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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第1章 再回蓝桥

蓝桥乡,大唐关内道京兆府蓝田县下,面靠秦岭,背负骊山,紧扼通往山南商洛的蓝武要道。

玉山蓝河上,一座石桥跨于清清溪流之上。

此处虽已是关中渭南之地,处于秦岭北麓山腹之内,但因蓝武道是仅次于潼关道的出关要道,因此这里不但有蓝桥驿也还有一座很是热闹的蓝桥集镇。

沿着蓝溪,是一条几里长的长街,街两边俱是屋宅商铺。

长街上过往商旅不断,行人如织。

“终于到了!”

一位身着蓝衫的青年站在蓝桥上,“终于到了。”

“三郎,这就是你老家了?”

布衣青年腰间挂着一把长剑,牵着一匹老黄马,身材高大,浓眉大眼,相貌也是英俊。听到旁边人的话,他一时陷入沉思。

这是李逍的老家,但并不是他的老家。

他的老家在那遥远的未来,已经再回不去了。现在,他就是李逍,而这里也将是他的家。

“这位客官,你是打尖还是住店啊,小店有上好的客房,就在前面不远,房费还便宜。”一个穿着短打的少年笑着上来招揽生意。

李逍转头打量了几眼这个少年,却发现自己的记忆里并没这人。想想也是,李逍离开蓝桥五年了,五年前李逍离开蓝桥的时候十六岁。而那个时候,这个伙计估计也才五六岁吧。

他不认识自己也算正常。

五年前,李逍正是年少,意气风发,那时李家在蓝桥乡也算是数的上号的地主大户,家有良田千亩,在街上还有几家商铺,其中就有家客栈。那时的他在离长安八十里地的这个小镇上,又有几个人不认识呢。

只是五年前,一次英雄救美恶打纨绔后,被迫远走他乡,从此游历天下,一走就是五年。

十六岁离家,二十一岁回乡。

再回来时,物是人已非。

蓝桥还是那个蓝桥,桥下的蓝溪也还是那么的清澈,甚至街道上的许多商铺招牌幌子也还是那么的熟悉,可站在这里的这个李逍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那个李逍了。

·······

“小哥,我就是这蓝桥人,不需要打尖住店,多谢了。”

少年伙计打量了李逍几眼,这人虽然穿着比较简朴,可仗剑牵马,气度不凡。蓝桥虽是山中小镇,但因为是关中通往关外的重要道路,大凡往山南、江南去的,多往这走,那些出关赴地方上任的,还有从地方上赴京述职升迁的,还有那些过往的商旅等不断,少年也算是见多识广,眼界还是有一些的。

这个蓝衣青年的气度,确实不凡。

“你是我们蓝桥人?不可能,我在这街上做伙计学徒也有好几年了,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李逍笑笑,“你做伙计几年了?”

“今年五年了。”

“五年,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啊。我五年前离开的这里,今天刚回来。”

“哦,这样啊。”少年点头。

“你是哪家的啊?”他又问。

“蓝溪李家坡。”

“啊,李家坡?”少年惊讶出声,他上下打量着李逍,“你难道就是李家的那个败家子李三郎?”

李逍倒有些意外,当年的那个李逍虽然年少时有些意气用事,但说败家子有些过吧。

“如果你说的是李家坡的李三郎,那确实是我。”李逍摸了摸鼻子笑道。

“真的是你啊,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呢,街上的人都说你早死在外面了。”伙计有些兴奋,毕竟这个李逍在街上也是个很传奇的人物了。虽然他来到镇上做伙计时,这李逍已经离乡了。可却一直听着他的各种故事,甚至在李逍走后,李逍的故事也并没有结束。

李逍听了小伙计的话没有回答,如果不是他,只怕那个李逍到现在也不会回家。甚至,若不是他,那个真正的李逍也确实已经死在外面了。

李逍身后的大汉瞪了眼小伙计,“你个小兔崽子会不会说话呢,你们蓝桥的李三郎又回来了,还不赶紧去向李老庄主报喜讯去,老爷子一高兴,准赏你几个喜钱。”

伙计撇了撇嘴,“哪还有什么李家坡,也没有李老庄主了,李大善人是个好人,可惜好人没好报,早就走了好几年了,你们还不知道吗?”

李逍闻声眉头一皱。

李老爷子没了?

这他还真的不知道,他莫名穿越而来,虽然融合了李逍的记忆,可在他的记忆里,关于蓝桥关于李家坡,一切都还停留在五年前。当年离家出走后,关于家乡,关于亲人,他再无消息,虽然他也几度想要回来,但心里却总想要闯荡出个名堂再衣锦回乡。

“到底怎么回事,你说清楚点!”李逍急问伙计。他虽然不是真正的李逍,可却也融合了李逍的记忆,现在的他,不是李逍却又是李逍。李逍的记忆里,对蓝桥有太多的依恋和不舍,这里,有他愧疚的父母双亲,有他喜欢的小妹,还有那个他在外日夜思念的青梅竹马。

正因为这份记忆,李逍才会在半个月前身体刚好一些,就决定返回蓝桥。

代替李逍,回到蓝桥。

一路西来,当他踏上蓝桥的土地时,他感觉到的是份外的亲切,这里山青山秀,恍如世外桃园。

他本还在想着见面后,要如何与他们打招呼,却不料会听到伙计这样的话。

“听说当年你打伤了张家坪的那位小霸王逃走后,张家就报了官·······”

伙计对这个蓝桥的传说人物讲述着李家这几年的变故,李逍当初打伤的人是蓝桥乡张家坪大地主的儿子,那张家的势力在蓝桥乡不比李家差,尤其是张家向来喜欢仗势欺人,勾结衙门官吏,放高利贷巧取豪夺等事情没少做。

那次张大财主的儿子小霸王张超酒醉后从县里回来,半路上遇到一个采药回来的姑娘,见色起意调戏,恰巧遇到李逍骑马路过。李逍和张超年纪相仿,平时就见不惯张超的行径,而偏偏他当天调戏的又是李逍的邻居,还是青梅竹马的姑娘,李逍一怒之下,怒打张超。

盛怒之下直接把张超打断了腿,差点没命。那张家岂是好相与的,张老财直接报官,扬言要李逍的命。

李逍的父亲李大善人一面请人出面说和赔礼,一面安排儿子外出避风头。李逍这一走,就是五年。

李大善人本来说让儿子外出避下风头,他请人说和,再多赔些钱财给张家,这事应当能化解。李逍离家之后,心生愧疚,想着要混出一番名堂再回家,转眼就是五年。

李逍本以为一切都没有变。

“张大财主当年一直不肯罢休,非要官府通缉捉拿你归案把事情闹的很大,后来李大善人找了许多人出面调和,又拿出了许多钱财赔罪,才总算让张大财主罢休。”

坊间传言,当初李大善人为了这件事情,不但拿出了五百亩地,还把街上的一家客栈一家粮店都给赔给了张家,还赔了八百贯钱。

这算是把半数家财赔给了张家。

本来事情就到此为止,可偏偏不久后,有人带着一块李逍随身带着的玉佩回来,据说李逍在山南遇到劫匪被杀,这玉就是劫匪被官府剿灭后所得。这个消息让李母一下病倒,不久去世。

李大善人也因此心伤成疾,偏偏此时张家还故意在生意上下套做陷阱,让张家又赔了一大笔钱,老爷子忧愤交加,不久也撒手西去。

“这几年啊,张家对李家可没放过,步步紧逼。如今李家坡都成张家坡了,李家那千亩良田,早都被张家夺去了。就连街上过去李家的那些房产店铺,如今也全都成了张家的。”

“不但如此,现在李家还欠着张家好几笔债呢,田地钱财商铺宅子没了,张家便逼着李家把祖坟田抵债,甚至让李家小娘子给那小霸王做妾呢。”

伙计说着这些的时候,也是一脸的感叹。李家坡李大善人的名声是极好的,真正的大善人,修桥铺路甚至是救济孤寡这些事情可没少做。而张家呢,名声极臭,可偏偏现在坏人得意,好人却受难。

“你真是李三郎?”伙计问,“你要真是李三郎,那赶紧回家去吧,听说那小霸王说了,明天他就要带人上门去接人了。到时李家的祖坟田和令妹都是他的了。”

李逍听罢,不禁咬紧了牙关,两只手紧紧的捏成了拳头。

想不到,蓝桥乡已经变的如此。

李逍,你回来晚了。

幸好我回来了。

既然我回来了,那我就不能坐视。

张大财主、张大财主的崽子小霸王,拿了李家的都要吐出来,欠了李家的都要偿还。

跟在李逍身边的郭彪听的也是大怒,“呸,世间居然有如此无耻之人,伙计,跟我说说,这张家坪怎么走,看爷爷不把那对黑心父子的脑袋拧下来当夜壶。”

后面几个同伴也都义愤填膺的响应,“敢欺负到三哥头上来,岂有此理。”

“可使不得,那张家可惹不得,如今张家跟衙门里关系可好,连县衙的录事都是张大财主的女婿,胳膊拧不过大腿啊,可莫再把自己折进去了。”

李逍对着小伙计一拱手,“多谢这位小哥的相告,李三有急事先走一步,来日再谢过。”

扭头对身后的人道,“走,回李家坡!”

第2章 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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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坡,离蓝桥街上也不过几里路程。

背依王顺山,村前就是蓝溪。整个蓝桥乡,山多地少,可谓八山一水一分田。就那一分田,还多以山地坡地为主。李家坡因为紧邻蓝溪,倒是有一片极难得的平地,而且因为靠河,还有不少地是水浇地。

李家坡的这块地,是李逍家族世代相传的祖地。

可如今,祖宅、祖地都已经落到了张家手里,李家唯一还剩下的,也就是那块祖坟田,而现在张家连这点祖坟田都不想放过。

李逍快马加鞭,向着记忆中的家奔驰而去。

蓝溪边上,阡陌纵横。

冬季里,田野萧瑟。田地荒芜着,没有人种植春天绽放的油菜,更没有蔬菜大棚。田地里也见不到几个人,只偶尔看到有砍柴、放羊的人缩着身子路过。

路冻的很硬,冷风如刀刮在脸上。

远远的,李家祖宅已经在望,但李逍只是打量了几眼,就催马往另一边而去了。那座祖宅有太多李逍的记忆,但现在那里却已经是张家霸占了。

他早晚要夺回来,但不是现在。

打马往李家祖坟而去,李家的祖坟地在王顺山下,李家世代先人都埋葬在这里,李家还在边上置办了一片田地,过去是安排几户佃户在这里耕种,这些田地产出专用做守护祖坟和祭祀之用。

小妹已经没有了家,刚才伙计说李家被张家几次算计陷害后,李家欠了张家许多钱,张家把李家的店铺房产田地都收走了,李家唯一剩下的也就是这祖坟田了。

天色阴沉,北风呼号。

越往北走,坡越陡,这里的田地已经都是山坡地,远不如山下李家过去的河边水浇地。

几栋茅草房子错落于山坡上,边上是一块块的黄土坡地。

房屋很破旧,土地很贫瘠。

马蹄声惊动了那茅草屋里的人。

柴门推开一条缝,有人朝外面张望。

一个老头朝外张望了好一会,眼睛瞪的大大的。

屋里,一个姑娘正拉着另一个女孩的手,“别怕,姐姐一定不会让那恶霸得逞的。”

姑娘说完,对着门口的老头道,“爹,又是那张超带人来了吗,他昨天收了我们的那颗老参时,才答应说再给我们一个月时间的,怎么又来了?”

老汉咽了咽口水,“婉娘,不是张超,来的好像是·······”

“是谁啊?”

“爹眼睛好像花了,我看着这人好像是三郎,你来看看。”

屋里的姑娘一听三郎二字,整个人突然怔住。

“三郎。”她低声呢喃,这个名字她在这五年里念过无数次。可三郎已经死了,三郎的那枚玉佩她也见过,虽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但衙门的人也说那些劫匪都招了供,他们当初是杀人后从那人身上抢得的这块玉佩,对那人的描述也与三郎相似。

“爹,你说什么胡话,三郎怎么会回来,他已经死了。”

屋里另一个姑娘却眼中闪动光芒,“不,我哥没死,他还活着,我爹走前就一直相信三哥还活着。三哥回来了,三哥终于回来了吗。”说着,她腾的站了起来。

柴门拉开。

李贞一下子就看到了站在那里的李逍。

五年了,五年前他走的时候,李贞才八岁,那时还只是个孩童。五年后,她已经十三岁了,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

眼前的这人一身蓝布长袍,腰间佩剑,牵着一匹汗涔涔的老黄马,他的脸上还有着风霜,但她一下子就认出了他。

“三哥,真的是你,你终于回来了。”李贞的眼睛瞪的大大的,亮晶晶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三娘,你是三娘。”

李逍看着眼睛这个瘦弱的姑娘,荆钗布裙,弱不禁风,我见犹怜。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明亮,他一下子就与记忆里的那个可爱的小姑娘联系了起来。

她就是李贞,小名三娘,李逍的妹妹。

十三岁的大姑娘了,可惜长的这么瘦弱。一想到这几年,李家遭遇的这么多变故,这个姑娘接连失去亲人,可想而知吃了多少苦。

“三娘,我是三哥,我回来了。”

“哥!”

李贞如乳燕投林,哭着奔向李逍,一把紧紧的抱住李逍的腰。这个坚强的姑娘,此时再也顾不得其它,只是痛快的哭着。

李逍拥着瘦弱的三娘,心里百感交集。

“哥回来了,哥再也不走了,以后哥照顾你。”

“哥,娘亲四年前就病逝了,爹爹三年前也走了。衙门还曾送来你的玉佩,说你早就被山贼害了·······”

看到哥哥回来,丫头有无数的心里话想要倾诉,她哭泣着,断断续续的诉说着。

李逍拍打着她的后背,安慰着她。

“我知道,我都知道了,都是我不对,让家里遭逢这么大变,也让你受苦了。从现在开始,哥不走了,以后就在这里照顾你。”

茅屋柴门边,婉娘倚着柴门,怔怔的望着门口的那个年青人,既熟悉又有几分陌生。

他比过去更加高大了,也更高英俊了。

这个朝思夜想的人,真的出现在了面前,让她恍如做梦,根本不敢相信。

“三郎。”她喃喃的念叨着。

老汉站在旁边,也不停的擦着眼睛。

“李三郎真的回来了,老天开眼啊。”

“爹,女儿真不是在做梦吗?”

“三郎回来了,三郎回来了!”赵老头高兴的大喊,奔向每一座茅屋。

一会功夫,许多本就在悄悄观察打望的人都从屋里走了出来。住在这里的几户人家,都是李家的佃户,看到李三郎回来了,也都充满惊奇。

尤其是看到李三郎居然佩剑骑马回来,而且后面居然还带了七八个随从,更是惊讶。

“哥,你看看这是谁,还认的不?”

哭红了眼睛的李三娘此时一边脸上挂着泪,却又一面笑靥如花。她如同一只高兴的小燕子,拉着李逍的手拖到赵婉娘的面前。

“三郎。”赵婉娘脸上带着泪痕,笑着开口。

李逍点了点头,“婉妹。”

一声婉妹,让赵婉娘的泪水再一次止不住的汹涌而出,他还记得我,还没忘记我。

“五哥,你果然没忘记婉姐姐。”李贞笑着喊道。

李逍看着赵婉娘,比自己矮半个头,同样是荆钗布初,一样的瘦弱,但一头头发却很黑亮,脸色有些苍白,可眼睛却明亮有神。

李逍记得赵婉娘比自己小三岁,算来今年有十八了。这个年纪,在这个时代算是大姑娘了。

他打量赵婉娘的发式,已经盘头。

这应当是已为人妇的标志。

看到这里,心里突然有点刺痛,有点失落。

“你嫁人了?”

赵婉娘点了点头,“嫁了,四年前就嫁了。”

“哦。”李逍这么回了一句,除此外他不知道要说什么。虽然说,记忆里,李逍五年前离家出走,起因正是帮赵婉娘。那次路遇张超调戏赵婉娘,他怒火攻心,直接就上去把张超打残了。

但李逍知道,这五年,李逍从来没有后悔那样做过。

“哥,你怎么不问下她嫁的是谁?”李贞在一边道。

“谁?”李逍随口道。

“是你。”李贞拉着哥哥的手臂,就如五年前那时一样,那时她最喜欢的就是拉着哥哥的手臂。

“我?”李逍愣住。

他继承了李逍所有的记忆,但他却从没有记起过他和赵婉娘成过亲。赵婉娘的父亲是一个江湖郎中,后来采药时摔断过腿,腿脚不利索就不再游方,受李大善人帮助,就在李家坡居住,平时医病医兽。

李逍打小就跟赵婉娘熟,她小时候总喜欢跟在他的后面,两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关系是好,但也还没有到私订终身的程度,更没有过暗中成亲的事。

“哥,五年前你为了婉姐姐出头打伤那小恶霸被迫离家出走,婉姐姐感动不已。后来传来消息说你被贼人害了,婉姐姐痛不欲生,她主动提出要跟你成亲。”

当时李逍已经算是死了,赵婉娘的这个提议比较奇特,这种成婚,是活人嫁死人。一旦成亲,那就是当一辈子寡妇。

以前,有一些大户人家的儿子未成年夭折,他们一般会给这孩子买一个姑娘来与他成婚,而有些人家,则是直接找一个同样早夭未嫁的女子举行冥婚。

李逍怔住,没料到赵婉娘居然会主动跟一个死人成婚,而这个死人还是他。

他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既感动,也有些尴尬,这一来就有了一个妻子。

这可是他一路上都没有想到过的问题。

“三郎。”赵婉娘唤他。

李逍傻站在那,不知道如何回应了。

认李贞做妹妹,李逍愿意,本身就有李逍的记忆和感情。可与赵婉娘,过去也没到这份上,现在突然就成了夫妻,这还是太让人意外了。

“哥,婉姐姐不知道为你流了多少眼泪呢,这几年,家里出了这么多事情,也多亏了婉姐姐一直照顾着我。现在好了,哥你回来了,婉姐姐以后再也不用流眼泪了。”

婉娘擦着眼泪,“以后不要再叫婉姐姐了,叫嫂子。”

“嗯,嫂子。”

李贞和郑婉娘梨花带雨,李逍却有些不知所措,我这是就有媳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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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代女皇

王顺山脚下。

李贞和赵婉陪着李逍来到李家的祖坟地祭拜。

“爹、娘,孩子不孝,回来晚了。”

二老坟前,李逍拜祭二老。自打一个月前来到这个时空,他就不再是单纯的那个自己了,他的灵魂里早已经多了一个挥之不去赶之不走的李逍李三郎。一个月来,李逍的记忆已经完全融入到他的灵魂之中,可以说,过去的那个李家坡李三郎,也已经成为了他的一部份。

对着两座坟头,李逍发誓要拿回李家的产业,发誓要照顾好李贞和赵婉。

赵大夫拄着拐杖不住感叹,本以为日子过不下去了,还打算带着女儿赵婉和李贞悄然逃离这里,现在看来,李逍回来了,不用操那份心了。

五年,这个小子这五年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现在的李逍有些陌生,但他知道这就是李逍,他偷偷观察过,李逍的手上有胎记,甚至左额角还有一道细小的疤痕,这都是过去就有的,而现在也都有。

庄上几户人家全都跟在后面祭拜,大家是真心诚意的。这些人是李家的佃户,佃种的是李家的祖坟田,不用交租,任务就是守护照顾好李家的祖坟。许多人甚至是过去逃荒来的难民,被李家收留后安排在这里。

李大善人是好人,大家都怀念他。

赵大夫拢了拢袖子,目光往另一边的那群人看了看。这群人都是跟着李逍回来的,七八口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青壮居多,也有几个妇人。他们刚才到庄上来的时候,都骑着马骡,虽然不是什么高头大马,可这也不简单。

这年头,哪怕是一匹老挽马走骡,也不便宜的。

老赵头年轻时也是行走江湖,游方治病,算是见多识广,他觉得这群人不太简单。

他打算一会好好问问,李逍离家五年突然回来,这五年他去了哪里,干了什么。还有现在回来,他能不能帮助李家解决眼下的难题?

“哥,饿了吧,回去给你做饭吃。”

李贞扶起哥哥,关心的道。

“嗯,也到午饭时候了。”李逍点头。

下山回到了庄里,李贞现在住的是老赵头的家,说是家,其实也不过是一个茅草房,过去是一个牲口棚,老赵离开李家坡的时候和女儿安置在这里,后来李家的祖宅都丢了,赵婉把李贞也接了过来。

低矮的茅草棚子,顶是山上的茅草铺的屋顶,墙则是用柳枝编成栅墙,然后糊上了黄泥巴。

房屋低矮。

推开柴门,里面黑乎乎的。

李逍好一会才适应了屋里的黑暗,屋里和外面一样简陋。

简单的分隔成了三间,中间那间既算是厨房又算是客厅,其实也就一个地火塘,上面架一口黑乎乎的瓦罐,旁边一张小木桌,边上几个小木橔。

屋里没有烟囱,没有炉灶,更别说暖炕之类的。

一左一右两个房间,则是赵婉和李贞一间卧室,一间是老赵头的卧室。说是卧室,但李逍看了几眼,也不过是挂了一个草帘门,然后里面一张简陋的床而已。

李贞和赵婉都很高兴,忙着准备午饭。

李逍看到那瓦罐里还有一点食物,黄乎乎的夹着黑绿的东西,细看下,才认出这是谷子夹着糠皮然后掺入了野菜煮的粥。

若是在后世,可能会说这是什么粗粮野菜膳食纤维有益健康,但李逍却看的直摇头,三个人的饭菜,居然是这样的野菜糠粥,还稀的很,没有半点油水。怪不得李贞和赵婉那么瘦,吃这个怎么可能不瘦。

“张家欺人太甚!”李逍怒道。

郭彪等的就是这句话,“三郎,咱们何必忍他,直接打上门去,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李逍强压怒火,他一个月前做了决定要回来,就已经选择了另一条路,自然也不可能再接受郭彪的那种提议。

“先吃饭吧,其它的饭后再说。”

“柱子,你去街上买点粮食回来。买点米面,记得再割点肉,买几只鸡。”李逍看着瘦弱的赵婉和李贞忍不住怜惜。

站在郭彪身后的那个二十许的年青人闻声站了起来,欲言又止,最后走到李逍面前轻声道,“三郎,我们钱用光了。”

李逍眉头一皱,“全用光了?”

“昨天就用光了。”

“你们在这里坐下,我出去一下。”

李逍对着大家说完,走出昏暗的茅屋。

“哥,你去哪?”

“三娘,哥就在这里走走。”

出了门往外走了一会,便是山坡,一片松树林。走进林子,寻了棵老树坐下,看着坡下的那片茅草屋,他心情有些压抑。

一月来,日夜兼程的从江南赶回关内,本以为到了家就好,谁能料到,这里已经如此变故。

一个月前,他莫名其妙穿越到这个时空的时候,附身到了那位李三郎身上。那个时候,李逍正在逃亡路上,一次突围时落水溺亡,结果他穿越附身,成了新的李逍。

没有人知道,离家五年突然返回的李逍,这几年在外面做什么。更没有人知道,李逍现在其实是一个逃犯。

不但是他,他带回来的那八个人,全都是逃犯。

他们不是普通的逃犯,而是造反的义军。去年,江南道水灾,婺州等多地百姓受灾,到了今年初,青黄不接之时,饥荒到来,朝廷官府不但没有及时救济,反而有许多贪官污吏趁机贪污勒索,更有许多地方豪强地主趁机放贷、兼并土地。

灾民活不下去了,于是有人揭竿而直。

睦州女子陈硕贞不满官吏贪求及豪强逼掠,妹夫章叔胤等在睦州清溪县起义造反,义军迅速席卷开来,无数求活的灾民百姓加入其中。

李逍当时也正在那里,豪侠血性的他也加入到了起义队伍之中,凭着勇武,迅速的成为了文佳皇帝陈硕贞钦封的一位将军。

义军如星火燎原,可来的快去的也猛。在扬州刺史和婺州刺史的南北夹击之下,全由农夫、小贩等灾民组成的义军,本就是乌合之众,接连兵败,继而溃散。不到三月,文佳皇帝和她的宰相大臣们都被俘杀,其它义军要么投降要么溃逃。

原来的李逍正是在逃亡之时溺水的,只是恰好让如今的李逍穿越附身。

‘活过来的李逍’知道如今居然是大唐永徽四年的时候,就马上明白这个造反根本不可能有出路了。

大唐永徽四年,那是高宗李治的年号,李治是那位天可汗李世民的儿子,而此时距离天可汗驾崩不过四年而已。

一代女皇武则天现在都还没崛起,大唐的江山还稳固着,盛世造反,凭几个灾民,怎么可能成功?

历史上的这次造反,唯一留下的笔墨,也就是出了史上第一个正式称帝的女皇文佳皇帝陈硕贞了。

聚拢了几个手下残兵败将,李逍马上决定回关中。

江南到处都在搜剿叛军余孽,留下来极不安全。反倒是关中,天子脚下最安全。李逍跟大家说要来长安,说自己家是蓝田的地主大户,能够帮助大家取得新的身份。

走投无路的众人跟着一起来了,最后到达蓝桥,还剩下男女老少八人。

路上,李逍本来跟大家说好,等到了蓝桥李家坡,就跟家里说他这几年在外游历,说这些人是他在江南认识的朋友,因家里受天灾和兵灾,于是跟着来关中避祸,希望投靠李家。

现在倒好,一路辛苦来到了关中,可李家却是如今处境了。

大唐永徽四年,虽然天可汗已经逝世,但大唐的威芒更盛。

这是一个辉煌的盛世,大唐帝国在天可汗李世民的带领下,用刀与剑洗涮了大唐立国之初向突厥称臣纳贡的耻辱,强大的突厥在大唐的铁骑之下瑟瑟发抖。

如此强盛的时代,李逍真没什么改朝换代的想法,他本来想好,回到蓝桥,当一个逍遥的地主崽子,这日子岂不美哉悠闲。

可是现在,不太平啊。

揉了揉额头,头有点疼。

李家的衰败,还有那位‘妻子’······

得找张家报仇,但当务之急还是得填饱肚子,手里的那点积蓄已经用光了,他们手上仅剩下了几匹马骡,虽然能卖点钱,但一时也是比较难出手的。

左右打量了一下,见四下无人,李逍心里默念了一声,下一瞬间,他整个人出现在了一处奇特的空间之中。

四周朦朦白雾,围绕起了一个大约十来平大小的地方。这个如同一个房间大的空间里,一角是一眼清泉,泉眼不大,可水却极为清澈。

泉边,是一块黑色的土地。

站在这里,李逍已经处变不惊,不再是第一次进入时的那种惊讶不安。经过这段时间的摸索,他发现这虽然是个十分神奇的空间,但确实没什么危险。

这个空间似乎存乎于他的心中,他只要心中默念就能进来,也能随时出去。这空间四周被白雾笼罩,似乎有无形的力场,让他无法突破白雾的限制。

这片雾中的小空间,经过实验也相当神奇。

那眼泉水被他称为灵泉,黑土被他称为灵土,因为他经过试验发现,他可以从外面带进植物苗或种子进来种植,用灵泉浇灌种在灵土上的种苗,不但生长非常迅速,而且还长的极佳,甚至能够缩短成熟周期,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还能够忽视季节气候等因素。

李逍目光落在泉边的土地上,那里种着一排排黄瓜,黄瓜苗攀爬满架子,绿叶间是一根根顶花带刺的嫩绿黄瓜。

看着这些黄瓜,李逍想着这寒冬腊月的,这些反季节的黄瓜如果拿到镇上去卖,说不定还真是个稀罕物,能卖个好价钱。

第4章 欠拍的黄瓜

黄瓜原本也称胡瓜,与许多其它胡字头的果蔬一样,黄瓜也不是中原土产,这是西汉之时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的胡种,因此称为胡瓜。

胡瓜、胡萝卜、胡茄、胡椒、胡桃、胡豆、胡蒜、胡荽等胡字系列的果蔬基本上都是汉代时从西域传入中原,此外还有西瓜、石榴、苜蓿、葡萄等。

黄瓜最初引入中原时就叫胡瓜,不过到了五胡乱华之时,后赵皇帝石勒忌讳胡字,于是汉臣襄国郡守樊坦将胡瓜改为黄瓜,从此沿用至今。

到如今大唐之时,黄瓜也算的上是一种寻常蔬菜,既是蔬菜,也可算是水果。不过这是夏令时节的作物,都是夏季上市。也只有皇家宫廷和一些豪门大户才会用温室在冬季种植一些绿菜。

冬天里温室种点果蔬可不容易,要吃上一根新鲜的黄瓜,成本可不低。

李逍看着自己空间灵土上的那几排黄瓜架子,一个生财之道冒上心头。

反季节蔬菜到了后世,那也是极受欢迎的,当季里很便宜的果蔬,反季节上市,就能卖出几倍甚至是十倍的价格,种植成本虽高,但利润也高。

眼下李家的情况很窘迫,祖宅和商铺、田产、钱财都被张家夺去了,李逍刚回来,也不能冒然就去硬拼张家,这个须从长计议。特别是眼下当务之急,还是要安置下他们这一行人,还得照顾好李贞赵婉等。

天气越来越冷,就那几间茅草屋可摭不了风避不了寒。

缸里没粮,床上没绵,这寒冬腊月的怎么撑过去。

蓝桥乡虽然说是处于秦岭山中,是个小地方,但这里因为是进出关中的要道之一,因此往来经过的人多,而且很多过路的都是官宦、商旅,镇子虽小,但消费能力却是不低的。

若是在寻常小山村,就算有黄瓜,也难卖的出去,有产品没市场。但是在这里,李逍相信能够挣到第一桶金。

伸手从碧绿的藤叶中摘下一根黄瓜。

碧绿的黄瓜如玉,说黄瓜倒不如说是小青瓜。刚摘下来的黄瓜青翠欲滴,还带着小尖刺,一头还顶着黄花。

顶花带刺,嫩的要出水,这黄瓜若拿出去卖,这卖相绝对吸引人。

李逍走到那眼灵泉边上,浇水洗黄瓜,寒冬腊月,可灵泉的水却并不冰凉,反而有点温润的感觉。

说来也奇怪,这个神秘的空间,也没有日头甚至没有风,连只蜜蜂都见不到,但李逍上次从外面弄了黄瓜籽种下去后,却长的出奇的好。他甚至能清楚的记得,这黄瓜其实就是他半个多月前种下的。

普通的黄瓜正常情况下起码得要三个月才能结果成熟,但李逍的这几垄黄瓜却只种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已经可以采摘第一茬瓜了。

水洗了几下,拿手掌一抹,小刺就已经抹去。

手里掂了掂,李逍估计这根黄瓜得有一斤左右。

细长的黄瓜长相很好,拿起来送到嘴边直接咬了一口,十分的爽脆。

入口甘甜。

寻常这种青瓜也就几两一根,再大些就没那么好吃,但李逍这里的黄瓜大多是这一斤左右重的,却还这么鲜嫩爽脆,真是让人大为意外。

看了看那眼清澈的灵泉,又看了看脚下的灵土,他估计这跟空间里的特殊水土有关。

这十来平大小的空间,他种了小半的黄瓜,有三百颗黄瓜苗,如今都搭了架子,第一茬果也熟了。

这些黄瓜一颗都结了七八根黄瓜,第一茬能摘的是根瓜,长在下面的最先熟,一茬大约是每颗苗三四根,算下来这一茬得有千把根黄瓜。

一根约重一斤,这就是起码千斤黄瓜了。

看这长势,这二茬黄瓜也就几天后又能摘了。按李逍对黄瓜的了解,寻常一颗黄瓜苗一季能摘二三十根,这三百颗黄瓜能收获五六千斤。

一般的黄瓜种的好亩产能达到四五万斤,一亩能种上四千多颗,每颗能产十斤左右。但李逍估计他这黄瓜有灵土灵泉的效果,每颗能产二三十斤,亩产能破万斤。

当然,这里空间有限,全种上也才十来平大小。

又摘了几根黄瓜,李逍心里默念一声出去,便又重新出现在了松林里。

捧着几根新鲜的小黄瓜,外面的冷气扑面而来,让刚还处于极为舒适空间里的李逍不由的打了个冷战。

还是空间里舒服啊。

迎着风,李逍往山坡下的庄子走去。

寒风呼啸,山野萧瑟。

小庄子依然是那么的简陋,赵大夫已经张罗着安排郭彪等十几人到各家住下。虽然这小庄子只几户人家,都只有几座简易茅草屋,但大家对于回来的少庄主李逍还是极热情的,对他带回来的人也很客气。

每座茅草屋里安排上几个,只要大家不嫌弃,那就一个屋里挤挤。

房屋虽破,好在这里就是在大山脚下,柴薪倒是不缺的。庄户们舍不得烧炭,但柴却可以烧的很旺。

一些树桩子之类也卖不了钱的杂木,架在屋里火塘上,通红的火炭倒也带来几分温暖。

走近庄口,赵婉却已经站在那里等了。

她衣服单薄,口鼻冻的通红。

见到李逍回来,却露出高兴的面容。

“你去哪了?”

她似乎担心着丈夫又一去不返,怕刚才的一切只是个梦。

李逍拿起一根黄瓜给她,“给你看样好东西。”

“黄瓜?”

赵婉惊讶的接过丈夫递过来的黄瓜,满脸的不可置信。这根黄瓜很长,尤其是非常新鲜,入手沉重,却还顶花带刺,一根得有一斤左右。

“这哪来的啊?”

哪来的,这倒是一个问题。

李逍想了想,道,“这是我们回来路上从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我看这季节还有这么好的黄瓜,便想着买些回来,转手卖掉肯定也能赚钱。”

赵婉倒也不是没见识的,看着手里的黄瓜,点了点头。

“我听说长安城里不是贵族之家里都有温室,冬天里种果蔬绿菜,想不到东边也有啊。不过就这几根黄瓜,怕是也卖不了多少钱。”

李逍笑笑。

“不止这几根,我买了有上千斤呢,这几根是我拿来给你们偿偿鲜的。走,我一会给你们做个拍黄瓜吃。”

拍黄瓜还是没有做成。

因为婉娘的厨房非常简陋,一个陶罐当锅,几只木头的碗,几双竹筷,然后就没有其它什么了。

更别说调味料这些,连油都没,只有一个小盐罐,里面有大约一二两左右的盐巴,不是白白的盐,而是那种又粗又黑的盐粒,李逍甚至怀疑那究竟是不是盐。

没有酱油没有醋,更别说其它调味料。

拍黄瓜做为一道家常凉菜,一年四季都可以吃,而且做起来也方便。

李逍以前就时常做个拍黄瓜,做起来简单方便,却又美味可口,还有开胃去火的功效。

一根黄瓜,一点香菜一点料酒,加点陈醋、酱油,弄点蒜米和辣椒,再放点麻油,材料简单,做法也不难,把黄瓜拍碎,再切块,然后就是加各种调味料凉拌就好了。

可婉娘这里啥都没有,黄瓜虽然有了,但光有黄瓜也做不成拍黄瓜啊。起码得有醋啊!

醋都没,这拍黄瓜真做不了。

最后李逍干脆把黄瓜简单的切片,就当是个黄瓜果盘。

“大家偿偿,这可是冬天里的小黄瓜,非常难得。”

赵大夫夹了一块黄瓜尝了尝。

“嗯,不错,清脆爽口,想不到这季节里居然还有这么清脆的黄瓜,甚至比夏季里当季的黄瓜还要好吃,爽,脆,甜!”

赵婉吃起来就比较斯文,她本来还不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吃,耐不住李逍的劝,才夹了一筷子送到嘴边,还不忘记抬起袖口掩住嘴,小口的吃了起来。

看到她柳眉一扬,眼睛带笑的样子,李逍也笑了。

李贞吃起东西来也很秀气,不过在哥哥面前倒没有那么的害羞,吃了一片后赞不绝口。

不大的屋里,站满了人。

大家你一筷子我一筷子,都来夹黄瓜吃。

吃过的都赞不绝口,似乎在这寒冷的冬日里,围在火炉边上吃一块爽脆冰甜的黄瓜,是无上的美味。

“赵伯,你说这黄瓜拿到蓝溪街上去卖,会有人买吗,能卖到钱吗?”李逍问。

赵大夫捋着山羊胡子,“这黄瓜拿去卖,肯定有人买,不过我建议最好是送到酒楼去卖,其实你们有马,愿意跑一趟的话,送到长安的酒楼去,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蓝桥到蓝田县四十里,到长安也不过八十里。没有马,往返一趟比较远,但有马的话,一天倒是能够来回。

“赵伯,我也是这样想的,这黄瓜若是卖给普通百姓,价高了大家买不起,价低了不划算。所以还是卖给酒楼和大户人家才划算,我手上有一千斤左右的黄瓜,赵伯以为卖多少钱一斤合适呢?”

赵伯捋着胡须,“我看这些黄瓜大小都差不多一根,每根都有一斤左右,干脆也不要论斤称重卖,直接按根卖,也不叫黄瓜,换个名字,就叫碧玉青瓜,每根卖个两文钱。”

“一根才卖两文钱?太便宜了吧,我这可不是一般的黄瓜啊!”李逍对于一斤两文这个定价有些不同意见。

第5章 先收点利息

“两文钱一根的黄瓜不便宜了。”赵婉在一边出声,她告诉李逍,虽然去年江南多地水灾,但今年许多地方依然丰收,所以粮价,尤其是关中和河南、山南等地的粮价还是很稳定的。

“洛阳粟米一斗两钱半,秔米一斗十一钱,长安粮价稍高,但也就是高出一些而已。”

赵老头说一根黄瓜卖两文钱,其实已经是在卖高价了,这洛阳一斗粟米才不过两钱斗呢,一根黄瓜就相当于一斗粟米了。秔米卖的贵些,也就是水稻粳米一斗也不过十一钱。

而这米是按斗卖,一斗可是好几斤,黄瓜按根卖,一根顶多一斤。

一根黄瓜相当于一斗粟米了,这价格还说便宜了那真说不过去。赵老汉还是按高端顾客人群定的价呢,否则,两文钱一根的黄瓜,哪个百姓肯买。

再怎么经历了贞观之治,再怎么天下太平,可依然还是有许多百姓挣扎在温饱线上的。

一根黄瓜再好吃,也不过是满足下口腹之欲,但一斗米,却是能够一家几口人吃上好几天呢。

赵婉这么一解释,李逍倒也对这个时代的物价有了更深的一些了解。经历贞观之治后,如今的粮价还是比较低的,粮价低也带动着其它各样物价都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

这既是贞观之治的功劳,当然也还有一些大唐缺铜钱而钱荒的原因,可不管怎么说,两文钱在这个时代,是很值钱的。

他在心里把如今的物价跟后世的做了个比较,大概现在的一文钱差不多能值五六块钱,这么一算,一根黄瓜卖十块钱,确实不算便宜。

一千斤黄瓜,若按两文一根卖,能卖起码两千文钱。换成粟米,能六十多石呢,够这个庄子上的人,加上李逍他们这些人吃上一整个冬天,甚至能吃到明年夏收去。

········

两千文钱,不过两贯钱,李逍还真没怎么太放在眼里。

但在赵老汉眼里,在那些庄户们眼里,这可是一大笔钱,甚至就是在曾经是地主家千金的李贞眼里,这也同样不是一笔小钱。

都说没钱的时候,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她们现在可是深有感悟。蓝溪街上,粟米一斗才三文钱,可她们都拿不出这三文钱来,锅里炖的野草糠糊粥就是明证。

两千文钱,那可是能买回来几千斤粟米呢,堆起来都能成一座小山,谁不心动。

平时好年景时,丰收了能积攒下几十个铜钱,都已经不得了,何况还是两千个铜钱。

一些庄户甚至都已经在想象着这些铜钱已经到了手,要去哪家粮店买粮了。有人说要买粟米,有人则说直接买谷子更划算,还有说买些谷子,再买点豆子高粱的,掺着吃能更省些。

“一千根黄瓜,光蓝溪镇肯定卖不掉。街上虽然有驿站和客栈酒楼,但这黄瓜得吃新鲜的,两文一根的价格也不便宜,蓝溪能卖掉一百根就算不错了。”

两文一根的黄瓜,那是高消费了,就算蓝溪南来北往,东出西进的人多,但也不是个个舍得吃两文一根的黄瓜。

“送到长安去,千把根黄瓜,长安城数十万人口,无数权势贵族,肯定能一下子卖光。”

“可长安有不少权贵家也有自己的温室,他们自己也种绿菜瓜果的。”赵老汉道。

李逍充满自信。

“他们就算有温房,但我敢说,他们自家种出来的黄瓜肯定没有我这个长的好,更没有我这个黄瓜好吃。咱们这碧玉青瓜一拿出去,肯定让人惊叹。”

李逍的话,让赵婉她们也不由的点头,这样好的青瓜,别说在冬季里难得一见,就是夏季时,也见不到这么好看又好吃的啊。

“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带些黄瓜去蓝溪,先卖点出去,换些粮食鱼肉回来,你们估计也好多天没吃饱过了,今晚咱们吃顿好的。”李逍拍着李贞的手背道。

跟她们交待了几句,李逍出门。

郭彪和杨大眼跟了出来,在江南义军中的时候,这两位是李逍的左右手,郭彪是他的副将,杨大眼则是他的军师。郭彪过去是个杀猪宰羊的屠户,长的五大三粗,在义军中擅长使用两把刀,一把大屠刀一把尖刀。

而杨大眼以前是个私塾先生,熟读几本儒家经典,不过水平一般,在李逍身边时也就是个狗头军师水平。

“三郎,我们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哪买了黄瓜啊?”

他们一路从江南来到关内,日夜兼程,行色匆匆,甚至还得小心翼翼的躲过官府的盘查。哪怕打的是商旅的名义,但实际上一路哪里做过什么买卖。况且,他们也没听说过,这一路上有哪个商人贩卖这黄瓜的啊。

李逍笑笑。

“你们不知道的多了,别管这么多了,本来跟你们说好了,来到了关内,就能过上安生的日子。可是现在出了点意外,今天的晚饭还没有着落呢。幸好我手上还有这些黄瓜,咱们赶紧先去蓝溪卖点换些粮食回来。”

李逍说完,叫二人喊上铁柱、二狗还有刘葱、张蒜等几个人一起去松林里拿黄瓜。

路上他也懒得再跟他们解释为何松林里会有这么多黄瓜,这东西李逍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解释,那个空间他早试过,发现别人根本看不到摸不着,甚至自己也无法带别人进去。

就算说了,他们也无法相信这种事情。

就让他们去猜测好了。

到了松林外,李逍让他们放下筐等着,他拿着柳筐进了树林。

往林子里走了点,等发现没人跟来,他进入空间,开始采摘黄瓜。

费了好大一会功夫,采了两筐黄瓜,大约百根,然后出来。

空间里呆了约有半柱香的功夫,但在外面,却似乎只过了一小会时间。

当李逍真的挑着两大筐新鲜的黄瓜出来时,彪子跟大眼都瞪大了眼睛,更别说后面二狗等几个小年青了。

“真有黄瓜啊,这黄瓜不会是松树林里野生的吧?”二狗问。

大眼白了他一眼,“你见过山上长野黄瓜的吗?就算会有野生的,可你见过寒冬腊月里还能长出这么好野黄瓜,还长的这么好的吗?”

二狗不信那个邪,自己跑进林子,李逍也不拦着,过了一会,二狗垂头丧气的出来了,他在里面自然是找不到什么野黄瓜苗的。

“没见黄瓜藤,也没见人。”

几个人都迷惑不解的望着李逍,但李逍只是笑笑不语。

“走吧,先把这黄瓜送蓝溪去换钱。”

下山的时候,张葱和刘蒜一人背着一筐黄瓜,五十来斤的重量,他们却好像背着空筐。

这两人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过去是李逍的亲兵,因为以前也没有个大名,李逍就给他们取了个张葱刘蒜的名字。

到了庄口,赵老汉和赵婉、李贞等见李逍果然带着两筐鲜嫩的黄瓜回来,惊讶不已。

“你们在家等着我们,我们去蓝桥一趟,很快回来。”

········

庄子离李家坡也就二里地,离蓝桥街上也不过五六里,都不用骑马,步行也就一会功夫的时间。

几个人走在冻的结实的土路上,李逍认真的打量着这块他已经决定要长久生活的地方。

依着秦岭,脚下是连绵的坡地,地很不平,路也很小,黄土坡地,看的出来这地并不肥沃。

比起李家坡的河边水浇地,差的太远了。

“那就是李家坡吧?三郎?”

路过李家坡,郭彪看着明显比刚才那片庄子好太多的村庄问。

“嗯。”李逍点头。

“三郎,要我说,咱们何必跟那姓张的客气,直接打上门去。”

“不可。”

李逍制止,他们虽然也算是造过反的,但如今还是逃亡身份呢,指望着逃入关中避祸,怎么可能这么直接打上门去,那对他们不会有半点好处。

对付张家肯定的,但绝不能这么简单粗暴,报仇必须,但也得先保护好自己。他并不想下半生带着郑婉、李贞她们流浪天涯,或者落草为寇。

“那岂不太便宜他们了?”二狗恨恨的道。

李逍停下脚步,他目光打量着庄子,那里现在应当是张老财的儿子小霸王在住着。

虽然说要从长计议,但什么也不做确实不符合他的性子。

他转头看了看张葱刘蒜两人背上柳筐里的黄瓜,突然计上心来。

“走,我们去庄里转转。”

“三郎想通了,太好了,咱们杀他个干干净净。”郭彪笑道。

“彪叔,以后打打杀杀的话不要随口说了,我们如今是正经良民百姓,要讲王法公理。一会你们不要胡乱开口,跟着我就好了。”

“啊,不打打杀杀,那我们去干嘛?”郭彪不解。

“先去找他们收回点利息?”

“怎么收?”

李逍笑着对杨大眼道,“大眼叔应当明白我想做什么。”

杨大眼捋捋山羊胡,笑道,“若是我所料不差,三郎当是打算卖点黄瓜给那张家恶少了?”

“大眼叔果然不愧是神机妙算,不愧我赞为智多星。没错,今天我就是要给姓张的送点黄瓜去。”

“送黄瓜?什么意思,我怎么没明白?”二狗脑子本来就不太好,这下更不明白了。

李逍和大眼相视一笑,“一会你就知道了,等着看好戏吧。”

第6章 你买不起

李家坡。

李家的祖宅,现在是张家的别庄。

大冷天的,小霸王今天也没地可去,就呆在庄子里猫冬烤火。炉子上烫着酒,一只肥美的羊腿在火上烤着,边上还有两小丫环给他锤背敲腿,这小日子别提有多舒心了。

小霸王姓张,名超,家中排行也是行三。

张家和李家过去都是蓝溪乡有名的大户,只不过李家坡的老李家向来良善,名声极好。而张家呢,恰相反,他们家的名声一直都不怎么样。

李逍的父亲过去被人称为李大善人,李逍的祖父也一样被人称为李大善人,甚至曾祖也是这样被人称呼。而张超浑名小霸王,他爹叫南霸天,他祖父以前叫蓝溪狼,总之一家子都是辈辈相传的恶狠。

李家代代修桥铺路、救济孤寡,而张家呢,却偏偏就喜欢放高利贷,越是遇灾年就越要趁火打劫,家里佃田出租,又开着典当的质库,还开着金银铺着既卖金银,又兼放着贷。

甚至暗里地还做着奴婢买卖,总之丧天良的事情没少干。

但正应了那句老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李家代代良善,结果如今却连祖宅祖地都被无良的张家给夺走了。

张家行事,向来简单粗暴,但却打通黑白两道,在这蓝溪乡里倒也是富的流油,犹如土霸王一般的潇洒。

“这鬼天气,今日下雨,明日下雪,后天阴的,就没有个好日子。想出门打猎玩玩都不成,成天呆屋里真是太无聊了。”小霸王一手端着酒杯,一手叉着片烤的焦嫩的羊腿肉叹气。

闲的无聊了。

“三郎,三郎。”

一位随从在厅外高声喊道。

闲的无聊的张超一听,不耐烦的道,“嚎什么丧啊,打扰爷喝酒的兴致。”

“小郎君,奴婢出去问问。”一位丫环讨好道。

“把人叫进来吧。”

片刻,丫环出去将叫唤的随从叫了进来。

“张福啊,有什么事啊?”

“三郎,刚才小的从外面回来,在庄口遇到几个人,见我是这庄上的,便说有好东西要卖给小郎君,托我替他们带个话给你。”

“哪来的卖货郎小贩?”

那张福笑着道,“小郎君,一般的卖货小贩,我自然不会搭理他。不过我看那几人倒是不一般,尤其是他们的货更不一般。”

小霸王一听倒是来了精神。

“能有怎么个不一般法,说来听听。”

“是黄瓜。”

“黄瓜?黄瓜有什么不一般的?”本来还有点精神的小霸王张超一听,顿时就没了兴趣,重又坐了回去。

“三郎,这可不是一般的黄瓜啊。现在这季节,黄瓜可是很稀罕的,不是腌黄瓜干黄瓜,是新鲜的黄瓜,我见了,还个个顶花带刺水嫩嫩的呢。”

“哦,新鲜的黄瓜啊,估计是哪个温室里种的吧,不过也算不得稀奇,我又不是没吃过,前天,我去长安喝酒,就在赵家吃过一回,大冷天的新鲜水嫩小黄瓜,吃起来确实还有些意思。”

“三郎,可不一般呢,他们的黄瓜又嫩又长,一条足有我手臂长,纤长水嫩,足得有一斤上下,长的不是黄色的,而是青绿青绿的,那人说这叫做碧玉青。还说是扬州一家道观的得道仙长所亲自培育出来的,这种碧玉青自打培育出来后,以往还只有王公贵族们才能吃到。这次啊,那些商人也是弄了一批准备弄进长安城去的。”

“真有这么神?”小霸王平时倒也吃过不少山珍海味,就算是冬季里温室种的绿菜果蔬也吃过不少。

不过物以稀为贵,这碧玉青的名头一听就不小,再加上那张福的一通夸赞,倒让他真的产生了点兴趣。

“人呢,带进来让公子我瞧瞧,我倒想看看这扬州来的稀罕物长什么样。”

厅外。

李逍和郭彪几人站在那里,李家庄院里的一切落在眼帘里都是那么的让人熟悉。

这里就是李逍曾经的家,如今却成了张家的别庄。

“这大宅还真不错,白墙绿瓦,雕梁画栋的,三郎家以前还真不错。”杨大眼左瞧右望,对于这宅子赞不绝口。虽然说是百年老宅了,可打理的好。

活了两辈子,李逍还是头一次对一个人这么厌恶,虽然还没有见到张三,但他已经极端厌恶这人了。

“三郎,你真打算把黄瓜卖给他?”

“卖,干嘛不卖,不但要卖,咱们还得卖个高价。原本我们拿蓝溪去一根卖两文,现在我打算一根卖十文。”

“十文?”郭彪不由的瞪大眼,十文都能买上一斗粳米了,买粟米能买上四五斗。就算是买肉,都能买两斤。

谁肯出十文钱就买根黄瓜啊?

“没错,十文一根。”

若只是从字面上来理解,十文钱一根黄瓜确实贵的离谱,但只要包装营销的好,那么十文钱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就好比大航海时代的荷兰人能把郁金香炒到天价,刚开放时的中国人一样能把兰花炒的比房子还贵。

单纯的一根黄瓜当然不值几十斤粟米,但精包装过的黄瓜就不同了。

说话间,张福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

“喂,那边几个卖黄瓜的,我家公子愿意见你们了,进来吧。”

李逍冲他拱了下手,带人要进去,结果张福拦在前面不让开,“当我张家大厅是菜场吗,什么人都往里闯。你带两人抬着黄瓜进去就好了,其它人在外面等着。”

看他那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宰相家的仆人,哪会知道不过是一乡下土老财家的仆役啊。

李逍不以为意,跟这种人计较,不过是降低自己身份而已。

让张葱刘蒜铁柱二狗四人留下,他与郭彪和杨大眼一起进去。

进到大厅,张超还在喝酒吃羊腿,人来了,屁股也没抬一下。

“你们就是那什么扬州来的卖黄瓜的?”

李逍微微一笑,“这位公子,我们不是卖黄瓜的。”

“那你们是干嘛的?”

“准确的说,我们是接受扬州齐云观的张仙人委托,替齐云观运送这批重要的物品进京的。不过刚到这里,却得到一个意外消息,要收货的那位出了些意外,已经无法再接收这批货物了。”

“说的这么神神秘秘的,不就是一些温室种的黄瓜嘛,还真当本公子没见过世面呢?”

李逍依然面带着微笑。

“这位公子,我们这个可不是黄瓜,虽然它长的与黄瓜有些类似,但它却绝对不是黄瓜。此物名为碧玉青,张仙长花费十八载功夫才培育而成,此物最奇特的是并不是在温室里栽种而成,而是在秋天种下,寒冬收获。”

一边说着,李逍一边让郭彪掀开柳筐上盖着的布,从里面拿出一根黄瓜来。

张超看到那黄瓜的时候,也有些惊讶。

冬季里有本应夏季产的果蔬,确实不稀罕,长安许多大户人家就有自己的温房,虽然花费高些,种植也麻烦些,但也还是能吃到的。

但他虽也说见多识广,可长的如此碧绿的黄瓜还真没见过,一般黄瓜那都是长的黄色的,而且比较短比较粗,可这黄瓜长的却很长很纤细,尤其是这碧绿如玉,说叫碧玉青还真形像。

黄瓜上还带着些水珠,远远已经能闻到一股清香。

张超几步过来,从郭彪手里抢过那根黄瓜,手掌胡乱的捋了下上面的刺,就塞进嘴里狠咬了一口。

卡次一声。

脆!

甘!

爽!

“好吃,本公子还从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黄瓜!”

“公子,此物名为碧玉青,可不是黄瓜,这是仙家之物,哪是普通农夫能种的出来的。”

“对,碧玉青,这碧玉青还真是好吃。你刚才不是说那位收货的人出了意外收不了货吗,这样吧,本公子算是帮你们个忙,这碧玉青你们卖给本公子,本公子都要了,这样你们也好返程回家,早点赶回家过年。”

小霸王张超丝毫没有认出来,眼前这个蓝衣青年却正是当年把他一条腿都打断的李逍。

“公子,碧玉青可非凡品,一般人能见到都是缘份,更别说偿到了。公子若喜欢,卖你一根倒无妨,但若说全买下,只怕公子买不起。实不相瞒,正是因为这碧玉青珍贵,所以在接货人出了意外后,我们才打算沿路找当地的大户豪强们出售,每家打算售卖一两根,一般人家也就能买的起一两根。”

张超皱眉。

“别吹的这么玄乎,这黄瓜虽然好吃点,长的也长点大点,但也就是根黄瓜。寻常黄瓜一文钱能买好些斤,这季节里一文钱也能买上几斤了,你这黄瓜长的好看些,一文钱一斤也算破天了。难道本公子连百八文钱也拿不出来吗?”

“不不不。”李逍摇头。

“这不是黄瓜,这是碧玉青,而且这是扬州的张仙人所培育的非凡之果,花费十八年精力。这一根碧玉青不光是吃起来爽脆甘甜,而且还能清热解毒、除热利尿、驱痰镇痉,甚至能够治疗烦渴、咽喉肿痛,火眼、火烫伤等。”说完,他对着一身肥肉的张超又加了一句,“还能减肥!”

“这是一味仙药,岂是一两文钱能比的?”

“我草,真有这么玄乎?”

“当然,扬州齐云观张大仙人的名头,难道公子没听说过?”

“听说过,当然听说过。”

“那公子难道还怀疑张大仙人的碧玉青?”

“不怀疑。”

“那公子以为,这碧玉青价值几何?”

“要真有你说的这么玄乎,就算一根卖上百钱也完全值当啊。”

李逍露出了笑容,这个小霸王似乎很上道啊。

第7章 虎口拔牙

旁边贼眉鼠眼的张福听到自家公子居然主动把一根黄瓜从两文一根涨到百文一根,吓了一跳。

他连忙凑了过去,“三郎,一百文钱都能买上半亩坡地了,买根黄瓜也太离谱了。”

张超一手叉着羊腿,很不以为然的笑笑。

一口烤羊腿,再咬一口黄瓜,既解油腻又水灵。

“这黄瓜是好东西啊,不过也要看在谁的手里。这样吧,看你们从江南过来也不容易,我呢就当是做一件善事,这黄瓜我都包圆了。一百根是吧,给你们一千钱。”

百根一千钱,那就是十文一根了。

郭屠子都觉得意外惊喜,原来在家里订价两文一根呢,现在一下子涨五倍,这还是包圆批发呢。

杨大眼倒觉得事情有些反常,他听说张家父子是恶霸,但没听说张家父子是蠢货啊。这种直接给高价的爽快劲,怎么也不应当是张小霸王的风格。

“公子有什么条件吗?”

李逍很淡定的问。

张超笑笑,“哈哈,你这人很有意思,聪明。我这人啊,最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能省很多事情。这一贯钱给你算不了什么,但有一个条件,我相信你们千里迢迢从江南扬州过来,不可能只带了一百根黄瓜。”

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眼光也不同,想要的东西也不同。若是这些黄瓜放到一般的土财面前,也顶多是些很稀罕的冬天黄瓜,长的更水灵一些而已。

但张超乡下小霸王归小霸王,可就在天子脚下,经常出入长安,虽说没资格跟长安的顶级纨绔什么的交往,但也摸到了贵族圈的边边脚脚。

年关腊月的,正是送礼的好季节。

这黄瓜虽说不值钱,但稀罕新鲜啊。长安的贵族豪门,有时候不稀罕那些金的银的,倒就稀罕这些少见新鲜的物事。

若是拿黄瓜做敲门砖,送去长安里的朋友们,估计能受到赞赏。

当然,张超也从里面看到了一个商机。

李逍手里的黄瓜,他确实没见过第二家有,若是他能掌握这黄瓜的渠道,销往长安贵族之家和那些大酒楼,那也绝对能赚一笔,还不会少赚。

物以稀为贵。

普通百姓可能觉得一斤黄瓜十文钱,简直比吃肉还贵,根本不会去吃。但那些有钱人,谁会在意十文钱啊,他们吃的不是钱,是稀罕新鲜。

“这一贯钱,是这一百根黄瓜的钱,只要你们回去后继续向我供应这碧玉青,那么以后有多少我包多少,价格呢,当然不可能再按十文一根算了,打个折,五文一根如何?”

说着,张超伸出一只油腻腻的打手,直接就往李逍的肩膀上拍来。

李逍不着痕迹的侧过。

“公子,我们其实也只是个送货的人,至于以后继续给你送黄瓜这事,我们也做不了主。而且吧,其实我们这趟也不是专门来送碧玉青的,碧玉青只算是附带,要不然,千里迢迢从扬州就送一百根碧玉青过来,我们一队人马,就算一根一百钱,我们都还折本呢。”

张超有些不满。

这个小商贩怎么还这么难说话。

“你们手里真只有一百根黄瓜?”

“确实只有一百根,不,确实的说是现在只剩下九十九根了,那第一百根已经被公子吃了一半了。”

张超捏着下巴想了想,“这黄瓜确实是扬州齐云观所产?”

“确实。”

“那这黄瓜真的不是用温室种出来的?”

“当然不可能,温室怎么可能种出这么好的黄瓜?公子就住天子脚下,常出入长安,温室也不是没见过,温室里种出来的绿菜再怎么也长不出这么好啊?”

越是这么说,这张超越是觉得这是一个大商机。

他眼里闪过贪婪的目光,若是能够把这齐云观费了十八年时间培育出来的新品种给弄到手,这以后他在蓝溪种这碧玉青,那不得发啊。

“你们知道这碧玉青是怎么种的吗?”

李逍笑笑。

“这个我们当然不知道了,碧玉青可是齐云观张仙人花费十八载功夫培育而成的。据说啊,张仙人也只种了一小片,而且这种秧苗极能生长,特别是种子必须得经过张仙人的手才能种出来,直接用碧玉青的籽种根本是生不出芽来的。”

“哎呦,这样啊。”张超有些失望,但却更加兴奋了。越是这样说,这碧玉青越发有商机,越发值钱啊。

李逍很清楚张超肚子里在打什么鬼主意,面对碧玉青这样的稀罕东西,人不起贪心才奇怪呢。

“张公子,我们手里现在只有这一百根碧玉青,张公子若想要,我们也很乐意,一物不卖二家,不过这价钱可就得再商量一下。十文一根,太便宜了。张公子只要想一下,此物如此不凡,又是如此稀奇,还是从江南扬州千里迢迢运来,又在大冬天里保存的这么鲜嫩,就知道有多么的不容易了。公子若吃下这些碧玉青,以你的关系,在长安随便一出手,赚上几倍的钱,太容易了。若是送人,更是易让人满意啊。”

“十文可不少了,一斤猪肉也才五文钱呢。”张超摆起架子。

李逍跟张超讨价还价。

不过都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郭彪和杨大眼在一边一声不吭,其实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来时,两文一根都觉得贵,现在听他们在那里争论二三十文一根,这真是看不懂。

“二十五文一根!”

“二十。”

李逍竖起大拇指,“好,就二十文一根,成交!”

张超愣了一下,倒是马上哈哈笑了起来。

“二十就二十,左右也不过是两贯钱而已,这点钱我还真不放心上,只当是买了个新鲜。”

李逍也很满意这次交易,一百根黄瓜卖出了一百石粟米的钱,简直跟抢钱一样。尤其是这钱还是从小霸王张超手里抢来的,想想更让人舒畅了。

交易谈成,也没有什么节外生枝,张超让李逍留下黄瓜,然后让张福去柜上拿钱来。

两贯货款,张福最后拿来了五百文铜钱和一匹半绢。

绢帛充做货币,也是大唐的特色,钱帛兼行,此时一匹绢差不多值十石大米,约值一千钱出头,因此张家倒没有在货款上做什么手脚,反而多给了一点点。

“回去之后,若能弄到更多黄瓜,送来多少我收多少,若是能弄来培育之法,我给你们一笔大财。”张超亲自送到门口,对李逍诱惑着。

李逍笑着点头,然后摆摆手带着几人离开。

张葱刘蒜两人分别背着一袋铜钱和一捆绢,脸色兴奋的跟在后面。

“走,去蓝溪街上买粮买肉去,今晚好好吃一顿!”李逍扭头看着渐渐落在身后越变越小的李宅,回头对几人道。

第8章 买买买

(感谢大侠拎壶冲的打赏,谢谢!)

蓝溪街。

李逍带着几人先进了粮铺,年关将近,铺里的粮食倒还很多,粟米糜子稻米高粱大豆麦子俱有,价格也都是直接标明的。

“买谷子。”

狗头军师杨大眼建议,谷子也就是粟米,还叫小黄米。

粟米的价格便宜,一斗谷子才两文半钱,买上一石也不过二十五文钱。小黄米可以直接蒸饭吃,也可以磨成黄米面。

相比起十一文一斗的粳米,便宜的多。

“煮点小米粥,蒸点小米饼也不错。”李逍也点了点头,庄子里五六户人家得有二三十口人,他们又来了九个人,一下子三十多口人,每天吃食得不少。

“掌柜的,买一石小黄米。”

黄澄澄的铜钱拿出来,粮铺掌柜的早就客气的很。

一次买一石粟米,也是个不小的客户了。

他赶紧招呼伙计拿斗量米,郭彪盯着伙计,一双牛眼瞪的人家都有些害怕。

“小子,别给我短斤少两啊。”

“这位客官说的哪里话,我们小店向来诚信经营,绝无可以欺骗客人,若是缺斤短两,我们十倍赔偿。”

杨大眼则伸手抄起一把小黄米,仔细的看这小米的质量。

一石小米都是已经去壳的,倒也省了回去后再要加工碾磨。

“这一石小米省着点吃,也能吃上十天半月了。”杨大眼精打细算。

李逍却是摇头,正常来说,一个成人一天起码得两升米,毕竟这时代劳动量大,而且缺少副食油水。哪怕现在冬季,一人一天减半只吃一升,那四十个人,一天就得四斗,一石小米也就能吃两天半。

两天半的粮食要吃上十天半月,这就得压缩再压缩,估计只能吃小米粥,再加点野菜了。

“明天我们再来买。”李逍道。

他跟掌柜的提出再买一些高粱和豆子还有糠麸,这些是用来喂他们带回来的那几匹马骡,马骡既是交通工具,也可以用来耕种,可以说还是很重要的,得喂养好了。

高粱和大豆都比较便宜,掌柜的倒也好说话,给了个优惠的价格。

前后花了三百文钱,买下了一石小米,加上一些高粱豆子,糠皮则直接是附赠的。

“慢走!”掌柜的一脸笑意的送出门。

“再去买点菜吧!”

手里还有值一千七百钱的绢钱,李逍并没有打算就回去。

家里的那些人估计这个冬天都没吃饱过饭,今天一定得让他们吃顿饱的。这顿饭也算是他们到达蓝桥的第一顿饭,以后他们就要生活在这里了。

他相信,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郭彪嗅着鼻子就把李逍他们带到了杀猪的肉摊前,他以前就是个杀猪的,对这行当熟悉无比,看着那案板上的黑猪,还摇头嫌太瘦了些。

“没膘啊,这大冬天的猪肉都没膘,不好吃。”

猪是黑猪,还带些花,不是后世的那种大白猪,而且长的也确实不是很肥,看着倒跟野猪似的较瘦。

远远闻着甚至还有一股子的骚味,这与羊肉的膻味不一样,是骚。

正是因为这骚,唐时的人们,一般有钱人都不愿意吃猪肉,他们以吃羊肉为主,猪肉卖的也相对便宜,是那些下层的百姓吃的。但就算是底层百姓,却也不是人人吃的起猪肉的。

毕竟,一斤猪肉五文钱,这个价格,能买两斗小米了。

有钱人不愿意吃,穷人却又吃不起,猪肉在这个时代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地位,就如狗肉上不得台面一样,猪肉也是这般。

买猪肉吃的,更多的还是那些贩夫走卒,以及一些富裕点的农民小地主。

“五文钱一斤?太贵了,我看你到现在还剩下大半头的,也卖不出去,给我们便宜一点,我们多买一些。”郭彪很不客气的砍价。

“老哥啊,这生意难做啊,小本买卖,没什么赚头,再便宜我就只能喝西北风了。”杀猪的屠夫叫哭。

李逍倒觉得五文钱一斤的猪肉也不算贵,毕竟家里那些人也需要补补了,羊肉吃不起,猪肉总得吃点,没有油水总不成的。

不过他看郭彪那熟练的讨价还价,便也没打岔。

“这样吧,五文钱一斤也行,给我们砍十斤腰方,要正好腰方这块,最肥的。另方,你把那个猪血啊、大肠、猪肝猪肺什么的都送我们。”

屠夫瞧了瞧一边木桶里放着的猪下水,这些东西基本上是买不出钱的,多是卖肉的时候送的搭头,有时剩下一点则是拿回家自己吃。虽然不好吃,但总比没的吃强。

那些杀猪的一个个长的膀大腰圆,多数都是因为吃这些长胖的。

“送你一点也行。”屠夫一听说要买十斤,倒也好说话。

李逍这时在旁边道,“那猪头十文钱卖给我们。”

猪头更是没肉,都是骨头,还不好处理。不过对李逍来说,其实猪头处理好了,也能做成美食。

猪头肉那可是很美味的,猪脸猪鼻猪耳朵猪口条,都是好东西。

“十文钱也太便宜了点,十五文?”屠夫加价。

“就十文。”李逍很淡定的道。

“好,给你了。”屠夫咬下牙,也很干脆的道。

十斤腰方肥肉,再加上一个大猪头,还附送了猪血、肠子、一副猪肝和猪肺,总共才花了六十文钱,倒也很实惠。

屠夫熟练的把肉用稻草扎好,递了过来。

六十文铜钱递过去,屠夫用油腻的手指来回数了好几遍,甚至还仔细的观看每枚的样式,以防有假钱。

从猪肉摊出来,李逍又带着人进了杂货铺买盐。

盐的质量很一般,颗粒很大,而且很黑,放点到嘴里,咸中带苦。可就这样的盐,居然一升要十一文钱,这个价基本上就是按米价的十倍来卖的,李逍不得不感叹,这卖盐真是暴利啊。

怪不得到了中唐租庸调制崩溃之后,唐朝廷会征收高额盐税。现在朝廷不征盐税,普通百姓都吃不起盐,这开征盐税后更是笔大负担了。

本来李逍还想买点酱油啊香料等调味料,但要么价格不是他现在买的起的,要么就是这里根本没有,后世极普通的胡椒,现在居然是等价黄金的稀罕玩意。

“走,回家!”

看着采购的一堆东西,李逍面露微笑,今晚可以吃一顿好的了。

第9章 舌尖上的猪头肉

寒风里。

赵婉和李贞等人都不顾寒冷,早早的站在庄口路边等候他们回来。

李逍突然回来,让她们到现在都还沉浸在喜悦之中,心里又怕这幸福太突然和短暂,总担心李逍他们一去就不回了。

“回来了,三郎他们回来了。”

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快步跑来,大冬天的,也只趿拉着一双没后跟的草鞋,身上的衣服也是打满补丁。他跑的快,寒风里头上冒着热气,鼻涕却拖到了嘴边,不时的吸溜一下。

远远的,几个人影出现。

赵婉和李贞她们连忙迎了上去。

几个小孩子更是高兴的四处宣扬,说李逍他们带回了许多东西。

“这么冷的天,怎么站在外面?”李逍看到冻的面色通红的两人,心疼的道。

那边的张葱刘蒜却不顾一路上背着粮食猪肉等的辛苦,高兴的向着大家说着买回来的东西,向大家展示着。

十斗的小米,黄澄澄的小米,全都已经脱壳碾过了,一粒粒的如金玉一般耀眼。

庄里围观的人群里,甚至传出了数声的咽口水声。这个冬天大家都不好过,平时都是吃着野菜糊糊,一下子看到这么多小米,确实难抑喜悦。

“还有猪肉呢,十斤最肥的腰方肉,膘肥的很,还有一个大猪头呢。”

庄里人都高兴的围着这些,一个个眼里冒光。

李逍适时的道,“外面这么冷,大家先回屋里,今天晚上,我们吃个饱饱的。大家一起去帮忙,烧火煮饭,碾米磨面蒸饼,走。”

一听三郎如此大方,大家都有份,众人都发出一声欢呼,特别是那些小孩子更是毫不掩饰的大叫。

对于庄里众人来说,吃上一顿饱饭,甚至还能吃上一顿肉,那就是这个寒冬里最大的幸福了。

大家不顾寒冷,都忙碌起来。

有人去抱柴火,有人则开始磨面,还有人去挑水。

郭彪这个屠夫自然当然不让的拿出屠刀来砍肉。

十斤腰方肥肉,直接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的肉块,肥的肉瘦的少,看着跟做红烧肉一样。

李贞和赵婉两姑娘则带着几个妇人开始生火,准备和面做饼。

李逍也没闲着,那个猪头起码得有十多斤。不过猪头得会弄,要不然还真不好吃。

一百根黄瓜,卖了两千钱,这个消息早已经被杨大眼告诉了大家。

赵老头惊讶于这黄瓜卖的高价之余,也对李逍如何处理这个大猪头很感兴趣。他没想到,李逍这个以前的锦衣玉食的小郎君,如今居然还吃猪肉,甚至还会弄猪头。

井里刚提上来的水,还冒着热气带着温热,把猪头先放火上獠干净猪毛,然后洗净。

拿刀割除耳圈、眼角、淋巴结块以及鼻肉软骨等杂物,将整个猪头劈开一分为二,取出猪脑放到一边。

把处理过一遍的猪头放入一个瓦罐里煮,因为也没有什么作料,李逍也就只能这样。

大火煮了小半个时辰后,骨肉已经差不多可以分离,这个时候捞出来,把肉从骨头上剥下来。

剥下来的肉简单的先切成几大块,放入木桶里清水中,反复的刮洗,去尽杂污血污。

赵老头拄着根拐杖看着极为惊讶,李逍的动作太熟练了。

“这样就可以煮着吃了?”此时的猪头已经算是半熟,闻着已经有一股肉香,不少人都使劲的吸溜着鼻子。

不过李逍却觉得这时的猪头还很骚。

“还早,还得先淖下水。”

那边,李贞赵婉和妇人们欢声笑语的已经开始在揉面做饼,看着黄黄的小米面团,大家心里无比的高兴。

郭彪也已经开始在用一个大陶罐在火上炖煮腰方肉。

反倒是李逍这边,这个猪头弄了半天,还早着。

把刮洗好的猪头肉放清水罐里焯水大约一刻多种,然后再次捞出洗净。把焯水洗净的猪头肉再次放进清水罐里连同骨头一起煮,一边煮一边撇去浮沫,煮至五成熟的时候,捞出稍凉,改切成棋子块,汤则倒入盆肉澄清待用。

一群人全都围在李逍的旁边,看着他一道又一道的工序。

普普通通的一个猪头,居然让他煮出这么多花样来。

郭彪伸出手,捞起一块猪头肉,不顾还很烫就放进嘴里,嘴巴呼噜噜的张合着,一边却含糊不清的道,“嗯,好吃,好吃。”

这下连赵大夫也忍不住拈了一块放进嘴里,虽然连盐都还没放,但煮过好几次后,这肉确实已经很入味了。

“确实好吃,想不到猪头居然能这么好吃!有嚼劲!”

李逍笑笑。

也不理会众人,他取过一个洗过的陶罐放到火上,可惜这庄里连个铁锅都没有,事实上,此时的大唐,还没有出现炒菜这种烹饪方式,碟形铁锅更是不曾出现,有铁锅,也是其它形状,适合炖煮,但铁锅较贵,一般百姓家可用不起,还多用的是陶罐做饭煮菜。

没有白糖,也没有冰糖,不能炒糖色,手边也没有酱油、八角、花椒、桂皮等香料,李逍只能将就着。

把澄清的原汤先放进锅里,然后加入猪头肉,加入他刚刚用木炭提炼过一次的盐,然后又加入了一点他在街上买回来的米油,放入了姜和葱,然后用小火开始焖煮。

等猪头肉焖至酥烂,李逍让烧火的张葱开始烧大火。

大火将汤汁收浓稠,便已大功告成。

那边的小米粥和黄面饼也早就做好了,连郭彪的炖肉也熟了,不过大家都围在李逍的那锅猪头肉边上。

一个猪头,毫不起眼,但在李逍的手里,这么弄来弄去,居然变的那么的香。

“这居然是猪头肉?怎么可能这么香,简直比这腰方还要香!”

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试下味道如何?”李逍捞起一块猪头肉开始切片,递了一片给杨大眼。

杨大眼吃完一片,忍不住吮起指头,对着那猪头肉忍不住摇头晃脑道,“色泽红润、香糯浓醇、咸甜适度、肉质鲜美,肥而不腻,肉有光泽,简直不敢相信,这居然是没人愿吃的猪头肉,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猪头肉!”

“大家都试试!”

李逍的话一出口,众人再也忍不住,全都挤了过来,你从案上拿一片,他拈一块,每个人吃完之后,都在那里舔指头。

“太好吃了!”

“哈哈哈!”李逍觉得很有成就感,这还是最简易版的猪头肉呢,若是材料齐全,你们吃了后还不得把手指头也给啃掉!

“天色也不早了,饭也做好了,那就开吃!”李逍说完,大家一齐欢呼。

第10章 热闹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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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里天黑的早,晚饭也自然吃的早。

低矮的茅草屋庄子里,今天上空炊烟袅袅,弥漫着一股沁人的肉香味,还夹着一阵阵的欢声笑语,这是久违的笑声,更是许久没有飘出过的肉味。

就着门外透进来的光线,加上屋里火塘的火光,几个庄汉已经在火塘边支起了一张长条木桌,几条自制的粗糙木凳也摆好了。

粗糙甚至有些黝黑的原木桌面上,几大盆刚做好的菜已经摆好了。

一盆郭屠子亲自掌勺的炖煮五花肉块,十斤的腰方肥肉被他一锅乱炖,连油都没有炸出收回一点,连汤带水的直接拿一个木桶装的,看着一块块冒着热气而喷香的大肥肉,李逍看的有些腻,可屋里早就站在那里的老少爷们和妇人们却都不由的咽口水。

“三月不知肉味,这肉好,这肉香。”

赵大夫年纪大,过去又是李家坡的大夫,医人治兽人品又好,那也是德高望众,此时站在前面,看着面前的那盆饱满香喷的肉,都不由的吸溜着鼻子直叹。

连李贞这个过去的蓝溪地主千金,都一样的吸溜着小鼻子。过去李贞这样的姑娘,肯定是不会吃猪肉的,但如今她似乎也早忘记了肉的味道了。

一盆五花肉的旁边,是李逍亲自烹饪的一大盘切猪头肉,虽然没有各种卤料,但经过数道工序烹饪后的猪头肉,依然显现不凡,切的很薄一片的猪头肉闻着香,看着也好看,特别是刚才已经试过了的赵大夫等人更是充满期待。

还有一盆是炖猪血猪脑,加了把野葱放了点姜,再加了点茱萸干叶,汤也多,足足一大木盆,看着就让人有食欲,红的白的绿的五颜六色。

本来李逍还准备再弄几个菜,炒个耳丝,煎个猪肝,再卤个猪大肠,拍个黄瓜啥的,但大家都说够了。

有这三样菜,再加上刚才妇人们忙活半天煮的几桶小米粥和两筐黄米饼子,这顿饭简直比过年还丰盛。

“多久没有这么丰盛了!”

“三郎回来了,以后大家日子有盼头了。”

“是啊,再不怕那张扒皮家欺负我们了。”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感叹欣喜。

李贞听着忍不住又流了眼泪,李逍过去替她擦干净眼泪,“今天是高兴的日子,不要想那些事情,饭菜都好了,那就不要再耽搁了,趁热吃,别凉了。”

“嗯。”李贞收起泪水,露出笑脸,对着哥哥点头。哥哥回来了,那么一切自然都会好起来了。

虽然屋里简陋,但大家依然还是很讲究礼仪。

老老少少加起来有四十来号,不过屋子不大,只摆了一张桌子,大家就推让李逍坐对门的上席位子。

李逍推辞不就。

他先请出赵大夫,“赵叔是我长辈,在这几年又替我照顾三娘,今天理应坐这上席。”

赵大夫捋捋山羊胡子,倒也没推辞。

当年他与李大善人交往,后来断腿还亏李大善人收留安置,再后来女儿执意要嫁给死去的李逍,说来他早就是李逍的丈人了,如今李逍回来,李家长辈们也都不在,说来他确实当的起这个上席。

他高兴李逍突然回来,也满意李逍如今的懂事,浪子回乡,把他们从这个冰冷的寒冬里解救出来。一百根黄瓜,居然能从小霸王手里弄回来两千钱,这个本事更让他惊叹。

感叹一声,老赵拄着拐杖就走向上席安坐。

上席两个位置,第二个位置李逍也没自己坐,而是请了杨大眼坐。杨大眼年纪比赵大夫稍轻些,但也是四十多岁的人,看着也跟五十老头似的,在义军中吃了断头饭,做过狗头军师,但毕竟过去也是读过圣人书的私塾先生,不管什么时候,那一身儒袍是断不会脏的。

杨大眼被李逍请上去,推辞几下,也就笑着应下,在众人笑声中坐到赵大夫边上,两老哥互相拱手。

上席安好,其它位置倒就没那么紧要,李逍坐了次席,然后郭彪陪着,接着安排了几个庄里当家汉子坐下。

他们倒有些诚惶诚恐,但李逍诚意请,他们也就最终坐了下来。

一张长桌,倒是挤下了十二个男人,剩下的人则就站在后面,至于李贞和赵婉,也是当家的女主了,但女人不与男人同席。

“你们先吃,吃完了我们再吃。”赵婉很大气的道。

“翠花婶,你再去拿几个盆来,三娘,你们在这边再支个小桌,你们女人孩子一桌。现在条件简陋,大家就随意一点吧,也没那么多讲究了。”李逍不愿意自己先吃,让忙活了半天的女人们在一边看着。

赵婉很贤惠的还在推辞,“我们女人不上桌,那边刚才还留了小米粥和饼子。”

“听话。”李逍直视赵婉,赵婉被他的直视盯的脸有些红,小声的点头,没敢再拒绝。

一同从江南来的翠花婶倒是个早熟悉李逍性格的人,当下笑呵呵的应下,指挥着几个妇人就开始忙活。

从这边桌上几个菜里各装了一份出来,放到另一桌。

“三郎,你讲几句吧。”

赵大夫看着两桌都坐好,其它没坐好的男女也都拿了碗筷站到了边上,笑着对李逍道。

李逍站了起来。

“各位,我李逍回来晚了,李家这几年遭难,大家还都对李家不离不弃,李逍非常感激。这份恩情,我李逍铭记在心,永世不忘。多的话我也不说,以后,大家就都是我李逍的家人,从此以后,我们都是一家人,来,天冷,我也不多说,大家赶紧趁热吃饭。”

“大家放开了吃,不要剩,吃饱。以后,我李逍一定不让大家再饿肚子。”

李逍说完坐下,没有酒,直接端起木碗先把一碗白开水喝尽。

“吃!”

“别客气!”

一开动起来,大家吃饭的速度还是让李逍惊了一把。

如风卷残席,又似恶虎扑食,那股猛劲真让人惊叹。

那么大块的五花肉块,不论老少,几乎都是一口一片,嚼的满嘴是油,还连呼好吃。

那黄米粉饼子,更是直接在碗里蘸上汤,然后放嘴里大咬,一口就小半张饼。

暮色黄昏,天色阴沉,这个寒冬很冷,但在这简陋低矮的茅草屋里,有那一炉火塘,今天便也格外的温暖!

第11章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一顿晚饭,一个猪头、十斤五花肉还有好几斤的猪血全吃光了,五斗小米煮的粥和蒸的饼子,也吃的一点不剩。

吃光所有的东西,也不过一刻钟左右的时间。

桌上的盆里最后一滴汤都被一个孩子拿着饼蘸净了。

赵大夫坐在那里,拍着自己鼓胀的肚皮,有些苦笑的道,“刚才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一样,拼命的吃,什么都不记得了,也不知道究竟吃了多少,天啊,跟饿死鬼投胎没什么两样了,活了半辈子,丢人了。”

旁边的杨大眼一样的直抚肚皮,“老哥,不丢人,这顿饭吃的热闹,吃的丰盛,我老杨不也一样。”

“哈哈哈。”

郭彪本就是个能吃的,肚也大,此时也觉得撑的慌,“要怪啊,就怪三郎做的这菜太好吃,尤其是这猪头肉,想我以前也是杀猪的,这猪头也没少吃,可从没想到,猪头还能弄的这么好吃。要是我早有这手艺,哪用的着杀猪卖肉这么辛苦,直接开个做猪头肉的熟食铺子,每天买来猪头自己做好来卖,就能直接躺着挣钱了。”

还有人说李逍做的猪血豆腐也好吃。

大家都吃饱了,也吃撑了,但却一个个都很满足。

这年头,能够放开了肚吃一顿撑的,真是难得,而且还不是吃稀饭吃饱,而是能大口吃肉吃黄面饼子吃撑,可是不少庄户人一辈子都难得的事。

大家吃饱喝足,纷纷感觉李三郎人真好,感叹李三郎回来了,以后日子可能真要好过了,跟着李三郎,以后不用愁了。

“大家吃饱了就走会,消下食,别弄的积食腹痛了。”赵大夫提醒大家,然后转头跟李逍道,“三郎,陪我外面散会步。”

李逍知道他肯定有话要对自己说,便笑着点头。

汉子们还在屋里称赞着刚才这辈难得的美食,李逍则挽扶着赵大夫出了门。

刚吃了一顿饱的,浑身发热,倒也不惧屋外的寒风。

“三郎这几年看来也过的不简单。”赵大夫开口就道。

李逍马上回答道,“当年离开蓝溪后,直接往商洛,出了武关后先到山南,后到江陵,此后几年,沿大江南下,一路游历,走了不少路,去了许多地方,也经历见识了不少。”

这也算是简单的向赵大夫交待一下自己这五年的经历。

这倒没有什么捏造,事实上那位李逍这五年也确实是这么过来的,离家的时候李大善人也给儿子准备了不少盘缠,都是些金银硬通货,因此他这几年其实不缺钱,吃喝不愁,出门游历五年,倒是真正的游历。

只不过因为父亲当初让他暂时先别回家,后来又想要闯荡出点名堂再回家,因此也就一直没回去。

至于父母死了几年,家里也遭遇大变都不知情,也是因为这年代交通信息极为不便,李逍在外游历,地点飘乎不定,李家本来就联系不上他。

“几年了,怎么也不往家里寄封信呢?”老赵有些指责的问道。若是李逍有寄信回来,那当年李家也不会因为那面玉佩就误以为他死了。

李逍苦笑了几声。

其实这里也有一个隐情,当年李逍出关后一年多,确实在荆州遇过劫匪,那次遇匪后他差点死了。

虽然没死,但却被俘,只不过那伙贼人因为见李逍长的高大,也有些武艺,能骑马会射箭一把剑还耍的不错,便要留他入伙。

虽然李逍一直不肯,但也被留在山上一段时间,还被裹挟着下山打劫过几次,后来这伙贼人被官军剿灭,李逍乱中逃离,但也不敢再与家中联系,害怕自己这段经历为官府所知,牵连到李家。

谁能想到因缘巧合之下,一面玉佩,会引出这么多事情呢。

“我应当早回来的。”

李逍道。

“是啊,早几年回来就完全不一样了,如今的李家,已经什么都没了。就剩下这点祖坟田,可还欠着张扒皮家一大笔债。”

“赵叔,你把家里的情况详细跟我讲讲,这几年我们家如何被张家骗,如何败的,现在家里还欠张家多少钱?”

赵大夫叹声气,说到这事,他心头沉重,那简直就是一座大山压在身上。李逍回来之前,他感觉完全没有挣脱的希望,已经有带着李逍和赵婉逃离的打算,如今李逍回来了,让他又看到了一丝希望。

一五一十,老赵细细述说着这些年张家如何一步步的坑骗算计李家。

“还欠张家八百贯钱?”李逍听完,表现的很平静。

张家对李家那是百般算计,各种手段用尽,特别是在李大善人过世后,更是步步紧逼。

不过这些他早有意料。

“是啊,李家的所有产业都被骗光了,你们家的千亩良田,还有蓝溪街上的五家店铺,以及蓝田县里的一家药铺,全都没了,如今还倒欠着张家八百贯呢,八百贯啊。”

八百贯钱,可不少,这年头差点的田地,也不过几百钱而已。

过去李家算称蓝溪首富,但家产也不过千来亩地,加上几个商铺。

“那些商铺都是你们李家世代的祖业,尤其是县里的药铺和蓝溪街的药铺,那可是积财赚钱的好买卖,都说药铺一间,良田千亩不换,现在都成张家的了。”

李家被张家坑的产业算下来,估计得有几千贯钱,还不算现在欠着的八百贯。

几千贯的产业,在一个乡里,确实算的上很大一笔钱了。

八百贯债务,能压的人绝望。

“张扒皮家的债,那是高利债啊,利滚利的。”

这八百贯债,两年前其实才不到一百贯,两年多时间就已经滚到了八百贯之高。

按这样滚下去,只会越滚越高,李家根本还不起,最终的结果,自然就是连祖坟田都要成张家的,甚至连李贞赵婉都得成张超的小妾。

“八百贯而已,不用担心,我能解决。”

“八百贯啊!”赵先生惊叹于李逍的话。李逍这次回来,虽然看着挺有本事,大冬天的还能拿出黄瓜来卖,可一次也才赚了两贯钱而已,还没除本钱。

况且,这样的生意哪里能一直这样做。

“放心吧,赵叔,张家拿了我们李家的,我通通都会让他们还回来,吃了我们的,也全要吐出来。”

“可不能跟他们硬拼,他们黑白两道都有人。”

“放心,我不会硬来,赵叔你就看好了,要不了多久,我就能带大家重回李庄大院!”

第12章 洞房花烛

买了一石小米,今天一顿饭就吃了五斗,剩下的省点吃也就只能吃两顿,这比家无隔夜之粮好点,但也仅仅是好一点而已。

赵大夫拄着拐杖,站在寒风里扶着肚子,似乎是想把今天这难得的饱腹之感努力记忆下来。

人没有饿过,就不知道吃饱饭会是一件多么可贵的事情。

李逍在心里计算着,如果省点,一天吃五斗粟米,得十二文半钱。十二文半钱,就能让四十来口人填饱肚子,听起来目标似乎很简单。

“三郎,这黄瓜卖给张家小霸王,不会有什么隐患吧?”赵大夫有些担忧的问,刚才人多,他也不好多说什么,但是张家跟李家那可是大仇。李家如今的衰败,可都是张家算计的。

“放心吧,不会有什么跟脚的。”

小霸王拿两千钱买了一百根黄瓜,现在估计还在笑呢。以李逍的估计,他肯定是会拿这些黄瓜转手卖钱的,这种稀罕物,数量又不多,长安城有的是贵族富豪之家能消化掉,说不定还打算赚上一小笔。

“那岂不是便宜张家了?”

“便宜他们?怎么可能?”李逍笑笑,他手里可是还有九百根黄瓜,这还是头一茬的,要不了几天,第二茬黄瓜又能收获了。

正是因此,李逍才会把黄瓜拿去张家。若真只有百根,他自己跑趟长安就行了。因为量大,李逍很清楚,黄瓜不可能真的卖价太高。

“我打算明天把剩下的黄瓜都卖掉。”一根二十文,这是不可能的了,但哪怕一根能卖到两文钱,这也绝不会亏的。毕竟李逍的黄瓜又不是真从江南运来的,也不是地里经过几个月周期才长成的。

他那片黄瓜藤,可是能够产出上万根黄瓜来,所以货会很充足,现在需要的就是把量走出去。

“三郎,这黄瓜知道是哪产的吗?”赵大夫问,这么神奇的黄瓜他也算是头一次见,头一次听说,张小霸王愿意两千钱买一百根黄瓜,也充分说明着这黄瓜的稀罕。

“我是这样想的,若是能够找到这种黄瓜的主家,咱们掌握这个渠道,这买卖能赚不少钱。”赵大夫挺有生意头脑。

李逍的黄瓜对别人只是简单的解释是从商人手里买来的,但具体的他却没跟谁解释过,也解释不清楚,好在大家都很信任李逍,他不说,也没有人去深究。

不过看着这黄瓜这么稀罕和好赚钱,大家还是都想着多弄点黄瓜来。

“这事情我会再联系一下,估计问题不大。”

“是吗,可这么好的东西,人家为什么要给我们卖呢,他们自己直接去卖不好吗?”

李逍呵呵笑两声算是回答。

赵先生见此也就不好多说了。

李逍说还有九百根黄瓜,赵先生便盘算着要怎么尽快卖出去。

“要不都卖给张超怎么样?”赵先生道。

李逍摇了摇头,“今天二十文一根卖给他,就是因为说过这黄瓜就这一批,数量稀少,十分稀罕,是从江南千里迢迢运过来的。如果我们明天又拿出九百根黄瓜去,那这事情就说不清楚了。到时他肯定不会愿意出高价买,甚至可能还会要我们退还昨天给的高价。”

“我的想法呢,是我们明天分头去蓝溪、蓝田和长安,多头推销,先试着卖高点价,零散点卖也没事,能卖出一点是一点,趁着现在这东西还稀罕,赚他一笔。”

哪怕卖不到二十文一根,如果能卖到十五文十文一根也不错的。

卖到后面,可以降价卖,二十文卖不动就十五,十五卖不掉就十文,十文不行五文,五文不行就两文。

就算卖两文一根,李逍手里能产出上万根,也是不小的一笔钱了。

这笔钱算不得大钱,也不够还李家的欠债,但用做改善目前困窘的生活还是足够的。

“回头小霸王拿着黄瓜想着奇货可居把它当宝贝,结果转眼间却满大街都是,估计得气的吐血。”赵先生笑道,对于张超,赵先生可从来没有什么好印象。

“那不正好,既从他手里赚点钱,又气一气他,当是先收一点利息好了。”

回到家,屋里还一样的热闹着。

今天肚子吃的饱,大家身上也暖和了,没谁急着早早躺上床,就围着火塘边聊天。

李逍一进门,发现李贞和赵婉还有好些妇人都不在。

杨大眼见他进来,笑道,“新郎官回来了。”

郭彪等几个汉子都过来,“翠花已经给你烧好了水,你赶紧去洗个澡,今天就算是你的洞房花烛之夜,一定得洗得干干净净!”

李逍有点懵。

这怎么就算洞房花烛之夜了?

赵先生跟着进来,倒是一脸笑呵呵的样子。

正说着,李贞也笑着进来。

“哥,今天你跟嫂子圆房。”

“对,就今天。”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

说来,事情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当初李逍跟赵婉关系本来就好,算是青梅竹马,后来李逍还是为赵婉英雄救美惹事才离家避难,而李逍‘遇难’消息传回,赵婉又主动捧着她灵牌嫁入李家,说起来,这也是男有情女有义。

现在李逍又回来了,这自然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今天晚上,那就应当是洞房花烛之夜。

李逍愣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虽说他继承了那位李逍的记忆,对赵婉心里也一直有些喜欢,但那只是青梅竹马的喜欢,还没到婚娶的程度,况且,他又并不完全是那个李逍。

他来到这里后,钦佩赵婉的坚贞,赞叹她的贤惠,可说实在的,让他跟一个见面才半天的姑娘结婚,这还真有些难以接受。

但看着大家都一副理所当然,甚至其乐融融的样子,他又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不论此时说什么,估计都是破坏气氛,甚至会被大家视为难以接受。

毕竟不管怎么说,婉娘都已经是他的妻子了,而且人家那份情义,李逍有何资格拒绝,拒绝,就是忘恩负义的薄情郎,会被一人一口唾沫给喷死。

可难道就这样接受了?

第13章 红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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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逍不是不喜欢婉娘,虽然婉娘有些瘦弱,但并不难看。而且都说娶妻娶贤,娶媳妇最重要的不是长的好看,只要一般过的去就好,关键还是人品性格出身等,只有纳妾,才会看重美色,说纳妾纳色,也称为买色。

大家还在说着今日洞房的事情,不时有人过来向他恭喜道贺。

李逍站在那里,脸上保持着微笑,但却很僵硬,他自己知道,这只是礼貌的微笑,但此时不微笑,他知道任何表情都是不合适的。

他不愿意那种勉强式的感情,以前的时候,就不喜欢别人给他介绍相亲,他更喜欢的是自己寻觅相遇到的感情。

连相亲都不愿意去的人,此时却被架到了火堆上,他今晚就必须得和一个他其实只才认识不到一天的姑娘洞房。

可他还不能拒绝,因为那个姑娘已经嫁给他三年了,他今天晚上只是洞房,并不是成婚,因为婚礼三年前就举行过了。

这真是一个尴尬的境地,他此时甚至希望地上能够有一条缝,让他可以钻进去,这样他就可以暂时免去这无比的尴尬了。

其实真要逃避倒也不是没有办法,他可以逃入空间,没有任何人能够找的到他,但这样并不是办法。

微笑。

呵呵。

脸上的肌肉很僵硬,但还得继续保持着微笑,不能让人看出他心里的不愿意。

李贞拿来一套衣服,打开包袱皮,是一套大红的长袍,新郎官的衣服。

红男绿女,大唐的新人成亲结婚,男的着红,女的穿绿。

新郎官的礼服就是一顶黑色幞头,一件大红色的圆领袍衫,还有一套白衣的中衣,加上一双黑色的靴子。

大唐服饰等级森严,各阶层是严禁乱穿衣的,尤其是颜色方面规矩更严格。

比如明黄色,就是皇家专用。而紫和绯,那是高官服色,连绿、青都是中下层官员服色,小吏衙吏等则是着皂衣。

至于普通百姓,一般就是白、灰、褐色等。

如李逍这样的平头百姓,平常时候是没有资格穿红的,唯有大婚的时候,可以破格穿上红袍。

“哥,这套新郎礼服,还是婉娘姐姐三年前亲自一针一线为你缝制的呢,你试下,肯定非常合身。”

不容拒绝,李贞直接抖开衣服,就往李逍身上披,让他当场试穿。

几个妇人七手八脚的为他套袖子、系革带。

“哇,真合身,刚刚好,婉姐姐的女红手艺真是太好了。”

妇人们都夸赞婉娘的针线活手艺好,李逍却觉得身体越来越僵硬。

这是赶鸭子上架啊。

可是他却还不能拒绝,也没有理由拒绝,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呢,说出来,估计会被赵老头直接拿打拐杖打死,甚至连妹妹李贞都会帮着一起打。

看杨大眼和郭彪子他们那个欢乐劲,肯定也不会站他这一边。

绑架啊!

虽然他确实挺喜欢婉娘的,但这种喜欢不是那种喜欢,这只是欣赏、赞叹,还不是爱。

可他没理由拒绝!

只能被他们说着,推着。

拿着衣服,去了另一边房间里洗澡。

关上房门,屋里放了一个火盆,烧着几个柴火算是充做照明。这个家太穷了,天黑了点不起蜡烛,那是有钱人家才用的起的,也点不起油灯,这年头灯油也是十分贵的。

光线很暗。

屋里当中摆了一个木桶,挺大,看样子不是专门的澡盆。

盆里已经倒满了水,热气升腾。

大冬天的,要烧这么多热水,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正因为水难烧,所以冬天里,这时的百姓其实很少洗澡。

洗个澡,又要挑水又要烧火,既费水还费柴。平时大家饭都吃不饱,哪来那么多讲究,甚至天这么冷,身上有点灰垢,还能防寒保暖。若是一个不小心,洗个澡冻着了,感冒是小事,弄不好还可能得肺炎,这可是会有性命之忧的。

有些地方,很多人其实到了冬天基本上是不洗澡的,讲究点的,可能过年的时候洗个澡过年,不讲究的,那得到明年天热之后才会洗。

今天是李逍洞房之日,因此条件再简陋,大家还是帮忙烧水。

洞房之夜,新郎新娘总得洗的干干净净,穿的漂漂亮亮的。

坐在木桶里洗澡其实挺不卫生的,虽然后世还挺流行什么木桶浴,但人家还另有淋浴,木桶浴其实只是泡澡。

水挺烫,旁边只有一个丝瓜囊子,没有什么洗护用品。

这年头,穷人家里照明蜡烛灯油用不起,清洁卫生方面也没有什么牙膏香皂沐浴露洗发水。

富人家倒是好些,但据说洗澡也只有澡豆,很简陋的一种清洁物品,各大药店有售,可却绝不便宜。

拿着丝瓜囊子一通狠搓,倒也搓下了不少老泥死皮,把皮肤都给搓的通红。

擦干净水,换上大红袍,穿上乌皮靴,戴好黑幞头,系上革带。

外面郭大彪等人早已经不耐烦的在敲门了。

“新郎官,时候可不早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呢,还在磨蹭什么,再磨蹭天可就要亮了!”

门拉开,早等不急的大彪直接一只大手抓了过来,张葱刘蒜、二狗铁柱等几人拥上来,直接就把他抬了起来。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这群人倒比他这个新郎官还要急,似乎今晚入洞房的能是他们一样。

一行人笑着喊着,抬着李逍直接送进了洞房。

其实也就是对面那间很简陋的房屋,过去这里是赵婉和李贞的卧室,今晚这里简单的收拾布置了一下,就成了一对新人的洞房。

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一块红布,挂在了门上,还折了两朵柏树枝,红红绿绿的很好看。

门在身后砰的关上了,也把众人的笑声关在了后面。

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屋里放着两个火盆,火苗摇曳跳跃,把屋里照的隐隐约约。

床上,赵婉已经换上了一身绿色的婚礼服,几年前置办的,那个时候李家还没垮,衣料很好,颜色很艳。

头上盖着红色的盖头,赵婉安静的坐在那里,静静的等着丈夫上来。

第14章 大锅饭

李逍左张右望,但他的悲哀的发现屋里除了那一张床外,连一张凳子都没有了。

也许是等了太久。

婉娘见李逍半天都没有动静,便忍不住掀开了自己的红盖头一角。

“夫君!”

“婉妹。”

“夫君,你应当叫我娘子。”婉娘干脆掀开了盖头,他回来了这么久,两人却没有机会单独说话。此时见他还叫自己婉妹,她忍不住纠正。

既然已经是夫妻,那就应当以夫君和娘子相称。

李逍想说等一等,可看到赵婉那柔情似水的样子,话却又堵在了喉咙里。他怎么能做那个薄情负心郎,怎么能用冷冰冰的语句,拒绝她苦苦数年的守候。

那太伤害人了。

“我还是喜欢叫你婉妹,仿佛还和昨日一样。”

婉娘嫣然一笑,对这个回答十分满意。

“逍郎,你过来,我要仔细的看看你,白天的时候都没有机会认真看!”

李逍只好移动脚步,来到床边。

赵婉伸出手把李逍拉到身边,虽然这个动作让她心砰砰的剧跳着,但想到他就是自己的丈夫,又觉得胆子大了许多。

看到李逍顺着她坐到了身边,脸更红了,心也更甜了。

“逍郎,你掐我一下。”

“做什么?”

“我感觉这些就像是在做梦一样,我好怕这一切都只是场梦,快掐我一下。”

李逍笑着伸出手,轻轻的抚上赵婉那只紧握自己另一只手的手背,他没有掐她,舍不得掐这个可爱又可怜的女人。

赵婉咬住自己的下嘴唇,很用力。

嘴唇被咬破,流出了血,她皱眉,转而笑了起来。

“痛,这不是梦。”

“傻瓜,这当然不是梦,我就在这里,我回来了,我哪也不会去了,以后也会一直在这里的。”

“逍郎。”

赵婉温柔的轻唤,这呼唤,是美丽的邀约。

李逍看清楚了她眼里那火热的邀请,只是却无法回应。

“你今天真美!”

李逍看着她的脸,晦暗的光影里,赵婉眉清目秀,虽然有些面黄饥瘦,可底子还是好的,这是一个高挑的女子,今年也不过十八。

鹅蛋脸,鼻梁很挺直,眉很细长,眼睛大大的。

配上那欣长的脖颈,这很符合后世那种以瘦为美的审美,尤其是昏暗的光线下,可以掩盖暗淡的皮肤,朦朦胧胧很有轮廓立体感。

“婉妹,这几年你一定吃了很多苦吧,给我讲讲。”

赵婉这几年吃了很多苦,背着一个寡妇的名头艰难的生活,尤其是遭遇李家巨变。

话匣子一打开,她就再也控制不住。

李逍坐在床头,赵婉依偎在他的怀里,他拢着她的肩膀,她诉说,他不时的回应一句。

偶尔,李逍也讲一段自己在外的经历。

········

鸡鸣三遍!

天亮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赵婉终于累了,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她就依偎在李逍的怀里入睡,睡的很踏实很安稳,甚至还发出了如小猫一般的呼呼声。

胳膊很酸,李逍一直没有睡着。

虽然也有些困,但说实话抱着妹子一晚上,甚至她在自己怀里睡着,那般的完全不设防,那般的完全信任,如何能睡的着啊。

睡梦中的赵婉还紧紧的抱着李逍,生怕他会跑掉。

天亮了,庄子也从宁静中醒了过来。

李逍不止一次的听到赵大夫在外面的咳嗽声,很明显就是故意的。

喧嚣声越来越大,不时的有庄里人过来跟赵先生打招呼,到了后面,甚至差不多所有人都过来了。

低头看了看怀里的赵婉,这丫头其实已经醒了,可却还假装在睡。

李逍知道她肯定是不好意思,尤其是现在外面还这么多人呢。

“再不起来,太阳可就要晒进来了。”李逍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子。

赵婉终于再也崩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逍郎,你好坏!”

边说着,赵婉一边把脸埋进李逍怀里,一面拿手握拳锤打他。

不过两只小拳头,倒更像是在挠痒痒。

玩笑一阵,赵婉也不好意思的挣脱李逍的怀抱,昨晚洞房花烛之夜,没想到居然说了一晚上的话,甚至后来都睡着了。

心里既是高兴,又有些失落。

“大家都在外面等我们呢。”李逍道。

········

整理好衣服出门的时候,大家都对着这对新人笑。

尤其是些汉子和大婶们,更是发出一阵阵过来人独有的笑声,李逍倒是无所谓,反弄的赵婉极不好意思。

结果路都不会走了,还差点摔着,还好李逍反应及时给扶住了,结果赵婉这反应,却让他们发出一阵更大的噫声,似乎在说我们懂我们懂我们都明白。

赵大夫甚至还带着几分欣慰再加着几分责怪的语气道,“年轻人切忌贪玩,还是要多注意下身体的。”

弄的赵婉更加羞红了脸,忍不住嗔怪父亲。

“我去做饭了!”

说完,赵婉逃也似的离开了堂屋。

早饭很简单,小米粥加上用猪肝煮的汤。

割了一点猪肝,然后放了大半桶水,加了点盐,煮成一大锅猪肝汤。这在李逍看来,猪肝太少,哪像是汤,可是大家却喝的津津有味,直呼好吃。

李逍觉得,只要水里放点盐,再煮一煮,也许扔两个石头在里面煮,他们都会说这汤好喝。

本来庄户们是不好意思再来吃饭的,不过李逍说了,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不管是过去这里的几户人家,还是后来他带来的这十几个人,以后四十来口人就是一家人了。

各家也没有什么积蓄存粮,因此这个冬天就一起开伙,至于粮食这些李逍来负责。

大锅饭吃起来热闹,也吃起来香。

哪怕是喝粥,都很有感觉。

“吃完饭,等下彪叔几个跟我去接那批黄瓜,等我们把黄瓜接收来,挑些人到街上、县里还有长安去卖掉,卖掉这些黄瓜的钱,到时先买粮食,把过剩的粮食买够了。”

李逍喝完粥,对着充满期待的大家分配任务,也是给大家更多的安心。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剩下的人呢,就在家里打扫下卫生,去弄些茅草树皮,把屋顶修补一下,弄点泥浆把土墙糊一糊。”

“好!”

跟着三郎有饱饭吃,大家对李逍的安排都很听话。

第15章 武昭仪

出了庄子,李逍再一次钻进了后山的林子里。

松林里很潮很冷,风吹过树梢娑娑作响。

天很冷,冷的冻手。

李逍往返几趟,才把九担柳筐都拿进了林子。虽然大彪他们依然对李逍要来这林子里接头拿黄瓜感到好奇,可李逍不让他们来,他们也还是最终留在外面。

搓了搓手,对着呵了几口气,手稍微有了点知觉。左右打量了几眼,确认没有人跟来,李逍默念一声,下一刻他已经进入了空间。

空间里十分的温暖,似乎一下子从冰雪的北国来到了晚春的江南。入眼的是郁郁葱葱的黄瓜藤,蔓延在瓜架上,绿叶中一朵朵黄花绽开着。

灵泉还是那么的清澈透明,粼粼波光中甚至还有一条小鱼跳起,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然后优雅的又落回泉中。

不见阳光,可却很明亮而又温暖,四周依然是一片白茫茫的迷雾阻隔着。

蹲在泉边,伸手捧过一汪泉水,水温温的,捧到嘴边喝下,却甘之如贻。

李逍露出享受的表情,真是好水啊,比后世那些什么各种铺天盖地广告的矿泉水好喝多了。

他觉得直接把这水接了拿去卖,估计都会有人要。

伸手从旁边摘下一根新鲜的黄瓜,泉边洗一洗,抹几下,放进嘴里就吃,纯净绿色无公害还有天然有机的。

看着那片瓜苗,第一茬刚开始收获,起码能收获个十几茬,这就是自己的第一桶金了。

这次若是能够出师大捷,那么长安的贵族达官们都能够吃上李家的黄瓜。

说不定,这黄瓜还会被人献进皇宫去,连皇帝都能吃到。若是皇帝吃的高兴,龙颜大悦,问下面,这黄瓜这么稀罕了得,是何人所种。下面人回说,这种碧玉青是蓝桥李逍所种,说不定皇帝哈哈大笑,然后随口下旨,赏。

皇帝赏赐,哪怕随点赏点,那也能小富一把,若是再大方点赏个一官半职什么的,那就起码少奋斗二十年,发达了啊。

想想还是挺有意思的。

李逍想到有趣处不由的在泉边轻笑,那笑声似乎打扰到了泉中的那尾鱼,它不满的甩了几下尾巴,搅起几股涟漪,扭走了。

笑过之后,李逍起身摘黄瓜,想凭一根黄瓜就让皇帝龙颜大悦,甚至下旨封官赏钱,还是有些太过异想天开了。

当今皇帝李治可不是那种不懂事的昏庸之君,就算他是,国舅长孙无忌也绝对不会容忍的。

李治以后可是给自己弄了个天皇尊号的,要不然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天后武氏了。

至于长孙无忌,那更是个牛逼的人物,眼下正是权势涛天。

当今朝中关陇贵族豪门的扛把子,说句不客气的,皇帝其实都得仰这位国舅爷的鼻息过日子。

不过李逍倒是记得,长孙无忌和他的元老派,其实没能得意多久。好像是只掌权了十年,然后李治最终步步紧逼,把元老们贬的贬杀的杀全赶出了朝堂。后来武氏甚至斩草不忘除根,对关陇贵族们追杀不止,将关陇门阀差不多弄的彻底没落了。

心里把这些记了下来,现在这些人高高在上,但说不定这些信息对自己有用呢。

毕竟现在才是李治在位的第四年,可自己却已经早知道了如日中天的长孙无忌的末日之时。

武则天此时应当才是昭仪,在宫里虽然得皇帝李治的宠爱,但上头还有地位更高的萧淑妃和王皇后,这两位一个是兰陵萧氏一个是太原王氏,其身世地位都不是出身普通的武则天能比的。

毕竟武则天的父亲虽然也是国公之爵,可他父亲在隋朝时也不过是个商人而已。

若是现在能够结识武则天,投资一下感情,那才是真正的大腿。可以说,这资源能够用到死,毕竟未来的四五十年里,那是武氏的时代啊。

“我知道几年后长孙无忌会被流放然后被杀,我知道武氏会打败萧淑妃和王皇后,我甚至知道将来武氏会成为一代女皇。可是,现在谁又知道我李逍是谁呢?”

“算了,我还是先摘黄瓜吧,把这些黄瓜套现卖钱买粮才是王道。”

李逍放下那些让人心动的想法,化身成为了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不断的穿行在一垄垄的黄瓜架之间,把一根根新鲜的黄瓜采摘下来,小心的码放到柳筐之中。

干渴了,就捧一把灵泉水。

饿了,就吃一根嫩黄瓜。

不知道干了多久,终于把近千根黄瓜都采摘完,装满了一个又一个的柳筐。

抹了把汗水,看着这些黄瓜,李逍笑的很满足。

将一筐筐黄瓜送出空间,李逍走出松林。

外面,大彪和张葱等几个人还站在那里等着,没有人好奇闯进松林。

“三郎,人来了没有?”

大彪见他出来,连忙问道。

“嗯,人早来了,东西也送过来了,整整一千根黄瓜,比之前说的还多一百。都已经装筐了,大家去把黄瓜挑出来吧。”

“这么快?我们才在这里站了一会儿而已,还没一盏茶时间呢。”

“嗯。”李逍也知道空间里的时间似乎流逝的很慢,可作物生长却反而更快。他也不去纠结是为什么,“快去搬吧。”

大彪带着大家进林子,当看到林子里那一筐筐的新鲜黄瓜时,依然惊讶的合不拢嘴,可左右打量,也没有见到一个人。

事情很古怪,但李逍弄的神神秘秘的却什么都不肯说,他们也就并不多问。

“好了,别东张西望的,一人一担黄瓜,挑着走,趁着新鲜,得抓紧卖出去。”大彪瞪了还是忍不住好奇张望的张葱刘蒜等人。

当十担黄瓜挑下山,到了庄门口时,又引来一阵阵惊呼。

李逍的计划让大家很期待,但又担心这样的好事难成。现在一筐筐新鲜的黄瓜都挑到了门口,这下大家终于相信李逍的计划了。

赵先生在女儿的搀扶下,一筐筐的仔细检查过,看着这一筐筐鲜嫩的黄瓜,忍不住连连点头。

“一筐五十根,一共二十筐,足足一千筐。”李逍在旁边道。

赵先生捋了把胡子,“一根就算卖上两文钱,那也能换两万钱。若是一根卖上五文十文,那岂不是能换回五十贯甚至是一百贯钱?”

赵婉在旁边点头。

赵先生高兴的道,“这下再不用担心挨饿了!”

第16章 长安

“此物名为碧玉青!”

“实为扬州齐云观张仙人苦心花费十八栽乃培育得出,堪称灵果,男人吃了养生女人吃了滋润,甚至还可以切片敷脸美容,滋润皮肤,包养青春·······”

······

蓝桥街,富春酒楼。

李逍笑着向酒楼的掌柜推销着自家的黄瓜,极尽赞美之词。掌柜的五十出头年纪,一双眼睛很是精明,虽然他并不完全相信李逍的话语,可摆在自己面前的这几根黄瓜,确实不同凡响。

“掌柜的,可否借贵厨房一用?”

掌柜的惊讶,卖黄瓜怎么还借用厨房?

“我想用这黄瓜,给掌柜的做一道手拍黄瓜,掌柜的一尝之后,就知道我家之碧玉青的不凡之处。”

“好!”掌柜的笑着同意。

酒楼的后厨一应工具齐全,就连佐料也都很全,盐是上好雪白的精盐,酱醋香料等也有。

做一道手拍黄瓜其实很简单,李逍熟练的拍、切、拌、搅,片刻之后,一根青翠的黄瓜,就做成了几盘好看的手拍黄瓜。

黄瓜很大,一根直接就做了三盘,还装的满满的。

“掌柜的,请尝尝。”

做菜的全过程,李逍都是当着掌柜和后厨里的厨子面做的,没有什么藏着掖着,用的材料和手法他们都看清了。

“这种凉拌法做是稀奇,不过大冬天的吃凉拌菜,不太合适吧?”厨子有些不满李逍在他的地盘上摆弄。

掌柜的倒没说话,走上来拿起筷子先夹了一块黄瓜放进嘴里。

很凉,然后是很脆,然后是有点酸,还有点辣,偏偏这几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之后,变的很不一样。

“挺开胃的。”掌柜的觉得这手拍黄瓜若是加入到富春酒楼的菜单之中,一定能够得到不少客人的喜欢。

掌柜的是有眼光的,这样的季节,这样好的黄瓜,再加上这种新的做法,这黄瓜确实不错。

“走,一边说话。”

移步到一边的房里,接下来的谈话倒简单多了,掌柜的对李逍带来的黄瓜很有兴趣,再谈的不过是个价格问题而已。

经过一番唇枪舌剑之后,最后李逍跟掌柜的达成了一个协议。

李逍每天为富春酒楼提供二十根新鲜的碧玉青,至于价格就按照每根五文钱算,这相当于批发价。

本来如果李逍能够承诺只提供给富春酒楼,那么价格还能往上提不少,但李逍还是很诚信的直接告诉他们,这种碧玉青不只卖给富春酒楼,也会给其它酒楼提供,如此一来,价格自然无法再太高。

不过五文一根,仅富春酒楼,以后每天就能卖出一百文钱,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进项。

做为第一次合作的诚意,李逍还把刚才那道手拍黄瓜的做法,传授给了酒楼。

二十根黄瓜交给酒楼,酒楼也给了一百文铜钱,黄澄澄的开元通宝,都很新,直接用铜钱付账也显示了掌柜的诚意。

双方还约好,以后李逍每天派人来送黄瓜,而酒楼每五天结一次账。

“掌柜的请留步,告辞!”

“三郎慢走!”

拱手告辞离去。

等转过街角,大彪终于忍不住道,“这么简单就做成这桩买卖了,还是长期买卖?”

“嗯,就这么简单,我们有好的东西,价格也还可以,酒楼没有理由不要。”

“这也太轻松了一点。”

“好了,旗开得胜,现在我们去下一家。”蓝溪街虽然也处于水陆要冲,但街上真正上档次的酒楼却没几家,李逍也没打算在蓝溪卖出更多黄瓜,更大的市场应当还是在长安。

一个蓝溪街的富春酒楼,一天要是能吃下二十根黄瓜,就已经是不错了。

蓝田县。

距离蓝溪四十里,距离长安也只四十里。

这里的大酒楼明显多了几家,甚至有不少贵族豪门的别墅庄园在这边,这次李逍与大家分头行动,不但找酒楼推销,甚至开始向那些朱门豪族主动推销。

十根起批发,批发价最低五文一根,零卖最高卖到十文。

大家马不停蹄,分头出击。

也许是因为贵族大家不缺钱,也许是因为这季节里的黄瓜太稀罕,尤其是李逍他们的黄瓜太鲜嫩,尤其是还长的又嫩又长的,结果大家推销的时候又把李逍的那套说辞拿出来,这么一包装,这黄瓜立马就变的高大上了几分。

这里卖十根,那里卖几根,仅半天,就在蓝田卖掉一百多根。

把带着的黄面饼吃了点,大家骑着马骡往长安赶,四十里路倒也就个把时辰。赶到长安,李逍一面感叹这个时代长安城的宏大,一面急着去东西市找酒楼推销。

此时的长安做为大唐帝国的中心,实行的还是里坊制度,一百零八坊,星罗棋布。

但商业却绝算不上什么繁华,所有的商铺市场,都是集中在长安城的中部中西两个封闭的大市场里,各行各业,所有的商贩店铺,俱在这里面营业。

在这以外,都属于居民住宅坊以及官府办公的皇城和帝后嫔妃居住的宫城,东西两市以外,坊里是没有商铺的。

就连各大酒楼,也基本上集中于这两大市场里,所谓东贵西富,各有千秋。

长安各大酒楼不但聚拢在东西两市里,而且在市场里也是同行业的都聚焦一块,酒楼基本上都在同一条街上,这大大方便了李逍的推销,省了很多事。

李逍主动打出五文钱的批发价,甚至还附赠一道美味手拍黄瓜秘方之后,很多酒楼都对他的黄瓜表示了兴趣。

多的买二三十根,少的也买十根,还都表示,只要客人喜欢,以后愿意长期合作。

第一次合作都是现钱,而以后合作,则为三五天结一次账。

眼看着就要天黑,长安城六街上的净街鼓也已经敲响。

街鼓一响,就是衙门在提醒大家,要出城的赶紧,要入城的也赶紧。长安实行的是宵禁政策,每到天黑各城门关闭,甚至是各坊的坊门都关闭,门一关后就禁止再街上行走,抓到犯禁的就要扔牢里去。

若是耽误了时间,就只能在哪个坊市的墙角下蹲上一夜等天亮门开了。

都来不及去逛一逛伟大帝国的雄伟京城,李逍和大彪他们背着沉甸甸的铜钱随着许多行色匆匆的百姓一起往城外赶去。

第17章 张扒皮

紧赶慢赶,总算是赶在城门合闭之前出了城。

刚出城门,就听到身后守门府兵喝令的声音,然后就是拦住了还在后面的人,城门缓缓的关上,任那晚了一步的人如何求饶也没用了。

长安门禁森严,一到时间就必须关门,尤其如今还是大唐立国未久,这套制度更是没有丝毫的松驰。

“嗬,就差了一点,幸好。”

“这长安的守卫还真是不讲情面啊。”

“那是,这可比不得江南,江南地方上,还能通融些许,这里可不行。”

及时出城,不用在城里挨冻受饿一夜,大家心情都挺高兴。尤其是背上还背着几十斤的铜钱,更让大家的心情好了许多。

大唐的京师,不比宋明时期,不但京城里商铺市场都在东西两市,而且就是城外,也是严禁建立商铺的。

出了城门,就是空旷的野外。

一条宽阔的官道,两边除了一行行的柳树,就是沟外的农田了。

这种巍巍帝都雄城,城外却是农田一片的样子,让李逍有些很不能接受。

此时天还未全黑,趁着暮色,骑上马往前走了约摸二三里地,才看到路边上有几座木屋,这是开在路边的茶铺饭錧,倒不是他们不想就开在城门外,而是官府有禁令,不能太靠近城门。

“喝杯茶水歇下脚吧,吃点干粮,忙活了一天了。”

下马,找了两张桌子,大家坐下。

小伙计过来询问,看那伙计也就八九岁的样子,若是在后世,还只是个小学生呢,可在大唐,这么大的孩子却早已经开始干活了。要么在家帮忙种地,要么已经在地主家放牛养羊挣自己的饭吃,甚至有些已经如这小孩一样,到了商铺里开始做学徒伙计。

“给我们两壶茶水。”

“要什么样的茶水?”小伙计倒是很熟练的问。

大彪很直接的道,“就那一文钱两壶的,给我来两壶。”

茶叶在唐时已经很流行,但还没有如宋明时那般的全民皆饮的地步,此时喝茶的更多是贵族官员士族大夫等,他们喝法也不是后来那样的泡茶,而是煎茶,很复杂,也很悠闲,很符合他们的身份。

当然如李逍他们这样的普通百姓,喝不惯那样的茶,也喝不起。普通百姓此时喝些便宜的茶饼,甚至有的是一些其它的叶子晒的茶。

这样的茶便宜,路边的这茶铺,一文钱两大壶,还免费添水。

当然,两文钱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其实也不算便宜了。

茶端上来,李逍瞧了几眼,发现果然不是什么茶叶,而是某种他认不出的晒干植物叶子,而且这叶子还是蒸过晒制的,弄的根茶饼一样。

现在客人要喝的时候,扳下来一块,然后捣碎,再加入点盐,再加点姜、葱等,然后煮沸,好了,一壶便宜的茶水就成了。

这样的茶,李逍喝不出什么好来,但大彪等人却喝的挺有味道。

一来这是热的,大冬天的走在路上,手脚冰冷,喝杯热的,绝对浑身通畅。再一个,茶里还加了盐,这年头盐可是很贵的,而且人是必须得吃盐的。盐能够补充体力,喝一杯加了盐的茶,接下来的路也走的有劲头。

李逍觉得,其实喝这种茶,还真不如冲碗紫菜汤,一把紫菜,一碗开水,加点盐,冲泡,撒点葱花,要是再磕个鸡蛋弄点蛋花,那喝的还更有味些。

旁边还有个面馆,倒也卖些汤面,不过看着倒没多少人愿意花钱吃碗面条。大家更多的是买壶茶水,然后就着吃自己随身带的干粮。

窝头、面饼,各种都有,这还是一个很朴素的时代。

李逍把一块早已经冰冷变硬的黄面饼一块块的撕开,然后扔进自己面前的那茶汤碗里,没有羊肉汤,也没有馍,但并不妨碍他。

大彪几个也都如此,把冰冷的面饼撕到热茶水里,然后吃泡饼。虽然刚刚卖出了上千根黄瓜,大家手里此时有五千多个铜钱,可大家并不会马上就想着奢侈一把,去叫几碗面条吃。

喝着一文钱两大壶的茶水,吃着自带的黄米面饼子,可大家却都十分的开心。跟着李逍一路从江南来到了关中。

也把上半年的那场剧变扔在了身后。

当初大家过不下去了,眼睛一红牙一咬脚一跺,振臂一呼,反了。可转眼间就被官军杀的丢盔弃甲,那种朝不保夕四处逃亡惶恐不安的日子没有谁愿意继续。

来到关中,离开家乡,都只为李逍当初跟他们说过可以在这里从新开始。

虽然到了蓝溪,发现情况有变,可现在跟着李逍,起码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也挣到了第一笔钱。

晚上有地方住,白天一日两餐也有着落,还不用东躲西藏,大家已经很满足了。

没有人愿意再回到几个月前的那种生活,大家更愿意做一个踏实的百姓。

········

蓝溪。

张家大院,前厅。

小霸王张超现宝一样的把一个盒子递给父亲张扒皮。

“这什么玩意?又瞎花钱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没胡乱花钱,再大的家业,也经不住你这样三天两头的瞎折腾。”

小霸王笑呵呵的道,“爹,没瞎花钱,这是好东西,你打开看看。”

张扒皮两鬓已经斑白,中年发福腆着一个大肚皮,坐在胡床上,倒跟一个大肉团似的。看着似相当和气的一胖子,其实却是相当的狡诈凶狠的,张家放高利贷,逼的多少人家破人亡。

盒子很精致,这让他想起了上次儿子给他的那颗老参。上次那颗老参张扒皮拿给医馆的坐堂看过,确实是颗几十年的老参,很不错。

“又是一颗参?”

“爹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上次那参不错,没想到赵瘸子居然还有这么好的存货,估计他手里还有些这样的好东西,你有时间再去逼一逼,说不定能把那些好东西都弄出来。若是他不识相,到时就让他们把李家的那丫头给你做妾抵债。”

“爹,李家那丫头有啥好的,黄毛丫头一个,瘦不拉几的,我倒是更喜欢那赵家姑娘多些。”

“那姓赵的女人有什么好的?嫁过李家那倒霉死鬼,这样的女人白送都不要,进了我们家门,只会带来晦气。你就算不喜欢李家丫头,但为了他们李家的产业,你得纳她过门做妾。”

“爹。”

“这事没得商量,大不了你纳过门后不理她就是了,就当多养了一只猫啊狗的。”张扒皮阴冷的道。

说着,张扒皮打开盒子,支发现里面居然是一根黄瓜,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第18章 摇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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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

张扒皮先是冷哼了一声,然后又变了口气,“咦,这黄瓜有些不一般啊。”

小霸王得意的道,“爹,这可不是一般的黄瓜,这叫碧玉青,说是扬州齐云观的张仙人亲自培育出来的,冬季也可以栽培而且不用温室。特别是你看这黄瓜,又长又嫩,一根胜普通的好几根,特别是这颜色,碧青碧青,如玉一般,吃起来也特别好吃,听说女人切薄片敷在脸上,还能够美容养颜呢。”

“那又如何,不也就是一根黄瓜,难道还能抵的上百年老参?”张扒皮仔细的瞧了瞧,又发出了不屑的声音。他看东西,跟儿子的出发点不同。这黄瓜稀罕是稀罕,但也仅仅是一根黄瓜而已,说起花来,它还是一根黄瓜。

“爹,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这可是好东西。知道我花多少钱买来的吗?两千钱。”张超得意的竖起两根指头。

结果张扒皮一听,气都上来了,直接就往他身上踢了一脚,“打死你个败家子,一根黄瓜你花两千文钱。你知道两千文钱能干什么吗,都能买两根老山参,买上好几亩山地了。我打死你个败家子,整天只知道败家的玩意。”

小扒皮乱窜。

“爹,不是一根黄瓜两千钱,是一百根。我两千钱买了一百根!”

“一百根?”

张扒皮停了下来,气喘吁吁,“哪来这么多黄瓜?”

“就是有个江南来的商贩,他本来是受齐云观之托送这批黄瓜来京的,结果因为京城接货那人出了事,他就把黄瓜卖了,正好儿子我有眼光就买了下来。二十文一根,真不贵。”

“确实不贵。”

张扒皮坐回胡床了,伸手捻着自己的胡须。

“那些黄瓜也都这样?”

“都这样,差不多每根都有手臂长,差不多一斤左右,长的极匀称,而且极鲜嫩。我还尝过一根,也特别好吃,鲜嫩爽脆,还甘甜可口。”

“算你还办了回正事。”

张扒皮听说有一百根,便把盒里那根拿出来瞧了瞧后吃了起来。吃了几口,却是已经停不下来。

大冬天的,这黄瓜居然比许多水果都好吃。冬天本来就难保存新鲜水果,尤其是在关中地区,能吃到几样新鲜水果,偏偏这黄瓜根本不是寻常夏天吃到的那个味道,太好吃了。

“爹啊,儿子是这样想的,咱们订做一批礼盒,要弄的有档次一些,拿檀木做盒子,然后里面再放上丝绸做衬。把这黄瓜包装的精美高端大气,我们拿去送礼,就说这是江南扬州齐云观张大仙的仙果碧玉青,胜似人参········”

张家一直做着放贷这样的生意,还能一直在蓝溪过的很逍遥,一来是这年头放高利贷本身并不犯法,二来也是因为张家一直注重打点官府,什么衙门里的胥吏录事,甚至是县令主簿的幕僚,乃至地方上的里长保正等,他们都是会上下打点的,自然对他家的事情也就更多通融,甚至是配合。

张家比谁都清楚,他们家苦心经营的这张关系网,就是他们家的保护伞。不论什么时候,这张关系网不能乱。

给上面人送点礼物,自然是不能少的。

这黄瓜如此新奇,送给上面正是有些别出心意,比起寻常礼物确实不差。特别是对那些身份比较高的人,他们往往不爱寻常的黄白之物。

“不错,知道开始用脑子想事了。”张扒皮称赞儿子。

“那个卖黄瓜的商人呢,我想见见。”

“爹,他们已经走了。”

“走了?”张扒皮又皱起了眉头,“他们既然能带来一百根黄瓜,那就能带来更多,你就没想过把握住这个机会?蠢货?”

“爹,儿子早就想到了,可是他们手里确实只有一百根黄瓜。不过儿子已经跟那人说过了,只要他能够帮忙给我们弄到更多的黄瓜来,我还出这价收。并且我跟他说过,若是他能给我们弄来这黄瓜的种子,甚至是培育之法,我给重金酬谢。”

“你啊,还是太嫩了。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能三两句话就放过了呢。若是我,我就会派人跟着这些人,不管他们是真回扬州还是去哪里,走到哪跟到哪。无论如何,也要找到这黄瓜产自哪里,只要找到种黄瓜的地方和人,接下来就总有办法弄到更多的黄瓜,甚至是弄到这黄瓜的种植之法。”

他叹口气,眼露贪婪之色。

“儿子啊,这黄瓜确实不一般啊,若是我们能掌握这种黄瓜培育之法,那就是挖到了一根摇钱树啊。”

“爹,那我现在就安排人去扬州,他不是说是扬州齐云观张仙人培育种植的吗,跑的了和尚还能跑的了庙?”

“这事你不用管了,我会派人去打探的。不过这个事情,究竟是否如那人所说,还未一定。”

张扒皮叹气连连,总觉得自己跟一棵摇钱树失之交臂。

“这黄瓜你明天拿五十根给我。”

“爹你要这么多干嘛?”

张扒皮瞪了张超一眼,“你爹要做什么,还要请示你?”

“不敢不敢。”

“送礼重要的不是东西值不值钱,而是有没有心意。这黄瓜虽好,可也不是送给谁都合适。比如说,你给那里正保长衙门里的书办录事们送钱,你送黄瓜就不合适,你得送钱,直接沉甸甸的一串串铜钱,甚至是直接给个银饼子,比什么都管用。”

“但如果你是给县令或者主薄送礼,就不能再送这些俗物,你得送些古董字画,或者是些孤本书籍之类,以及上等的纸笔等。再比如,送点这种听起来很仙吃起来也很不错的碧玉青,也能讨他们喜欢,明白吗?”

“爹说的是。”

“咱们家的酒楼,一直做不过富春酒楼,我打算啊弄点碧玉青到酒楼去,当个噱头,好好的炒作宣传一下,吸引一点关注,拉点人气。”

“爹,咱们家的富贵酒楼本就一直做不过富春酒楼,凭几根黄瓜能行吗?”

“有什么不行的,关键看你怎么做。咱们好好宣传一下这碧玉青,然后酒楼每天只卖一盘,让客人竞价,价高者得。只有出价最高的人才能吃到,其余人再有钱,也只能等第二天再竞价争夺了。”

“要的,就是这个噱头,碧玉青正好可以拿来弄这噱头。”张扒皮笑着向儿子传授他的经营之道。

听的小霸王大为赞叹,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第19章 读书

八十里路,就算骑着老马,赶到庄子里的时候,终究还是黑了。

庄外的路口,赵婉一直守候着,看到李逍他们回来,她笑着迎上前来,李逍吓了一跳。

“这么晚了怎么还守在这。”

“你们一直没回来,担心。”

赵婉冻的浑身打抖,衣着单薄的她嘴唇都发白了。李逍握住她的手,感觉跟握着两块冰一样。

“还没吃饭吧?”

“饭做好了,就等你们呢。”

李逍把身上的披风脱下来,替她围上,“你真傻,不会坐在家里等吗?”

“三郎,嫂子是关心你呢。”张葱几个后生在后面笑着说道,话里还充满着羡慕。赵婉的贤惠他们看在眼里,真是充满羡慕。这辈子,能够娶到一个如赵婉这样贤惠的女人操持家务,然后再生几个娃,若是能够再置上几亩地那就更好了。

有些积蓄了,再请邻里亲戚帮忙盖几间茅屋围一个院子,一生足矣。

一进庄子,各家各户的人早就惊动了,大家争着出来迎接。

大彪笑呵呵的大嗓门通知大家黄瓜都卖出去了,引得大家一片欢呼,提了一天的心,终于落地了。

张葱和刘蒜还特意把背上的钱袋拍的叮当做响。

“都是现钱呢,足有四十来斤!”

“四十来斤?岂不是有六贯多?”赵大夫拄着拐出来,大唐的开元通宝一文就是一钱,比过去的隋朝肉好铜钱还要更好也更重一些,一文一钱,一千文就是一千钱,刚好就是六斤四两。

四十多斤,岂不就是六贯多。

“嗯,今天很顺利,最少也是按五文一根的价卖的,有些散卖的价还高些,总共卖了六千多钱。”李逍也汇报了一些成果,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赵大夫感叹着道,“太好了,这个冬天不用挨饿了。”

六千多钱,虽然距离李家八百贯的债务,不过是杯水车薪,可对于这个小庄子里的大家来说,却已经足够过一个温暖的年了。

“长安一个来回,奔波一天,肯定饿了,吃饭!”赵大夫笑着道。

晚饭很简单。

有小米粥也有黄面饼子,菜则是用昨天吃剩的猪骨熬的萝卜汤,然后用卤猪脸的老汤煮的肠子,再加了一点干菜。

依然是在赵大夫的家,这间屋现在也是李逍的家。

大家已经准备给李逍和赵婉单独再起一家屋子,到时李逍和赵婉还有李贞过去住,但现在还得先挤挤。

男人们分到的是饼子,而女人孩子们则主动的去打粥喝。

粥煮的比昨天要稀,筷子立不住,而且里面掺了些野菜。

男人们的饼也不多,一人两个饼子,其实在这个没什么油水和副食的年代里,两个黄面饼子根本是吃不饱的,半夜肯定肚子得叫。

“家里又没粮了么?”李逍问。

“还有哩,不过节省点吃。”赵婉一边替李逍拿饼,一边答道。

“饭还是得吃饱的,不吃饱饭怎么干活做事呢。今天收入了六千多钱,明天我们先去买些粮回来,以后一天两干一稀,早晚干的中午稀的。”李逍说道。

赵大夫在一边反对,“现在赚了点钱,也不能乱花。咱们这里也四十来号人,每天人吃马嚼的可不少消耗。现在又是大冬天的,也不干多少事,少吃点。你看哪家有一天三顿的,就地主家也是吃两餐的,以后我们还是一天两顿,一干一稀。你们爷们干活的,多吃点,我们这些干不了活的,一天两顿稀的就好。”

“有的时候,得想着没有的时候,这样才能细水长流。”

虽然现在卖黄瓜赚了钱,但毕竟有沉重的债压在身上,赵先生并不觉得轻松。几十口人,现在除了卖黄瓜,也没有其它的收入,哪能就大手大脚呢。

赵婉她们想的是赚钱不容易,要节流。

李逍则在想着要如何开源,光靠卖黄瓜肯定也不行的,空间的土地也有限,只能种这么多,再说长安虽是帝都京城,可这个高端市场也就这么大,黄瓜越多,那价格就会越走低,量加大其实也不会有更多的收益。

最好的出路,还是应当再寻找其它的开源方式。

手里有几贯钱,又有这几十号人,还是应当再找一个收入来源,只不过现在做点什么,他确实还没有想到。

守着火塘,茅草屋顶和泥墙柴门便把寒风关在外面。

一碗粥,一块饼,大家也吃的很高兴。

听他们吃的吧唧嘴的高兴劲,似乎在吃山珍海味呢。

“三郎,今天我们留在家里的人已经上山砍了些茅草回来,又挖了些土,明天就可以把茅草编一编,把泥和一和,趁着这几天天气好,把这几座屋顶翻一翻,把墙补一补。”

赵大夫如今算是这个大家族的家长,一边吃饭他一边向李逍汇报下家里的进展。

“我们打算先把这几座屋子修补下,然后再在旁边盖几座新的,一座是你和婉儿的,另外几座是刚来的这些兄弟们的。”

“嗯,挺好的。”李逍点头。

“我呢是这样想的,现在大家每天有饭吃,修补下屋子盖几间茅草屋也费不了多少功夫,不能光吃不做,坐吃山空。咱们这里是秦岭山里,别的没有,树木柴多,我想着咱们在山里挖几座木炭窑,咱们没事就进山去砍柴来烧炭,烧了炭拉到长安去卖,天越来越冷,这时节炭正值钱呢。”

“我们妇人也可以去帮忙砍柴烧炭。”赵婉在一边道。

“我们也可以去。”几个半大小子也跟着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小小年纪也知道要出力帮忙。

“砍柴烧炭?”李逍想到了卖炭翁的故事,冬季里砍柴烧炭倒也是穷人的一个营生,这比起直接砍樵卖柴,倒是更好些,可烧炭也是个辛苦的活,还赚不了几个钱。

尤其是让妇人孩童们去烧炭,李逍不赞成。

“妇人在家持家才是正道,外面的活自有男人干,孩子们更不应当去做那些活,你们还小,我的想法是,咱们这庄上也有七八个孩子,有的半大不小,有的也开始懂事,不能就让他们这么放着,得让他们读书。”

“读书?”李逍的话一出口,整个屋里的男女老少们都惊住了。

一个贫穷的小庄子里,一群苦哈哈的庄户,谁又敢想过要让自己的穷小子读书?

想都不曾想过,也不敢想过。

第20章 激将

“不读书,就是睁眼瞎,一辈子没见识,难得出头。”李逍嚼着很有韧劲的饼子,一边道。

“说的好!”

支持李逍的是杨大眼,这位曾经的私塾先生,在最无路可投的时候,曾经毅然加入到了农民军造反的前教书先生。他是这庄子里唯一真正读过圣贤书的人,他很清楚读书是最难改变人命运的。

赵先生也读过书,但只是以前学医时跟师傅认的几本医书。赵婉识些字,也只是跟赵先生学的。李逍李贞都识字,那是过去家里条件不错,请过西席先生开蒙。

其余的人,哪个不是目不识丁,大字不识一个,倒下的扁担都会认做一。

“读书,供不起啊。”

赵先生叹道,他自己是识的一些字的,因此也是知道读书的好处。大唐开国也几十年了,推行科举制度,考试取士。虽然说那跟普通的寒门子弟没什么关系,要参加科举,也是得论出身的,还得到京师投行卷,找到那些达官贵人们做保推举,一般的寒门子弟哪有这种资格呢。

可读过书开过蒙,就不是睁眼瞎,哪怕不走科举这条路,去做学徒伙计,也是不错的,将来若是学个账房什么的,那收入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若是有机会进衙门做到个书吏,那更是不得了。

但读书虽好,可却不是一般人供的起的。

一般的士族地主倒好说,家里有条件。可普通的百姓,哪个有财力供养一个小子读书。

“咱们杨先生以前就是私塾先生,后来跟我一起跑江湖,做我的账房先生,他是读过圣贤书,也为许多孩童开蒙过的。现在杨先生年纪也大了,我想以后就让杨先生做我们庄上的先生,教我们的孩子开蒙读书。”李逍说出一个计划。

赵先生笑道,“我就说一直觉得杨老弟不简单,原来还是个有学问的人,了不起。”

杨先生笑着谦虚道,“也就是早年读了些书,其实文不成武不就的,当了几年私塾先生,穷学穷一介而已。若是大家不怕我误人子弟,我倒是愿意再重执乾教鞭。”

杨先生愿意教孩子们读书,这自然是让大家欣喜的事情,这样一来,就解决了好几个问题。

这年头,官立学校虽有,但极少,州县城中才有,往往一县才一所,能进入里面读书的几乎都是地方的大族豪强,普通的地主子弟都进不去,更别说穷百姓家的孩子了。

没那个名额,也负担不起。

许多地主家,都是一个宗族举族之力建一个族学,请一个先生来教导本族子弟,族中出大头,而学生家长则要出点束修,也就是给老师的学费。

束修虽然不贵,也就是年节时送点肉,可就这个也不是一般人家支出的起的。

现在杨大眼愿意教孩子们读书,首先解决了没处读书的问题,毕竟官学进不去,别人的宗学也一样进不去,学校都进不了,谈何读书。

哪怕能进别人家学校附学读书,可这每年的束修也是一笔开支,现在杨大眼愿意教,那这束修肯定也不用那么多,毕竟是自家人。

“书本、纸墨笔砚也不便宜。”赵先生又道。

杨大眼对教书很有热情,“书的问题好解决,给孩子们开蒙,一开始也不用教什么深奥的,弄两本蒙书就行。其实都不用买,买点纸笔,我自己可以抄写出来。孩子们跟着读、写。”

李逍点头,“纸墨笔砚虽贵,但再穷不能穷教育,这笔开支由公中支出,只要读的好的,我还有奖励!”

“爹,我不想读书,我要干活挣钱。”

一个少年站了起来道。

李逍望过去,发现这是庄里孩子中最大的一个,穷人孩子早当家,这孩子估计也有十岁了。在庄户人家,这岁月的孩子确实已经算是半个壮劳力了。

孩子的爹是个朴实的庄家汉子,看着估计有四十,但李逍估计他其实也就三十左右,穷苦百姓大多这样,外表看着比实际年龄要大上十岁都可能。

汉子从没读过书,对读书人是最敬畏的,本来听到李逍愿意让孩子读书,还愿意公中出钱供养,高兴不比。现在一听自己的儿子居然不愿意读,气不打一出来,二话不说直接就是一巴掌扇了上去。

“我打死你个怂娃,你说啥咧?”

那个被打的少年平时大家叫他黑娃,也没有个大名,虽然被打了,却很倔强。

“我不上学,我要干活养家。”

汉子气的上去又是一巴掌,李逍连忙出手制止。

赵先生在旁边解释,“这黑娃平时最是听话,年纪虽小,却十分懂事。他娘一直身体不好,家里下面又还有三个更小的娃,家里拉了不少饥荒,平时稀饭都经常断顿。黑娃懂事,想帮他爹哩。”

李逍听了很感动。

后世很多这个年纪的孩子,哪里懂的体谅父母,只知道一味的索要,甚至经常能看到不少孩子就因为父母不让玩农药,就拿刀弑母的新闻。还有些为了玩游戏,甚至偷偷拿父母的手机充钱,甚至是打赏游戏主播的,父母辛苦存的七八万块钱,被他们这样偷偷的花钱。

还有一个十来岁的姑娘,甚至把父亲的几万块救命医药费偷走,拿去见网友的。

“大哥,你别打这孩子了。黑娃,你好好跟杨先生读书,至于你家里困难,我们都知道,我们也都会帮助你家里的,你不用担心家里。你想帮家里,就好好的读书,读了书,将来才更有用,以后才能更好的回报你的父母,照顾你的弟弟妹妹们,知道吗?”

“三郎哥哥,我想跟着你做生意,我想赚钱。”黑娃很执拗的道。

“碎娃,你才多大,你现在需要的是听父母的话,好好读书。至于将来,家庭的担子自然要交到你的肩上的。你在那之前,需要的就是让自己的有足够的能力,这样才能挑的那副担子。”

“我不想读书。”

“黑娃,你是不是怕?怕自己年纪最大,是大哥哥,可以后却读不过那些年纪小的弟弟们,会没面子?”

“我不怕。”黑娃不服气道。

“我看你就是怕,黑娃,你要是不怕,那你就好好去读书,我话先放在这里,我给学堂里成绩最好的孩子,每月赏六斗小米,你若是能得第一,这六斗小米就是你的。你现在去给人干活,一月能挣到六斗小米吗?赚不到,所以你要是真有本事,就好好读,得第一,拿这六斗小米,也相当于赚了一份工钱,能够照顾下家庭。”

“敢不敢?”

李逍发出奖赏,学堂里每月打成绩,第一名奖六斗小米,第二名五斗,第三名四斗。前三名才有奖励,鼓励孩子们好好读书。

黑娃被李逍一激将,果然不服气的瞪大眼睛应下了。

看着他那副样子,大家都哈哈的笑了,果然是初生牛犊。

第21章 大姨妈和红糖水

(感谢林简和书友201的打赏,谢谢。)

砍柴烧炭李逍是不会去弄的,累死累活不说还挣不到几个钱,指望着靠砍柴烧炭发家致富根本不可能。

有道是十里不贩菜、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粜,这说的就是古代交通运输条件下的几样生意不能做,卖菜的不贩到十里外去卖,卖柴的也不贩到百里外去,卖米的也不会贩到千里外去,因为仅运输成本一项就能让人承受不了。

蓝溪距离长安虽只八十里,但要砍柴烧炭,就得到秦岭的大山深处去,山路弯弯,路长且难,又是砍柴又是烧炭,烧出来后还得自己想办法运到长安去卖,一来二去的,真赚不了几个钱。

晚饭后,也没有什么夜生活。

烤了一会火,各人就各自回家了。

婉娘在火塘上给李逍烧了水洗脸洗脚,温柔体贴无比。

屋里也没点灯,就从火塘里铲了一些木炭火放在一个破陶盆里放在床边,既当照明又取暖。

坐在床上,李逍还是有些别扭。

昨夜讲了一晚的故事,好不容易天亮。可今天晚上怎么办呢?

正当他有些不知道要如何是好的时候,赵婉有些害羞的对他道,“相公,奴家今晚不能伺候你了。”

“怎么了?”李逍还以为她哪里不舒服,结果她哼哼唧唧好半天,才说出原因,原来她来了大姨妈。

听完后,李逍居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来的好来的妙啊,这个时候来大姨妈,真是时机刚好,倒是解救了他当下的尴尬处境,要不然,总不能新婚燕尔的,迟迟不圆房吧,那样婉娘岂不会伤心不已。现在好了,来大姨妈了,这可是不可抗力。

“那你这几天可得好好休息,别太操劳累到身体,尤其是不要沾冷水也不要出去吹冷风。”

“多喝点开水,对了,我明天去街上买粮时,给你买点红糖来,冲点红糖开水多喝点。”

婉娘既害羞又感觉暖心,丈夫对自己这么体贴。

“相公,没事的,就是这几天不太方便,忍几天也就过去了。别买糖,太贵了。”

婉娘这么一说,李逍倒是想起来,这年头糖确实是很贵的,尤其是蔗糖。他跟婉娘仔细的打听了一会,原来如今的糖还真是奢侈品,市面上吃的更多的还是如蜂蜜糖和麦芽糖这样的糖,只有贵族之家才吃的起蔗糖。

而此时的蔗糖一般称为沙糖,又称为霜糖。这种糖其实是贞观之时才改进的一种蔗糖生产技术,最初是贞观之时古印度的摩揭它国进贡的一种蔗糖受到宫廷喜爱,皇帝李世民遣使到摩揭它国求取这种沙糖的制作之法,得到这种制糖法后让人加以研究改进,扬州地方官员以甘蔗试生产,最终得到的糖不论品色和味道均远胜摩揭它国所产,于是就有了如今贵族上层极受欢迎的霜糖、沙糖。

“沙糖是黄色的?”李逍倒是很意外。

按婉娘说的,如今长安的霜糖主要是岭南所产,那边的天气适合种植甘蔗,制作出来的霜糖味道好,但这种霜糖并不是李逍原以为的那种白砂糖。

蔗糖是蔗糖,也是用火的热能来蒸发制作出糖,可不论是摩揭它国还是如今的大唐,都还不懂得如何更好的提炼制作白糖。

最好的霜糖,也只是黄色的砂糖,实际上应当叫黄砂糖,根本称不上霜糖,更不能叫白糖了。

至于红糖,也没有,黄砂糖外还有一种糖,颜色则是黑的。

白糖、红糖,现在都没有。

哪怕是当今皇后,来大姨妈了,外一痛经,也是不可能喝红糖水的。

李逍若有所思,感觉自己似乎找到了一个发财的新门路啊。

白糖在后世那是极普遍的一个东西,事实上中国古代很早也就开始利用甘蔗制糖,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柘浆,也就是稀的液体蔗糖,再后来又有了石蜜,这种石蜜则是比较粘稠的一种半固体蔗糖了。

到了晋代后,取蔗汁为砂糖,这就是外表呈砂砾状的结晶糖,颜色为黑色。再到如今大唐吸取摩揭它国技术制作出来的霜糖,颜色为黄色,技术越来越强。

而从黑色的砂糖到黄色的霜糖,也体现出了这些年大家对糖贵贱的一个标准,就是越白越值钱,越白越受欢迎。

黄的糖比黑的糖更受欢迎价格更高,若是能够提炼出真正如霜一样的白糖,那就更不得了了。

霜糖的关键还在于有一整套的蔗糖提纯和脱色工艺。

此时大唐的霜糖用的是滴漏法为蔗糖脱色,将蔗汁熬至相当浓度后倒入一个叫瓦溜的漏斗形陶器之中,从上淋上黄泥浆。

本质上就是用黄泥浆作为吸附式脱色剂来抽取白糖,只不过这种方法还不够先进,制作出来的霜糖其实还不够白,而是偏黄的黄白色。

可就算如此,这种不够白的霜糖,依然是如今市面上最受欢迎,价格最高的糖,比麦芽糖、蜂蜜糖都贵的多。

如今一斗粳米十一钱,而一斗盐要一百一十钱。

而霜糖呢?

价格贵的离谱,一两银买三斤糖,糖居然用银子买,可知多贵。大唐金银不是直接的货币,多是用做赏赐,而且大唐本身的银产量也极低。

市面上金银铺里,现在一两银子能兑换大约一千六百文钱。

一两银买三斤霜糖,一斤糖得五百多钱,这价格是盐的二三十倍,是大米的二百多倍。

买斤糖得五百多文钱,若是买粟米,两文半一斗,都能买上两百多斗了,够庄里大家吃上一冬的口粮。

“婉娘,现在最便宜的沙糖多少钱一斤?”李逍来了精神,若是买点纯度不够的黑糖再来提纯加工一下,变成白糖卖出去,想必这会是一个发财之路。

“最便宜的沙糖?最便宜的应当是颜色不白,比较黑的沙糖了,但也不便宜,一两银子可买十斤。”

“差价三倍多,有利可图啊。”李逍捏着下巴笑道。

“什么有利可图?”

“婉娘,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有一个秘方,能够把黑的沙糖提纯为霜糖。咱们买来黑糖,提纯变成霜糖,转手就能翻三倍的卖出。”

婉娘惊讶的睁大眼睛,“相公别说笑,哪有这种本事。”

“真的,不信我明天就提炼给你看!”

第22章 岂有此理

婉娘对于李逍说自己会炼制白糖,深表怀疑,这十分让李逍不服气。

男人怎么能让女人怀疑不行呢,叔可忍婶婶也不可忍。

这一晚上,李逍就躺在床上一直在脑子里想着如何提炼蔗糖提纯脱色之事,后世之时工厂生产白糖,普遍用活性炭脱色提纯。不过活性炭不等于普通的木炭,李逍现在没法弄活性炭,想来想去,还是黄泥浆脱色法最简单又直接。

不过如今大唐也是在用黄泥浆脱色提纯,可制出的霜糖却并不白,这说明这种方法还不够完善,也许自己可以脱色提纯出更白的蔗糖来。

婉娘搂着李逍,这一晚上睡的很踏实。

········

李逍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等他醒来时,发现身边空空如也,婉娘早就起床了。

听着外面的话话声,他知道自己睡过了头。

打个呵欠,穿衣起床。

庄子里如今算是吃上大锅饭了,不过大家的积极性挺高。毕竟一改过去吃不饱饭的日子,如今起码一天两顿是有保障的。

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干活,把砍回来的茅草编织,把树削皮,还有挑黄泥挑水和浆的。

那边杨大眼已经和赵大夫带着一群娃把一间茅草屋收拾了起来,这将是庄子里的学堂。

昨天李逍那番话,还是让大家很心动。

既然杨先生愿意收庄子孩子读书开蒙,大家还有什么不乐意的呢。

庄子还是那个庄子,可大早上,却已经很是一片朝气,很热闹。

“哥,起来了?”李贞笑着上来请安。

看着这妹子脸上的笑容,李逍觉得很暖心。

“嗯,起来晚了。”

“还早呢,你们昨天跑一天辛苦了,多睡会也应该。”

“婉娘呢?”

“嫂子说今天磨豆腐吃,跟翠花婶一起在那边推磨磨豆子呢。”

冬天里没有什么菜,家里还有些买回来的豆子,本来是做马骡的饲料的。婉娘看着还有不少,便准备用黄豆做一桌豆腐,再用黑豆秧一些豆芽。

“这大冷天的,秧的出豆芽吗?”

“不是哥跟嫂子说可以盘个暖炕,把陶罐放在炕上秧的吗?”

“哦,是啊,不说我倒差点忘记了这茬,天这么冷,这茅草不怎么防寒。我们要在屋里垒个暖炕,这样在炕上暖和不怕冻了。”

暖炕这东西防寒的利器,李逍来这里住了一晚上之后,就已经在想着这事了。婉娘以前没睡过暖炕,也没听过。但李逍说这东西好用,简单的讲过一遍原理后,她也觉得可行。

现在赵大夫已经组织村里的汉子们准备盘炕,盘个火炕也简单,自己弄些石头、黄泥等,然后让李逍讲一下具体的盘法,哪里做烟囱,哪里是烟道,把这几处关键点说明下,其它的也就是些手头活,材料什么的都是就地取材。

早饭是简单的小米粥,没有猪头肉了可大家也吃的挺高兴。

现在李逍住的这间茅屋的堂屋,倒成了庄里的食堂和会堂,吃饭在这开会也在这,十分热闹。

吃完饭,李逍找杨大眼支钱。

如今杨大眼既是庄里的私塾先生,同时也是庄上的账房先生,开支进项都在他那账上记着。

杨大眼管账,赵先生管钱。

相当于一个会计一个出纳,钱账分离。

杨大眼那里开了条,然后到赵先生那取钱,取了钱还按了手印。

这套规矩是李逍自己立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今的庄子几十号人,虽说人不多,但有些事情还是先立制度再做事,这样才不会乱。

而且有这套制度,也比较容易管理,不容易出差错。

婉娘见李逍一次取了五千钱出来,有些担心的问,“相公,你真打算买沙糖啊?”

“既然是个赚钱的路子,没有理由不做。”

“可没那么容易吧?”赵婉有些担忧的道。听说朝廷都是派使者去那西方的摩陀揭国才取到了制造沙糖的工艺,一般人哪里会啊。丈夫说自己有比朝廷更好的制糖工艺,能炼出更白的霜糖,赵婉总有些不太相信。

她也不是不愿意让丈夫去试,只是如今这糖价太贵,哪怕是便宜一点的那种黑沙糖,一两银子也才能买十斤而已。

“放心吧,你还信不过你相公吗?”

“我当然相信相公了,只是。”

李逍轻轻刮了下赵婉的鼻子,“我一定保证成功。”

·······

蓝溪街。

富贵酒楼,掌柜的满头大汗的往楼上跑。

“咚咚咚!”

“进来。”张扒皮正坐在三楼的房间里翻看着账本,眼看着年关将近,这段时间酒楼的生意本来应当更好,可实际上却越来越差。

相比之下,对面的那富春酒楼却每日宾客盈门,这让张扒皮十分不满。张家做高利贷起家的,拿手的买卖是开金银铺和质库,对于酒楼、药铺这些买卖并没什么经验。

可同样是开酒楼,还开在一起,人家生意红火,自家却一般,张扒皮是不能接受的。

“东家,不好了。”

张扒皮眉头一皱,抬起头来。

“慌慌张张成何体统,又出什么事了?”

“是富春酒楼,他们家今天推出了一道新菜,正到处宣传呢。”

“推出道新菜,有什么稀奇的?毕竟人家酒楼里的大厨是从长安的大酒楼请来的老师傅。”

“可是东家,他们家推出的新菜,是用碧玉青做的。”

“碧玉青?”张扒皮一开始还没明白过来,愣了一下才想起,这碧玉青不就是自家儿子花了两千钱从几个扬州人那里买下来的稀罕物吗?

不是说,总共只有一百根,全都被儿子买下来了吗?自己还准备借此机会,好好利用一下呢。

怎么现在对面的富春酒楼也有碧玉青?

“你确定?”

“东家,非常确定,我已经派人悄悄的过去看了,他们家今天推出的新菜就是用碧玉青做的,他们甚至还把一根碧玉青拿出来当众展示呢,跟东家你拿到酒楼里的碧玉青一模一样,一样的大小,一样的一鲜嫩。”

掌柜的很无奈,他们酒楼正在秘密搞一个活动,准备用这碧玉青打个翻身仗,谁知道人家对面先拿出了碧玉青。

“听说他们将连续十天,每天推出一道新菜,全都用碧玉青为原料制作。现在弄的很热闹,吸引了不少客人呢。”

张扒皮面色越来越难看,一巴掌狠狠的拍在了桌上,“岂有此理!”

第23章 贵的离谱

骑着老黄马,身后跟着大彪、柱子等几个青壮汉子,又有杨大眼和赵大夫两个老头骑驴相随,一行人倒也很有气势。

带着五千枚铜钱,也算是自信成功。

今天上街的目的很明确,先陪杨大眼采买点纸墨笔砚,既然要开学堂教育孩子,这该有的投入不能少。书可以先不买,杨大眼可以自己抄写,但纸笔总得先买些。

然后就是买粮,这次要一次多采买一些,最好了能够买到够明年夏收的粮。家中有粮,心中才不慌。如今庄里互助合作,算是结社互助的模式,吃的是大锅饭,集体劳作,李逍得把大家的口粮先准备好。

好在粮价现在比较平稳,粮油副食调料等价格很贵,但只是粮食倒还是不高。一千钱就能买到四十石粟米,一庄子四十来口,有百石粟米绝对够吃到明年夏收。

依然是上次的那家粮店,还是那个价格。

李逍一次采购一百石粟米,然后又买了几石稻谷,还买了一些麦子和一些糜子。

并为家里的马骡买了些大豆、高粱、麦麸等做为饲料。

总共花了三千钱,掌柜的还表示让店里伙计拿车马直接给送到家里去,这种服务也确实是到家了。

“多谢掌柜。”

留下人盯着,李逍便陪杨大眼去买文具。

卖纸墨笔砚的店在街上最好的地段,处于十字路口,可谓是金角聚财之地。店铺装饰的也很有格调品味,一股子书香之味。

连店门口迎客的伙计,都穿着长袍,十分斯文。

进店之后,李逍问了下价格,也不由的咋舌。

贵,实在是贵。

纸是按张卖的,但价格离谱。最贵的是麻纸,还有皮纸、草纸、竹纸等。麻纸又有黄麻纸,白麻纸。

比如官方书写用纸,几乎都是麻纸,其中朝廷中枢和宫廷用的都是蜀地生产进贡的黄麻纸。

掌柜的对自家的纸如数家珍,侃侃而谈,李逍听的却是面色难看。

买完粮食就来到这店里,从家里出来带了五千钱,刚才花了三千,现在身上还有两千钱。

刚才三千钱买上一百多石粮食,可现在两千钱在这里都买不了几张纸。

“掌柜的,你家的纸也太贵了。”大彪忍不住道。一纸薄薄的纸,居然能抵的上一头猪,这简直是杀猪啊。

掌柜的捋捋胡须,淡然笑道,“几位客官,小店诚信经营,可从来不会乱开高价。就说这麻纸,小店有白麻纸和黄麻纸。白麻纸正面洁白光滑,背面略显粗糙,有草棍纸屑粘附,但却很细很薄,质地坚韧,十分耐用,只要不着潮就能经久不变质。”

“而小店的黄麻纸更是由蜀地运来,正宗的蜀中黄麻所制。色略黄,比白床纸略厚,看起来比白麻纸还显粗糙,但纸纹较宽,约有二指左右,这是如今最好用的书写纸,连皇家宫廷和朝廷中枢都是用此纸。用麻纸做的书,风吹日晒也不怕,一本黄麻纸书只要保存的好,甚至可以流传千年而犹完整如新。”

杨大眼是教书先生,对于纸倒是行家,他对李逍道,“这家店里的麻纸都是好纸,价格虽高但与市价相同。”

李逍有些无奈,店里这种裁好的黄麻纸,一种是卷轴式,一种是折页式,大小差不多也就是可以抄上万把字,唐人一般把一万字的书弄成一卷。这样的一卷书,通常是每页八到十行,每行十八字二十四字,因此一卷书差不多是五十页左右。

而这样一纸能抄写一卷书的黄麻纸,居然要一千文钱。

一千文钱,就买一张白纸,只能写一万个字,这不是抢是什么?人家郭大彪杀一头猪,也赚不了几文钱,一整头猪全卖了,都卖不到一千文钱。

这还仅仅是一张白纸,若是一本抄好的书,如千字文这样的蒙书,价格更是得翻上两三倍。

怪不得说这个时代知识掌握在士族世家手里,普通人谁读的起书啊。

一斗粟米不过两文半钱,一千钱能买四十石粟米,可却只能买一纸黄麻纸。

“客官若觉得麻纸贵,可以买皮纸和草纸、竹纸,这几种纸价格稍便宜一些。”掌柜的态度倒是很好。

不过一问价,也便宜不到哪去。

最便宜的是草纸,顾名思义,直接用草制造的纸,质地粗糙,纸面涩滞,背面多碎草屑,厚而且脆。竹纸和皮纸好点,但在李逍看来,也都非常差。

就这样的纸,最便宜的草纸一大张都要两百钱。

“这种桑皮纸呢?”

“这种是带有桑树皮的皮纸,一张三百钱。”

大彪听了直觉得心脏受不了,“不买了,还不如直接写在布上。”

“布怎么能和纸相比呢。”掌柜的道。

“掌柜的,这种皮纸给我来两张。”虽然很贵,但纸还是得买,不过现在没钱,李逍也只好先买两张。

说来其实造纸术在南北朝的时候就有一个技术爆发,因此到如今其实纸的使用已经非常的普遍,但是纸依然还是在官府和士族层面通用,普通人还是用不起的。

更别说包纸做包装用了,一些普通百姓可能一辈子都没摸过一张纸。

纸贵,书更贵,而且这时代的书籍基本以抄写为主,印刷的书籍为雕板,主要是印经书等,而且价格昂贵。

线装书在这个时代也还没有出现,此时的书就跟这店里卖的纸一样,要么是那种卷轴式的,两边有轴,如画轴一样打开。另一种则是册页,皇帝阅读的奏章样式就是册页,折叠起来,可以拉开,佛经多是册页式。

后世那种一页页装订起来的书还没出现,活字印刷就更没用了。

这时代能读的起书的人很少,所以能识字的人地位也很高,哪怕混的再落魄,就算去抄书,收入也是很高的。一般行情,抄一卷书的价钱是一千钱。

一卷书,也就是万字。千字百钱,简直比写书还赚钱。

买了纸还得买笔买墨买砚,纸很贵,这些也不便宜,随便一支毛笔,都是几十文上百文钱,听的李逍牙直酸。

“让孩子们先在沙上练字吧。”杨大眼有些无奈的道,若是给家里几个孩子都买纸墨笔砚,根本就供不起了。

大彪耿耿于怀,“现在才知道,原来读书这么费钱,还有,造纸印书最赚钱了。若是懂得造纸,这子孙世代不愁了。”

杨大眼笑笑,“造纸坊可都是那些士族豪门掌握着,别人休想插足,也不可能得的到技术。”

李逍在旁边不语,造纸的技术他会啊,不过看样子好像造纸这个产业是被那些士族豪门给把握着,不会轻易的给别人插手分润的。

第24章 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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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买了两张纸一支毛文,再加上一方砚台加一块墨,一贯钱就没了。

大彪直呼店家是抢钱。

“物有所值,读书人的文具,怎么能如此衡量呢。要说贵,前面富春酒楼今日的新菜那才卖的贵,不过是一盘黄瓜,却卖出一贯的天价。”掌柜的摇头叹道。

“握草!”大彪忍不住吼了一嗓子。

富春酒楼的黄瓜,不就是他们昨天卖过去的吗,五文一根,批发价卖了二十根,总共也才一百文钱。他们今天转手就卖一贯钱一盘?

转手一根就翻了两百倍?

奸商,大大的奸商。

出了店门,大彪还气呼呼的在骂娘。

“咱们得找他们去,娘的,涨价。”

“算了,生意嘛,你情我愿。昨天我们讲好的五文钱,今天他们卖一贯一盘,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卖的出去,是他们的本事,卖不出去,也跟我们无关,至于奸不奸商,和我们又有何干系?”

商人嘛,无商不奸。

不过李逍觉得,这酒楼也不过是弄个噱头炒作一下而已。一贯钱一盘菜,确实是贵了,就算是熊掌驼峰也没这么贵,但毕竟是个新鲜玩意,炒作炒作打点广告也正常。

过了开头这个新鲜劲,尤其是当大家发现这碧玉青其它并不止这家独有时,肯定就卖不了这高价了。

“要不瞧瞧去?”大彪道。

“有什么可瞧的,还是办正事要紧。”

“还有啥正经事?”

李逍手里还剩了一千钱,他还要去买点糖。这可是关乎生财之计,不过现在没必要告诉大彪他们,他甚至连杨大眼和赵大夫都没说。

这个计划目前还只有婉娘一人知道。

“你们要没什么事了,就去粮店帮忙把粮食运回家去,小心乱逛遇上张扒皮家的人。”

李逍可没忘记上次坑了小霸王张超的事情,黄瓜卖别人家五六文钱一根,卖小霸王家可是二十文一根,而且是骗他们说总共就那一百根。

张扒皮家的人都不是什么好相与的,此时估计正恼怒呢,要是碰到了,肯定还得节外生枝。

“我还有点事要办,先走了,办完事到时在街口汇合。”

李逍没带别人,独自一人上街。

蓝溪街虽然挺热闹,但卖糖的商铺却只有一家。

这是一家挺大的商铺,名字却叫回春堂。看着那块招牌,李逍站在那愣了一会神。

这家店铺,以前就是李家在蓝溪的几处产业之一。

这也是蓝溪的百年老字号药铺,蓝溪街不小,但药铺却只此一家。既卖药也收购药材,同时还坐堂诊病,在蓝溪口碑向来是不错的。

这家老店的生意也一直很好,尤其是收益很不错,毕竟生老病死,谁都离不开。老话说的好,家有药铺一间,良田千亩不换,说的正是这理。

不过现在这药铺,却已经是张家名下了。

李逍犹豫了下,还是踏上台阶。

“宁让柜上药生尘,但愿世间人无病。”

回春堂的牌匾下,门口有两行字。

这两句话,也是李家过去经营这间药铺的一个理念,药铺不以赚钱为目的,而是药病救人为主。

正是这副招牌,不知道为李家赢得多少好口碑。

踏进店门,李逍目光转了一圈,却发现印象中药铺中的李家老人一个都没见到。

既有些失落,又有些欣慰。

那些老人在药铺转手后,要么回乡下老家了,要么另谋高就了,并没有人留下为张扒皮做事。

“请问这里有霜糖吗?”

李逍问。

柜台后一个老头抬头,“有,六百文一斤,上好的霜糖,岭南交州原产,大唐最好的霜糖,霜如雪,甜如蜜。”

“长安不过五百钱一斤,你们这价格贵不少啊。”李逍道。

“我们家的霜糖可是最正宗的。”掌柜的回道。

“是吗,可否看看?”

买糖买到药铺来,看似有些奇怪,其实挺正常的。这年头,很多商品,其实都是在药铺***如什么硫磺啊硝石啊碱石、石灰啊等等,糖,有些地方也是在药铺才有。

掌柜的叫来伙计,让他取来霜糖。

药铺里的蔗糖高中低档的都有,价格以颜色来定,越白的越贵。但最贵的也并不是霜雪一样的白,只是带着黄的浅白色,而最便宜的则几乎就是黑的。

可就算是最黑的,他们也一样称为霜糖,卖一百一十文一斤。

“没有更白的沙糖了吗?大唐最好的沙糖,可是很白的。”

“这位客官说笑了,我们这里的上等霜糖就是最好的,更白的,别说我们这里没有,长安也没有,整个大唐都没有。”

“哦,掌柜的可莫欺我,我可是见过更白的霜糖,甚至还见过如水晶般晶莹透亮的大颗霜糖,号称为冰糖。”

“冰糖?”掌柜的摇头,“从未听说过有如水晶般晶莹的冰糖。”

“扬州就有,这是今年新提炼出的一种霜糖,因为颗粒大,且晶莹透亮,如冰一般,故号称冰糖。此糖现在风靡江南,贵族世家争相购买,纷纷以冰糖待客为自豪。”

掌柜的听李逍说的有模有样,还真的有几分相信。

“那估计很贵吧。”

“嗯,一斤冰糖四五贯钱,还有价无市。”

“想不到关中天子脚下,居然还反不如江南之地,不但冰糖没有,而且连更白点的霜糖都没,真让人失望啊。”

掌柜的道,“如果江南有,那长安肯定很快也就有了,天下之物汇聚长安,就没有长安没有的。”

“嗯,掌柜的这话说的有理,若是你们能够抓住机会,抢先进一批冰糖霜糖来,相信能大赚一笔的。”说完,李逍便转身离开了。

本来他确实是打算来这里买糖的,但看到这里糖卖的这么贵,尤其是这店已经成为张家的后,他改变了主意。

刚才的那番话,他也不是信口胡来,而是有意为之。

离开药店后,李逍便直接往蓝田县城而去。不过四十里路而已,买十斤糖,却能够便宜起码一百文钱,跑跑也无妨。

第25章 打赌

蓝田县城。

这里堪称关中东南门户之地,虽只是一座县城,但因是京畿之地,县城也列为畿县,连县令都是正六品上的高配。

比起蓝桥一条长街到底,蓝田县城却是井字区划,拥有六条大街。不论是人口还是商铺都多了许多。

李逍入城之后,找了几家药铺,又找了几家杂货铺,只要是有卖霜糖的,他都逛了一遍,每次都把那番扬州有冰糖有更白的白糖的说辞吹一遍。

最后,他才在一家药铺里讨价还价用一千钱买了十斤最次的霜糖,还让掌柜的附赠了十斤石灰。

没有再在县城多呆,李逍骑上老黄马便打马离开了县城。

路上走了没多久,李逍皱眉停下马。他发现自己身后跟着几个人,从县城开始,已经跟了他一路了。

“几位朋友,恕某眼拙,还想不记得我们曾相识?为何这一路上跟随?”

开门见山。

“哈哈,朋友好警觉,不过不要担心,我等不是歹人,只是刚才恰好在怀仁堂药店遇到过,无意中听到朋友说起一样新鲜事物,一时有些好奇。”

对面,五骑驻立路中。

当中一人虽然仅是黑色幞头加上一袭白衣,可李逍却也看出此人不简单。不说别的,他的衣服样式简单,但却是丝绸所制。更别说,跨下马一看就非凡。比起李逍跨下那匹老掉牙跑不快的老黄马,人家的马才叫宝马。

这样的马就是后世车中的法拉利玛沙拉蒂,而李逍的那匹马顶多是辆大众,高下立判。

更何况,人家身后的那四个随从也都不一般,个个人高马壮,看着跟中南9海保镖一样,更何况就连他们跨下的马也都十分神骏。

四个汉子看着更像是沙场过来的,绝对是老兵,有一股子杀气,连他们的马,估计都是军马。

这种人不好惹,那就好比开着法拉利还挂着辆军牌一样。

李逍不希望惹到这样的人,他的身上本来就还有些不太清楚,若是让人查到他在江南参加过义军,是漏网之鱼,那可就完蛋了。

“哦,可是冰糖之事?那也不过是我道听途说,拿来吹吹牛而已。”

“我看可不像啊。”马上那人笑笑,看着倒是很和气,但却让人很有压力,“适才某跟兄台并不止在怀仁堂一处碰到,后来在康民药店、惠民药店可都又相遇了,只是兄台一直跟掌柜的说话,倒是没注意到我。”

李逍皱眉。

事情看来果然不简单。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自己在蓝田县连跑了多家卖糖的药店和商铺,却不料这举动早就落在了有心人的眼里。

若只是在一家店里谈冰糖之事,那还可称之为只是把道听途说的东西拿来当谈资,可若是接连在好几家店都说这些,就明显没那么简单了。

“我这人就是话痨,嘴闲不住,倒没想到让这位公子误会了。”

这人看着也就是三十左右的样子,可既然人家有那气势,还有那隐约透露出来的身份,李逍也不敢大意。何况自己现在被人盯上,也不知道对方所为何来。

“明人也就不说暗话,我相信这位兄台刚才费心的一番行为,肯定是在做一个局,说实话,我对这事挺好奇,也挺有兴趣的,不如,加我一个,一起玩玩?”

三十出头的样子,气势不凡,长的也挺正派的,李逍不知道对方什么来头,但也知道这种人不好惹。

可现在对方直接就追过来,还直接点破了他之前的那番布局,还说要一起玩,这就让人难办了。

“让我猜猜你想做什么,我觉得你有两个可能,一是江南确实新出了一种冰糖和更白的霜糖,而你手里呢恰巧就有一批这样的货,你现在到店里吹风,就是想宣传造势,然后到时再好把你手里的货卖个高价。”

那汉子自顾自的说着,“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你若真有这么好的糖,其实简单的多,根本不用这么麻烦。所以,我觉得你是在设局,想行骗。具体怎么骗,我还没想到,但我觉得应当就是如此。”

李逍有些无奈,他现在觉得对面这人很无聊。

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谁会这么无聊?

“公子厉害,就因为旁听到了几句陌生人的话,居然就能想到这么多,而且还一路跟随到现在,让人佩服。不过其实并没有公子想象的这么复杂,实不相瞒,我手里确实有一点更好的霜糖,但也就是一点点,我见蓝田并无这样的霜糖,于是乎才有意的吹吹风,目的就是想回头把手里的这些霜糖抬高点价格出售,好赚上一小笔,就此而已。”

那人愣了一下。

“不,我不相信,绝不会这么简单。况且,某从没有听说今年江南新出了更白的霜糖还有那什么冰糖,某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你肯定是有其它目的,兄弟,你也不用隐瞒,直接跟我明说。我也不会破坏你的计划,只要让我也加入就行。”

李逍摇头,“真没那么复杂,我观公子也不像是缺钱之人,就算我真打算行骗,那也骗不到几个钱啊。”

“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我只是想玩一玩而已。”

李逍在心里臭骂这人,真是无聊至顶,谁会因为想玩一玩,就非要戳破别人的骗局,还硬要加入一起呢,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公子看来是真不相信我了,不如我们打个赌,若是我能拿出比现在蓝田市面上更白的霜糖,那么公子是否就愿意放过在下?”

“哈哈哈,有意思。你若真能拿的出你说的这种更白的霜糖,在下自然服输。不过既然是打赌,那总得有押注才行。你愿意拿什么来下注呢?”

李逍见这人愿意打赌,倒是松了口气。

“若是我能拿出这种霜糖来,那公子就不要再纠缠戏耍在下可好?”

“哈哈哈,这可不行,赌不是这样打的。这样吧,你说个更直接点的东西。钱财、土地、美女,还是我跨下的良驹都可以做条件。”

第26章 薛五

那人自称薛五,就跟块狗皮膏药一样的粘住了李逍。

李逍回蓝溪,他也非要跟着,说是正好闲着无聊,就当是骑马遛遛。遇到这种闲的无聊的人,李逍也没办法。

赶也赶不走,得罪还得罪不起。

薛五三十来岁,很自来熟的把李逍喊做老弟。

“三弟啊!”

“五哥啊!”

两人称兄道弟的,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两人是义结金兰的好兄弟呢,不过李逍却清楚,自己怕是碰上了一个闲的无事的长安纨绔了,闲的没事拿自己寻开心呢。

薛五这个名字怎么看怎么不像是一个真名,姓薛倒可能是真的,姓薛排行五,薛五郎,这种名字倒是很寻常,不过却只是熟人之间的叫法。

姓薛,长安城里姓薛的贵族倒不少,尤其是河东薛氏,那也算是关陇贵族集团的一员了。不过姓薛的贵族不少家,这位薛五是哪家的,他也不能确定。

甩也甩不脱,便只能带着一起回了蓝溪。

一路上,李逍跟他你一言我一语的倒也聊的还不错。

中途,薛五停下饮马。他的马是好马,好马也娇贵,不但吃的好,还吃的多。半路上还要加个餐,大冬天的,他的马吃的居然是豆饼、胡萝卜加鸡蛋,比李家庄的人还吃的好。

“爷,咱为何跟着这个李三啊?”

“爷觉得这个李三挺有意思的,本来嘛今天只是闲的无聊出来转转,谁料遇到此人,挑起我一些好奇之心。本打算拿他逗逗闷子,可这一路上跟他说话,倒意外发现此人有些不简单。”

“怎么不简单,我看也只是一个普通百姓,没什么身份的。”

“普通百姓又如何,可此人有见识,我也算是游历过天下,可以说长安城里,那些名门贵族之家里如李三这般年纪的子弟,也未必个个有此人见识。”

这番话让几个随从听了都大为惊讶,自家的五公子可是被家主极为称赞之人,说是薛家的栋梁。他能如此称赞一个路人,那这人就真不简单了。

“爷,咱们真要跟着他?”

“嗯,原本我只是正好要去趟商洛,便顺路拿此人逗会乐。但现在我倒不急着去商洛了,先瞧瞧看。”

“哦,爷是想瞧瞧此人是否说谎,料定此人拿不出他说的那种霜糖来?”

薛五摇摇头,他看了看远处正在饮马的李逍,“我也是刚从江南回京不久,之前从未听说过江南有什么新的制糖之法,能制出更白的霜糖,甚至是冰糖。但我现在也不敢确定此人就是在说谎,这人我有些看不透,既是如此,就先陪他走一趟瞧瞧。”

“爷,莫耽误了正事。”

“去商洛本也不是什么要紧事,推辞几天也无妨。”

“爷,若是此人说谎,怎么办?”

“说谎么?”薛五捻须笑笑,“那不过是验明了一个骗子而已。”

“若是他真能拿出更白的霜糖来呢?”

“那就有意思了。”薛五没说要怎么办,但目光却很有神。

饮完马继续上路,薛五和李逍并辔而行,一路上有意跟李逍天南地北的谈,话题不时转换,甚至有时还会故意提一下朝堂见闻等。结果越聊越是惊讶,他发现这个李三似乎什么话题都能接的上。

哪怕是朝堂上的事情,也经常能说上几句很有见地的话,这让他对李逍越发的好奇起来了。

他敢肯定,李逍绝不是哪家贵族高官家的子弟,因为刚才有意试探下他发现,李逍虽然能对不少朝堂时事都说出些不错的见地来,可却对朝中人事这方面并不清楚。

这让他肯定,李逍不会是勋贵官员子弟。

蓝溪。

李逍回来时,大彪他们还在运粮食,一百多石粮食,足装了十来车,又是称量又是装车,还得分装两趟跑。

他回来时,粮店刚运回第一趟,正装着粮准备运最后一趟。

“薛五郎。”

李逍对大彪简单的介绍了下跟在身的几人。

薛五打量了下大彪等几人,目光又放到了那几车粮食上,仔细看了几眼。

“我适才听三郎说你家是庄户,怎么还从粮铺买粮?还一买就是这么多,今年蓝田也未曾遭灾欠收啊?”

李逍简单的回复,“今年家中出了点事,之前地里收的粮食都给人抵债了,现在手里刚好有了点钱,就买点粮回家过冬。”

简单几句话,薛五却觉得里面很有故事啊。

之前欠债,把地里收的粮食都拿去抵债了,可现在却又有钱能够从粮铺买这么多粮食回去。

这里面有故事。

蓝溪街上,富贵酒楼。

张扒皮面色很难看,富春酒楼突然推出新菜,还是用碧玉青做的新菜,这一下子打乱了他的如意算盘。

本来想好的利用碧玉青炒作宣传一把的计算,直接夭折。

更气人的不是又被富春酒楼抢了风头,而是他堂堂张富贵居然被人给骗了。那碧玉青绝对有问题,他被人坑了。

从来只有他坑人,什么时候居然还有人敢坑他,这岂不是太岁头上动土,找死吗?

两贯钱张扒皮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自己的脸面,居然有人敢坑到自己的头上来了。

岂有此理。

小霸王张超被骂了个狗血喷头,脸上被父亲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连擦都不敢擦一下。

他许久都未见过父亲如此大怒。

“给我找,就算上天入地,也得给我把那个骗子给我搜出来。敢骗到老子头上,我一定要让他后悔莫及。”

“爹,我一定把人找到。敢骗我们张家,等我找到了,我要把他的腿都给打断。”

张扒皮咬牙切齿,“现在有两件事情立即去办,第一,把那伙骗子找出来。第二,给王录事等人准备的碧玉青先不要送出去了。”

既然连富春酒楼都有碧玉青了,那这玩意就不是什么稀罕物了,没必要再拿出去丢人现眼了。

“哦,爹,那富春酒楼肯定也是在那伙骗子那里买的黄瓜,他娘的。”

“只有这种可能了,今天富春酒楼倒是弄的好大阵势,我们也不能让他得意了,让人贴出告示,我们富贵酒楼今天也推出新菜,同样用碧玉青做菜,一道菜我们只卖百文。”

富春酒楼一道碧玉青卖一贯,富贵酒楼卖一百钱,价格相差十倍。

“爹高明,如此一来,大家都得痛骂富春酒楼黑了心,得夸咱家酒楼业界良心!”

“别在这里磨叽了,还不赶紧去找人!”

第27章 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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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庄充满了欢喜,一百多石粮食运回来了,看着一袋袋的粟米搬家屋子,甚至还有米麦,大家一会笑一会哭的。

有了这么多粮食,这个冬天再不用担心受饿了。

薛五将一切看在眼里,他发现这个庄子虽小虽穷,可人心却很齐。尤其当他知道,这些庄户原本是李家的佃户,而现在这些庄户居然跟着李三一起吃饭时,很惊讶。

地主善待佃户,这倒是很普遍的事情。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也并不都是水火不容的,其实多数情况下,地主和佃户的关系反而比较好。佃户佃种地主家的地,这种关系往往是世代相袭的,祖祖辈辈的地主,祖祖辈辈的佃户。

佃户得依靠地主家的田地生活,而地主则要依靠佃户们的劳力耕种,两边的关系相辅相成。时间久了,甚至关系还会带上点亲谊。逢年过节的,地主往往还要给佃户们点礼物,以感谢佃户们一年来的辛苦。

而佃户们呢,平时地主家里要做些事情,也都是他们去帮忙。地里收获什么,也会上交一份什么给地主家。

灾年饥年的时候,地主也有救济佃户的义务,虽然说不是免费救济,往往是要利息的。

这种关系稳固牢固,都互相恪守本份。

那些恶地主,会不得人心,也很少这种人。

但如果说,如李三这样,把佃户当成自家人,把自己买的粮食拿出来和佃户一起吃,就少见了。佃户们缺粮,地主可以借给他们,良善点的最多不收利息,哪有这般吃大锅饭的。

等薛五看到杨大眼正拿新买的纸墨写千字文,而一群庄里的孩童围在边上认真的观看,杨大眼还一边写一边解释字义,他更惊讶了。

这么一个穷庄子,居然还有一个教书先生,而听大家话里的意思,这位李三郎居然还要让这位自家的账房先生免费教佃户孩子们读书,甚至读的好还有奖励。

“从未见过这样的庄子。”薛五感叹,他家也算是个地主,还是个大地主,拥有很多的田庄,也有许多佃租他家田地的佃户,他家对佃户们挺好,但绝没好到这种地步。

“爷,哪有这样对待佃户的,没了规矩。就不怕升米恩斗米仇吗,这么乱来,岂不是没有了主从之分?”

一个随从看不惯的说道。

“没这么简单,我看这李家庄处处不简单,这李三更不简单,有意思,越来越有意思了。”

李逍任由薛五在庄子里乱晃,庄子就这么屁大点地方,也就这么点人,薛五来了他拦不住,现在要逛他也拦不住。

“相公,这几位是什么人?”

“路上遇到的朋友,不用管他们,随他们意就好。”

李逍手里提着一袋霜糖,在想着到底要不要提炼出更白的霜糖来。那位非要跟自己打赌,李逍有自信能够提炼出比现在市面上更白的霜糖,但他有些拿捏不准这薛五的真正身份。

沙糖是调味品,也是一种奢侈品。

价格很高昂,尤其是越白的霜糖越贵,如果李逍拿出一种比现在市面上更白的霜糖来,他也不知道这究竟是福是祸。

如果这个薛五不安好心,那他掌握着这种先进的制糖提炼脱色工艺,可就是怀璧其罪了。

如果李逍只是拿出一些更白的霜糖来,但只说是从扬州商人处买来的,倒也能搪塞这个薛五,只怕他未必肯信。

毕竟人家随便一打听,到时哪都没有李逍手里这样的好糖,这事情岂不就暴露了。

真是左右为难。

李家还背着巨额债务,本来李逍有的是办法赚钱,可好多办法却并不敢拿出来,就好比造纸、制糖甚至是提炼盐等一些技术手段,拿出来随便弄弄也是能赚大钱的。

可没身份没势力就保护不了自己,这就好比一个几岁的娃娃却一人抱着块金砖招摇过市一样的危险。

没有点身份地位,就算想跟人合作都难,谁能保证别人不会把你吞的连骨头渣都不剩下呢。

叹了口气,李逍最后还是打算先试验下霜糖脱色技术,不管如何,这也是一种赚钱的办法。

一个大陶罐、一筐木炭、一桶黄泥、一袋石灰,然后是十斤霜糖,卧室里,李逍把门栓上,然后进入空间。

到空间里来炼糖,是不想被人知道。

要想让霜糖更白,关键还是提高脱色工艺,不过李逍买糖的时候就发现了,他买的霜糖是最次的,不但颜色很黑不白,而且还有杂质。

要想把这糖提炼成雪白的白糖,光是提炼脱色是不够的,还得再次提纯。

地上挖了一个灶,架起陶罐,从灵泉里舀来一些泉水放入,烧火。

水烧开,加入买来的黑色霜糖,第一次,李逍只加入了一斤,这糖太贵,万一失败了,还能再来几次。

将黑色的次等霜糖重新在罐里融成糖浆后,李逍先用木炭过滤浆液。

虽然这只是普通的木炭,并不是什么活性炭,但木炭本身也是有很强的吸附性,能够把许多糖浆液里的杂质过滤吸附掉,这样能够得到更纯净的糖浆。

过滤完成后,李逍再往清澄了不少的糖浆里加入了石灰,这一步很重要。

糖浆里的酸性被碱中和,这是霜糖结晶前极重要的一步。

按后世的总结,是因为在蔗汁中除蔗糖和水分外,还有一些含量不算很大,但却对蔗糖结晶极不利的有机酸成份。它们会促使蔗糖水解生成还原糖,这类糖在搁置过程不但不能自身结晶,还会生成糖蜜,古人称之为糖油,会阻碍蔗糖结晶。

所以古人也总结出,要用草木灰或石灰来中和或沉淀那些游离酸,使那些有机的非糖份、无机盐、泥沙悬浮物沉淀下来,这样既能改善蔗糖的味道,还能使蔗汁粘度变小,色泽更清亮。

李逍看着加入石灰后,糖浆液慢慢变的更澄清,心里很兴奋,看来这步把握的很好,一次成功。

更澄清的糖浆液,也意味着能提炼出更纯净的糖,也更有利于脱色。

此时的糖浆已经从黑色,变成了红色,几乎不用怎么脱色,结晶后这就是红糖了。

第28章 哪个裤裆没夹住

不过白糖比红糖更值钱,李逍还需要再提纯脱色。

唐人用的办法是黄泥浆脱色,但技术还比较简单,李逍用的则是宋代时才开始的办法。

同样是用黄泥浆脱色,但唐人用的是盖泥法,操作时先把糖浆加热蒸发,浓缩到粘稠状态,然后倾倒在一个漏斗状的瓦钵中,事先用稻草封住下口,经过两三天,钵的下口被结晶出的砂糖封住。

此时把钵架在锅上,糖浆上面再以黄泥饼均匀压上,这时黄泥便逐步渗入糖浆中,吸附其中各种有色物质后渐渐沉淀到底部,于是拨出塞草,泥浆便又随着糖密逐渐滴入下面的锅中,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脱色工艺完成,揭去土坯,钵中的上中层部份,就成了上等的白糖了,底部则仍是黑褐色糖。

这种脱色工艺一直用到宋代,据说宋代时泉州有一个制糖匠人家因下雨墙塌压糖,后来从塌墙下挖出糖来,却发现黑糖变成了白糖,经过研究,于是发现了黄泥浆脱色法。

这种方法比之此前的滴漏法更简单,直接往糖浆里加入适量的黄泥浆,这样一来,脱色效果更好,能得到更好的白糖,而且效率也大大提升。

不过这种方法却很长时间都没被发现,往贵重的糖浆里直接掺黄泥浆,这种事情确实不是每个工匠都敢做的,要不是后来意外的发现,相信这种方法也不会那么快出现。

李逍把黄泥和水,调出黄泥浆,经过反复的调试,得出比例最合适的黄泥浆,把经过中和澄清的糖浆拿来,掺入黄泥浆。

看着一罐上好的糖浆水慢慢的被黄泥浆水覆盖,确实有些让人心疼。

掺入黄泥浆后,需要做的就是等待,等黄泥浆吸附糖浆里的各种有色物质然后慢慢沉淀到底部。

等待的时间很长,李逍直接离开空间,回到卧室。

空间里呆了很长时间,但外面却并没过多久。打开门,外面依然喧嚣热闹,妇人们已经开始在碾小米磨黄面,准备和面做黄窝窝。

薛五拱手,“三郎让人佩服。”

“有什么好佩服的,他们其实也是受我李家牵累,要不然也不会家无隔夜之粮,而且他们在我李家落难之时不离不弃,替我照顾家人,如今我回来,自然也有义务和责任报答他们。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今我做的再多,也不算什么。”

“有情有义,男子汉大丈夫。”薛五再次拱手。

“情义值千金,无信无义不立。”李逍淡然道。

“刚刚我听庄上人说了下你们家的事情,这个张家确实有些过份啊,想不到一个乡下的土豪,居然也能如此无法无天,让人看不下去,某在官面上有些关系,若是兄台不介意,我倒是愿意帮忙下。”薛五道。

李逍听到这话有些心动,他早看出来这个薛五不简单,骑着战马,带的老兵,还不招摇,绝对不是暴发户土豪,肯定是个贵族。

长安天子脚下,勋贵云集,随便碰上个也很正常,这样的人物,若要帮他的忙,对付张家这样的乡下小土豪,还真是举手之间的事情。

不过李逍没马上答应,别人凭什么帮他呢。

况且这个薛五来的突然,真实目的都还不清楚呢。

“当初的事情,张家步步算计,事情做的很严密,滴水不漏,只怕没有什么破绽,就算拿到官面上说,没有足够的证据,只怕也不好弄。”李逍说道。

薛五却只是笑笑,“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做的再严密,也一样会有破绽,只要查,就没有查不出的问题。尤其是对这样的乡下小土豪来说,有的是办法。”

李逍笑笑,薛五说的也是有理。身份相差太大,人家一力降十会。

“若五郎真能帮忙,李三感激不尽。”

薛五却摇手,“不急谢,我帮你也没问题,但却是有条件的。还记得之前我跟你提的那个赌吗,你不是没什么好赌注吗?这样,还接那赌,你若是能够拿出更白的霜糖来,那么你就赢了赌约,我呢,自然就认赌服输,到时我亲自出面帮你解决张家,还你李家一个公道如何?”

“若是我不能拿出那白糖,薛公子能帮也不帮了?”

薛五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你拿不出来,那就是一个骗子,我为何要帮一个骗子呢?”

“好吧。”

“那你什么时候能拿出更白的霜糖来?”

“今天就可以。”

·······

庄外的路上,小霸王张超带着一大群家丁仆从冲了过来。

“给我围起来,一个都不别放跑了。”

·······

李家庄鸡飞狗跳!

“三郎,不好了,小霸王来了。”

“我们被围住了。”

几个庄户面色慌张,小霸王蛮横凶残之名,在蓝溪这个小地方还是十分有名的。

“大家不用怕,有我在。”李逍眉头皱起,和张家的冲突是早晚会发生的,不过他没料到会这么快就到来了。

大彪早已经拎起两把杀猪刀赶了过来,“他娘的,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这里闹事?”

铁柱等人也都拎着长棍等冲了过来,大家都是在江南造过反加入过义军甚至跟官军拼过命的。

有了李逍这个主心骨在,又见大彪他们的勇敢,其它庄户汉子们也都镇定了许多,拿锄头的拿锹的,各自抄了家伙跟在李逍后面。

“哈哈哈!”

小霸王张超带着一群人大摇大摆的闯了进来,看到李逍站在那里,不由的发出得意的笑声。

“这位不是扬州来的李兄吗,还以为李兄早就拿钱回了扬州呢,想不到你居然在这里,更想不到的是,你居然还是我的老熟人呢。一别五年,我之前还真没有认出你来。”

他大摇大摆上来,盯着李逍左右打量,“别说,现在这么一看,你还真是越看越脸熟,还真是李三啊,他娘的,老子还真是一时没认出来。”

“李三啊,你就不应当回来,你说你回来做什么呢,你还不如就死在外面的好。今天,你张爷爷就要让你亲眼看看,我是如何报你当年打断我腿的仇的。我张家不但夺光了你李家的产业,而且今天,我还要把你的妻子和你的妹子都抓回去做妾。连你家的这块祖坟地,我都要平了它。”

李逍上前一步。

“张超,休得猖狂,你当这天下没有王法了吗?”

“王法?在这蓝溪,我张家说了算!来了,把这李三给我乱棒打死,把那两小娘们给我抓回来!”

“哈哈哈!”

一阵突兀的大笑,打断了张超得意张狂的话语。

“真是太可笑了,想不到在这里,堂堂京畿之地,天子脚下,居然还有如此狂妄之人,真是太可笑了。”薛五在一边冷笑着道。

张超拿眼睛撇了下他,“哪个裤裆没夹住,冒出你这么个玩意来了?”

薛五怔住,火冒三丈!

第29章 飞骑

薛五怒极而笑。

他薛五就算是在长安城里,那也是有身份的人。别看他今天穿的随便,可河东薛氏嫡子的身份在那,谁能小看一眼。

要说起来,薛五的祖上那也是封过王的。他出身河东薛氏南祖房,七世祖是北魏的河东王薛安都。其几代祖先相继在北魏、北周、隋朝任职,到他父亲幼时,虽然也曾一度家道中落,但他父亲后来在贞观时投军,随太宗征辽东,崭露头角,被太宗皇帝称不喜得辽东,喜得你啊。

他的父亲,正是太宗晚年极为赏识的勇将薛礼薛仁贵。

贞观之末,旧将并老,不堪受阃外之寄,薛礼正是在贞观末年崭露崛起的新一代猛将。

深得太宗信任,提拔为右领军中郎将,如今也依然镇守玄武门。

大唐宫城的玄武门,是极为重要之处,堪称为禁军之要。当年太宗李世民能得天下,靠的就是玄武门之变的成功。

从李世民到如今天子,两朝之时都镇守玄武门之变,可见两代君王对他的信任。

右领军中郎将为正四品,属于高级武职。

虽说不是诸位的大将军、将军,但这个中郎将其实很不一般。盖因大唐府兵十六卫府,各卫虽有大将军、将军,可实际府兵却都是分散各地,中高级将领并不能直接统兵。

府兵在外,将在朝中。

但大唐京城平时去又有诸卫府兵番卫宿卫,朝廷以各卫中郎将统领各卫府番上禁军。

因此,中郎将级别虽然看起来是四品,远不级各卫的大将军、将军,但实际上却是各卫将领中最有实权的,他们分统着在京禁卫军。

薛仁贵身为右领军中郎将,统领的正是右领军卫在京宿卫的禁军,镇守的还是京中最重要的玄武门。

真正的实权紧要之人,皇帝心腹之人,连朝中的诸公都得给薛礼几分面子。薛五是薛仁贵的第五个儿子,还是嫡子,虽说不是嫡长,将来父亲的爵位他继承不到,可做为将门虎子,薛五打小说熟练武艺。

李逍看他像是三十出头,实际上薛五今年不过二十出头而已,只不过经常在军中磨砺,有些出老。

身为将门虎子,薛五薛楚玉以臂力骑射闻名,为人豪迈,在长安的勋贵子弟圈中,也是极有人气的。

平时不说一呼百应,可谁敢没事惹这位薛五郎。

现在倒好,在蓝溪这么一个乡野地方,一个小土豪居然也敢这样辱骂他。

本就已经对这个张三极为厌恶,张家各种恶行,让他十分不满。现在,这张三居然还敢骂到他的头上来了。

这就好比一只癞蛤蟆跳到了脚背上,虽然不伤人,但是恶心人啊。

薛五的四名随从更是一听就跳将起来,他们可不是一般人,而正是右领军卫的禁卫,曾跟随薛仁贵征辽的老兵,还都是小军官,有官品在身。听着有人敢辱骂自家公子,直接就已经拔刀了。

薛五伸手制止了他们,向这种人拔刀,只会污了自己的刀。

他堂堂薛五郎,若是今天在这砍了一个出言不逊的乡野匹夫,传回京城丢人的也是自己,说不定还会给自己父亲惹麻烦。

毕竟他父亲处于重要位置,他自己也还有大好前途,年纪轻轻,就是皇帝选拔的禁军飞骑。

张超根本不知道自己惹到了谁,还在那里破口大骂,他今天心情很不爽。

当年打断他腿的李三居然回来了,还骗到了他的头上,让他在父亲面前被骂的狗血淋头,新仇旧恨怎么不火大。

“打烂他的臭嘴!”

薛五郎不让随从砍了张三,但不表示他就会任他骂。

杀人会惹事,但打人就不同了。

他爹堂堂禁军大将,他自己也是飞骑的七品军官,打一个对他不敬的乡野匹夫,那是毫无顾忌。

几个老兵早就忍不住了,一得到许可,立即就冲了过去。张超的那些狗腿子都还没来的及反应,四人就已经把张三给打倒在地,并拖了过来。

扭手的扭手,踢脚的踢脚,还有一人按着张超的脑袋,最后一人拿起刀鞘左右开弓就抽了起来。

张超被打懵了。

鬼哭狼嚎,惨叫连连。

片刻功夫,张超的脸已经被抽肿了,甚至牙都打落了七八颗,脸皮红肿,而且满嘴的血水,连话都说不清了。

张超的手下措手不及,等他们喊叫着要一拥而上,那边一个老兵直接拔刀拦在前面。

“谁敢!”

一面说,他一面不慌不忙的自腰间摘下一块腰牌亮起。

“北衙禁军!”

有人看清楚了那腰牌上的标识,惊呼出声。蓝溪是天子脚下,京畿之地,对于军队比一般人要了解一些。

北衙禁军说来其实不是一个正式的衙门,更不是什么军队的番号,但这个叫法却有不短的时间。

北衙禁军说的其实就是京中专门负责宫城禁卫的军队,这支军队区别于十六卫府的士兵,又因为主要驻扎在宫城之北,所以习惯称之为北衙禁军。

最初的北衙禁军是高祖皇帝的元从禁军,拥有三万人马。后来太宗之时,又从勋贵官员子弟中择年轻骁勇者选为百骑,随从田猎侍卫,再后来,又在百骑基础上增加人马,设立左右屯营。

再到如今,左右屯营又名为飞骑,虽然还隶属于左右威卫,但实际上却是已经独立于左右威卫之外,真正的皇帝禁卫军。

能持飞骑腰牌的,哪一个不是牛气轰轰。

能入飞骑的,不是骁勇能战的老兵,要么就是勋贵高官子弟,可以说,能进飞骑的,都不是一般人。

张家虽然说在蓝溪黑白两道都混的开,可那不过是乡下土豪而已。如今一面飞骑的腰牌,就让他们不敢动弹了。

张超还在那里含混不清的叫骂,让手下上前救他,可看到那腰牌,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李逍一直在旁边冷眼观看,张超骂薛五的时候,他就估计有好戏看了。

等看到这薛五如此痛揍张三,他心里是真爽。

当看到薛五的手下亮出飞骑腰牌的时候,他则更是惊讶不已。早猜出薛五身份不简单,想不到连个手下随从,都是北衙禁军里的御林军啊。

这个薛五,到底是什么来头?

第30章 条件

薛五笑着对李逍拱拱手,“我先把此人送去蓝田县衙,某倒想问问,天子脚下,京畿之地,怎的出了此等刁民。李兄,你家的事情我也会一并帮你查问一下。回头,我再来拜访,到时,希望李兄答应我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

“告辞!”

薛五拱手,很潇洒的带着手下拎着牙落脸肿的张超走了。

他一走,张超的狗腿子们也不敢再留了,如鸟兽状一哄而散。

“这?”

大彪手里还提着两把杀猪刀,本以为今天的事情难以善了,谁知道就这么散了。

“这个薛五郎什么来头?”

那边赵先生刚才倒也认出了薛五手下的腰牌,道,“刚才这位薛公子的随从亮出的腰牌是飞骑的腰牌,天子禁卫。看样子,这位薛公子来头不简单。三郎,你是怎么结识这位薛公子的?”

李逍摊手,“我要说其实我根本不认识这位薛五你们信吗?”

大家一起摇头,你要是不认识薛五,那人家跟你一口一个兄弟,还跟着你回庄子?若人家不认识你,干嘛刚才要帮你,走时人家还说要帮忙过问李家的事情呢。

“我是真不认识这位薛五郎,不过看样子我们是遇到贵人了。”

不管薛五是谁,现在看来,薛五是个不错的人。

“哥,薛公子真会帮我们家吗?”妹妹李贞问,她刚才听薛五说要帮忙查问李家的事情,这位薛公子既然来头如此之大,那肯定能帮李家从张家拿回产业。

“这位薛公子是个好人,肯定会帮我们的。”李逍安慰妹妹,不过他不认为这世上有无缘无故的爱。

薛五就算再有权有势,可人家凭什么要帮李家呢。况且,就算薛家有权有势,但张家坑李家的事情过去了许久,而且事情肯定也做的很严密,不一定就能很好弄。

没有证据,权贵也不是说能随便翻案的,毕竟就算薛家有地位,但他相信薛家肯定也还有朝廷管着,得按着规则做事,不能胡乱来,要不会被别人弹劾的。

不过若是能够借着这位薛公子的能力,帮李家压制一下张家也是不错的,也不求着薛家真的就能帮忙把被夺走的产业都要回来,哪怕让张家有些顾忌,不敢再来纠缠,给点时间也是好的。

糖。

白砂糖,现在李逍觉得自己应当早点弄出更好的白砂糖来。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薛五跟自己打的赌。

如果能拿出更好的白砂糖,也许这位薛五郎真的能帮他一把。

之前李逍一直有些犹豫要不要拿出更好的白糖来,因为他把握不住这个薛五是什么样的人,若对方是个贪婪的人,又有权势,那他拿出更好的白糖来,就可能是祸不是福。

但现在看薛五倒不像是个坏人,如果能借此机会与薛五结个朋友,哪怕是倚他做靠山,也是不错的。

哪怕要李逍把白砂糖的更好脱色工艺拿出来,他觉得也是值得的。

没权没势没靠山,是挺难的。

连张家这样的小土豪,不过是结交了点县里的胥吏,都敢欺压李家,李家还没有反抗之力。

他这样的小百姓,没点背景,就算再有发财之路,也不敢拿不出来。

“柱子!”

“哥!”铁柱过来。

“柱子,你赶紧去趟县城,看看薛五郎他们去县衙后的结果,顺便看能不能打听到这位薛五郎的身份。快去快回!”

“好的,哥。”

“骑马去,带点钱去打点,别舍不得钱。”

张超来的嚣张,但走的更狼狈。

薛五走了,把张超也带走了,张家的人也都灰溜溜的离开了,剩下庄里的人还在议论纷纷。

赵先生和婉娘他们都担忧不已,现在张家知道李逍回来了,只怕以后没有安静的日子了。

“你们也不用担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车到山前必有路。”李逍安慰他们。

让大家继续做手头的事情,李逍又回到了卧室,关上门,重进入空间。

瓦罐里的糖浆掺入了黄泥浆,经过这段时间,已经沉淀,糖浆变的更加的清澈澄净,没有了黄褐色。

李逍满意的点头,看来这种脱色法果然更好。

将罐里中上层的糖浆小心的舀出,放入另外一个陶罐之中,仅留下了底站的糖浆,底部的糖浆混有各种混合物,颜色偏暗,留之不取。

再次升火,把取出来脱色好的糖浆加热蒸发结晶。

糖浆慢慢冷却凝固,最后就变成了结晶状的白砂糖,把加工好的白砂糖跟之前买回来的霜糖一对比,天壤之别。

之前买回来的霜糖,虽说是霜糖,其实说是黑糖都不为过,而现在的白砂糖才真的如霜雪般白。

尤其是之前的糖还有些粘,犹如受潮了一般,而现在刚加工好的白砂糖,却既白且干,并不粘连,比之店里看到的最上等的霜糖还要白还要干。

放一点到口中,甜的更纯。

成功了!

这才是真正的白糖啊。

看着罐底那些白花花的砂糖,李逍充满兴奋。

他的技术改良,并不复杂,不需要增加什么成本,甚至还减短了加工时间,提高了效率。

另一边罐底留下的糖,李逍也没浪费,过滤掉最底层的那些沉淀物后,再蒸发结晶,这些糖浆就成了红色的砂糖,不如白砂糖那般一点不沾,但也比之前黑色的那种品质上了几个档次。

这个就是红砂糖了。

最底下还剩下一点,李逍觉得也不用浪费,虽然颜色暗,味道不纯,有些杂质,可便宜点卖,也一样能卖掉。

经过加工,从店里买来的糖最后分成了三种,雪白的白砂糖,红色的红砂糖,还有带有些杂质的黑糖。

把白红黑三样糖小心装好,李逍离开空间。

回到屋里,他取来姜块,生火先煮了一大碗生姜红糖水。

“婉儿,趁热喝了。”

李逍把热气腾腾的红糖水递到赵婉面前,刚冲好的红糖水红通通的极好看,一股香甜的味道弥漫开来。

“这是?”

“红糖水,我加了点生姜,你这几天身体不适,喝点生姜红糖水能够温补下身子。红糖最能温补,温而补之,温而通之,温而散之,既能补充体力,又能补中气不足,营养不良,对于身体虚的人,最能疗虚进补,还能通淤活血,缓肝明目呢。”李逍帮婉娘吹了吹,“以后你每天喝两碗红糖水。”

婉娘看着这碗红通通的糖水,闻着那香甜的气味,惊喜的道,“相公,你真的弄出红糖来了?”

“不止呢,我还弄出了更白的霜糖,一会给你看。”

第31章 借刀杀人

蓝田县城,县衙。

一位身着深绿色官袍,戴着一梁进贤冠的中年男子正坐在县衙后院的花厅方榻上。

大唐官员品级森严,官服颜色也有严格的规矩。

例如三品以上服紫,四五品服绯,六七品服绿,八九品服青。

而各种官袍颜色又分为深和浅两色,比如绿色官袍,穿深绿色的是六品官,而浅绿色则是七品官。

县令一般是七八品官员,但蓝田为畿县,品级很高,县令是正六品上,穿的就是深绿色官袍。

县令姓柳,河东柳氏家族出身。河东柳氏,也是士族名门,他四十左右年纪,就能够任正六品的畿县县令,仕途已经很不错了。

此时,他坐在榻上,面带着微笑,向着对面的年轻人笑道,“五郎今日怎的有空来看老舅啊?”

坐在他对面的却正是从蓝溪过来的薛五,大名薛瑾表字楚玉。

柳炎和薛五两人老家都是河东,是同乡,但他们还有个更深层的关系,柳炎是薛五的老娘舅。

薛五的母亲柳氏,正是河东柳氏家族出身,柳炎同是柳氏家族,辈份还是柳氏的堂兄。

柳氏当年嫁给薛仁贵时,薛家没落,但后来薛仁贵在柳氏劝说下投军从征辽东,立下战功,振兴家门。当年薛仁贵投军时,也没少受妻族的帮助,甚至能够一路迁升,也有柳氏的帮助。

薛柳两家既是亲戚,又同朝为官,平时互相帮衬,关系是极好的。

柳炎虽辈分是薛五的舅舅,但也没拿大,薛五辈份虽轻,可人家父亲是右领军中郎将,军中的实权大将,就连薛五,都是皇帝倚重信任的飞骑校尉,论品级薛五也是正七品,比他这个六品县令也差不了多少。

而薛五才二十出头,前途无亮。

“老舅,外甥今日在你治下,被人欺负了。”

柳炎一边给薛五煎茶,一面笑道,“谁敢欺负我们的小飞将军啊,谁人不知道你可是将门虎子,京中闻名的勇悍,小飞将军之名,还是陛下亲赐呢。”

薛五搓着手笑道,“若是在长安,还真没有哪个敢欺负到我头上来,可偏偏在这蓝田,还就有这等狂妄之徒。这人不但敢骂我,甚至还狂言在那蓝溪乡他们张家说了算呢。”

蓝溪,那是蓝田下的一个乡。大唐天下划为十道,道下设州,州下有县。而在县之下,还有乡、里、村等。

不过皇权不下乡,县令也是不下乡里的。

一般五里为乡,一个乡有五个里,但乡没有乡长乡正,而是由五个里长轮流负责乡中事务,协助县里管理乡村治安,征收粮税,征召力役等。

蓝溪乡因为是蓝田县最靠东的一个乡,虽处于秦岭山腹之中,但因为扼守着蓝武要道,所以还是很兴旺的。

蓝溪,张家,这么一说,他脑中已经有些印象了。

“蓝溪张家,可是蓝溪首富张富贵?”

“蓝溪首富,看来这张家还真有几分名头啊,怪不得敢这么狂妄,连舅父你都能脱口而出,舅父,跟外甥说说,这张家孝敬了你多少银钱?”薛五笑着说道。

“别胡说,这张家不过是地方一土豪而已。只不过向来比较守规矩,但凡县中有摊派,都比较积极响应,又比较会做人,上下打点,因此县里都说他好话。据说此人主要做些放贷生息之事,我虽知道些,但只要不是很过份,我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怎么,他惹到你了?”

县令称为百里侯,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好当。

关键还是容易被地方的胥吏和大族架空,毕竟县令只身上任,任期往往又不长久,如果能力再不足些,被架空是很正常的事情。

柳炎还好些,名门出身,又有不少地方实任经验,来的时候,带着不少柳氏家族子弟,甚至还有不少投身柳氏的幕僚门客,地方上的胥吏和宗族大户,也得忌惮下他柳氏的名头,倒不敢怎么过份。

不过为官做事都一样,别人给你一分,你就得回敬两分。

柳炎上任蓝田也有一年多时间,问题也发现一些,可只要不是太过份的,他也就不会过于追究,正所谓水至清无鱼,而且很多事情本就是上任,甚至是上上任留下的老问题,追究来追究去,对大家都不好。

“守规矩?只怕并非如此吧?我倒听说,那蓝溪首富过去并非张家而是李家,那李家世代蓝溪首富而且还是首善,可后来却被这张家设计陷害,步步谋夺吞并家业,说个简单点的事情。张家谋夺了人家李家的产业不说,甚至还赶尽杀绝,三年前借给李家一笔安葬费,不过几十贯钱,如今却利滚利的滚到了八百贯了。”

“十倍之息啊,你说这是否太过?”

这年头,有钱人家都放贷生息,甚至连寺庙都专门从事典当放贷,连朝廷都也给各地地方衙门一笔公廨钱,专门用来放贷生息,收入用做办公费用。

可衙门的公廨钱利息虽说不低,但月息也仅百分之八,一年到头也就是一倍而已。

但张家的债呢,三年翻十倍,这可不是什么羊羔息利滚利这么简单了。

“三年十倍?确实有些高了。”柳炎不是那种书生县令,对于民生经济也是知道不少的,民间借贷利息肯定是高于官方的,甚至九出十三归这种也不少,有些更是直接就说明了是一年一翻,可三年翻了十倍,这确实过了。

“五郎,听你话中之意,此事怕不是张家冲撞了你这么简单吧,莫非你与这个李家也有什么关连?”

薛五笑道,“路见不平有人踩而已。”

“真的仅此而已?”

“舅父,我也是想帮下舅父的忙,你主政蓝田,这可是畿县,这位位置可是很重要的,不少人都盯着呢,多少人巴不得舅父出了乱子,好安排自己人取而代之。这张家行事如此嚣张,就是一个危险的棋子啊,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出事了。我是担心舅父到时被波及无辜啊!”

“舅父,似张家这等为富不仁,又臭名远扬之人,若是舅父能够出手惩罚,伸张正义,不知道多少百姓要拍手称快,大赞你公正有为呢。甚至,这张家这么多年必然聚敛了一大笔钱财,若是挖了这个老鼠窝,还能收获不少呢。”

“再则,舅父上任这么久,也不能总是一团和气,要不然谁能敬畏于你呢。适当的来个杀鸡儆猴,这也是立立威啊!”

柳炎捏着下巴,对这个外甥不由的刮目相看,这一条条说的如此有道理,真是让人意外,谁能想到这将门虎子还有这么多小心思呢。

不过,薛五说的确实是有些道理啊,若是抄了张家这个老鼠窝,能够有这些好处,那干嘛不做呢。

“五郎啊,多谢提醒,我回头就派人严查张家。”

第32章 破家县令

“公子,咱们何必这般帮那李家?”

出了县衙门,几个老兵不解的问薛楚玉。张家小崽子骂了公子,那也只是不知他们身份,这本来算不得什么,真正要惩戒一下,也犯不着用这么大力气。现在薛五直接找上柳县令,还出了这样的绝户计,那真是把张家往死里弄。

自家公子不是那种小肚鸡肠之人啊。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那个李逍,我觉得挺不错一人。既然遇到了,能帮一下就帮一下。再说,我对他的那个更白的霜糖还是很期待的。”

“公子怎么就能确定他真有更白的霜糖呢,而且就算有,也可能只是他消息灵通一点而已啊。”

“闲来无事,就当积点善缘吧。”

柳炎的动作很快,虽然这位县令老爷平时整天呆在县衙里大门不迈二门不出的,一副和善的样子,可真正动起手来,却是雷历风行。

灭门令尹,破家县令。

一个县令要对付一个乡下小土豪,还真不是什么难事,尤其是对柳炎这种出身名门,到任也有一年多时间,对县里各方面基本上都已经掌握的官员来说。

他先找县丞、主簿、县尉、录事等谈话,开门见山的列举了蓝溪豪强张富贵的种种为富不仁鱼肉乡里的恶行,表明态度要治张富贵。

甚至把张富贵之子冲撞辱骂飞骑校尉之事也说明。

县丞、主簿、县尉这名官员,是县衙里仅有的几个有朝廷品级的正式官员,他们之下,就都只是些流内流外吏,无官品官阶,说白了就是些临时工。

几人平时也都收过张家的孝敬,他们也知道张家的名字,但也仅限于此,张家的孝敬甚至都只是送到他们的管家下人手里,张富贵连跟他们见面的资格都没。

收礼,那不过是一种潜规则,并不表示他们就欠张家什么。

县尊要对这张家下手,他们根本就没想过要保,尤其是听说这张家小崽子居然还冲撞了飞骑校尉时,特别是当主薄问出这位飞骑校尉是谁,而柳炎直言不讳的回答是小飞将军薛楚玉的时候,大家都不吭声了。

张家自己作死,那怪谁。

小飞将军薛瑾薛楚玉谁不知道,那名号还是当今陛下亲赐的呢,不但勇悍有名,前程无量,而且人家父亲还是大将薛仁贵,那位可是号称如今朝中武将年青一辈中的佼佼者。

“查,一定要查,我们蓝田县下绝不能容忍这等欺侮乡里,鱼肉百姓的恶霸出现。”县尉高声表态,县尉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治安,揖盗捕贼,有点类似于公安局长。

其它几位也都表态。

“很好,那大家回去后就跟各自属下谈一谈,要讲明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谁敢包庇张家,我拿谁开刀。”

上面统一了意见,散会。

县里四大巨头回到自己的公房,找来自己的手下,那些胥史书办们其实才是真正的县中主事之人,平时大小事情都是经他们之手。

他们承上启下,负责协助几位巨头处理县中公务,统领着县里的那些吏员们还有下面各乡的里正保长,甚至直接与地方上大族的族长等沟通。

张家这些年能够这么得意,其实也正是因为打通了与他们的关节。

这些吏目,往往是世代把持着衙门里的位置,父传子,子传孙,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员,却唯独他们是不变的。

虽然胥吏没有什么升迁的机会,可油水很丰厚。

若是遇到一些没什么背景,没什么能力的主官,他们甚至能够架空上司,当起真正的县老爷。

不过这任的县老爷背景厚,能力强,他们倒不怎么敢乱来。而这次四位县老爷一起发声,要严办张家,大家一嘀咕,也知道张家完了。

“要通知张富贵吗?”

“还是算了吧,要怪就怪他们自己,惹谁不好,偏要去惹薛家,那可是陛下跟前的红人,禁卫军大将,这不是找死吗?真是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事到如今,咱们也没必要跟着趟浑水了。”

“可若张家出事了,就怕他到时胡乱攀咬啊。”有人担心的道,毕竟他们这些年没少拿张家的吃张家的,这张家若临死时乱咬,他们也有危险的。

有个老吏阴狠的道,“倒也简单,找个机会,让张家父子死了,事情也就完了。”

“死?”

“要让一个人死还不简单,有的是法子。”

几个老吏都是个中老手,这种生儿子没**的事情他们也没少干,人死了,自然也就咬不了别人了。

“这姓张的真是太蠢了,得罪谁不好,居然敢得罪薛家,难道不知道薛家的地位吗,何况咱们柳县令还是薛将军的小舅子呢。”

“可不是怎么的,这个蠢货。”

几个人在心里叹息,以后每年少了一大笔收入了。张家虽然狂一些,但每年的孝敬可是从没少过的。

县尉亲自点齐了衙门的捕快,带人前往蓝溪张家抓人抄家。

当捕快围住了张家大院的时候,张扒皮还刚听到从李家庄跑回来的下人说儿子被人抓走的事情。

他听的一头雾水,连是谁打了他儿子又抓走了他儿子都不知道,结果外面管家连滚带爬的跑了进来,说是县尉带着大批衙门的捕快把张家大院围了。

“这?”张富贵一头雾水,心中却很惶恐。别看他平时在蓝溪嚣张跋扈惯了,那不过是对普通的泥腿子罢了。但凡有点身份的,他除了巴结还是巴结,哪敢得罪啊。

县尉虽然不过八品官,可那也是朝廷命官啊,他一个小土豪平时想巴结都见不上呢。

整了整衣服,连忙迎出去。

结果刚出大厅,就见县尉已经挎着刀带着大队人马冲了进来,外面的家丁拦都拦不住,被打的狼哭鬼嚎的。

“刘县尉突然大驾光临,恕张某有失远迎········”

张富贵喉咙发干,一句场面话还没说完,刘县尉却已经冷喝一声打断,“把张扒皮给我拿下,捆了!”

张扒皮只觉一阵阵天炫地转,一头栽倒在地。

第33章 薛仁贵

温暖而又甘甜的红糖水喝下去,既暖又甜。婉娘既高兴丈夫的温柔体贴,更欣喜丈夫真的弄出了更白的霜糖。

“相公,这个秘方是哪里来的?”

李逍笑着道,“我自己琢磨出来的,算是独门秘方。”

“那一定得保密好,千万不要泄露了。”婉娘想着李家如今的困境,家里的债务压在头上如同是大山一般,如果有了这霜糖秘方,那李家翻身就有了指望。

“这个白糖秘方确实是好东西,不过我打算送人。”

“送人?”婉娘惊讶。“为何呀。”她有些急,有了这霜糖秘方,李家就有了翻身的希望,怎么能送人呢。

“送人未必就是吃亏。”他伸手帮婉娘把头下落下的一绺头发给撩上去,他虽然不是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人,但说起来却比很多人更了解这个时代的特性本质。

这是一个强权的时代,是一个贵族豪强们的时代,普通的百姓,真的没有什么权益的。

就算他李逍有了把霜糖变的更白的秘方又如何,根本保不住,如果自己强留着,不但不会是福还会是祸事。

如果能够用这秘方换取到一个靠山,李逍觉得很划算,赚钱的办法有的是,但一个能够依靠的靠山却不好找。

那位薛五,如果真的能够出面帮助李家,那他觉得薛家就值得他送出这个秘方。

说话家,马蹄声由远而近传来。

柱子一头汗水的跑来,身上冒着热气。

“哥,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好事,大好事,那位薛五郎带着小霸王去了县城,直接就进了县衙,那位柳县令都亲自出来迎接,他进去没一会,县令就下令把小霸王给关大牢里去了。然后刘县尉亲自带了许多人,直接去了张家坪,把张家大院围了,张富贵被抓了,张家大院被抄了!”

“什么?”这真是让人意料不到的好消息。

李逍猜薛五来头不小,可也料不到这位薛五居然有这么大能量。去趟县衙,就能让县里这么快就把张家抄家抓人了。

“打听到薛五郎的身份了吗?”李逍问。

“哥,我给县录事的随从一百钱,从他那里听到一个消息,据说这位薛五郎来头不小,是北衙禁军左右屯营的飞骑,还是正七品的兵曹参军事。而且他的父亲更了不得,乃是当朝大将,镇守玄武门的右领军中郎将薛礼薛仁贵。咱们县令,还是他的娘家舅舅呢。他一句话,柳县令就觉得要抓张富贵了。据说县令都发话了,这次要把鱼肉乡里,欺压百姓的张扒皮严惩。”

李逍真是呆住了。

若说飞骑兵曹参军事薛五郎他还不熟,可要说到薛仁贵他岂会不熟悉。眼下薛仁贵还只是右领军中郎将,但在高宗朝,这可是朝中真正的顶级武将。

尤其是后世的演义小说中,更是把薛仁贵神话了,那可是唐初跟秦叔宝程咬金这群人一个等级的传奇人物了,虽然跟秦程比起来,他算是晚了一辈。

贞观时代结束,许多初唐大将死的死老的老,李靖秦琼尉迟恭牛进达等许多名将或死或老,剩下的也就李绩、程咬金、苏定方了,真正后贞观时代崛起的有谁?

唯有薛仁贵啊。

什么天箭定天山,什么大破高句丽。

当然,薛仁贵历史上也吃了好几次大败仗,但不管怎么说,薛仁贵以后可是前途无量的。

高宗朝四大战神是谁?

李绩、程咬金、苏定方,还有薛仁贵啊。

想不到那个自己觉得无聊的有病一样的年轻人,居然是薛仁贵家的五公子。自己真是意外走了狗屎运了。

“真是薛仁贵将军的五公子?”

“没错,哥,我还打听了下,这位薛公子今年二十出头,在飞骑中任职,在长安城勋贵子弟中也是有名的骁勇,而且为人豪爽义气,咱们这次真是遇到贵人了。”

“是啊,遇到贵人了。”李逍也不由的感叹。不管薛五帮他的动机是什么,人家总之是出手了。

“柱子,现在薛五郎在哪呢?”李逍打算亲自上门感谢。

“薛五郎从县衙出来后,就回长安去了。”柱子很兴奋的道,“哥,张家这回完了,蓝溪到处是拍手称快的人呢。哥,你家被倾占的产业是不是能够要回来了?”

李逍倒没有这么乐观,张家出事了,不一定李家被倾占的产业就能要的回来,这是两码事情。不过不管怎么样,张家若倒了,哪怕李家的产业一时要不回来,可起码那八百贯的巨额债务一时半会不用急了啊。

“柱子,给我牵马,我要去趟长安。”

既然薛五郎如此仗义,那他李逍也就没必要再藏着掖着了。眼下正是好机会,带上白糖去长安,既为当面感谢下薛五的仗义相帮,同时也为完成白糖承诺。若是有机会,还可以把这秘方送出去,他相信薛五能够清楚这秘方的价值。

只要薛家能够收下这秘方,对薛家来说,以他们的实力能够吃下这块蛋糕,而李家也能够得到一个靠山。

薛家可是一代将门,薛仁贵之后几代那都是顶级将门,有这样的强援,李逍若是只想当个安静的地主,以后弄出点赚钱的生计,谁又能来打他的主意呢。

回房间把白糖、红糖、黑糖各装了一包。

婉娘拉着李逍,有些不舍的道,“真要送人吗?”

“有舍才有得,放心吧,值得的。”

婉娘道,“我也不是舍不得这秘方,只是觉得这个事情得慎重一些。薛家真的可靠吗?”

“将门比较简单些,不会那么复杂,跟他们打交道就是得直接。”

·······

长安。

薛府。

薛五从蓝田县城回到长安后,一进门就被下人告之,家主要见他。

花厅里,下值回来的薛仁贵坐在胡床上看书。

“父亲!”

薛礼看了眼儿子,“你今天又去哪了,身为飞骑的军官,却整天东走西逛,成何体统,有空就多看看书。虽说我们薛家是将门,你也打算走武职之路,但不读书是不行的,有勇无谋如何称将,又如何可为帅?卫公的兵书就非常好,有空多看看。”

“爹,我没瞎逛,今天去了趟蓝田,还到拜访了舅父,还帮了舅父一个大忙呢。”

“帮忙,你能帮你舅父什么忙,大言不惭!”薛仁贵哼了一声。

第34章 秘密

薛五本想跟父亲邀下功,结果把事情一说,却只得到父亲的训斥,“以后少胡来,不该你管的就别瞎管。真以为陛下说你一声小飞将军,就飘飘然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薛仁贵是太宗皇帝晚年提拔重用的将领,虽然在新朝也一样得皇帝赏识。可说来,其实他虽在东征之时表现的挺出色,但那时也不过是一员悍将。朝中武将那么多,真正有几个服薛仁贵的。

不说有李绩、程咬金、苏定方这等老资历的大将,就是许多关陇将门出身的勋贵也多是不服的。

不管怎么说,总得有些拿的出手的战绩,才能坐稳高位。中郎将虽说品级不高,但却因为大将军和将军都只算是虚职,不能实际统兵,因此统领禁军又镇守玄武门的薛仁贵才会被好多人盯着。

薛仁贵平时小心谨慎,生怕被人抓到把柄,儿子这种高调他是不喜欢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我告诉你,最近这段时间少往京外跑。陛下最近有意要把左右屯营独立出来,不再隶属于左右威卫,听陛下的意思是打算将左右屯营另立一个名号,就如当年高祖皇帝的元从禁军一样,如果事成,飞骑以后可能要改名为羽林军。”身为镇守玄武门的大将,薛仁贵对皇帝自然是忠心耿耿的,皇帝有意要建立一支独立于十二卫府之外的禁卫军,也咨询过薛仁贵的意见。

如果单独建立一支羽林军,那么这支羽林军的地位肯定很重要。如今五郎正在飞骑之中,飞骑现在数量还有限,但如果扩编为独立的羽林军,那数量肯定要扩大,甚至现任的这些飞骑军官,也会迎来一个集体晋升的大好机会。

他不希望儿子这个时候出什么意外,好好呆在军营,搞好和将士们的关系,若能顺利的渡过这一阶段,那儿子再向上迈一步,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爹,这是真的吗?那你是不是也会调到羽林军中去,会不会升任大将军?”

薛仁贵摇头,羽林军真的成军,他也没什么机会当大将军,不过他也没有想过要当大将军。

大将军是给那些资历老的人准备的,但当上大将军,却都没什么机会统兵。他现在虽得皇帝信任,但却没有什么像样的战功和资历,因此当大将军是不可能的。

再说,皇帝那么信任他,肯定也是希望他继续统兵的。

“我的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先收收心,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吧。机会不是次次都有的,得自己把握。”

从父亲那里出来,薛楚玉心头也很激动。他如今二十出头,正是年青人最热血的时候,最期盼功名之时。

二十出头,已经是七品的武职,不过身处京中禁卫,却是并无什么机会建功立业。他倒也想如大哥二哥他们一样去边关戍卫,但却没机会。

“公子,门外有个叫李逍的人求见,说带来了公子要的那样东西。”一名管事过来禀报。

“李逍?”刚拿起兵书来的薛楚玉一听,微微一笑,“倒是来的好快。真的把东西带来了吗,看来我倒没有料错啊。福伯,你去把人带进来吧。”

李逍在薛家的门外等了许久。

薛家的房子挺大,这是太宗皇帝亲赐的府第,朱门高墙,尤其是一条街上全是勋贵高官的豪宅府第。

路上行走的车马俱是豪奢气派,连仆人的穿着都那么气派。

李逍坐在门房的冷板凳上干等,连杯水都没有人给倒。不过这倒也是正常,大户人家,哪是那么好进的。

等了好一会,才有人来带他进去。

一见到薛五,李逍立即上前躬身行礼,“李逍多谢公子大恩。”

“何来大恩之说?”薛五还是那副神态。

“那张家欺辱我李氏,与我有深仇大恨,只恨一时无力报复,如今五郎一句话,却让张扒皮父子抄家查封,真是大解心头之恨。”

“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再说也不全是为你,是那小子先惹我在先,我不过是随手收拾他一下而已。”

“对公子来说也许是举手之劳,但对我李家上下来说却是天大恩情。”

“不说这些了,你说带来了那东西,可是当真?”

李逍取出随身带来的包袱,拿出三包干荷叶包好的糖,一一打开。

第一包,是黑糖,很黑,甚至还不如一般市面上的蔗糖。薛五看过后皱眉,李逍又打开了第二包。

这包是红糖,颜色暗红,看着也比较干燥,但依然还不是霜糖,比之市面上的霜糖远不及。

“有些让人失望。”

“公子莫及,还有最后一包,包你满意。”李逍不急不缓的打开第三包,却是白的耀眼。

如霜似雪,白的耀眼。

薛五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嗬,还真是欺霜赛雪,够白。”

“公子可以让人拿一包霜糖来比较一下,有对比才知道高下。”

薛五拍手,招来一个下人,“去拿包霜糖来,记得要最好最白的那种。”

霜糖取来,打开,摆在一起。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贞观年间从古天竺取来的霜糖炼制之法,甚至经过改良之后工艺炼制的霜糖,跟李逍带来的白糖一比,高下立判。

薛府的霜糖,一比之下一点都不白了,看着更像是黄的。而李逍的白糖,却是真的白,这相比之下,就好比是白面粉跟黄米粉的差别一般。

“这是最好的霜糖了,你没拿错吧?”

“公子,这就是府中最好的霜糖了,也是长安能买到的最好的霜糖了,一斤得五百钱呢,咱们这些霜糖,还是宫中赏赐下来的,比外面买的还要好。”

皇家赏赐的霜糖,自然是最好的了,可皇家赏赐的霜糖,也远不如李逍带来的糖白。

薛五挥手让下人退下,仔细的观察李逍的霜糖,甚至还拿在手里捻磨,最后放进嘴里细品。

“真是神奇,想不到扬州居然又有了如此神奇的制糖之色,这才是真正的霜糖啊。”

“不敢相瞒五郎,其实扬州并没有这种制糖之术,甚至全天下,也没有其它人有这种制糖之法,普天之下,如今能够把糖制的这么白的,别无他人,唯在下一人尔。”

“你?”薛五惊讶,不过更惊讶的是李逍会主动把这个秘密告诉他。

第35章 你小看我了

“千真万确。”李逍抓起一把白糖,“我对霜糖的制作技术做了几点改良,使得霜糖更纯更白。”

薛五一会看看糖,一会看看李逍,总觉得李逍有些让他看不懂的感觉。他第一次见到李逍时,李逍在店里跟掌柜的一番话,让他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小骗子。

一时闲的无聊,就跟着转了转,结果几个店下来,越发让他坚信李信是个骗子,正在设一个局。好奇心让他打算陪李逍玩玩,这其实是一种猫戏老鼠的感觉。

谁能料想,后来路上的交谈,让他觉得李逍也未必是个骗子。等到了李家庄,见了李家庄的情况后,他又觉得,就算李逍是个骗子,那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要养活那么大一群人,还背着那么多债。

不管如何,李逍还是挺有情有义的,所以他才打算帮李逍一把。

李逍真拿出更白的霜糖来了,还直言不讳的说出自己拥有独家秘方。

搞不清他的目的。

“薛公子,原谅我一直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你就是大名鼎鼎的薛家五公子,令尊勇悍三军,而公子也被陛下赞赏为小飞将军,原谅我此前无知,没有认出来。”

薛五不以为意的挥挥手,“没什么,我也没有自报家门嘛。”

“公子,今日你对李家上下的恩情李家没齿难忘,我李逍无以为报,唯有将此霜糖秘方送与公子以为报。”

惊讶。

除了惊讶还是惊讶。

“李兄,你可知道你这霜糖改良之方价值几何?”

“我知道。”

“不,你肯定不知道。我跟你这么说吧,价值千金也不为过,想我中原虽然早在上古之时岭南就有种植甘蔗,但提炼蔗糖的技术却没有什么进展,从最早的蔗糖汁,到后来的蔗糖浆,再到后来的块糖,直到太宗皇帝时,才派人从摩揭它国取得更好的沙糖制作技艺,后来又派能工巧匠加以研究改良,才有了比摩揭它国还要好的霜糖。”

薛五一番话,就是想告诉李逍,连皇帝都如此重视的霜糖制作工艺,可知霜糖的名贵。

尤其是其实现在霜糖虽是在江南制造,但真正的制糖工坊,其实是在皇家手里的。

也就是说,霜糖的制造工艺,只有皇家才有。

而李逍居然有一个更好的白糖工艺,这得多珍贵。

“东西是个好东西,这我知道,但得看放在谁的手里。如果放在我的手里,就算有此秘方,我也只能是一年拿着提炼个千百斤的白糖倒卖而已,一年能赚个百来贯都顶天了。”

薛五笑着叹气,“可你有此独家配方,若再与人合作,你出配方,别人出力,那可能就是年入千贯甚至是万贯的收益。”

“不可能的,我李逍几斤几两是知道的,留在我手里,是保不住的反而会招祸。”李逍明言,“我想把此配方送给公子,公子对我有恩,我以此为报。此物在我手中没什么作用,但如果公子使用的好,却能为薛家带来不少收益。”

心动。

薛五很心动,不心动是假的。

能把霜糖提炼的更雪白,谁都知道霜糖好坏的标准就是白,更白就意味着更值钱。

拥有此秘方,就等于拥有了源源不断的钱财进项,独家买卖啊。

李逍说的没错,李逍一个平头百姓,这样的好东西把握不住,但若是薛家,以薛家的能力却是能够拥有的。哪怕分润一些好处出去,再拉几个家族一起经营这生意,那也是包赚不赔的。

“李兄,你真舍得?如你所说,如果经营的好,这可是一年数千贯的收益啊?”

“相比起公子的帮助,这点又算什么。”李逍也直言不讳,“我相信薛家若收下这张秘方,以后肯定也愿意多照顾下我们李家。若有薛家的照顾,我们今日的日子也会好过许多。”

这就是投效了。

哪个权贵没有人投效呢,商贾、工匠甚至是庄户百姓,薛五也早见惯不惯,但能够拿出这么值钱的东西来投效,这还是头次见。

他竖起大拇指,“我真是佩服你,大气,能够如此舍得。”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我相信我今天的这个决定,以后薛家不坐让我后悔的。”

薛五面色凝重。

“不得不说,我刚才确实一度动心了。不过想想你,我觉得我还是太过年轻了些,若是我今天就此收下你的这个秘方,那我薛五就太贪了,那是趁火打劫,不公平。”

“没什么公不公平的,我是心甘情愿的,而且也是主动的。”李逍觉得这是一个很公平的交易,拿出一个在自己手里并没不能发挥出作用的东西,来换得一个看的见摸的着的好处,这是买一份保障,很值得。

“三郎,我叫你三郎吧,这件事情呢,我不能做主。这样吧,我带你去见下我父亲,我相信我父亲一定很愿意见一见你。说实话,你真的不像是一个普通的平头百姓,你的身上有名门世家的那种大气。”

听说要见薛仁贵,李逍也不由的有几分激动。

唐初的那些名将,李逍最喜欢的将军有两个,一个是秦琼,另一个就是薛仁贵了。

这不是以功绩来论,而仅是心底的喜欢,这就犹如喜欢一个人一样,有时是没有什么道理的。

在李逍看来,秦琼和薛仁贵都是那种万军之中取敌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绝世猛将,这样的人就应当是偶像。

“你不用紧张,其实我父亲这人挺好说话的。虽说我河东薛氏以前也阔过,但我父亲年幼时父亲早亡,家道中落,他年轻时也是过苦日子的,其实也就是个小农民,要不是后来我母亲劝说下去投军,在辽东战场得到太宗皇帝的赏识,我薛家现在也一样是庄户百姓。”

李逍笑笑,“薛将军当年辽东战场,万军之中,白马银枪,取敌将之首级,大壮我军士气,挽狂澜于既倒,千军传诵美名扬,多少将士仰慕传唱啊。说实在的,我也最尊崇英雄,薛将军正是我最尊崇的偶像。”

“哈哈哈,这话你应当当面跟我父亲说,他肯定喜欢听。”薛五哈哈大笑道。

第36章 投献

(感谢大侠拎壶冲、抚宁杨硕、书友201等诸位的打赏,谢谢。)

薛仁贵坐在胡床上手捧着一卷兵书,开国战神李靖所著的兵书,这本兵家要略还是太宗皇帝当年亲自赐与薛仁贵的。

不过此时手捧着这本经常翻看的兵书,他却有些心不在焉。

贞观十九年,薛仁贵投军征辽,在辽东他崭露头角,从辽东回来后,他就一直镇守玄武门,成为皇帝信任的禁军大将。然后八年过去了,他还是玄武门镇将。

虽然新帝一样的对他信任,可薛仁贵却也需要拿出足够的功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他也知道皇帝准备建立一支脱离十二卫的羽林军,本来皇帝也有意让他来当羽林军将军,可是他却没有足够服众的功绩。辽东战场上他证明了自己的勇猛,但还缺乏足够的资历来担任如此重要的位置。

“父亲!”

薛瑾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薛仁贵抬眼,“有何事?”

“父亲,是这样的。”薛五把李逍来见他的事情说了一遍。

“霜糖秘方?”

“是的父亲,孩儿已经见过他带来的霜糖,确实比朝廷制出的霜糖更白,他称之为白砂糖,如雪白的砂粒一样,既白且干还极甜。色、相、品质都远胜市面上的霜糖。”

“你说他要把这秘方白送给我们家?有些意思,这人才二十出头?”薛仁贵就算是一个武将,也一下子能明白这样一个方子的价值,说价值千金也不为过。一个身上还背着巨债的穷小子,居然有魄力白送出这样一张秘方,不得不让人惊叹。

“也不算白送吧,算是感谢我之前帮他对付了张家,另外我看他的意思,也是希望能够搭上我们薛家这条大船。”

薛仁贵笑笑。

背靠大树好乘凉,这个道理谁都懂,但关键还在于,又有多少人愿意拿出这么值钱的东西送出来呢。

“你跟我再细说下这个李逍。”

薛五便又说了一些,“父亲若是愿意,不如亲自见他一面。”

“也好,你带他过来。”本来一般的人,薛仁贵是不会见的,他堂堂禁卫大将,哪来那么多空见那么多人。

但这个李逍感觉不一样。

李逍站在门外,心扑通扑通的跳个厉害。

马上要见到一代战神薛仁贵,还是让人很激动的。哪怕此时的薛仁贵,也还不算如何的武功赫赫,但李逍毕竟知道这位将来的辉煌。

“李兄,我父亲在里面等你,请进。”

李逍对薛五笑笑,深吸一口气,“谢谢!”

能有机会见到薛仁贵,这多亏薛五。一般人,哪里能够见到这位呢。

整理了下衣襟,李逍抬腿迈入。

进门前,李逍以为薛仁贵会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想象他在家也穿着套铠甲擦着刀剑呢。

结果一进门,却发现一位长的很英俊的汉子。

看那样子,也就四十左右年纪,长的确实很高,但绝不是那种粗壮武夫感觉,相反很英俊潇洒的样子,国子脸,两道剑眉,鼻梁很高,头发也很黑。

两眼有神。

一身白袍,坐在胡床之上,一手捧书。

不像武将,倒像是个儒雅的文官。

“在下蓝溪李逍拜见薛将军。”

李逍拱手躬身,虽然心里头激动,但还算不卑不亢,没有纳头便拜。

薛仁贵转过身来,放下手里的书,上下打量着李逍。听儿子刚才的介绍,他对李逍这人倒是有几分好奇,毕竟刚刚他都已经试过李逍带来的白砂糖了,确实比皇帝赐给他的霜糖还白还纯。

能够拱手将一张价值千金的秘方送出的人,绝不简单,尤其这人还只是个穷小子。

“坐!”薛仁贵道。

他的声音洪亮,态度还挺客气。

李逍坐到一边,一时倒不知道该跟这位说什么。

“刚才五郎跟我说了些你的事情,也说了你想把白砂糖的秘方送给我薛家,此事不成。”

李逍意外。

薛仁贵居然拒绝了这样的一份礼物。

“如果我薛家收下你的礼物,那岂不成欺压了?我薛家不是这样的人家,秘方你自己保管好。”

李逍起身道,“薛公,这秘方对我而言,其实并不能发挥什么作用,甚至可能是个祸端,所以李逍想送给薛公,也算是报答之前薛五郎对李家的帮助。”

“不用说了,这秘方我不能收。”

“那我卖给薛家。”李逍道。

薛仁贵笑笑。

“这样吧,你家的情况我也知道些,你说的倒也是实情,这秘方留在手里对你而言确实不一定是好事。但我还是那句话,不会收你的秘方,那样做是不对的。我现在有一个办法,不知道你愿不愿听一听。”

“请薛公明言。”

薛仁贵将李逍进来后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这个年青人看到自己的时候不卑不亢,做事也很有分寸,极为难得,让他很是赞叹。

“你的这张秘方很珍贵,我愿意替你进献给陛下。皇家本就掌握有霜糖制造产业,你这个方子进献给陛下,能够让皇家的制糖业有很大提升,相信陛下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李逍听了眼前一亮。

皇家掌握着制糖产业,李逍的白糖脱色工艺献给皇家自然是最有用的。只不过以前李逍只是一介平民,他想献还没门路呢,冒然拿出来,最后东西还不知道落谁手里,被谁拿去抢功,哪里有他的份。

但现在薛仁贵愿意帮忙的话就不一样了。

薛仁贵帮他献上去,谁敢冒他的功?

“薛公,秘方我送给你,至于你是留还是献,这是薛公自己的事情。”

“哈哈哈,你家小子有些意思,你也别跟我弯弯绕了,我薛仁贵不会贪图你这点东西的,我替你献上去,东西还是你的,我顶多沾点光罢了。”

“薛公为何不自己留着,此物用的好,价值不菲。”李逍道。

“我当然知道,但这好东西好吃不好消化,我薛仁贵若是留下了,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得盯着我眼红我呢,干脆我还是献了,反正我也不并不缺钱。”

制糖产业大头是皇家的,剩下参与的也是那些豪门贵戚,薛仁贵还是不去趟那浑水了。

“听说你少年之时就匹马单剑游历天下?”薛仁贵笑着跟李逍聊起天来。

第37章 三勒浆

话不投机半句多,酒逢知己千杯少。

李逍和薛仁贵两个相差一半年龄的人,甚至身份地位天差之别的人,却越聊越投机。

“拿酒来,今天一定得好好喝一杯。”薛仁贵聊天高兴之时,让薛五去拿酒。“把我珍藏的那瓶三勒浆拿来。”

薛五一听,眼睛都瞪大了。他在一边陪坐半天,还从没见父亲跟哪个年青人能聊的这么开怀。现在父亲更是要让他拿出珍藏三勒浆来,这酒可不一般,还是当年父亲在辽东战场杀出名气后,太宗皇帝赏赐的御酒。

当时那三勒浆总共赐了六瓶,喝到现在还剩下三瓶,平时父亲喝都舍不得喝一口,时常拿出来看看,然后又继续珍藏。

“爹,那酒只有三瓶了,要不换剑南烧春吧。”薛五知道这酒对父亲的意义,非同一般。

“酒是陈的香,遇到三郎这样有意思的小友,当然得喝好酒,别啰嗦,爹都不吝惜,你小气个什么。”

“得,我这就去拿,正好我今天也沾三郎个光,也尝尝这好酒的味道。”薛五笑着出去。

薛仁贵对李逍道,“你知道为何五郎这么在意这酒吗?”

“估计薛公这酒大有来历。”李逍说道,据他所知,酒在这年头确实也不便宜,便宜的酒一斗几十钱,贵的甚至卖到十千。而且朝廷经常限卖,遇到个饥荒灾年什么的,就有可能下令禁止民间酿酒售卖,以保存粮食。

李逍对这个时代的酒也没什么喜欢的,盖因为这时代的酒好喝的真不多。蒸馏的高度酒基本上没出现,以米酒麦酒为主,也有少量从西域贩来的葡萄酒等,甚至还流行用羊肉等酿酒,总之,这个时代的酒跟后世的酒真不太像是一种东西。

喝过一次,李逍就没什么兴趣了。

听说三勒浆也是西域传入的一种美酒,价格很贵。三勒浆据说是自波斯进口的美酒,类型则是一种用三种水果酿造的果酒,在中土大唐非常有名,成为上流阶层间流行的时尚饮品。

不过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果酒而已。

这年头的酒就跟这年头的茶一样,似是而非,李逍并不喜欢唐人的口味。

薛仁贵坐在那里,手抚着膝,眼神里有着荣光,回忆着当年征辽往事。

“当年啊,我家道中落,妻子劝我报名志愿从军高句丽,以求取功名,光耀门庭,恢复家门荣光······”

“当时我们郎将刘君邛被高句丽人团团围住,左冲右突,始终无法脱身。正在那危难之时,我单枪匹马,挺身而出,纵马直冲敌旗,一枪挑落那高句丽主将,斩下其首级,将首级悬挂于马上,放声长啸,高句丽贼子观之胆寒,于是撤退,我也成功将刘郎将救出重围。”

这是薛仁贵在辽东战场上扬名的一战,此战过后,名扬军中。

他也被刘郎将破格提拔为军官,成为其亲兵队正。此后,他又随军继续进攻高句丽军,在安市城下,高句丽二十五万大军依山驻扎,抗拒唐军。

太宗亲至阵前,命诸将率军分头进击,这一场大战中,薛仁贵身着白衣,手持戟枪,腰挎双弓,大呼冲阵,所向无敌,高句丽军望之披靡。唐军大举跟进,高句丽军大败,被斩首两万余级。

“当年那一战,我们郎将是先锋将领,而我则又是我军的先锋跳荡。”

说到这激动之处,薛仁贵面色潮色。

那一战后,薛仁贵之名更盛,甚至得到皇帝的亲自接见,皇帝赐他宝马二匹,绢四十匹,以及俘虏十人为奴,还破格升他为游击将军、云泉府果毅都尉。

“薛公,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薛光勇武敢战,早晚都会有崭露头角之时。”

“哈哈哈,你这话我爱听,我今天的官职地位,那都是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太宗皇帝当年赞我用我,如今陛下也一样赏识我重用我,盖都知道我薛仁贵与许多勋贵将门子弟不同,我能坐到今天的位置,凭的不是什么家族门荫,我凭的是自己的本事。所以说啊,英雄不问出身。”

三勒浆拿来,薛仁贵二话不说就打开了。

“这酒据说是波斯人用三种叫什么勒的果子酿造而成,所以叫三勒浆。喝起来酸酸甜甜的,不过加点霜糖更好喝。”

薛仁贵拿起李逍拿来的那些白砂糖,起码一斤的白砂糖就让他直接倒进了酒坛里。

这种往酒里加糖的调酒法,看的李逍直瞪眼,这酒还能喝吗?

“小子,你今天算是有福了,这酒可是当年我在辽东立功之时,太宗皇帝所赐,现在仅剩下三瓶了,今天喝了这瓶,就只剩下两瓶了。”

看着递到面前的加糖三勒浆,李逍其实并不想喝。

最后却不过薛仁贵的盛情,只好闭着眼睛喝了。

酸、甜,还有种说不出的怪味儿,反正李逍觉得这还不如江小白加雪碧或者红酒加雪碧来的好喝。

可看着薛五那直吸气的高兴样,他真想说这也太没见过好东西了。

“怎么样,从来没喝过这样的好酒吧?”薛五得瑟的道。

李逍点头,违心的道,“确实从没喝过这样的酒。”

“三勒浆,御赐的,我老爹珍藏的,知道上次那谁,程老国公都想要我爹送他瓶这酒吗?我爹最后都没同意,弄的程老国公都很没面子。”

“程咬金大将军?”

“可不就是那个老浑货。”薛仁贵不太给面子的道。

“薛公跟程老国公不合?”李逍问。

“也不是不和,是这人有时总喜欢胡来,又喜欢仗着资历老,没法子。算了,不说他了,喝酒喝酒,今天难得高兴,一醉方休。”薛仁贵举着杯子道。

李逍一小口一小口的跟着喝药一样抿着,不管怎么说,今天跟薛仁贵见面了,还谈的很好,以后也算是拜过山门了,在长安城里也算是有了个靠山。

背靠大山好乘凉,朝中有人好做官,李逍倒没想着要做官什么的,但这年头就算只想当个小地主,也一样得有人罩着才能安稳。

“三郎啊,我挺喜欢你这人的,要不,你干脆来我右领军卫如何?”

面对薛仁贵突然抛出的橄榄枝,李逍意外不已。

第38章 指点

薛仁贵愿意提携李逍这个年轻人一把,带他进卫府当兵。

大唐的府兵,尤其是唐初的府兵可不一般,哪怕李逍都清楚的知道,府兵含金量很高的,虽然说府兵其实有点像是民兵,可唐初的民兵却也不是谁都能当的。

这类似于后世改开前的国企工人,或者是后来的公务员,不说铁饭碗,但也确实很吃香的。正因为此,不是谁想当府兵就能当。

大唐十二卫四府,六七百个军府,拥有几十万的府兵,数量很庞大。大唐每三年都会拣选府兵,一旦拣中为府兵,基本上就终身是府兵了,得到六十岁才结束兵役。

在中国古代很多王朝当兵其实待遇很差,特别是那些乱世中,更是强拉壮丁为兵,但南北朝到隋唐时的府兵却相反,是很多人想当都不一定能当的到的。连宋代拿饷的禁军都比之不及。

“闲时为农,战时为兵,平时训练好武艺本领,遇战事上阵,凭真本事杀敌立功,建功立业,这可是寻常人难得改变命运的机会啊。”薛仁贵笑着道。

“薛公好意,不过某条件不符选兵标准啊。”李逍回道,他其实心里是不太愿意当兵的,当兵虽好,可却也充满着危险,毕竟冷兵器时代,当兵打仗的凶险可不是一般的,随时可能送命。

有太平安稳日子,谁又愿意去拼命呢。

“嗯,大唐律法,拣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这是大唐选府兵的标准,首先得有钱,因为府兵的特点就是自备装备,平时是没有粮饷薪水的,选中为府兵后,就有了军名,服终身役,朝廷则分给军田,这些田是免去租庸调的,府兵平时种地,收入都是自己的,用这些收入要置办军装器械,甚至出征打仗,还得自己带着干粮,甚至是准备骡马出征。

所以唐府兵得有钱,没有钱是置办不起这些装备的。

首先财多,因此大唐的府兵,首选的是哪些人?是地主富农子弟,他们家庭有钱,足够支撑他们置办军装武器粮食骡马等。

有钱只是选府兵的第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则是选强健者。光有钱还不行,你还得身强体健,毕竟选的是兵,得打仗,弱不禁风是不行的。

而第三个条件,则是丁口。

你家是地主,你又强壮,但如果你是家中独子,那么不行,你还是不能入选。

一家起码得有两个壮丁,才会选一个。如果家中男丁多,则优先首选。这也是因为战争残酷,当兵打仗也是很容易阵亡的,如果丁多,死一个,家族还有男丁支撑。如果只有一丁,那去当兵万一阵亡,这个家就没了顶梁柱了,朝廷在这方面还是很人性化的。

当然,还有一些条件,比如想当府兵,还得是身家清白的,首先得是良民,贱籍的什么奴隶啊,商籍的什么商人啊,这些人也是没资格当府兵的。另外什么三代里有直系血亲要是犯了什么大罪的,自然也是没资格入选府兵。

得根正苗红。

而如内府三卫的卫士,选取的标准更高,均为品官勋戚子弟。

李逍的条件,确实是不符合府兵拣选资格的,李家过去是地主之家,但现在很穷,顶多只有一个良民身份,既无财,又无多丁,身体条件倒是符合,但其它方面却不合格。

“不过规矩是死的,办法总还是有的。”薛仁贵说道,“当年我也家贫又丁少,不够条件为府兵。但后来太宗亲征辽东,允国中健壮子弟自愿从征,我就是自愿从军的志愿兵。”

志愿兵算是比较奇特的一种情况,遇大战事,朝廷征召一批健壮勇武的男儿从军,但他们不算是正式的府兵,也没有军名。但只要能够立功,也是一样的会有赏赐。

当年太宗的征辽令一下,无数子弟踊跃从军,薛仁贵正是通过这种途径加入征辽军,并因此在辽东崭露头角,升迁为军官的。

说到底,不论是当府兵还是当志愿兵,能够吸引人的关键之处,并不在于那些免税的军田,因为军田虽免税,但置办军装的费用也很高。真正吸引大家的,还是通过当兵,有机会在战场上杀敌立功,挣取功名,取得一条入仕升官的途径,最起码,当不了官,也有机会通过打仗立功,挣得钱财和田地的赏赐。

在这个时代,最值钱的东西是什么?

对普通百姓来说,一是田地,这是安身立命的根本,第二就是官职了。能当官,那可不简单,这是改变自己命运甚至是改变整个家族的命运,当了官,以后这个家族就算是进入了士族了。

哪怕仅仅是最低等的小士族,那也不一样啊。

这年头虽说有科举,可科举入仕的途径还太窄,而且得读书才能科举,一般人家是读不起书的。

因此普通人想当官,除了靠军功,就没有其它的途径了。当了府兵,得免税田,有机会上战场立功,得赏赐得功名甚至是当官得爵,谁愿意错过这等机会呢。

想薛仁贵,祖上虽然封过王,几代都是高官,可到他时家道中落,要不是靠着去当志愿兵打仗立功,哪里有可能翻的了身。

薛仁贵看李逍一表人才,谈吐不凡,见识也广,有意栽培提携,才特意给他指一条明路。

“朝廷又准备征辽东吗?”李逍问。

薛仁贵有些惊讶,当年太宗亲征辽东,虽说也攻夺高句丽城池无数,但最终还是班师撤退,未能一战灭亡高句丽。后来太宗也曾有意再征辽东,可最终还是没能继续。

转眼八年过去了,如今新皇即位都四年了。

皇帝和朝中许多元老都有意再征高句丽,不过这事只有朝中顶级重臣知道,李逍居然能猜到,这真让他意外。

“这不是没有可能,再征辽东,朝廷极有可能再征召一支志愿健儿从军,到时就是你的机会。”薛仁贵道。

“薛公,我倒以为,朝廷若再征辽东,这实在是薛公的机会啊。”

“此话怎讲?”

第39章 兄弟

喝了几杯三勒浆,但李逍依然没有半分醉意,不是他酒量好,实在是这什么三勒浆说是酒,但不如说是饮料,酸酸甜甜的开始觉得很奇怪,多喝了两杯后觉得还挺不错的。

李逍端着酒杯,看着自己面前的薛仁贵。

四十出头的猛将,不过看他喝酒的样子,似乎并不太开心。确实也是,八年前,薛仁贵在辽东一战成名,打出了让太宗皇帝都刮目相看的骁勇战绩。

可自从回到长安,担任玄武门镇将,一呆就是八年。

当年那个骁将,现在也有了些肚腩,身材也胖了一圈了。

人到中年了,薛仁贵也有些蹉跎了。

玄武门镇将,既是皇帝对他的信任,却也让他失去了更多建功立业的机会,如果薛仁贵继续在京城呆下去,估计也难有什么大进步。

“薛公,人挪死,树挪活啊。”

李逍也是看薛仁贵这人比较直爽,所以也就没把心里的想法藏着掖着,而且他做为后来人,很清楚当年太宗李世民没有完成的征辽大业,就是在高宗之时完成的。

李治当皇帝其它方面比较弱,但灭掉高句丽、灭掉突厥这方面还是很不错的。

“薛公的骁勇天下皆知,也深得皇帝信任,才能担任玄武门镇将之职。但这个位置虽说重要,可却也禁锢住了薛公的发展啊。如今薛公欠缺的其实不是陛下的信任,而是更进一步的资历。”

薛仁贵现在是四品中郎将,实职大将,但要再进一步,却难。

为何?

因为薛仁贵以往只是员战将、猛将,却不曾做过独当一面的大将。连独挡一面都不曾过,如何能够跻身高级将帅之列呢?

虽说开国大将多以凋零,可也还有李绩、程咬金、薛万彻这些大将在。

薛仁贵现在需要的就是出去,而不是继续留在京中,做皇帝的贴身保镖。只有出去证明了自己独当一面的能力,才有可能将来走的更高。

“既然朝廷有意想要再东征高句丽,那么这就是薛公的一个机会。薛公何不向陛下请求出战辽东,以薛公当年在辽东让高句丽人丧胆的威名,去当一名副将总够格的吧?”

薛仁贵听的大为心动。

统兵征讨高句丽,他没资格,资历不够。但若说他主动请求当个副将,这却绝对可以的。

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薛公在辽东也曾大小十余战,激战一年余,对辽东可谓是极为熟悉,对高句丽这个敌人更是知已知彼,去辽东,那就是建功立业啊。”

薛仁贵一口将杯中的酒饮酒,一时有些兴奋起来。

是啊,蹉跎八年了,人生又有几个八年呢。他从当年初出茅庐的小将,到如今人到中年,宝刀都快生锈了。

再等下去,这辈子也没有什么机会了。

“确实是个机会。”薛仁贵叹道。

当年太宗亲征辽东,一路攻城拔地,斩将杀敌无数,但因只率十万兵马出征,久围安市城不下,时近深秋,草枯水冻,士马难以久留,最终被迫班师还朝,未能达到出征的预期目的。

不过这一战,还是攻占辽东等十城,俘获七万余户,斩杀高句丽兵四万余,唐军也阵亡数千,战马损失十之七八。

此后虽未能再亲征,但此后太宗也没停手,没有大举进攻,却改为派偏师进袭骚扰,使其国人疲于应付,耽误农时,损耗国力。

先后派了牛进达、李绩、薛万彻几员大将分数次水陆进扰高句丽。

可以说,当年的这个策略还是很有效的,到如今,时隔八年后,高句丽人疲于应付唐军的偏师袭扰,农时耽误,国内已经出现粮荒。

此时唐军若大举进攻高句丽,可以说时机是成熟的。

薛仁贵还知道,因为国内粮荒,高句丽人开始联合百济和靺鞨人联兵入侵新罗,还派兵袭击契丹,就是为了向外夺取粮草牲畜,以缓解越来越严重的粮荒。

新罗王金春秋屡次派使者向大唐求救,契丹人也入京哭求朝廷发兵。

现在皇帝有意出兵,几位元老重臣也同意出兵,唯一还在商议的就是出兵的规模,到底是集结重兵大举进攻,还是只派出一路偏师教训一下。

“三郎,若我真能出征辽东,到时你来给我当亲卫。”薛仁贵笑着将李逍亲自送到厅门外。

“多谢薛公提携。”李逍没直接拒绝。

“五郎,你一会亲自送三郎回蓝田,你顺便去蓝田见下你舅父,代为父向他问好,帮我转达一下,就说三郎是我的小友,让他帮忙关照下。”

“好的。”薛五有些暗自震惊,这位李三郎可真厉害,半天功夫,父亲居然已经对他如此看重了。

“对了,今天宫里赐下一些东西,有牛羊酒肉,你一会给三郎拿些。”

薛五很大方,父亲没说拿多少,他叫来管事,直接就让人装了一车的东西。

一只刚宰杀好的肥羊,还有十斤牛肉,另外鸡鸭鱼肉都有,另外米面等东西装了不少,甚至还装了两坛子酒。

来的时候,李逍只提了一斤白砂糖,结果出门的时候,不但薛五郎亲自陪着出来,甚至还送了一车的礼物。

看门的薛家人都瞪大了眼睛,这位到底什么来头,怎么来的时候也没听他自报家门啊。

“五郎,太客气了,这么多东西,我如何敢收。”

“这是我爹亲自交待的,其实也不值几个钱,你拿回去,刚好改善下伙食嘛。”他拍拍李逍的肩膀,“至于你家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一会就去蓝田问下我舅父,张家侵占你家的东西,肯定帮你弄回来。”

“大恩不言谢,李逍永远铭记在心。”李逍拱手,充满感激的道。

“以后我们兄弟相称既可,李兄的见识,让哥哥我万分佩服啊。我爹这人你别看是个武夫,可平时却极少佩服人,但今天你却是把他说服了。厉害!”薛五向李逍竖起大拇指。

“我何德何能,薛公不过是当局者迷罢了,我只是稍稍提醒了一句而已。”

第40章 归还产业

蓝田。

薛五到了县衙就跟到了自家一样随意,门口的衙吏更是亲切的上前相迎接。

“柳使君在吗?”

“使君在后堂,小的马上去通报。”衙吏笑脸回道。

“不用了,我自己进去就好。”薛五说完,倒没急着走,而是拉过李逍上前,“这位是你们蓝溪李家庄的李逍李三郎,是我好友。”

那衙吏一听李家庄三个字,面色有些复杂,可听薛五说出两人是好友时,连忙打起笑脸,亲切的对李逍拱手,“原来是蓝溪李三郎啊,你们李家向有善名,早有耳闻,三郎以后多关照下啊,都是乡党,小的王七,县中白直。”

李逍听说对方仅是个白直,倒也没露出什么异样,依然笑着点头,“王兄好,以后请多关照。”

白直就是唐代官府中编外的衙役,说白了就是个编外的临时工,这其实也算是一种差役。唐代官府里的许多差役,其实都是抽调百姓轮流服役,但这种临时工随便什么时候都不能小瞧。

毕竟占了位置,就能掌握一定的资源,有职就有权。阎王小见,小鬼难缠,有的时候,这种人故意在中间做节,也是比较容易坏事的。

几句场面话说过,倒也算是认识,王七主动带他们入衙。

有薛五引荐,李逍自然也就见到了本县最大的父母官,六品县令柳炎。李逍老实的拜见行礼,然后就肃手立于一旁。薛五跟柳县令明言,这位李公子见过我父亲了,我父亲很看重他,甚至都打算收他为门生呢。

这话一出,柳县令不由的侧头过来打量李逍。

“他就是你之前说的那李家庄李三郎?”

“正是他,舅父,张家侵吞李家产业之事,还得劳烦舅父帮忙。”

柳县令抚着长须,露出温和笑容,“放心,这个事情已经着手去查了,张扒皮父子这些年确实做了不少缺德事,这次县里动手,是铁证如山,他们休想翻身。不过关于李家产业的事情,还得时时候才能水落石出,毕竟有些事情也好些年了,得前后查清,一时半会也办不好。”

“不过都是舅父一句话的事情,舅父若开句口,就算提前发还李家产业,又有何难?”

薛五口直心快,既然连父亲都这么看重李三郎,他也觉得跟李逍很投缘,那自然得尽力帮忙。

柳县令被外甥弄的没法,其实事情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这里面实际上是有些猫腻的。

张家被连根拔起,当然没有人能够帮忙翻案,但拔了张家之后,自然是要大家一起分好处的。张家的产业,不管怎么来的,反正是要被大家分润的,其中一部份会被抄没入账,然后上缴上级。

但更多的财产不会入账,这些会被分成好几份,上到县令、主薄、县尉,下到录事等衙门里大小官吏都会有一份好处,甚至连柳县令的上级,也一样能拿到一份,再留下一笔放进小金库,做为公廨钱使用。

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至于说以前被张家欺负的人家,被侵吞的产业,肯定也会象征性的发还一部份,但多数还是就成了一笔糊涂账的。

当然,薛五亲自帮李逍说情,而后面又还站着个薛仁贵,情况又不一样的。有薛仁贵带话来要帮李逍,柳县令还是分的清楚的。

他考虑了一会,“这样吧,李家欠张家的那笔八百贯的贷,事情很清楚,可以免除。”

“此外,李家的祖宅,也应当还先归给李家,至于其它的商铺、田地这些,中间还有不少文书契约等要查清楚,这个我会关照人去查的。”

柳县令话没说死,先给薛家一个大的人情,把八百贯债免了,把李家祖宅也还了,但更多的产业,却没马上归还。

一来这东西他也要跟其它人商量下,二来事情也不是这么办的,就算要还,也得分上几次时间,总得让李逍知道这份人情的厚重。

“多谢使君替李家讨还公道,主持正义。”

“本官身为蓝田县令,也是本县的父母官,这些是应该的。”

花花轿子人抬人,柳炎看薛家面子,把李家的些产业发还,不过是件举手之劳的事情。

薛五还特意透露薛仁贵有意想要招李逍去做亲卫后,柳炎破格的称呼李逍为贤侄。

一声贤侄,李逍以后在蓝田县里可以说是高枕无忧了。

“以后但凡有什么事情,尽管来县衙找我。”柳炎拉着李逍的手亲切的道。

谈话之间,柳县令还特意叫来县中录事,让他亲自去办李家的事情。

等到李逍告辞的时候,李家祖宅的房契已经被录事送了上来,连带着还有那八百贯高利贷的借据也被送还。

“李兄,一会我带几人亲自陪你回去接收宅子。”县录事是个中年文人,这人也算是蓝溪县里的豪强,代代县衙中为吏,一个不小的宗族,根深蒂固。甚至他在两年前还纳了张扒皮的女儿做妾,但此时他对李逍很客气,好像他和张家根本没有过半点关系。

更只字不提张家以前侵吞李家产业时,赵录事在里面出谋划策,为张家充当保护伞的事情,也毫不提起张家侵吞李家的产业,有不少送到了他的名下。

“那就先谢过赵录事了!”

李逍知道赵录事这人,这个赵录事就有点类似水浒里的宋押司宋江,地位不高,但权势不小,这种人八面玲珑黑白通吃手段很厉害。

李逍对这人没好感,但表面的客气还是要维持。

“李兄,请!”

“赵录事先请!”

薛五在一边看不下去,“磨蹭个啥,赶紧的,先回去把宅子收了。”

刚准备上马,县衙出来一个仆人,却是柳县令的家仆,送上一箱书和一套文房四宝。

“我家使君交待,让李三郎回家有空也读读书练练字。”

“哎呦,刘使君真是太看重三郎兄了。”赵录事在旁边是真的很惊讶。

李逍倒也对这份礼物有些意外,说来这份礼物还真挺贵重的,这年头的书有多贵他上次买纸后就知道了,一张纸就得上百文,更别说请人抄卷书都起码得千钱的高价了。

一箱书,真的比许多普通百姓的全部家当都值钱。

打开一看,都是儒家经典,儒家九经,三礼三传连同易书诗,这也正是朝廷规矩的明经科取士必考的经书。

“使君如此厚爱,李逍感激莫名,请代为向使君致谢,某回家后定好好读书,不辜负使君一番期望!”

第41章 李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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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府现宰的羊肉虽然已经冷了,但却还鲜红着,大彪一手就将数十斤羊肉提了起来,“真是新鲜,又鲜又肥。”李逍告诉他,“就今天刚宰杀的大肥羊,趁着新鲜,彪叔你辛苦下把羊肉剁了,今晚我们吃羊肉火锅!”

“火锅是啥?”彪叔眼睛盯着手里的羊肉,一边有些迷糊不解的问。

“火锅啊,那可是个好东西,寒冬腊月里吃火锅涮羊肉最爽了。”小米粥虽然养生,但说实在的,李逍肚里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油水了,吃小米粥再多都不管饱,还是得有些实在的油水。

庄子里的人都出来帮忙搬东西。

车上的猪羊肉,鸡鸭鱼肉,米面粮油还有酒,这些东西看着大家惊讶不已。

赵先生拄着拐在婉娘的扶着下过来,“这些东西哪来的?”

李逍把两只还呱呱叫的大白鸭递给柱子,笑着答道,“今天遇上贵人了,不但送了我们牛羊鸡鸭米面粮油,还有更大的好事呢。”

一边随同来的赵录事拱手,“告诉乡亲们一个好消息啊,张扒皮那个乡野恶霸被官府法办了,柳县令特别关照,为李家伸冤洗雪,那八百贯高利贷免除了,此外,李家的大宅也马上归还李家。”

婉娘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三郎,这是真的吗?”

李逍点头,“赵录事说的没错,都是真的,咱们这次遇上贵人了。大家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我们回头就去收回宅子。”

赵先生一顿拐。

“还等个啥,现在就去啊。”

薛五也笑道,“是啊,先去收宅子。”

看着大家心急的样子,李逍便也就笑着答应。

赵录事头前带路,他身边还跟着几个县里的衙役,李逍和婉娘、李贞一起,后面跟着全庄子的人。

大家浩浩荡荡。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李贞小脸通红,兴奋万分。以前,张家父子的恶名让她畏惧,听到名字都想打抖,而现在张家终于跨了。

李逍简单的说了下薛五的身份。

“想不到这位薛五郎居然是朝中大将之子,真是个好人。”

“我们李家祖上代代积德行善,这也是好人有好报。”

张家在蓝溪乡曾经是无法无天的土霸王,但再厉害的土霸王,却也斗不过官府。

赵录事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录事,连品级都没有的流外吏,可此时拿着盖有县令大印的公文,指挥着几个白直,却让李宅大院门口的张家人不敢阻拦。

一番诵读,赵录事这个张家自己人,却带着李家人过来把张家的宅子收了。

“贤侄,这李宅如今也算是物归原主了。老叔我已经下令,宅子里的张家人立即净身出户,除了身上的衣物一草一木都不许带出来,从今往后,这宅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是李家的了。”

赵录事笑着对李逍道,他这也是送个顺水人情。宅子被张家霸占几年,里面也存放了许多张家的钱财物品,现在他一句话,里面所有东西就都归做李家所有了。

反正张家是完了,拿张家的东西送人情,他又不亏。就算他纳过张扒皮女儿做妾,那又如何呢,一个妾而已,又不是妻。李逍如今可不同,不知道他走什么狗屎运,居然搭上了河东薛氏,右领军中郎将,这可是实打实的朝中红人。

更别说,自己的顶头上司的上司柳县令还是薛家的亲戚,李家算是抱上大腿了,他也就得想办法主动跟李家结好关系,化解旧怨。

“多谢赵录事。”送上门的好处,李逍没理由拒绝,反正张家侵吞了李家那么多产业,这就算是先收回点利息。

站在李宅大门,李逍还是头一次近距离打量这座宅子。

说是大宅,其实也仅是相对于蓝溪乡间百姓们的屋子来说,李家大宅算不上有多大,也就是相当于一座二进院落。

整套房子划分为内外两重,相当于在一进院落的基础上沿纵向扩展而成,在东西厢房的南山墙之间加隔墙,分为两重。隔墙合拢处设有二门,以供出入。

总体来说,院子不算大,东西宽不过五丈余,南北宽不过十丈,大约五百平不到的占地面积。

没有抄手游廊,而且也不是砖盖的,整栋房子是黄土夯成,顶上倒是盖了瓦。

在李逍看来,这房子普普通通,而且很旧了。

但以他在大唐的这段时间的经历来看,这在乡间来说确实是豪宅了。这年头,普通佃农能有一间茅草房落脚就不错了,而自耕农要是能有三间草房也算条件很好。

能建起夯土房带上院子的人家,那绝对是富农小地主。

但凡家里的房子带院子,且屋顶能盖上瓦的,那就是不小的地主大户了。至于能够用砖砌房屋的,那基本上是一方的望族。

“咱们李家大宅也是百年老宅,北房就有七间,正房三间,两侧耳房各两间,三正四耳。东西厢房南侧还各有一间厢耳房!”

赵先生当年也是在李家大院住过好些年的,对这座大宅十分熟悉。

李家大宅虽然不太起眼,但房间不少,北房南房厢房耳房等,加起来有十几间,足够住上好几十口人。

“把张家的牌匾摘下来。”李逍看了眼还高高挂在门上的牌匾。

赵录事忙道,“倒是我们疏忽了,你们赶紧的上去把那牌匾摘下来,点把火就在门口烧了,正好一会让三郎跨过火堆进门,去去晦气先!”

牌匾被摘下来扔在门口,有人抱来麦秸生起火。

火焰燃起,张家的牌匾被火焰吞噬。

终于回来了!

李家的祖坟地保住了,如今祖宅也要回来了,压在大家头上的那笔八百贯的债务也没了。

就算李家其它的产业还一时半会不能拿回来,但起码不用再如之前那般担忧恐慌了。

“婉娘,三妹,我们回家。”

“回家!”赵婉和李贞一左一右,一人抱着李逍一只胳膊,眼里闪着泪光,脸上却带着笑容。

“回家!”

宅子里的张家人早已经被赶了出来,此时一个个惶恐不安,如同丧家之犬般的站在门口,低着脑袋,看着曾经被他们赶出来的李家人,一个个挺胸抬头的在他们面前大步迈入宅院里。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只是这天变的也太快了一些!

第42章 老奴

“三郎,别赶我们走啊,求求你了,可怜可怜我们,收留我们吧。”李逍刚踏进大门,外面的张家仆佣却已经跪了一地。

寒冬腊月,天寒地冻。

特别是夜里可以说是滴水成冰,这样的时节,失去了房屋的庇护,是会冻死人的。这座宅子被张家霸占后,一直是小霸王张超住着,这里平时人也不多,也就十来个仆佣。

有看门的门子,有做菜的厨子,也有打扫上茶的丫环,还有浆洗衣服的粗使婆子,以及喂马的马夫,随从的家丁等。这些人的身份,都是一样的,奴仆。

他们与佃户不一样,佃户过去住李家的地,地成了张家的后,虽然租涨了,但依然只是佃张家的地,还是佃户。可这些人不同,这些人是张家的奴仆。

是有契约的奴隶,大唐律法规定,奴隶律比畜产。他们是属于主人的私有财产,跟牲畜是一样的。

如今张家突然倒了,就犹如树倒猢狲散,他们也一样子失去了依托。有主人的狗,那是家狗,没有了主人的狗,就是野狗。

虽然做奴仆地位低下,但起码有地方住有饭吃,哪怕住的不好吃的不饱,可如果失去主人,却就朝不保夕了,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漂向何方。

“公子,我以前就是李家的奴仆,为李家两代喂养牲畜。如今一把年纪了,实在不想离开这里,就算是死,也想老死在这里啊。”府里喂牲畜的一个老汉高声喊道。

李逍回头,他仔细打量,发现对这个老汉还真有一点印象,好像以前的李逍记忆里确实有这个人。他个子很矮小,估计也就一米五多点,矮矮小小的,老实本讷的一个人,须白半白,看样子得有五六十岁了。

曾经也是李家不多的几个奴仆。

“哥,留下他吧,当初我们家欠张家很多债,咱们的房子还有家里的仆人都被张家收走了。”

还有两个粗使的婆子以前也是李家的老人,一听也连忙求李逍留下她们。她们年纪大了,不想再被像牲口一样的被转卖了。

李逍目光望向赵录事,“赵录事,这些人都是在张家名下的奴仆吗?”

赵录事知道李逍的意图,呵呵笑了几声,“贤侄啊,这些人确实都是张家所有的奴仆,他们的奴契都在张家手里,官府有登记的呢。按说呢,张家如今犯罪抄家,他们的家产要被抄没,这些奴仆呢自然也要带回官府处置的。”

“赵叔,可否帮个忙?”

赵录事没马上表态,这些奴仆总共有十二个,也是一笔不小的财产了。大唐奴隶买卖很寻常,奴隶的地位很低下,等同于牲畜,但奴隶的价格也不便宜。

便宜的奴仆几只羊就能交换,但一些强壮的奴隶却能换到牛马,如果是有技术的工匠,或美貌的女子,则更贵。

那些贵的奴隶能卖到四五十贯一个。

张家这十二个奴隶,倒不是什么值钱货色,老的太老,小的太小,也没谁有什么技术或姿色,但就算是当羊卖,也能换上四五十只的。

薛五凑了过来。

“赵录事,这个忙能不能帮?”

薛五开了口,那这忙不能帮也得帮了,他本来还想在李逍面前拿捏一下的,这时立马转了笑容,“当然没有问题的,这也是小事一桩。都是自家人,帮个小忙应当的。”

“当年张家侵夺了李家的祖宅,这些仆人本就是李家原本的奴仆嘛,现在自然也应当与李宅一同物归原主。”

李逍很满意的点头,“那就多谢赵录事了,至于契约文书之事?”

“这个是小事,回头办好了我就派人送来。”

李逍看了看那十二个奴仆,点了一个熟人。

“三郎叫我?”

“嗯,阿福你好啊。”李逍笑着对惶恐的张福道,这个张福,上次他来卖黄瓜的时候,这家伙还想索要好处呢。这人以前并不是李家的人,看着也不是什么好人,李逍便干脆把他送给赵录事。

转手送出去当个人情,赵录事白得一个奴隶,倒也挺高兴。

剩下的十一人,李逍都留下了。

其实这些人,李逍还真看不太上眼,一个个歪瓜裂枣,老弱残疾的。就说那厨子吧,老的估计都眼花了,身上还脏兮兮的,他做的菜,李逍都不敢吃。

而那位喂牲口的老汉,也还拖一条瘸腿。

就连最年轻的两个丫环,倒是挺年轻的,可是面黄肌瘦,胸口平的跟搓衣板似的,半点姿色都没,穿的还差,用这样的丫环端茶倒水,哪还有兴致喝茶啊。

哎,这年头,乡间恶霸地主的生活水平也很一般啊。

不过李逍还是把人留下了,这些人也挺可怜的,何况有几个以前还是李家的老仆人呢。不管怎么说,他们也算为李家服务了大半辈子,留下来让他们养个老也是应该的。

众人千恩万谢,一起向李逍磕头谢恩。

走到哪都是做奴仆,但在这里已经生活习惯了,而且李家人名声本来就好,留下来给李家当奴仆,总好过再被卖一遍,被卖到不知什么品性的主家那里强吧。

“都起来吧,以后呢,大家就继续留在李家大院做事。大家用心做事,我们李家不会亏待大家的。”

“快起来吧。”婉娘也过去招呼大家起来。

进入大院,冬日里的大院很萧瑟,一抹绿色都没有。院里种了几颗枣树,也是光秃秃的没有半片叶子。黄土夯的墙很结实,但却总有股灰仆仆的感觉。

院里的空地上也是夯平的黄土,并没有铺砖,不过倒是打扫的挺干净。

“老何。”李逍叫来那个又老又脏的厨子。

“咱们家有铁锅没?”

“有,咱家有三口铁锅呢!”老何自豪的道,这年头有口大铁锅也是相当自豪的事情了。

“那好,你带几个人,把三口铁锅都搬到院里来,今天咱们就在院里垒个灶,搭上铁锅,咱们炖肉煮面吃!”

回来的第一件事,李逍没急着去查什么账本之类的,那些事情放后面也不急。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带大家饱餐一顿。

“一口锅炖羊肉!”

“一口锅煮猪肉!”

“还有一口锅蒸饼!”

“一会大家都敞开了吃,放开了吃,管饱管够!”李逍豪迈的挥手道。

第43章 三口锅

这年头,说什么大话都不如让人吃上一顿饱饭管用,如果还有更饱用的,那就是让他们吃的嘴上冒油。

李逍决定就在大院空地上做这第一顿饭,也算是重回李宅的乔迁喜宴了。不过当厨子老何带人把他自豪的三口铁锅带来时,李逍发现自己还是有些错误的估计了形势。

第一口铁锅,老何亲自提着。这锅······挺好看的,为啥这么说呢,因为这锅是铜的,一口铜打的锅,这可是很值钱的。大唐的钱就是铜的,还不是纯铜,因此大唐铜就等于钱,而老何居然提着一口铜锅。

这锅主体很像是一个大铜盆,上面还有一根提手。如果不是底下的锅像盆,做的深点,那就是个提桶了。

“郎君,这是咱们家最好的一口锅,提梁铜锅,老值钱了,厨房里的宝贝。每次来贵客,家主都吩咐用这个锅煮。”

李逍无奈,铜锅是挺值钱的,但这锅也太小了点。李逍还以为家里三口铁锅很大呢,但现在看这提梁铜锅顶多就是差不多放电磁炉上那么大,这能炖多少肉啊,凑合着点,拿来当成个火锅倒是合适。

老何还在那里吧啦着,“长安的贵族人家,用的都是提梁银锅,整个锅都是银子做的呢,我的个天啊,银锅啊,那样的宝贝拿来做饭吃,这吃也吃不下啊。”

薛五在一边呵呵笑,他家就还真有提梁银锅,还不只一口呢,要说啊,这长安城的贵族家里,谁家没几口提梁银锅啊,不说银锅,那什么银子餐具家家都有的。普通点的人家,才用铜锅,再次点才用铁的。

李逍把希望寄托于第二口铁锅。

庄子过来四十来号人,加上这宅子里又留下了十一口人,还有薛五、赵录事等客人呢,今天六十来号人呢,靠那小铜锅够什么。

不过第二口铁锅也很让人失望,因为它依然很小。

这口铁锅形状又不一样,三足两耳,倒像是一个小号的鼎。铁做的,只是真的很像是一个小香炉,看着还没有家族用的垃圾桶大。

这锅唐人也叫三足铁锅,也有叫铁铛的。用来煮个一家六七口人的菜倒是没问题,煮几碗面条也行,但煮大锅菜还真不行。

最后一口锅,挺大。

“三郎,这口锅以前可是咱们蓝溪最大的一口铁锅了。”老何得意的说道。

这锅看着跟那三足铁锅挺像,但是圆底而无足,有两耳。

薛五笑着道,“你们家这铁釜倒还真挺大的,不说别的,就凭你家这口大铁釜,你老李家以前确实是挺富的。”

这口大锅的名字就叫铁釜,挺像是一个罐子,必须得安置在炉灶之上,或者用其它的东西支撑起来。釜口也是圆形的,可以直接用来煮、炖、煎等,可视为现代所使用锅的前身。

釜是在秦时起就开始使用的炊具,以前有陶制的釜,到后来铜制、铁制的釜。

到如今,不少大户地主家都有铁釜。

只不过在李逍看来,这种铁釜做菜还真是不太适合,这个更像是一个炖锅,适合炖煮,但如果用来煎、炒就极不合适了。

说来,李逍还从没在唐朝看到过碟形的炒锅,更没见过有谁用炒的方式做菜的。

这年头,想炒个青菜吃都难啊,锅不合适,菜油更没。

“拿这铁釜烧水,炖一锅肉吧。”

只有这铁釜最大,其它锅炖肉也炖不了多少,李逍最后便改变主意。铁釜炖肉,让彪子把猪排剁段然后炖汤,家里还有些萝卜,刚好排骨炖萝卜,也不管他大排小排了,直接连骨带肉的都剁块下水。

至于那个提梁铜锅,和那个三足铁铛,三足铁铛直接用来煮面吃,提梁铜锅李逍则打算弄个羊肉火锅。

没有面条,这难不倒李逍,把薛家送来的面粉直接和水揉面发面,然后都不用手擀那么麻烦,刀削。

“一斤面,三两水,注意好按这个比例打成面穗,再揉成面团。”李逍指点翠花婶等几个妇人揉面。

看着白花花的面粉揉成团,大家都满面春风。这里绝大多数的人一辈子,都还没吃过白面呢。平时大家吃的最多的就是小米粥野菜糊了,要么就是黄米面蒸饼。

谁家吃的起白面、大米啊,甚至许多人连大米饭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李逍是大方的,大锅炖肉,白米蒸饼,这等豪爽大方有几个主家能比的了。大家跟着这样的人,都心里安心。

关中人爱吃面,此时唐人喜欢把面食称为饼。

面条称为汤饼,馒头包子称为蒸饼,面片汤称为不托等,不过刀削面倒是还没有人做过,李逍今天倒是教大家新吃法。

和面揉面醒面再揉,等面揉匀揉软揉光了,水也已经烧开了。

拿块木板把面团放好,一手撑着板,一手拿着把小刀,李逍站在锅边拿刀削面,刀光划光,一条面片飞起跃入锅中。

一片两片三五片,片片飞落铁锅中。

薛五在旁边看的有意思,“想不到这面还有这种做法?”

“这叫刀削面,省的去费力擀面。”

“你这汤饼做法比寻常简单多了,让我来试试。”薛五看的手痒,迫不急待的抢过来自己削,不过看着容易做着难,力道并不好掌握,薛五削的面条不匀称,要么大要么小,还不时有削出锅外的。

这边刀削面入锅,那边大铁釜里猪排骨已经淖过水,在旺火上咕嘟咕嘟的炖着。

“三郎,这羊肉火锅怎么弄啊,我们都不会啊?”彪子问。

“先挑上好的羊肉,削片。削的越薄越好,等会水开了,直接在滚烫的汤里涮下就熟,一涮就吃。”

“嘿,这吃法听着新鲜,感觉应当不错。”彪子听着这吃法很高兴,“不就是削羊肉片嘛,交给我了,要切多薄都没问题。”

“越薄越好,能多薄就多薄,能薄的跟纸一样就最好了。”

大院当中,三口锅架着,一群人生火的生火,切肉的切肉,好不热闹。

赵录事站在一边的廊下,一面翻看着张福交上来的账本,一面不时的瞄一眼院里众人,这李家还真是祖坟冒青烟,走了狗屎运了,居然还能让他们咸鱼翻身!

不过这个李逍,看着也不过是个败家子啊。

一收回宅子,就如此败家,败家子啊!

这样大锅炖肉,能折腾几天啊,看他能折腾几天!

第44章 打边炉

柴火熊熊燃烧,火苗舔过锅底,提梁铜窝里的热汤咕咚咕咚的冒着泡,香味阵阵喷涌而出。

薛五盯着锅,笑道,“原来这就是你口中的火锅啊,我还以为是什么稀奇东西呢,不就是个咕咚锅嘛。这东西,据说早在汉代之时就有了。人家那时就有这样烫菜吃的锅,而且还分格呢,一锅可以煮几样菜而不串味。”

火锅、咕咚锅、分格锅,名字也许不同,但其实功能大同小异,都是火锅的不同叫法而已,吃起来也是一样的。

中国老祖宗们的智慧是无穷的,他们在很早的时代就已经会煮火锅了,那个时候或许没火锅底料,但火锅却是早有了。汉朝人的分格锅,就是把一个锅分成数格,类似鸳鸯锅。

柱子等人以前没吃过什么火锅,但薛五这样的将门子弟自然是早吃过的。

没有火锅底料,也没有醮料,甚至配菜也少的可怜。

鸭血、鹅肠、毛肚、百叶、油豆腐、肥羊、羊肉卷、大虾、鱼嘴等许多好吃的东西都没,甚至连青菜都没,可这不妨碍李逍依然在这个冬季里期待面前的这个火锅。

没有火锅底料,李逍直接炖了一只老母鸡,这可是地道的土鸡,炖了半天之后,浓香扑鼻。

老母鸡做底汤,足够了。

虽说许多人对火锅是无辣不欢,得红油底汤最好,但这年头也没辣椒,清汤锅也很不错。

“差不多了,大家开吃。”

李逍看着鸡汤已经好了,鸡肉也早熟了,便忍不住招待薛五、赵录事等开吃。

提梁铜锅不大,又在院里,李逍也干脆就没弄桌子椅子,大家一人一个碗一人一双筷子,就围在锅边。

锅旁边一个小桌,上面放着彪子卖力切好的牛肉、羊肉,还有杀鸡杀鸭时弄好的鸡血鸭血,还有一些鸡杂鸭杂。

青菜也没,只有一点萝卜片、耦片。

“想吃什么就自己拿筷子夹了放锅里涮,涮下就可以吃了。”

“大家尽管吃啊,我刚切了三十斤羊肉,二十斤牛肉,不够的话那边还有我再切来。”大彪招呼,他的刀功确实不错,带着柱子几人打下手,没多久的功夫,切了三十斤羊肉二十斤牛肉,切的都还挺薄。

“想不到今天还能吃到牛肉,好口福啊。”赵录事捧着个碗站在锅边,倒也没嫌弃寒碜,虽然这种吃席的方式在他看来确实有些过份了,哪有让贵客站在院里吃的。

一群人围着个锅,夹菜在锅里一起涮,这跟叫花子一样了。

薛五以前是吃过咕咚锅的,冬天的时候,弄个小铜锅,下面加上木炭,桌上摆上各样肉蔬,吃的很惬意,但如今天这般吃法,他也还是头一次。

他倒不觉得这吃法怎么不好,反觉得挺新鲜好玩。

其实今天这种吃法,更确切的说应当是打边炉。打边炉最早就是广东渔民的吃法,有砂锅陶罐,每天打渔卖鱼剩下的边角料,大家你凑一点我凑一点,然后围着炉子站着吃,吃的就是海鲜锅。

“牛肉其实也就那样。”薛五道。

大唐律令,保护耕牛。因此在大唐一般百姓是吃不到牛肉的,没有专门蓄养的宰杀牛,牛都是耕牛,除非老死、摔死,是不准私自宰杀的。哪怕是摔残不能耕田了,也得先报备官府,甚至得由官府指定的人来杀。

甚至杀了后,牛肉也一般不对普通百姓出售的。

许多人都见过牛,甚至养过牛,但却从没吃过牛肉。当然,这条对薛五来说,并不一样。

他家将门,父亲是皇帝的禁卫将领,本来就享受很高的待遇,宫里还时常赏赐点牛羊肉下来。

毕竟许多牛老了不能耕地后,其实最终也还是宰杀了,只不过没有流入百姓餐桌,而是到了宫廷和权贵的宴席上。

赵录事在蓝田县地位不高,但实权不小,身家很肥,可平时也不是说能随便吃到牛肉的,看到薛家送这么多宫里赐下的牛肉给李逍,他很是羡慕。

“牛羊肉涮着吃好吃,这些可是红肉,不比猪肉。一个壮汉子,吃个三两斤牛羊肉一点事没有,但你要是吃个三斤猪肉,肯定得翻白眼。牛羊肉好消化,尤其是涮着吃,更不觉得饱。我爹,以前一次吃过五斤羊肉!”薛五说道。

李逍也赞同薛五的话,牛羊肉确实不那么腻,尤其是涮着吃的时候,比煎煮的吃能吃的更多。

不过一顿吃五斤,也确实厉害。

“咱们一人先来两斤羊肉,一斤牛肉。”薛五笑道。

赵录事摇头,“薛公子将门子弟,武艺好,这消化也好,我们可不行,老朽了,吃上一斤肉,晚上就得积食了。”

“没事,我一会再弄两样东西来,绝对开胃消食,尽管放开了吃。”李逍在旁边说道。薛五是贵人,赵录事这样的人也是不能轻易得罪。

“有啥好东西先拿上来啊。”薛五倒不客气。

“稍等下,我这就去拿。”

片刻功夫后,李逍拿来两样东西,冰糖葫芦和手拍黄瓜。

今天的手拍黄瓜加了醋,又脆又开胃,而冰糖葫芦是用山楂做的,最是消食。

“还有这好东西呢?想不到你这居然也有碧玉青啊?”薛五有些意外的看着那些黄瓜,昨天薛府管事就采购了些这种黄瓜,价格还不便宜呢,但吃起来确实好吃,想不到今天在李家也看到了。

“其实长安和蓝田现在出现的碧玉青,就是我家卖出去的。”

“嗬!”

李逍招待着道,“话不多话,开吃吧。”

“彪叔,你那边招待下,让大家也赶紧开吃吧,趁热,别凉了。”

一双长长的竹筷做为公筷,夹起几片羊肉放进滚烫的汤里烫几下,肉色由红变白,李逍便迅速夹起,放入自己碗中。

没有醮料,但底汤好,羊肉也鲜,趁着热送入口中,真有种入口即化的感觉,好吃。

连吃了几把,感觉喉咙里都冒油了,这种喉咙冒油的感觉真好!

“好吃!”

薛五这个吃货都忍不住边吃边叫好,“想不到老母鸡汤涮羊肉,居然还别有一番味道!”

第45章 黄世仁

“说话,在我朝贞观之前,老百姓一天只吃两顿,只有皇室四餐,诸侯三餐。后来在前汉时,给叛变被流放的淮南王圣旨上,还就专门的点出,‘减一日三餐为两餐。’”赵录事虽说官品不入流,但这种胥吏世家的人其实也都是读过书的,见识不算少。

他们这种老吏,庶政经验最丰富,可惜的就是缺少出身,无法当官。李逍的鸡汤火锅太好吃,刚才一直说吃一斤肉就走不动路,这会却已经吃下了差不多牛羊肉各一斤,还加上不少其它菜,甚至手拍黄瓜都吃了一盘。

有肉当然还得有酒,炉子上坐着的是薛府送的酒。酒也是好酒,一般市井间喝的酒都是绿色的,而薛家送来的酒却是琥珀色的,这可是上等好酒的标志。赵录事已经喝了小一壶,温热的黄酒虽然度数其实很低,但也一样醉人。

酒喝多了,自然就爱吹牛讲故事。

“现在好多人其实也还是一天两餐啊,能吃的起晚饭的可没几个。还是李兄好啊,家里的佃户仆从,也都能吃上三餐,甚至还能吃酒喝肉呢。”薛五这点很佩服李逍,都说李家向来有仁善之名,但最仁善的地主老财,估计也没有几个如李逍这般大方的。

李逍微微笑着,他也喝了好几杯酒,但他发现,这唐朝的酒,还真的挺一般的。怪不得说李白斗酒诗百首,这种酒,估计也就几度,和啤酒的度数差不到哪去,这样的酒,哪里能喝的醉人啊。

后世的时候他酒量虽然只是一般,不能跟那些动不动能喝上一两箱啤酒的人比,甚至是那些能喝上七斤白酒的牛人相提并论,但喝个十瓶八瓶啤酒绝对没问题。

现在他喝这酒就跟喝啤酒一样,还小杯小杯的喝,不过瘾啊。

听说百姓喝的那些绿酒度数还低些呢,口感更差,因为酿造工艺的问题,普通酒里的一种霉素,会让酒变成绿色的,只有好的酒才是琥珀色的。但就算是薛家的好酒,李逍也真觉得一般。

度数低,而且还不纯净,杂质较多,喝之前,还得拿个酒筛子过滤一遍。喝的方式也不太喜欢,还要放炉子上热。

大冬天的吃着火锅,配上冰啤才是王道啊。

“他们虽是李家的佃户,但也是我李逍的家人,我们的关系不仅仅是主佃的关系,更是亲人关系,我李逍吃肉,大家怎么也得喝上口汤的。”他心里本就没有太过份在意主佃的身份区别。

何况,随着他从江南回来的这十几人,那都是一起过命的兄弟姐妹。而庄子里的那些庄户,他们那般照顾婉娘李贞她们,李逍也是很感激的。

地主和庄户的关系,李逍觉得其实就跟后世老板跟员工的关系是一样的。固然有恶地主和坏老板,但多数情况下,老板员工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好的。老板需要员工为自己创造效益,自然需要善待员工,尤其是那些优秀的人才,更是得极好的条件挽留。

不说升职加薪,甚至还得时常搞个聚餐,发点福利奖品,甚至弄个旅游休假,干的最好的人才,还得给股票呢。

这年头不也一样嘛,老实本份的佃户,也是地主倚重的,若是有本事的人才,更是还得经常给点赏赐,甚至得客客气气的。

黄世仁和周扒皮这样的地主,其实只是极少数的一些人。

不过如李逍这般对佃户仆人的,也确实很难找到其它的了,好的过头了都。

一天三顿不说,还几乎跟主家吃一样的,哪有这理的。

“你打算以后天天这样大锅饭?这再大的家业也会吃穷的。”赵录事好心提醒。

关于这个问题李逍倒也想过。

之前刚回来,大家都一样的穷的揭不开锅,没有隔夜之粮,吃了上顿没下顿,所以李逍组织大家一起修房子盖茅屋,又帮忙卖黄瓜,然后大家一起吃饭。

现在回了大宅,这边又多了十一口人,情况不一样了。

“我打算请大家帮我把宅子修一修,把祖坟整一整,然后给大家每户先分点粮食,让他们有粮度过这个冬天。”

“粮食白送吗?还是借好。也不规定他们什么时候还,但不能白送,有就让他们还,这样较好。”赵录事挺积极的为李逍出主意,他始终觉得对佃户客气一些是应当的,毕竟还指望着这些人种地干活,但也不能太好了。

这就好比养牲畜一样,你要是喂的太饱了,那这牛啊马啊就不愿意干活了。

李逍呵呵一笑,他不赞成赵录事的观念,但也懒得跟他争辨。现在手下几十口人,如果吃大锅饭长期确实不好,但也没想着过河拆桥什么的,而且人力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很重要的资源。

以后李家庄肯定也要做些事情的,李逍不可能就坐着收租过日子。要做事,就得有人,而在唐朝,更缺人。

人大都被朝廷用土地束缚住了,出门百里,就跟去另一个世界一样,平时也就在十里八乡这块地方上,人口流动少,也难流动,因此若要做事,还是得靠自己的人。

现在给大家发点粮食,大家的关系自然就更好,以后要做些什么事情,大家哪有不愿意来的道理。

薛五见李逍不太愿意继续这话,便又说了一个故事。

“话说啊,何晏是曹操女儿金乡公主的丈夫,他母亲又被曹操收为妃子,傍上这样一位继父兼丈人,这位何晏很有白的资本,但他太白了,以至于有人怀疑他敷粉。如果说他光是白呢,那也挺不错的,可关键啊,这人走路时还特爱顾影自怜,扭胯提臀,扭头时还要顺势抖一下头发,双目做深情迷茫醉生梦死状,真真让人喷血!”

“哈哈哈!”

一群人大笑,虽然真正知道何晏是谁的没几个,但不妨碍这些人在心里鄙视这个如娘们一样的男人。

大唐开国不久,刚经历南北朝的几百年大分裂,还带有几分胡风,最是尚武。对于魏晋时的那种什么士族风流,是最不屑也最瞧不起的。

第46章 要吃穷

“真吃不下了,再吃得撑死了。”大彪直摆手,对着锅里剩下的一点火锅肉汤无能为力。“柱子,还能吃不,这里还有半锅肉汤。”

柱子站在一边打着饱隔,双手抚着肚皮,可一听说有肉汤,还是眼睛冒光,迈着腿过来了。

李逍有些担忧的看着柱子,“真还能吃不,可别吃撑到了。”

“猪肉吃不下了,但鸡汤和牛肉汤肯定还吃的下一碗。”柱子眼睛盯着锅,看着锅里的汤吸着鼻子道。他这顿饭已经吃的很饱了,起码吃下去了一斤多猪肉,更别说猪骨头汤更是喝了一大盆,骨头里炖的萝卜也吃了一盆,还吃了两大碗面条。

那么瘦的一个人,扁平的肚子,起码四五斤的东西下肚了,都让人奇怪肚皮怎么装的下。

可肚皮饱了,心却还没饱。柱子长这么大,还真没有吃过几顿饱饭,当年要不是饿的惨了,也不会为了能够吃顿饱饭再死而去造反了。

在今天以前,柱子从没有吃过牛肉。虽然他很小的时候,就给村头的地主家放牛,赶了好几年的牛屁股,可连牛肉味是什么都不知道,今天他还是头次吃到牛肉。

刚才他们每人分到了两大片牛肉,他几乎是囫囵吞下去的,吃完就后悔了,怎么就没细细品味呢。

“这汤留着明天煮汤饼吃。”李逍道,他是真担心柱子这群人吃出个好歹来。如柱子等许多人,其实记忆里一直是带着饥饿的,有机会能够放开吃,他们就不知道停。

“哥,我还能再喝碗牛肉汤。”

那边的张葱刘蒜几个也过来,眼巴巴的看着提梁铜锅,虽然一个个肚子已经撑的很大,还在打着饱隔。可看着他们那可怜巴巴的样,李逍又无法拒绝。

“一人半碗,吃完了后每人记得喝一碗山楂水,不能躺着,围着院子绕十圈步消食。”李逍无奈。

他后世的时候,小时候养过一只小土狗,长的特别可爱,他非常喜欢这只小狗。可就是因为对这种小狗太爱了,因此总是偷偷的喂土狗东西吃,而这小狗根本不知道停,喂多少就吃多少。

终于有一天,这只小狗因为吃饱后还吃了他喂的一大块肉,结果撑死了。

没饿过的人,不会知道那些常挨饿的人对食物的执着。

今天不让他们喝掉那点汤,他们是不肯罢休的,李逍最后只好让步。

好在他也知道,这时的人确实饭量大,什么吃两斤肉真的很平常,就是吃上一二十个蒸饼都多的是,至于说萝卜肉汤,那简直就是添头,喝凉水似的说没个饱的。

让后世那些从来没有挨过饿,不缺油水的人,不干体力活的人吃上两碗干饭,他们都觉得撑,更别说吃上几斤肉了,但在这个年月里,能够有机会吃上几斤肉,没谁会放过。

今天,连婉娘都吃了小半碗肉,吃了两碗刀削面,还吃了两碗萝卜汤,这小小的身子骨,居然吃了那么多东西。

李贞这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一样吃了三四碗东西。

至于大彪这样的糙汉子,哪个不是连汤带肉,又是汤饼又是菜的吃了四五斤下肚。

“这吃法,咱们买的那一百石粮食,可吃不了多久。”赵先生今天也吃的满嘴冒油,一边打着隔,一边还拿着一根柳枝在剔牙。能够剔牙,这才是好日子。

“今天高兴,大家多吃点。估计明天啊,大家也就吃不下多少东西了,平常时候,哪里可能天天这样吃,就算天天有,大家也吃不下的。”

“宅子要回来了,债免了,但现在也五十来号人丁吃饭,咱们除了那碧玉青,也没其它什么产业,这样做吃山空,也不是长久事啊。三郎啊,你有什么其它的打算没?”

现在李家虽然度过了一大危机,但说到底,也就是只剩下祖坟田几十亩山地了,那点贫瘠的土地根本产出不了什么,更别说养活这么五十多口人了。

做点什么,李逍还没想好。

其实李逍觉得真要做,有很多事情可做,也大有做为,比如说造纸啊、酿酒啊、制糖啊,精炼盐啊,但说实在的,这些东西,水太深了,一般人哪里敢进入。没有点势力,冒然进去连渣都不会剩下的。

就算现在搭上了薛家,可也不容易的。

李逍把白糖脱色秘方给了薛家,但薛家自己都没想过要留,还是这东西比较烫手。

种地倒是多数地主们的老经营,可就那几亩地也太少了。

这年头,稍有点钱财的地主,都还知道要在出租田地之余,做点其它的买***如说在乡里县里开个铺子什么的,或者放贷收息。土地是根本,但要富光靠土地还是不够的。

黄瓜还能卖上几茬,但其实长安的市场也就这么大,提高了供应量,价格必然要跌下去,所以这个生意也就这么大的量,没有深挖拓展的空间了。

“现在还没过年,离明年开春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天气冷,也没有什么好做的。要不,还是去砍柴烧炭?”

冬天木炭的需求很大,尤其是这里靠近长安,而且烧炭不需要什么技术和成本,庄子里有男人,山上有柴,挖个炭窑然后砍柴就能烧,多少总还能赚点钱的。

“这个法子赚钱太难太少。”李逍摇头,他一直都不太瞧的起这种全靠死力气的赚钱方式,人累的不行,却又赚不到几个钱。

“我有一个想法,你觉得我们挖塘养鱼怎么样?”

“挖塘养鱼?”赵先生愣住。

关中的地理条件,注定这里是一个比较缺少的地方,虽说关中也有泾渭等许多河流,但高原多、山也多,缺水,许多地方的人根本鱼都没吃过。

吃鱼,尤其是养鱼卖活鱼,这确实是一项好买卖,甚至被古人列为最赚钱的买卖之一,但在古代养鱼却也不好干,技术方面有许多难题,比如怎么繁殖鱼苗,怎么把鱼活的卖到市场上去,尤其是这个销量问题。

特别是活鱼的运输可是相当难的。

李逍有养鱼的想法,主要还是他发现自己空间的那眼灵泉里有鱼,第一次只看到一尾,但是上次他却看到了一群,虽然那泉不大,里面的那群眼现在还只是伙小鱼苗,可李逍觉得,既然自己的空间那么神奇,黄瓜都能长的那么好,那泉水里的鱼苗,移出来养殖的话,肯定也会很不一样的。

赵先生却不太看好养鱼,李家了没人养过鱼,没有过经验和技术啊。再说,这里离长安是不远,可也八十里路啊,真养出了鱼,到时怎么新鲜的运到长安去啊,要是不能保证活的,那死鱼也卖不出价钱啊。

“那再说吧。”李逍也没想好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有些无奈的道。

第47章 侍从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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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县令送的那套儒家九经,李逍转送给了杨大眼。

大眼看着这套用木盒套装,牛骨做轴用黄麻纸写就的儒家经典,激动的眼冒红光。“太好了,以后学堂就有书了。”杨大眼年纪大了,最怕的就是自己记忆不好,到时教错了学生,误人子弟。

他一本本打开,翻动卷轴,看着上面的墨迹,书是手抄本而非印刷体,但是那字却写的非常的工整,整齐的让李逍惊叹,简直跟印刷体一样。怪不得说抄一卷书万字就得千文钱,确实值这个价,简直就是艺术品。

“很好,没有错误之处。”

李逍道,“这书是柳县令送的,河东柳氏可是天下数的上号的士族。”这样的大士族都有自己的家学传统,甚至会有自己的家族藏书。他们拿出来的书,当然不会是质量错的。

“三郎啊,我想把学堂搬到这大宅来。我看过了,这大宅房间挺多,就在前面东厢耳房腾一间出来做学堂就行,你看行不。”大眼问李逍。

这个问题李逍也是考虑过,“我也正要说这事呢,如今祖宅收回来了,我们以后就常住这边,碎娃们读书到这里来也更有照料。”

这不仅是远近的问题,李逍还考虑过教学的问题,他没打算只是如传统的私塾学堂那样的教学,他有自己的考虑打算。之前他有想过,自己负担这些庄户孩子们的启蒙教育,不仅是对自己人的一种福利,也算是为自己培养些人才。

哪怕仅仅是识点字学会点算术,其实都已经是不错的人才了。

而现在,他考虑的更长远些,自己培训点识字算术的人已经不够了,他还希望把自己的这所学校弄成一个技术学校,甚至是将这群孩子们当成是侍从骑士当成未来的家臣武士来培养。

此时的西方,正是黑暗的中世纪时代,同时也是封建贵族的时代。贵族分封、庄园经济,流行的是那套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封君的封君不是我的封君。

贵族们都会培养自己的骑士武装,一个封建主会让自己的骑士们把年幼的儿子送到庄园培训,几岁的时候就开始骑士的训练。

这种骑士侍从的训练,不仅是教导孩子们武艺骑射,也教导孩子们知识、礼仪,甚至是一种加强与手下骑士们关系的一种方法。

大唐其实也有种类似的情况,那就是内卫亲勋翊三府,那些亲勋翊卫,都是从勋戚贵族和官僚子弟中挑选,让他们到京城担任内卫,随侍皇帝左右。

如果仅仅是让庄户子弟有个机会读书识字,这太简单了些。但趁这机会,让庄户子弟有机会读书开眼,并且把他们放到自己的大宅里教育,进行一种类似于半工半读并且半侍从的培训方式,让他们一面学习文化,一面还学习些技艺,并且跟随李逍侍从,学习些礼仪啊等,每年从中挑选出最优秀的孩子加以重点培训,他觉得很有必要,对李家将来的发展也很重要。

“想不到三郎想的这么远。”杨大眼以前一直是当穷学究,还真没想过,李逍这么野心勃勃,不仅仅是给孩子们开眼启蒙,居然还想的更远。

“很好,我觉得很好,他们本就都是庄户穷苦人家子弟,读书开蒙不做睁眼瞎,但也不能只读圣贤之书,还是得学些实在知识,学会了算账,将来能当账房。若是学会了手艺,还能有一门技术挣饭吃。而一边读书一边随侍三郎身边,也能学到礼仪等,还能自食其力,挺好。”

杨大眼仔细想了想,也觉得李逍的这种设想挺不错的。

“只不过,我杨大眼没什么本事,也就只会教点简单的,给孩子们开开蒙可以,没其它本事了。”

“杨叔你不必这么说,其实也没那么复杂,我们庄里这么多人,大家一起教嘛。我也是识字认数的,赵先生还是个大夫读过医生呢,咱们一起教。”

李逍不希望自己庄户的孩子们全成为睁眼瞎,但也并不希望这些孩子因为读书,而变的与他们的父母隔离分化,更不愿意他们最后读成了手无缚鸡之力,除了读书什么营生都不会的书呆子。

“儒经要学,算数也得会,另外还得学些拳脚武艺,甚至赶车骑马这些也应当学学。”李逍提道。

“听你的,他们本就是苦哈哈的孩子,有机会读书也不能就因此忘了本。一边读书,一边多学点本事。”

两人三言两语达成共识,李家庄学堂以后就放在大院的东厢房耳房里,孩子们读书学的课程不仅有儒家十三经,甚至还要学算数、医药、农书这些杂学,同时还要学武练艺,更还得在李家充当侍童的角色,端茶递水、打扫院落,喂马铡草等这些杂活也一样是得轮流干的。

三年一期,学的好的就能保送入下一期继续深造,要是没那天赋,也就不会继续浪费时间,而是去学更专业的技术手艺等。

杨大眼感叹着道,“天下的地主千千万,但有几个能有三郎这般仁义,愿意这么费心为佃户们考虑。不但让他们有机会免费读到书,甚至还为他们规划的这么长远,遇到你这样的东家,真是他们前世修的福啊。”

李逍笑笑,这其实也是双赢互利的一种模式,李逍前期多投入一点,但这种自己培养人才的方式,对李家长远是有好处的。这些自己培养出来的人,肯定对李家更忠心,更有归属感。

李逍也能得到更多的人才,更忠心的人才。

“不过,这可是笔长期的开支,花费也不会小的。”杨大眼提醒李逍,这年头为什么这么多人没读过书?因为教育的开支成本大,好多地主家的孩子都没读过书呢。

李逍开个班,教一群孩子,甚至还要形成定例,那投入就是源源不断的。既要给孩子们书读,还要负责他们的吃喝,这等于帮庄户们养小子,还一下养这么多,钱绝不会少花的。

“钱的事情我来考虑,反正暂时我们的学生也就八个。”李逍笑道。

第48章 太极与八卦

这一晚上,李家庄没几个人睡的着。

晚饭吃的太撑,大家都睡不着了。特别是这顿吃的还不是一般的饱,以前偶尔饱餐一顿,那也顶多是灌一肚子稀饭,当时撑的肚皮溜圆,但很快也就消化掉了。

可今天这顿,哪个不是吃的满嘴冒油,甚至是喉咙冒油。油腻的东西是很难消化的,哪怕以前肚里再没油水,一下子吃了这么多有油水的饭菜,也是到半夜都不见得消化多少。

久不消化就撑的难受,躺着就更撑的难受。

于是乎,大半夜的,天寒地冻,大家却都还不肯睡,穿着衣服在院子里绕来绕去,边走边聊天。

李逍也睡不着,他今天虽不如彪子、铁柱他们吃那么多,可一个人也起码吃了两斤羊肉一斤牛肉,外带骨头汤啊刀削面什么的不少,虽然也喝了一大碗山楂水,可迟迟不见消化。

今晚的月亮很圆,天也很冷,赵先生很有经验的说明天会有一场大霜。

大霜就是大晴,李逍讨厌下雨。

光散步感觉没什么用,李逍干脆不走了,他站定,蹲马步,摆了个起手式,开始练起了太极。

李逍倒没认真学过太极,不过太极在后世名头极大,假模假样的练练倒没问题。

他这刚摆了几个姿势,立马就吸引了一大群人围过来。

别说,太极的威力到底如何别人也一时看不出,但李逍的这套拳的动作确实很飘逸,也挺高深莫测的。

“三郎,你这套拳,看着有点像是五禽戏啊。”赵先生做为一个游方郎中,看了会觉得他这拳像是神医华陀的五禽戏。

“爹,不太像五禽戏。”跟赵先生学过医的婉娘也一样围在旁边,她今晚也不消化了。

“哥,你这是什么拳法啊?”李贞一边抓着根冰糖葫芦吃的有劲,一边问李逍。

“太极!”

李逍做出一个揽雀尾的动作,然后摆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淡淡的回道。

太极!

两字一出,确实震到不少人,虽然没人知道太极拳是什么,可太极这两个字光听就不简单啊。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杨大眼摇头晃脑的在那里念道,“这拳法看起来架式很足,名字更有气势,一看就是不凡。”

李逍却只是笑笑,“大家若是愿意,可以跟随我一起练习太极拳。”

“啊,你要把这太极拳传授给我们?这不太好吧。”

听都没听说过的太极拳,看着这么有气势,肯定是好东西啊,怎么能随意传授给别人呢。

“大家跟我一起练吧,来,先下蹲马步。”

李逍很不客气的把自己知道的一点太极拳架式摆了出来,一边练一边教给大家。

见李逍真的如此不藏私,众人连忙都跟着有样学样。

庄里一大群吃撑了睡不着的人,于是就都摆起架式练起太极拳。

一套不完整的太极拳练完,李逍觉得并没有什么感觉,但是杨大眼、赵先生等人却都一副很神奇的样子。

“我感觉我现在浑身通畅了许多啊!”

“可不是,刚才都觉得动弹不得了,现在一套太极后,我觉得好多了。”

彪子更是咋虎的道,“我觉得我力气大了许多。”

·······

心理作用,李逍想说,这完全就是他们自己的心理暗示,但他也没有去说什么。

依然撑的慌,只好继续打拳,反正也睡不着。

这个晚上,李逍带着大家打了七八遍太极,然后又喝了两碗山楂水,最后折腾到三更半夜,终于感觉稍稍好点,然后冻的不行,只得钻回房间去了。

住进大宅,李逍这个家主自然睡的是最好的北房大间。

这是最好的房子,冬天可以晒到太阳,有很长时间的光照,冬暖夏凉,夏天通风凉爽,冬天有太阳照射。而且房屋也大,房里的家具都是现成的。

只可惜缺少一张火炕,李逍决定回头就让人给屋里盘上炕,没有火炕实在是太冷了,虽然那架床上垫了狗皮和稻草,床上还有丝绵被,但哪有炕暖和啊。

李逍体贴婉娘还在生理期,于是特意用火盆生了一盆木炭火,把炭盆放到了床下,这样也算是个简易的火炕了。

“你的手脚还冰凉啊,放我怀里我帮你暖暖。”婉娘自己的手脚也冰凉着,却要帮李逍暖。

“不用,我大男人火力壮,一会就暖和了,倒是你,手脚冰铁一样,我给你暖。”

他伸手去拉她的手,婉娘还挣扎了几下,最后挣不脱,只好任由李逍握着按到怀里,感受到他怀里的温暖,和那扑通扑通的心跳,她觉得自己也暖和了许多。

依偎在丈夫的怀里,感觉心跳的厉害,睡意全无。

·······

张扒皮父子被抓,家宅被封,这事情迅速在蓝溪乡传开。做为这几年蓝溪乡的首富,张扒皮出事,确实震动全乡。

大家一面在四处确认这个消息同时,一面也暗自高兴,甚至有人公开拍手称快。

“该死的张扒皮,终于得报应了啊。”

“可不是,人恶有天收啊。”

“知道张扒皮怎么出事的没?”

有人立马来了精神,“难不成你还知道?”

“我跟你说啊,前些天我在这里见到一人回蓝溪,骑马仗剑,带着一伙人。我当时还以为是外乡过客呢,就上前招揽,结果你知道人家是谁吗?”

有人对这个小伙计的卖关子不满,“是谁,你倒是快说啊,小狗子。”

“李家坡的李三郎。”

“李三?可是那个拼命三郎李三?”有人马上说出记忆里的一个人来。

“可不就是,正是他。”

“不是说他早死了吗?”

“没死,活的好好的呢,几年不见,人家现在高大威猛着呢,骑马回来的,估计是衣锦还乡。”

有人哦了一声,拼命三郎刚回来,张扒皮就被抓了,家还被抄了,难道说这里面没有什么联系吗?

不可能真的只是巧合吧?

这时又有一个人爆了一个大料。

“李家坡的大宅换了主人了,李大善人的儿子在赵录事的亲自陪同下已经住进了那大宅。”

“昨晚李三郎在祖宅摆席庆祝,一顿饭吃了两只羊半头猪,还有几十斤牛肉呢,摆了三口大锅在大院里炖肉,请他家的庄户仆人吃饭,人人都尽管敞开了吃,管饱管够!”

“天啊,这是真的吗?”

“可不是咋的。”

“真想不到,李三郎起死复生又回来了,还一回来就把张扒皮给弄垮了,这个李三郎,是衣锦还乡了啊。”

张扒皮、李三郎。

张家完了,李家又起来了,这天,蓝溪这条长街上,所有的人都在热议这个话题。

整个蓝溪人都知道,李家三郎又回来了!

第49章 占便宜

在这个通信基本靠吼,治安基本靠狗的年代,百姓极度缺乏娱乐,连官府杀人处斩都能吸引无数人围观。

大家无事的时候,对于八卦的兴趣那是极大的。

蓝溪这个秦岭北麓的山腹里,大家一边猫冬,一边对李家和张家的这出恩怨情仇大戏是不厌其烦的打听、传播。

各种各样的版本四处飞扬。

什么李逍死而复生,大难不死,后来投军,在边关打仗立功已经当上了军官,如今衣锦还乡,为死去的父亲报仇。

什么李逍在外的时候遇到一位高官赏识,娶了大家千金为妻,如今重返蓝溪,把张家打落马下。

更有人传说李逍在外经商,赚了大钱,回来后结识了县令,因此有县令撑腰,直接拿下了只有赵录事撑腰的张扒皮。

官大一级压死人嘛。

当然,大家也对李家昨天的那场酒席十分有兴趣,什么三口大锅院中架,炖牛炖羊煮猪肉,饭管饱肉管吃什么的。

甚至还有人说,李逍还要在家里办个学堂,让自家佃户的孩子们免费去读书,甚至还包孩子们的午饭,若是读的好的,一月还能赏几斗小米。

李家坡、李三郎,这几个字眼已经彻底的成为了蓝溪人嘴上的热议词。

消息越传越广,许多人开始往李家庄跑,有的人只是单纯的冬日里无聊,跑来看看热闹。

也有的人,是觉得李家大宅换主,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

大早上,李逍起的很早,昨天没怎么睡好,积食。

早早起来,继续晨练。

刚运动了一会,身上才有了点热乎劲,结果就有好多人跑来了。

来的最早的是那边祖坟田那庄子里的庄户们,这些天大家习惯了吃大锅饭,甚至做什么事都由李逍来安排。

只管听安排做事,然后到点了就捧碗吃饭就是。

现在李逍回了大宅,只带了从江南带回来的几人,原庄子里的几十口人依然留在家里,只有赵大夫和婉娘、李贞三人一起回了大宅。

没了李逍,他们一时都不知道这日子要怎么过了,因此早早的就跑来了。

有人心里还在担忧,三郎回大宅了,那以后大锅饭是不是就没得吃了。也有人在忘着李逍承诺的让孩子免费上学的事情。

“大家来了,今天早上霜大,挺冷吧。”

李逍看到大家眉毛上还挂着白白的霜花,便停下动作,招呼大家进屋。

“先进屋烤下火,早饭已经在煮了,马上就好。昨天吃的太油腻,今天早上就喝点小米粥,还有骨头汤。”

有个年纪大点的庄汉问,“三郎,今天我们干什么呢?”

“嗯,那边庄子里的活也不要停下来,该修补的房子继续修补,准备建的几栋新房子也继续建起来。”

“三郎已经回大宅了,那边房子还要盖吗?”有人问。

“继续盖啊,那边房子本来就挺紧的,大家住的很挤,有些家里孩子大了还挤一间房里。趁这次机会,大家多盖几间新茅草房,到时家里人多的,就分到新房里住。”

茅草房不要什么本钱,主要还是点人工,反正现在没什么事,大家吃饭又都在李逍这里,所以李逍安排他们继续盖几间房子。

有人欲言又止,主要还是以后吃饭的问题。说实在的,现在大家一起修房盖屋,但又不能赚钱,他们做为李家的佃户,还吃东家的饭,总觉得不太踏实。

可大家现在都穷,如果不吃东家的,那这个冬天就得挨饿。

最后还是黄老汉先开了口,“三郎,如今你也回到大宅了,我们现在继续来这边吃饭也不合适,我们不能这样白占主家的便宜。我们之前也商量过了,觉得三郎这边现在也没有债了,情况还好些,手里还有些粮,因此我们打算每家跟三郎借点粮食过冬,是借。等来年夏收之后,我们再还。”

这个倒出乎李逍的意料,大家日子都这么苦,刚吃了两天饱饭,可大家却说不能白占东家便宜,并不愿意继续吃白食。

百姓虽穷,可却又非常的有自尊。

让人意料。

“黄伯,之前我就说了,你们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拿出家里的一点粮食帮我家还债,还替我照料婉娘、三娘她们,我感激不尽。我们共患难过,是一家人,有我李逍一口吃的,就不会让大家饿着。”

“三郎,你说的这些我们明白,可那些也只是我们应当做的。那边庄子里的七八户人家,都是历年逃荒逃难过来的饥民,是李家几代家主收留我们,把我们安置在那边,没有你们李家,我们这些人也早饿死了。你们有难,我们出点力也是应当的。”

另一位刘伯也道,“是啊,一码归一码,我们这些佃户怎么能一直白吃东家的饭呢,这不合规矩。三郎要是愿意,就借我们一点粮,以后我们再还。若是三郎有需要我们下力的时候,就喊我们过来,管顿饭,或者给点粮食工钱,我们也收的心安理得的。我们虽苦虽穷,可也不能死皮赖脸的白吃东家的饭,要不会让别人戳脊梁骨的,晚上会睡不着觉的。”

“是啊是啊,三郎肯让杨先生收我们的娃儿读书,我们都感激不尽了,哪里还能再占三郎的便宜,吃你的白食啊。”

不管李逍怎么说,大家却都是不同意再来这边吃大锅饭了,虽然李逍的大锅饭真的好吃,可大家还是忍住了。

人虽穷,可只要还能活的下去,就没有人愿意放弃尊严。

“三郎,你也莫再说了,乡亲们的心意很清楚了,大家要的不是施舍。”赵先生这个时候也出来说话了,“如乡亲们说的,你借粮食给大家,也不要限定归还日期,不要收息就好。若是以后你有需要大家出力的地方,到时我们再按工算工钱就好。这样,大家也安心。”

李逍现在手上确实没有什么需要大家做事的地方,他还没想好要做什么。大家如此坚持,连赵先生都这样说,李逍也无法再继续坚持。

不过最终他还是提出了另一个方案,首先,大家继续修那边庄子的房子和把准备盖的房子盖完,在这期间,李逍管大家的饭,工钱就不算了,这也算是报答大家之前对他们的帮助。

其次,李逍给那边庄子的八户人家,每户五石小米,这些粮食也不算是借,算是李逍对大家的酬谢。酬谢大家对婉儿、三娘他们一直来的照顾,算是对他们当初拿出粮食来帮李家还债的谢礼。

虽然大家当初拿出来的粮食并不多,可李逍坚持每户五石,本来他打算多送点,可大家不肯多收了。

一户五石,如果省着点吃,是能吃上三四个月时间的。

“那些孩子们以后就到这边来读书,吃住都在大院里,开活开销也全归大院包了。十天休一天假,可以回家,遇农忙之时放一月假回家帮忙,其实时间就在我这里读书,也做点事情,学点手艺。”

李逍关于孩子们读书的这个改动,大家都还是很高兴的,反正小娃也做不了多少事,如果都在大院这里读书做事,那还给家里省下了一人的口粮。

“么得事,就按三郎说的办!”

“多谢三郎了。”

李逍心里也是很复杂,这些人很穷苦,可却也很纯朴,他们有时会斤斤计较,有些小狡诈。可很多时候,却也还坚持着自己做人的底线,他们坚守着这本份,守着自己的良知。

“以后有事情,我也会请大家过来帮忙,来我这里帮忙做事,我一天管三顿饭,另外再给工钱。工钱的话,看情况给,随行就市,大家满意不?”李逍问。

大家哪有什么不满意的,这样的条件,自然是满意的。要知道,另的地主家有时请佃户做事,一般也就管一顿饭,再给点粮食啥的做工钱。

甚至有些扣门点的地主,工钱都不给,管一顿饭,然后就当是义务劳动了。

说完这些,大家的脸上又有了笑容。

他们觉得心踏实了,不再是白占东家的便宜,虽然如老黄老刘等几个老汉觉得李逍给每家五石粮还是有些太让他们占便宜,觉得有些不安,但李逍坚持,年轻人也都很心动,最终也没再坚持了。

有了这五石粮食,这个冬天是能度过了,甚至省点吃能吃到明年开春。

“开饭了,大家赶紧趁热吃吧。”大彪过来招呼吃饭。

一顿早饭过后,李家原来一个锅里搅食的几十口人,身份便又有了区分,分成了四部份。

李逍、婉娘、李贞、赵先生,这自然就是主家一家。

而如杨大眼、大彪、铁柱等这群江南来的人,他们的身份算是李家的亲戚朋友,或者说是部曲,他们现在还没在蓝田官府登记,算是逃户。不过如今有柳县令在,帮他们入个籍应当不算什么问题。

还有一部份人则是昨天大院里留下的那十一人,这些都是有奴籍的,赵录事已经答应把契约转到李逍名下,他们以后的身份就是李家的奴仆。

最后那边的庄户们,他们的身份则是李家的佃户,本质上他们还是官府在籍的良民,只是佃种李家的田地,跟李家算的上是雇佣关系了。

家里的几个奴仆端着碗一边吃饭,蹲在一块,看着那边三三两两蹲一起吃饭的庄户汉子们,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虽然他们不是良民而是贱籍的奴仆,可是他们因此不用操心太多问题,反正跟着主子李逍做事,然后就有饭吃,铁饭碗呢,只要能遇到个李逍这样的好主子,可比那些庄汉们生活有保障的多了!

第50章 八百亩地

昨天都吃撑了,撑的大半夜睡不着觉,可今天早上,他们却依然对骨头汤情有独钟。

李逍今天没去喝骨头汤,他只端了碗小米粥慢慢的喝着。

那骨头汤,是用昨天啃完吸完的排骨再重新回炉加工的,不是那位厨子老何黑心。他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本来想发火,可后来赵先生等人都说老何没做错。

勤俭节约,不能浪费。浪费就是犯罪,尤其是浪费食物是绝对不被许可的。骨头昨天虽然炖过萝卜吃过了,但骨子里还是有骨髓的啊,再放锅里炖一炖,还是能出一锅好汤的。

至于骨头已经被啃过之类的,是否会卫生,这个根本没有人考虑过。一直以来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啊,哪家的骨头不得反复炖上三四回啊,谁家骨头炖回汤就扔啊,那是败家子,会被打断腿的。

李逍很想反驳说这样真的不卫生,还想拿薛五这样的人家做例子,薛家就肯定不会吃这样的回锅骨,只不过后来还是算了。

他不能阻止大家对骨头回锅的热情,自己不去吃就是了。

看着大院里,上到赵先生、杨大眼,下到彪子、铁柱他们,一个个端着汤碗喝的那个美味的样子,李逍也只能当做没看到。

本来李逍觉得骨头多炖几次也没关系,关键还是在于这些骨头都已经被分到大家碗里送进嘴里啃过了的。要是不把骨头从汤锅里拿出来,只是舀汤喝,然后把骨头继续炖几回都没事的,不过大家还是比较习惯一边喝汤一边啃骨头吃肉,然后再把啃干净的骨头放回锅里再炖个几回。

李贞也端了碗小米粥蹲在李逍的旁边。

“你不吃骨头汤啊?”

“我只吃第一遍的骨头汤。”三娘嘻嘻一笑。

看她这调皮的样子,李逍也笑笑。这个妹妹,小小年纪就吃了许多苦,虽说也是地主家的千金,可现在却没有几分千金的样子。大早上的,也一样的端着碗粥跟李逍一样蹲在墙角,边晒太阳边喝粥。

虽说大户人家看了会瞧不上,觉得她没家教少礼仪,但李逍倒不觉得有什么。自家的妹妹随意点也好,何必那么累呢。本来嘛,她今年也才十三,这年纪的孩子,本来也不过是天真无邪的中学生呢。

“快点吃,吃完了你也要跟着杨先生读书。我都跟杨先生说好了,你有些基础,所以到时就指派你做班长,带其它孩子们好好读书,要以身做则,可不能第一天就迟到。”

李贞嘟起嘴,“哥,我都这么大了,还跟那群小娃一起读书,多不好意思啊。再说了,就我一个女孩,不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学堂就在我们家院里,杨先生也不是外人,你反正也没什么事情,跟着好好读读书。”

李贞以前读过点书,不过没读多少,家道就变故中落了。李逍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根本是不成立的,女孩子读点书怎么了,不求李贞将来做个女才子,但多读点书总也是好的。

让她当班长,还能协助下杨大眼管下孩子们呢。

“我不去可不可以嘛?”李贞哭丧着脸,撒起娇来。

“不许讨价还价。”

饭还没吃完,陆续又有人赶到李家大院。

最先赶到的是赵录事,昨天吃的半醉而归,今天大早的带着几个衙役赶来,却是来给李逍送几份文书的。第一份,是那十一个奴仆的奴契文书,已经过户好了,从现在开始,他们就正式转为李家的奴隶了。

第二份文书,则是李逍昨天托赵录事帮忙给大彪他们弄的手实。按李逍给的说法,大彪他们原籍江南,因为今年江南的天灾饥荒加上兵祸,他们外逃投亲,现在李逍愿意留下他们在蓝溪生活,所以便要在这边落籍。理由当然是老家已经没有了房子亲人等,回去也生活不下去了。

这种情况,本来是不允许落籍关中的,毕竟朝廷惯例就是灾年饥民逃荒,各地也顶多是救济,等灾情过后,灾民还是要各回原籍的。但规矩是死的,有人情关系在,这事情并不算大事。

赵录事昨天就把大彪他们几个人的情况记录下来,今天来时,已经直接把落籍的文书拿来了,以后,大彪他们就是李家庄的人了。

“多谢赵叔。”李逍拱手道谢。

“贤侄客气了,一点小事,不足挂齿。”

赵录事过来,还有一个好消息告诉李逍,“你家的田地商铺等产业,柳县令亲自发话过问,我们各方查证,现在已经拿出一个结果了。你家蓝溪的八百亩地,依然发还给你。”

赵先生在一边道,“李家被张家侵夺的田地,前后加起来足有一千八百多亩,怎么成八百多亩了。”

赵录事呵呵一笑,“李家过去一千八百多亩地是不假,但有些地也并不全是张家欺夺,而是正常的买卖交易,而且这些田地其实也经张家转手多次,这些不可能再给李家的。”

他说的交易,其中也包括当年李父为帮李逍伤人之事给张家的赔偿,和找衙门人帮忙送的礼,这些地张家拿了大头,赵录事等不少衙门里的人也都拿了好处,现在这肉都早烂了,怎么可能还再吐出来。

李逍倒是清楚这些猫腻的,能退还八百亩,估计也还是全看在薛家和柳县令的份上了,否则一亩不退你也没办法。

“那商铺呢?”

“商铺的情况和那些地的情况差不多的,也不可能退给你们的。”

赵先生十分不满,李逍却伸手拦住了他,张扒皮父子已经被彻底的弄趴下了,现在李家的那些产业,其实不是赵录事在为难,而是已经进了许多人的口袋,想全要回来,不太可能。

虎口夺食这种事情,就算有薛家的面子,也不可能的。

要回八百亩,已经很难得了。

“多谢赵叔从中帮忙,李逍记在心里,以后定有报答。”

赵录事见李逍识趣的没有再追究蛮缠,脸上露出笑容,李逍要真跟二愣子似的闹僵起来,到时谁的脸上都不好看,现在这样见好就收,自然是皆大欢喜。

“贤侄莫要客气,其实这事情也不是我一个人出力,县中诸位上司同僚也都是关照了的,贤侄,我这里已经把那八百亩地的契约给带来了,你这边再签字画押下就行了,这八百亩地也就算是正式物归原主了。”

“好,我签!”

一千八百亩变成了八百亩,但李逍还是签了,他早想明白,不急于这一时。先弄回来一点是一点,自己还不够强大的时候,没有必要跟所有人为敌。

第51章 田租

签字、画押。

八百亩蓝溪河畔的水浇地便再次换了主人,正式成为李家庄主李逍名下的产业。

这八百亩地算是极好的田地,算上等的天字号田,因为靠河能够水浇灌溉,因此产量有保证,是旱涝保收的良田。

一下子拥有了八百亩好地,李逍立马摇身一变成为了蓝溪乡数的上号的地主了。虽然距离李家巅峰时期拥有近两千亩地,加上八家商铺的庞大身家相比,如今远不及当初,可在蓝溪乡,却也已经能够称的上富裕了。

特别如今李逍身后有长安薛家和县令柳炎的关照,这让他更是让人不敢小觑,赵录事这样的地头蛇,都得好言相与。要不然,那八百亩好地怎么可能给李家,就算给地,也肯定会置换成其它的下田。

拥有八百亩地,成为一方小地主,这不仅仅是有钱,还代表了身份。土地是根本,有土地就会有佃户,掌握着土地,也就变相的掌握着一方的话语权。

蓝溪乡的几个里正早已经候在外面了,他们消息灵通,早通过在县衙里的自己人或多或少的知道了这几天张家两家的巨变。

现在李逍又回来了,收回了祖宅,又拿回了八百亩地,还和长安薛家,县衙的柳县令有了关系,以后李家再振兴就是早晚的事情了。

在蓝溪这一亩三分地上,他们这些里正虽说也是地方的宗族大姓,可很多时候也得仰仗如李家这样的大地主的鼻息的。

“三郎,一听说你回来重振家门,叔伯们很是高兴,立即就赶来贺喜啊。”

蓝溪乡五位里正一排站在李逍面前,每个人都是四五十岁的年纪,拱手向他道贺。

伸手不打笑脸人,李逍对他们自然也就笑脸相迎。

大唐的制度,道州县乡里保,道是虚,州县是实,而县以下实际上就是皇权不下乡了,基本上也还是靠地方的乡绅宗族自治。

每个乡并不设乡长,而是由下面的五个里正轮流负责主持乡中事务,协助县衙管理乡里。

里正既管好自己的本里事务,又要轮流主持乡中事务,要全力配合县衙对乡里的管理,负责协助征税、征役,缉盗捕贼等任务。在县衙那边,他们地位很低,甚至得对赵录事这样的流外官都唯唯诺诺,可是在乡里面,他们地位其实很高。

能当里正的,一般又都是乡里的那些大宗族的族长,宗族本就强大,在地方上有很强话语权,官府也正是利用他们的这种势力。

以前李家名声好,家财足,不过却很超然的没当里正,但实际上在蓝溪乡上,却是有很大话语权的。

“叔伯们坐,李逍刚回来,本打算要去几位叔伯家中拜访的,没想到反让几位叔伯先来了,真是失礼。翠花婶,让人上茶。”

人都喜欢锦上添花,却没几个真正雪中送炭的。李家过去变故出事,也没见这些什么叔伯里正帮忙援手,如今李家翻身了,这些人却又都过来了。

不过这种事情,也是人之常情。

“三郎啊,听说现在外面卖的碧玉青瓜是你拿出来的?”有人终于问道。

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如果是以前,李逍肯定不承认,但现在毕竟有了靠山了,他也就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没错,这碧玉青瓜正是我李家卖的。”

听到李逍承认,有人的眼睛亮了,碧玉青这几天很火,这大冬天的还长这么鲜嫩这么甘脆,比夏天长的也还好啊。尤其是听说这碧玉青还不用温室就能栽培种植,不少人听了都起了小心思。

要是也能弄到些秧苗自己栽种,那岂不就发财了。现在外面的碧玉青随便一根也要卖几文钱,到时自己就算卖一文一根,甚至两根一文,甚至十根一文,他也还是大有钱赚的啊。

“呵呵!”

面对这些人期待的询问,李逍回以呵呵。

他的黄瓜又不是真的可以冬天室外栽培,要不他还真可以卖黄瓜籽黄瓜苗什么的,可惜不能。

他也没有更多的黄瓜可以拿来卖,就自己的那点空间已经种满了,产量也已经有了销路,没必要再给别人分润。

虽然里正们来的时候,每家都带了礼物来,李逍也不客气的收了,可这件事情上,他没打算松口。

不管大家怎么问,李逍就是呵呵。

“三郎,外面有很多庄户,说是想要见你。不少都是咱们家地去的佃户!”赵先生过来说道。

“既然以前是咱家的佃户,那就请进来吧。”

一会功夫,外面涌进来大约十几个汉子,却是外面佃户们推出来的代表。以前他们是李家的佃户,后来李家的地被张家夺占,他们就成了张家的佃户。

以前给李家佃地的时候,李家向来仁善,对大家很好,地租一直不高,而且遇事的时候李家也会借粮借钱,借的利息也绝不高,甚至到期了实在拿不出来,也能继续拖欠着。

可自从成了张家的佃户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张家直接就涨了租子,涨了很多,而且有事再找张家借粮借钱,虽然也能借到,但利息却极高,最低也是俗称羊羔利的翻倍息,还是九出十三归。

今天大家听说张家倒了,李三郎回来了,便马上过来了。

一来是要来确认下,二来就是想跟李逍说说,看以后租子能不能再降到过去的样子。

地租跟佃户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多收点租,那百姓的收成就要少一些。以前李家仁善,定好的租子成例是多少就是多少,不会胡乱更改,更不会随便向佃户们索要什么这个粮那个钱的加租。

“三郎,咱们李家以前的租子几代都不曾变过,一直是那个份额。”赵先生在边上道。

“我们家以前的租是怎么收的?”李逍问。

“李家过去收的是实物租,也是分成租,既种什么就收什么,按收成的五成收租。如遇灾荒或歉收,还可酌量减租或缓交,减交的数额和缓交的年限,一般都比较宽松。”

李逍点点头,五成的租,还是挺高的,但还会根据实情来减租这确实不错。

“那之前张家是怎么做的?”

“张家就狠了,他们家向来是收死租,又叫铁板租,即不问年成丰歉,都要按规定的租额交纳。早先他们家的租额是六成,而后来收了我们家的地后,租额更是提高到了七成!除了交主粮外,还要交副产品,十足吸血鬼。”

“其它人家呢?”

“其它人家多是六成,也有五成的,这个看各家的情况,但多是铁板租。”

李家以前租地,是从不管佃户种什么的,租额较低,也会考虑实情,是最受大家欢迎的。

佃户种什么,地主收什么,这种收租方式其实李逍觉得挺落后的,特别是一些地主,不但要向佃户收实物地租,甚至还要佃户们交副产品地租,比如种了粮食交粮外,可能在秋季种了其它的作物,也一样还要交租。

甚至基本上所有的地主,还要佃农们承担一定的劳役。比如佃户们得无偿的为地主家分担柴草、养牛放羊、一些杂活等劳作,由一众佃户分担。这也给佃户们加了许多负担。

更别说佃户们有个婚丧嫁娶,以及灾歉饥荒之年时,地主们还趁机向佃户们放贷借粮,赚取高息,利滚利的不断剥削他们。

就连朝廷官府的公廨田、职田、学田等,一般都是征收很高的佃租,比如朝廷虽有规定,亩租不得高于六斗。而实际上,唐朝的亩产很低,平均亩产也就一石左右,这意味着官府允许的最高租是六成,这还是官田。

实物租、分成租,这是现在较普遍的租佃方式,但在唐以后,却渐以定额租为主,实物租也渐变为货币租。

比方说现在的租子,是田里产了多少,就按比例收租,但在唐以后,却主要是早定好了亩租,比如说一亩收六斗,那么不管你田里收了一石还是两石,都只收六斗。

甚至按这六斗的租额直接以时价折钱收租,这种方式还是比较方便的。

“赵叔,你觉得我们家应当减租吗?”

“这些也都是李家以前的老佃户了,我看可以恢复过去的老例。实物分成租,按五成收租,如遇灾年歉收,则视实情再减租和缓交,给些宽限。”

“赵叔,我觉得这种收租方式还是比较麻烦的,我们家的这八百亩地都是上等好田吧,年亩产起码是一石二以上,也多以种粟为主。我看不如简单点,以后我们就收定额租,亩租六斗粟米,也可按时价折铜钱或绢。若遇丰收增产,我们不加租,如遇灾年歉收,我们视实情减租,你看如何?”

李逍这个提议,也是让收租简单一些,同时也是尽量不去干涉佃户们的耕种自由。

上等好田,一亩收租六斗,实际上还是按五成来收,只不过是把租额固定了,不再每年按具体的收成来五五分成。若是收成好,佃租不变,这其实是给佃户们让利了。

“可以跟大家说一下,看他们自己意思。”赵先生没反对。

第52章 众怒

家里没茶,婉娘找到些金银花,便直接拿干的金银花泡水端了上来。金银花是种草药,有清热去火的功效,泡水当茶喝也是不错的,好在大家都不讲究。

几位年纪大的庄户汉子代表从李逍手里接过茶碗,都很客气的躬身点头,双手接杯。

“三郎真的是跟老员外越长越像咧。”

“是啊,跟老员外一样的善心呢。”

李逍提出的新田租计划,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欢迎,虽然最后的决定他们还得回去跟其它佃户们商量,但没有理由拒绝这个提议。不管怎么说,李逍不但把田租降回原来的数额,甚至还再次给了佃户们让利。

该死的张扒皮收租时,可是把租收到了七成,甚至每年还得上交一些副产品,张家还经常叫佃户们免费给他们做劳力。

“以后我们把这个租子固定额度,就按一亩六斗收。大家若是把庄稼侍弄的好,田里多收了三五斗,我也绝不会在六斗租外多收大家一星半点。而若是遇到旱涝影响到了收成,我们则会按比例减租。大家都是我们李家的老佃户了,有些甚至是从我曾祖父时代家里就开始佃种我们家的地,种了几十年上百年的地,我们要相互照顾。”

“是是是,三郎说的有道理,三郎仁义。”

几个老汉翻来覆去的说着几句没有新意的话语,难以掩饰着心中的高兴。过去是分成租,因此不管地里收多少,都要按比例交租。但现在如果是固定租,则以后种的好,那多收的就不用与东家分,全是自家的了。

“今后租子以每亩六斗粟为标准,当然大家愿意交麦交糜交稻米都行,甚至交麻交豆等都可以,只要按市价折合六斗粟相当就行,甚至折钱折绢都可心。”李逍可以说是非常好说话了,不管你种什么,反正我这个租是固定的,都能随行就市的折钱,方便大家交租。

有人高兴,也有人不高兴。

高兴的是佃租李家那八百亩地的庄户们,不高兴的则是那些过去也曾是李家佃户,但这次因为那千亩地没被交还给李家,而没能成为李家佃户的人。

他们的东家,可不会如李逍这样仁义大方。

“三郎啊,我过去跟你父亲平辈相交,也就托大叫你一声贤侄,做为长辈有句话我想要提醒你一句啊,你这样做,破坏规矩啊。”王里正看着那些笑哈哈的佃户,眉头却紧皱起来,他把李逍拉到一边。

“王叔,我今天也只是恢复我们李家过去的租额啊,以前我们李家五五分成,一亩也就收租六斗左右,现在我刚当家,也嫌麻烦,直接按每亩六斗收租,这没什么不同吧?”

