机会。

拇指和食指要用来控制刀的走向,双刀之所以灵活,就是因为除了腰、肩、臂、肘、腕之外,还有拇指和食指可以最后改变长刀姿态的关节。

无论挡、拨、敲、防,这些动作都应该仅仅利用拇指和食指的细微动作来完成,这样才能让双刀灵动起来。”

一边说着,菲力一边站起来拔出双刀做一些演示。

随着菲力两柄长刀渐渐施展开来,在火塘映照下,双刀席卷如雪,此起则彼伏、两柄长刀无论如何变化,始终保持以脊柱为轴的平衡状态,整个人像是一道龙卷风,在房间里忽左忽右,刀光覆盖到房间的每个角落。

哈特看得目驰神迷。

这等华丽的刀法,自然要比他在新兵训练营学的轻步兵剑盾格斗术要绚烂百倍。

这不光是霍恩教官和游侠菲力的武技差距问题,也是剑盾和双刀的武器特性、面临的战斗性质决定的。

剑盾轻步兵要是敢大开大合玩这种作死花样,在战场上绝对死的连渣都不剩。

第十三章 形势

刀光映着火光在房间里跳跃起舞,刀光明灭中,菲力老师的声音传来:

“单持武器威力在于力量的集中,双持武器威力在于力量的流转。想要使用好双刀,最重要的就是控制好力量的流动。”

“武技只有两种用途,防护自身、杀死对手。剑盾格斗术偏重于于防护自身;双刀技法偏重于杀死敌人。”

“杀死敌人又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一击致命——那是单持武器的重点;另一种是不断放血削弱敌人,慢慢取得优势,双刀攻击力量不足,一般采用这种方法。”

“因此使用双刀不能操之过急,身法要始终保持灵动,不可在同一地点停留。”

“我是半精灵,我这一脉的游侠双刀,源自于精灵族安萨拓剑舞流派,你学了我的技法,就不能做对精灵族有害的事情,必要时还得对精灵族人伸出援手,这些你都愿意吗?”

刀光敛去,游侠菲力将长刀缓缓纳入背后的刀鞘,转过身来说。

“我愿意。”哈特连忙点头,认真的回答。

能有一位职业者亲传武技的机会是何等难得?别说将来能不能遇到精灵,就算真遇到了,看在菲力老师传授技法的份上,这也是应该做的。

“今天你负责值上半夜,同时好好练习双刀的握法和我刚才演示的五种基本步法,从明天开始,我会教你双刀的五个基本架势和十一种力量转化方式,等你把这些基本功掌握好,下面才谈得上练习双刀。”

菲力摆了摆手,示意今天的教学到此为止,下面你该自己练习了。

“呃——菲力老师,这五种基本步法您能再演示一下吗?刚才我光看您的刀法了。”哈特惭愧的说。

比起刀光的绚烂夺目,步法可没啥好看的,作为新嫩菜鸟,哈特的注意力集中在刀法上面。

“以后要注意,对战职者来说,力从地起是基本,步法就是一套武技的根。现在我再演示一遍,仔细看好我的脚腕。”

游侠菲力并没有责怪哈特,他重新施展几种步法变化,为了让哈特看清楚,并没有配合双刀。

这次哈特可是眼睛眨也不眨,死死盯着菲力的脚步。

这一看,他才发现菲力教导的步法与新兵训练营中,霍恩教官教导的剑盾格斗术步法,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

双刀步法讲究飘逸灵活,比起剑盾格斗术的步法要复杂些,不过也只有前、后、左、右移动配合上不同角度的旋步、算不上太难。

只是双刀的步法中,特别强调了对脚腕旋转的应用,每一步踏出,菲力只要脚腕微微一扭,整个人就全无征兆的改变了方向,与一般腰腿配合的步法相比,转向过程既隐秘又灵活,所以才显得他身形灵动无比。

这种秘诀其实说穿了也很简单,可是没有经过艰苦锻炼,脚腕、脚底、小腿等相关肌肉力量不足,那是无论如何都施展不出如此灵动的步法。

哈特仅仅练习一个小时,就觉得自己的脚腕和小腿又酸又涨,好像不是从自己身上长出来的一样。

菲力静静的看着,心中着实惊讶。

对于没有力量种子,无法在体内形成超凡力量的一般人来说,脚腕这种平时不用的部位,对应肌肉肯定没有经过锻炼,第一次练习能坚持十几分钟已经算是难得;

可哈特竟然能连续练习一个小时,动作才开始走样,这等体质绝对有些问题。

不过,就算是哈特,现在也该到极限了吧?

“注意控制练习节奏,你先休息一下,不要把身体练伤了。”游侠菲力耳朵一动,开口让哈特停了下来。

等哈特坐在火塘边,用手给自己按摩脚腕的时候,“吱嘎——”一声,三名黑蛇推开房门走了进来,分别是罗斯,拉尔夫和威尔,另一位黑蛇克拉斯不见踪影。

黑蛇罗斯是这次同行四名黑蛇里的两名中年人之一,他有一头黑发,平时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像和气生财的商人多过一名刀头舔血的战士。

“菲力大人,小哈特,看看我带什么回来了?这是蓝樱果,威特领的特产,很甜的。”罗斯笑眯眯的拿出一只袋子,里面装满了拇指大小的蓝色果实。

“嗯,你们有心了。”菲力点了点头。

罗斯转身把房门关上,大家围坐在火塘边,一边吃着他们带回来的一些水果,一边说起各自的收获。

罗斯低声说道:“菲力大人,我刚才和这里的探子接上了线,据说,上周威特领刚刚联合力克恩侯爵领,清理了一遍通往格拉城的商路,端掉了毒蝎、黑胡子和猎鹰三帮人,据说蓝胖子已经逃离威特领,不知道现在人在哪里。”

“嗯?”菲力的眉头皱了起来。

威特领有四条商路,分别通往几个相邻的男爵、子爵领地和力克恩侯爵领——格拉城是力克恩候爵的主城。

扰乱其他商路对威特领的意义不大,因为其他商路加起来,给威特领带来的收益都比不上通往格拉城的商路。

正是因为这条商路上肥羊最多,所以打这条商路主意的盗匪也最多。

原本在斯坦尼*莱斯特的计划中,菲力他们这一行人想要在这条商路上浑水摸鱼,最好能收伏下一帮盗匪做为掩护、从而借壳上市。

而蓝胖子匪帮,就是他们准备收伏的主要目标——可现在人家都逃得无影无踪,这下还收伏谁去啊?难道就让自己带着五条黑蛇直接拦路打劫不成?

“还有一个消息。现在威特领对我们这几个周边领地的人盘查很严,听说是因为上周他们清剿盗匪的时候,发现有沃尔斯领的士兵混在盗匪中间。现在有一些传言,说要领主奥格丁*威特准备对沃尔斯领发起领地战争。”黑蛇拉尔夫补充了一条消息。

房间里一时间沉默下来。

哈特作为新鲜出炉的一条黑蛇,压根没人交代过他这次任务到底是什么情况,只让他听从游侠菲力的吩咐。

所以房间里只有他对未来面对的情况一无所知,因此他感受得到房间里沉重的气氛,但是又不知道为什么大家的面色为什么如此阴沉。

哈特不敢发出声音,只好悄悄的将一颗又一颗蓝樱果塞进嘴里——嗯,真甜。

“还有什么其他消息吗?”菲力问道。

“还有一条消息,不过我不知道是真是假,是酒馆里一名喝醉的农民说的。”威尔犹豫了一下,还是把一条未经证实的情报说了出来。

“据说威特领现在有很多田地里,种的都不是麦子,而是种了龙柱草。”

“龙柱草?那有什么用?”菲力疑惑的问。

龙柱草是一种两米多高的粗壮草本植物,果实既不能吃,叶茎也没有什么经济价值,如果硬说有什么作用的话,就是这种植物纤维较多,沤烂以后,可以用来制做绳索——可是龙柱草制成的绳索还不如麻绳来的结实。

“不知道,那个农民是被赶出来的佃农,因为土地被领主重新分配用来种草了,所以用不到这么多农民耕种,他是次子,又无法继承家里的田地,所以不得不独自出来谋生。”

“明天你安排人去和他接触一下——不要自己出面——就说莱斯特领需要一些老手来耕种土地,看看能不能从他嘴里多套出些消息。”菲力想了想,做出安排。

“我明白,菲力大人。”