李逍也清楚自己把田租的收租额和方式改变,会带来一些震动。毕竟他这一改,那对其它的地主来说,也是个不好的影响。但李逍假装不懂,反正明面上改动的也不大,李家以前本就是五五分成,好多地主也是五五分成,他又没有打破这个底线,来个四六分成。

“话是这么说,但既然张家在时,都提到七三分成了,贤侄你就算要改,顶多六四就好,何必又要改回五五呢,这往上提很难,往下一降,以后再提可就难了。你何不趁着张家做了恶人在先,就顺势维持这个七三租额呢。”

“王叔啊,五五分成,这是我们李家百年的老例了,我这个不孝子,不能随便改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啊。”李逍假装苦笑无奈。

“哎,你啊,还是心太软,这些贱民佃户,就不能对他们太好了,要不然,到时就登鼻子上脸了。听我一句劝,你宁愿七三或六四收租,然后平时再借他们点粮,甚至再减缓他们点租子,这样他们也更记你的好啊。”

不过决定的事情李逍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他就算如这王里正所说的一样,维持个七三或改成六四,对他又没什么好处。

见李逍油盐不进,王里正有些恼了,哼了一声走一边不说话了。

其它几位里正轮流过来教导,但李逍表面客气,实际上根本不理会。

倒是一群佃户们,高兴的纷纷来感谢。

“三郎啊,以后大院这边有啥子需要出力的事情,尽管言语一声,我们都会过来帮忙的。”

这也都是老例,基本上每个佃户每年都会免费为主家做个十天左右的事情,这就算是潜规矩了,而如张家这样的扒皮地主,则还要在这个十天老例上,再加上十天半月的,让大家苦不堪言。

“好,以后有需要帮工的时候,我会叫大家的。”

八百亩地,差不多是分给了二十来户人佃种。大唐此时农耕技术水平比较差,实行的多是三年两种或两年一轮的轮耕技术,甚至是广种薄收,亩产低,粗耕化,导致百姓耕的地多,但收成却低。

捧着金银花茶杯子,几个老汉犹豫了一会,推一人出来说话。

“三郎,我们听说大院里请了位先生教书讲课,还让佃户家的孩子来免费读书,我们大胆的问一句,不知道我们家里的差不多年纪的孩子,能不能也送来读书呢?”

这件事情太重要,大家虽然觉得唐突,但又无法不提。能够有机会免费读书,这是多难得的机会,连许多富农小地主家的孩子都没机会读书呢。现在大院有一个先生教书,李逍又愿意免费让佃户把孩子送来读书,谁愿意错过这个机会。

“五岁以上、十岁以下的男孩,可以送来。”李逍考虑了一下,反正教一个是教,教一群也是教,既然都是自家的佃户,没必要区别对待,干脆就收了。

反正这边的佃户也就二十来户,一户一两个适龄孩子,那也才十几二十个,凑一起也还是一个班的事情。

“大家愿意的就把合适的孩子送来,我这里可以免费教他们读书识字,但提前讲好,在我这里读书,吃住我都包了,但要学规矩懂事,一边读书也还得一边做事情的,要能吃苦。吃不了苦不听话的,我是会退还的。”

一听这话,大家高兴不已,纷纷道,“多谢三郎,只要三郎愿意收就好,敢不听话,三郎你就拿棍子狠狠的揍,揍到听话为止。”

第53章 皇帝赏赐

李家大院热热闹闹,这个来那个到的。

都知道李逍拿回了大院,又收回了八百亩地,于是来的人更多了。既有李家过去的亲戚朋友,也有一些旧识乡亲。

对于这些不请自来的人,李逍是没多大好感的。当年李家落难的时候,也没见有几个帮忙的,现在见李家翻身了,倒是都来了。

李逍还留了几分情面,面上带着笑。李贞却是个率真的人,在屋里直骂这些人不配进院里来。

“算了,心里有数就行,伸手不打笑脸人,咱们以后不跟这些人交心交肺就行。”李逍安慰着李贞,婉娘也在一边劝说小姑子。如今李家翻身了,也没必要还记恨着这些人,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闹翻了也没必要。

“三娘,你看哥哥给你弄了什么好东西?”

李逍笑着拿出两支钗。

两支黄金打造的凤头钗,钗头是一只金凤,虽然比较粗糙简单,可毕竟是黄金打造的,还是值些钱的。

“哇,凤头钗。”李贞一见金灿灿的首饰就移不开眼了,也顾不得埋怨那些人,高兴的抢过来就要往头上戴。

李逍对婉娘道,“给你和三娘一人一支,你们戴给我看看。”

李贞和婉娘这几年都吃了很多苦,身上荆钗布裙的,甚至还打着补丁,粗茶淡饭过尽苦日子。

“家里现在也还这样,花那个钱干什么,我只要跟着三郎在一起就高兴,不求穿金戴银。”

“以前苦了你们,对不住,现在怎么还能再苦你们呢。这东西也没花钱,是原来张超留下来的,如今就是我们的了。留着也是留着,给你们戴正好。”

说是凤头钗,其实只是俗称,钗头是一只鸟,并不是真凤凰。但金钗却是没错,婉娘嘴上说不要,心里还是高兴的。等李逍帮她戴上,她也忍不住问好看吗。

“好看,嫂嫂戴上这金钗整个人一下子就容光焕发了呢。嫂子,你看我戴着好看吗?”

“好看好看。”赵婉笑着回应李贞。

“库房里还有些丝绸布匹,回头我给你们拿过来,你们自己裁减做几套新衣服,这看着也要过年了,以后你们总不能还穿着这布衣布裙甚至打着补丁吧,那也太不符合你们地主家女眷的身份了。”李逍打笑道。

“先给三郎做几套新的。”

婉娘忍不住感叹,“这些天总感觉就算是在做梦,甚至我好几个晚上都是在梦里笑醒的。”

“这不是梦,这好日子才刚开始呢。”

住进了大宅子,身上的高利贷也没了,甚至还一下子多了八百亩地。

可以说,现在李逍就算不再忙着去做什么赚钱生意,其实也能当一个逍遥的地主员外了。

不过现在李逍要开班教学,一下子收了差不多三十个孩子读书,他答应了佃户们是免学费,还包他们吃住,等于一下子多了三十张嘴。

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养这么多小子可不简单,何况家里现在除了这些小子,还有部曲、奴仆二十号呢。

李家大院现在得有五十号人,光那院子已经住不下了,李逍打算再在外面搭两个小点的房子住人。

处处都得开支,地主也不好当。

······

帝都,长安。

太极宫里,右领军卫中郎将今天被皇帝召见。

大殿里生着许多暖炉,厚厚的帘子隔绝外面的冷气,殿内温暖如春。皇帝李治与薛仁贵对坐下棋。

皇帝李治今年二十五岁,这位太宗皇帝的嫡三子已经在天子宝座上坐了四年。皇位本来怎么也轮不到他的,在他上面,还有一母同胞的嫡长兄太子承乾,和嫡次兄李泰。

甚至在诸多兄弟中,李治其实也仅排到第九。嫡兄李承乾李泰外,还有诸如李恪等兄长都拦在他的前面。

可最终太子承乾和李泰斗的激烈,结果太宗晚年太子被庶,李泰也跟着被废,皇位最终让所有人意料的落到了李治的头上。

当了六年皇太子后,李治顺利继位,到如今已经稳坐皇位四年。

这四年,李治没做什么,一切萧规曹随,朝中事务基本上交由了元老长孙无忌等大臣,朝堂倒也清平。

不过李治骨子里也是个有抱负的君王,他的父亲是天可汗,为大唐打下了大大的疆域,李治向来崇拜他的父亲,也处处模仿他。

“陛下。”

薛仁贵见皇帝夹着棋子却久久未落,陷入深思许久不动,忍不住出声提醒。

“嗯,薛将军棋力又见大涨啊,朕居然无处可落子了。朕认输!”

薛仁贵忙道,“臣棋艺差陛下远矣,只是陛下今日似乎有心事?”

“其实还是那件事情,高句丽人越来越猖狂了,如今在做困兽之斗,联百济、靺鞨攻新罗、劫契丹,这是欲从新罗和契丹人那里弥补损失。若是我们不阻止他们,那大唐这些年对高句丽人的袭扰战略就将失败。”

“陛下,既然如此,何不发兵征讨高句丽人,高句丽人这些年在我大唐的攻势之下,已经是国势日衰,还深陷粮荒之中。此时若发兵,正是时候,还能召新罗与契丹等发兵协攻。”

说完,薛仁贵起身跪下,“臣愿领兵东征,为陛下荡平高句丽,除此心头之患。”

“仁贵以为此时正是东征之际吗?”

“千载难逢之机,不可错过。”

李治沉吟,“你之前上的那道出兵奏折,言东征必胜十条,朕认为很有道理。朕想不到,你能有如此谋略和如此之果决。若朕真派兵出征,你果真敢统兵东征否?”

“臣愿立军令状,若不能得胜,愿听凭处置。”

“好,有这句话朕就心安了,当年太宗亲征辽东,你屡立军功,太宗深为赞叹。有你出马,东征已胜一半矣。你回去准备一下,等候圣旨吧!”

薛仁贵大喜,“臣谢陛下信任。”

“起来吧,说实话,朕还真有几分舍不得你离京呢。本来羽林军建立在即,朕还十分想让你来统领羽林军,拱卫宫禁的。”

“臣愿意先去辽东为陛下荡平高句丽人,再回京护卫陛下。”

“哈哈哈,那朕就等你凯旋。”李治很高兴,“对了,你之前献上的那个白糖脱色秘方,朕已交给少府监,他们回复说此法确实管用,非常有效。你有如此秘方,却不贪图,而是献给朝廷,朕很欣慰。朕要奖赏,要重赏,说吧,你想要什么赏赐!”

“陛下,那秘方臣进献之时也说过,是代蓝田县一忠心乡民所献,并非臣之秘方。”

“你要赏,他也当赏,朕通通有赏!”

第54章 天地玄黄

李逍兑现了对佃户们的承诺,于是东厢耳房这间学堂里,一下子就挤的满满的,学堂开班上课,全班有了三十二个学生。

年纪最大的今年十岁,最小的今年五岁,除了李贞这个班长是女子兼主家千金,其余三十一个学生,全都是男孩,而且都是李家的佃户之子。

不大的房间里,一切都是简陋的。

没有那么多课桌,便由庄上的汉子们找了些木头直接打了几张木桌,原木纯木色,配上同样原木的长凳。

因为纸墨贵,所以现在既没给孩子们准备课本,也没准备纸笔。

按杨大眼的意思,先给每个学生一个沙盘,再给一支竹笔,让他们先在沙上练习。

就连教师杨大眼,都不敢多浪费纸墨。

“这是黑板,这是粉笔,白色的粉笔在黑板上写字,写完后还可以用黑板擦再擦去,黑板能够反复书写。而且这个黑板树起来架在这前面讲台上,学生们坐在坐位上也都能看的清楚。”

李逍让铁柱和狗子抬着一块黑板进来。

一块床板那么大的木板,左右用两根木架支撑,黑板的正面还涂了一层黑漆,配上李逍准备的粉笔和黑板擦,无疑是给杨大眼的教学提供了极好的便利。

杨大眼还是头次见到这样的东西,李逍笑着拿起一支粉笔做示范。粉笔手工捏制的,比较简单,形状不太规则,不过晒干后书写起来倒没有什么问题。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李逍捏着粉笔,刷刷刷的在黑板上写下了八个大字。粉笔的质量一般,黑板也不够好,但拿着粉笔李逍却有种熟悉的感觉,起码比写毛笔字要轻松的多。

八个宋体大字,很工整也很漂亮。

杨大眼不由的眉头飞扬,他还是头一次发现,李逍居然还能写出一手这么好的字,他知道李逍识字,也会算账,可他一直以为,李逍以前做为地主之子,读过些书很正常,但肯定水平有限。

可这笔字,不得不让人惊叹,这种字体他从没见过,类似于楷书,有不太一样,可很有气势,他不知道这是哪位书法大家的字体,可李逍确实写的很好。

还有这黑板和粉笔字,李逍这么一展示,他发现确实很实用,学生在下面看的很清楚,而且黑板还能反复用。

讲台下,三十二名学生都毕恭毕敬的坐在那里,来的时候,家里基本上都是反复交待,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次机会。

甚至有些粗暴的家长都直接放话了,敢调皮乱来,只要先生到时告状,就打断他们的狗腿。

班长李贞是唯一的女子,也是唯一有底子的,她认识黑板上的字,不过跟一群孩子坐在这里,还是让她总有几分不好意思。

“三娘。”

李逍看妹妹老低着头,直接点她的名。

三娘扭捏着应了一声。

“以后在这教室里,就得遵守课堂纪律,比如说,上课前,班长得带着同学们站起来喊老师好,老师回同学们好,请坐,大家才能坐下。又比如,老师点同学名,同学得站起来大声回应一句到。”

“还有,上课不能交头接耳,不能做小动作,更不能睡觉。如果有事情,得先举手,老师点名后才能说。”

李逍一口气提了多条课堂规矩,“现在李贞同学跟我一起示范一遍。李贞!”

李贞连忙站了起来,“到!”

“嗯,李贞同学,请你朗读一下黑板上的这八个字。”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李贞的声音有些小。

“大点声音,要洪亮,后面的同学们听不到呢。”

李贞十多岁的姑娘,被一群小很多的孩子盯着,脸红到耳后根了。

她又大声读了一遍,李逍才放过她,让她坐下。

“刚才你们班长李贞认识这八个字,很不错,有一定的基础,不过相信其它的同学却都还是头一次听到这句话,现在我们就请杨老师为我们讲解一下这八个字的出处和意思,这也算是我们开学的第一课。”

杨大眼一身长衫,笑呵呵的站在旁边听李逍的讲课,他觉得李逍很有一套,一上来就先定下规矩,还让李贞这个班长说话,算是立威。

“同学们好,我叫杨继祖,外号大眼。以后我就是你们的老师,刚才三郎给大家开了头,写了八个字,这八个字笔划银钩,写的很工整也很有劲道。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呢,出自哪呢?”

“这八个字啊,出自千字文,千字文呢是在南北朝之时·······”杨大眼讲课还是很有耐心的,对着一群还没开过眼的蒙童循循善诱。

选用千字文做为开蒙课本,也算是当下惯例。这本书出自南北朝时,全书一千字,采用的都是书圣王羲之作品里的一千个不重复的字。并将这一千个字组成韵文,全文都是四字句,对仗工整,条理清晰,文采斐然。

尤其是千字文语句平白如话,易诵易记,尤其适合那些刚开始读书的蒙童。

能够熟读背诵出千字文,就算是已经入门了,而如果能够把千字文这一千字不重复的字都认识并会写了,那可以说已经算是有小成了。

讲解了一番千字文的来龙去脉后,杨大眼开始带学生们诵读。他的教学方式很简单,也是以前教书时的那套,甚至也是他自己读书时的那套,先读再背,不求理解,等把一本书背熟之后,才开始慢慢的讲解意思。

这种方式简单粗暴,却也是行之有效的。李逍本来觉得应当每天教个几句,然后同时教生字,教笔划笔顺教书写这些,但最后还是决定不干涉老杨的方式。

看着一群孩子摇头晃脑的跟着杨大眼念诵着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李逍笑笑,便背着手走出了教室。

身后的一群稚嫩童子,也许他日就将是李家壮大的人才。

教室里的读书声飘出许远,李家大院里许多人都站在那里倾听着,似乎在他们听来,这读书的声音是那么的好听。

第55章 小黑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李逍背着手在院里踱步,一边想着另一本后世广为流传的古代蒙书。百字姓可以说也是本流传很广的蒙书了,甚至后世与三字经、千字文合称三百千,可以说宋以后的孩子读书启蒙,哪个不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呢。

不过百家姓始成书于宋朝,所以百家姓第一位就是赵。当今是大唐天下,李唐皇姓怎么能排第四呢。况且,就算让李姓排第一,估计天下人也有很多不满意的。

比如说那五姓七宗,崔卢郑王李,这几大关东士族可谓是影响巨大,哪怕如今是关陇贵族集团占据政治大权,可依然压不住他们。关陇贵族集团从西魏到北周再到隋再至唐,虽然几朝更迭,但也不过是他们这个集团的内部权力转移而已。

可就算如此,关东的这些大士族却一样能够打心底里瞧不起满是胡风的关陇集团。

要不怎么说当年太宗皇帝要修氏族志,还非要把皇家排第一,把崔氏排到后面去呢。可就算当年太宗强行修了这本氏族志,但五姓七宗等大士族的地位依然还高高在上。

百家姓,估计是不可能面世了。

三字经的成书据说是在南宋之时,由宋儒王伯厚作三字经,以课家塾。三字经中的历史部份,就只戴上到宋朝为止。

这本书三字一句,四句一组,比起千字文来,更好记也更浅显,而其中传递的思想却不简单。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连李逍这个新时代青年都能背出不少句子来。

自己要不要把这三字经拿出来呢,若是拿出来,肯定能挣得不少名声的。只要自己把历史部份注意一下,写到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这里为止就好,不要再不小心的透露了天机,写出什么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就好。

“汪汪汪!”

正想着要不要搏一搏,突然听到狗叫声。抬眼望去,却见是一只瘦弱的小狗正跟一只大鹅在战斗。

狗很瘦,浑身黑毛,简直瘦骨嶙峋,透过黑毛都看的出皮下的骨头突起,也就五六斤的样子,看样子就是刚断奶不近的小奶狗。

此时却跟一只大白鹅战斗着。

那只鹅很大很肥,起码得有不下十斤,身壮脖子长,比小奶狗大一圈不止。

这鹅李逍认识,院里养的,这狗他却不认识。

鹅很凶悍,小狗完全不是对手,被鹅啄的不断翻滚,虽然夹着尾巴,却也没只顾着逃,而是汪汪叫着不时的反咬撕打。

那股子凶劲,让李逍看的愣神。

鹅和狗都是看家护院的好手,甚至鹅有时还更灵醒。晚上一有点动静,鹅就会叫,甚至啄起人来比狗还凶。他那世小的时候,外婆邻居家就有一对大白鹅,有次追着他啄,专盯着裤裆啄,弄的他魂都差点吓没了,留下了心里阴影,几年都不敢再路过那家人院子。

“哪来的野狗。”老何提着根棍子从一边出来,一边还骂骂咧咧,“这死野狗,还真跟老鼠一样,神出鬼没的,一不小心就钻进来了,刚又来偷吃了。还好这看家鹅发现了,我打死你这只野狗!”

“等下。”

李逍叫住厨子老何,“这狗怎么回事呢?”

“东家,这狗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狗,最近盯上咱们家了,就围在院子周围转悠不走。一不提防就钻进家来偷吃,赶都赶不走,防也防不住。今天正好让大鹅给缠住了,我去把它打死了,还能炖上一碗呢。”

李逍瞧着那只还在奋力跟比自己大许多的大鹅奋斗的小黑狗,突然觉得这只小狗挺可怜的。

人家也只是为了生存而在挣扎求活。

“老何,你去做事吧,这只狗挺可怜的,别赶它了。你把鹅叫走!”

老何有些不解,不过还是照做了。

大鹅很听老何的话,摇着屁股大摇大摆的得意离开了。

小黑狗缩在一边墙角,目光警惕的盯着李逍。它的逃路被李逍堵住,不敢动弹。

“吁!”

李逍对着小黑狗吹了一声口哨,还向它招手,可它却根本不理,依然充满警惕,尾巴夹着,后腿半蹲着,一副蓄势待发随时就逃的样子。

看它这样,李逍越发可怜这只小狗。

那么小,就在这里找吃的,还得防老何斗大鹅,真不容易。

“小黑,我就叫你小黑了,你是不是无家可归,要不以后就留在李家大院,跟着我,保准你有吃的。”

小黑舔舔嘴唇,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

“饿了吧,我这里还有点吃的,给你吃。”李逍拿出半块饼子扔了过去,小黑没马上去吃,而是盯着李逍。

李逍退后了两步,小黑还是没动。

李逍再退后两步,小黑等了会,突然冲了上前,一口咬住半块饼,然后衔着饼撒腿就往外跑。

李逍摇头大笑,却没有追。

“小黑,明天再来,我还给你饼吃。”

可惜小黑头也没回,一溜烟似的跑了。

“三郎你喜欢狗?我给你找两只小狗来,肯定长的好,这狗太瘦,而且一看以后都长不大的。都成野狗了,也养不熟的。”老何又凑了过来。

李逍笑笑,他这人对猫狗都喜欢,但说不上什么太喜欢。他刚才喜欢这小黑,只是单纯的觉得这只小黑的眼神很让人难以忘记,那眼神就好像是一个无助却又倔强的人。

“不用。”他交待老何,“老何啊,以后这只狗如果再来,不要赶它也不要打它,也给他点剩菜剩饭什么的。”

“三郎,这谁家还有剩菜剩饭啊,上顿有剩下的也留到下顿吃了,给狗吃,那多浪费。”

“那你就专门给这只狗弄点吃的,随便什么芋头山药啥的,给它点。”

老何点头,心里却奇怪东家怎么偏喜欢上这么一只小野狗。

“老何,我让王叔打的锅打好送厨房没?”

李逍想起之前他找老王交待打造的铁锅,厨房里的那几口锅李逍不太满意,虽说有铜锅还有铁锅,在老何看来李家厨房设施一流。

可李逍认为,如果连口炒菜锅都没,叫什么厨房啊。

好在跟随李逍回来的几个人中,老王以前就是个铁匠。李逍让人去采买了点铁料,然后画好了炒锅的图纸,专门向老王订制了碟形炒锅。

“打好了,刚送来,不过老王的技术真不咋地,那锅打的太浅了,那哪能炖煮多少东西啊,白费那么多的好铁料了。以前净听老王吹牛,还真相信了,没想到也是个光嘴上功夫的。”

李逍笑笑,他订制的锅就是要浅,要不怎么叫炒锅呢。

“走,看看去!”

第56章 炒锅和小灶

吃货一般都爱做菜,喜欢自己鼓捣。李逍不算资深吃货,只要是差不多的饭菜,也都能入口。不过到了大唐,他觉得自己的胃太受委屈了,这里的生活太贫瘠了,不说精神世界很贫瘠,这吃的东西更是惨不忍睹啊。

委屈什么也不能委屈自己的胃啊,当生活安定下来后,李逍觉得应当想办法改善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了。

每天只喝粥或者吃饼的日子没法过,最起码得有菜啊。可家里的厨子除了会炖就是煮,没其它的手艺。

当然,要让老何炒菜,他也没炒锅。

李逍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没有炒锅,那就自己订制。老王以前是个铁匠,技术还是可以的,兵器什么的可能打造不了,但是打个锅倒没问题。蓝溪街上也有铁匠铺,那里的铁匠是登记在官府本子上的,有官府的渠道购买铁料。

从那里买来铁料,拿回来跟老王费了许多口舌,才让老王同意打造一口奇怪的锅。

老王觉得那不是锅,那应当是个铁盘子。

哪有锅那么浅的,太浅了怎么炖煮啊?

在老王的眼里,锅就是用来煮东西炖东西的,烹饪似乎也只有炖煮这两种方式。

“老王叔,铁锅打的怎么样了?”李逍走进厨房。

厨房不大,一边与柴房相连,门前还有口井,做饭挺方便。

老王看着自己脚下那口黑亮的锅,有些闷闷不乐,他总觉得这口锅会让他的职业生涯蒙羞。

打出这样的锅,传出去岂不要丢死人。

“打是打好了,可就是这锅太薄,而且这个形状也不好煮东西啊。”

因为是第一口炒锅,因此李逍画的尺寸较小,也是怕第一次不成功浪费材料。毕竟这年头,铁锅都很贵,铁料也不便宜。先打小炒锅,若是成功了,再打个大铁锅也不迟。

李逍一眼的到那口锅,泛着黑青色,锅不大,一般煤气灶上炒锅大小,还有一截把柄,可以加个木柄,这是为了方便颠锅。

炒菜不颠锅,那就跟没有梦想的咸鱼一样了。

全手工打造的炒锅,肯定不如那些什么不锈锅炒锅,什么不粘锅那么油亮轻便,拿在手里挺沉。

“老王叔的手艺没落下,很好。”

“我手艺是没的问题的,只是你这锅要怎么用啊,四不象,浪费铁料哦。要是打个铁釜,有这么多铁料,能更好用。”老王还念念不忘铁釜。

“这锅完全符合我订制的要求,很好。”

锅挺好,以后李逍可以开小灶了,他对厨子老何的埋汰还是很有怨念的,而且老何的厨艺也太一般了,除了能把饭菜做熟,基本上不要对他有任何特别的期望。

“在这边单独垒一个小灶。”李逍指着一边的角落。

厨房里的灶,李逍也早看过了,挺落后,不够通风,做饭生火时不但烟大,而且很不好烧,得弄个吹火筒不时的吹,或者拿个扇子经常扇火,一不小心就烧灭了,弄的灰头土脸的。

这样的灶还浪费柴火,没有什么效率。

不过就这,也比大多数百姓家的灶好多了,因为好多百姓家都没有特别的灶,他们直接就是在屋里地上弄个坑,然后就成了一个火塘,在上面烧火,再架上一个陶锅做饭,既没灶,也没烟囱,更别说节能效率了。

搭一个小灶台非常简单,李逍指挥,老何老王还叫了几个人搭手。

取来旧土砖,搅拌点黄泥,垒砖,架烟囱。

有点难度的就是烟囱了,其它下面的烟道什么的都很简单,李逍特别要求,灶膛做了双层,中间还弄了几个铁棍做灶篦,既能滤灰,又能增加灶中痒气含量,让灶火更好烧。

在灶膛与烟囱间还垒了块砖,这是回火用的,防止火直接扯到烟囱里去浪费掉了,火苗在这里挡住,转个身能够继续积蓄热能。

“这个小灶怎么还这么复杂啊?”老何本以为直接弄几个土砖搭一下,能够架起锅来就好,谁知道五六个人弄了半天时间才弄好。

“一会烧起来你们就知道这样弄的原因了。”李逍笑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一个极简单的节能土灶,却也让他忙的手忙脚乱,主要还是老王老何这几人太没有工匠精神了,总想着糊弄。

李逍得不断的纠正他们的错误,替他们返工。

灶做好,把铁锅架上去,大小刚合适。

“烧火试试吧,一会别惊讶。”

老何拿来麦秸引火,从那边灶灰里夹出一粒火炭,放到这边灶膛麦秸里鼓起腮帮子吹。

吹了几下,炭火越来越红,麦秸冒出烟,火苗腾起。

“架点小柴。”李逍指点。

“不能太早架柴,得多烧几把麦秸要不然容易灭火。”老何连忙阻止。

“听我的,直接架柴,没事的,这灶好烧,不会灭的。”

烧火的柱子有些左右为难,最后还是听了东家李逍的,折了几根小柴枝架到火上,小树枝很快的烧着了。

没有灭,越烧越旺。

甚至都没有点烟。

“奇怪,今天这柴这么好烧?”老何惊讶,平时烧个火,开头时最难烧,有时烧好一会都烧不起来。

可今天连新手柱子都这么轻松的就烧着了。

“不是柴好烧,是我这灶好烧,别看着好像很简单,实际上这灶可不一般。不但好烧易着,而且还很省柴火,你用那灶烧一锅水的时间,我这仅要三成时间。”

“不可能!”老何做了半辈子饭,烧火当然也是行家里手,哪个厨子最初不是从烧火的学徒做起的。

灶膛里的火越烧越旺,李逍却让柱子停止了烧火,这灶膛刚砌好的,不能马上烧,烧把火就干燥下就行,不能烧裂开了。

老王一直没说话,一直盯着这灶呢,他虽是个打铁的,可打铁的也一样离不开火,他观察了半天,发现这新灶确实好烧的不像话。

一点就着,也没烟,甚至火力都感觉旺了好多。

“三郎,你这灶台在哪学来的?”

“我要说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你们信吗?”李逍笑道。

“不信!”

老王等人异口同声!

第57章 赏万金

“赏,一定得赏,还得重赏。”

皇帝李治对于白糖脱色秘方很重视,因为少府寺那边给皇帝的进奏是这秘方核验过,确实相当有用。用他们专业的话说,有了这秘方,以后大唐皇家糖坊就能源源不断的产出真正的霜糖。

这有何意义?

意义很大。

因为这事关皇帝的小金库,霜糖这东西普通百姓吃不起,就跟胡椒一样属于一种奢侈调味品了。

正是因为霜糖的重要性,当年太宗皇帝才会派出使者万里迢迢的跑到天竺去求取霜糖制造的工艺,而此后又不断提高悬赏,让工匠们进一步改进制糖的工艺配方。

在太宗皇帝的特别关照下,大唐的霜糖制造水平一时领先全球,反超传来技术的摩竭陀国。大唐产的霜糖不但内销大大增加,甚至还成为大唐对周边各国贸易的热销品,还成为大唐皇帝赏赐周边藩国的好东西。

又因为霜糖的最高制造工艺掌握在皇家手里,使得这些年皇帝的内库很充实。平时赏赐个臣子啊,或者自己修建个行宫,以及宠爱哪个妃子皇子什么的,也能够十分方便出手大方。

霜糖是个极大的市场,还是个暴利产业,皇家的技术并不领先多少,如今薛仁贵献上的这个脱色秘方,可以说是让皇家的技术能够遥遥领先其它竞争者,让皇帝未来多年内,小金库有源源不断的收入。

“朕特赐你御马两匹、奴仆十人、彩绢百段,霜糖千斤,赏十万金!”

李治很大方,对于薛仁贵这种早打出名气的猛将更是大方,一口气说出一长串的赏赐列表。

“臣何德何能,岂敢接下如此厚赏。”

“朕赏你的,你就收下。”李治赏薛仁贵这么多东西,当然也不全是因为他献了个秘方。

薛仁贵这样忠心又能打的猛将,李治还是很看重的。

“对了,那个献方的乡民也得赏,如此忠厚百姓,朕不能忽视。对了,那人叫什么名字?”

一国之君,是不会在意一个乡野小民的。

可既然这个乡野小民献了这么宝贵的一个秘方,而且还是由薛仁贵这位大将替他献,这怎么也说明这人跟薛仁贵是有些关系的。

“回陛下,此人名叫李逍,家中排行第三,关中蓝田县蓝溪乡人,家中世代良善,在当地很有仁善之名,李逍慈孝忠义,自己研究出霜糖脱色秘方后,并不私藏,而是第一时间想到进献给陛下。”

慈孝忠义,这几个字就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大唐以孝治国,对孝极为重视。而薛仁贵又进一步讲明,这个李逍出身良善,是地主出身,并不是什么工匠商人之类的。

“多大年纪了?”

“今年二十一!”

“想不到如此年轻,赏万金,赐百绢。”李治对于这个叫李逍的乡民听着挺顺耳,赏赐张口就来。

“他既然是个地主,那就再赐他蓝溪良田百亩,嗯,再赏他个出身吧,赐勋武骑尉,再在少府寺给他挂个名,以后按月领份俸禄。”

“臣替李逍谢陛下恩赏。”薛仁贵都觉得这赏赐很丰厚了。

一百亩良田,这可是能够世代传承的家业。

万金百绢倒算不得什么,毕竟一万金也就是十贯钱而已,百匹绢也值不到太多,但那个武骑尉不简单,这是个勋官。

勋官不是官,只是加官,一个衔头。一般是将士打仗立功升转,最高十二转。最低的一转就是武骑尉,视从七品,享受从七品的待遇。

但没有职事差遣,也不是正式官阶。

但有了这个勋,那就相当于半只脚进入了仕途,或者说起码有了一个官面的身份,相当于有了出身了。

这个东西可是非常宝贵的。

在开国之初的时候,勋不值钱,那个时候为了夺天下,皇帝大把的赏勋赐爵,甚至高祖皇帝有过一次将路过地方上的上千人全都赐勋的事情。

不过如今大唐已经历经三帝,勋也不再滥赏乱赐,也变的值钱起来了。

好比大唐均田令下,普通百姓拥有的田亩是有数额上限的,没官没爵没勋的人无法拥有太多的土地,但如果有勋,就能增加不少上限。

甚至普通百姓如果不是没有子嗣,也不能随意纳妾,但如果有勋,或有官有爵,自然就不在此限。

哪怕是在征税税役等方面,有勋的人跟普通百姓都不一样。

李逍摇身一变,从普通大头百姓,变成了有身份的人了。

薛仁贵为他高兴,他的付出并不是没有回报,自己说要帮他进献秘方,也确实帮到了他。

·······

李家庄。

大院,厨房。

小灶已经干了,李逍今天再次架起炒锅。

今天要进行炒锅开锅仪式,一把好的炒锅,要想好用,必须得经过一些特殊处理。

“三郎,为何还要开锅啊?”老何不解问。

李逍拿刀从一块五花肉上割下一块大肥肉,新铁锅为什么要开锅,当然是因为打造的时候会有许多杂质残留在锅面,而且这锅一般不太顺平。

直接拿这样的新锅炒菜,以后就容易粘锅糊锅,所以必须得先开锅,或者叫炼锅。炼过的锅,以后会很好烧,不易生锈,还不容易粘锅。

开锅其实很简单,直接弄块生肥肉就行了。

肉要肥膘肉,不要带上瘦肉。

灶烧火,锅烧水。

灶烧的很快,片刻功夫,锅里的半锅水就已经开了。

“好快啊,这灶!”

围观的人都对这灶的速度惊叹,连老何都佩服的不说话了,这烧水的速度,快了何止一倍。

李逍已经挽起袖子,把锅擦洗一遍,倒掉水,重新架锅。

擦干净水。

“改小火!”

小火慢慢烘干铁锅,锅干后,李逍拿着那块肥膘肉当成一把刷子一样的开始擦铁锅,由内圈到外圈呈螺旋状在锅内壁不停的擦拭。

肥膘上的油脂受热不停溢出,李逍把这些油脂均匀的擦满整个锅面。

猪油越来越黑,肥膘越来越小。

有人在咽口水,还有人在可惜那块上好的肥膘就这么擦锅浪费了。

起锅离火,倒去变黑的猪油,热水净锅抹净,然后重新架上灶,再夹起一块肥膘继续重复之前的动作。

如此反复五六次后,肥膘已经擦不黑了。

“好了,锅已经炼好了。”

以后这锅会越用越黑,越用越亮,不生锈不粘锅,成为极好的炒锅。

“哎呦我的个天,浪费了六块上好肥膘啊,都得有三四斤,太可惜了,都擦锅擦没了。”老何心疼的道。

李逍无语,一口上好的炒锅,怎么是几斤猪肉能比的。

“把我那磨好的芝麻香油拿来,再把那把今天刚采的野蒜拿来,再来几个鸡蛋来,今天我给你们展示一个炒菜,野蒜炒鸡蛋,瞧好了啊!”

第58章 野蒜炒鸡蛋

(感谢大侠拎壶冲、栋哥L,黑哥1973的打赏,谢谢各位!)

野蒜长的像韭菜,又有点像葱,这是一道特别美味的野菜。这个寒冷的季节里,野外的草地里依然长着,野蒜炒鸡蛋,绝对能够香飘十里,吃了一次想两次。

野蒜已经冼净择好,青青翠翠,李逍抄起菜刀简单的切成几段。

“鸡蛋,今天刚下的蛋,全是个头大的。”老何把三个鸡蛋递了过来。正宗老母鸡下的土鸡蛋,三年以上老母鸡下的蛋,蛋的个头很大。

蛋壳很薄,一敲就碎,蛋液流出,蛋黄带着点红。

一把野蒜放三个鸡蛋炒,李逍如今也是出手阔绰。

鸡蛋打碎,搅拌。

那边灶上的锅已经烧热好,李逍麻利的倒上现磨的芝麻香油。没有菜油、豆油、花生油、葵花子油、橄榄油、青茶油等在身边,李逍昨天特意弄了些芝麻磨油。

磨好的芝麻油有股奇特的香味,远远就能闻到。

用芝麻油炒菜,够奢侈。

油一下锅,烘出更大的香味,大家都不由的深深吸气。

经验丰富的李逍,都不用倒点蛋液试油温,凭着经验就知道了蛋液下锅的最佳时机。

搅的金黄的半碗蛋液倒入油锅之中,顿时炸了开来。蛋液迅速的膨胀,犹如一朵盛开的黄花。

“哇,真好看。”

大家还是头一次看到鸡蛋居然能这么好看,以前煮鸡蛋或者煮蛋花,哪有这般神奇好看,何况炒鸡蛋最大的特别就是香。

香飘十里不为过。

李逍气定神闲的拿起钞子,在锅里迅速的搅了几下,盛开的蛋花就碎开来,看到鸡蛋一面微微有些焦黄,李逍马上将野蒜下锅。

“火大点!”李逍对烧火的柱子交待一句,拿着铲翻炒着锅中的野蒜和鸡蛋。一黄一绿,迅速的交融。

火势很旺。

李逍直接一手握锅柄,一手拿勺,开始了颠锅。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大家跟看杂技一样。想不到,这个奇怪的锅,居然还有这么新奇的做菜之法,不但做的菜香,而且动作还这么好看。

炒菜,尤其是野蒜炒鸡蛋这样的菜,其实最关键的就是一个字,大火快炒,几下功夫就可以出锅了,火小了,炒久了都不好吃。

没有鸡精没有其它调味料,李逍只往锅里加了点自己提炼的精盐,然后就起锅了。

一盘青中带黄的野蒜炒蛋就做好了。

这道菜难道只有半颗星,十足的新手菜,简简单单,但众人看的却目瞪口呆,叹为惊止。

“做菜居然不用加水!”干了一辈子厨子的老何叹道。

“这才一眨眼的功夫吧,居然就做好了?”

刚下课的李贞挤了过来,不停的吸着鼻子,“太香了!”

李逍见大家都盯着那盘菜,笑道,“野蒜炒鸡蛋,做好了,大家来试试菜,给个评价。”

赵大夫不客气的先上来,拿起筷子夹了一点,放进嘴里刚吃了一口,眼睛就瞪的许大。

“好吃不?”李贞问。

赵先生没回答,而是大口的吃了起来,还马上又夹了一筷子往嘴里送,这下大家都知道好吃了。

“想不到,野蒜和鸡蛋这么普通的两样东西,居然能做出如此美味的佳肴来,太神奇了。”赵先生惊叹,他还想夹第三下,身上还沾着粉笔灰的杨大眼很不客气的上来,“给大家也留点啊。”

杨大眼吃了一口,也马上忍不住夹第二筷子了。

“想不到芝麻磨的油不但可以点灯,还能做菜,能够这么香。”

唐人吃植物油很少,一般植物油都是用做灯油,平时做菜因为以煮炖为主,所以吃动物油更多,比如羊油、猪油。芝麻油做菜,更多的还是少数大户人家或者一些酒楼饭店用来煎炸食物。

你一筷子我一筷子,一盘野蒜炒鸡蛋,还没片刻,已经见了底。

每个吃过的人,都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那些没排到未能吃上一口的人,则痛心疾首,大呼可惜。

“三郎,跟我们讲讲,为何如何神奇?”赵先生觉得这道菜如此好吃,关键还是在于这口奇特的锅,还有这新奇的烹饪之法。

“这锅广口小底,锅比较薄,这就比较容易加热,所以最适合炒这种方式。炒锅加香油,炒制野蒜这样的蔬菜,是最好的烹饪方式。”

炒锅、炒菜,这些新词听的赵先生连连点头。

连之前一直都认为李逍的怪锅让他浪费了铁料的老王铁匠,这个时候都不吭声了,很明显,他错怪李逍了,这个锅虽看着怪,但想不到却如此适合这种炒的新烹饪方式。

“这炒锅只适合炒青菜吗?”

“当然不止,炒和蒸炖煮一样,是一种烹饪方式,用这种方式可以加工各种各样的菜。既能炒青菜,也有炒肉,甚至还能炒饭、炒面、炒饼呢。”

李贞舔着舌头,“哥,以后我还要吃炒菜。”

“行,哥以后天天给你炒菜吃。”

相比起只关注着吃的李贞,婉娘倒是看出些问题来,“三郎,炒菜只能用香油吗?”

“倒不是只能用香油,而是用香油比较好,香油炒菜不易凝固,而且油烟也小些,用猪油羊油就没这么合适了。香油外,如果有豆油、茶油等其实也是一样可以炒菜的。”

李逍跟婉娘解释道。

“那想吃炒菜还是挺麻烦的,香油可不便宜呢。”婉娘从另一个经济的角度道,香油的价格确实不便宜,一般百姓可吃不起。而且婉娘刚才发现,炒菜时用的油还不少,少了还不行,这炒菜还得专门的炒锅,得用香油,那还真不是一般人家吃的起的。

平时普通百姓家做饭做菜,菜里搁点点盐巴就行了,偶尔放点点羊油、猪油,也放的很少,有点油花就行,多了可吃不起。

如李逍刚才这样,一个野蒜炒蛋放的油,都够平时做上三五天菜的油了。

这么一说,倒也有不少人发现这个问题,炒菜好吃,可是不便宜啊。

“看来以后不能常吃炒菜了。”赵先生有些遗憾。

“这炒菜这么好吃,咱家又是独一份,你说如果我们到蓝溪街上开家饭店,推出炒菜,会不会食客盈门,供不应求啊?”李逍的前狗头军师,现任的私塾先生杨大眼一边回味着野蒜鸡蛋,一边提出一个主意来。

第59章 圣旨到

中午的时候,北房前厅餐桌上满满一桌子菜。

野蒜炒鸡蛋、木须肉、家常炒脆耦、小炒肉,外加一个三鲜汤,四菜一汤,这是李逍今天开的小灶。

一桌子上席坐着赵大夫和杨先生两人,然后是李逍、婉娘夫妇,还有李贞在末席,一桌子五人,也没别人。

“四个都是炒菜,新菜式,大家尝尝鲜。”李逍一边笑着一边给赵大夫和杨先生两人倒上绿色的米酒。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如今赵大夫和杨先生就是李家大院的两个宝,两人年纪既长,而且也都是有本事的人,李逍把他们当成自家的长辈供着。许多事情也都会找他们商量,赵大夫做为李逍的丈人,甚至还充当着大院总管的角色。

一杯温酒,几个小炒,桌下还放着一个炭盆,燃烧着木炭。李逍已经着手让人在给大院盘火炕,李家有人,盘炕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材料,就是得多费点人工而已。

已经在那边庄里享受过火炕舒适的老赵老杨更是完全支持盘炕,有了暖炕这个冬天才过的舒服啊。

“嗯,果然不愧是三郎亲自出手,一个比一个好吃。原本我还以为,这天下最好吃的菜就是野蒜炒鸡蛋了,没想到,现在其它炒菜也不逊色啊。到蓝溪开个饭馆,我觉得这个主意行,一定能生意红火。”赵大夫大为赞叹李逍的手艺。

“爹,三郎的手艺虽好,只是这炒菜花费不少,只怕一般人也吃不起。而且这炒菜冬天里易凉。”

赵大夫一边夹起一筷子木须肉,一边道,“冷怕啥,不是有炕嘛。到时咱们的饭馆弄几个包间雅座,每个包间盘上炕,坐在炕上吃饭,还怕菜冷的快?”

杨大眼也在一边出主意,“炒菜确实比炖煮的菜成本更高些,但就跟我们上次卖黄瓜一样,关键还是看我们这饭店开给谁吃,普通百姓,自然是吃不起这香油铁锅炒的菜的,我们可以专门向过往的那些官宦、商贾啊,炒菜虽贵点,可也还是有人能吃的起的。”

婉娘还是反对。

“我们家如今也有田地八百亩,也没有债了,又有薛家和县令的照顾,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红火,三郎何必去开饭馆给人做厨子呢。”

士农工商,这年头阶层分明。

做一个小地主,虽然不如士人官僚地位高,但其实也还不错的,是国之根本。比起那些商籍的商贩和贱籍的工匠等好了不知道多少倍,更别提那些操持贱业的贱民们了。

之前李逍亲自去推销贩卖黄瓜,都已经是不得已的情况下而为之的,否则谁家有几百亩田地,还会亲自去贩卖东西,传出去也脸面尽无的。

虽说无商不富,有田有地的地主豪强们,也一样会经营生意,但也多是派人经营,哪里会亲自抛头露面呢。

堂堂地主员外,哪里能亲自去开饭馆呢,更别提自己去掌勺炒菜了。

“开饭馆又怎么了,你看下但凡这家强业大的大户,有哪个是只守着几亩田地过日子的,有田有地只是根本,光靠田地是发不了家的。但凡手里有了些钱,总得拿出来钱生钱才行,不管是放贷生息,还是经营铺子,都是壮大的法子。”赵先生以前是个江湖郎中,走南闯北,倒是见识挺广,没有拘泥死板。

世人瞧不起的商人,多指的是那些操持生意的人,指的是那些职业的掌柜、伙计们,而并不是指这生意的幕后东家。

东家又不需要抛头露面,自会雇人做事,有人出面,坐在后面每年查帐收钱就是了。

杨大眼也道,“开个饭馆是没问题的,蓝溪街上,所有的商铺,几乎都是地主们开的。只要不须三郎亲自去坐镇,安排人做事就行。”

李逍也觉得这个想法不错,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不管时代再怎么发展,人都离不开衣食住行。

守在蓝武道这条重要的路上,开饭店自然不会错,有好的手艺更不怕没生意。李家现在虽然有八百亩地,可没钱啊。

没钱拿什么养三十几个学生,何况还有二十个部曲、奴仆呢。

“饭馆我也觉得可以开,蓝溪开个饭馆本钱不大,租个铺面就行。咱们也不缺人,安排几个人过去完全没问题。至于特色,就如刚才阿爹说的那样,咱们以炒菜为主,专门面向那些过往的商贾官宦们。我呢,也不需要亲自去抛头露面,更不需要去掌勺炒菜,我在家收几个学徒,到时让他们去炒菜就行。”

“这能行吗?”婉娘还是觉得没有必要。

李逍笑笑,有什么不行呢。看看蓝溪这条街上有多少家饭店酒楼,就知道哪怕是在这个古典农耕时代,可守着重要商路,这里也依然商机无限。

“到时咱们还可以卖卖我们家的黄瓜呢。”

“田地里出了什么时令菜蔬,也可以随时送到店里去啊。”

老赵和老杨吃着小炒,喝着小酒,聊的挺高兴。

“嘿,吃什么呢,这么香,老远就闻到味了。”

门口脚步声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长安薛家五公子薛瑾薛楚玉来了。

李逍见他来了,起身相迎,“没想到五哥今天有空过来,我说一大早喜雀就一直在枝头叫呢。”

“来,坐。”

婉娘和李贞两个跟薛五也熟了,也就没见外的再回避。

“再添副碗筷!”

薛五不客气的坐下,扫了眼桌上的菜,“看着像是冷盘,却又是热的,可又没汤没水的,你这几道菜有些稀奇啊。”

“炒菜,尝尝。”

薛五每样尝了尝,直呼好吃。

“没白跑,今天本来是要先给你报个喜的,想不到还真来对了。”薛五哈哈笑道,“老弟啊,你好事临门了,赶紧收拾下,准备沐浴焚香,迎接圣旨吧。”

“圣旨?”

李逍愣住,他知道什么是圣旨,皇帝的旨意。可天高皇帝远,这圣旨跟他应当是根本沾不着边的,怎么现在却要迎圣旨。

“你忘记了,上次你去我家,见我父亲时,拿出来的霜糖秘方。你说送给我薛家,我父亲说要替你献给皇上。我父亲没有食言,已经将秘方进献给陛下,陛下很高兴,赏赐了我父亲,也还要重重赏你。”

“皇上有赏?”赵先生等几人一时全愣住了。

皇帝重赏,赏李逍?

第60章 六品官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圣旨皇恩浩荡。

赏万金,绢百匹,良田百亩。

皇帝的圣旨直接下到了草民李逍的手里,李家大院众人都意料不到。

直到在薛五的提醒下,李逍给宫里来使送上了谢礼,将他们恭送走许久,大家都还愣着,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婉娘愣愣的看着供在正厅香堂上的明黄绢旨,整个人像是傻了一样。

“武骑尉、少府寺府史。爹,三郎是做官了吗?”

赵先生拄着拐杖,嘴唇颤抖着对女儿说,“武骑尉是勋,视从七品,少府寺府史是流外六品。”

“三郎真的当官了?”婉娘惊喜。

薛五笑着过来道,“弟妹啊,三郎算是有了出身了,不过不算是正式入仕当官。勋官只是视从七品,没有职事差遣的。而少府寺的府史则是流外六品,是未入九品的流外官,流外官算是官,有职事。不过陛下给三郎的府史,其实只是赏三郎的忠心,并不需要他真到少府寺去做事的,以后光拿俸禄不用干事。”

大唐的官员品阶是九品制,又还有正从上下之分。

薛五做为一个实职七品武官,详细的跟大家解释了下朝廷的官制。

大唐的官员,先有阶后有职,有的官员还有爵和勋。阶就是官阶,也称为散阶,文官有一套文散阶,武官有一套武散阶,大唐官员都是先定阶再授职,先有阶后有职。

阶就是本品,享受几品待遇,拿什么俸禄,都是按这个官阶来定的。而官职,却可能高于本品或低于本品。

比如薛五做为飞骑的七品武官,他的本品其实是六品下,实职才是七品,属于高阶低职。他本身也有勋,勋是六品。不过没有爵。

李逍现在授的这个官,则又不同,他的府史是六品,但是流外六品。大唐官员在九品之外,还有一个流外九品,从最低的勋品到最低的流外九品,一共九级,但只有九级,没有正从和上下之分。

这个流外九品,都是流外官,属于官的行列,但是级别较低,担任的是职事官职,主要是中央朝廷各衙门里的低级办事吏员。

少府寺府史,也就是少府寺里干文书的一个小吏目,但现在皇帝给李逍这个官却不用他去上班做事,只是顶这个名,拿份薪水,享受一下这个待遇而已。

“少府寺是朝廷专门负责工程和制造的衙门,也算是个职权不大,但油水还不错的衙门呢,府史月俸一千钱,年禄二十五石。”

一个月薪水才一千文钱,听起来还真是很符合流外官的身份。不过很多事情都不能只看表面,不管怎么说府史都是官,而既然是官,就有权,特别是如府史这种中央衙门里的官员,可以说各种额外收入还不少的。

在正常的月俸和年禄之外,肯定还会有不少的福利待遇,逢年过节发点奖金奖品啊,甚至是下面的衙门、官员会送点东西来。

“朝廷从九品下的京官,一年月俸也才十五贯,年禄五十五石米。”薛五说了一下从九品下京官的俸禄,听起来也就多一倍。不过做为九品京官,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还有一份职田收入的。

职田按品阶发给,但其实不用自己管理,官府派人佃租,然后每年收租发给官员,也算是薪水了。

李逍对于什么只领工资不干活的少府寺府史这个职事还真不怎么感兴趣,他更关心的是赏万金。

大唐皇帝陛下不可能这么大方,赏他万两黄金吧?

万两黄金啊,这一两黄金起码能值八千铜钱,一万两黄金,简直就几世无忧了。

薛五对于李逍这种年轻的想法,呵呵了两声。

“万金而已,陛下还赏赐我父亲十万金呢。”

原来,这万金的金并不是指黄金,而是指铜钱。金这个词,如果前面加个黄,黄金一般才专指值钱的金子。如果只是金,则一般指铜钱。

万金,也就是一万枚铜钱,实际不过十贯钱。十万金,那也不过一百贯钱而已,对薛仁贵来说,那也就是一匹上好的战马钱。

“哦!原来是这样的啊。”李逍的声音里透着好几分的失望,还真以为皇帝突然发了昏呢,原来才十贯钱。他卖两次黄瓜的钱,也都能凑十贯了。

刚才还觉得皇帝大方,现在李逍觉得皇帝小气了。

万金不过十贯钱,还不如百绢值钱。绢跟钱是并行的,都充当着货币功能,大唐的大额交易,甚至还主要以绢为主。不过绢价是波动的,绢价跟粮价倒是挂钩的,一直比较稳定。

如今的绢价是匹绢值米十石,而一石粳米价一百一十钱,一匹绢价也就是一千一百钱,百匹绢,那可就值米千石,值钱一百一十贯,这倒还真是一大笔钱,相当于那个府史的十年俸钱了都。

那一百亩地的地契也直接赏下来了,等拿到手一看,赵大夫惊讶发现,这地原本就是李家的。

“想不到倒是物归原主了。”赵大夫有些意外惊喜,李家有一千亩地没能拿回来,那些地有的落入官吏之手,有的则成了官田,这次皇帝赏赐李逍百亩地,旨意到了蓝田,官府直接就从官田里拔了一百亩过来。

办事的吏员也比较会做人,知道李逍如今挺走运的,便把本属于李家的一百亩好地再划还给了李家。

“三郎啊,我爹还特意让我谢谢你呢,沾你的光,我家也得了陛下的不少赏赐。”

李逍呵呵一笑,一张秘方居然能换回这么多东西,还真是不亏了。

绢和钱就值一百二十贯了,何况还有一百亩地,还有一个武骑尉的勋官和一个挂名光领薪水的流外六品的府史。

不管怎么说,以后李逍这也算是在长安九寺里挂了名的人了,若只是在蓝溪这片小地方,还真是能够逍遥自在的。

“少府寺的职事,真不用我去当差?”

“不用,那就是陛下给你的一个恩赏,你不用去当差,只在家按时领俸禄就行了。”

李逍心安的点点头,长安这龙潭虎穴之地,若是他进衙门去当个什么流外六品的府史,估计也不会好过。

还是这样好,继续在蓝溪当他的小地主就行。

第61章 提亲、附学

李家大院再次喜气洋洋,一起欢庆李逍当官了。

接下来几天,李逍也很豪爽的连摆了几天的席,以应对那些纷至沓来的蓝溪名望。都说李家发达了,原就跟长安薛家和县令拉上了关系,如今更是了得,居然还能得到皇帝降下圣旨到李家庄,蓝溪但凡有头有脸的人,哪个敢再轻视。

杨大眼这两天也放了学堂的假,专心做李家的账房。每天坐在门口收礼登记,礼单就记了长长一卷。

有送钱的,有送粮的,还有送羊的,甚至有送绢、送布的,东溪的刘大地主更是豪爽的直接送了一头牛来。牛是头小牛,但再养个半年,就可以教犁了。

直接出手一头牛,可是让人惊叹不已。

“刘大脑袋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对啊,都说刘大脑袋是铁公鸡,只进不出,一毛不拔的人啊,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居然牵来一头牛,我的个天啊。”

一群地主乡绅们笼着手,站在那里惊叹。

刘地主家挺有钱的,家有良田近千亩,称的上是蓝溪前十的地主了,但刘地主向来小气,据说刘地主以前家里很穷,从小就给人放羊,后来还进城当了伙计,到三十岁的时候,跟着东家往塞外草原跑商,可谓吃了很多苦头。

后来被东家看中,娶了东家的女儿,老东家去世前,分给了他一笔钱财。新的东家是老东家的儿子,新东家没留他继续在商行里干,给了他点钱,让他回乡去了。

老刘回到蓝溪,卖田置地,最初时也才百来亩地,经营了小三十年,到如今也成了家有良田千亩,城中商铺几间的大富人。

但这人吧,都说如今的家业是牙缝里一点点抠出来的。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连自家的院子都还是挖的窑洞,连点砖石都没砌。每年农忙之间,更是带着全家老少一起下地干活,就为少请几个短工。

这样的人,今天居然送出了一头牛,哪怕是小牛,也起码得值个上千钱了,这不得是割肉啊。

“这刘大脑袋什么时候干过吃亏的事啊,这李三郎回来,这么短时间就让家里红火起来了,以后肯定还不知道要过成什么活火样呢。李家现在就三郎一个男丁,家里其它的便只有一个妹子了,那也是一母同出的胞妹,听说关系极好的。”

有人立即道,“莫不是刘大脑袋想打人家妹子主意?”

“可不是,刘大脑袋挣了这么大的家业,但偏偏就是子嗣不旺,前后啊也生过好几个儿子,偏偏啊都早夭了,现在家里儿子一个没有,就一个孙子,还天生身骨弱,论年纪,好像也快十五了。”

“那刘大脑袋估计是想为他那病孙子跟李逍妹子求亲了,两家若是联姻,倒也算是门当户对啊。”

“李家那是百多年的传承,老刘家顶多算暴发户,哪里门当户对了。要说门户相当,我觉得我们家倒和李家差不多。”有一个地主也觉得现在李家火了,若是自家能跟李家结亲,还真是不错。

“那你今天送的礼可就不够了,才送两只鸭子这哪够啊,赶紧回去牵头大牛来吧。”

“哈哈哈。”

大家哄笑。

厅堂里,李逍迎来送往。

来者都是客,而且都是左右邻居,乡里乡亲。哪怕大家不过是锦上添花,可既然人来了,还带着礼物,就得笑着相迎招待。以后就在这个地方生活,肯定接触的机会多,打好点关系,也是有必要。

不过让李逍不太高兴的是好多人过来,都还带着个年轻人来,三句话过后,就开始拐弯抹角的夸赞自家的孩子如何的优秀来,话里话外都透露着想要跟李家结亲的意思。

三娘今年十三岁,这个年纪其实还很小,但对唐人来说,也不算小了。唐人视女子成年的标准,其实很简单。只要来了天葵,也就是来了大姨妈,那就算是一个成年女人了,因为来大姨妈也就意味着女人有了怀孕生子的能力。

能生孩子了,当然就是成年女人了,自然也就可以成亲了。

李逍舍不得妹子这么早嫁,才十三呢,又吃了这几年苦,他现在宠着还来不及,哪愿意早早嫁出去,更别说,那些有意提亲的都是什么人家什么人啊。

全是些乡下没长成的孩子,十五六岁的年纪,自己还是个大孩子呢,把三娘嫁给他们,李逍能放心吗?

“舍妹实在还太小,这几年吃了不少苦,也缺失了管教,我如今回来了,肯定要好好教她,让她成为出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好女子。起码再过三年吧,那时舍妹十六,方会为其择人。”

李逍对坐在对面的刘大地主客气的说道,刘大地主的脑袋很大,六十出头了,但身材结实魁梧,满面红光的。不过他带来的孙子,却跟豆芽菜似的,弱不经风,这样的孩子李逍当然看不上。

“那头牛实在太贵重了,请恕侄儿不敢收,还请一会刘叔带回去。”李逍道。在乡下,一头牛做礼物确实有些贵重。

刘大脑袋听出李逍的拒绝之意,倒也没恼,很是大方的一挥手,“是我想差了,我家辉祖啊打小身子骨弱了些,又没见过什么世面,三郎看不上也正常。不过不成也没关系,咱们都是乡亲,以后也还要多走动走动。你也知道老叔我除了家里的田地,还经营了一个牛马行,贩卖些牛马驴骡的赚点补贴家用,一头小牛算不得什么。”

“三郎现在重振家业,如今也是田地快上千亩,以后日子肯定越过越红火,若是以后家里有打算添点牛马什么的,直接来找老叔,老叔肯定给你个优惠。”

“多谢老叔,说到这事,我还真有些意动。若是能添上几头牛,确实挺不错的,回头我到老叔家店里去看看。”

“好,没问题。”

刘大脑袋很痛快,不等李逍奉茶送客,便自己起了身。

“三郎啊,叔也就不多打扰你了,你这客人还很多。不过叔刚才听说你家院里如今还办了个家学,有专门的先生,还有三十来个学生,叔听了很惊讶啊。年青人,有魄力,老叔这辈子也就是吃了不识字的苦啊,以前我很早就送我家辉祖去读书,是在他舅爷那边附边,这孩子老实总受人欺负,读来读去也读不出名堂来,我看你家这学堂挺好的,离家也近,老叔有个不情不请,不知道三郎能不能让我家辉祖到你家学堂附个学呢?”

“先生的束修,还有附学的学费这些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小气。要是三郎愿意,每年一百斤腊肉干鱼做先生的束修,我还出一头小牛做附学学费,如何?”

李逍意外,没想到老刘居然提出这样一个要求来。

想让家中子弟来附学,这是第一个提出这样要求的,也并不过份。

毕竟,乡下地主,能够有能力自己办一个私塾家学的并没几个。许多地主,都是送自家的子弟去那些有族学的亲戚家附学。

附学也是要交点钱的,主要还是得看人家情面。

老刘以前让孙子在妻子娘家的族学里附学,远在长安读书,那个族学本来还可以,但孙子却在那里挺受欺负。长安城里的亲戚子弟瞧不起乡下的小地主亲戚,这也很寻常。

李家的学堂如今有三十来个孩子,说来人也很多了。好在学堂里有杨大眼这个专职先生,赵先生、李逍有时也可以兼职客串一下,倒没有管教不过来的情况。

“辉祖今年十五岁了吧,在长安附学几年,读过哪些书?”李逍问。

刘辉祖有些腼腆,低声回答,在长安陆陆续续也读了五年书了,不过每年都没读多久,经常借身子不适回乡下躲避。书读的其实也不多,主要还是那族学风气不太好,本就是群商贾子弟,又缺少管教。说是读书,倒不过是他们家约束下年幼子弟教些规矩的地方。

刘辉祖读了五年,也就粗通千字文这本蒙书,其它的儒家九经还没怎么入门呢。

“刘叔真要想让辉祖来这附学倒也可以,只不过若是来读书可就得遵照我这里的规矩,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是绝不可能的,也别想着总是回家,食宿都在我这,也别嫌吃的差睡的不好,课业会有老师严厉督促,甚至平时还会有锻炼身体的课程,德智体美要全面培育,若是吃不了这苦,还是不要来的好。”

刘大脑袋一听,笑道,“我就喜欢这样严格的,读书总得吃苦的,哪里不吃苦呢,当年我做学徒伙计时吃的苦更多。三郎你这样一说,我现在是越发决定要送这孩子来这附学了。”

“今天我就把辉祖留下了,明天我亲自送束修和学费来。一百斤腊肉干鱼和一头小牛,说定了。”

李逍为刘大脑袋的急性子而笑,“老师何不先问过辉祖自己的想法,再说,就算来附学,我们也不可能收这么多的束修和学费的。”

“要的要的,这个是不能少的,你们家办学堂也是要花钱的,都不容易。”

第62章 十条腊肉

急性子的老刘当天就拍板,孙子刘辉祖以后就在李家学堂附学。刘辉祖真跟个孙子一样,连句话都没敢吭就被老刘代表了。

他直接就把孙子留在了李家大院,自个儿回去了。李逍送到门口,老刘爽朗的大声道,“别送了,我明天再来,到时把束修和学费都送来。一百斤腊肉鱼干做先生的束修,一头小牛做附学的学费,也别再推辞了,再推就是看不起你老刘叔。”

他带来的那头小牛也留下了,他说是初次见面的礼物,这头牛不算学费。

“老叔家其它的没,就是这牛啊羊啊不少。”

这话让院里许多其它来做客的地主们听了,都想吐血。这刘大脑袋今天脑袋坏了,怎么说话这么豪气冲天的。

还什么牛啊羊啊不少,平时只怕让他送个牛毛都不愿意。

“老刘想让他那宝贝孙子来这里附学?”

“李家的学堂真有那么好?”

“不是说都是给那些泥腿子佃户孩子们识字的地方吗?这样的地方真能读出什么名堂来?”

有人摇头,“老刘最精了,既然他都舍得这么出血也要送孩子来读书,看来这学堂还真不简单,估计这老刘早就打听好了呢。”

有人则在想,既然连精明的跟狐狸一样的老刘都要送孙子来读书,那他们是不是也可以考虑一下呢。

“一百斤腊肉鱼干做束修,一头小牛做学费,这也太贵了些吧?”有人舍不得,觉得肉痛。

谁都知道有机会的话,应当让孩子读点书,莫做那睁眼瞎,不求将来考科举,可总得识几个字吧。

可县里州里的官学名额有限,不是那么好进的,而一般的私塾又少,难过去。要是李家的学堂可以来读,倒不错,可这学费也太贵了些。

有人心动,过来问李逍附学的事情。

这年头读书,一般不交学费,给老师的叫束修,一般就是十条腊肉。

这个是在孔子时就实行的礼节,学生与老师初次见面,必先奉赠礼物,表示敬意。

这个既算是礼物,也算是学费。

不过一般的私塾,老师并不是从学生那里收学费,而是由宗族或一些办学的大户人家负责给老师的薪水,束修只是另外的礼节。

可一般人家,哪怕不用合资给学费,但十条腊肉也是拿不出来的,更别提说读书还得要纸墨笔砚的开支,而这个开支更大。

“李家的学堂是家学,提供李家族人和李家亲朋子弟读书的机会,若是诸位同乡也有意让子弟来附学,都是乡党,李逍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不过若是大家有意,那么确实需要交点学费,老师的束修也得给的,这是礼节。”

“学堂实行寄宿住,食宿都在学堂,管理严格,教学严厉。大家若是能够接受,可以送子弟前来,束修是每年十条腊肉,学费是一年五石米。另外文具费用另算。”

既然大家有这个附学意愿,李逍觉得也不需要拒绝,反正李家等于有好几个老师,多教几个孩子也是没有问题的,多收几个自费学生,还能够弥补下学堂的开支费用呢。

至于他定的这个学费标准,他觉得不算贵,一年五石米,但包学生的食宿。学生年纪虽小,但正是能吃的年纪,一天一升米,一月都得三斗了。何况吃菜也得要钱呢,李逍只收五石米一年倒不为过。

这个负担,地主家一般也是负担的起的。

十条腊肉则是老规矩了,哪都差不多是这样的,这是给先生的礼物。

大家一听,这个附学的学费倒是不算太贵,一年十条腊肉加五石米,比起刚才老刘说的似乎要少许多。

“让孩子来这附学,我派人每天来接送回家不行吗?”有人心疼自家孩子,年纪较小,若是在这里吃住读书,估计挺辛苦。

“读书就是吃苦,若是一点苦都吃不了,如何自立呢,又如何成才。学堂是封闭是教学,每十天休一天,可以回家。其它时间必须吃住在学堂,而且每天吃饭睡觉学习的时间是有严格规定的。除了读书外,他们还得做些能力所及的卫生,还得参加锻炼身体,可以说他们会很辛苦,但这辛苦会锻炼人,让他们成才。各位都希望自家的孩子将来成才,希望他们更优秀,而不是一个只知道挥霍什么都不懂的败家子,对吧?”

丑话得说在前头,不能现在大家送孩子来,等过几天又怕孩子吃苦。

要是不拿出规矩来,怎么管教他们,学校还怎么能有好风气。

不管是地主家的崽子,还是佃户家的孩子,都得一视同仁的教,一样的让他们吃苦。

这就得跟那些西方的教会学校一样,规矩严格,好好打磨他们。

哪怕李逍收这些学生本意是要赚点学费,平衡下学堂的开支,但也得为他们负责,得教好他们来。

“我回考虑一下。”

“跟孩子的父亲商量一下。”

有人开始犹豫起来,家里的孩子平时宠的很,哪里舍得这样吃苦啊。可这也是个不错的机会,大家犹豫。

李逍完全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意挨的态度。你们愿意,就送人来,送人来,就表示你们接受我们的办学方针,以后就得听我们的。

不愿意,那也没关系,反正我这学堂现在也教不了太多学生。

李逍的学堂规矩一出来,倒确实是在地主们之间刮了一股旋风。

大家都料不到,李家的家学规矩还这么多,这么严格。听起来,倒跟进了军营一样的严格了。

刘大脑袋听了却只是哈哈一笑,第二天就带着几个佃户拉着一车的腊肉干鱼,还牵了一头牛来了。

李逍同意收下刘辉祖在学堂附学,但还是声明束修和学费不会多收。

刘大脑袋也不肯把多的带回去,最后刘大脑袋聪明的一拍脑袋,表示束修送十条腊肉,五石米做学费,而那头小牛和多余的几十斤腊肉,则算是他捐赠给学堂的,算是赠送不是学费。

李逍这回笑着收下了,“这些钱财我会如数记下,回头让人在学堂前勒个碑,把这些如实记录在上面。这些钱财还会做个账本,全部用于学校的开支,且每笔开支都会记录在账上,并且公示于众。”

“嗯,三郎大气,很好,我再捐五石米。”刘大脑袋这次特别的大方豪爽。

“我明天就让人刻碑!”

第63章 程咬金

有老刘带头,接下来几天,陆续有不少蓝溪的地主送儿孙来附学。多是些小地主,家里百来亩地的地主,其实也不算多有钱,农忙的时候甚至还得自家下地干活。

但是有机会让儿孙们读书开眼,却还是很大方的。十条腊肉,五石米,甚至还得花钱置办文具,可都不含糊的掏钱了。

杨大眼这几天非常高兴,自费生送的束修腊肉,都堆满了他的房间了。一个学生十条腊肉,每条起码得个两斤,他已经收了不下二十个自费学生,腊肉就收了二百来条。

连带着李家大院的伙食都改善了好多,天天有腊肉吃。

收进来的学生,李逍没有给他们单独分班,而是和之前佃户孩子们一起安排了一起统一摸底考试,按照底子分成了甲乙两个班,一个是有些底子的,多少认识点字,会写点。一个则是毫无基础,一点底子都没。

这样分班,让每班二十来人,既好管理,同时也让同班学生进度一致。

学生住的是通铺,条件艰苦些,好在给他们盘了火炕,倒也不冷,所有人一视同仁,没有谁享受什么特殊待遇,哪怕爷爷给学校捐了一头牛、五石米和一百斤腊肉的刘辉祖,也一样得老老实实的睡大通铺。

一班学生二十几人睡一个房间,沿墙壁两排通铺,下面垫的是干稻草,每人一副被褥。

每天按时起床,到点吹灯睡觉。

早上起来洗漱过后,先到外面跑上五里,然后做个队列早操。这个早间锻炼都是由李逍亲自主抓,还有郭大彪带队,学生们敢偷懒,他大嗓门一吼,那大眼珠子一瞪,立即能把人吓住。

晨练过后,学生们吃早餐。

早餐吃的还算可以,每人两个黄面窝窝头,一碗小米粥,另外还有一份菜汤。那些有钱的地主子弟,在这里可以享受一点特殊待遇,他们只要另外交钱,就可以提前预订白面馒头,或者是汤饼,或者加两鸡蛋。

这一点上,李逍倒是比较放开,反正他们家有条件,吃好点也没关系。只是要吃好,就得另外加伙食费。

而学校提供的标准餐,是免费的。

午餐和晚餐则稍好些,午餐主食是面条和窝头,晚餐是面条和菜。伙食由老何负责,做的饭菜味道一般,但绝对能吃饱。

学生没吃饱,可以再要求添加,只要不浪费就行。

这批地主子弟入学,开班仅三天,就在李逍的这种操练下,弄的大呼吃不消,还有人喊着要退学。

可李逍根本不理会,进来了就别想走。

哭着赖着不起床?

直接让大彪拎着去罚蛙跳,跳的你后悔不迭。嫌饭食难吃,罚扫饭堂罚洗碗,甚至罚扫厕所。

早上的五里跑步,什么时候跑完了什么时候才有早饭吃。

读书也不轻松,早上晨练完了还要晨读,每天规定要背多少句书,背不来要罚站,甚至得被打手心。

一套下来,那些退学不成,反而被训的更狠的学生们,不敢吭声了。

其实最难适应的也就开头这几天,吃不习惯,住不习惯,又是晨练又是读书,但等几天下来后,倒也已经开始适应了。

每天晚上灯一熄,累一天的年轻学生很快就呼呼的睡着了。

地主子弟们觉得在学校里简直跟地狱里一样苦,但那些佃户们的孩子,却觉得这里跟天堂一样的快乐。

每天都能吃的饱饱的,还能睡的暖暖的,从来没有过过这样的好日子。还有这么多小伙伴能一起玩,至于说早上跑五里路,那算什么。早操站队列站不好被训几句,根本不算事好吧。

地主崽子们嫌黄面窝头难吃,还要加菜要吃白蒸饼,他们可不嫌,都是免费的,想吃几个就几个。

比起去放牛放羊,去砍柴扯草,现在的日子简直不要太舒适,好多孩子才进来没多少天,都已经脸上红润了,身上开始长肉了。

第一个十天过去后,那些地主崽子们也都已经差不多适应了这里的学生和生活。

当他们的家长派人过来接他们回家时,也没有人再觉得这里是地狱,想要逃离了。

毕竟十天的生活后,相同年龄的一群同学,也慢慢熟悉,慢慢建立了些友情。

学校十天放一天假,李逍也终于有了些空,天天得盯着这些孩子,也挺累的。

得了空,他便也准备了些礼物,去长安城拜谢薛家。

四十多岁的薛仁贵好像一下子年轻了许多,身批着御赐的银甲在自家后花园的演武场上骑马挥槊,威武雄壮。

看到李逍过来,他很高兴,下马解甲,拉着李逍入屋说法。

“上次五郎从你那回来,说你家那火炕很是舒适,便非要在家里也盘了一个。我试了一下,确实不错,这寒冬腊月的,比起烧那炭火可是舒适的很,不见烟火,还更暖和,白天坐炕上看书喝茶,晚上直接炕上睡觉,那是暖和滴很啊。”

薛仁贵直接拉着李逍上炕坐着,已经没把他当外人了,直接是当成自家子侄对待的。

“我后来一想,你说辽东那边天寒地冻的,每年秋天之后,驻守十分艰难。一难在粮草转运断绝,二难在天寒地冻,尤其是夜里相当难捱啊。你说若是在辽东的城堡营房里,也垒上这种火炕,士兵们晚上睡在这火炕之上,岂不就能大大的防御寒冷?”

李逍拱手,“薛公不愧是智勇名将,小侄盘这火炕时想的只是冬天里能够舒适一些,而薛公却一下子想到了用在军事之上,真是厉害。”

“哈哈哈,你也别拍这马屁了,要说你这火炕还真是好东西,比烧炭节省许多开支,取暖效果还更好,你这脑子有时真是厉害,就跟你能发明那霜糖更好脱色的秘方一样让人惊奇啊。”

“对了,最近有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啊?”薛仁贵突然道。

李逍一时差点没跟上,哪有这么多新奇东西啊。

“你也别跟我藏着掖着了,老五隔三差五的往蓝溪你家跑,马都跑瘦许多了,你那有啥他都知道的。他前天带回来的那个什么烧刀子就是个好东西啊,喝过之后整个人跟火烧了一样,怪不得叫烧刀子呢。那个烧刀子酒是怎么弄出来的,你这次带来点没?”

一听烧刀子酒,李逍心里就觉得绞痛。

他本来闲的无事蒸了点烧酒,但本来不是蒸来喝的,而是打算做点花露水啥的,觉得可以当香水来卖。谁知道薛五那天来了,发现后不客气的就拿来喝了。

这王八蛋自己喝了不说,还把最后一点给捎走了。

现在薛仁贵居然还恬不知耻的直接问起来了,李逍真想说句,老薛你们还真是不客气啊。

不过玩笑归玩笑,薛家对他还真是不错,有道是投桃报李嘛。

老薛家是将门,喜欢喝点烧酒也正常。

“今天小侄前来,正好带了一瓶烧刀子。”

“才一瓶啊,你怎么不多带点来呢?”薛仁贵一听有烧刀子,立马精神都一振,“你是不知道啊,昨天程老将军来我府上做客,让他发现了五郎带回来的这烧刀子,喝过之后,大为赞叹,一边叹还一边当众耍起了斧子,最后差点砍了我家的游廊的一根柱子。”

“程老将军昨个走时,还反复交待,一定要我给他送点这个烧刀子去。”

“程老将军?程名振将军还是程咬金将军?”李逍问,当今朝堂上姓程的大将,似乎也就这两人了,程咬金年纪大,名头更大,开国时的名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而程名振如今是营州都督,镇守辽西,最早是文官,但也是很能打的。

“程咬金程老爷子,朝中能当的上一句老将军的也就是他了。彪悍勇猛,就算是年轻一辈的将领,论勇猛也没几个能比的上他的。”

老程猛,所以喜欢烈酒。

三勒浆那种酸酸甜甜的酒他不喜欢,绿蚁米酒他更不爱,唯独这烧刀子一喝就对他胃口了。

用老程的话来说,这人嘛,就得骑最烈的马,喝最烈的酒,上最烈的女人!

老薛深以为然,老薛跟老程的关系挺好,说直接点,老薛其实一直把老程当半个师傅对待的,他很尊重这位沙场老前辈,平时没少拜访学习。

老薛觉得老程性子直,但粗中又有细,是个很有智慧的老将,他不太喜欢如李绩、苏定方、薛万彻这些老将,觉得这些人有些太复杂。

“薛公喜欢,小侄回头再弄几瓶来就是。”

“这个烧刀子弄起来麻烦吗?”

“麻烦倒也不算太麻烦,就是得耗费点粮食。而且朝廷有禁令,禁止私人酿造太多酒,所以不敢多酿,酒曲也不太好买。”

薛仁贵一拍腿,“这算什么麻烦,粮食和酒曲,我让你给你送过去,也不用担心官面上的禁令,私人酿造点酒又不出售,不违禁。等会,你带上那瓶烧刀子,我带你去程老将军府上拜访。”

程咬金那是开国名将,还是凌烟阁功臣,在朝中武将里地位尊崇,那是真正的军方大佬,若是李逍能够进到程咬金的府上拜访,那以后李逍就又多了一尊靠山了。

“多谢薛公。”

“谢什么,我就喜欢你的那直性子,程老将军也是那样的人,你到了程府,跟平时一样就好,别太拘束,那样反不惹老将军喜欢了。”

第64章 三板斧

“程老将军拿的武器是开山斧吗?”

去往程咬金府邸的路上,李逍和薛五并辔而行。长安的街道很宽,最宽的是朱雀大街,宽达五十丈,长达十里,雄伟气派的不像话。这条天街御道之外,长安还有六街,那是长安城的六条中心大道。

不过越是大道长街,越不敢快马而行。

来往长安也有几趟了,李逍对长安的最大印象还是这里的森严。

整个帝都犹如一个巨大的军事要塞,里坊星罗如棋,一道道的坊墙、里墙,还有那无数的坊门里门,把巨大的长安城分隔成一座座的小城,仿佛那海船舱底的水密分隔舱。

当年设计时的建筑大师宇文恺设计长安城的时候,就是本着一旦帝都遇敌,这座巨城能够节节抵抗。

坚固是坚固了,但就是总觉得太过冰冷,缺了几分热闹。

街道上既没有沿街的商铺,也没有摆摊的小贩,更别提往来如织的逛街购物的行人了,甚至这些大街两边全是高高的坊墙,街道就如同是一条水库的闸道。

唯有权贵才有资格向街道开门开窗,普通人家是没这资格的。

至于开店摆摊经商,更得在专门的东西二市里经营。

长安的街道就是用来行人的,不是购物的。

“开山斧?哪听说的,怎么可能。”薛五对李逍的这个问题不由的发笑,堂堂开国名将,怎么可能拿把斧子当武器?

“程老将军可了不得,当年太宗皇帝还为秦王之府,程老将军就已经是太宗的马军统领了,和秦叔宝将军可谓是陛下一左一右的马军大将。论马上功夫,程老将军的本事可是不凡,一杆马槊那是使的出神入化。”

魏晋以来,但凡有名的猛将大将,基本上都是马上大将,没有谁说步战出名的。而马上骑射,骑和射只是基本功,使马槊才是显真功夫的地方。

哪个大将没有一杆上好的马槊呢。

马槊才是真正展示将领本事的地方,一杆马槊制作极难,周期长,质量好,需要费时三年以上,才能制造好,而且花费极贵。这样的一杆好马槊,对武将来说,就如同是另一只手臂。

那些将门子弟,在成年之时,更是都能得到一把好马槊做为成年礼物。

“但凡大将,都使马槊,不使马槊的,一般都不是将门或大家族出身。例如说前朝之时,隋朝猛将来护儿,后来得封荣国公,战绩彪炳,但来护儿号称铁枪将,就因为他善使一把缠铁枪。也正因为他善使一把缠铁枪,所以就能看出来护儿的出身来,来护儿不是将门,不是名门,祖上虽也是东汉名将,但儿时早就家贫,后来杀仇人亡命江湖,逃奔江北投隋军,军中效力,后来凭军功一路飙升至国公,可始终却还是习惯用一把缠铁枪。”

程咬金祖上是北齐的官员,家里算是个小士族,也是地方上的豪强地主,家里有钱,而且他家是山东人,那边民门彪悍尚武,所以程咬金年轻时就学马槊了。

后来隋乱,程咬金在地方招募壮丁,拉起一支队伍保卫乡里,最后见大隋无望,便带队伍上瓦岗山投李密去了,百战功成,最后成了大唐的国公上将。

“你上次不还说他在你家喝了酒后,差点把你家柱子砍了?”

“那是喝了酒之后,再说了,谁去别家做客还披着铠甲,提着马槊去的啊?程公当日是把我家下人劈柴的斧子夺了去的。”

李逍哦了一声,看来演义还是有很多地方不能相信啊。

隋唐演义里,程咬金可是一个相当无赖的混世魔王啊,而秦琼则是忠义无双的大孝子。演义里说老程早年是个混混无赖,靠卖私盐过日子,但据李逍的了解,大唐开国以来,其实并不禁私盐。

干脆点说,其实自隋到唐朝如今,其实朝廷并没有实行盐专卖和征盐税这么个政策,盐这东西,朝廷允许商民去制盐贩卖的。没有专卖和重税,自然也就没有私盐的暴利,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私盐贩子。

历史上唐朝的私盐贩子,最有名得是晚唐之时,黄巢、王仙芝这些反王,而那也是因为中唐之后,朝廷开始盐专卖和十倍盐价之重税导致的。

程咬金既没贩过私盐,家里也没穷过,人家是地方豪强,大地主出身。

如今程咬金是卢国公,还是左卫大将军,兼检校屯营兵马。

这两个官职表示什么呢,左卫大将军,自然是十二卫之一的左卫军总司令,而检校屯营兵马更不得了,盖因如今的这个屯营兵马,正是皇帝准备改编为羽林军的那支御林军。

薛五正是呆在这支屯营的飞骑中,而程咬金正是亲自统领这支御林军,可知皇帝对他的倚重了。

当初太宗驾崩,程咬金自翠微宫奉敕统率飞骑军护卫皇太子李治回朝继位,并在左延明门外连续宿卫三个月。

开国大将中,李绩如今是宰相,位在中枢,实际上却等于是交出了兵权,不过问军事。

唯程咬金,那就是京畿御林军的大统领啊。

程家和薛家住的相隔有点远,程家的府邸在长安的东城,长安东贵西富,程咬金住的还是东城的上半城,号称勋贵云集之地。

骑着马一路不敢快,缓缓的骑了有小半个时辰,才总算是到了。

“程府好气派啊!”

“可不是,独占一坊四分之一地,先帝和陛下厚爱,几次将相邻之地赏赐,于是程府始有今日之规模。”

做为大唐军方的几座山头,程咬金享受着极高的待遇。

右领军卫中郎将薛仁贵到了门前,都立即下马,派随从奉上帖子求见。

程府中。

六十五岁的程咬金大白天的却在家里喝酒,只不过自从那天喝过一次烧刀子后,老程再喝其它酒都觉得寡淡无味,跟喝水一样的没劲头。

什么三勒浆,酸酸甜甜的,什么葡萄酒,同样是酸的。

“公爷,薛仁贵将军求见。”

“小薛啊,不见。”程咬金不耐烦的挥手。

那管家好像早料到程咬金会这样说,“薛将军说,今天特意带来了一瓶烧刀子,还把那位酿出烧刀子的人带来了。”

“哦,那赶紧把人请进来啊!”

第65章 跟我走

程家的门子客气的请薛仁贵一行入府,打开了侧门。

这已经是很高的待遇了,毕竟他们走的是正门,虽不是从最中间的大门进的,但如程家这样的高门,他们家的大门可不是谁都能走的,也就是皇帝亲临,或者是中枢的几位宰相到了,才可能让程家打开中门迎接。

一般的文武官员,只要不是穿紫绯色官服的,连从这大门侧门进的资格都没。

李逍感叹着程家的朱漆大门和门上的大铜钉泡,还有门前的那两排戟时,一道长长的大笑声已经在耳边震响。

“哈哈哈哈哈哈!”

“老将军来了。”薛仁贵转头提醒了李逍一句,也大笑着迎了上去。

大唐的老中二代猛将走近,然后程咬金直接越过了薛仁贵,走了过来。

“小薛说带了那位酿出烧刀子的人来,嗯,他今天就带了两个人来,总不可能是薛小五,那肯定就是这位了。不过这么年轻,怎么可能,小薛,你不会是耍我老程吧?”

堂堂右领军中郎将薛仁贵,皇帝跟前第一御用打手,居然被程咬金左一句右一句的喊小薛,可薛仁贵还没有半点不高兴,脸上一直带着笑。

“我如何也不敢欺骗老将军啊,这位是我的小友,也是五郎的朋友,蓝田秦岭北麓山中的一位妙人。之前老将军喝的烧刀子正是他所酿,而且透露个小秘密给老将军,如今你府上新从宫里得赐的霜糖,其实也是这位小友的秘方改进的,要不然哪有那么白。”

“嗬,还真是人不可貌像啊!”

程咬金听了围着李逍打转,一双眼睛左瞄有瞧,一边看还一边摇头道,“年轻,实在是太年轻了,宫里近日赐下的霜糖确实比之前的更白,不过口说无凭,得有实证才行。”

李逍也在打量着程咬金。

国字脸,红脸膛,浓眉大眼,鼻子有点塌,嘴很大,一把年纪了牙齿却都还很整齐而且挺白,关键是他的那脸络腮胡居然还带点金色。

也不知道这究竟算是缺少微量元素呢,还是因为带有点胡人血统,毕竟魏晋以来,北方胡化很厉害,尤其是当时的河北河南之地,汉胡通婚联姻,混血的情况不少。

程咬金长的高大壮硕,犹如是肚子很大,听说隋朝时大将王世积肚子更大,号称腰围十带。

“小子,叫什么名字?”程咬金问。

李逍微笑着躬身拱手,“小子李逍,家中排行第三,关中蓝田县蓝溪乡人,乡野闲人一个,今日得薛将军提携,得以前来拜访战功彪炳天下闻名的程老将军,实是三生有幸,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小子幼年之时就曾听说过许多程老将军的威名事迹,想不到如今老将军身体还是如此雄健!”

“别说那些有的没有,酒呢?”程咬金没有半点帝国宿将名臣的架子,倒像是个老酒鬼一样。

哪有这样的主人,客人上门,急着就问人家带来的礼物的。

不过人家身份尊贵,这倒可以称之为洒脱率真了。

薛仁贵似乎对这一切早就习以为常了,直接把准备好的那瓶烧刀子拿了出来。酒是李逍酿的,但酒器却已经换过。

李逍酿酒的时候,是直接拿一个葫芦装的,这东西乡下人自家地里种的,根本不要钱。

到了薛仁贵的手里,当然不可能拿这么粗鄙的东西装酒来送礼,他换了出自河北邢窑白瓷坊出产的名贵白瓷瓶装酒,瓷瓶很白,瓶身上还画了一副仕女图。

一看就高端大气上档次了许多。

不过老程明显不是爱这口的人,看到这瓷瓶还不满的道,“上次那烧刀子不是用葫芦装的吗,怎么这次换这瓷瓶了。”

“酒还是一样的烧刀子,烈火一般。”当年辽东战场上威名震慑高句丽人的白袍大将薛仁贵,此时却跟个弟子一般的客气着。

程咬金接过,打开。

顿时一股子酒香扑面而来。

他不由的精神一振,“好酒,就是这个味!”

李逍在旁边陪着笑,其实这只是用最简单的蒸馏法蒸出来的酒,取名烧刀子,是因为这酒没有经过窑藏,酒气很重,一般说这种酒是生酒,酒得经过窑藏之后,才能沉淀,会变得淳香。

真正的好酒不是那种扬于表面的烈,而应当是饮的时候口感好,不辣人,但饮后却自有后劲醇香起来,那才是好酒,而且还喝了不上头,第二天不头痛。

而李逍现在的这种烧刀子,只算是最初级版的白酒。本来他就没打算用来喝的,最开始的目的就是打算蒸一些烧酒出来,用做消毒以及酿点花露水什么的,也就没追求什么口感之类的。

谁能想到,会被薛五撞上,还捎了瓶给薛仁贵,薛仁贵又被程咬金给撞上。

一口酒下去,火辣辣的感觉升上来。

酒入喉咙,流入腹中,感觉从丹田之处升起一团火,直升腾而上。

程咬金的脸更红了。

他长吐一口酒气,拍着大腿,“对,就是这个味,就是这种喝下去肚里烧刀子一样的感觉,爽!”

“老将军,这酒性烈,火气重,后劲也大,得细品慢喝,切莫贪杯啊。”

老程却不理会,又喝了一口。

一边喝,一边还皱眉苦脸的,可表情虽如此,心里却高兴。

连叹好喝。

“这酒真烈,喝酒就得喝这样的烈酒。男人嘛,尤其是我等这般从伍军中,征战沙场的将领,就得骑烈马喝烈酒。小子,你倒是个人才,先弄出霜糖更白的秘方,如今又琢磨出了水酒更烈的法子,了得。干脆,来我屯营里当个差,我保你个飞骑军的职差,你也不用担心吃苦受累,到了屯营,你就负责指点酿酒就好了。”

之前薛仁贵说要收李逍做亲卫,安排他进右领军卫。如今程咬金又开口了,一说话就是让他进屯营做御林军。

“多谢老将军好意,我之前得薛将军提携,陛下已经让我在少府寺里领了个府史的职事了,恐怕无法受领老将军提携。”

“少府寺?那不过是些工匠呆的地方,有啥出息。要来,就来屯营,天子亲卫,将来建功立业,百战封侯,岂不痛哉?”

第66章 一条捷径

(感谢一顿大餐、柱书虫虫两位的打赏,谢谢。)

“哎呀,多少人想当府兵还当不上呢,何况你还有薛将军和程老将军亲自提携,多好的机会啊。这一进去,就是屯营飞骑呢!”

李家大院,大彪有些遗憾的道。一边叹息,他一边拿屠刀砍着猪筒骨,其实大彪家里世代都是屠夫,一辈又一辈,虽说也是拿刀的,但跟人家拿军刀的府兵们比起来差远了,起码人家当府兵,有机会建功立业,封妻荫子,而他们除了挣点猪下水吃,还有什么。

当初江南造反,大彪倒不是那种真的吃不下饭的人,他是主动投的义军,就是因为心里有一份功业梦。可惜加入义军不到三月,虽说也封了个将军,但不过是场转瞬就醒的梦而已。

“当兵有啥好的?”李逍搬了个靠椅躺在一边晒着太阳,“都说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如今可好不容易是太平盛世呢,一般人都能远离战争和杀戮,咱又为何还要往那刀兵上凑?”

“打仗可是要死人的!”李逍拖长着声音点醒大彪。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薛仁贵、程咬金等这些名将的功绩背后,哪个不是无数白骨铺出来的。

这年头,打仗可是高危职业。

冷兵器战争,刀兵无眼,谁知道哪根弓箭不长眼就射你身上了。就算运气好点,没中刀没中箭的,可也难保不会因为断粮之类的饿死,或者说因为水土不服得病死,甚至可能因为一场寒流就感冒死了。

要让李逍总结个什么古代士兵的一万种死法,估计都没问题。

据说,古代士兵真正在战场上战死的极少,更多数是死于伤口感染,还有瘟疫、疾病、断粮、缺水、冻饿等。

反正,能活下来,还能建功立业的,不一定是最强健的战士,但肯定得是运气极好的,运气不好的,也根本不可能一场场战斗中活到最后。

李逍上辈子总觉得自己运气不太好,买奖票就没有中过五块以上的。

刚穿越而来的时候,那一段江南逃亡的日子李逍可还记忆犹新,如惊弓之鸟,又如丧家之犬,惶惶而不可终日,东躲西藏,朝不保夕,每天吃不饱睡不好,人都快崩溃掉了。

现在好不容易稳定下来了,让李逍去当兵,去挣什么功名,他还真不愿意。

其实说到底,当兵有什么好?普通穷苦百姓,希望的是通过当兵能挣得田地钱财赏赐,地主子弟们想的是能够有个上升的途径,希望借当兵立功能够进入仕途。

那些勋戚官员子弟当兵,是为了家族的名誉,也为了自己的前途。

而李逍自己现在已经有九百亩地了,田地、宅院都有,还有妻子、妹妹这样的亲人,还有不少朋友,生活挺安定。他又没有其它兄弟会跟他争产业,这些产业都是他一人的。

日子这么逍遥,何况还去拼命呢。

那些百姓们想去当兵拼命的东西,他都拥有了。

“我是不想当一辈子屠夫,杀一辈子猪。”大彪一刀砍断一根大筒骨,语气里透露着一丝落寞。他们家祖祖辈辈杀猪,他甚至都记不得是从哪代开始的了。

“那你想做什么?”李逍问。

虽然大彪在院里是个好帮手,但李逍也愿意帮助他成就梦想。

大彪有些茫然,他似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他看了看李逍,眼睛亮了亮。

“其实我挺羡慕你的,从江南回来,这里还有一个家。有等你的妻子,有可爱的妹妹,如今你在这里立下足,有田有宅有家人,衣食无忧,受人尊敬,挺好的。”

衣食无忧,受人尊敬,也许这就是大彪想要的那种生活。

“如果仅是这样,其实这并不是很难的,你也不一定非要通过当兵才有机会得到这些。”

“可如果不上沙场拼命,我一屠夫,又哪有机会改变如今的身份呢?”大彪不解。

人与人的身份阶层似乎生来就已经注定了,父亲是屠夫,儿子将来也会是屠夫,父亲是佃户,儿子将来也会是佃户。

只有极少数的机会,把握住了可以改变这种命运,一是当兵立功,一则是读书科举。

不过科举这条路极窄,并不适合大多数如彪子这样的人。对他们来说,唯有当兵,才是一条出路。

可他们想当兵也难,府兵征选条件严格,他们很难入选。

李逍倒是有机会当兵,可他却拒绝了这么好的机会。

“改变命运的机会有很多,路也有很多条,相信我,你是我的朋友,我们一起努力,我会帮你实现你的这些梦想的。其实我可以教你一条捷径,这条路要轻松的多。”

‘还有捷径?’大彪愣了,然后有些兴奋。

“捷径就是钱,就是你腰里袋中的孔方兄,钱不是万能的,但却能帮你解决很多问题。比如说,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买田置地。当你有了足够的田地,你就成了一位地主,成了地主,你就能受人尊敬。”

“这么简单?”

“对啊,就是这么简单,其实并不是多难。”

“可是如何有很多钱呢?”

“哈哈,这就是我们要努力的啊。”李逍拍拍腿道,虽然说其实在古代,金钱的作用没那么大,但也确实是一个打破阶层固化的一种捷径了。

许多人都是走的这条路,赚钱,然后买地,成为小地主,再租地经商,积累家业,扩张实力,然后寻找靠山,稳固地位,再花钱供家中子弟读书或习武从军,将来有机会出一个真正的官员后代,这样家族就从地主晋升士族。

这条路会很漫长也很艰辛,但无数人也确实就是这样一步步过来的。

像刘大脑袋,如今家有良田千亩,还有牛马行,钱财也不少,蓝溪乡里也算是数的上号的大户了,但人家年轻的时候,给地主放羊的,到十八岁的时候都还没穿过一双鞋。

“我只会杀猪。”彪子有些失落的道。

“其实你可以改行啊,比如说当个厨子,你做的菜其实挺不错,尤其是你弄的大骨头汤和炖猪头更是一绝,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已经远超我这个师傅了。我们上次不是说要到街上开个饭馆专做炒菜吗,我觉得可以让你去做掌柜的,我给你两成身股,不用你出一文本钱,你帮我盯好店里,亏了算我的,赚了我们二八分成,可以吧?”

彪子觉得嗓子眼堵的厉害,什么话也都说不出来了。

“不用说什么客气话,咱们在江南的时候,那都是互相救过对方命,还不止一次了。说那些客气话,就显得太矫情了。把店开好,有钱大家一起赚。若是生意红火了,咱们以后再开分号,开到长安、洛阳去,有钱了,你也买田置宅,也当个员外老爷!”

“中!”彪子猛点头,这副未来画卷的描绘简直太美丽了。

第67章 美人

大院新房的卧室里已经盘上了火炕,在李逍的坚持下,夜里还会点上个把时辰的灯。

都是良田千亩的地主老爷了,总不能天黑就睡觉吧,那这冬天的夜晚也太漫长了。

火炕好烧也很暖,摆上松木打的炕桌,炕上铺着芦苇编的炕席,披上一件羊皮袍子,坐在炕上在油灯下看会书。婉娘则坐在另一边做着鞋,女人的手里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没有闲的时候。

虽然家里如今有了粗使婆子,也有了使唤丫头,甚至厨房里还有厨子和火工,可婉娘也不肯闲着。帮李逍做衣服,里外的她都要包了,甚至是袜子也由她自己做。

还有鞋。

做鞋是最费时间和精力的,尤其是纳千层底儿。

“晚上就不用做鞋了,这灯也不够亮,伤眼睛。反正我的鞋也够穿了,做那么多也是放在那里。”李逍有些心疼这个婆娘。

婉娘抬头看了李逍一眼,“你也莫再看书看账了。”

“天还早呢。”

这冬日里天黑的早,大家饭也吃的早,都是趁着天还没全黑就吃了饭,没谁家还特意点灯做饭,灯下吃饭的,费那个蜡和油不划算。

吃太早了也没啥活动,原来没炕的时候,大家还会烧个火塘,围一圈人坐着烤火御寒,现在都有火炕了,谁还愿意再烤那个火吃那个烟和灰啊,都是早早上炕了。

各家上各自的炕,各钻各的被窝。

有媳妇的倒也不闲着,就可怜那些光棍儿了,夜更漫长更难捱了。

李逍合起账本,其实也没啥可看的。李家现在的情况一切都好,既没外债,又没什么危机。

家里名下如今总共有九百亩水浇地,还有二十亩祖坟田,如今是冬季,地里全都荒着呢,也不用理会,都冻的硬实,得待来年开春。

外面天冷,各家的仓里也还有粮食。

上次进贡霜糖脱色秘方赏下的钱也还没动,十贯钱,外加一百匹绢都在,空间里的那些黄瓜最近还在卖,隔两天摘下来送次货,价格如今已经下跌了一点,但差不多每次卖的千根黄瓜,还是能带回来千多文钱的。

这生意基本上是无本生意了,虽然李逍对外说这些黄瓜是从另的商人手里接过来的,但至今大家都从没见过那上家商人,虽然有怀疑,可李逍只字不提,大家倒也没有去深究,这毕竟是东家的秘密。

学堂那里有杨大眼管着,也还不错,李逍偶尔去客串一下,有时赵先生和婉娘也会去上下课。

大彪则主要负责体育操练这块,每天早上的跑步和做操,现在基本上都是由他负责带队和监督,学生们倒也已经跑习惯了,从早初的每天早上跑五里,现在都已经变成跑十里了。

靠着那些自费生收的学费,倒能维持学堂的开支平衡,有了这几十个学生,大院里还十分的热闹。

李逍当初说了,要把这些学生当成侍从骑士来培养,也正是这样做的,管他是佃户子弟还是地主家子弟,只要是学堂里读书的,除了每天早上的锻炼,和上下午的课程外,他们还要轮流值日。

值日的内容包括打扫李家大院的卫生等,等开春后,李逍甚至打算弄些地给学堂,让他们亲自负责种地种菜,自给自足。

家里原来的两个丫环,李逍嫌丑,便让她们去做其它的事情了,而让学生们轮流负责端茶递水这些活,用李逍的话来说,这不是用童工,剥削学生,而是要锻炼他们。

教他们一些日常礼节等。

“我已经打算在蓝溪街上开家饭馆,就让大彪去做掌柜兼大厨,再带几个人过去,凭我们家的炒菜和卤菜,肯定能够一鸣惊人。”

“开饭馆本钱不小吧,而且也不一定就能做的好啊?”婉娘始终觉得守着家里过日子比较好。

“光靠田地收租哪里行,你看哪家地主不搞点店铺商队等,田地收租这是基本,而做些买卖这是活钱活水。饭馆不会亏的,我们守着这条大路,来来往往这么多人,总都要吃饭的。”

“可店子花这么多本钱,你不去哪能放心?”

“所以说我给了大彪两成银股,而且也跟过去的人都说了,去的都会有薪水,只要勤恳踏实,干满一个账期三年,就可以给身股,以后每过一个账期,表现的好的,都还会继续加身股。大家在我们饭馆里干活,不仅仅是我们的伙计,他们也是给自己挣钱,当然会很努力认真干的。”

银股、身股这套来源于历史上明清时期的晋商,银股就相当于真金白银的出钱入了伙,不但有分红权,也还有相应的转让、继承和表决权,这就相当于真正的股东了。

而身股,则是东家有条件赠送给员工的股权,只拥有一般股份的分红权,但不具有继承权、转让权和表决权,而且必须是在店里做事时才能顶身股,如果离开,就自动收回,也不再享受分红权。

给大彪银股,给其它伙计们身股,也是为了让大家更有积极性。给人打工拿死工资,怎么能和给自己赚钱更有积极性呢。

虽然说这样一来,得拿出些收益来分给大家,但李逍始终认为这种方式能赚到更多的收益。

大彪跟他来到这里,但他并不是自己的仆人,他是自己的朋友,如今算是半个李家客人。他今天提出自己的梦想,李逍当然也得重视。自己出点本钱,让大彪帮忙管理,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婉娘,我看你爹最近又在研究他的药方,老爷子是宝刀未老,雄心不已啊。要不然,咱们也干脆在街上给他也开一个医馆好了,我们出本钱,老爷子坐馆,再招几个伙计学徒,这医馆也就开起来了。”

老爷子有些医术,而百姓总是离不开医馆药铺的,蓝溪街上有医馆和药铺,但远没有饱和,先开个小点的医馆,赚钱是肯定的。

“开医馆得不少本钱,又是租铺子又是进药还得雇人。”婉娘道。

“那又有什么,开医馆总不会亏钱的,咱们先开个小点的,这点本钱我现在不是拿的出来的。我们出钱,老爷子去坐馆,五五分成,怎么样?”

婉娘轻笑,“什么五五分成啊,我爹又没有其它儿女,他赚了钱不还是我们的。”

“也不是这么讲,老爷子也还年轻呢,现在也才五十出头吧,再找个女人也不是不可以,这老树逢春再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也是正常啊。咱们先把规矩立好,将来也不会有矛盾。”

这个时代的人都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延缓宗族血脉是十分看重的事情,若是无后绝代,可是要被人骂的。赵大夫以前是条件不好,死了女人瘸了腿,还带着个年幼女儿没钱再娶,而现在条件好了,李逍认为帮老丈人再娶个年轻寡妇什么的并不为过。

若以后老丈人又有妻子儿女了,那医馆的收益肯定得分清的,不能闹出矛盾来。

“还是你想的周到,明天我就去问问我爹,要是他愿意,那咱就帮他在街上开个医馆。”婉娘高兴的道。

开饭馆和医馆,这是不太容易赔钱的买卖,花点本钱投入,但以后就成了下蛋的母鸡,源源不断的有收益,总比把钱扔在家里埋在地下划算的多。哪怕说这年头的铜钱不贬值没通货膨胀,可不让钱下崽就是罪过啊。

“三郎,遇到你真是我几世修来的福份。”婉娘挪过来,直接把半边身子依偎到了李逍的怀里。

暖香入鼻,真好闻,李逍不由自主的多吸了几下鼻子。

哎,来到大唐这么久了,终于开始过上安稳的日子,这漫漫寒冬长夜里,一盏昏暗的油灯,屋外寂静无比。

简单无比。

“三郎,我身上好闻吗?”

“很香。”李逍很老实的说道,见过无数大风大浪的李逍,突然觉得灯下的婉娘也变得妩媚动人起来了。

皮肤似乎也变好了,变得更有光泽了。

“我身子前天就干净了,今天还特意洗了个澡。”婉娘的声音越说越小,却已经是明示了。

李逍回来后,跟婉娘天天同一张床上睡觉,但还从没圆过房。

今天婉娘终于鼓起勇气直接明示了。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

“婉娘,你今天好漂亮!”

灯下看女人,真是越看越美丽了,李逍觉得自己好像有些蠢蠢欲动了。

“三郎,要我!”

婉娘闭起了眼睛,好像一朵任君采撷的花朵。

面对这样的邀约,是个男人都无法再拒绝。两个人也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不再是两个陌生人,李逍这段时间也一直在适应她就是自己的妻子,余生的伴侣这个事实。

如今终于水到渠成了。

李逍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一声嘤咛。

“三郎,吹灯!”

李逍扭头猛吹一口气,灯火摇曳了几下,终于灭了。

室内陷入无边的黑暗,只剩下两个清晰的喘息声。

喘息声越来越重,越来越粗。

第68章 独此一家

早上,一不小心就睡过了头。

新盘的火炕睡的实在是太爽,再加上昨天晚上开垦了块地,也累的不轻,这一觉都睡到了日上三竿。

睡觉睡到自然醒,伸手打个哈欠,枕边已经无人。

“夫君醒了。”

门推开,婉娘走了进来,今天的婉娘显得格外的精神和妩媚,面如桃花,细看,才发现她今天居然还抹了腮红,擦了胭脂,头上也插着那个李逍送的金钗,头发盘的也格外的利索。

特别是身上那套大红的裙子,更让人显得妩媚。

李逍发觉,这么一收拾下,婉娘也不再是那个朴素的样子,立马焕发了光彩来。

“你今天好漂亮。”李逍夸赞。

婉娘微微一笑,端上来一个托盘,“看你睡的觉,就没忍心叫醒你,让你多睡了会。肚子饿了吧,这是给你留的早餐,蒸饼和鸡子,还有粥。”

带着热气的包子,还有两个煮鸡蛋,一碗粥,浓浓的爱心早餐。

这日子,让李逍都有些沉迷了,真是温柔乡啊。

地主的生活其实也是可以非常的逍遥的。

包子咬一口,油流了出来,韭菜猪肉馅的,汤汁鲜嫩,那叫一个好吃。特别是这个包子皮薄而且还很松软,比起寻常的大唐版蒸饼不知道好吃多少。

“今天的包子真好吃,娘子你也吃一个。”

“我吃过了。”婉娘笑道。

李逍看着手里的包子,知道她肯定没吃,这可是白面做的包子,这个傻女人哪里舍得吃,何况还是肉馅的。

“一人一个,我吃不完。”

推辞不过,婉娘才接过一个包子小口的咬了起来。看她吃东西,真的很斯文,跟个小猫似的,李逍吃东西则很有几分饥民的感觉,跟狗抢食似的大口吞咽。

“夫人厨艺这方面真的是很有天赋,这包子的做法我就跟你说过一回,你如今就已经做的比我还好了。”

大唐其实也有包子馒头甚至是花卷,不过基本上都叫蒸饼,而且做法上还是有些区别的,如李逍的这种包子很少有。

“我觉得夫人可以在家里找两个机灵点的仆妇跟你学做这些包子馒头,然后让她们跟彪子去街上饭馆里。只要她们能活到你们六七成的手艺,肯定能让店里生意更红火。”

“哪有这么夸张。”婉娘一脸幸福模样。

“我说的可是实话,咱们家的这个包子、馒头确实不一般,长安城的蒸胡我也吃过,味道只能说是一般。对了,咱们饭馆里以后就叫包子、馒头、花卷、馍馍,不叫什么蒸饼蒸胡的,咱们得独此一家。”

“大家都叫蒸饼,叫包子馒头别人会不会弄不明白是什么东西啊?”

“这叫品牌意识,咱们还可以把咱们的包子馒头前加个蓝桥名,或者直接叫李家庄包子,这样以后大家吃过后就记住了。别人以后想学我们,也学不来。”

大家做的都是蒸饼,独李家卖的却是包子馒头,这就是不一样。

做生意嘛,就得差异化经营,比如李逍要开饭馆,就没想着开普通的,而是打算以炒菜为主,兼卖包子馒头这些面点,面向的顾客群也主要以过路的商旅宦官等为主,做杂不如做精。

只要做好一群客户,其实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店里也卖白面的包子馒头那也不容易的。”

这年头,在北方地区,尤其是关中地区,种植最多的粮食还是粟和糜,也就是小米和大黄米,其实才是麦。

而且普通人种的麦子收获后,也基本上是直接去壳后煮麦饭吃,磨成白面的少之又少,主要原因还是磨面费用比较高。

这年头,地主豪强和那些士族大户才能占据河渠,修堰拦水建水碾磨坊,这些水碾磨坊碾米磨面的加工费不低,如长安城的的水碾磨坊,一座一年甚至能赚上千贯钱,可知利润之巨大。

利润大,自然也意味着加工费用高。普通百姓哪愿意费那个钱,于是大多直接煮麦饭吃,味道虽然差,可毕竟不用再额外花钱,何况麦磨成面,还得耗费不少呢。

婉娘认为,如果李家的饭馆以后也做白面包子馒头花卷这些,那磨面的开支又得增加一笔。

若再算上炒菜的油钱等,这新饭馆开业后的成本比普通饭店就要高出许多了。

“有投入才有产出,咱们开饭馆的不用怕这些,不管面粉多少钱,咱们做出面点来,都是加价卖出的,总不会亏的。况且,咱们针对的顾客本就是比较高消费能力的人群,既然能吃的起炒菜,还会吃不起白面包子馒头吗?”

吃完早餐,李逍来到院里开始迟到的晨练。

大彪早在那里候着了。

“三郎,我想好了,我愿意去蓝溪打理饭馆,不过两成的银股我不能收,我没本钱投,说实在的,从江南来到这里,能够改头换面重头再来,我已经不知道多感激三郎了。那边饭馆我帮着管,当个掌柜的就行,拿份工钱就好。”

李逍蹲了个马步,吐了口浊气。

“大彪,咱们都是过命的交情,死人堆里趟过来的,好不容易才活下来,所以不要讲那些客套话了。我让你一起干饭馆,并不是可怜你,而是觉得你有这个能力干好,虽然我拿的本钱,但你出面打理,咱们二八分成,有钱一起赚。你若觉得占便宜了,那你就好好经营,让饭馆多赚钱,那你不就是还了我这个人情了吗?到时我还跟着赚了呢。”

“那我还是拿身股吧,两成身股,赚了钱分红,不赚钱我就不分。”大彪坚持。

“一家人就别说两家话,你又不是普通的掌柜,你是我的合伙人。两成银股你愿意就干,不愿意,我找别人去。柱子、二狗,他们估计都愿意干。”

大彪一听不乐意了,“柱子和二狗这俩小子还太年轻了,他们去我都不放心。除非老杨去还差不多!”

“大眼得替我管着私塾呢,还得管账,哪有空去管饭馆,再说老杨吃饭还行,做饭开店这块还真不在行。你也别说了,这事情就这么定了,你家里挑两个人跟你过去,先去找店盘店,然后我给饭馆规划设计一下,你按采买各种东西准备开业吧。”

话到这份上,大彪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三郎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亏本的。”

“我相信我的眼光,明年我们开分店!”

第69章 老匹夫

朝会结束,百官退朝。

金殿之外,左武卫大将军兼检校屯营兵马一脸不快,他一双大眼怒瞪着旁边同行一人,这人同样高大魁梧,却是比程咬金年轻不少。

“姓薛的!”

“程老匹夫!”被喊做姓薛的那位也不客气的喊道。

“有种出去大战三百回合,手底下见真章!”

“谁怕谁啊?”

满朝之中,敢跟程咬金这样叫阵的还真没几个,不过这个姓薛的自然也非同一般。

程咬金眼下是左武卫大将军,这姓薛的则正好是右武卫大将军。程咬金爵封卢国公,薛万彻爵封武安郡公。老程的儿子尚太宗公主,而薛万彻更是直接尚了高祖的公主,论辈份那还是当今皇帝的老姑丈。

薛万彻向来恃才傲物、盛气凌人,不过有脾气的人自然也是有本事的。太宗晚年的时候,曾经当今名将,唯李绩、李道宗、薛万彻也。可知道李世民对他的评价之高,据说当初程咬金因为自己没被点名,还一直耿耿于怀。

程咬金觉得薛万彻本事不如自己,自己当年在秦王府效力的时候,薛万彻那个时候还是在太子建成的手底下呢。玄武门之变,薛万彻可是被自己打的狼狈而逃的,有什么资格骑到自己头上。

而薛万彻呢,也有些资本。他父亲是隋朝的大将军薛世雄,自己兄弟四个,在唐朝那都是爵封郡公,各个都是当朝大将,又娶了公主,当然有些得意的。

本来就不怎么对付的两人,今天在朝上又怼上了。

皇帝早朝决定将屯营改编为羽林军,从十二卫府中独立出来,这个羽林军的大将军一职,自然得是一员资历老,本事强的大将来当。可有资格的也就程咬金、薛万彻等几人而已。

程咬金自认为本就是原屯营检校,自然应当是自己当大将军,结果薛万彻不服,认为程咬金老了,这羽林军大将军应当由自己这样的年轻人来当。

本来板上钉钉的事情,经薛万彻一搅,皇帝便说要再考虑下做决定。

然后皇帝又决定派兵征讨高句丽,这个时候薛万彻自信满满的请求统兵,皇帝也同意由这位大将来当平壤道行军大总管,结果程咬金马上跳出来反对。

最后,皇帝也没马上决定让薛万彻统兵,只是先定了右领军中郎将薛仁贵和左武卫中郎将苏定方为副将,主将待定。

朝会结束,两人一出金殿,就恨不得撸起袖子干上一仗。

“程老匹夫,你还能骑的动马吗?”薛万彻叫嚣。

程咬金嘿嘿冷笑,“老夫六岁开始习武,八岁开始骑马,二十岁时便上阵杀敌,砍下的人头都比你整个薛家人都多。如今虽然六十有五,但论战阵功夫,却怎么都比你强的。不像你,自吹什么名将,还记得当年你随罗艺征讨窦建德却兵败后被人家俘虏剃光头的事情了?”

“对了,当年高祖皇帝将丹阳公主许给你,可你呢,新婚之夜,结果却蠢得连夫妻之事都不懂,气的公主数月不与你同席。后来,还是太宗皇帝召你入宫,让我和叔宝、敬德等人一起教导你之事了?”

揭人不揭短。

这席话,让薛万彻面红耳赤,彻底怒了。他平身最气的三件事情,一是当年随罗艺在幽州时征讨窦建德叛军,结果却全军覆没,兄弟几个被俘不说,还被剃光了头发,奇耻大辱。

第二件事情,则是当年他在废太子建成手下,结果玄武门之变被打的狼狈而逃,逃到终南山许久不敢出来。

这第三件事情,自然就是当年尚高祖的丹阳公主,结果丹阳公主嫌他粗鄙,不肯与他同房,还反而对皇帝说是他蠢甚,不懂得夫妻之事,太宗还把他召进宫,让程咬金、柴绍等一群人教他,弄的他极没面子。

现在程咬金当众他揭伤疤,如何能忍。

“住嘴,无耻老贼!”

两人边走边吵,眼见得都要动手了,旁边的一群文武官员都无奈的上前劝说。

这两人,一个程咬金,那是凌烟阁功臣,帝国名宿老将,资历老。一个薛万彻,则是向来盛气凌人,人家薛家几代的将门,军界大佬。

两人吵架,大家都不知道要怎么劝说。

最后,还是李绩走了过来。

李绩在军界那也是声名赫赫,当年仅次于李靖的军方大帅。太宗晚年重李绩之才,特意把他按在河东十几年时间,就为了将来太子继位之后可以提拔重用李绩,示恩于他。

李治继位之后,果然重用李绩,将其请入朝中拜相,如今不统兵,却入中枢为相,算是出将入相的典范。

“老程、老薛啊,这可是宫中,你们这样吵,成何体统啊,要我说,你们也别这样吵吵了,有什么事情要吵成这样呢。都是大老粗,不如我请客,大家喝顿酒,也就罢了。”

李绩的面子得给。

程咬金跟李绩的关系更近些,当年都是瓦岗的老战友,还都是太宗的心腹臣子,不比那个薛万彻,向来不是一个圈里人。

“既然英国公开口,我老程自然得给这个面子,这样吧,只要姓薛的愿意跟我一起喝三杯酒,我就与他和解。就是怕姓薛的没这胆,也没这酒量。”

李绩一看程咬金那眼神,估计这老家伙又心里死坏。

“你这三杯酒,是多大的杯啊?”

“我知道姓薛的酒量不好,喝几口就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我也不为难他,就那三两的杯子来上三杯吧。”

三两的杯子,三杯不过九两,半斤多点儿。

一般人喝上半斤酒,倒不是什么问题,就算薛万彻酒量不好,应当也是没问题的。

“敢还是不敢?”老程对着薛万彻挑衅道。

薛万彻看了看老程,又看了看李绩,冷哼一声,“好,看在英国公的面子上,就陪你喝三杯。”

“老程,你看老薛也同意了,那就这么定了,酒后把手言欢,莫要再这样纠缠不休了。”

程咬金呵呵的点头,当下说好各自离开。

出了宫,程家叫来随从,“赶紧回家去找五郎,让他去蓝田找李三郎弄两瓶烧刀子来,一定要烈,越烈越好,这回看我不搞死姓薛的这个匹夫,跟我斗,他还嫩了点,哈哈。”

一想到酒量不行的薛万彻到时被烧刀子弄醉后丑态,他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第70章 家鱼

架子上的黄瓜藤依然茂盛,一条条青翠的黄瓜从藤叶中垂下来,青翠欲滴。

已经收获了五茬黄瓜了,看样子还能收获个好几茬,一茬黄瓜现在能够带来稳定的一贯半钱左右,再收个五茬还能为李逍带来七八贯钱。

不过现在七八贯钱在李逍眼里已经算不得什么了,虽然相较起家里的佃农们来说,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这段时间,那眼灵泉似乎长大了一些,水更清澈而且好像更深了一些,前些天看到的那群小鱼苗,如今也长大了许多。

他仔细的观察了下,这些鱼苗好像不是鲤鱼。不是鲤鱼就好,大唐皇家姓李,而且尊崇道教,道教可是把鲤鱼尊称赤浑公的,根本不吃鲤。虽然说现在朝廷并没有直接禁止百姓食鲤,得到唐玄宗皇帝时才会正式的出台禁捕鲤鱼的命令。

但市场上,鲤鱼销售还是受到些影响的。

这群鱼苗似乎并不只一种鱼,好像有草鱼也有链鱼,甚至有大头鱼和青鱼,嗯,这不就是后世的四大家鱼吗?

据说四大家鱼的产生,就跟唐朝有关。唐以前,养殖最广的就是鲤鱼,后来因为李唐禁捕鲤鱼的原因,于是渔民只得从事其它鱼种的养殖,慢慢的就出现了青鱼、草鱼、鲢鱼、鳙鱼这四大淡水家鱼品种。

之所以有四大家鱼的称号,其实也跟这四种鱼的生活习惯有关,鲢鱼又叫白鲢,喜欢在水域上层活动,爱吃绿藻等浮游植物,而胖头鱼的头大,所以叫胖头鱼,又叫花鲢,一般栖息在水域的中上层,吃原生动物、水蚤等浮游动物。

草鱼则喜欢生活在水域的中下层,将水中植被吞食之后排出,等粪便滋生微生物之后再吃下,过滤其中的微生鱼。

青鱼则喜欢生活在水域的底层,吃螺蛳、蚬、蚌等软体动物,渔民们生现了这四种鱼的生活习性,将他们混乱养殖,这样大大提高了鱼的产量,渐渐就形成了四大家鱼的由来。

这四种鱼比较好养,而且易生长,尤其是能够长的个头很大,比如胖头鱼,能够长到七八十斤一条。

古人养鱼不易,最难的还是鱼苗不能人工繁殖,得靠到江河里的鱼产卵地去捕捞鱼苗。特别是如关中这样的地区,河流水,人工养殖场更少,而关中又偏偏是大唐的都城,这边人口密集,消费能力又高,这就导致市场大,却供应少,鱼因此也一直不便宜。

尤其是在长安城里,新鲜的鱼,那可谓是供不应求。

若是李逍能够在蓝田养鱼,再想出办法把活鱼运到长安去卖,那可就是一个源源不断的财路啊。

从空间出来,李逍便决定挖鱼塘,既然找到这么好的发财之路,没理由不弄。不管怎么说,这种特色的养殖,怎么也应当比那传统的佃田收租更有出路。

说到就做,李逍找到赵大夫和杨先生,两人现在成了家里的长老,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他们经验丰富,找他们商量总是能够提供不少有用的建议。

“我打算挖塘养鱼,”李逍开门见山,我们家蓝溪边上有一大片洼地,因为容易水涝一直荒废着,我觉得正好可以利用,将这块洼地整改一下,挖成水塘来养鱼。”

“那块地方低洼不平,水很难排出,常年荒着,如果挖塘养鱼倒是可以。可是,我们从没有养过鱼啊,没这经验,养鱼能成吗?”赵先生对李家庄很熟悉,对于李逍说的那块地很熟,但对于养鱼他是真没经验,也觉得难行。

说到底还是没养过鱼,而且这里本来是山区,秦岭北麓山腹里,有点东西也难运出去,更别说养鱼了。

总不能养了鱼,最后晒鱼干卖吧,那样的话就卖不上钱了。

因为附近有蓝溪,平时大家倒没少吃鱼,但都是溪里捕的,全是野生鱼,没见谁养过。

养牛养马养猪养鸡见过,养鱼还真没。

“其实养鱼也挺简单的,弄来鱼苗,然后也不用怎么管理,偶尔投点草啊粪啊什么的就行。”

“鱼还吃粪?”赵先生惊讶。

养的鱼吃不吃粪李逍也不清楚,但他以前在乡下的时候,见别人养鱼的人往塘里泼过粪,具体的作用究竟是养草还是喂鱼,这他就不知道了。反正草是得要的,而且还得保证水得是活的。

赵先生捋着胡须,“才想起来,三郎这五年遍游荆汉、江南,那边水乡,三郎估计是见识不少。”

杨大眼虽说来自江南,但对养鱼也不在行,江南水乡,养鱼的更少了,直接江河湖泊里打鱼就好。甚至东南沿海,还直接海里捕鱼,各种鱼干贝类杨大眼以前可没少吃,味道不太好,但胜在便宜。

李逍雄心勃勃,自称有经验和技术,很快说服了两人。

毕竟挖个鱼塘也费不了多少事,反正庄里的佃户们借了李家的粮,现在也还空着呢,刚好让他们来挖塘,也算是抵借的粮了。

鱼塘用的是荒地,也不占好地,能不能成功,到时再说,就算不成功,也不要多少本钱,可以一试。

“到时鱼塘里还可以种点莲藕,塘边上还能种芋头,用塘泥种芋头,有肥,而且靠着鱼塘还有水可浇,一举两得。”

莲藕和芋头都是既可以当菜,又可以当粮的,这东西如果不占地,那收益也算是白赚了。

“先挖个二亩鱼塘,如果今年养的好,明年再多挖几个塘。”李逍一开口就是两亩,“跟佃户们通知一声,愿意来挖塘的,我们一天包两餐,还给两升粟。”

一天两升粟米的工钱,已经十分的低了。

但按赵先生的话来说,如今正是隆冬季节,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能够挣两顿饭吃,还能带回家两升粟米,已经很不错了。

“眼下天气正冷,那片洼地里也没什么水,刚好可以趁机排干水,然后清淤围堤。”

田地里现在冻的正硬,但那洼地里因为还有点水,倒是情况好多了。天晴的日子,倒适合开工,要不等到明年开春后雨水一多,阴雨连绵,洼里积了水,反倒难弄了。

第71章 水浅王八多

程家五郎程伯献随着薛家五郎薛楚玉打马并辔而行,两人都是飞骑军的军官,此时骑着高头大马,各自带着几名骑马随从,一路引人测目。

“这个李三还挺不识抬举的,你父亲和我爷爷都亲自招揽他,居然还拒绝,真不知道说他是傻呢还是傻呢。”程伯献摇头道。

他堂堂飞骑六品武将,居然还得亲自跑趟蓝田去寻个草民。本来是不想去的,可祖父有命,他却不敢不从。

“尚贤兄,这位李三郎可不傻,而且还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一会你见了之后就知道了。他不但不傻,还很有趣呢,不瞒尚贤兄,我如今都跟李三郎是兄弟相称了。”

“你薛五郎一向自视甚高,长安城里的勋贵子弟,都少有能入你法眼的,平时都不屑跟那些膏梁子弟同伍,如今怎的却偏偏还跟一介草民称兄道弟了?”

薛五郎笑笑。

薛家跟程家关系很好,盖因当初薛仁贵那是在程咬金麾下任过几年职,程咬金也挺提携薛仁贵,两人还挺对脾气,因此两家的子弟也是往来较近。

程伯献虽说是程家孙辈中的第五,可却是极受宠,因为他的父亲是广平郡公、右金吾将军程处弼。程处弼是程家的嫡三子,但程老三跟他两个兄长不同之处在于,他的母亲是出身清河崔氏。

而他另两个兄长的母亲,却是程咬金的原配孙氏。孙氏只是程咬金当年还没发迹时娶的妻子,是县令孙陆儿的三女儿,当年跟程咬金也算是门当户对,但后来程咬金百战功成,成为国公之后,这位孙夫人却没能享受多久的福,被封为宿国夫人不久后就病逝了。

孙夫人去世后,程咬金续娶了五姓女清河崔氏的女儿,一个开国勋臣跟一个老牌世家联姻,这也是唐初时的普遍做法。

清河崔氏的名头天下皆知,程伯献做为崔老夫人的嫡出孙子,自然在程家更受宠爱。

不过这位程五郎虽然受宠,但却与一般被宠坏的勋戚子弟不同,他很争气,也很上进。

现在做为六品飞骑武官,虽离不开家族的门荫,但他在飞骑军中,也确实深受同僚的尊敬和喜欢,皆因这人武艺高强,为人豪爽义气。

今天程五郎休假回家,结果立马被老爷子抓了壮丁,让他跑来蓝田取酒。

“老听我爷爷说这烧刀子如何了得,我倒是有几分不太相信的,一个乡下百姓能够酿出什么好酒来?”

“烧刀子嘛,酒如其名,喝下去就跟腹中有把烧红的刀子一样。一般人,真喝不惯,但是你爷爷和我父亲就喜欢喝这样的烈酒。我喝了一次,事后胃里难受好几天。不过难受归难受,但这种感觉挺让人回味无穷的。尚贤兄你的脾气,肯定也会喜欢这酒的。”

“这酒真要你说的那么好,不,只要有你说的一半好,我肯定得买上一大桶。”

“你想买还没呢,据说这酒非常难酿,迄今也只酿出了三瓶而已,其中我父喝了一瓶,你爷爷喝了一瓶,还有一瓶他自己喝了,现在还不知道有没有呢。这酒啊,外面根本没得卖。”

蓝溪。

李家要挖鱼塘的消息传出去,庄户们很快就来应工了。

一天管两顿饭,每顿饭都有至少四个黄米窝头,小米粥管够,还有大骨头汤喝,有咸菜吃,更别说一天还能发两升小米做工钱。

这待遇,谁不愿意来。

离家这么近,下午收工吃完饭还能回家睡觉,比起去给官府做役好了不知道多少遍,给官府服役,经常离家几十上百里地,得带着被子去,吃的差,还没工钱呢。

大冬天的清淤堆堤,活并不轻松,但大家却也觉得不算什么累活,庄户人家,平时干的不都是体力活,没钱租不起牛马的时候,甚至地都是自己一铲一锄的翻开来的,这点活又算什么。

挖鱼塘也不是什么技术活,靠着蓝溪的一片洼地,量出一片大约二亩地来,然后把水清干,再把淤泥清出,最后再挖深,然后把四面围一条堤起来,到时可以蓄水养鱼就行。

李逍做了设计图纸,其实只要在一侧堤下留一个石闸门可以放水就行,其它的完全就可以随意堆了,毕竟只是一个鱼塘而已,又不是什么水库。

听说东家是挖塘养鱼,大家都还挺好奇的。

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秦岭山下,蓝溪江边,倒还没见人养过鱼的。大家都好奇,这鱼也能养着吗?

没有抽水机,洼里的那点水,只能拿桶一点点的挑出来。

看着水不多,真到了挑水的时候发现还不少,不过也有些意外的收获,就是那水洼底下,居然还有不少的鱼虾乌龟螃蟹河蚌等。

野生的鲫鱼、鲤鱼等不少,大小不一,甚至还有一些水蛇。

一群佃户们很兴奋,提着桶打着赤脚,也顾不得冷,就在那淤泥和浑水里摸鱼抓虾。

李逍笼着手,也蹲在岸边上看,这洼地里都还能有这么些鱼,看来这水质其实还是不错的,这片洼地,依着河靠着山,倒像是一片沼泽溪地,草多淤泥也深。

“这些淤泥也是好东西,不能浪费了,挑上来晒一晒,回头运到地里头去,可以增加产量呢。”赵先生还是比较有经验的,知道淤泥可以肥田。

李家的地都是租给佃户们种的,自家并没有留地请长工做地,因此清出来的淤泥其实自家也没什么用。

“留下一点淤泥,回头我们把这围起来的堤上两侧铺上淤泥,开上几垄土,种上芋头,用淤泥肥芋头。剩下的淤泥,就随佃户们自己挑去肥田好了。”

院里一个仆人道,“咱们家的田明年都说好定额租了,那这淤泥他们挑去肥田增了产,跟我们又没关系,要不咱们收点钱?”

李逍摇了摇头,何必算的这么精呢,斤斤计较也没啥意思。适当的让点利,给大家一点好处,大家也是会记着这个好的。

“嗬,这水洼子还真不简单,平时看不出来,想不到下面还有这么多鱼鳖呢,尤其是老鳖好多,都摸了十几个硬壳壳了,最大的那个足有十多斤。”柱子很兴奋的提着一只王八过来向李逍道。

李逍看着那只起码三斤以上的王八,笑道,“给我留几只回去炖汤,其它的就放在这里,中午炖汤喝。”

王八因为没什么肉,都是个壳子,因此百姓们其它都瞧不上。不过李逍倒挺喜欢这王八的,看着**龟脑的,但在后世这种野生王八可是非常珍贵的,尤其是这么大个头的,不得一千块钱一斤啊。

这些人啊,都不会吃,浪费啊。

第72章 旬休

李家办家学的时候,很多人是看笑话的态度的。李家一个好不容易翻身的乡下地主,突然要办学,能办出什么学来。他李家又不是什么百年士族,千年门阀,有什么办学的底蕴呢。

多数人都觉得,李家这次好不容易翻身,办个家学,收那么多学生,甚至把佃户的孩子也收进去,完全就是种收买人心的做法。

这样的家学,肯定是教不出什么东西来的。

也就是那些佃户还有那些小地主们愿意送自己的子弟去读书,不管怎么说,能够让孩子识得几个字也还是不错的,何况李家的学堂读书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便宜的。

李家的学堂在很多人眼里,其实也就是个慈善性质。

学堂开班上课转眼已经有九天了,今天是第十天。按李逍的规矩,十天一旬休,读九天休一天。

平时都是封闭式读书,不能离开李家大院半步,只有每十天才能休息一天,这天可以回家。

一大早,宿舍外没有值日生敲起床钟,也没有晨练的教头来催大家起床。可学生们还是准时的醒来起床,九天的时间过去,大家也都已经适应了新的生物钟,就算没钟声也一样醒来了。

躺在床上本来不用早起去跑步做操,可是大家却觉得躺着不习惯了。

起床刷牙洗脸,去食堂排队打早饭。

“今天休假,你不回家去吃啊?”李家庄的小黑看着同桌的刘辉祖也过来排队,笑着问。

小黑和刘辉祖是同班同学还是同桌,不过一个家里是李家的佃户,一个却是蓝溪大地主老大脑袋的孙子,身份天差地别,不过两人在班里同学中都是年纪较大的,关系倒也还不错。

“人多吃饭有胃口。”刘辉祖端着自己的饭碗道,他在家里跟个宝贝似的,虽说不是锦衣玉食,但顿顿都有肉这是事实。刚来的时候,刘辉祖还真吃不惯这里的饭菜,太简单。

为此他没少另花钱开小灶,不过慢慢的现在倒也习惯了,小米粥和黄窝头一样能吃的香,晚上睡的也好了。

“你以前啊就是缺少锻炼,现在每天早睡早起,又操又练的,加之食堂的油水少些,肚里原来的那点油水被刮下来后,自然吃东西就香了。”小黑家里穷,兄妹多,又有个常年卧室吃药的娘,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饭菜多是搭野菜,春夏秋冬,各时令季节里的野菜,他是打小就吃惯的。

如今在这学堂里,天天能吃饱,这日子别提多好了。今天学堂虽然放假,但也提供一顿早饭,小黑是肯定要吃完才走的。

“也许是这个理,我现在晚上确实也是睡的好多了,我觉得我好像都还长胖了点呢。”刘辉祖过去瘦弱的跟个麻杆似的,如今面色确实红润的多。

学堂的食堂,其实也就是李家饭厅,平时除了李逍一家子不在这里吃饭,家里的仆人、部曲、学生几十口人都是在这里吃饭的。

沿墙搭的一间棚子,四面倒也不透风,门口还有帘子,里面烧了炉子还算暖和。

粗糙的木桌木椅,但很干净整洁,每天都有学堂的值日生负责打扫。

李逍今天特意也在这里吃饭,他跟老赵、老杨、彪子几人一桌。

一碟蒸腊肉,同学家送给老杨的束修,还有一筐馒头,每人一碗粥,一人两鸡蛋,他们的伙食比其它人的要好些。

“今天放假,学生还都来吃早餐了,难得啊。”

老杨笑道,“佃户家的孩子们来吃倒意料之中,这些地主家的孩子也来吃早餐有些意外。”

李逍倒觉得不算特别意外,地主孩子跟佃户的孩子们混在一个班读书,平时管理严格,一视同仁,他们也慢慢有了集体意识,都是几岁的孩子,这个年纪其实挺容易改造的。

“这些孩子读书还是挺吃苦的,特别是三郎弄出来的那个成绩排行榜后,大家心劲挺高。”

孩子们都是争强好胜的,何况成绩好的还有奖励,成绩差的还有惩罚,自然更有积极性了。

李逍对这些孩子们实行的是军事化的管理制度,每天严格规定作息时间,课程也安排的很紧,不但如此,还进行打分制度,推出排名。比如早上跑步有排名,做操有打分排名,甚至早自习背书也有成绩排名,练字也有排名······

这里处处都是竞争,到处都是排名,排名前几位的不但有口头奖励,甚至还会有一些诸如馒头、鸡蛋之类的奖励,而排名落后的则要担负扫茅房、扫餐厅、扫操场、清马棚扫猪圈之类的活。

甚至两个班级之间,还搞流动红旗的竞争,班级内也要搞小组间的竞争,连两个宿舍都要搞诸如卫生、纪律好坏的竞争。

处处都是竞争,处处是排名,充分的调动了这些学生的荣耀感和积极性。

那些地主的孩子,对一个馒头一个鸡蛋本身倒没多大的向往,可他们喜欢的是拿到奖励的这种荣誉感,喜欢的是大家的尊崇。

而对好多佃户家的孩子们来说,如果能额外的拿到一两个馒头鸡蛋的奖励,这可是实打实的奖励。有些孩子甚至拿到这些奖励后都舍不得吃,而是存起来,准备休假的时候带回去给父母和弟弟妹妹们吃,比如小黑,就很懂事,处处争先,已经积攒了一小袋子的馒头鸡蛋等奖励了。

“我们这里是学堂,纪律抓好很重要,学生体能练好也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让这些学生们真的能够学到知识。”

大家愿意把孩子们送过来读书,还是大家对知识的尊重,这年代的人都是渴望知识的,但普通人很难有机会得到知识,大家把孩子送来,就得让他们的孩子真正学到东西。

“放心,这些孩子都很用心的,虽然才上学一旬,可我敢保证,每个人都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而且每个人都能背诵出一百句千字文。这个成绩,相信回去后能让他们的老子娘给吓一跳的,绝对能让他们高兴坏。”

让杨大眼先教每个孩子写自己的名字,也是李逍的主意,第一旬读完回家,家长们肯定要问学的怎么样的啊,再没有比那些孩子直接在自己父亲面前写出自己的名字来更让人直观了。

而每人还能背出一百句千字文,更是意外之喜了。

“很好,等这次旬休过后,我们弄个考试,只要能写出自己名字和背出一百句千字文的,学校奖励他们一套笔墨纸砚。”李逍大手一挥,很豪爽的承诺,一套文具不便宜,但学生们总是需要的,现在用考试奖励这个方法,还能再刺激下这些学生们。

第73章 莫欺少年穷

一大早,李家大院门口就很热闹。

好多学生的家长都来接孩子回家,孩子送来读书一旬了,这么多天面也没见一次,也不知道在李家这里吃的怎么样,睡的如何,更不知道长胖还是长瘦了。

其实这种想法的倒多是地主们,毕竟有点钱的人,对孩子就要娇惯一些。像是小黑他爹,平时又要照顾病妻,还要拉扯一家几个小娃,而这几天李家又在挖鱼塘,他每天早起摸黑的要去挣那二升粟米,哪有太多的心思去记得大娃。

用小黑爹的话来说,这小子命好呢,进了大院学堂读书,不用干活,每天还有吃有喝,能吃饱饭。家里哪个有这小子好过,所以操心他做啥。

早餐后,李逍和杨大眼一起让学生们集合开了个简会,也就是交待了一下放假的事宜,让他们记得返校的日期等,最后,李逍还特意评了几个本旬优秀学生,每人给了奖励。

第一名的奖励了一斗粟米,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奖了五升和三升粟米,他甚至还给这三个学生各颁了一面小锦旗,上面绣着本旬优秀学生第一名等字。

接过奖品和锦旗的学生,激动的面色通红,台下的其它学生们则看的羡慕无比。

第一名就是小黑,这小子虽然十岁了,可很用功,虽然没有半点底子,但天天早起摸黑,每天沙盘上练字,努力有目共睹,也很有成绩,因此被评为第一。

第二的是刘辉祖,这小子以前在好几家学校附过学,底子是有的,只不过没怎么认真读过,如今在这里环境较好,也没有人敢欺负他,他倒也肯静下心来读书,成绩也不错,而且在地主子弟中表现很好,被评了个第二。

第三名李逍评的是自己的妹子李贞,这个妹子也是读过书的,读书也认真,真要说只论成绩的话,李贞肯定能排第一,不过李逍最后给她评了个第三,免的其它几十个男同学没面子。

“记得返校时间,若是迟到的,罚扫茅房!”

大院门打开,一群孩子笑着出去。

小黑一脸高兴,左手提着一袋刚刚奖励的粟米,足足一斗。右手拎着的是平时奖励时存下来的馒头和鸡蛋。他存了整整九个馒头还有六个鸡蛋,这些都是奖励得来的,他一个也没舍得吃。

如今全都冻的硬邦邦的,看着这些白花花的馒头,他脸上带着笑。爹娘和弟弟妹妹们还从来没有吃过白面馒头呢,家里养的两只老母鸡下的蛋,也从来都是舍不得吃的,得攒下来拿到蓝溪街上去换钱买盐巴吃。

刘辉祖也拎着一袋粟米,五升。

老刘家千亩良田,还有骡马行,五升粟米不值一提,可今天刘辉祖拎着这袋米却觉得很珍贵,这是他努力得到的奖励。

“大郎。”

刘辉祖跟小黑说说笑笑着刚走出大院门,外面就有人喊他。

刘家的仆人笑着跑上前,“大郎,老爷让我来接你。”

刘辉祖点了点头,“其实也没多远,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二十多里地呢,怎么能让大郎走回去,我赶了马车来,车上还烧好了炉子,上车暖和。”

“没事,我不冷。”刘辉祖站在院门口,没有急着跟仆人离开,“我跟同学们说几句话。”

老仆看着才隔了一旬没见的小郎君,总觉得有几分不太一样了。

小黑在人群中看到自己的三个弟弟妹妹有些怯生生的站在一边等他,三个小家伙身上脏兮兮的,穿的也单薄,尤其是最小的弟弟还挂着鼻涕泡,他们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身影。

“辉祖,我弟弟妹妹们在那等我了,我先走了,后天见。”

“后天见。”刘辉祖对他挥挥手。

老仆看着小黑,一眼就看出是个佃户崽子,身上衣衫补丁摞补丁的。“大郎,怎么的跟这些泥腿子交往。”

刘辉祖淡然道,“他叫小黑,我们先生为他取名国梁,他是一个很努力的人,虽然年纪大个子大力气大,但从不会欺负别人。”

老仆不以为然,“一个佃户的崽子,再取名国梁也不可能成为国之栋梁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只会打地洞,李家三郎仁义慈善,愿意收自家佃户崽读书,可并不表示这些人将来能有什么出息,佃户的儿子永远是佃户,读几句书,顶多将来可以当个伙计而已,跟郎君你永远不会是一个层次的人。”

刘辉祖只觉得这话刺耳,“我祖父当年也是穷苦佃户的儿子,后来凭自己努力去做学徒伙计,最后当了掌柜,如今不也成了一方地主员外吗?今天的刘国梁确实家境一般,条件不好,但谁又能知道以后他会如何呢?三郎曾经跟我们说过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老仆觉得这话很有些意思,“李三郎确实是个处处出人意料的人。就凭他的际遇,确实可以说这番话。不过这世间,又有几人如老爷和李三郎一样的人呢?”

刘辉祖摇摇头,不想再跟他多说,转身上了马车。

许多学生找到接自己的父母或兄弟,都很迫不及待的要向他们展示自己学到的东西,有些人直接拿根树枝就在地上写自己的名字。

一笔一笔,虽然还挺歪斜,他们的父母兄弟甚至也多不认得这几个字,可看着自家的孩子、兄弟,进学几天,居然已经能够写出自己的名字了,他们无不激动万分。

特别是那些来接孩子的佃户们来说,祖祖辈辈的佃户,世世代代的睁眼瞎,如今看着孩子居然开了眼了,这种欣喜无以言表。

“这里还真是热闹啊!”

从长安来的程五和薛五骑马赶到李家大院门口,正好看到这热闹的一幕。

“怎么这么多人?”程五不解问。

“李三郎在自家院里办了个家学,免费收自家佃户的孩子们入学读书,还有不少附近地主也送孩子来附学,现在有不下四十个孩子在这里读书呢,学堂十天一休,今天刚好是旬休吧。”

“李三郎还办了个家学?”程五大感意外,一个小小的乡下地主,居然还办起了学,还收了五十多个学生,这可不是一般的乡下地主能有的魄力啊。

看来他先前还真是对这个李逍有些小看了,一会可得好好聊聊,他程五郎最喜欢结交的就是这样的人了。

第74章 二锅头

薛五郎也算是李家大院的熟客了,看门的老王头很热情的将他迎了进去。进院之后,薛五也不用人引着,自己往里去。

“挺熟啊?”

“嗯,这大院还是我帮李三郎拿回来的,自然熟的很。”

薛五郎是李家的贵客,听说他来了,李逍连忙从鱼塘那边赶回来。

“五郎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今日休沐,就正好过来瞧瞧,说实在的,你这里还真有不少让我相信的东西,手拍黄瓜,还有炒菜,还有那烧刀子。”薛五一边说着一边就往前厅的炕上坐,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

“顺便给你介绍个朋友,屯营飞骑的程五郎,我的好兄弟。”

屯营飞骑,一听这个身份李逍就知道这人估计也是个勋戚子弟。毕竟屯营嘛,那就是御林军,而飞骑,更是相当于中-央-警卫-团了。

“五郎的兄弟,那就也是我李三的朋友了,来者是客,不要客气,上炕坐。”

程五进屋就打量李逍,还顺便把前厅的摆设看了几遍,普普通通,却又透着几分不简单。

普通而不简单。

“程伯献,字尚贤,家中排行第五。”程五自报家门。

李逍听了后只是点点头,程咬金的大名他听过,上次也还去过程家,但他还真不知道程咬金有个孙子叫程伯献,所以一时倒也没往那边想。

“三郎刚刚这是到哪忙呢,这寒冬腊月不在家窝着还在外忙啥?”薛五问。

“也没啥,就是我家门前河边田地边上有块洼地一直荒着,想着空着也是空间,就打算清理一下,挖个塘,明年看能不有养鱼种耦,多点产出收益什么的。”

“养鱼啊,长安边上倒是有不少人养鱼、种菜的,据说收益还挺高的。不过三郎啊,你家在这蓝溪离长安城可是足有八十里路呢,这鱼就算养出来了,也不好运到长安去啊?”薛五给建议。

程五也道,“如果能把活鱼运到长安卖鲜鱼,这是个好营生,若是不能存活,那就没啥意思了。”

“反正就是试试,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嘛。说不定,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能找到什么法子呢。就算运不了鲜鱼到长安,反正我那洼地也是空着的,到时自己吃也行啊。”李逍笑着道。

“嗯,那明年我有空时就来你这钓鱼。”

“随时欢迎。”

程五这个时候忍不住问李逍,“刚才来时看到你院门口好多孩童,楚玉兄说你家办了个家学,还免费收佃户家孩子入学,又收附近地主孩子附学,如今家学里有四十来号人?”

“嗯,没错。”

程五来了兴趣,“请问三郎为何想着要办个家学呢?”

一般人办家学很好理解,家里有点钱财,然后想办法供子弟读书,可李逍办家学,却是让家中的佃户子弟来读书,还收附近地主家孩子附学,整个学校里,真正的李家人也就李逍的一个妹子在里面读书,这就未免太奇怪了。

“读书很重要,我一直认为,其实人本质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没有谁天生就聪明些,也没有谁天生就愚蠢些,之所以有了区别,还是因为受到的教育不同。从没受过教育的人,就未免愚昧一些,而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就能了解更多,看的更远,也能走的更远。”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千秋大计,教育为本。”

程五听了很意外,一个乡下小地主居然能说出这么的一番话来。不过文教这是朝廷官府的事情,一个乡下小地主哪里管的了那么多,未免管的太宽了些。

“也不算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其实办学这个事情,做的好,是名利双收的,还能真正的让大家受惠,所以有利无害。”

“可办学得花不少钱吧,四十多个学生,这一年下来花费得不少吧?”程五道,他虽说是将门子弟,可勋贵家的子弟打小也是要读书的,那是文武一起学。

虽说有句老话叫穷文富武,可并不是说穷人就可以学文,而是说学武的话需要的条件得更好些,但学文绝不便宜。笔墨纸砚哪个便宜了?请个先生也一样不便宜。

况且,普通人读了书,也是很难出头的。

朝廷虽每年有科举,但实际上科举跟普通寒门子弟没什么关系,每年的科举有资格参考的考生,国子监占了很大一部份,各地州学县学学生占了很大一部份,最后一部份才是地方举荐的乡贡生。

国子监里面的学生虽多达数千人,可绝大多数都是勋戚子弟和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少数的非勋戚官员子弟,那也是跟他们有关系的地主豪强子弟,有几个是真正的穷人家孩子?

地方的州学县学学生也差不多,基本上都是地方士族豪强子弟,再差也是地主家的孩子,没点关系,哪里进的了官学,官学的名额可是有限的。

每年剩下一点乡贡名额,也很难轮到真正的穷人家孩子。

就算得到举荐成为乡贡,可也只是能到达长安参加礼部试而已。大唐的科举一年一考,拥有秀才、进士、明经等几十个科目,其中秀才、进士科最贵,但秀才科有时几年才开一科,一科偶尔录一两个。

进士科倒年年录取,可一年也就录个一二十个。

其它的什么明经、明算、明法等科,录的也不多,而且录中了的一般也不会得到什么大用,多是被安排到各地衙门中担任小官小吏,很难升迁。

况且,这还只是每年各科的录取情况,实际上大唐的科举可并不全是靠考的,因为大唐科举既不糊名,也不全凭成绩。

考生到京后,要向那些勋戚贵人投卷,其实就是找个举荐人,让他们保荐自己。甚至考官阅卷的时候,录取也多看士子的出身门第,所以说白了,大唐的科举制度,其实很不公平,也不是什么寒门子弟鲤鱼跃龙门的机会,这并非如宋明清时代那么严格的科举。

“读书并非就是为了入仕当官,读书也不仅仅只读儒家经典。读书本意是开阔见识,让人摆脱愚昧无知。擦亮眼睛,可以看的更远!”

这种说法,让程五觉得李逍这人真处处不一般。

读书不为当官,还真是头回听说。

“就冲你这话,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这样,我出一百贯钱,算是对你这学校的一点支持。”程五出手大气,一开口就是一百贯。

薛五在一边叹气道,“老程你能不能别这么阔绰,一出手就是一百贯,那我好意思少拿吗?一百贯啊,我的俸钱可没几个啊。”

程伯献笑道,“谁还靠那点俸钱过日子啊,你名下的产业也不少吧,你也别装穷,平时请酒宴客,一顿不也得一二十贯啊。”

“得,说不过你,三郎啊,我也拿一百贯,不过这钱不能白出,总得有点名头吧?”

有人大手笔送两百贯钱,李逍哪有拒绝的道理。

“我们学堂有个赞助碑,支持赞助学堂的乡堂朋友们,都会铭记碑上,捐献多少钱财物资一笔笔都记录在上。而且我们还有一个账本,会把收到的赞助费全都记清,每笔开支用途都会记录下来,并且定期公示。”

“此外,凡是重要的赞助捐献的朋友,我们都会发给一本聘书,聘请他们成为我们学校的董事,学校会每年定期举行校董事会,请所有校董事一起参加,共同商议关于学校的重要事项,共同决策。”

“你这不是家学吗,怎么还有什么校董事会?”

“学堂虽然办在李家大院,但并非是李家的家学,学校的正式名称叫做蓝溪书院,将来有条件了会搬出大院,在蓝溪边上建校,将来甚至会招收更多的学生入学,以教化更多的人,为天下培养出更多人才。”

蓝溪书院,这个名字也是李逍刚刚才想出来的。

之前学堂就那么大,当然用不着什么校名,但现在既然有程五郎和薛五各投一百贯,那李逍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可以趁机扩大规模。

弄个董事会出来,把薛仁贵的儿子拉进来当董事,那就是扯虎皮充大旗,以后就能聘请更好的老师,招来更多的学生。

“蓝溪书院,校董事,有点意思,这一百贯钱看来投的挺值得的。好,那我就接下这个校董事头衔了,以后学校有事,可以知会我一声,能帮的上忙的一定帮忙。”程五笑着接下李逍送出的头衔。

“哈哈哈,是啊,今天虽然出了一百贯,大出了血,可这血出的还挺让人高兴。今天难得这么痛快,三郎啊,是不是把你的烧刀子拿出来,大家喝酒庆祝啊。”薛五笑着道,一百贯钱对他来说,还真不算什么,虽然他自己的薪俸不高,但哪个勋戚子弟真靠那点俸禄生活啊。

平时吃吃喝喝玩乐一下,一百贯钱也玩不了几次,投到这里,也算是结个善缘。

李逍有点心疼,“烧刀子上次就酿了一点,都喝没了,我这里就剩下一点二锅头了,要不?”

“二锅头又是啥?”

李逍解释道,“烧刀子味浓烈,似火烧,而二锅头醇厚绵香却不烈,味纯正可后劲大。”

李逍酿的烧刀子和二锅头其实都是一次酿造出来的,只不过这烧刀子其实是锅头酒,味杂些,也更烈些,但二锅头是第二锅的酒,味更纯正。锅头起码有七十五度以上,所以他称之为烧刀子,喝下去似烈火。

而二锅头则只有大约六十度左右,味正也更绵香,但二锅头因为口感好,所以更容易醉,因为不一小心就容易喝多。不像是烧刀子,每口下去都是极大的考验。

“浓烈好,我爷爷特别交待,就要烧刀子。”

“敢问令祖父是谁?”

“卢国公就是我爷爷。”程五笑答,李逍吸了口冷气,想不到这个程五居然就是程咬金的孙子啊。

第75章 蒙汗药

“程老将军为何非急着要烧刀子啊?”李逍不解的问,“其实二锅头更好喝,醇正绵厚不易伤身。老将军年纪大了,烧刀子这酒火气太大,还是少喝为宜。”

不管怎么说,烧刀子这酒也是烧酒啊,尤其是这还是锅头酒,度数起码七十五度,这算是真正的高度烈酒,一般人可喝不了几口,老爷子以前喝惯的是米酒麦酒葡萄酒,根本都是低度酒,现在突然喝这种烈酒,把持不住可是会伤身体的。

“三郎你有所不知,我爷爷啊今日要去赴个酒宴,约好了要跟一个老朋友喝三杯。”

李逍听了更不解了,程咬金要赴酒宴,跟老朋友约好喝三杯,然后非要烧刀子?

这是什么朋友,表面朋友吧?

薛楚玉在一边笑着解释,“三郎有所不知,老将军今天在朝会上跟薛驸马争吵,出了金殿还差点打起来,英国公帮着劝说和解,出面设宴。老将军跟薛驸马约好,只要他肯喝三杯,那么两人就和好。”

果然是有仇啊,只是不知道这个薛驸马是谁。

“右武卫大将军薛万彻。”

三杯烧刀子,一般人还真吃不消,毕竟没受过这种酒精考验的。

“多大的杯子啊?”

“说好三两的杯子。”

李逍笑着摇头,这是多大的仇啊,烧刀子啊,你拿三两的杯子让人喝,这不是坑人嘛。三两一杯,三杯就是九两,谁有这么好的酒量,可以喝九两七十五度的烧刀子?

李逍这样后世也算是经过酒精考验的人,都只敢喝个二两,喝三两就得晕,若是喝个四两,估计就起不来了,喝五两,肯定得吐自己一身,说不好还得送医院洗胃。

“薛大将军酒量如果,这烧刀子可不是一般的烈,可别喝出事情来。”白酒可不是什么米酒啤酒,就算是黄酒都有可能喝死人,更别说白酒了。

堂堂右卫大将军,还是驸马都尉,万一给喝死了,程咬金也兜不下啊。

“喝酒而已,能喝出什么事来,顶多让他出点丑而已。”程五不以为意,男子汉大丈夫,还是沙场大将,喝点酒算什么,顶多醉后出丑罢了。

李逍正色道,“程兄有所不知,我这个烧刀子可非一般的酒,这酒十倍烈于米酒,米酒一般人都能喝个不少,就算醉了也不厉害,顶多睡一觉起来头有点痛胃有点难受,但这烧刀子可不一样,喝多了可能胃出血,甚至直接喝死。一般人,也就喝个二两烧刀子,多数人都就是三四两的量,能喝四五两的少之又少。如老将军跟薛大将军约定喝九两,不知情之下,若是真喝下这么多,很可能把人喝死。”

“这么厉害?”程五见李逍不似说谎,也有些认真起来。

“这样吧,我去拿点酒来,程兄亲自试一试就知道了。”

出了前厅,李逍先回了卧室,然后进了空间。空间现在还充当着李逍的实验室和储物室的功用,一些实验他都在这里做,许多敏感的东西也全藏在这里。

烧刀子酒李逍其实还有一点,只是不多了,取出一瓶烧刀子,又取了一瓶二锅头。

这酒本来李逍还打算窑藏一段时间的,那样味道就更好。

走的时候顺便又摘了几根黄瓜,出了卧室,去厨房先拍了个黄瓜,又切了点之前卤好的猪头肉,再切了盘猪耳朵,装了盘炒黄豆,拿个托盘装了拿到前厅。

“嗬,还挺丰盛。”程五一边说着,一边盯着李逍手里的两瓶酒。

“一瓶是烧刀子,一烧是二锅头,都烈着呢,你们先试点。”

李逍给程五先倒了一小杯烧刀子,杯子很小,一杯也就一小口。程五平时喝酒,那都是讲究大碗喝,毕竟喝的米酒没啥度数,有时喝酒都是直接讲喝一斗的。

“这杯子也太小了点吧,猫撒尿呢。”

“呵呵,程兄你别急啊,先试试。”

程五端起杯子,二话不说直接就先一口干了。结果酒一入喉咙,脸色立即就变了。

好像吞了把刀子进去一般,这哪是喝酒啊。

从腹中到喉咙,真的好像有把烧着的刀子插在里面。

他的面色胀的通红,一口长气吐了出来。

“嗬,好家伙。”

连晃了好几下头,他觉得自己的头已经有些晕炫了,好像被人敲了一锤似的。

“吃点菜压压。”薛五早就等着看程伯献的好戏了,他上次第一回喝烧刀子,也是着了道,差点直接摔桌子底下去。

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黄瓜就往嘴里塞。

又脆又甜还带着些酸辣的手拍黄瓜咽下,才让那难受的感觉好了一点点,他话也顾不得说,一连吃了大半盘黄瓜,总算觉得人好受了一点点。

“他娘的,果然不愧烧刀子之名,够烈。”

程五再次看了看自己的那个杯子,之前还嫌李逍小气,拿这么小杯子给他,可此时却觉得这么一小杯酒却已经如此烈了。刚才这小杯酒差点把他放倒,若是一开始就来一大杯,他真可能着道了,此刻估计已经趴桌子底下了。

“这哪是什么酒啊,简直是蒙汗药啊!”

程伯献此刻觉得自己爷爷也太狠了,这薛万彻不清楚这酒的厉害,别说喝三大杯了,一杯估计就得立马让薛万彻晕倒出丑。

“程兄,再试试这二锅头。”李逍又给程伯献倒了一杯。

这次程伯献不敢拿大,端起酒杯先放鼻子边闻了闻,感觉味道好多了,然后小口抿了一点点。

入喉时很顺,醇厚绵香,没有了火烧一样的感觉。

“这酒不错。”他忍不住又喝了一小口。

“程兄慢些,这酒虽喝起来不烈,其实后劲也是相当大的,一不小心就容易喝醉的。”

吧唧吧唧嘴,程五红着脸道,“三郎,这个烧刀子和二锅头都各给我来两瓶,这酒真是够味,这才是爷们喝的酒。”

不管李逍怎么劝说,程五还是要走了烧刀子和二锅头各一瓶,他估计这两瓶酒最后肯定是烧刀子上交给程咬金,然后二锅头他自己留下了。

心里默默的为薛万彻默了哀,但愿别出什么事才好。

第76章 阴招

天黑的时候,小黑的父亲才回来。

把柳筐放下,他从怀里掏出两个还带着温度的窝头,这窝窝个头很大,一个比拳头还大些。东家三郎人大方,说好挖塘一天管两顿饭,但晚饭这顿却都会多发两个窝头,其实就是让大家带回家的。

“孩他娘,我回来了。”

“爹。”

刘大富看见儿子小黑回来了,点了点头,“回来了,在学堂里呆的怎么样?”

小黑娘站炕边上把热好的饭菜端上炕桌,高兴的对丈夫说,“孩他爹,小黑如今出息了,在学堂里还得了第一名呢,你看还带回来个奖旗,还带了好多馒头和鸡子回来,还有一斗粟米呢,都是这孩子在学堂读书听话得的奖呢。”

炕席上,摆着一张草纸,上面有黑色的墨迹,写满了字。刘大富大字不识一个,但他知道这是字。

“这是你写的?”他眼里满是兴奋之色,白天挖了一天塘的疲惫也一扫而光。

“爹,这是先生给我取的名字,刘国梁,说我将来能成为国家之栋梁,栋梁就是如东家家里那大宅院北屋正房里的大梁一样,能担大用。我已经学会了写自己名字!”

刘大富捧起那张纸,如捧着道圣旨一样的恭敬,这是儿子写的字,写的他自己的名字。他不识字,也不知道这字写的好不好,但他眼里闪过惊喜的目光,儿子识字了,还会写字了。

天啊,能识会写,大儿子已经是个识字的人了,是个了不起的人了。儿子好厉害,果然不亏自己当初坚持送他去学堂,也感谢东家肯免费收小黑读书。

“才上了一旬学,碎娃就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咧,厉害,将来一定能够去长安考进士做大官光宗耀祖呢。娃啊,将来做了官,一定不能忘记了咱东家对你的好。”

“永远不会忘记的,杨先生教过我们,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样想就对,做人不能忘本。”

大富看着炕上摆着的锦旗,还有桌上的馒头鸡子,还有一斗粟,心情复杂。大冬天的,他给东家挖一天塘,也才赚回两升粟,可这活还有好多人抢着要做。儿子在学堂里读书,舒舒服服的,一旬下来,居然还往家里带回来一斗粟米,和这么多白面馒头和鸡子,想不到读书居然还有进项。

“既然是东家和先生奖励你的,你就在学堂里吃了,咋还带回家来呢,你现在是读书人了,费脑,得多吃点补补。早知道你是块读书的料,爹当初怎么也得早点送你去读书的,可惜耽误几年了。”

小黑娘笑道,“早几年送去读书,你往哪送啊,这天底下还有几个如东家这般好的人,就是当年老东家在的时候,可都没有办过学堂呢。这也是咱们小黑赶上了好时候了!”

“是啊,是啊,东家真是个好人啊,好人肯定有好报,长命百岁,发家发业。”

刘大富心思淳朴,东家对他们好,他们当然得念记着,将来要回报。投之以桃,就要报之以李,做人不能亏了心。

“黑娃,你再写下你的名字让爹看下。”

家里没有纸笔,小黑就拿了截炭条,写在自家的墙壁上。他一笔一划写的很认真,虽然笔划还有些幼稚,但却没有缺笔少划。

“刘国栋。”

三个大字歪歪斜斜,却很有筋骨。

老黑手抹着墙壁,突然眼泪就落了下来,他家祖祖辈辈是农民佃户,想不到今天屋里头还出了个读书人哩。

这是他以前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事情,以前真的想都不敢想。

李家大院。

虽说少喝点少喝点,可程伯献和薛楚玉最后还是喝醉了。

二锅头的口感好,没有烧刀子喝起来这么烈,结果烧酒就着猪头肉,一不小心就喝过了。

两人喝的时候都吹牛说这酒他们起码能喝半斤,可事实上两人基本上都只喝了二两左右就倒下了。

李逍自己知道自己的酒量,控制着只喝了二两左右,虽然也有点晕头晕脑,但好在还算清醒。

叫人把两人扶去客房休息,李逍靠在炕上眯觉。

刚才程薛二人酒后说了不少话,有些消息是普通庄户人根本听不到的朝堂消息,甚至算是机密消息了。

比如说,皇帝在朝会上已经下旨,决定派大军征讨高句丽蛮子。统兵的大将原本拟定的是薛万彻,但因老程搅和,最后主将暂时未定,不过已经任命了两位副将,都是很能打的将军。

一位是右领军中郎将薛仁贵,一位则是右武卫中郎将苏定方。

两人都是如今朝中能打的猛将,不过苏定方的资历比起薛仁贵要老些,只是苏定方隋末之时曾是窦建德手下将领,后来还跟着刘黑闼反唐。河北的这群豪雄,曾让唐王朝吃过很大的亏,苏定方虽然后来降唐,还跟着李靖学兵法,在灭突厥之战中立过不小的功,但毕竟他不像是秦琼程咬金等人一样属于秦王府中最强的那支山东豪杰的山头,因此仕途上倒不是很顺。

朝廷东征,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许是个无关紧要的消息,因为距离自己太遥远。

不过李逍还是挺关心这个事情的,这次东征的规模不小,虽然不如当年太宗亲征的十万大军,但据说先期入辽的是四万兵马,薛苏二将各率两万,而辽西营州都督程名振也会集结两万人马做为策应支援。

六万人规模的战争,已经不算小了,尤其还是远在辽东作战,要支持这场大战,那么后勤辅兵民夫数量肯定不会小于这个数,甚至可能会超过正军数量,六万人的大军,也许需要十万人转运后勤辎重粮草。

李逍不是府兵,李家庄也没有谁在军籍,但李逍担心的是到时朝廷需要这么多民夫转运后勤辎重粮草,说不定李家庄得摊上这个役。

往辽东运送粮草辎重,可一点不比去辽东打仗来的轻松。

当年隋末之时,杨广发兵百万征辽,征发天下近半壮丁为民夫转运辎重,无数的人宁愿剁手剁脚,甚至是偷牛杀马宁愿被抓进牢去也不愿意去辽东,还把剁手剁脚称之为福手福足。

打辽东高句丽,李逍是支持的,那些高句丽人野蛮无比,经常劫掠辽西之地,有他们在,那边可谓是永无宁日,那边的百姓日子也是苦不堪言。

但李逍愿意出钱支持,却不愿意自己去战场。

相比李逍的态度,薛程两个勋戚子弟却对这场战争很热心,他们都打算动用家里的关系,加入到东征军中,以求战场上杀敌立功。

也许这就是勋贵将门子弟,和普通百姓的区别吧。

他们打小学习战阵刀枪,渴望上战场立功,但普通的百姓,却更多的还是希望过安稳的日子。其实普通百姓上战场,立功机会较小,比较普通百姓做炮灰的可能性更大,不像将门子弟,他们是以军官身份上战场,而且有装备有战马甚至还有家丁部曲随从,真立了功也不会有人敢贪冒。

普通的庄户人家,连件铁甲都置办不起,马都备不齐,上了战场,两条腿得跑赢人家四条腿,穿着布衣面对人家的强弓硬弩,钢枪铁矛,实在是太凶险了啊。

想着这些事情,李逍也沉沉睡去,等他醒来时,已经到了午后,程薛二人已经走了。

长安。

李绩在府中设宴,请程咬金和薛万彻两人喝酒,为他们说和。

程咬金如约而来,还带来了一瓶酒。

“姓薛的,今天我给英国公一个面子,你只要喝了这三杯酒,我们以前的事情就一笔钩销。”

薛万彻看着面前的三杯酒,杯中酒水清澈见底,而且散发着很好闻的香气,这酒他没喝过,但看着也是好酒。

“我也是看在英国公面子。”

薛万彻说完,哼了一声,端起一杯酒,仰头就喝了下去。

酒入喉,薛万彻面色大变,“这酒····有毒,程老匹夫,你敢~”

说完,薛万彻站立不稳,摇晃几下,就倒了下去,直接趴倒了桌底。

程咬金见状,不慌不忙,反而放声哈哈大笑。

这景象,倒把今天做东的李绩给吓坏了,薛万彻堂堂朝中上将军,若是在他宴会上被程咬金一杯毒酒给毒死了,他也脱不了干系啊。

“老程,你这是干什么?”

“老伙计,你急什么,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酒没毒,也没有人要害薛万彻,他不过是酒量太差而已。”说着,程咬金直接从桌上剩下的两杯酒里端起一杯,也一饮而尽。

李绩制止不及,可程咬金喝完后,只是脸变红了而已。

“痛快,过瘾。”程咬金不但没事,反而大喊痛快。

李绩见了,又去查看薛万彻,发现薛万彻鼻息还在,甚至还在桌下发出了呼呼的酣睡声。

“他娘的。”这下连好脾气的他也忍不住骂了声娘,这叫什么事啊。

“姓薛的一杯酒都喝不下,连吹什么牛,就这点本事,有何资格统兵上阵,以后就呆在家带孩子吧。”说完,程咬金把剩下的半瓶酒送给李绩,自己大摇大摆的走了。

“老程,你这是什么酒?”李绩在后面喊。

“烧刀子!”

第77章 四大杀神

二亩鱼塘挖的很顺利,李家请了不少佃户来帮工,手挖肩挑,排水清淤,筑堤护坡,鱼塘一点点成形。

这个鱼塘也引得许多蓝溪人特意跑来观看,都想瞧瞧李三郎的异想开天。而大彪也已经正式卸下了学堂教头的职务,带上了张葱和刘蒜还有翠花婶三人去了街上筹备饭馆开业的事宜。

饭馆已经租下,临街一栋二层带后院小木楼,不算很大,但李逍本就没打算弄太大,饭馆定位就不是大众消费水平。

一楼大堂、散座,二楼则是雅座包间,后院则是厨房。

彪子是想着租下房子后就马上开业的,但李逍却坚持要先装修,请来木匠师傅,还特意画了一张装修设计图,让他们按着他的图纸来装饰内外,这样一来,不但多了一笔额外开支,还让开业的时间大大推后,大彪觉得有些多此一举,李逍却坚持,要做就做最好,连装修都不愿意弄,还怎么吸引客人。

他甚至都想好了,到时开业的时候,还得弄的热闹些,好宣传吸引下人气。

大院过去四个人,彪子本来认为也够了,若是生意好到时再招人,不过李逍还是要求先一次到位,先没开业人也得招齐了。

他要求再招上账房、跑堂、帮厨等六个,这些人有的是按月拿薪水,有的则是学徒,包吃住没工钱,年节之时给点礼物奖金。

学徒也算是商铺里的一个惯例,一个学徒往往得做上十年,才算是正式出师,基本上三年一期,从学徒到半熟练,再到能够独立操作,最后到能够拿到身股,每一步都不容易。

这样做,也能够避免人员的随意流失。

一个饭店十个人,彪子觉得人有些多,但李逍觉得,饭馆嘛终究到底是个服务业,总得把服务做好,这个服务不但包括得把菜做的好,其它方面也得给客人好的体验。

再说了,现在多招几个人,也是为将来开分店做准备。每个位置上,带一两个学徒,等明年,这些人就能够派上大用了。

彪子现在的正式头衔是饭馆掌柜兼大厨,做为屠夫转行为厨子,天生有些优势。

李逍给他列了张菜单,上面有不少炒菜将做为饭馆的招牌菜。这些菜其实做法倒也不难,李逍这些天亲自下厨,每次都做几道新菜,然后让彪子在一边学。看完后,再动手做一遍,让老赵老杨等给他品鉴。

“这个豆油还不错,就是不够清,杂质有些多,我们自己得再多滤几遍。就选这家的油吧,多买点回来。”

李逍对铁柱买回来的豆油很满意,饭馆就要开业,做为一家炒菜为主的饭馆,油很重要,这年头植物油倒是早就有,史书记载,汉代时就已经有植物油了,而食用植物油的记录最早可至南北朝时期。

北魏的齐民要术里记载,当时已经把芝麻油、荏子油等用于饮食烹调上,其书卷三“荏蓼第三十六”云:“荏子秋末成……收子压取油,可以煮饼。茬油色绿可爱,其气香美,煮饼亚胡麻油而胜麻子脂膏,麻子脂膏并有腥气”。

此时的食用植物油中,以芝麻油最好,还有红蓝花子油等。

芝麻油虽好,但比较适合煎和凉拌,如果炒菜,还是香味太过了些。一般来说,炒菜用油,当然是以菜籽油、山茶油、玉米油、花生油、大豆油为好,不过这年头大唐没玉米也没花生,甚至油菜也没。

山茶和大豆有,可榨油的也少。

李逍专门联系了一家油坊,让人家帮他榨大豆油,费了不少功夫,才得到现在稍满意的大豆油。

他还打算再想办法收购点山茶子来,到时榨些山茶油炒菜,他甚至想着是不是弄点白菜到空间里却培育一下,看能不能培育出适合榨油炒菜的那种油菜来。

“大彪啊,切记一点,如果是炒蔬菜,切莫用动物油脂,什么牛油羊油猪油绝不能用。有的菜式里,可以适当的加一点点猪油,能够提升菜的味道口感,但不能用多了,动物油脂不太适合炒菜。”

“姜、蒜、葱、茱萸、花椒这些配料一定得多准备些。”

中午李逍做了四菜一汤,干煸豆角、葱花炒鸡蛋、蕨菜炒肉、清炒豌豆荚和一个青菜豆腐汤。

挺简单的四菜一汤,不过经李逍手炒出来却都挺好看的,色香味俱全,尤其是清炒豌豆荚,嫩豆荚基本上还保持着青翠的颜色。

菜刚炒好,有客来访。

老远就听到哈哈的大嗓门,程咬金这尊大佛居然亲自上门来了。

不但程咬金来了,他身边还跟着一群人,薛楚玉和程伯献两人也来了,但只是远远的落在后面。

看着那几人跟程咬金、薛仁贵同行着,李逍觉得这几人来头都不小。

这些人一个个的身上都若有若无的透着股子杀气,很明显都是将军。

“老远就闻到你家的香气四溢,小子,又弄啥好东西呢。”薛仁贵没跟李逍客气,直接喊道。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早听五郎说你家还有个什么独家炒菜很了得,今天来的正是时候啊。”程咬金一身白色的袍衫,黑色的幞头,那一脸的络腮胡还是那么的有型。

“一大早就听门前树上喜鹊一直叫,就知道会有贵客临门呢。”

李逍笑着迎上前,“想不到居然是程老将军和薛将军两位,真是令寒舍蓬荜生辉啊!”

程咬金打量着李逍家的院子,“院子不大,但挺热闹,你还真在院里办了个学堂,了得。”

李绩今天也是一身便服,他手捋着胡须,“老程啊,今天要是没有点惊喜,我可是要找你算账的,拉着我跑了八十公里,要尝不到好东西,到时可别怪我跟你翻脸无情。”

“这位是?”李逍问。

程咬金摆摆手,“这老匹夫就是李绩。”

“莫不是英国公?”李逍有些惊讶,李绩啊,这可是当朝宰相。武将里能够混到宰相的,可没几个,大唐开国以来,前面有个李靖,然后就是李绩了。

两人都是当过兵部尚书,然后同中书门平章事,还做到尚书左仆射的牛逼人物啊。

李治继位,李绩被加封为开府仪同三司,再任同中书门下,参与执掌机要事务,同年,册拜为尚书左仆射,虽然后来他请求免去自己仆射的职务,但皇帝还是命他以开府仪同三司之职执掌政事。

在年初,皇帝又册拜他为三公之司空。

官当到他这份上,是真正的位极人臣了,这样的大人物,今天居然有空来到自己的家里。

“某就是李绩,今天随程老匹夫出来闲逛,他说蓝溪有个不一般的年青人,特要拉我来见见,还说你这里有炒菜和烈酒,是否?”

李逍拱手,“小的只是一介草民,哪有何不一样,不过炒菜和烧酒这里确实是独此一家,若是英公不嫌弃,请入屋。”

进屋,薛仁贵又替李逍介绍了另一个老头,那人却是同领征东副将的苏定方将军。

一个炕上坐着四尊大神。

司空、英国公李绩,左领军大将军、检校屯营卢国公程咬金,然后是右领军中郎将薛仁贵,右武卫中郎将苏定方。

程咬金有些提意洋洋的告诉李逍,上次李逍的酒立了一个大功,帮了他个大忙。

“薛匹夫只一杯酒,就钻到了英国公府的桌子底下,最后大吐特吐不说,自己还趴那堆里,那个恶心的啊。最好笑的是,这家伙后来还发酒疯,居然脱光衣服在英国公府上裸奔,到处追逐英国公府上的丫环,丢人啊。”

李绩一边脸色有些发黑,这事情闹的,本来他是想做个和事佬,结果呢,程老匹夫算计薛万彻,还连带把他也算计进去了。

薛万彻算是出丑出大发了,喝醉不说,还发酒疯,脱光了到处乱跑,最后还跑出了英国公府跑到长安街上去了,弄的半个长安城的人都知道了。薛万彻出了大丑,既恨程咬金,也把李绩恨上了,认为他们两个联手戏弄他。

因为这事,皇帝最终没让薛万彻做平壤道行军大总管,而是点了程咬金的将,甚至刚成立的羽林军第一任大将军,也授予了程咬金。

程咬金一杯烧刀子,彻底的弄倒了拦路的薛万彻,心里好不得意,今天带着李绩来蓝溪李家,也算是给李绩陪个罪。

顺便呢,也是跟薛仁贵和苏定方两个副将先处处感情。苏定方以前跟李靖的,如今是跟李绩的,薛仁贵倒是跟程咬金关系不错,今天请李绩来吃饭,顺便也把苏定方叫来,算是加强下关系,好不容易拿下东征主将的位置,总得跟副手处好关系,东征要打赢,还得他们的支持。

苏定方话不多,但李逍感觉到这人是个狠人,毕竟历史书上曾经写过这人曾经灭三国擒三王,大狠人啊。

不过薛仁贵也狠,三箭定天山,三支箭就把叛乱的铁勒人给镇住了,铁勒人降服,可薛仁贵却转眼就下令把投降的十三万铁勒人给全部屠杀了,堪称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名的人屠之一了。

而程咬金晚年之时统兵出征青海的吐谷浑,也同样干过屠城杀人的事情,至于李绩,这人早年跟李逍一样是个地主出身,但人家家里产业更大,僮仆千人,良田千顷。可他好日子不过,十几岁就主动投瓦岗,杀人放火,打了半辈子仗,砍的人头不知道多少。

看着面前这四大杀神,李逍觉得心跳有些加速,杀气太盛了。

第78章 十全大补

看着这四个老爷们,李逍沉默,实在是这四人杀气太重啊。

但凡读过唐朝历史的人,就没有不知道这四位的。程咬金,演义里的混世魔王不说,真实的历史上那也是武功赫赫的凌烟阁功臣,而且还是这些功臣里活的久的。

李绩,又名徐世绩,演义里那是徐茂公老道,智多近妖的军师。而在历史上,却是唐初仅次于李靖的战神,特别是在高宗朝,李绩那是出将入相。

至于薛仁贵和苏定方,那也都是在演义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啊,虽说演义里苏定方是大坏人,可人家真实历史上却是一人灭三国擒三王的牛人,薛仁贵也是三箭定天山,坑杀十三万铁勒人的狠人。

可以这么说,此时坐在李逍面前的这四人,历史上每个人都曾灭过国。程咬金灭吐谷浑,李绩灭突厥,苏定方灭高句丽,薛仁贵灭铁勒。

不过四大杀神一齐来到蓝溪李家庄,倒不是因为李逍如何牛逼厉害惹得四大佬都赶来相见,其实,不过是程咬金今天借李逍这地,来请李绩这个大佬吃饭,说是给李绩陪罪,其实就是跟李绩加强点关系,东征在即,程咬金很需要李绩这个大佬在朝中帮他搞好后勤,给予坚定支持。

而苏定方和薛仁贵都是他的副将,也得搞好关系。

“上次弄醉薛匹夫的烧刀子就是出自这小友之手,甚至如今皇家那更白更甜的霜糖,其实都是出身他的改良秘方,还有这暖炕,是不是坐的挺暖和舒适的,也是出身这小友之手。茂公啊,我跟你,这小友年纪虽轻,可却脑子极好使,今天带你们来这里,还有个好东西让你们尝尝,就是他独家的烹饪之法,炒菜。”

说着,程咬金很不客气的对李逍道,“三郎啊,贵客上门,你不能就这四菜一汤给对付了吧,怎么也得弄几个拿手好菜来吧?”

李逍笑道,“不知道几位贵客要来,家里也没准备什么食材。”

话没说完,程咬金挥手,“早算到这些,所以我来的时候,让人带了不少食材来,新鲜的牛羊肉,还有鸡鸭鱼,甚至还有鹿筋熊掌驼峰,够你弄了。”

李逍听他话里意思,倒还真就是把李家大院当成了是一个谈话请客的农家乐了,心里笑笑,也是,人家在座这几个,哪个不是赫赫重臣。

连几家随行的年轻子弟,可也只能站在炕下陪着,这炕上还没他们的坐呢,人家这几个哪个不是六七品的新秀啊。

得,自己就还真只是个厨子而已。

李逍点头,拱手告辞离去。

程咬金让人从家里带来的食材还真不少,这么多好东西,别说做一桌子菜,就是做上几天的菜都有余。

清点过食材后,他心里很快就有了算计,拟了一桌菜单,然后张罗着叫来家里下人帮着洗菜切菜配菜。

赵先生看着今天薛五程五两个都出来帮着清点食材,对里面坐着的四位很是好奇。

“那几位是谁啊?”

李逍一边看着程家送来的各种香料佐料,一边笑道,“你猜猜。”程家送来的东西很齐全,也不知道是程咬金安排好的,还是他家管事安排的,很周到。比如说上等的青盐,这可是极好的矿盐,甚至有更精细加工的竹盐。

然后如胡椒这种价等黄金的外来香料,也送来不少,什么茱萸什么大蒜生姜什么胡葱茴香八角桂皮草果一应俱全,甚至酱油、大酱、梅子、米酒、醋这些也有。

李逍一样样点子,真是意外的收获啊。

他的厨房虽然经过改造,现在有新式灶膛,有铁炒锅,还有炖锅、蒸笼等,可佐料这块,还差了许多。

自己有时想做点卤味,都缺香料。

这下好了,自己的厨房差不多齐全了,就老程送来的这些,都够他用上小半年的。

不愧是堂堂卢国公,出手阔绰大气。

“看薛五郎这么小心客气的样子,莫不是他家长辈,那位薛中郎将?”

李逍点头,“嗯,薛将军在里面。”

“那另三个是谁呢?”

“都是通天的大人物,一位是宰相英国公李茂公,一位是卢国公程大将军,还有一位是苏中郎将。”

苏中郎将是谁赵先生一时还没想到,但说英国公李茂公他是知道的,毕竟这位可是出将入相的了不得人物,卢国公程咬金他也知道。

“嘶,怎的这几位都跑咱们家来了?”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来我们这吃顿饭聊聊天而已,跟我们其实没啥关系。”

话虽如此,可赵先生还是激动不已。李绩啊,程咬金啊,薛仁贵啊,哪一个都不得了啊。

就算他们真只是来这里吃顿饭,可只要传出去,那以后李家就跟这几位扯上关系了啊,谁敢再轻易惹李家?

甚至说不定,以后李家还能借上点这几位的光呢。

李逍在后厨忙活着,李绩四个则在前厅炕上聊的正欢。

“别说,这炒菜还真是别出一格,味道不错。”李绩有些意外的对刚吃下的菜惊叹道。

“吃惯了炖啊烤啊的,吃这炒菜确实不错。尤其是再配上点烧酒啊,这更是越吃越有。”

程咬金虽一把年纪了,但身体却极好,而且吃东西向来不忌口,尤其是爱喝两口。自从尝过李逍的烧刀子后,现在他喝什么酒都感觉没味道了,每天都得喝上二两烧酒才过瘾。

李绩只是浅浅抿了一口,这烧酒虽然过瘾,但太烈了。

“老程你以后也要少喝点,那天老薛不过喝了三两,可是醉了一天一夜,甚至醉到长安街头裸奔,弄的到现在都无脸见人不敢出门了。”

程咬金笑道,“我又不是薛老匹夫,他那酒量实在是丢人。其实这烧酒可是喝了有好处的,能够强身健体,不信你一会问李三郎。”

正好李逍端了一盘鸡丝黄瓜上来。

“三郎,你来跟英国公说说,这烧酒是不是喝了还能强身健体?”程咬金道。

李逍把鸡丝黄瓜放到炕桌上,站一边笑道,“这烧酒是用粮食酿造而成,属于粮食之精华,人喝了自然是有好处的,尤其是能够通经活络,只要适量饮用不过量,是有益无害的。”

“你听听,我就说这酒喝了有好处的嘛。”

“其实烧酒还能够泡药材,还能用毒蛇浸泡,不同的药材用烧酒浸泡一定时间后,就能拥有不同的效果,能够更加的强身健体,比如用鹿茸和蛤蚧泡烧酒,可有效的治疗腰膝酸冷,小腹不温,阳痿精冷,四肢怕冷等症。”

“而用当归酒、熟地酒、龙眼酒、丹参酒、鸡血藤酒、地黄酒、核桃酒等可有效治疗心悸失眠、面色苍白、头晕目眩、肢体麻木、舌淡脉细等症。”

“地黄酒、葡萄酒、枸杞酒和双耳酒等可有效治疗身体羸弱、视力模糊虚烦不眠、潮热盗汗、便秘尿赤、口渴、舌红无苔等症;人参酒、参芪酒等可有效治疗体神疲、少气懒言、面黄肌瘦、饮食减少、四肢乏力、表虚自汗等病症;加味八珍酒和十全大补酒等可有效治疗气血两虚、如劳累倦怠、少气乏力、精神萎靡、心悸怔肿、头晕目眩、头晕目眩、健忘失眠等症。”

·······

李逍如报菜名一样,一口气说出一堆的药酒和其功效来,听的李绩等人一愣一愣的。

“想不到这烧酒居然还能这样喝?”李绩也忍不住啧啧出声道。

而程咬金更是直接道,“你说的这些药酒你有吗?”

“我这里有方子,但现在还没有成酒,实不瞒几位,我丈人以前是一位游医,最近正打算在蓝溪街上开一家医馆,到时我们医馆就会泡制各种不同的药酒,如果几位有需要,到时我可以为几位特别泡制。”

泡药酒,也算是李逍这些天想到的一个点子。

这年头,酿酒居然还受到官府的许多管制,特别是朝廷动不动就禁私酿,甚至酿酒的酒曲都由朝廷垄断,得从官府手里高价购买,想靠酿酒赚钱虽好,但细想不好操作,倒不如把白酒跟药结合起来,弄成药酒来卖。

这样一来能够提升烧酒的附加价值,而且可以防止别人偷学竞争,此外,这样也恰好比较符合李家现在的生产能力,真光卖烧酒他们也酿造不了多少出来,倒不如泡药酒卖,走保健这块,到时能赚更多,瞄准的是高端市场。

“那个十全大补酒一听就是好东西,我先订个十瓶八瓶的。”程咬金拍着炕桌抢订。

“程老国公,药酒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滋补保健的,无病也能强身健体。还有一种则是专门治病的药酒,能够对症治病,有专门的药效。但不论是哪种药酒,都不能和普通的酒一样随便喝,得听从大夫的吩咐,不能过量的。”

“我不管这么多,我先预定十瓶这个十全大补酒,至于如何喝,到时你再跟我说就是了。”程咬金很豪爽的道,“至于药酒钱你不用担心,我不会白喝你的酒的。”

第79章 一本万利

程咬金向李逍预订了十瓶十全大补酒,然后挥手叫来随从给了李逍订金,一块金子,真的是金子不是什么赤铜。那程家随从还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小秤,当面秤了这块金子的重量,足足十两。

这块黄金上面甚至还有宫廷内库收藏时打的印鉴在上面,一看就知道是皇家赏赐给程咬金的。

十两黄金,按如今市价,一两银子能值五贯钱,而一两黄金能值八贯钱。程咬金这块金子成色这么好,肯定还能值的更多些,估计能值八十多贯钱。

十瓶药酒卖八十多贯?

这简直是暴利啊。

“程老国公,当不得,几瓶药酒而已。”

“让你收你就收下,我程咬金何时会喝人家的霸王酒啊。你是后辈,我得提携你,总不能还占你便宜吧。你总不会是嫌少吧?”

李逍忙道,“够了够了,一瓶药酒不过装一斤,虽说要用上党参等数种药材,可也用不了这么多钱。”

老程不以为意,“只要这药酒真能你说的有那什么温补气血的功效,那就值。药酒药酒,这可不只是酒,这是药啊。”

程咬金一生戎马,征战无数,身上受创更是无数,如今年纪大了,虽说身子还硬朗,其实已经大不如从前。比如他的好兄弟秦琼,早在贞观之初就过世了,就是因为以前打仗流血太多,后来身子就一直虚,导致早逝。

李逍见此,也没瞒着程咬金,直说,“这十全大补药酒,其实用的就是十全大补汤的方子,加以增减,以党参、白术、茯苓、甘草、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黄芪、肉桂等药材为主,辅以烧酒、蔗糖,泡制好的药酒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薇甘。”

“主治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

李绩在一边点头,“这确实是十全大补的方子,用这个方子的药材来泡酒,估计也有差不多的效果。”

李逍解释,“一般药方都是煎炖服汤,而我这个药酒主要是用烧酒慢浸,烧酒有活血通经络的功能,因此服用药酒比起寻常的煎炖汤药效果更好。”

“效果好就行,我老程不缺钱,要是真能有效,到时我再重重谢你。”

他说着看了看李绩,又对李逍道,“你有没有什么能够安眠的好药酒,茂公如今在中枢为相,日理万机,听说经常夜不能寐,有没有这方面的药酒?”

“治失眠的药酒我有,但要问问英国公具体是什么情况。我这里有长生酒、养神酒、丹参酒、阳春酒、杞枣酒,每种药酒各有侧重,需要根本英国公实际情况选用。”

李绩微微笑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偶尔有时公务繁重之时,便睡眠不太好而已,没有老程说的这么严重。”

“我观英国公须发早白,又听说夜寐不安,那请问英国公是否还有腰膝无力,心悸健忘的情况?”李逍问。

李绩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对李逍点了点头。他确实有这些症状,他今年刚过六十,这个年纪其实还算是年轻,可他头上确实已经花白,甚至看起来比程咬金还年老一些。

都说他如今位列三公,官至宰辅,其实他也压力巨大,每每常感觉如履薄冰,经常夜不能寐。

“既是这样,那么我认为英国可以服用长生酒,这长生酒的功效是补肝肾、益精血、强筋骨和安神助眠。这药酒采用枸杞子、茯神、生地、熟地、山茱萸、牛膝、远志、五加皮、石菖蒲、地骨皮等药材用烧酒泡制而成。”

“英公每日晟起服用两钱,不可过饮,切忌服用期间吃萝卜。”

李绩笑笑,也不置可否。他如今的地位,平时但凡有点不舒服,那都是宫廷御医来给看治问诊,李逍这样的年轻人随便就开出一个药酒来让他喝,他当然不会轻信。不过他也没马上拒绝,既然程咬金都敢喝,那他不如到时拿回去找御医看看,要是真的可行,也可以试试。

他的失眠确实困扰他很长时间了,御医开的方子也一直没好效果。

“好,明日我让仆人给你送十两黄金来,也给我先泡十瓶。”李绩笑道。

十两黄金,在这些大佬的眼里,好像就跟十枚铜钱一样。

李逍虽推辞,但他们却都是一副你不收就是瞧不起我的样子,让他只好受宠若惊的先收下了。

其实李逍对自己的药酒还是挺有信心的,盖因为后世之时,他的外公就是一个老中医,还喜欢喝酒,最喜欢的就是泡制各种各样的药酒,什么五蛇酒啊,甚至是百鼠酒这种虾人的药酒也不少,更别说帮别人泡制的各种什么保健的,什么冶病的药酒了,李逍以前每年暑假都呆在外公家,久而久之,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比如他刚才跟程咬金、李绩他们说的这些,那都是货真价实的药酒方子。(读者老爷们别看小说当看医书啊,切记。)

虽说后世的时候,各种保健品大行其道,好多东西都是骗人的,可李逍外公的那些药酒还是很不错的,毕竟是货真价实的东西,可不像比如某几个核桃饮料,说是有几个,结果被人说其实含量不到两个。

更别说后世的比如一些什么人参酒,好多是用人工养的参泡的,甚至泡参的酒,都是勾兑的酒。

什么东西都是假的不纯的,你说这最后出来的东西能有好的吗?

这年头的假货还是少的,比如中药材,那可真的大都是纯自然野生的,药效好。再比如李逍的酒,十足的纯粮食酿烧酒。

“想不到三郎如此了得,你看有没有适合我喝的药酒呢,我以前啊·····”薛仁贵也很给面子的捧场。

李逍立即化身为老中医,望闻问切,最后得出薛仁贵没啥毛病,但他做为武将,马上又要上战场,这个什么骨肌损伤啊,刀剑创伤这些也可能遇到,因此就打算给他弄几瓶活血化淤、跌打损伤、金创止血类的药酒。

“还有这样的好酒,那可得多给我们准备点,马上东征在即,行军打仗,金创药最是需要,三郎啊,你能弄出来多少,我老程全要了,多多益善。”

意料之外,老程直接抛出了一个大订单。

“老国公,我这里人手不多,一时间弄不出来多少的。”

“那你就多招点人手,药材不够,你直接跟我说,我派人去帮你采买,有什么困难你尽管说。”

老程这样一说,李逍觉得自己还真的可以马上先弄个药酒厂先,有老程的订单,这生意大有可为啊。

第80章 泄秘

李家大院。

将四尊杀神送走,李逍手握拳头,心头兴奋。他发现自己又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财路,做药酒,为东征军提供药酒。当然,与今天一下子结识了四位朝中重臣相比,区区一点财路倒又算不得什么了。

“今个老百姓呀,真呀真高兴!”

李逍哼着小曲,有些得意的往回走。在大唐这个物资匮乏的时代生存,得有粮有钱,还得有靠山有势力,要不然真的是活的很艰难。幸好一路走来,日子越过越好了。

哼着曲,穿过月门,却看到一抹黑影窜过,刚开始还以为是只老鼠,结果细一看,才看到是只衔着个骨头的狗。

“小黑!”

李逍一眼认出这是上次那只来厨房偷东西吃的小野狗崽子,上次李逍对院里人吩咐了,以后别撵这只狗,倒没有人再人人喊打。有时还会给他点骨头啥的,这狗倒就把这里当家了,每天都来。

不过虽然吃李家喝李家的,可这小黑狗崽子却还是那么的警惕,缩在一边墙角,夹着尾巴,后腿做势,一副随时要跑的样子。

李逍白了眼这只小白眼狗,“你吃我的喝我的,现在就是我的狗了,你还跟我瞪啥眼啊?过来,让我摸摸。”

小黑嘴里没肯放下那块骨头,今天这块骨头上还有很多肉,这是那四位凶爷吃的骨头,若是李家院里人吃的,肯定早啃干净,甚至要回收留着下次熬汤喝了。刚才那四位吃菜啃骨头,都是啃完就扔,倒便宜这小黑了。

“我个没良心的,过来。”

任李逍怎么唤它,它还是叼着骨头不肯松,甚至还退后了两步。

“你要是不理我,我以后可就不让你来院里捡东西吃了,听到没?”

也许是听明白了,这小黑居然不退后了,还向前了两步,接着,他居然向李逍摇起了尾巴。

“嗬,有意思,你还听的懂人话啊。那你听的懂人话,就别总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你要是跟我亲点,我以后吃肉,肯定会让你啃骨头,甚至还给你专门做个狗窝,省的你挨冻。”

他靠近一点,结果小黑立即警惕的向后退了几步。

虽然还摇着尾巴,但却根本不让李逍靠近。

“呸,你个没良心的白眼狼,算了,不理你了。”李逍今天心情好,不跟这小黑崽一般见识,背着手走回前厅。

前厅里,赵先生和婉娘都坐在那里,炕桌已经收拾干净了。

桌上那根小黄色黄澄澄的摆在那里,特别的显眼。

十两黄金啊,这根金条铸的这么好看,上面的印鉴也明显。

李逍眼尖,一眼看到这金条一角居然有一排牙印。

赵先生有些脸红的道,“刚才我试了一下真假。”

“程老国公拿出来的,岂会有假。”李逍拿起那根大黄鱼,十两的黄金,入手沉甸甸的,价值八十多贯啊,如果在蓝溪买田,能买到好几十亩田了。

“三郎,想不到你这些年在外面,居然还学到了不少医术。”赵先生惊叹道。

“其实也只是学了点皮毛而已,我并不懂什么医术,只是会些药酒方子。”在真正的大夫面前,李逍没敢装,虽然他外公以前是个老中医,但他自己又不是。

赵大夫问了李逍几个药酒的方子,比如给程咬金的十全大补药酒,比李绩的长生药酒,听完后,点了点头,“你的这两种药酒的用药挺规范,配伍用量都很讲究,看不出问题。”他想问李逍是从哪学来的这些,但见李逍也不说,最后也还是没问。

这次李逍回来,身上有太多谜,但李逍不主动讲,赵先生也便不主动去问。

“我们真要泡制药酒?”婉娘问。

“咱们订金都收下来了,当然得做了。而且我其实也早想过这个事,觉得大有可为。我酿的那个烧酒你们也见过,这是个好东西,但如果仅是当酒来卖,其实很不划算,所以我想着拿这烧酒来泡药酒,摇身一变,就能多赚好多钱,而且还是独此一家,别人学不来的。”

“本来我们就打算让阿耶开个医馆,现在正好借着这股东风,咱们就开起医馆,既坐诊治病,又泡制药酒卖。”

若是之前,李家自己小打小闹,肯定没这么容易,又得收购粮食买酒曲酿烧酒,又得收购药材炮制加工浸药酒,而且关键是烧酒做成药酒成本不低,还得有个加工过程,刚开始面向市场还得有个推广问题。

而现在好了,有老程一句话,李逍可以直接先把工坊医馆立起来,有东征军的订单,足够他直接上规模做起来了。

“这个烧酒酿造别人也不会啊,如果都让三郎你来酿,这一天也酿不了多少,可如果教给别人酿,万一泄露秘方怎么办?”婉娘有些担忧的道。

烧酒现在独此一家,但只要药酒上市,到时总会有人打听到的,万一别人想办法来偷秘方,这可怎么办。

酿烧酒其实不难,也不需要什么太特别的设备,说白了就是一个蒸馏的过程而已,有心人可以说看过一次就会酿烧酒了,只不过口感等会有些不同而已。

“可以找几个可心信任的人教他们。”李逍想了想道,酒坊真要搞大了,自己一个人总不能天天呆里面酿酒,那他还不如不做这生意。

赵先生道,“咱家里不是还有几个奴隶嘛,他们的奴契都在三郎手里,生死都在你手上的,他们更可靠些。”

“给他们涨些月钱,平时好吃好喝,但得跟外人隔绝,专门在酒坊里酿酒,防止泄秘。”

李逍觉得这法子有些不太人道,可这个时候也确实没太好的防止泄秘的方法,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到时蒸房与外面隔离,让他们吃住都在里面,并且跟他们讲好,将来我们会给他们娶妻。”

“这样好。”

要做这个药酒生意,最关键的就是两样。

一是配制烧酒,其二就是根本不同药酒方子收购炮制药材,最后是浸泡药酒。

建一座酒坊,再建一座药馆,再招兵买马!

第81章 酒汗

晚饭后,李逍把家里的几个元老叫来开会。

大炕烧的很暖,炕桌上摆了几样坚果糕点,李逍和赵大夫、杨先生还有从街上回来的大彪等一起脱鞋坐在炕上。婉娘和李贞也没回避大家,她们做在炕上一侧。

金灿灿黄澄澄的十两黄金就摆在炕桌上。

这根金条比什么东西都有说服力,既然这黄金是卢国公给的,当朝的大将军都相信李逍的药酒,那说明这东西真的很有做头。

虽然李逍已经说明,药酒真做出来,不可能卖的那么贵,一两黄金一瓶药酒,李逍可不敢这样卖。但药酒的前途是无量的,烧酒加药,不是简单的一加一,这是翻倍不止的买卖。

技术既然没问题,销量也没问题,那现在要考虑的就是生产的问题了。

“得先建一个烧酒作坊,酿造烧酒,然后再在蓝溪租个店面开个医馆。”李逍一边剥着核桃一面说道。

“咱得请多少人?”

杨大眼则认为应当先买粮、酒曲和药材,另外还得考虑这药酒用什么装,是用葫芦装呢还是用陶罐或瓷瓶装?这些都得先提前找工坊预订好,要不然,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其实我们可以先不用买米。”李逍说道,正常酿酒,一般都是米酒,也有酿麦酒的,还有用小米酿酒的。但不管怎么说,都是粮食酒。

“不买米,拿什么酿酒?”杨大眼问。

酿造烧酒,确实可以不用米酿,比如说用红薯,酿出来的就是地瓜烧。也有用高粱酿的,后世绝大多数白酒都是以高粱为主,甚至用水果等的也很多。

当然,还有一种比较简单的办法,就是拿酒糟来酿烧酒。

李逍后世时,外公家每年都要酿酒,既酿米酒也酿烧酒。米酒一般都是用糯米酿造,糯米酿酒最好,而且糯米较贵。不过外公家的烧酒却都不用糯米也不用一般米,而是把酿造米酒剩下的酒糟拿来蒸烧酒。

这种方法在南方黄酒产区比较多见,大多数人家酿造黄酒较多,压榨后的酒糟一般也就没有什么用处,拿来喂猪喂牛。有些爱喝白酒的人,就把这些酒糟拿来蒸烧酒。

这种方法蒸出来的烧酒又称为糟烧白酒,也称为酒汗。

这种酒香气优雅,深得好评。不过这种酒也有个缺点,就是周期较长,产量较低。毕竟都是黄酒酿造后的酒糟再加工的产物。

不过现在对李逍来说,这却是个不错的主意。盖因为如今的酒基本上是米酒,酿造后剩下的酒糟用处不大,并没有人懂得拿酒糟二次发酵再来蒸白酒的办法。

李逍完全就可以去找那些酒坊,花不多的价钱收购他们的酒糟,然后自己来发酵蒸酒。

在座的几人都是李家的核心,李逍也没瞒着大家。

众人一听,居然还能这样蒸出烧酒来,都一脸的不敢置信的样子。

“这是真的?”

“骗大家做甚呢,用酒糟确实能蒸出烧酒,只不过比起直接用粮食蒸烧酒,产量要低些而已。”

杨大眼直接问李逍两种方式蒸酒的产量,李逍把大概的数字说了一下,他立即算出来,如果真的能够用酒糟蒸烧酒,那么成本上就比买粮蒸酒大大节约了许多。

“划的来啊,非常划算,这么一算,蒸同样量的烧酒,如果我们用酒糟,那么成本只有不到买粮的三成,太划算了。”

酒坊里的酒糟只能卖给人喂猪喂骡马,价格自然也就高不到哪去。

“长安和周边有不少的酒坊,数量很多,他们肯定有许多的酒糟,我们只需要找到他们,按正常价格就能把这些酒糟买下来,到时,完全足够我们蒸烧酒了,根本不需要买粮的。”杨大眼不愧是李家的账房,这账算的非常快。

李逍呵呵道,“我也正是这么想的,咱们找那些酒坊买酒糟,价格便宜,还能让他们直接送货上门。”

“这糟可以蒸几次?”杨大眼又问。

“只能蒸一次。”李逍如实道,本来就出过一次黄酒,再蒸一次烧酒,这酒糟基本上就没什么用了,喂猪都没什么用,直接拿去肥田。

杨大眼有点失望,要是可以蒸两次三次就能节省更多成本了。

其实九成糟加一成谷壳蒸,这种方法更好,不过这些就是蒸酒的细节问题了,李逍没必要一一告诉大家。

大彪听后,觉得他可以去联系酒坊买糟。

“你现在重点是要把饭馆筹备好,准备开业,其它的事情你不用分心。”

“也行,不过我觉得吧,既然咱们家要开酒坊,以后这酒糟这么多,真拿去肥田就太可惜了,不如咱们自家多买点猪崽,咱们拿酒糟养猪啊,你看啊,咱们家饭馆开业后,肯定需要不少肉的,自家养的猪还能节省点成本开支呢,饭馆里用不完,还能卖,又能赚一笔。”

哪怕说酒糟二次蒸过后,没啥营养,可再怎么说也是粮食酒糟啊,总比一般的谷糠野菜什么的更好吧。

李逍竖起拇指夸奖大彪。

“这个主意不错,合理利用不浪费,我看可以围块地方养猪,就围在鱼塘边上,到时猪粪还能养鱼。”

大家都挺兴奋的,觉得又一个赚钱的买卖。

接下来,讨论分工。

李逍专门负责药酒配方,开发几种药酒,需要哪些药材,这些由李逍掌握。酒坊这块,李逍则交给婉娘来负责管理,这是位贤内助,让她帮忙管理没错的。

而医馆,自然是交给赵大夫,他将亲自坐镇医馆,并负责按李逍给的单子来采购各种药材,并提前按方子来炮制加工。

为了安众人的心,李逍决定明天就先用酒糟蒸一锅烧酒,然后先给程咬金泡几瓶十全大补药酒,再给李绩把长生药酒给泡了,再泡几瓶金创药酒。

有没有用,只要到时拿出真东西来试一试就行了。

特别是这个金创药酒,其实吧,高度白酒就有很强的消毒清创效果了,若是再加点三七之类的药材在里面,对于战场需要肯定能满足。

现在他不担心自己药酒的药效,只担心自己的产能会跟不上订单啊。

第82章 契约

短短几天时间,李逍就已经四处走访了长安的许多酒坊。

长安做为百万之都,特别是做为都城,对酒水的消耗还是很多的,除了少量酒是从地方运来,多数的酒水都是长安及周边的酒坊酿造的。

酿酒虽然耗费粮食,长安粮价比地方贵,但酒水运输到长安却也一样不便宜。酒坊多,酒糟自然也多。

随便一打听,就验证了李逍的猜测。各酒坊不管以什么酿酒,但酿造出来的酒糟其实都只是卖做养牛羊的饲料而已。

“一石十五文。”

长安最大的一家酒坊,掌柜的对前来问价的李逍倒也挺客气,不过这个价格就不算是客气了。

“掌柜的,你这个价格可不够实诚啊。”李逍笑着道,如今市场上一斗粟米不过两文半钱,一石也不过二十五文,这一石酒糟居然卖到十五了,只能说贵。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你看看我们这是什么酒糟,这可是江南运来的糯米酿酒后剩下的酒糟,我们的酒是最上等的酒,酒糟自然也是最好的。长安一斗糯米都什么价格了?一百五十文一石啊!”

粳米一百一十文一石,而这糯米价格还更高些。按他这么说,糯米酿酒后剩下的酒糟卖米价一成,也并不高。

“掌柜的,我买的量大,而且如果价格合适,以后肯定会长期购买,据我所知,你们酒坊酿造的酒多,这酒糟自然也多。平时酒糟对你们来说也是个比较麻烦的事情吧?”

“不麻烦,有什么麻烦的,我们的酒糟可是好东西,好多人都买去做菜吃呢,而且我们的酒糟拿去喂牛喂马也是好东西。”

对掌柜的这番话,李逍只是笑笑。

“酒糟做菜吃倒是可以,但这又不能当饭吃,也就是偶尔买点,能卖多少呢。喂牛喂马用普通的酒糟就好,你们这个可太贵了些。实不相瞒,来之前我已经仔细打量了下贵坊,发现你们的酒糟都堆了好几个仓房了,甚至有些都已经直接露天堆放了,这要是一场雨下下来,可就白瞎了。”

掌柜的见李逍是个明白人,也笑了笑。

“你打算买多少呢?真的量大的话,倒是可以便宜点。”

按李逍掌握的情况,这酒坊里的糯米酒酿造,差不多一百斤糯米最后能剩下三十斤左右的酒糟,这是干酒糟。

但糯米酿黄酒的出酒率却很高,一百斤糯米,最后甚至能够得到一百二十到一百五十斤的黄酒,这也算是黄酒的一种特色,毕竟蒸糯米加酒曲发酵后,最后是要加水再发酵的,故黄酒也称水酒。

对酒坊来说,其实酒糟真的可以算是忽略不计的残渣。

可对李逍来说,这酒渣却能成为他酿酒的重要原料。

一百斤糯米酿酒后能剩下三十斤的干酒糟,而李逍有把握可能用一百斤酒糟蒸出十五斤的糟烧来。

按这种出酒率来说,其实就算掌柜开口要一石十五文,也是相当划算的。

不过生意总不能这样做。

“说句不吹牛的话,掌柜的有多少糯米酒糟,我就愿买多少。不过只要新鲜的,不能是那种变质的,我怕变质了我的牛马吃了会拉稀。”

“哈哈哈,这位兄台还真是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有多少要多少,你知道我们这里一天要酿多少酒吗?仅是糯米酒,一天出的酒糟就能吓你一跳。”

“那这样,为表诚意,我愿意先买一百石糯米酒糟如何?一百石什么价?”

一百石酒糟,其实也就能出千把斤烧酒,这点量,李逍觉得自己是不愁销的,毕竟会有程咬金的订单呢。

一百石,这个数字确实挺不小。

掌柜的心里算计,他这里糯米酒糟确实不少,不过一直以来,糯米酒糟都不太好处理,皆因糯米比什么麦米啊粟米啊这些酒糟成本高,因此他也卖的价高些,可酒糟嘛,人家买来就是喂牲口的,当然是挑便宜的买。

“一百石,十二文一石,如何?”掌柜的便宜了三文。

“不,我觉得不够有诚意,一百石只是我买的第一批。如果我们合作的好,以后还会有更大的量,一百石甚至都不够一旬的。”

李逍这么一说,掌柜的还真的挺惊讶的了,这个李三郎究竟是哪来的,怎么需要这么大的酒糟量,尤其还指定要新鲜的糯米酒糟。

“敢问三郎要这么多酒糟做什么呢?”

“我家里牛啊,羊啊很多啊,春冬季节容易掉膘啊,买点酒糟也能补补膘。”李逍笑着答道,这个回答掌柜的半信半疑,但既然生意送上门,他还是很高兴的。能够有大宗的糯米酒糟订单上门,总比扔在那里低价卖划算。

“三郎你开个价,我也不打算赚钱,就当交你这个朋友。”

“五文一石如何?”李逍开价很狠,充分的发挥了杀价就直接三折的精髓。

掌柜的翻翻白眼,谁砍价这样狠啊。

“掌柜的,不便宜了,你这是酒渣啊,又不是糯米。糯米虽然卖一百五十文一石,但那毕竟是江南运来的糯米嘛,而你这可是酒渣,尤其是据我所知,长安及周边酒坊可是很多的,酿糯米酒的酒坊也不少,他们那里也有许多酒渣呢。”

“那我可是很亏本的啊。”掌柜的一脸为难的样子。

不过李逍不为所动,他亏个毛,谁不知道酿酒的利润高,尤其这年头能够开酒坊的,要不就是官方开的,要不就是那些有来头的人开头的,酒的利润又高,平时赚的盆满钵满的。

一点酒糟,真是卖多少就多赚多少。

“六文钱一石,我也一事不烦二主,以后就找掌柜的拿货了。”

“六文一石真是太少了。”

“一旬一百石,每次我先付三成订金,然后掌柜的派伙计给我把东西运到蓝田蓝溪,货到后再付两成,剩下的一半货款,三月一结清,如何?”

“三郎你这样,我可还得搭上运费呢,这更没钱赚了。”

“掌柜的,咱们都爽快点,要是答应呢,我这就付钱,你要是不肯,那我只能转身出门,然后去下一家了。”

“三郎一月真的能够要三五百石的酒糟量?”

“当然。”

掌柜的想了想,觉得真要是有这么大的量,倒也不是不能合作,一个月几百石的糯米酒糟一下子有了出路,倒省的以后烦心了。

“行,我交你这个朋友了。”

“合作愉快。”李逍笑着拱手。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是看货,然后交钱。不过李逍要求订一个契约,做为一个后世来人,还是比较注重契约的。而原本掌柜的以为,做生意嘛诚信为本,哪里用的着签什么契约,毕竟对他来说,一月几百石的酒糟,其实真没几个钱呢。

一月五百石都才三贯钱而已,他还得拿点钱出来让人把这东西运到蓝田去,几十里路,也得花点钱。要不是觉得可以一次性把这些酒糟清理掉,省的平时零碎卖总是堆的到处都是,他还真懒得跟李逍磨牙。

李逍坚持,借了纸笔,当场就写了一笔契约,然后一式两份,各自签名按手印。

契约约的倒很简洁明白,约定了价格以及结算的方式,这样大家也能够免于以后有什么扯皮的地方。

合约签了,李逍也大方的先付了三贯钱,这等于一次性付了五百石酒糟的全款,这倒让掌柜的有些意外,谈钱的时候斤斤计较,真谈好,这李三郎却很豪爽了。

仓房里,李逍亲自查看酒糟。

仓库里堆满了酒糟,全都是直接散堆着,酒糟是干的,但其实也不是全干,而是还有点湿,比较黄酒最后出酒的时候是靠压榨出酒,总不可能压的太干净的。

这样存放的酒糟,其实不能保存太久时间,容易发霉坏掉。

好在这仓库里的酒糟都还挺鲜的,查看过后,没有什么霉变的,李逍便跟掌柜的说好,第一批就直接拿五百石酒糟。

跟随前来的赵先生有些担忧的道,“家里酒坊都还没建好,一下子买这么多酒糟,能够蒸的过来嘛。”

“阿耶放心吧,我自有把握。”

钱已经付过了,掌柜的自然高兴能够清空仓库。

运送五百石的酒糟到蓝溪去也不轻松,毕竟八十里路。一车运个五石,也得运个一百车次。不过这倒难不到掌柜的,酒坊边上本就有许多卖力气的脚夫车夫,都是靠运酒运酒糟赚点辛苦钱。

掌柜的吆喝一声,就叫来一群汉子,跟他们很快谈好了价格,他并不需要付钱,而是直接拿酒糟还当工钱,而那些汉子们也明显都习惯并接受这种交易方式。

他们拿的酒糟要比酒坊卖的价格还便宜些,这样他们自己去卖掉,其实还能多赚一点的。

不过李逍自己心里算了一下,发现这些人的工钱还真是便宜,辛苦一天,其实赚不了多少钱。

别说一天赚个百来文钱,其实一天也就赚十文钱左右。

但是对那些汉子们来说,其实已经不错了,十来文钱的话,够他们换来几斗米呢,就算他们还得置办车子,得喂骡子,也已经很不错了。

第83章 追风

一切都很顺利。

三贯钱就买到了足足五百石的糯米酒糟,足够李逍蒸不少的烧酒了。赵先生也几进长安城,四处购买李逍单子上的药材。

蒸出第一批酒,李逍便将赵先生炮制好的一批药材钻进了空间里。

利用空间里的神奇时间加速的特效,他浸泡了一瓶又一瓶的药酒,十全大补药酒、长生药酒、安神药酒、跌打损伤药酒、金创药酒······

一般的药酒都以浸泡为主,又分为冷浸、热浸等,也有少量的药酒是以蒸酿之法。

李逍选的几种药酒都为冷浸法,也都是用烧酒冷浸,这些药酒至少要浸上一个月以上才行,浸的时间越长,其实效果要更好些。

一个月时间太长,李逍将药酒放在空间里浸泡,希望能够缩短些时间,让程咬金等人早点饮到药酒,也早点尝到效果。

酒坊已经开始每天蒸酒,有现成的新鲜糯米酒糟,这大大节约了蒸酒的流程,省了很多时间。

把酒糟二次发酵蒸馏就行,虽然说蒸酒听起来很神秘,但真正操作起来就没什么了,不过是一个大灶,然后一两口锅,一个木甄,再弄两个陶缸就行了。

蒸的时候,锅里坐水,然后放上木甄,里面装酒糟,再在木甄顶上放口干净的锅,锅上坐上冷水。

灶里烧火,下面锅里的水烧开,这样就能蒸热酒糟,酒糟里蒸发酒汽,酒汽上升遇到上面的锅,因为上面的锅里坐着冷水,于是遇冷凝结,下滴到下面的缸里,再经过导流管流到甄外的缸里。

这里面利用的其实就是酒和水汽不同的挥发度的不同,来蒸馏分离出白酒。

“最开始出来的酒是锅头酒,酒气重,杂质多,味不纯,特别烈,所以我们得注意把头锅酒分开收集。”

婉娘头上裹着帕巾,身上围着布裙,她不放心酒坊,亲自坐镇蒸房里,每一到关卡都亲自把关。

有这样的一个质量总监,李逍倒是轻松了许多。他也乐于把许多关键的技术点传授给婉娘,这样她在现场负责,对每道工序的仆人指点,也能够防止技术外泄,这样一来,每个仆人也只会自己的一道工序操作,并且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婉娘为了防泄秘,甚至严禁蒸房里的仆人们互相交流。

“那酒头不能喝了吗?”

“当然能喝,不过品质差点,这酒烈,也就是原来我弄的烧刀子。我现在打算拿这锅头来做跌打损伤和金创药酒。”锅头酒度数高,自然更好做为外用的药酒。

跌打损伤药酒和金创药酒与其它药酒不同之处,它不是内服而是外用的。七十多度的锅头,都能媲美医用酒精了,消毒清创绝对好用。

“注意分辨锅头,蒸锅出来的酒越到后面越淡些,没那么烈,这时就是二锅头了,二锅头的酒味醇些,用来做内服的药酒最佳,口感好。”

“最后面的酒则是酒尾,这些酒则最淡,杂质也多,是最差的酒,我们可以用来锅头来勾兑,或者直接做些便宜点的药酒。”

一锅酒糟蒸出来好几种不同口感品质的酒,自然得分开,不然就太浪费了。婉娘小心的一一记下,“三郎你放心,我全记下了。”

“其实这个事情也可以交给其它人,比如说柱子啊二狗子他们,都是咱们家里人,可以放心的。”

婉娘笑道,“这可是能够传承子孙的秘方,怎么能够轻易交给别人呢。夫君放心,我也并不辛苦的。”

隔几天,李逍便又送一批新药酒进空间里,现在空间既充当储藏间,又充当着加速器来用。

看着药酒一天天的在变多,他心情也十分的好。

这天,李逍感觉第一批药酒已经大功告成,便立即提了酒前往长安。

第一家,自然是先去薛仁贵家。

虽然薛仁贵官职爵位不如程咬金和李绩,但说起来薛家对李逍的帮助最早最大,做人不能忘本的。

薛仁贵刚好在家,他现在已经正式授任东征副将,不过朝廷虽然已经决定出兵辽东,但并不是马上就出兵。

出兵辽东,如此遥远,又是规模极大的战争,前期准备的工作特别多。

兵部得下发征兵动员,十二卫府得点兵选将,户部等各部门得配合着准备粮草等。

出兵的确切日期,得等到明年的初夏时才会出兵。

不过虽然还没出兵,但薛仁贵也挺忙,东征的行营已经先立起来了,士兵还没征召集结,但将领已经选出来了,这些将领们聚集起来,开始先研究进军的路线方略等等,还得跟各部门联络粮草武器等。

每天忙的脚不着地,比平时戍卫玄武门还累。

“三郎来了啊!”

薛五带着李逍进来,薛仁贵笑着点头。

“三郎拜见薛公,上次答应薛公的药酒,如今终于泡制好了,今日特意送来,请薛公品鉴。”

李逍拿出药酒,用一个葫芦装着,十分简陋,这算是试用装,以后正式推出的时候,他决定订制一些瓷瓶。

毕竟是药酒,若想卖的价格高,特别是想定位高端市场,一定得有个好包装。

“这个是什么药酒,什么功效啊?”

“我听五哥说薛公有风湿,每到变天之时,关节疼痛,十分难受。所以这次特别选了一个冶风湿很有效的药酒,此酒名为追风药酒,主料为乌梢蛇、地鳖、水蛭、当归、三七等十余种药材,并还采用了桂枝、全蝎等十余种辅料,配上两斤的烧酒浸泡而成。”

“此酒每日服三次,每次服一小杯即可。”

“这里面还有蛇?”薛仁贵有些意外。

“嗯,医家里治风湿,也多采用毒蛇为方,如果风湿患久,则需要越毒的蛇为引,比如蟒蛇酒、五蛇酒、三蛇酒等,这些蛇酒都是采用极毒之蛇,对治疗风湿有特效。”

“倒出来看看。”薛仁贵确实患有风湿,经常关节疼痛,对于一个将军来说,这也是一个挺要命的病。平时也没少看医生,吃了许多药但一直不怎么管用。

薛五取来一个琉璃瓶,这还是太宗皇帝所赐,晶莹剔透。

一瓶两斤多的追风药酒倒入琉璃瓶中,立即能看到一条乌鞘蛇。

“神医孙思藐也曾说过,冬服药酒二三剂,此法终身常尔,则百病不生。冬季正是饮用药酒的最佳季节。”

“哦,孙神医之名我也曾听闻过,但神医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薛仁贵也曾想找孙思藐医治自己的风湿,但总见不到人。

琉璃瓶药酒里泡着的乌鞘蛇看着挺可怖的,不过薛仁贵倒看的津津有味的,一条蛇而已,有何可怕的。

“如果吃毒蛇可以治好风湿,这倒不算什么问题,三郎要什么毒蛇,我都能弄来吃。”

李逍笑道,“直接吃毒蛇要没有这个药效,我这药酒其实是严格按照药方能配伍定量的,这药酒不但采用极好的药方,而且比一般的药方管用,因为以酒浸药,酒本身就有行血活络的功效,易于吸引和发散,因此药酒溶为一体,药效稳定,药借酒力、酒助药势而充分发挥效力,提高疗效。”

“这么说,药酒虽然也是药,但比药更有效了?”薛仁贵笑着抚须,“那我就真要好好试一试了,拿杯子来,我现在就喝。”

李逍给薛仁贵倒了一小杯。

“薛公,酒,天之美禄也。少饮则和血行气,壮神御寒,消愁遣兴,痛饮则伤神耗血、生痰动火,此物损益兼行,药酒亦然。因此药酒虽好,但必须适度饮用,薛公饮此追风酒,切记一日只可饮三次,每次只能饮这样一小杯,不可过量。”

“还有一点,此酒切不可让怀孕的女人喝,也不能,否则会引发流产坠胎。”

薛仁贵点头。

他端起小杯,放到嘴边轻抿一口。

“嗯,这酒并无烧酒的辛辣呛口,又没有汤剂之药味苦涩,喝起来倒是意外的不错啊。”

李逍笑笑,这追风酒不但采用的是上好的糯米酒糟,而且连用的水都是空间灵泉里的水,兼之用的药全是上好的药,而且药里还加了蜜糖,酒还是最好的二锅头,这样泡出来的药酒自然味道好。

“原来那烧刀子虽喝的爽劲,但不敢多喝,这个酒倒是味道不错。”

“薛公,这可是药酒,是药,不能多喝哦。”

“哈哈哈,你不强调,还真让人差点忘记,这酒味道这么好,敢说胜过如今市面上绝大多数的名酒了,三郎啊,你还真是个酿酒的天才啊。”

李逍这时又拿出两坛着酒来,每坛五斤装的,这却是没有泡药的二锅头酒。在空间里窑藏了一段时间,酒更醇香。

“薛公若平时喜欢喝两杯,则可以喝这个。这酒没浸药材,倒是可以稍多喝一点,只要莫贪杯喝醉就行。”

“哈哈哈,还是你想的周到。”薛仁贵不客气的高兴收下。“卢国公和英国公那边你答应的药酒泡好没,泡好了赶紧给送去,今天在军营里程老将军还跟我念叨说你小子一直没音信了呢。”

第84章 高阳公主

短短几日,蓝溪药酒已经风靡长安。

据说右领军中郎将薛仁贵将军以前一到变天的时候,就常风湿痛的不能骑马走路,上朝都得坐着轿子,但是前几天长安一夜大雪,积雪齐膝。可薛仁贵将军却居然在北苑行营里跟一群将士裸身摔跤,原因就是喝了追风药酒。

而已经六十五岁的卢国公程老爷子,据说在喝了十全大补药酒后,居然晚上炽热的很,一晚上连御三女,老树开花,还梅开二度呢。

英国公李绩,公务繁忙,日理万机,经常夜不能寐,可是在喝了一种名为长生安神的药酒后,居然破天荒的一觉睡到了大天亮,甚至还错过了早朝时间,让皇帝都还以为英国公病了,特意早朝之后亲自驾临探视。

右武卫中郎将苏定方,打马球的时候不小心落马,手腿擦伤,用了跌打药酒后,也很快就好了。

种种传闻,让药酒这个东西一时传遍长安的里坊。

而药酒出自蓝溪,更是广为传遍。

太医署。

一位白胡子老御医手捧着一卷纸,上面都是他收集近来风靡长安药酒的名字以及功效,甚至他还打听到了一些药酒里的药材名。

他看看眼前的这些药方,又看了看他面前一瓶好不容易才从北苑羽林军同仁那里得来的一瓶金创药酒,不由的长叹,“这些药酒真的只是出自一个乡下汉儿之手?”

“师傅,这些药酒肯定是名过其实,吹的神乎其神,哪里可能有这样的作用。”

白胡子御医对自己的学生叹气道,“其实最早的药酒,早就现于先秦之时。在先秦及汉代,如内经中还有鸡矢醴这样的药酒名,及金匮要略里也还有红蓝花酒等药酒名,但多以单味药为药酒名称。”

老胡子浸淫医道多年,是太医署中有名的老神医,对于药酒也有很有研究的。汉以后,出现越来越多的药酒品类,但这些药酒还少有走出药店,如现在长安市面上风靡的那蓝溪药酒这么有名。

许多古代的药酒医书专著多已亡佚,药方也多失传。就算是他手里的一些药酒方子,但也没有如蓝溪药酒说的这么厉害。

“我仔细研究了这蓝溪药酒,发现他的药酒有一个特色,那就是他泡药的酒很不一般。我们过去常用的酒是黄酒,而这蓝溪药酒却都用这色泽澄清的酒泡制,据说这是烧酒,一种新方法配制出来的酒,此酒极为猛烈,一般人饮用不了,但用来泡酒,特别是采用冷浸之法,却又极为适合,最能发挥出药材的效力。”

“老夫真想不到,这种新酒能让药酒更上一层台阶,这个蓝溪乡人真不是一般人也。”

“师傅,这药酒真有这么厉害?”

“当然没有外面传的那么神,但也确实不一般。就比如说我眼前的这两判若两瓶药酒,一瓶是内服,一瓶是外擦,都是治创伤的。内服的主要是治内伤,而外用的主要是治外伤,一般金创伤口,最容易感染发热,往往难以回天。可是用这外用药酒及时清洗伤口后,却能及时的止血,并且大大减少感染发热的机率,相当的了得。”

白胡子老头一眼就看出了这种金创药的了得之处,特别是于军中那是有大作用的。军伍之中,战阵之上,士兵交战受伤是常事,许多士兵一场大战下来都不会直接战死,而多是受伤。

可往往这些受伤的士兵,特别是重伤的,却极少能够存活下来。一是战场上缺医少药,其二还是缺少足够的手段。

就算是医治过的伤兵,往往也还是会伤口感染发作而死。

而这种药酒,看似简单,但却能极好的清创以及止血,并且能够大大降低感染发热的可能,这是极为难能可贵的。

“民间季节性疾病防范之时也常用药酒,比如说元旦除夕饮屠苏酒、椒柏酒,端午饮雄黄酒、艾叶酒,重阳饮茱萸酒、腊酒、椒酒等。医书说,一人饮,一家无疫,一家饮,一里无疫。”

不过那些都是传统的药酒,相比起这蓝溪药酒来,还是有极大的差别。

可以这样说,这蓝溪药酒,跟以往的药酒完全就是两个东西了。

更别说,这烧酒浸的药酒,里面往往还添加了蜜和糖,使得口感又好,这已经不仅是药,还是一种极受欢迎的美酒了。

“仅凭这些药酒,这蓝溪李三郎就足以成为一代传世名医了。”老爷子长叹一声,有些感慨,他研究一辈子医术,对药酒也多有研究,也补全了不少损坏丢失的古药酒方,还自己研究出了一些新药酒方,可却全都还不如这个蓝溪乡下郎弄出来的药酒好。

“不过几瓶药酒而已,他如何能跟师傅相提并论?”

老爷子摇头,“这哪是几瓶药酒的问题,况且,医家之中,只要能够真正拿出几张厉害医方的医者,都是了不得的。华夏医术传承至今,正是靠着这些先辈们一点点的积累和传承,我虽说行医一辈子,却并无所成就贡献,愧对先辈们啊。”

长安,北苑羽林军。

新成立的羽林军,军额两万,都是最精锐的将士。此刻,一群羽林军将领聚在一起,正研究一件大事。

“这金创药酒和跌打药酒都是极好的,我羽林军新创,每日勤苦训练,不敢懈怠,然则士卒们常有损伤,这些药酒效果极好,能够大大帮助士卒们解决伤病问题。我们应当向朝廷上言,请求大量采购这些药酒。”

“对,这些药酒一定得多采购些,平时训练不能少,但也不能把士卒给练废了。”

一名将领端坐在前,抚着胡须道,“诸位所说的情况我也清楚,但你们可知道这药酒现在有多火吗,有多贵吗?”

“有价无市。”

“现在不光是我们觉得这药酒好,整个长安的人都知道这药酒好,马上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药酒好了,你以为这样的好东西会没有人看中吗?错,据说现在长安大大小小的药铺医馆,都在争相挤往蓝溪,准备找那个李三郎抢购药酒呢。”

他叹了口气,“据说一瓶跌打酒,也就一斤装,你们知道卖到了多少钱一瓶?一千钱一瓶,这还是有价无市,根本就买不到。无数的人在等着排队呢。”

有将领不满的道,“一贯钱一瓶药酒,这他娘的也太贵了。咱们堂堂羽林军,真要采购药酒,一次不得采购个千八百瓶的,这花销也太多了。”

“就是,要我说啊,干脆直接让这个什么蓝溪李三郎把药方拿出来,咱们羽林军可以自己酿药酒啊,不就是酿酒嘛,有什么难的。”

“是啊,药酒嘛,就是把药材泡在酒里,或者是把药弄成粉添在酒里,肯定不难。”

一群大老粗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的热火朝天。

坐在上首的那人呵呵一笑。

“粗鲁!”

“你们以为这个李三郎若真只是一个乡下田舍郎,那事情还会如现在这样局面吗?真要只是一个田舍郎,他真拿出如此风靡长安的东西来,那他早就被势家吞的连骨头都不剩下了,想想看,这是哪?长安城,帝都啊,蓝田不过距此八十里的天子脚下而已。”

有人忙问,“莫不这个李三郎还是朝中哪位大臣的旁支?”

“旁不旁枝的我倒还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前些天,咱们的朝中的英国公还有卢国公,还有咱们羽林军的两位新任将军,都曾一起结伴到过这蓝溪李三郎家喝酒的。”

英国公是谁?

政事堂宰相,凌烟阁功臣,三公。

卢国公是谁,左武卫大将军,凌烟阁功臣,刚点的东征高句丽的大总管,而且还有传闻,等这位凯旋,就将任羽林军的大将军。

而羽林军的两位将军是谁?正是薛仁贵和苏定方。

现在羽林军新成立,大将军空缺,两位将军正是薛苏二人,他们平时忙着东征准备事宜,可不管怎么说,那都是自家的上司。现在他们一群人商量着要弄李三郎,这上司们却是李三郎的坐上宾,这不大水冲了龙王庙嘛。

一群大老粗连忙咳嗽起来。

“哦,误会,误会。”

皇宫。

几位宰辅刚刚议事结束,一起走了出来。

宰相长孙无忌看着李绩笑道,“茂公最近气色确实非常不错啊,看来那个药酒确实挺有效的。”

李绩摸了摸脸,“是啊,原来老是睡不着,可最近每天喝这个长生安神药酒后,夜夜睡的香。每次都能一觉睡到大天亮,还得头天晚上交待好下人到时间就来叫醒,要不就要误了上朝了。”

“我最近也常睡不好,茂公你帮我也弄几瓶这个药酒来。”国舅爷长孙无忌不客气的对李绩道。

“辅机你要当然没问题,回头我就让人给你送去。”

“一会我去你家走一趟取了就是,顺便咱老哥俩聊会天。”

李绩瞧了瞧长孙无忌,两人都是元老,同是宰相,其实过往甚密并不是好事。平时两人虽然都挺和气,但私下没什么往来,都避讳着。可今天长孙却主动的要上门做客,李绩估计这位在琢磨着什么大事。

“莫不是与高阳公主有关?”

长孙点了点头,“到时细谈!”

第85章 长孙无忌

高阳公主是太宗皇帝的十七女,曾极得太宗宠爱,嫁与名相房玄龄次子房遗爱,这是一朵大唐的黑色郁金香。

高阳之名,天下皆知。

长孙无忌如今执掌朝政,却关心起高阳公主来,这并不寻常。

下执之后,长孙无忌拜访李绩府第。

“高阳越来越跋扈了。”

长孙无忌一边捧着一瓶长生安神药酒打量,一边说道。自太宗驾崩,长孙辅佐太子继位,一直执掌朝政,如今也已经四年。

天下一片安宁,朝堂之上也很平常,但平静之下却是暗流涌动。

“这个药酒听说出自蓝溪一乡民之手?”长孙问。

“嗯,秦岭北蔍山腹里的一个年青人,很有意思。之前薛仁贵献了一个霜糖脱色的秘方,就是替此人所献。”

长孙笑笑,做为国舅,他如今的地位是如日中天,执掌朝政,中枢诸相都是以他马首是瞻,甚至朝堂大事,连皇帝外甥都要听他的意见。他对一个乡民其实并没什么兴趣,甚至就是这药酒,也并不真正在意。

今天来,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拿药酒不过是个幌子。

“这样有为的年轻人,应当提携提携的。”说完,他立即转回正题,“高阳公主和驸马房遗爱最近和勋戚宗室过从甚密,此事让人忧心啊。”

李绩闻弦歌而知雅意,“辅机听说了些什么吗?”

“很多,都是些不好的消息。”

李绩对高阳的印象也不太好,这就是一个恃宠而骄,不断作死的女人。高阳今年不过二十四岁,如花朵一般的年纪,但其声名却已经臭了大街。可以说,甚至让整个李唐皇室的名声都跟着坏了许多。

高阳是庶出,母亲只是一个卑微的宫人,但高阳一出生便天生丽质,是个绝世的小美人。

她从小就引得她金戈铁马的父亲喜欢,太宗皇帝稍有空隙和心呢,总要把这美丽的人尖抱在怀中,他甚至从不掩饰对这个女儿的偏爱,凡是皇室的活动,无论是周游还是狩猎,进进出出的,李世民总是要把这个最爱的女儿带在身边。

她在皇帝心中的位置,甚至超过了长孙皇后所生的长乐公主和晋阳公主。

正是这种溺爱,养成了高阳恃宠而娇、飞扬跋扈的性格,而庶出的身份却又让她有了卑微和孤独的另一面。

害怕那种自小浸泡着她的孤独,这种孤独时常侵扰着她,夹杂着泪和血的孤独,每当孤独来临的时候,她就会像孩子一样本能的四处寻找着依靠。

在深深的宫廷之中,她有两个依靠,一个是做皇帝的父亲,一个则同是庶出的三哥吴王恪。

这位英俊神武的三哥,这位有着隋王朝皇室和李唐皇族双血统的高贵三哥,甚至让她心里暗恋着,一种畸形的爱恋,注定不可能的爱。

越长大,高阳越美丽,可性格却也越骄傲放纵。

最后,太宗皇帝将她许给了名相房玄龄之子。房家也是山东高门,房玄龄更是执掌相位二十余年,爵封梁国公,可高**本看不起房遗爱。

贞观十五年,年仅十二岁的高阳嫁入房家。

这是一桩政治联姻,这是父皇的需要,也是大臣们的需要,却不是她的需要。

房遗爱是一介武夫,遗传了他父亲的忠厚实在,可却未能沿袭父亲的智慧镇定,他算不上英俊,黝黑的皮肤,粗短的手指,微厚而丰润的嘴唇是唯一能让她稍看的上眼的地方,整个人笨拙而粗鄙。

当他醉熏熏的出现在洞房门口时,她打心底里厌恶她,她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父亲为她选中的驸马,她心中全是怒火。

婚后的她,越发的骄横,她瞧不起他,对仆人般对待丈夫,甚至对那位宰相公公也十分无礼,可房家上下去还骄纵着她。

房遗爱对高阳却深爱着,爱的卑微。

不但平日里对妻子言听计从,甚至当妻子出轨后,还为她掩护。有一次,房遗爱陪高阳出去游猎,在山里遇到一座草寺小庙,公主累了,进寺休息。

她遇到了一个英俊的和尚,辩机。

他一袭青衣,手拿佛经,一张英俊的脸庞,笔挺修长的身体,白皙的肤色,刀削般的眉,高挺的鼻梁,薄薄却紧抿的唇,以及那一双漆黑的眼珠。

四目相对,她如遭雷击。

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被点燃了。

此后,她时常前来这里烧香,实则就是找这个年轻的和尚聊天。

和尚开始还保持着礼貌,可渐渐的也被这位高贵而又美丽的公主一步步的引入了歧途。

有一天,房遗爱前来接妻子回府,结果却震惊的看到妻子跟那个英俊的和尚在草堂里翻滚。

他呆滞。

妻子发现了他,却只是对他露出了嘲讽的笑容,然后更加投入。

他跌跌撞撞的退后,可走出一段路后,又失魂落魄的退了回来,他站在寺庙山门口,亲自为她们把守,以防别人误闯进来。

那是最漫长的一段等待。

不知道等待了多久,她才带着笑意出来,她瞧他的时候,眼里带着不屑和轻蔑,甚至有报复的快感。

这段奸情房遗爱没有对任何人说,一开始也隐藏的很好,直到有一天,京兆府衙门抓到了一个小偷,从他的住处搜到了一个金枕。上面还有字,这是高阳公主赚送给情人辩机的金枕。

纸包不住火,事情终于败露,长安皆知。

太宗震惊,下旨腰斩辩机,杀高阳身边奴隶十余,怒斥高阳,令其闭门思过。

辩机是唐僧三藏法师的徒弟,也正是执笔写下大唐西域记的那个人。一位名气极大的僧人,和一位高贵的公主,两人的这桩风月案当年可谓是引发了无数的热议。

不过太宗一死,高阳又活跃了起来,再没有人能约束的了她。

“高阳的性格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真要随她折腾,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样的事来。”

“她最近与巴陵公主夫妇、九江公主夫妇,还有荆王元景以及吴王恪等过从甚密。”

长孙无忌的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一个高阳公主顶多是作风不正,败坏皇家名声,但若是牵扯到宗室这些人,可就不一样了。

李绩很清楚,当初李治能坐上太子之位,甚至是最后能当皇帝,其实也是有几分意外的。若不是太子承乾与魏王泰相争,最后两败俱伤,哪轮到皇九子李治呢。

就算是到如今,其实宗室里也有一股反对的声音,他们认为长孙无忌代表的元老派侵越了皇权,甚至还有人想要推举新人取代李治。

长孙无忌做为元老,又是关陇贵族集团的领头人,如今跟皇帝李治那是利益一体,当然容不得这种声音,更容不得有丝毫的苗头。

只不过长孙一直欠缺一个动手的理由,一个能够拿出手的理由,一个可以一举掀翻那群人的理由。

如今,他把目标锁定在了高阳的身上。

长孙无忌还需要得到朝堂中枢这些大佬们的支持,尤其是军方代表的支持。而李绩,正是军方的代表人。

李绩有些犹豫。

李唐立国三十余年,经历了高祖和太宗两代皇帝,高祖和太宗都是多子多孙,除去死去的那些,如今都还有几十个皇叔伯、皇兄弟,更别提如李道宗等这些宗室旁枝。

这些宗室的力量也是很强的。

李绩为人向来谨慎,长孙的谋划他心里有数,这一动手可就不得了。

“若只是私相往来,倒也谈不上什么。”最终,他还是表了态。

宗室势力与元老势力真的决裂开战,李绩不愿意看到那种局面,他相信若真开战,长孙无忌肯定更有胜算,但若是长孙赢了这一战,那以后朝堂之上就是他的一言堂了。

本就年轻的皇帝就更无法脱离这位国舅的掌控,李绩并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

他虽同是元老,但心更向着皇帝这边。

“辅机兄,别想太多,也无需忧心太多,有时候啊,我们这些人就是想的太多了,操太多的心了,所以啊晚上总睡不着,你今晚试试这个安神药酒,睡前喝一小杯,包你一觉醒到天亮。”

李绩的回答让长孙无忌有些失望,不过还是笑笑。

“哈哈哈,说的也是,我们这些人啊,就是太过操心了。”

李绩最后给长孙无忌出了一个点子,把太府寺卿房遗爱改授为一州刺史外放,到时房遗爱外任,高阳公主自然也就随同出京,这个搅屎棍一走,京师也就安宁了。

“太府寺卿可是正三品的九卿,而且还是个油水很足的肥差,房遗爱岂愿意外放为一州刺史?就算他愿意去,只怕到时高阳也根本不愿意离京的。”长孙无忌摇摇头道,其实他自己也并不愿意放高阳夫妇离京,这可是他的饵,若是把这饵给抛了,那还如何钓大鱼上钩呢。

“时候不早了,我也先告辞了!”话不投机,长孙无忌也无意久留,当即告辞离开。

“带上这两瓶安神酒,回去试试看,若是效果好,到时我再给你送来。”、

当天晚上,长孙无忌睡前便喝了一杯长生安神药酒,结果果然一夜无梦睡到天亮!

第86章 不良帅

经过多日的筹备,在赵先生的费心费力之下,医馆终于要开业了。

医馆的位置就选在蓝溪的那座石桥边,这算是街上比较好的位置,若不是有县衙的赵录事还有几位里正帮忙,还拿不下这样好的地段。

一个前店后院的商铺,每年的租金却要三十贯,这个价钱绝不便宜。不过赵大夫觉得挺值,关键是这位置好,而且地方不小,原来这里是个绸庄,不过原店东要举家迁去陇右,便有意把店转出去。

店里原来的货物都已经清空,得的是个空店,一切所需要还要重新布置。

这次不需要李逍设计,赵先生直接按照医馆的常规布局找了木匠等人来打柜台、药柜,又买来许多医馆需要的东西。

一番筹备,终于选在腊月下旬开业了。

医馆的名字选的是回春堂,李逍原本计划跟赵先生五五开,但赵先生坚决不愿拿股,最后还是婉娘劝说,才同意拿三成股,这样爷俩三七分成,赵先生坐馆,每年另拿两成的利润分成。

一大早,做牌匾的铺子,掌柜的就亲自带着伙计送来了回春堂的牌匾,上面还蒙着大红绸子。

“恭喜恭喜啊。”

老赵今天格外的喜庆,他打小开始学医,从九岁进药铺当学徒开始,三年又三年,九年之后才终于能够站柜台,学了十八年医,师傅才允许他给人开方子。之后做游医,四处游走行医,经验是积累了不少,可也奔波了大半辈子。

临老了,想不到还能沾上女婿的光,居然也能开起一家自己的医馆。

“同喜同喜,以后就都是一条街上的邻居了,还望赵掌柜的多多照顾。”

医馆开业,自然也是要摆酒宴客,彪子的饭馆也已经开业,今天的酒席就是由彪子亲自带着饭馆里的伙计学徒们亲自包席。饭菜都是自那边做好送过来,桌子就摆在医馆的院子里。

李逍来的时候,已经来了不少客人,都是蓝溪街上的商铺掌柜们,他们离的近,倒是称来捧场。

“三郎啊,大家都很捧场。”赵先生高兴的道。

李逍看了下这热闹的场面,“那也是阿耶你医术高明,医德好,大家都佩服。”今天的赵先生特意穿上了婉娘亲自为他缝制的一身绸袍,外面还罩了貂皮,头上是黑色幞头,脚上一双鹿皮靴,还真有几分大掌柜的风范。

“有客到!”

门口充当迎宾的张葱高声的喊道。

李逍和赵先生扭过头去,却见到一个高大汉子带着七八个壮汉过来。

这些人一看就是军伍之人,十分彪悍。

那个壮汉走到门口,递过一张帖子。

张葱并不识字,拿着帖子有些无奈,只得递给一边来帮忙的杨大眼。

杨大眼接过,打开帖子一瞧,念道,“长安不良帅魏永。”

不良帅,这个名字一出,院里先到的宾客们都不由的惊讶。连李逍都惊讶了,他本以为这些一看就是军伍之人的客人,会是薛家或者程家派来人贺喜的呢。

谁想到,居然是不良人。

不良人,这算是大唐比较特殊的一群公差了。用官方的解释,朝廷官府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为不良,俗又称为不良脊烂,统管者称为不良帅。

在汉代的时候,有大谁与之相当,掌门禁,属公车司马令,其长官称大谁何,到唐代,则是不良人与不良帅。

听着好像很高大上的样子,但仔细一想,这些人其实就是相当于协--警而已。

官府把一些地面上的混混地痞,将他们收编为编外小吏,专责侦缉逮捕,利用的还是这些人熟悉市井人情。

不过正所谓有职就有权,因为这些人协助官府负责缉贼捕盗维持治安,所以权力还不小,正所谓现官不如现管,尤其是长安和万年两县,那正是分管整个京师地面,两县的不良人管的也就宽。

甚至许多不良人本身不但有官面身份,还是许多权贵的走狗。

李逍也没想到,长安县的不良帅居然亲自来他这个小店了。

“谁请来的?”他问。

赵先生也一头雾水,“我也没有请这位啊,估计是不请自来。”

李逍看着那个满脸横肉的魏永,估计是善者不来,来者不善了。

但人家既然来了,他还是得上前去迎接的。

上前几步,拱手。

“不良帅光临,有失远迎!”

魏永上下打量了李逍几眼,对旁边的随从笑了笑,“最近长安城蓝溪药酒传的沸沸扬扬,听说制出这药酒之人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青人,本来我还不相信,今天这亲自跑一趟,原来所传不虚啊!”

“也就是点上不得什么台面的东西。”李逍感觉这个魏永说话很不客气。

魏永堵在门口也不肯进去,阴笑着道,“这药酒可是好东西啊,听说有价无市,长安城里的药铺都想求购而不得,你们好像还搞了个什么限购,每家药铺限购十瓶,这点量如何满足大家啊。”

“要我说啊,你还是太年轻了些,既然是好东西,大家又都舍得出价钱,你就满足大家供货啊,这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嘛。”

“实在是店小人少,一时供不应求,药酒浸泡需要时日。”李逍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啊,那这个简单,哥哥我帮你个忙,我呢人面关系广,我给你弄人来,要多少有多少,雇佣也行,买奴隶也可以,你若是差其它的什么药材之类的,我也能帮你弄来。”

这话说的十分不客气,李逍马上感觉到对方的来意了,这是来抢肉的。

他呵呵笑了两句。

“不良帅,先请进里面喝茶,有话稍后再说。”

魏永见李逍不应,脸上露出不快之色。

“老弟啊,哥哥我这是帮你呢,放着大好的生意不做,这可就是跟钱过意不去啊。你看这样行吧,咱们哥俩一见投缘,我呢也帮衬你一把,你把那个药酒的方子给我,人啊药材啊这些都由哥哥我来弄,到时赚了钱,我给你分红一成,你呢也不用操劳,坐享其成就行。”

这可倒真是好胃口,一来就要方子,还只给李逍留一成份额。

“不满不良帅,李某并没有想过要把这方子出让,如今虽然供不应求,但我们挺喜欢现在这个样子的。”

“呵呵,年轻人,话不要说的这么绝。”魏永冷笑道。

“魏帅,来者是客,不如先喝杯茶,若是魏帅有事,那在下就不送了。”李逍也不客气了。

一个不良帅而已,虽然说是长安的地头蛇,可那又如何,他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拿捏的,这药酒可是个好项目,他费尽心机,那是颗摇钱树了。

况且,他也并不是没有靠山的。

县里的柳县令,长安的薛仁贵,甚至就是朝中的程咬金,他都是能够递上去话的,想来白抢横夺,他如何肯干。

魏永见李逍软硬不吃,非常的不满。

脸已经阴沉了下来。

“这是不把我魏某放在眼里,不把长安不良人放在眼里?”

“不敢不敢,只不过李某的一点小本生意,不敢劳烦魏帅惦记,就不劳魏帅操心了。”

“哈哈哈。”

魏永伸手制止了几个已经准备要抽刀的手下不良人,“不妨,我们就先进去坐会,喝杯茶,时间还早,不急,不急。”

说着,他们大摇大摆的进院,直接就坐到了最主要的那个位置上,这可是给最尊贵客人预留的。

赵先生见状,有些担忧的道,“这不良帅可得罪不得,这些人手狠着,得罪了他,可没好处。”

“阿耶,我李逍不想惹事,但也不表示我就怕事。这魏永明摆就是要来强抢我们的药酒生意的,我能这样拱手相让吗?”他安慰赵先生,“你也不用担心,他不过是个不良帅而已,连官都算不上一个。”

要说来,李逍自己还是有官身的人呢,只不过李逍的官也上不得台面,流外六品,跟这不良帅也没什么好比的,甚至他的官根本就是拿薪水的,跟不良帅这种实权人是比不上的,但李逍有后台啊。

想强吞李家的生意,也不先看看自己的牙口好不好。

“有客到,下庄刘员外到!”

刘大脑袋带着孙子刘辉祖来了,还送了两头骡子做为贺礼,出手大方。

“刘叔里面请。”

那边,魏永坐在那里,大咧咧的喝着茶。

“魏帅,咱们跟那小子客气什么,直接弄他,随便找个理由把他抓牢里去,一顿拷打,他还不什么都得答应。”

“你们懂什么,这小子是羽林将军薛仁贵罩着,不能硬来。”

“羽林将军薛仁贵?”几个不良人一听薛仁贵的名头,有点怂。他们只是不入流的不良人,人家可是禁卫羽林军,见到他们,真是老鼠见猫一样。

“怕什么,薛仁贵罩着又如何,我还不照样要让这姓李的把方子交出来,起码也得让出一半的利来。”魏永嘿嘿笑着,他这次来可不是自己打这药酒主意,他是遵从他主子的意思来的,而他的主子可是高阳公主,一般人怕薛仁贵,可高阳公主岂会怕薛仁贵?

第87章 门下走狗

魏永来之前,早就打听清楚了,外面传什么李三跟薛仁贵、程咬金关系好,还说连李绩也是他的坐上客,但他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事实顶多就是李三寻了机会抱上了薛家的腿,至于程咬金、李绩、苏定方确实在李家吃过饭,但那也只是薛仁贵在这请客吃饭而已。

最近这突然出现的蓝溪药酒确实火,做为长安的地头蛇魏永比其它人更清楚。其实高阳公主对于什么蓝溪药酒并不知情,也不会有兴趣盯上这么点东西,这一切不过是魏永为了讨好公主,主动跟公主府的长史说自己能够把这蓝溪药酒弄到手。

那长史也是个比较贪心的,见有利可图,便在公主面前说了几番,高阳还以为是李三想投效在她的名下呢,自然也就同意了,毕竟这种商人投效名下的事情很多,商人们拿出一些利益来,换得的是更多的保护,两全其美,各得其所。

魏永已经在公主面前夸下海口,自然是对这药酒志在必得。他自认为,高阳公主的名头,足以摆平薛仁贵了。

现在嘛,就先让这李三得意一下,等会就等他所有的客人都到了,当着众人的面,他要让李三把方子拿出来。

“这些什么来宾,都是些乡绅土豪,全是些小角色。”魏永听着迎宾报的那些来客唱名,什么这个员外,那个掌柜,不由嗤笑。

“有客到,蓝田县衙赵录事到!”

留着两撇小胡须的赵录事笑盈盈的进来,身后带着两个白直,还送上了两匹丝绸做为贺礼。

“恭喜药馆开张!”

“多谢赵录事捧场,里边请。”

赵录事笑呵呵的往里走,一进去就发现一个壮汉大咧咧的坐在主宾席上。他本以为今天自己前来,应当是这个小药馆开张酒席上的贵客了。

手下白直还想去叫人让座,赵录事连忙拉住。他已经认出来了,这位可是长安县的不良帅魏永。

蓝田县和长安虽然都叫县,但人家那县的县令是五品官,他们这县县令是六品官,不但品级不同,更别说长安县管了一半的长安城,长安县的不良帅,可比他这个蓝田县的录事职权大多了。

“这不是魏帅吗,在下蓝田县录事赵大,见过魏帅。”赵录事上前几步,拱手见礼。

魏永打量了赵大几眼,有点眼熟。

“哦,赵录事啊,也有闲情来参加这个开业啊,坐。”

客人越来越多,蓝溪一条街上的掌柜东家,还有蓝溪乡的里正、族长、一些大地主们基本上赏脸来了,毕竟李家现在也重又振兴了,这个面子还得给的,蓝溪乡也就这么大,有头有脸的人也就这么多,互相捧场还是要的。

魏永听着有些打瞌睡,这些猫猫狗狗怎么就没完没了了。

“有客到,长安同济堂赵掌柜到!”

魏永抬了下头,长安同济堂是一家大药铺,在天下许多州都开了分号,东家更是太医署里的老神医,想不到连同济堂都来了。

门口,同济堂的掌柜笑着拱手,赵先生连忙上前。

都是行医的,他深知同济堂的地位,“想不到赵掌柜的亲至,真是太客气了。”

赵掌柜笑道,“如今满长安城里又有谁不知道本家你啊,你的回春堂虽然今天才开业,但我敢说,以后全天下的人都将知道回春堂的大名啊。光是你们的独家药酒,就将不得了啊。本家啊,咱们五百年前也是一家,看在同姓本家的份上,回春堂可得关照关照下我们同济堂啊,一旬限购十瓶药酒,这条件也太苛刻了。”

蓝溪药酒,现在真是名满长安。

虽然现在回春堂卖的药酒只有十来种,但每一种都深受好评。治风湿的追风、治失眠的安神,治肾虚的金枪,还有温补的十全大补,吃过了的都说好。

同济堂每天都有熟客来问货,可他们也没办法啊。上次回春堂送来十瓶,他们开始还不太想要,最后还是说试卖才勉强同意,谁知道效果这么好,这么受欢迎呢。

特别是连他们东家老神医都发话了,说这些药酒确实好,有东家的话,赵掌柜自然上心。

现在他特别希望能够多弄些药酒回去,一旬十瓶这真的完全不够。

李逍在边上笑道,“眼下回春堂刚开业,限购也是不得已的事情,但我们如今已经在加班加点的增派人手,加大产量,接下来,药酒供应会增加,到时给各位同仁们的供货量肯定也会增加的。”

“李东主真是年轻有为啊,我们东家很想见见你呢,老东家托我带个话,哪天二位有空的话,请来长安同济堂,我们老东家想和二位交流切磋一番。”

赵先生忙在旁边说同济堂的老东家乃是太医署的太医署令赵老爷子,极有名的老神医,御医。

大唐的太医署是个很特别的机构,隶属太常寺,既是医疗机构也是医学教育机构,里面有师生多达三百多人。其中的御医基本上都是天下有名的各科名医,而招生的医学生,也都是极有资质的,在这里深造学医,将来也必成为名医。

做为御医,那主要就是为皇家治病的,也给朝中的文武百官大臣看病,特别是如赵老爷子,那更是自南北朝时代就世代为宫廷御医了。

老爷子算是医界泰斗,虽说不能跟早年的药王孙思藐相比,但也确实是权威。老爷子想见李逍和赵先生,那是瞧的起他们了。

“多谢老神医提携,改日一定亲自登门拜访。”

“蓝田县令柳使君四公子到!”

“蓝田折冲府兵曹刘参军到!”

“羽林军校尉薛五公子到!”

“羽林军校尉程五公子到!”

········

随着几声高唱,几位公子哥到了。

魏永坐不住了,他本以为李三只是薛家的一个狗腿,谁知道现在薛仁贵的儿子和程咬金的孙子都来了,这两位可都是嫡出,且在羽林军中有大好前途。

这两人前来,可就说明事情没这么简单了。

还有那蓝田折冲府的刘参军,这也是长安的一个勋贵公子哥。

还在皱眉沉思,结果面前一个声音冷冷响起,“我当是谁呢,坐在这里人模狗样的,魏永,你见了你程爷还装什么大尾巴狼,还不赶紧滚开,给你程爷让座!”

魏永抬头,发现程家五郎君程伯献正抱着双臂在胸前,冷眼居高临下的打量他。

面上火烧火烧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这样骂。

可魏永却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他在长安虽为不良帅,平时手下一群不良人,走在街头也是呼五喝六人模狗样的,但就如程伯献说的一样,他不过是别人的狗。

而程伯献是谁,卢国公的嫡孙,何况人家还是羽林军的军官,前途无量,将门虎子。

真要被程伯献揍上一顿,自己脸面无光不说,甚至连冤都没处说。

“原来是五爷到了,恕小的狗眼不识泰山一时没有注意,小的这就给五爷让座。”魏永黑着脸起身,点头哈眼,还连忙拿袖子把椅子给擦拭了一遍。

程伯献哼了一声坐下,白了他一眼。

“我说魏永,你什么时候也这么闲了,还有空跑到这蓝溪乡下来。”

“只是顺路而已。”

“哦,是吗,可我刚才怎么听三郎说你有意要帮衬他一把啊。”

“不敢不敢,刚才一时玩笑话,李三郎错当了真。”他额头已经见汗了。他说自己是高阳的一条狗,可高阳却未必真会护着他,真要遇事碰到硬铁,估计也是被弃的份。

“何必这么见外呢,我们在长安也是常见面的,你要真想跟三郎合伙,好说啊。”

“不敢不敢。”

“真不愿意?”

魏永连忙摇头。

“三郎,你过来听听,魏永怎么跟我说的和你说的不一样啊。”程伯献笑着对李逍说道。

李逍微笑着从一边过来。

“魏帅。”

“三郎,何必这么见外呢,叫我魏二就行。刚才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真没别的意思。”

这见风使舵的本事确实是厉害,李逍也不点破。

那边薛楚玉也坐了下来,“魏永啊,你这手也伸的够长啊,都伸到蓝田来了,也不问下我们刘兄肯不肯呢。”

刘参军年纪跟程薛二人相同,坐在一边掏着耳朵,“我可不敢管魏帅啊,人家是长安不良帅,我只是乡下小参军呢。”

魏永被几个公子哥羞的脸色通红,却不敢发怒,只得连连陪罪。

可程伯献却不肯放过他,“魏永啊,你刚才坐在这里挺潇洒啊,又是茶啊又是点心的,你今天来带了什么礼物啊?”

“对啊,上门贺喜吃席,总不能空手来啊。”薛五也配合着道。

魏永没有办法,今天不脱层皮是不可能的了。

当下咬牙道,“今天某其实也是受人差遣而来。”

“谁?”

“高阳。”

魏永这个时候只能报出主子的名字,要不今天还不知道要被这几位怎么折腾呢。

反正,以后蓝溪这个鬼地方他是再也不打算来了,脸都在这里丢光了。

程五哦了一声,高阳啊,这两个字长安谁不知道。

“原来是那位,知道了,现在你可以滚了。”

魏永拱手,“程五爷、薛五爷、刘四爷还有李三郎,今日多有打扰,告辞。”

程五不客气的道,“快滚,出去的时候记得把今天的贺礼留下。”

魏永脸一阵青一阵白,低头退下,他最后转身的时候,目光在李逍身上狠狠的剜了一眼,李逍看见了,但并不以为意。

事情并不是他挑起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第88章 斗酒十千

“呸,走狗。”程五对着魏永的背影很不客气的吐了口口水,声音还很大,那口唾沫都快吐到魏永的背上了,魏永脚步踉跄了下,却没敢停下也没敢回头,反而加速了脚步,迅速的消失了。

李逍冲几人拱手,“今天多谢几位兄台相帮,要不然被这人盯上,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放心吧,有哥哥们帮衬,谁敢这样强取豪夺?”

“我怕只怕这个魏永回去后并不甘心啊,或者说他背后的那人不甘心。”刚才李逍可是听的清楚魏永说的高阳二字,高阳啊,肯定是高阳公主。

这可算是初唐最有名的一个公主了,简直就是公主里的坏典型,骄狂放纵,放荡不羁,说的好听点那是追求自由的先驱,说难听点那就是个荡妇了。

这位真正是个不作不死的人,本来嫁的丈夫也还是可以的,不论家世还是什么都不错,可就是要作。不过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嫁的那位也确实是一样的极品,大唐绿帽王。

李逍记得这高阳两夫妇后来好像是卷入了一个什么谋反案里,最后被砍了,甚至把房家给牵连了,这也是房玄龄造了孽了,可惜了一代开唐功臣。

不过具体她是什么时候出的事情,李逍记不太清,反正这就是个地雷,随时都可能爆。

别说今天魏永开出一九分这种让人绝不可能答应的条件,就是开出九一的条件,李逍也不会愿意上高阳这条破鞋的,不,是这条破船的。

“你不用怕那个荡妇。”对于高阳,程五直接喊出了荡妇两个字,让李逍不由的有些咋舌。不管怎么说,人家都是公主啊,嗯,到了如今是长公主了,皇帝的妹妹啊。

“没什么可怕的,一个长公主而已,就算是王爷也得按规矩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薛五郎坐一边呵呵发笑,刘四公子倒不客气的揭程五的老底,“我说你也真是的,人家高阳公主不就是因为觉得你长的够魁梧粗壮,于是想让你做个入幕之宾嘛,你说你,不愿意就不愿意嘛,还把事情弄的这么难堪。其实啊,高阳还是非常美丽的,你就算上了也不亏嘛。”

程五一下子脸红,一个高大壮汉此时居然还有几分害羞腼腆,“休得胡说,那等荡妇,我怎么可能瞧的上,更不可能与其苛合。”

刘四公子哈哈大笑,抚着脸叹道,“可惜我生的既不如李三郎这么英俊,又不如薛五郎和你程五郎这么英武,要不然,若高阳找上我,我肯定召之则去的。”

一群公子哥,把天家的公主当成了如青楼里的姐儿般说,十分寻常,让李逍总觉得听了什么不该听的东西一样。

不过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唐朝的公主真的不怎么受尊敬,更不怎么受欢迎啊。

都说唐朝的公主放荡,看来应当是自高阳始了。

“李三郎,都说你家的药酒好,不过我倒更喜欢你家的烧酒,在程五那喝过一回,过瘾带劲,今天哥哥就是特意来你这喝酒的,你赶紧的拿酒来喝。”刘四很自来熟的道。

这个刘四,虽然说是公子哥,但对李逍的态度还不错,起码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腔调,这样的人李逍喜欢。

“三郎啊,跟你介绍下,这位刘四,夔国公家的四公子,现在是左卫蓝田折冲府的兵曹参军。你可是在人家的地界啊,以后有事尽管找他,绝对能帮忙。有他罩着你,保你无忧,再有如魏永这样的无赖,直接找你三哥,叫他带兵来砍。”程五笑着道。

夔国公,李逍知道,开国名将,凌烟阁功臣刘弘基就是爵封夔国公,这位可是大唐元老,跟随李渊起兵的太原首义功臣,后来又紧靠李世民,成了凌烟阁功臣。

不过这位几年前已经去世了,如今的夔国公是刘弘基的儿子刘仁实,也就是刘四的爹。刘仁实是个坑爹的二代,只知道混吃混喝,靠着老子的门荫在左骁卫任了个郎将,倒也还算不错了。

刘四呢,是家中四子,还是庶出的,不过倒也是长安公子哥中比较争气的,早先在国子监读了几年书,后来进内府勋卫当宫廷侍卫,再外放到左卫当了蓝田折冲府的一个六品参军。

他跟程五薛五几人以前一起国子监读书,一起勋卫当差,虽然现在没在羽林军中任职,但关系一直不错。

“程哥哥和薛哥哥的兄弟,那自然也是我李三的兄弟,兄弟来了,自然好酒好肉管够。”李逍喜欢结交朋友,尤其是不计较身份愿意真心结交的朋友,当下就取来珍藏的上好二锅头,又弄了点卤肉,煎豆。

其它的客人自然有赵先生招待,他们倒也喝的高兴。

刘四就是那种交朋友不看身份但看脾气的人,只要对了脾气,管你是农夫也好商贩也罢,都是愿意结交的,若是不对脾气,就算一样是勋戚子弟,照样懒得搭理。

“三郎啊,你这个酒真是不错,不过这名字就一般了,二锅头,这听的都犯迷糊,怎么就二锅了呢,二锅听着没头锅好啊。”

“四哥,头锅酒确实也有,不过头锅酒烈,喝的没这个爽利。”

程五笑着道,“头锅酒你喝过的,就是烧刀子。”

“哦,原来那个就是头锅酒啊,那个酒啊,喝起来有劲,只是第二天准得头痛。还是你这个二锅头喝的爽,既爽劲,又不辣呛,不过名字还是不够好。你得起个美名,什么琼浆玉液仙汁的,一听就金贵,叫二锅头,那不码头上贩走苦力们喝的嘛。”

李逍一拍大腿,“四哥说的有道理,我也觉得应当取个好名字,好酒得有好名字,还得有个好包装。只不过一直还没想好叫什么名字呢,要不四哥今天给取个?”

“这你找我就找瞎了,我这个武夫一个,书没少读,可没读进去几句,给我儿子取名我都取不来,你还是找别人吧。”刘四抿了一口二锅头,咂咂回味。

李逍脑子里的酒名不少,什么五粮液、茅台、西凤酒、洋河大曲、郎酒、劲酒,什么汾酒、沪州老窖啊,但觉得都不太合适。

薛五郎在一边道,“你看现在市面上的好酒,不外乎三勒浆、葡萄酒、新丰酒、菊花酒、竹叶青、白羊酒、荔枝酒、屠苏酒等,那都是富贵之人才能饮的起的。贵的斗酒十千,便宜的也得几百上千钱。”

李逍的酒坊现在已经全力开工,每天大约可酿得三百斤左右的烧酒,锅头、二锅头、锅尾酒,这个量不算少了。但目前基本上全部用于浸泡药酒,并不对外直接售卖,仅是拿出一些来送给交好的人家,比如程薛等几家。

想了想,叫烧酒太土,叫白酒倒也过于直白了些。

“不如叫蓝溪烧春如何?”

烧春,一个烧字体现出烧酒特色,而春字嘛,又带点骚气。加上蓝溪二字,正是注明产地,做为商标。

“蓝溪烧春,听字有点意思,我觉得可以。不管怎么说,四哥喜欢你的酒,你一定给我准备些,哥哥我也不占你便宜,该多少酒钱直接说。”

唐朝的酒确实是比较贵的,最好的酒通常都说斗酒十千。

一斗酒十千钱,就是十贯钱了。而唐朝一斗酒是多少呢,一斗十升,不过唐朝有大斗和小斗之分,大斗相当于现在的六千毫升,而小斗相当于现在的两千毫升,量酒的斗一般是小斗。

因此唐朝一斗酒其实约为现代两公斤左右,也就是四斤上下。

四斤酒就卖一万钱,一斤两千五百钱,说起来确实不便宜,但若是与后世的那些顶级名酒相比,其实也不算贵,毕竟后世好多酒动不动什么几万一杯,几十上百万一瓶也多的是。

诗仙李白诗中就有斗酒十千,而诗圣杜甫诗里则喝的是斗酒三百钱,两人喝的酒也是相差三十多倍。

这么看来,诗仙比诗圣要潇洒的多,有钱。

酒钱跟米钱相比起来,却又巨大。

粟米一斗两钱斗,粳米一斗十一文,糯米一斗十五文,而好的酒一斗却要一万文,一般的也要三百钱,由此可见酒真是奢侈品,也是暴利行业。

“四哥爱喝,尽管来拿就是,我这里还能差了四哥的酒喝不成,还谈什么钱啊,谈钱伤感情,莫谈。”李逍笑道。

刘四端着酒杯盯着李逍看了一会,觉得他说的挺真诚,当下哈哈笑道,“好,那你四哥就不跟你客气,以后没酒了就来找你。不过既然是兄弟,也就不这么客气,以后你有事情,也尽管来找你四哥,你四哥虽然只是个臭当兵的,但朋友交了挺多,我搞不定的事情,还可以找别人。”

李逍举杯,“四哥,我先干为敬。”

“干!”

众人一起举杯,痛快的喝酒。

“我觉得啊,你这烧春,只要弄个上档次的玉瓶,再弄个檀木盒子,里面裹上丝绸,再题两个诗什么的,就算开价斗酒十千,也一样不愁没人买。”刘四出主意。

弄个好的包装,炒一炒,弄成高档名酒,确实好想法。

“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一盒里面装五瓶酒,刚好一斗的量,然后五瓶分别写上仁义礼智信,再各配上一句先贤名诗,用最好的瓶,最好的盒,加上我们最好的酒,然后一盒卖十千。”李逍想到了一个圈钱的好办法。

“我看行。”程五也点头赞道,“能喝的起斗酒千钱的人,也一定不在意斗酒一万,他们喝的是酒,而不是钱,越贵反而还越能受他们青睐。”

不愧是贵公子,一语道破了这些贵族勋戚们的调调,喝酒只喝最贵的。

第89章 长安四公子

(感谢大侠拎壶冲、王维栋等的打赏,谢谢大家!)

几个有为纨绔吃饱喝足,每人从李逍这里拿走好几瓶药酒,另外打包几坛着好酒后,便非要拉着李逍一起去活动。

李逍一听活动,还以为几个贵公子要带他参加什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宝剑活动,还以为他们要带自己去长安的天上人间呢。

结果程五薛五,还有刘四和柳四这四公子却是要拉他去打猎。

打猎,是这个时代那些贵族子弟最喜欢的一种活动。若是把他们的活动兴趣做个排行榜,那游猎肯定是排第一的,排第二的估计是打马球,然后估计是喝花洒、赌钱之类的。

打猎倒不完全是个不务正业的行为,长安勋贵都喜欢游猎,上到帝王,还有皇子公主们,下到那些勋戚,但凡家里有点身家有点权势的,哪个不爱游猎呢。

甚至帝王每年还要举行好几次重要的狩猎游戏呢。

连天下六百余折冲府的府兵,他们的一项重要训练内容,就是狩猎,以狩猎来训练军阵,检验士卒。

程薛两人都在羽林军,而刘柳二人都在蓝田卫府里,都是年青一代的骁勇少壮,个个弓马娴熟。

这个季节里倒比不上秋天里的猎物肥美,但按刘四的话说,吃饱喝足了,正好去山里遛遛消消食。

长安贵族们喜欢打猎,甚至把打猎当成一种社交,结交呼朋唤友,主持游猎,骑着马,带着弓,牵狗掣鹰,带着一群狗腿子,在山里呼啸,折腾一天,带着猎物回来,再办一场热闹的酒会,没有再比这个惬意的了。

基本上来说,只要你游猎的时候注意一点,不要踩踏到百姓的庄稼,那么就不会谁有什么意见。

今天薛程几个也是有备而来,蓝溪就在秦岭北麓山腹里,这里离长安不算远,但确实是个打猎的理想地方。

他们来的时候,都特意带来了自己狩猎的队伍。

“这打猎啊,最重要的不是箭术好马术佳,而是得有好的猎狗,养一群好的猎狗,绝对会让你在狩猎的时候满载而归,甚至让你在跟别人比斗的时候占得先机。”

说起这些,柳四公子也是头头是道,这位柳县令的公子如今在内府亲卫当差,是个七品亲卫,其实这种亲卫只不过是这些勋戚品官子弟的一个出身台阶而已,长安的那些贵族子弟,绝大多数都是走的这条路子。

小的时候在国子监读书,然后到了十七八岁就进内三卫当侍卫,混个几年,就能够到十二卫府里领个实差了。柳四公子名叫柳温,柳家做为河东的名门大族,诗礼传家,但那些百年大士族却并不是如普通寒门出的士子一样弱不禁风,他们往往是文武兼修,骑射这是必学的,打猎更是一种必修课。

柳温就养了一只极好的猎狗队,据说在蓝田这块现在是无人可比的。

刘四刘俊不太服气的道,“你也就仗着狗多点,其实我家的狗本领更胜一筹。”

那边程伯献接话,“我们还是来谈谈马球比赛吧,今天我家新请了几位厉害的马球供奉,今天长安各家的马球比赛,我看风头是无人可争的过我程家了。”

贵族喜欢打猎,但也喜欢打球。

不过能够养的起马队的,那就不多了,而卢国公程咬金府上,正有一支极强的马球队,一支优秀的马球队,不但得有优秀的良马,还得有优秀的马球选手,而那些明星选手,就会被各方争抢,号称供俸。

长安城里的马球队很多,每年各家的马球队,都会举行比赛,这是最热闹的时候,往往打到最后几支队伍的时候,甚至能够引起无数人争相前去围观。

李逍一直听说马球比赛之名,但还没有见过这种风靡大唐的竞争运动。不过大唐尚武,喜欢打马球很正常,蓝溪虽说没有马球队,但也有蹴鞠,蹴鞠相当于足球,规则有点不一样,但大致差不多。

普通百姓买不起好马,玩不了马球,于是就玩蹴鞠,而稍有些钱的人还骑骡子骑驴打马球,甚至据说长安城里还有贵族女子专门骑那种小马打女子打球。

无论打马球还是打猎,其实都是有钱人的游戏,这就好比后世的高尔夫球一样,一般人还真不会去玩。

说要去打猎,李逍只有匹马黄马,跑的不快也不优秀,如今只是偶尔代步而已,至于猎弓、猎刀、猎装这些,更是一样没用,他们喜欢比拼的猎狗更是一条没有,别说拥有一只猎狗队了。

“这些都不是事,包在哥哥们身上了,你会骑马就行。”

程五牛气轰轰的拍着胸脯道,“哥送你匹好马,打猎的马得有好耐力。”

李逍客气,那边刘四已经对他道,“你跟程五客气个啥,谁不知道他们程家家大业大,嗯,他们家在河陇可是很有路子,每年从那边过来的马,他们家得占三分。”

河陇,就是大唐的河西陇右地区,这块地方在后世应当算是甘肃青海宁夏陕南一带了,向来就是出马的地方,所谓的河西马、陇右马、河套马,甚至是吐谷浑的青海龙驹,都是这片地区产的,大唐最为重要的产马地之一,而且通过河西走廊,还有西域那边过来的大食马、大宛马。

大食,也就是阿拉伯帝国,而大宛,自然就是出汗血宝马的地方。

李逍倒真没料到,老程家还掌握着这么大一块财路啊,虽然不知道三分之一这个数字是不是夸张,但既然老程家能够在这块里插一手,那他家还真不缺马。

“一匹猎马,撑死了也就二三十贯的样子。”柳四也在一边撇嘴。

“二三十贯的马那也是马啊,柳兄,你打算给三郎置办点啥啊?”程五回怼柳四。

柳温打量了李逍上下几眼,“我就送三郎四五条猎狗再送只鹰吧。”

薛楚玉立即拍着自己表兄的肩膀道,“表哥这下是受激了,下血本了啊。”

程五不依不饶,“这猎狗和鹰可不能送太差的啊,不能糊弄人。”

“放心吧,我把我亲自训好的那几条狗交给三郎,还有那鹰,也是我亲自熬出来的,绝对的好东西。”

程伯献送了好马,柳温送了猎狗和鹰。

当下,薛楚玉也表示要送李逍一套打猎的家伙什,猎弓、箭,还有刀等。这些都不算是什么禁止的重装,私人是可以持有的。一套这样的家伙什下来,倒也不便宜。

刘四刘俊则表示给李逍置办一套猎装,“犀牛皮制的猎装,护臂护腕护腿腰带皮靴全有。”

“各位哥哥厚爱,我怎么好意思呢。”

“自家兄弟,何必这么见外呢,你这么见外,那我们也不好意思把这酒带走了。”

跟赵老爷子他们交待了一下,李逍便提前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薛五他们是VIP客户,得特别招待,别说是要陪着他打猎,就是要陪着去大宝剑,李逍也得答应啊。

其实李逍还是更愿意去大宝剑的,这么冷的天,跑山里去打猎喝冷风,真是闲的发慌。

程五直接就把自己的一匹备马送给了李逍,那马一身黑,就是脖子下有一道月牙白,四只蹄子那也有白毛。程伯献给这匹马还取了个名字,叫乌云踏雪。

不过李逍却不太喜欢这个名字,你一个武夫,取这么一个文艺的名字干啥。他瞅着这马,就挺像他家以前养的一只小黑狗。那狗也是脖子下有撮白毛,而且脚下也有点白的,那只狗他一直叫小熊。

“以后,你就叫小熊了,乖乖听话,以后天天让你吃香喝辣的。”

程伯献也是咬着牙才把自己的备马送给李逍的,这马,那可是能当战马用的,训练娴熟,起码值八十贯打底。要不是被柳温怼了,他还舍不得呢。

可现在听着自己的乌云踏雪变成了小熊,他不能忍了。

“我的三哥也,这马有名字了,叫乌云踏雪,而且这马他原本是训练好的战马吃的得精细,一天得五顿,每天还得有鸡蛋、豆饼吃,最好是弄点胡萝卜给他吃,还得记得加点盐。他不能吃辣!”

他逍伸手摸小熊的脖子,这马高高大大,但居然挺温驯,看不出是匹战马啊,不过这温驯的样子,他很喜欢。

“五哥,以后他就跟我了,我觉得还是叫他小黑比较好。”

“三郎,这是匹母马。”

“母马叫小熊有什么不好吗?”

程五败退,无奈的退到一边,刘四等人哈哈大笑。

“好了,三郎骑上你的小熊,咱们进山打猎去吧。”薛五生怕再聊下去,程伯献真会吐血,程五那是出名的爱马之人,现在自己心爱的备马送给李逍,结果让李逍改名叫小熊,还要让这马吃香喝辣,人家心里吃不消啊。

大唐的贵族子弟就没有不会骑马的,甚至许多女子都会骑马,连文官都骑马。

做轿子的人很少,尤其是勋贵子弟,若是马都不会骑,那以后就别在这圈子里混了。

好在李逍这副身体原本骑术就还不错的,骑上小熊,确实感觉极好。

小跑了两圈,感觉真有一种从宝时泰换到宝时捷的感觉了。

“驾!”

兴奋的李逍忍不住夹了下马腹,策马跑了起来。

第90章 相逢即是偶遇

骑上小熊,不用加鞭,都已经有种风驰电掣的感觉。

一开始李逍跑的挺哈皮,但跑着跑着他就有点吃不消了,不愧是程伯献的备用战马,跑起来那叫一个快啊,而且明显不断提档了。

这会功夫,已经估计得有时速六十里了,而且按这势头跑下去,估计能跑到时速一百里。

风呼呼的往嘴里灌,李逍已经后悔了。

“停下,停下!”

“吁!”

“快停下!”

不管人话还是马语,这小熊根本不理会李逍,这会完全进入撒欢模式,撩开四条蹄子,跑的飞快。

娘的,进山里的路可不是什么大马路啊,这破路都能跑这么快,真不愧是好马。可惜,李逍这有些受不住,这马鞍子虽然很豪华,真皮座垫,还镶了金,可还是很硬且颠啊。

他全力夹紧马腹,才没让自己被甩下马来。

据说赛马场上最快的赛马,能够跑出时速七十五公里的高速来,李逍现在希望小熊不要这么优秀。

他已经受不了了,他觉得自己都晕了,胃很难受。

晕马了。

这谁告诉下李逍,这马哪里有刹车,不是刹马啊。

跑到后来,李逍喉咙也快喊哑了,干脆也不喊了,整个人趴在马背上,任由小熊撒欢了。

他就不相信,这马就还没有累的时候。

秦岭是关中与关外的山地,一面是关中平原,一面则是江汉大地。蓝溪做为关中四个门户之一的东南门户的重要通道必经之地,虽是在山腹之中,但也一直很热闹,人流不断。

有些可惜的是,刚才李逍带马是往山里路,并不是往官道上跑,想找个人帮忙拦马都不能。

就这样一路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人都快颠散架了,这马身上也见了汗,可就是还不肯停。

“刚才老子还夸你温驯,简直就是见了鬼,你个炒辣椒的。”

也许是听了李逍心中的祈求,上天终于开了眼,山路上跑了半天,终于看到前面有一队人。

看那样子,似乎是一只狩猎的队伍。

“前面的兄台帮帮忙,马受惊了,帮我拦下马!多谢!”李逍见到救兵,连忙大喊。

他一边心里还在腹诽着,这刚结识的四位好兄弟,怎么就一直没跟上来呢。他却忘记了,自己刚才说要先走一步的,而且一开始这死小熊也并没有表现的异常,谁会想到后来发了疯呢。

前方,山路边的那支队伍里,一个身着红色猎装,非常俊俏的公子对旁边人道,“我看的怎么好像有些眼熟?”

他旁边一人马上回道,“公主,这马好像是乌云踏雪,是卢国公家孙子程五郎的坐骑,怎么的却被人骑着在这里乱跑。”

被称作公主的俊俏公子却是个女扮男装的,而她也正是大名鼎鼎的高阳公主。

高阳最喜游猎,今日恰巧在这游猎,正在休憩。

“不,我说的不是那匹马。”高阳眉头微皱,她那一双极好看的柳眉之下,一对凤目却紧紧的盯着马上的那个男子。

旁边同样做男子装扮的侍女看自家公主这个样子,想到了其它地方去。她细看那马上男子,虽然大喊大叫有些失礼,但似乎也确实长的还不错。

身上是银白色的猎装,一看就应当是上好的犀牛皮做的,还有他背的猎弓,箭袋,也都不是普通货色,更别说他还骑着一匹看着像是程五郎坐骑的好马。

人也俊俏英武,还很年轻。

李逍见前面那群人居然站在那看好戏,没有一个出来帮忙的,不由的有些气。

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兄台,帮帮忙啊。”

高阳公主看着越来越近的一人一骑,脸上突然露出了笑意。

“去帮忙把马拦下来,小心别让那畜生伤到了马上的人。”

“是,长公主殿下。”

“果然是那个小子,虽然五年过去了,变化挺大的,但你就是烧成灰我也还是能够一眼认出你来的。这五年,倒是让我找你找的好辛苦,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如今得来全不费功夫,你自己倒是又送上门来了。”高阳嘴角上扬,勾起一道好看的弧线。

好看的女人,真是什么样的表情都让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旁边的那些侍卫们都看的要呆了。

高阳公主手下的侍卫本事还挺强,几个人上前,很快把撒欢的小熊拦了下来。

李逍翻身从马上跳下来,脚都发抖。

“多谢几位兄台仗义相援,多谢。”

“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客气,这位郎君,我家主人想邀请你过去一叙!”高阳公主的侍卫很客气的道。

“请带路。”他此时其实只想坐地上好好的吐会,不过别人出手帮忙了,这个时候过去说句感谢话也应当。

“这人是谁?”公主身边的一个女官问道。“公主难道与他相识?”

“是啊,一个旧相识,五年未见了,本以为也许余生再也不见,想不到今日却能在此重逢。”

“相逢即是偶尔,再别还能重逢。”

高阳一番话,让旁边的众人都全都有些疑惑,一个五年未见的旧友?

他们目光望向正走来的李逍,此时的李逍有些狼狈,帽子也歪了,头发也有些散乱,甚至衣襟也不整,走路都还不稳。

他们对这个人都没有半点印象。

五年前,五年前的旧识?

而且公主一见此人就特别开心的样子,这关系看起来怎么都不一般啊。

莫不这人是公主以前的一个老相好---旧相识?

李逍被人带过来。

隔着几步,李逍站定。

他发现这家主人很年轻,也很俊俏,似乎俊俏的不像一个男人。他怀疑这是个女人,也更好奇为什么他要见自己。

“在下蓝溪李逍,刚才坐骑受惊狂奔,多谢兄台命人搭手相救,感激不尽。”

俊俏公子站在那里,俏生生的,直直的盯着他,还面带着微笑。

这眼神,这笑容,让李逍都有些不太好意思。

“三郎,一别五年,别来无恙否?”

这就有点尴尬了,李逍的印象里还真不认识眼前这人,可人家却直接喊自己三郎。

“抱歉,请问你是?”

高阳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哼,当初不辞而别,如今再别重逢却还要假装不认识吗?”

第91章 邂逅

“抱歉,这位大胸弟认错人了吧!”

李逍拱手,这位女扮男装的也太明显了,起码也专业一点,把那胸脯束一束啊,就这么堂而皇之的高高挺立,谁看不出来是个女子啊。

身材有料,脸蛋也漂亮,但李逍还真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个人。

“是真不记得,还是假装不认识?”高阳盯着李逍的脸。

“抱歉,你真认错人了。”

“不,我不会认错人的,你就是李三郎。”

这一点,李逍也有点疑惑了,说对方认错了人吧,可人家能叫出自己名字来。但他确实没有半点印象啊,就算是以前的李逍的记忆,也应当会有一点啊。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高阳丢下一句话,然后转身,还不忘记对旁边的手下道,“不许让李三郎跑了。”

李逍莫名其妙,若不是对方这一行衣着不凡,他还真以为遇到打劫的山匪了。

后面马蹄声响起,山路上出现一支队伍,却是姗姗来迟的程五等人。

“嗬,三郎你的骑术还真不赖啊,居然把我们甩的这么远。”程五笑着跳下马。

薛楚玉看到李逍身边站着的那几个魁梧汉子,似态度不善,“三郎,遇什么麻烦了吗?”

李逍把事情大致说了一遍,程五上前一步,“你们主人是谁?”

一魁梧侍卫抱拳高声道,“高阳公主。”

“嗬!”一听高阳公主的名头,刘四立即冲老程挤眉弄眼的,“你的老朋友呢。”

程伯献打断刘俊的打笑,“这位李三郎是我程五的朋友,若是刚才冲撞了公主的队伍,还请见谅,我这里代他陪个不是。我们还有事,可否先走一步?”

侍卫不再回话。

刘四又转过头来问李逍,“刚才你肯定没把话说完,若只是公主的人帮你拦马,没理由强留你在这啊,莫非,嘿嘿嘿!”

一边说他一边还啧啧有声的夸李逍长的英俊,话里话外之意,莫不是高阳这人向来名声不怎么好,风流成性,最喜欢英俊男子,莫不是瞧上李逍的英俊了。

“别抽风了,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程五不相信事情会是这么的简单,虽然高阳名声不好,可也没听说过高阳还有强抢民男的爱好。

李逍只得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那位就是高阳公主啊,听她刚才话中之意,好像是说我们以前相识,还说我故意躲她,这从何说起啊。”

“嘿嘿嘿,我就说这里面有故事的,果不其然。老三,你老实交待,你真不认识高阳公主?”刘四一副兴风做浪的样子。

“真没半点印象,再说我一别关中五年,这回家来才不过个把月,进出长安也不过三五回,哪里有机会认识公主啊。”

“我觉得你没说实话。”

“公主殿下请众位前去。”一侍卫过来传话。

程五皱眉,刘四却兴高采烈的,“我就喜欢看热闹,这下肯定有热闹好看了,快走。”

李逍还在想着,原来刚才那个就是高阳公主,可是高阳公主就能够乱认人吗。刘四也不理会他们愿不愿意,一把将他拉住,硬是一手拖一个,把他们拖了过去。这小子不愧是将门子弟军中新秀,力气确实大,虎口如钳,李逍都挣不脱。

路边林里,已经搭了一座帐篷,高阳不知何时换了一身女装。

程五很有几分大哥风范,站在最前面,一副李逍我罩着你的样子。

“程五拜见公主。”

薛楚玉等几人也跟着齐声道,李逍也拱手。

“想不到今日偶发兴致,前来蓝田游猎,倒是遇到很多朋友啊。程五郎,你不是见我就跟老鼠见到猫一样的躲吗,怎么今天反而不躲了呢?”公主半躺在一张胡床之上,胡床上铺着一张熊皮,配着她身上紫色的裙装,十分的雍容华贵,且美丽迷人。

李逍看到换装之后的高阳,脑子有点懵。

换完装之后,完全就是两个人啊,刚才那个大胸弟他是真没半点印象,然而这个美丽妹子他却有印象了,脑海里一下子就冒出了许多她的记忆。

但在那记忆里,她并不是什么高阳公主,而是叫十七娘。

他称她十七娘,她唤他李三郎,两人第一次见面在长安的曲江畔芙蓉园,意外邂逅,然后有了许多故事。

他从来不知道她居然是公主,他更没有想到那里去。

“三郎,现在认得我了吗?”高阳横卧在胡床上,神色倦怠,声音迷人。

李逍不由自主的接话,“十七娘。”

“三郎。”

这两个名字就像是一句暗号,接上之后,两人都久久无语。

刘四一会看看李逍,一会看看高阳,满脸奸笑,脑子里已经展开了无比丰富的脑洞。

“这五年你去哪了?”良久,公主问。

不等李逍回话,刘四已经替李逍做了回答,说李逍五年前怎么惹上事,又怎么远走他乡,然后近日才回,“想不到公主原来和三郎早就相识啊,真是缘份啊。”

李逍此时心里很复杂,这就好比他第一次回蓝溪,然后听说自己居然还有了一个妻子在家一样的感觉。

他也没想到,那李逍记忆里在长安的一段情,那个十七娘居然就是太宗皇帝的第十七女高阳公主。

大唐多刁蛮公主,且多前卫开放,放荡不羁的,连那些五姓七家都对皇家公主赐婚避之而不及。

特别是这个高阳,他已经听说过太多关于他的坏名声了,虽然说正史的新旧唐书里并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只是在资治通鉴里有,可她的放荡之名却是如今人人皆知的。

仔细想想,以前李逍跟十七娘似乎好像只是发乎于情,止乎于水的关系,一次邂逅,然后数次幽会,虽然也有花前月下的浪漫,但并没有什么其它的更进一步关系,这关系好像更多是精神上的。

可就算如此,这也让他一下子烦恼起来了,怎么就跟高阳扯上关系了呢,自己现在可是已经跟婉娘正式圆房过,要一起踏实过日子的人。

何况,李逍对于高阳这种太过前卫开放的女子,也并不喜欢啊,就算是在后世,都接受不了,更别说在现在了。

高阳叹声道,“想不到原来如此,也许这就是缘,虽然一别经年,可今天却又不期而遇。”

第92章 拒绝

刘四听到如此劲爆的内容,激动的脸色都发紫,而程薛柳三人则一副惊呆的样子。怪不得总觉得李逍不简单,原来人家五年前就跟高阳公主有一腿了。

高阳一脸对过去时光的怀念,她虽然名声不好,可也早就不在乎了。不过她一直不能忘怀的还是那个曲江池畔芙蓉园偶遇到的李三郎,一个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傻小子,单纯而又不做作。

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他天真的相信自己的话,以为自己就是一个大户人家千金的丫环,他为自己所吸引,而不是为她的身份所吸引,两人在一起的日子是那么的单纯和开心。

转眼五年了。

“我想不到你居然就是高阳公主。”李逍道。

“我故意瞒着你的,跟你在一起,我不是高阳公主,我就是十七娘。”

“可你现在是高阳公主,再不是十七娘了,我也不是当初那个李三郎了。”不管怎么说,那只是李逍的一段过往,甚至不是他这个李逍的一段过往,虽然也曾美好,但也仅仅如此罢。

那应当算是那个李逍的初恋吧,初恋无比美好,可也许正因为只是抛开了身份,抛开了其它,甚至因为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恋才会如此美好。若是继续发展下去,有一天,李逍终于知道十七娘就是高阳公主,他一个乡下地主的小崽子,如何配的上高高的公主呢。

或许他最终自卑的离开,或许他忍受不了她的坏名声,又或许最终他沉沦,做了她的面首,不管哪种结果,肯定都不会有如今这么美好。

高阳是漂亮美丽的,据说高阳公主是太宗皇帝最漂亮的女儿,今日一见,也确实漂亮的不像话,换上女装后,是那么的大气美丽,特别是身上有股子邪魅的气质,犹如罂粟花一样。

“三郎,我一直是十七娘。”

李逍摇头,他不想跟这位公主再纠缠不清,他也纠缠不起。

见状,高阳微微皱眉。

刘四比较机敏的道,“坐在这里岂能没有美酒助兴,正好我这里有从三郎府上拿来的上好烧春。”

“我倒还一直不知道,三郎家在何方呢。”公主转头向刘四。

“公主不知道吗,就在这里啊,蓝田蓝溪李家庄,三郎家是李家庄的地主啊,到了这里,咱们都算是三郎的客人。”

高阳还真不知道,原来李逍的家在这里。当年她与李逍的相遇,完全是偶然,一开始也没有去查李逍的身份,后来李逍就如一阵风一样,来的突然去的也突然,再想查,却已经不知从何查起了。

刘四取来随身带着的一壶蓝溪烧春,当场卖力的为李逍做起广告来。

气氛其实有点尴尬。

高阳一心在李逍身上,李逍则假装对公主的热情视而不见,而程五做为曾经被高阳看上想撩的帅哥,此时坐在这里也很不自在。

倒是刘四,火热的很,李逍觉得这小子可能是有些想做高阳的入幕之宾,不过说实在的,刘四人虽然大方豪爽,但长的真不行。既不威猛,又不英俊,粗糙汉子一枚,高阳肯定瞧不上他的。

薛五和柳四两人则完全打酱油,坐在那里插不上嘴。

“蓝溪烧春,李家庄,李三郎,莫不最近风靡长安的蓝溪药酒,就是出身三郎之手?”公主端着杯清澈的美酒没话找话。

“是的。”

“又是药酒又是烧春,三郎倒真是好本事。”

“一般。”

李逍每次都是干巴巴的两个字回答,这让公主有些气馁,可李逍越是这样,却越发的让她觉得有意思。若是李三郎知道十七娘就是高阳公主,立即一副拜倒石榴裙下的样子,高阳会觉得这样的男人很没用。

尤其是到现在,阅历丰富,见惯多雨的她,会十分瞧不起这种男人。

“时候也不早了,家中妻子还在等着我回去,请恕李三告辞。”李逍直接道,点明自己有家室,也是想说的更清楚些。

“原来三郎已经娶妻成亲了。”公主端起酒杯,满饮一杯。

“此酒烈,莫多喝。”李逍提醒。

公主吐了口酒气,“确实好烈好辣,辣的让人想落泪。”

说着,两滴眼泪滑落。

其实,高阳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么在意李逍,本来说,李逍也不过是她当年偶然邂逅,然后一时兴起相识幽会的,而且也过了这么久。

可是现在被李逍这么直白的拒绝,心里突然觉得好落寞。

好男人不该让心爱的女人流泪,但李逍已经不再把高阳当成心爱的女人,这本身就不是他心爱的女人,他也当不起了。

对不起,我只想做一个好丈夫。

“抱歉,我真的得回去了,告辞。”

李逍真怕自己再呆下去,会被高阳公主给迷住了,二十四岁的高阳,正是花儿一般的年纪,而且又是这么的美丽,他得走了,再不走,估计就走不了了。

也许在程五刘四等人看来,就算李逍今天被公主留了下来,就算他夜宿公主府也不过是一桩风流雅事而已,可李逍还不能接受。

“再坐会,再陪我喝两杯酒。”高阳出声挽留。

李逍转身,“再见。”

李逍就这样大步离开,头也没回。

刘四看李逍这么不懂风情,气的直叹气,又一个程五,甚至比程五还可气。毕竟程五从头到尾没接受,可李逍不是跟公主五年前就有过一腿吗,那还装鸡毛啊。

程伯献和薛楚玉、柳温三人也都有些意外,想不到李逍还挺有个性。一愣过后,程五带头起身,“我等也就不多打扰公主了,改日再登门拜访,告辞。”

三人要走,刘四还不舍得呢。

“再坐会啊。”

虽说公主名声不好,可对刘四这样的糙汉子来说,却极有诱惑力。反正公主是有夫之妇,又不用担心好上了就得娶,跟这些有夫的风流公主有一段风流往事,那又不算什么。

程五白了刘四一眼,根本不理他。

刘四看了看他们的背影,又看了看高阳,最后还是无奈的一跺脚,“告辞!”

第93章 绯闻

李家庄,上房。

“娘子。”

“三郎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你不是和程公子他们打猎去了吗?”婉娘被李逍从后院的蒸房拉进房里,一脸疑惑。

“我今天遇到个人。”

“一个熟人。”

李逍没打算隐瞒婉娘,有些事情隐瞒也是隐瞒不住的,夫妻两个还是得坦诚一些的好,现在他自己说出来,总比等婉娘从其它人口里知道这事来的更好。

这样也省的她会胡思乱想。

“谁啊?”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一个叫十七娘的女人。”李逍试探着问,五年前的事情,他也不知道她究竟知不知道。

谁知道婉娘脸色微微一变,却是道,“我听说过十七娘。”

原来当年李逍经常在长安城厮混,后来突然就被一个叫十七娘的女人迷了魂。这个事情李大善人知道,甚至连赵先生和婉娘也有所耳闻。

“是她听说你回来了来找你,还是你去找的她?”婉娘一双手在袖底下捏的很紧,如今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过的红火,那几年的苦也都值了。她没有心里准备这个时候,又出来这个十七娘。

李逍拉过婉娘的手握在手心。

“不是她来找我,也不是我找她,今天相遇完全就是个意外。而且你也不用担心,今天我跟她也只是偶遇而已,并没有其它的事情,也不会有其它什么。”

“你们怎么会碰上呢,五年了,这位十七娘还没有嫁人吗?”

“嫁了,早就嫁了,其实当初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嫁作人妇了,只是当时不知道罢了。”

婉娘一听,不高兴的道,“呸,已有人妇,还不守妇道出来跟别的未婚男子交往幽会,真不要脸,这种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女人。”

李逍苦笑,“是啊,当初她瞒着的事情太多了,你知道她真正的身份是谁吗?”

“谁?”

“高阳公主。”

婉娘瞪大双眼,嘴巴也张的老大,完全不敢相信的样子。

“公主?高阳公主,你说的是那个名满长安的高阳公主?怎么可能是她?”

“是啊,我也根本没想到会是她。”

婉娘心里又急又气,气的是三郎怎么会和这女人又遇上,急的则是这个女人竟然是大唐皇家的公主,还是那个高阳公主。

她一个小小民女如何跟高贵的公主相争?

“你个傻瓜,流什么眼泪,不管是十七娘还是高阳公主,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跟现在没有半点关系了。”

夫妻两个,她依靠着李逍,李逍搂着她。

尽管心里充满危机感,可丈夫的话还是给了婉娘许多安心。

“蒸房现在一天能够蒸三百斤烧酒了。”

“嗯,娘子厉害,为夫要好好奖赏一下你。”

大白天的,李逍不管不顾的就把妻子扑倒,至于后来做了什么,别人是完全不知道的,但晚饭的时候婉娘可是面如桃花,满脸滋润的。

月台,高阳公主的别院。

从兰溪回来之后,高阳茶饭不思。

甚至干脆连梁国公府那边的夫家也不回了,一想起那个只会对自己唯唯诺诺的丈夫,再想起那天李逍绝然而去的背影,不知为何,她心里就越发的忘不掉。

“公主!”

高阳横卧胡床,慵懒的抬了下眼,“叫你去查的事情,查的如何了?”

“小的已经查清了,那位李三郎········”

听完,良久,高阳叹气,“想不到,想不到啊。”

禀事之人完全猜不到公主在说什么,却又不敢乱问。

“好了,没事你就下去吧。”

“殿下,还有一件事情小的要向公主禀报。”本来这件事情他不打算说的,可现在公主也让他查李逍,他就不敢再隐瞒。上次他和长安不良帅魏永合谋着要把那风靡长安的蓝溪药酒夺到手,到时大头给公主,他们也能大赚一笔。

谁能想到,魏永却踢了块铁板,那李逍居然跟程薛等人关系极好,大出人所意料。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公主对这个李逍的态度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你不说我还差点忘记了这事,你上次不还说是李三郎要将蓝溪药酒方子献与我吗,怎的现在却又不一样了?张何,你也是我府里的老人了,我对你也一向很信任,可你也不要打着我的名义乱伸手。”

公主淡淡的说着,可老张听的却汗湿了衣背。对许多长安人来说,高阳就是个风流放荡的公主,但对很多高阳身边的人来说,那就是一个有些反复无情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公主息怒,小的绝不敢欺骗公主,小的也是被魏永那个杀才给骗了的。”

“让魏永去蓝溪给李三郎负荆请罪。”

“是是是。”管事连忙点头,关键时候死道友不死贫道。

高阳想了想又道,“兰溪药酒和兰溪烧春都是好东西,你代我亲自去趟李家庄,向他们订购一批。”

“还有,我想在兰溪置办一个庄子,这事你去办好。我没其它的什么要求,就一点,要快。越快越好,最好是离李家庄越近越好,如果挨着做邻居最好。”

置个庄子不难,可短短时间置个庄子却不容易,不过既然是公主的吩咐,管事还是点头应下。

“这次别胡来,该花钱就花钱,只管砸钱,总有人愿意卖地给我们的。”

李三郎啊李三郎,你就这么的嫌弃我吗,那般的绝情吗?

我偏不让你如意,你跑,你跑哪去,我以后搬到李家庄旁边跟你做邻居,倒要看看你往哪跑。

公主出人意料的反常之举,很快就引起了不少的传言。

特别是有刘四这样的大嘴巴,嘴上没把门的四处漏风,结果事情传的更快了。

李逍跟高阳不过是见了一面说了几句话而已,结果很快已经演变成为高阳公主在蓝溪打猎之时,偶遇到了一个英俊的郎君,一见钟情。

而这位郎君,却正是时下发明出风靡长安的蓝溪药酒的那位李三郎。

公主一见李三郎就为之倾倒,而这李三郎一乡下小子,居然还不识好歹并不领情,如今公主狂追不舍,引得无数人拍手顿足,他娘的,我怎么没有遇到这样的好事呢。

这些传言越传越广,大唐绿帽王、太府寺卿房遗爱同学听了后掌心被指甲掐出了血。

“备马,去蓝溪!”

第94章 情人

“你就是李三郎?”

房遗爱身上还穿着来不及换下的紫袍,腰间还佩着金鱼袋。长的挺高大,就是脸不够英俊。

不过听他那带着妒嫉和酸意的话,李逍倒是隐约猜到对方的身份了。

能着紫金的,那必然是三品以上,大唐有些宰相都没有三品,三品官还是很少的。六部九寺十二卫主官倒都是三品,综合一分析,这位估计就是高阳的丈夫房遗爱了。

身正不怕影子邪,李逍又没有干什么坏事,跟高阳也是清清白白的,虽然五年前曾经有过一段,但那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况且都过这么久了。

“在下兰溪李逍,见过大官人。”

房遗爱瞧着李逍不卑不亢的样子,心里有气,看着李逍那英俊的面庞则心中泛酸,他对高阳是多么的宠溺,可就因为自己没有长一张英俊白皙的脸,就要一直被高阳看上不吗?

“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见高阳了。”

李逍的耳朵里不由自主的响起了一剪梅的BGM,却不料房遗爱马上就又转变为霸道总裁了。

“我觉得大官人也许听了些传言,有些误会了。”

房遗爱不耐烦的一挥手,“你想要什么?金钱、美人、土地还是官职?直接点,开个价。”

虽然被妻子瞧不起,可房遗爱好歹也是九卿之一的太府寺卿,这可是个管国库的美职,更不要说他哥哥继承了父亲的梁国公爵位,如今还担任了礼部尚书。他父亲执掌中枢相位二十余年,他母亲又还是河北范阳卢氏出身,真正的五姓女。

他大妹妹嫁为韩王妃,二妹嫁的是莱州刺史,他嫂子杜氏,也是名门京兆杜氏。还有他三弟,娶的是荆王元景的女儿,姻亲加上门生故旧的关系,房家在朝中的实力是相当强劲的。

只要这个李逍愿意放手,那么房遗爱愿意给他些好处让他滚蛋。

“大官人真误会了。”

“给你一百万!”

房遗爱对李逍充满鄙视,那些追逐高阳的男人,要么就是图高阳的美色,要么就是图高阳的地位,而李逍又不是勋贵子弟,不过是个乡下汉,所以肯定更想要的是钱财。

李逍摇头,一百万,不少了,足足一千贯钱呢,这要在蓝田这样的山腹里买地,以这边并不算高的地价,能买上千亩。虽然不是好地,可若有上千亩地,哪怕都是山田,也足够世代传家了。

不过李逍真不打算跟高阳继续什么,也不想要房遗爱的钱。

“嫌少?”房遗爱见李逍摇头,怒了,“莫要贪心不足,小子,我今天能给你一百万,让你当个逍遥小地主,也能够将他打入大牢,坐穿牢底,永世不得出头。甚至,让你来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一百万,再给你在这江南买千亩田地,你永远的离开关中,此生不得再回来。”

李逍哭笑不得。

房兄啊,你这人状况都没搞清呢。不过出手倒是真阔绰啊,可惜这样的方式有用吗?

“抱歉,我的家就在这里,我的家人也在这里,我不会离开这里,我哪也不会去。”

“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房遗爱想不到这个小子如此贪心。

对这位房大哥李逍无语了。

······

手里拿着一张地契,看着已经打马远去的房遗爱,李逍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眼花了,他身上的紫袍今天似乎特别的绿。

········

回春堂正式开业之后,生意火的一踏糊涂。

利益于蓝溪药酒大名远扬,无数的药铺医馆都派人来采购药酒,不过赵先生牢记李逍的饥饿营销之法,采取限购。

甚至因为实在供不应求,如今还出现了酒票。

这种由杨大眼亲自手写,加盖了李逍和赵先生印章的酒票,就相当于后世的月饼券。

本身来说,这张券是不值钱的,因为这张券并不能直接代替药酒钱。他仅提供一个购买资格而已,凭券可优先购买药酒。

这酒券一推出,也很快为那些排队等候的商人们发现商机,有人甚至干脆就收购酒券倒卖。

李逍连忙又把酒券升级,推出了期券。每一批酒券都有日期,得等第一批酒券认购完药酒后,才开始第二批酒券的资格承认。

“他娘的,一瓶追风酒卖到了两千钱!”

“那算什么,我这金枪酒的一期酒券都是花三百钱买的。”

“那你也不亏啊,昨天你出手的那些参酒的酒券,可是转手就赚了一大笔的。”

蓝溪街上最近很热闹,大量赶来采购药酒的商人们因为拿不到货,不得不留下来打持久战,这连带着蓝溪的客栈生意都好了许多。

家家客栈爆满,连街上民房的空屋都被商人们租光了。

“真是想不到,一张纸居然也能值这么多钱。”

一个商人坐在饭桌边上,拿着一张金枪酒券,大为感叹。薄薄的一张纸,几个签名和印章加上一个日期,然后居然就值三百钱,就这还得抢。

“这李三郎还真是个奇人,弄出风靡长安的药酒我不觉得稀奇,可是弄出这个酒券,我是真正的佩服了。”另一个商人也感叹道。

“人家又有本事,又有靠山,又有头脑,还偏偏长的又那么英俊,哎,这让我们还怎么活啊。”

饭店掌柜大彪听着这些商人们的闲聊,只觉得一阵得意。

借着如今蓝溪这股火爆劲头,饭店开张,生意兴隆,凭着特色炒菜,加上火炕包间这样别具一格的魅力,饭店现在生意很好。

席上的几人继续聊着。

“都说这李三郎其实是高阳公主的情人,不知道这个传言是否属实啊?”

“估计是真的,回春堂开业那天,据说长安不良帅魏永都亲自前来道贺,还送了厚礼,满长安谁不知道魏永那是高阳公主门下一条狗啊。”

“对啊,昨天高阳公主府上的刘管事还亲自跑来蓝溪呢,拉了一大车的礼物进李家大院。”

“那你们说,这蓝溪药酒其实是高阳公主的产业了?”

“是公主的产业又或者是挂在她情人李三郎名下又有什么区别么。”有人道。

“就是,管他那么多干嘛,咱们还是想想办法,怎么多弄点酒券来,药酒买不到,只能买卖酒券了。”

第95章 新邻居

“三郎啊,老夫可是很相信你的,可是你到现在为止,都没让我满意啊。”卢国公府上,李逍跟程咬金下棋。

“这转眼就要过年了,你那几个药酒确实好用,可就是这产量也太少了。明年初夏,大军开拔东征,你总不能让我就带着百来瓶药酒走吧?”

李逍拿着白棋堵程咬金的黑棋,因为他围棋水平太一般,所以在他强烈建议下两人玩的是五子棋,可惜,就算人家程咬金年纪大,还是个大老粗,结果李逍愣是没在他手下讨到半点便宜来。

“老将军,酿酒本就不易,而药酒就更加不易了,又要酿酒,又要炮制药材,最后还得浸酒,还得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发挥出效力。”

“这个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程咬金早已经可以结束游戏,但就是故意吊着李逍一口气。

“老将军,我这些天思来想去,总觉得以我家现在的能力,实在是无法满足大将军东征药酒之需,所以我斗胆求老将军帮个忙。”

“说。”

李逍提出想另建一座药酒厂,专门生产金创药这些东征将士极需药酒。

“这是好事啊,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

“有很多地方需要老将军帮忙,需要地皮、工人还有各种药材等。”

程咬金抚着胡须,“继续。”

蓝溪药酒有如今的名气,固然是他李逍的发明,但更多的还是薛程几家的帮忙,若没有他们,李逍早就不知道被魏永这样的人撕烂多少回了,连根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做人得懂感恩。

这次提出建一个专门为东征军准备的药酒厂,其实也不全是为了赚钱。他更多的还是想要回报下他们,在他的计划里,这个新酒厂到时起码得有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规模。

而这个药酒厂,他出药酒方子,并向药酒厂提供烧酒,薛程柳刘几家则提供人力物力以及人脉等方面的资源。

若是计划通行,凭着程薛几人在军中和朝廷的声望,完全能够拿下许多军方订单,到时足够让这个药酒厂赚的盆满钵满。

大家有钱一起赚,李逍也只占一二成股就好了。

听完李逍的话,程咬金哈哈一笑。

“老夫没看错你小子,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被迷住眼。不过你也太小瞧我们了,说句实话,我还真瞧不上你那点利,我随便手指缝里漏点,也不止那些。”话虽如此,但程咬金还是很高兴的。

他瞧不瞧的上是一回事,而李逍肯不肯给又是一回事,若是一个只知道索取不懂回报的人,那就是白眼狼,这样的人,他是不稀罕提携的。

“这样吧,回头你去找伯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对他开口。我不在意开药酒厂的利益,我只希望在明年初夏出兵之前,你能够交给我更多的药酒。”

一瓶药酒,也许到了辽东的战场上,就能换回一条命,甚至是数条命,这个比其它的都重要。

“三郎啊,我老程当年起家之时,不比你如今强多少。所以有时你不必妄自菲薄,我听说高阳缠上你了?若是你觉得惹不起她,你直接跟我说,我来替你出面,我亲自进宫面圣。”

出身草莽的程咬金,虽然功成名就后也与清河崔氏联姻,可骨子里还是少了那些五姓子的傲气,他从不会去瞧不起如薛仁贵、李逍这样有本事的年轻人。

英雄不论出身,当年他提携过薛仁贵,如今也愿意提携下李逍。

话说程咬金家也是有公主的,他的次子东阿县开国公程处亮,娶的就是太宗的女儿清河公主,不过相比起高阳来,这位公主在程府表现的还是不错的。

“此事暂不麻烦老将军。”

李逍以为那天自己话说的那么绝,走的那么干脆,那么高阳公主这样一个风流的公主,没理由还要死缠着一个乡下小地主啊。

可他想错了,在长安跟薛五等约谈了下一起合伙弄个药酒厂的事回到蓝溪,结果婉娘立即来找他。

“咱们边上好多地都让人给买走了,王员外和张员外几家都已经举家迁走了。”

有土斯有财,土地就是根本,没有谁愿意卖地,更别说把地卖光,举家搬走的。

“出了什么事?”

“是有长安的贵人来高价买地,给了他们无法拒绝的高价,连地带庄子全买下来了。”

“知道是什么来头吗?”

生活在一个地方,有时候远亲还不如近邻,一个好的邻居是极为重要的。虽然土地买卖,是很寻常的事情,可李逍还是希望自己的新邻居能是比较好相处的人。

“听说是一位公主。”

一听这话,李逍就有股不好的预感。

“三郎,你说这买地的公主不会就是高阳公主吧。”看来并不只有李逍一人这样想。

“但愿不是吧。”

“如果真是高阳公主呢?”

李逍撑着下巴沉思,若真要是高阳高价买下他周边的地强要做他邻居,那他也没办法,人家又没强买强卖。

“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婉娘眼里满是忧愁,这才刚过几天好日子啊。

“娘子,有件事情要跟你商量下,今日我去长安拜访程老将军,想到一个计划,我准备与薛五郎、程五郎、刘四郎还有柳四郎他们一起合伙开个新药酒厂,专门生产供应军中所用的金创药酒等,这个新酒坊到时会有一个专门的掌柜在外面,而实际上是我们五家所有,每家两成份子。”

“那要把烧酒方子也交出去吗?”婉娘有些担忧,蓝溪药酒现在这么的火,关键还是在于浸药采用了以前没有过的烧酒,这是独此一家的秘方。

“放心吧,那边只做药酒,烧酒由我们酒坊直接提供。”

“可我们现在回春堂的药酒都供应不过来,哪里还能再供给一个新药酒厂啊?”

“所以说我们得扩大酒坊的规模,明天我们就开始招人。”

正闲聊着,有丫环过来禀报。

“郎君、娘子,门外有人来访,说是新搬来的邻居,特前来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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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高阳的野望

寒风潇潇,飞雪飘零。

这个时候来拜访的邻居,出人意料的居然是高阳。

她今天依然还是女扮男装,装扮的如同一个秀气士子。背负双手站在院里正欣赏着那株腊梅呢,李逍的脚步声将她唤醒。

“三郎,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往后还请多多关照。”高阳笑的很灿烂。

李逍的眉头却紧皱起来。

“怎么,不欢迎啊?”

“岂敢岂敢。”嘴上如此说,可李逍还真是不太欢迎高阳来做邻居,若是没有以前的那点过往,李逍倒不在乎高阳做自己邻居,可就因为以前那点事情,现在她来,明摆着不怀好意啊。

说实在的,他一个小平头百姓,也承受不起高阳这种爱作死之人的折腾。

“这蓝溪穷山恶水的,怎么公主却来此置办庄子呢?”

“因为这里山穷水秀啊。”

大院一角传来孩子们朗朗读书之声,公主转头望了一眼,“来之前我可听说了三郎不少慈善之举,什么改租、办学等等,下面的佃户可都交口称赞不已呢。我做了你的邻居,现在都只能从善如流啊。”

“我也没做什么,地主和佃户也应当有一个良好的关系,那才是长远互利之道。”

“说的很好,你跟我细细讲解下这些吧,我好好学学。”

李逍不太相信高阳真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可伸手不打笑脸人,只得无奈敷衍。

简单的把改租额和办学的初衷介绍了几句。

“聪明之举,改租额实际上与原来收到的租子不会有什么相差,但却能让佃户更有积极性,而你办一所学堂,看起来也花费不多,但收到的赞赏却不得了。”

“本来,我之前也打算仿效你办一所学堂,让我庄里佃户孩子来免费读书,但现在我改主意了,我把原本拿来办学堂的钱给你。”

“给我?”李逍惊讶。

“对啊,你的学堂不是叫蓝溪书院嘛,干脆办大点,要不也对不住这个名字啊。我听说程五薛五刘四柳四这些公子哥都在你书院里投了钱,还当了什么书院校事,那我也投钱入伙,我也来当个董事,我唯一的条件,就是我庄里佃户的孩子以后也可以来书院免费读书。”高阳笑吟吟的说道。

李逍犹豫,高阳要掺一脚,让人下意识的想拒绝,这人太能做死。可另一方面,高阳资源广啊。

“你别急着拒绝,你办学的初衷是好的,我入伙呢,也是造福一方。我不但给书院投钱,而且凭我的关系,还能请来一些比较好的先生。现在你书院里也就一个先生,孩子多了也教不过来,咱总不能把人家孩子弄进来,却误人子弟吧!”

“你放心,书院我不插手干涉管理,这下你总放心了吧。”

李逍打量着高阳,有些意外她这番话,又是花钱又是请先生,费那么大劲总得有所图吧。

“敢问公主图什么呢?”

高阳呵呵一笑。

“那三郎你办学图的什么呢?”

自己图什么?李逍办学简单点说是要弄点名,给佃户们示些好,而从长远来看,也有为自己培养些人的打算。而公主图什么,她肯定不稀罕佃户们的那点称赞的。

“我拿三百贯出来在我们两家庄子中间盖一栋书院,再来两百贯出来购置书籍弄个藏书阁,每年再来一百贯出来做书院的开销,只要求挂个书院董事名头,另外再让书院允许我庄子佃户子弟来免费读书,这个买卖很划算吧?”

划算,非常划算。

划算的李逍都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陪我走走。”

高阳突然道,话题转换的他都有些跟不上。

“那天房太府来找过我!”李逍突然提道。

高阳脚步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前行,头也没回的道,“意料之中,跟你说了什么?”

“说了些让我去江南的话,还说要给我一笔路费。”

“你答应了?”

“没有。”

“也是意料之中。”

“最后他不快而去,走前还硬是给了我一张几百亩地的地契,今天你来了,我刚好把这地契还给你。”

高阳哼了一声,“他既然非要送你,那你就收着好了,反正他有的是钱。”

“君子不受无功之禄,这钱我可不敢收。”

高阳扭头,望着李逍,“他跟你相比真是差远了。”

这话让人无话可接。

李逍从怀里摸出那张地契,递给高阳。

高阳接过,然后又塞回李逍手里,“他的东西你不愿意收,那我替他收回。现在,我送给你。”

“那我也不能收。”

足足几百亩地的地契呢,虽然这地不是在关内,而是在荆州,但总归是一笔不少的资产。

高阳想了想,“回头我把这地卖了,再在这蓝田置一块地,送给书院里做校田,佃种出去,所得租子就做书院师生食用。”

官办的官学都有校田,校田出租,每年收的租就是老师们的薪水还有学生的补贴。

走在田间的小路上,一片萧瑟。

高阳指着那条弯曲的蓝溪道,“这地方其实挺不错的,拦个坝,还可以修两座水碾,两座水碾一年都能赚上几百贯。修了坝后,这上游的田地都能变成水浇地,能增产许多。有了水,还能改种水稻,大米在关中价格很高,能收益更高。”

李逍倒对高阳有些刮目相看,想不到她还有这种经济眼光。

“蓝溪乡山多水水地更少,这条蓝溪可是很多人的命脉,官府向来不许在上游拦坝修碾,那样势必会使得下游缺水。不过在河边修些水车用来提水,倒是可以把河边的地弄成水田种稻谷。”

“官府的规定又如何,我要想修两座水碾谁还能拦的住不成?”

一听这种话,李逍就不由的扶额。她是公主,确实有跋扈的本钱,可李逍则不想惹的人人动怒。

拦坝修碾,一年多几百贯收入,看似很爽,可到了缺水季节,你这样做无疑就是断下游命脉,到时人人都得恨死你。

一到缺水季节,许多地方因为争水,发生大规模械斗,宗族之间,乡村之间,大打出手,哪年不得出点事情。

高阳看李逍不高兴,笑道,“既然你不愿意那就不修。”

第97章 纸上谈兵

“听说你跟薛仁贵他们走的挺近?”

这个现在蓝溪谁不知道啊,李逍没有否认,点头应下。

“那你应当知道,朝廷决定明年东征高句丽,薛仁贵是副将,这一次朝廷上下决心很大,准备一举攻灭高句丽,这是一个难得的建功立业的机会。三郎,你应当抓住这次机会,让薛仁贵带上你,也博个前程回来。”高阳停下脚步,站在蓝溪河边,望着河水说道。

话语里,竟然有股让李逍意外的关怀。

“我不过是一乡野小民,没有什么建功立业之心,只愿做个悠闲的山间地主而已。”

高阳摇头,转头望着李逍,“你这话就错了,大错特错。想做个悠闲的地主,可绝非易事。魏晋时的那些风流名士,比如不愿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可你知道他家本身也是士族,拥有极高的地位声望还有钱财。再比如旧时王谢,那都是有资本的。”

想悠闲当地主,那都得是名门士族才行,一般的寒门庶族小地主,那是悠闲不了的。注定了只不过是底层边缘,是难得自由悠闲的。

“你不向上爬,别人就踩着你向上爬。你李家在蓝溪也是百年家族,可之前就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差点家破人亡,这个教训你还不记得吗?去东征,以你跟薛家的关系,他只要提携下你,你并不会有多大的危险,就能挣个前程回来。以后再有我帮衬一二,可保你前程无量。”

李逍认同高阳部份想法,这年头确实是权势之家的时代,隋唐之时也被称为最后的贵族世家时代,都说隋唐之后再无世家,再无贵族。

但李逍也确实不太想一头扎进权力场中,他的起点太低,想扎进去也太难。人生百年,只活一世,李逍不想活的太累。

况且,谁说东征就容易呢。

“公主,我并不认为这次东征就能一战功成。”

历史上,虽然唐朝确实是在高宗李治之时灭掉了高句丽,但这是一场持久时间极久的战争。

若是连上隋朝两代对高句丽的进攻,可以说隋唐两朝,历经四帝持续数十年的进攻,才算最终灭了高句丽。

在高宗时,更是连续经过两次大阶段的战役,历经十几年时间,才灭掉了高句丽。

现在朝廷准备出兵东征,这还仅仅是刚拉开序幕呢,想一战灭掉高句丽怎么可能。

毕竟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高句丽虽然在隋朝两代君王的进攻之下,国力大削,又在太宗李世民的亲征之下,元气大伤,可毕竟负隅顽抗,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辽东地远,兼之苦寒,远征困难。兵发多了,则后勤补给困难,兵发少了,则难以破敌拔城。

当年太宗亲征,率十万之兵,最后未能全功,就是因为兵力太少。

而当年杨广发兵百万征辽最后失败,则是因为发兵太多。

高阳倒不认为李逍能看的懂军国之事,解释道,“你要知道,这次统兵的可是卢国公程咬金,这可是朝廷的沙场名宿,有他亲自出马,绝对稳固。更别提还有苏定方和薛仁贵两员猛将为副将。”

“不,朝廷这次绝无可能一战功成。”

“为何?”高阳笑问。

李逍本来对于这种根本不关自己的军国大事是没有什么兴趣的,不过既然高阳问到了,他也就随便说说,反正也不是跟其它人说。毕竟高阳刚才一副关心自己的样子。

“这么说吧,朝廷这次作战,虽是主动进攻,可毕竟是远出作战,补给线长,运输艰难,而且辽东气候寒冷,兼之地形复杂。高句丽人花费大量时间和物力,建立了一条辽东长城,这是一条山城联防线,以大量的山城和一段段的城墙配合高山险隘组成,易守难攻。尤其是从正面进攻,将极难。”

“若是我来指挥攻辽,就绝不会从正面进攻,那样做太过硬碰硬。”

高阳还真没料到李逍还能说出这么番话来,饶有兴趣的问,“那如果是你来指挥,你会怎么做?”

李逍捏着下巴,“如果是我来指挥,那么就应当先来一招驱虎吞狼。高句丽人一直驱使着东北白山黑水间的靺鞨人为他们所用,并想征服契丹人为他们所用,以牵制和袭扰我大唐的幽代之地。”

“因此我们应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朝廷当下旨给契丹和奚两部酋长,给他们封官赐爵,然后命他们出兵为前锋,征讨高句丽和靺鞨人。同时,派使者前去招降靺鞨各部酋长,说服他们归顺大唐,反戈高句丽人。”

“与此同时,朝廷还应当派人去联络新罗人,新罗在高句丽的东南,一直受高句丽人的侵袭,苦不堪言,如果朝廷派人过去联络,他们肯定愿意响应朝廷。”

“如此,朝廷出兵征讨高句丽,大军未动,则北有契丹、奚人,南有新罗先行夹击高句丽,然后朝廷大军可分水陆由西向东进攻,这样一来,高句丽人必然疲于应付,被迫应战于数个战场,固然其山城联防依旧在,可必然左右难守。”

李逍越说越得意,“朝廷若是再派出几支偏师,对高句丽沿海边境各地袭扰,毁坏他们的庄稼牲畜,烧毁他们的粮食仓库等,则高句丽人亡之不久矣。”

“这些都是你自己想到的?”高阳瞪大眼睛,真没想到,蓝溪乡下郎李逍居然能把东征之事说的这么透彻,虽然她不清楚他说的这些是否真的可行,但听起来一套一套的。

“嗯,确实是我自己瞎琢磨的。其实要灭高句丽,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先灭百济。百济在高句丽之南,过去也是高句丽的对手,他们本是扶余同源,如今成了盟友,一起对付新罗。朝廷可以联合新罗先灭百济,百济比高句丽弱,如果先灭百济,则先断高句丽一条臂膀。”

“同时,若灭百济,则朝廷能够在高句丽的南面拥有一个进攻的基地,屯积粮草,运输兵力,由南向北攻,这样就彻底绕过了高句丽数百年来一直经营的防御重心辽东方向。这一招,也可称之为假途灭虢。”

“驱虎吞狼,假途灭虢!厉害,三郎,想不到你居然有这等想法。”高阳夸赞。

“不过是纸上谈兵,瞎吹牛而已,当不得真的。”李逍连忙摆手。

第98章 武昭仪

(大家除夕快乐!)

太极宫内的两仪殿今天很热闹。

宫廷乐师们在卖力的演奏,乐声飘飘,丝竹绕柱。

殿内灯火辉煌,名贵的龙涎香散发着袅袅的轻烟,无数的宫人内侍奔走其中。

两仪殿是内廷地区的内朝,也是帝王与宗人集议和退接大夫之处,因为在禁内,过去只有少数大臣可以入内和皇帝商谈国事,故举止较为随便,不用遵守太多礼仪。

以前太宗在时,这里也是太宗欢宴大臣和贡使之处,曾多次在这里宴请五品以上的官员。

这座太极宫的第二大殿,今日份外热闹。

当今天子,太宗的嫡九子,一个意外登上皇帝宝座的年轻天子,此时继位四年,不过二十五岁。

当年要不是太子承乾与魏王泰争位两败俱伤,尽皆被废,也不会轮到他来当太子。

虽说最后承乾与李泰都被废了,可是当时他虽是最后的嫡皇子,但毕竟他只是兄弟中位列第九,上面还有好几位兄长。尤其是庶三子李恪,当时可是曾一度被皇帝有意选为继承人的。

吴王李恪血统尊贵,母亲是隋炀帝杨广的公主。李恪一人身兼隋杨李唐两家皇室血统,而且李恪从小长的就极像李世民,又极为聪明,深得太宗喜欢。

若非在关键时候,李治得到舅父长孙无忌的大力支持,也根本就轮不到那个时候还年少无名的他为太子了。

新年将至,年青皇帝今日在这里举办宴席,宴请的不是大臣们,而是皇族一众宗亲。

李治默默坐着,在他的身边陪坐的,并不是王皇后,也不是以前最受宠的萧淑妃,而是如今当红得宠的武昭仪。

他坐在那里,手里端着一支夜光杯,杯中倒着来自西域高昌的葡萄美酒。手轻轻的摇晃着杯子,任那腥红的酒液转动流淌,但却并没有喝的意思。

他目光看着殿中两侧坐满的宗亲,这些叔伯兄弟、姑母姐妹们。

大唐开国三十三年,经历了三代君王,李唐皇族也渐渐庞大。高祖二十二子十九女,太宗十四子二十一女,都是子女众多,兼之其它宗室,皇家成员众多。

这些都是我的皇族宗亲,这里有我的叔伯兄弟姐妹们,可是这些人里有多少跟我一条心呢。

李治目光从这些族人身上扫过,看到一张张笑脸,但他却知道,在这些人里面,其实还有不少人并不服他这个皇帝。

就比如坐在那下面喝着酒的吴王恪,甚至还有他的皇叔荆王元景等人,舅父长孙无忌说他们最近过往密切,他相信无风不起浪。

他以前也很佩服吴王恪,觉得这位兄长样样比自己出色,可最终却是自己捡到了太子之位,坐上了皇帝宝座,他肯定是心中不服的。

“高阳今天特别高兴啊!”

旁边的武昭仪开口道。

“她哪天不高兴呢。”李治漫不经心的答道。

对于这位年纪相仿的姐妹,李治其实心里有些厌恶,他性子是比较随和的,但骨子里则是那种比较守礼的人。而高阳公主却成了皇族中的另类,打小的时候,她就极得宠,与吴王走的近,跟自己并不亲切。

更别说,婚后的各种放浪轻浮。

“今天的高阳有些不一样呢。”武氏虽然一直陪在皇帝身边,可那双眼睛却很税利,“高阳似乎遇上了什么好事,今天的心情特别好,笑的也特别开心。”

李治心里还在想着吴王恪的事情,长孙无忌说吴王想谋反,还圈出了一群人,说他们暗中结党图谋,只不过现在手里证据还不足。

这群人不少,既有宗室又有元勋还有不少勋贵子弟,朝中官员,这让李治心中不安。

“你直接问下高阳就好了。”李治随口对武氏道。

武氏微微一笑,“陛下何必过于忧心,有些事情交给国舅他们就好了。今天是家宴,陛下应当开心。”

李治嗯了一声,但却还是笑不起来。

当了四年的皇帝,可他却并没有感受到皇帝的权威,父亲在位时那种一言九鼎的权威他感受不到。

他处处得依仗着舅父长孙无忌等元老们,却又还得处处提防着吴王恪等兄弟叔伯们的不满,甚至还得经常头痛于后宫里嫔妃们的争斗。

武氏对着旁边招手,叫来一个内侍。

“去请高阳长公主过来。”

高阳今天穿了一条非常漂亮的裙子,她的心情很好,跟旁边的姐妹们聊的很开心。

内侍过来。

“昭仪请长公主过去说话。”

高阳转头往那边望去,武氏举起酒杯向她微笑示意。

她对武氏并没有太多好感,甚至心里是瞧不起武氏的,武氏当初本来是太宗皇帝的才人,才人,不过是后宫嫔妃里极低的一等。武氏进入太宗后宫多年,可并不得宠,太宗驾崩后,她被按惯例送入感业寺出家。

可没多久,武氏却被新皇李治接回了宫,这件事情可谓是很轰动一时的。毕竟武氏不管当初得不得宠,她都是太宗的才人,身份上算是李治的庶母。

李家虽有胡风,可收继庶母却也是失礼之举,哪怕是太宗皇帝,当年也顶多就是把兄弟元吉的妻子收入宫中而已。

一向守礼的李治在这件事情上却不肯半点妥协,谁都拦不住他,武氏进了宫,很快还生了孩子,如今甚至封了昭仪,甚至把皇后与萧淑妃的宠都给夺走了。

高阳有些佩服武氏的本事,但却讨厌她。

我才不要跟这个女人敷衍,她心想着,不过又想起那天在蓝溪李逍跟她告别时说过的一句话,‘不要得罪武昭仪,如果可以,跟她搞好点关系。’

这句话说的没头没尾,李逍当时说完就走了。

现在想起这句话,高阳倒是犹豫了一下。

最后,她还是决定听下李三郎的话,去跟武氏打个招呼吧,就算看在皇帝哥哥的面子上。

端起酒杯,打起笑脸起身。

来到近前,向皇帝和武氏行礼。

李治还是那副淡淡的表情,兄妹间很生份,武氏却很热情的拉着高阳的手,让她坐在自己的旁边。

“你今天可是容光焕发,看起来非常高兴呢,遇到什么好事了啊?”武氏笑问。

第99章 皇家夜宴

高阳年纪与李治相当,武氏比她却是大上好几岁,两人以前算是母女,如今却又称姑嫂。若是平日里,骄傲的高阳肯定对武氏不会有什么好态度的,但今天却出人意料的笑脸回答。

“刚听国舅说陛下要让房二出京,这不是高兴的事嘛。”

高阳这话一出,一边端着酒杯的李治表情有些不太自然。其实让房遗爱出京外放并不是长孙无忌的意思,长孙无忌是想让房遗爱留在京中,好做为他的诱饵的。可惜不知道是谁搅了局,奏说太府寺卿房遗爱在任上不力,要贬他出京。

偏偏还有不少人附议,李治也是聪明人,知道是有高人为房遗爱出谋划策,目的必然是想保全房家,让房遗爱远离如今暗流涌动的长安城。

他还以为高阳是真因为此事高兴,毕竟天下谁不知高阳风流,谁又不知道房遗爱的窝囊呢。房遗爱一出京外放,高阳以后岂不在京更无半点拘束了。

李治讪讪笑道,“有御史弹劾房附马,但朕觉得事情并不大。”

高阳却是笑着回道,“陛下切莫这样说,他虽是我的驸马,可也不能因此枉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皇子犯法,还与庶民同罪,既然驸马被御史弹劾,如果查证确实如此,那么不管是罢官免职还是贬官外放都是应当的。我这个皇妹更是会完全支持朝廷的做法。”

李治目光闪动,“说的也是在理,中书门下也在讨论此事,朕不欲深究,但该警戒一下,朕打算贬房驸马为山南房州刺史,不过你可以留在京中,不必跟随同去。”

“谢陛下。”高阳屈身行礼谢过。

“一家人何必客气呢,这事你要谢也就谢武昭仪,是她在我面前说你不容易,让你留在京中。”

李治宠爱武氏,高阳和武氏关系却一向不太好,这个时候他也是有意缓和下二人的关系。

高阳闻言,转头向武氏屈身拜谢,“高阳谢过嫂子。”

一句嫂子,却叫的武氏心花怒放。她在感业寺出家几年,被李治接入宫后,在后宫里与萧淑妃、王皇后斗的厉害,好不容易才一点点的夺宠。如今虽说后宫最得皇帝宠信,也生了皇子公主,奈何在朝中却并不得几人支持。

武家虽说也是开唐功臣之家,可毕竟早年她父亲也只是个商人,不比王皇后出自太原王家,那是五姓女,有无数关陇贵族的支持。就连萧淑妃,那也是顶级士族出身。

武氏头次发现,原来一向讨人厌的高阳,原来也这么可爱。

她一个昭仪,连四妃都不是,却被高阳叫嫂子,这可是太让人高兴了。

“十七娘,听说你在蓝田新置了一处别庄?正好我在那边也有几百亩地,就送给你了。以后啊,若有空时,我和陛下也去你那庄子避避暑游玩一下。”

一个叫嫂子,一个叫十七妹,姑嫂两人笑面如花,倒真的好似关系极佳。

李治也干脆让高阳就坐在自己身边,陪着武氏聊天。

宴会继续,丝竹奏乐,饮酒高歌,皇家众人倒也其乐融融。

只不过这欢乐的气氛也只是表象,很快就有人打破了这表象。

越王李贞,太宗第八子,母亲燕德妃,这位二十六岁的皇叔,善骑射,通文学,曾被太宗称赞为文武双全。

这位皇叔在贞观朝先后被封为汉王、原王、越王,任过扬州都督、相州刺史等职,实封一千户。

眼下,他任左卫大将军,遥领安州都督。

在皇第的众兄弟中,吴王恪、越王贞、纪王慎都很有贤名,也都很有能力。当初太子承乾被废,魏王泰也被废,最有资格为太子的其实就是吴王恪、越王贞和晋王治。

只不过最终李治有亲娘舅长孙无忌的力扶,才压过了一众兄弟。

借着三分酒意,越王李贞站了起来。

他向皇帝建言,认为明年出兵辽东并不是什么好计划。

李治皱了皱眉,心中压着不快。

他继位四年了,但到现在也还没有完全掌握朝堂,他的那些皇叔皇兄皇弟们,还有好多人都还不服气甘心。

甚至就算是扶他上马的国舅长孙无忌,也都还没把权力交给他。

他迫切的需要打一场征辽之战,更迫切的希望打赢这场仗,他需要这场胜仗,他不希望有人阻拦。

他需要建立自己的声威。

“八皇兄!”李治的声音里已经带着几分不满,这位八皇兄只比他大一岁,但母亲是德妃,且名声向来很好,这对李治威胁很大。

一旁的武氏见丈夫面色不豫,生怕他控制不住自己,连忙插话。

“今日家宴本来不谈军国之事,不过既然越王有话要说,肯定是有自己的金玉良言,不如就听越王谈谈。”

“或许越王有平辽良策呢。”

一句话,化被动为主动。

越王李贞这个时候在这个场合谈起平辽决策不当之事,现在武氏说他有更好决策,若是越王李贞说不出来,那么今天他就难以收场了。

一句话,让李贞也有些骑虎难下。

殿中,甚至有些宗室瞧起了热闹。

虽说殿中都是宗室皇亲,可就算如此,也还是有些人见不得别人好的。

李贞虽说文武双全,可今年也不过二十六岁,哪怕担任过都督等职,其实也不过是遥领,根本没有出过京,更别说真正的领职视事了。许多见识,也不过纸上谈兵。

他反对征辽,也不过是因为觉得连太宗亲征都未能成功,所以才觉得李治有些过于急切,但真要让他说出更好的策略来,却又强人所难了。

毕竟反对谁都会,但要说出良策来,却又如何容易。

皇帝李治目光扫过李贞,见他站在那里,面上带着酒气,却答不上话来,心里有几分痛快。

他目光又看到了旁边的三皇兄李恪。

“吴王,你可否有平辽良策呢?”

年纪三十四的吴王恪,算是宗室诸王中名声最显最好的,生母杨妃,杨广之女,天性威武贤德,有太宗风范。连太宗都曾一度想过要立他为太子,李治向来视他为威胁。

李恪一时也并无更好平辽之策。

高阳对吴王恪向来喜欢,此时见吴王陷入困境,心中有几分焦急。

皇帝一句话,越王贞和吴王恪若答不上来,只怕都将名声扫地。

她心中突然一动,想起了此前李逍跟她谈过的征辽之事,也许可以拿来救下场。

第100章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这个想法在脑中冒出来后,就再也止不住了。

那人的话到底靠不靠谱,高阳并不清楚,但这个时候,她觉得试一试。她不忍心看到三哥那般难堪的处境,也许还有些想验证一下李三郎的那番话到底有几分水平。

就在李恪无言以对的时候,高阳出口了。

“既然今日是家宴,那皇兄问起平辽之策,皇妹倒也想胡说几句,就算是抛砖引玉吧。”

这一下,把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大家谁不知道高阳平时喜欢游猎,还生性风流,但谁听说过高阳还懂这军国大事,兵家方略啊。

稀奇了。

李治目光转向高阳,若有所思,他知道高阳向来跟吴王关系好,也许高阳这番出来是想胡搅蛮缠,为吴王解困的。

闻言,他微微皱眉道,“想不到十七娘也还有平辽方略呢,且说来听听。”

高阳笑呵呵站起来,“先声明,我这方略呢,其实也不是我自个想出来的,是有一个叫李三郎的人跟我说过的,我记住了一些,就借花献佛吧。”

李治讶然,李三郎,莫不就是三皇兄吴王恪?

他望向李恪,却发现李恪也是一脸茫然的样子,似乎事情又并非如此。

这个时候,高阳已经开始侃侃而谈。

高阳站在那里,神态悠闲,不急不缓,把当初在蓝溪河边,李逍对她说的一番平辽之策娓娓道来。

什么平辽非一朝一夕可竞之功,什么若要灭高句丽,最好从南往北打,而非从西往东征。还特别点明,灭高句丽,必先驱契丹、新罗为前锋,灭高句丽,当先破百济。

一番话说完,满殿寂静。

一众皇室宗亲,本来想要看热闹的眼神也不知不觉的变了,尤其是其中一些比较有见识的人,听完高阳一番话,甚至有股茅塞顿开的感觉。

不管是隋朝两代皇帝五次征辽,还是本朝太宗亲征高句丽,又此后的几次袭扰,中原虽也有海陆并进的策略,但其实一直都是以陆路为主,尤其是从西向东打的路线。

可现在偏偏高阳提出来的征辽之策,却是由南向北,尤其是提出,欲灭高句丽,必先夺百济的这个观点,可谓让人大吃一惊。

可细细一想,却又非常有道理。

许久之后,李治长长的叹了一声气。

他脸上的表情变的凝重。

他虽也没打过仗没带过兵,可整日与朝中宰辅大将们商议,也对高句丽局势有个比较清晰的了解。

之前大家想的都是过去的老思路,由西向东一路打过去,海路上也仅是派一支偏师去牵制下高句丽人,做些袭扰。

以前还真就没想过,要先灭百济。

虽说这也同样是要先走海路,但又与过去的海上进攻不同,以前海路是直接去打高句丽,而这次高阳却是说走海路先打百济。

百济不是高句丽,只是高句丽的一个盟友,而且现在很虚弱,尤其高阳说大唐进攻百济的话,还可以让新罗提供粮草器械支援,还提供兵力协助。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确实很有希望先灭掉百济。而灭掉百济,最大的好处是什么?

是大唐在高句丽的背后扎下一把尖刀,甚至有了一块稳固的进攻基地,可以源源不断的从海路派兵过去,这样一来,高句丽花费几百年时间经营的那条辽东防线,尤其是近几十年经营的辽东千里长城防线就完全无用了。

高,实在是高。

“好计,以前大家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欲灭高句丽,必先灭百济。破百济,然后由南向北攻,可一举亡高句丽也。好,非常好,此计真是绝妙之计也。看不出,吴王居然还能够有如此良策,此前却一直不肯说,吴王,你太谦虚了啊。”

吴王李恪也正琢磨着,高阳怎么会有如此良策呢。他懂兵法谋略,自然是一下子就听出这番方略的高明之处,其实就是避实击虚。

避过高句丽人苦心经营的辽东防线,直掏高句丽的肛,一击致命。

仅仅是把过去做为偏师的海路兵马进攻目标改了一下,就完全不同了。以前东浮渡海攻的是高句丽平壤,目的是牵制、袭扰。而这次则是目标南称,攻打东南的百济,目的是先斩断高句丽的一条臂膀,同时获得一个重要的进攻据点。

他还在那里琢磨,到底是谁想出了这个好计策,听到皇帝叫他名字,说是他的计策。

他惊讶之余,然后想起刚才高阳说这是李三郎告诉她的。他不知道高阳说的那个李三郎是说他,但他知道,自己绝没说过这话的,他也没想过那样的良策。

此时如果自己应下,那就是冒名顶替。

他仅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摇头。

“陛下,高阳说这良策是李三郎告诉她的,但这个李三郎并非是臣。臣也很想知道,这位出此良策的李三郎究竟是谁。”

李治大为意外。

这个李三郎真不是吴王恪,那是谁,总不成是高阳自己想出来,然后假称是吴王恪告诉她的,结果吴王恪又没领情吧。

他越来越有兴趣了。

笑问高阳,“十七娘,敢问这位李三郎,究竟是哪家儿郎啊?”

高阳扭头看了眼吴王,回头。

“这位李三郎确实不是吴王,其实这人说来陛下也应当是知道的。此前,右领军中郎将薛将军曾向陛下献一霜糖脱色秘方,那秘方主人正是这位李三郎。”高阳提醒皇帝,“他就是蓝田李逍,后来陛下还特下旨赐其流外六品的少府寺官,赏赐了其金银绢帛田地的。”

“哦,你说的是他啊,朕想起来了,确实有此事。想不到,这李三郎居然还能有如此平辽良策?高阳,你怎么认识他,他真的仅是一田舍郎吗?”