——————————————

第二天,哈特一行人并未继续出发,而是停留在这里。

对于游侠菲力和几名黑蛇来说,这是一场进入龙潭虎穴之前的紧张准备工作;而对于第一次离开镇子和城堡的哈特来说,这却是一场趣味十足的旅行。

在这处大型休息点里,酒馆、旅店、杂货店和药剂店一应俱全,在两条交叉道路形成的中央广场正中间,还有一个小型祭坛,供奉着自然之母爱丽维娅。

在道路两侧,有些人摆着摊子叫卖各种食品、物品——这里简直就是一个缩小的城镇。

不过,哈特今天的目标不是这些地方。

在他面前,有两扇木门,门上钉着一柄剑和一面盾牌(当然是木头模型,并非真剑和真正的盾牌)。

这是这里唯一的酒馆,也是这里的佣兵工会和冒险者工会所在的地方。

哈特从人群中挤了过去,来到吧台前面,努力放松面部表情做出一副老练的样子。

他拇指一弹,一枚小银币打着圈飞上了酒馆的吧台。

这个动作他昨晚练习了半个小时,只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显得老练一些。

不过,眼看着银币在吧台上旋转不休,哈特的心还是在微微抽痛——这可是一枚小银币,是他五分之一的薪水!

酒保眼皮都不抬一下,随手在吧台上一抹,可爱的小银币就在哈特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近有什么任务吗?”忍住心痛,哈特靠在吧台上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

这可是他第一次被委以重任。

“佣兵证明。”酒保一边用抹布擦去吧台上洒落的酒水,一边说。

“我只有这个。”哈特用一根手指,压住一枚铜章推了过去——那是冒险者的证明。

“哈?最低级的冒险者?年轻人,这里没有适合你的任务。”

第十四章 与人打交道的学问

“呯呯——哈哈哈哈,一只刚断奶的小菜鸟,居然在这里装老母鸡!”

坐在不远处桌子边,一名满脸横肉的大汉,忍不住用拳头捶着桌子、跺着脚,笑得直不起腰。

酒馆里顿时一片哄堂大笑。

“干!”哈特发出怒吼,从吧台里劈手夺过一只酒杯,转手就甩了出去。

沉重的木头酒杯如流星飞逝,在大汉的脑门上炸开了花。

(前文说过,这种给大老粗们消遣的低档酒馆里自然不可能使用昂贵的玻璃杯子,这里的酒杯都是小号的木桶,是那种用一片片木板箍成桶状的样式,结实不结实还是两说,但绝对是个顶个的沉重。)

酒馆里安静了一瞬间,下一刻更大的声浪涌起!

“我去,这小子真他吗有种!”

“痛快,干他,正面上!”

“好小子,我看好你呦!”

“这暴躁脾气,老娘喜欢!小子,要不要来老娘的队伍?”这是一位五大三粗的女佣兵。

哈特一个木杯扔出去,人也跟着急冲而上,那名嘲笑他的大汉还没从晕眩中回过神来,就被哈特一个摆拳打在脸颊上,整个人带着椅子,‘哐当’一声翻到在地。

“小子你找死!”

“揍死他!”

这位被揍的大汉可不是一个人来的,不过哈特动手全无征兆——谁能想到一个刚才还是一副心虚表现的小菜鸟,就因为别人嘲笑了一句,二话不说直接大打出手?

等到这三名同伴起身阻挡,已经晚了一步。

不过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这不是来不及阻挡了嘛?没关系,来得及报仇就行。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条壮汉齐刷刷的踢开碍事的椅子,朝哈特扑了上来。

在酒馆的一个阴暗角落里,两名黑蛇窃窃私语:“真看不出来,小哈特还是个暴脾气。”

“别光看着,我们要不要先坐过去一点,别让小哈特真被人给揍了。”拉尔夫提醒威尔。

“且,这算什么,这小子在老酒馆的擂台上把卡斯多德都打得鼻青脸肿,只要不动刀子,他还对付不了这几号人?”威尔不以为然。

卡斯多德是什么人?那是四级的力量型战士,以赤手搏击论,就算是低阶职业者,在他面前都讨不了好。

像这种兼任发布任务的酒馆里,有一个不成文潜规则,那就是不许携带武器进门。

毕竟这种地方龙蛇混杂,往来的都是佣兵和冒险者,大家谁手底下还没两把刷子?