“陛下可莫小瞧这位田舍郎,皇妹还曾听过他做的一首五言呢。”

李治这下更来了兴趣,“他还会做诗,那快说来听听。”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诗念完,又是一片寂静。

不过与刚才的平辽良策相比,这首本来非常好的讨倒已经不太惊人了。毕竟在帝王看来,诗词虽代表才气,但也仅是小道,真正治国平天下的,并不靠诗词这样。

李治拍腿赞叹。

“这个李逍,朕是真的很好奇,也很想见一面了。”

武氏在旁边笑道,“既然这位李三郎做诗写朝为朝舍郎,暮登天子堂,那陛下何不召他入宫登上天子堂,亲自召问呢?”

“昭仪说的极是。”李治大笑道。

第101章 折腰

皇家夜宴上,李逍的名字再一次上达天听。

而武氏,也是头一次对一个小小的田舍郎起了兴趣。

一个乡下田舍郎,却能让堂堂右领军中郎将替他进献霜糖脱色秘方,一个乡下田舍郎,还能跟高阳公主接触,甚至谈论起军国大事,尤其是一番平辽之策居然还如此的有见地,更别说,这样的一个乡下田舍郎,还能做出一首很不错的诗来。

武氏现在对李逍,十分好奇,她甚至心里隐隐觉得,高阳对她态度的转变,或许正是与这位李三郎有关。

今日宴会,出尽风头的不是一向引人注目、众人焦点的高阳公主,也不是在宴会上发难的越王李贞,更不是被皇帝逼的答不上话的吴王李恪,而是那位连面都没有露过的李逍。

在满殿皇亲国戚面前,这个卑微到泥土里的李三郎,却成功的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宴会结束,李治与武氏坐在床上,还聊起这位李三郎。

“爱妃真的相信高阳的话吗?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人才却遗落乡野?偏偏还如此年轻?”李治一边享受着武氏替他按摩肩膀,一面说道。

“陛下,臣妾觉得高阳没有必要欺骗我们。今天她是当着大家的面说的,况且这种事情也骗不了谁,只要陛下把这李三郎召到面前,一番召对,他的底就一清二楚,有没有本事才能,就完全知道了。若是假的,肯定就得露马脚。况且,高阳为何要骗陛下呢,这对她又有何好处?”

武氏细细为李治分析,高阳的转变,让她很喜欢,如果以后高阳真能转变态度,甚至支持她,那她也愿意替她说些好话。

李治点点头。

“现在朕对这个李逍是真的非常感兴趣了,你说,若李逍真有那般才能,朕是不是应当赏识重用他?”

“用贤任能,这是当然。不过按高阳说的,这李逍只是个乡野小地主,虽说身家清白,可毕竟出身寒门,若是冒然提拔重用,却也有违制度。陛下不如找个机会,先给他个一官半职,然后慢慢提拔任用。”

李治突然皱眉。

“你说这李逍怎么跟高阳认识?李三郎好像年纪不大,莫不高阳和他······”

高阳的名声向来不太好,若这李逍也是高阳的裙下之臣,那事情就不太好办了。李治虽也想任贤用能,可如果这李逍是高阳的面首情人,那就·······

“让人先查查看吧。”武氏在旁边道。

今天的高阳心情很好,出宫的时候,三哥吴王特意叫住了她,对她很感激的说了谢谢。“那个李逍是个人才,有时间你替三哥引荐一下。这样的人才,不能埋没了,有机会,三哥愿意帮他一把。”

“今天谢谢你了,多谢你替三哥解围。你以后也莫再耍性子了,遗爱马上要外放出京,你若留京,多保重身子,少出去胡闹·······”

高阳眼眶有些红,皇家的兄弟姐妹们虽然多,可也有太多的勾心斗角,真正关心她的也许就只有这位三哥了。

“三哥,你也要多注意些,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办法出京吧。”

许多事情,其实大家都明白。

新皇不喜欢吴王越王,这是大家心里都明白的。尤其是现在当朝柄国的是长孙无忌为首的元老,他更是视吴王为眼中钉。离开长安,也许能够保全吧。

李恪长的高大英武,与太宗皇帝年轻时十分想象,三十多岁的他眼神里已经有些风霜,他笑了笑,“三哥知道,只是三哥就算想出京,又谈何容易呢。本朝自立国以来,虽然开始也有皇子公主们统军掌兵,可自玄武门后,又还有哪个宗亲真的能够拥兵呢,就算是外出任职也不可能,这与前朝杨隋之时根本不同了。”

隋朝时,虽然几位皇子没有分封就国,可实际上都是担任一方的大总管,各统军州数十,拥兵无数。虽不分封就藩,可实际上亲王们的权力却远比汉晋分封时的还强。

到了本朝,尤其是经历了玄武门之后,太宗皇帝对于宗室的态度就谨慎了许多。

宗室虽然封王,可不再有封国,连采邑封户也不能直接管理,更别说拥兵了。哪怕朝廷授封官职,但也基本上都是虚的,不管是授封都督也好,还是授封刺史也罢,都是遥领,还没有哪个宗室能够出京到地方上真正任职视事呢。

李恪就算想出京,也不会有机会的。

他就如同是一只被困在笼中的鸟,其实根本没有自由可言。

曾经极得宠的魏王泰,去年死了。

而曾经的太子承乾,更是早在数年前就死了。

朝廷对李泰的死,说是因心情抑郁,病死。可李泰被贬废十几年,早不死晚不死,去年却死了,年纪却才三十五,这个结果李恪是不相信的。

他更愿意相信一个传闻,李泰其实是被皇帝派人害死的。

也许下一个就到自己了。

这就是身为皇子的悲哀吧,尤其是如今自己还是皇兄,一个在朝野百姓心中威望很高的皇兄。

他笑着摇摇头。

“你跟这个李逍很熟吗?”

高阳扑哧一笑。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三郎确实是我的情郎。”

李恪听了面色不太好看。

高阳又道,“曾经的。”说完,她加了一句,“现在我正要让他再回到我身边。”

李恪摇头,“我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也不想知道了,不过以后收收心吧,我知道你也很抑郁,可再放纵自己,也并不能改变什么,这样做贱自己,又有何用呢。有时我也想学学那几位兄弟,飞马斗犬,从此过着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日子,可是我做不到,我做不到像他们一样,不管是本性如此,还是只想自污,我都做不到。”

“哥,我明白你。”

“十七娘,三哥也明白你,我们都不自由。可我们不能因此,就放纵自己。”李恪说完,望着宫外的长安城,叹声一声,“有空把李逍带来见见我。”

“可以,不过李三郎这人有些特别,他并不热衷权势富贵,虽说他是个小地主,可有时却又洒脱的让人惊叹,就算你贵为吴王,可也不能让他折腰下拜。”

李恪听了大笑几声。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不过越是如此,我却越喜欢这人了。他不愿意来见我,那我就亲自去见他好了。”

第102章 小辣椒

蓝溪。

溪里结着一层厚厚的冰,溪边山下的一片梅花也怒放着。

李逍并不知道两仪殿夜宴上发生的事情,对他而言,冬日的生活很平静也很顺畅。

蓝溪边的二亩鱼塘已经挖好,排干了水,清光了淤泥,堆起了围堤,甚至还用挖出的淤泥在围堤下弄出了一行行的芋田。他还计划在堤上,明年种上桑树和柳树,到时绿柳成萌,可以坐在树下钓鱼。

李家在镇上开的两家铺子生意也越发兴隆。

大彪管的饭馆因为独家的炒菜,已经打出了口碑,远近闻名,路过的客商许多都会选择在这里吃饭,虽然价格贵些,但却能吃到不一般的菜式。甚至如今名气都传到了长安,有些长安的客人专门跑到蓝溪街上来吃饭。

这让大彪越发信心十足,已经跟李逍提出准备开分店,第一家分号,就准备直接进军长安,要在东市开一家炒菜馆。

赵大夫管的医馆如今一样的红火。

得益于药酒的美名远扬,如今完全就是不愁卖,赵大夫现在整天愁的就是李家庄酒坊的药酒供应跟不上。

老赵天天往李家庄酒坊跑,跟女儿抱怨供应太慢。可婉娘也没办法,虽然说糯米酒糟不缺,每天蒸出的酒汗也不少,可要把酒变成药酒,却不简单。不说各种药酒药材的炮制加工需要时间,而且有了药材,最后浸泡成药酒也还需要不少时间。

老赵跟李逍提出,要自己再建一个专门的药铺,专为药酒坊收购和炮制各种药材,这样既能减少药材的成本,同时也还能节省药材加工的时间,这个提议李逍自然也是同意的。

不过药材浸泡依然需要时间,药酒供应量依然提不上去。

好在李逍不急。

如今药酒名气大,但也不急于赚这个热钱,反正名气已经打出去了,药酒供不应求,那搞点饥饿营销也好。

他还是比较看重品质的,虽说药酒应当归类于保健这一类,但也能算是药品,所以马虎不得。

与薛程柳刘几个兄弟的金创药酒坊也在紧锣密鼓的张罗筹备之中,有他们几家的人脉关系,进展顺利。

而且因为这个药酒坊只种专供军队的金创药酒,所以倒是简单的多,李逍只提供药酒方子,和供应白酒,其余的诸如药材供应,包装生产,雇佣工人伙计这些,统统都有几家包揽了,他们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倒是大大方便。

虽说各处生意红红火火,但李逍都各交给了别人打理,自己倒其实挺闲的。

空间里的黄瓜藤已经枯萎,最后一茬黄瓜也早就摘完了。

这些黄瓜藤一共摘了十二茬,为李逍赚了第一桶金。

拔去这些老藤的时候,李逍还有几分不舍,将几条特意留种的老黄瓜摘下取出黄瓜子,剩下的瓜藤一把火烧成了灰,重新又成了灵土上的肥料。

当最后一点瓜藤也都化为灰烬后,李逍发现空间突然涌出许多的浓雾,雾浓厚的遮住了视线,伸手不见五指。

这场大雾足有一柱香的时间才散去。

当浓雾散去之后,李逍发现这片拔掉了瓜藤的空间土地好像变大了些。他仔细的打量观察,发现确实变大了点。

原来灵土四周被茫茫白雾围绕着,根本出不去,而现在那层雾似乎退后了一点。

新露出的土地荒芜着,还长着不少的杂草灌木。

想不到空间土地还能扩增,李逍思索着,难道是因为那些黄瓜藤的原因。

难道以后这空间还能不断的扩大,一想到这种可能,他不由的兴奋起来。这空间可是非常的神奇,这灵土更是极为神通。

种什么都长的好长的快,不但增产还能加速生产。

一边想着,李逍一边巡视着新增的土地,不算多,大概扩增了十分之一左右。

地上野草丛生,还偶尔夹杂着一丛灌木。

有空的时候,得好好的把这地给翻一翻了。

打量着,突然发现几点红色。

那红色是那么的熟悉,让他一愣。

他几步过去,走到近前,蹲下,仔细打量,越看越激动,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那细长细长,火红火红的,不正是红辣椒吗?

再看那树,到膝盖高的一株,翠绿的叶子,可不就是辣椒苗吗。

天啊。

想不到这新增的荒地里居然出现了一棵辣椒树。

来到唐朝这么久了,李逍对这里的一切都还是不太习惯,尤其是饮食。他费尽心思打造了炒锅,弄出了炒菜,但没有辣椒,好多菜还是少了味道。

唐朝人吃辣,但用的是茱萸提升辣味,有时也把姜蒜来提辣。可以说,唐朝人味觉里的辣,其实跟李逍认知里的辣是不一样的。

茱萸虽然也有辣味,可完全不同。

辣椒的辣味,那才是真正的辣啊。

伸手摘下一颗红辣椒,饱满,火红。

随手擦了几下,就放进嘴里咬下一截,然后用力的咀嚼起来。

一股熟悉的辣味立即在舌尖爆开,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火辣。

好辣,火辣辣的,嘴里马上就涌出了许多口水,甚至辣的不由直吸气,可李逍却很兴奋。

辣椒,真正的辣椒。

以后在唐朝也能吃到辣椒了,也能吃到真正的辣味了,唐朝人的味觉里,也要多一味真正的辣味了。

辣椒炒肉,辣椒粉、干辣椒、辣椒红油·······

这棵辣椒苗一定得好好呵护,这些辣椒得让它们长老成种,这样就能拥有更多的辣椒种子,种出更多的辣椒来。

至于唐朝人会不会吃的惯这些比茱萸更辣,味道完全不一样的辣椒,李逍不担心。

关中人爱面食,而面食配上辣椒绝对是好搭档,不说别的,这油泼面,若是有辣椒红油,这味道肯定就不一般了。

我的红油火锅,我的辣子鸡丁,我的水煮鱼·······

一时间,无数离不开辣椒的好菜都在他的脑子里浮现,嘴里火辣辣,口水更是止不住的流了。

新增的地上居然出现了唐朝没有的辣椒作物,这让李逍震惊之余,连忙到处查看了一遍,若是再出现点土豆、番薯、玉米啥的,那可就不得了了。

不过仔细的转了好几圈,眼睛都有点看花后,他最后只能无奈的承认,新增的土地上,除了这株辣椒,其余的都是些大唐本就有的野草杂树。

第103章 七省文状元兼参谋将军,人称对王之王

永徽四年,大年三十。

午后的阳光微热。

李逍披散着头发,上面还带着些湿汽,三十除夕过年。一大早,李逍就让家里的伙计架起锅烧水,灶膛里的火从早上起就没有停过。丫头烧火,伙计挑水,烧了一锅又一锅。

过年了,李逍给大家一个福利,全庄上下老少男女都有份,人人可以尽情的洗上一个热水澡。等到了傍晚,还有一顿有酒有肉的除夕大餐,晚上还可以换上一套新衣裳呢。

关中寒冷,尤其是秦岭山腹里。这里的百姓平时冬天很少洗澡,有的人甚至整个冬天都不会洗一个澡,就算爱干净的人也顶多是十天半月的擦洗下。

冬天洗澡,这不仅关乎爱不爱干净,其实也需要一定的条件。

大冬天的洗个澡,烧水就很麻烦和费力,烧水了洗不痛快,烧多了挑水烧火既累又浪费柴火,一家五六口人要是天天洗澡,那啥也不用干了,整天挑水烧火和砍柴就没其它空了。

再说了,冬天身上结层灰,还能防寒抗冻呢,这洗澡要是洗出个伤害发烧的,那可就完蛋了。

不过李逍早说过了,人人得洗。

李逍很讲卫生,平时就要求家里的仆佣们勤洗手。

他还专门建了一个不透风的浴室,里面有冲水的淋浴,也有泡澡的澡堂子以供给家中的部曲仆佣们,他还让人在自己的上房里专门建了一个独立的卫生间。

有了独立的卫生间浴室,李逍基本上两三天就会洗个澡。今天除夕,他中午就把澡洗了,洗完后浑身舒畅,不过没有吹风筒,长长的头发一时不得干,只能用毛巾擦过后披散着晒太阳。

“字写的不错,有长进。”

李逍看着院里长桌边上正写福字的妹妹李贞,打量了下红纸上的福字,很满意的点头,这丫头以前就读过书,能写会画些,如今在杨大眼的教导下,功课又有精进,尤其是一手毛笔字,写的非常的秀气。

“哥,你也来写点啊。”李贞被夸奖了很高兴,把毛笔递给李逍。

“我啊,也行,那就写几个。”

李贞看了看桌面上栽好的红纸,栽的都是方块,这些是写福字和门头的,却没有载春联。

他一下子想起来,这个时候还并没有春联。

春联起源于桃符。

桃符长六寸,宽三寸,用桃木板上书降鬼大神神荼和郁垒的名字。按惯例,是正月初一,造桃符着户,名仙木,百鬼所畏。

鬼畏桃木,估计这也是后来道士桃木剑的由来了。

挂桃符的传统,要一直到唐后的五代十国之时,才有人在宫廷的桃符上题写联语,这也是春联之始。

现在这个时候的唐初,还没有出现过春联呢。

想到这,李逍觉得自己可以发明下春联了。

“婉娘,咱们家买桃符了没?”李逍问一边的赵婉。

“三郎,早已经买好了。”

每年正月初一,新桃换旧符,这是传统,不管家里有钱没钱,每户人家总不会少的。

“把桃符取来。”

婉娘还以为李逍要看看今年买的桃符质量,忙叫人搬来。

今年李家翻身,所以桃符买了不少副,大院门,学校门等这些都是不能少的。买的桃符都是上等的桃木,而且很大。

“花了不少钱啊。”

“讨个好彩头啊,过年嘛。”婉娘笑道。

“嗯,说的不错,过年嘛。”李逍点头,说完,他把一副桃符摆在长桌上,然后提笔蘸墨,就在那新桃符上挥墨提笔写下了大唐第一副春联。

“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

李逍的毛笔字写的还算工整,但算不上什么大家,只能算一般水平。不过大家这个时候目光都盯着桃符,倒不是惊叹李逍的书法,而是他们还头一次看到有人居然在桃符上写字。

桃符,那是桃木板上刻着两位降鬼大神的名字啊,怎么还在上面写字呢,这不是对大神的不敬吗?

杨大眼刚好过来,一眼扫过桃符。

“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好,这个对句好。”

春联出现在五代之时,但对联却出现的更早,据说最早的对联是出现在三国之时。对联又称对偶,对子,讲究的就是对仗工整,平仄协调,字数相同,结构相同。

这也算是一种中国文化独特的艺术形式,与诗词歌赋其实本质相同。

杨大眼毕竟是读过许多书的,一下子觉得李逍的这句对子写的很好,尤其是写在桃符上,非常的应景应时。

“那我再写几副。”

李逍笑着拿来还没裁完的红纸,熟练的几次折过后,裁下几副对联。

再次挥墨,这次大家已经从惊讶变成期待了,尤其是杨大眼,他很期待的想看看李逍究竟还能写出什么好对子来。

“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

一副对联一气呵气。

杨大眼捋着胡子,“这是写的灶王爷?”

“没错,让灶王爷帮着在天上替我们多说几句好话,回来后多带点吉祥来。”李逍答道。

“哈哈哈,这个好,吉祥。”赵大夫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已经挤了进来。

李逍再写,“土中生白玉,地里长黄金。”

虽然通俗,但却易懂彩头好。

赵大夫抢先道,“这个一看就是写给土地公公的。”

“对。”

“天高载万物,地厚载群生。”

“天地爷!”杨大眼扳回一局。

“爆竹声声除旧岁,红梅朵朵迎新春。”又是一副对联写就。

“好,应景,咱家的红梅正艳,合着爆竹声声极佳。”杨大眼一边念着,一边如喝了老酒一样,面色发红,他想不到李逍居然还有这样的才情。

知道李逍不简单很厉害,可从不知道,李逍却有这么的有才啊。

“再来一副!”赵大夫也如痴如醉。

“东风吹出千山绿,春雨洒来万象新。”

“好!”

“一家各睦一家福,四季平安四季春!”

“人开致富路,猪拱发财门。”

“义犬守门户,良豕报岁华。”

“国兴旺家兴旺国家兴旺,老平安少平安老少平安。”

“春意盎然华夏山河千载秀,东风浩荡神州大地万年新。”

·······

大院门口,一身便服的李治扭头对着高阳不信的问道,“这个出口成章,笔走龙神的小子,真的就是你说的那个乡下郎李逍?”

“是的,陛下。”高阳眼里泛着光,嘴角带着笑答道。

第104章 皇帝微服私访

李治旁边的武氏今日一袭黄裳,打扮的清丽脱俗,看到皇帝的茫然表情,在一边笑道,“陛下莫要忘记马周。”

马周,太宗朝宰相,一个寒门士子,却最终做到了朝堂宰相,深得太宗皇帝的信任。可以说马周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有些人虽然出身普通,但一身才气却无法掩盖,他们缺的只是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而已。

当年马周为一小吏,受上官为难,便辞职而去周游天下,最后在关中落脚,成为玄武门中郎将常何的门客。一次太宗让百官写奏折对朝政发表建议,常何大老粗不会写,便让马周代为写一篇。

结果第二天这篇奏章呈到御前,李世民看过后却大为惊叹,叫来常何一问,常何不敢隐瞒,道出是自家门客马周代写。李世民弄清马周身份后,并没有看不起这个身份卑微的人,而是破格启用他,甚至最后让马周成为了宰相。

太宗与马周的故事,可谓是君臣相知的佳话。

李治闻言微笑,马周的才情他也是曾经目睹和钦佩的,不过他觉得武氏的话有些对那小子过赞了,世上又有几个马周那样的人才呢。

受限于出身,许多寒门士子普遍都能有宽阔的眼界,更别说那些乡下的小地主了。

“是否真才,陛下试试不就知道了。”

·······

高阳公主一行的突然到来,让李逍很是意外。

虽然他已经接受了这位曾经的旧情人变成新邻居,但婉娘却是非常不喜欢她的,她的到来,也让院里的气氛有些变化。

本来一家人开开心心的,结果高阳带着一行明显就是贵族的男女过来,不免让气氛不那么轻松了。

对于李治和武氏两人,高阳对李逍的介绍是自己的朋友,一对夫妇。

具体的并没有过多透露,李逍倒也没有发现什么。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对看起来十分年轻的夫妇,居然会是李治和武则天。

“桃符上写对子,这倒是头次见。”

李治观看着李逍写满桌的对子,有几副是写在桃符上,其余的则是用红纸裁成写在上面。

“这些对子都十分喜庆吉祥,应时应景,好对,三郎好才华。”

被人这么夸奖,李逍倒有些不太好意思了,不过是些春联而已,而且这些春联都是后世常见常用的春联,他不过是随手拈来,并不是自己原创。

“回去也在家里今年的桃符上写上对子。”

“桃符上写对子,我称之为春联。”

“春联?这二字贴切,春节之对联,好。”李治大为赞叹。

想起之前高阳说的平高句丽攻略出自此子之手,一开始李治是很不相信的,他心里倒更认为那攻略可能是李逍在薛仁贵或程咬金那里听到的,但为何薛仁贵和程咬金没亲自向他奏呈,他觉得也许另有隐情。

可是现在,看到这些对联,他觉得也许这小子还真的能说出那样的一番话来。

“嗯,好香啊。”

一阵香气袭来,李治不由的嗅起了鼻子。

高阳在一边捂嘴轻笑,“肯定又是三郎家在做什么好吃的了。”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准备点年夜饭。”

“什么年夜饭这么香?”李治做为天子,有天下顶级的御厨团队为他做饭,可他的胃口却向来不怎么好,经常吃不下什么东西,所以人也长的比较销瘦。不管御厨们用尽了多少心思,总是不见得有什么改善。

今天皇帝在这乡下小院里,却说小地主家的年夜饭好香,这无疑让皇帝身边的许多人都十分的疑惑。

甚至就连武氏都大为惊讶。

做为皇帝身边如今最得宠的后妃,武氏平时也是想尽了办法为皇帝调理膳食,可也难讨皇帝欢心。

“做的什么,带我们开开眼界啊。”武氏笑问。

“可以啊。”

李逍觉得这些贵族们估计是平日里各种山珍海味吃多了,所以反而对于乡下的这种简单的饭菜有些兴趣,这就好比后世城里人喜欢去乡下吃农家乐,吃柴火饭一样,吃的就是种不一样的感觉。

今天除夕,李家大院的年夜饭准备的很丰盛,杀了猪宰了羊,除了没有牛肉,鸡鸭鱼肉都有。

今天蓝溪街上和附近庄里的院里人都会回来过年,人多热闹,因此李逍定的年夜饭是以火锅为主。

眼下时间还早,那边飘来的香味,其实是在做火锅底料。

因为空间里发现了辣椒这样神奇的东西,李逍早就忍不住开始尝试做正宗的四川火锅底料了。

辣椒、花椒加上牛油,再配上数种调料,就能做出极好的红油底料。这种辛香麻辣味,一经调制出来,就让李家庄的人又爱又怕。

爱的是这种味道独特无比,又麻又辣,辣的过瘾。可怕的却是辣的能让人流眼泪鼻涕,辣的浑身是汗。

但奇怪的是,辣归辣,可辣过后,那股子爽快劲却别提有多爽。

甚至有人头痛脑热的,吃上一顿这种辣火锅之后,顿时神清气爽,浑身舒畅,哪也通畅了。

“此物怎么如此辛辣,火红火红的,是在炼药吗?”李治疑惑的看着那口大锅里的红色底料。

“这可不是炼丹制药,这是在做火锅的调味底料。有了这底料,吃起火锅来可就非常方便,先吊一锅汤,然后加上这底料,就可以涮火锅吃了。”李逍有些得意的解释道。

有了辣椒的麻辣火锅,可是非常爽的。

没有了麻辣,那火锅就没灵魂了。

好的火锅底料配方各有不同,但总离不开牛油、花椒、辣椒这几样,然后葱姜蒜也肯定得有的,其它的甚至还会加诸如桂皮、八角、茴香、胡椒、月桂、孜然等几十种香料。

李逍现在做的简易点,但关键的几样都有了。

“那边锅里是在吊汤吗?”

李治觉得那底料锅靠的越近越熏人,刺鼻却又点让人有精神。他离开一点,指着另几口大锅道。

“哦,那确实是在吊汤,吃火锅不单得有好底料,还得有好汤。正所谓无鸡不鲜,无鸭不香,无骨不浓,所以吊汤的时候一定要有好的原料搭配,才能保证汤鲜味美。”

那锅里的汤已经煮的颜色乳白,香味扑鼻。

“这锅里放的什么?”

“老母鸡一只,老母鸭一只,另外猪大骨十五斤,还有鲜鲫鱼五斤。”

“想不到鸡鸭鱼同煮,居然如此浓香啊,可为何不用牛羊骨肉却要用猪骨呢?”李治又问。

李逍笑笑。

贵族眼里,猪肉始终为贱肉的。

“羊肉有膻,牛肉有腥,猪肉虽为贱肉,但搭配鸡鸭鱼来炖猪骨却正合适,十分浓香。至于牛羊肉,其余切薄片在火锅里涮着吃味道更鲜美。”

“哦,原来如此,想不到还有这么多搭配讲究,那我今日就要试一试,看看你所言是否属实了,就是不知三郎是否愿意招待了。”

“来者是客,你们是公主的朋友,自然也是我李三的朋友,只要不嫌弃草堂破旧,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李治呵呵的点头,还特别交待,“不需要再另准备其它的什么酒菜,今天就吃你这火锅。”

第105章 价比黄金的辣椒

李治头次知道原来辣是这样的一种味道,不是姜蒜的那种辣,而是一种能够辣的人满头冒汗,辣的人哈喇子直流,但却又让人欲罢不能。

“这只是微辣。”

李逍看着不停喝水擦汗的这位九郎,也不知道姓什么,肯定又是长安哪个关陇集团家的勋戚公子哥。不过管他姓郑王还是李杨萧陈,在这火锅面前一样是辣的不行。

“微辣?难道还有更辣的?”李治一边抹着汗,却一边还不愿意放下筷子。切的极薄的羊肉片,夹起一筷子往那咕咚咕咚冒着泡的锅子里一烫,立即就能吃,又嫩又滑,还麻辣鲜香。

他从来就没有吃过这样的食物,奇特。

“微辣之上还有中辣、重辣以及变态辣。”

李逍目前已经弄出了中辣和重辣的,不过变态辣目前还只是属于传说中,要做出变态辣,目前的辣椒还不够,他打算试试培育点改良辣椒品种。空间里的那颗辣椒树,早已经收了好几茬,晒干的辣椒种子也又种了几批,如今他已经不缺辣椒了,但缺的还是辣椒的品种,目前的品种有些单一了。

李治听了却不禁摇头。

不管那变态辣到底有多变态,他肯定是吃不了的。

一边的武氏也吃的鼻端微微冒汗,这位武昭仪十分聪明的让李逍给了她一杯水,然后她把涮好的羊肉片放到温水里再涮一遍。

这种吃法让李逍这种老饕看不过眼,这是没有灵魂的吃法,但确实是怕辣又想吃火锅人的好方法。温水里过一遍,既却油又解辣,虽然辣还是有点,但已经不再是微辣,只能算是轻微辣了,却又还保留了麻辣火锅的许多特色。

相比之下,倒是高阳吃的很大气,虽然她也吃的是微辣锅,可她却不过水,哪怕吃的直吸气,但就是不放筷子。

“这底料里究竟放了什么香料,居然如此有辣?不止是姜葱蒜那么简单吧?”

“肯定还有花椒、胡椒!”高阳在一边道。

李逍点头,“公主说的没错,这底料里除了姜葱蒜外,还有花椒、麻椒,另外还有不少香料,但其中还有一味我独家的秘料,正是加了此物,才让这底料的味道如此独特,可称为天下独此一家。”

“哦,是什么?”

李治有些不太相信,怎么可能是一味别家没有的香料。

李逍也没打算藏着掖着,他还想要推广下辣椒呢,若是辣椒能够推广的好,以后长安贵族们都喜欢上辣味,那么他就发了。

历史上的唐朝人可是非常喜欢香料的,而许多香料则十分名贵,特别是一些大唐本土不产的香料,诸如孜然、胡椒等,价比黄金。

中唐之时,有位宰相就曾经囤积过一批胡椒,足足八百石,堪称一笔巨富。

大唐人吃辣,只有茱萸,或姜葱蒜,但味道是比不上辣椒这么正宗霸道的,偏偏大唐立都关中,尚武,且有胡风,喜食羊肉、面食,加之关中地区的粗旷,唐人没有理由不喜欢辣的。

就好比后世西安人爱吃油泼辣子面一样。

大食人运来长安的胡椒能卖的跟金子一样贵,凭什么辣椒不能成为另一种跟胡椒一样的新奇香料呢,说不定到时还能内销再转出口,再卖到大食、罗马去呢。

后厨就有辣椒。

李逍亲自跑了一趟,拿来有新鲜的青辣椒、红辣椒,也有已经晒干的红椒断,以及磨成了粉的辣椒面。

甚至还有泡椒、剁椒等。

李治伸手接过一只新鲜的红辣椒,这辣椒个头并不大,和二荆条也差不多大,个头细长,火红火红的,好比一根纤细的女人手指。

“想不到辣椒居然长的这么好看。”

李治看了半天,却说出一句惊叹之语。

火红的新鲜辣椒,确实很美丽,油亮的外皮,火红的颜色。

“居然还是新鲜的辣椒,是不是晒干之后就变辣了?”

“辣椒食用之法很多,既可晒干切断,也可磨成粉,也能腌制、泡制,还可以直接食用,能用来炒菜配菜,甚至还能直接蘸酱料生吃。”

李逍的解释,让李治等更惊叹了。

想不到辣椒不仅是一味香料,居然还是菜,甚至能生吃?

“这东西能生吃?”

“当然。”

“青色的辣椒还未完全熟透,这个时候鲜辣清脆,生吃别有一种风味,蘸上黄豆制成的酱料,相当爽口。”一面说着,李逍一边还拿了一只青椒蘸了点黄豆酱就咬了一口,卡吱卡吱的吃了起来。

“真能吃?”李治半信半疑。

见李逍一口气吃了半只,面不改色,他也试着咬了口,入口一股辣味,但又与之前吃的麻辣火锅的辣味不同。

“蘸点酱吃。”李逍示意。

李治跟着蘸了点酱,这种酱他以前也没吃过,甚至没见过没听说过,但新鲜翠绿的青椒,蘸上褐色的黄豆酱后,居然组合出了一股奇特的味道,居然很好吃。

武氏手里也把玩着两只青红椒,她的目光里更多的是探寻。

“看这辣椒的新鲜样,这似乎是刚采摘下来不久,三郎,莫非你家园子里就培育有辣椒?”

李逍也没打算瞒着,直接点头应下。

“确实,这辣椒本是南海之外的本物,一江南航海的朋友带回一些种子,拿了些给我,我这次回到关中,也就试着种了种,没想到真的种出来了,更想不到,这辣椒的辣味还如此独特,倒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如今寒冬,也能种植结果吗?”武氏再问。

“我院后有一个小温室,倒是不怕寒,就是没种几株,真正要丰收量产,还得是按时令季节来的,这辣椒真正种植采收得是夏季。”

李逍的后院确实弄了个小温室,不过是个幌子,里面种了几株黄瓜几颗辣椒,外加点白菜等,数量不多,但却也能抵挡一些人的好奇之心。

“能送我一些辣椒种子吗,我也想在家里种点。”武氏笑说。

李逍对这个长的十分端庄大气的贵妇感觉很好,她的眼里并没有那种贵族对平民的轻视,这让他挺赞赏这人。

一个小小要求,李逍也不拒绝。

那边高阳也跟着道,“也给我一些!”

“好。”李逍来者不拒。

第106章 长安参军

大唐浪漫而又开放。

李逍在大唐已经呆了这么久,对大唐的包容开放也越来越理解。

“真送我?”高阳问他。

“说送就送,再说不过是点辣椒种子而已,又不是什么黄金翡翠。”李逍答道,“对你们来说,种点在园子里相当于是盆栽绿植,而对我来说,这仅仅是一样菜。”

“可这菜现在全天下只有你这里独一份,这辣椒的辣更正宗,这可是一样好东西。”高阳抓起一只火红的干辣椒,笑着转动着。“若是经营的好,辣椒肯定能够成为胡椒一样受欢迎的香料的,到时可就价比黄金了。”

高阳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还是个高贵的公主,但她的头脑却也非常的聪明。一顿麻辣的火锅,让她敏锐的直觉出辣椒是个值钱的东西。

人无我有,弄的好就能值大钱。

李逍嘻笑着道,“公主,你说的确实没错,但关键还是得经营。得营销,有好东西,有时也不一定就能值钱,还是得让人觉得值钱,所以以后还得公主多帮忙宣传宣传一下这辣椒。”

“哈哈,帮你宣传有什么好处?”高阳望着李逍。

“以后公主府上的辣椒用量我全包了。”李逍哈哈笑道。

“不够。”高阳摇头,她的目光里带着一丝光,这光让李逍有些害怕。与高阳接触的久了,他对高阳也不再是一开始的那种观感。

刚见高阳的时候,受限于脑子里对历史中高阳这个人物的定义形像,让他对她是一开始就有偏见的。可接触的越多,那么就会发现越多历史形像里没有出现的一面。

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有很多吸引人,让人赞赏的女人。

这让人无法忽视。

李逍转过头,他怕她的目光,他怕在她的目光里迷失。

“如果公主愿意,我可以教公主辣椒种植方法,把你这庄子里的地都种上辣椒。”

公主摇头。

“算了吧,辣椒还是你留着自己种,我有这点种子就够了,用不着种太多,种上几盆在院里就行了。”

“南海上带回来的辣椒,江南回来的李三郎。”高阳摇着头,“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看不透你了。时隔五年,你再不是当初长安曲江畔我遇到的那个李三郎。当时的你风流年少,如今的你潇洒却又好像无所不知。真不知道这五年,你究竟有过什么样的经历。”

李逍点头。

“五年,很长的时间了,时间和环境能够改变人。五年的时间,和半个大唐的游历,让我确实变的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的我,只是京畿下的一个小地主子弟而已。”

“你真不打算走仕途吗?”高阳认真的问,“以你聪明的头脑还有见识,我敢说你能在仕途上很有发展。看到那位没,手眼通天。你只要点个头,我帮你在他面前讨个人情,以今天这顿饭的愉快,他一定会帮你的。”

“起码也能是个长安的参军起家。”

长安的参军,这可是个很心动的位置。长安是京畿赤县,天子脚下,县令都是六品官,而列曹参军,就相当于后世帝都的各个局长,可见是职高且实权的。

一出道入仕,就能混上一个长安的参军,这可是多少人都得不到的待遇。

想当年战神李靖,在隋朝时,因为是关陇贵族出身,自家是将门,舅父又是隋朝四大猛将的韩擒虎,少年之时就很有才名,然后他起家也不过是长安的功曹参军而已。

李逍一个小小的蓝溪地主,身上不过挂了一个流外六品的衔,直接能当长安参军,这简直是坐火箭。

不过李逍转头看了眼那边正和那美貌妇人说话的年青男子,还是摇头拒绝了。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自己有几斤几两,李逍还是清楚的。

就他这没功名,也没家底的,冒然的就想当长安的参军,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就算当上了,别人也肯定把他当成是高阳公主的一条狗,就如同长安的不良帅一样,这样的人谁会真瞧的上呢。

再说了,历史上的高阳自身都快难保了,这个时候李逍要是得高阳举荐去当官,这不是找不自在吗?

高阳似乎对李逍的拒绝有心里准备,见到也没太意外。

“三郎,问你个事,你跟我说实话。那天你跟我说的平辽策,真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李逍有些警觉,“那天不过是我一时胡说,你没跟别人说吧?”

“胡说?我觉得你现在才是胡说,既然你这样说,那就算了。今天我们先回去了,谢谢你的火锅款待,虽然辣了点,但确实很痛快。而且,我发现我越来越欣赏你这个人了。”

李逍忙道,“公主你说你欣赏我哪,我改还不成吗?”

“讨厌!”

······

李治骑着马,高阳和武氏也都骑着一匹马,落后半骑同行。

“我刚又问了李逍,他说那天跟我说的平辽策只是他一时胡言乱语,看来并不是别人告诉他的。”高阳对李治道。

李治的嘴里还麻麻的,今天这顿饭让他胃口大开,吃的十分尽兴。听了高阳的话,他缓缓道,“我也让人查了下,李绩、程咬金、薛仁贵、苏定方等都没有过这样的平辽策,所以这事虽然离奇,但确实大有可能真是这李三郎的一番胡言乱语。”

高阳一听,忙道,“可是陛下不是说这平辽策非常好吗?”

“嗯,非常好,绝好,连李绩、长孙无忌等人都连连称赞。”李治捋了捋短须,“朝中文武公卿,没有一个想到的策略,却让一乡下郎想出来了,偏偏他还说是胡思乱想胡说八道的,你说这让朕和满朝公卿置于何地?”

“乡野遗贤啊,这个李逍,是个人才。”

“陛下,刚才我跟他说了下,说只要他愿意,我可以找你帮忙,让他当个长安参军,可陛下你知道他怎么回答的?”

“哦,怎么说的?难不成还拒绝了?”

高阳点头,“正是,他拒绝了。”

“莫非嫌长安的列曹参军官职太低?”

“不,他是压根就没想要当官,他只想当个乡间地主。”

这话一出,李治摇头,连武氏都摇头不信。

这天下,居然有不愿意出来当官的小地主?

第107章 爆竹、烟花

一个毫无根脚的乡下小地主,突然成了长安的参军,李逍觉得这是往火锅里跳。

长安城里,一块石头落下都能砸死好几个品官,说不定还有一个是公侯。

就算是一个长安县衙,那也是藏龙卧虎的。不说县令县丞主簿县尉以及各曹参军,就是那些录事、胥吏,也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李逍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跑去混长安官场,这不是羊入虎圈吗?分分钟被人玩成白痴,要知道县衙里都是些什么人?

如今可是唐初,隋唐之时可是号称中国古典时代最后的贵族时代,贵族横行的时候,勋戚贵族、世族门阀,一切都讲出身,虽不是魏晋时的九品中正讲门第,可门第观念一样严重。

如果不是贵族世家出身,李逍要在县衙混下去,就只能是倚靠高阳的名头混了,那样在别人眼里,李逍就永远等同于高阳的一条狗了。

李逍不是不想当官,实在是这官当不得。

送走了公主等人,李逍日子继续过。

摘下旧桃符,换上新桃符,只不过今年的桃符比较特别,桃符上还写上了春联,还有不少门边和柱子上也贴上了用红纸写的春联。

门上写了福字,院里挂起了红灯笼,处处增添了许多喜庆的气氛。

大彪早早的准备了许多爆竿,这是过年的必备品。

爆竿也叫爆竹,但与后来的鞭炮不同,这个时候的爆竹那是真正的爆竹子,其实就是一些竹竿,逢年过节的喜庆时候,就在门前烧堆火,然后把竹子放进去烧。

竹子有节,里面是空心的,燃烧的时候,会爆响,因此称为爆竹。

大彪今年买来的爆竹可都是好货,每一根都是精心挑选过的,保证没有开裂漏气,每一根都是儿臂那么粗,越粗的竹子爆起来也就越响,彩头越好,越旺。

“三郎,今年我准备了足足一百零八根,咱们来个一百零八响。”

大彪指着后面张葱刘蒜两哥们拉来的那一车大竹节得意的笑道,去年炒菜馆虽然开张的不算早,可正好赶上了年前的这一波旺季,兼之炒菜锅菜式新奇,特别是又沾上了医馆药酒的火爆销售,每天有许多人赶来蓝溪排队买药酒,这让饭馆也跟着客人大增,生意红火。

年底盘账,盈利丰厚。

大彪拥有两成的股,再加上他当掌柜的那份,他一下子分了几十贯钱。那么点时间,就赚了几万钱,这可好比他以前杀上几年猪的收入了,喜的他最近是天天乐呵呵。

过年了,非要给家里买最好的爆竹,还一下子买了一百零八。

李逍看了看那一车的竹竿,心里想笑。

一百零八响,嗯,这大概相当于后世的十万响,或者是很多烟花了。毕竟这时代,谁小门小户的一次烧那么多爆竿呢,烧个几根十来根就不错了,而且也不会烧这么大根的。

相比起后世动不动就十万响的鞭炮,这时的爆竿确实有些落后了。

其实鞭炮做起来真不难,就算烟花似乎也不难,说到底就是要黑火药嘛。而黑火药也简单啊,不过只是这么想了下,李逍还是摇头了。

黑火药可不只是能做烟花爆竹的,这东西一出来,肯定就会被朝廷发现军事用途的,这东西甚至不是药酒。

毕竟药酒算不得真正的独此一家,而火药不一样啊。

万一朝廷发现了火药价值,又怕他泄秘,然后把他圈禁起来,让他做一辈子火药,那岂不是完蛋了。

不行,坚决不行。

还是烧爆竿吧,也挺不错的,起码声大,而且还没有那股硝烟味啊。

“三郎,桃符和春联福字都贴好了。”

“全贴上了没?家里的牛棚马棚猪圈鸡窝也别落下啊。”

“都按三郎吩咐的贴上了,牛棚贴的是六畜兴旺,鸡窝是金鸡报晓·······”

李逍点点头,他背起手,走了几步,感觉找到了几分地主老爷的感觉。这种感觉非常不错,让人很爽。

看着大家一脸期盼的样子,他知道大家在等什么。

这天也近黄昏了,大家都在等地主老爷发新年赏钱,然后宣布年夜饭开始了。

“既然事情都做好了,那大彪你通知大伙一声,都到正房前厅来。一会我跟婉娘给大家发年赏,大家辛苦一年了,我们也该表示感谢一声。”

大彪呵呵的笑道,“大家伙早等着这一刻呢,我这就去通知。”

他转身而去,一边走一边用他那独有的大嗓门嚎了起来,“郎君发话了,大家伙都到正房前厅领赏钱了!”

“人人都有,赶紧的了!”

李逍听了会心一笑,摇摇头,背着手哼着小曲先回正房了。

一进正房,就见婉娘正跟妹妹李贞在那里数钱呢。

为了今天发赏,李逍特别提前做好了准备。

早早就已经准备下了几大柳筐的铜钱,而且为了好彩头,还特意都准备的黄澄澄的上好开元通宝,这种大唐开国之初由武德皇帝李渊铸造的新钱币,因为用料足成色好,一直从武德用到如今永徽,深受百姓喜欢,朝廷如今每年都铸造大批开元通宝。

年赏除了发铜钱,今年李家还会给下面人发过年的米面以及布料。

主家赚了钱,下面人也都是出了力的,李逍从来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他吃了肉,肯定也让大家都喝点汤,这样大家才会心气足,干活有劲力。

“每人一百个钱,加一斗粟米一斗麦,外加五尺布和一套衣袜鞋子。”婉娘忙的满头是汗,看着一屋子的钱粮布匹道。

“怎么,心疼了吗?”李逍看出婉娘心里有点不舍。一下子拿出这么多东西来发赏,确实也是一大笔。

李家的人很多,十来个有契约的奴仆,还有十来个没契约的部曲,算起来得有二十多人。这还没算上那些佃户庄民们。

李逍早说好了,不管是奴仆还是部曲,这些人都是依靠李家生活的,算是李家人。因此过年每人一套新衣新鞋,外加一百个钱,还另发一斗粟一斗麦。

这些奴仆、部曲平时也都是按月领月钱的,还包吃包住,只不过奴仆的月钱少些,部曲的多少。

过年了,部曲在奴仆的赏钱上再多发一百个钱。

婉娘觉得,其实家里的奴仆给做套新衣新鞋,再给几十个赏钱就行。

“婉娘,今年大家都很努力,咱们家呢,也确实收入不错,适量拿出点来发赏,大家也都高高兴兴嘛。”

李贞倒是比较看的开,她觉得哥哥说的很有道理,再说,其实发赏也发不了多少。

“我没说不发,就是觉得是不是发的太多,今年开了个头,那以后每年是不是都得这样发,若是往后发少了,大家岂不会有气?”婉娘道。

李逍笑着道,“你的这个担心也是有些道理的,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我懂,不过咱们不是没原则的发赏,用心干做的好,家里效益高了,大家的赏钱也就多了。如果以后懈怠了,家里的收益少了,那赏钱自然也就少了,这都是挂钩的。”

“真要年年效益好,我还怕发这几个赏不成?”

每个人的赏钱都不是凭空掉下来的,而是大家一起努力挣来的,李逍相信,只要大家明白这个道理,那就没有什么可担心升米恩斗米仇的了。

第108章 承包

李逍发钱发的痛快,院里人领赏也领的高兴。

马棚的老王从李逍手里接过这份厚厚的年赏的时候,惊讶、兴奋,溢于言表。托盘里是串的整齐的一串大钱,整整一百文。旁边还有一整套的新衣裳,虽是麻布袍,可是有外袍还有中衣、袜子,还有一双崭新的布鞋。

他摸了摸那件袍子,发现居然还是件夹丝绵的夹袄袍。

“还有两斗粮食。”李逍提醒有些失神的老王。

“哦哦哦。”老王连忙把那两斗粮食也提到脚下。

“这本子上按个手印。”李逍旁边的李贞把一本册子推到老王面前,按李家的规矩,领了赏,就得按手印,这个得本人亲自按。平时领月钱拿赏,也都是这套规矩,老王倒是早已经习惯了,大拇指在印盒里一摁,然后顺着李贞指的地方,重重的按下一个红指印。

“好了。”李贞脆脆的道。

老王心里松了口气,丰厚的赏钱终于到手了。

看着脚下的这些东西,老王的眼泪止不住的突然就流了下来。打小就卖身为奴,这么多年了,还从没有遇到过这么好的主家。

不说平日里一天两餐顿顿有干的,甚至中间还有一顿稀的吃,等于一天是三餐。更别说,住的地方也好,每季还给做套新衣,月月还有月钱,这钱还不低。

平时有个头痛脑热的不但能请到假休息,主家甚至还让赵大夫帮忙问诊开眼,分文都不收他们的。

这样的主家别说以前没经历过,就是听也没听说过啊。以前李逍的父亲李大善人待下人也好,可也没好到这份上啊。

“郎君,我老王给你跪下。”

矮小的老王一辈子跟牛马为伴,平时也不怎么会说话,这个时候他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但人得有感恩之心,主角待他好,他心里明白。

“老王,快起来,你在李家也几十年了,辛苦了一辈子,平时做事认真,家里的牛马你伺候的极好,这些赏钱是你应得的。”

李逍连忙起身扶起老王。

一家好的企业得讲究一个企业文化,企业精神。

而一个成功的地主乡绅,也一样得讲究一个文化精神。

“郎君啊,老王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那就啥也不说。”

“老王我这活了大半辈子,一直光棍一人,也无儿无女的,平时吃住也都在院里,要这钱也没用。要不,这些钱粮还是还给主家吧。”老王头说道。

李逍笑着道,“谁说钱没用呢,你刚不还说你以前一直光棍一人嘛。现在年纪也还不算老呢,我记得你应当还不到五十吧?”

“今年应当四十四了。”老王道。

李逍看着老王,有些意外,看着老王都快六十了,怎么才四十四啊。不过这年头人显老,倒也正常。

“四十四,这还年轻着呢,上山能打狼的年纪呢。你把钱攒着,我替你物色个婆娘,到时给你再生几个儿女,老了还能安享晚年,含饴弄孙呢。”

老王脸居然羞红了一下。

“不敢想,不敢想呢,都快进土的人了,哪还敢想娶媳妇呢。”

“有什么不敢想的,你还年轻呢,回头我就让大彪带你到长安的人马市去看瞧瞧,要是有瞧上的女奴,只要年轻还能生养,就给你买一个回来。”

老王是有奴籍的,因此按大唐的律法,老王就算娶妻也不能娶良民之女,只能娶奴隶。他是李逍的奴隶,因此娶了妻也还是李逍的奴隶,生的儿子甚至都是李逍的奴隶。

“没那么多钱。”老王刚泛光的眼睛不免又默然下去。要买个奴隶做妻子,尤其是有生养的可不便宜,他存的那点月钱赏钱哪够。

“先去看,看到合适的了你就说,你可以自己买,要是钱不够,我借你,不算你利息。若是你不想自己买,我给你买也行。”李逍道。

两种办法,有两个结果。如果老王自己买,那李逍承认那个女奴隶就是老王的私产,如果李逍买,那这个女奴就是李逍的私产,这也算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做法了。

一般正常情况下,主家都是让自家的男女奴隶配对,以后生了孩子也是自己的私产,这根配牛配马是一样的,目的还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资产。毕竟生下来的奴隶,长大了也是很值钱的。

不过李逍却没有那样想,人总得有些奔头的,有希望有目标才会有动力。给老王一个娶妻生子一个安享晚年的目标,那么老王以后肯定会更加努力的工作。

老王千恩万谢的又磕了好多个头,额头都磕青了,好不容易才把他拉了起来,抹着眼泪拿着赏钱退下了。

·······

李家的新年赏,人人满意,个个高兴,大家都千恩万谢的。

年夜饭,更是个个吃的满嘴流油,兴高彩烈。

饭后,大彪带着几个年轻人在院里烧起一堆大火,然后一根根的竹子往里扔。

月亮升起来,满天的星星。

竹竿不时的爆响,一声震一声。

每一次爆竹响起,都伴随着大家的一声声欢呼。

爆竹声声除旧岁,永徽四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正式到来。

大家的眼里,都是喜悦和期盼,明年肯定会更加的美好。

李逍和婉娘都搬了把椅子坐在正房前厅门口,身上披着毯子,看着院里的人们在载歌载晚,也非常的开心。

“明年,挖好的塘里全养上鱼,咱家的地也让佃户们都种上辣椒。”

“地里都种辣椒不种粮食了?到时怎么交皇粮呢?”

李逍对婉娘的担忧一点不担心,“虽然咱们家的地早就佃出去了,但我可以跟佃户们签个契约,只要他们种我们的辣椒,那我们替他们出朝廷的皇粮,另外每亩再给他们多少工钱,然后按辣椒的产量,我们按比例给他们提成奖励。”

“你不用担心,辣椒是个好东西啊,只要宣传的好,肯定能卖到好价钱,到时不愁卖不出去的。佃户们种辣椒肯定也不会亏,我们赚了钱再买些粮食替他们交公粮,一点也不亏,咱们赚钱同时,还能带着自家的佃户也赚钱,双赢。”

“万一辣椒不受欢迎,卖不出去怎么办?我觉得还是慢慢来,别急。咱们明年啊,还是先把药酒坊和医馆、饭馆先经营好。”婉娘比较保守。

“放心吧,听我的没错。”李逍自信十足。

第109章 喜脉

大年初一,早上。

李家大院很早就喧闹了起来,昨晚除夕守岁大家都玩闹到很晚,可一大早却个个早就精神抖擞的起来了。

李逍还在床上睡的迷糊的时候,已经有好几拔人到门口来请安问好,今天与往常有些不太一样的是,今天大家说的都是给郎君娘子拜年了,新年吉祥这样的话语。

妹妹李贞也到外面拜过年了,婉娘今天却有些意外的还没起来。李逍还以为昨晚上守岁她睡的晚,这会犯困。

他坐起身来,准备自己先起来,结果就听到婉娘一阵干呕,还没等他来的及问一下怎么回事,婉娘已经掀开她那边的被子,迅速的抓起一件衣服披在身上,一只手还捂着嘴往卧室里的那个卫生间里跑去了。

这个前不久才改建的卫生间也算是李逍往进来后的小发明,里面一个单独的小间,装有带冲水马桶的洗漱方便设施,这种在房间里方便的发明,虽然开始并没有几个人喜欢,但婉娘用过几次后,却也挺喜欢它的方便。

晚上不用从床下掏夜壶马桶,每天早上也不用让丫环去倒,屋里少了股味道。而且卫生间里有管道可能直接把污物冲往外面的蓄粪池子,只要定期清理一次,就省了天天倒的麻烦。

婉娘在里面呕的厉害。

李逍连忙跟着进去,门轻轻一推就开了,她刚才都来不及栓门,若是平时,婉娘在里面洗漱方便,肯定是要栓门的,她从不肯把自己不好的一面暴露在丈夫面前。

“是哪里不舒服吗?有没有觉得嗓子疼,脑热什么的?”李逍问。

呕了一阵,婉娘终于停下。

她拿起一个脸盆,打开旁边的清水桶盖,拿起葫芦瓢从里面舀了两勺水。李逍从边上抽下一个洗脸巾递给她,婉娘一边揉搓毛巾一边道,“没什么,我没哪里不舒服。”

“可你呕的这么厉害?”

“真没事,三郎你出去穿上衣服吧,别着凉了。”

看着婉娘的样子,李逍不太相信,他又伸手去摸她的额头,发现确实并不烫手。

“三郎,我跟我阿耶学过医,自己有没有事我清楚的。”婉娘笑道。

看她的表情,似乎确实没事,而且眼里似乎还带着笑意。

李逍突然灵光一眼,“娘子,你这月月事是不是晚了好几天还没来?”

婉娘点了点头,“是晚了。”

李逍心里推算,妻子的大姨妈向来很准的,每次五天,每个月都比前一月推前三天,一次周期二十七天。算算,本来这次应当在半个月前就来了的。

李逍虽然知道这些,但平时也不是总盯着这些。

现在听婉娘这么一说,一下子惊喜起来。

晚了半月还没来,加上婉娘又早上干呕,她自己懂医知脉还一脸喜色,这怎么看都是怀上了啊。

想到这些,李逍突然有些懵。

他是真没有想到,自己突然要当爹了。

有孩子,当爹,以前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这些问题。

脑子里血直冲,可却不知道要干嘛。

在那里兴奋的打了半天转,想要一把抱起婉娘转上几圈,却又突然害怕对肚里孩子不好。

“婉娘,你有了,我要当爹了?”

婉娘捂住李逍的嘴,“别大声惊呼的,我也不确定。”

“那还等什么,赶紧去给阿耶瞧瞧,阿耶肯定一摸就能摸出是不是喜脉。”

婉娘拿着毛巾洗脸,却并不急。

“急什么啊,也许不是呢。”

“什么不是啊,月事晚了这么久,你自己又摸的像是喜脉,而且今天早上还干呕了,这些都说明你怀上了。娘子,你要当妈了,我要当爸了,我们有孩子了。”

李逍兴奋的就跟个孩子似的。

人都说,没有成为父母的人,永远都只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只有自己真正的为人父母之后,他们才会真正的成熟为大人。

不管婉娘如何的磨蹭,李逍都坚定认为有孩子了,他催着她洗好脸漱好口,自己洗漱也顾不上了,套上衣服就牵着婉娘出了房门。

屋外,新年的第一缕阳光已经铺到了屋墙上。

穿着昨晚赏的新衣的仆人部曲们,都忙着向李逍拜年祝福,李逍此时没有心情跟大家寒喧,匆匆点个头便拉着婉娘往赵大夫的屋前跑。

“哥,新年好。”李贞笑着打招呼。

李逍点头,“新年好。”

“哥,嫂子,你们急着去哪啊?”

“去找你赵大爷。”

“是嫂子身体不适吗?”李贞问。

“你嫂子好像怀孕了,我让你赵大爷把下脉。”李逍此时心情兴奋,这个秘密根本就忍不住,一时脱口而出。

“啊,喜欢三哥,恭喜三嫂。”李贞欢快的笑喊着,“我要当姑姑了。”

婉娘有些害羞的偷偷掐了下李逍,“还不确定呢,这不来让我阿耶看看嘛。”

“肯定是怀了,十拿九稳的。”李逍呵呵道。

李逍的大嗓门,传的老远,一下子院里不少人都听到了,大家听说主母怀上了,都连声贺喜。

李逍得意的道,“新年新气象,这大年初一就发现要当爹了,这更是喜上添喜。一会,人人都有赏。”

屋门吱呀一声打开,赵大夫披着件衣服就跑了出来。

“三郎,你说啥,婉娘有了?”

“是啊,阿耶,婉娘怀上了。”李逍笑道。此时,他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妻子怀孕了,他要当爹了。

赵大夫听了一哆嗦,连忙就抓起了婉娘的手。

凭着多年的经验,赵大夫一下子就确定,婉娘的脉像确实是喜脉。

又问了一些情况,最终赵大夫捋着胡子笑呵呵的对李逍道,“嗯,确实是喜脉,应当是快有一个半月的脉了。”

早就确定婉娘怀上了的李逍激动的差点喊出声,而一直克制着自己的婉娘,这下也激动的脸色发红。

她早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只是一直不太敢相信,也一直没跟大家说,直到这刻,连父亲也确认她怀上了。

她高兴,高兴的哭了。

“阿耶,现在该怎么办?”激动过后,李逍有些不知所措了。

赵大夫看着激动的女婿和女儿,笑骂道,“当然是好好照顾婉娘养胎啊!一朝分娩十月怀胎,女人怀孩子最不容易,一定得好好照顾。”

“是是是,我一定好好照顾婉娘。”李逍激动的都语无伦次。

第110章 迎好孕

李家大院里,靠墙根日照处,站了好些人。他们都在那里交头接耳,低声议论着,这些人有的是大院里的人,也有不少是今早从外面来的。

有李家的佃户庄汉,也有在李家读书的学生和家长们,今天大年初一,他们都特意早早赶来给李家拜年。

赵大夫今天格外的开心,脸上的褶子一笑更是挤成了一朵绽放的菊花。逢人他就发些糕点果子,甚至还递上一小串钱。

高阳公主的别庄就在李家不远,公主过年回长安去了,但这边庄子里也依然还有许多人。别庄的管家一早就带了几个人备了不少的礼物过来拜年,他一进屋就看到今天的李家大院似乎格外的不同。

处处洋溢着一股喜庆。

他笑着走过去,问旁边人今天院里是不是有什么大喜事?几个口直心快的汉子连忙喜笑眉开的告诉他,主家娘子有喜了,这不三郎高兴不已,全院都有赏。而主家娘子的父亲赵大夫,这会更是亲自在发糕点和喜钱呢。

一人六个喜钱,还有几块糕点,大家得到这额外的赏,都欢喜不已。

刘管家听了之后笑着点了点头,他是清楚自家公主跟这位李三郎之间的一些传闻的,也亲眼看到过公主看李三眼里的那抹光。

突然听到李三郎妻子有喜了,他不知道公主知道这消息后会是什么情绪。

也许是不开心吧,很久都没有看到公主开心了,自遇到李三后,公主最近难得的笑的开心,一直陪着公主身边的刘管家希望公主能一直开心。

“这头胎肯定是生男。”大彪手里拿着一个刚捞出来的茶叶蛋,一边倒腾着手剥壳,一边大声嚷嚷着道。“娃生出来,到时肯定跟三郎长一模一样,浓眉大眼。”

杨大眼捋着山羊须摇头道,“是剑眉星目,英俊倜傥。”

“肯定肯定。”

有人问赵大夫,“赵大夫,你把脉是把到男孩子还是女孩啊?”

赵大夫一口咬定,“是个男娃哩,男娃。”

在这个时代,重男轻女,男娃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这些女娃是做不到的。生下男娃那是家族大事,如果生个丫头,那就算不得什么了。

婉娘怀的是头胎,这也是李逍的第一个孩子,大家都衷心的希望是个男孩,这是所有人的希望。

李逍有了儿子,李家就有了香火延续,对他们来说,李家大院的规矩约定就不会变,他们以后可以继续过现在的日子,不用担心什么变化。

正房。

李逍待婉娘如国宝一样,小心的扶她上了火炕,还特意让她多加了一件皮袄,生怕她冻着了。

“怀孕的时候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一定得搞清楚,得多休息。”李逍对着炕前的好几个妇人交待,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妻子,他特意让人从院里和佃户家找了好几个生养好,而且福命好的女人。

这些女人,每一个都是四十岁左右,干净利落,尤其是每人都生过五个以上孩子,尤其是她们的孩子没有一个夭折,全都长大成人了。而且每人都还是父母公婆长辈俱在的这种。

这种人在乡下被称为全福人,找她们来,就是要她们的经验,再加上个好彩头。

“三郎,我刚怀上,哪里需要这么多人照顾啊?”

婉娘坐在炕上,披着件羊皮袄子,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面前的七八个妇人。院里本来也有几个婆子丫环,可李逍不是嫌太老,就是嫌太年轻,特意从佃户里找来这些妇人。

但这阵仗也太大了,一下子找来这么多,现在还刚怀上呢,哪用的着这么多人啊。

“先让她们试试,最后你看看哪几个经验丰富又心细的,从里面留四个下来照顾你,分成两班,白天两个,夜里两个,这样都不耽误。”李逍大气的道。

这些妇人都是佃户的妻子,四十来岁的年纪,不但已经生养个多个,而且都是带大了儿子又开始带孙子的这种,个个经验丰富,李逍请她们来照顾妻子,其实也花费不了多少,况且李逍也花费的起。

包吃包住,一个月再有个几斗米其实就够了。

“有一个就够了。”婉娘道,“我现在又不是动不得,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的。”丈夫的体贴,让她深感幸福。

李逍笑道,“马虎不得,多两个人好,再说有人陪着你说话也好啊。你头胎,咱家父母又都不在了,没有个有经验的长辈在,还是请几个人关照的好。这些你就别操心了,好好养胎就行。”

七八个妇人,一听最后只留四个,立即感受到了竞争的压力。能到大院里来照顾主母,这可是极不错的。

不说每月的钱粮待遇很好,就是以后照顾主母生产这份情,也很了得的。若是将来孩子出生了,还能留下来当个保姆就更不错了。

“怀孩子的时候要多补身子,将来身子骨结实才好生。”一位妇人立即提出建议。

马上有人接着道,“多吃鸡子,每天一个。”

李逍马上采纳了这一条,家里本就有养鸡,这可是正宗散养的乡下土鸡,下的蛋更是正宗土鸡蛋,绝对的有营养无害处。

“早上煮一个鸡蛋,再蒸个鸡蛋肉饼汤,加几颗红枣花生桂圆。”李逍道。

这边又一个妇人道,“三郎啊,可吃不得桂圆,桂圆热,孕妇不能吃的。”

“哦,那就不放桂圆。”

还有妇人提议,“应当养只刚下了崽母羊,这样每天有新鲜的羊奶喝,羊奶喝了强身的。”

“这个好,养。我一会就让大彪去长安买羊,买两只奶羊,再买头奶牛回来。”

又有妇人说得吃鱼,鱼吃了活脑,将来孩子聪明。

“吃什么鱼好?”李逍忙问。

“冷水溪里的乌鱼、七星鱼,还有冷水鲫鱼也都是好的,清蒸或炖汤,每天吃一碗,将来孩子脑子聪明的。”

“好好好,以后多买点乌鱼、七星、鲫鱼回来养着,专买冷水里长的。”

李逍现在恨不得给婉娘最好的,哪怕她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想办法给她摘下来。

天大地大,怀孕的女人最大。

第111章 收网

李治回到宫里,忙正旦大朝之事忙的天昏地暗,接见各国朝贡使者,见天下各地进京朝集官员,各种繁文缛节,让他累的够呛,一天下来,连饭都没来的及吃。

晚上在宫中举行盛大的盛宴,与外使和百官同庆。但面对着一样样传统的宫廷盛菜,李治却毫无胃口。

这个时候,他很想念在蓝溪李家大院里吃的那顿特别的火锅。

虽然那天那顿很爽的麻辣火锅吃完后,第二天如厕的时候遇上了一件尴尬的事情,菊花火辣,仿佛又吃了一遍火锅。

“陛下是否没有胃口?”武氏替李治揉捏着肩膀。

“那些菜都没什么胃口,吃腻了,朕倒是有点想念蓝溪李庄的火锅了。”

武氏微笑,“陛下没辣怕啊?”

“辣虽辣,但过瘾啊。真别说,那个李逍还真是个人才。”

今天的正旦大朝会上,李治特意特别的安排了新罗和契丹的使者在高句济和吐谷浑、突厥使者之前。

每年正旦大朝,虽各方使者来朝,但各国使者在大殿上的位置其实也是有规矩的,一般规则就是按各国的实力来排。

自强大的突厥在太宗时期被打的落花流水,连铁勒的薛延陀汗国也被打趴之后,其实大唐今日之周边已经没有什么可匹敌的国家了。虽说如今西域又有突厥酋长强大,开始吞并弱小自称可汗,但早不复当年。

哪怕是高句丽这个雄霸辽东多年的蛮子,其实历经隋唐几位帝王的狠揍后,现在也是日落夕山。

可不论怎么说,突厥、铁勒、高句丽、吐谷浑这些还是老牌势力,大唐的大殿上他们的位置一直都是靠前的。

拂林、大食这些遥远的西方国度,虽说也实力强大,但因为离的太远,但是每年都站在中间位置,他们自己也不怎么在意。

以往的契丹、新罗、东瀛这样的小国,一直都是敬陪末座的。

可是今年,大唐居然让新罗和契丹的使者,站到了高句丽的前面。过去站在前列的高句丽使者,今年却被安排到了殿门口的末位。

这是大唐在大年初一,当着各国使者放出的一个强烈信号。

新罗和契丹的使者早就在此前多次受召入宫,清楚的接受到了大唐皇帝传递给他们的信号。

大唐要干死高句丽,让契丹和新罗打前锋,两个小弟如果表现好,将来灭高句丽后,大唐吃肉,他们可以跟着喝汤。

契丹和新罗,一个在高句丽西北,一个在高句丽东南。一直是高句丽对外开拓征服的目标,多次对碰,且吃亏不少。

本来就一直靠天朝宗主国给他们维持地位,现在大唐愿意出兵帮他们教训高句丽这个蛮横的邻居,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哪怕大唐打高句丽,并不真正是为了帮他们。

可谁管那些啊,先干死高句丽再说。

一切都在顺利的进行。

在这些越来越顺利的布局安排中,李逍的平辽策也已经被朝堂的大佬们越发全面系统的整理出来,把简单的谋略,制订成了详细的攻略。

方略越详细,李治越发惊讶这个方略的成熟。

连长孙无忌、李绩这样的宰相们都不断称叹。

“人才啊,朕想征召李逍。”

武氏问,“陛下想征召李逍为何职呢?”

“平辽策是李逍一手制出的,这样的人才大局观最好,朕想让他加入东征平辽军,让他在程咬金手下做个参军吧。”

参军是大唐一个很普遍的职务,如果细分的话有各种各样不同前衔的参军,参军的职务也有高有低。重要的参军属于一支军队的高级主将,而军中还有各种级别的参军。

李治很明显是不会让李逍去当一个八九品管后勤粮饷或器械的小参军,让他去,那定是要发挥他的战略眼光,让他当一个高级参军了。

“陛下,若为军中参军,那就得先征召他为卫府兵将。可李逍并非军户,更非府兵,他又是家中独子,并不符合府兵征召条件啊。”

“特事特办嘛,朕又不要让李逍去当个府兵,朕是要授他高级军职,起码也得是个五六品的将职。”

“李逍一白丁,又非将门,特召入军中,还直授五六品的高职,只怕军中难服众吧?”

“不让他领兵打仗,只让他在军帐中出谋划策,有程咬金、薛仁贵在,谁敢乱来?”李治很爱才。

这个才二十多岁的皇帝,很迫切的希望能够早日真正掌握军政大权,因此即位后的这几年,他一直在提拔人才,许多都是出身微末,或者在太宗时被排挤冷落的官员。

这些人被他亲自提拔重用,都能非常忠于皇帝。

武氏微微摇头。

“臣妾以为陛下可以下召征召李逍,但臣妾以为,李逍定会拒绝。臣妾观此人,是个奇人,有闲云野鹤之心,是个守的住寂寞,能甘于平凡之人。”

李治不太相信武氏的话,他还不相信能够有这么淡定的人,不论学文还是学武,不论是将门还是士族,哪个有本事的,能够真正拒绝的了帝王呢。

虽然过去的一些门阀士族很高傲,会拒绝出仕,但这样的例子也少。李逍不过一小地主,他能那么高傲?

凭什么?

“朕不信,要不我们打个赌?”李治道。

“陛下真的要赌吗?陛下与臣妾打赌,似乎还从来没有赢过呢?”

李治有些无奈的拍头,这确实是个事实。

“朕相信这次能赢。”

“如果这次还是臣妾赢呢,陛下打算拿什么做彩头?”

“你若还能赢,朕回头把吴王的宅弟庄园田地统统赐给你。”李治自信的道。

吴王是李恪,是皇帝的三哥,没犯罪又过错,皇帝此时却说出要把他的财产做武氏的赌注,话里已经透露出要对吴王下手了。

武氏对此也是早就清楚,甚至他其实就一直在参与着此事。

这面对付吴王恪为首的反对皇帝的宗室大网,由长孙无忌张罗,李治授意,武氏帮手,早已经张开了,即将收网。

“如果你输了呢,你拿什么陪朕?”

“臣妾要是输了,那就亲自学做李记麻辣火锅,让陛下大饱口福。”

“好,一言为定。”

第112章 进击的驸马

长安。

高阳公主府。

后院,高大的银杏树下,高阳仰头看着如华盖般的大树。伞状的树吓,笔直的树干。

高阳记的小时候住宫里的时候,那院里也有两颗参天的银杏树,她小时候习惯称之为鸭掌树,因为那个时候她觉得树叶很像鸭掌。

记得那时候母亲还在世,经常带着她一起摘新鲜的银杏树。开始她并不知道摘这些鸭掌树叶做什么,后来才知道,原来长孙皇后的气疾,用银杏叶入药可以缓解一些。

母亲只是个卑微的宫人,虽然得到皇帝临幸,生下了一个公主,可地位也并没有改变多少。她带女儿为皇后摘银杏叶,为皇后煎药,为皇后祈福颂经。

多年气疾缠身的长孙皇后也许是吃了银杏叶的药,一直又拖了很多年才去世,但是她的母亲却早早的因为一场伤寒而去世了。

母亲死的时候,她还太年幼,记忆里比较深刻的就是母亲带着她摘银杏叶,抄经书,颂经祈福。

出宫建府后,高阳最喜欢呆在后院的这颗银杏树下。

她每年都会亲自打下许多银杏叶,然后用当年母亲做过的方法,阴干后铡碎,和明前的茶叶混合着喝。

喝着这种银杏茶,她总能感受到母亲的味道。

想着那个越来越模糊的母亲印象,她的鼻子不由的有些酸,眼角湿润,想哭。

“公主!”

贴身的侍女轻声唤醒她,“房驸马来了,在花厅。”

“不见。”

高阳眉头皱起,不满的回道。

对于这个丈夫,她没有半点的好感,虽然他对自己百依百顺,可越是如此,高阳越瞧不起他。一个男人,连管住女人的本事都没有,甚至连休妻的魄力都没,这还算什么男人。

相比起来,她反而更欣赏李逍。

李逍能够毫不犹豫的拒绝她,这才是一个好男人。

“公主若是不肯见驸马,他肯定不会走的。”

“那就任他坐在那里,也不要给他添茶,等茶凉了,他自会走的。”

房遗爱前不久被皇帝改授为房州刺史,本来是要离京赴任的,结果他一直拖着不肯离京,正好又到了年底,朝堂上也就没人催他。

高阳巴不得他早点滚离长安,这样还少一个碍眼的人。

继续站在树下看着银杏树,高阳想着想着突然又想到了李逍。

过年了,也没见那个家伙过来拜个年,真是太没礼貌了,亏自己还处处照顾他呢。

“银杏,蓝溪庄子的刘管家到了没?”

“早就到了,在外面候着呢。”

“让他过来吧。”

一会时间,刘管事被银杏领着进来。

隔着老远,就连忙做揖请安拜年,还送上了过年的礼单。上面有野鸡野兔木炭等不少土产,算是庄上的孝敬。

高阳接过礼单,只是随便的扫了一眼。对这些东西,她并不怎么在意。做为曾经极得太宗皇帝宠爱的公主,又嫁给了曾做过二十多年宰相的房玄龄家,高阳是不缺钱财的,他的丈夫这些年做太府寺卿,都没少赚。

“庄子上还好吧?”

“一切都好,等过些日子开春了,地里也就准备春耕了。”

“嗯,李家庄还好吗?”高阳似随口问道。

“挺好的,今早我先到李家庄拜年,正好遇到他家有好事。”

“好事?”

“嗯,李三郎的妻子怀孕了。”刘管家一面说一面小心的打量着高阳的面色。高阳听到李逍妻子怀孕的消息时,眼角一跳,眉头紧皱了起来。

这个消息似乎让她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良久,她才哦了一声。

“是吗,那得给他送份贺礼了。”

说了会话,刘管事退下。

高阳心情烦闷。

这时院外传来喧哗之声,却是驸马房遗爱不满的闯了进来。

房遗爱一身酒气,似是喝酒壮胆。

高阳见此,越发不屑。

“有事?”

“昨日除夕,今日正旦,你都没回家!”他喷着酒气道。

“家?这就是我的家?”

“你别忘记,你是我房遗爱的妻子。”

公主冷笑,“当年先帝让你尚我,并非我之本意,婚后多年,我们也从来没有过到一起,不过是同床异梦而已。这些,你我不都是心知肚明吗,你今天说这些有何意思?”

“你别过份!”房遗爱手指着高阳,但手指却忍不住的颤抖着。

“是啊,我很过份,你如果不满,你就一纸休书把我休了啊。或者,我一纸休书把你给休了。”

房遗爱一听这话,却似一下子被放掉了气的猪尿泡般。

“你怎能说出这种话来?”

“意外吗?”

“你不就是嫌我没有袭爵吗?我跟你说,马上,我就能得到我父亲梁国公的爵位了,梁国公府的一切都将是我的。”房遗爱恨声道。

高阳见房遗爱满嘴酒气,有些不屑,却又有些疑惑,虽说心里一直讨厌这个没用的男人,但多年夫妻,她对他还是相当了解的。

“怎么可能?”她问。

房遗爱有些得意的道,“怎么不可能,这是马上的事情,我跟你说,也许到时,我不但能够继承我父亲的梁国公爵位,甚至能够封个王也有可能呢。”

这下高阳惊讶起来,房遗爱虽然无用了些,但不是那种喜欢酒后胡言乱语的人,现在突然说这话,只怕里面有什么内情。

“你说详细点?”

“宁州刺史、驸马都尉薛万彻,卫州刺史、驸马都尉柴令武,左骁卫大将军驸马都尉执失思力,我们准备谋一件大事。”

“谋什么大事?”公主追问。

房遗爱笑道,“你不是也很讨厌今上吗,我们也讨厌他,我们现在准备废今上,拥立荆王元景。荆王曾对我说,他尝梦手把日用,这是天命。我等是奉天命行事!”

“事成之日,我等共享富贵。”

高阳的心里惊如骇浪翻滚,他想不到这个没用的丈夫,居然暗地里在谋反。而且居然有这么多人参与。

荆王李元景,那是她的叔父,而且荆王之女嫁给了房遗爱的弟弟房遗则。

薛万彻、柴令武、执失思力、房遗爱,四个驸马都尉,居然准备一起拥立荆王元景取代皇帝李治,这真是胆大包天。

“高阳,我知道你瞧不上我,但这次我一定让你刮目相看。你跟吴王关系好,你帮我个忙,去联络吴王,当今也向来猜忌吴王,吴王若能随我们一起谋划大事,定能大事可期。事成之后,荆王也绝不会亏待他。”

高阳心内急转,惊的手脚微颤,却还是强自镇定,对丈夫道,“我可以试试,但三哥怎么想的我无法保证。”

“只要你出马,吴王一定愿意。”房遗爱欢喜的道,高阳却早就已经思绪飘飞不知何处了。

第113章 求助武氏

房遗爱要谋反。

李逍听完高阳的一番急切之语,心里已经有了数。看来历史上该来的还是要来了,虽然多了自己这只蝴蝶,但看来他这只小蝴蝶还是没能扇起什么大风来,并没有改变什么。

房遗爱谋反案啊,这可是李治时期的一桩要案。可以说,在李治继承李世民的皇位之后,这算是一桩最大的要案了。

稍对唐朝历史有点熟悉的人都知道,这个案子有多厉害。这个案子在史书上记载称为房遗爱谋反案,指房玄龄次子房遗爱和其妻高阳公主阴谋发动宫廷政变,此案由长孙无忌主持审理,而长孙无忌借此机会把吴王李恪也牵连了进来,最后荆王元景,吴王李恪,还有驸马房遗爱、薛万彻、柴令武、执失思力,甚至江夏王李道宗等一大批宗室被卷入案中,全部被杀。

表面上这个案子是骄狂的高阳,与愚蠢的房遗爱夫妇俩主演的一出闹剧,然后被腹黑狡猾的长孙无忌乘机扩大,把许多对手诛除的一桩要案。

甚至这个案子如果往深里究,其实也是年轻皇帝默许的一次皇室内部的清洗。特别是吴王李恪,完全就是冤枉的。

这个案子冤吗?

有些人是不冤的,比如愚蠢的房遗爱,没本事还想谋反。有些人也不是辜的,比如那位荆王元景,要不是他几次跟人说什么他做过拥抱日月这样的梦的话,当然也不会被人拥立。

还有如薛万彻这样的老将,自己对朝廷有怨言,也有野心,事发被砍当然不冤。

甚至就连高阳落得被杀的下场都一点不冤。

真正说冤枉的应当是吴王恪,江夏王李道宗他们,这些实力强,名望又高的宗室皇亲,就因为威胁到了年轻皇帝的地位,以及跟国舅长孙无忌不和,结果被打入此案,最后受到牵连被杀,冤死。

“房驸马亲自跟你说的这些?”

“嗯。”高阳点头。

李逍头痛,这事情怎么就又牵扯到自己身上了呢。而且高阳知道此事,不是应当先去告诉吴王吗,怎么反而来找自己了呢?

“你没去找吴王?”他问。

“你难道也如姓房的一样,真想让我劝说三哥谋反?”高阳凤眉倒竖。

李逍手指连忙放到唇边,“轻声。”

“谋反可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我怎么能劝你谋反。只不过,若是你能早点提醒吴王,也许能够帮他洗脱嫌疑。”

高阳摇头,“我去找过他了,三哥昨日就出京了,说是到山南访友去了,我一时联系不上他。”

她本来想追到山南去,路过蓝溪的时候,突然觉得应当来见一下李逍,也许他会有些办法。

虽然这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可心里面,高阳就是觉得他或许能够帮自己。

看到这位高高在上的公主,此时那焦急的面容,李逍突然有些不忍。

如果历史没有改变,那么等待高阳的结局会是很惨,这位皇家公主会被诛杀,落的一个香消玉陨的下场。

如果是以前读书的时候,他会对高阳的结局没什么动情,毕竟那只是一个纸上的人物,而且在纸上这个公主还并不讨人喜欢。

但如今她是自己的邻居,数次的相处,还让李逍发现这是个活生生的人物,她率真,她美丽,她还处处帮助李逍。

若现在让李逍坐看她去死,李逍觉得自己做不到。

“现在去找吴王肯定来不及了。”

“我马上去追,肯定能追上。”

李逍摇头,“来不及了,房驸马他们做的事情,只怕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了,尤其是宫廷和政事堂上。”

这些并非李逍的猜测,而是李逍知道历史。这桩谋反案,其实又有几个人不知道呢?

长孙无忌这个老狐狸其实早就洞悉一切了,可是他愣是一直悄无声息,不过是在布网,准备围猎更多的猎物。

房遗爱是猎物,高阳是猎物,李恪是猎物,李道宗、薛万彻等都是猎物。

如今猎物已经入网,到时候收网了。

“那我现在怎么办?”高阳是聪明的,李逍一提醒,她也马上想到了这个可怕的事实。

“我现在入宫找陛下还来的及吗?”

“只怕你现在连陛下的面都见不到了。”

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李唐王朝开国至今,更是无情。李世民的玄武门之乱,那都是幽父杀兄弟夺来的江山,而李治能当上皇帝,也完全是因为太子承乾和魏王泰的兄弟手足相残内斗捡的漏。

李泰当年为了能够得到储君之位,甚至都能说出将来等自己老了,就杀子传弟这样的狠话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房遗爱那边已经跳的很凶了,这网只怕已经开始收拢了。

“我去找长孙无忌,这事情定是这个老匹夫在处置,我找他说明清楚。”

李逍无奈的摇头,这个时候找长孙无忌,那不正是羊入虎口吗?

仔细想了想,李逍想到一个人。

“不知道我上次提醒公主,让公主与武昭仪亲近,如今你们关系如何?”

“比以前好点。”高阳道。

“公主,你听我说,唯今之计,只有一个人能帮你和吴王。你想办法,马上去见武昭仪,哪怕不能见到她人,也想办法带信或话给她。你把房遗爱谋反一事详细告之,把他所阴结党羽也一一罗列告之,让武昭仪向陛下转述此事,也让她帮你撇清与房遗爱的纠葛。”

高阳似乎有些不相信,找皇帝和长孙无忌都没用,找武氏能够有用?虽然她承认她皇兄对武氏宠的有些厉害,可武氏在这种事情上只怕也帮不了多少吧?

眼下的武氏连皇后都不是,甚至连四妃之一的妃号都没,可李逍却知道,武氏对李治的影响力有多大。

若能得到武氏相助,要保住高阳只怕并不难。

“你若能见到武昭仪,可以向她求助,并告诉她,若是她能保你渡得此劫,你日后定助她登上皇后之位。”

李逍的话惊住高阳,武氏当皇后?凭什么,武氏以前可是太宗皇帝的才人,太宗死后按制出家到感业寺为尼,李治把她接回宫中,还封她为昭仪,都已经算是乱了规矩,引得无数大臣阻拦反对了。

若要封武氏为后,这怎么可能?

况且,当今皇后王氏那是太原王氏女,五姓七宗的太原王氏女,出身名门,虽不得宠,可也并没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哪能说废就废,再说,说算王皇后被废,也轮不到武氏啊。

皇后之下,还有四妃,四妃之下才是九嫔。

“事不宜迟,你赶紧先回长安,别拖延,赶紧去找武昭仪吧。”李逍劝说道。

第114章 大义灭亲

看着高阳急匆匆的翻身上马,身姿飒爽的狂飙而去,李逍不由的叹道,好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子。

可惜,他也只能帮到这了。至于结果,他也不知道。谁也不知道,他这只小蝴蝶煽动的翅膀,引起的那一股微风,最终能不能卷灭快烧到高阳头上的那把熊熊烈火。

面对老狐狸猎手长孙无忌,唯一能够破局的也就只有一代女皇女则天了。

哎,这大过年的,怎么尽碰上这些事情呢。

转身回家,该给妻子炖乌鱼汤了,今天庄上几个孩子送来几尾新鲜的乌鱼,都是在冷水潭里捉上来的,可不容易。这些孩子有心,特意去抓了鱼送来,李逍把鱼都收了,每人赏了些铜钱,还给了些粟米。

大家有心,但他也不能白收大家的东西。

不管是谁家送来鱼虾,还是野鸟鸡蛋的,他都会打赏,赏的钱怎么也比市价要多不少。

走了几步,李逍又停下脚步,转头看了看那消失的一骑红妆。但愿她能躲过这劫,自己还是有几分不值得这个新邻居就这样没了。

········

长安。

武氏抱着一岁多的儿子李弘逗弄着,内侍送上一封信。

“高阳公主送来的。”

武氏接过信,并没有马上打开,看着信封,她笑了笑。

“看来火已经烧起来了。”

武氏把信交给旁边宫人,但想了想,又招手,“把信给我。”

信打开,武氏一目十行扫过。

“想不到这丫头,倒挺厉害的,自己死到临头了,却还敢说这样的大话。不过,有意思。”

说完,武氏直接把信送在旁边的炉子上点着,看着信连封带纸烧成烧烬。

“弘儿,想你父皇了没?”

“想。”才两岁多的李弘奶声奶气的道。

“那娘带你去见你父皇,走。”

两岁的李弘是武氏的长子,也是李治的第五子。因为年幼,还没有被封爵,但以武氏之宠,肯定要被封一个亲王。

“弘儿,你喜欢你高阳公主姑姑吗?”武氏微微腆着肚子,一手牵着儿子,她的肚子里已经又怀上了一个孩子,经验丰富的太医告诉她,这胎会是个公主。

“喜欢。”李弘答道。

“哦,你为什么喜欢高阳姑姑啊?”

“因为高阳姑姑长的好看。”天真的李弘答道。

武氏微微一笑,“比娘还好看吗?”

“跟娘一样好看。”

“哈哈哈,你这小家伙,真会说话,嘴跟吃了霜糖一样甜,既然你这么喜欢你高阳姑姑,那一会在你父皇面前,可得多替你高阳姑姑说几句好话。”

········

太极宫。

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两位宰相正在向皇帝奏事。

“陛下,谋逆贼子罪证如山,臣等已经做好准备,就待陛下一声令下,即可将乱党一网成擒。”

事到临头,李治却又有些犹豫了。

四位公主,四位驸马,还有两位亲王,一位郡王,加上好几个功勋家族,这事情牵涉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其实吴王人挺好的。”李治叹道。

对这个长相等各方面都极类似太宗皇帝的三哥李恪,李治其实是很犹豫要不要下手的。一方面感觉他威胁着自己,可另一方面,又有些不忍。

“陛下,薛万彻当年还为大唐立下过百战之功,李道宗也为大唐社稷立下过汗马功劳,可是陛下莫忘记了,他们一反,也将震动朝野,威胁大唐江山,陛下此时切不可有半点妇人之仁啊。”

“容朕再想想。”

李治很清楚真正想谋反的是荆王元景和房遗爱、薛万彻几个人,其它人诸如李恪、李道宗等并无此意。

一名内侍轻声上前,“陛下。”

李治皱眉,不满他的打扰。

“陛下,武昭仪带着五皇子来了。”内侍低声道。

李治点了下头。

他抬头看了看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两人,仍然是无法下定决心。看看时间,这时也不早了,他便干脆道,“二位相国且休息片刻,喝杯热茶,朕去更衣便来。”

李治说完就转身走了,留下长孙二人面面相觑。

“陛下太过优柔寡断了,该断不断,反受其乱,眼下是多好的机会。”

长孙无忌点头,“陛下终究还是太年轻了,所以我们这些元老才更应当多替陛下操劳。薛万彻不能留,李道宗也不能留。”

“侍中宇文节也不能留。”褚遂良道。

这位侍中,永徽二年拜相,以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次年,代于志宁为侍中。

宇文节以前是房玄龄的老助手,与房家关系向来好,偏偏又为人公正,在如今中书门下,并不买长孙和褚二人的账,公是公,私是私,一码归一码,一位这样的侍中,让两人很不满。

这次正好可以借着宇文节与房家关系好的原由,将他一起贬离朝中。

·····

“爱妃怎么来了。”

李治见到胖胖的儿子李弘,一把抱了起来。虽然他早在永徽二年,即位不久就立了长子李忠为太子,但李忠的生母只是一位卑微的宫人。立他为太子,不过是因为他是长子,偏皇后又无嫡出。

自李治接回武氏后,武氏马上为他生下儿子李弘。这个五皇子也偏又聪明可爱,让李治越发喜欢这个儿子。

若不是早立了李忠为太子,李治都有立李弘为太子之意了。

“父皇,你快救救高阳姑姑。”李弘抱着李治的手臂摇晃着。

“弘儿,这话从何讲起?”

武氏趁机在一旁道,“陛下,刚才高阳送信给我,检举驸马房遗爱阴谋造反,她在信中将房遗爱一干乱党名单都已附上,让臣妾转呈给陛下。”

李治愣了下,想不到还有这样的枝节。

“高阳检举其夫房遗爱谋逆?还揭发其逆党名单?”

“陛下,高阳此举忠心可嘉,大义灭亲。”

“此事已经由长孙无忌和褚遂良负责。”李治道。

“臣妾不当过问朝中政事,但高阳是陛下的妹妹,此事既是国事,亦是家事。陛下当然不应当放过谋逆乱党,但对于检举逆贼的高阳公主,陛下还莫要牵连误伤。”

“若陛下只追究逆贼,而宽恕公主,想必也能让天下臣民和宗室勋亲们称赞宽仁。”

“如何处置,爱妃可否说的再详细一些?”

第115章 天降雷霆

李逍端着刚做好的清蒸乌鱼进房,赵婉探头看了眼,便不由的皱眉撇嘴。

“又吃鱼啊,我现在闻到鱼腥味就想吐了,天天吃鱼,我都快变成猫了。”

“谁家的猫有那么好命呢,还天天吃鱼。这可都是好东西,冷水潭里的新鲜乌鱼,旁边庄上那几个小子大冷天的脱光光的下水摸上来的,一个个冻的乌紫乌紫的,我看的都怪不落忍的,你总不能辜负他们的一片心意吧?”

李逍把碗放在炕桌上,拿着调羹亲自喂她。

“我自己来吧,才怀一个来月呢,肚子都还没显怀,又不是七八个月身子难动弹了,我可没那么骄贵。”

“骄贵点好,女人怀孕,最需要照顾,这是当丈夫的责任。你现在就是我们李家的宝贝疙瘩,金贵着呢。”

“我不想吃,闻着就腥。”赵婉撒娇。

过了一个年,又也许是怀孕之后,去年李逍刚回来时见到的那个黑瘦的姑娘,如今也红润了许多,面上有了血色,甚至身子也没那么单薄了。

眉清目秀,撒起娇来还挺可爱的。

“那今天吃完了,明天就不做乌鱼了,明天我给你做鸡蛋肉饼汤,肉汤不腥。”

“三郎,你帮我吃掉一半。”

“好好好。”面对着撒娇的妻子,李逍只得笑着无奈点头。对她的撒娇,他并不感到不耐烦,反而觉得可爱。自己的女人,总得对她好点。

李逍先吃了两口,婉娘这才终于愿意张口开始吃。她吃起东西来,也非常的小心,一小口一小口的,就跟只小猫似的。

“对了,今天公主又来找你了,什么事啊,怎么来了也不进院里坐,大冷的天,还非的在外面吹风,没呆一会又走了?”婉娘状似漫不经心的问道。

看着这个鬼精鬼精的丫头,李逍伸手在她头上揉了一把。

“你啊,乱想什么呢。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我跟公主之间可没什么,就算以前有点什么,现在也没有了。如今我们只算是半个邻居,她刚才路过,正好有点事情问我,问完还有事就走了,便没进来。”

“什么事啊?”婉娘不放心的问。

一个皇家公主,总让她压力巨大。

“公主遇上麻烦了,大麻烦。”李逍道。

听到这话,善良的婉娘并没有幸灾乐祸,反而担心的问,“她是皇帝的妹妹,能遇上什么麻烦啊,不会有什么事吧。”

“有事我们也帮不上忙,只能等消息了,希望没事吧。”

········

宫里。

李治重回殿中,终于拿出了自己的决定。

立即捉拿谋逆的荆王元景、江夏王李道宗,还有房遗爱与薛万彻四位驸马都尉。

同时,严查此案。

“高阳公主检举有功,免受牵连,许其与房遗爱和离。”

其余三位公主,则将她们接回来,并不受牵连,但她们谋反的丈夫,却都要抓起来,甚至她们的儿女,也将受到此案牵连,该抓还得抓,府第该抄还得抄。

长孙无忌趁机提出侍中宇文中也牵连此案之中,李治也同意将他调查。

一起突如其如的风暴袭卷了长安。

新成立的羽林军四出,突然包围了长安东城的许多勋戚府第,抄了一家又一家。

薛家、武家、房家、宇文家·······

谁都想不到,昨日还高高在上的几位皇亲国戚,今天突然就被抓了。

而荆王李元景也跟着被抓,紧接着江夏王李道宗,再接着吴王李恪的府第也被抄了。

房遗爱被抓了,房家被抄了。

梁国公府一系其它几位也都受了牵连,梁国公汴州刺史房遗直、朝散大夫房遗则、谷州刺史房遗义都被调查。

薛家、柴家的几位郡公也都被调查。

狂风暴雨,数个顶级勋家面临被连根拔起的困境。

长安。

高阳自宫门出来,在宫里见受完皇帝的面见,有武氏的帮忙,高阳算是在这场风暴之中逃出来了。

房家这次算是彻底完了。

房玄龄二十几年执掌中枢,曾经门生故吏遍及天下,一个女儿嫁入皇家为亲王妃,一个儿子娶皇帝女,另外三个儿子也都娶的五姓女,可谓富贵顶级。

可如今,长孙无忌并没有放过房家,不但把房遗爱定为谋逆重党,而且把房家其它三兄弟也全都牵连了进去。

房家四兄弟都被关进了大牢,房家所有的宅第别庄产业也都被查封抄没。

高阳公主虽然没牵连进去,但房家一倒,她也就只剩下了一座公主府和蓝溪的一府别庄,其余的产业也都被抄了。

长安城风风雨雨,她已经呆不下去了。

在老仆的搀扶下上了马车,高阳坐好,闭上了眼睛,有些疲惫的道,“去蓝溪别庄。”

从今天起,她终于不再是房遗爱的妻子了。

从今天起,她也不再是高阳公主。

皇帝已经下旨,改封高阳公主为合浦公主。

跟随她二十几年的高阳封号,从此不再。

眼下也不知道三哥怎么样了,皇帝已经派人召吴王回京接受审查,不知道他能不能逃过这劫。

她想去见,但已经不知道能在哪里见到他。

·······

长安城的风雨很快就传到了京畿。

蓝溪做为蓝武道上的要冲之地,也很快就听到了长安的消息。

对那些来往的过客商旅们来说,这真是个惊人的消息。

房遗爱谋反案,这不亦于当年太宗时的太子承乾谋反案。当年那一案,不但太子承乾被废,还搭进去汉王李元昌,开国元勋侯君集、禁军大将李安俨、驸马杜荷、长广公主之子赵节等一大批勋戚。

这一次的房遗爱谋反案,丝毫不比当年那个案子小啊。

薛万彻、李道宗、荆王景、吴王恪,还有房家、柴家·······

李逍早就派人到长安去打探消息,一有动静就已经知道了。

他靠在躺椅上,喃喃的念叨着,“合浦公主,合浦公主。”

历史还真的改变了,历史上的谋反案,房遗爱被诛杀,高阳公主则是被赐死,而如今,房遗爱估计仍然改变不了被诛杀的历史,可高阳公主却不但没被牵连获罪,反而还被称为是大义灭亲有功社稷,并还被改封为合浦公主。

长叹一声,李逍一直提着的一颗心终于放松了下来,不管怎么说,十七娘救下来了。

自己,终于改变了历史吗?

第116章 闺名

下午时分。

蓝溪,公主别庄。

高阳自长安回来后,就把自己锁在书房里,谁也不见。

新修起来的别庄大院门前冷清,与往日的热闹对比鲜明。其实这个时候,也并没有几个人愿意来这。

长安的消息日夜变化,房遗爱谋反案也越来越清晰,如今卷进去的人极多。梁国公府房家这次肯定是要被连根拔起的,房家是公主的夫家,夫家倒了,公主虽说没被卷进去,但也好不到哪去。

公主的封号改封了,但许多人都认为以公主以前的飞扬跋扈,这次肯定难逃一劫。当年的辨机金枕案,可是让太宗亲自把这个最爱的女儿幽禁起来,这次,她的皇帝哥哥或许会赐她一死,甚至可能让她出家为女冠。

她临桌书写,神情专注。

笔走如蛇,留下沙沙的声音。

公主的字写的很好看,太宗的几位公主都能写一手好字,这也太宗皇帝善书法有关。太宗喜飞白,晋阳公主就写的一手极好的飞白,甚至能模仿太宗笔迹惟妙惟肖。不过玉濑虽然飞白也写的很好,但她却是师从欧阳询。

欧阳询与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并称初唐四大家,书法称雄当世。欧阳询的书法于平正中见险绝,世称欧体。

玉濑打小就是师从这位名家,一手欧体可堪大家。

女侍进来,见公主如此专注,不忍打搅。

一直静静的看公主写完一篇长卷。

“公主的字越发的好看了。”

玉濑抬头,“好久没这样专心的写字了,今天这篇字确实比以往写的要好些。”

她自嘲的笑了笑,“也许以后我可以靠卖字为生,也能糊口呢。”

“公主这字,可是千金一字呢。”

“有事吗?”玉濑问。

“哦,是隔壁李家的李三郎携赵娘子来访。”

玉濑听说是李逍夫妇来了,有些意外。

“怎么不早说呢,让客人久等,岂是待客之道。”

“公主说了不见客的。”

“他们不是一般客人,是我们的邻居。”

别庄前院花厅里,婉娘有些小紧张。

这里虽然只是过去公主一时心血来潮置办的一个小庄子,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整修,却已经完全不是李家大院可相比的。

处处体现着公主的尊贵身份,不但庄门院头,甚至是房屋间数,以及用的木料和油漆颜色,都有不同。

更别说,屋里的许多家具器用,更都是很名贵奢华。

厅里一张塌床,都能够值李家几间屋了,桌上一套茶具,也都价值不菲。

赵婉确实没有见过这样的世面,本来听说公主出事回来,善良的她便想着过来看望一下。

公主以前飞扬的时候,她是不愿意来的,但现在公主落魄了,她却想着来安慰一下。

特意带了些李家的特产,谁知道人家就算落魄了,可毕竟也是凤凰啊。

“别紧张,你不要想着她是公主,你只要想着她是我们的邻居就好了。”李逍安慰妻子。

“可她就是公主啊。”

“她也是我们的邻居啊,邻里之间,何必那么客气呢。”

说着,李逍端起茶杯,可只饮了一口,他还是放下了。

这茶杯虽然一个就能值上几贯钱,杯里的茶也是最上等的茶,一两就能值上万钱,可就是这唐人的饮茶习惯还是无法适应啊。

加入了盐、姜、蒜、葱,甚至放入了橘子皮等许多东西,煎煮出来的真是五味杂称。

这让习惯了现代茶的李逍难以入口。

“这茶不好喝吗?”

玉濑从门外走了进来,正好看到李逍皱眉放下茶杯的样子。

李逍起身。

笑着道,“茶是好茶,可惜这种煎煮的方式,却破坏了茶的本质。喝茶,就得喝的纯粹一些,什么都不要加,这样最好?”

“什么都不加?那还叫茶吗?三郎你的口味也是够独特的,若是你喝不惯这味道,其实还可以换一种方式。这也是最近长安新流行的饮茶法,碾碎茶叶煎煮,加入酥油和冰糖,味道绝对够好。”

李逍听到这种新饮茶法,笑着摇头,听起来倒是很有英伦风了,或者说是草原风。草原人现在也流行饮茶,不过多是那边的贵族才喝的起,因为那边特有的放牧习惯,所以他们喝茶的时候会加入牛奶或者奶酪进去。

又因为如今中原风靡的冰糖,在草原那边也是价值不菲,能吃的起冰糖那是草原身份的象征,因此草原上的部落贵族们,便喜欢在茶里加上奶和冰糖一起,又甜又有味道。

而他们喝的茶叶,因为运输的原因,多是加工成茶砖,兼之茶商们为了多赚钱,往往把茶叶树上比较次的茶叶采摘下来,然后蒸煮制成茶砖,这种茶不够细嫩,但加工后味道还是比较重的,属于黑茶的一种了。

草原上的胡人们这种饮茶法,风靡草原之后居然又传回了中原,毕竟大唐也是很有胡风的,他们对这种饮茶法也很喜欢,觉得很对胃口,特别是那些武将们。

据说如程咬金这样的将军,甚至还在这种奶茶里加上些白酒,形成更独特的一种奶茶酒。

不得不说,唐人确实厉害。

“奶茶我只喝珍珠奶茶。”李逍笑着道。

公主愣了一下,“珍珠奶茶,在奶茶里面加珍珠粉吗?这真是够新奇的,程老将军往奶茶里加烈酒,你加珍珠?呵呵,以后我也试试。”

被公主误解了珍珠奶茶,李逍倒是意外,不过也没解释,本就是个玩笑。

“珍珠磨粉,喝了能够美容养颜的,女人可以多喝。”

“多谢。”公主认真的道。

李逍知道这句多谢的意思,并不是说珍珠奶茶。

“看到公主回来了,还心情这么好,我们也放心了,希望长安的风雨没影响到你。”

玉濑轻叹一口气,“还得多谢三郎那天的提醒,要不是你,此刻我肯定也在大理寺中了。玉濑多谢三郎,真的。”说完,玉濑起身向李逍躬身行了一礼。

李逍还是头一次知道公主的名字。

玉濑。

“原来公主名玉濑。”

“玉濑是我的字,我的名字为玲。”

李玲,字玉濑,排行十七,先封高阳公主,如今改封合浦公主。

婉娘见公主把名和字都告诉李逍,顿时又紧张起来。

一个女人,是不会轻易把名字告诉外人的,一般外人都只以排行称呼姑娘。比如她姓赵名婉,排行第二,一般人便称她为赵二娘子,婚后也有人称她李赵氏。

公主居然把名和字都主动告之自己丈夫,这让她一时醋意大发。

第117章 珍珠奶茶

看的出公主的心情还不错。

也许对她来说,丈夫谋反,反而是让她终于摆脱了这个自己嫌恶了多年的男人。两人婚后多年,可始终都没有一儿半女。甚至,从始至终,都没有跟他真正同过房。

多年以来,两人只是名义上的夫妻。

现在,终于彻底甩开了他。

这是一种解脱,一种自由。

“珍珠还能养出来?”

聊着珍珠奶茶,公主惊讶的问李逍。

“当然能养,蚌生珠,所以养蚌就是养珠,只要能够掌握足够的经验和技术,那么养蚌就能收获珍珠。”李逍说道。后世的人工养殖珍珠,那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人生养殖的珍珠也是便宜的不得了。

又大又圆的人工珍珠,做一大串珍珠项链,也并不值几个钱。

但在这个时代,珍珠还是极其名贵的,珍珠得靠采。采珠人下河下海捞老蚌,靠碰运气才能采到珍珠。

技术难度大,采珠困难,尤其是产量极低。

岭南合浦郡的合浦湾里所产的珍珠,就天下有名,极为珍贵,历代为贡品,但在海里采珠更困难,甚至得冒着生命危险,数以万计的采珠人,一年也采不到多少珍珠。

而在辽东等地,也盛产优质的珍珠。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年代,珍珠还真是宝贝。

玉濑还从没听说过,还能人工养殖珍珠的。

“真那么简单?”

“说起来确实就这么简单,只要有合适的水质,然后挑选好蚌,再养殖就行了。”

养珍珠关系在于养蚌,而蚌怎么长出珍珠来。

能长出珍珠来的蚌,也叫珍珠贝,这种珍珠贝能够分泌出珍珠质形成珍珠,因此只要在珍珠贝的体内,适当的时机植入小珠投入,经过一定时间养殖就能培育出珍珠来。

事实上,珍珠养殖本就始于中国古代。

在宋代人的一本文昌杂记中就有一段记载,有一养珠法,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伺其开口,急以珠投之,频换清水,经秋即成珠矣。甚至到了明代的时候,我国古人还发明了特异珍珠的培育方法,养殖成功了举世闻名的佛像珍珠。

说到底,就是蚌蛤体部自身发生病变,无法将入侵的外部异物,如沙粒等排出体外,由于自身的生理机能,会分泌出珍珠质将病变部份或异物包裹起来,经过一定时间后就能形成结晶物,这便是天然珍珠了。

而人工珍珠,就是根据这种生理机能,在蚌蛤体内植入珠核,比如小沙粒,让其经过一段时间长成珍珠。

“感觉根本不可能,从未听说过?”玉濑道。

人工养殖珍珠,这不跟种菜养鱼一样,可是养出珍珠来,这真没听过。

“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其实很简单的,大体可分为四步,第一步就是先好母贝,要选择外壳完整、无破损,壳内软体饱满的健壮蚌蛤做为育珠的母蚌。”

说起这些来,倒是很简单,其实真正做起来肯定不简单,但古人并没有发现这些方法,所以说李逍一说,便让玉濑惊为天人。

“然后呢?”

“然后就是把小沙粒放入育珠母蚌体内,再将其放回水中休养。”

“放回水里?那不会跑掉吗?”

“哈哈哈,若是怕跑掉,也可以弄网笼,把母蚌装在网笼里,然后用绳索吊在水中进行养殖。”

这种就是网箱养殖了,后世多用这种方法,这种方法可靠些,就是成本高点。其实也不一定非得这样,可以直接放到河里,或者挖个大塘养,哪怕会跑掉一点,但也不可能都跑掉。

玉濑想不到李逍脑子里一套一套的,本以为他只是开个玩笑,想不到还真有一套,听起来挺像模像样的。

“多久能成珍珠呢?”

“两到三年,一般两年就能成珠,可以开贝收珍珠了,不过若想珍珠好,那么四五年再收最好。”

婉娘在一边听的有些急。

如果真有这种本事,丈夫为何要告诉公主呢,若是李家留着,自己养,真养出珍珠来,那就是一个聚宝盆啊,以后世世代代都能富贵。

公主端起茶杯,浅饮一口。

“这样了得的秘法,三郎为何透露给我。”

“其实也没什么,说的容易,真要养却不容易。”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李逍没明说,连个霜糖的脱色工艺新法,李逍都没敢留手上,这珍珠养殖法,他哪敢留。

没点身份实力,这珍珠养殖法那可是块烫手山芋,除非他永远保持着这个秘密。

就算他偷着养,这东西总不可能一直保密的。

一旦秘密泄露,那就是取祸之源了。

东西是好东西,可放在手里没用,还不敢用。跟公主说说也无妨,说了她也不可能就真的能够养的出来。

最好的结果,自然是公主心动,然后跟李逍合作。

李逍有技术,公主有实力,两人合伙一起养珍珠赚钱,不怕别人觊觎。

“箱笼养蚌太麻烦了些,还是挖塘简单,成本也低,真要养还是得挖塘养。不过要养的多,这还得先育蚌苗吧,这也不容易啊。”公主精明的道。

“事情当然不会简单的,但相比起收益来,这绝对是个包赚不赔的买卖。挖塘、育蚌、选蚌、养蚌,其实也挺简单的。”李逍向公主描绘着这个买卖的大好前景。

“怎么样,公主有意试试吗?”

“我可没这本事。”

“我们可以合伙啊,公主出人出本钱,我出技术。”

玉濑明白李逍的想法,这么一个摇钱聚宝的法子,但却也会被人觊觎,得有一个人帮他罩着撑腰。

“好啊,正好我如今也是闲的无事,那明年就来养养河蚌,看看是不是真能出珍珠了。你来做我的把头,教他们怎么养,到时收益,七三吧。”

“可以,公主七,我三。”李逍道。

“不,你七,我三。”玉濑摇头,真能养出珍珠来,关键也得李逍的技术,有了技术,其实谁都能养,成本又没什么,不过是挖点塘,然后育蚌养蚌而已,一点人和钱而已。

李逍也摇头。

“你七我三。”

争执了一会,公主笑了笑。

“这样吧,咱们谁也别急了,就对半分,真要能养出珍珠来,咱们一人一半。我做几串珍珠项链,你做你的珍珠奶茶。”

李逍笑着点头,“真养出来,到时可就不止几串珍珠项链,几杯珍珠奶茶这么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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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吵架后离家出走几天了,还怀着身孕,我得去把她找回来,大家等我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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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不识抬举

“怎么又来了。”大彪不满的表示,幸好他放低了声音,杨大眼也点头表示赞同。

“别胡说。”李逍转头对两人说道。

“来者是客,客人来了,我们得盛情招待。”大彪和大眼都是实在人,但他们并不知道眼前这些人的身份。他们只知道这些人是来自长安的贵族,是合浦公主的朋友。

但李逍却知道,这些人可不简单。

因为这位自称是长安工部员外郎的年青人,说挺想念上次吃的火锅而再次拜访,但却又顺便带来了朝廷给李逍的一道诏令。

工部员外郎这个官职虽说级别不高,而且大唐向有胡风,崇尚武功,但大唐开国至如今也有数十年,历经三朝,也渐渐崇文。尤其是太宗朝大力推举的科举制度推行到如今,使得朝中许多职位都渐渐只由那些科举出身的进士担任。

这些进士们担任的职务被称为清贵官,是一条快速升迁的捷径。这些清贵官中就包括了秘书省的校书郎,中书省的舍人,以及六部的员外郎们。

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工部的员外郎,李逍可不敢把他只看做是一个清水衙门里坐冷板凳的年轻小吏。

能成为六部的员外郎,那可是已经触摸到权力中枢的边缘了,将来是极有可能成为侍郎、尚书,甚至是宰相的人。

再看他那贵气的样子,可不是一般的寒门出身的士子,这肯定是哪个顶级豪门出来的子弟,这样的人,三十年后,必然能走到中枢的。

李治和武氏坐在李家的上房前厅里,手里捧着一杯清茶。茶不是炒制的,依然是蒸制而成的茶饼,但李逍却没有用传统的方法煎煮,没有各种调味料,也没有茶花,只是一个紫色的砂茶壶,配上几个紫色的砂杯。

一杯热水,杯里一小把茶叶。

热气升腾,别样的茶香。

李治气定神闲的看着李逍大方的招待着,心里默默的感慨着这人真是有些越来越看不透了。

刚刚他亲自把征召李逍的诏书给了他,甚至还当面为他宣读了给他的官职,辽东道行军大总管府参军事。

这可是个实打实的官职,正七品的武职,职责则是参谋军务。这可谓李治思索许久之后,特意为李逍量身而选的官职。不需要他去处理什么具体的繁杂军务,只让他跟着东征将军们,替他们出谋划策就行。

可一个实打实的正七品武职,还不用冲锋前线,李逍居然还拒绝了。

好不容易才算是适应了被拒绝的意外,李治环视着李家的厅堂,还是和之前差不多,但又似乎有些不同。

暖和的火炕,然后是多了不少新奇的家具。

似榻但又比榻小的多的一张榻,比榻要窄,但木头架上却又还蒙了布,里面似乎还填充了皮毛丝絮,看着就很暖和的样子。

还有好几把椅子,也与寻常的不同,有高脚的,也有带圈栏的,都挺别致。

“大总管府的参军事可是个不错的职事,正七品的实职,而且是呆在帅帐中,并无危险。”

李逍坐在炕前的沙发上,这张沙发他挺喜欢,上好的硬木做的框架,然后外面蒙着牛皮,里面填着丝絮,坐在上面,不论是屁股还是背部,都十分的舒适柔软。

比起唐人的榻,这沙发更符合人体力学,更舒适。

面对着炕上的年青人,李逍表现的很大方得体,一来是上次他们就在李家吃过饭,接触过,发现这人也挺大方和善,二来嘛,工部员外郎,虽清贵,但确实还算不得什么高官显贵,哪怕三十年后极可能当上宰相,那也是以后的事情。

至于说这年轻人明显家世不俗,但他在李家就是客,李逍才是主人。

“某不过是一乡野小民,哪懂得参谋什么军务,而且我家只我一男丁,如今妻子又有孕在身,此时我更应当留在家里照顾妻子,哪里又能去参军打仗呢。”

李治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高句丽数百年来侵我边境,夺我土地,掠我子民,杀我将士,多少东征将士枯骨依然在辽东,多少中原子弟的亡魂依然不得回返故乡。做为大唐子民,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有责任吗?”

“有,当然有。我对高句丽人对中原的袭扰侵犯深感愤慨,也对那些为国捐躯的子弟深表敬佩,但我并不觉得我因此就要去参军打仗。士农工商,天下各阶各层,各安本份,各有本职。”

“士治理天下,农人耕田种粮,工匠制造百器,而商通万货。大唐推行府兵制,寓兵于农,府兵闲时耕种,战时为兵,免除租庸调,自备军器为国征战。国有战事,他们当听从征召。”

“我是一个小地主,但并未检入府兵,因此对我来说,国有战事,我需要做的就是在后方支持前线的将士们,按朝廷的制度,按时按量的上缴钱粮税赋,就是对朝廷的最大支持了。”

李治笑道,“你说的固然没错,但你有出色的军事参谋能力,国家有需要,特下旨征召,你接受后就成为士的一员,随军参谋,也是职责。”

懒得跟他解释,李逍是绝不愿意打仗的,不说这年头跑趟辽东是多么危险的事情,只说凭什么啊。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大唐虽说是个封建王朝,但也是有国家制度的。租庸调制和府兵制、均田制,这是国家制度根本,李逍是个地主,又不是府兵,他以前又没享受到国家免税给他的军田,又何要去当兵打仗呢。

至于说是当军官,还从七品,这对李逍来说也不是特别有吸引力。

一个后世人,还是更喜欢享受当下,拿命博官这样的事情,还是留给别人吧。

武氏在一边笑着道,“这么不愿意当官的倒还是少见,哪怕是那山东五姓七宗的世家子弟,一个七品的参军,也不是那么容易拒绝的。”

“莫非是还嫌官品小了?”

李逍嘿嘿的笑。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世人皆欲入仕为官,但也有例外。晋时也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更愿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虽不敢与陶渊明相比,但也确实是一介闲云野鹤。”

李治含笑盯着他,良久,才悠悠的道,“如果你是嫌官小品低,可以直说,我虽然只是个工部员外郎,但在朝中还是能够递的进话的。你直接说,我也许可以帮你弄个高点的官职。”

“高?高到哪去?从一个白丁到七品参军,这已经算是非常破格了吧,只怕会引起非议啊。况且,当官真非我所愿,当官有什么好呢,如今大唐经过贞观之治,已是盛世,如此太平景象,我更愿意在家当个小地主,多悠闲啊。”

李治被李逍气的不轻,真没见过这么不上进的人。

良善之家的子弟,怎么说也是读过书的,蓝溪李家名声也不错,可如今这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李家终于有机会进入士族之列了,可这个李逍却怎么还推三阻四的。

他是不相信真有人不愿意做官的,要说两晋之时有许多风流名士,不愿出仕只愿自风流,那还说的过去,可那些人又哪个不是士族名门,门第时代,他们有的是资本。

可李逍又哪来的资本拒绝出仕,他不过是个乡野小地主啊,千百亩田地,几间铺子,虽有些家财,但那点又算什么呢,无权无势,一切都不过是空中楼阁。

“我有些不明白的是,你既然毫无出仕之意,可为何却对天下时局如此关注,甚至还学的一身军事兵法谋略呢?若你只想当个悠闲的小地主,你不应当更关注农田水利,粮食庄稼以及牲畜农具天时之些吗?”

李逍皱了皱眉。

你说来蹭饭就蹭饭,顺便带个公文来也就算了,怎么现在还盘根究底起来了。

这样子就不好了啊。

他总不能说这些并不是我有意去研究的,而是我在以前那个世界时学习到的啊。

有些东西说了也解释不清,解释了反而更复杂。

李逍干脆懒得说了,他也没有义务非要对他们解释清楚。

“呵呵。”

李治等了半天,结果却只等来了李逍皮笑肉不笑的两声呵呵。

身为天下九五至尊,他还是头一次感觉到一股深深的挫败感。

一个乡下小子,居然敢这样对他呵呵,简直是岂有此理。

武氏见李治面色不好,知道他有些不快,忙咳嗽了两声,提醒了下皇帝。

“我大唐最重军功,去了辽东若能为征东出谋划策,将来凯旋,论功行赏,有机会加官晋爵,当官你不稀罕,难道封爵你也不愿意。若能得爵,那你蓝溪李家,可就从此成为贵族之家了。”

“呵呵。”

李逍笑了。

“封侯得爵我当然愿意,世间又有几个不愿意的呢,但我这人吧,比较有自知之明,我一个小小地主,就算去辽东也不过是个帅帐里的参军,跟着跑跑腿打打杂,真灭了高句丽论功行赏,顶多赏点钱升点官,封爵,怎么也轮不到我的。”

“所以嘛,我就不去做那个白日梦了,还是在家当我的小地主好。”

李治气的无话可说,真是朽木不可雕,烂泥扶不上墙啊,本以为是个人才,谁知道居然如此没出息。

第119章 死马当活马医

火锅都没心情吃了,李治甩着袖子黑着脸气匆匆的走了。他堂堂皇帝,哪怕是微服私访,这李逍也不能如此无礼啊。

真是不识抬举。

“烂泥扶不上墙。”

“陛下何必跟一个田舍郎较劲呢,民间乡野出身,没什么见识,又年轻惫懒,胸无大志。”

李治叹口气,“朕最气的不是他的失礼,是此人明明很有才,可却偏偏都没在正途上。你看他的平辽策,连李绩、程咬金这样的沙场老将们都想不到,可偏偏他却能想出那么了得的策略。”

李逍的平辽策是真的好,当年杨广或者是太宗征高句丽的时候,如果有人进献此策并被采纳的话,高句丽早就被吞的连渣都不剩下了,哪里还有几代帝王在辽东的这么多次用兵。

说不定隋朝都不会亡。

太宗皇帝也不会这么早逝了。

明明胸有经天纬地之才能,却偏偏胸无大志,只想当个小地主,真是气死人。

“朕恨不得砍了这等蠢人。”

“算了,由他去吧。”武氏劝说。

出了李家庄,李治看到旁边不远的玉濑的庄子。想到这个妹子,李治突然有些愧疚,这次的长安风暴,对玉濑来说是个巨大的打击。

“陛下何不去玉濑的庄上坐坐,歇息会儿喝杯茶。”

“嗯,好。”

合浦公主的庄子很冷清,过年的时候,本来应当是热热闹闹的,可除了李逍来过,再无其它人来拜访了。

相比在李家的冷遇,李治在这边受到的待遇很好。

闻讯的李玉濑亲自赶到门口迎接。

庄子大厅,李治看到消瘦了许多的十七妹,心有不忍。

“你这里也太冷清了些,太简陋了些,朕回宫,就下旨把你原来的产业都给你,连同梁国公府的那些产业。”

玉濑摇头拒绝。

“臣妹多谢陛下厚恩,只是臣妹并不想要,过去的那些对臣妹来说,只是纠葛。如果能够远离,臣妹高兴不已。”

“臣妹只有一个请求。”

李治看着妹妹,怜惜的道,“就算你有一千个请求一万个请求,皇兄也答应你。”

李玉濑跪到李治面前,“臣妹请求皇兄,看着我们兄妹一场的情面上,放过三哥一马。三哥跟房遗爱他们的谋逆毫无关系,他是被冤枉的,他根本没有参与到其中,请皇兄饶过他。”

一听吴王李恪的名字,李治马上就变的不高兴了。

李恪有没有参与谋反他心知肚明,但他不可能放过李恪。

连江夏王李道宗他都拉下水了,又怎么可能放过李恪呢,皇家对他最有威胁的几个人,这次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虽然明知他们只是对自己继承皇位不太服气,他们也并没有想过要谋逆,但有玄武门前车之鉴,他又如何能不妨呢。

“除了这件事情。”

“皇兄,臣妹愿意放弃一切,愿意放弃公主封号,愿意放弃所有的财产,只为换三兄一命。只要皇兄答应饶三兄一命,三兄肯定愿意抛去一切名爵,从此甘愿做一个庶民。”

“皇兄放心,他永远不会危害到皇兄你。”

李治皱眉,“玉濑你在说什么,你难道想说朕冤枉吴王?谋逆案是由长孙相国亲自主持审理,朕信任他会公正审理,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如果吴王是清白的,朕自会还他公正。”

玉濑还在请求。

李治已经不耐烦的重重哼了一声,“朕今天有些乏了,先回宫了。朕看你瘦了好多,这段时间就呆在这里好好的休养吧,暂时不要回长安了。”

李治甩袖就走,武氏看着哭的梨花带雨的玉濑摇头苦笑。

她拉着玉濑起来,“我的傻妹妹啊,你怎么这么傻呢,这个时候说这些话,哪里又是合适的时候。你若不替吴王求情还好,你这样一求情,陛下更不可能放过吴王了。”

“你这是当局者乱啊。”

“皇嫂,求求你,教教我,怎么才能救吴王?”

武氏摇了摇头,吴王李恪是丈夫的威胁者,她又怎么可能帮李玉濑去救李恪呢。

天空灰暗。

李玉濑的心更灰暗。

想到三哥吴王此时还身陷大牢,她不由的心如刀绞。房遗爱那个蠢货被关押着,那是应当的,可为何自己的三哥却要受他的牵连呢。

“公主,此事有一人也许可以帮忙。”

刘总管在一边说道。

“谁?”

玉濑犹如溺水的人突然发现了一根稻草。

“李三郎?”

“李三郎,谁家的李三郎?”玉濑疑惑不解。

皇帝刚才的态度那么坚决,连武氏都不肯帮忙,这天下又还有谁能够劝说的了皇帝,救下吴王呢。

“就我们的邻居,李家庄的李三郎啊。”

“他?怎么可能?”

“公主,怎么不可能。你想想,这次公主你能脱身,是不是得多亏了李三郎替你出的计策,否则公主怎么知道要去找武昭仪帮忙呢?”

这么一说,李玉濑一下子想起来,那个小子确实厉害。

“可是上次三郎也只是告诉我要去找武昭仪帮忙在陛下面前说情,而刚才你也看到了,武昭仪并不愿意帮我。”

刘总管叹声气,“公主,有句话说的好,死马当活马医,眼下此刻,也没有其它的好法子了,还不如找李三郎问问,也许他或许有办法呢?”

多日没有出门的玉濑连妆扮都等不及,直接就骑着马往李家庄跑。

李家庄门口,李逍正在跟几个庄人打量着李家庄。李家庄也是数代人在此生活,围绕着李家的大院子,外面还有不少的高矮房屋。

有的低矮破败,也有些历经许久的石头屋。

看起来,李家庄子显得很乱,没有规划,更不整齐。

特别是许多庄户人的屋子,根本就是个小茅草屋。

李逍觉得趁着春耕还有段时间,这段时间也还没有什么雨水,年后倒是可以考虑着做个规划,把这个乱糟糟的村庄给规划一下。

起码,村里总得有个公厕吧,最好还得有个澡堂子,要不,村里的卫生也太成问题了。

小孩随地大小便,道路弯曲又土,天晴都是灰尘,遇雨则成泥泞不堪。低矮的屋子,一到上半年的雨季,则更会潮湿无比。

“村东头这块坡地,可以整平一下,正好可以建蓝溪书院。村西头这边的这块洼地,则刚好用村东头坡地挖出来的土填平整,到时建上两把新房,一栋栋的小院子,咱们庄上一户一栋,建好后都搬进去。”李逍站在村头,指点江山,激昂慷慨。

几位年纪大的庄汉听的热血沸腾。

主家就是好啊,居然还打算替大家修房子。

明年春耕前第一件事,李逍决定开发李家庄,搞搞房过产。当然,给村民们建房搬迁其实也花不了几个钱,又不是建别墅豪宅,不过是推平块地,然后组织庄民进山砍些树,搬些石头挑些土,再割些茅草,然后搭些房子而已。

各种材料基本上都是山里取材,并不要花费,人工也都是各家一起出力,合伙建设,李逍不过是负责规划设计。

可以说几乎零成本。

但这不是瞎折腾,李逍会负责为村里建个公共厕所和一个公共澡堂,另外还承诺到时再建个土地庙。

至于建书院,反正现在书院里还有程伯献等人捐的钱呢。

在村里搞房地产倒不是心血来潮,主要还是村里太乱,而且很脏,既不卫生,而且那些低矮紧密的小屋也有很大的火灾隐患。

把这些旧房拆了,建到村边,既能消除隐患,清理卫生,还能够把李家大院边上的土地清理平整出来,正好为李家大院扩建。

剩下的土地,李逍还能建作坊,他甚至打算在那里弄一条街,建两排房子,早做预留,以后可以弄些店铺,甚至可以搞个集市出来。

将来集市要真能弄起来,店铺还能收租呢。

哪怕就算这是以后的事情,起码把大院边的上的房子拆除清空后,大院也能住的舒爽,也更安静些。

“盖个房子不容易咧,这房子也还挺好的,拆了挺可惜的。”有人说道。破家值万贯,哪怕再低矮的茅草屋,可毕竟也能摭风挡雨,是一家几口的家。

“大家合伙起来盖新房,各家出人,我出粮食和工具。”

一听这话,本来还有些担忧的众人,立马就笑了起来。

东家说话,向来是一口吐沫一个钉,有他的话大家就放心了。

东家包了饭,那大家出点力气,还是给自己家盖新房,还有什么不乐意的。

“三郎又大包大揽,咱家钱也不是多的没地方花啊。”赵大夫一边听的有些牙疼。

自家屋漏自家修,李逍凭什么要给那些庄户盖房子呢。

“也花不了几个钱,把庄子重新规整一下,划的来,好处看的见的,相信我。”

庄户们这么配合拆迁,都没有人打算做钉子户,更没有人趁机狮子大开口,都已经让李逍很感激了。

若是后世的时候,哪个富人若想把自家旁边人家的房子迁了,把那些地基都换成自己的好扩建,邻居们还不知道要开什么样的条件呢,现在不过是让大家一起帮着重新建房,这样的好事有什么不愿意的呢。

“三郎!”

说话间,李逍听到风中传来呼唤自己的声音。

闻声望去,却见玉濑一袭白衣策马奔驰而来。

第120章 我给你

李逍看到玉濑那慌张的样子,觉得有些可怜。

曾经大唐最得宠的公主,最飞扬的公主,如今却这般的落魄。

快走几步,他迎了上去。

“三郎教我。”

“公主莫急,有事慢慢说。”

李逍牵住公主的马头,一抬头,刚好看到公主那袭白裙束缚下有致的身材起伏不定。

玉濑伸出手,李逍搭过,她跳下马来。

她此时根本顾不得那些礼节,满脑子想的只有李逍或许能够帮她救出三哥。

听公主焦急的讲明来意,李逍也觉得头痛。

吴王李恪,历史上可不就是死在这次谋反案里吗,史书上都说李恪死的冤枉,并没卷入谋反里,但却偏偏被长孙无忌给一举打倒不得翻身。

不管玉濑如何向李逍担保说吴王绝不会卷入其中,李逍心里很明白事情的真正内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吴王就算没有谋反,但他却实实在在的威胁到了年轻的皇帝,国舅爷亲自出马要替皇帝拔掉这颗钉子,那么无罪也就有罪了。正好利用这次的谋反案,岂会放过李恪。

“公主,你救兄长心切,出发点是好的,但可惜用错了方法。如武昭仪所说的,你这样向皇帝求情,不是救吴王,是害吴王。”

事情明摆着,长孙无忌定李恪谋反,玉濑非要说李恪是冤枉的,这样一来,岂不是说堂堂国舅爷兼相国有意冤枉李恪?而长孙无忌是国舅,他主持审理谋反案又是皇帝钦定。

那岂不是说,李恪是被皇帝有意诬陷的?

这把宰相置于何地?

把皇帝置于何地?

若李治真的就此放过李恪一马,那整个谋反案岂不是就站不住脚了?

吴王李恪若是被冤枉的,那江夏王李道宗是不是冤枉的呢?那李元景呢,那四位驸马都尉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种当口,不管是皇帝,还是长孙无忌,是绝不可能松半点口子的。一松口,整个谋反大案,就可能要出大问题。

皇帝不可能自己打自己脸,这可不是一般的小事,这可是涉及江山皇位的。

玉濑也是当局者迷,要不然以她的聪明岂会想不到这一点。

“那现在怎么办?三哥真的是冤枉的,他绝没有卷入谋反之中。”

李逍叹口气。

真是什么事情都找上自己。

自己帮玉濑一把,是看在她人挺不错,也算是为自己的前身还个人情债。现在倒好,玉濑又要自己帮吴王李恪。

这李恪虽说名声好,但跟自己有半个铜板的关系啊。他根本就没见过李恪,也没有半点交集。

说实在的,他并不愿意为一个素不相识,更毫无瓜葛的人去烦恼。

李恪现在可是钦犯,一个谋逆的反王,帮了他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公主,这个事情我帮不了忙,我只是一介小小乡民,吴王可是天潢贵胄,我怎么可能帮到他。”

“况且涉及谋反,我就更伸不上手了。”

莫逞强,莫装逼,有些事情是不能胡乱伸手的,难得糊涂,糊涂就好啊。

“三郎,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你的平辽策,连满朝公卿宰相都佩服万分。还有你之前教我去找武昭仪,就帮了我大忙。现在请你一定要再帮帮我三哥。”

说着,玉濑直接屈身要向李逍下跪。

这一跪,把一个皇家公主的所有骄傲都放弃了。

这一跪,惊的李逍都万分震动。

他有些呆滞。

公主向一个平民下跪。

醒过来,他连忙退让一边,然后去扶公主起来。

“公主,万万使不得,可当不起。”

“三郎,你若不帮我,我就不起来。”

两人拉拉扯扯,可玉濑却固执的不肯起来。

“三郎,你说,要怎么样你才肯帮我?”

“只要你肯帮忙,我愿意把我所有的钱财都给你。虽然我如今所剩家财不多,但加起来也还不少。”

“公主,快起来,我李逍岂是那种贪财之人。”

一个拉,一个扯。

这边的动作,已经引起身后村头不少庄民们的探头观望了。

“三郎,帮帮我,你若帮我这次,我定想办法帮你谋个官职。”

李逍摇头,他可是刚刚拒绝了朝廷的征召,那可是正七品实职官呢。

“那你要怎么样才肯帮我?”

李逍摇头。

不是他不肯帮,而是实在是这种事情他一个小小的平头百姓哪好插手。这个时候不是显能的时候,一旦让上面发现,他这样的小蚂蚁被人捻死也太轻松了,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公主急了。

曾经的她名满长安,无数人都想求到她的门下,却连门都进不了。

而现在的她,只是一个被皇帝下令闭门在家,连长安都去不了的落魄公主。

“三郎,连你都不肯帮我了吗?”

冷风萧瑟,吹乱了她的长发,也吹凉了她眼角的泪水。

公主的这副模样看的人心软。

李逍最看不得女人流泪,心太软。

“公主,有些事情,有心无力,顺其自然吧。”

“不!”

公主撕心裂肺的喊道,那副疯劲让李逍都震惊,他一直觉得公主是一个非常张扬且任性的人,这样的人应当是比较自私的。

可是现在看到公主的那股劲,他发现其实自己以前一直看错了公主,她不是一个任性的人,她只不过是一个真性情的人。

放荡不羁,不过是爱自由的表现,并不是自私。

公主与吴王的这份兄妹情,超出了帝王天家的无情。

“李逍,你帮我救出吴王,以后我就做你的女人。”

这话更疯狂,更惊人。

“公主,切莫胡言。”

“我说真的,李逍,我知道你以前喜欢过我,甚至就是现在,你的眼里也很欣赏我。我很漂亮,全长安的人都知道,许多人想要追求我,可我真正看上眼的并没有几个。”

公主咬着嘴唇,玉齿咬破红唇,流下了几点腥红。

“你若不相信,现在我就愿意给你?”

李逍愕然。

“给什么?”

“给你我的身子。”

目瞪口呆。

公主一把拉过李逍的一只手,直接就按在了自己的胸口。

隔着衣裙,李逍也感觉到绵软。

一个激灵,李逍连忙挣扎着把手扯了回来。

“不,我不能这样!”

第121章 公主请自重

有朝一日,能够得一美丽高贵的公主青睐,娶公主当驸马,这是无数男人的梦想。特别是许多平头百姓,他们最大胆的梦也许就是在梦里娶公主了。

眼下,真正有一个公主说要把自己给李逍,甚至都如此的主动了。

李逍却拒绝了。

“公主,别冲动。”

“我没有冲动,我现在很冷静,我李玲说话算话。还是那句话,你只要愿意帮我,我愿意现在就跟你睡。”

李逍退后几步。

摇头叹息。

“公主且自爱,你别轻侮了自己,更别小看了我李逍。我李逍确实曾追求过公主,只是那时我并不知道公主身份。今次重逢,早已物是人非,事过境迁。如今我对公主,有的只是欣赏。”

“但是这种欣赏,就如同对所有美丽的事物的欣赏一样。这种欣赏,只是对美好的赞赏,却并不是自私的占有欲。”

“你嫌弃我?”公主眼神有些冷。

“不,你就是那朵美丽的牡丹,高贵而又美丽。但我愿意站在远处欣赏牡丹的美丽,而不是非要把牡丹折下来插在自己的耳朵上。”

“你就是不肯帮我?”

说到这地步,确实有些伤感情。

但这也确实是事实,李逍不可能为了一个莫不相干的人,来危及到自己。

玉濑摇头。

她伸手擦干自己脸上的眼泪,对着李逍躬了一礼。

“多谢李三郎,不管如何,我都要谢谢你。”

说完,她转身而走。

寒风中,她的身子是那么的单薄,她的背影是那么的孤独和伤心。

让人看的可怜,心痛。

“等等。”

公主停住脚步,但没有回头。

“我或许有个法子可以试一试,但不知道是否有用。”

“真的吗?”公主肩膀抖动着。

“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公主激动的回头,“我就知道三郎你最有办法,快说是什么办法。”

李逍叹口气,“只怕吴王并不肯接受这样的办法,我听说吴王是个高傲的人,跟你一样。”

玉濑听了微笑。

“高傲又有什么用,如今一样卑微到泥土里去了。”她眼神有些复杂的看着李逍,“我说话算话,你既然肯帮我,那以后我做你的女人。”

“公主切莫再说这样的话,否则我就什么都不说了。我李逍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人,况且,我对公主只敢远观欣赏,不敢亵玩。”

李逍的法子其实非常简单。

如今事情是明摆着的,不管吴王冤不冤,皇帝都要办他一个谋反罪。

因此眼下不是跟皇帝、国舅打官司讲道理的时候。

“让吴王承认谋反?”玉濑惊诧。“这算是什么办法?”

谋反,十恶不赦之罪,一旦吴王承认谋反,岂不是更没命。

“公主,有时候,须得先罪之死地方能后生。如今的事情其实你心里清楚,吴王有没有谋反,明白的人很多,但谁都不可能帮吴王说话,更不可能帮他脱罪。越是试图帮他脱罪,那他就越没有半点翻案的希望。”

“到最后,等待吴王的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被诛杀或赐死。”

“可一旦承认谋反,岂不是更没救了?”玉濑急道。

“不,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的。”

李恪是绝没有参与谋反的,这个皇帝和长孙无忌都清楚,但他们都需要李恪谋反的结果,因此跟皇帝们争论有没谋反没有半点好处,反而只会起反作用。

这个时候,另辟奚径,其实还能曲径通幽。

“让吴王承认参与谋反,然后向皇帝认罪,要态度诚恳,有悔过之心,请求皇帝宽恕。只要吴王先承认,再把忏悔的态度摆出来,那么事情就还有救。”

这话听起来很奇怪,但其实一点也不复杂。

说到底,皇帝并不是真正要杀吴王李恪,皇帝办李恪谋反罪,不过是因为他威胁到了皇帝。

李恪为什么能威胁到皇帝?

一来他是皇帝的兄长,二来他长的极似太宗,又极贤明聪慧,文武兼备,在民间名朝极好,兼之他的母亲是隋朝公主,在历经魏周隋唐的强大关陇集团里,其实是有不少支持者的。

正因此,李恪才让长孙无忌和皇帝都感受到威胁。

只要吴王对皇帝没威胁了,皇帝又何必非要杀吴王呢。

李恪只要承诺参与谋反,那他的贤名就没了。皇帝也可以名正言顺的夺去李恪的爵位、官职,将他贬为一介庶人,甚至流放到偏远边地,那李恪就什么都没了,他又如何威胁的到皇帝呢。

只要李恪向皇帝认输投降,皇帝不杀李恪,留他一命,还能显示出自己的宽厚仁慈。

若是李恪继续如现在这般拒不承认自己参与谋反,那么皇帝才真正是不得不杀他,不杀他,那这案子就无法了结。

说到底,现在就是要让李恪把头伸去皇帝刀下。

“最好的结果,是吴王被废为庶人,流放边地,但能够保全性命。”

“可能性有多大?”

“三成吧。”李逍道。三成的可能性都有些乐观了,李恪认罪,皇帝也不一定真能饶他,斩草除根有时也是很有必要的。不过皇帝李治毕竟年轻,二十来岁,刚当皇帝没几年,这次案子又办的大,如果吴王肯表个姿态,或许能够得到皇帝的一个宽恕,以示他的仁慈也不一定。

毕竟一个大案下来,网杀一大批,再放掉一两条鱼,也无关大碍了。

玉濑很纠结。

一旦认罪,那就真的是让人把刀架在脖子上,生杀任人了。

可李逍说的也没错,就算再不承认,又如何?

皇帝授意,长孙无忌亲自主持,就算是冤案他们也能办成铁证如山,根本翻不了案的。

“谢谢你,我先走了,今天我欠你,以后定当报还。”

公主说完走了。

摇摇头,李逍往村头早。

他心里对自己说,这件事情,他只能到此为止,再不能过多干涉了。

他干涉不起。

村口,一群庄汉都震惊的看着李逍回来,目光里除了震惊还有着深深的艳羡。

刚刚大家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公主骑马跑来跟三郎在那拉拉扯扯了许久,似乎,还上了手。

公主啊!

若是能够让他们也牵下手,少活十年都愿意啊。

第122章 算账

玉濑的孤寂的背影让李逍感叹,说起唐朝的公主,也许最有名的应当是太平公主。但太平公主其实应当只算是高阳的一个崇拜者吧,高阳才算是开了有唐一朝公主们飞扬的先驱。

历史上的高阳三尺白绫就结束了一生,但愿这一世,她能好好的活着。

好不容易摆脱了庄汉们那些艳羡的目光,李逍回到家,发现婉娘正跟赵大夫和杨先生几个人商量事情。

年刚过,春天还没到来,但大家已经开始为春耕做起准备。

虽说如今的李家药铺、饭馆生意很好,但在这个时代,土地和粮食依然是极为重要的,大家也十分重视。

杨先生做为一个读生人,如今又是教书先生,对这事情也很看重,他提议,应当趁现在家里有钱,拿出钱来,到长安的牛马市去找牙人买些牛马骡子回来。

耕田种地,没有牛马这样的大牲口总是不方便的。

“夫君,我觉得杨先生说的很有道理,听说现在长安的牛马骡子价格一年比一年贵呢,现在赶紧买些回来,正好马上开春见绿,也有草吃,等回头春耕之时还刚好能耕田翻地。”

赵大夫也道,“是啊,如今牲口贵重,咱们买了牛马,回头下了崽儿也是值钱的。”

家里现在确实有些钱,去年药酒生意好,饭馆也开的不错,手头确实有不少现钱,本来这些钱李逍是打算拿来再扩大点药坊的,准备弄个专门的生药铺子,收购药材和药材加工,这样自家的药酒生意也不愁药材。

有了本钱,进行生产规模的扩大,这本也紧要之事。

可听大家的话,也是有些道理的。

毕竟在大家的眼里,其实药坊和饭馆虽然赚钱,但却大大不如家里田地的重要性。

这年头工商始终不如经营土地,这是大家惯有的思维。耕田养蚕,自给自足,始终是主流思想。

田地产出虽然不如药坊和饭馆赚钱,可民以食为天,家中有粮,方能心中不慌。

“可以,我看这个事情就由阿耶负责。”李逍没有去跟大家讲什么商业经营,什么利润最大化,时代不同。

老赵虽然是个郎中,但毕竟在李家庄多年,对于农事也是很熟悉的,让自家岳父负责去长安买牲口肯定是放心的。

老赵听了很欣慰的道,“三郎你放心,我在长安有熟识的牙人,以前你父亲在时,李家买牲口就都是找他们。”

牙人就是中介,各行各业都有专门的中介,贩牛卖马的也有专门的牛马牙子,这些人既为买卖双方撮合,也提供专业的指导知识。

要买合适的耕牛,这里面也是有很多学问的。

“我看不如先买十头黄牛,买九头母牛,一头公牛就行。”老赵说。

蓝田是秦岭北麓山腹,山地坡地多,河边水田少,这边的气候也属于山区气候,养黄牛是最合适的,黄牛耐力好,而且温驯。虽然在江淮一带有不少水牛养殖,水牛个头大,而且力更大,但水牛怕热喜水,且不适合山坡地的耕种,养起来没有黄牛那么简单好养,兼之长安的牛市上,水牛也不多,因此他提议买黄牛。

“多买几头公牛不好吗?”李逍问。他觉得,公牛肯定比母牛个头大力气足啊。

“三郎你不晓得,公牛虽然力气足,但脾气躁的多,红起眼来扯都扯不住的。尤其是不能几头公牛同养,要不然肯定得天天打架,打红了眼,容易伤着,甚至会打死。”

公牛力大,但比母牛更性烈,不易养,多养还易打架。另一方面,养母牛还能下崽,一般两岁以上的母牛,一年能产一胎,小牛一岁半就差不多可以教犁。

因此不管从管理还是生产这方面来讲,其实养母牛最划算。当然,自家养的牛多,还是得有一头公牛的,一来公牛力大,可以耕一些难耕的地,二来还能够给自家的母牛配种了,省的还得把母牛牵到别的地方去,既麻烦还得另花钱。

“现在长安一头正当年的母牛得大概三千五百钱左右,一头细犍牛得四千五百钱。”

细犍牛也就是上等公牛。

一头上等的公牛四贯五,一头上好的母牛三贯五。

老赵觉得这个价钱挺贵的,起码去年都还没这么贵,去年这时公牛才四千二三,母牛也才三千二三,今年比去年涨了二三百钱,差不多涨了一成了,幅度很大。

但李逍听了却觉得挺便宜的。

大唐的耕牛可是紧俏物品,还受朝廷法律保护呢,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机会吃到牛肉。

可一头七八百斤的大公牛,才四千多钱,确实不贵啊。若按斤算钱,那也不过六七文钱一斤啊。

不过老赵却觉得不算便宜,毕竟如今的粮价又不贵,米一斗也不过二十文钱左右,白面一斗不过三十七文,一匹最高级的细绢绸子,也不过一千八百文左右。

“阿耶,如今牛马价格一直上涨吗?”

“可不是,这不今年又要用兵辽东吗,朝廷肯定又要征用不少牛马牲口运辎重粮草,听说西北吐谷浑又要用兵,还有什么吐蕃蛮子也是不断袭扰边境。那边不太平,也让以往从那边运来的牲口少了许多,这越发让牛羊牲口贵了不少。”

李逍听了觉得挺有道理,供需不足,自然市场价格高上涨。

“既然这样,那我们干脆多买点。”李逍想了想道,“阿耶去趟长安,找熟悉的牙人,多买点牛马骡子。”

老赵一听有些惊讶。

“现在牲口可不便宜啊。”

“虽不便宜,可也算不得很贵,一头母年三贯五,十头不过三十五贯,买上一百头不过三百五十贯。”李逍算账道。

杨大眼在一边听的直翻眼,真是说的轻松啊。

三五百贯还张口就来了。

“买耕牛可还得到衙门登记呢,而且买回来了还得细心照顾,要是照顾不好,病死坏死了,不但损失大,衙门官差还会来问责的。再说了,三千五一头母牛也不便宜,咱们这一亩坡地,还只要三五百文钱呢,一头母牛就能买上十亩坡地了。”

听他这么一算,也确实如此啊。

李逍捏着下巴,感觉事情还真没那么简单。

第123章 地主

一斗米二十文钱,可一亩坡地才几百钱,一些较差的山坡地,甚至两百钱都能买到一亩。

一头母牛三千五百钱。

这几样物价,让李逍对大唐这个中古时代的古典农业社会有了更清楚的认知。

大唐一斗米大约是后世六公斤多点,价格才二十文。算起来,一公斤不过三文,而后世一公斤大米,起码也得六块吧。这么换算下,似乎大唐此时一文钱相当于两块。

而唐朝一头母牛三千五百钱,后世这样的牛起码能值万元,这一文钱又值三块钱。

可要按土地价格算,相差更大。

后世农村征地,一亩地起码三万元起,可大唐一亩坡地才二三百文钱,按土地价格对比,一文钱则起码能换一百块。

一比二,一比三,到一比百。

粮食、耕牛、土地。

若再算下这个时代百姓的收入和消费水平,那估计一文钱的价值就更不好计算了。

唐朝一头牛能买十亩坡地,可在后世十头牛才值一亩田。

这么一算,唐朝的牛还真是不便宜。

当然,李逍现在还真不缺钱,酒坊现在到处收购酒糟,药酒坊源源不断的加工出药酒,医馆负责销售,如今是供不应求。

医馆每天被那些赶来求购的商人们围的水泄不通,蓝溪街上的客栈几乎住满了来自各地求购药酒的商人。

在如此火爆的市场行情下,药酒的生产力虽然在不断提升,但产量确实提升不大,得益于市场火爆,药酒几次价格提升,商人们也都接受了。

李家的利润越来越高,虽说李家也拿出不少钱来向衙门打点,甚至主动的掏钱来做些修桥铺路,甚至是为东征捐粮的事,可赚的钱越来越多。

如今李家的药酒,可不仅仅是成了长安各家医馆药铺的抢手货,甚至长安的那些豪门贵族巨富之家也十分亲睐,众口称赞,谁都知道李家的药酒好喝还好用。

连那些长安西市上的外国商人,如今也都争相前来求购,他们把蓝溪药酒,当成了与大唐丝绸一样的好东西,准备购买后运回西方去大赚一笔。

不少买不到药酒的人,开始不断找人来李家递话,希望能够插个队什么的。

甚至如今长安人送礼都流行送蓝溪药酒。

如果实在没有药酒,那就送蓝溪李家庄药酒券,一张药酒券,并不能到李家的医馆换药酒,但有券却可以有资格优先购买。

没券的人得排队,有券的人直接付钱就可以提药酒了。

据说已经有人喊出了,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蓝溪酒的话来了。

不过药酒毕竟不是普通的酒,药酒的生产过程比较复杂和费时间,既要蒸酒,又要炮制药酒,最后还得泡浸药酒,哪怕再快,也得需要一个周期。

李家的药酒供应别说搞批发,如今就是连零售都远不能满足市场。

现在市场行情好,许多人已经眼红,不是过来谈收购秘方,就是来谈合伙,好在李家现在也不是谁都能吞掉的,有薛程几家罩着,那些人过来试探几次,被李家拒绝后,也只能无奈的暂时按下想法。

再次扩大作坊的计划已经提上议程,可扩建作坊是扩建作坊,春耕依然不能耽误。

这就好比以前的人,哪怕再外面再有出息,不管是做生意当老板,还是读书出头当了干部,可家里农忙抢收抢种季节,还是得要赶回家来帮忙作农活。

为了春耕,赵大夫这个医馆的掌柜,都能抽出时间来谈买牲口备种子的事。

“还是多买点牲口。”

“多买牲口也不好养啊。”赵大夫说道,这牲口不是说买来就行了,还得照顾啊。

前人都说,家财万贯,带毛不算。

这牛马不便宜,可却也不好养,万一得个病啊瘟的,可能就全没了。

养个七八头的还好,要是养个百来头,就算买的到,养哪呢,怎么养。

“散养。”

李逍没想要办个什么养殖场,毕竟蓝溪又不是草原。而且要是关起来圈养,更容易得病。

“我有一个初步的想法,是这样的,咱们到长安买百来头牛回来。现在牛价年年涨,看样子今年肯定还会再涨不少,现在买划算。”

他细致的跟大家讲自己的想法,趁现在牛市行情好,又是春季这个牛价较低的时候,牛后一过,正是牛价上涨的时候,眼下买正好。毕竟冬天一过,万物复苏,地里也见绿,牛养起来省饲料,还能长肉养膘。

此时买牛,一买回来就等于赚了。

至于说牛多了不好养,李逍也有他的办法。

“咱们把牛放到咱们家的佃户家里养。”

“什么?”赵先生和杨先生都有些不解,佃户只是佃种李家的田地,又不是李家的奴仆,凭什么帮李家养牛?

“我们不让大家白养的。”

李逍的想法是合作双赢,李家有钱,而佃户们有人有时间。

佃户们普遍条件不太好,佃种土地,家庭人口多,但却缺少种田的大牲口。李逍的想法就是把牛租借给佃户们,将牛寄养在佃户家里。

佃户平时得负责照顾喂养牛,而他们帮忙养牛的好处则是可以免费用李家的牛耕地。

“免费借牛耕地?”

赵大夫有些惊讶,这年头自己有牛的佃户可不多,在过去南北朝的时候,家里有牛和奴婢的,均田的时候,牛都能分到一份田地的。

没有地的佃户,往往会向地主家租借牛来耕地,但费用可不便宜。有的地主家是直接按天数收租钱,而有的地主更狠的,直接就是借用他的牛,则要佃户所种田地收成的多少比例当租。

不管是按天收租,还是按产出收成,租牛都不便宜。

而李逍居然提出帮忙养牛就免费用牛耕地,这可是惊人了。

“嗯,免费借牛耕地,甚至等牛下崽后,我们到时还可以向他们付些钱。比如说这小牛长大后我们收走,按市价,向他们支付一定比例做为照养的报酬。”

杨大眼扯着自己的山羊胡子,“要是我,肯定愿意帮三郎养牛。”

“我也愿意啊。”赵大夫也道,“可这样我们不是亏了吗,自己买牛,却白给佃户用了。”

“这其实是双赢,我们的牛让佃户养,可以让佃户免费使用,但我们自己要用的时候也一样可以用的。另外,我们出本钱,但不用出人出饲料照顾,连牛棚都不用再打一个,牛养好了,将来还能下崽赚钱。这牛养壮了,也是还能升值的。”

养的好,几头小牛的钱就够一头母牛本钱了。更别说,这母牛养几年,也还能增值涨价,而这几年自家也一样能够使用这牛。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很不错的家庭合作养殖模式。

李家出本钱买牛,佃户帮忙喂养。

李家赚钱,佃户也有免费用牛,下了小牛还能得钱,何乐不为呢。

“可万一佃户役牛过度,照顾不好,把牛养瘦了或养死了呢?那我们岂不亏大了?”

“至于这个,我们可以跟佃户有个详细的约定,肯定得讲清楚的。我们会定期去检查牛的情况,若是发现照顾不好,我们可以取消合作,把牛牵走。我相信,他们肯定也不希望错过这样免费用牛,还能赚钱的机会的。”

毕竟,对于佃户们来说,养头牛并不算什么负担,家里孩子多,孩子放牛刚好。一个小孩就能照顾好一头牛,而一头牛却能相当于一两个壮劳力干活,这笔账相当简单,谁都算的清楚的。

李家则既能赚钱,又还能顺便赚一波好声望。

“别人家都没这样做过,咱们这样会不会让别的地主不高兴啊?”

赵大夫提出自己的担忧,这年头虽说地主都是乡村头面,可好多事情也是不简单的。

“阿耶说的这个我有考虑过,以前地主借牛给佃户要收租,我们现在不是借牛而是让佃户帮忙养牛,这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并不用和以前那样。”

如果说李逍家自己养的牛,免费借给佃户用,那么这就有些打破潜规则,或许会引发其它地主们的不满。

但如今李逍提出的不是免费借,而是合伙养牛,这不一样的。

“那三郎打算买多少牛?”赵大夫听完也很心动,这样一来,确实能养不少牛,而且只要出本钱即可,不需要额外的人力。

毕竟如果自己养不仅要请牧童牛倌,关键还得建牛棚割草等。

“要不先买个百来头试试吧。”

“那就先买一百头,医馆账上还有不少钱,我回头就提钱去长安买牛。”

“可以。”李逍点头。

赵大夫想了想又道,“最近医馆账上钱还不少,我看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干脆把钱拿来买地吧?”

买地?

刚决定买一百头牛,这又打算买地,李逍没料到赵大夫的胃口还这么大。

“买地可不容易,有钱也不一定有人愿意卖地,账上的钱我看不如先用来建生药铺子,给酒坊收购加工炮制药材。”

赵先生却对买地不放弃,“我知道地不好买,但三郎把这事交给我,我肯定能想办法买些地回来的,慢慢来,一点一点,积少成多,也能买到不少地的。”

李逍看了看婉娘,见她对买地也很积极,便笑了笑道,“生药铺子还是得建,不过阿耶你也可以一边买地,只要是公平买卖就成。”

“放心吧,我不坏了咱们李家庄的声的。”

家里有了上千亩地,还总想着买地买地,这也许就是这时代人最普遍的观念。虽然说土地的回报价值不高,但确实十分的保值,这就好比后世人那么积极的去买房子一样,有了钱第一件事情就是买房,甚至没钱借贷也要买房。

买地买地,买吧,李逍露出微笑。

第124章 挤破门槛

年过完了,春意便渐渐盎然起来。

草色一天比一天的浓,昨天看着还只是浅浅的一点青,遥看时有近看却无,可是隔一天起来再看,一夜春风之后,那绿意已经十分明显了。

元宵节刚过,李家大院门上的灯笼都还没有摘下来,附近各家在李庄读书的孩子,就已经被他们的父兄们给押过来了。哪怕是再贫穷再简单的生活,对于那些半大的孩子们来说,新年无疑都是最幸福的。

可幸福的时光也总是短暂的。

新年总会过去,生活总得继续。

庄户们得开始准备春耕,那些上学的孩子也得收起玩闹的心继续上学了。

李家的小学堂,过完年已经是大变样。有了玉濑公主,还有程薛柳几位公子哥们的赞助,年前经过赶工,已经在李家大院东边头新起了一片院子。

虽然院子依然比较简陋,山石和黄土垒的围墙,木制的板墙和茅草盖的屋顶,但毕竟宽敞了许多。

新学堂还有一个比较气派的书院门楼,上面有蓝溪书院四个大字。这四个大字还是上次玉濑带着李治和武氏过来吃饭的时候,当着李逍面替他求来的字。

那字写的还不错,不过李逍也没觉得哪里特别了得,本来他还想要自己写副字刻匾的,但玉濑坚持,他也就卖她个人情,毕竟这位工部的员外郎当时很豪爽的还赞助了书院五十贯通宝,这个可是很实在的。

若是李逍知道那四个字是当今皇帝亲题,他绝对会找长安最好的工匠做最好的匾。

但是此刻,李逍站在书院门楼下时,对头上的御笔亲题的四字根本没有在意。

他现在看着大门前热闹的景象正发愁呢。

虽说新的书院比过去在李家大院里时大的多了,有好几间教室,甚至厨房、厕所、浴室、洗衣房、操场、杂物间等一应俱全,但当初弄的时候也是按照大约百来个学生的容量来建的。

但是现在,年一过,不但去年的学生一个不漏的全来了,而且还来了更多。

也许是李逍近来名声大涨,又也许是李逍跟柳县令关系不错,或者是因为长安的贵人们来过李家几次,又兴许是连玉濑公主都在新学堂里投了钱,这让附近十里八乡的百姓,都争相想送孩子来这里读书。

不但有普通的农夫庄户们,也有不少家境还可以的地主们。

普通农家是看到了难得的机会,本来他们供不起孩子读书的开销,但听说李家学堂是免学费的,甚至在这读书还有免费的饭吃,读的好甚至有钱粮的奖赏,这无疑是个极好的机会,孩子送来读了书,将来肯定就有出息。

而那些小地主们,倒不是没路子送孩子读书,但他们却看中了李家的人脉,李家如今可是往来无白丁,出入将贵人,学堂甚至有薛程柳几大贵族之家的支持,将来他们的孩子进来读书,也就想着能搭上点关系。

种种原因,就导致了今年李家的蓝溪书院一开学,在这个报名的日子里,书院门前挤满了人。

这场面真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了。

本来只是个简单的开学报名,此时却弄的跟个赶大集一样。

“三郎,这么多人都要送孩子来进学,我粗略算了下,起码得有上千孩子,咱们根本收不下,太多了。”

刚晋升为蓝溪书院山长的杨夫子既是兴奋,又是发愁的对李逍说道,这么多人愿意送孩子来他这读书,他是十分高兴的。可孩子太多,又让人发愁了。

“是太多了,咱们本来只准备两个班教三四十个孩子的,现在这么多人,根本容不下。”李逍也是无奈的叹气道。

这年头,能办教育其实是非常有名望的事情,在魏晋南北朝甚至到隋唐此时,教育权其实都掌握在那些士族手里的,朝廷官府的官学不论规模还是质量,甚至都远不及地方的这些士族。

一般人谁有那个能力开学堂?就算有钱也不行,这得有名望有资本。

好在到如今,这种情况要稍好一些,特别是当造纸术和笔墨等制造技术的进步,以及天下统一的格局变化,让官学大为发展,民间私学也不如过去那些保守封闭。

但说到底,这依然是一个很烧钱的事情,同时一个学堂要得到认可,也得有一定的声望才行。

李家的蓝溪书院,去年才算草创,今年才算正式开张,但却能得到这么多人的认可,一来想来读书的主要以附近的普通农夫佃户等乡民为主,以一些小地主为辅,二来也是李家本就是地方名望,再又有如今跟长安贵人的亲近,这才有如今的场面。

不论哪个年代的人,不论哪个阶层的人,其实都是渴望知识的。

只不过,在过去,知识其实被少数阶层垄断,魏晋以来,南北动荡,战争频繁,知识学术更是如此,造就了五姓七家这样的关东士族豪门,也造就了王谢萧陈等江南华族。

大唐立国已到第三代皇帝,几十年的恢复生产,天下安定,社会不再动荡,尤其是在隋朝时设立的科举制度越来越被重视的情况下,读书已经成为天下有识之士的共识,哪怕是贩夫走卒,也一样渴望读书。

蓝田是畿县,蓝溪虽说是在山里,但处于出关的要道,这里向来经济好,民风强,百姓的见识也强。

有机会读书,谁不抓住,尤其是去年李家学堂收的那几十个孩子,小半年时间,就已经学的很不错的情况下,更是让许多人相信这个新办的蓝溪书院的前景。

“书院没那么多教室,也没那么多书桌,更没那么多先生。”身为山长,杨夫子想多收些书生,但也知道办学很费钱,更别说现在书院其实就他一个正经先生,他想教也教不过来。

“教室不够,书桌不够,倒可以挤一挤,两个孩子一张书桌,五六十个孩子甚至七八十个孩子一个班都可以。倒是先生不足,这是关键。我们总不能收了人家的孩子进来,却误人子弟的。”李逍道。

这时候教书的方式比较自由,甚至一个班多数没几个孩子,许多学堂私塾甚至根本没有什么分年级分班的说法,不管多大的孩子都在一个教室里读书,先生则根本孩子的年纪以及读书进度分别教授,这跟后世的那种普遍大班级制的教学方式完全不同。

李逍倒觉得用大班制也行,可关键还是得有先生。

“一个班就算教一百个,可我们也只能教上两个班啊。”杨老夫子道。虽然他对于一个班一百学生,觉得根本不靠谱。

每个带孩子的人都想送孩子进学。

“要不这样,我们先弄个招生考试,由我和夫子对孩子们来个面试挑选。七岁以下的,我们让他们明年再来,今年先不收。十岁以上且没有半点基础的,也不再收。”

“十岁以下,七岁以上的孩子,我们从中挑选出一些资质较好的出来。我们本来有四十个学生,那么我们从外面挑四十个有些基础的孩子进来,让他们跟着我们这四十个学生一起读,算是同一年级,到时混编两个班。然后再另挑八十个孩子,算是一年级的学生,也分两个班,他们没基础,那就从头教,夫子以为如何?”

“再招一百二十个学生?”

夫子有些犹豫,现在正式先生就他一个,李逍和赵大夫等偶尔来客串一下,原来那四十个孩子才勉强教的过来,如今一下子再招一百二,要分成两个年级,四个班,那可就更难教了。

“我会请程薛几家帮忙再请两三个先生过来教书的。”

听这么说,杨大眼咬咬牙,“那也行,两个年级四个班,一百六十个学生,一班四十个孩子怕是不好教,起码得有四个先生,一个先生主抓一个班,要不管不过来。”

“我让程公子帮忙再找四个先生来,一人管一个班,夫子你则管全书院。我平时若有空,也可以来讲讲课。”

“这样好,这样好。真要是再有四个先生,那一百六十个孩子能教的过来,就是一下子招这么多学生,如果还是免费,只怕开销太大啊。”

“开销花费的事情你不用担心,现在薛程几家还有公主捐的钱还不少,以后我会再想法子的。”

一番紧急商量之后,李逍招来大彪,让他在书院门口向大家宣布决定。

大彪那杀猪的大嗓门一吼,底下立即喧闹起来了。

听说今年只招一百二十个学生,还要求七岁以上十岁以下时,许多人都有点急了。

而那些满足条件的家长,则是急匆匆的要带着孩子挤过来。

“大家静一静,不要挤不要急,一个个的排好队,到这边来登记面试。谁不按规矩排队的,取消资格。”

大彪一嗓子下去,人群又安静了不少。

“我看还得加上个条件,因报名学生太多,今年招生只限蓝溪本地乡亲子弟。”大彪扭头跟李逍建议。

李逍想了想,报名的人确实太多,也只能这样了。

第125章 请问

临时增加了几条招生限制条件之后,符合条件的依然太多。

虽说在乡村里,六七岁的孩子其实已经开始帮家里干活了。割草养猪,甚至去替地主家放羊放牛挣口饭吃,在家里各种杂活也帮着干,也能算是个不小的帮手。

但乡下人也不傻,读书是好事,以前只不过是读不到读不起,现在有机会能够免费读,谁不挤破脑袋送孩子来读。

别的不说,孩子若能在李家的蓝溪书院读上个三五年,这回头就算不能再读免费书了,就是去街上铺里当个伙计,都是方便的,到时待遇都好的多。

若真有出息,如李家所说的,将来还说不定有机会入州学甚至国子监这样的好地方,就有机会做吏为官。

再穷不能穷教育。

既然李家这么好心大方的肯出钱教乡邻子弟,乡亲们自然也乐的把家里孩子送来,反正家里孩子多,少一个放牛割草的也不打紧。

看到场面这么大,杨老夫子这位山长还是请李逍这个名誉山长来把关。

李逍亲自出招生考试的题目。

其实题目非常简单,也就是些简单的加减法,然后是让孩子们学着写些简单的字,再让跟着念几句千字文。

“考试开始,第一个,赵庄赵大。”

大彪嗓门大,站在书院门前,充当高音喇叭。

李逍和杨夫子还有赵先生三人则坐在书院前刚摆下的一张书桌前,充当着面试考官。

一名才刚六岁,长的很黑瘦,穿着一件打满补丁,颜色发白的衣服,脚下只穿了双草鞋的孩子,在一个跟他长的很像,同样黑瘦,一样穿着打补丁衣服,踩着草鞋的庄汉带领下,很紧张的走过来。

“李庄主好,俺是赵旺,这是俺家小子赵大。”那男人躬着腰,讨好的对着李逍点头。

“赵庄跟我们李家庄相隔也就七八里,都是同乡邻居,你这孩子长的替结实的,想来蓝溪书院读书吗?”李逍笑着问道。

“是咧,听说李家书院读书免费?”赵旺小心的问。对于他来说,能免费读书这是关键。

李逍点头,“嗯,这个我们之前都说的清楚了,孩子只要符合条件,通过面试入学后,就由书院包揽食宿,而且学杂书费这些也是包括了的,只要好好读书,成绩好的甚至还有奖励。”

赵旺松了口气,“这真是太好了,李庄主,俺家赵大要报名。”

“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就开始考试。”

李逍对着明显很紧张的赵大笑了笑,“问你,假如你家有一头母牛,养了一年之后,母牛又下了一头小牛,请问,这个时候你家有几头牛?”

“两头。”

“再问,母牛值三贯钱,小牛值五百文钱,那你家的两头牛能值多少钱?”

这个问题比刚才那个明显难一点,毕竟两个单位不同,一个是贯一个是文,这考验孩子们的转换能力。

“三贯半。”

“三贯半是多少文钱?”

“三千五百文钱。”

一问一对,对答如流,李逍本以为六岁的乡下孩子估计答不上这题,谁知道这黑瘦的孩子居然聪明的才对了。

他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挺聪明的孩子。

“很好,你上前来,在沙盘前抄写我这张纸上的字。”

赵大上前,两只手捏的很紧,他拿起沙盘上的那根棍子时,手都有些发抖。李逍让他抄的字很简单,不过是一二三这样的简单字,但赵大却画的歪歪斜斜。

不过李逍发现他抄的很认真,字虽斜的,但却并没有缺笔少划,这孩子很细心很认真。

李逍又念了四字千字文,让他背诵,这次只对了两句。

杨老夫子转头对李逍道,“这孩子天赋很不错,是个读书种子。”

赵先生也点头,“记性好,也认真。”

李逍点头,“按十分满分来评,我看这孩子可以打九分了,直接进下一轮。”

“可以。”另两名考官都同意。

李逍便笑着对赵大道,“赵大,你很聪明,现在我问你一下,你自己想进书院读书吗?”

“想。”

赵大只回答了一个字,但那声音斩钉截铁。透露着不符合那稚嫩年龄的决心和聪明。

“很好,拿上这个木签,现在你可以站到一边等。”

“我考过了吗?”赵大担心的问。

“你过了第一轮,一会如果考过第一轮的人多,那就还要再考第二轮,先去等待休息吧。”

旁边的那些家长们看到李逍出的题目,都有些打鼓,虽然赵大直接过了,但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没啥信心,觉得题目也太难了,又是算数又是写字还要背书的。

接下来的考试,果然难倒了不少的孩子。

大部份六七岁的孩子,连简单的加减法都不会算,也有许多孩子抄写不成字,更有些完全背不出半句千字文来。

于是,李逍和杨夫子他们不断的给出评份。

八分、七分、六分,甚至有五分、三分的。

算数、抄字、背书,一项都没过的,直接就是六分以下不及格,不及格的直接就被淘汰了,没有复试的资格。

而三项考试里,随便通过一项的,都能先取得及格的成绩,可以进入下一轮。

一整个上午的时间,李逍都在考这些孩子。

先是蓝溪乡的限制打掉了一大批,然后年龄又打掉了一大批,最后在面试之下,再次打掉了大批的孩子。

等到将近中午的时候,李逍已经完成了第二轮考试了。

四十个有点基础的孩子,再加上八十个没什么基础但天赋不错的孩子。

有基础的四十个孩子,基本上来自于乡里的地主之家,要么也是有些条件的自耕农,他们通过后将与原来的学生混班,直接升为二年级学生。

而另八十个孩子,就将成为一年级新生,编为两班。

最后通报结果的时候,书院的门口依然是围的水泄不通,虽然许多家长早知道自己的孩子没被挑上,可依然没有马上离开。

他们心情郁闷,叹息错失了好机会,但依然还是等着那里,希望能再有一两个名额的机会。

那些通过了的孩子,则已经全都站在一起,相互欢喜而又兴奋的正在聊天,他们的家长也全都高兴的站在一边相互恭喜。

大彪高声的宣读着通过考试的这一百二十个学生的名字,李逍目光从那一张张稚嫩的脸上扫过,这些算上蓝溪子弟中的精英了,如今尽入他的门下。

第126章 忌惮与蹭饭

李治今天依然一身工部员外郎的装扮,绿色圆领袴袍,腰间系条皮带,骑着匹青毛马,身边跟着作男儿装束,一件道袍的武氏。

他们刚从玉濑的山庄出来。

就在刚刚,李治告诉了玉濑他对李恪的处置决定。

因为李恪终于肯认罪,李治难得的网开一面,看着兄弟情面上,也看着玉濑这个他喜欢的妹妹面上,他决定削去李恪的爵位和官职,没收他的庄田钱财,但却免他一条死罪。

本来长孙无忌是已经定了吴王李恪死罪的,要在长安处以腰斩之刑。

而现在,李治决定,免李恪一死,削去官爵,贬为庶民,甚至都没将李治流放到千里之外的边疆蛮荒去。

“玉濑最近转变挺大的,变的都让人有些不敢相信。”武氏骑在白马上,白袍白马,很是英姿飒爽。

李治眼望着前方绿色的田野,“是啊,朕也想不到,她居然会自请出家,以前的玉濑可不是这样的,如今她的眼神都黯淡无光了,毫无从前那种飞扬的样子,看的让人心疼。”

“其实玉濑真想要出家,也没什么。她朝廷的长公主,刚和离,前夫又被诛,如今也是心灰意冷,她愿意,那陛下就为她在这里建一座道观,让她在这里修行就是。她心性转变,或许还是个好事呢。”武氏道。

武氏其实是不太相信玉濑真能习惯出家的生活的,毕竟她自己也是在寺里呆过一段时间的,虽然没几年,但当初太宗去世后,她与其它的妃嫔们按惯例到感业寺出家为尼,那种青灯古佛,每日出斋念经的日子可是相当寂寞难耐的。

以玉濑以前那种飞扬的性子,就算如今性子变了,也不可能真的就呆的下去,毕竟她才二十出头。

不过现在玉濑有这想法,那她这个嫂子也愿意支持,毕竟这段时间以来,她跟玉濑的关系还不错。而李治对玉濑的疼爱她也看在眼里,她愿意跟玉濑继续维持好关系,也希望玉濑有时也能替她在皇帝面前说些好话。

如今的武氏可是最已不满足昭仪这个宫衔,她野心勃勃的早就看上了皇后的宝座,连四妃的位置都无法满足她了。

而她也知道,想做皇后,其实太难了。

朝中第一人的长孙无忌,就不会答应。

“你说朕这次是不是太心软了些?”李治问。

武氏知道皇帝问的是放过李恪的事情,这个决定长孙无忌是坚决反对的,中枢的褚遂良等几名宰相,基本上是跟长孙无忌一条裤子的,他们都是坚决要处死李恪。

李恪是不是谋反,大家心知肚明。

之前李恪一直不肯认罪,所以大家更希望早点处死他。

而现在李恪突然认罪了,皇帝居然就要网开一面,长孙无忌等人认为这是斩草不除根会有后患。

可李治就是决定要饶李恪一死。

“吴王背上了谋反的罪名,陛下饶他一死,那反倒彰显了陛下的宽厚仁慈。也通过这事,安抚了宗室勋戚们的情绪。毕竟这次的案子那么大,牵连也是很广的,大家都希望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不要继续牵连下去了。”

李治点了点头,虽然这次的谋反案,是在他的同意下,由长孙无忌一手炮制,此事他们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巩固他的皇帝权威和帝位。但案子到此,已经足够了,收到了想要的结果。

长孙无忌不想马上收手,想借此案把许多他的对手打倒,比如以前跟房玄龄关系近的朝中宰相宇文节也打倒,这就是私心了。

这个李治清楚,武氏也提醒了他几次。

只是之前他有些犹豫着要不要制止舅舅长孙无忌,在刚才见过玉濑之后,玉濑点醒皇帝,长孙无忌虽然是国舅,但皇帝也得提防这位国舅,毕竟如今朝中这位国舅已经是独挡大权。

大唐虽然不曾有过外戚干政的历史,但却也得谨防从长孙无忌起。

毕竟当年隋朝开国皇帝杨坚,可就是北周时的宰相,那时他是皇帝的岳父,后来又当了新皇帝的外祖父,借着皇帝年幼,一步步掌控中枢,最终夺了北周天下。

大唐李家,当年其实也是北周的外戚功臣,甚至也是隋朝的外戚。

谁又能确保长孙无忌不会成为另一个杨坚呢,毕竟开国初的功臣,如今可没多少个,更没有几个能与长孙无忌并论。

长孙无忌现在朝中的地位,无人能及,甚至皇帝都得处处听他的。

李治虽然年轻,但也肯定不是甘心只做一个撒手皇帝的。

“长孙无忌此前请求将宇文节流配岭南桂州,朕觉得,还是念其劳苦功高,削降爵位,贬低官职,仍留在朝中将功改过为好。”

宇文节以前是太宗时的老人,与房玄龄关系极好,与长孙无忌向来关系不太好,此前李治继位,拜宇文节为侍中、中书门下同三品,是为宰相之一。

现在长孙无忌一心要踢出宇文节,李治本来还并不想否决,可此时却有了另外的想法。

“陛下,宇文节在太宗朝是就是有名的能臣干吏,先帝也曾夸他明辨有吏才,其曾任御史中丞时公正无私,陛下不如罢去其侍中宰相之职,然后让他出任御史台之御史中丞之职。”

从侍中到御史中丞,是贬官。

毕竟侍中这是门下省的长官,中书门下三品衔更是真宰相之衔。

而御史中丞,不过是御史台的主官,负责监察弹劾而已,虽说权责不小,但肯定比不上宰相的。

可从另一方面来讲,李治却发现武氏这个建议非常好,毕竟御史台的职责相当重要,尤其是可以弹劾百官,监督朝政,加之宇文节跟长孙无忌向来关系不好,而且经过这次案子后,两人关系更不可能和好。

李治要是放宇文节一马,宇文节肯定感恩不已,以后在朝中肯定就完全听他这个皇帝的号令了。

李治现在最需要的,偏偏就是能够在朝中有足够威望,又敢跟长孙无忌对顶的大臣。

无疑,武氏现在提出的这个方法,就能够让他收得一员干将。

长孙虽是国舅,虽扶保他继位登基,可是现在李治也有些忌惮这位在朝政上处处说了算的国舅了。

“咦,前面李家庄今日怎如此热闹呢?”李治还在沉思时,旁边的武氏却发现前面不远到了李家庄,而那里今天格外的热闹,人山人海。

“嗯,那个不识抬举的李三,又在搞什么名堂?”李治哼了一声,对李逍的不识抬举,他可是很不爽的。

“陛下何不一起去瞧瞧呢,看看热闹,顺便再去蹭顿饭吃啊。”武氏道。

这么一说,李治倒是想起来,不识抬举的李逍虽然不识抬举,但他家的饭菜却还是真的好吃。

“行,去瞧瞧。”

第127章 误人子弟

一名侍卫骑马赶回,向李治禀报,说李家庄今日如此热闹,是因为蓝溪书院新生报名的日子。因为报名的学生太多,无法容纳,于是进行考试。

“考试?”

李治在马上微微一愣。

不识抬举的李三郎在李家庄办了个家学,他是知道的,之前他还资助了点钱,但李治可并不真的觉得这所山沟里的家学能够办成什么样。顶多也就是李逍手里有点钱,向幕文化,于是请了个教书先生,让家里孩子识几个字不做睁眼瞎罢了。

这样的私塾,算不得什么。

可现在居然改名叫蓝溪书院了,蓝溪书院,倒是好文雅的名字,一个书院二字,可是显得高雅不少。而这样本是一个山沟私塾的地方,居然还能引得无数人前来争相报名,甚至多到需要考试,这就引人吃惊了。

“听说蓝溪书院是免费招生,不过仅限招收蓝溪本地乡亲子弟,而且限六到十岁以内的孩子,且必须是经过书院的招生面试才行,这次从上千名孩子中,只招收了一百二十人,因此场面很是壮观。”侍卫如实禀报道。

李治摇头。

“这个李三,总是喜欢让人意外啊。朕让他当官,他不当,却呆在这乡下办什么书院。”

武氏笑道,“此子确实总能出人意料,不过既然这个书院能够引得这么多人来报名,说明还是很有些名气的。”

“能有什么名气,朕看那不过是因为李逍现在手里有几个现钱,便烧的慌。一个免费读书,还怕招不来学生么?别说一千人,一万人也能招到。”

身为皇帝,李治虽年轻,但也知道如今天下,并不是人人都能读的起书的。虽说经历武德和贞观二朝,大唐越发重视文教,大兴教育。可到如今,天下千余州县,也就勉强能做到每县一所县学,所容纳的学生还十分有限。

之所以如此,还都是因为办学其实很费钱。一个县一所县学,百来学生,一千多个县,那就是十来万学生了,这些学生哪怕只是部份补贴,每年朝廷也得拿出一大笔钱来的。

不说天下的州县学,就长安城里的国子监,如今就有八千多名学生。

国子监里汇聚了朝廷的勋戚品官子弟,还有许多各地保举的有才寒门庶子,精英汇聚,但仅这一所八千多学生的国子监,一年的开销就十分惊人了。

李逍一个小地主,现在居然在山里办起了一所蓝溪书院,还免费招生,一下子扩招到一百六十名学生,这对一个小地主而言,似乎有点不自量力了。

朝廷供养一个军士,得二十个丁口。

而供养一个读书人,起码也得一个中产之资的自耕农或小地主,一般人是供不起的。

李逍一下子要办一个招一百六十人的书院,还全免费教学,李治觉得李逍有些太疯狂了。

读书可不便宜的。

“既然李逍的书院都开张了,总不可能到时中途而止的。”武氏倒是很公正的说了句,“我听说现在名满长安的蓝溪药酒正是李三郎家的,甚至这次东征军也向李家采购许多金创药酒,这里肯定收入不少。李三郎赚了钱,没想着只顾自己享受,而是能够拿出钱来办书院,造福一方,教化子弟,很有乡贤之风啊。”

“朕就是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这李三,处处让朕不痛快。”

“人才嘛,总是如此,卓尔不群的。”武氏笑着道。

“先说那话还太早,朕倒要亲自看看他那书院是个什么样的,别只是打着教化的旗号,实际不过邀买人心,最终却误人子弟。”

说话间,却看到一支队伍过来。

却是高头大马,鲜衣怒马。

“陛下,好像是薛刘程柳这四公子。”

薛刘程柳四公子,在长安也是挺有名气的,各个都是年青才俊,且又都是勋贵子弟,偏偏这四人并非一般纨绔,而是名声都还不错的人。

李治自然也是知道程伯献薛楚玉柳温刘俊这四人的,其实这四人还都是在他御前当过差做过侍卫的。

“他们也来了?”他皱了皱眉头,“朕回避一下,别让他们认出来。”

武氏一笑,“回避到哪去啊?再说陛下是天子,岂有反回避臣下的理由。倒不如大方的招他们过来,然后交待几句就行了。”

李治想想倒也是。

那边程薛刘柳四人今日约伴同来,一起特意来为李逍的蓝溪书院庆贺,他们早在年前就接到了李逍的请柬,因为他们都在书院捐了不少钱,李逍特意给了他们一个校董的头衔。

对于这个头衔四人倒不是在意的,给书院捐点钱,不过是看在李逍面上,一点小钱,支持下朋友而已。

况且投的那点小钱,李逍都已经让他们入了金创药酒厂的股,那边的收益已经赚的更多了。

“陛下宣见。”

在李庄外突然遇到一名御前侍卫,四人倒是吃了一惊,等听说皇帝居然就在前面,还是微服时,四人更惊讶了。

赶紧来到皇帝马前,见皇帝今日居然是一袭绿色官袍,明显的小官装束。

“今日朕是工部员外郎,你们一会都别说破了。”

李治交待。

四公子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是哪一出,不过倒还都是很快的点头。

不管皇帝想要干嘛,他们都得配合演出。

武氏在一边道,“一会就说我们是跟你们一起来的就好。”

李家庄,蓝溪书院。

一百二十名新生,包括四十名老生,已经都进入到了书院的大院。

崭新的书院,虽然石墙茅草屋顶,但因为这是书院,便在一众孩子们心里显得十分的神圣。

带他们来的父兄们,此时也被许可进入书院,站在两侧旁观。

“今天,从你们踏进这扇门起,你们就算正式列入了孔圣门下,从此成为儒家弟子,学习圣人文章。”

“此时站在这里的你们,绝大多数都跟我李逍一样,乡野田舍郎。但是,只要你们肯用心读书,就有机会出人头地。在这里,我有一首诗送给你们,希望你们能够好好听。”

李治在书院门前下马的时候,正好听到李逍用浑厚的声音吟唱一首诗。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

·······

第128章 我要你做我的厨子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

刚下马的李治停下了脚步,站在那里。他对着身后的众人挥起手,让大家停下。

李逍的这几句诗虽然有些浅显,但却十分明白。立意很高,尤其是对李治来说,这几句诗很合他胃口。特别是在眼下这个书院开学的场合下,对那些刚入学的童子们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所有的行业都是低贱的,唯有读书入仕才是正途,而朝中的将相公卿也并非都是天生,好男儿自强不息努力读书一样能够做到。

对李治来说,这几句话充满正能量啊,而且就是在为朝廷培养人才啊,让童子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啊。

很好,非常好。

本来因为李逍很不识抬举,让李治一直对这个李三很不满意的印象,一下子大为改观。

“读书好啊,读书科举,就可能不论出身而有机会入仕为官,今天你们是一个田舍郎,他日就有可能金榜题名,金殿面圣,登上天子的金殿面见圣上。就如贞观朝时的宰相马周,他也曾是一个寒门子弟,可就因为读书,最后终得太宗赏识,成为了贞观名相。”

书院内,李逍在为学生们解释那几句诗,这也算是给孩子们树立一个榜样,为他们提供动力。

马周,算是如今天下无数寒门子弟的偶像,不是士族名门,也不是将门勋戚,只是一个寒门的读书人,却最终成为了朝中宰相,多么励志啊,多数出身寒门的读书人,无不在做着一个马周梦。

而科举也让越来越多的寒门子弟有了入仕的途径,读书则成了参加科举,鲤鱼跃龙门的必经之路。

当年太宗开科举,站在长安城门楼上,对着那些进京赶考的举子们说了一句话,从此天下英才,尽入吾之彀中也。

今日,李逍对着童子们做的这首诗,也让李治感觉到李逍忠心可嘉啊。

这个人,看来以前对他误会了。

果然是个人才,不但会提纯霜糖,还会泡制药酒,武能制出平辽之策,文也能写下劝学名诗。

人才,人才啊。

不过一想到李逍那不识抬举的样子,李治又有些恨的牙痒痒的。

如此一个人才,怎么却宁愿窝在这个山窝窝里,却偏偏不肯登上他的天子殿,出仕为官呢?

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啊。

拍着手掌,李治带头进入书院。

本来还在跟新生们做开学动员的李逍,被人打断有些不满。

一抬头,见是那个工部员外郎,不免有些不爽。

这个家伙,李逍接触了几次,每次都总觉得这家伙处处带着优越感,总喜欢淡淡的装逼。

这让他很不高兴。

名门出身又如何,世家大族又怎么样?

年纪轻轻就成了清贵的工部员外郎又怎么了,哪怕说再过三十年肯定通过进入中枢当宰相,那又怎么了。

毕竟他现在起码只是个工部员外郎,又不是一个真正的宰相,就处处摆出一副我是宰相的架式来,有必要吗?

他不过是一个乡下小地主,有必要跟他秀这优越吗?

“说的好,三郎此番话,完全可以到国子监去说了。”

李逍呵呵两声,不轻不淡的道,“可惜我又不是国子监祭酒,也不是博士,我不过是一山野乡民,在这里教几个乡亲子弟开蒙而已,王员外郎莫要笑我。”

“不是笑你,是真心赞你。就你刚才这首诗这番话,虽说国子监当个祭酒不可能,但当个博士真是可以的。”

李逍哼了一声,这个老王,还真喜欢装逼啊。

自己不过是个工部员外郎,说好听点那叫清贵官职,说不好听点,也不过是个靠着家世,然后混到工部这样一个清水衙门里混吃的家伙而已。

自己的品级都没国子监祭酒大,却还开口就说这说那,真是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他交朋友,还是喜欢如程五他们这样没什么架子的人,别人也一样是世家勋戚子弟,可人家就没那么矫情。

三言两语,李逍把李治气的不轻。

本来挺欣赏李逍的,说几句赞赏话,谁知道这小子处处拿话噎他。

真是不识好歹。

那边的程伯献薛楚玉四哥们,在一边听的都额头冒汗了。

性子耿直的刘俊更是不停的给李逍使眼色,结果眼睛都快使抽筋了,李逍看着还以为刘俊斗鸡眼了呢。

“刘兄,这是眼里进沙子了吗?赶紧打点水洗洗,眼里可揉不得沙子啊。”

刘俊无奈,只得苦笑道,“刚才路上确实好像是进了点沙子,三郎,我们路上耽误了点,来迟一步,还请见谅啊。”

李逍瞥了眼李治。

“估计是因为王员外耽误了吧?”

李治这会已经不想跟李逍说话了,他觉得自己跟李逍就是冤家,三两家话就得怼上。

真恨不得立即公开自己的身份,然后让李逍跪在自己面前请罪。不过想想还是算了,那样也只能出一时之气。

薛五几个连忙上前来打哈哈。

李逍不知道皇帝身份,他们可是知道的,绝不能让李逍再说出什么不敬的话来,其实他们几个还真是替李逍捏着一把汗呢。

居然敢当着皇帝的面,这样对他,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啊。

“呵呵,今天天气不错啊。”薛五尴尬笑道。

“嗯,是啊是啊,你这学生不少啊。”

“看起来一个个都挺聪明的。”

几个家伙你一言我一语,倒也化解了李逍和李治两人间的紧张气氛。

“学生是不少,不过我得请四位兄长帮我个忙,你看我这书院开张,一下子有这么多乡里子弟报名,虽然加以限制,可最后还是招了一百二,加上此前四十名学生,如今书院总有一百六十名学生,但书院的先生却不够啊。”

正式先生仅有杨老夫子一人,李逍便请四人帮忙请几个先生来。

“最少还得四个先生,要不真就误人子弟了。”

李治在一边听的冷笑,“先生都没有,就敢招这么多学生,你这真是不怕误人子弟啊?”

李逍不耐烦的怼了回去,“王兄你若是有办法帮我请来先生,我回头亲自做一顿大餐感谢,若是帮不了忙,就别站在那里说风凉话。站着说话不腰疼,谁不会张开就来呢?”

李治恼了。

“不就是区区四个教书先生嘛,我回头就给你把人送来。”

“嗬,可别说大话啊?”李逍道。

“我当然说到做到,不过若是我把人送来了,你怎么说?”

“我也说到做到,给你做一顿大餐!”

“一顿不够。”

“几顿,你说?”李逍很大气的道。

李治捏着下巴,盯着李逍,缓缓道,“我要你做我的厨子。”

第129章 惹怒君王

李治的想法很简单,越是烈的马他越想驯服。李三不是不识抬举不肯当官吗,那朕就把他骗到宫里去给他当御厨。

就如他的爱妃武氏曾经驯服过他父亲太宗的一匹宝马一样,武氏曾对太宗说,只要给她三样东西她就能驯服那马。皮鞭、铁棍、匕首。用铁鞭抽打它,不服,则用铁棍敲击它的脑袋,又不服,则用匕首割断它的喉管。

不服,就得敲打。

不过武氏当年那番话太狠,并没因此得到太宗的宠爱,因为李世民听出武则天的狠性。李治的性子其实也不及武氏狠,虽然李治狠起来也相当的厉害。

但此时,他起码没有想过敲打李逍不服,就要打死他。

不过他明显低估了李逍了。

虽说李逍此时很需要几位教书先生,但他可不会去做别人家的厨子。如果说做顿饭还行,但要说去别人家当一个月的厨子,甚至更久,那就是门也没有。

没了张屠夫,又不一定就要吃带毛的猪。

没他王大郎,那不还有薛五郎刘四郎嘛。

李逍不想当官就是因为不愿受拘束,同时也是对这个时代官场的畏惧。没那个实力,就不冒然趟进那个圈子。

一个连官场束缚都不愿意的人,又何尝会愿意去给别人当个厨子。

更何况,这年头的厨子地位可是非常低下的。

他李逍好歹也是一个地主啊。

·······

“不。”

李逍摇头。

李治见李逍如此的模样,气的直咬牙。

“怎么,你刚刚不还说要造福乡里,教导乡邻子弟吗?怎么现在,却连这点付出也不愿意了。”

李逍呵呵两声,“条条大道通长安,我又不一定非要走你这条路。你要真心想帮忙,那就别带这么多条件。挟恩索赏,这可算不得什么高明之举。”

他话里话外,一副瞧不起李治品行的样子,甚至还特意的给了一个毫不掩饰的鄙夷眼神。

李治从没受过这样的待遇。

堂堂天子,居然被人说品性有问题,还被人鄙视。

是可忍,孰不可忍?

程伯献等几人更是惊恐不已,这个李三郎也太胆大了,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啊。

正当大家都以为李治要雷霆大怒的时候,结果李治却笑了。

“哈哈哈,说的不错。我岂能是那样的人?刚刚不过跟你开个玩笑罢了。不过就是几个先生罢了,回头我就给你请来,你不是要四个先生吗?我给你请十个过来。”

“此话当真?”李逍挑着眉眼问。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李治有些不快的道。他一天子,总不能跟一介草民纠缠,要不然传出去,丢人的是他。

李逍又道,“没其它附加条件?”

“没有。”

“哦,那我就多谢王郎君了,虽然我这本来有四个先生就够了,不过既然王郎君如此大力帮忙,那十个也行的。”

完全一副得了便宜还要卖乖的样子,要多让李治恼就有多恼。

“嫌多?那就算了。”李治哼了一声。

“不嫌多,不嫌多,一百六十生员,十名先生,真不多。先生多点好,正好德育体智美全面发展,咱们搞搞素质教育。”

李治听的一惊一愣的,不过是开蒙而已,还谈什么德育体智美全面发展,说什么素质教育,这话怎么听都没听过。

“从何讲来?孩子开蒙,不过是教他们认字书写而已吧?”

李逍摇头。

话可不能这么讲,既然他树起了蓝溪书院的牌子,那就要认认真真的办学。做为一个现代穿越者,他是反对古代那套简单的启蒙教育的。

虽然他也不喜欢后世那种应试教育模样,但总体来说,后世的那套虽有不足之处,但肯定比起这个时代的蒙学教育要先进一些的。

读书哪里只能是当摇头晃脑的学学千字文呢。

“我们蓝溪书院旨在教书育人,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蒙童就如一张白纸,来到书院接受教育,我们就得向他们传授灌输良好的知识。”

“蓝溪书院不但会教授孩子们千字文这样的启蒙书,教他们认字和书法,还要教他们算术,甚至要教授他们一些简单的格物致知,以及美术绘画、音乐乐器等,还要教导他们体育,甚至是一些基础的农学知识。”

李治听的一头雾水。

这蓝溪书院收的不过是群六七岁的孩子,不教点简单的识字书写,还教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做什么?

“知识,不仅仅是圣贤语录,也还包括其它,比如百工制造,比如农学技艺等等,这些都是知识。我希望在蓝溪书院读了六年毕业的孩子,哪怕是不再继续读下去,那么他们走出书院,也能够拥有更多的技艺在身。”

“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最终都能当官或者为吏,那么剩下的读书人干嘛?不能每个人都只想着挤那座独木桥,走那一条窄路。世间道路千万条,不当官不为吏,也还可以做其它的。”

这番话又让李治很惊讶。

哪怕是在他这个皇帝的认知里,读书嘛,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当官,当不了官也是做吏,谁要是只想着种田做工经商,那还用的着去努力读书吗?

读书,那就是为当官做准备的。

教书,那也应当就是为了这个,哪有一开始,就不是冲着这个方向去的。

本来李逍那首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朝有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还让李治很喜欢。

可现在李逍却又说出一套歪理来,简直就是乱弹琴。

这家伙,总是处处出人意料。

朝廷虽说科举中也有各种学科考试,比如明经明法明算等,就是专门教书法、算术、律法等等的,但李治就是觉得李逍连个蒙学都要搞什么德智体育美全面发展,有些瞎扯淡。

武氏见李治面有不快,在一边道,“李三郎既然如此说,肯定也是自有思量。夫君既然答应为他请十位先生,不妨就替他把人请来,至于书院如何教学,这是书院山长自己的决定。”

武氏话里话外之意,蓝溪书院弃其量不过是一间山窝蒙学,天子何必又要跟李逍一般见识,争长论短呢,争赢争输都没什么意思。

想到这,李治点了点头,“嗯,我回头就将人请来,今日还有事,先告辞。”

李逍拱拱手,笑道,“不送。”

“哼。”

李治气的饭也不想再吃了,又一次甩袖而走。8)

第130章 王员外、香水

李治甩袖而走,程五几个倒没马上跟着走。

毕竟明面上,这位大唐天子也不过是一个工部员外郎,跟程五几个是朋友而已。

“三郎,以后对王员外客气点,他其实也是一片好心,上次给学堂捐了钱,又替你书院题了匾,今天还又答应给你请十个先生,都是一片好心。”程伯献委婉的说道。

一边的柳温也忙道,“是啊,王员外其实人挺好的,在长安也很有人缘,哪里都是说的上话的,以后客气些。”

李逍却笑着说道,“若不是看在你们几位哥哥的面上,谁又愿意认识什么王员外李员外的,他在长安人缘再好,手眼再通天,跟我也没什么干系,我一个秦岭小地主,也高攀不起。”

“你啊,王员外其实是个挺和气的人,要换别人,你这么几次三番的冲撞他,估计都已经跟你结怨了。可人家半句话都没,这气量你可比不上。”薛楚玉也一边说道。

他们四哥俩,其实以前都做过李治的御前侍卫,甚至薛怀玉和程伯献如今都还是新成立的羽林军的军官。

哥几个也是好心,总不能看着李逍往坑里跳吧。但天子有过交待,他们又不能直接透露说,今天那位王员外,可是当今天子。

“算了,不说他了,今天书院开学,多谢几位兄台来捧场,一会我亲自下厨整一桌酒菜,咱哥几个好好喝几杯。”李逍总觉得跟王员外这种贵族子弟亲近不起来,也懒得去刻意交好他。

交友全凭缘份。

年后开春,春回大地,田间地头也开始有不少的野菜。

程五他们也不喜欢什么大鱼大肉的,这些东西他们是最不缺的,因此李逍便直接整了点下酒小菜。

有蓝溪里的小杂鱼油炸,小鱼上裹了层面粉,油锅里一炸,外酥里嫩。田野的时令野菜,过水之后放点辣椒、蒜子,然后加点醋、芝麻香油一凉拌,也是十分爽口。

此外,一盘蚕豆,一碟拌猪耳丝,再来一壶老酒。

简单,却也吃的挺香。

“三郎这日子确实过的舒畅,难怪连军中七品的参军都不愿意做,我若不是生在将门之家,我也宁愿过这种舒心的小日子。”刘俊笑着说道,一边说一边夹着凉拌野菜大口的吃着。

“可不是,谁能想到,这山野之中,还有这等惬意的日子呢。”柳温也道。

程伯献倒有点替李逍惋惜。

“三郎啊,你这生活虽然惬意,可也太过舒适,消磨志气啊。男子汉大丈夫,怎可整日里就这儿女情长,家长里短呢?你又非无才,可是胸有大才啊。连平辽之策都出自你胸腹,不知令我父兄等多么赞叹。你何不与我等一同参与东征,到时博个功名富贵,也不会到了晚年之时,叹惜空度了大好年华啊!”

薛楚玉也觉得李逍浪费才华,不说七品的参军多难得,就是这次东征也是极难得的机会。想当年他父亲年轻时家道中落,父亲也是靠投身征辽军才有机会崭露头角,做到如今的地位。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光想着舒适,无论如何也得挣一个封妻萌子啊。你得为自己的家族,为自己的儿孙们着想啊。”

李逍摇头,“儿孙自有儿孙福,若有本事,自然也能出头。若无本事,就算替他们挣个国公又如何,一样是守不住的。”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三郎,你说我们这活一世又为是的什么呢?”刘俊问。

这或许就是这个时代人考虑的人生价值观吧。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对于刘俊他们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人活着,也许就是为了血脉延续,子孙繁衍,为的是功名利禄,说到底就是名利,为自己得名,也为家族和名,为自己挣利,也为家族挣利。

相对来说,李逍这个后世人的价值观,或许更自私一些,自己活好了就没白活。

所以他想的更多的是活的舒适潇洒,却不会想到太多太远去。

程伯献他们无法理解李逍的这种舒适,李逍也一样难以理解程伯献这些将门子弟为何对功名如此的执着。

他们身为将门子弟,可谓含着金钥匙出身,一出世就有父荫,小小年纪就能得官获勋,哪怕这辈子不努力,躺着也能享受一世。

可他们这些子弟,却绝大多数非常努力,他们比常人更渴望功名,甚至愿意为此赴汤蹈火,上阵厮杀。

相比起唐以后的宋明清等朝代的勋戚子弟,南北朝隋唐时代的勋戚子弟,算是真正的雏鹰,不像那些明清的草鸡们。

草鸡喊的凶,却胆子小。

李逍自认不是雏鹰,但也认为是草鸡。

他不会如草鸡一样喊的响却胆子小,他是真的不愿意去拼,他觉得完全没必要,人并不是只有一种活法,现在这种活法也不错。

任几人如何劝,李逍就是不愿意去辽东。

去辽东打仗,那是会死人的。哪怕是呆在帅账里当参谋,也绝不会很轻松,千里迢迢,那般苦寒,何必去受那罪呢。

“几位兄长,小弟我近日又研发出一种不错的好东西。以花露、香精加上烧酒,配制出一种香水。根本不同的花型,以及香精种类,可以配制出不同的香型,男女老少都有适用者,只需一滴,就能让人芬香环绕。”

有了白酒蒸馏技术,自然就能弄出更多的好东西来,香水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李逍不愿意当官,不愿意去打仗,但却愿意挣钱。

钱其实也是一种很好用的工具,有了足够的钱,可以买田买地,甚至买来人脉关系,甚至是官职爵位。

现在药酒很挣钱,李逍打算再弄点香水挣挣。

相比药酒算是中高端市场,香水他直接定位高端人群市场,算是奢侈品吧。不过背靠着长安城,尤其长安还是一座国际贸易都市,相信香水会非常有市场的。

不过和药酒一样,做这种赚钱生意,一定得有点背景靠山,所以李逍早想好主意,就拉着这长安四公子一起做。

有钱大家一起赚,李逍出技术,他们出人脉。

“听起来不错的样子,既然是三郎想出来的点子,我相信肯定是不错的,怎么做,三郎你开个口就行,我们听你的。”柳温道,上次药酒生意可是做的很成功。

程伯献在一边道,“三郎做事我们放心,不过这香水生意,我有一个小要求,我希望三郎能够拉王员外一起来做。”

“拉他干嘛?有我们足够了。”李逍对那王员外可是一向不怎么感冒的。

程伯献呵呵两声,“其实王员外还未必能够看的上这买卖,不过我觉得我们最好能够拉上他,若他真愿意一起,那就好了。若他不愿意,我觉得我们也可以拉上王爷外的夫人家一起合伙。”

“有必要吗?”李逍问。这香水生意可是必赚的买卖,跟人合作,那就是白给人分钱。

“非常有必要。”长安四公子一起点头。

“既然这么说,那你们去问问看吧。”既然这四公子都说有必要,李逍觉得那王员外可能来头真的比自己想象的还大些,如此,他也就不如过于拂了他们的面子了。

第131章 包租公

永徽五年正月。

合浦公主上奏皇帝,请求出家。

天子未允。

未几,公主再上奏,依然请允许熏戒出家为女冠。

大唐此时,三教之中最受尊崇的就是道教。当年唐高祖李渊曾经称自己是太上老君李聃的后代,是神仙之苗裔。虽然老子不是道教的创始人,但却被尊为代表人物,于是在唐朝,道教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李唐王朝信奉的第一教。

玉濑公主要出家,自然首选道教。

皇帝李治几番不同意妹妹出家,但公主数次上奏,言辞坚决,最后李治只得下旨同意玉濑熏戒。

没有什么隆重的仪式,玉濑在蓝溪自己的山庄熏戒出家,道号上清玄都大洞三景师,皇帝特派太史令李淳风代表出席,主持仪式。

为了弥补这位皇妹,皇帝还特别下旨,虽然公主出家,仍封号公主,改封号蓝田长公主,并将原本收回的食邑,仍交给公主,并加封三百户合前封共八百户。

皇帝还特别将公主所居住附近的王顺山一片山区划给公主,还派人为公主营造道观,并特赐名灵都观,做为公主出家修行之所。

虽然公主马上又上奏,称自己已经出家,便不应当再保留公主封号,和食邑财产,但皇帝不许。

······

蓝溪,李家庄后山。

李逍陪玉濑一起散步。

“这么说,以后这片山都算是公主灵都观的地盘了?”

“以后叫我真人,我已经脱离俗世了。”

李逍打量玉濑,隔了一段时间,玉濑销瘦了许多。少了几许飞扬,多了几分哀愁。

“公主说笑了,生在这俗世之中,谁又能真正跳出凡尘俗世呢,我们都不过是凡夫俗子罢了。就算公主如今想逃避,也是不可能的。不过这里山清水秀,建个道观,在这里静心修行也好,修心养性,免受凡俗打扰。”

玉濑出了家,但公主的封号没变,食邑还增加了,皇帝不但把蓝溪后的王顺山一大片都划给了公主做灵都观的修行之地,甚至还特意把公主的食邑封地换到了蓝溪来。

八百户食邑封户,就包括了李逍家。

虽然说李逍也是个正经的地主,但如今也算成了公主的封户。

好在大唐的食邑制度与前几朝大有不同,虽说封侯贵族们有封地食邑,但其实已经不算是真正的封地了。

公主封地蓝溪,但并不能管理这片封地。封地上的八百户划归公主,也就仅仅是每年应当交给朝廷的租税,转交给公主而已。

甚至每年的租税,也不过是公主府派员到蓝田来,随县衙派出的官吏共同到下面征收租税,而且征收到的租税,还得将三分之一上次给朝廷。

并且所征收的租税,其实是完全按照朝廷的制度规矩,不得更改的。

因此说起来,玉濑现在不过是蓝溪最大的一个地主,名下有八百户人口做为他的租户。但除了收租,并没有其它什么特权了。

这或许就是唐王朝对食邑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他让那些封侯们,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封地的直接所有权和管理权,所谓封地食邑,不过是得到一点实际的钱财收益而已。

甚至许多贵族们的封号,跟他们的封地都没有了半点关系,封号蓝田,可能食邑却在江南,甚至所谓食邑多少户,不过是被直接简化为了一户折多少钱而已。

如汉魏之时,封侯们直接有封地,有封户,封地如同国中之国的情况是再不见了。

封户跟封君之间的关系,也简单的多,没半点依附关系了。

李逍跟玉濑,其实不过是大地主跟小地主之间的关系。

李逍手里千把亩地,原本每年按制,向朝廷缴纳租税,如今改向公主府缴纳,仅此而已。平时有什么事情,依然还是规蓝田县官府管辖的。

八百户,朝廷替公主挑的可都是那些多丁户,一户几丁以上,或者田产多的户。比如李逍,虽然家里正经只一丁,但田地千亩,部曲奴仆都三四十。

算下来,皇帝封给公主的食邑八百户,起码一千以上丁口,上万亩田地。

皇帝对这个妹妹可是非常够意思了,哪怕这几万亩地只有三分之二的租是给公主的,但也非常不少了。

“公主的封号和食邑,我会再上奏,请求陛下收回的。甚至这灵都观,其实也没有必要大兴土木,就现在我这个小庄子,完全够供养我修行了。”

“别啊,既然陛下赐给公主了,那就收下啊。公主,就算要修行,也是要开支的。你总不想以后真的粗茶淡饭,青灯古经的生活吧。”

“我既已经出家修行,又何必在意那些,况且如今我府上,除了几个老人,其它人都已经走的差不多了,我就算有这些封地也管不过来,也不知道如何管,还不如请陛下收回。”

李逍叹气。

“公主要是觉得管不过来,可以交给我来管啊,不过是几百户人口,万把亩地而已。”

玉濑看了眼李逍,“管理这些,可是很吃力的事情,而且还没什么好处。”

“这有什么。”

“三郎可别小瞧了这些,既然要管就得管好,要是管理不当,大家收成不好,可是有责任的。”

这年头,广种薄收。

一亩收成也就一两石,还得看天吃饭,要是遇上个旱涝风灾蝗虫什么的,就会歉收甚至是颗粒无收。

农耕技术的不足,生产工具的缺少,大牲畜的不足,以及水利工具等的缺失,让耕种成为靠天吃饭。这时代,一户人家种上百亩地,都不一定能富足,可不像后世明清之时,一家种个十亩甚至几亩地就能养家糊口了。

做为封主,可不仅是坐着收租,还得负责指导封户耕种,甚至还得在灾害之时指挥救灾,若是歉收断粮,还得想办法接济百姓,不让出现逃亡流民等情况。

替公主管理八百户封户,管理上万亩田地,相当于当了个乡长。

不过这乡长可不好当,但李逍却觉得也不会难到哪去。

“若你真有心帮忙,那么我愿意把封地食邑两成的租税交给你,做为你替我打理的酬劳。”

公主直接甩包,李逍替公主打理,每年只要把定额租税的八成交给公主就行,这就相当于包租了。

干的好了,两成的收益不算低。

“若是遇灾害,按情况减租,不让你吃亏。”公主道。

李逍想了想,公主跟他定额包租,若是他跟租户们搞分成租,想办法提高封户们的田地产出,那除去公主的定额租,实际上还是有赚的,不仅能赚两成的包租管理费,还能赚到更多的分成收益。

既能帮公主分忧,又能带乡亲们增收,还能自己顺便再赚一把,何乐不为呢。

第132章 大买卖

相比起玉濑的待遇,李恪的处置就没有那么好了。

跟玉濑的聊天当中,李逍得知,虽然皇帝免了吴王恪的死罪,可也没有轻饶他。爵位官职尽削,贬为庶人,而且并没有马上得到自由。如今,依然还在长安城,住在一处道观之中,实际就是受监视居住。

玉濑正在请人帮忙,希望能够接吴王恪出京来她这居住。

“如今公主希望令兄余生平安,最好的做法,就是劝令兄如公主一样出家为道。做一个出世的道人,潜心修道炼道,不问世事,也许就能安享余生了。”李逍虽然没接触过李恪,但世人对他评价很好,而且玉濑也那么喜欢这个兄长,他便也就帮着出个主意。

“出家要真出家,切不可再留恋世俗的权力名誉,否则反悔不迟。”

离开玉濑的山庄,李逍回到家时,不大的李家庄依然还是热热闹闹的,李家庄里庄外聚集了许多汉子。

这些人都是庄东书院学生们的家长父兄们,自发的前来帮着李家庄干活。开耕在即,李家庄的规划修整还没完成,书院也只是基本完成,而村里的公厕、浴室还有义仓等也都还在建设中。

大家感谢李逍收了他们的子弟读书,也没有什么感谢的,就自发过来帮忙干活。

李逍不愿点大家便宜,可大家热情难却,最后便也就同意他们留下,不过一天管三顿饭,还给大家粮食做工钱。

眼下正好是青黄不接的时候,许多人家其实也都没有什么口粮,这个时候都开始在野地里找野菜,搭着吃野菜糊,要不然,就等不到夏粮入仓了。李逍给大家发粮食做工钱,虽说不多,可却也是极不错的。

众人推辞几番,最终欣喜的接受了。

“来的人多,进展也快,按三郎规划的,已经都差不多了。村头的破旧房子该拆的也都拆了,该平整的也都平整了。新修的村道十分整齐,村墙也已经立起来了,四四方方。”

做为监督新庄工程的大彪,这些天连街上都不去了,认真的担任着李逍给他的监理一职。

有这位凶悍高大的大彪监工,虽然是一群庄户干活,可有李逍的图纸,最后的成果还是很不错的。

拆掉了原来那些杂乱破旧的茅草屋、土屋,重新规划了整齐的村路,村道不但笔直平整,而且还夯实过,路边修了排水渠,还栽了行道树,将来能成为绿荫道。

在原来低洼不平的村东西两头,也已经修建起来崭新的庄户小院,盖起了蓝溪书院、公共厕所、公共浴室,以及保灾年的义仓,还有纳凉休息用的凉亭等地。

这些东西规划统一,十分齐整,因为就地取材,又是请村民们干活,倒是花费不多。

看着庄子一天一个样的变化,不但李逍高兴,庄民们都惊叹不已。

过去的庄子简单又陈旧,甚至脏乱,而如今,跟蓝溪街都快有的一拼了。

村子不但新修了一条四面环绕的村墙,有四座村门供村民进出,高大的村墙虽然比较单薄的土墙,可防盗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

这个时代,各地的村子,稍有些历史的,都会有村墙,到了晚上就会关闭村门,还会轮流派村民巡防守夜,以防强盗贼人。甚至就是到了动乱时代,这些村墙也能发挥极大的作用,抵挡流民变匪。

一堵村墙,就是一个村庄实力的象征。有村墙的村子,一般的盗贼甚至都会绕过,懒得来啃这种硬骨头。

在村墙外,还有一条修缮过的水渠,这水渠过去就有,但年久失修,淤积已深,也是李逍组织人把他清理挖深挖宽,接入了蓝溪河水,使得一汪清水绕过村庄,甚至还挖了沟渠,将水引入村庄。

在村里修了一个大水塘,方便村民们洗衣洗菜。

有了这一汪活水,村庄也变的灵秀起来。

“现在看,这钱花的真值。”大彪呵呵的笑道。

赵大夫原来也挺反对李逍的大手笔,觉得是败家子行为,花钱建这建那,白给村民们好处,可现在看来,确实很不错。

“这点钱哪会白花呢。”李逍欣慰的道。

花费本就不多,庄户们来做工,在李家领了钱粮回家,也大大缓解了他们今冬今春的饥荒,今年可以安心的吃到夏粮收割了。

大家日子好过,也都不会忘记李家的好。

李家做为一地地主,还是比较在意民望的,况且这点钱对李家来说真不多。李家现在仅一个药酒生意就钱财源源不断了,况且修好了村庄,不但干净整洁,而且李家大院周边也空置出大片空地,这以后李家的院子也能方便扩大。

一个地主,立足之本,就是要在本乡本土有个好名声。

如张恶霸家过去那种方式,是不长久的。

地主得成为乡贤民望,家族才能长久,而不是说做个人人害怕的恶霸。

以前连赵大夫都不明白李逍为何总要做那种看起来亏本的事情,觉得投入太多,可现在他们也觉得挺有道理。

李家日子越过越红火,生意也越做越大,眼光自然不能只局限在李家庄这一小块地方,那样眼皮子太浅,格局太小。

李家早晚要走出去的。

“对了,阿耶。刚刚我去见过公主,如今我们这里都被朝廷划为公主的食邑封地,蓝溪有八百户为公主封户,包括我们庄子。我刚和公主提出,由我们代公主管理她的食邑封地,替公主征收定额租税,而公主每年给我们租税的两成做为酬劳。”

把事情简单一说,赵大夫听后点头,“替公主打理食邑,两成租倒是不少了,只不过事情也没那么容易的,这两成租也不是那么好拿的,得管的好了才行,要不然,若是产出不足,我们不但拿不到这两成租,只怕还得垫些进去。”

毕竟公主的食邑租税可是定额的,就算减免,也只能是遇到大灾荒的时候才会减免一些。

谁种地都不能保证产出的。

大唐的食封有真封有虚封,虚封就是个空头名号,真封则是有真食户。

玉濑做为皇帝之妹,特加封到了八百户,皆为真封。而且不比一般的勋戚,她这八百户全都真封,并且不需要一分为三,其一归国家的。皇帝特旨,公主的八百户,所得封户租庸调全归公主。

一般食封,每户三丁之上七丁之下,玉濑的封户基本上都在三丁之上。

大唐立国这么久,功臣名宿得实封者不多,能得五百户以上的更少。比如开国宰相裴寂,那是李渊的老伙计,前后也不过得真封一千五百户,宰相萧瑀才六百户。

尉迟敬德、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这贞观四大臣,也不过一人一千三百户。

其它秦叔宝、程咬金等名将不过七百户,李药师、段志玄等人不过四百,李子和、马三宝等大将才三百。

更多的功臣甚至只有虚封。

按制,皇帝姐妹为长公主,皆视一品。唐制,一品食邑万户,不过那都是虚的,真封才是实的。

玉濑的八百户,那都是皇家公主里面极特殊的了。

若不是玉濑如今处境特殊,肯定会有许多人愿意替公主管理封邑,毕竟打着公主的旗号,管理封邑还是不少的,不说公主会给管理酬谢。

甚至借着机会,能有许多操作的空间,比如给封户们放贷,租牛借马,租借农具等等。

封户把本该交给朝廷的租庸调交给公主,因公主有特旨得全封,因此租庸调全上交给公主。

大唐租庸调制,每丁每年交租粟2石;调则随乡土所产,每年交纳绫(或绢、絁)二丈、绵三两,不产丝绵的地方,则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凡丁,每年服役20日,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3尺。

这个租庸调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理论上所有百姓都会均田授地,按每丁百亩来授。

按这样说来,一丁得一百亩地,交这些租庸调是差不多的,税赋不高。但实际上,均田得地不多,尤其是在关中这样的狭地,地少人多。所得田地往往一丁可能才二三十亩,甚至更少。

这样一来,田没分到,可租庸调却还是一样不少,百姓的负担就不免变重。而且做为封户,他们不但要交租庸调,而且还得自己负担上交的运费,又是一笔负担。

公主八百户封户,平均每户三丁以上,那就是起码三千丁左右。

一年光是租粟就六千石,另外还有大量的绢、布,这个封邑收益是极高的。

李逍帮着管理封邑,实际上就是定额承包了,每年得向公主交纳这么多。而公主拿出两成来给李逍做为酬谢,其实也是非常高的。

不过因为蓝溪山多地少,百姓基本上都没能如实得田,因此租税负担较重,要完成租税比较难。

若是李逍管理不到位,收不到这么多租税,自己不但赚不到好处,可还得垫补的,况且,就算管理,也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李逍自己也得需要付出不少人力精力,也一样要开销成本。

第133章 出手不凡

玉濑八百户真封,约有三千丁口。

一年租额六千石粟,还有六千丈绢、九千两绵,这还不算每年服役的那二十日。

李逍两成好处,那就是一千二百石粟,一千二百丈绢,一千八百两绵,这个好处若真能拿到,可谓极高。

蓝溪的山地坡地,一亩地收成不过石余,这可是比李家那千来亩地一年的产出还高的。

帮别人管理封地,一年收益超过自家千亩地,这样的买卖当然做的。

但赵大夫的担忧也不是没道理的,道理上是一年能收这么多租税,可实际上蓝溪百姓均田不足,所以租调负担就高,往往是今年拖明年,明年又欠去年的。

若征收不足,李逍就得自己垫付,这可也是非常不划算的。

“遇灾荒,自有惯例可按朝廷制度减免租税。而一般情况下,我也有考虑过。我们蓝溪山多地少,而且田地比较贫瘠,尤其是缺少水利,亩产较少。如果我们能够提高一些田地亩产,那么封户们的土地虽然没有增加,但收益却能大大提高,交租纳税的能力也就能提高。”

“可是这谈何容易啊?”赵先生道。

说是这么说,但要做到难啊。

这年头田地本就广种薄收,蓝溪还山多地少多坡地,就更薄收了,要增产如何做到。

“事在人为,我考虑良久,觉得有几个方面可以提高亩产。一是深耕细作,二是优选优育粮种,三是保证水利灌溉,四则是增肥增产。若能从这四个方面提高,则提高亩产不是问题,到时别说一亩还只收一石,就是亩收两三石我觉得也不是问题的。”

后世一亩地能够收七八百斤甚至是上千斤,这个时代固然做不到,毕竟没有农药和化肥,也缺少灌溉,靠天吃饭。

但是提高提高,也不止一亩才收百来斤的。

关键还是技术和理念。

比如说,对粮种优选优育,选育优良种子就很重要。再如,改良耕具,使用牛马等畜力,对土地深耕,也一样能够提高产量,甚至可以三年两种,或一年一种,更可能一年种两种作物,来提高产量。

如今许多百姓因为贫穷,缺牛少马,甚至人力耕种,土地难以深耕,收成也就减产。

另外虽然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古人就已经开始知道粪肥能够肥地,但对土地施肥这块,还是停留在比较简单的阶段。

其实不但人畜粪便可以施服,还有许多东西能够肥田,比如塘泥,比如草木灰,甚至是如豆饼等等,如果能够建个沼气池,那更不得了。

另一个水利设施这块,也一样是大大限制粮食产量的,仅靠天吃饭是不够的。得修水渠,修池塘水库,修水车等。

总的来说,李逍能够想出许多措施来增产。

“三郎说的这些可都是很费人力物力的,一般庄户哪里有这钱啊。”

谁不知道用牛马深耕,谁不知道用好的铁制耕具,可这都要钱啊,还都不便宜。为什么朝廷禁私宰耕牛?不就是因为耕牛珍贵嘛,一般百姓都拥有不起牛,在均田制开始的北朝,甚至耕牛都能够均田分地的。

“这就需要我们来发挥作用了,我们现在不是手里正好有钱嘛?有钱不用,那就没用。我们可以把手里的钱拿出来,买牛买耕具,牛可以跟庄户合养,我们把牛放他们那里养,他们替我们养牛,我们免费借牛他们耕地,牛依然是我们的,牛下了崽长大后又能卖钱收益,这是不会亏而且很赚的。”

李逍笑着跟赵大夫算账。

耕具也是一样,李家可以打制耕具,如果打制的多,肯定成本低,甚至完全可以自己请工匠买材料来大批量制造,然后再出租借给农户们。这和后世买拖拉机收割机是一个道理,虽然成本不低,但帮其它农民收割也是能赚不少钱的,长远算是相当划算的。

而百姓替李家养牛获得免费用牛权,用较低的租金租借更好的农具耕种,也大大降低了成本开支,还能提高田地产出,这也是划算的。

“修渠、架水车这些也可以这样操作的,我们出钱修,然后按每年每亩多少钱来收钱供水,各得其便。”

李逍娓娓道来。

按他的设想,李家手里有钱,可以买牛打耕具修水利,然后通过养殖和租借等方式收回成本及赚钱,百姓则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便利,还能提高粮食产量。

转一圈回来,百姓收成提高,那么交租能力提高,李逍就能保证拿到公主给的酬劳。

“想法挺大。”赵先生惊叹。

“不过具体弄起来,只怕不容易。”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李逍笑道。要是真有那么容易,谁又会给李逍两成好处?玉濑公主其实就是按照惯常的实情,开出的条件,一般人是拿不到两成实额的。

“你想法好,心也大。如果真能成事,那真是不错,既能赚钱,还能帮助大家。”

“一带一路嘛。”

有神秘空间,李逍自信可以提高粮种品质,有好的粮种,那么优选优育这关就直接没问题了。

至于买牛马,现在手里有药酒这只现金奶牛,再加上马上就又能增加香水这只现金奶牛,李逍是不担心买牛马打耕具修水利的钱的,这些都是投入。

这种大投入,也就李逍这种有钱的地主才承担的起,但高投入,带来的回报也是大的。

加上有程薛几家关系在,李逍既有钱又有路子,自然是不用担心买不到牛马的。

另外耕具这块,他相信也能提高不少,起码自己也是后世来的人,就算自己这块不精,只要拿出重赏来,肯定也有工匠能够进行些改良提高的。

李逍跟赵先生说的这个路子,其实就是打破过去小农耕种的模式,这是一种大农场的耕种模式。

提高投入,增大产出,一般百姓承担不起,但李逍可以有这个能力。

玉濑的那万把亩地,刚好拿来试验。

“若真要做,那就得抓紧买牛打造农具修缮水利了,离春耕可没多久时日了。”赵先生也有些心动了。

这事做的好了,可不光是公主的两成酬劳了,这是大买卖。

第134章 团购

李逍是个行动派,想到就做。

酒坊、医馆、饭店,还有药酒铺几块帐上的现金除了留下少部份用做运转,其余的都被李逍抽了出来。

几处的掌柜都亲自带着伙计押着钱回来,一箱箱的钱搬进庄院大厅,摆在地上。

杨先生和赵大夫清点,婉娘和李贞则分别记账。

李逍这几天有点上火,正喝着自己泡的鱼腥草加金银花泡制的凉茶,这两种草药加了点甘草和蔗糖,喝起来又清凉又甜,不比王老吉加多宝差。

“想不到这么多钱。”

家里伙计们忙着把一箱箱钱倒出来,重新清点。每一千枚铜钱重新串上一串新绳,然后码好。

串好的铜钱黄澄澄,码起来堆的跟个小山一样。

赵先生也惊叹不已,去年他们连一串钱都没有,平日吃喝都成问题,整日被逼债,愁的不得了。

而如今,这钱已经能堆成小山。

这还仅是李家的副业,毕竟李家是正经地主,农才是他们的身份。

“最近生意越来越好了。”李逍惊叹之余,倒是很快平静下来。虽然一堆堆的铜钱看起来相当壮观,但其实真说起来也不算多的。

一千枚铜钱一大串,足足六斤四两,但那也不过一贯钱,得好几串钱才能买的起一头牛。

对于后世用惯了银行卡,甚至是手机支付的人来说,钱其实都成了一串数字符号,直观的印象极少了。平日里用现金本就少,大额支付更不会有谁背上一大捆钱,买房买车几十万上百万,也都是银行转账,输一串数字而已。

“这里大概有多少?”

“将近两千贯,应当没错。”赵大夫对了眼账本。如今李家,赵先生既是医馆掌柜,又是李家外院的管家,而杨先生则是书院的山长,兼着外院的账房。两人各有分工,钱这一块,基本上是杨先生管账,赵先生管事。

内院的婉娘和李贞,则相当于内管事和内帐户,相当于出纳、保管。

李家的钱物都要经过赵大夫和杨先生,但最后进出库房都要经过婉娘和李贞。

李逍更多的是当个甩手掌柜,看看账本就行,具体的不管。

“两千多贯有点少啊。”李逍道。

杨先生听的直酸牙,这还少啊,这才多少时日呢,这完全就是李家的外快副业啊。

这么点时间,就抽来了两千贯钱啊,这还不是全部呢。

“是有点少啊,我打算多买点牛的,既然应承了公主,那就得把这事情做好。八百户封户,有牛者很少,多少都无牛。我想干脆多买点牛来,分到各户喂养。”

“起码,得买个五百头牛吧,要是钱够,买上一千头最好。”

听到李逍的大手笔,赵先生他们都有点直吸气。

一千头牛啊,还是能耕种的牛。

就算都按较便宜点的母牛而不是公牛,一头现在起码也得三千五百钱。一千头,那就三千五百贯啊。

三千五百贯,蓝溪乡有这么多家产的人家都没多少,更别说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买牛。

“三郎啊,买这么多啊?”赵先生犹豫。

“现在春耕在即,这时买牛,只怕牛价又要上涨啊。”

春耕在即,这是耕牛需求最大的时候,牛价上涨是必然。而以这几年的牛马行市来看,那是年年不扬,今年较去年已经涨了差不多二三百钱了。

“牛是生产力啊,没有牛,光靠人力来耕田是没什么产量的。投入点钱,买牛养马耕田种地,多收粮食,其实是划的来的。我们做生意赚的钱,放着也是放着,总不能学其它地主一样,专门拿来放高利贷收息吧,那样的事情我不做。”

放贷收息,这是这年头绝大多数地主豪强,甚至是高门大族的重要经济手段,靠着大量增收,简单粗暴。

不过放高利贷虽说利息高,但也是败人品的事情。毕竟许多借贷的百姓,往往无力还贷,最后不得卖田卖地卖房甚至是卖妻子儿女还债。

地主豪强们乐于接受这种还贷方式,借以大量兼并土地,获取奴仆。但李逍不想这样做,这样做生儿子没**啊,现代人还是见不得这么赤果果过于残忍的方式。

要赚钱,有的是办法。

就比如眼下,药酒医馆饭店那边赚来的钱,反正放着也是放着,买田置地也不是说买就能买的到的,而且没点爵位名望,买地都是有限制的。

这年头也没有什么更好的理财方式,连寺庙都搞质库,也就是抵押借贷。既没股票也没债券,更不会有什么P2P、资金盘等割韭菜的玩意。

有钱了除了放贷,那就是买地了,要么就是享受了。

连银行都还没有的年代,人们有钱都是存放在家里,钱多点就挖坑埋起来。

这种方式,李逍看的心疼啊,现金为王啊,你有现金居然还埋起来而不是钱生钱,这不是太愚蠢是什么。

当然,如今是中古时代,是大唐王朝,对一个不是名门世族,不是勋戚官宦之家来说,大搞放贷、经商这些,也是不妥的。

那些生意赚的钱,最好的办法还是再投入到农业这块来,这是相对保险和安全的,可以避免杀猪。

但买田买地不容易,买牛还是相对方便一些的。

一边发展点合作养殖,一边搞管理承包,李逍觉得是个路子。

这也算是变相的唐代洗钱,能够让李家通过生意赚来的钱更安全。

杨先生觉得一出手就是一千头牛,太过仓促了点。

“要不先买个几十头百来头试试看再说?”

“这个路子是好的,既然知道是好的,就没必要畏手畏脚。钱还差点没关系,反正现在这几处生意每日进项不少,可以继续转过来。一千头牛不过三千五百贯而已,倒是这牛,我担心一下子买不到这么多。”

一千头耕牛,就算是到长安去买,估计也算是顶级大单了。

他记得程咬金家里在陇右那边关系很强,听说从陇右入关的牛马,基本上都有程家的影子。

也许自己去找下程老五,估计他能帮个忙。弄不好,还能搞个团购优惠价呢。

第135章 合作社

村前的那二亩鱼塘,已经慢慢积蓄起了半池子水。

池塘四面的围堤上,已经在春雨下栽下了一片柳树,堤的另一面坡上,李逍还特意买来了许多果树苗,种下了桃树、梨树、李树、樱桃、枇杷、葡萄、枣、核桃、柰、栗、石榴等,这些也基本上是李逍能在关中找到,能适合关内气候的大唐果树了。

这些果苗采购来后,他还特意用空间里的灵泉水浇过。这些果苗弄来不容易,花了不少钱,但李逍觉得蓝溪毕竟守着一条长安往山南的要道,同时紧邻京师长安,这里人口较多,而且销路也是有的。

以后产了水果,是可以不愁销路的,毕竟既有市场,运输也方便。不比江南,虽然江南的水果更多,但这年头水果的运输可是个大难题,千里迢迢的,就算最快的水运,也是来不及的。

唐玄宗的爱妃杨贵妃喜欢吃荔枝,皇帝下旨让人专门用快马千里迢迢的从岭南送来荔枝,才能保证新鲜,可又有几个人吃的起这种比后世空运还要昂贵的快马急送呢。

许多北方百姓,吃到的水果较少,甚至一般的人家,见识过的水果都有限。除了枣啊梨啊桃的多见点,什么葡萄、石榴等甚至都有人根本没见过。

李逍买回来的果苗,很多人不但不认识,也没听过,更不懂得如何栽种管理。好在李逍是懂一点的,插千的插千,栽种的栽种,挖坑、堆土、埋肥,浇水。

不过还是有好多人一边种,一边觉得东家是在胡闹。他们并不认为种这么多果树,会有多少经济价值。

还不如多种点枣子呢,枣子熟了还能晒干,会有人来收购,能卖几个钱,换点针钱盐巴啥的。

种那些没听过的东西,能活吗?好吃吗,能换钱吗?

李逍很想种点桔子树之类的,这些水果好吃,可惜桔生淮北为枳,没有点技术改良,他是做不成桔子树的。

春雨如油,细雨蒙蒙。

烟雨之中,那一棵棵的小果苗,都已经吐露出了新芽嫩玉,让人看的赏心悦目。

李逍想象着,正月的梨花,二月的李花,三月的桃花,五月的石榴花,到时这片塘堤上肯定是不寂寞的。

到了六七月吃李子桃子,八九子吃枣子石榴·····

想想嘴里就快流口水了。

到了大唐,李逍觉得最遗憾的就是物质匮乏,吃的用的都缺,交通不便,不靠河就吃不到鱼,不靠山就吃不到山味。想吃点水果,也基本上只能吃自己本地有的,还只能吃到当季的。

池塘里不时泛起几丝涟漪,那是投下的鱼苗在游动。

二亩鱼塘,投入了不少的鱼苗,既有从空间灵泉里移出来的那些小鱼苗,也有不少从附近蓝溪和玉河里捕捞到的鱼,为了能够增加鱼的种类,李逍甚至把不少大鱼也直接投了进去。

甚至各种虾鳖螃蟹泥鳅黄鳝河蚌什么的也扔进去了不少。

池塘里的一角,还有一个专门的小池子,里面养了不少河蚌,这是准备试验人工珍珠的,等河蚌养一段时间,就会人工放沙进去,等河蚌把沙子变成珍珠。

池塘里有钱,塘边有果树,果树下还种了瓜。

一切都能自给自足,远处还有一群鸭子正在划水,池边一群鸡咯咯叫,牧童牵着老黄牛慢悠悠的走过,跟着一只小牛崽子翘起尾巴在乱跑。

一只黑狗离着李逍不远不近的趴在地上,目光傲慢的打量着这一切,仿佛在注视着自己的王国。

“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玉濑披着一件蓑衣,戴着一顶竹笠,脚踏一双芒鞋,手里柱着一只竹杖,她的身边没有了成群的护卫随从,只有自己一人。

脚步轻盈,面容也平静了许多。

“这样的生活不好吗?田园风光,安静惬意,多好。”

“是挺好的,更难得的是你这么年轻,居然就跟一个老头子一样能看淡功名利禄。”

李逍摇头。

“我也只是一个俗人的,哪里有你说的那样。我也贪财好色,好吃好享受,我不过是喜欢安逸舒适的生活罢了。”

玉濑却轻摇着头,她见过太多喜欢享乐的人,长安城里有无数如李逍般年纪,一味只知道贪玩享受的人,但李逍与他们不同。

“你与他们不一样,长安的纨绔们,是只知道坐在父兄家族的门荫之下,去挥霍享受,而你,却是凭自己的能力经营起这些,你的舒适安静,是你自己挣来的,不是别人给你的。”

李逍笑了笑。

这算是说到点子上了,只知道挥霍,那只不过是二世祖败家子。而李逍,不过是自己选择了一种喜欢的生活方式而已。他的这一切,不是别人给的,依然是他自己努力才得来的。

“不过你有一样说的对,你确实不是完全的淡泊名利,你真的挺喜欢钱的。”

“钱并没有什么不好的,钱只是一种工具,他是价值的一种体现。有人嫌弃钱,说铜臭,我却觉得钱本身是挺好的,从古至今,不论何时,钱都是不可或缺的,缺少了钱,这个天下就会乱套,钱虽然不是完美的,但却极大的帮助了我们,让天下多了秩序。”

这番话让玉濑有些难以接受。

“你还是太过于看重钱了。”

“可你也不能太看轻于钱,钱不是万能的,但合理的赚钱用钱,却是必不可少的。我合法合理的赚钱,光明正大的花钱,等价的去换来我想要的舒适,甚至用我赚来的钱,来帮助更多的需要帮助的人,这不是挺好的吗?”

“你人有多肮脏,你钱就有多肮脏,你人有多善良,钱就有多善良。”

钱不是罪恶的,也不是罪恶的根源,关键看你这钱怎么得来,又是怎么使用的。

这话其实后世许多人都是明白的,但对高阳来说,无疑却是首次听人说的这么透彻明白。

“似乎有些道理!”

“一样米养百样人,钱其实跟这米是一样的。”

“我发现,你有一种说话的魔力,什么话到你嘴里,都能说的头头是道。”公主笑着摇头。

“其实你笑起来挺美的,你应当多笑笑。”李逍赞美道。

玉濑挑了挑眉,嘴角微扬,“谢谢。”

“三郎,我听说你要买一千头牛,然后送给我的八百户封户?”

“公主,我确实要买牛,但并不是送,而是让他们帮我养,然后我免费借给他们使用,合作双赢。我是跟他们建立一个合作社,生产合作社。”

“合作社?合作养牛?”

公主原本听说李逍要帮他管理封户收租,然后传出李逍自己出钱买牛,分给封户们后,极为惊讶,有些想不明白李逍为何要送牛给别人。

特意找来,想不到却听到李逍说不是送牛,而是要搞一个养牛合作社,不由的更惊讶了起来。

第136章 养龙

合作社,这个词里包含两部分,一是合作,二是社。

社在古代,最初是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以及祭礼,比如春社、秋社、社稷。社是土神,稷是谷神,古代君主祭祀社稷,后来便借指国家。

再到后来,社还成为团体或机构,比如学社、报社、结社等。

在古代,社还曾是地方基层的组织结构,春秋齐国二十五家为社,二十五家划为一里,同一里内共立一社,时间一长,里、社便互用。社也就有了地理范围的意义。

顾炎武曾云,社之名起于古之内社、里社,故古人以乡为社。

社既是基层单位,也是组织团体。

聚徒结会亦谓之社,不再仅是单纯的基层组织单位了,这时也成为了团体组织名衔,比如茶社、弓箭社、棋社、扁担社、忠义社等,类似于行会。

李逍现在要搞一个合作社,但不是要建一个什么同行组织,而是要结社合作养牛。

正因此,他的社不叫牛社,而叫合作社,合作是这个社的定义词。

合作也便是合伙之意。

合作社三个这,简单明了,公主也听的差不多明白了。

“建合作社对你有好处吗?一千头牛可是很大笔开支,不会亏吗?”公主对于农业生产的事情并不太懂,只是下意识的觉得这似乎很不划算。

毕竟别的地主豪强们,手里有牛,但都不会免费给农户们用,都是租借,要么直接收租钱,要么就是跟农户约定,牛耕种的田地,每年多少收成做为牛租。

“这是一种合作模样,讲究的是互助共赢,不会亏的。”

“可你为何不与其它地主一样,把牛租借给农户呢。”

李逍解释,“我结社养牛,与农户合作,就不用喂养照顾,只要请一个兽医定期去检查就好。”

“但是如果你自己养,请一些牧童牛倌,其实也用不了多少钱吧,这个人工钱,相比于你的牛租其实不值一提吧?租牛明显赚的更多!”

公主的这账算的很清楚,确实如此。

但李逍喜欢钱,却并不是一个非要掉进钱眼里的人。别人怎么赚钱是一回事,他自己并不愿意那样,反正合作社也一样能赚钱啊,不过是赚多点赚少点而已,而且他相信,这种合作社的方式,他除了赚钱,还能收获到其它不少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说名声。

一个没有什么根基的小地主,有时这种好名声是极大的帮助,能为他提供许多方便的。

公主笑了笑,摇头道,“还是那个样子,你这人想事情总与其它人不一样,就和上次让你去当官,你却不肯接受一样。别人都想不明白,我也一样。现在又是这样,明明自己养能赚更多钱,你却非要弄个社来养。”

“幸好你只是一个小地主,若你是公卿名臣,这样做说不定还会有御史要弹劾你收买人心有不轨图谋呢。”公主提醒他道。

李逍摊手。

“我不过是一个乡下小地主而已,努力的想当一个大唐的地方乡贤,可没有什么不轨图谋,又能图谋什么呢。”

“所以说幸好你是一个小地主啊,不用担心那些。”

公主又问,“买这么多牛,你钱够吗?不够的话,到我这拿钱。”

“我手里还有钱。”

“你哪来这么多钱,你家业也是看的见的,算了,你不是要结社嘛,那就算我入社参一股如何。”

李逍倒没想到这个。

原本他的这个社并没考虑让别人入什么股的,社不过是个名头而已。牛他来出,然后入社的庄户领牛去喂养,免费使用,仅此一种合作关系。

可现在玉濑想要帮李逍,倒提出要入一股。

他笑了笑。

“多谢公主好意,若公主真心想入,倒也不是不行。要不你出三百头牛,我出七百,咱们三七开好了。”

“社员没股吗?”

“他们入社后是取得养牛的资格,好处就是免费用牛,至于养牛的开支成本以及经营利润,与他们无关。”这样的模式,相比起来其实更简单一些,省的麻烦。

毕竟合作社的本意,就是李逍赚钱,农户用牛。

“你要是钱不够,我可以多出点,我这里还有些钱。”公主道,玉濑出家后,皇帝兄长对她还是有些亏欠心理的,赏赐了她不少钱财。如今公主出家修行,对这些也没有什么看重。

她入社,也不是为了赚钱,不过是怕李逍帮他管理封户,出钱买牛给封户会亏钱而已。

“够了。”李逍笑道。

结社这件事情,并不算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

固然有为了好统一处理这个事情,但其实李逍结社也有一些另外的考量在其中的,只不过现在这些还只是一些想法而已。

社不管怎么说都是团结聚人,而不管什么时代,人为本。

结一个社,聚起一批人,做为领导者,如果经营的好,是能够有大帮助的。

现在以养牛为名,聚一个合作社,只是合作养牛。

但人聚起来后,以后完全可以再做不少事情。

比如说,这批人聚起来,足足八百户,那么就已经超出了大唐基层的里保组织,做为一个社的领导者,李逍如果能在社里有足够的威望,那其实就已经是一个名不符,但实际上的乡长了。

想想看,大唐这种皇权不下乡的古代农耕社会,乡村基本靠自治,而自治基本靠那些宗氏大族、豪强。许多大族豪强,正是依靠着自己家族的庞大,来掌握地方的话语权的。

而李家人丁稀少,这方面是远远不如的。

但如果李逍的合作社,能够让八百户蓝溪百姓都很信服他,那他的影响力甚至就能远远超过那些乡里的大族长。

不过这些,暂时还不用提,没有一定的威信力,社长也是没有什么用的。

总得让百姓见到足够的好处,大家才会信服你这个社长,跟着你这个社长,维护你这个社长的。

乱世之时,可以结社自保。

灾荒之时,可以赈助救济。

农业生产之时,还可以合作互助。

甚至将来,李逍完全还可以把他的合作社发展为一个信用合作社,让大家来存钱贷款,抵押租借嘛。

合作社今天仅仅养牛,但假以时日,这合作社甚至能养出一条龙来!

第137章 旬末

永徽五年,二月初九。

铛铛铛的钟声过后,蓝溪书院二年级甲班教室里正给学生们上历史课的杨老夫子适时的放下了书卷,他把半截粉笔扔进了桌上的木盒里,拍了拍沾上白灰的手。

“好了,今天这节课就到这里。”

讲台下,四十位学生都露出了笑容。一连上了九天的课,终于又可以休息一天了。

书院制度,十天一休沐,上九天休一天,一月休息三天。除了节假日,学生在书院受到的就是军营般的严厉管束,平时校门紧闭,学生不得踏出校门,吃住全在学校里面。

每天的作息都有严格的安排,天不亮起床钟响起,穿衣洗漱,晨跑做操,然后是早自习。早自习结束后,又要排队吃早饭。饭后短暂的休息过后,就是一上午的学习,中午休息,也是规矩诸多,不得喧哗。

下午学习,晚上也还得自习。

学生们还要轮流值日,负责书院各处的卫生打扫,包括食堂、厕所等,他们的餐具、衣服都得自己洗,甚至还得轮流到李家大院值日,充当小厮侍应。

每旬,还有一天的劳动课。书院后有一大块荒地,老师带着学员们在荒地开荒种地,既种粮食也种菜,要完成自给自足,甚至他们还种了桑树,养了蚕,种了床,要织布。

不管是地主家的孩子,还是庄户家的孩子,在这里都是一视同仁。去年的时候,地主家的孩子只要有钱,甚至可以花钱加餐,但今年起,吃住完全一样,据说从明年开始,书院还打算让高年级的学生们,轮流负责做饭。

这样的学习生活,其实也是很紧张的,课业很重,而各种锻炼劳动也不少,作息安排的很紧,娱乐也是诸如足球等对抗性很强的体育类。

孩子们都很小,紧张的一旬学习之后,都希望能够早点回到家里,见见家人,也放松一天。

张柏杨小心的合上自己的课本,这课本是手抄本,一本白纸裁减装订的空白书册,然后由老师亲自抄写的内容。

他很珍惜它,这样的一本书,哪怕是手抄本,那也是很值钱的,起码他这个贫穷的庄户子弟家中,自己是买不起这样一本书的。

“今天是旬末,所以下午少上一节课,晚上也没有自习。食堂里已经提前做好了晚餐,你们下课后就可以去吃饭,如果赶路,也可以打包带回家去吃。路上记得三五同行,注意安全。”

杨夫子目光扫过这些学生,“我知道你们在书院里读书很紧张,也想家人了。到了家里放松归放松,但也不要就把这旬读的书都忘记了。明天晚上之前,大家都要赶回书院,要上晚自习,谁要是迟到或不来,到时要处罚。”

“好了,下课。”

书院的课程和教学都是按照李逍做的大纲,有李治的帮忙,如今书院里有十一个正式先生,老师很充足。另外还有李逍、婉娘等客座老师,不时来帮忙讲课。

四个班的学生,共一百六十学生,分成两个年级。

学的科目挺多,不仅是君子六艺的礼乐射御书数,还分的更细致一些。除了年纪小、骑马、驾车还没教,其它的礼、乐都有教,书法、算数、绘画也教,此外除千字文这样的启蒙课本,还开始选授诗经、儒家九经的文章,另外还有单独设立历史和律法课,教授学生历史以及律令这些。

甚至还有格物,讲一些简单的物理,教授地理,教授地理知识。有手工课,传授些手工技能等,用程老五他们的话来说,蓝溪书院教的相当杂,简直是乱来。

甚至还天天要操练学生,早上晨练,上午甚至还要做个课间操,每天还有一节体育课。

“老师再见!”

张柏杨跟着班长的口令起令,与全班同学一起向老师鞠躬道谢。

老师离开教室,学员们便少了许多拘束。

张柏杨同村的张清华已经背着书包窜到他桌边,“你还没收拾好呢,快点,等不及回家了。”

张柏杨道,“我想着山长布置的旬末作业呢,论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这个题目感觉好难啊,要写三百字的评论呢。”

“明天回来后晚自习再写也不迟啊。”

张清华原名柳材,到了书院,杨山长为他取名张清华。而张柏杨原来叫小根,山长为他取名柏杨,两人都是庄户子弟,今年都是八岁,在同学中稍大些,在书院读了这段时间,已经有很大的变化,变白了些,目光都自信了许多,甚至长高长壮了不少。

“柏杨,你听说没,咱们老师要结社呢,听说只要加入合作社的,都可以领一头牛回家喂养,只要把牛喂养好,到农耕时,就可以免费用这牛呢,一点租都不要。”

“你从哪听来的?”张柏杨一听,眼睛都亮了起来。他和张清华以前都当过隔壁村地主家的牧童,每天放牛,只能换一顿免费的午饭而已。他们家里都没有牛,农耕的时候,找地主借牛,还得拿出家里田地产出的一成来做为牛租,少一点都不行。

“隔壁班的贞娘子说的。”

“啊,真的吗,如果是贞娘子说的,那就真有可能了。”

贞娘子就是李贞,李逍的妹妹,如今就在隔壁班上学,还是班长。

书院的学生们都喊李贞叫贞娘子,然后喊李逍为老师。整个书院虽然如今教师有十多个,但学生们喊其它人要么喊山长,要么喊先生,只有对李逍一人喊老师。

这算是对李逍这个名誉山长、客座先生的特别尊重,大家都知道,他们能来读书,这一切都是拜李逍所赐。

“贞娘子有说这入社有什么要求吗?”

“好像得是蓝田公主的封户才行的。”张清华把自己打听到的消息告诉同伴。

“我们家都是公主的封户吧?那我们家都有资格啊?”张柏杨松了口气。

“可是公主的封户足有八百户的,如果人人都加入合作社领牛,先生也没那么多牛吧?”张清华道。八百户,一户领一头也得八百头牛啊。

张柏杨急了,一把背起书包,“那你还愣着干嘛,赶紧回家,马上告诉家里啊,让他们马上去庄里找先生加入合作社领牛,去晚了可就领不到了。”

“是哦,快走。”

两个少年,连书院旬末的免费晚餐也顾不上了,背着书包撒着腿往家跑。

随着书院旬末休假,学生们回家,李逍要办合作社,入社后就能免费领养一头牛的消息也马上传播了开来。

第138章 天上掉馅饼

张柏杨和张清华的村子名叫黄泥岗,这是一个极普通的小山村,距离李家庄不过十余里,村里有十来户百姓。

十来户人家并不都姓张,而是又张、蒋、李、郭四姓,他们基本上都是隋末之时的流民,大唐建立后,朝廷均田,被官府安置在这处小山坳里面。因为过去这本就没村,因此均的田其实是从周边的村子在战乱时代收归官府的无主之地。

一家也就十来二十亩地。

一家数口之人,靠着这么点田地,还要负担租庸调,是很艰难的。因此村里的村民,绝大多数在侍弄自己家的那点田地之余,还给周边的地主们揽活做工,佃种田地,再加上在山脚下,有时也砍樵打柴,进山打点猎物补贴下家用,才勉强生活下来。

张柏杨家里孩子多,男男女女八个孩子,还不算夭折掉的三个。他父亲有三兄弟,因为家里人丁多,因此早早的就分家另过。所谓分家,其实不过是兄弟几个帮忙给他建了一个茅草屋,然后分了几个碗筷给他,然后替他娶了个媳妇,但一分家,就还分了几贯钱的债。

十几年下来,拉拉扯扯,当年的年轻夫妇如今也已经苍老了,孩子拉扯了八个,可当年分家时的茅草屋,依然还住着,不过是后来又在旁边又陆续搭了几间。

家里不但没半点积蓄,甚至还又增加了不少债,官府那里的租调,也是一年欠一年,年年交不清。

张家最重要的财产,就算是家里的两头猪了,家里每年喂两头猪,到了年底猪肥了卖掉,自己是吃不到半块肉的,这点卖猪钱,每年留下点买猪崽,其余的都是用来维持家里必要的一些开销,买盐交税等。

日子过的紧巴巴。

当初李逍要办书院,免费招生的时候,是张柏杨的爷爷做主,让他父亲送他来报名的。老张头当年在隋末战乱时带着一家人到处流离,吃过许多苦,也见过许多事。

深知,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读书能改变他们这样一个普通人家的命运。张柏杨父亲不太愿意让儿子去读书,儿子已经八岁了,差不多可以帮家里干许多活。

但老张头坚持让他送孩子去读书,用他的话说,不花钱就能有的机会,并不是一直都有的,有了就要抓住。

每次张柏杨从学校旬休回家,老张头都喜欢把孙子叫到面前,让他跟自己汇报在书院里的学习,问他学了哪些,让他背书给自己听,让他拿树枝写字给自己看。

虽然他听不懂,看不明白,可他听着那些就舒坦,看着就高兴。他还让孙子把学到的东西教给家里其它的孙子,不管是年纪大些的还是年纪小些的。

用老张头的话来说,既然家里就张柏杨一个上到了学,那也要帮着其它兄弟识点字。

想着加入合作社就能免费用牛,张柏杨脚下生风,一路上跑的飞快。他们甚至脱下了脚底的布鞋,这鞋子是学校发的,不要钱。张柏杨读书以前从没穿过布鞋,就算冬天,也是穿的草鞋或木屐。

他怕鞋子跑坏了,提着鞋子打着赤脚走在山路上。路不平坦,硌脚,可他却依然习惯这种感觉。

远远的,黄泥岗这座小村子出现在眼前,杂乱的一些小屋子,低矮而又杂乱,与规划整齐,道路平坦的张家庄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但张柏杨看着就亲切,这是他的家,这里有他的家人。

果然,祖父知道他今天要回来,早就已经拄着棍子在村口等他。

“阿翁!我回来了。”

张柏杨笑着跑上前,老张头一把搂住孙子,亲切的摸着他的头,这个孩子一旬不见,好像又长高了些,又更壮了。

“在书院没惹祸吧?”

张清华也在旁边叫了些阿翁。

“柳材也回来了,快回家吧,你阿婆在等你呢。”

唐人称呼父亲多叫阿耶,正式称呼则叫父亲或大人,有时也叫哥哥。叫祖父则多称为阿翁、阿公。

“阿翁,柏杨这旬在书院里还得了一次奖励呢,老师亲自赏了两支毛笔给他,可不得了。”

“哦,怎么得的奖励?”

张柏杨自豪道,“我的书法被山长评为年级第一。”

“好,我的乖孙了不得,有本事。”

几人有说有笑的往回走,老张头年纪大了,虽然他其实也才五十多岁,可如今已经腿脚不利索,头发也白的差不多了。他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第三代更是有十多个孙儿一大群孙女,甚至曾孙都早有了。

托大唐的福,结束战乱,让他在这里有了安稳的生活,虽然日子辛苦,可起码一家人在这里生活的下去。

“阿翁,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呢,我们老师现在帮蓝田公主管食邑封户租税,老师要办一个合作社,据说只要公主的封户入社,就能够在老师那里去领养一头牛呢。把牛领回来好生照养,到了农忙的时候,就能免费使用这牛耕种,不要牛租。阿翁,咱们家赶紧去李庄找老师报名领牛吧。”

老张头听了一惊,不太相信。

“哪里听来的,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好事,不要牛租?帮着养牛就能免费用牛?不可能,李庄主也没有这么多牛啊,听说公主有八百封户呢。”

“是真的。”张柏杨急道,“我们老师之前已经去买牛了,这次听说又要再买更多,据说要买一千头呢。”

不要牛租,帮着喂养就能免费用牛,老张头经历这么多,但还是觉得这事情有点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李家庄主李三郎他是知道的,这是个大好人,如今家里孩子能在书院读书,就全亏了他的好心。而且李家庄之前建屋挖塘等,他家的几个儿子也到,在那边干活饭管饱,工钱也给的足,都是现结,一点不拖欠,给的粮也都是好粮,没有陈粮更不会掺杂的。

但要说免费给牛,他是不太敢相信的,他们如果是李家的佃户,这还有点可能,但他们只是公主的封户,而且公主封户这么多,八百户呢,李家拿那么多钱买牛来免费借给大家用?

“阿翁,你要是不相信,让我阿耶他们往李庄跑一趟问下不就知道了吗,可别错过了好机会。”

一头牛对于一个庄户人家来说,极为重要。张家没牛,虽然劳力多,但耕种土地十分辛苦,自家的地加上佃种的地,农忙的时候也要租借地主家的牛,借了地主家的牛,每年必须给地主家地里一成的收成,这是没的讲价的。

听孙子这么一说,老张头虽然不太相信,但也还是赶紧拄着棍子往回走,是啊,不管真假,先让儿子们跑一趟李庄问个清楚不就得了。万一真有这好事,那怎么能错过呢。

第139章 应者云集

李逍也有些感叹消息传播的迅速。

他那边刚决定说要建合作社养牛呢,还没有公布消息,结果整个蓝溪乡已经迅速的传开了。

旬末的傍晚,夕阳正红,晚霞如血。

他还在想着准备点什么土产,好明天去拜见下程老魔王,看看能不能找程家帮忙团购千把头耕牛,结果得到消息的庄汉们蜂拥而来。

很快就把李家大院堵了个水泄不通。

“来的好快啊。”

“可不,帮忙养下牛就能免费用牛呢,这天下哪还有这样的好事,可不赶紧就来,晚了就怕没机会了。”赵大夫看着堵在门口的庄民们,感叹着道。

“来了也好,倒省的我们再派人去通知了,正好当着大家面公布。”

“三郎,真要结社养牛啊?”赵先生还是有些心疼,这让利也太大了些。

“放心吧,咱们也不亏本,亏本的买卖我李三是不会做的。”

“彪子,你嗓门大,你替我跟大家宣布一下关于结社和养牛的事情。”李逍对大彪喊道。

“好类。”

大彪很乐于接受这样的差事,在众人面前宣布这些好消息,无疑也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大家静一静,静一静,三郎有好消息要公布,大家请听我说。”

彪子大嗓门一吼,原本喧闹紧张的众人立即都安静了下来。

大家一脸期待的站在那里,等待着李家的消息,他们都是各种途径听到消息后,就立马赶了过来。有些家里离的远的,甚至是一路猛跑过来的,春风徐徐的季节,甚至硬是跑的全身湿透,头上冒烟。

但大家顾不得这些,只要消息属实,那就是从蓝田跑到长安去,大家也乐意。

“三郎,还是你来说吧。”大彪看着大家期待的眼神,转头对李逍道,他知道大家的心情,有些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和从李逍的嘴里说出来,效果是不一样的。

“好吧。”李逍也明白大家此刻的心情。

他走上前来,目光扫了一下院前的人群,乌央央的起码得有上千人。这些基本上都是蓝溪乡民,甚至有不是本乡的,听到了消息也赶了过来。

“诸位父老,诸位乡亲,相信大家都是听到关于结社养牛的消息而赶来的。说实的,我也没料到大家对此事如此积极,本来是打算明天通知大家的,但既然大家已经迫不急待的想知道消息,那我也就提前告知大家。”

“首先,我确实准备办一个社,社名初定合作社,宗旨就是合作互助。合作社成立的第一件事情呢,就是养牛。”

这话一出,万分期待十分紧张的众人,都不由的长吁一口气,果然没白跑,真的要办社,真的要养牛。

“三郎,真是免费分牛吗?”有人忍不住喊道。

李逍笑了笑。

“养牛是真的,但不是分牛,准确点说是合作养牛。我呢,带头结这个社,大家自愿加入进来。我出钱买牛,然后社员们到我这认领一头牛,带回家只要好生喂养,那么等到农忙的时候,就能免费使用这头牛了。”

“哇!”

底下一片惊叹之声。

“三郎,谁都能入社吗?”

“三郎,我要领养一头牛!”

下面已经有些控制不住势头了,大家听到入社能够领牛,已经快疯了。

“大家静一静!”

彪子上前吼了两嗓子,终于又让大家安静了许多。

“诸位父老乡亲,我知道大家此刻激动的心情。关于领牛的具体操作,其实很简单。”

“首先此次合作社入社成员,暂时仅限蓝田公主的封户。只要是公主的封户便可入社,但每户只有一个名额,因此一户仅限领一头牛。”

这个条件一出,有人欣喜有人愁。

仅限公主的封户入社,只有入社才能领牛,一户只能领一头牛,这几个条件很清楚直白,但却还是将不少人拦在了合作社的门外。

虽然公主有八百封户,且都在蓝溪乡,但蓝溪乡也并不全是公主的封户,此时来的人中,就有许多不是公主的封户。

听到这个限制,听到自己失去了入社领牛的资格,许多人急的眼都红了。

“诸位,我也想让更多的乡亲们入社,也想让大家都能领到牛,但李某能力有限,暂时也仅能做到这步,还望诸位乡亲们理解。”

八百封户,就算一户一头牛,那都得八百头了,何况如李家这样的大户地主,家里其实需要很多牛的。

可依然有许多汉子情绪激动,他们恳求李逍让他们也入社。有些人甚至都跪到地上了,按惯例,租借别家地主的牛,都得牛租,普遍得要一成左右的收成,牛租很高。

而如果能入社,一年就能节省这一成的牛租。养一头牛,并不需要多少精力,更不要什么成本,家里的小孩就能照顾好这头牛,平时不过是盖个棚子,割点草的事情而已,一个做不了什么活的小子照养一头牛,却能为家里省下一成的收成,这个账谁都会算的。

“诸位,李某实在没有这个能力,抱歉。”

入社的资格仅限公主封户,另外李逍还没有公开的是,李家的佃户也可以入社,一样能够免费领养耕牛。

这算是对自家佃户的一个优待福利了,此时也不用在这里当众说出。

有多大能力就先办多大事情,李逍暂时买不起太多牛,便只能先仅纳一部份人入社。

虽然这样对其它的乡民未免有些不公,但李逍结社也是助人,不可能人人都帮到。

大家能理解他很高兴,如果觉得李逍做事不公,无法理解还埋怨的,他也是没有办法了,对于这样不能理解不懂感恩的人,他觉得没帮到也没什么可惜的。

“诸位,结社自由,大家自愿加入,绝不强迫。加入合作社,不强迫,也不要求缴纳钱财。等合作社成立之后,到时大家再商量是否建立一个合作仓,社员们每户每季缴纳一定的粮食存入仓中,做为社中的义仓,以备灾荒之时救济之用,或做为社中以后孤寡救济粮。”

李逍在养牛之外,提了一个合作仓的计划,这类似于县里的义仓,其实也是为了以后增加些声望的,毕竟救济孤寡这是善事,对象又是合作社里的人,大家也更能接受,算是守望互助。

对于这些,那些有资格入社的人自然是无不应允。

大家更关心的是,什么时候入社,入社还有什么手续仪式,什么时候又能领到牛呢。

“诸位乡亲,我明日就去县里,向柳使君报备立社之事,只待柳使君同意之后,那么合作社就能成立,到时大家只要符合资格的就能加入了。至于牛,也会马上有的!”

第141章 天子不自由

长安,太极宫。

二月里乍暖还寒,刚减了几天衣服,转眼又已经冷的人不得不披上皮裘。

宫前那如欺霜赛雪的满树梨花,也一夜之间缤纷雪路,为地上银装素裹。

“陛下,天冷了,多添件衣服,莫要着凉了。”

武氏挺着隆起的肚子,手捧着一件亲自做的孔雀裘为皇帝披上。

“这么冷的天,爱妃不在殿里休息,怎么跑来这里了,外面风跟刀子似的。”李治握住武氏的手,发现她双手冰凉,充满疼爱。

“臣妾一人呆着也是无聊,就过来瞧瞧陛下,把刚做好的裘衣送来,还顺便做了碗热汤。”

“爱妃真好。”李治笑着说道。虽然武氏比他还大好几岁,还曾是他父皇的才人,但他自贞观之时起,就偷偷的爱慕着她。后来太宗病重,做为太子的他常陪伴床前,与照顾太宗的武氏也时常接触,慢慢的两人便心意相通。

直到现在,李治对武氏都一如继往的怜爱。

相比起他后宫里的王皇后、萧淑妃等人,李治唯独爱武氏一人。或许,这跟武氏是他真心喜欢并接进宫有关,其它的女人,不过是他的父皇为他作主娶纳的。

“有些人若是也能与爱妃一样体贴就好了。”李治叹道。

武氏看了眼皇帝案前的奏章,一眼迅速扫过,从那熟悉的笔迹这看出这几道奏章是宰相长孙无忌、褚遂良、于志宁等人所写的。

“国舅还在为陛下赦免李恪和留下宇文节一事而不满吗?”

“嗯,不依不饶,尤其是对于朕留下宇文节,并要让他改任御史大夫一事,是坚决反对。一连上了七八道奏章,甚至还把褚遂良、于志宁等这些大臣都拉着一起了。”

长孙无忌既是国舅,又是宰相,特别还是太宗当年留下的顾命大臣,他还是如今关陇贵族们的代表。

他的态度,对朝政至关重要。

当年若不是这位国舅,李治太子都当不上,更别提当上皇帝。

可即位数年,李治也越来越不满这位舅舅了,他一直还把自己当成一个孩子,什么事情都要替他做主。

李治本想着好好笼络这位国舅,可两人的分歧越来越多。

“陛下,国舅向来如此,陛下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武氏对长孙无忌也是很有不满的,盖因武氏虽然得宠,但在宫中不过是一个昭仪。

昭仪虽为九嫔之首,但上面却还有四妃和皇后,她连妃都算不上,只是个嫔。皇帝喜欢武氏,早想册她为妃,可此事却被长孙无忌坚决反对。

武氏出生之时,虽然她的父亲是大唐开国功臣,为太原首义功臣,位列国公,曾任过朝中工部尚书,也做过地方的都督,她的母亲更是隋朝皇族,是亲王之女。

但长孙无忌等人却一直都认为武家不过是暴发户。

武氏的父亲当年不过是一个庶族出身的商人,通过结交官员,在隋帝营建东都等众多工程中提供木材,赚了许多钱。然后买通太原官员,获得卫府队正之职。

后来又结交太原留守李渊,为李渊提供了大量钱财,追随其造反,又因其经营管理的才能,一步步进入朝堂高位。兼之续娶了隋朝皇族之女,让家族地位大大提升。

但在长孙无忌这等老牌关陇贵族眼里,武家是上不得台面的。尤其武氏以前还曾经是太宗的才人,才人也是皇帝的后宫女人。

当年李治把在感业寺出家的武氏接回宫,长孙就是十分不满的,这有违伦理纲常。

现在做了昭仪,都已经是给了皇帝面子。

还想立她为妃,这怎么可能。

“朕向国舅解释了很多,可他就是不肯同意。”李治很无奈,对于长孙无忌,他越来越不满,可另一面却又十分忌惮。

长孙不仅是他的母舅,更是朝中宰相,执掌朝政,身后站着的是一个强大的关陇贵族集团。

这个集团之强大,没有人敢小觑。

在北朝后期,也就是西魏、北周时开始形成了一个以关中陇右地区的军事贵族们为核心的集团,北周、隋唐的皇族以及皇室的姻族都出自这个集团,鼎鼎大名的八柱国家,其中李唐皇族就是八柱国家之一。

大唐继承隋朝,但隋又传自北周、西魏,自西魏、北周、隋,到唐,不论是皇族还是朝中的功臣高官,皆出自这样一个集团。

他们在朝中占据宰相之位,在地方又担任刺史等要职,特别是遍及军中上下。

这样的一股势力,李治不敢得罪,可越是如此,越让他觉得憋屈。

堂堂天子,却处处受人掣肘。

“若朕真把宇文节也赶出朝堂,流放边州,那这朝堂以后就更是长孙无忌的一言堂了!”

“陛下既然早有思量,那又何必再犹豫,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啊。”武氏一边劝道。

“可······”

李治话到一半说不出口,长孙权力太大了,甚至握有废立的能力,他不敢轻动。

他是长孙扶立的,一旦跟长孙翻脸,谁又能保证自己的皇位还能保住呢。

“陛下,如今不是开国之时,现如今天下,山东士族已经崩溃,关陇集团也已经衰弱,不复当年之强。国家的政权已经不再是建立在门阀和贵族的基础之上了,陛下是天子,是天下人之天子。”

自东汉以来,皇帝总是和当时最有势力和影响力的豪强大族或贵族联姻,贵族们不仅仅是贵族,他们还能影响朝局。

但武氏目光却很敏锐,自隋以来,其实隋唐两朝几代皇帝,就已经在不断的对关陇集团这个庞大的贵族集团不断削弱。当年杨广削的太急,导致了隋朝崩溃灭亡。

而李家的手段则要温柔的多,唐虽承隋制,但又在许多地方有过改革,这些改革,实际上已经在不断的削减关陇集团的影响力。

长孙无忌确实是关陇集团的代表,但关陇集团也已经不复当年强盛了。

“陛下莫要忘了,除了朝中除了关陇集团,山东士族还有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若陛下能得其相助,未必不能平衡关陇集团。”

“爱妃说的是江南华族?”

“不,若说关东士族崩溃,则江南华族更是早就凋零,虽说近年来科举大兴,士族重新抬头,但他们的实力依然不足与关陇集团抗衡。臣妾所说的另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其实是指山东豪杰集团。”

所谓山东豪杰集团,其实指的还是大唐立国之初,朝中那些山东地区出身的军功新贵们。

这些人文有房玄龄、魏征,武有李绩、秦琼等,在大唐立国之中,立下赫赫大功,特别是在贞观朝,深得重用。

虽然如今许多山东名将都已经故去,如房玄龄、魏征这样的名臣也都走了,但这一派也还是有不少重要人物在的。

比如眼下朝中同样位列宰相的李绩,以及老帅程咬金。

他们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军界影响力深厚。这与长孙无忌一系在朝堂影响力强正好不同。

长孙无忌强在朝堂的影响力,而对军界却要差了许多。

过去,关陇集团是一个军事起家的集团,他们出将入相,对军界的把控力是超强的,但到了如今,军方这块,却恰恰是他们的弱势了,虽然关陇子弟大量从军,但在朝中顶级将帅里,他们的人却不多。

大量关陇集团出身的将帅,在大唐立国之后,不断的倒在了历次的内斗之中。

如今朝中军方的首席代表,当属李绩。

英国公李绩,同中书门下三品,这是太宗皇帝特意为李治留下的大将。

“李绩此人,朕有些看不懂。”李治道,当年太宗将李绩留在太原镇守,一留就是十几年,可李绩也毫无怨言。后来他当了太子,太宗又特意把李绩贬出京,说是要看李绩态度,如果李绩态度好没怨言,那就等太子继位后,再加赏李绩,把他调回朝中担任中枢要职。

李绩入中枢为相后,一直都谨慎少言,基本上很少有反对长孙无忌的时候。

要让李绩站出来支持他,只怕事情没这么简单。

“臣妾相信李绩是个聪明人,过去陛下处处听从国舅安排,那么李绩自然不会与国舅相左,但如果要让李绩在陛下和国舅之间做个选择,臣妾相信李绩知道怎么选择!”

“关键之处,还是得陛下先表明态度。若陛下都态度不明,又如何让李绩他们这样的臣子选择呢?”

李治皱眉。

要跨出这一步又谈何容易,虽然他早就想跨出这一步了。

“朕要如何做?”

“陛下可以让中书门下诏令宇文节为御史大夫。”

“中书门下可以拒绝草诏,没有宰相们的同意,宇文节当不了御史大夫。”三省六部制下,中书省草诏,门下省审议封驳,而如今的中枢是中书门下,中书门下又是长孙无忌把持,他的诏令若得不到他们通过,那就是封中旨,大臣们可以拒绝执行。

这也是他一直困扰的地方,堂堂天子,诏令居然不得行。

第141章 天子不自由

长安,太极宫。

二月里乍暖还寒,刚减了几天衣服,转眼又已经冷的人不得不披上皮裘。

宫前那如欺霜赛雪的满树梨花,也一夜之间缤纷雪路,为地上银装素裹。

“陛下,天冷了,多添件衣服,莫要着凉了。”

武氏挺着隆起的肚子,手捧着一件亲自做的孔雀裘为皇帝披上。

“这么冷的天,爱妃不在殿里休息,怎么跑来这里了,外面风跟刀子似的。”李治握住武氏的手,发现她双手冰凉,充满疼爱。

“臣妾一人呆着也是无聊,就过来瞧瞧陛下,把刚做好的裘衣送来,还顺便做了碗热汤。”

“爱妃真好。”李治笑着说道。虽然武氏比他还大好几岁,还曾是他父皇的才人,但他自贞观之时起,就偷偷的爱慕着她。后来太宗病重,做为太子的他常陪伴床前,与照顾太宗的武氏也时常接触,慢慢的两人便心意相通。

直到现在,李治对武氏都一如继往的怜爱。

相比起他后宫里的王皇后、萧淑妃等人,李治唯独爱武氏一人。或许,这跟武氏是他真心喜欢并接进宫有关,其它的女人,不过是他的父皇为他作主娶纳的。

“有些人若是也能与爱妃一样体贴就好了。”李治叹道。

武氏看了眼皇帝案前的奏章,一眼迅速扫过,从那熟悉的笔迹这看出这几道奏章是宰相长孙无忌、褚遂良、于志宁等人所写的。

“国舅还在为陛下赦免李恪和留下宇文节一事而不满吗?”

“嗯,不依不饶,尤其是对于朕留下宇文节,并要让他改任御史大夫一事,是坚决反对。一连上了七八道奏章,甚至还把褚遂良、于志宁等这些大臣都拉着一起了。”

长孙无忌既是国舅,又是宰相,特别还是太宗当年留下的顾命大臣,他还是如今关陇贵族们的代表。

他的态度,对朝政至关重要。

当年若不是这位国舅,李治太子都当不上,更别提当上皇帝。

可即位数年,李治也越来越不满这位舅舅了,他一直还把自己当成一个孩子,什么事情都要替他做主。

李治本想着好好笼络这位国舅,可两人的分歧越来越多。

“陛下,国舅向来如此,陛下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武氏对长孙无忌也是很有不满的,盖因武氏虽然得宠,但在宫中不过是一个昭仪。

昭仪虽为九嫔之首,但上面却还有四妃和皇后,她连妃都算不上,只是个嫔。皇帝喜欢武氏,早想册她为妃,可此事却被长孙无忌坚决反对。

武氏出生之时,虽然她的父亲是大唐开国功臣,为太原首义功臣,位列国公,曾任过朝中工部尚书,也做过地方的都督,她的母亲更是隋朝皇族,是亲王之女。

但长孙无忌等人却一直都认为武家不过是暴发户。

武氏的父亲当年不过是一个庶族出身的商人,通过结交官员,在隋帝营建东都等众多工程中提供木材,赚了许多钱。然后买通太原官员,获得卫府队正之职。

后来又结交太原留守李渊,为李渊提供了大量钱财,追随其造反,又因其经营管理的才能,一步步进入朝堂高位。兼之续娶了隋朝皇族之女,让家族地位大大提升。

但在长孙无忌这等老牌关陇贵族眼里,武家是上不得台面的。尤其武氏以前还曾经是太宗的才人,才人也是皇帝的后宫女人。

当年李治把在感业寺出家的武氏接回宫,长孙就是十分不满的,这有违伦理纲常。

现在做了昭仪,都已经是给了皇帝面子。

还想立她为妃,这怎么可能。

“朕向国舅解释了很多,可他就是不肯同意。”李治很无奈,对于长孙无忌,他越来越不满,可另一面却又十分忌惮。

长孙不仅是他的母舅,更是朝中宰相,执掌朝政,身后站着的是一个强大的关陇贵族集团。

这个集团之强大,没有人敢小觑。

在北朝后期,也就是西魏、北周时开始形成了一个以关中陇右地区的军事贵族们为核心的集团,北周、隋唐的皇族以及皇室的姻族都出自这个集团,鼎鼎大名的八柱国家,其中李唐皇族就是八柱国家之一。

大唐继承隋朝,但隋又传自北周、西魏,自西魏、北周、隋,到唐,不论是皇族还是朝中的功臣高官,皆出自这样一个集团。

他们在朝中占据宰相之位,在地方又担任刺史等要职,特别是遍及军中上下。

这样的一股势力,李治不敢得罪,可越是如此,越让他觉得憋屈。

堂堂天子,却处处受人掣肘。

“若朕真把宇文节也赶出朝堂,流放边州,那这朝堂以后就更是长孙无忌的一言堂了!”

“陛下既然早有思量,那又何必再犹豫,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啊。”武氏一边劝道。

“可······”

李治话到一半说不出口,长孙权力太大了,甚至握有废立的能力,他不敢轻动。

他是长孙扶立的,一旦跟长孙翻脸,谁又能保证自己的皇位还能保住呢。

“陛下,如今不是开国之时,现如今天下,山东士族已经崩溃,关陇集团也已经衰弱,不复当年之强。国家的政权已经不再是建立在门阀和贵族的基础之上了,陛下是天子,是天下人之天子。”

自东汉以来,皇帝总是和当时最有势力和影响力的豪强大族或贵族联姻,贵族们不仅仅是贵族,他们还能影响朝局。

但武氏目光却很敏锐,自隋以来,其实隋唐两朝几代皇帝,就已经在不断的对关陇集团这个庞大的贵族集团不断削弱。当年杨广削的太急,导致了隋朝崩溃灭亡。

而李家的手段则要温柔的多,唐虽承隋制,但又在许多地方有过改革,这些改革,实际上已经在不断的削减关陇集团的影响力。

长孙无忌确实是关陇集团的代表,但关陇集团也已经不复当年强盛了。

“陛下莫要忘了,除了朝中除了关陇集团,山东士族还有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若陛下能得其相助,未必不能平衡关陇集团。”

“爱妃说的是江南华族?”

“不,若说关东士族崩溃,则江南华族更是早就凋零,虽说近年来科举大兴,士族重新抬头,但他们的实力依然不足与关陇集团抗衡。臣妾所说的另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其实是指山东豪杰集团。”

所谓山东豪杰集团,其实指的还是大唐立国之初,朝中那些山东地区出身的军功新贵们。

这些人文有房玄龄、魏征,武有李绩、秦琼等,在大唐立国之中,立下赫赫大功,特别是在贞观朝,深得重用。

虽然如今许多山东名将都已经故去,如房玄龄、魏征这样的名臣也都走了,但这一派也还是有不少重要人物在的。

比如眼下朝中同样位列宰相的李绩,以及老帅程咬金。

他们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军界影响力深厚。这与长孙无忌一系在朝堂影响力强正好不同。

长孙无忌强在朝堂的影响力,而对军界却要差了许多。

过去,关陇集团是一个军事起家的集团,他们出将入相,对军界的把控力是超强的,但到了如今,军方这块,却恰恰是他们的弱势了,虽然关陇子弟大量从军,但在朝中顶级将帅里,他们的人却不多。

大量关陇集团出身的将帅,在大唐立国之后,不断的倒在了历次的内斗之中。

如今朝中军方的首席代表,当属李绩。

英国公李绩,同中书门下三品,这是太宗皇帝特意为李治留下的大将。

“李绩此人,朕有些看不懂。”李治道,当年太宗将李绩留在太原镇守,一留就是十几年,可李绩也毫无怨言。后来他当了太子,太宗又特意把李绩贬出京,说是要看李绩态度,如果李绩态度好没怨言,那就等太子继位后,再加赏李绩,把他调回朝中担任中枢要职。

李绩入中枢为相后,一直都谨慎少言,基本上很少有反对长孙无忌的时候。

要让李绩站出来支持他,只怕事情没这么简单。

“臣妾相信李绩是个聪明人,过去陛下处处听从国舅安排,那么李绩自然不会与国舅相左,但如果要让李绩在陛下和国舅之间做个选择,臣妾相信李绩知道怎么选择!”

“关键之处,还是得陛下先表明态度。若陛下都态度不明,又如何让李绩他们这样的臣子选择呢?”

李治皱眉。

要跨出这一步又谈何容易,虽然他早就想跨出这一步了。

“朕要如何做?”

“陛下可以让中书门下诏令宇文节为御史大夫。”

“中书门下可以拒绝草诏,没有宰相们的同意,宇文节当不了御史大夫。”三省六部制下,中书省草诏,门下省审议封驳,而如今的中枢是中书门下,中书门下又是长孙无忌把持,他的诏令若得不到他们通过,那就是封中旨,大臣们可以拒绝执行。

这也是他一直困扰的地方,堂堂天子,诏令居然不得行。

第142章 鸿门宴

一黑一白两匹马狂奔着冲过原野。

马踏青草,疾似电影,划破早春的沉寂。

马上是两个年青人,骑的也都是上好的战马,宽阔的胸膛,修剪的整齐的马鬃,健壮的长腿,奔驰起来全身的肌肉如同水波在颤动。

马背上的两人,都是一身明光铁甲,手持着丈八长槊,身上的披风被甩在背后呼啦啦做响。

二骑争锋。

在他们身后不远的一处草坡上,程咬金捋着胡子满意的看着那对身影。

“小崽子有点出息了。”

薛仁贵笑道,“五郎可是被陛下称为猛张飞的年青骁将,一时翘楚。”

“张飞可是万人敌,伯献还嫩着呢。也就是瞧起来像点样子,可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火淬炼,算不得什么。是骡子是马,还得拉出去溜溜才行。”

虽然话是这样说,可程咬金的眼神里,却依然是对这个孙子的满满赞赏。程咬金儿子多,孙子自然也多,在他的诸多孙子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老三家的这个五郎,长的跟自己年轻时很像,这骑射马槊的本领也是极强。

他还特别喜欢这小子的性子,虽说出生之时程家已经是国公府,程家还与清河崔联姻,算是顶级名门。但这小子打小就没有半点纨绔之气,跟谁都没架子。

“仁贵啊,倒是你家小子,有点青出于蓝啊。”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是好事,我薛家后继有人了。”

“嗯,小李广也不是陛下胡乱赐的,你家老五这骑射本事确实厉害,伯献得多跟你家楚玉学学。”程咬金道。

“伯献的马槊深得老将军真传,楚玉得多向伯献讨教才是。”

两个家伙你一言我一语的,虽然话里都是称赞对方的孩子,可一边的李逍却听的十分酸。

明摆着就是在晒娃显摆的,还假装客气。

“小子,你那什么表情,怎么的,不服?”程咬金正得意间,一回头,却刚好看到李逍怪表情,立即不满的道。

“怎敢,怎敢。谁人不知伯献兄和楚玉兄,如今号称羽林军双璧,一个御赐小李广,一个钦封猛张飞。伯献兄的马槊,楚玉兄的弓箭,那都是一绝。我哪敢有什么不服的,我墙都不扶,就扶他们两个,真的。”

“阴阳怪气。”程咬金哼了一声。

“我说你小子,人是挺聪明的,可就是有时不像个爷们样。长的这么也算是高大了,面皮也还不错,可空有这副好皮囊,怎么的却连个上战场的勇气都没?羞先人也!”

李逍这就不服气了,你是国公你大,但你也不能不讲理啊。

“人各有志嘛,再说天下亿万百姓,可也不可能人人都去上阵杀敌啊。大唐人丁数千万,可这卫府军士也不过数十万而已,百不足一。有人当兵,自然也得有人种田,有人做工,有人经商嘛,要不人人都当兵,谁来种田提供粮草,谁又做工提供军械呢。”

“大军未动,粮草先行,围城打仗,军械要紧。没有粮草、没有器械,这兵再多也吃不饱肚子,也没武器能取胜啊,对吧?”

“老夫懒得跟你小子胡扯,今日就再问你一句,去不去辽东?”

“不去,不去,早就说过不去的。我可是家中独子,如今蓝溪李家就我一个男丁呢,怎么也得先传宗接代了再说啊,总不能让我妻子肚里孩子都见不到爹吧。”

“又不是让你去辽东送死,你不过是做个参赞军事的参军,呆在我的中军大账,老夫没死,哪里又会让你先死,你怕个什么。”

李逍直摇头。“府兵向来不召独子的,没这先例啊。”

薛仁贵在一边笑道,“三郎这就有所不知了,府兵虽不征召家中独子,可朝廷召你去是做官,做官可没这限制的。”

啊!李逍这下有点傻眼,他还真不知道有这讲究呢。

“你小子,征召你的公文现在还在我的案前呢,只要你一句话,愿意去的话那就随时可以过来报到。大军出征开拔之前,都还一直有效。”程咬金说道,他是真愿意带上李逍这小子,就算他只懂点纸上谈兵,不懂行军打仗,但带在身边,起码能顶个厨子用啊。

做菜能做到这小子那水平的,可没几个。

“卢公饶了小子吧,你带伯献兄和楚玉兄去就好了,这二位兄台满腔热血,一心想着去辽东杀敌立功挣爵位呢,我就不行了,人穷志短。乡下田舍郎一个,没啥大志向,只想着多买几亩地,多养几头牛,多收几斗粮,然后陪着媳妇孩子,守着热炕头过舒适日子就行。”

“没出息。”程咬金鄙视,真没见过这么没出身的男人。

“小子就这出息,让卢公见笑了。”李逍脸皮厚,也无所谓。自己几斤几两还是清楚的,还是不去辽东趟那浑水了。

千里觅封侯这样的事情,还是留给那些将门虎子们去做吧。

“去帮老爷子取壶酒来,酒没了。”薛仁贵打发李逍。

等李逍一走,薛礼对程咬金道,“晚上府中备宴,还请老将军赏脸。”

“有事?”程咬金问。

“陛下今晚会来。”

程咬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薛仁贵跟他同在军中,马上要出征了,有事不在军中说,却要请他去家里吃饭。而偏偏皇帝还会去,这是几个意思。

“这是陛下的安排,陛下微服。”

程咬金更不懂了。

“陛下让我来请老将军,又让我带话,请老将军再请上英国公同往。”

“有点绕啊!”程咬金捏着下巴,“总感觉这酒宴不太好赴啊。”

薛仁贵也知道这事情有点太复杂,但这是皇帝交待。

而他做为皇帝的心腹,也猜到皇帝的一点意思,他知道皇帝最近和长孙无忌在别苗头。这个时候皇帝借他家请客,请的还是程咬金和李绩,可知是有深意的。

“哎呀,看来有些事情躲都躲不过啊。”程咬金叹气。

“为何要躲呢,我等身为陛下臣子,理应主动为陛下分忧才对啊。”薛仁贵说道。

程咬金有点愁眉苦脸,这是一个大漩涡啊,还避都避不过了。

李逍去而复返。

“老将军怎么了,好像不太高兴啊?”

“牙疼。”程咬金没好气的道。

薛仁贵笑着对李逍道,“三郎啊,今晚某在府中要请几位朋友吃饭,你过来帮忙做几个下酒菜,可否。”

李逍瞧了瞧程咬金,又看了看薛仁贵,若有所思。

“薛公有召,逍安敢推辞。”

第143章 怒怼皇帝

李逍微微一运气,抖动手腕,一把锃亮菜刀在掌心旋转两圈,耍了个非常漂亮的刀花。

“准备了什么材料?”

薛家厨房里的厨子仆役们被李逍那个花哨的动作有些惊道,迟疑了一下才答道,“郎君早有吩咐备料,管家一早就让人采买了各式新鲜的材料,飞禽走兽、水里游的地上爬的天上飞的都有。”

又有一人道,“正好下午我们城郊庄子里有头牛走路摔死了,报了官,今一大早给宰杀了把肉送来,现在肉还热乎着呢。”

李逍呵呵了两声。

正是朝廷有法令,底下人有办法。朝廷规定不得私宰耕牛,可权贵们想吃牛肉怎么办,虽说有内府定期分给各家牛肉,但有时大家想吃点新鲜的。

于是乎,各家就总会有牛出意外。

什么走路摔死了,什么打架打死了,什么牛不吃草绝食死了······总之就是权贵们要吃牛肉了,于是乎他们家下面庄子就会有牛刚好就死了。

这种事情,其实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毕竟他们是权贵,只要稍稍掩饰一下,不要弄的那么光明正大的,大家也就睁只眼闭着眼了。

有了一只现宰的牛,能做的新鲜菜可就多了。光是这牛身上的,就能做上几十道菜呢。

李逍心里暗自惊叹,薛家今天请的客人看来来头不小,能让程咬金做陪,还直接杀头牛,牛逼。

心里盘算了下,薛仁贵让他来做菜,估计也就是想吃点新奇的。毕竟比起传统的长安大厨,他的长处是胜在炒菜这方面,一些传统的大菜,比如什么浑羊忽没这类的,他是比不了的。

既然如此,那他也就懒得去想什么太复杂的菜式。

牛是黄牛,那就先来个小炒黄牛肉,再煎个牛排,来个火把肥牛,水煮牛肉片,萝卜炖牛腩。

炒、煎、烤、煮、炖都有了。

看了看厨房备下的材料。

有渭河里的新鲜鲤鱼,也有山上采的野生蕨菜等。

菜太多,薛仁贵跟他说做一桌子菜就好,五个人吃。

那就再来一个红烧渭河鲤鱼,炒蕨菜,再来个手拍黄瓜,再来个波菜豆腐汤好了。

把菜单想法,李逍吩咐厨房里人帮着准备食材。

“就做这几个菜?”

薛家的几个厨子早听说今天要招待贵客,本来还想小露一手,结果被告知今天郎君在外请了一个大厨前来。

本来还以为是哪个大酒楼的名厨呢,结果是个年轻小子。

而且张嘴,就是这么几道菜。

一个牛肉就做了五道菜,然后一个鱼,两个素,加个汤,八菜一汤。

十分普通。

“就这几个菜了。”

“这位怎么称呼?”一个长的肥头大耳的胖厨子问,他是薛家厨房的主厨,这厨房他说了算,也是此时对李逍最不满意的一人。

“叫我李三就行。”

“哦,李三啊。你可知道我们郎君今日要请的可是贵客,知道是谁不?英国公知道吧?司徒、同中书门下。”

“还有卢国公知道不?左卫大将军!”

“临清县苏公,左羽林将军。”

······

李绩、程咬金、苏烈,嗯,都是军方大员。刚才李逍还在猜到底请的是哪些人呢,现在倒是一下子知道了好几个。

不过那又如何。

“多谢相告。”

胖子道,“李三你是不是再改改菜式,可不能慢怠了我家郎君的贵客。”

“不用,就这几个菜,你们别站着了,洗菜的洗菜去,摘菜的摘菜去,准备好辅料。这位胖兄,你去把锅给洗了。”

“你!”胖子向来是指挥别人,什么时候轮到别人在他的厨房对他发号施令了。

气氛正紧张,薛楚玉走了进来。

胖子立即上前告状。

结果薛楚玉听了后皱了皱眉,“焦大,你也是我家的老人了,怎么这么不懂事理。三郎是我父亲特意请来招待贵客的,你怎敢称为李三,太失礼了。还不赶紧道歉。”

“五郎,可他根本就是乱来,招待贵客,却只打算做几道菜,还都是简单的菜。”

“简单嘛,简单你会做吗?”李逍笑问。

胖子不服气的哼道,“还不简单吗?没有一道长安贵族宴会上的名菜。”

薛楚玉打断胖子,“好了,别多说了,按三郎吩咐去做,谁要是不听话,导致今天招待贵客的菜没弄好,那明天就可以自己打包走人了。”

“三郎,我父亲请你到前厅去见下客人,有客人说要见你。”

“是程老爷子吗?”李逍问。

“你去了就知道了。”

李逍脱下围裙,跟着薛楚玉出门,一路来到前厅,却见厅里已经坐了好几个熟人。

有英国公李绩,还有老魔头程咬金,也有主人薛仁贵,以及他的同事左羽林将军苏烈。

此外,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也在。

“三郎,数日不见,风采依旧啊。”

上次在李家庄不欢而散的王员外笑嘻嘻的望着李逍,“刚才听薛将军说今日主厨的是三郎,我还有点不太相信呢。上次我请三郎到我府上做几天菜,三郎死活不答应,想不到今天,三郎还是给我做饭了啊。哈哈哈!”

话语间,他那个得意的样子,让李逍很想踹他两脚。

不过意外之余,他有点惊讶。

薛仁贵请的其它几个客人,都是军方要员,比如李绩、程咬金、苏定方,一个比一个的狠人。

而这个王员外,不过是个工部员外郎啊,他怎么也来了,而且别人都没带女眷,就他一人走哪都带着他夫人。

“想不到王员外也在这,是碰巧遇到薛将军请客被留下来了吗?”

李治一下子笑不出声来了。

薛仁贵一见皇帝被李逍气到,连忙想要解释皇帝的身份,这时李治却抬手制止。

“嗯,刚才过来找楚玉兄谈点事情,恰巧遇到薛将军有客,薛将军盛情留我,也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厚脸皮留下来了。不过幸好留下来了,要不可就没口福吃到三郎做的菜了。”

李绩、程咬金、苏烈、薛仁贵四员将帅,都有些十分意外的看着皇帝跟李逍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的,他们还没见过皇帝有这样的一面呢。

想提醒下李逍,可这小子一心跟皇帝斗嘴,看都不往这边看一眼,皇帝又不肯让他们说破,只好一个个紧闭着嘴,憋的好生辛苦。

不过他们也十分佩服李逍,真是好大的本事,能跟皇帝斗嘴,好大的狗胆啊。

这小子,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好了,小子不打扰各位了,我下去准备饭菜去了。”

“再聊几句啊。”李治得意的冲着李逍道,这小子老是让他不痛快,可这种不痛快却又不一般。别人一般不敢给他不痛快,敢给的也就是长孙无忌褚遂良等那些老臣子,那些人给他的不痛快他只能不痛快。

但李逍是不知道他身份,给他不痛快后,他也能反击,一来二去的还挺有点意思。

要是他对长孙无忌等人,也可以如对李逍般反击就好了。

第144章 狐假虎威

给朋友帮忙做顿饭招待下客人,李逍倒不觉得有什么。

有了薛楚玉一番话,胖厨子等人也不敢再多有不敬,一个个老老实实的切菜涮锅烧火去了。

李逍手里拿着根削好的黄瓜,啃的正欢。

这季节里,也就他李逍凭着空间还有新鲜黄瓜吃。天凉凉,黄瓜吃起来更冰脆爽快。

“楚玉兄,咱们是不是兄弟?”

分了李逍半根黄瓜吃的一样爽快的薛楚玉痛快的点头,“当然算了。”

“那好,既然是兄弟,那你告诉兄弟我,那王员外到底什么来头。”

“工部员外郎啊。”薛楚玉装傻充愣,虽然他心里很想告诉李逍说,哥们,这位是当今九五至尊,坐在龙椅上的男人。但皇帝早交待过了,不得透露他身份,不管是主动透露,还是不小心泄露都不行。

他薛家是皇帝的心腹,他薛楚玉更是皇帝的亲卫,自然得听从皇命的。

“不可能。”

李逍摇头。

他也算是捉摸出点问题来了,这个王员外几次三番跟他见面,每次都不一般。第一次见面是跟着玉濑公主来的,后来又跟着程伯献他们来过,本来还真以为这老王仅是家里条件好,然后跟玉濑、程伯献等这些年轻权贵关系熟。

但今天薛仁贵请客,请的可都是李绩、程咬金、苏定方这样的军方大佬,连他喜欢的儿子薛楚玉都没资格上桌做陪,还被打发过来盯着厨房帮忙。

这说明什么,充分的说明了这王员外不仅是个工部员外啊。

工部员外,能跟一票军方大佬从一桌吗,还是今天这样一个私密的宴会。

“你没跟我说实话。”

“他真就是个工部员外郎,今日来找哥哥我说事,正好碰到我父亲请客,便留他做陪的。”

“不可能,你糊弄不了我。”

薛楚玉不知道如何解释了。

“我猜到了,这王员外怕是太原王氏嫡出子弟吧?搞不好还跟你家或者是英国公有姻亲关系。听说英国公当初久镇河东十几年,跟王家关系不错,家中还有子弟娶了王氏女。”李逍想来想去,觉得这种可能比较大。

毕竟今天的几个客人,明显是以英国公李绩为主,李绩既是军方大佬,又是当今中枢宰相。

一个王员外,不论官职还是爵位,都不可能与那几位平起平座的。唯一可能就是他是太原王氏嫡子,而且还可能刚好跟李绩他们有亲戚关系。

这样的话,倒能解释的清他也坐在席上了。

“对对对,三郎你真是好聪明啊。其实王九郎不仅与英国公家有亲,与卢国公家,还有与苏将军家,以及跟我家都有亲戚关系呢。”

薛楚玉忙说道。

他说的倒也没错,李治是天子,而李绩程咬金包括他薛家,其实都跟天子亲联姻有亲。

大家自然就都是亲戚了。

“原来如此啊,怪不得这个老王这么拽,原来仗着朝中有亲戚大佬啊。狗日的,狐假虎威,还以为有多大来头呢,不过是太原王氏子而已。”

“三郎,太原王氏也挺强的好吧。”

“那也不过是从前的旧黄历了,五姓七宗听起来虽然很了得,但其实早不复当年的强盛,不过是顶着个千年门阀的名头罢了,听说这些年可没少卖婚呢。你说你家跟他们王家有亲,是不是你家也花钱从他们王家买了个媳妇呢?”李逍笑着说道。

关东士族,五姓七宗为首,过去确实强盛,自东汉起,历经数百年兴盛。但经历隋唐以来,其实也备受打击的,虽说这些年又开始起来了点,但依然不复当初。

不过是名头好听罢了,一边仗着名声死清高,却又一边靠与权贵们联姻卖亲得利,既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典型,李逍很看不起这些人的。

有种没落贵族的遗老风格,穷的靠变卖家产过日子了,一边还总要装副贵族范。

只不过五姓七宗卖的不是一般的家产,而是出卖自己儿女的婚姻,来维持他们日渐没落的地位罢了。

“五郎啊,兄弟我劝你一句,伯献这样的朋友多交几个,但如那王九这样的家伙,少来往为妙。跟什么朋友相处,就会慢慢的成为什么样的人。你要记住一句话,成功者总是与成功者交朋友,而失败者也总是与失败者为伍。你跟着穷人,学到的总是斤斤计较,你跟着强盗,学会的就是不劳而获,正所谓近墨者黑,近赤者朱啊。”

薛五被李逍说的脸憋的通红。

“其实王九郎是个不错的人的,真的,你多跟他接触,就会发现他人很好的。”薛五忍不住为李治辩解。他说的也是心里话,做皇帝的近卫数年,他确实挺喜欢这位年轻的天子。

在他的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地方。

“算了,不说了,反正我是永远不会跟王九这样的人成为朋友的。我们天生就不是一路人,彼此都看不惯对方的。”李逍狠咬了口黄瓜,淡淡的说道。

薛家客厅。

薛仁贵有些担忧的向皇帝解释道,“李三郎与犬子有交往,关系不错,且一手炒菜很独特了得。故今日特请他前来帮忙做几道炒菜,臣没料到这小子有眼不识泰山,居然狂妄到得罪天子,实是臣之罪过,还请陛下降罪。”

李治呵呵笑了几句。

“薛卿莫要自责,朕也不是头一天认识这李三郎啊。这小子菜做的确实是很有水平的,不过就是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嘴特臭。不过不知者不为罪,朕从来没有表明身份,他也并不知道我是天子,所以说几句臭话也算不得什么。”

程咬金帮着道,“李逍这小子确实嘴臭,不过人倒不坏,心地还挺善良的,在乡里还很有名望。之前他筹钱建了个蓝溪书院,免费招了许多本乡子弟入学读书,教化乡里,挺不错的。”

“最近他又在买牛,一买就是千头,花巨资买来这么多牛,却要免费分给百姓领养,只要帮着照养牛,那就能免费用牛耕地,十分良善的好事呢。”

李治哦了一声。

“还有这事啊,倒果真不错了。不过一次能买上千头牛,这小子倒也深藏不露挺有钱的啊!”

程咬金愣了一下,不知道皇帝这话倒底是何意思了。

第145章 武氏问计

薛府后厨。

李逍站在灶边,指点着老王的媳妇凉拌黄瓜。

“这道菜的精髓在于拍,一定得拍不能切。手拍的才有味,切了就没灵魂了。”

武氏瞧了瞧手里的黄瓜,新鲜水灵,难得这个季节还有这样的蔬菜,可是黄瓜怎么会有灵魂?

“嗯,万物有灵,切了就没灵了。”李逍强自解释。

武氏微微一笑,这一笑很倾城很迷人。让李逍都有点惊艳,虽然武氏看起来比他大上好几岁,但身上却散发着迷人的成熟味道,尤其是此时小肚微隆,更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

老王好福气啊,李逍暗自感叹。一看这少妇就是个贤妻良母,丈夫赴宴做客,人家还想着丈夫喜欢吃桌上的这道手拍黄瓜,特意到后厨来学习。

“我有些好奇,三郎你一个儿郎,为何却有如此好厨艺?”

“无它,唯好吃尔。吃货嘛,都会练出一手好厨艺的。”

“吃货?你对自己的评价倒是挺有趣的。”武氏笑了笑。

后厨里没有其它人,武氏按李逍的指点,拿了个布袋套着黄瓜,然后拿刀将黄瓜拍碎。

不得不说,有些人就算是拍个黄瓜,也能拍的那么的好看。

“最近跟玉濑还有往来吗?”武氏边拍边问。

“嗯,有的,远亲不如近邻嘛,如今她长住蓝溪,我们可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况且,我还答应公主,替她管理他的食邑封地,代她收租的。”李逍很大方的承认,反正他跟玉濑公主也没什么其它的私情,只有友情。

“她最近还好吧?”

“其实也说不上多好,但也不坏吧。毕竟堂堂公主,如今却被迫出家,心情肯定好不到哪去。但反过来说,离开了长安城,也就远离了那些是是非非,算是难得落个清静,守得一时寂寞,便也能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这是好生。”

武氏点了点头,她对于玉濑也是非常佩服的,敢爱敢恨的一个女子。虽为皇家长公主,但却也能如此洒脱。说出家就出家,曾经那么飞扬,如今又这般洒脱。

“我跟她也是不错的朋友,只是她如今并不想见我们这些以前的老友。你是她的近邻,也是如今难得能跟她说的上话的人,替我们好好照顾下她。”

“这是自然。”

武氏瞧了瞧神态自然的李逍,感叹着道,“玉濑以前朋友无数,但真正的知己并无几个,许多人过去不过是攀龙附凤,或想借她的权势,又或贪恋她的美貌,真正能够知他心的没几个,你算是一个,很难得。”

“交朋友,本就不能想着有用。交友得交无用的朋友,不要有太多的利益之心,平平淡淡,交不交朋友,全凭感觉。话不投机半句多,有缘千里来相会。无欲无求,也就能够自然长久。”

“玉濑确实没交错你这个朋友。我听说,玉濑这次劫难,也多亏你在后面出谋划策?”

“哪里,我不过一乡下田舍郎,岂懂得那些。”李逍笑着摆手。

武氏却不依不饶,“我又不是外人,跟我何必这么见外呢。跟你见过几次面,谈过几次话,我也看出来,你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连英国公和卢国公他们都不停的夸赞你是个人才,你可知道你的那道平辽策,当初震惊了多少朝中名臣宿将?”

“胡言乱语罢了?”

“也许别人妒忌你的才能,真会觉得你是胡言乱语,但我不相信。你替朝廷出了平辽策,又还为玉濑出了奇谋度劫,这些都充分的说明,你智多近妖。”

李逍暗暗心惊,这个女人可真不简单。

这年头的女人虽然不说是明清之时的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女人毕竟是女人,不管是受到的教育,还是了解到的时事,肯定都是不如男人的。可偏偏这个女人,却如此精明。

“可别这样说,我一普通乡下小地主,今天还客串厨子呢,真要有那安邦定国的本事,又岂会在这?”

“乡下地主又如何?当年马周也不过是一穷游天下的书生,魏征甚至还曾一度出家为道士,可他们一遇明主,不也成为帝国宰相吗?”

“我怎么敢跟马周和魏征比呢,比不得,比不得。”

武氏放下手里的刀,看着李逍。

“这里也没有其它人,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一下你,你看在我也是玉濑的朋友份上,帮我出出主意。”

“你说!”

武氏撩了一下头发,半转过身子,娓娓道,“事情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我夫君是世家子弟,家大业大。我夫君几年前接过家主之位,但毕竟年轻。当初老家主临终前,怕我夫君年轻难以掌控家业,便点了几位老人帮助我夫君。”

李逍边听边点头,似乎是一个很常见的故事,豪门,然后少家主,然后权力。

他听的有点兴趣,反正坐在这里也没事,那边还在吃饭,又没人叫他一个厨子上桌,他还得等着那边散席才能坐,坐着也是无聊,倒不如听听老王家的家事。

“然后呢?”

“老家主挑的几位老人,都是家族里的元老了,尤其是其中一位还是我夫君的娘家母舅,当初我夫君虽是嫡子,但却非嫡长,本来是没资格继承家业的。后来家里变故,才在这位舅父的支持下选为嗣子。”

李逍越听越有精神,这还真是豪门恩怨,权力斗争啊。

“再然后呢?”

“本来我夫君多亏了这位舅父才能继承家主之位,可是这几年呢,我夫君也慢慢熟悉了家族的事务,但舅父和几位老家主选的老人,却始终把持着家中事务,不肯让权。”

“哦,明白了。”李逍点头。

他问武氏,“夫人是不是想问我,该如何把权力收回啊?”

“三郎真聪明。”

“我觉得事情应当挺简单啊,虽说那几位是老人,还是老家主选的,尤其有位还是尊夫的娘舅,可不论怎么说,他们都是外人的。尊夫依然还是王家的家主,而且都已经接管家业几年了,这家族权力自然应当归还于他。”

“可是那几位倚老卖老,就是不肯交权啊。王家上下,不管是家族子弟还是下面的仆人部曲,也都多听从于他们。”

“你夫君被架空了呀。”

武氏点头,李逍帮玉濑处理上次的事情,让她很欣赏李逍的急智,今天把大唐顶级的朝堂权力斗争,说成是一场豪门内斗,其实是真有问计李逍之意。

“有两个办法可用,你想听吗?”

“三郎快说!”武氏露出惊喜之色,皇帝与长孙无忌的斗争已经越来越明显了,李治已经无法再容忍长孙无忌的架空,他想亲政,可在面对长孙无忌庞大的实力前,又投鼠忌器,连武氏也有些束手无策。

第146章 掀桌子的底牌

男人总是愿意在美丽的女人面前表现的,尤其还是如老王媳妇这么漂亮的女人面前,这不一定就是李逍想要贪图老王媳妇的美色,有替老王戴帽子的歪念,实是人的正常心理。

这就好比女人总愿意在异性面前美丽大方,而男人也总希望在女人面前展露才华。

“有两个办法。”李逍竖起两根手指。

“这其一,比较直接,简单粗暴。正所谓擒贼先擒王,既然老王家里老奴欺主,且这些老奴又以王兄的娘舅为首,那么就直接对付这个,对了,你夫君娘舅姓什么?”

“姓孙。”武氏道。

“哦,既然这个老孙头如此不懂事,那就直接对付老孙头。他就算再是王家老人,又是王兄娘舅,可他也毕竟是个外人,并不是王家人。他当年得老家主之遗命,协助王兄掌家,那也不过是协助。如今王兄年长,接管家业,他自然得让位。”

“可他就是不肯让位啊。”武氏一双大眼望着李逍。

“不肯让也得让,你夫君是一家之主,直接一点。以这位老孙年老为由,让他回家安享晚年,给他在老家多置办一点田地,再多赏赐点钱财,然后再给老孙头几个儿子任个王家外管事的差事,给他们点肥缺,然后把老孙送回家养老。”

名为养老,实际上也不过是将他赶走,夺回权力。而买田给钱,让其儿子领几个肥差,也不过是安抚罢了。

武氏点头,“这是个办法,但这办法对舅父只怕无用,就算我夫君请他归养,他也是不会肯的。”

“恋栈不去,就是倚老卖老到底啊!这个老孙头还真是挺不要脸的,对这种人,那看来就只好用第二种方法了。”

李逍的第二种方法,则是来硬的。老孙他们不肯交权,那就抢权。老孙等占有王家的管理权,这种情况下,老王好比是一家大公司的董事长,但现在公司里的实权由老董事长任命的总经理等高管控制着。

新董事长想掌权,却被架空。

这种情况,在后世的大公司里,可谓是比比皆是啊。

“先剪其羽翼!”李逍给老王媳妇出主意,“一个好汉三个帮,老孙毕竟不是王家人,他能掌管王家大权,也是靠着自己的老伙计们的。只要王兄先拿老孙的死党开刀,认真的查,肯定能查出点问题来的。”

查到问题就不客气,到时拿到真凭实据,以贪污等罪名问责,把人拿下,老孙也没办法救。

拿下一个,就换一个自己人上来接替位置。

如此,老孙就少了个帮手,老王也多了个手下。

老王是家主,相信总会有人愿意站在他这边的,毕竟支持家主,还是有直接好处的,能够取代老王的党羽,接任空出的肥缺要职啊,这可是直接的好处。

“一个个来,先别管老孙,就盯着他的死党,一个个的查,一个个的搞。查一个搞一个,搞就搞死,然后顺藤摸瓜,最好能把其它人给牵扯进来,若能查到老孙的证据就更好了,但先按着,等查的差不多了时,再一起放出来,最后老孙也就只能卷铺盖滚人了。”

武氏若有所思。

侍中宇文节和长孙无忌等人不和,之前长孙无忌就利用房遗爱谋反案把其拉下了水,还要将宇文节流放边州。

皇帝想留宇文节在京,甚至还有意让他做御史大夫,掌监察之权,以用他来对付长孙之意。

只是他在长孙无忌的压力下,也有些犹豫。

现在听李逍一番话,这倒是正合了这计谋。宇文节毕竟是贞观老臣,之前也是门下高官官侍中,位列宰相。上次被长孙无忌陷害,也肯定对长孙积怨已深,新仇旧恨一起算,跟长孙必然是没有合好可能。

御史台也正好掌监察之职,若有这样一位反长孙元老坐镇,以后皇帝对付长孙便方便的多了。

“我夫君现在有些投鼠忌器,只怕牵一发而动全身。万一对孙党动手,只怕姓孙的会反扑。毕竟我夫君虽为家长,但至今未能掌握家族实权。”

李逍摇头。

“温水煮青蛙听过没有?当你把一只青蛙扔进一口放着冷水的大锅里的时候,它并不会马上就跳走。这时你慢慢的烧火,水渐渐升温,但青蛙不会马上感受到水温的变化,可当他感觉到水已经烧热的时候,它已经跳不出去了。”

“以我的观点来看,王兄若从老孙的党羽开始下手,尤其是出手就有实锤铁证,那老孙不可能直接就翻脸的,这种机率小之又小。”

“三郎怎么敢保证呢?”

“人性使然尔,老孙毕竟不过是外人,他又不是真正的王家家主,他掌权,靠的是老家主的遗命,还是代掌。真正的家主是王兄啊。”

武氏想了想,“这也是在赌,赌孙某不敢直接鱼死网破?”

“不是鱼死网破,对老孙来说,一个死党被弄,又不一定就是直接冲着他去的,他会有侥幸心里,他并不愿意真的跟小王鱼死网破的。”

这是一种心理分析。

“好了,多谢三郎,王郎他们肯定在等我这盘手拍黄瓜等急了,我还是先把这菜送过去。”武氏笑着起身。

她没有说李逍的计划好,也没有说不好,但其实她的心里面,却已经很赞同李逍的计谋了。

真实的朝堂权力争斗,比起她刚才所说的王家内斗更激烈,也更复杂。但李治手里的牌也更大,比如今天李治前来薛家,就是为了得到军界大佬李绩、程咬金的支持。

李绩是宰相,还是三公之一的司空,位高威望重,能与长孙并列。

而程咬金为左卫大将军,还检校羽林军,那可是手握着长安禁卫大军实权,薛仁贵和苏定方二人,更是分为羽林军的左右将军。

这都是李治如今越发不满长孙无忌等顾命大臣的底气所在,真闹翻了,李治已经有掀桌子的能力了。

今天的这顿饭吃的很不错,李绩虽然是个很谨慎之人,但程咬金却明显是支持皇帝的,也公开的向皇帝表明忠心。有程咬金的表态,李绩也基本上是没问题的。

至于薛仁贵更是皇帝心腹,苏定方也是站在这边。

有了军方这几位要员的支持,然后再有宇文节调去御史台,按李逍之计去剪除长孙无忌党羽,也变的十分可行了。

“多谢三郎的法子,这个手拍黄瓜看起来很成功呢,夫君一定会喜欢的。”

李逍哈哈一笑。

“喜欢就好,告诉王兄,虽然我以前跟他不太熟,但我支持他,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得拿回来!”

第147章 唐三世之后,女主武王代有天下

“今天的这几道菜甚合老夫之意,尤其是这牛肉的五种做法,各有特色,仁贵家这头牛没白摔死,摔的值了。”

薛家门口,一袭白色丝袍的程咬金摸着鼓起的肚皮,很是满意的打了个饱嗝,很亲切的拍着李逍的肩膀赞赏着道。

薛仁贵有些无奈的呵呵笑了两声,谁都清楚他家的牛又不真的自己摔死的,老程偏偏还要说出来,就有些不厚道了。

一边的皇帝李治抹了抹嘴,对老程的话就当做充耳未闻。明知薛仁贵私宰耕牛犯禁了,但今天这牛肉确实是挺好吃的。尤其他今天此行收获极大,刚才君臣几个一番推心置腹,薛仁贵打帮腔,程咬金带着表忠心,李绩也终于表明态度,暗示若长孙无忌有不妥行为,他会坚决反对的。

这就够了。

已近黄昏,夕阳西下。

李治志得意满,充满斗志,再不复之前来时的犹豫和担忧。

“明明有大才,却偏偏要守在乡下,还研究厨艺,真是浪费啊。”程咬金感叹着道。

李治偏头瞧着李逍,他刚才已经听武氏跟他说了李逍的那番对付长孙无忌的谋划,确实挺好的,虽然他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原本挺讨厌这个李三,但此时看着这小子,还确实有几分惜才。

“卢国公,若是你愿意提携他,那就带上他,有朝廷的征召公文,我谅这小子也不敢抗拒不从的。”

李逍白了李治一眼,对这个老王很不满意,真是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就骂娘啊。刚刚还吃的满嘴流油,这一放下碗就要把自己往辽东火坑里推啊,什么人啊。

不要脸。

程咬金打量着李逍。

“真不愿去辽东?”

“不去。”李逍态度坚决,逍遥的日子不过跑辽东去干嘛。他不过是个小地主,又不是什么将门虎子,就算不去打仗,也不会丢人。

程咬金摇摇头,多好的机会啊,摆在这小子面前就是不知道珍惜。

“算了,既然怂人一个,那就当你的狗熊怂到底吧,反正东征大军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也不少。”

李治见程咬金如此说,便也不再多说。

虽然只要他愿意,就可以强下一道旨令,让李逍滚去随军,但没那必要。

各家的仆从牵来马匹。

程咬金、李绩、苏烈、薛仁贵陪着皇帝边走边说话。

“马上东征军就要开拔了,数万东征将士,除部份已在沿途州县集结,其余都已经集结在京师郊外。兵马众多,一定要管束好将士们,切不可闹出乱子来。”李治神情严肃的对程咬金说道。

老程心领神会。

皇帝和长孙无忌的战争要开始了,虽然还不知道会到何种程度,但该做的准备一定得做好。

做为如今京师禁军的大将,尤其是还担任了东征大帅,手里还握着几万集结起来的东征府兵,这可是一手关键的王牌。

真若跟长孙等人到了关键之时,必要之时,是有可能要动武的。

“明日起,老臣就常驻军营,以战时之军令严格约束将士。一旦陛下有旨,臣将率领大营将士听侯调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程咬金当年可是跟随着太宗搞过玄武门之变的,当年那场兵变,可谓是极为险恶。那时候的太宗手里要兵没兵,要人没人,各方面都处于弱势。

可偏偏先发致人,以几百人就斩杀了建成、元吉,控制了皇宫,软禁了皇帝,最终掌握了长安局势,成功夺取了大唐的最高权力。

他因此比其它人更清楚,有的时候,天子也不是高枕无忧的,几百死士,几个党羽,说不定就能逆袭变天。

“有卢国公坐镇郊外大营,朕就放心了。”

薛仁贵和苏烈这一左一右两位羽林将军,也都表示,在出征之前,会亲自坐镇北苑的羽林军大营,守卫好玄武门。

另一边远处。

李逍跟薛楚玉站在薛府门前说话,“老王媳妇是哪家女子,人精一般的聪明啊,这小子真是走狗屎运能取到这样的女子。”

“她啊,不是王兄的正室,是侧室,姓武。”

“姓什么?”

李逍有些敏感的惊问。

“姓······”薛楚玉一下子反应了过来,连忙改口,“姓杨。”

“刚才你说的不是姓杨吧?”

“我就是说的姓杨啊,弘农杨氏,关西大阀,隋朝皇族就是出此这里。”

“那老王这位侧室不会也是隋朝皇族之后吧?”

“嗯,她祖父是隋朝的一位郡王。”

李逍却总觉得这小子刚才说的并不是姓杨,好像是说姓武来着。

姓武,姓杨,老王。

他目光望向远方,正好能隐约看到英国公李绩向老王送行,好像还躬了身子行礼?

再仔细看,老王已经骑上马走了。

他擦了擦眼睛,自己难道看错了。

薛楚玉说老王只是跟李绩他们家有亲,而老王媳妇之前也说老王家现在内斗,说他是王家家主。

薛楚玉又说老王是太原王氏。

那他究竟是太原王氏哪一支的家主呢?毕竟太原王氏是五姓七宗之一,但太原王氏也是有多个分支房的,就比如一个清河崔氏,就有七八个支房,早就开枝散叶,每一支都已经发展了多年。

比如清河崔氏有一支就早迁到河南荥阳生活,这房也就叫荥阳房,一个荥阳房就出过极多名重一时的人物,一个支房比许多百年士族都强盛的多。

总觉得这老王神神秘秘啊。

“玉郎啊,你说咱们这样的好兄弟,你为何还要故意骗兄弟呢,你刚刚明明就说的是姓武好吧,真当我耳背啊。”李逍故意诈薛楚玉。

他仔细的盯着薛楚玉要看他反应,只见薛楚玉神色明显一变,却还强自坚持,“你听错了,王兄的这位侧室确实姓杨,弘农杨氏家族的。咱们的关系,我岂会骗你呢。”

见他这样的反应,李逍越发肯定,看来自己确实是没有听错,之前薛楚玉说的就是姓武,至于他后来为何要改口,又为何要坚持骗自己,看来很有内情啊。

武氏,武氏,难不成是那个武氏?

第148章 突袭

太极殿。

三月初一,朔日大朝。

百官齐聚,满殿紫绯。

李治坐在龙椅上,听着百官山呼万岁,心情平静。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经过这段时间的谋划,他终于决定出手了。虽然心里对长孙无忌这位舅父还十分忌惮,但权力的渴望却推动着他前行,尤其是他的身边还有武氏这样一个支持者,还有李绩等大臣支持。

“众爱卿,免礼平身!”

李治伸出双手虚扶。

“宣诏!”

很突兀的,李治命殿中的宣旨官宣旨。

长孙无忌皱了皱眉头,朝会之前,他根本没不知道今天会有什么重要旨意要宣布,按例,皇帝要宣旨,那也得经过中书门下,但今天明显不同。

“大唐皇帝令!”

“太尉长孙无忌加太师,仍知中书、门下二省事,主持朝政!特赐太师长孙无忌三庶子朝散大夫衔。”

第一道旨令宣读,却是对长孙无忌的加赏,长孙无忌原本是太尉,太尉是三公之一,地位尊荣。而太师是三师之一。

在大唐,三师三公都是正一品衔,地位尊荣,能与皇帝坐而论道。不过实际上,这三师三公都不过是虚衔,荣誉性质更高。能被授予三师三公之衔的大臣,是相当不得了。

宰相好当,这三师三公都能得。

三师和三公名义上都是正一品,但三师是排在三公之前,而太师又在三师之首,长孙无忌从太尉到太师,这品级没变,但明显是加赏。

而皇帝还加封了他三个庶出儿子朝散大夫的散阶,那是从五品下的官阶,可谓殊荣。

“臣长孙无忌,不敢领旨,无功不受禄,臣不敢受。”

长孙无忌有些搞不清皇帝的意图,这段时间,他和皇帝因为对宇文节的处置一事上,闹的很僵硬。

“国舅劳苦功高,这是你应得的。”李治淡淡的说道,不容拒绝。

长孙无忌再辞,但李治今天就是不理。

最后三辞之后,长孙无忌只得先接下这道旨意,打算回头再上奏请辞。

“太唐皇帝令!”

宣旨官继续宣读旨令。

“同中书门下三品、司空李绩加太尉,知尚书省事,主持朝政。”

又是一道旨令宣下。

长孙无忌眉头皱的更紧了,这下连他后面的褚遂良、于志宁等人也都紧皱起了眉头。

当初皇帝初立之时,皇帝对长孙无忌的加封是加太尉,检校侍中,知尚书、中书二省事,主持朝政。

大唐三省六部制,中枢核心就是尚书、门下、中书三省。而长孙无忌代理了中书省的长官,又负责尚书省和中书省的事务,这相当于一人主管三个省,确确实实的主持朝政。

但后来长孙无忌辞去了尚书省的事务,但长孙无忌虽辞去尚书省事务,但却又聪明的安排了自己的盟友褚遂良等担任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之职,实际上还是管着三省。

特别是在贞观后期开始,朝廷中枢大权,已经从尚书省转到了中书和门下省,而且中书和门下还开始合衙办公,共称中书门下,甚至朝廷的宰相,也必须得加上同中书门下三品这个衔,才算是真宰相。

在刚才对长孙的加封中,长孙晋太师,并依然负责中书和门下二省,依然还主持朝政。

可这马上皇帝又把李绩提了出来。

李绩在新皇即位之初,有拥立之功,因此得封尚书左仆射,并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衔,位列宰相。

后来长孙辞尚书省事,李绩便也辞了仆射之职。

虽然李绩还保留着同中书门下三品这个宰相衔,但他并不像长孙一样有加主持朝政这四个字。

没有这四个字,那他就不及长孙位高,朝政就是由长孙说了算。

现在,三公之一的司徒改晋为三公之首的太尉,尤其还加他两个重要的头衔,知尚书省事、主持朝政。

中枢三个省,如今长孙无忌知中书、门下省事,李绩知尚书省事,两人共同都主持朝政,这就不再是长孙无忌说了算了。

“大唐皇帝令。”

旨令继续宣读。

长孙无忌面色越来越难看,他终于看明白了点事情,皇帝今天是要搞事情啊。在这朔日大朝会上,以皇帝令的形式来下旨令,而并不是正式的经中书门下宰相们签署的诏令,这就是故意要绕开他,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毕竟皇帝令不是诏令,是不需要经过中书草诏,门下审核,也不用宰相们签署的一种敕令,这类型于中旨,可在这个场合宣读出来,却又让人措手不及。

皇帝完全可以事后让中枢宰相们签署正式的诏令,长孙无忌可以拒绝,但李绩会同意吗?

“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加司空,授侍中。”

“尚书右仆射褚遂良加司徒,授中书令。”

又是连续两道诏令,让人眼缭乱。长孙无忌最重要的两个盟友,同是顾命大臣的于志宁和褚遂良,被移出了尚书省,分任中书和门下省的长官。

从一方面来说,因为当年太宗曾任过尚书令,此后大唐便不再将尚书令此职授人,就算是当年对长孙无忌,也不过是以知尚书省事的名义来管理。

尚书省过去的次官左右仆射,后来便一直成为尚书省实际上的主官,与中书、门下的主官倒是平级。

两人从仆射改任到中书与门下省任长官,倒还能说一句是晋升。

可他们都知道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

李绩都主持朝政,并还知尚书省事了,现在又把左右仆射弄走,这是要把尚书省从他们手里拿走。

尚书省是负责行政的,权力巨大。

“兵部尚书郎韩瑗授黄门侍郎,加同中书门下三品。”

“吏部尚书来济授中书侍郎,加同中书门下三品。”

兵部尚书韩瑗、吏部尚书来济,这两人都是关陇集团的人,也是长孙无忌和褚遂良集团的,属于元老派。

二人原来担任的也是六部中最重要的吏部和兵部尚书之职,现在皇帝晋升二人,一个任门下省的副官黄门侍郎,一个任中书省的副官中书侍郎,尤其是都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衔,让这两人也都位列宰相。

刚还打了一棒,现在又给两枣,长孙无忌不解。

“大唐皇帝令。”

“崔敦礼任兵部尚书,李义府任吏部尚书,参预朝政。”

长孙无忌暗吸一口气。

又是一刀狠的。

崔敦礼和李义府都不是他的人,过去二人担任的都是闲散之职,而这下皇帝却一下子提拔他们要职,分任两部尚书,尤其是还加了个参预朝政衔,这衔虽不如同中书门下三品,但其实也相当于宰相,能够进入中枢议事参政了。

长孙知道皇帝这是冲着他来的,因为这二人跟他都有过过节,所以过去被他打压,现在皇帝却让他们任要职,参预朝政了。

“杜正伦授黄门侍郎、许敬宗授门下侍郎,加同中书门下三品。”

褚遂良的眼神明厉起来。

皇帝好狠的手法。

杜正伦和许敬宗与崔敦礼、李义府一样,过去都是跟他们当权的元老派不和而被打压的,而现在皇帝却授他们要职,进入中枢拜相。

中书和门下省的主官是中书令和侍中,下面各有两个侍郎。

如今长孙无忌是知中书、门下省事,褚遂良是中书令、于志宁是侍中,下面又有韩瑗、杜正伦为黄门侍郎,来济、许敬宗为中书侍郎。

原来当权的元老派不但直接失去了对尚书省的控制,而且就算是中书门下二省,现在也插进来两个侍郎,这二人还都拜了相。

长孙无忌、李绩、褚遂良、于志宁、韩瑗、杜正伦、许敬宗、来济,八个同中书门下三品,还有崔敦礼和李义府两个参预朝政,这等于如今朝中有十个宰相了。

十个宰相,长孙无忌这边只有五个人,刚占一半。

长孙无忌心里暗叹可惜张行成、高季辅、柳释这三个宰相在去年先后病逝,他们都是关陇派的元老,资历老威望高。

他们的离去,让朝中一下子空出了好几个重要空缺。

“大唐皇帝令。”

“侍中宇文节授御史大夫,参知政事!”

又一个。

御史大夫虽不是三省之官,可主掌的御史台却极为重要,监察百官,弹劾不法。参加政事与参预朝政其实一个意思,这意味着原本被长孙无忌他们从侍中位置上赶下去的宇文节,不但成功的留了下来,还又担任了极重要的一个职位。

最关键的是,如今中枢十一个宰相了,他们这边却只占了五席,已经成为少数了。

甚至李绩还与他一样主持朝政,平起平坐。

变天了。

长孙无忌没有料到,一向对他言听计从的皇帝,居然一下子来了这样一招狠的,这一下打的他有点眼冒金星,措手不及。

他是真没有想到啊。

到底是谁给皇帝出谋划策,要不然,以他对皇帝的了解,皇帝现在还绝不敢跟他这样硬来。

是谁?

长孙无忌目光环视金殿,从李绩、宇文节、许敬宗等人的脸上一一扫过,却无法确定。

是李绩,还是宇文节,又或者是其它人?

第149章 天灾

永徽五年的天似乎格外的反常。

朝堂上接二连三的巨变,先是房遗爱谋反案,牵连进去了一大群的宗室亲王、郡王、公主、驸马以及功臣,紧接马上就又了中枢巨变。

在皇帝的亲自关注下,中枢艰难的通过了皇帝的旨令,新一代的大唐王朝中枢宰相班子诞生,十一位宰相。

熟知朝堂的人都发现,过去是长孙无忌等人为首的托孤顾命大臣元老派当政,而如今却有些看不太清楚了。

朝堂变天,关中的天气也与往年极为异常。

眼看着都三月了,可自年后却没下过几场雨。

关中大旱无雨,溪河断流,旱情警报已经拉响,有经验的人都忧心忡忡的诉说着今年将会有一场大旱。

蓝溪。

源自秦岭的蓝溪也已经快要断流,原本足有十余丈宽的蓝溪,如今仅剩下溪床中间的一小股涓流。

土地龟裂,不少水井都已经打不出水了。

李家庄村前的那条护村水渠,都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灵动。

村前的那二亩鱼塘,到现在也没有积满水,水不但没比年初时多,反而更少了,如今只剩下池中心的那片地方,鱼塘蓄水面积缩水了三分之二。

一千头牛都已经买回来了。

蓝溪的合作社也建立了起来,玉濑公主的八百封户全都加入到了合作社里,各家都开开心心的登记领了牛回去。

但让大家开心不起来的是,虽然今年有了牛,可地里却没了少。

李逍抓起一把土,手一揉,就全碎成了尘土,手上一丝的手份都没有。

“这地今年是种不了水稻了,连麦子都不行,只能种点粟。”一个老庄稼把式叹气道。

这是蓝溪乡最好的土地,也是李逍的优质资产之一,位于蓝溪边上的河滩地,原本是不会缺水的,甚至可以直接引水灌溉,能够种植在关内少有价高的水稻,获得极高的收益。

但是今年这水田已经变成了旱地,一条条深深裂开的裂缝,就如同是一张干渴的大嘴。

旱情已经越来越严重,今年的春耕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

虽然现在还没出现灾民,但今年春耕不了,夏季就没有收获,到时灾民是肯定的。

“蓝溪马上就会断流了。”

有经验的老汉忧心道,如此大旱,各地缺水,为了能够保证一点点的收成,蓝溪各段附近的百姓肯定都会开始截流溪水,拦坝堆堰。

上游的人拦水,下游的人肯定就要抢水。

到时抢水大战不可避免。

“每三五年就必有一场大旱,而每次大旱因为抢水争斗,都会引发村庄斗殴,甚至是宗族斗殴,每次都会死上好几条人命。”

老汉说,上一次大旱是在五年前,也就是太宗皇帝驾崩那一年。

那一年,蓝溪河附近的诸多村庄,就爆发了几十起抢水争斗,总共死了十几条人命,甚至因此事,当时的县令都因此被贬官。

乡里的气氛已经开始紧张起来。

蓝溪乡里处处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息,大家都在期盼着下雨,可稍有经验的人又都知道,短时间里是不太可能下雨了。

抢水大战不可避免,一触即发。

刚刚买了一千头牛,拉起了合作社,想要大干一场,却面临着这样一个情况,李逍也很无奈。

如果今年旱情严重,那么不但自家的上千亩地没收成,就是他替公主打理的那几万亩地都不会有收成。

这严重的打击到了李逍的积极性。

修水车、打井,这些措施对付些小旱还行,真正的大旱是管不了用的,水井会枯,溪流里也不会有水可取。

再耐旱的谷子,也不可能一点水不需要。

空间里已经选育了一批粟谷种子,但现在水都没有,播下去也不会有收获。

“再不下雨,就要错过季节了。”

错过了播种,那么一季就都不会有收成。

李逍这些天也天天的往田里跑,但都于事无补。

大彪从街上回来,告诉李逍一个坏消息。

“蓝溪街上粮铺里的粮食已经开始涨价了,而且涨了不少,看样子还会一直涨。”

大彪管的饭馆每日都要买菜买粮,对于粮食价格十分关注。

“嗯,粮食涨价这是必然的。我昨日从长安回来,听说长安粮食也涨价了,而且不仅是我们蓝田大旱,整个关陇甚至是陇右也都大旱,而且连山南也大旱。”

关陇、山南都有旱情,这可就占了大唐三分之一的地方。

这确实是一场大旱。

“店里现在还有点钱,要不都拿来买粮囤积起来?”大彪问。

大彪可是吃过饥荒的苦的,之前江南大灾,大彪家乡就被灾民们吃光了所有粮食,然后饥民们开始成为流民,继而成为强盗乱匪,走到哪抢到哪。

本来家里还有点余财的大彪,也不得不被裹挟着成了乱民,最后还加入了陈硕真的义军,其实哪里是真正的造反,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能不被活活饿死而已。

没饭吃的灾区是最可怕的,什么礼义廉耻都不会存在,易子而食,真正的人吃人。

李逍点了点头。

“把店里的钱都拿出来买粮,能买多少就买多少。还有,记住不要只买细粮,多买点粟米高粱大豆这些,灾荒之时,能吃的就能救命。”

“知道,我会悄悄的买,然后把粮食藏好,不泄露出去。”

灾荒之时,手里有粮有时并不一定全是好事。若是被其它灾民知道,那反而可能是个祸害,到时会有无数的饥民涌来,那些饿疯了的饥民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

这个夏天大概会死不少人,哪怕是京畿之地,天子脚下,可大旱之时,依然会死人。

别说是蓝田的百姓,就算是长安城里的百姓,在大灾之时,也只能跟着皇帝的车驾一路从关中前往洛阳就食。

皇帝和大臣权贵们到了河南会有粮食供应,但跟着一起去河南的百姓,就只能就食河南了。

所谓就食河南,不过是个好听的说法,更直白的说法,就是朝廷允许百姓离开家乡,然后到河南去要饭。

至于能不能要到饭,就看个人本事,要不到,那就饿死,就是这么残酷。

“要不提前去江南避避?听说今年江南到还好。”大彪提出一个想法。关陇、山南大旱,但江南还没听说旱情,江南虽说不如关内好,但毕竟是个水乡泽国,只要不是碰巧过去后遇到大水灾,总比关内到时饥荒强。

而且他们毕竟也是江南人,当初背井离乡的逃进关中,虽说现在安定下来,可也还是想着家乡的,哪怕家里没有了亲人,但也总还有祖坟在。

一走了之?

李逍没有想过。

虽然他本身也不是真正的关内人,可毕竟已经在这里生活了这么长一段时间,对这里的一切也有了感情。

另一方面来说,现在也不确定今年就一定会发生饥荒。再说了,江南之地,他们人生地不熟的,去了找谁呢?

这年头的长途旅行,可不是什么舒适的事情。

李家在这里也是有产有业的,就这么抛的下吗?

日子一天天过去,灾情丝毫没有缓解的样子。

真如许多人预料的一样,大家为了能够保住点收成,能够播下种子,蓝溪各段的村民开始组织人手,把本就不多的溪流水修坝拦截起来。

拦起来的溪水,妇人孩子一起手提肩挑的运往地里,洒进那干裂的土地之中。虽然一洒下去,就被吸引干净,但起码能给大家一点心理安慰,希望地里的种子能够熬到老天下雨。

“这样下去不行的,不能走过去的老路。”

李逍摇头。

天不下雨,就那点溪水,迟早也是要干涸的,靠着人力挑水浇地,又能浇的了多少。

而为了争水斗殴,丢了性命更不值得。

已经是天灾了,就不要再雪上加霜了。

“没有办法的,谁能阻止的了。”

“总得试试。”李逍说道。“这样,明天派人以合作社的名义下个通知,让各家各户来李家庄开个会。这个事情,得商讨一下,就算用水,也得合理安排。不能打架斗殴,更不得伤及人命。”

“大家未必会听。”

“我刚借了牛给他们,相信现在还有会有几分面子的。只要大家肯来就好,到时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

回到家以后,李逍去看望了一下妻子,附在妻子越来越隆起的肚皮上听了听胎儿的动静,便又回到书房开始写写划划。

他写的是一些关于利用合作社的名义,来组织乡民们抗灾救旱的一些想法条款。

其实现在水还是有一些的,怕就怕大家恐慌一起,都想要抢那点水,都要拦坝修堰,而下游的则争着砸坝抢水,到时混乱一起,就难以控制。

要是能够控制这股恐慌之心,合理的分配下水源,那么再加上打井和加水车等,则将春播完成是有机会的。

安下了种子,都能浇上一遍水,就能多撑一些天。

除非上天实在不给饭吃,一直不下雨,否则大家都还有些机会。

写写画画,直忙到半夜时分,妻子婉娘几次来叫他歇息后都有点发火了,他才终于收起了纸笔,跟着回房睡觉去了。

第150章 威望

早上天不亮,李逍便已经醒来。

曾经每天半夜睡不着,天亮睡不醒的他,也已经慢慢的适应了这个时代的作息方式,大家惯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李家庄的人也是天微微亮就已经基本上起来了,不会有睡懒觉的人。这年头,不管是地主还是员外,不管家里多有钱,在家睡懒觉都是会被人一致鄙视的。

起来跑一圈步,李逍路过书院,便也进去转一圈。

书院的学生最近一边学习外,也一边在忙着抗旱。书院后的那片荒地,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已经平整的很有型。高低不平的地方已经推平,杂草灌木也都除去,连石子都给捡去。

本来今年这里会是一块不错的粮田,特别是有书院里厕所挑来的粪肥,能大大改善这块荒地的肥力。

去年打下的水井,还有坡下挖的几个水塘也能提供所需之水。

可是今年太旱了,几个水塘已经快见底,田间打的几口井,也都已经深及见底,打上一桶水十分费力。

水井太深,杨夫子正跟几个匠人在商量,准备打制几架井车。井车是专门用于在水井里取水,比起手摇的轱辘更要有效力一些。

“现在天太旱,井水太深,架井车得极深,一架井车得费很多材料、时间。”一位老匠人说道。

一般这种情况下,井车是很划不来的。

“每口水井都打上一架井车,尽快打好,钱不是问题。”李逍替杨老夫子做主。

书院这片荒地,也就几十亩,基本上都是以学生们劳动耕作为主,如果靠学生们跑到很远的蓝溪河里去挑水,那也太为难学生们了,都是才七八岁的孩子,就算再早当家,也不能这样劳累的。

老夫子说起眼下的旱情,也是忧心忡忡。

“都有好些孩子提出想请假回家帮忙抗旱了。”

书院里大多是乡里农夫子弟,家里这时都全力在抗旱,他们自然也是知道的。

“他们小小年纪,回家也帮不到多少忙,还是让他们安心留在书院里读书吧。还有书院的这块荒地,平时一些细活小活,可以让他们来锻炼一下,但是如到河里去挑水这样的事情,还是算了吧。都这么小,别把他们给累垮了。”

“今年这个旱情很严重啊。”老夫子叹气,“本来一切都挺顺的,谁能想到这天有不测风云呢。”

“人管不了天,只能管好自己。今年旱情严重,不少地方搞祈雨拜神的活动,我是不指望这些的,与其弄这些,倒不如踏实的组织大家合理分配下水源,共同努力把春耕完成,保种保水。”

百姓都是纯朴的,虽然也有狭隘和小气的一面,但那也是被逼迫之下无奈的选择。

朝廷官府是管不到太乡下地方的,这些地方只能靠着如李逍这样有能力有威望,或者是那些大宗族的族长来主持。

在如今这种时局下,李逍觉得自己有责任站出来。

另一面,这也是与他自己利益迫切相关的,若是控制不住局势,那么水源分配不均,到时他自家的地都播种不了,播种下去估计都浇不足水。而他今年还管理公主的封户,那可是涉及到公主食邑租税两成,超过千贯的一大笔钱。

“嗯,你建了合作社,给乡亲们分了牛,眼下在大家心中很有威望,你站出来说话,大家肯定是能听的。不过这个事情,也得处理得当,若是处置得好,你以后威望更高,但如此处置不好,则大家会对你有怨言,甚至之前的努力都可能白费了。”杨老夫子赞成李逍的打算,但也小心提醒他要谨慎操作。

为了一点水,到时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的。

李逍如今在蓝溪乡里的威望确实是极高的,这都是他一点点建立起来的,虽然当初李家几代在乡里本来名声就不错,但李逍来到后,又是建书院,又是建合作社,还免费借了上千头牛给大家领养,这都让李逍如今在蓝溪有一呼百应的名头。

附近的乡民昨天收到李逍派人传去开会的通知后,今日一早起来都是马上就来了。

最近的也就是旁边几里地,远的则可能有二三十里远,但大家都来了。

不但加入合作社领了牛的那八百封户来了,李逍家的佃户们来了,乡里其它剩下的人也来了,基本上蓝溪河上下左右的人家都过来了。

天干大旱,争水不可避免,这时大家也想听听李三郎会有什么好的安排。

蓝溪乡有五个里,几千户人家,算是人口较多的一个乡,比的上一些偏远地方的一个县人口。

按唐制,县里有朝廷任命的县令、县丞、县尉,有的大县还有主簿,都是有品级的官员。

但在乡一级,却是没有正式官员派驻的。

在乡这一级,大唐连一个乡长都没有,而是每乡五个里,每里一个里长,五个里长轮流到乡里主持乡中事务,协助县衙管理本乡地方,帮助征收租税、安排瑶役、管理治安等事。

里长不过是个小吏,流外都不算。

但在乡里也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官家人,一般都是由各里中比较大的宗族之人担任。

蓝溪乡如今情况稍特殊一些,有事大家不找里长们,而是都看着李逍。谁让李逍名声大,而且人缘好呢,不但能出入县令衙门,还能跟长安的贵人来往。

今天五位蓝溪里长也都早早来了,几人聚在一起,看着李家庄整齐的新村子,看着那站的到处都是的乡民,其实心里还是有点酸的。

他们虽各为乡中豪强大族之人,但论起这个号召力影响力,却是拍马也赶不上李逍的。

李逍一句通知,大家就全都来了。

上河里的里长幽幽的看着这热闹的景象,“李三郎都有县中柳使君的威望了。”

下河里的里长呵呵笑道,“大灾当前,既然李三郎愿意站出来,这是好事啊,能者多劳嘛。”

里长虽然连流外吏都不算,但这几个里长,却几乎都是世袭的,各自家族往往历代都把持着这位置。

蓝溪隔个几年总会有大旱,时不时总要弄出争水命案,但他们每一次都是相当狼狈,根本控制不了局势,今年又是大旱,正头痛呢,结果李逍站了出来,他们心里其实是巴不得呢。

第151章 以德服人

李逍每次总是能给人意外惊喜。

乡人们到的差不多了,李逍出来了,还带着一桶桶的粥出来。

“大家一大早赶来,也辛苦了,估计好多人连早饭都还没吃过,今天请大家来议事,但也不能让大家饿着肚子,我让人准备了点粥,还有点汤,大家将就着吃点,吃完了,我们再开会。”

李逍几句话,就赢得大家一片好感。

眼下正是抗旱汲水的关键之时,说实话,地里都还等着浇水呢,全家老少齐上阵,挑水都还来不及,但大家特意赶来,也是十分给李逍面子的。

“三郎真是个讲究人。”

“是啊,还给大家准备了早点呢。”

“别说,早上赶的及,去地里挑了十几担水,然后就过来了,早点都还没来的及吃,这份还真饿了。”

大家感叹着然后开始排队。

李家大院外正好是拆除旧房子留下的大片空地,此时一字排开十几个大木桶,里面装着冒着热气的粥。

说是粥,其实很稠,可不是那种能照出人影,插个筷子都立不住的汤粥。粥浓稠,看的见一颗颗的小米粒。里面还夹杂了一些绿色的菜蔬,十分好看。

吃一口,味道香浓,甚至还有点咸味,李家居然还在粥里放了盐,这可是难得了。

每个人都能打到一大碗粥,另外还可以在边上打一大碗汤。

汤很白也很香,可以看到里面有鱼还有猪骨头,李家为这顿早餐特意准备了许多,虽然一大桶汤里,鱼不多,骨头不多,但撒上几把葱花之后,还是能看到汤上漂着的一层油花。

“大家慢慢吃,没吃饱的回头还可以再来添啊。”

乡亲们也比较随意,一手拿粥碗,一手汤碗,打好之后也不用什么桌椅凳子,直接走到一边,往地上一蹲就好了,喝口汤然后把碗放一边,开始喝起另一手里的粥来。

大家喝起粥汤来,都是大口大口,声音稀里哗拉,当上千人一起喝粥的时候,那声音汇聚起来就更加不得了了。

连几位里长,都跟大家一样的蹲在地上,很满足的吃着粥喝着汤。

“三郎真是讲究人。”

“可不,上千人呢,这顿早饭怕不得就得一二石小米,好几十斤鱼和骨头呢。”

“肯定得有的,你看这么多呢,人家光是做出这些来,就得好些时间好些人了。要不说李家是咱们蓝溪首富呢,你看这手笔,豪气干云。”

“有钱算什么,关键还是李三郎大方豪爽。咱们乡里地主也不少,你喝过其它家的稀饭没?”

大家的议论之声不时的传到李逍的耳朵里,李逍听了面带微笑。

一两石粮食,能够收获这么多好感,是值得的,虽说现在粮食涨价了,但人心重要,人心散了,队伍就难带了,想组织大家做事,人心很重要。

几个里长也都听到了,喝粥的众人中,还有不少也是一些地主。

大家听了也挺不是滋味,但又无法反驳,让他们跟李逍一样大手笔的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粮来,他们是舍不得的。

一顿早餐吃的大家热情如火,李家早有准备,粥煮的很多,大家没吃饱尽管添,汤也多。

有的人一口气喝了五六大碗的粥,肚皮都撑的老高,但也没人笑话。

吃到最后,还剩下了几大桶粥和汤,却已经再没人吃的下了。

“三郎,大气啊。”

几位里长摸着肚皮,抹着嘴笑着过来跟李逍打招呼。

“三郎,饭也都吃过了,咱们还是谈正事吧,大家都想听听三郎对于这抗旱有什么好的方法呢。”

几位里长心里未尝就没有想看看李逍笑话的意思,过去往年的旱灾之时,没有哪个能调解的好,就算是县里县令来了,也是一样没用。

甚至别看今天五位里长都坐一块有说有笑的,但是往年里争水的时候,他们可却都是带着各自的里中村民,没少群殴过。

而同是一个里的村民里,有时联合起来跟上下游的其它里斗,去毁上游的坝,去守自家的坝,但又会跟自家里其它庄子里的村民们斗。

总之,旱情之时,那就是以村庄、宗族、乡里为单位,没少互相争斗,打的大打出手常有之。

以往没有人能够解决的了的事情,他们不相信李逍一顿早餐就能让大家好好的协商解决。

李逍也没坐,就站在打谷场边上,面对着那些蹲坐一地的乡亲们大声道,“今年旱情很严重啊,蓝溪河里的水都快断了,听说不少村子都已经准备开始要拦坝堵水了,我很忧心啊。”

大家都很安静的听着李逍说话,没有人插话。

实情如此,但大家又总找不到解决之法,每次争来抢去,可没办法,不争,就没水,没水,庄稼就会枯死,一季就没收成,到时就要饿肚子,甚至得做流民,甚至会饿死人。

“我李逍大家应当也都认识,也都有些了解,我李逍家中排行第三,但父兄们都先后故去,如今李家庄也就我一个。早年也曾在外行走闯荡,见过一些世面,如今回到家乡,还是希望能够在这里好好生活,过好自己的日子,当然,如果能在自己日子过好的情况下,也稍帮带着下乡里邻居,我更是十分乐意的。”

“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是邻居,这可是极难得的啊,眼下旱情严重,若按往年的情况来看,争水是必然的,斗殴也是必然的,死人也是必然的。”

说到这,不少人都沉默了。

李逍说的是事实,甚至在场的人中,就有亲人是死于历年的争水斗殴之中的。这是沉痛的往事,但现在又一次面临,谁也不能保证,如今齐坐一起的乡亲们,再过段时间,会不会挥舞着锄头拼命相向。

“我李逍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不想看到有人争水而死,不想看到他留下的孤儿寡母可怜无依无靠,也更不愿意看到大家今年颗粒无收,夏天一起饿肚子。”

“三郎,我们也不想,可是能怎么办呢?”

一位老村长叹惜着喊道。

“我相信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只要大家肯齐心协力,那么众志成城,就能一起共同渡过难关。”

“三郎,说说你的办法吧,只要有办法,大家都会听你的。”另一位老汉也有些激动的喊道。

第152章 乡约堂

“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办法总是能想出来的。今天请大家来,也是希望群策群力,我李逍可以先提一些意见,但只算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一起讨论,共同找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三郎你有什么好办法就先说出来,让大家也听听。”上河里的里长有些不满李逍的长篇大论,有货你就出,别东讲西讲,讲这些有什么用。

“好吧,我也不多耽误大家的时间,我先讲几点。其一,我希望今天在座的诸位,能够公开公正,大家是来讲理协商的,那就都先拿出坦诚的态度来。”

李逍昨晚上已经考虑了许久,如何抗旱救灾,那不是简单的事情。

首先要做的是什么?不是打水车、打水井这些,而应当是大家一起表明一个态度,一个合作友好的态度,不能你上游的就拦水建坝,一点水不给下游,而下游的人又来挖坝抢水,直接毁坝一点不给上游留。

真要这样搞,那大家都别想用水,都把精力用在这些方面,还如何抗旱救灾呢。

“首先,我认为我们蓝溪乡的乡亲们应当先订立一个抗旱救灾的公约,组织一个抗旱救灾乡约堂。这样一来,行事有规矩可依,也公平公正,此外也有人领导组织,不会各行其事,混乱无序。大家觉得这第一条可否?”

做事不能头痛治头,脚痛医脚,得有大局观。

李逍的第一条不是什么具体的救灾方法,但说出来后,大家却都觉得挺有道理。

订一个乡约,建一个乡约堂,没什么不行的啊,如果大家能订一个乡约,共同遵守的话,那确实能避免很多矛盾。而若是能建一个大家公认的乡约堂,推举一众有名望的乡老族长等,那也是能够公平公正的代表各里各村百姓的利益的。

“没意见。”

五位里长最先表态,虽说他们对李逍很妒忌,甚至想看年轻的李逍跌个跟头出个笑话,但在天灾面前,也一样还是很期待李逍能够真正帮大家解决问题的。

现在李逍提的这个,还是让他们挺赞同的。

李逍有过建合作社的经历,在场也有许多乡民加入了合作社,对李逍要订乡约建乡约堂很支持。

所谓乡约,就是乡民们共同订立,然后大同遵守,用来约束大家的一些协议,乡约堂,就是建立在这个乡约之上,用来实行监督乡约施行的一个组织。

李逍的合作社里,也有社约,其实跟乡约差不多。

现在要订一个乡约倒也简单。

大家同意订乡约,然后李逍提议先推举出乡约堂的人。

“乡约堂应本着平等原则,为代表各村各宗族之利益,因此当每村选举一到两位代表,做为乡约堂代表,然后为便于议事,再在诸位代表中推举出几位理事,负责牵头。大家意下如何?”

蛇无头不行,李逍虽然愿意出头,但也得有一个大家公认的名份才行,要不然名不正言不顺。

乡约堂,就是一个这样代表议事的地方,而推举代表和理事则也是需要的。

不可能每次议论个事情,上千户乡民一家派一个代表来,那没效率。

下河里的里正提议,“我赞成,我提议推举三郎为我们蓝溪乡约堂的理事长。”

既然有理事,那肯定得有理事长,既然乡约堂为李逍提议,那大家也认为由李逍来当这个理事之长很适合,其它人也没这名望。

李逍当理事长得到众人一致同意,都没人反对。

李逍推辞了几下,然后让大家举手表决,同意的举手。

结果呼拉一下,所有的乡民们都举起了手,再没比李逍更适合的了。

李逍顺利当选为理事长。

接下来便是推选理事,毫无悬念,五个里正也都被推举为理事,然后又推举了几位比较有名望且年长的老者为理事,一共十三位理事。

理事既要有名望,且也不当人太多,否则就没效率。

最后选代表,李逍给这些代表取名议员。一个村至少两个,一些大的宗族还能得到一个议员资格,这样做,也是为了能够让所有村民们都有自己信的过的人在乡约堂里说话,要不然,这乡约堂也就无公正可言,更不能服众

最后总共推选出了四十九位乡约议员,代表了蓝溪乡五个里大大小小几十个村庄,一千多户村民们。

“乡约的根本应当是大家协商共议,少数服从多数。”李逍又提出了订立乡约的原则。

建立一个乡约堂,然后推举出议员和理事,其实也是为了能够让一个大家都接受的乡约早点出炉,不让大家一起商议,也是人多嘴杂,上千张嘴怕是吵都能吵死,没有效率。虽然现在选的议员和理事人少,但却已经能够代表所有人,这已经是既公正又最有效率的方式了。

但就算议员和理事少了,可毕竟还有六十多人,如何做决定?

少数服从多数,这不是绝对公平的,但已经是相对比较公平的一种方式了。

“可以。”

这条又获得大家的认可。

选出了议员和理事,李逍也便让人马上端来了桌椅,就在打谷场上,用桌子围起了一个大圆桌,这就算是乡约堂了。

做为理事长,李逍提出了第一条乡约堂建立后的意见。

全乡各庄可以在蓝溪修建蓄水坝,但不得完全截流,只能截一小部份,必须给下游留够足够的水流。

具体的标准,则可以由大家共同商量,比如蓄水坝只能建多高等,得保证有多少水可以流下去。

完全不让拦水,这也不可能,毕竟如今旱情如此严重,但怕就怕在大家恐慌之下,上游的直接把水全拦了,都留给自己用,这就让下游完全没水可用。

把溪水合理分配,每村拦一点,各自蓄一点水,这样就能让各村都可以有水用,哪怕水少,总不至于一村有一村没。

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公,若是大家水都少,那就没矛盾,若是你有我无,这可是要打出脑浆来的。

“还有一点,根据目前的情况,结合往年如此旱情时的经验,我认为今年我们乡必须减产,主动的减少种植面积,水太少了,想全都保住,太难。还不如主动的少种一些,全力保住一小部份粮田,这样既能减少用水量,还能保证能够把水浇到地里。”

广收薄种的如今耕种方式下,没有雨,要靠人来浇水,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一家几十亩上百亩地,水车提不上,水井干枯,靠从蓝溪里挑水浇地,一天能挑多少?

每块地都想保住,结果就可能是哪里也没照顾到,最后颗粒无收。倒不如主动选择,先就放弃部份,这样既减少用水量,又能保证剩下的那部份田可得到足够的劳动力和水的浇灌。

这个方法,就是有些狠了,可谓是壮士断腕。

这就好比发生了火灾,关键的时候,就得把着火房子附近的房子给先推倒一两栋,虽然这栋房子倒了,但却能保住后面更多的房子不被火烧。

主动放弃,这对很多人来说是第一次听说。

这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大家谁都不能确定这旱情会继续到何种程度,都想的是努力的抢救,也许就能等到下雨,也许所有地里庄稼都能保住呢。

场下沉默。

大家都在考虑,都有些难以选择。

李逍敲了敲桌子,“我提请理事和议员代表们一起商议一下这两条提议,若是下面的乡民们有不同意见,也可以举手提出。”

下河里的里长刘理事站起来首先开声,“我觉得三郎提出的第一条很不错,大家公平分水,不能独占,否则最后大家都用不成水。堰坝一毁,反而浪费了宝贵的水,蓝溪不能拦死,溪流不能断,得大家都有水用,哪怕是少用点,也不能你有我无。”

其它理事们也都同意。

“我也同意三郎的这个提议,不过我要加一条,如何保证大家做到呢?我认为应当考虑这个,最好是能够组织一个乡约团,让人巡逻蓝溪,以避免有村子偷偷的多拦水、独占水,破坏公平。”另一位理事提出自己的看法。

乡约团,自然就是维护乡约的民团,类似于村庄里巡守村墙村门的村卫,轮流当值。

对这个提议,李逍很支持。

再好的乡约,若没有人监督,肯定就能以真正落实。

有了主持乡约的一众议员理事们,还得有一个巡逻队才行。

“乡约团可由村民们轮流当值,一班百人,一天分日夜两班,分段巡逻。若有违乡约者,可立即阻拦,敢有阻抗的,可将人抓来乡约堂中由大家审理,对违约者,可处以罚钱,或是罚做乡里劳役,诸位看如何?”

“可以。”

“可以。”

蓝溪乡有一千多户,一个乡约团一班才一百人,一天两个班,也不过两百人,轮流当值的话,差不多五六天才当一天班,对于生产耽误不太多,而如果能维护好乡约,保证用水抗旱,就还是值得的。

现在大家还有些拿不定主意的,还是李逍刚才提出的第二条,主动减产之事。

到底该不该主动减产,如果减,又要减多少?减产划不划算,是不是正确的决定,将来会不会后悔?

大家一时难以决定。

第153章 领导者

原本抗旱这事就应当是官府的事,应当是乡中里长们负责的事。但是此时,李逍却当仁不让的挑起了抗旱救灾的领导担子,甚至五位里长,以及诸位村长们都没有意见。

乡约堂不是官方组织,这只是一个民间自发的组织。

但此时,乡约堂正式成立,却无疑比起县衙下派在乡里的里保等更有权威。

推选出了理事长,还有十三位理事,四十九位议员,又组建起了乡约堂下维持秩序的乡约团,足足二百人的规模。

今天这场大会如李逍预期一样的成功,一条条的都很快达成共识。

唯独还剩下一条,是否要主动减产。

事关重大,却不是三言两语能解决的了的。甚至,这样的大事,就是大家推选出来的这些理事和议员们,也不敢说全权代表了下面的乡民。

“大家有话直说,畅所欲言。这事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因此大家有话就讲,也不用其它人为你代表。”李逍见大家不说话,便打破沉默。

说完,他重又坐下,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几口茶。杯里是今年新采摘下来的金银花,金银花开起来很好看,先是带着青绿的花苞朵,然后开放成银白花,最后盛开时再转为金黄色,最后凋谢。

因此得名金银花,这花远远就能闻到一股芬香,将开未开的金银花摘下来晒干之后,便成了金银花茶,泡水喝有清热解毒去火的功效。

天干物燥的喝点金银花能败败火。

“三郎,按往年的经验来看,今年的这场大旱确实会很大,只是现在也不敢确定这天就一定不会下雨。”

一位老汉说道。

“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不敢保证说这天就一定会旱下去,但谁也不敢说这天就一定会下雨。我们猜测不到老天的行事,但我们只能按照往年的经验来做,选最大的可能性,能最大程度的保证点收成,老伯你说对吗?”李逍放下茶杯,对老人说道。

李逍不是神仙,他当然不知道今年这场旱情会到什么程度,但下面的老农们都是有经验的人,他们心里其实很清楚。

继续旱的可能性更高,下雨的可能微乎其微。

只是大家心里都不愿意相信这样的事实罢了。

“三郎,你说要减产,那该如何减呢,要减多少呢?”

“怎么减,这得看我们对旱情的预估,根据往年的经验,今年的这场旱情怕是十年一遇的大旱,照着往年的经验,这样的大旱,地里的庄稼十成里能保到二三成就已经非常的不错了。因此,我们得早做好心里准备,我提议,先减一半。”

让乡人们直接先放弃掉一半的庄稼,这就好比让父母放弃自己的孩子,心里是相当难以接受的。

可不接受,也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

保住一点,总比最后一点没有的强。

减产一半,这话说出来后,底下一片吸气之声。虽然大家心里其实很清楚李逍已经说的很客气了,往年这样的大旱,最后能保到二成都不容易,甚至好多人家因为争水争不到,最后一点收成都保不住。

李逍说先减产一半,已经留了余地,可大家依然不好受。

这样的决定太难下了。

“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全乡各村、各户主动减产一半,放弃一半的耕地,不再去浇水灌溉,以保证剩下的其它庄稼用水。另外,也为了照顾到贫困乡民,对于家中田地极少者,则按实情适量调整。我们要保证每户人家起码得有十亩田地。”

全乡百姓,有富者有贫者,富者耕地多,贫者耕地少。

如李逍,乡里的大地主,家里一千多亩地,减掉一半还有五百多亩,而如一些贫穷的百姓,家里人丁少地也少,有些家里仅一个壮丁者,可能家里只种着二三十亩地,本来就地少,若是再减一半,可能就剩下不多的地,这点地,就算能够保下来,收成可能都不够口粮。

李逍提出给乡民最低保留十亩地,也是出于这个考虑。

一户最低十亩,真是最低保障了,本来蓝溪的土地亩产不过石余,遇这样的大旱,就算能保下来,但肯定也会减产,说不定五成都不一定有。这样一来,十亩地,也不过能收成五六石粮食。

这点粮食,就是一家人要等到秋后的救命粮了,这个是得保障的。

“三郎仁义,这个是应当。”几位老族长也都说话了,正所谓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法不外人情,订立规矩的时候,应当充分的考虑到实情。

大家都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心往一齐使,事情也就好谈了许多。

尤其是李逍在会上还主动的表示,自家的田地多,愿意减产六成后,大家更加佩服了。

李家上千亩地,多减一成,那就是要抛荒一百多亩。

做为带头的人,只要不谋私利,又能一碗水端平,大家还有什么不服气的呢。

减产五成,这个提议,也最终在大会上通过,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虽然减产五成,对于今年的旱情可能还不够。但第一次就能通过减产五成这个提议,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毕竟往年,大家可不会有谁主动减产的,再大的旱情也是一样的耕种,然后争水,最后无水之后就只能看着再一点点的旱死。

“我有一个想法,三郎,不知道合不合适。”

杨老夫子这个时候站起来说话,他虽不是蓝溪乡的乡民,但是书院的山长,也是在座很多乡民们孩子的老师,大家对于他还是很尊重的。

“山长有话请说。”连几位里长也十分的客气,对于这样教书的老夫子十分礼貌。

“我刚才一直在这里听大家商议抗旱救灾,大灾当前,能看到大家抛去成见,可以齐心一志,真的十分欣慰。不过我觉得为了能够保证收成,让蓝溪水能够更好的利用,我有一个提议。”

李逍对杨大眼点头,“夫子你说。”

“三郎,诸位乡亲,既然我们今天能在这里组建起公约堂,又能够在这里主动减产,那么我们大家都非常有诚心诚意的,我觉得大家不如再进一步。”

“如何再进一步?”

第154章 分田、承包

杨老夫子是个读书人,有的时候想法也比较纯朴一些。

他看到今天的场面十分和谐,便也就大胆提出了一个比较让人惊讶的想法。

蓝溪乡总有一千二百余户人家,虽然说不足朝廷均田令中每丁百亩的巨大数额,但真算起来,蓝溪乡的田地也是不少的,详细相加,估计得有五六万亩土地。哪怕这些土地以山地、坡地等居多,但确实不少。

这次大家同意减产一半,那也起码还有两三万亩土地。

“我们蓝溪乡以蓝溪为名,皆因乡中这条发自王顺山的蓝溪,这条蓝溪流经全乡,灌溉养育了溪两岸的这上千户人家。如今大旱,蓝溪水少,无法灌溉足够土地。”

杨老夫子细细道来,按他的意思是,虽然大家能够主动减产一半,但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田地都是在蓝溪边上的,而抗旱,无疑是紧挨着蓝溪的田地更好浇灌,哪怕是挑水也方便的多,甚至河边的还有可能用水车引水。

如果大家只是按各家的田地减一半,那么就有可能会出现蓝溪边的好浇水的田地,有的却会荒着,而有些离溪远的山地坡地,却又还种着,这无疑会大大降低抗旱效率,甚至是影响收成。

“我们不如今年就种蓝溪边的土地,这些土地一起种,一起抗旱浇水,收获之后再一起分粮。”

杨夫子的话里,满满都是崇古之意,大家齐心协力,共度难关,没有什么个人,而是大集体。

他越说越激动,结果李逍却先摇起了头。

搞大集体,一起种地,这是要吃大锅饭啊。虽说灾荒之年,这样做有时也是权宜之策,但李逍还是不太赞成这种大锅饭。

“三郎不同意吗?”

李逍道,“我觉得,夫子说的话有一些道理。把蓝溪边的土地都种上,这确实能够大大提高抗旱效率,也能够多保一些收成。但是,吃大锅饭我不赞成,乱哄哄的一锅粥,只怕反而会没什么效率。”

救灾固然要指挥领导,但有时也还更需要的是大家的个人积极性,如果田地收到一起种,大家可能就等着夏天分粮了。

虽说不一定就都是这种情况,但肯定会有这样的人。

“搞大锅饭,不如搞承包。”

“何意?”老夫子问。

李逍解释,“我们先把蓝溪沿岸的三万亩地给种下,然后也不管原地主是谁,按就近原则,地在哪个村庄边上,我们就把地承包给这个村子,然后再由这个村子再分块承包到各户。”

“原则上,按人口来承包数量,人丁多的村子,就多包些田地,人丁少的村子就少包一些。”

这样的安排,则是分田到户,每户承包一块,可以最大度的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同时呢,又打破了原有的土地所有权,可以都集中耕种靠溪的田地。

这个提议对于那些原本土地离蓝溪远的人家来说,当然是好的,毕竟一直以来,靠蓝溪的地都是好地,价格也高。甚至往年还能种水稻,卖到长安就是高价。

比如李逍,一千多亩地,就多在蓝溪边上,一半多以上都是能种水稻的水田。就算今年不能种水稻,可浇起水来也方便的多,肯定能保住更多收成。

现在按大家约定,李逍要主动减产五成,他自己又提出多减一成,那他就只能留下四五百亩地。

而现在按这个最新提议,李逍还要把这几百亩地拿出来跟大家一起耕种,他肯定是要吃些亏的。

与他的情况类似,溪边的地,基本上是乡里大户、地主们所有的。穷人们的地,倒多数是在远离溪边的山坡、山谷里。

大家都看着李逍,等他这个最大的地主表态。

“我愿意把我家溪边的一千二百余亩地都拿出来,反正这是暂时的,等度过这场大旱,这地也依然还是我家的嘛,大家也不用担心什么。”

众人便笑笑。

这是自然的,谁家的田地就是谁家的,这次不过是暂时的而已。

经过一番商议,最后初步的结果是先保留溪边的三万亩地,把水资源都供给这三万亩地,其余的几万地就先放弃了。

而这三万亩地,交给一千二百余户乡民们耕种,就按户来承包,差不多是一户二十五亩的样子。

这样一来,出现了一个问题。

比如李逍本是大地主,有一千二百多亩地,又都是溪边好地,但大家承包分种,李逍一户,只分二十五亩,等于他家一千二百余亩地,是要分给其它乡民种的。

那这收成,最后又要怎么算?

总不能李逍大公无私的把地全给乡亲们吧?哪怕只是一季,这也不太公平的。

“三郎你看这个该怎么办呢?”几位里正望向李逍,他们虽地没李家多,可也都是地主,这个问题不能合理解决,那么之前说的都没用。

李逍沉吟了一会。

“我看可以这样,这三万亩地先按户分下去,每户二十五亩各家承包耕种。到了夏收之时呢,再由乡约堂去收粮。承包户可自留六成,然后交租四成。这四成租统一收到乡约堂,然后我们再根据这三万亩地的所有情况,把租子按田亩数分给原田地所有人。”

这样的话,李逍一千二百亩地虽然只分到二十五亩,但他夏收后,可以拿到那一千一百七十五亩地四成的收入做为佃租,实际上也就是把地佃给别人种,只不过今年情况特殊,打破了以往的佃种方式而已。

本来,李家的地也都是出租给别人佃种,一样是收租。

四成的佃租,不算高,但考虑到今年是灾年,这个租额也只是个临时的,其它地主们倒也就不再反对。

这不是一个很完美的方案,有些地方也有缺陷。比如有些人家原本有自己的地,只是在坡地,这次换耕溪边地,结果却等于成了佃种土地,要拿出四成收入交租。

而有的人家过去就是佃种着河边地,而今年,却等于暂时失去了一季的佃种权。

但这方案虽不完美,却也已经是比较折中的较好方案了,大家也一时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来,毕竟这个想法,比起往年里各种争水啊斗殴啊,最后还几乎只有一二成的收成来看,明显会更好。

若真能保住溪边的这些地,哪怕一户人家只种二十五亩,还得交掉四成的租,那也能度过这次旱灾的。

“如果大家都没有问题了,那么我就让夫子把这些都写下来,做为我们乡民公约,然后大家一起按手印,接下来就按此法抗旱救灾了。”

“大家还有异见吗?”李逍目光巡视全场。

“没有了。”

“就这样。”

“听三郎的。”

········

第155章 惊动县令

会后,已经时近中午。

“我已经让人在准备午饭,一会就好,就一点粗茶淡饭,大家吃了再走。”李逍跟众人打着招呼。

乡约堂也立起来了,乡理事长、理事、议员也选了,乡约也起草并由大家按手印,连乡约团都已经抽过签,分成了五班轮值。

接下来,就是把溪边的三万亩地分下去,每户二十五亩,并把田地原地主的情况登记在乡约堂,以备夏收后分租。

“坝还要修吗?”几个里长问。

“坝还是得修的,不修点坝,不能蓄水,满足不了抗旱之用。”

沿溪三万亩地,每天需要大量的水。不过如今既然大家团结一心,那么修坝就更容易些,不用担心会有人直接把坝给堵死,但该巡的还是得巡,坝得继续修,只是如之前所议一样,不能修太高,还得保证有水流下去。

逐级截水,越上游越得少截,这样才能保证上下游一样有水可用。

“还有关键一点,下河里是我们乡最下游的一段,那里拦溪修坝也一样不能给堵死了,否则到时没水流下去,那么下游的玉河乡的人也会来找我们麻烦的。”

紧挨着蓝溪乡的,就是同为蓝田县的玉河乡。

“还要给他们留水?”

“不留?那岂不就要跟从前一样,还要抢水争斗?我们不能因为本乡团结起来了,就要跟邻乡斗,大家都一样的灾情,要互相体谅。只要我们合理的分配水,给下游留有余地,他们也不可能提过份要求的。”

李逍接着对几位里长和几位大族族长道,“诸位都是被乡民推举出来的理事,这也是大家对你我的信任,既然大家信任我们,我们就要对的起这份信任,一定要把事情办好。我希望大家这段时间能辛苦一些,多跑跑下面各里各村,保证抗旱救灾顺利进行,确保不会再发生抢水争斗这样的事情。”

“这个不用三郎多说,我们肯定会去跑的。”

说来,这些本来就是他们这些里正的职责,只不过这一次,他们不是在县衙领导之下做这些事情,而是由一个地主来领导。但是经过刚才那场大会,大家还是十分佩服李逍的。

有的时候,缺少的就是一个这样能站出来的人。

人本自私,可有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且表现大公无私,那么有榜样的力量,其它人也会跟着学习。

“其实抗好旱对大家都有好处,抗好灾,今夏就不会有饥荒,不会有饥民,也就不会有流民有盗匪,蓝溪不乱,大家都能安宁,对吧?”

“三郎说的是。”

一位老族长也道,“今年这场旱情这么严重,按老例,你们这几个做里正的也要向县衙禀明实情,请求朝廷给予减免租税。”

“老伯放心,这是我们该做的。”

·······

蓝田县衙。

夜凉如水,已至三更。

可柳县令却依然还伏案忙碌,没有半点休息的意思。夫人已经派丫环几次过来请他回房休息,但柳县令又哪有半分心情回去呢。

年后到现在,只下过几次雨,旱情一日严过一日,如今眼看着春耕的时令就要过去了,可全县依然有许多地方连种都播不下去。

他亲自祈雨,都好几次了,每次在台上晒的嘴唇发裂,也不见有半朵乌云。

县衙中有经验的老吏都告诉他,这是一场蓝田县十年一遇的大旱,今年县里可能只有不到两成收成,夏天的时候,肯定会有一场饥荒,到时会有许多饥民,也会饿死很多人。

做为京畿之地的县令,蓝田距离长安不过八十里路,他这个县令比一般县令的品级高,但职责也更高。

除了劝农课桑等传统要求外,维持地方稳定也是他的重中之重。

一旦饥荒起,饥民势必要涌入长安,到时朝廷问责,他的官帽都要不保。

天不下雨,抗旱救灾更是难上加难。

大河没水,小河断流,水井干枯。

甚至多地上年乡民抢水斗殴的恶性事件,已经伤及多条人命。

势头还在愈演愈烈。

焦头烂额啊。

不过在这无数的坏消息里面,却也有一例好消息。

唯一的一例好消息。

当各乡都爆发争水斗殴事件时,蓝溪乡却悄无声息。过去蓝溪乡也是常爆发争水斗殴事件,甚至蓝溪乡民争斗的更激烈,每次死的人也更多。

但今年却一点动静也没。

心里担忧的柳县令特意派吏员下去打探,结果报回的消息让人惊讶万分。

蓝溪乡各里沿溪正在大修水坝,但出人意料的是并没发生争水斗殴事件。盖因各村修坝归修坝,但却不是如过去一样的完全堵水拦河,而是只修了一截矮坝,只拦截了一小部份水,主动的将大部份的水流放往下游。

这种情况简直难以想象,就好比是一个饿的快死了的人,看到地上有一大块吃的,结果却只取了一小块吃,自己还没吃饱,却不再吃了。

他不相信,又派了几名亲信过去查探,结果再次报回的消息依然如此。

只是这一次,消息更加详实一些。

蓝溪乡成立了一个乡约堂,推选了李逍为理事长,然后推选了十三位理事,四十九位议员为全乡乡民代表,他们还订立了乡民公约,建立了乡约民团,决心齐心协力抗旱救灾。

他们修水坝,分田地,挖水井,架水车,全乡男女老少齐阵,一起挑水浇地,甚至还主动的放弃了一半多的土地,只全力保剩下的一半田地。

甚至他们还只集中耕种溪边的田地,偏偏这些地本来是属于少数地主们的,现在却全拿出来分给全乡的百姓耕种,一户分包二十五亩地。

这简直是不可思议,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蓝溪乡民们为何不相信朝廷任命的里正们,却要推举地主李逍为理事长?为何不相信县衙,却要自建一个乡约堂?”

“他们又是如何做到主动放弃一半的田地,还能不和往年一样争水,又能做到只拦一小部份水的?”

“蓝溪乡的那些地主们,为何愿意把靠溪的好地拿出来给乡民们佃种?”

有太多的为什么,太多的不明白。

但报上来的种种情况,都证明蓝溪乡今年不比往年,一个乡约堂,却让蓝溪乡没有了半起争水斗殴,没出一条人命,他们那里虽然直接少种了一半地,可另一半地却还没有因缺水而枯死了庄稼。

一切的一切,都因为有了这个乡约堂。

而这个乡约堂,又明显都是由李逍一手主持建立的。

上次李逍建立了一个合作社,这时隔不久,李逍又建立了一个乡约堂,还能把如此时局之下的蓝溪乡弄的这么和谐,真是不可思议。

“看来某得亲自去蓝溪乡走一趟了!”

柳县令觉得蓝溪乡的这种种,都值得借鉴和学习,若全县各乡都如蓝溪乡,那今年他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第156章 率兽食人

蓝溪,李家庄。

李逍看着已经几乎干涸的鱼塘,很无奈的对张葱、刘蒜俩伙计道,“今年这鱼是养不大了,这水也是没了,干脆一会叫几人下去把里面的鱼虾给摸了,还能吃了两顿。”

鱼无水不活,不摸掉里面的那点小鱼小虾也是活不了,倒不如干脆摸了饱口福。

乡民们都忙着在抗旱救灾,李逍倒是还挺悠闲的。

他好歹也是身家上千亩地的地主,但地都给分给别人种去了,他自家留了二十五亩地,李逍也转而分给其它佃户种了。

“跟原来佃种我们家地的佃户们打个招呼,就说今年情况特殊,地没能佃给他们,因此今年夏的租子一分不收,另外为表歉意,等我们收了乡约堂发下的田租后,从中拿出一成来,补给原来佃种我们田地的佃户们,算是弥补下他们的损失了。”

少年张葱不解的问,“他们能有什么损失啊,没佃种地,我们也没收他租啊,哪还有倒给他们粮的。”

“一点粮食而已,对我们来说,不过九牛一毛,可有可无,但对于身处灾年的他们来说,却可能是活命之粮。就算是积点阴德吧,同时也是感谢下他们以往佃种我们家土地的辛苦了。”

脱去长衫,解去腰带,李逍也不顾形象,直接就穿了条大脚裤赤着脚下塘。裤脚高高挽起,拿了根布条绑在大腿上,上半身仅着一件小衣,袖口也高高挽起。

本来应当满满是水的鱼塘,此时却遍布干裂的泥片,好像一块块瓦片摆在塘中,池塘里只余中间还有一小汪水,但已经深不过膝。

不少鱼虾不时的在水里摆动。

李逍带着张葱和刘蒜也不用什么网兜,直接走进水里,使劲一通搅和,那汪水便立即浑浊了起来。

没一会,水里的鱼虾便都开始浮头。

“鱼起来了,正好浑水摸鱼了。”

李逍笑着拿手摸鱼,浑水里鱼缺氧,争着浮起来呼吸,倒正好方便了李逍他们几个,直接拿手捞就是。

许多鱼还是鱼苗呢,李逍有些感叹可惜,本来养上一年,便能成为大鱼,拿桶装往长安卖活鱼,肯定赚钱啊。

可是现在,却只能把这些本来长的正好的鱼苗给抓了。

“太可惜了,三郎,要不咱们让人从蓝溪里挑些水来把这水塘灌满,保住这些鱼苗吧。”刘蒜说道。

“这样的事情可不能做,这中率兽食人之事,会惹人非议甚至唾骂的。”

若是以后世的某些观点来说,李逍有钱,家里有人,那么李逍让人从附近的蓝溪河里面挑水来把这个鱼塘灌满保住自己的鱼,无可非议,又不关其它人事,又没损害到其它人的利益。

既不犯法,又不违反道德的事情,当然可以做。

但是这种想法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

何谓率兽食人?

这是孟子提出来的一个概念,意思是说一个社会乱了纲常,人兽不辨。把本来给没饭吃的穷人吃的食物拿去给畜生吃,说这是祸乱人心亡天下之举。

人都吃不饱饭的时候,你那些有钱人却还要养宠物,拿粮食喂畜生,这就是率兽食人。

这种行为在古代是很被批判的,但到了现代,其实已经没人在意率兽食人了,无数的人养着宠物,甚至也没有几个人是真正吃不饱饭。

甚至你吃不吃的饱饭跟我又有屁关系,我拿我自家钱养我自家猫啊狗跟你何事?

这就好比无数人对宠物越来越看重,甚至高过于人,这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所以说其实如今这个社会,既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人人都在追逐着金钱,物欲横流,甚至纲常伦理混乱了,但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时代,起码没有动乱,没有饥饿。

如今处处缺少,大家忙着挑水抗旱保庄稼,甚至为了点水而大打出手,打出人命来。

李逍却要让人挑水来灌他鱼塘,保几条鱼?

这种事情真要做出来,估计会被骂死。

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做为好,哪怕这些鱼苗很可惜,损失的也许比几十亩地收成还多,也一样不适合去做。

一会功夫,李逍已经摸了有好几斤鱼,都是不大的鱼,最大的也不过巴掌大小,许多更只有手指头,甚至是稻草心那么大点。

“巴掌大的拿去炖汤,手指头大的直接晒干,这些草根大的,回头裹点面粉拿油炸,味道最好,你们嫂子现在怀孕吃什么也没胃口,倒是挺喜欢吃这炸小鱼,你们多捞点。”李逍笑着说道。

远处岸上。

李贞陪着嫂子婉娘过来,婉娘已经有近五个月身孕,肚子明显的隆起。相比起刚怀孕那段时间的各种不适起来,如今的她也已经进入平稳期,孕吐也没了,恶心失眠也好了,唯一的就是胃口不太好。

“哥,县衙的柳使君来了,你快回去招待。”李贞在上面喊道。

李逍摸的正起劲,听到柳县令来了,还有点不太舍得上岸。

“三郎你去招待县令,我们留下来摸鱼,一定多摸些小鱼上来。”张葱笑着说道。

“好吧,摸鱼小心点,当心水里会有蛇。”

“有蛇正好可以加餐,炖个蛇羹给嫂子吃。”

李家大院前厅。

柳县令坐在那里喝茶,今天他没有大张旗鼓的带着很多人来,也就带了两个幕僚几个衙役,一行不过五六人,连官服也没穿。

一般情况下,县令是不会离开县城到乡下去的,这倒不是他们不愿意,而是朝廷一般也不要求他们下乡。

县里正式官员就那几个,几乎事事要管,也忙不过来。朝廷也担心县令下乡,会给百姓带来负担,怕他们渔肉乡里,增加百姓麻烦。

今天,柳县令直接就来了李家。

他知道,蓝溪乡这些奇迹般的种种,都是因为李逍而致。

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直接来找李逍就够了。

“这李家庄和李家大院,真是不来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简直比蓝田县衙还好。”

柳县令感叹着道,倒不是说李逍家很气派辉煌,而是规划的极齐整,村庄也特别的干净,比县城还干净。

走在村道上,甚至还能听到村东头书院里传来的朗朗读书之声。

“看到李家庄的样子,某立马就相信了蓝溪乡的奇迹,这李家庄就是一个奇迹嘛。”

第157章 师爷

“此事还是小子孟浪,未先向使君报备,擅自而为。”

大厅,匆匆换了身衣服赶来的李逍跟柳县令一番见礼,寒喧之后,也是主动的先请了个罪。

他心里清楚,柳县令突然到来,肯定跟乡约堂有关。

虽说乡约堂其实就是个乡民自发的民间组织,但毕竟是个组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情,他之前弄合作社都是跟县里报备过的。

“三郎啊,你这个事情弄的好。乡有遗贤,我身为一县父母,却未能及时发现,并向上荐才,这是某之失职啊。”

柳县令对李逍很客气,不仅因为李逍这次事情办的漂亮,关键是李逍跟柳县令家的老四也是有交往的,而且李逍还跟薛仁贵之子也关系极好,他又是薛仁贵的妻兄,说来那也是自家人了。

“三郎啊,某在县中听闻了今次蓝溪乡的变化,很是震惊啊。你跟某说说,你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

柳县令也是开门见山,这次就是来取经的。

“其实我们只是在自救,天灾无情,久旱无雨,若不自救,徒增叹息也。某不过是带了个头而已,一切都是大家齐心协力。”

柳县令呵呵笑了几声。

他在蓝田也呆了些时间了,哪不知道蓝溪的情况,不说蓝溪,就是整个蓝田县,虽说道是京畿之地,天子脚下,但因为处于秦岭之中,向来也算是穷山僻壤的地方。

古人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大致是没错的。

越是山沟里的百姓,越来管理,也越凶恶,以前争水就没少死人。李逍说什么大家自救啊,说什么齐心协力啊,这是没错,但若说这一切没有一人重要的人物在推动着,这是不可能的。

柳县令其实不是来问责的,他是想要知道李逍如何做到这一切的,让一群刁民能够做到这一步,他想知道,然后把此法推到全县各乡。

如果这次大旱之中,他能让蓝田县做到现在蓝溪乡这个样子,并且保证今年能有一些收成,保证夏天不会有饥民,那么功就大了。

到时还能写个奏章把这经验上奏下朝廷,那时不但能得个优秀的考核评价,甚至说不好还能直接升个官。

“方法,是何方法让蓝溪有了如今之局面,还请三郎勿要瞒我!”

“岂敢岂敢。”李逍忙摆手。

有些事情说难不难,但要说易其实也真不易。就蓝溪乡的情况来看,若不是李逍在这里本来就名声好,威望高,想牵头弄这事是极难的。

在蓝溪乡,一千二百余户,其中八百户已经加入了李逍的合作社,还有不少人家的子弟在李逍的蓝溪书院读书。

不过人也是李逍家的佃户。

这样的情况下,李逍本来就能一呼百应,更何况李逍又是那么主动热情,办的事情既有条理,又很公平公正。

那乡约堂,也不是他的一人堂,而是推选出了议员和理事。甚至在减产救灾事情处理上,他也把自家的好地拿出来给大家分种,若不是他这个最大的地主带头,蓝溪乡其它几个里的地主们岂会愿意?

蛇无头不行,做事都要有榜样的。

李逍带了好头,行事又公正,这才会有大家愿意听从。

说实话,就是他把蓝溪乡的这些如实告诉县令,县令也未必能在其它各乡推行的。

“三郎啊,你跟我家四郎关系也是极好的,你还跟我妹妹的儿子薛五郎也走的近,我呢,既是你的父母官,也可以自称一声你的长辈,没错吧?”

柳县令一脸温和的笑道,这是在打感情牌了。

“其实蓝溪乡如今之改变,关键在于乡约堂,而乡约堂之关键还在于乡民自治。不能是县里指派人来管理,而是得由乡民自己推举出自己信任的代表。”李逍道。

“建乡约堂,订立乡民公约就行?”柳县令不信。

事情自然没这么简单,但有些事情也说不清楚,没有乡里有一定威望的人来带头,事情不好弄。

“三郎啊,你很有才华,尤其是这次的事情之后,更让我看到了你的才华啊。如此才华,呆在乡下实在是浪费了。你应当出来做点事情,如果你愿意,我愿意举荐你为县录事,来县里帮我的忙。一任录事下来,做出点实绩,那么转入仕途,也是易事,这也算是一个出身之阶了。”

柳县令还是很有诚意的,一开口就要举荐李逍当蓝田县的录事。

县录事,这算是柳县令能做到的最大手笔了。

县录事,在唐朝属于吏。

唐朝地方州县中的吏员繁多,但纯粹的吏,只有佐、史等少数吏,而更多的吏,如白直、执刀、典狱等其实是胥,也就是职役。

虽然大唐通过流外,把官和吏分了开来,但流外官以外,依然还有大批吏职,他们属于杂任。

大唐的胥吏系统,其实就是由流内吏、流外吏,和杂任三大部份组成。

大唐的基层组织,县是最底层的组织机构。县令是县的最高长官,掌管县内大小事务,由于公务繁忙,其下便设置了几员僚佐,有县丞、主簿、县尉,分管事务。

其中主簿掌勾检稽失、纠正非违。

而县录事,正是县主簿的副手,协助主簿办理纠察非违之事,这是一个介于官和吏之间的中间阶层。

大唐天下各县有七个等级,蓝田就是品级较高的畿县,县主簿为正九品上,主簿之下有两名录事,没有品级。

说白点,县录事的工作职责,大抵就是勾检所有与本官府有关的行政事务,县衙所有的文案上奏或下发,都要经过录事的勾检,这职务大抵就相当于后世的县办主任了,非常重要和专业。

在蓝田县里,有品级的官员就只有县令、县丞、主簿、县尉,这四大头之下,就以县录事为最高,因此柳县令一开口就要举荐李逍做录事,也算是非常下本钱了。

按常例,县录事的选用,一般是必须选用本州之人,首取州内五品以上勋官者,若无合适者,那么就取六品勋官以下,甚至是白丁也可以。

县录事也不需要朝廷吏部选拔,而是由地方官府自行选取录用,故而柳县令说可以举荐李逍任录事。他一封举荐信,然后只要州府不否决,就没问题了,一般州府也不会否决这么一个小任命。

按理说,柳县令觉得李逍应当会愿意。李逍本只是个乡中地主,虽说挂了个流外的品级,但那不过是空衔,再说流外品其实也没什么用处,若有实职还有点权,没实职,那就只能领点俸禄而已。

李逍之前弄合作社,又弄乡约堂,这让柳县令觉得李逍是个想管事的人,那么县录事,好歹能算的上是县里的第五把手,怎么也比乡约堂的这个什么理事长更好些。

然后出乎他的意料,李逍却直接拒绝了。

李逍是真不想当官,所谓当官就得受人管,一入官场深似海,哪有如今这样逍遥自在呢。

他对官场更多的还是有些畏惧的,没根没基的人进那浑水可不容易。

如今这样挺好,呆在乡下,建个合作社,实际上也能管着好几百户人,如今又弄了个乡约堂,在蓝溪乡更是直接由他说了算了。

不是官场中人,却也胜似在官场,蓝溪五个里正都要听他的安排呢,这岂不比什么县录事更舒适。

再说了,他真要当官,上次就直接答应朝廷的征召,去东征军营里当个录事参军岂不更好,那还是实职七品官呢,比县录事的直接上司主簿还高几品,主簿不过才九品而已。

“三郎莫要嫌弃这县录事官小,你可能有所不知,在朝廷地方州县的吏员之中,录事是个比较特殊的位置。不比佐、史等吏,也不比典狱、执刀等胥吏,录事早有机会可以升迁为官的。”

官吏分流,这是形成多年的一道壁垒,吏与官是不相通的,做吏就没机会做官,这是官场惯例了。

但有时也有例外,这个录事就是个例外,虽然县录事无品无阶,但县录事却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让他在日常实际中是府中的五把手,因此只要干的好,那么县录事就有资格有机会可以转升为有品级的官。

虽说这样的升迁机率也不高,而且升上去也得一步步慢慢爬,比起其它出身的官员要慢的多,但起码这是一个极好的进入仕途的机会啊。

你要是当个佐啊史啊,那一辈子就在吏海里打滚了,根本别想当官。若是当个典狱、执刀,那更是不上台面。

“多谢使君抬爱,恕小子不能接受。”

柳县令碰了一鼻子灰,脸色有点不好看了,这么屈身来请,居然还被拒绝。

“县君,非逍不肯给县君面子,实逍无志于官场也。县君其实不必勉强逍,若县君有需要之处,但管召问,逍定不会推辞。”

柳县令毕竟是县令,一县父母官,不说李逍跟柳县令的儿子柳温关系不错,就算没这层关系也是不能轻易得罪的。

该表态还是得表下态,做官他不愿意,但不做官吏也是一样可以帮县令出谋划策的嘛。

就当是柳县令的私人幕僚军师,柳县令可称他为幕友、宾客,或者干脆叫他师爷也行的。

第158章 人心难测

宁愿为幕友,却也不愿意接受举荐为吏。

柳县令觉得李逍是不屑于为吏,毕竟时人还是毕竟看重官的清,而瞧不上吏的浊的,更有人认为一入浊流便难再入清流。

“既然如此,那某也便不再强求,以后就以三郎为幕友。只是,还希望三郎能够多多助某。”

“自当尽力。”

李逍跟柳县令主动约法三章,大致之意便是虽愿意为柳县令的幕友,但并不跟随柳县令到县衙去,也不会住到柳县令家中,李逍依然呆在蓝溪,依然是自由自在的。

其次,李逍给柳县令出谋划策,但并不用柳县令付给薪水,就算是免费咨询。再然后,李逍也不称柳县令为主,既不叫他东翁也不喊他上官,只以辈份论交。

对于如此种种,柳倓是统统应下。

他来蓝溪,又不是真正求李逍去给他当幕僚的,虽说如果李逍愿去他还是会非常高兴的,但不来也没关系,只要李逍肯把他如何在蓝溪搞好的那一套相告,就足矣。

柳县令诚心相求,李逍也不做隐瞒。

客厅里,宾主对坐。

一壶金银花茶泡着,又点了支香。

柳县令问的诚恳,李逍也说的清楚。

关于如何抗旱救灾的一些心得,李逍知无不言,对于抗旱中乡民自治组织的重要性也认真点出。

“三郎,你慢点说,某拿纸笔一条条抄写下来。”

柳县令越听越觉得有内容,本来还觉得事情可能比较简单,但听了半天后,他心中已经是万分佩服了。

“某可以为使君总结出来,写一篇条陈。”李逍笑着说道,然后取来纸笔,按着自己的想法,言简意赅一条条的写下来。

一边写,李逍一边解释,指出何为重点,何为次要。

柳县令点头听着,偶尔指出疑惑不解之处询问几句。

跟着柳县令来的几人,都坐在客厅之外的廊下,其中也有柳县令的幕友,也是有见识的,虽然隔的远,但也听的差不多清楚。

这时坐在廊下听着,不时的回头往厅里探望一眼,他们还是头一次见到,一个如此年轻的山中乡人,却能把这些东西说的一套一套的。

而柳县令那副倾听的态度,也是少见的。

许久。

一壶茶喝完。

李逍手也抄的有些酸,喉咙也都讲的有些干,终于是抄完讲完了。

“使君还有何不解之处否,若有,逍再详细解说一二。”

柳县令闭目思索,在心里把整个条陈给捋了一遍,然后睁开眼,笑着从李逍手里接过墨迹未干的条陈,拿在手里仔细的阅读。

看完,他招手把廊下的两名幕友叫了进来。

“你们刚才也应当听的清楚,对于三郎的这个条陈,你们觉得还有何不明白地方,可以说出来,让三郎再给你们解释一下。”

两名幕友都是跟随柳县令多年的老人,他们甚至是河东柳家的老门客了,庶务经验丰富,一直以来,对柳县令帮助许多,被柳县令视之为左膀右臂。

这也是当今许多名门出身的官吏的厉害之处,这些世家子弟从小接受严格的教育,学文练武,甚至还打小开始接触一些实际的事务处理。等他们任官之后,家族还会安排几个可靠的家中老人,或者是家族的宾客来给他做幕僚,协助他上任处事。

这相比起后来那些寒门出身,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然后终于一朝金榜题名外放为官,但到了地方却什么都不懂的官员好的多。在科举发达的宋明时代,官员也是最被吏员架空的一个时代。

吏员能架空官员,则正因为许多官员只会读书,根本不懂得如何理政处事,他们做什么都靠着手下的吏员,自然就容易架空。而在明清以后,师爷盛行,也正是因为官员不懂,吏员又容易架空官员,于是官员们最后便只得自己雇佣师爷幕僚,帮助自己了。

两个幕僚,平时一个主要帮柳县令打理钱谷,一个则打理刑名,各有分工,但也都是很有经验的人。

他们问的问题,则更实际一些。

比如说如果各乡建立一个乡约堂,那县衙该不该插手进去呢,只是单纯的由乡民们自治吗?

如果县衙不插手,那岂不是容易失控?如何能保证乡约堂按照县衙希望的方向发展呢?

柳县令当然希望乡约堂是听话的,甚至可以的话,他更希望不用建这个乡约堂,但李逍刚才说了,乡约堂这样一个组织,最大的特点就是乡民自治,是乡民们能够自愿接受的一个组织,比起县里任免的乡中里正保长等人,乡约堂的约束力更强,指挥能力也更强。

听起来似乎有点奇怪,但事实也确实是如此。

李逍明白县令的想法,便提出乡约堂可以由县里牵头主导建立,比如说由县里从乡中选出一位德高望重的大族族长做为乡约堂理事长,然后也可以从县里再派一到几位县令自己的人到乡约堂中,做为监督代表,算是县令的特派员,负责联络县里和乡约堂,并监督。

“这个人可以叫特派员,也可以叫参议员,不管叫什么名字,总之是类似于朝廷里派驻军中的监军。”

这么说就明了许多了,柳倓点头道,“既然乡约堂中已经有议员,那就叫参议员吧。”叫特派员或监军明显不太妥。

“另外县中对各乡的乡约团应当直接领导,派出吏员担任团长之类的职务,直接领导各乡的乡团,这些团长可以接受本乡的乡约堂的领导,但同时也直接听命于县衙。”

乡约团毕竟算是乡约堂里的一个执行机构,遇争水斗殴等,也是有干预能力的。若由县衙拿到指挥权,那对乡约堂的影响力大大增加,同时在灾年之时,掌握着这样的乡基层组织,那会大大加强县衙对乡村的掌控力。

“另外的一方面,防旱救灾重要的还是水,因此对于县里大小的河溪水塘等水源,一定得把控好。要及早的对水做出分配,并且得公平,得让大家都能接受,否则若有不公,则极易引起争斗。”

提前分配好水源,就比如蓝溪乡对蓝溪水的分配,建坝抗旱同时,也要规定得分流,不得完全截流独占,甚至对于分流多少,截流多少,都要有一个详细的约定。

有了约定,就有处置的标准,一旦有村子越过这个标准,那么处理起来,也不会引起争议。

“先定标准,然后让大家通过,签下公约。公约订下了,谁再违反,那么再处置,也就不会那么容易反弹。”

“再有一个,得根据往年的经验,及早做出一些决定。比如主动的减产,放弃一些耕地,全力保证一部分耕地的用水。”

“当然,该打井还是得打井,该架水车还得架水车,得多管齐下,不能坐管老天下雨。而对于一些不服管事,有意闹事者,县里也必须得硬的下手,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让少数人闹了规矩。”

这么特殊时期,越加需要秩序。

捣乱的就该处置,不能手软,该抓的就抓,抓了之后也不用什么罚钱杖责,直接罚役,拉去抗旱救灾,让他们去打井做段时间苦力。

“另外县里也应当主动出台一些政策,比如向上级反应灾情,请求上面酌情减免今年的租税,或者提前调拔一些粮食下来赈济百姓等等。”

柳倓长叹一声。

对着自己的两个幕僚道,“我虽说是一个书生入仕,但也并非是那种书呆子,入仕为官也有十余载,经历也算丰富。可今天听了三郎这抗旱条陈,真是自愧不如啊。”

两位幕僚也都笑着道,“我等也是自愧不如啊,有此条陈,照方抓药,敢说必然能够大大缓解眼下各乡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啊。”

“若真能认真推行下去,那么其它各乡也能成为下一个蓝溪乡。若乡乡如此,则本县还有何可操心的。天灾虽可畏,但有时更可怕的还是人心。众志成诚,人人齐心协力,天灾也并不可怕。”

柳倓叹声气,望着李逍道,“三郎啊,回头我就会亲自把这份条陈上奏朝廷,希望朝廷能够借鉴推广,帮助其它旱区缓解灾情,当然,你的名字我会加上去的,不会贪了你的功劳。”

“使君客气了,逍不过是胡言乱语而已,这上呈奏章之上,还是最好不要署逍的名字。”

“莫非三郎不相信某?”

“非也。”李逍摇头,“某无其它想法,但愿意这条陈方略能够有用,可以帮助缓解一下灾情吧。”

“三郎为何如此消极,难道不相信这方略?”

“事在人为,再好的方略,其实也得人来操作。而人心是最复杂的,虽说灾难当前,人往往能够爆发出极大的潜力,但最关键的还在于因势利导。蓝溪乡能够有今天局面,也并不是简单的几个条陈就有的。”

李逍虽然跟柳县令说了一大堆,但其实他对于柳县令在其它乡复制蓝溪乡模式并不怎么看好,更不要说推广到其它地区了。

人心,是最复杂的。

第159章 狄仁杰

柳县令离开的时候,将那份条陈珍贵的放在怀里。

骑马出庄,柳倓回首这座整齐的村子,叹道,“山窝里居然还藏着一只金凤凰,可惜不愿出山啊。”

一位幕僚道,“此子如此聪明大才,只怕并非不肯出山,而是嫌县录事之职太过卑微。”

另一人也道,“听四郎说过,此前朝廷曾下文征召李逍入辽东军做参军,正七品的实职参军,但他也拒绝不受。”

柳倓倒还是头次听说此事。

“哈哈哈,原来还有这么一回事,难道刚才我说举荐他来当县录事他拒绝的那么干脆,哈哈哈,正七品的实职都瞧不上,他又岂会看的上无品无阶的县录事。”柳倓倒没有什么其它意思,只是觉得有些可惜了。

这样的一个人才,本来还以为他无根无基,想要收到身为相助自己,待以后自己再给他举荐安排一下,借用他柳家助力,让他进入仕途,也算是不亏待李逍。谁能想到,人家是真不想当官,正七品都瞧不上啊。

想他柳倓也好歹是河东柳氏出身,柳家在河东虽不及太原王氏和闻喜裴氏这样的豪门,但也算是一流大族,但他这样的柳家嫡子,一入仕也是从九品的芝麻小官开始的。

一步一步的熬着,仕途十来年了,也才做到现在的六品畿县县令。李逍一个乡野村夫,毫无根基的小地主,直接就有机会当七品官,可人家还拒绝。

这真是有些让人看不懂了。

“或许李逍有魏晋贤才遗风啊。”

不过李逍不想做官归不想,他柳倓也不会贪他人之功。

回到县衙之后,他开始向上级写报告,其中既把如今蓝田县的灾情详情如实陈报,也在后面附上了李逍的那道救灾方略条陈,他甚至都没有再抄写一份,而是直接把李逍写的那份给附上了,还在自己的报告上把李逍认真的介绍了一遍,包括李逍主导下的蓝溪乡约堂,以及蓝溪的变化述上。

蓝田县是畿县,柳倓的上司便是雍州府。

雍州府是京畿所在地的行政机构,隶属于关内道下所辖州府之一,因为管辖着包括长安、万年、蓝田等二十余京畿之县,因此级别高于一般的州,特称为府。

雍州府的长官,也称为雍州牧,由高资格的亲王遥领,唐太宗继位之前,就曾担任过雍州牧一职。

不过亲王们只是挂职遥领,真正掌握这一要职的则是长史,僚属有别驾。

雍州府的衙门,位于长安城西的光德坊东南。

一大早,雍州判佐狄仁杰便骑马来到衙门上班,开始处理公务。

他打开一份蓝田县令上呈的公文后,越看越惊讶,最后都忍不住以手拍腿,大为惊奇。

“想不到还有如此之人,大才。”

“怀英兄,何事如此激动啊?”一位同僚扭头询问。

被称做怀英的判佐名为狄仁杰,河东并州人,前几年参加科举,以明经科及第,被调到河南做了个小官,得到当时的河南道黜陟使阎立本的重用。

后来阎立本调任雍州为雍州长史,便也将这个自己欣赏的年轻官员调来了雍州,让他做了雍州判佐。

判佐只是个小官,但在府衙,他却是长史的心腹。

“刚看蓝田县报上的一份公文,发现一位奇才,居然弄出一份极了得的抗旱方略,着实让人惊叹,先不说了,我先把这份公文送去阎长史。”

狄仁杰的顶头上司雍州长史阎立本,这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官员,他本就是雍州人,在隋朝之时就已经是官至将作少监,他们家族当时几人都先后担任将作监的要职,对于工程这块极为有名。

而阎立本最有名的还是他的丹青技艺,他是一位极有名的画家。

比如太宗凌烟阁中功臣画像,就是他画的,还有许多名画,都是出身他之手。

阎家父子几人,多巧思,对绘画和建筑都极为擅长,既是最顶级的建筑大师,同时也是绘画大师。

不过阎立本宦海多年,却也还是大唐的高级官员。

如今坐镇雍州,管着京畿二十二县。

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却还很年轻,听到下属狄仁杰的声音,便笑着喊他进来。

“怀英,何事风风火火啊?我向来跟你说了,你做事有时就是太急躁了一些,若是能再稍稍改一改最好。我已经向朝廷举荐了你,让你做雍州法曹参军。”

狄仁杰听到这个消息,却并没有太过惊讶,只是哦了一句。

“阎长史,我这有一份新收到的蓝田县公文,是柳倓写来的,你一定得看看。”

阎立本见狄仁杰这般风急火燎的样子,也有些意外,这个年轻人是他十分欣赏的俊才,自己也是有意提拔,可那样的好消息,他居然不惊讶,却反而急着要给他看这公文,看来定有要事发生。

打开迅速阅读。

“嗯!”

看到柳倓对李逍的介绍他有些惊讶。

“这个李逍何许人也?”

“回长史,李逍是蓝田县地主,前不久还在长安一下子采买了一千头耕牛,据说还与卢国公府和羽林薛将军、蓝田长公主等都有来往。”一句话,却已经大致点出了李逍此人的不简单。

“哦,买一千头牛的地主就是他啊,某还有些印象,听说他买了一千头牛回去,却分给乡民们领养,只要帮他照看牛,就能免费用牛耕地,倒是轰动一时。这次他又是弄出什么来了?”

“长史但请往后看就是。”

“嗯,我看看。”阎立本继续看,“噫!”

越看倒是越惊讶了,还真是没让他失望。

良久,他合上文书,“这还真是个奇人啊,老夫失职啊,治下有如此大才,居然一直忽视了,不行,老夫得向朝廷上奏举荐他,不能埋没大才啊。”

狄仁杰此时倒更关注的是那抗旱方略,“阎长史,你觉得李逍此抗旱方略如何?”

“方略倒是挺清楚的,但是可行性并不太高啊,不过也可以让各县试一试先。”阎立本道。

第160章 又是他

雍州长史的奏章可以直接上呈中枢,也可以直达天听。

阎立本说到做到,马上就坐下来提笔写了一篇奏章,做为大唐帝都的长官,为国荐才也是他的职责之一,遇到了良才,当然不能错过。

他一边写,一边对狄仁杰道,“估计朝廷马上就会下达任命你为雍州法曹的公文了,你要做好准备。”

法曹,全称为司法参军事,掌鞫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大唐各级衙门里,都设为司法参军事,连军中也有此职,这是一个专门负责司法的官职。

狄仁杰处事公正,有干才,阎立本也有意提携他。

“明日旬休,你也好好休息一天,该干事的时候干事,该休息的时候也得休息。”

“阎长史,如今关中大旱,手里的事务更是堆积,承蒙阎长史荐举提携,如果朝廷升为了法曹,那我更得赶在调任交接前把手头的事情处理好,哪有时间休息啊。”

阎立本摇了摇头,“我让你休沐一天,你就休一天,顺便,去趟蓝田,到那个李逍家去,替我亲眼瞧瞧此子。”

狄仁杰心领神会,“那我明日便服前往。”

“嗯。”阎立本很喜欢这个年轻人的聪明劲,自己只要提一句,他马上就能领会到其中深意。

·······

长安,太极宫。

皇帝李治最近心情很好。

上一次他得到了军方李绩等人的支持,又拉过了宇文节、李义府、许敬宗等一众与长孙不和的官员,突起发难之下,长孙无忌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中枢变天。

事后长孙无忌也只能捏着鼻子通过了皇帝的旨令,诏令天下,如此一来,中枢也就不再是长孙无忌说了算,李绩与长孙无忌共同主持朝政。

中枢形成了十一位群相并列的局面,站在他这边的宰相,头一次比长孙无忌那边的元老派还多。

翻身做主般的感觉,确实是非常的好。

李绩进入中枢之后,也非常的让他满意,李义府、许敬宗等人更是完全领会他的意思,如今中枢表面上平静无波,但内里已经暗流涌动。

李治现在还没有马上去动长孙无忌一党的人,但是他已经暗示了御史大夫宇文节,让他盯着他们。而李义府等人,也都开始借着新职,在暗里翻长孙一派前任留下的旧账。

他相信,只要有心,就能找到想要的东西。

到时就如那李三说的一样,一个接一个的先把长孙的党羽清理掉,最后再将长孙一脚踢出去。

“陛下,今天心情似乎不错。”

武氏挺着肚子过来。

“嗯,确实不错。”

李绩到了中枢后,现在中书门下的奏章,也开始都会抄呈一份给他。朝中要事,都会请示他,这比起以前长孙无忌主持国政时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以前长孙哪里会样样请示于他。

虽然说大量的奏章堆积御案前,整日忙碌不已,可是这种权力在握的感觉是真的比喝了蜂蜜还甜。

“陛下,长孙国舅最近就没有什么动静吗?”

“他能有什么动静?如今中枢十一位宰相,听命于朕的有六位。他想折腾也翻不起浪花来,更何况,有程咬金、薛仁贵他们手握禁军,他也不敢动。”

李治之前很怕长孙无忌,迟迟不敢跟长孙翻脸,但是真到了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以前的担忧太过了。

长孙无忌也不过是只纸老虎,在他的突袭之下,毫无还手之力,根本不敢有动静。他甚至有些后悔,早知如此,他就不用等这么好几年,忍的这么辛苦了。

“陛下,要提防长孙国舅啊,切不可轻敌大意。”

李治摆手,“不怕,朕还就希望他乱来呢,如此一来,那朕就可以一了百了,倒省的日夜提防。”

武氏倒没有李治那么放心,长孙无忌当年也是起于微末,跟太宗是布衣之交,虽说他有如今的地位,也与他妹妹是太宗皇后有关,但长孙无忌能成为贞观第一功臣,也与他的能力是离不开的。

这老狐狸一直没有动静,却越发的让武氏有些不安。

“陛下,臣妾以为,不如陛下哪天挑个日子,臣妾陪着陛下亲自到长孙国舅府中去看望下他,如果长孙国舅能够主动退出朝堂,那么陛下可以保他一世富贵,还可许他子孙富贵。”

长孙无忌一天不走,总是让人一天不安,如果长孙能够主动退出,回到老家安享晚年,那么你好我好大家好,皇帝也可以留一线,这样还能留一个美谈。

“放过长孙?”李治有些不太愿意。

“陛下,如果能如此解决,那是最好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上之策啊。”

长孙是元老派的首领,同时也是关陇派的首领,在房遗爱谋反案之后,宗室勋戚中威胁李治的许多人已经被打倒。

如果长孙无忌再退出,那么他身后的关陇派自然也就不再是威胁。

“好吧,听爱妃的,再给长孙无忌一个机会,就看他识不识抬举了。”

李治重又打开一本奏折,这却是雍州长史阎立本呈上的。

“嗯,李逍!”

李治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有些意外。

怎么在这里也能看到李逍的名字,蓝田李逍,仔细读下去,终于确认不是同名同姓。

雍州长史所写的正是那个李逍,他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那个处处要怼他的李三模样。

从第一次陪高阳在那小山村里吃饭想起,一次次的接触,这小子总是让人惊奇。自己第一次知道此人,是他献上了霜糖提纯脱色秘方,但那名字不过就是过了下耳朵,甚至根本不会去记住。

可后来平辽策却让他真正记住此人,特意前往蓝田,想着要请出这样一位大才,却结果发现那人不识抬举。

再到后来,两人似乎成了冤家,见面就要怼。

然后上次他终于决定要出手对付长孙无忌,其实也多亏了武氏跟李逍的那番对话,李逍的那番话,对他的决定也十分重要。

“爱妃你来看看这封奏章,你看看上面是谁。”

武氏接过奏章,“李逍?”

“是啊,处处都有此子,还真是让人奇怪啊。”

“人才嘛总是如此,就好比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武氏笑道。

第161章 玉米

两个鱼塘彻底的干掉了,原本被寄以大希望的鱼苗也被一锅端。晚上的时候,李逍亲自给婉娘做了一大盘油炸小鱼,还炖了锅鲜美的鱼汤。

鱼捉了不少,但因为多是小鱼,又浑水里呆了许久,捉回来后虽用井水放桶里养着,但也多数翻了肚皮,李逍便干脆把剩下的鱼让人分了。

给书院送去了十几斤,算是给老师和学生们加餐。剩下的交给厨房,让给家中的部曲仆役们加餐。

剩下还有一些鱼苗挺了过来,倒还很鲜活,李逍有些不忍,想着空间里的那眼灵泉。这段时间整天忙这忙那的,倒也有些天没进去看看了。

想着,便把两桶鱼苗提了,进了那神秘空间之中。

一进入空间,李逍发现空间居然又扩大了一些,肉眼可见十分明显。原本被白雾笼罩的四周,又出现了新的空地。

想起上次在扩展的空间中发现的辣椒,李逍心情不由的激动起来。这次新扩增了空间,会不会也出现一些大唐还没有的新作物呢?

提着两桶鱼苗几步走到灵泉边,直接往里倒去,也不管那些鱼苗进入灵泉之后是如何的欢畅,便丢下两个木桶赶紧往边上跑去。

此时的这个空间,经过两次扩增之后,已经起码有一亩来地,颇为宽阔。

杂草。

杂树。

还是杂草。

这颗也是杂树。

李逍一路小心谨慎的低头查看,新扩的那圈土地上杂草丛生,还间夹着不少的小灌木丛,可惜看了好一会,都没发现什么新作用。

眼看着一圈就要走完,依然没有发现什么,李逍心情已经有些失落,看来也并不是每次都会有新作物出现的。

正当他直起腰,站在那里叹气抹汗的时候,忽然发现前面似乎几棵熟悉的植物。

高高的杆子,油黑发绿的长叶,随着微风轻轻摆动,发出簌簌的响声,如同悦耳的音乐,让李逍心里直痒痒。

在那长杆绿叶之间,一个个棒槌形的特体挂在其中,蒙着青绿色的纱衣,头上还顶着一丛红色的缨子,犹如是一个个的大将军顶盔贯甲。

“哈哈哈。”

李逍乐了,放声大笑,原本以为没有收获,想不到有意外的惊喜。

这不是玉米嘛。

他快步上前,一把扶着一人多高的玉米杆子,低头仔细的看着那还包裹着的玉米,小心的剥开几片叶子,露出了一排排金色的玉米粒,这玉米粒还带着几分浅黄,未到完全成熟之时。

但一颗颗的玉米粒已经十分的饱满。

颗粒饱满,颜色好看。

整个棒槌似的玉米棒子起码有一尺来长,又似一根牛角。

李逍忍不住掰下一个玉米,脱去它浅色的外衣,顿时茁壮的茎杆上,露出了那一排排饱满的玉米粒。

搓下几颗玉米粒放在手心里细细观看,子粒长大扁平,子粒的两侧为明显的角质淀粉,形状有些类似于马齿。

忍不住直接扔了两颗进嘴里咀嚼,还未完全成熟的玉米粒带着甜味,水份也很足。

好东西啊。

想不到上次发现了辣椒,这次又发现了玉米。这种玉米杆很高大,上面结的玉米棒也多,而玉米棒上的玉米粒非常多,一看就是属于高产的那种。

玉米可是后世种植极广的作物,全世界总种植面积和总产量都仅次于水稻和小麦,既是重要的粮食作物,也是重要的饲料作物,还被称为长寿食物。

尤其难得的是高产以及耐旱,不同于水稻对水要求高,也不同于小麦对土地要求高,玉米这东西极易成活,不管是山坡上还是石头缝里,都能生长。

再干旱的地方,玉米都能艰强的活着。

玉米既能充当主粮,做玉米糊,也可以做玉米粉,甚至还可以当菜吃。而玉米还能酿酒,并且做为牛马猪等的饲料也是极佳。

这简直就是浑身是宝的好东西。

这种原产于拉丁美洲的作物,在明清之时传入中国,据说明末以及清朝的人口大爆发,就跟拉丁美洲的几种作物传入有关。

玉米、红薯、土豆,这几种作物多养活了无数人口。

玉米的亩产也是极高的,在后世,南方的肥沃土地上,如果精耕细作,亩产能够达到一千八到两千斤。

而在北方大面积种植区,玉米也一般能达到一千三四百斤以上。就算是在西北的干旱地区,玉米粗种也有达到近千斤的产量。

亩产千斤啊。

就算如今这个时代,缺少肥料,那么哪怕亩产只要有一半,那就很不得了了。甚至别说一半,就是一半的一半,都已经能让人十分惊喜了。

比如蓝溪那些较差的土地,只能种植粟谷,亩产不过一石左右。如果种玉米,亩产能达到两百多斤,那也起码是两石啊,直接就亩产翻翻了。

如果稍微细耕一点,亩产三四百斤还是不成问题的,这就等于产量翻了三四倍啊。

能让土地翻一倍就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了,而翻三四倍,只怕就是连皇帝宰相们都不敢想象的事情吧。

毕竟玉米不论南方北方都能种,而且又不挑地,什么坡地山地,哪怕是极缺雨水的旱地也一样能够种活,玉米的食用价值还不低,比起高粱来是高的多。

既高产,又耐旱,还不挑地,南北皆可种,食用价值也高,这样的好东西那就是神物啊。

玉米可不是辣椒。

李逍从空间里得到辣椒,培育过后,如今已经开始大量栽种并且使用,但大家也都相信这是李逍从江南带回来的一种海外番物,只是认为比起茱萸更辣,是一种比较独特的调味料,虽然比较珍稀,但也毕竟只是一种调味的香料罢了。

就算不吃,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甚至对于皇帝李治这样的来说,这不过是一种可以赚钱的作物,于国于朝廷,并不会有什么大影响。因此他虽然吃过,也发现了其商业价值,但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但玉米可不同,这可是粮食,还是高产粮食,这是一个新粮种,能带来巨大的影响力。

简单一句话,如果大量种植玉米,那朝廷就能收获更多粮食,也能养活更多天下人。

哪怕是强大的大唐帝国,到如今,粮食也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关系到国家民生。

李逍看着手里的玉米,感觉自己握了一枚核弹。

第162章 妄人

从今天起,他李逍将注定是一个名留青史的人。

从今天起,大唐的历史书上必将为他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李逍在将来的历史书上,肯定会被后人称为玉米之父。

如果李治明白了这玉米的价值,相信他肯定愿意拿个国公爵位来换的。除非李治那么小气,要不然一个国公爵位换来玉米他还是大赚的。要没有李逍的这个神秘空间,他到哪去找来玉米?

玉米此时还在茫茫大平洋的对面呢,没他李逍,起码得千年之后才会有玉米进入到中土世界。

他小心的蹲下,开始伸手拔掉这颗宝贵的玉米苗边上的杂草。

这可是比黄金还值钱的宝贝,可不能让什么虫子给祸害了。

他现在都有点后悔自己刚才不应当摘下那颗玉米棒子了,这玉米棒子还没熟呢,要是熟了再摘,那就是能当作种子,播下就能有一大片的玉米苗了。

可惜啊,可惜。

他恨不得打自己两个耳光。

细心的把玉米苗下的杂草都给拔干净,李逍开始仔细的清点杆上结的棒子。

一二三。

四五。

六。

七。

······

数来数去,李逍数了半天,最后发现这颗比他还高的玉米,居然结了八颗棒子,除掉他刚摘掉的一个,足足还有七个。

天啊。

这简直是太多了。

李逍以前是吃过玉米也见过玉米地的,他知道一般玉米要高产的话,并不是棒子越多越好。

正常情况下,一株玉米留两个棒子产量会最高,如果棒子多了反而会减产,甚至为了保证产量,还得打掉多余的棒子。

这也算是玉米种植的一个特殊之处,棒子多并不就产量高。

一般的玉米,保留两个棒子往往能让玉米粒结的更饱满,棒子更大,自然产量就越高。

但是这颗玉米,也许是因为生长在空间之中,受到了神秘的能量影响,居然结出了八个棒子,而且还个个都那么大个饱满。

这是颗玉米王啊。

就算在外面种植不会有这么多,可只要一棵能结两个这样的玉米棒子,这产量就已经不得了了。

这颗牛逼的玉米,杆子上几乎是一个结就结了一个玉米棒。

幸好结了这么多个棒子,要是就结两穗玉米,还让自己给摘了一个,岂不是得后悔死了。

坐在玉米苗下,李逍盯着手里的那个摘下的还未完全熟透的棒子,可惜,心疼。

他一边心疼一边点。

一颗两颗三颗,一排排的点过去,点了足足小半天,终于点清楚了,这颗玉米棒子上,足足有六百三十七粒玉米,若加上他刚才抠掉的四粒,那就是六百四十一粒。

高产,绝对高产。

正常来说,玉米棒子晒干之后,出玉米粒还是很高的。一斤带心干玉米棒,能出到七成半到八成半的玉米粒。

想到这宝贝的重要性,李逍起身解开裤子给玉米浇了一泡尿,最后又跑到灵泉边,拿水桶打了半桶水,细心的浇到边上。

离开空间前,李逍又仔细的巡查了一遍,确认再未发现其它什么新物种后,才满意的带着那颗玉米棒子离去了。

回到家,扔下两个桶,李逍把那颗玉米棒子拿了根红绳仔细的吊了起来,然后挂在屋檐下,他想试试看,说不定这棒子晒干之后,还能播种发苗呢。

他动作轻柔,十分认真。

“此是何物,某从未见过。”

“玉米。”李逍头也没回。

“玉米?莫非是西域带来的新物种,如同棒槌,又似牛角,这上面一粒粒的倒确实浅黄如玉,不过称为玉米,这难道跟米一样可以吃?”

“当然,玉米玉米,本意就是如玉一样的米,这名字其实就跟糯米啊黑米等一样,自然都是能吃的。”

“想不到此物居然能吃,还真是从未听闻,那这是哪种树上所结?”

“玉米树啊,玉米不是玉米树上结,又是哪结的,你怎么问出这样的傻问题。”

“呵呵,确实啊。”

“嗯,你是何人?”

李逍一回头,发现跟他扯了半天犊子的人,他根本不认识。不过李家庄常有人不请自来,倒也不是头一回。

“在下狄怀英,听闻蓝溪李三郎高义,幕名而来拜访。刚才跟门口管家说明,他带我进来,但不见李三郎,便让我在这等待。想不到原来三郎其实就在屋里,只是可能没听到禀报吧。”狄仁杰笑着拱手。

“哦,原来是狄兄。”李逍对狄怀英这个名字很陌生,也根本没有想到,这位居然就是历史上后来大名鼎鼎的狄仁杰。

毕竟,有时光记着别人的名,不太记得表字。

狄仁杰的年纪比李逍也大不了多少,说话一口河东并州口音,不过长的挺高大,人也挺儒雅,李逍对这个不请自来的客人便也印象不错。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倒也聊了起来。

狄仁杰今天带着阎立本的任务而来,前来观察李逍,但他没急着去问李逍关于蓝溪乡约堂的事情,也没去问救灾搞旱之事,他盯着那株玉米,跟李逍谈着玉米。

有人愿意问,李逍倒也没故意隐瞒。

他跟狄仁杰说着玉米的神奇之处,把狄仁杰听的一愣一愣的,虽然表面上还很客气,其实狄仁杰已经在心里觉得李逍就是一个妄人。

何谓妄?

虚妄、狂妄!

总之就是一个喜欢吹牛皮的人。

什么这玉米不怕旱,不怕肥差,什么亩产能有两三石,种的好甚至四五石,什么这玉米既能磨成粉做饼当主食,也能直接做菜,还能酿酒等等,就是把玉米吹成了仙家宝贝一样。

可狄仁杰也自谓是见多识广了,但却从未听说过什么玉米。

如果世上真有这样一种神物,那又岂会世上无人知晓?

想当年,张骞出使西域,带回了许多西域作物。甚至当年汉武帝为了大宛的汗血宝马,都不惜派出李广利数次带大军不远万里去征讨大宛。

如果西域真有这么神奇的玉米,那么西域来长安的商人不可能不会说。

“呵呵,你别不信,再过些天我就会播下这玉米,只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一百天就能收获。到时究竟有几多产量,不就一清二楚了。”李逍看出这人的不信。

狄仁杰见李逍说的认真,不由将信将疑,“若一百天后,果真能有如三郎所说的收获,那这东西真是比黄金还珍贵啊。”

“可不,要不为何叫玉米呢,这可是跟玉一样漂亮并且珍贵的米。”

第163章 一盘菜

“这个玉米能够送给我吗?”

狄仁杰看着那个绑着红绳子挂在屋檐下的玉米,虽然他对于李逍所说的玉米介绍并不相信,但他也不是完全不信。

他是一个比较相信事实的人,李逍既然说的这么神,那么直接弄点种子种一下不就能知道是不是真的吗?

李逍看了看这个年轻人,又瞧了瞧他那个玉米。

“不行。”

“我可以给你钱。”狄仁杰道。他是一个做事认真的人,既然听了李逍的故事,就打算验证一下真伪。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个玉米摘的早了点,还没完全成熟,你看,玉米粒还是一包水呢,这样的玉米做不成种子的,晒一下就会瘪掉,种到地里也不会发芽。”

狄仁杰仔细瞧了瞧那颗玉米,似乎确实有点嫩啊。

“你就这一个吗?”

“嗯,就这一个。”

“哪里还有?”狄仁杰问。

“就我所知,现在整个长安,不,是整个关中,整个大唐,也就我手里有一个玉米,大唐如今仅此一个玉米而已,除此之外,别处再也找不到了。”

狄仁杰大奇,“怎么可能。”有一就有二,这玉米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是外来的,那么也不可能只带来一颗。而这玉米明显是刚摘下来的,那就说明这是种在大唐的,甚至就种在李家庄的。

“你骗不了我,这是一个新鲜的玉米,你也说是刚摘下来的,那么有玉米就有玉米苗。他的苗呢,总不可能只结了这一根玉米,也不可能就只有一棵玉米苗吧?”

“你很聪明。”李逍赞扬了狄仁杰一句,但也很不客气的说道,“但是我也没骗你,如今整个大唐确实只有这一颗提前采摘的玉米,至于其它的玉米苗有没有,我也没必要告诉你,但你确实再找不出第二个玉米了。”

说完,李逍把那根玉米拿了下来,看样子这个玉米确实是做不了种子的,既然如此,那也没必要再挂在这里晾着,趁着新鲜煮了吃了算了。

新鲜玉米怎么吃?

弄点玉米粒下来,可以加上松仁或者虾仁一起炒,也可以加上火腿丁、腊肉丁炒。

当然,新鲜的嫩玉米拿来炖汤其实更好,玉米炖排骨,这可谓是绝配,国民菜式。

另外烤玉米也行,煮玉米也挺好吃。

可惜玉米就这么一根,不过几两。

“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李逍扭头问狄仁杰。

狄仁杰拱拱手,“就是在长安听闻三郎之名,觉得很了得,心生仰慕,故而前来一睹真容,也想看一看三郎组建的合作社与公约堂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你这个,挺好奇啊。”李逍对于他所说的倒也没有什么怀疑的。毕竟如今李逍的名声还是挺大的,长安离的也近,长安城里有人知道他的事情也不奇怪。

对此他也无所谓,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合作社与乡约堂,也有柳县令背书,不怕别人说什么。

李逍还是很喜欢交朋友的,这个狄怀英说话挺客气,倒是不嫌弃厌恶。

“中午就在这里吃饭,正好拿这个玉米做几道菜招待下你。”

“真要吃掉这个玉米?”狄仁杰惊讶,按李逍说的,这可是全天下唯一的一根玉米了,而如果真如李逍说的这么神奇,那这玉米可是国宝啊,怎么能吃掉呢。

“不吃掉留着也是没用,反正还没熟,是作不了种子的,总不能让他老掉,老掉就不好吃了,还是吃新鲜的好吃,我跟你说,新鲜玉米做菜可是很不错的,能够做出好多道菜来。”

狄仁杰觉得李逍也太随便了一些,就算不能做种子,这样重要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就吃掉啊。

用来仔细研究研究也好啊。

“听兄台口音,似乎是河东并州人?现居长安吗?是游学呢,还是为官?”

“做个刀笔小吏尔。”狄仁杰道。

李逍挺怀念玉米的味道,提着玉米就要往厨房走。

这下狄仁杰不淡定了,真要被李逍吃掉了,那刚才李逍所说的岂不是就死无对证了。

哪怕李逍说的事情有万分之一是真的,那也是不得了的事情啊。

“李兄,这玉米送给在下可好?”

李逍瞧了瞧狄仁杰,“送礼也没送这个的道理啊,何况我这玉米还已经抠掉了几粒呢,不好看。”

“买,我买。多少钱,你开个价。”狄仁杰不管不顾了。

“我说了,这东西还没成熟,你买了也种不了种子。”

“三郎就算成人之美,我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想知道下这种神奇之物。”

“你要真想买呢,倒也不是不行,但这样的你买回去也研究不出啥来。不如等过些天,我再送你一点成熟的种子,到时你就可以拿回去直接种了。一百天后,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

“你不是说仅此一个吗?”

“现在是仅此一个啊,但以后还会有的。”李逍笑笑,“走吧,来者是客,既然来了,那就是我李逍的朋友,我肯定得好好招待的。今天,咱们就吃这玉米,你也算是有口福了。”

狄仁杰被李逍弄的有点疑神疑鬼,搞不清他究竟是在开玩笑呢,还是在说真话。

但是他仔细想来想去,这玉米的模样和名字,他确实是从未听过的。

李逍的手艺还是非常不错的。

就那么一个玉米,他还真给弄出来了四五个菜。

一个松仁玉米,一个虾仁玉米,又来了个玉米胡萝卜炖排骨,最后还蒸了小半截。

因为就那么一个玉米,所以每个菜里的玉米份量不多。

但做好后端上来,却份外的好看。

乡下人也没有豪门大户那么多规矩,李逍直接在厅里摆了一桌,妻子婉娘和妹妹李贞也一样上桌吃饭,赵先生、杨夫子两个也被叫来一起吃。

他们对于今天的菜式也很意外,这一粒粒金黄的是啥啊?

“这是玉米,一道海外传回的新作物,成熟了可做主粮,鲜嫩时可做菜,今天弄了一个新鲜的,做了几道菜,大家尝尝鲜。”

狄仁杰做在那里,看着这一道道玉米做成的菜,心里有点复杂,最后还是伸出了筷子。

先夹了一筷子松仁玉米,他没夹松仁,特意夹的玉米粒。

轻轻的咀嚼,能够感觉到玉米粒确实非常的新鲜水嫩,还带着一股甜味,很美味。

出人意料的好吃。

而这玉米与松仁的搭配,也似乎并不是随意乱搭,玉米的鲜甜,配下松仁的香脆,出人意料的合搭,组合出一种极佳的味觉。

婉娘她们并不知道这玉米是一种相当宝贵的新作物,还以为只是如黄瓜、茄子一样从西域传来的普通作物而已。

伸筷子夹起来也很轻松,吃起来很愉快。

一个个吃了都大声说好。

“这玉米味道很好啊,鲜甜可口,以后咱们家要多种一点。”

‘嗯,嫂子,我觉得这玉米炖排骨特别好吃,尤其是这加了玉米后的汤,味道更鲜美了呢,不再油腻了。”

赵大夫也惊叹着道,“这玉米直接蒸熟,什么也没添加,可味道一样的清甜呢。吃起来还糯糯的,好吃。”

狄仁杰觉得自己越来越相信李逍关于玉米的话了,但是他又奇怪,为何李逍的家人们,也一样是第一次听说玉米的事情呢。

而且李逍说过段时间会有玉米种子,那他的玉米种子又是哪来的?

极大的可能,李逍手里肯定有玉米树,也许是他之前从胡商那里得到的种子,然后自己栽培,这个玉米只是摘的第一个。

这究竟只是一种菜,还是真的能当粮食呢?

当他也吃了一小块蒸玉米后,狄仁杰心里已经相信玉米确实是能当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炖的,明显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这玉米长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说的晒干后,再碾磨后,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时就跟糜子粉、面粉或米粉一样,能够做成各种食物,也易保存。

一种主食,需要几个关键的条件,一是得易生长,还得可能大面积种植。再一个就是得有产量,然后能长期保存,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营养。

而现在看来,这玉米似乎已经都具备了这些条件。

他心头火热起来。

产量高、还耐旱,南北适宜,易储存,口感好,有营养,这样的新作物,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啊。

可惜了这个玉米啊,狄仁杰每吃一口,就觉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颗玉米粒若是播种下去,那就能长成一棵苗啊,能结出更多的玉米棒,收获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这玉米现在种还来的及不?”李贞问。

现在已经是三月中了,玉米这个时种有点晚。但要种也行,一般情况下,玉米可以春种也可以夏种,所谓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种玉米基本上是种一季,但可以早种或晚种。

“来的及,不过现在种子还没好,还要再过些天。”

“那等有了种子多种点。”李贞道,她念念想着玉米做的菜好吃。

狄仁杰忍不住道,“三郎,如此宝物,当献先朝廷啊。”

第164章 献宝

李逍把吃干净剩下的玉米棒子丢到地上,早已经在桌下等候的小黑马上一口咬进嘴里,狼吞虎咽起来。

这只黑狗以前是只无主的小野狗,李逍经常给它丢个骨头扔块饼子,慢慢的这狗也就不再那么凶悍,在李逍的食物下,这只狗最终被收服,整天跟在李逍屁股后面,成了李家的开门狗。

如今这狗每天能吃饱,隔三差五的还能嚼几个骨头补补钙,长的倒是油光水滑,不再如过去那样瘦骨嶙峋。不过几个月大的土狗,居然也有小三十斤,人立而起,能搭到李逍肩膀上来。

这狗倒也不挑剔,玉米棒子入嘴,狠咬猛嚼,一下子就嚼成几大块,然后吞咽下去。

“慢点,傻狗,没人跟你抢。”

小黑似乎对李逍叫它傻狗有些不满,呜呜了几句,然后低头继续啃它的玉米棒子去了。

“狗居然还吃这棒子呢!”李贞新奇道。

李逍解释,“这棒子挺嫩,又跟排骨炖过,里面浸了肉味,狗当然喜欢吃。这棒子其实也还可以喂牲口的,当饲料吃也行。”

“哇,那这玉米岂不全身是宝?”

“那可不是,玉米杆子嫩的时候,可以做牲口饲料,老了可以烧火。这棒子也一样,既可以喂牲口,也能当柴烧。”

狄仁杰忍不住道,“那如此宝物,更应当献给朝廷啊。”

李逍嘿嘿两声。

“狄兄啊,之前我跟你说这玉米是个宝物的时候,只怕你心里其实也未必相信吧,甚至就算是现在,你心里也未必就有几分真信。有些东西啊,别人没有亲眼看到之前,我们说的越多,别人只会越加不信的。倒不急于那一时,等到他们能亲自看到的时候,也不迟啊。”

玉米这样的宝物,李逍当然没想着只藏在自己的神秘空间之中。这个时代,耕地产量极低,而且天灾也多,粮食安全常常得不到保障。有无数的人,还经常吃不饱饭。

若有玉米推广,可以说能够让大唐许多百姓吃饱饭,这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只不过就如他刚才所说的一样,光凭他空口中白牙几句话,谁信呢?

他现在跟朝廷献宝,朝廷说不定还要定他个狂妄欺君之罪,何必呢。

“三郎,话不是如此说的,大家不信,你就让大家信啊。你把种子献给朝廷,然后告诉朝廷怎么种,到时百天一过,玉米收获,到时事实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吗?”

“现在我可没种子,所以我也不急那一时。”

李逍想的还是等空间里的玉米熟了,自己先种。

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等他家地里的玉米熟了后收获摆在那里,只要到时大家能够亲眼看到这玉米的产量,这玉米可食用,到时大家才会真相信这是宝。

狄仁杰现在反而更相信李逍的玉米是真的宝物了。

“如果等到那时,岂不是要错过一季的好时成?尤其是今年大旱,如果种上玉米,既能抗旱又能增产,岂不是极大的好事?玉米若能大量种植,这得减少多大的灾情损失啊!又得让多少百姓填饱肚子啊。”

李逍只是笑笑。

想法是好,但还是那句话,谁会相信呢。

李逍拿几根玉米献给朝廷,然后说这玉米如何如何神奇,一亩能增产两三倍,既抗旱又好种,还好吃有营养?

朝廷信吗?

让朝廷大面积种植,怎么可能?

就算朝廷相信,也肯定得先试种之后,试收成,试食用等等,然后才会决定吧。

要是李逍是骗子,那朝廷大量种植玉米,到时没收成,岂不成了害民?

再说了,李逍空间里就那么一棵玉米苗,虽然神奇的结了八根棒子,但现在只剩下七根棒子。

七根棒子全成熟后,也收获不了玉米种子。

一根棒子顶多能收获六百来粒玉米,而据他所知的,一般干玉米粒百粒也就二三十来克,一个玉米棒也不到二百克的玉米种子。

七个棒子,也就一千四五百克。大唐一斤十六两,一两约四十克左右,总共也就两斤三两左右,这么点种子,还不够种一亩地的。

一般一亩地起码也得种个三斤玉米种下去。

所以说,就算今年大旱,朝廷肯冒险直接大面积种玉米,也是不现实的。

还不如他自己先种一季,等收获了,大家自然也就都能看到了,那时眼见为实,朝廷要种,也有了种子。

一顿饭吃完,狄仁杰匆匆忙忙的跑回了长安。

他也顾不得再管阎立本交待的打探乡约堂之类的任务了,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玉米,玉米。

天赐神物啊,不能这样耽误了。

出了李庄,先到了蓝溪,到驿站先牵回自己的马,他骑上马就快马加鞭往回跑。

一口气进了长安城,连口气都来不及喘息一下,也顾不得身上的尘土,马上就跑去见阎立本。

甚至连通传都来不及了。

“怀远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狄仁杰从怀里取出一个手绢,小心翼翼展开。

“阎长史,我得到了一个天赐神物。”

阎立本听到天赐神物几个字有些愣了下,狄仁杰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年轻人,是个很踏实的人,但天赐神物几个字,还是让他有些惊讶了。

他不知道什么东西,能够让这个年轻手下用这个词来形容。

起身,探头望去。

手绢展开,里面是一粒浅黄色的小粒。

“此是何物?”

“玉米!”

“玉米?莫非是一种玉石?”阎立本疑惑,就算是宝石,也不值得如此啊。更何况,什么宝石,能够当的起天赐之物这样的称呼。

“怀远啊,你今天莫不是哪里不太舒服?”他有点怀疑自己的手下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得了失心疯了。

狄仁杰当然知道自己没疯,他刚才在李家,悄悄的藏了一粒新鲜的玉米粒起来,他等不及李逍再种一季玉米出来,他迫切的想要把这宝物上奏给朝廷,然后希望朝廷能够重视起来,最好是由朝廷马上从李逍那得到种子,马上开始试种。

他一口气把今天在蓝溪李家庄的神奇发现说了出来。

良久,他终于说完。

但是,对面的阎立本却已经坐了回去。

他的脸上,一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

“怀远啊,你肯定是让那个李逍给骗了。老夫从未听说过西域有一种粮食叫做玉米,也没听说哪种西域作物有如此的神奇。既抗旱还高产,按他所说,这作物简直是比北方的小麦、南方的水稻还高产,比起北方普遍种植的粟也好上千百倍。轻松亩产两三石,这也太稀奇了,这样的东西,我不相信这世上真有。”

“阎长史,我相信他,我相信这玉米真的是上天所赐给大唐的宝物。今天我在李家吃了玉米做的几个菜,那是新鲜的玉米,但我感觉的到,如果玉米成熟后,确实是可以当成主食的。”

阎立本轻轻敲击着桌案,“就算你吃过玉米,就算这玉米成熟后能作主食,但你知道这玉米的亩产能有多少呢,那你又知道这玉米是否很好种植?你又怎知,这玉米不否真的抗旱呢?不,你一无所知,你现在所说的这一切,都不过是李逍告诉你的。而李逍所说的,谁也还不能证实,一切都有可能,很可能是假的。”

狄仁杰急道,“阎长史,可这也极可能是真的啊。若是真的,那可是天赐宝物啊。我们必须禀报朝廷,让朝廷重视,得马上派人到李家庄去,去把那株玉米给保护起来,李逍说天下就这一株玉米,若是那株玉米没了,那可就损失大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可若只是一个谎言呢?”阎立本问。

他毕竟是雍州长史,整个京畿地区二十二县的最高行政长官,若是因为一句谎言,就急急上报,惊动圣听,那是失职,甚至会让他被弹劾。

“若是假的,朝廷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若是真的,朝廷所得极大。”狄仁杰劝说道。

阎立本俯下身子,仔细的盯着那粒玉米。

他伸出手,拿在手里,仔细观看,还放到鼻子边轻轻闻着。既然狄仁杰已经吃过玉米做的菜,那说明这东西是真的能吃。而他说,一根玉米棒上,能结六七百粒玉米,那么就算一棵玉米苗只结一个玉米棒,那也不错了。

现在问题是,他不确定这玉米是不是真的能当成主粮,能当菜,不一定能做主粮。毕竟主粮要求易储存,而若只能吃新鲜的那就没什么价值了。

狄仁杰说李逍讲这玉米成熟后晒干可以磨粉,跟麦子磨粉差不多,若真的能做到这一步,那就真的能做主粮。

毕竟能磨成粉的食物,就不怕不能保存。而磨成粉,也能方便的做成各种食物。

“可是仅凭这一粒玉米,我又如何向陛下禀报呢?你在李家庄,可见到了那株天下唯一的玉米苗?”

狄仁杰摇头。

阎立本思索着,“怀远,老夫没见过李逍,也不相信李逍,但老夫相信你,你告诉老夫,你真的相信李逍吗?”

“相信。”狄仁杰只说了两个字。

“好!”阎立本一拍桌案,“就凭你这两个字,老夫说冒一次险,这就上奏陛下。”

第165章 欺君

崇仁坊。

太师府。

太师、赵国公长孙无忌的府第占据了崇仁坊半坊之地,自贞观以来,长孙无忌就一直站在大唐朝堂的权力中枢。

今天。

天子李治带着宠妃武昭仪亲自来到长孙无忌家里做客,皇帝降临臣子家中,这是莫大的荣耀。何况,今天李治还特意带来了十大车的珠宝。

皇帝到臣子家做客,还送上十车豪礼。

这让之前因中枢剧变,而变的有些冷清的太师府,又让人惊讶起来。不少人都觉得,皇帝亲临,这是太师荣宠不减啊。

皇帝亲临,长孙无忌也把在京的长孙氏族人子弟都叫了回来。

府中大办酒宴。

气氛搞的挺好,觥筹交错。

席间,李治也是主动示好,上次加封了长孙无忌三个庶子为朝散大夫,这次又特意带来一道旨意,给长孙家十几个还没成年的子弟,全都授予五品以上勋爵。

虽说勋衔不值钱,但这也是荣誉啊,尤其是一下子给十几年还没成年的子弟授勋,皇帝已经很给长孙的面子了。

长孙无忌今天一席白色麻布袍,笑的似乎也挺开心。

皇帝送他十车珠宝,他笑纳了。

然后皇帝赐长孙家族十几个未成年子弟勋官,他也让子弟上前拜谢接受了。

酒喝的不错,菜也挺有味道,李治心情大好,觉得这趟没白来。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嘛,长孙既然肯拿肯接,那说明长孙是识时务的。李治当然也不是白送这些,他的这些东西也是有条件的。

借着酒意,李治笑着说道,“近来天气回暖,百花争艳,记得以往每年这个时候,先皇后总是会犯风疾。每次风疾一犯,先皇后总是彻底难眠,十分难受。”

风疾,算是长孙家族的一种家族遗传病。

用后世的话来说,长孙皇后当年得的大概是哮喘一类的疾病,这种疾病在大唐,虽贵为皇后,但也是难以医治的。

长孙皇后年纪轻轻去世,也正是因为这种疾病。

长孙皇后有这种病,长孙无忌也一样有,只是他以前年轻时不算重,但如今老了,也时常发病,且越来越严重。

李治此时提起此事,也是有白放矢。

他希望长孙无忌能够激流勇退,当初他年轻,先皇托孤让他做顾命大臣。好几年了,长孙无忌这个国舅也是操劳不已,导致病情更加严重。

现在他这个皇帝外甥也已经长大,如今朝中也有李绩等许多名臣宿将坐镇,那么舅舅可以放心的卸下这个担子了。

“朕念及舅父近年风疾渐重,身体担忧,便想请舅父去洛阳。”

“去洛阳?”长孙无忌挑了挑眉。

李治解释,请长孙去洛阳,一来是因为长孙家族本是洛阳人,让长孙去洛阳,也是让他回到家乡安享晚年。同时呢,洛阳又是关东的重要地方,李治说自己有意要将洛阳定为大唐的东都,因此现在想请长孙这样的元老前往洛阳镇守。

负责筹备洛阳建都事宜。

“请舅父前往洛阳任东都留守,同中书门下三品及知中书、门下二省事职不变,若朝中有军国大事,朕会派人前往洛阳询问舅父主意。”

一句话,明面上说的好听是洛阳留守,还保留宰相之职。但实际上,一脚踢出长安之后,长孙无忌也就远离了政治中枢。空留一个宰相之衔,又有何用呢。

李治望着长孙。

长孙面带微笑,心里却已经在骂娘了。

皇帝真是翅膀硬了,现在嫌舅父碍事了,要一脚把他踢开了。他的心里,五味杂陈。

他想不到,自己一心扶保大唐江山,保了李世民,又保李治,可到老了,李治却要一脚踢开他。

自己做错了什么吗?

自己借房遗爱谋反案,将那么多宗亲勋戚打下去,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保他李家的江山,保他李治的皇位。

哪怕是要赶走宇文节,也是因为从大局着眼,他长孙无忌虽然在朝堂上霸道了一些,那还不都是因为皇帝年幼,没有经验吗?

他既是顾命大臣,又是国舅,他不帮着皇帝,谁来帮?

现在倒好,一句话,就要赶他走。

“陛下,老臣年迈,近来气疾又犯,只怕难以去洛阳,镇守洛阳的重任还请陛下选用其它大臣。”

长孙无忌拒绝了。

李治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凝固。

他本来以为今天气氛很好,他也很给面子,而且现在朝堂上,他也占据了优势,李绩、薛仁贵等禁军将领又全都站在他这边,那么他给长孙一个体面离开的机会,长孙应当珍惜才对的。

“只怕国舅留在长安,更因国事操劳,而加重病情啊。”李治道。

“身残体弱,更不愿折腾了,就算死,也想死在这长安城了。”长孙不肯松口。

李治心头憋着一股气,他看了看陪在厅中下首座中的苏烈和薛仁贵二将,这二将被李治视为自己的秦琼和尉迟恭。

他此时甚至有种想要一声令下,让这两位大将下令召外面的羽林军士兵进来,把太师府给抄了的冲动。

最后,他还是僵硬的笑了笑,忍了。

“既然国舅不愿前往洛阳,也没关系。国舅就在长安保养身体,身体不好,就不要太多操劳国事了。中枢那里,也还有李绩等其余诸位宰相。国舅以后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其实和同中书门下三品一样,都是给宰相的加衔,得此衔为真宰相,但宰相又必有其它职,比如仆射、侍中等职。

当年李靖功高,太宗授李靖为尚书仆射,后李靖病重,太宗便让李靖在家养病,三两日才去一次中书门下视事,这是体恤重臣。

而如今李治让长孙无忌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却是实打实的要夺长孙的实权了。

如果长孙天天在家养病,三两天才去一次中书门下,那时间一久,这中枢里哪还有他什么事呢。

“多谢陛下体恤,但老臣这把老骨头虽然残破,可还能动弹。国事多艰,如今关陇山南等地大旱,事务更加繁杂,老臣身为主持朝政的重臣,又岂能在家享清闲呢。”

长孙今天也是不管不顾,皇帝的话他也照顶不误。

让他去洛阳,他不去。

让他在家休息,他也不听。

反正,他就是不肯离开中枢。

他堂堂主持朝政的顾命大臣,若没有什么大错,身体又还好的情况下,只要自己不肯走,皇帝也一时拿他没有办法。

气氛有点尴尬。

李治这时瞧了瞧武氏,便又道,“皇后无子,朕欲废后。”

王皇后跟着李治多年,从当年的太子妃到如今的皇后,可是一直都没有生过一儿半女。

而李治对于这个当年太宗皇帝为他选的皇后,也根本没有什么感情。

今天,长孙无忌几番不给面子,李治提出此事,也便是想让长孙退让一下。

“请问陛下,皇后又何错,以致于要废后?”

长孙无忌心里知道,皇帝是想立武氏为后,这个事情他是坚决反对的。武氏当年可是太宗的才人,如今皇帝立她为昭仪,本就已经过份了,还立为皇后,这种事情怎么能行?

岂不让天下人笑话?

只要他做一天宰相,他就绝不答应。

“皇后无子。”李治阴着脸说道。

王子,确实也算是一种过错了。

“王皇后还年轻,就算以后也无出,这也非大过,岂能因此就废后,太过儿戏。”长孙无忌不肯退让。

他不肯同意废王皇后,其实不仅仅是因为王皇后,也不仅是因为反对武氏,更重要的一个原因,这里还牵扯到了大唐的继承人之争。

早在李治继位之初,朝廷就面临一个问题,就是立谁为储君。

李治继位,太子妃王氏便册封为后,但王氏无子。而李治的长子又是庶出,为一个卑微的宫女所生。

当时朝廷有人提出立庶长子为太子,毕竟皇后这么多年没生,可能也不会再生了。皇后无子,那就是无嫡。

无嫡则立长,自然该立庶长子。

但还有一派,则认为应当立萧淑妃之子为太子。

萧淑妃出身江南萧氏,贞观朝宰相萧瑀就是这一家族的,可谓也是豪门世家。萧氏是淑妃,这是四妃之一。

她虽不是皇后,但是四妃之一,地位高,她的儿子自然比一个宫女生的庶子尊贵。

本来对长孙来说,立谁的儿子当太子都没多大关系。

可是后来因为王皇后的哥哥柳释奔走,多次奔走长孙门下,最后长孙无忌同意支持王皇后。王皇后无子,自然是不情愿萧氏子为太子,如果立庶长子为太子,对皇后来说其实更有利。

宫女所生的太子,皇后可以当做自己儿子养,将来对她和王家都有利。

而长孙愿意支持王皇后和庶长子,也是因为萧氏后面还有着江南士族在支持,这是另一支力量。若萧氏子为太子,将来继位后,肯定是那一派的人掌权,对于他们这些关陇派来说,肯定是不划算的。

正因种种,最后长孙无忌等关陇派全力支持王皇后和庶长子,这才有了后来庶长子被立为太子一事。

如果现在皇帝废掉王皇后,那么太子肯定也保不住,到时极可能是武氏为后,武氏所生的长子李弘便可能为新太子。

关陇集团跟武氏的关系是不太好的,而今朝堂上,支持皇帝和武氏的是以李绩为首的关东豪强新贵们。

长孙无忌不可能同意废后,废王皇后,就等于是废太子,就等于武氏要册后,要立武氏子为太子,最后朝堂上就将是李绩为首的山东豪强功臣派掌权。

关陇集团到时自然会大权旁落,这是他和整个关陇集团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朕要册封武昭仪为宸妃,望国舅支持。”

“宸妃?大唐后宫只有四妃名号,为贵淑德贤四妃,并未听说过有宸妃这一封号,况且如今陛下后宫之中,一后四妃皆已满。”长孙无忌冷冷的说道。

李治脸越来越黑。

他本来是想废王皇后,然后立武氏为后,刚才试探了一下,长孙无忌一点也不肯。那他想着先来个迂回,就先册封武氏为妃。

正因为贵淑德贤四妃都已经满了,没有位置了,他才想着要自己再新设一个宸妃给武氏,想不到,长孙无忌连这也不同意。

这也不答应,那也不答应,长孙也欺君太甚!

第166章 宸妃

宸,紫微星所在。

紫微星又称帝王之星,因此宸也常指帝王,帝位,帝宫。

大唐后宫,皇后以下设正一品四夫人,分别为贵妃、淑妃、德妃、贤妃。一后四妃,那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个封号只授一人。绝不会出现如北齐那种同时有四五个皇后的情况。

而当今皇帝后宫,一后四妃的位置都已经满了。

四妃之下是九嫔,九嫔第一位就是昭仪。

武氏如今在宫里的封号正是昭仪,这是九嫔之首。说来这个品级也不低,但毕竟上面还有四妃一后。

皇帝极庞武氏,武氏也自然不满足于一个昭仪的地位。

今天李治试探性的向长孙无忌提出要废掉王皇后,话里话外之意,就是暗指立武氏为后。

这是一个大胆的提议,其实李治自己也没有什么自信。毕竟武氏只是个昭仪,尤其以前还曾是太宗的才人,才人是后宫五品,其上还有婕妤和九嫔以及四夫人和皇后。

可不管怎么说,才人都是皇帝的后宫嫔妃之一,哪怕地位低下,但这个身份是在那的。李治当年接武氏回宫,那就是把父亲的女人接回自己的宫里,这已经很惹非议了。

现在想立她为后,别说长孙不同意,就是其它大臣估计同意的也没几个。

再说了,就算废除王皇后,也轮不到武氏啊,毕竟前面还有四妃在呢。

因此当长孙反对废除王皇后,李治便马上提出了另一个提议,册封武氏为宸妃。

既然四妃位置都有人,那就特设一个。

而李治新设一个妃号,肯定不想让这个妃号位在四妃之下的,否则武氏的昭仪本就在四妃之一,那又何必再创一个妃号封给武氏。

宸妃,用的这个字本就非常的特殊,甚至可以说是有些逾越了。

用专指帝王的宸来做妃子封号,长孙无忌岂有听不出的道理,他一下子就不答应了。

“宸妃古无此号,事将不可。”长孙无忌直接反对。

饭吃到这个份上,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了。

李治放下酒杯,力气有些大。酒杯砰的一声重重落在桌案上,李治的指节都有些发白。

今天他听了武氏的话,特意驾临太师府,百般给长孙面子,又是送十车珠宝,又给长孙家族许多子弟勋官。

可长孙就是油盐不进,既不肯离开朝堂,也不肯交权,还不同意废除王皇后,连册立武氏为宸妃也不肯松口。

这个老不死的,他心里恨恨的骂了一句。

以前,他对这个舅舅是极为尊崇和感谢。感谢他让本为皇九子的他得以成为太子并继位为帝,可如今他也恨这个舅舅,恨他把着权势不可松手。

李治走了。

走的时候眼睛发红。

他深深的明白了,想要让长孙无忌主动退出朝堂不可能了,想让他交出权力更不可能。

他这个天子若想要真正掌握权柄,就只能从他舅父手里夺回来。

长孙无忌说他没他意,只是当年太宗遗命托孤,让他为顾命大臣,他还要再保扶年轻的皇帝一程。

但李治听不进去了,他已经继位五年了。

当了五年的天子,也听了长孙无忌五年的话,如今已经不想再听下去了。

马车里。

武氏握着李治的手安抚道,“陛下都已经等了五年,还怕再等吗?”

“我已经等不及了。”

“臣妾今日观长孙国舅已经老迈,甚至是昏庸了。若是他还有半分当年辅佐太宗皇帝时的聪明,今日就不该那样对陛下。不过他这个样子,估计也没几年好活了。”

李治抚着爱妃的手,恨恨道,“朕等了五年,但不想再等五年了,哪怕是三年都不想等了。长孙无忌越来越老,也越来越跋扈,谁知道他还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一个天子,如果连自己讨厌的皇后都不能废除,如果连给自己喜爱的女人一个妃子封号都做不到,甚至连立太子这样重要的事情,都不能决定的话,那他还算是一个什么皇帝。

“朕定要除掉长孙无忌,废掉王氏,废掉李忠。”

长孙无忌是宰相,更是关陇集团的代表,还是元老派之首,而王氏是皇后,出身太原王氏的王皇后,身后还有关东士族五姓七宗们的支持,太子李忠,虽是宫人刘氏所生,但却已经是长孙无忌与王皇后这两个利益集团一起支持的人。

李忠的身后,站着的不仅是长孙无忌和王皇后,还有关陇集团和关东士族这两大集团,虽然说关陇集团和关东士族也不全站在他们那边,可也代表了多数人。

这样一股强大的势力合流在一起,让李治现在是日夜不宁。

他很担心有一天,长孙无忌会废掉他,或者直接架空他。

“幸亏当年太宗给朕留下了李绩。”李治叹道。

李绩此人,平时谨慎少言,但这次关键时候的站队,还是让李治深感欣慰,若没有李绩、程咬金等人的支持,他此时面对长孙无忌的跋扈,就只能空叹奈何了。

·······

太师府。

皇帝离去,只剩下满席狼藉。

长孙无忌面容有些憔悴,他坐在厅中,迟迟不愿意离去。

今日的长孙无忌,看似已经达到了一个巅峰。

太师、知中书、门下二省事、同中书门下三品、主持朝政!

还是当今皇帝的亲舅舅,长孙家府第占据了这一个坊的半坊之地,可盛极必衰。

“父亲。”长孙无忌的长子长孙冲过来。

“陛下走了吗?”

“已经出了坊门。”

长孙无忌哦了一声。

长孙冲是长孙无忌的长子,当初娶了太宗喜欢的长乐公主李丽质,拜为驸马都尉。虽然长乐公主在贞观十七年病逝,但他毕竟也是太宗的女婿,当今皇帝的妹夫。

兼之父亲的权势,让他如今在朝中担任着秘书省秘书监的要职。

秘书省是为皇帝管理图书以及处理一些文字工作的地方,若比起来,秘书监大致可相当于后世中央办公厅的主任吧,或许权力没那么大,但也是个皇帝身边的要职。

当年魏征喷太宗的时候,就是担任这个职务,还以此职参预朝政。

他站在父亲边上,看着疲惫的父亲,欲言又止。

“你有话就说。”长孙无忌道。

第167章 皇位是李家的,但天下不是

繁华过华,是落寞。

喧闹的夜宴之后,是寂静,是狼籍。

长孙无忌和长孙冲都穿着一身白麻布衣,父子俩都是朝中臣,紫袍金鱼袋,一个还是皇帝的舅舅,一个是皇帝的妹夫。他们已经到了无须身着紫袍来显示自己地位的位置,不论他们穿着什么,仅凭长孙氏几个字就足够了。

年青的长孙冲有些不解的望着父亲,看着这个日渐衰老的老头子。他有时不知道父亲还在那么努力做什么,他每天风雨无阻的去上朝,去中书门下视事办公。不论大事小事,他总要管。

朝中那么多宰相,但这几年来,却几乎都是由父亲在主持。

父亲已经位极人臣了,那他还在争什么呢。他还那么努力做什么,尤其是如今还跟皇帝在争。

这不应当啊,这江山是大唐的,父亲就算是受托孤的顾命大臣,但也别忘记了那位坐在龙椅上的才是当今皇帝。

长孙冲虽是名门子弟,但并不是什么纨绔子弟,他允文允武,本事在关陇贵族之弟中也是很强的。

他有才华,却又性格温和,在朝中人缘很好。

“父亲,陛下今日话里有话。”

“什么话里有话,皇帝是嫌弃朕了。”长孙无忌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这是一杯如今风靡长安的蓝溪药酒,据说对他的风疾有好处。蓝溪药酒长安各大药店都是有价无市,不过他长孙无忌自然是不缺的。

酒入喉,很烈,但也有股子很独特的醇厚。

不知是因为喝的太急,还是此时心情不好,他满脸通红,他伸手扯了扯自己麻衣的领口,露出半个满是毛的胸脯。

长孙虽说是员文臣,但早年也是跟着李世民马上打天下的,尤其他们长孙氏以前是北魏的皇族,长孙家族自魏入周、隋、唐,那都是将门。他的父亲长孙晟,更是大隋朝有名的草原战略专家,一手箭术更是出神入话。

一箭双雕这个成语,也正是出自他的父亲,那时他父亲还是北周使者,前往突厥草原出使,路上一箭射落双雕,引得突厥人震撼拜服。

长孙冲拿起一把扇子,替父亲一下一下的扇打着。

“父亲为何不干脆退下来呢?”长孙冲问。

“你以为我为何不肯退?恋栈权力吗?”长孙无忌问儿子。

长孙冲心里觉得父亲是有些恋栈权力,比如他和褚遂良等同为顾命大臣,但实际上父亲的权力欲望明显就更强,他大事小事都要抓,处处都要管。

而且父亲年纪越大,这种情况越明显。

如今皇帝妹夫都已经长大了,明显更想亲政,可父亲却就是还不肯放权。

“我不是恋栈权力不肯离去,我只是还放心不下皇帝,他就是一个毛毛躁躁的小年青,自以为已经成熟,便总想着要接过权力。可他并不知道,这份权力有多么的重,没有足够的能力前,过早的接下这权力对他而言不是好事,只会是一件坏事。”

欲戴王冠,必先承其重。

当年太宗虽然也很早年纪就已经掌握天下,当皇帝的时候还不到三十岁。可太宗十六岁就开始起兵打天下,一路上兵戈铁马,又是朝堂争斗,凶险万分的走了过来。

这一路上,都是万分凶险,也早早的磨砺出来了。

但李治不同,他的性子本就柔弱些,当亲王这种性子不错,但当皇帝,这种性子是太弱了的。

不是说李治在皇位上坐了五年,就可以面对一切了。

“我当年与太宗布衣之交,陪他打下这大唐江山,一步步的走来,既有过血雨腥风,也有过宵衣旰食,不容易啊。如今大唐看似平稳,可这表面之下的暗流又有几个人看的到呢?”

“我既是太宗托孤的顾命大臣,也是皇帝的亲舅舅,我不能看着他犯错,只能多送扶一程。”

他叹声气,“你以为我为何要大办房遗爱谋反案?”

他不等儿子接话,就继续自言自语道,“大唐皇帝的权杖上,还充满着荆棘,我是太宗皇帝留下来的那把刀,要新皇帝把那些荆棘一点点的削去。”

房遗爱案,本身来说只是几个无知而又愚蠢的家伙的闹剧,但长孙无忌却抓住不放,甚至故意钓鱼,然后扩大化,将无数宗室勋戚功臣卷入其中,为何?

为了帮助皇帝稳固皇位。

他举起刀,帮皇帝削除了不少荆棘。

第一刀就斩向了大唐开国时就新崛起的一支势力,山东豪强集团,这个集团的代表人物就是李绩、房玄龄、秦叔宝等人,他们都是出身于山东地方的豪强地主或是小士族,不同于关东士族门阀们,他们以前地位不低,在隋末乱世中,以军功起家,在大唐拥有很强的实力。

尤其是房玄龄做了几十年的宰相,门生故吏遍及天下。

长孙无忌迫不及待的借着房家不肖子房遗爱来清理房家,并不是他跟房玄龄有多少旧怨,他对房玄龄这个老搭挡其实很敬重,但为了新皇帝的帝位稳固,不得不出手削平了房家,以及房玄龄为相几十年所建立起来的那支很雄厚的关系网,也狠狠的打击了山东豪强集团。

他的第二刀,则是狠狠的斩向了李唐的宗室,既包括李治的叔叔荆王元景等好几个高祖的儿子,也有几个李治的兄弟,比如吴王恪等人,这些人是宗室中对皇帝最有威胁者。

第三刀砍向了勋戚,数个驸马都尉,不仅仅是驸马,他们还多是功勋子弟,甚至就是有名的功臣,比如执失思力,比如薛万彻,比如柴令武等,这些人实际上都是属于关陇集团的内部人。

而且他们还都是有名的武将,功勋高武力猛。

长孙无忌砍他们,那就是为皇帝削除掉关陇集团内部的威胁,同时也是为削弱一下日益强大的关陇集团,特别是武将集团。

他这三刀,一刀砍山东豪强集团,一刀砍宗室勋戚,一刀还砍向了自己所在的关陇集团。

甚至因为这三刀,还让长孙无忌在关陇集团里失分不少,受到许多非议。

这一切为了什么?

为了权力吗?如果是为了自己的权力,那他就不会去砍这三刀,起码对于关陇集团的那些人,他只会拉拢而不会打压。

可是,谁又能够真正理解他的一片苦心呢。

他损失了自己的名声,大兴房遗爱谋反案,甚至跟皇帝争执也要处死李恪流放宇文节,这不是私仇,都是为了皇帝啊。

可是今天,皇帝却咄咄逼人。

以前温驯的狗崽,已经长成凶悍的狼。

“父亲,既然皇帝已经迫不急待了,那么父亲不如激流勇退,这样也能避免跟陛下矛盾冲突。”

长孙无忌摇了摇头,这个问题他想过。

可他不放心,真的不放心。李治还太年轻了,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毫无半点历练,这样的年青皇帝早早的把持大权,不会有半点好结果的。

“我不放心啊,我还得再扶他一段路!”长孙无忌叹气道。

“可是陛下并不愿意父亲保扶他,朝中没了父亲也还有李绩有褚遂良有于志宁等老臣。”

长孙无忌摇头,“于志宁就是个点头宰相,他什么事情也不会跟皇帝争,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而褚遂良,你以为陛下容不下我又岂能容的下他。再说李绩,也未必就是个忠臣,再看看陛下新近拜的那些宰相,李义府、许敬宗,这些都是何许人也?是被你父亲我给踩下去的,这些人都是奸佞之辈,绝非忠臣直臣,这样的人辅佐陛下,主持朝政,这是天下之不幸。”

更何况,现在是什么时候,现在是最关键的时候。

皇帝一心想要废王皇后,想要废太子,这是他绝不允许的事情。

尤其是太子,太子可是国本。

太子为庶长子并无过错,轻易废除太过儿戏,这是动摇国本的大错。他既然还在朝当政,就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武氏?不过是当年太宗的一个才人,这个女人也想当皇后,还想让她的儿子当太子?绝不可能,除非他长孙无忌死了。

“父亲,何必呢?这天下,是大唐李家的天下啊。”

长孙冲的意思很明显,他们长孙家虽是外戚,可说白了也只是李家的臣子。做臣子的,得分清主臣。

“大唐是李家的,但天下并不全是李家的。”长孙说了一句让人惊讶的话。

这天下是他长孙无忌和许多功臣将士们一起打下来的,皇位是李家人的,但天下也是其它功臣们的。

这种想法,其实并不是他长孙无忌第一个有的。

这种想法,其实就是自西魏以来的关陇本位法,而这个观念,也正造就了一个延续几个朝代的强大关陇贵族集团。

不论是西魏还是北周,又或隋唐,一朝一姓皇帝,但几朝的贵族们却依然还是那些人。

长孙无忌执政以来,固然为了保障皇权,也清除了不少关陇集团内部人,但他一直以来,其实还是在不断的膨胀着关陇集团的,清除的只是那些桀骜不驯威胁皇权的人。

在长孙无忌的心里,始终还是一个老派的关陇贵族,皇帝由李家人来坐,但这江山,还是应当由关陇集团来撑着的。

第168章 玉米熟了

李贞吃过一次玉米后,就一直吵着想要再吃。不过空间里就那么一棵玉米苗,整个大唐也是独一无二的,树上还结了七个棒子,但李逍已经舍不得再瓣来吃了。

一个棒子上六百多粒玉米,长熟之后就是六百多粒种子呢,一粒种子播下长成,又能结两三个棒子,到时就是近两千粒玉米了。

一变两千,这种量级的增长,是恐怖的。

七个玉米,就是四五千棵玉米苗啊,现在怎么能浪费呢。

李逍最近十分勤快,每天都要钻进空间里好几趟。虽然空间里并没有什么野兽害虫,但李逍还是特意拿了些棍子把玉米围了一个小篱笆起来。

空间里的灵泉水每天浇上两遍,每次来还要撒上一泡尿。

李逍仔细的施肥,细心的拔去杂草。空间里的时间比外面要快,玉米长的快,杂草也长的快,一天得拔上几遍。刚拔完,过一会进来,又已经长满了。

小黑狗趴在李逍旁边,似乎还在对这个地方充满好奇,它不明白刚刚还是在房间里,怎么被主人提着脖子后一下子就到了这个地方,四周白蒙蒙的雾气。

天上没有太阳,可却又很明亮,这里格外的寂静。

不过小黑很喜欢这里,总觉得呆在这里格外的舒适,似乎身上也没那么痒了,不冷也不热。

李逍一边拔草一边教训小黑。

“小黑啊,你可是全大唐第二个进来这里的人了,不,是全大唐第一只进来的狗了,这可是个殊荣啊。这里可是一个神秘的空间,算是神仙遗留下来的一个仙家洞府,我也是无意之中得到的,现在也分享给你了。”

“不过我还是要警告你啊,带你来了,你就老实点享受这里的灵气沐浴,不要偷偷的趁我不注意又到灵泉里去抓鱼吃。”

这死小黑,刚才李逍一放它下来,立马撒欢似的乱跑,然后一不注意,就跑到灵泉边上给抓了一条鱼上来。

也真是佩服它的本事,灵泉里的大活鱼,它也没下水,就在泉边上居然用嘴给抓上来一条。

或许是灵泉里的鱼特别的好吃,那鱼抓上来,它马上就给狼吞虎咽的吃了,要不是李逍一回头,看到它嘴边还留着鱼鳞,都差点没发现。

小黑被李逍训,也只是摆了几下尾巴,刚才那条鱼太肥了点,而且格外的好吃,并不如一般的生鱼那般的腥,吃的时候很爽,这会却感觉有些撑了。

三月里忽寒忽冷的,早晚温差大。但是在这空间里,却十分的舒适,不冷不热。坐在这里,看着玉米一天天的变着成熟。

看着玉米棒子上的青衣已经慢慢的变的有点黄,看着它头顶上绿色的灰缨,一点点的变成红色,李逍心里美美哒。

七个玉米棒子终于能收获了,没有什么意外,一个不少。

哼着小曲,围着玉米杆转了好几圈,再三确认这七个玉米棒子都已经成熟后,李逍小心翼翼的伸手开始摘下米。

伸手抓住一个玉米棒子,稍用力一拧,巴达一声,一个硕大的棒子应声而断,坠入手中。

感受着手里沉甸甸的重量,李逍满是欣喜。

一个棒子可是六七百粒种子呢,回头种下就能长出六七百颗苗来,到夏收的时候,那就又是一千多个棒子了。

“赚钱了,赚钱了,我赚钱了不知道怎么去花,我左手一个诺基亚,又手一个摩托罗拉······”

······

长安。

皇城,中书门下。

皇帝李治顶着黑眼袋在这里召见宰相们。

十一位宰相,今天一个不落的都到了。

长孙无忌手里拿着玉笏板,今天准备跟皇帝硬刚一场,他已经和褚遂良等几位元老通报了关于皇帝有意要废除王皇后的意思,他跟他们通气,达成一致,今天如果皇帝敢再提废后之事,那么他们就要毫不客气的顶回去。

李治目光扫过一众宰相,十一位宰相明显的分为两班,泾渭分明。一班以长孙无忌为首,这也是此前朝中的执政班子,而另一帮则以李绩为首,宇文节、许敬宗等几位宰相都站在他身后。

其中除李绩和宇文节原本是宰相外,其余的许敬宗、李义府等都是新拜之相。

看到这泾渭分明的两班宰相,本来心里堵的慌的李治,总算是心里舒坦了一点,不管怎么说,起码如今这中枢里,不再是他长孙无忌的一言堂了。

“诸位相国,朕昨日接到雍州府上报,说天现祥瑞,上天恩赐给我大唐一样神物。此物名为玉米,为一种新发现的粮食作物。此物南北皆可种植,十分耐旱,而且产量极高,据说就是山坡旱地,一季亩产也能达到两三石之多。尤其是此物既可春种夏收,也可夏种秋收,高产还易储藏,相当了得。”

雍州长史上报的这个消息,可是让李治很欣喜。今年关陇、山南皆大旱,旱情还越来越严重,眼看着多地今年都要歉收甚至绝收,夏天可能会有粮荒。这个时候,出现这么一种神奇的粮食,岂不是上天赐予。

尤其这是雍州府发现的,要知道,这雍州府的长史虽是阎立本,但名头上,雍州牧现在可是李治的儿子代王李弘。

代王李弘,也正是李治与武氏所生的长子。

李弘为雍州牧,不过是按惯遥领此职,并不实际任事。可再怎么说,雍州牧都是李弘,李治以为,雍州发现的这样重要作物,那也有李弘的功劳。

“请问陛下,此事何人所奏?”长孙无忌问。

“雍州长史阎立本。”

长孙无忌再问,“臣斗胆再问陛下,请问阎立本所奏之玉米在何处?”

“阎立本上奏说发现玉米,但并还未上呈,朕正准备让阎立本将玉米呈进宫来一观。”

长孙无忌哼了两声。

“无稽之谈,老臣从未听说过什么玉米,更不曾听说过还有什么以前未被发现的粮食新作物,更不相信这什么玉米能够既耐旱,还能在山坡旱地上亩产两三石,更不信其它各种虚妄之词。”

第169章 欺君之罪

“老臣以为,阎立本这是谎报,这是欺君!雍州府上下,也皆有欺君之罪。”

长孙无忌这番话,既有对常识的判断,也有对雍州府的敏感。阎立本也是太宗时的老臣了,但此人跟他长孙无忌关系不太好,尤其是原来雍州牧本是陈王李忠。

后陈王被册为太子,便不再遥领雍州牧,皇帝让代王李弘接任雍州牧,特意从河南把阎立本调来做雍州长史,这其实就说明了阎立本的站位。

李治不吭声,以眼神示意李绩。

以前在朝堂上,处处长孙无忌说了算,导致经常无官员开口,这让李治很不满,满朝堂的大臣,居然就没半点意见,处处都由长孙说了算?

现在,他也有了自己的一班人马,终于不用再单打独斗了。

李绩本来很安静的坐在那里,听着长孙急急忙忙的去喷阎立本,虽然他觉得长孙喷的太急了一些,毕竟都还没问清楚嘛。哪怕他自己也觉得这个玉米不靠谱,但他起码能保持一定耐心。

皇帝的眼神李绩收到。

不管怎么说,他既然已经在薛仁贵的府中向皇帝表了忠心,皇帝也对他的忠心给予嘉奖,事后升他太尉,又让他主持朝政,还知了尚书省事,那么现在他就得站出来了。

“陛下,长孙太师,老臣倒以为长孙太师说话太过武断了一些。阎长史上奏发现玉米,现在太师无凭无据的,就一口咬定这玉米是假的,说阎长史和雍州府欺君,这未免太过武断。”

“老臣与太师都为陛下所拜宰相,同列主持朝政之位,身处要职,更应谨慎小心才是啊。如今毫无证据,就要说阎长史欺君,这岂有相国之稳重啊?”

明刀明剑,针锋相对。

这还是李绩被拜为知尚书省事、主持朝政、太尉以来,第一次硬打硬的跟长孙无忌刚上。

自扶保新皇继位以来,李绩先后担任过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等职,位列宰相,在中枢与长孙无忌共事数年。

但一直以来,不管长孙无忌如何揽权,如何专断独行,李绩一般都是不说话的。

这也是大唐那些以武将功勋而进入中枢拜相的大将们的一贯行事,就如当年卫国公李靖拜相后少言慎行一样,他们虽为相国,但却很少会做什么决策。

武将进入中枢拜相,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尊荣,主朝国政,中枢决策这些事情,他们更多的还是交给那些文人宰相们。

五年了,一行如泥菩萨一样不怎么开口的李绩,头一次说话,而且还一来就正面硬刚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皱眉。

褚遂良也转过了目光。

向来少言少语的于志宁扫了眼李绩,又收回了目光。

宇文节、李义府、许敬宗、崔敦礼、杜正伦这些新贵派宰相们,更是一个个眼睛冒光。

正面交锋了。

虽然在当初皇帝朔日大朝会上一下子拜了多位新相国开始,大家心里就知道这一天早晚要来到,但是当正式开始了的时候,大家心里还是十分激动的。

不管怎么说,谁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

这朝堂上,也容不下这两派人。

要么是那些元老派们压倒新贵派,继续掌权,要么就是他们这些新贵派打倒元老派,夺权成功。

长孙无忌冷哼一声,没有半点气馁,反而如公鸡一般昂扬起了斗志。

李绩这个武夫,以为老夫会怕他吗?

“英国公所言差矣,所谓玉米,只听阎立本的那些吹嘘之词,就知皆是虚妄。但凡有点见识之人,甚至是有些常识的妇人,都能明白,那是不可能的。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神物?”

李绩也毫不示弱,立即反驳,“若是阎长史所言属实,这世上真有此等神物,而且刚被阎长史发现呢?”

“不可能!”

“若是有又当如何?”

长孙无忌脸上带着笑容,看着李绩跟自己顶起来他越发的高兴。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李绩却要跟自己硬顶,这岂不是送上门来的把柄。若是最后证明阎立本夸大事实,那么李绩也就要跟着受牵连,起码一个宰相连点基本的常识都没,那以后李绩就没脸在中枢呆下去了。

“若是没有呢?”

眼看着两人都要打起来了,李治适时的站了出来。

他其实也不太相信这个玉米有那么神奇,他担心李绩被长孙无忌一激,然后就胡乱打赌,到时被坑。

李绩可是自己的先锋,总不能倒在这样的小事上。

“二位爱卿,何必在这里争论,既然阎立本说有,那么就让他把这玉米送上来,到时不就全一清二楚了。”

若是玉米真有这么神奇,那长孙无忌就被打脸,若没有,则李绩也还没说出什么收不回的话。

“宣召阎立本觐见,让他带着玉米前来。”李治开口。

长孙无忌哼了一声,冷眼瞟着李绩,如同看个大傻了一样。白活几十年了,武夫就是武夫,这样简单的假话都能相信,看一会李绩如何收场。

而李绩盯着长孙,也是毫不示弱。

不管阎立本所说的玉米是不是真的,都不是重点。今天的重点是皇帝眼神示意他出来反对长孙无忌,而他也就站了出来反对。

结果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个态度。

他的态度是给皇帝看的,而现在也已经达到了目的了。

宫中使者得旨飞速前往城西的雍州府衙。

府衙中,阎立本接过圣旨,有些担忧起来。他也没料到,这件事情报上去后,皇帝会如此重视,昨天刚报上去,今天就下旨让他带玉米面圣。

“怀英,前头带路吧,老夫跟你先亲自去一趟蓝田见见李逍,但愿他不是一个骗子,否则你我可就都犯了欺君之罪了。”

狄仁杰也想不到圣旨下的这么快。

“阎长史,属下也不知道李逍现在手里还有没有玉米种子。”

“但愿他有吧,否则我们可就都麻烦了。”阎立本无奈的道,他现在,有一点点后悔太过于相信狄仁杰的话了,若是等先从李逍那拿到玉米种子再上奏也不迟啊。

第170章 撑不下去了

连日干旱,到处都在抗旱。

日头高照,虽然太阳还不如六七月时的火辣,但在日头底下挑着一担水一遍遍的往返于田间和溪边,一样是枯燥乏味并辛苦万分的事情。

虽说关中百姓勤劳,但连日的抗旱也一样把大家累的够呛。

蓝溪书院的山长杨老夫子一根扁担挑着两大桶水走在最前面,书院的十名先生也一人一担水跟在后面,一二年级的学生们则两人抬一桶水走在后面。

先生们虽是文人,可在这个时候也没有人偷懒。

学校每旬一天劳动日已经不能满足抗旱需求,现在书院开始每天早晚都要来挑一个时辰的水,以保证书院开荒的这片农田和菜地。

虽然李逍说过几次,今年天太旱,书院开的荒地又离溪边很远,就荒掉算了,待夏天时看看能不能再种一季算了。

但杨大眼他们虽是读书人,可也很朴实。李逍把一块李家的荒地划给书院,做为书院田,他们也早说过要自给自足,那么眼下就不能抛下。

毕竟整个蓝溪都大旱,无数百姓都在抗旱,每天都在挑水,一样的辛苦。

这或许就是这个时代人的朴素观念,读书人并不就是手无缚鸡之力,读书人也并不只吃饭不干活。

每天早晚挑水,还要保证课业不耽误,起早贪黑十分辛苦。杨老夫子和老师们的肩膀上早已经被肩膀磨破了皮,可他们晚上撕掉破皮,早上肩膀上垫块布又继续了。

学生们力气小,就两人抬一桶,一个个小小年纪的学生,虽然辛苦累,却没有人吭一声,更不会有人扔下桶。

或许是学生们本来就以农家子弟多,本也不骄惯,再加上进入书院后每天的晨间锻炼以及课间操,让这些孩子也结实了许多,加上饭菜营养保证,让他们的身体都还不错。

一桶水抬到地头,拿起葫芦瓢一瓢瓢的浇下去,早就已经晒成白地的土地能发出哧溜的声音,水也是直接就被吸收干了。

早晚各浇一遍水,可土地依然没有半点的湿润。

种在地里的谷子,也不见什么动静。

也还多亏了有李逍组织的乡约堂,起码蓝溪各段上虽然都筑起了坝堰,但没有再像往年那般彻底的拦死。

蓝溪还在流,没有断流,哪怕水很小很小,可这是生命之水。流动的细流,保证了下游一个个村庄,一片片田地的微小希望。

肩挑的,背扛的,手提的,不论老人还是孩子,男人还是妇女,全民都加入了这场抗旱的大军中来。

旱情还在继续,乡约堂已经又一次召开了理事会,会上,李逍提出旱情越发严重,蓝溪水越来越少,提议再次主动减产两成,以保证最后还能有所收获。

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也是一个痛苦的决定。

大家辛苦了那么久,天天挑水浇灌,可现在却又要放弃两成的地,那些地这些天就白浇了,种下去的种子也就白种了。

但不放弃,也顾不过来。

拖下去,不但那两成肯定保不住,甚至会连累到剩下的三成也可能会耽误。

或许是李逍的威望高,又或许是大家已经经历过一次痛苦的减产决定,虽然这个决定依然痛苦,可当理事、议员们把这提议传达回各村之后,反馈回的消息还是让人欣慰的。

大家基本上都同意再减产。

蓝溪乡很平静,这里的旱情依然严峻,但大家已经接受了,这种接受不是听天由命,而是在坚强的挺着。

挺着挺着,当你无能为力的时候,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挺住,也许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但你可以坚持到最后一刻,也许你最终能挺到柳暗花明之时。

关中人是充满韧性的,他们如干旱的野地里的那些杂草一样,没有水,也一样能坚持许久许久。

但同是蓝田县的百姓,其它各乡的情况比起蓝溪来却并没有这么和谐。

县令柳倓最近到处跑,大力宣传推广乡约堂,推广乡民公约,推广齐心协力共同抗旱救灾。

成效是有的,但是并不大。

各地都按蓝溪的样子,由县衙监督下在乡内河溪处修坝堆堰,也都只截流部份水。但开始几天还好,可当旱情继续严重时,慢慢的,各处的坝堰就在偷偷的截流。

有的村子白天的时候只截了小部分,但到了晚上却在偷偷的加高大坝,甚至直接把水都给截了。

下游的村民们不肯了,开始来争,来吵,甚至发展到强行毁坝。

争水斗殴又开始了,虽然有县衙负责的乡约团及时的插手干涉,事情没闹大也没死人,但性质很坏影响恶劣。

乡约堂好不容易建起的那点乡民信任,正在流失。

当县里要求各乡再次主动减产的时候,推行的并不顺利。本就减了一半,现在又要减,不少人不同意,再减,那就没有几亩地了。尤其是好多地,那都是已经辛苦浇了许久的。

不少人想着,再撑撑,也许能撑到下午呢,他们不愿意放弃,柳县令派出吏员四处去说服百姓,但效果并不明显。

同时,县里的粮价开始在上涨,而且不少粮铺已经开始限量售卖,有钱的地主们也开始在囤积粮食。

“再这样旱下去,就算是减产后的这三成田地,只怕是也保不住啊。”

蓝溪畔,几位里正如今处处以李逍马首是瞻,大家看着越来越少的蓝溪水,都围到他的身边来,想要找李逍问个办法。

李逍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虽然他的那几个玉米已经收获了。

但是就算现在还赶的上茬抢种下去,但七个玉米连一亩地都种不到,哪怕这亩地玉米种出花来,也就千把斤产量。

一千斤玉米,如果是做为秋季的种子,倒是能种上三四百亩地,但对于眼下来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

“防旱还不能松懈,但是我们得开始考虑夏天的口粮问题了。”李逍语重心长的对几位里正道。

李家和几位里正都是地主大户,家里都还有一定的粮食储存,但不少百姓家里,其实是没多少口粮的。如果夏收正常,那么夏收之后是有粮食的,但如果夏收绝收,那大家肯定撑不下去。

毕竟从去年秋收撑到夏收,都得有段青黄不接的时日,不少人家都得各种借粮,或者靠搭野菜撑过去的。

如果夏收绝收,那就只能去要饭了。

但今年关陇山南都大旱,那饭都没地要去。

“考虑一下,把乡约堂的义仓先建起来,大家有粮的先捐点粮出来,或者平卖一些粮进仓,也好能安抚一下大家日渐焦燥的心,否则,没有几个人还能再撑下去了。”李逍提议。

第171章 债券、粮票

天上的日头并不毒辣,可几位里正却感觉有团火在心中燃烧。听李逍这么说,也都是无奈的叹声。

义仓,社仓,本质上都有些相似,这是一种乡民自助的产物。不同于朝廷的官仓,储存的是朝廷衙门征收上来的田租粮食,那些粮食要通过水陆转运,除部份留存地方州县的官仓,大多数都最终转运到各地重要的水陆要冲的大转运仓中。

比如沿运河的几个大粮仓,有的粮仓甚至能存上百万石粮食,比如隋朝曾经修建的八大粮仓,存粮皆在百石万以上。

这种大粮仓修建的目的,就是能够迅速的向全国各地调配粮食。不管是战争,还是赈济灾情,都能够迅速有效的调配。毕竟这个时代,粮食不但生产能,而且运输也难。

正是因此,朝廷虽然在各地都有粮仓,但这些粮仓里的粮食可不是轻易能动的。一般非紧急情况下,敢私开官仓,那就是杀头之罪。也正因此,有的时候,哪怕发生大灾,有的死板官员也会拒绝开仓。

朝廷鼓励百姓建义仓自助。

所谓义仓,也就是大家自发的建一个仓,一般为一个乡或者一个里的百姓,自己建一个粮仓,每年收获之时,大家按约定的标准向仓里缴纳一定的粮食,一些贫困或孤寡者可减免。

这仓里的粮食派专人管理,遇到灾荒之时,则拿来自救。

而社仓,一般是由官府以官方的名义,在每县设立,要求地方百姓按所占田地数量,按比例缴纳一定的粮食入仓,由官府派人管理。社仓的职责也就是救灾赈济,求助孤寡,相比起官仓,社仓不会有那么多程序,不用层层上报,遇灾荒之时可以根据情况打开。

因为社仓有一定的强制性,其实又具有地税的性质,说是自发的,其实就是一种税务。

而且因为是由官府管理,百姓也并不是太信任,想用到里面的粮食也不太容易。

因此往往大家还是更信任义仓,毕竟义仓是自治形式,不用经过官府。

李逍现在提议建一个乡约堂的义仓,就属于乡民自发建立的义仓,只不过是隶属于乡约堂这个民间自发组织之下。

旱情严重,今年肯定会歉收,甚至弄不好到时绝收,夏天的时候缺粮是肯定的。

现在早做打算,也好过到时混乱。

提前建一个义仓,也是出此考虑。

“现在大家手里也没什么粮食,有粮的基本上都是地主之家,若说让大家免费捐粮,这也不现实。我的想法是,按如今的市价,由义仓向有粮的乡民们手里购买。”

“买粮入仓,储存管理,待到饥荒之时,那么乡民就可以来买粮,以度饥荒。”

下河里的刘里正疑惑,“现在乡约堂里并没有钱啊。”

乡约堂建立至今,时间未久,而且这只是一个乡民抗旱自助的民间团体,既无经费,又没拔款。

根本不涉及到半分钱,不管是理事也好,议员也罢,那都是自带干粮的。

李逍说建义仓,不用捐而用买,那哪来的钱买?

做为一个地主,李逍一直觉得自己是有社会责任的。

地主嘛,不管是怎么成为地主的,本质上他是占有更多的田地,也就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哪怕他的这些占有,实际上都是有条件换回来的。

但从社会这方面来讲,地主毕竟是占有更多社会资源的,那他就应当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也就是常说的能力越大,责任也就应当越大。

李逍自己是个地主,他更愿意成为一方乡贤。

乡贤不应当仅仅是铺桥修路这些,还应当更有作为,比如说引领乡民们更好发展。

建立学校,教育乡中子弟是其一,带大家抗旱救灾也是其一。

但远不止这些。

遇灾害饥荒,地主们不应当仅仅是施个粥借个钱这么简单,他还应当更积极。

“我们都是在各乡有些名望之人,相信大家也不愿意看到夏天来时,乡里的乡亲们背井离乡去逃荒,甚至是卖儿鬻女的,甚至是饿死他乡。做为各乡的名望,我们应当帮乡亲们一把。”

“三郎你就说怎么做吧。”

几位里正被说的很感慨,同在一个乡,其实大家又哪没感情呢。

就算是一条猫一条狗养久了,也是有感情的,更何况是相处久了的乡亲邻居们。

“我的意思是,救灾也得合理安排,统筹布局。”

建一个义仓,挂在乡约堂名下,由乡约堂负责管理。

也不采用捐这种模式,而用买。毕竟地主家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捐的话,大家又愿意捐多少。

可卖的话,哪来的钱呢?

李逍提出自己的想法,“我们先以乡约堂的名义印一些义仓债券,然后用这债券向乡民们发行,让大家认领。有钱者可自愿认领,把义仓债券发出去之后,募集到的钱款,再向乡中有粮的地主大户们按市价购买粮食,储存在义仓之中。”

张里正问,“大家为什么要拿钱来买这义仓债券呢?”

“当然是为了自助啊,再一个,这个债券就既名债券,那就相当于一个债权。比如一张债券上写的是一千钱,那么这张债券就相当于是一千钱,另外,这个债券上还会有约定好的利息,比如说我们发一张一千钱的债券,约定好一年后向债券所有人赎回时,要付给他三成的利息,本息本一千三百钱。”

这样一说就比较好理解了,债券嘛,就相当于是一张借条,约定好了利息。

“嗯,认领债券能有利息,倒是可以。”

毕竟不是白认领,钱拿出来认领债券将来是可以回本,并得息的,况且债券的用途也很明确,就是购买粮食以帮大家储粮备荒。

“三郎,可是一年后我们拿什么来赎回债券并给付利息呢?”

“很简单,谁受利,谁负责。比如说我们以乡约堂名义发债券买粮食,那么以后就应当是由乡民们来承担这笔本息钱,毕竟大家到时能得到珍贵的粮食。或者说更公平一些,我们在发行债券募集到钱,然后买来粮食入仓之后,可以再印制粮票。”

“粮票?这又是什么?”

“粮票就是粮食票据,比如说我们买来一千石粮食,那么我们就可以印一千石粮票,比如一张面额一石粮食的粮票,就可以在粮仓里换到一石粮食。”

李逍的想法比较多,粮票其实也是为了完善义仓的粮食使用。

乡民们想要用义仓的粮,得先有粮票,粮票要先拿钱到乡约堂兑换,或者说打借条兑换。并且,粮票不是想买就能买,得有条件限制。

首先得是蓝溪乡民,其次按每户人口的数量,来定好口粮标准,每户每月只能最多购买多少粮票换多少粮,超过标准有钱都不能兑换。

这样一来,债券、粮食、粮票、粮钱,就形成了一个循环了。

乡约堂买粮的钱,是发债券的,而还债券本息的钱,是卖粮的钱。

“大家有钱的可以用钱换粮票,没钱的,可以暂时赊欠,待有钱时还钱,或者等来年粮食收获时,按市价用粮食折抵。”

几位里正感慨着道,“三郎想的是很周全了,绕这么一个大圈子,就是有些绕啊。”

“绕是为了公平!”李逍道。

地主们虽然有钱有粮,但也不能让他们白捐粮借钱,而绕这一大圈,正是为了保证整个过程的一个公平公正性,这样才能让这成为一个机制,以后能够长期运行。

而不是说每次靠打土豪,这样的办法是不能长久的。

就好比李逍刚才强调的,债券发行得约好利息,最好是按市情。而购买粮食也得按市价,不能说让有粮的地主们吃亏。百姓换粮票也是按市价,这样才能保证义仓能够卖出粮食得钱用以赎回债券。

李逍没采取看似更简单的一个办法,即让乡民们凑钱,然后向地主们买粮,他觉得凑钱这个办法虽简单但并不是最好的。

绕上一大圈,虽然复杂一些,但更符合实情。

有钱的人,可以多认领一些债券,而因为有利息,所以多出钱也不会吃亏。地主们出售粮食给义仓,也都是按市价,虽说这个时候卖粮并不会划算,但毕竟是为了本乡的乡亲们,为了避免到时灾荒动乱,经济上让步一些,大局上划算。

这整个流程里,导入的是市场经济行为。

“我们发债券,也不一定就向本乡发,还可以向其它人募集。募集得钱后,也不一定就要向本乡大户买粮,若其它渠道能买到粮也是一样的。”

“说的没错。”大家点头。

“回头再召集一次理事会,大家一起商议一下。若是能够得到多数通过,那么就按三郎的办。”几位里正也都是乡约堂的理事,觉得李逍的提议未雨绸缪,还是很不错的。

“三郎。”

远远的,张葱带着一人跑来。

“三郎,这位狄郎君有事找你。”

李逍看着有些气喘的狄怀英,“为玉米而来?”

狄怀英一笑,“三郎厉害,正是为玉米而来,敢问三郎现在手里有玉米了吗?”

“有。”

李逍一句话,让狄仁杰笑的更灿烂了,一路上始终提着的一颗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第172章 元芳,你怎么看

“看来你还是没忍住说了出去。”李逍对狄怀英道。

狄仁杰有些不太好意思的拱手,抱歉的道,“事关重大,没有办法。”

“想必你也并非是你所说的雍州府衙的一个小佐史吧?”

“还请三郎恕罪,那天未能跟三郎说实话,其实在下是雍州法曹。那天来蓝溪,是受雍州府阎长史之命前来,想要了解一下蓝溪乡约堂抗旱救灾之事。结果那天看到玉米后,就完全被惊住了。”

雍州法曹,不大不小的一个官职,但若说起职权来,还是挺重的。这么说吧,雍州法曹,类似于后世帝都的政法委-书0记,起码还兼个公-安局长。

上次李逍倒还真没想到那去,毕竟这位狄兄还这么年轻。

“狄仁杰,表字怀英,河东并州人,现任雍州法曹参军事。”狄仁杰向李逍拱手行礼,正式介绍自己。

狄仁杰?

李逍愣了一下。

上次他说自己叫狄怀英,李逍还真没想到其它,本以为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唐年轻官员而已。可是现在他说自己表字怀英,名仁杰?

狄怀英没印象,但狄仁杰的印象也太深了一点。

狄仁杰啊,那可是武则天时的宰相啊,况且受影视剧的影响,狄仁杰可是东方的福尔摩斯,破案了得,跟柯南一样,那是走哪哪死人的灾星。

真想不到,眼前这个长的很英俊的年轻人,居然就是狄仁杰。

“你是不是还有个朋友叫元芳?”

“三郎说的莫非是在下的随从李元芳?三郎难道认识他?”这下轮到狄仁杰惊讶了。

还真有一个李元芳啊,电视里,这个李元芳可是个绝顶高手,祖籍河北,长于凉州,他性情刚烈火,做事认真,原则性很强。

他的武功可谓独步天下,胆识更加过人,善使幽兰剑,链子刀,打败过无数绝顶高手,而且还是个探案高手,智勇双全,简直就是另一个版本的隋唐英雄传里的秦琼秦二哥啊。

“曾听说过狄兄之名,还听人说李元芳武艺高强,义薄云天,一直想见见,想不到兄台居然就是狄仁杰,倒是失敬失敬。”

狄仁杰半信半疑。

“元芳是我表弟,自小随我姑父在凉州长大,武艺确实了得,弓马娴熟,曾在边军呆过,如今来京投奔我,便暂时委屈他做我的随从。想不到他刚到长安不久,三郎竟然就听过他的名字。早知道,就让他今天过来一起拜见三郎了。”

“有空一定要引见令表弟与我认识。”

狄仁杰点头称是,“今日来实有重要之事请三郎相帮,那日我自李家庄回京之后,忍不住将玉米之事告诉了我们阎长史,实因玉米为天赐之物,太过宝贵,我不敢隐瞒。”

“皇帝已经知道玉米了?”

“是的,阎长史也没敢隐瞒此事,第一时间就上奏给了陛下。现在陛下与宰相们正商议此事,派天使来召阎长史带玉米觐见。”

“哦,原来如此。”李逍笑笑,“你们也是真胆大,仅凭我的一面之辞,就敢扰动天听,也不怕我是骗你们的吗?”

“那日我亲眼见过玉米,我也相信三郎不是那等无聊之人,故做虚妄之语。现在时间紧迫,还请三郎随我入京,一会可能陛下也会召见三郎,望你做好准备。”

李逍摇了摇头。

“怎么,三郎不愿意吗?”

“倒不是不愿意,只是就算我手里现在确实是有玉米种子,可仅凭几粒种子,你凭什么认为陛下就会相信我的一面之辞呢?”

‘这个,”狄仁杰愣了一下,他是关心则乱,总想着玉米太过珍贵,怕在外有失,便没想过这些问题。

“我相信这个总有办法证明的,还请三郎动身。”

一旁的几位里正,听说眼前这个对李逍万分客气的年轻人,居然是雍州府法曹,早就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在蓝溪乡里,他们倒也算是大人物了,跺下脚,起码本里要震一震。

但在雍州法曹面前,却是个十足小人物,人家可是管着雍州二十二县司法的大人物了。

不过等听到说连高高在上的雍州长史都已经到了蓝溪,在李家庄等李逍回去时,更是一个个嘴巴都合不拢。

雍州长史啊,比刺史都高多了,整个京畿二十二县,包括长安城都是人家管的。

而当听到狄仁杰说李逍有个天赐的宝物,现在皇帝都要等着见的时候,他们已经吓的两腿发软,差点站不住要跪下去了。

“走吧。”

既然连雍州长史都来了,那还是什么可说的。

李家庄。

柳倓正陪着阎立本参观着李家庄,上次来过一次的柳倓,主动的为阎立本介绍着李家庄的这些不同之处,还为李逍说了不少赞美之辞。

不过阎立本问了好些村民,但都无一人知道玉米。

最后问到李家大院,赵先生倒是吃过玉米,但他也不知道玉米在哪。

“这个李逍藏的倒是真深啊。”

“李三郎确实与一般人不同,此子聪慧,曾受朝廷征召为征东军七品参军事,可他都拒绝未受,本领非同一般。”

“有本事的人都会有点怪脾气,这个老夫倒是早就知道。但愿这次来能看到那神奇的玉米吧。”

等李逍回来时,阎立本已经有些等的不耐烦了。

一见面,就制止了李逍的拜见。

“李逍,你的玉米呢。”

李逍也没多说,转身进屋,取了一个已经晒好的玉米,还特意带了一截子玉米杆子。

“这就是玉米?”

阎立本先是瞧了瞧那一截子玉米杆子,玉米杆子已经干了,黑绿色的叶子也变成了青白色。

“看样子,有点像高粱,但又不太同。”

然后他目光再看向玉米棒子,这个玉米棒子长的很粗壮,一尺多长,上面一排排金黄的玉粒,看着真如玉一般。

“此物就是玉米?”

旁边的狄仁杰接过话,“长史,上次我在李家庄吃的玉米正是此物,不过上次吃的是还没长熟的新鲜玉米,这次的更成熟一些,玉米正是此物。”

“能吃?”阎立本问。

“能吃,而且很好吃。”

阎立本又问,“做菜好吃,那做主粮呢?”

李逍按了按玉米粒,“长史请看,这玉米已经晒干,颗粒坚厚,富含淀粉,把玉米粒搓下来后再磨成粉,既可以直接煮成糊,也可以做成饼子,而且极易储藏,口感也是不错的。”

阎立本仔细的看了一会,最后把那个玉米宝贝一样的握在了手里。

“好了,现在请三郎跟老夫去京城走一趟。”

“玉米已经给长史了,我不去可以吗?”

阎立本两眼一瞪,“当然不行,陛下极有可能会召你问对,你不去可不行,走吧。”

“我先回屋换身衣服行不?”

“用不着。”

第173章 巍巍长安

李逍不是第一次进长安城。

每进一次长安城,李逍都内心满是感慨,倒不是感慨长安城的雄雄辉煌,而是对长安城有些失望。

就以这个时代的其它地方而言,长安的确是雄壮万分的,周长几十里的巨大都城,高高的城郭,雄伟的城楼,还有那宽阔笔直的朱雀大街······

任何一个这个时代的人,不论他是大唐的百姓,还是周边的蕃人,甚至是从遥远的西域前来的胡商,在长安城前都会被震憾不已。

全天下,甚至整个世界,也再没有比长安更大更雄伟的城池了。

但这一切对于李逍来说,就没什么可震惊的了。除了那点对伟大唐王朝都城长安的历史情怀感,真正看到长安的时候他是很失望的。

满是灰尘的官道直抵长安的城下,那高高的城廓也并不是包砖的,而是黄土夯制。

城门楼倒是很雄伟,但其实还比不过后世的那些旅游区仿古建筑。

把守城门的士兵穿的也并不如李逍想象那样的明光甲亮,相反,不少士兵看着十分普通,甚至有些瘦弱了,他们并不一个个都十分高大威猛,也并不是全都身披明光甲铠甲,衣着普通,甚至有些衣甲还很陈旧,乃至打着补丁。

多了解一些,他就知道,其实这些守卫长安的士兵们,多数的第一职业是农民,其次才是府兵。这些人亦兵亦农,战时为兵闲时为民,为朝廷服兵役,得军田免租庸调,还得自备武器衣甲行粮。

说来,这些府兵们基本上是这个时代,大唐农民里面条件最好的一批人,家里兄弟多,然后身体又都很健壮,尤其是家里基本上都是自耕农有些钱财的,否则不符合这些条件是当不上府兵的。

不过条件好也只是相对于其它的农民而言,再条件好但受限于这个中古农耕时代的条件,府兵们也是很辛苦的。

不管是天下哪个地方的府兵,都有到府训练以及轮流上京番上的任务。路途遥远,自带着干粮衣服赶来长安,轮流守卫着这个煌煌帝都。

人在异乡,十分不易。说白点,这和后世那些带着行李天南地北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很像。

府兵们甚至没多少人识字,不少人甚至还操着各地的方言,连句大唐官话都说不清楚。

一来次长安番上,回去够他们向同乡和儿孙们吹上一世了。

来长安次数越多,李逍对长安的那点情怀也渐消失。

进入长安,则更加失望。

长安城的城郭围的很大,但长安城内,哪怕是到了如今,经过隋唐两代五位皇帝的经营,六七十年了,但这座在隋文帝时下令营建的都城,其实都还未完全建好。

不说城里一百多坊还有许多坊大片的空着,就是长安的城廓都还有不少地段是空缺的,有的城廓也只建起了矮矮的一截。

长安的城南,更是人烟稀少,一到晚上,大片大片的坊区连盏灯都没,比城郊还城郊。

李逍对于长安的里坊规划,其实十分不喜欢。

长安有宫城、皇城、外城,宫城是皇帝和他的嫔妃们住的地方,皇城是宰相和各大衙门的办公场所。

唯有外城是百姓居所以及市场所在。

但长安一百多坊,完全就是封闭式的。

每一个坊,就如同现代的一个封闭小区。有坊墙,坊门,一到天黑就要关闭坊门,寻常不得出入,到了早上鼓楼响起鼓声才打开坊门。

而在这一个个方块的坊间,是一条条的街道。

可是长安城里的街道,毫无繁华热闹可言。

长安城里的街道真的只是用来行人的,街两边,便是坊墙。一堵堵坊墙高高竖立,让人丝毫窥探不到坊内。

街道两边别说有商铺,连个摆摊的都不允许有。

长安所有的商铺,甚至是摆摊的,都被集中在大唐长安城的东西两市的市场之中。这两个市场,也一样是有坊墙包围的封闭式市场。

朱雀大街长宽很长,足有十里之长,也很宽,可惜这么宽的路平时中间却是不允许走的。

而长安除了六条东西干道之外,其它的坊街,却基本上都是黄土路。这黄土路天晴的时候灰尘多,一到下雨的时候则特别的泥泞。

尤其是长安的人口还算多的,人多车多,路就更泥泞了。

天晴的时候进城吃灰,下雨天的时候进城则弄一身泥水,多来几次之后,李逍对于长安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想念了。

李逍曾问过大彪和张葱他们,对长安城印象如何,结果这几个家伙每次一提长安就两眼放光。

什么城池高大,什么守门的府兵威伟雄壮,什么天街雄阔,什么长安城人流如织,什么东西两市繁华热闹······

对此李逍只能说一句他们都是乡下人没见过世面,长安城不过是个大集而已嘛。

大彪甚至感叹着,进了一趟长安城之后,这辈子最大的愿意就是成为长安城里人,将来能在长安的南城买套宅子,然后在西市里租个铺子卖猪肉,嗯,如今改成在西市开个酒楼了。

李逍觉得长安其实还没有后世一个五线城市热闹繁华呢。

皇帝和宰相们还在中书门下等着他们,阎立本也没敢耽误,见过玉米之后,便把李逍的那个玉米还有那截玉米杆子如宝贝似的装进了一个箱子中,然后外面挂上一把大锁,派了一队士兵保护那辆马车。

他也生怕李逍会跑一样,和狄仁杰一左一右的把他那一骑夹在两人之中。

本来还以为能坐下阎长史的官车,想着阎立本好歹也是帝都的市长了,这配车肯定很高级,坐的会很舒服,不用八十里路的颠簸,谁成想着,阎立本一把年纪了,可人家却依然是腰佩横刀,跨坐良马。

他们甚至没给李逍准备一匹好马,李逍还得坐自己的马。幸好他的坐骑是程咬金家的,程伯献送的一匹踏月乌骓,倒也不差。

可是骑马赶八十里路去长安,李逍还是不太高兴的。这土路,颠啊。

第174章 为虎添翼

骑在马上,李逍十分怀念后来。

后来的我们,有平坦的柏油马路,甚至就是最偏远的乡下农村,也早就村村通了水泥路了。

这蓝溪也算是天子脚下京畿之地,尤其是蓝溪还处于关中通往山南的要道蓝武道上,这若放后来,这肯定是有高速的啊,甚至说不定都能算是五环之内,地铁、公交、轻轨啥的都有。

可现在,土路。

干旱许久,路面倒是不泥泞了,可全是灰。

尤其是阎立本虽然没大张旗鼓,可也几十号人呢,这车啊马的一走,顿时飞沙走石。

看着阎立本一把年纪的老头,人家还是副国级的高官,可却依然身子笔挺的坐在马上,那气势,真让李逍有些佩服。

都说大唐尚武,还真是没错。哪怕是个文官,也一样如此。阎立本可是大唐有名的技术型官员,不但绘画技艺了得,尤其人家还是建筑行业的顶尖大师,这样的文官,还一把年纪了,可照样佩剑骑马,八十里路半天就要往返,可知道多硬气。

相比一下,南北朝时的南朝贵族士阀们,却最喜欢的是坐牛车。汉以来,牛车最受贵族们欢迎,皆因高级牛车比起马车来可是更为舒适,牛车速度慢,不比马拉车快。

因此,许多贵族,尤其是那些贵族女人最喜欢乘牛车。

但到了唐朝,牛车却慢慢式微,皆因唐人尚武,官员们几乎都习惯骑马,不论文武,而就算是一般的贵族子弟和家眷,也多乘马车。慢腾腾的牛车,反不受待见了。

这就类似于在南朝时早有的人抬辇,在如今却很少看到。

以前人觉得重要场合,坐车为礼,骑马为失礼。而自唐朝始,上到皇帝下到平民,却都以乘马聊服为礼。男子们在隆重的场合,全都骑马。

甚至流风所及,许多妇女也骑马。

唐人爱骑马,马具也比较发达。比如这时代的鞍,已经是在汉魏时高桥鞍的形状下加以调整,后鞍桥向下倾斜,更便于乘者上下,对人体也更适合,可以称为后桥倾斜鞍。

这种鞍说白了就是U形鞍,比起汉代的V形鞍来,要舒适些。

但对于李逍这样的人来说,这种鞍具还是舒适性不高。鞍具嘛,最重要的作用当然是骑乘时坐着用的,坐,就得舒适。

简单点说,就是后世的普通摩托车、电动车的坐垫也比现在这种木头制的桥鞍舒适啊。

虽说这时的马鞍以木头为骨架,外面会蒙上牛皮,甚至有用金银珠宝做点缀装饰的,可说到底还是木制鞍。

木鞍可是硬的,那几层皮革也不会有太大的减震缓冲作用,一口气跑个百八十里的,人真的会震散架。

唐的马鞍,鞍下还有鞯,在后世则称为鞍褥,一般用毡子做成,也有用皮毛做的,比如皇帝的鞍鞯,就有用虎皮做的。

而在鞯之下,还有障泥,障泥悬挂在鞯下。

为了固定鞍、鞯,还要向马胸、尻、腹部引出带子加以系结固定,自马鞍底下绕住马腹的带子称为腹带,自马鞍向前绕过马胸的带子则叫攀胸,而自鞍后绕过马屁股的带子则叫鞦。

有些人还会在鞍后每侧散缀一些装饰性的带子,甚至不少唐人还会在自己腰带上也散缀一些短带子,名鞢韄。

一套上等的鞍鞯就包括所有的马具,价格是极高昂的。

但今天李逍看阎立本和狄仁杰两个大唐官员的鞍鞯却都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木头鞍骨,外蒙皮革,高桥式马鞍。这种鞍跟他那几个朋友送他的鞍具大致差不多,短途乘骑还没什么,稍骑远些就屁股疼。

还没骑老式自行车舒适。

他一边拿了块布把自己的嘴鼻给包裹起来,做了个简单的口罩防灰尘,一面想着,要是再有个墨镜就好了。

嗯,马鞍若是能再改进一下就更好了。

若是能把这两头高高翘起,中间凹陷的马鞍改进成摩托车坐垫那样的,估计就会舒适许多吧。

那样的明显更平稳一些,而且如果由木制改成皮革的,中间用兽骨或木头做点支撑,那么肯定就不那么硬了。多层式皮垫肯定能舒适许多。

“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着一会见到陛下后不知道说什么了?”阎立本笑着扭头对他道。

李逍对阎老头感觉不错,堂堂京畿地区一把手,紫袍大佬,却还能对他这样一个小老百姓和和气气的,这可十分不易。

特别是佩服人家亲自骑马赶来见他,毕竟往返一百六十里路呢。

“没想那么远。”李逍对阎立本笑笑,“逍只是觉得骑马挺累,佩服阎长史一把年纪还能够坚持骑马,真是难能可贵。”

阎立本笑笑,“这有什么,我虽说是个文臣,可老夫以前也是数次随军前线的。”

狄仁杰便在一边小声解释,说阎立本以前曾先后跟随过隋炀帝和唐太宗东征高句丽等,虽不曾持刀厮杀,但骑马真算不得什么。

“怎么?骑不惯马?你这样的年轻人,不会骑马可不行。尤其是我们关陇子弟,哪个不得学会骑马。这次你发现玉米有功,肯定会赏的,到时你说不定就能得爵授官,可不能到时成为了大唐贵族,却还连马都不会骑,那时可就要被长安耻笑了。要知道,在长安,连贵族家的女眷们,可都是会骑马,甚至还能骑着小马打马球呢。”阎立本笑着说道。

“呵呵,可能小子的想法跟长史不一样吧。小子骑马觉得累,想的倒不是如何改进骑术,而是想着如何改进一下这马具。比如说这马鞍,未免有点太过高过深了,如果说适应战场倒是不错,可是寻常骑乘的话,这种鞍具未免有些不太适用。如果加以改进,比如说把木头鞍骨改成仅以木头或兽骨等做部份支撑,而以皮革为主,用多层皮革做鞍,特别是改变这种两头高中间深的形状,改成更平伏一些的形状,把鞍、鞯连为一体,让马鞍更适合乘坐,岂不更好?”

阎立本虽然如今是雍州长史,但他们阎家可是工程世家,搞工程技术闻名,而且以绘画擅长,对于李逍提出的这个想法十分喜欢。

“改良马具,你说的这个方向倒是不错。不过光有想法还不够,若是你真的能够研究出好的改良办法,那可又是功劳一件。特别是你若是能够改良出更适合骑兵作战用的马具,那么绝对会有重赏。”

骑兵不论什么时候都是重要的兵种,战场上往往是决定性的力量。马镫的出现,让骑兵拥有强大的作战能力,而马鞍也一样能够为虎添翼。

阎立本越看越有些喜欢李逍了,这个年轻人,想法不一般啊。

第175章 白衣面圣

“多谢阎长史指点。”李逍心里有几分感动,阎立本的这番话是长辈对晚辈的指点,这是一番好意。

接下来一路上,为了赶时间,阎立本也顾不得路上颠簸和灰尘,一路快马加鞭,饶是如此,可路上依然连续遇到三波从长安前来的大内使者。

皇帝和宰相们已经有些等的不耐烦了,都想马上见到玉米。

快马加鞭再加鞭。

八十里路,硬是只跑了一个时辰就到了,进了长安城,李逍只觉得浑身酸麻,感觉身子骨都要散架了。

可看浑身都是灰尘的阎立本老头,却还能矫健的从马上跳下来,他真是万分钦佩。

“以后可得多练练。”阎立本把坐骑交给手下,笑着伸手把李逍从马上提了下来。

这手劲,真大,比他这个年轻人还大的多。

狄仁杰也跳下马,还伸手帮李逍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三郎若是想精进一下骑术,我可以让我表弟来教教你。”

“李元芳?”李逍意外。“好啊好啊,只怕李兄不肯。”

“这有什么,我表弟最近也正好无事。”狄仁杰跟李逍相处时间不长,但却觉得他是个可交之人,何况他也深知,这玉米一献上去,李逍肯定就不再是个寻常乡民了,再加上李逍可是还与军方的几位大佬关系密切,有那几位在背后帮着,李逍早晚会出头的。

他那表弟来京,也一直没有找到什么合适的事情,如今跟着他身边帮差也不算是个什么正经事。若是去指点下李逍骑术,说不定就能借此机会交上李逍这个朋友,多一条路子。

有宫里人来引阎立本等人进去,狄仁杰亲自抱起那个箱子,珍重小心的跟在后面。

李逍一介布衣,没资格直接进去。

他被一位宫人带到一侧。

那个大约也就二十岁左右的宦官,面白无须一脸和善,似早知道些消息,知道这位看起来风尘仆仆的年轻人也不是简单的。

“咱家已经为三郎备下了衣服,还请三郎到那边沐浴更衣。”

布衣见天子,这可是极难得的事情,见天子之前,自然是得沐浴的,见天子前还要换上皇帝赐下的白布衣。

“多谢公公。”

李逍来的及,也没带什么钱财之类的,只好拱手谢过。

那宦官倒也没有索贿之意,还跟他小心交待了一些宫里的规矩。

宫里规矩多,是不能有半点差错的。

被带进一间小屋里,宦官就退了出去,还为他带上了门。里面早有准备好的一桶热水,还有一套崭新的白色布衣。

脱去身上满是尘土的衣物,跳进水桶里痛快的洗了个澡。

没有什么沐浴露这些,哪怕是眼下身处皇城之中,在中书门下这些宰相办公的地方,但配备的也只是一些澡豆而已。

所谓澡豆,已经是普通人家用不起的高级洗浴用品了。

澡豆,以豆粉添加药品制成,用以洗手洗面,甚至是洗澡。在古代,澡豆可以说是全能的洗护用品了,洗手洗脸洗头洗澡甚至洗衣服都用,一切污渍油渍都能搞定。

一代神医孙思藐就在他的医书里写道,衣香澡豆,仕人贵胜,皆是所要。意思就是说,下至贩夫走卒,上至皇亲国戚,澡豆那是居家必备用品。

比起后世的洗护用品都是化工品不同,这时的澡豆,所有的配料那都是可食用的,吃到肚里也能溶解脂肪。

不过要具体点说,其实唐人的澡豆也是有分类分级的。

大致也有肥皂类的,用来洗衣服洗手,还有洗面奶类,用来洗面洗澡等。

在制作上,都是以豆粉为主,然后就是配合各种中药材加工。越贵的澡豆,用到的药材就更多且更贵。

比如眼下李逍用来洗澡的这个澡豆,明显就比平时李家买的更高级,闻起来就不一般,沁人心脾,他估计这是大唐制澡豆最有名的州进贡的贡品澡豆,这种进贡的澡豆,甚至包含了几十种药材,什么丁香、沉香、麝香、珍珠粉等等。

关于澡豆历史上还有一个笑话。

一个叫王敦的人娶了公主,刚结婚时,上完厕所,公主的奴婢拿着个金盘装着水,一个琉璃盏装着澡豆捧到他面前。

他还以为这是吃的呢,就把澡豆倒到水里喝掉了,还说这个干饭挺好吃的,这让那群公主的奴婢们无不掩口而笑,闹了个大笑话。

李逍倒不至于闹这样的笑话。

贡品版的澡豆用过之后,去污去油能力确实是强,而且身上还留有一股沁人余香。

但他觉得,这香味远比不上他家新研制出来的香水,何况这种澡豆一看就制作成本极高,动不动就几十种香料、药材加工,哪比的上他家的香水只用花露和酒精制成,成本低效果还好。

看样子,到时可以走走宫廷路线,也弄个贡品御用的牌子,倒时以此推广,他家的香水岂不大火?

换上宦官为他备好的衣服,倒也大小合身,虽说是一件白色的麻布袍子,可裁减得体,缝制的也好,针脚均匀。

配上牛皮的腰带,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软脚幞头,倒也很有几分潇洒的味道。

转身走出屋外,那位小宦官早就在那里等着了。

还端来了一个托盘,里面几样点心。

闻着有桂花和香味的桂花糕点,染成绿色的绿团子等。

他确实肚子饿了,倒也没跟人客气,拿起筷子夹起来就吃,一会功夫,那几小碟糕点倒让他吃了个精光。

小宦官站在一边,眼睛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李逍。李逍不是第一个布衣面圣的人,但哪个来面圣的布衣,在这里等候面圣的时候不是紧张激动不已,甚至紧张的手脚发抖的,有哪个能如李逍这般自然。

甚至就是好多低级官员,在接到皇帝特旨召见等候时,一样激动的手足无措。

“李三郎不紧张吗?”小宦官忍不住问。

“不紧张啊。”

“见天子也不紧张?”

“有啥可紧张的,我又没犯什么事,天子召我来,那是因为我发现了玉米,是好事呢,一会说不定就要授我官职,赐我爵位,赏我钱财田地,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何来紧张。”李逍笑嘻嘻的说道。

刚说完,一个宦官进来。

“蓝田乡民李逍何在?”

“我就是李逍。”

“圣人召见,赶紧随我来。”那宦官面无表情的扫了李逍一眼,然后冷冰冰的道。

第176章 中书门下

皇城。

中书门下。

匆匆沐浴过后的阎立本顾不得疲劳,带着玉米赶到。

当那个匣子打开,一个金灿灿的玉米捧到皇帝李治面前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带着惊喜,又带着疑惑。

“这就是玉米?”

“回陛下,此物就是玉米。”阎立本答道。

厅中十一位宰相,此时全都不约而同的伸长了脖颈,一起瞧向那个金灿灿的东西。

李义府笑着道,“此物金灿灿一看就非凡品,金棒之上结玉籽,粒粒金黄,却又明亮如玉,不愧为玉米之名,形像。”说完,他还有些得意的瞧向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也在看着这个玉米,虽然他对于阎立本拖了半天还真弄来一个玉米有些意外,但他对于这个东西,其实是并不相信的。

随便亩产能够两三石,还极为耐旱,南北皆可种,既可春种也可夏种,储藏又方便,世上哪有这样好的东西,为何还会偏偏到此时才被发现?

李治把玉米拿在手里把玩着,这颗玉米已经被李逍晒干了。拿在手里,有一种坚硬紧实的感觉,很有充实感,极为真实。

“此物真能吃?”韩瑗发问。

韩瑗是长孙一党,而且他们还是亲戚。韩瑗的妻子是长孙无忌叔父的女儿,因此韩瑗跟长孙无忌是亲戚,喊长孙无忌为妻兄。这个关系,还是相当亲密的。

阎立本自己是没吃过玉米的,但他相信自己的属下狄仁杰,那个年轻人是他在河南任职时发现的一个人才,自己一路提携他,他也从来没有让自己失望过。

“某没吃过这玉米,但某的属下,雍州法曹狄仁杰吃过。据他所说,玉米鲜嫩的时候鲜嫩多汁,美味可口,可以做成多种菜肴。而当玉米老了的时候,晒干后可以磨成粉,跟小麦相似。磨成粉的面米面,既可做糊,也可以做饼。蒸饼、汤饼、炊饼都行。”

李治听的眼里冒光。

这前虽得到雍州禀报,但他心里并不完全相信的。这件事情拿到中书门下与宰相们商议,也只是例行其事。

可当长孙无忌的态度表露出来后,他对此事就已经不仅仅是发现一样新作物这么简单了,这里面有更多的期望。

而现在真的有一颗玉米摆在了他的面前,这让他十分兴奋。

长孙无忌啊长孙无忌,只怕你根本想不到会真的有玉米吧,现在看你如何收场了。

“仅仅是一颗玉米而已,何足为凭?就凭这样一棵玉米,如何让人相信此物能够亩产二三石?如何让人相信此物可以大面积耕种?如何相信,此物是否真的能够食用呢?”长孙无忌站了出来,一下子抛出了一大堆的问题。

许敬宗也站了出来。

他当年也是太宗秦王府的十八学士之一,可惜一直以来都没怎么得到重视,还几次因为犯错被贬官,但跟长孙无忌一直不对付,这几年更被长孙压的不得出头。

这次好不容易得皇帝提拔,拜为宰相,他岂会不知皇帝用意。

不管如何,长孙无忌赞成的他就反对,这就没错了。

“长孙相国,之前你说世上不可能有玉米这样的东西,可现在玉米就摆在了你的面前。如今玉米摆在这里,你却又还不信,这就未免有些太过了吧?难道长孙相国不愿意天赐我大唐神瑞吗?”

长孙无忌鄙夷的瞪了许敬宗一眼,摇摆不定的小人,这种人物过去自己正眼都不愿意瞧一眼,如今居然也跟狂犬一样跳到他面前乱吠了。

“口说无凭,让某相信,那就得拿出点真凭实据来!”

一直没说话的李绩这个时候开口了。

“某刚才听阎长史说,此物是蓝溪乡民李逍所发现。敢问,这个李逍可是蓝溪李家庄的李逍李三郎,是否那个办起蓝溪书院,免费招纳乡中子弟读书。又还建立合作社,自己花大钱买下一千头牛,然后分给乡民领养,让他们可以免费使用牛耕地的那个李逍?”

“是不是就是之前雍州上报的那个在今年大旱之时,与乡民订立乡民公约,建立乡约堂,共同抗旱救灾,致使往年因旱灾而抢手互殴导致死伤众多,今年却因为其建立的乡约堂,而至今未有一例抢水斗殴发生,更无一人伤亡,并且,蓝溪乡今年干旱到现在,却还保证了三万亩庄稼的李逍李三郎?”

一连几个询问。

但却把一个小小的乡民说的如此了得。

堂堂知尚书省事、主持朝政、太尉,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宰相,却能够当着天子和众宰相的面,为一个小小乡民称功,这可不简单。

阎立本点头。

“正是此人,蓝溪乡贤李逍。此人之前还曾向陛下献过霜糖脱色提纯改进工艺秘方,后又向朝廷献过平辽东之策,虽然年轻,但却天生大才,只是一直隐居蓝田乡下秦岭山中。不过此人虽隐居山中,却也造福乡里,为乡民们敬重之乡中大贤。”

李治自然也是早知道这玉米是李逍所发现的了,可是此时却还是假装刚想起来此人似的道。

“原来是他啊,这个李逍可是一个人才啊,之前献平辽之策,太尉就高赞不已,各卫府将帅们更是一致称赞其大才。朕甚至还特意下旨授封他为征东军七品参军,可惜此人却不愿出山做官。”

“想不到,他在乡里还做了这么多善事好事啊,更想不到的是,他如今居然又发现了如此天赐之物玉米,此人,真如这玉米一样,简直就是上天恩赐于我大唐的啊!”

皇帝这么一番话,可就等于为李逍盖棺定论了。

这是一个良民,大大的良民。

“陛下,李逍此时就在外面候见,陛下何不召李逍亲自前来问对,玉米是李逍所发现,而且陛下面前这玉米,也是李逍自己亲自栽培出来的。但凡有关玉米之事,陛下只要问他,肯定更加详细。”阎立本见皇帝如此喜欢李逍,便也再添一把火。

“李逍就在外面吗?”

不料李治听到李逍在外面时,却并没有马上召他前来问话,反而是在迟疑了一下道,“先不急着召他,我们还是先来讨论一下这个玉米吧。”

第177章 玉米太监

“陛下何不召这李逍前来一问呢?”长孙无忌敏锐的发现了皇帝的反常,他自以为发现了猫腻,立马进逼。

“问与不问又有何关系,反正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就算召李逍来了,他说的再多,只要长孙相国不愿意相信,那你依然是不会相信的。”李治淡淡的冷笑一声,既然玉米是李逍拿出来的,其实李治心里已经信了七八分了。

他现在更愿意借此事,好好的跟长孙来斗斗法。

“怎么个眼见为实法?”长孙不肯退让。与皇帝已经相信李逍的玉米不同,长孙到现在是万万不肯相信这什么玉米的。而皇帝越是躲躲闪闪的,越让他这里面有鬼。

中书门下,殿中一众君臣,此时各有所思。

对于玉米,信者有,不信者有,甚至不信者更多。但如许敬宗、李义府这样的人来说,玉米真不真假不假已经不重要了,他们看到的是,借着这个玉米,如今中枢的两派人马已经算是正式开战了。

现在如何打倒对方才是重要的,至于什么救国救民的玉米,倒是其次了。

李治捏了捏自己的下巴,那里留着稀疏的胡须,比起他父亲的那美丽的胡子,他的胡须还不成型。但他的心,却已经跟他父亲年轻时一样的强了。

“朕以为,不如就授这个李逍一个司农寺的官职,在北苑给他划一片地,让他负责种植玉米,再由羽林军派兵保护玉米。待到夏天之后,玉米收获,到时能有多少收获,也就一清二楚。玉米收获后,碾磨成粉,再储藏食用,一切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长孙无忌沉默。

皇帝说的这个倒确实是一个验证的办法,但他根本不相信这个玉米是真的,难道皇帝就真的相信?

还是说,皇帝想搞什么猫腻,但就算现在种下玉米,按他们说的最快一百天收获,那也得三个多月后啊。

这三个多月的时间,拖来拖去又有什么用。

要是玉米种不出来,或者说达不到那么多收成,那一切就是虚的。

到时,没脸面的还是皇帝。

“若是一百天后,玉米种不出来,或者说根本达不到他所说的那般耐旱以及高产呢?”

李绩又站了出来。

“某相信李逍,更相信玉米是上天恩赐我大唐之祥瑞。某愿意跟长孙相国赌一把,若是到时种不出玉米,或者说达不到亩产至少二三石的产量,那么某到时自愿辞去一切官职,乞老还乡。”

“好!”

长孙无忌想不到李绩连这种话都敢说出来,他还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

“且慢,既然是赌,那就各有赌注。请问,若到时李逍种出这玉米,产量也能达到要求,那请问到时长孙相国打算怎么办呢?”

李绩反将了长孙无忌一军。

长孙狐疑的看了李绩一眼,不知道他为何如此有底气跟自己赌,而且还是拿出自己的前程来赌。

很明显,李绩拿出自己的官职来赌,那么他长孙无忌也只能拿出官职来对赌,否则就是不公了。

难道他在赌自己不敢赌?

长孙无忌冷笑几声,他料定这个玉米有鬼,那又如何不敢赌。

可这时,褚遂良咳嗽了几声,站了出来。

“太师、太尉,两位都是主持朝政的元老,当着陛下的面,怎么能够拿朝廷公器做赌注呢。某以为,陛下所言甚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就划一块地给李逍,让他试种玉米。”

“不过呢,种在北苑不太方便,毕竟北苑是羽林军屯驻之地,而且还有皇家花苑,倒不如就在渭水河边的沙苑划一块地试种。”

褚遂良这话一出,立马让李绩等人感叹此人的老辣了。

沙苑在哪?

沙苑在长安东的同州,紧靠着潼关,而且南临渭水。

褚遂良狠辣在哪?

狠辣就在这个沙苑可不是什么好地方,说是说靠渭水,但绝不是什么水乡之地,这是南洛水与渭水间的一大片沙草地,东西八十进而,南北三十里。

早在西周秦汉之时,这里就是沙草地了,灌草植被丰富,动物种类繁多,这里还是旱涝频繁的恶化之地。

正因为旱涝频繁,所以哪怕这里紧邻长安,可这里却一直都是牧马场所。如今大唐也在沙苑设立了沙苑监养马场,牧养军马。

这样养马的地方,划出来给李逍种玉米,可知道褚遂良有多狠了。

“褚相,沙苑有名的旱涝频繁之地,古往今来,都没有人在那种庄稼的。”李义府点了出来。

褚遂良却笑着道,“某正是因为沙苑的特殊情况,才提议在沙苑种玉米的。之前不是说这玉米南北皆宜,极为耐旱吗?沙苑那边,沙草地形,极易干旱。虽也有水涝,但只要选一块不涝的地方就好了,这样一来,正好检验玉米是否真有李逍所说的那般神奇,是否真的不需肥沃地力,又十分耐旱的特征啊。”

“如果玉米在沙苑也能种出亩产二三石的收获来,那某相信玉米在其它地方自然也能高产,对吧?”

这话说的似乎是滴水不漏。

可明明充满了恶意。

同州府志里也说,沙苑在县南洛渭之间,亦名沙海,沙泽其中盆起者曰沙阜,东跨朝邑,西至渭南,南连华州,广八十里,袤三之二。其沙随风流徙,不可耕植。

它的面积广,变化大,到处凹凸不平,遍地水、碱、草、沙。高的地方叫沙阜,低的地方叫沙洼,有水的地方叫沙地,有碱的地方叫沙卤,有草的地方叫沙滩,平坦的地方叫沙板,黄沙一片叫沙漠,沙砾大的叫沙碛。

连沙漠都有,可知这是什么样的鬼地方。

褚遂良一出手,不但制止了长孙无忌与李绩打赌,毕竟赌博有风险。而让李逍到沙苑种玉米,这明着就不可能种的出来的。

那里可是书上都明载不可耕植的地方。

李治也看出了褚遂良的用意,心里不满的冷哼了一声,这些元老真是太卑劣了。

“不如这样,挑三个不同的地方试种玉米,一块就在蓝溪,一块在北苑,一块在沙苑。三个不同的地方,也正好可以检验一下玉米不同地方的产量。”

“这三块地方征归司农寺上林署,新设玉米监,专职玉米试种之责。就授李逍玉米监监正。”

这个新设的玉米监规格上和司农寺下属的各个宫苑监是一样的,监正从六品下,品级不算高但也不算低,专门负责一块业务。

皇帝专门新设一个监,也是为了尽量减少其它干扰。而划出三块地方来种玉米,也免得褚遂良这般老阴人暗中做梗,至于同意沙苑试种玉米,也是为了能够堵下老阴人们的嘴,免得他们处处反对。

只要到时北苑和蓝溪两处地的收成好,哪怕沙苑颗粒无收,那也一样能证明玉米的作用了。

“玉米监设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植玉米,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另划给玉米园农一百人。”

李治很舍得下本钱,为了玉米,特意在司农寺下设了个玉米监,还一下子给了这么多完整的编制。

监正,副监、丞、都是朝廷品官,而录事、府等可都是流内吏了,也都是有正式编制的。

更别说,还专门划拨了一百个干活的园农。

司农寺相当于后世的农业部加国家粮食和物资总局了,管的事情很多。专门新设一监,可见皇帝的重视。

“蓝溪、北苑、沙苑各划一百亩地隶归玉米监。”

李逍一袭白袍,等的花儿也都快谢了,可左等右等都没有等来皇帝的召见。

等的都已经到了饭点,肚子都已经咕咕叫了,这时才终于有一个小宦官过来传话。

“中书门下的议事已经结束了,陛下已经回宫,特旨让新任的玉米监正李逍到堂下用饭。”

说完,那个小宦官还一脸的羡慕的看着李逍。

李逍不明所以,自己等了半天,就等来一顿工作餐?皇帝呢,不是说皇帝召见吗,自己等半天,皇帝放自己鸽子了?

“既然陛下不召见,那我干脆回家好了。”李逍对于什么堂下饭没有什么稀奇的,不就是顿工作餐吗。

结果那宦官却道,“李监正,堂下饭可是了不得的荣耀,唯有宰相才有资格吃,六部九寺五监的大臣们寻常都难以有机会得赐一饭,李监正可莫要错过了。”

堂下饭堂下饭,就是宰相们议事后在堂下吃的工作餐,相比起一般衙门里的工作餐,伙食很丰盛,八个菜。

能当宰相的倒不稀罕八个菜,但关键是大唐有个传统,就是非宰相是没资格吃这堂下饭的。如果偶尔有大臣被皇帝留下来跟皇帝、宰相们吃个堂下饭,那是可以吹嘘一辈子的。

李逍却依然没觉得什么,主要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传统。他此时更关心另一个问题,“你叫我什么?”

“李监正啊,李监正难道还不知道,刚才在中书门下,陛下已经亲自下旨新设玉米监,而第一任玉米监监正就是李监正你啊。从六品下,独掌一监,恭喜李监正,一介白衣,一跃而服绿袍,可喜可贺!”小宦官一脸谄笑。

李逍却有点怔神。

“玉米监,这是个什么鬼?玉米监正,难不成老子还成太监了?”

唐朝官职里没有哪个官职正式名叫太监,甚至眼下宦官们也不叫太监。但唐朝很多机构称为监,各监的正职称监,也叫监正,俗称大监,也有叫太监的。而副职一般叫副监,也有称少监的。

莫名其妙,就成了太监,李逍有点哭笑不得。

玉米太监,这可不好听啊。

第178章 布衣、宰相

午间的中书门下省很安静,处处彰显帝国中枢的威严。

李逍原本以为午饭是在皇城吃,结果却不料被带到了禁中。所谓禁中,自然就是大内宫廷。

在大唐开国之初,朝廷延续的是隋朝的三省六部制,那个时候朝廷的中枢核心还是尚书省,左右仆射更是天然的宰相之首,甚至朝廷的中枢议事机构也是设在尚书省内,称为政事堂。

然则如今,朝廷的中枢已经改到了中书门下。

中书和门下两省虽然也和尚书省一样在皇城里还有衙门,但那里的衙门称为中书和门下外省,宰相们议事之地,其实是在禁中的内省。

因此现在大家也习惯称中书门下为内首,称尚书省为外省。

呆在皇宫之中而不是皇城里办公,可见中枢的重要。虽然宰相们议事的内省只是在宫城的前先廷而非后宫。

可毕竟是在禁中,出入不易,宰相们在禁中议事,皇帝便特为他们提供午餐,免得来回奔波。

宰相们的工作餐叫堂馔,也称为廊餐,因为以前是在政事堂的廊下吃,因此也称为堂下饭。

这堂下饭可是只有宰相才有资格吃的,而且规格极高,起码八个菜起,丰盛的甚至让宰相们都不忍下筷子。

相比起宰相们的廊餐,其它官员虽然也有工作午餐,但就非常简单了。

李逍倒不稀罕这顿什么廊餐,但皇帝有诏,这是恩赏,而且几位宰相也要见他问话,他这个新被任的玉米太监就不得不来。

哪怕他对于当这个什么玉米太监也并没有什么意愿。

可在这个时代,雷霆玉露皆是君恩,你不当都不行。

唐朝人一般也习惯是吃两餐的,早一顿,晚一顿,中午往往是没饭吃的。不过贵族们向来是例外的,春秋之时的贵族就已经开始三餐了,甚至国君们还四餐五餐的。

吃的餐越多,代表地位也就越高,就如同这年头穿衣服颜色、住房屋的间数,门楼的高低一样,都得有相应的地位才能享受,否则就是逾越。

官员们是时代的精英,自然是可以吃三餐的。

内省的门前廊下,早有御膳房的人送来了廊餐。

每位宰相一张桌几,一个蒲团,桌上摆了七菜一汤。有荤有素,而且菜做的很精致。

朝中十一位宰相,平时也不一定所有宰相都在内省议事,都是当天有几位宰相在,就准备几位的廊餐。

偶尔皇帝也会在这里陪宰相们用食。

只有极少时,才会有六部九寺五监十二位的重臣们到中枢内省议事时,蒙皇帝特赐得以吃廊餐。

可今天让御膳房的人十分意外的是,今天十一位宰相都在内省议事,但皇帝却没留下来陪宰相们吃饭,可偏偏却又特赐一人廊餐,而更奇怪的是,这人并没有参加今天的议事。

“这人什么来头?”

“听说是陛下刚钦封的玉米太监。”

“啥监?”

“玉米监正,从六品下呢。”一位御厨感叹着道,从六品下,这级别比他们御膳房的老大级别还高呢。

“从六品下就能得食廊餐?”另一人有些不解,什么时候廊餐这么不值钱了?多少六部尚书、十二卫大将军,都没机会吃上呢。

“这人可不一般,听说今天陛下和诸位相国们议论了一上午,都是在谈关于他的事情呢。”

“这人到底什么来头啊?”

“不知道啊,反正挺年轻的,一会送餐的时候,仔细瞧瞧,回来跟我们说说长啥样。”

李逍到的时候,廊餐已经摆上了。

除了十一位宰相,今天还有雍州长史阎立本也得到皇帝特赐,赏廊餐。

除了这位,李逍认识的人里也就只有李绩了,毕竟李绩也是在他家蹭过几顿白食的,至于其它的宰相们,他一个不认识,只觉得高矮胖瘦都有,可全都身着紫袍佩着金鱼袋,还真傻傻分不清谁是谁。

反正不认识,也就懒得去猜了。

他目光先扫了下,看到还有一个空座,就赶紧的过去。

几上已经摆好了餐,一眼扫去,发现确实还挺丰盛,七菜一汤,有煎有煮有炖有烤甚至还有炒菜和凉拌。

一盘炒的青油油的田间野菜,放了点蒜蓉,而且闻着是放了菜油炒的,很香。凉拌的菜则是折耳根,这菜可是他李家庄特色,后来教给了大彪,也成了蓝溪李庄饭店的特色凉拌菜之一,想不到都传到大内宫廷来了。

李绩看见李逍这么不客气的,上来就往一边坐下,眼睛尽盯着那些菜了,不由的黑了脸。

这小子,真是太不懂礼数了,这里哪个不是朝廷重臣,不说官职爵位,就是论年纪,那一个个都是李逍的爷爷辈了。

“李逍,还不快过来拜见诸位相公。”

李逍笑着起身,走到李绩面前,拱手躬身下拜,“逍拜见英国公。”

然后又转头对着阎立本一拜,“逍拜见阎长史。”

后面的他就不知道拜谁了,谁也不认识啊。

倒是李绩这个时候挺帮忙的,在那里道,“真是乡野村乡,没见过世面,来,我跟你介绍一下诸位相公。”

长孙无忌、褚遂良、于志宁、韩瑗、来济,宇文节、许敬宗、李义府、崔敦礼、杜正伦·······

一个个都是当朝宰相,位极人臣啊。

不少人名字李逍可是在后世就听过的,比如长孙无忌,跟张无忌哥哥的名字也就相差一个姓了,那也是极牛逼的人物了,皇帝的亲舅舅,尤其人家还是长孙皇后的哥哥呢,他爹又偏偏是一箭双雕的长孙晟大将军,他曾读过一些,里面可都称长孙无忌哥哥老了的时候,可是成了一代老阴逼的。

至于褚遂良,嗯,初唐四大书法家之一啊,不管人家官当的如何,人品怎么样啥的,最起码,这位褚老爷子的书法可谓一绝。

还有许敬宗、李义府,好像都是武则天当政时的牛逼实权宰相了。

还有那位来济,他爹可是隋朝时有名的大将军来护儿啊,他还有个极为牛逼的万人敌哥哥来十二郎好像,另外他还有个弟弟啊还是哥哥,好像后来也当了宰相的,兄弟两个都是宰相,这可了不得。

尤其比较了不得的是兄弟俩人当宰相可不是靠着家族的关系,毕竟他们爹虽说是隋朝的荣国公来护儿,但来护儿早年是陈朝人,后来年轻时杀了仇人游过长江投奔了隋军,上阵立功直至国公,可跟着随炀帝一起死了,他的其它儿子也都被杀了。

而来济兄弟俩个当时还才几岁呢,因没跟在身边才逃过一劫。自那后,来家兄弟成了孤儿,家道也是再次中落,后来都是靠着读书才算是出头的,能奋斗成为宰相,那是真本事的。

宇文节,好像跟宇文化及应当有点亲戚吧,杜正伦,应当是早年房谋杜断中杜如晦的本家?

总之,这些人真没几个简单的,看着一团和气,可李逍心里清楚,这些人可是明显的分为两党的。

一边是以长孙无忌为首的关陇元老派,一帮则是以李绩为首的山东新贵派了。

历史证明,最后是李绩为首的新贵派压倒了元老派,全面夺权成功,不过可惜最后让武则天夺取了最高权力,这批人最后好像也没几个得到善终。

就连李绩这样挺武的人,结果最后都因为他孙子起兵造武则天的反,连累到他被挖了棺材,甚至被赐予的李姓,也还是被剥夺,恢复为徐。而他有一个儿子,因为忠于武则天,结果最后居然被赐武姓?

不知道那时已经被挖了棺材的李绩知道后,会不会被气的再死一次。

斗争啊,这就是最上层的斗争了。

既可以说是皇帝和顾命大臣们的权力斗争,也可以说是关陇贵族集团和山东豪强集团的斗争,这是路线斗争了。

李逍虽然先知先觉了许多,但小身子板并不想插足其间。

不管是长孙无忌还是李绩,人家都是元老勋臣,个个都是宰相,捏死他跟捏死个臭虫似的。

“你就是李逍?”

拜见长孙无忌的时候,老阴逼居高临下的打量着他,不得不说,长孙无忌的态度让人很不爽,也太瞧不起人了。

不过李逍想想也对,长孙无忌什么人啊,太宗的大舅哥,当今皇帝的亲舅舅,又是玄武门功臣,贞观的重臣,更是当朝的顾命大臣,如今的宰相之首。

一把年纪了,又位高权重,而且他也听说自己这个弄出来的玉米似乎惹来了长孙的不快。

一个小小的乡下子,或许在长孙的眼里,所谓的玉米,不过就是个骗术,李逍,也不过和那些江湖骗子一样吧。

古往今来,这样的江湖骗子不知凡几,长孙也不知道见过了多少。只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一次,他遇到的可不是一个骗子。

“在下李逍,拜见长孙相国。”

韩瑗在一边喝斥,“你如今既然已经是陛下钦封之玉米监监正,那么就得有朝廷命官的样子,拜见相国,当口称下官,而不是什么在下。”

第179章 拿人头来赌

李逍连连点头,心里却道不跟他一般见识,反正这人也就是秋后的蚂蚱,蹦哒不了多少天了。

李绩在一边道,“李逍毕竟不是士族门阀出身,家里也只是小门小户,没受过良好的礼仪教育,也不知朝廷礼仪规矩,情有可原。回去以后,多学习学习就好了,下不为例就好,我等身处高位,也就不要跟他为难了。”

这番话,却明着是在帮李逍了,甚至在暗示长孙无忌和韩瑗借势欺人。

长孙无忌轻笑两声。

“英公说的是,我等也是半截身子进土的人了,何必为难一个后辈。不过李逍啊,今日陛下和英公等对你的玉米可是十分信任,还特意授你六品之官,为你新设一个玉米监,本相也就姑且信之,但会一直盯着你的,若是百日之后,你交不出玉米来,到时可就别怪本相无情了。”

“长孙相公,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到时一睹就知如何了。”

对李逍这般据傲的回应,长孙无忌冷哼一声就不再理他了。

李逍也不以为意,长孙无忌这样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任他怎么去攀驸,可人家要是不喜他也是没用的,何况,他李逍又为何要去攀附一个即将倒台的人呢。就算要攀,他也应当跟着李绩啊。

本来他还想着当着几位宰相的面辞去这个什么玉米太监之职,但现在看样子,他要是敢说辞职,长孙无忌怕是要立即治他一个欺君之罪了,到时说都说不清楚,正好把头送到人家刀下。

还正好成了捅李绩和皇帝的刀子,这可就不光是要被长孙无忌搞,还得被皇帝跟李绩他们气了。

想明白之后,他倒干脆就懒得再提辞职了。

反正当个玉米监正,又不是去辽东当参军,依然还是呆在关内,又不用管其它什么事务,只是种个玉米而已。

这玉米如假包换,他也不怕到时种不出来被问罪。

坐回自己几案前,李逍拿起筷子,不客气的开吃了。

李绩看着李逍那模样,倒是笑了。这小子,得罪了长孙无忌居然还能吃的下饭,还真是天生的没心没肺啊,不过看他这个样子,他倒越发相信这玉米之事没问题了。

不管怎么说,若玉米是假的,那他也是要大受影响的。

廊餐很丰盛,但李逍吃的倒不怎么痛快。

不是说弄的不好吃,而是这种廊餐吃的没什么气氛,十一个宰相加上一位雍州长史,大家一人一张几案,隔的好远,吃的是分餐。

各自吃着自己的饭菜,也没有人互相交谈,这种闷头吃饭的气氛,再好的菜吃的也没意思了,更何况,有好菜却没好酒。

他原本还以为,宰相们的廊餐,会很热闹。大家一边吃饭,一边继续聊聊工作,或者谈谈天说说地啥的,结果却这般尴尬。

闷头吃饭,速度则极快,没一会时间,李逍已经扒拉完两碗饭,菜倒没吃多少。

一位内侍见他碗空了,连忙又要过来添饭,李逍却已经摆手,他又不是饭桶,吃那么多饭干嘛。

不过宰相们还没吃完,他又不能先走,只能坐在那里无聊的悄悄打量宰相们吃饭的样子,比起他的狼吞虎咽来,宰相们吃起饭来则是一个个细嚼慢咽,气定神闲的。

这个时候要是来一杯热茶,或者来点饭后水果,要么再来支烟,该有多惬意啊。

等了半天,李绩也终于放下了碗。

他瞧了瞧李逍那不耐烦的样子,笑着道,“李逍啊,陛下授你为新设之玉米监监正之职,但你只怕是连自己该做什么都还不知道。你跟本相过来,本相跟你交待一下。”

李逍巴不得马上离开,连忙点头称是,屁颠屁颠的跟着走了。

“李逍啊,陛下对你对玉米可是寄予很大期望啊,你可千万不能让陛下失望,否则,你应当知道陛下一怒,后果会是什么的。”

路上,李绩看着李逍那浮躁的样子,不由的警告道。

“英公请放心,更请对李逍和玉米放心,绝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你对你的玉米就这么有信心?”李绩问起,对于这个玉米他所知不多,本来他心里跟长孙无忌一样,初听到这玉米时,也是觉得是个江湖骗子在骗人。但知道是李逍弄出来的玉米时,他就没那么早下决断。

李逍这人,他毕竟是见过的,虽然奇特了一些,但却不是一个轻浮孟浪的人,更不是一个什么江湖骗子。李逍在蓝溪有家有室有田有产的人,他也不是那种愚蠢到胆大包天之人。

“跟我透个底,这个玉米到底有几分把握?”

李逍笑笑,“跟英国公这么说吧,这玉米我已经细心培育了几代了,现在我手心的玉米种子,差不多可以种一亩地,如果精细一点,甚至能种一亩多地。现在陛下给我特设一个玉米监,又有专门的一班人马,要是连这亩来地都侍弄不好,那我也不用混了。”

“混?种不好,你脑袋都不保。”李绩瞪了他一眼。“你说跟我说,这玉米有多可靠吧。”

“用上等田种玉米,精耕细作,亩产可达千斤。当然,寻常耕作,上田可达六七百斤是没问题的。哪怕是一般的田地,粗耕之下,也能有个四五百斤的。就算是旱点的地,肥力差点的地,一亩二三百斤也是肯定有的。”

李绩摸了摸胡子,他如今虽说是军方大佬,但当年他家也是河南的有名豪强。什么是豪强?

就是那种地主加商人,既有钱又有许多田地的有钱大地主,在地方上有很大的势力。

那时李绩还姓徐的时候,他家在河南滑州可是州中首富,家里良田千顷,僮仆千人,真正是方圆百里顶级的豪强地主。

虽说他年少之时就开始杀人为贼投奔瓦岗,但对于田地里的事情也并非不懂的。

随便亩产二三百斤?甚至上好的良田,精耕细作之下能达千斤?这简直就是要上天啊。

“你说的亩产二三百斤是你拿来的玉米棒子,还是说玉米粒?”

“当然是晒干脱粒后的玉米粒了,可以直接储藏磨粉的。”

“真有这么多?”李绩还是有点半信半疑,若不是跟他说话的人是李绩,别人敢这样跟他说,他肯定就一脚踹过去了。

“骗你干嘛。”

李绩有些兴奋,“好,老夫就信你这一回,你放手去做,要人给你人,要钱给你钱,你其它的都不用管,老夫自然替你打理好一切,你只要种好你的玉米,到了夏收的时候,老夫要看到亩产至少二百斤。只要亩产二百斤,就算你过关。”

“二百?英公,你也太瞧不起我了,我今天就当着你面把话放在这里了,亩产起码四百斤,要是达不到,你拧下我的脑袋来当球踢。”

李绩嘿嘿笑了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记住你今天的话,滚吧。”

第180章 明人不说暗话,朕喜欢你

内廷。

皇帝李治没有跟宰相们吃廊餐,而是单独与武氏吃饭。菜是武氏亲手做的,简单的几道菜,蓝田县特贡的青皮黄瓜,武氏按在蓝溪李家庄学的手艺做了道手拍黄瓜。

黄河里新鲜的小河鱼,裹上面粉油炸,外酥里嫩。一道田野里的嫩野菜,淖水之后用压榨菜籽油在铁锅里快炒出锅,放了点干辣椒和蒜蓉,充满香味。

还有辽东人参炖乌鸡,也是汤鲜味美。

“陛下为何要躲着李逍呢?”武氏早看出皇帝不在内省用餐的意思了。

李治嘿嘿笑了两声,“真是什么都瞒不过爱妃,说来也奇怪,当李绩说要召李逍面圣之时,朕下意识的就是不想见他。”

“陛下讨厌他?”

“有点,但是不想见他不全是因为讨厌他,其实跟李逍此人多接触几次吧,倒觉得这人很真实,他不像一般人那般易于伪装,他不做作。他是到现在唯一一个能气到朕,却还让朕有种想跟他玩的人。”

武氏微微一笑。

李逍这人确实很直率,她跟李逍也见了几次面,总觉得这人有种邻居小郎的感觉,与他相处,总觉得没有什么隔阂,很自然的亲近。这人吧,说话也直接,但偏偏就不让人觉得反感。

“爱妃你是不知道,好几次我是被这小子气的直咬牙啊,但是回头想想嘛,又觉得挺有意思的。朕贵为天子,平时哪个敢气我啊,别说如今,就是以前朕为晋王,为太子之时,也没哪个敢气过朕。”

“长孙国舅不就常气到陛下嘛。”武氏为皇帝添了碗鸡汤,或许是因为今天心情好,皇帝的胃口也极好,平时只吃小半碗饭,今天却已经吃了一碗饭还喝了一碗汤,并且还说没吃饱。

“那不一样,长孙国舅和褚遂良他们气朕,朕是真的气,还没地方出气,一口气闷在心头常得不到舒展。但这个李逍嘛,虽然有时说话气人,但又不是什么太气人的,有点小堵,但没大碍。况且,他气朕,朕也还可以反击嘛。”

有来有往的,就挺有意思,比如那天在薛仁贵家吃饭,他不也揶揄李逍终于给他做了厨子,当时李逍的面部表情可是很好看的。

“陛下倒真有意思,还喜欢跟个乡下郎君逗着玩。”

“这可跟逗傻子不一样。”李治摇头,若只是逗个傻子那有什么意思呢,可李逍不傻,相反还很聪明呢。他喜欢跟李逍玩,关键还是李逍并不知道他的身份,那种把他当寻常人对待的感觉,很新奇,也挺有意思。

别人可不敢这样跟皇帝说话。

“原来如此,怪不得皇帝不肯见李逍呢。不过陛下对李逍也是真的挺信任的,直接就授了个玉米监正之职,从六品呢,诸位相公没有反对吗?”

“一个小小的玉米监正而已,谁会反对呢。况且,就算长孙国舅心里不满,也是打着要百日之后看朕和李绩他们笑话打算的,他巴不得朕今天给李逍封更高的官,设一个更高规格的玉米监呢,这样一来,到时才更难收场。”

武氏把鸡汤递到皇帝面前,李治接过,拿起调羹喝了两口。

“爱妃这鸡汤炖的是真来越有味道了,比起御膳房里那些御厨手艺都还好。”

“陛下爱喝就好,臣妾不胜荣幸呢。其实这汤好喝,还多亏了李逍呢,臣妾上次向他讨教了一些做菜的秘诀,李逍倒是传授了不少。这汤里啊,加入了一点点秘料,果然味道就鲜醇了许多呢。”

“那小子,就是个怪才。”李治感叹着道,说起做菜,他还真就佩服李逍。他金枝玉叶,打小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但吃的感觉最好的几次,还偏偏就是在李家庄的那几次。

“哪天,有空再去李家庄转转。”

“还去啊,上次陛下去李家庄最后可是不欢而散的。”武氏掩嘴轻笑。

李治呵呵一笑,“这次我可不会再上李逍的当了,被他三言两语就给挤走,去了朕就不走,任他怎么说,不大吃他一顿朕就不走了。顺便,也正好去看看玉濑公主,也不知道她最近心情好些了没有。”

“陛下还打算顺便看看李逍如何种植玉米吧?”武氏道。

李治点点头,对于这个玉米他还是非常重视的,如果真如李逍所说的那样,这玉米有那么神奇,那真是天赐之物。到时能为大唐增产多少粮食啊,尤其是如陇右、河西这样边关屯兵之地,如果有这样的神奇作物,到时正好给边军屯田种植,以自给自足,免除军粮运输之苦。

还有将来如果打下辽东、高句丽,那苦寒之地,也一样可以种植玉米,能够就地取粮,就能够屯驻更多的士兵,甚至移去更多百姓屯垦。

李逍进宫一趟,没见到九五至尊的皇帝。

当然也没有见到皇帝的六宫粉黛,他只在前廷内省吃了顿廊餐,然后就被送出了宫,而皇帝的六宫粉黛是在后廷呢,同在一个皇宫里,但差的可就远了,隔着重重叠叠的宫门呢。

不过他本来也没幻想着见什么六宫粉黛,说实在的,什么绝世倾城啊这些他根本不相信,不说两个时代的人,审美观念不一样,就算是一样,可这时代不论是化妆品还是化妆技术啥的,都不是一个量级的。

后世啥样的美色李逍没见过,中国的外国的,黑的白的黄的棕的,甚至是穿了的没穿的等等,可谓是各种各样的早就见多识广了。

大唐的美眉们还真没有几个让李逍特别惊艳的,就算是皇帝的女人,天下之精华,但他估计也不会强到哪里去的。

他以前可是在网上见到过清朝的好多嫔妃的照片的,嗯,用李逍的审美来看,那就是比后世一般普通人还不如啊。毕竟后世哪个姑娘不会化妆不会打扮啊,再穿的时尚个性点,哪个放到唐朝来,估计都得媚惑后宫啊。

骑马走在朱雀大街的边上,李逍没去想什么后宫粉黛,也没时间去想如何改进马鞍了,他现在想的是,自己似乎有点违背一开始的初衷了。

怎么糊里糊涂的就成了大唐的太监呢。

虽然此太监非此太监,但这也是正经的大唐公务员了啊,从六品下的实职,算是个中层领导,而且独掌一个小部门,是个头头了。

手底下怎么的也有了一百多号人呢。

当了李家的官,就得受李家的管啊。

不过往另外一边想想,把玉米种好,让皇帝宰相们看到玉米的功效,相信他们会推广玉米的,这也算是自己来大唐一场,为这个帝国留下的一笔财富吧。

这么一想,李逍倒是不再纠结于自己为何又同意当官了。毕竟此官跟彼官,也是有点不一样的。

我老李又不是为了当官而当官,不是为了权力而蝇营狗苟,我这是为了造福大唐子民啊。

毕竟,全天下也就他手里有玉米,怎么能暴殄天物呢。

第181章 红人

本想着趁天黑前赶回家,李逍心里还念着肚子一天比一天大的媳妇的。可还没走到南门,结果一队人马过来,询问了几句确认他就是李逍之后,请他掉头。

来请他的是司农寺卿。

司农寺卿,这是李逍如今的顶头上司。

司农寺,大唐九寺之一。大唐的九寺五监与六部的区别,在于六部是主掌政令,寺监则具体实行。打个比方,文化部负责一些政策性的文化产业的规划布局,而具体的监管、准入则往往是新闻出版****负责。

说白了,一个是统筹定策,一个是实际执行。有些类似于中书门下和尚书省,也是一个决策,一个执行。

正因此,虽然大唐朝廷六部中有户部,好像也管着农业、粮食这块的,但其实具体的还是由司农寺管着。

司农寺的具体职责,就是掌粮食积储、仓廪管理以及京朝官之禄米供应,总上林、太仓、钩盾、霡官四署及诸仓、司竹、诸汤、宫苑、盐池、诸屯等监。凡京都百司官吏禄禀、朝会、蔡祀所须,皆供焉。藉田,则进耒耜。

管的很杂,但凡农业、粮食这块,基本上都由司农寺管。

李逍的玉米监,就是划在司农寺的上林署下,地位跟司竹监等是差不多的。

司农卿从三品,级别很高,紫袍大佬,按后世的说法,那就是高官甚至是副国级了。

毕竟大唐的宰相们,也都挂着同中书门下三品的衔,有些宰相们的本职还往往是四品的侍郎呢。

上林署设有令、丞,令是从七品下,甚至比起李逍这个玉米监还品级低,不过这不奇怪,毕竟司农寺下的四署,和诸监的关系其实算是平行关系。

上林署掌苑囿园池,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冬季,藏冰。

而司竹、玉米等各监,各管一样具体事务,比如司竹监,就是专管跟竹子有关的,种竹子,以及为宫廷制作竹子器具等。而一些宫苑监,则专门负责管理一个宫苑,盐池监,则专门负责管理某一盐池。

司农寺卿品级挺高,从三品,但比起户部尚书来权力是差一些的。毕竟,六部尚书里,经常有尚书甚至是侍郎能够直接进中枢当宰相,但几乎不会有九卿能够当宰相。

朝中唯有一个御史大夫宇文节以五监之职拜相,那也是因为人家以前就是宰相侍中。

皇帝一道旨意下达,还是经过了中书的诏令,下诏司农寺新添一个玉米监,还特意指派了新的监正,司农卿哪敢大意。

特别是当这位司农卿听说今天皇帝还特意召了这位新玉米监留堂用廊餐后,越发谨慎了。

宰相的廊餐,他堂堂从三品的紫袍大臣都还没吃过一次呢。而李逍原本一介布衣,居然直升六品官,还获得赐廊餐的荣耀,这如何让这位司农卿敢大意呢。

李逍赶到皇城的司农寺衙门前时,这位司农卿更是亲自带着寺中官员们来到衙前相迎。

这倒是大大让李逍意外了一把。

再怎么说,他也不过是一个还没正式上任的六品官而已,而这位顶头上司可是从三品啊,九卿之一。

“这位应当就是陛下亲授之玉米监李太监了,真是年少有为啊,果然一表人才,我司农寺得添大将一员啊。”

司农卿刘祥道笑着上前迎接。

这场面,让许多在场的司农寺官员们都有些暗暗惊心,从三品的司农卿迎一位从六品的监正,这可真是少有。

不少人看着李逍身上的白色布衣,甚至都一头雾水,这又是哪里冒出来的一尊大神啊,怎么以前没有听说过呢。

李逍站在那里有些尴尬,他一个人也不认识,虽然知道这些以后肯定是自己的同事们了。

“在下蓝田李逍,见过诸位,还不知当如何称呼。”

刘祥道很平易近人的道,“某便是司农卿刘祥道,魏州人。”

一听这位看起来跟个私塾老先生似的人就是司农卿李逍还是很意外的,虽然这位本来就穿着紫袍,本应早就想起来的,毕竟能穿紫袍的大臣可没几个,司农寺里更是仅此一位。

大唐官员的官袍各按品级服色,只有三品以上才能服紫,四五品的着绯,六七品的穿绿,八九品的穿青。

紫色在这个时代是最难染的一种颜色,也因此被定为最高级官员的官袍服色,除了少数有大功而不到三品的臣子,会被特赐服紫外,一般官员不到三品可不能穿紫袍。

“属下不知刘司农在上,失礼失礼。”

刘祥道倒是十分平易近人的一把拉起李逍,“以后咱们就是同一个衙门里办事的同僚了,不必如此客气。”

这时,刘祥道还主动为李逍介绍起一边的诸位司农寺官员们。有两位从四品的少卿、六个从六品上的丞,以及下面的四署署令,还有署丞、监正、监副、监丞等等。

官不少,毕竟是朝廷顶级衙门之一,一时李逍不停的行礼,倒有点头昏脑胀,连人名都没记下来几个。

他暗暗觉得自己真不是一个做官之人。

当官的,起码认人记人的本事得强啊。

见完一圈人,大家都夸李逍年轻有为云云,刘祥道还亲切的挽着李逍的手进了衙门。

一边走,他还一边问他跟英国公李绩的关系。

“我跟英公真不是亲戚,就是英公去我家吃过几次饭而已。”李逍实话实说。

刘祥道暗道信你才有鬼,如果不是亲戚,堂堂当朝宰相,英国公李绩为啥要去你一个乡下小地主家吃饭?况且,刚刚英国公可是特意派了自己身边的一位卫队长过来传话的,话里话外之意,可是让他对李逍多加关照的。

他甚至还特意暗示,皇帝对李逍可是特别看重的。

要不是这样,他堂堂九卿之一也不可能对一个属下如此。

要知道,他刘祥道也算是标准的官二代了,他爹可是贞观之时的中书侍郎和吏部侍郎,还被赐爵永平县男爵。若不是因病早死,说不定他爹也是当朝宰相之一。

第182章 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

他刘祥道袭父爵,从中书舍人起家,官场沉浮多年,也才好不容易坐上了司农寺卿这个位置。

但他缺少的还是朝中顶级大佬们的看重,或者说是皇帝的重视。若有皇帝重视,或者说是如李绩这样大佬的赏识,他其实也一样是有资历做个吏部尚书什么的,甚至转而当个中书侍郎,及至将来拜个相也是极可能的,关键就是缺人支持的人。

他以前想巴结长孙无忌巴结不上,如今李绩得宠,成为与长孙共同主持朝政的重臣,他正愁找不到巴结的路子呢。

现在李绩让他照顾下李逍,看样子,李逍明显跟李绩是有关系的,不管他是什么关系,他正好借了李逍来走走李绩的路子,说不定能走通呢。

“一接圣旨,我就马上安排人给你准备好了一间院子做你玉米监的办公场所。”刘祥道对李逍客气的过份,热情的也过度。

“关于玉米监的副监、丞等官员,上面还没有任命,这个得等吏部消息。不过玉米监的吏员,倒是可以由我们自己来选任,李监正对于这些下属吏员,有没有什么意见,或是合适的人选举荐啊?”

刘祥道很大方,直接给了李逍自己举荐手下吏员的机会,要知道,虽是吏员,可毕竟是司农寺下的吏员,京吏啊,不比一般寻常小吏,机会多,油水也是足的。

不过李逍却是摇了摇头。

“关于监内吏员人选,逍全凭刘司农选派。”

“你要是有合适的人选,就推荐几个嘛,都说举贤不避亲,这些吏员以后也都是你的下属,人选合适,以后也更能帮助你做事的。”刘祥道还以为李逍客气。

“我昨日还只是一介乡野村夫,哪里又有什么合适之人可以举荐,还请刘司农安排。”

刘祥道仔细看了看李逍表情,不似做伪,心里倒对这个年轻人多了几分赞赏,没有恃宠而骄,也没有洋洋得意,此时还挺谦卑,这很难得,尤其是对这样徒然做官的年轻人来说。

“那好,我回头帮你安排一下,若你有了合适人选,也随时可以向我举荐。”

“那一百园农,你什么时候要,我这边也马上安排。”刘祥道知道点情况,但知道的不多,只知道这位新任的玉米太监,是皇帝亲授,专门负责一样新的农作物试种的。

至于那新作物玉米究竟是个什么样,有什么神奇之处,他还一无所知。不过既然皇帝重视的东西,那他就也一定会重视。

要人给人,要钱给钱,没的含糊。

“还请刘司农帮我挑一些侍弄庄稼丰富的人。”

“没问题,我们司农寺若说要找出百来个能上阵打仗的有点难,但若说找一百个会侍弄庄稼的农夫,那真是没半点问题,咱们这衙门,什么园囿农田,种树种果种蔬种粮的,样样皆有老师傅。”

“对了,一百个人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可以再弄点来。”刘祥道笑着说道。

“够了,足够了。”李逍心想,就那么点种子,顶多种个一亩半的玉米,一百个庄稼老把式,就种一亩半地,还有那么好几个官员,几十个吏员,这都有点人太多了。“今次虽然御旨种三块地的玉米,但其实每块地只种半亩,玉米监一百来号人一季只种一亩半地,其实都有些多了。”

“多少?只种一亩半地?”刘司农惊到了。

搞了半天,朝廷这么大动作,又是皇帝钦封,又是诸相商议,还又是李绩交待,最后一个玉米监这么多人,才种一亩半地?

这玉米究竟是个啥玩意,这也太金贵些了吧?

“嗯,只赶的及先种一亩半了,还得省着点种,要不然还种不了这么多。不过等夏收后,到时就能多种些了。”

“那夏季能种多少?”刘祥道问。

“要是收成不差,到时起码也能种一千五百亩吧。”李逍说道,一粒玉米种子长成起码结两个棒,能得一千四五百粒玉米,这岂不是翻千倍吗,哪怕损失点种子,但有三分之二收获,也能翻上一千倍了。

夏天种上一千五百亩玉米,收获的玉米,明年就能种满大唐。

“那干嘛今年不多种点呢,反正你不用操心人手。”刘祥道不太明白,为何现在只种一亩半,可到夏天却要种一千五百亩。

“因为我们现在手里的玉米种子,最多只能种一亩半,夏天的种子,还得等今春种下去的成熟收获才有呢。”

在司农卿衙门里折腾了半天,倒也差不多把种玉米这事跟刘祥道说的挺清楚了。

刘祥道半信半疑,但既然皇帝都信了,他还有什么理由不信呢。若李逍真的能种出这神奇的玉米,那他这个司农卿也是功啊。

“属下哪天来上任呢?”李逍问。

“一般官员接到任命之后,是有一段时间准备的,近的可以有半月时间,远的甚至可以有半年时间。不过我看这玉米挺赶农时的,这春天也都到尾了,再不赶种下去,怕耽误了农时。这样吧,我给你三天假,你在家好好收拾准备一下,三天后来衙门正式上任如何?”

刘祥道这态度,让旁边的一众官吏们都看的暗暗羡慕。

三天,时间不多,但李逍也没什么要求了,反正蓝溪离长安也不过八十里路。来回半天就够,也不需要什么准备的。

约定好上任时间,李逍便带着刘祥道给他的官员告身和官服官印这些骑马回家了,告身是中书门下送来的,这是一个官员的正式凭证,而官服官印倒都是现成的,反正六品官是深绿官服,李逍的身材也算匀称。

就这样,李逍算是当官了。

从六品下的京官,实职掌印官,司农寺下玉米监监正。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算小,就是权力不算大,但是个有点正事的官职。

手底下,怎么也管着百十来号人了。

打马出了长安城,李逍回首巍巍长安,心里突然多了几分兴奋。不知道是为自己即将在大唐种下第一片玉米,还是为他正式当上了大唐官员而兴奋。

“驾,回家。”

李逍打马前行,一边走一边冷不住哼起了小曲。

“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总共十几个人七八条枪·······”

第183章 福利多多

婉娘看到李逍递过去的告身,仔细看了半天,依然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虽然手里拿着的这道锦绫装裱成的卷轴,品级甚高,特别是上面还有一道鲜红的‘尚书吏部告身之印’的大印。

但是婉娘依然有些不敢相信,

“夫君,可不敢开玩笑,妾身受不得吓。”婉娘死死的握着锦绫告身不肯松手,神情激动。

虽然此前朝廷也要授丈夫一个七品军职,但那是军职,还得去辽东打仗。辽东苦寒,婉娘实不愿意丈夫去辽东。李家本就只有三郎一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要她怎么办?

想当年李逍一走就是五年,好不容易才回来,她可不愿意丈夫再离开。

因此当丈夫拒绝了朝廷的军职后,她心里虽有些可惜但又是高兴的。

而如今不同,从六品下的文职,还是京官,既不用去军中还不用打仗,连去外地赴任都不用。

至于做的是司农寺的官,她可不管。

“看到这个尚书吏部告身之印没?这可是吏部尚书亲自盖的印,吏部尚书李义府,还是当今宰相呢。谁人敢冒充啊。”李逍笑指着那个红印子。

“再看这,当头门下二字,这可是通过了中书门下诸位宰相们的署名盖章的,这道告身,再正式不过了。敕授,整个任命程序,都是由中书省奉旨,以皇帝的口吻,写好的制书,经由门下省审查通过然后还由皇帝画可的。”

婉娘一听这道告身上不但有吏部尚书的盖章,居然还有中书门下诸位宰相的盖章,甚至有皇帝的画可,当下更激动了。

“哪呢,在哪?”

“这,这,这。”

李逍的这份制书,不是原本。御批原本是另外存档,这份是抄的副本送尚书省交吏部办理的正式任命书,所以上面的印章虽然很多,但皇帝御批却没。

如李逍这样六品官员,一般都是由吏部铨选除授的,但李逍毕竟特殊,他是皇帝亲自选授,中书门下宰相们通过的,这种待遇,在朝中,本来只有三品以上大臣,才会由皇帝和宰相们选授,这种级别的官也称为堂除官。

李逍一个六品中低级官员,倒是享受了一把特殊待遇。

“李逍,男,年二十一,面白短髭,高六尺余。关中道雍州蓝田县人氏,于永徽五年三月授司农寺玉米监监正,特此告身。”

这类似于李逍的相片了,唐人没有照相技术,告身上便只有一段描述相貌特征的话,挺简单的,但也包含了一些基本的相貌特征,还有年龄籍贯等。

一张锦绫卷轴上,把李逍的本人乡贯、出身、年甲和任命词都抄写在上,而且从抄写人员直至逐级审验的官员,全都署名盖章,最后还盖上了专门的尚书吏部告身之印。

一道卷轴很长,但李逍的本人身份和任命词很短一段,可各式各样的签名和印章却盖了几十个之多。

从各部门的抄写员,小吏,到经手的侍郎、尚书甚至是中书门下的宰相们,乃至皇帝,都有署名印章。

李逍想了想,好像大唐的正式品级官员数量不多,也就几千个好像,若是跟后世一样,动不动就几千万个官员,这些宰相们每天啥事也不用干,整天在那签字盖章都来不及了。

仅仅这道告身,也确实让他明确的感受到了大唐官员们的贵重了。

“领这东西不便宜呢,这一文俸禄还没赚到,我倒是交了好几贯的朱胶绫轴钱,今日身上没带钱,还是上司刘司农替我垫付的,回头还要记得还他。”

朱胶绫轴钱,也就是俗称的官告费了,相当于后世的工本费了。除了这个官告费,李逍还交了一笔官服钱,官服不白发,居然也得交钱,这估计相当于服装费了。

关键是这玩意还挺贵,两样加起来足足七八贯钱,加上打赏的钱,花了得有十贯。

十贯钱,一万枚铜钱啊。

据说还真有一些新入仕者拿不出这笔钱的,于是吏部那边也可以发一张纸录的制书公文代替,相当于任命状统称敕牒或札。

当然,据说高品阶官员的官告费、官服费照例都是有皇帝赐予的,不用自己掏什么朱胶绫轴钱什么的,但这个得以五品官阶级,李逍才六品,还不够皇帝赐予的资格。

若不是刘司农主动帮他交了钱,其实李逍是不愿意交的,反正领一张敕牒也是可以的。

但刘司农帮忙交了,李逍也不好说不要。

最后便是他既领了一份官告,又领了敕牒,因为按规矩,凡领告身者也必领敕牒。

“玉米监正,六品官衔吗?”

婉娘激动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李家在蓝溪虽说也算当地首富,但不过是个乡中小地主。以前李家也是乡中世代地主,可张家一个土豪勾结一下县衙里的吏员,就能把李家整的家破人亡,可知官身对于李家的重要性。

“玉米监正是职官,从六品下。按朝廷的制度,有职必先有阶,因此朝廷还授了我一个从六品下的通直郎文散阶官。”

职官、散阶,这也算是大唐的一个特色。

有职必先有阶,这要是放后世,就相当于一个县令是正处级,县令就是职,正处级就是阶。

大唐的散阶还分为文武两阶,官员先授一个散阶,这相当于定级,这也是官员们领俸禄的标准,什么阶就领多少俸禄,至于官职,则有可能高于所授散阶或低于所授散阶,当然更多的还是什么阶任什么品的官。

比如李逍,他以前不是官员,白身任官,或者说以前只是个领俸禄的流外六品,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吏,还是没正经职事的。一下子授为从六品下的实职官员,朝廷就要先给他授一个散阶。

李逍的散阶跟他的实职是相同品级,都是从六品下,不高也不低。

通直郎,从六品下。

大唐文散阶官里,以郎和大夫为主,最顶级的还有开府仪同三司和特进,其余的都是大夫和郎,五品以上为大夫,五品以下则是各种郎。

除了散阶和职官,大唐还有勋和爵,勋官十二转,一般为军功升转,也有特赐勋官以享受一定等级的待遇,不领实事,只是相当于一种待遇。

爵位,则是最为贵重,大唐爵位九等,从亲王到县子,得一封爵极难。

李逍现在有阶有职,但还没勋没爵。

通直郎、玉米监正,这就是李逍的官阶了,他做为京官,待遇比外官好点,每年的禄米有九十石米,分为春秋两次发给。外官从六品则只有八十五石,京官多五石。

除了禄米,还有俸钱。

做为六品官,李逍每月还都领到两千月俸钱,食料、杂用四百钱,相当于一个月两千四百钱。

食料和杂用,相当于朝廷给官员们的餐饮补贴等。

当然除了月俸和年禄,官员们还能够享受到朝廷拔给的免费仆役,这也是一副挺好的福利。

一个六品官员,怎么也是中央司局级官员了,一个月才两千多工资,肯定是有些低的,但官员们的福利可不止这么多。

不说那些什么灰色收入之类的。

做为官员除了俸和禄之外,还有一项最重要的收入,那就是职田收入。

京官六品,给职田四顷,足足四百亩呢。

京官们的职田,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官府统一租佃给百姓耕种,然后收租给官员,如京官们的职田租一般亩收六斗。

不过实际情况,往往是高于这个数的,有亩纳粟、麦八斗、麸一车的,也有亩纳粟麦一石一斗的,有的甚至高达亩纳粟麦一石二斗,足足为官府定下的亩租两倍。

而且官员职田收租,还得百姓自己把租子运到京城交付官员之家,这个运费还得自己出。

李逍四百亩职田,哪怕就按标准的亩收六斗,这一年下来也得有二百四十石,比他一年九十石的禄米还要多出近两倍,如果狠一点,多收点租,那一年收个三四百石都行。

而且除了职田外,京城各司衙门还有公廨田,这个田就是划给各司衙门的田地,一样是佃给收租,收入则公私两用,一部份归为衙门办公费用,一部份则做为衙门小金库,做为衙门里官吏们的奖金福利,做为俸禄补充。

这可也是笔不菲收入。

李逍做为六品官,朝廷还要拔给他十五个庶仆,也就是随从了。这些人不但不要李逍开工资,而且他们还得免费给李逍做事,他们其实也是普通百姓,每年需要到衙门服一定时间的劳役,然后有部份就划分给官员执役,按品级给,六品十五个,称为庶仆。

而一品高官的则称为防阁,甚至足足有九十六人。

这些人供身驱使,主掌护卫、亦属侍从,兼典文具,这些人其实就相当于勤务员了,充当着护卫、司机、保姆、秘书等身份。

不得不说,在大唐当一个官还是相当爽快的。

别看着好像俸和禄都不算多,可各种福利极多啊,更别说做为京官,每年不但有各时令节气下发的物品,还有地方州县送来的钱物,又有自己的小金库,当个官,那是旱涝保收,一人当官,完全可以养活整个家族十几口甚至几十口人。

相比起来,李逍一个蓝溪小地主,一年一千多亩地,说来挺多,但每年的纯收入其实连个从九品的官员收入都比不上。

第184章 衣锦还乡

从六品下,级别很高吗?不算很高,毕竟穿的才是蛤蟆绿官袍,连红色官袍都还没穿上呢,大唐官员看官服颜色就能看出级别。

穿紫色的,不用说那都是大佬,三品起,起码相当于后世的高官了,一二品那更是国级。而穿绯红色的,那就是中上层官员了,个个都是厅局级起。而绿官袍,那就算是中低级官员,相当于县处级。

至于穿青色官袍的,那就是官场里的底层,全是乡镇科级的。

后世人常说七品芝麻官,其实对七品还是有些误解的。起码,七品芝麻官那应当说的是清朝时了,毕竟清朝在正一品上,还有好多超品,动不动就是超品级的。

因此相对来说,七品就比较低了。

而在大唐,虽然说一般的县令也就七品,但是县令的几个副手,县丞、主簿、县尉可都是八九品的。

八九品才真正是芝麻官,身穿青袍,而七品已经是穿绿袍了。

如房玄龄这样的贞观名相,当初在隋朝的时候参加科举中了进士,第一次授官也不过是当个九品县尉而已。要知道,隋朝时的进士,可比明清时的进士还更难。

正所谓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隋唐时的进士科极难考中,录取率更是低的惊人,一科也就录几个吧,这样的情况下,中进士就极难得。可连中了进士,都还只能从九品县尉当起,可知七品县令有多难得了。

一般情况下,一个县尉要升到县令,搞不好十年都未必爬的上去。

李逍一个流外六品的吏员,说白了就是不入流的小吏,忽然间就直升从六品下,这简直就是平步直云。

大唐官分九品,二品以下每品又分上下阶。

流外六品到九品,还有好几级,流外六品到流外二品,然后是勋品,再然后才是从九品下,这里就五级了。

从九品下到从六品下,又是十二级。

流外到流内,这还是最难跨越的一级,这么一算,李逍相当于连升了十八级。

嗯,估计也算是创纪录了。

昨天李逍还是个村民呢,今天就等于是厅级干部了,这个火箭升迁了。

听闻李逍当官了,李家庄瞬间就热闹了起来。

赵大夫更是立马从生药铺子里赶了过来,他从女儿婉娘手里接过那道锦绫告身,仔细的看了好多遍,尤其是那上面一个个印章,一个个签名,更是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终于确认自己的女婿真的当官了。

而且一当就是从六品下,官袍都是深绿色的。

李逍倒没有半点官老爷架子,早上出去时什么样子,现在依然是什么样子。那花了十贯钱换来的告身和官袍,也任由大家你摸我看的,毫不介意,倒是婉娘一双大眼睛左盯右看,生怕被哪个弄脏弄坏了。

“三郎,你是官咧。”赵先生激动的眼含泪花。李逍父母先逝,如今李家的长辈也就只有他一个了。

看到这个女婿越来越厉害,不但把一个濒临破败的李家庄撑了起来,恢复了生机,还越弄越红火,如今又还当上了朝廷命官,赵大夫如何不高兴呢。

若是李善人地下有知,只怕也会含笑九泉了。

附近的村民们被赵先生一句话,都弄的有些醒过神来。

对啊,三郎当官咧,六品官咧,跟他们蓝田县的县令都一样大了。立时,大家看像李逍的眼神都有些不太对了,以前完全是亲切,李逍就跟他们的子弟一样,虽然说李逍是东家,是地主,但对待大家和气大方,大家也都习惯了他没架子。

而现在李逍做官了,身上突然间就好像有了一层官威了。

那官威看不见摸不着,可大家就感觉到有,无形的存在着。

对官畏惧,那是本能的。

平头百姓,哪个敢惹官。

自古民不与官斗,破家的县令,灭门的令尹啊。

大家不约而同的退后了几步,甚至也没有人再敢去摸李逍的那道明亮好看的锦绫官告,和那深绿色的官袍了。

相比起宋明清时代的科举发达,虽然唐王朝是科举兴起的年代,但在此时,其实科举取士的规模还极小,平头百姓极难通过科举出头。甚至科举取士,也并不仅是看才,还更看重的是家世和名气。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就打洞。

朝中那些关陇贵族们世代都是贵族,不管是西魏还是北周,又或是隋、唐,他们都是贵族,高高在上。

而对于蓝溪的这些乡民们来说,他们世代就是百姓。不管谁当皇帝,哪个朝代,他们都是百姓,科举也好,不科举也罢,反正他们是不可能脱离农民这个身份的。

隋唐结束了南北的纷争,统一了天下,也早结束了魏晋时的九品中正制,不再是以世家门阀来选拔官员,科举制度推出多年,但到现在也仅仅只是朝廷选拔人才任用官员的一个补充而已。

可以说,朝廷年年科举,一年一科,但每年选不出几个士子来,科举出身的官员,远远还不如朝廷国子监里出身的官员,更不用说,朝廷如今更多的官员,主要还是以门荫入仕,以及靠着官员们举荐入仕。

正也是这种情况下,李逍这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突然从一介白衣就授任六品的监正,倒也就不显得太突出了。

若是在宋明清的科举全盛时代,一个二十一岁的年青人,直接就从白身当到了朝廷中央衙门的一个监正,这是根本不可能想象的事情。

但在这年头,这种非正常情况却是很正常的。

如得到大佬赏识,或者说直接被皇帝赏识,那平步青云真是最简单不过,比如当年薛仁贵,在征辽军中也不过是个队头级别的,但表现突出,让皇帝惊艳,于是直接就给了他一个五品的军职。

正比如说,程咬金当初比较看重李逍,便直接举荐他任七品参军,朝廷也一样没驳回。

甚至连县令柳倓,都提过要举荐李逍当县录事,虽然录事没品级,可也是县里的五把手了。

这就是官员们的举荐之权。

而如程伯献、薛楚玉这样的将门之后,勋戚品官子弟要入仕就更简单了,年少时在国子监读书,再大点就直接到内三卫当侍卫,直接就有品级,当几年就外放任个实职,出去再打几仗,这官就嗖嗖嗖的往上升了,甚至父亲功劳大,还能直接分点功劳给他让他也封个爵位。

杨大眼也来了,带着书院的学生们。

李逍是书院的资助人,也是书院创始人兼名誉山长,荣誉教授。他当官了,对于书院来说也是个莫大的好事。

他也正好对学生们激励,李逍也只是一个寒门子弟啊,可一样从山窝里飞出去变成了凤凰。

杨大眼读了半辈子书,但却连进京参加科举的资格都没有。因为他没有得到州县官员的举荐,又不是国子监的学生,因此想科举博一博都没机会。

读了半辈子书,最后却还造过反,命运造人。如今看到曾经与他们一起在江南逃亡过的李逍,却转身华丽的一变为大唐京官,他心时也是充满羡慕的。

“当官了,以后就是不课户,免租免役了。”

大唐的官员是很有特权的,比如说不纳税赋不服役,这就是极实实在在的好处,他们是实打实的不课户。

大唐百姓分为良民和贱籍之民,其中贱籍的主要有奴隶、部曲等依附于他人之人,他们连大唐人都算不上,所以也不用纳税服役,但也没有基本的权力,比如均田授地、受征为府兵以及参加科举、入仕为官吏等。

而大唐的良民里,又分为课户和不课户。课户就是得纳税赋服役的,一般都是平民百姓。

而不课户,则主要就是贵族官僚们了。

一旦当上官,那一家人就不用再缴纳租庸调,也不用服役。这可不仅仅是能省好多钱的事情。

比如说不少商人,手里是比一般百姓有钱的,但他们经商得纳税,而且也还得服各种役,比如说去运粮啊修路啊,或者说到衙门里去当班执役啊。这种役,在唐初是不能免除,也不能如中晚唐一样可以花钱代役折抵的。

你再有钱的商人,你每年也得乖乖的接受征召去服役,安排到干嘛就得去干嘛。让你去修城墙你就得去修城墙,让你去给大军运粮草就运粮草,让你到衙门站班就站班,让你到官员家里当差就当差。

这种还不能花钱抵,不能找人替,可以说这才是最让人无奈的地方。而服役是很苦的。

当上官就不一样了,一家人都免税免役了。

李逍那一千多亩地,以后不用向朝廷交一文钱的租,也不用再接受官府的征召服役了。

“三郎啊,这玉米监正莫非是专门负责种植玉米的?”杨大眼毕竟是读书人,对于朝廷的衙门还是有些清楚的,这玉米监正以前可是没有的。

“嗯,朝廷设了这个玉米监,还划了三块地给我,调给我百多个属下,让我试种玉米呢。”

杨大眼点了点头,一个玉米,特设一监,看来朝廷对玉米期望很大啊。就是不知道,三郎这玉米到底能不能种好,若是种不出,只怕今日有多荣耀,他日就会有多惨啊。

第185章 兵围李庄

小妹李贞对哥哥当上了官,非常的兴奋,雀跃的唱着歌。

“阿兄,快穿上官袍让贞娘看看,阿兄穿上官袍一定非常的好看。”

李逍对于那深绿色的官袍并不太喜欢,男人有几个喜欢绿色的。尤其是这六品官袍的绿还是深绿,比七品的浅绿还更绿一些,简直是绿的出油。

虽然李逍也不喜欢四五品官的浅绯深绯,觉得太娘炮。也不喜欢三品以上的紫袍,觉得太基佬。

可再娘再基,不也比绿色好吗?

说来他倒挺喜欢青色的,青衫司马就不错。黄色其实也还行,挺奔放的,可惜在隋朝时当兵的还能穿黄色,但到了唐朝,黄色就只能由老李家的人穿了,尤其是明黄色,只有天子一人可以穿。

当皇帝就是可以这么霸道,连颜色都能垄断。

架不住妹子的喜欢,李逍最后还是只得换上了官袍,穿到身上,凑到水池子边上瞧了瞧。

一身绿,感觉跟从前玩传奇时穿的重盔甲一样,圆领长袍,配上带着双翅的乌纱帽,加上一双乌罗靴,系一条牛皮带,挺合身。

“真英俊。”李贞看着哥哥一下子变了一个样,由平常慵懒闲散的样子,一下子变的龙马精神,不由的拍手称赞。

真说的高兴,突然庄外烟尘大起,蹄声隆隆。

守着庄门的瘸脚老黄一瘸一拐的跑来,一脸惊慌。

“阿郎,不好了,官兵来了,好多的官兵,骑着马,佩着刀,还背着弓箭,还有拿矛持槊举旗的。”

这话一出口,本来看热闹的百姓一下子都不由的惊了一下。

而杨大眼、郭大彪等一群跟着李逍当初从江南来的人,更是无不变色。

大唐虽然尚武,但若无军令,府兵可不会随意出动的。大唐在天下各地分驻六百多个军府,几十万府兵,但平时若无兵部的调令和兵符,统兵的将校敢私带五个以上士兵出自己的辖界,那就是要按谋反罪算的。

尤其是这里可是天子脚下,京畿重地,到处都是十二卫府的军府,犬牙交错,相互监督。

光天白日的,大队士兵全副武装的奔驰而来,绝非一般情况。

一群人当初都是曾经因饥荒而造过反的,曾经激昂慷慨过,也曾被官军追杀的走投无路过,他们清楚的知道,虽然饥民们饿急了会有多疯狂,但更清楚官府的府兵的战斗力有多强。

一群拿着农具的饥民,面对着装备精良的府兵时,完全就没有可战之力。

“三郎,难不成我们的身份被发现了?”

郭大彪有些着急的凑到李逍耳边说道,当初被江南的府兵追的上天入地,幸亏李逍带着他们逃到了关中。

在关中结束了逃亡的日子,慢慢的日子越过越好,大家甚至都已经忘记了当初的那段造反日子,忘记了他们其实还是逃犯的身份,他们甚至能够安然入睡,不再一夕三惊。

“别慌,应当不是。”李逍倒觉得不太可能,要是他们的身份被发现应当早就被发现了,也不会等到现在。

赵大夫看着女婿跟大彪两人嘀咕着什么,走了过来。

“三郎,你这告身和官服可莫不是私造伪设的吧?”

“阿耶莫开玩笑,私造官印这可罪同谋反,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李逍觉得不管是什么情况,总得面对。

“我去看看。”

大彪跟张葱刘蒜等几人使了个眼色,“操家伙,护着三郎,真要有事,拼着三郎杀出去。”

赵大夫听的眼皮直跳,这阿彪说的什么混话。

倒是那些乡亲们虽然一个个胆战心惊,这个时候却也还没有人逃散。甚至有年轻人高喊,“三郎向来对咱们乡亲们不薄,咱们不能让三郎被欺负了。”

“对。”

一群年轻人响应。

“大家别慌,我现在是朝廷命官,谁也不能在这里放肆乱来。”李逍喊道,可别被大彪他们几个一激动,煽动一下来个揭竿起义啥的,那就完蛋了。

李逍带着众人来到村庄大门前,他身上还穿着绿色的官袍。

往那一站,身后站着一群老老少少,倒也有几分气势。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李逍看见对方起码有百骑之多,个个装备精良,绝不是什么私人的护卫随从,这绝对是正规的朝廷军队。

在大唐,连太子私藏个百把副铠甲,那都是谋反之罪。府兵们平时就算自备军械,但是军械也都得是朝廷统一打造的制式军械,府兵出钱向卫府购买,训练或出征时领取使用,一旦回家务农时,那些护甲、长矛、硬弓这样的器械是得存放在卫府武库之中的。

顶多也就是能带把横刀回家,谁要是敢把铠甲、长矛这样的军器带回家,甚至公然带到街上去,那就是找死。

不过李逍对于大唐的卫府军其实并不怎么了解,也看不出他们的旗号认不出他们的番号。

一个络腮胡的大汉踢马上前。

“你就是李逍?”

李逍故意伸手掸了掸自己这件刚穿上身,刚才还被他嫌弃吐槽许久的深绿官袍,朗声道,“本官正是李逍,朝廷新任的司农寺玉米监监正,从六品下通直郎,尔等何人?”

那汉子长的魁梧壮硕,比大彪更像是一个杀猪的屠户。

他嘿嘿的笑了两声,然后指了指自己身后的人马。

向李逍一拱手,“某乃左卫折冲都尉于承基。”说完还有些得意的瞧着李逍又加了一句,“正五品下。”

李逍心里不爽,没想到随便跳出来一个糙汉,居然都比自己高好几级,自己从六品下,这大汉却是正五品下。

正五品下的折冲都尉,这是最低级的折冲府的主将。大唐折冲府有三个等级,上等一千二,中等一千,下等八百人。折冲府的主将就是折冲校尉,上府是正四品上,中府从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

“原来是于都尉,失敬失敬,不知带着部下前来我李家庄何事?”

官大一级压死人,不过这里毕竟是李家的私宅,而且李逍又不是武官,两个系统之人,李逍倒不怕他。

“我还是喜欢别人叫我平棘县公的,这爵位还是当年我随太宗皇帝在辽东血战之时得的封赏呢。”

听这人语气,明显是来找事的了。

不过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什么平棘县公。

“平棘县公可有公务?”

“当然有,若无我怎敢带兵前来?李逍,我是奉政事堂之命,特来你处取玉米种子的,你也莫耽误我时间,赶紧把玉米种子拿来,我也好赶紧收队回京覆命。”

取玉米种子,李逍目光打量于承基,大概四十来岁,很威猛的糙汉,官职不低,一个折冲都尉,还是个县公爵位的勋臣,这样的人带着一百左卫骑兵来要玉米种子。

“既然是政事堂的命令,李逍自当遵守,不过总得有个凭据,否则我到时也不好交差。还劳烦于县公出示政事堂的命令文书。”

于承基脸色不好看,“怎么的,还不相信某?”

“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而是既然大家都是公务,那就得走流程。”于承基一句话,越发的让李逍觉得这个事情里面只怕有问题。

若说于承基只是傲慢一点到没什么,毕竟这人官大,而且还有县公的爵位,但这人不肯拿出命令来,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根本没有。

玉米的重要性,李逍可是知道的。

除了已经交到李治手里的一根玉米棒子,李逍现在手里就剩下六根玉米,这玩意他谁也不会轻易交给的。

“李逍,莫要轻慢本将。”

“拿不出来吗?”李逍冷哼一声,“只怕你所说的奉政事堂命令是假,是奉了某人的私命是真吧?”

他直接再诈一句。

果然,这句话一出,于承基脸色变的更厉害,眼皮都抖了几下。

“休得胡言乱语,某没功夫跟你在这里耍嘴皮子,赶紧把玉米种子拿出来,我知道你这里还有六个玉米,莫跟我玩心机。”

这话让李逍更确定了这个于承基根本没的政事堂命令了。

事情变的诡异起来。

能够让一个堂堂县公带兵前来要玉米种子,这人的能量绝对不低,尤其这里还是京畿之地,能出动一百骑兵,这可不简单。

李逍只要往深里一想,就已经猜出了几分幕后之人了。

总逃不过政事堂里长孙无忌那几个元老派宰相,至于来要玉米的原因估计也简单,明显就是要以此对付李绩和天子啊。

毕竟李绩那天跟他说的明白,他也在吃廊餐的时候看出了一点,因为玉米一事,李绩和长孙无忌两派人马,可是已经正式拉开了架式的。

“于都尉没有政事堂的命令,没有兵部的兵符,就敢擅自带着这么多麾下全副武装来我这里抢玉米,我看你根本就不是什么平棘县公、左卫折冲都尉于承基。”

“老子就是于承基。”

“你不是。”

“爷爷就是。”

“你不是。”

李逍一脸轻蔑的对他道。

于承基气的要死,本以为是个简单的差事,对付一个乡下汉儿,还不简单,带着一百骑随便也能吓住他,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嘛。

可是,这个乡下汉儿怎么如此狗胆?

“你交还是不交?”

“你先证明下你是于承基,然后拿出你的命令来。”

第186章 阴沟里翻船

“小子你找死!”

于承基恼羞成怒,却又有些骑虎难下。本以为是个手到擒来的简单任务,却不料遇到个油盐不进的家伙。

事情若办不好,可是没法交差的。

但又不敢真的强行动手。

李逍却已经看出了这个家伙色厉内荏的本质,若是个寻常乡下小地主,被他这么一吓,还真可能就被吓住了。

可李逍知道,手里的玉米可是极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干系天下呢。不说那么大,起码是干系自己和一家人。若是不明不白的丢掉了玉米种子,这刚封的官可能被撸不说,而且还得承担很严重的后果。

他根本不相信这个家伙敢带兵冲进李家庄抢玉米种子,这样做,那就没的余地了。

“于都尉若是因为来时匆忙,未记得带上政事堂命令,那么还请先回趟长安,把公文命令带上再来,否则,本官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玉米交给你的。”

说完,李逍对大彪道,“大彪,关上庄门,敢有人冲进来,那就是强盗贼匪。”

大彪听了半天,也听出来对方不是官府来追辑他们以往的旧案的,倒也松了一大口气。听说是来索要什么玉米种子,倒也不再害怕。咱家三郎也是官,怕个鸟。

“是爷们的,都给我把守堵上,抄上家伙,谁敢冲过来,就干他娘的。大家记住,咱们三郎如今是皇帝钦封的玉米监监正,堂堂六品朝官。奉旨种玉米,这玉米种子岂能随便给不明不白之人,这有人要来抢,那就是跟朝廷做对,对皇帝不忠,尽管干他娘的就是。”

大彪一番话吼的很响,也很粗糙,可理却是这么个理。

加上平时李逍如何对待大家那也是有目共睹的,李逍在这里不过半年时间,可替大家做了多少事情?

不要利息的借给大家粮食,白借给大家耕牛,甚至还建起乡约堂,让今年大旱的蓝溪乡民,还没发生过一起争水斗殴,一个人也没死没伤,这些可不都是李逍的功劳。

何况,李逍还正在准备建起乡约堂的义仓,听说这义仓建起后,到时积储的粮食就是为了防饥荒的。夏天时,一个人也不用外出去逃荒要饭。

外面这些人想来抢李三郎的玉米种子,那是要害三郎丢官,大家怎么允许。

“谁敢冲进来抢东西?除非他从我老黄尸体上踏过去。”

瘸腿的李家老奴老黄头握着一个拐棍跳起来高喊,老黄不过是李家的一个老奴隶,过去养马喂牛,老光棍加老瘸子一个,活一天是一天,得过且过。但自少庄主回来,重新夺回李家大院开始,他的日子变了。

如今月月有月钱,牛马侍弄的好还有奖赏。甚至在主母的帮助下,他这个一把年纪的老光棍,居然还找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奴做了妻子,如今辛苦耕耘之下,那妇人也有了自孕。

这一切是谁给的?

当然是阿郎和主家娘子给的。

他比谁都不希望李逍出事,他比谁都希望李家庄能够红红火火一直下去。之前看到李逍当了官,他心里甚至比谁都高兴。

黑黑瘦瘦的老黄一嗓子,把对面的于承基都震了一下。

可紧接着,一个又一个的吼声响起。

李家庄的庄门前,一个个的庄汉,甚至是妇人、孩子,都在向他发出吼声。

谁想进庄,就要先从他们身上踏过去。

他娘的,这群人是中了什么邪了?

一群大胆刁民,怎敢如此斗胆?

“他娘的,真反了他娘的了,给老子冲,踩死他们。”于承基怒吼,被一群乡巴佬给轻视,他激的脑子都懵了。

“都尉,息怒,莫冲动啊。”

一名军官连忙拉住了于承基,底下的士兵们不清楚究竟有没有军令,可是他是清楚的啊。

有个屁的军令啊,不过是受了私命而已。

这种事情,本来说大不大,说小不说,毕竟也是受了政事堂里宰相的命令的,可那命令又没有落到纸上,这事情终究是拿不到台面上来说的。本来就是想拉着队伍来震下这乡巴佬,让他交出玉米种子,也就完事了。

谁能想到,会有这么多枝节呢。

吓是吓不住的了。

但真抢?

他是不敢的,这真抢,遇到那些脑壳硬的刁民,踩死几个,可就出大事了。京畿之地,天子脚下啊,而且那李逍还是个朝廷命官,肯定是瞒不住的。

到时出事了,上面那位一推二六五,他们这些人就只能是替罪羊了。

这傻事,可干不得。

“老子不管,今天谁也没想拦着老子。”于承基怒吼。

“将军莫一时冲动啊。”

于承基转身对属下道,“事已至此,咱们就这样回去也是交不了差,到时那位相公怪罪下来,咱们也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可是将军你想想,若是咱们硬来,这对面的刁民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咱们随便挨着碰着一下,也是非死即伤啊,到时这事可怎么兜?只怕那位相公也肯定不愿意为咱们兜着吧?到时上达天听,天子一怒,咱们可就全玩完了。”

这个军官还是考虑的很清楚的。

那位相公固然得听从,但事到如今,也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比起办砸了差事得罪一位相公,总比办错了事情掉了脑袋强啊。

“就这么算了?”

“不然又能怎么办?”

“他娘的,这个李逍倒是小瞧了。”

“那些刁民也厉害啊。”

“穷山恶水出刁民,古人诚不欺我。”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最后无奈的叹声气。

于承基上前。

“李监正说的对,某来的匆忙,倒是把命令落在长安了,这就回去取去,告辞!”

李逍也不拦着,反正拦也拦不住,拦了还得出事。

“都尉慢走。”李逍挥手相送,一副好客主人的模样。

于承基紧咬牙关,强忍着要策马杀个回马枪,在李逍身上捅上十七八个窟窿的念头。

罢罢罢,就算阴沟里翻次船吧。

一百骑调头,扬起一股烟尘,转眼便消失无踪,

庄口已无人,只余半空中的烟尘还在飞扬。

李逍长舒了口气,卧槽,刚可是心跳的紧啊,生怕这些丘八二话不说不管不顾的就要冲进来呢。

第187章 八方来援

一伙人来的快,去的也快,但李逍还是不敢松懈。

一面安排大彪带着人紧守着李家庄的几道庄门,派人巡逻。一面又派了张葱和刘蒜两个人骑上马,分别往蓝田县衙和蓝田折冲府报信。

长安太远,李逍便没派人去。反正把事情报告给柳倓,他肯定也明白事情轻重,自会替李逍派人去长安报告。至于派人去蓝田的折冲府,则是去找刘俊。

刘俊在蓝田一个折冲府里当参军,七品的官职,官不高,可起码也是最近的府军驻军了。这是自己的老兄弟,万一那家伙再杀个回马枪,到时就只能寄希望于他了。

杨大眼倒也看出了一点端倪,“来者不善啊,这玉米还没种,就已经出了这等妖事了。三郎,我看我们还得加紧小心,你把玉米种子藏好了,这东西丢了可就麻烦了。我这就让书院的学生们都回家,让他们回家通知各村的人,让咱们蓝溪乡乡约堂民团当值的人过来帮忙。”

“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吧,我估计那伙人也没胆子再来了。”李逍道。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伙人既然敢来一次,谁敢说他就不会来二次呢。”杨大眼坚持要让乡约堂的民团过来帮忙,李逍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李逍叫住杨大眼,“夫子,就让学生们跟家长说刚有强盗来围庄子,让乡约民团的人过来帮忙护一下院。就说我说了,来的我都记下这份情,每人给二十文钱加两升粟米做谢礼。”

让大家来帮忙,总得有些好处的,而且若是说有官兵来围庄,李逍也担心大家害怕,说是强盗,大家肯定就没那个担心。

“好。”杨大眼转身去了。

李逍甩了甩身上的蛤蟆绿袍,叹了声气,这都是他娘的什么狗屁倒灶的事情啊,刚当个小官,居然就有人动了兵来对付他。

幸好刚才那大个子也不是个傻子,要真是二话不说冲进来,就凭那一百骑兵,李家庄全庄的男女老少上前拦,都没个鸟用。

刚刚他算是真正见识了这个时代的暴力集团,没有耀眼的明光甲,士兵们多是穿着皮甲,铁甲的也没几个。跨下的马也并非清一色毛色,更不是什么高大雄骏的马,可这些人身上就是有股子令人震颤的杀气。

不算很长的横刀藏在刀鞘之中,背上的弓,腰间的箭袋,还有手里的长矛,无一不是充满着杀意。

他相信,只要刚才于承基一声令下,这群府兵肯定就会刀出鞘弓上弦,提着长矛策马冲杀过来。

李家庄上下都众志成城。

家家户户什么事也不管了,抄锄头的,抄铁叉的,还有拿木棍的,大家自发的分成一队队的把守着庄墙,誓死要守卫李家庄。

幸好紧张的众人,并没有发现那伙骑兵回马一枪。

倒是蓝溪乡的民团来的很快。

蓝溪书院今天临时放假,老夫子让学生们回家告诉自己的家长,说李家庄刚才有强盗来围庄,虽然被李三郎吓退,但怕去而复返,让大家前来帮忙守庄。又让他们交待告诉家长来了有二十文钱和两升粮的好处。

乡民们本来就热情,听说李家庄遇到强盗哪里会不来帮忙,更别提来了还有好处呢,平时李三郎的为人大家都知道,这会能帮忙没哪个推辞的。

有些人甚至想着,大唐也承平不少年了,这蓝溪虽在秦岭山麓之中,可也少见什么大股强盗马贼啊,今天居然有人不开眼的想来蓝溪抢劫,这真是不开眼。

一会说不定还有机会抓上几个贼人,到时还有机会立功领赏呢。

乡民们都是一伙伙来的,一个村一个村的乡民们相约而来。

大家结伴而来,拿着木杆红缨长枪,这长枪是乡约民团的标准装备,人手一杆,是在县衙报备过的,因为长枪不比长矛,不算是军队武器,因此民团装备倒也没关系。

这种长枪制作也简单,反正就是一根长棍,装上一小截铁枪尖。若说单体杀伤力肯定是不强的,更不能眼长矛硬槊相比,但若是一群民团壮丁一齐拿着长枪,却也不是寻常毛贼能对抗的了的。

乡约民团平时一班只有一百人。

可是这一会的功夫,陆陆续续却已经来了好几百汉子。

大家一人扛着一根红缨枪,往庄前一站,顿时有股子气势。

“刘里长,想不到你也亲自来了,真是感激不尽啊。”李逍带着人,正在慰问这些赶来助阵的乡亲们。

刚煮好的大锅小米粥、疙瘩面汤,一盆盆炒好的咸菜,场上随便架起几张桌子,大家也不客气。

你一碗我一碗,装好之后也不用桌椅,端着碗随便往哪一蹲,怀里抱着杆长枪,一手大碗一手筷子,立马就呼啦啦的吃了起来。

大家早熟悉了李逍的行事风格,知道李三郎这人讲究,大气,因此吃起来倒也不客气。

刘里长笑呵呵的让自己的几个家仆去吃饭,自己站着跟李逍说话。

“怎么回事,这多少年没听说过蓝田还出马贼了,听说还是上百骑,乌央央一大片,而且还有衣甲旗号,长矛战马的?莫不是哪里来的乱兵?”

蓝溪紧邻长安,又是蓝武道上的要津。

这些年确实没听说什么秦岭里有大股马贼的,要有,那也是那零星的几个不成气的贼匪逃犯。

他听说李庄有了大股马贼围庄时,想到的却是莫不是长安出了什么乱子,或者是附近哪里的军队哗变,然后路过这里来抢劫了?

“实不相瞒,确实有百骑,而且对方是府兵,只是现在也不清楚他们确切身份,究竟是哗变的士兵,还是其它什么,我也不清楚。如今我已经派人向县衙报告,还派人去了驸近的军府求援。不管怎么说,还多谢刘里长仗义来援。”

刘里长眉头皱了皱,神色有些凝重。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是乡里乡亲的,遇到这种事情,自然得守望相助。我已经让里中各村都小心了,安排了壮丁守村,但愿不会出什么乱子。”

到傍晚时分,李家庄里,已经聚集了蓝溪乡五百来号壮汉乡民,一个个扛着红缨枪或坐或蹲,相互打着招呼,聊的好不开心,倒丝毫没有什么紧张担忧之心。

毕竟,等了这么久,也没见到什么马贼嘛。

虽然没有马贼,但也不白来一趟,来一趟就有一笔钱粮可得大家也是很高兴的。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蓝溪乡的这番动静,却已经惊动了许多人。

第188章 造反了

蓝田县衙。

柳倓见到李逍派来的人,接过呈上的信件。越看眉头越是紧皱,甚至已经有些惊吓了。

李逍在信里对柳倓没什么隐瞒,直说有不明身份的一股骑兵试图进庄抢玉米种子。

“真是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柳倓怒拍桌子。他收起信,低头看了看面前的张葱,“李家庄现情形如何?”

“小的来时那伙人已经退了,但我家郎君说不知会不会杀个回马枪,因此让小的赶紧来禀报县君,请县君立马向长安奏报,另派些人去蓝溪帮忙保护玉米种子。郎君说这玉米种子干系重大,陛下十分关心,若是被不法之人抢去,可不得了。”

“嗯。”

柳倓点头。

他心里既惊又有些叹,想不到他前些天还在劝说李逍接受他的举荐,到蓝田县来佐助他,出任县录事一职。可当时李逍却不肯,只愿做他的幕友,还是不受钱财不受约束的幕友。

当时他还觉得李逍有些任性,河东柳家也是很有实力的。

可现在看来,他还是低估了李逍了。

转眼间,人家就已经得雍州长史举荐,皇帝钦封,成了新设的玉米监的六品监正。

这简直就跟云里雾里一样。

若不是对李逍此人有足够的了解,还真不敢相信这种事情。正因为知道李逍太多不寻常之处,此时他看到李逍的这封亲笔信时,对上面所说的这惊人之语,反倒没有什么怀疑了。

想不到,李逍手里不但有能增添辣味的辣椒,居然还有如此厉害的玉米。旱地也能随便亩产二三石,这简直就是不得了的作物啊。宜菜宜粮,南北皆可,易储存还好种,产量还高。

这玉米要是一推广,这真是能让大唐增加许多粮食。

不说别的地方,仅仅是关中一道,每年就能增添无数粮食。以往,关中地狭人多,关中仅有关中平原一片好地方,其余地方不是秦岭山地,就是渭北的黄土高原,再往西的陇右、河西,更是难以产出自给的地方。

仅京师长安,朝廷每年就全得依靠关东江南转运粮食,每年起码要转运两百万石粮食,而这两百万石粮食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却是惊人的。

若是关中能够再增产二百万石粮食,那么关中就不再需要从关东江南转运粮食,节约下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知道多少了。

甚至,玉米若真有这么厉害,那么到时在陇右、河西、河套之地屯田种植,大量增产,则那边的卫府边军,根本不再需要担忧军粮转运的困境,有了军粮保证,朝廷的大军就再也不用担忧无法面对吐蕃人、西突厥人、吐谷浑人、羌人等蛮夷们的骚扰了,西北将安稳如山。

这是多么惊人的远景啊,想象一下,就能够激动的人发抖。毕竟关中和西北平原少,尤其天旱少雨,粟麦等产量低,甚至许多地方都无法种植这些粮食,可这玉米明显就不一样啊。

宰相们重视玉米,皇帝重视玉米,完全很正常。

有人想抢玉米,也很正常。

保住玉米,必然大功一件。

想到此,柳倓立即开始提笔写信,他一连写了多封书信,既有向雍州衙门的报告,也有向自己的姐夫薛仁贵的私信,还有代李逍向政事堂和司农寺的报告信,给李绩、程咬金的求救信。

信写完,招来人让他们立即往长安报信。

“王县尉,司农寺李监正在蓝溪乡家中遇大股马贼围庄,光天化日之下,大股马贼居然出现在我们县内,这是我们的失职啊。尤其是眼下,李监正家里,还存有极为重要的宝物,是天子和宰相们也极关心的玉米种子,我们得立马救援李家庄,保护种子。”

王县尉还不知道李逍已经成了李监正,对柳倓说的蓝溪乡李监正有些一头雾水,不明不白。

柳倓又解释了几句,他才目瞪口呆的知道,原来那个李逍,居然已经成了六品的监正了。

这,简直不可思议啊。

“王县尉?”

王县尉一个激灵,连忙道,“守境安民,捕贼揖盗,维持治安,这是我县尉的本份职责。竟然有大股马贼入境,扰我乡民,岂有此理。柳县令,请你坐镇县衙,下官立即召集县中衙役,通知各乡各里派出乡壮,立马前去支援李监正,搜捕那些马贼,还蓝田县一个朗朗乾坤。”

“事关重大,本县和王县尉一同前往,你赶紧去召集人马,多召集些人手。”柳倓不放心的道。

县衙虽然没几个官,但吏员不少,这些吏员基本上还都是各乡里的大宗族子弟。柳倓和王县尉、刘县丞、张主簿四巨头一起安排,大家哪有不赶紧响应的道理。

于是纷纷派出自己随从哪乡下家里赶,让家族赶紧调人。

另外也通知各乡各里,让他们赶紧召集壮丁往蓝溪乡剿匪抓贼,保卫玉米。

四位长官甚至没有一个愿意留下坐镇县城,都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最后没办法,四人便决定一起带队前往蓝溪。

县衙里服役的所有白直、仗身,甚至是典狱、门子等,全都召集了起来。

本来人不多的蓝田县大街上,四位县老爷全都穿上了青绿官袍,个个佩着横刀,背着弓箭。

带着好几百的衙役、随从,以及县中临时召集起来的商人、伙计、壮丁等,浩荡荡的往蓝溪赶。

出了县衙,柳县令还生怕人不够多,万一真跟那百骑干起来会吃亏,于是一路经过的村子,他都让人叫来村长,然后把村中青壮召集起来一同往蓝溪赶。

队伍如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蓝武道上,一些过往的商旅行人,看着这支庞大的队伍,都有些目瞪口呆。

前面是穿着青绿官袍的官员骑着马在前,还拿着刀背着弓,甚至有个官员还提着长矛。

而后面一群拿着铁尺、铁链的捕快,拿着长棍的衙役,还有许多抄着锄头、铁锹的农夫,拿着锤子的铁匠,拿着鱼叉的渔民等等。

“这是暴乱了吗?”有人惊惧。

“不可能吧,总不成是蓝田县令带着百姓造反吧?”

“县令带百姓造反?这怎么可能。”

“可是这模样,还真有几分像啊。”

“我估摸着是出大事了!”有人捋着胡须道。

第189章 擂鼓吹角,聚将点兵

于承基没杀回马枪,甚至都没回长安城。

其实他这支人马,是驻于长安近郊的一支卫府番上兵马。于承基也不叫于承基,他真名纥干承基,是一个有突厥血统的混血。早年,曾是北方边军,跟突厥人作战。很有勇名,后来成为太子李承乾的卫士。

李承乾暗中豢养纥干承乾、张思政等一百多个死士,想要杀掉威胁者魏王李泰。太子的老师于志宁劝谏太子,李承乾又让纥干承乾去杀于志宁。

纥干承基奉命潜入于志宁的宅第,却看到于志宁躺在苫席上,头枕头土,不忍心说他。

后来封在齐州的齐王李佑谋反,李承乾便也谋划着要在长安发动兵变,还派他去与齐王联络。

李佑谋反很快被平定,结果查到了纥干承基的头上,他被捕入狱,按罪当死。

纥干承基于是上书向皇帝告发太子谋反,最后皇帝以他揭发有功,不但免他一死,还授他为折冲都尉,赐他县公之爵。

如今,他的官职为广州番禺府折冲都尉。

今年他奉命率部入京番卫,驻守在京郊。今天,褚遂良派人找他,要他去办一件事情。

而这件事情,正是去蓝溪拿玉米种子。

当年纥干承基犯罪当死,他上书揭发太子谋反,在这件事情上,正是褚遂良向皇帝提议赦免他的死罪,甚至还加赏他。要不然,他一个背叛主子的死囚,早就埋地下多年了。

那件事情,褚遂良对他有恩,纥干承基是个胡汉混血,为人比较讲义气,虽然对承乾背叛了,但对褚遂良的恩情却一直记着。

褚遂良要他办一件事情,他本来觉得这也是一件小事,自然也就答应了。何况,褚遂良的人还跟他暗示,事成之后,将调他回长安,甚至加封他的官职。

广州岭南之地,离长安天长地远,尤其是暑热难耐,纥干承基早就不愿意呆在那个地方,更不愿意老死在那烟瘴之地。

只是他想不到,一件那么简单的事情,最后会砸在手里。

离开了蓝溪李家庄后,纥干承基很快就带着人回了自己的驻地。本来他出来的时候,就是打着在附近训练的名义。

可他并不知道,因为他的一个动作,现在整个蓝田都乱了套。

·······

在蓝溪街不远,有一座军府,就是左武卫辖下的蓝溪折冲府,这是一个上府,足足一千二百府兵。

虽然非战之时,军府之中士兵并不多,只有一班当值的士兵,不过百来人。

但军营依然是重地,闲杂人不得靠近,守卫森严。

李逍派来报信的刘蒜也是好不容易才把刘俊找到。

军营门口,刘俊见来人确是李逍身边随从,问清情况后,也不由大吃一惊。

堂堂天子脚下,京畿重地,居然还有大股的马藏出没?

“刘参军,我家郎君说有些话不好在信上写,让我单独转告于你。”

“你说。”

刘葱便靠上前,小声的把真实情况说明。

这下,刘俊越发震惊了。

居然不是马贼,而是府兵,还公然想抢劫玉米种子。

“这个玉米种子是什么东西,很重要吗?”

“当然重要了,我家郎君因献玉米有功,如今被皇帝钦封为玉米监正呢。”刘葱把从李逍那听来的玉米神奇性说给刘俊听,听的刘俊一愣一愣的。

“三郎做了玉米监正,从六品?就因为这玉米,陛下特新设玉米监?”

“是啊,所以说玉米可了不得了。”

刘俊嘴角不停的抽抽,真要有说的这么神奇,那确实是了不得啊。

“三郎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家郎君怕那伙人再来,虽然已经派人向长安报信,但怕远火解不了近渴,所以希望刘参军能够跟蓝溪折冲都尉说一声,就说蓝溪李庄遇马贼围攻,而庄中有极为重要的玉米,事情紧急,希望蓝溪府能够派兵来援。”

刘俊想了想,这就是要隐瞒真相了。

不过想想,这也是肯定的。若是直接告诉自己上司说有一支不明身份的骑兵来抢玉米,只怕他那个老气横秋的上司,根本不敢有半点动作。

毕竟那人只想安稳的再混几年,然后致仕,根本不愿出什么差错。但若报是大股马贼围攻百姓村庄,那么按制度,附就的府兵接到求援信后,有责任出兵救援并围剿山贼。

只要是不出自己军府的防区,紧急情况之下,是可以事急从权的,只要事后禀报清楚,那么不但无过还有功。

若是见死不救,则反有过了。

“我家郎君说,若刘参军有方便的地方,那么也没关系的。”

刘俊哼了一声,“三郎也太小看我刘四了,我刘四是怕事之人么?”

他好歹也是夔国公府的将门虎子,虽说他爹不是第一代夔国公,可毕竟也是凌烟阁功臣刘弘基的儿子,他可是名将之孙,平时跟程伯献薛楚玉他们并称长安四公子的。

遇到点事情就怕,那不是他的风格。

相反,越是这支不明身份的卫府骑兵,却越发让他有了兴趣。

“你在这里等着,我这就进去跟我们都尉禀报,包准他马上带兵出发。”

刘俊虽只是七品参军,但毕竟是名将之孙,父亲也是军方大佬,是左卫的中郎将,他还有个叔父还是一位少卿。

他的上司一个没什么生气的老都尉,平时对于刘俊这样的年轻勋戚子弟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的。

“确定?”都尉半睁着眼睛问。

“属下岂敢拿这事骗都尉,那蓝溪李逍,相信都尉也是听闻其名的,他刚被陛下钦封为司农寺玉米监的六品监正,那玉米监是特意为玉米所设,可知李逍手里的玉米种子何等金贵,现在有不知死活的马贼流窜到蓝溪,围攻李家庄,万一把这新封的李监正和宝贵的玉米种子弄出个闪失,到时咱们驻守在蓝溪的这些人,可就都有责任了。”

老都尉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安心的再混几年然后致仕了,一听事关重大,当然也没了瞌睡。

“赶紧,擂鼓吹角,聚将点兵,本都尉要兵发李家,围剿这伙胆大包天的马贼!”

刘俊嘿嘿一笑,“末将得令!”

第190章 蓝田乱

狄仁杰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

清天白日的,居然有人跟他说有府兵做乱,还是整整一百骑。不是什么驻京郊番上宿卫的外地府兵休假时跑长安来见世面后喝醉酒闹事,也更不是什么三五刺头斗殴,而是整整一百骑兵,全副武装的抢劫。

“元芳,你怎么看?”

狄仁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位,只觉得脑门发胀。

“表兄,我觉得此事有蹊跷。”

李元芳觉得这件事情很反常,反常即为妖。一般情况下,谁敢乱动兵马。虽说长安城内外,长年驻扎着数万内外府兵,可是这些兵又有几个能乱来的。更别说,整整一百骑居然出现在了离长安八十里外的蓝溪了。

“此事背后一定有一个天大的秘密。”

他有一种直觉,这次的事情非常的不简单。

“元芳,你相信李逍的话?难道就没可能是他谎报军情,有夸大之辞?”

李元芳摇头,“表兄,虽然我还未曾见过李逍,可也听你说了一些关于他的事情,表兄既然已经有意推荐我到其手下做事,自然是很信的过其人的。李逍绝没有那样的胆量谎报军情,何况是这样一个军情。”

狄仁杰今天刚跟李元芳说帮他找了一个好的出路,朝廷新设了玉米监,李逍是监正。玉米监里大小官员有十几个职位,现在还都还人。狄仁杰便找阎立本帮忙安排下表弟李元芳进去。

阎立本倒也没推脱,已经通过自己的关系,替李元芳谋了一个正七品下的副监之职。

“如果李逍没谎报军情,那你说何人敢如此大胆,居然调一百骑去抢劫玉米?”

狄仁杰再次问出这个疑问。

“想必表兄心里已经有了些嫌疑人吧。”李元芳道。表兄弟俩个虽然说相差近十岁,性格也相差较大。狄仁杰三十出头,心思缜密,而李元芳则刚二十来岁,却是在河西边地长大,身手敏捷,武艺高强,可俩兄弟都是一样的聪明人。

“虽然想到了点,但却不敢确定啊。”狄仁杰摇头叹道。

别看只是一百骑,可满长安城里,能够绕过中枢、兵部,可以调到百骑的人,并不会有几个。

“现在怎么办呢?”李元芳问。

“我已经将此事上报给了阎长史,阎长史也上报政事堂和陛下了,具体如何处置,还得看后续。”

“就这样坐等消息?万一蓝溪那边再出点什么事呢?”李元芳担心的问。既然有人打起了派兵抢夺玉米种子的念头,谁保一次不成不来二次,或者来更阴的呢。

“不能干等,不过我们这也不方便轻易出手,得等上面消息。”狄仁杰看了看自己的表弟,笑道,“不过你现在虽然还没有拿到官告,但事情已经板上钉钉了,你也是玉米监的人了,即将是李逍的副手。玉米种子事关重大,你可以先去蓝溪。”

李元芳早就等表兄的这句话了,闻言一笑。

“我这就去备马。”

“多点几个人手去,把家里的家丁都带上。”

狄仁杰老家虽是河东并州,但在长安也有府第,况且身为长安的法曹,他还是认识不少长安游侠儿的。之前李元芳在他手下帮差,虽无职事,可却也跟长安的这些游侠们混的挺熟。

李元芳既是狄仁杰的表弟,人又义气,武艺又强,自然是很快在长安的游侠儿中混出了名气,一声召唤,虽不说千军万马来相见,但招呼个三五十人却是没问题的。

“到了蓝溪,代我向李逍问好,让他尽管安心,那人既然没敢强闯李庄,我料他也不会再有后续。你去了,好好跟李逍相处,别小瞧他,他虽说是乡下小地主出身,可李逍很有侠义之风,当初也是十六岁出关,在关东江南等地行走了五年的。”

“表兄放心,我会跟他好好相处的,以后他可是我的顶头上司了。”

从河西凉州的边军队正,再到长安法曹的副手,如今又即将到司农寺任事,李元芳年纪轻轻,却也是经历丰富,不论在哪里,他都能很快混的风生水起的。

政事堂。

大唐虽说实行三省六部九寺五监十二卫府的中央制度,中书决策、门下审议、尚书执行,六部为政令机构,九寺五监为事务机构,而十二卫府统兵。

不过实际上,三省之上还有一个政事堂,最初是在门下省,后来移到中书门。一开始,大唐的宰相其实就是三省的长官,因尚书令由李世民担任过,而后不再授任,因此尚书省为左右仆射两个长官负责。

为了协调三省之间,尤其是中书和门下这两个决策与审议部门,更有效率,皇帝让三省宰相们在中书门下开办公会议,一开始只有三高官官,后来又让三省的次官也加入。

再后来,皇帝也会让不是三高官官的重要官员,如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等人参与会议,特给他们加参加政事、同中书门平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衔。

最后,凡是能够参加政事堂会议的这些人,便都成为实际宰相了,宰相的队伍扩大,形成了群相制度。

一开始,政事堂虽说是群相议事办公,但并没有谁是首席之类的,而是轮流主持会议,称为执笔或秉笔宰相。

执笔宰相的常务主要是三项,一是宰相议政时,主持会议。二是会议之后,总其纪录。三是当值之日,坐政事堂办公。

起码在贞观之时,政事堂的宰相们,不管是仆射也好、还是中书令、侍中也好,或者是以其它尚书之类官加平章事的宰相们,在政事堂里其实地位都是一样的,没有谁高谁低,虽各还有本官,但本官只是在政事堂外负责自己本职,在政事堂里,还是大家地位一样,一人一票。

政事堂里的宰相办公会议,说白点类似于常委会,但没有那个书记。起码一开始是没有的,哪怕是轮到执笔的那位,也不过是做主持会议、纪录、当值而已。

但到李治继位,因为长孙无忌是顾命大臣,又是保扶皇帝的国舅,自然就受特别信任,皇帝特给他加了一个主持朝政的头衔。这在宰相中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几年来,长孙无忌实际上成了政事堂里的那个书记,是首席宰相。

不过现在,李绩也得了主持朝政的头衔,这样一来,现在政事堂里,有两个书记了,虽然政事堂依然还沿用轮流执笔这一套,但主持之下还有两个总主持。

政事堂设在中书省中,处于禁中的中书内省里,又分为正堂和后院两部份。正堂就是宰相们的办公室和会议厅,而后院则是政事堂的秘书处了,里面分设了五房办公,为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和刑礼房。

这样的政事堂已经不仅仅是个宰相碰头会,而是实实在在的大唐正式高最权力机构。

阎立本的报告层层递送,很快就送到了兵房。

兵房的吏员接到报告一看,也是大为惊叹。

“怎么了?”旁边一位吏员问。

“蓝田县这是要出大事啊,又一封急报上来了,雍州长史阎立本称蓝田县令报称辖下蓝溪乡里新任的玉米监李逍宅被百余骑兵围攻。”

“百骑围攻玉米监李逍蓝田县家宅?真是怪事了,我这里也还刚收到一封奏报,说有乡民报称新任玉米监李逍召聚乡民,状似暴乱。”

另一个吏员也道,“我这也有份急报呢,说是蓝田县令柳倓突然强征县里壮丁,疑似谋乱。”

“还有呢,有急报说左卫蓝溪折冲府突召府中军士异动,分发器械,全副武装出了营地呢。”

几个都堂兵房吏员们往那里一对,都觉得头大。

怎么的各种消失都有,一会说蓝溪被一支不明骑兵围攻,一会又有人说李逍啸聚乡民,一会又有说蓝田县令在强征百姓壮丁疑似暴乱,还有说蓝溪左卫折冲府的驻军无令而异动的,他们都搞不清楚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了。

“蓝田可是关中西南门户,距离长安不过八十里,朝发夕正,可乱不得。赶紧上报执笔相公吧。”

“今天是哪位相公执笔当值?”

“褚相国。”

今天政事堂轮到褚遂良执笔,除了他在外,此时政事堂里并无其它宰相。宰相们除了议事之时,其它时间也还要加各自官衙办公,毕竟还各有本职。比如褚遂良本职就是中书令,于志宁是侍中,崔敦礼是兵部尚书,李义府是吏部尚书等。

每天朝会后,宰相们都会先到中书门下政事堂开个碰头会,会后各回本衙办公,而执笔的相公则留守坐镇政事堂。

坐在自己的公房里,褚遂良有些心不在焉。无心处理公文奏折,他拿出一张黄麻纸,准备写一副字静下心。

可是蘸好墨,提起了笔,却又走了神。等回过神来,却发现上好的白麻纸上,已经滴落了好几滴墨滴了。

“褚相。”

一名吏员轻声唤他,“有紧急公文,蓝田县出大事了。”

褚遂良闻言眉头一皱,丢下手中笔,喝声道,“还不赶紧呈上来!”

第191章 无毒不丈夫

褚遂良一直在等着关于蓝田的消息,可是他没有等到纥干承基的消息回复,却不料等的是政事堂呈上的消息。

他心里咯噔一下,知道事情只怕不好。

或许自己用错了人,纥干承基或许是个勇猛的将领,高强的杀手,但却不是一个缜密之人。自己也是看他十分不满长期呆在岭南,便想差他替自己做件机密的事情,看来失策了。

小吏连忙把一大叠奏报送了上来。

“怎么这么多?”

“都是刚送上来的急报。”

“都是有关蓝田县的吗?”褚遂良问。

“是的,都是有关蓝田县的,小的向褚相简单禀报一下,主要有几件。一是雍州长史阎立本奏报新任玉米监李逍在蓝田家中被百余不明身份的骑兵围攻。”

“二是有人报称李逍啸聚乡民,持械做乱。三是有人报称左卫蓝溪折冲府兵马异动,离开营地去向不明。三是有人称蓝田县令似强征民壮做乱······”

褚遂良的脸色很阴沉,可听着听着,他的眼里却闪过一道光。

没有纥干承基的消息,一条也没有。

“没有其它的消息吗?”

“暂时没有了。”

“那关于阎立本所奏的那不明身份的百余骑兵,可有其它消息?”

“也还未有。”

褚遂良拖着长长的尾音哦了一声。

他挥了挥手,“你先退下吧。”

吏员躬身退下。

屋内,褚遂良独坐一人坐在那里,他翻看着几道奏报,神思不定。合起奏章扔到一边,看着刚才展开的黄麻纸已经染上好几团墨汁,他扯起来揉成一团扔到了地上。

纥干承基果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本来一件小小的事情,他却把事情弄砸了。

连褚遂良都没想到,纥干承基居然敢带着一百全副武装的骑兵跑到蓝溪去围攻李庄,这真是天大的狗胆。

这个事情是一个天大的祸患,一旦被查出来,别说纥干承基狗命保不住,就是他也摆脱不了干系。

私调番上府兵,而且是调了一百骑,这直接扣一个谋反的罪名都不为过了。一想到这,褚遂良都不由的头上冒起了冷汗。

他知道皇帝对他其实是一直不满意的,皇帝刚继位不久,他就跟皇帝有过几次争执,最后皇帝将他罢相贬到外地为刺史,虽然有长孙无忌帮忙,很快又让皇帝把他重新调了回来再次罢相,可要是再出这么大的漏子,皇帝肯定就不会再那么轻易的放过他了。

纥干承基啊,你就是个废物。他觉得自己有些太心急了,本以为纥干承基能够搞定李逍这个田舍郎,把玉米种子夺走,这样一来皇帝和李绩他们所高调弄的玉米监也就成了个笑话,这对于李绩和皇帝都是一个重重的打击,能够挽回元老派们这段时间损失的士气。

现在却不料偷鸡不成还蚀了把米。

现在怎么办?

虽然还没有人发现纥干承基的身份,可阎立本都已经把奏章呈上来了,这事情是纸包不住火的。

李逍在大张旗鼓,柳倓也在大张旗鼓,甚至连蓝溪的府军也在动了,这事情是按不住了。

得想个办法弥补。

“来人。”

褚遂良叫来一名小吏,“马上去请太师来政事堂,就说有紧急之事。”

时过不久,长孙无忌便急忙赶来。他跟褚遂良是老搭档了,当年太宗临终前,甚至还特意把他们两个叫到跟前交待,对他说以后李治就全托给他了,又对褚遂良说他长孙无忌性格比较刚烈,容易惹祸,让褚遂良帮忙看着他一点。

太宗驾崩之后,两人搭档多年,可谓是一对默契的老搭档了。

进屋,长孙挥退旁人。

“登善,你急急找我来,可是出什么大事了?”

褚遂良叹息一声,“辅机,我办砸了一件事情。”

长孙无忌笑道,“什么事情,何至于让你急急叫我来?”

褚遂良看着自己的老搭档,有人说贞观前期,是房谋杜断辅佐皇帝,贞观中期是房玄龄和长孙无忌辅佐君王,而到了后期和永徽朝,则是长孙无忌和他褚遂良老哥俩撑着朝廷。

“一时糊涂,办了件蠢事,太蠢。”褚遂良没有再对长孙无忌隐瞒之意,如实的把自己如何让人差纥干承基去拿玉米种子,结果纥干承基如何办砸事情说了出来。

“辅机兄,现在蓝田县已经沸沸腾腾,山雨欲来啊。”

长孙无忌陷入深深的沉思,他怎么也没料到,精明的老搭档这次居然犯了一个如此简单的错。

抢玉米种子,倒不算错招,可何至于调动兵马呢。

“辅机啊,我本来觉得纥干承基也是有名的顶尖高手,以前是废太子承乾的刺客,便想让他去蓝溪李逍家把玉米种子偷出来,可谁料到这个蠢货居然大张旗鼓的带着兵去,而且还是全副武装的一百骑兵,这真是始料未及啊。”

“那个蠢货。”长孙无忌也只能骂了一声。

“登善啊,你也是太心急了,这才中了李绩他们的陷阱啊。依我看来,这世上根本不可能会有如玉米那样的粮食,既耐旱还又南北皆宜,还宜粮家菜,亩产又这么高,还理于储藏,天下岂有如此好的粮食,如果有,为何以前从未被发现?就算是从西域传来,那为何自西汉起就已经通西域,数百年来,为何却从未有半点关于玉米的消息呢?”

长孙无忌到现在也不相信玉米,他始终觉得这件事情前前后后就是一个陷阱一个圈套。

“山坡旱地,随便也能亩产二三百斤,这如何可能?”

褚遂良叹口气道,“可那天那个李逍呈上的玉米你也看到过的,那玉米确实如黄玉一般,一个棒子上就能结六七百粒籽,而按李逍所说,一株玉米苗就能结两穗棒子,能得一千多粒玉米。”

“最差的山坡旱地,一亩也能种三千株玉米,而稍好的田可种三千五到四千株。上好的田,能种四千五到五千株玉米苗。你算算看,一株结两穗玉米棒,一个棒就能得一大把玉米,两个玉米就能得一小碗,这要是三千株玉米,能产多少?”

“五个玉米就能得一斤干玉米粒,这就是说一株能得小半斤。三千株是多少?”

长孙无忌哼了一声,“空口白牙谁不会算这样的账,但事实上你相信吗?如果按李逍这样说的,最差的山坡旱地一亩都能收六千个玉米,起码千斤。可他自己也说了,这样的差地,亩产也就二三百斤的。他自己都自己打自己脸了,难道你还听不出来吗?”

“而且我根本不相信一亩能种三千株玉米苗,你看那玉米棒,多大一个。普通的粟、麦甚至是稻、梁,一个麦穗才能结多少粮食?”

“可是那玉米我们是亲眼见过的啊。”褚遂良道。

“确实亲眼见过,可结这么大的玉米穗,我认为一株不可能结两穗,更不可能一亩种三千株。而能结出这么大的穗来,肯定对肥力要求极高,说不定还对水要求很高。所以,我觉得这个玉米始终就是一个圈套。”

长孙无忌认为玉米就是皇帝和李绩弄出来套他们的,要让他们慌手脚,要让他们自己往里面钻,就如现在,褚遂良不就乱了手脚,钻进了人家的陷阱之中吗?

本来等到夏天,一切就水落石出,可现在褚遂良这么一弄,却直接把一个大把柄送到了他们手上。

“罢了,老夫一人做事一人当,我犯下的错我来扛。我一会就去面见圣上,自陈罪状。”

“你糊涂。”长孙无忌大声道。

“登善啊,你怎么如此糊涂呢,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你还这么天真。如今陛下和李绩他们巴不得把我们全都从朝堂赶出去呢,你这个时候若去面圣自陈,你以为会是什么结果?”

“绝对不能这样做。”

“可我不能因此牵连你们。”褚遂良道。

长孙无忌背着手踱着步子,心里急速思虑着。

一个巨大的危机已经出现,处理不好,他们这次是真要被李绩他们连拔从朝堂上拔起。

他绝不愿意看到事情发展到这一步。

这皇位是李唐的,但这天下应当是他们关陇集团的,他们关陇人一代代的血拼打下的江山,岂能这样拱手让给旁人?

他们这些人,以后有何面目去见过下的先祖先烈,又有何脸面可面对自己的儿孙们呢?

父辈们打下来的江山交到了他们的手里,他们就得保管好,还得一代代的传下去。

“蓝溪折冲府的都尉是谁?”长孙无忌问。

“一个山东老卒。”褚遂良答道,“辅相兄?”

“只能委屈此人了,纥干承基不是还没暴露身份吗,而蓝溪折冲府又被奏报无令异动,不如来个移花接木。”

“可这种事情,早晚会被发现对不上的。”

“只要做的干净,死无对证。”长孙无忌狠狠的说道。

褚遂良吸了口气。

“登善,你是今日执笔,既然接到下面急报说蓝溪折冲府异动,那么就事急从权,赶紧下令调兵前往蓝溪查探。然后如此如此,只要手脚干净,那么一切也就查无对证了。”

长孙无忌说出一条绝户计,无毒不丈夫,事到如今,也唯有如此了!

第192章 杀无赦

移花接木,栽赃陷害,反正就是死道友不死贫道就好了。政治斗争本就是如此无情,从来不会有什么温情脉脉。

褚遂良犹豫了一下,但也仅仅是一下而已。身处到他们这个地位,手中笔其实就是杀人刀,士兵的提刀杀人可也杀不了几人,但他们的执事笔一笔下去却是百人千人性命。

“登善兄老了。”长孙无忌摇头。

“辅机兄,该做的事情我不会犹豫的。”褚遂良手里的执事笔也仅仅是停顿了一瞬间而已。

手腕下沉,笔锋落于纸上。

做为执政事笔的当值宰相,遇紧急情况,自然是可以临机决断,权宜行事的。

“调左领军卫的兵,蓝田关镇将是我们的人,那里离蓝溪最近,都是关中老卒。”长孙无忌提醒。

这事情要的就是一个快刀斩乱麻,在所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把该做的事做了,该杀的杀了,该抹的抹了,不能给其它人插手的机会。

“你再派先前那个人去秘见纥干承基,跟他说明厉害干系,让他自杀。只要他肯死,我们保他家族子孙富贵。”

纥干承基是露过面的人,也是最可能露陷,并且是唯一能跟褚遂良联系起来的人,必须把这条线也斩断。

杀一人,而保其全家。纥干承基若是聪明的话,自然知道怎么选择的,他自杀,然后长孙他们会给他弄个暴病身亡的假象,到时运作一下,让他的儿子继承他的爵位,还可以萌他几个子孙出身。

长孙的话语间充满冷冰,一言而决生死。此刻他瞬间做出的决定,却已经不只是决定一人生死。

纥干承基得死,蓝溪折冲府的那些军官士兵也都得死,他们得做替死鬼。

“若是可以,把李逍也给杀了吧,最好是能安排人趁乱把蓝溪李家庄烧了,一了白了。”

政治没有仁慈,干脆来个乱中乱,反倒可以更好的掩饰手脚。

关中四塞,西南有武关。

武关的西面,则是蓝田关,这是关中四大门户之一武关的内门。历代以来,蓝田要道都极为重要,山南之地入关中,必经武关,而走武关入长安,则必经蓝田关。

镇守此处的蓝田关守将,正是一员关陇集团出身的将领。

盖着中书门下大印、签着执政事笔褚遂良相国名字的命令被飞骑送达。

十万火急,蓝溪折冲府将士哗变,政事堂令就近的蓝田关将士紧急出动平乱。

“所有叛军,一律杀无赦!”

蓝田关镇将赵持满看着这道命令,沉默着。

几员被紧急召来的校尉们都面面相觑,做为大唐的府兵将校,他们对大唐的军法军令是最为清楚的。

“召集各部。”

“将军,这命令不太符合规矩啊。”一名校尉小心劝说。

身为镇守蓝田关的兵马,他们最大的职责就是守卫蓝田关。而现在政事堂的宰相直接给他们下了调令,还是让他们立马去平乱。

但偏偏这道命令,却没有兵部的兵符命令。

没有兵符调令,他们也不敢乱动。哪怕是宰相的命令,可也不敢轻动。

赵持满目光扫过一众手下。

“蓝溪折冲府士兵哗变,乱兵正在四处劫掠百姓,事情紧急,兵部的兵符调令虽还没送来,但已经有政事堂执政事笔宰相的直接命令,你们还犹豫什么?什么叫事急从权,我等身为将士,岂不知战场上瞬息万变,岂能坐等命令,而错失平乱的大好机会。每耽误一个时辰,被乱兵杀死的百姓就不知道增加多少。这个责任,到时谁来背?”

几个手下还在犹豫,可赵持满已经一拍桌案。

“此是军令,敢有违抗者,立即军法从事,斩!”

主将如此,其余人不敢再议。

等几个校尉出去后,赵持满的眼中才转过一抹忧虑。

他岂不知道这命令不合规之处,奈何此事他必须得做。他的从母是当朝宰相韩瑗的妻子,他的舅舅则是新城公主的驸马都尉长孙铨,长孙铨也是长孙无忌的族兄。

正是因为这层关系,长孙无忌才会直接把褚遂良的命令送到了蓝田关。其中利害干系,来人已经说明。

事情紧急,不得已而为之。

年轻的赵持满正是年富力壮之时,他是一个标准的关陇贵族子弟,将门出身,有着国子监、内卫的镀金经历,也有着在西北与突厥人和吐谷浑人征战拼杀的功勋,一步步的走到这一步,并不全靠的家世关系。

他心里其实不太愿意接受长孙无忌的命令,可他没的选择。

一想到同袍厮杀,手足相残,赵持满忍不住恨恨的一拳砸在桌案上。可他也是关陇集团的一份子,他也是长孙无忌、韩瑗的亲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操他娘的狗屁倒灶!”

骂完,虽心情郁结,但他还是开始披甲。

“将军,儿郎们已经点齐了。”

“留下一部份人马守关,带五团人马随我出关平乱。”

府兵战时各地抽调集结成军,两万人一军。而非战之时,则以团旅队伙编制,一团二百人马,五团则是一千。

相比起蓝溪折冲府,镇守蓝田关的士兵更是精锐老兵,这些被称为镇兵,常镇关津要隘,基本上都是满编在营,比起蓝溪折冲府平时还得轮一部份上京番卫,一部份在府训练,一部份休整务劳的情况,他们明显更有战斗力,装备也更强。

“诛杀一个乱兵,赏田十亩。”赵持满久在军中,深知士兵们的战意如何激发。

一个首级换十亩田地,足以让那些原本还会有些犹豫的士兵们,变的斗志昂扬,红了眼睛。

“活捉一个多少赏?”一员校尉问。

“只要死的,不要俘虏。政事堂的命令,对于叛军杀无赦!”赵持满冷冷的说道。

“出发!”

旗帜高举,五团人马依次出关。

蓝田关就在蓝田县最西南,距离蓝溪极近,不过二十里路而已。

“蓝溪折冲府的那些人真的哗变了吗?”一名士兵忍不住问身边的老队正。

“上面说哗变那就是哗变。”

年轻的士兵疑惑,“可他们为什么哗变啊?”

老队头不满的瞪了他一眼,“跟上队伍,哪来这么多问题,留着力气一会多砍几个叛军首级,多换点赏田才是。”

第193章 兵临城下

黄昏时分。

秦岭山麓,蓝溪河边。

李家庄大院边那片拆迁后留下的平阔空地上,一片热闹。晚风吹拂,五百多条乡约堂的汉子们抱着红缨枪在休息聊天,或蹲或坐。

“那伙贼人也真是胆大啊,竟然敢来抢李家大院。”一名皮肤黝黑的庄汉对同村伙伴说道。

“我听说啊,他们可不是为钱财而来的,听说没,咱们三郎可了不得,刚当上了朝廷命官,六品官呢。”

李逍当官的消息还没传开,不少人都很惊讶。怎么的,李三郎突然就当上大官了。

“听说是因为三郎向朝廷献了一样宝贵的粮食,好像叫玉米。种在地里,能长出跟玉粒一样的粮食,跟豆粒一样大,可产量却极高的。一亩地随便产二三石,就是旱地也能产这么多呢,因此才会有贼人闻宝而来,他们不是来抢钱,而是来抢玉米的。”

一人有些激动的向伙伴们说到,这也是他刚才茅房时听到李家庄的人说的,其实这也是李逍有意让家人放出的消息。

“我还听说,现在这玉米种子极少,所以朝廷特建了个玉米监,让李三郎做这六品玉米监试种玉米。听说朝廷划了三块地要种玉米,我们蓝溪就有一块地。等这几块地里玉米收获后,明年就有种子了,到时我们也能有玉米种子可种呢,到时地里亩产大增,不愁饥荒。”

天啊,农人对于粮食庄稼总是天生敏感,听这么一说,大家对这玉米也无比的期待起来。

特别耐旱,岂不是跟黍和粟一样,但粟黍的产量可是极低的,甚至远不如麦的产量,更别说跟稻相比。可麦稻对水的需求更高,并不如黍粟耐旱。还有高粱,既不如麦产量高,也不如粟麦口感好。

现在居然有一种新的作物,既耐旱还产量高,据说还好吃,这岂不是太惊人了。

若家家都种这玉米,那以后岂不是不用担心缺粮了。想想一亩增加个一石,那一家人几十亩地起码能增加几十石啊。一年凭白多出几十石粮来,起码以后家里天天能吃饱饭吧。

“天杀的贼,居然想来抢这么宝贵的玉米种子。”一人恨恨的骂道。

李逍的人品他们是相信的,李家有这样好的玉米,现在献给朝廷,负责试种。等收获后,大家肯定也能种上的。

若是被贼人抢去,谁知道还种不种的上。

不远处。

李家大院的前厅,李逍正陪着刚赶到的县令县丞等本县官员们,四十里路,柳倓来的很快,县城出发时几百人马,路上又拉来不少。

此时到达李家庄,已经有近千民壮。

对于这么大的一支队伍,李逍心里当然还是很感激的,不管如何,万一那伙人回马一枪,也有起码的反抗能力。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李逍喝着茶水,一边微笑的看着李逍。这个年轻人,之前还只是自己治下的一个乡民而已,虽说有点产业,但也全是因为与程薛几家有走动,他才格外关照一下。

可谁又能想到,这转眼间,人家已经飞上枝头做了凤凰,居然跟自己也是平起平坐了。

他做为畿县县令也不过是正六品上,而李逍转眼间就从白身做到了从六品下的玉米监正。虽然他还是高了三阶,可他出身河东柳氏,名门出身,还是科举进士,都还在官场十余年,才升到这正六品上,而李逍呢,这才二十一岁,转眼就白身而平步从六品上。

尤其这玉米监正,可不是什么随便的官职,得天子关注的衙门,若是办好了差事,再次高升也不是什么难事啊。

“李监正有玉米,怎么也没跟我们县里说一声啊,我们也好提前准备,也免得出现今日这样歹人突袭,措手不及啊。”王县尉话里有些酸,他不过个九品官,还是从军中退下来的,拼杀半辈子才得个九品,李逍呢,转眼就白身而升六品了。

他心想着李逍不够仗义,若是李逍有玉米先报到县衙,说不定他们也能沾点光了。现在到好,李逍绕过他们,直接报到雍州府,这官都当上了,他们还才知道呢。

好处没捞着,却要来给李逍擦屁股,心里没点气也是正常的。

“不瞒诸位,其实这事也不是我李逍报上去的,没凭没据的我说了也不会有人相信,好比我若是之前跟几位说我有玉米,玉米如何如何了得,你们只怕也不信。我本想先在蓝溪试种,到时大家也可眼见为实。谁料上次雍州衙门的狄法曹前来暗访,让他无意中发现,是他把此事报了上去的。”

柳倓笑着道,“理解理解,其实王县尉也无他意。不管如何,现在这个玉米种子万分重要,虽贼人暂去,但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还会再来,因此保护好种子也是我们县衙的职责。三郎放心,我们一定要与你一起保护好这玉米种的。”

一千多名衙役、壮丁,加上蓝溪乡民团五百汉子,虽说没啥武器,都仅是些木枪、大棍、猎弓之类的,可李家庄毕竟是刚规划修整过的,有庄墙,还有绕村的沟渠。

大家依庄墙而守,也不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毕竟之前来的也就一百骑而已。

“多谢柳县令和诸位相助,若无意外,估计贼人是不敢再来的了。事后,某定当如实禀奏朝廷,为诸位请功。”李逍拱手谢过。

“三郎,有兵马来了。”大彪提着两把屠刀,高喊着跑进厅里。

一听此话,厅中众人都有点惊。

“这些杀千刀的还敢再回来?”李逍意外,按理说那个什么于承基要抢就抢了,怎么可能走了之后又来呢?

“我去看看。”

“同往。”柳县令也不含糊,手提着横刀就跟着出去。

庄内,听闻有兵出现,一众民壮早有些慌乱,但还是互相壮胆。有人已经开始指挥着大家分段据守庄墙。

“三郎,你看那边,很大一支队伍。”

庄门已经紧闭,庄墙上架着几架木梯,李逍爬上一架梯子,攀在墙头往远处望去,果见远处田野路上,出现一支人马,骑马步行皆有,但持矛带刀,还打着旗号,起码有二三百人之多。

第194章 虚惊一场

“是那伙贼人吗?”

一旁梯子上,柳县令神情有些严肃的问。

李逍摇了摇头,隔的还有几里远,哪里看的那么清楚呢,只是能够看出这是一支兵马。毕竟旗鼓这些,可是军中才有的。“隔的太远看不清楚,不过这起码三百人,有不下百骑,这是一支兵马。”

柳县令自然也看的出来,听到李逍说不确定是不是那伙人,他心里紧张了几分。

三百人,已经可以称之为一支军队了,何况还有二百步卒。若是准备充分,要攻打李家庄这样一座小村庄,自然是毫无问题的。哪怕他们现在有足足一千五六百号壮丁,可没有防守器械,是无法顶住三百军队的。

“现在怎么办?”

墙下,李逍与柳县令、王县尉等几个官围在一起临时商议。

王县尉虽然之前发了几句牢骚,但是此时却很豪爽勇敢。他拍着胸脯道,“他娘的真还有军队敢来,老子还以为是三郎夸大之辞呢。这些军伍败类,怎敢做出这种事情,这形同谋反做乱,真是不怕死。”

“不过你们也别担心,不就是二三百乱兵吗?我老王在北方草原战过突厥,在辽东打过高句丽,还曾在青海大战过吐谷浑和羌人,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了。二三百号人放在大战场上,不值一提,也就一轮箭雨下去就没了。想当年,我随卫国公李靖元帅征讨突厥人之时,数万大军对决,那才叫一个气势。”

老王不愧是一个老兵,先吹了几句牛,在气势上藐视了对方一把,然后提出由他来负责指挥这场李庄防御战。

对于老王想要指挥权,李逍没意见,他虽说看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冷热兵器时代的大战役场面,甚至还有魔法时代、星际时代的战争,但那都是影视作品里的。

他刚穿越来到大唐时,就已经是一个在江南起义失败后败逃的逃亡者了,既没打过仗,也没杀过人,现在要他指挥一千多号壮丁,来对抗三百步骑士兵,他是真没底气。

在场之中,柳倓官最大,但他对王县尉的专业素养还是很相信的。

“有劳王县尉了。”

老王马上就走马上任,接过了李家庄最高防御指挥权。

“第一件事,趁着庄子被围之前,赶紧派些人出庄,骑马去外面报信。向长安、向附近的军营报信,去找邻县乡,召乡民来援。”

老王的第一个安排,李逍他们很赞成。虽说之前已经早派出了信使,甚至肯定都到了长安。但毕竟事情又有新变化,“没问题,庄里还有马,我这就安排人去报信。”

老王点头,看了看大家,又竖起第二根手指,“第二,我估计贼人肯定是冲着玉米种子来的,而且一次不死心,又来第二次,这明显是之前准备不足,这次是有备而来了,人马更多,而且说不定箭矢等也更足,我们得做好心里准备。这里面,估计涉及到更上面的一些争斗,我老王也懒得去说,可玉米种子得保住,若玉米种子有失,我们今天这里的人,尤其是我们这几个朝廷官员,估计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老王是个九品县尉不假,是个受伤退下来的老兵也不假,但老王一把年纪也活的很灵醒,他是当兵的,最知道很多时候,当兵的并没有自己的意志,他们都是受上命的人指派的。

甚至外面这支兵马,有可能真正知道任务的也就带队的一二军官,其余士兵完全就是听令行事而已。

“要我说,得想办法把玉米种子送走,分别送走。留在这里,反而不安全。”老王提议。

李逍摇头。

外面人冲着玉米种子来的这一点他也同意,但说送走更安全他不同意。不说此时贼兵已到庄外,说不定对方早就防着这一手,外面估计有游骑会拦截出庄的人,派人去报信,是不得已。

可冒险送走玉米种,却可能反让玉米种子让到敌人之手。

再说,李逍可是有空间的人,玉米种子放在空间里,谁也找不到。

“我也反对这个时候带走玉米种子,不安全。”柳倓也说话。

主簿和县丞也反对。

老王也不争,“那好吧,玉米种子就还是由李监正自己保存好。”

“把所有的弓手都调过来守大门,在庄门口多堆点木头,以防他们直冲庄门,尤其防骑兵突入庄中。”

乡民里还是有些弓手的,虽然他们的弓都是打猎的软弓,可也算是远程武器了。

让弓手们守着大门边的墙头,然后庄门后安排长枪手以木板为盾在前,长枪在后,结阵来守门,这也算是比较积极的应对之策。

“三郎,有几骑先过来了。”

一直在墙上了望的张葱喊李逍,李逍赶紧又上墙头。

三骑人马飞奔而至,庄墙上的弓手们都紧张不已的张弓拉弦。

“里面的人听着,我是蓝溪折冲府参军刘俊,是你们庄主李逍的朋友,接到他的求援信后立即请我们都尉率兵来援,赶紧去通知李逍开门迎接。”

刘俊的声音很大,墙头上的人都听的明显。

李逍也听出来是刘俊了,细细打量,发现虽然此时的刘俊穿上了一身甲胄,与以往形象不同,但还是能认的出来的。

“果然是刘俊。”

一边的柳倓自然也知道刘俊,这是自家儿子的朋友,被好事之人称为长安四公子之一的夔国公之子。

“原来是援兵来了,虚惊一场。”李逍笑着准备让人开门。

王县尉去叫住他,“先别着急,刘俊是刘俊,但后面那些兵是不是援兵我们可还不清楚,可别让人借机诈了门去。”

李逍虽然相信刘俊不会跟贼人一起,但还是挺尊重老王的指挥权的,想了想道,“要不我先出去见见刘俊,确认后面的那支人马身份到时你们再开门?”

“可以,不过这很冒险。”老王很干脆。

“我相信刘俊这个人。”李逍道。

刘俊好像是夔国公的儿子,人家爷爷是已故的凌烟阁功臣刘弘基,平时大家关系也是挺好的,刘俊不可能是来帮别人抢玉米种子的。

第195章 冒名顶替

李逍相信刘俊,刘俊也没有让李逍失望。

他只带着大彪出了庄,本来是打算一个不带的,可大彪不放心他,非要提着两把屠刀跟在后面保护。

庄门只打开了一条缝,李逍一出庄,门立即就被老王下令关闭了。

刘俊一直在庄外百步外等着。

“刘兄。”李逍仰着头向骑在马上的刘俊拱手。“想不到刘兄接信之后立马来援,真是感激不尽啊。”

“就这么个欢迎法啊?”刘俊半弯下腰,笑看着李逍身后紧闭的庄门。

“不瞒刘兄,今天你已经不是第一拔来的兵了。半天前,就有一百骑兵全副武装的杀到我的庄前,要我交出玉米种子。当时可是气氛紧张,剑拔弩张,差点就是一起血拼呢。”

刘俊呵呵一笑。

“如果真是一百铁骑,那就绝不会出现一起血拼,而是一场屠杀。”

李逍点头,“是啊,所以我不得不慎重一些。庄里一夕三惊,所以不免有点如惊弓之鸟,变的草木皆兵,刘兄还请勿怪。”

刘俊摇了摇头,对于李逍的话他很相信,尤其是看到现在庄子里的这个气氛。“其实我一直离你们庄墙那么远,是因为我相信你之前的信,相信真有百骑来过。而且我还担忧你没能撑到我赶来,庄子已经被人给破了呢。”

“所以你就站在百步之外,这是防被暗箭所伤吗?”李逍笑问。

“不得不防啊。”刘俊哈哈一笑,“不过看到你出来,而且这里的空气里也没有血腥之气,所以我相信你的庄子既没被屠,你也没被抓。好了,先跟我去见下我们都尉吧,几十里路特意赶来呢。”

气氛变的轻松了许多。

李逍便先向着庄子挥了挥手,示意无事,然后跟刘俊一同去见都尉。

“跟我说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敢率兵来抢东西?”

“那人自称叫于承基,还说自己是棘平县公,官任都尉。”

刘俊皱眉想了想,棘平县公还是个都尉,可他印象里还真没此人,县公虽说已经是公爵,但大唐的勋臣还真不多,尤其是因为唐承隋,而隋又承北周,北周又承西魏。

这导致一个极特殊的情况,就是虽然西魏到唐朝,改换了好几个朝代,但是关陇贵族集团却一直都基本存在着,宇文家建立北周时,只要没反对的西魏贵族们,依然保留着爵位。

而杨坚建立隋朝时,许多北周的贵族们,也基本上保留了爵位待续到了隋朝。

李渊建立唐朝,许多隋朝的贵族,只要效忠了唐朝,也一样得以保留爵位,因此说许多贵族,爵位甚至是从西魏,甚至是北魏时传下来的。

正是这样的特殊情况,才导致了一个强大的关陇军事贵族集团的存在。

因此现在大唐有爵位的人很多,哪怕是县公这样的公爵,也是一抓一大把的,毕竟许多人的爵位是一代代传下来的,而对于李唐王朝来说,承认他们袭承爵位,也是换来这些旧贵族对新王朝的支持。

而且大唐的爵位不比以前金贵,封爵没有了实际的封地,连食邑都有虚封和实封之分,只有为大唐建立功勋的功臣才能得到真封,多数前朝传下来的爵位其实是虚封,也就享受一些荣誉罢了。

一些顶级的关陇贵族豪门,一个家族里就拥有着几十甚至是上百个爵位的,更有几百家族子弟皆有勋官,可谓是相当惊人。父亲是国公,可能七八个儿子全是郡公、县公的。

刘俊的父亲就是夔国公,他现在还没爵位,也是因为还年轻,加之他爹也没什么大功勋,若是他年长点立功,也是很好得爵的,或者他爹牛逼一点,一样可以让他封爵。

这个叫什么于承基的棘平县公,他还真没听过。

“那人将近五十的模样,长的很魁梧,大胡子,看着有点像是胡汉混杂的,似乎有几分突厥人血统。”

“胡汉混血,突厥人血统,五十来岁、魁梧、大胡子,于承基、棘平县公、都尉·······”所有这些李逍告诉他的信息综合起来,筛选目标也越来越清晰。

刘俊突然想到一个人。

“番禺都尉纥干承基,此人好像就是封爵县公,不过他的爵位是平棘县公,而且人也在广州任官才对。可你说的外貌描述,倒是与此人挺像的,但他该当还在岭南,难道是有人冒充他的名字?”刘俊并没想到,这个纥干承基正好是今年刚上京番卫。

“估计就是冒名吧,相信也没有哪个蠢货会这么蠢的来抢东西还报名字的。”李逍想想也是。

蓝溪折冲府的都尉是个老军伍了,山东人,是已故名将秦琼的齐州老乡,曾经也确实是跟着秦琼征战,大小数十战,一身的伤换得一个五品都尉的军职。

如今天下还算太平,老都尉年纪大了,伤也多,每每变天之时总是浑身难受,岁月磨平了雄心,伤痛也让他没了壮志。

现在老都尉最大的心愿就是继续干几年都尉,安安心心的不要再上战场就好,他也早过了博取功名求封爵的年纪,年轻时都没能捞到一个爵,老了也就不想了。

李逍随刘俊见到他,拜见说明情况。

老都尉听说那伙人去了就没回来,倒也松了口气。

没事就好,巴不得没事。若不是刘俊说的严重,他甚至都不愿意来。

“都尉和兄弟们一路辛苦,还请进庄休息。”

好不容易来了一支兵马,李逍岂会轻易放他们离开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

老都尉倒是想打道回营,但有刘俊帮着说话,他也便同意先到李庄休息一下。

总共三百人马,一百骑兵二百步卒,听说解除警报,府兵们倒是顿时轻松了许多。

庄门口,老王再三观察,仔细确认李逍不是被挟持后,才下令打开了庄门。

“为折冲府的弟兄们准备汤饼。”李逍安排下去。

庄内一下子又涌进三百人马,一时人叫马嘶,倒越发的喧闹,不过已经没了之前的紧张,而是充满着热闹。甚至折冲府的不少府兵,本就是本乡子弟,与庄里许多来援的壮丁们本还是亲戚朋友呢,大家相互打着招呼,其乐融融。

第196章 六品御前带刀侍卫

天地间还仅剩下最后一抹光亮的时候,李家庄外又来了一支人马。这支人马很杂,骑马的骑骡的甚至还有骑驴的,也有走路来的。

他们有佩剑的,有持弓的,也有扛着木枪、大棒的,衣服更是各种各样,总之,这不是一支军队。

但又非一般的百姓。

好在率领着这支队伍的人是李元芳,他身上带着表兄狄仁杰的一封书信。

仔细看过书信后,李逍跟李元芳聊了一会,不露痕迹的套了一会话,发现没什么问题之后,李逍便将李元芳请入了庄内。

毕竟别人是赶了八十里路从长安来的,尤其狄仁杰还在信里说明,李元芳已经被阎立本向吏部举荐为玉米监副。他对李元芳早有好感,听闻他武艺高强,为人仗义豪爽。

眼下人家在长安召集了足足一百多个游侠前来相助,李逍有何不高兴的。

李元芳入庄之后,看到庄子里到处都是府兵、民壮,也是有些意外。本来还以为自己这支人马兵强马壮呢,可是看看这里,自己其实来不来都无关大局了。

“那些府兵是左卫蓝溪折冲府的弟兄,那里的刘参军是我朋友,我遇贼人后立即派人向他求援,他便请秦都尉率兵来援。另外那些,则是我本乡的乡团民壮,加之柳县令带来的县中民壮。”

“兵强马壮,那伙贼人若是贼心不死的还敢来,倒是会自投罗网了。”李元芳笑道。

“又添元芳兄这支生力军,李家庄当保无恙也。”

对于李元芳带来的这支人马,李逍还挺好奇的,这些人的身上充满着一股子侠气,甚至直白点就是痞气。

在古代,所谓游侠,好点的那是侠客,刺客,混的不好的层次低些,那就是些地痞混混。

历来各朝各代,对于这些游侠儿,其实是很讨厌的,侠以武犯禁,是被官府打击的对象。比如西汉时的几位著名大侠,郭解等,虽名重江湖,但都曾被官府通缉,最后只能躲藏到那些权贵家里,甚至不少所谓大侠,其实就是那些权贵们的门客,甚至说是他们养的刺客杀手。

当然,游侠做刺客或杀手也是有区别的,早在以前,刺客往往是正义的,他们为人行刺,是不图回报的,只是出于正义,比如张良、比如荆柯,他们去刺杀秦始皇,那都是因为秦皇是暴君。

而还有一种游侠后来成了杀手,而杀手跟刺客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们是为利而杀人。

别人给他们钱,或者给他们美人,或者其它利益,然后他们帮人杀人。

于是乎,便有了刺客和杀手的区别。

游侠儿也一样,底层的游侠儿,其实也就是一地的地痞小混混,甚至连混混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一群家境富裕或者出身好的年轻人,在体验生活而已。

这些人其实图的是刺激,心里还是比较有正义感的,不是那种最底层的烂渣滓混混无恶不做。

今天李元芳带来的,正是长安城里的游侠儿,也是那批名声不错,甚至出身不错的年轻人,一群体验生活的公子哥儿们。

据说当年李世民李建成兄弟年轻的时候,也是在长安城混过的,也算是游侠儿一员了,当时他们跟着柴绍等一大批贵族子弟玩闹。

后来李渊在长安谋划起兵,建成和世民兄弟俩,便奔长安洛阳各地,为父亲招募他们当年的那些朋友们。

再后来李渊杀向关中,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便在关中招募豪杰,当时有个叫史万宝的就号称为长安大侠,带着许多游侠儿投奔平阳,为李渊充当先头部队,打下关中大片地盘。

而这位长安大侠史万宝,正是在长安游侠儿里的带头大哥,但他不是出身草莽,他也是将门世家,贵族子弟。

史万宝的大哥叫史万岁,是隋朝四大名将之一。

基本上,长安的贵族子弟们,年轻的时候都是在街头厮混过,当过游侠儿的。虽然他们做游侠儿,并不是在街上收保护费,但他们喜欢这种呼朋唤友,把酒当歌的感觉。

这其实也是贵族子弟们的一种人脉扩展方式,是他们的交际圈子。

比如说今天李元芳能够一呼百应,带来一百多个游侠儿,其实关键还在于他的一个朋友。

“三郎,这是我的朋友王方翼,人称长安大侠。”李元芳笑着说道。

“叫我仲翔就好。”王方翼面如冠玉,身材高大,一看就让人十分有好感。尤其是这人身上有股子如程伯献薛楚玉那样的味道,身上有贵族气质,但却没那种架子,与他眼神对视,让人有种亲切的温和感。

长安大侠其实是长安游侠儿们送给王方翼的外号,他其实并非是长安人,而是并州人。李元芳的母亲就是并州人,所以他们其实也算半个老乡,加之年纪相仿,俩个人又都性格豪爽,因此一见如故,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

王方翼在长安时间不长,但在长安的游侠圈里却名气很大。不仅仅是因为他为人豪爽,还因为他本身也身份不俗。

李元芳简单的给李逍介绍了下王方翼的背景。

当今王皇后,就是王方翼的堂妹。王方翼,正是太原王氏的子弟,当年李渊的妹妹同安大长公主就是嫁给了王方翼的祖父,虽然王方翼父亲不是公主所出。但太原王家的名头确实是极大的,五姓七宗里,太原王家可是名声极显。

太宗皇帝不但为太子李治娶了王氏女为太子妃,还把自己的一个公主嫁入王家。

正是因为是皇后堂兄这个关系,王方翼很容易就进入了长安游侠圈,尤其是那个贵族子弟为主的圈子。

“别听李兄说的那些,虽然我确实是王家子弟,但我小时候其实还不如李兄在这里的潇洒呢。”

原来王方翼很小时候他父亲就去世了,因为他母亲李氏跟婆婆同安大长公主的关系不好,因此他父亲一去世,大长公主便把他们母子赶到了乡下的凤泉别墅。

之前都是过的富贵生活,李氏根本不知道怎么打理产业。王方翼那时年纪虽小,可却很有孝心,他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就主动的和佣人一起劳作,他们一起开垦荒地,植树造林,修理房子,还炼制松丸墨出售。

年轻的少东家如此平易待人,也很快得到仆佣们的拥护,在王方翼多年的努力下,凤泉别墅的日子也是越过越好,产业越来越多,拥有了几十顷的好田地,房前屋后都长满了树木。

他不但让母亲过上了好日子,还勤练骑射、书法。

后来大长公主去世后,他和母亲回到长安。一次夜里出行,王方翼看到一个身高丈余的怪物,他不慌不忙,拉开弓箭,射中了怪物,走近一看,才发现原来只是一副配木,李世民听说这事后,特意提拔他为近卫里的右千牛。

因此,王方翼虽被号称长安大侠,可人家并不只是个混江湖的。他身上是有官职的,官职就是左右备身府的千牛备身。

千牛备身是什么?

这是一个高级御前武职,说白点就是御前带刀御卫。

左、右千牛备身掌御刀宿卫侍从,皆以高荫子弟年少姿容美丽者补之,花钿绣服,衣绿执象,为贵胄起家之良选。

千牛备身的来源于所佩带千牛刀,而千牛刀,寓意是锐利可斩千牛。这些御前带刀侍卫,皇帝置之左右,出入禁中,无所拘束。

尤其选拔标准极严,必须得是那些勋贵高官子弟,而且还得年轻,还得长的帅,他们佩带着御赐的千牛刀,穿的是绣的很好看的绿色绣服,可谓年轻得意。

皇帝身边有三卫五府,亲勋翊府称为内府,里面的都是高官勋戚子弟,但千牛们却又是从这里子弟里精选出来的优秀者。

而且千牛备身的品级也较高,比亲勋翊卫要高,直接就是正六品,这是禁卫武官中的高级武官。

一个六品的御前带刀侍卫,却跟着李元芳来到蓝溪,这并不是因为其它,只是一股子侠义之气,今天王方翼休沐,听到李李芳要找游侠儿来蓝溪帮忙,便主动的帮忙召集了一百来号人过来。

甚至,他带来的那一百来号人里,其实有三十来个都是内卫府的人,虽然不是和他一样的千牛,但也都是亲勋翊卫的,个个都是七八品。看着年纪轻轻,甚至有点吊儿郎当的,可若是把各自的家世父兄们搬出来,绝对能吓人。

不是国公家子弟,就是某士家子弟,要么就是某高官子弟,甚至是什么大长公主的孙子啊,公主的儿子之类的。

对于他们来说,其实就是呆在长安有些无聊,听王方翼说来蓝溪乡下,没觉得有什么危险,就是图个新鲜好玩而已。

“仲翔兄,不是说有不开眼的蠢货率兵来打劫那啥玉米种子吗?怎么没见到人呢?”一名七品亲卫拎着把横刀左顾右视,看着满庄的府兵、民壮都在吃吃喝喝说说笑笑的,眼里还有点失望。

这就不好玩了啊!

第197章 色即是空

看着庄里东一群西一伙的众人,李逍有点恍忽之感。

自己似乎成了武林盟主,这里在召开武林大会,天下各路豪杰接到自己下的英雄贴之后,纷纷赶来会盟。

幸亏李家庄够大,尤其是之前趁着冬闲把李家庄重新规划了一遍,一顿拆一顿建后,如今李家庄干净整洁,尤其是李家大院周边,那些旧房矮屋全都拆除,留下大片的空地,这些地方准备以后再做规划,现在空空荡荡平平坦坦,倒正好容下了这一千多号人。

这让李逍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热闹,是真热闹。

简直就是军民鱼水情深啊,蓝溪折冲府的府兵们,跟着蓝溪民团的乡民们本就是一家,不是亲戚就是朋友,此时凑到一起,聊聊玉米,聊聊马贼,还有茶水喝,多惬意啊。难得在抗旱、训练的辛苦之余,有这么一个可以放松的时间。

而那边刘俊和王方翼、李元芳等一群长安势家子弟也聚在一起。刘俊号为长安四公子之一,而王方翼又被称为长安大侠,李元芳侠义之名也是传满长安,大家伙又还有共同的身份,那就是贵族子弟。

聚一起有共同的话题,聊的开心。

倒是辛苦了李家后厨的那几个人,今天就没歇过。刚来一拔,厨房忙半天做了一批饼过来,这马上又来一拔。

好在李逍特意又给厨房安排了不少人,又让赵大夫打开粮仓取粮,让厨房尽管和面做饼。可人实在是太多了,后厨刚蒸出一锅蒸饼端出去,结果马上就给抢没了。

外面这些人似乎永远也吃不饱似的,就跟无底洞一样。

“赶紧的,再去仓房拿粮来,又没面了。”

“还要和面啊?”几个妇人手都软了。

“可不,又来一拔人,好几十号呢。”胖厨子满面红光,今天简直就是他的表演舞台啊。

“又哪来人了?”

“就咱们邻居,蓝田长公主带着护卫庄丁来了,得有五六十号人呢。”

前院。

久不在长安露面的玉濑公主一到,立即引来无数人的目光,那些乡民们只敢远远的观望,仰望这位皇家的美丽公主。

而那些长安的游侠儿们,却不少都是跟公主很熟的,以前还常在一起玩。许多人,以前还都追逐过公主,虽说如狂蜂追逐着鲜花一样,但公主还真没有几个瞧的上的。

她以前喜欢那种被追逐的感觉,喜欢被众心捧月一般,但如今的她已经不一样了。

“三郎,庄中遇警,为何不派人来告诉我呢?”

玉濑无礼那些贵族子弟们的献殷情,直接走到李逍的面前问他,话语里甚至还带着丝责怪。

李逍拱手。

“知道公主最近潜心修道,我岂敢去打扰公主。况且,我这里也不是摆酒宴客而是来了贼人,可不敢牵连到公主。”

“三郎叫我真人即可,我如今虽出家修行,可毕竟是近邻。庄中如果摆酒宴客,我倒不要你来叫我。可你庄中遇贼人,你应当马上叫我的。虽然我如今不比当日,但身边的护卫家丁还是有几十人的,多少也能出些力气。”

这番话,倒让李逍一时不知道要怎么说的好。他没通知玉濑,确实是因为怕牵连到她安危,毕竟她现在身边也没几个人。

这时玉濑身后一个男子上前来,向李逍行了一礼。

这人光着脑袋,身上一袭佛衣,标准的和尚样子。可就是有些帅气英俊的过头了点,三十左右的年纪,高大英俊,面白唇红。看到他的样子,李逍突然心里有点妒忌,说不出的烦躁。

而本来围到公主身边来的那些贵族子弟见到此人后,却都跟看到鬼一样,甚至有几人不自主的向后退了几步。

李逍有些奇怪他们的反应,他本来还以为这和尚如辩机一样,又是公主看中的一个相好呢。可看大家反应,却明显不是。

“阿弥陀佛,贫僧见过李施主。”

李逍皱眉,不解望向玉濑。

“三郎,这位是色空法师。”玉濑的介绍很短,只有一个法名,可李逍知道这个和尚肯定不简单。

把他们请人前厅休息,出来时刘俊拉着李逍悄声道,“三郎,你如今也是朝堂命官了,以后少跟那人来往。”

“谁?那和尚?我也只是头一次见他,你认识他?”

“他做和尚之前,天下又有几人没听说过他的名字呢,他就是以前的吴王李恪。”

吴王李恪,这么一说,李逍倒是马上知道大家为何那副反应了。李恪以前极为贤名,是为贤王,据说太宗甚至曾还有意让李恪做太子呢。虽不知这事真假,但仅凭这个传言,就可知道这人身份不俗了。

可上次他被卷入谋反案,也是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才被皇帝特赦。事后,李恪再无声息,却不料居然循入空门,成了色空法师。

色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李恪和玉濑这对皇家兄妹,一个成了道姑一个成了和尚,倒真是造化弄人了。

“以后避点嫌,少跟他往来。”刘俊提醒李逍,不管李恪是不是真参与谋逆,他毕竟是认罪之后才得特赦的,现在哪怕成了和尚,那也是个敏感人物的。

李逍回想刚才李恪的模样,心里有些复杂,历史上的一个死人,如今却因为自己活了下来,而且还成了一个和尚,这算不算是自己改变了历史呢?

天地间最后一抹亮色也渐渐消失,黑暗笼罩大地,李家庄点起了火把,燃起了篝火,露天席地摆上了一筐筐的蒸饼、一桶桶的蛋花汤,众人大口吃饼,大碗喝汤,虽没酒没肉,倒也气氛挺好。

庄外被黑暗吞没,寂静无声。

突然一阵马蹄疾奔之声打破了这宁静,一人骑马飞奔而来,微光之下还可见到他的背上还插了一支羽箭,鲜血已经浸透了衣背。

马背上的人使劲的催促着跨下马匹奔跑,当看到远处一片灯火映入眼前之时,他脸上终于露出了欣喜之色。

“快带我去见秦都尉,上千贼兵偷袭了军营,又正往这里杀过来了!”

第198章 偶像

当那个全身染血的骑士被扶进庄时,李逍看到折冲都尉老秦勃然变色。本来看似垂垂老矣的老都尉,却猛然爆发出惊人的速度,几步就已经冲到了那骑士面前。

他一把扶住受伤的士兵。

“赵旅帅,出什么事了?”

“都尉,属下该死,受都尉之命留守军府,结果却被乱贼偷垄,没能守住军府,愧对都尉。”说着,那名汉子泪如雨下。

“什么乱贼?究竟怎么回事?”

受伤的赵旅帅三言并作二语,简单的把事情说了一遍。原来秦都尉带着三百士兵来援李庄后,军府里只剩下了十来个人负责留守。谁也料不到,居然会有人猖狂到突袭大唐的军府。

“是谁?”

“是蓝田关的镇兵,带头的就是蓝田关镇将赵持满。”赵旅帅恨恨的说出一个名字,却让在场众人都惊叹不已。

“是他?不可能,你会不会看错了?”

“就算是把他烧成灰我也不会忘记他的样子,那人带着千余人马突袭我们,他们完全没有隐藏身份,就打着蓝田关的旗号,全副武装,马卒并进。突袭而来,并且见人就杀,毫不留情,属下拼死才逃出来向都尉报信。”

不少人都被这个消息惊呆了,赵持满,怎么可能啊。

李逍对于这个蓝田关镇将不太熟悉,问旁边的李元芳,“赵持满很有名吗?”

李元芳点了点头,他旁边的王方翼道,“我跟赵持满很熟,可我不太相信他居然敢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赵持满是王方翼的朋友,也是个相当有名的人,而且他还是一个极有名的猛将。

“赵持满此人,工书、善骑射,力搏虎、走逐马,而仁厚下士,京师无论贵贼皆爱慕之。”李元芳简单的介绍了下这个猛人。

这句话虽短,可透露的信息却极多。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这个赵持满字写的非常好,起码是书法家级别了。而且这个人能骑善射,骑射本领强。并且他力气极大,可以打死老虎,跑的还快,能够跑的过奔马。

这样一个家伙,对待属下还极为仁厚关心,在京师他的名声还极好,下至贩夫走卒上到达官贵人,无不喜欢他。

说白了,这个赵持满简直就是一个全民偶像。

可对于这样一个人,李逍似乎并没有什么印象。起码,他以前读的史书好像没记住这人,不像秦琼尉迟恭他们那么有名。

刘俊这时都凑了过来,对李逍道,“赵持满这人啊,非常牛。你也知道,如今有京师之人称我和伯献他们为长安四公子,其实啊,这个长安四公子基本上十年换一次人。在我们之前啊,长安四公子其实另有他人,上一届的四公子就有赵持满。”

上一届长安四公子是长孙冲、王方翼、赵持满、程务挺。

这四人可都不简单,不仅出身好,比如长孙冲那是长孙无忌的儿子,王方翼是皇后的哥哥,程务挺是朝中大将程名振的儿子,而这赵持满呢,也不简单,他的舅舅是长孙铨,长孙铨是长孙无忌的族兄。赵持满的姑父是韩瑗,韩瑗也是当朝宰相。

赵家本身也是关陇军事贵族豪门,赵家是将门。赵持满打小就接受的贵族精英教育,文武双全,也曾当过千牛,不过他年纪虽大点,因此外放的也早,随军打过几次大仗,立了不少功。因此现在是镇守蓝田关的四品武将。

能打死老虎,还能跑的比马快,这样的人偏偏还又书法好,特别是人长的魁梧高大帅,兼之出身又好,性格脾气又好,怪不得能成为长安偶像,人人爱慕。

江山代有才人出,新一代的四公子程伯献他们也算是个个出众,程伯献和薛楚玉甚至被称为羽林军双璧,但跟人家王方翼、赵持满他们比起来,可就嫩多了。

这样的长安偶像,怎么偏就成了乱贼呢?

李逍疑惑。

王方翼更是不相信自己的兄弟成了乱贼。

蓝溪折冲府离这里只有二十里路,在西南方向。而蓝田关则还在蓝溪折冲府西南二十里外,距此四十里路。

折冲府和蓝田关的兵将互相都挺熟悉,断不可能有认错的道理。

但为什么啊?

没理由啊。

“这其中定是有什么误会,赵兄岂是那等人?”王方翼跟赵持满的关系最好,两人都爱书法,又都善骑射,还曾同在禁卫中任职,可谓经常同出同入,甚至好到结常睡一张榻的地步。

“绝不会错,我亲眼看到了赵持满,而且我身上这支箭就是赵持满那狗贼所射。”

“那箭若是赵兄所射,你早就没命了。”王方翼道。

“是啊,若不是当时一个兄弟替我挡了一箭,我确实已经没命了。赵狗贼箭术惊人,洞穿我那名兄弟后,还是在我背上扎了一个窟窿。”赵旅帅愤恨的说道,眼里如喷火一样盯着王方翼。

王方翼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了,一箭射两人,这确实符名赵持满的箭法。

“可他为何这样做呢?”

“我隐约听到赵狗在军府里喊道,说我们折冲府秦都尉率部到蓝溪李庄抢玉米种子,阴谋不轨,他受政事堂宰相之令,奉命前来镇压叛乱,还说政事堂命令,杀无赦!”

政事堂命令。

李逍若有所思。

秦都尉却已经愤怒的脸都胀红了,“这是贼喊抓贼,我看之前来围庄的那伙贼人就是他赵持满。”

厅里一时沉默。

有人想到了什么,却没说,有人还没想到,但也在深思。

李逍问了下赵持满的样子,跟之前自称于承基的人并不同,可是奇怪的是,这两人都先后称是得了政事堂的命令。

沉默之时,玉濑过来了。

“我觉得事情再明显不过了,之前三郎说先前那伙贼兵自称是得政事堂之令,而现在这伙贼兵又自称是奉政事堂之令,很明显,这两拔人都是得政事堂之令。”

“不可能,政事堂的宰相们怎么可能下这种命令?”王方翼摇头,他不相信这样的事实。

色空和尚,也就是李恪淡淡的道,“政事堂会议上,众宰相肯定不可能做出这种命令来,但并不保证就不会有人打着政事堂的名号来下令。”这话一出,却是直批政事堂的某位宰相了。

第199章 请君入瓮

也许这就是事实,可这个事实却刺激了王方翼,还有他的许多游侠朋友。赵持满是王方翼的朋友,也是许多人的偶像。一代又一代的长安四公子激励着这些贵族子弟,为他们的人生照亮道路,指明方向。

他们以四公子为偶像,向他们学习,希望自己有一日也能成为新一代的四公子,也能够上战场杀敌立功,建立功勋,封爵拜侯,甚至成为如秦琼尉迟恭李靖李绩这样的四大天王。

人生当如是。

可现在,他们的偶像却可能成为一个乱贼,做出他们都无法接受的事实来,他们几乎崩溃。

他们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实。

他们甚至因此仇恨李恪,觉得李恪污蔑了他们的偶像。

李恪道了声阿弥陀佛便退了回去,闭眼坐在那里打坐,不再说话了。

玉濑却没退,“三郎,我觉得这也许就是事实。现在赵持满已经袭击了蓝溪折冲府,马上就要杀到这里来了。说是奉命镇压叛乱的折冲府乱兵,但我看他们的目的却是你,或者说是你手里的玉米种子。防人之心不可无!”

秦都尉亲自帮部下赵旅帅拔去了带血羽箭,为他包扎了伤口。这位老将擦了擦泪水,咬着铁牙道,“贼喊捉贼,我不管他赵持满如何出身名门,又如何名满长安,这一次,他既然袭我军府,杀我部下,那就是我的仇人,我要跟他决一死战。”

“刘参军何在?”

刘俊连忙上前,“属下在。”

“立即传我将令,蓝溪折冲府所有府兵将士,弓上弦,刀出鞘,打起旗帜,我们杀回折冲府,干死赵持满那个狗贼!”

刘俊热血上涌,猛然应声,“卑职得令!”

看着这两个杀气腾腾的将校,李逍连忙制止,这是要火拼啊。

“秦都尉,先冷静一下。”

“冷静?你让老子冷静?冷静个屁,老子的军府都让赵狗给屠了,难道老子还要坐在这里冷静?老子的部下血不能白流!”

“都尉,没有人会让折冲府兄弟的血白流,今天的事情一定会有个水落石出的。只是现在情形不明,都尉冒然率兵出战,非明智之举啊。万一是个误会,岂不是要让误会越来越大?而且,赵镇将可是带着上千步骑而来,秦都尉手下可是只有三百人。”

李逍提醒狂怒的秦都尉。

“就算是三十人,老夫也要跟他决一生死!”

“为兄弟们报仇的方法有很多,何必用这种方式呢?”李逍还是劝说,不说秦都尉三百对一千没胜算,而且万一这个赵持满真是得了某人的私令来杀他或夺种子,那秦都尉这三百兵,可是他李庄现在唯一一支正规军队啊,是防御的中坚力量。

他们一走,若是败了,到时谁来阻挡赵持满呢。

反正,李逍心里是很相信李恪和玉濑兄妹俩的推断的,他也觉得这事十有八九真可能就是长孙无忌的阴谋,毕竟赵持满也是长孙无忌的亲戚啊。

有些事情,不得不防。

“我愿去见见赵持满,找他问个说法,如果他误认秦都尉是先前围庄的乱兵,我可以向他说明情况。”王方翼这个时候站了出来。

“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李逍可不希望这个时候秦都尉去跟人拼命,若是能说清楚,或者说是拖住赵持满最好不过。

等到明天,李逍就不相信,朝廷那边还不会发现这里的乱象。

“我也一起去。”李元芳说道。

“我也去。”刘俊也要一同去,他是折冲府的人,有必要亲自见到赵持满。

本来李逍也应当去的,毕竟他是这里的主人,而且这件事情就是围绕着他而起的。

但是当他提出一同去的时候,他们却都反对,主要还是觉得李逍一个文官,没什么武力,况且,他们又不是去做刺客,李逍跟赵持满又不认识,因此去不去没关系,留在这里还能安抚一下秦都尉的情绪,再说万一赵持满到时非要硬来,这里也好有人主持。

总不能到时让人全扣在那,这里岂不要群龙无首。

“速去速回,尽量说明情况,澄清误会。”

王方翼是带着极大期望去的,他希望自己能够化解这场误会,他始终坚信这只是一场误会,他根本不相信赵持满有其它本意。

但当他们三人出庄,在庄外二里处遇到杀气腾腾赶到的赵持满军时,还是被吓了一跳。

赵持满率着一千人,突袭了蓝溪折冲府,斩杀了留守的十几人后,一把火烧光了折冲府,然后杀到了蓝溪。

王方翼报出名号,倒是很顺利的见到了赵持满。

但当他满怀激动的把事情解说一遍,赵持满却根本不为所动。

“赵某身在军营,不能循私情。王兄,军令在身,实在抱歉。”

刘俊早已经忍的不耐烦了,他质问赵持满,“军令,哪来的军令,赵镇将可敢将军令与刘某一观?”

赵持满拿出了政事堂的命令,上面的政事堂执笔宰相褚遂良的署名和印章,但并没有其它几位宰相的命令,更没有兵部的兵符,也没有卫府的调令。

大唐十二卫府掌兵马,兵部掌军令。

平时十二卫兵马分成六百多个折冲府驻于全国各地,其中关中就有二百多个折冲府,分属十二卫,由折冲都尉、果毅都尉等统领,战时,皇帝选将,兵部抽调兵马集结,给将令颁发兵符,统兵出征。

赵持满只有政事堂的命令,却没兵部的命令兵符,这是不合制度军规的。

但赵持满解释是蓝溪兵乱,事急从权。

“赵兄,这个事情是一个误解,之前围李家庄的乱兵并非蓝溪折冲府兵,而是另一伙贼人。”

赵持满摇头。

他当然知道蓝溪折冲府兵没有做乱,但有人需要他们背锅。

“赵兄难道连我都不相信了?我敢拿性命为蓝溪折冲府兵担保,赵兄何不先在这李庄外驻兵等候,待天明之时再奏明朝廷,派人来查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抱歉,军令如山,赵某不敢有违军令。”

刘俊听的怒火大涨,“那就告辞了。”

赵持满一招手,顿时一群士兵冲了过来,“将这几位客人请入一边好好休息,切不可怠慢了他们,待本将剿灭了占据李庄的乱兵,解救出庄中被困百姓之后,再来向你们敬酒赔罪。”

“赵持满,你敢!”刘俊大怒。

可赵持满一挥手,那群士兵已经拿长矛顶了过来,三人虽怒,也武艺高强,但面对一大群剑拔弩张的士兵,也没有办法,最后只能被无奈的请到了一边,成了赵持满的客人。

“他变了。”王方翼目光有些痛快,长叹一声道。

第200章 主动出击

屋漏偏逢连夜雨,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

庄里已经不复之前的轻松热闹,大家都全神戒备。尤其是蓝溪折冲府的三百府兵,此时更是早已经怒红了双眼,一个个刀出鞘,弓上弦,双手紧握着长矛,就等着一战了。

李逍努力的安抚着这些失去了十几个同袍弟兄的府兵们,他还在等着王方翼他们的消息。

可是时间一点点过去,丝毫没有回信。

相反,蓝田关的镇兵却已经越来越近,兵临庄墙之下。

仅仅隔着百步的距离,上千人马已经把他们围住。

一支支的火把燃烧着,将庄外的照的如同白昼。那片刚发芽的庄稼地,更是被他们践踏。

“秦雄,你狗胆包天,竟敢率部谋反,攻夺民庄,掳掠伤害百姓。现本镇将奉政事堂相公之令,特率兵前来讨逆。你若是识相的,就赶紧打开庄门弃械投降,否则,本将攻入山庄之时,必将尔等杀无赦!”

赵持满骑马来到庄前,手持着丈八马槊,声若洪钟。

秦都尉在墙头上听到这话,怒的摘弓就射。

这一箭,迅如流星,却被赵持满一槊打飞。

李逍看的直摇头。

看来王方翼三人是如肉包打狗一去不回了,现在这个赵持满铁了心就要来攻打庄子,这是包藏祸心啊。这也越发证明了李逍心中的猜测,这个姓赵的果然不是什么好鸟。

“现在怎么办?”

柳县令问李逍。

秦都尉从墙头上跳下来,手里拔剑出鞘,“事到如今,还有何好说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跟他们战。”

李逍想着外面那火把如龙,觉得自己这边人虽多,可却不如人家都是精锐,甚至折冲府的三百兵,装备都远不如人家。

毕竟人家是常年守关的镇兵。

“还不知道王千牛他们怎么样了。”一位长安游侠道。

“不用说,肯定是被扣住了。”李逍道。

事情确实很麻烦了,这个赵持满铁心要来攻庄,看来不但是要夺玉米,甚至还有杀人灭口栽脏嫁祸的打算了。

他们明摆着是要把蓝溪折冲府的人当成替罪羊,好掩护之前的那拔同样打着政事堂命令来夺玉米的骑兵。

人家既然有心想要灭口,那就没什么可谈的了。

想等救兵,可远水难解近火。

只要这个赵持满天亮之前破了庄子,到时把人一杀,那就是个死无对证。

讲道理是讲不能的,打又打不过,等援兵又来不及,这还真是一个死局啊。

李逍看着四周的乡民、府兵,还有游侠们,再后面,是李家庄的村民们,还有挺着肚子的婉娘,可爱的妹妹李贞,年老的赵先生、杨夫子等一群家人。

不能让这里成为战场。

每一个人倒下,他都不愿意看到。

外面传来赵军正在做进攻前的动静声。

时间紧迫。

秦都尉现在铁了心要跟赵持满死战到底,而王县尉等人也没其它办法,至于长安游侠儿们,此时他们正是内心崩溃混乱之时,一会真打起来,能不能让他们帮忙都还是未知之数。

“投降吧。”李逍说出三个字。

秦都尉怒瞪双眼,“你说啥?”同样的三个字,却是充满杀气。

“眼前局面不可力敌唯有智取了,我有一个计划,但是十分冒险,还需要秦都尉配合我,只是不知道都尉敢不敢一试?”李逍激将。

“你把话说清楚,只要不是让老夫真的投降,其它的好说。”

“我意识是一会我向庄外喊话,就说我们找机会擒住了都尉,迫府兵们开庄放我们出去,让赵持满放我们过去。”

“然后呢?”秦都尉问。

然后,我就和王县尉等一些人假装押着秦都尉进入赵持满军中,到时他肯定会见都尉,我们接近他后,趁机突起发难,将其擒下。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到时拿下赵持满,可迫其部下解围撤退。

李逍的计划很冒险,成功率其实很低,毕竟上千兵马前面,想要把人家主将抓了,岂有这么容易的事情。

可李逍想来想去,要避免伤亡,似乎也唯有冒险一途了。

总不能真的来个李家庄保卫战,杀个血流成河吧?

“老夫不惜这条命,但赵持满此人勇武绝伦,可是号称万人敌的,想在他的兵马面前生擒他,谈何容易。”

“不试一下又怎么知道呢?”

秦都尉笑了。

“你个娃娃倒还挺有血性,还好赌,有几分我年轻时的样子。也罢,反正也是将死之人,倒不如拼一把。”

老都尉答应了,李逍又问那些游侠儿们,毕竟他们都是贵族子弟,打小学习骑射,武艺不是一般府兵能比的。而且他们的身份,也比较容易让赵持满他们相信。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有人带头说话了。

“如果能够避免一场无谓的刀兵,我愿意一起冒这个险。”

“我也愿意。”

“我愿意。”

·······

“三郎,若你果真能擒下那赵持满,那到时就在外面发信号,我们看到了,就打开庄门,发兵突袭敌兵。”玉濑提出补充意见。

“也好,万一到时乱兵不肯撤,相持不下之时我们就发信号,你们看到信号就冲杀出来。”

一番简单的商议过后,很快大家都明白了李逍的计划,府兵、乡壮、游侠,大家也都各做准备。

最后李逍选取了十八个人同行,人太多怕对方起疑,到时不让他们近身。人少了,又怕到时难以成功擒下赵持满,因此最后选了十八个身手最好的。

“我跟你去。”玉濑主动提出同行,“我是女的,可以假装是你的女眷,这样能让赵持满降低戒心。”

“好。”李逍这时也没客气了,他知道公主也是精通骑射,一把长剑舞的很好。

一切准备好,李逍让人打开庄门,然后他们十八个人押着五花大绑的秦都尉冲了出来,后面一群府兵假装追赶。

“别过来,否则我杀了秦雄!”李逍一把横刀架在秦都尉脖子上,冲着后面的蓝溪府兵高声喝道,声音传向远处,让那边听到动静正靠过来的蓝田关镇兵们听的一清二楚!