要是每个人都带着趁手的家伙进来,那一旦打起来那就是血肉横飞的下场。

先不说酒馆能不能经常承受这样的损失,哪怕是冒险者和佣兵自己,也不希望还没接到任务赚到钱,就先在酒馆里拼命。

所以,在这种酒馆里打架,潜规则是只用拳头,不动用武器。

酒馆里桌椅很多,除了一名坐在这张桌子上的大汉之外,另外两人离哈特远了一点,所以稍微慢了一步。

这名离哈特最近,穿着灰色皮甲的大汉抬手就是一拳,拳头直奔哈特的鼻梁——早就看这小子的帅脸不顺眼了。

天晓得,哈特的面孔只好说是正常、顶多有点小清秀,距离英俊不说十万八千里吧,八竿子多半是打不着的。

不过事物是对比出来的,比起这位心生愤慨的大汉,哈特还是可以称得上‘帅哥’二字。

哈特抬起右臂一架,从右臂上传来的力量,瞬间通过肩膀传递到另一只手臂。哈特的左手挥出一记漂亮的勾拳,在酒馆灯光下可以看见一颗牙齿脱离它原本的位置,在空中自由的舞蹈——真美啊!

另一名大汉来不及绕过座椅,直接飞跃起来,越过桌子就是一脚飞踹。

哈特左脚腕轻轻一扭,膝盖以上全身一动不动,但整个人毫无征兆转了九十度角,大汉这一脚从哈特胸口擦过,让哈特的皮甲上沾了些灰土。

当大汉一脚踹空,整个人要从哈特胸前飞过时,哈特右手一抬,五指齐张抓住大汉的面孔,将他的脑袋从半空中直接按在坚实的木桌上。

一声凄厉的惨叫响起,当真是闻者伤心、不忍卒睹。

第三条大汉还没来得及赶到出手距离,就发现两个同伴已经全跪了——卧槽,这他妈还怎么打?

‘打人真的好爽——’这是哈特现在的感受。

在孤儿院里就不说了,那虽然也有打架,但都是些小矛盾,顶多就是你偷了我的玩具,我抢了你的碗里的肉之类。

打架主要靠摔跤,两个人抱在一起在地上滚来滚去,说句实话,那种架打起来一点都没有爽感。

至于进了新兵训练营,打起来虽然有些意思,可谁也不敢下狠手,不然霍恩教官的小黑屋可不是吃素的。

再说,以哈特的孤儿身份,他背后可没什么靠山。

他在镇子上和城堡里谁都惹不起,只好乖乖夹着尾巴做人,想方设法在大人物面前好好表现,好早日成为正式士兵拿高薪。

说起来,也就是离开城堡这几天,跟着面冷心善的菲力老师,他才觉得自己放松下来。

不过,今早他接到菲力老师第一次发布的任务——扬名立万!

任务很简单。

第一,要从酒馆里拿到任务清单列表。

因为威特领打击盗匪,对进出的武装人士盘查较严,所以黑蛇小队需要一个掩护来进入威特领。最好的方法就是作为商队保镖,这也符合一般冒险者的选择。

毕竟冒险者顺路兼任保镖也算常识,不但不需要自己掏路费,还能赚到些补贴;至于佣兵更是靠这个吃饭的。

至于第二,就是哈特需要从现在开始,逐渐建立自己的名望了。

黑蛇作为替莱斯特男爵领干黑活的专业人士,自然不可能整天窝在莱斯特领里面,他们在外面都有不止一个身份,而这些身份并不是没人认识。

想要拉起一支盗匪队伍,还是要让生面孔出面为好。

至于拉起一支盗匪队伍需要什么样的名望?那自然是现在哈特努力建立的那种了。

说句实话,哈特原本对这个任务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清晨出门的时候,黑蛇威尔看着有些茫然的哈特,善意的提示了他:“凡是看不顺眼,直接上去干就对了。”

哈特茅塞顿开!

社会太复杂,对一个涉世未深的菜鸟来说,想要对各种情况全都应对得当,对哈特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不过,威尔大叔提供的这种经世致用的学问,应用起来就太方便了。

这种直来直去的操作,哈特觉得自己没问题!