第201章 三英战吕布

庄外。

火光熊熊,无数火把照亮了庄外。

赵持满坐在马上,有些奇怪的看着眼前的一幕。他甚至都有些疑惑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李逍反而劫持了秦雄逃出庄来了。

“赵将军,多谢你率兵来援。若是你不来,我还真不知道,原来之前围我庄子打玉米种子主意的人,其实就是这秦雄。亏这老贼演的这么像,还假装是来救援我李家的,我还千谢万谢的将他迎入庄中,好酒好肉的侍候着,差点就让他给骗了,怪不得这老贼几次话中套我玉米种子在哪,还说想见一见。”

“原来,这老贼是想等我拿出玉米种子后,便要拔刀翻脸,好夺我玉米种子呢。幸亏我没说漏嘴,多亏赵将军及时赶到。”

被五花大绑着的秦都尉却在破口大骂。

“李逍,你个不识好歹的蠢货,老夫特意来救援你,你却不识好人心。”

“你就闭嘴吧,你来救我?奇怪了,我并没有向你求援,平时也没来往,你怎么却能这么快就知道我这里遇袭,还来的这么快?你能解释一下吗?”

“老夫军府离你村庄不过二十里路,听闻有不明骑兵围庄这才赶来。”

“可是你为何不先报,然后等得到军令再来呢?”李逍又问。

秦都尉怒骂,“蠢货,事急从权,我身为本地军府将领,闻知有乱兵出现,岂有不前来的道理,若等到调令,那就晚了。”

李逍踢了秦都尉一脚,“放屁,人家赵镇将离我也不过四十里,可人家就没有那么急急赶来啊,赵都尉可是得到了朝廷的军令之后才来的。”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唱着双簧,演的极为逼真,赵持满还真的有点想信了。本来他还奇怪怎么李逍挟持着秦雄出来,想不明白,现在听他们对话,觉得挺合理。

“对了,赵将军,请问王千牛他们何在啊?他们还不知道秦雄的阴谋,还以为是一场误会,要来劝说将军休兵呢。”李逍突然问。

赵持满想了想,扭头对身的的亲兵道,“去把王千牛他们三个请过来,客气点。”

很快,王方翼三人被请了过来,他们三个都还有些不解赵持满扣押他们,现在又要把他们叫过来。可等看到李逍也在时,不由一惊。

再看到秦都尉被绑着,更是大惊。

李逍这个时候假装上前跟王方翼拥抱,在他耳边低声道,“一会看我眼色行事,咱们合力把赵持满擒下。”

松开,李逍高声道,“王兄,我们都被这个秦雄给骗了,原来他真的就是图谋玉米之人啊。幸好赵镇将赶到,要不我们都差点被这人害了。”

“狗屁,你们这些蠢货,气死老夫了。”秦都尉还在那里破口大骂。

李逍这个时候对着秦都尉呸了一声,然后扭头对着王方翼、李元芳他们使了个眼色,又对着同来的几人示意。

他转回头笑着对赵持满道,“赵将军,今天真是险象环生啊,到此时我都还有种后怕不已的感觉。玉米可是皇帝极看重的宝贵,却差点被贼人夺走。我不敢再把他放在身上了,还请赵将军代为保管。”

赵持满心中一动,有些意外惊喜。

“事情已经真相大白,玉米由李监正保管也是可以的。”

“不行,不行,还是放在赵将军手上最让人放心,毕竟赵将军的勇武谁人不知,玉米在你这谁也别想抢走。”

说着李逍假装从怀里取种子,一边取一边往赵持满身边走。

赵持满盯着李逍的手,也有些期待玉米种子是什么样子,却不料,手放到怀里假装取玉米种子这就是李逍跟大家约定好的动手信号。

说时迟,那时快。

十几人本来就离赵持满很近,这时突然暴起,纷纷扑向他。

就连本来被五花大绑的秦老都尉,这时也突然暴起,手一挣,那绳子居然全都散开了,原来只是绑了个活结。

刹那之间,乱成一团。

赵持满意识到大事不好,连忙想要反击,可他的长槊却已经交给了身后的亲兵,来不及取回。只得临时从腰间拔出横刀。

赵持满力大无比,勇猛绝伦。

可是王方翼却也同样勇悍,兼之李元芳一把横刀使的出神入化,刘俊夺过一把长矛化做马槊,也是又凶又狠。

玉濑也拔剑出鞘,其它游侠儿们更是各逞勇武,与围过来救援赵持满的镇兵们打了起来。

李逍从怀里没掏出玉米种子,也没有飞刀短弩之类的。

他离赵持满很近,但却有点无法近身的感觉,赵持满一把横刀,却使刀光如雪。

“将军,接槊!”

一名镇兵拼死冲到近前,将赵持满的长槊扔了过来。赵持满一刀劈退几人,跃起接过长槊,整个人顿时气势大增。

一寸长,一寸强。

王方翼几人都拿的不是自己擅长的兵器,尤其王方翼和李元芳都是持的短兵,这时哪是手拿一丈八马槊的赵持满对手,倒是被他又砸又刺又扫的弄的近不了身。

李逍看的着急,外面的镇兵已经越围越多,甚至有人开始张弓放箭,要是再拿不下赵持满,他们说不定得全交待在这。

焦急之中,李逍蹲地上抓了一把土。天气干旱,地上的土也都没什么水份,抓在手里,使劲揉了几下,就成了粉尘。

他手抓着两把土,瞅着个空隙,猛冲向赵持满,大喝一声。

“赵贼,看我小李飞刀!”

赵持满见李逍两手扬起,还真以为是两把飞刀,连忙舞起长槊想要扫飞,结果却不料李逍不按套路出牌。

两大把灰土扬来,长槊也阻挡不住。

措不及防,尘土入眼。

赵持满觉得两眼刺痛,一时不能见物。

“王兄、李兄、刘兄,咱们并肩子上啊!”李逍见机不可失,连忙高喊。

王方翼他们又岂会放过这个绝好机会,刀、剑、矛一起扑上,赵持满眼睛一闭一闪,泪流满面,视物不清,全凭乱舞。

但高手过招,差一点就是天差地别。

刘俊大吼一声,长矛当做狼牙棒砸下,将赵持满的长矛挑开,而王方翼和李元芳一左一右,持刀突进。

铛郎。

赵持满马槊落地,两臂被分别扭住。

李逍握着一根牛皮索冲上前,猛的勒住赵持满脖颈。

赵持满奋力挣扎,可越挣扎越无力,最终被他勒晕了过去,刘俊过来帮忙,终于将他五花大绑起来。

看着外面还在拼杀,李逍高喊,“赵持满已被生擒,尔等还不退下!”

如是连喊三声。

王方翼和李元芳也是一左一右把五花大绑晕过去的赵持满架了起来。

“乱首已被拿下,尔等还不退下!”

第202章 中箭

“救回将军,杀!”

“杀!”

出乎李逍意料的是,赵持满的部下看到主将被生擒之后,并没有瓦解斗志,反而爆出怒吼,更加猛烈的冲杀过来,一副誓要救回赵持满的样子。

“他娘的,都说赵持满仁厚下士,军中极得拥戴,今日方知传言不虚。”刘俊虽恼赵持满伤及军府同袍,可此时看着赵持满的这些手下表现,依然不得不佩服。

玉濑一剑斩退一名镇兵,退到李逍身边。

“看来你的计划似乎有些漏洞啊。”

李逍也只能无奈点头,谁能想到这些兵这么猛呢,都擒拿了主将,结果还不依不饶。“别说笑话了,赶紧放火发信号吧,但愿这回能脱身。”

“脱身之后,你得好好谢下我,我一个出家修行之人,今天可是差点把命丢在这的。”

“快去发信号吧,要不我们的命就真要丢在这了。”李逍有点急了。

李元芳递给李逍一把马槊,这是赵持满的长槊,入手沉重,长达一丈八,一看就是出自大师之手的宝槊。

马槊可谓是将门子弟的标配,最适合马上作战。而一把上好的马槊,据说得前后三年经历数十道工序才成,花费更是能达数百贯。

一杆好的马槊,其槊刃锋利,槊杆结实。这是用最先进的复合技术加工成的复合杆,非金非木,既具坚固又有韧性,对于在马上高速冲锋之时拼杀极好,杀敌而不伤杆。

这可不像欧洲中世纪骑士们的骑枪,往往一次击中敌人后就会断裂报废,但马槊却是能够持续使用,甚至能代代相传的。

“这是赵持满的槊,据说这把是赵家的传家槊,赵家以前是西魏八柱国家之一的赵贵家,这杆槊就是以前上柱国赵贵的。代代相传,价值千金。如今赵持满被你擒下,他的槊也就归你了。”

李槊觉得这槊太长太沉,在马上都有点施展不开,在步下更有点拿着根跳高撑竿的感觉了。

“擒下赵持满是你们三个的功劳,我哪好拿这马槊。”

王方翼一边道,“若不是你的急智,我们今天真难拿下他,这槊是你的战利品,该你收下。”

“保护好自己。”刘俊在一边道,“顺便看好赵持满。”

三人说完,各自挥着武器冲到前面阻拦潮水一般冲来的镇兵们了。

李逍握着长长的马槊,看着躺在自己脚下,被五花大绑且依然还未醒来的赵持满,镇兵们越冲越急,他们就如同是被海浪包围的一块礁石。

暴风雨下,似乎随时都会被浪头淹没。

烟火信号已经放出。

李庄的门被打开,一百蓝溪折冲府骑兵当先杀出,他们怀着复仇的怒气,战意高昂。

马蹄如雷,长刀挥舞。

犹如一支铁弩劈开空气。

在他们的后面,是二百府兵步卒,他们持矛提刀,高吼着杀出来。每五十人一队,队正带头冲锋在最前面,他的身后是旗手,高举队旗。而队副则提刀跟在最后面,他既是队副,也是军法官,战时负责督战,谁敢后撤逃跑,他的刀就将砍向谁。

一千多民壮也跟着冲出来了。

在那些游侠儿们的带领下,他们拿着各式武器,紧随着府兵。一个个高声乱叫,边跑边喊,似乎只有用尽力气的狂吼,才能把身体里的恐惧也跟着排出体外。

杀出来的一千多人,总算是让蓝田关镇兵们不得不调头接战。

可依然还有许多人不管不顾的向着包围圈中心的李逍等人冲杀。

包围圈越来越小了。

镇兵们甚至开始拿弓射箭。

呼啸一声,一支暗箭射来,李逍躲避不及,箭中左臂。

一股钻心的疼痛感传来,李逍差点喊出声。

手臂上紧接着传来温热的感觉,在流淌,他知道那是在流血。

血很快浸湿了左臂。

“如果你不想死,就应当先拔出箭头,然后赶紧给自己扎住伤口止血。否则,用不了多久你就会血流尽而死。”

一个声音提醒李逍。

他回头,发现不知何时,赵持满已经醒来了。只是他的眼睛里,充满着灰败。他执行了一个不体面的任务,然后却还耻辱的失败了。

现在他成了一个俘虏,被五花大绑捆在这里。

而这一切,都缘于这个年轻人。

“我赵持满十七岁入宫当侍卫,十八岁上战场,从未曾一败。没有想到,今天居然会败在一个文弱书生手里。”

“错,我不是书生,也不文弱,其实我也曾仗剑行走天涯,十六岁时就远离关中背井离乡行走江湖了。”

“倒是看不出来。”赵持满哼了一声。

李逍低头看着手臂上的箭,环顾四周,大家都在拼命的厮杀对敌,根本没有人顾的上他。

只能自己动手了。

“你知道该怎么拔箭吗?箭头若是拔的不好,可是会二次伤害,甚至造成更坏的恶果。”

“要不你帮我拔一下,我自己下不了手。”李逍冲着赵持满道。

“你不怕我趁机杀了你?”

“怎么杀?把箭头往伤口里捅更深点吗?这也杀不死吧?”李逍笑笑,“其实事到如今,你们的谋划已经失败了,何必还要再这样伤及无辜呢。你的那些部下,对你真的很好,可你于心何忍看到他们最后倒在这里,甚至连死了,都不会有一丝荣誉,甚至还要为你背上叛逆之名,连累到他们的家族亲人?”

赵持满眉头皱了皱,沉默。

“过来,我帮你把箭头拔出来。”

李逍蹲过去。

“你扭过头去别看着,就不会痛了。”

“还是看着的好,男人的伤痛也是宝贵的经验,他会一直存在,也能时刻提醒着我们曾经犯过的错。”

赵持满虽然被捆着,可手掌还是能动的。

他瞧了瞧李逍的伤口,然后突然用力,一下子就把箭头拔了出来。

“赶紧包扎伤口止血吧,少说点没用的。”赵持满帮李逍拔完箭头,便低下头不再说话。

李逍撕下一块中衣,给自己包扎。

“你做这一切为了什么?值得吗?”

赵持满没抬头。

“不值得,但却必须要做。”

“为什么,通道就因为你是长孙无忌的亲戚,就一定要听从他的私命,却连一个军人的基本职责也忘记了,你是军人,但你是朝廷的军人,国家的军人,你却不是某个人的军人,你忘记了这点,你也就不配再为一个军人。”李逍对赵持满有些沉痛的道,虽然他明白,在这个时代,其实家国天下是个很宽泛的概念,甚至在许多人的眼里,其实家比国更重要。

正所谓没有不灭的王朝,却有不断的家族。

第203章 羽林骑兵

“扶我起来。”赵持满突然道。

李逍看着他,“想通了?”

“我不忍心让他们跟我陪葬。”赵持满叹气,“他们是一群好兵,可惜跟错了人。”

赵持满站起来后,冲着四面的部下高喊,让他们住手。

“将军,我们一定救你出来!”一名校尉高喊,他的头破了,血流满面,可他却没放弃。

“我说了,住手。不要再做无谓的战斗了,不值得。”

“将军!”

“如果你们还认我这个将军的话,那这是我最后一道军令,放下武器吧。我辜负了你们,不该带你们来这里的。”

有的镇兵开始犹豫,但依然有不少人不肯放弃。

他们要救出赵持满,他们坚信将军是奉了朝廷的命令带他们来剿贼,他们没错。

“李逍,求你一件事。”赵持满有些痛苦的看着那些还在冲杀的士兵。“帮我一个忙,求你了。”

“你说。”

“砍下我的人头,然后拿着我的首级让我的部下投降,他们看到我的首级,也许就不会再做无谓的冲杀了。”

李逍有些惊讶,这样的请求还真让人震惊。

他拔剑,但却下了手。

赵持满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将领,可惜他选错了路。

李逍没资格去说赵持满对还是错,毕竟这还是一个连坐的年代,一个家族的人,其实就是一体,有时候其中一人并没有选择的权利。

“动手啊!”

赵持满大吼。

李逍摇头。

“动手!”

········

轰隆隆的马蹄声在黑暗里响起。

紧接着是一支支的骑队杀出。

突然杀出的骑兵,让场中所有人都有些意外。

没有人知道这是敌还是友。

好在他们很快用行动表明了身份,骑兵们四下杀出,对着蓝田关的镇兵挥起了横刀。

是援兵。

本来就已经动摇的军心,被这些骑兵们彻底的冲溃了。

心无斗志,再无战心。

有人绝望的扔下刀,有人转身逃跑。

骑兵们四处冲杀,到处追击。

李逍扔下手里的刀,结束了。

援兵来了,这场杀戮也终于可以结束了,这就如同是一个绵长的恶梦,他被困在这恶梦许久,如今终于要醒来。

几道马蹄声接近。

马上跳下来三员战将,幽亮的明光铠甲下是熟悉的面孔。

“三郎,我们来迟一步了。”

程伯献、薛楚玉、柳温。

“你们怎么来了?”

“事情说来话长,不过幸好还是赶上了,还好没酿成大错。”

从长安赶到蓝溪八十里路,程伯献他们是快马加鞭赶来的。

随他们前来的是整整一千骑的羽林军。

能调到羽林军的,也就只有皇帝了。

褚遂良借着政事堂执班的机会,用政事笔绕过兵部给蓝田关赵持满下令,让他去蓝溪平乱。而长孙无忌给赵持满一封私信,让他同意不经正常程序出兵。虽然这些动作很快,但毕竟隐瞒不了多久。

李绩等宰相在政事堂里一样有自己的人,他比褚遂良晚了一点才知道褚遂良发的那道命令。

私调兵马,这可是大事。

他不敢耽误赶紧禀报了皇帝,李治也是大惊。

他一面向程咬金、薛仁贵、苏定方等将校下旨,让他们赶紧戒备。一面又立即召集长孙无忌等宰相开会。

会上,面对皇帝的质问,褚遂良还是拿出了事急从权那套说辞,说自己的那道命令不过是为了尽快稳定蓝溪的乱局。

他坚称接到报告说蓝溪折冲府哗变。

但李绩岂是这么好糊弄的?

本来这事情就是处处漏洞,最后政事堂决定,立即下令追回蓝田关镇兵,令他们停止行动,同时派出程伯献等几员禁军将领带着一千羽林军前往蓝田平定局势。

此外,皇帝又下令开始严查此次事件,要查出前后起因经过。

没再调动蓝田周边兵马,而是直接调北衙的羽林军,也充分的显示了皇帝对此时局势的担忧。

这种乱局之下,哪里的兵都不能乱动了。

而皇帝也只信任北衙的这些羽林兵。

程伯献他们带一千羽林骑兵赶来蓝溪,两个任务,安稳局势,若敢有继续做乱者杀无赫。其二,就是保护好玉米种子。事情皆因玉米种子起,李治已经怀疑了褚遂良等人就是幕后黑手。

八十里路,程伯献他们快马加鞭赶来,可还是来晚了。

好在也还不算最晚。

在羽林军的冲杀下,蓝田镇的镇兵降的降逃的逃,但逃跑的很快也都被抓回。

一个个全被捆绑起来。

蓝田关也被程伯献派了一名校尉带着五百羽林骑兵去接管。

厮杀声停止。

李家庄又热闹了起来。

这次,程伯献下令羽林军就驻扎在庄外,不得入府。有这个榜样在,秦雄也赶紧下令让自己的府兵退出李庄,也驻到庄外。

婉娘看到李逍手上扎着布带,上面还浸出血渍,惊的花容失色。

“只是流矢伤到,一点皮肉小伤,不碍事的。”李逍忙安慰妻子。

刘俊在一边道,“今天这一天还真是跌宕起伏,波折不平啊。他娘的,真是刺激。”

程伯献倒只觉得累了,夜里跑八十里路,可不容易的。跑过来,也只是扫了个尾而已。

“这事情算是结束了?”“哪有这么容易呢,之前那伙人都还没找出来呢。”

“之前那伙人?不是赵持满吗?”

“不,之前那伙人并不是赵持满,我敢确定。”李逍在厅里对着大家道,他很确定那是另一伙人。而且心里敢确定,那伙人肯定也是被长孙无忌调来的。

只不过这里面的水太深了,他现在也管不到了。只要自己安全了,相信再没有人敢那样乱来了。

“现在有些人真是越来越胆大了,这次幸好三郎机智,关键时候使出绝计,否则后果堪忧啊。”薛楚玉佩服的对李逍说道。特别是李逍假装绑着秦雄出去投降那段,简直让人拍手叫绝。

王方翼和李元芳他们更是深有体会,当时要不是李逍两把灰土,说不定结果又不一样了。

“都是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而已,不值一提。”李逍摆手。

程处献咳嗽了两声,然后道,“三郎啊,现在这边事情明了了,乱兵也被击溃俘获,明日一早我就要押着赵持满回京覆命,三郎你也收拾一下,明早随我们一同回京。”

“我晚点回京可行?”

“不行,陛下可是亲自交待过,你必须随我们回京,到时政事堂的宰相还有陛下都要亲自向你问话呢,毕竟,这次的事情,可全都是围绕着你的。”

“不是围绕着我,是围绕着玉米种子而已。”李逍笑着解释。

“不管怎么说,反正陛下到时会召见你的。”程伯献说道。

第204章 还京

李家庄彻底不眠。

李逍说话算话,蓝溪乡民每人发了二十文钱的赏钱,外加两升粟。因为晚上那场战斗,李逍还特意给每人另加三十文赏钱再加三升粟。

不但蓝溪民团的人如此,柳县令带来的蓝田民壮,李逍也是一点没少给。蓝溪折冲府的三百府兵,长安的一百余游侠,另外程伯献带来的一千羽林,李逍也坚持给赏。

当然,长安游侠们看不上这点赏赐,而折冲府和羽林军的兵也不好直接收赏。李逍以感谢之名还是坚持送上,最后秦雄和程伯献也就只好让下面人收下了,毕竟是主动酬谢犒赏大家,又不算是索取。

晚上那场战斗,持续的时间并没多久,伤亡倒不算大,事后清点,死了十七个人,都是府兵。这也是府兵们比较勇敢的冲在前面有关,乡民们伤了百来人,府兵也有不少人受伤,但好在重伤者不多。

李逍大方的拿出了金创药酒,给大家擦拭包扎和内服。

五十文钱加上半斗粮,这个还是比较实惠的,大家都挺高兴的接下了。赵大夫看着家里一下子支出了一百多贯赏钱,还有一百多石粮食,却也没心疼。

关中人还是比较纯朴感恩的,今天若没有乡亲们和官兵的救援,李家庄肯定也没好结果。

虽然眼下旱情严重,粮食日渐价高,一百多石粮食,相当珍贵,可赵大夫搬空了家里粮仓也丝毫没舍不得。

千金散去还复来。

李家的厨子整夜的忙碌着,厨房就没停止过。稀饭、汤饼、蛋花汤、咸菜······李家庄里近三千号人呆着,大战过后大家似乎饭量更大,总是吃不饱。

这个夜晚,就是一个没有停顿过的长宴流水席。一筐筐蒸饼上来,一会就吃光了。一桶桶汤饼上来,也是一下就没了。

好在一直到了天亮,也并没有再出现什么意外。

天色微明,程伯献就催促着羽林军们开始准备返京,除二百羽林军暂时接管蓝田关外,其余八百羽林军护送着李逍和玉米种子返京。

秦雄的三百府兵,也重返蓝溪军府。老都尉也跟着李逍一起进京,他要向兵部做报告,禀明自己的这次行动。

蓝田县的民壮们,也都打着哈欠,每人在李家大院排队领了两个蒸饼然后带着自己拿到的赏钱赏粮回家。

这一天一夜,对于他们来说,很热闹,虽也有过一段惊险时分,但更多的还是刺激了。回去后,这次的经历,或许能够让他们吹上一辈子时间。

一天一夜。

蓝田的混乱总算平息下来,八十里外的长安城里,太极宫中,事情也变的越来越清晰明了。

“陛下,纥干承基暴病而亡。”

宇文节向皇帝禀明最新的调查情况,其实能查到纥干承基的身上并不奇怪,毕竟在李逍的报告上,纥干承基说出的身份已经很明了了。

晨风拂过皇帝的脸庞,皇帝一夜未眠,此刻脸色有些难看。动乱虽在蓝田,而且也只是一场小乱,但卧榻之侧的动乱,还是牵动着皇帝的心。

“暴毙?哼,死的倒是很及时啊,朕不相信他就偏偏这个时候暴病而亡。”

御史大夫、同中书门下三品宇文节道,“纥干承基有可能是服了某种毒物,只是一时还查不出来。”

“要查怎么会查不出来?不过既然纥干承基都死了,就算查下去,只怕也查不出太多东西了。”李治咬着牙摇头叹气,“有些人真是胆大妄为啊,什么样的事情都做的出来。”

纥干承基死了,就算能查出来之前是他带兵到蓝溪,可也没什么用了。毕竟纥干承基死了,也就不能顺着他查到是谁派他去的。

虽说事情到了这一步,皇帝早已经心知肚明。

赵持满是褚遂良派去的,那纥干承基就也极可能是他派去的。一想到褚遂良一个宰相,居然能够绕过朝廷,这么轻松的就调动了两员猛将带着这么多兵异动,李治是睡不好的。

他之前一直以为他得到李绩、程咬金支持,已经掌握了军队。可是现在看来,军队依然未完全掌握在他手里。

而大唐究竟还有多少个纥干承基和赵持满呢?

想想就十分可怕,军中还有无数个纥干承基和赵持满,大唐的十二卫将领,尤其是那些直接统兵的折冲府将领们,还是以关陇贵族子弟出身的将领为主的。

李治现在甚至觉得就算是羽林军,都未必全是忠心于自己的。

“查到褚遂良跟纥干承基的联系没?”

“请恕臣无能,暂时还未查到关联。”宇文节说道,“但是仅凭褚遂良调动赵持满这一事,臣就可以弹劾他。”

“赵持满必须死,褚遂良也得罢官,还有纥干承基,就算死了,朕也不会饶过他。”李治愤恨的说道。他知道,这一切的背后,都有国舅的那只手,可他现在却还不能动他。

“程伯献他们差不多该抵京了吧?”

“回陛下,刚接到禀报,程薛二将军就在刚刚,已经回京,一同抵京的还有玉米监李逍、蓝溪折冲都尉秦雄等。”皇帝身后的一名内侍应声回道。

“传旨,待朕与相国们议事完,就在中书门下召见程伯献、薛楚玉、柳温,以及李逍、秦雄,还有将刘俊、王方翼、李元芳也都召来。”

皇帝一怒,那就是雷霆之怒。

褚遂良被御史台弹劾,大理寺奉旨调查。褚遂良很硬气的上奏辞相,在未调查清楚前,皇帝却已经接受了褚遂良的辞职,罢去褚遂良的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职,褚遂良被下令闭门自省,在府中接受御史台、大理寺的联合调查。

中书门下的一众宰相,对于此事都很平静,反常的平静着。长孙无忌也并未为褚遂良上章维护,蓝溪一场混乱,直接的后果就是一位宰相的罢相。

但所有人都知道,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后续。

不过这些对于刚进长安的李逍来说,却是懒得关顾了,反正后续的事情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他现在一心在想着一会的面圣。

上次政事堂他没见到皇帝,这次终于有机会面圣了,他很想知道下,那位年轻的天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是否能够验证他心里的一个猜测。

第205章 今晚打老虎

长安。

大唐帝都,天子京城。

巨大的长城安北部,皇宫金殿之上。

朝会按部就班的举行着。

李治其实很讨厌早朝,天天早朝,每天数百官员天不亮的就赶来参朝,可实际上这么多人又真能谈什么朝政大事呢。大唐自太宗起时,真正的朝堂大事,国家政务都还是在政事堂里决议。

坐在金殿之上,李治甚至有点昏昏欲睡,昨日各种乱纷纷的消息,不断的刺激着他敏感的神经,让他一夜未眠。今天又早早起床,此时总忍不住打哈欠。

山呼万岁之后,几名调入京中的朝官出来谢恩,又有几个告老的官员出来陛辞,平淡如水。

一番平常仪式之后,朝会就这么结束。

百官由高至低依次退出,到了宫门外,再各自返回自己的衙门公厅办事。而三省的长官、还有加同中书门下同三品,加参加政事、参预朝政的一众大臣则留了下来。

今天中书省的中书舍人也留了下来,门下省的几位散骑常侍也留了下来,另外御史台的几位监察御史、大理寺卿也都被留下来。

他们在朝会后,同到禁中的中书内省里的政事堂参加会议。

自上次中书门下宰相大换血后,李治便已经在政事堂里拥有了话语权,这里不再是长孙无忌的一言堂,皇帝每日也会到政事堂听宰相们禀报政事。

今天的政事堂上气氛凝重,所有人都知道天子剑指褚遂良。

现在就看这些元老派们的反应了,保还是不保,如果力保,那么皇帝和李绩等又会如何应对。

昨日蓝溪之乱,褚遂良做为执政事笔的轮值宰相,他的临机处断不但没有把事情处理好,反而惹出更大的乱子。往轻了说这是失职,往重了说,可就有谋乱之嫌。

李治早就看褚遂良不顺眼了,即位之初就曾经贬过褚遂良一次,不过那次长孙无忌很快又劝他把褚遂良召回来了。

可这一次,李治已经有底气不向长孙退让。

褚遂良是元老派最重要的人物,也算是长孙无忌的老搭档,若将他贬离京,无异于砍断长孙一臂。

李治不准备跟长孙无忌他们扯皮,他不问长孙无忌也不问褚遂良,他直接问御史大夫宇文节。

“宇文相国,御史台弹劾褚相失职,可有凭据?”

宇文节起身回道,“褚遂良身为中书令,昨日执政事笔留堂,可面对蓝田突出之事,不但没有稳妥处置,反而不问详细就私调兵马,还下达杀无赦之令,这岂是宰相之行事?臣认为褚遂良老迈昏庸,不堪宰相之重任,当治其渎职之罪。”

李治目光扫过褚遂良,这个老匹夫还真是狠心,居然私调兵马还下令格杀勿论,好大的胆子。

“褚遂良年已老,行事不免糊涂,朕念其为贞观名臣,又是太宗皇帝所任顾命大臣,劳苦功高一场,许其告老还乡,荣养天年。”

李治的决定出乎长孙无忌等人预料,毕竟都以为这次露了个把柄在皇帝手里,他们肯定不会放过的,可结果只是让褚遂良退休,这未免太轻。

“陛下。”

这个时候,有人出声了。

出声的是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李义府,这人一开口,长孙无忌就不由的皱眉,还以为皇帝真那么大度,原来不过是让心腹出面而已。

李义府如今为吏部尚书还拜宰相,但他其实一直是皇帝的心腹,早年是东宫属官。

这人早年因祖父任蜀中射洪县丞,而一家迁居蜀中永泰。贞观八年,李义府因为文章写的好,被剑南道巡察大使李大亮举荐为门下省典仪,后又先后得到刘洎和马周的举荐,又担任过监察御史,最后调入晋王府随侍李治。

可以说,李义府那是皇帝铁杆的心腹,藩邸旧臣。

李义府这个时候站出来,当然不是为褚遂良求情的,他是来落井下石的。李义府站出来进奏,倒没有说褚遂良在昨天的失职表现,毕竟这个事情皇帝已经做了结论了。

他说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他向皇帝奏报说褚遂良奸邪,当年构陷刘洎。刘洎是谁呢,刘洎是李义府以前的恩主,是世家南阳刘氏出身,隋末时做过萧铣政权的黄门侍郎,降唐后历任南康州都督府长史、给事中、治书侍御史、尚书右丞、黄门侍郎、侍中,封清苑县男,官至宰相,以直谏著称,他的曾祖还曾是南梁都官尚书。

出身世家名门,在唐朝一路做官到宰相,也是相当了得的人物,可他却在太宗晚年被杀,这是一个冤案。

在贞观年间的立储之争时,刘洎一开始是支持魏王李泰的,后来李治成了太子,太宗东征时特令刘洎辅佐太子李治在洛阳监国,并兼任太子左庶子。

因刘洎与褚遂良不和,遂遭到褚遂良的诬陷,被李世民赐死。

这个案子,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刘洎死的冤,刘洎不可能有谋反之心,一切都是褚遂良在李世民面前打的小报告,说的假话才导致的。当时宰相马周可是为刘洎做证说好话的,只是当时太宗病重一时糊涂下旨赐死,病好后也是后悔不已,还下旨将刘洎案不少相关官吏下狱。

褚遂良因为是元老重臣,倒只是受到一番申诫。

今天,李义府在这个时候把刘洎冤案翻出来,要为刘洎平反,用意很明显,刘洎案若是平反了,那褚遂良自然就是有罪的。

褚遂良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长孙无忌忍不住出来道,“陛下,当年刘洎一案早有结论,如果此时雪洗刘洎罪责,岂不是说太宗皇帝滥用刑责?”

他没有替褚遂良去申辩,而是提醒皇帝,当年这个案子是太宗皇帝定的,你现在要翻案,那岂不是子言父过?大唐以孝治天下,儿子翻父亲的案可是不对的。

李治不理会长孙无忌的话头,而是转移话题问,“刘洎子孙几何,如今何在,担任何职,月供多少?”

李义府岂会不知皇帝的用意,当下立即上奏说刘洎被赐死后,褚遂良还不放过刘洎子孙,刘洎家族没落,到现在死的死亡的亡,诸儿子中只剩下了一个刘弘业,当年好歹也是担任过中书舍人的才子,现在却在南阳老家做一农夫,守着几亩薄田过日子。

刘家很惨,惨到裤衩都快没的穿了。

第206章 倚老卖老

堂堂南阳刘氏,名门士族,宰相之后,却混的这么惨,怪谁?当然都怪小人褚遂良!

长孙无忌坚持称此案是当年太宗所断,不能翻案。

这时宇文节又站了出来,说当年刘洎案后来太宗也知道是错案,还下令开始重新审理,并因此处置了许多该案官吏,只是后来查到一半,太宗皇帝病重,这案子才没继续下去。

如今皇帝继位数年,那么做为太宗的儿子,当今天子有必要完成当年太宗皇帝未完成之事。

这不是翻父亲的案,而是帮父亲改正错案,自然就是大孝。

现在政事堂中,宰相们已经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势成水火。你说对的,那我肯定就是说错的。

这种情况是李治一手推动的,也是他乐于看到的,他需要李义府这些人来对抗长孙他们,甚至是将这些元老赶出朝堂,为他夺回权力。

“刘洎子刘弘业当年既然是中书舍人,那朕看可以下诏令他回京,再授中书舍人之职。另恢复刘洎清苑县男爵位,赐予刘弘业承袭,并赐还刘洎当年被籍没之财产田宅等。”李治朗声说道。

他没直接说翻案,可却要给刘洎恢复官职爵位,还让他儿子回京做官、袭爵,这意思还不明显吗?

“陛下,臣老迈昏庸,没有能力再继续留在中枢辅佐陛下。臣乞骸骨归乡!”褚遂良看着今天的形势不妙,气氛紧张,皇帝是铁了心要将他赶出去。

他也明白,再不识趣,那就不仅仅是丢官这么简单了。皇帝连当年刘洎冤案都翻了出来,这就是在警告了。

褚遂良想体面退出,可李义府却已经不肯了。

既然把当年的旧事翻了出来,那岂是这么好就能了结的。

“褚遂良身为宰相,却品德不端,构陷同僚,这种人怎么能担任宰相?现在出了事情,又想拍拍屁股走人,这怎么可能。陛下若不是加以惩戒,那以后岂不成了极坏的榜样?”

李义府露出了獠牙。

“陛下,当年的事情早有定论,何必再翻?褚相受命辅佐陛下,也是劳苦功高。”韩瑗劝说。

许敬宗站出来,请求皇帝惩治褚遂良,“论制当贬。”

李治目光扫过一众宰相,却只是闭口不答。

褚遂良起身出列,在众人的惊讶之中,来到皇帝座前。

他将自己的笏板放在地上,摘下了自己的官帽,然后跪在皇帝面前开始叩头。

“老臣愧对先帝托孤顾命之托,老臣愧对先帝,有罪。”

说一句,褚遂良在地上重重叩一下。

咚咚咚的叩地,很快额头上全是血,血流满面。

这一举动,可以说是把李治都惊到了。

顾命宰相叩头请罪,血流满面,这传出去,还不知道变成怎么样呢?惊过之余,李治开始是又气又怒,这个老匹夫,这是要用这种方式来挟迫自己,他是不肯被贬官,想要体面的致仕。

李治平时脾气很好,可骨子里却又很执拗,最是吃软不吃硬的那种人。

褚遂良不来这一套还好,他本来还想着就让褚遂良滚蛋算了,拿捏一下没马上同意,也不过是为了压一压他,谁能料到这个老匹夫,居然倚老卖老来这一套。

“褚相请起!”

褚遂良却根本不理会年轻的皇帝,他继续叩头,一边叩还一边开始陈述当年他跟着太宗皇帝时的事情,甚至说起当年太宗病重驾崩前,在御榻前拉着他的手,向他托孤顾命之事。

李治此时哪听的进这些话,越听越觉得褚遂良是在向他倚老卖老,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忍不住一拍御案。

“够了!”

“来了,将褚遂良拉出去。”

“老臣有负先帝所托啊!”褚遂良还在大叫,可李治已经听不下去了。

数名千牛备身步入殿中,一左一右的扶起褚遂良就要拉他走。

褚遂良见事情朝着自己没预料到的方向发展,也是有些意外,他挣扎着拒绝出去。

长孙无忌和来济、韩瑗等人也开始为褚遂良求情。

可越是这样,李治越怒。

李绩这个时候站出来,对着褚遂良说道,“褚相也是一代名臣,两朝元老,怎么如今临老了却做出这样糊涂之事来呢?跟一无知妇人一样,撒泼打滚,太失体面,将陛下置之何地?将朝廷脸面置之何地?”

李治气的站起来,挥发怒道,“将他拖出去!”

这下千牛备身再不管褚遂良如何撒泼,架起他就往外拖。年迈的褚遂良如何是四个年轻千牛的对手,叫嚷着还是被越拖越远。

人被拖出去了,可李治还是愤怒不减。

“毫无体统,居然已经昏庸到此等地步。拟诏,削夺褚遂良河南郡公爵位,罢褚遂良同中书门下三品称,罢中书令职,贬为潭州都督,令他三日之令离京赴任。”

一贬到底。

不过还是留了一点脸面,潭州,原为长沙郡,武德三年改为潭州都督府,管辖七州三十四县,潭州都督府是中都督府,都督三品职。

隋炀帝废除总管府之后,到唐高祖武德初又恢复了,不久改名都督府。一般置于“缘边镇守及襟带之地”。唐初规定,管十州以上的为大都督府,不满十州称都督府。玄宗开元时进一步规定,户满二万以上为中都督府,不满二万为下都督府。

大都督一般由亲王遥领,都督既管军事也管民政,但如褚遂良这样的朝中大臣贬职,一般称为左降官。这种官虽然有官名,但其实到了地方并不能任实职。褚遂良就算到了潭州当都督,虽然依然是三品,可潭州都督府的实职却将由别驾和长史、司马代理分管,他只是有名无实而已。

尤其是潭州远在长江以南,当时的潭州设置都督府,可知这是边远蛮荒之地,褚遂良这一去,也算是一脚踹到了底。

长孙无忌上前,想要再为褚遂良争一争,可李治却已经狠甩袖袍,大吼一声此事就此决定,再无更改。

长孙无忌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咬牙闭上了嘴。

第207章 暴尸三日

两朝元老褚遂良就这样狼狈的被拖出了朝堂,殿中的宰相们知道,如无意外,褚遂良这辈子都别想再进入这座政事堂议事大厅,甚至这辈子可能都回不到大唐的权力中心长安城了。

新贵派李义府、许敬宗等人是满脸兴奋,这是一场极有意义的胜利,这标准着过去高高在上的元老们也不过是外强中干的纸老虎而已。褚遂良倒了,剩下的几个又还能坚持多久,以后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御史大夫宇文节眼里更是露出了大仇得报的得意,虽然做为宰相,他本来不应当这样小器,可当初他做侍中的时候,可没少被长孙无忌和褚遂良这对搭档合伙坑害,上次要不是皇帝力保,那么现在呆在潭州当都督的可就是他了。

李绩和长孙无忌都沉默着,两人做为主持朝政的重臣,今天表现都一般。

“陛下,褚遂良既被罢相贬官,那么中书令一职空缺,中书省不可一日无长官,还请陛下早选任贤良。”许敬宗趁热打铁。

在唐初之时,尚书省的左右仆射是宰相之首。但在贞观末年开始,左右仆射被削弱,中书令成了龙头老大。褚遂良被赶出朝堂,中书令这一要职空缺,谁不盯着?

许敬宗眼下职务是中书侍郎,正是中书省次官,他巴不得自己更进一步。哪怕当上了中书令上面还有知中书门下二省事的长孙无忌,和知尚书省事的李绩,那他也一样能在宰相里排到第三的。

不过李治显然有他自己的打算。

“太师长孙无忌检校侍中,加封扬州大都督。”

“太尉李绩检校中书令,加封并州大都督。”

“于志宁迁尚书省左仆射,许敬宗迁尚书省右仆射。”

·······

出人意料的任命,甚至事先没有跟宰相们商议过,突然抛出来,而且明显就是不容更改之意。

长孙无忌和李绩仍然是同中书门下三品衔宰相,但两人有官衔里少了两个重要的职衔,一个是长孙无忌的知中书门下二省事和主持朝政,二是李绩的知尚书省事和主持朝政。

知,是唐朝官员任命的一个名词。朝廷对官员的任命用词里有许多种形式,比如拜、授、除、迁、转、进、贬、充、试、检校等,不同的用词代表不同的含义。

比如知,意为兼理某官职务,非正拜,由诏敕委任,无职不可由敕旨以他官知其事。

啥意思?

意思就是官职前加个知字,这就相当于不是正式委任,只是兼任一下某职,而且这种任命,不是通过朝堂正式程序,而是由皇帝的诏敕委任的,可以绕过政事堂和吏部的那套流程。

知尚书省事,相当于兼任尚书令的职事,但不等于尚书令的官职。知中书、门下二省事,兼管二省的事务,但不相当于中书令和侍中。这是李治诏敇委任二人的兼职,二人也各有本职。

现在,两人都没有这个知省事的职了。

李绩是检校中书令,检校,在此时是代理的意思,不是正式的中书令,是代理中书令此职,相比知中书省事,这还又有不同。虽不是正式官职,但不是兼职了,而且检校职,也一样要经过政事堂的。

长孙无忌也不再兼管中书和门下二省了,他现在只代理门下省的长官一职,只管一省。

之前两人头上的主持朝政衔也没了。

现在,理论上来说,长孙无忌和李绩这两个宰相,与其它政事堂的八个宰相一样,都是一样高低,没有谁高谁低了。

这相当于恢复到了过去的惯例,但在这个时候恢复,还是透露着不同的意思的。

“臣领旨。”

李绩没有犹豫,上前谢恩领旨。主不主朝朝政,他其实不在意,而从知尚书省事到检校中书令,换了一个省主管,但权力其实还更大些,毕竟如今是以中书省为主。

皇帝当初让他主持朝政本就是要平衡长孙无忌的,李绩哪会不懂呢。

倒是长孙无忌,怔怔出神好一会,也没有上前谢恩领旨。

从当年李治刚登基时的一人主管三省,到现在成了检校侍中,长孙无忌心情是复杂的。老伙计褚遂良刚倒下,他也紧接着被安排了。

“臣许敬宗谢恩领旨。”许敬宗见长孙无忌一直不吭声,自己倒有点急不可耐的上前谢恩领旨了。

尚书右仆射总比中书侍郎强,右仆射是尚书省的长官,侍郎只是次官,而且中书省还有两个侍郎,这能一样吗?

李治见长孙迟迟不应答,问,“太师可是有何意见?”

长孙无忌回过神来。

‘陛下,大都督之职向来由亲王遥领,臣不敢担任。”

大唐有都督府四十一个,都是在紧要之处所设立的。都督掌诸州兵马、器械、城隍、镇戍、粮廪、总判府事。职责就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

论起来,职权当初是极大,这是在隋朝总管府的制度上传下来的。

四十一个都督府,其中有五大都督府,以潞、益、并、荆、扬五州为大都督。

李治让李绩和长孙无忌担任扬、并大都督,其实也只是遥领,因为这两人为宰相不可能出京任职,跟其它大都督一样,由亲王遥领,也就是挂个名而已。

这都是惯例了,长孙无忌却要以这个为借口拒绝,名为拒绝大都督任职,其实是不肯接受皇帝对他的官职调整了。

“太师,大都督之职向来为遥领的。”李绩似好心提醒,其实是在告诉他,如今情况,你愿不愿意,这事情其实都是没的改变的。

政事堂里,现在还有十个宰相,褚遂良被拖出去之后,现在元老派和新贵派的力量对比,可是四比六。兼之这又是皇帝提出来的调整,有新贵派全力支持,长孙无忌同不同意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以说,一步错步步错,如今的朝堂上,长孙无忌是已经毫无优势。

于志宁这个时候也站出来领旨谢恩,接下了从侍中迁为尚书左仆射的任命。他不久前还是右仆射,被迁为侍中,没几天又被调回了尚书省了。于志宁话不多说,虽说也是元老派,但明显跟褚遂良有些不同。

他这个时候接旨,便让长孙无忌孤立无援。

接下来的政事堂宰相会议,便顺利的把宰相新调整给通过了,同时通过的还有对褚遂良贬官的决定,以及追查纥干承基罪行,将其尸体悬挂长安城门暴尸三日,并将蓝田关镇将赵持满斩首示众。

纥干承基自杀了也没有,依然要把尸体拉出来挂城头上暴尸。而赵持满也没落到好下场,处以腰斩!

第208章 封爵晋阶

太极宫很大,可惜始终没有见到美丽的宫女们。皇帝后宫美人三千,其实也不过是一个传说而已。

太极宫深深,但宫人数量不多,宦官、宫女加起来都未必有三千之数,尤其是其中还有半数以上都是年老的。许多宫人甚至都已经白发苍苍,从太极宫还叫大兴宫的时候,就已经进来了。

太极宫对于李治来说,这是一座权力的殿堂,但对于许多宫女宦官来说,这其实是一座囚笼。许多人进来了,一辈子就再也走不出去了。

年轻漂亮的宫女虽有,但很少,而且都在后宫服侍皇帝,在前廷是见不到的。宫人们没有机会来到前廷,更没有机会离开深深皇宫。

皇宫的四周,是几座壁城,里面驻扎着禁卫士兵。在北边玄武门外,虽有皇家北苑,但那里更是驻扎着数量庞大,精锐无比的羽林军。

皇宫深深,宫门重叠,每一道宫门都守卫森严,一道道的腰牌、手令盘查,没有人能够混过去。

据说太宗朝时,长孙皇后怜惜那些宫人,向太宗请求把一些年老的宫人放出宫去,那时放了上千宫人,许多人都已经在宫里呆了十几二十年甚至三四十年,她们连家里还有何人都记不清了。

李逍走在太极宫里,就跟在古城里旅游一样,心态平和,并没有什么激动的。

他的身边还有薛楚玉、程伯献、柳温、刘俊、王方翼、秦雄、李元芳七人,他们七个都是在昨天那场战斗中立下过大功的,皇帝特旨诏他们入宫觐见。

程伯献和王方翼、薛楚玉、柳温、刘俊五人以前都是在内府当过侍卫的,对太极宫很熟悉,早没有什么激动好奇。

但秦雄和李元芳两个却还是头一次进宫。

秦雄当了大半辈子兵,曾经跟随着秦琼也是血战沙场无数次,面对再多的敌人,再危险的战况时,都不曾抖过一下腿。可是此时半百年纪了,走在这辉煌的太极宫里,他却觉得心跳的厉害,手心满是汗水,口干舌燥,甚至腿发软,踩在地上跟踩在丝绵上一样轻飘飘的。

李元芳倒是好点,可这位打小在河陇长大见惯了那边地荒凉的年青人,虽来到长安有段时间,可头次进宫也是对宫里的这气派奢华震惊不已。

这红的漆柱,黄的琉璃瓦,彩绘的屋桅,蓝色的窗子,白色的墙壁,还有这处处的假山和花草树木,让人仿佛置身于仙宫之中。

程薛几个对他们的样子倒是意料之中,毕竟当年他们刚入宫时,也一样被这太极宫里的辉煌所震住。

只是他们看到李逍那一脸平淡的样子,却有点茫然不解。

李逍笑着道,“我也不是头一次进宫了,这是二进宫,上次我被陛下召进宫一次,只是后来陛下没召见。”

“就算是第二次来,可是不觉得太极宫的辉煌奢华吗?”

“挺辉煌挺奢华的。”李逍淡然的回道,这让本来想要看李逍惊跌眼球的几人有些不免大失所望。

“想当初我刚入宫当差的时候,可是足足半个月的时间,才算是勉强适应了这里呢。”薛楚玉说道。

一名小宦官在前引领着八人,他躬着腰不说话,但两只耳朵却都竖了起来仔细的聆听着,他听的小心,生怕把一个字给落下了。

薛楚玉笑着说这次李逍肯定是能见到陛下的,上次还是白身,这次可是六品官员。而且还立了大功,那般凶险的情况下,都还能保住玉米不失,又保了蓝溪乡民安全,这可是极难得的事情。

程伯献说李逍可能还会被加官呢。

李逍笑着道加不加官无所谓,若是能封个爵位就好了。

“你以为大唐的爵位这么好封的,我们几个可都还没有爵位在身呢。”

大唐的爵位最好的获得方式就是战场上立军功,若无军功,哪怕是宰相,一般也就封个县公郡公的,还是虚衔。

“你们急什么,马上就要去辽东征高句丽了,到时打几次胜仗,爵位也就有了。”李逍指着程伯献他们笑骂,这些将门子弟,勋戚出身,如程伯献他就是不去打仗,这辈子也是有爵位可继承的。

他爷爷程咬金是卢国公,他爹是程咬金的嫡子,虽不是嫡长,这辈子不可能继承卢国公爵位,但却已经自己得了个广平郡公爵位。将来,程伯献他爹两腿一升,这郡公爵位不就是他的。

哪怕他没功勋,到时要降级袭爵,那也起码是个县公爵位啊。而他爷爷可是凌烟阁功臣,两朝元老,这样的功臣之家是可以不降级袭爵的。

有时也挺羡慕程伯献他们的,投胎投的好,一辈子可以混吃等死就行。不过也挺佩服他们,生于世家豪门,但却没想着做个混吃等死的纨绔,人家却依然想的是建功立业,千里觅封侯,这份雄心豪情相当难得。

小宦官引他们到了甘露殿前,让他们在偏殿等候皇帝召见。

“这是陛下的寝殿,也是太极宫第三大殿。皇帝在这里批阅奏章,读书、用膳,以及宣招嫔妃侍寝。”王方翼为李逍介绍。

皇宫有三大殿,分别是太极宫、两仪宫和甘露殿。皇宫前朝后寝,以朱明门、肃章门、虔化门等宫院墙门为界,把宫内划分为“前朝”和“内廷”前后两个部分。

前朝又按三朝制度布局,承天门及东西两殿为外朝,是“举大典,询众庶之处”;

以太极殿为中朝,是皇帝主要听政视朝之处,每逢朔(初一)、望(十五)之日,皇帝均临此殿会见群臣,视朝听政。另外,皇帝登基,册封皇后、太子、诸王、公主大典及宴请朝贡使节等也多在此殿举行。

以内廷地区的两仪殿为内朝,是帝王与宗人集议及退接大夫之处。两仪殿因在禁内,只有少数大臣可以人内和皇帝商谈国事,故举止较为随便,这里也经常是太宗欢宴大臣与贡使之处,太宗多次在此殿宴请五品以上官员,它是太极宫内第二大殿。

太极殿后为朱明门,其北为两仪门,朱明门与两仪门之间的横街即是朝、寝之界。

现在皇帝召李逍他们到甘露殿朝见,这里就是寝区。

若把大极宫比喻为皇帝的宅院,那么承天门及东西两殿算是皇帝家的前院客厅,太极殿就是中院的大厅,而两仪殿就是后院的花厅。

至于甘露殿,就是皇帝的卧室了。

皇帝把几人召到自己的卧室来,可见还是表示极亲近之意。

“陛下还在政事堂与宰相们议事,请几位在此稍候。”一名宦官上前来笑着告诉他们,安排他们在那里喝茶等候。

等一壶茶都喝凉了,才终于又见到那个宦官过来。

“陛下召见,请随咱家来。”

李逍便起身和大家跟在那宦官身后,沿着廊庑前行,左绕右绕半天后,终于来到了甘露殿正殿。

脱鞋,进殿。

到了殿中,李逍却发现并不能看到皇帝,殿里居然还树了一排屏风。丝制的屏风上绣着花鸟图案,还写有书法作品。隐约可以看到屏风后面,一年轻男子身着明黄色的袍服坐在那里。

“陛下,玉米监李逍、千牛备身王方翼等觐见。”宦官奏报。

李逍跟着王方翼他们叩拜行礼。

屏风后传来一个略带干哑的声音,“诸卿平身,朕今日偶感风寒,虽不碍大事,但御医叮嘱不可见风,便让人立屏风于前,诸卿见谅。”

李逍心想原来如此,倒没多想。

却不知道此时屏风后面,李治看着阶下的李逍,嘴角露出有些得意的微笑。刚刚在政事堂的一番交锋,李治可谓大获全胜,褚遂良被贬出京,长孙无忌也不再是主持朝政,看着长孙无忌在政事堂上孤立无援的样子,他心里狠狠的出了口闷气。

此时他心情大好,看到李逍也觉得很亲切了。想想,这次还多亏李逍呢,若不是他献玉米种子,然后褚遂良出昏招想调兵夺种子,也不会有这么多事情,想踢褚遂良走也没那么容易了。

念极此,李治咳嗽一声,“关于蓝溪之乱的前后经过,朕已经得到详细的奏报。不得不说,英雄出于少年,几位卿表现可圈可点,朕要重重赏赐。”

“加李逍朝散大夫阶,封爵蓝田县开国男爵位,赐绯袍银鱼,食邑三百户实食封五十户。”

皇帝一高兴,封赏自然也厚,他甚至临时又把定好的封赏给提升了。

旁边的几人听到李逍的封赏,都为他高兴不已,这可是个厚赏啊。

升阶赐爵,可了不得。

李逍本是从六品下的散阶,现在一下子升为朝散大夫,这可是连升了三阶,是从五品阶,从郎到大夫,这可关键一步。

更何况,居然还赐爵位,哪怕是最低的开国县男,那也是正经的爵位啊,尤其还给了五十户的实封食邑,这可就是实封爵了,多少人一辈子都挣不到一个爵位,更别说实封了。

五品阶五品爵,自然就有资格穿绯色官袍佩带银鱼袋了,以后李逍不用再穿绿袍,可以穿着绯袍,还能在腰上挂个银鱼袋,里面装个银鱼符。

李逍也有点意外,这么点事情就论功封爵了?

第209章 八柱国

李逍站在香气弥漫的甘露殿上,听着皇帝对他的这些大方封赏,对于屏方后面的那位年轻皇帝,不由的好感增添了几分。

史书上李治总是大唐皇帝里没什么存在感的一位,比起他爷爷他爹,他老婆他儿子们来说,他这个皇帝其实当的没什么特色。

其实历史上,又有几男人,不但自己当了皇帝,而且自己的爷爷父亲老婆,甚至是几个儿子都当了皇帝呢。他好几个儿子轮流当过太子,也轮流当过皇帝,甚至他那个早死的太子后来都追认为皇帝。

爷爷是大唐开国皇帝,爹是天可汗太宗皇帝,妻子是一代女皇武则天,孙子也是唐明皇李隆基。

李渊悲情,李世民雄主,武则天霸气,李隆基也豪情,或许正是因此,李治这位在位时,让大唐疆土达到最广阔的皇帝,反而就没多少存在感了。

出手就是一个开国男,豪气干云啊,李逍觉得李治其实挺有本事的,一般人能跟长孙无忌这样的元老们斗,还能斗的赢?

蓝田县开国男爵,从五品上的爵位,虚封三百户食邑。

这个爵位最大的好处当然还是拥有爵位后就成为贵族,享受许多政治上的特权,不说什么免税赋这些,还能封妻荫子,儿孙可以因此进入到国子监读书,长大了可以到内府当侍卫,直接就能授官得职,成为一条不须经科举,也不用经举荐就能入仕的终南捷径。

更何况,李逍这个开国男爵,还是个实封,虽是虚封三百实食封五十户,可也是不错的好处了,等于这五十户人以后种地交的租税的三分之二是给李逍的。

再者,封爵还授可以世袭的永业田。

男爵可是有五百亩永业田的,凭白又得五百亩,还能代代相传,还是免租税的田,这样的好事李逍都想笑出声。

对于爵位继承,大唐有规定,非室宗的爵位,有特旨可以世袭罔替,如无特旨,则是降等袭爵。一般情况下,前两三代降等比较少,到后面子孙无功劳者则降等袭爵的多。

相比起这个开国县男的爵位,皇帝给他连升三阶的散阶,李逍倒不是太在意了。散阶嘛,只是代表本品。

李逍依然还是玉米监,依然还是从六品下的职事,散阶从五品下,并不影响他当六品的官,这就好比后世的那些什么主任科员啊,什么正处级副县长之类的,总之就是高品低职。

大唐这种事情多了去,不但有高品阶任低职,也有低阶却任高职的。

李逍是不会客气的人,他向来是个坦诚的小郎君,喜欢就接受,不会假装推辞什么的。

因此他高高兴兴的向皇帝叩谢,这次叩谢的挺自然的。

李治一直在那半透明的屏风后打量着李逍呢,见到李逍一副高兴的样子不加掩饰,不由的得意起来。

好你个李逍,左一个不当官右一个不愿出仕,原来说到底还是以前嫌官小嫌职事不好啊。

这不,上次让他当六品的玉米监也没见他推辞啊,而这次更是亲眼看到他得封县男时的那欣喜样。

原来李逍也是一样的俗人啊。

李逍晋阶赐爵,其它七人也一样都得到了封赏。

李治一口气连封了八个爵位,包括李逍在内,他们八个全都是开国男爵,每人实封五十户,各晋散阶一到三级。

八个人,全都赐了银绯。

这几人都喜不自胜,尤其是秦雄,一把年纪了,眼看着都要退休了,打了半辈子仗,受了无数伤都没得到一个爵位,现在临退了却得御赐一个开国男。老秦激动的眼泪汪汪,鼻涕都流了下来。

若是此时李治要他替他去死,估计老秦都毫无怨言。不得不说,一个开国男换来一个老将的万分忠心,还是挺值的。老秦除了得到一个男爵,李治还特将老秦调到羽林军中任职。

李元芳也封了男爵,依然还是玉米监副。

王方翼程伯献五个虽说都是名门世家子弟,但毕竟这个爵位是自己挣来的,一个个还是兴奋万分的。

千恩万谢。

李治看的志得意满,如此年轻英豪,尽是朕之心腹啊。

谢恩出来,站在殿外,大家依然有些难以相信,恍如做梦般。

“蓝田县男?”

“泾阳县男?”

·······

“哈哈哈,封爵了。走,今日东市醉仙楼我请客做东,不醉不归。”程伯献豪爽的道。

刘俊则提醒大家,应当先去把这手续给办了。

他现在迫不急待的想要换上绯色官袍,佩上银鱼袋,最好能够骑马在长安六街上逛几个来回,好好臭显摆一回不可。

“还没出征辽东呢,这倒先得赐银绯了,这真是好兆头呢。”薛楚玉也是一脸兴奋。

到史部领了官告,拿到了锦绫告身,又拿到了绯色的官袍和银鱼袋,银鱼袋里还有一条小银鱼。

这是鱼符。

以前历代惯于虎符,而本朝因为李渊的爷爷叫李虎,为避讳便改虎符为鱼符。鱼符上面刻有官员们的身份和相貌特征,这鱼符长约六厘米,宽约二厘米左右。

特别的是他分为左右两半,中间有同字形榫卯可相契合。

这是身份的证明,相当于官员的身份证,也是唐高祖李渊的发明。

大唐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员,才有鱼符。

朝廷赐给五品以上官员鱼符,左符留在内廷之中,做为底根,而右符则由持有人随身带着,做为身份的证明。

鱼符除了是官员的身份证外,有时也充当兵符,甚至左右符的数量并不一定对待,多少完全根据使用者的人数和需要来定。

其第一功能也并非是表明身份,而是权力凭证,可用于调动军队,任免官员,这本就是取代过去的虎符兵符。

拥有鱼符的官员,入宫的时候,也要查验鱼符验明身份。

李逍摸着这银白色的小鱼,觉得这个银鱼的模具也太简单了点,银鱼根本不太形像,但这种把银鱼一剖两半,中间却还有一个同字凸起,以让两片鱼符合并时契合的设计,倒挺独特。

验鱼符就跟扫描身份证一样,拿出自己鱼符,然后那边拿出你存放的另一半鱼符,两片鱼符往中间一合,若是相同,则能严丝合缝。若不是同一对符,则中间的那个同字位置、大小是不一样的,一边凸一边凹就合不上,合不上那就验证失败了。

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兼之鱼符上还特别刻上了持有人的名字官职特征,想蒙混过关还真难。

三品以上官员用金子做成的鱼符,还特别赐一个金色的鱼袋来装鱼符。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官员则赐一个银色的鱼袋装鱼符。

五品以下的官员用的是铜质的鱼符,但没有鱼袋。

这鱼袋是方便出门办事携带鱼符,要求符不离袋,袋不离符,官员们朝见皇帝、会见同僚、外出办事,都得先亮鱼符,以验明正身,然后才能为对方承认和接纳。

因此在此时,有附身鱼符者,以明贵贱,应召命之说。

历史上,武则天时,把鱼符换成了龟符。到了明朝时,鱼符则成了牙牌,而到了清朝,官帽上的顶子则更加明显好认了。

“恭喜爵位!”

吏部办事的官员满脸的笑容,连官告钱和官袍钱、鱼符钱都没收,得赐银绯的新晋爵位们,可是有皇帝交待过,他们的官告、官袍钱,都是由皇帝特赐代给的。

柳温笑着掏出一把金叶子,这家伙居然早有准备,连打赏的赏钱都准备好了。铜钱带着不方便,也不值钱,他便准备好了金叶子。

“这是我们八人给大家的一点茶水酒钱,大家一起分分。”

“不敢不敢。”办事的官吏一边说着不敢,一边假装推了几下,却已经把袖口侧向柳温,让柳温方便的就把金叶子塞了进去。

这也算是一个官场惯例了,大家习以为常。钱虽给了一人,但这钱肯定是吏部里一众人都有份的。

李逍估摸了下,那些金叶子起码能值个十来贯钱,不得不说柳温还真是出手大方。

他自己还真没有这个念头,根本毫无准备。幸好柳温直接替大家都给了,倒也省了他的尴尬。若是大家都打赏,他不赏,那估计吏部的人都会记住他了。

官吏收了钱越发客气,有说有笑的帮着办事。

“褚遂良这贬去潭州,估计此生难回长安了。”

“可不是,说是贬为潭州都督,但我估计半路上肯定又得贬到更远的地方去,说不定就是去岭南了。”

“其实还是赵持满有些可惜了,好歹也是一员猛将啊,居然落个腰斩的下场。”

“是啊,当年赵持满在长安做侍卫的时候,一次随太宗打猎,遇猛虎扑向太宗坐骑,赵持满直接扑了上去,以双拳硬是把一只猛虎给打死了。后来他去凉州镇边,与突厥人交战之时,战马被射倒,他硬是凭双腿追上敌骑,一脚猛踹把敌敌连人带马踹翻在地,然后一刀上前割了那员突厥将领的脑袋提回来。”

“这样的人还不如死在边关战场,可惜了。”

几个官吏的话让李逍惊讶,褚遂良贬为潭州都督?而赵持满要被腰斩?

第210章 帝国的脊梁

赵持满带兵围李庄,李逍对他没什么好感。这样的人本来说,杀了就杀了,跟自己有何关系。那天万幸大家来援,才没让李庄遭受灭顶之灾。否则,李庄万一被破,妻儿妹妹亲朋们但有半点损伤,李逍会恨不得吃赵持满的肉。

可此时李逍听到这个消息,不知为何心里却有股子伤感。

赵持满的名声还是很不错的,这人武名最盛,标准的关陇贵族子弟,文武双全,允文允武,小小年纪入宫中侍卫,然后再外任带兵。

其实以前李逍读史书的时候,就曾对隋唐时代的那些贵族子弟万分的敬佩,隋唐时的贵族子弟不比明清时代的官僚子弟。

大唐帝国是建立在隋朝的基础上的,而隋朝又是承自北周,北周承西魏,西魏是自北魏分离出来的。

关陇贵族,也正是出自北魏时的代北六镇之一的武川镇。

北魏前期都城在河东的平城,后世的山西大同,这里距离塞北极近,时刻受到北方草原上柔然人的南下威胁。

为了拱卫都城,北魏在平城以北设立了代北六镇。

北魏对六镇极为重视,边镇都设置了镇都大将和僚属,六镇将领全由鲜卑贵族担任,戍防军人也以鲜卑子弟为主,也有来自中原的强宗子弟,仅武川一镇,就有镇将、官吏八百余人。

六镇的贵族子弟拥有极高的荣耀和优厚的待遇,贵族子弟争相到六镇任职,与柔然人做战立功。

后来北魏迁都洛阳,六镇远离朝廷,地位一落千丈,于是有了六镇起义。在平定六镇起义的过程里,高欢和宇文泰两大枭雄出现,各率领一个军事集团雄起,最后分裂北魏为东西魏,执各部朝廷之牛耳。

而东西魏也正是由两大军事集团所建立,西魏的军事集团就是武川军团的将领们主导建立的。

可以说,从北魏的六镇时起,一直到眼下的大唐,无论哪个王朝,皇子、亲王、贵族子弟,无不从军入伍。

士兵供职军伍,则乡里咸以为荣。

其佩勋章而服军服者,在朝荣宠有加,在野则礼敬不懈。

做为府兵,授予军田耕种无税赋,死后为你抚恤,军人无疑是这个时代最荣耀的职业。

而做为府兵的灵魂,正是帝国的军官们。

从西魏到隋唐,帝国的军官一直都是以关陇贵族子弟为主体。西魏北周隋唐都是由关陇军事贵族集团所建立的,他们的子弟天生就是军官。

这些关陇贵族子弟,犹如西方历史上的斯巴达人一样,天生就是军人,无论出身多显贵,绝不会娇生惯养,他们八九岁就开始学文习武,练飞骑射。

这些贵族子弟年少时在国子监读书,十六七岁时则进入内府为侍卫,在做侍卫随侍皇帝的过程里,其实也是系统的学习军事知识。当他们成年之后,则被调派到各地军府进行锻炼。

在一次次与帝国外部敌人的战争中,千锤百炼,最终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帝国军官。

他们战斗时成为谁与争锋的宝剑,脱下军装,又能成为地方主政的官吏、朝中的重臣宰相。

隋朝统一天下,强大的突厥就倒在了隋朝的剑下,因为隋朝有最强大的府兵,而这支府兵有最优秀的关陇贵族子弟为军官做为骨干脊梁。

大唐的贵族,有优良的传统,大唐的贵族,也基本上都是军事贵族。

生死关头,贵族军官们冲锋在前,义无反顾,即便弹尽粮绝,既然敌人的大军围困城池,也决不后退,坚守阵地。

那种热血澎湃的阳刚之气,那种视死如归的无畏精神,才真正造就了大唐帝国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巅峰时代。

大唐的尚武之风,大唐的进取之心,大唐的开疆拓土,再无一个朝代可比。

而这一些,正是因为大唐帝国的心,关陇贵族集团。这是一个尚武的集团,一个充满荣誉感的集团,一个勇敢的集团。

甚至可以说,当大唐帝国的关陇贵族被皇帝接连打击不断衰败后,大唐帝国这个巨人也一样的不断衰弱。失去了关陇贵族的唐帝国,其实已经断了脊梁,虽然辉煌依旧,但却已经是不断走下坡路。

武后当权起,关陇贵族也彻底没落,而帝国也再无强大武力,从武后起,对契丹屡次兵败,对吐蕃屡次兵败,新罗人把帝国吞并的高句丽、百济给夺了,南诏人也称霸西南,吐蕃更是屡屡打进关中。

到了玄宗皇帝时,连府兵制也彻底的崩溃了。没有了关陇贵族的府兵,就是断了脊梁的人,于是有了安史之乱,有了帝国崩溃之始。

细细思量,如果大唐没有持续的削弱打击关陇贵族集团,那么这个帝国是否还能走向更高的辉煌?

长孙无忌和褚遂良是关陇集团最后的代言人,他们都是开国功臣,也是三朝元老,说他们谋反作乱这些李逍是不相信的,其实这不过是帝国上层的权力斗争,或者说是路线斗争罢了。

长孙无忌把持朝政,让急于掌权的年轻皇帝视为眼中钉,最后皇帝利用了其它几股势力围剿了关陇集团,于是长孙无忌的关陇本位失败了,关陇集团也就没落了。

关陇集团倒下后,支撑着大唐的是精英士族,但和后来的宋明一样,士族是支撑不起一个雄伟的帝国的。

这一刻,李逍突然觉得长孙无忌虽不是圣人,但他的有些想法是对的。

关陇集团也许对于李唐皇朝来说,是不好管束的一群人,是充满威胁的一群人,但关陇集团也就是唐帝国的利爪和獠牙,如果唐帝国自己把自己的爪牙给废除了,那将来又如何抵御凶恶的敌人呢?

“三郎,你在想什么?”王方翼见李逍一直怔怔出神,忍不住问他。

“我要上奏救赵持满,他不该死,虽然他有罪,但他是大唐优秀的将领,勇猛的战士,他不能也不应当就这样被腰斩在长安,他就算要死,也应当是死在与突厥人、与吐蕃人、与高句丽人、与吐谷浑人的战斗中,我们不能杀死一个自己的战士。”李逍说道。

王方翼惊讶,然后重重的点头,“三郎说的没错,我也要为赵持满上奏求情。”

第211章 多管闲事

李逍说战士不能死于自己人的刀下。

王方翼沉默,程伯献沉默了,薛楚玉也沉默了······虽然一天前,他们还在蓝溪刀兵相见,血拼生死。

大家都没有了笑脸,封爵晋阶的喜悦没有了,大家都遗憾赵持满这样一员猛将。

“不能让赵持满死在长安。”

这是李逍不知道第几次对大家说的话。

赵持满这样的将领,对大唐是忠心的,他为帝国流过血受过伤,为帝国征战拼杀,不应当死在长安。

李逍说到就做,他马上找吏部的官员借了纸笔,开始向皇帝写奏章。其实这是李逍的第一封奏章,他甚至连奏章的基本格式都还不清楚,但这不影响他。

他此时只觉得自己一腔热血,这件事情他非做不可。

重回大唐,他最初想的只是如何做一个悠闲的小地主,躲在蓝溪乡下,在秦岭山麓里,享受着大唐帝国强盛带给他的舒适就好。

而现在,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也为大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气,比如他献玉米种子,再比如现在救赵持满。

唐帝国能有如此强盛,是由无数赵持满这样的贵族子弟军官,还有无数如秦雄这样的普通百姓府兵流血拼杀打下来的。

在蓝溪动乱中,赵持满是个罪人。

但在以往的过去,赵持满却是大唐的功臣。

李逍今天享受的这份大唐安逸,也有赵持满的一份功劳。

功臣不应当被遗忘,他们的功绩应当被铭记。

李逍写的很激动,甚至写的半文不白、缺笔少画,他一气呵成,写了长长一本折页。

王方翼和程伯献几个贵族子弟也都写了一本奏章,同为贵族子弟,赵持满以前是他们的兄弟,是他们的偶像,本身对赵持满如今的遭遇就充满同情。

而秦雄与李元芳做为普通军人出身,对赵持满这样的贵族子弟并不全是妒忌或者说妒恨,他们也一样崇拜如赵持满这样勇猛的贵族军官。

吏部的官员们有些惊讶的看着这八位新晋的爵爷,看着他们一人一支笔,各自沉默不语,咬着嘴唇挥笔疾书。

等听说这八位是在向皇帝写奏章为赵持满求情时,大家更惊讶。他们昨天还在跟赵持满大战,正是他们生擒了赵持满,今天却又为他向皇帝求情。

甘露殿。

李治跟武氏一边吃着糕点一边聊着天,他笑说着李逍得封爵位时如何的欣喜,说他其实也是一个俗人。

还说这次薛程几员小将对他更是忠心耿耿了。

“王方翼可是皇后的从兄,陛下莫非忘记了?”

李治讪笑几声,“其实王方翼此人虽是皇后从兄,但却是难得的人才,当年先皇就曾十分欣赏他。朕即位几年来,一直压着王方翼不让他外任,可是我观此人对朕并未有过怨言,一样勤勤恳恳的随侍朕左右,这难能可贵。朕想要用他,不能一直这样闲置他。”

武氏不太高兴,可见皇帝如此说,她也没有继续多说什么。

“陛下,弘儿如今也快三岁了,陛下不是说要立他为太子吗,怎么最近却没有动静了?”武氏问。

李治皱眉,“这个事情不好办,朕之前也试探过了宰相们的反应。长孙无忌他们是坚决反对,连宇文节等人也称太子李忠无大过,轻易废储非明智之举。”

太子李忠和代王李弘,都是才几岁的孩子,这个时候谁又看的出哪个贤不贤,再说了,两个都不是嫡出,那么年纪大的李忠是庶长,又是先立的太子,自然也不好轻易谈废立。

其实李治心里很清楚,要废李忠,就得先废王皇后,可要废王皇后,长孙无忌这边的关陇派可不答应,甚至王皇后身后还有山东士族支持着。

没有点正当理由,这事很不好操作。

李治不介意废掉王皇后,也不介意废掉太子李忠,他也愿意立武氏为皇后,立李弘为太子,可这事情,现在连李绩都不肯表态。

连军方大佬李绩都不表态,连宇文节这样站他一边的宰相都不支持他,李治也无可奈何。

“陛下,蓝田县男李逍、泾阳县男程伯献、平遥县男王方翼等八人上奏。”

李治抬了下头,“可是谢恩奏折?放一边了,朕回头再看。”

内侍低着头道,“蓝田县男李逍等八人上奏为赵持满求情,请陛下赦免其死罪,允其戍守边关,戴罪立功。”

听到这话,李治惊讶。

“竟有此事,奏章拿来。”

李治翻看着八道奏章,越看越气。尤其是这个李逍,居然把个赵持满说的像个英雄似的,还什么不能让这种帝国英雄死于自己刀下云云。

李治很不满,本来刚才武氏几句话就让他心里有点堵。

而现在李逍刚封了个男爵,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居然还敢指责他不该杀赵持满。

他知道赵持满是何人吗?

赵持满可是长孙无忌和韩瑗的亲戚,他处死赵持满不仅是因为赵持满私调兵马,更是因为他是长孙无忌和韩瑗的人,杀赵持满,也是要杀鸡儆猴。

“哼!”

李治看完,把奏章扔到一边,不做理会。要不是念李逍几人有功,他都有意要派使者去把几人骂个狗血淋头。

大理寺。

天牢。

吏部尚书李义府奉命前来提审赵持满。

几名大理寺的官员将赵持满拉了过来,才半天的功夫,曾经那个双拳打死猛虎,一脚踹翻战马的绝世猛将,此时却已经毫无了色彩。

各种酷刑施加,令他浑身是血,身上没有一处好肉。

“给他泼桶水。”李义府冷哼了一声。

一桶冰水泼过,赵持满醒来。

“说吧,你和褚遂良、长孙无忌是怎么谋划叛逆的。”

“长孙相国和褚相是朝廷宰相,何谈谋逆?”

“可是你私受褚遂良命令私动兵马,就是谋逆,说吧,把具体的经过说一下。”李义府盯着赵持满。皇帝已经下令要腰斩赵持满,褚遂良也被贬官潭州,但李义府还不满,他觉得还可以挖掘一下。

如果能让赵持满交待一个谋反案,并把褚遂良、长孙无忌拉下水,那就是大功一件了。

这种事情,他做起来并没有什么犹豫。当年褚遂良不也是这样对刘洎的,而长孙无忌不也是这样炮制房遗爱谋反案的,把李道宗、执失思力、薛万彻、李恪他们网罗进去的。

第212章 劫天牢

“说吧,具休一点。”李义府冷笑着道。

“构陷忠良、天地共怒。士可杀,不可辱。”赵持满虽然伤痕累累,可是却很硬气,他清楚的知道李义府要他说什么,但他绝不会答应。虽然在大理狱中,他也不止一次的后悔过当时为何要答应褚遂良和长孙无忌的要求,可男子汉大丈夫,做了就是做了,没有力要再拉别人下水。

况且,他清楚知道李义府要做什么。李义府可不会仅仅满足于查出褚遂良违制给他调令的事情,他想要更多,而那些他绝不会给。

李义府此时就如同一条毒蛇。

曾经的他也是一个心地纯良的读书人,但宦海几十年沉浮,李义府也经历了太多太多。他当年亲眼看着自己的老恩主刘洎,是如何被褚遂良构陷诬害。而后来他又是如何被长孙无忌打压,以致一直郁郁不得志的。

多年的恩怨,如今让他变的冰冷和无情。

“赵持满啊,你别以为你是长孙无忌的倒外甥,是韩瑗的外甥你就能法外逍遥。我不妨告诉你实话,陛下已经下旨,三日后将你拉到长安当众腰斩,你的族人,成年男丁统统处死,未成年男丁与女眷流放岭南。你的家族产业统统被籍没,你赵持满的名字将被永远的记在逆臣册上。”

“你若是聪明一点,那么就该把某些事情说出来,那么陛下还能念你举报有功,赦免你和你家人的罪责。想想吧,你的妻子还那么年轻,你的几个儿女还那么小,你的那些兄弟子侄,生死全在你一念之间了。”

赵持满一口痰吐在了李义府脸上。

“奸佞小人。”

李义府擦了擦脸,退后。

“看来你们没怎么招待好他啊,再给他松松皮肉。”

两个大理狱的吏员上前,开始给赵持满上刑。

一会,赵持满再次晕过去,又是一桶水泼过去,将他泼醒。

李义府踱上前。

“赵将军,怎么样,这回想清楚点没?”

“士可杀,不可辱。”赵持满咬牙道。

“我呸,自己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是什么人心里没点数吗?参与谋逆之事,还敢说的如此大言不惭,真是厚脸皮。”李义府不屑的道。

“我恨不能手戮奸臣!”

“你自己就是奸臣,你大胆谋逆,你不是奸臣谁是奸臣?来啊,继续侍候他。”李义府见赵持满又臭又硬,恼怒的道。

许久,又是一通折磨之后。

李义府再次站到赵持满面前。

“说吧,你和长孙无忌、褚遂良、于志宁、韩瑗一党是如何谋逆做乱的?”

“身可杀也,辞不可更!”

赵持满吐出一口血水,李义府敏捷的躲过了。

“谋逆做乱,还这么硬气,倒真是顽抗啊。”李义府摇头。“既然你不肯说,那也没必要说了,就让我来替你写份认罪书吧。”

赵持满听完,愤恨的挣扎,“李贼,休想!”

·······

大理寺监狱外。

李逍和王方翼几人从吏部出来后,便径直来到了这里。他们要来探望一下赵持满,可是大理寺的官员却不肯同意。

王方翼以前关系最好,称兄道弟的好哥们,而且他也深知大理寺的监狱可不比一般。

赵持满在狱中,此时只怕被酷刑折磨。

“某等要探监,还请通融一下。”

那守门的小吏还是不肯。

李逍皱眉,“既然好说歹说都不行,那就直接闯进去就是了。不过一大理寺监狱,有何资格阻拦不让探监?”

王方翼救友心切,也道,“好,就闯他这一回。”

八个新封的爵爷,还个个都是武艺高强,个把狱卒还真如无物。王方翼在前,一把就推开了那个小狱卒。

狱卒摔了个狗啃屎,却不敢声张,慌忙跑到一边报信去了。

李逍跟着王方翼,伴着程伯献他们一路闯进去,很快就闯到了关押赵持满的牢里。

“什么人,敢私闯天牢?”

“千牛备身王方翼!”

“还有我玉米监李逍。”

“还有我羽林校尉程伯献!”

“羽林校尉薛楚玉!”

········

八人一边自报姓名,一边继续往里闯,门口李义府的侍卫阻拦不住,只好高喊,“李相国在里面查案,不得擅入。”

“李相?”

王方翼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他们闯了进去。

一进去,李逍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当他看到那个刑架上的血人时,差点都没认出来这就是那个昨天一人战他们四个,还丝毫不落下风的赵持满。

赵持满已经没有人样了,身上处处伤痕。

有鞭痕、刀伤、烙伤等,人已经昏过去了。

“李相国?”

王方翼见到如同血人般的赵持满脸一沉,他看到站在一边的紫袍李义府,沉声拱手。

“谁让你们进来的?”李义府面色不快。

王方翼沉声答道,“朝廷并未规定大理寺监狱的犯人不许探视?”

“本相正在审案,不可打扰。”

“审案,请问李相国,赵持满不是已经被陛下定罪了吗,既然定罪了,又还要审什么呢?再说,赵兄这是被酷刑折磨,难不成是想要屈打成招?”

李义府被几个年轻人堵在那,气的脸色发紫。

“放肆!”

“李相难不成也想要把我们几个抓起来,然后屈打成招,定我们一个罪名不成?”

王方翼毫不顾忌李义府的宰相名头,步步紧逼。

李义府手指着王方翼点了点,最后一甩袖子,“你等着!”说完就走了。他再留下来也没什么意思,毕竟宰相的名头已经压不住王方翼了,等出去了再收拾这几个狂妄的家伙,让他们知道下后果。

李义府一走,王方翼和李逍他们连忙把赵持满从刑架上取了下来。

“赵兄?赵兄,醒醒。”

李义府出了大理寺,一肚子气岂能甘心。当即一道奏章送往宫里,他表奏王方翼、李逍等八人图谋不轨,公然闯入大理寺狱,劫持钦犯,这是公然做乱,必须严惩!

第213章 罢官入狱

太极宫。

甘露殿中,吃完饭正附耳在武氏腹上听胎动的李治再次被打扰。

当他带着不满看完李义府的急奏时,怒了。

“浑蛋,这些浑蛋,他们想干什么,到底想干什么?”

李治的大怒,让武氏吓了一跳。

“陛下,发生何事了,如此动怒?”

“朕能不动怒吗?这些浑蛋,朕刚刚赐封他们爵位,晋升他们的官阶,结果转身就给朕来这么一出。劫天牢,还真是胆大包天啊,立了一点点功劳,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吗?”

“劫天牢?谁?李逍他们吗?”

“不是他们几个王八蛋还有谁?”李治破口大骂,连民间脏话都出来了,他是真的气的头痛。

赵持满是个猛将不错,可这样的猛将要是跟他不是一条心,那就更不能留了。现在那几个家伙倒好,不但上奏替赵持满求情,这转眼就又跑到大理寺去劫狱了。

真是胆大包天。

武氏接过奏章仔细看了看,然后又把之前李逍他们求情的奏章看完。

“你说,他们是不是胆大包天?”李治问。

武氏笑着摇摇头,“臣妾倒觉得这几位还真是性情中人,其实他们说的也是有些道理的。赵持满是员猛将,放在边关,可抵一军之众。镇守一关,可保十年无忧,这样的将领,杀了倒是真有些可惜。”

“爱妃啊,你怎么也被他们三言两语给说迷糊了,别忘记了,这赵持满可是长孙无忌和韩瑗的外甥,是他们一党的。这样的人,有机会就当除之,岂能留着,留着就是个祸害。”

“陛下,话也不能这么说。赵持满虽是八柱国家之后,但终究不过是个小小镇将而已,虽有勇名,但地位不高。他不比长孙无忌和韩瑗,杀不杀他其实无关大局。”

武氏抚摸着自己的肚皮,缓缓的道,“记得当年玄武门之变后,曾有人劝说太宗诛杀建成、元吉余党,但最后太宗皇帝却赦免了他们。这些人里有魏征有王珪有薛万彻、谢叔方、冯立等,魏征、王珪后来都成了贞观朝的宰相,而薛万彻、冯立、谢叔方等也为贞观朝屡立战功。他们虽曾是建成元吉旧部,可却从没有人为旧主谋过乱。”

李治皱眉,他倒没有从武氏的这个角度去想问题。

“爱妃之意,难道朕不但要赦免了赵持满,还要放过那几个浑蛋?”

“其实关键不在于杀还是放,关键在于要让赵持满感恩,要恩威并济。对于王方翼几个,虽然那也不是什么大事,但也不能就这样算了,该给的惩罚还是得要的,陛下不如先下旨把他们几个抓起来,关在天牢里跟赵持满做个伴。”

“关他几天,杀杀他们的锐气,让他们也收敛一点,然后再放他们出来,到时陛下也可以赦免赵持满死罪,将他流放到边关充军,戴罪立功,也算是给王李等人一个面子,同样也让其它关陇子弟明白陛下的仁厚。”

李治冷哼,不高兴的道,“就这样放过那些家伙,朕心难平。不过既然爱妃为他们求情,那朕就给爱妃一个面子,来人,传朕旨意,将闯大理寺劫天牢的王方翼李逍八人抓起来,关押大理寺。”

顿了顿,李治又道,“削夺他们的官职、收回他们的爵位。”

“另外,那个赵持满,派御医看治,别让他死了。”

·······

大理寺,监狱。

赵持满醒来,发现王方翼、李逍等一群人围着他,有些疑惑不解。

李逍给他喂水,王方翼为他包扎伤口。

“你们这是做何?”

程伯献道,“赵兄,你虽有罪,但罪不当死。”

“你们又何必呢?”赵持满摇头,他此刻心里愧对这些曾经的朋友们。

闯入了天牢,赶走了李义府,李逍他们也知道事情闹大了,本来只是想来看看赵满持,谁料到大理寺的狱卒这般不讲情面不放行。闯进来也不是大事,但偏偏碰到李义府在刑讯,一番冲撞下,李义府肯定不会放过大家的。

走是不能走的,真带着赵持满出去,那就真成劫天牢了。

李逍他们便坐在牢里,陪着赵持满聊天说话,王方翼跟他回忆当年在长安一起潇洒的岁月,说着说着,两人都不由的流了泪。

李逍从刘俊那里要来了他剩下的金叶子,找外面守着却又不敢进来的狱卒,要他们拿钱去弄点酒菜来。

狱卒倒也知道这些人个个身份不俗,不敢得罪,便拿了钱去,一会功夫弄回来不少的酒菜,倒是很丰盛。

李逍便和大家坐在牢房里面,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一边聊着天。

聊了许久,酒菜都快完了,终于有人来了。

来的是大理寺卿,这位早就得了报告,但一直没来,现在得了皇帝的旨意,才亲自露面。

宫里来的天使颁下圣旨。

李逍那还没捂热的开国县男爵位和刚晋升的朝散大夫都没了,不但这个没了,甚至连他之前的玉米监正一职也没了。

绯袍、银鱼袋、银鱼被收走了,官告也被收走了。

李逍一下子又成了一个白身。

不但官没了,爵没了,而且还要下狱。

大理寺卿笑着对几人道,“诸位贤侄啊,你们行事也是太鲁莽了些,现在陛下震怒,只好先暂时委屈几位了。”

王方翼和程伯献几人对于皇帝的处置,却有点不以为意,他们个个都是勋戚子弟,闯了点小祸,家里肯定不会置之不理的,最多也就是让他们在这里吃点苦头,回头还是弄他们出去的。

“多谢大卿关照,请问陛下对赵兄是如何处置?”

“继续关押,派御医治疗。”大理寺卿很客气。

李逍见大家那般洒脱,自己也没啥可担心的,他笑着对大理卿道,“还劳烦大卿通融下,帮忙给我们家里报个平安,然后让他们给我们送点被褥席子来,再安排人每日送点饭菜来最好,这里其它的都还好,就是比较阴暗潮湿,而且饭菜也不太合胃口。”

大理寺卿倒是少见李逍这样的,这时候了还想着这些。

“没问题,我一会就安排人去办。那就先委屈几位贤侄了,有什么需要尽管告诉狱卒就是。”

“好的,多谢大卿。”李逍呵呵的道,这牢坐的,倒跟做客一样客气了。

第214章 此间乐,不思蜀

“一个3。”李逍先出牌。

“王炸。”刘俊狠狠的甩出一对大小鬼,兴奋的喊道。

李逍怒瞪刘俊,“你有病吧,我们俩个是一起的,伯献才是地主。”

“炸的就是你的一个3,难道一对王不能炸一个3吗?”刘俊得意洋洋。

李逍无奈,“好,你他娘的别跟我出个4就行,要不我揍死你。”

“3。”

刘俊抽出一张牌扔下,谁都没想到。

李逍差点把牌扔了,这种猪队友。

程伯献哈哈大笑,“正好顺个4,爽歪歪。”

李逍顺张5。

“四个2,炸!”

刘俊又炸了。

李逍一声不吭,“不要。”

“要不起。”

“顺子。”刘俊一条长龙扔出,“报单。”

程伯献高喊一声,“别急,我四个6。”

“四个A,炸你。”李逍也炸了。然后他抽了张最小的4扔出来,“老刘,送你走,四炸赢。”

结果刘俊捂着一张牌不出声。

“走啊。”

“真走不了。”

“一张4你也要不起?”

“要不起。”

“你他娘的不可能还有一张3吧,你一对3拆开来打?”李逍怒瞪着他。

刘俊气道,“我要不了,你快走吧。”

结果程伯献哈哈道,“想走,问过我没,一张K,你们没人要的起了,再来三带一,打完。”

李逍和刘俊眼看着程伯献把牌扔光,然后两人一人剩下一张牌。

“我他娘的也还一张4呢,走个毛。”刘俊扔出那张牌。

而李逍手里还剩下个Q。

四炸,本来能赢,结果却偏让刘俊作输了。

“他娘的你会不会打算,哪有老子一个3你就王炸的,你过个4会死啊?”

“我过个4不也还剩个3吗?”

“可你还空炸了一炸呢?”

程伯献不理会争吵的二人,一脸得意的哼着小调,“赶紧给钱给钱,别想赖账啊,让你们装,想不到老子也还有一炸吧。”

一把四炸,李逍和刘俊都输的底掉,于是一边的薛楚玉和柳温便笑着过来夺位,把两个失败者赶下了台。

“叫地主。”程伯献刚赢一把,这把斗志满满。

“我抢。”柳温不示弱。

“我再抢。”薛楚玉也战意高昂。

“我抢地主。”

“加倍。”

“加倍。”

“我超级加倍。”程伯献手里筹码多,很是豪爽的抢到地主还超级加倍。翻出底牌,结果却是345,不禁一脸失望之色,薛柳二人则哈哈大笑,摩拳擦掌。

一边的王方翼陪着包扎过伤口的赵持满在聊天,秦雄和李元芳在下棋。

大理寺的监狱里,却好像是模牌室一样,欢乐多多。

输光了本钱的李逍和刘俊正在跟两个狱卒打欠条,向他们借些本钱准备一会翻身。

两个狱卒现在跟李逍他们也熟了,对这几个做牢跟做客一样的家伙,倒也确实是很客气,上面的大理寺卿吩咐过了,客气一些。再说他们也知道这里几个家伙虽然现在犯了事官爵被撸了,但人家年轻不说,还上面有人呢。

比如王方翼是皇后的堂哥,程伯献是卢国公、大将军程咬金的孙子,薛楚玉是羽林将军薛仁贵的儿子等,都是世家子弟啊,过两天肯定就能出去的,谁会得罪他们啊。

正是因此,程伯献他们对于皇帝罢他们官将他们收监的事情,也没怎么当回事。

在这牢里,有各家送来的床榻桌椅被褥,有茶水有点心,每天的饭菜那都是酒楼订的,十分丰盛。

就是呆的时间久点,有点无聊。

毕竟狱卒再对他们客气,也不可能让他们走出牢房到长安城去逛街的。无聊下李逍发明了纸牌,几个人斗斗地主。赌本就是找狱卒借,利息还挺高。

输光的就下桌换人,倒也玩的挺乐乎。

一开始,程伯献他们对于李逍发明的这个纸牌和规则挺不解。

“为什么不是一到十三,而是二到十,然后一是A,后面又有这IQK呢?”

李逍当然不能跟他们解释说,这纸牌是他从后世带来的玩法,也不会说这JQK是欧洲历史上的有名君王,所以他很无赖的说,“我觉得这样挺特别啊,我喜欢。我发明的牌,我做主。”

然后斗地主。

王方翼很反对这个名字,他认为地主挺好,为什么要斗呢。还两个长工斗一个地主,佃户为什么要斗地主,敢斗吗?

地主应当是一方乡望人物,怎么能被佃户长工斗呢。

“多数地主是好的,是乡望乡贤,可也有一些土豪劣绅坏地主,坑害乡民邻里,放高利贷,强占田地,欺男霸女的,我们斗的是这种恶地主。”

“那应当斗。”

几人都是聪明人,就那几张牌,斗地主规则很快就熟练了。

一副李逍用薄木片画上图案数字的纸牌,很快大家就玩的很溜。

“都关了三天了,怎么还没放我们出去呢,不会是把我们给忘记在这了吧?”刘俊从狱卒那里借来一贯铜钱,提着手里铛铛响。

“才三天而已,还早呢。”李逍也借了一贯钱,狱卒的利息挺高,借一千钱,日息百分之五,一天利息就五十文,一个月就得一千五百文利息,好在没算他们复利了。

据说这是牢里面的潜规则,一般大理寺的犯人,都是官员以及大案要案的犯人,除非是上面特别关注的犯人,只要肯出钱,狱卒们都是愿意给些方便的。想喝的好的喝点好的,行,给钱就行。

有时还可以先向他们借钱,然后再让家人还钱,只是利息较高了。

刘俊他们倒不在意这点利息,在这牢里也不过是闲的无聊玩玩。

“等出去之后,还不知道我老子要怎么扒我一层皮呢。”刘俊砸着嘴巴道。

“我倒没人会扒我皮,但我想我妻子和妹妹了,不知道她们在家是不是为我担惊受怕呢。”

太极宫、甘露殿。

李治每天都关注着大理寺狱中的那几个家伙。

“今天又在斗地主?”

“回陛下,是的。今天程伯献手气最好,赢了好几贯钱。李逍和刘俊手气最差,输光了几回本钱,现在都欠了狱卒七八贯了。”内侍如实回奏。

李治哼了一声,“玩的挺高兴啊,估计都乐不思蜀了啊,既然如此,那朕怎么能坏他们雅信呢,告诉大理寺卿,把这几个家伙,再关三天!”

第215章 性感荷官在线发牌

早朝过后。

李治留下了程咬金、薛仁贵几员大将,谈完出兵辽东之事后,李治说起程伯献和薛楚玉几个年轻人。

“再过三天,朕就让他们出狱。”

三天来,程咬金对于宝贝孙子被罢官收狱这件事情屁都没放一个。虽然妻子崔氏很喜欢这个孙子,不停在他耳朵边上说不知道孙子在大理寺狱中如何受苦受难,可程咬金理都懒得理,不但不上表向皇帝求情,而且还向府中人下了令,谁也不许管那小王八犊子。

话虽如此,但崔老夫人还是暗中让人给狱中送吃送喝送用的,老程当然也知道,但只当没看到。

现在皇帝说起,他当即道,“那些小王八蛋,无法无天,就得好好收拾他们一顿。陛下关他们是对的,要不然将来还不知道做出什么浑事来。大理寺的天牢,也是能够随便闯的?陛下,依老臣看,别说关三天了,关三个月对这些王八蛋也没什么用,不如直接把他们发配到敦煌去戍边。”

薛仁贵也跟着应声,“这些年轻人太不懂事了,应当让他们白身自效,发配军前戴罪立功。”

李绩和苏定方、程名振几员大将,则不免在一边说几句好话,毕竟没他们自家子侄。

“年轻人冲是冲动了点,但倒也正符合他们一腔热血的。想当年,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差不多是一样的。这几人,倒是至真至性的真性情呢。老臣觉得,陛下关他们几天,然后停他们一年的俸,也就罢了。年轻人嘛,应当以教导为主的。”

李绩都开口为他们求情了,李治当然也就笑着点头。

“伯献和楚玉八人,再关三天就放了,官复原职,恢复爵位,但要罚俸一年。不过这个李逍,不能轻饶,这件事情就是他带的头。仗着有点功劳,就胡作非为,怎么得了?”

李治要重罚李逍,玉米监正不要当了,罢官夺阶,连个爵位也不给他。

“让他狂,那就让他继续做他的逍遥小地主好了,他之前不是几次说更愿在蓝溪当个小地主逍遥吗,那朕就成全他。”

李绩笑道,“李逍其实也就是乡下郎君,不太懂规矩,陛下是否对他太严厉了?”

“那就等他懂了规矩之后,朕再恢复他的官爵。”李治摆手。

三天之后东征大军开拔,程咬金、薛仁贵、苏定方三员将帅领军出征,程名振则镇守辽西营州。

三天后大军开拔时,薛楚玉等刚好放出来,正好可以随军出征。

“那个赵持满。”

李治犹豫。

武氏劝说他可以赦赵持满一死,这个赵持满在关陇子弟中还是很有声望的,尤其是他在大唐对外征战中,大小十余战,已经是小有威名。

“陛下可以将赵持满交给老臣,让他白身自效,戴罪立功。”程咬金说道。

李治想了想,最后摇头。

“这个赵持满朕可以饶他一死,但也不会轻饶他。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朕意已决,将赵持满削夺所有官职爵位,贬为奴隶。既然那个李逍为他奔走求情,那朕就将赵持满赐予他为奴。赵持满一家,也通通赐给李家为奴。”

“陛下,是否三思?”

李绩请求。

将赵持满打为奴隶,这可就比杀了他还折辱人了。尤其这折辱的还不仅是赵持满一人,还有关陇贵族的面子,当年赵家祖上好歹也是八柱国家之一,顶级关陇贵族。

尤其赵持满还是宰相长孙无忌和韩瑗的外甥,这可是赤果果的打他们二人的脸面。

士可辱,不可杀。

“朕自有思量,赵持满犯下大罪,朕处罚他罪有因得。若是他能够接受这次惩罚,没有怨恨,那么假以时日,朕也还可以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让他重返军中。若是他连这点惩罚也不能接受,那这种人朕以后又如何放心使用呢?”李治对李绩他们说道。

赵持满就如同是一匹烈马,马很雄骏,但却桀骜难驯,还刚把主人摔了一跤,不好好的熬他一熬,李治以后是不敢再骑这匹马的,只有当他确认这马驯服之后,才敢再骑。

“陛下何不将赵持满发配边塞充军戍卫呢?赐给李逍为奴,只怕有些不太合适啊。”薛仁贵替李逍说了句话。

李逍为救赵持满,把自己官给弄丢了,结果最后把赵持满救成了自己奴隶,这事情怎么都有点不太讲究。

可李治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个李逍,总是能折腾出事来。总让他心里不痛快,现在,他也给李逍找点不痛快。

你不是要救赵持满吗,不是以恩报怨吗,我给你一个更好的机会,我把赵持满一家都赐给你为奴,让你好好的待他们去。

至于长孙无忌和韩瑗的脸面,关陇贵族们的脸面,李治无视。

本来是要杀赵持满的,可现在已经饶他不死了,够给关陇贵族们面子了。而长孙无忌和韩瑗的脸面,李治是不愿意给的。赵持满不过是两人的一颗马前卒,这次没能将两人拉下水,李治可是不太痛快的。

既然自己不痛快,那长孙无忌和韩瑗也别想痛快。

········

大理寺狱。

玉濑长公主一身道袍,手执一柄拂尘。身后跟着几个随从,提着不少吃食和用品。

踏入牢中,没有想象中的糟糕模样。

这里一点不阴沉潮湿,反而灯火明亮。

一间间的牢房里不是铺的稻草,而是一张张架子床,还有蚊帐,被子也都崭新的。

几间牢房里没人,倒是牢房外面摆了几张桌子。

有人在喝茶,有人在下棋,还有人围着一张桌子,一人拿着几张木片在玩。

“买定离手,下注了。”

那个喊话的声音那么熟悉,却正是长公主牵挂的李逍。

此时的李逍,哪有半分她一路上来时想象的悲惨境遇。没有蓬头垢面,也没有肮脏的囚衣在身,更没有枷锁镣铐。

他面色红润,坐在桌边,面前已经堆起了一大堆黄澄澄的开元通宝。

“七点上道翻倍,牛牛三倍,金牛五倍。欢迎三和切了,要三要切的赶紧了,庄上已经累积了一千多钱了!”

“三一下,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切一下,后半生吃喝不愁了!”

而李逍的对面,程伯献、薛楚玉、柳温、刘俊等一群人,每人面前五块木片盖着,几人都红着脸盯着桌中间的那堆铜钱。

“我三!来一个牛牛,这桌上的钱就全是老子的了。”

李逍呵呵一笑,“没三中你就赔给我桌上三分之一数的钱,欢迎来三,怕三怕切的不是英雄!”

“你们几个,这些天借钱给我们利息可没少赚,看准了赶紧也跟注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李逍冲着桌边围着观看的狱卒们高喊。

第216章 暧昧不清

玉濑长公主的面容在变色。

还以为李逍在里面如何悲惨呢,结果在里面过的倒是神仙日子了,早知道如何,她就根本不应该来,更不应当带着这些吃的用的来。

“哼!”

玉濑一声冷哼,在这牢房里显得是那么的突兀不同。

与赵持满下着棋的王方翼最先发现,然后他站了起来,“长公主殿下怎么来了。”

李逍还玩的正嗨呢,根本没发现玉濑来了。

他发明了纸牌,跟程伯献他们半地主,结果斗来斗去他输老惨了。几天时间,就在狱卒那里欠下了整整十八贯的高利贷,每天的利息都近百文钱。

李逍不服气,他觉得这不是自己这个斗地主高手的问题,这完全就是因为猪队友的责任。每次除了抢到地主能赢,做农民的时候根本就没赢过。

眼看越输越多,李逍赶紧换了一种玩法。

斗地主要队友配合,那就玩个不要队友配合的。李逍跟他们玩炸金花、斗牛。

还别说,炸金花和斗牛玩起来比斗地主刺激多了,毕竟这群现在都是无聊又不缺钱的主,大家一人脖子上挂着十来串铜钱呢,就为一决高下。

不过玩到最后,李逍发现还是斗牛最有意思,简单好玩。点数高为王,翻牌比点就行,但因为可以三啊切啊的加注,输赢也一样很刺激的。

在斗地主那里输掉的钱,今天李逍在斗牛这里全赢了回来。

脚下已经堆起了二十来串钱,每串一千钱,而且桌上现在是他当庄,庄里还有一千多钱呢。

“逍遥兄,别玩了,玉濑长公主来看大家了。”王方翼喊道。

李逍没听清楚,“有事等下说,这把激烈呢,三个十倍,两个三,一个切,底注十文,五个下注两倍,庄上一千二百钱,押注一共是一千八百钱。”他熟练的计算着,“这把若是被你们通吃,那庄就要倒了。不过我这把肯定是通吃你们,瞧好了!”

李逍抓起桌上的五张木牌,一张张的翻。

“有了,三个花。再来,又是一个花,哈哈,来一张七以上的,花最好。”

翻开,是一张10。

“牛牛,哈哈,爽了,通吃,赶紧赔钱。”

刘俊一看李逍是牛牛,气极败坏,“急什么,老子还没翻牌呢,说不定是个金牛呢,赔死你个狗日的。”

不过最后刘俊翻出来三个六带对三,凑了四个六,没牛。

“操!”刘俊气极败坏,这把他切了。切一下,就是下注庄上池里钱一半,庄上一千二百钱,切一下他就是押注六百钱。结果李逍是牛牛,他要赔三倍一千八百钱。

一把回到解放前,刘俊又被洗白了。

李逍通吃,一把赚了五千四百钱,加上庄上的,池里已经有六千六了,看着堆满一桌子的铜钱,李逍哈哈大笑,“收庄!”

“你他娘的,赚了就收庄,再做几把庄,让老子把庄上的钱赢了。”刘俊不满。

“你本钱都没了,赢个毛。”

“老子再借,你借我两千,不,五千。”

“不借,桌上不借钱。”李逍呵呵的把铜钱一串串的往脚下放。

那边玉濑已经完全看不下去了,这个李逍,怎么以前从来没有发现,他居然还是一个赌徒呢,一赌起来居然就目无旁人了。

“既然李三郎不愿意做庄,那我来做这个庄,刘四郎,你告诉我该怎么做庄?”

玉濑长公主走上前,王方翼推开几个站边上跟着下注的狱卒。

“你怎么来了?”李逍有些惊讶。

“来看你啊。”玉濑长公主毫不在意这话听在别人耳朵里是何想法,她白了李逍一眼,然后道,“往旁边坐点,我也来玩一玩,我做庄可以吧?”

李逍瞧了瞧玉濑,一袭道袍,手里还一柄拂尘,很有几分出尘的感觉。这跟以前的她完全就是两个人了,以前的玉濑还是高阳公主时,那是飞扬得意的,就如同是那盛开的牡丹花,而如今,却如同是一朵百合。

公主会下,那些家伙顿时一个个的全围着献殷情。

刘俊不要脸的为公主讲解斗牛的规则,而程伯献甚至还为公主垫钱。结果玉濑笑着道,“李逍这里钱最多,我还是找李逍拿点,反正我们两家离的也近,到时我还钱也方便。”

说着,他很不客气的对薛楚玉道,“五郎,你帮我到李逍那数十贯钱,放桌上我做庄。”

直接十贯的庄底,豪气。

李逍无奈的看着玉濑那副我跟你很熟,咱都是自家人的样子,这十贯钱出去,估计怕是得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我做庄,我发牌是吗?”玉濑笑着问李逍,那副亲切的模样,弄的别人还以为她跟李逍之间有一腿呢。

虽然自己很清楚,可是看着刘俊他们那一脸羡慕甚至是妒忌恨的模样,李逍知道自己是黄泥巴掉进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再看那几个狱卒嘴巴大张的震惊样子,估计明天开始,满长安的人都知道他李逍跟玉濑公主非同一般的关系了。

“嗯,庄家发牌,从你下家发起。坐桌前的一人一副牌,站后面跟注的不发牌。记得牌反着发,别露了。”

“知道。”玉濑对李逍一笑,然后开始有模有样的洗牌。

“三郎,给我切牌。”玉濑把一叠洗好的木牌送到李逍面前。

斗牛本就是没什么技术的一种玩法,甚至远不如斗金花需要斗智斗勇,这东西全凭运气。虽然说里面也有一定的算法,比如什么时候切什么时候三,比如什么时候收庄之类的,这也有讲究的。

不过玉濑运气好,是真的很好,不是七八九点的翻倍,就是牛牛,甚至还摸出了金牛,偶像一两把没牛,可别家也没牛牛,吃多赔少,十贯钱放桌上,一会功夫,还越积越多了。

“东征大军明日就要开拔了。”玉濑一边收钱一边对李逍道。

“哦。”

刘俊问,“明日就开拔了?那我们岂不是赶不上了。”

“你们不是在这时玩的挺高兴吗?我觉得你们就在这里一直住下去挺好的啊,你们兄弟八个,不,是兄弟九个在这里一直住着,兄弟情深,其乐融融呢。”

刘俊低头,虽然他没后悔为救赵持满被扔进来蹲监狱,但他也没想着在这里多呆,他们可是已经划在东征军中的,他早就期望着在辽东建功立业了。

“你也没唉声叹气的,你们明天就可以出去了,到时可以赶到军中一同开拔,虽然肯定得挨程老将军一顿板子,但还是能去辽东的。”

“不过,某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李元芳明天会回到玉米监,而且会暂代监正之职,至于原本是监正的某人,虽然也会被放出去,但只能回蓝溪做他的小地主去,官没的当,爵位也没了。”

李逍听了,有点失落,倒也没太难过,反正也还没正式当这官,没了就没了罢。

‘得,当小地主就当小地主去,小地主也挺悠闲的。各位哥哥们到了辽东,祝你们马到成功,旗开得胜,多建功立业。”

王方翼等人听到自己都会调到征东军去,终于露出轻松的笑容。

“我也去辽东吗?”王方翼问,他被按在长安多年了,这些年看着如赵持满一样的老兄弟不断外放,不断立功,他其实也是寂寞的。

他并不愿意在长安当一个长安大侠,做一个千牛备身,他更愿意去塞外,去沙场建功。

“我也去?”秦雄也问。

“嗯,王郎君和秦老都尉这次也被调到征辽军中了。”

赵持满坐在那里安静的听着,这些天,没有人再来刑讯逼供,有御医为他医治,有老朋友王方翼陪他聊天下棋,还有李逍这些新朋友在,他甚至都差点忘记他是一个被钦定的死囚了。

眼看着他们一个个都要出去了,赵持满心里黯然。

“长公主,赵兄呢?如何处置?”王方翼问。

玉濑看了看赵持满,又看了看李逍,她已经打听到了赵持满的处置决定,这些都是她昨天特意进了一趟宫,去见了武昭仪之后听她告诉自己的。

对于李逍被削职夺官罢爵的处置,她甚至向武氏求过情,可武氏说这是陛下的决定,她也无法更改。

至于对赵持满的处置,玉濑其实仅有一点可惜,却并不为他可怜。

“还不知道,也许明天就知道了吧。”玉濑没有把那个决定说出来,这些人明天就要各奔东西了,今天,就不把这个让人难过的消息告诉他们了。

大家没有心情再赌牌了。

李逍跟玉濑来到一角,“三郎,这是给你带的一些吃食。”

“多谢长公主了,其实我在这里吃住的都还好,好几天没回家,不知道家里婉娘她们如何了,她们肯定为我担忧了吧?”

“你既然知道这些,又为何要这么冲动鲁莽行事呢,你难道真以为陛下不敢砍你的头吗?”玉濑气他冲动。

“不可能的,陛下为何要砍我头呢,我可是刚立了大功的,况且我不过是闯进大理寺狱中探个监而已,又不是多大的事情,虽说确实不太符合朝廷官员的身份,但顶多就削官夺职罢爵嘛。”

“你说的轻松,你知道多少人一辈子都没机会得个爵,你好不容易凭献玉米之功得了个开国男,却又这般不珍惜。”玉濑叹气道,“你也是太冲动了,为了一个赵持满值得吗,他可是还带兵围攻李庄,差点伤了你和你的家人。”

“是有些冲动,但不后悔,有些事情总要做的,做了也就做了。”李逍道。

“既然你不后悔就好,其实你也不必难过,陛下虽然一时恼怒,削夺你官职罢你爵位,但也是为了堵住御史们的嘴,等过了这阵风头,到时也还是会找个理由恢复你官职爵位的。”

第217章 武氏求情

玉濑陪着大家吃了一顿牢饭就回去了,毕竟是大理寺天牢,她也不能久呆。

程伯献等人已经知道东征大军明日开拔,他们明天也能出狱赶上大军,心情倒是越发的开心轻松。而王方翼和秦雄这两人也知道自己意外能加入东征军,更是惊喜。

唯有李逍有点不悲不喜。

大家还不知道他的处置结果,李逍却是表现的很平静。虽然封爵晋阶很不错,但是被撸了也就那样,那是皇帝圣旨,没的官司可打的。

玉濑出了天牢,坐上等候在外的马车很快回到了长安城外的蓝溪道观里。对于她来说,长安已经没有她的家,她的家就在王顺山下。

光着脑袋的李恪一袭僧衣,独自一人打谱,一手棋谱一手拿棋,见到妹妹回来了,也只是点了下头。

“陛下不肯饶过李逍。”

李恪头也没抬,“他总不会真跟李逍计较吧?”

“明天李逍就能出狱了,但官职、官阶、爵位却统统都没了,平头百姓一个。”玉濑为李逍报不平。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李逍被免官夺爵未必就是一件坏事呢,他的那个性子,懒散而又执拗,好管闲事好鸣不平。你是她的邻居,因当更了解他。这样的性子,很有几分侠义之风,但在官场之上,这种性子却是最要不得的。李逍如此年轻,又是这性子,真让他呆官场,只怕以后会惹下更大的乱子,到时反而无法收拾。”

“就作个逍遥小地主也好,不受拘束,自由自在。你也正好还有个好邻居呢,这不挺好吗,人啊,不一定就非要如何大富大贵,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活法。以前啊,我就是看不透那些,所以才会惹到大祸,如今,我反而看透了。你我虽生于帝王之家,但我们却不一定就非要一生一世受这身份拘束,我们可以跳出来,一样能够活的自在。”

玉濑倒没想到三哥还有这样的想法,既为他能够想开而高兴,又为他有些不平。就如李逍一样,这是一个人才,却反被如此待见。

“可李逍不过是为赵持满鸣个不平而已,又有多大的错,皇兄就算不高兴,也不该罢他的爵位。李逍好不容易封个爵,这还刚到手,就又削掉了,这不是耍着别人玩吗,有这样的皇帝吗?”

李恪摇头。

“你也莫再说这些话了,万一让人听去,传到有心人耳中,这就又成罪名了。”

玉濑还有些气奋不过。

“三哥,九哥变了,他现在越来越不像过去的那个九哥了,他如今完全不一样了。”

李恪在棋盘上按下一子,“过去他是晋王是太子,如今他是天子,当然不一样了。他已经继位五年了,如今朝堂上连长孙无忌都已经不再独掌权柄,皇帝渐渐亲政,他自然也就越来越不一样了。”

“可我不喜欢这样的九哥。”

“天子无情。”

面对玉濑,李恪只说了四个字,然后就又低下头去打谱摆棋了。不同的身份,当然就会有不同的变化,李治已经渐渐成为真正的皇帝,他自然也就不复过去那个皇子李治了。

长安太极宫,甘露殿。

皇帝今晚没有召其它嫔妃侍寝,实际上最近皇帝只宠武氏一人,虽武氏怀有身孕,可皇帝也不召其它人。

“哦!~”

一道长长的尾音过后,武氏瘫软在床。

良久,武氏才睁开眼,松开了紧紧按住皇帝头的双手。

“陛下,臣妾该死。”

李治抬起有些憋红的脑袋,却没有丝毫不满,反而一脸笑意,“闺房之乐而已,爱妃何必拘泥。”

他拿起一边的丝巾,擦了擦脸。

“朕喜欢这样,看到爱妃舒爽的样子,朕也高兴不已。”

“多谢陛下,臣妾刚才真的感觉灵魂出窍,神游九天呢。”

“爱妃高兴就好。”

李治爬过来躺到武氏身边,他伸出手抚着武氏那隆起的肚皮。

“不知道这个是男是女呢。”

“陛下想要男孩还是女孩呢?”武氏问。

“朕想要个女孩。”

“陛下已经有好些个女儿了,还要女孩吗?”

“可是朕跟你还没有女儿。”李治笑道。

“陛下,让臣妾服侍下你吧。”武氏要起身。

李治却拦住她,“爱妃不必辛苦了,其实朕也没有那么大的欲望。最近事情太多,这方面倒是想的少了。”

武氏伸手下探,发现果然如此。

“陛下太过劳心劳神,还得多保重身体要紧。”

“实是放心不下啊,虽说眼下长孙一党已经气焰渐收,可还大意不得。尤其是眼下,程咬金和薛仁贵、苏定方三员大将即将率兵出征,朕心里还是有些不大放心的。”

程薛苏那都是李治最信任的大将,也一直都为他统领着京畿禁卫。

“朝中也还有李绩在啊。”

“朕只怕李绩不是长孙的对手。”

武氏抬起头,半趴在皇帝的胸膛上,手轻柔的抚慰着皇帝。

“陛下,臣妾以为,陛下可以召回李道宗。”

“召回他?”李治惊讶。

李道宗是高祖李渊的堂侄,西魏八柱国李虎的曾孙。李道宗的曾祖是李渊的祖父,因此还是很亲的。

李世民在晚年的时候曾说过,当时朝中可称名将者,为李绩、李道宗、薛万彻也。

在李世民的评价里,这李道宗可是仅次于李绩的,甚至排在了程咬金之前。为何?盖因李道宗、李绩这样的将领,他们是属于帅才,而程咬金这样的猛将出身,统领一军猛冲猛打是厉害,但相比起运筹帷幄指挥千军却还差了一点。

李道宗年纪比李世民小些,是太宗的族弟,也是李治的族叔。在开国之时,宗族里面,可是与李孝恭并称宗室双贤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贤名、武勋,也让长孙无忌很忌惮,在之前的房遗爱谋反案中,便把李道宗、薛万彻等与之不和的宗亲名将给陷害了。

如今李道宗正在流放岭南的路上。

武氏道,“江夏王征战四方,功勋显赫,而且敬慕贤士,从不以势凌人,在朝野都有极高的声望,尤其是在关陇贵族之中,威望更高。他被长孙无忌、褚遂良等陷害流放岭南,如今陛下开恩,将其赦免召回,那么以他之名望,必然能够号召许多关陇贵族支持陛下,而不是支持长孙。”

长孙当初搞李道宗,正是因为李道宗既是宗室里极有威望贤名,又是关陇贵族中很有号召力之人,兼之有旧怨,便将他打压陷害流放岭南。这其实也是关陇集团内部的领导权力之争。

而当时李治同意流放李道宗,自然也是为了稳固自己的帝位。

而武氏现在又劝皇帝召回李道宗,则是此一时,彼一时也。

经过上次案子,李道宗被流放岭南,差点命都不保,他最怨恨的是谁?当然是长孙无忌、褚遂良。现在褚遂良被贬潭州,李治这时起复召回李道宗,既可把当初责任推到褚遂良头上,又能安抚李道宗。

贬而复用,这可是个大恩。

让李道宗回来,跟长孙无忌去斗,都是关陇贵族里有名望者,二虎相争,李治正好可坐收渔人之利,反正有李绩这个军方大佬支持,还有他身后的山东豪强集团的支持,正好可以坐观关陇贵族们的内斗,削弱关陇集团同时,又能打压长孙一党,何乐不为。

至于说李道宗威望高,回来后会不会再威胁自己的皇位,李治觉得不用担心。他现在最担心的还是长孙无忌,况且武氏提出召回李道宗也还有另一层用意。

现在褚遂良已经被贬出朝堂,一旦时机成熟,到时把长孙也贬出朝堂,那个时候李绩就可能成为下一个长孙无忌。为防止出现权臣一手执政的情况,李治需要有个人制衡下李治。

这不是不信任李治,而是必须有一个这样的平衡术,这也是太宗曾经教导过李治的帝王之术。

李道宗到时正好可以取代长孙无忌,做为削弱后的关陇集团的朝中代言人,与李治代表的山东豪强集团形成一个新的平衡局面。

“当年太宗皇帝削李绩之官,贬他外任刺史,再让陛下召回起用,不也让李绩感恩戴德吗?”武氏道。

李治点了点头。

“爱妃说的有道理,那朕就召回李道宗,赦免其罪行,恢复其江夏郡王之爵位,让他回京。”

武氏笑道,“褚遂良被贬之后,政事堂如今只有十位宰相,中书侍郎也缺一员,不若正好让他回来担任中书侍郎,再拜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职。”

“好。”李治点头。

“陛下,今天玉濑也来找陛下了吧”

“嗯,为李逍来说情的。”

“之前玉濑可是说过再不回长安城的,想不到现在却为了李逍而入宫,这倒是真让人吃惊意外的。陛下不考虑给玉濑一个面子吗?”

“可是李逍不给朕面子啊。”李治一提到李逍就有些不乐。

“但玉米却只有李逍会种啊,陛下何不卖玉濑一个人情呢?”

“那爱妃说朕要如何?”

“不如恢复李逍蓝田县开国男爵位,然后可以让他权知蓝田县主簿,判司农寺玉米监事如何?”

第 218章 小马拉大车

大理寺的天牢里看不到阳光,所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亮。

在里面蹲了六天牢,若是抛开不能出去见不到家人这点,其实倒也很潇洒。几个人在里面海吃胡喝,还能吹牛打牌,倒也没什么难过的。甚至这六天,大理寺的狱卒们都跟他们混熟了,狱卒们不当班的时候轮流跑过来看这六位。

放贷的放贷、押注的押注,听故事的听故事。

“几位爷,天使来宣旨了,赶紧起来吧。”

一大早,狱卒进来,见几人在各自监房里呼呼大睡着,不由的赶紧叫唤。

李逍睁开眼,抹了把眼屎,最近菜油吃的多些,眼屎也多。昨晚上大家又是喝酒又是聊天的,都知道今天要分别了,于是乎差不多喝酒到天亮。

该来的总要来。

天使是个小宦官,带来了中书门下的制书诏令。

“门下:”

一通唱诵之后,大家都得到了自己的处置结果。

王方翼、秦雄、程伯献、薛楚玉、刘俊、柳温六人,通通授为东征军队正,到东征军前效力,将功赎罪,恢复开国男爵位。

原本众人都是五六品的军职,这下统统贬为九品的队正了,虽然恢复了爵位,但是官职和官阶都没了。

队正是大唐军队中最低级的军官职务了,统率五十名士兵。在对外征战的时候,队正虽是军官,可却得站在全队的最前面,也就是说得冲锋在前。队正是军中伤亡率最高的军官位置,毕竟冲锋在前。

只有活下来的队正,才有机会立功升迁。而起码得当上校尉,才不用再冲在最前面。

贬为队正,军前效力,这不得不说是个很严厉的处罚了。

可李逍看这六个家伙,不论老少,却一个个很高兴。

尤其是王方翼,过去一直被按在长安不得动弹,哪怕是六品的千牛备身了,但依然没外放过。如今终于有机会到军前打仗,他完全不在意什么九品队正,哪怕就是让他白身自效,估计他也非常乐意了。

李逍摇了摇头,不是一代人,不一样的出身,价值观还是不一样的。

秦雄虽老,可皇帝这次恢复了他爵位,他也斗志高昂。去辽东,也老当益壮了。

李元芳也恢复了爵位,不过他的玉米监副没恢复,改成了权知玉米监副。

“李逍,赐还爵位蓝田县开国男。”

听到自己也恢复了爵位,李逍倒有点意外了,玉濑昨天不是说自己这次真的一撸到底,得回老家种玉米吗?

授权知蓝田县主簿、代判司农寺玉米监事,散阶将仕郎。

这是李逍的新职事,听的他一头雾水。

将仕郎守蓝田县主簿、代判司农寺玉米监事、蓝国县开国男李逍。

一般的人还真搞不懂这一串到底是什么意思,还是那位宦官跟李逍解释了下,他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总之,李逍原来的五品阶六品职都被撸了,现在官阶降到了最低级的从九品下的将仕郎,可谓一撸到底,但好歹还保留了点品级,勉强算是官人。

原来的职务也被撸了。

现在皇帝另授了个官给他,就是蓝田县主簿。

这是个正九品上的官职,一般县主簿都是从九品上的,盖因蓝田是个畿县,品级高,所以主簿也是正九品上。

不过李逍的这个主簿,不是吏部授的,而是皇帝下旨授的,因此前面特加知这个字,知就是代理。而李逍这个代理前,还特意加了个权,权就是临时。

因此李逍这个从九品上的县主薄,还是个临时代理的,还没有经过吏部的组织铨选和任命,因此随时还是有可能被撤掉的。

而将仕郎守蓝田县主薄,这个守字,也是时代特色了。唐朝官员有品有阶,也导致有时候职阶不一致。这种情况下,如何把官阶相提也是有讲究的。

比如说职官比散阶高,那么在正式的官称里就会官职和散阶同列,但散阶在前,还要在官职前加一个守字。

如果官职比官阶低,职阶也同列,但要在职前加个行字。

官职和官阶同阶,则解去官阶,只保留官职。官职高于高阶,并刚好高一阶,则也解去官职,但在官职前加兼字。

另外若同时兼两个以上职事官也加兼字。

李逍弄的有点懵逼,但好歹明白自己因为官阶本品低,而官职高过本品,因此他的官阶一起论,但职前得加个守字。

县主薄说白了就是县办公室主任,或者往大点说是个专职副书记。

本来主薄官就不大,结果品阶还更低,实际上李逍就是个正科级县副书记,比正常的副处级副书记就差的多了。

不过呢,考虑到玉米毕竟是李逍献的,也只有他懂得如何培育种植,因此负责玉米试种的玉米监还是离不开李逍的,皇帝又特意给了他一个差事。

代判玉米监事。

代,当然是代理的意思,判,则很有意思了。

判的意思就是文书簿籍判行批决,相当于管某一块。既可判同一个衙门里的事,也可以判其它衙门的事,可同品判,也可高官判低官,低官也可以判高官,中央官可以判地方官,地方官也可以判中央官。

“难道说我一个蓝田县主薄,还能去管玉米监的事情?”李逍不解问。

“加了判字,当然就行了。就算你本官职是蓝田县主簿,但如果陛下让你判长安县令,你也一样可以管长安县衙事务的。”宦官耐心的为李逍讲解。

知、判、检校、试这些都属于临时性质的官,知、检校相当于代理之意,而判也差不多是代理,但却又有不同的是以本官判他官事,甚至是以本衙判他衙事,管你现在是什么官,多大的官,你都能判另一衙另一职务的事情。

有点很无赖的感觉,反正就是不经正式程序,由皇帝敕旨任命的。

李逍一个蓝田县主簿,结果却判玉米监事。本来是个县里的办公室主任,还是个正科级的,结果却要负责农业部玉米厅的事务。

“何必这么麻烦,直接让我官复原职当玉米监不就好了嘛。”李逍算是明白怎么回事了,既要马儿跑,又不想让马儿吃草嘛。

王方翼拍了拍李逍的肩膀,“三郎啊,刚贬官,总不能无缘无故的又复职吧,陛下给我们一个表现的机会,那我们就得做出点成绩来,这样陛下才能给我们官复原职啊。”

李逍笑笑,摇了摇头。

弯弯绕绕还真是多。

“那我这蓝田县主薄,要不要勾检蓝田县的差事呢?”

“不用不用,你已经判玉米监事了,那么就只管好玉米监的事情就好了。若是要你管蓝田县的差事,就不是判而是兼了。”

哦,明白了,相当于挂职、借调了。本官是主薄,但实际上又不用在蓝田县做事,到玉米监呢,又只是临时借调、代理。

其实跟后世的官场上很相似,万变不离其宗吗,唐朝有的后世也都有,只不过名词改了下而已罢了。

“不对啊。”

李逍摸着下巴叫住那位准备回去复命的宦官,“不对啊,我这本品不过是从九品下,让我暂时代理正九品的职事,我都已经亏了。现在还让把我借调去暂代从六品的职事,这不是小马拉大车嘛,我领着从九品下的俸禄,却要干从六品的差事,这哪有这样的事啊,不干不干。”

宦官有点懵了。

还有这样论的?

你一个从九品下的官员,现在破例让你管一个监,代理的可是六品的职事,你居然还想着划不来?

那宦官好想转身抱住李逍的大腿,跟他说一声,哥啊,六品的职事啊,这代表着什么?

权啊。

官啊职啊阶啊品啊的,说到底不都是权吗?有几个真正当官的真是为了那点本品俸禄啊,那才几贯钱几石米啊。

“划不来,划不来啊,我一从九品下的官员,一月才几贯钱几石米啊,就让我管那么大一摊事。不干不干。”

“李郎君,莫闹,小的还要赶回宫里去复命呢。”

“谁跟你闹呢,你回去替我回绝吧,这差事我干不了,我还是回乡当我的地主去。”

王方翼、程伯献一群兄弟全围过来劝李逍,“知足吧,好歹还给了你一个台阶了,哪怕只留了个从九品下的散阶本品,但只要还管着玉米监的事情,早晚还是能够恢复品阶的。你这样闹,可就过份了。”

“是啊是啊,别惹恼了陛下,到时一道诏令下来,让你牢底坐穿你可就悔之不迭了。”

李逍倒是真不想再管什么玉米监的事情,尤其是这样的方式去管,可见兄弟们说的有些道理,天威难测啊。

万一那个坐龙椅的再发神经病,那他说不定还得再坐一段时间牢。程伯献他们一走,自己一人坐牢可就真没意思了。

“好吧好吧,我认了。”李逍举手投降。

宦官终于苦着脸告辞。

“哎,还有赵兄呢,他如何处置?”

王方翼抓住宦官问。

“他啊,一会会有专门旨意下达的。”宦官瞧了眼王方翼,又瞧了眼赵持满,最后目光落到李逍脸上,摇摇头,走了。

第219章 歃血为盟

赵持满的处置结果迟迟没有下来。

王方翼他们还想等,可是眼看着时间慢慢过去,也无法再呆在监狱里了。他们还得去城郊军营报道,大军今日开拔,要是他们错过时间,那就相当严重了。

“你们先去军营报道吧,别耽误了时辰,军法无情。”赵持满反而劝说起几位朋友。

“这里有我和元芳呢,我们反正也没那么十万火急的,在这里陪着赵兄,等命令下来。”李逍拍拍王方翼肩膀。

“不管怎么样,我都会照顾赵兄的。”

王方翼咬咬牙,只得对李逍说了声谢了,然后跟赵持满告别。

“保重。”

王方翼说完,从狱卒那借来横刀,把自己的手划开,接了半碗血。

“干了这碗血,不管今生还是来世,都是好兄弟。”

赵持满看着那碗血,一个魁梧的汉子也忍不住哽咽落泪。

“一世人,好兄弟。”

他夺过刀,也划开手掌放血。

李逍看的有点目瞪口呆,这告别方式也太猛了点吧。不考虑下喝碗告别酒吗?为什么一定要伤害自己啊,刀割手掌也很疼的,而且还放这么多血,万一刀不干净伤口感染怎么办,万一对方的血有传染病毒怎么办?

结果他还东想西想的,程伯献居然也上来割了自己手掌放血。

然后在他的震惊中,薛楚玉、刘俊等一干赵持满的崇拜者,全都豪气干云的上去放血。

看这架式,这是要歃血为盟,结拜兄弟啊。

连秦雄一个半老头子,居然也被感动的上去放血了。

李逍一直愣在那里,结果等他回过神来,发现大家都看着他呢。

他妹。

他好想说句,可不可以以茶代酒,不,是以酒代血。可看这架式,若他不上去放点血喝点血,估计以后大家也别做朋友了。

哎,一群无知的年青人,一群热血的青年啊。

这个时候李逍也没法退了。

“都说这个世上,男人关系最铁的表现就是一起扛过枪打过仗,一起蹲过班房做过牢,还一起喝酒嫖过娼。咱们虽然还没有一起嫖过,但酒没少喝过。虽然在蓝溪,我跟赵兄还是对头,但也算是一起战斗过了。”

李逍咬着牙走到赵持满面前,从刘俊的手里接过了刀子,狠狠心,在自己中指上戳了个口子,然后往那满满的一碗血里,又滴进去十几滴血。

虽然小气了点,可让他划自己手掌,他还真做不到。

“相逢是缘,能够这么对脾气就更不容易。我提议,咱们今日不如在此歃血为盟,义结金兰,如何?”

“好。”

王方翼最先同意,程伯献赞同。

年青人热血,志趣相同,尤其是眼下赵持满还不知道生死结果,这个时候歃血为盟,甚至有种悲壮之感。

赵持满激动万分,他是个死囚,还犯下大错,可大家居然还愿意在此时跟他歃血为盟,义结金兰,这是多么的难得。

“黄天在上!”

“厚土为证。”

“我李逍!”

“我赵持满!”

斩鸡头、烧黄纸。

九人就在大理寺的天牢之中,歃血为盟,结为兄弟。

烧过黄纸,拜过天地,李逍九人喝下那碗证盟之血。

大家各报年庚,九人中秦雄年纪最长,今年已经五十二岁,赵持满第二,三十三,王方翼第三,三十一。

接下来程伯献第四,薛楚玉第五,刘俊第六、李元芳第七、柳温第八。

李逍今年二十一,年纪却是最小,自然就是老幺,位列第九。

“好,从此咱们就是兄弟了!”

兄弟几个正大哥二哥的叫的高兴,大理寺卿却带着又一位天使来了。

天使宣旨,众人迎接。

圣旨是给赵持满的。

皇帝念赵持满久在军中效力,更立下无数功勋,念其劳苦功高,因此特赦免其死罪,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赵氏三代以内族人皆贬为奴隶,特旨赐给蓝田县开国男李逍为奴隶。

这下就尴尬了。

刚刚还称兄道弟呢,结果马上却成了主奴了。

“我要面见陛下!”王方翼赤红满面。

赵持满却拉住他,“三哥,你们还是赶紧去军营报道吧,别耽误了时间。我本是死囚,赵氏满门也难逃一死。而今陛下特旨赦免,我已经很高兴了。”

“二哥,这不公平。”

李逍站在那里这个时候也不知道能说什么了,皇帝偏偏把赵持满一家一百三十八口人赐给自己为奴隶,说来这也是对他天大的恩情了,或者说是对他那天受到损失的弥补。

但毕竟他为赵持满求情而入狱,现在又跟赵持满结拜为兄弟了,那边皇帝却把这刚结拜的二哥赐给他当奴隶,这还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了。

“你们先去军营报道,二哥和他的家人先安置到我庄上,我会好好待他们。回头我们再想办法,向陛下陈情,让陛下赦二哥和家人自由。”李逍说道。

李逍终于又看到了太阳。

阳光有些刺眼,他伸手摭在眼前,好一会才适应外面的光线。

“三郎!”

玉濑依然是一身道袍,穿着道袍的她十分英气。

“你怎么来了?”

“我陪婉娘来接你回去。”玉濑指了指身后的马车。

马车帘掀开,挺着肚子的婉娘快步跑来。

“小心点,别摔着了。”李逍赶紧上前抱住婉娘。

大庭广众之下,被丈夫拥着,婉娘不由的面若桃花,挣扎了几下,结果李逍却紧紧抱着不放开,他不但不放开,还低头在妻子脸上亲了一口。

“想你。”

“三郎,我也想你。”婉娘停止了挣脱,她不再去管顾旁人的笑声,紧紧的抱住丈夫,生怕一松手他又不见了。她把头埋在丈夫的怀里,“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多吓人,突然就不见了人,家里刚听说你封了爵升了官,可转眼又听说你被下狱了,吓死我们了。”

“好了好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我没少半块肉,而且还长胖了点呢。而且,我也依然还是蓝田县男爵啊。”李逍笑着道。

“要抱回去抱,这里可是很多人看着呢。”玉濑站在一边,看着两人那亲密的样,不知为何心里却突然就有股烦躁感,忍不住出声喊道。

第220章 传统文化的缺失,让人痛心啊!

“官人,以后可不能再乱来了,你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下妾身还有妾身肚里没出世的孩子啊。你若是有个万一,我和孩子可怎么办啊?还有贞娘,还有我们李家庄上上下下那么多人可怎么办?”

回蓝溪的官路上,李逍陪着婉娘坐在牛车上。

拉车的是头老黄牛,这头牛是李家原有的一头牛,因为今年新买了上千头牛,这头老牛也就光荣退休不用再耕地了,也就是偶尔婉娘和贞娘姑嫂两个上蓝溪街上时才让它拉下车。

老牛拉车虽然慢,但慢也有慢的好处,那就是平稳,毕竟这年头的车都没有减震系统,路也不平。

“娘子说的是,以后为夫定不会再乱来了。”女人总是要哄的,这次蹲了六天牢,婉娘确实太担心了。

“官人,你看妾身如今身子也越来越不方便了,而且官人现在是朝廷的爵爷,咱们家本来就人丁单薄。”婉娘握着丈夫的手道。

李逍低头瞧了瞧婉娘,这话怎么听着有点不太对劲的样子呢。

“婉娘你想说什么呢?”

“妾身是说官人也该纳个小的了,要不左邻右舍的也该说妾身不懂事。”

“嗯?婉娘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婉娘抬起头,“其实这事早就该办了,都是妾身的不是,才拖到如今。”

纳妾,妻子劝丈夫纳妾。

这对后世的人来说,似乎是个不敢想象的事情。毕竟后世的人,那是严格遵守着一夫一妻这个社会标准的。

若是出轨、外遇、婚外情、**这些,可是要被严重批判的。男人若在外面拈花惹草,哪怕就是个逢场做戏,被妻子知道了也是要闹翻天的。更何况,让妻子主动帮丈夫找小三呢。

“娘子,我们现在这样不挺好吗?有你一个我就足够了。”

“官人,咱们家如今也算是家业兴旺,官人如今又得封男爵,入仕为官。以官人的身份地位,都当纳妾了。若家中只有妾身一人,那实在是不成样子。更何况,咱们李家向来人丁单薄,官人多若几个妾侍,也能早日为李家多开枝散叶啊。”

李逍本来第一感觉这是个陷阱,是一个送命题。

但是听婉娘这一句句的,却怎么感觉这么实诚呢。

难道女人真的可以这么贤惠,贤惠到可以把自己的丈夫送给其它女人分享?

好说歹说才把婉娘安抚好,不再继续说这件事情。

一路上,李逍那是小心翼翼,生怕哪里说错一句话。

好不容易回到了蓝溪李庄,庄上众人自然是纷纷前来迎接,恭喜庄主回家。

“夫子啊,你觉得婉娘这话到底是啥意思呢,她莫不是又怀疑我跟长公主之间有什么事情吧?其实虽然昨天长公主来看过我,但那也是朋友之间的关怀,真没其它意思啊。”李逍向杨大眼问起了自己的感情疑惑。

杨大眼呵呵的笑着。

“赵娘子没其它意思啊,就是想让你纳个妾而已,很正常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男人有家有业了之后,纳一二妾侍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赵娘子做为妻子,也是这个家的主母,当然得主动考虑的。为丈夫纳妾,这也是她的本份而已。若是赵娘子拦着不肯,那就是善妒,这可是七出之条啊。”

老夫子捋子胡子说道。

李逍一脸的卧槽,怎么还有这样的事情呢。

不对吧,应当无论在哪个朝代,女人都应当是不能容忍其它女人吧,占有欲也不应当只有男人才有的啊。

他说出疑惑,杨老夫子更疑惑。

“女人为何会这样想呢?她们怎么能这样想呢?男人娶妻纳妾那是天经地义啊,除了那没钱没业的男人纳不起妾,但凡有点家业的男人哪个会不纳妾呢?”

他说道,“前朝的杨坚知道吧?”

“知道,隋朝的开国皇帝嘛。”李逍道。

“对,杨坚是西魏、北周时八柱国之一的杨忠,他年青的时候,父亲杨忠为他做主,娶了同样是八柱国之一的独孤信的女儿为妻。”

独孤信李逍知道,国民岳父嘛,堪称史上第一岳父。近代中国有宋氏三姐妹,分别嫁给了孙大炮、蒋中正几个牛逼之人。但在西魏北周时,独孤信才是所有岳父里最牛的。

独孤信七子七女,有三个女儿当了皇后,而且还分别是三朝的皇后。

这个据说是南北朝第一大帅哥的独孤信,三个女儿分别当了北周、隋朝、唐朝皇后。长女是北周的明敬皇后,第四女嫁给的八柱国李虎的儿子,也就是李渊的父亲,李渊当了皇帝后追封他爹为皇帝,也就追封他母亲为元贞皇后。

第七女是隋朝的文献皇后,这个文献皇后就是独孤皇后。

杨大眼捋着胡须道,“这个杨坚可了不得,出身八柱国家,最后却篡夺了北周皇位,建立大隋。文治武功,相当了得,但杨坚却是个出了名的怕妻子的人,他娶独孤氏为妻后,就不再纳妾,而独孤氏也不准他纳妾。杨坚生五子五女,全是跟独孤皇后所生。”

“哪怕杨坚当了皇帝后,许多年独孤氏也不让他纳妃。直到晚年之时,才让他纳了几个,可也不许他临幸。有次他趁独孤皇后不在宫时,临幸了一个,结果回来独孤氏知道了就把那女人杀了,气的杨坚打马出宫狂奔了几十里,跑到一处无人河边痛哭一场呢。”

李逍笑道,“怕到这程度呢?估计是野史传说吧?”

“反正野不野史不知道,但独孤皇后的名声可不好,所以说啊,女人不让丈夫纳妾这是要被人指指点点的。咱们大唐贞观朝的名相房玄龄知道吧?几十年的宰相,贞观第一名相,可是他妻子卢氏也很厉害,有次太宗赐房玄龄几个美貌女子,结果房玄龄却不敢接受。”

“陛下说为何?房玄龄说家中妻子定不肯。于是太宗就让人给卢氏赐一壶酒,说卢氏若不肯让丈夫纳妾,那就喝下这壶毒酒。结果卢氏果真二话不说就喝了这壶酒,喝下去后,才知道,原来那壶里装的是醋并非是酒。而太宗见卢氏宁肯喝毒酒也不肯让丈夫纳妾,也只好收回了那几个美人。这啊,也就是女人爱吃醋的由来了。”

李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吃醋的典故,不是说魏征和他的妻子裴氏吗?”

“乱说,自然是房相和其妻卢氏的。”

男人纳妾天经地义,女人不但不能拦着,还得主动帮着张罗,是本份。否则,那就是善妒,是不识体,不懂事。

听完,李逍不由的感叹啊,这真是我国的一项优良美德啊,怎么到了后世就缺失了呢,太不应当了。

传统文化的缺失,真是让人痛心啊!

第221章 纳妾也得有资格

晚上。

洗漱过后,李逍伏在案前写字。

折腾一番,这玉米监的事情依然还是落在他肩上,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李逍也得赶着把玉米种下去。但毕竟是试种,并不是真正的种植生产。这里面出发点不同,试种的主要目的,还是要让皇帝和朝中官员们了解这种新的农作物。

要让人知道玉米能吃,还能种,还得知道他的种植方式,他的产量等等,这就需要各种数据,这意味着不能是简单的耕一块地,把那点种子撒下去。

这得弄出一块又一块的试验田,甚至得是不同干湿程度,不同肥力的地。这些东西别人都不清楚,只有他一个才知道,他得写出来,做个规划。

“官人,这么晚了,油灯这么暗,容易伤眼睛。官人有事,还是留到明天再做吧。”

“耽误了好多天时间,只能晚上赶赶了,明天就得正式开始玉米试种的事情,这里还什么章程都没弄出来呢。”

“官人,妾身觉得,还是该给你纳个小的。妾身知道官人最近很忙,如今又做了官,肯定更忙,这个事情其实不用官人分心,妾身来张罗,到时再让官人来过过目,拿个决定就好,官人觉得怎样?”婉娘问。

李逍没抬头。

要说哪个男人心里不想着三妻四妾啊,在后世社会,那是道德的允许,也是法律的不允许。可是在这个时代,如杨老夫子所说的一样,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若是男人不纳妾,要么就是太穷纳不起,要么就是家里妻子太厉害。

而太厉害的妻子可是要被人评论甚至指责的。

不让老公纳妾,甚至就跟后世时女人出轨搞婚外情一样被指责,想想婉娘压力确实也挺大的。

毕竟如今的李逍,也算是家大业大,家里良田千亩,这还封了爵,永业田都又是四百亩。

“这事以后再说吧,我们新婚都没多久呢,况且你现在又有孕在身,我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又找什么新欢呢。”

“官人,正因为我如今有孕在身,不能再服侍官人,才更应当赶紧找个小妾啊,正好让她替我服侍官人。”

婉娘倒不担心李逍有了新欢忘了旧爱。

毕竟纳妾归纳妾,但大唐对于正妻那也是有相当全面的保护的。比如说,大唐的法律就规定了,妻和妾天差地别的身份差遣。

从西周到清,其实中代一直就是一夫一妻的制度,一夫只能有一妻,虽然有妾,但妾从来不是对平民提倡的,妾其实是对贵族们的一种福利了。

比如在大唐,平民若想纳妾,得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得年满四十,其次,得无子。

年满四十岁还没有儿子的平民男子,才被允许纳妾,否则是没资格的。

对贵族们而言,也是一夫一妻制为主体,而纳妾,其实不过是个补充。三妻四妾,其实古代从来不存在,妻只有一个,只有个别狂妄的皇帝,才会搞出什么三四个皇后的事情来。

妾,永远都只是在妻后。

妻,是明媒正娶,受律法保护,而妾,是买。纳妾之时,甚至纳侍进门都不能大操大办,只能一抬小轿抬着进门。

娶妻要有婚书娉礼,但纳妾却是立契。

对于妾,夫和妻都可以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责、发卖,甚至就算是杀了,大唐律法规定,也不过是处以流刑而已,根本不用偿命。妾的儿子,也永远是庶子,哪怕正室死了,妾也不可能升为妻。

男人丧妻可续弦娶妻,但不能以妾做妻。

甚至许多妾的地位,其实也就是比奴婢稍高一些,而大唐的奴婢地位是律比畜产,跟牲畜一样的。

正是因为这传统和律法,所以婉娘很积极的愿意帮丈夫纳妾,却丝毫不用担心丈夫纳妾之后,会危极她正妻的地位。

妻可随意打骂妾,甚至杀了不过流刑,而妾敢打骂妻,则处罚就相当严厉了。骂妻,杖八十,打妻,无问有伤无伤,俱徒刑一年。

说白了,在家里,夫和妻都是主人,而妾和奴婢一样,都是奴仆下人。

就算是一些达官贵人的那些出身较高的妾侍,虽地位比奴仆高的多,可也是完全无法与妻相提并论的。

其实贵族们的妾,也是分品级的。比如王公们的高级妾,往往也得到媵妾的身份,这媵妾比侍妾身份高。

大唐就有规定,凡亲王,妻妾最多十人。五品,妻妾最多三人。

但这个妻妾,专指妻子和媵妾,而不包侍妾,侍妾无定数。媵妾在古代,指的是跟随正妻一同嫁到夫家的女子,规格较高的便是这种亲姐妹同嫁;规格中等则是一个身份较高的女子偕同一个或几个宗族女子同嫁;规格最低的便是侍女陪嫁。这样嫁过去的前者就是妻,后者便是媵妾了。媵妾的地位要比妾高很多,有正式的身份,可以出席正式的宴会等等。

在大唐,只有官员才允许有媵妾,普通人只能有侍妾。

李逍是男爵,这是五品的爵位,因此是可以有两个媵妾的。

媵妾因此也一般都是良家女子,甚至是一些大族世家,或官宦家族的女子,这不比侍妾,侍妾则多是买来的贼籍女子。

在许多王公贵族之家,妾也是分有许多等级,最高级的自然是媵妾,然后是侍妾,然后是姬妾、婢妾、伎妾,再往下还有通房丫头这种。

伎妾、姬妾、婢妾的地位都很低,甚至男人们喜欢把伎妾、姬妾、婢妾拿来陪客,甚至客人喜欢的话,就直接送给客人了。

有些跟主人睡过的丫头,甚至连妾的名份都没,依然只是个丫头而已。

婉娘说帮李逍纳妾,自然是纳媵妾。

婉娘家里也没其它人,也就不可能找自家姐妹来做媵妾,但找点大户家的女子,或者是官宦家庶出小姐之类的来做个媵妾倒是可以的。

这样出身的媵妾,也才符合李逍如今的爵爷身份。

否则,随便买一个来,那顶多就是姬妾、伎妾、侍妾,那种是上不得台面的。

“妾身这就找人去物色,到时你看中就点个头,剩下的妾身来张罗操办?”

李逍也有点心动,不过想了想,觉得这种事情还是不能太急了,真要是遇到个心动的,有感觉的还差不多。若是说见都没见过,就纳进门来做妾,这也有点太做孽了。

“还是回头再说吧!”

“官人!”婉娘有些不高兴了。

“你啊,急啥,你官人我如今才刚二十一,说来也不过刚刚成丁呢。这身子骨都还刚成熟,这要是来了新人,到时就怕身子骨吃不消啊。”

“啊?”婉娘半信半疑,“那就先听夫君的。”

第222章 玉米发芽

天蒙蒙亮。

李逍就已经起床了,他怕再躺会等婉娘醒来,又要跟他念叨着纳妾的事情了。被妻子整天念叨着要帮忙纳个小的,这也正是幸福的烦恼啊。

出了房门,就早有丫环打了清凉的井水过来。

松木制的脸盆,连桐油都没刷过,纯原木风格,笨重却又不失纯朴。

毛巾,更是一块纯白麻布,相比起后世的毛巾来,与肌肤相亲时的感觉差了许多。

牙刷,在李逍的主张下,已经由新鲜柳枝升级为木柄猪鬃的先进牙刷了。虽然这猪鬃做的牙刷,有点硬,但比起每次嚼柳枝刷牙还是要方便的多。

没有牙膏,用的是盐。

撒一点点细盐,然后就可以刷牙了。

这是一种相当奢侈的行为,牙刷倒不贵,关键是这盐贵。如今许多百姓普遍还吃的是大块的粒盐,里面很多杂质,过滤提纯不过关,颜色也难看。而李逍用的盐,可是买来上好的井盐,然后又多次过滤提纯脱色之后的上等盐,洁白细腻,还略带着一丝青色。

这样的盐,只有贵族之家才享用的起,一升盐起码能换一石米。李逍刷个牙用的盐,一个月都能换到几石米,可知有多奢侈了。

不过李逍倒不觉得什么,他向来觉得,能够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那就是值得的。

钱嘛,不就是赚来花的嘛。赚了钱不花,那人岂不成了钱的奴隶了?只要他不故意铺张浪费就成了,就好比他刚研究出来的香水,那还更昂贵呢。但李逍一样用起来,一点不小气。

揉搓毛巾,先抹了把脸,把脸上刷牙后的沫子擦掉,然后李逍拿起一块香皂开始在手上打泡。

这香皂也算是做香水时,顺便开发的一项商品,用来替代家里那死贵死贵的澡豆。

家里的澡豆在长安的大药铺买的,价格昂贵不说还不太好用,李逍是瞧不上的。闲时自己研究了下香皂,香皂其实做起来很简单,并不复杂,但就是费点功夫。

成本还是极低的,起码比起那掺了许多香料、药材在里面的高级澡豆便家的多。

做香皂时还能做点肥皂,香皂洗脸洗手洗澡,肥皂用来洗衣服,十分好用。

脸上涂上香皂泡,双手在脸上涂抹按摩五分钟左右,然后洗掉。

顿时神轻气爽。

摸摸一点也不油腻的脸,李逍觉得这香皂的去油效果是真的强,不过好像有点太强了,好像长久用也会有点伤脸啊。

洗完脸,旁边侍候的丫环,赶紧小心翼翼的拿起来,放进一个专门打制的木盒里,这盒子下面还有专门滤水,确实很实用。

“阿郎,官府把赵持满一家送来了,等阿郎去接收。”管家过来禀报。

因为赵大夫如今又得管着街的医馆,又得兼管着新开的生药铺子,两头忙碌,家里这边李逍便又找了一人担任管家一职。

毕竟现在家大业大了,新管家是李家的一个远房亲戚,是李逍母亲的一个表弟,因此李逍得喊声表舅,姓钱。

四十来岁,读过点书,家里算是地主,不过他是庶出,家产跟他没啥关系,以前在长安一家商铺里做账房。

如今到李家做了管家,倒也算是合适。

老钱个子不高,但挺胖乎圆润,满面红光,安排起事情来挺有规划。

“赵二哥来了吗?赶紧跟我去迎接。”

昨天李逍出狱,但赵持满没放出来。皇帝旨意,将赵家满门赐给李逍为奴,今天是来正式交接的了。

李家庄大门口。

大理寺的一个官员亲自带队,还有一队官兵,押着赵家一百三十八口,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有,这次,赵持满这支算是连根拔起了。虽然当年八柱国之一的赵贵还有好多支后人,但起码赵持满这一支现在是全成了奴隶。

赵持满与家人手脚都拴着绳子,串成长长的一串。

“李太监。”

大理寺的官员笑着上前,拱手问好。

李逍皱了皱眉,他知道对方是礼貌称呼,但他真不喜欢太监这个称呼。

你才太监,你全家都太监呢。

“叫我李主簿就好,人都送到了吗?”

“都到了,赵持满一家一百三十八口,都在这了。”那位官员拿出一本名册,递给李逍查验。

“我在上面签字画押,那就算交接完了?”

“对,对,对,签字画押后这一百三十八个奴隶就都是李主簿的了。不过这些人可都是皇帝钦赐,李主簿得严加看管,切莫弄丢了。”

李逍面无表情的赶紧签字画押,办好了交接手续。

“钱管家。”

“阿郎,我在。”

“把这位王狱丞和其它人请到庄上用茶,好好招待一下。”

“好的。”老钱笑着上前,把那位王狱丞一行请入庄中。

李逍待他们走了,上前几步,来到赵持满面前。

“二哥,委屈你了。”李逍上前帮赵持满解开绳索。“到了这,就是到了家了,以后不用担心了。”

赵持满神情有些萎靡,他看着李逍,又看了看李家庄,这是一个让他悔恨万分的地方。

若是他不曾来这,也就不会有赵氏一族被贬为奴的下场。

‘三郎,之前我对不起你,带兵来围庄,可你不但不计前嫌,还如此待我,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谁能无过呢?一时之过,能够改过就是好的。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以后我们往前看,到了这里,二哥就把他当成自己家就好了。”

赵家一百三十八口,倒不全都是赵家人,他的父母俱早亡,因此这行人里的长辈也就是他父亲的几个侍妾,然后是他这辈里的几个兄弟,然后是他的儿女和子侄,剩下的,其实都是赵家的奴婢。

对那些赵家奴婢们来说,其实除了点紧张外,倒没什么。反正在哪里都是做奴隶,只是以前在赵家做奴婢,赵家家规还不错,对待下人也好。如今到李家来,不知道李家如何。

可对赵家人来说,这确实是个天大的打击了。过去是贵族豪门,如今却成了别人的奴仆。

他们见到李逍那般态度对赵持满,惊讶之余满是欣喜。

解去了绳索,李逍把赵持满一家人安排进了庄。

原来的赵家奴仆,过去在赵家做什么差事,如今也都安排了差不多的工作。剩下的二十余口赵家人,李逍自然不可能把他们当奴仆使唤,特意让人收拾了一座院子给他们一家人居住。

“那宅子也是新建好的,就委屈你们暂时在那里安置了。”

“三郎,你别那么客气,我现在是御赐给你的奴仆,你给我安排个差事。”

‘这怎么能行,你忘记我们之前在大理寺已经喝过血酒,我们可是结义的兄弟,你到了我这,就是到了家里。”

赵持满对李逍是既感动,又愧疚。

“我这人也没什么别的本事,也就是一身骑射本领,可惜这辈子是不可能再上战场了,要不,以后我就给你赶车、护卫吧,也算是物尽其能。”赵持满道。

见他这样坚持,李逍也不好劝说。

“那就先委屈下二哥,替我好好操练下咱们庄上的家丁,训练下他们赶车骑马的本事,再教他们一些棍棒拳脚功夫。”

“可以。”赵持满点头。

“给其它人也安排个差事。”赵持满又指着自己的兄弟、妻妾们道。

李逍无奈,这人有点太死板较真。

最后只好简单做了点安排,让赵持满的妻子陪着婉娘,让他兄弟们跟着钱管家他们做事,勉强安排了下去。

这边刚安排好,李元芳来了。

李元芳是权知玉米监副监,今天刚到衙门上班,司农寺卿就找他去谈话,让他抓紧把玉米试种一下安排下去。

可李元芳哪懂得种玉米,这不只好赶来蓝溪找李逍了。

见到赵持满在,李元芳赶紧叫了声二哥。

赵持满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就走到一边去了。

“我就在那边候着,有事叫我,不打扰你们谈事。”赵持满离开。

“哎,赵二哥这人太古板了些了。”李逍无奈的道。

李元芳看着他的背影,也叹气道,“赵二哥当年可是长安游侠儿们最尊崇的人物,想不到如今却落这下场。”

“不是还有我们吗,我昨日已经为赵二哥写了一道求情奏章上去了。”

‘我也写了,不过我估计这事一时半会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两人聊好几句,李元芳说明来意。

“其实玉米我已经开始试种了,另外也还写了一些章程。你现在来了,正好给我帮忙。”

“已经种下了?”

“种了一点。”李逍拉起李元芳往外走。

玉米这东西不像是水稻,基本上哪都能种,而且春夏都可以种植,虽说不能连续种植两季,但种一季玉米再种一季其它的还是可以的。上半年种玉米,下半年就可以种麦子。若是上半年种粟,那下半年可以种玉米。

当然,玉米还可以在那些间隙里种植,什么田间地头,什么院坝边上,都能种。

李逍带着李元芳走了几步,前面就是大院场。

在院场四周的廊下,便有一小垄一小垄的土,边上还插了树枝条围拦起来。

“看到那绿苗没,那就是玉米苗,已经发芽了。”

廊下枝条围起来的小土垄上,一棵棵的小绿苗是那么的嫩绿。

“这是玉米苗?这屋院里头也能种?”

“当然能种,连窗台上都能种呢,有点土就行,玉米是最好种的。”李逍笑着说道。

成片成片的种植当然好,但其实把田间地头的碎地种上玉米,也一样可以。一亩地充其量也不过只能种上三千株左右的玉米,但田地地头哪个犄角旮旯的,也能咱上三五棵甚至是十来棵的。

积少成多,也一样不是少数。

当然,玉米最大的特色还在于,他耐旱,适合在那些肥力不高且缺少的山地坡地上种植。

“这院里种了多少?”

“一百棵,我刚才查看了,全部出苗了。”李逍自豪的说道。

第223章 员外郎

李家大院的廊前,玉米芽刚刚从泥土里探出个头来,三两片嫩绿的叶子,随风轻轻摇摆着。

若不是李逍说这就是玉米,赵持满根本不敢相信。

可李逍二十一岁就封为蓝田县男爵,一个农家子白身封爵,可知当今天子对玉米的重视程度,甚至他也就是因为这玉米,才让自己和一家人都被打为奴隶。

赵持满从没见过玉米,对玉米却是既爱又恨。

“这就是玉米?”

“是的,这就是玉米,不过现在还只是刚出的嫩芽。”李逍一株株的仔细查看,并且在数数。

把玉米种在院子里,这也算是让人意外之事了。

其实就是李家大院里的人,也没人知道这就是玉米。

老钱站在一边,瞪大着双眼,“阿郎,这就是玉米?”他还以为这是李逍心血来潮在廊前种的花花草草呢。谁能料到如此珍贵的玉米,居然就种在院子里呢。

幸好这土垄围起了篱笆,要不然被鸡啊猫啊狗的伤到一株半株的,他可就担当不起了。

“粮食不都种地里吗,怎么种院里呢?”

“方便照看啊,再说这是我秧的苗,等长大点再移栽到地里去。”李逍终于数完了,一百颗苗,一颗不少,他撒了一百颗种子,居然全都发芽成活了。

这可是相当难得的数字,要知道一般情况下,田里的精种的玉米,也顶多百分之九十的发芽率,一般成片大田粗种甚至只有八成的发芽率。

或许这是因为这些种子是从空间里带出来的吧,那神秘空间里出的东西总有些灵气。

“玉米还要育秧移栽?不是直接播种吗?”

老钱是管家,虽说多年在长安的商铺里掌柜,但对于农事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

他只听说过水稻要移栽的,还没听说比如粟、麦也要移栽的。

“正常是可以直接播种的,不过眼下咱们这种子珍贵,自然得小心点。先育秧再移栽,能提高成活率和产量。”

这玉米虽是种在院子里,可这土李逍却是很精心的弄过的。普通的黄土,但是却掺了柴灶里的土木灰,又加入了发酵过后的牛粪、鸡屎,怕土壤结板,又还特意弄了些枯叶木屑掺入其中。

最后这些土可不一般,灰黄颜色,而且土比较松。一长垄土,李逍就撒了一百颗玉米种子,还撒的比较稀。定时的浇水,其中还泼过一次加水稀释后的尿。

正是因此,这玉米秧才能长的这么好。

“育秧移栽的话,我们就能提高玉米种的成活率和利用率。”

李逍挽着袖子,伸手去拔开垄土,查看玉米秧的根茎。直接播种玉米种,一亩地大约是需要三到四斤种子,玉米采用的是一行行的种植法,跟麦稻粟都不同,倒是与甘蔗其实差不多。

种一行得隔一段距离。

直接播种的话,虽然方便,但发芽后肯定还需要一次间苗,保证株距间隔不太密,有时还得补种没发芽的空地。间苗的话是大田种植的必然程序,但现在毕竟种子少,到时间苗就不免浪费。

李逍在自家院里育了一百颗玉米苗,在空间里还育了一百颗。

试种,关键还是试验,得出各种数据,为大面积做好数据支持。

“再长几天,就可以移栽了。”

“一亩地能种多少株啊,阿郎?”老钱盯着这些宝贝一样的玉米苗问。

一亩二百四十步。

古者百亩,止当今之四十亩,今之百亩,当古之二百五十亩。

唐朝的一亩田,比之先秦之时那是大的多。不过比之后世的一亩地,却又要小点。大致来说,唐代一亩,仅相当于后世0`87亩左右。差不多九成左右,稍小一些。

一般来说,玉米播种平均行距为0·57米,株距则为0·3米。后世一亩地667平方,精量播种的话,一亩地大约有三千五百株玉米。

一分田就是三百五十株,而唐朝一亩也就后世九分地左右,则为三千一百五十株。

唐朝一分地,能种三百一十五株苗。

一百颗玉米苗,能种三厘多点地。

这么点地,其实也就是一间房大小,长六米宽三米左右的一块地,可以种上十行玉米,每行隔三十厘米一株,一行能种十颗,刚好一百株玉米。

这么三厘多地,其实李家大院后面的那片空地上,李逍已经划量好了一块。长两丈宽一丈。

大唐一尺合后世30·7厘米,这样一块差不多刚好种一百株玉米,也就三厘地多点。

“一亩地玉米能产多少?”

李逍大致算了算,按后世来算,高产的一亩能达一千公斤,高海拔地区低产的也有五百公斤左右,大面积平均亩产是六七百公斤。

不过他也曾经看过一个数据,据说明朝刚引入玉米的时候,那时候许多地方的玉米亩产也就一百公斤左右,但依然令当时的官府和百姓十分高兴。

不过李逍觉得自己这个玉米不是一般的玉米,毕竟空间里出来的,相当于优良种子了。空间那颗玉米结了八个穗,就算到了外面,按正常的只留两穗,那产量也不会少。

他知道有些玉米大面积种植,只保留一穗,但许多百姓菜园里种植玉米,也会留两穗,这关键还是得看肥力跟不跟的上。

水和肥跟的上,那么一株留两穗是能保证产量的。

哪怕一株只留一穗,一个大玉米也有二三百克,晒干脱粒后也能有一百七八十克,那一亩也能有六百多公斤的纯玉米粒收获,这起码是近六石的产量了。

如何能够保双穗而不减产,那就是奔着亩产十石去。

李逍把这个数字一说出来,还是把老钱和赵持满他们深深震惊了。

这个时代,若论主粮种植,种的最多的其实是粟,然后是麦,再然后是稻。水稻虽在后世种植最广,但在唐朝,因为南方开发不够,所以产量比不上北方的粟稻。

北方农物,粟比麦多,粟也称小米,长的跟狗尾巴草一样。粟的产量比麦其实要低,但自先秦到唐朝,北方粟一直是种植最多的作物。

其关键原因,就是因为一来粟更抗旱,二来也是因为粟有一壳坚硬的外壳,极易储存,能储存时间更久,易储存和耐旱,这在古代是极为重要的,使得粟一直远超小麦种植。

毕竟小麦虽不比稻子需要水田,但小麦也比粟更需要水。

而现在,粟比麦稻更适合北方,尤其是关陇地区的一些优点,李逍的玉米也都有,耐旱、易储存,而且还有比粟、麦甚至是稻都更强的一个优点,产量高。

亩产六石,甚至是十石啊。

哪怕就是减一半来算,亩产三石也是不得了的,要知道关中缺少,山地坡地多,一些地方的粟产量只有一石左右产量。

老钱颤抖着道,“五谷之中,唯粟耐陈,这玉米也耐陈易储吗?”

粟有一层硬壳,这层硬壳可以防霉变虫蛀和腐败,可以长年储存,保存的好,甚至存上十年也没问题。隋朝的几大粮仓里当年存的粟,就有的到贞观朝时都还是好的。

关陇地区除了粟种植广,还有黍也种植许多。黍的优点在于极强的耐旱性,这种作物也称糜子,又称为大黄米。他在水源不足的地区很容易成活,而且成长期只有两三个月,还适合在气候寒冷、植物生长周期短的河东、关中等地种植。

因为黍煮熟后粘性大,又极适合用来做糕点和酿酒。

而麦的优势在于它和粟、黍的生长周期不同,在粟、黍粮食青黄不接的时候,能够提供救命口粮。尤其是自汉代解决了麦的灌溉和磨粉问题后,小麦的种植越来越广。

粟、黍耐旱,易储存。麦产量高,与粟、黍生长周期不同,可以填补青黄不接时的空白。

而现在,李逍的这个玉米,居然身兼多种作物的优势。

比如玉米产量高,甚至比南方产量最高的稻居然还高,玉米又耐旱,不怕水,山地坡地都能种,不比粟黍抗旱能力差,且又好储存,玉米那层外壳,一样耐陈易储。

还有一个极大的优势在于,南北皆宜,特别是能在大田上成为与小麦、春粟、高粱等轮作倒茬的一种重要作物。

适应性强,易栽培,春玉米还比其它春播植物成熟更早,最能填补每年青黄不接的空白期。

尤其是对于山区的农民来说,这将是最好的作物。

赵持满也终于明白这玉米为何会如何重要,为何褚遂良他们想抢玉米了。

“三郎啊,说到可要做到,切莫说大话啊。”

院外传来一道声音,一袭春衫的李治走了进来。

“你来做何?”

李逍问。

“某刚换了个差事,由工部调任户部,如今是仓部员外郎,以后跟司农寺免不了事务往来。”李治笑着说道。

仓部员外郎,就是户部下仓部司的次官,户部下有四司,分别为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各司以郎中为主官,员外郎为次官。

仓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库储、出纳租税、禄粮、食禀之事。

仓部对应的这块,其实正好就是司农寺管的这块。只不过仓部跟司农寺不算上下级,一个是政令机构,一个是事务机构。说白了,户部其实相当于皇帝的会计,而司农寺相当于皇帝的出纳,只不过会计只一个,出纳有好几个。司农寺管粮食,卫尉寺管武器、太府寺管钱。

李治说完,径直摇摆着走到李逍旁边,看着那一株株的嫩苗,“若真能如三郎所言,关陇山区干旱少水缺肥之地,也能亩产三石,那真是天降祥瑞。”

第224章 对赌

李逍对于这老王调职的事情不感兴趣,哪怕他调到了与自己对口的仓部司做员外郎,他也懒得鸟这人。

对这家伙,他始终不怎么感冒。还不如赵持满对他胃口,虽然赵持满还带兵来打过它,可不打不相识。但老王这人老是阴阳怪气,他看着就不太爽。

“玉米先育秧再移栽,倒还是有点复杂啊,我看这玉米和高粱种的也差不多,可高粱就不用育种再移栽。”

“高粱能跟玉米比吗?高粱一亩才产多少?而且高粱饭能好吃吗?除非是灾荒之年,否则谁愿意吃高粱饭?那是喂牲口的,岂能跟玉米相提并论啊。”李逍头也不抬的怒怼老王。

“玉米高产那也不过是你现在的一家之言,究竟如何,还得看结果呢。”

“百日之后就见结果,老王啊,要不咱们来赌一赌,我也知道你是王家家主,家大业大,我李家是跟你比上的。但小赌一把还是可以的,要不咱们赌个一百贯,就赌我这一百株玉米,也就三厘地,到时要收三斗粮。”

三厘地收三斗粮,那三分地不就得收三石?一亩,不得收个十石粮?

“脱粒后的干玉米粒?三厘地三斗?”老王神情有些激动,李逍敢把这样的赌,说明他很有自信。可老王却很高兴,哪怕自己跟他赌输了不过是一百贯钱,但万一李逍真做到了,那可就不得了了。一亩十石脱粒后的干玉米粒,天啊,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好,我赌了,不过为了防止你做弊,我得派人来你府上看着,盯着你的这一百株玉米,从种到收,得全有我的人盯着。”

“你愿意派你就派,哪怕一天到晚盯着都行,只要不搞破坏,随便他们怎么看。不过事先说好,看归看,但他们的吃食住宿我可不管。若要来我这搭伙也行,交房租和伙食费,一人一月就收你二百钱吧。”

“还收房租和伙食费?一月二百钱?太贵了。”李治大气。

“嫌贵你可以不要来啊,或者你自己派人来送饭也行。”

李治突然笑了。

“不就是一月二百钱嘛,小意思,一言为定,回头我就派人过来。”

李逍拍拍手回厅里,老钱赶紧招过来几个家丁。

“你们几个,就在这里盯着这里,别让天上的鸟啊,院里的猫狗啥的祸害了这玉米苗,盯死了,玉米苗坏了半点,都唯你们是问。”

几个家丁都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猛的点头应声。

“都看好了,晚上我再安排人过来值夜换班。”

客厅里,老王脸皮很厚的跟了进来。

厅门口,赵持满脸色起伏不定,他是认识李治的。他在太宗时就是千牛了,李治继位那会,他还跟许多内卫护送着太子回京继位。

刚开始他还有些疑惑迷惘,但这会已经弄明白了。

皇帝居然用了一个假身份来李家,而且看样子跟李逍关系还不错,虽然看两人总有点不对头的感觉,但皇帝还能经常来,这就说明李逍在皇帝心中还是很有份量的。

刚才他看到皇帝的时候,其实很愤怒。

但愤怒只是一瞬间。

犯错的终究是自己,皇帝虽贬他赵家为奴,可终究还是赦其死罪。

李逍喝着自己的茶,泡的金银花加了点干鱼腥草,最近天气特别干旱,人也有点上火。

他喝不过唐朝的茶,那蒸熟后压制的茶饼味道并不好,加不加各种佐料他都不喜欢,他倒是有心想炒点茶,但好茶主要在南方。他没空跑南方去炒茶,也不愿意把这炒茶技术传授给别人,还是等以后有时间了,自己栽点茶树,然后摘了新茶叶来炒吧。

李治很不客气的也喝着茶。

李逍看着这老王,觉得他的脸皮还是真厚。

“老王啊。”

“哎。”

“上次你侧室说你们家的那点破事,解决了没呢?”李逍没事找事的问。

李治皱着眉头,鱼腥草加金银茶煮的茶,味道很怪,他喝不惯。把入嘴的一点鱼腥草茎吐出来,“那点破事正解决呢,还不错,这要多谢上次三郎指点啊。”

“对了,老王,王方翼跟你是啥关系,他也是太原王家的,你们啥辈份啊?”

李治笑了笑,“论辈份是我从兄。”

“哦。”

哦了一声后,又没有什么话可说了。

这时钱管家过来禀报,说乡里几位里长过来了。

“请大家过来喝茶。”

几位里长前来,还是关于抗旱救灾之事。今年的旱情丝毫不见有好转的迹像,多亏了李逍之前的乡约堂章程,如今乡里剩下的那三万亩地还勉强在支撑着,不过虽然没枯死,但很明显今年产量会很低。

“三郎啊,恭喜你封爵加官啊。”几位里正对李逍越发客气起来。

“客气什么,都是乡里乡亲的,有什么事情大家直说好了。”

几位里长纷纷诉起苦来,眼看着旱情没缓解,今年收成要大减,到了夏天估计还是会缺粮,到时只怕等不到秋收粮食下来了。

“咱们乡约堂义仓的事情,得抓紧啊。这事情是三郎你规划出来的,也还得你来牵头,我们也不懂得这些。”

李逍之前跟大家商量过,建义仓买粮。

乡约堂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然后买粮食,再印制粮票兑给百姓,百姓凭粮票到乡约堂来领粮。

这是为了保证整个乡里能够渡过这个危机。

“义仓啊,买粮得先有钱,按之前计议的我们要发行债券。正好,今天我们这里就有一位有钱人,太原王家的新家主,也是咱们朝廷户部仓部司的员外郎,他有钱,咱正好向他打点秋千。”

李逍笑呵呵的望着老王。

李治觉得有点阴森森的,这李逍的样子有点吓人啊。

“什么债券啊?”李治问。

债券这个东西后世无人不知,大到国家有国债,小到公司有公司债。反正就是一种金融契约。

“老王啊,债券债券,顾名思义就是跟债有关的契券嘛。我们蓝溪乡呢,准备建个义仓买点粮食以备饥荒,可是现在大家手里又没钱,所以啊,打算向大家借点钱买粮,为了让大家放心呢,我们承诺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的条件偿还本金,并且把这些承诺约定都写在一张契券之上。”

第225章 包圆了

“契券为凭,到时就可以拿这个来找我们要回本息了。”

“哦,这样啊。”李逍解释的很简单明了,老王倒是听懂了。

“借钱嘛,你想找我借钱?”老王望着李逍。

“对啊,谁要你是大财主嘛,不找你借钱找谁借呢,正好你今天又刚好在这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嘛,你也就慷慨解点囊,支援一点好了。你放心,我们这钱不白借你的,白纸黑字写好契约,而且利息也不会少给,怎么样?”

李治捏着下巴,“那为何不叫借条,为何要叫债券呢?”

“这当然还是有区别的。”李逍解释。

借条嘛,通常就是向某人借款的凭证,上面会写明借贷人和放贷人。但债券不同之处在于,李逍可没打算在债券上写明是向谁借钱,而是只写明借款数额以及利息和到期时间。

“为何要这样呢?”

“流通,让债券流通起来。”

“流通?何意?”李治更不解了。

“这么跟你说吧,你借给我一百贯钱,我给你一百贯债券,这债券比如每张面额一贯,那么我给你一百张债券,上面有约好的利息和偿还时间。你拿着这些债券,可以留在手里,等到期了来找我们要还本息,也可以转让给别人,到时不管谁拿着这债券,我们都承认他是我们的债主,都可以来找我们要债。”

“有点复杂,但还是明白了,不过为何要这样呢?”

“流通啊,让这债券流通起来。”

流通,这在后世是相当重要的一样属性,比如现金流。

如果是普通欠条,那一般是不能转让给别人的,但如果是债券,就有流通性,流通代表的是什么呢?是盘活的资产。

一张债券,上面有标准的面额,有标明承诺的利率以及偿还时间,那么从某方面来说,他是可以当成现金来用的。

毕竟,只要蓝溪乡有能力偿还的话,那么这跟现金也没什么差别。

当然,问题是,蓝溪乡既然要借钱,他们又如何能保证到时有能力偿还本金和利息呢。

这,自然就是信用问题了。

李治是皇帝,虽然开始有点疑惑,但他很快脑子一闪,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大事。

蓝溪乡现在还不一定有这个信用,但如果是朝廷来发行这种债券呢?

“怎么的,老王,你王家家大业大,一点小忙也不愿意帮?”李逍瞪着发怔的李治。

“要多少?”

“十贯不嫌少,百贯不嫌多,你愿捐多少都行。”

李治微微一笑,“你们打算发多少债券呢?”

“我们蓝溪乡一千三百余户人家,近万人口。今年夏粮肯定歉收,估计也就四成左右收成,就算朝廷减免田租,可这租调还得交,若是还要折庸更不少。要等到秋粮下来,肯定还有些差额的,就算我们乡里齐心协力,把粮食都拿出来,也还是不足的,我估计起码还得差一到两月的粮食。”

一个成年男丁,一年需要口粮六石左右,妇女孩童哪怕减半,一年也得三四石。

近万人口一到两月的口粮,哪怕少算点,最起码也需要五六千石粮食的。如今的粮价节节上涨,斗米近五十文,就算是粟米,也得一斗三十文了。

买五千石粟,以现在的价格,也得一千五百贯钱。

“总得一千五百贯左右吧。”

“利率呢?多久偿还?”李治很有兴趣的问。

利息啊,李逍捏着下巴有些犹豫不定。

这年头的利息是很高的,没有什么正经的金融机构,民间借贷多,利率也高。甚至朝廷都放高利贷,隋唐以来,常年战乱,有时只有京官有俸禄,地方官甚至没有俸禄。

那官员们靠什么养活自己呢?

靠田,职田、永业田,还有公廨田,大家靠田租收入。甚至就算是衙门的办公费用,也是靠公廨田。后来,情况稍好些,朝廷特别给各地衙门拔一笔本钱,这笔钱就让各衙门自己去放贷,利息就用来做衙门的办公开支。

这钱,也就叫公廨钱,衙门把公廨钱交给专门的人去放贷收息,一般都是当地有钱有势的人家子弟,这些人也被称为捉钱令吏。

这公廨钱的利息是多少呢?

官府给捉钱令吏每人以五万本钱放贷,每月收取息钱四千文。五万本钱,一年利息四万八千钱,年息约达本金百分之百了。

这还是官府放的贷,年息都达到近百分之百,而民间的借贷利息只高不低,可知这年头放贷利息之高了。

民间什么九出十三归,什么羊膏利、驴打滚之类的多的是,总之就是越短期借贷利息就越高。

李逍要发债券,总不能比官府的公廨钱利息还低吧。

“我打算债券以半年为期,一百文钱为一张面额,月息五分,合年利百分之六十,不计复利,半年到期利息为三十文钱。”

“这可是比公廨钱还要低些啊!”李治道。

“我们借钱是为买救命粮度饥荒,大家又哪有多少钱呢,这钱借了,还得抓紧还,要不利息这么高,越滚越多啊。”

发一千五百贯的债券,半年后蓝溪乡就得偿还四百五十贯的利息,这放后世,妥妥的高利贷啊。

“你这五分的月息,太低了,官府公廨本钱月息都是八分了。若想借贷,可不容易。这样吧,一千五百贯是吧,我一人包了。回头我派人送钱过来,你们给我债券。”

“你全包了?”李逍意外不已。

一千五百贯啊,这可不是一千五百文钱,这可是一大笔钱,足足一百五十万文呢,大唐的一文钱购买力可是很高的。

一个家有百亩田地的地主家,都没这么多钱,哪怕是寻常有地千亩的地主,手上都未必有这么多现钱。

一千五百贯,都能买上几百亩地了。后世一亩地值几万,按土地价值算,这就相当于几千万块。

“真的假的?”

“我骗你做什么,说到做到。”李治笑着说道,一千五百贯对他来说,小意思而已。他此刻心情大好,觉得李逍这债券是个有意思的好东西。

第226章 雕版大钞

李治走的时候,李逍送了两棵发了芽的玉米给他。

“拿回去好好养着,记得浇水别太勤了,浇一次水等盆土差不多干透了,再浇。半个月左右,加点肥。最好是用干的牛粪马粪,记得是干粪啊,不能用新鲜的,否则会烧死这嫩玉米的。”

两株玉米是从空间里挖出来的,长的比院里的要精神的多,叶子黑绿如墨,移栽在两个破陶缸里面。

李治如宝一样的让两个侍卫接过。

“只要你好好养,等三个月后,你就能收获四个大玉米了,能有一斤多。”

“放心,我肯定亲自侍弄它们。”李治宝贝似的看着这两棵玉米,他要亲自照顾这两玉米,要亲自看一看它们的产量究竟有多少。“一千五百贯钱,回头就让人送来,那个什么债券你到时交给来人带回来。”

李治坐着马车走了,走的有点急。两个六品的千牛备身,腰里挎着千牛刀,一人抱着一缸玉米苗宝贝似的坐在皇帝的马车上。身为御前带刀侍卫,他们也是头一次有资格坐在皇帝的身边。

这是何等的荣耀?当然,他们也清楚,其实真正跟皇帝同坐一车的是那两缸玉米苗,并不是他们两个。

送走了老王这个冤大头,李逍准备制作债券。

债券是什么,以前根本没有,也没有人知道要做成什么样子。不过五位里正今天都非常高兴,因为一千五百贯居然到手了。

有了一千五百贯,那可是能买五千石粮食,蓝溪乡今年可保不会有饥荒了。

按李逍的想法,债券一百文面额一张,这样比较方便他能流通。虽说老王一人买下了所有债券,流通性可能不大,但总得遵循自己最初的设计理念的。

一千五百贯,就得一万五千张债券。

细想了下,李逍突然发现,这债券的成本也很高啊。哪怕把债券做成跟后世的钞票那般大,可一万五千张啊。他都忘记了这年头的纸张其实是很贵的,而且要在这债券上写字呢,一万五千张,这得写多久?

抄书人的工钱可是向来很高的。

突然又额外多了许多成本,令李逍有些不爽。

算下来,估计这抄写债券的工钱得比纸张还高许多。

长安城里,抄一卷书的价格是一千钱。而一卷书,就是一万字。抄十个字就得一文钱呢,李逍这一万多张债券,每张债券上得标明面额,还得注明利率和到期时间,字不少呢。

尤其,他还得加上点防伪的标记什么的。

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这一万五千张债券,估计成本都得几十贯啊。

不行,必须控制成本。

一千五百贯钱募集来,可是得买粮食的,不能浪费在其它地方。

得从其它方面想办法节省这笔开支。

加大面额?一千钱一张?李逍摇了摇头,弄一百文一张主要还是为了流通,若是一千文一张,岂不更难流通,毕竟一千文钱可是很大的。

“对了,刻雕板印刷债券啊。刻一副雕版出来,然后就能印一万多张债券了,这成本可就低的多。只要请人先写一张债券的版稿,然后找工匠刻出来,这两方面都没问题。”

写书的人多的是,而这个时代虽然没有雕版,但是有刻碑啊。刻木头总比刻碑石还要简单一些的。

唯一问题还是油墨的问题。

雕板印刷的墨水好像必须得是油墨,而不是普通的水墨,往墨里加油,这是个技术难题。

好在李逍马上想起来,自己的结义兄弟王方翼家可是制墨的,当年王方翼母子被赶出家族时,可不是靠种田发家的,而是靠着从太原王家带出来的制墨技术建墨坊而发的家。

纸、笔、墨,在这个时代都是比较贵重的东西,墨一般都是用松树烧取松烟加工而成,生产较难,价格也贵。

李逍觉得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的人就好了,王方翼虽然离家参军了,但给他去封信,让他交待工坊里的匠人为他专门研发出一款适合印刷的油墨应当不是问题。

雕刻技术在后世其实都是老古董技术了,随便一个丝印都比雕板印刷强,更别说铅活字了。

不过李逍现在也没有大力发展印刷的念头,先把这债券印出来吧。

给王方翼写了一封信,然后派了张葱去追赶刚出发的大军。

李逍坐下来研究债券的式样,他很有一种拿来主义,直接就按照后世百元大钞来设计,当然要更简单的多。

大小差不多那么大,采用的纸张则是用的桑皮纸,这种纸大唐很多,价格比起黄麻纸要便宜一些,但更结实一些。后世有名的宣纸,在这个时代还没出现,其实宣纸也是属于皮纸的一种类型。

拿出一张桑皮纸,裁出百元大钞大小,然后李逍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

正面上首中国人民银行那里,李逍写上蓝溪乡公约堂六个字。

正中是一百文三个大字,然后他还在下面特别加上了一个50的阿拉伯数字,债券嘛,就得弄的复杂一些。

左上角,李逍还设计了一个简单的图案,做为专有标记。

然后他又在左下角位置,先画了一个小点的50,再在下面写了一串编码,采用英文字母加上阿拉伯数字组成,四个英文字母加上四个阿拉伯数字。

这串编码就是每张债券的身份证号了,每张债券的编码都不一样,而且编码里面包含着很多信息,比如前面几个英文字母,每个都代表着印刷批次,后面数字代表着在同批次中的排列顺序。

“这个编码得刻一个活字章,印刷好债券好再另外盖印上去,可以做为防伪标记。”李逍看着那编码数字想道,总不能每张债券都出一个版的,好在这串数字另印上去也简单。

刻一批字母,再刻一批数字,然后弄一个可以把这些字母安装和取下的活字章,这样就可以解决每张债券上的编码印刷问题了。

背面则画了一张简单的蓝溪简画图,背靠王顺山,一汪蓝溪蜿蜒,李家庄居于其间,简单但又形象。

“如果两面都要印刷的话,就得开两个版,印刷两次了。是否有必要呢?”李逍想道,不过随后他还是觉得有必要印两面,只要能够解决油墨的问题,那么雕版印刷个图案并不难,而且还能大大增加防伪能力。

背面下方再加上个印刷日期,比如永徽五年三月。

对了,还得在正面再写上蓝溪粮食债券六个字,下面再来一排小字,利率月息五分,半年赎回,到期本息偿还共一百三十文钱。

想了想,李逍又在正面画了一朵简笔牡丹花。

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觉得应当没有谁能够轻松模仿了,嗯,到时再每张债券上再盖上几个印章,或写几个签名,就更难仿了。

这可是大唐第一张债券,第一张流通券啊,算的上是大唐第一张钞票了。

这应当是有极大的历史意义的,李逍看着自己鬼画符的这张债券,心里充满自豪。

如今的大唐可是连个钱庄都没有,甚至连历史上的柜坊现在也还没有。柜坊要到玄宗时代才出现,在大城市里,商人开设柜坊,为商贾居民们提供贵重物品保管功能,金银钱帛也可以存放,但存钱在柜坊可没有利息,还得要保管费的。

李逍觉得不可思议。

存钱到银行还得银行给保管费,这真是天理难容啊。

这也让李逍看到一个极大的商机,虽然现在他还没空去弄,但这确实是以后的一个赚钱商机。

银行是什么?银行就是吸收客人手里的存款,给付低息,然后高息再贷给其它客户,中间赚着利差呢,简直是空手套白狼。

而且银行还能做汇兑、保管等业务,规模越大,钱越好赚。

东征军刚开拔,正一路向东,张葱骑着马很快追上了大军,有李逍的信,他倒也比较快见到了王方翼。

王方翼如今在军中为队正,带着五十个兄弟,虽然官贬了,但他却很兴奋,终于有机会上阵杀敌立功了。

见了李逍的信,他马上回书一封说会写信回去安排,并说油墨估计没问题。

果然,几天之后,李逍就见到了来李家庄拜访的王家墨坊管事,他们带来了几样新试制出来的油墨,一改之前的墨条式样,这油墨采用了最新工艺。

李逍这几天已经找人刻好了雕板,正反面各一块。虽然雕版挺复杂,又是字又是画,还有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但对于雕刻工匠来说,其实都一样。那个花白胡子的老匠人,甚至根本不识字,但这并不妨碍他只用了几天时间就把一块版给雕刻好了。

李逍仔细的检查了好几遍,发现浑然天成,毫无半点破绽之处,老匠人回答说,不管上面是什么字什么符什么图,反正他全当是雕图了。反正把书生写好的字反贴在板上,然后一点点的仿着雕就好了。

他说其实不用贴纸在上面,他都能够雕的出来。

两个老匠人一人要了一贯工钱,但李逍却觉得太值了。

把几张油墨在木板上试了几次,李逍终于找到一种最适合的油墨,用这油墨雕板印刷出来的债券,墨水不会糊,也不会粘连,效果很好。

李逍当天高兴的开始印刷,一天时间就把一万五千张债券全印好了。张葱刘蒜一伙人则负责盖章,李逍给债券设计了足足八种章,加上那串独一无二的编码印,再加上李逍自己的手写签名,他估计没谁能够假冒了。

“完美!”李逍把一张两面都印刷好、盖好章,还签好字的百文债券在面前甩了甩,发出赞叹之声。

第227章 昆仑奴

长安。

巍巍太极宫。

甘露殿廊前,皇帝李治蹲在那两个陶缸面前,聚精会神。

两个陶缸十分的粗陋,就是最简单粗制的陶缸,毫无美感,更别说缸上有釉彩或图纹了。

这样的缸摆在皇家大内,和周边格格不入。

可是皇帝李治最近却完全被这两口缸给迷住了,每天都得在这缸前呆上十几回。

甚至一向爱洁净的皇帝,居然还亲自拿着一筐太仆寺送来的干马粪揉捏碎之后,一点点的摔到缸里。

三岁不到的代王李弘长的粉雕玉琢的,此时也蹲在父亲的边上,兴奋的拿着一块马粪,学着父亲的样子也有模有样的揉碎、抛撒。

“今天又长高了一点,新增了一片叶子。”李治看着这株越来越翠绿越来越拙壮的玉米苗,很高兴的道。

武氏挺着个肚子,手里却也拿着一个水壶在边上,“陛下以为,这两株玉米真能收一斤多玉米粒?”

“这话可是李逍跟朕说的,他还跟朕打他个赌,说他家一百株玉米,到时要收三斗玉米粒呢。朕亲自种的玉米,总不可能比他种的还差吧?”李治不服气的道。

“陛下莫忘了,那李逍可是个农家出身的地主,论种田,陛下肯定不如他的。”

李治想了想,‘爱妃说的也有些道理,那朕今天下朝之后再去李庄瞧瞧,看看李逍的那玉米种的如何了,又是怎么种的。顺便,还可以找他要那债券。’

“陛下对这债券挺有兴趣啊?”武氏问。那天皇帝从蓝溪回来,对她说了一大通债券的神奇之处。

李治笑道,“那个李逍最会各种奇淫技巧,不过这债券啊确实让朕眼前一亮啊。大唐虽说经过高祖与太宗两代皇帝的努力经营,尤其是贞观之治后,也算是国富民强。不过相比起隋朝时天下八百九十万户,六千多万人口,我们大唐还是远远不及啊。”

隋朝虽说是二世而亡,但隋结束南北分裂,一统天下。隋文帝时休养生息,有开皇之治,当时全国户数八百九十万之众,人口六千多万,这是相当惊人的数字。

而大唐立国后的武德年间,全国户数不过二百余万户,人口更是只有一千一百六十万多点。到贞观末年,户口有数恢复,但也不过三百万户,一千七百余万人口。

他继位也有五年,这五年没有什么大的天灾和战事,政策延续贞观制度,稳定发展,到如今也不过三百八十万户,两千二百万人口。

相比起隋朝鼎盛之时,不过三分之一而已。

李治叹口气道,“今年东征高句丽,兵马调动七个军,足十余万府兵。军费开支巨大,岂料偏偏又遇上十年一遇的关陇山南大旱,今夏的租税肯定要大减,朝廷也是捉襟见肘啊。”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打仗是最需要耗费钱粮的,而遇大灾,同样需要朝廷拔粮拔款赈济灾情。但朝廷的仓库里,其实并没有多少钱粮。

上次在蓝溪李家庄,李逍找他打秋风,倒是让他惊觉这个债券其实是个好东西,朝廷也可以借鉴使用。

以往朝廷没钱,一般情况下都是加派,向百姓加征,向富户们摊派加征。

比如加点战争税,要求富户们捐钱。

但每次,总会弄的大家怨声载道。

“如果朝廷也发行债券,向天下的富商官僚贵族们筹集钱款,朕觉得是个不错的办法。这债券是借款而不是摊派,有借有还嘛。朝廷现在缺钱,但以后有余时可以还。”

武氏点头,“陛下说的有道理,借比摊派强,虽说借钱也不好借,但肯定比加赋摊派强的。不过发债券借钱的话,利息可不是小数。”

公廨钱的利息都是月息五分,年息那是接近百分百。如果朝廷借上一大笔钱,那利息可是很沉重的。

“利息可以降低点。”李治早想过这个问题了。

李逍这几天很忙,三天的假期已完,李逍虽不愿意,也得到司农寺去上班了。

好在李元芳这个副手还是很尽职的,虽然他在家呆了三天才上任,可李元芳已经把玉米监的架子拉起来了。

一众官吏也都由吏部选派到位,一百个农夫也都拔过来了。

北苑、蓝溪、沙苑,三个地方各划了一千亩地给玉米监,皇帝还特别让政事堂抽调兵马进驻。

蓝溪和沙苑各派驻了一团二百府兵驻守,而北苑更是直接由禁卫羽林军负责。

李逍这个代判玉米监事对监中事务很放权,具体的事务他根本不管,他现在只负责玉米的具体种植方面。

七个玉米种,才都交到了李逍手里,除了被李逍已经种掉的二百颗种子,还剩下了大约四千颗,这点种子能种大约一亩多点地。这还是精种,要是直接种,肯定还种不到一亩地。

秧田边,军府士兵们个个挎刀端矛,他们一个个瞪大着眼睛,把整个秧田围的水泄不通。

每一个进入秧田里的司农寺农夫,都得带着腰牌核对后才能进出,特别是从田里出来时,还得脱光衣服检查,甚至还要张开嘴检查,以防他们挟带玉米种子出来。

有一个农夫就是因为想要带两颗玉米种子出去卖,结果被查获,直接就被府兵给一刀砍成了两段,都没经过审判,杀无赦。

据说现在祥瑞玉米之名满长安皆知,长安的贵族们都想得到玉米种子,甚至有些外国的胡商,更是开出了高价。

一颗玉米种子,听说都已经炒到了十贯铜钱的天价,一粒种子一万文钱,听着李逍都惊叹不已。

早知道,自己先弄点种子卖掉啊,那就能立马变现一笔巨款啊。一粒十贯,他有几千粒,那岂不是能成为万贯富翁。

好在府军士兵没有人敢对待农夫们那样搜查李逍,要不然他真会翻脸发火。

因为砍了一个想偷玉米种的人,司农寺卿大怒,亲自赶到蓝溪视察,然后发一通怒,把剩下的九十九个农夫全给撤了,贬他们去给辽东军运粮,他新调了一百农夫过来。

等人到了,李逍雷的不轻。

一百新农夫,全都是皮肤黑不溜秋的,但绝不是因为晒的,这些人那是从头黑到脚,甚至头发都是打卷的。

“这些是昆仑奴!”司农卿有些得意的对李逍说道。长安城里有不少昆仑奴,这些昆仑奴以力气大、温驯听话而闻名,长安贵族争相以有昆仑奴为车夫马夫而得意。

李逍想不到,司农寺居然还一次给他拔了一百个昆仑奴来种玉米。

“他娘的,昆仑奴你放心用,他们绝不会偷玉米种子的。”

第228章 占城稻

司农卿刘祥道对李逍这个借调来的下属可是很照顾,李逍只说一句种玉米需要些马粪,结果刘祥道立马在早朝时亲自去跟太仆寺卿扫招呼。第二天,太仆寺就运来了一百车马粪。

司农寺只要管粮食,而太仆寺则主要管马。

掌管天下马匹的太仆寺里有无数的牧马监,马多自然马粪也多。

古人很早也就认识到了粪肥对于庄稼的帮助,南北朝时期所著的农书齐民要术一书里,就利用牛粪的畜肥制作法,这种方法称为踏粪法。

在唐代以前,家畜的粪尿已经很普遍的被用于施肥。

至于人的粪尿做为肥料虽在西汉时也开始有记载,但直到此时粪肥还是以畜粪为主,人粪尿还是较少使用。

太仆寺因为管理天下马匹,拥有众多马监,因此太仆寺便拥有大量的马粪,甚至在长安的各个衙门里,太仆寺因为管着马监拥有大量马粪,而成为最有钱的衙门。

他们每年光是卖马粪的钱,就让太仆寺的小金库最满,每年太仆寺的官吏们都能拿到许多额外的收益。

说白了,这年头又没化肥厂,甚至人粪都没有怎么得到全面应用,畜粪便成为帮助土地恢复肥力的主要方法了。

太仆寺拥有大量马粪,就相当于有了全国最大的肥料厂。

一百车的干马粪,对于现在试种玉米来说自然有多,不过多多益善。那几小块要试种玉米的地都被施了不少马粪,剩下的则施到了剩下的田里,今春种不了玉米,等明年还可以种,甚至下半年都还能种。

看到太仆寺还有这样的资源,李逍请刘祥道吃了顿饭,然后大方的送了他两株玉米苗。

“这两株苗不在朝廷登记的玉米种子数量之内,是某所私有的,刘司农尽管拿回去养着,这玉米其实养在家也是挺好看的观赏物。”李逍两株玉米苗一出手,立即让刘祥道两眼眯了起来。

在李逍眼里,两株玉米就是两株玉米,但在刘祥道眼里,这可是祥瑞啊。

“真不在朝廷登记的种子数之内?”

“不在。”

刘祥道呵呵笑着收下了。“李监正有话直说。”老油条很聪明,知道李逍肯定是有事相求。

“有两件事情,一是想请刘司农帮忙牵下线,我想找太仆寺也买点马粪呢,你知我家里也有千多亩地,刚授了爵,又多了几百亩地。不过蓝溪的地嘛,太瘦,肥力不够,要是能有点马粪,也能大大提高下地力。”

“哦,这么点小事,当然没问题。”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刘祥道很痛苦的答应了,反正也是点小事。以他的地位,找太仆寺卿牵个线,不是什么问题。

“多谢刘司农,那马粪市价多少,我都照样来的,就是需要有人帮我牵条线。”

“好说好说,还有一件是什么事,我帮的上忙的绝不二话。”

李逍找刘祥道第二件事情就是买粮,一千五百贯债券已经印好,也给老王送去了。老王的一千五百贯现钱也都送来了,在李家都堆成了一座铜山和帛山。筹到了钱,自然得赶紧买粮入仓。

而这长安城里,谁粮食最多?

当然是司农寺,司农寺可是管粮食积储和百官禄米的,京师各大仓里的粮食,都在司农寺手里。

司农寺管着的粮食负责供给皇帝和宫廷,还有驻军的士兵,以及百司各衙官吏等,当然也还负有向京师百姓出售粮食的责任。只不过他们一般不小打小闹,都是卖给那些大粮行,算是个批发商了。

“你要买粮?买多少?”刘祥道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呢。结果是买粮,司农寺别的不多,唯有粮食是最不缺的,那就跟太仆寺里的马和马粪无数一样。

“买五千石粟如何?”李逍试探着问。现在粮价节节升高,不少粮商已经开始限量发售了,有钱也一时买不到太多粮食。

“不就是五千石粟嘛,李监正也是咱们司农寺自家人,当然没问题了。这样,我做主,给你一个最低的价格,每斗二十文吧,这算是自家人的价格了,如何?”

如今长安粟价一斗三十文,不过这是零售价。各大粮行在司农寺那里能拿到粮的价格其实也要低些,而刘祥道给李逍个面子,开的价更低。

不过这样一来,一下子给李逍省了三分之一的购粮款。

二十文一斗,五千石仅要一千贯钱而已。

“刘司农,我手里有一千五百贯,五千石粟一千贯,还剩下五百贯,你看能不能再卖点米皮糠给我呢?”

米皮糠,是带着碎米的糠,这是司农寺在加工碾米的时候碾碎的那些,和一些比较细小的糠皮,有些则是米皮,一般这种米皮糠是供给宫廷御马和禁卫军的战马做饲料的。

当然,因为这米皮糠里也含有不少的碎米、米粉,其实也是能吃的。灾荒之年,许多百姓甚至只能吃点麦麸和米糠掺野菜、树叶呢。

米皮糠这么高级的东西,他们想吃都吃不到。

“李监正这是要买来喂牛吗?”刘祥道问,他知道李逍曾买过一千头牛,还以为是要买来喂牛呢。不过米皮糠毕竟不是米,如今米价斗米五十文,司农寺里的价格还要便宜些,也就是四十文左右。

米皮糠则更便宜了,五百贯要是都买米皮糠,那可是能买许多的。就算有一千头牛,也吃不完啊,毕竟就算是禁卫军的战马,也不是全吃米皮糠,而是掺杂一点。

“不瞒刘司农,是买来人吃的,今年大旱,夏收肯定歉收,撑到秋收是难的。米皮糠饥荒之时,也是不错的粮食。我们蓝溪乡要建一个义仓,到时供乡中百姓共渡难关。”

“想不到李监正如此用心良苦啊,没问题,我算你十文一斗,一石百文。五百贯,我给你五千石。”

“多谢刘司农。”李逍知道这是刘祥道给面子,一斗才十文,不过米价的四分之一。这真是相当优惠的价格了,五千石啊,虽说平时是给战马吃的,但饥荒时这可就是救命粮了。

五千石粟加上五千石米糠,李逍心里大安。

“这事情低调点,现在粮食紧张。”刘祥道交待。

“刘司农放心,我会低调的。”

这也就是现在还未入夏,粮食危机还未真正显现,毕竟好多百姓还在期盼着下雨。若是再等一两个月,到时许多春种的粮食都会在这场大旱中陆续枯萎,能剩下的不多,那个时候粮食危机才将显现。若等到夏后秋收前,那才是粮荒最严重的时候,到时再想买这么多粮食,别说不可能这么低价,就是高价都难买了。

昆仑奴们确实很温驯,干起活又很勤快。

据说这些昆仑奴来自南海之上,李逍观察,觉得这些黑叔叔们并不是来自非洲大陆,而应当就是来自南洋上的那些地方,比如后来的新马泰等地。

按刘祥道所说,这些昆仑奴其实都是些在中土生根发芽几代的人了,据说这批昆仑奴最早是在隋朝时被抓来的。

当年隋朝征伐林邑,攻破其国都,掳走无数金银宝石,还有许多林邑的贵族百姓,得胜回京。

林邑就是后世的越南南部地区,古也称占婆。

在宋朝时起极为名气的占城稻,正是来自这一地区,而占城稻,也是一个相当厉害的东西,凭着极短的生长周期以及产量,使得宋朝之时,南方的粮食产量大增,为两宋开发湖广地区提供了大大的支持。

林邑,占城稻,这也算是一样不亚于玉米的神物啊。

不过这时代大唐的重心在黄河淮河一线,长江以南地区,除了江陵、洪州、广州、杭州这几个地方,其余的地方,那都是蛮荒之地啊。

大别山地区都还全是蛮子,更别提湖南以及江南南部等地了,更是蛮夷之地。至于岭南的两广,虽说臣服大唐,但几乎是那些土著自治。

“这些林邑人当年被隋军掳来,就一直留在这里?”

“嗯,都几代人了。”刘祥道说司农寺之所以有一大批昆仑奴,正是因为这些昆仑奴比较会种稻,所以一直留在寺中。自隋到唐,数十年间,都繁衍几代人了。

“不过说他们会种稻也是虚传,这些人除了勤快力大,其实脑子很笨,种的稻还没我们汉人农夫种的产量高。”刘祥道撇撇嘴。

李逍无奈,心说那是你不懂个中缘由。人家林邑人种稻产量高,皆是因为林邑那边气候好雨水足,一年可以三种,因此哪怕随便撒点种子下去,既不育秧也不移栽甚至不管理,一年一样能收获许多粮食。

但到长安来,这里又旱又少雨的,气候也不如林邑,一年只能种个一季,没有了天时地利,仅凭他们的那点技术,自然就再难高产了。

“他们当年来的时候,带了林邑的稻种来吗?”

李逍对占城稻可是很记挂的,这可是高产稻。

“带来了,不过林邑稻极其难吃,种出来的稻米没人愿意吃,产量又低,后来自然也就不种了。现在寺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存下种子,估计没有,那东西存了也没用,难吃又没产量,种的何用?”

李逍几乎晕倒,真是抱着金砖要饭啊。说产量低,那是不懂管理,至于说难吃,占城稻确实口感吃点,毕竟成长期短。但产量啊,产量是关键啊。

“下官对这林邑稻种倒是挺好奇的,不知道刘司农有空的时候,能不能让人帮忙找一找,若是能找到些以前留下的林邑稻种,下官倒是想研究研究,看来不能培育改进一下。”

刘祥道一口答应,反正这都不算事的事。

第229章 不毛之地

京师东面,同州,沙苑。

很难想象在繁华的关中平原的渭水河边,居然还会有这样一大片的沙地。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来到了漠北之地。

漫漫黄沙,沙丘起伏,牛马遍地。

“拔给我们的一千亩地几乎都是盐碱地,这是不毛之地,怎么种玉米呢?”副监李元芳指着面前的那一大片起伏不平的沙地,紧皱眉头对李逍说道。

“盐碱地好啊,元芳啊,我跟你说,玉米不比麦稻粟,其实也是能够在盐碱地里生长的,虽然产量肯定会低,但还是能长出来的。”李逍笑着说道。

“盐碱地能长出玉米?”李元芳大惊。盐碱地,简单点说就是土壤里含有较多的盐份,进而影响到作物的生长。

如沙苑这个地方,是有特殊的地理形态,据说沙苑在很久以前是白水茫茫的一片汪洋在海,传说素有水国之称。

当尧舜之世,沙苑在洪水之中,潼关以南之终南,以北之中条,二山相连,水无出路,关口闭塞,此处系一大盆地,黄、洛、渭、泾之急流,挟沙而下,沉淀于此。大禹治水时,方由潼关开一缺口,导水而下,此沙苑之所以生成也。

沙苑原在洪水之中,以后水出沙成。

而关中地区又比较干旱,降水量小,蒸发量大,沙苑这个古老湖泊底的大量沙层,更容易使盐份在土壤表面逐渐积聚起来。

盐碱地也分为轻盐地、中盐地、重盐地。轻盐地是还能长出一些植物的,中盐地基本上已经是只有少数杂草才能生长,而重盐地,那就是真正的一毛不拔。但不论是轻盐还是中盐、重盐地,盐碱地向来都是不适合粟麦稻生长的,在这种地方种植庄稼,根本不会有收成。

“其实这块地,是我特意要求的。”李逍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们如今是试种玉米,试种,就是为了试验出玉米的各种性能。如果我们能在这片盐碱地上种出玉米能有收获,那么意义重大。”

“盐碱地真能种出玉米?有收获?”李元芳看着眼前这片沙地,这一千亩的一片新划出之地,并不平坦,沙丘起伏,有些地方则有些小水泊,还有一些地方颜色看上去还泛着白,那些地方一根草都不长。

“玉米抗盐碱能力不弱,再加上我们适当的改造一下这些盐碱地,那么还是能所有收获的,就算产量不高,但能在盐碱地上种出玉米,这不就是意外收获吗?”

大唐的盐碱地很多,尤其是如关中地区,特别是关中西北地区盐碱地更多,以往这些地方是种不出庄稼的,如果玉米能在这些地方生长收获,那确实意义深远。

还有诸如东面沿海地区,盐碱地也极多。

“要怎么改造盐碱地?”李元芳心情激动。

“其实也不算难,首先就是得把这片沙地平整,地越平整,那么能提高降雨淋盐和灌溉洗盐的效果,防止土壤斑状盐渍化。”

李元芳想想这倒不难,把这片沙地平整不算问题。

“还有呢?”

“其次就是搞好灌溉排水渠道,要坚持灌水洗盐,这是改良盐碱地,降低土壤盐碱含量的根本办法。然后还要不断增施肥料,沙苑这里有牧马监,不缺马粪,倒是不用担心肥料问题。牲畜粪尿肥能够改良土壤结构,抑制水盐上升,长期使用肥料,配合水洗,甚至能够把轻盐地改成良田。”

“再有就是得深耕,尤其是在秋后,对土地深耕,且耕后不耙,形成粗糙疏松的覆盖层,不但可以减少水分蒸发,抑制土壤反盐,还能把聚集在表土的盐份翻入深层,把含盐少的底土翻上表层,经过日晒,能够促进玉米生长。”

用水洗盐碱地,李元芳倒是知道的,但这种方法单一使用效果并不好,可能得长期灌洗,成本很高。

不过李逍说的并不只是简单的水洗,还有平整土地、深耕等配套方法。

“关键是种玉米,玉米抗盐性强,更容易成活,种其它的就要差的多。”李逍一句话,让李元芳的兴奋度降低了不少。

“种玉米,还得晚播,并要增大播种量,比普通田地要晚播一旬左右,以便种子在较高的温度下快速发芽,缩短盐害时间。盐碱地最大的问题就是出苗困难,难发芽,所以我们最少要增加三成左右的播种量,另外,最好先浸种催芽再播种,而且播种时得采用深沟浅盖法播种,先开半尺的沟,把含盐高的表土翻到两侧,再把种子播到沟里,再盖两寸的土,这样沟里的水可向垄背聚焦,减轻盐害。”

“有句秘诀,勤中耕,不反碱。深中耕,地不板,雨后中耕能防盐。”

李元芳转头对几位玉米监的吏员道,“刚刚监正的话都记住了没?马上拿笔记下来,详细的都记下来,一字不许漏了。”

李逍笑笑,“不用记,这些我都有写在玉米经书里面,里面内容更详细,回头我拿给大家抄写,好好研究。”

今天李逍来沙苑,就是要来试验这块地的。

朝廷在沙苑为玉米监划了一千亩地做实验田,但现在种子有限,所以李逍只打算先种一分试验田。

按其它地的种法,一分田只种315株玉米,以试验玉米到底能不能在沙苑这样的沙地成活,而李逍还加大了难度,要在盐碱地上种植。

“挑一块轻盐地,量出一分田来种玉米,剩下的那九百多亩,现在就要开始平整田地,挖好灌溉水渠沟道,还要开始洗地、深耕。今年秋,我们就要在这种上更多的玉米。”

“三郎,若是这一分地夏天真能收获,哪怕一亩只收个五斗,那也不得了啊。盐碱地里种玉米,这以后关中得增收多少粮食啊。一亩只要三斤种子,就算收获五斗玉米,也十分划算啊。”

关中缺地,关中做为帝都所在,仅有一小片关中平原,人多地少,朝廷每年都要从关东费力输送大量粮食入关,每一粒关东粮食运过来,都耗费极大。一石粮食从东南转运到长安,这一路上所耗费的其实已经是三四石之多。

关中少雨多旱,水坡地、盐碱地极多,若是李逍的玉米真的连盐碱地都能种植收获,那真的不知道有多了不起了。

“相信我,今天我们在这种下玉米,一百天之后,就能看到收获了。而且,肯定不止亩产半石的。”

要知道,后世那些用科学方法改造好的盐碱地,玉米亩产能达到六百多公斤。哪怕就算现在没那个技术,但轻盐地里种玉米,亩产个百来斤总不是问题的。

第230章 夏日

李逍仰面躺在水里,他的身体不动,可却飘浮在水面。水没过了他大半身子,只余一小片肚皮和半张脸在水面。

仰面飘浮其实也是个技术活,关键得心静,不能担心害怕。人其实是有浮力的,只要你不挣扎,你放平身体,就能飘浮在水上。可如果你一挣扎,那肯定得呛水。

夏日炎炎,天气也一天比一天的热,不断在长安北苑、同州沙苑、蓝田蓝溪三地奔波的李逍明显的晒黑了一大圈,甚至人也瘦了不少。不过脱去衣服,却能看出他的身体其实更强健了些。

肥肉少了,肌肉增多了,整天骑马,他的两条大腿内侧甚至都磨出了茧子。

从年后到此时,贼老天只下了几场雨,每次都如蜘蛛尿尿,刚感受到一点点雨丝,然后就没了。

不少地方的庄稼早就旱死了,眼看着夏收在即,甚至许多绝收的农民已经绝望的开始向关东逃离。

蓝溪的情况要好的多,多亏李逍当初的安排,有乡约堂的统一规划指挥,蓝溪水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利用,而及早的壮士断腕主动放弃了五成田地后,剩下的五成河边地在大家的全力抢救下,虽然今年产量难比往年,可起码能保证到有至少五成的粮食收获。

建在李家庄边上的蓝溪乡约堂义仓里,更是早就堆满了整整五千石粟和五千石米糠,仓中有粮,心中不慌。

比起关中其它地区的百姓,蓝溪乡民心里是满满的幸福感。

玉米监今年晚春在沙苑、北苑、蓝溪三地种下了一亩试验田,大小有三十多块地,大的一分,小的也就一厘多点地。

根据李逍的安排,各种地形、各种肥瘦的地都有,甚至有不同的种植之法,玉米监的官吏们整天就蹲在地里,拿着笔、卷,日夜不停的记录着各块试验田的情况。

玉米监每天一道汇总报告报上朝廷,皇帝和宰相们都在日夜关注着这些越长越壮,越长越墨绿的祥瑞。

整日忙着这些东西其实挺累,不过看着玉米越长越好,李逍心情很好。

“三郎,吃西瓜了。”

渭水河岸边,赵持满向李逍喊道。

这位曾经长安贵族子弟们的偶像,边军中的猛士,如今却成为了李家庄忠实的家丁队长。虽然李逍一直以兄弟待他,但他却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态度。自己如今是个被贬的奴隶,不复当年了。

如一块枯木漂浮在水上的李逍猛的一个打挺,身体翻滚,然后一个猛子,又钻入水底,在水底潜泳一段脑袋浮出水面。

他两条手臂交相挥动,姿态优雅的游到岸边。

“三郎游水越来越厉害了,真当的上是浪里白条!”

“这天气热的心烦气躁,二哥也下水来游一游啊。”

赵持满摇了摇头,伸手拉了李逍一把,然后递过半个西瓜。

“我啊,骑马射箭这些我在行,可是若说游水我就不行了,天生的旱鸭子,见水就有些怕。”他摇着头道,“还是赶紧吃个瓜吧,凉爽一下。”

这西瓜是玉米监种在沙苑的,算不得什么新奇之物。后世有些人以为西瓜是在南宋之时才传入的中国,其实不是,早在汉代之时,西瓜就已经从西域传过来了。

不过以前一直叫做寒瓜。

早在西汉之时,除了张骞开辟的那条陆上丝路,其实也还开设了一条海上通道,从福建沿海起,途经南洋诸岛,再经斯里兰卡,最后到达非洲大陆。

西瓜,当时正是沿着这条海路从非洲大陆飘洋过海来到中国的,不过那个时候,西瓜还是只有皇室成员以及王公贵族才能享用的。

到了唐朝此时,西瓜和黄瓜等都挺普遍的。

沙苑的沙质土壤,极适合种西瓜,后世宁夏在戈壁上种的西瓜可是既火又好吃的,李逍在沙苑有那么一大片地,怎么会浪费呢。便在沙苑种了不少的西瓜和黄瓜,甚至还在那边种了许多辣椒。

早熟的西瓜,端午还没到呢,这已经熟透了。

圆滚滚的绿皮大西瓜,手指在瓜上用力一弹,吧哒一声就已经裂开了一条大口子,绿色的瓜皮之下,红红的瓜囊就已经显现了。

双手用力一瓣,西瓜一瓣两半。

李逍把另一半递给赵持满,自己拿着一半就啃上了。

不用刀切,不用勺挖,这才是真正吃西瓜的方法,爽快。

沙土里种出来的瓜就是要甜的多。

“我以前也没少吃寒瓜,但要论好吃,还真就是三郎你种的这瓜好吃。”赵持满几口就把半个西瓜给吃完了,一边抹嘴一边叹道。

“二哥啊,不是我老李卖瓜,自卖自夸,别人的瓜怎么能和我的这个瓜比呢。一般的瓜,那得端午之后的之后才有的吃,而我这个呢,端午之前就已经熟了。再一个,他们的瓜有我这瓜个大水多又甜吗?”

“所以说啊,买瓜,就得认准玉米监种出来的沙苑西瓜。”

“为啥要改名叫西瓜呢?”

李逍当然不会说是自己说习惯了,“沙苑西瓜,为的是突出咱们的瓜与众不同啊,品牌效应,明白吧?”

赵持满点头。

在沙苑种玉米,结果玉米还没收获,但在沙苑种的西瓜、黄瓜、辣椒这三样现在却是名满长安。

一碗手擀面条,撒上一层辣椒面,然后泼上烧热的菜籽油,再撒点葱花,一碗风靡长安的油泼面就成了。

上到政事堂的相公们,下到街边的胡商,现在长安有哪个不喜欢李逍在长安开的油泼面馆。

据说如今胡商们都口口相传,来长安没吃过油泼面,就不叫真正到过长安。而吃油泼面的时候,若是再来一盘凉拌黄瓜,那更是绝配,特别是这个越来越热的天里,酸酸脆脆的凉拌黄瓜别提多带劲。

而沙苑的西瓜上市之后,也是很快就在长安刮起了一股旋风。

玉米监在沙苑种了一百亩西瓜,每天早上,来自同州沙苑的西瓜一车车的穿过城门运进东西市,这些西瓜都是连夜从地里摘的,连夜用马车运到长安。

凭着沙苑西瓜又大又甜还格外早的优点,长安人提前就吃上了西瓜,还吃上了特别好吃的西瓜,兼之李逍定的价格很平民,这让长安无数百姓都能吃上西瓜,导致沙苑西瓜简直是供不应求。

“今年这一百亩瓜可是赚到了。”别人只觉得李逍的瓜特别便宜,却不想李逍的瓜产量很高,虽达不到后世平均亩产四五千斤的量,但亩产千多斤却是有的。

这一百多亩瓜供不应求,价格虽亲民,但钱可不少赚。

这些钱都算入了玉米监的小金库里,监里几十个官吏和百余农夫可分了好几次钱了,当然李逍是以奖金形式发下去的,甚至连带着上级部门司农寺都没少得孝敬。

京城其它衙门可是挺眼红的,没想到沙苑那鸟不拉屎的地方,他们都还能变成聚宝盆摇钱树。

“地里西瓜还能再摘一茬,不过这天气越来越热,大家肯定更爱吃西瓜。我们还得再种一些,这次多种几百亩,另外辣椒也要多种一些。”李逍对于赚钱还是挺乐衷的,干事的时候顺便赚钱,两不耽误嘛。

“现在已经有不少人开始种辣椒了。”赵持满提醒李逍。

辣椒本是李家独有,但随着辣椒越来越被接受,也开始有人跟着种辣椒,毕竟辣椒种起来也不难,李家买点干辣椒,弄点种子出来就能自己种。

“没事,我本来就没想过要让辣椒成为什么王公贵族才能享受的东西,好东西得大家分享嘛,独乐乐又哪如众乐乐呢。”李逍不以为意,辣椒这东西防也防不了,虽然他也曾想过,要是控制辣椒生产,把辣椒炒成如胡椒一样贵重,那就发财了。

毕竟在长安,胡椒可是价比黄金的硬通货,有的人甚至囤积几百石上千石的胡椒,大发其财。

别人跟着李逍种辣椒的时候,李逍已经在卖面条了。

辣椒面、菜油、面条,一碗碗红辣辣香喷喷的油泼面馆正以连锁形式到处扩张。

因为李家的油泼面条的火爆,甚至大家已经也渐习惯把汤饼称为面条了。

等以后大家跟风,李逍都想好下一步要制造挂面,做出一包包深加工的面条来,主打中高端市场,毕竟这时代还没有挂面呢,面条不叫汤饼,大家吃面都是现揉现擀然后现切成条。

“不知道三哥他们现在高句丽如何了?”赵持满望着那河渭水,不由的道。

东征军已经出发一段时间了,据消息东征军到了洛阳之后,兵分两路,水陆并发。程咬金和程名振统兵出辽西,陆路直逼辽东高句丽人的千里长城一线。

而薛仁贵和苏烈这两员猛将,却在登州乘战舰出海,统领着两军四万人马东渡大海,在百渡东南海上的大岛耽罗岛登陆。

耽罗也就是后世的济州岛,此时为一小国,依附于百济,民少而力寡。

薛仁贵和苏烈把第一战放在了这里,出人意料,却又完全是按照朝廷事先定好的方略实行,夺耽罗,就是为在百济南取得一个前进基地,为下一步登陆百济做准备,同时这里也将成为海陆军的后方大本营,中原来的粮草军械将先转运到此,以策安全。

“耽罗岛已经被攻取,下一步就是登陆百济了,一切都如谋划的那样进行,且十分顺利,相信这次同在海路的二哥他们肯定能够立功了。”李逍很看好薛苏他们这路兵马。

虽然兵分十军二十万人,但程名振的营州大营要留三军六万人,程咬金独统五军十万大军,不过这路兵虽众,其实反而是为海路两军做掩护的,真正的杀招还是海路这四万人马。

第231章 李逍是祥瑞

赵持满如今是个家丁队长,但以前可是员沙场悍将。对于薛苏这支奇兵,他还是有些自己的担忧的。

“以正合以奇胜,这是没错。但昔日隋炀帝数征高句丽,每次也都有派兵渡海,可几乎都未能达成目的。当朝宰相来公之父当年还率兵攻进了高句丽都城平壤,可四万入城水师,却中了高句丽人埋伏,最后逃出城者不过数千。”

李逍摇头,“今时不同往日也,虽同是海路进攻,但攻法不并不相同。当年来护儿海路进军,每次都是直逼高句丽都城平壤,虽有直捣敌腹心之利,可却也是硬碰硬的打法,毕竟水师只是一支孤军,没有根据地,不能长期做战,一战不下,便是骑虎难下之势。”

当年隋朝派海路的意图很明显,是配合辽东的陆军主力,起到牵制高句丽兵力的战略意图。

可大唐却不同,如今是陆上主力为佯攻,配合海上这支奇兵。而且薛仁贵他们也不是直接去跟高句丽决战的,而是先攻耽罗,再攻百济,与新罗联手,先要灭百济,以夺取一个能够供大唐长久战争支撑的基地。

“可打持久战,四万兵马数量太少,且孤悬海外,如何保证粮草兵器的转运呢?万一遇海上风暴,后勤粮草器械不能及时运到,那大军怎么支撑?”赵持满问。

大海航行在这个时代还是很冒险的,当年隋朝几次征讨高句丽,兵发海上,遇到过数次风暴,沉没船只无数。而且登州到三韩半岛虽然距离很近,可其实一直以来,大军走的并不是直线的航线,而是要沿着渤海湾海岸,走庙岛群岛,沿着海岸线绕一大圈。

就算是攻击百济,其实也是得先经过高句丽的。

这条航线虽然沿海岸航行,要安全许多,但却费时很多。

并且,到了冬季的时候,辽海可是会封冻的,到时船只不能行。

大军出征在外,最怕的是什么?自然还是粮草和器械的补给。若是没有后勤补给,那大军难以维持,而若是长期做战,才四万人马,孤军做战,深入敌后,没有后援,依然是十分危险的。

“我们不是还有新罗这个藩属国嘛,攻打百济,他们会是前锋,而且他们也答应为大军提供粮草军械补给,再加上对百济稳打稳扎,步步为营的打法,我们也能以战养战,就地补给的。”

以前隋军海上攻高句丽,每次都是直接杀到平壤附近登陆,然后直攻平壤城下。但现在唐军不同了,是要占领百济。

一城一池的攻过去,一城一池的占领。

两人随意的聊着。

不远处一处树荫下,两人在钓鱼。

这处树荫较密,兼之野草较高,李逍他们刚才倒没注意到。

“这人就是玉米监正李三郎?”韩瑗问。

“嗯,赵大在他身边,此人定就是李三无疑了。”回话的手持一根钓杆,头戴着一顶斗笠,半白的须发,一双眼神却很有神。

他持竿的手很稳,神奇却很平静。

“辅机兄,这个李三纸上谈兵的本事倒是挺强啊。”韩瑗道。这位当朝相公,捋着满脸的胡须叹道。

韩瑗年轻时就操行出众,博学多才。他出身于南阳韩氏,也是名门出身,他的父亲还是大唐的刑部尚书。贞观年间,他累迁到兵部侍郎,袭爵颍川县公。在朝中,他与长孙无忌既是姻亲,又是盟友,攻守同盟。

长孙无忌扭头瞧了眼李逍,目光又落到赵持满的身上。

赵持满是他和韩瑗的亲戚,这也是关陇子弟中的佼佼者,可如今却成了奴隶,做了一个田舍汉儿的奴仆,这是皇帝对他的侮辱,赤果果的侮辱。

可长孙无忌又能如何呢?

虽说他为相数十载,可如今临到老了,外甥皇帝咄咄逼人,他又能如何呢?

“李道宗明日抵京,陛下要让他做中书侍郎,这是来者不善啊。”

今天两位宰相休沐,不约而同的来到京外的渭水河边钓鱼。虽然两人喜欢钓鱼,但此时钓鱼是假,谈事才是真。

“不止是李道宗还京,而且陛下还要将遂登善再贬为桂州都督。”长孙无忌叹气。

一贬潭州,再贬桂州,这是不想再让褚遂良有回京的机会了,潭州在江南西道,而桂州可是在岭南了。

“时局如何,我等当年追随高祖和太宗皇帝打下的大好江山,眼看就要葬送在当今之手啊。”韩瑗叹气。

虽说南阳韩氏并不是关陇派,但这些年不少关西、关东的世族豪门可都是已经渐跟关陇贵族们合流,通过联姻等方式结盟,共同进退,可以说他们的利益其实已经结为一体,一荣俱荣。

“当初我们流放李道宗,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保今上,可如今呢,一道圣旨就召李道宗还朝,还封中书侍郎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入政事堂为宰相。这是置我等于何地啊?坏名我等背了,好人全让今上当了,最后还要如此咄咄逼人!”韩瑗心里全是气。

皇帝重用李绩,后宫宠信武氏,又用李义府、许敬宗这等奸佞之臣,甚至连军权,全都尽交付给程咬金、薛仁贵、苏烈、程名振等山东人。

他们这些关陇贵族、山东士族已经越来越没地位了。

褚遂良、赵持满等人的下场,让他们这些老臣寒心。

反倒是如李逍这等田舍儿,却能得意逍遥,这是何道理。

“辅机兄,我打听过这个李逍,行事很轻浮孟浪,这等人身上满是破绽,他又与李绩、程咬金、薛仁贵等有牵连,若是我们从他下手,抓他些把柄,就可以有机会动摇李绩。”韩瑗咬着牙道。

现在局势,已经是到了关键时刻了。

褚遂良再贬桂州,李道宗马上还朝。皇帝还在对他们咄咄逼人,再下去,那他们就是下一个褚遂良了,没有人愿意一把年纪了,还被流放到岭南去。

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还击。

不过李绩这等老狐狸轻易难抓到把柄,不过这个李三则满身都是漏洞,若以李三为突破口,到有机会把李绩牵连进去,就如同当初他们以房遗爱为突破口,最后把李道宗、李恪、薛万彻等人全都装了进去一样。

朝堂争斗,一样要讲策略。

只要他们能够拿到李绩等明显的把柄过失,那么皇帝也一样无法保全李绩继续留在朝中。

“我想跟他谈谈!”

“跟谁?”韩瑗一时没明白。

“和李三郎。”长孙无忌望着那边,李逍跟赵持满正有说有笑。长孙无忌很难相信,赵持满居然能够跟李逍聊的这么高兴。

做为关陇贵族的骄傲,赵持满为何没有自杀?他如何能够忍受如今的这种耻辱?

还有,他知道李逍曾经数次为赵持满上书求情,甚至为赵持满闯过天牢下过狱,赵持满可是曾经带兵攻过他的庄子啊,李逍为何还能与赵持满结为兄弟,甚至如今一直以兄弟对待他?

他想不明白,但他觉得李逍这人绝不简单。他长孙无忌不会以一个人的出身来看人,他没那么肤浅。

想当年他追随太宗皇帝的时候,最初也不过是一个布衣。虽然祖上曾有荣光,但他年幼时父亲去世,因为生母早亡,父亲去世后便被几个同父异母兄给赶出了家门,若不是舅父高士廉收留他们,他们甚至家都没有。

李逍这人身上确实有很多破绽,可却也有瑕不掩瑜的地方。

韩瑗却不明白。

“谈什么?跟他有什么可谈的?难道辅机兄以为,他能够被拉拢?他攀上了李绩,如今小小年纪已经是开国男,未必会领你我的情。”

长孙无忌这时却突然岔开话题。

“我家养的那两株玉苗最近长势很好,已经开始结穗了,一株结了四个穗,但是听玉米监的人说,一株最多只能保两个穗,多的要摘掉。若是肥力不足,缺水干时的山坡等地,甚至只能留一个穗。”

“多一个玉米穗就能多些玉米,可是据说如果水肥不足,穗留多了,玉米就会有很多空瘪,甚至棒上长不出玉米粒来,留的多了,其实收成反而少了。我跟家里园夫说让他瓣掉多余的,只留两个,可他却迟迟不肯下手,觉得瓣掉了浪费。”

长孙无忌没有理会韩瑗,只是自顾自的说着话。

“以前我是不相信什么祥瑞玉米的,以为这不过是一个谎言,一个骗局。可是我现在看着那两株玉米日渐高大,看着结穗,看着一天天变化,我其实已经慢慢的相信这就是天降祥瑞了。”

“辅机兄,还未到收获之时,言之还过早。”

“不,我已经信了九成了,李逍这个人,我以前以为只是个小骗子,但现在我观察,觉得此人很了不起。平辽策我以前认为不可能出身他之手,玉米也只是个谎言,但现在我相信他了。”

“你也应当知道沙苑那边的消息,李逍在沙苑的盐碱地里种出了玉米,长的还不错,这可是惊人的消息啊。那盐碱地虽不是一草不长之地,但正常下是不可能种出庄稼来的,但李逍种出来了。”

“你知道这玉米有多珍贵吗?”

“玉米很珍贵,这个李逍也很珍贵,我们不能再去毁了玉米,更不能毁了李逍。玉米是天降祥瑞,这个李逍也是!”长孙无忌望着李逍缓缓说道。

第232章 你也是关陇子弟

微风拂动细细的柳条,太阳照在渭水河上。

李逍把手中啃剩的西瓜皮扔进渭河,瓜皮在水面打着旋的惊起七八个涟漪。两只野鸭子扑哧哧的自河边草丛里飞起。

长孙无忌看着被惊走的鱼儿,笑着收起了鱼竿,起身向李逍走去。

赵持满惊讶的看着长孙无忌和韩瑗过来,愣愣的发怔。

李逍顺着他目光看去,发现两个麻衣老者戴着斗笠,提着竹竿过来,还以为对方是因为自己扔的瓜皮打扰了他们钓鱼。

笑着冲二人拱手。

“小子刚才未看到两位老丈在此钓鱼,多有打扰了,不如吃个瓜,算是小子陪罪。”

长孙无忌揭下斗笠,望着李逍。

“怎么李三郎如此健忘,连老夫也不认得了?”

李逍在政事堂上见过长孙无忌和韩瑗一面,但不过是一面之缘,尤其是当日二人满身紫金,而此刻却是粗布麻衣戴着斗笠,一时还真没联想到。

“之前我们在政事堂见过。”说完,他目光转身发怔的赵持满,“大郎,近来可还安好?”

赵持满的脸突然胀的通红,眼睛也赤红了起来,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愤怒。他瞪着两人,却久久无语。

“你是?”李逍此时已经猜出几分来,但还是假装不认识的问道,他也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在这里,而他们又为何会来跟自己说话。

“老夫长孙无忌,这位是韩瑗韩伯玉,怎么,想起来没?”长孙无忌很客气,客气的李逍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碰到了冒牌货了。

毕竟在他的印象里,长孙无忌可不是好相与的人,权臣啊。当朝第一权臣,哪怕如今不再是主持朝政,但那也依然还是关陇贵族们的领袖。

不说只手遮天,但翻云覆雨却是等闲。

“恕下官眼拙,刚才没认出二位相公来,失礼失礼。”李逍拱手。

长孙无忌挥了挥手,“无事,”他指了指李逍身后的西瓜,“不是说请我们吃瓜么,来一个,玉米监沙苑西瓜,老夫也是很喜欢吃的。”

赵持满默默的转身去拿西瓜,西瓜拿来,他要拿刀剖瓜,长孙无忌却道,“直接给我就好了。”

长孙无忌虽一把年纪了,但手劲却很大,拿着个十来斤的西瓜,手指一弹就将瓜裂成两半,他递了一半给韩瑗,也不客气的就那样啃了起来。

李逍心想,原来当朝宰相啃起西瓜来,也跟普通百姓一模一样啊。

“嗯,这瓜果然够甜,而且比起在长安买来的还更新鲜些。三郎啊,你能在沙苑这不毛之地种出如此甘甜的西瓜来,还能结出硕硕累累的辣椒、黄瓜,老夫真是佩服万分啊。自先秦到如今大唐,沙苑这块地方,向来只能牧牛养马,还从没有人种过庄稼呢。”

李逍笑笑,“沙苑其实也并不全是不毛之地的。”

“老夫知道你在沙苑的所为,平整沙丘、挖沟开渠,引渭河之水和南洛水洗地,据说还发明了一样叫曲辕犁的新式犁,只用一头牛,就能比过去两头牛耕的地还深,且不费力。犁轻速度快效率高,了不得啊。”

李逍谦虚道,“曲辕犁也是玉米监中官吏和工匠们共同的成果,某不过是按深耕盐地的需要,提出要求,然后大家一起努力,才共同制出新犁。”

长孙无忌摇头,“是你的功劳也就不需要刻意隐瞒,工匠虽有些功劳,但只是小功劳,真正发明曲辕犁的是你,能让盐碱地种出瓜果蔬菜的也是你,甚至在盐碱地里还种出了玉米的也是你,先秦以来,你是第一个在沙苑种粮食的人,这可是头一人。”

吃完西瓜,长孙无忌拿袖子擦了擦脸,把瓜皮也扔进了渭河。

“三郎啊,老夫还要多谢你帮忙照顾赵大,老夫对不起他,让他受此屈辱,你不计前嫌,对赵大和家人善意相助,老夫记在心里。”

“这没什么,我和赵二哥也是不打不相识,我敬赵二哥也是条英雄好汉,我们也是意义相投,因此义结金兰。我们如今是兄弟,二哥的家人自然也是我的家人。”

长孙无忌感叹一声,“都是关陇子弟啊,三郎啊,你家也是世代居于蓝田,你也同样是我关陇子弟啊。”

一句关陇子弟,让李逍有些愣神。

他还从没有想过这事,如今想来,确实没错。蓝溪虽在秦岭南麓,但确实还是隶属关中,他李家世代居于关中,自然就算是关陇子弟。哪怕他不如长孙无忌这些人一般,是关陇贵族集团的一员,可确实是关中子弟啊。

“赵大曾是我关陇年代一辈中的佼佼者,如今却如此处境,可悲可叹啊。三郎,你也是关陇子弟,你可有良策教我?”

李逍惊讶,教你,教你什么?你可是长孙无忌啊。连皇帝都忌惮你三分的长孙无忌啊?

长孙无忌静静的看着李逍,等着他的回答。

而一边的韩瑗则不解的看着长孙无忌,不明白今天长孙无忌为何要跟一个幸进的田舍汉儿说这么多。

“长孙相国何不激流勇退?有时候,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非某恋栈权力不去,奈何某背负着整个关陇,不能退啊。”长孙无忌缓缓摇头,他没有想做杨坚第二,他只想保留关陇贵族们的荣光,想要的是维持大唐帝国的安稳。

大唐是由关陇贵族建立起来的,他坚信如果皇帝削弱关陇贵族,那么就是在自废武功,自断脊梁。

“某老了,本不应当一直留在中枢,奈何放心不下。当年我们关陇的父兄,用一代代的鲜血和汗水,建立功勋赢得荣耀,我们为这江山出生入死,自然也应当与国休戚,共享富贵。这是我们的功勋,也是我们如今应得的。我长孙无忌只是无数关陇家族在这一代的一个领头羊而已,我有资格和责任为大家保管这份荣誉。”

长孙无忌一口气说了许多,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对李逍说这些话。

“你可能不明白这些。”长孙无忌苦笑着摇头。

“不,我理解,我完全理解你的一片苦心,而且,我也赞成你的想法。”出人意料,李逍出语惊人。

第233章 死结

“你能懂我?”

长孙无忌花白的胡子颤抖着,微胖的脸上那对眼睛甚至暴出精光。

“长孙相国,我知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我明白相国的一片苦心,相国为大唐帝国殚精竭虑,从帝国建立到如今三朝元老,不容易啊。”

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般的人能够修身都不错了,正所谓穷者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长孙无忌这样的人,并不仅仅是一个官员了,他们还是一个政治家,一个哲者。他们的眼睛看到的也不仅仅是眼前的那一点点东西,固然也有个人名利,家族利益,但也还有更深更远,有朝廷也有天下。

这是一群建立一个新帝国的元老,历经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看着一个崭新的帝国在他们手里一砖一瓦的慢慢建立,这份心血的付出是有目共睹的。

乱世之时,辅佐明君统一天下。治世之时,安邦治国富民。

长孙无忌紧盯着李逍,他想知道他这话是不是真的,他究竟有多懂自己。

他知道,其实只要他识趣一点,顺从帝意乞老致仕,那么就会安享晚年,他长孙一家也富贵荣华不止。可长孙无忌看到了许多他害怕的东西在蔓延,他无法在这个时候退下去。

就算他退了,可皇帝也不会停止对关陇集团的动手。

“帝国。”长孙无忌念叨着李逍说出的这两个字,“帝国啊。”

李逍其实挺明白长孙无忌的用心的,说白了,大唐帝国是关陇集团建立的,之前的隋朝也是,北周也是,西魏也是。都是那票武川镇将们联同关陇士族,一起在乱世之中崛起,他们立均田、设府兵,以关中为本,在后三国时代,原本是最弱的一国,最后却终一统天下,结束纷争。

关陇贵族们的勇武,关陇贵族们的奋斗,铸就了一个又一个的王朝。

正是因此,所以在关陇贵族们的眼里,他们就是帝国,他们应当和皇帝一起共享天下。

西魏、北周、隋、唐,四朝帝国,都出自他们,王朝兴替,也不过是他们关陇自己人轮流上位。

这种观念有错吗?

说不得什么对与错,毕竟当年宇文泰带着一群武川的老兄弟打天下的时候,那时就是兄弟们并肩着上,一起血拼打下的江山。皇位是宇文家的,但天下也有他们的一份。

当宇文家弄乱了天下时,杨家接过了帝位,当杨家弄乱了江山时,李家又接过了皇位,不管怎么换,这天下还是他们这群老兄弟的。

关陇贵族们视自己为天下的合伙人,而不是伙计。

隋朝一统天下后,想把天下变成杨家的天下,尤其是杨广继位后,开始削弱关陇集团,可他的做法,也触怒了整个关陇集团,于是杨广在高句丽亲征,眼看着已经攻进了辽东城时,后方督办粮草的礼部尚书杨玄感却造反杀回了东都洛阳。

天下大乱,镇守河东的李渊也开始四处招兵买马。

杨广最后也是在江都被关陇子弟们所绞杀,杀他的不仅是宇文化及,还有数万关陇子弟。

到本朝,其实高祖和太宗时,也一直有出手削弱关陇贵族,但都是小心翼翼的。

而今新皇在位才几年,却已经想着甩开关陇贵族们了。

长孙无忌不答应,就算他答应,其它关陇贵族们也不会答应的。

李逍心里也忍不住叹气,其实大唐帝国从一开始就有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存在。这个帝国是由关陇贵族们打下来的,可李家却不愿意大唐如北周和隋朝一样被关陇贵族们控制。

不论是科举制度,还是对关东士族、对山东军功豪强的重用,对南方人的安抚,都是在变相的削弱关陇集团。

但以关陇集团起家的李唐,关陇集团其实就是他们的脊梁,当他们废尽心思,历经几朝,终于在武则天之时,把关陇集团彻底的废掉之时,其实也把他们自己的脊梁骨给打断了。

西魏、北周、隋唐,由关陇集团掌权的时候,他们始终是充满着进取的一个尚武势力,西魏由当初三国最弱的一支而成为最强的一支,隋朝一统天下,李唐平定天下动荡后,迅速就将北方的突厥人灭亡。

拥有关陇集团的这几个王朝,都具有凶恶的进取精神,他们永不停歇,不断开拓进取。

甚至可以说,几个王朝的强悍,正是因为关陇贵族们的存在。这些关陇军事贵族,让他们的武力强大。关陇贵族们天生就是职业的军官,配上训练有素的府兵,这让隋唐府兵所向无敌,无人可挡。

就算小有挫败,也能迅速的卷土重来。

历史上,高宗李治时对关陇集团的打压到了极致,到了武则天时,更是彻底废了。废掉了关陇集团,大唐也再没有了那支强悍的军官、士官团体,府兵出征已经渐渐开始败多胜少。

正是在高治后期,大唐军队对外作战开始由所向披糜,转向了胜少败多的困境之中,到了玄宗之时,不但府军没有了精锐的官军、士官们,甚至连府兵来源也出了问题,不再是人人争相当兵,不再是只由地主子弟、富人子弟、强健者为府兵了。

募兵取代了府兵,各镇节度使的出现,更是让大唐最终走向了安史之乱,从此大唐彻底的断了脊梁,虽然此后苟延残喘了百多年,但那已再不复昔日盛唐的荣光,连帝都长安,都一次次的被蛮夷占领。

眼下朝廷里,看似皇帝李治要夺权臣长孙无忌的权,其实远没有这么简单。就如长孙所说,他就算退了,交权了,皇帝也不会满意的。他会想要进一步的削夺关陇贵族们的权力,因为关陇贵族们威胁着皇权。

强大的关陇贵族们会愿意利益损失吗?不会愿意的。

结果会是什么,会是斗争。

要么皇权失败,关陇贵族里出来一位取代李家坐天下,继续维持关陇贵族的超然地位,但战乱必不可少,天下又不免一番涂炭。要么,关陇贵族们在斗争中失败,流的流、杀的杀,可这样的结果就是大唐立国的根基没了,根基都没了,他们又真的能国运长久吗?

“相国,其实我明白你。”李逍并不完全站在关陇贵族们的立场,也不是完全支持他们,但却也并不支持现在大唐所走向的方向。

那是一个错误的方向,历史早已经证明了。

大唐最强盛之时是在什么时候?高宗李治之时,但李治之时最强盛不过是延续了贞观之治时的惯性而已,虽然武后之后,有开元之治。但开元盛世,其实早就已经是暗流涌动,乱象横生了。

大唐最强盛时还是在李世民的时代,那时的大唐上下一心,开疆拓土,安民强国。可惜到了高宗李治的时代,帝国就走上了岔道。

这些本来对于李逍这样一个小地主来说,有些太过遥远了。

但做为一个后世人,他对大唐这两个字有太多的情怀了。中国古代最强盛的时代,最开放最包容的时代,也是进取心最强的时代,可惜强盛没有多久。

他只是一只小蝴蝶,但莫名来到这个时代,有机会参与进来时,他心里还有有些颤抖的忍不住有些奢望幻想。

如果大唐没有走向那条岔道,结果又会是如何呢?

这是最后的贵族时代,也是最后的进取时代,李世民以后的中国历代,其实已经再没有能力超过祖宗之时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哀,特别是晚唐留下的遗祸,甚至让此后的中国,也一直没清除干净。

攻灭百济、高句丽后留下的三韩半岛,白江口水战大败倭贼后留下的扶桑岛,还有遥远的西域大地,吐蕃的高原、契丹人、扶余人等盘踞的东北等等。

这些都本是永远的遗憾。

长孙无忌朝堂斗争的失败,并不仅是他一个人的失败,甚至可以说,长孙无忌败离朝堂那刻起,大唐就已经开始一步步走向衰弱了。

“相国,陛下此刻之决心,无人可挡,谁敢挡,谁就要粉身碎骨。与其以卵击石,何不留此有用之身,保全关陇贵族们的荣光呢。”

“何意?”

“还是那句话,退一步海阔天空。天下那么大,不必可死守着朝堂。天下这么大,关陇贵族们也不必全要独占。适当的让出一些,岂不更好?”

李逍想,如果关陇贵族能够退一步,不再想着把持朝政,垄断政治,那么他们只留在军界,成为大唐的将门,成为大唐最税利的一把长剑,朝堂留给那些世家和科举出身的文臣,以求达到一个微妙的文武平衡,那么大唐是否能够迈向更高的辉煌呢?

也许能,也许不能,或者大唐的这些勋臣武将贵族们,最后会如明朝的勋贵们一样没落,但起码值得一试啊。

“长孙公,不如致仕退休,来与我一起种玉米。”李逍对长孙无忌道。

长孙无忌盯着李逍良久,突然发出一阵哈哈大笑声。

“看来你果真懂我!”

第234章 乞骸骨

回京的路上,骑着一头白骡的韩瑗看着旁边一直出神的长孙无忌,不由的担忧的问,“辅机,你不会真的被那小子三言两语就想认输吧?”

长孙无忌骑在一头驴子身上,闭目沉思,任由身下的骡子载着他前进。

“你可不能着了那小子的恶当,我们现在还没输呢。”

长孙无忌睁开眼,他瞧了瞧韩瑗,然后摇头,“我们已经输了,早就输了,输的一败涂地。当我们对付李道宗他们,忙着关陇人自己的内斗的时候,李绩他们却在旁边看热闹。等我们自己斗的伤痕累累时,李绩出手了。”

关陇人这些年其实一直内斗,从西魏时斗到了如今,斗来斗去,关陇贵族集团的实力早不复当年了。

甚至斗到了如今朝堂之上,都没有他们关陇大将的局面。京畿禁卫和宿卫府兵,几乎都集中到了那些山东新贵的手里。

若不是因为手里没兵,他长孙无忌又岂会栽这么大一个跟斗。

“李绩老儿,太过狡诈了。”韩瑗埋怨李绩,谁能想到一直在朝堂上不吭不响的李绩,会突然就坚定的站到皇帝那边去了呢,再加上程咬金这老货,这让他们很被动。

手里没兵,才会如此的被动。

这怪谁呢,怪这些年的内斗,一次又一次的内斗,他们关陇人如今居然在军方居然没有几个像样的人物了。

虽说还有不少关陇子弟在天下各州县,或为刺史县令、或为都督、都尉,但远水解不了近渴。

“伯玉,我仔细想了想刚才李三郎的话,其实也是有些道理的。现在的局面,我们硬拼,不过是螳臂当车,以卵击石。到最后,绝不会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与其这样,倒不如退一步,退一步海阔天空。”

“怎么退?”韩瑗瞪大眼睛问。他没有长孙无忌想的那么远,他想到的就是如果一退,那么此生可能再无机会回到朝堂,甚至还可能会被落井下石,落得如褚遂良一般的下场。

“所以说我们得主动,不能等陛下将我们赶走,我们自己走。”说出这话的时候,长孙无忌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

这段时间来,长孙无忌也不免心力交瘁。

褚遂良被无情的一贬再贬,赵持满的发落为奴,更是让他心灰意冷。

但愿能如李逍所说的,主动离开,能够让皇帝念记他们曾经的劳苦功高,保留几分体面,为关陇贵族们留几分余地吧。

·······

长孙无忌和韩瑗走后,李逍一直呆坐在渭水河边,他拿着长孙无忌留下的钓竿坐在河边钓鱼,可心神不宁,连鱼饵都没有放下。

“三郎想什么呢?”赵持满见李逍发了半天呆,忍不住问。

“我在想着另一种可能。”

赵持满没问他什么是另一种可能,嗯了一声,然后坐在旁边继续陪着李逍钓鱼。

“你恨长孙无忌和韩瑗吗?”李逍问赵持满。

“恨过吧。”赵持满叹了声气。

“二哥,等过些时间,我再向陛下求求情,或许到时陛下就许你脱籍,赐还良人之身了。也许再过个几年,你也能够白身自效,到辽东或者是漠北或西域再入军伍,从新搏个功名爵位,重振赵家门楣。”

赵持满苦笑着摇了摇头,他没有那样的奢望了。

皇帝贬他和家人为奴,要说来其实比起除籍为民流放岭南还要好些。一般犯有重罪,尤其是谋反之类的重罪,若是免除一死,一般就要除籍为民流放岭南。除籍为民,就是除去官籍为民身,且一辈子都不得再为官吏,流放到五岭以南之地,在那里自生自灭。

历史上武则天之时,就因为有人诬告说岭南有流人想谋反,结果武则天就派兵往岭南六道,屠杀流人数千。

流人虽为民,但其实还不如奴隶,起码在李家做奴隶,其实日子还不错。但重获自由,甚至恢复官爵,他是根本不敢想起的。

长安城,太极宫。

甘露殿廊庑下,皇帝李治正看着他精心侍弄长大的两株玉米。玉米已经长的一人多高,底下的陶缸也早换成了大缸。

苗玉墨绿,茎杆粗壮,很明显是有些水肥过多了。

“一株三穗,朕舍不得摘掉两穗啊。”

李治亲自种的这两株玉米,因为水肥充足,精心照料下,一株结了三个穗子。

“李逍不是说这玉米最好一株只留两穗吗,若是肥水不足,还只能保留一穗,否则会减少,反不如留一穗收成。”

“话是这样说,可朕这两株玉米种的多好啊,三穗难道就不能有更好收获吗?”

“该摘还是得摘的。”武氏在旁边劝说。

“一个玉米穗好摘,可有些人不好摘啊。”李治叹声气,他手摸着玉米穗,好久还是不下去手。

武氏知道他说的是长孙无忌等元老,眼下皇帝已经算是完全掌握了朝堂,要拿下长孙无忌已经没有其它问题,唯一需要担心的也不过是影响问题而已。

只要有一个理由,甚至不需要是什么确切的证据,皇帝就能拿下长孙无忌。

但到了此时,他却还有些犹豫。

拿下褚遂良时,他是兴奋的,甚至带着快意的。

但褚遂良不同于长孙无忌,再说,他也无法确定拿下长孙无忌,不会有其它意外发生。

毕竟如赵持满这样的关陇将领,在全国各地都还有很多,甚至就算是在京畿,在羽林军,在亲勋翊卫,在左右备身府的千牛中,都有许多。

“明日江夏王就回长安了。”武氏提醒皇帝,关陇贵族中并不是只有长孙有影响力,李道宗一样在关陇子弟中极有影响力。

“爱妃你说若贬长孙,该贬至何处,贬为何官?”

武氏毫不犹豫的道,“可贬为房州刺史,然后于半路驿站派人赐死。”

这种先贬再杀的招数,十分好用,也屡用不爽。

先贬个官,然后半路上在驿站里赐杯毒酒,或者赐匹白绫,又或直接派人去杖杀,反正手段多的是,这种半路杀的法子,也比直接在京城处死影响力要小的多。

李治听说赐死,不由的犹豫了起来。他想起,当初太子承乾与魏王泰争嫡之时,他本是毫无机会的,可后来两人都被废,是长孙无忌在太宗皇帝面前力保他。

而当时房玄龄可是支持魏王泰的,还有大臣支持李恪。

再后来太宗驾崩,也是长孙无忌护着他返回京城继位,这几年,若没长孙在朝,其实也还不知道要发生多少事情。

“唉。”李治一声叹息。

“陛下切莫手软啊。”武氏劝说。

“好,明日朕就贬他。”李治咬咬牙道。

李治当即派人召御史大夫宇文节入宫面圣,面授机宜。

良久,宇文节满面得色的离开宫廷。

·······

五月初一。

朔日朝会。

京司文武职事九品已上,朝参。

每月正月初一和十五,是朔望朝,规格比常参高的多。

金殿之上,设黼扆、蹑席、熏炉、香案,依时刻陈列仪仗。

御史大夫宇文节领御史台属官至殿西庑,从官朱衣传唤,促百官就班。

在监察御史的带领下,群官按品级于殿庭就位。

这时皇帝才出就御坐,群官在典仪唱赞下行再拜之礼。

李逍跟在浩荡的百官之中,跟着山呼万岁。

本来他之前得六品职事官,结果后来又被削夺,贬到权知九品蓝田主簿,但又代判玉米监事。好在皇帝也不是真的恶了李逍,后来见他的玉米种的确实有模有样,便又找了个由头下旨嘉奖,然后授李逍玉米监事,不再权知蓝田县主簿,也不再是代判玉米监事。

因为是经吏部实授,便恢复了原六品官职和五品官阶,还恢复了绯服银鱼。

永业田、职田这些也都给了。

不过李逍实职依然还是六品,因此除了初一和十五的朔望朝,其它日子并不用参加朝会,常参官得是五品以上职事官,或者是御史和供俸官。

朔望朝会参加的人多,但向来不会真商议什么大事,不过是例行其事,相当于个仪式而已。

李逍有些无聊的打量着两班文武官员,其中有九成九他并不认得。

正打量中,却碰到一道自前转过来的目光,那是文官班最前面的那人,太师长孙无忌。

李逍目光迎上前去,长孙无忌对他笑了一下,然后扭过了头去。

这一笑,让李逍有些不明含义。

“臣长孙无忌有本启奏!”

当几项程序都走完,大家以为朝会要结束时,出其不意的,太师长孙无忌出班奏对。

李治疑惑的看了眼宇文节,本来这个时候,应当是御史大夫宇文节出列奏报,说要弹劾长孙无忌啊,怎么反先让长孙无忌站出来了。

他扭了扭身子,觉得浑身刺挠。

长孙无忌一开口,就惊得整个大殿鸦雀无声。

这位权臣上奏请辞,还要辞去所有官职头衔。

李治张大嘴巴,所料不及。

而此时,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的韩瑗也出列奏陈,请辞所有官职,乞老归乡。

紧接着,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于志宁乞骸骨致仕归乡。

第235章 胖狐狸

金殿上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皇帝李治都已经身子前倾,屁股离开了龙椅,他嘴巴微张,满脸震惊之色。这本是他梦里都想的事情,元老们处处干政,让他早就想赶几个元老走了。

可是不管他怎么明示暗示,长孙无忌他们根本就不理会。

好不容易才赶走了褚遂良,但朝中还剩下了好几个老不死的。

谁能想到,长孙无忌会主动请辞呢,而且是三位元老同时请辞。

侍中长孙无忌、尚书左仆射于志宁、门下侍郎韩瑗同时请辞,这简直就是一场地震。

李治震惊之后,首先想到的,莫不是长孙无忌等人想以退为进,以此要挟他?

他冷静下来,身子又坐了下来,脊背往椅背上靠去。

心思急转,却一时又得不出什么结论来。

本来今天会有一场恶斗,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按原本计划,御史大夫宇文节会出列弹劾长孙无忌,然后他着有司调查,到时再拿出点证据来,那时就要治长孙无忌的罪,将他马上贬离朝堂。

李治还在沉默,这个时候,龙椅后面传来一声轻微的咳嗽,这声咳嗽隔着龙椅后的屏风传来。

这是武氏的声音,今天本会有场腥风血雨,因此武氏请求在殿后屏风后面旁听,李治答应了。

明显,武氏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不管长孙无忌三个怎么想,可这不正是他们一直想要的结果吗?

正好将计就计,顺水推舟的答应了下来,然后将三个老不死的赶出朝堂,岂不是一了百了。

虽然武氏不知道为何来济没有请辞,但只要这三个走了,元老派也就剩下一个来济和一个宇文节、李绩了。但李绩和宇文节早就是皇帝的人了,这等于来济留下来也是孤木难支,以后朝廷就再没碍皇帝眼的人了。

李治回过神来,目光扫过大殿。

“长孙太师、于仆射、韩侍郎,你们都是元老功勋,国之宰相,朝廷离不开你们啊,朕离不开你们啊。”虽然心里巴不得这几位滚蛋,可该做的表面功夫还是得做的。

长孙无忌却很干脆的再次请辞。

两辞两不许。

最后,再次请辞。

三辞。

这下,李治终于扭捏着假装无奈的点头同意了,一声叹息。

金殿上,百官还处于震惊之中。

他们到现在都还没明白,怎么来了这么一出。

唯有后面的李逍,惊了一会后,这会已经唏嘘着长孙无忌的果决。

昨天自己只是提醒了长孙几句,长孙马上就已经想明了其间的厉害关系,与其等着皇帝把他们如老狗一样赶出朝堂,还不如主动离开。

李治几声挽留之后,长孙无忌、于志宁、韩瑗三位元老终于光荣退休了。

长孙无忌不但辞去了同中书门下三品、侍中职,还辞去了扬州大都督职。

李治心情非常高兴,他想不到长孙无忌转变这么快,之前亲自上府又送钱又说好话的,长孙无忌都不肯退。

高兴之余,李治便忘记了昨天答应武氏要对长孙无忌先贬后杀了。既然长孙主动退了,那就没必要动手了。

念叨着长孙无忌的扶保之功,李治便当即下旨,拜太师长孙无忌为河南府尹、东都留守,令镇守东都洛阳,增赵国公实食邑三百户,并前食实封共一千六百户。

拜于志宁为太原府尹、北都留守,加太子太师,进封燕国公,增食邑三百,前后共八百户。

又以韩瑗为太子太傅,进颍川郡公,增食邑三百,通前共实食封八百户。

老臣识趣,李治也大方了一把。

每人赏了三百户实封食邑,还各给了几个荣衔。

太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这些衔虽尊,但毕竟不过是荣衔,不视事无实际职权。而河南尹、洛阳留守和太原尹、北都留守,其实也是遥领,并不用他们去实际任职。

这也算是李治对他们扶立保驾之功的酬谢了。

屏风之后,武氏听到皇帝的御封,眉头紧皱。她并不相信长孙无忌几人有那么识趣,她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本来不管什么问题,先将计就计把三人踢出朝堂再说,可皇帝却还给三人如此高的荣衔。

长孙无忌三人又是三辞不许方受。

“臣长孙无忌有本上奏!”

长孙无忌再次上奏。

“太师有事直言。”李治心情很好,以后在朝堂上就看不到长孙无忌这张胖脸了,也看不到于志宁那张苦瓜脸了,还有韩瑗那张黑脸,通通都不用看了。

长孙无忌缓缓出言,“臣奏请陛下赫褚遂良之罪,褚遂良年老体弱,岭南瘴厉之地,还请陛下念其往日之功劳辛苦,赫其过错,让他致仕还乡。”

李治一听提到褚遂良,先是有点警觉。

等听说是让赦免其过错,放褚遂良回京后,又不由的心头一松。褚遂良刚被他又贬为桂州都督,桂州都督虽说是贬官岭南,可桂州却是一个要地,桂州都督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职务。

若是长孙无忌出面要求让褚遂良回老家,倒是不错的。

让褚遂良回家养老,总比他还继续当官好,哪怕是个岭南的都督,那也得提防。

“允,进褚遂良太子太保、周国公,加实食邑三百,通前八百户。”

“臣韩瑗有本上奏!”

长孙无忌说完,韩瑗又出来了。

李治眉头微皱,不过沉吟一下还是点头,“韩卿请说。”

“臣斗胆请陛下赦免薛万彻、执失思力、房遗直之罪,允其还朝。”

意料之外,又是一个意料之外。

薛万彻、执失思力、房遗直,那都是之前房遗爱谋反案里的谋逆之臣,他们和李道宗、李恪等本都是判了死罪,结果后来李恪免死,李道宗近日又起复,没想到,现在韩瑗这个当初亲自审理此谋逆案的人,却又提出要把这几人赦免回朝。

当初若不是后来因李恪之事,李治心有不忍,本来薛万彻这些人都被杀了的,事后没杀,但都流放岭南,除籍为民了。

“陛下,薛万彻、执失思力等皆为本朝名将,如今四海未靖,诸藩不服,正是朝廷用人之时,请陛下念在他们以往功劳,给他们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房遗直是梁国公房玄龄之子,功勋之后,请陛下怜悯。”

武氏在屏风后已经渐渐听出点味道来了。

长孙无忌、于志宁、韩瑗三人主动请辞,可却也是有条件的。他们留下了来济在朝继续为相,然后又给薛万彻、执失思力、房遗直等翻案。

为何要为当初他们一手打翻的这些人翻案?

武氏觉得长孙无忌他们肯定所图甚远,虽一时还搞不清楚,但肯定不简单。

她咳嗽了两声,想提醒皇帝莫要答应长孙无忌他们。

可这个时候的李治却想到另一边去了。

当初那个案子是长孙无忌主张,他也默认过的。但事过境迁,李治觉得已经无所谓了,如今他皇位稳固,大权得掌,就连长孙无忌都主动请辞致仕了,又岂还会担心薛万彻等人?

要不然,他也不会赦李恪,召回李道宗了。

“可!”

李治终于出声同意。

武氏在后面急的跺脚,气的凤眉倒竖。

达成目的的长孙无忌三人终于退下,不再说话。

李治也长松口气,三位元老终于退下了。

殿中,御史大夫宇文节站在那里愣神。

他看看皇帝,看看长孙无忌,知道自己错失了一个最好的报仇机会。本来今天能置长孙无忌于死地,可长孙无忌居然提前一步主动请辞。

现在,长孙无忌他们全身而退,他再无机会报仇了。

心里有些黯然,甚至有些索然无味。

殿中君臣,此时或许唯有李逍是最明白长孙无忌今日的一举一动的。

从主动请辞,到为褚遂良、薛万彻他们平反,这是一步很大的棋子。

薛万彻和执失思力都是驸马,两人自然也是关陇贵族的一员,这两员都是悍将,若他们回朝,重新使用,依然是有机会统带大军的。

若加上已经还朝的李道宗,那么关陇集团一派,虽然长孙无忌他们退出朝堂,可是李道宗又将接过大棒,重新团结关陇集团。

李道宗入中枢,再又有薛万彻、执失思力这样的名将还朝,那么在军方,就不再是李绩和程咬金这等山东新贵们独掌军权了。

至于为房遗直平反,则算是长孙无忌他们走前顺便卖个人情。房遗直是房玄龄的长子,房玄龄为相几十年,朝野故吏亲朋遍天下,这个人情总不会白卖的。

李治继位后,最大的两场政治斗争以一种奇妙的发展结束了。

房遗爱谋反案,除了死去的几个宗室亲王和几个小角色,大半被牵连打倒的人又被平反了。

而本来极为紧张,形势一触即发的元老派和皇帝的斗争,也以元老派的主动投降告终。

皇帝李治觉得心神舒畅,一直压在心头的几座大山一扫而光。

李逍坐在殿中,则是在想,历史又一次改变了。而这一次,究竟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呢?

长孙无忌究竟是听了自己昨日那番话才有了今天的决定,还是说,大唐的历史早在不经意间,就偏向了某条岔道?

抬头,却正好看到长孙无忌回头向他望来,还向他微微一笑。

这个胖狐狸,似乎笑的还挺得意!

第236章 胜业坊的豪宅

一场决战眼看着就要打响,结果却转眼间烟消云散。

朝堂上一片欢乐融融,三位元老体面的致仕,皇帝也恩赏有加。朔日大朝会,马上就变成了退休老干部们的欢送会。

李逍一个实封不过五十户的开国男爵,微笑的看着这一切。

长孙无忌不用死了,韩瑗也不用死了,但他们也比历史上早了五六年离开朝堂。

现在看起来,这是一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欢乐大结局了。

不过这些干他李三屁事,不过他心里却还是对自己说,这有我的一份功劳,我为大唐保留了几位老干部。

长孙无忌、褚遂良、韩瑗、于志宁、薛万彻、李道宗、执思失力、柴令武、房遗直·······这一个个牛逼的不行的人物,全都是靠我保存下来的啊。

一想到这,他又觉得自己是个幕后的无名英雄了。

希望李治经过这次顺利接班,能够避免激烈内斗的开端。想李世民之所以伟大,是为什么?那是因为李世民有容人之量,还有用人之明啊。李世民虽也是玄武门兵变上位,虽也杀了兄弟软禁了父亲,还占了兄弟媳妇。

但除了一百裴寂,李世民赶走了外,其它人李世民可都是用的很好。不管是曾经劝建成杀掉李世民的魏征,还是以前建成的心腹王珪等人,甚至是老皇帝留下的封德彝、萧瑀、陈叔达等,李世民哪个不用的好。

正是李世民在兵变后的这种宽容,才能够迅速团结整个大唐上下的力量,短短不数年时间,就一雪渭桥之耻,大败突厥。

若是当年玄武门后的李世民,也搞大清洗,那不但会人心慌慌,甚至也会大大削弱大唐的力量,到时李唐又怎么可能迅速恢复强大起来呢。

而自李治清洗长孙无忌等元老派起,李家就进入了一种怪圈。皇家内部宫廷政变不断,朝堂上朋党争权,政治清洗没停过。

一轮又一轮的斗争,让大唐越来越衰弱,最近打谁都打不过,直到安史之乱后,彻底残废。

我李三是大唐的忠臣啊,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大唐保留更多的元气啊。

可谁知我用心之良苦呢。

朝会结束,李治亲自把三位元老送出宫,他在宫门前,搀扶着三位元老依依惜别。

按说好的,长孙无忌他们辞去官职、交出权力,然后回家养老去。

虽然长孙无忌和于志宁分别还授了东都、北都留守,但并不需要去上任,这只是一个遥领的虚衔。

“以后朝中但有军国要事,朕派中官前往府邸问策。”

李治态度摆的很好。

长孙无忌摇头,“臣等老了,也辛劳了一生,如今朝中有一众更年轻能干的大臣辅佐陛下,老臣等也就放心回家养老,颐养天年。至于军国大事,自有陛下和中枢的宰相们。”

君臣挥泪告别,依依不舍,那场面别提多感人了。

送走了三位老干部,李治回到后宫甘露殿,走路都格外有力。

心情兴奋的他甚至都有种想仰天长啸的感觉。

“爱妃不高兴吗?”李治问坐在那里皱眉的武氏。

“臣妾总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国舅他们都已经致仕归家,还有何可担心的?”李治觉得没什么问题了,如今这样的结局,是他期盼的。他并不愿意真正走到最后一步,除非是被逼无奈。

“爱妃,朕打算等过段时间,就正式在中枢提出册封你为宸妃之事。”李治笑着上前拥住武氏的肩膀。

武氏面露笑容,“多谢陛下,只怕此事国舅他们未必会肯。”

“他们都已经致仕了,又哪里管的到这事?”

按李治的想法,过段时间,先立武氏为宸妃,然后再找个理由废掉王皇后。再然后废掉太子李忠,到时武氏为后,李弘便成了嫡长,立其为太子便水到渠成。

“陛下,长孙无忌等留在长安,臣妾始终都有点不安心的感觉,不如,就让他们回乡养老,如当年太宗对裴寂例。”

裴寂当年是高祖的宰相,也是高祖最信任的臣子,李世民继位后,自然不愿裴再留在朝中,于是后来寻个由头以他跟妖言惑众的妖僧有关联而降罪,免去他官职,削一半食邑,让他返回原籍。

长孙无忌老家洛阳,于志宁老高雍州高陵,韩瑗老家是河南南阳。把这几个老干部放回老家养老,总能让人心安些。

李治想了想,“这事以后再说吧,这个时候让他们回原籍,不太好看。”

武氏见李治如此说,也就叹声气不再提了,她心里总觉得长孙无忌他们没这么简单的就妥协认输了。

长安大街。

李逍骑着马迎面跟长孙无忌碰上。

“好巧。”李逍笑着打招呼。“长孙相国安好。”

“不是巧,是我知道你会经过这里,特意在这里等你的。三郎啊,如今老夫已经不再是宰相了,你喊我一声世伯也行。”

微胖的长孙无忌似乎心情很好,一张胖脸笑的眼睛都快看不到了。他身上已经换下了那紫袍金鱼,而套上了一件很简单的麻布薄衫。

李逍倒有些意料不到。

“不知太师找李逍何事,如有差遣,派人来吩咐一句就行。”

长孙无忌笑着道,“有些决定很难下,但放下之后又一身轻松,三郎,多谢你那日一番言语,让我彻底下定决心。”

说着他招手,一名随从捧来一个小盒。

“这里是胜业坊的一座宅子,不算很大,算是老夫感谢你的一点心意,你也不要推辞,收下吧。”

李逍知道胜业坊,那是长安城东北位置,长安城东贵西富,城南则都是普通百姓居所。

这城东北的胜业坊和入苑坊更是王府云集,达官贵人全都聚集在这几个坊区里,那里的房子那真是寸金寸土。

特别是那里的房子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还得有身份才行。这个身份,自然得是贵族豪门世家大族。

说起来,李逍现在是开国男,还是实封五十户的,当然也已经步入了关陇贵族们的行列。

“老夫知你在长安还没有置业,你如今在玉米监为官,又要参加朔望朝参,京中没有个宅子便始终不方便。这宅子反正也不值个什么,你就收下吧。”

第237章 长安大,居不易

长安大,居不易。

做为帝都,长安的消费水平是极高的,长安的米长安的衣都要比其它地方贵些,而长安的房价更贵。

虽没后世那般离谱,可想在长安城拥有一套房子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李逍到现在都没在长安城买房,同样是觉得长安的房价很贵。

贵到什么程度?

十年长安得一第,一般的京官在任十年,可能才能攒够一套长安房子的钱。甚至二十年都不一定攒的够,著名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更是在长安辛苦了二十多年才终于买下了一套京中宅院。

比如西市北面的醴泉坊,地价就为一亩两到三万钱,建一座占地三到五亩的小院,那么光地价就得六到十五万钱,若超过十亩的大宅,那地价就至少二三十万。

这还是城西的地价,长孙无忌送给李逍的是胜业坊的宅子,那可是城东且是城东最贵的地段。

这里的宅院,价格都在一二百万起步。

“如何使得。”

白送的豪宅,但李逍还是摇手拒绝,长孙无忌倒是不缺钱,可是他也不敢随便乱收的。

“送给你就收,老夫现在不过是一致仕的老头,你还害怕什么?”长孙无忌吹胡子瞪眼睛,“老夫送你礼物,那是觉得你小子跟老夫还对胃口,要不你以为老夫随便会送人东西吗?”

李逍无奈笑笑。

“收着,回头过去看看,那宅院里仆役管事都配备齐全,家具用器也都有,你随时可以入住。”说着长孙无忌把那个盒子扔给李逍就走了。

看着长孙无忌笑着离开的样子,李逍捧着这盒子倒有几分烫手的感觉。

盒子里有一张地契,还有一封书信,还有几把钥匙。信是长孙写的,是让李逍拿给那边宅子里留下的管事看的,算是个凭证。

一直没吭声的赵持满道,“既然送你就收着,没什么。”

“收下?”

“有何不可呢,如今他也是致仕官,你也不过是个玉米监正,总不会有人说他贿赂你吧?”

李逍笑笑,是啊,长孙无忌贿赂自己,说出去也没有人信啊。况且要送钱,那也应当是自己送长孙无忌。他都已经下台了,倒没那么多忌讳了。

“那就去看看吧。”

胜业坊在春明门内,也就是在东市的北边,隔着一条街而已。

出皇城,在朱雀门口向东转,沿着大街,街南挨着是兴道、务本、平康三坊,平康坊的北面则是崇仁坊。

这几个紧挨着皇城的坊城,都是长安的贵族区了,不过却也还和其它街坊一样,坊区被坊墙高高围着,走在街上,其实完全看不到坊内的情况。

不过有些不同的则是,坊街上车马比较多,不时有很豪华的马车和高大的骏马经过,那些人也多是衣饰华丽。

另外,沿街的坊墙上开的门不少,这比起南城有很大不同。南城多是平民百姓,是没资格在坊墙上开门开窗的,那边的坊墙就几乎完全是封闭式的。

而东城这边,王公贵族云集,这些人却是有资格在临坊街上开门开窗,那些公侯们的朱门前,甚至还排列着戟,立着狮子。

一见到平康门的坊门,李逍马上想起,这里在唐朝时好像是最有名的红灯区啊,著名的娱乐区。里面以青楼啊酒楼这些服务业闻名,据说是长安最有名的销金窟、温柔乡。

好多纨绔子弟,最喜欢在里面喝酒玩耍,甚至是争风吃醋。

李逍还从没有进去过呢。

“平康坊漂亮小娘多吗?”李逍问赵持满。

“嗯,很多。”

赵持满以前那也是长安贵族子弟中的风流人物佼佼者,平康坊自然也是混过的,以前那里还有自己的相好呢。

不过说起平康坊他并没有什么高兴之色,“平康坊里的女子,其实多数是罪官女眷,犯人妻女发放礼部教坊司。平康坊不少勾栏就是属于教坊司的,也有些私人的青楼,则是从其它地方买来的女子。”

“唉,都是些可怜人啊。”李逍明白赵持满为何神情有些默然了,他赵家女眷,上次可也是差一点点就发配教坊司的。

以前年轻的时候,玩别人妻女的时候自然是高兴,但哪个又愿意自己妻女被别人玩呢。

按着地址,李逍他们骑马很快找到了长孙无忌送他的房子。

这是一座临着坊南街的宅子,临街还开着门,据说以前是长孙无忌家的一份别宅。

赵持满上前敲门,跟守门的家丁说明来意,看门的家丁立即请来了管事。

管事看过长孙无忌的那封信,确认过房契,立即交出了钥匙,自称仆。原来长孙无忌不但把房子送给了李逍,还把这宅子里的三十多号人一起全打包送给了李逍,包括这宅子里的所有家具、书籍等等。

按那管事说的,其实这宅子虽在长孙名下,但他却从来没有来住过,可这宅子里却一直配着管事、厨子、丫环、家丁、车夫、马夫等全套奴仆。

三十多人全是奴籍,其实也就是四大家子人。

如今他们已经被长孙无忌送给李逍了。

送套房子还连带送上三十多个奴仆,李逍还是很吃惊的。

这套宅子在李逍眼里已经很大了,但按那管事说的,这其实只算是一套小别院。

但这别院实际上占地十八亩,屋室占地面积六亩,水占五分之一,竹九之一,而岛树桥道间之。

按唐朝一亩为近六百平方算,这十八亩地大的宅子总地占地面积达到一万平方出头。就算按房屋占地面积算,也有三千六百余平方。

更别提这宅院里还有荷塘、假山、兰亭,甚至那个荷塘里还有个小岛,岛上还有座阁楼。

豪,非常豪。

在寸土寸金的长安贵族区胜业坊内,这样一座占地万平的别院,已经快亮瞎李逍的狗眼了。

光地皮就能值不下三百万钱,起码十万钱一亩,每平算起来要三百多钱。更别说这地皮上建起的豪华别墅了,假山、荷塘、小岛、亭阁这些,估计更没少花。

要是再算上那三十多个奴仆,马厩里的几匹好马,几辆马车,真是大手笔。

“起码值几千贯啊。”李逍感叹着道。

赵持满却很平淡,“这对长孙家来说,不过九牛一毛而已。”

李逍想想也是,人家皇帝上次亲自去长孙家吃饭,还一送就是十大车的珠宝呢,那得值多少啊。

按唐朝律法规定,良口三人以下给一亩,三口加一亩,贱口五人给一亩,五口加一亩的原则授给宅地,其实唐朝百姓的宅地使用面积也是受限的。

理论上三口之家可占地一亩,六口可占地二亩。

不过长安做为京城,却又有特殊规定,京城及州、县郭下园宅,不在这个限制之内。

这就是说凡是住在长安、洛阳、扬州、成都等城市里的居民不受限制,这其实是考虑到官僚贵族们的需要。

毕竟贵族官员们不可能一家只住一二亩地的宅子。

长孙无忌送给李逍的这座院子,北部是住宅区,是一座含有前后院的两进式院落,南边则是池塘花园等。

中厅有大约三十来平方,东西两端则通过回廊往北与东西厢房相连。

家里还有面积很大的厨房,以及小东房和南倒房等,房间有总共十来间,满足一家数口人,和二三十口奴仆是没问题的,甚至还能养上好几匹马。

这么大这么豪华的一座宅子眼下就属于了自己,只要他再到衙门去登记一下就行了。

再看人家长漂白居易,考中进士做了官,却只能在长安租房子住,当了十年官,才在长安郊区买了套小院,还得跟妻子两地分居。一直到当了二十年官后,才在五十岁时,终于有长安买了套宅子,成了真正的长安人。

但另一方面,如长孙无忌这等贵族们,却是在长安拥有许多宅子。甚至有的王公重臣,一家的房子就占据半坊之地,相当惊人。

那些来长安参加考试的举子,还有那些商人、僧道,和一般的百姓来京,一般只能租房住,不是出身勋贵之家,仅靠自身的奋斗,想在长安购一套房,那是相当艰难的。

相当房奴都不成,长安没有银行,不提供房贷按揭。

李逍突然想,如今在长安开家银行,吸引百姓存款,不收保管费还给点利息,估计会有很多人争相来存钱。然后拿这钱去开发房地产,建宅子卖给那些长安的官吏、商人、百姓们,收个首付,然后再让他们到银行贷款按揭,让他们从此成为银行的房奴,倒也是个生财之道啊。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别让长安人也成了房奴吧。

不过长安城以后肯定会越来越繁华,人口越来越多的,若是手里有点余钱,拿来买点地皮什么的,估计倒是个不错的投资方向。到时自己建点住宅出租也行,或者建点商铺出租也都好,肯定是棵摇钱树,能够源源不断的生财的。

几百万钱的宅子,李逍最后还是决定收下了。

管他呢,说来老子也是救了长孙无忌一命的,他送我套房子又有什么不能收的。

第238章 嫩玉米和老干部

长安城有座豪宅,蓝溪乡下有座别庄,家里几辆马车还有几匹好马,还坐拥着一千多亩良田,几座商铺,李逍如今倒也是身家不菲了。

顶着个蓝田县开国男的爵位,咱们算是长安贵族了。

身着绯袍佩着银鱼,骑着高头大马,李逍倒有几分飘飘然的感觉。这小日子,过的确实还是很惬意的。

天气热起来,李逍也不大愿意顶着烈日不断在蓝溪、长安、沙苑间奔波来。回头把媳妇接到长安城来,让她也享受几天。

不需装修,直接拎包入住。

李逍本来是住在玉米监的馆舍里的,这是玉米监的员工宿舍,为那些在京城没有房子的官吏们准备的,房子比较简单,住着肯定没这舒适。

宅子的管事姓马,老马估计也就四十来岁,一家子都是奴籍,但办事挺利落。李逍一接过宅子,他立马就让儿子跑去找匾匠订制新的牌匾。

小马办事也很干净利索,早上去订匾,半中午的时候就已经带着人把牌匾拿回来了。

“郎君,牌匾已经挂上去了,还请郎君摘彩。”

临着坊街的大门上方,已经挂上了一块匾,由一块红布蒙着。

做为新的宅子主人,李逍笑盈盈的拿竹竿把红布揭了下来,黑色的匾上露出李府两个大字。

“嗯,很不错。”

老马办事很利落,宅子换了个主人,他立马根据主人的爵位、官职重新巡视了一遍宅子,多大的官爵住多大的房屋,甚至大门的前后位置、门上的铜钉多少颗这都是有严格等级规定的,丝毫不能逾越,否则就是大罪。

这个时候,李逍也感受到了有一个老马这样的管家的好处,什么事情都不需要他操心,他样样就办好了。

甚至家里有多少家具、用器,全都一一登记在册,送给李逍过目。

“这些你等主母过来后送给她过目,另外我一会让赵二哥给你五万钱,做为家里的开支用度。”

老马对这位新家主很感激,对自己很信任啊。

“用心办事,我李逍也不会亏待你们的。”

换上一身便袍,李逍在这豪宅里晃荡,其实在赵持满这样的曾经关陇贵族眼里看来,这座宅子还真只是一座小宅子,不过十来亩地大小,十来间屋子而已。连个像样的后花园都没有呢。

想他赵持满以前的大宅,那可是光一汪水塘都有十来亩了。

“这池塘里多种点莲花,到了夏天荷花好看,还有莲子吃,等到了冬天还能挖耦吃。”李逍指点着那个占地好几亩的荷塘,“再养点鱼,不要养那只中看不中吃的鱼,我回头去弄点鱼苗来,就养点那草鱼啊鲤鱼啊鲢鱼啊青鱼、鲫鱼、乌鱼之类的,想吃的时候还能随时捞几条来吃,顺便养点泥鳅、螃蟹啥的。”

赵持满有些无语。

好好的一个荷塘,要养也是养些观赏鱼啊,不说养白鹤、金鱼,怎么还给养起了泥鳅、螃蟹来。

“再养几只鸭子和鹅!”

李逍走进塘边的凉亭,看着岸边的一块花囿,“这里其实也可以种点菜嘛,就种点黄瓜、豆角、辣椒、茄子、玉米啥的,也挺不错的。”

“花园里种菜?”赵持满听不下去了。

“种菜怎么了,菜又能观赏又能吃,多好。”

后面传来一阵哈哈大笑声,“这话说的好,老夫喜欢听。三郎啊,你这规划好,养鱼养鸭种菜,老夫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李逍转头,来的却正是长孙无忌。

老头依然还是那身麻衫,身边仅跟了两个随从。

“看到三郎挺满意这宅子,老夫也就放心了。”

李逍笑笑,“这宅子确实挺好。”

今天李逍已经见了长孙无忌三次了。

早上朝会一次,朝会后他送宅子一次,现在又上门来了。

长孙无忌肯定有事找自己。

“太师今天好闲啊!”

“是啊,如今辞去官职,那是无职一身轻啊。无案牍之劳行,无丝竹之乱耳,就是闲的有点无聊,想着还是跟你小子谈的来,便来看看你。”胖胖的长孙无忌笑呵呵的道。

赵持满无声的退到一边,长孙无忌的两名随从更是站到了远远的地方。

塘边的凉亭里,只余下一老一少。

“还请三郎告诉老夫,下一步该怎么走?”

“下一步?什么下一步?”李逍反问。

“当然是如何保全我关陇贵族们的利益了,老夫虽迫之无奈放手辞职,可还是不太放心啊。如今朝中尽是李绩这等首鼠两端,许敬宗、李义府这等无信无义之人当朝,老夫想想就不安。”

“其实太师现在什么都不做,就是最好的做法。”李逍沉吟了一下道,他相信长孙无忌比他看的更清楚,只是他太过忧虑了而已。

为何元老们会跟皇帝之前弄的那么紧张?

还不是元老们总不放心皇帝,觉得皇帝太年轻,没经验。结果越是不放心,越是不肯交权,就越惹得皇帝不满。元老不肯交权,皇帝自然要想办法夺权。

元老们代表着关陇贵族,那皇帝只能找如李绩这样的山东新贵们支持。

现在局面好不容易缓和了一下,又何必再弄的紧张呢。

“这都到饭点了,留下来吃个午饭吧。”李逍跟长孙无忌道,人家好歹送了自己价值几千贯的豪宅,要知道这样的宅子可不仅是值钱,一般人有钱都没地方买。

李逍这样的新晋小贵族,本来是没资格落户到胜业坊的。

厨房。

宅子里的胖胖的厨娘惊讶的看着李逍熟练的戴起围布,挽起袖子。

刚从东市采买回来的新鲜猪肉,排骨还附在肉上,连皮带骨。李逍满意的拍了拍这块肉,抄起屠刀一刀下去,就正正好的砍下了一根排骨,还带着下面的皮和肉一起砍了下来。

以前的人都不会把肉分的太细,骨肉皮都是一起的。不像后来,排骨是排骨的肥肉归肥肉、瘦肉归瘦肉。

其实连骨带皮的猪肉吃起来反而比较有味道,特别是这时代吃猪肉的本身就主要以寻常百姓为主,长安的贵族官僚们可是吃羊肉的,皇帝和王公贵族们更是常吃鹿肉。

长孙无忌就如同一个寻常老者,笑呵呵的看着堂堂男爵拿着刀在砍肉。

简单的把排骨剁成一大块一大块,每块排骨上都还带着大块的肉,切下来的多余皮肉也切成大块。

然后李逍拿出一包玉米笋。

“这莫非就是玉米?”长孙无忌看着那些长长尖尖的黄色细笋状的菜惊问。

李逍笑笑,剥去外面的壳叶,把手指大点的玉米笋扔进盆里清洗。

“这玩意叫玉米笋,还算不得是玉米,是玉米上结的多余的嫩穗。多余的穗得瓣掉,要不然就会影响到产量,长的穗多了,到时反没有产量,容易结空穗,粒不饱满。”

摘掉的穗很甜,很细小很鲜嫩,上面刚长出一点点的粒芽,拿来做菜其实也不错。

“玉米笋炖排骨,最为嫩甜,可是一道好菜,一会太师就知道了。”

李逍做菜很流畅,看他做菜,甚至有种行云流水般的美感。

玉米笋洗净后去蒂,生姜、蒜头切片,青蒜切段,排骨洗净用盐先腌渍一会。

那边锅里已经加入油烧热,放入生姜、蒜头爆香,然后加入了适量的霜糖,交待烧火的丫头控制小火,熬出糖色,再让她烧大火。把简单焯了下水的排骨和带皮肉块倒入锅爆炒,加了点米酒、酱油后继续翻炒。

炒了一会,李逍往锅里加一大碗水,让水与排骨齐平,盖上锅盖。

“继续大火。”

在锅里炖排骨的空当,李逍又取来新鲜的黄瓜洗净拍碎,做起了凉拌黄瓜。

“这嫩穗有些可惜。”

“有什么可惜的,留着反而让整株玉米都结不出饱满的粒子,摘掉了也不浪费,这不还能做菜嘛。炖排骨好吃,也还能凉拌或炒着吃。”

一会功夫,锅里的水也烧的差不多了,加点配料炒制一会,大火收汁,便出锅了。

一碗香喷喷又色泽鲜亮的玉米笋炖排骨便摆在长孙无忌的面前。

“来杯烧酒?”

“可以。”

长孙无忌喉头涌动了下,他想不到那猪肉居然也能散发出这么浓烈的香味。

拿起筷子,他迫不及待的夹了一段玉米笋吃。

入口首先感受到附在上面的排骨汤的浓香,然后一口咬下去,玉米笋极为的脆、鲜、甜。

嚼起来很脆,很鲜,很甜,尤其是还有着一股浓浓的排骨肉香,没有想象中的猪肉腥味,他又夹起一块排骨,骨头上的肉已经炖熟了,一咬就脱骨,但肉又不烂,口感不柴不韧。

“如何?”李逍嘎吱嘎吱的嚼着一块黄瓜问。

“不错,出人意料的鲜嫩,这玉米笋配上猪排骨,居然是想象不到的好吃。汁浓味香鲜甜甘脆,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

“玉米真是个好东西啊,这多余的嫩穗居然也这么好吃,不错不错。”长孙无忌一口气吃了好几块排骨,嚼了四五根玉米笋,吃的满嘴流油。

放下筷子,长孙无忌望着李逍道,“我关陇有三郎这样的后辈年轻人,吾辈可以安心了。”

第239章 百骑司的疑惑

玉米监的那三千多株玉米长势良好,眼下正是长穗的时候。昆仑奴们按照李逍的要求,每株玉米只保留两个玉米穗,在那几块肥力比较差的山地、坡地、盐碱地甚至只保留一个穗。

瓣下来的嫩穗,监里按李逍的要求,当做了玉米监的特产,给京师百司各衙都送了点,又特意给宫廷上供了些。

李逍甚至送了玉米笋,甚至还让监里附上了一份玉米笋烹饪指南。

御厨按着这份指南,拿着新鲜的玉米笋做了好几道菜呈上。

现在宫里的御厨都知道皇帝喜欢吃炒菜,而炒菜正是来源于玉米监正李逍。御膳房现在可是十分崇拜李逍,能够满足皇帝胃的,可没几个。御膳房里现在早就配备齐全了炒菜的铁锅,以及菜薹子油、山茶油、豆油等,甚至还有专门从蓝溪李庄采购的料酒、酱油、豆瓣酱、辣椒面等,为的就是保证能让皇帝随时喝上一口正宗的炒菜。

“这道菜就是嫩玉米穗做的?”李治吃了几口,觉得这菜很不错。

“回陛下,这确实是嫩玉米穗所做,嫩玉米穗是玉米监进供的,他们称为玉米笋。”

“这几个菜做法也是玉米监正送上的吧?”李治问。

吃来吃去,李治觉得还是蓝溪李三做的菜比较符合他胃口,可惜李三是不肯做他厨子的,但幸好李三也没藏着掖着,宫里的御厨还是学会了做炒菜,甚至有位专做炒菜的厨子,其实就是自蓝溪李庄召来的。

“玉米再过不了多久就应当能收获了。”李治心里想道,虽然玉米还没成熟,但既然几块试验田里的玉米都已经开始结穗,那就说明李逍的玉米并不是虚的。现在差的,不过是最后的一步验证而已。

玉米穗都吃上了,玉米肯定也不远了。

想起自己养的那两株玉米,李治觉得是时候该把多余的穗摘除了,虽然有些不舍。

一顿午饭,李治吃的很满意,特意下旨给做菜的厨子赏赐了十匹绢布。

饭后,来百骑司郎将张大师来奏。

百骑司是由太宗李世民所创立,人数不多,但非常精练,这是一个类似于锦衣卫的特务组织。

是皇帝监察百官的耳目。

武功县男张大师向皇帝奏报的是关于长孙无忌、于志宁、韩瑗、来济等元老们的最新动向。

“你说国舅今日上午赠送给玉米监李逍一套胜业坊的别宅,中午还亲自到李宅跟李逍吃饭?”

李治没有料到,国舅长孙无忌居然会跟李逍有来往。

而且还来往这么密切。

“查到他们谈了什么吗?”

张大师根本没料到长孙无忌会跟李逍来往,李逍品级太低,过去可是不够上百骑司监察名单的,一时没有准备。

不过百骑司也不是吃干饭的,知道他们来往后,也是迅速的调查了李逍最近的动静。

结果让他们发现李逍昨天跟长孙无忌、韩瑗在长安城外的渭水河边有过见面会谈。

至于说了什么,无人知晓。

李治更加疑惑。

长孙无忌今天突然辞职,出人意料,这个举动毫无先兆。而现在百骑司告诉他,长孙无忌昨天跟李逍秘密在长安城外渭水河边会过面,而今天早朝他就请辞。

上午长孙无忌又送李逍豪宅,中午还到李逍新宅子里吃饭。

这几件事情一联系起来,李治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

在李治的印象里,李逍是个很洒脱的人,虽然有时惹他不高兴,但这人跟元老派并没有什么往来。也就和玉濑公主关系较好,和薛仁贵的儿子、程咬金的孙子关系不错。

什么时候,李逍居然又跟长孙无忌走到了一起。

“国舅胜业坊的宅子多大?”李治阴沉着脸问。

当皇帝的人,总是容易疑神疑鬼,心多猜忌。

“那座别宅占地十八亩,价值六百余万钱。”

六百多万,这可是整整六千多贯钱啊,李逍一年俸禄才多少?这么一大笔钱,长孙无忌为何要送给李逍?再联想昨天两人渭水河边密议,长孙今天辞职,下朝后就给李逍送钱,怎么看都是好像有秘密交易。

李逍凭什么敢收这一大个礼?

是他自己收,还是替人收的?

“那宅子李逍已经住进去了吗?”

“已经换上了李宅的匾,李逍已经住进去了,太师把宅子送给李逍时,连宅子里的三十余奴仆还有所有器物都送给了李逍。”

张大师做为皇帝信任之人,当然能猜到皇帝此时的一些想法。

“这个浑蛋,究竟在搞什么东西。”李治对李逍跟长孙无忌走到了一起,耿耿于怀。

李逍最近玉米种的还不错,而且还发明出了极犀利的曲辕犁,又有了盐碱地种玉米的技术,让李逍高兴之余,便恢复了李逍的原职阶位,可谁能想到,这才转眼间,李逍就又搭上了长孙无忌。

他娘的,这狗日的怎么就不知道消停呢,他到底在干嘛?

“张卿,给朕查,一定要查出李逍是何时跟国舅走到一起,还要查清楚他们昨天到底说了些什么?”

直觉告诉李治,李逍昨天跟长孙无忌说的话,导致了今天长孙的主动请辞。可他们究竟说了什么能有这样的结果,李治想不明白。

想破头颅也想不明白,他只能让张大师去查了。

张大师应声领旨。

走出宫廷,张大师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身着紫袍的张大师很纳闷,这李逍路子怎么这么野呢,谁都勾搭的上?

李逍是蓝田县男,而张大师是武功县男,都是男爵,不过张大师可是三品高官,能做皇帝的心腹并不简单。

张大师是正宗的关陇贵族,他父亲曾是隋朝的相州刺史,他的祖父亲是皖城郡公张威。张家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李唐皇家的国戚,张大师是高祖的堂外甥。

他早年也是追随高祖打天下,累军功至华州刺史,还做过太仆卿,爵封武功县男爵,后来转而执掌百骑司。

他还有两个弟弟,也皆是三品。二弟张俭,为嫡长,爵封皖城郡公,金紫光禄大夫、东夷都护。三弟张延师,则为左卫大将军,封范阳郡公,屯守长安北。

唐制三品,可门列棨戟,张家三兄弟皆为三品,一门三戟,被人称为三戟张家。

可张大师还真想不明白,这个窜起速度之快的李逍,是如何既跟李绩、程咬金、薛仁贵这票山东新贵交情极好,又能跟长孙无忌、韩瑗这两个关陇元老们往来密切的,这世上,还真有人能够两面逢源?

一个农家子田舍汉儿,甚至能让皇帝都一次次的隐藏身份去他家?

这真是邪门了!

第240章 李记捕奴队

长安豪宅的厅堂里,李逍惬意的躺在藤椅里纳凉。

他已经让人去接婉娘和贞妹来长安居住,在玉米收获之前,他还得常呆京中,还是让她们两个过来方便些。

长孙无忌吃饱喝足后,已经离去了。两人其实没谈什么,虽然长孙无忌想跟李逍谈点什么,但他并不想谈什么,也没什么可谈的。

多为大唐保留点元气吧,毕竟大唐并不是就真的天下无敌了。东突厥虽然被灭了,可西域的突厥却还总是反复无常,连降服的吐谷浑都是叛服无常。

更别说,在那高原上,还有一个更强横的势力已经崛起了。贞观朝时,吐蕃人还不过是小打小闹,袭扰袭扰一下边州,唐军出兵击退了他们,双方议和。李世民把文成公主和亲松赞干布,两边休兵。

但李逍知道,吐蕃人是不会满足于现状的。已经扫服高原诸部的吐蕃,将会向大唐露出锋利的爪牙。

历史上,大唐自高宗时起,跟吐蕃打打和和,前后可谓是延续了二百多年。甚至强大的唐帝国在对吐蕃的无数战争中,其实是胜少败多的局面,更不用说,安史之乱后,西域、陇右、河湟之地尽入吐蕃之手,甚至连长安城也被人家攻破过。

现在吐蕃赞普依然是松赞干布,名义上松赞干布那是李治的姐夫。

李治在即位之后,也册封了松赞干布为西海郡王、驸马都尉。大唐此时国力依然强盛,因此松赞干布也一心在忙着扫除高原上的不服势力,忙着厉兵秣马。

不过这位牛逼的干布也没几年活的了,再过几年他就会死。

而这位一死,那吐蕃就将摆脱与大唐的臣属关系,吞并高原各部的吐蕃将会把目光对准青海的吐谷浑,想要吞并大唐的这个叛服不常的臣属国。

唐吐最终会在青海开战,大唐灭掉吐谷浑,而吐蕃则联合西突厥人进攻亲唐的西域诸国,一场持续二百年的大国战争就将开始了。

可以说,唐与吐蕃是宿敌,两国几乎是同兴同灭,几乎打了一辈子。大唐的衰弱,离不开在吐蕃那里流失的血液和力量。

没几年了,多为大唐保留点力量吧。

若长孙无忌、褚遂良、韩瑗、李道宗、薛万彻等这些人不死,就不会把无数的关陇豪门牵连进去,大唐的卫府军也不会受到严重削弱。

躺在椅上,李逍想着,等过段时间玉米收获了,那么秋天还可以再种上一茬,这样明年就能有足够的玉米种子,把玉米种植推广到更广阔的地方。

关陇、河西甚至是辽东之地,都能种上玉米,为边军增加粮食,增强边军的战斗力。

让李逍亲自去前线为大唐帝国厮杀,李逍是不肯的,那太危险了。但呆在后方,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李逍也愿意为大唐帝国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此时,薛仁贵带着程伯献薛楚玉他们应当已经登陆百济了吧,一场全面的东征之战应当打响了。

征辽,这也是一场巨大的对外战役,隋唐几代皇帝对辽用兵,甚至两位帝王亲征,许多人一直不明白,杨广征辽都征亡国了,为何英明的李世民还要亲征高句丽呢?

皆因高句丽对中原王朝的强大威胁,甚至不亚于北方草原的突厥人。草原游牧民族是旋兴旋灭,各部落交替不休,但东北的高句丽人却历经了好几百年,实力越来越强大,不断的蚕食。

不但把中原王朝曾经统治的辽东之地吞并了,甚至已经吞食到了辽西,再不竭制他们,他们就要杀入河北平原了,这是哪个皇帝都不允许的。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所以杨广当年打服了突厥人之后,便开始征辽打高句丽人。

后来杨家亡了,李家坐了天下。李世民一雪渭桥之耻后,也开始打高句丽人。

不管是被称为昏庸的隋炀帝杨广,还是英明的天可汗李世民,他们在这件事情上却是出人意料的一致,甚至一众贞观名臣们,也没谁反对东征。

只可惜灭掉了东突厥的李世民,亲征高句丽也没达成目标。如今大唐君臣上下,都把高句丽视做了大唐第一外敌,个个欲灭之而后快。

但历史上,征高句丽之战可是打了很多年,直到十余年后才灭掉百济、高句丽,但最终却又因吐蕃和西突厥人的进攻,被迫抽调回兵力,结果让战果被新罗人给摘走了。

甚至因为帝**事重心转移到西面,而让东北的契丹、靺鞨人崛起,新罗统一三韩半岛,靺鞨人建立渤海国,契丹也从此一直成为中原北方威胁,一直到唐王朝灭亡,契丹人建立大辽,然后再继续威胁中原王朝数百年。

“但愿我之前提出的平辽策,能够让大唐提前十余年灭掉高句丽,让大唐有更多的时间从东北战场上抽身出来,也希望大唐能多有些时间稳固这个战果,把攻灭占领的高句丽、百济消化掉,而不是最后便宜了新罗人。”

李逍心里思量着,然后突然又笑了。

自己不过是个小小的六品玉米监正,一个种玉米的,操的心倒是比宰相们还远了。

还是想点实在的吧,自己知道这些,对自己能有什么实用的地方呢?

家里原有一千二百亩地,现在又新增几百亩永业田,那些收租的职田不管,他现在手里的田地已经有差不多两千亩了。

自己或许可以再买点田地?秦岭山区,倒是挺适合开垦荒地的,只是以前这种山地难以种植,收获很低,开垦不划算,但有了玉米后,倒是能够粗耕广种,到时就算收成低一些,算起来也肯定还是划算的。

不过就算有钱买地,可还是缺人。

李家的地现在都是佃给周边的佃户们种,这也就是关中地广人稀,百姓均的田少,要不然有地没人种也没用。

或许辽东战事开启,正好通过薛仁贵他们,看能不能从辽东买点高句丽、百济奴隶回来。

“究竟是花钱向薛仁贵他们买呢,还是直接买几条船,弄点人手到百济去劫掠捕奴呢?”李逍想到了武装捕奴队,直接捕貌似比买更划算啊。

想到这,李逍也没心思再躺在那了,他起身向池塘边走去。

那里赵持满正在练箭。

赵持满是员猛将,双拳能打死老虎,徒步能追上战马,如今成了李家的家丁队头兼李逍的私人保镖兼车夫,但他并没有把功夫放下。

有空的时候就会骑马射箭。

“好箭法。”

李逍看着赵持满连发数箭,箭箭正中数十步外的箭耙上的中心,不由的鼓掌叫好。他是真羡慕佩服他的箭法,自己三十步外,十箭能够射中五六箭就不错了。还得是步下站桩射,若是骑马射箭,就算是射固定靶,十箭都难中一二箭,若是说移动靶,就更难了,除非是在二十步以内射,准头还稍好点。

“多练就好了,熟能生巧,无它尔。”赵持满收起弓,“三郎你有空也要多练练骑射,身为关陇子弟,如今还是贵族,若是不通骑射那是要被人耻笑的。”

大唐尚武,尤其是关陇子弟,更是人人尚武。贵族们自然不说,那是以军功起家。就连一般的地主子弟,那也肯定是要争着入卫府当府兵的,大家图的不仅是当府兵能免租庸调,更看中的是当了府兵有机会上战场杀敌立功,从而获勋得升官,步入仕途,改变自己和整个家族的命运。

“好,以后多练。”李逍应下,如今可是大唐,文人都习惯佩剑出行,若是他一个贵族不会骑射,确实让人耻笑。

“对了,二哥,你说现在秦大哥他们在海那边做战,你在这边肯定也心痒难耐吧。你说若是我组织一支家丁队,然后雇条船把他们运到百济去,捕捉百济人回来为奴种地如何?”

赵持满惊讶的看着李逍,想不到他还有这样的想法。

“渡海捕奴,风险挺大,不过倒也有可行性。”

“风险自然是有,不过若是由二哥你亲自带队,以你的本事,我相信袭击一些百济村子,捕些百济人回来为奴隶应当不是问题吧?”李逍笑眯眯的道。

“让我去?”赵持满语气有些激动。

“嗯,我虽向陛下多次为二哥求情,可似乎没有什么作用啊。二哥呆在我这里,确实是十分委屈。倒不若让二哥去海那边大显身手,说不定将来还有转机。”

赵持满呼吸加快。

“我愿意去,什么时候动身。”

“先别急,这事得从长计议,我们得做好谋划准备,不能打无准备之战。”

是猛虎,就得让猛虎归山,让他虎啸山林,而不是窝在他身边当个家丁队头而已。

组织捕奴队到别国捕人百姓回来为奴,这事有点阴损,但李逍向来对那三韩半岛上的人没有什么好感,再说这年头也没什么人道关怀,这世上,大唐人才是自己人,至于其它人。

至于其它什么吐蕃人、高句丽人、百济人、契丹人、突厥人什么的,那通通都是帝国的敌人,不算人!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关注 美女小编帮你找书!当真是看书撩妹两不误!

第241章 后花园里的棉花

大唐的江山不是各部落赠送的,中国后世的雄鸡版图也不是充话费送来的,虽然在中国各朝的史书记载上,有着许许多多被周边民族侵略的记录,而对周边征服的记录很少。

但这其实不过是一种选择性记录而已。

恰相反,中国的古代历史,其实并不是一部落后挨打的历史,而是一部华夏民族不断开拓进取的对外征服史。

从最早华夏部族所在的黄河中上游流域那一小块地盘,到后来不断征讨四夷,占据黄河两岸。再到后来向南扩张到淮河以南,再到汉江以南,再到巴蜀,再到江南,再到岭南······

华夏民族的脚步从没停止过,炎黄子孙也一直在进取。

秦帝国征服岭南,汉王朝开拓西域·······

一个小地主也敢组织捕奴队跑别国去捕奴,这确实很大胆。但地主家的家丁队长赵持满却很兴奋,他似乎又找到了生活的目标,他这种人天生为战斗而生,让他窝在地主身边当个车夫,这实在是太委屈他了。

“给我一条船,再给我一百个人,不,五十个人就够了,配备上弓箭、横刀等简单的武器,我就能纵横百济,给我带回一船船的百济奴隶来,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赵持满已经杀气腾腾。

当年太宗亲征高句丽,赵持满是禁卫,曾随驾皇帝左右。可惜那个时候他护在皇帝身边,没多少做战立功的机会,反不如军中小卒薛仁贵。当年薛仁贵万军之中一袭白袍直冲敌阵斩杀高句丽将领,那风采确实让人热血沸腾。

他亲眼见证了薛仁贵由一小兵而直升五品的将领,那是一个传奇。

但大唐军中,从不缺这种热血的传奇。

他已经被发卖为奴,没有机会再重返战场,再不能策马驰骋,但现在李逍给了他一个机会。

“我知道长安有不少闲汉无赖,只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五十个人,很好招。”赵持满说道。

长安城里不但有游侠儿,也有闲汉无赖。

闲汉其实并不只是小地痞,这种人更类似于亡命徒,因各种各样的原因生存在长安,既有大唐的逃犯,也有那些滞留不归的胡人。

这些人凶狠手辣,又亡命大胆,游走在黑白之间。只要有钱,他们什么都敢干。

杀人、劫货,都行。

甚至有的人愿意替人做牢,甚至是去死,只要给出满意的价格就行。

其实不管什么时代,什么地方,都总不缺少这样的人。

比如长安被官府收编的不良人,这些捕贼的不良人其实本身就是些恶汉闲人。而每次若是长安有兵变或谋反时,也总会有许多亡命徒加入其中。

“我先给王三哥去封信,问问海那边的情况,那是他觉得可行的话,那么我们就动手。”李逍本来也就是突然冒起一个念头,但跟赵持满一说,却还真的也跃跃欲试了。

“好,我可以先试着联系些闲人恶汉。”做为曾经的长安偶像,赵持满在长安街上,还是很有些路子的。

看着他急匆匆的出门去了,李逍笑笑,还真是一刻也等不急了啊。

回到书房给王方翼他们写了一封信后,李逍再次回到院里散步。

做为一名京官,有一个好处就是一天只用上半天的班,上午在衙门视事,下午就可以回家休息了,比起地方官员们那是舒服的多。

十天还能有一天休沐,再算上各种各样的节假日,其实大唐的公务员当的还是很舒服的。

更别提李逍这种特意为他设立的衙门,又没有谁来干涉管束他,日子过的更加潇洒了。

反正他只要把玉米种好了就行,没有其它事情。

沿着那占地几亩的荷塘漫步,荷塘边种着不少的花儿,这个季节,许多花都已经凋谢。

牡丹、蔷薇······

李逍想象着这些花盛开时的景象,突然一株花映入李逍的眼帘。

长的像是一棵果树,茎上长着很细的枝条,绿色的叶子像是鹅掌。此时没有花朵,但却结着果子。

细看下,李逍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如同桃子一般的果实,这,这不是棉桃吗?

他蹲下身,仔细的打量,观察半天,又特意摘下一个棉桃瓣开,果然发现了里面白色的棉花。

“卧槽,棉花。”

“阿郎,这不是绵花,是白叠花。”一位打理花园的园丁小声的提醒。

白叠花?不,这明明就是棉花啊,怎么可能错,这是棉桃,里面还有绵絮呢。

不过那位园丁坚持称这不是棉花,说了半天,李逍才领会过来,原来这人说的是绵花,也就是木绵花。

在此时,还没有棉花这个字呢,只有绵。也没有棉花,只有木绵。木绵不是能织布作被子的棉花,而是只能用来填充被子枕头的。

唐人称棉花为白叠花。

按园丁的解释,这白叠花是自西域高昌国传来。

高昌,那是在西域。

据说在林邑,也有白叠花,真腊国王就常穿白叠花织成的白叠布衣。

白叠花能织布,这园丁也知道。

但李逍有些疑惑的是,他在大唐也挺久了,可好像没见过棉花啊,而且他记得好像棉花不是到宋朝时才出现在中国,甚至到了明朝时才大规模种植的吗?

怎么唐朝就有了?

再细问才知道,原来这园里虽种了白叠花,但是当做观赏花卉种植的。而且中原也很少有人种植白叠花,也就是在皇家的园林里,和一些王公贵族们的后花园里,才能见到一些。

至于白叠花织成的白叠布,那就是高昌国人才有的技术,而白叠布其实也有高昌人贩卖到长安来卖,但价格极高。

在高昌国本地,白叠布一尺就值钱四十五文,而一匹布是四十尺,折算下来一匹棉布在产地就卖到一千八百文钱,而那些西域商人千里迢迢运到长安来后,价格更是翻了数倍。

常常一匹白叠布卖数千钱,价格比起蚕丝制的绢帛还贵。

因此,在长安城,穿棉布衣服的其实比穿丝绸衣服的还有钱有势,一般人还真穿不起也穿不到棉布衣服。

第242章 能长出钱来的树

“白叠布这么贵?为何我大唐没有种植呢?”李逍疑惑。

“白叠布不易种植,相当娇嫩,且种出来的白叠花虽可织布,但花絮里有籽,相当难去除。仆听说在那高昌国,其实叠花一斤,上品也不过直钱七文而已。但就因籽难去除,织造不易,因此叠布一尺直钱四五十文。”

棉花去籽好像确实是个很麻烦的事情,似乎宋代的时候有一个很传奇的女性叫黄道婆的就改良了当时的棉花织布技术,她打造出了一套赶、弹、纺、织的工具:去籽搅车、弹棉推弓,三锭脚踏纺纱车。

而按这位园丁的话,高昌人虽然种植着棉花,可既不没有去籽的搅车,也没有弹棉花的推弓,更别说脚踏的纺纱车了。

高昌人的棉花加工织布水平极为落后,产量很低。而唐人虽有人种植了棉花,但只拿来观赏,因为高昌那边的气候条件跟这边不一样,用高昌的种植办法,在这边挺难成活,宫廷和贵族们种棉花,那都是有专门的园丁精心伺弄。

没有人想着能把棉花大规模推广种植。

李逍听的眼冒金光啊。

他感觉眼前真的有好多金子在飞过,一匹白叠布居然能值好几千钱,真是抢钱啊。

百姓们最常穿的麻布多少钱一端呢?

四百多文一端,而一端麻布足有五十尺,比一匹四丈还多了十尺。但价格,反而才只有棉布的十分之一,甚至是二三十分之一。

大唐的绢和布,其实也是充当着货币的功能。大唐缺铜钱,因此实行的是钱帛兼行的政策,就是丝制的绢和麻制的布,也一样当成货币流通。

而绢布价格呢?

贞观时匹绢值粟十五石,当时一斗粟也就几文钱,折算下来一匹绢也就值个四百五十文左右。

到永徽初,粮价和绢价都还是比较平稳的,匹绢差不多值粟十石,去年的时候一石粟值百钱左右,因此一匹绢差不多是一千钱。

当然今年因为旱灾,长安粮价已经大涨,但这不算正常情况。

大唐几乎全国各地都种桑养蚕,因此其实唐朝的蚕丝不少,绢只算是一种比较普通的丝织品,因此价格其实不算贵,比其它高级丝织品便宜不少。

而按官方的规定,一匹绢等于一端布的价格,一匹绢四十尺,而一端布是五十尺,绢价和布价其实是四比五,绢不算很贵,但布也并不很便宜。

但是一斤棉花却是可以织成数丈的粗棉布,若是织成细棉布,则能织更长。可高昌的一斤棉花才七文钱,一斤棉布却高达四十五文,相差巨大。

关键原因在于当地的气候,种棉不难,但织布极难。

李逍仔细观察了园里的棉花,这种棉应当属于草棉,据说这种棉学名叫非洲棉,耐干旱,适合西北边疆气候,生长期短,只要一百三十天就可以了。

在高昌好种,但这种棉花的棉丝和棉籽附着坚固,脱子不易,高昌人并没发明大弹弓,更别说搅车,因此去籽极为费时。

且这种棉纤维比较短,纺起纱来也很费心力,特别是高昌那边过于干燥,湿度小,织布时棉纱更容易断。

高昌毕竟是西域小国,论起技术水平革新方面,可是远远不如中原王朝的。因此他们虽早就种棉花,但生产不易,产量有限。而棉种虽早传到中原,可中原人却因为适应性问题和种植方式原因,导致并没有推广棉花这种重要作物。

李逍觉得草棉一样是可以在中原种植的啊,改变下种植的方式、技术,用更适合中原气候的方式来种植就行,别死照着西昌的方式种植,人家那边气候毕竟不一样的。

至于说织布难,这更难不倒李逍了。

去籽的搅车、弹棉的弹弓、纺纱的脚踏车,有了这些东西,纺纱织布还不手到擒来。

虽然李逍对于这几样工具也只是有点大致印象,毕竟当年历史课上还是学过黄道婆的,不过记不清不要紧。就跟李逍弄出曲辕犁一样,只要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加上一结大致的细节,那么缺失的部份,完全可以找工匠填补。

大唐的工匠其实底子还是很不错的,颁下赏格,重赏之下,自然有人会去钻研。尤其是李逍还早有了方向的情况下,解决问题还是不难的。

在布不仅仅是衣料,还能当钱的年头里,若李逍能够引进推广棉花种植,发明织布机,建起织厂,那他岂不是就将拥有印钞机?

这小钱钱还不得数都数不完,想想都让人流口水啊。

“这个棉籽还有吗?”李逍迫不急待的问。

园丁小声的纠正李逍那叫白叠花,“府里还有一些白叠花籽,阿郎要吗?不过白叠花已经过了花期,现在种的话,得明年才能开了。”

“没关系,赶紧拿来,我有大用。”李逍心情兴奋。

在他眼里,现在这棉花已经成了摇钱树了。

等园丁取来种子,李逍立即回到房中,关好门好,他带着棉种进了空间。

空间里,李逍打量了下,隔了几天没来,空间似乎又扩大了点,不过扩大的不太明显。

那几块田垄上,李逍种植的各种菜蔬瓜果都郁郁葱葱,尤其是那一百株玉米,更是高高挺立如卫兵,那些玉米棒子饱满粗大,已经顶着红色的缨须。

眼看着再用不了多久,这一百株玉米就能收获了。

外面的玉米每株才留了两个穗,甚至沙苑的玉米才留了一穗,但这里的玉米,却每株留了四穗,依然饱满。

空间里果然更有灵气。

李逍找了块地,拿起放在灵泉边的锄头,挖松了土,然后把那把棉花种子撒了下去。

拿桶又从灵泉里打了桶水,细心的浇灌一遍,李逍拍拍巴掌,看着这小块土垄,满心的期待着不久之后,这里能够长出一片片的开元通宝,不,是雪白的棉花。

再过两年,他就能盖上柔软的大棉被了,他可是想念棉被许久了。

第243章 皇帝显身

太极宫里。

皇帝心神不宁,忍不住浮想联翩。

百骑司统领徐大师在一名小宦官的引领下进入甘露殿,在皇帝面前顿首。

“陛下,昨日长孙大师自李逍宅第离开时,李逍送了两株玉米给太师。太师回府后,便一直未再出府。”

“李逍呢?”李治忙问。

“昨日午后,李逍身边的赵持满先后到平康坊以及东西两市见了不少人,有长安游侠儿,也有闲人恶汉,还见了好几个大商贾。”

游侠商贾,闲人恶汉。李治一听这些,马上眉头就紧皱了起来。这个赵持满这个时候上窜下跳是要干嘛,尤其是见那些闲人猛汉,这是想要纠集亡命。

难道长孙无忌要谋反?

李治不由的想远了,长孙无忌如今已经致仕,不掌朝政,京城的内外兵马自然是掌握不了的,但造反不一定就非要掌兵。当年太宗玄武门之变,不也只靠着几百人而已嘛,可一样成功了。

只要时机把握的好,一样有机会以小搏大。

好在百骑司也不是吃干饭的,在长安更是眼线密布。长安的恶少年、两市的闲人恶汉,六街的游侠儿之中,就一样有百骑司的人。

徐大师跟李逍倒也没仇没怨,这个时候很如实的禀报了打探到的情况。

李逍想要组织人手乘船去百济捕奴,运回关中种地?这个结果大出李治意外,他甚至并不能相信。

“加派人手,盯紧点太师府,还有李逍。”最后,李治只是面色阴沉的说了一句话。

李逍并不知道皇帝对他忠心的怀疑,就算知道,他估计也只会说一句老子又不一定要忠于李治,老子忠于大唐啊。

日子还是继续过。

天气越来越热,沙苑那边种的西瓜是越来越受欢迎,李逍每隔几天就去一趟同州,天气热,他已经开始改乘船往返不骑马了。

玉米长势不错,虽然今年干旱少雨,但几十块小试验田是不会缺水的。一个个的玉米棒子鼓鼓胀胀,披着青色的纱袍,顶着红色的盔缨,如同是一个个的将士。

看着这些即将成熟的玉米,玉米监上下都是十分高兴,到了此时,已经没有人会在怀疑李逍的玉米产量了。明眼都能估算出产量,肥水最足的玉米地,亩产起码能折到十一二石,而就算是最差的沙苑盐碱地,亩产都能折到一石半到两石。

虽然玉米还没有经过试吃和加工、储存几个环节的考验,但大家都相信不会再出什么意外的。

祥瑞,真正的祥瑞。

负责把守三个实验区玉米的军官,更是越发的认真起来,警戒线甚至已经撒到了二里之外,那一块块的田间地头都有士兵看守,不分日夜。

而玉米监的官吏们也认真的对每一株玉米,每一个玉米棒编号造册还挂上了牌子,这份认真的态度,让人惊讶。

李逍本来还想着这玉米即将成熟,现在正是鲜嫩的时候,想摘几个来蒸着吃新鲜的,结果堂堂玉米监正现在也无法下手了,每个玉米都被编号造册挂牌,甚至那名册还送到台省报备。

少一个都会被发现。

虽然李逍说食用试吃也是玉米监的一个重要任务,但李元芳这个副手却也几番劝阻。

按他的话说,要试吃,也得等长熟了后再试吃,而且试吃这种事情,得由朝廷到时派人来监督执行,并且试吃的人肯定得是牢里的囚犯,怎么能让玉米监正试吃呢。

好在除了外面那几块玉米地,李逍空间里还是有一块玉米地的,虽然种的也不多。

不过那是他的自留地,每天李逍都会摘几个回来,蒸玉米、玉米炖排骨等,过足了新鲜玉米的痒。

直吃到空间里的玉米老了,李逍费了大半天的功夫,把空间里地百株玉米棒子都瓣下来了。

除掉他吃掉的新鲜的,最后还足足收获了三百六十八个玉米棒子,每一个都粗如儿臂,鼓鼓胀胀,剥开壳衣,里面一排排的玉米粒金黄且又饱满,比预料中的还要丰满。

看着这些又长又饱满的玉米棒,李逍很满足。这些玉米他舍不得再吃了,空间里种出来的玉米怎么都比外面的强许多,他觉得这些玉米做为种子更合适。

空间里的玉米棒子收获后,过了一段时间,外面几块地的玉米也开始陆续收获。

北苑的那片玉米最先收获,零散分隔开来的十来块小地块,加起来也不过三分地左右。

但是却足足有八百羽林军日夜守卫。

这一天,玉米监收获玉米,早早就奏报过朝堂。

一大早,就有宦官前来通知,皇帝会亲自前来收获玉米,政事堂的宰相们也将亲来。

对于大唐的君臣们来说,今天将不亚于每年开春之后的亲耕仪式。每年皇帝的亲耕仪式,不过是个仪式,皇帝扶着犁,由大臣牵牛引路,耕个一两垄地就完了,表示下对农事的重视。

但今天不同,今天玉米将收获,这是上天给大唐的祥瑞。

一种能够亩产最高达十二石的祥瑞庄稼,只要能再通过试吃,并且适合储藏,那么这将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陇河中等无数原本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也不再畏惧干旱一样能够种上玉米,甚至玉米生长时间短、抗干旱的优势,能够大大弥补原来青黄不接的空当。

以前粟黍之后,不仅可以种麦,也能种玉米了。

本来李逍觉得,收玉米嘛,不过是个简单的事情。

北苑的那三分地,总共也就一千株左右的玉米,北苑地的肥水条件稍好些,但也基本上是按每株两穗保留的,一共就两千个棒子左右。

一个鲜玉米棒不过三百来克,(唐朝一斤大约六百八十克左右,一斤十六两,因此一两约为四十二克半。)也就是半唐斤而已。

两千多个棒子加起来也就一千多斤。

新鲜棒子摘下来还得去外面的叶壳和纱须,最后还要晒干水分。一般一百斤新鲜棒子能得八成八的干玉米,能出八十八斤左右带芯干玉米。而晾干后的带芯玉米棒去芯脱粒后,出籽率一般在七成到八成半左右。

这么算下来,如果出籽率高点,一百斤新鲜棒子就能出到八十斤。如果低点,也能有大概七十斤。

北苑这三分来地,最后晾干脱粒后,李逍估计能得大约八百来斤,因为每株只留了两穗,而这地保肥保水,玉米籽多且饱满,出籽率肯定不会低。

这么三分地,玉米监上下近二百号人呢,一人摘个六七个就摘完了。若是把八百羽林军算进来,一人刚好就摘一个。

可朝廷很重视玉米收获。

必须等皇帝和宰臣率京城百司官员前来后,才能收获玉米。

北苑,在朝廷划给玉米监的那一千亩地中间,三分地的玉米试验田显得有些孤零零的,李逍戴着顶草帽,等的百无聊赖,许久才终于见到皇帝和百官浩荡的队伍。

祭拜天地,感谢社稷。

皇帝明黄色的袍服,根本就不像是来收玉米的,更像是来做秀的,不过李逍倒无所谓,这种事情古今都很常见。

“李卿,朕听说北苑这三分地的玉米,起码能收十几石玉米?”

李逍被宦官带到皇帝的面前,他遵照着宦官的吩咐,一直低着头。臣子是不能大胆直视皇帝的。说来李逍到如今,也没见过皇帝几面。

每月也就初一和十五参加朔望朝会,可每次朔望朝会京师九品以上官员都要参加,他一个六品官已经排的很后很后了,他站在自己的班位上只能远远的看到皇帝一个大概的样子,根本看不清楚。

他更不知道,其实皇帝就是经常来他那蹭吃蹭喝的老王。

“回陛下,这几块试验田加起来大概是三分大小,因为保肥保水,又是育秧移栽,精选良种,精心种植,因此产量较高。但玉米新鲜摘下来后,还得脱叶晾晒,最后还要去芯脱料。玉米棒晾晒要折去一成多的水份,去芯又要折去一到两成。”

“这三分地能摘一千一百余个棒子,最终大概能得到八百来斤干玉米粒。”

李治一听能得八百来斤干玉米粒,非常激动。干玉米粒啊,那就是纯粮食了。他起身走到那片玉米苗前,伸手就瓣下一个老玉米。

剥去外壳,然后从抠下一粒饱满的玉米,看着这粒黄澄澄的玉米粒,李治甚至激动的流下了眼泪。

“李卿,你是大唐的功臣,是天下的大功臣,你抬起头来。”李治看着低着头的李逍笑道。

李逍缓缓抬头,目光先是落在皇帝的靴子上,然后是他那明黄的袍子上,最后一点点上升。

当李逍目光终于和皇帝的目光相对时,他不由的惊了。

这,这不是常来蹭饭吃的老王吗?

怎么可能?

李治看到李逍那震惊的目光,心里极为得意。本来他还想跟李逍继续玩下去呢,但今天他忍不住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他了。李逍是个大功臣,他没必要还一直在他面前隐藏身份。

“怎么样,是不是很惊讶?”

李逍心里十万只草泥马正在奔过,轰隆隆!

第244章 所有人都疯了

李治得意之下,还把刚抠下来的玉米粒直接扔进了嘴里当松子似的嚼了起来,惊的旁边的宦官面无人色。

这可是还没有试吃过的玉米啊,万一这玉米有毒可咋办。

皇帝对着内侍摆了摆手,“无妨,这玉米其实朕都吃了好几次了,前几天还在李卿的府上吃过一次呢。”一边说,他一边笑着着额头冒汗的李逍,还对内侍以及李绩等几位宰相介绍起玉米的吃法来。

“朕跟你们说啊,李卿可是烹饪高手,这祥瑞玉米啊,到了李卿的手里啊,可是吃法多变,十样多样还不带重复。这还没完全长老的时候,可以炖汤喝,也可以直接蒸煮着吃,朕就喜欢吃蒸的。”

“新摘下来的嫩玉米,但不要太嫩也不要太老,直接放锅里蒸,蒸胡之后就那样拿在手里,咬一口就十多粒玉米在嘴,软糯鲜甜,甚至连那玉米棒芯都可以嚼碎了吃掉。”

“也可以把这还嫩的玉米粒脱下来炒菜,香、甜,口味极佳。”

·······

李逍看着李治得意洋洋的跟百官臣僚们吹嘘玉米的十八种吃法,说的唾沫横飞的样子,心里的那十万匹草泥马再次呼啸而过。

这个该死的老王,不,是皇帝小儿,把老子戏弄了这么久。不时来到他家混吃混喝,原来居然深藏不漏,竟然是当今天子。难怪他几次朝会时,听着上面那龙袍皇帝的声音有点耳熟呢,当时只是完全没有想到那里去。

扮猪吃虎啊。

李逍目光移向太傅李绩,心想老元帅你也不厚道啊,我家的饭菜你可没少吃,甚至我还孝敬了你我李家庄最新研究出来的香水、香皂这些,药酒送了一瓶又一瓶的,你老就这么对我啊。

李绩脸皮很厚,对李逍责问的目光,只是撇了撇嘴,露出老顽童般的笑容。

李治还在那里说着玉米粒能弄成爆米花,放热锅里炒,玉米粒最后便会膨胀爆裂开来·······

“陛下。”

御史大夫宇文节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你堂堂一国之君,当着百官的面老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哪有点明君的样子啊。

李绩也咳嗽了两声。

这下李治终于从得意兴奋中回过神来,这里可不仅只有李三呢。

“嗯嗯,朕是要告诉诸位臣工,玉米此物,朕和李逍早就试吃过许多次了。”李治伸手让李逍走到他面前去,“李卿,你跟大家谈谈玉米储藏的问题。”

李逍无奈走过去,结果比他也没大几岁的皇帝却非要拉着他的臂膀,还一手抚着他的背,简直跟长辈对小辈一样。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回陛下,玉米种胚大,易发热,吸湿性较强。因此在贮藏时稳定性要差点,易发热发霉,这方面不如粟、黍。不过比起麦、稻来,却也不差。”

“那要如何贮藏呢?”李绩望着李逍问。

玉米的产量大家已经都亲眼看到了,而皇帝也说经过他试吃,证明玉米不但可食用,而且还很好吃,不比麦稻差。现在关键之处还是在于是否易贮藏,要知道在唐人的主食之中,可不久是麦稻粟黍这些,还有大豆、高粱以及芋头。

芋头也是一种主食,而且产量还不低,在江南道岭南道可就有许多俚越人主种芋头,并以芋头为主食,但芋头有一个缺点也是十分明显,那就是不易贮藏。

如果玉米也跟芋头一样,那虽有许多不比麦稻差的优点,但不能很好贮藏就将大大限制这种作物的推广种植。

“玉米贮藏主要以穗藏法和粒藏法,所谓穗藏法自然就是不用脱粒,把整穗贮藏存放。”

说起这个,李逍自然是专家,哪怕他其实也只是个二把刀,但这里再没有比他更专业的人了。

好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到大东北去旅游,那里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农民家里存放的玉米棒子。

“穗藏法又以堆藏法为主,玉米采下来后去掉苞叶,然后放入能够通风的仓库里,这样风干一年去除水份后,等第二年时再脱粒,甚至等到要吃的时候再脱也可以。”

“还有一种挂藏法,先把玉米的苞叶撕开,然后编织成辫状,用绳子连接悬挂起来,只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被雨淋到就行。”

“就这么简单?”李绩忍不住问,他家以前可是河南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家有良田千顷,僮仆数千。虽然他年纪轻轻就混社会,但对农事还是熟悉一些的。按李逍所说的,这穗藏法其实也挺简单啊,把棒子摘下来,去除苞叶,要么直接堆起来风干,要么直接挂起来风干,不淋雨加通风就行了,多简单啊,甚至比起麦稻粟还好收获,还好储藏啊。

毕竟粟麦稻还得收割呢,还要脱粒,粟麦稻的脱粒可比玉米难多了,费时费力,还得抢天时,不能雨淋不能等,要不就易发热发霉坏掉。

可这玉米多简单啊,一个好几两重,手一瓣就下来了,背回家除去苞叶差不多就完事了。

“对,穗藏法就是这么简单。”李逍点头。

玉米不脱粒贮藏其实也是有好处的,没脱粒那么孔隙就大,空气流通性也好,贮藏堆里的温度和湿气就容易随着空气散发出去。

有时天气不好,来不及及时晾晒干燥,就只有通过堆穗堆放过冬,这样才能把玉米粒里的水份降到安全的标准范围内,等到合适的时间,再进行脱粒贮藏。

整穗的玉米,穗粒紧密,玉米粒在穗轴上排列紧密,皮层光亮、果皮坚硬,更有利于贮藏,还能防虫、防霉。

甚至穗藏法的玉米,还能继续保持营养成份向玉米粒内输送,能增加玉米粒的饱满程度,促走籽粒后熟。

“穗藏法比较适合天气干燥的地方,比如关陇地区。但缺点也是有的,比较占地方。”

李绩一挥手,“这算什么缺点,小问题。可以按你的方法,百姓收获后,可以先穗藏干燥,然后再脱粒。官府征收干燥后的玉米粒,不就行了?这样,玉米粒入仓,既方便征收,也便于粮仓贮藏了。”

“太傅明见。不过若是南方地区种植玉米的话,那边天气湿热,穗藏法就不如粒藏法了。”

南方地区天气热,所以直接把玉米先晾晒干,然后脱粒,就可以存进仓中了。男方温度高,大太阳下晒干玉米还是很快的。

“不过南方地区贮藏玉米的话,得防受潮。”

“那贮藏的好,能贮藏多久呢?”宇文节问,这也是个关键问题。最易储藏的粟、黍,可是能够存上十年的。朝廷的很多转运大粮仓,就是直接挖在地下,在地下粮窖里存放,只要不打开,存上十年没有问题。

“玉米贮藏关键是能够渡过第一个冬天,只要过了第一个冬,或者说是第二年的在夏天,那么起码能存三年以上,甚至在管理得当的粮仓之中,存五六年也是没问题的。只不过,时间久了,肯定也就陈了,不论是口感还是营养都要差些的。”

宇文节瞪大着眼睛,激动的胡子都乱抖了。

“五六年,你确定?”

“五六年当然是没问题的,就算普通农户家里,也能存个两三年的。”李逍对这个还是很自信的,人家东北百姓,把玉米就挂在屋顶下,都能挂个两三年。

“别说五六年,能存个三年就足够了。”来济也忍不住惊叹。除了粟黍比较容易储藏,麦稻可是较难储藏的,极易霉变。而玉米居然比麦稻还易储藏,这怎么不令人激动呢。

如此易储,就表示玉米有更高的种植价值。

几位宰相一个个都兴奋的满面通红了,老相国宇文节甚至激动的跪地高呼上天垂青,高祖太宗保佑。

“陛下,此等祥瑞玉米,一定要多种,全面推广,种越多越好。”

司农卿刘祥道甚至向皇帝进言,玉米各方面都远超粟黍,不论是产量还是耐旱、易储各方面,朝廷完全可以在北方全面推广种植玉米,尤其是在过去没有灌溉条件不适合种麦的山区推广。

这样一来,可以大大增加粮食的种植面积,以及粮食的产量。哪怕是仅把原来春粟改种玉米,一亩就算只增加一石产量,那么光是一个关陇地区,增加的粮食产量都极为惊人。

户部尚书也立即算了一笔账,如果真的把粟改成玉米,那么仅是这笔粮食增产的量,就足以满足关陇所需了,以后长安就不再需要由关东地区再运粮入京了。

做为帝都所在的关中地区,汉以后就再不能自给自足了。尤其是大唐帝国疆域广阔,而关陇周边又多敌人,吐蕃、吐谷浑、突厥,甚至是西南的羌、獠等蛮子众多,大唐在关陇可是屯驻了二百多个军府,更别说长安城还长期保持着好几万的番上和禁卫军。

更兼庞大的宫廷人员和官僚贵族等,每年西北边军、京师长安的粮食缺口都很大,都需仰仗关东输运粮食。而粮食运输是极其耗费的,尤其是从关东运进关中,在陕州有一段路,甚至根本无法通船运,只能陆上转运。

一年从关东地区转运两百多万石的漕粮,朝廷付出的成本其实是个无底洞。更别提,还有同样庞大数字的民间商人运进关的粮食。

李绩也向皇帝道,“玉米拥有如此多的优处,那么河中、陇西、朔方,甚至是西州,完全可以实行军屯,利用玉米就地解决军粮问题,不必大费周章的从长安运送过去。”

一群宰相们兴奋的发疯,百官们跟着狂喜,李治则早就笑的合不拢嘴了。

第245章 就这样把你征服

如此祥瑞,岂不是说上天也满意他这个天子?

大唐对祥瑞很看重,朝廷有礼部郎中、员外郎掌图书、祥瑞。甚至对于祥瑞也有详细的分类,有嘉瑞、大瑞、上瑞、中瑞、下端、杂端等几大类数以百种祥瑞。

其中最顶级的为嘉瑞,又称为五灵,分别为麒麟、凤凰、神龟、龙、白虎。

李治今天特别高兴,一激动,就下旨把玉米列为嘉瑞,合麒麟凤凰等五灵并列,以后嘉瑞就有六灵了。

本来在各种祥瑞中,除五灵外,景星、庆云等神奇自然天象为大瑞,如五星连珠,日月合璧,河出马图,洛出龟书,海不扬波等。

各种稀奇动物为上瑞,白狼白鹿赤兔等。

飞禽类的一般列为中端,比如苍鸟白燕这些。

而植物类的向来是排在下端的,嘉禾、芝草、木连理这些。

一指多穗的谷、稻、麦称为瑞,一般以九穗以上为瑞,认为这是吉祥的征兆,成王之时有三苗贯三桑而生,同为一穗,大几盈车,长几充箱,这都被认为是太平瑞应。

李治认为,玉米可不是什么嘉禾、灵芝能比的。一般的嘉禾也就是一个吉祥征兆,但玉米可却是关乎天下民生,能够大大提升大唐国力的宝贝。这样的宝贝,有极其重要的实用性,因此必须得提升等级,直接提升到与麒麟、龙龟等一样的灵级。

继位五年,好不容易摆脱了元老们的控制,李治更迫切的需要得到一份上天的嘉奖,让天下百姓都明白他的合法性。

祥瑞这东西,其实大家都明白,不过是统治需要而已。

管他是景星庆云,还是神奇的飞禽走兽,都算不得什么,现在皇帝说要把玉米列为六灵之一,百官自然乐的拍拍马屁。

于是乎,礼部郎中便郑重的接过圣旨,为嘉瑞新添第六灵。

“玉米监蓝田县男李逍献玉米、曲辕犁有功,朕要重赏!”

前段时间,李治怀疑李逍跟长孙无忌在搞什么阴谋,让百骑司查了许久,最后百骑司上奏的结果却让人意外,李逍并没有什么阴谋,而是劝说长孙无忌等元老们致仕归乡。

这是个让人意外的结果,却也让皇帝对李逍的那点猜忌散去。

现在皇帝便以嘉瑞玉米和曲辕犁的功劳,要赏赐李逍。

“进蓝田县开国子爵,赐实食封五十户,通前共食实封百户,赏田千亩,金银瓶各一对,彩绢千段。”

开国子爵,正五品上,食邑五百户,永业田八百亩,可置媵三人。

拥有五品的官爵,李逍的妻子还能获封县君封号,跟丈夫一样享受五品的品秩,虽然这只是一个荣誉头衔,并没有什么实际的俸禄、永业田之类的经济好处,但哪个女人不想呢。

一众百官臣工,听着皇帝御口钦封李逍子爵,无不艳羡。

多年轻啊,才二十一,刚成丁的年纪呢,李逍却已经是服绯衣佩银鱼了,五品的朝散大夫阶,又得开国县子爵位,还是真封一百户。

不过羡慕归羡慕,但没有人反对。

毕竟玉米是如此神奇的好东西,用玉米换个开国子算不得什么,再说李逍的爵位里还有一份曲辕犁的功劳,官员们也几乎都是地主,身为京官,他们哪里还不知道曲辕犁的先进呢,如今朝廷早就明令各地方官府全面推广曲辕犁这种先进的犁具了。

初唐之时封爵倒是不难,但真封难得。

基本上,军功最易得爵,而就算文官,只要能得三品实职,基本上也会授爵,特别是若能入中枢为相,那必然授爵。

不过封爵容易,但一般都是虚封的多。

按制,每个爵位都有食邑,比如亲王为正一品,食邑万户,开国男为从五品上,食邑三百户,并给世袭永业田,亲王一万亩,开国男五百亩。

不过实际上,是不可能有这么大方的。食邑基本上都是虚的,唯有特加食实封这几个字才是真封,而且一般真封也较少,如长孙无忌这样的重臣,历经三朝,也不过真封一千余户。

能够真封五十、一百户的,那都得是天大的功劳了。毕竟真封那是实打打的好处,享受朝廷划给的封户的租税收益,那一百户百姓本该缴给朝廷的租税,转交给封君,封君只需拿出三分之一来给朝廷就行了。

一户食邑,最少有三丁,这好处很实惠。正因为真封要把朝廷的课户转给封君,因此朝廷是不会轻易给真封的。

夏风阵阵,吹动墨绿色的玉米叶子,沙沙做响。

李逍跪谢皇恩。

对于得封开国爵和加了五十户真封,加一千亩地,李逍高兴是很高兴的,但说对李治感激则倒没多少,做为一个后世人,他不如这个时代的人,天生缺少那种对皇权的敬畏。

李逍对天都不敬畏,更别说对天子了。他敬畏的只是自己内心深处的一套处世规则,李逍信的是仁孝礼义信。

特别做为一个穿越者来说,李逍甚至早知道李治的一生,知道他的结局,甚至知道这个大唐帝国的未来,知道了这些,对他也就少了许多的威严。

李治赐爵赏地,或许别人会感恩戴德,但李逍只觉得这一切都是他应得的,他拿出了这么珍贵的东西,换回这些只是合理的交换而已,甚至李治还赚的更多。

“收玉米!”李治高兴的看到李逍向他跪拜谢恩,他觉得自己收服了李逍,一个奇才,心里一股征服感油然而生,这股感觉从脚底直升头顶,让人心醉神迷,这种感觉,就如那天他在金殿之上,听到长孙无忌乞老归乡一样。

皇帝带头走进玉米地里,身后跟着提着柳筐的李逍,皇帝指定要李逍做他的助手。

皇帝就跟个兴奋的猴子似的,见一个棒子就瓣一个,一口气就瓣完了一行,然后气也不歇一口,又开始瓣第二行。

等李治瓣的满头大汗,面色潮红,把李逍手里的那个柳筐都装满了,还想再瓣第三行时,才发现那三分来地的玉米,已经被百官们给瓣光了。

要不是看皇帝那么兴奋,才特意留了两行给他,要不,早瓣完了。

李治有点意犹未尽,但看了眼地头上一筐筐满满的玉米棒,又不由的露出了满口白牙,笑容满面。

第246章 表字大宝贝

北苑三分地,足收了二千五百八十九个玉米棒子,按李逍的初步估算起码能收获八百斤的干玉米粒。

看着那一筐筐的玉米棒子,那里面也有皇帝自己刚摘下来的一柳筐。

“这些玉米马上拿去晒干,然后脱粒做种。”皇帝此时还牵着李逍的手,笑呵呵的问这位臣子,“李卿,今夏还能再种一季吗?”

“可以。”

李逍回答很简洁,他很想甩开皇帝的手,两个大男人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尤其是李逍身上还穿着粉红色的官袍,这更有搞基之嫌疑了。

天气还这么热,据说唐朝的气温比后世要搞出一两度的样子,大热的天,还得穿件长袍,这让李逍很不舒服。若不是怕有御史弹劾,他甚至都想发明几件短袖背心和七分裤来穿。

“那这些玉米抓紧晾晒脱粒,赶紧播种。”

“陛下,今春播种的试验田玉米,总共不到四千株,预计可收获不到八千棒玉米。今春七个玉米种种出了将近一亩地,因此把现在收获的所有玉米都再抢种下去,也顶多能种一千一二百亩。”李逍提醒皇帝。

“能种一千一二百亩?很好,足够了。”皇帝对这个数字很满意,七个玉米棒子转眼就变成了近八千个,这一翻就是一千多倍啊。这近八千个玉米棒子种下去就是一千多亩,那等收获后,那明年春天,就能在全天下推广种植了。

“李卿啊,长安四十八万军民粮食耗费巨大,尤其是如今西北边境不宁,吐谷浑叛乱无常,西域诸国也是在突厥人和吐蕃人的挑动下,时时劫掠商道,朝廷早有意要用兵西北,扫荡西域,恢复汉时西域旧疆,奈何粮食供应艰难啊。若是玉米能够全面推广,仅在关中河陇之地,就能大大增产,到时不但京师不再需要仰仗关东粮食漕运入京,甚至边军也能够靠军屯民屯就地解决粮食需求啊。”

皇帝拍了拍李逍的背,“李卿身为玉米监正,负有重要使命啊。”

下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经济建筑的高度。

大唐已历三代,虽说府兵所向无敌,关中长安越来越繁华,但大唐到如今,也依然到达了一个瓶颈口。

在西北,大唐虽有关中平原之肥沃,又在击败突厥后收复了河套平肥,占据了河西走廊,可却难以再向前推进,虽在太宗之时就已经兵入西域,平灭高昌国设立西州,但此时大唐在西北的疆域,别说恢复汉时广阔,甚至连隋朝时的全盛之时都没达到。

毕竟隋朝还曾灭掉吐谷浑,进军西域,设立了西海、且末等四郡。

论理说,大唐绝不可能比隋朝还不如的,但实际上唐军却难以继续向外扩张,对叛服不常的吐谷浑,甚至都没有直接吞并,而是每次出兵后就又册立吐谷浑一位新汗。

这些关键之处,还是在于军队难以在青海、西域等地长期立足,经历隋末战乱之后,陇右河西之地人口稀少,更别说青海西域之地了。

大军要长期驻扎,就需要粮食,而若从关中运过去,不但遥远,而且本身关中粮食就不能自给,还得靠从关东运来,这就导致大唐在陇右河西等地驻军的规模无法太大,甚至不能对西域、青海等地大规模用兵。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这就好比历来各王朝击灭草原游牧汗国之后,却无法真正占领草原一样,那里不是农业区,草原游牧区无法种植粮食,也就无法适应中原农耕文明的那一套。

不能驻城屯军,不能屯田移民,自然也就无法真正占领。

陇右河西等地倒是可以屯田移民,但那边未经开发,人烟稀少,地虽多,但人少水利不兴,粮食产出有限,养不了太多军队。

虽然说贞观三四年的时候,天下无灾,连年大丰,斗粟只直三四钱的低价,这虽是事实,可实际上还有一个事实,就是天下各地粮食虽然丰收,但如果要调运粮食,却非常麻烦。

尤其是到了唐代时,粮食最大的产区集中在河南河北这两地,另外江淮的稻产区也开始成为重要粮仓,反倒是做为帝国重心所在的关陇,已经不能够自给。

蜀中虽也是重要粮产区,但蜀道艰难,就算粮食多,也难以出蜀。

自立国之初,关中粮食不足的问题就困扰着皇帝和宰臣们。其实自汉以后,魏晋都将都城移到了关东,西魏又立都关中长安,关陇集团所建立的几个王朝又都以关陇为中心,这导致了京畿之地粮食供应的难题。

当年杨广继位之后,也是有感于此,便在洛阳营造新都,开挖南北运河,打造长安洛阳东西两京制,让帝国重心东移,加强南北控制的同时,也利用大运河解决粮食糟运问题。

李治也在营造东都洛阳,但帝国如今的重心依然还是长安,而且随着吐蕃的兴起,让帝国西面的安全局势遭到严重挑战,一面是帝国在关陇大量设立军府,屯驻府兵,一面又是西北边疆局势不稳,需常常驻兵用兵,更加剧了粮食的供应问题。

现在有了玉米这样的高产作物,李治巴不得马上就用玉米全面取代关陇最主要的粮食作物粟。

关中种的最多的是粟、然后才是麦,甚至有五粟三麦,稻黍各一分的说法,粟的种植面积极广,可产量却一直很低,偏偏关陇地区干旱少雨,许多地方只能种粟黍,而无法种植更需要水的麦稻。

“既然玉米试种已经成功,臣以为今夏收获的八千颗玉米可全部种于北苑。北苑田地肥沃,灌溉方便,不惧天旱,能最大保证玉米的产量。”司农卿刘祥道向皇帝建议,现在种子宝贵,既然试验成功了,那就没必要再如先前一样,到处试种,甚至种到那沙苑的盐碱地去,那是浪费。

八千颗玉米棒全都种到北苑,到时能保证最大产量,等秋收后,那时的种子能种上十万亩啊。多收一个棒子,明年就多出千粒种。

“李卿,你以为如何?”李治现在很宝贝李逍,他觉得李逍就是上天派给他的福星,是上天赐给他的宝贝,是如玉米一样的祥瑞。

要不然,李逍一介平民,如何能够献出平辽策,又如何能说动长孙无忌这群元老们交权,更别说现在又献玉米和曲辕犁了。

“李卿,你似乎还未有表字?”李治突然问。

古人成年之后,都会取表字。一般都是师长所取,古人自称名,或长辈称其名,表字则是同辈称呼。

男子二十岁加冠,举行成人礼仪式,男子把蓄留的长发盘成发髻谓之结发,然后再戴上帽子。

男人二十冠而字,加冠后由长辈赐以字,就谓之成人了。

下对上,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可以称字,但绝对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连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

在古代,由于特别重视礼仪,所以名、字的称呼上是十分讲究的。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别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

“回陛下,臣还未有表字。”李逍如实答道,以前的李三郎十六岁离家时还是未加冠所以也没表字,后来在外游荡,二十岁那时又刚好参加了江南的农民起义,整天跟官军玩捉迷藏呢,哪里来的及搞什么加冠仪式,更没有长辈赐字。

回到关中后,这事他也没怎么在意。

今天皇帝提起,他才突然发现,自然确实连个表字都没有呢。

“人怎能无字呢,字是德行的体现,李卿啊,不如朕为你赐一个表字,如何?”李治笑眯眯的道。

李逍总觉得皇帝这笑容有点坏,似乎不怀好意。

可皇帝要赐表字,那是一种荣誉,别人求之还不得呢。虽然李治的年纪不比李逍大几岁,但人家是君。

天地君亲师,君可是仅在天地之后,还排在父亲和老师之上的。

“请陛下赐字!”