现在这种拳拳到肉的感觉,哪里是新兵营里格斗练习可比?

就算是和卡斯多德那一场擂台格斗,哈特也没这么过瘾,那位大爷全身肌肉硬的像石头,怎么打都打不倒。

“你踏马倒是继续笑啊?”哈特望着眼前犹豫不前的大汉,脸上露出狞笑,心里别提多痛快了。

“呃——”这时候这位老兄还怎么笑得出来?

“呃尼玛!”哈特不管不顾,一记上勾拳打在对方腹部。

哪怕有皮甲遮挡,哈特这一拳依然犹如千钧重锤,力量直透进去,让这名大汉跪倒在哈特面前,忍不住干呕起来。

等哈特走回到吧台前面坐下,酒保就不再说什么菜鸟了——实力是需要尊重的。

在场的人们多少都有些眼力。

如果不是专门练习赤手搏击的人,能赤手空拳一对四,打倒四名大汉,那么说明使用武器,他能对付的人只有更多而不会更少,毕竟哈特展示出来的身法、反应、力量和速度,都是一等一的强悍,说他是四级战士、乃至初级职业者都有人信。

酒保表情认真严肃。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哈特一番,就在哈特略略觉得有些得意的时候,酒保终于开口说道:“一个酒杯,五个铜币。”

“啥?”哈特有些懵逼,不是应该对自己表示尊重吗?

“你损坏了一个酒杯,需要赔偿五个铜币。”酒保认真的说。

哈特觉得有些蛋疼,还以为自己单枪匹马放翻了四条大汉,能让人家刮目相看,结果人家关注的是酒杯赔偿——

哈特转过身,来到四名大汉身前。

“小子,你还想干什么?”四人刚从地上爬起来,准备离开这个,看到哈特又走了过来,他们有些担心,但也并不恐惧。

按照潜规则,打架认输的人要主动离开酒馆,其中并不存在什么赶尽杀绝,毕竟在酒馆中打架,一来是意气之争,二来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要把实力展示给雇主们看——看看我多能打,所以赶紧给老子出个好价钱。

打输的人会主动离开酒馆,代表他们放弃对今天任务的竞争。当然,明天他们还是能继续来这里,看有什么新的活计。

“五个铜币!”哈特大手一摊,理直气壮的说。

“啥?!”

四位老兄没弄明白这是啥意思。要说抢劫吧,哪有抢五个铜币的?

要说是乞讨吧?这个年轻的混蛋刚刚一对四,把自己这边四个人都打趴下了,那有这种乞讨方式?

“砸他脑袋的那个杯子,要赔偿五个铜币。”哈特不耐烦的解释道。

“混蛋,杯子是你扔过来的!”

“是这个混蛋先嘲笑我的。”

“是你扔过来的。”

“是他先笑的。”

“你扔的。”

“他笑的。”

“————————”

好吧,对话进行到这里就进行不下去了。

哈特从前辈威尔那里学来的经世致用学问,顿时又泛上了哈特的心头。

不过这次,他倒没来得及使用这种学问。

当对话进入死胡同,哈特双拳握紧的那一刻,四名大汉中,有一位主动取出一枚小银币,让哈特握紧的拳头忍不住摊开——不然怎么接钱?

第五十五章 初战

第十五章初战

一行人刚走出酒馆大门,那位第一个被揍的大汉忍不住开口指责同伴:“费尔南多你这软蛋,竟然被一个菜鸟吓住,还给他钱!?”

“够了,克拉尔,还不是你嘴贱,还他妈的嫌脸丢的不够?要吵回去再吵。”阿莱斯怒斥一声,镇压了团队内讧,带头朝居住区域走去。

休息点不是正式村庄城镇,可由于是四个领地的交汇点,所以也有些繁华,有人定居在这里。

这里的主要居住者是一些做短途贩卖生意的商人和一些小型佣兵团队。他们不走长途,等在这里收购其他领地过来的商品贩卖回自家领地。

由于路途不长兼熟门熟路,而且在休息点交易不用交税,所以虽然利润不高,可风险不大,收益还算可以。

(这是因为这里在森林之中,属于三不管区域,各家领地都只是放了些探子在这里,并没有驻扎税官的缘故。)

“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揍我们一顿也罢,谁让克拉尔这混蛋开口嘲笑在前,可连砸克拉尔的杯子,也逼我们赔钱就太过分了。”阿莱斯边走边低声说。

四个人中自然有个主事人,事实上任何一个团队,没有核心都维持不久。

这四位大汉的主事人就是阿莱斯,他倒不是心疼那一个小银币,只是这口气咽不下——按照一般规矩,他们主动离开酒馆就算是认输了,就算酒馆的损失要找人赔偿,也该是酒保来找他们。

不过他也明白费尔南多为什么主动掏钱。

出来混,最怕的就是遇到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这种愣小子连道上的规矩都不懂,偏偏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老天都站在自己一边,一言不合拔刀子玩命纯属正常操作。

这种愣头青一般倒也活不了太久,问题是在这些愣头青被世界教做人之前,对周围的正常人杀伤力着实不小。

楞头青不可怕,可怕的是实力强的楞头青。

更何况那小子能一个打四个,多半有些来历,万一弄了小的出来老的,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那不是胆子真的变小了,而是见得多了,自然要想的多一点。

就算要下手报复,也不能做在明处。

————————————

哈特勒索到一个小银币并没有在酒馆里引起什么公愤,实际上哈特做得的事情在阿莱斯看来不合规矩,但是在其他人看来,也不算没有道理,反正这属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就看屁股坐在那一边了。

反正大家就看个热闹,除了四位受害者愤愤不平之外,没人把它当回事。

“喏,这是赔给你的钱。”哈特把小银币放在吧台上。

“嗯。”

酒保收起小银币,找了十五枚铜币给哈特,一枚小银币等于二十枚铜币。如果是一般人,酒保会把多出来的钱默认当做小费。

可面对这位年轻的铁公鸡,他可是连五个铜币都要专门再去勒索一下的人。酒保认为,自己不值得为这点小费冒险。

“现在这里都有什么任务?”哈特敲了敲吧台。

酒保一边给其他客人倒酒,一边将近期的雇佣任务口述一遍。

别以为酒馆里会挂个告示牌通知有什么任务,实际上大多数佣兵和冒险者都没啥文化,识字的人不多,所以酒馆里发布任务主要靠口述——当然,这也是酒保的主要收入来源。

——————————————

“就只有这些任务?”

“对,菲力老师,所有前往威特领的任务都在这里了。”哈特老老实实的说。

这是他强记下来的内容,幸好这里任务虽然不少,但是随同商队前往威特领的任务还真没几条。

“嗯,你去练习吧。”菲力点了点头,将哈特打发出去。

等哈特离开,屋子里只剩下游侠菲力和拉尔夫、罗斯三人,另外两条黑蛇并不在这里。

“今天他表现的怎么样?”菲力问道。

“应变能力一般,不过战斗力倒是真不错,一个人就摆平了四名战士。”

拉尔夫把酒馆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和菲力说完,最后做出评价。

他对于哈特的应对方法,拉尔夫不怎么看得上眼,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位新晋黑蛇打起架来还是有两把刷子。

反正拉尔夫自认,在酒馆这种地方打架,自己多半不是哈特的对手,当然,要是真正拼命则是另一回事。

“嗯,这就够了,我们会把其他事情做完,他只要能做好明处的工作就可以了。”菲力点了点头,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危险?”罗斯问道。

他当然不是担心哈特的安危,而是吸引火力的肉盾如果太脆弱,被人一顿集火就跪了,他们这些暗搓搓输出的dps岂不是没有机会?

“想要出人头地,总要过这一关,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菲力下了结论。

想要获得什么,自然要付出相应代价。

菲力自己也不是什么出身高贵的人物,能成为中阶职业者,也是他拿命拼来的。所以他传授双刀时固然尽心尽力,可也没有给哈特当保姆的意思。

————————————

三天后,一支有七辆载满货物的马车组成车队,开出小村朝威特领进发。

哈特走在队伍前面一百米的地方,朝商道两侧树林仔细观察着。

和他同样走在前面的还有两个人,他们就是商队的斥候,包括哈特在内,三人都是敏捷型的战士。

虽然商队不是军队,但是常年在外奔波的人,对于行进自然有一套章法。像这种斥候在前方开路的方式,也不是军队独有。

哈特是以个人名义受雇于这只商队的。

至于为什么一个菜鸟冒险者也有人愿意雇佣?明面上的理由很简单,哈特能打、而且价格便宜。

雇佣哈特的商队是由七名商人联合起来组成,雇佣佣兵和冒险者的费用自然也是大家分摊。哈特被雇佣的真正原因是这七名商人中,有一位商人的名字叫威尔。

至于其他人?从两天前,哈特就不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反正自己的任务是跟着商队前往威特领,如果其他变化,那就先听威尔的命令。