一般来说,字跟名是有关联的。

屈平,字原。曹操,字孟德。梁启超,字卓如。杨过,字改之。

平和原,意思相同,这是并列式。有过就改,字和名意思相反,这是矛盾式的。

曹操,字孟德,《荀子·劝学》篇说:“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字和名在一句话里,合成德操,即道德操守,字对名作了修饰性解释和补充。

还有延伸式的,比如李白,字太白。太白指太白金星,这是对白意的延伸。还有辅助式的,比如郑樵,宇渔仲。樵是打柴的,渔是钓鱼的,常为侣伴,互相辅助。

字和名那都是有关联的,但皇帝比李逍赐的表字,却很有意思。

“朕赐卿表字祥瑞!”

李逍心想着祥瑞跟逍字有半个通宝的关系吗?李逍李祥瑞,你他娘的怎么不直接给我取个表字叫大宝贝呢?

第247章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祥瑞啊,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薛仁贵已经率兵攻入百济的武珍州,杀敌三千,俘虏五千余。”

太傅李绩坐在李逍的办公室里,喝着金银花茶慢悠悠的说出一个好消息。

“英公,这武珍州在哪啊?”李逍对于百济一无所知,只知道这是占据三韩半岛的西南部的一个小小藩国,以前也叫马韩。后来扶余人南下,在这里建立起了百济国,国君也姓扶余。

因为百济和高句丽都是扶余国的王子所建立的,因此百济虽然过去跟高句丽打打和和几百年,但如今,百济却还是跟高句丽勾结一起,共同对抗天朝上国大唐。

本来百济也是对大唐纳贡的,可当大唐要百济出兵配合大唐进攻高句丽的时候,他们却又不听王命了。

于是乎,本来就采纳了李逍平辽策准备先灭百济再攻高句丽的大唐皇帝,正好就找到了出兵理由,皇帝李治头号心腹打手薛仁贵大兄弟,立马就带着几万人马坐着船跑百济去了。

到达百济前,还先把百济西南海上的耽罗国给先灭了。耽罗国无辜躺枪,没招谁也没惹谁,结果被百济牵连,引来灭国之祸。

“这武珍州啊,算是百济西南沿海大城了。”

李逍翘着二郎腿,很不屑的道,“百济也不过我大唐一个州那么大,他下面的一个州,顶多也就我大唐一个县那么大了,还能是多大城。”

李绩听了也不由哈哈大笑。

“你别瞧不起人家百济嘛,人家百济这块地方虽说不大,可想当初在马韩之时,也是有五十四国的。”

“五十四国?五十四个村吧?”李逍再次毒舌。小小一个百济,以前居然还有五十四国,这让李逍不由的更不屑了,甚至让他想到了日本战国。到不动就国战,其实就是村跟村的持械斗殴嘛。

李绩倒还是挺公正的,说想我们华夏,在先秦的夏商周时代,那也是邦国众多的。尤其是在周以前,多是邦国联盟,大大小小的国也是数之不尽的。只是后来西周分封诸侯,再后来春秋战国,天下一统,从此之后,我华夏才没那么纷纷杂杂而已。

这其实算是一种社会进程,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如此。

只能说,百济那块地方,发展的比较落后一些。我们中原都早就进入中央集权时代了,他们却还处在我们的先秦时代。

后来马韩被南下的扶余人影响,也算是一统,当年的五韩五十四国,到现在则成了百济的一百四十七个郡县。

武珍州,就是在百济的西南沿海,后世那是光州地区。此时管辖着未冬夫里县、伏龙县、屈支县三个县。

薛仁贵他们也不是没有遇到抵抗,百济人在唐军占领耽罗不久,其实就发现了这一支自海上而来的军队。

薛仁贵的四万海军,走的是沿海岸路线,自登州出发,沿渤海湾庙岛君岛先到辽东半岛南,然后再沿海岸向东,最后到达鸭绿江口,再折向南,沿高句丽西海岸航行,最后进入百济海岸。

高句丽沿岸和百济沿岸的人一日三惊,吓的要死,总以为唐军水师随时要登陆,结果薛仁贵这支大军在海上飘了几个月,最后却一路到了耽罗去了。

当时百济人还以为唐军去日本了呢,听说日本天皇对唐使者不敬过,惹得大唐皇帝不满。

正当他们松口气,结果就传来唐军攻灭了耽罗国。这下把百济国王扶余义慈吓的不轻,连忙召集贵族集结兵马,但贵族们还没有完成集结,薛仁贵却已经率军登陆百济,大军直攻武珍州。

仅三天时间,薛仁贵就攻下此城。

“薛公勇猛!”李逍赞叹。

李绩道,“如今百济王是前任国王扶余璋的长子扶余义慈,这小子很聪明,年轻时曾经随使团来我大唐朝贡过,不过当时隐藏了身份,扮做一普通官员。这小子可是偷学了我大唐不少东西,继位之后模仿我大唐实行改革,强化王权,加强集权,建立了自己的王城军,特别是他继位后不再与高句丽交战,转而联合被我大唐削弱的高句丽调头对付新罗。”

扶余义慈的战略不能说是错的,高句丽跟隋唐打了几十年,强悍的东北虎实力大大削弱,这时扶余义慈便联合高句丽打新罗。

他甚至亲自率领自己组建的王城军,联合贵族军队,攻入新罗,连抢了十几座城池,在国内威望大增。

“薛仁贵虽然出其不意的攻下了耽罗和武珍州,但现在扶余义慈的反应也很快,他没有马上来夺武珍州,反而是第一时间派出大军阻住了武珍州北上和东进的几处要隘山口。”

武珍州所处之地,多山。虽然武珍州处于一个平原上,但那顶多算是一个不大的丘陵平原,诸山环绕,通往北面和东面大平原,都是险隘山口,而今这些要道都被扶余义璋被兵堵住了。

‘这么说,新罗人不能马上跟薛将军会师了?’

李绩摇头,“只能从海上来,但海上不方便,尤其是粮草、器械的补给运输会比较麻烦。”

按原来的计划,薛仁贵这支水师在百济南登陆,打高句丽和百济一个措手不及,在那里登陆后,稳扎稳打,步步蚕食。以战养战,就地补给,同时还要依靠新罗人协同配合,让新罗人提供一些粮草器械。

而现在扶余义慈却把路给提前堵住了。

“薛将军有四万大军,只怕百济人拦不住吧?”

李绩笑道,“拦是肯定拦不住的,只是我们也不能轻易损伤兵马。毕竟这四万兵马好不容易从海上过去的,损失一个可都补充不易。再说,我们真正的对手可是高句丽人,目标是平壤,可不想在百济浪费太多力量。”

“那英公此来不会只是告诉我这些吧?我一个种玉米的,又不是兵部官吏。”李逍道。

李绩倒也没再绕弯子,“我是想从你这里借点玉米种子,然后再从玉米监借点懂的种玉米的农夫,送他们去武珍州。”

“英公是打算让薛将军在百济屯田?”

四万东征水师,一人就算一月消耗一石粮,一年就得十二石,还不算战马驮骡的口粮,一匹战马可是起码五倍士兵口粮消耗。水师起码也有几千战马,几千驮骡的。

这样算下来,这四万兵马,一年军粮可得七八十万石之巨。若说从中原海运过去,确实相当艰难,毕竟跑一趟就得两三个月之久,更别说运那么多粮得多少船了。

如果能够就地军屯,倒是能够解决粮食的问题。

“武珍州山多田少,如果屯田,以熟田种植水稻,再在山地种植玉米,那么就能大大增加军屯收获。”李绩说道。

“没问题,我可以调拔人手和玉米种子还有一些曲辕犁及工匠们,让他们随船去百济支援薛将军屯田。”李逍倒没小气。

李绩笑着道,“你就没想过要亲自去一趟吗?”

“还是别人,我这人啊,最不爱的就是冒险,我喜欢舒适的生活。去一趟百济多不容易啊,光是在海上就得飘上两三个月,受不得这风浪颠簸,更别说这夏季多风暴,万一辽海上龙王兴风做浪,我可不想去喂鱼,更不想到龙王的水晶宫去做客。”

“呆在长安多好啊,这天下之大,可是再没有一处有长安这般繁华啊。长安四十八万人口呢,百济一国,也不比这多多少人。”

李绩无奈摇摇头,李逍这人哪都好,就是太懒散了。

李逍嘿嘿两声,“不过英公,我虽不愿往,但倒想安排点人搭下你们的顺风,跟着一起去。”

“你的捕奴队?”李绩哼了一声。

“这你也知道啊?”

“你以为你的那点事情谁都不知道啊?长安虽有四十八万军民,但哪里不处于朝廷的监视之下呢。你让赵持满整天招募闲人恶汉,又是招募懂航船的船长、水手,早就引起朝廷的注意了,幸好你也就是想去百济混水摸鱼下,要是有其它想法,你早就被扔进大理寺天牢里了。”

“我又怎么可能有其它什么想法呢,不过是响应朝廷嘛,我组织人手去百济捕奴,那也是为朝廷出一份力啊。你想想,我这船队出发,肯定要装满布匹、粮食去的,到了百济,这些钱帛粮食肯定是先送到军营,然后换取将士们的战利品啊,公平买卖,还顺带着为将士们提供了点军粮布匹,多好?”

“你不是去捕奴嘛,怎么又成做生意了?”

“捕奴做生意两不识嘛。”李逍摊摊手,“反正都是顺带,总不能空船去啊。”

“你小子胆是真的大,什么钱都敢捞。”

“赚钱是小,为国分忧是大。”李逍呵呵的说道。跟军队做生意是决不会亏本的,毕竟东征军在外,战利品不会少,但他们手里有战利品也不是那么好变现的,离中原那么远,李逍派人拿钱粮换他们的战利品,那就是没有中间商赚他的差价,这是一手交易,能利润最大化啊。

第248章 开中商屯

捞钱嘛,其实谁都喜欢。

连堂堂英国公、同中书门下三品、太傅、中书令李绩,都一样的喜欢捞钱。

“陛下已经下旨在武珍州设立武珍都督府,以薛仁贵为武珍都督府都督,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功,总判府事。”

这个权力很大。

不过李逍听出了一些话外之音,“朝廷准备设州立县,殖民屯驻吗?”

“当然。”

李绩的话里很是霸道,对于百济的处置,朝廷里其实一直是有两派声音的。一派认为,百济毕竟遥远,在海之东。此次出兵百济,目标是高句丽。因此对于百济,应当以征服为主,擒其君王入长安,然后册立一个新的百济王,朝廷在百济设一个大都督府,派将领率兵镇守。

这其实是一种羁糜制度,就是朝廷虽然在那里征服,然后驻军,但实际上统治的依然是百济之民,而且是委任百济原来的那些酋长首领们为州县长官。

羁,马络头也;縻,牛靷也,实际就是笼络控制。承认当地土著贵族,封以王侯,纳入朝廷管理,实际就相当于自治。

所谓“羁縻”,就是一方面要“羁”,用军事手段和政治压力加以控制;另一方面用“縻”,以经济和物质的利益给予抚慰。

这种制度,其实也是朝廷的一种无奈手段,主要还是鞭长莫及,难以有强力控制。但这种制度也有其好处,因为汉族统治阶级可以缓慢地伸展势力,安置州县,逼迫各族逐步后退。反之,例如南朝梁末,梁统治者退出云南,州县全为豪酋占据。

但是朝廷里以李绩为首的不少大臣则坚决反对这种策略,他们认为应当直接设州置县,派出朝廷官吏上任,一边驻军,一边移民,要直接把这些蕃人直接纳入朝廷统治之下。

就如同大唐立国之初对于岭南的政策一样,岭南之前多由汉人豪强和俚人酋长占据,大唐立国,他们上表称臣依附,但实际上却依然是一方土豪,国中之国。此后朝廷加强控制,引发了岭南豪强们的叛乱,但朝廷没有丝毫姑息,几场平乱战争打下来,最终朝廷还是成功的夺回了统治权。

虽说岭南,尤其是岭南西部的控制力还不算强,但起码这是进步。

李绩认为对百济,也应当用这种政策。

一面设立都督府,屯驻兵马镇守,同时设州置县,派遣官吏前往,再陆续移民过去,对于百济的豪强酋长们,则以打击为主,对百济百姓,则编户齐民,纳入朝廷的户籍,授田均地,让他们成为课户。

李逍也是赞成这种策略的,比如云南,在南朝梁末时退出,到如今,云南都一直是被那些豪强占据,并没有如岭南一样成为大唐的疆域,甚至到了中唐之时,云南还崛起了一个强大的地方势力南诏国,这个南诏后来到了宋时又成了大理。

几百年间一直未能纳入中原统治,若非如此,只怕经过唐宋努力,早就把帝国的西南疆域推进到更西南的地方去了。

“武辰都督府现在的地肯定很便宜了。”李逍摸着下巴道,成年的男子要加冠,成年的男子也得蓄胡须,否则别人会说你不爷们。李逍现在整天穿着绯色官袍已经够娘了,因此他如今也是蓄起了胡须,精心修剪过后,倒也更添了几分威武。

“肯定便宜,怎么,你还想在武辰州买地啊?”李绩问。

“做生意嘛,就得有眼光。既然朝廷有意要把百济纳入疆域,那么就得早下手啊。现在没人买,那正是抄底入手的好时机。”

李逍的想法很简单,趁着现在武辰州还在打仗呢,地价便宜,先下手买他一大片,然后组织捕奴队过去,一边去敌境捕捉百济人为奴回来屯田种地,一边还可以向在百济的官军购买些战俘来屯田。

买地、屯田,然后产出的粮食可以直接卖给官军,赚了钱再从官军那里买俘虏或金银等战利品,俘虏留下继续屯田,金银等物可以运回中原售卖,这绝对是赚钱的好买卖。

虽然风险挺大的,但赚的更不会少。

做生意嘛,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况且,李逍还是很信任薛仁贵的,人家可是四万大军在手,还有苏烈这位猛将呢,就凭那个在大唐偷师过的扶余义慈,他是对手吗?

“要是英公怕风险,我们可以先在耽罗岛上屯田嘛。耽罗岛也是很大的,在那里屯田肯定没什么风险。不但可以屯田,还可以在那里建造船工坊、药酒工坊呢。”

李绩倒不是胆小的人,这是个天生胆大,胆大到包天的人。十四五岁的时候,就放着富家公子哥的日子不过,跑到瓦岗去当贼去了。要不是胆大,也不可能后来当了国公,更不可能如今更是朝中首相。

不过李绩胆大归胆大,但其实也是很谨慎的。

他做事,向来是谋定后动。

“屯田其实哪里都可以屯田的。”

“英公,屯田确实哪里都可以屯田,但你在一般地方屯田,就算种出了粮食,能赚多少钱?可如果是在百济屯田,把粮食卖给东征军,可就不一般了吧?”

粮食丰年,粮产地斗粟只卖两三文钱。但若是边关前线呢?有时有钱都买到粮食,别说斗粟二三钱,你就是卖他斗粟二三十,他们都愿意买。

想当年隋末之时,李密围王世充于洛阳,城中缺粮,斗米可是卖到几千钱的。

虽说百济的东征军也可以屯田,但毕竟现在还是在战争之时,东征军主要任务还是打仗的,哪有多少时间屯田。而若是移民,又还没有那么适当的条件。

这个时候,若是有如李逍这样胆大的人,去进行商屯,还真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

军队多了粮食来源,商人们赚了暴利。

唯一需要的就是商人们敢冒风险,得胆大。

“只要英公在朝堂上建言,让东征军将俘虏卖给愿去百济为国屯田的商人为奴,那么大事可成!”李逍诱惑着李绩。

第249章 跑马圈地

李绩既是当朝宰相,同时也算的上是大唐数的上的有钱人,他家田多地广,尤其是人多。早在隋朝时,人家家里就僮仆千人,那个时候李家还只是地方上的一个豪强。

而现今,李家那是宰相之家,山东新贵们的领袖,家里的奴仆不知道有多少。李逍鼓动李绩去百济屯田,其实不过是想搭个顺风船而已。

蓝溪李家如今虽也挤进了大唐贵族之列,但毕竟还是体格太小了。若是李绩也愿意去百济屯田,那不但会有政策上的支持,比如李绩一句话,说可以让征东水师把俘虏卖给屯田的义商,那么屯田的奴隶就有来源了。

另外以李绩的关系,到时去那边买地肯定也方便便宜啊。再者,到那边买地后,李家若是能挨着李绩的屯堡,到时还能沾光更安全些。甚至就是去百济,也能搭他们的船,或者说跟着他们的船队的。

“英公,别看百济现在还战火纷飞的,但用不了几年,百济必然灭国,到时就是我大唐的州县了。百济可不比辽东苦寒,虽处于大海之东,但那边的气候跟江淮无异,田地也很肥沃,现在不抢先下手,以后那里的土地肯定会很抢手的,到时可就没那么容易得到了。”李逍诱惑着李绩。

土地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有种特别的诱惑力。干什么营生,都不如买田置地来的简单,买地那就是旱涝保收啊。

做什么都可能亏本,但买地最不会亏本,也是最稳定的收益,还能传子传孙世世代代受益,土地就是这个时代人的命根子。

皇帝就是天下最大的地主,王公贵族官僚们,哪一个不是大地主。没有土地的人,才是这个时代最惨的人。

不过就算是李绩如今贵为太傅、英国公、同中书门下三品、中书令,但在中原也不是说想买地就能买地的。毕竟,天下安定,谁也不会轻易卖地。田地买卖也是受到严格监管的,巧取豪夺更是容易出事。

可百济就不同了,这可是一块未经开发的处0女地啊。

趁着还没有朝廷的限制之前,赶紧出手这可是最划算的。现在买地,既便宜,又好买,想买多少买多少,可以挑最好的地下手,可以连片的买地,这样最适合耕种管理。

比起这里一小块,那里一小片的碎地,多好。

想在中原买到这样的好地,做梦吧。

而且如李逍所说的,百济那边的地,确实比什么陇右河西的地好啊,气候宜人,而且土地肥沃,特别是若朝廷征服百济后,就不用有什么担忧了,毕竟三韩半岛只是一个半岛,除了南边还有一个扶桑,再无威胁了。

如江淮一样的好地,但却无江淮百之一的价格,没有各种限制,现在不下手,确实以后会后悔的。

李绩终于和李逍达成了协议,二李一起去百济屯田。赚钱李绩其实没太大动力了,毕竟李家的钱多的都数不过来,钱库里面铜钱一堆又一堆,不少钱串拴钱的绳子都因为太久没用而烂掉了。

李家的绢帛堆的数不过来。

但李绩对地比较看重,他李绩儿孙不少,但也不是个个都是成器的。按他的话说,等那边屯田有点起色后,到时就安排一个不成器的儿子过去打理,其实就是要安排一个儿子在那边开枝散叶,从此让李家多一个百济房出来。

这也算是为李家做百年之计。

李逍跟李绩废这么多话,一来是想借李绩的地位拉些政策支持,二来还是想跟李绩借点人和钱。

去百济屯田、捕奴是个很冒险的买卖,买船购武器,还要招募亡命,这些都要钱。除了这些,还得趁着先机,尽量多买点地下来,到时又得购买奴隶、耕牛、农具等,这些可都不便宜。

李逍手里现在钱是有些,但不多,买牛花了不少,办做坊也费了许多,他想跟李绩先借点。

“好说好说,不就是借点钱嘛,要多少直接说就是。”李绩财大气粗,李家很有钱,但究竟有多少钱,李绩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非常有钱就是。

“英公,不光是借钱,还要找你借点人手呢。这去百济屯田,可不比只是捕奴,方方面面都得要人啊。你也知道我蓝溪李家以前只是小门小户,又没有宗族家人,没多少能用可信之人啊。”

“没问题,要借多少直说,我给你安排。”

李绩要安排人去百济屯田,这是为李家百年千年考虑。家国天下,家总是第一位的,中原虽大,可总不免分分合合,每过二三百年必要经历一次分合,为李家在百济立一个分支,这也是为李家长远考虑。

万一中原的主干出了事,将来还有边地的分支,还能继续李家的延续。

“百济屯田,是人多力量大,要是能多些贵族世家去百济屯田,对我们来说是越安全的。”

李逍也不担心去的人多了,会有利益纷争,现在百济一片空白,大家可以尽情的去圈地,就算是朝廷也会默许,毕竟如今朝廷并没有能力把整个百济就纳入直接控制之中,朝廷也希望借助这些豪门之手,能够稳定新控制的百济呢。

而对李逍来说,若是去的贵族豪门多了,那也不用担心朝廷政策上的变更了。大家投入那么多,朝廷就算到时想撤走,估计大家也不会肯了。有他们在朝堂上发声,长远利益能够得到保证。

李逍现在要做的,就是给大家指一条路,然后跟着这股洪流进入百济,尽情的去跑马圈地。

“程家、薛家、苏家等等,多联络几家。有钱大家一起赚,有好地大家一起圈嘛,甚至就是天子,我们也可以劝说下陛下,让陛下派中官去圈点地立几个皇庄啊。”

李逍一副我是大忠臣的样子,我处处都在为皇帝陛下考虑。

“哈哈哈。”李绩大笑,“这个也没什么问题,不过是打个招呼而已。不过啊,祥瑞,若是有你亲自去百济主持,我更放心啊。”

李逍连忙摆手,拉倒吧,我蓝溪李家可就我这么一根独苗呢,这百济现在还只打下了一座城,谁知道彻底征服那些棒子得要多少时间,那么危险的地方我是不会去的。

“我李逍哪有资格主持局面啊,自然还是得英国派子弟前去主持大局啊。”

“让敬猷去吧。”李绩道,李敬猷是李绩的孙子,长子李震的次子。李绩还有几个庶子,但他最后决定让次孙去而不是挑一个庶子去,想法比较传统。

毕竟李敬猷是大宗房的,另一方面李敬猷也比较年轻,年轻人没有什么牵挂,正好可以去闯一闯。

第250章 摊派

李治派中官把李逍召到宫中谈话。

宫廷廊庑之下,君臣很随意自然,这里没有御史,也就没那么多规矩。一直让李逍猜测了许久的那位杨氏也抱了个孩子在,现在李逍终于知道这位果然就是历史上的一代女皇武则天了。

不过此时她还只是武昭仪,连皇后都还不是,更别说是则天大帝了。

李逍面前的几案上,摆着几样吃食。

玉米窝头、玉米饼子、玉米锅巴、玉米碴子粥、玉米爆米花······这些都是用今夏刚收下来的玉米做出来的,而且方法都是从李逍这里要过去的。

皇家很无耻的索要了李逍的独家秘方,甚至连点好处都没给。

“玉米宝贵,宫里也只是留了一点点食用。”李治看李逍总盯着几样玉米食,便解释道。

“今夏收获之后,已经有足够的种子了。”李逍倒无所谓你吃不吃,他心里想的是李治把自己召来干嘛呢。

他虽说是五品的朝散大夫,但实职才是六品的玉米监正,这在长安百司衙门里不过是个小官,都不够级别面见召对的。

“朕今天召你来,是有一事想要问你。朕听说你上次用几张纸就在司农寺太仓里换走了一万石粮食?”

李逍心想怎么这狗皇帝这个时候问起这个来了,这事都过去好久了啊。脑子里转了转,觉得自己也没哪里违反了大唐的律令法规,当下便道,“陛下,那不是纸,是债券,而且我也没用债券从司农寺太仓那里换粮,是用债券募集了钱,然后才用钱在太仓买的粮,一千五百贯钱,市价买入的五千石粟和五千石米糠。”然后他提醒皇帝,我那债券不就是卖给了老王你么。

李治嘿嘿一笑,掏出一张面额一百钱的债券来。

“绕了一圈,其实不都是一样么。”

“陛下,这自然是不一样的,怎么能是一样的呢。”

李治挥了挥手,“好了,朕不跟你纠扯这个,朕是想跟你谈谈这个债券的问题。你当初是怎么想到弄这债券来骗钱的呢。”

李逍不乐意了,什么叫我用债券骗钱,这怎么能是骗呢,那是我凭本事换来的好吧。

他跟皇帝费力解释了一遍什么叫债券。

李治把玩着那张债券,“朕很好奇,你这债券怎么弄的,每一张都一模一样,不似手写的。”

“回陛下,这是印刷的,先刻雕版,然后印刷。这债券是两面的,因此用了两个雕版。另外上面还有数字编号,每张都是独一无二的数字,这串编码用的是铜活字印刷。”

“原来如此,难怪朕想了许久,都没明白你是怎么印的如此精美的。想不到,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么多的名堂。这雕版和活字印刷债券,成本很高吧?”

李逍心说这有个屁的什么成本,老子一千五百贯债券,可是印了一万五千张的,印的越多成本可是越低,总共就雕了一副雕版,再一套字母和数字铜活字。能有多少成本,成本最高的不过是纸张和油墨,但因为自己的这个债券每张很小,因此摊下来一张也没多少。

当然,他对皇帝说确实花了很多成本,什么雕版很费钱啊,难度高啊,特别是上面还要雕花啊。什么那些编码符号,非常麻烦啊。特别是油墨啊,更是极难调制等等。

李治听的不耐烦了。

“朕不问你这个,朕是想问你,如果朝廷也要发行债券,你觉得可行吗?”

卧槽,原来是这个啊,李逍心想。

朝廷发债券,这当然是可行的,不过怕就怕朝廷没信用啊。我发债券,你老王不买,我也能找到人买,毕竟发行的不多,而且我老李那也是有信用的,毕竟堂堂大唐的贵族爵爷。

“陛下为何想发债券呢,又想发多少?”

李治手里把玩着李记债券,一边道,“东征虽然进展还算顺利,但估计会是一场持久战,如今宰相们提议让程咬金在辽东屯田,一边打仗一边种田。还提议让薛仁贵和苏烈也在百济屯田,这场仗不知道何时能休。”

他本来还期望薛仁贵他们水师入百济后,能够攻城拔地所向披糜,快速灭掉百济呢。但现在情况表明,百济也并不全是软柿子。

北线的辽东战场,高句丽人大军云集依靠千里山城防线,死死守住辽河一线。而程咬金虽统率大军,但朝廷有令,并不想跟高句丽人在辽东硬碰硬。这支大军只是为了牵制高句丽主力,虽说不用打仗,但大军驻扎辽东,每日耗费也是巨大,哪怕不打仗,但也不能撤回,否则高句丽人必然调大军南下百济,夹击薛苏二将。

打仗是最费钱的,尤其还是这种动员十几万大军的大战,还是远出国门的战争。

前方流水般的耗费钱粮,而偏偏今年夏收,关陇、山南等地因旱灾导致歉收,许多地方甚至直接绝收。

许多州县都请求调拔粮食救灾。

太府寺左藏里的钱,还有司农寺太仓里的粮食,那是越来越少了。

“朕打算发行一百万贯债券,募集钱帛然后买粮用于辽东做战和赈济灾民。”

一百万贯,皇帝的胃口挺大。

现在长安米价都达到斗米五十文了,价格比较惊人,算是自贞观四年来,长安米价的新高。

一贯钱现在只能买两石米,一百万贯,可以买二百万石米。不过募集来的钱还得用于给军队发赏赐办武器衣装等,不可能全用来买米。

买了米,也还得有运输的耗费。

但有个比较实际的问题,一百万贯可不是小数目,向谁募集呢?

李治早想好了这个问题,他想的比较简单,摊派啊。贵族官员按品级认购,而商人们也要按照财力购买,甚至各州各县也要按人口富庶分摊下去。

“大唐天下三百余州,分摊一百万贯总不是问题。”

李逍撇撇嘴,皇帝果然就是这套思维,这简直就是强盗思维啊,根本就不是市场经济思维。

第251章 官升一级

债券怎么能够这样强硬摊派呢,你得有比较合理的利率收益,还得有比较良好的信用保证,这样大家自然会主动认购啊。你强行摊派,不搞的跟抢钱一样吗,到时大家谁相信你一张花里胡哨的破纸能值一百文钱呢?

你这样还不如直接发行钞票呢,毕竟手里要是有一定的铜钱和绢帛做保证金,发行出来的钞票可是连利息都不用付的。

“陛下,搞摊派会弄的大家都不高兴的。”

李治不满了,“怎么就不高兴了,这债券募集来的钱财朕又不是拿来修宫殿拿来享受了,这钱募集来是拿来供前线将士们的衣装赏赐钱,是灾区百姓的赈灾救济钱粮款,为何还不高兴?”

就算那样,也一样还是摊派啊。

“陛下,其实如果仅仅是募集一百万贯钱,臣倒觉得并不是什么难事啊,用不着这样强硬摊派的。”

“哦,祥瑞你有何良策?”武氏在一边忍不住问道。

李逍每次听别人喊他祥瑞,都感觉别人是在喊他大宝贝,现在这祥瑞出自武氏之口,不免让他有几分异样感觉。

“陛下,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最好是得让大家能自愿主动的认购。”

李逍提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不是提高利率,毕竟利率这东西就算承诺的再好,可大家也不一定能相信。而且利率高了,也是相当划不来的啊,到时毕竟要偿本还息的。

因此他提出的是另一个解决的办法。

把债券跟另一样东西挂钩。

“陛下可以拿百济的土地和奴隶来做抵押,以保证债券的信用。”

李治闻言,有些疑惑,怎么债券又跟百济的土地和奴隶扯上关系了。

“陛下,如今薛将军率水师东渡百济,已经攻下耽罗国,并登陆百济,还占领了武珍,如今朝廷设立了武珍都督府,在新占领区设州置县,这可是资源啊。陛下,耽罗和武珍现在有大片的新占领之地,又有许多俘获的奴隶,朝廷可以把这些占领区的土地裁量标划,然后按优劣定出价格,把奴隶也定个价······”

朝廷发行债券,债券不仅有朝廷承诺的利息,还有百济占领的土地和奴隶做为抵押。当然,这些土地和奴隶都远在百济,认购了朝廷的债券,朝廷会按照认购数额,发给一张同等价格的百济土地或奴隶券,拿着这些券,就表示如果债券到期,朝廷无法偿还债券本息,那么持有人就可以拿着债券到百济去接收做为保证的奴隶和土地。

当然,土地券和奴隶券允许转让流通,反正不管是谁持有,朝廷只认券不认人,见券兑换土地和奴隶。

认购了债券的人,拿到抵押的土地券和奴隶券,也可以直接买下来,到官府办理登记,那么朝廷收回债券和土地券和奴隶券,换给一份地契和奴契,那么就等于是跟朝廷花钱买了百济的地和奴隶,以后朝廷就不用再赎回债券了。

或者,债券到期后,由朝廷赎回债券,收回抵押的土地券和奴隶券,钱券两清。

为了增加吸引力,李逍还提出,就算认购债券后只是持有的百济土地券和奴隶券,并不直接换购,那么在持有期间,这些他们没有直接使用的土地和奴隶,朝廷也发给租金,到期后一并付给。

“朕怎么越听越糊涂了呢,怎么越弄越复杂了?”

“陛下,打个比方,我向朝廷买了一百贯钱的债券,给了朝廷一百贯钱,朝廷给我一百贯的债券,然后再给我价值一百贯钱的土地券和奴隶券,当然,这只是相当价值一百贯钱,并不是直接拥有,算是暂时持有。”

“我呢,若是觉得现在百济的土地买下来划算,那我可以直接拿着这债券到官府去登记换契,券换成地契,那么价值一百贯的土地或者是奴隶就属于我了,我再把那一百贯的债券和做为抵押的一百贯的地券交还给朝廷。”

“又或者,我觉得百济的地不值得买,那么我就不去登记换契,依然只是暂时持有。等到期,我把债券到朝廷这来换回钱,地券退还,而朝廷不但给我债券利息,还要给我地券约定的租金,我赚到的是债券利息和地券的租金,有两份收益。”

“为何要这么复杂?”

“为了让债券有价值啊,让大家肯掏钱,而不用强行摊派,惹的大家抱怨陛下啊。”李逍说道。

这种模式很复杂,但也很简单,说白了,那些什么土地券、奴隶券不过类似于一种股票,可以持有享受分红派息,也可以卖掉套现。

而百济的土地和奴隶,虽然抵押出去了,但朝廷可以自己经营种植,或者租给商人经营种植,以其部份收益做为持有人的租金分红。

相比起仅是一张纸的债券,有了抵押的债券肯定更有价值一些,毕竟万一到时朝廷没钱偿还本息,大家起码还能拿着这个在百济换回一块地,或者换回几个奴隶的。

这些可都是有价的东西。

而对朝廷来说,其实也没付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毕竟百济的地多的是,占领了一时也是种不过来,与其荒着倒不如拿来抵押发行债券。而如果有人愿意买下来,那还更划算,又发了债券,又卖了百济的地。

“说的好像有些道理,祥瑞啊,朕觉得这个事情交给你来办挺合适的,毕竟方略是你提出来的,没有人比你更懂。”

卧槽。

李逍想骂人,弄了半天,结果又成我的事情了。

“陛下,这个不太好吧,臣现在是玉米监事,很忙的。”

“无妨,玉米监还有其它官吏,他们跟着你也种出一季玉米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你顺带关照一下就行。”

“可是陛下,这发行债券的事情,应当是太府寺的事情或者是户部的事情吧?”

李治想想,似乎也对。玉米监正来发行债券,有点明不正言不顺的样子。于是乎,李治马上道,“朕就授你为户部度支部员外郎,专责债券发行一事。”

户部下有四司,其中度支部主官为郎中,员外郎两员为次官,从六品上。

李逍现职为玉米监正,从六品下。

这是升了一级了?

第252章 武氏相逼

“朕给卿一个月时间,筹集一百万贯。”李治扔下这句话,就走了。他还跟几位宰相约了时间,要在延恩殿商议事情。

李逍起身要退下,结果武氏却笑着让他留下。

这,似乎不好吧。

这里可是甘露殿,皇帝的内廷寝宫啊,单独跟皇帝的小老婆呆一块,不合规矩啊。

武氏笑嘻嘻的看着李逍,看的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李治二十一岁当皇帝,现在不过二十六岁。而武氏比李治也就大三岁,此时年方二十九。二十九岁的武昭仪,生了一个,又怀了一个,若按唐朝人的观念来说,武氏已经年纪挺大了。

但按后世观念来看,三十不到的女人,那正是蜜桃成熟之时,浑身上下都透露着成熟的丰韵之美,怀着身孕挺着肚子的她,甚至更添几分母性的光辉。

沉默。

武氏只是微微笑着,李逍却不敢笑。

跟皇帝小老婆乱笑,这是会笑出事情来的。

良久,武氏终于开口了,但却不是对李逍说话,而是让旁边的内侍宫人都退下。

那些宫人躬身退下,离的远远的。

这下李逍更加尴尬,甚至都有点紧张了。娘的,李治跟武媚娘不会是想要跟老子玩仙人跳吧?

“三郎这么紧张干嘛?”武氏笑道。

“臣惶恐。”

“这样就无趣了啊,我还是喜欢你以前的那洒脱样子。就如上次在薛将军家厨房那样,就挺好的。”

李逍这个时候想起来,上次在薛仁贵家,武氏还骗自己说李治是老王呢,还说什么王家内乱。现在想想,这说的其实不就是朝堂上的事情吗,李治刚当皇帝,长孙无忌等元老不肯放权。

娘的,说的这么明显了,自己当时怎么就没有丝毫想起来呢。亏自己当时还觉得老王同志挺可怜的,还当着这武氏的面,为老王出了几个计谋,助老王夺权呢。

回想起来,似乎老王还真是这样干的啊。先拉拢了李绩,又提拔了李义府许敬宗一票人,然后先干倒了褚遂良,最近逼的长孙无奈辞职。

武氏笑着道,“那次在薛家厨房,三郎替陛下谋划的就不错。”

“不敢。”李逍都有点口干舌燥了,他可知道,在他面前的这位女人不简单啊,出了名的心狠手辣。

“三郎,多谢你上次的谋划。不过现在我面临一个小麻烦,还想请三郎也为我谋划一下。”

“娘娘说笑了,臣哪里有能力替娘娘谋划。臣还有公务在身,请恕臣下告退。”

“你不会走的。”武氏突然道。

李逍愣了下,心道我干嘛不走?不过这没头没脑一句话,还真让他有点不敢走了。

武氏见李逍不动了,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三郎,你曾帮玉濑出谋,也为陛下划策,难道就不能帮帮我吗?”武氏手抚着怀里的儿子李弘道,“若是三郎帮我们母子,日后我们定不敢相忘。”

“娘娘,微臣官低位卑,又能帮娘娘什么呢。”

“三郎,你虽年轻,但却极得陛下信任,这份信任是非常难得的,陛下对宰臣们都没有这种信任。你的话,有些陛下能听进去,甚至会比宰相的话管用。”

李逍心想,我要是有这本事那才是见了鬼了。我一个小小的玉米监正,就算现在提拔为礼部度支员外郎,但那也不过是个临时工而已,我的话怎么可能比宰相的话管用。

“我希望三郎能帮弘儿为太子。”

“臣没这个本事。”

“你是觉得弘儿不够格为太子?”武氏逼问。

李逍看了眼武氏怀里的代王李弘,才三岁的孩子,长的十分的好看,特别是那双眼睛很纯净。他安安静静的呆在武氏的怀里,目光好奇的打量着李逍。

这是个很可爱的孩子,也很可怜。历史上,他因为有武氏这样强势厉害的母亲,因此才几岁的时候,武氏就帮他争来了太子之位,废掉王皇后之后,又废掉了比李弘大几岁的太子李忠。

这个孩子处处都好,仁孝有德行,也聪明能干,可惜身体较差。这本来是位极合格的帝国接班人,早早就熟习了政务,有主见,能持正谏争,而且还体恤民情。

可惜不幸染上了瘵病,最后病亡。

瘵病,据说是肺结核。在没有青霉素的时代,得这种病基本上就是绝症,这孩子还是在童年时就染上了,因此最终只活到了二十四岁就病亡了。

据说唐太宗晚年也有风瘵,五十出头就病死了。

如果李弘不死,那么历史上会不会有武氏临朝摄政呢,又会不会有武周代唐呢,那天下还会不会有女皇临朝了?

那些都是未知的,谁也说不准。

“太子仁孝聪慧,贤名远播于外,臣就是先前尚在蓝溪为民之时也早有耳闻。”李逍只能如此说。

武氏听了很高兴,母以子贵。虽说她现在宫中极为得宠,可她的身份不过是个昭仪,上面还有皇后和四妃。

只有儿子当上太子,她才能说是真正的固宠。

为了能够让儿子当上太子,武氏愿意想尽一切办法,拉拢一切能帮忙的人。

“三郎,若你能帮弘儿当上太子,将来我就让你做太子老师。”武氏许诺,太子的老师,这可不得了。不久久是荣誉,还是个实实在在的好处。一旦太子登基,那么东宫的官僚,自然也就是新朝的大臣。

一朝天子一朝臣,东宫官僚,就是为将来的皇帝储备的大臣。

“臣何德何能啊。”李逍叹息,武氏是真不按套路出牌啊,臣子哪里能够随便掺和到天家之事呢,掺和进去就是个死啊。

历史上,长孙无忌等元老掺和进换后和换太子的事情中,可没一个好下场的。虽然李逍知道武氏是最终赢家,可战争还没开始,哪场战争不得死些炮灰。

谁能保证他李逍加入战场后,不是那个被中途牺牲的炮灰呢。

若是倒在革命胜利的前夕,那不是太亏了吗?

“三郎你可是被陛下钦赐御封的祥瑞,二十一岁就已经是开国子,还成为户部的员外郎,有几个人能如你这般得君王信任呢?”

老子不是皇帝的大宝贝,你才是,你才是啊。

可跟武氏这么执拗的女人是没道理可讲的,她想做的事情,估计谁也拦不住。

而且李逍不想跟武氏为敌,连长孙无忌这样的狠人都栽倒在武氏面前,李逍自己才几斤几两。

这天下,未来终究还是姓武的。

“弘儿,快叫先生。”武氏看李逍那副便秘一般的表情,心里却很高兴。李逍虽没什么根基,但这人她也暗中观察许久了。他不但很得皇帝的看重,而且这人也并不是全无关系,他跟薛仁贵、程咬金两家的关系就不错,而且还跟李绩也还关系可以,更别说跟程伯献、薛楚玉、刘俊、王方翼这等年轻俊杰交情极好,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力量。

这样的人多拉拢一个,那么儿子当上太子的机会就多一分。

李弘很乖巧的冲李逍一笑,然后脆声声的叫道,“李弘见过先生。”

李逍几乎是哭着脸出声应下了。

他知道不应不行,武氏在逼他做出选择,今天他若是不肯答应帮忙,那么他就将是武氏的敌人。

没有人会愿意人做武氏这种女人的敌人的,起码李逍不愿意。

看着笑嘻嘻的武氏,李逍最后几乎是逃一样的离开了甘露殿。那个女人太可怕了,他怕自己再呆下去会受不了。

走出太极宫,站在宫门前,李逍的后背几乎全湿,回首巍峨宫廷,李逍很想仰天长叹。

我这样的人,应当是大唐的大忠臣才对啊,怎么却上了武氏的贼船。这在将来,我岂不是要被称为奸臣?

其实我是个忠臣,我只想做个忠臣啊,不行,我不能做奸臣,从此我身在曹营心在汉,我为大唐卧底。

李逍暗暗对自己道,可一转身,他又不免垂头丧气起来。

卧个毛线啊,卧底哪有这么好当的。

算了,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好了,先去户部上任,想办法先把那一百万贯的债券先给发行了。

这倒是一个大造声势的好机会,借着债券发行,可以把百济圈地的声势造一造,说不定还正好可以借此机会,低价拿些百济土地在手。

我是大唐忠臣,我是大唐忠臣,李逍在心里念叨,然后另一边又在想着,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自己这次得趁这难得的机会,该吃下多少百济田地呢。

太极宫,甘露殿。

三岁的代王李弘问武氏,“娘,刚才娘让我拜的先生是谁啊,怎么那么年轻,跟平时教孩子读书的先生不一样。”

武氏抚着肚子,笑着道,“那是李逍李三郎,玉米监正兼户部度支员外郎,一个很年轻但却又很厉害的人,你父皇对他都是又爱又恨呢。他虽然年轻,可比教你读书的那些白胡子老儒们厉害多了,那些人只会讲经说法,可论起做事的本事却差多了。”

“那孩子要跟李先生学什么功课啊?”

“学那些白胡子老儒们不会教你的东西。”武氏想了想道。

第253章 家大业大

人逢喜事精神爽。

家主李逍进封为开国子,还是真封百户,胜业坊李宅上下欢天喜地。荣升为蓝田县君的赵婉高兴之下,宣布府中上下每人赏赐一个月的月钱为奖金。

管家老钱还得吩咐特意买了一头猪两只羊来宰杀,以加餐赐肉庆祝。

全府上下,皆大欢喜。

夏收刚过,虽然天旱损失不少,可钱管家看着帐上新增的千多亩地,激动的两眼冒光。

男爵升子爵新增了三百亩爵位永业田,另外做为五品官永业田也加到了五百亩。

八百亩爵位永业田,五百亩官职永业田,再加上皇帝特旨赏赐的一千亩田,然后李家以前的一千二百亩地,现在钱管家的账本上,李家的田地已经足足三千五百亩地。

李家的田地遍布蓝溪、蓝田、同州等地。

此外李逍还有能够收租的六百亩职分田,还有一百户的真封食邑。

因大旱而损失的那点钱粮,跟这一比,真是不值一提了。更别说,如今李家还有几棵摇钱树,源源不断的进项呢。

酒坊、药酒坊、生药铺、医馆、饭店,还有新投产的香水、香皂、肥皂铺子,以及挂面作坊,若要是再加上李家今年卖辣椒、黄瓜、西瓜这些作物赚的,这赚钱的速度,已经不比一些地方百年豪强了。

相比药酒如今口碑销量皆佳的情况,香水、香皂和挂面这几个新作坊如今产量较低,因此干脆走的是高端市场路线,产量不高,但利润却很高。

“酒坊那边最近可能要暂时停工一段时间了。”李逍对钱管家说道,大唐虽然不对酒搞专卖制度,但一遇灾害饥荒年月,便就要对酿酒限制。今年关中山南大旱,粮食严重减产,于是朝廷已经下了令,禁私酿。

禁止百姓在灾年酿酒,仅允许朝廷的部份作坊酿酒。

李家的酒坊虽说是蒸酒坊,购入酒糟蒸酒,但民间禁止酿酒了,酒糟自然也是大大减少来源。而官坊里的酒糟,随着粮价的上升,现在也一样节节攀升。缺粮少吃的时候,酒糟一样是可食用的粮食。

“停工?”钱管家觉得牙疼,现在药酒坊那边生意那么好,蒸酒坊若停工,那损失也太大了些。如今李家的药酒已经形成了一条龙的产业链,蒸酒坊、生药铺坊、药酒坊,甚至蒸酒坊还延伸出了香水坊。

如今李家最大最赚钱的产业就是这个了,停产那可是真的损失巨大。

“停工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给工坊里的工人们结清工钱,再多发一个月的工钱做为奖金,跟大家说明下情况,等情况好转,我们工坊就恢复生产,到时还请大家回来继续上工。”

钱管家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

蒸酒坊一停工,那火爆的药酒生意就得停,香水作坊也要停,连带着生药铺子的药材生意都要受影响。

“钱管家,家里账上现在有多少钱绢?”李逍问。

钱管家对家里的经济情况了如指掌,连忙说道,“账上钱绢不少,各作坊店铺里也还有一些,如果把钱都抽出来,估计能够有三百余万钱。”

三百余万,也就是三千贯钱了。要说来,这是一笔不小的钱,当然是对一般百姓而言。对那些高官豪门来说,又算不了什么了。长孙无忌送李逍这栋宅子,都起码能值五百万钱。

“三百来万,有点少,不过也行,你跟各作坊协调下,这些天抓紧把钱帛汇集起来,我有用。”

钱管家一听,不由的问,“不知道阿郎要这么多钱做何用?”

“买地。”

老钱一听,不由的兴奋了。买地好啊,买地就不会亏本的,尤其是眼下灾年,好多百姓歉收甚至是绝收,这个时候只能贱价卖地救命呢。此时买地,那绝对是好时机,价格便宜不说,还有机会买到好地。

大唐虽以均田制为田地根本,但均田制并非就不能田地买卖了。若按制度,十八岁以上中男和丁男授田百亩,其中八十亩是口分田,二十亩永业田。

老男、残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果为户主,每人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

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给田三十亩,尼姑、女冠给田二十亩。此外,一般妇女、部曲、奴婢都不受田。

口分田是不准买卖的,身死田还,死后田地由官府收还。但永业田为世田,可以买卖。

一般情况下,百姓是不会卖地的,这是生活的根本。但逢灾遇饥,为了活命也就没有办法。

如关中这样的地狭人多的地方,百姓只要愿意迁往地多人少的宽乡,比如边疆之地,那么朝廷也允许百姓自由售卖口分田,这也是鼓励百姓移民边疆,充实边地。

但若不是走投无路,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呢。

关中的田地,贵的几贯甚至是十几贯一亩,便宜的也有几百钱一亩的。关中平原上的良田,就是贵族官员们争相想要购买的田地,但一般情况下也非常难得。

“买地好,机会难得,可多买点地。”钱管家连连道。

不过他并不知道,李逍是打算去百济买地,要不然的话,估计他就不会这么高兴了。

百济啊,那可是蕃邦外国,海外之地。就算再便宜的地,老钱也肯定不愿意买的。

新封的蓝田县君赵婉也支持买地,她认为如今李逍发达了,那么首先要把当初李家落难时被人占去买去的地给买回来。

“婉娘,那些地如今早已经是人家的产业,他们也是花了钱买来的,有地契在手,这个事情不好弄,要怪只能怪当年的张家,跟他们无关。”李逍牵着越来越丰腴的妻子说道。

“这次我打算到百济去买田置地,那里的地现在便宜。能种植水稻双季的平原水浇地,估计也就一二千钱一亩,若是差些的,甚至三五百钱就能买一亩了。现在入手,可是非常划算的。三千贯钱,足以在那边买最好的田地两三千亩。”

第254章 木秀于林

李逍跟婉娘说起准备在百济买上两三千亩地,在那边置办个大庄园。结果却并没有得到婉娘的支持,她跟老钱的思维差不多,觉得跑到海外去买地太冒险了。

“夫人啊,为夫是这样想的,朝廷要发行债券,我呢打算认购点,朝廷不是以百济的地做抵押嘛,我呢就把这地先借来。”

钱只有三千来贯,李逍地没想少买,甚至他还想要赚点朝廷债券的利息。他认购债券,然后再反过来拿债券跟朝廷抵押,去百济先圈点地回来。

“夫君,何必如此麻烦呢?朝廷的债券,利息肯定不高吧,与其拿钱认购朝廷债券,还不如把钱拿去放贷给百姓呢,利息还更高些。”这年头,哪个有钱的豪门地主不搞放贷。

年收益起码百分百,这样的买卖谁不愿意做?甚至都不用担心百姓借了钱没的还,没钱还还有地啊,若是地都没了,这年头还能卖儿卖女为奴的。总之,这就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朝廷债券的利息肯定不会太高的,但账不是这样算的。放贷收息,虽收益高,但于名声不太好。若是大家还不起,逼人典田卖地,卖儿卖妻的,实是不堪。再说,百济虽远,但那置地,现在最划算啊。”

可不管李逍怎么说,婉娘都觉得花几百万跑百济那个还在打仗的地方去买地,实在是有点脑子进水的样子。

谁能保证朝廷一定能征服百济呢,就算能征服,要花多少时间。那么远的地方,又如何管理收益呢?

“还不如买牛呢。”婉娘告诉李逍,年前买的那一千来头牛,放在百姓家散养,就养的挺好的。夏天后,牛都已经肥起来了,还有一些牛还已经下了牛崽。“如今足有一百多头牛崽了,等一年后,这些小牛就成大牛了。”

两仪殿。

常参早朝之后,皇帝在这里与召来的十几位大臣召对。

殿上,李治提出要发行一百万贯债券,为救灾和东征募集钱帛。他提出了跟李逍商量的那套办法,并提出要授李逍为户部度支部员外郎,负责主管此事。

结果出人意料的,好几位大臣表示反对。

他们不但反对发债券,更反对李逍任度支员外郎。

虽然殿上才十来人,可都是帝国三四品的重臣,这些人的意见皇帝不得不重视。

好几人都说李逍太年轻,说着说着甚至还隐约有让李逍这样一个如此年轻,以前又没有什么政事经验的年轻人,继续执掌玉米监这么一个重要衙门有些不妥。

而户部尚书更是直接提出,应当把玉米监撤消。

李绩坐在那里,不声不响,这是他一贯的风格,不到必要之时,是很少开口表态说话的,甚至在政事堂里也是如此。

摘桃子来了,李绩心里跟明镜似的。

当初李逍初献玉米,虽把玉米说的神乎其神,可并没有几个人真的相信,不过是姑且一试的态度。

谁成想,这玉米还真成功了。

谁都知道玉米的了得,这全面推行玉米跟着也就能成为一桩耀眼的功绩。

司农寺卿自然要把玉米监保住,而户部却很不要脸的想把玉米这块划到他们那去管。

而其它几位尚书、侍郎什么的,也想着安插个自己的人来负责玉米。

至于发行债券,反倒没有人关注了。

李治大失所望,他没有预料到这个局面,不由的咳嗽几声。

“太傅?”

关键时刻,李治只得把目光转向李绩了,这位毕竟威望高。虽说现在政事堂没有主持朝政的宰相了,如今实行秉笔宰相制度,宰相们搞轮值主事,可毕竟李绩现在是中书令,负责的是朝廷三省中权力最重的中书省。

李绩清了清嗓子。

“陛下,老臣以为,一事不劳二主。玉米是李逍所献,他对玉米最为熟悉,他主持玉米监以来,试种玉米非常出色,接下来是更大面积的试种培育种子,以待明年有足够种子全面推行种植玉米,没有人比李逍更适合主持此事。”

李治点头。

“那关于债券一事?”

“老臣以为,发行债券并非不可取,但事关重大,还是应当择一稳重官员负责此事,李逍一来年轻,二来还要负责玉米监这块的事情,因此臣以为不适合由他来主持。”

“可朕与李逍谈过债券发行之事,他的计划很好。”李治还有点不死心。

可惜李绩都不支持。

“李逍虽有大功于朝廷,但陛下也不能任用过之,否则骤然高升,只怕也是对李逍不利啊。”

才二十一岁,就要当员外郎,这可不是一般的官。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郎中、员外郎,那都是极重要的职位。哪一个在任上的,不都是四五十岁,你让一个才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当员外郎,还要主持这么重要的一件事情,那让别人怎么看。

这岂不是要让李逍成为众矢之的?

那以后李逍这个破坏规矩的人,还要怎么在朝堂上呆下去?

刚才大家的态度,其实就已经很明显了,李绩也是为了李逍好。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啊。

李治觉得很对不起李逍,就好的要升李逍为度支员外郎的。可是现在他也不能硬顶这些大臣们,连李绩都反对了,他不得不慎重考虑。

但总不能言而无信吧。

李治有些尴尬的提议,要授李逍谏议大夫之职。

结果这一下,反对的人更多了。

谏议大夫可是五品官,尤其谏议大夫的事权重。想当年魏征不就是担任此职嘛,动不动喷皇帝。魏征能喷皇帝,正是因为谏议大夫这个职务,谏议得失,侍从赞相,可以驳回明显不合理的诏书。

谏议大夫不但能够随侍皇帝身边,还能够谏议得失,甚至能够驳回不合理诏书,可知道这是个相当厉害的官职,大致类似于中晚唐时代的翰林学士,或者是明朝的六科给事中了。

明朝的六科给事中品级更低,七八品的小官,但事权极重,能够跟大学士们争锋,这些给事中一但转任他官,若是在京必为四品,外放则为三品。一下能够升六七级,可他们却还不愿意。

盖因为就算是调到地方任三品,但论起事权来却远远不如。当官当官,最重要的不是品级,而是事权。

正如之前一众大臣不肯让李逍入户部任员外郎一样,员外郎的事权可不是一个小小玉米监能比的,玉米监就管百来人,几块试验田。而户部度支员外郎呢,那是协助郎中管理整个天下度支这一块的。

谏议大夫虽是五品,但能跟在皇帝身边,能时时接触皇帝,可以直接跟皇帝对话,更别说还有封驳不合理诏书的权力。

说白了,谏议大夫,那可是人称储相、内相的。

李逍何德何能,可以担任如此重要,又清贵之职?

“陛下已经赐封李逍真封县子,足以酬谢其献玉米之功了。”李义府酸溜溜的道,他堂堂宰相呢,不过只封了一个广平县男的爵位,还是个虚封的。他可是皇帝的潜邸元从呢,还刚帮皇帝赶走了长孙无忌等元老。李逍不过是幸进,一田舍汉,转眼就真封县子了,还有啥对不住他的。

度支员外郎不可能,谏议大夫更不可能!

“那要不,让李逍任司农寺少卿?”

少卿是四品官,虽说九寺不比六部,可李逍凭什么当少卿,有何资格,反对的人更多了。

最终,李治只能无奈的叹惜一声,“好吧,诸位爱卿商量下债券发行一事吧。”

玉米监里。

玉米已经全收下来了,也都已经晒好脱完粒。

做为监正,李逍封官晋爵,自然也不能忘记了手下。

一把把手工挂面打开,放进锅中沸水里,又把豆芽放入,加入盐。待锅里的水再次沸腾,便把面条和豆芽捞出。

过凉水,沥尽水份分装入大碗里。

“把碗摆好。”李逍指挥着几个昆仑奴打下手。

他在面条上分别放上葱花、芝麻、辣椒面、盐。

等一长排大碗中的面条都放好调料,他重新起锅,倒上了菜苔子油。菜苔也就是油菜,这些纯压榨的菜油闻起来有股很好的香味。

锅里油烧热微微冒烟,拿起大勺,把热油淋到面碗之中,浇在调味粒的上面。

热油入碗,哧的一声,香味四散。

“来来来,偿偿本监正亲手做的油泼辣子面,这可是大唐最正宗的油泼辣子面啊。”

身为监正,却亲自为属下们做面条,这也算是极难得了,连那些黑黝黝的昆仑奴都人人有份。

上好的手工挂面,根根如细丝,煮好之后也只如稻草般窄细,红红的辣椒面泼上热油,混和着葱香、芝麻香,别提多诱人了。

一人一大碗,大碗能装上起码三斤面。

玉米监众人,不论官还是吏,又或是昆仑奴,都捧着碗蹲在院里吃的很带劲。

“大家随便吃,吃完还有,这段时间大家辛苦了。一会吃完面还有奖赏!”

众人早就看到堆在院里那高高的铜钱箱和绢帛堆了,这些钱帛都是李逍执掌玉米监后,在沙苑种西瓜、辣椒后所卖的钱,现在李逍要把他们全分给大家。

“慢慢吃,吃完就分!”李逍腰里系着个围裙,手里还掂着把大勺,满意的看着那些吃面吃的吸里呼噜的手下。

第255章 小金库

太傅、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李绩亲自到玉米监来视察,结果看到玉米监里上下吃的正爽。

吸溜下鼻子,李绩转身对旁边的官员们道,“玉米监的餐食估计是京中百司衙门头一份了。”

“是啊,闻着就香,不仅有辣椒、香油,还有花椒、胡椒呢。好家伙,够下本的。”一位官员笑道。

这长安城里的胡椒可是极贵的,一般人家都吃不起,甚至不少出身一般的京官都吃不起,可人家玉米监里的工作餐居然远远就能闻到胡椒味。

“谁要人家玉米监有钱呢,今年沙苑种的西瓜、辣椒,可没少卖钱。”

几位绯绿官袍的官员们你一言我一语,对玉米监都透露着一股羡慕甚至是妒忌之情。

其实玉米监不仅有来自公廨田的田租收入,还有公廨钱的放贷收入,他们还种西瓜、辣椒卖,这两样今年在长安可是很火的,卖了不少钱,全进了玉米监的公廨库里。

偏偏又碰到李逍这么一个并不拿钱的长官。

李绩面带着微笑,他心里知道,玉米监的收入可不仅是这些呢,玉米监还有一个最隐秘也最大的收入来源是他们暗中售卖玉米种苗。

一粒玉米种就能卖上一两贯,而且还不是谁都想买就能买的到的,只有那些勋戚高官们才有机会买到。

本来说私卖玉米种,明显是违规的。

但买的人既然都是那些有身份的人,自然也就不会有谁把这事情拿出来说。

玉米是祥瑞,还是灵瑞。官员勋戚们都想拥有一两颗,倒不是因为玉米产量高,而是想要沾沾这祥瑞的灵气瑞气祥气。

连李绩家里都种了好几株,其中有两株是皇帝赐予的,另外的几株有李逍送的,也有英国公府里买的。

他心里觉得李逍这人太会做生意赚钱了,玉米按粒卖,动则上千钱一颗。还都是限量的,你有身份才能买,贵不说,有钱也顶多能买个几粒。

一个玉米棒六七百粒玉米粒呢,李逍卖掉一两个玉米棒,就能赚到上千贯。而对朝廷来说,今年收获了八千多个玉米棒,少个千把粒根本就很正常,毕竟每个玉米棒上结多少粒又不是准数。

就算结一样的,就不能有点损耗啥的?

好在李逍赚了钱,也没往算快腰包里装,这钱都是在玉米监公廨里,打造犁耙耕具,购置耕牛、打水井造水车修水渠,剩下的才拿来给监里的官吏匠人们发奖赏,提升下伙食水平,倒也没什么。

李绩不是那种死板的人,相反,他很喜欢李逍这种会变通还会办事的人。

不过越是欣赏李逍,他才越要在皇帝面前反对骤然高升李逍。他还这么年轻,升官太快也不是好事。

“伙食不错啊,油泼面,色泽艳丽,味道香浓,手法正宗啊。”李绩带着一众官员进来。

院内,一众吃的满头大汗的官吏们看到一大群绯绿官员进来,甚至前面还有一员紫袍,细看却是中书令,于是都惊的连忙站起。

李逍倒丝毫没有什么惊慌的,吃点面条而已。虽然这面条豪华了一点,但也是用的公廨钱,又没偷没抢的。

“正好我也还没有吃午饭呢,给我也来一碗,另外他们也还没吃,今天中午这顿就在你这蹭饭吃了。”李绩很不客气。

那群官员们听说了,也呵呵的一副吃狗大户的欣喜表情。

李逍正捧着碗面,也没打算放下碗,虽然来的是宰相带队的上官们,可李逍也只是转头吩咐了监里的厨子,让他下面。

“就按我刚才的做法,多下点面,油和辣子多放点。”

很快,一碗碗面条煮好,然后烧热的油一勺勺的烧到撒在面上的辣椒面和蒜蓉上,麻辣鲜香,香气四溢。

李绩捧起大碗,也直接蹲在李逍旁边,拿起筷子使劲搅上几圈,然后夹起一大筷子面条就往嘴里送。

一口气吃了好几大筷子,然后额头上立即冒出汗珠来,可老爷子却吃的很爽快。

“自从你弄来的这个南海辣椒,我现在都是已经吃上瘾了,一餐不吃辣,就觉饭菜不香。虽然常常辣的满头是汗,但就是觉得爽快。”

如今长安城里辣椒可是很受欢迎,长安百姓已经越来越喜欢这种辣的感觉,好多人无辣不欢,蒸饼放辣椒、汤饼放辣椒,甚至是连西域人煎的胡麻饼,都一样放辣椒了。

喜欢吃辣的人多了,这辣椒自然也不便宜,本来就种的少,供不应求,价格那是节节高升,虽说远不及胡椒那般价比黄金,可也确实不便宜了。

李逍相信李绩跑过来,不可能真是来蹭顿饭吃的,辣椒虽贵,但堂堂太傅李绩,家财亿万,肯定是能排到大唐财富榜的前一百名的。

杨国忠当个宰相,家财几千万贯,李绩也是宰相,而且以前就是大地主豪强,家底当然也不会差。

“陛下本准备授你为度支员外郎,我给否了。”李绩一面继续拔拉着面条,一面道。

李逍哦了一声,“也有预料了。”

“没什么不满怨恨吧?”

“哪能,其实吧,当不当员外郎也没关系,我也知道我有几斤几两,如今都获赐为县子了,也够满足了。”

“能这么想就好,就怕你太年轻,钻牛角尖。度支郎不让你做,也是为你好。不过话说在前头,虽然你当不了这度支郎了,但关于债券如何发行这件事情,你还不能甩手。”

债券发行这事最终还是交给了户部,由度支员外郎负责,只不过这员外郎不是李逍罢了。

但李绩做为宰相,对此事还是很关注的。

以前谁也没发行过债券,真遇大战事或大饥荒,基本上都是找富户甚至是官员们摊派。

那些没有什么背景靠山的富商,每当这时更就成了一头头朝廷养肥开宰的肥猪。

“区区一百万贯而已,其实根本用不着那么麻烦,甚至都不用惊动长安商民,贵族圈里内部消化就完了。把债券跟百济的土地、奴隶挂上钩,土地、奴隶便宜点,那些贵族们就会一拥而上,瞬间把这一百万给认购完了。”李逍觉得,区区一百万贯,真不值得什么大费周章的。

“你能你来。”李绩哼了一声。

一百万多吗,对普通人来说,很多,但对于长安城来说,真不多,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贵族勋戚,个个都是有钱人。可以说,天下三分之一的财富集于长安了。

“咱们搞个拍卖会,邀请长安的勋戚贵族们前来,直接把债券跟百济的土地挂钩来拍***如说一百万贯的土地,可以分成三五百份,大的二三千亩一块,小的七八百亩一块,另外每块土地上还打包一些奴隶,几十几百的打包。土地和奴隶价格也不用高,折算一下,肥沃的稻田才一二贯一亩,一个奴隶也才一二贯钱,又是成片成片的良田,英公,你说你不想要么?”

土地永远是这个时代最好的资产,也是贵族豪强们置业的首选目标。

而如果是成片成片的土地,那就更加的吸引人了,成片的土地,更易管理,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实,但大唐立国也已经数十年,历经三帝,如关中平原、河南平原上的良田,其实已经都有主,难以交易不说,还价格昂贵,特别是这些地方置地,买到的田地也都是碎地,很难有大宗土地交易。

岭南、河西这样的边地,倒是还有些地,可这些地方的地就没那么吸引人了。

百济虽说在海之东,可那的地却堪比江淮一样肥沃优良,更别说李逍还提出把地成片出售,还配套大量奴隶的做法。

成片的良田,加上配套打包出售的大量奴隶,这样的田地绝对是值得购买的,况且李逍还提出那么便宜的价格呢。

“价格会不会太低了?”李绩问,一二贯一亩地,一二贯一个奴隶,简直跟白送一样,要知道,虽然在山南等山区里,一些山地也才四五百钱一亩,可在长安的渭水河岸,一些上好的水浇地可是已经卖到十余贯一亩。

“低什么,百济的地放在那里,就是一文不值,只有卖出去了才是赚。地卖多少无所谓,关键是有人去种。种植了才田地才会有粮食产出,有人肯去种植,那边才会有人。”李逍说出关键之处。

百济是什么地方?那是毕竟是海外敌国,现在还刚在攻打,还没打下来呢,就算打下来了,朝廷也不可能把地都分给那些百济人。田放在朝廷手里,军屯民屯也是跟不上种不过来,必须还是得有百姓过去种植。

但得有人带头,特别是需要有实力的贵族们前去,他们有能力打头站。

从长远来看,就算是朝廷拿出一两万顷地来白送给这些打前站的人,其实也是划的来的。

当然,白送不好,便宜点卖还是不错的。一亩上好肥沃良田,卖他个一二贯一亩。一个百济奴隶,在中原起码能值个五六贯,甚至是七八贯的,也只卖他个一二贯,虽说奴隶在百济和在长安肯定价值不一样,但一二贯绝对是半买半送。

目的,还是吸引贵族们为朝廷去百济打头阵。

朝廷既得了一百万贯,还能有人去打头阵开发百济何乐不为?

贵族们虽然看似冒点风险,但这收益却也是极高的。

这是两赢局面。

“反正我觉得这个方案不错,我正打算在百济买他两三千亩良田呢,这可是好机会,现在错过了,以后哪找去?英公,你做为朝廷宰臣,也应当带头啊,怎么也得买他个三五千亩吧!”李逍嘿嘿道。

第256章 代王友

清晨。

五更二点。

太极宫承天门上,敲响了长安城的第一声晨鼓。

随着这声鼓响起,长安城各座城门相对大街上的街鼓齐声响应,这就是大唐诗人们笔下所描述的六街尘起鼓鼕鼕。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据说以前是没有街鼓的,直到贞观之时,长安城每天早上都是被巡街的士兵用嗓子吼醒的,后来宰相马周提议设置街鼓。

那位马周,也是一位寒门庶子出身,最终却得遇名君步步青云最终成为大唐宰相。可惜因为年轻时好饮酒,得上了糖尿病,早早就病逝了。

论起出身,李逍可比马周还强多了。起码当年马周靠着在家族族学里蹭学才读的书,后来入州衙做了一个文吏,结果还跟上司起了冲突,一气之下辞职看世界去了,一路看到了长安城,最后给中郎将常何当门客,后来因为替常何写了一篇给皇帝的奏对而引起太宗李世民的注意,得以入朝为官,此后终至宰相。

李逍不爱喝酒却是个酿酒卖酒的,而且家财万贯,良田数千亩,年纪轻轻仕途更是不得了,人家都是一步一个脚印,他靠着玉米和曲辕犁,一年不到时间,又是封爵又是升官,如今已是绯衣银鱼。

虽然度支员外郎没当上,可李治在武氏的建议下,特旨让李逍出任代王友。

唐朝的亲王府有王府官、国官还有亲事府和帐内府,王府官管的是王府内的事情,国官管的是封地的事情,而亲事府和帐内府管的是王府的侍卫。

国官品级较低,但王府官则品级较高。

如亲王傅,就是三品,咨议参军事也是正五品上,而亲王友则是从五品下。而亲王府的长史和司马,则分别是从四品上和从四品下。

因为唐朝亲王其实已经没有直接的封国,因此国官班子也就较虚,亲王虽有时也会出镇地方,但多是任都督、刺史职,特别是经过贞观朝的齐王谋反案后,朝廷对亲王的防范越深。

虽说还不到如玄宗朝时开始将皇子皇孙关在长安的十王府和百孙院内养猪,但绝无法跟魏晋时的皇子们比,更别说跟汉代的皇子比。

亲王没有了真正的封国,国官班子形同虚设,但府官班子朝廷还是比较重视的。配置齐全,而且品级较高,尤其是皇帝重视宠爱的皇子,一般都会由比较有名望的臣子担任府官。

武氏向李治提议让李逍担任代王李弘的王友,李治只是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毕竟李弘现在还仅是代王,并非太子。而王友的职责不比王傅要掌傅相训导,匡其过失,也不比咨议掌吁谋左右,参议庶事。甚至不比长史和司马,要统理府寮,纪纲职务。

王友的职责是陪侍游居,规讽道义。

若是把这个职务跟朝廷的职务对比,这其实就是相当于谏议大夫或散骑常侍的职责,陪侍和规讽。

不像长史和司马等府官一样,有具体的差事,反正就是陪着身边。

当然,现在代王才三岁,并不真需要李逍去陪侍,因为代王还没出阁,更没有自己真正的那一套王府班子。

可这个时候,武氏却等不及想让皇帝给李治安排好班子,用意也很明显。本来武氏还建议用李绩为代王傅,用宇文节为代王咨议在军的。

不过最后李治否了。

这也太过明显,李绩可是当朝太傅,还是当执的宰相,让他做代王傅,这岂不是要昭告天下皇帝想要立李弘为太子了。

而李治觉得现在还不是时机。

不过让李逍当代王友倒没什么关系,一来可以借此试探下朝堂百官们的态度,二来也算是给李逍一个加赏。

不管怎么说,王友也是正经的从五品下的职官,比玉米监这个六品官那是升了好几级。

正式的五品官,以后李逍这绯服银鱼也就穿的名正言顺了。

若是李逍这个问路的石子投下去,没有什么大的波澜,那么李治就可以试着给李弘提前开幕府了。

皇帝一道中旨送到政事堂。

宰相们有点为难。

皇帝的行事不太合乎规矩,代王才三岁,都没开府呢,任用什么王友?亲王出阁,起码也得十五岁吧,出阁之后才能开府啊。出阁都没,又开什么府。

皇帝还穿着开裆裤,天天呆在皇宫大内里,总不能让王友也跑进内廷去陪着吧,那怎么能行呢?

负责草诏的中书舍人虽然品级不高,但却是个极为权重的位置,负责为皇帝草诏。

大唐实际的政务决策中枢机构是政事堂,挂有同中书门下三品的称为宰相,可入堂议事。

而形式上,国家权利是通过皇帝诏令形式执行。大体上来说,中书主起草诏令,门下主审议诏令,中书令或由皇帝处领旨,或将宰相相议决之事,交由中书舍人起草诏令。

而中书舍人六员,在起草诏令的过程中,可以相互商量,并允许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为五花判事。

这些中书舍人就是中央起草红头文件的人。

皇帝的意图,得经过宰相们决议通过,才会交给中书舍人草诏,中书舍人草诏后交给门下审议后,才能正式下诏,交由尚书省执行。

这种制度下,皇权其实是受到限制的,如果是强势如太宗的皇帝,那么自然可以让政事堂领会通过自己的意图,但如李治刚上任这几年,由于政事堂是顾命大臣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元老为相,因此李治的话其实在宰相那里并没多大用,经常会被长孙他们驳回。

而连宰相那都通不过,又哪有机会草拟为诏书并通过门下审议呢。

没有经过这一套程序,那么皇帝的旨意其实就是没有正式法律效力的中旨,下面人遵守也行,不遵守也行。

几位中书舍人不想给皇帝草这诏书,觉得不符合制度。

关键时候,还是中书令李绩开口了。

“陛下并没有说要给代王开府,更没说出阁,现在只不过是给他安排一个王友。其实这个王友大家也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是陛下给玉米监李逍的一个兼职,算是对他的一个嘉奖赏赐而已,跟开不开府没什么关系,更不会涉及什么制度之类的。”

李绩这话的意思是大家给皇帝一个面子,反正不过是一个虚职兼官而已,皇帝喜欢李逍,那就让他给李逍兼个职,反正李逍本阶早就已经提到五品的朝散大夫了,兼个职不过是多领点俸禄而已,又不管什么实事。

皇帝的面子中书舍人们还可以不给,但太傅李绩的面子大家得给,毕竟李绩可是中书舍人们的正经顶头上司。

他们平时草拟的诏书,最后可是还得交到中书侍郎润色,然后中书侍郎最后又要交给中书令把关的。

若是中书令每次挑他们点刺,那他们以后根本别想继续呆在中书省干活了。

于是乎,六位中书舍人回去后,迅速根据皇帝的旨意草拟好了一份诏书,中书侍郎李道宗刚回朝没多久,这位跟李绩并称为贞观后期三大名将之一的宗室郡王,只看了一遍,然后就一字不改的递给了李绩。

李绩随便修改了一二处用词,然后就让中书舍人抄好后送给皇帝。

皇帝李治一看自己的意图得到中书省的领会,很满意的画了个敕,然后又传下来。

诏令再送到门下省,因为这事情是在政事堂商议通过了的,门下高官官侍中和黄门侍郎那都没意见,自然也是顺利通过。

然后,一大早,天使来到胜业坊。

李逍还侧身伏在妻子的肚皮上,在听着媳妇肚里的动静,他能听到里面扑通扑通的孩子心跳声,偶尔还能听到小家伙在里面折腾的动静。

“折腾的这么欢,肯定是个带把的。”

婉娘就盼着有个儿子,毕竟这是头胎。听到丈夫的话,一脸的幸福。

“阿郎,有天使前来宣旨,请阿郎出来接旨。”

李逍带家一家人摆香案,迎接圣旨。

如今的李家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时候了,圣旨都是接了好多封的,并没有什么惊慌激动之举,一切有条不紊,没有丝毫差错。

圣旨宣完,李逍多了一个兼职。

玉米监正之外,又成了代王友。本职玉米监正,从六品下,兼职代王友,从五品下,本阶也是从五品下的朝散代夫。

除了多领点兼职俸禄外,其实新兼职没半点职事,毕竟那位代王殿下才三岁,还未出阁呢,李逍也不可能跑到后宫去陪侍规讽。

李逍收下圣旨,给那位传旨的宦官送上了两片金叶子,又送了一小瓶香水,不管人家在宫里红不红,总是宫里当差的,不能得罪了。

连同一起来的几人,李逍也每人送了点礼物,让众人都对李逍称赞不已。

人走后,李逍回到屋里,看着圣旨,不由的皱眉。

看来武氏是真不打算放过他了,转眼间都给他弄成代王友了,这下算是彻底成了李弘的班底了。

他都没想站队,可被武氏直接替他站好了。

第257章 一箭双雕

“阿郎,地划下来了。”

一大早,老钱就拿着账本过来报喜。增加的子爵永业田,官人永业田都已经划下来了,朝廷衙门办事效率倒是很快,估计也是知道如今李逍比较当红得宠。

新增了一千五百亩地,不过关中不比其它地方,历来就是地窄人众。一千五百亩地是分成多个地块给的,而且还基本上是遍布在蓝田啊、商州啊、还有京西的岐州啊等地,有些地都划到山南道去了。

而且基本上都是在那秦岭山脚下。

虽不至于说都是那山地,但也远不如渭河平原上的田地。

“能有实数的地划下来就不错了,还想给你平原上成片的土地啊。”

老钱虽然有些遗憾地不是一块,但也还是挺满足的。地分成几块,每块也有百十来亩了。

“老钱,那些地你安排个管事去接收下。地以前是给谁租的,继续佃租给他们,租额呢,就按我们这边的一样。”李逍对于这种碎片化的土地,并不怎么感兴趣,太碎太散了,难以直接管理,还不如直接就继续租种给佃户们。长安地窄人多,有地就不怕租不出去。

“阿郎,咱们不直接自己种吗?种玉米和辣椒多好,种菜苔也好啊。”

租出去是收粮食租子,而如果租玉米和辣椒这些,现在那是经济作物了,玉米现在量少,李家有额外的种子可以自己种,种出来可以卖种子,哪怕不可能再按粒卖,但那也绝对比种普通的麦粟划算。辣椒现在也是越来越受欢迎的一样东西,种出来是不愁销路的,新鲜时可卖,也能晒干卖,还能磨粉卖。

“算了,随大家种什么吧,我们在蓝田还是有些地的。夏收后,这老天爷看着还不错,已经下过几场雨了,之前给大家拿去种的地,也都交回给各家种。我们也有两千亩地在手,完全够种玉米和辣椒这些了。”

相比起钱管家总盯着那零零散散的千把亩地,李逍更看中百济的地。毕竟关中的地虽说属于他,但也一直是佃出去的。李逍这个地主,也不好收回来的。人家种什么不种什么,怎么种,其实并不一定要听他的。就算听他的,那收益的他也只能拿到部份租子。

百济多拿点地好,成片成片的正好建庄园,集约式耕种管理。直接用奴隶或雇工种植,无疑更有发展前景。

长安城南,曲江。

曲江畔有芙蓉园。

虽不是芙蓉盛开的季节,但这里的园林江山也是不错的。

今天,曲江有一场马球比赛。

对阵的有四支马球队,分别是南衙十二卫府的马球队对阵北衙羽林军马球队,以及关陇贵族子弟马球队,对阵山东新贵子弟马球队。

唐朝人喜欢打马球,百姓也爱看马球,甚至长安的妇人们都喜欢打马球,宫里贵人们骑着小马打,而宫外的贵妇人们骑着驴打,普通的百姓没那条件,直接步下打。

马球可谓全民热爱的运动,也深受军方的重视。

看个马球,顺便还能押个注猜把胜负,猜中了赢个彩头,也是很爽快的事情。

“我关陇子弟必胜,老夫下注十贯关陇子弟胜。”中书侍郎、江夏郡王李道宗揉着一只眼睛说道,这只眼睛有点老毛病,还是当年贞观之初时,一次皇家宴会上落下来的根。

那一次,只因为他的坐次排在尉迟恭之上,那个大黑炭结果就掀桌子打人,一拳差点把他一只眼睛给打瞎了。

转眼也几十年过去了,当年宗室里的年青将领,如今也成为了宗室中德高望重的代表。

长孙无忌几个退下后,他更成为了关陇贵族们的领袖了。

“祥瑞啊,你也是我们关陇子弟,不下点注玩一玩?”李道宗笑着对他招过来的李逍道。

长孙无忌把李逍称为关陇子弟,如今李道宗也说他是自己人,不过李逍一直以来,还真没有这种自觉。当年关陇集团,其实是由两个集团组合而成的,一个是武川镇的军将们,一个则是关陇的士族豪强们,他们联合一起,以关中为基业,建立西魏,最后一统北方进而一统天下。

蓝溪李家以前只是小地主,连豪强都算不上,不过毕竟是关中人,小地主也算是小豪强了,如今李逍成为了贵族,自然也就被他们视为自己人。

马球是项激烈的运动,观赏性极佳,拼抢起来也非常好快,月杖挥舞,骑马狂冲,经常打的头破血流,可大唐人没觉得血腥,相反十分喜欢这种勇武的游戏。

一边看马球,呐喊加油,一边为自己喜欢的马球队买几注。

四支群队都很厉害,堪称都是精英集结,尤其是这次的比赛,南衙卫军对北衙禁军,关陇子弟对山东子弟,这一看就知道是有好戏看的啊。

打球的基本上都是勋贵子弟,而且还都是军中任职的,随便一个球手,那也都是九品以上的军官,甚至六七品的都有。他们打球,不是纯职业的。

要让李逍猜谁能赢还真难。

最后李逍买了关陇队和禁军队赢。

李道宗哈哈大笑,说李逍太滑头。如今的禁军,因为以程咬金、薛仁贵、苏烈这些山东将领统领,因此禁军军官也都以山东子弟为多,这可是一改过去宿卫多关陇子弟的旧例。

李逍这边买关陇队赢,然后那边又买禁军队赢,等于是两边下注了。

这几年关陇将门似乎有点青黄不接的感觉,长孙无忌虽然威望高,可这是个文臣,没真正打过几天仗,没有半分他老子长孙晟当年一箭双雕的威风。

好在长孙无忌下台前,还把李道宗和薛万彻几个召了回来,算是给关陇将门保留了点血脉。

要不然,他们只能看着山东军头们那越来越嚣张的气焰了。

李逍虽说是个死活不肯入军队的关中弟子,可毕竟是自家子弟,这年头能出一个白手起家的真封贵族不容易,李道宗他们都很爱护这个嫩苗。

太傅李绩来的较晚,他是跟皇帝一起来的。而皇帝今天还邀请了太师长孙无忌一起来,此外还有同样致仕在家的于志宁、韩瑗几个元老。

第258章 火爆认购

马球场上,等候比赛的球手,还有周边的羽林将士们,见到皇帝车驾到来,立即欢呼。

气氛十分火爆。

皇帝让人来召李逍过去说话。

“祥瑞啊,你如今是代王友,以后有空多教导下代王。”

李逍心说代王才三岁呢,刚断奶的娃,我教他什么,我又不是幼儿园的小姐姐们,再说了,代王现在可是在武氏的宫里,我不可能跑那去教他啊。

李治似乎早想到这个,说以后我让代王每月旬日之时去你府上受教。

旬日那是休沐日啊,你怎么能打扰我的休息呢。

李逍很不愿意,可皇帝没跟他商量的意思。

今天的这场马球比赛,很热闹。皇帝来了,一重大臣也来了,甚至好久没露面的长孙无忌和韩瑗等也来了,连被贬谪的马遂良和薛万彻等刚回京的也来了。

羽林军把这边护卫的森严,而远处,隔着一条曲江,许多长安百姓也早得到消息,早早的跑来围观。

长孙无忌最近似乎又长胖了一点,还主动跟李逍打招呼。

“恭喜三郎啊,后生可畏,又升官晋爵了,如今已经是正式的五品官阶了。”

李逍也笑着拱手,“太师似乎又长胖了不少啊,都说心宽体胖,这心宽是好事,但也不能太胖了啊。人一胖啊,尤其是年纪大了后,这各种毛病也就容易找上门来了,这消渴症啊风眩啊都容易发,饮食得清淡,要多注意运动,跑马打球这么激动的早好不要玩了,但是打打拳踢踢腿,练练箭还是有助身体健康的。”

消渴症就是糖尿病,贞观宰相马周就是得这病。而风眩,属于高血压,太宗李世民就也有高血压。

长孙无忌摸了摸自己的脸庞,“最近确实是胖了些,这人一闲下来啊,有时就懒散了。听你这么一说,明天开始,得继续早起晨练了。”

其实今天看马球只是个引子,今天真正的目的是筹款。因为李逍的建议,户部没搞什么摊派债券法,而是听从李逍的建议,搞一个马球比赛,皇帝亲自出席,然后一众元老重臣勋贵皇亲国戚们前来观赏,借此机会,拿百济的地和奴隶为条件,发行债券,筹集款项。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来之前,户部已经做好了详细的说明,并连同帖子一起送到了各位权贵们手里。

长孙无忌单刀直入,“朝廷发行债券之事,老臣觉得很不错,暂时借用,以百济地和人抵押是不错的方法。老臣愿意认购一万贯债券!”

户部做出的方案,百济的田地分上中下三等,上田三贯一亩,中田二贯一亩,下田一贯一亩。而百济的奴隶,也按照男女壮弱分为三等,同样是上等三贯一个,中等两贯一个,下等的一贯一个。

不论是田价还是奴隶价,比起长安的来,那是相差巨大,但毕竟这些人、地是在海之东的百济,那还是个交战区。

长孙无忌一开口就要认购一万贯,李绩那能示弱,也表示要认购一万贯。

这两位大佬开口了,李道宗也出声要认购五千贯,他地位不比那两人,自觉的降低了一档。

各位踊跃开口,你三千他两千的,都是不差钱的主。

这火爆景象让皇帝李治都有些预料不及,他原本还以为想从勋贵们手里借点钱很难呢。

李逍倒是预料之中,毕竟那百济的地和人价格如此之低,地是好地,都是成片的,还打包配售奴隶,风险是有,但绝对是优质资产啊。

哪个权贵们傻呢。

上等良田才三贯一亩,这样的好地,若是在长安,起码要翻个四五倍,更别说长安有钱难买,买的到也是碎地。

本身这个挖朝廷墙角的方案,就是出身李逍之手。

李逍当然也不会客气,果断的喊出认购三千贯债券,而且直接表明要一千亩上田三千贯。

李逍没有要奴隶。

“光要地不要奴隶?”

李逍嘿嘿一笑,“手头紧。”

长孙无忌豪爽的道,“要是缺钱,我可以先借你,要多少直接说一声,万八千贯的都行。”

这话引来不少人的侧目,大家都知道这位蓝田县子现在的府第价值起码五百万,就是长孙无忌送的呢,现在又这么大方要借李逍钱,他们不由的猜测李逍跟长孙究竟是什么关系。

“不用。”李逍摇手拒绝。

“跟我客气个什么?”长孙无忌道。

李逍倒没客气,是真觉得没必要借。他认购三千贯的债券,朝廷给他一千亩百济上等田做抵押。李逍早想好了,他并不用直接买下这三千亩地,反正这是债券的抵押,他可以拿着这三千亩地,再找朝廷反抵押一次,然后从朝廷那里再买奴隶或者是地。

钱不用多掏一分,但却能办更多的事情,虽然听起来复杂一些,但这种操作后世太普遍不过了。贷款买房买车,然后又去抵押贷款,拿了钱做生意,这种事多的是,既可以提前住上新房开上新车,又还有资金周转,杠杆大点,但那属于正常操作。

这就好比后世人做生意,哪个不借钱不贷款呢?连政府都知道合理利用赤字,你做个生意还全凭自有资金这就太不科学。

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买车买房要按揭不能全款。

一百万贯的债券,转眼间就被认购满了。

负责登记的那位户部度支员外郎惊喜的告诉皇帝,那边马球队还在热身呢,这边一百万贯已经被勋贵高官们认购完了。

后面甚至还有人没排上队呢。

总而言之,抢购一空。

能抢到的,都是起码五品以上的高官和贵族们,其它官员,连抢的机会都没排到。

债券的利息不高,一年期限,只有百分之三十年息,比起公廨钱的将近百分之百差的远,更别说民间的借贷利息。

但权贵们还是一抢而空,大家并不是看中那点利息,看中的是朝廷抵押的百济的土地和奴隶。

权贵们从不缺钱,可想买地,买好地却难,想在这开国之初拥有大量奴隶更难。

而现在百济是一个不错的机会,百济不比什么塞北突厥草原,也不比什么青海吐谷浑,更不比西域的高昌之类的地方,甚至比起岭南那鬼地方都好的多。

成片成片的良田,大批大批战争俘虏发卖为奴,这就是一场盛宴,谁愿意错过?

听说一百万贯已经认购完了,李治高兴的频频点头,甚至还特别把目光转到李逍身上,对他投去数道赞赏的目光。

百济新占领之地的田地,能够这么迅速的变现,李治很满意。

一百万贯,能够立马解决朝廷的燃眉之急,更别说还能盘活百济这个盘。

第259章 我不卖

曲江池边,马球场上一众年轻球手们跑马争锋。

随着周边百姓的激烈呐喊声,气氛也越来越火爆,球手们的动作也越来越激烈。手里的月杖已经不仅是盯着那马球了,而是开始捎带着往对方身上招呼。

马蹄翻飞。

蹄声轰响。

球手们拼抢激烈,不少人已经见血,可他们就如同是在战场上一样,轻伤不肯下场,甚至连场边的裁判都似没看到一样。

皇帝跟百姓人一样,引颈观看,目不转惊,不时的为自己支持的队伍呐喊,为一粒精彩的进球欢呼。

太激烈了。

李逍看的直吸气,刚才那谁,好像是程咬金家的哪个庶孙,这小子也是个八品的禁军军官了,刚才被对方的球手一杖打在头上,要不是戴了头盔,那一下估计就没了。可也伤的不轻,直接被从马上抽到马下去了,人都落了马,可一只脚还挂在鞍上。

李逍都为他捏了一把汗,结果这个小子虽然满头是血,还被拖着跑了好长一段,但人家硬是一个花里胡哨看不清的动作,又让他翻身回到了马上,还调转马头又追上了刚才打他的那人,从后面直接就是一杖将他兄弟干趴了。

尼玛,这绝对是违规啊。

可压根没人吹哨,相反,还赢得支持他的百姓们的一片口哨尖叫声。把对手击落马下,这据说是程家老九的程九郎催马上前,抢到马球,一记漂亮的长杆,把马球送到了左侧队友的马前,为对手送上一记精彩的助功。

怪不得说大唐军队总是所向无敌呢,连打个马球都跟拼命一样,这上了战场还了得?

想想明朝时的卫所军,军官世袭的,最后都成了地主,而军户也是世袭,但最后都成了军官们的佃户甚至是仆人了,整天面黄饥瘦,吃都吃不饱,这些人训练都没有,如何打仗?

十几个倭寇,就有登陆沿海,横扫乡镇,甚至还能攻下县城。

丢人啊,若是朱元璋知道他的卫所兵制最后成这模样,估计都会气的从地下再爬上来,想当年明朝初立之时,明军那还有过辉煌的日子的。

数征漠北,那也曾打的蒙古人望风而降。

再说满清,满清八旗子弟刚入关那阵还行,后来跑马圈地,住在满城里面渐渐也就成了养猪了,尤其是京城的勋贵子弟,天天提笼跑马,守着铁庄稼,反正有粮吃,最后成了一群废了。

再看看如今的大唐,看看这些顶级的勋贵子弟,是多和的尚武。

从这方面来说,唐确实远胜明清许多矣。

贵族、官员们大多文武双全,连那些什么士族子弟,那也一样是打小学习骑射的,没见过只读死书,读的手无缚鸡之力的。

从这方面来说,他李逍这个蓝田县子,其实是有些扯贵族们的后腿了。

比赛很精彩,皇帝和臣民们都看的很痛快。

赛后,皇帝下旨,赏赐四支球队球员们,另外还对其中几位表现特别出色的,给予了额外赏赐。

程九郎还获得了皇帝亲赐的一匹御马。

李道宗赌输了,今天明显山东子更胜一筹。他拉着李逍感叹,关陇子弟不复当年了。

户部的度支员外郎则带着几个吏员,正按先前认购的登记表找众人落实。

黄金、白银,铜钱、绢帛都可以,户部都收,汇率按市场价就行。

“李监正,陛下说这债券印刷之事,要委托给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呢?”

度支郎是清河崔氏子弟出身,名门子弟,又兼通过科举进士出身,能力和背景都有。身上带着股五姓子特有的傲气,他这位置本来皇帝是要给李逍的,最后李逍被大臣们反对,然后让他升了上来。

差事办的很顺利,唯一让他很不爽的就是皇帝把债券印刷一事,却交给了李逍。

这么重要的差事自然是应当由度支司来做的,可皇帝却没理会他的奏请,依然是交给了李家。

债券给李家印,印好后,交到度支司,最后度支司再在上面加盖几个印章加签几个名字,就算完成。

虽说李家只是负责印刷,不可能多印,没有度支司最后的印章签字,多印了也没用,可他还是不太爽。

李逍只当是没看到他眼里的不爽,这雕版印刷技术,现在可是李家独一无二的专利技术。

在当前禁止私酿导致的药酒、香水、生药几个李家重要产业停工受损严重的情况下,李逍当然不可能随便把雕版印刷技术再交出去。

虽说雕版印刷技术也就是一层膜没捅穿的事,可只要李逍不把这层膜怎么捅告诉别人,那么短时间里,别人还是不可能独自研究出这技术的。

这不仅涉及到刻版技术,还事关油墨这个重要技术,现在那个油墨技术已经被李逍从王家墨坊买下来了,李逍要是不肯印刷债券,别人还真没这技术。虽说度支司也可以不要脸点,弄点简单的债券,但那怎么能跟李家印的比,那不是丢人嘛。

李逍都想好了,等为朝廷印好这批债券后,正好可以借此把雕版印刷术一炮打响,然后去找些佛寺道观,谈点印刷佛经道藏的业务。

这年头没有印刷技术,书籍都是手抄,可是手抄是相当贵的。雕版印书成本虽也不少,但如果是印佛经道藏这样的,而且印量较大的话,那绝对是赚钱的买卖。

把宝贵的纸和宝贵的技术用来印刷佛经道藏这样的东西,李逍觉得是浪费,他是个不信神佛的人,虽然说他是个有信仰之人,但他从不认为信仰就是信神信佛。

印刷术应当拿来发展发展下教育,多印点有用的书才对啊。不过好像如吐蕃、突厥等不少藩邦,好像挺喜欢佛经的。李逍觉得,若是多印点佛经搞出口,其实不错。

既能赚点胡人的银子,还能劝说下胡人们多多向善,最好是全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最好。

有了印刷术,李逍想过开个书店,也想过办份报纸什么的,不过想想报纸暂时还是算了吧,开个书店倒是可以的,这年头开书店绝对是赚钱的,特别是手里还有了雕版印刷术后,别人抄书卖,我印书卖,成本大降,产量大增,肯定利润也更高。

李逍从不掩饰自己喜欢钱,一有机会他就想赚钱。

从那一世到这一世,李逍吃过没钱的苦,却从不知道有钱的坏处。他想多赚些钱,因为钱有时就是最犀利的工具,能够帮你做成很多想做的事情。

“度支司愿意出钱买下你的印刷术,开个价。”崔员外郎张口道。

李逍哈哈一阵大笑,“我不卖!”

第260章 五姓女

五姓子都很傲,也很拗。

老崔找李逍买印刷技术,李逍哪会卖。他还以为李逍嫌价低,便开出了不错的价码,可不管他开啥价,李逍就是三个字回答,我不卖。

都知道户部有钱,但李逍可没打算赚户部这点钱。

这年头,世家豪族手里,都握着些利器。比如说田地,又比如王方翼是太原王家子,他母子当年被逐出家门时,就靠着带出去的家族制墨技术,照样在外面混的很好。

制墨、制笔、造纸这些都是很有价值的技术,而且也多是垄断在那些世家手里。李逍突然弄出个印刷术,虽然老崔不知道具体的技术,但也清楚这技术的价值。

可惜,任他如何开价,李逍根本不卖。

哪怕他拿出清河崔的名头来,但奈何人家就是不踩他。一般来说,五姓七宗的名头还是不错的,总能有几份面子。奈何,遇到李逍这种愣头青,他也没办法。

再说经过隋末唐初这些年朝廷对士族的针对,其实五姓七宗也就是表现上还好像挺风光的,但早不复当年了。毕竟,你要是在朝堂上都占据不了多少说话权,又怎么可能如过去魏晋时一般风光呢。

当年太宗弄出来的氏族志,可是狠狠的把五姓七宗的脸按在地上摩擦了几回。

不过虽说如今不比当年,但好歹他们也是五姓七宗啊。

朝廷上不如过去,但百年的声望还是在的。

老崔回到家里,夫人问他为何闷闷不乐。

崔知悌道,“我五姓子今日却让一田舍汉欺侮,实是难以甘心。”

“哪个田舍汉儿敢欺侮夫君,夫君可是堂堂户部度支员外郎。”崔知悌的夫人王氏,同样出身五姓七宗,为太原王氏分支女。

虽说崔知悌家族只是清河崔氏的一个分支,早年就迁到许州,可毕竟也是清河崔的一支。

他家族早年迁于许州鄢陵,也是世代宦族。

祖父崔枢,曾任大唐的司农卿,父亲崔义真曾任陕州刺史。

到了崔知悌这一代,兄弟六人,知久、知俭、知让、知温、知逊,个个人才。虽不及说百骑司统领张大师三兄弟皆为三品,门前列戟。可温家兄弟六人,也个个都是品官。

崔知悌、崔知温、崔知俭还都曾任过刺史。

这样的家族底蕴是极强大的,既有门荫,又走科举。

还联姻五姓七宗。

可这样的崔家背景,崔知悌跟李逍好声的谈个购买印刷术他还拒绝。开始他只是打算以户部的名义买,方便印刷债券,后来李逍不肯。

他便决定以崔家的名义买,这样能开出更高的价来。

但任价开到千贯,李逍都不肯卖。

这就很过份了,一千贯加上崔家的名头,李逍居然还不肯,这不是对他许州崔氏的侮辱是什么,甚至是对清河崔的侮辱。

朝中的宰相崔敦礼虽说是博陵崔第二房的,但一笔写不出两个崔字,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啊。

“这印刷术很了得吗?”王氏问。

崔知悌见过皇帝给他的蓝溪乡约堂粮食债券,印刷的十分精美。关键是这样的债券,一百文一张,而皇帝有一万张,据说李逍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印出了这些债券。

正因此,皇帝才特意把债券印刷之事交给李家。

崔知悌在地方当过刺史,早知是以翊卫起身,然后当上了千牛,最后又考了进士,后外放地方为县丞,可以说是以门荫入仕,最后又转科举,本来武职已经是六品了,结果科举后却转为九品的县丞文职。

可是最后崔知悌在地方干的有声有色,县丞、县令、州参军、州司马,直到州刺史,最后调回朝中。

他的见识还是很强的,基本上能推算出李逍印刷术的效率。

这将会是带来书籍变革的一项新技术,就如同造纸术的出现取代竹简一样重要。

“若是能把印刷术拿到手,对我许州崔氏极有助益。”

王氏想了想,“妾身倒是有个办法,既然一千贯钱李逍都不肯卖,那估计就不是钱的问题。不如与他联姻!”

人说关东士族最重婚娅,比较看重联姻,越是有名望的士族,越是不肯轻易跟一般的人家联姻。五姓七家,往往也只跟五姓七家联姻。

哪怕是李家坐了天下,甚至李家自称是关陇李氏,可五姓七家实际上并不怎么认可这个自称陇西李的皇族。

打高祖坐天下到如今,三朝皇帝几十年了,但皇家娶五姓女数量有限,建成娶过荥阳郑氏女为太子妃,当年太宗还只是秦王的时候,想娶都没人愿意。后来当了皇帝,也只是给自己的儿子晋王李治娶了太原王氏女。

皇家嫁的公主到五姓七宗比娶的多,从这可看出皇家一面要打击压制五姓,可一面又想跟他们联姻的矛盾心理,更别说,开国初的许多宰相如魏征、房玄龄等都争相跟五姓联姻,哪怕要付出巨额的陪门财都愿意。

婚姻,这也算是五姓七宗最拿的出手的东西了,不少五姓七宗的支族落魄,就是靠着跟那些权贵勋戚联姻,既大收陪门财,又攀结权贵。

虽说这样的事情崔知悌是不屑做的,但崔家的名头确是很受欢迎的。

“李逍不过是个小小子爵,五品监正,我崔氏女岂能嫁入那小门户?况且,李逍早已有妻,我崔氏女更不可能做媵妾!”

五姓女,只能为妻不能为妾,除非是给皇帝做妾。

李逍小小子爵,算什么。

王氏笑着安抚丈夫道,“夫君别急啊,我崔氏嫡女自然是不能够给李逍做妾的。但是,可挑一个奴婢生的嫁过去。”

崔氏名门,自然是家大业大,妻妾众多。甚至因为五姓七宗重姻娅,只能五姓互婚,导致五姓七宗往往婚嫁较晚。但他们这样的人家,就算娶的晚,也不可能一直单身的。

这样的家族,男子十五六岁时,一般就会安排丫环给他们通人事了。甚至成年后,还会给他们先纳妾,不但纳妾,甚至还会有屋里的丫头。

妾所生为庶子,而婢所生,那就连庶子都算不上了。如崔家这样的人家,是很瞧不起奴婢所生的孩子的,在家族里,他们的地位其实就是奴婢。

听起来虽然很让人震惊,但在这个时代里确实是如此,良贱不婚。母以子贵,但儿子的身份同样取决于母亲。

母亲是妻,那么儿子就是嫡。母亲是妾,那儿子就是庶,若母亲为奴为婢,那么他们便也就只是奴婢。

崔知悌皱了皱眉,他如今也是四十年纪,妻子是河东王氏女,妾也纳了不少,有的是在娶妻前纳的,还有是在外任官时纳的,在外任官携带妻子不便,在外自然少不了纳妾。

除了妻妾外,他也有些收用过的丫环家伎,自然也有她们生下的儿女。

崔家的庶女,那也是高贵的,不可能随便嫁给别人为妾。但若是说把崔家婢生的送给李逍为妾,倒也还说的过去。

“只是这李逍极得圣宠,小人幸进,若是以婢生女许他为妾,怕是他未必高兴。”

王氏道,“就算是婢生女,那也是我崔氏婢生女,是崔郎君你的婢生女,他李逍一介无根无底的田舍汉暴发户,如今有机会跟我崔氏结姻,高兴还当来不及呢,哪有他挑三拣四的资格?就算是把婢生女许他为妾,他也少不得要陪门财的,到时就让他拿一百万陪门财,再把那印刷术给我们崔家就是。”

陪门财,这是五姓七宗特有的一样规则,因改朝换代,一些本来处于统治地位的高门士族家道中落,变得穷困潦倒。因时势所迫,他们不得不“纾尊降贵”,通过与出身“寒门”的富户通婚来获取巨额钱财。有个专有名词叫“陪门财”,说白了,就是庶族卑姓要想与高门望族结亲,需要为其身份地位的悬殊而向高门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在当时很盛行。

山东的高门世家“自矜门第”,认为自己家族的门第高贵,对于想与之通婚的门望没有他们高的联姻对方,要求多给他们家族“陪门财”才肯通婚,“婚姻多责资财”——即便当时朝中重臣如魏征、房玄龄等都热衷与高门世家通婚以给自己家族长脸——没有大笔钱财陪嫁,高门世家坚决不与寒门庶族通婚,即便家族中满是大龄剩男剩女也在所不顾。

这股歪风邪气曾让太宗李世民也恼火万分,甚至还特别下了诏书,“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勿得受陪门财。”能让皇帝以国家文件的形式来规定嫁娶不能多收钱财,可见当时的风气到了什么程度。

但就算是皇帝的金口玉言其实也难以左右民间的婚姻,禁陪门财的效果并不理想。

朝廷不允许公开收受高昂陪门财,但高门望族却悄悄的嫁娶。而另一方面,那些没有门当户对的人家,没陪门财又不肯嫁,导致自己的儿女年龄大了,成为大龄剩男剩女,但也不肯为之嫁娶。

尤其是不肯轻易嫁女,弄的关东五姓七家好多老姑娘嫁不出去。

第261章 什么玩意

其实陪门财的问题,除了钱外,还有个重要的面子问题。那些高门士族觉得自家名望高,让他们跟名望低的家族通婚,认为是很件面子的事情。

当然,如许州崔氏这样的家族,其实嫁娶还是比较容易的。放州崔氏不但家族名望高,而且他们家族也是在新朝混的较好的,正所谓越条件好的越容易找对象。

真正难的是那些门望不是很高,或者只是一些名门的分支,而且还是早就衰弱的分支,他们除了个名望就什么也不剩下了,于是便私下借此要求陪门财,其实就是卖女儿。

崔家不存在卖女儿,不需要。

但若是把一个崔家婢生女许给李逍为妾,王氏觉得这是一个抬高蓝溪李家的机会。毕竟什么蓝溪李家,以前不过是个乡下小地主而已。

哪来什么名望呢,可若是跟崔氏联姻,哪怕只是纳崔氏一个婢生女,那也是让李家沾光啊。

李家沾他们的崔家的光,给千把贯钱,再送个印刷技术又怎么了?

“咱们崔家的奴婢,也不是一般人能纳为妾的。”王氏一副五姓女的优越感。

一个婢生女,确实不能算是联姻,只能算是一桩交易。

“家里有合适的吗?”崔知悌问。

对于那些一时欢娱后生下的奴婢子,崔知悌是没有挂记过的,甚至在他心里,这些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女儿。

“有,有个年纪二八的,刚刚好,那奴婢长的也还好看。”

崔府的奴婢女不少,但长到年纪,便会被王氏拿去卖掉。卖给商人做妾,有崔氏的名头,每一个都能卖上一大笔钱。

出生到长大,十几年在崔府过着牛马般的日子,一旦物色到了合适的人家,卖到了好价钱后,王氏便会给这丫头弄两身新衣裳,装扮一新,然后送出门去。

两夫妻一番商量,觉得这是提携李逍。

第二天,王氏便安排了一个管事去胜业坊的李府通知了。

根本不是商量,而是通知,在王氏看来,李逍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的,他应当一听到消息,就激动不已,这可是高攀崔氏的大好机会。

胜业坊,蓝田县子府。

接待崔府来人的是婉娘,钱管家跟她说明对方身份。

一个身着绸裙的妇人,崔府的内管事,来到了李府,面对着李家的女主人,却依然带着几分趾高气昂目中无人的狂态。

或许她觉得赵婉这个县君,不过是个暴发户的妻子,一个乡下女人而已。

赵婉对这位自称是许州崔氏长房内院管事的女人很客气,许州崔氏的名头确实不小。

“不知道这位管事前来有何事?”

“有桩好事。”那妇人说话毫不客气,叽里呱拉的一大堆,把事情说的好像是对李家的赏赐一样。

不过这个女人却也狡诈恶毒,并没有先把那女孩是婢生女的身份说出来,只说是户部崔度支的女儿,不是妻子所出。

婉娘还以为意思是庶出女儿。

“崔度支有意将女儿许给我家三郎为妾?”婉娘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夫君如今封爵做官,地位不比从前,但李家人丁单薄,尤其是没有什么根基援助。

她这段时间也一直在为丈夫物色一个妾侍,只是合适的并不好找。

只是年轻好生养的不够,还得要漂亮些的,光有这些也不行,起码还得是有点身份的,普通人家的女儿做妾,婉娘觉得不够。

后来倒是托人找到几个不错的,官宦人家姑娘,虽不说是嫡出,可人年轻又健康漂亮,知书达礼,很是不错,她亲自见过。

可惜每次跟夫君一说,李逍最后总是找理由否了。

婉娘觉得是找的还不够好。

今天这位崔家的内管事一说,她觉得挺不错。

许州崔氏可是清河崔氏的分支,五姓七宗的山东士族名门。连皇帝都想要联姻的家族,时人都说娶妻当娶五姓女。

哪怕这位崔氏小娘只是庶出,那也没关系,真要是嫡出,三郎还娶不到别人。

婉娘问那妇人崔家有什么要求。

妇人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早就知道你们肯定要高攀我们崔家的。

当下,把条件哇哇的一通摞出来,陪门钱百万,还不包括其它各项花费,甚至连女方出嫁的嫁妆这些,她都要李家来出。

此外,她还提出要李家把印刷术也教给崔家。

婉娘仔细听着。

条件很苛刻,要纳这个崔小娘子入门为妾,起码得一百多万钱甚至二百万。这是一大笔钱,丈夫刚把家里的钱筹集了三千贯去认购了朝廷的债券。而本来家里最红火的药酒生意如今也停了,少了许多进项。

可是婉娘想想还是决定同意,并不会有很多五姓女愿意嫁给三郎为妾的。

一百多万虽然很大笔钱,但想想办法还是应当能凑齐的。

至于印刷术教给崔家,婉娘想来应当不是什么大事。

她没听明白,刚才那个妇人说的是交给崔家而不是教给崔家。

大门口。

李逍骑马刚到家,刚从户部衙门回来,正式把三千贯的钱帛一起缴到了户部,拿到了户部开的单子,正式的债券还得等李家印刷好后才会送到各人手里。

至于朝廷抵押的田和奴隶,暂时也只是一张条子。具体的,还得等传旨到百济的东征水师薛仁贵那,让他们丈量田地,造册传回京后,再做划分。

刚进府,李逍就看到门口停着辆马车。

“有客人?”

“回郎君,是许州崔氏府上来人了,说有好事相告,现在花厅,主母正在招待呢。”

许州崔氏?户部度支司的员外郎老崔?

李逍有些奇怪,老崔不会是想买印刷术想疯了,派人追到这来了吧?

他有些不太高兴,印刷术他不会卖的,老崔还想强买强卖不成?

他往花厅走去,结果刚到门口就听到一个妇人有些蛮横的声音,“这事成就成不成就不成,你们李家要是愿意,那么现在就拿出点诚意来,一千贯陪门钱可以晚点给,但那个印刷术的方子我现在就得先带回崔府复命。”

然后传来婉娘的声音,“关于印刷术的事情,还得等三郎回来后才行,要不你再等等?”

“我哪有这么多时间耽误在这里········”

李逍一听就怒了,哪来的老货,居然这么放肆。

他黑着脸快步迈进花厅,目光冷冽扫过,看到厅里一个老妇正喧宾夺主的对婉娘很不礼貌。

“你是何人?”李逍问?

那妇人看到李逍黑着脸,心下一惊,但转而又咳嗽一声,摆出她那副五姓豪门的架式来。

“原来是李郎君回来了啊,正好,刚还说你不在府上呢。”

李逍见她连起身行个礼的基本礼貌都没,心里越发的不高兴了。

“你是何人?”

话语更冷,语气更重。

这下妇人也不敢再拿大,起身向李逍欠了下身,“仆妇是户部度支崔员外府上内管事,奉我家主母之命前来跟赵娘子说个事情。”

李逍哼了一声。

“你说你是崔员外府上的奴仆?不是崔员外的阿母?”

“可不敢乱说。”那老妇连忙道。

“既然你不是崔员外之母,只是崔府一奴仆,谁教你的规矩,敢这样大赤赤的坐在我府上跟我夫人说话?你不过是一卑贱奴仆,而你面前的可是陛下敕封的县君!莫非崔员外就是这样教导奴仆的,你们崔家就是这么没有规矩?”

一番话,说的那妇人面色大变。

眼睛转动,却在李逍的怒色下不敢再狂,连忙假意道了个歉。

“李监正误会了,我这也是来报个喜的,天大的好事呢。”

婉娘这个时候也连忙起身拉住丈夫,说夫君莫要误会,这位真是来报好事的。又说崔员外和夫人有意将府中庶女许给三郎为妾,结两家通好之意等等。

李逍冷哼一声。

“夫人,你莫要被别人卖了还数钱呢,我刚才在门口听到的可不是这样的。什么两家通好,那一千贯陪门财是怎么回事?还有要我李家的印刷术又是怎么回事?”

那妇人支支唔唔,只得老实的说了一遍。

可李逍哪会相信。

“崔员外的女儿?”

“确实是。”

“不可能吧,真是庶出?”

这下那妇人不敢再瞒了,只得说是婢妾所生。

“婢妾?哈哈,原来弄了半天,你们是要把崔府一奴婢给我做妾啊,就这样还要我一百万陪门钱,还要我李家的印刷术?”

婢妾,说的好听是妾,其实谁不知道婢妾就是婢呢。婢妾的女儿,自然也是婢。

崔家把婢生女给别人做妾,还要陪门财,这种事情,也许一般的商贾,或是一般的小官小吏很愿意接受,毕竟能借此攀上崔氏。

可李逍会在意一个许州崔?

清河崔、博陵崔敢这样对他,他都要翻脸。

一个奴婢也敢要他一千贯钱和印刷术,真是精明会算计,都算计到他李逍头上了。

“我给崔知悌一个面子,今天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滚,赶紧张我滚出去。”李逍指着大门冲那贱婢喝道。

这个狗日的崔知悌,还真是越来越过份了,什么玩意啊。

第262章 放个卫星

烈日移到头顶。

麦场上到处充溢着火一般的热浪,空气都似乎停止了流动,感受不到半丝的微风。

老马光着膀着,头上戴顶草帽,不停的呜喂呜喂的高声唱喝,似乎这样就能把风唤来。

几头黄牛拖着沉重的石轱辘,缓慢的迈着蹄子在场上走着,石轱辘碾过,麦粒一点点的脱落。

这是孟夏的时节,端午刚过不久。

麦田收获,一捆捆的麦穗被收割,然后挑回村庄的晒场上,趁着好日头,大家都在忙着晒麦、脱粒。

李逍这个地主,也特意从长安赶回了蓝溪。

他直接向皇帝上了个奏折,表示要回家收麦子。皇帝看过之后,骂了句田舍汉儿不懂规矩,但最后却还是朱批了一个可字。

获得了半个月的长假后,李逍就带着一家老少坐车回到了蓝溪。

虽然今年受旱灾影响,蓝溪乡夏收损失很大,只种了往年的一半田地,这一半地还只有四成收获,折算起来,其实只有寻常年景的两成收获。

但是麦场上,大家依然很认真的在做事。

麦粒没以前饱满,麦穗没以前长,可毕竟还是有收获的。

就算麦穗上只长了几粒粮食,勤恳的农人也还是一样的会把粮食认真打下来,颗粒归仓,一点也不会浪费。

刚收割完的麦田,顿时显得空旷和寂静的多了。

年轻的男女是麦场上的主角,而年迈的老人则带着孩童开始在空荡的麦田里扫荡,他们在捡拾麦穗,田里的产出一点也不地浪费。

老人们都说过,浪费粮食会遭天谴的,尤其是在这样的大灾之年。

婉娘挺着个肚子,也想要去拾麦穗,李逍坚决不许。这么大的日头,人一出门,一转身的功夫,身上就已经汗湿了衣襟,一个孕妇怎么能去呢。

“夫人在家指挥仆妇们煮点绿豆汤,再炖点骨头汤,熬些小米稀饭,给干活的大家准备好就行。”李逍给婉娘安排任务。

然后自己心不甘情不愿的换上旧衣服,戴上草帽,跟着一群麦客一起去割麦子。

李家在蓝溪有一千二百亩地,但差不多都佃种给了别家,自家只留了十亩自耕田,这还是李逍用来培育新麦种的,那麦种是在空间里用灵泉育过种的,他想验证下经过空间和灵泉培育后,种子是不是会变的更优良。

十亩麦田就在庄子前面,长势一直不错。虽然夏天干旱,但李逍一直保证了这块麦地的用水。

相比起其它田地普遍只有四成左右的产量,这块麦田不但没有半点减产,而且明显比往年丰收时还要好。

麦苗都比往年的高,麦穗都更长更沉,麦粒也更饱满。

甚至麦子都比其它田要晚熟了好几天。

其它的麦田早收割完了,这块麦田也才刚成熟。

这块麦田李逍可是比其它的麦田还种的早好几天的。

人刚走到田边,就已经热的衣服湿透,如同刚在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做为大地主,如今还是贵族,李逍本以为自己不用下地干活的。可谁知道,按照传统,他这个大地主,哪怕已经成了子爵的贵族,也是一样得下地的。

虽然作秀的成份比较多,但却不能少。

低头弯腰,扬起镰刀,一把把的麦秸秆割下来。

好热,弯腰在麦地里更加的闷热。甚至那麦芒如同锋利的刀子一样,划过手臂手背,就能拉开一条细口子,汗水再浸过,立即火辣辣的,还十分的刺痒。

没有半点诗人笔下的丰收浪漫,有的只是热、累,痒。

可看着其它的麦客们收割麦子,却一个个洋溢着微笑和喜悦。他们的动作又快又稳,一排排的麦子倒下,收割,捆绑,动作一气呵气,没有半点遗漏、浪费。

“郎君,喝水。”

老钱今天也换了身衣服,一件短衣,头上扎着个毛巾,他的身上脸上也全是汗水,可却满脸的喜色。

“这麦子长的好啊,麦穗又沉又长,我估摸着一亩怎么也得有个四石啊!”

一位老麦客刚好割到旁边,他麻利的把手上的麦子捆好,然后直起腰道,“我割了一辈子的麦了,还从没有见过长这么好的麦呢。关中京畿的良田,亩产也不过二石左右,一般的麦田,基本上就是收一石。能够亩收三石麦子的,那肯定是精耕细作,水足肥饱的地,亩收四亩,少之又少,甚少看到。”

李逍倒觉得这麦看起来挺普通的,亩产四五百斤这不很正常吗?要是到后世,麦子亩产基本上是八百到一千斤啊。

“四石估计还打不住,这是十亩麦地,我估摸着能打下将近五十石来。”

这位老麦客当了一辈子的麦客,收麦子最有经验。

在关中很多地方,每到麦收的季节,就有许多百姓在关中各处游荡,四处帮人收割麦子。他们一般是家里地少的农民,家里的麦子收割完了,甚至家里的地留给妇人们收,自己和同乡结伙到外面去帮忙收麦子。

收麦子是个累活,尤其得赶天气,得趁着天气最好的那点时间把麦子抢收、抢晒好,要不然熟透后就会掉粒,万一遇雨,麦子还会坏。

赶天气,抢天时,麦客这一古老职业也就一直存在着。

今年因为天旱受灾,许多地方的百姓甚至田里的庄稼早就死了,颗粒无收。这个时候,便有更多的人出来做麦客。甚至是一边做麦客,一边乞讨。有活干,就做麦客收麦,没活,那就讨饭。

刚刚是收获的季节,可关中已经不少地方出现讨饭的人。

李家本来是不用麦客的,毕竟他家的地都是佃出去的,佃户们也没多少愿意请麦客的,请的也少。但每有麦客过来,李逍还是会招待他们吃顿饭,有时也安排他们干点活。

老钱听说这十亩地能打五十石,激动的都哆嗦了。

“阿郎,咱家这麦种好像特别好啊?”老钱问。

“嗯,确实比普通的麦种好些,是优选优育的麦种。”

那位老麦沟壑般皱纹间的双眼里露出震惊之色,他割了一辈子麦,还真从没有割过这么好的麦子,他看这田地也似乎很普通,想不到原来秘密就在这麦种上。

“那把这麦子留做种,明年也能这么高产?”

李逍也没验证过,他只发现空间里培育过的种子产量较高,比如玉米也是。但是在空间外,好像产量就要低些。

空间里的玉米普遍能够一株四穗都饱满,但在外面,饱水饱肥也才能保两穗。甚至外面收的玉米做种,明年还能不能保两穗,他也没多少底。

“要是能够买点这个麦种回去就好了。”老麦客激动的道,“不求一亩五石,哪怕只有一半的产量也就非常不错了。”

“你们蓝溪乡弄的真不错,今年这旱情,居然都还保住了三万亩地,还能有收成收成,我们那边,连两成地都没保到,保下来的地普遍也不到往年三成收获。”老麦客有些感叹着道。

他家本来也是个大家庭,自己有五个儿子,人丁多,家里也有两百多亩地,虽说地比较差,每年得一部份地轮休,可寻常年月租税后也还是能够自给自足的。但是今年,家里连往年一成的收获都没保住。

还得留下种子撒下去,根本是熬不到秋收的。

“那得多亏我们三郎,要不是三郎组织了乡约堂,让大家团结起来,合理分配用水,主动的只留了河边的三万亩地,今年哪可能有这样好。以前大旱时,蓝溪可是跟你们那边也差不多的。”老钱感叹着道。

虽说今年蓝溪乡实际只有往年的两成收成,但乡约堂的义仓里,可是屯着五千石的粟谷和五千石的米糠,这些可是整个乡人都能分享到的救命粮,可以说,只要夏秋再不出现什么旱灾、蝗灾,那么大家是可以坚持到秋收的。

老钱却从麦客的话里听出一个商机。

“三郎,咱家这十亩麦子确实长的好,哪个路过看到的不得流着口水夸赞几句。要我说,咱这麦子收下来后,就做麦种卖给大家。”

麦种跟吃食的麦子当然不一样。

麦种一般都是精选过的,正常情况下,百姓都是自己留种。但李家这麦子不是特别好吗,亩产五石,如果卖麦种,不知道多少人愿买呢。

就算卖个三五倍的普通麦子价格,相信也有大把的人愿意买的。如果别人知道李家这麦子亩产五石,估计就是卖上普通麦子十倍价格人家也愿意的。

“当然,种们先得留够自家今年的种子,有多的再卖。”老钱补充道。

李家自己虽不种地,但可以优先卖给自家田地的佃户。如今佃租的主要方式是分成,地主三四成,佃户六七成,还有更高的对半开的租子。如果佃户收益高,地主当然也是收益高的。

李家现在有三千五百亩地,除去在外县外州的,蓝田县内就有差不多两千亩,平均一亩地要十斤种子,两千亩就得至少两万斤,算起来种子得有一百多石。这十亩麦地收益全留种,也不够自己种的。

第263章 一锅好汤

烈日如火。

老麦客心头更燃起一团火来,他期待的看着李逍,希望能听到李逍同意老钱的话卖麦种。如此高产的麦子,哪怕砸锅卖铁也应当买来种子。

“我们下半年只个百亩左右麦子就好,其余的全种玉米。”李逍对此也早有自己的计划。

夏收之后,还能再种一季。

唐代的农耕技术有限,无法精耕细作,百姓们多是粗放式耕作。田地肥力不足,便往往要实行轮耕休耕。

一般来说是三年两耕,把地分成三块,轮流耕作,耕两块休一块,不停轮换。基本上是耕一年休一年,而耕作的那一年,一般也都是一季。虽然有时也会收获之后,再种一季,但一般是种其它的作物,可以称为套种,而不是真正的两季。

种春粟后可能就要种一季冬麦,或者春麦后再种大豆。很少有同一块地,一年种两季相同作物的。

一来关中气候种两季往往时间不够,必须得是两种轮种,这样才能有足够的生长时间。其次,也还关系到雨水和灌溉,再有就是肥力。

关中比较多的种植方式就是春粟冬麦。

春麦刚收获,秋播在即,李逍没打算再种麦,他打算秋季都种上玉米。一来今夏普遍兼收,今年秋冬粮食缺口较大,而玉米产量高,可以填补粮食缺口。二来,今年天旱,虽然现在不比之前那般旱的厉害,但也比往年要旱些。

种麦需要水,种玉米要好的多。

“可我们没这么多玉米种子。”老钱当然也知道如今玉米的宝贵,但朝廷手里都没多久玉米种呢。

李逍手里倒是有批不在朝廷手里的玉米,但也就能够种个百亩左右。

“种一百亩麦,一百亩玉米,其它的我们还是给佃户种,他们愿做什么就种什么。”

老钱点头,“如果我们能收五十石麦子,那起码能精选出三十石左右麦种。自己只种百亩的话,有八石多点就够了,多留点也顶多要十石,还能卖二十石麦种。”

二十石麦种,也能种二百多亩了,优先卖给自家佃户。

“我能卖点吗?”老麦客激动的问。

“老叔若想买当然也行,跟钱管家说声说好。因为今年只种了十亩,到时只能卖个两千来斤麦种,每户限购一斗麦种吧,也好让更多人都有机会试种一下。”

一斗麦种,能够种一亩二分地。

老麦客已经很满足了,毕竟李家本来可以全都留下自己种,但人家只留下一百亩的种,剩下的二百多亩的种子拿出来卖已经不容易了。

不过高兴之余,老麦客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提出个情况,他现在没钱。

“这倒没关系,我们可以把麦种借给你们,等秋后你们再还麦子给我们。借一斗麦种,秋后还六斗就行,六斗地里收的普通麦子,不需要精选过的麦种。”李逍给出一个比较厚道的条件。

虽然听起来很高,借一还六。但这不是普通的借粮,这是借粮种,而且是优质粮种,寻常粮种本就要卖粮食的三五倍价钱,更别说李家这种优质粮种了。

卖三五倍,而借还得有利息。

李逍现在借一斗麦种,到秋收后才收六斗,这已经算是非常厚道了,毕竟借出的是优质粮种,收回的只是地里打下来的麦子,不是精选后的粮种。

本来李逍觉得这个还是有些高,但六斗相对行情来说确实是非常低了,他不能再收更低,要不然就是坏了规则,那样会被广大地主阶层们敌对的。

以前李逍刚开始时对自家的佃户改了收租模式,改分成为固定租额,但这种方式也就用了半年,等他的田地越来越多后,还是不得不沿用了旧例,只是想对的他只按四六分成,他收四成租,此外他不再收额外的各种租和费,不像许多地主一样,正租之外,还要收各种租各种费的,逢年过节的佃户们还得送点孝敬,甚至租牛借种,收费也高。

“好好好,愿意,我愿意。”老麦客激动不已。先用后还,已经十分不错了,几乎相当于李逍只收了他麦种钱,并没要种子利息。

早听说李三郎仁慈厚道,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啊。

老麦客千恩万谢后,更卖力的干起活来。

李逍在地里好不容易捱过了半天,左等右等,终于等到了送饭来的人。

麦收时节,要抢收抢时,因此中午烈日当空,也没有得休息。天微微亮就起来下地,到早饭时,也是家里把饭菜送到田里来,吃完了继续干。

午饭时也是送到地里来,在树下吃完饭喝完水,顶多休息一小会就要继续干活。一直干到天黑了,才会收工。

收麦是个很辛苦的活,一般人还真扛不住,必须得是那些精壮的汉子们。晚上干完活吃完饭,野河里洗个澡,然后麦场上就睡一片。

李家给麦客们准备的饭菜还是很丰富的,一天三顿都是干饭不说,而且居然还有面食。特别是还有菜和汤。

菜是炒肉片,汤是炖的猪骨头汤,李家可是杀了一头大猪。

李逍累的跟狗似的,浑身上下跟在水里爬上来一样,湿的不成样子,浑身都透着一股酸臭味。

好不容易等到送饭来,他连忙跑到庄前的蓝溪河里,脱光了就跳进河畅快的游了几遍。

等身上终于凉爽了许多,才肯爬上来。

岸上,老钱已经为李逍送来了一套干净的衣服。

换上衣服,那边麦田边的树荫下,一群麦客们正端着大碗吃的香呢。

一人一大碗小米粥,粥很稠,插根筷子在上面都不会倒。每人还有两个白面的馒头,这可比许多人家供的麦饭好吃的多。

白面馒头又松又软,嚼起来不卡喉咙,吃起来管饱。虽然不少麦客对于李家把这蒸饼喊做馒头有些奇怪,但李家的馒头确实比一般蒸饼好吃的多。也没见里面有馅,但味道就是好。

更别说,那边还有大桶的骨头汤,大盆的炒肉片。

肥肉片子厚厚一片,又大又肥,炒的油亮透彻,看着就胃口大开,里面加上了一些时令蔬菜炒,让这菜看起来极其诱人。

那边一桶桶的汤,里面可是一大块一大块的猪骨头,有筒骨、排骨、脊骨,骨头上还带着许多故意没剔下来的肉,连骨带肉还放了一些肉皮在里面煮,煮的时间够长,还加了些芋头和黄豆,味道浓香。

“大家尽管吃,没吃饱就再添啊,唯一一点,不许浪费。”

换上身干净衣服的李逍,浑身舒爽多了。

他也拿了个饭盆,也没矫情,粥桶里打了碗粥,然后汤桶里捞了几块排骨,夹了几筷子的剁椒蒜子,就蹲到树下开吃了。

干了一上午的活,洗了个澡后,确实是胃口大开。

本来这炎热天气是没什么胃口的,更别说吃大肉片和骨头汤了,可现在李逍丝毫不觉得油腻,只觉得啃的很舒服。

那些麦客们平时哪吃过这样好吃的饭菜,简直跟过年一样啊。

好多人甚至当了十几二十年麦客,收了大半辈子麦子,但却还从没有吃过白面食呢。

麦子碾磨成粉,还筛过,细细白白,揉制蒸熟,成为那松松软软,好看好摸更好吃的白面馒头。

寻常百姓种了麦子,但更多的还是直接蒸麦饭的多,蒸麦饭不用碾磨能节省钱,更不说少了几道工序后还能减少损耗,不过麦饭的口感确实是很差很差的。

至于说吃肉,哪怕是贵族官员们瞧不上的猪肉,可百姓一年又能吃上几回呢?

他们啃骨头的样子让李逍记忆深刻。

一块骨头不但把外面的肉啃的干干净净,还要把骨头吸吮多遍,连里面的骨髓也要全吸出来,最后把块骨头啃吸的发白,不再有半点油腥在上面,才会放下。而且就这样的骨头,他们也不会扔掉,这些人很有默契的把骨头都放在空桶里。

“回头再熬一熬,又是一锅好汤!”老麦客笑着对李逍说道。

李逍看着那些吸的都发白了的骨头,心想再熬估计也熬不出什么了吧。

“家里还有骨头呢,杀了头大猪,足有三百来斤呢。下顿再煮过就是了!”李逍说道。

可老麦客却觉得那太浪费了。

“这可是大骨头,一次哪里吃的干净,起码也得煮个三次才能把里面的骨髓油水都煮出来,吃一次就扔,太浪费了。可不敢这样浪费的,吃一次肉不容易。”

这话说的,让李逍心中感叹。

百姓的日子确实是苦,他们最勤苦却又最简朴,最容易知足的一群人。哪怕负有沉重的负担,也没有如后世人那般容易抱怨。

他们扛着座大山,一直负重前行。

他们的汗水他们的勤俭,才真正造就了大唐帝国的辉煌。

不管王朝兴衰,百姓都是苦的,太平年岁没有兵灾,他们就已经最满足了。可是一遇旱涝蝗灾,百姓依然连吃饱肚子都难做到。

地里的收成实在是太低了,而关中的土地却又越来越多的被权贵们给兼并占有。

过去,大唐初立时,每个中男和丁男都能分到几十亩地,但是现在,年轻一辈的中男和丁男,却已经分不到多少地了。

田地越分越少,可租庸调却是固定的,从没变少过。

没有积蓄,没有存储,一场旱灾,这些百姓就面临着无粮可食的困境,就得拖家带口的往外乞食求活!

但愿玉米能够尽快的推行开来,多增加些亩产,能让百姓多点粮食吧。不求每个人都在大唐之下过的富裕,但起码强盛的大唐帝国子民们,总不能经常挨饿受饥吧?

第264章 泳池派对

蓝溪李家十亩麦子收了五十二石的消息,不径而走,很快就如风一般的传遍了关中平原。

连远在长安太极宫深处的皇帝李治,都听到了这个消息。

“十亩麦子收了五十二石?”

若是别人报上这个消息,那李治肯定不会信这种鬼话,可这消息说的却是李逍。

那位可不是一般人啊。

人家能种出玉米来,可是天降祥瑞啊。

别人种不出亩产五石的麦子,但他相信李逍绝对能种出来。

“他是怎么做到的?”李治望着奏章惊叹。

“百闻不如一见,陛下何不亲自去看一看呢?”武氏挺着越来越大的肚子笑着说道,“正好弘儿也总说想出宫去玩玩,不如就去蓝溪,瞧瞧李逍家的麦子,再去看看玉濑。”

长安很热,太极宫里也不凉快。

在大唐周边有很多的别宫,是为皇帝的避暑之地,同时那些别宫还做为京城外围的堡垒,成为军要城堡,拱卫帝都外围的安全。

每座别宫,里面都囤积着很多粮食和武器,平时可以做为皇帝外出休闲度假之地,一遇紧张情况,就能成为京畿防御纵深的外围堡垒。

比如在京西岐州就有九成宫、歧阳宫,在长安周边还有仙游宫、宜寿宫、甘泉宫、太平宫、步寿宫、兴德宫、长春宫等。

每一座别宫都处于京城外围的战略要地。

不过在蓝田还没有别宫,那里比较远。不过别宫虽然没有,但是皇家庄园却是不少的。

大唐皇帝有许多庄园,又称官庄,这些官庄不隶属于朝廷各部衙,而是直接属于皇帝的小金库。

有种粮食的,也有养猪的,养鹿的,养马的,养牛的,还有不少作坊,总之,这些都是皇家产业,皇帝私产。

官庄来源,大多都是抄没罪官的家产。因此,官庄也是遍及天下各地,但尤以关中分布最多。

官庄的收入主要供给宫廷用度,同时也备皇帝赏赐臣下等。因为这钱不用经过朝廷,所以朝廷百官也管不着,这就给皇帝很大方便。

“也好,最近朝中也无大事,正好去京外避避暑,休息一下。”朝中自从长孙无忌、褚遂良这批顽固元老下台后,虽还剩下了一个来济,但来济也老实多了。

李绩平时也不太理事,其它宰相们都能很好的领会圣意,李治从来没有过的畅快。

不过整天盯着政事,时间久了也累。

长安,崔府。

崔知悌心情很不好,李逍居然拒绝了崔家的提携。

太不识抬举了,一个小小的子爵,真以为自己就有多得意了?

提笔,崔知悌给自己的兄弟写了封信,这是他的三弟,崔知温。崔知温也在朝为官,兄弟同殿称臣,不过崔知温是在御史台任职,任殿中侍御史职。

殿中侍御史品级不高,但也是个清贵之职,掌握弹劾纠察大权,可闻风上奏。崔知悌打算让自己的兄弟找找李逍的碴,弹劾一把他。

居然敢如此不识抬举,那就让他臭名远扬,把他贬到岭南去。

你以为得罪了崔家,躲到蓝田去做缩头乌龟就能逃的掉?

蓝溪。

李逍自那天把崔家的恶仆妇赶走后,就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了。区区许州崔氏,在别人眼里也许如何了得,但在李逍眼里,也不过是有点祖辈传下来的名声而已。

唐朝是什么时代?

唐朝被称为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贵族时代,连关陇集团在唐朝都折了戟,更别说那些汉魏时传下来的士族了。

他更没想过要躲崔知悌,他不过是回家收麦子,顺便避下暑而已,却不料这行为在崔家眼里,倒成了李逍畏惧崔家躲避到乡下去了。

十亩麦田已经收完,最后在一众麦客和乡人的见证下,十亩麦田共收了五十二石麦子,亩产达到五石二的惊人高产。

钱管家在众人的震惊声中,宣布了李家将出售二十石麦种。

李家佃户优先,每户限购一斗麦粮,可秋收后还粮,只要六斗。

大家争先恐的的登记,然后把李家精选过的麦种称量领回。

李家卖一斗麦种,还附送两颗玉米种子,更让大家喜出望外。

李逍又有了一个新邻居。

太师、赵国公长孙无忌刚花高价在蓝溪换购了一片田地。好几亩地,还是连成一片的田地,长孙家用了很短时间,就在那里搭建了一座庄园。

很有档次,比起李家大院好多了。

听说长孙家拿下这片地可不简单,这片地本来隶属几十户人家,但赵家硬是用换购的方式,把地拿下来了。拿同州上好的良田来换蓝田的田地,而且还是二亩换一亩,长孙家还给予换购的人家一笔搬迁费。

有钱能使鬼推磨,长孙家出的条件这么好,大家哪有跟钱过不去的。况且,人家拿更好的田来换,还是二亩换一亩。

大家还生怕这里面有猫腻,来请了李逍做见证人。

李逍倒是不怕长孙家弄鬼,人家名声这么大,不可能为了几百亩地坑他李逍的乡亲们。

长孙家的庄园建好后,长孙无忌就来到了蓝溪。

据说长孙的妻妾和儿子们没来,都还在长安。

长孙来了后,倒是有事没事的往李家大院跑,今天找李逍钓鱼,明天找李逍下棋,后天又找李逍研究下玉米、小麦的,退休生活弄的有声有色,有时候,韩瑗、褚遂良他们也会过来一起钓钓鱼,吟吟诗什么的。

李逍本来是不愿意跟这群老干部们在一起的,毕竟这些人是皇帝重点盯防的人。

可人家硬要跟他凑一起,李逍也不能不见,毕竟就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有时玉濑也会过来,偶尔色空和尚李恪也会过来。

李逍觉得自己家都成农家乐了,这群人一个个都是白吃白喝,还不给钱。

“祥瑞啊,你家这大水池子还真是不错,改天你让人到我家也建一个。这大热天的,池子里游两趟还真是清凉爽快。”

长孙无忌穿着条四脚短裤,**着从李家的泳池里爬出来,走到池边凉棚下的躺椅上一把躺下,从旁边桌上拿起井水里冰过刚开的沙苑西瓜就啃了起来。

第265章 干件大事

李逍悠闲的喝着一杯冰镇杨梅汤,心道度假别墅要没游泳池那还能叫度假别墅,还能算是高档吗?

这游泳池可是标配,而且还是高标准建的,下面铺着大理石砖,还特别划分了浅水区和深水区,甚至连游泳圈都配上了。

甚至池子里的水,都是从地下用井车抽上来的井水,每天晚上都会更换新的池水,再加上池边上的这些茅草顶的小凉棚,棚下的躺椅,让你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马儿代夫般的感觉。

可惜这时代男女大防,不能让家里丫环们穿上比基尼来戏水,否则更有意思。可恨的是,这好东西,自从被长孙无忌发现后,这老小子就天天来游泳,倒像是成了他家的了。

不但自己天天来,现在褚遂良、韩瑗、于志宁等一干退休老干部现在也整天呆在这了,一大把年纪了,还天天泡游泳池,也不怕得风湿关节炎。

“没问题,回头我把游泳池的图纸给太师一张,太师自己找工匠建一个就行了,其实很简单的,也花不了几个钱。”

“简单是简单,但以前还真没想过,把澡池子建到外面来。”

“这叫游泳池,不叫澡池子。”高大上的泳池一叫澡池子,这档次立马下降了好几档,李逍忍不住出声纠正。

“不都一个意思吗?”长孙无忌反问。

李逍看了看他,算了,不跟一个满身是膘的帝国前宰相计较。

褚遂良坐在棚子下写字,李逍很佩服他,不愧是初唐四大书法家之一,都穿着他发明改良的四脚短裤坐在泳池旁边了,可人家愣是游一圈上来后,又光着身子提笔在那里写字了。

不过李逍没阻止,反而很高兴褚老哥在这写写画画。褚老哥的字可是很值钱的,好多人请老褚替自家老父亲写墓志铭什么的,写一篇也没多少字,却往往要收几百贯钱,甚至有的出价千金。

可老褚还得挑,要是对方有点名望身份的他才写,要不然,有钱他都不接。

“祥瑞啊,你家这麦子究竟是怎么种出来亩产五石的?”

‘是五石二斗。’于志宁纠正。

李逍笑了笑,“无它,种好尔。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生来会打洞嘛,我这个麦种好,因此产量也高些。”

“就这些?”

“不对吧,我看你家的麦种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啊?”

几个老干部可不好糊弄。

“精心挑选的良种,每一粒都是最优良的种子,保证发芽率起码九成九。再有就是这地是用曲辕犁深耕过的,再加上用了许多太仆寺的粪肥,中期还浇了不少的人粪汁,水又充足没缺过,当然也就高产了。”

李逍跟他们说自家选麦种的方法,麦田里麦子成熟时,先不收割,而是让人到田里直接捋麦种。选最好的麦穗,然后拔出麦穗来,一把麦子只取一根最好的麦穗,然后再从这些麦穗脱下来的麦粒里,再精选出最饱满的麦子做种。

更别提后续还有深耕和足肥、足水的保证。

“怎么感觉种地到了你手里,变的这么容易呢?”韩瑗感叹。

“种地本来就简单啊,哪有那么复杂,要提高产量,不外是精选良种、深耕土地,足水足肥而已!”李逍一脸装逼的说道。

褚遂良放下手里的笔,“人粪汁也能肥田?”

人粪肥田较少,而且一般是用干粪,采用晒粪法。

“当然可以的,只要把粪汁处理一下就可以,然后加水稀释浇入田中,特别适合麦稻中期的时候追肥用,能让麦稻长势更加良好,为增产保证肥料。”

不管畜粪还是人粪,都是天然的有机肥,只不过需要先发酵下,要不然直接浇到地里,容易烧根烧苗。

唐人现在用人粪肥很少,李逍都已经发现了这里面的一个商机。要知道,明清之时,各个城市里掌握着粪尿清理的那群粪工,可都是有钱人。

长安可是拥有整整四十八万军民,人品众多啊,还都集中在一块。要是掏点钱,在各条街道和城门口还有市场里面,免费建一些公共厕所,然后把粪肥拉到郊外肥田,这可是优质肥料,能够大大增产啊。

甚至就是居民家里茅厕里的粪尿,都可以来个免费帮忙定期清理,就可以免费得到粪肥了。

后世明清时城镇里不就是这样做的,甚至好多人为了争夺地盘抢粪尿,还大打出手呢。

“好好的你怎么想到要建公厕?”长孙无忌无语,没看到我正吃西瓜嘛,这个时候你说什么屎啊尿啊,扫不扫兴啊?

“我没说我要建啊,我是说我们一起建!”李逍继续美滋滋的喝着冰镇杨梅汤,大夏天的喝冰镇过的酸梅汤,那是真心的爽,爽到心底里去。

长孙无忌吃不下去了,把剩下的半个西瓜一扔,半块西瓜划着一道美丽的抛物线飞到远处去,啪。

差一点扔进垃圾桶。

“老夫为什么要跟你一起胡闹?”长孙无忌不满的说道。

“太师这准头有点差啊。”李逍无情的指出长孙刚才没扔进的那块瓜皮,然后解释道,“太师你这样想,现在长安人口越来越多,每日进出的马骡也多,对吧?长安街道人来人往,人都有三急,更别说马骡了。长安街上的茅厕很少啊,经常排长队,而且清理的人也少,弄的非常脏,屎尿横流,苍蝇乱飞啊。”

“长安是什么地方?那是我大唐的都城啊,每年那么多胡商啊,藩使前来,看到这巍巍长安本来是非常的敬仰的,结果却因为脏乱的茅厕而对我大唐印象大打折扣,岂不是可惜?”

“做为一个大唐子民,尤其是一个大唐的贵族,我以为我们都深有责任啊,我们得为大唐长安城的美丽做一份贡献。我钱虽不多,但也愿意拿出一些钱财来修建茅厕,供给长安百姓和外来的官民胡商免费使用。”

褚遂良哼了一声,无情的揭穿李逍的别有用心,“别听他瞎说,这小子向来是无利不起早,肯定有什么后着。”

于志宁捋着胡须问,“三郎莫不是打长安粪肥的主意?”

“你们这是怀疑我的人品,怀疑我对帝国的忠诚啊,我真是为了帝都长安的美丽卫生着想,愿意贡献我的一份微薄之力,难道你们就不愿意出一份力,让长安更美丽吗?”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说人话。”长孙无忌很不客气的打断李逍。

李逍摊手,“我是想让你们这些帝国的致仕老臣们也发挥下余热嘛,出点钱财而已,又不用你们操心管理,这些我都可以来的。也花不了几个钱,不就是在长安和城外的官道上、驿站多建点公厕嘛,那要几个钱?”

“可是带来的效果却不用说的,长安更干净卫生更美丽了,无数百姓商人们难道方便之余,还会忘记这是诸位带给他们的便利和干净吗?”

“这是什么?这就是名声啊。”李逍痛心疾首。

长孙无忌黑着脸,“老夫还用的着靠这屎尿来邀名?”

“什么叫邀名呢,那是做实事啊。说一千道一万,不如为民做点实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嘛,这修茅厕也是实打实的实事好事啊。方便万千百民,干净煌煌帝都嘛。”

褚遂良呵呵。

“说到底,我们出钱来修茅厕,然后你收粪尿肥田?”

“怎么能这样想我呢,诸位得名,我不过是得点粪而已。况且,我也还要管理嘛,这得安排人负责清理打扫吧,得购置车马运送粪尿出城吧,人工要钱,这车马要钱,开销也不少的啊。”

于志宁望着李逍,“你小子还真要做这事啊?”

“这是好事啊,方便你我大家的好事,为何不做呢?”

长孙无忌哼了一声,“既然是你想出来的好事,那你自己做就好了,拉上我们几个老不死的干嘛?”

“好事大家一起做嘛。”

“早知道,老子就不来你这澡池子泡澡了,不就是泡了几次澡嘛,结果倒讹到我头上来了。”长孙无忌不满道。“说吧,要多少钱?”

“啥叫讹人呢,我是那样的人吗?咱们这是做善事好事,方便长安万千百姓商民的好事。这钱虽然要花,但又不是放进我腰包里了。具体的呢,我做个规划,到时修多少个公厕,怎么修,修好后怎么维护管理,都会有具体的章程,然后预算多少,大家掏钱,完工后,多退少补,你们说怎么样?”

韩瑗摇头。

“这么点小事,你去做就是了,我们难道还信不过你?”然后他话锋一转,“这修了公厕,可也不能不管这粪尿,一定要处理好。你回头跟我们几家的管事谈谈,如何把这粪尿处理成可以浇到田地里的肥料,要弄就弄好点,不能光把厕所里的粪尿弄到城外就算了嘛。”

这老狐狸,李逍原本还以为他们只图个名,然后这点小利就留给自己呢,原来这点蚊子腿也不愿意放过啊。

“行啊,我回头就办,保证办好。”

长安修公厕,这种既能得好名声,又能得肥料实利的好事,李逍觉得真没什么可在意的,这种好事当然不能放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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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锤丸

长安东西两市二百四十行,从此就要多出一行来。

这一行的创始者来头大的吓人,全是官居一二品的大佬,太师长孙无忌,然后是太子太师于志宁、韩瑗、褚遂良他们。

不过实际的话事者是当朝玉米监正、蓝田开国子李逍。

李逍是很认真的在谋划这件事情,种地不但得有地主,还得有肥料。光靠太仆寺的那点马粪可不够,长安太仆寺才多少匹马,而长安有多少人?

四十八万人口,起码是好几个上州的人口了。吃喝了就要拉撒,这一年得产生多少有机肥啊。

“这新行叫什么行?粪行?”长孙无忌笑问。很难想象,当朝一二品的几位大臣,居然会谈论这种事情。就算是致仕的大臣,那也是帝国元老啊。

“粪行不好听,咱们做的事情是为了环境卫生,我看可以简称为卫行。”李逍一本正经。

“卫行是比粪行好听点,虽然粪行更直接点。那三郎你就来做这卫行首任行首好了。”

·······

聊了半天屎尿粪厕,长孙无忌他们有些无聊了。

“走,打球去!”

长孙无忌对李逍叫嚣着道,“昨天输了你两杆,今天一定要杀你个落花流水。”

李逍哈哈大笑,“太师啊,昨日某是有意放水让你几分,你莫真以为那就是某的全部实力啊。你有自信是好的,但过于自信,那就有些失了智啊。”

“小子别猖狂,昨日你也不过是侥幸而已,今日定要跟你大战三百个回合,决出胜负!”

“战就战,春风吹战鼓擂,谁又怕谁!”李逍挽起袖子就走。

褚遂良、于志宁、韩瑗几个一听打球,也都放下了手里的事情,起身同走。

李家庄后山,有一片山坡荒地,因为多石子一直荒芜着。李逍之前闲来无事,本来打算在这里建个马球场,也赶时髦玩玩马球。结果最后发现,他还真不是这块料。

马球这玩意,太过激烈,也太过危险,从马上摔了几次之后,李逍就不太想再玩了。后来他想马上太激烈,那就改马下玩。

于是他还特意弄了几套藤制的头盔、面罩和身上的护罩,准备把马球改成步下的橄榄球。

可惜这么一改,虽然不骑马了,但一样凶险。唐人爱打球,也习惯马球的凶猛拼抢,不骑马不拿棍,可拼抢起来一样不要命,哪怕穿着护具,每次也是撞的砰砰响。

李逍被人叠了几次罗汉之后,不想再玩了。

于是他改玩足球,但足球也不好球,这玩意跑起来累人,一样会被人撞被人扑,甚至有缺心眼的跟他来扫堂腿。

再后来,李逍又改规则,改玩手球,效果也不太理想。

一发狠,李逍最后改球小白球。

不用直接身体对抗,但却又与马球很相似,拿着棍子击球,只是改击中球门得分为击到兔子洞中去。

这跟马步球类似是击球运动,但不再是直接对抗,而是依次击球的非对抗性比赛,不击球门而击球穴。

这么一来,李逍发现很适合他,不用碰来撞去,还不用玩马,但一样可以挥着月杖击球过瘾。

他还按照后世高尔夫的打法,把这片山坡稍稍整理了一下,弄成了一个类似果岭的场地,还是个十八洞的。

李逍玩了几次非常喜欢,甚至李家庄上下都喜欢这游戏。不用汗如雨下的争抢,不用拼命奔跑,轻轻松松,十分悠闲的挥杆击球,边走边玩,多好。

连怀孕中的婉娘都能挥上几杆,小娘贞儿也喜欢没事来打两场。

长孙无忌搬到旁边做邻居后,见李逍玩小球,刚开始还讥讽李逍没血气,玩这种没对抗的打法。

可是等他试过一次后,就彻底喜欢上了这运动。

长孙无忌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马球迷,经常打马球。后来随太宗打下江山做了大臣,也常陪同样喜欢马球的太宗皇帝打球。

球技他是很好的。

只是如今年岁大了,他身体较胖,骑马代步还行,骑马打球已经有些跟不上节奏了。

跑不动不能拼,打马球也就没了半点意思。

如今长孙无忌府上养了一只球队,经常拉出去跟别家勋贵的球队切磋,但自己也只能在场上观阵指挥,无法再上场了。

可在李家的果岭球场上,那种轻松挥杖击球的感觉又重回身上,每当球杖重重击在球上,看着小球飞向远方的那瞬间,别提心里是多么的畅快。

似乎随着那一击,整个人都年轻了许多。

长孙无忌喜欢上了这种击球,他嫌李逍取的小白球名字难听,特意取名为步击,还取了一个锤丸的别名。

步击是取步下击球的意思,而锤丸更形像一些。

锤丸虽然没有直接对抗,可依次击球,比杆数也一样有趣,跟下棋一样考验实力。

长孙跟李逍两个人,一个是曾经的马球高手,如今年纪大了,身体胖了,无法再骑马驰骋马球场上。而一个是骑不了马,打不了马球,但以前曾经在高尔夫球场上当过球童,做为捡球的,这击球水平也还是练过并不错的。

长孙无忌跟李逍经常比较,可每次他都是比李逍落后几杆,每次就差那么点,这让长孙非常不服。

每次来李家庄,都要跟李逍比上几个回合。

于志宁等一群老干部在长孙无忌推荐下玩过这锤丸后,也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年纪大了,无法再打马球,这种新打法非常适合他们这些老头子。

到了最近,李逍还在单人打法上,新推出了团体赛玩法,四人对四人比赛。这种打起来比单人对抗赛更变化多。

四人团体赛有四人四球和四人两球两种打法,四人四球就是每两人一组彼此对抗,各打各的球,再以单洞较佳的杆数决胜负。四人两球则是同组两人轮流打一个球,比方说甲先开球,接着乙打第二杆,所以两人的默契与配合更重要。

“取老夫的月杖来!”长孙无忌意气风发。

褚遂良也冲着自己远处的随从喊,“把老夫新制角球拿来,今天定要杀他李三落花流水!”

小球一般用木头制成,再漆上白色,跟马球差不多。

但今天褚遂良却拿出了特制的球,用牛角骨制成,这球表面凹凸不平且有小颗粒,球重耐打不说,还飞行更加稳定。

“几位,今天打算怎么打啊?是四人对抗,还是单人比?”

长孙无忌抢先道,“先来个单人赛,老夫先跟你来一场。”

“那是比杆数还是洞数?”李逍笑着问。

做为锤丸的发明者,游戏规则当然也是他制定的,李逍最喜欢制定游戏规矩了,能特别为自己订制合适的规则。

李家球场上的比赛分为四人团体赛和单人赛。

单人赛也还有比杆赛和比洞赛,一般以比杆为主,但也有比洞的规则,不同的规则,玩法的乐趣也不同。

但不管哪种玩法,长孙无忌都不是李逍的对手。

所谓比杆,就是将每一洞的杆数累计起来,待打完一场十八洞后,把全部杆数加起来,总杆数少的为胜。

而比洞赛则也是以杆数为基础,但不同之处在于,比洞赛是以每个洞的杆数来决定该洞的胜负,然后再以累积之胜负洞数裁定成绩。

胜的洞数多,那么自然成最后赢家。

这种打法,相比起每一杆都十分重要的比杆,没那么拼的厉害。

“比洞!”长孙无忌犹豫了下,最后说出比洞二字。比拼杆数,他每次都落下风,特别是有几个洞,地势太差,他每次在那都很难打进,一次要打多杆。

如果换成比洞,那么就算那几个洞输了,但其它洞他拿下的话,还是能有机会赢李逍一回的。

“比洞啊,太师啊,你这是怯敌不自信了啊。未战气势就已经先输了,今天这场看来你又得输啊。”李逍笑呵呵的道。

“十贯一洞,敢不敢赌?”长孙无忌挥舞着手里的新月杖喊道。

“哎呀,太师啊,赌博不好啊。”

“废话少说,就说敢不敢赌吧!”

“太师啊,你确定真要赌吗,十贯一洞?你要知道啊,这球场上总共十八洞啊,你这一场要是十八洞皆输,那岂不是得输我一百八十贯啊,这可不是笔小钱啊,能卖三十头大牛呢!”李逍一副欠揍的表情。

“一百八十贯而已,小意思,老夫别的没有,就是钱多。”长孙在李逍手下输过无数次,还一次没赢过,偏偏每次就输那么几杆几洞的,心有不甘啊。

“既然太师想送晚辈点钱花花,那晚辈就切之不恭了,来人啊,把某的球杆拿来!”李逍高喝一声。

立时,李逍的球童就背着一个大牛皮袋出现了。

相比起长孙只有一根球杆不同,李逍的球童背了一大袋球杆来。

而且这些球杆高短各有不同,甚至有木质的有铁质的。

球袋打开,球杆往那一摆,这一字摆开的球杆,立时让长孙无忌不由的面色一紧,该死的小贼,居然是有备而来。

李逍笑了笑,又取出几个球来,白色的小球,但却明显也是个角骨球。

“太师,请先!”李逍呵呵的道。

长孙觉得自己被李逍坑了,但输人不能输阵,咬咬牙,握着自己的新球杆走上去开球。

第267章 你无耻的样子,很有几分我当年的风范

“李阿三真是阴险狡诈!”韩瑗为长孙无忌叹息,更为李逍的行为不耻,居然算计他们这些老干部。

“向来只有辅机算计别人的,想不到今天倒在这阴沟里翻船了。老夫今日才发现,李三球技远高出我等多矣,可这小子却故意装作每次就胜我们一点点,这是在跟我们球钓鱼啊。”褚遂良手指颤抖着,怒指李逍。

于志宁倒是笑着把李逍叫过来,指着他那摆了一地的杆问说情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褚公今日不也特意带来一个新的角球嘛,我也不过是多备了几支杆而已。”

“几支?这是几支杆吗?而且你这杆长长短短的,一看就是各有功用,这个时候突然拿出来,太不厚道了啊。”

“你有没有点尊老之心啊?”

几个老头子纷纷指责李逍不按规矩来。

李逍一脸无辜的摊手,“规则也没有说不许多带球杆啊?”

“小子,跟某说说,你弄这么多球杆有什么用?”于志宁问。

“我这套球杆一共十二支,有几支开球木杆,最长的这几支杆都是木头的,这种杆是我专用于开球准备的,开球用长木杆球杆,能够把球打出足够远,对尽可能少的杆数打完一洞这是相当重要的一步的。因此,我这木球杆的作用就是争取距离,为了增加击球时的杆头速度,尽可能的加大挥杆弧度,以增加打击量。”

对于几个老干部,李逍倒没瞒着自己的新球杆,详细的介绍着道。

球场上虽然只有十八个洞,但地形并不平坦,每一个洞相距也很长,要打入一洞,那得多杆。因此第一杆比较重要,第一杆打的远,那么球就能更靠近洞,后面距离短就能更精确击打。

褚遂良看了看自己这根马球杆,不由的又暗骂了一声小狐狸。

早不拿出来,结果比赛都约好了这才拿出来。

“这剩下的杆,还有铁质的铁杆,以及铁和木混合的铁木杆,还有这马蹄形的推杆。”李逍笑眯眯的继续介绍。

“狡诈恶毒!”

“早不拿出来!”

“让我们用马球杆跟你比赛,你小子也好意思。”

“臭不要脸!”

几个老干部反正现在也是无官一身轻,在李家呆习惯了,跟李逍说话也是百无禁忌,甚至经常倚老卖老。

李逍早习惯了这几个老头子。

知道他们也是刚下野后,有点寂寞无聊。

离京又不能离京,许多正经事又不能做,便干脆经常跟李逍一起胡闹了,正好打发打发无聊时间。

“这套杆也是我新研究出来的啊,针对各种击球需要而研制,费了我好多心血,还是找能工巧匠花费很多钱帛才打制出来的。今天也是第一次拿出来试用,看看效果。”

“什么也别说,给老夫来一套先!”

“褚公要,小子当然没问题,不过总不能让我白送吧,成本你得给。承惠一百贯,给你个九八折的优惠,来个九十八贯吧。”

褚遂良差点一口老痰吐李逍脸上。

“臭不要脸,掉钱眼里去了吧?老夫拿你几根球杆,你敢跟老夫要九十八贯?”

“嘿,褚公,你话不能这么说啊,我又不强买强卖,这杆本就是我准备自用的,如今见褚公喜欢,才不得不忍痛割爱的。既然褚公嫌贵,那就算了。”

褚遂良咬牙。

“便宜点!”

“不能再便宜了,再便宜那就是对这套名师名匠出来的球杆的亵渎。难道褚公觉得,这套如此好杆,区区九十八贯也不值得的?”

“十二支杆就要十六头大牛价?太贵!”褚遂良实话实说。

李逍不高兴了,“听说前两天褚公给京中一位勋臣的父亲写了篇墓志铭,收了八百贯的润笔?那篇墓志铭多少字来着,没八百字吧?一字一贯钱,褚公你的字可是真值钱啊,写六个字就值一头大牛呢!”

于志宁呵呵一笑,“褚公不要,我要了,九十八贯是吧,我给你一百贯,不用找了。”于志宁笑呵呵的抢了先。

褚遂良急了,这么好的一套杆,那是钱财多少的问题。

千金难买我乐意啊。

“一百贯,我要了,于公,先到先得,做人要厚道。”

“褚公不是嫌贵嘛,我觉得一百贯挺合适的。”于志宁继续呵呵。

“于公,莫要上了这小贼的当啊,咱们哪能自己内讧,让这小贼得意啊。”

李逍不高兴了。

“褚公,不要说了,这套球杆一百贯给于公了。至于你想要,只能一百九十八贯买我备用的那一套了。”

“你疯了?”刚刚还九十八一套,现在居然就要他一百九十八。

“不买就算了,韩公,一百九十八你要不?”

韩瑗瞧瞧满脸通红的褚遂良,又瞧瞧一脸笑呵呵的于志宁,不动声色的道,“不就是一百九十八贯嘛,好,我买了,回头让人给你送钱来。”

褚遂良想不到两个老兄弟居然背叛他,气的他鼻孔猛张,差点喷出火来。

“褚公还要不?我那还有一套备用杆,就便宜点二百五十贯卖你了。”

“小子,你别欺人太甚!”褚遂良喝道。

李逍知道这几位也没真当回事,大家熟悉了互相玩闹下而已,百十贯钱他们还真不在意。

“二百五要不要,不要我就涨价了?”

“要!”褚遂良看着于志宁都已经把李逍那套打开的球杆收到面前,并开始把玩起来,从鼻孔里哼出来一个字。

“好,二百五成交。”

长孙无忌正准备开球呢,听到后面吵吵闹闹,球打不出去了。

“于兄,你这套新球杆借我用用。”长孙无忌道。

“不行,心爱之物怎能借与旁人。你想要,找李阿三再买一套就是,他肯定还有备用的球杆。”于志宁抚着球杆,跟抚着个美人似的。

长孙无忌转头望向李逍,“给我来套备用的!”

“唉,太师怎么知道我刚好还有一套备用的?”

“别废话,给我拿套来。”

“二百五十贯一套,不二价。”

“二百五就二百五,拿来。”

李逍心里笑眯眯的道两个二百五,然后满口答应了下来。谁让你们几个富可敌国,却天天来我这里蹭吃蹭喝,把我随意使唤呢,今天收回点利息来。当然,你们这么有钱,也不会在意这么百十来贯的。

打了个响指,叫来自己球童,让他再去取四套球杆来。

李逍打工匠打制球杆,当然不可能只做一套,实际上同样的他一次做了十八套。

今天卖出四套,大赚了一笔。

于志宁一百,韩瑗一九八,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两个二百五,加起来足足七百九十八贯呢,够买上一百三十三头大耕牛了,赚了。

不过就算拿到了新球杆,长孙无忌依然不是李逍的对手。

李逍让长孙先打,然后以十八比零的胜洞数,轰杀长孙。平时李逍给长孙面子,每次故意胜他一洞或两球的,今天这下是火力全开,彻底杀的长孙面色全无。

十八洞,就是一百八十贯。

长孙不心疼这点球,心疼自己被李逍狠狠玩了一把。

“小贼,够狠!”长孙气的差点想把新球杆给折了,最后想想还是忍了。

“太师要再来一把吗?”

“不了,今天手感不好。”长孙无忌彻底认栽了,这个小狐狸太可恶了,他这个曾经的马球高手,根本不是这小子的锤丸对手。

“小子最近缺钱?”于志宁拿着球杆继续依依不舍。

“缺钱倒谈不上,反正用钱的地方也不多。”

“那你连我们几个老头的钱也骗做什么?”于志宁继续抚摸球杖。

李逍一本正经的道,“我凭本事赚来的钱,怎么能叫骗呢。再说了,这钱我也没打算乱花啊,不是说好要建卫行,在长安建公厕嘛,这九百七十八贯,就当作是我们卫行的启动资金了。”

原来在这里等着他们了,本来几个还不想真往这屎尿行里投钱的,结果现在倒好,想不投也不行了,李逍已经帮他们把钱投进去了。

“几位做为致仕宰相,不会打算欠钱不给吧?”李逍认真问。

于志宁抚摸着球杖,继续呵呵。

“臭小子,不就是想弄那什么屎尿行么,不就是想借老夫几个的名头么,行。老夫今日愿赌服输,不就是一千贯钱么,这钱我一个人出了,另外我再出一千贯,你拿了钱去长安盖茅厕吧!”长孙无忌把一袋子球杆往背上一背,也不要于随从帮忙。

他边走边喊道,“今天老夫先回去了,这几天就暂时不来了,老夫回家也建个锤丸球场,还要建个游泳池,等过些天老夫球艺精进了,到时再来找你对决,不过下次我们比团赛,四人两球,杆少为胜!”

“多谢太师慷慨,两千贯是太师让人送来,还是某派人去取啊?”李逍笑呵呵在后面道。

长孙无忌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跤。

真是小看了这浑蛋的无耻,不过他喜欢,这种无耻的样子,很有几分他年轻时的样子。不,是更胜他年轻时的样子,已经有了几分当年太宗皇帝年轻时的风范了。

第268章 知朕者,莫若李阿三也

长孙无忌人品还是不错的,虽然比较阴狠,但没听说过欠人债不还的。跟李逍说出二千贯,于是当天便有长孙家管事,从对面庄子里拉来了几大车的钱帛。

铜钱和绢帛都有,甚至还有点金银。

李逍很认真的带着人清点了三遍,点完一遍又点了两遍,确认数字无误刚好两千贯后,他才笑呵呵的开了张收条,让那管事带回家去。

要种地,就得有肥料,刚靠地里捡点牛粪羊粪蛋子,实在是不够。李家庄也就这么点人,那几个厕所也产不出多少来。

出钱到太仆寺去买,李逍更不愿意。

这玩意,还要花钱买?

他李逍要干事情,怎么能吃亏呢。太仆寺的马粪不但贵,还不好买,要买得有指标,要排队,还得欠人人情。

干脆自己到长安去盖点厕所,再弄几支收粪队,到各个里坊挨家挨户去掏粪,有人愿意免费帮人清理厕所,估计大家高兴还来不及呢。

这粪肥可是宝啊,运回来,弄几个粪池,发酵后加泥和灰制成干粪肥也好,直接弄粪水池稀释后拉去浇地也罢,都是好东西。没有化肥的年代,有机肥是王道啊。

配和草木灰,绝对能增产。

若是再到田间地头建点沼气池子,把粪尿和一些草根树叶啥的扔进去发酵发酵,还能得到沼液呢。

这玩意不但是好肥料,而且还能用来作杀虫剂,甚至能当除草剂用。

后世粮食产量高为何?不就是粮种优良,再加上化肥充足,然后就是杀虫嘛。那些大农场的耕种,全是机械化,其实管理起来都很粗放,跟这时的种植差不多,全靠着化肥、种子、杀虫剂才能保证高产。

药水没有,化肥没有,只能靠有机肥了。

秋播在即,刚收获过后的麦田已经开始在耕田翻地,这个时候田里若是能够浇点粪肥做基肥,绝对能大大提高田地肥力,促进种子的发芽成活和嫩苗茁壮成长。

两千贯钱能够买上三百多头大牛,这是一笔很大的钱,甚至能够在长安买上一座不小的豪宅。

用这笔钱,在长安城里盖点厕所还是不成问题的。

正在书房里写写画画,设计公厕的样式呢,结果李治来了。

李治依然是微服而来,只带着十几随从。

李逍闻报来迎,看了看那十几个随从,便知道肯定有禁卫大部队就在附近呢。

“听说三郎家的麦子亩产五石二,非常了得啊。”李治笑呵呵的坐在厅上吃着西瓜。

“确实是亩产五石二。”

“这里面有什么秘诀吗?听说是你家的麦种优良,哪来的新麦种吗?”李治关心的问。若是麦种问题,那岂不是如玉米一样的祥瑞,若大唐的麦田全换上这种麦子,那大唐的粮食产量岂不是又要增加许多。

李治微服而来,便也不要李逍以君礼相待。

“回陛下,麦种并非外来新种,而是某在现有的麦种里精挑细选培育的种子,精选优育,再加上深耕细作,保水足肥,因此才有了亩产五石二,比起往年,这块地增产了六成左右。”

原本这地亩产三石余,现在一下子激增到了五石二,翻了近一倍了。

“精选优育,深耕细作,保水足肥?就这么简单?”

“陛下,如果能做到这九个字,绝对能够增产不少。”

“说的容易,做到难啊。就说这深耕就不容易,我大唐虽说安稳多年,可耕牛也不是家家都有,许多人家耕田犁地还全靠人来背。深耕又如何谈起,幸有你所发明的曲辕犁,只需要一头牛就能相当两头牛犁地,而且犁的更深。甚至就算是人背,也比以前轻松了许多。”

深耕的关键还是要有大牲口,牛马骡子,还得有好的农具,这不仅仅是得有曲辕犁这样更先进的犁,还得有足够的铁。

曲辕犁的犁头也是用铁,还得用好铁,否则如何深耕翻土。但铁一直都不是便宜的物资,这是国家战略物资,铁得优先供应朝廷打制兵器铠甲武器。

全面推广曲辕犁没问题,但若要让所有的曲辕犁上都装上铁犁头,可不容易。百姓有钱都不行,朝廷也没这么大的铁产量。

李治由深耕想到曲辕犁,曲辕犁又想到了铁,然后又想到铁矿,想到治铁监,越想越远。

李逍一看,得拉回来,不然还不知道得联想到哪去呢。

“挖铁矿不易,冶铁更不易,伐木烧炭,开炉冶铁,虽百般辛苦,可一年各地铁矿上也冶不出多少铁来。”李治感叹着。

盐铁向来为朝廷专营,这是自汉朝起。虽然说本朝沿用隋朝的旧例,对盐开禁,并不专卖食盐,而是允许百姓自己生产食盐然后商人自由贩卖,但对铁却是丝毫没有放松禁制。

铁是国家战略物资,朝廷在天下各地设立了许多矿监,专门挖矿冶铁。只是这个时代探矿和冶铁技术都不够,导致产量很低。

李逍心想,要是铁能够私人经营,那我倒是有些办法提升下技术,可现在铁是国家经营,没好处我也懒得去费那脑筋。

“陛下,其实冶铁不一定非得要伐木烧炭那么麻烦啊。山里其实就有一种天然的石炭,挖出来就能燃烧的,用来冶铁其实要方便的多,能节省许多伐木烧炭的人力和时间。”

虽然不想掺和,可看李治说的也艰难,便忍不住出声提醒他一句。反正他空有这知识,也没机会自己来冶铁。

“山中地下有天然石炭?可冶铁?”李治盯着李逍,“这石炭是什么?”

石炭就是煤啊,煤就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前的树木埋在地下后经过炭化形成的一种可然物啊。

不过这样解释估计李治未必会相信,李逍便简单的道,“石炭是一种能够燃烧的石头,外貌乌黑,但火力强劲,比起木炭来不输多少。找准矿脉,便能源源不断的挖掘出来,不但能用来冶铁,还能够用来烧水取暖呢。”

“天下还有这等神奇之物,为何我从未听说过?”李治疑惑,别人说的,他或许不信,可李逍说的,他不由的有几分相信了。

“陛下,山海经一书里称其为石涅,而魏晋之时的道士丹书里称其为石墨或石炭,还用其炼丹制药。不过这东西炼丹做药是没什么用的,它最大的作用就是可燃烧发热。”

煤炭在中国古代被发现和利用的历史其实挺早,不过很多时候利用有限。比如一直到此时,煤炭更多的还是当成丹药一样的东西,和硫磺、硝石等一样只有药店才有卖。

一些商人打矿井,雇人挖煤出售。

皇帝不知道也不算稀奇。

“煤炭真这么好用?能取代木炭?”

当然能啊,木炭这玩意烧制可不易,先要深山里伐树,然后装窑烧炭,工序多,运输也不方便,效率还不高。

可煤炭就不同了,找到一个矿,那就能源源不断的采挖,这量都不是一个级别的。

“回头我让人去采买一些来试试。”李治道。

试试就试试,反正一试就知道了。

皇帝就在这里,李逍倒是想起自己的有机肥大业来,当下不愿意错过机会,连忙向皇帝说起自己要成立长安第二百四十一行的打算。

“第二百四十一行?这是个新行?”李治问。

“对,这个行叫环境卫生行,简称卫行,主要是为长安的卫生清洁服务的,比如我们准备先在长安各街和城门口还有东西两市里,设上六百个公厕,并雇佣一些长安年长体弱者清扫公厕和街道········以后长安街道干净整洁,绝不会有屎尿横流,污水乱行之情况,就连进出长安城的马骡,都得在马尾后安装一个屁兜,把粪便收集起来,不污染街道。”

李逍描述一个未来干净美丽的街道。

“你怎么有此想法?”李治没想到李逍还有心思去想这些小事情。

“其实这事情也不是臣的想法,是太师长孙公和于公、韩公、褚公等几位致仕前宰相们的想法,他们虽然退下来了,但也还想为朝廷贡献光和热,想为长安百姓们办点实事,为美丽帝都巍巍皇城尽一份力·······”

居然是长孙无忌他们谋划的,李治下意思的觉得这里面可能有深意。

但李逍说了,这事虽是几位老臣谋划的,但几位老了,也没精力管这些,便出了两千贯钱,交由臣来打理此事。

“你最近跟太师他们来往不少?”李治话里有话。

“臣帮陛下关怀几位老相公。”李逍也话里有话。

我知道你不放心他们,我帮你监视他们啊,我是忠臣,快夸我。

李治点了点头,知我者果然李阿三也。

“这事交由雍州府就行了,你还是把玉米监管好。”李治道,大才怎能小用呢。

“此事若交给官府衙门,只怕初衷虽好,但时间一长,未免变故。这事情还是由民间私下来办更好,其实陛下只要给雍州衙门一道旨意,让他们把盖公厕的地批给我,其它的事情我自然会办好,用不着朝廷出一文钱。”

李治哈哈一笑,“口气倒是不小啊,不用朝廷出一文钱,你能把事情办好?”

“能!”

第269章 臣有灭士族之法

唐朝的药铺里总能买到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石炭、比如硝石、比如石碱、比如硫磺、水银、铅等有太多太多在李逍看来根本不是药材的东西在这里出售,什么面药、什么澡豆、珍珠等,李逍的到来,还让药铺又多了药酒、香水、肥皂等不少东西。

药店里的其实不仅有药材,还有丹材,更有不少生活用品。

做为拥有一家生药铺的李逍,知道道士们练丹的石炭,在皇帝看来也挺正常。毕竟那些道士们烧炉炼丹,可是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材料都会往里添的。

太宗晚年,身患重病,结果服用了天竺方士炼制的延年之丹,结果病情加重。

李治对丹药不太相信,哪怕道家是他李家礼敬之教,什么延年长寿的丹药,就更不相信了。

不过如果道士炼丹的石炭能够让冶铁更加便利,能提高大唐铁的产量,那么李治就不会在意石炭还是木炭。

李家的室外游泳池让皇帝李治很喜欢,虽说皇家更奢华的也有,可就没李家的这种设计新奇,尤其是泳池加上躺椅、凉棚,再配上四脚短裤和冰镇的酸梅汤或西瓜,真是让人爽的不愿离开。

李治很羡慕李逍那潇洒的泳姿,在池子深水区里能够跟条鱼似的游动。

他一堂堂天子,却只能在浅水区里趴着,还得骑着一只充气的皮羊。

“瑞卿啊,你跟崔员外之间到底有什么过节啊?”

李治一开始还觉得骑着一只皮羊在水上很没面子,可一会就已经习惯在清凉的水上飘浮的这种美妙感觉了,更何况李逍还让人弄了个大木托盘,上面摆着好几样新鲜的水果,还有冰镇的酸梅汤。

托盘飘浮在面前的水上,在池水里也能边爽边喝。

“崔知悌?”李逍躺在由几张充气的羊皮组成的一张羊皮躺椅上,很潇洒,很享受。

“还有哪个崔员外,不就是他么。崔知悌的三弟崔知温在御史台为殿中侍御史,他上奏弹劾你。无缘无故的,总不可能弹劾你的。”李治端着杯酸梅汤,喝的同样美滋滋的。

每次来李家,总有意外惊喜。

李治以前只见过羊皮充气做成的羊皮筏子,还是头一次李逍在自家泳池里也用上这玩意,还弄成了这么可骑可躺的好玩意。

“无耻。”

李逍听说崔知悌居然让兄弟弹劾自己,还真是忍不住痛骂道。

“到底怎么回事?”

“崔知悌辱我在先,如今反倒打一耙,真是不可忍。”李逍便把上次崔知悌让人来结亲的事情说了遍,“说什么结亲,可却是要把一个婢生女给我为妾,倒不是某瞧不起婢生女,可崔知悌送个婢生女给我,却要我给他一百万陪门财,还要给他女儿准备一百万钱的嫁妆,另外还要夺某的雕板印刷术,这不是欺人太甚吗?”

李治其实早已经知道了这事,百骑司虽然人手不是很多,但耳目遍及长安还是能够做到的。

“崔知悌有些过份了,一个婢生女若说送于你为妾倒没什么,却也敢提如此无礼要求,太过份了。”

“陛下,其实崔知悌之险恶用心,臣很清楚。汉魏以来,士族高门一直垄断学术,借此以影响朝堂。如今虽说朝堂之上,士族出身占据高位者没几个,多是勋贵出身,可士族却占据着朝堂的上上下下,尤其是在地方上,他们是无孔不入。”

李唐是关陇集团出身,又是武将起家,对士族天然的有些反感,掌握天下后对士人更加还多了几分忌惮。

马上打天下容易,但不能马上坐天下。

关陇集团虽然建立了好几王朝,可始终都无法摆脱士族的影响力。哪怕关陇集团可以让朝堂之上,只有几只士族出身的小猫小狗,可他们的影响力依然让皇帝都十分忌惮。

说来似乎有些奇怪,朝堂都没有有份量的代言人,那他们又哪来让皇家忌惮的影响力呢?

这就要从这个时代的一些特色来说了,比如说汉魏以来,士族垄断了学术。别看关陇集团们掌握了上层,可是光靠一群武将是管不了天下的。

从长安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监,到二十四司十六卫府,哪里没有这些士族。可以说,各部司衙门的主要官员虽都是以关陇集团为主的勋贵派,但下面的中低层官员甚至是吏员,实际上都是以士族出身为主的读书人占据的。

汉魏以来,普通人是没有机会读什么书的。

一来士族把持了教育权,二来他们垄断着学术。读书成本高,学术又都在士族手里把持着,长久便形成了读书的人以士族出身为主,哪怕是些庶族寒门,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穷人,而是指一些非士族的小地主们。

大唐的识字率是很低的,相比起宋明的识字率低的可怕,这就导致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当官做吏,总得认字吧。

于是乎,虽然关陇集团建立的几个王朝,最就废掉了士族得以掌权的九品中正制,实行以门荫制兼举荐制为主的新选官制度,可是那些低层官吏,尤其是各天下各地衙门里办事的吏员阶层,其实他们是无法控制的,这些吏员就是以士族出身的人为主。

士族垄断学术,把持教育权,天下各地,除了少数的官学外,私学基本上是各士族所办的,先生也是士族的人,就算有些庶族寒门的子弟有机会读书,那也一样是他们的学生。

所以说从中央到地方,上层站着的是以关陇派为代表的勋贵集团,但是在中下层,其实是以士族为代表的文人阶层。

虽然隋朝开始就推出了科举制度,试图给予庶族寒门入仕的机会,意图给那些小地主提升地位,但科举制度推出后并不顺利,一直到了此时,科举入仕其实也完全没有达到当初设立者的初衷。

科举年年举行,甚至各种各样的科多达几十科,可选出的士子却不多,可堪用者更少,到现在,科举这条路子,其实也是被勋贵官僚们所把持影响的。

考科举,一要地方官员举荐地方乡野有才名的乡贤,二则主要是地方官学和京城国子监里的学生,而这些官学里的学生,则又以贵族和官僚子弟为主。因此弄来弄去,能迈入科举这个门槛的人非常少。

兼之唐朝的科举考试又非常的不科学,考的内容有些杂,录取的标准更乱来,不糊名考试,甚至录取士子还是以门第和名气为主,这种不以成绩为首要标准的科举考试,最后哪能真正成为取士考试呢,不过是给了贵族勋戚和官僚子弟们多了一个入仕之阶罢了。

士族想玩科举,都还玩不过朝堂上那些制定规则的勋戚官员们,更别说真正的寒门庶族,以及普通百姓了。

可士族虽然朝堂上玩不过贵族们,科举上也处于下风,但还是那句话,他们垄断学术啊。

朝廷虽有官学可才几所?国子监虽有几千学生,但又有几个是真读书的。地方州县,往往一州一县才一所官学,几十个学生而已,而一州一县又有多少人口?

最终结果就是到现在,关陇集团都兴替几个王朝了,但他们都离不开士族。虽然他们一直排斥打压士族,可却又离不开他们。

王朝承平越久,甚至越离不开他们了。

一个衙门,哪怕主官次官都是那些功勋派,可下面的人总归还是得落在士族出身的这些官吏手里。其实在越底层,士族和豪强们所占据的比例越多。

总的来说,大唐如今的情况就是,朝堂之上,是以关陇集团和山东新贵们为主,其中也有不少早年与武川集团合流的关陇豪右。这群豪强里,也有一些以前不怎么被关东士族看的起的士族。

而在中央和地方各衙门里,士族占据中低层的位置。

在更底下的乡村,则是豪强和宗族们把持控制着。

这是一个多元的结构,也可视为金字塔结构,相对稳定。

从隋统一天下到唐再拥天下,朝堂上和士族的争斗,其实是在打响他们对上层的侵蚀,不让他们占据更多的话语权。但对于中低层的位置,他们却又无可替代。

无孔不入,无处不在,这就是从杨广,到李世民,再到如今李治这些皇帝对士族的忌惮之处。

别看崔知悌才不过五品官,一个小小员外郎,但天下士族,五姓七家为首,光这五姓就不知道拥有多少人了,他们可基本上都是读书人,哪怕不入朝为官,不能科举入仕,但到各地州县衙门里当个吏员,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甚至他们就算不去做吏,就算在家注注经书,办个私学授授课,那也是影响巨大的。

“陛下,臣也早看不惯这些士族的嘴脸了,臣有办法对付他们,釜底抽薪之法,能让他们再无法嚣张,不但不可能恢复魏晋之时的猖狂得意,甚至连如今这般狂妄的资本都再不复有!”

“陛下,臣有灭士族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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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绝户计

李治扑通一声翻落泳池。

不会水的他立即喝了几口洗澡水,还好李逍眼疾手快,连忙一把拉住不断扑腾的皇帝。

“陛下,请站直身体,这里是浅水区。”

李逍看皇帝还在那里惊慌的扑腾,忍不住出声提醒。

李治又扑腾了好几下,才站直了双腿。当他站直后,水其实才到他胸口。

有点尴尬。

李治摸了把脸上的水,却顾不得刚才丢脸的模样,他一把握住李逍的手,很用力,握的李逍的手腕都疼。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李治喝问。

几名侍卫迅速赶到池边,李治却对他们挥手,“退到百步之外,任何人不得靠近这里,若有硬闯者,杀无赦!”

侍卫们面面相觑,最后手按着千牛刀躬身退下。

李逍扶着皇帝,“陛下,不如先上岸再说。”

年轻的皇帝心神全乱了,此时只觉得脑子嗡嗡作响。

凉棚下,李治拿毛巾擦干了身上的水。

“你知不知道,刚才那句话若是传出去了,你会是什么下场吗?死无葬身之地!”

还从没有人敢如此狂妄的说要灭士族,就算是太宗皇帝都不敢有这样的念头,想都不敢想。

当年太宗时修氏族志,也不过是稍稍打压了下士族而已。

“陛下,我大唐的贵族于朝廷有建立之功,而士族门阀呢?他们有何功劳,却凭着把持学术之利,时时威胁我大唐天下啊。”

士族的巅峰时代是在魏晋之时,九品中正制下,士族达到鼎盛。正所谓取士不以才,而只论门第,这种制度李逍觉得荒谬。

虽然唐朝以门荫制为主的制度,也并不好,其实也算是变相的九品中正制,但总还是有些进步的。

李逍现在是贵族了,在势力阶层划分中,他是被默认归属到关陇集团中的,虽然只是个新晋的小贵族。

不过真正说起来,李逍的出身实际是关陇的小地主出身。他这个阶层,正是当初隋朝设立科举制之初,想要借科举制度而提拔的地主庶族。

地主庶族实力没士族强大,但数量更广,这个阶层是乡村的控制者。

干死士族,庶族地主才有真正的出头之日啊。

而历史上,正是科举制度把士族干死的,唐朝先是把贵族这一阶层玩死了,唐以后就没有真正的贵族了。而后来,唐朝又把科举玩的很溜,借科举把士族也玩的差不多,好不容易士族扭转了观念,也加入科举大军中,甚至凭借他们对学术的优势,渐控制了科举这条路。

可转眼间晚唐五代十国,那群武人疯子兵痞子们,彻底把士族的家底,把文人的脊梁给打断了,文人成了那时代最轻贱的一群人。

宋立国,偃武修文,虽定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这一国策,可自宋起,已经没有真正的士族了,宋朝与皇帝共治天下的士大夫,已经是通过科举考试入仕的一个全新的阶层,他们就是以庶族地主为主力的新士大夫阶层,但已经不再是汉魏以来的士族了。

中国历史上,真正的贵族和士族,都是终结在唐朝,只不过贵族死的早点,士族亡的晚点。

唐以后,宋明这两个汉人的大一统王朝,其实都没有了真正的贵族和士族,有的只是士大夫。

武勋贵族和士族,李逍觉得其实士族更可有可无。

“陛下,臣当然明白,但正因此,陛下难道不觉得这些士族太过根深蒂固,尾大不掉吗?”李逍诱惑着皇帝,“其实抑制山东士族这么多年,经历几朝,但一直没有什么效果,真正的原因,是没有打到士族的命脉!”

崔知悌如此对李逍,这并不仅是他们两家的私人恩怨,这次有崔知悌,下次说不定就又有哪个王某某,卢某某来了。

李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其实很多都是被士族不能容忍的,比如李逍在蓝溪建立蓝溪书院。

以前小打小闹,士族没真正放眼里,只当是个小地主家的家学,但蓝溪书院有了资金以及京中几位大佬的支持之后,又有李逍的正确指导,现在可谓是越办越红火,招生也是越来越多。

今年下半年新学期开始,书院已经继续再扩招,到时书院生员规模将扩大两三倍,拥有上千学员,这影响力就不仅再局限于蓝溪乡了,甚至不再局限于蓝田县。

而学校,正是士族们的禁脔,他们不会轻易的把这块权力分享给别人的。李逍一个小地主小贵族,敢触碰这块,他们绝不会客气。

再比如李逍现在掌握了印刷术,虽然印刷术还没有真正使用,可崔知悌就已经发觉了印刷术的巨大潜力,以及对他们士族的威胁。

造纸、制墨等这些技术和产业,都主要掌握在各地的士族手里,士族掌握学术,掌握书籍,甚至连抄书写字的纸笔墨等都掌握在手里。

一直以来,他们通过这种学术和教育资源的垄断控制,让天下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掌握知识,能够读书识字。

这也是他们维持着自己高高在上地位的一种特殊手段,他们是掌握知识学术的人,不论谁坐天下,都得与他们共享天下。

李逍的印刷术将带来书籍的革命,到时一套九经,不再是价值十几贯甚至更高,印一套九经或许成本只要一两贯钱,会有更多的人可以买的起书。

学术和知识将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东西,到时连贱民们都能拥有,这是士族们绝不会允许的事情。

李逍的印刷术他们会想办法夺去,若他们掌握了印刷术,李逍相信,他们并不会真把书籍价格降下多少。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仅仅是蓝溪书院和印刷术,李逍就已经死死得罪整个士族了,这不是李逍跟崔家的私人恩怨,李逍看的很清楚。

他若不主动进攻,那么他会很快被那些士族淹没的。

“陛下,臣愿意将雕版印刷术献于陛下,以此印刷术印刷书籍,能够将书籍成本大大降低。手抄一卷书万字,得起码一贯钱,还不算纸张钱,但如果用雕版印刷,只要印刷量足够,那么成本可大大降低。”

“能降到多少?”李治问。

长安有很多抄书人,均价万字千文。若是有名气的抄书人,价格还更高。因此知识在这个时代确实是很值钱的。

随便一本书,就得几千钱甚至是上万钱。

谁家里若是有个几百卷书,那都是有钱人,若哪家藏书万卷,那绝对是顶级富豪。

第271章 杀手锏

纸贵、墨贵、抄书更贵。

更别说,许多经书的注释等书,各士族都是私藏的,并不会拿出来分享。

“陛下,雕版印刷能将书籍成本大大降低,一卷万字的书籍,只要五六十个雕版,雕版是固定的,印刷的书籍数越多,则成本降的越低。”

“五六十个雕版多少钱?”李治追问。

“一套雕版五六十块,要不了多少钱,其本钱不过是写版和刻版,写一套版其实也就千文左右,跟抄书价格差不多。刻版成本只要是雕版木板钱以及雕版工匠的工钱,一个优秀的工匠一天就能刻一个雕版,但雕版工匠的工钱可远不及抄书人。”

再好的雕版师傅也不过是匠人,而再落魄的抄书人也是读书人。

一个工匠一天的工钱才多少?百来钱就不错了,一套雕版就算要六十个工,也不过六千钱工钱,材料成本又能有多少呢。

一套雕版刻下来,总成本不到十贯钱。

如果只印一本书,那确实是比不过抄书,抄一卷才一千钱,抄的还更好看些。

但如果是十本,百本,甚至是一千本呢?

印一千本和印一本,雕版成本不变,不过是多点纸张、油墨的装订工钱而已,但那是小头。

抄一千本就是抄一本的千倍价格,一本一贯千本就要一千贯。

印一本十贯,印一千本可能成本才一二百贯。

数量越大,雕版的成本就越低,这就是雕版的优势,何况,雕版还有一个好处,只要写版人识字就行,雕版人不需要识字,甚至一个版校对好了,后面就可以一直印,不用再担心会有印刷错误,不用如手抄一样,本本要校对。

关键一点是,培养一二百个甚至几百个雕版师傅容易,找一批印刷和装订工人更容易,但要找上千个抄书人同时抄书可不容易,这可不光是成本的问题。

“陛下,朝廷科举明经科考试的九经,一套九经若交给臣来印刷,臣可以一年内印出一万套来!”

九经是三礼三传加上易、书、诗,这是明经科的教科书,考试的内容都出自这九本儒家经典。

“一年印一万套九经?”李治眼中精光暴起,如一头噬人猛虎般盯着李逍。

“一万套九经。”李逍自信的道。

“一套要多少钱?”李治再问。

俗话说的好,九经正文,通不过四十七万八千九百九十五字。童子日诵三百字,不五年,略可上口。

说是少,但一套下来可不少字,足足四十七万多字呢。

一卷万字,那也得四十八卷。

长安厉害的抄书人,一天抄一万,那也得抄上一个半月。

李逍雕版印刷,一个版也就一百多字,一套版就得两千六百多张,若要印一万套,肯定得好几副雕版,光刻版就得几万张,这是个不小的工程。

不过雕版印刷量越大,成本就越低。

“板钱约五六百贯,写版约二百贯,纸和墨钱稍贵,印刷装订工食钱另计。”

“你就说一套九经多少钱?”李治搞不懂印刷的成本,直接问。

“如果印一万册的话,一套九经四十八卷,成本大约可控制在三十贯内。”

李治听闻心里算了一下,抄书的话,一套九经起码抄书费就得近五十贯,这纸墨笔钱还要另算,而纸墨可是花费很高的。总的来说,正常抄一套九经,估计不下百贯钱,哪怕再差的,也少不了多少。

因此说,这时代,许多人读书都是借书自己抄。而若是家族条件一般的,抄都抄不起。

抄一套成本总算下来得近百贯,而印刷一套成本才三十贯?

这才不到三之一啊。

“陛下,关键还是纸太贵,若是陛下给臣一些造纸和造墨工匠,臣还可以把成本再下降不少。”

造纸术虽出自汉代,但在南北朝时期有飞跃的技术进步,不过虽然造纸术大为提升,可纸张依然很贵,唐朝的纸价比起宋朝来,估计十倍不止。若是跟明清时比,那更是相差几十倍之多了。

造纸这东西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只不过士族们大多藏珍着。

“你有办法降低造纸和制墨成本?”李治问。

“可以。”

就算李逍现在还没有研究出新的造纸技术,但只要对工艺流程等进行些改良,那么效率也会大大增加,后世的生产管理水平哪是这时代人能比的,小作坊式的生产本来就成本较高。

如果加大规模,提升效率,甚至在原材料这块加以控制,那么成本肯定能大大降低。

再说了,印刷书籍的目的是普及推广,又不是搞珍藏,因此并不一定就要非常好的纸张。纸张质量差点,成本自然也就能再降许多。

至于油墨,现在这技术本就在李家手里,如今成本较高,那也是产量较少,如果扩大工坊,加大产量,这总体成本也是还能再降一降的。

“如果有自己的造纸坊和制墨坊,那么改以前的册页和卷轴式书籍为线装式翻页书籍,纸张质量稍降点,那么臣可以把每套九经的成本压到二十贯左右。”

皇帝不由的瞪大了眼睛,刚才说三十贯一套,他就觉得未免太便宜了。

可现在,李逍居然又一刀砍掉了三之一成的成本。

“怎么可能?”

一套九经近五十万字,才只要二十贯?

这要是印一万套出来,那也才二十万贯?

李治相信,要是真有二十贯一套的九经,那么肯定会有许多人愿意买。不说别人,李治都愿意掏这钱,国子监、天下州学、县学的教师学生加起来要也不少,天下几百州千余县,加起来也有数万之多,不到十万也不会少到哪去。

这还不算那些民间私学。

二十贯一套,李治肯定愿意买。

他现在只是怀疑李逍在吹牛。抄一套要近百贯,你印一套才二十贯?

殊不知李逍却是在想,要是能够改良下造纸术,那么雕版印刷成本确实会很低的。一套九经,如果控制的好,写版刻版不到三百贯,剩下的就是纸张、油墨以及印刷和装订工钱,而印刷的越多,成本还能摊的更薄。

相比起现在一卷书动不动几贯钱的高价,一卷书几十文甚至十几文钱才是应当的啊。

第272章 黄金三招

“你是一个疯子!”

李治沉默良久,对着李逍微微摇头,吐出一句话。

“我愿意做陛下的疯子,为陛下扫除士族门阀。”

李逍不是一个疯子,但他疯起来比谁都可怕。对别人来说,士族门阀那就是高不可攀的大山,更别说要主动去挑战。

李治又是一声叹息,士族门阀,说来他皇唐李家也是五姓七家之一,虽说当年李家说自己是陇西李,其实并不是被那些士族所承认。

连皇家都一心想要钻进这五姓七家之列,可知天下人对他们的那种仰慕向往了。

“陛下,当年太宗皇帝修氏族志,已经明列皇家李氏为天下第一等,外戚次之,勋臣高官再次之。可时至如今,世人还多将崔卢郑李王视为氏族之首,这太不应该了。”

按当年修的氏族志,原本初修时列为第一的博陵崔降到了第三等,皇族李氏列为一等,新修订的《氏族志》“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基本贯彻了唐太宗的指示,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

士族势力的强大,对皇权不利,唐太宗尤其不能容忍山东士族凌驾于皇族之上。

在魏晋南北朝时,谱籍是选官的根据,划分门第是看历代做官的情况而定,列为门阀的,都是累世冠冕之家。而《氏族志》打破了以往纯以郡姓作为门第等差的传统,至于划分门第等级的标准,更不考虑过去做官的情况,只看在唐朝的官爵高下。这些变化首次触动了以往的门第等级,具有进步因素,也符合当时新旧士族阶级的变化状况。但必须指出,唐太宗的“尚官”原则,只是代替魏晋以来“尚姓”的修谱标准,不等于否定了门阀观念,而是更多侧重扶持统治集团,调和门阀间鸿沟以期保持大体平衡。

尚姓到尚官,其实并不是在消除士族,而是打压旧士族,扶持一个新士族。

连太宗李世民都不敢说消灭士族,李逍却敢喊出这种话,不是疯子是什么?

当年通过修氏族志,不少在大唐为官的庶族地主也因此取得了士族的身份,没落的旧门阀士族受到进一步的打击,而关陇集团里的旧士族则因为站对了队,依然保持了旧日的地位。

新朝通过扶植庶族地主、压抑旧门阀士族,达到了加强皇权、巩固统治的目的。

现在朝堂上五姓七家没什么重要人物。除了博陵崔氏的崔敦礼因为在支持皇帝对抗元老的争斗中有功而被拜为宰相,其余的都只是一些不重要的职位而已。

可是这些旧士族依然州里、县里、乡里,依然把持着这个国家最基础的东西,这也是旧士族连太宗皇帝都无法根除的原因。

太宗当年所做的,不过是一面利用关陇集团在朝堂上打压旧士族,一面又扶植庶族地主为新士族,以削弱旧士族地位。

伟大的天可汗都只能如此,可李逍一小小子爵,却说要扫除这些士族门阀。

“陛下,我们可以不宣而战,一点点的削弱他们,直到最后致命一击。”

李逍很狂。

他想干件大事,以士大夫阶层来取代传统的士族门阀。

宋明时代的士大夫,跟魏晋隋唐时的门阀士族有什么区别?虽都是士,但区别很大,宋以前的士族,那是以家族为主的士族,而宋以后,其实是以科举为出身的士人了。

宋以前的士族根本还是家族,是门第。而到了唐以后,这种士族门阀已经难以存在,士人是靠科举这条路出身,不论出身都可以通过科举入仕,是科举源源不断的选出新的士人。

士族是固化的阶层,虽说士大夫阶层也是一个特权阶层,但却并不是固定的,有如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士大夫虽然是特权阶层,但士大夫们却不是世袭的,他们是通过科举源源不断的补充进来的。

士族门阀和士大夫,当然是士大夫对皇权的威胁更小,士大夫阶层甚至是天然的维护中央一统的,而士族门阀却是天然的皇权威胁者。

在士族门阀巅峰的时候,士族们靠三件法宝保持着自己的超然地位,这三件法定是什么?

九品中正制,品官占田荫客制,以及对学术教育的垄断权。

九品中正制保证了这些士族门阀子弟直接以门第出身就能出仕为官,基本上就拥有了世袭的官员资格,这是他们政治地位的保证。

而品官占田荫客制,又让他们拥有经济特权,这些士族可心拥有规定数量之外的田地,按品级额外占田,并且拥有免租赋等特权,此外这些士族品官还能合法的荫庇一定数量的衣食客、佃户等,这些被他们荫庇的食客、佃客,成为只向主人纳租的私客,不向朝廷服役,不向朝廷纳税,其实跟明朝时期那些主动投靠官员士人为奴的情况一样。

九品中正制让士族拥有政治特权,品官占田荫客制,让他们拥有极大的经济特权,再加上对学术教育的垄断,使得士族自东汉起,到如今数百年时间,一直尾大不掉。

尾大不掉啊。

太宗皇帝也对他们无可奈何,最终也只能是一手靠关陇集团打压旧士族,一手扶持新兴庶族地主来对抗旧士族。

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动地球。

“陛下,士族门阀虽然强大无匹,但其实也同样是脆弱的,只要一个支点,就能把他们撬翻。”

“什么支点?”李治问。虽然他心里也觉得,跟李治在这里谈这种太宗都没法解决的事情,有点过于好笑,但他心里,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看到皇帝顺着自己的思路,李逍很满意。

旧士族没落那是必然,哪怕是李唐建立后的这些新士族其实也长远不了的。唐朝灭亡后,所有的士族都将完蛋,不论新旧。

九品中正制早已经废弃,唐朝现在是以门荫制度为主,以举荐制和科举制为辅,而门荫制是对关陇集团利益的保证,并不是对士族利益的支持。

至于品官占田荫客者,品官占田这一特权还有,官员会有额外的永业田,职官还有职田,封爵也有永业田,甚至真封还会有食邑户,可这一条,现在依然是对朝堂上的官僚贵族们的利益保证。

失去九品中正制的旧士族们,已经没法在朝堂上占据什么优势,更无法直接凭门第出仕,因此占田这块他们没优势。

而大唐的贵族官员虽然能占田,但已经不能荫客了,除非是私人奴隶、部曲,否则任何人是不得荫庇私户的,良民不得依靠于士族甚至是贵族,除非那是奴隶。

而正常情况下,可没人愿意主动去投效贵族、士族为奴,除非是实在过不下去,而现在毕竟是唐朝初立不久,不是大灾什么的,日子还是过的下去的。

旧士族们虽然手里依然有很多田地,依然有很多奴仆,但已经不比从前那般了,最起码,不能公然的挖朝廷的墙脚,把朝廷的纳税课户变成自己的私户。

要知道,荫客制,实际上就相当于朝廷的贵族封邑,把国家的公民变成某个人的私户,这种事情朝廷哪能忍?

现在朝廷对高官勋臣都不会轻易的给真封,岂又会让那些士族再轻易的荫客?

其实隋唐以来,或者说自西魏北周起,就一直在打压这些旧士族。旧士族已经失去了许许多多的特权,政治特权和经济特权都损失了许多。

现在他们唯一剩下的就只有那点学术教育特权了,这也是他们最后的一张王牌,拥有这张王牌,士族就让天下读书人大部份都是出身于他们,或他们所建立的私学之中。

现在,李逍就是瞄准了他们这处最后的要害。

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咱们不要明刀明枪大张旗鼓的宣战,咱们就悄悄的动手,一刀一刀的钝刀割肉。

垄断学术,其实不仅是把持了教育权,还掌控了舆论权,毕竟士人一支笔,谁也控制不了他们写什么。

比如说汉朝的王莽,代汉以前那绝对是个人人称赞的圣人啊,据说当时天下读书人基本上都支持这位,还搞过全体读书人的公投支持这位代汉。

只是后来这位新皇帝的改革措施,触犯了太多贵族、士族、地主们的利益,于是最后王莽就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个篡位者、疯子的坏名声。

再比如隋朝的杨广,他的大业改革,也一样触犯了太多人的利益,尤其是那些旧士族的利益,于是杨广就成了残暴的昏君。

太宗当初扶持庶族地主并不算太成功,关键就是那些扶起来的庶族地主多是靠着军功为官后列入新士族的,真正读书出头的没几个。

书籍太贵,学校太少,有几个庶族地主能够靠读书出头呢,就算是小地主,在这个时代也是读不起书的,更别说钻研学问。哪怕读出来了,可他们的老师多数是那些士族呢,出来后不也得对他们毕恭毕敬。

“印书、办学,让更多的庶族寒门子弟能够读的起书,朝廷再大兴科举,加大科举选拔的人才录取数量,重用这些科举出身的士人为官为吏,这样一来,也就再不用怕士族无孔不入,把持国家的基础了。”

第273章 李秘书

“瑞卿,这些都是你一个人想出来的?”皇帝李治语气平淡,甚至都看不出脸上喜怒。

这当然是我想出来的啊,我可是总结唐宋的历史经验,得出的富贵结论啊。谁有我这样的超远眼光,可以看到千年之后去?

“陛下,此确为臣下所想。雕版印刷术,就是撬翻士族的那个支点。通过雕版印刷书籍,把书籍价格降下来,让其不再成为只有士族才能专享,让无数庶族寒门子弟也能读书,读的起书!”

一百贯一套的书,通过雕版印刷术能把书降到二十贯,五之一啊,如果能做到,确实非凡。虽说一套五经二十贯,价值几十亩地,四五头牛,一般百姓的家产都没这么多,但是对于那些中小地主来说,却也还是有能力承担的起的。

不过李治还是有些怀疑,这么狠的绝户计,真是李逍一个人想出来的,难道跟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元老没关系?他可是听百骑司奏报,长孙无忌最近跟李逍可是关系挺密切的,长孙甚至还花费了高价在蓝溪换来几百亩地,兴建了一座庄子,最近更是天天来李逍庄上做客。

“不是太师他们的想法吗?”

李逍心中笑了笑,长孙无忌怎么可能提出这种观点,他想的到这么远这么优秀的点子吗?

再说了,长孙无忌可是皇亲国戚,还是帝国元老,人家可是妥妥的大唐新世家。

李逍的终究目的是啥,是推进科举制度,而科举制度跟士族门阀那可是对立的。

长孙无忌这样的家族,通过门荫制,子子孙孙都能轻松入仕为官,要是科举大兴,到时以科举为录取士人为官的标准,那门荫制肯定就会渐渐废除,就如宋朝时,门荫虽然还能入仕,但能荫的子弟少了,而且通过门荫入仕虽能做官,但只能做一些没什么前途的官了,科举到时才会是正途。

长孙这样的老狐狸,他们的目标是什么,是关陇本位制度啊,是要长久保持关陇贵族们的超然地位的。

李逍唯一能认同长孙的地方,不过是他比较看中关陇子弟的战斗力而已,他觉得如果在长安建立一所军校,或者说是在长安的宿卫南衙府兵中和北衙的禁卫军里,维持一支数量不少的士官队伍很重要。

长安的常备士官队伍,加上天下各地的义务兵,那么大唐养兵费用少,而且又能常保持战斗力,随时能够拉出一支队伍,拉出去也能打胜仗。

“科举·······”李治摇了摇头,科举不好动啊。

其实科举制最开始起于隋朝,到如今,也是历经近百年了,但直到现在,科举制度选人都还只是个鸡肋而已。难道各朝皇帝都看不到问题吗?

并不是,只不过是因为这个科举制度实在是触犯了太多利益集团而已。皇帝就算想推行,也难。

不仅当权的贵族官员们反对,甚至是那些旧士族都反对科举制度。

没有人愿意看到,有那么一天,到时那些卑贱的泥腿子们也能够通过科举,一朝升天,鲤鱼跃龙门,跟他们平起平坐,甚至骑到他们头上去。

士就是士,农就是农,就算是旧士族衰弱了,可他们也不愿意弃守这条底线。一群军头暴发户骑到他们头上已经够憋屈了,怎么还能再让那些泥腿子也爬到头上去呢。

“还是先谈谈雕版印书之事吧。”李治也不敢轻言科举改制,那可是比长孙无忌等元老派还让要畏惧的东西。

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敢轻碰。

“一套九经成本二十贯。”李逍觉得大买卖上门了,笑着说道。二十贯,其实还是留有余地的,一套哪怕赚一贯,一万套那就是一万贯啊。这种买卖,绝对值得赚。

为了保住自己的印刷术,李逍可是连五姓七家都敢怼。

这年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谁敢碰我的奶酪,我就弄死谁。

李治却只是微笑。

“陛下,二十贯可不高啊。”

“朕知道,你之前不是说现在纸价高么,你看这样如何,朕给你一个造纸作坊再给你一个制墨作坊,如何?”李治笑起来很鸡贼,李逍总觉得他的笑容似乎跟长孙无忌有点像啊。

好端端的,送我一个造纸坊和一个制墨坊?

天下有这样的好事?

“陛下,臣又没有造纸工匠也没制墨工匠,更没这造纸制墨的技术啊,陛下赐我两个作坊,我拿着也是无用。”

李治呵呵,“朕既然赐你作坊,自然是把那作坊里的工匠也全送你,甚至这技术也一并赐给你。”

李逍一下子明白过来了,皇帝这是所图甚大啊,拿出这么多东西来,很明显,是冲着自己的印刷术来的。

他假装很为难的样子,“陛下,这印刷术可是不传之秘啊。”

“朕再赐你长安一套宅子!”李治收起笑容。

“陛下,臣在长安已经有一套宅子了,就在胜业坊,虽然不算大,但挺好的,没想再换。”

“那赐你钱?”

李逍心说,你虽是皇帝,可也不见得多有钱。再说,钱这东西,有时并不就真值钱的。

“你说吧,愿意要什么。”李治难得表现很大方。

“若陛下真要赐,那臣请陛下赐臣百济一些田地、奴隶。”李逍没有狮子大开口,其实把印刷术转让给皇帝,李逍倒没有什么不乐意的,一来皇帝真要,也没办法不给,二来,印刷术这东西确实是个大杀器,而士族们肯定不会轻易放弃的。

若是留在手里,这就会是个祸害,李逍可没自信能挡住士族的轮番进攻,倒不如祸水东引,只要这个印刷术能卖个好价钱,其实也不亏的。

再说了,技术给皇帝,自己也一样还可以用嘛。而有了皇帝这个大肉盾在前,他在后面也可以安心的发点小财了。

要钱要房子都不如要地要人,但中原的地和人价格都高,还不如狠点,要点百济的田地和奴隶,那里的地现在可是极便宜的,毕竟是战区,百济都还没打下来,更别说还有个高句丽,更是在海之东。

不过投资嘛,风险越高回报越高,现在一般人不愿意去碰那边的东西,也只有那些钱多的没地方放的贵族高官们,对形势比较了解,愿意赌一把,反正就算折了也算不得什么。

李治想了想,“朕记得薛仁贵呈上的捷报里奏称,武珍州南面沿海多岛,要不朕就把其中的徒山岛赐给你如何?”

徒山岛,这个李逍倒有印象。

之前计划在百济买田置地,他可是研究过三韩半岛的地图的,那地图还是在程咬金那里看的,挺详细。

这徒山岛,在百济原称因珍岛,隶属于武珍州,比耽罗岛小,差不多是耽误的五分之一大小样子。岛上多山,但说起来也有差不多蓝溪乡大小了。

哪怕上面现在比较荒芜,可垦地少,又是个海岛,但李逍觉得还是挺值钱的,若说一个印刷术换来一座蓝溪乡这么大的岛,那绝对是划算的。

更何况,皇帝还愿意搭上两座工坊和一群工匠呢。

“多谢陛下赏赐!”

李治呵呵而笑,李逍也笑的一脸灿烂。

君臣两个都觉得自己捡了大便宜,李治觉得一座荒岛就换了神奇的印刷术,绝对值。而李逍觉得,一个自己也难以独享的雕版印刷术,就能换到三四百平方公里的私人岛,加上两座工坊,十分划算。

“臣明天就把雕版印刷术转交给陛下。”

李治也笑道,“朕明日就让人把那两座工坊,还有那个徒山岛都给你。”

李治想了想,觉得还是有点太占李逍的便宜了,毕竟两个工坊就换来李逍的印刷术,太占臣子便宜了,至于那个岛,他完全没当回事,就当是给李逍的添头而已。

“朕准备在秘书省著作、国史二局之外再新设一印刷局,朕授你为少监,专管印刷局,如何?”

李逍脑子里飞快的转动。

秘书省,这也是朝廷中央省之一,不过比起尚书中书门下这三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这三个省则算是内廷机构,没有什么重要权力。

秘书省掌管经籍图书之事,下领著作局、国史局和司天台。殿中省和内侍省为内廷掌管皇帝诏旨传递和衣食起居等事。

秘书高官官称监,少监为副贰,职事虽不重,但品级不低,秘书监是从三品,秘书少监是从四品上。

皇帝这是给李逍升官,觉得两作坊一破岛换人家珍贵的印刷术有点太过了,升点官算是弥补一下,反正秘书少监也就是品级高点,又没有什么真正的实权,想来也不会有朝臣们反对。

李逍微笑,没理由反对啊。他原来是玉米监,虽然也称监,但那监跟这监可是相差巨大,一个从六品下,而这个的少监都是从四品上。

再说,秘书监和少监虽然说不管什么要事,但比较品级高,是有机会可以随侍皇帝的,这其实也是一个权利。

就如比后世那些大员们的秘书,不都称为二号首长么。

“臣谢旨。”

从此,李逍就是李秘书了。

第274章 一事不劳二主

一事不劳二主。

李治倒是挺会安排人的,把雕版印刷术拿到手后,干脆又交给了李逍来负责。在秘书监下新设一个印刷局,负责印书。

皇帝交给自己新秘书的第一个任务,尽快把印刷局搭建起来,反正要人他给人,要钱给钱,要地给地。一万套九经,这是李治交给印刷局的任务。

财大气粗。

李逍不由的感叹,皇帝手笔果然大。

要是自己,就算有印刷术在手,就算印刷成本低,也不会直接就先来个一万册的。我肯定要先调查下市场啊,再比如开个招商大会啊,寻找些经销商什么的,起码要先弄到一些订单,甚至最好是先拿到些订金,这样才会上马动工的。

直接就先来一万套九经,太简单粗暴了。

不过一万套对于皇帝来说,确实也不算多。

毕竟大唐如今的科举考试,其实以明经和进士两科为主,而其中进士科录取的人少,以明经科录取最多,特别是考明经的往往是那些士族子弟。俗话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你要是三十岁才考中明经,那就算老了。而如果五十岁就能考中进士,还算年轻的。

“陛下,臣请陛下赐几个字。”李逍嬉皮笑脸。

“赐字?”李治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突然的就说要赐字?

李逍让人取来纸墨笔砚,亲自替皇帝磨墨。

“就写一行字,钦定科举考试九经正版,秘书省校正!”

李逍打算用皇帝的字来做招牌为九经打广告,等这九经印出来,每卷封面上都印上一行大字,钦定科举考试九经正版,他娘的,有这行字,那这套九经还不得牛气冲天。

再加上秘书省校正,那绝对是抬身价的事情啊。

他李逍做事情,要做就要做最好啊。

“陛下,臣听闻著作局有一本书已经校定完毕,是否也可以交给印刷局印刷颁行?”

“你是说五经正义?”李治一下子就明白李逍说的是哪套书了。

五经正义,就是对五本经典的义疏解释。汉武帝时,朝廷将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这五部书宣布为经典,故称五经。

在贞观时,太宗皇帝命大儒孔颖达等编写五经义疏著作,这套书是对五部经典的官方解读,由孔颖达主编,历时三十多年,前后五十多位著名学者大儒参与。

其中《周易》用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尚书》为梅赜本汉孔安国传;《诗经》用汉毛亨传、郑玄笺;《礼记》用郑玄注;《左传》用晋杜预注。各经大多依据自古以来,特别是两汉魏晋南北朝至隋的多家注释整理删定而成,“事必以仲尼为宗”,试图“去其华而取其实,欲使信而有征。”

这套书的目的,就是完成五经内容上的统一,总的来说,就是统一思想。

这对大唐统治天下,当然是大有帮助的,选用更适合朝廷需要的经典注释,有益于朝廷。

“臣认为五经正义历时三十余年,如今既然已校定完毕,那就应当立即刊印颁行天下。而且臣还建议,可将此五经正义列为标准,规定以后科举考试经典部分亦必须按此答卷。”

李治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可再刊印五经正义一万套。”

大唐奉行的是儒家九经,比起汉家的五经要多出几本经典来,不过五经也是基础。

这套书可是好不容易完成的,从贞观初到现在,好不容易编完,并校定完。

按正常情况,这套书完成后,会由秘书省著作局抄写几套,分藏于朝廷的几大馆阁之中。

但是现在既然有了印刷术,当然可以刊印发行了。

儒家的这五本经典,成书年代早,文字晦涩难懂,记事又简略不祥,因此后人学习起来有很多困难,于是后来学者大儒们流行为经书作传、注,可一部经书又往往有各执一说的多家传、注,后人更不知道该听哪个的。

大唐编的这套五经正义,就是要从中选出比较好的注本,摒弃其余杂说,对前代的繁杂经学解释进行一番统一整理,又因为前代的注本,也有难解之处,于是还要对传、注,又加以疏通解释。

这其实是一套工具书,专门用来解读学习五经的工具书。

这套书,包括《周易正义》14卷,《尚书正义》20卷、《毛诗正义》40卷、《礼记正义》70卷、《春秋左传正义》36卷。

总共一百八十卷,可谓巨编。

特别是不但有孔颍达等大唐名儒,还有如于志宁、长孙无忌等许多重臣参与增损。

“好,五经正义交于印刷局刊印,然后发行天下,以后凡士人应明经科,均须诵习儒经,义理全据五经正义所说,否则就视为异端邪说。”李治拍板。

朝廷科举几十科,但以明经为主,九经和五经正义为考试必用书,那么这套书的思想理论对唐人将会有巨大的影响。

李逍也是知道些这些儒经的哲学思想的,比如周易正义里宣扬的是先道而后形的唯心论,而礼记正义这本书,宣扬的则是儒家重礼的观念,提倡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

这就是统一思想。

汉以来,朝廷信奉儒学,以儒治世。儒家经典是儒家的根基,而经学又是儒学的表现形态,通过注解经书,表达的是一个时代知识群体的理想、追求、思想旨趣和价值观念。

可以说,统一儒家经典注义,其实就是在统一天下人的普世价值观,通过支持宣传那些对朝廷有利的价值观思想,进而达到更牢固的统治。

而从另一方面来讲,李世民当初搞这套巨编,其实也是把被士族垄断在手里的学术权,收归到朝廷的手里。

朝廷一套五经正义编成刊行,那么这五经的解释权就不再是在那各个士族之手,而是在朝廷之手了。

“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地给地,朕希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看到成效。”

“一万套九经,朕所欲也,一万套五经正义,亦朕所欲也!”

第275章 共享书籍

“年纪轻轻,怎么开始打起步球来了,太没血性。”

皇帝李治看着李逍一个潇洒的挥杆,将一粒角球打的远远的,有些不屑的说道。

“马很贵啊,陛下。打马球还得要训练优良的良马,就更贵了。”

“你差这点钱吗?”李治瞧不起李逍哭穷,蓝溪李家虽说没有什么根基,可在这李阿三手里,可是经营的有声有色,连太师长孙无忌都要送他豪宅,连程家薛家都跟他一起做买卖。“你家田地三千五百亩,长安城有着十八亩的宅子,还是在胜业坊,在百济还刚认购了一千亩好地,你说你没钱买几匹马?”

李逍把球杆递给李治,让他试试这锤丸的乐趣。

“陛下啊,我家余的那点钱都认购了朝廷的债券呢,足足三千贯啊。本来以前药酒坊还能每月赚点进项,可是如今朝廷不许百姓私酿,我这药酒坊也断了来源了。”

“你家药酒坊不是做药酒吗,又不用自家酿酒。”李治撇嘴道。

这你倒是弄的门清,估计背地里早研究过李家药酒的利润之类的吧。“陛下,我家药酒坊确实不用自己买粮酿酒,我们都是用酿酒坊剩下的酒糟,可是朝廷命令下来,长安私人酒坊可都关门了,官营的几家酒坊的酒糟也是大涨价啊,买不起,买不起啊。”

·······

“这锤丸打起来倒也有点意思啊。”

玩了一会,李治突然有些玩欢了,本来不太瞧的上,觉得是老头子们玩的,现在发现其实也挺有意思的。

“朕回头在宫里也要建一个这锤丸球场,省的那些人老是拦着不许朕打马球,这锤丸总没什么危险。”

唐朝的百姓受打马球,皇帝一样爱打,但马球毕竟是个危险运动,每次李治想打打马球,总会有一群身边人劝谏。说的严重了,甚至还说他贪玩怠政呢。

“臣一会送陛下几套球杆,再送些角球。”李逍可不会劝皇帝别玩球,玩几个球怎么了,哪里就上升到什么玩物丧志,误国的地步了。适当的玩一玩,还有益于身心呢。

这也不让皇帝玩那也不让皇帝玩,难道让皇帝整天在后宫玩女人?那才是真正要命的事情,玩多了女人可是真正不长命的。

李治见李逍这般识趣,很满意,没白提拔他为秘书少监。

“印书这个事情就交给你了,科举改制之事,暂时不提,你也不要声张,明白吗?”

“臣明白,兹事体大,陛下还要多谋划几番。”李逍连忙拍了一顿马屁。

马屁拍的皇帝一阵舒坦,然后皇帝高兴之下便道,“这锤丸虽然不错,但你好歹也是贵族,又这么年轻,有空也还是要多练练打马球的,做为贵族,骑马射箭击槊总不能不会的,打马球可是个很好的练习骑术的运动,你说没马,那朕赐你四匹御马,回头让人给你送来。”

“还有,朕回头下旨,让朕名下酿酒的官庄,给你供给酒糟,价格可以稍便宜点。”

“多谢陛下。”李逍真有点感动了,这年轻皇帝,有的时候确实挺大方的。这人不狠,虽然也曾对长孙无忌动了杀意,可长孙一妥协,皇帝也立即就心软了。

跟着这样的君主,其实也挺好的,那种动不动杀意果决的皇帝,才是真正的伴君如伴虎。

朝散大夫秘书少监兼玉米监兼代王友蓝田县开国子李逍,头衔又加长了一点,现在不但要管玉米监那摊子事,还要再管上秘书省新设的印刷局的事情,要负责印刷九经和五经正义。

李治今天在李家很高兴,泳池游的很尽兴,锤丸打的很爽,更别提李逍还整了一桌子的下酒菜,陪着皇帝边喝边聊。

“陛下,待印刷局大量经典印成,那时就可以分送国子监和天下各州县学。臣还有一个建议,到时不光是把书卖出去,还可以在京城和天下各州县的官学里设立一个图书馆,允许天下百姓到图书馆阅读儒家经典,还可以让他们租书回去看。”

二十贯一套的九经,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根本买不起的。

一套五经正义更是足有一百八十卷,有几个买的起?

这两套书,都能够放上半屋子。

买不起,可以租啊。

你有空的话可以到图书馆来看,看一天收费多少,便宜点收费个几文十几文一天的,总看的起吧?或者办个读书证,一个月收费多少。

如果想借走回家看也行啊,交点押金,然后就可以带回家去看,看完了还回来,只要无损坏就退还押金。

这样租借书的好处在于,一套经书得有一二百卷,一卷可能又分成几册。租借的话,一次租一二册回去就行,图书馆里有一两套书的话,其实可以同时供给许多人租借,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要租同一册的。

“我们可租也还可以卖,如果有人愿意买,那他可以交点订金,图书馆马上把订单报到我们印刷局来,我们就可以给那边送书过去。”

“租借?”皇帝有些意外,他是没料到这种操作的。“如果大家都来租借,那印出来的书岂不没人买?”

李逍告诉皇帝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能卖的起的人当然还是会买,顶多少部份能买的起的人在可以租的时候会放弃购买。租书对卖书影响不大,相反还是另一种卖书的辅助途径。

一套九经哪怕只卖二十贯,也不便宜,买的起的人有限。但如果改成租,一套书换成几百册,一册租看只收费个几文钱,那么租看的起的人就多了。

其实这就是把整卖变成零售,积少成多,如果有许多人租书看,那多租几次,其实就已经相当于卖掉了一套。

既扩大了市场,增加了销量,还能提高书籍的影响力呢,对于朝廷印书的终极目标可是大有帮助。

卖书,租书。

李治想了一会,脑子终于转过来了。

“你小子,想法倒是挺多。”李治高兴的拍着李逍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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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玩我呢

夜色微凉。

这一夜,皇帝没有返回长安,而是就在李庄下榻休息。

与皇帝聊到半夜,聊的很尽兴,这也是君臣二人头一次真正的交心。边喝边聊,酒喝了不少,自然也就聊的越开。

李治说到自己的理想,想当一个如太宗一样的皇帝。他要完成太宗未完成的志愿,要让四海承平,八方来朝,要让大唐成为四方宗主,真正的天朝上国。

而李逍的理想么,自然是当个唐朝的逍遥地主,拥有许多良田美宅,日子轻松潇洒。当然,要想能够当一个逍遥地主也不容易,得有钱还得有势。起码一个县子,一个五品朝散大夫是不够的。

饮至兴处,谈到酣时,君臣不由的对酒当歌,拔剑起舞。

直至月上中天,李逍才扶着皇帝入房休息,结果半醉的皇帝非留下李逍同榻共眠。

两人一起躺在客房的榻床上,有一句没有一句的聊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

等醒来的时候,李逍还有点尴尬。

两个大男人搂在一起,还满身的酒气。

醒过来的李治,似又恢复了年轻君王的气势。

“瑞卿,莫忘记昨晚你对朕说过的话。”

李逍一脸懵逼,我昨晚上说了什么了?他昨天谈的高兴,不由的喝多了点,估计又吹牛逼了。

他不是个喜欢喝酒的人,但一喝多,肯定就话多。而那些话里,肯定多数是吹牛逼的,这也是许多醉酒之人的通病了,爱逼逼,还特爱吹牛逼,吹起来没完没了,吹的那是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能跟原子弹抛光,能给长城贴瓷砖。

李逍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笑,反正说过啥他是不记得了,管他娘的。

“吃过早饭就随朕回京,印刷局可全得靠你开张。”

李逍点头,反正假也差不多用完了,总不能天天呆在蓝溪的。

谁都没那么潇洒自由,除了长孙无忌这样退休的老头子,可长孙也没那么自由,他能跑到蓝溪来置办别庄,可却不敢离开京畿。

京畿其实就是皇帝划给长孙无忌的一个牢笼。

李逍没带婉娘回长安,路途遥远,一路颠簸。况且她的身子已经越来越沉,肚子越来越大,离预产期已经不远了,这个时候还是留在乡下安心养胎吧。

吃过早饭,趁着天还算凉爽,李逍跟着皇帝返回长安。

十来骑人马出了李庄,刚转过一个弯,结果前面就是几百羽林军骑兵禁卫在那里等候了,他们昨晚就驻扎在李庄外面,但凡庄里有半点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们。

皇帝身边有武功高强的千牛卫,而他们这几百骑都是身经百战的禁旅。

处于京畿之地,周边二十里外就有折冲府兵,必要之时一道圣旨就能召来。

一路骑行,长安城门口,君臣暂时分别。

李治要回太极宫,李逍则要先回玉米监,秘书少监的职务,要等皇帝的正式诏书。做为四品的少监,皇帝可以任命,但也要经过政事堂走一下程序。

“瑞卿,莫辜负了玉濑,你跟她朕是不反对的。虽然你们注定不会有名份,但你也莫辜负了她对你一片情意。朕心里,你就玉濑的男人,你就是朕的妹夫!”说完,皇帝纵马入城,留下李逍在风中凌乱。

什么我是玉濑的男人,什么我是你的妹夫,这什么跟什么啊,我跟玉濑长公主那是绝对的清清白白啊,难道异性之间就没有真正的朋友了吗?

被李治污了清白,李逍心情有些不爽,要不是看着皇帝这次给了他不少好处,他都要骂娘了。

打马回到胜业坊,结果刚到自家门口,就看到有人拦路。

“李监正可算是回长安了,还以为要在乡下躲一辈子呢。”

“你是何人,敢在此放肆!”钱管家上前喝斥。

挡路的是个和老钱差不多年纪的半老头子,但一身锦衣,却很有几分气势。

他笑了笑,“老夫么,是崔员外府上管事。”

李逍可不敢他是崔知悌的管事还是什么,他只知道这是他李逍的家门口,崔知悌的家奴挡在这里就是挡他的道。

“好狗不挡道!”李逍面带着微笑说道。

崔管事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他可是崔员外的管事啊,在长安城里,不少人可都要给他几分薄面的。一个小小的子爵,就敢这样喝斥他?

“有事快说,有屁快放,若没有什么事情,就别挡在老子家门口。”

“你!粗鄙!”崔管事气的脑门青筋直露。

李逍嘿嘿两声,“老子本就是蓝田一乡下田舍汉儿,粗鄙不是很正常的么?”

这句话一出,让崔管事一时都无话可说了。

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明明是贵族官员了,却非说自己是乡下田舍汉儿,还拿这当粗鄙的借口,果真是乡下田舍汉,就算封了爵也是沐猴而冠,狗肉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某是奉家主之命,在此等候李爵爷。”

“你家爵爷忙着呢,有屁快放。”李逍一脸不耐烦。他这人向来是人敬我三尺,我还他一丈的。崔知悌主动跟他宣战,那就没有什么好再客气的。

“我崔家的提议,爵爷不再考虑考虑吗?”崔管事问。

“什么提议?”

崔管事怔了一下,看李逍那一脸茫然的样子,不由的暗道,难道说那事李逍不知情,难道说那天那婆子回去谎报了军情?

“嗯,事情是这样的,就是我们家主有意与爵爷联姻。”

李逍不待他说完,便打断他话道,“联姻?崔员外欲与某联姻?莫不是说崔员外要把女儿嫁给某?可是某已经娶妻啊,难道说崔员外要把女儿许给某为妾?哎呦,真是不敢当啊,崔员外可真是抬爱了。”

他一边说一边还搓着手,装做是很激动的样子,“早听说崔员外家有位小娘长的天香国色,又知书达礼的,好像家中排行第二吧?若是能得崔二娘子为妾,那真是某几世修来的福份啊,请崔管事赶紧替我回报崔员外,就说李逍很欣喜这门好事,从此以后,我就认定崔员外为我李逍的岳父了!”

崔管事傻愣当场,他终于慢慢醒悟过来,原来李逍是在玩他呢,贼他娘的乡巴佬!

第277章 诱惑

人这辈子就不能太老实,否则马善被人骑人善就会被人欺。

李逍不是喜欢主动惹事的人,但别人要惹到他面前来,他也不会惧怕。

崔知悌敢玩他李逍,那他自然也不介意玩下他的管事。

明白自己被玩的崔管事没忍住对李逍爆了粗口,然后他就看到李逍笑的更加灿烂了。

崔管事忽然打了个冷战,他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不管怎么说这李逍也是当朝五品,还是位开国子。自己不过是崔家的一个家奴,当面骂他那是以下犯上的不敬行为。

他安慰自己,自己就算是家奴那也是崔家的家奴,李逍敢拿他怎样?

结果他自负过头了。

李逍一挥手,然后他的马后张葱和刘蒜这两位少年就猛的窜了上前,对着崔管事就是一顿拳脚交加,来了顿双人混打套餐。

崔管事平日里也算过的不错,年纪半百,哪是那两个少年的对手,打的满地打滚。

他身后几个崔家家丁想要上前来,李逍冷哼一声。

“谁敢上前一步,迈左脚老子今天就打断他左脚,迈右腿老子就打断他的右腿,不信的可以试试。”

充满威胁的一句话,来自于当朝的开国子,而且这还是在他家的门口。早就听到动静的宅子内家丁,已经拎着棍棒冲了出来,把他们团团围在了当中。

好汉不吃眼前亏,没有哪个崔家家丁有拼血一试的勇气。

他们就只能站在那里,瑟瑟发抖的看着崔管事被打的头破血流,鼻青脸肿,最后不得不跪地膝行,向李逍求饶。

“好了,饶过这老狗吧。”李逍叫住张葱和刘蒜。

“记住,你只是崔知悌的一条狗,你不是崔知悌,就算是崔知悌敢当面如此辱我,老子也要打的他满地找牙。回去告诉崔知悌,莫以为我李逍好欺。在这里跪着,等老子给崔知悌写封信,你带回去给他。”

崔管事已经一句话都不敢说了,崔家的名头再大,可也抵不过那两个恶少年的拳脚重,远水解不了近渴,他心里一遍遍的咒骂李逍,但却不敢起来,只能跪在那里等候。

跪的双脚发麻,头晕眼花,才终于又看到那两个揍的他半死的少年出来。

“把信带给崔知悌,滚吧。”

二少年扔下一封信,然后笑呵呵的转身进门去了。

崔管事捡起信,想要起身,结果发现腿已经麻了,站不起来了。

“还站在那边做甚,还不赶紧过来!”崔管事冲着远处还站在那的几个随从怒骂。

崔府。

崔知悌气的浑身发抖。

崔管事浑身是伤的跪在下面泣诉李逍的无礼和野蛮。

“李家小儿敢欺我如此耶!”崔知悌怒喝。

崔管事连忙又添油加醋一翻,说那李逍在坊内当着许多街坊邻居的面,公然说要纳二娘子为妾,说以后你就是他的岳父云云。

这下崔管事更怒了。

崔二娘子那是他的心头肉啊,二娘子今年刚好年芳二八,这个年纪虽然不算年轻,但也不算大。若不是崔知悌一心想要在五姓七家中为女儿选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婿,又岂会拖到今天。

只要他愿意,那么女儿早就出嫁了,从四五年前开始,就不知道有多少媒人踏过他家的门槛来提亲。提亲的人有许多勋戚名门,甚至还有宫里的。

可他崔知悌的女儿岂是谁都能娶的?

朝中当权勋戚,不过是群暴发户而已,就算是宫里的人,他也拒绝了。除非是入宫为妃,否则他崔家女是绝不会入宫的,更不会给那些宗室做妾。

女儿年岁渐长,可崔知悌也绝不愿意放宽条件。

就算五姓七家里暂时没有合适的俊彦,那也情愿再等一等。

李逍算是什么东西,他居然也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他蓝溪李家有什么资格,也想攀附许州崔氏。

李逍,你彻底点燃了我崔家的怒火!

“对了,那田舍儿还让小的给郎君带了一封信。”

“信呢?”

崔知悌不想看,但一边的王氏却出声了。

王氏此时比崔知悌更怒,二娘那是她嫡出女,身份尊贵,李逍却敢如此污她女儿名声。

崔管事连忙把信奉上。

“夫人,有什么可看的,我们崔家跟他李家算是彻底结怨了。”崔知悌恼怒道。

身为士族名门的尊严,已经被那田舍汉践踏成泥了,必须得讨还尊严。

谁知道,王氏看完信后,却眉头皱起,然后对着崔管事和其它奴婢道,“你们都退下!”

众人退下。

厅中就剩下了王氏和崔知悌。

“夫人?那小儿信中写了什么,可又是什么污言秽语污了夫人眼睛?”

王氏摇摇头。

“夫君,李逍信中说了诸多印刷术之神奇之处,一套九经如果印刷千套,成本每套不过五十贯,若印上万套,每套不超过二十贯。尤其是这雕版制成之后,还可以反复使用,若有人借雕版,还可以收版费·······”

“李逍还说,陛下要印一万套九经和一万套五经正义。”

崔知悌瞪大眼睛,不敢置信。

一套九经只要二十贯?那可是五十多卷啊,如果让人抄书,光是抄书钱就得五十多贯了,何况还要纸墨笔钱呢?最重要的是他听到那句皇帝要印一万套九经。

一万套啊,让人抄,得抄几辈子。集中全长安的抄书人,几年也抄不出一万套啊。

“那小儿定是在吹嘘!”

“李逍邀请夫君去参观李家的雕版印刷坊,参观朝廷债券的印刷情况。”

这下崔知悌不说话了,李逍既然敢邀请他去看债券的印刷,那么就说明他并不全是吹牛,否则岂不一看就破。

债券虽不是书籍,但都是印刷,自然也相差不了太大。

“这小儿所欲何为?”崔知悌相信,李逍写信说这些,又要邀请他去参观债券雕版印刷,肯定不是为了吹嘘。

王氏放下手中书信,长叹一声道,“李逍说愿意将此雕版印刷术卖给我们崔家,要价一万贯,以及·····”

“以及什么?”崔知悌追问。一万贯虽多,但如果雕版印刷真有如此神奇,那一万贯完全物超所值。

“李逍要一万贯,还要我们家二娘做他的媵妾!”

第278章 卖女儿

一万贯钱换来雕版印刷术,崔知悌估计不会有多少犹豫,只要李逍诚意想换,他是愿意的。毕竟这印刷术的厉害之处,他心里清楚。

但如果李逍非要崔家再搭上二娘,崔知悌就不免犹豫了。

二娘可是他的嫡女,打小就长的好看,如今更是出落的十分漂亮,虽不敢说倾国倾城,但那也是有闭月羞花之美色。尤其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歌善舞还会诗词,甚至还精通算数,懂得查账管家。

这样的一个女儿,崔知悌向来是当宝的,那是准备以后嫁给五姓七家某个继承人,以后要当世族掌家夫人的。

“那李逍定是耍我们。”崔知悌恨恨道。

王氏却觉得这事没这么简单,“或许李逍是顾忌我们崔家名头,又或许他也知道自己保不住印刷术,于是便想卖个高价。一万贯钱不是笔小数,对李家来说更是。而若能再娶我们二娘,那以后就能攀附上我们崔氏。”

“可李逍早就娶妻,还怀有身孕,马上就要临盆生产了。我崔知悌的嫡女,怎么可能给李逍做妾?”

若是说他之前提出的把婢生女儿给李逍作妾,李逍愿意的话还不错,哪怕加个万八千贯钱补偿下,他都愿意答应李逍换取印刷术。

可是要嫡女给李逍做妾,这不可能。

王氏也是叹气连连。

雕版印刷术如此厉害,若是崔家拿到手,以崔家的能力,定能保住印刷术不失,到时一万贯钱不过是很快就能赚回来。最关键的还不是钱,而是这可是件对天下所有读书人来说都极为重要的东西。

一想到,从此天下书籍尽出于崔氏,王氏都不由的激动的面色发红。

“夫君,这雕版印刷术一定得夺到手,而且要快,迟了,只怕就被其它人下手了。”王氏咬牙说道。

“可这李逍是个妄人!”崔知悌岂又不知厉害,但李逍这样的人太对打交道了,总是不按套路来的。

“不如先答应李逍的要求,咱们想办法先把印刷术拿到手再说。”王氏道。

先假装答应,然后把印刷术弄到手,到时再把那个婢生女送给李逍为妾好了。

“让为夫好好想想。”

崔知悌捋着胡须,有些犹豫的道。

胜业坊,李府。

李逍悠闲的喝着茶,鱼饵已经投下,他在等着崔家主动上钩。

如果崔知悌够贪心,那么他就会上当,若是他不贪,也没关系,只当是个乐子。

“阿郎,赵郎君回来了。”老钱禀报。

一听赵持满回来了,李逍不由的精神一振。

“赶紧把二哥请进来。”

前段时间,李逍让赵持满在长安招募一群闲人恶汉,准备组建一支捕奴队去百济大干一票,进展很顺利。赵持满在长安的那群人里有挺高的威望,李逍开出的条件又很诱人,受招进来不但有很高的底薪,而且还有极高的业绩奖金,到百济去捕到的奴隶越多,那么提成奖金就越多。

另外李逍甚至还许诺给他们每人一份保险,万一出事还有很高的抚恤赔偿。

这方面李逍还是很舍得下本钱的,毕竟要让别人卖命,再说了,这钱又不白花。

这世界上干什么都没抢劫更赚钱,而捕奴队,其实就是殖民雇佣军。历史上的那些殖民者,哪个亏过本?

赵持满的精神不错,这段时间东奔西走,总算有了些事做,让他可以暂时忘记如今的境遇。

“三郎,船厂已经找好了,按你的吩咐,我们订购了三艘木兰舟。完全按照你的吩咐打造,增加了那个水密舱,另外还找匠人试做了你所说的风帆,那匠人见了你的图纸,佩服的五体投地,说从来没有想到,风帆还能做到这种地步。八面来风,除当头风外,其余七面风向皆可利用,不管顺风逆风都能航行,只要有风就行,这可是相当了不得。”

李逍拉着赵持满坐下。

“二哥辛苦了,我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陛下新赐了我一个岛。在百济西南海边,位于耽罗岛和武珍州之间,这岛挺大,足有我们蓝溪乡那么大,虽然说岛上山多,可正好做为我们捕奴队的大本营。”

赵持满一听也是精神大振。

“这个岛叫徒山岛,前有武珍州,后有耽罗岛,有朝廷东征水师护庇,安全无比,又紧邻百济西南海岸,正是可攻可守,能进能退。”有了这个岛,那对他捕奴事业肯定是极有助益的。

“船什么时候能造好?”李逍问。

大唐的造船厂很多,而且造船技术比较先进。隋朝之时,数征高句丽,每次都有庞大的水师渡海东征,仰仗的可正是这十分先进的造船技术。

“快了。”赵持满边说边拿出了一艘船模。

李逍仔细的盯着这条船,这就是赵持满为他订的木兰舟,这是用木兰树所造的船。

南朝梁任昉《述异记》卷下:“木兰洲在浔阳江中,多木兰树。昔吴王阖闾植木兰于此,用构宫殿也。七里洲中,有鲁般刻木兰为舟,舟至今在洲中。诗家云木兰舟,出于此。“

到此时,木兰舟已经不再仅是用木兰树造的船,不少唐船都以木兰舟为名,用以代指那些先进的大船。

李逍让赵持满订制的木兰舟,是巨型远洋海船,按赵持满的介绍,帆若重天之云,舵长数丈,一舟可乘数百人。

不忧巨浪,而忧浅水。

正所谓言大船者,莫若木兰舟也。

这种船结构坚固,抗风浪强。早在南北朝时,就已经有木兰舟航行于太平洋和印度泣上,甚至有海商驾船直抵波斯湾。

因为木兰舟的坚固安全,在海商里十分有名气,许多到大唐来的大食商人,都宁肯囤货等待木兰舟到来。他们从中原回大食的时候,也是乘木兰舟到南印度,甚至直抵波斯湾,然后在海岸的河口港换乘小船回去

李逍仔细的检查这条船模,这已经不再是传统的木兰舟,而是经过李逍提供的图纸进行过改造的木兰舟。

第279章 海贼团

唐宋海外贸易比较之技术篇

概况

一、造船业 : 唐宋——造船规模

造船技术

二、航海技术: 唐代——天文定位术

地文导航术

季风知识

宋代——指南针

海洋知识(天气预测

季风知识

航海指南)

三、综述

一、造船业

1.唐代

唐朝有很多造船基地。如宣(今安徽宣城)、润(今江苏镇江)、常(今江苏常州)、苏(今江苏苏州)、湖(今浙江湖州)、杭(今浙江杭州)、越(今浙江绍兴)、台(今浙江临海)、婺(今浙江金华)、江(今江西九江)、洪(今江西南昌)、扬(今江苏扬州)等地。南方沿海的福州、泉州、广州,东方沿海的登州(今山东烟台)。这些造船基地设有造船工厂,能造各种大小船只、海船、战舰等。不但造船数量日益增多,而且造船的工艺水平日益先进。,大历、贞元年间,有一种称为“俞大娘”的航船最大,能载重万石,“操驾之工数百”。慧琳在《一切经音义》中说:“唐时中国有一种‘苍舶’,长达二十丈,可载六七百人。”

经过前代长期不断的积累,唐朝的造船技术在当时可称得上居于世界领先地位。1960 年和1973 年,在江苏省扬州市施桥镇和江苏省如皋县的遗址中,发现了使用钉榫结合技术的唐代木船。其中施桥唐代木船整个船身是以榫头和铁钉并用联结的,船内隔舱板及舱板枕木均与左右船舷榫接,船舷则由四根大木料以铁钉成排钉合而成。如皋唐船的船底部用整木榫接而成,两舷和船隔舱板以及船舱盖板均用铁钉钉成。两船的木板间都以桐油、石灰填缝。牢固的结合技术使唐船具有较强的抗风浪冲击和抗沉能力。而同一时期的欧洲国家的造船业,连接船板还仍使用原始的皮条绳索绑扎的办法。船的坚固性和抗沉力增强了,就有可能多设船桅、船帆,更适合远洋航行……

2.宋代

到了宋代,造船业更是进步。一如唐代,宋代很多地方设立了造船场、造船坊,特别是东南沿海的广州、泉州、明州、温州以及杭州等地都形成了制造海船的重要基地,不但有官方的造船场,也有很多民间的造船场。大海船中也有很多民船。宋代舟船的制造不但数量多,而且质量高,这又推动着航海事业的发展。宋的造船业比以前更具有特色:船体更巍峨高大,结构更坚固合理,行船工具更趋完善,装修更为华美 宋船头小,尖底呈V字形,便于破浪前进。身扁宽,体高大,吃水深,受到横向狂风袭击仍很稳定,同时,结构坚固,船体有密封隔舱,加强了安全性。底板和舷侧板分别采用两重或三重大板结构,船上多樯多帆,便于使用多面风。大船上又都设有小船,遇到紧急情况可以救生、抢险。每只船上都有大小两个锚。行船中也有探水设备。,船只的船底、船舷、甲板由众多舱壁支撑,使全船具有整体刚性,大大加强了船舶的横向强度和抗风浪、抗沉能力。这些极适合于远洋航行。正由于中国海船运载量大,稳定性强,安全可靠,航速也很快,所以阿拉伯人、波斯人等都愿乘坐中国大海舶。这就与唐朝时,中外商人僧侣多乘外国蕃舶有很大的不同。说明着宋代我国造船业的发展,著名天文学家僧一行曾率人对唐朝疆域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大地测量。已具有航海的实用性。

⑵地文导航术

地文导航的关键在于正确地辨识航线沿途所经的地理坐标物。数学的不断发展,使得唐代中国航海家已能通过利用勾股定理和相似三角形对应边成比例的原理,运用两次观测计算的“重差法”测量陆标。李淳风等人所注释的《海岛算经》体现了这一成就,表明唐代中国的海岸测量术和地文导航术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出现了具有航路指南性质的数据。

⑶季风知识

至唐代,中国人利用季风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唐代僧人义净赴印求法,就是充分利用季风航海的实证。义净在咸亨二年(671 年) 初秋便到广州,但因为东北信风还没有来临而未能立刻成行,只好等到农历十一月,利用东北季风起航。返航时,则选在夏秋,利用西南季风东归。这说明,至少在唐代,中国人已初步建立起了与信风相关的航海定量概念,不仅掌握了季风来临的规律,而且能准确推算出东北季风来临的时间,能及时远航。

2.宋代

“到了宋代,中国的航海技术在当时的社会重大需求、科技的全面发展以及历代航海技术的广泛积累等诸因素的强力刺激与推动下, 产生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以先进的磁罗盘导航、天文定位以及娴熟的季风航海技术与远洋船艺技术为科技背景, 中国古代航海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这一历史时期转折用英人李约瑟的话来表述, 就是中国人比西方领先二至三个世纪, 从“ 原始航海”时期进入了“ 定量航海” 时期。在这一

第280章 失眠

崔知悌失眠了。

连续好几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夫人王氏让他睡不着就数钱,一贯一贯的数。结果每次数到一万贯的时候,他更睡不着了。

“夫人,真要拿一万贯给那李逍?”

王氏也一样很精神,昏暗的卧室里她两眼放光,“李逍要是真敢收才好,一万贯换个印刷术我们不亏。”

一万贯钱,能在京畿买上几座不小的田庄。不过比起印刷术来,这确实又算不得什么。

“我只怕这李逍没安好心啊,印刷术如此厉害,他岂会轻易给我们崔家?”

王氏哼了一声,上次李逍骂了她的乳娘,后来又打了崔家的管事,虽然说伤了崔家的脸面,可毕竟只是两个下人而已。李逍还真敢跟崔家来硬的不成?

“那李逍手握着印刷术也没能力保住,他要是聪明,就知道卖给我们,他得一万贯钱财,岂不是很好?”

王氏算定李逍是不敢玩崔家的,打两个下人也不过是眦一下牙而已。

“可那李逍还要求我们把二娘许给他。”

“那是痴心妄想,二娘岂会嫁给他,岂能嫁给他,他心里没有半点数吗?妾身看这李逍提这要求,不过是漫天要价而已。”

崔知悌终于下定决心,打算做这一单买卖。

“一万贯买印刷术是值,可我们也没有这么多钱。”他忍不住叹息。这年头如崔家这样的家族,家财万贯是自然的,数百年的积累,财富充足。不过再有钱的人家,谁也不会在家里存上万贯的现钱。

崔家的财产,也跟大多数士族一样,主要还是买田置地,以及不少的商铺宅子,另外他们还会拿出许多钱来放贷。

“把家里藏的金和银拿出来,再把库里的绢拿出来一些,要是不够,就再拿两个庄子出来凑。咱们得抓紧时机下手,万一这李逍找别人,那就晚了。”

一万贯很多,但换个印刷术肯定值,崔家不出手,肯定会有别人愿意出手。

没有足够的现钱,那就先凑一凑,家里藏存的金银,以及田庄都可以拿来充数。

·······

长安,北苑。

李逍放了个小长假回来后,便先来到自己的北苑试验田视察。今夏,北苑足足种植了六百亩玉米地。

一片片土地又平又直,平整的整整齐齐。

黝黑的昆仑奴在玉米监官吏的监督下努力的干着活,平整的地里已经冒出了绿色的玉米芽,昆仑奴正在松土、拔草和间苗。

间下来的苗也不能浪费,得马上拿到另一边的空地里去移栽。等以后种子足够了,就不用这么小心,到时可以稍微粗种,直接把玉米种子撒到地里就行了,不用搞的这么精细,甚至就算间苗,间出的苗也就如杂草一样扔掉了,不用跟宝一样的还要拿到另一块空地里去种植。

有人间苗,有人松土,有人拔草,还有人浇水。

一片悠闲的田园景色。

李逍背着手漫步其间,看着这一大片玉米地,很满足,这是他带来的改变。今夏播下六百亩玉米,秋收时就能有几十万斤玉米了,到明年春,就能够种上更多的玉米。

皇帝在北苑又划了一千亩地给玉米监,这些都是官田。

玉米监在北苑只种了六百亩玉米,在蓝溪种了三百亩玉米,在沙苑种了一百亩,另外在京畿的二十二县都各种了十亩玉米试验田。

玉米试验田亩数扩大了,种植范围也扩大了。按李逍与李治所商议过的,明年春就要在关陇、河中、河东、河朔等地全面推广玉米种植,到时将在这几个道种植十万亩以上的玉米,玉米种植范围将遍及到这几个道的每个县中,另外玉米监也将在河北、淮南、山南、剑南、江南等各道设立新的玉米试验田,在各地试种玉米。

朝廷计划用三年时间,用玉米取代原来粟、黍种植面积的一半。

副监李元芳这段时间天天扑在试验田里,还不停在北苑、沙苑、蓝溪以及其它京畿诸县试验田之间跑,人晒的黝黑,都跟那些昆仑奴快一样黑了。

“元芳啊,你可是监副,负责抓总就是了,具体的事务,交给下面的官吏去做嘛。”

玉米监今年种了一千亩地,又有了之前夏收的丰收,如今朝廷十分重视。前段时间又给了李逍不少官吏名额,现在北苑、沙苑、蓝溪三大试验区,各升级为七品的囿监,各由一名七品的囿监负责,京畿二十二县,也各设了一位八品监丞负责蹲点。

原来玉米监不过几名官员,十几个吏员,百多昆仑奴,而现在,可是鸟枪换炮,九品以上官员都有三十多个,流外吏更是多达二百来人,除了原来的那百多昆仑奴,朝廷又特划了一千多户贱籍给玉米监。

玉米监甚至还特旨被提升为五品的衙门,李逍这个监正自然是五品,而李元芳这个副监如今也提升为从五品下,跟着李逍,简直是平步青云,可玉米监出的成果,别人也是无法置疑的。

李元芳呵呵的笑笑,穿上了绯衣银鱼越发不敢松懈了。

“多跑跑也不累,玉米长势都很好,比我们春播的还好。”毕竟已经收获了一季,现在再种第二季,大家都有了些经验。

而且现在的天气也比上季好的多。

“我们玉米监手里现在有朝廷批给的试验田一共一百顷。玉米种了一千二百亩,还剩下的地,按三郎你的要求,我让人给种上了辣椒和高粱。”

李逍点头,有李元芳这样可靠的副手,他这个一把手就相当轻松了,提出要求,他自然会负责执行到位。

“三郎,种辣椒我倒理解,毕竟现在辣椒挺值钱的,可种高粱干嘛,高粱也不值几个钱啊?”

朝廷在京畿二十二个县划给玉米监四千亩地,又有原来北苑、蓝溪、沙苑三大基地的六千亩地,足足万亩田地,还基本上都是比较优质的良田。

拿这么好的良田来种高粱,他确实不太理解,毕竟高粱虽也曾是主食之一,但价值远不如粟、黍,更别说如麦稻般值钱。除非灾荒之年,否则高粱都只是做为牲口的饲料的。

李逍笑而不语,他是不会告诉李元芳,高粱可是能够酿酒的。专门从别的酒坊里买酒糟也不是长久计划,毕竟买的多了人家也会涨价,再一个酒汗虽然品质不错,可产量太低,酒坊要长远发展,还不如直接酿高粱酒,高粱酿造白酒可是极好的原料。

反正这些试验田明年都要种玉米,今年空着也是浪费,不如种上辣椒和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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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岳父大人

曲江。

池畔凉亭。

度支员外郎崔知悌静坐亭中,他微闭着眼睛,他在等一个客人。只是这个客人太不懂礼数,约好的时间已经过了快一个时辰,却还迟迟未到。

他努力的在抑制自己心头的怒火。

脚步声传来,长随的声音响起,“阿郎,李三郎到了。”

崔知悌睁开眼,恰看到李逍一件薄衫飘飘,手执一把扇子摇摆着进来。

“哎呀,临时遇到点事,耽误了些时间,还望崔员外恕罪!”

崔知悌见他那满面笑容的样子,哪有半分抱歉之意,心里越分不满。目光被李逍手里的扇子吸引,那居然是那把可以折起来的扇子,半圆的扇面打开,上面居然是一副仕女图,还配有一首诗词。

隐约看去,好像是阎立本所做的画,褚遂良题的字,骆宾王的诗。

“贤侄这把扇子倒是挺别致!”

崔孝悌转移话题,看着李逍的折扇问。

折扇早在魏晋之时就已经有了,最早称为腰扇,后来也称叠扇,虽早有可折叠的扇子,但却并没有在上面绘画写诗题写的做法。

而且形制上,李逍的这把折扇明显要更好看一些,特别是再添了诗画之后,更了得,更别说这上面的绘画的阎立本是当世第一丹青圣手,而题字的褚遂良也是当今有名的书法大家,就连那首诗的作者骆宾王,那也是如今名满长安的年青才子。

“区区一把折扇而已,不足挂齿。”李逍笑道。

“你这折扇挺别致的,尤其是这上面的诗画字都堪称一绝啊,想不到三郎与阎公、褚公还有那位年轻才子有这交情啊。”

“嗯,有些往来。其实若是崔员外想要这折扇,我送你一把就是,这样的扇子我有成千上万把呢。”

崔知悌笑道,“三郎说笑了,上万把?就算你与褚公阎公他们关系再好,他们日夜不休,一天又能给你画出几把来?”

“崔员外这就有所不知了,有这一把足矣,有一把就有千万把。相信崔员外也知我有印刷术,用印刷术,有此一把,然后我就能让人印刷出千万张扇面,然后找匠人做些折扇骨,糊上去不就好了。”

崔知悌见过李逍印的债券,债券可是更加的复杂精美,他相信李逍也有能力把这折扇印刷下来。

“三郎,今日找你过来,还是因为那日你给我的那封信。”崔知悌开门见山,也不算再绕弯子了。

“崔员外考虑过我的提议了,结果如何?”

李逍啪的一声甩开折扇,微笑着扇风。

“三郎你那日打伤我家管事,你还没个说法呢。”

“我乡下人,看不懂你家那个管事那般嚣张的样子,所以就打了,怎么的,崔员外这是要跟我讨说法吗?”

李逍这无耻的态度,让崔知悌很怒火,可转念想到跟这种人也没什么好谈的,还是谈正事要紧。

“罢了,他轻慢三郎在先,三郎替我管教下他也好。还是谈正事吧,一万贯买你的印刷术,贵了。”

李逍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既然崔员外觉得贵了,那就算了。反正长安城对这有兴趣的也不止崔家,甚至长安的崔家也不止崔员外一家。我再去问问别家就是,不过机会可只此一次啊,错过了,崔员外可莫后悔啊。”

这态度,让崔知悌很想打人。

这家伙,有恃无恐啊。

“一万贯可不是个小数字,谁家手里也不可能随时拿出万贯来。”

李逍呵呵。

“崔员外,印刷术是绝对价值万贯的。不过交易嘛,总得是让各自方便。我也没要求要一万贯现钱,让崔员外拿出一万贯铜钱来也不现实,就算是一万贯的绢也不容易,可以钱帛并给,甚至金银、田地、商铺这些也一样能交易的,反正都是能值钱的东西,崔员外说对吧。”

崔知悌点了点头。

“钱帛、金银、土地商铺支付倒是没问题,但得给我点时间筹集。”

李逍看崔知悌那副势在必得的样子,心里想笑。

老崔敢辱他,那他就敢耍老崔。

本来写封信也只是想调戏调戏下老崔,但现在老崔这么配合的上当了,他要是就这样结束游戏,未免不够意思了。

李逍摇头。

“印刷术这东西现在满长安皆知,不知道多少人在打他的主意,我不可能留在手里太久的,崔员外是第一个来跟我谈的,所以我给你个面子,但你也得抓紧。今天,今天之内,崔员外要是把钱凑齐给我,那么我就把这技术给你,否则我就跟卖给别人了。”

崔知悌盯着李逍,良久吐出一句话,“可以。”

“什么时候成交?”他问。

“等下,崔员外,你莫不是那封信没看全?我这印刷术可不仅是卖一万贯钱这么简单,可还是有一个附加条件的。我除了一万贯钱,还要崔二娘!”

“不可能,二娘是我崔家嫡女,岂能给你为妾!”

“是媵,将来若为我李家生子,也一样有机会得诰命册封的嘛。”李逍笑着说道。

“不可能!”

“既然如此,那么交易取消,告辞!”李逍瞬间翻脸,起身就要走。

崔知悌坐在那里,看到李逍摇着扇子往外走,脸上阴晴不定。

等李逍都已经快要脱离视线时,他终于忍不住叫了一声,“等一下!”

李逍却头也没回的继续前走,“崔员外想好了再叫某吧!”

“我答应你!”崔知悌咬牙喊道。

李逍终于微笑着回头。

“小婿拜见岳父大人!”李逍呵呵的向崔知悌拱手行礼。

崔知悌气的都要打人,但强忍着道,“我答应二娘嫁给你,但我崔家嫁女,岂能草率,我得时间准备嫁妆,另外还要请人择定良辰吉日。”

“可以可以。”李逍笑着说道,“当然是应该的,不如我们现在就写份契约,我把印刷术给崔家,崔家付给我一万贯,另外你再给我一份二娘的契书!”

崔知悌不说话,嫁女儿是不可能的,那只是个缓兵之计而已。

可李逍那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他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册子,“这就是印刷术,详细方法尽在上面,若是契约立完,我拿到钱,那么这册子还有我的那个作坊,就都归崔家了。”

李逍没提找人见证,而崔知悌也心中有鬼,同样不提找人见证。

“西市里有我一个金银铺子,我已经把一万贯的金钱钱帛还有田契放在那了。”

李逍笑道,“那我们现在就立契约?”

崔知悌犹豫,李逍却已经道,“看来崔员外还是犹豫不决啊,那这买卖还是算了吧,我这人做买卖,从不勉强别人。”

“等下。”

崔知悌下定决心,“签!”

当下崔知悌召来随从,取来纸墨笔砚,一份是印刷术购买契约,一份则是女儿崔二娘许给李逍的契约。因为是做媵妾,因此不立婚书而是立契。

崔知悌写婚契的时候,特别留了个后手,他只写崔知悌二女,并没写明自己嫡出女儿崔璎珞的名字。

“岳父大人应当把二娘名字写上吧。”李逍提醒。

崔知悌顿了一下,然后又重写了一份,这次许州崔知悌二女后面写上了月奴二字。

“原来二娘子小名月奴啊!”李逍笑道。

崔知悌嗯了一声,继续写。

其实这个崔月奴并不是李逍说的崔二娘子,真正的崔二娘子叫崔璎珞,而这个崔月奴,其实就是崔知悌之前打算用来卖婚给李逍的婢生女。

这个月奴在崔家并没有被崔知悌认做女儿,但月奴若是按崔家女子排行,又确实是排第二,只因为他从没认过这个女儿,因此府里只把本来排第三的崔璎珞称为崔二娘。

现在崔知悌就是打算来一着移花接木,让崔月奴代表崔璎珞,只要等印刷术到手,李逍就算拿着这婚契跟他打官司他也不怕。

崔二娘月奴五个字,可是能让李逍到时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的。

崔知悌只想马上拿到印刷术,以免夜长梦多,因此巴不得赶紧完成交易。

两份契约写好,各为一式两份,两人都签名,各留一份。

“先去看看我的作坊!”李逍笑着道,他没提先去金银铺。

崔知悌还真以为李逍是诚心交易,当下骑马跟李逍先到了长安西市门外的印刷作坊,在李逍的带领下,崔知悌亲自验证了这个印刷作坊。

“这个作坊,连带着里面的匠人,以后都归岳父大人了。不过我这里的匠人都是雇佣来的,不是奴隶,岳父大人以后可得工钱照付啊。”

李逍每叫一句岳父大人,崔知悌眼角就不由的抽抽一下。

简单的一番介绍,李逍把作坊转交给了崔知悌。然后两人又马不停蹄的赶往了西市。

崔家西市的金银铺子是一家专门经营金银首饰打造出售,以及金银铜钱兑换,甚至还兼有放贷生意的店铺,铺子不算大,但一年也有不少的进项。

此时铺子里已经准备好了价值一万贯的金、银、铜钱、绢,以及几份田庄和几间商铺的契约。

“多谢岳父大人。”

李逍笑着收下,然后把那本小册子也交给了崔知悌。

“阿葱、阿蒜,你们两个带人把这些金银钱帛都装上车,送回府中。”李逍一边把几张契约放进怀里,一边让张葱刘蒜带着随从把铺里那些硬货搬上马车。虽然这店铺也属于李逍的了,但这么大笔钱可不能继续放在这里。

崔知悌确认过那本册子后,就匆匆告辞。

“岳父大人,还请早日择定良辰吉日。日子选好,请马上通知于我,我好上门送娉礼啊!”

崔知悌黑着脸,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李逍冲着他的背影,嘿嘿的冷笑了几声。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关注 美女小编帮你找书!当真是看书撩妹两不误!

第282章 血溅金殿

胜业坊,李府。

前厅,摆着一盘盘的黄金和白银,还有一箱箱的铜钱,一捆捆的绢帛,桌案上,还摆着好几张契约。

整整价值一万贯的钱财地契。

崔家算是出了血了。

黄澄澄的金条,一根十两重,拿着手里沉甸甸的,上面还打着崔家的印记。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黄金在大唐不算流通货币,大唐钱帛兼行,铜钱和绢帛都算是法定货币,但金银却不是。皆因为金银太稀少,难以承担货币的职责。

大唐的金银产量都极为稀少,甚至银产量比金产量还少。

天下贡金之州七十三,贡银之州六十四。虽然产金银之地不少,但产量极低,一些州贡金贡银,都是按两来计算的,一年贡银四铤,或贡金十两。基本上,如今每年新采的黄金和白银都只有几万两而已。

这么点量,导致了黄金一直成为财富和身份的象征。

一两黄金价值八贯铜钱,一两白银也价值五贯铜钱,金比银比铜是八比五比一的汇率,而且相对比较稳固。相对来说,唐朝的银价很高,金价倒比较平。

黄金一般是做为财富储藏的,朝廷掌握的金银则用来赏赐为主。

十六根大黄鱼,足足十斤,价值一千二百八十贯。

而那边白灿灿的银子,则全铸成银铤,形像猪腰,因此也通常被称为猪腰子银,这并不是后世常见的那种马蹄或元宝状的。

一锭银铤五十两,整整二十锭银铤,价值五千贯钱。

金银就值六千二百八十贯,剩下的三千七百二十贯,则是两个百亩田庄,再加两个长安的商铺,外加一些铜钱和绢折现。

真金白银的一万贯啊。

李逍不得不感叹崔家的底蕴深厚,说掏钱就掏钱,短短不到半个月时间,人家就能弄出一万贯的钱来。

李逍现在说起来也是身家近万贯的人了,可是住的宅子占了近五千贯,田地三千五百亩也值几千贯,剩下的就是几个作坊了,真正的现金,其实他手里并没几个钱。

买债券花光了最后点现金,买船的钱都还是借程家的,李逍之前还又拿债券向朝廷抵押,在百济又买进了价值三千贯的土地和奴隶,加上买船借的一万贯,李逍现在实际负债一万多贯呢。

崔家送来的这么一大笔钱,倒是让李逍手头又活泛了。

钱管家看着那一厅的金银绢帛还有契约,惊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好不容易弄明白这钱从哪来的,更是额头冒汗。

“阿郎,咱们就这样把印刷术卖给崔家了?”

“嗯,卖了。”李逍一手拿着根金条,一手握着块银铤,很沉,也够充实。

“这么大的买卖,不声不响的就谈成了?”老钱惊讶万分,万贯的交易啊,说谈就谈,还一下子就谈成了。

“崔家比较急,我也比较急。”

“这买卖值吗?”老钱问。能卖一万贯,应当说不亏,可既然崔家这么急着付钱,那说明这印刷术肯定值一万贯啊。

“当然值啊,一个印刷术卖了一万贯有何不值的?崔家想要,我们就卖他就是了,反正啊,这印刷术我早已经献给陛下了。”

“啊!”

钱管家傻眼了。

怎么能一边献给了皇帝,又一面卖给崔家呢。做人怎么人这样,这不是不诚信吗?

李逍把金银放回,掏出那张纸契笑道,“你以为崔家就诚信吗?他们先是要拿婢生女卖婚于我欺辱我在先,又在这契约上做手脚,再次拿婢生女冒充嫡女,还真当我什么都不知道呢。”

李逍特意要求崔知悌把崔二娘的名字写上去,就是要揭穿崔知悌的把戏。他并不是真想要崔二娘子做妾,不过是要看清崔知悌的丑恶嘴脸,以为李家好欺负吗?

既然要玩,那就玩到底。

战争是崔知悌挑起的,李逍不过是应战而已。

他早知道崔知悌的二女儿叫做崔璎珞,虽说名门大家的闺女不会轻易泄露名字,但是李逍还是有办法打听到的。

月奴,是那个可怜的婢生女。

“阿郎,崔知悌可是许州崔氏家主,那许州崔氏可是清河崔氏的支房啊。咱们如此得罪他,岂不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钱管家担忧的道。蓝溪李怎么能跟许州崔比呢,那是百年士族,甚至后面还有清河崔这个宗主,而李家不过是个小地主。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李逍把婚契收起,“崔知悌要玩我,那就得做好被我玩的准备,他出钱买我的印刷术,我卖给了他。这份契约上,虽说了不能把印刷术卖与其它人,但我确实没卖啊,我只是献给了陛下。”

大家都各怀鬼胎,那么最后就看谁倒霉了。

互相算计,李逍肯定不亏的。

至于说崔家的怒火,李逍会怕吗?

人家已经主动挑衅了,李逍就不是那种忍气吞声的人,对方要算计他,那被他算计了就不要怪别人。

真要说战争,李逍也并不就会怕的。

他李逍虽只是个小地主出身的小贵族,可后面也不是没人的。崔家百年士族又如何,撕破了脸皮,那就各凭本事。

·······

早朝。

度支员外郎崔知悌早上满脸笑容,见到上朝的官员们都主动的热情打招呼。

“崔员外这是有什么喜事了?”有人笑问。

“莫不是崔兄为二娘子找到中意人家了?”

“快说说是哪家俊彦,终能得崔兄青睐?”

崔知悌笑呵呵的,昨天拿到雕版印刷术和作坊后,他立即就调来了崔家的管事和仆役,把作坊接管了,又马上研究了雕版印刷术,最后发现其实雕版印刷术很简单。

雕版印刷需要特制的油墨,他让管家去找李逍,结果李逍说油墨技术不送,但是可以便宜供应给崔家的印刷作坊。崔知悌想想后,也就没计较,雕版印刷作坊嘛,油墨技术不送也没什么,好比李逍卖个作坊,也不会再送个造纸技术给他一样。

他也有自信以后能够仿制出油墨。

在仔细的视察过作坊,研究进印刷术后,虽然感叹这技术很简单,但他也惊叹印刷术确实很有实用性,能大大降低书籍的成本,他觉得一万贯没白花,已经准备大展拳脚了。

李逍说皇帝准备印刷一万套九经,一万套五经正义,如果他能够把这单生意拿下来,那么崔家的印刷坊能够迅速扩大规模,赚上一大笔。不但能赚钱,还能为崔家赚取巨大的声望,一想到以后读书人都读他崔家印的书,崔知悌就忍不住笑意。

金殿上。

百官山呼万岁,早朝开始。

“诏令!”

当大家以为早朝就要结束时,突如其来的,皇帝让中官宣旨。

这是一道经过中书门下的正式诏令。

朝廷在秘书省新建一个印刷局。

崔知悌脸色微变,他有不好的感觉。

印刷局,这朝廷怎么会突然弄一个印刷局出来。这新设的印刷局会不会影响到崔家的印刷坊?

还是说,这个印刷局只是因为朝廷要印一套万九经一万套五经正义?

心中不安。

这时继续宣读,却是朝廷授李逍兼秘书少监,负责印刷局。

李逍,秘书少监,印刷局。

崔知悌看着那边上前谢恩的李逍,突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

接下来殿上的声音他已经有些听不太清楚了,只感觉到处都是回声,脚下的地都在旋转着。

朝廷任李逍兼任秘书少监,负责印刷局,而印刷局筹建雕版印刷坊、造纸坊、制墨坊等,全面负责印刷一万套九经、一万套五经正义事宜。

轰!

崔知悌感觉脑袋爆炸了。

狗贼!

李逍这个狗贼。

被他耍了,他居然一边把印刷术和作坊卖给自己,骗了一万贯钱财,一面却又把这印刷术献给朝廷,获得一个四品的秘书省监官职。

无耻,从未见过这般无耻之人。

崔知悌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他血红着双眼,冲着李逍就扑了上去。

金殿之上,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事情。

皇帝震惊。

百官震惊。

连负责监督朝臣礼仪的御史们都一时愣住了。

金殿之上,大打出手,这是何人敢这么大胆。

李逍在崔知悌冲过来之际,就已经发现了。不过他假装没看到,任由崔知悌一把扑倒了他,任他骑到他头上对着他扬起拳头一阵猛揍。

反正崔知悌这样的文官,拳头也没有几斤力气,打两下也没什么关系。

崔知悌完全失态了,疯狂的攻击着李逍。

皇帝终于反应了过来,高喝,“放肆!”

殿中靠的近的大臣们也连忙上前,七手八脚的拉开疯狂的崔知悌。

李逍有些狼狈,衣服被扯破了,甚至鼻子上还挨了两拳,其实是他故意没护住鼻子。

鼻血流了不少,已经血染红了胸襟。

金殿溅血。

这可就不一般了。

几名御史愣过神之后,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好戏开场啊,虽然不知道崔知悌为何发疯扑打李逍,但堂堂度支员外郎却金殿殴打秘书少监,这可不得了。

这不但是以下犯上,还是君前无礼,更别说这位崔知悌还是许州崔的当家人呢。

“陛下,臣弹劾度支员外郎崔知悌·······”

“臣弹劾崔知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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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赶尽杀绝

崔知悌浑身颤抖着,任人拉着,他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做出了万不该做的疯行。

在一片弹劾崔知悌的声音之中。

崔知温站了出来,他知道再不站出来,只怕大兄就将万劫不复,甚至整个许州崔氏都将万劫不复。

“启奏陛下,昨日李逍将雕版印刷之术以万贯之价卖于我兄长,不料今日却发现,原来他早已经把雕版印刷之术卖给了朝廷换取四品不监之职。此人仗着陛下宠幸,仗着有献祥瑞玉米之功,无法无天,欺诈同僚,罪大恶极。”

“臣深以与此之辈同班为耻,乞陛下严惩李逍!”

朝堂之上,安静了下来。

诈骗同僚万贯之财,听起来李逍确实做的有些过份了啊。任谁被人诈骗了一万贯,估计都要气极。崔知悌刚才疯狂的行为,似乎也有了些解释了。

但很奇怪,却没有人马上开口。

大家都在等皇帝的态度。

毕竟这事因雕版印刷术而起,而现在雕版印刷术一货卖二家。李逍先献给皇帝,又卖给崔家。

在大家期待中,皇帝李治缓缓的发声。

“崔卿言李逍欺诈同僚,可有证据?”

崔知悌胸膛起伏,挣开几个拉着他的同僚,高声道,“启奏陛下,臣有与李逍签下的契约,臣有证据!”

“那就把证据呈上来!”皇帝声音听不出感情。

崔知悌并没有把契约带在身上,他要求让人回崔家去拿。

李逍擦了擦脸上的鼻子,故意弄的满脸都是血,搞的更加的惊人。

“陛下,臣这有契约!”

众人注视下,李逍从怀里掏出契约,契约上还沾染了腥红的鲜血。

李治从中官手里接过,仔细看了一遍。

“有你二人签名,确实是契约,只是朕看了几遍,似乎并没有看到欺诈之说?”李治目光扫过崔知悌,“这契约上说明,李逍把印刷术卖与崔知悌没错,可并没约定其它?”

崔知悌一怔,皇帝这是什么意思,故意袒护李逍?

“陛下,一个印刷术,臣花费万贯买下,李逍如何还能货卖二家?”

李治转头望向李逍,“瑞卿,你对此做何解释?”

“回陛下,印刷术是技术,不是一般的货物。若是一般货物自然不能一物二卖,一物二卖总会有一人拿不到货。可我这是技术,技术转让,给一家还是二家都是可以的。当然,崔知悌也可以要求独家专享,但那价钱就不是一万贯了。”

李逍擦擦鼻子,继续道,“既然崔知悌没与臣做特别约定,那么就没有权力禁止臣把印刷术自用,甚至是献给朝廷,哪怕臣真的再卖一家,那崔知悌也没有权力指责臣违约,因为我们的契约里根本就没有约定过此事。”

殿上。

李绩听到李逍的解释,不由的一笑。心想这解释从表面上来说,确实是立的住脚的,可你这事从常理上来说,明摆着是坑崔家啊。

一个印刷术你卖崔知悌一万贯可不便宜,你还要卖二家三家,这不坑人是什么。

崔知悌咆哮道,“既没明文约定,那又如何就说可以卖?”

“姓崔的,你要点脸,我这印刷术值多少你心里没有点逼数吗?诸位,我在这里给大家列个数字。陛下准备让印刷局印刷一万套九经和一万套五经正义,两套书加起来近三百卷,寻常抄一套书,全凭人工抄写,一卷千文,这近三百卷那就是近三百贯。”

这话没人反驳,书是奢侈品。

就算是殿中的众臣们,哪个家里敢说就能藏书几百卷?一卷万字千文,这还只是抄书价呢,实际雇人抄书,不但得给抄书钱,还得自备上笔墨纸,这本钱也不小的。

“而诸位知道用雕版印刷能够减少多少成本吗?”李逍问。

“能减少很多,很多。”他自问自答,“还是以朝廷要印的那两万套书来算,一整套近三百卷抄写的成本就是数百贯,两万套如果全抄写那就得上千万贯钱,可以说就算朝廷把国库的钱都拿出来,也抄写不出这两万套书,而且从哪里找这么多抄书人来?得抄到什么时候?”

“但是!”

他话语重重一顿。

“但是如果改为雕版印刷术,那成本就将大大降低。”

李绩其实已经在政事堂的议事中,从皇帝的嘴中得出了雕版印刷术之利,知道印上两万套书,成本并不高。要不然,他们这些宰相也不可能答应皇帝的疯狂之举。

“祥瑞,两套书各印一万卷,总共得费多少国帑?”

李逍竖起三根手指。

“三十万贯!仅仅只要三十万贯就足矣!”

这话一出,殿中许多胡子花白的大臣都激动的嘴唇发抖了。

足足近三百万卷书啊,这么多的书,只要三十万贯?

那岂不是说一卷书只要一百文钱?一套百卷也就十贯?一套五经正义一百八十卷,才十八贯?

这不可能啊,怎么可能这么便宜。抄一卷书都要一千文呢,纸不要钱?墨不要钱?

“诸位别不相信,雕版印刷有个特点,那就是同一个版印刷的越多,那成本就会摊的越薄。打个比方,如果只印一卷书,那么抄一卷书花一贯,而印一卷书可能要花费数贯,成本远比抄书来的高。”

“雕版是可以反复利用的,印的越多成本自然越低。印上万套,那么版钱几乎可以不计了,这一卷书一百钱,主要成本都是纸墨人工,而某有新的书籍装订之法,用此法,对纸张成本也是大大节约。再加上其它方面的改良,则最后就能得出一卷书只要百文之惊人低价。”

“天佑大唐,有此神术,从此大唐读书人都有书读,都读的起书了!”一位白胡子老文臣激动的赞叹。

李逍等一大堆天佑大唐的声音慢下来,才又道,“原本手抄两万套经书不可能的事情,就算能也得上千万贯钱。而现在,雕版印刷,却只用三十万贯,而且时间、人工、金钱都节约许多,难道诸位不觉得这雕版印刷术远不止万贯价值?”

“诸位,我将如此神奇之印刷术,以一万贯钱就转让给崔家一份,崔知悌还有何不满足的?”

崔知悌恨恨的瞪着李逍,只悔当初为了早点拿到这印刷术,没有跟李逍多在契约上加上约束条文,更恨当时连个见证人都没有,有些话说都说不清楚了。

“陛下,雕版印刷术这种利国利民之发明,臣又怎么可能一直私藏呢?臣不会如崔知悌这样一心想着独占印刷术,我也没有料到他会有这种想法,本来也只是见他非常喜欢这印刷术,便转让给他一份,想不到他居然还不满足,居然还要独占,甚至今天在朝堂之上,当众殴打我!”

这番话一出,那就是诛心之言。

李逍有了这印刷术,想的先献给朝廷,而崔知悌,却想的是独占。

李绩这个时候站出来帮李逍说话了,“这件事情,本来两人立有契约,那么就该按契约来。本来按常理说一货不卖二家,但雕版印刷术不是一般的物品,其价值也远超万贯,李逍将印刷术献给朝廷后,又转让给崔家,此事也不算违反契约。崔知悌手里确实拿到了雕版印刷术,此事没错。”

既然李逍没错,那么错的就是崔知悌了。

李治黑起脸来,他对这些士族也向来没好感。这个崔知悌知道李逍有印刷术,马上就弄出万贯来买,还不是想独家垄断这种技术,真不要脸。

“崔知悌,就算你和瑞卿对契约有争端,那你也应当通过有司衙门裁判,怎么能在金殿之上,当众殴打上官?”

崔知悌只是个从六品上的职务,而李逍可是新授的秘书少监,从四品上职。崔知悌殴打上官,以下犯上,更何况还是在金殿之上,当着皇帝的面,这还犯有欺君之罪。

“大理寺卿出列,崔知悌今日行为,该论何罪?”

大理寺卿连忙站了出来,身为大理寺卿,对于大唐律令那是非常熟悉的,他迅速答奏。

崔知悌犯下的罪行很多,每一条都够免官夺职,甚至够的上下狱。

宰相李义府在大理寺卿说完崔知悌触犯之律条后,直言崔知悌犯有大不敬之罪,当诛!

李义府是庶族出身,最恨那些高高在上的士族,对于崔知悌这样的五姓子,不知道多羡慕妒忌恨,有机会自然不放过。

同为崔氏的宰相崔敦礼连忙为崔知悌求情。

虽说崔敦礼是博陵崔氏,但一笔写不出两个崔家来,而且五姓七家本就相互联姻有亲,盘根错节的关系复杂。

“陛下,臣李逍也请求陛下宽恕崔员外!”

李逍站出来高声说道。

“哦!”李治心里有些惊讶道,这件事情怎么看都是李逍故意坑崔知悌,可现在怎么李逍倒为崔知悌求情了?

“回陛下,臣之前已经与崔员外结亲,崔员外立婚契将崔氏二女许给臣为媵妾,崔氏女不日将择期入我李家门,我今日虽被崔员外殴打,但他是我岳父,我受他一些打就算了。”

李逍这话一出,崔知悌直接气晕了过去。

朝堂上更是一片咦的声音,连皇帝李治都感叹,李逍这也太狠了,丝毫没有化解之意,这还要赶尽杀绝啊!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关注 美女小编帮你找书!当真是看书撩妹两不误!

第284章 指腹为婚

坑了崔家一万贯,这还要坑人家一个女儿,李逍这手段太粗暴了,甚至让殿上不少人有股子颤抖的感觉。

狠,不是一般的狠。

李逍在众人的目光里,掏出了那张婚契。

李治无奈的轻轻一声叹息,让内侍把那张婚契递上来。看了几遍,确认和刚才那张契约一样,都有李逍和崔知悌的签名,“确实是崔知悌给李逍写的婚契。”

底下一片惊叹之声响起。

崔家二娘子啊,满长安有名的。多少勋戚贵族,多少王侯公卿都想与崔家联姻,为自家儿子求娶这位崔二娘子,可是直到现在,崔二娘子都年芳二八了,崔家都没瞧上一家能配上自家女儿的。

不管是宗室亲王之子,还是勋臣国公之子,统统都不入崔知悌的法眼。

越是如此,大家越是把崔二娘子捧的跟长安第一名花一样,甚至有人把崔二娘子称为长安之花。

这样一朵长安之花,如今居然要插在李逍这牛粪上?

不敢相信!

崔知悌悠悠的醒了过来。

他目光空洞,然后渐渐聚焦回神。

“不!”

崔知悌高声嘶喊。

“不,不是这样。”

李治扬了扬手里的婚契,“崔知悌,这可是你亲笔所写并亲笔签名的婚契,怎么能说不是这样的呢?你这上面写的明明白白要将崔二娘子嫁给李逍为媵妾的!”

“不,不是这样的。”崔知悌摇头,被坑一万贯就认了,但他绝不会把女儿送给那个人渣为妾。

“陛下,这契上写的是崔氏二女月奴。”崔知悌咬着嘴唇道。

殿中有人惊讶道,“崔家二娘子不是听说叫璎珞吗?”

“对啊,长安之花,谁不知道呢,怎么却又冒出个月奴来?”

有人道,“莫不是崔知悌根本无意把女儿嫁给李逍,故意李代桃僵啊?”

“估计是,这月奴还不知道哪冒出来的呢。”

“崔员外这就不太地道了啊,摆明了是想要坑李少监的。”

下面议论纷纷,可崔知悌顾不得这么多了。

“是这样吗?”李治问李逍。

这个事情闹成这样,也确实太不像话了。李治也无意再继续深究,今天这事,狠狠的扇打了崔氏几个耳光,同样也给那些旧士族的脸狠扇了几下。李治见好就收,这样已经不错了。

可李逍是那种人吗?

崔知悌要是投降认输,他还能认他一马。

可既然崔知悌要提起这茬来,那李逍就不能让他如意了。

“陛下,当时崔员外跟臣所约定的可不是如他现在所说的,当时他说的是把二娘子许给臣为媵妾,并让二娘子的贴身丫环月奴做陪嫁,因此契上写的是崔二娘子及月奴,不信陛下且看那契约上,崔氏二女和月奴中间是不是还有一个空隙?”

契书上,崔氏二女几个字后,确实与月奴二字间空了一点。但不太明显,要是李逍不说,还真看不出来。

“不,李逍就谎,臣当时写的就是二女月奴!”崔知悌矢口否认。

李逍哼了一声,既然要玩,那就玩到底。

“请问崔员外,你家二女儿叫什么名字?”

“月奴!”崔知悌一口咬定。

底下一片哗然。

李逍转身问崔知温,“崔御史,你是崔员外的同胞兄弟,想必对你兄弟的家中儿女情况定当十分了解了,请问,崔二娘子叫什么名字?”

崔知温被李逍逼问,胀红了脸。

做为御史,他不能当众说谎,而且说谎也没用,这种事情一查就水落石出。可他也不甘心,吱唔了半天才道,“我侄女还待字闺中,名字岂能公之于众?”

李逍呵呵一笑,转向皇帝。

“陛下!”

李治对崔知温道,“朕让你说。”

崔知温无奈,叹息一声只得说出侄女叫璎珞。

“那这个月奴是谁?”

“是我大兄与家中奴婢生女。”

“哦!~~”

殿中再是一片惊叹之声响起。

李逍拱手,“陛下,一切已经水落石出,崔家二娘名叫璎珞,而月奴不过是崔家婢生女,崔家从没认过月奴为女,谁说真话谁说假话,一切明了,还请陛下为臣主持公道。”

李治看着崔知悌一副狂怒的姿态,心里几分厌恶,这些旧士族,太过贪的无厌。若嫌李逍卖的价高,完全可以不买。却非要用这种手段算计李逍,结果反被李逍算计一把后,又输不起。

“诸位爱卿,事情已经水落石出,崔知悌罔顾国法,金殿殴打上官,御前欺君,罪大恶极。着即将崔知悌除为民籍,永不得再为官,籍没崔知悌全部家产充公,发回原籍看管,崔氏二女璎珞以及婢生女月奴皆按婚契入李家为妾!”

有机会不用白不用,李治借着这大好机会,马上狠狠的把崔知悌按到地上摩擦。

除籍为民,这辈子都不能再当官了,再籍没全部财产充公,崔知悌算是彻底完了。虽然没有牵连到他其它五个兄弟,但以后他也只能回老家在兄弟们的帮助下过过乡下日子了。

有人为崔知悌求情,可李治根本不理会。

金殿之上殴打上司,还打的人满脸是血,不但如此,还在君前说谎,这都是大罪了。

原本有望一二十年后能进入中枢当宰相的五姓子崔知悌,结果被一撸到底,官职没了,家业也没了,甚至连女儿都没了。

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结果。

蓝溪李逍跟许州崔氏的斗争,原本是一场不对称的斗争,但最后的结果却惊呆众人。

崔知悌这位清河崔氏分支的许州崔当家人,完败。

败的一败涂地。

而那个还被许多人视为幸进的田舍汉儿李逍,却头一次锋芒必露,展露峥嵘。这个小子并不仅仅是个乡下田舍儿,这还是头噬人的猛虎,一不小心,就被他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下了。

“把崔知悌拉下去!”皇帝厌恶的摆手,立即有侍卫入殿,架起崔知悌往外就走,任他如何呼喊,都不理会。

崔知温兔死狐悲,看着自己的兄长就那样被架了出去。

他目光如两把刀子般射在李逍脸上,李逍转过来,目光直视崔知温,两人目光相对,他对崔知温微微一笑。

崔李两家已经结成死仇,但李逍根本不在乎。早在崔知悌算计李逍的时候,李逍就没想过退让。

今天,就拿崔知悌祭刀,也让天下人知道,蓝溪李逍不是软蛋怂货,不是谁都可以欺负的,想要对付他,先自己惦量惦量一下,是不是愿意被李逍先撕下几块皮肉来?

散朝。

皇帝让李逍跟着回宫。

甘露殿。

李治跟武氏述说着刚才金殿之上发生的事情,李逍老实的坐在下面。

武氏听完,呵呵笑道,“那些旧士族太过贪婪,今日之事皆因贪婪起,否则也不会有这些事情了。”

李治目光瞪了李逍一眼,“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胆子越来越大。一万贯,他还真敢讹,讹完人家一万贯,还要讹人家一个女儿,最后还要再搭他个婢生子。”

李逍辨解,“臣老老实实做官,清清白白做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那崔知悌先欺辱我在先,先是让个仆妇来我家登堂入室,欺我妻子在先,又让个管事堵我大门,让我花费百万陪门财纳他崔家婢生女为妾,还要我把印刷术赠给。你说这世上,哪有这样欺负人的?”

“臣虽只是个乡下人,可也蒙陛下赐予子爵,授给官阶,是堂堂朝中官员,跟他崔知悌也算是同殿为臣。他不念及半分同僚情谊,却处处如何欺压我?我岂能退让?”

李治不满的瞪李逍,“你也收敛点吧!”

还是武氏帮李逍说话,“陛下,五姓七家惯来行事嚣张,他们以为祥瑞好欺,却不料一脚踢到个硬石头上了,活该他们倒霉。这些人,就该有祥瑞这样忠心耿耿的臣子收拾下他们。”

李治苦笑。

“爱妃啊,今日朕在金殿上还没帮他吗?可是今日过后,崔知悌虽说除籍为民了,但崔知悌还有五兄弟呢,一个在御史台为御史,还有三个在地方为刺史,崔家几兄弟后面还有清河崔,还有五姓七家,这些旧士族门阀,盘根错节,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李逍这次往死里得罪了崔家,以后只怕日子也不好过。”

李逍忙道,“臣从没想过要跟那些五姓子做朋友,他们看不起我这个乡下田舍汉,我又何尝瞧的起这些人。”

有武氏相帮,李治倒没有怎么训斥李逍。

武氏主动转移话题,问起李逍妻子还有多久生产。

“回娘娘话,大概还有三个月吧。”

武氏笑着道,“那倒跟我也差不多呢。”

李治在旁边跟着开玩笑,“如果两家到时所生一儿一女,那倒可以结个亲家。”

武氏道,“好啊,如果臣妾生的是儿子,赵氏生的是女儿,那就让李逍女儿做我儿的王妃,如果臣妾生的是女儿,赵氏生的是儿子,那到时就让李逍儿子尚臣妾公主!”

李逍问,“万一生的都是儿子或都是女儿呢?”

“都是儿子,那以后就让你儿子入宫给皇子做伴读随侍,若都是女儿,也进宫来给公主做伴。”

李逍心想,凭什么啊?

结果李治却还不太愿意呢。

“陛下,君无戏言呢。”武氏笑着对李治道。

“好吧,那就按爱妃所言。”

娘希匹,你们有问过我的意见吗?李逍骂娘!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关注 美女小编帮你找书!当真是看书撩妹两不误!

第285章 崔璎珞

李逍出宫的时候,发现守卫宫城的侍卫们看他的眼色都有些不对了。短短半天时间,蓝田县子李逍把度支员外郎崔知悌拉下马的消息已经传遍了长安,这可是一个劲爆新闻啊。

一个田舍汉儿出身的李逍,居然把五姓子崔知悌给干趴下了。彻底的干趴下了,除籍为民,籍没家产充公,还发回原籍看管。

太宗时起,对山东旧士族就没有什么好眼色,可山东旧士族的影响力依然巨大,尤其是五姓七家。贞观之时的名臣,哪个不争着与五姓七家结亲,宰相房玄龄、魏征等都是如此,更别说其它人。

哪怕太宗下旨修氏族志,把皇族列第一等,后族第二等,崔氏第三等,可旧士族的傲气还是居高不下。

这一次,借着李逍的胡闹,狠狠的收拾了崔知悌,也算是把五姓七家的脸面狠狠的重挫了一回。

一位宫门守将甚至笑着替李逍牵来坐骑,“蓝田县子,好样的,够爷们。那些狗日的五姓子,早就瞧他们不爽了。”

“这位兄弟如何称呼?”李逍问。

“某是武元庆,武昭仪的大哥。”那汉子笑呵呵的说道,还一副以后我们多亲近的样子。

李逍一听武元庆这名字,心想这货不是武三思他爹吗?

武家兄弟可是几个浑蛋啊,他是武则天的同父异母兄,据说武则天小的时候可没少受几个异母兄的欺负,甚至心里还留下了点阴影。

虽说那是儿时之事,但能把妹妹欺负的心里阴影的,估计不是什么好玩意。

李逍心想,我可是忠臣啊,怎么身边老是围着这些人呢。

跟武元庆闲聊几句他就告辞离开了,虽然不喜武元庆,但越是那些小人,越不能得罪。你不能跟他们深交,但也不能不理他们。

想着自己那未出世的孩子都已经被武氏给预定了,他心里都不由的有些郁闷,他跟武氏的关系是越来越密切了,这都已经成了儿女成亲了,而且他还是代王友,完全就是被绑上了武氏的船啊。

回胜业坊家里路上,经过崔家所在的坊区,看到大队的士兵正封锁了街坊,崔知悌府第已经被查封了。

崔知悌一身白麻布衣呆愣站在街口,崔家上下也都被赶了出来。

他们除了身上的衣服外,所有的一切都被查抄充公了。

“爹。”

一个凄凄的声音响起,李逍望去,原来崔知悌的女儿崔二娘子头蒙着纱巾,正依依不舍的跟父亲道别。

崔知悌被勒令马上出京,被押送回原籍监视看管居住,除了崔知悌外,他的妻子王氏和孩子们同行外,几个生有孩子的妾侍也允许同行,其它未生孩子的妾侍则将被留下,她们本就是崔氏的财产一部份,将被没入掖庭为役。

崔璎珞则将被送往李逍府上,同行的还有一个叫月奴的姑娘。

崔家上下一片鸡飞狗跳,人心惶惶。

李逍看了一眼,没有过去,骑马走了。

对崔知悌,他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既然出手了,就不会留情。但事情已经结束,他也没有必要非过去落井下石再说几句风凉话,没有什么意思。

“阿郎,那位长安之花真要送到我们府上来啊?”随从的张葱问李逍。

李逍皱皱眉,这还倒真是个问题。本来嘛,崔璎珞不过是跟崔知悌斗争的一张牌而已,当时也不会去想那么多。

可是现在,崔知悌败了,皇帝要求崔璎珞和崔月奴入李家为妾。

“到时再说吧。”

战争总会伤及无辜的,崔二娘子她们本是无辜的,可有时总是这样,谁也无法完全避免。

这件事情是在金殿之上定下来的,皇帝金口御言,他也不能轻改。若是他不肯接收,那么跟崔知悌的事情就会有漏洞。

李逍抬头望望长安的街坊,悠悠的道,“估计我如今已经成为整个山东士族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了。”

张葱和刘蒜两个少年眼里有些担忧之色,他们虽是来自江南的贫穷少年,但在长安也有段时间了,深深的明白士族的巨大影响力,尤其是这五姓七家。

崔知悌被除籍为民,押回原籍了,可崔知悌还有五个兄弟呢,两个在朝三个在外,都是职位不低,更别说他们姻亲遍天下。崔知悌的夫人可是太原王氏,据说辈份还是当今皇后的堂姑母。

“算了,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谁若想来惹我,那就要参照参照下崔知悌的下场了。”

回到家里,上下都迎了过来。外面的风风雨雨,也早已经传进了府中,大家看见主人笑呵呵的样子,也放心了不少。

家里还摆着崔家拿来的万贯钱财,李逍把玩了会,然后让人全部送去程家。有借有还,才再借不难。

原本打算拿改造好的木兰舟抵债,想了想还是算了。程家若看的上他的船,他可以送条给程家,薛家也送一条。

人在朝堂,最终还是免不了结党抱团。

虽说君子不朋不党,可李逍免不了俗,如今又得罪了士族,只能更紧紧的抱住皇帝李治的腿,还得再抱好程咬金、薛仁贵他们这些军中大佬的腿。

家里的护卫要再招几个,还得认真操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那些士族暗里下阴手,总得防着一二。

大门口一阵喧闹声传来。

管家过来禀报,说有天使前来,让李逍前去迎接。

李逍整了整衣服,门口,宫里来了一个宦官,带着一队人马,原来是把崔璎珞和崔月奴送了过来,两人各坐着一辆马车,隔着帘子都能听到里面嘤嘤的哭泣声。

“李秘书,奉陛下的旨意,崔家两位小娘给你送过来了,后面是两位小娘的衣妆用品等,另外陛下还特意下旨,从崔家抄没的家产里,拿出了两个京西五百亩地的田庄,另两个西市商铺,以及骊山温汤别庄一座为二位小娘的陪嫁。”

李治狠狠的扇了士族的脸一回,过了把爽劲,但也没忘记是谁帮他爽的,回头就从没收的崔家产业中,拿出了一些来做为赏赐给李逍。

“请天使代李逍谢过陛下恩赏。”

李逍招手,马上钱管家就把准备好的礼物送了上来,这般懂礼数让来传旨的宦官非常满意。比起崔知悌这种士族,可懂事太多了,怪不得崔知悌落如此下场,而李逍却能这般腾达。

宦官交待完差事就走了。

李逍听着马车里一直传出的嘤嘤哭泣声也是头痛。

“请二娘子下车。”

李逍站在马车外说道,可里面却没动静。李逍等了一会,伸手去掀车帘,结果刚掀起一点帘子,就见一点寒茫刺来。

不由的大惊失色,匆忙间只看到马车里坐着一个玉面含煞的美人,面上尤自梨花带雨,咬牙切齿的怒目而视,手里却拿着一把金剪狠狠刺向自己。

李逍岂会被一个女人刺中。

手一沉便握住了崔璎珞的手腕,稍一用力,崔璎珞就无法再刺向前了。

“姑娘,这又是何必呢?”

“我要跟你同归于尽!”崔璎珞用尽全身力气,可也无法让剪刀再向前半分。她急的满面通红,但却于事无补。

早上一家人还开开心心,结果中午就已经家破人散,父亲丢官除籍,家产籍没,而她却被许给了李逍为妾。

许给一个害的她们崔家家破人散的恶人为妾。

跟父母分别的时候,崔璎珞就已经想好了,她没打算活过今天。

妾谋杀丈夫,罪比谋杀还加一等。

她只想同归于尽,却不想到这小贼居然早有防备。

“你这又是何必呢?”李逍摇头叹道。

崔璎珞确实很漂亮,今年才十六岁,如花般的年纪儿,在大唐却已经有点晚嫁了。

鹅蛋脸,白皙的皮肤,柳眉凤目,怎么看都是个美人。

就连她发起怒来,都是这般的好看。

“我死也不会给你做妾的!”崔璎珞喊道。

李逍微微一笑,“姑娘,你还这么年轻,为何就轻谈生死呢?我知道你现在很生我的气,很恨我,恨不得我现在就死在你面前。但是,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我跟你父亲之间的恩怨,都是有缘由的。今天我也不想跟你谈谁对谁错,我只是提醒下姑娘,你就算杀了我,你不在乎自己的生死结果,可你为你父母兄弟们想过吗?”

“现在你崔家虽被查抄,可你父亲毕竟也只是除籍为民,还是能够回到原籍过日子的。但你若是杀了我,你认为父母亲他们又会有什么结果?不管这事情是你一人之为,还是他们授意,他们都脱逃不了干系?”

“你想牵连害死他们吗?”李逍加重语气喝问。

崔璎珞眼里闪过痛苦的神色,她只是恨李逍,却没想过如果刺死李逍会连累到家人。

李逍见机,手上用力夺下了崔璎珞手里的刀。

“先进府中住下吧,别胡思乱想了。你放心,我也不会拿你怎么样。”李逍道。

崔璎珞想起自己的手腕还被李逍握着,低头挣扎了几下。

“你答应我以后不要再做傻事了,不管是想杀我,还是自杀,我都不允许。你要是做傻事,那我会报复你父亲。”

“你无耻!”崔璎珞骂道。

“无耻的人什么事都做的出,明白吗?现在听话,跟我进府!”

崔璎珞目露痛苦之色,可却发现自己除了听这个无耻之人的话,什么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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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大妇

“听说夫君昨日,金殿之上大出风头呢。”

李逍看着风尘仆仆赶到长安来的婉娘和妹妹李贞,不由的苦笑。昨天他在金殿上坑了崔知悌,随后皇帝把崔璎珞和崔月奴送进胜业坊李府,这事当天就传到了蓝溪李庄。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急匆匆的把消息传回去的,不过这事情也不可能瞒住那边。本来李逍还打算过两天给家里写封信说明一下,谁想到婉娘挺着肚子却是急急的赶来长安了。

“嫂子之前说为三哥寻一小的,三哥左推右辞的原来不是不愿纳小,而是一般的看不上啊。崔氏嫡女,五姓女呢,我们都听说那小娘子可是号称长安之花的,三哥眼光可真够高,本事真够大哦。”扶着婉娘下车的小妹贞儿笑嘻嘻的说道。

不过看她话里却是透着几分不满,在这件事情上,小妹是完全站在嫂子这边的。李逍上去扶婉娘,贞儿哼了一声道,“这么大的事情,为何都不跟嫂子商量?”

这副兴师问罪的样子,让李逍没奈何的撇撇嘴。

“本来准备给你写信告诉你详细原由的,想不到你今天就来了。”

“好了好了,夫君做事都是有分寸的,贞儿不要生气了。”婉娘这个时候反而过来安慰小姑子。

虽然丈夫突如其来的就在长安纳了两个媵妾,还是出身许州崔氏的五姓嫡女,这个事情让初听到消息的婉娘确实十分震惊,甚至坐立难安的在小姑子贞娘的拾掇下马上就赶来了长安。

只是这一路上,她也想了许多事情。

丈夫如今是蓝田县子,又是朝廷品官,听说还刚晋升为四品的秘书少监,纳妾本就是寻常之事。

想开之后,倒是并没有那么介意了,其实半路上她就后悔过来了,只是来都来了,再半路返回也不好。这时她拿起了大妇的风范,似不经意间的问起,“崔家两位小娘子呢?”

李逍笑了笑,“我与那两位之前并未相识,只是跟崔知悌的恩怨最后牵连到这二位吧,其实我本也无纳其为妾之意,想也没敢想的。事情到这一步,也是我始料未及的。”

贞儿眼前一亮,“既然三哥没想纳其为妾,那这事做罢好了。那崔家小娘子是五姓女,据说这些小娘最是骄傲的,寻常功勋之家的正室都不肯做,哪又会愿意给三哥做小,就怕以后嚣张跋扈,欺负嫂子。”她说着还哼了几声,一副我们小门小户纳不了那五姓女的样子。

李逍扶着婉娘进门,“这事情在金殿上闹的太大,陛下做主裁决,让崔氏女入我李家门,如今就算是我也不能轻易改变。”

“嗯。”婉娘点了点头,握着丈夫的手紧了紧,“不管如何,既然此事由陛下钦定,她们也都已经入了我李氏门,那就是我们李家人了。哪里又还有做悔的道理,她们在哪呢,我去看看她们。”

贞儿立即不满的嘟起嘴道,“嫂子,你可是我哥的正室元妻,你是这家里的女主人,应当她们来迎接拜见你的,家里规矩得有,要不以后还不乱了套?”

“两小娘子也是无辜,极可怜的人,如今既然到了我们家,那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哪里分这么多你我啊。”婉娘笑着说道,虽说面对五姓女为妾,心里忐忑,不知道以后压不压的住,可这个时候,大妇的风范得表现出来,不能让人小看了,更不能让丈夫不高兴。

“两小娘子我暂时安排在西厢,一位叫璎珞,是崔知悌的嫡二女,一位叫月奴,其实也是崔知悌的女儿,不过因是婢生,在崔府时地位较低下。现在让她们两姐妹相伴,刚才还在哭泣呢。”李逍解释道,“刚送来时就拿剪刀要跟我同归于尽,我拿话压住了她,暂时不去管她,怕她一时冲动,万一伤到婉娘就不好了。”

“她敢!还反了天了。”李贞立即如同踩到了尾巴的猫一样炸毛了,她跟婉娘不仅是姑嫂关系,而且两人也是相依数年,关系情同姐妹,在家里,她可是坚决维护嫂子地位的。

其实李逍现在也有点后悔的,当时是算计崔知悌,可现在崔璎珞真的入了李府,李逍也感觉到手一个烫手山芋,毕竟五姓女啊,连皇家都往往瞧不上的,现在却落到个乡下人家里做妾。

不说崔璎珞难接受,估计满长安,甚至整个山东士族都在咬牙切齿的盯着李逍呢,李逍这一下,算是彻底的伤了山东士族的脸面了。

这不仅仅是报复了崔知悌,不仅仅是打了许州崔氏的脸,还打了整个山东士族的脸面。

堂堂五姓嫡女,结果被个乡下人给霸占了,还是做妾,这口气估计难以咽下。

李治在朝堂上,顺水推舟可是顺的非常舒服,借他的手把旧士族的脸扇打的啪啪的响。

把崔知悌弄的回老家种田去了,崔璎珞肯定恨死他了,这样的女子留到家里,也是个麻烦。

偏偏因为有皇帝的旨意,现在这个烫手山芋李逍还不能随便扔掉。

“要不我送她们去蓝田长公主那里修行算了。”李逍对婉娘道。唐朝因为当初李家认了老子为祖,于是对道教特别尊奉。长安城里有许多道观,而不少唐代的贵族女子若是丧偶之后不想再嫁,或者离婚之后,又或者干脆就是不愿意嫁人躲婚,都往往选择出家为道姑。

在中晚唐以后,女道士的名声越来越差,甚慢慢的等同于高级娼妓,比如著名的鱼玄机。当然,简单的用娼妓来形容也不太对,唐朝的时候女权思想较强,不少女子不愿意嫁人,宁愿单身,过更为自由更多选择的爱情生活,于是女道就是比较体面的身份掩饰。

毕竟女道士不比女尼,女道士可以自由的接待男客,就宛如是那沙龙的女主人,也有些女子出家不过是出个一年半载的然后又还俗了。女冠的身份,还是比较自由的。

当然,现在还算是初唐之时,女道的名声还没有被败坏。有一些豪门大族,往往男主人去世后,继承家业的儿子会让父亲的无子年轻小妾出家为道,也算是变相的给这些妾侍们自由。

当然,也有些豪门里,男主未亡,可女主比较厉害的,也会直接把妾侍赶出家门出家,或者更狠的女主,甚至会直接把妾侍发卖掉。

不管怎么说,现在崔璎珞和崔月奴如今是李逍的媵妾,这个身份已经是定了的。媵妾这个身份不能改变了,那是皇帝钦定的,但李逍对自己的媵妾是有处置权的,甚至妻子婉娘也有权处置妾侍。

李逍让两人出家为道,这是合法合理的,别人不能干涉。

“既然都入了我李家门,为何又要让她们出家为道,别人不知道,还以为妾身容不下她们呢。夫君,这事还是交给妾身来处理吧,后院的事情,还是妇人处理比较好些。”

婉娘只是心里想了下,就拒绝了丈夫的提议。

“留着她们会比较麻烦。”李逍咂咂舌。

“妾身是女人,比夫君更了解女人。”婉娘道。

李逍耸耸肩,对有些倔强的婉娘他也没有办法,就算要把璎珞送去玉濑那里,也得先跟玉濑商量好。

“还有个事情要告诉你。”李逍牵着妻子的手把那天皇帝与武昭仪跟他指腹为婚的事情说了下。

“指腹为婚?”婉娘惊讶。

“我也觉得不太靠谱,孩子都没生,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可陛下和娘娘当时一厢情愿的,我虽拒绝也没用。”

“为何要拒绝?”谁料婉娘居然觉得这门亲事挺好的。不管生男生女,总共也就是三种可能,一男一女,那就结个娃娃亲。两个都是男娃,那以后儿子给一位皇子做伴读侍从,以后儿子就有出身了,也是个不错的路子。两个都是女娃,那让女儿进宫给一位皇家公主做女伴,也一样是好事啊。

李逍苦笑。

心想你要知道那位武昭仪是谁啊,那位可是被称为中国第一虎妈的女人啊,人家说虎毒不食子,这位是真能食子的。跟她扯上关系,可不会是什么好事。

但见婉娘挺高兴的样子,李逍也就不再说什么,有些事情,现在说了也没用。

刚进府,结果管家来报。

“阿郎,刚送去程府的钱财又被送回来了。”

“为何啊?”欠债还钱,有借有还嘛。

“张葱说,程府的崔老夫人不太高兴,说不敢要这从崔家打劫来的钱财,让张葱都带回来了。”钱管家道。

程府的崔老夫人,自然就是程咬金的妻子崔氏。李逍倒差点忘记了这位,这位可也是崔家人,而且是正牌的清河崔氏女。

当年程咬金家在山东本只是一个地方豪族,算不得士族之列,那时的他自然是没资格娶崔氏女的,年轻时程咬金娶的是县令的女儿,地方豪族与小士族的联姻,算是门当户对。

后来程咬金功成名就,成为大唐开国勋臣,位列国公,还绘像凌烟阁,偏偏元配在贞观初年就死了,后来老程就娶了清河崔氏女,跟当时房玄龄、魏征等勋臣高官一样,与旧士族联姻,各取所需,老程要的是清河崔氏的名声,清河崔看中的是老程在新朝中的影响力。

“倒是忘记这茬了,算了,钱先放回库房吧,正好婉娘和贞儿回来了,交给她们就好了。”

崔老夫人跟崔知悌毕竟是同族,虽说许州崔氏从清河崔氏分出去也不少年了,可怎么说人家也是同个族谱上的同族,李逍刚弄的崔家脸面全无,崔老夫人生气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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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添香红袖,情长春浅

崔璎珞自进了李逍府上,就把自己锁在西厢房里,整天嘤嘤哭泣,李逍也不去理她。可婉娘来了后,侍女通知她来见大妇,她不来。婉娘亲自去见她,结果她反锁房门不见。

气的贞儿差点要砸门。

倒是那位月奴姑娘,听说大妇回府,便收拾干净到花厅来请安。

崔月奴很干净的一个姑娘,长的跟崔璎珞有几分相似,但人更单薄瘦弱一些,似乎也还有点营养不良,头发都有点枯黄,可是眼睛却很有神,人也很礼貌。

进来见了婉娘,主动的躬身请安,说话也很清晰条理,很有礼貌。

李逍对她有股子莫名的好感,相比起崔璎珞这个姑娘倒更像是名门闺秀。婉娘也很喜欢这个懂事有礼貌的姑娘,其实论年纪,崔月奴比起崔璎珞也就大上那么一天而已。

皆是二八年纪,同一个父亲所生,同一座宅子生活了十六年,但两人的生活轨迹人生命运却是完全的不同。崔璎珞一生下来就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那是许州崔氏嫡女,生来就是大家千金,将来要嫁入五姓七家做大妇主家娘子的。

可是月奴呢,就因为她母亲只是一个卑贱的婢女,她打小就只能是个家生婢子,当崔璎珞开始读书识字,学琴绘画的时候,她却早已经学会了洒扫洗衣这些杂活。

崔璎珞打小锦衣玉食,而崔月奴却经常连顿饱饭也吃不上。在崔家,她就是一个奴婢,比其它的奴婢并没有半点优越,不会少干点活,也不会多一块蒸饼吃。干不好活,就要挨骂甚至要挨打。

说白了,她就是崔知悌一次酒后发泄欲望的产物而已,崔知悌酒后也没打算善待她母亲,她母亲生下她之后依然是个奴婢,甚至就因为曾经跟崔知悌生下了一个女儿,连嫁给奴婢的权力都没有了。

崔月奴对父亲崔知悌从没好感,父亲那个词对他来说太陌生,甚至同在一座府中,她与崔知悌也很少有接触。

崔知悌落难,崔府被查封,崔月奴也有过惊慌,但是当月奴看到母亲也被赶到自己面前,然后她们一路不安的到了李府,当李逍对她很客气的微笑时,那一瞬间,月奴就喜欢上了这里。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可有母亲在身边陪伴。

到了李府,管家为他们安排了一个房间,一个独立的房间,有自己的榻床,甚至还有自己的梳妆台,房里甚至还有一个浴桶。

也不需要她们干活,她成为了这大宅里的媵妾,成了那些奴仆们尊敬的对象。再不用担心吃不饱饭,一日三餐很丰富,甚至还专门划拔了两个丫环服侍她们母女。

崔璎珞一直在哭泣,而崔月奴却感觉到了自由,感觉到了幸福。

有时幸福并不是什么太遥远和模糊的,对崔月奴来说是看的到摸的着的那些简单实际的东西,吃饱穿暖,能跟母亲一起就足矣。

崔璎珞不能接受崔家的变故,更不能接受害崔家的李逍成为自己夫君的事实,但崔月奴对崔家没感情,对崔知悌更没感情,他喜欢这个新家,也喜欢那个对她微笑关心的李逍。

当见到大妇赵娘子时,一番话下来,她也喜欢上了赵娘子。

“住的还习惯吗?”婉娘问月奴。

“多谢娘子关心,一切都好,这里吃的好住的也好。”月奴道。

“我们家可不比崔家。”贞儿在一边道,对这个崔家小娘她还是充满着敌意。

李逍在一边提醒妹妹,“月奴在崔家其实过的并不好,崔知悌虽是她父亲,可除了生下她,十六年来却从没对她们母女关心过一次,她们母女在崔家一直是奴婢,整日辛劳,有时却连饭都吃不饱,一对可怜人。”

贞儿是个善良的姑娘,一听到这,马上忘记了自己刚才还对月奴十分敌意,马上可怜的安抚她说以后在李家就好了。

婉娘也拉着她的手,结果一会儿弄的月奴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一会你就从西厢搬出来。”婉娘道。

月奴有些惊惶的问,“娘子,月奴哪里做错了吗?”

“没有,你误会了,我意思是西厢那间房就留给你母亲住,你呢搬出来住到这边上房来。你也看到我现在身子重,不太方便。这边的正房卧室很大,外面一个房间,平时本来是安排个丫环在那里值夜的,现在你过来住在那里,我相信你肯定能服侍好三郎。”

月奴一听倒是松了口气。

李逍倒是听出婉娘的安排用意,他那间卧室是个大套间,里面很大,外面还有一个房间,本来确实是安排个丫头晚上值夜的,比如端个茶倒个水什么的。当然,不少大户人家,这个房间里的安排的丫环可也不是一般人,一般都是主家娘子带过来的陪嫁丫头。

这丫头又称为通房丫头,平时住在外间,当然主家娘子要是身子不方便的那些天,或者说是怀孕了,那么自然就是由这丫环代替主母暖床陪寝的。有些通房丫头若是也怀孕生了孩子,那么一般就有可能抬举为妾室,也能获得更高的地位,成为半个主人,会有自己的房间,甚至可能有自己的丫环,然后通房丫头的位置,就会再挑个年轻漂亮的丫环代替。

“婉娘,不用这么麻烦了,外面有人我反而不太习惯。”

月奴在崔家为奴婢多年,对这些其实也是了然,她不但没有不高兴,反而很开心。

能够在李府做妾,当然是比在崔家做婢强。

“娘子身体不便,三郎就让月奴照顾,一定会照顾好的。”

看着婉娘跟月奴两个这么快时间就相处默契,李逍都有些无语,这两个女人,还真是大方啊,这么快就达成了分享自己的协议了,也不听听自己的想法。

虽说男人都想三妻四妾,但总也得先处一处,培养下感情啊。这么简单的就直入主题,有些太过于随便了啊。

“郎君莫不是嫌弃月奴没二娘子长的好处?”月奴见李逍一脸无奈的样子,忙不安的问道。

李逍还能说什么,只得反过来再安慰月奴几句。

这丫头,也太那什么了,怎么就这么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做人家小老婆的事实,还这么求之不得的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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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鬼见愁

李逍被人当做了棋子。

不过李逍无所谓,他知道自己被李治当棋子了,人家借他打了旧士族的脸。可能当棋子,才说明自己是有利用价值的,这年头没有价值连棋子都没资格当。

最起码,在旧士族和皇帝之间,李逍会很明智的选择皇帝的。哪怕这位皇帝还很年轻,但这位皇帝可不简单。继位不过五年,如今才不过二十几岁,就已经成功的把大权揽到了手。

长孙无忌和褚遂良等元老派都已经老实识趣的交权走人,李绩、程咬金这样的元老完全拥护支持皇帝,连李道宗、薛万彻这样的猛将被皇帝先贬再复后都对皇帝恭恭敬敬,满朝上下一片和谐之声,看似简单的三下五除二,可这中间的斗争凶险李逍是非常清楚的。

能够取得这样辉煌的胜利,李治又岂是易与之辈。

傲慢的旧士族,碰上充满进取之心的年轻皇帝,注定会有一场碰撞。

李逍不想做那种两面投机的人,既然要下注,那干脆就下定一边。

朝堂上,大臣也分有许多种。

比如长孙无忌、褚遂良这样的是元老也是直臣,而李绩、程咬金这样的武将出身的大臣,行事则比较谨慎,称为忠臣。当然,也有如李义府这样的,既非武将勋臣出身,又不是世家名门入仕,寒门庶子,又没军功,靠的是皇帝的超拔重用,才得任要职,这种人向来被称为幸进之臣,甚至被称为佞臣、奸臣。

李逍发现自己在朝堂上的位置有点尴尬,论出身,他连李义府都不如。人家李义府好歹还是在地方上有才名,被当地大员征辟,然后被举荐任用。就是论出身,庶族寒门,其实也不是普通人家,那也是小地主小豪强了。

他李逍勉强算是个小地主出身吧,可家里祖上几代都是没当个官的,真正的泥腿子家族。出仕的路径也不是那些正途,既不是有才名被征辟,也不是说科举入仕,靠的是献玉米祥瑞之功而被授官。

授的官又是司农寺玉米监这样的官。

哪怕现在李逍还兼了代王友,兼了秘书少监,可谓是品级越来越高,但别人的眼里,他李逍倒越来越成了一个幸臣了。

甚至因为跟崔家硬刚,把名门崔知悌弄的家破人散,而被那些自称为清流的士族攻击。

李逍早上起来有点迟。

昨夜婉娘到东厢房睡觉,非让月奴在正房伺候。

这一晚上,李逍可是没睡好。月奴打扮的很好看,甚至穿的不有些清凉,有些羞涩的要来暖床。

妻子在东厢房,月奴来也是妻子安排的,本来可以高枕无忧的享受,但还是有些太陌生了些,人说太熟了不好下手,可有时太陌生了也一样无从下手。

最后李逍还是拒绝了,倒不是他是什么圣人,只不过他觉得哪怕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也得有点感情基础才行。就如同她当初跟婉娘一样,一开始的时候,哪怕两人顶着夫妻的名义睡在一起,他也是没乱来的。

直到两人熟了才真正的睡到一起。

不过他的拒绝弄的月奴很惶恐,还以为自己哪做错了,又以为自己哪里不够吸引力,最后李逍无奈,只得说自己晚上还要事情要忙。

月奴便说要帮忙,于是乎,大半夜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结果李逍却只能在那里写了一晚上的印刷局雕版印刷的章程。

一开始的时候,完全就是为了避免尴尬,可后来越写越起劲,李逍是真的投入进去了。

金殿之上已经夸下了海口,三十万贯钱就要印出九经和五经正义各一万卷,要是他做不到,到时估计不知道多少人准备落井下石呢,他也不想辜负李治的期待和信任。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做事就得有个好计划,有计划有规划有章程,然后有执行。

好在李治对他是信任的,如同玉米监一样,这个印刷局完全由李逍说了算,要人给人要钱给钱。

印书局还没开张,可三十万贯钱,已经由皇帝李治自内库拔下。为了怕朝臣们扯皮为难,李治特意从自己的内库拔钱,三十万贯的钱帛,这可是下了大本钱的。

李逍已经答应皇帝,这三十万贯算是暂借的,印刷局不会是个花钱的地方,到时他会让印刷局成为一个赚钱的地方,今天皇帝借他三十万贯,他回头将还给皇帝更多。

毕竟是独此一份的印刷局,又有着皇家和朝廷的头衔,李逍不相信,这买卖还能做亏本不成。

大唐虽说读书人不多,可读书人也不算少,天下三百余州,一千余县,地大物博,推广推广,总不会差的。

不说别的,李逍觉得,起码就是自己开个连锁图书錧租书,这生意也不会差的。

这一认真起来,就停不下来,最后一直写到天亮。

揉揉有些酸的手腕,李逍才发现天已经亮了,而月奴这个丫头居然整夜都陪在他身边,为他研墨,为他打扇,虽然很困,却一直强撑着。

这让他有些感动,一个不错的丫头。

十六岁的姑娘,初到这个家,处处小心翼翼,生怕做错一点什么。

安慰了丫头几句,李逍洗漱过后,换了身衣服便出门了。

清晨的长安街上已经很喧闹,特别是在东城这块,许多官员赶着去上朝,没有常参资格的也赶去衙门上班。

官员们都带着随从护卫,这些随从护卫一般都是由朝廷拔给的,大多数是由服役的良民充任。

这些人为朝廷服役,但一年只服很短时间,因此做为护卫随从的他们,也经常换。

李逍倒是更习惯轻车简从,上朝的时候他都是自己骑马,只带四名随从,不是朝廷拔给的庶仆防阁,而是自己家的部曲。

身着绯袍银鱼,腰里却还佩带着一把横刀。这是大唐尚武的表现,哪怕是名文官都是随身带刀。

路上不少同去上朝的官员车驾见到李逍,却都装做不认识一样,有些甚至避而远之。

李逍不屑的哼了几声,这些人啊,似乎因为自己得罪了士族,他们就已经认定自己这官当不了几天了一样。他并不知道,因崔知悌之事,短短时间里,李逍已经在长安城新得了一个外号,人称鬼见愁李三。

第289章 旧长安

新设的印刷局隶属于秘书省,衙门自然是在秘书省内,但印刷局毕竟是要印书的。印书局下设造纸坊、制墨坊和印刷坊,这些作坊不可能设在城内。

皇帝特意在中渭桥边上划了一块地给李逍,做为几个作坊的所在。这片地方很大,就是在原长安故城旁边,紧邻着渭水。距离长安城也不算远,在长安城的北面,与长安隔着一条广通渠。

这座废弃的长安城,其实也没废多久。

隋朝建国之时,依然还是沿用旧长安城为都,只不过后来杨坚觉得这座汉长安城破败狭小,地下水污染又严重,已经不适合新的大一统王朝的国都,因此便选中了汉长安城东南龙首原南面的一块好地,这里川原秀丽,卉物滋阜,卜食相土,宜建都邑,于是文帝杨坚在这里营建新都,定名大兴城。

唐代隋朝,同样定都关中,不过改大兴城为长安城。

旧长安城废弃不过六七十年的事情,但已经残破无比,破败不堪。当年杨坚迁都,是先在新址建宫城,然后再陆续建官衙、民宅,基本上是拆旧都建新都,因此旧长安城已经拆的差不多了。

高高的城墙不再,巍峨的宫城也没有了,旧城中的房屋宅院都成了空荡荡的废墟。

甚至连城中的那些大树都砍光了。

“三郎!”

李元芳早带着一群人在那里等候,见到李逍骑马到来,忙上前来迎接。

“地址选好了没?”李逍问。

为了能够把事情办好,李逍也是不客气的跟皇帝提了几点要求,不但要求钱足人丰,还特别要求暂时借用玉米监的手下来协助他。李治也完全应允,许可他先把玉米监的人借调些过来。

李元芳是他结义兄弟,在长安城也是人脉很广,特别是他表哥狄仁杰还是雍州法曹,李逍自然第一个把他借调过来,另外玉米监不少老部下李逍也叫来了。

玉米监这些官吏在他手下,没少享受小金库的红利,平时喂的饱饱的,这个时候积极性也挺高,一叫就来了。

“就选在渭水南岸,造纸坊需要水,靠近渭水比较方便。”李元芳道。

渭水这条河对关中来说很重要,灌溉了关中平原。但是,渭水大小无常,流浅沙深,向来不是条好的运河,常阻塞漕运。在隋统一北方之后,汉代的旧漕渠已长期淤塞而不能用,不得不用渭水漕用,但渭水的糟糕运况,逼的后来隋朝不得不另一漕渠。

当时自大兴城西北引渭水,略循汉代漕渠故道而东,至潼关入黄河,长三百余里,名广通渠。自此漕运通利,关中赖之,故又称富民渠,唐朝建国之后,关东和江南的粮食货物也全靠这条河运进关中。

渭水和汉长安城一样,不复当年繁荣。

除了三座渭桥,联通长安与渭北的道路外,其余的渭水河边,其实很荒凉。不过这样荒凉的地方,李逍挺喜欢。

“少府监和将作监派工匠来了吗?”李逍问。

皇帝已经拔了地,也给了钱,现在关键就是先把作坊建起来,造纸、制墨作坊都将从原来的皇家作坊里调工匠奴隶来,印刷作坊则有自己。

但建造作坊还得专业的人,大唐专门管工程建造这块的是将作监,建筑工程这块就是将匠监负责的。而百工技艺这块,这是由少府监管辖。

要建作坊,还是最快时间建好作坊投入生产,自然还是得他们派人来最快。

“什么?少府和将作不肯派人?为何?”李逍惊讶问。

李元芳无奈的道,“将作大匠说将作监最近忙着准备修建永安宫,抽不出人手给我们。”

修永安宫?

李逍心想永安宫是个什么鬼?而且李治不是刚发行了一百万贯债券,向天下臣民借钱,准备用于支持对高句丽战争以及今年的赈灾之用吗,怎么却在这个时候建宫城呢?

要知道,在古代,修建宫城这个事情,可是历来不会有什么好风评的,很容易就惹上大兴土木,奢侈淫逸坏名声的。

李元芳见李逍一脸茫然的样子,忙给他解释起来,原来这个永安宫不是现在才开始修的,也不是李治的主意,其实永安宫立项已经几十年了。

最早是在贞观年间立的项,那个时候高祖李渊都还在当太上皇呢,因为太上皇还在,太极宫里有两个皇帝,李世民也觉得别扭,于是便想着在太极宫的边上修一座新宫给太上皇居住,因此命名为永安宫。

贞观八年正式开始营建,永安宫的设计者正是朝廷有名的建筑大家阎立本。只不过贞观九年五月,太上皇李渊就驾崩在大安宫里,于是永安宫也就停建了。

永安宫刚营建不久时,就改名为大明宫,只不过大家有时也还是会永安宫、大明宫的混叫。

李治现在大权在握,这个时候提出重新修建大明宫其实也是另有深意。

今年关陇、山南、河朔等地大旱,夏收损失严重,许多百姓都没有收获,不少地方已经出现流民,流民开始往长安聚集。

对于灾民的安置,朝廷里的大臣们也各有想法。有人提出让各地官员严守地界,不得让灾民出界,等候朝廷的赈灾粮食。

而有官员则认为这样做会死很多人,毕竟关陇河朔山南本就不是交通便利之地,等候赈灾之粮,就是等死。与其这样封锁州界,不如让饥民到长安来,毕竟长安这里还存有不少粮食,而且粮食从关东运到长安来,也比运来关陇河朔各州去更方便省时。

当然,大量饥民聚集到都城下,还是会有不少的风险的。

万一有人煽动百姓作乱,事情也不好控制。

于是比较有经济的宰相李绩就提出了一条建议,以工代赈。

那些今年绝收的灾民放他们来长安,朝廷在长安边上设一些灾民营暂时安置这些百姓,发放赈灾粮食。但粮食不白给,把灾民中的青壮者安排去修建大明宫。

灾民中的青壮者去修大明宫,这就等于是釜底抽薪,减少了动乱之源,另一方面以工代赈,还正好利用这些灾民修建修了一点的大明宫,毕竟平时修个宫殿不容易,得避开农时,每次征召有限。

现在正好,以工代赈,一举两得,既方便灾民救济,又能够控制局势,还能够修好烂尾停工的大明宫,岂不正好。

而李义府更是建议,再发行一点赈灾债券,反正有之前发行的成功经验,就拿百济攻占的土地和俘虏来做债券的抵押嘛。

李义府还野心勃勃的准备发行二百万贯新债券,以充实朝廷府库,顺利的度过这次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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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树旗

“让我猜猜,陛下答应给我们的三十万贯钱估计也没了对吧?”李逍摇头叹气,突然修大明宫这事他不知情,不过他这个秘书少监虽说品级挺高,但也没高到能到政事堂议政的地步。

朝廷大事,也不是他这种级别的官员能够参与决定的。

但大明宫的突然修建,确实也影响到了李逍的计划。

毕竟大明宫在历史上,可是非常的有名。太极宫是杨坚修建的,历经隋朝二帝,又历唐朝三帝。李治修大明宫后搬到大明宫,历史上先后有十七位唐朝皇帝在此理政,其规模可是比太极宫还大,甚至比后来玄宗皇帝建的兴庆宫也还大。

大明宫历史上被称为东内,太极宫被称为西内,兴庆宫为南内,三大内并称。

这样的宫殿可不是一座别宫,这是一整个宫殿群,皇宫大内啊。估计得动员十几万计的百姓工匠,历史上大明宫修的很快,当时还全天下加征税钱,京官甚至全部减俸一月支持,命天下各州进供物资,集天下之力,费时十个月修建完成。

修宫殿很费钱,修一座东大内更费钱。

李治原本答应李逍要拔三十万内帑给他印书,现在看来是没戏了。皇帝又要赈灾又要建宫殿,肯定是先紧着那边来。

果然,李元芳点头。

“内侍省的内常侍说陛下已经把钱拔走了,现在内府空虚,没钱可拔。那位内常侍也没办法,让我们自己想办法。”

自己想办法,这还真是简单啊。

将匠监不拔工匠、少府监不给人,连内侍省也不给钱了。

这让李逍如何筹建作坊,如何把印刷局拉起来,又如何印书?

“三郎,现在怎么办?”

“只能自己想办法了,事情还得做,不能停。没钱,我们就自己找钱,没人,我们自己找人。”李逍很坚定的道,印刷局的成败现在关系到李逍个人的安危,他不能不急。

“处处要钱,到哪去弄钱?”李元芳问。

李逍笑笑,“我们玉米监手头不是还有一笔钱吗,先用那个做启动资金,算是我们印刷局借玉米监的,按公廨钱利息拆借好了。”

玉米监是有小金库的,种辣椒种西瓜还私卖了下玉米种子,小金库里的钱给大家分了不少奖金,但也还有些剩余。反正现在印刷局的官员,都是从玉米监里借调过来的。

“监里的钱也不多,要印两万套书只怕不够。”

一位官员马上道,印两万套书最少要三十万贯钱,把玉米监卖掉都不值这么多。

“启动资金用不了太多,先把几个工坊弄起来,后续的再想办法。实在不行,我可以先把我自己的钱借垫一下。”

把私人钱垫支公家事,这也是没办法了。

“元芳,你马上去找狄法曹,让他替我们跟阎长史求个人情,让阎大匠给我们拔点人过来,起码得给我们点工匠,其余的我们自己想办法,工匠和工具这只能找他们借了。”

阎立本的兄长阎立德也是位建筑大师,现担任将匠大监,李逍跟他不熟,但阎立本还有些交情,狄仁杰又是李元芳的表兄,让狄仁杰找自己的上司阎立本说个情,通过他找阎立本要几个人估计不难。

李逍又叫来另一个属下,让他马上回玉米监打个借条,把玉米监小金库里的钱借过来先用着。

“你马上到长安去招募人手,凡愿来我们这里修作坊的,包吃住还给工钱。”李逍又叫来一名玉米监旧部。

“招什么样的?”

“管他什么样的,管他是长安居民也好,还是京外流外也罢,只要身体强壮愿意来做事就行,哪怕是健壮点的妇人也可以,来一个算一个,做事就有饭吃,还有工钱拿,若是有些技术的最好,我多给工钱。”

不给拔人,那就自己雇佣。

一番交待之后,李逍坐在一棵大树下,烈日炎炎,能看到渭河边上有不少从关陇河朔各州赶来的灾民,陆陆续续的向这边来。

玉米监里有几千贯钱,很快就尽数取来了。

李逍让人拿钱去买粮,长安现在的粮食很贵,好在李逍这算是公家买粮,还是有点门路的,再加上他也不限什么粮食,管他是高粱也好,大豆也罢,甚至就是芋头也要,这个时候,灾民们有口吃的就满足了,又哪里会挑那么多。

朝廷搞以工代赈,他李逍也搞。

不过几千贯钱,实在是办不了多少事情,把工坊建起来都有点难。

要两万套书,哪里可能,还是得想点办法啊。

因为李逍的作坊地址选在中渭桥边上,这里是不少进京百姓的必经之路。李逍让人架起一排大锅,把买来的各种杂粮放在一起煮粥。

杂粮粥虽杂,但香气还是散的很远。

李逍又让人在旁边立起一根旗杆,上书招工两个大字。

挑了几个嗓门大的,站在旗杆下对着过往的流民们高喊招工,干活就有饭吃。

不得不说,这个办法还是不错的,很快就有人闻声而来。

不少人已经饿了一路了,看到香喷喷的杂粮粥都忍不住流口水,李逍让他们排队吃粥,不管老弱,先让他们领碗粥喝。

喝过粥后,愿意做工的就到旁边的旗下报名,经过挑选合格的就可以上工了。

这办法简单粗暴,但确实管用。

若是在正常时候,一碗杂粮粥长安的百姓哪里瞧的上,更不可能说雇佣到人了。但是现在,对好多人来说,一碗杂粮粥就是救命粮。

在简单的询问了下招工的事项后,得知并不需要到什么山里挖矿,也不用给权贵庄园做奴后,大家都很痛快的就同意留下做工了。

李逍跟他们承诺,修建作坊期间每天管饭,还会有帐篷可住,另外不会给出钱,就算作坊修完了,到时也可以留下来在做坊里做工。而一旦他们想要返回原籍,李逍也会立马结清工钱,绝不会阻拦,更不会扣押工钱这些。

饥民们也没有其它的太多要求,只求能在饥荒之时有口饭吃,只求妻儿们能够暂时有个栖息之地,就足够了。

哪怕李逍开出来的工钱很低,但大家也并不在意了。

报名的人出人意料的多,路过的饥民,除了少数去投亲的,多数都在吃过一碗免费杂粮粥后,选择留下来。

半天时间,李逍就已经招揽到了一千多名工人,这些工人里不仅有强壮的男丁,甚至连半大的中男,以及年轻妇人李逍也算一个,他们那些年老的父母,年幼的孩童,李逍也答应,只要愿意干活,也提供免费的粥,但没工钱,可这却还让灾民们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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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楼观道

李逍在中渭桥树起大旗招工,很快就传到了长安城。

毕竟中渭桥是长安北面必经道路之一,离长安也近,消息传的快。

太极宫里,李治听到百骑司禀报后,只是微微一笑,“朕这几天忙的团团转,倒是忘记李逍和他的印刷局了,三十万贯答应他的钱拔做他用,估计他很不高兴啊。”

武氏挺着肚子,笑着对丈夫道,“李三郎的本事可不小,陛下不给他钱,也难不到他。你看没有你的内府钱,李逍不照样树起招工旗,人家借用玉米监的公廨钱招募饥民,照样开始修建印刷局作坊,干的有声有色的。”

朝廷以工代赈,赈济越来越多的京外饥民,而李逍同样开始以工代赈,这速度丝毫不比朝廷慢。甚至朝廷这边还没开始招募流民修建宫室,李逍那边还抢先一步开始了。

“朕也给将作匠和少府寺下道旨,让他们抽调些工匠过去,民夫李逍有了,但工匠和工匠还得他们调拔些才行。”

武氏笑说,“李逍从玉米监借公廨钱,年利一倍,臣妾这里倒也还有几千贯钱,正好可以借给印刷局生利。”

“你就不怕赔了本?”

“李逍赚钱的本事大着呢,怎么可能赔本,你看他主持玉米监,不就带着玉米监玉小赚的盆满钵满的吗?”

李治哼了一声,“李逍背着朕偷偷卖了不少玉米种子,还当朕不知道么,只不过朕也知道他没有私自贪墨,便也懒得追究。”

“陛下,水至清则无鱼,李逍是能办事的人,一些细节又何必在意呢?”

李治点了点头,他也是相信李逍能力的人,可惜上次借李逍痛打了旧士族的脸面,让他成为士族眼中钉,要不这次李治修大明宫,都打算让李逍这个秘书少监来负责了。

“既然爱妃都肯拿出自己的脂粉钱来,那朕也就再凑点,凑个五千贯给李逍吧。多了,朕也在也拿不出来了。”

现在事情这么多,李义府虽提出发行二百万债券,但这笔钱也是早有用处,要用来以工代赈修大明宫,李治也暂时没余钱给李逍的。本来他打算暂停印刷局印书计划,但看到李逍依然还能撑的下去,便也就打算再看看。

中渭桥边。

蓝田长公主玉濑一身道袍,骑马到来。在她身后,还有几辆牛车。

“三郎,听说你在这里施粥救济灾民,我特别送些粮食来。”

李逍看到突然到来的玉濑,有些意外。

看着牛车上一袋袋的粮食,更是感动。今年玉濑也是受灾者,她的封地交给李逍管理,本来李逍还说给他保证食邑收获,结果大灾。玉濑主动的免去了封户们夏季的租子,也算是让李逍免承担了许多损失。

毕竟本来约好,公主把封户的租税交给李逍管理、收缴的,李逍给公主定额的租税,公主将其中两成收入做为李逍的酬谢。但今年封户们也就是两成左右的收获,如何能缴足额租?

可因为李逍是包租,因此本来这个损失是要李逍承担的。

但公主免了封户们的租税,也就让李逍免于损失,不然这损失可不小。

公主今夏一粒粮租都没收,牛车上拉来的全是公主庄园里自己的粮食。

“多谢公主了,我让人给你打借条,这算是我们印刷局借你的。”

“还打什么借条,一点点粮食而已。”

“可不是一点点,现在粮食金贵啊。”李逍感叹着,随着大量饥民向长安涌来,长安的粮食压力可不是一点点的大,粮价那是节节高升。

就算朝廷的常平仓不断放粮,可也打不下飞升的粮价。

“这粮食也不全是我的,我给你介绍几位善人。”玉濑笑着说道,这时她身后走出几个人来,都是穿着道服之人。

“这位是长安楼观道的陈道长,以及楼观道诸位道友。”

被称为陈道长的是一位大约五十上下的老者,长的很高大,又很儒雅,长长的胡须,一身道袍,手执一把拂尘,背上却背了把宝剑。

对于楼观道,李逍也是知晓一点的,毕竟在长安城里,有不少道观,而其中最大最有名的自然就是楼观道,这可是当年高祖李渊都尊奉的道观,是皇家特意请来,并为他们修建道观。

其实说起楼观道,就不得不说道家组织形式的发展变迁。

在南北朝时期,道馆制度逐渐兴起,而在此之前,五斗米道的道官和道民家中有专用于自责和悔过的屋子,叫静室,又或叫靖室。一定级别的道官在家中设的静室,叫治,意思大概跟道官治理道民有关。

治有不同等级,天师直接控制的二十四治,相当于行政区域的办公地点,不过是一些茅屋或瓦屋建筑。

这些治,也是中国道教宫观建筑的雏形。

五斗米道规定每年在几个特定的日子召集道民开会,以二十四治为中心,举办祭祀祖师、交纳道米钱税、登记人口的活动,这套组织机构也是他们用来统管道徒的活动。

后来道馆兴起,道教也从民间秘密状态走向社会公开化和官方化。

建在城中的道馆,主要靠朝廷供给和贵族富豪的施舍供养,小部份来自替人做法事收入。

地方上的一些道观,有的则拥有官府划归的民户,这些民户多半散在道馆附近,为道馆耕种土地,道士也从事劳动,地位最高的馆主掌管道馆拥有的包括房舍地产在内的全部财产,逐渐就成为封建僧侣地主阶级的一部份。

道观的兴起,使得天师道原来以祭酒制度为特征的组织形式衰弱。

楼观道属于道馆中的宫观派。

按楼观道的说法,他们的祖师是尹喜。这是西周时函谷关令,他曾在终南山北结草为楼,夜晚在上面观星望气,这也是楼观得名来历。后来,老子骑青年过函谷关,喜将老子迎接到楼观,向他学习道教,得老子传授道德经,后来尹喜在楼观道得道成仙。

当然,这种说法,其实就是楼观道对自己这一道派的神化。

其实楼观道的真实历史是开始于魏晋之际,最早是一个名叫梁堪的道士,带徒弟王嘉隐居在终南山修道。

王嘉后传孙彻,孙彻传马俭,马俭传尹通,再传尹法兴、牛文侯等人。牛文侯传王道义,绵延直至隋唐,元代并入全真道。

从魏晋到唐,楼观道历代传人中出了不少有名的道士,经过他们的活动,当朝的统治阶层经常给予楼观道优厚的待遇,赏赐大批钱财、土地和供役使的民户,楼观道的道观建筑不断增建修葺,渐成为了此时北方规模最大的道教中心。

楼观道融汇各教派的经典教义,广泛吸引南方和北方各教派的教法,他们最着力宣扬的,是太上老君授喜道德经,二人同去西域化胡成佛的故事。

可以说,楼观道就是继天师道之后兴起,在唐朝时最重要的道派。

老子、尹喜化胡的故事其实挺有意思。

佛教起源于印度,在中原也就被称为是胡人的宗教,是外来文化,他的传入,不可避免的要遇到中国本土文化的抵抗。

东汉末年,襄楷向皇帝推荐《太平经》时,说过“或言老子入夷狄为浮屠”的话。浮屠即佛,这不过是说老子跑到“外国”成了佛,跟老子化胡的说法有不同。老子成了佛也好,老子为了教化胡人传给他们佛教也好,这类说法究竟是谁最先提出来的,今天已经搞不清楚了。也许佛教传入之初,佛教这边为了顺利传教,故意编了这类说法,意思是,我们佛教也是中国老子传入的,中国老子也是佛,所以,别把我们当“胡教”看。但在后来,道教最喜欢提这档子事。西晋末,五斗米道祭酒王浮专门编了《化胡经》,宣扬这个故事,贬低佛教,把佛教释迦牟尼说成老子的弟子,以抬高自己的地位。你们佛教还是我们老祖宗传的,有什么了不起!

佛教势力大了以后,也针锋相对,伪造经书,编出佛祖派遣儒童菩萨孔子、光净菩萨颜渊、摩诃迦叶老子到中国传教的故事。把中国人敬奉的孔子、颜渊以及老子都说成是佛的弟子。

道教攻击佛教剃度出家,不结婚,不要后代,说老子之所以给胡人立下这些不合乎中国礼教人伦的教规教法,是看到胡人太野蛮,不开化,想让他们绝种,才叫他们男不娶,女不嫁,要是一国都信佛教,它自然就灭亡了。佛教见对方这样粗暴无礼,也恶言相对,极力贬斥道教的修炼方术和做法事等装神弄鬼那一套。二教相互攻击,目的都是为了压倒对方,争取统治者的支持,以扩大自己的势力。

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其实都是统治阶层不满佛教过于强大,在释、道两派的支持下对佛教的围剿。

南北朝时佛教大兴,但也导致了几度灭佛,唐高祖李渊在位时甚至也有灭佛之意,只是后来玄武门之变,李渊成为太上皇,新继位的李世民为了稳固民心,争取支持,便取消了李渊的灭佛旨意。

但李家毕竟自称老子之后,当然是要扶持道家。

立国之初,李渊就请楼观道来长安,并为他们在长安城中建立了极大的楼观道观。

楼观道地位尊崇,而且有钱,他们名下的土地极多,还有大量划归他们的百姓,专门为他们种地干活,成为朝廷的不课户。

有钱的道士们遇灾荒之时也喜欢施粥放粮,这其实也不过是些收买人心的行为,与和尚们一起争夺信仰罢了。

想当年,魏太武帝灭佛,把几十万僧尼勒令还俗,毁掉佛和寺庙。周武帝时又来一次,但和尚们也很快找到北周的对头北齐,齐文帝在和尚们的鼓动下,下诏废道,命令所有道士剃发当和尚,不遵从的就砍头,弄的当时北齐上下一个道士都没剩下。

这也算是当时的一个比较奇怪的怪事了,西边的北周灭佛,把和尚尼姑全都赶下山,让他们僧尼结婚生子,而东边的北齐干脆让所有道士剃掉头发当和尚。

到了隋统天下,隋朝又尊崇佛教,毕竟隋文帝是在佛寺里出生,小时候甚至是由一个尼姑抚养大的。

但到了唐朝,唐高祖又崇道,认老子为李家祖宗。

其实楼观道的兴起,正是当年北魏太武帝为灭佛而有意推崇,以道抑佛。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楼观才正式形成一个相当数量,对朝野都有巨大影响力的道派,而在唐朝,楼观道更是经过几十年的李唐尊崇后达到一个顶峰。

楼观道很有钱,李逍看了那几车的粮食,刚才还觉得多,现在却觉得少了。

那位陈老道似乎感受到了李逍的意思,笑着解释道,“我等自终南山回长安,路上遇到长公主,顺路过来。”

据说当年楼观道在道士岐晖的带领下,大力赞助李渊起兵,钱粮没少给,甚至还在舆论宣传上没少出力,因此李渊当皇帝后,对楼观道也特别青睐,武德初,敕修楼观宫宇,并赐田千亩以充基业。后又下旨改楼观为宗圣观,以岐晖为观主,并赐粟帛无数以充斋给。

李渊李世民父子在位时,数次亲至楼观,以祭祀老子。歧晖在贞观四年去世,由道士尹文操任昊天观主兼知宗圣观事,尹文操奉李世民敕旨,敕撰《玄元皇帝圣纪》一部,凡十卷,总百十篇,后又著《祛惑论》《消魔论》三十卷,续《楼观先师传》一卷。

这位陈道士正是尹士操的师弟。

李逍一听,立马想到一个生财之道。

“陈道长,需要印经书吗?我印刷局刚开张,优惠酬宾,给你特别优惠。道德经印三千本,只收你五百贯,如何?”

一本道德经才五千来字,一本就能印下,二十来个版就够了,印三千本成本不到二百贯,收五百贯,那是翻倍的赚钱。

刚好拿他们练练手,更何况,楼观道这么有钱,这一单买卖要是做好了,后续还会有大单啊。

这年头,和尚、道士们都比官府有钱多了。

“三千本道德经才五本贯钱?”那位陈道长明显是不会做生意的,一听这个价光想到便宜了,忍不住惊呼出声。找抄书人抄道德经,三千本可是得不下两千贯钱的,印刷才四之一,确实划算啊。

陈道长心动了。

这年头,虽说楼观道被皇家尊崇,可佛家力量也一直很强,佛道争斗从没停止过,楼观道做为道家如今最强的道派,他们自认为兼负了打击佛家的重要使命。

除了争取朝廷的支持外,如何在民间获得更多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而多传播道经就是个重要的办法。

道德经正是楼观道最信奉的道家经典。

“李秘书此话当真?”