出发的第一天和第二天没什么好说的,队伍里有许多人都是跑这条路的老手,该在哪里休息、哪里可能有劫匪出没需要提高注意力,都有人事先关照,哈特虽然走在前面,也没什么事情要做。

整个商队多达百人,除了战斗力低下的商人和伙计之外,全副武装的佣兵和冒险者也有三十人,在这条短途商路中,这样的武装力量不是一般盗匪能打主意的。

所以大家的精神都很放松,认为这就是一段安全的旅途而已。

可是到了出发以后的第三天,哈特正在扫视一丛茂密的灌木,确认里面不会藏有什么盗匪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惨叫。

敌人竟然不是埋伏在商路前方,也不是利用商队扎营的夜晚袭击,而是在大白天里,从商队的背后扑了上来!

“熊地精!这里怎么会有熊地精?”商队中有人惊叫起来。

地精有啥好怕的?哈特亳不在意,莱斯特领的镇外不光是有地精的脑袋,还有活生生吊死的地精呢!

可是等到哈特一路小跑赶回商队,从马车背后转过来,准备大显身手的时候,看见的根本不是他印象中那些身高不满一米、比哥布林还要瘦弱的地精。

那是一群长着熊脸,身躯上全是灰色长毛,像直立起来的巨熊似的生物;他们有着尖齿獠牙、面目狰狞,手里挥舞着各种巨斧、大棒和大剑,正在人群中大肆杀戮。

商队里已经有七八具尸体倒在地上,鲜血流淌了一地。

哈特惊呆了,他像木头一样,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也动不了。

这和他想象中的冒险完全是两码事。

在哈特对未来的想象中,他可以是一名士兵,面对强悍的巨龙一步不退;也可以是一名冒险者,出入深山老林、走过地穴洞窟;

如果能成为骑士,那就是他最高的梦想了,他将披挂威风凛凛的铠甲,在千军万马中勇往直前!

可是,那都是自己是主角,对敌人大杀特杀的场景。

哈特可从来没想到真正的战场竟然是如此残酷,前两天还在一起聊天吹牛的佣兵们已经死伤惨重,地面上躺着的尸体里,就有哈特刚刚结识的人。

在哈特脚边有一只手!

孤零零的一只手,不带身体的那种,手里还握着一柄战锤,而手臂上端肌肉有些参差不齐,竟然是被硬生生从身体上撕下来的。

“哈特、小心!”熟悉的声音传来,让哈特激灵灵打了个冷战、顿时清醒过来——那是威尔的声音。

鼻端传来一股臭味,耳边有风声‘呼呼’大响。

哈特不假思索下蹲,险而又险的避过一根横扫大棒,同时长刀上撩。

有一股腥臭的液体飞溅在他脸上,这让哈特在激动中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不由得产生了一连串的哲学思考。

我在哪里?我是谁?我要往哪里——我去!

强壮的熊地精被哈特一刀上撩开膛破肚,连肠子都可以从外面看得见,可是他和没事人一般,手中大棒抡得如同风车,一棒横扫落空以后、立刻收回转为直劈,朝蹲着的哈特当头砸下来。

这当头一棒,有效治疗好了哈特的伤春悲秋,让他回到现实之中。

哈特借着下蹲的力量顺势朝地上一滚,翻滚中,还不忘右手长刀贴地横扫,划过了对方脚腕。

哈特不敢回头确定这一刀是否取得战果,连续在地面翻滚了七八圈,直到用眼角余光确定周围三米之内没有人人腿,才从地面上一弹而起,双刀一前一后护在胸前。

这是菲力老师一再强调过的基本应对——真正进入战场,一定要首先确保自己的活动空间,双刀战士从来不是硬碰硬、正面刚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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