“三千本道德经,五百贯钱,绝无二话。”李逍看到陈老道那激动的样子,就知道自己亏了,应当开高点价的。

第292章 流水线

牛鼻子陈老道很痛快,二话不说就预付五百贯印刷费。

不愧是被朝廷尊崇的楼观道,有钱有势,五百贯对他们来说还真是区区九牛一毛不值一提。说起来,长安楼观道里观主尹文操可不仅是个观主,他还被朝廷授予银青光禄大夫的从三品文散阶,并授太常少卿。

一个道观观主,居然是从三品,堂堂宰相级别,可知道有多厉害了。

“三千本,何时能够印好?”陈老道问。

李逍也想不到家随身能带着银子,一掏就是两大锭银铤。五十两一锭呢,正好一百两,折合铜钱正好五百贯。看那银铤上的字样,这都是从宫里赏赐给楼观道宗圣观的。

“一个月如何?”李逍预算了下时间,五千来字一本的道德经,印起来没什么难度,二十来个版,一册就能装订,现在他这里人手也差不多招到了,就算造纸坊制墨坊还没立起来,可只要选买点纸墨过来也可以开工,印刷坊有他家现成的工匠。

“足矣!”老陈对这个时间很满意,三千本道德经居然只要一个月时间就能成,非常快了。

两人都笑呵呵的十分满意,李逍是觉得赚了笔快钱,而老陈则觉得为楼观道办了件大事,特别是他觉得如果这三千本道德经真的能在一月内交付,且印刷的不错的话,那么楼观道就会有更多的经书交给李逍印。

佛家有许多佛经,道家也一样有许多道藏。

楼观道是道家学派与神仙思想的结合,道家也并不是起于汉朝的五斗米教,五斗米教只是道家的一个教派而已。

其实老子著道德经,其讲学之地就开始成为道家学派隐居修行之地,那些隐居者已经有了对道的信仰,所以也就是早期的道教徒。

在西汉之初,汉朝信奉的上黄老之学,后来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就是对道家思想和政治理念的一种怀疑和贬低。

先秦之时,百家兴盛,其中法家其实也是由道家中派生出来的,法家的创始人就是道家学派之人,正因汉武帝独尊儒术,后来汉朝之时才有了隐秘传教的五斗米教。

五斗米教做为道家的一个教派,也曾在汉末之时雄极一时,他们的特点就是秘密传教,而如今的楼观道为主的道家教派,则基本上是宫观教派,他们的特点是设立道观公开传教,并且多是得到朝廷的认可。

其实也就是变相的投靠朝廷,取得他们的支持,宫观道教更便于朝廷管理和控制,可以防止有人利用道教聚众造反,因此容易得到朝廷的承认支持,朝廷还专门设立了管理道教的官员。

而楼观道等宫观道派支持朝廷,得到的是官职、土地、财富,还有公开传道的方便,影响力也是大大提升。

楼观道做为当今道家最有影响力的道派,大本营其实是在长安七十里外的终南山中楼观台,而长安城里的宗圣观只不过是他们道派一个较大的道观而已,平时常驻一百二十多个道士,另外还有许多居士修行。

在南北朝时代,天下动荡,佛道的争斗也最激烈。

二教在互相争斗攻击的同时,也相互融合吸收。比如说道家也学佛教的教义、戒律,而佛教也学道家的修炼方术。

比如陶弘景在茅山修华阳宫,馆的一侧修建道教青坛,而另一侧却修建佛塔,他表示要两教双修。

而佛教方面,天台宗第三代祖师南岳慧思禅师,在他写的誓愿文中还立下誓愿,要先修炼成道教神仙,然后再修佛教禅法。

佛家经典众多,贞观之时,高僧玄奘还赴天竺取经,长安城里有专门的译经所,聚集大量高僧译经,以便传扬佛法。

以经书传法无疑是一种很好的宣传方式,道家以前落后佛家,后来也是奋起直追,历代有名道士也都编修道家经书。

甚至北周时,他们推动周武帝灭佛平齐后,还协助周武帝编修了一部长达百卷的《无上秘要》。这套书编有一百卷,就是按照佛经的编写体例,把以往各派道教经典按内容分为不同的义类品目,分别摘录排列,分四十九义类,二百八十八品,算的上是道家第一百科书。

这本书体系构架严整,包罗很广,像道教神学理论、修炼方术、符箓斋醮、戒律规范、神仙系谱、神仙传记等,无所不包,摘录引用的道书更多达一百七十余卷,体现了整个魏晋南北朝道教在教理教义和宗教实践各方面的发展规模,也体现了道教各派开始在佛教的压力之下,走向整合统一的愿望以及历史趋势。

书中甚至还混杂揉和了不少佛道两家的诸多说法,既宣扬宇宙论,又有关于人身生成,以及生命归宿的解说等不少内容其实都来自于佛家,而不少戒律制度等也多引自佛家。

因为李唐尊老子为祖宗,当年楼观又全力支持过李渊起兵,因此在唐朝,道家获得了魏晋以来前所未有的支持,实力大兴。

做为道家诸派中的扛把子,楼观道也有了想一统道家的野望。而当代楼观道的宗主尹文操,更是有一个极大的计划,他想编一套道家的道藏,把自先秦时代起到魏晋南北朝以来,历代的各种道家著作都汇编起来。

这是一个很大的计划,道教典籍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教团正式创立之前,先秦至西汉的道家和神仙家著作,就有四十七种一千二百卷。

许多古籍著作失传或损毁,要寻找和增补是件极大的工程,但楼观道有钱,有人,有野心,当然不会放弃这个目标。

陈老道这次从终南山楼观台回长安,其实就是向尹文操汇报这个计划的进展情况,楼观台这些年四处收集道家著作,老子、列子、老子化胡经、庄子、鬼谷子、管家、淮南子、墨子、孙子兵法、黄帝内经、抱朴子等书,都被他们列为道家经典,也已经搜寻的差不多了。

其中晋朝时道士葛洪的《抱朴子内篇·遐览》,就整理出了六百八十卷之多。

道家托根于道家,揉合了神话传说、巫文化、神仙方伎,阴阳五行谶纬之学,又吸引了不少社会理想和政治要求,所以整个思想体系极为复杂,毕竟是本土教派。

因此尹文操的这个道藏经典计划,不但把道家、房中、神仙三家的典籍列为道经外,甚至把先秦诸子百家、周秦孤本古籍无不收录,当然,也只是收入与道家有关的书籍,比如墨子这本书里,就有不少道家思想。

统一道家各派,其实也是南北朝以后那些有名道士们的理想,统一思想,自然离不开整理道家经典,编藏道书。

大规模编藏道书还是从北周武帝时起,北周武帝时先编《无上秘要》一百卷,后来玄都观又编《玄都经目》,共六千三百六十三卷,再到后来继续整理,凡经传疏论八千三十卷,贮于玄都观。

南朝宋时,编有《三洞经书》,北周时编《玄都经目》,这些其实都是历代道家经书汇总,可惜多因战火损毁,或不够齐全。

尹文操便想利用大唐一统后尊崇道家的有利条件,全面搜罗道家经典著作,汇编一本包罗所有道家思想的经籍大全,这样的一本书编成起码得万卷。

这既是对道家经典的汇集,也是对一些损毁道家经典的修补。

不过尹文操的这个目标,也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就算能够搜罗、修补好那些道经,但如何保存传承又是一个问题。毕竟上万卷经书,那可是包含数百上千本道家书籍,这些书可是极多,堆都能都上满满几间屋。

万一遇战乱、水火等原因,就可能会损坏。

但若是普通方法多抄写一两份存到其它道观里,那比搜罗修补那些道经还更费力费时费钱。

而现在陈老道发现了一个办法,李逍的印刷术能够解决他们面临的最大难题。

一个月三千本道德经啊,有这速度,而且还只要五百贯,那么他们那一万卷的道藏计划就不再是问题了。

印刷其实没有那么难,反正李逍觉得五十万钱印三千本书,那真是很赚的一件事情。

中渭桥边,招募来的饥民正在修建造纸坊、制墨坊这些,造纸和制墨都需要很大的地方,纸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的纸有不同的造法,但大抵都离不开漂洗离不开石灰离不开要晒纸这样的程序,而制墨主要是以松烟为主,因此需要挖窑。

反倒是印刷其实是相对简单的。

找一位书法好的书生,先写版,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就是要求尽量工整一些,李逍家作坊里的那几位写版书生,如今都已经学会了李逍的印刷体宋版字,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雕版宋体字,比起楷书和行书来说,相对呆板了点,但横平竖直的有利于雕工们刻板,虽说这样的印刷体印出来的书,肯定没有那些有名的抄书人抄出来的书字体好看,可整洁啊,而且每块雕版都要校对几次,校对无误之后,接下来的印刷过程,就不再需要工人识字了,也不用担心会再有错字。

五千来字的道德经,印刷坊的十位写版书生,一人只写了几个版,不过用了小半会功夫就完成了。而印刷坊里现在有几十个刻版匠人,一个一块雕版,也不过用了半天就完成了。

再经过几位写版书生交叉校对雕版后,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印刷前准备工作。

“陈道长,不如在这里稍休息一下,明日再走,到时三千本道德经可以一并带回!”李逍让工匠们开始印刷后,向准备离开的几个牛鼻子老道说道。

“明天就能带走?”陈老道再次震惊了。

“对,最迟明日午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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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线装书

中渭桥印刷坊里的工匠都是熟练的,这些人本就是李家印刷坊的工人,经过债券印刷练手后,如今都是熟练工人,写版师、雕版匠,不但熟练,而且数量不少。

更别说印刷工、装订工这些操作工人本就不需要太多技术含量,有几个熟练工带着,然后有新招募的大量工人,各道工序分开,一人只需要做好自己那道工序的事情,这种没半点技术含量的事情,只用极短的时间就能学会操作并晋级为熟练工。

在李逍的这种流水线作业模式下,甚至都不太用担心技术外泄。

毕竟几个重要的工序都是分开的,分成了各个不同的工棚作业,而印刷里比较关键的还是油墨,这个油墨却是印刷术本身没有的技术,印刷油墨得由李家的油墨作坊单独生产,然后供应给印刷坊。

写版、雕版这些都是能够一看就会的,但制作油墨,以及调油墨这些却是看不会的。

为了打消陈老道他们这几个大金主的疑虑,也是为了向他们证实印刷坊的实力,李逍在玉濑长公主那里听到了楼观道的远大目标后,立即决定带他们现场参观印刷坊的生产作业。

上万卷道经啊,这要是能拿下这单,这可是大买卖。

陈老道有些意外,这印刷坊不应当是不让外人观看的吗?

“无妨,我们是为你们印刷经书,你们是书主,当然可以参观。参观的同时,你们也可以提些要求的。这也是为了让你们得到满意的经书,让顾客满意,是我们印刷坊的宗旨。”李逍笑着说道。

所谓中渭桥印刷坊,其实相当简陋。

砍伐的木头粗粗搭起一长排的棚子,外面盖着树皮茅草这些为顶,下面其实就是个大棚,粗略的用木板隔开为墙,地上也是简单的平整了一下而已。

“用这个纸印刷吗?”陈老道进入印刷坊,处处带着新鲜好奇,走哪都要打量探究几眼。

李逍也不怕他看,其实说到底,雕版印刷这个东西一面世,本就不可能一直保持技术垄断,雕版印刷又不是什么难事,说到底不过是写版雕版印刷装订这几道工序而已。

现在李逍手里的油墨技术,也瞒不了多久,别人一样能够研究出适合雕版的油墨,只要工坊里肯往这个方向投钱,有专业的匠人研究,其实都不是事。

“嗯,这批道德经我们采用竹纸。”李逍拿起一张纸,这是竹纸,采用的是嫩竹制造,质地良好,具有纤维细长,光滑柔韧,拉力强,摩擦不起毛茸,张片均匀,清晰透度,印刷易干,墨迹经久不褪,经久不被蛀蚀等特色。

这种纸的颜色淡黄,类似于黄麻纸,但成本却远低于黄麻纸。黄麻纸是朝廷衙门官吏的办公用纸,价格较高,以蜀中所产为上。

而李逍这种纸,是从江南道采购来的,以嫩竹为原料,里面没有加麻、皮等,这种纸没有抗水性,托墨吸水,对于需要用油墨的雕版印刷来说,这种纸远远强于价格更高的麻纸、皮纸。

而另一方面,这种竹纸可远不如麻纸光滑贵重,成本甚至不及黄麻纸的十分之一。

“竹子制的纸?”陈老道也是听过江南竹纸之名的,这种纸可向来是以低价闻名的。“为何不用麻纸?”

“道长,麻纸的价格你也是知道的,可不便宜,尤其是蜀中所产的黄麻纸,那可是供应官衙宫廷都来不及呢。再说,价格贵的并不一定就是好的,竹纸用来印刷书籍,其实远比麻纸强,一会道长亲眼所见就知道了。”

老陈带着怀疑的态度,接着又问出一个问题,“这纸怎么都裁成这么小一张?如此零碎?”

这里涉及到了唐朝时期书籍的式样,在此时,是还没有后世所常见的那种线装书籍的,如今的书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就是册页式,也就是电视里常看到的那种奏章样的,折叠起来合为一本书,一拉开就是长长的一条。

或者为卷轴式,就是如画卷一样,也是长长的一张纸,两头装上卷轴,看的时候打开,收起的时候就卷起成一个轴。

把书弄成单独的一页一页,然后装订成本这种样式,还根本没有出现呢。

“这是为了方便装订,我们采用新的线装书式样,比起册页式和卷轴式,更坚固,也更方便阅读。”

当然,对于李逍来说,采用线装书形式,还能节约降低成本。纸张越大张自然成本越高,小张的纸制造相对容易,浪费少,成本低。而且对于雕版来说,也不是版越大越好。

老陈再次将信将疑。

他总有点不太好的预感,五百贯三千本道德经,似乎不太可靠。

李逍带着他们走到下个车间,那里已经是印刷车间。

印刷工人站在操作台前,把一张张裁好的纸蒙在雕版上,然后如拓印一般······

一张印好的纸揭下来,放到一边干墨。

老陈拿起一张,他细看之下,发现这张不大的纸上分为左右两面,各印了十来行字。

字倒是挺清晰的,雕版印出来的字体有些呆板,但很清晰工整,只是他细读了下,发现左面的这十来行字,跟右面的这十来行字,并不是上下连续的,这完全是不相连的两段内容。

“李秘书,是不是雕版写错了?”

李逍呵呵笑着解释,“没有错,我们这书是线装的,但并不是一页一页的印,而是一次印两页,然后按页码叠起来,穿线,最后再折叠包封。”

这种方法一次是印的两页,并且这两页并不是关联的两页,这种方法是后世印书的普遍装订方法了,李逍指着那页纸下面的一个小符号。

“这就是页码,你看这是一字,就是第一页。”

一本道德经总共三十二页,李逍采用的是双面印刷法,因此一张纸其实是四个版,总共八张纸就能印成一本书,八张三十二页。

同一张纸的同一面,正面右边是第一页,而左边那页的编页却是三十二页了,两页的内容当然是联系不上了,但印刷完成装订之后,就没问题了。

这样弄,其实也是为了节省点纸张成本。

毕竟不论是传统的册页还是卷轴式书籍,都只是抄写一面的,另一面是空白。而李逍印书,当然没打算只印一边空一边的,如果两边都印,那自然就是节省了一半的纸张成本了。

一面印完,放着晾干,然后再反过来印第二面,反正这又不是彩色套印,并不复杂。虽说这种两面印要印两次,一面印坏就可能整张损失,甚至第一面印好后,第二面印坏了,那前面也白印了,可总的来说,纸张的成本是节约极大的。

第295章 万人营

中渭桥边。

日已西沉,夜幕降临。

好在夏日白天长,虽然太阳下了山,但离天完全黑又还有一段好长的时间。河岸边的印刷局工地上,招募来的流民临时工们依然还在忙碌赶工,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大家倒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捧人家的碗,自然就得听人家的管。

这年头,何况是他们这些背井离乡出来逃难要饭的饥民呢。虽然听说长安城下也有官府赈灾,但其实也跟这里是一样的,都是以工代赈。相比起来,这里还条件更好点。

起码他们在这里做事,他们的老母妻儿们也就在一边能看着照应,甚至他们也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还能换上饭吃。

河边上,有一座很大的临时食堂。

说是食堂,其实也不过是一溜很长很长的茅草棚而已,只有顶而没有墙,一些木柱支撑着,里面垒着一些临时搭起来的灶台。

现在印刷局这里的工人很多,已经招募了近三千饥民做事,再加上他们的家人,这里聚集着近万灾民。如此多的流民,其实已经有些不安的隐患。不过李逍是那种胆大的人,他树起了招工旗,愿意来的他都要。

反正现在印刷局一面忙着要建工坊,一面又忙着印刷。不怕人多,就怕人少,何况如今此时的人工还这么便宜,现在不用什么时候用,留下灾民们还是个救济灾民的互利之事。

不过留归留,但李逍对这片地方的管理很严格。

靠着工地的沿河岸一片,只允许招工登记过来的临时工人,和他们的家人过来并停留居住,但每个人都得登记在册,还被发放了一块临时的身份牌,上面写明他们的名字,原籍,以及年龄、性别及简单的身份特征,甚至还有一家几口人。

他们居住的地方,也都是让灾民们一起搭建的临时棚子,可这些棚子也都经过规划,不许随便乱搭。

一排排的棚子搭的横平竖直,甚至还全部都有编号,并且李逍规定了每个棚子住一户,十个棚子为一甲,十甲为一保,采用保甲联坐制度。一家人有偷盗抢劫之类的不法行为,那么本甲之人若没有及时上报,就要承担连坐之罪。

对那些不服管束之人的处罚也很简单,视犯事之轻重,轻则抽鞭子扫茅厕,重则全家赶出工地。

这个处罚对灾民们还是很有效的,现在到处吃不饱饭,在这工地里一家人能暂时安顿下来,还有饭吃,大家哪又敢犯事被赶走。

李逍还专门从这些灾民里指派了人负责管理,比如每棚的棚长就是家长负责,每甲里则抽一棚的家长负责,每保则抽一位甲长负责,同时规定,每十天一轮,由下一人接替,实行轮流制,基本上每个人都要轮流当这个甲保长。

除此外,李逍还规定了,每棚前要弄个垃圾桶,每甲要挖一个茅坑,禁止随地大小便。

李逍也不让灾民自己做饭,而是规定要到食堂吃饭。

食堂很大,还划定了片区,指点每保甲用餐地区。那些做工的灾民自然能够免费在食堂吃饭,他们能在工地帮忙做事的也能有饭吃,区别是吃的多少而已。食堂是凭粮票吃饭的,成年的临时工们自然能得到三升粮票,但一般的妇人得二升,小孩老人便只能得一升。

粮食全都掌握在李逍的手里,招来的灾民们干活给票,到食堂吃饭,一切都有规矩。

天还有些时候才会暗,但食堂这边已经飘出来香味。

食堂里的妇人也都是自饥民中招募的,一般都是那些临时民工的母亲或者是妻子,身体差一些,便在这食堂里做饭。

李逍给他们和其它工人一样记工分,一个标准工分是一升粮和十文钱。一般孩童们就是拿一分,妇人拿两分,男人拿三分,而有技术的,或者是特别卖力的那种则也会拿四分甚至是五分。

在大食堂一侧,还有一座小食堂,这是供给印刷局的官吏们吃饭的地方,这小食堂不但有餐桌,而且还有椅子。

李元芳走到前面看了看,今天的菜还算丰富,足有八个菜,四荤四素还有两个汤可选择,因为是在工地,李逍特别规定,官吏们的饭菜虽是免费的,但是每顿标准四菜一汤,两荤两素,饭管饱。

其实跟后世的快餐是一样的,厨娘们把大锅菜做好,然后装进一个个大桶里,每个官吏可自选两荤两素,汤和饭自己打,管饱。

李元芳选了烧鱼段和黄瓜炒鸡蛋,然后打了碗青菜汤,盛好饭就走到李逍那张桌子坐下。

“这菜看着还行,尤其是这鱼,放了辣椒后看着就有食欲。”李元芳胃口很好,虽然这饭菜明显有些简陋,但相比起另一边那大食堂来说,这却是极好的饭菜了。

那边的工人们拿着粮票去吃饭,一升粮票就是一份标准快餐,一碗干饭,一份菜,然后汤和粥也管饱。若是愿意奢侈点出二升粮票,那就有两碗饭和两个菜,甚至会有些荤腥,比如鱼头或者是猪头肉、猪大肠这些吃。

不过能够吃饱饭就不错了,谁愿意那么奢侈呢,饭不够那就多喝点粥,反正粥又不限量,汤也是不错的,如果来的早,汤桶里还会有些漂浮的猪皮呢。

一些临时工家里有太小或太老的孩子,挣不了工分拿不到粮票,于是就得自己挣粮票供一家人吃。

“明天再多找些会捕鱼的灾民出来,咱们靠着这渭河,南面又是广通渠,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河不弄点鱼吃哪对的起我们自个?”

捕鱼其实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关键是也得有些投入,要有些船,还得有些网,不过李逍这点投入还是舍得的。

现在营地里有近万人口呢,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那么多张嘴要喂,其实压力也不小的,若是能够自力更生多捕点鱼也不错的。

临时工们干的活也辛苦,光吃点干饭喝点汤也是没力气的。

“咱们这里的伙食可是够好了,其它地方的灾民哪有这样的伙食,能有碗粥喝就不错了。就算被朝廷招去修大明宫,可他们的妻儿却也没人照顾的。”

以工代赈,说来也是很好听,但其实操作起来却远不如李逍这边仁慈了。被招去修宫殿,他们的家人却不会被招去,她们只能跟在工地附近,靠着丈夫、儿子们节省下来的一点粮食救济,吃了上餐没下餐的。

哪有如李逍这么好心,一家子都招进来,管他老弱,能干点是点,还特意安排了棚子和食堂,有地方吃有地方住。

“以家庭为单位招工,这对我们也是有好处的,一来管理上其实反而更方便。”李逍淡淡的道,他打的是辣椒炒肉和芋头炖泥鳅,另外两个素菜。大锅菜,做的只能算是一般,但在工地上忙活一天,兼之这么多人吃饭有气氛,倒也还算是有些胃口。

上万的灾民聚在一起,其实是很不好管的。

若全是些年青力壮的男人,就更不好管,如同是个油桶一下,很容易一点就着。但如果他们拖家带口的,全被安置在工地,那么虽然成本上可能增加一些,但管理上省事了许多。

其实这年头,遇到灾荒,能够一家人有个地方住,有口饭吃,大家就已经很满足了,并不会有哪个真愿意闹事。

“工分和粮票挺好用的,那些招来的临时工们干活很努力。”李元芳很佩服李逍的这些发明,加上他的保甲联坐,这么座上万人的大工地上,却一切井井有条。

现在长安周边,已经有许多座灾民营地,原本各地州县官府都在卡着不让百姓出界,而有了朝廷的允许后,他们才敢放那些人来京畿。

虽说朝廷已经在京畿设立灾民营地,又搞以工代赈,把强壮灾民招走去修宫殿,然后对各处营地里的老弱妇孺每日放粥,可也就是维持着那些人不死而已。

吃饱别想,吃好更不可能,住的地方都是各自随便搭个棚子什么的,更不会说有什么好的管理规划,营地里什么偷盗抢劫之类的不会少,更别说清洁卫生了。

李逍把一个工地,管的跟一个军营一样,尤其难得的这个工地还是由这么多难民组成的。

“工分是为了刺激大家的积极性,至于粮票,那是给工人们的兑现承诺,要让马儿跑,就得让马儿吃草。还得给那些跑的快的马儿,吃好的草。”如果不计工分,如果不分粮票,那么大家吃大锅饭,干活肯定会没效率,这是人性使然。

随便干都一样吃饭,我为什么要那么卖命干?

只有能体现出他们劳动的价值来,他们才会真正的用心干事。

这里是印刷局,李逍印一些粮票其实很简单,但因为这些粮票能够在食堂兑现吃饭,那么就有信用有价值,甚至在那些灾民之间,粮票已经开始成为硬通货,有时能够用来交换各自所需。

李逍每天傍晚都会在收工后,按工头们登记的工分表,给工人们发放粮票。原本每天还会发工钱,但没多久,大家也发现铜钱拿到手也没什么用,毕竟吃是食堂,住在工棚,又不能随意离开。在李逍承诺等他们将来回家时一起结算后,大家就都开心的只领粮票,而把工钱记在账上了。

这样一来,李逍现在等于是雇佣着三千多临时工,还有几千个他们的妻儿父母,但除了每天发点自己印刷的粮票,其实一文工钱都不用给了。而这粮票,其实也只要把每天这一万多张嘴喂饱就行,并不是全部兑现粮票的。

工地食堂里吃饭没什么讲究,大家各吃各的,人多吃起来也比较热闹,李逍一会功夫也就把自己的那些饭菜扫荡一空,他没有再去加菜加饭,放下筷子,端起汤碗把汤喝尽。

“楼观道的那批道德经要赶紧印完,这是体现我们能力的时候,我们这批书印的越好越快,那么楼观道就会越信任我们,后面就会有更多的单子。”李逍手指敲打着桌面。

“还有,现在人手也足够了,你组织人手,着手准备九经和五经正义的写版和雕版事宜,另外造纸坊和制墨坊也要加紧完工,我这等着用纸用墨!”

李元芳也吃完了饭,抹了下嘴道,“请三郎放心,咱们现在万事俱备,一切顺利,虽然造纸坊和制墨坊还没好,但造纸和制墨的前期准备已经开始了。”

第296章 得不到就毁灭

饭后,李逍在元芳的陪同下巡视了一遍工坊的进度,然后又去巡察了遍工棚。

工人居住的工棚和工坊其实是分开的,白天工人们在工坊做事,晚上则回到工棚,两处挨的很近,相隔也就是一个大食堂而已。

暮色之下,一片片的茅草棚排列的很整齐。为了保持秩序,李逍特意搞了这个保甲联坐规矩,甚至还让各保甲抽出人手来轮流当值,组成联防队。这些都是义务劳动,也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保卫工坊。

这些灾民自然是没有意见的,何况当联防队当值也不是完全没半点好处,晚上值班还是会有点津贴的,能够在食堂吃顿宵夜,并且领一升粮票。

联防队是五人一班,十人一组,五十人一小队,一百人一中队,五百人一个大队。

轮流值班,各划片区,值班的时候每人发一根木棍,再领几支火把。虽说都是群灾民,勉强能算乌合之众,可在李元芳这个河朔边军出身的人眼里,这些乌合却也有几分像模像样的。

“无他,组织尔!”李逍一语道破根本。

不管什么东西,都得有一个组织,把这个组织架构起来,然后再给予一套行动纲领,那么就会变的有模有样。当然,也仅是有模有样而已,而再如果能够强化下纪律,奖罚分明,有足够的激励方案,他们就会努力的多。

“他们知道,他们联防巡守的是什么,是我们印刷局的工坊,同时也是他们自己临时的家园,这身后就是他们的妻儿父母,若是这里有失,不但他们的父母有危险,最起码他们可能会失去挣粮票吃饭的地方,而现在这个时候,外面可没有几个比我们这里更好的选择。”

人有目标就有努力。

这就好比有的时候流民造反,同样是乌合之众,却有时也能够把官兵打的找不着北,皆因他们饿急了,为了吃口饱饭就会拼命。

敢拼命,这就是勇。

“三郎,我总觉得你组建这个联防队,并不仅仅是因为要管理这个营地,你似乎有其它的担忧?”元芳问。

李逍转头看了看四周,暮色之下,这片营地一片生机勃勃。

劳累一天的男人们在聊天吹风,妇人们在洗衣,小孩子们在玩游戏,一片祥和的景象,真难看出来,这里是一个难民的营地。

“不瞒你说,我确实在担忧。这平静之下,其实早已经是早流涌动。这个印刷局,其实是很多人的眼中刺肉中钉,虽然崔知悌觊觎印刷术,被我狠狠的砍断了手,可实际上,还有无数个崔知悌在暗中盯着我们。”

印刷术的出现,对于现在的旧士族们来说是个极坏的消息,这严重的危及到了他们的利益,是对他们对学术和教育特权的一种极大冲击。

李逍相信,他们不会坐视的,哪怕印刷局是皇帝亲自成立的,可压的越狠,反弹的只会越厉害。

“如果你是那些人,你会怎么做?”李逍问。

“想办法得到。”李元芳道,这也是崔知悌此前的做法,想把印刷术拿到手。可是李逍不肯妥协退让,他甚至耍了崔知悌一把,坑了崔知悌的万贯钱财,还让崔知悌赔了两个女儿,结果却连毛都没拿到。

印刷术在他手里不过是打了个转,然后就被皇帝抄家了,印刷术又被皇帝夺去了。

崔知悌被耍惨了。

他也证明了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既然得不到,那就极可能会要毁掉。

李逍和他的印刷术现在对于那些旧士族来说,那就是异端。

未雨绸缪是李逍的风格,他不会等到暴风雨来的时候才修屋子。中渭桥边虽说就在长安脚下,可这里如此多的灾民,一个不好,就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甚至发生之后都找不到真正的原因。

李逍可不想自己被一群混在灾民里的杀手给弄死,更不愿意被一群煽动了的灾民糊里糊涂的杀死。

哪怕就算他自己不出事,他也不可能让印刷局出事,这里可是他投了很大心血的地方,他甚至已经在朝堂上向皇帝和百官承诺过,三十万贯就要印出两万套书来,这个承诺要完不成,他到时就会被无数砖头砸死。

鼓声响起。

原本还在外嬉戏玩闹乘凉聊天的大人小孩子都各自往自己的工棚里赶,天黑后工地要实行宵禁。

这也是李逍的规定,为的就是怕晚上出事。

天黑以后,鼓声一响,所有人都得呆在自己的工棚里,天亮之后才能出来,哪怕就是拉屎拉尿都只能拉在工棚里的马棚里面。

谁敢天黑之后串门,或者说在工棚外游荡,李逍绝不轻饶。之前刚执行之时,就有些人没太把这规矩当回事。

然后第二天,李逍把这些抓到的人全都吊起来抽了一顿鞭子后,给他们结清了工钱后将他们全家都赶出了工地。

任他们如何后悔求饶,李逍都铁石心肠的没有答应,无规矩不成方圆。

印刷局才这么点官吏人手,要管理这上万人的营地,没规矩是不行的。李逍只能依靠规矩,只能依靠那些灾民本身。

抓到一个犯宵禁者,奖励联防队员粮票,举报一个犯禁者,同样给举报者粮票。

在这个营地里,粮票就是硬通货。

你有粮票,就可以买到额外的饭菜,甚至可以在食堂小卖铺里买到针线布匹等各种东西。

而如果发现却不举报,是要被处连带责任的,最严厉的处罚将是全家被赶出工地。

在这几条铁律之下,工地的秩序不错,有保甲联防,和联队队,再加上逐出工地的严苛处罚,没有谁敢犯禁。

一队队的联防队员举着火把,拿着木棍开始巡夜。

每天晚上,营地里有一个大队的联防队员巡夜,足足五百人,不过是分为五班轮值。就连白天,营地一样有人巡逻,只不过白天数量要少些。

“这里就似一个军营般,谁能想到是一个难民营呢。”李元芳感叹着道。

李逍心道大唐的士兵不也是一群种地的农民嘛,只不过就因为多了些训练,加上严格的军令,还有丰厚的赏赐制度,才造就了府兵的强悍战力而已。

李逍并不想把一群灾民变成悍兵,他要的只是秩序而已。

第297章 母老虎的屁股

印刷坊如火如荼,李逍这些天也是两三天才回一趟家。

这天在食堂吃过午饭,李逍才骑马回长安。从中渭桥到长安,一路上看到许多灾民,他们都是从关陇河朔各地赶来的,眼下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朝廷今年一反常态,不再运粮到受灾各州县去,也不再是一撒手让百姓出关就食河南,而是很仁慈的让大家来长安受赈州,家里没粮的便都想办法来了。

一路上,到处都是灾民营地,也能看到有官吏,但看不到多少青壮。青壮都被带去修大明宫了,剩下的妇孺则留在这里,每天等着官府发粥。

进入长安城,感受到的却似乎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世界。

长安城里,看不到那些衣衫褴褛、面黄饥瘦的灾民。高大的南衙卫府府兵和北衙的禁卫,早就把灾民挡在了长安城十里之外。

任何灾民都不许进入长安城。

进出长安的是官宦是商旅居多,李逍骑马走过长街,感受长安似乎更热闹了一些。

听说最近广通渠上的漕船日夜不停,每日都有粮船抵京。由于今年不用再把粮食运往更远的地方,全都在京畿赈济灾民,这让朝廷也节省了许多事情。只不过辛苦了陕州那边,有一段黄河是无法通船的,必须陆路转运。

先把粮食货物全都搬下船,然后车拉人挑的运几十里,然后再上游码头重装船,最后入广通渠直抵长安城。

也正是因为这一小段距离,严重的限制了漕运能力,哪怕江淮江汉有粮,可依靠长江和大运河也要在这里被卡死。

特别是巴蜀江汉地区的粮食,现在主要还是走大运河,先下长江,再到扬州入运河,然后在汴州入黄河,再一路上溯,最后被卡在陕州。

当年杨广开通运河后,也是发现陕州到长安无法通畅,哪怕长安到黄河修了广通渠,但依然受限这个节点。

这就是漕运的短板,运河再多再长,可是这块板短了,运河的便利就大打了折扣,最后杨广也不得不把重心放到东都洛阳,以那为天下中心。

从某些角度来说,结束了魏晋南北朝几百年的动乱之后,天下重归一统的大唐,其实长安确实有些难以满足这个天下中心的帝都重任了。

太偏一隅,而偏偏天下的财赋中心已经转移到了东南,尤其是粮食主要依靠东南供应,关中早不再是汉代时的沃野千里,这里反是赤地千里了。

粮食经济不能自给,地理又过于偏,确实不是好地方。

可偏偏李治一面把洛阳定为东都,可又在大兴土木修长安大明营,东都洛阳不过是和北都太原一样,并没建成为真正的中心打算。

李逍是从西市附近的城门进来的,西市依然热闹,这个被称为金市的市场区附近到处可见进出西市的商人百姓,还夹着大量的胡人。

经过皇城大门,李逍来到东市附近,感觉这里明显不比西市繁华,但这里做为高端商业区,也依然是充满活力的。进出这里的,非富既贵,香车宝马。

胜业坊。

整个坊区临街一面,都是宅第。

坊区的设计和制度,其实由来以久,而向来只有权贵高官才能够临街开门,在过去,临街开门的宅子称为第,这也是门第之由来。

胜业坊蓝男县子府很安静。

秋风和煦,树叶在风中摇曳。

穿过前庭,进入后院,李逍听到有哭骂之声,细听之下,却原来是那位崔二娘子在骂人,骂崔月奴。

她骂崔月奴是叛徒,背叛崔家,投靠贼人,不知羞耻云云。

李逍放轻脚步声,缓缓的靠近。

西厢院前,凉亭下。

崔璎珞依然还是出家时的那身装扮,还是做姑娘装束,并不肯盘发。她自己不盘,却对已经盘发的崔月奴十分不满。

崔月奴对这位同父异母的妹妹其实还是很客气的,只不过看的出来她的眼神里并没有把她当成真正的姐妹,毕竟,以前崔璎珞也从不曾把她当成姐妹,哪怕是现在,也一样不曾把她当姐妹。

她只是觉得她懦弱,背叛了崔家,丢了她的人。

“我劝二娘还是莫要再使小性子的好,三郎虽然人好,可你要是一直这样不懂事的话,也会惹怒他的。”

“你现在已经不再是许州崔氏的嫡女,你是蓝田县子李三郎的媵妾,你连个孩子都没有,更别说朝廷诰命,真要是惹怒了三郎或者大娘子,小心他们把你交给人牙子发卖,到时你可就再不会有这样的好日子了。”

崔月奴这番话说的很客观,并不是什么威胁。

可崔璎珞就觉得这是在威胁她,想不到她居然帮着外人威胁自己,顿时气不打一出来,扬手就扇了下去。

可手落在半空,却再下不去。

“够了!”

李逍握住了崔璎珞那扬起的手,她还想要挣扎,可又如何是李逍的对手。

“月奴并没有说错什么,错的是你。你到现在,难道还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和处境吗?”李逍对崔璎珞本有些内疚之心,毕竟他跟崔知悌的恩怨,没理由牵扯到她的身上。

可现在她对崔月奴的态度,却让李逍不满意。

崔月奴过去确实是崔家人,也确实是崔知悌的女儿,但既然她已经到了李家,并且她真心想融入这个家族,把自己当成了李家人,那李逍这个家主就要维护她。

崔璎珞手被李逍握着挣扎不开,看向李逍的目光里更全是愤恨,她觉得自己的生活全毁了,全毁在李逍的手里。

李逍瞪了她一眼,将她的手甩开,“回屋里去好好想想,想清楚了,你现在是我李逍的妾,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五姓女,若是再这般不知体统,那就休怪我动家法了。”

“你敢!”崔璎珞怒道。

李逍哼了一声,二话不说上前两步,一把将她拉了过来,然后把她按到自己的腿上,一只大巴掌就毫不客气的抽在了崔璎珞的屁股上。

一下,两下,三下······

李逍抽的很重,这不是打情骂俏,他本来确实没想好处置这个丫头,也还对她有点愧疚之心,可现在这丫头这般闹,李逍的心理愧疚没了。

收拾起来不客气。

手很重。

一下一下的抽在屁股之上,把崔璎珞抽傻了。她半趴在李逍的腿上,只感觉娇嫩的臀部火辣火辣的。

他居然敢打我?

还打我屁股?

冰清玉洁的自己,居然被李逍按在腿上打屁股!

激动之下,崔璎珞一下子晕了过去,她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冲击太大了。

李逍感觉她不再挣扎了,便停了下来,拉起她一看,发现她居然晕了过去。

当下也不由的有些尴尬。

“月奴,你把她送回房里去。”

第298章 朕心甚慰

扔下那个麻烦精后,李逍一路回到上房。

这边却是安安静静的,赵婉穿着一身水蓝色长裙坐在廊庑下的美人靠上,半倚着身子在翻看账本。

而旁边不远是李贞正在写字,她现在依然是蓝溪书院的学生,因为书院现在人多,特意还加了女子班级,李贞既是班长还兼任着助教的位子。她抬头看到李逍的身影,露齿一笑。

“三哥回来了。”

“你们姑嫂两个这日子过的真悠闲。”李逍走过来,也在廊庑里坐下。

“哪里悠闲啊,忙死了呢,嫂子天天查账,我天天有写不完的作业。”

“账其实交给家里账房就好,不用天天查。不过你的作业到是得天天做的,毕竟你现在还是学生嘛。”

李贞嘟着嘴道,“我觉得还是三哥悠闲,每天这里逛逛那里走走的,听说现在除了朔望大朝,连常参都不用,还没人管,多悠闲。”

“我可没什么悠闲的。”李逍笑道,“最近可是天天扑在中渭河那边的印刷局,忙的不可开交呢。家里最近可还好?”

赵婉儿放下账本,伸手帮丈夫整理了下衣襟,缓缓道,“家里一切安好,这段时间,咱们这边也流民多了起来,按你的吩咐,我们家在蓝溪街上也开设了粥铺,每日施粥。”

蓝溪毕竟处于长安通往山南的蓝武要道之上,今年夏山南也有许多百姓受灾,虽说不少山南百姓往河南、淮南等地就食,但靠近长安地区的不少灾民还是往这边来。

“幸好今年我们蓝溪乡有三郎组织的救灾章程,今年我们乡里没有一家外出逃难。”

今年蓝溪乡的收成虽然只保住了两成,但这两成是差不多所有人都保住的两成,而朝廷也适时的下了免租的政策,就连蓝田长公主玉濑和蓝田县子李逍这两个封君也都是免了封户的租子。

兼之乡约堂提前准备,发行债券购买粮食建立了义仓储粮,现在百姓手里都还有刚打下的夏粮,义仓里的储备粮甚至都还没动用。

看着那些外来逃难的饥民,蓝溪乡民们现在是越发感激李逍当初做的那一切。

别人拖家带口背井离乡,而蓝溪乡民们却可以守着家园,照顾着种下的秋收作物。

蓝溪河畔,到处是在地里耕耘的农人。

现在蓝溪乡种的最多的就是粟、大豆、水稻、高粱、芝麻几种,同时也种了不少辣椒,还种了一些玉米。

至于麦子,现在春麦刚收过,冬麦还没到时间种。

“嫂子都是报喜不报忧,咱们家可没那么安宁呢,那个崔璎珞就是个麻烦精,三哥,找人牙子来把她卖掉算了。整天在家里找事,对嫂子一点都不尊重!”

“那确实是个麻烦,不过卖掉的事情就不要说了,咱们家也没这种习惯。”李逍摇摇头。

赵婉的肚子已经越来越大,好在她自己本身也算是半个大夫,因此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把握的很好,如今一切都很平稳。

李逍扶赵婉回屋内,头放在她肚子上听了一会,能感觉到胎儿强劲的心跳。

“哎呦,小兔崽子蹬我了!”

感觉到胎动,李逍欣喜的道。

他一直觉得这个孩子是个男孩,赵婉却觉得应当是个女孩。

“肚皮这么尖,而且肚脐都是突起的,这肯定是男孩,听我的没错!”

夫妻俩靠在床上,闲聊着天。

李逍很喜欢这种温馨的气氛,其实夫妻之间久了便也趋于平淡,并不会有那么多激情。

“印刷局现在如何了?”赵婉问,她知道丈夫从自家的印刷坊里抽调了一半多的人过去那边,但她没太在意这些。虽然她天天看账本,可她并不是那种守财地主婆。

“已经不错了,一切都走上正轨,目前虽然我们还没造出一张纸、制出一块墨,可我们已经印出来一万册书了,书款一千七百贯,足赚了一千来贯利润呢。”

“夫君真是厉害呢!”赵婉侧身伏在李逍的胸口,笑着夸奖。

········

长安,太极宫,甘露殿。

刚从大明宫工地巡视回来的皇帝心情很好,以工代赈这个点子是真不错。本来大量聚拢到京畿来的饥民是个隐患,可是现在以工代赈,抽调大量的青壮灾民来修宫殿后,却是釜底抽薪,剩下一群老弱妇孺再不用担心出事了。

捱到秋收就好了。

这么多灾民修大明宫,到秋收前刚好能够把宫殿修好,到时就让灾民们回家收庄稼。

带着高兴的心情,李治拿起桌案上的奏章。

在他的御岸之上,还有一个盒子,里面放的奏章却不同于一般奏章,而是专门放百骑司的消息奏报的。

李治很重视百骑司,这支他父亲建立的情报监察机构,他很信任。特别是现在把长孙无忌这些元老赶下朝堂后,他又老怀疑他们不安份,于是越发的需要百骑司为他监视元老们,还有百官,甚至他想监视整个长安,甚至是天下一千余州县。

李治觉得百骑司就是他的眼睛,他的耳朵,能够让他看到更多,听到更多,让他不至于什么都被蒙蔽。

“李逍的印刷局工地上居然招了上万灾民?”

李治翻看一本,一看之下不由的大为惊讶。人上一万,无边无际,而这么多的灾民,可是很容易出事的。

但细看之下,却不由的惊叹,这个李逍居然把这上万灾民管的井井有条,甚至比朝廷大明宫的以工代赈方案还要好些。

他们是以灾民家庭为单位招工,而且还印了粮票,搞大食堂。甚至把这些灾民弄的像是军营一样,还有保甲联防、联防队轮值巡逻,以及宵禁等等。

有意思,这个李逍挺有意思的。

但更让他忍不住拍了桌子的还是李逍不等不靠,没用朝廷拔下的一文钱,就靠先期从玉米监借的钱,把摊子拉起来了,然后人家现在不但把工地弄的红红火火,还已经与宗圣观做成了一大笔买卖,完成了一万册道德经的印刷,据说赚了一千七百贯。

这才多少天,就已经印了一万册书了?

一千七百贯,不少了。

这个李逍,还真是朕的祥瑞,到哪里都能搞事情,天下臣工若都如李逍这般能干,朕还有何愁?

第299章 报纸

午后,李逍骑马来到玉濑的道观。

山下,这座依山傍水的道观已经修建完毕,由皇帝敕旨将作监建造的道观很大,说是道观,倒不如说是一个山间庄园别墅园林。

非常的漂亮,而且占地三百余亩,里面亭台楼阁假山小湖让李逍看的是羡慕妒忌恨。这不但大,而且还漂亮,简直是艺术。

在这样的地方修行,李逍也愿意啊。

今年玉濑免除了几百户封户的租子,但并不影响她的日子。她也不靠这点钱过日子,李治之前心疼这位妹子,不但把玉濑以前的公主府财产都还给了他,甚至还把梁国公房玄龄家的财产一分为二,其中一半给了玉濑,另一半现在还给了恢复官爵的梁国公房遗直。

因此现在的玉濑长公主确实是非常有钱,不再是先前被迫离开长安时的只剩下蓝溪一座田庄的落魄。

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玉濑对于李逍还是很欢迎的。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我这?”玉濑一身道袍,这件道袍裁制的比较修身,结果就是胸前高耸,太过突出。李逍的目光不由的被吸引到了那里,甚至忍不住失礼的多看了几眼。

可玉濑发现后并没有在意,相反还面带着微笑。

“上次长公主来中渭桥看我,还送了粮来,又给我带了一位大客户,可那天事情多,没有照顾的上你,今天刚好回蓝溪,这不就来上门赔礼道歉来了嘛。”

玉濑微微一笑。

“我们之间还有这么客气吗?说到印刷坊,我这里倒也还有一个生意给你,我打算印刷一批千字文,捐赚给蓝溪书院与京畿州县一些蒙学!”

一本千字文,其实刚好就是一千字。

按李逍之前印道德经的开版法,其实雕四个版就行了,只要两页纸,一大页四页面,再套一张硬封皮就完事了。这样的书,太简单了。

“帮我印三千册。”

“可以。”

这么四个版的书,成本是很低的,雕四个版加写版,有五百文钱就够了,剩下的就是印刷的油墨、纸张、装订这些的钱了。

“多少钱?”

“十文钱一本吧。”李逍想了想,三千本也就三十贯钱,但成本确实不高,现在李逍大量采用竹纸印刷,而竹纸在唐纸里面可是十分便宜的,远不如麻纸皮纸等。

十文一本,其实就是折算下来一百个字一文钱的样子。相比抄书价格,那是十分之一不到。

“这么少,放心我有钱,这是我做点事。”玉濑说道。

“千字文又没多少字,放心吧,我总不会亏本做生意的。虽然这单不赚你钱,但也绝不会亏的。”

玉濑震惊了。

一本千字文只要十文钱,居然还能不亏本?

“真不亏?”

“真不亏。”李逍笑着说道,“你毕竟印了三千本的,我们印刷坊的特点就是印越多,成本越低。甚至如果以后二次印刷,还可以原版再用,成本再次减少。”

“虽说你不亏钱,但也不能让你没钱赚啊,这样吧,我印五千册千字文,给你一百贯钱。”玉濑增大了订单,单价也达到二十文一本。

李逍见她这样子便也不再多说,反正一百贯对公主来说真不算什么。

跟公主闲聊了一些,知道公主这些时间也让人到处设棚施粥。本来说这种事情应当是朝廷做的,但民间有人愿意这样做,当然也是好事。

从玉濑的道观回来路上,李逍倒是想到一个商机。

其实并不一定只埋头印刷朝廷的两万卷书,民间其实也还有不少商机的,或者说,自己可以开书店啊。

不说别的,长安这么大,又汇聚了天下最大的读书人群体,书籍是项很大的需求。

而且这年头开书店确实能赚钱的,毕竟书是没版权的,许多学问家之类的写了书还没地方印呢,只能留传手稿,或者找人抄一两份,这也正是古书容易失传的问题所在。

开个书店既能卖又能租,李逍印书连版权都不用找人买,看中什么书,拿过来校对一下就能开版印刷,多好?

楼观道宗圣观,以及玉濑长公主这样的客户很好,比起朝廷来好多了,朝廷虽然订单大,可不给钱就是耍流氓。

李逍思维延伸开去,其实印刷术不单单是可以卖书租书赚钱,其实也可以搞自费出版啊。后世的时候,随便哪个都能出版书,掏点钱买个书号找出版社就可以了,关键是钱。

嗯,这个时代其实写书的人不少,或者说很多士族手里,有以前祖宗们写的书,这些书只有少部份的抄版,难以流传。

如果李逍跟他们推销一下印刷出版,相信以现在这么低的价格,那些人是愿意自己的书印刷的,或者李逍还可以保证印刷后,可以放到书店售卖,给他们些分成,相信更有人愿意了,既能为家族、祖宗扬名,又有好处,这样的事情估计没几个人是不愿意的。

不能坐等宗圣观这样的客人上门,得主动出击。

虽然现在赚了点钱,可要贴补朝廷的两万卷印刷计划,还是不够,更别说现在朝廷修大明宫,使得李逍建印刷局作坊的钱都得自己想办法。

这年头连个银行都没有,李逍既没朝廷拨款,又没政府贷款,挺为难他的。

但事情还是得做的,不能光说困难,这不是李逍的风格。

回到家里,李逍想的还是如何推广印刷出版,想到后来他决定打广告。不过这年头没网络也没电影电视,想植入广告都不行。

甚至连报纸都还没有呢。

对啊,报纸。

李逍眼前一亮,没报纸,那自己就办个报纸啊。

报纸又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说到底那不就是几个版就行了。

想到就做,李逍马上开始拿起纸笔设计,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把报纸弄简单一点,就跟道德经一样,搞个八张纸十六大页三十版面。

只要开十六个版就可以,字数大约五六千字,有这么多版面其实内容已经能包容很多了。

不过这报纸该发行些什么内容呢?

第300章 封神榜

书房里,李逍认真的思考起办报纸的可行性来。

依托长安的话,报纸的销量应当是没问题的,毕竟李逍也没想着要一来就发行百万份什么的,如果一期能够发行个千份以上,那么成本应当还是比较低的。

在长安能卖掉一千份报纸吗?

李逍估计能,关键是得便宜,还得有内容。

十六个大版的报纸,五六千字,如果保底一千份,那么成本摊算下来,每份起码也得五六十文钱了,这个价格若是跟一本手抄书相比,真是不值一提,但若是说报纸,却又明显超出了李逍的心理预期。

毕竟后世的报纸那可是非常便宜的。

要不把这报纸印成周刊的形式?毕竟日刊李逍也没这本事,雕版、印刷都要时间,还要发行,此外印报和印书最大的区别应当还是内容,书是直接有现成的内容,校正后就可以,但报纸的话,得自己组织编辑内容。

一周一刊,一刊十六版五千字左右,李逍在纸上写下这两条报纸方向,最后又决定报刊的发行市场为长安以及京畿地区,受众就是官僚、贵族以及长安的士人。

确立了受众后,李逍又觉得如果一期只售五十文钱的话,其实倒也不算贵,毕竟五十文对普通百姓来说,可能这是几斗粟米,是一家人好多天口粮,但对于那些官僚贵族们来说,这还真算不得什么。

关键还是内容。

得吸引人,否则就算是再便宜,人家为何要买呢?

想了一夜,第二天李逍又去了玉濑的道观。

“办报?请我一起加入?”玉濑看着顶着两熊猫眼的李逍,有些惊讶的道。

‘对,办报,不同于印书,我们发行的是报纸,上面会有新闻时事,有朝堂政令,也会有一些诗词歌赋,甚至会有地理见闻之类的,总之就是突出一个字,新闻,我们做的是新闻。”

新闻两个字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玉濑很聪明,脑子里转了几圈以后,明白了李逍想要做的事情。

“我觉得十天发行一期比较后,长安的官员们十日一休,我们可以刚好在每旬旬底发行,这样大家刚好有时间可以看报。”玉濑虽然觉得李逍的想法很新很疯,可她却觉得心头潮起,有种强烈的跟着一起疯的冲动。

周刊改旬刊,李逍想了下便点头了。毕竟大唐没有这种一周七天的普遍概念,官员们都是十天一休,旬刊发行,确实更符合实情。

“报名就叫长安新闻报如何?”玉濑道。

李逍发现玉濑眼里闪着光,好久没有见到她眼里的光了。

“不错,长安新闻报,这个名字虽然中规中矩了一点,但挺端庄大气,我觉得可以。”

于是乎,在玉濑的道观里,李逍便跟玉濑达成一致共识,要建立起大唐第一份报纸。

“我长安城里有些产业,我回头挑个宅子来做为办报之地。”

“好,那里就是我们长安报社的社址,你做社长,我做主编如何?”李逍问。

玉濑问了下什么是社长什么是主编的职责划分后,摇了摇头,“我现在是一个出家人,做社长和主编都不太合适,我看还是由你来担任社长兼主编。不过我可以投钱,算是做个股东吧,就跟你的蓝溪书院一样,我也是个股东。”

李逍想了想,玉濑的身份倒确实有点敏感,虽然如果她愿意出任报社社长,其实也有不传的宣传效应,但也还会面临一些其它问题,尤其是做大以后。

“也行,那你做为报社的合伙人,我来做这个社长,我再找个人来做主编,我自己做总编。咱们再招点责编、记者。”

一番商议后,长安新闻报已经有了些雏形。

总共是八大页三十二版面,不过字数不再是五千来字,而是改为万字一份,版面还是那么多,但张纸变大了,也意味着版面扩大了,比起现在印的道德经大上不少。

弄成大版,也是为了方便阅读,依然采用书页的装订方式,这也是为了符合大家的习惯,以及让大家收藏。不管怎么说,带文字的纸,在这年头那都是很神圣的东西。

也不会谁把看过的报纸拿来擦屁股或者是包东西,既然如此,那就搞的精美点。

把报纸按书的方式印刷装订,但又比普通书大上不少,方便每个版面内容更多些。

至于版面安排,则还是新闻为头版,时事要闻、民生经济等等。

甚至李逍还准备好了广告位置。

编一份报纸说难不难,说难也难,关键是看怎么定位。

毕竟只有万把字的内容,划分好几大版块之后,就是怎么填充内容了,甚至都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版面设计,标题加粗加大都已经可以了,不管怎么说,长安新闻报都将成为划时代的新玩意。

头几版为时事新闻,其中头版当然就是要闻,李逍决定每期头版把当下朝中发生的重要事情刊登,当然,不能是解密类的,得是朝廷已经公开的东西。

比如说之前长孙无忌等几大头辞职,这当然算要闻。再比如眼下朝廷搞以工代赈修大明宫,这也算要闻。

其实这种要闻,朝廷自己也有,一般朝廷定期把一些重要的朝堂要事,通过驿站,发给天下各州县,让那些刺史、县令们了解到朝廷的最新动态,紧跟形势。

至于民生经济的版块,李逍认为可以刊登一下长安东西两市市令发布的最新的市价之类的。

道观里,李逍做为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开始组稿。

而玉濑也被李逍特聘为报社的特约作者供稿。

“头版头条选哪个要闻?”玉濑问。

做为报纸第一期,头炮得响。头炮要响,这头版头条很重要。李逍想了想,“薛仁贵与苏烈将军的征东水师刚传回捷报,他们已经在武珍州东面的支离山下大败百济人,连破居昌、居陀、居烈三城,目下已经打通与新罗的通道,大唐东征水师已经成功和新罗人在支离山会师。陛下已经下旨,特以新夺之居昌等城设为带方都督府,仍以薛定方为武珍都督府都督,以苏烈为带方都督府都督。”

这是刚刚送到长安的东征捷报,而且还是个大捷报。不过暂时,朝堂上还只有少数人刚知道,不少长安官民对此还不知情,更别说具体细节了。

但李逍是秘书少监,恰是知情的那少部份人,如果把这个捷报当成头版头条,做一个稍详细点的报道,相信肯定会不错。

甚至还可以在后面加一个三韩半岛的地理和习俗的专版。

·······

“三郎还没回来?”

李庄,婉娘听到那边西厢房又在闹腾了,于是放下手里的账本,转头问月奴。现在崔月奴是李逍的屋里人,“回县君,郎君去那边道观,还没回来。”

婉娘嗯了一声,拿起账本,可却再看不下去,又放了下来。

那边还在继续闹腾。

“月奴,你过去跟崔二娘说一声,让她别再闹腾了。”

“县君,奴婢劝过二娘好多回了,可她根本不听,今听还说要绝食,厨房送去的饭菜都被她倒了。”

婉娘一听,越发烦燥了,于是道,“既然她不吃,那就算了,今天先不要送饭了,省的浪费。”

另一边。

公主的道观里,李逍面前铺着一大叠的纸,这是头版长安新闻报的内容,大多数版面已经凑齐了,不过李逍还留了一个版面准备搞点文学连载。

虽说已经特意开辟了诗词歌赋的版面,这一期李逍特意选了一些经典之作,但还是打算再来个连载。

虽说这年头,有点上不得台面,毕竟唐传奇那都是在中唐以后开始的,可李逍还是打算试试。

毕竟就算报纸面向的是达官贵人,士族官员,可他们也一样会想看点新奇的东西的。

不过写什么呢?

三国演义还是红楼梦,又或者是西厢记、西游记?

也有纯文学,也有消遣性质的通俗。三国演义倒是不错,不过李逍还是有些野心的,作为刚创刊,报纸需要话题性。

简单点说,你得会炒,得盯着时事热点。

但又不能太过放纵,毕竟这书不是给市井小民们看的,你要是写个金瓶梅之类的,那报纸就得完。

李逍想了好半天,觉得三国演义固然不错,但缺少点话题性。他想到楼观道,又想到了南北朝以来激烈的三教之争。

再想想之前楼观道那么大手笔,李逍觉得如今更受朝廷支持的道家其实是个VIP大客户。

或许可以写一本封神演义?

这本书的内容可以说篇幅巨大,幻想奇特,全书是在神话世界观的指导下,讲述的上古商周之战的历史故事,把历史上武王伐纣的这一历史事件神话化,借此塑造了上古诸神的形像,树立神话英雄的威名,尤其是创造了神祇谱系,让历来杂乱无章的神仙道有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上层为仙道,中层为神道,下层为人道。

依托商灭周兴的历史背景,用武王伐纣为时空线索,从女娲降香开书,到周武王姬发封列国诸侯结束。其中的哪吒闹海、姜子牙下山、文王访贤、三抢封神榜、众仙斗阵斗法等情节,展现了古人丰富的想象力:腾云驾雾、呼风唤雨、搬山移海、撒豆成兵、水遁、土遁、风火轮、火尖枪等。

特别是这本书发扬道教的道统,以道教为尊,而书里也有佛教,其中地位超然的燃灯道人、(燃灯古佛,释迦牟尼佛之前的佛,过去佛),拘留孙(拘留孙佛,七佛之一,地位与释迦牟尼佛相当),慈航道人(观音菩萨),文殊广法天尊(文殊菩萨),普贤真人(普贤菩萨)都成为元始天尊的门下弟子,道教自高其高,甚至五帝之首的轩辕黄帝之师广成子也位列元始天尊。

这种其实就相当于楼观道的老子化胡经等,贬佛崇道,这是道佛之争。

当今天下,是李唐天下,而李唐又比较尊崇道家,虽说也没对佛教怎么打击,可佛现在确实不如道。

对于李逍来说,其实他本身是个无神论者,但是他是个有信仰的人,只不过不信道佛而已。

不过嘛,虽说不信神不信佛的,可谁让楼观道现在是大客户呢。人家连那干巴巴的老子化胡经都一直很稀罕,如果来本封神榜,估计楼观宗还不得死命赞助支持啊?

虽说封神榜这本书成书于明朝,但最早原型可追溯到南宋时的平话,跟西游记一样,其实这都是在民间传了几百年的东西,不断的艺术再加工之后的作品。

这书又是明朝时成书,不免里面有不少宿命论之类的观点,还有比如说红颜祸水,女人是狐狸精等观点,但李逍觉得全书还是不错的,这毕竟是本历史加神话的,对唐人来说有一定的历史原型基础,又特别是加入眼下比较受朝廷尊崇的崇道神话元素,相信肯定受欢迎。

尤其是这明显的崇道抑佛,必然要制造爆点啊。

到时要是掀起一场神仙道家以及佛家的争论,那得多精彩,这话题性一起,还怕报纸没销量?

玉濑坐在李逍对面写着稿,忽然发现李逍坐在那里笑的很猥琐的样子。

“三郎笑什么呢?”

李逍回过神来,正色道,“我想到了一个比较好的创意,我要在报纸后面留点版面连载。”

“连载?”

“对,连载封神榜!”李逍笑着简单的给玉濑介绍了一下封神榜的内容。

以武王伐纣,商周易代为历史背景框架,叙写天上的神仙分成两派卷入这场斗争,支持武王的为阐教,帮助纣王的为截教。双方祭宝斗法,几经较量,最后纣王失败自焚,姜子牙将双方战死的要人一一封神。

“话说在一次祭祀中,纣王对美丽的大地之母女娲作出了无视举动,他亵渎神明,做了首淫诗·······”

第301章 你什么都不懂

“混沌初分盘古先,太极两仪四象悬·······”

李逍下笔如走蛇,飞快的在纸下写下一行墨字。对于封神演义的大概内容他很清楚,比较以前和电视都看过好几遍,甚至是好几版不同的。虽说不能够完全把原版默写出来,但也并不需要。

毕竟原版的封神演义毕竟是明朝人写的,整本书比较吸引人的还是他的设定以及情节,架空的商周历史,以及神道系统很有意思,但若说文笔之类的,其实也没什么,相反原著还很干巴。

在李逍这个受过后世文学影响,特别是后世网文影响的人看来,原著也太干了,必须改编。

他甚至决定使用更通俗的写法,就按照金庸的武侠那种通俗法写,再加入后世网文的那些手法,既要通俗还要跌宕起伏。

这么一来,其实记不记得原著就不重要了,只要所有的大概情节记在心里就行了。

半天时间,李逍居然就写了上万字的内容。

李逍的书法一般,几乎都是草书,而且为了速度还用上了简体字。

其实古代也有简体字,一般都是在草书的时候使用,有些字甚至有好些版本的简体。

玉濑长公主早就已经停下了手里的笔,专心的站在李逍的后面看了。李逍那字是真不怎么样,写的快又潦草,还很多简体的字,可玉濑毕竟也是个才女,还是个书法高手,师出太宗皇帝,虽不以飞白出名,可楷书行草那都是了得,李逍写的潦草,但她还是基本上能够读的懂的。

毕竟许多有名的行草甚至是狂草贴,有的作者是在酒醉状态写的,酒醒时甚至自己都不能认全自己写的内容。

李逍的第一章内容写的就是商纣王去女娲宫进香的内容,简单的铺垫介绍了一下商朝和纣王朝廷,还有女娲的情况,比如商朝当时有四大伯侯,率领八百小诸侯。

话说当时都城朝歌闻报反了北海七十二路诸侯袁福通的消息,商纣王金殿点了太师闻仲率军征讨,然后下朝之后,商纣率百官前去祭祀女娲庙。

在女娲庙里,商纣见到了美丽的女娲神像,容貌瑞丽,国色天姿,远超自己后宫佳丽,于是一时淫心大起,在那女娲庙墙壁上题了一首淫诗。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商纣回宫后没几天,女娲往女云宫朝贺伏羲炎帝轩辕参圣而回,回到宝殿见到了墙壁上商纣留下的淫首,不由大怒,要灭他殷商,取来金葫芦,大喊一声招妖,放出千万白光而去,于是不久之后天下群妖俱到女娲庙参见。

女娲选中其中三妖,分别是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玉石琵琶精,要让这三妖断送成汤六百年。

········

这第一章开头就有万字,李逍把他分成上中下三章,内容分别是朝歌商纣王女娲庙进香题写淫诗,女娲火云宫朝贺炎帝轩辕,女娲回宫发现淫荡大怒招妖。

一气写完三章,李逍手腕都酸了。

他放下笔,后面的玉濑长公主却有些忍不住道,“下面呢?”

原来李逍一边写,她一边读。

初读开头的时候,似乎觉得很一般,很通俗白话,也没什么华丽辞藻,似乎讲的是上古殷商纣王时的故事,她还以为会是个历史故事,谁料接着第二章就出来了女娲娘娘和伏羲炎帝轩辕等众多神仙。

先是历史,然后又是神话,玉濑就觉得有点意思了。

故事情节还没展开,她从字里行字推测,这书主角应当就是讲商纣王的,后来又以为是讲女娲,再等三妖出现后,她觉得又应当是讲三妖的。

民间里其实有很多这样的神仙志怪传说,在南北朝时,甚至还有了仙侠志怪故事,但明显,李逍的这个故事更长,一万字,才刚开了个头而已。比起一般千把字的故事,明显更长。

李逍揉着手腕,才发现玉濑一直站在自己后面呢,于是笑着道,“下面没了!”

“怎么就没了呢?”

“有当然是有,不过今日暂时是没了,一口气写了上万字,我手都快废掉了。”

玉濑撇撇嘴,“你这也算万字啊,全是草字,还都算是狂草了,一笔都能写上百字。”人家长安专门的抄书人,特别是那些抄经书的,那可是一笔一划写的十分工整,要么是隶书要么是魏碑要么就是正楷,一天都要写上万字甚至更多。

“你觉得我这本封神榜如何?”李逍问。

“历史加神话,挺有意思的,就是你这个写法,有点不够简洁啊,写了上万字,才刚讲了个开头而已,若是让我来写,有几百字就精炼完了。”玉濑急着想看后面的内容。

“这你就不懂了,,必要的铺垫那是不可少的,铺垫的越好,后面的高潮才越有力,尤其这我本书可不简单的是编个故事,这可是封神榜,历史加神话,前面该交待的也不能少的,若是太干巴,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李逍是不会承认自己灌水的,不灌水怎么连载,他可是打算一次连载一章,然后以后集结出版成书的。

要的就是吊足大家胃口,正好比后世的那些白金大神们,动不动一本书几百万字,一路打怪升级不断,斗之气,斗者,斗师,大斗师,斗灵,斗王,斗皇,斗宗,斗尊,斗圣,斗帝·······

玉濑现在看了个开头,确实被李逍的铺垫吊足了胃口,她现在就很想知道商纣会怎么继续做死,而女娲召来的三个女妖又会如何断送成汤六百年江山。

若是一般人要求剧透,李逍肯定不会干这种事的,剧透之后谁还愿意再看书啊。不过既然是玉濑要求,那么剧透一点也无妨,于是便说下章将会写商纣王准备海选天下美女送入自己的宫里。

朝中的皇叔比干和许多诸侯都纷纷反对,于是商纣准备纳谏停选天下美女,但只纳天下有名的美人冀州侯苏护之女入宫,苏护不从,惹怒商纣王。商纣王下旨把苏护赶回翼州,派人去接苏护女入宫,苏护带着家将离开朝歌,在午门墙上留下反诗一首,反回封地去了······

“你这也太水了,这剧情都没什么进展。”

“谁说没进展,我这不是情节跌宕起伏吗?”

“还不水,就一句话能说完的事,你又灌水这么多,总结不就是纣王信谗言欲选美逼反冀州侯苏护吗?”

“哎,你什么都不懂,就得这么写知道不,要铺垫,要铺垫,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要铺垫,得环环相扣,一环引出一环来。因选美,引出冀州侯苏护,因苏护又引出苏护的女儿苏妲已来,那可是本书女主角!”

“苏妲已是女主角?那不是上古时有名的坏女人吗?”

“对啊,正因为她是公认的上古红颜祸水,所以本书的女主才是她,她本是苏护之女,才色双绝,但被女娲派出的千年狐狸精给上身夺舍,于是才变成了一个亡商的祸水·······”

玉濑细想了下,确实是环环相扣,千年狐狸精夺苏妲已身体这个创意挺不错的。

“故事还不错的,要是再精炼点就好了。”玉濑道。

“你还是不懂,就得慢慢来,太过精炼就没意思了啊,得吊足胃口的同时,不断的放出我们的设定,要记住,咱们这是一本架空神话大作,既要写上古武王伐纣,还要写阐截二教的神仙大战。”

李逍甚至想好了,到时培训几个说书人出来,专门到茶楼啊酒楼啊讲封神榜,借此宣扬长安新闻报,扩大报纸的影响力,若是这故事到时传播的广,还可以集结印刷成册出售或出租,一章一册或者几章一册都行。

“是不是改用文言刊登?”玉濑又问,她始终觉得这大白话有点太上不得台面了。

“文言就没意思了啊,咱们这是通俗,我这是要开山立派的,我这是巨编,文言这种形式不适合,而且我这书这样写可是还有原因的。”

当天,李逍拿着准备好的第一刊长安新闻报就去了长安,玉濑也一同骑马同往长安,李逍甚至都来不及回李庄。

婉娘在家里等了李逍一天,结果黄昏时分却等来玉濑道观里的一个小道童,来报说奉真人之命转告县君,李三郎与真人有急事赶回长安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赵婉皱了皱眉,只是点头。

坐在廊庑下,却又听到西厢院那边传来崔璎珞闹腾的声音,那位闹绝食,可却又要人给她送蜂蜜水。

折腾来折腾去,还在摔东西。

婉娘不由的心情烦燥,气上心头。

“真是不成体统,太不像话了,月奴,叫管家带人把二娘关到柴房去,把门锁起来,什么都不要给,没有蜂蜜水,井水也不给,先关她一天一夜再说。”

完了,又加了一句,“把她嘴给堵上!”

第302章 赞助商

李逍和玉濑骑马在天黑前赶到了长安,刚进城,城门便在身后缓缓关上。

“天色晚了,先休息一晚再说。”

李逍很讨厌长安城的宵禁制度,一到天黑,长安城就繁华不再,就如同是个大牢房。城门关闭,坊门关闭,长安城就是一百多个封闭的坊区,天黑了除了在家,哪也去不了。

“那去你家,我还有些关于办报的细节要问你。”玉濑现在满脑子除了封神榜,就是长安新闻报了,她本来就是洒脱人,不拘小节,此时一身道袍,就更没往其它方面想了。

李逍本想拒绝,女主人不在长安府第,她们两个晚上呆一起只怕影响不好,可见玉濑都这般洒脱,他若是计较反而有些小气了,当下便也只好同意。

这一夜倒是很规矩,两人商议报纸细节到很晚,然后各自安歇。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亮,李逍便直接去了长安城里的宗圣观。

这是终南山楼观道在长安城的据点,道观修的很大,占据了城南一坊的半坊之地,里面有朝廷登记的道士就一百二十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小道童、居士,以及一些为道观做事的奴仆等。

李逍有玉濑这位道姑的带路,在宗圣观里倒是没迷路,径直就去找了陈老道。

“陈道长,又见面了,我这有篇你看看。”

李逍开门见山,直接把昨天写好的前九章三万字的封神榜拿了出来,除了他之前写的一万,昨晚上还召了几个账房先生,李逍念账房先生们写,又赶了两万字出来。

陈老道是宗圣观主尹文操的师弟,在宗圣观和整个楼观道里地位还是很高的,他现在也恰是负责收集整理道经事宜。

老道上次从印刷局拿回来一万册道德经,只花了一千七百贯钱,这件事情让观主尹文操也非常惊讶且满意。

现在这一万册道德经已经开始分发,那些来观中进香的居士们,都能在观里买到一本由宗圣观祝福过的道德经书,一本只售五百钱。

印刷局一本道德经卖给宗圣观才均价一百七十钱,结果人家卖五百钱,不得不说这算盘打的好。

可陈老道说了,这道德经是他们祝福过的。

所以李逍也不妒忌这些牛鼻子老道,他今天是来找赞助商的,当初写封神榜而不写三国,本来就是看中了楼观这个大赞助商。

三万字的稿子,加上封神榜大纲。

陈老道也没客气,拿起稿子认真品读,很快看完三万字开头,然后又仔细看了几遍大纲。

老道看着看着,眼睛发亮。

虽然前几章里,神道的内容不多,可是按这大纲里写的,这本书可不简单啊。

崇道抑佛,这是道家最喜欢做的事情。

特别是在南北朝时,双方都打出狗脑子来了,都找人间代理人。道士们找了魏武、周武,两度全国灭佛,而和尚们找北齐,强行让北齐国内的所有道士们剃发为和尚。

到了大唐,虽然说这种斗争没那么激烈了,但只不过手段没那么激进罢了,双方的争斗依然是没停过的。

现在道家暂时占了上风,可楼观道也没敢轻敌大意,但凡有点机会,他们都是要踩上秃驴们几脚的。

比如说当年高阳公主跟辩机和尚的金枕头案,他们可没少在里面兴风做浪。毕竟辨机可是当初长安城里有名的和尚,未来的高僧,他是一代高僧玄奘的弟子,搞辨机,不但要折掉秃驴界未来的一位大拿,还要借此打击玄奘,打击整个秃驴界。

那件事情,后来确实闹的很大,高阳被太宗幽禁府中思过,而辨机也被腰斩,长安城的秃驴们都受到了皇家严厉警告。

“三郎请稍等,我带你去见下尹师兄。”陈老道相信这本尹文操一定会喜欢,尹师兄现在在做大事,他要一统道家各派,把道家思想统一起来,在楼观道的手里完成统一,就如当年隋文帝统一了分裂的天下一样。

尹文操现在到处搜集各种道经,打算汇编一本道藏,就是为统一道家各派做准备。

统一道家的同时,当然也还要打击外来的秃驴们,做为本土派的道家,那是天生看不惯外来的秃驴们的。

因此,楼观道不但把道德经视做本教的圣经,甚至对老子化胡经之类的这种崇道抑佛的经书,那出是相当重视的,经常雇人抄写,然后四处传讲。

而现在这本封神榜,可是相当了得,比老子化胡经还牛逼。人家直接把自古以来的那些神话传说里的神啊仙啊来了个谱序。

这相当于什么?

相当于魏晋南北朝时代的那些士家大族们最喜欢干的一件事情,修谱。魏晋时代,是士族的时代,而士族最重门第,讲门第自然就得有谱序,否则如何讲的清?

现在这本封神榜就是相当于给道家给华夏的神仙们修个谱,给他们列明谱序,这是塑造道统。

尹文操是个很精神的老道士,很有几分仙风道骨。

是个白胡子留的很长的老爷爷。

陈老道为双方介绍,李逍忙行了个礼,不论道俗,这老头身份都很高,人家可是能在朝堂上穿着紫金的三品大佬,虽说是虚衔散阶,可这也代表着极高的地位,起码秃驴们是享受不到这种紫金三品待遇的。

“这是三郎写的封神榜。”陈老道把稿子递给尹文操。

尹老道接过,认真看了起来。

看过之后,这位老道呼吸不太平稳,明显也还处于震惊之中。

真是想要瞌睡就来了枕头,这简直就是他统一道家以及打击佛家的宝物啊!

“封神榜,这书名好,三郎有什么打算呢?”老道问。

李逍当下便笑着说明来意,介绍了一下即将发行的长安新闻报,然后说他打算在新闻报上留个版面刊登连载这本封神榜。

“好,一期连载多少?”

“一个章节三千字左右吧。”

“有些少了,这三万字老道一会就看完了。”

“版面有限,无法连载太多内容。”

“一次总得连载个万字左右吧?”尹老道看中的是这本书的影响力,希望能够越早连载完越好。

“我们倒也可以改个连载方式,比如每次印一万字,夹在新闻报里,这样也不占用新闻报的版面和内容。”李逍给了个解决方案,每旬连载万字,平均一天也有千字了。

一旬一万字,一个月集结为一册印刷发行。

“三郎需要我们宗圣观怎么做呢?”老道问道。

李逍笑呵呵的说明来意,这本书的内容大纲那是给老道看过的,核心思想他是清楚的,对于楼观道来说是好东西。但是写书嘛,总是个费神的东西,若是没有物质支持,这书也难写下去啊。

毕竟按李逍的大纲,这本书得写成百万字以上的巨编的。

老道理解,但不太明白要怎么操作。

于是李逍把版权告诉他们,李逍这本封神榜可以放在报纸上连载,然后楼观道可以买下出版版权,买下版权印成书出售。

“版权怎么买呢?”尹老道问,他倒没去纠结为什么要买版权这种问题。他看的是问题的本质,这书对他有用,他想要,然后出点钱也是正当。至于什么方式,其实并不重要。

李逍想了想,道,“这书的质量想必道长也是明白的,你看千字一百如何?”

“千字一百贯?”尹老道笑着问。

这话一出,李逍都吓一跳。千字一百····贯?尹老道还真是太狠了,他也没敢要这样的价啊。

“千字百文。”李逍纠正。

尹老道摇头,“那太低了,我们宗圣观里请的抄经人,千字都是百文的价格,那仅仅是抄书而已。而你这是写书,哪能一样呢。”

“那千字一千?”李逍提了价。

“千字一千也不算多的。”尹老道不差钱,是真不差钱,楼观道不仅只有长安的宗圣观,事实上终南山里还有他们的楼观台,那是大本营,另外在天下不少名山大川,这些年楼观道也修了不少道观,此外在几代楼观道长的操作下,现在天下不少各派的道观都已经加入到了他们楼观道的大联盟之下。

做为受朝廷尊崇的楼观道,道观是遍布天下,不说一千,但是几百座道观总是有的。而每一座道观,其实也是一座庄园,有山林有田地还有佃户甚至是奴隶,他们甚至还经营着质库生意,也就是抵押借贷这类。

要钱有钱,要人有人。

一旬一万字,那一旬不过是十贯钱而已,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李逍想了想,“那千字三千吧,另外书出版之后,按百分之十分成!”

千字三千,那在后世都已经是顶级白金的价码了。

本来千字三千买断后,不应当再拿出版分成的,不过李逍觉得不拿尹老道反而会不高兴的。

“百之三分成。”尹老道果然又主动增加了份额。

这百分之三是出版后的纯利润分成,尹老道就是出版方,书交给印刷局印刷,然后售卖,赚了钱后李逍跟楼观道三七分成,当然,那千字三千的稿费则是在分成前拿的。

这么优惠的条件,李逍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可尹老道却不在乎那点钱,他在意的是李逍的身份,李逍可不仅是个写书人,他还是朝廷的秘书少监、玉米监、代王友,同时还是位开国县子,另外是皇帝的祥瑞宠臣,更别说现在掌管着印刷局这一利器。

再说了,封神榜确实也值这个价。

“对了,我们长安新闻报做为大唐第一份报纸,到时一刊行,肯定会轰动天下,我们专门在报纸上预留了广告位置,尹道长要买个广告位吗?”李逍笑眯眯的问。

尹文操老道一捋胡须,“报纸上的广告位?说来听听!”

第303章 长安报社

“尹道长请留步!”

“李秘书慢走!”

长安宗圣观门口,白胡子老道长尹文操很热情的携着李逍的手惺惺惜别。这一次前来,李逍取得了满意的成果。

尹老道不但买下了封神榜的版权,开出了千字三千的稿费,另外还给出了三成出版分成,此外他还花一千贯钱买下了长安新闻报第一期的全部广告位。除此外,尹老道还跟李逍达成了一项战略合作协议,楼观道将与秘书省印刷局长期合作,继道德经后,尹老道又拿出了十本道经交给李逍印刷,每本印刷三千册。

做为财大气粗的楼观道,尹文操很大方,预付了李逍三千贯的稿费,另外又预付了封神榜前三集的三千册印刷费。连那十本道经的印刷费用,他也预付了三成。一千贯广告费,更是直接到位。

来的时候,李逍带着一卷手稿前来,走的时候,却是拿着万贯离开。他怀里揣着一张尹文操写的凭据,凭此可在天下三百余处楼观道兑换钱帛。

这就是楼观道规模大的好处了,他们都已经可以连锁经营,进行初级的汇兑业务了。

有钱好办事,李逍对于这样的合作伙伴非常满意。

······

出了楼观道,李逍便去了玉濑名下的一处长安宅子。这座宅子在城南,长安的城南算是普通百姓的聚集区,这里没有东西两片的热闹繁华,许多坊区甚至比较荒凉。

是的,在隋朝的时候,直到隋朝快灭亡的时候,城南的城墙都才勉强修好。而城南的不少坊区,其实一直都是没有住满人的。大量的坊区空置着,晚上的时候,有的坊区只有零星几盏灯,甚至有的坊区完全就是黑的。

隋末唐初之时,战乱更是导致了大量的城南坊区的空荡。

许多长安百姓开始在那些城南空荡的坊区里种地种菜,外面是高大的坊墙,可里面却是一片片的麦田和菜地。

到了如今永徽之初,情况要稍好一些。

如今整个长安有军民四十八万之众,长安城算是比较充实,城南也很难再见到那种整坊空荡荡全种上庄稼的情况,但城南确实还是人口较少。

这边的地皮是很便宜的,宅子也便宜。

玉濑以前在这边有一座宅子,很大,占地近百亩,很难想象在长安城里居然有这么大的宅子,可事实上是,城南的宅子真不值钱。占地百亩的城南宅子,如果不论装修的话,其实还不如城东的十亩宅子值钱。

玉濑把这座空置的宅子拿出来做为长安新闻报的报社,李逍过来的时候,这位雷历风行的长公主,甚至已经招来了一大批人。

玉濑的名头在长安还是很响的,在那些士人心头也很有召唤力,她一声召唤,于是很多人前来。

“谈的如何?”玉濑迎上前来问。

“出人意料的好,楼观道和尹道长真是位不可多得的好合作伙伴!”李逍笑着说道。

“那就好,我已经招来了许多人,随从仆役,还有厨娘车夫等都配齐了。另外还招来了不少书生士子做我们的编辑,你一会把把关。”

一份报纸怎么办,玉濑也没有什么底。

但李逍知道如何操作,现在的长安新闻报根本没有什么竞争力。而一旬十天才一期的发行,时间上也没压力。

至于内容,缺少竞争的长安新闻报当然也不会有多少压力。

有李逍做总编,大方向上把关,李逍觉得问题不大。

至于印刷这块,有印刷局呢,组好内容排好版,然后交给印刷局就好了,最多是把版写好,然后那边刻版印刷。

“除了编辑,我们还得自己建好发行渠道。”李逍对玉濑道,他初步的打算是一面跟长安的那些书店、纸墨店合作,在他们那里挂卖报纸,同时自己招募一支送报队伍。

“把报纸放到书店、文具店卖估计难行,那些人未必愿意替我们卖。我觉得还是自己招人去卖合适!”

玉濑知道那些书店是谁开的,那都是士族开的。

“你说的有道理,那先不理会他们,我们可以自己开几家报刊亭,另一面雇佣一些孩童替我们卖街串巷卖报就好。”

反正第一期的长安新闻报初定是发行一千份,一千份真不算多,李逍甚至还打算免费赠送一些出去,比如长安的百司官衙,长安的国子监等,免费送点。

甚至那些酒楼茶铺也送点,先把长安新闻报推出去,等有了些名气之后,到时自然不愁没人看。

“咱们第一期的创刊内容就按我们之前商定好的办,稿子我拿给你,你让那些新招来的编辑们校对审稿,审好之后给我再把下关,然后就可以定版面,写版交给印刷局印刷了。”

一千份的旬刊,这确实不算多。

但在当下的初唐之时,在印刷术刚刚发明还没有打开的时候,却是惊人创举。

第一期的内容差不多都拟好了,总共就是一万字左右,分成了三十二版,其实就是三十二篇文章,多的一篇五六百字,少的一篇才一二百字。

而做为连载的封神榜,则采用的是夹页的形式,不占用版面,甚至不和新闻报各版装订成册,而是单独附在后面。

这样做一来是因为连载一期得万字内容,那严重影响到原来的版面,二来采用单独的形式,有利于那些报纸读者自己集结装订成册。

一期万字,一月三期的连载就有三万字,可以装订成一册收藏起来了。

玉濑招来的编辑都是些年轻士子,且基本上都是些庶族寒门子弟,这些人多是来自天下各地进京科举的士人,但是长安年年科举,可想中举却不容易。

没有门第,没有名声,有时就算有才气可也难中。

毕竟眼下的科举,以明经为主,而明经就要求对九经相当的熟悉,特别是对九经的理解,那更不容易。明经这块,士族子弟最有优势,因为他们打小就有条件学习九经,而且家里不但有九经书籍,甚至他们各家基本上还都收藏有不少历代先贤对九经的注释。

比如朝廷这次准备印刷的五经正义,其实就是从各大世族手里收集的各种五经注释版权,然后经过整理挑选而成的。

士族子弟有条件,有学术氛围,但寒门子弟能够读的起书就不错了,一般机会下抄读经书都不容易,更别说想得到那些经书的各种注释版本,因此在科举的明经科考试里,寒门子弟其实天然就占下风,更别说这年头开卷考试,对门第的要求很高。往往就算考的好,但也没用,因为考试不以成绩为主。

至于进士科倒是以策问、诗赋为主,可是进士科一年也录不了几个人,对于每年大量进京的寒门庶子来说,那真是千军万马独木桥。

满怀梦想来到长安,却无法中举,这对于很多士子来说,是个严重的打击,他们舍不得离开长安,总希望着继续留在长安,有一天能够得到哪位权贵高官的赏识举荐,能够科举中第。

但居长安,大不易。

想在长安生活,可是非常不容易的,长安是高消费的大都市,吃住都不便宜。许多士子于是寄住在寺院、道观里,以抄经来维持生活开销。

玉濑招来的这批人,年纪大的已经有五十多岁了,有些人甚至是在武德年间就已经进京赶考,一恍就蹉跎了三十余年。

就算是年轻的士子,也基本上是在长安逗留了三年以上。

这些人里,也并不全是才子。

李逍与他们做了些简短的交流,发现其中读书读傻的人不少,也有些还挺有灵气的,可惜他们都比较混的差。

看他们身上的衣服就知道了,虽然勉强齐整,可还是带着几分落魄书生的味道。

李逍其实也不需要什么大才子。

报社编辑嘛,又不是招作者,现在草创阶段,编辑们倒多是做些校对、审稿的工作。

至于组稿和方向问题,这是李逍把握的。

也许以后,李逍会把报纸交给下面,但现在还是自己把关更放心。

“做为我们长安新闻报的编辑,大家以后可以就住在这里,这里房间很多,大家每人一间。另外吃也就在这里。”

包吃包住,这是基本条件。

另外李逍开出了每月五贯钱的月薪,可以说这个待遇不算低了,五贯钱在长安生活不容易,但起码是能够立足的。

而且李逍也承诺,若是到了每年科举的时候,也支持他们去考。

考不中,也可以再回来。

“五千是底薪,若是我们报纸办的好,反响热烈,那么大家还会有奖金。至于奖金多少,到时就看我们能够拉到多少广告,广告越多,大家的奖金越多,按比例抽成做为大家的奖金。”

说完这些,李逍也没多说废话,让玉濑把搞子分给这些老少读书人,让他们负责校对稿子。

他们校对无误后,再交给李逍来排版,排好版后再交到印刷局去写版、印刷。本来李逍是打算自己报社的编辑们写版,后来想想,还是交给印刷局那边的专门写版师好点。

没必要节省那点钱,还是做得专业一点更重要。

第304章 万万没想到

长孙无忌挥起球杖,一杆进洞。

这粒进球让这位太师非常满意,闭关苦练许久,终于球技大为进步。他现在有信心轻松赢过褚遂良、于志宁、韩瑗几个老家伙,不过还是没把握赢李逍。

“最近李逍那小子在干嘛呢?”长孙老阴人拿着一块鹿皮温柔着擦拭着自己的精钢球杖。

“这小子最近可是大出风头,长安一时无俩呢。”韩瑗和长孙一样的拿着块鹿皮擦拭着自己的球杖,一边擦一边跟闭关许久的长孙述说着那个小浑蛋的事情。

怒怼崔知悌,把崔知悌怼回了老家除籍为民,甚至还把崔知悌的两个女儿收到房中为妾了,其中一个居然是名满长安的崔二娘子。然后最近又在印书,虽然皇帝说好的三十万贯没兑现,可人家依然弄的风声水起,跟楼观道已经做起了好几单印刷生意,现在又刚发行了一份报纸。

“报纸是什么东西?”

长孙无忌对崔知悌没什么兴趣,所谓五姓七家么,跟关陇贵族本就是互相瞧不起的。这是新贵族和老牌旧士族的斗争,要有机会,长孙也不介意踩上他们几脚。

只能说李逍做了长孙想做的事情,还做的非常的漂亮。长安之花的美名他是听过的,长孙甚至也曾有意帮自己的一个儿子去求娶崔家二娘子,可惜这事情不过是刚透露点想法,结果就被崔知悌那个傲慢的家伙无礼的拒绝了。

他不知道报纸是什么东西,但既然是李逍上任秘书少监弄出来的东西,肯定不简单。

韩瑗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诺,这就是长安新闻报,挺有新意的一个东西。”

“书?”

“说是书也不是书,这玩意一共就这么十六页,但内容却五花八门,以‘新闻’为主,也有刊登诗词歌赋,甚至后面还有个夹附的连载,最为奇特的是这长安新闻报居然是十日一刊,每期都不会重复。”

长孙无忌听后很惊讶,放下自己心爱的球杖,接过报纸翻看起来。

翻开第一页,就是一行加粗加大的字,东征水师百济大捷。一目十行的细看了下,长孙无忌还真是头次听说这好消息,这段时间他天天呆在这蓝溪球场里练球,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

“薛礼和苏烈两人不错,先占耽罗,又破武珍,如今再下居烈,打通了与新罗的通道,东征水师算是彻底在百济立稳脚跟了。”

褚遂良在一边道,“那确实是个好消息,不过这报纸以此做为他们的头版头条也很了得,消息及时,而内容又比较全面,特别是这写法,字数不算多,但却把水师前线的战况报道的很清晰。”

长孙无忌点头,这篇捷报内容不像是朝廷的官方说辞,没有那么多废话,都是些很平实的大白话,可足够精炼,清楚的传递了捷报的信息。

他现在对这报纸的兴趣更大了,再往后翻。

刊登的又是一篇要闻,却是朝廷以工代赈修建大明宫的事情,同样是以比较精炼的文字介绍了这次以工代赈的详细情况,比较吸引他注意的是里面的几组数字十分精准,比如现在招了多少灾民修宫殿,每日修建进度如何等······

整份报纸上的内容很多,文字说不上什么精美,但足够精炼。而且各种消息很多,基本上一个版就是一个消息,看着这报纸,就好像是听到各种消息,还是最新以及最精准的。

甚至还有专门的版面介绍东西两市上现今不少重要商品的时价,柴米油盐布匹最新价格需求等。

最让人称奇的还是在这些版块的各种消息之间,居然还有一些奇怪的内容。

“那是广告,商家可以出钱给报社,然后在上面刊登广告。什么出售、租赁、求购等信息都可以刊登的,你看这期刊登的广告就是楼观道的广告,楼观道长安宗圣观重金征寻道经。”

万来字的内容,其实很快就看完了,毕竟每个版面的内容字数不多,且内容直白,不是什么难懂的文章。看完后,发现后面还附有一叠纸,并没有和之前的内容装订在一起。

拿起来一看,却是同样有不少页,但却和之前的诸多版面消息不同。

“封神榜?”

“这是本连载,讲的是上古商周易代的事情,讲武王伐纣,却又夹杂着神仙和道教在里面,写的挺有些意思。”韩瑗笑着说道。

他第一次看到封神榜这连载时,也是很惊讶的,很通俗很大白话的,可读过一遍之后却想接着往后看,有种很爽快的感觉。

“你更想不到这书是谁写的。”

长孙无忌翻看起来,刚看开头的时候,觉得这水平极其一般,通篇大白话,可是越往后读越觉得不一般,好像是在讲一个挺有趣的故事,情节起伏跌宕,环环相连。

一万字内容,其实才三个章节,但三个章节已经铺垫出了一个小高潮。商纣题淫诗惹怒女娲,女娲招来了三妖,其中又还有伏羲炎帝轩辕三圣,很精彩啊,背景交待的很清楚,上古殷商时的故事,人物也刻画的还不错,一个昏淫的暴君商纣王,这种昏君一看就想让人骂。

而三个妖精一出来,就让人觉得后面故事会更精彩啊。

“后面呢?”长孙无忌问。

退休之后,整天没什么卵事,虽说他还是太师,又授东都尹、洛阳留守这样的要职,可实际上那不过是虚衔,遥领,根本管不了那的事,他甚至都不能轻易的离开长安,否则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猜忌。

“这长安新闻报是李逍办的,他是社长兼总编,然后这封神榜是他写的。”

“李阿三?”长孙无忌真是很惊讶了,从没听说这李阿三还有这能力啊。谁不知道李阿三那是个小地主出身,能入仕途靠的是什么?献祥瑞玉米啊,固然李逍也曾献过平辽策,但那只是策论,并不是写之类的才情啊。

“是啊,老夫当初刚看完这份报纸的时候,也是很惊讶这居然是出自李逍之手。”

长孙无忌放下手里的这本很薄的报纸,用纸很差,而且字体是印刷的,比起手写的显得呆板,有的地方甚至不太清晰。但就是这么一份明显看着粗制滥造的东西,却又让人忍不住惊叹,粗糙归粗糙,却又很有效的在传递着很多消息。

“这玩意一旬一刊,每刊内容不一样?”长孙问。

“是啊,说是这样说的,现在长安有不少书报亭,连几个城门口都有,挺小的,有的就设在各处新建的公厕旁边,说来那公厕还是辅机兄你投的钱呢。”褚遂良笑着说道。

“公厕修起来了?这么快?”

“最近京畿到处是灾民,李逍学朝廷以工代赈,拿点粮食出来就能一招招一大把人过来干活,而且他修的厕所也挺简单的。”

说长时间不长,但说短时间也不算短,在招募了大量便宜的灾民做工后,李逍已经成功的在整个长安修建了四百八十个公厕,遍布长安一百零八坊以及东西两市和长安各街和城门口。

李逍是按千人一个公厕比例来修的,长安人口四十八万,于是他修了四百八十个公厕,这点数量并不算多。

公厕完全免费,甚至提供免费的厕筹,然后公厕还有专人负责清洁打扫,很干净卫生,完全没有什么屎尿横流的场面。

而李逍现在发行长安新闻报,更是在一些人流量较大位置的公厕边上建起了小书报亭,既卖报纸也卖书,甚至还可以租书。

“这样一份长安新闻报,辅机能猜到卖多少钱吗?”

长孙无忌看了看手里,报纸和加起来也有三十多页了,两万多字,若按一般的书价来说,肯定得值好多贯,但这用纸比较差,印刷的也比较粗糙,而且内容也不如经书那般重要。

于是他想了想道,“一起的话,估计得要两三贯钱吧!”

褚遂良伸出一个巴掌。

“要五贯?”长孙无忌笑问,“这也不值啊。”

“是不值,所以李逍卖五十文一份,包括后面附赠的连载。”

那边韩瑗笑道,“五十文一份那是零售散卖,据我所知,这报纸还可以订购,如果你一次订一个月的,那么就是九折价,如果你一次订一年的,更只有八折,并且预订的包月或包年顾客,他们还负责送报上门服务。”

这下长孙无忌是真吃惊了。包月九折,那才四十五文一份,而包年八折,更才四十文钱一份啊。

这可是足足三十多页,两万多字呢。才四五十文钱,纸墨钱能回本吗?

更别说还要开雕版呢。

“辅机多虑了,你知道李逍这报纸一次刊印多少份吗?”褚遂良边说边伸出一根手指。

“一百份?”

“是一千份,而且这报纸昨天发行的,一千份很快就卖光了,后来又连续加印了两次,估计也差不多卖光了。”

“三千份?”长孙无忌瞪大眼睛,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了。

第305章 奸臣当道

“这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

三千份的销量让长孙无忌震惊,但早已经被震过的褚遂良等回过头来想了两天却已经想明白了。

“长安四十八万军民,多少贵族官员士子,仅是国子监就有生员八千多人。”做为曾经执政的退休老宰相,褚遂良当然清楚长安有多不一样,这里汇聚了天下的财富,同时也汇聚了天下的精英。

这座城市比天下任何一个地方的读书人都要多。

四五十文钱在长安能够干什么?如何的粮价,四五十文钱不过是一斗大米的价格而已。在长安城里,随便买斗酒,那也是起码百钱起步,好点的酒那更是斗酒十千。

四五十文钱,不过是几个羊肉馅的胡饼而已。

“也是。”

长孙无忌苦笑着道,印象里书籍那都是昂贵的,与普通人无关。普通人买不起,也读不懂,但他却忘记了,这足足几十页的长安新闻报,其实算书也不算书,人家两万来字的内容,相当于两卷经书,但价格却不足两卷经书的百之一价格。

两卷经书售价四五贯是绝对正常,甚至有些良心价了,但李逍的长安新闻报才卖四五十文钱啊。

看似这报纸根本不可能有利润,但人家走的是量。褚遂良也说了,原本说印一千份,可后来又加印两次,整整三千份啊。

长安四十八万军民,三千份报纸确实不多,毕竟价格这么便宜。一份四五十钱,但三千份,加起来也能卖一百多贯了。

一月三刊,就算期期三千份,其实也才不到五百贯的样子,这还只是销售收入,还不是利润。但一月能卖到四百多贯,估计多少还是能有一些盈余的。

可如长孙无忌这样层面的人,他们看东西已经不是简单的看赚不赚钱了。他看到的是能卖到三千份后这长安新闻报的影响力了,向来著书立说都是掌握舆论的方式。

书是人喉舌的延续,是思想的传递。

虽说有理不在声高,但有的时候,说话大声确实能让更多的人听到你的话。

“三千份啊。”

长孙惊叹连连。

那边韩瑗道,“其实所谓三千份也有很多水份的,我让人打听了一下,这创刊号,李逍可是半卖半送的,京城百司衙门、国子监还有不少酒楼、茶肆,李逍都免费派送了许多。甚至在他新修的那四百八十厕的墙上,他还让人把报纸贴在上面让人免费浏览呢。”

三千份,肯定有一千份是水份。

但就算除掉一千,那也还有两千。而就算那一千份不是卖出去的,可又如何,那一千份又不是扔进了,也一样是给人看了,甚至还可能让更多的人看到。

一份报纸不可能只一个人看,如果一份报纸有三五个人看到,那么就意味着这一份报纸能够传播到万人眼里,而通过这一万人的嘴巴,那么李逍的长安新闻,就能让几乎整个长安人都知晓。

通过长安新闻报,李逍其实等于可以把话说给整个长安听。

这是多么了不得的创举,以往就算官府,都不一定有这么迅速的影响力。而现在,李逍只是通过一张报纸就能做到不亚于官府的影响力。

现在这报纸上的新闻倒是很中规中矩,但透过现象长孙无忌看到的却是本质。

“这个李逍,处处出人意料啊。若老夫还在政事堂,肯定第一时间要召见李逍,把这长安新闻报收归朝廷控制。”

褚遂良也点头,一份能够迅速把声音传递给整个长安的报纸,这就是舆论啊。是舆论就会有自己的观点态度,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客观公正,就比如今天的头版头条报道的百济大捷,这里面对薛仁贵和苏定方两个人的赞美称颂可是很明显的,这是什么,这就是态度,这就是舆论导向。

而在后面还有一版就是专门介绍薛苏二将如今占领的百济南部地区的情况,说那里气候极佳、土地肥沃之类的,若是把现在朝廷准备二次发行债券联系起来,不也能看的出导向吗?

朝廷两次发行债券,可都是用百济的地和奴隶做抵押来向贵族商贾们发债借钱的。

还有这个什么楼观道的广告,甚至是那附赠的封神榜,长孙都能看的出来,背后没那么简单。

“听说李逍的印刷坊之前接了楼观道不少大订单,现在他又写封神榜,明显是在尊道,这里面并不简单。”

韩瑗道,“是个人都能看的出来的,李逍这小子可是收了楼观道许多好处的。现在楼观道已经将十几本道经交给他的印刷局印刷,而他的这本封神道本就是为道教量身订做的,听说楼观道给封神榜千字三千文的稿费,另外出书后还给三成的售书分成。”

赤果果的利益勾结。

楼观道给钱,李逍帮他们造势。印刷道经如此,现在写封神榜同样是如此。

若是长孙无忌褚遂良他们继续执政,肯定不会放任如此了得的舆论利器握在他人之手。

但是现在不是这些老家伙当政,当政为首的是李绩,而李绩这人其实在政务上并不怎么会插手,他跟长孙有着完全不同的风格,长孙执政时,是事事要自己决定,可李绩却是一尊菩萨似的,把长孙他们拉下马后,便又恢复了过去的风格,不理政务。

这是他身为武将出身以及他向来行事谨慎的结果。

而许敬宗、李义府这些人呢,却又没哪个跑出来要收拾下李逍,一来李逍现在很得皇帝私宠,二来李逍跟李绩的关系很好。李逍刚狠怒了崔知悌,李义府这些同样不喜旧士族的新贵们不知道多高兴呢。

而且他们究竟能不能明白长安新闻报的特殊,也还是未知。

更别说,韩瑗还透露了长安新闻报不但李逍是社长兼总编,而蓝田长公主也是合伙人兼主编。

有这背景下,现在长安新闻报卖的这么火,可朝堂上却根本没有半点动静。

“奸臣当道,这些奸臣迟早要误国的。”长孙无忌自退休之后,难得的骂起了当政的那群相公,骂的还很难听。

第306章 坑友

七月流火。

虽然天气还依然很炎热,但也开始转凉。昨夜刚下过一场小雨,今天更是凉快。

下午时分,长安西市外的大街上,人流如织,骑马的坐车的走路的,大家都很匆忙。

康安骑着一头毛驴走在街上,前面还有个汉子牵着毛驴。这头驴是租的,就是租这汉子的,长安西市里有许多专门的赁驴人,花点钱就能租头驴子,载人载货都很方便,甚至租头驴还会有个汉子牵驴,这汉子还会充当长安城的向导。

做为一个西域的粟特商人,福安已经在长安只了好些年了,他三年才会返回一趟西域,在这里他还有一个自己的铺面,对于长安这座住了十几年的城市,他已经越来越习惯他,也越来越喜欢他。

他最喜欢这座长安的辉煌,喜欢这里的热闹,这是远在西域的康国根本见不到的。

有时候,他也会放下铺里的生意,交给自己的儿子们,然后也不骑自家的马,而是到西市的赁驴人那里租头驴子,慢悠悠的逛逛长安城。

看看长安的风景,也瞧瞧长安来来往往的人,老康安看着不少风尘仆仆的西域胡商进城,总会想起十几年前自己随父亲第一次进长安城时的景象。

他喜欢长安,十几年过去,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像是一个唐人,一个长安市民。他穿汉人的服饰,说汉人的话,甚至找了先生学习汉人的文字,读汉人的书,几年前甚至还信了汉人的道教。

背上的包袱里背着不少铜钱,还有一些香油,他打算照例逛过长安城后,却宗圣观。

“老康,又去宗圣观啊?”

走过一个路口,那里武侯铺的几个武侯跟他打着招呼。在这里呆久了,老康安跟这些武侯们也极熟。

他笑着点头,“回头有空去钓鱼啊!”

那赁驴人步子迈的很快,个子高大,一副大胡子,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虽然也一样大唐人装束,但其实这人也是个西域胡种,不过他不完全算是胡人,母亲是个西域来的胡姬,后来跟一个来长安番上的小军官好了,然后那军官番上完又回了江南,胡姬却发现自己怀孕。

几个月后生下儿子,一个胡汉混血。打小就在长安长大,如今转眼已经二十多岁,论起来,他甚至对长安比老康安还熟悉。老康安每次都赁他的驴,也算是熟客,他都不用问就知道老康安要去哪里。

“石头啊,听说你最近相中了个姑娘?”老康安问。

那高大的混血长的很粗糙,但其实很年轻,不过二十出头,只是显老点。他转过头咧嘴一笑,一口倍地道的关中话脱口而出。

“是啊,就是西市卖鸡毛的那罗老汉的女儿,人还不错的。”

老康安笑道,“既然人家没有瞧不上你是杂种,那就抓紧了。手里够钱不,不够的话可以到我铺里来支点,咱们也算是西域老乡,我利息不会多算你的。”

石头的母亲姓石,来自西域的石国,而他的父亲据说也姓石,却是来自江南的润州,二十年前父亲离开长安后,再也没回来过,也没有音信。她母亲其实只知道他在江南润州,但具体在哪根本不知道,或许对于那位石姓军官来说,与这胡姬只不过是在长安番上时的一段风流往事而已。

石头现在努力赚钱,就是想早点攒够钱娶房妻子。他的那头驴,也是在老康安那里借来的钱买的,现在都还没还清,不过自买了自己的驴后,收入明显是增加了许多。

对老康安,石头是很感激的。这位同乡在长安很照顾同乡,有困难找这位同乡借钱,一般都能借到,虽然也是要利息的,但毕竟人家肯借。

“康老,我最近新找了个兼差,城南新开张的长安报社让我帮他们卖报送报,也能有点额外收入呢。”

“对了,康老你要不要来一份,挺不错的,好多人看了都说好呢。”

“什么报纸?”

“是一种纸吗?”康老问。

“是书。”石头挠了挠头道,“但跟一般的书又不太一样。这书很便宜的,好几十页呢,字比较小一个,但一份却才五十文钱,如果包月或包年还有折扣优惠,最低能有八折优惠。”

石头有些笨拙的推荐着,平时牵驴满长安的转,送送报纸倒是不错的,有时也顺便向客人推销报纸,若是卖出一份,自己也还有提成的。对他这种走街窜坊的人来说,这份兼职倒是挺适合他的。

帮送报是固定收入,送一个点多少钱,然后如果自己卖了报纸,另有提成。

才五十文钱一本的书,这价格让老康安有些疑惑,这几天他都在店铺里忙活,他的店经营的是西域运来的香料,顺便也做些给同乡胡人借贷的生意。在长安呆的时间久,生意做的有诚信,平时还是很忙碌的。

他并没听说报纸。

石头从自己的包里取出一本册子递给老康安,“康老你可以先看看,不要也不要紧的,对了,这报纸还附送了一份封神榜,这是连载的,我听人读过,故事写的可精彩了,里面有好多道家神仙呢。”

老康安是个信道之人,一听说有道家神仙,便没拒绝石头递过来的报纸,接了过来。

他先去看的就是附赠的封神榜,做为一个在长安呆了十几年的胡商,老康安靠卖香料和放贷这些年赚了不少钱,他请了专门的先生教他读书识字,因此水平其实还是不错的。

“封神榜,商纣王,咦,原来讲的是华夏上古时代殷王纣王的故事啊。”老康安看下去后,发现居然还有商纣王,他对华夏历史还是有些了解的,毕竟读过不少唐人的书籍。

可再往后看,居然又出现了女娲和伏羲、炎帝、轩辕这些上古神仙,这些可是华夏人的先圣,既是人族远古时期的统治者,后来又成了圣人神仙。至于女娲,那更是造出人类的一个有着蛇身的女神。

老康安觉得这故事有些意思了。

石头在一边忍不住剧透道,“那个商纣王可是个昏淫的暴君,居然敢对着女娲娘娘的神话写淫诗,亵渎天神!”

老康安撇撇嘴,不太喜欢这种剧透,但懒得理他,继续坐在驴子上埋头读下去。

“哎呦,这个商纣王,怪不得后来亡国呢,真是作死。”虽被剧透了,可读到商纣王写淫诗他还是忍不住骂道。

石头又在那里忍不住剧透了,“女娲娘娘回来后可是大为震怒的,拿出了个仙家的宝贝葫芦,召来了天下诸妖,说要惩罚商纣呢。”

这么一样,老康有点看不下去了。

这时肚子一阵咕咕做响,却是昨日突然下雨,夜里转凉,老康一时没来的及保暖,结果着凉了,现在肚子里好似万马奔腾。

“石头,赶紧前面找个公厕停下,我要去蹲个厕所。”

石头一听,赶紧牵头自家的毛驴往前赶,好在现在长安各街上都有公厕,特别是路口处,一般都有。

远远就看到一座崭新的公厕,前面还立着一杆杏黄三角旗,上面写着五谷轮回四个大字。

驴一停下,老康安便迫不急待的跳下驴,手捧着腹部往公厕里钻,甚至连石头的报纸都忘记还他了。

匆匆冲进公厕,里面有大约二十个位置,此时还好有空位,赶紧过去蹲下,宽衣解带。

一阵轰隆隆过后,老康安长舒一口气,这个爽啊。

蹲在坑上,一时无聊,老康便想到刚才未读完的封神榜,于是打开继续读。

看着看着,看到精彩之处,便忍不住读出了声来。

“······诸将闻言,齐曰:“吾闻君下正,则臣投外国。今主上轻贤重色,眼见昏乱,不若反出朝歌,自守一国,上可以保宗庙,下可以保身家。”此时苏护正在盛怒之下,一闻此言,下觉性起,竟不思维,便曰:“大丈夫不可做不明白事!”叫左右,取文房四宝来,题诗在午门墙上,表我永不朝商之意。诗曰:

“君坏臣纲,有败五常,冀州苏护,永下朝商·······”

这一段正是封神榜连载的第一章末尾,讲道冀州侯苏护午门题诗反出朝歌之事。

这一段,昏君逼反忠臣的情节,确实让人看的愤怒,而苏护反出朝歌,也让人畅快。

可正畅快之际,后面却来了一句,“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章分解!”

老康安有些意犹未尽之感。

他叹了声气,结果公厕里回响起十来道叹息声。

“这就没了?”

“后面呢?”

“对啊,这苏护到底有没有成功反出朝歌去啊?”

“他安全回到冀州没有?”

“苏护女儿有没有被昏君抢进宫啊?”

·······

老康安有些傻眼,听到隔段左右那一声声追问,他也是万万没想到。

“没了,这报纸上登的就这么多,后面还有,但好像要等下期了。”

有人问,“这是哪个写的故事,以前怎么从没听过?”

“长安新闻报上刊的连载,听说是一旬一刊。”

“长安新闻报,好像没听过啊。”

“刚才那故事叫什么名啊?”

“封神榜!”老康安答道。

公厕里面,一群蹲坑的坑友,继续互动着······

第307章 全城热议

由于李逍的打响创刊号的决心,因此第一期《长安新闻报》其实是半卖半送的,不但京城百司衙门李逍都派人免费送去报纸,甚至东西市各大酒楼、茶肆,平康坊的青楼勾栏里了一样是送出去不少。

再加上他还让人在长安各处新修的公厕边上立了个报刊栏,免费把报纸贴在上面让大家读。

而东西市坊门口和各处城门边上,又都有新设立的书报亭。

买三份还送一份。

这导致报刊发行的第一天,最后实际是刊印了三千份,卖出去差不多一千份,剩下两千份都是送出去了。

第二天,李逍继续让人又加印了一千份,这一千份,李逍让人往长安城外的京畿其余二十县送去。

有些人以为报纸赚不了几个钱,毕竟一份才五十文这么便宜,但报纸哪里是靠这样赚钱的。报纸靠的是影响力,市场占有渠道,市场占有份额越大,影响力越高,那么卖出的广告就越贵,报纸的广告收入才是大头。

做报纸其实跟后世做互联网有些类似,投入大,烧钱多,但变现却慢,因此做互联网只有一个方向,拼命做大,迅速做大,只有快速做大,才能占有市场份额,才能吸引到更多的融资,才能继续烧钱继续做大,当他们做到足够大的时候,哪怕一直亏损,其实也不是个事,依然会非常有前景。

老康安好不容易才摆脱了一众坑友的追问,穿好了裤子走出公厕来。

腋下夹着《长安新闻报》,走起路来老康安都觉得气势足了几分,那些坑友里能读书识字的可没几个。

不管身后还在议论着商纣王要如何起兵讨伐冀州侯苏护,老康安走出公厕,门口一个老汉微笑着指了边上的一个水盆。

老康安便过去洗了下手。

他还是头次来这公厕,但印象挺好的,尤其是这守公厕的老头做事很勤快,于是闲聊了几句,得知这老头每天守在这公厕,甚至住都住在公厕门口的房间里,一月有五百文工钱,负责打扫这个公厕,以及公厕左右这一段街道的卫生。

累倒不是累,就是得勤快些打扫。

洗好手,那个老头挺喜欢老康安的,毕竟扫茅厕的人,有的嫌他们脏呢。他拿了块干净的布给老康安擦手,老康安走时掏了两文钱给老头。

老头愣了下,倒也没有拒绝,这不算施舍。

外面石头还在等着,老康安骑上毛驴,“这份报纸我看了,挺不错的,我买了。如何订购啊,我打算订一年的。”

“订一年的要到城南的报社去交钱,然后他们会开张契票收据给你,留下地址,以后他们每旬就会按期送报上门了。”

“不可以直接找你订吗?”老康安问。

“也可以找我们送报人订的,只要相信我们,我们也可以给你代办。”

“你小石头我老康有什么不相信的,回头我给你钱你帮我订一下。”

“好的,按年订打八折,一年三十六份。”小石头在那里算,似乎有点复杂,一时没算出来。

老康安笑着道,“一年三十六份,一份八折后四十文,总共就是一千四百四十文钱,我给你一千五百钱,剩下的算你替我跑腿的。”

“你给一千四百四十文就行,替你做事哪还用另给钱,再说了,我们如果能够自己找到客户,报社也是有给我们奖励的。”

·······

《长安新闻报》创刊后发行了三天之后,长安城已经人尽皆知了这个新鲜玩意,而其中算是副刊的《封神榜》,更是传的沸沸扬扬。

长安人何时见过这种模式啊,第一手的消息,不用到处八卦打听,报纸就第一时间推送过来了。而这连载,以其船新模式,让人不禁眼前一亮,看的很过瘾。

虽然不少人读过之后,说这东西写的不上台面,要文采没文采的,还尽是大白话文,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喜欢啊。

文不文学性,这东西其实有几个在意的,人家本说也不是写诗做赋嘛,要看诗,不也有专门的诗赋版面,上面尽是前辈们的经典诗赋呢。

封神榜在官员士人之中反响一般,觉得有些不伦不类,把上古的历史跟神话故事混搭起来,牛头不对马嘴。

但老百姓哪管这些啊,随着封神榜的全面传播开来,听过这故事的百姓越来越多,大家只觉得这故事好啊,简单易懂,站在那报栏下听那些识字的人读,他们不用解释也能听的懂了。

尤其是这情节安排的环环相扣,起伏跌宕,过瘾啊。

就因为大家喜欢,现在不少酒楼饭馆茶肆青楼,已经识时务的接受了报社免费赠送的报纸,长安报社甚至还给他们提供了为期一个月的免费读报人。李逍雇佣了一批识字的读书人,每天在那些大酒楼茶肆里读报,尤其是封神榜,那更是读报人最受欢迎的曲目。

虽说一旬一刊,现在还只出了一万字的前三章,每天读来读去都是一样的,但依然有人听不腻。有些人甚至就为了听这封神榜而来,头天听过了,第二天踩着点接着来听,听到过瘾处,还要打赏几个。

长安于是乎又多出来一个新职业,读报人或说书人。

现在各酒楼茶肆,甚至是青楼饭店,以及街头巷尾都能听到不少人在议论封神榜,长安新闻报以及封神榜现在已经成了热门话题了。

长安城说大毕竟也就这么大,在有心的李逍策划营销炒作之下,效果还是比较强烈的。

就在这全城热议的时候,李逍趁势在长安上马了新项目书报亭。

这些书报亭设在城门口、坊门口、街口等显眼位置,为了能够在这些地方设书报亭,李逍可是还特意找了趟皇帝李治。

凭着他秘书少监的供奉官身份,要见皇帝倒是比较方便,他本来就有随侍皇帝之职,只不过现在主要在外负责印书局的事。亲自跑了趟太极宫,跟皇帝言明书报亭设立的必要性后,李治倒是大方的挥笔下了道旨意,允许秘书省印刷局在长安各处设立书报亭。

第308章 出事了

由于《长安新闻报》的热销,现在城南的长安报社也十分的热闹。

每天都有人前来询问刊登广告的事情,虽说报纸是个新鲜玩意,这报纸上打广告更是前所未有,但商人们都是嗅觉敏锐的。

不少商人还只是前来问价,但老客户陈道长可是带着十足的满意来的。

陈老道现在楼观道里主要负责搜寻道经,上次楼观道在报纸上打了独家广告,重金收集各类道经,然后这几天随着报纸的热销,还真有许多人是从报上知道了消息后,送来了道经。

有些道经甚至是已经失传的孤本。

短短几天,陈老道就从民间搜寻得到五百多卷道经,其中固然有一些跟已经搜寻到的重复了,但毕竟以前的书都是手抄本,不免有些会有抄误之处,多有一本就能够相互比对。

陈老道今天面色红润,颌下三绺长胡更是精心修剪过了,身穿一件半旧道袍,一来就跟李逍拱手。

“新闻报出人意料的火爆啊!”

“还行吧。”

两人一番寒喧,陈老道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楼观道希望能够在长安报上得到一个版面,专门宣扬道法。

李逍对此倒是很理解的,这宣扬道法其实跟后世媒体上的软文广告是一样的嘛。

广告不能打的太生硬,如果一来就推销某某某,大家也会不太满意的。得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打广告,比如后世报纸杂志上,经常有那种软文,什么游记之类的,讲风光啊美食啊,挺精美的一些文字,配些好看的图,但他们真正的目的就是推荐某地的某个餐厅之类的。

李逍是不会拒绝楼观道这样的VIP大客户的,但他也会注意下自己的吃相。

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每期写一篇天下名山名胜的寻访记录,比如下一期可以做一期终南山的内容,而写终南山,重点则又突出终南山里的楼观台。明着是写景,实则写楼观道的建筑、历史等等,把楼观道的一些理念之类的借机宣扬一下。

“这个好。”陈老道一听也觉得这种不错。

你要是上来就写长安杜康酒楼的饭好吃,菜好吃什么的,人家一看就是广告,未必有人信。但若是以一个书生的口吻来讲述他初到长安的见闻,比如长安如何巍峨,东西市如何热闹云云,然后间中写到游玩累了恰遇一个装修很有格调品味的酒楼。

被其吸引进去,如探险一般的在这里吃到了许多难得的美食,介绍个几道招牌菜,那么这种软文肯定比生硬的广告要强。

李逍把下期广告的思路给陈老道说了一遍,他提了几点自己的要求,然后就高兴的同意了这期策划,李逍便叫来一个编辑。

“周编辑,你就按我和陈道长商量好的策划,明天就去终南山楼观道采访一下,回来后写一篇文章。”

那位姓周的编辑,也是个来长安科举的士子,不过十年不中,没有脸面回乡,在长安也是靠抄书、写信混日子,但年年考年年不中,又攀附不上权贵高官为他荐举。

其实这次他愿意来长安报社做编辑,倒不是真愿意干这行,而是听说报社的社长是李逍。

李逍是如今长安新兴的一位红人,短短不到一年时间就从白身到了四品秘书少监,极得皇帝宠信。

这周编辑便也是病急乱投医,看来李逍手下做事,能不能得李逍抬举,到时给他荐举一下。毕竟长安的科举考试,并不是以成绩为主的。

对这些编辑李逍不做什么承诺保证,但若是有机会,他也愿意帮下忙的。

“多谢李秘书相帮了。”老陈笑着道,有李逍相帮,一面大量印刷道经,一面又各种宣传造势,楼观道肯定会声势越来越火。

尹教主的一统道家各派的理想,又近了几分。

现如今道家以楼观派声势最强,但道家也还有如天师教、上清教等七八个大小道派,想要统一别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陈老道走的时候留下了五百贯的广告费,一篇广告给五百贯,这就是楼观道的财大气粗。

李逍一份报纸才卖五十文,要卖一万份报纸才能卖到这么多钱。

看到这么多钱,报社里的编辑们全傻眼了,连主编玉濑长公主闻言都赶了过来。

“这五百贯就下期一篇文章的钱?”

“对啊。”李逍点头。

一群人哑口无言,这钱来的也太容易了吧。

“你们对报纸的影响力还一无所知,可楼观道却已经看到了,五百贯其实真不算多。”

这就是钱财购买影响力的典范,这笔买卖楼观道绝对是不会亏本的。相比于做几场法事,或者做布施,花同样的钱,又如何有这样的影响力效果呢。

“大家好好做,只要把我们长安新闻报做大做强,以后会有更好的钱景的。”

事实上发现长安新闻报巨大影响力的并不只有陈老道,长孙无忌他们也发现了,除此外,还有不少人同样发现了。

长安,平康坊。

一座青楼的二楼包厢里,几个身着丝绸的中年人在喝着酒。

一份长安新闻报摆在桌上。

“砰!”

一个白脸的中年人一掌拍在桌几上,“诸位也看到了吧,这个李逍是越来越过份了,他现在做的这些事情,已经在是挖我们的墙脚根基了。再不制止他,后患无穷。”

旁边一人点头道,“这个李逍本以为只是个乡下小地主,那时他办个什么蓝溪书院,大家也只是一乐呵谁也没放在心上。可是现在,这蓝溪书院已经有先生二十余人,学生一千多人了。”

“他的那个印刷术更是不简单,他印的书,一卷才卖百钱,而传统一卷书怎么也得几贯。几十之一啊!”

“对啊,还有这报纸,这东西更不得了,这头期据说都已经刊印了五千份了,半卖半送的,不要钱似的印,到处乱贴乱送,就算卖,也才卖五十钱一份,这一份可是万字,若加了附赠的那封神榜万字,足有两卷书的字数,却才卖五十钱。”

又一人道,“最关键是这东西一旬就印一期,期期内容还不会重复,这报纸几十个版面,什么东西都写。”

这些人都是旧士族子弟,身上或多或少任着一点官职,职位不高,可毕竟是大士族子弟,也不容小瞧。

李逍做的一件件事情,都是在捅他们士族的腚眼。

办书院、印刷术、现在又是办报纸,每一件事情都在触动着他们的神经,本来已经被李唐打压抑制了,靠着学术教育权才勉强保持现在的地位,而李逍弄的这些东西,那是在挖他们的祖坟。

印刷术使得书本几十倍的降价,这无疑会让更多的人读的起书,甚至印刷术的出现,让书籍更容易印刷和传递,书不再是那些士族的专有,许多人以后都能拥有的起书。

书便宜了书多了,那自然办学也就方便了,天下人读书的人也会更多了,而这报纸,更是让他们看到了一种全新的舆论导向。

“这个李逍必须死!”

“可李逍是秘书少监,上次崔知温也参他了,但没有作用。崔知悌要夺他印刷术,还反被他弄的破家丢官,极为可恶。”

一人阴笑着道,“哪有这么复杂,跟李逍这种人,就不能跟他明刀明枪来。现在京畿之地到处都是灾民,那李逍中渭桥的印刷局也招了上万的灾民。你们说,这灾民嘛,一个不好,就什么事情都是干的出来的。”

“对,安排点人,烧掉他的印刷局,若是再死点人,到时就更好了。他李逍交待不了的!”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迅速的商量着毒计。

当天晚上。

中渭桥印刷局工地就出事了。

李逍这两天在忙报社的事情,同时也在安排长安开书报铺之事,晚上便在胜业坊宅子里休息。

天蒙蒙亮,街鼓响过,长安城门坊门陆续打开,李家门就被砰砰的敲响了。

“元芳,何事一大早就来了?”

刚洗漱完,正在院里打拳健身的李逍看到风风火火闯进来的李元芳,有些惊讶的问。

李元芳脸色阴沉。

“三郎,出事了。”

“别急,慢慢说。”李逍看他脸色,也知道出事了。

“昨天晚上,有人闯进我们中渭桥的工地,四下纵火,大肆破坏。”

李逍心里咯噔一下,“怎么会发现这种事情,我们的联防队呢?”

“来者不善,对方早有预谋,他们避开了我们联防队的巡逻,人很多,而且分成数支小队潜进来,随身携带有纵火之物,虽然我们的联防队后来发现了,但制止不及。”

“结果怎样?”

“快建成的造纸坊、制墨坊都被烧毁大半,印刷坊全被烧了,还有许多刚印好的书也被烧了,准备的纸也被烧掉了,另外印刷工匠被掳走了不少。”

“此外,工棚被烧掉了大约三之一,混乱中死了一百多人,伤三百多。”

李逍听的心头滴血,花费这么大代价,结果被几把火烧光了。

“有抓到人吗?”

“虽然那些狗贼跑的快,但我们还是抓到了十几个。”

“人呢?”李逍咬牙问。

“还在中渭桥,我已经审过一遍了。”

“知道幕后之人吗?”

“知道!”李元芳忧心忡忡的道。

“知道就好!”李逍这回是真怒了!

第309章 你瞅啥

死了一百多人,在哪都是大事。

李元芳前脚跟进胜业坊,那边百骑司的密探已经先一步进了太极宫。

太极宫,甘露殿。

皇帝李治被内侍叫醒,睁大着眼睛怔怔发呆,也不知道是还没睡醒,还是被刚听到的消息震惊到了。

良久,皇帝沙哑的声音才响起。

“中渭桥印刷局工地,昨夜大火,死了一百多人,伤数百人?将近完工的造纸坊、制墨坊、印刷坊几乎全被烧毁?这是究竟怎么回事?”李治的眼里迸发出杀气。

许多人都以为这位年轻的皇帝很仁慈,但少有人知道,其实这位皇帝也是个拗脾气,一但脾气上来,那是谁都拦不住的。

“老奴也不清楚,百骑司统领张大师就在宫外候见。”

“立即召他进见。”

李治一拳锤在床榻上,杀气腾腾。虽然情报不明,但做为皇帝,敏感性很高,他听到消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事有问题。他不相信会是简单的失火,他之前还听到消息,说李逍虽招募了上万人,但工地上布置的很规划整齐,如同军营。

甚至还特意安排了工人联防巡逻,什么样的失火,能够把印刷局工地一把火差点烧成白地,并且烧死烧伤这么多人?

百骑司统领张大师很快来了。

“臣·····”

“别说废话了,到底怎么回事?”

张大师头次见皇帝如此暴怒,当下也不敢废话了,连忙道,“昨夜中渭桥印刷局工地失火······”

“朕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现在朕要知道为何会发生如此骇人听闻之惨事!为什么?”

“不是失火,是有人故意纵火。”

果然如此,天子脚下,京畿重地,居然有人敢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是谁?”

“臣已经下令彻查,目前还在查,据初步消息,昨夜有至少百人潜至中渭桥印刷局营地,四处放火。印刷局营地里玉米监副监李元芳带领巡逻队一面扑火,一面捉拿纵火者,双方还发生了激战,李元芳率手下格杀二十余人,擒下十余人,其余人逃离。”

李治对这个消息很不满意。

百骑司就得到这么点消息?

“这么大的事情,昨夜到现在,你们就得到这么点消息?那些李元芳拿下的人呢?”

“李元芳拒绝交给我们,现在那些人被他送给雍州府了,雍州府法曹参军事狄仁杰已经第一时间把人带走了。”

李治盯着张大师,“你还知道些什么?”

能在京畿派出上百人半夜放火烧营,这些人的实力绝不小。

“跟国舅他们有关吗?”李治问。这也是他最担心的,长孙国舅他们虽然退下来了,但毕竟还一直在京。

“和长孙国舅等元老们无关,目前我得到的消息,估计幕后之人是世家子做的。”

“许州崔家?”李治第一个怀疑他们。毕竟李逍上次把他们弄的最惨。

“现在还不确定。”

胜业坊。

李逍已经听完了李元芳的详细报告,他为那些人的大胆而震惊,同时也为那死去的百多灾民而愤怒。

太过份了。

伤及无辜!

“柳家、崔家、王家,还真是胆大包天啊!”李逍胸脯起伏不定,他现在气的眼睛都要喷火。

据李元芳昨天半夜对俘虏的审讯得知,幕后指使者来头不小,有柳家有崔有也有王家。

柳爽、崔瞻、王超,这三个是主谋,来头不小。柳爽是前宰相柳奭之子,而柳奭是王皇后的舅舅。崔瞻则是御史崔知温的儿子,也是被李逍弄趴下的崔知悌的侄子,至于王超,则是皇后的侄子。

本来说,李逍跟柳爽、王超也是无怨无仇,他们为何要找李逍麻烦呢。问题还是出在李逍身上,李逍把崔知悌弄的除籍为民,还把崔二娘子弄为自己的小妾,便把许州崔氏死死得罪了。

而这个柳爽,他是皇后的表弟,家里是关中士族,看似跟李逍无关才对,但其实柳爽向来喜欢崔二娘子,一直仰慕追求崔二娘,只不过崔知悌以前一直没有松口。可是柳爽早已经把崔二娘当成是自己未来的妻子了,如今自己的心上人被李逍抢去做了小妾,这口气如何能咽下。

事情本是几个世家子暗中谋划的,然后他们没直接出头,而是找了崔瞻这个二愣子,他们一番拾掇,于是崔瞻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按照几个朋友的建议,去找了柳爽。

柳爽便又找来了自己的表兄王超,于是乎三个二愣子就组织了百来号人,半夜跑到中渭桥纵火了。

事情的结果,其实有些让人不敢相信的。

几个纨绔真是无法无天。

只能说,这三个人是脑子有坑的二货,被几个五姓子暗中挑拨一下,便做了人家的手中刀。

“去雍州衙门。”李逍道。

骑马赶到雍州衙门,李逍和李元芳见到了狄仁杰,结果却很不好。李元芳昨天半夜审问那些人,得到了想要的结果。可是到了雍州衙门里,却全都翻了供。他们根本不承认昨晚交待过的,更否认跟柳爽他们有半文铜钱的关系。

而这些人也确实并不是柳王崔三家的家仆,他们是来自河朔的灾民。

“表兄,这些人是被柳崔王他们重金收买的。”

“可是他们不肯承认,而且嘴特别硬,我用了刑,他们也不承认,这事情暂时也没办法。”

没有证据,就不能证明是柳崔王他们幕后主使。

“三郎,我估计这些人的家人肯定是在柳爽他们手上,所以他们不敢招供。”

本来李逍以为事情已经水落石出,人招供了,那么自有国法可以惩戒那几个王八蛋,但现在看来自己高兴的早了。

从衙门出来,正好看到柳爽、崔瞻和王超三人大摇大摆的走过来,还带着一大群狗腿子,一副兴灾乐祸的样子。

李逍阴着脸上前。

拦在了柳爽的面前,“你瞅啥?”

柳爽愣了下,他当然认识拦在自己面前的是谁。

“瞅你咋地?”

昨天的事情可是做的滴水不漏的,看着李逍吃瘪的样子可是非常痛快的。

“瞅你娘!”李逍二话不说直接就是一记冲天拳,狠狠的砸在柳爽的下巴上。那边王超和崔瞻愣了下,然后撸起袖子准备来拉偏架,结果李逍毫不客气的左右开弓,对着两个王八蛋一顿拳打脚踢。

这不过是瞬间的事情。

谁也想不到,李逍一句你瞅啥就会引起一场大战。

躺在地上的柳爽若是知道这后果,肯定不会再回那句瞅你咋地,谁又能想到李逍居然这般的不按套路出牌呢。

“你敢殴打皇后的表兄,你死定了,姓李的,你给我等着。”

连滚带爬的在手下狗腿的帮助下勉强逃离李逍的打击圈,柳爽不忘记着向李逍报了几句狠话,然后在李逍冲过来时,赶紧如丧家之犬一般的落荒而逃了。

“三郎,你惹祸了。”

带着差人赶出来的狄仁杰有些无奈的看着李逍道。

“我知道,但我不打他们就是不爽,现在爽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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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章 全部带走

“你不该这么冲动的。”

狄仁杰很无奈的对李逍道。

“我也知道我不该冲动,可是不打他们一顿我真的忍不了。我知道打了他们会有麻烦,会有很大的麻烦,可我就是得打他们,上百条人命,就草菅在他们手中,天理何在?”

“现在还没证据。”狄仁杰道。

“但我知道就是他们做的。”李逍恨声道。

·······

打了皇后的表弟,和两个五姓子,后果当然会很严重。

太极宫、甘露殿。

李治刚还在为中渭桥死了上百人而愤怒,可转眼间又接到飞骑司急奏,李逍在雍州府衙前痛揍了柳爽、崔瞻和王超三人。

李治的表情变的有些玩味。

“你们没报错?是李逍打柳爽三人,而不是柳爽三人打李逍?”按常理来说,柳爽那是皇后舅父之子,是皇后的表弟,柳家本身也是关中士族豪门。柳爽父亲柳奭虽然已经去世,可他去世之前也是中书令。

至于崔瞻和王超,一个是许州崔氏子,一个是太原王氏子,哪个简单。崔瞻的父亲崔知温是当朝御史,而王超的父亲更是皇后的叔父晋阳侯王景。

这三人都是皇亲国戚,把李逍打一顿还说的过去。

百骑司的人倒没敢隐瞒实情,如实禀报。

包括李逍主动挑衅也说了,一句你瞅啥,故意挑事,柳爽只不过回了句瞅你咋了就被痛揍,王超和崔瞻两个拉架也被打的鼻青脸肿。

“他们三个打不赢李逍一个?”李治脸上竟然露出了笑意。

“李逍下手挺狠的,而且全无章法,不按常理,插眼踢裆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们的手下呢?”

“事发突发,柳爽他们的随从想要相帮,玉米监副李元芳和雍州法曹狄仁杰带人拦着了他们。”

“哈哈哈!”李治听完放声大笑,笑的百骑司统帅张大帅都有些莫名其妙。皇帝的妻弟、妻表弟被打了,皇帝不应当很不高兴才对吗?

“这三个废物,居然三打一,连李逍都打不过,丢尽世家脸面。”

百骑司统领低下头,心想那三位公子哥可都是士族子弟,不论是太原王氏还是许州崔氏,又或河东柳氏,那都是士族。士族子弟毕竟不比关陇将门子弟,而李逍又完全是那种街头流氓打架的招式,他们打输了也情有可原嘛。

可李治不这么想,他对旧士族可向来没什么好观感。虽说他的妻子是太原王氏女,可他跟这位王皇后从来没什么好感情,这桩婚事,不过是当年皇家嫁入太原王氏的大长同安公主跟太宗皇帝提亲,才结的亲。

王氏各方面都还不错,可李治就是对她没感觉,而且两人婚后那么多年也无一儿半女,这就更加使得李治讨厌王氏了。

爱乌及乌,恨乌自然也及乌。

“这个柳爽真是丢尽柳氏的脸。”皇帝冷哼一声,虽说河东柳氏不是五姓七宗,可河东柳氏的地位很高。就说这柳爽,他家往上几代,父亲柳奭官至中书令,祖父柳述在隋朝时也是隋朝时的显贵,不但娶了隋文帝女兰陵公主,同时还担任过门下侍郎、兵部尚书等要职,参与机要。

再往上曾祖柳机,也担任过隋朝的纳言,这是门下省的长官,是为宰相。再往上柳庆,在北魏为尚书右丞,西魏为民部尚书,在北周任尚书仆射。

可以说,柳爽家族往上数四代,全都当过宰相,从北魏、西魏、北周、隋,再到唐,高官显爵不断,河东柳氏身为大士族与武川集团合流,成为了关陇集团的支柱之一,若不是柳奭死的早,只怕李治想要早早拿下长孙无忌这些元老派还没那么容易。

“陛下,李逍当街殴打朝廷勋贵,影响很不好。”张大师出声提醒皇帝。柳爽三个身份不简单啊,柳爽身上有个建安郡公爵位,还有朝散大夫的五品散阶,同时还挂了个象州司马的衔。

而王超也是侯爵之子,自己本身也是个开国子,同样有朝散大夫的五品散阶。最次的崔瞻,也是个七品的亲卫。

若是普通人打个架,算不得什么。可李逍自己是朝廷命官,打的三个也都是朝廷官员,还个个都是级别不低,尤其还是在雍州衙门前动的手,无数人看到的。

这个事情想掩盖都难。

柳爽三人抱着头一回家,就已经开始派人上窜下跳,四处串联了。

这些勋戚豪门让李治不爽的地方就在于,他们联络有姻,盘根错节。现在他们明面上占着理,发动起关系来,那势力可不能小瞧。

“传旨金吾卫,把李逍抓起来,这王八蛋还真是无法无天了。”

虽然嘴里喊着王八蛋,可皇帝那表情根本不似生气的样子。这样子,反倒像是自家孩子在外惹了祸,等人家告上门来后,家长先抽孩子一顿,这样抢先下手,倒让别人没法再大做文章了。

不过下完这道旨意之后,李治又带着阴笑道,“柳爽、王超、崔瞻三人身为皇亲国戚,又是皇朝官员,居然当街斗殴,影响恶劣,令金吾卫把他们也一并关入大理寺。”

金吾卫的速度是很快的,这边旨意下达,那边大队的金吾卫就开始抓人。

李逍还在雍州衙门跟狄仁杰谈事呢,正说着如何从那些人嘴里撬出话来,结果金吾卫就到了。

宣读皇帝旨意,一名金吾卫军官上前。

“李秘书,抱歉了。”

李逍微微一笑,很潇洒的道,“将军也只是执行公务而已,是去大理寺吗?走吧!”

那军官点了下头,然后对狄仁杰道,“陛下旨意,中渭桥纵火案的嫌疑人请移交给我们,从现在开始,他们归由刑部、大理寺、金吾卫和御史台共同监押。”

柳府。

柳爽看着铜镜里自己那张白嫩嫩的脸蛋被李逍揍的青一块紫一块,眼里全是凶光。

“李阿三被金吾卫抓进大理寺了?哈哈哈,该死的李阿三,看老子这次怎么整死你!”

话音刚落下,结果就听外面传来嘈杂之声,紧接着一名金吾卫军官带着大队金吾卫闯了进来。

“陛下有旨,末将奉旨请柳郡公移步大理寺!”

柳爽呆怔,良久,他手指着那军官,“放肆!”

军官却很不客气的一挥手,“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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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乱杖打死

大理寺。

李逍这回是二进宫了。

不同于上一次的是,上次坐监还有王方翼、薛楚玉等一干兄弟们陪着,说是蹲了好几天牢房,其实整天在里面斗地主、下棋,过的很哈皮。

但是这一次,上面明显没打算让李逍继续潇洒了。

一个单独的牢房,阴森森的不见天日,阴暗而且潮湿。连盏灯都没有,甚至牢门口连个守门的牢子也没,被送进去后,咣当一声,牢门被关上,脚步声踏踏远去,然后就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寂寞冷,没一会,倒是听到了老鼠的悉悉索索声。

没有干净的床,更别提书桌、零食了。

除了地上的一堆散发着霉味的稻草,牢里就剩下一只发着恶臭的马桶了。

李逍无奈的苦笑,看来这是下马威了。

得,动手之前也料到会有很严重的后果的,可是当时实在是忍不住。那些王八蛋,一下子烧死了一百多条人命,烧死几百人,还把他辛苦了那么久的印刷局烧的七七八八,当时那口气实在是憋不住了。

打了就是打了,不后悔。

希望李治能够保他吧。

甘露殿里。

内侍垂头,“禀奏圣上,皇后娘娘和魏国夫人在殿外候见。”

李治听到皇后两个字,眼里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不见,让她跟魏国夫人说,回去好好管教下自家的孩子,平日里胡闹非为,如今居然还敢当街斗殴,成何体统?别仗着是皇亲国戚,就肆意挥霍祖上留下的荫德。”

内侍不敢抬头,“皇后娘娘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此事她已经查清楚了,是秘书少监李逍无故殴打柳爽三人,而柳爽三人是被害,并非斗殴。还说陛下不严惩李逍,反而把受害者抓起来,于理不公、于法不合。娘娘希望陛下能够立即释放柳爽三人。”

李治听了这话面色却更是阴沉难看。

“去告诉皇后,是非曲直,自然会查清楚的,现在朕已经下旨让大理寺、御史台、刑部三司会审,由金吾卫负责协查,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现在案情清楚之前,他们四个都是待罪之身,就先老老实实的在大理寺监牢里呆一段时间吧!”

内侍俯首称是,不敢再多说,躬身退出殿外传话去了。

········

城东。

崔知温府第。

崔知温听到禀报,眉头紧皱,神情变的难看。

他新近刚升任了御史中丞,这是个正五品职,看似不高,可实际上却是职权极重。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两名为佐贰。

御史台下有三院,台院、殿院、察院。做为御史大夫之一,崔知温掌察院,察院有监察御史十人,都是正八品职,在三院御史中品级最低,但察院的职权范围最为广泛,上至中央宰相,下至地方州县长官,均在其监察范围内。

察院御史是无所不弹,几无死角。

之前崔知温的兄长度支员外郎崔知悌被皇帝除籍为民,回乡看管,对崔氏是很大打击,但皇帝重击了崔家一棒子后,又提拔了崔知温为御史中丞,算是给了个枣。

不过总体来说,崔家在上次风波中是打击极大,声望大跌。特别是崔氏嫡女被李逍这个乡下田舍儿抢去做妾,简直让许州崔氏的脸面都丢光了。

“三郎为何会出现在雍州衙门外跟李逍相遇?”

崔知温不是那种书呆子,他是在外做过州刺史的,如今做到御史中丞这个位置,虽然品级不高,可是要知道御史大夫宇文节可是加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进了宰相班子的。

而按照现在这种情况,那么以后宰相班子里肯定会有一个御史大夫。他现在已经是御史台的第三把手,将来不出意外,那绝对有机会做上宰相位置。

也许是十年,也许十五年,迁移几次职位,一些时间问题而已。

他不相信儿子会是无缘无故出现在那里,李逍更不可能真的是无缘无故的打崔瞻他们。

李逍虽然狂,但绝不是那种狂的没边的人。

以他对李逍的了解,这事肯定有内情,十有八九还是崔瞻他们先惹了李逍,然后才被打的。就如同之前兄长先得罪了李逍,结果被李逍狠咬一口一样。

“回郎君,三郎和柳王二公子只是恰好路过而已。”

崔知温冷哼一声,“来人,把这个混账拉出去打死,敢期瞒家主,不知死活。”

几名家丁走了上来,那家伙一下子吓尿了。大家豪门,打死个把奴仆真的太过寻常了,甚至一点屁事没有。

被打死了也是活该,白死。

“回郎君,事情是跟昨日中渭桥大火有关·······”

崔知温脸一下子白了。

他做为御史中丞,主管察院,当然清楚昨天晚上中渭桥的那把大火,烧死了一百多人,烧伤几百,而且还把李逍的印刷局给烧没了。

这把火,听说连皇帝都震怒。

“竟敢胡言乱语,拉出去乱杖打死,扔到乱葬岗埋了!”崔知温一掌拍在案上。

那人懵了。

不说要打死,说了也要打死,这算怎么回事。

“郎君,小的冤枉啊,跟小的毫无关系啊,这事情是郑家和范家几家的人找三郎挑拨的。”

“把他的嘴堵起来,打死,赶紧!”

崔知温不敢再听下去了。

这些人也太胆大了,简直是无法无天。

他比任何人都希望李逍死,可李逍是天子宠臣,会有那么容易动的?谁这个时候动李逍,都容易出事。更何况,还是这么简单粗暴的手段,那不是自寻死路是什么?

这些该死的王八蛋啊,这是借刀杀人啊。

既要杀李逍,又还要害他们崔家,连柳王两家一起算计进去了,真狠。

崔瞻是他的嫡子,崔知温疼痛万分,甚至感动恐惧。死伤几百人啊,这事情若是被查出来,崔家估计得灭门。

这些王八蛋,平时疏于管教了。

得想个办法,必须得想个办法,让大理寺关押的那些放火嫌犯永远开不了口。他们若是开了口,就是铁证了。如果开不了口,那事情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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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皇帝失色

魏国公府。

魏国公王佑仁午后正品着茶观看美丽的家伎弹琵琶,一曲琵琶还未谈完,妻子魏国夫人柳氏气冲冲的走了进来。

“滚下去。”柳氏对着琵琶女一横眉,吓的那家伎连忙抱着琵琶退了下去。

王佑仁放下茶杯,“谁惹夫人生这么大的气!”

柳气哼了一声,“都这个时候了,你居然还有闲心在这里喝茶听曲,王柳两家的脸面都被人扇烂了!”

王佑仁揽着妻子的肩膀笑呵呵的道,“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不就是点小事嘛,何足挂齿。”

王佑仁可是国丈,当今皇后之父。同时也是当今太原王氏真正的当家人,他叔母便是太祖的姐姐同安长公主。贞观初,他还只是个罗山县令,因为长公主把他女儿介绍给太宗,许配给了晋王治为妃,于是他也就官运亨通起来。

李治继位为帝,他先是升陈州刺史,如今又进阶特进,加爵魏国公。在长安享受着国丈的悠闲富贵日子,生活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哪里是小事,妾身刚才让皇后陪着去见皇帝,想卖个老脸面为超郎他们求个情,可结果皇帝连见都不肯见,还说要妾身往后多加管教家中子弟。现在超儿和爽儿都被关进了大理寺监牢里了,你这个老不死的还在这里听曲。”

王超虽不是柳氏和王佑仁的儿子,可也差不多。王佑仁生了七八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没有,因此便从自己的兄弟那里过继了一个侄子过来做继子,王超便是这个过继的嗣子。

嗣子就是有继承权的过继之子,就如历史上的袁绍一样,过继给他的伯父,于是原本一个庶子一样子成了长房的嫡子。王超原本也是二房的庶子,过继到王佑仁名下,于是现在实际上就是太原王氏长房长支的嫡长了,将来的王氏家主。

而柳爽喊柳氏为姑母。

王佑仁皱了皱眉,“这么严重?”

柳氏恨恨的道,“我看皇帝这是借机要生事,皇后在宫里本就不得宠多年,原来有个萧氏,现在又有武氏。自我弟去世之后,咱们王柳两家根本没有个能帮皇后撑腰的娘家人。”

以前柳奭的运作下,皇后保庶长子李忠为太子,借此稳固后位。柳奭又帮着拉拢到了顾命元老长孙无忌和褚遂良等过来支持皇后和太子,可谁料到柳奭早早病故,长孙无忌等又下台,现在皇后在后宫里更是无依无靠了。

堂堂皇后,连皇帝的人都见不到,更别说得宠。

现在一个小小的田舍儿都能欺负到他们王柳两家的头上来,可皇帝居然还偏袒那个李逍。

王佑仁发了会呆,他使劲摇了摇头。

做为太原王氏的家主,又是当朝国丈,他也不是那种无能的草包。毕竟也是做过县令和刺史之人,各方面的手段都有,见识阅历更是不差。

妻子说的对,看来事情真的没那么简单。

皇帝把本来无错的继子和外甥关进了大理寺监牢,皇后去求情都见不到人,还被传话训斥,这里面透露着太多的信息。

“这个李逍!”

“你还在这愣什么啊,赶紧想办法把超儿和爽儿给救出来啊!”柳氏怒道。

王佑仁摇头道,“这事不简单,别看我们那皇帝女婿年轻,可做事却十分老道,没有一定把握他不会轻易出手的,就跟当初对付长孙无忌他们一样。若是他没有点把握,他如何会这样把超儿他们关进牢里去?这事情肯定还有内情!”

········

崔知温是最清楚内情的人,他也是最坐不住的人。

他悄悄的跟王佑仁约见,两人在城外悄悄相见。

“国丈,实在是事情紧急,万不得已才约你来相见。几个年轻人一时糊涂犯下大错,我们必须得帮他们一把,要不然·······”崔知温叹息着把知道的隐情告诉王佑仁。

王佑仁惊的脸色煞白。

他怎么也料不到,居然是如此严重的事情。

“皇帝知道了吗?”

“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关键的是从雍州衙门解送到大理寺的那十三个人,他们是在中渭桥火场里直接抓到的,他们曾经对玉米监副李元芳松过口,但在雍州衙门里,得到警告,于是又都闭了嘴,但他们依然有可能再次松口。”崔知温急道。

王佑仁眼中露出可怕的凶光,那是护崽心切的光芒。王超虽不是他亲生,可也是他的继子,将来要继承他一切的人。更何况,这已经不仅仅是王超的事情了,是整个王家的事情,还关联到女儿王皇后。

皇帝早就对皇后没感情了,皇后又多年无出,如今柳奭病故,长孙无忌等下台,没了依靠的皇后若是再在这个时候被牵扯到,肯定皇后之位难保。

“不能让他们开口。”

该死的李逍,该死的几个胆大家伙。

“昨天晚上去中渭桥的其它人呢?”王佑仁问。

崔知温低声道,“昨晚去中渭桥纵火的总共百人,全是自城外流民之中招募的亡命,除了被抓到的十三人,其余八十七人,事后就被灭口了,全都埋掉了,人不知鬼不觉。”

“可依然还有十三个人被抓了,而且已经被关进了大理寺监牢,随时有可能会开口。”王佑仁盯着崔知温,“这事情肯定是因你儿子挑拨而起,崔中丞,你得负责。”

崔知温哪会不知道自己儿子在其中的行事,可现在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你是御史中丞,那十三个人在大理寺牢里,此案如今是三司会审,金吾卫协查,你想办法,让那十三个人永远开不了口。”王佑仁狠狠的道。

事到如今,已经不是狠不狠的问题了,这已经到了事关家族存亡之境地了。

崔知温脸色剧变,他清楚王佑仁的意思,利用他御史中丞的职位,借着御史台也参与此案的便利,想办法安排人接近那十三人,并弄死他们。

“饭菜里下点毒,就能让他们永远开不了口。”

另外八十七个已经永远沉默了,如果这十三个再说不了话,那这个事情就会到此为止,查不下去。

·······

长安城南,长安报社。

蓝田长公主玉濑听闻李逍被抓进大理寺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惊讶,似乎李逍二进宫是个很正常的事情。

“我总觉得这小子的行事,早晚还会惹祸,想不到这么快就出事了。”

玉濑摇头叹息,放下手中的毛笔。

长安报社刚刚一刊而响,弄的长安纸贵,这个时候本来正是趁势再来几期火的,结果李逍这个社长进去了。

连中渭桥的印刷局都被烧了。

没了印刷局,第二期的长安新闻报都印不了。

“到底是为何原因进去的?”

“打了柳爽、王超、和崔瞻。”来报信的是李元芳,他知道李逍跟长公主关系不一般,上次玉濑还特意到牢里去看过李逍。他希望长公主这次能够帮李逍一回!

“李逍吃饱了撑着惹那几个人干嘛?”

“他们就是中渭桥纵火案的幕后人,三郎知道这个。”

玉濑撇撇嘴,这还真符合李逍的行事风格,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什么人都敢打。而以她对柳爽几人人的了解,他们还真可能做的出纵火之事。

“有证据吗?”

“昨晚抓了十三个纵火者,当时他们对我招了,可把他们送到雍州衙门后,他们又翻供了,估计是柳爽他们派人警告了他们。”

“那就是拿不出证据来了,那么李逍打人就站不住脚了。对了,把柳爽他们打的怎么样,伤的重不重?”

李元芳无奈道,“只是把他们打的鼻青脸肿而已,都是点皮外伤,算不得什么。”

“怎么是算不得什么,这几个人,一个郡公,一个县子,还有一个也是七品字,三人不是皇亲国戚,就是五姓子,哪一个是好惹的,而李逍偏偏一下子打了三个,还打的鼻青脸肿,这真是不怕事大啊。”

“还请长公主帮忙斡旋。”

“好了,我现在就进宫去面圣,跟皇帝禀明内情,但愿大理寺能够早点拿到口供,否则李逍这关难过。”

打人这种事情本来就可大可小,关键看是谁打人,打的是谁。

李逍一个四品官员,当街殴打皇亲国戚兼朝廷品官,一个比一个来头大身份高,这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吗,估计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在写弹劾李逍的奏章了。

玉濑没敢多耽误,赶紧进宫。

李治没见皇后没见魏国夫人,但听说皇妹蓝田长公主求见,还是见了。

“陛下,李逍没做错事,他打人是有原因的,柳爽他们就是昨夜中渭桥印刷局工地大火的幕后指使人。”玉濑一见到皇帝哥哥立马爆料。

“朕知道。”李治淡淡的道,“百骑司已经听到了风声,不过现在朕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朕也不能胡乱加罪柳爽他们。”

“那就请陛下赶紧让大理寺审讯犯人!”

“朕已经责大理寺、御史台、刑部组成三司会审,马上就要过堂审讯。”

一名内侍匆匆而至,“陛下,大理寺卿急奏,就在刚刚,关押的十三名中渭桥纵火嫌犯暴毙天牢,全死了!”

“什么?”

本来觉得一切尽在掌握的皇帝李治,也不由的被这消息震惊的失声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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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落花生

狄仁杰浑身疲惫,又累又饿,可此时的他却已经没空理会那些。

大理寺天牢之中,雍州衙门解送过去的十三名在押犯人全都暴毙,这事情不但让大理寺上下惊惶,更引的皇帝震怒。

皇帝已经下旨免去大理寺卿之职,连大理寺的两位少卿都被贬官他用。如今大理寺上下一片人心惶惶,皇帝特旨令雍州府长史阎立本暂代大理寺卿,做为阎立本极信任的属下,雍州法曹参军事狄仁杰被调来查探这桩要案。

中渭桥昨日大火,烧死一百多人,伤者三百余,那边印刷局工地上还一片狼籍,现在他又被紧急调来查这个案子。因为死者是中渭桥火案的犯人,这个案子又牵涉到几位皇亲国戚,使的事情更加复杂起来。

“其实这一切非常的明显,那十三个死者是中渭桥纵火犯,他们此前也交待了是受柳爽三人指使,现在从我们雍州监牢转到大理寺监牢,还没过一天,人就全暴毙而亡,事情再明显不过,这就是杀人灭口。”

阎立本坐在大理寺衙门的公堂之上,翻看着案卷。

“怀英啊,也许事情如你说的那些,但我们要讲证据,没有证据就无用。你说柳爽他们是幕后之人,可现在他们三个也全在大理寺监牢之中。”

“定是他们的家人幕后出手,我尤其怀疑御史中丞崔知温,这个案子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三司会审,崔知温是御史台的佐贰,他有插手的便利。”

十三个在押嫌犯暴毙在监牢之中,种种迹像都表明这就是一个监守自盗的真相。

“也许吧,但我们得有证据。崔知温可是御史中丞,你只是雍州法曹参军不是御史,你若要弹劾崔知温,可是得有证据的,否则他的反击我们都承受不起。更别说,这个案子还牵扯到皇后的舅家和娘家,河东柳氏和太原王氏这可是贵戚,没有证据就得罪他们,你考虑过后果吗?”

阎立本其实也明白这个案子再清晰明了不过,崔知温就是最大的嫌疑人,而中渭桥那个纵火案,也极有可能就是柳王崔三人幕后主使,可还是那句话,若没有证据的话,就相当难办了。

“怀英,陛下已经下旨,立即释放李王柳崔四人,现在大理寺这么乱,他们不能再出任何差错了。”

“属下遵命。”狄仁杰心有愤愤不平,那些权贵太过嚣张了,出手就是人命,中渭桥一百多条人命就那么没了,转眼又杀了十三个。而据他所知道的,中渭桥那晚纵火的有上百人,现在这十三个死了,估计那几十个可能也没了。

他提出去寻找那几十人,不管是活的死的,只要能找到,都对案情大有帮助。

“你可以去找,但以我的经验告诉你,这个事情只怕会是个无头案了,那些人你找不到的,甚至这个案子最后都极可能不了了之。”

“怎么可能,这可是一百多条人命,还有印刷局的工坊都化为了一片白地。”狄仁杰惊道。

阎立本叹息一声,他合上案卷,里面什么也没发现。有些事情,说复杂其实也简单,一切终归还是会回到那个点上,也就是所谓的权衡。

王柳崔三家,哪一家都是根深蒂固,若没有如山铁证,那么这个案子想查下去就很难。

牵涉的太深了,而且以那三家的能力,要掩盖个案子其实也不是难事。如今京畿到处是灾民,死百来个外地灾民,还真不容易追查。

“天理何在?王法何在?”狄仁杰问。

“这些最终还是得交由朝堂上的诸公来决定的。”

········

大理寺,天牢。

在一个暗无天日,潮湿昏暗,特别还寂静无声的地牢里呆了一整天后,李逍还挺潇洒的。

这倒不是他意志力惊人,其实那牢里他一分钟都呆不下去,那无时无刻不在的悉悉索索的蛇鼠蟑螂等声音,太让人崩溃。

李逍在叫喊了几遍,确认根本不会有人来理他之后,他就直接逃进了自己的空间里去了。

那地牢简直就是地狱,而空间里却似天堂。

和煦的微风,清新的空气,还有入眼的满满绿色植物,以及那眼灵动清澈的泉水,甚至李逍还看到了一群蜜蜂在飞舞采花。

之前播下去的玉米已经长了一尺来高,黑绿如墨,叶片舒展,长的正好。而这边是李逍种的一些其它的作物,有小麦也有水稻,还有辣椒、芋头,以及茭白等多种庄稼和蔬菜。

每一样都长的极好。

那边的黄瓜架上摘下一根青翠的黄瓜,用手一撸,那些刺就被抹去,新鲜的都要滴水的黄瓜,根本不需要去皮,甚至洗都可以不洗,直接放嘴里就是一口,卡嚓清脆,爽口甘甜。

一边吃着黄瓜,李逍一边巡视着自己的这片领土。

隔了一段时间没进来,这空间似乎又扩大了一点,外面又多了许多灌木杂草。李逍带着期待的心情,先是认真的一点点搜查了一遍,看这些灌木杂草之中有没有什么新作物。

花了半天功夫,前后找了三遍,最终李逍还是有收获的,他找到了一株南瓜和几株花生。

他最期待的是土豆和红薯,可却没看到影踪。

那株南瓜腾爬了一地,墨绿色的大叶子间开着一朵朵黄色的花朵,花叶之间还有几个已经长成手臂粗的嫩南瓜。

几只蜜蜂在南瓜花中采花授粉,看着这花,李逍就不由的想到了清炒南瓜花的美味,若是加点鸡蛋进去则更香。

好东西啊,如果是炖鱼头的时候,放点鲜采的南瓜花进去,那个鲜甜啊。

南瓜其实也不错的,这种原采南美的作物,历史上好像得到明清时候才传入中国,南瓜这东西吃起来不错,而且一株能结好多个,每个能长到很大。南瓜长老后外面还会有层硬壳,可以保存大半年的时间都不会坏。

老的南瓜还比较粉,炒起来吃不错,特别是那南瓜汤汁拌饭那是绝配。而且南瓜也还可以做饼,把南瓜蒸熟后揉进面粉里,做成南瓜饼或者南瓜馒头,那也是非常美味的。

蹲地上,把南瓜藤边上的杂草都给拔掉后,李逍给它留下了一大块空间。其实南瓜若是能够先打好一个棚架,更有利于它生长。

“红米饭那个南瓜汤哟嘿罗喂!”

李逍忍不住唱起了小曲,不远处,那几株花生同样长的很好,根部还开出了小黄花。

花生的花虽然不能吃,但花生好吃啊。

水煮花生、炒花生、炸花生米,甚至花生还是炸油的极佳作物,花生油其实也很不错的,出油量还挺高。

以后有花生吃了,弄点蒜香味的水煮花生,或者是油炸点花生米,下酒绝配。甚至花生米还可以搭配着做不少菜呢,比如一些凉拌菜里放点油炸碎花生米,添香,花生米也可以直接做不少道美味的菜肴出来。

辣椒、玉米、南瓜、花生,这块神奇的空间,已经带给他四种不是这个时代大唐已有的作物了。

再看看他的那一块块菜地,

这里现在既有自先秦时代中国就已有的五蔬,葵、藿、薤、葱、韭,还有许多汉朝起外来的蔬菜。

黄帝内经里记有五谷为养,五蔬为充,在古代,蔬菜其实挺少,很多那时吃的蔬菜,到后世大多成了野菜,真正留到后来的蔬菜品种已经没了几样。

在古代,葵菜号称百菜之王,就算现在都大量种植,是餐桌上的主要蔬菜。不过李逍对葵菜不太喜欢,口感不太好。

而藿,其实就是嫩豆苗,古人也早就发现嫩豆苗可吃,不过李逍还是比较喜欢吃嫩毛豆,嫩豆苗其实不太好吃,如果是豌豆苗或嫩豌豆荚倒是还可以,但现在唐朝还没有豌豆,这东西源产地是在地中海那边,现在还没传过来呢。

薤,是荞头,辣椒荞头味道很好,酸酸辣辣,这东西其实有点类似于葱,但根部又有点像蒜,荞头倒是一直到后世都还有的,这跟葱、韭一样的经典菜。

除了这几样,本地比较有名点的菜就是菘了,也就是白菜。

此外本地的蔬菜还有冬瓜,茭白,山药、葫芦,丝瓜、莲藕,以及一些蘑菇、野菜了。

剩下的,基本上都是些地里也长的野菜。

李逍的菜地里,除了这几样,还有好多后来传入中国的蔬菜。

比如西汉通西域后传入的胡瓜(黄瓜),还有原产中亚的大蒜,原产西亚的胡豆(蚕豆),胡麻(芝麻),胡荽(香菜),芜菁(大头菜),胡茄(茄子),扁豆,莴笋,刀豆,萝卜,波菜、寒瓜(西瓜),芹菜。

利益于这个神秘的空间,空间里似乎四季如春,什么蔬菜都可以种植生长,并不受季节限制。

“皇帝家的菜园子,也没有我这丰富啊。”李逍万分感叹,不过还是少了许多后世餐桌上的经典蔬菜啊,西红柿,胡萝卜、包心菜、洋葱、花菜这些可都还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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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隔壁老王

伸手掬一捧灵泉水,入口甘甜无比,让人回味。

那眼灵泉已经越来越大了,从最初的只有一个泉眼,到如今都已经有了不下一个房间大小,泉里还长有莲叶和茭白、菱角,甚至能够看到水里不时游过的鱼儿。

摘下一朵莲蓬,剥几颗莲子,脆甜中又略带些苦味。

“要是在这里搭个凉亭,放一张躺椅,其实真的是非常不错的享受了。”李逍环顾着四周,现在这个空间已经从最初的一个房间大小,扩大到了有二亩地左右。

面积扩大了许多,也更加的灵气了。

不但有那些生机盎然的绿色蔬果,灵泉里还有了鱼儿、青蛙,花丛间还有蜜蜂和蝴蝶。

除了头顶和四周始终是雾蒙蒙的,这里已经跟外面的世界没什么两样了。

这里更你是一个封闭的世外桃园,不受人打扰。

可惜虽有世外桃园,但李逍不能一辈子呆在这里。

一想到那百多个无辜之人因他而死,他心里就郁愤难平。

柳爽、王超、崔瞻,这些王八蛋太过份了,真的是已经超出了他的底线。

必须要让这些王八蛋得到报应。

虽然打了他们一顿,但这完全不够。

········

柳爽三人在天牢里享受痛苦的折磨,虽是皇亲国戚,可有皇帝旨意,这一天的监牢蹲的是没半点水分。李逍的牢房什么样的,他们的牢房就什么样的,唯一不同的就是李逍还能跑到世外桃园一般的空间去,而他们去只能蹲小黑屋,一蹲就蹲了一整天。

几个家伙哪里受过这样的罪,这一天时间,简直是如过了一年。

当阎立本把三人从牢里放出来的时候,三人都已经目光呆滞,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我在里面呆了多少天?”柳爽问。

“一天而已。”狄仁杰有些不屑。

“不可能,怎么可能才一天,你骗我,你们这些浑蛋把我关在里面就忘记了,不管不顾,现在才想起老子来了?我要去弹劾你们!”柳爽越说越怒,忍不住咆哮道。

“柳郡公,确实只有一天,若是时间再长点,你岂不是已经饿死在牢里了?陛下已经下旨,让你们各回各家。”阎立本道。

“回家?”

崔瞻精神一振,“总得有个说法,你们不明不白的把我们关进来,现在说放就放?”

狄仁杰冷哼一声,“关你们进来,那是陛下的旨意,现在放你们,也是陛下的旨意,怎么,你们对陛下的旨意有什么不满吗?还是说你们还没有呆够,想回去再呆两天?”

柳爽听到再呆几天,都不由的打了个寒战,那个地狱一样的地方,他是片刻也呆不下去了。

“回头再找你算账!”说完,他匆匆的向外走,他是真怕再关进那个小黑屋了。

出了大理寺,外面已经有几家的人在等候迎接了。

“现在情况如何了?”

走出大理寺门那刻,柳爽又恢复了镇静,脸上甚至带着几分威严。

“回公子,外面一切皆好,你大可放心,什么事都不会有了。”

“什么意思?”柳爽问。

柳府管家隐蔽的做了个手势,他把手掌放在自己的脖子处划了一下,“那十三个人,已经永远开不了口了。”

“他们不是在里面吗?”

“竖着进去,横着出来的。”管家得意的笑道。

“哈哈哈哈哈!”柳爽顿时放下一颗心了,既然人死了,那这个事情就只剩下几个自己人知道了,再不用担心什么了。

笑的正爽,突然后脑门被人狠狠的拍了一下,将他的帽子都给拍掉了。

柳爽大怒,什么人居然如此大胆。

一回头,却见李逍阴沉着脸站在他身后,刚才那一下正是他拍的。

“你找死!”柳爽怒道。

结果李逍却跳起来又狠狠的往他后脑门上扇了一巴掌,刚捡起来戴上的帽子又被扇到了地上。

“放肆!”

“我放你妈的个头!”李逍跳起来又是一巴掌,打的柳爽晕头转向。

柳府的管事和下人们连忙过来护着柳爽,柳爽狼狈不堪的躲到后面,气的浑身发抖,“李逍,你他娘的找死!”

“那老子也要先把你弄死!”

柳爽躲在人后,咬牙切齿放狠话,“老子先弄死你,不弄死你老子以后不姓柳!”

“你本来就不姓柳呢,你其实姓王!”李逍冷笑着道,柳府的那些人虽多,可没有一个敢上来对他对手的,只是拦在他面前,为柳爽挡着而已。不管怎么说,李逍那是堂堂蓝田县子、秘书少监,四品的绯服高官了。

“什么意思?”柳爽不解。

“因为你娘当初跟你们家隔壁的老王通奸偷情,然后才生下的你,因此你其实不姓柳而是姓王,你是隔壁老王的种。”

柳爽还没反应过来,王超就跳脚大骂起来,“放你娘的狗屁!”

王超愤怒倒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在京城,河东柳氏跟太原王氏其实是住在一起的,就是比邻而居。

柳爽的姑妈就是嫁给隔壁老王为妻,王超是那老王的收继嗣子。

李逍这么说,那岂不是说柳爽其实是他继父的私生子?

柳爽也终于明白过来了,大怒着要冲过来。

“原来还真是隔壁老王啊。”李逍笑着道,他没想到隔壁老王这么个梗,还这么巧。

这边的动静,引得衙门里的狄仁杰走了出来。

“三郎,莫要再搞事。”做为朋友,他提醒李逍。上次李逍打了柳王崔三人,已经弄的很被动了,现在皇帝借着大理寺关押的犯人集体暴毙为由把李逍也暂时放了出来,可不表示他的事情就已经过去了,现在御史台都还在弹他,这个时候再不收敛,事情可就越闹越大。

“好,我就给狄兄一个面子,否则,今天老子定要再揍这几个王八蛋一个青红皂白,让他们也知道知道我老李的厉害。”

李逍对狄仁杰点了点头,要收拾这几个王八蛋得注意点方式,不能把自己也给陪进去,那是瓷器碰烂砖,太划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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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外放刺史

李治很愤怒。

非常的愤怒,如果李逍现在他面前,他肯定要把李逍眼睛都打青一只。这个王八蛋也太不省心了,在牢里关了一天,本来以为能长点记心,结果倒好,那边下旨刚把他放出来,他这边就又在大理寺门口把柳爽又揍了一顿。

而且还侮辱了柳王两家。

现在隔壁老王这个梗满长安皆知,好多吃瓜的长安百姓,还真的以为柳爽其实是皇后他爹王佑仁跟柳爽母亲崔氏通奸而生的呢。

皇后极为不满,跑到他这来告状,甚至直接闯进了甘露殿。

“怎么就这么不省心呢,那一屁股屎还没擦干净,又惹这么多祸。”

李治揉捏着脑门,觉得脑仁一阵阵的疼。

若是一般人敢这样往死里作,往死里得罪王柳崔三家,不用皇帝出手,早就被人弄死了。

可是这人是李逍啊,李治真舍不得这个王八蛋被王柳崔三家联手弄死,他得保他。

柳爽的母亲崔氏,是崔知温一母同胞的亲姐妹,柳爽的姑母又是国丈王佑仁的亲妹妹,李逍一个玩笑,等于就是把王柳崔三家全都得罪了,而且还是彻底得罪了三家。

现在满长安都在流传那个隔壁老王的故事,那些无知的百姓,还以为李逍这位秘书少监是真的爆出了一个豪门秘密出来,大家信以为真,并且兴奋万分的到处传播。

结果嘛,自然是王柳崔三家的声望受到巨大打击,本来嘛,上次李逍把崔知悌弄倒,还把人家女儿弄去做妾,已经引的崔家彻底恨上他,甚至让许多旧士族也恼恨李逍,现在他还把国丈家和皇后舅父家给得罪了,这不是做死是什么。

“陛下,皇子犯法,也与庶民同罪。李逍固然是冲动了些,可他却是坚称中渭桥纵火案就是柳爽王超崔瞻幕后主使的,而大理寺牢里那十三具暴毙的尸体,同样也是被崔王柳三家弄出来的。”

武氏其实是很乐意看到李逍去跟王柳崔三家硬碰硬的,反正那些该死的旧士族又不会支持她武氏。特别是王柳两家,一个是王皇后娘家,一个是王皇后舅家,那是皇后的铁杆支持者,武氏看他们早不爽了。

要想废后,首先就得扫掉王柳两家。

李逍如今在前面胡冲乱撞,虽然惹的无数奏章弹劾,可武氏却很高兴看到这个局面。

乱拳能打死老师傅,有的时候乱局就更需要一个破局。

现在中渭桥的案子已经是越弄越大,李逍还那么不肯罢休,这正好是有理由彻查此事,一旦查出点真东西来,那么就算是王柳崔三家,也是顶不住的。

李治却是有些犹豫。

这种事情,他当然其实也是希望可以借机弄皇后家,可是这种事情做为皇帝的不能亲自冲在前面,得下面去做。

尤其是他得维持起码的公正,若是他一道旨意追查王柳两家,那这个事情到时就会留下非议。

做为皇帝,如果主动去找皇后家的麻烦,这也太过目的明显了。

最好的做法,还是任由这个事情发展,最好是大理寺自己能够找到些王柳崔三家在这个案子中的不法行为,然后有御史台这个机构走正常流程弹劾他们才行。

而现在情况并不乐观,纵火的犯人都死了。牢里的十三个都被杀了,那牢外的肯定更没了,没有证据,这案子就不好进行下去。

当然,其实李治若要铁了心,这案子也可以办,比如当年的房遗爱谋反案那样,先把人抓了,然后想办法拿到口供,甚至哪怕是屈打成招都行,可李治现在还不想这样绝。

他还是希望这个事情能够简单些,要不然现在就算强行把皇后家和皇后弄下去,可也会引得很多人不满,到时想立武氏为后就更难了。

“朕打算让李逍出去避避风头。”

良久,李治说出一句话。

“陛下,李逍虽有些冲动,可也并没有什么大错,现在让李逍出京,这岂不是就表明因罪贬离?”

“朕是想保护他,李逍这个臭脾气,什么事情都可能做的出来,这种人就是乡下野惯了,没规矩也不守规矩。他都已经二进大理寺了,可你见他脾气有半点收敛没?柳爽被他打两回了,他肯定还敢打第三回,现在这么多御史追着他弹劾,本本都是弹之有物,朕也不能一直压着。”

“再留他在京,说不定还会惹出多大麻烦来,而且朕也是担心柳王崔三家会对他下阴手,那些人胆子大的很。李逍虽说冲动,可也顶多就是揍柳爽一顿,但那些家伙,真要下手,就绝对不会这么简单,他们有的是办法让李逍消失,朕不想失去这个家伙,所以还是让他出去避避吧。”

政事堂。

中书令李绩看着皇帝让宦官给他的旨意,有些皱眉。

“李逍出为检校武珍州刺史,进散阶中大夫,免玉米监正、秘书少监,仍兼代王友。”

这是一个比较让人琢磨不透的旨意。

免去四品秘书少监和六品的玉米监正职事,改授检校武珍州刺史,还真不知道这该说是贬还是升了。

如果从职权上来说,这是贬。毕竟武珍州是在海之东的百济新攻占之地上,武珍州也只是个下州,何况还是检校。

虽说朝廷将百济征服之地设为朝廷直属,州县不是羁糜制,而是实置。但那毕竟远离长安啊,一个检校刺史如何能敢秘书少监这样随时能供奉皇帝身边的要职相提呢。

但论品级,下州刺史他也是正四品下,而秘书少监只有从四品上,这其实还算是升了一级。

李逍的本品原是从五品下的朝散大夫,而现在皇帝升他中大夫,这是从四品下的文散阶,相当于李逍的本品升了四级。

如果用句专业点的话来说,李逍是被明升暗降了,毕竟秘书少这个职务,相当于一个中央办公厅副厅长,而检校武珍州刺史,不过是个代理地级市长,这个市还是个偏远的落后市。

李绩又看了看桌案上的那一堆关于弹劾李逍的弹章,突然明白皇帝的意思了,虽说是明升暗降,可却也是让李逍离京暂避风头。

想明白这个,他便按皇帝的意思拟了份意见,准备在中书门下的宰相办公会议上拿来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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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定调

中书省,政事堂。

十一位宰相在早朝后齐聚。

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政事堂。以前门下省权重,宰相们自然都在门下省议事。而长孙无忌致仕辞职,朝中便以中书令李绩资格最老。

于是,李治迁政事堂至中书省,这也表示皇帝虽取消了李绩主持朝政的头衔,但诸相之中,依然对李绩最为尊重。

政事堂改为中书门下,政事印也改为中书门下之印。

政事堂迁到中书省,改名中书门下最大的变化还是宰相轮流执笔之变,中书门下常设十一名宰相,皆统一名号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衔,而仆射、尚书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名号,则不能进中书门下会议、决策军国大事。

这一切变化,其实都是随着政治局势的变化,对权力的平衡。

比如唐初政事堂设在尚书省,三高官官中以尚书令权最高,后因尚书令权太重,又借口李世民曾经做过尚书令,便从此不再实授此官于臣子,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主官,兼做宰相之首。

一开始宰相只有尚书令、中书令、侍中三人,后来尚书令实际空缺,于是便变成了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四人。

最初之时是没有政事堂这个宰相集议制度的,李世民本不是太子,杀兄逼父夺位才登上帝位,在刚当皇帝之初执政并不稳固,当时朝廷内部派别繁多,政治形势自然也是错综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统合各派意见,均衡其间利益分配,就成了李世民最棘手的问题。

为了达到巩固皇位的目的,他一面保留了高社老臣们的高位,给裴寂加司空,让萧瑀、封德彝等仍保其职。一面又把自己的亲信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任以尚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等要职,以掌政权。

同时,又用原太子建成旧部如魏征、王珪等为审议、论谏之官,让他们分任黄门侍郎、谏议大夫,利用失势者急于表诚立功的心理,来监察政事,防止群下蒙蔽。

又提拔了众多的庶族地主入仕,缓解当时的士庶矛盾。

为了适应这各方面的需要,于是打破旧例,在原有的三高官官之外,又增加了不少各种名号的宰相,比如参预朝政,参加政事等。

如此,随着宰相数量的不多增加,采取集议制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另一方面,李世民广任贤良,高居深视,他对朝堂的驾驭能力比较自信,于是也敢于搞出了宰相众多的群相议政制度。

虽然群相制度,其实最初是为了调和各派系不得已而为之,但另一方面也确实表明了李世民高超的驾驭能力。

于是朝廷的中枢便从尚书省移到了门下省,李世民为了分散宰相们过于庞大的权力,便大力提高门下省的地位,充分利用其审议职能,借以均衡三省的权力分配,以达成均势,让宰相之间互相牵制,尤其是改变高祖时以尚书省一省独大的局面。

随着知门下省事名号的出现,宰相实权也开始逐渐从左右仆射手中,流向较低品阶的职事官员。

政事堂最初设立的初衷还是减少三省的摩擦,协调其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中书和门下二省的纠缠不休,于是便将二省合在一起议事,故政事堂又称门下中书。

在太宗晚年,政事堂多少带有一些议政、审议甚至是执行集中性质与混杂的色彩,李世民时的政事堂,还并没有形成宰相集议超然的专职议政性质,与行政并未分开。

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衔的出现,让政事堂里的宰相不再只是三高官官,这个时候,那些经验丰富的老臣也能当个顾问,继续发挥余热。一些低阶的官员,也一样有机会拜相入堂。

这为皇帝平衡宰相之权,大开方便之门。

李治初继位,以国舅、顾命元老长孙无忌主持朝政,而当时长孙无忌以中书令知三省事,这也使得中书省的地位开始提高,虽然此后长孙无忌改任为侍中,但时间很短,李绩继任中书门下后,他在宰相之中资格最高,威望最高,于是李治进一步的下旨把政事堂移到中书省,于是门下中书改为中书门下。

都说明依照制度,皇帝的诏书必须经过政事堂宰相商决附署,方能生效。不但如此,李治还取消了尚书仆射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衔,实际的让尚书仆射不得干预政事堂会议,尚书高官官便退出了政事堂,尚书省也成为了专门的执行机关。

而中书门下群相,也形成了专门的议政机构,是决策军国事务的最高国务机关。

中书和门下省实际已经处于合并状态,集决策和审议为一身,不再复三省并重的局面。

中书门下的政事堂,只是单纯的议政机构,政事堂会议中作出决定的事情,必须呈给皇帝过目,由皇帝作出最后的裁决,才能颁旨施行,这也是对相权的限制。

而为了平衡皇权,施行制敕又必须经过政事堂宰相的附署,否则便为不合法,为被承认为正式的诏令。

未经宰相附署的诏令称为中旨,而未经宰相附署的授官者,谓之斜封。

皇帝李治授李逍为武珍州检校刺史,晋阶中大夫,如果得不到宰相们的通过,那就是斜封,是可以不被承认的。

十一名宰相。

中书令、侍中、还有四位中书门下的侍郎,然后有御史大夫,并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秘书监,皆加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衔。

原来入中书门下的两位尚书省仆射,此时也都改为中书、门下侍郎,新任的仆射已无权参加政事堂会议,也不再是宰相一员。

“李逍那个乡巴佬最近惹了很多麻烦,陛下也多有不满,我觉得把他贬到三韩半岛去是个不错的惩戒,诸位意下如何?”李绩目光环视其它十位宰相同僚们。

做为轮值政事笔的宰相,李绩主持会议,他这个开头,其实已经是把事情定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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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和稀泥

自武后光宅元年至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684-723年),为中书省政事堂时期。

这个时期,政事堂始正式成为宰相议决军国大政的最高国务会议。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裴炎执政事笔,迁政事堂于中书省。

李华《中书政事堂记》云:“光宅元年,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执事宰相笔,乃迁政事堂于中书省。”(注:《全唐文》卷三一六,清光绪辛丑年广雅书局刊本第64册)《唐会要》卷五一《中书令》条亦云;

“永淳三年(即光宅元年)七月,中书令裴炎,以中书执政事笔,其政事堂合在中书,遂移在中书省。”(注:《资治通鉴》卷二○六《唐纪·高宗弘道元年(公元683年)》载:十二月,丁巳,高宗崩。

甲子,中宗即位。甲戌,以裴炎为中书令。

“故事,宰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为司空,房玄龄为仆射,魏征为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及裴炎迁中书令,始迁政事堂于中书省。政事堂迁至中书省后,在制度上明显的变化,是宰相于政事堂议决政务时,有轮流

“秉笔”或

“执笔”之制。《新唐书》卷一一七《裴炎传》云:“旧,宰相议事门下省,号政事堂,长孙无忌以司空,房玄龄以仆射,魏征以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至炎,以中书令执政事笔,故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同书卷一二三《韦巨源传》亦云:“神龙初,(巨源)以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时要官缺,执政以次用其亲,巨源秉笔,当除十人,杨再思得其一,试问余授,皆诸宰相近属。”可见这个时期秉笔宰相之常务,乃有三项:(一)诸宰相议政时,主持会议;(二)会议之后,总其纪录;(三)秉笔之日,坐政事堂办公。

(一)政事堂的职权。毫无疑问,开元以后,政事堂已经合中书门下两省而为一个权力机构,它的职权无疑拥有中书门下两省之职权。

《唐六典·中书省》云:“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帝载,统和天人,入则告之,出则奉之,以厘万邦,以度百揆,盖以佐天子而执大政者也。”(注:《唐六典》卷九《中书省》,《旧唐书·职官志》同)《唐六典·门下省》又云:“侍中之职:掌出纳帝命,缉熙皇极,总典吏职,赞相礼仪,以和万邦,以弼庶务,所谓佐天子而统大政者也。凡军国之务,与中书令参而总焉,坐而论之,举而行之,此其大较也。”(注:《唐六典》卷八《门下省》。

《太平御览》引《唐六典》

“门下省”条

“所谓”作

“盖以”)可见中书门下职掌乃是

“佐天子而统大政”,是

“统和天人,以和万邦”。这实际上是宰相之职。如今政事堂

“参而总焉,坐而论之,举而行之”,职权之重,权势之隆,可以想见。

诚如李华《中书政事堂记》所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于天,反道于地,复道于社稷,无道于黎元,此堂得以议之。

臣不可悖道于君,逆道于仁,黩道于货,乱道于刑,克一方之命,变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

兵不可以擅兴,权不可以擅与,货不可以擅蓄,王泽不可以擅夺,君恩不可以擅间,私仇不可以擅报,公爵不可以擅私,此堂得以诛之。

事不可以轻入重,罪不可以生入死,法不可以剥害于人,财不可以擅加于赋,情不可以委之于幸,乱不可以启之于萌。

法紊不赏,爵紊不封,闻荒不救,见馑不矜,逆谏自贤,违道变古,此堂得以杀之。

故曰:庙堂之上,樽俎之前,有兵,有刑,有梃,有刃,有斧钺,有鸩毒,有夷族,有破家,登此堂者,得以行之。

(注:见《全唐文》卷三一六李华《中书政事堂记》,广雅书局刊本第二○○册。

《玉海》卷一六一《唐政事堂》引李华《中书政事堂记》:“逆道于仁”作

“人”;

“兵不可擅兴”作

“擅诛”;

“权不可擅与”作

“擅施”;

“法紊不赏,爵紊不封”作

“代紊不赏,削紊不封”;等等,错漏几不可读。见清嘉庆年间刊本)观此可知,开元以后之政事堂,赋政四海,允厘六职,统和天人,总齐机衡,已为朝政之本。

(二)政事堂的组织。政事堂分正堂与后院两部分:正堂为宰相办公室和会议厅;后院为政事堂秘书处,分设五房办公,即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和刑礼房。

《古今图书集成·官常典》载:“唐之政令,虽出于中书门下,然宰相治事之地,别号曰‘政事堂’,犹今都堂也。”(注:参见《古今图书集成·官常典》卷二五七《公辅部》杂录二引《却扫编》)《新唐书·崔元综传》云:“元综,天绶初以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性恪慎,坐政事堂,束带,终日不休偃。”(注:《新唐书·崔元综传》。

《玉海》卷一六一《唐政事堂》亦作

“天授初”)正堂之后,列有五房秘书处。《新唐书·百官志》云:“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注:《玉海》卷一六一同)又,《玉海》

“宋朝枢密院”条云:“开元中,设堂后五房,而机密自为一司,其职秘独宰相得知。”(注:见《玉海》卷一六七《宋朝枢密院》条)由此可证政事堂秘书处五房官属,是设在中书门下正堂之后,为诸吏史治事办公之地,入品者可为五房之长(注:参见金毓黻《后堂官考》,载《文史杂志》第五卷第七、八期合刊)。

五房僚佐所掌虽属秘书工作,但因其多为国家机密大事,权位很重。《资治通鉴》卷二三七

“唐纪·宪宗元和元年”载:“堂后主书滑涣久在中书(胡注云:堂后主书,即今之堂后官也),与知枢密刘光琦相结,宰相议事有与光琦异者,令涣达意,常得所欲,杜佑、郑絪等皆低意善视之。”像滑涣这样作势弄杖者,固属不多,但也说明五房僚佐地居权要,宰相亦未可小视。

(三)参加政事堂会议人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者,唐初为三省长官;高宗以后,为中书门下长官,或带

“同三品”、

“平章事”、

“参知政事”等衔官员。中书舍人和堂后五房长官因工作关系,经执笔宰相同意,亦可参加会议。

政事堂会议与朝议不同。政事堂是宰相议决军国大政的权力机关,必须宰相才能参加。

朝议为皇帝临朝时与诸大臣之议论,因此,文武百官品高品低者皆可与议。

朝议所议之事,据记载多为军务大事,盖以军务关系国家至大,必须皇帝临朝议决。

《旧唐书·严绶传》云:“(元和)九年,吴元济叛,朝议加兵,以绶有弘恕之称,可委以戎柄,乃授山南东道节度使,寻加淮西招抚使。”(注:见《旧唐书·严绶传》)是朝议军务之一例。

政事堂会议与廷议亦不相同。朝议由天子临朝议决,廷议由宰相主持,上自文武大臣、六部尚书、九卿诸监,下至侍郎、御史等皆可参加廷议。

《旧唐书·刘文静传》云:“文静自以才能干用在裴寂之右,又屡有军功,而位居其下,意甚不平。每廷议多相违戾,寂有所是,文静必非之,由是与寂有隙。”(注:《旧唐书·刘文静传》)又据《新唐书·姜晦传》云:“(晦)为吏部侍郎,主选。„„处事精明,私相属诿,罪辄得,皆以为神。始,晦革旧示简,廷议恐必败,既而赃赇路塞,而流品有叙,众乃伏。”(注:见《新唐书·姜晦传》)《旧唐书·王唆传》载:“时朔方军元帅魏元忠讨贼失利,归罪于副将韩思忠,奏请诛之。晙以思忠既是偏裨,制不由己,又有勇智可惜,不可独杀非辜,乃廷议争之。”王晙当时为殿中侍御史。

《旧唐书·杜佑传》亦载有

“公卿廷议”之事。可见参加廷议者,不仅宰相,宰相以外的官员亦可参加,这和参加政事堂会议只限于宰相者,全然不同也。

(四)政事堂会议执行主席。通常是中书令取旨后,于政事堂召开宰相联席会议,开会时有一执行主席,称

“执笔”、

“执政事笔”。讨论结束,秘书处协助

“执笔”综合整理成诏敕文书,然后奏闻画敕。执行主席轮流担任,有时一人一天,有时一人十天。

《唐会要》云:“至德二载三月,宰相分直主政事,执笔,每一人知十日,至贞元十年五月八日,又分每日一人执笔。”(注:《唐会要》卷五一《中书令》条)《新唐书·崔佑甫传》云:“始肃宗时,天下务剧,宰相更直掌事,若休沐还第,非大诏命,不待遍晓,则听直者代署以闻。”《资治通鉴》卷二一九云:“又令宰相分直政事笔、承旨,旬日而更(胡三省注:令宰相在政事堂,分日当笔及承上旨),惩林甫及杨国忠之专权故也。”(注:《资治通鉴》卷二一九《唐纪》三五《肃宗至德元载》)上引

“分直”、

“更直”、

“听直”之

“直”,即轮流值班,意思是说宰相在政事堂要轮流值班。而

“秉笔”、

“执笔”、

“执政事笔”者,是指有会则为会议执行主席,无会则为值班宰相,负责处理日常公务或

“承上旨”。由上可见,在肃宗以后,宰相执政事笔者,或旬日一更,或一日一更。

由宰相执政事笔

“承旨”之制还可知,在唐朝中央最高权力机构中,由中书令取旨的传统做法已经有了改变。

值得注意者,旬日一秉笔或一日一秉笔,与

“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政事”,殊有不同。前者为值班宰相,后者如司马光所说:“至于数旦一至政事堂,乃唐世以来宿德元老、年高有疾,朝廷尊礼,特降此命。”(注:司马光《辞三日一至都堂札子》,元佑元年,载《司马文正公集》卷三八)乃是对年高望重的大臣如李靖、杜佑(注:各见新、旧《唐书》本传。

)等的一种尊礼。

(五)中书门下之印。印是权力的凭证,

“印者,信也”(注:《百川学海》,蔡邕《独断》卷上)。自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改政事堂为

“中书门下”,于是政事堂印亦改为

“中书门下之印”(注:《旧唐书·职官志·门下省》。另见《册府元龟》卷三○八《宰辅总序》)。

“中书门下之印”即成为唐代中央最高权力机构中书门下政事堂的权力凭证。

唐制,凡属皇帝命令,必须政事堂会议正式议决通过,并加盖

“中书门下之印”,而后方可颁行生效。这就是说,凡未经政事堂议决副署,加差

“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被认为是违制的,不能为国家各级机关所承认。

“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就是宰相刘祎之对武则天的批评。后来唐朝有的皇帝违反这一制度时,只得将其发诏敕的封袋改为斜封,所书

“敕”字,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称为

“斜封墨敕”,即表示此项命令未经政事堂研究,虽没有

“中书门下之印”,亦请下面马虎承认之。这在当时,已被认为是了不得的事了。

以至皇帝私下所封的官,因其来经正式敕封手续,亦为时人所看不起。

如《旧唐书·元稹传》云:“长庆初,谭峻归朝,出稹《连昌宫辞》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悦,问稹安在?对曰:‘今为南宫散郎。’即日,转祠部郎中、知制诰。朝廷以书命不由相府,甚鄙之。”(注:《旧唐书·元稹传》,此时

“相府”即中书门下政事堂也。《新唐书·元稹传》云:“然其进非公议,为士类訾薄”)穆宗以一时之宠信,未经政事堂议决,即迳自任命元稹为祠部郎中、知制诰,致遭朝廷非议。

这就发生了一个问题:皇帝个人专制和宰相集体议决的矛盾问题。在封建专制时代,皇帝实行专制独裁,

“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注: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乃是天经地义。

但从秦汉以来,就有

“廷议”制度,至唐代,又建立起政事堂宰相集体议决的中央最高权力机构。

君主专制独裁与宰相集体议决,看上去是两个相对立的制度,竟能统一于一个封建的中央政权之中,这似乎不可理解。

但是,历史上一切制度,都不会凭空地产生,制度的背后,都有深刻的政治、经济和历史的背景和根源。

政事堂制度既然是封建国家发展到繁荣鼎盛时期所形成的国家最高权力机构,那么,要解释它的产生与发展,自然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舍此而求诸于唐太宗个人的政治作风,乃是舍本求末之法,不可能得出正确的回答,也不可能完全正确地认识政事堂制度。

恩格斯指出: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象黑格尔所断言的是

“伦理观念的现实”,

“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勿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

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个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

“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二年版第一六七——一六八页;第一六七——一六九页)。

贞观三年,太宗谓侍臣曰:“中书、门下,机要之司。擢才而居,委任实重。诏敕如有不稳便,皆须执论。比来惟觉阿旨顺情,唯唯苟过,遂无一言谏诤者,岂是道理?若惟署诏敕,行文书而已,人谁不堪?”贞观四年,太宗问肖瑀曰:“隋文帝何如主也?”对曰:“克己复礼,勤劳思政,每一坐朝,或至日昃,五品以上,引坐论事,宿卫之士,传飧而食,虽性非仁明,亦是励精之主。”太宗曰:‘

“公知其一,未知其二。此人性至察而心不明。夫心暗则照有不通,至察则多疑于物。又欺孤儿寡妇以得天下,恒恐群臣内怀不服,不肯信任百司,每事皆自决断,虽则劳神苦形,未能尽合于理。朝臣既知其意,亦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顺而已。朕意则不然,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画,于是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且日断十事,五条不中,中者信善,其如不中者何?以日继月,乃至累年,乖谬既多,不亡何待?岂如广任贤良,高居深视,法令严肃,谁敢为非?”因令诸司,若诏敕颁下有未稳便者,必须执奏,不得顺旨便即施行,务尽臣下之意(注:《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

上引唐太宗的两段议论,关于皇帝个人与中书门下、政府百司之间的关系,论述得何其精采,又何等深刻!

他把君主个人专制和宰相集体论执的

“须合变通”,对立统一的必要,说得清清楚楚。历来人们引用这两段文字的很多,但很少有人把这些议论提高到国家政体上去认识的。

《贞观政要》的编者吴兢确有卓识,他是把这些对话放在《政体》中加以考察的。

多年来,我们的历史研究有一个很大的偏向,就是偏重于人事,而忽视制度。

近年来,写唐太宗个人政治作风的文章很多,也都不免于这个偏向。

第318章 报复

中渭桥。

烧成白地的秘书省印刷局工坊正在重建,工人们在废墟上清理出有用的材料,重新搭建工棚,准备再次恢复工坊。

李逍走在废墟上,心情沉重。

在新建起的工棚一角,是一片伤病营,三百多个烧伤的工人如今都集中在这里,李元芳为他们请来了大夫医治。

而不远处,一百多个在火中丧生的工人,今天举行葬礼。

天气太炎热,这里又是上万人的大工地,尸体不能停放太早,而这些人的老家又在京畿之外很远的河朔陇右之地,只能就地安葬。

逝者的家属在哭泣,白色的灵幡在风中飘荡。

“狗日的一定得为此付出代价,我李逍一定会为大家找回这个公道的。”

李元芳有些无奈的道,“凶犯死在了大理寺监牢之中,这就是个天大的笑话,公道、正义何在?”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你放心,也请相信我。”李逍从所未有的感觉到愤怒,一种被人彻底玩弄的愤怒,几百条鲜活的生命啊,他们何辜?

“三郎你莫要再冲动,现在你也还麻烦着,事情闹到现在,还不知道你要被如何处置,再惹事,只怕就难以脱身了。”李元芳劝说道。

“有些事情,你明知不可为,但也得上。我也许如你所说的一样,可以选择放弃,选择低头妥协,但我的内心会不安,我的余生,都会为这个决定而后悔内疚,我不想带着这样的内疚歉意过一辈子!”

正说话间,却是一行人到来,为首的是一名宣旨的中官。

旨意很简洁,李逍不再是秘书少监了,也不再是玉米监正了,他被授为武珍州检校刺史。

听起来好像升官了,可实际上大家都明白这是贬,甚至是近乎流放。

但李元芳却为李逍高兴。

“暂时离开也好,可以免的无法收场,要是继续留在京城,你肯定要被那些人围攻噬咬至体无完肤的。”

李逍拿着旨意,心里却没有半点轻松,他只觉得体内的怒火在燃烧,四处升窜,有种想要暴走的感觉。

他知道皇帝是要保护他。

可他现在却不想离京,起码在他收拾掉那几个王八蛋前他不想走。

但政事堂只给了李逍三天时间,限他三日内离京,并且在三个月内到达武珍州就任。

就这么一走了之?

不,不可能。

这个秘书少监李逍可以不当,但这个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

哪怕他只当了不到一个月的秘书少监,但那一百多条人命,三百多个伤者,是在他任内出事的,他李逍有责任。

李逍的脸色阴沉的可怕。

“三郎,莫要再干傻事。适可而止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还会有机会的。”

“不,我等不的十年。我也不是什么君子,我只是个乡下田舍儿,我有仇,隔夜都不愿意。”

虽然李逍不愿意,但诏令已下。

李逍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交出了秘书少监的官印。

中渭桥的这个大工地,也跟他没了半点关系,回京的路上,李逍骑在马上,望着渭河边上那长长的送葬队伍,他双手紧握成拳,手指甲刺破了手掌心。

回到胜业坊宅第,李逍马上派人去找赵持满。

赵持满现在京郊,准备着赴百济的事宜。

“三郎出为武珍州刺史?”赵持满到来后,听到这个消息倒是很平静,“这样其实也好,你现在长安,已经处于风暴中心,我很担心你。”

李逍摇头道,“贬官还是流放发配我都无所谓,我现在心中愤愤难平的只有一件事情,我必须把这件事情做完才愿意离京,但我只有三天时间。二哥,你告诉我,要如何才能把那几个王八蛋收拾了?”

“不能乱来,你现在肯定被他们紧盯着,你要是再有半点出格举动,那就是授人以柄,再想安然离开长安,就不可能了。我知道你向来瞧不起那些权贵们,可是以你一人之力,你根本不可能对抗的了他们,他们会把你碾成粉的。”

“就算螳臂当车,就算以卵击石,我也得试,要不然,我会一辈子良心不安。那些人,都是因为我而死的,都是因为我而伤残的,我对不起他们,我必须为他们讨个公道。”

赵持满看着李逍那愤懑的样子,叹息一声。

李逍确实就是这种敢爱敢恨之人,他有时做事很冲动,但这种冲动却很真性情。

“值得吗?”赵持满问。

“我也不知道值不值得,但这事我必须得去做,不做,我会后悔一辈子。”

“既然如此,那就得好好谋划一下,硬碰硬是不行的,这种事情只能玩阴的。”赵持满道。

“二哥你帮我想个办法,最好是不但能搞死那几个小王八蛋,还把他们几家也狠狠收拾一下。”李逍恶狠狠的道。

他李逍从来不是那种愿意吃亏的人,如今却被人耍了这么狠的一道,不出这口恶气如何能甘心。

“最简单的办法,把崔二娘子睡了。”赵持满道。

李逍听完愣了一下,这算是什么办法。而且睡崔二娘子算什么报复方式?

“崔璎珞本就是我的妾侍,睡她算什么?”

“她虽是你的妾侍,可她也是许州崔氏嫡女,而且你不也一直还没睡过她吗?你把她睡了,那么就算是狠狠的扇了崔氏的脸,还有柳爽的脸,毕竟柳爽早就说过,此生非崔二娘子不娶的。”

李逍摇头。

“大丈夫报仇,就得硬刀硬枪的干,睡女人不算本事。”

“既然你不愿意睡她,那你可以把她卖掉,卖到平康坊的青楼里去,让她接客,千人骑万人睡,一样能报复崔柳两家。”

“二哥别说了,换个方向,何苦为难一个女人呢。”李逍还是拒绝。

“三郎倒是够光明磊落,这我很佩服。”

“有什么可佩服的,男子汉大丈夫,没必要为难一个弱女子。还是想想其它办法吧。”李逍苦笑。

“我这里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比较狠一些,不知道你愿不愿用了。”

“二哥只管说来,越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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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章 崔璎珞的越狱

“公子,李逍要跑了。”

一早起来,刚睁开眼,还有些睡眼惺忪的柳爽便听到一个让他非常不爽的消息。

睡意一下全无,他猛的掀开被子,也顾不得昨夜百般承欢于他的美婢还光着身子,“你说什么,李阿三要跑?”

“是的,陛下授李阿三为武珍州检校刺史,中书门下已经通过了。三日之内,李逍就会离开长安。”那个狗腿子一边禀报,一边悄悄斜眼偷瞄了床上美貌婢女的走光,那一抹白腻看的他是直咽口水。

“不能让这狗日的跑了,打了我还想跑,怎么可能,老子让他打了两次,怎么能就让他跑了!”

柳爽光溜溜的下床,甩来甩去。

“不能让他跑了,更不能让他把二娘带走,绝不能。”

这个时候,他还对崔璎珞念念不忘。

“赶紧去王府和崔府,把王五郎和崔九郎给我找来。”

胜业坊蓝田县子府,府中上下已经得到了李逍的通知,他即将前往百济赴任,要挑选部份人随同前往,剩下的人则留下来看家。

崔月奴提着个食盒进了西厢。

“给你带了点吃食,有你最爱吃的桂花糕。”

崔璎珞坐在窗前,手支着下巴,这段时间她瘦了不少。哭过,闹过,也恐惧过,可李逍却对她不闻不问,除了不能出府,只要是在这个西厢院内,随她做什么。

饭菜用度是不曾短过她的,她甚至还能跟叔婶亲戚们通信。

好在她一直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自她入府后,李逍甚至都没有跨入过她的西厢房半步。

这几天她已经安静了许多。

之前听说李逍打了柳爽他们被关进了大理寺,她曾欢欣鼓舞不已,可不曾想那个家伙居然只在牢里呆了一天就出来了。

“吃点吧,郎君已经交待了,后天我们就启程上路,你也得走,同去百济。”

“什么?”

崔璎珞终于扭过头来,“去哪?”

“百济,陛下已经授郎君为武珍州检校刺史,三日内就得离京,夫人临盆在即不能随行,只有我们随侍郎君左右了。”崔月奴看着崔璎珞,对这个血缘上的妹妹,其实她没有什么亲情,因为崔璎珞也从不曾视她为姐姐,崔家上下都没人把她当成过崔家人。

在崔府,她就是个连普通奴婢都不如的婢女。

而到了李家,她才感觉到了真正的自由,郎君虽还不曾收房她,可对她还不错,话虽不多,可却能感觉到他对自己是真诚的,没把她当成一个下人。

“我不去。”

崔璎珞摇头,斩钉截铁的道。

“这由不得你的,你别忘记了你现在的身份,你已经不是高高在上的五姓女了,你现在不是崔府千金,而是郎君的妾侍。你没得选择!”

“不!”

崔璎珞目露痛苦之色,她知道自己确实没的选择,可她就是不肯妥协。她绝不会跟随那个男人的,她甚至到现在也不肯承认自己真成了那个男人的小妾。

自己的意中人,绝对会是一个英雄,会是如赵持满那样名满长安的英雄男人,而绝不会是如柳爽那样的纨绔,更不会是如李逍这般的乡下田舍汉儿。

若不是李逍拿崔家威胁她,她甚至早就宁愿悬梁自尽,也不愿意整天呆在这里伤心难过。

“吃点东西,收拾收拾一下吧。此去百济路途遥远,还得乘船渡海,很辛苦的。”说完,崔月奴放下食盒,转身离去了。

“不!”崔璎珞在屋里绝望的嘶叫。

她歇斯底里的咆哮,疯狂的摔砸崔月奴送来的点心和食盒。

好一阵的狂风暴雨之后,才无助而伤心的瘫坐地上哭泣。

良久,门推开,崔月奴进来。

她看了眼狼籍的屋子,叹了声气,走到崔璎珞的面前蹲下。

“虽然你从不曾叫过我一声姐姐,也从不曾把我当成你的姐姐,但是我们毕竟都是同一个父亲,你不把我当姐姐,但我始终认你是我的妹妹。看你现在这个样子,我也于心不忍。”

“我知道你在这里呆的不开心,过去你是高高在上的五姓嫡女,被称为长安之花,多少勋贵世家子弟追求你。而如今,你却成了你瞧不上的田舍汉的妾侍,你不满,你绝望,其实我能理解。”

“不,你永远理会不了我的感受。”崔璎珞声音嘶哑的道。

“我虽不曾有过你的高贵,但能理解你的骄傲。二娘,如果你真的不想去百济,你真的不愿意再留在李郎身边,你可以逃的。”

崔璎珞抬起头,目光茫然。

“逃?往哪逃?父亲立过契书给李逍,这事还曾是皇帝裁定的。”

她继续道,“就算我逃了,可父亲母亲怎么办?”

“二娘,你别被李郎吓到了,其实李郎人很好的,和崔家的事情也是事出有因。你真要逃,他也并不会真正的去为难崔家,甚至都不会再去抓你。他不能直接放你,也没理由放你,但若你逃了,他却肯定不会去抓你回来。”

“不,李逍不可能这么好,他就是个恶鬼。”

“你误会李郎了,你仔细想想,自你入府以来,他哪里为难过你吗?你好吃好喝的在这住着,除了不让你出府,又还做过什么伤害你的事情吗?甚至,他从始至终都没踏进过你的西厢半步,连夫人都没为难过你。”

崔璎珞想了想,事情好像确实是这样的。

“可我怎么逃出去,我连西厢房都出不去,外面日夜有两个仆妇守着,外面还有家丁看守大门。”

崔月奴帮崔璎珞出主意,“你不是可以给外面写信吗,你可以找人来救你。夜半之时,偷偷潜入,接你逃离。只要离了这府邸,你就海阔天空了。”

这话是那么的有诱惑力,让崔璎珞无比的心动。

“可我担心我的信都被李逍看过。”

“姐妹一场,我可以帮你一回,你写封信,把信给我,我帮你送出去。”

“你?你为什么要帮我?”

崔月奴平静道,“我帮你,一来你是我的同父异母妹妹,其次,我喜欢李郎,我也满足现在的生活,我不愿意你继续留在府里,留在李郎身边,我觉得你会伤害到他。”

这个理由似乎很不错,崔璎珞有些相信了。

“那我给叔父写信。”

“不行,你几个叔父现在只有御史中丞崔知温在京,找他太冒险了,毕竟你一旦逃离,李逍最起码也得做做样子,到时崔中丞最有嫌疑,若是找他来救,很容易被发现。”

“你再想想,有没有其它合适的人?”

“我也不知道该找谁。”崔璎珞摇头。

崔月奴想了想,“我倒是有几个人选,之前柳中书的儿子柳爽不是一直追求你吗,他母亲崔氏还是你的姑母,他是你姑表兄,又一直喜欢你,你可以给他写封信,然后我想办法带出去交给他,让他来救你。”

崔璎珞并不喜欢柳爽这个姑表哥,这人太过纨绔,虽说四世宰相,历经四朝都是宰相之家,可崔璎珞是真的不喜欢他。

“现在别管其它的,先想办法逃离这里才是要紧的,只有三天时间了。三天后李郎可就要带上我们离开长安了,到时你就更没机会了。我知道你可能不喜欢柳爽,可又不是让你嫁给她,你只是让他来帮忙救你出去。出去后,其它的事情可以以后再说。”

崔月奴这番话,说的崔璎珞觉得很有道理。

“可你觉得他能行吗?”

“柳爽虽然人纨绔了些,可柳家毕竟四世宰相,他又结交广阔,救你出去应当不难。”

“那好,我给他写封信,你帮我交给他。”崔璎珞终于决定。

崔月奴帮她磨墨铺纸,“记得让他多带点人手,以防万一。若是到时出了意外,人多点也好应付,实在不行,硬闯也要把你带走。”

“嗯。”崔璎珞对月奴好感大升。

“要不,到时你跟我一起走吧。等出去了,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的。”

“不了,我喜欢这里,李郎对我不错,能做他的妾侍我觉得是三生修来的福份。你自己走就好,我愿意留下来。”

一封信很快写好,崔璎珞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甚至还取下了一支钗。

“这支钗是姑母送我的,柳表兄也是识得的,他见了这支钗还有这信,就会相信了。”

崔月奴收下信和钗,“放心吧,我一定会帮你把信送到的。”

等她离开后,崔璎珞便开始坐在那里幻想着后续。柳表兄向来是爱慕她的,若是见到自己的求救信,一定会英雄救美的。柳表兄虽然纨绔了些,可交游广阔,朋友众多,把自己从小小的李府中救出去应当不成问题。

等出去后,她会好好感谢柳表兄的,但是,她肯定不会嫁给柳表兄。她心目中的男人,应当是个允文允武的英雄,上马能够战阵冲锋破敌,下马能够吟诗做赋,得高大英俊,潇洒倜傥。

总有一天,他会骑着白马,一袭春衫前来迎娶自己。

然后,他们会生上一群儿女,过上快乐幸福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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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章 完璧之身

“二娘的金钗?”

崔瞻看到柳爽手里的那支钗子,有些意外。

二娘是他大伯之女,崔家的掌上明珠,对这个妹妹他自然是熟悉的。二娘被那个李阿三掳去,也让这颗明珠蒙尘。

“嗯,没错,这就是二娘的金钗,这支钗子还是我亲自找长安最好的工匠打制的,上面有七颗宝石,我让我娘送给二娘的。”柳爽把玩着手里的这支钗子,再熟悉不过了。

他一直追求表妹,可惜这个表妹却不太领情,送过很多东西表妹也不收。后来他打了支钗子,便让母亲送,也没有以他的名义送,表妹才收下了那支钗子。

这支钗子确实漂亮,上面镶了七颗宝石,当初这支钗子可是花费了他八百多贯,够买上一座小田庄了。

“是不是二娘有什么消息了?”王超问。王家和崔家同样也是姻亲,世族名门就是如此,联络有姻,盘根错节。

“有两个消息,第一个消息想必你们也已经知道了,李逍三日内就要离京去百济任职,这王八蛋是要跑。”

“不过现在那消息已经不算什么重要的了,现在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消息,二娘从李阿三府里好不容易托人送出信来,说她绝不愿意跟李阿三去百济,她让我想办法去把她救出来。”

“事情紧急,大家都帮我想想主意,如何救二娘出来。”

崔瞻一拍桌子,“这个该死的李阿三,要我说,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咱们带人闯进去,把人带走。”

王超摇头。

“不行,这样做太招摇了,这个李阿三比较得圣眷荣宠,我们要是这样明火执仗的干,最后我们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咱们还是得跟上次一样,要玩就玩阴的。”王超冷笑着说道。

上次烧了李逍的印刷局,弄死死伤几百号人,可结果不也屁事没有。从大理寺全身而退后,越发让王超胆子大了起来。

柳爽点头,“嗯,现在好多人关注我们,连陛下也盯着我们呢,上次的事情也是好不容易脱身,不能太招摇了。二娘信上也说,李阿三府上人不算多,尤其夜晚把守不严,就两个家丁守门,还有两个仆妇守着关她的西厢房。咱们悄悄的过去,把人救出来,然后悄悄的离开就好了。”

跟李逍确实有很多账要算,但不急于这一时。

对他来说,现在当务之急,还是把心上人救出来为紧。

“我觉得可行,李阿三的府第就在胜业坊临街,他家门还临街而开,这倒是给了我们很多方便,要不是夜晚坊门关闭,我们还不容易进去。”

“小心巡街的武侯就好。”

三个纨绔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商量出了一个营救崔璎珞的计划来,其实计划非常简单粗暴。

他们平时本来就招揽了一批狗腿子,都是些鸡鸣狗盗之辈,被他们养着,关键时候还是能够一用的。

柳家王家崔家其实都也都在胜业坊,同样都是临街开门,这就给了他们行动最大的方便,不用担心夜晚天黑后,各坊门关闭出不去的情况。

临街开门的好处就在这里,半夜的时候还是能够出去的,当然,不能被巡街的武侯发现,否则那也是犯禁之罪。但他们既然是去救人,这就无所谓了,小心一点就好。

而同在一坊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大大缩短行动时间,不用长时间在街上逗留,可以减少被武侯们发现的可能。

“二娘救出来后,如何安置呢?”崔瞻问。

柳爽挥着手道,“当然是先接回我这里来,等过了风声之后,我再把她接到骊山的别庄去住段时间。”

“也好,那就赶紧把人手召集起来吧,二娘信里说要多准备点人手,以防万一。若是被发现,到时咱们就硬闯救人,绝不能让二娘被那该死的李阿三带到百济去,绝不能。”柳爽咬牙道。

“可以,不过得多准备点夜行衣面罩这些,不能让李阿三府上的人认出来,得做的干净些。”

·······

钟鼓楼的暮鼓声响起。

昏暗的暮色下,长安的各城门依次关闭,然后坊门也陆续关闭。

长安各街开始净街。

原本热闹的长安城街道,顿时没有了车水马龙,只剩下了空荡寂静。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各坊内家家户户灯光亮起,忙碌一天的人们享受着难得的家人温馨时光。

渐渐的,灯光又一盏盏的熄灭,喧闹声一点点的减小,最后归于沉寂。

整个长安城,在夜色下如同一只巨大的野兽伏卧进入了睡眠。

巡街的武侯和更夫们孤独的身影走过安静的街道。

胜业坊,临街的河东柳氏的门后,一双眼睛盯着街道观察了一会,然后扭头道,“武侯过去了,下次巡街还得有半个时辰。”

门后的柳爽一身的黑色夜行衣,他拿起一块黑色的布巾围在脸上,只露出眼睛。

“走!”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柳氏的大门悄悄的打开一条缝,数十条身影悄然钻出。

柳家距离李家其实很近,不过里许而已,也就隔着几座大宅门而已。

“是这吗?”

“没错,就是那李阿三的家,这里以前是长孙无忌的别宅,不过一直空着,上次送给了那李阿三,从大门进去,西边就是二娘被关押的西厢房。”

“嗯,小心点,进。”

两个人悄无声息的攀过墙头,一声咦的声音后,紧接着就是门被打开。

“怎么回事?”柳爽压低着声音问。

“没人守门。”

柳爽转头打量了眼四周,发现门房里还亮着盏昏暗的油灯,桌上还放着两个水杯,里面还有半碗还散着热气的茶水。

“估计是去上茅厕了,倒是省了事了,你们几个留在这里候着那两个家丁,若他们回来,把他们打晕就好,守着大门等我们接二娘过来。”

说完,柳爽迫不急待的带着人奔着西厢房而去。

一想到美丽的表姐崔璎珞此时正焦急的在那里等着他这个英雄表哥上门营救,他就不由的一阵心头火热。

等救出了表妹,她就再无理由拒绝他了。

只是有些麻烦的是,表妹已经做过李阿三的妾侍,也不知道表妹是否还是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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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绝杀

砰砰两声过后,两个人软倒在地。

李逍在赵持满的陪同下进入门房,看着那两个倒下的夜行人,不屑的哼了一声。

“确认鱼已入网吗?”

“这一网好多鱼,得有百来条。”

李逍示意把那两个家伙捆起来,“拿他们的袜子塞住他们的嘴,二哥,我不在意那些杂鱼有多少,我在意的是有没有大鱼入网。特别是那几条我关注很久的,惹过我的大鱼。”

“放心吧,都入网了,三条大鱼呢。”赵持满同样对柳爽他们很不屑,这几个王八蛋也敢自称公子,但玩的都是不入流的。他们根本不知道,今天的这一切,其实全都是为他们准备的一张罗网。

甚至他们从柳府出来后,都没发现身边早就混进了几个不请自来的夜行人,更不知道,他们的一举一动,其实早就被赵持满派人监视了。

在精明的猎人眼了,今天的这场狩猎,其实很没趣,几只傻里傻气的傻狍子,都白瞎他那么费心思的布局了。

“重点盯着那三条大鱼,其它的杂鱼我无所谓。”

·······

柳爽带着人很轻松的就到了西厢院外,想着表妹就在里面等着自己解救,柳爽迫不急待的冲了上前。

突然一张大网抛了下来,兜头罩下。

整个人被罩进去之后,柳爽终于明白出问题了。

当他喊人过来救他时,这时四面已经冲出不少人来,还有更多的网从四面八方的抛了过来。

随着网越落越多,这群鸡鸣狗盗组成的乌合之众,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有些没被网住的,则开始四散逃窜。

但却并没有人去阻拦他们,任他们逃窜。

就在那些人逃窜进黑暗中后,几乎是同时,胜业坊蓝田县子府中,四下火起。

一团团的火光升起,到处是烟火,声势极为骇人。

网中的柳爽还在挣扎,一边挣扎一边破口大骂,“该死的李阿三,他早有防备。”

“那些王八蛋只顾自己逃跑,回头老子弄死他们。”

一边的王超同样被网住了,怎么挣扎也挣扎不开,他急道,“那些王八蛋自己跑了还四处放火,这不是找死吗?这火一起,武侯马上就会赶来,到时雍州衙门也会赶来的,咱们得想办法跑了。”

“对,不能被抓住,我们不能留在这里。”崔瞻也道。

可是怎么跑呢?

柳爽一边是还心疼表妹还没救出来,可另一面却也有些绝望的发现,想跑也难,身上已经罩了好几层网。尤其是还有一张网上居然有好多钩子,动一下,钩子就扎的越深,直至肉中,他已经感觉自己浑身遍体都是伤口,出了很多血。

不远处,李逍站在黑暗里,冷眼旁观着这一切。

“可以开始救火了,但也别马上灭了,控制好火势,别让他灭了,也别让他真的烧起来。”

火是李逍让赵持满的人放的,放火的人就是早先潜入柳爽队伍里的黑衣人,这些人是赵持满招募来的雇佣兵,是准备带去百济捕奴的,现在倒是先露了一手。

他们混在柳爽的队伍中跟着一起进来,同样穿着夜行衣,蒙着面罩。随着柳爽到了西厢前时,故意走在后面,等网开始抛下,他们便迅速往四面假装逃窜。逃走的时候,他们还不忘记四处放火。

其实这四处放火,也是早有安排的,烧的都是些不太重要的地方,而且保证火能够控制,并不会真正的失控烧掉宅子。

不过声势还是很大的,一团团的火苗,还有浓烟,在这漆黑的夜色下显得异常的显眼。

尤其是那些人还故意到处喊叫,顺便从夜行衣里掏出了不少违禁的武器,军用的单兵弩,甚至还有人从身上夜行衣下抛出了明光甲。

有人拿出了皮袋,往墙上地上,到处洒上早就准备好的鸡血。

混乱之中,还有些倒霉的鸡鸣狗盗之辈被那些雇佣兵给砍倒。

必须死人,死了人事情才够大。

光是闯入李家算不得什么,半夜犯宵禁,私闯李家,然后还杀人、放火,甚至这些人里还出现了朝廷禁止百姓拥有的铠甲和硬弩,这些加起来,就足够把那几头蠢猪彻底的送上绞架。

计划是赵持满亲手制订的,选的那几个雇佣兵也是他非常信任之人,一切都进行的非常顺利。

李府上下,已经一片火光,被蒙在鼓里的李府仆役等慌张的四下奔走惊叫,更加让这一切显得更加的真实。

至于李家扔出的那些网,也是滴水不漏,李家家丁半夜在自家院里发现了不明闯入贼人,拿网捕贼,当然是没什么问题的。

网又不是什么朝廷禁器。

“要弄死那三头蠢猪吗?”赵持满问,他对那三个丢尽长安贵族子弟脸面的蠢猪真是完全没有好感,尤其是知道他们幕后策划了中渭桥纵火案后,对他们更是恼怒。

“杀了他们就太便宜他们了。”李逍摇头,“弄断他们一条腿或者是砍掉一只胳膊,反正这混乱之中,折条胳膊腿的都很正常。”

赵持满点头,然后他喊了一声,顿时十几声响应。

他手持一条大木棒当先冲向了被网住的那群贼人,赵持满亲自出手,黑暗混乱之中下手却十分稳准狠。

一棍下去。

柳爽惨叫一声,晕死过去,他的一条左腿膝盖骨已经彻底粉碎,这辈子都别想再用这条腿走路了。

又是一棍。

王超抱着自己的右胳膊满地打滚,这辈子他别想用右手了。

崔瞻听到那两难兄难弟的惨叫,吓的屁滚尿流,可想跑也跑不掉。赵持满呼的一棍扫过去,崔瞻的腰断了。

下半辈子,他只能躺在床上度过余生。

三棍废掉三个人,下手狠辣。

但赵持满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这些人渣,给他们留条人命都算是对他们的仁慈了。

就让他们的余生,都在悔恨之中度过吧。

胜业坊所在之地是东城区,这里勋贵云集,非亲即贵,都是贵族高官们居住之地。

火势一起,早就有巡街武侯发现了。

他们的反应也很快,不快不行,这片都是勋贵高官宅子,烧到了哪一个他们也担当不起。

武侯们赶来了。

雍州府的人接到消息也迅速赶来了。

这时旁边各宅子的邻居们也都派了家丁仆役过来帮忙灭火了,谁也不想被殃及池鱼。

金吾卫来的稍晚一些,但也没晚多久。

当金吾卫赶到的时候,李逍府上的火已经被灭了。

但这里的情况,吓的连带队的那位金吾卫校尉都面色惨白,实在是太骇人听闻了。

这不是简单的失火,居然是纵火。

而纵火者更是身份惊人,居然是皇亲国戚,皇后的舅表弟和堂弟,还有一位是御史中丞之子。

此刻,这三个胆大包天的纵火者,全都还躺在地上惨叫着,一个断了腰,一个断了腿,一个断了手。

校尉感觉万分棘手。

事实上,比他先赶到的那些人,一个比一个脸色难看,大家都明白,这回摊上大事了。

宅主李逍同样脸色难看。

他还穿着件散乱的白色中衣,头皮披散着,甚至还有几处烟火熏燎乌黑,李家大宅的火已经灭了,可是这里一块乌黑,那里一块烧塌,情况相当难看。

当然更难看的还有。

数把军中才能有的硬弩,甚至还有几件明光甲,此外刀、剑等也扔了一地。

金吾卫校尉是在此众人中官职最高的,可他看到这一地的东西也不知道要如何开口了,更别说,那三个倒霉的纵火犯身边还有几十个仍被网着的从犯。

而狼狈万分的李逍则带着家里一众同样狼狈万分的奴仆等,向他要个说法。

那校尉能有什么说法呢,他虽然感觉事情不简单,但现在这事情根本不是他能开口的。

“请县子息怒,此事重大,卑职无权说话,现已派人报告上司。”

事情这么大,谁都不敢掩藏。

更何况,也掩藏不了。

今天不但有这么多衙门的人在现场,而且李逍的好多邻居也都过来看到了,这些人里哪个不是勋戚高官。

喧闹而又狼籍。

雍州府长史阎立本被半夜唤醒,在狄仁杰的陪同下匆匆赶到。

随后,百骑司统领张大师也带着一队百骑赶到了。

张大师一到,立即宣布了皇帝的旨意,封锁现场,所有嫌犯移交百骑司。

他还带来了几名御医,为那三个倒霉倒紧急医治。

“张统领,今晚的事情,我必须要个交待。我本来后天就要离京了,可是人在屋中睡,祸从天上来。有人明显是不想让我活着离开长安,一百多个亡命之徒,全都身着夜行衣,蒙着面罩,甚至还有明光甲、强弩、刀剑等,进来就杀人放火,若非我府中家丁拼死抵抗,只怕现在某已经成了一具连面目都分不出来的焦尸了!”

张大师早已经察看过了一圈,现场还是有不少疑点的。

尤其值得怀疑的是,柳爽带着上百人夜闯李府,可结果却这被只有十来个家丁的李家给打的落花流水,更别说柳爽他们居然会蠢到携带硬弩、明光甲这种杀头的东西来。

但这些也只是值得怀疑而已,现场的这一切,都还是太过明显。无论怎么看,都是柳爽他们携带朝廷禁器夜闯李府,而且还杀人放火。

他现在随便就能给柳爽他们罗列出一大堆的罪名来:招揽亡命、私蓄死士,犯宵禁、私闯他宅、纵火、杀人、私藏军弩、铠甲·······

随便一条,都够他们死上几回了。

直觉告诉他,这里的一切,似乎是一个陷阱。

而这一切,都是出自眼前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李三郎之手。

真是一个可怕的小家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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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按律当绞

太极宫,立政殿。

王皇后听完母亲魏国夫人柳氏的哭诉后,眉头轻轻皱起,神情有些冷漠。

“五郎为何会半夜闯入李逍府中?”

“女儿啊,这个时候你怎么还问这些,你弟弟被人打断了右手,以后一辈子就都是个独臂了。你做姐姐的,得替他做主啊。”柳氏锤兄顿足的哭道,虽说王超不是他亲儿子,可那也是过继到她名下的,以后还得指望他呢。

“母亲,这个事情我也难为。现在金吾卫、雍州府、羽林军、百骑司、刑部、大理寺、御史台那么多人已经围住了李逍府第,皇帝都随宰相们亲自过去了。这件事情,不管内情如何,总之超哥是犯了大错在先的。”王皇后虽然与母亲柳氏关系不错,但再不错,她也知道轻重的。

上次王超被李逍打,反跟着被关进大理寺,她可以找皇帝,可以闯宫。但这次,她也知道了不少消息,打听到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

大半夜的带着上百人闯入李逍府中,还带着弓弩刀剑,甚至还有铠甲,这不是作死是什么?

如果只是带几个人夜闯李府,都还不算什么太重的罪。

“超哥儿那是被人陷害的,肯定是李阿三陷害他。超哥儿平日里虽然胡闹了些,可断不能做出那么愚蠢的事情来。再说了,这军中制式的强弩、铠甲,超哥儿又上哪去弄来?一定是栽脏陷害的。”柳氏咬定。

王皇后不说话,他对那个弟弟王超是有些了解的,小的时候并不是在他们家中长大的,打小就顽皮,过继到了魏国公府上后,更是无法无天。这些年犯的事不知道有多少,只是过去从不曾这么严重罢了。

“母亲,你告诉我实话,超哥儿为何要半夜三更硬闯李逍府第,难不成真是杀人放火,要灭人满门去的?”皇后冷声问。

柳氏其实也不知道实情,她本以为是因为之前李逍两次殴打了王超他们,王超等一时气不过,所以想要报复。后来又跟柳家崔家仔细的问过,才得到一个细节,昨天有人给柳爽送了封信。

“信?”

“据说是崔二娘给柳大郎的,说是李逍要去百济上任,她不想去,要柳大郎想办法救她走。你也知道,柳大郎向来是爱慕崔二娘的,一见这信,还能忍的住。当即就找了超哥儿和崔九,三个脑子一发热,就犯浑的干了错事了。”

王皇后一声长叹。

先不说崔二娘的这封信有没有问题,可柳爽他们的处理方式也太成问题了。就这样带着这么多人,半夜硬闯,还带军械?

王皇后想了许久,也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现在的局面是,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反正王超三个彻底的栽了,他们就算断手断脚断腰,可也是断在人家李逍的府中,那是自找的。

现在问题已经不是这些了,现在问题是王超他们三个不但私闯,还带了犯禁的强弩和明光甲,这才是要掉脑袋的东西。

大唐律法,私藏铠甲达三领,绞。私藏弩机达五张者,绞。枪槊陌刀达十,绞。

这些都是红线,绝不能碰的。

哪怕是那些将门,那也不管随便私藏超额铠甲刀枪的。

任何时候,任何人敢碰这条红线,都是相当危险的。

而昨夜,现场留下的铠甲正好是三套,弩机则是五张,这个数量可是刚刚好达到绞的标准的。

弄不好,还要被人套个谋反罪名,那就是十恶不赦,甚至要牵连家族的大罪。

“女儿,你是皇后,是一国之母,你一定得救救你弟弟啊。超哥儿只是糊涂一时,最多也只是跟着柳爽而已,那铠甲军弩肯定都是柳爽的,跟你弟弟没半点关系的,你跟皇帝求求情,一定要救救他。”

到了关键时候,也只能死道友不死贫道了。虽说柳爽那也是柳氏兄长的亲儿子,可王超才是她的儿子,就算是嗣子也比外甥亲啊。

王皇后很为难,但她也知道,如果不帮忙,任这事情发展下去,王超若罪名被定死,那王家必然大受牵连,甚至最终也是要牵连到她的。本来她的皇后就不稳固,以前是萧贱人争宠,萧淑妃仗着生了儿子,一直想争后位。后来皇帝又从宫外领回来个武贱人,更是咄咄逼人。

她当初在舅父柳奭的建议下,好不容易才借策立庶长子李忠为太子的机会,打击了萧氏,稳住了自己的后位,又多亏舅父帮忙联络长孙无忌,一直顶住了武氏的上位。

可是现在,舅父柳奭去世,长孙无忌下台,虽然太子是在她这里抚养,可又有什么用,平日里连皇帝面都难见到一面,更别说让皇帝主动来这立政殿了。

“等皇帝回来,我会去见陛下的。”王氏只能无奈道。

与此同时,柳府、王府、崔府,都是车马进进车车,无数人在奔走联络。这些勋戚世族,联络有姻,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这个时候,都抱起团来。

太师府。

赵国公长孙无忌坐在书房里,听着管家的认真禀报。一大早上的他在蓝溪别墅就接到了飞马急报,知道长安出了大事。他不顾年老体胖,一路骑马赶回的长安。

表面上听起来似乎事情不大,好像也就是几个年轻小家伙之间的意气用事,你打我,我报复你。

但做为宦海沉浮了几十年,历经三朝的元老,长孙无忌却已经敏锐的把握到了表面之下的暗流。

“几个作死的纨绔,这是要把他们数百年的家族给葬送啊!”长孙叹息一声。

“太师,事情还没这么严重吧?”

“还不严重?很严重了,这个事情绝不会有这么简单的,我虽然知道柳爽很蠢,但那事情他还做不出来,很明显,这是一个局。有人做局,在钓鱼呢,柳爽三个不过是个鱼饵,他们的目标大着呢。”

长孙无忌想的比较复杂比较远一些,整个事件中,长安之花崔璎珞只是第一个饵,有人用他把柳爽、王超、崔瞻钓进来,然后又用他来钓更大的鱼。

至于那更大的鱼,肯定就是柳家王家崔家,以及这几家后面站着的王皇后和太子李忠了。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关注 美女小编帮你找书!当真是看书撩妹两不误!

第323章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李祥瑞有这么大本事,能布这么大一个局?”一位门客问。

“李逍不过那是那把握在别人手里的刀而已,他哪有那本事布那么大局。听说皇帝都已经带着众宰相到李逍府上去了,看来这是要把事情往大了弄了。”长孙叹息。

门客劝道,“太师,你现在都已经退下来了,又何必再担忧那些呢。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啊。”他的潜台词是这种事情,可是不能随便插手的。

既然有人这么费心的布局,那肯定就不希望有人来破局。

当初在朝堂上,长孙无忌这帮元老都斗不过皇帝,现在既然已经都认输下台了,又哪来的资格再上场较量呢。

“明哲保身啊,太师。”

长孙无忌很犹豫,“无缘无故废后,还要废长立幼,自古就是取祸之道。我大唐开国至今不过传位三代,三十余年江山而已,我当年随着太宗皇帝一刀一枪打下这江山,不能看着上面那位胡闹啊。”

“可一朝天子一朝臣,你已经老了,管他洪水涛天,想管也管不了了。”这门客也是跟随了长孙无忌几十年的老人了,从当年的意气风发,到如今的日暮西山,确实也拼不动了。

“太师,就现在这样的日子不挺好吗?击击锤丸,钓钓鱼,偶尔看场马球,喝喝茶,听听曲,挺好啊!至于其它,反正你七子八婿,个个都是五品以上官阶了,富贵满门啊。”

是啊,都位至太师了,长孙无忌可以说做到了人臣之极。如今这个年纪,挂着个洛州牧、河南尹、东都留守衔,加太师衔,加开府仪同三司的散阶,爵至赵国公,不论是官阶还是爵位,都是加无可加了。

七子八婿,有做驸马都尉尚公主,也有皇子娶长孙家女子做他女婿的,哪怕是庶出的幼子都有了五品的官阶了。

长子更是位列九卿。

不折腾,他就不会倒,他不倒,长孙家就不会有事。

可长孙无忌看不得眼前这些乌糟事。

“我打算去见见李绩。”长孙无忌道。

门客大惊。

“太师,李绩不但是太傅,而且还是当政宰相,你去见李绩,不免太过惊人啊。”

对于长孙无忌这样当了几十年宰相的元老来说,皇帝还是很猜忌的。要不然也不会逼他致仕,更不会在他致仕后还一直让他留京,不让他回洛阳老家去。

怕什么?

怕的就是这些执政几十年的老宰相的影响力。

长孙无忌是致仕宰相,而李绩则是当政宰相,尤其是李绩不但是宰相,李绩还有在军中的重要影响力。

长孙无忌若和李绩会面,那肯定会引得无数人关注的,甚至皇帝可能都会因此睡不着觉。

一般情况下,这种犯忌讳的事情是不能做的。

这就好比,皇子宗室不得结交百官一样,宰相同样不能跟其它官员有什么私下往来。

这都是皇帝的提防。

这种关键时候,长孙要是见了李绩,那岂能不引得皇帝猜忌?

不管说了什么,那都会让皇帝很不安的。

“老夫是退下来了,可李绩还在,他也是三朝元老。现在朝中也就他跟宇文节、来济资格老些,但陛下最听李绩的。我希望李绩能够明白眼下的局势,该他说话的时候他就得说话。”

“太师要让李绩说什么呢?”

“不能废后,更不能废太子,更万万不能立武氏为后,立武氏之子为太子,要不然,就必将祸乱天下!”长孙无忌咬牙道。

门客苦口婆心的劝阻着,“太师啊,你怎么还是这副脾气呢,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啊。如今的陛下,早已经不是五年前的陛下了,如今陛下亲政,是真正的羽翼已丰,掌控了朝堂,他以前听不过你的话,现在就更听不过你的话了。你现在还要阻拦,除了惹陛下生厌,还能有什么结果呢?一个不好,就不是太师晚节不保,而是整个长孙府的危险了。”

“太师可以不顾自己的安危,但要多顾虑一下家族和后人啊。想想之前褚遂良、李道宗,若是你急流勇退,他们只怕已经病死在岭南烟瘴之地了,要么也只能孤独的终老岭南,甚至整个家族都从此散落在那蛮荒之地,太师,不得不虑啊。”

长孙无忌有些犹豫了。

若只是他自己,确实可以不顾身与名,也要维护太宗皇帝留下的这大唐江山,这是不负当年太宗对自己的临终托孤之意。

可是,人老了,顾虑也多了。

“唉!”

良久,满腔热血终究还是化做了一声叹息。

“做吧,做吧,总有一天,他们会后悔的!”

·······

胜业坊。

皇帝李治坐在李逍的厅中,宰相李绩、来济、宇文节等一干宰相全到齐了。

李逍、崔璎珞站在厅中,一边上躺在地上的崔瞻、柳爽、王超。

皇帝盯着他们五个很久了。

目光一遍遍的扫过来,又扫过去。

崔璎珞确实长的很漂亮,不过崔瞻也是非常惨。柳爽和王超也好不到哪去,一个断腿一个断手。

李逍倒是挺平静的站在那里,好像有点风轻云淡,甚至是兴灾乐祸?

皇帝面前的桌案上,摆着三领明光甲,五张弩机,厅中还有一堆的刀剑。

“太傅,这明光甲虽不算豪华,非将领所配,只是较粗制的低级军校所用,可看样式,似乎也是军中制式吧?”李治终于把目光收回,转向了李绩。

李绩做为久经战阵的老帅,对大唐的制式军械铠甲自是最为熟悉,只是扫几眼就能看出个底细来。

“回陛下,这三领明光甲是最为低档的,制作简单,成本不高,只是在护住前胸后背的皮甲之上,在胸前加了两块圆护以增强防御力,因制作简陋,确实只是队正、团校尉一级的低阶军官所穿。”

他指了指铠甲继续道,“我大唐府兵虽需自备武器,但为了保证军械的统一和精良,所有军械都是由军器监统一打制的,府兵们交钱购买,平时储存在军府武库中,训练或开拔之时才开库领取使用。所有的铠甲,上面还都有记号,上面会详细记有打造的工人名字以及打制年月,还有发给所府的军府以及使用者的名字等,非常详细。”

李治明知故问,“那这三领明光甲上有这些登记刻印吗?”

“没有,这三套明光甲虽是军中制式明光甲式样,可上面没有半点记号,这是私自仿造的铠甲,非军中所有。”李绩答道。

“哼,真是了不得啊,明光甲乃是军国重器,这三领不但是私藏,而且居然还是私制,还真是无法无天了!”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关注 美女小编帮你找书!当真是看书撩妹两不误!

第324章 补刀

没有记号的铠甲出现,不外乎两个可能。一是打制铠甲的军器监出了问题,有人把制好的铠甲不做登记。第二则是有人私自仿制了制式的明光甲。

可不论是哪一种,都是相当严重的。

大唐律,私藏铠甲三领,当绞。

“柳爽、王超、崔瞻,你们三个谁来告诉朕,这三套明光甲究竟是谁的?”

躺在地上的三个人虽被御医医治过,但也是只剩下了半条命,此时心里惶惶不安,听到皇帝的问话,三人几乎是不约而同的开始大声否认。

谁也不敢承认这铠甲是他们的。

况且,这铠甲确实不是他们的啊,虽然说,谁家里没有个一两套铠甲,可他们就算有甲,那也不会傻到闯个李逍宅第还带上铠甲啊,更别说,他们家的藏甲,那也得是那制作精良,价值千金的大将用明光铠甲,得带着凤翅兜鍪,得有狮蛮带,得有麒麟吞肩,还要有配套的精钢护腕、铁手套、精钢护胫、铁靴,以及外罩的锁子甲和织金重披风的。

谁会收藏这种简陋无比,只有前面两大片牛皮披在胸前腹部,然后在胸部加了两块大圆铁的最低级明光甲?

“看来没有人承认啊,也对,人之常情,谁又会承认呢,你们又不傻,你们当然清楚私藏铠甲的罪名是什么。”

李治微微一笑,“朕相信,这三套铠甲肯定是属于一个人的,包括那五张弩机也是,不可能你们一人备了一套嘛,毕竟也没见你们穿着来。所以最大的可能便是这三领甲和五张弩,都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我知道你们三个是表兄弟,也都是朕的亲戚,但国法面前,还是得坦白的。”

“现在,你们谁要是肯指出这铠甲弩机是谁带来的,那么朕也不会牵连到你头上来。”

李治这话说的很有技巧,充满了钓鱼执法的味道。

柳爽三人其实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何会出现三领甲五张弩,对于那些刀剑他们倒是愿认,这确实是有的。可甲和弩,三人都知道自己没带,当时出来时也没见到谁带了,可这个时候,三人都有点互相怀疑。

我知道我自己没带,可我不确认其它两人也没带啊。当时没看到,不代表他们没偷偷带着以防万一啊。

尤其是王超和崔瞻,都觉得柳爽可能性很大。毕竟当时带来的人,主要是我招来的。

于是乎,只是片刻的沉默。

然后王超和崔瞻几乎异口同声的出卖了柳爽。

“是他!”

柳爽目瞪口呆。

他这瞬间,甚至忘记了断腿的阵阵疼痛。

他只觉得心冰凉冰凉的。

“不是我,我没有。”

柳爽急忙否认。

李治微微一笑,“柳爽,你说不是你,那是谁?”

柳爽看着王超和崔瞻,其实他也不知道是谁,可必须得否认,否则这锅就得自己背了。

他抬起手,“是他。”

柳爽指向崔瞻。

腰断了躺在地上的崔瞻面色一白,急忙否认,“胡说,明明就你。”

这时王超也赶紧补刀,“柳爽,这人也是你找来的,那些刀剑武器也过都是他们带来的,这甲弩自然也是你的。”

“胡说,我根本没有私藏甲弩,就算私藏我也不会瞧上这种货色。”

李逍这时在旁边神补刀,“看来柳兄家里除了这些低档货,还有更高级的铠甲藏货啊。陛下,柳爽已经招认家中还藏有更多铠甲,臣请陛下派羽林军立即搜查柳氏长安府第以及私宅,最好是京外的别庄也一起查。”

李逍说这话是很有底气的,毕竟大唐初立也不过三十来年,那些世族豪门,哪个家里会缺几套铠甲?这种事情,本来也是可大可小,几套铠甲算不得什么的。但偏偏朝廷律法又有规定,私藏铠甲三领以上者绞。

而现在柳爽又卷入了这桩案子中,背着私藏三领甲的嫌疑,因此若是在柳家再搜出铠甲来,哪怕只有两三领,都能坐实柳爽是这三件铠甲的主人。

皇帝面皮抽动了几下。

李逍这补刀确实不错,很好的意会了他的心思。他就是要坐实柳爽的罪名,然后牵扯到柳家,最后把王家也带上,如此一来,最终便能把皇后的娘家、舅家一起打掉,最终让皇后孤立无援,最终废后废太子。

“太傅?”李治转头望向李绩。

李绩又岂不明白皇帝的心思呢,他也无意要保柳家,自然也就顺水推舟,“老臣觉得李刺史言之有理,既然有嫌疑,可以搜查,至于是否清白,一查便知结果。”

李治微笑着道,“既然瑞卿和太傅都如此说,那么就派百骑司搜查柳家,顺便,也搜查一下王家和崔家,以证清白。”

天下之事,最怕较真。

李治相信,只要查,谁都能查出问题来。哪怕现在查王家崔家查不到铠甲,那也能有机会顺便查出一些其它的问题来。到时查到什么,再追究什么,也是恰恰好的。

鸡蛋里挑骨头的事情,其实是很爽的。

李逍站在那里,微笑着看着地上的那三个人,这三个失败者。本来仗着祖上的余荫,能在长安城里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惜他们惹错了人。

李逍那天在中渭桥发过誓言,一定要让这三个王八蛋得到报应。他不想等他日,更不愿意等十年,他的仇不愿意隔夜。

他来到这个时代,第一件事情就是向张超复仇。

他是个睚眦必报的性子。

况且那并不只是私仇,一百多条人命,二百多伤残,此仇若不报,那就是天道不公。

昨晚上,李逍没让赵持满直接趁乱杀了他们三个,而只是打残他们,就是为了让他们看到他的复仇,死有时候反而是一种解脱,杀了他们就太便宜他们了。

李逍要让他们看到自己酿下的苦酒,还要让他们一口口喝下去,让他们去体会那无尽的苦涩滋味。

天作孽,犹可违,人做孽,不可活!

皇后的弟弟又如何,皇后的舅家表弟又如何,五姓子又如何,惹到他李逍,他都会一一复仇!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关注 美女小编帮你找书!当真是看书撩妹两不误!

第325章 大胆刁妇,掌嘴

君臣相视,微微一笑。

李逍和李治都很高兴,但有人不高兴了。

崔璎珞一直站在厅里,她从昨晚半夜到现在,整个人一直是懵的。她想不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会导致这么可怕的事情发生。

姑表兄柳爽断了一条腿,堂兄崔瞻断了腰,舅表兄王超断了一只手。

还有几个不相干的人因此而死,甚至半个李府都差点烧没了。

更别说,现在事情往更可怕的方向发展。

之前自已父亲就是因为跟李逍做对,最后导致除籍为民,抄没家产,自己也成了李逍的妾,现在看李逍笑的那个高兴的样子,她知道几个亲戚家里又要遭殃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

事情皆因她而起,都是因为她的那封信。

她自责了半天,此时突然想到,这一切似乎都是个阴谋。

没她那封信就没有这一切的发生,而她为何会写那封信?全因为崔月奴的劝说,尤其是崔月奴让她在信里加上了多带人的那话。

她跟崔月奴并无往来,更别说什么姐妹情深,就算到了这宅子里,崔月奴也早早的奉承李逍夫妇去了,甚至一直住在李逍的上房里。

昨日去突然跟她谈什么毕竟姐妹,说什么不忍心看到她这般委屈。

这一切都是阴谋。

“陛下!”

崔璎珞突然大喊一声,惊到了正得意的皇帝,也把李逍给唬的一愣。

“陛下,民女有内情要陈述,这一切都是个阴谋,全是李逍的阴谋,是他设计的这一切,崔郎柳郎王郎都是冤枉的,是被李逍陷害冤枉的。”

李治不满的看着崔璎珞,他不高兴她节外生枝。

“你都早就是李逍的妾侍了,那就应当自称民妇,还称什么民女?况且,李逍是你夫君,亲亲相隐,你确认你要出首指证李逍?”

李治先是嘲讽了崔璎珞一句,都是人家的妾了,你还装什么纯称什么民女,你都是少妇了。

然后他点明了一个要点,那就是亲亲相隐原则。

在古代,为了维护宗**理和家族,于是有了亲亲相隐这个原则。

亲亲相隐最早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由儒家提出的一项主张,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这项原则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到了大唐,这项原则还被写进了大唐律,对亲亲相隐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写入律法之中。

大唐律中关于亲亲相隐主要有三点,亲属有罪相隐,不论罪或减刑。控告应相隐的亲属,要处刑。只有两类罪不适用亲亲相隐原则,一类是谋反、谋大逆、谋叛这样的十恶不赦重罪。另一类,则是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

而现在,崔氏指挥丈夫李逍栽脏陷害柳爽他们,这并不涉及到十恶不赦重罪,也并非李逍与崔氏之间的互相侵害罪,因此不在亲亲相隐排除之外。

按亲亲相隐原则,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对此官府不能论罪。反之,则是要论罪的。

崔璎珞作为李逍的妾,出首壮告自己的丈夫谋害他人,这在大唐律上是不允许的,敢告,那就跟儿子打老子一样,本身就是先有罪的。

崔璎珞咬着牙,傲着头,“民女不是李逍的妾!”

李逍哼了一声,这种傲骄世家女啊,还真是什么时候都搞不清楚状况呢。不管她心里愿不愿意,她现在的身份都早就成了李逍的妾了。当初他父亲写了契约给他,而且这个契约是被皇帝栽定有效的。

崔璎珞否认,就是否认皇帝的裁决,这本身也是有罪的。

你否认,难道认为皇帝错了?甚至,这也是在认为自己的父亲错了。

在古代,正所谓父母之命,煤妁之言,儿女的婚姻大事,那本身就是由父母说了算的。更何况,崔璎珞是给人做妾,那近乎是卖了。都已经写了契约,就等于收了钱,岂能说无效就无效?

“大胆刁妇!”李治不满的呵斥,崔璎珞的言行,实足的跟皇后王氏想像,都是一样的傲骄,一样的惹人厌。李治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女子,一点都不温柔一点都不可爱。

跟萧氏这样的娇媚,跟武氏这样的温柔相比,那是天差地别,反正不是他喜欢的那一款。

现在看到崔氏这样,让李治很不满了。

“来人,掌崔氏嘴十下,以示惩戒!”

两名带刀的千牛卫上前,把崔璎珞拉起,啪啪啪就是十个嘴巴子。

是真打,打的嘴都破了,血糊了半脸。

虽然崔璎珞长安之花的名气很大,人也很漂亮,可皇帝之命难违,也就怪不得几个千牛卫辣手摧花,手下不留情了。

崔璎珞被打了,一声都没吭。

她跪在那里,头依然高傲的挺立着。

“陛下,民女要高李逍栽脏陷害!”

李治哼了一声,“死不悔改,再掌嘴十下。”

李逍有些心疼崔璎珞,倒不是瞧的他漂亮就迷住了,只是觉得这女人太拗,就算皇帝今天把她打死,估计她都不会改口称民妇的。

不管怎么说,这女人也算是进了他家门,总不能让她在这里活活被打死,虽然拗点,以后慢慢调教吧。

“陛下,崔氏无礼,是臣管教无方,还请陛下宽恕。”

李治哼了一声。

“瑞卿啊,你平时挺有本事的,怎么却连家里一个妾侍都管不了?夫纲不振,阴阳就不调,后宅可是难宁的。你要是舍不得,朕来替你管教,就算是打死了,朕再赏你一个妾侍,赔你两个都行。”

“臣以后定会好好管教的,还请陛下宽恕她这一次。”

“既然你为她求情,那就把她带下去,以后好好管教,别再胡言乱语了。”李治挥挥手。

李治走到崔璎珞面前,“回西厢房去。”

崔璎珞却根本不理会李逍,“陛下,民女拼死也要状告李逍!”

这下李治真的恼了,“根据亲亲相隐原则,你这样做可是要论罪的,以妾告夫,这是十恶之不睦大罪。”

在大唐的律法里,有十恶的罪条,规定了十种行为为极恶之罪,惩处也是相当严厉的,一般都是斩、绞甚至要抄家,株连家族,哪怕就是遇到朝廷大赦,十恶都是在不赦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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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打屁股

而这十恶之中,有一条叫不睦。

按大唐律法解释,不睦就是亲族之间互相侵害的犯罪行为,即谓谋杀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夫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

缌麻、小功、大功是根据服制确定的亲属范围。缌麻亲是指男性同一高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小功亲是指同一曾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大功亲是指同一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同一亲等的亲属还有尊卑的区别。不睦因有违礼教“亲亲”的原则,也列为十恶。

大唐律规定,谋杀缌麻以内的亲属。谋杀缌麻以内尊长的,流二千里。

尊长谋杀缌麻以内卑幼亲属的,各依故杀罪减刑二等。

出卖缌麻以内亲属,将期亲以内的卑幼亲属强行出卖为奴婢的,和斗殴杀死期亲以内卑幼亲属同样处理;

妻子殴打、谩骂或告发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长及小功以内的尊属。妻子殴打、谩骂丈夫及尊长亲属的,比照丈夫的同样行为减罪一等,告发丈夫以及丈夫的祖父母、父母的,徒二年。

按照这个唐律解释,崔璎珞告李逍,就是不睦大罪,按照律法,要徒二年。

徒,徒刑。

在大唐的律法刑罚之中,徒刑属于其中一种,除徒刑外还有流刑、肉刑。

徒刑就是劳改,肉刑就是肉体伤害,流刑就是流放。在古代以前,肉刑很多,砍手断脚挖眼睛割鼻割耳朵打屁股打背刺字阉割等等,种类很多,但这种把人打伤弄残的肉刑,其实并不好。

因为人口其实是很重要的资源,因此慢慢的,肉刑越来越少,也越来越轻,到隋朝时,已经废除了大部份的肉刑,剩下的也就是笞为主。

笞也就是杖打,打屁股打背,打伤但打不死也很少会打残的。

相对于肉刑,徒刑更多一些,徒刑就是夺去人身自由,强制劳役,这和后世的劳改犯是一样的,劳动改造。

按律法,妻告夫,这是要徒两年的。

而妾告夫,还更严重,因为妾没有妻的地位高,论罪加倍起。

李治警告崔璎珞,若她要告李逍,那么就将获徒五年并笞刑二十的结果。

打二十棍,打到屁股开花,然后抓起来扔到朝廷的哪个农场或者工矿又或者是宫里的掖庭或者是哪个作坊里,去劳动改造五年。

这是很严重的惩罚了。

不过皇帝的警告并没有用。

崔璎珞根本就没把李逍当成丈夫,更不会这个时候妥协,她的拗劲上来后,那是谁都挡不住,也劝不得的,更别说,威胁了。

李逍觉得这丫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货,越威胁,她越拗。

真要这样下去,结果会是什么,很明显,是这臭娘们告了自己,然后被打一顿,再徒五年。

啪。

李逍狠狠的扇了崔璎珞一巴掌,这一下真的没有留情。

一巴掌直接把崔璎珞打倒在了地上。

“你打我?”

崔璎珞捂着脸,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李逍居然敢打她?

“我是你丈夫,你敢告我,打你怎么了?”李逍冷着脸道,也只有自己能制止她了,虽然让她告,也影响不了什么,她又没证据,能告到他什么呢。可结果是他没事,但崔璎珞会有事。

打她这一巴掌,其实也是救她。高傲的五姓女崔家二小姐,真要是被笞二十,估计命就没了,更别说就算撑下来,可还要徒五年,她这种娇滴滴大家千金,能做的了事?

五年根本不可能撑的下来的。

“你敢打我?”崔璎珞依然不相信的问。

她自进李家来,李逍一直待她是十分客气礼貌的,甚至不曾踏进过她房间一步。

她心里一直觉得,是李逍自卑,不敢亵渎她。

但是这一巴掌,打的她有些懵了。

“老子以前忙,没空调教你,你还真以为自己就是高高在上不得了了?到了李府,你以后就是李家的人,收起你崔氏千金的架子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管你以前崔家千金如何高贵风光,可既然入了我李家门,你以后就得适应李家的生活,适应你新的身份,我李逍以前不过是蓝溪一小地主,那你就是个地主的妾。”

“你敢打我,我跟你拼了。”崔璎珞怒红着脸,挣扎起来要拼命。

李逍一把抓住她挥舞过来的手,一拧一转,她就被李逍按在了腿上,然后一阵天炫地转之后,她就感觉自己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屁股,被那可恶的李逍一巴掌又一巴掌的狠狠扇打。

很痛,很痛。

但比屁股更痛的是心痛。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高傲的崔璎珞居然被李逍如此无耻的亵渎侵犯,被当众打屁股。

天啊,她想去死。

李逍可不管那些,这娘门太欠揍了。

就得好好收拾一顿才行。

一口气打了十几巴掌,李逍估计她那屁股一会都行肿起来。

收回巴掌,李逍直接把她扛到了肩膀上,然后往外就走。

“陛下,请恕臣失礼,先把这欠管教的娘门送回去再回来请罪。”

李治看着李逍刚才收拾崔璎珞的样子,很爽。

感觉那一个个巴掌,似乎是拍在王皇后的屁股上,而那只手掌是自己的。

打皇后的屁股,那是李治一直想做却又不敢做的事情,现在代入进去,真的很爽。

好比六月天吃了冰镇的沙苑西瓜,那叫一个爽啊。

李绩等一众宰相,则是一副看戏般的表情,这乐子挺好瞧的。

李逍教妾,挺乐呵的。

谁都没把崔璎珞要控告李逍的话放在心上,她一个在内院的妇人,能知道什么内情?

再说了,就算有,她有证据吗?

而且明显皇帝都不想听她的所谓内情,因此大家也并不关心这内情了。

崔璎珞被李逍扛在肩上,屈辱万分。

她尖叫,她挣扎,结果只换来李逍的又几个巴掌。

一记记的拍在她的屁股上,也把她最后的一点骄傲拍的冰消云散。

“放开我,无耻浑蛋!”

“再叫我就继续打,打烂你的屁股!”李逍恶狠狠的威胁,这种傲骄的女人就是抖M,就是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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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死了都不放过

李逍肩上扛着崔璎珞,边走边打她屁股,打的她哇哇叫。

但是上到皇帝宰相,下到千牛侍卫,没有一个人阻拦一下。不是他们不怜香惜玉,实在是人家李逍打自己妾侍,大家也管不着。更何况,这个妾侍还那么的不听话,居然敢状告丈夫,李逍打她屁股实属正常,一般的人家,肯定都要动家法了,说不定一顿板子下去,就香消玉陨了。

“陛下,我是冤枉的啊!”

柳爽见李逍的巴掌一次次的落在自己爱慕女人的挺翘臀部之上,心中郁愤难平。那是他只能远观却不能亵渎的女神,现在却被那个王八蛋打了屁股。

看那样子,那王八蛋打的非常的熟练顺手,以前还不知道摸过多少回了。表妹的贞操肯定已经被夺了,被夺了啊。

不过当他看到皇帝盯着他笑的时候,他终于收回了神。

这时他才想起,现在不是想表妹的时候,现在是自己危急存亡之时了。

王超和崔瞻那两王八蛋出卖了他,平时称兄道弟,关键之时却把他卖了。也不知道那甲弩究竟是哪个王八蛋的,却异口同声称是他的。

“冤枉吗?那为何王超和崔瞻都说是你的,他们怎么不说是别人的?”

“陛下,我真是冤枉的,那些甲弩根本不是我的。”

李治大怒。

一巴掌拍在桌案之上,震的茶杯都跳起来了。

“不是你的?你现在说这话以为还有人会相信吗?难道你半夜出现在这里,是李逍邀请你来的?难道你不知道大唐律法,长安城天黑之后就关闭城门坊门,任何人都不得犯宵禁上街吗?”

“还有,那些亡命徒难道不是你找来的?”

面对这些指责,柳爽无法不忘,否认也没有用,羽林军一直在外面打人,昨晚跟他来的那些家伙几乎一个也没逃掉,全都被抓了回来,有时则是早成了一具尸体摆在那里。

羽林军把那些活的全都挨个审问,审问的方式也简单粗暴,先拉上来打一顿杀威棍,不管死活的先打四十棍。

没当场打死,那就接着审,敢有迟疑,或跟其它人对不口供的继续打。

这种审法,打的那些泼皮们惨叫连连,几个稍硬气点的,立即脊背打烂,甚至有两个直接就被打死了。

打死白打!

在这种杀鸡儆猴的审法下,还有哪个敢硬气?

都是竹筒倒豆子,有一说一,不敢有丝毫隐瞒。

“陛下,臣真是冤枉的。”

事到如今,柳爽也只能梗着脖子喊冤枉了。

李治冷笑。

笑的柳爽都头皮发麻。

“把这个贼子拉下去杖一百!”

“遵旨!”

几名高大的羽林军依旨上前,拖着断了条腿的柳爽就往外走。

任柳爽如何挣扎喊叫都没用。

一百军棍,这是要打死人的节奏。

皇帝就在前厅,甚至没有羽林军敢收柳爽的好处放点水,每一棍都是到肉,打的柳爽闷哼不已。

只打到三十几棍,他的声音就越来越低,到四十三棍时,已经没声了。

一个羽林军上前探了下鼻息,“没气了。”

另一个过来确认了下,“真是没用,继续打完剩下的吧。”

两名羽林军汉举起棍子继续打,纯粹就是在鞭尸了。

当一百棍打完之后,柳爽已经几乎血肉模糊,看不出个完整的背了。

羽林军官进厅覆命。

“死了?”

“受刑不过,没挺过去。”

李治面无表情,“这等贼子,身为皇亲国戚,居然如此目无法纪,死了活该。不过人虽死了,但该查的还是得查。”

一句话,说的在座的好几个宰相都有些变色。

这是不肯放过柳家了,本以为柳爽死了,这事也就到此了,柳家不会再牵连到。可现在皇帝却是真恼了,人死都不能停止追究。

想想河东柳氏那也是士族名门,自西魏、北周、隋、唐,柳爽父祖辈四代,皆为宰相,可谁能料到,如今柳爽却是如此结局呢。

王超和崔瞻甚至都吓尿了。

好生生的一个大活人,堂堂郡公,还是皇后的舅表弟,居然就这么被活活打死了?

········

西厢。

李逍把崔璎珞扔在了床上。

“老实安份点,再闹腾下去,我也保不住你。你别忘记你是我的妾侍,你要真不想要命了,但也别连累了你的家人。”

“我恨你!”崔璎珞哭的梨花带雨。

“恨我的人多了,你得先排队去。别忘记你进我李家门之前我在门口警告过你的话,你现在是我的妾侍,你若是乱来,包括自杀,那么我就找你父母兄弟们要债去。相信我,我有这个能力。”

李逍的威胁充满杀意,崔璎珞觉得一阵寒流,不由的打了个冷战。

“月奴那个贱婢出卖了我对吧,是你授意的吧,想不到你居然如此卑鄙无耻,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从兄他们?”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不否认我有的时候很卑鄙,但我的卑鄙只对更卑鄙的人用,其实我只是一个看似卑鄙的高尚者。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我从来不是一个以德报怨之人,谁惹我,我就弄谁。”

“你终于承认这一切都是你设计的了。”

“我承认什么了?我什么都没承认。”李逍哈哈一笑。

管家老钱走了过来,“阿郎,柳爽被打死了,陛下下旨杖其一百,刚打到四十三下就死了。”

这个消息让李逍有点惊讶的。

崔璎珞更是惊的张大了嘴。

“把嘴合上,嘴张这么大挺难看的。”

“不许哭,你要敢哭,我就再揍你。”

崔璎珞狠狠咬住了自己的手,才不让自己哭成声来,她是真怕李逍再打她,尤其是怕她再打自己屁股。

她不怕死,可却不愿意再被那个无耻之徒羞辱。

“倒是便宜柳爽了,死了倒是个解脱,一了百了了。本还想看着这个王八蛋当一辈子瘸子,看着他痛苦一辈子的,倒是没机会了。”

崔璎珞死死的望着李逍,发出了恶魔两个字。

“知道就好,给我老实的呆在这里,要不然,我这个恶魔会更残忍的折磨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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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红颜知己,红着红着就绿了,绿着绿着就黄了

吓唬住了崔璎珞,李逍走出西厢房,崔月奴站在那里等着。

“替我看好她,别让她做什么傻事。”

“是,阿郎。”崔月奴点头,她神情有些憔悴。

李逍关心的问,“有心事?”

“阿郎,我没有想到,那封信会引来这么大的后果。从昨夜到现在,我一直都深深不安之中。”

“傻丫头,你不安个什么?不安柳爽被打死了,还是不安昨晚闯进我们府中放火的人被杀了几个?还是说你心疼崔璎珞了?”

“我也不知道,可就是心中难安。”

“其实有错的不是你,也不是我,是那些人。这里是我们的家,是他们闯入进来,杀人放火的。你是个善良的人,但你不能去心疼那些坏人。善待敌人,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你听过农夫和蛇的故事吗?”

“没?”

“这个故事讲的是在很久以前,有个冬天,天很冷,有个农夫一天在路上遇到条冻的快死的蛇,他可怜这条蛇,于是把蛇捡起,还放到了怀里帮它暖和。结果蛇缓过来以后,却没想着要报答农夫的救命之恩,反而是第一时间咬了农夫一口,把救命恩人给毒死了。”

“看到没,这就是农夫与蛇的故事。我们是善良人,我们不主动去做恶,但我们却不能对那些恶人也善良。”

崔月奴点了点头,似乎真的想开了一些。

“郎君,我们还会离开长安吗?”

“嗯,会的,虽然发生了这些事情,我们离京的日子可能会推辞几天,但我们还是会离开的。出了这档子事,这长安就更无法留下了。不过离开也好,我保证我们只是暂时的离开,要不了多久,我们还会再回来的。”

让月奴看着崔璎珞,李逍和钱管家慢慢的走着。

李府上下,到处都是羽林军,还有许多百骑司的人,此外刑部、大理寺、御史台、金吾卫、雍州府等许多衙门的人也还在这里联合调查。

钱管家看着不再宁静的宅子,有些叹息的道,“三郎,这次你不会有事吧?”

“不会的,能有什么事呢,我们才是受害者。”

“阿郎,蓝田长公主来了。”一名家丁禀报。

玉濑站在荷塘的水榭凉亭里。

李逍独自过来。

听到脚步,长公主没回头。

“你真的是个惹事精,走哪都不得太平。”

李逍笑笑,“别人非要惹我,我总不能一味的当缩头乌龟的。”

玉濑转过头来,她的目光中有些担忧,“你就不能忍让一下吗,这样怼天怼地的,你就不怕有一天碰的头破血流吗?你知道你如今处境多么危险吗?你知道你面对的是谁吗?”

“我当然知道,不过是柳家王家崔家而已。我之前就已经彻底得罪崔家了,所以再得罪一次我也不怕。至于说王家柳家,就算他们是后族又如何?皇后自身都难保了,王柳两家早就是危机重重,可他们却还不知晓。柳奭算是个有点本事的,可柳奭一死,王柳两家还有谁能撑的起来?”

柳爽这样的连守家犬都算不上,至于国丈王佑仁,那也一样是个没用的人。

若是寻常情况下,李逍敢这样硬怼皇后家,肯定死的灰都没了。但王皇后不同,王皇后虽是皇后,可平时连皇帝面都见不到一个,要儿子没儿子,又不得皇帝喜欢,皇帝早就想废掉她了,这样的人有何好怕的。

这次李逍跟王柳两家翻脸,倒反而是给了皇帝一个动手的机会。皇帝巴不得有这样的好机会,又岂会不保着李逍。

李逍做事,看事鲁莽,其实都是经过了仔细思虑过后做的决定。

“谢谢你的关心,但请放心,我不会有事的。不过我还是会离京的,这长安我暂时是没立足之地了,暂时出去走走也好,看看这大好的河山。只是长安新闻报刚拉着你一起搞起来,结果我就要走了,以后这报社我就都交给你了。”

“另外,印刷局那边的工坊暂时还恢复不了。不过你也别担心,报纸可暂时交给我家的印刷坊印刷。反正一旬刊一次,两三千份的报纸还是不成问题的。我走后,这报社社长和总编之位,就交给你了。”

玉濑摇头。

“我才不要当这个社长和总编,长安报社的社长和总编只会是你,你不在的时候,我继续当我的主编好了,放心吧,我会办好报纸的。反正有你跟我说过那么多办报的方向,也足够我用了。”

“真舍不得你走。”

玉濑突然道。

气氛变的有些微妙。

“其实我也不太想走,婉娘都快要临盆了,我拜托你一件事吧,等我走后,多帮我照看一下婉娘,我担心王柳崔几家会对她们使阴招。”

本来有些特殊的气氛,被婉娘这个名字一下子冲没了。

玉濑有些无奈的道,“这个时候你就不能暂时不提她吗?瑞卿,你就要走了,我想问你一句话·······”

“曾经爱过。”

李逍直接回答,确实是曾经爱过,原来的这个李逍确实是曾经爱过她的。

玉濑听到这个回复,有些欣慰。

可只是曾经爱过,这意味着现在并不爱。

这是个让人有些悲伤的回答,她低下头,笑的有点勉强,有点黯然。

“其实我倒是想跟你一起去百济看看,看看大海之东是什么样的。”

李逍脸皮抽抽。

他不想回答,自然更不愿意带上玉濑一起去百济。这千里之外赴任,孤男寡女的,谁能保证在异乡不擦枪走火呢。

老婆怀着孕,马上要生了,这个时候还在外面跟别的女人搞暧昧,这是会被雷霹的。

“三韩半岛有什么可好看的,蛮乡僻壤的,都是群不开化的南蛮子,去了那里,不出三天你就会想回长安的。”

“可那里会有你,长安却不会再有你。”玉濑苦笑着道。

“别开玩笑了,说的跟真的似的,你再说我可就真要相信了。”李逍赶紧说道,说实话,跟玉濑做个朋友挺不错的,这是个洒脱率真的女子,而且很大气。可她毕竟是个女人,年轻漂亮的女人,李逍从来就不相信一对年轻的男女真的能成为朋友。

红颜知己,红着红着也就黄了,蓝颜知己蓝着蓝着也就绿了,男女之间其实也就那么点事,如果不能保持好界线,早晚是会出事的。

第329章 甲骑具装

柳家虽老家河东,但毕竟四世宰相,数代人在长安为官,早已经在这里落地生根了。

柳府也同样在胜业坊,与李宅相隔不远,不过人家的宅子可就比李逍的宅子大的多,李逍一个宅子不过十八亩,人家数倍不止。

柳家在长安和京畿之地有众多的别庄别院,要一一搜查完可不容易。但百骑司在胜业坊的柳宅收获很大,柳家大宅有好些处密室。

其实长安的许多大宅里都有密室,甚至有地下密室。但百骑司就是专门干监听监视的,柳家里本就有他们的眼线暗桩,再加上他们专业的手段,很快就发现了几个密室。

打开之后,收获极大。

地下密室里存放着大量的金银钱财,还有许多地契田契等。

当然,这些都算不得什么,哪个百年名门世族家里没点这个。但真正让人惊叹的还是在其中一个地下密室里面,居然搜出了上百套的各式铠甲,还有大量的马槊、长枪、弩机、长弓等等。

简直就是一个地下武库,足够武装起几百号人的军队。

最让带队百骑队长惊叹的还在于,他们还发现了十八口箱子,密封紧锁着。费力打开之后,里面居然是成套的甲骑具装。

甲骑具装是什么?

那就是重装甲骑兵的装备,重骑兵和战骑的人甲和马甲,以及骑士的作战武器。

十八套甲骑具装,似乎不多。

但别忘记了,重装骑兵的装备那是极其昂贵的。每套装备,都堪称一位大将的铠甲花费了。每件重甲那都是精心打造的,人马披上,真正的所向披糜,他们能够在冲锋的时候,完全无视敌阵的防御。

这种重装骑兵虽然也有很多缺点,比如说耐力不足,冲锋时间短,比如装备造价高昂,比如对战马的要求高,比如骑士训练的时间长,人马一有损失皆难以迅速补充等等这些缺点。

可这些都无法掩盖重装骑兵的凶猛,在两军交战的时候,重装骑兵在关键的时候,一冲锋,往往就能改变整个战场的形势,他们就是整个军队最利的那个刀尖。

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关键的时候冲就行了,只要冲完一阵,能够把敌阵冲开个口子,后面就不用他们管了。

当年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南征北战东征西讨,就曾拥有一支犀利的重装骑兵,号称玄铁骑。

还有当年投奔大唐而被封王的罗艺,他手下也曾有一支幽州铁骑。

谁都想不到,四世宰相的柳家密室里,居然会藏着十八套甲骑具装。

私藏三领皮甲都当绞,敢藏一百多套明光甲,还藏着十八套甲骑具装,这就真正是作死了。

其实柳爽的母亲都不知道府中还有这批铠甲武器。

她也确实没说谎,这批私藏的武器其实藏在这里很多久了。可以说当年隋朝初立,迁都新长安城,柳家在这里营建了府第,然后这批铠甲就从旧府第搬来了,然后一直锁在地下密室的箱子里不见天日。

至于这批铠甲武器最早是谁手里置办的,又为何要置办这些,其实已经无从得知了。

但也不难猜出来,柳氏四世曾历四个王朝,为四个王朝的宰相,而北魏末年恰好是大动乱时期,本来南北就在晋后分裂数百年,而北魏末期北方又东西动荡。

常年的战乱拉据,连乡下的地主豪强们都建坞堡以自保,但凡有点实力的,哪个没有部曲武装呢。

想西魏立国之初,兵为将有,八大柱国可是分掌全国之兵。也是到隋朝开始,才最后改革掉这些,不再有私兵,十二卫府下兵将分离。

以柳家以前的实力,家里藏百来套铠甲确实再正常不过,就算有十八套珍贵的具装甲骑也算不得什么。

那些关陇贵族、士族,哪个家里没点这种家底?

但是,这种事情是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

毕竟当年朝廷改革制度,那些私有的铠甲武器,可是被做了私藏数额限定的,许多装备还都列入了不得私藏的名单。

柳家当年没交上去,这是他们的问题,现在被查到了,那自然也是他们的罪行。

当然在柳府也不仅仅查到了这些,还查到了很多账本。

有些是正常的账本,有些则是一些放贷之类的账本,还有些是涉及到以前柳奭为官时的一些黑账本。

另外,百骑甚至在一个假山的地下密室里发现了好几个被囚禁的女子。

一问,这些姑娘都曾是长安城的良家女,结果因姿色美,被柳爽给抢来囚禁在这里,总共八个女子,其中被囚的最久的一个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年了。

而据那姑娘说,以前这里还有过其它的姑娘,但是不少后来都被带走了。据说前前后后被带走的姑娘,有十几个。

而这些姑娘都不约而同的指证柳爽,指证他将她们绑架掳掠,奸淫伤害。

“死不足惜!”

李治面对着百骑统领张大师的禀报,气的再次拍了桌子。

一堆堆的武器铠甲被摆在厅前的庭院空地上,还有八个可怜的女子。

这一切,都把柳家牢牢的钉在了耻辱柱上。

柳爽已经死了,但也不能放过。李治下令,不许收敛,把他的脑袋砍下来,挂到长安的城门上去示众。

另外柳奭的坟也要被扒开,将他的棺材打开,把柳奭的尸骨挖出来鞭尸暴晒。柳奭的妻子崔氏被夺去命妇诰命,罚入掖庭服役。

抄家!

抄没柳氏所有的房宅,所有田宅产业充公,柳家男子皆处以流放岭南的重处,而柳氏女眷全都没入掖庭为奴。

柳家是皇后的舅家,自西魏起,经四个王朝,四世都是宰相,可却一朝轰然倒下了。

“给朕也好好的查王家和崔家,彻底的查!”

李治借此机会,是要穷追到底,要彻底的扫除掉皇后的娘家人了。

“陛下,王家是皇后的娘家,是否给皇后留几位脸面?”侍中李道宗出声道。

照这种形势下去,王家肯定要查出问题的,那结果也很明显了,皇后位置难保,太子也难保。

关陇集团向来是站在皇后和太子李忠这边的,他这个代表不得不开口。

“朕用的着给谁脸面吗?谁又给朕留过脸面呢?私藏这么多铠甲武器,甚至还有甲骑具装,这是准备干嘛,想要在长安城兵变造反吗?若不是这一查,朕还真的不知道会有这样的事情。”

“查,给朕狠狠的查,若真查不出问题,到时朕亲自向国丈和皇后道歉赔礼,而若是跟柳家一样查出问题来,那就休怪朕不客气!国法无情!”

第330章 起草废后诏

皇帝李治继位五年多以来,表现还是很温和的,被人称为仁君。

可再仁的皇帝,真触及到了逆鳞之时,也是会爆发雷霆之怒的。私藏铠甲,还私藏了上百套铠甲,甚至还有十八套甲骑具装,这就足够震动皇帝了。

这可是在长安城,柳家距离皇城只不过两三个坊之遥。柳家是皇后舅家,这是不是说万一哪天他要废掉王皇后废掉王皇后养的太子,那柳家有可能到时直接来个长安城兵变?

这不是没可能的,也不是没有可能就不会成功的。

当年太宗皇帝发动玄武门之时,手里可是要兵没兵要人没人的,就靠着几十号人手,全凭着一股子狠劲,利用先发制人的优势,打了高祖和废太子建成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而得手的。

李治出生的时候,已经是贞观二年了。但其实,距离玄武门之变并不遥远。玄武门之变虽是个禁忌话题,但做为皇帝,他对此有足够的了解。正因为了解,所以他才极为害怕再来一次玄武门之变。

李治可以在李恪承认谋逆后,再放他一马恕他一死。也可以在长孙无忌认输致仕后,仍保他荣华富贵,甚至还可以把自己一手打下去的李道宗、褚遂良等元老又给召回京来。

但是,有些事情他是不会让步的。

哪怕柳家是皇后的亲舅舅家,但也难逃此劫。

李逍一直在角落里默默的看着这一切,他相信皇帝是真怒了,而不仅仅是借题发挥。

李治确实一直想要废后,也一直有些忌惮皇后的娘家,比如太原王家,比如娘舅家河东柳氏,以及王家的那些五姓七宗姻亲们。

李逍知道历史,知道皇帝早晚还是会废后的,历史上长孙无忌一直硬顶着不肯让步,都没拦住皇帝。

别看李治平常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可是这家伙一旦拗起来,比他爹还狠。李治他爹李世民还是个很会表演的家伙,演技极佳。

可李治不需要演技,他只要关键的时候发牛脾气就行。牛脾气一上来,他不管不顾的硬干蛮干,谁都顶不住。

长孙无忌等元老全被他弄死了。

李逍斜眼瞟李绩。

这个老家伙依然是一副很平静的模样,似乎早就料到皇帝会发火,也根本没有劝谏的模样。

李逍有的时候真的很佩服这李绩的,李绩天生似乎就是那种没立场的人。

比如当年李绩本是瓦岗大佬翟让的兄弟,还是瓦岗的三当家。结果后来李密喧宾夺主,在酒宴上把翟老大当场砍头的时候,李绩吓的可是一句话都没敢说,然后就很自然的认了李密当新老大。

再后来李密败了,李绩便又认了李渊当老大。

再到玄武门之变前,李世民找李绩,说咱们平时搭档的还不错,现在兄弟有难,你拉兄弟一把。结果李绩根本不做理会,但他不帮李世民却也没出卖李世民去密告李渊李建成。

事后李世民当上了太子,对李绩是有过怨气的,让李绩坐了好些年的冷板凳。但李绩不管你怎么折腾我,我都没怨言。

然后终于也当上了顾命大臣,结果到了新朝,任长孙无忌如何把持大权,他这个顾命大臣都没意见。

长孙无忌夺着皇帝,李绩也不管。

而当皇帝得到了不少军方大将支持来找他后,李绩也没拒绝。

这种人,标准的奸臣模样啊,就是做人没半点立场,随风倒,哪边强就倒哪边,虽然偶尔也会有倒错的时候,但人家态度好啊。

比如现在,做为一个宰相,还是最有威望的宰相,李绩应当站出来,劝谏下皇帝,息怒别冲动,莫轻动柳家王家,否则你就不就是铁心要废后要废太子嘛,那样做事情就太过重大,得先考虑清楚啊。

可李绩就不说,屁都不放一个。

怪不得说李绩是不倒翁呢。

看看秦琼程咬金同样也是从瓦岗投到唐朝的,可秦琼程咬金却始终没李绩混的好。

人家李绩虽然投唐投的晚,可一投过来就被封王,然后人家还拒绝了,只同意封个国公。

你看看程咬金,虽然活的比秦琼命长,可现在也不过是个大将,人家李绩呢,出将入相,还当顾命大臣,还当上了太傅。

李治一人在那里越说越激动,终于忍不住脱口道,“柳家是皇后舅家,王家是皇后娘家,结果却出了这么多的事情。皇后身为国母,虽说居于后宫,可却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朕以为,皇后失德,不堪再为一国之母,朕要废后。太傅,你替诏拟废后诏书!”

说着说着,李治终于还是把一直想说的话说出来了。

废后。

虽然许多人都知道皇帝一直有废后之心,但这却是皇帝第一次把想法公之于众。

尤其是选在这个节骨眼上。

“陛下,不可啊!”

侍中李道宗急忙劝道。

“陛下不可轻言废后。”中书侍郎来济也劝谏。

“陛下三思。”吏部尚书崔敦礼也苦劝。

甚至连宇文节这个御史大夫,也假模假样的劝了几句。

结果李绩就不吭声。

这老奸臣摆明是知道皇帝的态度和心意的,因此他根本不去当那个惹恼皇帝的人。

这种人,一味媚上啊,李逍心想。

正想着呢,结果皇帝却突然指着他。

“瑞卿,你跟诸位相公们说说,难道朕说皇后失德有错吗,难道朕想要废后有错吗?”

李逍也没料到,这个时候皇帝会问他这话。

他之前还有个秘书少监的官职,确实可以规讽劝谏侍从皇帝,但他现在已经不是秘书少监了,他现在只是检校武珍州刺史而已,若不是今天皇帝在他家,他都没资格面见皇帝。

“陛下,此乃陛下之家事,臣不敢妄言。”李逍说道。

“朕让你说,你只管说。”

“陛下,此乃陛下之家事。”

李逍再次说道,还特别在家事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皇帝愣了一下,然后不吭声了。

太傅、英国公、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绩扭头瞧了李逍一眼,眼里还有些诧异,这句说辞本来是他刚才心里斟酌了好久才想到的,还想着皇帝若是问他,他就用这个来回答。

没想到,却让李逍给抢先说出来了。

李治短暂的惊讶过后,终于回过味来了。

家事,这是朕的家事,废后立后就如同是休妻娶妻一样,想休想娶自然是由自己说的算了,家臣又哪能干涉呢。

“对,瑞卿说之有理,此乃朕之家事,又何须尔等同意!”

“陛下,废后又岂是家事,皇帝之事,便是国事,天家无小事啊!”李道宗还在劝说。

来济更是大声道,“皇后出身世家,而且是先帝为陛下所选择的,轻易废后,即是违先帝之命!”

“英公,你说!”李治被几个宰相堵在那里,气的脸都通红了。虽然李逍说这是他的家事,可李逍毕竟位卑言轻。

李绩无视来济等人的眼神,拱手道,“臣以为李祥瑞说的很有道理,此乃天子家事,陛下何必问我等外人!”

“好,总算这满朝上下,还有几个能清楚时事之人。那就有劳太傅为朕拟废后诏书!”

李绩无视来济等人愤怒的眼神,还真的就向李逍走来,“祥瑞,给老夫拿纸笔来!”

李逍也想不到,这废后诏书居然会是在自己家里写就发出。

“好。”

当他刚才在众人面前说出废后是天子家事的时候,李逍知道自己已经选择了站队。

但他早就已经算是武氏队伍的人了,他也没的其它选择。既然要站队,那总要往胜利者一方站。

就如李绩这老奸臣一样,要学会顺应时势啊。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反正有自己没自己,也会有人说出这是天子家事无须问外人。反正最终历史上,李治还是废掉了王皇后,废掉了太子李忠,这是历史大势啊。

或许自己的出现,带来的许多改变,还让这场权力争斗的矛盾冲突减轻了许多呢,比如长孙无忌不就没被打倒,不就还悠哉悠哉的在打着锤丸吗?

有些心情起伏的拿来了纸墨。

“磨墨!”李绩对他道。

废掉王皇后的诏书,用的是我李家的纸笔,墨都还是我李逍磨的呢,李逍脑子里不由的想到这些。

李绩的文采其实一般,但也还算可以。

一篇废后的诏书写的四平八稳,没有什么惊艳的,但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一盏茶的时间而已,诏书写就,李治接过御览,很满意。

“中书门下相公们署名用印吧!”李治把诏书交还给李绩。

李绩二话不说就在上面写下自己名字,还盖上了中书门下之印,那媚上的样子,看的李逍惊叹不已,这无耻的样子,果然还够自己多加学习的。

诏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王皇后废为庶人,母及兄弟,皆流放岭南。

至于王皇后养的太子李忠,暂时没有提及。

这个事情也不急于一时,但谁都知道,皇后一废,太子李忠肯定也保不住储君之位,这不过是早晚的事情,而且不会太晚。

李绩署好名,把诏书往桌上一摆,“诸公,署名吧!”

来济和李道宗都怒视李绩,可李绩根本不在意。

等了好一会,也没人上前签名,李治在上面有些不满了。

李逍手捅了捅李义府,“李相。”

李义府反应过来,皇帝是不高兴了。其实他倒是没有反对废后的意思,不过按照政事堂的惯例,一般诏书署名的时候,肯定是由中书令先署,然后是侍中,再是中书侍郎,这也算是政事堂里默认的一个潜规则了,宰相们虽无大小,可也有排名先后的。

李道宗迟迟不肯署名,倒是让他的态度也差点被皇帝怀疑了。

他赶紧对李逍投过一个感激的神色,然后挤开李道宗,“侍中,让某先来。”说完,他拿起笔,刷刷的在李绩后面附上了自己的名字。

李道宗怒瞪李义府,可李义府哪在意这些。

有李绩和李义府两个开了头,然后许敬宗、宇文节等也都跟着署名了,最后,只剩下了来济和李道宗、崔敦礼三个不肯签名。

李逍看着皇帝又想发怒,便凑到李道宗面前道,“郡王,事已致此,又何必还一味抗拒天威呢,十一位相公已经有八位署名了。”

李道宗看看李逍,又看看李绩,再瞧了瞧面色不善的皇帝,最终只得叹息一声,提起笔把自己的名字也写在了上面。

李逍说的对,他签不签名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改变不了这道废后诏书的结果,但不签名,却会改变他李道宗和他一家子的命运。

李道宗签了,来济和崔敦礼最终也千不甘万不愿的签下了自己名字。

这下,皇帝终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第331章 奸臣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真正想要鸡蛋里挑骨头,每个人都能挑出问题来。

皇帝迫不急待的下了废后诏书,皇后娘家和舅家都被抄。百骑司带着羽林军和金吾卫抄家,还有大理寺、御史台、刑部三司会同监督。

以前王柳两家得势之时,没有谁敢真的老虎头上拍苍蝇,而现在这两只老虎已经成了死虎,自然不会有人再对他们客气。

新账旧账一起算,什么账都给翻出来了。

许州崔氏也躺枪了。

上次崔知悌被除籍为民,许州崔氏也只是断了一臂。崔知悌被废了,可起码崔知温还提升为御史中丞。而这次,整个许州崔氏都被抄了。

这就是卷入了皇家权力斗争中的可怕后果。

御史中丞崔知温直接被除籍为民,他那几个在地方任刺史等官的兄弟,也全被除籍为民,许州崔氏这一个清河崔的分支,也是历经百年,拥有几分荣耀的家族,瞬间就崩塌了。

许州崔氏所有男丁,皆流放三韩武珍州。所有女眷,没入掖庭。

这是最严厉的处罚,连之前被除籍为民送回原籍看管的崔知悌也没逃过这一劫,同样要被流放三韩半岛。

许州崔氏原来有十几名当官的族人,而现在全都除籍为民,而且皇帝还下诏禁止许州崔氏三代以后参加科举、应召府兵,并禁止他们三代内回中原。

杜绝了他们一切的机会,再无翻身可能,起码百年之内,他们是绝没机会再爬起来了。

在这个时代,不能科举、不能当府兵,又被除籍,那许氏子弟就再没机会踏入仕途了。而百年之内不能回中原,更是会让许州崔氏彻底的沦为不入流的破落户。

至于王氏和柳氏,下场也差不多。

流放岭南的最南端,紧邻林邑国的爱州,历史上褚遂良一贬再贬,最后就是贬到了那里,最后病死在那里,终不得回朝。爱州汉属九真郡,南朝梁分交州置,隋代移治九真,也就是在后世的越南清化一带。

那里是真正的天高皇地远的南蛮之地,万里迢迢。

按照一般的惯例,虽然柳家和王家的男丁只是除籍为民,流往爱州,但一般操作下,他们肯定会在出了关中后,在某个驿站里,被驿丞或是某个县令,奉旨意将他们给杖杀或毒杀的。

来济和崔敦礼几个看李逍的眼神都不太友善,甚至是很直接的鄙夷了。

也是,今天李逍上窜下跳的,表现的已经有点很过了。

废后这样重大的事情,李逍一个被免职的原秘书少监,结果却跳的比谁都厉害,这太过份。

李逍看到了他们的目光,但有些无所谓。

他不是长孙无忌,也不是崔敦礼,他没有这些人的资本。

他李逍得罪的人又太多,如果不抱住一条粗腿,那可是很危险的。

当今谁的腿最粗?

自然是皇帝李治,然后呢,自然是武氏了。

念及此,李逍觉得既然做了,那干脆就做到底了。反正他已经是武氏这条船上的人,那干脆就更直接点。

“陛下,臣请立武昭仪为宸妃!”

李逍语出惊人。

这个时候,时机有些特别。

刚废了王皇后,李逍请立武昭仪为宸妃,这前后关联可就大有深意了,这是表明一个非常清晰的信号。

李逍没有直接请立武氏为皇后,那是因为他知道,立武氏为后不是这么简单的,别看已经废掉了王皇后,但就算是刚才支持废王氏的众宰相里,也并不完全都是统一支持武氏为后的。

有些事情总要经过几番协调,要最后利益交换,才会有各自的妥协。

皇帝以前跟长孙无忌提过想立武氏为宸妃的,长孙无忌不肯同意,那次也就不了了之。

现在,李逍又在这个时候提了出来。

李治心头有些意动,他也想趁热打铁。

宸妃这个名号可了不得,宸是紫徽之意,如果新设这个妃号,那不但为武氏立后扫清了一条道路,让她从昭仪升到妃,成为后位的有力竞争者,更让宸妃成为诸妃之首。

武氏现在毕竟只是昭仪,王氏被废了,要新册皇后,也肯定是从四妃之中选。

贵淑德贤四妃皆齐,怎么也不可能绕过她们选个昭仪为皇后的。

但如果武氏是宸妃就不一样了,宸妃也是妃,而且这个封号就比贵淑德贤四妃更贵重。

老臣来济再也忍不住了。

他是宰相,也是元老,如今政事堂诸相中,元老只剩下李绩、宇文节和他来济,但宇文节和李绩都早就变了,不是真正的忠贞元老,他们只知道奉承皇帝,没有节操。

其它如李义府、许敬宗这类更是些小人。

满朝奸臣啊,奸臣当道啊。

政事堂里有李义府这样的奸相,下面还有李逍这样更过份的奸臣呢。

“此等事情,岂是你一个小小的检校刺史可置言的?”

来济大怒,一双眼睛瞪的如牛眼大。虽然这位打小学文,是位文人宰相,但此时却很有几分其父亲的风范。

来济的老爹可是隋朝时有名的大将军来护儿,一杆铁枪号称打遍东南无敌手,几征高句丽,都是水师统帅,一度攻进高句丽都城平壤的。

大唐的名将秦琼,早年都只是来护儿账下的一个亲兵而已。

李逍一副小奸臣的样子,“某既然在此,有机会当然也要向陛下谏言的。”

“放肆,你有何资格谏言?”

来济已经不客气的直接挥着老拳向李逍动手了。

“来相,你怎能如何?当朝宰相,怎还动手?”

“本相打的就是你这个奸佞幸进小人。”

来济虽说是个文人宰相,但身材高大,有名将来护儿的基因,挥着拳头扑过来的样子也是很吓人的。

李逍慌忙逃避。

倒不是他打不过来济,实在人家是宰相,又是个老头,他要真跟来济打一架,不管打赢还是打输那都是他的不对。

来济挥着拳头追,李逍在厅里绕着众宰相跑。

结果跑过崔敦礼身前时,这个老王八蛋居然暗中下绊子,伸脚绊了李逍一下。

结果李逍脚下不稳,踉踉跄跄的往前扑,一下子扑倒在皇帝的面前。

李治见李逍跌倒面前,忙起身护在他身前,“来相公休得无礼,莫伤朕之瑞也!”

第332章 气跑宰相

“昏君!”

来济冲着李治来了一句,惊呆满堂众人。

“你说什么?”李治也火了。

来济依然不客气的道,“昏君,奸臣。”

“你!”

皇帝怒瞪着来济,但却也不能真的拿来济怎么样。来济那是太宗留下来的元老了,他不可能因为来济一句昏君就治他的罪,那传出去,他就真的是大昏君了。

但任谁被骂了也不好过。

“昏君在位,奸臣当道,满朝奸臣也!”来济这个老喷子又来了一句。

这下不仅皇帝不高兴,连李绩等宰相们也不高兴了。

什么意思?

合着这满朝上上下下,都是奸臣,就你老来是个好人了?有这样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的吗?

来济也不知道是不是气糊涂了,开骂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涛涛如决堤之江水奔腾而下。

先骂皇帝李治,又骂小奸臣李逍,最后又骂大奸臣李义府、许敬宗,然后又骂老奸臣李绩、宇文节,甚至最后连不在场的武氏也没放过,说她媚惑君王红颜祸水。

李治不说话了,李绩他们也不吭声。

李逍更是一脸微笑的看着来济的表演。

大家静静的被来济骂着,看他一个人的演出。

骂了半天之后,也许是来济骂累了,或许是口水干了,来济终于停下来了。

李治对李逍道,“瑞卿,给来相倒杯水。”

这句话彻底的刺痛了来济,他胀紫了面皮,直接把头上的官帽给取了下来。

“臣来济乞骸骨还乡!”

来济是真气炸了,不跟你们玩了。

李治看到来济请辞,心里其实挺高兴的,这元老们没一个好相处的,动不动就摆老资格教训他,还说不得骂不得。

不过面子得有,李治好心劝阻,说朕有不对之处,还请来济公多加劝谏,以后朕定改过之。

可来济根本不信,他觉得李治就是个昏君,宠信武氏、李绩、李义府、李逍这等小人,他不玩了,心累了,他宁愿回家去。

本来当初长孙无忌等人被迫辞职的时候,是跟他说好的,让他隐忍,坚守在朝堂之上,替元老们看好皇帝。

但现在来济真是心灰意冷了,这个皇帝他看透了,根本劝不住,也不会听人劝,还尽重用一些如李逍这等小人奸臣,既然如此,那还有何可留恋的。

反正留下来,也只是个摆设。

“来相,朕离不开你啊。”李治的话很假,假到李逍都想笑。

来济哼了一声,“陛下,臣在这里最后再劝陛下一次,妃子有正常名额,我大唐一后四妃,贵淑贤德四妃,现在另立名号,这是不行的。”

李治不吭声了,在这件事情上,他是不会让步的。

来济也看出来了,但他还是忍不住最后一次劝谏,“陛下既然已经废掉王皇后,将来肯定还要再立皇后。王者定立皇后,是为了承嗣宗庙、做天下人的国母,所以应该选择礼仪名家、优雅贤淑的人,以符合国人的愿望,迎和神灵的旨意。”

“因此周文王立姒氏,《关睢》颂扬,恩泽施于百姓,其福就像那样。而汉成帝纵欲,以婢女为皇后,便国运中途衰微,其祸患就是这样。”

“臣希望陛下详察。”

“来相忠公。”李治赞扬了一句,不过心里其实是很厌恶的,有的时候忠言逆耳,来济那番话本身没错,可这个时候说出来,未免让人觉得他是把李治跟汉成帝相提并论了,谁都不会高兴的。

“来公忠公体国,朕特晋来公南阳县开国侯,加银青光禄大夫,赐实食封百户,赏彩绢三千段。”

顿了一下,李治又道,“加太子少傅!”

师、傅、保这些都是荣衔,但一般人也是没机会加的,虽说没实权,可往往也只是给那些致仕退休的宰相元老级官员的赠衔。

来济之前拜相,以修史之功封了个南阳县男,现在皇帝一下子给他加封为县侯,还给了一百户真封,现在又给了太子少傅这样的二品荣衔。

意思再明白不过了,这就跟之前长孙无忌他们辞相时的待遇是一样的。

给你个好听的头衔,然后滚吧。

心灰意冷。

来济放下官帽,转身走了。

其实来济还很年轻,真的很年轻,今年不过四十六岁。

他拜相入政事堂其实不过一年时间而已,本来说他还正年富力强,还能干了二三十年。

可惜这位进士出身的宰相,虽才华得太宗赏识,但在李治这里却从没得到过尊重。

来济走了,走的很落寞。

曾经年轻的时候,来济与不少同学聊天,曾经许下过愿意,说自己将来要当宰相。

他成功了,四十五岁就当上了大唐帝国的宰相,可是他也失败了。宰相只当了一年,就不得不离开。

一个读书人,最大的愿望莫过于有朝一日能当上宰相了。可最失落的,则莫过于当上了宰相,可皇帝根本不尊重你。

大家都想当宰相,可想当的是有抱负有作为的宰相,而不只是皇帝的一个摆设。

读书人也是有尊严的,如来济这样的人来说,与其留着当摆设,不如回家去。

李治看着来济远去的背影,却是有些如释重负,他太讨厌那些元老了。

如今,元老又少了一个。

走了也好,省的碍眼。

李治目光转向李逍,觉得李逍还真是他的祥瑞,居然一句话就能把一个元老气的辞职了。

皇帝觉得李逍似乎带有嘲讽光环,走哪嘲讽哪,到哪哪惹事。

本来都已经马上要离京了,结果却又能搅出这么大的事情来。

李治很想继续留李逍在京,可是现在搞了这么多事情,再留他估计这小子会被反噬的,还是让他去三韩避避风头吧。

这样的祥瑞大宝贝,李治还是舍不得失去的。

来济辞相拍拍屁股走了,气氛有些微妙。

李治给李逍使了个眼神,李逍立马就领会了。

他拍了拍屁股站好,再次向皇帝谏议,请立武昭仪为宸妃。

“太傅以为可否?”这回李治没着急,而是先问李绩。

李绩也没让皇帝失望,果然表示可。

“好,那就再有劳太傅再为朕拟一道册立武氏为宸妃的诏书!”

崔敦礼站在那里,没敢做出头鸟,他舍不得跟来济一样辞相,但心里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声昏君,奸臣。

第333章 安东经略使

王皇后被废了,来元老辞相了,武氏被册立为宸妃了。

随着胜业坊的一夜混乱起,带来的是连锁的反应。河东柳、太原王、许州崔,几乎被摧毁,虽说太原王氏为五姓七家之一的高门世族,这一次皇帝也没敢将他们彻底连根拔起,也只是把王皇后家这一支给废掉了,可这依然是震动天下的大新闻。

玉濑长公主刚接管了长安报社,新闻的敏感性还是非常强的,她特别做了一期特别报道,专门报道此次长安大地震的来龙去脉,在舆论上为皇帝兄长造势鼓吹助阵。

反正,得让天下人知道,王皇后不是无缘无故被废掉的。柳王崔三家,更是早就应当被弄了。

而来相公辞相,则只是说这位身体不好,病退了。

至于武氏进为宸妃,倒没做过多的报道,只是大致介绍了下这位新皇妃,但表面看似公正,其实报道还是比较其妙的在引导,是在为武氏点赞的。

这期的特别报道一出来,立即卖到脱销。

甚至比李逍亲自策划的创刊号都卖的好,居然卖出了整整五千份,简直就是个奇迹。

报纸大卖,李逍倒也是坐收其利。这报社李逍可是占股七成的,玉濑占股三成,此外现在印刷局的印刷坊还没修好,如今报社是找李家的私人印刷坊印刷的报纸,这又赚了不小的一笔。

李逍很喜欢钱,尤其是现在要去百济上任了,肯定得多带点钱走。

所谓穷家富路嘛,没钱路上可不好过,到了百济那蛮荒之地,手里更得有钱才好办事。

李逍在百济现在又多了一块地。

他之前买朝廷的债券,朝廷抵押了一千亩好地给他,然后他又拿着向朝廷抵押出钱来,反过来又在百济买了一千亩中等的地。

上次皇帝还特旨把徒山岛赐给了他。

而这次因为他的抢眼表现,在废王立武事件中的积极之功,让李治非常满意。因此大笔一挥,在百济又给李逍划拔了一千亩上好的良田,还特旨给他一千个百济奴隶。

反正这些奴隶都是东征军的俘虏,在百济不太值钱,在长安虽值钱,可运输也不容易。

现在李逍在百济,已经拥有一座上百平方公里的海岛,还有三千亩田地,一千个百济奴隶。

不知不觉,李逍在百济都已经置下好大一份家业了。

虽然那些田只是在朝廷给的纸上,具体的还得自己去接收、管理,可毕竟在大唐朝廷的档案里,这些都是属于他李逍的了。

李逍发现自己来到唐朝久了以后,慢慢的也渐渐的染上了一些乡土老财们的价值观。

比如说,刚来的时候,李逍是不太瞧的起土地的。

买田置地,投入大,产出慢,他那时觉得远不如搞点生意赚的快,但渐渐的他现在也觉得买田置地很划的来。

做生意再赚钱又如何,容易被杀猪,因为商人就是朝廷养的猪,随时都会被杀,商人地位低,上不得台面。

而地主却不同,虽然说小地主地位也不高,但如果是大地主那就成了豪强,是庶族。若是再能在政治上也取得地位,那就能摇身一变成为士族。

若是有个几代经营下来,那就可能从士族变成世家。

钱再多,也不如土地多有钱。

钱是流动的,而土地却是固定的,特别是土地能够捆绑人。有地才有人,有人就有一切。

朝廷喜欢杀商人的猪,但朝廷却不敢随便杀地主的猪。

以前李逍觉得有钱就可以了,钱可以买到一切,但是现在发现,在唐朝,有钱并不一定真的能买到一切,相反,如果地多,却还真的能成为土皇帝。

做一个大地主,拥有很多田地,那就会有很多人佃种你的土地,哪怕他们只是佃户,可他们却不得不依赖你,他们其实就等于是受制于你,相当于你的半个仆人、下属,你的话在他们那里,有他大的权威。

这种影响力,是单纯有钱达不到的。

这其实也就是影响的问题,就好比你手里有一千万块钱存在银行里,那你只是个千万富翁。而如果你是一个千万厂子的老板,那就可能会有上百号工人跟着你工作,靠你发薪水养家,甚至你的厂子每年还要为政府上交很多税款,你的影响力跟一个单纯的千万富翁是不同的。

而如果你是一个拥有百万员工的大代工集团的老板,那你的话语权影响力就更大,这是那些一般的亿万富翁什么的比不了的地方。

这不仅仅是钱,这是资源的控制,是话语权的影响力。

李治其实是个不错的皇帝,来济都骂他昏君了,可走之前,李治都还封他开国县侯,还给他百户真封,又赏他钱财。换一般皇帝你试试看,能装逼骂人后还这么潇洒的走?

李治还给了李逍一个牌照。

特许李家的酒坊自己酿酒供给药酒生产,所产酒只要不上市售卖而只供药酒生产即可,还不限量。

这个牌照可不得了,若是说一般年景,倒也没什么。可现在是灾年啊,私人一律不许酿酒,连官方的酒坊都压缩了产量,可皇帝还记得李逍上次说的药酒坊没原料,现在都快停工损失很大。

武氏也记得李逍的表现,知道这次李逍帮了大忙。

她在皇帝面前为李逍说了不少好话,于是乎,李逍这个检校武珍州刺史,还没上任,就已经摘掉了检校的帽子,成了正式的武珍州刺史。

而且武氏为了表达谢意,还替李逍多谋了一顶官帽。

“安东经略、安抚使!”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官职,安抚使这个职务早在隋朝时就有了,一般是设在西南地区的一个官职,主要是安抚西南的夷人,而经略使呢,则是一个军职。

类似于省军区司令的存在。

比如说现在这个安东经略使,就是安东军区的司令。这个安东军区包括整个三韩半岛加上辽东半岛,不过暂时现在也只有武珍州和居烈州这两个州在大唐的控制下,其余地方还是在敌人手上的。

如今那边是战区,薛仁贵和苏定方就是战区司令,而李逍这个司令,其实就是相当于军区司令,说直白点呢,薛仁贵他们管的是野战军,而李逍管的其实就是地方武装力量,比如民兵这样子。

经略使一般只设在边疆地区,与都督府并置,也多由都督兼任。

而现在因为百济那边还是战区,苏定方和薛仁贵做为统兵大将,也各兼了一州都督,但经略使没让他们兼,而是给了李逍。

倒不是说朝廷不信任他们,而是过去那里刚打下来,连顺民都没几个,经不经略也没什么关系,毕竟没民兵。现在让李逍兼经略安抚使,其实也不过是名头好听点,毕竟那里一样没民兵可统的。

但加了个使职,听起来也好听些不是么。

李逍是这样想的,武珍市市长兼朝鲜省军区司令,这个官职有点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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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章 武氏的承诺

李家现在有很多条赚钱的门路,赚钱的速度是很快的。但李家现在还是实力太弱了一些,赚钱容易守家难。

若是李逍不努力些,那么这一切都可能最终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正因此,李逍当初才会把霜糖提纯脱色秘方送给薛仁贵,后来又拉着程薛刘柳四家一起弄药酒作坊,拿出印刷术后,还把这个宝贵的技术无偿分享给了朝廷。不仅如此,他现在还死死的抱着皇帝和武氏的大腿,以至于被来济他们骂奸臣小人,甚至还不得不跑到朝鲜去做官。

在蓝溪乡下呆了两天,好好陪了陪婉娘,甚至还到蓝溪书院里去讲了一天课。书院现在人气很棒,学生也很多,规模渐大,老师都已经有了三十多名,拥有近两千学员。

这在整个蓝田县,都是最大的书院了,远超过了县学的规模,县学不过几十个学生而已。

李逍向书院捐赠了一些书籍,还拿出笔钱来,设立了一个奖学金,以专门奖励那些读书优秀的学员。

做为书院的创始人,李逍现在依然还担任着书院的名誉山长,但他已经不再具体管理书院的事务,而是将书院彻底的交给了山长杨大眼。杨老夫子很尽心尽力,他现在虽管着书院大小事务,却也还坚持亲自上课。

不管外面风风雨雨,只要李逍能够把钱弄来,他就会维持好这个书院内部的运作,让老师们能够安心的教学,让学员们静心的读书。

“书院里有不少好苗子。”杨大眼感叹着道。

“既然是好苗子,那我们就全力赞助他们读书,书院可以免除他们所有的读书费用,甚至给他们奖学金。将来他们若是能够科举进士提名,这也是值得的。”

李逍现在说话硬气多了,以前书院初办的时候,是没想过学员将来能参加科举的,只是想着教教乡里的孩子们,让他们有机会多识几个字,不做个睁眼瞎。

而现在,他抱负更远大了。

他希望书院的孩子们能走的更远,将来参加科举,金榜题名,甚至是入仕为官,牧民治政。

“我对书院只有一条要求,希望老夫子你能够牢记我们办这个书院的初衷。书院不仅仅是为了让进来的孩子们去科举考试的,那是一条路,但不仅这条路。我们要因材施教,有教无类。有的孩子适合科举,将来他们会参加科举。有的孩子可能没这天赋,那么我们就应当培养他们其它方面的能力,比如说某些专业的技能,或许他们可以学算术,将来当个账房先生,或者他们可以学文书,将来当个文吏,又或许他们可以学绘画,将来当个画师等等,甚至成为一个专业的工匠,其实也是不错的。”

“我不会忘记这个的,你以前就说过,我们书院不教书呆子。”

“没错。”

杨大眼笑着道,“我会坚持这条路的,一百个学生,可能适合一百条路,我不会带着他们只走科举那条独木桥的。三郎,还有一个事情,现在我们书院学生越来越多,其中女生也有不少,我觉得男女混班不太好,有必要分班,尤其是班越办越高,学生年龄越来越大了。”

老夫子提出的是想办一个专门的女子学院,这倒也没什么。

毕竟这个时代,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已经开始嫁人生子,如果多读几年书,十多岁还男女混班,确实容易出些事情。

万一日久生情,早恋之类的就麻烦,尤其若是私下里偷尝禁果万一怀了孩子,可是大麻烦。

“我们书院不是分有小学部、中学部吗,小学部可以不分男女,一起教学。但到了中学部,就必须男女分班,最好是在现在书院一边另建一个单独的女子学院,教课的内容可以一样,但得跟男学生们分生,以防万一。老师也可以请有才气的女子,比如一些从宫里出来的老女官就不错,对女生,除了教一般的课程,还可以适当的增加一些礼仪、女红的课程的。”

“这样好,就按你说的办。”老夫子对李逍的这个提议很支持。

能让女子在书院读书,这已经是领先时代不少的创举了,李逍也没想着要领先太多。

领先时代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那就是疯子了。

在蓝溪只呆了两天,李逍便又回了长安。

婉娘依然留在蓝溪,妹妹贞儿也留下。

刚回到长安,武氏就派人来召他。

长安,太极宫,立政殿。

武氏已经进封为宸妃,虽然还没被册立为皇后,可皇帝却已经让她住进了立政殿。

立政殿以前是长孙皇后的住所,之前王皇后也同样是住在这里,搬进了这里,距离皇后的位置又进了一步。

“瑞卿,你之前给弘儿送的那本安徒生童话故事很不错,弘儿很喜欢听。以前他晚上老睡不着,可现在每天睡前我给他讲个故事,他就睡着了,晚上也睡的很好。”

武氏怀抱着李弘,面带微笑的看着李逍,“那个安徒生是何人,故事写的不错,虽然浅显直白,但确实适合孩童听。”

“哦,那个安徒生好像是个泰西之人,这本书是臣从一个西域商人那里收购到的,代王殿下如果喜欢听,臣下次再找找这类故事,若能搜集到,定送给殿下。”

今天的李逍很是一本正经,面对着已经进位宸妃的武氏,李逍也确实不敢有半分其它念头了。

这个女人,已经距离成为历史上那个人又进了一步。而这一步里,还有他不少的功劳。

武氏抚着代王的背,看着她在自己怀里熟睡着,“可惜你要去百济了。”

李逍微笑。

“你也不要有其它想法,陛下让你去百济,其实也是在保护你,你最近得罪太多人了,出去下也好,等风平之后,陛下还会把你再调回来的。而且有了出刺地方的资历之后,以后你的仕途也会越发的顺利的。”

“多谢娘娘。”

“你走后,我会替你照顾好你妻子和妹妹的,你放心。我是个念好感恩之人,你对我们母子好,我不会忘记的。”武氏又道。

“多谢娘娘。”有些事情,也不需要多说,大家都能领会就好。不管怎么说,李逍以后就是武氏的人了,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武氏说会替他照顾家人,李逍是相信的。

不过他还是拿出了准备好的礼物,几瓶香水和香皂。

“这个香味挺不错的,我很喜欢,谢谢你的礼物。”武氏挑了一款自己喜欢的香水,打开闻了闻后笑着道。

“娘娘喜欢就好,等我离京后,还望娘娘能选点人手帮忙管理香水香皂作坊。”作为酬谢,李逍拿出三成作坊股份送给武氏。

武氏笑纳了,没有多说什么,既没拒绝,也没嫌少,她其实倒不是很在意这个作坊能值多少钱,而是满意李逍这种完全投靠的表态。

“你放心走吧,若是在外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写信给我。”武氏承诺。

第336章 扶上马再送一程

天气依然炎热。

渭水河边杨柳依依,树荫下长孙无忌一件白叠布长衫,敞开露脸袒乳,腰里只系着一根墨绿色的碧玉腰带。头发很随意的挽了一个道髻,插着一根木簪。

他这副装束,很有几份魏晋名士的狂散劲,但又透露出低调的奢华。毕竟人家腰间一根玉带,估计就能值个几百贯了。身上的布衣也比丝绸还贵,但人家头上却又真的只插了个木头。

长孙无忌胸口的那大片黑色胸毛很惹眼,衬的他更像是个武夫,体胖腰圆的似个屠夫,真看不出这曾是担任大唐帝国宰相数十年的元老重臣。

“老夫还以为你小子就这样跑路了呢,今天还知道要来跟老夫道声别啊?”

“赵国公说笑了,小子离京前肯定得来辞别的。”

李逍说话很小心客气,没法子不小心。长孙无忌喊他来的,他本以为就长孙在呢,结果来了才发现,他娘的这里居然聚集了一大群的元老重臣。

长孙无忌在这露着一大团黑胸毛,旁边还有个打着赤膊的褚遂良,光着脚的韩瑗,一件儒衫的于志宁,还有正赤果果泡在水里的来济,另有个大胖子高履行,以及身着紫袍的崔敦礼。

这伙人里,除了高履行外,其它人全是当过宰相或者现任的宰相啊,个个都是元老重臣。

这明明就是关陇帮的各大香堂堂主们在这里聚会啊。

李逍头上微微冒汗,这些人在这里聚会有没有禀报过总舵主李治?是不是非法集会?

韩瑗一巴掌拍在李逍的肩膀上,“你小子眼里只是长孙老匹夫,就没我韩某人了?”

李逍连称不敢。

“那就是没我崔某人了?”崔敦礼斜着眼睛道。

这不抬杠吗?

不过话说回来,李逍好奇崔敦礼在这里干嘛,这本来是一群退休老干部的钓鱼活动,你一个现任宰相跑过来干嘛?

后来想了想,好像又明白了点什么。

崔敦礼是博陵崔的当家人,他是五姓七家旧士族的代表。本来跟关陇派不是在一个壶里尿的,过去山东士族跟关陇贵族那是互相看不顺眼的。不过后来在堂主柳奭的牵头下,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聚到了一起。

这个目标就是扶保太子李忠。

后来柳奭病死,他临终前还特意跟长孙老匹夫说得团结山东士族,尤其是五姓七门。于是乎,才有了后来崔敦礼的拜相。

说白了,崔敦礼是顶替柳奭的缺进的常委会,他代表的是山东士族的利益,但同时也是关陇帮抬举他拉他进去的。

皇帝李治当时也是为了平衡各大帮派的利益,才拜崔敦礼为相的。

现在关陇帮差不多都被清出了朝堂,李道宗顶替长孙无忌进去,但也代表的是关陇帮的另一批人。

崔敦礼以前还觉得李逍这小子还行,但现在对李逍是深恶痛绝。

“你小子眼里只有什么长孙伯伯、韩伯伯、褚伯伯,我崔某人在这里你连正眼都没瞧过一下。你小子这是狗眼看人低吗?还是说你的眼里除了长孙他们外,就只有李绩、程咬金、薛仁贵、李道宗那群武夫了?”

“崔相公,你这般说可就羞煞下官了。”李逍对崔敦礼也没啥客气的,喊长孙无忌句伯父无所谓,但他不会喊崔敦礼伯父的。

有些人,注定不会成为朋友,那就懒得去做无用的社交。

长孙无忌哈哈一笑,“祥瑞莫要理崔匹夫,你是咱们关陇人,不必理会他们山东人。”

崔敦礼无语。

李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说来他确实一直被打上了关陇派的标签,不过他过去跟山东军头帮也关系挺好的,反正一直以来跟山东士族帮是关系不好。

其实真正要说起来,如今朝中也就两大派系,一个是关陇派,一个是山东帮。而关陇帮里又有文武两派,山东帮里同样也有文武两系。

关陇派里的文系,自然就是以长孙无忌为首的,褚遂良、于志宁等人虽说以前并不完全属于关陇贵族,但依然成了关陇长孙无忌这派的舵主。而关陇派的武系,自然就是以李道宗、薛万彻为首,在贞观时,这派还有李靖、李孝恭等关陇名将,还有柴绍、段志玄、殷开山、刘弘基、屈突通等名将都是武系的。

而贞观时的杜如晦、高士廉则是文系的。

大山头里有小山头,这是古往今来都不可避免的事情,甚至真要细分,这文武两派里也还各有不少小山头。

但文武两派,是任何一个大山头里都有的比较明显的山头分系。

就如山东帮里,魏征、房玄龄等就是文派的,而李绩秦琼程咬金等是武派的。而若再细分,魏征和房玄龄等又跟秦琼他们同性于山东军功派的,山东五姓七家为代表的才是山老派的,魏征他们属于山东帮新文派的。

大唐立国几十年,尤其是在贞观时灭掉东突厥后,已经有种提剑四顾无敌手的状态了,而国力鼎盛的一大后果便是文臣势力的抬头。

正所谓物极必反,武将们打遍天下无敌手,于是这个时候文人们开始提议偃武修文,天下无用武之地,武将们的地位自然而然的也在开始走下坡路。

开国之初,武将们冲锋在前,牛逼轰轰的,但现在,则成了文臣们活跃的时候。

长孙无忌和崔敦礼虽然分属关陇派和山东派,但大家都是文臣,况且他们还曾是结盟的盟友。

用长孙的话来说,李逍是他们一伙的。

长孙说李逍是文臣派的,而且还是他们关陇帮的。

李逍倒没料到,自己居然还是文臣派的,他还以为自己会被他们划为工匠啊小人派的呢。

“你小子也别瞎想,今日我叫你们来呢,也没别的意思,知道你要去百济了,喊你来道个别。另外呢,先前你把崔老匹夫和来老匹夫气的不轻,朝堂上的对错我不管,但私下,你得给他们道个歉。”

这个李逍倒无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公私分明嘛。道个歉也没什么,若能缓解点关系他愿意,他其实也不愿意到处树敌的。

“还有个事,之前陛下发那个债券,我们都买了,朝廷拿的百济的土地做的抵押,我们各家在那边都有不少田地,现在你要过去上任,以后还要靠你多关照下。”

长孙无忌告诉李逍,这次他们这些老干部会派些管事带些人到百济去接收那些田地,要在那边经营,所以顺路跟李逍同行,以后让李逍多关照下他们。

“多谢长孙伯伯。”李逍这句伯伯叫的很真诚。他知道这其实是长孙送他的一份大礼了,此去百济,真是路途遥远而且单枪匹马,想当好这刺史,并不容易。现在长孙他们安排人同去开发百济,那就是在帮他李逍了。

这相当于招商引资上任了。

好大一份礼,李逍笑纳了。

“谢什么,老夫等也是不想大把的钱帛在百济打了水漂而已。”

第337章 送你十万贯

“薛仁贵和苏定方两个家伙最近有点没什么进展啊,这都转眼就要到八月了,可好像久未听到百济捷报了?”长孙无忌抚摸着自己的大肚腩道。

“天高皇帝远的,这两家伙估计也是懒散了。”崔敦礼哼声道。

李逍听不下去了,不得不为薛苏两个分辩了一句,“这几个月正是海上风暴多发之时,朝廷给东征水师的补给困难,东征水师全靠新罗人补给供养,再加上天气炎热,不适合大军出动。”

韩瑗不屑的道,“你真以为这里就你小子懂兵事?”

一句话把李逍堵的说出不话来了,也是,今天这里聚集的虽然都是文臣,可这些都是元老们。哪个没上过战场?据说当年罗艺谋反,长孙无忌还亲自挂帅带兵去平过乱的。

几个老家伙其实也不是不知道那边的实情,只不过他们也有不高兴的理由。他们可是投了大本钱在百济的,现在那边局面总没进展,那就会影响到他们后续接收那边的资产,以及展开后续经营啊。

再说了,百济的土地便宜啊,上好的地才三贯一亩,这些老家伙哪个不想着再多买点呢。可做为东征水师统帅的薛仁贵和苏定方,至今都没有什么新进展,还是只维持着之前打下的两个州,这让等着买地的老家伙们可是好生不满啊。

“祥瑞啊,你现在已经是武珍州刺史了,还是安东道的经略安抚使,以后那边你可得多用点心啊。我们也知道你这孤身上任,挺不容易的。这不就商量着给你凑了一笔钱,也不多,就十万贯而已。”

“给我凑了笔钱,十万贯?”李逍听的都有些颤抖了。

十万贯钱还不多?这可是好大一笔钱啊,大唐朝廷一年的财税收入也没几百万呢。

褚遂良抹了把身上的汗水,大声道,“这十万贯钱算是我们给你盘活百济的本钱,有了这十万贯,以你这么能折腾的性子,估计要把百济那潭死水搞活,也不难了吧?”

有钱给是好事,但肯定是有条件的。

李逍认真的问,“不知道这笔钱是以何名义出的,又有何附加条件呢?”

“什么条不条件的,都是自家人嘛。知道你去百济上任不容易,我们才卖了老脸,为你拉了点关系,凑了这笔钱出来。”长孙无忌抚须,然后不紧不慢的说出了条件,“上次陛下卖了点地,应当还有不少剩的,老价钱,再卖十万贯的地给我们,我们负责派人去接收、经营。这样一来呢,你的刺史衙门里有钱了,可以办很多想办的事情,比如说招募吏员,比如说训练点乡兵土团,再比如说建点码头港口衙门仓库啥的,我们呢帮你把那边的地种了,既产粮食还能给你交粮赋。”

“长孙伯伯,是给朝廷交税赋,不是给我。”

李逍纠正了一下。

大致意思李逍其实是明白了,这些老家伙胆子很大,野心也很足,胃口更大。他们上次买债券时偿到了甜头,毕竟百济的好地才三贯一亩就入手了,这段时间肯定是已经派人过去实地考察过了。

知道这买卖非常划的来,于是想要趁机再吃几口。

毕竟这样的机会不多啊。

大唐其实也是抑兼并的,哪怕是王公贵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大肆兼并土地的,特别是在中原地区,哪有这样的机会大面积的得到成片的良田呢?

但现在百济有,这是机会,千载难逢。百济的地,可不比什么岭南、什么河朔,平原沃野,气候宜人啊。

三贯一亩,简直就是白捡一样。

趁着政策还没变,不赶紧去圈地占田还等什么?

李逍是新任刺史,找李逍自然是最合适的,跟李逍谈,既算是李逍的政绩,卖李逍个好,后续便能更好的合作,在百济的后续经营就能有李逍这个地方主官的大力照顾。

“多谢诸位叔伯们的支持了,不过上次朝廷已经把武珍州的地卖的差不多了,诸位的十万贯,只怕也买不到这么多好地了。”李逍提醒。

“地肯定还会有点的,有多少就买多少好了,至于剩下的钱,也可以买点矿山什么的。”崔敦礼道。

这次的十万贯本钱,并不全是关陇派的,也有他们山东派的,其中崔敦礼这样的山东旧士族的钱不少,毕竟五姓七门是有钱人,向来不缺钱的。而这些五姓子对土地又是最有兴趣的。

李逍微笑。

大唐对矿产这块,倒是不禁私采的,规定不论金银铜铁都可以私人开采,只要纳课就行。不管采什么矿,采出来的矿,按比例缴给朝廷,这便是课。另外如金银铜铁这样的矿产,朝廷一般还要求卖给国家。

有本事,谁都可以去开采矿产,盐铁金银铜都是如此,不过要纳课,还多数是要交给朝廷收购的。

这些老家伙们的吃相挺难看的,但毕竟他们才有这胆子有这魄力,一般人可不敢投大钱去那边的。

抢点先机,趁着现在的形势,大举资本进入,抢先圈占良田、矿产,只要百济那块不崩盘,只要那地方一直能被大唐占着,那他们今天的投资,早晚能够成倍甚至十倍百倍的回报。

对朝廷来说,这种行为其实是有点肮脏的,是挖朝廷的墙脚。但对李逍来说,这种事情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毕竟这些人也是有风险的,高风险总得有高回报。

朝廷现在无利大举投资那边,有人愿投当然是好事。等这些人把那边搞活了,以后朝廷接盘肯定要付更大代价,但总体算下来是值得的。

反正李逍很愿意接受这买卖,十万贯钱,有这本钱,他在武珍州能做的事情就真的有很多。

至于说长远看有损朝廷利益,这其实也完全是要辩证的角度看的。

“诸位叔伯们,这买卖我做了,十万贯我代表武珍州收下了。”

“好小子,有魄力,我就知道你小子行的,这样,回头我就让人去找你签约。”长孙无忌笑的很得意。

李逍心想,老家伙们其实也不能免俗啊,一样追逐名和利。只不过人家不争小钱,出手就是大项目。

第338章 飞钱

回到长安城后,李家门前车水马龙。

都是来找李逍签契约的,每人都是用马车拉着钱帛来的,成箱成箱的铜钱,还有一车车的绢帛,甚至还有不少金条银铤。

搞的李逍好像在大肆受贿一样。

每签下一个名字,李逍就又进账一大笔钱,错,是武珍州又进项一大笔钱。

签的契约其实很简单,就是李逍以武珍州刺史的名义,跟这些人达成协议,卖给他们田地、矿山等,田地很便宜,良田三贯一亩,差点的才一贯,而矿山也很便宜。

这些人都是有备而来,上来就说要买哪处哪处矿山,都是早就堪探好了的,李逍也不跟他们深究,反正不管是什么矿,愿采就便宜卖他们。反正卖的也只是个开采权而已,不管他们开采出什么矿产,开采出多少,都得按律法规定纳矿课。

“这样下去影响太不好了。”

李逍看着越堆越多的钱财,外面送钱的人还在排队呢。

想了想后,他让人在城南寻了一座宅子买了下来。

用那些人送来的钱买的,宅子很大,但挺便宜,地段一般,且没什么装饰。李逍让人在那里挂起一块牌子,“武珍州进奏院!”

这就相当于是武珍州的驻京办事处了,以后在这里安排个人留守,负责传递京城的消息回武珍州,同时也还能代表李逍和武珍州,跟京城各司衙门打交道。

当然,目的也不仅如此。

牌子挂起,随便收拾了一下,李逍便搬到了这里来,顺便把那些钱财也全运了过来,另外还让那些排队签约的人都到这边来办事。

整整一天,手都签累了,终于签完了一张又一张的契约,张张都给盖上了武珍州刺史的大印。

十万贯钱财也全都入库。

好大的一笔钱财,金、银、铜钱、绢帛,堆了一间房又一间房。

“三郎,这么多钱如何处置?”赵持满也是惊叹这么大一笔钱,“要把这么多钱运到百济去可不容易。”

李逍笑呵呵的查看着这一库库的钱财,虽然不是自己的,但看着也舒坦啊。

“谁说我们要带这些去百济了,这些钱帛都留下来,我们只带点金银走,而且金银也只带上部份就好了。”

“全留下?”赵持满惊讶。

“对,留下。”

李逍早就想好了,这十万贯是不带走的。一贯铜钱就有六斤四两,哪怕这里的铜钱只占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那也是有万贯之多,整整六万四千斤呢,光运这些铜钱到百济去,就不知道多麻烦了。

得多少人力车马?

费这个心思干嘛?

“可这是武珍州的公廨钱啊。”赵持满提醒李逍。

“放心,我又不会私吞这大笔钱。我的意思是我们只携带点方便携带的金银就好,也不用带太多,剩下的钱都留在进奏院里,留在长安。”

一贯铜钱就六斤四两,而一两黄金却值八贯钱,同样的六斤四两黄金,却值一百贯铜钱,若按重量兑换,那是一百比一。

李逍若是带上六百四十斤黄金,那就是价值一万贯钱。

带一万贯铜钱,得六万四千斤,得一支庞大的队伍转运,而带六百来斤黄金,却只要一辆马车足够了。

事实上,李逍连一万贯价值的黄金都不打算带。

“我打算在进奏院开个钱庄。”

“钱庄?”赵持满不明白怎么又扯到钱庄去了。

李逍跟他解释了一下,这钱太过重了,因此李逍不打算带真金白银去百济。而是用这笔钱在这里开个钱庄,这十万贯就存在钱庄的钱库里面,然后呢,钱庄印上一万贯的庄票,他只带着庄票走,再带少量黄金白银就好。

在百济时,要用钱的地方肯定多,但肯定还是跟中原去的商人们交易。交易的时候李逍就不用直接付现了,到时拿庄票付款,这些商人拿着庄票回到长安后,凭此到进奏院的钱庄兑换相应数额的钱款。

这样一来呢,李逍不用费尽力气的运钱去百济。而那些在百济做生意的商人们,也不用赚了钱后,再费力把钱又运回来了。

虽然说这样肯定也有不方便之处,但肯定还是更方便的多些。

“一纸庄票大家能信吗?”

“为何不信呢?这庄票可是有我武珍州的信用做抵押,还有这钱庄里的十万贯钱做保证的。”

历史上,中唐以后,由于朝廷钱荒严重,铜钱不足,而各地藩镇割据,都禁止铜钱出境,于是各地的节度使们都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飞钱。

飞钱其实就是一种汇兑业务,在京师的商人将钱交给各道驻京的进奏院、各军、各使或富商,取得凭证,然后回本道合券取钱,称为飞钱。

这都是被需求逼出来的。

现在李逍不过是提前弄出飞钱来,就跟他把进奏院也提前弄出来了一样,都是因为有这需求。

百济毕竟太过遥远,而且铜钱绢帛做为货币太不方便了,飘洋过海更不易。

当然,李逍弄出钱庄来,可没打算只是为了缓解钱帛运输的麻烦的,他还打算用此试手。

毕竟十万贯的本钱,其实说少也是不少的。连朝廷官府都知道拿公廨钱放贷生息,李逍当然也可以。

这年头的利息可是很高的,公廨钱年息那是将近一倍的,这简直是暴利行业。只要放贷的时候稍注意点,死账坏账不要太多,绝对是赚钱的买卖。

一面搞汇兑,一面放贷,甚至还能够靠利息吸收点储蓄进来,扩大放贷本钱,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的经典手法。

这年头存钱只有在金银铺里,存放钱帛和贵重物品,那就跟租保险柜一样,那是得付保管费的,还不便宜。

“这真的能行吗?”

“当然能行,你得相信我。”

李逍笑着说道,飞钱也好,庄票也罢,或者说银票,这些在历史上可都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也确实是很好用的。

“我们还可以设计一些小面额的庄票,采用见票即兑模式,到时就还能替代钱帛在武珍州内流通,以解决钱帛不足的问题。”李逍自信十足的道。

他提出的这些,那都是历史上成功的范例,自然很有信心。

第339章 部曲

“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

出发之时,李逍忍不住吟了一句诗。本来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但是转念又觉得这诗不太吉利,于是又换了一句。脑子里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这句诗。

秋风习习,天气凉爽,这倒是个赶路的好季节,暑气已经渐消,不避受苦了。

李家大院很安静,气氛很沉重。

李逍养的那只小野狗如今已经有近五十斤,长的又高又大却并不肥,它围在李逍脚边打转,根本不愿去玩,或许它也知道这次主人不再只是去长安,畜生有时也是通人性的,它能感受到这次李逍会去个很远的地方,会离开家很久。

“你也想去?”

小黑呜呜的点头。

“你就在家陪着婉娘、贞儿她们不好吗?这里还有你的不少伙伴呢,那个咱们家的老马阿黄,还有那只肥猫小白,你不是跟他们玩的很好吗?还有大黑牛、老芦花鸡,你跟他们不是处的挺好吗?”

李逍伸出手,小黑马上灵性的跳起来,人立而起,让主人可以摸到它的头。

婉娘在屋里收拾了许久,才由贞儿搀着出来。

一个包袱打开,却是由婉娘亲手为李逍做的征衣。一件很厚重的大氅,又长又厚,针脚细密。

“听说辽东苦寒,三郎到了那边定要多注意保暖。”

李逍接过,笑着道,“我此去是三韩的南边,那地方的气候其实跟登州差不多,并不算多冷,一年也就只有冬季那两三个月冷点,但也冷不到哪去的。”

贞儿则给李逍做了件披风。

“这个腥红的披风配你的那件御赐铠甲很搭,哥哥穿上一定好看威武。”

“我这次是去做刺史,并不用打仗的,用不着穿铠甲。”

“可皇帝都赐你铠甲了,你还是经略使呢,要带兵的。”李贞坚持道。

这件铠甲很华丽,由皇家御用工匠特别打造,是皇帝从自已收藏的铠甲中选了一套赐给李逍。银色的铠甲,还镶着金边,整套铠甲大气无比。是明光铠甲形制,胸前有两个锃亮的精钢护圆,周边则是采用的山字纹铁编甲。

头盔则是带着凤翅的兜鍪,那根耀眼的盔尖下还有一大丛红缨。

这套铠甲不但胸前有两个大圆护,后背都还有两个。

另外在肩膀部位,还各有两个制成麒麟头式样的吞肩。腰带也是制作精美样式好看的狮蛮带。

护胫护臂护腕铁手套铁靴铁裙织金披风样样俱全,做工精美,材料结实,整套铠甲下来足有三十多斤重,这还是皇帝知道李逍的斤两,特意挑了套比较轻的给他。

据说这样的一副铠甲,那起码能值几百亩地。尤其还是皇帝所赐,就更加珍贵了。

配上皇帝御赐的战马、马槊、金锏、骑弓、横刀、皮盾,倒是像模像样。

不过李逍始终认为自己用不上这套铠甲,他虽说现在是朝鲜军区司令,可那边现在也设了个朝鲜战区,战区司令是程咬金,还有三个副司令,程名振、苏定方和薛仁贵。

这几位战区司令统领着二十万野战军,人家才是真正的带兵之将。

自己这个军区司令,其实现在只能管两个州的民兵武装,甚至那边估计还没有民兵。

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要打仗也是野战军先上,哪轮的到他。

再说了,铠甲再好也没多大用处,李逍怎么说也是经略使,不用直接上前线,真要剿个匪什么的,那也是站在中军旗下的,不用亲自冲锋陷阵,他有自己的亲兵卫队,真的让人能够拿箭射到他身上来,那再好的明光甲,再好的山文防箭功能,再好的防砍的锁子甲,其实也没什么用的。

婉娘摸了摸肚子。

“再有一个月孩子就要出世了,你替他取好名字没?”

给孩子取名字这事已经考虑了好久了,但李逍一直没有想到个合适的。

“如果是男孩,那就叫庆云。楚辞中有‘枉车登兮庆云’的句子,庆云意为百福具臻、功成名就,简单却又霸气。”

都说给孩子取名男楚辞女诗经,李逍便也就随个大流,从楚辞中挑了一句。

“若是女孩的话,就叫蒹葭吧。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蒹葭虽为芦草,但却坚强,我希望我的女儿将来不但能嫁个如意郎君,也能够独立坚强。”

“庆云、蒹葭。”婉娘喃喃念着这两个名字,觉得确实挺好的。

李逍要去百济,李家庄子很多人都愿意去。不过李逍并没有答应,这一次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庄民们也都有一大家子要养活。

最后架不住大家的热情,李逍只好答应从那些年轻的未婚小伙子里选了十来个,这些都是家中儿子多,且身强体壮,还多半会些拳脚功夫,简单枪棒箭术的。

最后精选了十八个十六到二十岁左右的少年,李逍给他们每家十贯钱的安家费,毕竟此去遥远,谁也不能保证一定安全。十六七岁的少年,也正是家里的劳动力,总不能让人家白跟着他。

他还答应,以后每月给两贯钱月钱,并包这些少年们的衣食。

“到了那边,若是有合适的百济女子,我给他们找一个做婆娘。”李逍笑着跟少年们的父亲道。

“哎呦,百济婆娘有甚么好的。”有人笑道。

“有就不错咧,娶个百济的婆娘又不要你家的彩礼,多省钱省事咧。”

“哈哈哈。”

大彪本来也是想去的,但现在他也管着一大摊子事情。李家的饭店如今已经在蓝溪、蓝田和长安开了七八家分店,凭着炒菜已经在京畿一带打响了名气,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他这个大掌柜忙的很。

“你就留下来,看好饭馆这块,另外我们的碾磨坊、挂面坊也还要你多看顾。有空的时候,多回庄子里来照看下。”

大彪拍着胸脯,拍的砰砰响,“三郎你说这话太见外,当初若不是你带我们这些兄弟从江南来,我们都早没了。如今我的这一切都是你给的,我岂会不知感恩。”

“既然是兄弟,就别说那话,咱们有今天,也都是我们一起努力的。”

杨老夫子也要留下来管理书院,当初从江南跟李逍来的那十几个人里,最后就只带了张葱和刘蒜这两个少年。

两人跟在李逍身边久了,做事细心,李逍也用的顺手。

十八个佃户少年,便分做两队划在他们手下。

这二十人就算是李逍的亲随。

此外,便就是赵持满招募的那一团二百人雇佣兵了。

这二百余人的队伍,都算是李逍的部曲,部曲就是他的私人武装,也是他的亲兵卫队。

杨老夫子、赵大夫还有钱管家三个老头一人拄着根拐棍站在那里依依不舍。

“三郎,盼你一路保重,早日凯旋!”

第340章 嗷嗷叫

告别了依依不舍的妻子妹妹,父老乡亲们,李逍骑着马,带着自己的队伍出发了。

一步三回头,眼里尽是不舍。

倒是那些年轻的少年们,他们倒更像是刚丰满了羽翼的雏鸟,早有些迫不急待的想要离开这个小山村了。

他们的脸上没多少离别愁伤,倒更多的是兴奋。

对他们来说,这个小山村呆了十几年,早有些呆腻了,他们也不喜欢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复一日的苦日子并不值得期待。他们更想出去闯一闯,去见识外面的大世界。

跟着李三郎,去到那海之东,做他的部曲,或许有机会建功立业呢。

看着他们的样子,李逍想到了曾经的自己。记得他第一次离开家乡出远门,是自己外出求学。那时的他也是这个年纪,十七岁的年纪,去到一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乡,踏出那百里方圆。

那时的自己,似乎也是更多的怀有激动和期待之心吧。

只有在外漂泊久了,才会慢慢的开始怀念家乡,满是乡愁。

每个少年,今天都穿上了一套崭新的衣服,对不少少年来说,这辈子都还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这新衣新鞋,都是李逍发给他们的,每人两整套新衣。

衣服全染成了蓝色,虽是麻布制成,可却很精神。配上一顶大沿的范阳笠,背上一个蓝布的背包,肩扛着一根红缨长枪,腰上再挎一把横刀,顿时就不再只是一个乡下田舍儿了。

隔着一条蓝溪。

对面的溪岸边上,玉濑一身红衣孤独的站在那里。

田野里,光着头的李恪过来。

“你既然舍不得他,为何不去李庄送他?”

李恪了解自己的这个妹妹,以前她是多么潇洒的一个人,敢爱敢恨。若是她喜欢一个人,就绝不会偷偷的藏在心里,一定会说出来,会主动的去追求。

现在孤怜怜的站在这里,隔着蓝溪相送,这不符合她的性子。

玉濑目光一直盯着那匹黄马上的白衫李逍。

“三哥,我喜欢李逍,可是李逍不喜欢我。”

“这天下谁能拒绝的了我的十七妹?”李恪问。

“我对李逍表白过心意,但他跟我说,她曾经爱过我,曾经。”曾经爱过的意思,便是现在不爱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当年,他喜欢我的时候,我没有珍惜,如今,却再回不到从前了。”

“那便是有缘无份了,李逍毕竟已经有了妻子,这样其实也挺好的。有的时候,喜欢不一定就要得到。你们现在这样也挺好,做一对知己,有时并不比做情人差。”

“可我想和他做情人,我觉得这辈子,再没有一个男人,如他那样吸引着我,我觉得,这世上唯有他才能知我懂我。”

“可惜,你错过了跟他相遇的最好时候,或者说你们曾经在对的时候相遇了,但你没把握住。如今,造化弄人,便再做不成情人了。”

“三哥,有的时候我真的好羡慕赵婉娘,甚至是妒忌她。我有的时候甚至会忍不住恶毒的去想,万一哪天赵婉娘出了意外死了多好,病死、摔死·······,可这种想法一闪而过后,我又恨我自己,恨我恶毒,我好矛盾········”

“得不到的东西,总是让人最纠缠难过。想开些,顺其自然吧。”李恪劝道。

“三哥,你说我应不应该跟着去百济,不管不顾,丢下这里的一切,追随他的脚步而去。也许到了百济,那里远离中原,也不再有赵婉娘,或许我们就能在一起了呢?”

“何必呢?”

“强求来的东西,并不会幸福的。”李恪摇头。

李玉濑痴痴的站在那里,看着李逍的身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眼角不由的流下了两行泪水。

好多时候,感情并不受自己的控制。李逍越是对她若即若离不冷不淡的,她却是被他吸引着,渐渐的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为他着迷了。

还从没有哪个男子拒绝过她,可偏偏他就拒绝了。

·······

蓝武官道上,赵持满带着二百雇佣兵已经跟了上来。

“刚才那边那个红衣服的女子是蓝田长公主吧?”

“嗯。”

“她好像挺喜欢你的。”

“有缘无份吧。”李逍轻轻摇了摇头道。玉濑的心意他知道,但他也不能确定这份心意有多真诚。就算真诚又如何呢,她是长公主,而他有妻子。最大的可能是他们俩成为一对情人,可李逍觉得这样做并不就是对的。

“有的时候,遇到一朵美丽的花,我们远远的观看就可以了,并不一定就要采下来。”

“男人得洒脱,风流也无妨的。公主又不会真要嫁给你,做对情人儿不好吗?”

“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公主虽美,但那也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有的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会总如预期的那样美好的。谁也不知道,踏出那一步,打破那个界线之后,事情会往哪个方向发展。

李逍最担心的是最后会伤害到婉娘,那是个温柔却又柔弱的女子,他舍不得伤害她。

赵持满有些佩服的笑了笑,不再提此事了。

“我们的木兰舟已经停在襄阳的汉江码头了,襄阳到商州虽然也有丹水可行舟,但只能行小船,而且有不少险滩得靠纤夫背,我们的木兰舟按你的要求改造后,毕竟适合海上航行,因此就没行险开到商州来,只停在了襄阳。”

襄阳是个大码头,丹水、淅水、育水、白水、筑水、汉水等多条河流汇集,形成一条通畅的水运通道,襄阳又是山南重镇,沟通河南、山南,以及山南、关中。

从这里顺着汉水而下,便直抵长江。

李逍他们从蓝田出蓝田关,翻过一段不长的山路,进入山南的商州后,便能在那里乘上小船,顺丹水直抵襄阳,然后在那里登上他们的大木兰舟,一路扬帆直抵扬州了。

“三条船都在襄阳了,程家和薛家已经派人各接手了一条船,剩下一条我们自己的。”

经过李逍设计改造的大木兰舟一条可以乘载六七百人,拥有直航朝鲜的能力,不必绕渤海湾沿岸航行。

“长孙等各家此次去百济的人呢?”

“他们已经先一步出发,到襄阳集合等我们,他们有自己的船,到时跟随我们一起组成船队出海。”

赵持满说到长孙无忌的时候很平静,他现在的身份依然还是李逍的奴隶,这个是皇帝钦定的,暂时是无法改变的。长孙无忌和韩瑗虽是他的亲戚,但经上次的事情后,他现在并不跟他们往来了。

“让队伍加快点速度,我们得抓紧点时间。”

李逍不打算按老航线沿海岸航行,他要直航朝鲜。现在正好是夏秋时节,这个季风海上刮的风,正好适合从大陆驶往百济,顺风航行能够节省很多时间。等秋天一过,这冬春刮的风,就是从北往南刮了,到时就更适合从百济往大陆开。

虽说李逍改进的风帆技术,可以借风七面,但毕竟没顺风航行便利。

“长孙几家招募了不少人手,每家都有好几百号人,而且还在招募之中。”赵持满又提供了一个消息。

今年关陇山南等地大旱,出现了不少灾民。长孙等各家趁机到处招募人手,他们不仅招那些普通的灾民,还招工匠等,据说还招了不少那种亡命。

看样子是打算到百济去大干一场了。

李逍都知道招募了二百人的雇佣军,打算到百济去劫掠捕奴,那些世家将门就更不弱后了,他们有关系有路子还有钱,行事起来更无禁忌。

李家招二百人,人家随便就是上千上千的招。

有些是招过去种地的,有些则也是招去开矿,还有招去捕奴、护卫的,总之投入不小。

李逍倒觉得挺正常的,人家往那边上万贯上万贯的投入,总得弄点保险。

“三天后可抵商州,再三天到达襄阳,从襄阳到扬州,得十日。扬州再到登州还得十日。登州到耽罗得三日,耽罗到武珍州港口还得一日。”赵持满给李逍计划日程,刚好整整一个月时间。

“有点慢了,一个月时间也太久了些,压缩点时间。我们三天后得赶到襄阳,襄阳到扬州只给七日,扬州到登州也只给五天时间,登州直航武珍州港,不过耽罗,用两天时间。”李逍道。

这样一来,时间压缩到十七天。

“时间有点紧。”

“这就得靠你了,你曾经是军中大将,想必行军赶路很有经验,你定了时间,你来制订行程,总之,我不问过程,只要结果,能行吗?”

赵持满瞧了瞧李逍身后的那队少年,刚出门才不过十来里路,已经过了最初的兴奋劲,焉头耷脑的了。

“三郎若要坚持,当然是可以的,不过那些小家伙们就得吃点苦头了。”

“吃点苦头没关系,既然跟着我出来了,那肯定得有这个准备的,从现在开始,他们就已经不再是乡下的田舍儿了,他们是我的部曲,路上就要开始磨砺,要不然到了百济,糊里糊涂掉了脑袋都随时有可能。”

“好类,我最喜欢收拾那些新兵蛋子了,听他们嗷嗷叫最带劲了。”赵持满咧着嘴大笑,一副摩拳擦掌的准备大干一场的样子。

李逍在心里替那群乡下少年们默哀了一下,但他知道这是为他们好,早磨砺,早成熟,等他们踏上百济的土地时,那边的形势会更严峻,毕竟是异国他乡,刚征服的土地,等着他们的绝不会是什么鲜花和美酒。

第341章 襄阳

赵持满训练菜鸟的办法很简单,让他们跑,一直跑。

跑累了歇会继续,歇的时候越来越短,他骑着马在后面拿着鞭子赶,跑的慢就要挨打。

不得不说,那群少年们其实耐力很不错的,只是没有人鞭笞的话,他们就总无法激发出自己全部的潜力。在赵持满这个活阎王的鞭子下,他们一次次的压榨出自己更多的潜力。

其实常年干活做事的佃户子弟们底子还是可以的,虽然一个个的长的瘦弱了一些,可这些人也是在蓝溪乡众多子弟中精挑细选过的优秀强健者。平时砍樵打柴,挑水扛树什么的事情没少干,精瘦是精瘦,但力气不小,耐力尤其强。

第一天,这群少年跑了八十里,停下来的时候一个个全倒在地上喘气不止。行军速度倒不算快,半个时辰能跑十里,每跑半个时辰就停下来休息会。这种速度一般人都能达到,不过要掌握节奏。

第二天,赵持满就加快了速度,规定半个时辰跑二十里,几乎加快了一倍,这算是急行军速度。

到第三天,则日行百里以上,甚至还让他们天黑后还在跑,一昼夜跑了六个时辰,终于在三天内赶到了襄阳。

三天跑了四百里路,不得不说这些少年表现确实不错的。

而赵持满招募的那二百雇佣兵,虽然一路上骂骂咧咧,跑的全无队形,但每到停下来休息的时候,都还有精神在那里吹牛扯皮,可知这些人其实还有余力。

“三郎挑的人还不错,虽然他们这三天没有负重,行李都让骡马驮着,但能够一路坚持下来还是挺不错的。稍加训练打磨,这是群不错的兵。”

他以前带兵,徒步行军情况下,常行军为一个时辰二十里路,日行程八十里左右。而急行军每个时辰四十里路,强行军则日行百里以上,甚至能够昼夜连续行军六个时辰以上。

奔袭速度基本上就是急行军速度。

当然,府兵们行军比李逍的部曲们要辛苦的多,他们还要携带武器装备等,虽然说府兵们每伙都要备几头骡驴驮装备,可基本装备还是得自己负重的。

而且在平原地带行军,跟在丘陵沼泽地带行军,速度也肯定不一样。

府兵们的负重,多的时候能达到背负六七十斤的装备物资。

“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府兵,最关键的就是能跑。能跑比能打还重要,要是跑不赢,就别想打胜仗了。敌人突袭,得能跑的掉,敌人逃跑,得追的上。”

李逍对于赵持满的这个理论倒是很支持的,打仗嘛,肯定首先得能跑才是能打,能进能退方能立于不败之地嘛。

不过军队规模越大,行军速度则越慢,要保持队伍阵形,队伍大了,还要携带许多后勤辎重等等,每天还得安营扎寨,埋锅造饭等花费时间,一天行百里基本已经很了不起了。

三国时司马懿率军一天行六十公里,已经出敌不意,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了。

当然,如果是骑兵,速度就能更快,小股轻骑甚至能够一日夜奔袭三百里。

李逍原本还计划拿这二百来人练练手,推行下队列行军啥的,后来看赵持满的操练方法虽然简单,但也挺实用的,便就没干涉过问。

再怎么说,人家赵持满也是在北方边疆上可以吓的草原游牧民不敢越界的杀神猛将,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干好些。

而且这什么左转右转向后转这些东西,也不是说就没用,但比较教的方向不一样,现在又不是排队枪毙的年代,也就不急于一时了。

三天时间,张葱刘蒜带的两伙亲兵,已经个个瘦了一圈。这三天的行军,把这群少年摔打的不轻,现在谁都没有刚出发时的兴奋轻松了,甚至有人都想打退堂鼓了,可惜李逍绝不会给他们机会的,赵持满更不会。

用赵持满的话说,当兵的只有奋勇向前,没有后退的,谁后退谁就是逃兵,而逃兵只有被砍头的份。

看着襄阳城门,李逍对着那群可怜的娃宣布了一个好消息,“进城之后,休息一天,给你们放半天假,可以让你们伙长带着上街逛逛,我另赏你们每人一百文钱,算是这三天良好表现的奖励。”

一百文钱不算多,但大家还是非常高兴,有些少年可能还是头一次挣到钱呢。之前李逍给了他们每人十贯安家费,但全都留给家里了。

“玩归玩,别惹事。”

襄阳城很热闹,这里算是处于水陆要冲。大唐立都关中,于是山南道的地位便也相当紧要,成为大唐帝都长安的西南屏障,襄阳便也算是长安西南第一重镇。

出关中经襄阳往江淮、江汉、甚至是河南河东,荆襄都是要道。

襄阳城池高大,人口很多,商贾也多,看着那汉江码头上遍布的船只,城门口进进出出的人流,就知道这里有多么繁华了。

据说扬州城更加的繁华热闹,胜这里十倍。

“去看看我们的船。”

到了襄阳城外,李逍没急着进城,而是先关心起自己的船来。

“船就在码头。”赵持满把一切安排的很好,带着李逍直奔码头。

码头,远远就看到有三条巨大的帆船,三条船上各悬旗帜,薛程李,每条船上都有一面写着一个大字的旗子。

“李字旗就是三郎你的船了。”

远远看去,这条船还是很大的,毕竟相当于宋朝的五千料船,换算下估计相当后世的近三百吨载重了。这条船比起后来英国移民美利坚的著名船只五月花号还要大些。

硬帆设计的木兰舟很有东方味道。

“其实襄阳这里大船不多,越往南走,大船越多。在洪州、扬州那边,有专门跑长江和运河的大船,甚至有能运万石的大船。”

“这么大足够了,太大了在海上航行也不太安全,海上毕竟风大。”李逍很满意这条船,虽然前后花了三千多贯,但确实很符合他的心意,载重近三百吨的五千料船呢。

可以载六七百人,哪怕装上物资后,也能装载二三百战斗人员的。

“船员都齐了吗?”

“齐了,船长和水手都招募齐了,船长是个老船长了,常年跑三韩半岛,不过他以前都是沿海岸跑,没有直航百济的经验。”

“没经验不要紧,我这里有几样秘密法宝,只要他有海上航行的丰富经验就行了,至于直航的办法,我可以教他。”

李逍这船可是经过改装的,船舱改成了水密隔舱,有更强的抗海浪和抗沉能力,另外船帆和船舵经过改装,可以当七面风航行。此外再加上李逍弄出来的罗盘指南针,不用担心迷失方向。

只要这名船长有足够的海上航行经验,加上李逍的这些法宝,直航百济完全不是事。

“三郎放心,那船长经验绝对丰富,若不是他听说你有几样直航三韩的法宝,他是绝不会接受我们的雇佣来当船长的。”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关注 美女小编帮你找书!当真是看书撩妹两不误!

第342章 一锤子买卖

赵持满找来的船长是个老头,有点黑有点瘦有点干巴,除此之外一切挺正常的,没缺胳膊也没少腿的,既没有个铁钩手,也没有戴只黑眼罩,连帽子都只是顶很寻常的软脚幞头。

这让李逍都有点怀疑这位是不是真正的船长。

船长嘛,总应当是少只手缺只眼睛才显出经验丰富的嘛。

那老头被李逍盯的有点头皮发麻,“老朽眼睛不花视力很好。”

“听说你经验丰富?”李逍收回目光,笑问。

“我出生之时就是生在海船上,打小便开始跟船,十岁开始就是正式的水手了。跑登州入新罗航线已经跑了五十年,当船长也有三十年时间。”

李逍听的不由肃然起劲,不为别的,就为他跑了五十年海船居然还没挂掉,这个人就够传奇够值得钦佩的。

这年头的航海技术和造船技术都还不够发达,跑个长江运河都还经常容易翻船,更别说跑海上了。哪怕这老头五十年来都只是沿海海岸行做近海航行,可都非常了得了。

五十年居然能一路平安的捱过来,不容易。

“佩服,老船长居然跑了五十年海。”

老头有些落寞的道,“没什么值得佩服的,虽然跑了五十年船,经历了许多大风大浪,可到老了还是晚节不保,栽了。”

赵持满在一边简单的解释了句,“王船长去年带着一条船想直航百济,结果在海上飘了三天后,发现偏离了航线,然后遭遇了风暴,船被风浪打碎了,一船人除了他,全死了。他抱着块木头飘到了百济,大难不死。”

老王头回国后,整天在扬州港口的酒馆里醉生梦死。直到有一天,赵持满来这里寻找经验丰富的海船船长。老王本来是没有兴趣再出海的,可后来听赵持满说船东的船改造的很神奇,可以当七面风航行,甚至不惧风浪,而且船东还有可直航百济的法宝。

这些深深吸引了老王,于是他才扔下酒坛子,跑着赵持满去了洪州的船厂,见到了改装过的新船,发现这船确实远超他见到的许多船更适合航海,然后他毅然的回到扬州,利用他多年的人脉关系,招募到了许多经验丰富的船员水手,回到洪州把船驶到襄阳来等李逍。

“你真有不怕迷失方向的法宝?”

大海里航行,方向很重要。白天有太阳,晚上看星星,老王头懂牵星术,能用牵星板测方位,但是在阴雨天的时候,老王就只能凭感觉航行。若是以前那般沿海岸航行的话,还能参照海岸上的参照物,或凭借着多年经验绘制的海图航行。

但他想要闯一闯,想直航百济,那就要闯入深海之中航行,而在深海里可没有什么参照物。

上次他的失败,就是因为遇阴雨而偏离方向,再又遇上了风暴才出事的。

“我确实有这样的法宝。”

“快拿给我看看。”老王急道。

李逍微微一笑,并不答应。

赵持满在一边道,“你也已经见识过我们三郎的这条船了,经过改装过后,已经十分神奇了。”

“确实很神奇,特别是这风帆极为了得,不过要直航百济,关键还是怕迷失方向。”

“我有一宝,可不惧迷失方向。此物名为罗盘,可在海上指向南。”

老王有些疑惑,“难道是司南?可是司南在海上根本无法使用。”

指南针的前身就是司南,早在战国之时已经问世了。不过这种由天然磁石加工而成的圆勺形测向器,并不适于在波涛起伏的海上使用。

而李逍利用穿越客的便利,直接把罗盘针拿了出来。不论船舶如何摇摆,罗盘的指向效果相当稳定。

有了这个,便不用再只是盯着天上的星星看了。

“给我看看。”老王眼睛瞪的许大,激动的嘴唇都发抖了。若是早有此物在手,他上次就不会迷失方向,也不会翻船,那一船人更不会死了。

“给你看看也无妨。”

罗盘指南针这东西并不神奇,许多发明其实只是没有打破那道壁垒而已,有的时候,真的只是差一层膜没捅破而已。

老王接过李逍递过去那只不过一只大饼大的罗盘指南针,左摇右晃认真观察,最后干脆二话不说就往船上跑。

李逍也没阻拦,这人看着有股子钻劲,这样的船长确实是他想要的。

老王上船后,这里跑跑那里转转,过了一会,发出了激动的尖叫声,兴奋的尖叫后,是狂喜的笑声,没多久也变成了鬼哭一般的狼嚎惨叫。

一会笑一会哭。

老王哭的很伤心,他发现李逍真的没骗他,这东西真的可以在海上指明方向。他伤心的是这样的东西怎么没有早点发现,要是早发现,他去年就不会出事了。

赵持满小声问,“这样的神器就这样给老王头了?”

“要不呢?”

“如此利器,怎么也得郑重再郑重啊,应当让老王先签个契约,或者让老王送两个孙子到你府上质押着。”

李逍摇摇头,“不必,有些东西其实早晚会被人发现的,再说分享给大家也不错嘛。”

赵持满无语,“你知道这些东西有多么的神奇?如果拿去卖,有多少海商会愿意重金买?你就是卖一千贯一个他们都愿意。”

“我知道这东西的厉害之处,不过这东西也就是一锤子买卖,而我也没想过要放弃这机会啊。我这次来,可是带了好多个航海罗盘,正好可以一路推销到登州去。”李逍笑着道。

赵持满倒有点傻眼了。

“有钱干嘛不赚呢,现在不赚,等下次别人琢磨出来可就没机会了。你说一个卖一千贯会不会有点贵啊?”

“你看卖给谁,如果给那些大海商,一千贯算不得什么。”

大唐有不少海商,尤其是那些跑南海的商人,更有钱。有些商人不但跑南海,甚至直接跑到波斯湾去,靠着一代又一代船长们传下来的海图航线,他们打开了一条海上丝绸之路。

“广州有很多大海商,如果把罗盘拿到广州去卖,肯定不用担心买主。”

“嗯,趁这罗盘还没有被人仿制之前,得多卖点出去,这个事情我就委托给你,你安排点人手,到大唐各个港口去卖。能卖多少个就卖多少个,咱们先狠捞他一笔再说,小点的港口几百贯也卖,大港口千多贯也卖。”

“三郎你手上有很多这种罗盘吗?”

“时间匆忙,做的有限,也就几百来个吧。”

“几百个?”赵持满瞪大眼睛,嘴巴里都能塞进去一个拳头了。

一个买几百上千贯,那几百个罗盘,得卖多少钱?这不得卖上几万十几万贯?

“我估计卖不到太多钱,刚开始可能有不少人抢着要,但这东西要说技术含量也不算太高的,若有心参研仿制还是不难的。到时有人仿制出售,我们的就不好卖了,价格肯定会不断下跌的,最终一个能卖上十贯都不错了。”

所以李逍想的也简单,干一锤子赚一笔就算了,能赚多少就多少,打个时间差,趁别人山寨他之前,先到各个港口找那些海商们圈一笔。

赵持满大叹李逍阴险,不,是精明后,进了趟襄阳城,然后告诉他,三百多个罗盘已经安排出去了。

老王在木兰舟上又哭又笑了半天之后,就开始催李逍早点起航,他迫不急待的想出海试验下这罗盘的功效了。

李逍倒也想早点走。

但他来到襄阳的消息,还是走漏了。

不但襄州刺史与一群同僚来宴请他,而且襄阳的不少豪强大族也来请他。李逍跟这些人也不熟,可人家来请,也不能不理会。

那些土豪世家李逍可以不理,但刺史还是得拜见下的。

襄州刺史不是别人,而是武氏的兄长,武氏虽说还没当上皇后,可已经进位宸妃,大家都知道这位肯定能当皇后的。

武氏的兄长武元庆便升任了这襄州刺史。

武元庆对李逍很客气,因为他妹妹武氏交待过他,李逍是自己人。武元庆没什么本事,全凭着父荫当个小官,然后现在又凭着妹妹的得宠,才做上了这刺史之位。

武元庆没什么本事,但很喜欢钱。

他听说李逍要去百济为官,长安的长孙无忌等许多元老勋戚们凑了十万贯给李逍,于是也想搭个顺风车。

“百济那边真的大有可为吗?”武元庆一副咱们哥俩好兄弟的模样。

“朝廷是有意要把朝鲜半岛纳入我大唐疆土的,那里现在已经实置州县,还有二十万兵马在用兵,可以期待的是,十年之内,三韩半岛必被我大唐征服,到时那里会成为我大唐的第十一个道,朝鲜道。”李逍对武元庆说的是实话,朝廷上下确实没打算放过这块肥肉,一旦征服,那就必然是直属地,而不再是羁糜州。

“祥瑞兄,哥哥我这里也有几千贯子钱,你看能不能也搭个顺风车,投你那去?”

“可以,当然可以。”李逍倒是来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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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武家兄弟

“那祥瑞兄觉得我是在百济投钱买地好,还是买矿好?”武元庆眯着眼睛问。李逍瞧他那肥头大耳的样子,心里就有点厌恶。据说这小子以前曾经跟自己的弟弟还有两个堂兄弟一起欺负武氏,让武氏心里留下了严重的阴影。

这种连妹妹都不放过的人渣。

“我不建议现在买地,因为现在朝廷暂时只打下了武珍州和居烈州两州,再加上一个耽罗岛而已,但朝廷已经先后发行了两次债券,募集了二百万贯钱,都是用百济那二州的田地和俘虏抵押的。”

那两州也就那么大,现在已经没什么好地了。

至于矿,长孙无忌他们刚投了十万贯给李逍,矿也被他们占的差不多了。

武元庆听的有些急。

“我就八千贯钱,买不了地也买不到矿吗?”

李逍笑笑,“因为现在长安许多勋戚高官们都看好百济那边的未来,因此不少钱往那边投,如今导致那边的地和矿都已经难求了。做为兄弟,我倒是有个好建议的。”

“能赚钱吗?”

“能,而且能赚大钱。”

“那快说。”武元庆一听说能赚钱立马抖动着满脸的肥肉问。

“大家都往百济去,现在再跟着去百济就有点晚了。在前头的人已经把肉分完了,再跟着后面就只能啃点骨头甚至是喝点汤了,这没什么意思。我们得换个思路,比如说兄弟你在襄阳,应当发现最近路过襄阳的人很多,不少就是往百济去的队伍。”

“没错,确实不少。”武元庆连忙点头。

“是啊,他们买了百济的田,百济的矿,总得管理经营嘛。现在各家陆续派人过去了,这边人过去,回头那边还会运回奴隶、矿产、金银等许多东西来。你说,这其中是不是有商机呢?”

武元庆想不出来。

“快说说什么商机?”

李逍不由的对这小子的愚笨叹息。

这就好比历史上美国西部淘金潮一样,许多人跑到西部去淘金,但是并不是所有去淘金的人都赚钱了。而有些人就发现了不一样的机会,他们没跟着去寻找金矿,而是做起了淘金人的生意。

比如在西部建起了小镇,开起了商店等等,向那些淘金客出售各种装备、食物等。

虽然不比有些淘金客一夜暴富,但却仍然是个极赚钱的买卖。

“我觉得咱们兄弟可以建个船厂,造船卖给那些去百济的人。甚至可以组建一个自己的船队,专门跑百济运输货物。”

“这样能赚钱?”武元庆怀疑。

“当然能赚钱,有需求就有市场啊。大量的人往百济跑,对船只来说就是需求大增,而原有的这些已经无法满足这新增的需求了。咱们顺势做造船和运输买卖,自然就刚好赚这钱。”

“而且从长远看,以后朝廷肯定能打下越来越多的百济、高句丽地,甚至说不定将来连新罗、东瀛也会灭掉,那时整个东海都是我大唐疆土,那个时候,涌往海东的人将是现在的十倍百倍甚至是千倍,两岸的人货往来必将更大啊。”

武元庆听的很心动。

“我只有八千贯,能做这生意吗?”

“能,虽然少点,但我们可以拉人合伙啊。人多本钱大,咱这生意也就更大,赚的更多。”

武元庆不是个什么好的合伙人,但谁叫人家是武氏的大哥呢,武家现在可是最强的后戚了,拉上他们挺方便。

尤其是李逍看中了襄阳这个地方,襄阳离长安近,同时这里离洛阳也不远,再一个这里顺水就能进长江,距离巴蜀也近。

在这里建一个造船厂很方便,巴蜀等地有极好的造船木材,从巴蜀伐木之后顺江而下,运到襄阳来方便。造好船后,顺江而下也方便。

武元庆正好又是襄州刺史,有这样的一个地头蛇坐镇,造船厂自然是更加便利的。

“码头上那三艘新式木兰舟看到过没?那就是我设计的新式海船,适合航海,这船抗风暴能力更强,而且风帆经过改良后,能够当七面之风航行,非常厉害。咱们造这种船,肯定不愁销路。”李逍诱惑着他道。

“我拉元爽、惟良、惟运他们进来一起干如何?”

武元爽是武元庆的亲兄弟,武惟良和武惟运是他们的堂兄弟,四兄弟现在都在各地任刺史,都是沾了武氏的光。这几兄弟当官的本事没什么,不过听说捞钱的本事都挺厉害,毕竟武元爽兄弟的老爹武士彠以前可也是做生意的,是个很成功的大商人,只是后来弃商从政,资助李渊,于是成为了大唐新贵。

“我们可以多拉点人来,本金大,这规模也大,到时造船快,赚的也多。另外多拉点人,这船厂也多个后台背景。兄弟你说是吧?”李逍笑着道。

“嗯,这话不错,不能吃独食,有钱大家一起赚嘛。”

于是乎,李逍就建议了一些合伙人名单,最后他又提出建议,自己以新式木兰舟的设计图纸入股,李逍占一股。

而武元爽决定凑一万贯钱入股,也占一股,他那三兄弟各出一万,各占一股。再拉一些股东进来,总之就是一股值一万贯。一成股也可以拆成多股,多拉些勋戚贵族进来合伙。

李逍自己一毛钱不花,一个人不用派,只是一些图纸就能价值一万贯,他自然是非常满意的。武元庆虽然有点蠢,但这方面却又挺大方。

虽然不知道他究竟是真大方还是假大方,但李逍姑且信之。反正也没真投什么钱进去,若这事能成,最好,轻松能赚一笔。若不能成,武元庆坑他,那他还可以武宸妃告状去,武元庆敢坑自己,肯定不敢坑他们的宸妃妹妹。

敲定好计划好,李逍第二天便在老王的着急催促之下,扬帆启航南下了。

站在船头上,李逍面带着微笑向在码头上送行的武元庆挥手告别。

“三郎真相信他?”赵持满对武家几兄弟不太喜欢,这几人的名声向来不好的。

“我不相信他们兄弟,但我相信武宸妃,他们也许敢坑我钱,但武宸妃肯定不许他们这样做的。”

“三郎似乎对武宸妃很信任?”

“谈不上信任,只是我现在对武宸妃还挺有用的,她自然会关照下我。”李逍并不隐瞒什么。

赵持满看着李逍,觉得有些看不太懂他。

他跟程咬金、薛仁贵、苏定方、李绩这些山东军头们走的很近,可跟长孙无忌、褚遂良、韩瑗、来济、于志宁这些元老们又一样走的近。同时他跟李道宗、玉濑这些宗室也常往来。

而现在又跟武宸妃和武家人主动拉这么近,似乎是在处处逢源,到处投机。

“其实我不过是个小胳膊小腿,谁也得罪不起。只要别人不惹我,我都愿意跟他结个善缘的。但若是惹我,那我不管他是粗胳膊还是壮腿,肯定会拼命。”李逍直言道。

赵持满听后很服,这种行事之风,挺有个性的。

第344章 老仇人

江上行船的日子其实挺无聊的,虽说是能载六七百人的新式木兰舟,但远不如后世许多普通的柴油渔船。

船舱狭小,速度也不快,硬式风帆带来的行驶感受也不太好。江上风大点,都已经摇来晃去,李逍都不敢想象,这船到了海上那得摇成什么样子。

可那船长老王头却说这改进过的木兰船已经挺好的了,这让他非常无语。

不过在江上行船唯一的好处就是能尝到很多江鲜。

一边行船一边打鱼,这时的长江还真是无污染的,水面清澈无比,江里的鱼也多。一网下去,总能捞到不少鱼儿。甚至闲的无聊,还能跳到江里去洗澡游泳。

清蒸、红烧、水煮、大锅炖、油炸·······

闲的无聊的李逍倒是干脆充当起了厨子,他的手艺那是没的说的,船上那二百来人,现在每天除了被赵持满操练外,就剩下等着吃李逍做的鱼了。

今天捕到了不少鱼,很肥很鲜,李逍直接让几个少年把鱼剁成大块的鱼段,然后加点姜放大锅里煮,再扔点葱,扔点辣椒下去。

大铁锅的锅沿上,把一团团面饼子糊在上面。

等鱼炖香了,这面饼子也熟了。饼子浸着鲜美的鱼汤,就着大块的鱼肉,吃起来那叫一个爽快。

“郎君,再讲一段封神榜呗。”

一群家伙个个光着膀子坐在甲板上,天气炎热,舱底更热,还是在甲板上凉快,可惜甲板不大,只能轮流上来吃饭和凉快了。

一边吃饭一边听李逍讲封神榜,是这些天他们操练之余,最大的爱好了。特别是一边听故事一边吃饭,感觉最下饭了。

“昨天讲到哪了?”

“讲到那个酒池肉林了。”有人马上道。

李逍笑笑,一边瓣着块面饼,一边开始讲封神榜。讲这故事倒也不是完全闲的无聊,他出京时是答应过楼观道宗圣观和玉濑的,出京之后要继续把封神榜的稿子寄回长安,保证报纸连载。

“书接上回········”

李逍讲,然后一群人在下面听,还有人专门负责记录。记录下来的内容李逍会做下检查,稍做增减修改,然后就寄回长安去。现在他已经习惯当甩手掌柜,没空也没兴趣亲力亲为的写封神榜了。

讲完一回书后,那群家伙有些不舍的下到舱里去,该换另一拔人上来吃饭和听故事了。不过李逍每回书只说一回,第二回,一般都是由替他抄书的张葱或刘蒜两少年来讲,他们讲的没李逍好,但总比没的听强。

“三郎,前面不远就要到扬州了。”赵持满过来。

“这么快就到了?”

“这船快,老王头的技术也好,他把船开的飞快,连夜晚都在行船,巴不得马上就能出海试试这船的厉害呢。”

李逍望着前方那浩浩荡荡的江面,不由的感叹,“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富甲江南的扬州就要到了。”

“扬州刺史房仁裕已经派船过来迎接了。”

房仁裕是已故名相房玄龄的族兄,早年曾是王世充,后改投唐朝。历官潾州刺史、陕州刺史、扬州长史等职,在去年李逍刚发现自己穿越了的时候,他的前身其实正是被这位房长史带兵给追杀的。

当时是在江南,婺州刺史崔义玄与房仁裕一南一北夹击陈硕贞的义军,将这支受灾饥民组成的叛军绞杀。

房仁裕去年还是扬州长史,后来受房遗爱谋反案牵连被夺职流放岭南,结果没多久这个案子又有了变化,连房遗爱的胞兄房遗直都召回京城恢复梁国公爵位,房仁裕也就起复,而且还凭着去年的平乱之功,升任了扬州刺史。

当初若不是房仁裕和崔义玄,那个李逍就不会被追杀逃亡最后死掉,这个李逍也就不会有机会来到唐朝了。

对房崔二人,李逍可没感激,只有反感。

“房刺史的夫人是太原王氏。”赵持满又提醒了一句。

太原王氏以前高不可攀,而现在这阵子嘛,倒是有点过街老鼠的味道了。王皇后被废,前国丈王佑仁贬为庶民流放岭南,连累着河东柳氏和许州崔氏也倒了大霉。

房仁裕却年因为侄子房遗爱谋反,已经被贬去了一趟岭南,运气好半路又被召回来了。

而现在不想妻子娘家太原王氏又出事了,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了。

不过好在房仁裕的妻子是皇后的堂姑母,她跟李逍的兄弟王方翼关系更亲一些,是王方翼的亲姑母。

房仁裕也知道长安大地震,太原王氏皇后这一支算是垮了。

李逍是皇帝宠臣,这倒是人人皆知,而李逍跟王方翼又是结义兄弟,房仁裕这个时候不免就是有点病急乱投医了,连李逍都不放过,想要到处拉关系了。

“房刺史为人如何?”

“名声不错,为人清廉公正,而且很有吏干,为官多地,一直声名不错。”按赵持满的话说,若不是因为有个兄弟叫房玄龄,其实房仁裕早就入朝做到尚书或九卿了。

只是因为房玄龄怕人非议,以前才一直压着自己这位兄长,让他多年来一直在各地担任刺史之职。

不过扬州刺史虽也是个刺史,但也不是一般刺史。扬州虽不是大唐三都之一,可富甲东南,其富裕程度甚至超过北都太原、东都洛阳,能主政这样的大州,也可见他的能力是受到认可的。

“婺州刺史崔义玄你熟吗?”李逍突然问。

“崔刺史是清河崔氏嫡系出身,隋末曾投李密,后劝李密将黄君汉归唐。贞观初,任左司郎中,曾有韩王府长史,当今即位后,出为婺州刺史。”赵持满倒是对崔义玄的情况挺熟的。

李逍的神色不太好。

“我曾游历江南,去岁方归关中。在江南之时,曾亲眼见过崔义玄率兵镇守反叛的饥民之酷烈,他暴虐残杀变民,犹类朱粲。”

朱粲也是隋末的一个反王,这个人就以凶暴残忍出名,反复无常,最爱虐杀,甚至吃人,曾在隋末自称楚帝,率着一支叛军到处裹挟民众,四处攻城掠地,如同蝗虫一样。

这人跟李密、窦建德等反王不同,这人根本就无心经营,甚至没有半点真正建立政权的意思,完全就是个强盗、杀人魔王,就知道四处抢劫杀人,不种地不守城不要根据地,反正就跟蝗虫一样,走到哪抢到哪,吃光一地就又往下一地去,杀人做军粮的魔王。

而那个崔义玄虽说是清河崔氏出身,但人也同样好杀。

他率兵围剿陈硕贞的义军,相当残忍,抓到就杀,曾经一次坑杀上千人,连妇孺孩童都不放过,在义军之中最被仇恨。

当初那个李逍被南北两唐军围剿,若不是崔义玄如此残杀,其实好多人都想过投降的,但这人杀俘坑降,谁敢降?

“崔义玄的名声确实不太好。”赵持满道。他对于崔义玄这种人也不太喜欢,有本事那到边关去守边卫国,去打北蛮东虏,对一群受灾后没饭吃而不得不造反的饥民,用的着这样斩尽杀绝吗?

也就是那种人才会那般的狠。

“我不喜欢房仁裕,也不喜欢崔义玄,所以我谁都不见。我们过扬州而不入,直接扬帆出海,沿海岸驶往登州吧。”李逍长叹一声,他的脑海里,闪过许多初到大唐时的景象。

那个时候,房仁裕和崔义玄的两支兵南南北合围扫荡,李逍他们那些叛军整天跟丧家之犬一样到处逃窜,每天都有人被俘。

落到房仁裕的手里还好些,而落到崔义玄的手里,基本上都被砍了,被这王八蛋拿去邀功去了。

“房刺史也不见吗?他已经派人驾船来迎了。”

“不见。”

“那说个什么理由呢?”

“就说我赶时间出海东渡百济上任。”

房玄龄的兄弟,又不是房玄龄。房家经过上次房遗爱谋反案,虽说最后得皇帝特赦,最终只诛了房遗爱一人,其它人都被赦免,甚至官复原职。可房家早已经不如当年了。

真要怪,其实只能怪当年房玄龄选的路不对。房玄龄当年选的是各处联姻,他自己娶的是五姓之中的范阳卢氏女,而兄弟房仁裕取的是太原王氏,而长子房遗直又娶京兆杜氏女,次子尚太宗公主高阳,第三子娶荆王元景女,四子则娶的是江南吴氏女。

两个女儿一个嫁韩王,一个嫁荥阳郑氏子。

房家其它支房的兄弟子侄,也是尽与世家名门勋戚联姻,搞的他房家的姻亲遍及朝野。

他本身又是宰相,执政几十年,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再这样搞联姻,已经是很犯忌讳的事情了。

毕竟他不过是宰相,又不是太宗皇帝。太宗皇帝可以跟满朝宰相大臣们联姻,但你一个臣子如此做,就有些过了。

这也正是太宗一死,李治上台后,长孙无忌立即对房家进行清洗的根本原因。

不管是从哪方面讲,李逍现在都不愿意搭理房仁裕,非但如此,他甚至心里还念记着那笔旧账呢,早晚有一天还是会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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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赤山浦

阳光、沙滩、大海。

还有美味的海鲜。

山东半岛最东端的登州文登县成山角东南部的赤山浦,三面环海,山海相连,海景壮观,山色秀美。

最在赤山顶上,看着那一湾海港,蓝蓝的天空白色的云朵,蔚海的蓝水。

山海湖港互为一体,海港、渔村连点成线。

那一顶顶极具地方特色的海草房子,那海港里进出的一条条小渔船,都无不让人惊叹这里纯朴而又原始的风光。

这样纯净的景色,在后世已经极难寻得了,可是在此时,这却只是偏僻、落后的名词,是未经开发的穷地方。

“三郎,之前按你的吩咐,我已经差人买下了这赤山浦大片的土地,因为这里皆是盐碱地为多,因此价钱便宜,总共只花了不到三千贯钱,这片海港现在都是你名下了。”

赵持满是个关中汉子,对于这蔚蓝的大海也很惊叹,不过惊叹归惊叹,但他还是觉得花三千贯在这偏僻的海之东买上这块地,非常不划算。

这里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一个三面环山的小海湾,这种海湾唐人称为浦,沿海之地到处都是,海边的地多为盐碱地,还多风暴,再加之这里三面环山,本就没几亩地,路又不畅,赵持满想不出来为何李逍早先指定要在这里买地。

不是买田,而是买地,基本上是差不多把赤山浦这个海湾直接买下来了,连着周边三面环海的山脚下的这些荒地都买了。

李逍登高望远,目眺东方。

在那里,隔着一片并不遥远的大海,就是高句丽。从这里出发,达到高句丽都城平壤,直线距离不过八百里而已。

而从这里到济南都有一千里的距离,到洛阳则有两千里,到长安则是三千里远。

从这里到达李逍即将上任的武珍州,其实也不过九百里路而已。

只要能够客服直航的难题,那么事实上,其实赤山浦到新罗百济高句丽去,远比到济南到洛阳到长安更方便更快捷。尤其是,在这个时代,其实海路的运输能力要比陆路更强也更快。

“这里未来必将成为一座繁华的海港。”李逍笑着道。

如今这里还只是一个荒凉的小海湾,但这里却有极便利的条件,比如赤山浦的海港极为优良,这是一座极佳的避风港湾,其实这里距离朝鲜半岛的直线距离最近。

尤其是目前大唐在朝鲜的攻势,是以海路为主,而水师又是先在朝鲜半岛的南端百济西南沿海登陆,以此为进攻大本营,因此更靠近百济的赤山浦无疑拥有极大的潜力。

“我们为何不从登州启航呢?”

登州港距离赤山浦五百里左右,同在山东半岛东部,但一个是在东北角,一个是在东南角。

登州港跟赤山浦却是天壤之别,登州港此时是大唐四大海港之一,与广州港、明州港、杭州港并列,同时也是大唐北方沿海第一大海港,许多南方的海船都是直抵登州,在那进港进出货物。

做为北方第一海港的登州港,十分繁华,虽说不如扬州那样富庶,但做为海港来说,那是赤山浦这样无人问津的海港拍马难及的。

登州甚至还是一座军港,有水师舰船常年驻扎,有水师的水寨。

一直以来,登州不但是北方海运货物的南下起点,同时这也是一直以来,北方通航辽东、高句丽、百济、新罗、东瀛的起点。

北方最大的一条海上航线,就是从登州港出发,沿庙岛群岛抵达辽东半岛,然后沿海岸继续东行,抵达高句丽,再沿朝鲜半岛的海岸线一直南下,直至抵达新罗、东瀛。

这条航线的贸易量,其实并不比广州通南洋航线的量小。

“我们将在这里创造一片新天地,我们将以赤山浦为起点,绘就一个崭新的宏伟诗篇。我们将开创一条新航线,赤山浦也必将成为一个新登州港。”

赵持满为李逍的野心而惊叹。

“可能吗?”

“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只要你敢想敢做。”

今天的赤山浦确实只是个荒凉的小海湾,但有了直航的新技术,那么有李逍带头,那赤山浦就将成为朝鲜半岛与山东半岛这条最快捷航线的重要支撑点。

大唐的水师已经在百济攻城略地,朝廷更已经开始在朝鲜半岛设立了安东道,在这里设州置县,那些权贵官僚们更是纷纷派人过来买田置地,开矿建场,这里以后会越来越繁忙,无数的人流、货流进出,这就是趋势。

李逍不过是早早看透了这点,顺应潮流的决定而已。

从登州港航行到平壤,得有千里,从登州港航行到武珍州,得有一千多里。

航线肯定是越短越好。

能让一座荒凉的小渔村变成一个繁华的海港得有几个条件,首先,得有能直航朝鲜的航海新技术,否则在现有的航行技术下,海船都是沿海岸航行,到朝鲜得先到辽东半岛去,登州在北赤山浦在南,船长们自然没理由跑到南边这小渔村来启航的道理。

其次,在于朝廷如今对朝鲜的用兵,以及军事上的节节胜利,特别是朝廷攻打高句丽先灭百济的策略,让赤山浦拥有更便捷的位置。

再加上如今中原的权贵们对在朝鲜圈地的极大热情,都让赤山浦开港拥有了极好的条件。

“当长安城的贵人们都争着跑到百济去圈地占矿的时候,我没想着跟他们争。朝鲜的地以后会越来越贵,矿也会越来越贵,而且种地开矿都要很多人的,没有长安贵人们那样丰厚的底子,想在朝鲜大为作为可不容易。”

李逍笑了笑,但并不一定也要去百济争地争矿才行。

他在这里开发一个海港,让这里成为百济新罗高句丽东瀛到大唐的出入口海港,其实更赚。

诚然,以后这海港若是苗头好,肯定会有贵人前来分利,但起码他下手早,那他就占有更多话语权,以后就能得到更多利益。

他三千贯买下的这座小海浦,未来能卖出三万甚至是三十万都有可能。

这是一头大唐独角兽。

第346章 九头蛟

赤山浦与朝鲜隔海相望,距离平壤顺风不过两天航程。相比起原来的那条登州入朝鲜道,得动则要近月的航程那是快了不知道多少。

这里曾经是中原疆域的最东端,不过如今大唐的东疆已经扩展到了大海之东,在朝鲜半岛上设立了两个州,是自汉以来的再次雄发。

赤山浦现在归属于大唐十道之一的河南道。

大唐的河南道很大,辖有后世河南、山东全境,还有江苏和安徽的北部地区。共辖一府二十九州一百二十六县。

赤山就归属于河南道登州文登县。

这里在文登县的最东南端,人口稀少,一个县不过几千户人口而已,而这赤山浦更只是一个渔村,几十户人家,以打渔为主,少量种植一些土地,生活很穷苦,完全就是靠海吃饭。

赤山浦现在就是一副完全未经开发的模样,进出这里得乘渔船,去县城都没条大路。

从海里打捞上来的海草晒干之后堆集成海草屋顶,顶下是石头和泥巴垒起的屋墙,一顶顶海草房子极具特色。

这块地已经被李逍花三千贯买下来有快三个月了。

当初赵持满派人找上文登县买地的时候,那位县令还以为来了个傻子。三千贯钱,就在这天之角买块荒地?怕不是傻了啊。

不过这样的买卖县令当然愿意做的,听说买地的东家是长安的一位贵人后,还很大方的多划了一些地,这位慷慨的县令手指在地图上抖了抖,于是李逍的三千贯钱,不但把整个赤山浦都买了下来,还把环港的三面海岸边的十里宽海岸买下来了。

那位县令连赤山浦都没去过,他不过是照着地图随便一划拉,在他看来,那鬼地方田地也没几亩,当地百姓也没几个,种几亩田都不够自己吃的,县衙每年在那里连税都征不齐,能卖到三千贯,已经相当赚了。

这三个月来,赵持满先期派来的人,也就建了一个简陋的港口码头,还有十几栋简陋的海草房子。

看着很粗糙,不过李逍觉得很满意。

罗马不是一天建造起来的,这赤山港也不可能一天就建起来。三个月时间,这里已经有了一个小港口需要的一切基本条件,已经不错了。

有了码头,也有了仓库货栈,还有几栋房子,可以做客栈、饭馆、商铺,足够了。等后续这里船多起来了,那么自然会有人气。

有人气,就会跟着有更多的商人、商铺,到时一座港口小镇就成了,继续发展下去,早晚能成为一座繁华的港城。

这一切的前提是,只要有船来这里就足矣。

现在赤山浦的简易码头上,停着三条船。

分别是程咬金家的乘风号以及薛仁贵家的破浪号,另外有李逍家的九头蛟号。在李逍看来,程家和薛家人起船号名字太随便了,程家那位管事一拍脑袋取了个乘风号,然后薛家人便跟风起了个破浪号。

太土了。

什么乘风破浪,那他李逍不得跟着起个沧海号?

大海航行,好的船最重要,而有条好船还得有个威风的名字啊。

思来想去,李逍亲自给自己的船取了个名字,九头蛟。

他甚至亲自给自己的船设计了一副旗帜,拥有九个狰狞脑袋的海中蛟龙。

在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蛟即是龙,是一种神兽,拥有龙族血脉的水兽,处于在朝龙进化的一个时期,只要再渡过难劫就可以化为真龙,拥有强大的力量。

蛟龙若遇雷电暴雨,必将扶摇直上腾跃九霄,渡劫后方可化龙。

蛟和龙基本相似,区别就是蛟还没成为龙,没有角,或者只有很短很短的角,只有当他们渡过雷劫之后,才可化形为龙,长出长长的龙角,腾跃九宵,呼风唤雨。

龙是皇家专用的,李逍不敢乱用,但蛟是没关系的。

李逍画的这个九头蛟,九个头、两只脚,每个头上各有一对直直而类的角,如同独角兽的类角,没有分叉。颈部是白色的花纹,背上则是蓝色的花纹,胸是赭色,两肢则像锦锻一样有五彩的色泽。

一般来说,蛟龙是生活在淡水里的,一旦当蛟入海中,便谓之走蛟,也就是将化龙。

旗帜做的很大,大旗上的九头蛟便也越发显得巨大而凶猛。

当旗帜立在桅顶之上,远远看着,似有一头蛟龙出海,腾云驾雾。

薛家和程家船上的船员水手们看着李家的旗帜,都不由的羡慕,本来觉得自家乘风、破浪号听起来很霸气,可现在跟人家李家的九头蛟一比,太过平淡了些。

“我们的佣兵团就叫九头蛟佣兵团,旗帜也以此九头蛟为徽。”

一群佣兵们对于即将浮海东渡踏上那片陌生的国度,十分的兴奋。这群由庶子、婢生子、私生子甚至是赘婿、亡命徒、逃犯、游侠儿等组成的佣兵团,就是一群不怕死肯冒险之人。

他们愿意拿命来拼,有人为了钱财,有人为了富贵,有人为了刺激,反正李逍向他们承诺,他们要的一切,在海之东都有。

二百名佣兵,二十名部曲亲兵,另外还有一支五百人的队伍,这也是自各地招募而来的,这些人不如那些佣兵们亡命不怕死,但也愿意出来闯一闯,这些人则多是由农夫子弟、工匠学徒、渔民猎人、奴隶贱民等组成的,他们是做为佣兵团的后勤辅兵配置的。

到了海那边,建营寨,运粮草,制器械,甚至是抓俘虏押俘虏守营等这些杂事,都要交给他们。

为了这支队伍,李逍掏空了自己的家底子。

虽然他还携带着十万贯的武珍州进奏院钱庄银票,但这是公款。

简陋的码头上,那群辅兵们正在将一箱箱的物资运上船。

粮食、蔬菜、衣物,甚至是战马、驮骡,以及许多武器。

去对岸是开荒去的,不是去度假的。

薛程两家的船边上,也是大群的人围着,他们一样忙碌的将各式物资运上船,各种种子、耕具等,他们的船上除了薛程两家的人,还有搭他们船的不少长安勋戚家的人。

“此去百济真能赚钱吗?”

“当然能,一本万利的买卖呢。”李逍给大家鼓劲。

船长老王则兴奋的站在甲板上,迫不急待的要驶向大海了。

“风向正好,乘此顺风,一日夜就可以到达对面海岸。”

经过老王这段时间的测试,他发现如果风大风向好,那么李逍的这条九头蛟号一个时辰能航行近百里,当然这种快速航行得借风,而且就算有这样好的风,这么快的速度也是极限且比较危险。

航行的时候不可能一直有这么好的风,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快,但是一天一夜航行个四百里左右是没什么问题的,哪怕晚上不敢这么快速度,但一天一夜确实够了。

“第一次直航,先保守点,我们先往东航行,看到高句丽的海岸线,然后再往南航行直抵武珍州港,三天时间应当够了。”

老王很想直接向东南方向直航,直抵武珍州港,那样的话有一天一夜就能达了。

“别急嘛,一回生二回熟,等我们顺利到了武珍州你再返航,到时就可以试着直航回来,若是成功,那下次再出航,就可以直航了。”李逍也很佩服老王头的大胆。

上次直航一条船都沉了,全船就活了他一个,他居然还没半点畏惧,越老越胆大。

“我看过天象了,这几天天气都很好,风也好,海上不会有风暴的。”老王经验丰富,海航了一辈子。做为一个船长,基本都懂得看天象。

因为船长必学牵星术,没这本事,那也就难以辨明方向,容易迷航。除了看星辨方向,还得懂气象,要不然这海上风暴多,岂不是很危险。

在一些大的海船上,据说还会有专门的这种气象师,负责观星测象,预报天气。

夏秋之时,去朝鲜那是顺风顺水,就算没有李逍的七面当风帆技术,只要不怕迷失方向,都能直航朝鲜。上次老王就是借风去的,可惜后来迷失方向了。

现在有了罗盘指南,老王可是很有信心的。

“老王啊,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稳当一点,只要咱们顺顺利利的跑上十几趟,就有钱再建一条船了,到时你就能指挥两条船,若是安稳的跑上一年,你就有有三五条船,成为一个船队的指挥,到时岂不威风?”

老王听了李逍描绘的这个大饼,倒还真的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指挥一个船队啊,那得多威风。老王头跑了一辈子海,还真没有这么威风过。

“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呢,当然是真的。”

“那好吧,这次就听你的,我们先向东直航,见海岸后再往南航,不过也不用三天,两天两夜,我就能抵达武珍州的海港。”

“老王你悠着点,咱们这次三条大船,可是足有一千多号人呢。”李逍已经委任老王做为这次船队的总指挥了,毕竟他经验丰富,这方面李逍向来是崇尚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的。

大海航行靠舵手,有老王,再加上罗盘指南针、七面风帆技术、水密隔舱这几样法宝,又正好乘季风出航,天气又好,应当不会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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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海岸线

“扬帆!”

“启航!”

随着老王兴奋的一声大吼,高高的桅杆上放下硬式风帆,大木兰舟上的水手们光着膀子喊着号子一起用力把水中的铁锚绞起。

老王一手端着罗盘,一手操舵。

天高气爽,秋风猎猎。

风帆哗啦啦的响着,大木兰舟缓缓的移动起来。

满载着数百人的船只驶向蔚蓝大海,甲板上站着的李逍亲卫少年们有的开始忍不住晕了。

船一动,他们就觉得晕了。

有人忍的辛苦,可没一会还是忍不住趴在船舷处开始呕吐。

北人乘马,南人操舟。

来自蓝溪乡的这些少年们,往日里生活在秦岭山中,虽家门前也有条蓝溪,可那条河里洗洗澡还行,但若说乘舟坐船,其实多数少年都是这次出来才头次坐上船。

虽然已经在汉水长江里坐过船,但船在江上和海里可不一样。海更大,风浪也更急。

在长江里,九头蛟号显得很大,驶的也很平稳。可一出海,海浪起伏,九头蛟也不停的上下起伏。

本来以为已经适应了船上的少年们,都不由的再次吐了。

不少佣兵和辅兵们也吐了。

老王不屑的道,“让他们吐吧,吐着吐着也就习惯了,不过吐完了,得自己给老子把船擦干净了。老子的船上,可不许有这些污物。”

李逍站在甲板上,任船只起伏,倒是面色不变。他不晕船,也不是头次出海了。

站在甲板上,他只感觉到海阔天空。

这是飞一样的感觉,是自由的感觉。离开了长安,也就不愿意再整天夹着尾巴做人,不用整天算计着。

乘风和破浪号一点也名不符实,他们没敢乘风破浪在前,而是如两个小跟班一样,老老实实如小媳妇一样的跟在九头蛟的后面,三条船呈品字形航行大海之中,掀起阵阵白色的浪花。

赵持满尽力维持着形像,但脸色挺不好看的,虽然没有丢人的呕吐,但也忍的辛苦。

做为一个关中汉子,骑马射箭这方面赵持满很厉害,被长安的勋贵子弟们追捧,但在这海上,他就显得很蹩脚了。

“关中的刀客,山东的响马,江淮的水贼、河北的绿林,咱们这船上山南海北的兄弟都有,来自五湖四海,不过看样子倒是大都不太适应海浪。这可不行啊,咱们虽说是去朝鲜半岛的,但我们有这先进的木兰舟,有优秀的水手,那么这就是我们的优势,我们不能抛弃。说不定以后我们还得经常乘船出海,利用朝鲜半岛那漫长的海岸线,还有我们犀利的航海技术,来跟这些东夷们玩呢。”

赵持满不太服气的道,“再烈的马我都能驯服,我就不信我不能习惯这海浪。”

海上航行是寂寞的,除了三条孤独的木兰舟,于无他物。甚至越往前航行,渐渐的连海鸟都看不到了。

海上航行的水手们很喜欢海鸟,因为有海鸟,就意味着离海岸线不远。长时间见不到海鸟,会让他们心慌。

不过这次老王不怕,他一直紧盯着罗盘,不断的修正方向。他还利用自己的牵星术,不时的来验证这罗盘的精度,发现用牵星术很麻烦,很辛苦的才能计算出精确方向,但罗盘却一目了然,根本不用那么复杂。

开始每隔个半个时辰,老王就会仔细的计算一番,然后与罗盘验证一下,可当如此几次之后,他发现每次罗盘都没问题后,老王也懒得再这样小心了。他开始改为一个时辰才用一次牵星术计算方位,其余都只是看罗盘。

“有点无聊啊!”

赵持满慢慢的适应了海上的颠簸,站在甲板上无聊的道。

确实很无聊,除了蓝天就是蓝色的海浪,虽然初看起来很美丽,但看久了,便觉得视觉疲劳了。

已经好久没见到一只海鸟了,这说明他们已经深入大海。

“是挺无聊的。”

虽然也曾听说过,在登州入朝鲜航线上,其实有时是会碰到海贼的。可这次他们跑的这条航线,是直航深海的航线,以前只有老王这样作死的人试过几次,但还没人成功过。

李逍他们这次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深海直航,又哪里可能会在这里遇到海贼呢。

“我去睡觉了,等见到了高句丽的海岸线再叫醒我。”赵持满打着哈欠道。

“可以,你先去睡吧。”

李逍倒更喜欢这甲板上,木兰舟虽然说挺大的,可这次足足装了近八百号人,其实已经有些超载了,要不是因为直航路程短,时间短,所以不用装多少物资补给,是根本不敢这样的。

若走老航线,一走得近月,就得带上许多补给物资,沿途还得进港补给淡水蔬菜肉食等。

可这趟航线最多三天,因此根本不需要多少补给。

几十个船员水手,然后二十部曲亲卫、二百佣兵团战兵,五百辅兵,再加上些物资,满满一船。

船舱里很满,船员们睡吊床,底下躺一排,上面再吊一层,挤的跟个鱼罐头一样,空气也差。

还是这甲板上舒服的,虽然甲板上还有个艉楼,是船长室,但那地方也不大,还是甲板上吹风晒太阳舒服。

李逍吹着海风吹着吹着就不由的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老王唤醒了他,这时天色昏暗。

凌晨天明出发的,此时竟然已经跑了一天了。

“到哪了?”李逍问。

老王有些兴奋的指着在船只上空盘旋的海鸟。

“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从登州到高句丽,仅一天时间,我就到了。”

“到了吗?”

“看那些鸟儿,多么可爱的鸟儿啊,它们这是在迎接我们呢。前面不远就会有海岸线了,我们真的到了。”老王激动的都有些手舞足蹈了。

这是他第一次成功的直航抵达高句丽,上一次他也试过,但他从登州出发,历经了整整七天才在高句丽的海岸边醒来,他的船沉没在海中,船员水手们在风暴里丧生,葬身鱼腹。

而这一次,仅仅一个白天,他就抵达了。

仅仅用时五个时辰而已。

“你创造了历史!”李逍拍了拍老王的肩膀,笑着对兴奋不已的老王道。虽然李逍并没多少激动,十个小时航行了三百来里,还是乘着季风,这速度很一般的。

“我做到了,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老王喃喃的念叨着,眼神迷离,整个人如痴如醉。

第348章 杀进平壤城,活捉宝藏王

海鸥盘旋,阵阵鸣叫。

暮色之下,前方果然已经出现了起伏不平的海岸线。

甲板上涌上来许多的人,大家兴奋的看着喊着叫着,这一次出海虽然李逍一直拍着胸脯说老王经验丰富,他还有航海的法宝,可是大家心里还是有几分忐忑的,尤其是那些来自关中的汉子们,一路上晕过来的。

没想到,这么快居然就到了高句丽海岸了。

一个脸上有条刀疤的关中刀客佣兵忍不住拍着船舷感叹,“记得十三年前,老子跟随太宗皇帝陛下征讨辽东,在长安应募为志愿,初夏时随军出发,一直到入秋之时才到达辽东城下,一路上整整三个月啊。”

虽说三个月时间并不是一直在行军走路,可从长安到辽东确实用了三月时间,其中也有近半的时间是在行军走路。

可如今呢。

昨晚一觉睡醉,早是天蒙蒙亮的时候上的船,一路上摇啊晃啊,吐啊晕啊,人还晕乎着呢,结果就听说到了。

好不容易挤到这甲板上一看,可不是吗,那前面的山和地,不就是陆地吗?

也有人怀疑的。

“这么快,不是做梦吧。”

结果他马上被旁边一个来自山东的响马佣兵打了一拳,痛的直咧嘴。

“他娘的你做甚咧?”

“你不是说做梦呢吧,小子知道不是做梦咧。”

“咋这么快咧,我脑子还晕着呢,就到了?”

“可不,这船跑的贼快,一路上风又大,没停过呢。”

五个时辰跑了三百多里,其实一个时辰也就是跑了六七十里路,比徒步行军自然是快的多,但快点的轻骑,一日夜也是能跑个三百里的。

“会不会是咱们方向跑错了,又跑到登州附近海岸了?”有人提出疑问。

太快了,快的让人不敢相信。

老王一听怒了。

你怀疑我老王其它的可以,但你不能怀疑我的航海技术,我老王可是出身在海船上,在海上漂了一辈子的人。

“他娘的,你们若不是对面就是高句丽,他娘的老子一会找个海浦停船靠岸,你们上去一瞧不就知道究竟了?”

那些响马刀客水贼们,早在船舱里熏的难受挤的憋屈,巴不得上岸透透气呢,于是一起起哄说,上去瞧瞧去。

还有人大言不惭的道,“若是真到了平壤附近,咱们干脆来个出其不意,杀进平壤城,活捉高句丽王高藏呢。”

“平壤城王宫里,肯定会有很多金银财宝,到时大家就发了。”

“美女肯定也多。”

一群家伙在那里意淫,李逍在旁边听的也不由的呵呵。

这时赵持满也从舱里睡醒出来。

“要不一会找个地方靠岸登陆,我们上去透透气?”

李逍看他不似开玩笑的样子?

“二哥有何打算?”

“既然路过,总不能真的过门而不入嘛。咱们现在跟高句丽可是战时,虽说朝廷主要用兵百济,可高句丽人是敌方嘛。我们此来,高句丽人绝对是意料不到的,这里距离平壤很近,附近的江口有不少城池村镇,人口不少,也挺富裕。你说我们有这三条大船,加起来得有三千人,突然而至,一般村镇那是绝不能挡,就算是些小城,措不及防之下,都可能让我们给破了。”

赵持满毕竟是曾经徒手打死老虎,靠两条腿都能追上敌人骑将的牛逼将军,他的胆子可是很大的。

那些佣兵们还只是在意淫,他是真的有些打算。

一直以来,不论是唐船还是高句丽或百济新罗东瀛的船只,那都是沿海岸航行的,大唐虽然在高句丽的对面三四百里外,但得先从北方过来。

因此,高句丽沿岸肯定也是盯着北方防范唐军水师,或者现在盯着南方百济上的唐军水师,他们是绝想不到李逍他们能够不从南也不从北来,而是直接从对面来的。

这在军事上,就拥有了奇袭的条件。

一个优秀的将领,遇到好的机会,哪里愿意错过呢。

况且如他所说,他们有三条大船,船上有三千来人,其中还有不少佣兵部曲,凑上一千武装不成问题。

一千战士出其不意下的进攻,攻座把城真是没问题。

“三郎,何不试一下,反正我们此来东海,也没打算闲着啊?”

组建佣兵团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混水摸鱼,在敌战区捕奴吗?

现在大好机会在前,有何理由放过呢。

“平壤是高句丽都城,只怕周边防御很严。”李逍道。

“三郎错了,如今高句丽的防御集中在南北两面,一在辽东千里山城防线,重点防着我大唐程老将军的十几万大军。另一支重兵集结在南面,既要防御新罗人的反攻,又要协助百济防我大唐水师北上,平壤附近确实还有兵,但已经不多。”

况且赵持满又没真打算去打平壤,只是打算在平壤附近海岸干一票就走。

“船都满了啊。”李逍又道。

“这个不是问题,这里是海岸,还怕找不着船?到时我们干他一票,抢些金银财宝人口女子,装上附近找到的船上,跟着我们的船队一起南下就是。反正现在开始,要沿着海岸线南下,不用惧怕深海里风浪大的问题。”

看着赵持满那两眼放光的样子,李逍知道自己没有理由再拒绝的。

况且这个提议确实让人很心动啊。

“找个合适的目标,突其不意,攻其不备,咱们干他一票,见好就收,打完就撤!”

“没问题。”赵持满痛快的一挥拳头。

“那我先让老王找个合适的隐密地方先靠岸。”李逍道。

赵持满点头,“今晚我亲自挑一队人上岸,先侦察一下,找个合适的目标。”

简单的商量过后,李逍跟赵持满就定下了要干他娘一票的大胆决定,先在附近海岸找个隐蔽的地方停靠,然后赵持满带人去侦察适合的袭击目标,先个离海岸近,不大也不小的城池,最好是没什么防御力量且还比较富庶的城镇。

“船靠岸后,我带佣兵们上岸先休整,等你找好目标回来,正好有力气干活。”

“干他娘的。”赵持满兴奋的道。

第349章 浿江口

赵持满乘着夜色走了,带着一支五十人的侦察小队,一群由关中刀客、山东响马和江南水贼组成的狠人小队。

三条大船停在一座小岛边。

这是一座无人的小岛,但却也不小,只是不见人烟。

船只停在岛上的一处湾内,隐蔽起来。

在船上摇摇晃晃了一天的船员们,高兴的踏上了坚实的大地。有些人已经习惯了船里的摇晃,结果下了船,踩到地上后,还感觉天地都是摇晃的,倒不会走路了,走几步结果自己摇摔跤了。

做为船队的最高指挥,李逍派出一队佣兵负责搜寻岛上,然后安排其它的人寻找水源、捡拾干柴。

老王经验丰富,他带着几个人划了条小船出去半天后回来了。

“我知道这是哪了,浿江口附近。”老王很激动,他划着船在夜色下靠近了陆地海岸,很快就找到了参照物。做为跑了一辈子朝鲜半岛航线的老家伙,他马上判断出了自己所在的位置。

李逍也知道浿江的位置。

事实上,大唐有许多人知道这个浿江口,不因为其它,而是当年隋朝一百一十万大军征讨高句丽久攻辽东城而不下,于是杨广派出了一支三十万人的偏师绕城深入直攻王城平壤。

当时杨广要求他们快速进攻平壤,结果士兵携带的粮食器械等太多,负重多行军却要快,于是许多士兵偷偷的把粮食器械给埋了以减轻负担。

谁料狡猾的高句丽人却来个避而不战,故意诱敌深入,隋军长驱直入,结果最后就是在浿江口遇到高句丽人的埋伏,半渡而击,眼看就要到平壤城下了,隋军不免轻敌大意,结果被高句丽军埋伏。

隋军失利退却,结果这个时候出现了大麻烦,他们来的时候太快,都以为可以直攻入平壤,于是纷纷嫌背负的粮食辎重太累全都扔路上了。

这个时候遇阻浿江,距离辽东城大本营足有千里之遥,孤军深入,无粮可用,大军成了一支饥军。

向平壤进攻已经无望,浿水河成一道天险,高句丽军以江为阻。最后无奈隋军只得后撤,这个时候高句丽人便开始尾随追击,隋军断粮,再无战心,结果就成了溃败。

最终,三十万隋军崩溃,最终撤到辽东城下的,不过几千人而已。

浿水,也因此一战成名。

后来隋唐两个王朝数次征辽,隋唐几度派水师直攻平壤,都是从浿江口登陆的。

因浿江口上游不远就是高句丽王城,因此这条江也被称为王城江,历史上这条江后来也名大同江。

在汉书地理志上还曾记载过汉朝曾在这里设置了乐浪郡浿水县,地界在浿水西至增地入海。

隋书高丽传,高句丽都于平壤城,亦曰长安城,东西六里,随山屈曲,南临浿水。

在半岛历史上,汉朝曾经在此设立过乐浪郡。

后来浿水为百济所有,两百多年前,百济与高句丽在浿水发生大规模的战斗,高句丽人彻底的占领了汉江以北的地区,从此高句丽人大举南下,进而迁都平壤,建造了长安城。

而也是在那一战后,百济不再单独对抗高句丽,开始与一直觊觎半岛的倭国结盟,而新罗则实行了依附高句丽的策略,半岛在很长时间内形成了高句丽新罗与百济倭国两大集团的对抗。

再到后来,高句丽称霸半岛北方,最后百济又与新罗联盟对抗。再到后来,新罗依附大唐,而百济转而依附高句丽,形成了一个新的对抗集团,唐新罗同盟,对高句丽靺鞨百济倭同盟。

今晚的月色不错。

月光如水银泄地,微风徐徐。

李逍听着老王的汇报,一边悠然的烤着一串烤肉。

肉是刚才搜岛的人猎回来的鹿肉,这岛挺大,上面有许多飞禽走兽。浿江虽然如今成为高句丽的腹心之地,但这里毕竟是江口外的海上。

据史载,高句丽历史上被唐灭亡之时,统计有户口六十九万余户。近七十万户,不到五百万人口,听起来好像挺少的。

但要知道,在大唐初立之时,全国的户口其实也才一百多万户而已。此时唐立国几十年,户口恢复到三百八十万户,但距离隋朝强盛之时的八百九十万户还是相差很大的。

高句丽立国数百年,人口也不少,不过在与隋唐持续百年的战争里,损失了大量的人口。仅太宗贞观末年亲征辽东,攻破十座城池就获户六万,口十八万。

在隋唐两朝对高句丽的战争里,高句丽的人口损失是极大的,损失以数十万计算。

不过高句丽数千里之地的疆域,才几百万人口也确实不多,再加上浿江口又曾是隋唐时水师进攻平壤的必经之地,导致这里的江口海岛基本上无人。

鹿肉很肥美,想当年这岛荒岛也许曾经有过许多渔村渔民,但因战争最终让这里成了一座无人荒岛,成为了野兽的自由之地。

大滴大滴的油脂滴下,引的炭火扑哧扑哧的更加旺盛。

李逍拿出自己的烧烤料包,从里面取出孜然粉、辣椒面、胡椒粉、芝麻、细盐等撒上。

老王使劲的嗅了嗅鼻子,以前跑老航线,经常许多天才会靠岸补给一次。在船上吃的差是常事,甚至喝的水都经常是发绿臭了的。

哪有条件如李逍这般讲究啊。

“阿郎这佐料好神奇,加入之后,这鹿肉真香。”

“那可不,对吃我可是很有讲究的,你现在看到的还只是简单的烧烤料,我船上还有更厉害的烧烤酱料呢,各种味道的都有,直接拿酱料腌制要烤的食物,然后烤制,更加入味。”

有烤肉再来点酒,那真是爽快。

李逍把一串烤的外焦里嫩的鹿肉烤串递给老王,结果这家伙一点也不怕烫,抓起来就是一撸到底,虽然很烫,却是呼噜噜的连吞带咽,一下就给干没了一串。

“你这样吃能品到味吗?”李逍皱眉问。

“好吃,确实好吃。”老王舌头伸出来一抹,还不忘记把嘴唇上的油脂给舔掉。

“老王啊,我觉得这个岛其实很不错啊,你看啊,这里距离大同江口不过百里左右,最近的海岸才三十里。这岛挺大,上面还有山有溪流的,不缺淡水,甚至还有许多野兽可猎,又有不错的湾可停船避风。”

老王眼睛依然盯着李逍烤架上的鹿肉,眼睛也不转一下,“郎君有什么想法?”

“想法自然是有一点的,我觉得这岛条件不错啊,距离赤山不过五个时辰航程而已,我想在这里修个寨子,然后多干他几票。”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高句丽人虽然也有船,但没真正的水师,就连唐军都没有什么真正的水师。虽然历史上,隋唐军队都曾几度浮海东渡,偏师直攻平壤,但那都是乘着夏季之时的季风,算好没风浪,然后就扬起帆顺风吹过来,所谓水师其实不过是各种大大小小的船,主要是以载人载物为主。

船上也没有真正的水师军队,都是些上船的陆军,作战方式也是下船上岸打仗。

在这种情况下,以前中原军队虽然能渡海东征,但来容易回去难,来的时候直接借风吹过来,而回去就得沿海岸线慢慢的走了。

唐朝都没有真正的水师海军,高句丽人自然更没有。

李逍也没水师,但正因此,李逍认为自己占住这座离海岸几十里的海岛,高句丽人也奈何不得他。

不说高句丽人能不能知道他藏身这座岛,就算知道了,高句丽人又能奈他几何?靠几条小船过来攻打他吗?

不能封锁、不能拦截,强攻当然也没多少条件,因此李逍短期占据此岛做为他的临时根据地,多干几票理论上是可行的。

等到高句丽人摸清了他的位置、虚实,真的调集许多船,带着许多兵马来攻,那时他大不了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啊。

“我觉得这想法可以。”老王是个胆大的人,胆子不大也不敢驶入深海。“这荒岛长久经营不行,但临时用用还是可以的。我愿意多跑几趟,反正这里到赤山也就五个时辰而已,正好白天跑,晚上休息,头天去第二天回。”

老王现在有了几样航海宝贝,正跟个得了新玩具的孩子一样,巴不得整天往返黄海两岸呢,哪会嫌累。

李逍把一串烤好的鹿肉拿起递给老王,老王高兴的接过,又一口撸掉了。

据说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奴隶制度发展的巅峰时期,最厉害的时候,长安城里,奴隶的数量占据了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长安百万之家,每四个人里就有一个是奴隶。

长安城有名的奴隶是昆仑奴、新罗婢,以及不少倭女和波斯胡女,有钱的富贵之家,家里若是没有几个长的黑屈屈的昆仑奴和新罗婢、胡姬,那都没面子。

唐朝奴隶的地位也是极低的,律比畜产。法律规定了他们卑贱的地位,各地都有专门的奴隶交易市场,和牛马是在一起交易的。

李逍准备抢点人送到赤山去卖,赤山现在空荡荡的,但如果有大量奴隶在赤山出售,那赤山肯定会马上热闹起来。

第350章 新罗婢

大唐的奴隶交易都是在牛马市里,但奴隶买卖却比牛马买卖赚钱的多。唐人对奴隶需求极大,尤其是长安这样的都城,但凡有点家业的人,家里肯定要有奴婢的。

蓄奴役奴,这是唐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唐人的奴隶,甚至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有专门服侍人的,也有专门从事生产的。

奴婢也分三六九等,按照市场所需不同的奴隶价格也不同,贵重的奴隶有的如同宝马一样值钱,而一些老弱奴隶却又便宜的惊人。总的来说,那些有技术的奴隶、或者有姿色的奴隶,又或者强壮有力的奴隶是比较值钱的。而一些年幼条件不错的幼奴,也比较受欢迎。

奴隶制度是残酷的,把人当成牛马。

大唐做为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强盛最开放的朝代,却又同时是畜奴最多的朝代,不得不说其中也是有点关联的。

其实说白了,这就是赤果果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唐人尚武,就如狮子猛虎一般是吃肉的。

没有谁觉得拥奴哪里不对,在大家的认知里,人从来就没有什么生来公平可言,人生来就有三六九等。生在帝王家,那便出生就是王,生在公侯之家,将来必定能够蒙荫入仕为官,而你若生在奴婢之家,那打小就只能是卑贱的奴婢。

唐人的奴隶来源五花八门,有战败的敌国俘虏,有叛乱的士兵,犯罪的官员家人,还有贩卖而来的外族。

甚至在岭南、西南等地,有许多汉人豪强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捕西南蛮夷为奴,贩卖到中原。比如说在岭南数代为土皇帝的冯氏家族,他们虽是汉人,但与俚人联姻,形成强大的当地豪强势力,他们就喜欢攻打一些不听话的俚越小部落,击败后就把别人全都发卖为奴。

天色将明的时候,赵持满回来了。

出发时的一个小队完好无损的回来了,他们去的时候只划了三条小船,回来的时候却驾着十来条船,而船靠岸后,发现舱里满满当当的都是战利品。

“看样子收获颇丰?”李逍笑着迎上前。

赵持满也很兴奋,“我们一路洗劫了三个渔村,其中有个还不小,因此收获还可以。”

他的还可以其实已经是很谦虚了。

经过一番清点,赵持满光船就抢了十三条,有大有小,其中十条渔船,另有三条商船,渔船不大,但商船不小,这是高句丽人自己的商船。从百济回平壤的,结果在浿江口的一个渔村歇息补给的时候,被赵持满顺手牵羊了。

抓了三百多个俘虏,清一色的年轻女子。

“抓的人多,带不了太多,所以我只留了年轻女子。这些女子虽是高句丽女子,但送回中原,可以充当新罗婢女卖,能卖个好价。”

新罗婢是大唐很火的一个奴隶品牌,比后世的菲佣还火,长安城里的富贵人家,都以拥有新罗婢为有面子。

据说一个优秀的新罗婢女,价格比一匹马还贵,能卖到四到五万钱。而一个普通的岭南蛮奴,却只值万钱不到,这还得是个年青健壮的青年男奴。

两相对比,就知道差距了。

赵持满以前家里就有不少新罗婢和昆仑奴,因此他对这些是很清楚的。出发时只五十人的侦察小队,带不走太多俘虏,于是他干脆就只留了年轻的高句丽女子,其余老弱和男子都不带。

三百多个年轻女奴,就算是假的新罗婢,但简单包装下,起码也是能卖到两三万钱一个的,一个就算二十贯保底价,三百个也能卖六千贯钱。

才一夜的功夫而已,五十个人的侦察队,就收获了价值六千贯的战利品,怪不得说这是暴利呢。

除了这些高句丽女子,赵持满还带回来不少战利品,有洗劫村子夺到的布匹、铜钱,还有那三条商船上的满载货物以及一些金银。

“那几个渔村挺穷的,除了破破烂烂的房子,就是点牲畜了,家里除了些破烂衣物,就只有点布匹或者点零星铜钱,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李逍倒觉得正常,高句丽人不可能比唐人还富裕,毕竟这只是几个小渔村,而渔民向来是比种地的百姓还穷些的。

一个穷渔民家,值钱的除了条渔船估计就只有那几张渔网了吧?

他们家连口铁锅都没有,怎么又可能会有金银呢?

赵持满顺手带了点鱼干回来。

相比起来,还是人口才是值钱的东西。

“二哥,你觉得这趟还顺利不?我有个初步的想法,打算暂时先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让我们的人乘船沿岸劫掠抢人。”

李逍打算用倭寇的那种套路,乘船沿岸袭扰劫掠,不攻大城,就突袭一些小村庄小集市,那些高句丽人也穷,经赵持满这趟收获,让李逍想到就抢人。

“只要人口,除了老的病的不要,其它的不论男女孩童一律都要。”

高句丽女子送回去冒充新罗婢卖,高句丽男子也是能当壮劳力卖的。

这年头毕竟通讯方式落后,李逍有船,沿海岸突袭村庄集镇,完全可以好好的干上几票。等高句丽人反应过来前,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干上几票大的了。

赵持满没有觉得抢人不好,他这趟出发都抢了三百多人了。他不但抢人还杀人呢,袭击了三个村庄市集,除了带回来的这三百多女子,剩下的可是都被他杀掉了。

杀人他也没觉得不对,反正杀的是敌国之人。

与其放了,还不如杀了呢。

想当初,隋唐两朝数次征讨辽东,死在高句丽的中原男儿不知道多少,更别提高句丽立国数百年,从吞并汉之四郡到侵袭辽河两岸,更不知道杀过多少汉人。

“要是人手多点就好。”赵持满感叹高句丽人完全无防备,太好抢了,可惜人手不多,抢不过来,看着那么多高句丽人等着抢却抢不过来,他觉得很失落。

李逍笑着道,“这个你不用操心,你今天带回来这么三百多个高句丽女奴,那两条船上的人不知道有多么羡慕呢,我们不提,他们估计都也想效仿了。”

看着别人大把轻松的赚钱,谁不羡慕呢。

果不然,三百多个高句丽女奴一带上岛,乘风号和破浪号上的薛程柳刘崔卢等好多家的代表就找上门来了。

他们也想上岸。

“可以。”李逍一口答应,“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得统一行动,听从指挥。不能乱哄哄的一窝蜂似的,否则到时出了差错诸位有人丢了性命可就不划算了。”

统一行动,统一指挥,甚至抢到的战利品最后统一分发,这就是李逍的条件。他们答应,李逍就带他们玩,不答应,李逍就不管他们,他们爱怎么玩那是他们自己的事,玩出了事李逍也不管。

各家虽然加起来也有近千人,但真正的拿刀护卫不多,他们还指望着赵持满这个狠人带队呢,自然也就都一口答应了下来。

于是最后,李逍跟赵持满把三条船上的人清点整理了一下,最后整出来一支八百人的队伍,分成二百人一团。

本来要整出一千,一千二也行,不过最后李逍还是觉得人太多了也不好,贵精不贵多,八百人四团,一团留守做预备队随时支援,剩下三团兵分三路刚刚好。

李逍亲自坐镇这座海岛留守,而赵持满自领二百人为中路,另外薛程两家各挑一名护卫队长做团长,分领左右路。

“不要想着搞大事情,只沿岸突袭村落集镇,若是有城防的城池则不可强攻,得手之后要迅速撤回,不得逗留延误。”

一团四队,一队五十人,按的是府兵的组织形式来组织这些护卫们。

为了让这些人勇敢些,李逍还早早定下了分赃的协议。

各家按出的人手分赃,所有战利品先归公,然后拿出三成来做为那些捕奴队员们的奖励,剩下的七成则按约定比例分给各家。

这一条得到大家同意。

李逍还跟大家约定,若是行动中有伤残的,各按标准抚恤补贴。比如死了的,给一百贯抚恤。若是伤了,则按轻重不同给予补贴。

总之,大家尽管放心去抢,不用有后顾之忧。

就算是在岛上留守的这些人,一样会有分润,只是肯定没那些出战的人多而已。

“开发缴获要归公,行动要听指挥,谁若是敢私下行动不听指挥,私藏战利品,到时可别怪我不客气啊。”

薛程两家的船上,总共有十三家勋戚权贵家的人,这些人家在长安城里那都是排的上号的,不过这次他们的人少,李逍一家就有八百人,哪怕在行动的四团八百人里,只占有四百,但也足足占了一半。

人多自然话语权就大。

李逍可不管他们是什么京兆杜氏还是河东薛氏,又或者是清河崔氏之类的,你既然要跟着我一起玩,你就得听我的规矩行事。

“诸位,我再重申一次,这里是战场,你们是去打仗,别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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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上了贼船

这是一座无名的荒岛,据被俘虏来的高句丽女子交待,这里以前好像叫做草岛。

李逍不喜欢这个名字,他觉得这里应当叫皮岛比较好,皮一下比较开心嘛。他记得历史上,明朝与后金交战那些年,在朝鲜半岛旁边就有一座皮岛,一个叫毛文龙的将军在那里开辟了一块敌后根据地,跟后金打游击,深得游击精髓,经常弄的金钱鼠尾巴们苦不堪言,可惜后来这位老毛却被一个叫袁大头的捧着把尚方宝剑给砍了。

亲者痛仇者快啊,自那之后后金就再无后顾之忧,可以放心的攻入关中了。

据说皮岛其实很小,但是老毛却把那里经营的很好,不但在那里练兵、收取辽东汉民,甚至还把那里弄成了一个很火的贸易港,不但跟朝鲜人交易,有时甚至也跟后金的商人们交易。

靠着一个小小的皮岛,人家养活了东江镇一支军队,根本不指望朝廷的粮饷,实在是不容易啊。

李逍觉得老毛值得纪念,因此他坚决要把这座草岛改名为皮岛。

海上的飘的人都更喜欢呆在坚实稳固的陆地上,船只停在岛湾里,大家就在岸边的树林子里安营扎寨。

大家给李逍扎了一座挺舒适的营帐,帐里两棵树之间挂着船上常用的吊网,还用砍下来的树木做了几把很粗糙的椅子,配上那同样粗糙的桌子,也很有一股子清新北欧风格。

地上挖了一个火塘,架着一个铁撑架,上面架了个铜壶。

李逍在煮茶,张葱刘蒜则在一旁边烤肉。

几个高句丽女子跪坐在下面唱着不知名的曲子,唱的很一般,也听不懂唱的是什么,但能听到里面有股子悲伤的味道。

他捏着下巴,仔细的审视着她们。

“刺史瞧上哪个了,让她留下来侍寝就是了。”来自清河崔氏的一位管事说道,这家伙据说是崔河清氏的一个旁支庶子,却没有半点士族名门的风范,魁梧高大,还有点胡人混血,说起话来也是相当的直接。

因为程咬金的妻子是清河崔氏,所以这次清河崔氏也搭了他们家的顺风船,不过五姓子对于捕奴抢人却也是一样的热衷。

“侍寝?”李逍摇了摇头,“这些都是我的财产,可不能轻易的损伤。再说了,一群可怜人罢了,何必折磨她们呢。老崔啊,你不会刚出海,就管不住自己那话儿吧?我跟你说,这些人可都是我的财产,你若损害我的财产,可是得赔偿的。”

“就几个高句丽女奴算不得什么吧?”崔十八吐了口唾沫,“我还没偿过高句丽女人的滋味呢,要不刺史送我两个,或者卖我两个也行?”

李逍脸色不快,他目光盯着崔十八吐的那口唾沫,他最讨厌人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了。

登上这座岛,决定在此临时驻扎后,他第一条命令可就是让人挖厕所,禁止随地大小便,并要求不得污染饮用的溪流水,还要求他们先烧开溪水再喝。

张葱不声不响的拎了把铲过来,铲了块土把崔十八的痰盖上了。

崔十八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刺史,我这有块玉,价值百贯,这四个高句丽女奴卖给我?”

李逍瞧也没瞧他解下来的玉,“你觉得我稀罕你这块破玉?崔十八,我是看在程家的面子上才带你一起玩,并不是因为你那什么狗屁清河崔的名头。再说了,你以为你能代表清河崔氏吗?你不过是清河崔氏的一个婢生子,一个不被清河崔氏承认,在崔家只是个奴才而已的家伙,你有何资格这样跟老子说话?”

他的话如刀子一样刮过崔十八的脸面,崔十八脸色胀红,脖子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这是他内心最不愿意面对的事实,他在外行走,确实顶着清河崔的名头,以清河崔的庶子自称,但实际上,他在清河崔氏家族里,根本没资格如此自称,他不过是婢生子,他只是个奴才而已。

被人揭破,他恼怒异常。

但眼前这人他又不敢触犯,那是根本不把五姓子放眼里的人,太原王氏河东柳氏许州崔氏,可是已经有三个名门士族被他弄惨了。

崔十八咽了咽气,换上一张难看的笑脸。

“使君误会了,崔某岂敢触犯使君,刚才只是一个玩笑而已。这块玉确实能值百贯,就当是我的赔罪之礼,还望使君收下。”

李逍挥挥手,“你自己留着吧,刚才我话虽有些重,但也是跟你们丑话说在前头,我等如今出海,此处乃是高句丽,这不比中原,我等虽然同行,但你们毕竟不是我的属下,可有些规矩还是得有的。我不管你们是真的清河崔氏子也罢,还是荥阳郑氏、范阳卢氏、南阳刘氏之类的,但既然与我同行,就得守我规矩。”

他指着那几个高句丽女奴。

“这些人虽然是卑贱的奴婢,但在我的营地里,她们也是有尊严的,我的营地禁止奸**待,谁敢违背我的规矩,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一旁的各家代表纷纷点头,陪着笑脸。

李逍脸色好看了一些,“愿守规矩,就跟着我一起赚钱发财,若是不守规矩,那么可以退出,我可以王船长送你们回登州。”

“刺史言重了,崔十八是个混人,也就是开个玩笑而已。这些高句丽女子长的也丑,还瘦不拉叽的,谁会真有兴趣啊。”有人道。

又有人接话道,“对啊,何况这些还是刺史的财产呢,谁敢伤害?”

这些人其实也很聪明,虽不知道李逍哪根筋不对,把几个高句丽女奴看的这么重,但大家出来是为求财。如今跟着李逍在这里能够大赚一笔,谁又愿意为了几个女奴而伤面子,更不愿意因此被李逍赶回去。

别看大家表面光,但在各自家族里也是没什么地位的,要不也不会带队漂洋过海的出海东来了。就这样回去,大家也交不了差啊。

“既然大家有此觉悟,那很好。”李逍微微笑着,突然又道,“此处虽还未入武珍州,但已经进入朝鲜半岛境内,朝鲜半岛按朝廷此前设置,已划入我大唐第十一道安东道。”

“现在我以大唐安东道经略使的名义,下令将此前整编的四团八百人征召为我的经略卫队,从现在开始,尔等就是军人,一言一行俱要严格遵守军令。”

“七杀五十四斩军令在,违者杀无赦!”

李逍这一手,把他们弄了个措手不及。本来大家是搭李逍的船队去百济,要去种地开矿经商的,结果半路上李逍要在这里一票,大家挺开心的。

谁料这捕奴队刚拉起来,李逍现在找了个由头居然把他们都征召为他的经略使卫队了。

这他娘的太始料未及了,崔十八等人都感觉好像已经上了李逍的贼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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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章 见好就收

这年头没有人人平等的说法,奴隶更是法律明文规定如同畜产。但李逍不喜欢别人虐待奴隶,他能接受奴隶做为财产,但不能接受别人虐待。

就如同李逍会养动物也会吃肉,可他对动物也会有爱心,同样不能接受那些什么残忍的吃法。

当然这也不是什么标准,只不过是自己的态度。

他现在是这支队伍里地位最高的人,他就有权按自己的喜爱来制订规矩。

做为安东道经略使,名义上他是大唐朝廷在整个安东道的地方武装总司令,他也有权组建地方武装。

此处虽然还属于敌占区,但名义上也是他李逍经略使府的辖区,从踏入朝鲜半岛范围内的那一刻起,他李逍虽然还没有正式上任武珍州刺史,但却已经就任安东经略使了。

李逍把那三百女奴列为自己的私人财产,禁止别人损害自己的财产。他将她们单独关在旁边的营地,派人看守。

对于将她们劫回来的佣兵们,李逍倒没亏待。

“老规矩,三成归出战的佣兵所有。等这些奴隶运回登州出售之后,售得钱款扣除运输等成本后,所得之中的三成将归你们,一文都不会少。”

赵持满本来还担心李逍的行为会让那些亡命佣兵们不满,这下倒是放心了。不管怎么说,李逍做为这支佣兵团的所有者,他花费也不少,因此独占七成别人也不会有意见。

“三郎,我支持这个分法。佣兵的这三成我有个提议,这三成奖励,我提议从中再拿出三成来做为行动时大家表现出色的奖励,又拿出两成来做为行动中受伤和阵亡者的抚恤补贴,剩下的五成,则给佣兵们平分,你以为如何?”

从中拿出一些来做为奖励,这没问题,有激励制度,才能让佣兵们更好表现。而拿出一些来做为阵亡受伤的抚恤津贴,有善后制度,才能让佣兵们后顾无忧。

“二哥想的周到,就按你说的做。”

李逍把那四团人马征召为经略卫队后,他们就变成了军人,李逍可以名正言顺的用军法来约束他们。

第二天一早,老王与另两位船长各驾一条船,把三个团分别送往附近三处海岸登陆行动。

李逍带一个团的人负责留守皮岛,剩下的其它人则开始修建营地。

赵持满他们的行动效果不错,严格按照既定策略,决不深入内陆,也不强攻那些大城险寨,每次乘船登陆,突袭那些小村镇,抢完就走,绝不逗留。

老王他们每天负责运送卫队登陆,然后再把抢来的人和财产运回皮岛。

皮岛上的留守的人则负责把抢回来的人和财产分类登记,并对那些受伤的队员进行治疗。

不过短短十来天时间,皮岛上已经初具规模,拥有了一座简易的船码头,一座临湾建设的木寨营地,里面树木建成的宿舍、食堂、厕所、医院、仓库,甚至还有内部小卖部,简直是座微型的小镇。

李逍甚至还建起了个简易的小球场,无事之时打打球、游游泳,十分惬意。

因为太过顺利,李逍甚至又征召了一批人,新组建了六个团,于是现在皮岛上的安东经略府,拥有了十个团两千人规模的经略卫队,这十个队轮流出击,交替回皮岛休整。

高句丽人浿江口沿岸简直到处都是筛子,根本就没有什么像样的防御。

对于根本无意去攻打大城镇的李逍他们来说,这沿岸简直处处是目标,如入无人之境,想打哪就打哪。

甚至在他们已经行动了近半个月后,这一地区的高句丽人还没搞清楚状况呢。他们发现不少沿岸的渔村集镇出了事,但根本不知道来的是唐人,还以为是哪里来的一伙凶恶海贼呢。

高句丽沿岸有海贼,这不稀奇,这些海贼里既有新罗人也有百济人还有倭人,甚至有高句丽自己人,也有些中原人。

这些人来源五花八门,有犯下罪行逃亡者,有曾经进攻高句丽时溃败的败兵等等,有些人甚至亦商亦盗,表面上可能是正经海商,但随时可能摇身一变就成了一群凶恶的海贼。

并没有半点迹像表明,浿江口沿岸地区发生的一系列袭击,是来自海对面的唐军所为。

事实上,唐朝的水师部队,已经有起码十年没有出现在浿江口了。虽然去年起,唐军水师数万人出现在了南方的百济海岸线,还有一支数量更大的唐朝步骑出现在辽东,可却没有唐朝水师再来平壤。

或许是因为中原汉人数次派水师直攻平壤,都从未成功过,所以他们不再来了。

层层报到平壤都城平安城中,高句丽朝廷下令浿江口沿岸官府严查这些胆大海贼,同时令各地城池加强警戒。

可各地的高句丽人并没发现,这支如幽灵一般来无踪去无影的海贼,其实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距离浿江口只有百里,距海岸也不过三十里而已。可是因为早些年的中原水师多次来攻,早就导致沿海许多岛屿都荒掉了。

如皮岛一样的荒岛到处都是,海上真真假假的海贼也有不少,结果就是高句丽人依然对李逍他们一无所知。

忙碌了半个月,十个团轮流出击,战果也是相当丰富的。

如今的皮岛上,已经有了近万人口。

其中李逍他们自己人有两千多人,剩下的七千多都是掳掠来的。最开始的时候,他们只抢高句丽女人,到后来干脆见人就抢,除了老的走不动的,只要是五十岁以下的,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通通都抓回来。

甚至攻破村子后,他们养的猪啊牛啊羊啊鸡啊鸭啊,晒的鱼干啊,仓库里的粮食啊,也是一点没浪费。

要怪就怪高句丽人的反应太慢,每次让李逍的人有足够的时间搬空被攻破的村子。

“岛上人太多了,我觉得有必要先用船运一些人回去。”

赵持满对李逍建议,虽然也抢了不少牲畜粮食回来,但上万人在岛上,每天消耗还是很大的。而且高句丽奴隶越来越多,也不易管理。

“我觉得我们的行动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虽然还没有情报表明高句丽人发现了我们的位置,但我觉得离他们发现我们已经不远了。与其等到那一天,不如我们见好就收。”

李逍不是那种贪得无厌之人。

见好就收的道理他是懂得的,这回已经是相当赚了,抢到了七千多高句丽人,虽然不是第一批那样都是年轻女子,可也是相当不容易,这个结果,甚至就是所有人都没想到过的。

谁能想到能抢到这么多人呢,而他们的损伤几乎是没有的。

想当年太宗皇帝亲征高句丽,十万精锐征辽,攻破十余座高句丽城池,最终不过是得户十万,四五十万人口而已。

而李逍他们这支拼凑起来的乌合,居然在半个月内,没什么损伤的就抢到了七千多人口,这是多么巨大的战果。

他们甚至没有攻过一座有士兵防守的城池,没有打过一场硬仗,就是乘船各处沿岸登陆,然后突袭,再搬迁。

这段时间,他们都几乎搬迁空了浿江口附近百里海岸了。

一船运七百奴隶回去,这么多人,都得三条船满载运上三回。

不过这样的好事以后很难再有了,高句丽人这段时间反应虽然慢了点,但已经在拉一张网,这张网也越来越紧了。

高句丽人有了防备后,以后还想再有这样的便宜事就比较难了。

一旦真的跟高句丽军队正面接触,那他们这支乌合可就没有便宜可占了。甚至若是让高句丽人查明了皮岛的情况,派大军来攻,李逍也是很难防的住的。

所以趁敌人还没有找到他们之前,溜之大吉是最上上乘的选择。

“七千多奴隶呢,这下真是发了。”

皮岛上,所有的唐人们都是个个咧开着大嘴,笑的合不拢了。

这么多奴隶,哪怕价格会有三六九等,但是总的下来也是笔巨大的财富。

一个没什么技术的普通高句丽男奴,只要年青,那么值个四五万钱不在话下。哪怕是个四五十岁不再年轻的男奴,也起码能值个一两万钱的。年青的女子也挺值钱,年幼的奴隶也还行。

如果按均价十五贯一个来算,那这么大一批奴隶价值十万五千贯钱。

这还没算上这段时间搂草打兔子其它的收获,攻破了大小上百个村子,抢的牛羊鸡鸭这些不少,另外金银铜钱布匹这些也是有一些的。

哪怕全忽略不算,那也是起码十万贯的巨大收获。

拿出三成来给那些捕奴队员们分成,李逍等这些人还得能七万贯,按各自出的人占比,李逍是占五成的。

他一个人就预期能分到三万五千贯,哪怕除去一些其它的开支,李逍这半个月也能赚到三万贯。

这世上还有什么买**这个还更赚钱?

挖金矿都没这么赚钱,皇帝赏赐个铸钱炉子都没这么赚。

大唐有一百座铸钱炉子,但一年仅能铸钱三十余万贯,一座炉子才铸三千来贯钱一年,而铸钱成本是很高的,铜料钱、工钱,这年头铜又贵,铜钱偏偏用料又足,加上运输不便,有的时候铸出来一炉钱,还得亏本呢。

“真想再干几票呢!”

崔十八等人在心里算过各自能分到的数额后,也都无不有些不舍的感叹道。

“再干就有可能把本都折在这了,见好就收吧,明天就开始把奴隶往登州赤山浦送。争取三天内把人全运走,五天后我们全部撤离皮岛。”李逍有些艰难的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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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广而告之

长安。

城南长安报社。

代社长玉濑正在修稿,修的是封神榜的稿子。李逍虽然离京了,但长安新闻报却依然还是每旬一刊,十天一到就得刊印一期这是不能断的。而现在封神榜在长安已经是妇孺皆知,口碑极好,尤其是还有楼观道在后面推波助澜,更让封神榜成为了神作。

如今长安城里靠着封神榜吃饭的人都有了一大堆,这些人专门在茶楼酒店青楼里说封神榜。

长安新闻报十天才出一期,封神榜也是十天才连载一回,每次只更三章一万字。对于好多喜欢封神榜的人来说,这个连载更新速度也太慢了一些。

城南的长安报社如今天天有人来催更,甚至有土豪愿意一掷千金就为能够先睹为快的。

当然这个目的是无法满足的,虽然他们确实出手大方,可就是玉濑也没办法赚这钱,因为封神榜的作者是李逍,而李逍在外地,虽然一直会送稿子回来,但每次都是勉强赶上发刊而已,根本没什么存稿可言。

最近这个家伙甚至更懒了,送来的稿子都不是他自己笔迹,明显找人代笔的,更可恨的是写的很乱,好像是他口述有人记录,然后根本没有整理修饰过。每次拿到稿子,她还得费力的整理修饰。

若不是如今她也成了封神榜的书迷,想要第一时间看到最新的稿子,她才不愿意做这苦差事呢。

今天的稿子里写的是哪闹海,哪吒在海边嘻戏,正好遇到东海龙王三太子出来残害百姓,哪吒大怒,打死了三太子还抽了他的筋,东海龙王大怒,降罪于哪吒父亲,兴风作浪、口吐洪水·······

看的正爽,后面却没了,未完待续!

简直是气死人不偿命。

玉濑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回这样的事情了,每次一看到未完待续这四个字,都能让她气的跳脚。

可气归气,却又无可奈何。

书都在李逍脑子里呢。

“社长。”

一名编辑在外面敲门,在报社里,玉濑更喜欢大家称呼她为社长。玉濑抬起头,“何事?”

“大慈恩寺、大兴善寺、青龙寺、卧龙寺、净业寺、草堂寺等长安六大寺庙的人又来了。”年轻的编辑有些无奈的道。

长安新闻报依借着封神榜的火爆而销售大火,发刊量不断增长,如今已经稳定在了每旬三千份的稳定销量,十分喜人。

不过封神榜虽火,也让长安报社有了楼观道这样豪爽的广告大客户,但同时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封神榜是道家喜欢的故事,这对崇道很有帮助,但却无形之中在贬佛。

佛家自然是不高兴了。

在佛家看来,封神榜不过是又一本老子化胡经,只是相对而言,这本封神榜写的更加的平易近人,更加的通俗易懂,也更得普通百姓喜欢,传播更广。但也正是因此,也对他们佛家的伤害更大。

一个非常直观明显的表现,就是现在长安城里各大佛寺的香火不如从前旺盛了,而大街小巷,大家开口闭口谈的都是封神榜,谈的都是截教阐教大仙。

断人香火,这好比挖人祖坟啊。

和尚们哪里肯?

长安城中佛寺众多,虽然说大唐更尊敬道教,但佛教其实也依然还有不少忠实的信众,依然拥有许多香火旺盛的寺庙,甚至规模极大。

长安城里有楼观道的宗圣观,同样也有许多佛家大寺。

那位编辑说的六寺,就是如今长安城里最有名的六大佛寺。

比如这大慈恩寺,在城南静昌坊,与长安报社相隔不远。这座佛寺里有大雁塔,虽然这座寺庙兴建的时间不长,但如今却很有名。

因为这座寺庙的住持是三藏法师玄奘,八年前还是太子的当今皇帝李治为追念母亲文德皇后长孙氏而创造了慈恩寺,还特意请来了三藏法师玄奘总持寺务。

大慈恩寺也是长安三大译经场之一,是现长安城里最有名也最宏丽的佛寺,玄奘法师在这里主持寺务,领管佛经译场,还创立了汉传佛教八大宗派之一的唯识宗,让这里成为唯识宗的祖庭。

其它五寺也都很有名,比如大兴善寺那是密宗的祖庭,也是长安三大译场之一,这座佛寺位于城东靖善坊内,原建于晋武帝时,原名遵善寺,后来隋文帝建大兴城,迁入新城,占城内靖善坊内一坊之地,取城名大兴二字,取坊名善字,赐名大兴善寺。

这座佛寺,如今是长安城中寺殿崇广,为京城面积最大的佛寺。

其它几座寺庙,几乎都差不多,名气大同时也相当的宏丽庞大。

和尚们看着各家寺庙如今香火大受封神榜影响,于是联合起来,一起来找长安报社了。

若不是因为长安报社如今的代社长是玉濑长公主,只怕和尚们早就不客气了,虽说唐初更尊道,但佛的地位也还是很超然的。

一般人还真不敢硬惹他们这些方外之人。

但玉濑不一般,她是皇帝的妹妹,而且很得宠。

玉濑一听是秃驴们很不高兴,她年轻的时候,曾经迷恋过三藏法师的弟子辩机和尚,有过一段情。那个时候,她爱乌极乌,也毕竟喜欢佛家。

但后来辩机被斩,玉濑也就不喜欢和尚们了,她现在已经是入道家门下,是个修行的女道。

“你去跟他们说,我们长安报社只是连载封神榜这本,书中的观点并非我们报社的态度,我们是中立态度,无意介入佛道之争。”

“上次我们就这样跟他们说过了,可这次六大寺一起前来,只怕是不肯善罢甘休啊。”

玉濑冷笑,“不肯善罢甘休?那他们还想怎么的?六大寺围攻我长安报社吗?谅他们也不敢,你可以这样跟他们说,若是他们有本事找到一个家,也写本崇佛的来,只要写的好,有人愿意看,那我们长安报社也可以刊印连载的。”

年轻的编辑苦笑,心道一本如封神榜一样的好哪那么容易写呢。自封神榜火了后,确实也有不少书生开始仿写,但送来的稿子都是不堪入目,没几个真正值得一瞧的,都是画虎不成反类犬,没一个写出这种形式的真髓来。

“对了,这里有个广告,你拿回去写个广告词登在这期报纸上。”

“什么广告?”年轻的编辑有些惊讶,谁家的广告居然能够直接让长公主出马?

“社长的广告,他要在报纸上打个广告,广而告之在登州的赤山浦港,现有八千名高句丽奴隶,数量巨大,价格低廉,欲购者请从速至登州赤山浦,介时登州赤山浦将举行一场盛大的高句丽奴隶拍卖会!”

“啊?”年青编辑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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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唐三藏的西游记

大慈恩寺。

“长公主拒绝了我们的提议?”三藏法师的语气听起来很平淡。

“嗯,她说封神榜书中的观点只是作者的,连载并不代表报社的态度。她还说,我们也可以找一个作者写本崇佛的,只要写的有封神榜一样好,那么长安报社也一样可以刊印连载。”大慈恩寺的知事和尚有些不安的说道,住持交给他的这件事情,他已经先后去了长安报社几次,可一次都没谈成。

三藏法师名为玄奘,俗家名为陈祎,玄奘是他的法名,而三藏法师是别人对他的一个尊称。

在唐朝,三藏法师是对精通佛教圣典中之经、律、论三藏者的尊称,又叫三藏比丘、三藏圣师或略称三藏,对来自印度、西域的佛典进行汉译的僧侣,都常尊称译经三藏或三藏法师。

玄奘只是经较有名的三藏法师之一而已。

今年五十四岁的玄奘,曾于贞观元年一人西行五万里,历经艰辛到达印度佛教中心那烂陀寺取真经,前后十七年学遍了当时的大小乘各种学说,共带回佛舍利一百五十粒,佛像七尊,经论六百五十七部,并长期从事翻译佛经的工作。

他与弟子翻译出大量佛曲,其中有名的译典有大般若经、心经、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等。

“写一本有关于佛的吗?”

玄奘若有所思。

他主持大慈恩寺以来,创立了法相宗,一直以来都在积极从事着翻译当年取经带回来的经典,对于寺中的俗务,并不太过关心。

可最近封神榜的火爆,还是对佛家有了很大的影响,甚至都影响到了大慈恩寺的香火了。

做为一个出家人,再淡然,也无法淡然到看到信徒的流失。

更何况,玄奘也看过已经连载的封神榜章节,觉得这就是本神魔志怪,根本不是什么事实历史,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本写的很精彩,可其中确实夹带私货严重,居然把佛家的许多大佛,都写成了他们道家神仙的弟子,这就太过份了啊。

“住持,小僧觉得玉濑长公主还是记恨当年之事。”知事僧道。

所谓当年之事,自然就是当年玉濑还是高阳公主时,跟玄奘的徒弟辩机和尚的那一段荒唐之事。本来两人的事情虽然满城风雨,但也不至于闹到最后那个地步,可是后来他们佛家里有人看不惯此事,做了些手脚,于是乎,高阳送给辩机的金枕头被一个小偷偷去了,再然后这个小偷偏偏就又被雍州府给抓住了,金枕头便扯了出来,于是最后公主和辩机的偷情上了公堂,最后让玄奘的得意弟子辨机被斩,公主被幽。

本来辩机和尚是玄奘的得意弟子,协助他翻译了很多佛经,甚至玄奘那本根据自己西行求经经历而写的大唐西域记,也是由他口述,辩机记录整理而成的。

玄奘曾经把辩机视为自己的接班人,未来大慈恩寺的下一代住持。

当年那件事情,是佛家自己人在里面搞的鬼,辩机被杀了,大慈恩寺名声大损,玄奘痛失爱徒,而高阳也受了很重的责罚,被幽禁府中数年。

长公主有怨气也很正常。

“我这有辩机所写大唐西域记十二卷,是辩机当年据我口述而整理写成的,时面记述的是我当年西游亲手经历的一百一十余个国家及传闻的二十八个国家的山川、地邑、物产、习俗等,这书不是佛经,但也写的不错,你拿去给长公主看,就说我们大慈恩寺想在长安新闻报上连载这本游记。”

“听怕他们未必肯刊印连载。”

“你是处理这些俗务的知事僧,你难道就不懂得变通吗?楼观道宗圣观当初花了很大一笔钱买下了封神榜的版权,并且还在长安新闻报上花重金买广告位打广告,我们也可以。楼观道出钱李家的印刷坊印道藏,我们也可以印佛经,这印刷术印刷经籍,确实是快捷又低廉,我们也可以印。”

唐僧当年取回来那些真经,足有六百多部,这些年陆续翻译出了七十多部,有一千三百多卷。这些取回来的经书,多年来也只抄写了几份,译出来的经书同样只抄了几份典藏。

而人家楼观道现在却开始大量印刷道藏,动不动就一本道经印几千本,到处散发,这种影响力的扩散是巨大的,人家还通过报纸打广告、连载崇道,玄奘认为这些都是值得借鉴学习的。

大慈恩寺是当今皇帝建造的,因此规模很大,香火很旺,也有足够的钱财支撑。宗圣观能做的事情,他们当然也可以做。

他们印道藏,那大慈恩寺可以印佛经。

他们刊封神榜,那大慈因寺可以连载西游记。

长安报社不是说自己态度中立吗?那就砸钱,只要有足够的钱砸下去,他们自然会中立的。

佛家的影响力也可以用钱买来的,比如说有钱可以修建宏丽的寺院,有钱可以翻译更多的经书,可以做更多法事,可以更广泛的宣传佛家思想,争夺更多的信徒,甚至是可以结交朝中的权贵,为他们在朝中多说话等等。

毕竟是曾经行走过五万里的高僧,玄奘不是那种只知念死经书的人,他是个知道变通之人。

知事僧如醍醐灌顶。

“住持,说到广告,今日我在长安报社里听到一个消息。据说安东经略安抚使、武珍州刺史李逍要在长安新闻报上打一个广告,说是在登州赤山浦港,下个月将举行一场盛大的奴隶拍卖会,介时将会有八千名奴隶进行拍卖,让天下各地有意者可前往竞拍。”

玄奘听完,眉头一拧。

这确实是个比较惊人的消息。

“消息属实吗?”

“千真万确。”

“如此的话,你可以亲自走一趟登州,若是价格合适,可以多买些奴隶回来。”

别以为佛道都是出家人,就真的超然世外。

事实上是,佛道两家,都没有真正超然世外的。有些道家还超然一些,但佛家却没几个是真正超俗的。

唐代的僧院里普遍蓄养大量奴婢,一般僧人与奴婢的比例超过二比一,而一些有名的大寺,其僧人与奴婢比例甚至是一比二以及一比十及更高。

普通寺院,平均约有奴婢二十人,而做为皇家寺庙之一的大慈恩寺,虽然立寺不过八年,但因为是皇帝所建,因此从一开始就寺庙规模巨大,拥有极大的寺产。

被赐有大量的田地、奴婢,再加上有玄奘主持,名气大,引得大量信徒进献香火,让这座大慈恩寺这些年的钱财源源不断的大量增长。之前玄奘亲自设计建造了大雁塔,但也只花费了九牛一毛而已。

一般的寺庙有几十个奴婢,而如大慈恩寺、大兴善寺这样的知名大寺,却拥有上千的奴婢。

曾经为隋朝皇家寺庙的大兴善寺据说最兴盛之时,拥有奴婢三千多名。

而现在的大慈恩寺,也有一千多名奴婢,这么众多的奴婢不仅在寺院内从事一些杂活,更有大量的在寺外的寺田、寺坊里从事生产劳作。

虽然佛教内律禁止蓄养奴婢,但寺院却用文书变通一下,把奴婢改称为净人。

那些佛家就用这种偷换概念的方式来役使奴婢,对外称寺皆净人,无可役者。但实际净人,就是奴婢。比如贞观十九年,太宗赐西明寺净人百房,一次就赐了一百户几百口奴婢。

寺庙需要奴婢种田耕地,需要奴婢做工,需要奴婢们打扫役使,越大的寺庙寺产越大,对奴婢的需求就越大。

各寺的净人除了来自于朝廷的赏赐外,便是主动在外购买了。长安城有牛马市,里面就有奴婢买卖。

不过近年来天下相对承平些,奴婢来源大减,价格上升,奴婢买卖就没那么容易了。

而李逍要在登州搞个奴婢拍卖会,一次拍卖八千奴婢,这个消息是惊人的。哪怕是平时不太过问俗务的玄奘,也在惊讶之下亲自做出了指示,让知事僧亲自去趟登州买奴婢。

“如果价格合适,比长安的低,那就多买些。”

大慈恩寺有钱,也有很多田地,甚至拥有不少自己的作坊,他们虽有净人千余,但还是远远不够。大兴善寺可是拥有净人三千余,远超大慈恩寺。

长安新闻报还没有正式刊印出售,但这最新一期上的一条广告,就早已经被广而告之了。

登州赤山浦有八千高句丽奴婢要发卖的消息不径而走,转眼间就已经传遍了整个长安城。

听到这个消息,许多人都蠢蠢欲动。

这年头,奴隶是有极大市场需求的,有价无市,奴婢什么时候都有需求,但市场供应量一直不足,尤其是这些年,是越来越供不应求。

一下子出现八千奴婢,这怎么不让人轰动。

如同闻到腥味的鲨鱼一样,长安的勋戚权贵之家都已经在到处求证这个消息了。

连太极宫中的皇帝李治,都被这个消息惊到了。

“谁?李逍要在登州拍卖八千奴隶,高句丽奴婢?他哪来的八千奴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皇帝惊问百骑司统领张大师,一脸懵逼的样子。

第355章 皇帝不明白

大明宫的宫殿工地上,李治背着手,低头踱步。

在十几万以工代赈灾民的努力下,大明宫正在迅速的成型,这座宫殿很宏丽,李治看着这座全新的宫殿心情每天都在变好。住在太极宫里,似乎总能感受到父亲太宗皇帝和祖父高祖皇帝的存在。

他很迫切的想要摆脱这种感觉,就如同他当初很迫切的想要把长孙无忌等元老赶出政事堂一样。

宫殿盖的很急,钱花的也很多,但他觉得值了。

“朕始终想不明白,李逍现在不应当还在长江上行船吗?”

算算时间,李逍出京到现在都不到一个月时间,一个月的时间,从长安出发,走的慢点差不多还没到扬州呢。

可现在万骑司报上来的消息,是李逍人在登州。不过,是已经先到登州海对面的高句丽平壤转了半月然后又回登州了。

百思不得其解啊。

“陛下,李逍乘的船是改进过的木兰舟,速度极快,而且他一路上都没有怎么停歇,扬帆而下,一路都是日夜兼程,因此只花了不到半个月就已经在登州赤山浦出海了。”张大师如实禀报,他从下面人那里拿到这消息时都好半天不敢相信呢。

“从长安出发,半个月时间就到了平壤浿江口,李逍的船真有这么快?”

“轻舟快进,倒是可以的。”

李治捋了捋须。

“就算李逍这一路驾船赶路,可从登州到平壤起码也得一两月吧?”

“陛下,李逍不是从登州港出发,而是自登州东南的文登县赤山浦港出发,采用的是直航平壤浿江口的方法。往年我中原征讨高句丽之时,也曾经发水师自登州直攻平壤的,眼下正好是秋季,可以顺风直航,只要方向不偏,其实仅要三日便可抵达平壤浿江口。”

李治点了点头,不由觉得李逍胆子很大。不过他还是马上抓到了一个细节上的问题。

“你说李逍是乘季风直航平壤的,但他现在又回来了,那总不是顺风的,他又是如何回来的?”

隋朝唐朝确实都曾几次发水师从登州直航高句丽,但去的时候都是顺风,回来的时候可没这么轻松,不顺风的时候还是得绕海岸航行回来的。

可现在李逍明明是直航过去,半个月后又直航回来了。

“陛下,臣这个还没有查清楚,但可以知道的是李逍确实直航到平壤后,仅半个月后又直航回来了。而且他去的时候只用了几个时辰就到了,回来的时候也是仅用只个时辰就到达赤山,他的船来来回回好多趟,把在平壤抢到的奴隶和财货都运回来了。如今奴隶和财货,全都规程在赤山浦。”

“李逍是怎么做到的?”

李治真的是想不明白了,唐朝有两条重要的水上航线,一条是广州通夷海路,一条是登州渤海新罗海路,不论是南还是北的航线,基本上是要沿海岸线航行,并且得等季风。

乘季风出航,回来的时候,有的时候要等风,便只能在港口等上大半年才能回来。

以前隋军、唐军都派水师攻过高句丽,虽也能乘季风直航平壤,但却无法这么原路返回。

但现在李逍做到了,而且把过去几天一趟的航程变成了几个时辰,他是如何做到的。

太多的疑惑了。

“李逍真的从高句丽抢了八千人口回来?”

“现在看来,是的。据臣得到的消息,李逍自赤山出海,直航到达平壤浿江口外,在那里寻了一处隐秘的荒岛驻足,然后派人乘船至浿江口沿岸突袭劫掠,半月时间,行动多次,来去如风,劫掠了数十村镇。”

“高句丽人都是蠢货吗?怎么就能任李逍在那里来去自如,为所欲为?”

“陛下,李逍真的是为所欲为的,他的船又大又快,而且他人也不少。他自己招募了一支部曲,另外程、薛两家这次也各有一条大船随李逍同行去百济,船上也还有荥阳郑清河崔等好多家的人,李逍把这些人组织起来,在浿江口沿岸到处劫掠,高句丽人到现在都还没弄清楚到底是哪来的一群人,一直以为是一群海贼在劫掠呢。”

李治无话可说了。

怎么听起来就这么简单呢,出海半个月轻松抢了八千多高句丽人口,在那里为所欲为一番,还能全身而退。

要是都这么容易,那高句丽岂能在朝鲜撑了七百年?不早就亡了?

隋炀帝杨广在地上若有知,只怕扬州的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吧?人家前后数次兵发辽东,甚至曾经发兵一百一十万,举国之力都不曾灭掉高句丽啊。

可现在李逍就带三条船,却能在平壤附近为所欲为,折腾半个月高句丽人连他们屁都没捞着一个,任他们攻破人家近百村镇,劫掠人口八千余。

整个高句丽才多少人?

官方统计六十九万户,但考虑高句丽是个明显的奴隶封建社会,会有大量的奴隶等,那些贵族酋长们可能会有很多隐户奴隶,多算一些,那也绝不会有一千万人口,估计六七百万就是到头了。

李逍一次就劫走了人家八千啊。

“陛下,其实李逍所为倒也不是那么了得,这就跟以前草原上的突厥人南下劫掠我们北方边疆,掳夺人口一样。不过是打了个措手不及,李逍至始至终都没有攻过大城,也没跟高句丽军交过手。”

“越是如此,才越是了得了。以前李逍献的平辽策中,也曾说过要从沿海袭掠高句丽沿岸,但朝廷始终没有真正的重视这一条。而现在你看,李逍自己把这条做到了极致,不伤一兵一卒,就取得如此大的战果,让人佩服啊。”

李治甚至在想,原来李逍还真是一个兵家人才,以前献的平辽策,只当是纸上谈兵。可人家现在用事实告诉了天下人,其实人家不光会纸上谈兵,真正用兵也是很厉害的。

仅带着一些部曲护卫,加上随行各家的一点家丁,人家愣是弄出来一路水师偏军的声势来,还打出了了不得的战绩。

“李逍了得,朕心甚慰!”

第356章 宰相的攻击

长安新闻报上的一则广告,赤山浦八千奴隶拍卖会的消息让长安沸腾。

一开始绝大多数人都还以为这只是个玩笑呢,根本不可能啊。但现在从宫里得到消息,证明这是事实。

李逍真的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跑到高句丽去转了一圈回到登州,还带回了八千个奴隶。

更让人惊奇的是,这八千奴隶可不是买回来的。

李逍去了高句丽半个月,但不是跟高句丽人做生意,而是在那里抢了高句丽人半个月,八千人是硬生生抢回来的。

许多人闻风而动,真有八千奴隶啊,这可是紧俏资源啊,岂有不下手去抢的道理。

中书省,政事堂。

同中书门下三品、兵部尚书崔敦礼在政事堂会议上发难,他指责李逍这次行动有诸多不合规制之处。

“李逍身为朝廷命官,被陛下授任为武珍州刺史,他为何会跑到平壤浿江口去?还在那里搞风搞雨,谁允许的?”

崔敦礼上来就敲着桌子咆哮。

身为宰相,那是无所不可过问的。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绩眼皮抬了抬,声音不疾不徐的道,“崔相莫忘记李逍此次还被陛下授予安东道经略、安抚使职。”

安东道,这是大唐新设的一道,也是大唐第十一道。虽然说这个安东道新设,无法跟天下其余十道相提并论,但不管怎么说,安东道那也是朝廷正式设置的一个道,哪怕这个道绝大多数的地盘现在还在高句丽和百济手中,但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而做为安东道经略安抚使的李逍,理论上来说,自然也是有资格出现在自己的辖区境内的。

李逍跑去平壤浿江口,根本就是在自己辖境内行动,没有跨区,也不用请求朝廷上级。

崔敦礼被李绩顶在半空中,有些尴尬。

他张了张嘴,放缓了些语气。

“李相,就算李逍是安东道经略安抚使,可他人都还没到武珍州去上任呢,事先也没有请求过朝廷,就直接带兵跑到平壤浿江口去做海贼,这总是不妥的吧?”

李绩呵呵一笑。

“老夫倒没觉得李逍这有什么不妥之处,他是安东道经略安抚使,去平壤浿江口转转也没什么不对之处。至于说做海贼,那更是用词不当。李逍是经略使,这可是带兵之将,而如今我大唐又是在征讨高句丽、百济之际,李逍这个经略使在平壤浿江口转一转,袭扰下高句丽沿岸,又不是什么重大的事情,更谈不上什么不妥之处。”

说白了,这还是因为李逍那个经略使头衔之故。李逍这次劫掠平壤浿江口,用的是自己的部曲,和同行几大家族的家丁部曲,没有用一个朝廷的府兵。

经略使没调府兵,更没调安东道内的征辽野战之兵,那么理论上来讲,就算崔敦礼是兵部尚书,他也管不到李逍这次的行动,这只是地方官员在自己辖内的一次正常行动而已。

崔敦礼不满的看着李绩,李绩这也太维护李逍了,说一句他就顶一句,丝毫不给面子。

他不肯罢休。

同为宰相,他崔敦礼并不需要惧怕李绩,毕竟他崔敦礼为相,其实也是因为他早前主动投效皇帝李治,早早站对了队才有了如今的位置,加上他做为博陵崔的家主,自身也是有份量的。

“李相,既然你说李逍是经略使,又没调动府兵,这次行动并未有不妥之处,那么崔某相问,李逍此次行动究竟是公还是私呢?”

李绩看了眼崔敦礼,并不回答。

崔敦礼继续道,“如果李逍此次行动是官方行动,是安东道经略衙门的公事,那么某就要问了,既是官方行动,那李逍就算当时不用先请示兵部,那么事后也得详细报告兵部和政事堂的。再者,李逍在高句丽袭击数十村镇,抢掠八千余人口和大量钱财,那么这些当属于朝廷的战利品吧?”

“而现在李逍是怎么做的呢?他打着安东经略使的名头,事前没请求,事后没报告,带着几条船还未正式上任,就先跑到平壤行动。劫掠了大量人口钱财后,更没有半点意思要上缴朝廷,而是在报纸上公然打广告,要搞什么奴婢拍卖会,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要人他自己的口袋啊。”

私分战利品,这确实是不太妥当的行为举止。

李义府向来是看不惯崔敦礼的,虽然他和崔敦礼都算的上是皇帝的潜邸旧臣,可一个是五姓子,一个是寒门庶子出身,向来就是互相看不惯的。李义府倒不是多喜欢李逍,可他就是不喜欢崔敦礼。

见崔敦礼死咬李逍,他便站了出来。

“崔相又为何一口咬定李逍平壤行动就非是官方行动呢?陛下不是给了李逍三个月时间赴任吗?如今这才一个月呢。”

他的意思就很明显了,人家李逍现在还没正式上任呢,所以李逍劫掠平壤也可以是自己的私人行为,他又没调动朝廷兵马,带着自己的部曲袭击了高句丽人,抢了几千人口一些钱财,然后带回登州拍卖,这你管的着吗?

“岂有此理?”崔敦礼觉得这事他当然能管。

李义府却冷笑着追问,你管的着的理由何在呢,依据呢,请问李逍这次行动哪里又违背了朝廷的法度呢?

崔敦礼找不到这种法律依据,但他就是咬定李逍的行为不妥。

他坚持要政事堂下令,取消李逍的奴隶拍卖会,并要将李逍在平壤劫掠来的八千余奴隶和钱财,统统都收缴朝廷所有。

“不要脸!”李义府很不客气的嘲讽崔敦礼。

崔敦礼忍李义府很久了,顿时吹胡子瞪眼,袖子一撸,就要跟李义府较量较量。

李绩乐呵呵的坐在那里看热闹,根本不劝不拦。

倒是御史大夫宇文节开口了,“两位都是宰相,莫失了风度,若是在这政事堂上公然动手厮打,可别怪本相参二位一本。”

宇文节这话一出,崔敦礼和李义府两人马上老实了。

互相瞪了一眼,各自回到了位置。

李绩这个时候出来说话了,“这个事情,我看可以请示陛下嘛,最后如何处置,可全凭陛下吩咐!”

第357章 安西道经略安抚使

崔敦礼还果真就上了份折子去问皇帝,李逍的战利品该如何处置?

“什么如何处置,李逍是打算如何处置?”

李治对崔敦礼的奏折很不满,这个老货越来越不识时务了。早年,李治还挺满意他的,虽是五姓之一的博陵崔家当家人,但却会站队,可现在却老是跟他唱反调起来。

张大师最近天天陪在皇帝身边,没办法,皇帝有好多事情要问他。

“李经略如今人在赤山浦,在长安新闻报上打了广告,如今正等着各方的人参加他的奴隶拍卖会,据说他已经将在平壤浿江口所得战利品三成分给了行动的部曲、家丁们,剩下的七成则是他跟各家所有,按他们之间的约定,这七成中的一半是归李逍个人所有,因为李逍的船和人比较多。”

三成归那些打劫作战的部曲家丁们,三成半归李逍一人,三成半则归程薛郑崔王卢等十余家。

八千多奴隶,李逍一人就能分到三千,这次李逍确实是好收获。

“既然有约定的分法,为何还要搞这拍卖?各家按比例分不就是了?”李治问。

“据说他们是打算把奴隶一起拍卖了,然后分钱。”

奴隶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分奴隶的,所以最后李逍才决定把奴隶拉回到登州赤山,统一拍卖,各家愿意要奴隶的也可以去竞拍就是。到时把拍卖所得的钱,按比例大家一起分。

“李逍这次倒是发了笔横财。”张大师笑着道。

李治撇撇嘴,“那也是这小子胆子大,这么多年来,朕也知道有不少豪门世家也常做捕奴贩奴的买卖,哪里都敢捕奴,岭南、云南甚至是突厥草原、西域粟特等,往高句丽新罗百济等地捕奴贩奴的也不少,但从没有人能如李逍这般胆大,短短半个月,就捕了八千余回来,谁能做到?”

见皇帝话里之意,似乎还挺满意李逍的大胆,张大师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身为百骑司的统领,做为三戟张家的老三,张大师明白了皇帝的态度。在这个事情上,皇帝是支持并赞同李逍的行为的,李逍这次的大胆行为不但不会有责罚,估计还会有几句非公开的赞赏之词。

再加上政事堂那边还有李绩和李义府两人在保李逍,看来李逍这个胆大的家伙又一次好运的过关了。

“张卿。”

“臣在。”

李治打量着张大师,“你知道吗,朕向来将百骑司视做朕的眼睛和耳朵,可这一次百骑司有些失职啊。”

“臣惶恐。”张大师也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提到这个,甚至都搞不太清楚失职在哪。

“你们百骑司不但得盯着长安,盯着长安城里的勋戚权贵,盯着文武百官,盯着京畿的北衙禁军和南衙卫府军,你还得替朕观察更多啊。”李治叹了口气,有些失望的道,“其实你知道吗,好多人都在盯着李逍抢来的八千余高句丽人口,盯着他又抢到了多少钱财,但朕却注意到李逍的那三条船。”

三条顺着季风只要五个时辰就能从登州抵达平壤浿江口的新式木兰舟,三条还能够原路返航,依然只用五个时辰就从平壤浿江口回到登州赤山浦港的木兰舟。

这说明什么?

说明李逍的新式木兰舟拥有了一项相当宝贵的新技术,可以不用等季风就能逆风返航,拥有可以轻松快速往返于登州和平壤之间海上的技术。

这些才是更宝贵的,远比那什么八千奴隶还值钱。

若大唐朝廷有了这种航海技术,有了这种新式战船,那么远在大海之东的那四万大唐水师,就不再是一支放飞的孤军。

那么朝鲜半岛和辽东半岛,都不再是隔海相望,往来不便的飞地,而将是一块块往来方便的沃土。

“臣失职!”张大师连忙请罪。

身为百骑司的统领,张大师自然早发现了李逍新式船新式航海术的价值,可他没有马上禀报皇帝,那是因为他已经知道了李逍跟襄州刺史武元庆合伙建立了一个新式船厂,合伙人里除了武元庆外,还有大批的外戚权贵,比如武家诸兄弟等。

武元庆则是武宸妃的兄长,谁不知道如今武宸妃最得势?

皇帝不问,张大师就不说。

而现在皇帝问起来了,张大师就不得不说,但他只是一副刚查明的样子,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

“原来李逍还真掌握了好多航海法宝啊,水密隔舱,航海罗盘指南针,当七面风风帆,嗯,这家伙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这些稀奇古怪的本领。最初给朕献了霜糖脱色提纯法,后又献平辽策,再后来献玉米,如今居然连这造船的技术都会,李逍从关中消失的那五年,究竟学了多少东西?”

他似在自言自语,“既然武宸妃娘家和李逍合伙建了船厂,那此事就算了吧。让兵部派人去襄州的船厂看看,如果那船确实好,便订造一些此等海船。”

李治有的时候很狠,但有的时候又很仁,他狠起来的时候会比他父亲太宗皇帝心胸更狭隘,但仁的时候,又比他父亲更妇人之仁。

比如在对待宗室和元老们的时候,李治表现的过于急躁和狠辣,但当对方臣服之后,他又表现的过于仁慈,并不能狠下心来永绝后患,他似乎就是这么一个矛盾的人。

同样的一件事情,若是太宗皇帝来处理,那绝不会让此等利器掌握在李逍和武元庆的手里,肯定会想办法把这种造船术和航海术收归朝廷手中,但同时也不会亏待了李逍和武元庆就是。

可李治处理这件事情,却只是念着李逍对他的忠心,念着武元庆是武宸妃的兄弟,便就算了,不提将这个新造船厂收为国有,而是任他们私人把持经营。

“告诉政事堂诸相,李逍还未到百济就任,他在平壤搂草打兔子抓了几个高句丽奴隶,这算不得什么事情,用不着惊扰政事堂诸位相公了。”

“还有,西域的阿史那贺鲁叛唐自立,西州不太平。”李治顿了顿,继续道,“诏令,加崔敦礼光禄大夫,兼任检校太子詹事,命崔敦礼为安西大都护府大都护兼安西经略、安使抚,持节镇抚西域,平西突厥阿史那贺鲁叛乱,安抚回纥。”

安西都护府是在贞观十四年,侯君集灭高昌国之后所设,后升格为大都护府,是二品衙门。从贞观十四年到现在,已经有四任都护。

现任大都护麴智湛是末代高昌国王的弟弟,降唐之后拜官授爵。不过麴智湛自永徽二年授任此职以来,其实一直只是虚授,一直没有到任,人一直在长安城里。

所以大都护之职一直是空缺着的,由长史和司马负责。

张大师知道,皇帝这是嫌崔敦礼最近不怎么听话了。

一脚踢到西域去,明着这是持节镇守西域,实际上就是贬出朝堂,暂时还没罢相,但不在政事堂不在长安的宰相,算什么宰相呢。

况且,现在西域可不太平呢。

当年贞观之时,朝廷先灭了东突厥,然后降服西突厥,特别是贞观十四年直接灭掉倒向西突厥人的高昌国后,大唐在高昌设西州,势力深入西域,对西突厥人的打击很大。

贞观十六年,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发兵入侵大唐伊州,被安西都护郭孝恪击败,西突厥部属处密部降唐,弩失毕及乙毗咄陆所部屋利啜等派代表至长安,请唐朝废黜乙毗咄陆,另立西突厥可汗。唐太宗遣使册立乙毗射匮可汗。

乙毗咄陆可汗众叛亲离,逃往吐火罗。

但后来这位唐朝扶持的乙毗射匮可汗也开始扩张自己的势力,向龟兹、焉耆等国渗透自己的势力,在贞观二十二年,大唐派大总管阿史那社尔平龟兹,击溃了乙毗射匮可汗在西域的势力。

击败射匮后,大唐封原乙毗咄陆可汗的部下阿史那贺鲁为瑶池都督府都督,赐给他大唐的鼓纛,派他去招抚尚未服从大唐的其它西突厥各部。

后还赐封贺重为泥伏沙钵罗叶护,等到太宗去世,这时贺鲁实力已经很强,于是在太宗去世后,便自立为沙钵罗可汗。

隋末唐初之时,东突厥势力最强。

贞观之时,唐灭东突厥,西突厥则叛服不常,在大唐的干涉下,西突厥内讧迭起,可汗更迭频繁。

实力是不断削弱的,可每次大唐击败一个可汗,扶持一个新可汗没几年,这新可汗实力一强,便都会背叛大唐。

从乙毗咄陆可汗,到乙毗射匮可汗,再到这沙钵罗可汗,短短几十年间,已经连换了三个可汗,可每个可汗到头来都要背叛大唐,与大唐开战。

面对白眼狼贺鲁,李治暂时也没有其它的好办法,便只好用老方法,派人去册立已经死去的乙毗咄陆可汗之子真珠叶护为新的西突厥可汗,然后让他率部属讨伐贺鲁。

崔敦礼贞观之时也是多次随军出战西域,还几次出使西突厥和回纥的,皇帝这个时候让崔敦礼去西州当大都护,倒也理由充分。

“诏令授回纥大俟利发婆闰为安西大都护府副大都护,授左骁卫大将军。”

“诏令册封真珠叶护为咄陆叶护可汗,授右武卫大将军,加安西大都护府副大都护。”

让崔敦礼去西域,带着回纥部落和西突厥五弩失毕部落共同讨伐贺鲁。

诏令下达政事堂,崔敦礼傻眼了。

他虽是兵部尚书,早年也多次持节出使西域,安抚回纥、西突厥,可说到底他是个文臣啊。

让他一个宰相持节坐镇西域,还要率回纥和突厥人讨伐叛乱的贺鲁,这太为难他了。

而且皇帝授他安西大都护同时,还给他加了个以前四任都护都没有过的安西经略安抚使衔,总感觉是在恶心他。

李逍一个武珍州刺史也加了个安东道经略安抚使,现在他堂堂使相,也加个安西道经略安抚使,这意思是他堂堂使相,跟李逍一个档次了吗?

羞与李阿三同为经略也,崔敦礼气的想抗旨不遵,可李绩却笑呵呵的已经签名同意了。

这个该死的李绩,媚君的奸臣也,和李阿三一样不是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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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大唐的领航员

李逍回到登州之后就很忙,是真的忙。

小小的赤山浦,一下子运来八千多奴隶,还要为不久后举行的奴隶拍卖大会提前做好准备,这些都不轻松。

赤山浦很简陋,为了迎接这八千奴隶,不得不进行扩建。

附近许多工匠、农夫、渔民都接到了李逍的雇佣,雇佣他们来做工。李逍开出的工钱不错,很有吸引力。

小小的赤山浦一下子成了一个忙碌的大工地,一片繁忙。那些从海东面运过来的高句丽奴隶,也都带着绳索在监工的监视下一起加入建造的行列里。

一座占地很广的奴隶营,一座同样很大的拍卖场。

赤山浦一下子挤上了过万的人,每天粮食等消耗也是巨大,加上建造所需要的各种木头、石材等,使得每天大量的商船从登州港等地驶来。

乘着这股建造之风,李逍顺便规划了一下赤山港码头以及赤山港商街,扩建码头,新增一个修船厂,同时在码头附近新建几个仓库,又把那条小小的泥街扩大扩长,新建不少房屋以做为商铺。

李逍野心很大,打算借着这次奴婢拍卖,把赤山浦这个小港口打造成一个大唐知名的进山港,成为大唐驶往安东的第一港。

到时这里主打的就将是奴隶贸易,来自高句丽、百济、新罗、东瀛的奴隶、矿产等,会让这座小港充满活力。

消息已经放出去了,八千奴隶就算是放在长安城都是一个巨大的吸引力。他相信会有很多人赶来,想要抢夺一份蛋糕。

事实上,已经有比较近的家族和商人,日夜兼程的先一步赶到了。他们迫不急待的去参观那些在港口做工的高句丽奴隶,仔细观察,认真评估这批奴隶的成色的价值,得出了一致的结论,这批奴隶很不错。

虽然看上去有些桀骜,但却很健康,没有普通奴隶那种麻木和虚弱。这样的奴隶买回去成活率很高,奴隶买卖就和牛马买卖一样,贩运的路途越遥远,那么死亡率就会越高。

而李逍这批奴隶看起来一个个很健康,面色都没带半点饥色,充分说明李逍的这批奴隶确实就是最近刚从高句丽捕来的。

捕回来才不过半月,而且李逍也一直比较善待他们,起码的食物是没短少过的,所以这批奴隶确实看起来非常不错。

有人忍不住就想出手。

他们想办法递了名贴给李逍,带着不菲的礼物前来拜见。

几句寒喧之后,就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能够直接在港口挑选购买奴隶,价格好商量。

有些人甚至愿意比市场价多付出一二成的溢价,可不管是谁,也不管开什么价,李逍最后都拒绝了他们的提议。

李逍给出的答复是不久之后,在赤山浦将会举行一场盛大的拍卖会,到时八千个奴隶全会在拍卖会上拍卖,有意者可参加拍卖,价高者得,公平公正且公开。

“三郎,有几家出的价很不错,高于市价三成呢,为何不卖呢?”程家的一位管事问。

这批奴隶里也有他们家一份,他自然也是很关心的。

李逍笑了笑,“我们有整整八千多个奴隶,可这些奴隶里也有好有坏,若是让他们先挑,那他们就会先挑走最好的那一批。剩下的,自然就是些老弱,等其它地方的买家来了,哪还有什么吸引力?要知道,长安、洛阳等地的客人是路最远的,他们会最后到达,而他们也是最财大气粗实力雄厚的。”

李逍坚持要搞拍卖会,就是为了一个效应。

所谓量变引起质变,八千多个奴隶一起卖,还是拍卖这种形式,那是史无前例的,弄起来肯定能有很大的名声效应。

特别是拍卖这种模式,往往会让竞争更加激烈。

奴隶分批卖,一批批卖,如何比的上八千多个一起拍卖呢,哪怕同样到时会分成数批拍卖,可毕竟是聚在一起同时拍卖的,那效果肯定不是寻常卖法能比的。

赤山浦现在还只是个小海湾,李逍需要一个轰动的拍卖会,来把赤山港的名头打出去。

只要这一炮打响了,那么以后赤山港就不再会是一个寂静无名的小海湾,这里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海港。

到时赤山港会和奴隶拍卖、高句丽这些联系起来。

陆陆续续,每天都有新的买家到来。

有人是冲着奴隶来的,但也有些人消息灵通,知道李逍这次成功与他们的船有关。于是他们带着家主的命令,急急赶来赤山浦,想要跟李逍谈谈这新式船。

李逍当然很高兴的接待了这些人,先推销了自己的航海罗盘指南针,然后再推荐了襄阳造船厂。

他告诉这些人,襄阳造船厂是他跟武宸妃的兄弟们合伙建的新船厂,里面建的船都是新式海船,他这次能够在平壤为所欲为,靠的正是这种新式海船,不惧风浪,不惧迷航,航行迅速,短短半个月三条船就抓了八千多个奴隶呢。

这些消息本来大家都已经从各种途径知道了一些,可哪有从李逍嘴里说出来更让他们兴奋。

众人都被李逍透露的消息给刺激的红了眼。

买奴隶哪里有抓奴隶划算呢。

要是也有了李逍这种船,那么他们也可以不在等季风,可以随时出航和返航,可以快速往来朝鲜沿海和回到登州,他们也是有实力自己买船,组织捕奴队去捕奴的。

不说跟李逍一样,半个月三条船就捕回八千多奴隶,哪怕一年只捕个八千个,那也不得了了。

想想就让人激动啊。

不过李逍却不卖造船技术,只卖航海罗盘,也可以提供新船帆改装和水密舱改装,当然最好是直接在李逍的襄阳造船厂下订单,那里会有全新的大船打造,比起改造船更胜一筹。

“那个不惧迷航的航海罗盘指南针多少钱一个?”

从洛阳赶来的一位世家管事直接问道。

“一百贯一个。”李逍笑呵呵的答道。

“我订十个。”那人豪爽的下单。

“可以,请先交定金,先付三成定金。”他在定金二字上特意加重了几分语气,这个定金可是不能退的,相当于保证金。而订金则是相当于预付款,那个是可以退的。

不过那豪爽客人哪在意这点小事,一百贯一个他觉得很划算。

“没问题,黄金付账可以不,能不能现在就拿货?”

“你要是付现钱就可以现贷,黄金当然可以,一两金八贯钱,标准的兑换比例,可以不?”李逍很喜欢这种豪爽的客人。

“没问题,十个罗盘一千贯,用黄金付就是一百二十五两,我用五两一根的金条付账,给你二十五根,成色绝对没问题。”

一边说,一边那位管事已经招手让一位随从进来。跟他吩咐了几句,那随从出去一会,回来时已经带着两个人进来,二人提来一个箱子,打出里面整整二十五根小黄鱼。

一百二十五两黄金,价值一千贯钱。

李逍叫人上去查验一下,如假包换的赤金,成色很足。

十个罗盘到手,那人笑呵呵的表示感谢,双方都十分满意。

几天下来,李逍罗盘卖出去了一百多个,一百贯一个,谢绝还降,概不赊欠。可用钱帛付款,也可以用金银。

除了罗盘很受那些土豪大户们的欢迎,李逍的船更受欢迎。

这些天,每天李逍都能接到一两艘船的订单,有李逍停在码头的三艘样板船做展示,新船得到很多订单。

原来三艘船李逍花了一万贯购买和改装,而现在李逍对外开价,一律是五千贯一艘。

但这个高价,依然止不住那些人的热情。

哪怕需要先付三成的定金,一样有人抢着交钱下单。

短短十来天,拍卖会还没正式开始,李逍却已经签下了十八条木兰舟的订单,全都是要求跟李逍的九头蛟号一模一样,大小要一样,船上的水密隔舱、新式风帆都要一样。

李逍自然是来者不拒,想发财他不拒绝。

一条船五千贯,建造成本不会超过三千,事实上造的多,估计一条船起码有一半的利润,一条两千五百贯利润,那是暴利了。

十八条船,那就得是四万五千贯的利润,哪怕有好多个股东,李逍那也是占据了两成股份,那也是九千贯了。

襄阳船厂一年都未必造的完这些船,他都打算再在赤山也新建一个造船厂了。

可以想象,未来一段时间,肯定会有大量的人驾船驶往朝鲜半岛,在沿岸大肆劫掠捕奴了,那将会是一番很热闹的景象。

不过李逍敢肯定,到时绝对不可能还会如他这趟一样能轻松抢到这么多人回来。

但谁又管那些呢,做什么买卖都是有风险的,就算没李逍这么大收获,也不会亏到哪去。

说不定,他李逍还能掀起一轮大唐的航海风暴呢,引领着那些看李逍轻松抓到近万奴隶的眼红者,一起航向大东海,甚至是航向大南洋、太平洋呢。

李逍拿出一个航海罗盘,一艘新式海船,或许真的能让大唐从陆地向海洋扩张!

第359章 蛮金

无论什么时候海商都比较有钱,这是拿命拼来的钱。

跑海就是拿命搏,跟风搏跟浪搏跟暴风雨搏。自隋以来,一百多年来朝廷都不禁盐不禁矿不禁海,因此这年头卖盐虽赚钱但远不如中唐以后贩私盐那么暴利,在这年头里贩盐卖其实不如跑海赚钱,虽然说这年头跑海比贩盐更危险。

但是现在,李逍用半个月的时间,和整整八千多的高句丽奴隶,向各地涌到赤山浦的那些海商们证明了一件事情,跑海并不再是那么的危险。

一天一夜就可以从登州赤山浦到高句丽平壤浿江口跑个来回,还有些空余时间。甚至也不必要等季风,不管顺风还是逆风,都不影响航行。那蔚蓝的深海,也不再是跑海人的恶梦。

李逍缩短的不仅仅是两岸的时间,还有风险。

“这是来自广州海商的蛮金。”

船长老王头看着一箱箱的金银,充满感叹的说道。

蛮金又称南金,因为多在岭南使用,其中部分为岭南自产,而更大部分则是广州这个南海贸易中心跟胡商交易得来的金银。

大唐向来是缺铜钱的,缺钱,这是困扰中原王朝无数年的难题。铜产量有限,以铜铸成货币成本较高,兼之运输运转不便,再加上铜器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导致朝廷不但铜钱铸币量一直不高,而且还使得铜钱价格甚至会低于本身铜的市场价值,导致私人毁钱熔铸铜器之事不能杜绝。

大唐一年不过铸钱三十余万贯,这对于如此庞大的中央帝国来说,这点货币发行量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导致大唐不得不使用钱帛兼行策略,把绢帛也当成法定货币。

甚至为了避免铜钱流失,还制订了许多货币政策,比如禁止铜钱流入岭南,流入西域,流入草原,流入西南蛮夷之地等等。

在中唐藩镇割据之后,各藩镇甚至都禁止铜钱流出本镇。

如交通不便的蜀地,甚至到了宋朝的时候,更成了只能用铁钱的一个独特货币区。

此时的大唐,也是钱紧。

对于岭南这块地方,朝廷的货币政策就是禁铜钱入岭南。可另一方面,岭南虽多蛮夷,可却又通南海,广州更是历朝以来的南方商贸重镇。

朝廷禁铜钱入岭南,而岭南偏又多产金银,兼之胡商来广州贸易,一般都是以物易物,或以金银购物,于是渐渐的,岭南地区便渐成为了一个独有的货币区。

跟蜀地在宋朝时成为铁钱区不同的是,岭南在唐朝成为了金银货币区。

正所谓海国战骑象,蛮州市用银。

市喧山贼破,金贼海船来。

在中原金银使用极少,而在岭南地区,金银却成了主要货币,尤其是银,不论是商人还是百姓,多用银。

金银价格稳定,且容易切割,既易于交易,又稳定保值,因此成为岭南地区最流通的货币。

这次许多广州来的海商,他们便也纷纷拿出南金来跟李逍做交易。

各种成色的金、银,甚至是各种样式的。锭、块、叶、条、铤、沙等等样子的都有,据说在广州,有一项十分繁荣的生意,就是金银铺,专门做金银鉴定、熔铸、兑换业务。

在那些各式各样的金银里,甚至有不少来自胡商的金币银币,波斯金币、罗马金币、大食金币甚至是法兰克金币等。

在李逍看来,这些金银币其实很粗糙,一般他们的加工方式也简单,一块称重好的金锭或银锭,放在模具上敲打,这样就形成了一块不太规整的圆片,上面会有模具留下的头像或文字,至于边角则很不规则,不能算是完整的圆。

这样的金银币在使用的时候其实还是得称量的,以计重为主,但大致上来说每枚又有差不多的规则,因此使用起来比较方便,比起纯粹的金条银锭子方便的多。

“这些南方倒是很有头脑的,南金价贱,拿到北地来却以北地价格交易。”

同样是金银,但在中原地区价格较高,比如现在长安城的金银兑换率是一比五,而银与铜是一两银子值一千六百文钱。

可是在岭南呢,金银比价却在一比十一左右,而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只有六百文钱左右。

中原金子跟岭南的金子相差很大,中原黄金能值八贯铜钱,而岭南的黄金却只值六贯六。

中原一两白银值一千六百文,而岭南只值六百六十文。

中原黄金价值是岭南黄金的一点二倍多,而白银对比更厉害,将近二点五倍。

朝廷以前对付岭南的货币政策是简单粗暴,中原的铜钱不过岭南,而岭南的金银除了少数进贡外,其余的也不入岭北。

现在这些岭南海商很聪明的拿着南金跑到李逍这里买船买罗盘,用的南金,但却要按中原黄金的价格交易。

一条新式海蛟式木兰海船,李逍卖价五千贯。如果用中原的金银,得六百二十五两黄金,或三千一百二十五两白银。可岭南人拿他们的南金来交易,本来按广州的市场价,得黄金七百五十八两,或白银八千三百三十三两。

“少付我们一百二十多两黄金呢。”老王虽然以前是扬州的船长,但对这些却门清。

李逍心里清楚这些,却无所谓。

海商海商嘛,他们是做贸易的,也就是以前历代朝廷最讨厌的那拔人,用他们的话说这些商人不事生产,只会低买高卖。

既然是做贸易,那么低买高卖就是本质。

后世大航海时代,当时欧洲人跑到大明来也是这样,那时欧洲金银比价高,达到一比十三四五的程度,特别是西班牙在美洲发现了大量金银矿,于是这些家伙就把一船船的白银运到东方来,拿白银从大明套走黄金,套走黄铜,还买走丝绸、瓷器、茶叶等等。

从表现上看,李逍好像一条船亏了一百二十多两黄金,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群拥有大量南金的海商是李逍的大客户,要是拒绝,那么对方的购买欲望或购买力可能就要打折扣。

反正五千贯一条船,或者是六百二十五两黄金一条船,李逍都是赚的。

中原其实是个缺金少银的地方,但对金银的需求其实一直是很大的。金银之所以不能成为流通货币,关键还是在于数量太少了。少到只能收藏,只能用于皇帝的赏赐等,并不能真正流通使用。

“我准备在赤山浦建一个铸币厂,铸造金银币,使用模具冲压成型,每枚额定标准重量,并且采用统一标准的形状,两面都有面浮雕文字,周边还有一圈齿纹,只要那些齿纹和浮雕没损坏,那么金银币就可以直接按标记面额用来交易,而不是每次都还要称量那么麻烦!”

铸金银币其实是个挺简单的事情,尤其是金银币其实比铜钱还好铸,工艺更简单,生产更方便,如果在金银币里面掺上一定量的铜,那么金银币会比较坚固耐磨。

而标记面额的金银币,比起称重金银币,绝对会是个进步,这将更有利于商业贸易。

当然,这会更有利于铸币者,把称重纯金银币改成面额掺铜金银币,利润可是极高的,毕竟金银和铜的比价相差太大,掺的铜其实就相当于铸币者的收益了。

而后世一般金银币都有起码一成的含铜量,这意味着有近百分之十的利润,哪怕除去铜价、除去铸币成本,那么最后也能达到至少百分之五的铸币利润。

比起铸铜币来,铸金银币还有快速便捷的优势。

一个铸铜钱炉日夜开工,一年不过铸钱三千余贯,搞不好就要亏本。

但如果一个金银币铸造厂,一年也能铸造三十余万枚,那利润就不得了了。百分之五也有一万五千余枚的纯利了,如果一枚金币直接重一两,那么这就将是一万五千两黄金的利润,价值十余万贯钱。

哪怕是一万五千两白银,也能值两万四千多贯钱。

大唐禁止私人铸铜钱,但却不禁私人开采金银,并加工金银。

对李逍来说,这会是个漏洞。

他已经在长安建立了武珍州进奏院钱庄,可以方便的铸金银币。私铸铜钱犯法,但铸金银币却只相当于金银器物加工。

摆在李逍面前的只有一个问题。

那就是他能获得多少金银铜来加工铸币,金银可以从岭南商人那里获得,但铜其实反倒麻烦些,朝廷允许私人开采铜矿,但采出来的铜得交铜课,然后其余的铜也得交给朝廷收购。

这是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想在市场上,直接收购到铜料,这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除了极少量,如果大量,难于登天,同时还违法。

在找到一个稳定的铜料来源之前,李逍只能先铸造纯金纯银币,赚点加工费。

或者,通过卖船卖奴隶这样的方式,收购南金南银,利用中原与岭南两个货币区不同的汇率,来套汇获利。

“下一步,我们要在广州建一个新船厂。”李逍道。

在岭南建船厂,那么价格自然是以南金市价来算,到时李逍把卖船得来的金银运回赤山铸币,自然也就成功套汇。

第360章 点石成金

赤山浦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荒海湾。

可是如今这里,却已经换是新颜,港湾里,停泊着无数的帆船。白帆点点,船上水手们洗甲板的,晒太阳的,钓鱼的。

还有更多的人则在忙碌的装卸着货物。

现在赤山浦已经是一座热闹的商镇了,因为有李逍这个来自长安的贵人在,于是乎这里也就打破了市场必须在县城之中的常例。

原本一片荒地的赤山浦,如今有了码头,有了仓库,有了街道有了酒楼客栈,而这么热闹的一个地方,却连一堵城墙都没有。

这里没有衙门,没有官吏,也没有兵马。

但这里却有一面迎风飘展的大大九头蛟旗帜。

这里是李逍的私人领地,这片海浦,都早被李逍买下来了,甚至这周边沿岸十里的土地也都是李逍的。

当初县令还觉得李逍有些傻,花几千贯买这么大块荒地。

而如今这位微服前来的县令,却真正的有些傻眼。想不到短短时间,这里能变的如此喧闹繁忙。

“这起码得有一百多条船吧?”县令对身边的幕友道。

“不止,光大船就得有一百多条,还没算那些稍小些的船呢。如今这赤山浦每日都有不止万人在,来来往往的商贩络绎不绝,吃的喝的用的可是个大数字,赤山浦本身不产这些,全靠从附近和登陆港运来。”

一万多人的吃喝用度所需不是个小数,兼之这里还在一直修建个不停,所需要的材料也极多。

如今赤山浦热闹着,连带着文登县都整个热闹起来了,许多百姓赶来这里做工,附近的渔民们每天划着船过来送渔货,都是有多少就会被收多少,再不用担心卖不出去,甚至价格都涨了许多,现在大家只是愁不能多打些渔获。

那些砍柴的樵夫,烧炭的炭翁,以及那些手艺人,都能在这农闲之时赶来这里赚钱。

仅仅是那八千多高句丽奴隶,如今已经吸引了无数人过来了。

更不用说,这里还正在兴建的赤山浦造船厂,同样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据说这船厂都还刚在开工之中,但却已经向整个河南淮南岭南江道诸道招募上千的工匠,而新船厂还没投产,就已经获得了一百多条大海船的订单。

这样看来,就算那八千多奴隶卖掉之后,这里也不会冷清的。

一座巨大的船厂,拥有工匠上千人,那么再加上他们的家眷,这里就会形成几千人的真正的城。

再加上这里新开辟的赤山-高句丽、百济、新罗、东瀛直航航线,这里的未来不可限量,绝不会再冷清了。

县令现在有些后悔了。

如今不管怎么看,这赤山浦都是块宝地啊,价值连城啊。

“当初怎么就答应卖了呢,还卖那么便宜。”

幕僚有些不客气的提醒自己的东家,“这地本来就是块荒凉之地,不值一毛。咱们文登县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如今值钱,那也是因为在李逍的手里。”

真正值钱的不是赤山浦这个地方,而是李逍带来的变化。

李逍开辟了这条新航线,李逍弄来了几千奴隶,李逍搞出了这么大动静,吸引各方商客前来参加这什么拍卖大会,同样是李逍,在这里新建一个城镇,新建一个造船厂。

没有李逍,那这赤山浦还只是荒凉的。

“李县子为何不把船厂建到我们县城去,为何不把这些商铺建到县城去呢。”

建到县城去,就能收入市税了,建到县城去,以后好处多的是。

“东翁,李县子可是天子面前的红人,我劝东翁还是莫有其它不该有的想法才是。”幕僚提示自家东翁,人家李逍可是能把长安水都搅混的人,能把王柳崔三家搞的家破人亡的人,你一个小小的县令,虽说也是士族出身,但不过小士族出身的明经科官员而已。

本来还有些想法的县令,顿时没了心情。

也不想再进那片繁忙喧闹之地了,“回县城吧。”

赤山浦。

李逍已经正式把这片地方命名为赤山港,他有很大的野心,意图将这个海港打造成北方第二大港,成为紧次于登州的一座贸易港。

在一座不大的崭新建筑门前,挂着一块安东道经略安抚使驻赤山浦办事处的牌子。

院内前厅,济济一堂。

李逍今天邀请那些赶来赤山浦的各家代表共聚一堂,在大厅的中央,是由数十名匠人花费了很多天,按李逍的图纸和要求制作的一个大型沙盘。

上面就是一个陌生而又全新的赤山港,临港而建的一座繁忙贸易城,城有三重,罗城、内城、牙城。

牙城就是办公之处,现在这里还只是李逍的私人地盘,但李逍知道,当这里进一步发展后,朝廷也肯定不会再放纵不管的,这里说不定就会设立一个军镇,甚至是把县衙迁到此处来。

到时牙城里就是驻军或县衙、县学等处所在。

而内城,就将是居民区。至于罗城,那将是仓库、商业区。

造船厂就临港而建,船坞就在赤山浦里,而码头一边连头港湾一边连头仓库区,中转货物和商旅。

规划的很整齐,布局也很合理。

但是这样大的规划,需要很多钱,目前来说,李逍已经没有钱再投入这里了。而且就算有,他也不打算一个人投。

“邀请诸位前来呢,就是想邀大家一起合作共赢,这沙盘上就是未来的赤山港,大唐北方第二大港,仅次于登州港,今后这里将成为大唐与安东道最快捷最大的中转港,同时也将成为北方繁华的贸易港。”

“我这人向来喜欢交朋友,有钱嘛大家一起赚,有好处大家一起分享。”

李逍指着沙盘,“大家看中哪块地、哪个项目,可以出价竞拍,最后实力最强条件最好者获得。”

李逍做了个沙盘做了个规划,想进来一起玩的,那就出钱出力。

“这条街不错,我荥阳郑家包了。”来自河南荥阳郑氏的一位庶出子弟很豪迈的挥手道。“开个价吧。”

李逍非常高兴的道,“荥阳郑氏果然不愧是五姓之家,豪迈非常啊。这条街绝对是黄金地段,郑家有意,我当然是欢迎的。不过为公平起见,还得让其它家也出价,最后咱们按价高者得。”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获拍者,必须得按照这沙盘规划的建造,不得私自更改,更不得另做它途。”

那位郑氏子笑道,“当然,我们看中的是这赤山浦未来的发展潜力,有安东道直航航线,再加上造船厂,我们相信这里未来会很有前途的。而李县子的规划也很不错,做的相当好。若我们郑家拿下这条街,肯定会按规划建设成商业街的。”

“如此就好,建成之后,这商铺你们是出售还是出租,这是你们自家的事情,我不会过问干涉。”李逍对这种上道的合作方很满意。

“还有人出价吗?”

郑氏子目光扫过一众人,大家倒是挺给面子的,反正新赤山港项目很大,大家有的是目标,并不一定非要跟郑家争。

最后郑氏开了个不错的报价。

李逍倒是满意这个价格,只不过他不太满意这种局面。他目光在人群中扫了几眼,然后就有人出来竞争报价了,报价不高,但起码有了竞争。

郑家对这条街志在必得,不管谁开价,他都马上加价。

于是三轮之后,没有人再跟他争了。

郑氏子高兴的问,“还有谁?”

李逍也跟着问了三遍,然后拍掌,“恭喜郑家拿下这黄金街。”

郑家花了几千贯钱,拿到了一条街道的建设权有所有权,但这条街现在还只是一片荒地,一切都得郑家自己动手建造,还得按李逍的规划来建。

李逍不过是一张图纸一副沙盘,然后上面一划,就已经入账几千贯了。至于说这条街道建好以后,将来赤山港真繁忙起来,街道是不是更值钱,这个李逍不管。

有钱一起赚,这不光是分享。

拉更多的合伙人,其实也是一种资源的共享。郑家有足够的财力和影响力,他们能把这条商业街快速建起。

众多有实力的合伙人进来后,荒凉的赤山浦成为一座崭新的赤山港城,将不再只是存在图纸之上。

而一座真正的赤山港,无疑会比一片荒凉的赤山浦更值钱,李逍现在虽然把整个赤山港划片卖出去,但实际上最后,整个赤山港依然是在他李逍的名下。

他才是整个赤山港的主人。

沙盘划一划,李逍就能入账数万贯。而等将来各家把项目都完成后,整个赤山港建成后,赤山港将更值钱,那么拥有赤山浦港湾,拥有整个港湾沿岸十里地的李逍,手里的地自然也就将水涨船高。

多的几千贯,少的千把贯,这点钱对那那些名门大族,勋戚高官们、巨商大贾们来说,还真是不算什么。但积少成多,把沙盘全圈划掉后,李逍已经稳稳入账几万贯了。

“三郎,今天一共卖了十三万八千余贯。”赵持满有些兴奋的道,真想不到,李逍手一划,一片荒地就转眼入账了十三万多贯。而这些地,还只是李逍当初买下来的一小部分,当初买下全部也不过花了三千贯而已。

“留下零头,把剩下的十万贯凑个整,送给陛下吧。”李逍很平淡的道。

十万贯,这是一笔巨大的财产,可他眼都没眨一下就决定送给皇帝了。

“再另外拿两万贯,送给武宸妃娘娘。”

赵持满惊住。

“用的着给这么多吗?”

“钱嘛,不过是王八蛋,用完了再赚。记住,这钱是给陛下和宸妃的,不是给朝廷的。”李逍特别交待了一句。

十三万八千多贯,进献十二万,自己也还能剩下一万八千多贯呢。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这么大笔钱,如果李逍真的全都吞进自己腹中,只怕会消化不了,到时那些眼红的人,怕是会群起而上了。但如果让李治和武氏占了大头,那么皇帝肯定就得维护他。

再说了,十三万八千贯,并不是这里的全部,这只是部分套现的利益而已,更大的利益还在,李逍怎么都不会亏本的。

第361章 投鼠忌器

皇帝给李逍到任的期限是三个月。

转眼间时间已经过半,李逍却依然还在登州赤山浦。

以八千奴隶为诱饵,李逍诱来了无数的巨商大贾,以及名门豪强勋戚贵族高官们的管事。

八千奴隶确实只是一个诱饵,李逍不过是借此让那些人来到登州这个小海港里见自己。

一切进展顺利,有八千高句丽奴隶在,甚至李逍让老王驾驶九头蛟号带着一批又一批的考察者一日夜往返平壤浿江口一趟后,那些人全都入了李逍的彀中。

没有谁能拒绝的了李逍的蛟龙式新木兰船,也没有人会再忽视这条新航线的巨大利益。

蛟龙式新海船,赤山造船厂,赤山港。

一桩桩买卖不断的敲定达成协议,这一刻不管你是来自长安的关陇贵族,还是来自山东的五姓七家,又或者是来自岭南的海商巨贾,又或者是那些朝中新贵,或者是那些胡商们,大家在赤山浦这个新兴的小海港里放下了各自身份的不同,放下了往日的成见,大家不谈过往,只谈未来。

当赤山港拍卖所正式挂牌之日,其实赤山港的大局已经达成了。

李逍赚的盆满钵满,金银成箱,钱帛堆积如山,足足十几万贯的钱财,哪怕是放在扬州广州登州那样巨商云集的大贸易港里,这也是一笔不可小觑的财富。

可李逍转眼就把大头的十二万贯让人运去长安献给皇帝和宸妃,自己只留了一万八千来贯钱。

拍卖所。

这座拍卖所虽然有些简陋,但却很宽敞,能够容纳足足数千人。

金风送爽,天高云淡。

如同罗马斗兽场一样的拍卖所,让许多今天进场的泰西胡商们感到很亲切,尤其是来自拂林的东罗马商人们,他们想不到在这个东方的沿海小城还能见到这样熟悉的场景。

有身份的客人们占据着一个又一个的包厢,那里有最好的服务,而其它的来客们,则只能在露天的台阶位置上就坐,幸好今天天气极好,倒也是一样。

“短短一个半月时间啊,李逍就赚了十几万贯,点石成金,真正的点石成金啊。”

来自太原王氏的一位旁支庶子语气里满是羡慕甚至是妒忌之情,哪怕是如太原王氏这样的数百年名门世族,十几万贯钱都是不得了的财富。而对他这样的旁枝庶子来说,更是永远也无法拥有的财富。

他一个旁支庶子,为家族在外奔波跑腿,可身家却也不过千把贯而已。可看李逍,一个半月时间啊,就赚了十几万贯。

在他看来,这钱来的太容易了。

来自河北的范阳卢氏子弟轻笑着道,“妒忌吗,但也没什么可妒忌的,李逍跟武家的关系可是极好的。现在武氏当宠,李逍也是深得圣意,别说十几万贯,李逍就是再多赚点,我们也只能笑着捧场。”

范阳卢氏也是五姓七家之一,深植河北,贞观名相房玄龄妻子便是出自范阳卢氏。

李逍这次轻松赚这笔钱,确实让大家妒忌,但也仅仅是在心里妒忌下了。

如今的李逍,可是有鬼见愁之名。

他在长安两次跟勋戚世族争斗,第一次,许州崔氏家主崔知悌便把嫡女赔给了李逍做妾,还赔掉了一万贯,更别说最后自己丢官罢职不说,还被除籍为民发还原籍看管。

而第二次,更厉害。

不但把皇后的娘家太原王氏当家一脉搞的流放岭南,还把皇后的舅家柳氏三代都搞去岭南流放了,至于躺枪的许州崔氏这支,更倒霉,被流放到李逍任职的百济武珍州去了。

三大豪门,从此成了长流人,三代之内都不得回中原。

可悲可叹啊。

更加可惧。

而搞了这么大事情的李逍,却还升了官阶进了职,虽说暂时离开中枢朝廷,可去百济避避风头,都还是刺史加经略安抚使。

这样风头劲,谁愿意再来挡其锋芒呢?

“先避避其锋芒!”卢氏子轻笑道,“你且看他能得意几时,毫无根基之人,如今不过是借圣宠得意嚣张一时,但这样无根基之人早晚会被众人灭之。只要有一日,他不在圣驾前得宠,那时的李逍,不过是一土狗尔,灭他还不容易?不管他攒下多少家业钱财,那早晚都还是我们的。”

“今天给他一千贯两千贯,来日都要加倍的吐出来给我们。”

那王氏庶子哈哈一笑。

“卢兄说的太对了,是我太过高看他李逍了,不过是陛下跟前的一只土狗而已,还真以为是只大虫了。”

“什么大虫,不过是虫假狐威罢了!”

“哈哈哈!”

拍卖场上,如王卢两人一般心思的人有很多。

大家妒忌眼红,可又无可奈何,有王柳崔三家前车之鉴大前,并没有人敢轻易的再对李逍动手。

现在在这些权贵世家的眼里,李逍就等于是一只疯狗,逮谁咬谁,根本不管不顾。

这样光脚不怕穿鞋的亡命之徒,可没人愿惹。

大家都是玉,怎么能跟瓦去硬碰呢!

不能直接去搞李逍,可又不想放过李逍抛出来的惊人诱饵,那便只能先捏着鼻子,假装着笑脸跟李逍合作了。

赔了笑脸还要送上钱财,这些人其实心里憋屈的很,可又没人肯表现出来。大家都希望能看到有个把如崔家这样的人出头跟李逍拼一拼,但真让他们自己拼,他们是不肯的。

他们觉得李逍头太铁,怕跟他硬碰会痛。

“这批高句丽奴隶货色倒还真不错!”

“确实,都算的上是上等货,不过就是有些桀骜了些,都还没驯服过呢。”

“这种没驯服的才好,难得一见啊。那些家生奴有啥好的,麻木而懒惰,看的都嫌,还是这些好。”

“那可要多拍点回去。”

“这些年市场上新罗婢昆仑奴不少,西域的胡姬也很多,什么波斯姬拂林姬大食女,偏偏高句丽奴隶可是少见。”

“机会难得,不要错过哦!”

大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一名自扬州请来的掌柜,口才极佳,今天充当了这场拍卖会的主持人。关于拍卖的流程和方式,李逍早就亲自交待过他,而入场的客人们,也都人手得到了一张拍卖手册,上面有如何拍卖的流程和方式。

八千个奴隶,分成好多个类别,每个类别都是按十人一组打包拍卖,没有单个零售的。

拍卖实行公开举牌加价竞争模式,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

“现在拍卖正式开始,现在拍卖的是强壮的奴隶,十个奴隶,全都是二十来岁的强健高句丽男子,他们身体健康且强壮,原来都是渔民,有出色的捕鱼经验,个个都会驾舟。”主持人是个中年掌柜,胖胖的脸,两撇小短须,但声音洪亮,说话很有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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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丢人现眼

“底价二百五十贯钱,每次加价至少十贯,现在有意者可以开始举牌。”

话音一落,立即就有许多人举起了牌子。

毕竟是第一组拍卖的奴隶,而且大家对于拍卖这种形式比较有兴趣,觉得挺有意思的,反正举一下牌子也挺好玩的。

哗啦啦的,足能容纳三千多人的拍卖场上,几乎有半数以上的人都举了牌子。

那掌柜的都有些惊的说不出话来了。

“举牌的人太多,那我干脆直接加十贯好了,二百六十贯还有人加价吗?”

话音落下。

顿时紧邻着主持台的贵宾席上有人喊道,“三百贯!”

这一场引来了许多人的目光,毕竟规则是一次加十贯,而这人却直接加了四十。

当然,直接开高价也是允许的,手册上早有说明,但这样的行为依然还是引得侧目。

“好像是荥阳郑氏子。”

“又是那个家伙,那天也是直接就第一个出手抢了码头前一条街。”

“狗郑!”有人不满的哼道。

“三百贯钱很多吗?喊那么大声,来福,给我举牌,喊五百贯。”开口说话的是相隔不远的另一个贵宾席上的一位公子。

这位的席前有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兰陵萧氏。

兰陵萧氏虽说如今不比荥阳郑氏那般有名,可兰陵萧氏那当初也是江南华族,同样是顶级的士族,只不过自隋一统天下后,江南士族早不如当初罢了。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如今的兰陵萧氏也还是不错的,毕竟武德和贞观两朝时兰陵萧氏的萧瑀那也是两朝宰相。想当初在隋朝时,杨广宠爱的萧皇后也是他们萧家的呢。

现在扬州这座有名的城里,许多产业可都是在兰陵萧氏手里。

五百贯钱,真是九牛一毛。

“兰陵萧氏跟荥阳郑氏有什么恩怨吗?”李逍坐在一边看着这幕,若有所思的问旁边的赵持满。

“没听说过啊?”

兰陵萧氏人称两朝天子家,南朝的南梁南齐都是兰陵萧氏建立的,在如今的大唐,有六个姓氏号称最贵世家,分别是荥阳郑氏、河东裴氏、京兆韦氏、赵郡李氏、兰陵萧氏和博陵崔氏。

这六大世家中,博崔赵李荥郑位居五姓七宗,京兆韦氏、河东裴氏亦为关中四姓,地位毋庸置疑,唯独兰陵萧氏是北方士族心目中地位稍次的南朝侨姓。

可以说荥阳郑氏那是关东五姓七家的代表,而如京兆韦河东裴那是关中名门的代表,唯独这兰陵萧,那是江南世族的代表。

兰陵萧跟荥阳郑不对付,似乎也不用什么理由。

赵持满笑着对李逍道,“其实兰陵萧氏早已经融入到了关陇贵族集团之中了,而关陇贵族向来就瞧不起山东士族,最瞧不起五姓。”

以前兰陵萧氏在晋时本来是居住在河南道的兰陵郡,后来随着衣冠南渡,随司马氏迁居江南,从此成为江东侨姓士族。后来还先后建立了南梁和南齐以及西梁王朝。

但在隋统一天下后,西梁降隋,西梁皇帝萧岿女嫁给了隋文帝子晋王杨广为妃。

后来杨广登基,册封萧氏为皇后。于是兰陵萧氏一跃而成为了外戚,诸萧昆弟布列朝廷,兰陵萧氏不但成为外戚,而且还四处联姻。比如积极与关陇集团联姻,侯莫陈氏、钳耳氏这些胡族勋贵都是萧琮的姻亲;初唐宰相、萧琮的兄弟萧瑀也娶独孤氏为妻,李渊因而呼之“萧郎”。

皇族杨氏、侯莫陈氏、独孤氏都是关陇集团的核心家族,兰陵萧氏在入隋后已一步步融入到关陇集团中,它在唐朝的地位,与这一点也有关。

萧皇后的弟弟萧瑀在隋末动乱中归附李渊,在武德和贞观两朝都担任宰相,他的儿子也尚太宗的公主。

当今皇帝李治则又娶萧氏女,如今朝中贵为四妃之一的萧淑妃便是兰陵萧氏女。

正是凭着这种主动融入关陇集团,同时又广泛联姻的做法,让兰陵萧氏能够以曾经的江南侨姓而成为当今最强的六大世族之一。

荥阳郑氏其实跟兰陵萧氏也有走差不多的路,比如当年荥阳郑氏把女儿许配给荥阳刺史李渊的长子建成为妻,后来李渊称帝,建成为太子,荥阳郑氏女郑观音便为太子妃。

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成为了大唐帝国的主人,荥阳郑氏也是很快又送了个女儿进宫给太宗当嫔妃,甚至当今皇帝李治的后宫里,其实也有一位郑嫔。

“一千贯!”

荥阳郑氏的那位公子扭头看了眼,见举牌报五百贯的是来自兰陵萧氏的贵宾席后,冷笑一声直接翻了一倍。

十个奴隶,喊价一千,这已经是斗气了。

毕竟再值钱的奴隶,也不可能值一千。市场价顶多也就是三百贯左右,一千贯,那都是三倍有余了。

“今天是有好戏要看了吗?”李逍笑呵呵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一副要看好戏的样子。

“一千贯对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十个奴隶更算不得什么,自家的脸面却是最重要的。”

郑家一千贯的价格喊出来后,兰陵萧家的席上沉默了一会。

“哈哈哈,玩不起吗?”郑氏子似乎在跟自家的随从说话,只不过这声音好像有些太大了,大到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

“三千贯,我兰陵萧氏奉陪到底!”那位萧公子似乎有些恼了,这下喊出了三千贯的高价,这已经是一百个奴隶的价格了,翻了十倍。

“傻,真傻,这样的货色兰陵萧家也敢放出来?这是家族无人了么?”荥阳郑家那位年轻的胖公子哈哈一笑,然后不举牌喊价了。

很明显,这位坑了萧公子一把。

萧公子也知道,脸色很难看,但却不落架式的对着荥家席位嘲讽了几句。

“区区三千贯钱而已,都不够买一条船的。昨天小爷刚订了十条蛟龙式新船,花了五万贯呢,郑家若是这点钱都没,趁早回家,别出来丢人现眼。”

荥阳郑家胖哥跟兰陵萧氏白脸公子一番斗气,倒是点燃了拍卖会,后面的拍卖果然更加火爆起来。

虽然没人再花三千贯买十个高句丽奴隶,但却也竞争激烈,让拍卖会场火爆异常。

第363章 济州岛登陆

东海。

耽罗岛。

一艘艘船驶入新建不久的军港码头,驶在最前面的是桅上挂着九头蛟龙旗帜的大船。

船主李逍站在船头,看着那片热闹的海港,心里感叹着,他又一次来到了这里。

不过上一次来这里,那是在千年之后,那个时候这里叫济州岛,是一个挺美丽挺热闹的旅游之岛。当时他和女友乘坐的是一条游轮,很巨大的游轮,为期一个月的海上航行,其中就经过济州岛,船靠岸后他们还有两天时间可以上岛游玩。

时光穿越千年。

再次来到这里,可这里却看不出半点熟悉的感觉。

耽罗岛就跟赤山浦没多大区别,不久前同样还是一片很荒凉的地方,岛上虽然有个土著岛国,但小的不能再小,一群十分野蛮落后的土人,依附于百济王国。

去年薛仁贵和苏定方两将率水师东来,都没遇到什么抵抗,一小队先锋就把人家王城给拿下来了。说是王城,其实不过是山脚下的一个小村镇,人口都不过千。

据说整个耽罗国的人口都不过万。

现在这些原土著都成了大唐东征军水师耽罗基地的劳工,这片军港、码头以及那边的营区,他们可是出了很大力气的。

“这岛挺大的,我还以为很小呢,看着倒跟片大陆一样。”

赵持满也是头一次来到这岛上,挺好奇。

耽罗岛现在被划归为武珍州,设立了耽罗县,说来这里也已经属于李逍这个武珍州刺史的辖区了。

“地方是不小,但以前这里没几个人的。”李逍打量着码头,薛苏二将都不在这里,这里现在算是唐军水师的一个后勤转运基地。

上面有几个俘虏营,还有一些物资仓库,甚至还有疗养院,受伤的士兵被送到这里疗养。

一位七品的参军暂时代理了这个新设县的县令。

这里地理位置不错,处于朝鲜半岛的西南端,离朝鲜海峡也不远,可以说联通百济、新罗、东瀛三国。

既是个岛,但又很大,离半岛不远,但也不近。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大岛其实在军事上有很大的作用,能成为大唐优秀的军事基地,进可攻退可守。

毕竟不管是百济还是高句丽又或东瀛人,他们都没有真正的水师的,他们的船很一般,更没有专业的水师,若要渡海来攻那就有些痴人说梦。

唐军只需要很少的兵马,就能够控制这座岛,守住这座岛。

这不比陆上的城池关隘,还有随时可能被敌人偷袭强攻的可能。

现在有了登州过来的直航航线,以后这岛就更加有用了。

船进港,驻岛上的那位刘参军赶来迎接。

“怎么是你啊?”

前来迎接李逍的刘参军不是他人,而是刘俊,李逍的结义兄弟,夔国公府的公子爷。

老刘拄着个拐,指了指自己的腿。

“打居烈城的时候,我带队最先攻上城头,当时砍的正起劲呢,没料到有个王八蛋装死躺地上,偷偷给我来了下阴的,腿被伤了。薛帅便让我回来这里养伤,天天蹲这岛上,太无聊了,想不到你们来给我做伴了。”

刘俊有些好奇的打量着李逍,好像他脸上有花似的。

“我在这岛上也听说了你不少事情呢,在长安兴风搞雨的,结果被赶出长安城,却又跑到平壤去干了一票?好你小子,真是走到哪都不寂寞啊。要我说,你小子就是个惹事精,灾星下凡。”

“灾星那也是别人的灾星。”李逍笑笑。

“嗯,对你的对手来说,你就是不折不扣的灾星。跟你说啊,许州崔氏一家子可都已经到这岛上了,如今在我手底下干活呢。”

上次废后事件中,最后皇后的母及兄弟,并废为庶人,王柳两族皆长流岭南。而许州崔氏更倒霉些,被流到了百济来了。

李逍在登州做买卖的日子,他们已经被船送到了耽罗岛上。

“老实吗,若是老实的话就算了。”李逍笑笑。过去的许州崔氏或许对他来说是个对手,但现在的许州崔氏已经不值得他高看一眼了。

被打垮踩趴在地上的人,已经不配做他的对手了。

“还行吧。你也知道,我这里缺人啊,手下都是一些丘八,能写会算的又少,还好多是那些受伤的家伙。许州崔氏这一家伙过来一百多号人,其中成丁和中男、老男得有近百,这些人倒个个能写会算的,我便安排他们做些文书之类的事情。”

李逍无所谓的道,“他们长流百济,现在虽是我治下,但既然已经安排在耽罗岛,那就是你这个县令管的了。还是那句话,你有监管之职,只要他们老实不犯事,那么其它的你看着办就好了。”

长流人,就是长期流放的罪人,许多人一世都是不得回去的。长流一般是流到岭南或者是河西的敦煌这样的地方去,到了地方自然是由当地的官员们安排的,量才使用吧。

比如现在这里缺人,他们又能写会算,那么他们就能充当个文书。又或者是在西州那样的边地,那么他们可能就是直接充军了。

“薛帅和苏帅最近还在休整吗?”

李逍不关心崔氏,他更关心的是东征水师。

“没有呢,上次连攻下居烈诸城,打通了与新罗边境通道,与新罗军会师,那场战役其实打的挺大的,算是块硬骨头,将士们也有些伤亡。尤其是我们的粮草、军械等消耗不少,因此得进行一段时间休整,休养将士,补充粮草辎重。”

水师的粮草开始是从中原带来的,但后面主要以夺取为主,现在打通了与新罗的通道,则要求新罗人提供粮草。

“那些新罗人好像搞错了什么,他们还以为我们大唐将士们不远千里渡海而来是帮他们打仗的呢,居然还跟薛帅他们提出要接管攻下的百济城池,你说荒谬不荒谬。”

新罗人开始很兴奋,在国王金春秋的带领下,凑齐了好几万人的兵马杀过来,也确实为上次战役立了些协从之功。但他们过来会师后,就想着接管占领城池,被薛苏拒绝后,新罗人不太高兴了,于是他们接到要求提供粮草器械民夫的要求后,便有些阴奉阳违,一直磨磨蹭蹭的。

虽然没有哪个新罗人敢胆大到拒绝大唐,可他们却也不积极配合。

没有充足的粮草器械,薛仁贵他们也无法再马上发起新一轮的攻势。于是,干脆便进入休整阶段。

“谁告诉新罗人我们是来替他们打仗的?”李逍问。

“没谁跟他们说过啊,估计是他们自己一厢情愿呢。那个金春秋,真以为自己一封信送到长安,就那么有面子呢。想当年,他姑姑善德女王想求太宗皇帝发兵相救新罗,那也是亲自刺绣了好多幅绣像送给陛下,才请得陛下发兵呢。”刘俊呵呵道。

金春秋是个很年青的国王,刚继位没几年。在他之前的国王,是新罗王朝历史上第一位女国王,善德女王。那位女王一生未婚,临终前便把王位传给了自己的堂妹金胜曼。金胜曼在位七年后去世,又传位给了堂姐明月夫人的儿子金春秋。

本来新罗国王位传了二十多代,一直是以圣骨继承,

新罗人的骨品制度比魏晋时的九品中正制还封闭,比如朴、金、昔三姓是新罗统治集团里最大的贵族,他们可以世袭王位,还独占整个官僚体系,拥有无上权力,被称为圣骨。

下面的大小贵族们则依次分为真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等几个等级,下面还有三头品、二头品、一头品、平民、奴隶等各个低级阶层的非骨品阶级。

按他们的传统,只有圣骨和圣骨联姻结合生的孩子才是圣骨,圣骨和真骨结合生的都只能是真骨。

因此一直以来,圣骨想保持权力,往往都搞血亲婚姻,就是近亲成婚。比如姑姑嫁侄子,表哥表妹结婚。

金春秋的母亲天明夫人是善德女王的妹妹,也是真平王之女。而他父亲却只是真骨,于是他便也只是真骨。

本来是轮不到他为王的,不过善德女王继位,那也是圣骨三大家族的内斗之下的结果,善德女王死去,传位给了自己的堂妹金胜曼,她成为第二位女王,史称真德女王。

真德女王只在位七年便去世,但此时金家独掌大权,控制朝政,她也欣赏外甥金春秋,同时三大家族也没有其它合适的人选了,于是最终选了曾经去过大唐长安朝贡学习的金春秋继位,希望这位亲唐的外甥继位后,能得到大唐的继续支持。

历史上的金春秋其实是个跟李治差不多的人,继位时很年轻,但却也挺有手段。历史上,金春秋向唐朝求援,唐军发大军进攻朝鲜半岛,先灭百济再败倭国最后灭亡高句丽,金春秋挺配合。

大唐灭亡百济第二年,金春秋去世。

他临终前请求唐朝大将苏定方为其转奏唐朝皇帝,请册立其太子金法敏为新罗王。

不过那个金法敏也是个白眼狼,后来唐军灭了高句丽,不久吐蕃西犯,唐主力调回陇右,金法敏便开始搞事情,最后从大唐手里窃取了唐所攻灭的百济和高句丽之地。

新罗也是自那时起,占领整个朝鲜半岛,进入统一新罗时代。

若是李逍此时跟刘俊说以后唐军会攻灭百济和高句丽,他肯定不怀疑,没理由攻不灭啊。

但若李逍告诉他说以后新罗人会乘机把整个半岛窃取独占,估计他绝不能相信,借新罗人几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啊?

可历史告诉李逍,这些新罗人既自卑同时又狂妄,还真没有他们干不出来的事情。

不过如今自己来了,肯定会提防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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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李帅

老友见面,自然得好好喝一场。

刘俊虽然挂着个知县的名头,但实际上这里不过是个留守军营而已。他都是拿出军中的那一套来,不少事情扔给手下的参军们管,然后其实也很悠闲。按他的话说,若不是这条腿还瘸子,他才不呆在这破岛上呢。

“你是不知道啊,这里连个喝酒的地方都没有啊,好怀念你家的烧酒。”

刘俊手下一位校尉很不客气的拆穿了自家上司,“大人你最近疗伤的酒精领的可是大大超额了啊。”

大家扑哧一笑。

刘俊很没面子的踢了手下两脚,“你个狗日的,虽说在长安城咱们是一起的兄弟,可在这里,我是你上司。”

“谁还不知道谁啊。”那位赵校尉依然不客气的道。

大家都是勋戚子弟,都是关陇贵族,而且差不多同样的背景和履历,你刘俊的老子是国公,我赵某的爷爷也是国公啊。你刘俊以前在内府当差,我赵某一样曾经是亲卫,你现在是正七品军职,我不过是从七品下而已。再说大家平时也是熟惯了,这里也算是后方,因此倒没把那些军营军规真正放在心上。

“医用酒精可不能多喝,那玩意没啥口感的,喝多了伤身体,尤其你现在还是伤兵呢。”李逍提醒。

老刘不在意的道,“我腿都这样了,我还在意他喝多伤不伤身体?再说了,你以为在这营里真能喝到多少啊。哪怕我是这岛上的留守校尉,也喝不到多少的。”

耽罗岛的药酒还是上次随军一起带来的,如今很紧缺了。大部份运到前线去了,这里只剩下少部份。

“你真掌握了一个新的航海技术,现在乘风来,还可以逆风回去?”刘俊问,如果真有这本事,那这营地里需要的许多药品和粮草辎重就不怕了。

毕竟正常船来一趟容易,乘当季的顺风而来,可回航去麻烦,现在没风,要么等风来,等几个月,要么就只能绕海岸回去,起码得一两个月时间。

船只有这么多,没办法。

“唯当头风不可行,余七面风可用。”李逍笑着解释了下,反正虽说不能顶风航行,但七面风都可航行,并不一定要顶风走。

“这就好,他娘的,老子天天省着喝呢,这下终于可以放心大胆的喝了。老赵,去医疗营,把药酒取些来,今晚咱们喝个痛快,反正有了咱们李经略来了,以后不愁没药酒。”

李逍摆手。

“喝什么药酒啊,那玩意疗伤治病的,喝起来可没劲。我这次来,可是带了不少的船来,整个一船队呢,足有一百多条船,虽说有大有小,可是各种物资可是带了许多。你想喝酒?中原各种各样的酒可是运了几船来,想喝什么样的没有?”

李逍在赤山浦卖掉了八千多奴隶,跟大家分了钱后,便扬帆东来。上次出海三条船,而这次出海可是足跟了一百多条船,大家都想跑跑这条新航线,而且都想来发发财。

毕竟只需要三天就能往返一趟的新航线,那意味着商机无限的。

刘俊一听有酒,眼睛都亮了起来。

喜欢喝酒的男人,在这后方闲的又没事,自然更想喝酒了。

“老赵,那赶紧去搬酒啊。”老刘激动的道。

赵持满这时安排好了佣兵们过来,跟刘俊打了招呼,“那酒可不是朝廷的物资,是私人的商货。那些船也全是商人的船,你要酒得买。”

他提醒刘俊。

“做生意做到这军营来了,牛啊。”

“这都是三郎的意思。”

李逍解释了句,“其实不光是酒,还有粮食、布匹、药品等各种水师所需要的物资。”

“卖给我们的?可我们也没钱啊。”刘俊摊手。

“谁说你们没钱,你们可是很富有的。你们渡海而来,连破百济三十余城,如今占据了南面沿海大片地盘,征服大片土地,还能缺钱?”

李逍给刘俊提醒,商人们也是无利不起早,大家虽然是在他的组织下运着商货来的,可也没谁打算无偿捐献。

商人们运来了粮食运来了药品甚至运来了酒肉布匹等,这些是要交易的。而东征水师其实有钱。

“你这里不是有许多俘虏吗?还有许多缴获的战利品吧,这些都可以用来跟商人们交易啊。如此一来,军营获得了急需的粮草药品等,而商人们也得以获利,两全其美,你们也不用坐等朝廷转运粮草物资前来啊。”

朝廷的效率这个时候其实还没商人们快,要收集各种物资,然后还得征集船只,再组成船队运来,哪有这么快。

而商人们却能依借各自的优势,打这个时间差。

比如有卖酒的商人,他们的酒本来就是库存现有的,而比如船家,他们本就是跑船的,还有那些粮商、布商、药商等等。

“这样好吗?”刘俊问。他以前只是个猛打猛冲的校尉,现在受伤了才被留在这后方营地,对这种事情还真没经验。

“有什么不好的?这些缴获的战利品,还有关押的俘虏们,最后也是要运回中原,然后还得上缴朝廷,最后再发卖,麻烦的紧。一时也难脱身,留着还得增加看管的成本,现在你直接交易多好?”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啊,尤其是不用留着这个包袱,直接甩手了啊。”

刘俊闻言面色大喜,对啊,确实是这么个事。再说了,李逍如今可是安东道经略安抚使,挂着经略使和安抚使两个头衔,还有个武珍州刺史的差事,那可是他刘俊的直接上司,他说行,那自然是行的。

不管怎么说,经略使也是要称声大帅的。

而且这营地里的那些缴获和俘虏确实也算是个包袱,尤其是那些俘虏们。

“这事我听李帅的。”刘俊眼珠子一转,笑着说道。这家伙看着粗,倒也是粗中有细。

“听我的没错,放心吧,也不会让水师吃亏的,我做担保,保证不会让你们吃亏。”

李逍刚踏上这百济的土地,便开始做出了自己上任后的第一条决定。

“把这岛上的缴获战利品和俘虏都带我看看,我一会给你卖个好价钱。”李逍笑道。

在他身后,那是来自中原的数百个大大小小的家族代表组成的商团,他们此时正眼睛放光的四处打量着这个岛,恨不得能够一口把这个岛给吞掉,吞的连渣都不剩下一点。

俘虏就是奴隶啊,现在中原最抢手的货,不论什么时候,哪怕是在战乱年代,这奴隶也是值钱的,而越是太平年间,这奴隶可就越需要大也越值钱。还在水师攻城后夺取的各式各样的战利品,在他们的眼里,那也都是能够赚钱的好东西,毕竟他们都亲临这百济前线来了,用李帅的话说,那就是没有中间商再赚他们的差价了,收益能差吗?

第365章 我说了算

“李帅,我要五百个百济奴!”

“大帅,给我留八百个。”

“我要一千个。”

耽罗岛俘虏营前,一群自赤山浦跟随李逍蛟龙号前来的中原各家管事们,纷纷嚷嚷。

做为东征水师的大后方,耽罗岛上此时有不下一万名百济俘虏,有战俘,也有一些不服大唐正义之师征服者,统统被抓到这个岛上来做苦力,营建后方的大本营。

李逍一到岛上,便大口一开,要搞贸易,自然那些俘虏就引得无数人相争。

俘虏是最值钱的战争缴获了,来自中原的这些人,哪个不想带点俘虏回去。

“都别争都别抢更别吵,这岛上足有一万多个百济俘虏,刚才刘县令也跟你们说过了,俘虏很多,只要前线战事一开,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俘虏送过来的。我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便做主,允许各位义商运送粮草药品等军需物品来此,到军营交易战利品。”

刘俊不敢开这口,可李逍敢。反正也没什么是他怕的,虽然说这些俘虏本来应当算是薛仁贵的苏定方的战利品,但他也是经略使,薛苏在前线,既为东征副帅,又是新征服两州的都督,他在后方,这些许小事,自然就由他李逍代劳了。

再说了,能用这些整天消耗粮食的俘虏,和那些暂时无用的金银等物,换给大量军中急需的粮食药品布匹等物资,薛苏二帅知道后只会高兴,毕竟要等中原运来物资,还不知道要等多久。

而他们已经迫切的想要再发动一场新的战役了,朝廷的粮食远水难解近火,新罗人又有些出工不出力,这样下去只会迁延时机。

“咱们按老规矩来,拍卖,价高者得,公平公开公正!”

李逍的这个提议倒也没人反对,大家知道李逍现在是这岛上最大的官,说话最算数的人。

再说了,这次随同李逍来的人可不算多,也就几百家代表。比起赤山浦拍卖会时,可是少了许多人的。

人少,竞争也就少,大家也就能多分点肉。

刘俊现在大小事情都听李逍的,得了李逍的命令,点齐了岛上的士兵,把那些劳作的俘虏全都一队队送回了营地,将他们一批批的绑了起来。

为了省事一些,直接一百人一组。

一批俘虏带上来,然后各家代表举牌叫价。

在赤山浦,俘虏十个一组,强健者是一组二百贯起步,但是在这里,在这个海之东,李逍却定了个很低的价格。

“拍卖现在开始,起拍价一千五百贯,每次叫价百贯起。”

起拍价每人直接下降了五贯,等于降了二成半。这二成半,算是李逍给那些不远千里渡海而来的义商们的奖励。

毕竟把俘虏从海东运回中原,那也是有风险和成本的。

“二千贯。”

第一个开价的是卢国公府程家的人,直接开了个二千贯的价。

罕见的人并没有人出来竞争,于是这一百个百济奴就归了程家。

接下来,第二组俘虏被押了过来。

那些俘虏们一个个眼里闪过慌乱之色,他们畏惧的看着面前的那一群身着绸缎的汉人,听着他们在那指指点点,却又听不懂什么,可知道那一定是关乎自己的命运。

“二千贯。”

又一个直接喊价二千贯的,这次却是洛阳长孙家的人出价。

再一次沉默,没有人竞争。

喊了三遍二千贯后,这笔拍卖落锤,长孙氏直接以二百贯价格获得这一百个奴隶。

事情有些戏剧性。

接下来一组组的奴隶拍卖。

每次都只有一人出价,而且虽然起拍价都是一千五百贯,可他们却都会直接开价两千,然后不会有人出价争。

“这些家伙都商量好了呢。”刘俊恶狠狠的道,他觉得自己似乎被人耍了。虽然就在刚刚,来自长安夔国公府的一位刘管事也刚举过牌,以两千贯钱成功买下了一百个俘虏。

可刘俊就觉得不爽。

李逍却无所谓的道,“我不在乎过程,我只看结果。如今结果是每组奴隶都拍到了二千贯,平均每个二十贯,这比我们定的起拍价高出二成五,很理想的一个结果。”

至于他们有没有串通起来,李逍不管,他只看结果。

这些人没有加个一贯两贯串标围标,李逍就满足了。

虽然说是替朝廷交易,但李逍也不肯让朝廷吃亏的,如今朝廷没吃亏,自然就不用去管他。

这些中原来的各家代表,虽然都是名门贵族之家的,各个家大业大,可人家家里的钱财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在百济来买奴隶,肯定要比在中原买便宜,毕竟这里是原产地嘛。

能卖到平均二十贯一个,很不错了。

一百个一组,每次开拍都只会有一个出价者,每次都是直接加价到二百贯。这样的拍卖,让气氛有些紧张。

不少人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毕竟李逍出了名的不按套路来,人称鬼见愁活阎罗。

谁知道大家这样做,会不会惹得这位节帅大怒呢。

好在大家认真观察李逍的表情,发现他始终很轻松,还一直有说有笑的跟旁边几人聊天。

渐渐的大家心也就放宽松了。

接下来的竞拍也更轻松了。

一万多奴隶,分成了一百多组,最终有一百多家出手,瓜分掉了这一万多俘虏。

“李帅,已经拍卖完了,总共一万三千七百名俘虏,共分一百三十七组,每组起拍价一千五百贯,实际每组都拍出了两千贯钱。”那位禀报的参军有些不可思议的说道,“就连那些不那么强健的俘虏,最后也同样每组拍出二千贯高价,太不可思议了。”

“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呢,这是诚意。”李逍道。

各家以二千贯的价格出手,其实依然是有赚的,当然赚的没那么狠,给朝廷留足了面子和利益。

“二十七万四千贯,这怎么可能。”

刘俊听完后,面色猛的涨红,喃喃念道。他知道自己手里有一万多俘虏,可他从没有想过,这些俘虏,有一天会突然能够套现二十七万四千贯。

天啊,这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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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抢钱手段

“三郎,他们不会是跟我开玩笑的吧,他们真的会拿出这么多钱来?”刘俊扭头问李逍,一双眼睛血红血红的。就算贵为贞观凌烟阁功臣刘弘基的孙子,刘俊也都没见过这么大笔钱。

一群不怎么起眼的俘虏,突然就卖出了二十七万四千贯?

“那些人里可是有你们老刘家的。”李逍笑嘻嘻的道,“再说你高兴个什么功,这是公款,卖了再多的钱也不能进你和我的口袋。而且啊,这边俘虏卖掉了换来的钱,回头还得再向这些人购进各种中原运来的物资呢,那一船船的货,可也不会便宜的。”

这就是一个进进出出的游戏,左边口袋拿出来,再右边口袋放进去。当然也不完全一样,不直接以物易物而是分开来交易,主要还是为了公平起见。

而且李逍这样做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征税。

耽罗岛上的俘虏也好,战利品也罢,那都是属于东征水师的,不是他李逍的。他李逍就算是安东道经略使,可也没资格把这些钱财圈到他武珍州刺史府去。

而武珍州现在一穷二白,要想在这里干出点成绩来,那他就得有钱起步。

李逍不能直接侵占水师的战利品,但他马上想到了另一个办法。

收税。

是的,收税。

如果水师和中原商人们直接以物易物,那他李逍就不好收税了啊。

收税的真缔那就是在流通环节层层收税,每过一道环节剥一点下来,如此多几道环节下来,就能收到很多税,而这样又不会让人一下子感觉税太重。

既要薅羊毛,又不能让羊感觉到痛。

拍卖会成功结束后,李逍立马宣布了他的新税令。他以安东道经略安抚使和武珍州刺史的双重名义,下达了战时安东道武珍州内的战时特别税令。

李逍设立了契税,凡大宗买卖交易,须立契约,每一万钱交易额官府征收五百钱,即税率百分之五。其中卖方缴纳百分之三,买方缴纳百分之二。

这种税其实早在东晋朝就有了,那时叫估税。立契者称为输估,而对不立契约的小宗买卖征同样的税,称为散估。

现在李逍在百济也征收这种税,不过直接叫契税了。

税率更从百分之四升到百分之五,不过增加的这百分之一是由买方承担。

为了好听一些,李逍把契税正式名称定为契钱,虽不为税,但实际就是税。只是不叫税的话,就相当于地方官府的一种征派了,而他以战时之名征收,就不用经过许多烦重的手续,不用先向朝廷请示批准后再开始。

可以先斩后奏,甚至斩了也不用奏。

卖方百分之三,买方百分之二。

这次拍卖的卖方是官方,正式卖方应当是东征水师,而征税者是安东经略安抚使衙门,实际征收者是武珍州府衙。

拍卖总交易额为二十七万四千贯,李逍便向卖方东征水师耽罗岛留守营开出了八千二百二十贯的契钱征收单。

刘俊拿着那张单子,看着上面李逍的签名和印章,有些傻眼。

“三郎,你没跟我开玩笑吧?”

“我跟你开什么玩笑,再说现在是公事,你应当叫我李经略或李帅,也可以称为我李刺史。”

李逍认真的纠正刘俊。

刘俊还是觉得很荒唐,你要征税,我也不说什么了,你找那些商人征啊,你找我征啥?我们东征水师跟你李三郎的刺史府或者说是经略安抚使衙门,那不是一家人吗?

一家人你征我税做啥?

“一码归一码,纳税光荣,人人有责!”

“用不着这样吧?”

“必须得交,实际上我已经让人先把刚才拍卖所得的钱扣除了契钱了,剩下的一会就给你。”

刘俊无语,那你还说个毛,你都直接扣了,还给我开这个单子做什么。

“这是手续。”

刘俊不吭声了,他想明白了,反正李逍是他上级,官大一级都压死人,何况大了那么多级。扣就扣吧,反正能卖二十多万也是他意料之外,还是李逍帮忙卖的,现在他要扣掉八千多,那也还有二十六万五千多贯呢,这扣掉的就算是李逍的报酬了。

李逍笑着点头,对刘俊的配合很满意,“回头兄弟我请你喝酒。”

长安来的一众人还在为各家拍到的奴隶而满意,一百个才二千贯,这个价格很划算了。反正从耽罗到登州赤山港,不过需要三天的航程而已。这么短的时间,奴隶从这里运到赤山都还是新鲜的呢,一点都不会损失。

到赤山港发卖,一个起码能随便赚上五到十贯,一百个就是起码五百贯的收益,扣除些不算多的船费,这还是大赚啊。

正笑着,李逍让人给他们送契钱缴纳通知单了。

一百个奴隶花了两千贯钱,现在李逍要求他们缴纳百之二的契钱,两千贯的交易,就得交四十贯的契钱。

大家面面相觑。

“百之二,契钱。”

有人哼了一声。

但这种不满只是很小声。

最终,还是有人说话了。

来自荥阳的郑公子道,“反正这次也是赚钱了,咱们也是跟着李经略才能赚这钱,交百之二的契钱倒也没什么,我交了。”

有郑公子带头,大家倒也想开了。

以后想在这里赚更多钱,总不能得罪李逍这个地主的。

于是大家纷纷表示愿交。

利润下降了两个点,就算是成本增加了吧。

五千四百八十贯钱,也很快从那些买方手里征收了过来。

两者一加,这契钱李逍就收了一万三千七百贯。

“嗯,很不错,大家都很有诚意啊,以后我们可以更高兴的合作了。”

大家如看神人一般的看着李逍,动动嘴皮子,这就收了一万多贯的税钱了?

简直是不可思议啊。

“这笔钱呢,分做三份,一分上贡,上交长安缴给朝廷。一分留使,留给经略安抚使衙门,做为今后衙门的办公钱,剩下一分则交给州衙。”

三分之一就是四千五百六十六贯。

一万多贯,上交朝廷四千五百多贯,留给经略安抚使衙门四千五百多贯,然后给武珍州刺史衙门四千五百多贯。

当然,安东经略安抚使衙门和武珍州刺史衙门现在是一个衙门两块牌子,所以说李逍最终留下了九千多贯钱,比给朝廷的还多。

“你刚踏上百济土地,这就已经赚了九千多贯了,神了。”刘俊向李逍竖起大拇指。

“那也没你赚的多,你这才半天功夫,就入账二十六万五千多贯呢。”

“也是啊,哈哈哈。”刘俊呵呵的大笑起来,“三郎,一会我请客喝酒,今晚定要痛饮几杯。”

第367章 你要这么多钱做甚?

刘老四现在既是知耽罗县令,同时也还是东征水师的七品校尉。扣掉八千多贯的契钱,还剩下的二十六万五千余贯钱,现在就握在他手里。

“我真的可以买买买,不用禀报薛苏二帅,不用禀报程大帅?”

“你本就受他们之命负责此处一切军务,看押俘虏,建造军港,采购粮草辎重这些本就是你份内之事啊。”李逍微微笑道。

刘俊点头,眼睛红红的,跟兔子眼一样。“说的对,这本来就是我份内之事啊,那就买买买!”

其实不仅是女人天生喜欢买买买,男人也一样喜欢买买买,手握着二十多万贯钱,可以自由的买买买,那种感觉别提多痛快了。

随李逍从赤山浦过来了一百多条船,满载着各种各样的物资商品,各种粮食米面肉品,甚至还有许多还新鲜水灵的蔬菜,活蹦乱跳的鸡鸭猪羊等呢。

连李家特产的李记挂面,肉脯肉松都有。

还有几家的船上,甚至装了许多年轻的小娘子,这些女人是来劳军慰问的,当然这是比较委婉的说法,实际上就是从中原弄来的一群妓女,其中既有比较高级的歌伎舞姬,也有比较低档的娼妓等。

远离家乡,身处异乡的前线,妓女可是和美酒一样最受军士们喜爱的。

提着脑袋在军前卖命,压力大,军士们也自然愿意多享受放纵下的,可唐军军纪森严,他们也不敢乱来。

而有一群商人过来开青楼,那就好比学校门口的网吧一样会极受大家喜欢。

刘俊大手一挥,喊了一句买。

于是刚刚群拥而上把刘俊手里一万多俘虏买光的那些家伙又一拥而上了,他们各自掏出了一份单子,全是他们船上的各种商品物资。

后面还全附着价格表。

打着物美价廉的名义。

不过那价格可不算亲民,但他们也有自己的理由,毕竟这里不是中原,飘洋过海而来,风险大着呢。他们这价格,已经比过去海商的价格低了几倍了。

“比登州港的物价普遍要贵上好几成呢。”刘俊看的有些眼花缭乱,不太高兴的道。

“刘将军,这可不能这样比啊。就算是登州的物价,也跟长安的不同呢。长安的物价可是比登州的还要高上几成,而扬州又比登州的便宜几分,毕竟地方不同啊,这里可是前线,还是在海之东啊。”

“粟米一石五百文,小麦一石七百五,米一石一千,太贵了。”刘俊根本不懂讨价还价,但还是觉得贵。“我记得我年初从长安出发时,斗米不过三十钱啊?”

“将军啊,去年长安斗米不过二十钱呢,登州港的米价更是斗米才十五六文呢,可你也知道,今夏大旱,关陇河朔山南诸道皆赤地千里,粮价自然是大涨啊。你看现在登州的米价都是斗米七十呢,我们运到这里来,才斗米一百,真不贵。”

“不贵?”

“不贵。”

李逍踢了刘俊一脚,“人家那么辛苦运粮来支前援军,你也别再苛求了。现在的情况,斗米百钱,真不贵。”

“哦,既然如此,那就买,就按这个价格,你们带来的粮食,我全买了。”

贩卖粮食,其实是属于不太赚钱的一个买卖,古人常说百里不贩薪,千里不贩粜。意思说是超过百里,那么贩柴火买就不划算,而超过千里,就没人愿意去卖米。

皆因这个时代的运输不便,粮食这种商品,运输成本很高,越远这运输成本就越高。

想当年杨广征高句丽,诏令天下百姓民夫往辽东运粮,有些稍远一些的地方百姓,一石粮食运抵辽东前线,沿路需要消耗掉七石粮食。

这是个相当恐怖的消耗数字。

就算是从江淮把粮食运到长安去,消耗都起码是两到三倍。

这还是隋朝时开挖了几条运河,让江淮到长安基本上都通了运河的情况下。

李逍在一边提醒那几位,“登州到耽罗,可远比登州到长安方便的多,距离也近,运程更短,三日夜就可抵达,一路海运,除非真遇上了风暴,否则不会有什么风险损失。一往一返,七日可行,却能赚三成的利,这已经是暴利了。若非是因为诸位这是支前援军的义举,朝廷可不会让你们赚这么多钱的。”

大家于是都哈哈笑了起来。

李逍当然很清楚这些人运粮来的利润很高了,但这毕竟不是普通的商业交易。朝廷自身能力补给粮草不及,需要这些民间商人协助补充。如果没有足够的利润,谁愿意来呢。

说个简单点的,运粮既占船,若利还不足,那大家就不会运粮来,他们会运酒水等其它赚钱的商品过来。

这次一百多条船,每条船上都带了一些粮食前来,这也是李逍在赤山浦出发前对他们的要求,每条船上必须携带一定量的粮食才行。

各家运来的粮食总共万石余。

有粟有麦有米,还有一些更贵的精细粮食,比如李家挂面,比如长孙家的面粉,比如程家的糯米粉,还有好些家运来的各式酒水等。

这些价格更高一些,已经不属于急需军资,而算是高消费品了,数量倒是没那么多的。

“我全买了。”刘俊豪气的一挥手。一万多石粮就全吃下了。

一万多石粮食,加上那些酒水细粮等,总共是一万三千余贯钱,还包括了随船运来的许多蔬菜禽畜等。

这么多粮食肉蔬,能大大给薛苏二帅一个惊喜了,刘俊心里有些得意,这是大功一件啊。

等他们达成交易协议,李逍笑呵呵的又站了出来。

“诸位,记得交契钱啊。”

契钱百分之五,卖家交百之三,买家交百之二。一万三千余贯,各商家总共要交四百贯左右,而刘俊也要交二百六十多贯。

李逍笑呵呵的又收下了近七百贯钱。

“我觉得你才是最得意的那个,坐地收钱,比打劫还猛。”刘俊佩服万分。

“说什么呢,我这是收契钱,再说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啊。”

刘俊翻白眼,你那个安东经略、安抚使衙门现在连官衙都没,连武珍州刺史府都没人,你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第368章 棒子军

刘俊有钱了买买买,李逍收了这么多契钱可不光只是为朝廷敛财。事实上,他将契钱三分,一分上贡,一分交使,一分留州。

契钱的三分之二倒是最后都还留在李逍手里,几宗交易下来,李逍收了一万多贯契钱,留下来的就有万贯之多。

这么大笔钱,李逍其实是早有安排的。

“招兵?”刘俊惊讶。

“有甚可惊讶的?”李逍反问,他上任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组建一支经略使府自己的兵马,甚至下一步还要在武珍州府建立一支隶属于州的兵马。

当然,这种兵马不可能跟府兵和东征军一样,这兵其实就相当于乡兵民团。不算是正式的兵,可又能在平时发挥一定的作用。

不管怎么说,这里毕竟是朝鲜半岛是百济,这里还是前线。

没有兵,那他这个被称为大帅的经略使,其实就真的只是个空衔。若没有兵,他这个武珍州刺史,在这里也将难以真正治民理政。

这里可是刚占领的新征服地区,除了那些东征士兵,连个汉人都难见一个,没有刀枪棍棒如何管理那些被征服的百济人?

总不可能全都抓了当奴隶卖,人都卖光了,那他李逍还当个屁的刺史。再说了,真要实行这种灭绝政策,只怕百济人也绝不会再甘心被抓,到时肯定烽火遍地,全是叛乱了。

一路上,李逍早就想过到任后要如何开展自己的工作。

目前来说,能依靠东征水师,但靠人毕竟不如靠自己,人家是野战军,主要任务是前线攻城略地,不可能一直还派人在后方帮他维持秩序的。以后地方攻下的越多,越无法分兵。

再一个,对百济人的政策,也应当是恩威并济,不能一味的强硬高压。

起码得先维持一个安稳的状态,然后再慢慢的引入中原百姓移民,在这边开荒屯田,最后再等朝廷在这边设立新的军府,有府兵常驻以后,才能是真正的安稳了。

这刺史不好当,这经略安抚使更不好当。

要当好,首先得有自己的人枪。

现在手里有了万贯钱财,李逍准备立即执行自己的策略,先招兵买马。

不过这里没有汉人,所以也只能招募那些百济人。

说到底,其实就是招募一批二狗子用来维持秩序。

“这些百济人未必可靠。”

“我知道,现在这里不还有你们吗,他们也不敢乱来。先挑选一批老实一些的,用着先。”

以夷治夷,分化百济人,这才是当务之急。

百济毕竟也是个立国数百年的王朝,虽不如中原王朝的先进,但这么多年来,也是有了自己的阶级,有贵族也有平民,还有许多奴隶。

百济国在很久以前,这里是马韩等许许多多的小国,后来马韩势大,再后来北方辽东的扶余国的一支王族南下,在这里建立了百济国,吞并马韩等各大小势力,最后与新罗、高句丽成为辽东半岛及朝鲜半岛的三雄之一。

东征水师东来,百济人顽抗,可在水师的强大战力面前,不堪一击,短短半年,已经丢失了三十余城。

现在大唐在占领区建立了武珍州和带方州两州十县之地,当初那些抵抗最激烈的百济驻军非死即俘,过去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豪强们,也大受打击。

不少人随败军逃走,有些人被困住暂时留下。

现在都瑟瑟发抖呢,钱没少向东征水师交,但却没得到保护的承诺。

“我初步计划,在武珍州招募三千乡勇,做为州兵。”

在唐以前,除了中央朝廷的驻军,各地还有自己的州郡兵,这些兵互不统属。中央军是归朝廷直接管理统辖,而州郡兵则归于州郡统领。

隋以后,朝廷渐渐把州郡兵给废了,过去刺史太守们权力很大,就因为他们既能管民又能统兵。

隋朝杨广时,废州留郡,在太守之下特设一个通守,让太守专职管民政,而让通守负责统兵,文武军民分离,大大削弱了太守权限。

而到了唐朝,更进一步,天下之兵皆隶于十二卫府,州刺史基本上已经不能直接统兵了。

如今李逍要重建州兵,本来是不合适的,但这里又因为属于边疆新征服之地,倒也算是权宜之计,毕竟李逍不光是刺史,还是经略安抚使,经略使本身也是武职,是有这个权限的。

“三千?”

“你不怕他们造反?”

“为何要怕?”李逍却是很有自信,他打算只从原来百济的下层百姓中招人,甚至从过去那些贵族豪强们的奴隶中招人。

“凡来应募我州兵者,一旦选中,每人赏赐百钱,以后就算吃州粮当兵了。衣粮皆由州府供给,且入我军中者,不管以前是奴隶还是平民,那都将成为大唐的子民,成为自由民,过去的奴隶身份将被赦免,过去的债务也将被免除。”

刘俊听的目瞪口呆。

“还能这样?”

“当然可以。”

他只招奴隶和底层平民,绝不招那些百济的贵族豪强们。

这就是要分化百济原住民,百济的贵族豪强实力强,但他们人数少,且他们是最不愿意看到大唐征服占领百济的,所以这些人不会真正的愿意大唐征服百济,会明里暗里的抵抗。

反倒是那些人数更多的奴隶和平民,他们本来日子就难过,也没有什么财富之类的,这年头也不用跟他们讲什么民族家国之类的,如果唐人来了后日子更好过了,他们当然更愿意拥护大唐,跟着大唐走。

如此一来,到时百济人就会割裂成两部分,就算百济上层再怎么不死心,可若没有了下层人的支持,他们也一样难成大事,这就是釜底抽薪之计。

至于说那些百济人不能太相信,李逍当然也会先提防一些的。

“三千州兵招募来后,我会让我赵二哥带来的佣兵们做教官,训练和带领他们。在未完全驯服这些人之前,我也不会真正的给他们什么军械,每人先发一根棒子吧。”

“就发根棒子?木枪也不给一杆?”

“要什么枪,有棒子就不错了,反正也没指望这些州兵马上能充什么大任,不过是给本帅充当下依仗,弹压震慑下那些百济权贵豪强们而已。”

“一群棒子,能堪大用?”

“用了再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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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老虎要发威

鸡刚叫了头遍,李逍就已经起床了。

自来到武珍州后,李逍第天的睡眠时间就很短,或许是心有警戒,毕竟这武珍州城里唐人不过几百,而百济人却有近万。每天生活在这个被百济人包围的城池里,还真说不清到底是他来统治这些百济人,还是他被百济人围困着。

精神抖擞,就是肚子很饿。

守在李逍门外的几名佣兵见他起来,便都揉搓了把脸打起精神来。

“辛苦兄弟们了。”

“没什么辛苦的,反正一会换班,吃过早饭我们就去补觉了。”一名来自关内的佣兵道,他以前曾是游侠儿,后来犯了人命官司跑到河南去,当了名响马。如今改头换面,跟着赵持满来百济,倒也觉得挺自在的。

李逍叫了送来早餐。

“一起吃,我给你们也叫了份。”

早餐还不错,长安关内产的金黄小米,熬了很长时间成一锅很浓稠的美味小米粥,配上来自河朔的肉松,再加上百济这沿海产的虾皮子,再加上点嫩绿的蔬菜叶子,很好。

两名佣兵则不太喜欢吃小米粥,他们更喜欢的是白面馒头配剁成大段的煎鱼块。

“这武珍还号称是百济大城,可外面连顿像样的吃食店都没有,真是丢人。”一名佣兵大口嚼着馒头一边道。

“何止是没好的吃食,连个像样的娘们都没有,虽也有几间青楼楚馆,可你看看里面都是什么样的货色,歪嘴斜眼的,还他娘的个个妆容奇丑,老子那天还说去尝尝鲜,可最后逛完城里的几家店,最后也没能挑到一个合眼的。”

另一个就道,“反正灯一吹,还不都是一样嘛。”

“怎么可能一样,那些百济妓女,连我大唐最偏远之地的村姑还不如呢,真下不去手。”

“哈哈哈。”

李逍慢悠悠的喝着粥,听着两个家伙在那里闲扯,也没发表意见。事实上,他对什么百济妓女没兴趣,他刚入武珍州城时,这城里的百济贵族豪强和那些巨商大贾们都已经一起来拜见过他了。

送上各式各样的金银珍宝,还有不少美人。

当然,这个美人是他们眼里的美人,其中既有城里有名的当红名伎,也有些人家里年轻的女子,不过如两佣兵们说的一样,这些女子确实很简单。

倒不是说姿色太差,而是不够有气质,毕竟这武珍州是个小地方,远离中土大唐,没什么见识,甚至读过书的都没几个,显得愚昧无知。连妆容和衣着,都是很老土,李逍哪会有胃口。

武珍州说是人口数万的大州,城里都有近万人口。可一点也称不上繁华,市场上商品很少,百姓多有饥色。

权贵商贾倒不少,但相比中原的那些上层人来说,他们就不免有几分乡下土包子的感觉了。

享受过带着家乡口味的早餐后,李逍便去了跑马场上骑马练剑。

这里曾经是上任武珍州高官的府第,一位世袭贵族之家。在薛仁贵攻打此处时,率军在城外战死,薛入城后便把这府第查抄了。

如今薛仁贵远在居烈山下,这座大宅倒是一直空着,李逍入城后,便选了这里充当安东道经略、安抚使衙门和武珍州刺史府。

前院是衙门,后院是他的居所。

跑马练剑,半个时辰后,浑身出了汗,浸湿了衣带,李逍收功,冲了个澡更衣来到前厅。

一个衙门两块牌子,但人员还是太少。

整个衙门,除了李逍这个朝廷任命的官员,其它的各个属官一个没有,李逍等于是个光杆司令。

于是乎,李逍便也只能自己征辟任命幕僚,用他们来暂时充任衙门里各个职位,这些人都是随着他从长安来的。

他们以幕僚身份,却干着各个属官之差。

好在他还有二十人的亲卫,二百人的佣兵团,再有刘俊给他的二百人耽罗岛伤好后的东征士兵,倒也还算是兵强马壮。

凭着这四百多人,武珍州没人敢跟他放肆。

可原本薛仁贵留下来的五百人,却在他入城后,赶去耽罗岛了。他们要去那里押送刘俊购买的粮草药品等,送往居烈军前。

“募兵榜文张贴出去了没有?”

官厅,李逍问赵持满。

“昨天就已经全都张贴出去了,贴了一百张,还让人敲锣宣传。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人应募。”

“没有一人应募?”李逍沉着脸,这就有问题了。

不管怎么说,也不应当没一人应募的,毕竟他开出的条件还是可以的。入选就有一百赏钱,还会有一套衣袜鞋子,更别提还包吃包住呢。尤其以前是奴隶的,入选后就能马上成为大唐的良民。以前欠债难还的,入选之后就可以一笔勾销不用再还了。

可这样的条件,居然没人应募?

“谁在背后阻拦吗?”李逍问。

赵持满点头,“三郎你料的不错,榜文一出,就有几个家伙放话,说谁若敢应募,就要让他不得好死,甚至让其全家死绝。”

“谁敢这么大口气?”

“是这武珍州城里最大的三个家族,这些人世代是这里的贵族,占有最多的土地庄园,甚至城里的许多商铺商队也是他们的,算的上是这里的地头蛇。”

“地头蛇吗?可难道他们觉得自己可以跟我们扳手腕?”

“螳臂当车,不自量力,找死!”李逍摇头冷笑。

赵持满道,“他们可能是见你入城都这么多天了,可一直没什么动作,还跟他们笑嘻嘻的,就以为你真的好欺了。”

“是啊,老虎不发威,他们就还真以为是病猫了。二哥,看来咱们得展示下自己的肌肉了啊,要不别人还真以为我们好欺呢。”

“我带佣兵团走一趟,灭了这三族。”

李逍摇了摇头。

“他们要玩,那我们就陪他们玩。你让人给城里所有的有头脸的家族下个贴,就说本帅要在官衙设宴,宴请这些地方名流。”

“三郎想设鸿门宴?”

“什么鸿门宴,是摆杀猪酒,我要当着所有武珍州城内的这些所谓权贵豪强的面,把那敢于挑衅我大唐,挑恤我李逍的家伙砍了。”

既然鸡不听话,那就杀了,不但要杀,还得在猴子面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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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章 皇帝的惊喜

武珍州位于百济西南,背靠车岭山脉余脉无等山,处于荣山江上游,是百济西南大城。

三韩时代归马韩,三国时代归百济,盛产水稻和蚕丝。

做为西南沿海大城,武珍州与新罗与倭国、高句丽的海上贸易也还可以。以前太平时,每年还会有大唐的商船过来。

守着这样的一座大城的武珍州三大家族,实力还算不错的。当然,也仅仅是限于在百济西南实力还不错而已。

当天早上,武珍州城里所有的有头有脸的家族,都接到了李逍下的请柬。

“父亲,我们刚阻止人应募唐军,这刺史马上就发来请柬,估计是不怀好意,宴无好宴啊。”

一个年轻的百济公子道,这位百济公子不过三十来岁,年富力强,却很有见识。他从二十来岁,就开始随自己家族的商船去过许多地方,不但走遍百济各城,还去过新罗和倭,还去过高句丽,甚至曾经过去中土大唐,见识过西面大国的强盛。

比起一辈子都只呆在武珍州的父亲,这年轻人对大唐充满警惕。

可是他的父亲却只是呵呵一笑。

“你多虑了,那个李逍不过是个软蛋。我观察了他许久,他入城已经有半个多月了,可是你见他这半个多月做了什么事情?什么也没做,整天不是缩在州衙里,就是带着部下骑马出城游猎,我听说这人在长安城里,是唐国皇帝的宠臣,这样的人不过是凭着皇帝的宠爱而坐上刺史这样的位置的。”

“父亲,可不能小觑唐人。我王就是因为不听朝中有识之臣劝谏,才会非要联盟高句丽而对抗唐人的,因此才会有我百济如今连失三十余城啊。”

“放肆,大王也是你能非议的?”

不管儿子怎么劝说,老头都没放在心上。他觉得薛仁贵和苏定方才是比较让人畏惧的,那两人一言不和说杀人。前任武珍州刺史就因顽抗不降,城破后就被他诛光全族了。

但李逍嘛,太嫩太软弱了。

这样的人,怕啥。

“父亲,如果要去,请让孩子多带些护卫随同。”

“不必了。”

········

帝国都城,长安。

大明宫在无数灾民的努力赶建下,已经大体成型。

李治每天都要来看看,越看越满意,他都已经有些迫不急待的想马上搬进这座新宫了。

住在太极宫里,总让他心里不太自在,就好比前朝堂上全是元老们一样让他不自在。

“大明宫能否再加紧一下,朕能否在新宫过新年?”

几位陪同的宰相见皇帝如此急迫,都不由的皱眉。

大明宫可不只是一座宫殿,这是一个宫殿群,甚至不比整个太极宫要小。

这样大的一个宫殿群,数十宫殿,几千间房间,可不容易的。

“陛下,眼看秋意渐凉,寒冬将至,应当让各地灾民陆续返乡了。否则,如此多的灾民聚集在京畿,冬天会很麻烦的。”

“是啊,如今天气凉快还好,灾民们随便哪搭个窝棚都能暂住,可一待天冷,那时无屋居住的灾民,一场大雪就能冻死无数。更何况,现在回去,也能把家里的地收一收,不管多少也能收一点,还得准备耕种,不能再耽误明年的春播。”

另一位宰相则说府库里钱快用光了。

“陛下,大明宫主体已经修的差不多了,接下来可以稍放缓下进度也没关系的。”

可宰相们越这样说,李治越听不进去。

“再加把劲,一口气修完岂不更好?”

“陛下,府库无钱呀。”

“钱呢?”

“东征、救灾、修大明宫,处处皆要钱啊。”

李治很不喜欢听这种话,朕富有天下,怎么就没钱花了?

可大臣们不管你高不高兴,要想再修宫殿,那就得有钱,可现在钱快用光了。

气的李治甩袖而去。

回到太极宫里,李治还是气呼呼的。

他想不明白,他怎么就没钱了。

武氏临盆在即,肚子越来越鼓,看皇帝不高兴,便在旁边劝说。

“缓一缓也没关系的,今年修不好,明年总能修好的,也不急于这一时。”

“朕就是不想再住在这里了,这宫里不太干净。”李治说道,‘你即将生产,朕想让你也早点移居新宫,让我们的孩子在新宫里降生。’

“可恨的是那些相公们,再有十万贯钱就能修好新宫,可却偏偏不肯掏这十万,还非跟朕说府库空虚,朕就不相信,难道朕的国库里,就连十万贯也没有了?”

武氏提醒皇帝。

“府库可是朝廷的,那里肯定还有不少钱,但用钱的地方也还多。而陛下能用的是你的内府库,而内府库里现在确实拿不出十万贯了。”

李治不说话了。

虽然他确实是皇帝,可大唐的皇帝其实也不是那么随心所欲的,哪怕他把元老们都赶走了,可宰相们依然还是拥有很大的权力。这大唐的天下,是宰相与皇帝共治天下,并不是他一人说了算。

就好比国库,国库里的钱就不是他说了算,而是朝廷管着,是那些相公们说了算的。

他真的能用的随心所欲的,是自己的小金库,可小金库里现在十万贯都掏不出来了。

“陛下,登州那边有快奏到。”

“登州?什么快奏?”

“百骑司关于蓝田县子的奏报。”

李治一听蓝田县子四个字,皱眉,还以为李逍又惹什么事情了。

“是好消息。”

那位内侍小心的打量着皇帝的脸色,见皇帝不高兴的样子,忙补充了一句。

“好消息?什么好消息?”

奏报送上。

李治迅速扫过,他脸上的神情从不满逐渐转为高兴,最后甚至变成了惊喜。

“哈哈哈哈哈哈!”

“陛下何事如此高兴?”

“爱妃你自己看,那些相公们不肯给朕钱,但自有人给朕送钱来。”

宸妃武氏接过,扫了一扫,也不由的惊容。

“李逍在赤山港赚了十几万贯,如今派人押送十二万贯来京?十万贯进献陛下,两万贯给臣妾?”

“对啊,朕刚刚还苦恼十万贯都没有,气朝堂宰相们连十万贯都不肯给朕,现在李逍就送十万贯来京,真是正瞌睡就来了枕头,太及时了。”皇帝一脸欣喜,“这个瑞卿,还真是总有惊喜给朕啊!”

第371章 请李逍回来吧

激动的李治兴奋的跟个孩子一样。

他立即召来了百骑司统领张大师,让他详细的跟自己说说这十万贯到底怎么回事。张大师早就已经先查清楚了,面对皇帝的询问对答如流。

“这个瑞卿,还真是朕的一员福将,谁能想到他能一下子弄来十多万贯钱呢。还是用这样的方法,没贪剥百姓一文钱,却为朕弄来了十万贯。”

李治没把另外两万贯算进去,既然李逍说是献给宸妃娘娘的,他自然不会去抢宠妇的钱。

十万贯就够了,足够他把大明宫修好了。

张大师早就知道皇帝对李逍不是一般的喜欢,于是便也趁机锦上添花了几句。

“县子确实有非常之能,原本一座偏僻荒凉的海浦,却能让他点石成金卖出十几万贯,而且有了这规划之后,各家进入,不出三年,赤山浦真有可能成为北方大港,到时税收也能增加许多呢。”

“嗯,瑞卿总是如此,常常让朕惊喜啊。要是我大唐的官员都如瑞卿,朕还有何愁啊?要是政事堂里的宰相们,都如瑞卿这般能干,朕更是能高枕无忧了。”

张大师心想,皇上你也太抬举李逍了,他就算能弄点钱来,也不能就跟中书门下诸位相公比吧,这话若传出去,李逍还不得被诸位相公们妒恨死,搞不好以后别想再回长安城了。

“张卿,这十万贯什么时候能到长安?”

“已经到长安了。”

“什么?”李治又惊了,“怎么可能这么快?”

张大师不得不跟皇帝解释,“李县子的这笔钱用的是飞钱,不需要车马,不用押运,几骑快马沿驿站赶路,十分快捷,一天能跑几百里。”

“飞钱?”

“对,就是武珍州长安进奏院名下钱庄里的一样新事物。”

听完详细解释,李治叹道,“果然是飞钱啊,不用押运这么麻烦,那些长安的商人把钱存入长安的钱庄,开出银票,然后带着银票到赤山交易。李逍拿到的十几万贯钱,就是这些薄薄的银票,然后他现在让几个人轻松带着这银票到长安来,凭票兑换钱帛,省去了运输之累,还真是不错。”

李治觉得这飞钱的银票倒跟之前朝廷发行的债券有些类似了,但明显比债券更加方便,更利于流通了。

“既然飞钱到了长安,那可以马上兑换吗?”

“可以的,钱庄已经接到了李县子的亲笔信,钱庄随时可以兑换那些飞钱。”

“有那么多钱可兑?”

“陛下,钱庄开出的银票,本就是按商家存入的钱帛数量开出的,银票本身来说,其实也不过是个存钱凭据而已,因此不愁兑付问题。只不过,这飞钱便捷,但要付些手续花费而已。”

“花费点正常,不算什么。赶紧让人去兑换,把钱都兑换出来,朕有急用。”

当天,十二万贯飞钱,武珍州进奏院钱庄就给兑现了,兑现手续费是百之一,扣余了一千二百贯。

一箱箱的铜钱,一捆捆的绢帛,还有大锭的银铤和一根根的金条。

钱很快一车车运进了皇帝的内库。

李治亲自赶过去查看,一箱箱的打开来看,看的欣喜连连。

看完之后,他立即就召中书门下诸位宰相前来。

宰相们对于皇帝召他们去内库相见还是有些奇怪的,当然也有消息灵通者如李绩,已经提前知道了皇帝为何让他们去内库相见了。

李逍刚给皇帝和宸妃送来了十二万贯钱,好大的手笔。

而这笔钱,全是李逍短短时间里弄来的,不是抢劫也不是加税,而是把赤山浦开发了。嗯,开发这个词也是李逍说的。

真是个了不得的年轻人啊。

李绩和诸位宰相来到内库,一进来,就看到笑的合不拢嘴露出满口大白牙的皇帝,还有那一箱箱金灿灿银晃晃的金银铜钱,还有那堆积如山的绢帛。

“诸位相公不是说修大明宫还要十万贯钱吗,这里就是十万贯,拿去,朕再给你们两个月时间,把大明宫修好,然后让那些做工的灾民和工匠们返乡。”

还没得知消息的宇文节、李义府等人都有些懵。

这满满一库的钱帛啊。

十万贯,还真不会差。

可是,之前他们还很清楚的记得,皇帝的内库已经空了,差不多都能跑马了,怎么现在却又堆满了?

难道皇帝派人抢了朝廷的国库?

“陛下,恕臣斗胆,请问陛下这些钱帛从哪来的?”

李治不满的瞪了眼发问的宇文节,“卿身为宰相,却还来问朕这个问题?难道不觉得不应当吗?朕将国事尽交付于卿等,可卿身为宰相却不能为君分忧,实是让朕失望啊。现在朕有了钱,你们却连钱哪来的都不知道?”

一句话让宇文节满脸通红,皇帝这话,真是最苛刻的指责了。可他却无力反驳,宰相秉国政,这财计确实是他们的职责。

“宇文相公,这些钱财是李逍弄来的。他在登州赤山搞个了贸易港开发计划,筹集了十几万贯钱,这些钱算是正当来路,李逍确实很有本事,这方面老夫等也是自愧不如啊。真是江山辈有新人出,一代更比一代强啊,我等老了。”

李绩这个时候站出来为宇文节铺了个台阶下,几句自嘲式的解释,既替在座的诸位说明了这钱的来路,同时也缓解下皇帝那话带来的尴尬。

“原来是李逍啊。”

听到这个名字,诸位宰相似乎都觉得这事就说的通,甚至很正常了。毕竟李逍是个公认的妖孽啊,别人做不到,但他确实可以做的到的。

李绩又道,“李县子确实能干,此番更是又立新功。老臣以为,如此能吏,当调入朝中。臣请求陛下降旨,召李逍回朝任用要职。”

宇文节也道,“臣以为可以调李逍回朝,授户部侍郎或太府寺少卿之职。”

大家都清楚李逍去百济可不是升官进阶,而是暂时贬出京。现在皇帝的态度,让大家都明白皇帝对李逍很满意,既然如此,干脆顺水推舟,把李逍调回来好了。

更有李义府干脆说要让李逍回来负责督造大明宫,有能力者居之嘛。

第372章 摔杯为号

“李逍这还刚到百济去上任,现在又把他召回来,这不太好吧。”皇帝沉吟着道,表面上好像很为难的样子,其实他现在巴不得马上下诏书让李逍回来呢。

这大明宫把府库都修空了,又动用了那么多的灾民,可到现在都还没完工,这事都让他有些不耐烦了。

若是李逍回来,让他来主持,肯定会顺利的多。过年前,肯定能搬进大明宫去。

“李逍有功且有大才,让他去安东做个刺史,太过大才小用了。”李义府最会察颜观色,见皇帝的样子就知道皇帝的心思了,连忙接话。

李治嗯了一声。

“李逍确实很有经济本事,不过让他回朝做户部侍郎或太府寺少卿,是否会升迁过快?”

户部侍郎和太府寺少卿虽然品级上来说,不算很高,侍郎有两员,且只为正四品下,可一个户部侍郎的职权极重。刺史虽也是四品,可却不能同日而语的。

“李县子此前也出任过秘书少监的,如今又外放过刺史,现在回来做侍郎,资历上倒也是符合的。”许敬宗也道。

正常来说,李逍的资历肯定不能做侍郎的,如此年轻,又没有什么真正的履历,可谁让人家是皇帝的宠臣呢。现在皇帝一心要重用他,大家又岂能拦着。最重要的是,人家李逍很会来事啊,修大明宫,大家都没办法了,可李逍却转眼就弄来十万贯钱,这是本事啊。

要是让李逍到朝廷来,以他这搂钱的本事,大家以后也会轻松些啊。

而且宰相中威望较高的李绩和李道宗他们又都比较看重李逍,他们不反对且支持,那其它人自然也没理由非要拦着,反正李逍也没什么根基,就算回朝,起码十年内总不可能会威胁到他们这些宰相的。

“那先让李逍回来做太府寺少卿如何?”李治想了想道,还是觉得直接用李逍为侍郎有些太快了。

太府寺是九寺之一,负责的是国家金帛谷物的保管出纳机构。这个衙门管的是财赋廪藏和贸易,和户部是相关的。

说白了就是管国库钱粮的,相当于大唐的保管出纳,而户部相当于大唐的会计账房。

这样的位置还是很重要的,而李逍比较会搂钱,让他来做这个职位也算是量才而用,因为李逍毕竟年轻,于是先让他做少卿。

在隋唐以前,太府这个官衙其实主要负责的是皇室的供应支给。自隋起,才改成了掌管金帛谷物和贸易。比如说长安城东西两市的市署就归他们管,左藏右藏两个国库也归他们管,常平仓等几大粮仓同样归他们管。

唐制以户部司财务政令,而太府掌管仓储出纳。

太府寺的出纳,是要根据户部所行的文书执行的,户部又凭太府寺的申报审核其开支实数,以互相制约。

为了怕别有弊端,又加防范措施,一是派御史监临出纳,二是特派大臣行使出纳权称为太府出纳使,并委判官担任事务性工作,造成结果是以前太府寺虽然有很重要的权柄,但往往担任太府寺卿的人多没什么实权,重要权责反而要另委派重臣,甚至是宰相兼任太府出纳使。

而现在皇帝的意思,让李逍去做少卿,很明显是要让李逍去真正管太府寺事务的。

本来李治还更想让李逍来管皇家的钱袋子,管他皇帝内库,可想想太大才小用了。若是李逍能替他管好太府寺,以后钱袋子满了,也是很好的。

“晋李逍正四品上正议大夫,升太府寺少卿。”李治满意的下旨。

李绩等宰相称奉旨。

散阶连升三级,也算是罕见了。

诸位宰相离去后,李治还是在内库里只了许久,看着那些钱财他兴奋不已。

·······

安东,武珍州。

今天的刺史府很热闹,张灯结彩,大摆宴席。

武珍州城里但凡有点头面的人物都接到了刺史的请柬,甚至就是城外各县乡的那些地主豪强也都接到了请柬。

杀猪宰羊,一片热闹。

刺史府门前站岗的卫队都装扮一新,甲衣擦的锃亮,刀枪整齐。

只是李逍这个刺史自上任以来,根本没有发过威,因此这些唐兵再严整,那些前来赴宴的人也没怎么放在眼里。

老虎不发威,那么就没人会在意他那锋利的爪牙。

刺史府衙后院。

赵持满向李逍禀报道,“来的都差不多了,登记簿都快满了,收到请柬的都差不多到了,只有少数外县较远的还在路上。”

李逍坐在那里,正在擦拭自己的宝剑。

一把锋利的横刀,看着很朴实,没有镶金钳玉,但这把剑却是皇帝亲赐,由手艺高超的御匠打造,能够一刀砍断九张牛皮,一刀刺穿三层厚甲,哪怕是大唐的明光甲,都能一刀刺穿,堪称神兵。

刀越擦越亮。

如一汪秋水。

李逍佩带此剑,却从不轻易拔剑。

对他来说,这是天子剑,剑出必见血。

“都来了,那就是好戏要开场了。等最后几个人也入城后,就关闭城门,无本人手令,任何人不得出城,闯者立斩不赦。”

“没问题。”赵持满以前是个大将,对付区区一群百济土著,那真是杀鸡用牛刀。“我已经在各城门处都安排了一队佣兵,谁也别想闯门。”

“衙门呢,这里安排妥当没?”

“一样妥当了,所有人的护卫都被安排到了东院,那里早布下了天罗地网,过去的护卫会被要求暂时上交武器,等时机一到,埋伏在四周的府兵佣兵们就会把他们包围控制起来。”

没有这些护卫,那么那些土著百济虽然人多,又有何用。

“到时三郎摔杯为号,刀斧手就会冲进来拿下那些家伙,敢有不服者,直接砍杀。”

“摔杯为号,这个我喜欢,那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李逍收起宝刀,还刀入鞘,挂在自己的腰上。

“走吧,别让我们的客人等的着急了,一出好戏就要开始了!”

赵持满笑着点头,也手按着横刀跟在后面往外走。

第373章 借你项上人头一用

前衙大厅。

亲卫队正张葱高声喊道,“安东道经略使、安抚使,持节刺史武珍州事蓝田县子到!”

客厅稍静。

正在相互聊天的那些武珍州权贵豪强们纷纷转过头来。

大家的注视下,李逍一袭正式的官袍出现,深绯色的圆领袍衫,腰围玉带,上面系着一个装着银鱼符的银鱼袋。

头顶乌纱帽,脚蹬乌皮靴。

穿着这身很正式,也很精神,那些百济人都不由的为李逍的帅气而惊讶。不过众人的目光扫过李逍腰间的那把唐刀之时,又觉得有几分心惊。

这把刀太不搭了,今天这样的宴会场合,这李逍怎么却非要佩把刀在身呢?

“诸位好。”

李逍面带着微笑一边走一边跟他们打招呼。

他这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又马上让那些刚为那把唐刀而心惊的百济人又松驰下来,对啊,这位李刺史出了名的软弱啊,根本不敢拿他们怎么样的。

他来这里做刺史,还不是得依仗他们这些地头蛇,否则他那刺史也是有名无实。

一群人便也面带微笑着向李逍打招呼,心里却对李逍更添几分鄙视。

走到上首坐下,李逍先给自己倒了杯酒。

赵持满和张葱等十余个佣兵亲卫往下面一字排开,不露声色。

“客人都到齐了吗?”李逍问。

张葱回答,“还有七位受邀客人还未入城。”

“估计是路上耽误了,算了,不等他们几个了,咱们先开始吧。”

张葱上前,“请诸位客人入席。”

原本乱轰轰的众人便被人引领着入席。

两排长席,各人落座。

只是让他们不太满意的是,这席是空席,席案之上既无那中原大唐运来的美酒,甚至也无半点菜。

什么都没有。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面色不快,他忍不住出声,“刺史下请柬邀我等来赴宴,怎么这却是空席,未有半分酒菜?”

“哈哈哈!”

李逍哈哈大笑三声。

“嗯,酒宴怎能无酒无菜呢,诸位客人稍等,某这就叫人安排。”

李逍顿了下,“酒菜马上会安排上来,不过趁这空当,我倒有一个疑问,想要请教一下诸位。”

那老者还不知道自己死期将至,大咧咧道,“刺史请问。”

“在座的人中,也都算是这武珍州的头面人物,其中还有不少那也都是受过我大唐儒家先贤们经典教诲的,你们也都听得懂我的汉话甚至也说的不错。那么我想问的是,本官之前让人张榜招募州衙乡勇,开出的条件也还算是不错,可奇怪的是,为何却根本无人应募呢,敢问诸位,难道是某开的条件不够好?”

老者呵呵笑了几声,却不答。

“怎么?这有什么好笑的吗?”李逍盯着他问。

“老夫不是笑刺史,是笑那些贱民,估计是不懂的刺史的好意,不识抬举呢。或许刺史应当改改招募条件,不从那些贱民奴隶里招人,而是直接跟我们这些大家族说一声,我们自会响应,到时安排家中子弟前来应募,几千州勇乡兵还是能够很快募齐的。”

有人立即跟着道,“是啊是啊,我们大家族子弟那是自幼受过良好教育的,允文允武,能骑善射,应募为州勇自然是最合适不过了。刺史何必去招那些贱民奴隶呢!”

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

意思都很明确,刺史你刚来乍到,还是不太懂这里的民情啊。要招州兵,怎么能召贱民奴隶呢,还给他们这么好条件。尤其是欠债者应募之后居然就能免除过往债务,这有些不太合适啊。

要州兵,找我们啊,我们肯定配合。我们家族子弟多,条件好,给你凑支州兵很容易的。

“呵呵。”

李逍的脸色已经慢慢的变了。

他端着杯子冷声问,“你们是在教本官如何做事吗?”

清冷的语气如寒风刮过,带着冷冽杀气。

“不敢不敢。”白发老者说道,可那眼神却毫无敬意,明显是说在这块地方,你若是得不到我们的支持,你就别想做事。

“还未请教老先生尊姓大名?”李逍把玩着酒杯问。

“老夫国氏。”老者说到自己姓氏的时候很傲。

国氏就是姓国,这在中原是没有的姓氏,在百济却是很有名,因为这是百济八姓之一,百济的国王姓扶余,而国中有八大姓,沙氏燕氏贞氏国氏木氏解氏等,能称为八大姓之一的国氏,实力很强。

不光是说姓国的人多,八姓是跟中原的山东五姓一样的意思,谓为世族大家,实力强劲。

这国氏老者是百济国氏在武珍州的一个分支,但也足够有硬气的本钱了。

“原来是八姓之一的国氏啊,失敬失敬。国老先生,某想向你借一样东西!”

白发老者最喜欢看到别人一听自己姓氏就惊讶的神色,当下傲气的道,“刺史尽管开口。”

“某想借你项上人头一用!”

话音落下,白发老者面色涨红。

“刺史莫和老夫开玩笑。”

“没开玩笑,真借你项上人头一用。”说完,李逍假意失手的样子,手中杯子落地。

铛的一声脆响,酒杯落地,摔成碎片。

摔杯为号。

顿时大片脚步声响起,从外面冲进来上百全副武装的披甲唐兵。

一把把锐利的长矛,明晃晃的横刀对着,一张张已经拉开的弓弦上搭着箭支。

惊呼声响起。

那些百济人完全料不到还有这么一手。

“国老先生,某请借你项上人头一用,还请应允。”

姓国的老头子已经吓的两股战战了,他没料到李逍说翻脸就翻脸,简直比翻书还快。

“敢问刺史,国某何罪之有?”

“你的罪可多了,本官现在就给你一宗宗的列出来。”

阻拦武珍州百姓应募州兵,暗中派人窥探刺史府,甚至是偷偷的截杀唐军路上的信使等等,还与百济朝廷暗中书信往来,愿意为百济军将来里应外合等等。

“动手!”

刘蒜和张葱两少年上前,一把将国氏拖到李逍面前。

“请天子剑!”

拔出皇帝赐剑,李逍对着国氏冷笑一声,用力挥下宝剑。

一颗硕大的人头应声而落。

武珍州城内最大的国氏家族的当家之主,就这样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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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畏威而怀德

血腥气在大厅里弥漫着,空气里还夹杂着几分尿骚气。国氏临死之前,已经吓尿了。

李逍收起剑,拿着块白布擦拭着。

一下一下,动作细致而温柔,似乎在对一位美人温存。

厅里的百济人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刚才大家还心中嘲讽李逍软弱可欺,可人家现在一刀就砍了国氏族长。

还剑入鞘。

李逍目光再次扫过一众百济人,没有人再敢迎接直视他的目光,纷纷低头。

这就是杀人之威!

老虎不发威的时候,没有人会怕他。而当老虎真正发威了,所有人都将匍匐发抖。

“沙氏燕氏可有人来?”

李逍发问。

听到点名,厅中沙氏和燕氏的族长吓的面无人色,直接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了。

他们其实才是真正的软骨头,若是骨头够硬,也不会活到今天。这武珍州城里真正骨头硬的是前任刺史贞氏,那位在唐军兵临城下之时,还不肯投降,率兵出城做战,结果一回合就被薛仁贵击溃,最后被擒杀于阵前,人头都还挂着武珍州城门上,现在都成一团风干的枯骨了。

两人吓的话都说不完整了,只是不停的磕头求饶。

“沙氏燕氏者,假为归顺,暗里却抗逆天威,斩!”

几名卫兵上前,拖着两人上前,这回已经不用李逍亲自动手,张葱和刘蒜负责,一人一刀结果了两个老家伙。

片刻之后,三颗人头放进了拖盘之中。

武珍州城里过去的四大家族,交战之日贞氏被斩,家族被诛灭。剩下的三族,国氏燕氏沙氏,也在今日被一锅端了。

“将国氏燕氏沙氏三族,尽皆抄没,财产充公,男丁女眷尽皆为奴,送往耽罗岛拍卖。”

李逍一句话,过去的三大家族就此烟消云散。

这个之前还看着挺和善的年轻人,此时在百济人面前,已经变成了一只噬人的猛兽。

这时他们才想起来,这人是大唐皇帝派来的刺史,他和薛仁贵都是一样的唐人。

而唐人,就是猛兽。

有人腿软了,膝盖跪在了地上。

越来越多的人跪下了,甚至争先恐后。

看着面前跪了一地的百济人,李逍很满意。

所谓统治,光有恩不行,还得有威

恩威并济,畏威才会怀德。

自隋帝开始,隋唐两朝几任皇帝都屡次派兵东征,所为何故?

用杨广的话说,不使子孙后人忧。忧什么?忧宋之辽国、女真、蒙古,忧明之后金也。

李世民一生征战无数,也灭突厥高昌等多国,但对那些被征服灭亡之国的百姓都还很仁慈,可唯独曾在辽东屠过高句丽的城,为何?

都因为在这些帝王眼里,草原上的突厥虽也是劲敌,但也只是边患。而真正的心腹大患才是高句丽这样的数百年半农耕半游牧的王朝。

草原胡族,来去如风,兴的快灭的也快,有的时候一场大雪灾,可能自己就实力衰弱了。

但农耕文明却有极强的韧性。

高句丽在辽东立国七百年,从昔日的一个小小国家,发展到了东北的霸主,这个趋势是让人惊讶的。高句丽人先后把汉之辽东四郡给侵夺了,甚至在南北朝时,屡次利用中原动乱,侵袭辽河以西。

虽然历史上,因为隋唐两朝的不断进攻,最终扼杀了七百年高句丽,没让他打入关中。但历史上,隋唐以后,东北地区,不断的崛起一些强大的势力,如渤海、契丹、新罗等等。

中唐的衰弱,其实契丹人也占了一部份原因,武则天时唐军数次与叛乱的契丹交战,损兵折将无数,大大折损了唐军的实力,这也导致了唐军在对抗西北的吐蕃人时,实力不足,胜多败少。

甚至可以说,唐时的契丹开始崛起,最终在五代之时建立强大的辽国,让后来统一中原的北宋终其一生都无法灭亡辽国,恢复燕云十六州。

从某些方面来说,辽东的高句丽这样的势力,其实比北方草原上的突厥胡人,更对大唐有威胁性。

突厥人对唐只是袭扰侵略,而若让高句丽继续发展壮大,则有可能让他们最终打入关中,饮马黄河长江,灭亡汉家天下。

杨坚早年看到了这一点隐患,所有才有东征高句丽。杨广也看到了,所以才会有三征高句丽。李世民也看到了,所以在他灭突厥之后,到了老年还要三征高句丽。

李世民不傻,也不是个穷兵黩武的皇帝,临到老还要征高句丽,不是为了在自己的武功簿上再添一笔,而是深感到高句丽人的威胁。

不让后世子孙忧!

正是杨广李世民他们的拼命,才会最终把东北势力的脊梁打断,若不然,只怕辽金清这样的势力会提前几百年崛起的。

“某乃天子授命,为大唐天官,在此即代表大唐帝国,尔等已经不再是百济国民,而是我大唐子民。自应遵守大唐国法,若敢有违,休怪某不留情面。”

那些人慌忙磕头答应。

有那三颗血淋淋的人头在,谁敢不答应。

赵持满在一边很不客气的道,“要不干脆都杀了算了,一了百了。”

“对,杀了算了,抄家灭族,还能赚一笔呢。”

那些人吓尿了,是真又吓尿了几个。

浓浓的尿骚味散开来,死亡面前总是如此残酷。

李逍故意假装思考,等了好一会才摇了摇头。

“不教而诛这不合我大唐精神,国沙燕三家是犯我律法在先,其它人等无罪本官也不能罪他们。”

不过李逍当然也不会就这么轻易的放掉这些人。

他当堂颁下诸多条命令,第一条,禁止私拥武器,即日起开始收缴所有百济人私拥的武器,不但军用的制式武器不能用,比如强弓硬弩这些不能用,连普通的长枪猎弓也不得私有。

“敢私藏武器者,立斩。”

除了允许拥有菜刀、柴刀这样的东西,任何杀人的武器都是不能拥有的。

这是关键的一步,收缴武器对治安很有好处。

其二。

重新丈量土地,清查户口,不得隐匿土地和人口。李逍还规定,每丁可拥有十亩土地额度,超额的就要缴契钱,契钱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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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章 人质

如果一家有三个男丁,那么他家允许拥有的田地额度为三十亩,如果超过三十亩,就得征收契钱。假如他们家有一百亩地,那超额七十亩,这七十亩地要征百分之十的契钱,也就是其中七亩得收归官有。

另外,李逍还要对所有州内百姓清查户口以及登记财产,财产达到一定数量的,就要交纳财产税,这跟汉武帝时的算绺差不多。

这算是一次性的税,但李逍定的税率很高,百分之二十。

同时,李逍还规定对百济原来的债务实行减息,就是原来百济人之间的债务,利息不得高过月利百分之八,且债务总利息不得超过本金一倍。

这一条看似多管闲事,也是奔着打击这些百济豪强们去的。

以前的那些债务,超过这个利息的就要减息,如果还的债务利息已经达到本金数目,那么将不用再付息,偿还本金就好了。

这是为了争取那些底层的百济人支持,同时继续打击豪强。

再有一条,李逍宣布要在州城建一所官学,要求所有的豪强地主,都要送自家的子弟前来读书,而且不是免费的,得交学费,学费还不少。

名为读书,实际上就是人质。

先禁止他们私拥武器,再让各家送人质来,然后跟他们丈量田地清查户口,征收契钱财产税等,还搞减租减息。

不但债务利息要降,甚至连他们的田地租子也规定了额度,禁止高租。

一步一步,全都是冲着这些豪强来的。

一刀一刀,在割他们的肉,可李逍又没有直接一刀捅死他们。

有沙燕国三家前车之鉴,李逍的这些新规虽然让他们心里很不是滋味,可却没人敢反驳了。毕竟,比起抄家灭族,现在只是损失点钱财受些约束而已,总比掉脑袋强的多。

李逍费力的推出这些,也是为了让武珍州继续维持下去。

大唐要的是在这里建立统治,而不是要灭绝这里,如果只是一味的杀杀杀,那就只能是竭泽而渔,一次过后就不会有下次了。

而现在李逍用的是割韭菜的办法,一茬茬的割,不能把韭菜根给伤了,保持长久收益。

“再发一次榜文,招募州兵。另外等田地丈量结果出来,把那些豪强们多的地按十之一收缴后,招募贫民佃种。租税可以先定低一些,如果我们能够自己产出粮食,那么就能免去中原转运粮食之苦,再者也能更快捷方便的供应前线将士们。”

“还有一个,之前陛下拿这里的土地做抵押卖债券,武珍州的许多土地名义上已经是换了主人了。这件事情也要尽快抓紧处理,把衙门手里的土地先做好变更登记,若是各家来不及接收,由我们先代为管理,到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就好。”

“那这些人就这样放了?”

“先留他们在这里三天。”李逍道。

留三天当然不是请客吃饭,而是要留一些时间。利用这三天时间,让赵持满和刘俊带兵去把下面梳理一遍,先清洗沙燕国三家势力,然后还要把其它那些豪强地主们家的私人武装清理掉。

等各家把人质送来后,这些人就可以先回去了。

“我看干脆留他们在这里住上三个月好了,或者我请他们去耽罗岛住三个月。有三个月时间,这里一切都能安排好。”刘俊道。

“三个太久了,况且我们真要把这些人送去耽罗岛,只怕人心惶惶,那些人家里指不定会狗急跳墙,事情不能太急,一步步来。我们要给这些百济人留些余地,不能逼的太急。”

只要他们拿人质来换,那么事情还是在可控范围之内的。

李逍不是刘俊这样纯粹的军人,他们解决事情的方法总是用刀说话,不服的砍。

李逍不喜欢这样,他虽说有经略使这样的武职在身,可毕竟是个牧民的刺史,他更重要的职责不是攻城略地也不是杀人,他的职责是替皇帝替朝廷管理好这片地方,在这块新征服之地建立起大唐的统治。

人都杀光了,那还管个毛。

“我估计那些家伙里肯定也有不少如沙燕国一样的,暗通百济朝廷。”刘俊继续道。

“我知道,不过这事情先不用管了。过去的事情暂时勾销,只要他们接下来肯安份守法,我给他们一个机会。记住,这里现在不再是战场,这里是朝廷新设之州县,这里已经是大唐的土地,这土地上的人也都是大唐子民,一味的杀杀杀,杀光了可就不符合我大唐的利益了。”

什么是统治?

自然是有秩序,各安本份,大唐律法能在这里推行,朝廷可以在这里收税,这里也有产出,这些才是统治。

真要把人杀光了,大唐也不可能马上从中原迁来大量百姓移民耕种。

当天,那些人就被李逍热情的邀请继续留在州衙做客。

而武珍州城却依然城门紧闭,全城实行戒严。

赵持满和刘俊分别带队,四处清查。

沙燕国三家家主的首级被悬挂在城门上,而三族紧接着被连根拔起,彻底清除。

各家都很老实的送来了质子。

用李逍的话说,他要宣传大唐的教化,因此这个刺史将建立一所州学,甚至要亲自担任学官教谕,各家的子弟都将成为他的门生弟子。

不过嘛,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就是人质啊。

人质不是一换一,而是三换一。三个人质才能换走一个人,人送过来了,还得留下学费、生活费这些。

“诸位放心吧,本官会好好照顾你们各家的子弟的,这些人如今既然已经拜在我门下读书学习,我自会照顾好他们,你们不用担心。”

州衙门口。

各家的家长们个个面色灰败,脸上还带着惊惶之色。

这三天,可谓是最煎熬的三天了。

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谁还又敢再对这个笑面虎说什么呢。

“诸位,回去以后记得要遵纪守法,切莫乱来啊。”

“一定一定。”众人连忙应声。

现在李逍要求什么,他们都会答应的,他们现在只想能够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一切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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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章 长安信

“盯紧点这些人,若有人真的不怕死敢乱来,那就先斩后奏。”李逍看着那些逃也似离开的武珍州百济地头蛇,发出不屑的冷笑。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行不通的。

李逍现在可不仅是城里这几百号人,他后面可还有薛仁贵和苏定方的四万东征水师将领,甚至连不远的新罗人也是能够动用的。

做为后方的武珍州,没有人能够翻天。

“我们的募兵榜发出后,有多少人应募了?”李逍问。

“多不胜数!”刘葱答道。

其实第一次张榜募兵的时候,就有许多百济人心动了。毕竟李逍开出的条件是不错的,奴隶应募成功就能得自由之身,欠债的应募成功后就能一笔勾销。以后当兵吃粮,包吃包住,甚至还有安家费和月钱,虽说不多吧,但肯定比他们现在朝不保夕的日子强多了。

武珍州有很多奴隶,也有很多吃不饱饭的平民。

他们才不管什么百济国还是大唐国,他们眼里只有能不能活命。

只是之前国沙燕三家威望太强,他们带头发出的死亡警告,让无人敢应募。

而现在,那三家都被抄灭了,三家家主的人头都还挂在城头上呢。

再没有人敢威胁他们了。

再次募兵自然也就应者如云。

“人多也不能放宽条件,募兵首选贫民和奴隶,再选年轻体健者。百济原贵族豪强者不选,体弱多病者不选。”

“放心吧,这个标准我们不会放松的。”

“应者太多,我们还是只募三千吗?”

“暂时还是先募三千。”李逍点头道,“有三千人其实已经不少了,十人一伙,五十人一队,百人一旅,二百人一团,千人就是一营。三千人可以设为三个营,让佣兵团的人充任教官和临时军官,负责训练这些人。”

“不给武器?”

“每人给一个棒子。”

“起码每人给一杆木枪吧?”赵持满无语,一人给一根棒子,那这样的兵训练的再好又有何用?

李逍道,“我又不用他们去攻城略地冲锋陷阵,我用他们只是用做维持治安的。接下来清量田地、登记人口,需要不少人手,更需要有人震慑。到时这批人正好跟着下去,等这些事了,如果这些人表现的好,那么可以授予一把长枪。要想有武器可拿,得拿他们的忠心来争取。”

没有驯服这些人之前,李逍可不会冒险就武器他们的。

三千人说少可也不少,哪怕人手只有一杆木枪,真要做乱,危害也很大的。他李逍现在手里可仅有二百来人,其它的几百人还是暂借刘俊的,要还的。

等驯服之后,到时再慢慢武器吧。

三千州勇,很快就招满了。

报名的人太多,可州衙只选三千。

负责挑选的都是佣兵团的人,一个个都是老油子,但挑人的眼光是很好的。他们不但按着李逍的标准挑那些贫民奴隶,挑那些身强体壮的,而且还要挑那些胆大勇敢的。

说直白点就是挑那些好勇斗狠桀骜不驯的,用这些家伙的话说,既然是招兵,不管是招府兵还是乡勇,那就得是能战的。

若是招一群老实巴交,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家伙,有屁用。这样的人,往往真正上了战场,连第一轮都守不住。

那些有血性的家伙,往往才是真正有爆发力的。

虽然这样的人大多是些刺头,可他们自认为不怕。再硬的刺头,还刺的过他们?

他们这些佣兵,哪个不曾是亡命?

游侠儿、刀客、响马、绿林、水贼,甚至是杀人逃犯,可没几个好相与的。再刺头,他们也有把握能驯的服服贴贴。

赵持满被李逍授予了一个衙内都知兵马使的职务,这不是大唐的正式官职。这个职务是李逍拿来用的,实际上历史上要到中晚唐后才有这个职务,这是后来唐朝藩镇割据时代,那些节帅们的心腹大将位置,负责统管衙兵。

这三千兵马,正式名义就是武珍州乡勇。

乡勇算是地方土团民兵,不是正式的府兵。

因此李逍管起来很方便,没那么多烦琐的手续。

他这个刺史,自然是这支乡勇的总指挥,而他又让赵持满做衙前都知兵马使实际负责统领。

下分三个营,每营一千人,营设一个兵马使。营下设团,二百人一团,百人一旅。团设指挥使,旅设都头,队设队正,伙设伙长。

这套指挥体系没采用府兵军制,实是为避免一些麻烦之事,毕竟这三千人只是乡勇而已。

从衙前都知兵马使到都头、队正,可都是由佣兵担任的,没有一个是官身,当然就不好用府兵官职了。

刘俊觉得李逍搞这些乡勇有些多余,百济人本就不能相信,还又不给武器只给根棒子,那这群棒子军搞起来又有何用?

虽然他也劝过李逍,可李逍打定主意的事情他是劝不了的。

李逍当然也知道现在苏薛的兵就在不远处,但以后随着战线前推,薛苏二将的兵会离他越来越远,武珍州也会彻底成为大后方。

到时这里就会形成一个武力空虚区,若没有点自己的武装,那他李逍这个刺史就真的会很难当的。

“经略,有信到。”

一名卫兵过来禀报。

“哪的信?”

“有两封信,一封是自带方州剧烈州送来的,是薛都督给你的信。还有一封是自耽罗岛送来的,来自长安的。”

“先看薛帅的信。”李逍道。

薛仁贵的信倒是简单,主要是说李逍胆子很大,居然趁他和苏烈不在的时候,就私自做主把他们东征水师的战利品给卖光了。当然,这也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其实薛仁贵对李逍的行为很赞赏。

毕竟卖了二十多万贯,太过出人意料,大大的惊喜。而且不光是卖了钱,李逍还给他们弄来了大批前线紧缺的粮草药品布匹等。薛仁贵说他暂时不会回武珍州,要督促金春秋补给粮草,提供士兵,准备在冬季到来前,发起一场新的秋季攻势。

武珍州这边,就全权交给李逍这个新任刺史负责了,甚至耽罗岛那边,也要李逍这个经略使负责。

看完后李逍笑了笑,没惹薛苏二帅生气就好。

“把长安送来的信给我。”

李逍拆开长安来的信,却是太师长孙无忌给他的信。信里,长孙无忌告诉了他长安城最新的动向,比如皇帝已经和宰相们议好,要调他回长安任太府寺少卿,到时还要让他督造大明宫。

据说旨意都已经拟好了,不日就会送来武珍州城。

合上信,李逍陷入了沉默。自己还刚在这里打开点局面,怎么这李治又这么折腾呢。

自己难道真的又要返回长安?

第377章 朝令夕改

“朝令夕改,这岂不是儿戏吗?”

“就是,才刚到任,又召回京,几千里路途,太儿戏了。”

武珍州衙,赵持满和刘俊听说朝廷要召李逍回京,都是一脸惊愣。

李逍心里也不太爽,把人当猴耍呢。自他离京到现在,都不过两个月时间,当初皇帝还给他三个月时间上任呢。他这都算提前到任,可才刚上任半个来月,这倒好,皇帝又说要召他回京。

太府寺少卿兼大明宫营造使,他李逍还真不太稀罕。

送钱倒还送出问题来了,早知道还不如不送。

“三郎,既然是陛下旨意,我看你也只能回去了。”赵持满道。

李逍摇头。

“我不回去,懒得折腾。到了这边,还刚刚打开局面,回去做什么?”

“可是陛下旨意?”

“陛下的旨意还没送来,现在这消息是长孙太师送来的,我还有点时间。我这就马上写封信,你找人快马送到长安给太傅李绩,希望太傅能够帮下忙,如果能取消这道旨意最好。”

虽然刚到任半月,但李逍却觉得在这百济确实天高皇帝远,做事很痛快,没什么束缚。他可没忘记,自己离开长安的原因,那也是被迫出来的。当初跟王柳崔三家的对决,他李逍虽是胜者,可也被长安的那些勋戚世家们给仇视,长安现在还不安全。

“陛下已经有旨,中书门下也已经通过,只怕此事再难更改吧?”赵持满问。

“事在人为嘛,陛下调我回去,肯定也是因为我在赤山浦给他送去的那十万贯钱。说实话,回京并不就好,朝中做官不更,不如在这里行事方便。再说我觉得也还有机会的,比如说我在这里可以为陛下治理边疆,还能源源不断开源呢。”

李逍决定把在武珍州抄家所得押送回京,再把新征的契钱三之一也一并报给朝廷。

虽然现在这两笔钱不过万余贯,不比之前赤山浦十万贯那么惊人,可毕竟也是有近万贯钱,相信皇帝也能看到他李逍的本事。

当天,李逍认真的写了两封信,一封是给太傅英国公李绩的,一封则是给宸妃武氏的,李逍在信里写了自己离京之后一路过来的详情,同时也说了自己到任之后的主政计划,末尾还把几笔新收入写明。

他希望自己留在武珍州,还在信中承诺,若他继续留在武珍州,会有更好局面。

写完后,让人马上乘船回登州,快马送信往长安。

接下来的几天,李逍便干脆不再管这事情,他也没坐在武珍州城里坐等消息回复。

他骑着马,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还有数名在当地人中找的向导,从武珍州城出发,一县一县的走访察看自己治下的五县。

甚至巡视完武珍州五县之后,他还骑马前往带方州的居烈城去拜见了东征水师的两位副帅薛仁贵和苏定方。

百济与新罗旧以支离山为界。

支离山下,百济一边,居烈城。

大唐在百济设立的第二个州带方州的州城就在此处,此时居烈州不仅是带方州都督府所在,也是带方州刺史衙门所在,还是东征水师大营所在。

薛仁贵和苏定方早知道李逍要来,特意到城外来迎接。

李逍见到他们,忙滚鞍落马。

“哪敢劳烦二位亲迎!”

薛仁贵笑着拍打李逍,“你小子一来,就弄的天翻地覆的,我在剧烈州都听说你那边的动静,好样的。”

苏定方已经是近六十岁年纪,他在贞观初年就在大破东突厥之后受封中郎将之职,可在此后的二十余年里,似乎完全被太宗皇帝遗忘,在那个位置上一呆就是二十余年。

二十余年,就一直在十二卫衙门里坐冷板凳,从没再实际领过兵。

直到新皇继位,这位曾经战神李靖元帅的门生,才终于又重得启用。

他年纪比薛仁贵大上几乎一倍,可以说是两辈人。但他很珍惜现在的统兵机会,他也不想辜负皇帝的信任。

身为东征副帅兼带方州都督兼刺史,苏定方更多的心思扑在军事之上,对于带方州这个新征服之州的民政事务的管理上倒是管的不多。

相比起武珍州那边如今轰轰烈烈的场面,带方州倒显得有些过于平静了。

“听说你一顿酒宴,可就把武珍州彻底掌控了,厉害。”

李逍笑道,“杀了几只鸡儆猴,确实安稳多了。”

“以前一直听说你不肯来军前,还以为你只是个书生呢,想不到你其实也很狠,杀起人来倒跟杀鸡一样啊。”苏定方须发半白,抚须称赞李逍。

“不狠不行,那些家伙个个心怀鬼胎,不行点雷霆手段,震慑不住他们啊。”

苏定方不客气的道,“三郎啊,老夫得陛下信任,让我兼任这带方州的都督兼刺史,可是你也知道,如今我更多心思要放在统兵征战这块,带方州的民政我也没多少精力,而且我也不知道如何管。你是武珍州刺史,同时还是安东道的经略和安抚使,我看不如你顺带着把带方州的民政这块接过去。”

“这哪行,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啊。”李逍笑着推辞。

“这里可是前线,一切从权。我这就向陛下上奏,辞去这带方州刺史兼职,我会向陛下推荐由你兼任带方州刺史之职。”苏定方说的很真诚,“你在武珍州做的不错,那边局面很好,就用你那套在这边搞就行了。”

薛仁贵也道,“苏帅是认真的,我们现在正准备一场新的战役,准备跟百济和高句丽人大战一场,苏帅也没这么多精力管这后方之事,我们两个负责在前面打仗,你负责后方,你放心,若谁敢做乱,我们手里还有四万兵马替你撑腰呢。”

经略使带安抚使,本来也就是协助东征水师。

“小侄何德何能啊,能得二帅如此看重。”

“你有本事我们才真正看重,若你没本事,那我们也不会放心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你。”苏定方道,“好了,也别站在这城外说话了,我们在城里准备了酒菜,为你接风洗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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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8章 朝鲜三巨头

苏定方和薛仁贵都是比较标准的大唐将领,他们行事比较直接,不像长孙无忌那些文臣一样喜欢玩弯弯绕。

有什么话就直说,惹急了就抽刀子干。

苏定方的出身其实跟程咬金差不多,他家是河北的。隋末时苏家是河北地方上的豪强地主,后来隋末民变四起,苏定方的父亲就组织民团保卫乡里,随地方官征讨变民。

苏定方十六岁就跟他父亲东征西讨,威名渐盛。可惜隋末那是个无力补天的年月,越讨贼越多。最终苏父死于战场,苏定方继承了父亲的那支兵马,最终眼见隋朝无望,便投奔了河北窦建德,深得其信任。

只是窦建德虽然最后占领大半河北,可天下终究还是李家的。窦败亡后,苏定方卸甲归田,在家种了段时间的地。后来窦的部下刘黑闼起兵反唐,苏定方终究还是没按捺住也重新披甲阵。

结果刘黑闼虽然一度打的李唐大军落花流水,可最终被李建成击败,苏定方再次回了老家种田。不久,刘黑闼二次起兵反唐,苏定方又提刀上阵了。这次刘黑闼的势力更盛,最终李唐不得不派出了李世民统兵征讨。

刘黑闼没能击败李世民,兵败身亡,苏定方则再次回老家种地去了。

种了几年地后,大唐对突厥用兵,苏定方被征召从军,主持战局的李靖选苏定方训练一支精骑,几年后,李靖就是带着苏定方训练出来的这支河北精骑直捣突厥汗庭,大破突厥。

苏定方也因功得封中郎将。

但或许就是因为他那并不好的经历,偏偏在开唐诸将帅中,他的年纪又比较年轻,因此一直被太宗雪藏,一藏就是二十余年。

苏定方坐了二十多年的冷板凳,没什么怨言。

现在他得新帝信任统兵东征,他只想以国士报之,狠狠的干死那些百济高句丽贼,为皇帝征服朝鲜半岛。

“后方民政这些,我没精力管,也不懂得管。我就把他全交给你了,我只管负责前线砍人。”

接风宴上,苏定方喝着赤山浦送来的美酒,很直接的道。

薛仁贵如今才三十余岁,太宗晚年征辽,他奉诏应征,在军阵中大放异彩,得皇帝直接从小兵提拔为将军。征辽是他的起点,他也希望能够再建新功。

“三郎啊,说说你的打算,要如何做?有什么需要我们配合的,只管提。”

李逍放下酒杯。

能得两位军中名将的如此信任,让他很感动。

“二位大帅如此信任某,某深为感动。某便全力为二帅主持这后方之事,让二帅无后顾之忧。”

关于具体的操作。

李逍早就在心里有了一套想法,他缓缓道来,说,“东征水师虽有四万,可毕竟还只是一支偏师,如今百济虽新败,但高句丽接下来肯定会抽调兵马南下,百济也会聚集重兵来争。”

“嗯,你说的没错,最近百济和高句丽一直在积聚力量,入冬之前我们不打,他们也会来跟我们要打的。”薛仁贵点头。

“大战当前,后方更需要稳定。”李逍跟两人道,“既然二帅如此信任某,那某也就全力以赴。我打算把在武珍州那边的动作再在这里做一遍,清理一遍那些百济豪强,挑几个实力最强最不服我大唐的家族杀一杀,震慑下其它百济人。”

顺便呢,还可以查抄这几大最有钱的家族,用他们的资财粮食等充抵军用。

“第二步,在带方州设立州学,以进学名义,让带方州的豪强贵族们把子弟送来州学读书,实际上就是让他们交质子。”

“这个想法不错。”苏定方点头,其实他们现在也有这样做,他们攻下带方州后,也曾强令那些豪强大家族派子弟从征,说是从征,其实也就是让他们做人质,留在军中让他们有所忌惮而已。

而现在李逍说以读书的名义,把他们召到州城州学里,其实效果也是一样。

“再然后呢?”

“然后就是推行减租减息策略,打了那些豪强大家一棒子,就得给那些贫民百姓一些甜头。”

“再招募贫民和奴隶为州乡勇,这样便可让水师全力应付征讨事宜,从后方抽出力量,以后后方的治安就可以由这些乡勇接手。”

“这些人可信吗?”

“总要调教驯服的,相信是可用的。”李逍自信道,“等到将来,这些乡勇其实也可以协助水师攻城略地、押运辎重粮草、运送俘虏的。”

苏定方哈哈大笑,“若是别人说这话,我可能不太相信,但既然是你李三郎说的,我信。”

“再然后就是屯田筑堡修路。”李逍说出他的又一个计划。

清洗百济豪强大族,是为了后方安稳。减租减息招募兵勇,也是为了得到底层百济人的支持,同时能够让后方有一支协助力量。

最后的目的,还是在百济征服之地建立起秩序,推行统治。

“屯田,可自给自用。让百济的大唐军队可以直接得到粮草供给,而不用大费周章的自中原运送过来,既能节省时间,更能节约粮食,若本地粮食能自给,东征水师就真正的无后顾之忧了。”

这话深得薛仁贵和苏定方的赞同。

打仗嘛,虽然说是他们这些将军的事情,可如眼下这场大战,那不是一天两天能结束的,尤其是跨海东征,他们还是一支几万人的偏师,粮草补给是大问题。

一旦粮草供应不足,那再厉害的军队也撑不了多久。

“两位大帅,只要我们能稳定后方,推行清丈田地,普查人口的策略,那么以带方和武珍二州的田地肥沃,每年可征得田赋粮食许多,而通过充公没收的那些逃亡贵族和官府的田地,可以招募贫困百济百姓佃种收租,如果顺利,则负责供给几万东征水师并不会有问题。”

据现在李逍所得到的数据来看,武珍州和带方州算是百济比较富裕的地方,虽也有些山地和多岛屿,但同样还有平原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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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狠人

现今编在两州下的百济户两万余,人口十四万三千三百户,有田地四万三千余顷,差不多能达到人均三十亩地。这个人均耕地数量,甚至超出了大唐的人均耕地数,是相当厉害的。

四百多万亩地啊,很惊人,还都是熟地。

以前这些土地大多集中在少量的百济贵族豪强手里,还有部分在官府手里。而现在,大唐占领这两州,设立十县。通过没收的逃亡贵族豪强的土地和接收的官府的公田,再加上清丈田地收契钱收回的田地,如今大唐官方直接就差不多拿回了一半的田地。

这一半,就是二百一十多万亩地。

那些仍留在百济人手里的地,哪怕每亩只征六斗的粮食,也是相当恐怖的。

“光百济人手里的田地,一年可征粮近一百三十万石稻谷。而朝廷收回来的公田,一半左右做为债券的抵押交给长安债券买主,剩下一半还可以自己佣人屯田。”

屯田所得的粮食还更多。

“若风调雨顺,一年可得粮不下二百万石,甚至更多。”

如此兵粮有余,完全可以不再依仗中原的粮食补给运输,可以就地补给了。

“自己屯田所费也不小吧?”

苏定方道,屯田就相当于是军方自己的农场,雇佣农民来种地,付给些工钱,然后收获几乎全部是自己的,因为军屯连税赋都不用交的。

当然,屯田也有本钱,相比于百济人的田地征粮,自己屯粮先期还得投入种子、农具、耕牛等等。

薛仁贵则问了另一个问题,“对百济人的田地,难道不是按租庸调制征赋吗?”

租庸调制是大唐的税制根本,其核心不是按田亩数来征粮,而是按丁来征的。每丁每年交租粟两石,另有其它的一些棉绢等土产。

这种税制的特点就是不管你家有多少田地,征田租时只是按丁口来算的,一个成丁就征两石,不管你有百亩还是十亩地。

“薛帅提出的问题很关键,租庸调是我大唐税制根本,是以均田制为核心的。但毕竟这里是战区,还是边疆新征服之地,不能与中原相同并论,因此我的意思呢,咱们征田赋,不按租庸调来征,而是在清丈了田亩后,直接按田亩数量来征税,每亩征六斗。”

“亩征六斗,会不会太高了一些?”薛仁贵又问。

正常来说,田税一般也就在三十税一左右。如果说一亩地收粮一石,那么亩收税其实也就是三升多点,而李逍说征六斗,那就起码是六成了。哪怕百济的地肥沃些种的是水稻,那亩产也就是一石半到两石的,六斗一亩的田租也达到三分之一左右。

这就是相当于提高了十倍的田赋了。

“三十税一,太低了。”李逍很狠,对敌人就得狠些。

“亩租最起码得五斗。”他说道,“而且我计划下一步要在百济推行均田制。”

均田制的核心其实不是说免费授田,而是限田。比如中原均田制说每丁授田百亩,其中二十亩永业田,八十亩口分田。

那八十亩田六十五岁后要交还朝廷,二十亩田可以留传子孙。

但那也只是说说好听的,实际上,这每丁授田百亩有个前提,首先,这个百亩就是一个普通平民成丁所能拥有的最高田亩数,比如说你家已经有一百亩地了,那么你就一亩地也分不到了。

再其次,实际授田还得根据当地田亩数量来分,打比方一千亩地,有十丁,那当然是每丁百亩。而如果总共只有一百亩地,有十丁,那每丁也就只能授十亩了。

这就是均田制,核心就是限田,而不是分田。

李逍说接下来要在百济均田,核心思想不是说要给那些百姓贫民们分田,而是说又要对那些百济豪强地主们下手了。

每丁最高限额百亩,那些地主豪强们哪个家里不是有大量庄园,无数田地呢。就算如今清丈田地,收契钱收走十分之一,还剩下很多。

肯定是超过百亩的,而当李逍推出均田制后,到时这些百济豪强们又不是大唐的贵族勋官,当然不能超额。于是乎,超出来的田亩数,便只能由朝廷征收,可以象征性的补偿点钱款,实际就是要打土豪收田。

收回来的田地,给那些登记了户口的百济贫民们分一部份,肯定不会分太多,名面上说每丁百亩,肯定实际上一丁只会分个二三十亩地,这些地按口分田和永业田二八比例分,将来要交还的口分田会占十来亩,真正能留下来的永业田只会有几亩。

而当均田以后,就必然要实行租庸调税制,到时就不再是按田亩数收税,而是按丁来收了。

不管那些地主豪强们家里每丁还剩下一百亩,还是说那些分田的贫民手里只有二三十亩,反正每丁每年的田租要交两石。

算起来,租子还是下降了不少的。

但更多的田就收归到了朝廷手里了。

这就是李逍打算在百济未来推行的政策,算是土地革命了。其实隋统一南北,唐结束隋乱,新朝立国之后,都是推行这样的策略。

均田均田,一面大量没收那些无主之地,并限制地主豪强们的田地,同时也给许多贫民分些能活下去的田地。

“土地这东西是命根子,只怕那些百济人不会肯。”

“所以说这事也不急,一步一步的来。等到时机成熟之时再推行,那些百济的土豪们想反抗也没有了能力了。”李逍笑着道,这就是温水煮青蛙。现在李逍并没有马上这么猛,而是稍温和点。先量地,征一遍契钱,收走十分之一的地。

然后再收租,虽然租子定的高,可毕竟那些人手里留的地多,田地多,最终留到手里的粮食也会很多。

等大唐在百济彻底站稳了脚跟,到时李逍再顺势推出均田,那些百济土豪们想反抗也就没有了能力了。

“那就统一点,对百济人的私田亩收田租三斗,对交给中原唐人的田地,则亩收一斗。对官府手里的公田,则对佃户收每亩六斗。”

第380章 武装升级

苏烈这种收租法,明显是对百济人不公平。可谁又会保证对百济人的绝对公平,从每亩六斗降到三斗,就已经很照顾他们情绪了。

否则真如李逍打算的那样,亩收六斗,这就相当于百济人的地不是自己的一样,要知道,在中原,只是属于朝廷的公田才会向佃户收每亩六斗以上。

自己的私田,一般田租可不会超过三升的。

“州勇之事,我看可行,你放心去招募兵员,所需要军械,我可以自军中抽调给你一批。另外我还可以从军中抽调一些老卒来给你充当兵头军官。”

“多谢二位大帅!”

“何必如此客气,都是为朝廷办事嘛,你也是陛下亲授的经略安抚使,同样是被称为帅的,咱们只以平级相称。”苏定方道。

“不敢不敢。”李逍忙谦虚,虽说经略安抚使倒是和薛苏二人的东征副帅差不多等级,毕竟都只是临时差遣。可李逍资历威望都远不如二帅,哪敢真跟他们平起平坐。

“二帅,眼下我大唐在百济立足还未稳,所以我建议二州共招募六千乡勇。这些乡勇农时耕种屯田,闲时训练。协助州县维持秩序,剿灭贼匪,甚至是协助守城运粮等事。”

“以百顷为一屯,每五屯聚一堡,修堡楼,立烽台,筑路连通。每堡筑派乡勇,招抚百济平民佃种耕作,如此出可耕作,入可自保,又可为带方和武珍二州城之外堡据点,护卫屏障二城。”

“嗯。”苏定方听的也连连点头,这种计划很得他的心意。

要是在水师的后方,真的建起这大批的堡楼,屯田耕种,那么后方就不用担心百济人作乱,同时能够保证后方的粮食产出。甚至是万一前线吃紧,这些后方的乡勇都能调派上前线协助作战,不论是运粮还是协助攻城,都是不错的。

当然,若有了这些烽堡和乡勇,则后方就能稳固。哪怕前线暂时失利,大军也能退回来,有一个安全的后方休整。

苏定方站起来,让人取来自己的地图。

他对照着自己的军用地图,看着上面带方和武珍二州十县,“若真能顺利推行祥瑞的计划,那么这里就将成为真正稳固安全的大后方,我四万水师就有了一块牢固的根据之地,再也不用担心孤军深入和后继无援了。”

薛仁贵也感受到,若真的能建起这样一个后方根据之地,那仅凭这四万水师,他们完全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渡海来攻,最怕的是什么?

一是粮草军械补给艰难,二是兵员补充难,再个就是孤军作战,没有援军。他们只能一直胜,万一失利,可能就将万劫不复。毕竟背后就是大海,退都没地方退。

而如果李逍能把后方打造的跟个铁桶一样,那他们还怕什么?

“二州之地,就募乡勇六千。我们拔给你六千长矛,五千把横刀,三千张弓、一千张弩、一千面盾牌,还可以拔给你六百匹战马。”

薛仁贵明白这后方的重要之处,此时非常大方的许给李逍大量的军械。

唐军虽是府兵制,兵民合一,但唐军的装备向来是非常精良的。比如唐军的弓箭装备率,就达到百分之一百二,人手一张弓甚至还有富余。弩机的装备率也能达到三成以上。

至于横刀和长矛,更是几乎百分百的装备率。

此处甲的装备率也很高,唐军有各式各样的甲。光一个明光甲就有好多个等级,既有大将们的制作精良造价高昂的明光铠,甚至也有队头伙长级别的简陋级的明光甲。

此外皮甲布甲等也不少。

水师入百济作战,随船运来了不少军械,刀枪弓弩箭支很多,几场战斗下来还缴获了不少,损耗不算多,现在还有许多富余。

这么多军械,李逍当然是求之不得。虽然他经常跟赵持满他们说只给百济乡勇配根棒子,但这只是暂时的。

等以后这些人驯服了,肯定还是要装备更多的军械的。

“多谢二位大帅。”

“谢什么,你手里的乡勇若是真能成为战力,那也是让我们的后方更加安稳。我就再拔给你六百老卒,充当你这乡勇的兵头队长,替你统带训练。”

“祥瑞啊,以后带方和武珍二州十县,就彻底交给你了。我们两个只管打仗,后方的事情全交给你。”

苏定方又道,“那些老卒若是敢有不服你的,你尽管斩杀。”

大唐的军规是相当严格的,苏定方是李靖的真传弟子,而李靖治军最为严格,军令七杀五十四斩,可不是开玩笑的。

当年隋朝时的杨素,号为隋朝四大名将之一,出将入相。他统兵有个特点就是赏罚分明,重赏也重罚,每次开战之前,先严明军规,然后把违反军规的人抓出来,把他们赶到阵前,让他们冲阵。

第一批冲死了,第二批再上,第二批死了,第三批再冲,直到最后这些犯军规的士卒死的差不多了,然后他才会让大军上。

用犯军规士卒的血震慑大军。

据说他用这一着,从来就没败过。当然,杨素虽狠,可对士卒也向来优厚,每次缴获他都会重赏部下,甚至是自己得到的赏赐,也会全都分给麾下。

杨素非常的护短,他的手下,谁也不能欺负,否则他会跟你拼命。

因此杨素统军虽然说残酷无比,可却偏偏极得麾下拥护,而且他的麾下也非常能拼敢冲,打起仗来就不知道退。

正因此,杨素一生征战,文人统兵,却未曾一败。

苏定方还担心李逍会手软,“那些丘八战阵上冲杀,见惯鲜血和死亡,个个桀骜的很。若是你不狠点,就不会有人服你。该杀人的时候就要杀!”

李逍拍了拍自己腰间的那把天子赐剑。

“两位大帅但请放心,我李逍虽不是个嗜杀之人,可也不是手软之人。”

‘这就好,男子汉大丈夫,就得狠一点。’苏定方道。

李逍看着这位老帅,心想都坐了二十多年的冷板凳了,怎么一放出来,还这么凶狠呢。看来二十多年的冷板凳生涯,并没有磨掉这位猛人的血性,相反只是让他压抑的更狠了一些。

不愧是历史上一人灭三国擒三王的狠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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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1章 威

带方州,居烈城。

城郊。

招兵旗树起,短短时间就已经招募了三千乡勇。

全是二十到三十之间的百济青壮,个个长的健壮结实。而且招募的时候完全是按照李逍的要求挑选的,首要奴隶次要贫民,反正就得是无产之人。再其次得是青壮强健者,还得带着几分勇。

人上一万,无边无际。

站在校场的木台之上,李逍看着那黑鸦鸦的一片,也是很感叹。这面前只三千人,其实一个个的方阵排开,已然有种无边无际的感觉了。真要是战阵之时,人一冲,确实完全就搞不清数量了。

“大帅,是否开始训话?”张葱低头问。

李逍坐在那里依然不开口。

虽说已是秋日,可秋老虎也是很厉害的。三千百济人站在那里已经有一个多时辰了,也是晒的口干舌燥。

“不急。”

李逍反正是坐着的,他头上还有一把大凉伞,反正他又不晒。

不远处,薛仁贵和苏定方两帅也坐着观看。

“有点意思,祥瑞这是打算立杀威阵了。”

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军伍,两人一眼就看破了李逍的用心。一群新招募来的乡勇,昨天之前还都是群奴隶、佃户,有些人是矿奴,在井下暗无天日,做牛做马。有些人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同样是如牛马一般。

“三郎挑选的这些人倒是不错的底子,矿奴个个强健,但在井下做事的矿奴的忍耐力又是最强的,这些人真要是训练好了,那是一支精锐。”苏定方道。

“是啊,你看那些佃户也不错,身材高大体格强健有力气。”

正因为这些人个个年青强壮,所以越发需要立个威。

“你猜今天祥瑞会杀几个?”苏烈说到杀人,似乎跟喝茶一样普遍。花甲之人,但一身杀气却依然很重。

“顶多会打几棒子,杀人估计不会。”薛仁贵笑道,“别看李逍有时有狠厉一面,但他这人还是很仁慈的。”

“可慈不掌兵,该杀就得杀几个,那样才有好效果,才是真正的立威。”苏烈不以为然。

又是一个时辰过去。

李逍已经喝完了一壶茶水。

底下的百济人开始有些不安静了。

李逍心想总算有动静了,这些人的忍耐力还真是出乎他的意料。本以为,让那群人在太阳底下站上个把时辰,估计这些人就会有人忍耐不了,到时一吵吵,他就把他们抓出来,当众打军棍,打他们一个屁股开花,借此立威,杀鸡儆猴。

可没想到,这些人愣是在那里硬挺了两个时辰,才开始松动。

“记下那些人,把他们抓出来。”李逍手一指。

立时,一群佣兵老痞子们就如虎入羊群,冲进去一顿拳打脚踢把这些倒霉的家伙给拖了出来。

“扒光衣服,吊起来鞭二十!”

皮鞭抽在皮肉之上,发出闷响,鞭过,一道血痕留下。

二十鞭抽过,那百来个倒霉鬼已经被抽晕了过去。

虽然不会死,可也是差不多半条命没了。

“将这些不尊纪律之人除名,开革出乡勇队伍。贬为衙门执劳役,另招募相应数量青壮补充缺额。”

李逍直接就把这些倒霉鬼开除了,从乡勇变成了州衙的劳役。

校场上。

众人噤声。

谁都想不到,那位看起来年纪青青的经略使是如此的严苛。

打宛一棒子,当然还得再给两枣。

李逍于是当场宣布这些入选乡勇们的待遇。

乡勇兼行屯田,每五十勇一屯,设屯长,由队头兼任。

乡勇实行三千人一军,千人一营,五百人一厢,二百五十人一都,五十人一队,十人一伙的乡勇编制,军设兵马使,营设指挥使,厢设指挥,都设都头,队设队长,伙立伙长。

五十勇一屯,五屯为一堡,二堡为一卫,二卫为一城。

“凡被选募为乡勇者,不论过去是奴隶还是佃户,皆登记入籍成为我大唐良民。每勇授屯田百亩,全家皆可入屯堡居住耕种屯田。屯田每亩征五斗田租,余不课。”

李逍对这些乡勇其实用的是类似中原府兵制,但又稍有改变。不是直接授田,而是发给屯田,屯田的田租按亩来算,每亩五斗,除此外没有额外的租税。这些田地在这些人为乡勇期间,就是他们的田地,若为乡勇满五年,且做战勇敢,则将十亩转为可世袭的永业田。再五年,表现好则又能再转十亩为永业田。

理论上来说,若是能当兵到老,一直忠心无二,那这百亩地是可以全部转为私人永业田的。

“为乡勇,屯田之外,还须为州县维持治安,缉盗捕贼,协防城池。农时屯田耕种,闲时训练捕贼。”

种地种的好的,每屯的前三名都有钱帛奖励。而若训练也同样按表现,给予表现好的奖励。若有捕贼剿匪做战等,则按表现给予奖赏。

军营厢都队伙,一军三千人。

两个州,各拥一军乡勇。

两军六千人,都隶属李逍这个经略使。

先立威,再颁赏格。

果然,那些之前还十分不安的百济人,一个个听完之后眼睛都放光了。

做了乡勇能发一百亩地,虽然这地是要交租的,但一亩五斗的租子他们觉得其实很划算,反正是比过去给百济地主豪强们种地的租子轻的多,毕竟不再有其它的摊派之类的。

那些奴隶们更高兴,他们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自由身份,还得到了一块自己耕种的田地。若表现的好,这百亩田地将来可就都是他们的,能传给子孙。

苏烈在远处听的直摇头,“这个祥瑞,还真是过于仁了,居然真的一个都没杀。”

“其实这样挺好的,那些人本来只是犯了点小错,李逍将他们开革出乡勇,其实对这些人来说已经是最严厉的惩罚了,他们失去了一个极好的机会。”

“期待李逍的屯田之法能在这里有个好结果。”苏烈说道,屯田之制其实算不得新颖,可以说历史上的汉朝能够开疆拓土,其中有一个最关键之处就是屯田殖民。

不断和在边疆屯田和殖民,使得汉代能够不断的向外推进。屯田最厉害之处就是一步步的稳步推进,每一个屯堡,都是一颗向外扩张的钉子,先锲在边疆之地,然后让汉军立稳脚跟,可攻可守,同时还能以边地种植粮食,供应边军,这样边军才能够真正的无后顾之忧的开拓征服,又能让新征服之地彻底的纳入统治。

现在李逍把这一套拿到百济来推行,苏烈很期待看到结果。

若真的可行,那他这四万东征水师,就不再是一支孤军了。

第382章 李敬业

长安。

太傅府。

英国公、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绩皱着眉头,面前摆放着一封信。

“祖父为何事忧心?”

李绩看着年轻的长孙李敬业,把信递给他。

“敬业啊,你看看这封信,说说你的感受。”

李敬业是李绩的长孙,今年刚二十岁,长的十分英武。李绩最喜欢这个孙子,因为他就跟自己年轻时长的一模一样。

如今李敬业在新设的千牛卫中任千牛,继设立了左右羽林军后,现在皇帝又新设了两支隶属于北衙禁军的左右千牛军。

南衙依然还是十二卫,但北衙已经也有了四军。

二十岁的李敬业在左千牛军中,已经是个六品的校尉,这其中固然也有李敬业的优秀之处,但更多的还是靠的他李绩的门荫。

李敬业一眼就扫完了信。

“李逍居然不肯回京?东海那荒岛之上的刺史难不成比朝中的太府寺少卿还做的舒服?真想不明白李逍是怎么想的?”李敬业摇着头笑着道,语气里还带着几分嘲讽。

李敬业是不太瞧的起李逍的。

他可谓是含着金钥匙出身的,刚出生时就被太宗皇帝赐予开国子爵位和五品散阶,可谓是相当不得了。

这些年更是顺风顺水,幼小就是在门下省的弘文馆里读书,这个馆里读书的都是皇族贵戚以及宰相高官子弟。

从小身边同学都是皇子郡王宰相尚书子弟,这眼界自然不是一般的高。

十七岁入宫为侍卫,更是起步就是七品。

如今才二十岁,就已经是正六品了。

他的眼里,李逍其实就是个乡下土包子,要不是借了几位长安勋戚的光,早不知道怎么死了。

“你觉得李逍的选择是错的?”李绩问孙子。

“很明摆着的啊,一个武珍州刺史,如何能跟太府寺少卿比呢?让他回京做少卿,那明摆着是要重用他,还监造大明宫呢。这大明宫都快修好了,让他监督不过是给他个立功的机会而已。”

“祖父,陛下还真是宠信他啊。看这样子,估计三五年后,李逍就能正位九卿吧?说不定十年之后,都能入政事堂为宰相的。”

李绩听着孙子那有些轻浮的声调,眼里有些失望。

他对这个孙子寄予厚望,可现在看来,还是太过年轻了。

看事都还是太肤浅。

李逍来信不想回长安,还请他帮忙在皇帝面前说情,希望收回诏令,他是很意外的,但是意外之余,也是惊叹李逍这人的选择。

不是觉得他傻,而是真正觉得李逍是个很了不得的人。

一般人谁愿意呆在百济呢?

当然是长安更好啊。

可李逍却没这样选择,皇帝召他回来,他都想继续留下。留下做什么?李逍信里说了他的打算,这是想在那边做番时事的。

而孙子却看不到这些。

“敬业啊,说来李逍其实也就比他大了两岁而已,可你跟他的见识相比,真是差太远了。”他感叹着道。

李敬业一脸不服气。

“你别不服气,你刚才说李逍若回长安,五年内能正位九卿,十年内或能入政事堂为宰相。但祖父要告诉你,若李逍真的就这样回长安了,那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入政事堂为宰相的。”

当宰相有那么容易吗?

当然不会。

如今不比开国之初,大唐立国几十年,制度越来越完备,规矩也越来越多。宰相也不再是那么好当的,没有一定的资历如何能当的上宰相。

李逍今年不过二十出头,他很清楚自己的情况。所以他没急着回来,他愿意留在百济为刺史,甚至李绩还看到了,李逍正在百济利用皇帝当初为安抚他给他加的那个经略安抚使衔,大做文章。

李逍在百济,真的不止是个下州刺史那么简单,他是能跟苏烈薛仁贵并肩的边疆大吏。

手握军政大权,前线薛仁贵苏烈说的算,而那后方可就是李逍说的算了。

若是操作的好,李逍绝对能利用这次外任的机会,大大的建功的。

大唐天下三百余州千余县,刺史有三百多个,但有几个刺史能有李逍这样的机会和大权呢。

就比如他的长子李震,如今在泽州任刺史,虽然是宰相之子,才能也有,可在泽州那样的地方,刺史的权力是受到很大限制的,根本不可能如李逍那般自由和权重,更不可能和李逍一样有机会建功立业。

这样好的机会,李逍把握住了。

可自己的长孙,却连看都看不到。

“敬业啊,如果我让你去百济,做武珍州下首原县县令,你愿意吗?”

“去百济做县令?”李敬业讶然。

“祖父,我如今是左千牛军的正六品校尉,去百济做个县令,也太屈才了,岂不是成了贬谪。”

他有些不高兴的道,“就算真要去百济,那起码也应当是个刺史。李逍能当武珍州刺史,那我怎么也得做带方州刺史,再加个安东道观察使,这样才能跟李逍相当,我总不能还去给李逍做下属吧?”

李绩笑了。

“敬业,你是不是觉得李逍没真本事,能有今天地位,全凭运气?”

“难道不是吗?”徐敬业反问。

李绩苦笑着摇头,他觉得自己对这个孙子真是太过忽略了,原本他觉得这长孙很像自己,勇武聪明,可如今看来,却十足纨绔,过份自负了。

“你今年二十了,也算成丁了。应当出京历练历练了,你也别想着当刺史还做什么观察使了,你的资历和能力都不足以当一个刺史。从县令做起吧,就武珍州首原县县令。”

他不顾孙子的不满,继续道,“我给你三年时间,三年后你若是能在那里做出一番成绩来,那么我到时再把你调回长安来,甚至过几年再让你外放一任刺史也不是问题。可你若是用三年时间,还做不出半分成绩来,那么你就要做好准备,要在百济继续呆下去。”

“呆多久?”

“如果你表现不行,那就说明你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历练,那就需要继续历练,十年吧,继续历练十年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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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 太平公主

蓝溪。

李庄大院。

玉濑长公主有些不安的在花厅踱步,已经一个多时辰了,还没有听到结果。

“长公主,生了。”

一名仆妇欢喜着小跑进来报喜。

“男孩还是女孩?”

“弄璋之喜,弄璋之喜。”

弄璋,那就是带把的了。

玉濑听到这个消息,终于长松口气。“县君如何?”

“母子平安。”

“这就好。”

不枉她这几天来吃不香睡不好,这下终于是石头落地了。母子平安,生了个大胖小子,李逍那家伙估计知道后会高兴坏吧,这毕竟是他蓝溪李家的第一个孩子。

嫡出长子呢。

玉濑来到产房,婉娘脸色苍白,满头大汗,可眼里却全是喜色。

产婆已经把新生儿洗净包好,抱过来给赵婉。

赵婉抱着孩子,觉得所有的疼痛都值得了。

新生的孩子脸红红的,甚至脑门还皱巴巴的,很难看,但赵婉却觉得骨肉相连,怎么看都喜欢。

“恭喜县君。”玉濑过来看着小家伙,有些羡慕的对赵婉道。她十几岁就嫁给了房遗爱,可却未跟他生过一儿半女。

虽说贵为皇家公主,可如今却是个寡妇,甚至连一儿半女也没有,看着别人生产后的喜悦,心里还是很失落。

赵婉抱着儿子,抬头对玉濑一笑。

“我还要多谢长公主,三郎不在家,我生产还要你来帮忙。替我请来了宫里的御医,又准备好了这么多补品,连乳娘保姆都为我请了最好的,真是太谢谢你了。”

“谢什么,我们两家比邻而居,而且我跟三郎也那么熟的朋友。他去百济之前,也再三托我照顾你们的。”

“这孩子真可爱。”

赵婉看着玉濑,心中一动,“长公主既然喜欢这孩子,不如做这孩子干娘吧。”

“干娘?”

玉濑愣了下,然后哈哈笑了起来,“好啊,好啊,我不没做过干娘呢。要是你不嫌弃,那我就认他做干儿了。”

·······

长安。

立政殿。

李治焦灼不安的等待着。

“御医,还要多久?”

“陛下,宸妃娘娘还在努力。”

“都已经这么久了。”李治不满。

“请陛下再等等。”

“已经大半天了。”

“哇!~”

一道孩子哭声传来。

“陛下,生了。”御医赶紧恭喜。

李治脸上终于露出笑脸,抬脚就往产房里赶去。

门口,几位妇人连忙拦住皇帝。

“陛下,现在不能进去。”

······

武宸妃生了个女儿,六斤六两。

而在同一天早些时候,李逍的妻子为丈夫生了个大胖小子,足足七斤半的胖小子。

抱着女儿陪妻子聊天的李治笑着对武氏道,“当初跟李逍约好,现在一儿一女,还真是天定姻缘!”

武氏产后还有些虚弱。

看着丈夫怀里的女儿,其实心里有点失落,她更想再生个儿子。

“倒便宜李逍的儿子了,臣妾还想着再给陛下生个儿子,然后娶他李逍的女儿呢。”

“哈哈哈。”李治此时心情大好,“李逍远在百济,此时还不知道这好消息呢。”

“陛下,臣妾听说英国公跟陛下说李逍似乎不想回朝?”

“也不是不想回朝,是李逍如今在那边刚放开手脚,准备大干一场呢。他说做事要有始有终,他到武珍州不久,就已经在那边又给弄到了几万贯呢,他说三分之一上贡,两万多贯已经在送往长安的路上。”

武氏也不得不惊叹,“李逍经济手段确实了得。”

“是啊,英国公也是这样说的,李逍的这本事是出人意料啊。如今薛仁贵和苏定方在百济也算是出师顺利,他们也都上奏要求让李逍留下。他们说李逍在那边负责后方,他们可以放手专心征讨。”

“那陛下是什么打算呢?”武氏问。

李治一边摇晃着手臂,哄着怀里的女儿睡觉,一边道,“朕思来想去,他们说的也挺有道理的,让李逍去百济是朕决定的,这还不过两三月又召他回来,确实有些儿戏。既然李逍在那边做的不错,那就让他继续在那边好好做点事情。”

给李逍的诏书已经收回,不过晋升的散阶没收回。

李逍现在是四品散阶,皇帝为了表彰李逍在那边的功绩,同时也是为了让李逍能够更好的做事,特意赐了李逍紫袍金鱼,那是三品官才能穿带的。

赏紫袍金鱼,兼任带方州刺史,加安东道团练使。

李逍的乡勇计划也被朝廷批准了,特赐名为安东道土团,李逍加团练使之名,便可名正言顺的统带这些乡勇。

本来是叫民团的,不过为避太宗讳,于是称为土团。

现在李逍是安东道经略使、团练使、安抚使兼观察使,同时还是武珍州刺史兼带方州刺史,这种信任是绝无仅有。

虽然现在的安东道也仅仅只有两个新占之州,不过十县之地,但这份信任也不是谁都能得到的。

若不是皇帝看李逍还太年轻了些,本来他这次是打算给李逍一个开国伯的,以弥补不能召李逍回来的缺憾。

“李逍早给儿子取名庆云,咱们女儿该取个什么名字?”李治问武氏。

“陛下,女儿都生了,你名字还没想好吗?”武氏白了李治一眼。

李治呵呵一笑,“一直没想好,要不你给想一个。”

“令月嘉辰,降嫔公族,她已经定好嫁给李逍之子,李逍为陛下所信任的能臣,将来也定是能封公拜相。臣妾看,不如就取名令月如何?”

令月嘉辰,降嫔公族,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美好的日子,嫁到公侯之家。

令月这名字其实很简单,好日子的意思。

“庆云,令月,倒也不错,挺配的。”李治呵呵道,庆和令都是好的意思,听起来确实很配。“那就选令月。”

李治想了想,决定给女儿现在就赐封公主号。

“赐号太平,名为令月。”

“朕这就诏告天下,让李逍长子李庆云尚太平公主。”

“陛下,太早了些吧,孩子才刚出生呢。”

“不早不早,既然都是当初说好约定了的,那现在就早点定下来。”

“既然如此,那就听陛下的。”

第384章 显庆元年

金秋。

阵阵凉爽秋风吹过,平原上到处都是正在忙碌的屯田土团乡勇。

与新罗交界的支离山,如今被皇帝钦赐名为唐山,这座朝鲜半岛南部的大山脉,现在成为大唐安东道东征水师的大本营。

几万水师正在厉兵秣马。

水师备战,乡勇屯田。

一片片屯田已经划下,一座座屯堡的位置也已经选好,那些刚分了田地的乡勇们正在卖力的营建屯堡。

五十乡勇一屯,加上他们的家人也是二三百人口。此时砍树的砍树,挖地基的挖地基。

屯堡并不算大,按李逍的图纸,一座屯堡其实很小。相当是一座哨垒碉堡,其实就是相当于一座地主大院,有高高的围墙,有坚固的堡门,四周还会有壕沟。堡里主要是甲杖库,也就是存放军械之处,还有粮仓。

房间十来间,中间一个操场。

屯堡里只住当值的乡勇,不当值的乡勇则和他们的家人住在堡外。

围着屯堡四周,则是乡勇和他们的家人居住的房屋,修的更简陋一些,但规划的比较整齐,清一色的四合小院,虽是茅草顶泥土墙,可还是很宽敞的。

先修屯堡,再先住房。

采用的都是统一的板筑模式,先向下挖出地基,然后两面立板,中间插上柳树或竹条做筋,再填土夯实,一层层的向上垒。

速度极快,五十乡勇和他们的家人,在几名由东征水师老卒和佣兵团痞子们组成的屯堡军官教头带领下,迅速的成型。

秋日凉爽,雨水也少,正是筑堡的好时机。

先立堡墙,再挖壕沟,然后建甲杖房、粮草仓、战棚、食堂等。

这些屯堡几乎都沿着道路设立,屯堡的周边就是特划出来的乡勇屯田。

秋收已过,田里只剩下短短的一截稻茬。

“等屯堡的架子立起,就可以先暂停,转而把这些田地翻耕,播种萝卜和油菜。”

带方州的天气还不错,冬季也不会太冷,冬季的时候能种的倒也不多,萝卜和油菜倒是不错的选择。

白萝卜和胡萝卜正适合冬季生产,既可以用来供养东征军的骡马,也可以做菜,甚至能够用来搭配着充当粮食吃。

而油菜则可以榨油。

“不种冬麦吗?”

百济之南的气候,其实和江淮地区差不多,种植冬小麦也是可以的,这个季节种还来的及,到明年的初夏时收获。

“种,当然要种。”

萝卜和油菜只能当饲料和菜和榨油,但麦子可是实打实的粮食。

“我已经让人从长安运来麦种,那些麦种产量能更高。”

“那今秋冬的任务挺重的,又要筑堡又要屯田。”

“光靠六千乡勇肯定是不够的,我已经以两州刺史之名义下令,召两州的地方百姓出丁,帮忙修筑屯堡和道路,同时协助秋播。”

入冬之前,水师一直在备战。

而乡勇和百姓则在争分夺秒的修筑屯堡和秋耕。

五十乡勇一堡,从西海岸到东部唐山脚下,一共修了一百二十座屯庄,二十四座堡城,十二座卫城,六座军镇。

十月底,秋耕完成,田里基本上种下了冬小麦或者是油菜或萝卜。

十一月,一百二十座屯庄,二十四座堡城修筑完成。

十二月底,十二座卫城,六座军镇也都修筑完工。

腊月底,从长安寄来的长安新闻报上公布明年改年号显庆。

皇帝继位之后,永徽这个年号用了六年,如今换了新年号。

改年号总是有原因的,比如更换了宰相,或者是发生了更重要的变化。

远在百济的李逍看着报纸,却能大致猜到皇帝改元的原因。

在永徽六年,皇帝李治可以说是最痛快的一年。

这一年,他终于把长孙无忌等一干元老全都赶出了朝堂,而且还没有遇到激烈反抗。

同时,这一年,他也终于把自己一向都不喜欢的皇后王氏废掉了,还立了武氏为宸妃。

再加上东征的顺利,大明宫的修成,让皇帝很满意。

虽然去年也遭遇了一场大旱灾,可总算是过去了,没闹出更大的乱子。

于是新的一年,皇帝就改元显庆。

显庆元年,正月初一。

皇帝册封宸妃武氏为皇后。

同一日,皇帝废太子李忠皇储之位,改封为朝鲜王,授任武珍州都督。

紧接着,皇帝下旨册封武宸妃之子代王李弘为太子。

也就在这同一天。

征东军元帅程咬金在辽西率十万精锐向高句丽发起攻势,同一天,副帅薛仁贵和苏定方率四万大唐东征水师,六万新罗兵马,向百济发起春季攻势。

薛仁贵破隆化城,苏定方破古鲁城。

程咬金在辽东城下,围城打援,围歼高句丽和靺鞨联军一万八千余骑,重创高句丽人,迫其龟缩各山城不敢出。

高句丽人自顾不暇,无力再派大军南下支援百济。

苏列与薛礼二将率领的大唐新罗联军更是无人可挡,所向披糜。

二月初,薛仁贵、苏定方和新罗王子金法敏的十万联军在熊津口大破百济军,又克真都城,击灭百济军主力,斩首万余级,拔其王城。

百济王扶余义慈和太子扶余隆苍惶遁走,逃入北鄙小城躲避,被苏薛大军团团包围。

扶余义慈次子扶余泰趁父兄外逃,在百济城自立为王。

在这纷乱之中,赵持满带领着李逍的佣兵团却早一步伪装潜入了百济城中,他主动的找到了扶余义慈的嫡孙扶余文思。

“你是唐人?”

赵持满点头,“我是大唐安东道经略使、安抚使、观察使、团练使、营田使、武珍州刺史兼带方州刺史李逍的使者,奉命前来秘见王孙。”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王孙何不先听我陈明来由?”赵持满的百济话说的一般,但表达的还是很清楚,“在我看来,其实王孙殿下现在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只怕活不过三天了。”

“大胆!”一名侍卫拔刀喝道。

扶余文思却制止了手下,“你且说说你的来由。”

“王孙殿下,如今扶余王和太子均还在,你王叔却自立为王。可如今北方的高句丽人自顾不暇,而我大唐与新罗兵马已经无人可挡,不管是扶余王和太子,还是你王孙,不过是螳臂当车。”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我大唐兵马退去,难道王步以为你王孙还能容你活着?只怕我唐军真一日退去,你王孙便首先要杀你。”

赵持满这话句句说到了点子之上,扶余文思哪有不明白的道理。

可当初扶余王和太子亲自到熊津城督战,结果如今被困在北鄙小城,他王叔趁机自立为王,他这个王孙是最危险的。

“那我该怎么办?”

“唯今之计,百济灭国是不可避免,大势不可逆,唯识时务者还能得以保存性命。王孙何不降唐?若是能助我大唐不战而拿下此城,这是大功一件,不但可保你性命,还能保你父祖一命,将来百济虽亡,可你们也能迁往长安城,安享富贵。”

“王孙好好想想!”赵持满慢悠悠的道。

第385章 降将黑齿常之

“请达率黑齿常之前来相商。”

扶余文思左思右想,还是觉得赵持满的话很有诱惑力,如今的王城之中,他已经危如累卵。

这危险并不是来自不远的唐军,而是来自城里已经自立为王的王叔扶余泰。

焦灼不安的等待了许久,终于有一个七尺多高的将军到来。

“殿下。”

“达率,某有一事求教。”

“殿下有事但请说,黑齿常之上刀山下火海也不敢推辞。”

“将军你是我百济第一猛将,可如今天要亡我百济,已经无力回天了。你说,我该怎么做才好?”

黑齿常之站在那里,人如铁塔,他个子长的极黑,而且十分高大,在百济人中极有勇名。

不过身为百济名将的他,此时也不知道要如何回复王孙。

“唯死战尔。”

良久,黑齿常之无奈的回了一句。

“只能如此吗?”文思问。

黑齿常之低下头,他只是一名达率。达率这个官职,相当于唐朝的刺史,虽然在百济国内已经职位不低,但那又如何?

百济当初选择了联合高句丽对抗大唐,本是想寄希望于大唐无力东顾,两家先联合灭掉亲唐的新罗国,然后能更好的对抗大唐,保住他们扶余后裔在朝鲜半岛的这一亩三分地。

谁又能料到,这次唐军的攻势会如此的猛,百济人更料不到,这次唐人居然会把百济当成主攻方向。

而高句丽的主力被拖在辽东,他们数十年心血经营的辽东千里山城防线,更是毫无用处。

百济的实力,又如何能对抗的了唐军,何况唐军还有新罗这个带路的家伙。

“大王和太子被唐军包围,无法突围了,王叔又在这个时候自立为王,百济没有希望了。”王孙叹气。

“末将愿护送王孙殿下突围。”黑齿道。

“突围?能不能突围还是两说,就算是突围了又能去哪呢?”

“可以去平壤,或者是倭国。”

倭国跟百济的关系向来还是可以的,如今自立为王的扶余泰也是在跟手下商量,要派使者去倭国求援。

“高句丽若失我百济,也将孤立无援。至于倭国,远水难解近渴,他们就算来,也绝不会是唐军的对手。若余生只能流亡倭国,那还不如去长安!”

“长安?”

黑齿常之知道的长安有两个,一个是北边高句丽的都城平壤,也称长安城。还有一个自然就是正宗的那个长安城,在大海的西边,那是大唐的都城。

“中土长安,大唐帝都,我打算降唐。”

“殿下。”黑齿叫了一声,可却不知道接下来说什么了。

说不投降吗,可不投降又能怎样呢?

“达率,我想过了,如果我投降,或许还能保大王和太子一命。余生,也许只能在长安长度,但也还算好的结局吧。”

黑齿常之一声长叹,做为一员猛将,他可以为君王冲杀至最后一刻,可如果君王都不想战了,他这员猛将又能奈何呢。

“殿下,现在泗沘城是扶余泰说了算,可他并不想降。”

“那就杀了他。”扶余文思很不客气的道。

黑齿常之没吭声,扶余泰既然能自立为王,那自然是因为他已经掌握了泗沘城。

黑齿常之就算有心,可手底下也没多少人。

“达率不用担心,我这有一人,可助你除掉扶余泰。”

“谁?”

扶余文思拍掌。

一人出现在厅中。

“你是何人?”

“赵持满!”

“赵持满?我听说过你,唐国的猛将,据说双拳能打死猛虎,光脚能追上战马,力大无穷,骑射了得。”黑齿常之盯着赵持满看,这是一种英雄相惺的感觉。

“我想跟你比一比!”他提出要求。

赵持满皱眉,“现在不是时候。”

“我不管,你必须跟我打,你要是不跟我打,那我不会跟你做任何事情。你必须跟我打,还得打赢我,那样我才会配合你。”

赵持满二话不说摘下身上的黑斗篷扔到了地上,他捏了捏拳头,“直接点吧,就用拳脚决胜负,这样简单点。谁倒地就算谁输,如何?”

黑齿常之兴奋的点头,“太好了,一言为定。”

“开始吧。”

赵持满说完,整个人就如同一只猛虎一样扑了过去。

扶余文思还没反应过来,百济第一猛将黑齿常之跟大唐猛将赵持满就已经打做了一团。

只见两团影子纠缠在一起,拳来脚往,呼呼生风。

短短时间,双方已经交手数十回合。

啪的一声。

赵持满一记长拳狠狠砸在黑齿常之的脸上,然后一记凌厉的鞭腿紧接着砸在他的脖颈上。

连吃两记狠的,黑齿常之不由的站立不稳,向后退步。

可赵持满的拳脚却如风暴一样连绵不绝的跟上,转眼间已经就是几十记拳脚,打的他招架不住。

赵持满停手。

黑齿常之踉跄后退数步才站住,他喘着粗气。

眼里却闪过佩服的光。

“果然不愧是中土名将,在下佩服,是我输了。”

“不错,倒也干脆。废话不多说,现在可以行动了吗?”

黑齿常之倒也磊落,“有什么计划直说,我一定配合。”

“计划其实非常简单,只要你肯配合,那我们就万无一失。”

“行,都听你的。”黑齿常之道,“我就一个要求,等这边事了,我要跟你再打一场,到时骑上马,来场真正的战将之间的比试!”

“可以,随时奉陪。”赵持满无所谓道。

·······

泗沘王城,王宫。

“大王,达率黑齿常之有急事禀奏。”

“何事?”

扶余泰自立为王,对于黑齿常之这样的猛将是很用心拉拢的。

“他说有急事面奏。”

“那就让他进来。”

黑齿常之进来,扶余泰一眼看到他脸上有些青肿。

“这是怎么回事?”

“禀报大王,我今日奉命巡城,发现几个形踪可疑之人,上去盘查,果然有问题。那人突起发难,我跟他交手,好不容易才将他擒下,经审问,此人竟然是中土唐国有名的悍将赵持满!”

赵持满以前长镇北疆,其勇名不但远扬塞外,甚至连百济国中也是久闻其名。持余泰一听大为惊讶,“赵持满到了泗沘,还被你拿下了?”

“好不容易才拿下,此人确实勇武了得。”

扶余泰看着他脸上的伤,不由的欣喜,“黑齿将军果然了得,连赵持满都不是你对手,他人现在哪?”

“就在王宫外。”

扶余泰兴奋的道,“走,去看看,早闻赵持满天生神力,绝世勇悍之名,想不到今日却被我百济黑齿将军生擒,某倒想看看这唐将生的如何模样。黑齿将军,当记大功一件!”

第386章 斩王夺城

泗沘王城。

王宫门口,李逍一身百济士兵装束,看着被五花大绑着的赵持满。

“委屈二哥了。”

赵持满轻笑一声,“这倒没什么,倒是你不该来,这太冒险了。”

李逍也道,“其实我现在也挺后悔当时不该一时冲动的,不过每天坐在后方听着前线的捷报,今天是薛楚玉又斩杀哪个百济将领,明天又是刘俊攻夺哪座百济城池,再后天又是程伯献那家伙打到哪了,实在是有些坐不住。”

最让李逍坐不住的还是刘俊、薛楚玉、王方翼、程伯献这些当初在长安结义的把兄弟们在前方大发神威不说,还非要每次把经过给他洋洋洒洒的写封长信来,自卖自夸,让李逍看的是热血沸腾之余,又不免坐立难安。

最终李逍没忍住跟着赵持满跑到这前线来了。

他担心再不来,这百济就亡国了,那他这个经略大帅,就一口汤也没捞着了。

不过真到了这前线,尤其是深入敌穴之中后,他冷静下来想想,觉得自己确实有些冒险了。

这可是战争啊,可是前线啊,不是游戏,不能重来的。

万一被流矢射中,他可就交待在这了。

他现在可是身兼数职,况且妻子刚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呢,连儿子的面都没见过,他可不想死在这里。

“放心,一会我会护着你的。”

李逍按了按手中的刀柄,“二哥不用担心我,我虽没二哥的勇武,但自保的本事还是可以的。再说,我现在就是一百济小卒,也不会有谁在意我的,倒是二哥一会多加小心。”

正聊着天,黑齿常之出来了。

他的身后,跟着持余泰。

一个挺苍白销瘦的家伙,看着也就四十左右。

他有些趾高气扬的走过来,眼睛直盯着赵持满。

“这就是唐国勇将赵持满?”

赵持满一副鄙夷的神色,冲着他吐了口口水,“你就是扶余泰,不过如此。”

“呸,你才不过如此,什么勇将,还不是被我百济大将生擒活捉,死到临头,居然还如此狂妄。”

赵持满却是把眼睛望向黑齿常之,“他就是扶余泰没错吧?”

扶余泰恼怒的道,“大胆,还敢直呼本王名讳!”

黑齿常之却在那边点头。

赵持满笑了。

“既然你就是扶余泰,那就没错了。”

说完,他突然大喝一声,全身发力,身上的绳索一下子就全给挣断了。那些绳子可是很粗的,谁也料不到会突然断。

扶余泰更是想不到。

他本以为赵持满是只被生擒的猎物,已经没有了危险性。却不料,这只猎物下一瞬间就恢复了杀伤力。

“二哥接剑!”

李逍拔剑出鞘,扔了过去。

赵持满动作迅速,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已经跃起空中,伸手抄过了李逍扔来的剑。

一剑在手,赵持满更是如同杀神转世。

剑起。

如电光闪过。

扶余泰眼中惊惶的神色还停滞着,人头却已经飞起。

一道血光冲天而起。

百济王扶余泰就被当场斩杀。

跟着扶余泰从王宫出来的一群百济兵将全都傻眼了。

而赵持满身边本来看押他的那些百济兵,此时却全都扔刀出鞘,一个个如恶虎下山,挥刀乱砍。

砍瓜切菜。

黑齿常之始终没出手,他就静静的站在那里。

他的任务就是入宫把百济王扶余泰骗出宫来。

唐朝名将赵持满会很有吸引力的,而结果正如意料的一样,并无半点意外。

赵持满左挥右砍,无人可挡。

李逍却已经低头捡起了扶余泰的人头。

扶余文思带着一群人出现。

更多的百济士兵从四面八方出现。

“住手!”

王孙扶余文思大喊一声。

他是太子长孙,在扶余泰人头还被人提着的当下,他的话还是很管用的。

场面安静了下来。

扶余文思上前。

黑齿常之退到他的身后。

而赵持满也退到了李逍的身后,二百伪装成百济卒的佣兵也退到了李逍的身后,将他护住。

李逍一手提着扶余泰的人头,一手还提着一把带血的剑。

“在下大唐皇帝钦封安东道经略安抚使李逍!”

“百济王孙扶余文思拜见大唐皇帝钦使!”

扶余文思当众向提着扶余泰人头的唐人使者跪拜。

出乎众人意料。

李逍把剑递给身后的人,伸手扶向扶余文思。

“王孙可愿降我大唐?”

“扶余文思愿降,还望天使接纳。”

“纳降!”

李逍高声喝道。

喊出这话的时候,他的身体都在微微发抖。

说不激动这是假的。

扶余泰死了,扶余文思降了。

场上的百济人都混乱了,他们有些转不过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唐人怎么出现在王城,而新王怎么却被杀了,王孙为何却要降。

这个时候,黑齿常之站了出来。

“黑齿常之愿降!”

李逍打量着这个七尺多高的黑大汉,他知道此人,早在未穿越之时就听过这人的名字,因为这个人历史上也降了唐,后来还成了唐朝有名的猛将,降唐后数十年,黑齿常之屡建战功,纵横青藏所向披靡,数破突厥,威震天下,进爵燕国公。

这人和唐玄宗时的名将高仙芝一样,都是朝鲜半岛的胡将出身,只不过黑齿常之是百济人,高仙芝是高句丽人,但他们都一样为大唐建功立业,征战沙场。

“黑齿将军高义,弃暗投明识时务也,某纳降!”

王孙降了,名将黑齿常之也降了,剩下的那些人左看看右望望,最后看到扶余泰那死不瞑目的人头,终于还是跪下了。

“乞降!”

“乞降!”

“乞降!”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扶余泰一死,扶余文思一降,百济人再无战意,纷纷跪地乞降。

李逍自然是高兴不已,全都纳降。

“立即打开泗沘城门,迎唐军入城!”

东征的水师主力还在围困扶余王和太子,而新罗主力则在与泗沘主帅阶伯于城西百里外围关隘做战。

谁都想不到,这时还会有一支唐军杀到。

更料不到这支唐军主帅居然会直接潜入王城。

“城外有唐军吗?”扶余文思也惊讶道。

“自然是有的,三千精兵已经等候多时了。”李逍笑道。

那三千其实并不是苏薛的东征水师,也不是新罗人的兵马,却是百济人根本料不到的他李逍麾下的乡勇土团。

城门打开,信号发出。

不多时,果然城外出现一条黑线。

三千乡勇排着整齐的队列出现了,人数虽不多,但对此时已经投降的百济人来说,却依然威武不凡。

“三郎,薛帅和苏帅都已经打到外围了,新罗人更是已经杀到了百里之外,若是等他们知道我们抢先一步夺了泗沘王城,只怕会很惊讶的。”赵持满道。

何止会惊讶,估计还会很恼火呢,李逍笑笑,不过这攻夺百济王城的功劳却是自己的了。

第387章 唐旗、唐骑

雨淅淅沥沥下个没完没了。

天色晦暗。

秋雨已经带着寒意,淋湿衣服便会浸入骨肉透心的寒。

百济王城泗沘城南二十里,郊外。

名为黄山的山下,百济名将阶立马阵前。

三万百济军是新罗最后的一支生力军,在他们的身后就是王城。

他们面前是新罗王金春秋世子金法敏率领的六万新罗大军,潮水一般的进攻已经连续八次。

鏖战一天,阶伯击退了新罗人八次进攻。

此时,他的三万大军已经只剩下了五千预备军未动,其余两万余人或死或伤,精疲力尽,不能再战。

“将军,新罗人太凶悍了,这样打下去,我们会死光的。”一名百济将领禀报。

“唯死战尔!”阶伯吐出四个字。

他知道对面新罗帅旗之下,其实真正指挥的将领并不是新罗王世子金法敏,而是新罗名将金瘐信。

当初,百济联兵高句丽和靺鞨进攻新罗,阶伯就是联军前锋。联军连破新罗三十余城,阶伯更是攻下金瘐信的家乡,还杀死了他的父母妻妾儿子等一家百余口。

他和金瘐信之间早就是死仇。

而他当初之所以杀金瘐信一家,则是因为他的三个儿子早年都是在与金瘐信的交战之中阵亡的。

仇人见面,份外眼红。

金瘐信不会放过他,他很清楚。

“将军,不能暂避锋芒,撤回王城坚守。”

“守?”阶伯摇头,高大的身躯早已经湿透,身上散发着雾汽,可他却没有半分动摇。“已经退无可退了,守大城必野战,若不能野战,必败。”

“我们可以待高句丽的援兵。”

“不会有援兵了,不会有了。”

说完,阶伯拔剑出鞘,“今日,死战!”

“随我杀新罗贼!”

勇将麾下自有勇卒。

虽然百济军已经残了,可剩下的五千预备队,却都是阶伯麾下最精锐的兵。主将拔剑,麾下五千兵一起挺起了长矛。

“杀!”

阶伯明知必死,却也不愿再后撤了。对他来说,这冲锋就是在求死,明知百济将亡,他也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更不愿意在金瘐信面前跪降。

如果面前的是唐军,他或者会有其它的考虑吧。

“杀!”

五千悍卒那股子鱼死网破的气势,冲天而起。

对面新罗中军阵前,世子金法敏都为之一颤。他想不到,六万人对三万人,猛攻一天,结果对方还有如此气势。

虽然斩杀万余百济军,但其实新罗人损伤也很大,以六万人对三万,打到现在,猛攻一天,八轮冲锋,新罗人战损同样过万。

而且全军疲惫不堪。

现在百济人这一反冲,还真是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新罗大将金瘐信看着对面潮水般涌来的百济军,眼里却闪过兴奋和杀意。

“将军,怎么办?”

“世子殿下莫慌,百济贼不过是自寻死路罢了,结阵,放他们进来,将他们全部围杀!”

金法敏有些犹豫,他看的出百济人的凶悍,要围杀这几千百济军,估计会给他们自己成倍的伤亡。

“殿下,擒杀阶伯,围杀此军,则泗毗城再无守军,我新罗将攻占百济都城!”

攻占百济都城的诱惑,让金法敏犹豫了一下。

金法敏的弟弟金仁泰在一边也跃跃欲试。

“大哥,唐军估计也快到了,再拖下去,到时必让唐人捷足先登啊。”

“好吧,杀!”金法敏阴着脸下令。

狭路相逢勇者胜!

黄山脚下,新罗军和百济军冲杀在了一起,雨雾之中,如两只困兽相斗。

厮杀至黄昏。

战场已经血流遍地,阶伯身负数十处伤,换了三匹战马,依然冲杀不止。此时的他就如同是一只发狂的猛兽,根本无人可挡。

他的五千兵此时也只剩下千余,可依然还是那般凶悍。

六万新罗军,整整一天的厮杀,此时也伤亡近半。

新罗人虽然还有半数兵马,可却反而被杀的有些丧胆了。

不远处,几骑战马默默的关注着战场。

“新罗人真是无用!”

一员大胡子将领带着不屑语气道,他身着明光铠,一看就知道是员唐将。

此人乃是左骁卫中郎将刘仁愿,唐军中有名的猛将,出身雕阴刘氏,他父亲做过绥州总管,镇守河套地区。雕阴刘氏本为西晋时匈奴右贤王刘豹之后,世代为绥州豪族。

刘氏历经西魏、北周、隋、唐诸朝,世代镇守北部边防,屡立功勋,为一方豪杰。

刘仁愿早年以门荫成为太宗弘文馆学生,随后为亲卫,随驾太宗身边,曾徒手与猛兽搏斗,获得仗内供奉的特衔。后参与征辽,破格升上柱国、黎阳县公,随英国公李绩经略漠北,征讨薛延陀,安抚九姓铁勒,升为中郎将。

如今又随苏定方征讨辽东,是员相当能打的猛将。

“你说新罗人无用,可他们却比我们还先一步打到这泗沘城下的。”说话的是青州刺史刘仁轨,如今检校熊津州都督。

刘仁轨和刘仁愿名字听着好像亲兄弟,实际上却根本没关系。刘仁轨出身汴州尉氏的刘氏,祖上是汉章帝刘炟,他幼时家贫,打小爱学,以博学闻名。后来出仕为官,一直都是文官。

来辽东前,他就是青州刺史。因为唐军水师征讨百济连战连捷,迅速的攻下大片土地,于是朝廷又新设了几州,刘仁轨因此调任新设的熊津州刺史。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那是新罗人跑的快,而我可是一路攻城拔地杀过来的,能一样吗?”

“你们兄弟俩也别争了,新罗人看样子是要撑不住了,我们要不要下去拉他们一把?不管怎么说,咱们现在也是盟军嘛。”左骁卫将军刘伯英说道。

“我们可不是兄弟,别瞎说。”刘仁愿呵呵两句,然后看着下面的战场,“急啥,让他们先杀嘛,等杀到最后咱们再出去出不迟。”

虽说新罗人看似被人更少的百济人压着打,但百济人都快死光了,就算冲垮了新罗人,他们也无法成为真正的赢家。

再说了,可没有哪个唐将真把新罗人当成盟军的。

右威卫将军孙仁师也笑着道,“要是百济人先撑不住了,咱们还得赶紧出场,要不一会就要让新罗人先入泗沘城了,可既然是新罗人撑不住,咱们还是先看看戏吧,谁让这些新罗人只知道争功呢,要真让他们先入了泗沘城,还不知道要怎么狂呢!”

左卫中郎将王文度也是连连点头,“就是,这些该死的新罗人只知道绕城而过,一路向这泗沘猛冲,明摆着就是想抢先一步夺泗沘城的。”

左骁卫将军刘伯英、左骁卫中郎将刘仁愿、右威卫将军孙仁师、左卫中郎将王文度、熊津州都督刘仁轨,五员大将坐在那里一点不慌的闲聊着。

这五将是苏烈和薛仁贵两帅派出的先锋,一路上紧追慢赶的在后面给新罗人擦屁股,气都气死了,此时乐的看戏。

“杀杀杀!”

阶伯状若疯魔,浑身浴血,左手持刀,右手挥剑,真的无人可挡。

金法敏眼看着阶伯带着手下如箭一般的杀到,忍不住下令,“撤!”

中军帅旗一动,本就慌乱的新罗兵更加无神,还以为是中军已经被击破,纷纷喊着败了转身而逃,就恨爹娘给自己少生了两条腿。

战场上出现了神奇的一幕,只剩下一千多人的百济军冲锋在前,后面是近万的百济伤兵疲兵鬼哭狼嚎的喊叫着跟着冲锋。

而在他们的前面,原本六万人的新罗军,本来还足有近四万人,可此时却狼狈的四散奔走。

“丢人啊!”

刘仁愿摇头不屑。

“是有点,六万打三万,结果反而被打的抱头鼠窜,所谓新罗名将金瘐信也不过如此啊。”

“是啊,倒是这百济大将阶伯还真有几下子。”

几人根本不理会新罗人的败逃,只是笑呵呵的继续评论着。

阶伯击溃新罗军,追敌三十里后下令收兵。

不是不想追,而是追不动了。

收拢兵马,百济还余万人左右,这一战也是损兵折将近两万,损失这么多兵马还能反败为胜,以少胜多,不得不说这也是个奇迹了。

万余兵马个个浴血,人人带伤。

战场上,到处都遗留着新罗人的尸体,还有那些跑不赢而弃械投降的新罗降兵。

“百济人好像打算杀俘了!”刘仁轨道。

“不能让他们杀了,那些当兵虽不行,可当奴隶卖到登州赤山港去,可是挺值钱的,杀了可惜了。”刘仁愿转头对自己的上司刘伯英道。

“那就出击!”刘伯英点头。

“击鼓,吹角,进军!”

“杀啊!”

刘仁愿一马当先,挥槊冲锋。

“杀啊!”

数千唐军前锋也如锋矢疾驰而出。

战场上,正准备将那些投降的新罗兵砍杀的百济人傻了。

阶伯面色苍白。

当看到那一抹飘扬在前的红色唐军战旗时,他终于一口血喷了出来。

“天亡我百济也!”

唐军出现,那么这胜利也就没有了意义。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最后的胜利却是属于唐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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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摘桃子

伯血红的战旗在风雨中飘扬,身着明光甲的唐骑如狂飙突进。

砍瓜切菜。

百济人最后的那口气已经松懈了下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们已经卸点了那口气,此时的百济只是一支疲惫之兵。

面对着如风一样突进的唐军精骑,他们绝望,崩溃。

阶伯举剑,心茫然。

“天我亡百济也!”

言罢,这员刚刚浴血奋战,以三万兵硬生生挡住并击溃了六万新罗军的百济名将,举剑自刎。

主帅自刎,百济军崩。

不过半个时辰左右,唐军就彻底的取得了胜利。

斩杀千余,俘虏近两万,其中还有一半本来是百济人的新罗俘虏,现在也成了唐军的俘虏了。

五员大将看到士兵拖来的阶伯尸体。

“这家伙其实挺了得的,应当给他留点体面。”刘仁轨叹了口气,“给他擦洗干净,换套干净的衣冠,然后寻口好点的棺材,就在这座山下安葬吧。”

一名将军,能够在亡国之时力尽战死,这已经是尽到忠了。这样的将军,是值得钦佩的。

他在此局势下,能够拼命击败新罗人,以少胜多,已经无愧一名百济军人的职责。而当局势无法挽回之时,兵败后他没打算投降而是直接自刎,更无愧于他的君主。

这种不怕死又能打的武人,向来是被人们所佩服的。

“走,入泗沘城!”刘伯英道,该是摘取那最后胜利果实的时候了。

没有人去理会逃跑的新罗人,估计那些新罗人都被吓破了胆,这一逃还不知道要逃出多远去。刘伯英他们懒得理会这些无用的家伙,六万打三万,结果还反被人打的兔子似的逃跑。

泗沘城。

李逍控制此百济王都已经一天了。

有三千安东土团乡勇入城,再加上王孙扶余文思的主动配合,李逍便把城里剩下的几千百济军交给了黑齿常之,让他协助自己。

全城戒严,城门封锁。

城里正在开展清洗。

忠于扶余泰的,不肯降唐的,都被清洗了。

而那些愿降的官员、贵族们,则都被召进了王宫。

现在王宫里已经全换上了安东乡勇把守,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军营,那些贵族官员们全成了人质。

多数人都比较老实,除了少数桀骜的被杀之外,李逍几乎是兵不血刃的拿下泗沘城。

投降的贵族、官员们达一千七百余人,还有他们那多达几万的家眷、奴仆,剩下的一些城中平民百姓,奴隶工匠等更不会有人反抗了。

府库都被查封。

街道上也很安静,士卒在巡逻。

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趁火打劫。

“大帅,我军前锋到城下了。”

一名哨探回城禀报。

李逍对赵持满笑着道,“二哥,看来还是我猜对了,最先到这城下的不会是百济人也不会是新罗人,还是我们唐军。”

赵持满问那人,“那边经过怎样的?”

“如经略所预料的一样,新罗人在黄山下并没有击败百济军,相反,他们以六万之众却最终反被三万人的百济军击败。而后我军先锋又歼灭百济残军,夺得胜利。”

赵持满苦笑,“那几个家伙肯定是故意见死不救,坐看新罗兵败的。”

“二哥这话可不能乱说,新罗人是我们的友军,你这样说传出去可不太好的。”李逍笑道。

不管怎么说,这结果还是非常喜人的。

“打开城门,随我迎接我大唐先锋将士入城!”

泗沘城下。

五城一字排开。

他们抬头望着面前的泗沘城,看着城门楼上挑着的唐军大旗,有些不敢相信。

“这什么意思?”刘伯英道。

“莫非城里的扶余泰已经知道他的兵马败了,所以不抵抗要投降?”

“我看不像啊。”刘仁轨仔细的观察着,“你看那面唐旗之下,还有几面小旗,上面有字。”

刘仁愿睁大眼睛,“我看看,这面旗好像是个李字,嗯,这面旗上面写着好像是安东土团。”

“啥?安东土团?”左卫中郎将王文度张大嘴,“那不是李逍的乡勇吗?怎么跑到这泗沘城来了?”

“对啊,李逍不应当是在后方吗,他此时应当是在居烈城或者是在耽罗岛啊,怎么跑这来了?”

几员先锋都是一脸莫名其妙,无法理解。

这时城门缓缓打开,当先一面唐旗出现。

安东经略使、安抚使、观察使、团练使、营田使兼武珍州刺史、带方州刺史、蓝田县子李逍出现了。

“果然是李逍。”

“这他娘的怎么回事,怎么左搞右搞的,反而让李逍先进城了?”

刘仁愿不满的道,“被他娘的摘桃子了。”

刘仁轨则只是苦笑,确实让李逍摘桃子了,虽然大家也不明白,李逍是怎么做到的。这一天前,城里还有三万余百济军呢。

阶伯可是才出城一天而已。

这一天时间,李逍就变换了城头大王旗,怎么做到的?

李逍来到近前。

下马。

“诸位将军,城中已经准备好了接风酒菜,将士们一路远来辛苦,请先入城休息。”

刘伯英不肯下马,他有些不太服气的盯着李逍。

“敢问李刺史为何在此处?”

李逍笑笑,“诸位将军们在前线辛苦,我这不是带着乡勇押送一批粮草辎重前来援军嘛。结果半路上因遇阻碍,被迫改道,走着走着就先一步到这泗沘城下了。”

“我看诸位还没到,我想来都来了,就看看能不能帮点忙什么的,于是乎就劝降了王孙扶余文思,然后杀了自立为王的扶余泰,招降了城中的百官贵族们。”

刘伯英等诸将听的心都在滴血啊,他们紧赶慢赶,好不容易等新罗人败了,然后自己歼灭了百济残军,结果这桃子到嘴边了,最后却发现已经被李逍先吃掉了。

“你是刺史,怎擅离职守,跑到这前线来了?”王文度问。

“王将军莫非忘记了本官还是安东道经略使、安抚使、团练使啊?”李逍摊手,经略使那是能统兵作战的武职,团练使就能募集乡勇训练,而安抚使自然也有权招降。

一句话,让五员先锋将领都说不出话来,说不出的憋屈。

好像摘了个大桃子,看着水汪汪的一口咬下去,结果却发现里面还剩下半条虫子,剩下的半条肯定已经吃进嘴了,一想就恶心。

第389章 倭军参战

气氛有些尴尬。

任谁满心欢喜的跑来,以为能得破敌国王都的首功,结果却被人捷足先登了。最气的还是抢这功劳的并不是同袍友军,而是让一群土团乡勇给抢了先。

说出去都丢人啊。

什么时候,一群乡勇还能抢他们府兵的光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刘伯英不高兴了。

“就那么回事啊,就如你现在看到的,泗沘城现在已经被我安东土团给夺取,自立的百济王扶余泰被斩杀,城中王室贵族和官吏军民皆已降我大唐,现在泗沘城一切安好,完全在我们土团的控制之中。”

李逍的这个回答很正式,也很滴水不漏,可就是不是他们想听到的答案。

一气之下,刘伯英黑着脸让李逍带着土团撤出泗沘城,交出城防。

“刘将军,这不太好吧?”李逍依然面带着微笑,但他其实也挺不高兴的。我们拿下了百济王城,控制的很好,现在你们来了,我准备好了饭菜要招待你,结果你却要赶我们出来,这是不对的啊。

“打仗是我们府兵的事情,你的土团乡勇维持下后方的治安,剿匪捕贼就行了,这前方的事情还是交给我们的好。”

别人给李逍面子,李逍也会给别人面子。但若别人不给他李逍面子,那他也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了。

“不好意思,泗沘城是我安东土团拿下的。”李逍脸上也没了笑容,“本来想请前锋的将士们入城休息,现在看来倒是不太合适了。不如诸位就带弟兄们在城外休整,我会让人送粮草等来劳军。”

说完,李逍转身就走,再不跟他们废话。

本来嘛,这不是抢不抢功的事情,而是刘伯英的话说的太难听。你要入城接管泗沘本来都不是问题,可让乡勇撤出城,这就不对了。

“关门!”

李逍喝令,泗沘城门在他身后缓缓合上,留下城濠外傻眼的刘伯英。

“这个李三郎啊,脾气还真如传言一般。”刘仁轨无奈的笑了几句。

“我看是太过跋扈!”刘伯英气的跳脚,太不给他面子了。

“现在怎么办?”刘仁愿也是一肚子不满,辛苦赶来,又刚打了一仗,结果现在连城都进不去。

“再去叫门,我不信李逍还真敢不放我们进城!”

一名校尉于是奉命前去叫门,结果任他喊破了喉咙,也没有人理会了。

城门紧闭着。

“他娘的,气死老子了,来人,给老子把城门撞开!”刘伯英一气之下,臭脾气也是上来了。

刘仁轨连忙劝说,可是这会刘伯英也不管不顾了。身为左骁卫将军,他在十二卫的左骁卫里,那也是二把手,是高级武将,他还有个开国公的爵位,又是五六十年的年纪了,可李逍却这么不给他面子了。

一队士兵被调了上来,抬着撞木上前。

结果还没靠近城门,上头就是一通箭射了下来。

“请勿再靠近,否则休怪刀箭无情!”

赵持满在城头上露面,冷声喝令。

“是赵持满!”

刘仁愿认出了赵持满,刘仁愿虽然年纪比赵持满大,可却也知道赵持满那是年轻一辈里跟他一样有勇名的,甚至勇名还超过了他。

“怪不得李逍有恃无恐,原来身边有赵持满。”他叹了口气,“有赵持满在,看来咱们也别想破门而入了,真打起来,咱们也吃不了好。再说了,自家人打起来这事就闹大了,到时奏达天听,咱们也未必有好果子吃。”

谁不知道李逍最得皇帝的意。

看看李逍身上的那些头衔,大家都在百济打仗,李逍一人身挂着经略、安抚、观察、团练、营田五个使职,还兼任两州刺史。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独得圣宠啊。

尤其是这个经略和观察两个使职,那是能管到他们这些在安东征战的军官们的,他们又不是薛仁贵和苏定方,级别上李逍管不到。

经略本就管军,而观察使又是管官的。

观察使有为朝廷考察官员之职,甚至拥有直接罢免官员的先斩后奏的权力。

说来,在安东道这块地方,李逍还算是他们的上级。

虽说只是临时性的差使,临时上司,可也依然是上司啊。

“我要向薛帅苏帅禀报。”

刘伯英无奈,最后也只能这样道。

薛仁贵和苏定方是在三天后才到达泗沘城下的,他们是在泗沘的北面来的,是在攻破了百济王和太子所退据的北境小城后才南下。

随着他们生擒百济王和太子,整个百济国最后的反抗也都被铲除,百济亡国。

唐军会师泗沘城下。

薛苏二帅到了,李逍自然是出城迎接。

城外中军大帐,诸将齐聚。

苏定方和薛仁贵并坐上方,二人都是东征副帅,职位相等,且各统一军,相处还是比较融洽的。

而在二人之下,将分左右,各归二帅所统一军。

李逍进来,发现这帐中有股子升堂的味道。

苏薛二人见李逍进来,也在打量着他。

以前怎么都请不动随军的李逍,如今却已经是跟他们平级的经略使。

更让人惊叹的还是李逍本来是在后方经略的,可人家却能带着三千乡勇就夺取了百济王都。

这让灭亡百济国的二帅都觉得有些遗憾,一年不到的时间就灭掉了一国,这本来是极大的功勋,可现在这功勋却有些不足。

四万水师将士大小百余战,结果最后的大功却让李逍抢了去。

刘伯英可是跟他告了李逍许久的状了,抢夺了泗沘城不说,还不让东征将士入城。

“报!”

还不知道要如何开口,结果帐外就传来一声禀报声。

“报!军情急报!”

薛仁贵扭头喝声,“入帐禀报!”

一名校尉入帐,“报告大帅,水师巡船急报,海上发现倭人舰队。”

这个消息让人意外,“详情!”

“据报倭人舰队由倭国将军毛野稚子率领,大小船只八百余艘,兵马三万七千余人,目前正向新罗进发!”

在东征水师刚灭亡百济的时候,倭人突然参战了,这是谁也没料到的,而大家更没料到的是倭人会先进攻新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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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章 赐双旌双节

“薛帅、苏帅,如今百济已灭,这泗沘城和百济降臣等我就移交给二位了,明日我就回去了。”

李逍先打破了沉默。

苏烈捋着花白胡须微微一笑,朗声道,“急什么,这百济刚灭,这不倭国又来凑乱了吗,这战事还没结束呢。你足智多谋,正好给我们参谋参谋,再说了你现在也还是安东经略安抚使,这也是你职责所在嘛。”

薛仁贵也让李逍暂时留下来。

至于说刘伯英状告李逍抢功之类的事情,二人提都没再提。

“倭国这个时候出兵,你觉得要如何应对?”苏烈问李逍。

“这满帐都是一时之名将,我一门外汉可不敢乱说啊。”李逍没直接回答。

“你也不必谦虚,你带着三千乡勇就有把百济王都兵不血刃拿下,这本事我们可没有一个有。”苏烈直接道。

打仗这个东西,不管你是强攻还是智取,总之是胜者为王,最看重结果的事情。苏烈打了一辈子仗,岂有不懂这个的道理,其实这道理刘伯英等将领也懂,只是有些咽不下这口气而已。

“不知苏帅是如何打算的呢?”李逍反问。

苏烈有些无奈的道,“其实不瞒祥瑞你,我们到此之前已经接到了长安的旨意。朝中认为百济既然已平灭,那么这个阶段的作战任务就已经完成。”

皇帝的旨意是要调薛仁贵和苏定方率东征水师北上,进攻高句丽本土,直攻平壤。

百济这边,就交给地方官员管理。

“四万水师都将北上?”

“对。”

现在朝廷已经把百济之地,设置五都督府,辖三十六州一百八十县,都督、刺史、县令等官员,已由吏部铨选委授,即将陆续抵达赴任。

还是如此前,百济所征服之地实行直接管辖统治,设州置县,因为是边区,所以还设立了五个都督府。

“州县设立的有点多。”李逍提出自己的看法,百济不过朝鲜半岛占三分之一地,这么点地方却设立三十六个州一百八十个县,还有五个都督府,确实太多了点。

“新征服之地,得加强些统治。”薛仁贵道。

薛仁贵和苏定方都将卸去在百济地方的兼职,率四万水师北上进攻高句丽。

“二帅统兵北上,那百济后方未免太过空虚,新征服之地,只怕百济人未必人人心服,若有人煽风点火,只怕乱事又将起。”李逍叹气道。

“朝廷的意思是设立安东都护府,统辖南起进济,北至辽东,东至靺鞨的大片土地。这首任安东都护是尉迟敬德将军,下设两个副都护,一位是程咬金老元帅,一位就是你。”

“尉迟恭将军?”李逍惊讶。

苏烈不说,李逍都快不记得尉迟恭这位唐初战神还活着的事实。

“那位现在应当差不多八十岁了吧?”

“嗯,并不多吧。”薛仁贵苦笑着道,尉迟恭那是大唐的战神,还与秦琼一起是门神。

不过这位早年功高,因此也比较跋扈一些,甚至有次就因为在宫廷宴会上的席位比李道宗落后点,结果就一拳差点把人家一只眼睛打爆掉。

后来被太宗警告了几次之后,这位就老实了。后来甚至干脆就整天迷恋着炼丹修道,在家里建豪华的别墅庭园这些,在太宗晚年甚至十几年都不出门。

安心的当着一个老宅男,却也是平平安安。

贞观末年,李世民亲征高句丽,他劝过,李世民没听还召他出来领兵随驾,战后尉迟恭就又回家继续修炼去了。

李世民以前也修炼服丹,结果一吃就死了,才活了五十出头。而尉迟恭炼丹修道几十年,如今都八十岁了居然还活的好好的,也是个奇事。

不过尉迟恭确实几十年不出门了,也不过问世事。

这回李治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把尉迟恭挂到安东都护府都护的位置上,据说因为请了尉迟恭出山,还特意把都护府的等级提升到了二品的大都护府一级。

李治还给尉迟恭加了一个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等于是拜这位为相了。也不知道皇帝是怎么想的,反正这一手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连尉迟恭都没想到,据说这位接旨之后,给皇帝回了个信,说老了不能再任事。可皇帝不管,依然还是拜他为平章事,又授他为安东大都护。

可尉迟就是不肯出府门。

因此现在的实情就是尉迟恭虽有了宰相之名,但依然是在家修道,而政事堂实际上等于还是缺了一人,至于安东道大都护也一样是实际缺额。

程咬金和李逍被任为副大都护,百济以北的安东道归程咬金,百济归李逍管,新罗也归李逍负责监管。

因为灭百济之功,薛仁贵和苏烈都被晋封为郡公爵,薛仁贵封平阳郡开国公,苏烈封清河郡开国公。

李逍这次除升为副大都护外,也晋升了爵位,以功封蓝田县开国侯,直接跳过了伯爵,升为侯爵。

他现在是正正经经的三品高官了。

“西边最近不太平,之前朝廷调宰相崔敦礼任安西大都护,负责调回纥与突厥人讨伐做乱的西突厥,但并无什么进展,相反西突厥势力还越发强大了。如今朝廷希望安东这边能够早点击败高句丽,起码也要重创高句丽,让其无法再对新征服百济有威胁,然后就能从安东抽调兵马去西征平乱。”

朝廷调薛仁贵和苏烈北上的同时,就是要从辽东程咬金那里抽调兵马去西边。

甚至程咬金都有可能要调去西征,正因此才会把苏薛二将都调北上。

“突厥人向来我心腹之患,虽然太宗灭东突厥,可这些年西突厥又屡屡作乱,这次朝廷有意要一劳永逸,看来是要打一场大仗了。”

对此李逍也是无奈啊。

本来朝廷是要先东后西,先灭掉东方的高句丽和百济,这样东方能安稳。但西突厥人不给你这时间啊,他们越闹越厉害,朝廷要是再不出兵,那么西域就可能失陷,甚至威胁到河西走廊以及河套地区,有可能连漠南漠北的东突厥各部都要被他们给征服,万一让西突厥人真的重新一统草原各部,那到时就麻烦大了。

于是乎,现在这东征刚刚达到第一个阶段胜利,朝廷就迫不急待的要调薛苏二人北上了。

“百济之地,以后就要靠你了。五都督府十六州一百八十县,都要靠你了。”

“我靠那六千乡勇吗?”李逍也苦笑啊。

“你不是还在泗沘城里招降整编了几千百济降军吗,整编整编,又能多出六千人来,你就有一万二了。”苏烈笑道。

“可是现在倭人又来攻新罗。”

“那是新罗人自己的事情,他们总不会连几个倭贼都打不过吧?”苏烈丝毫不把倭人放在眼里,什么三万七千大军,什么八百多条船的舰队,在他眼里根本算不得什么。

他不但不会去帮新罗人,还会要求新罗王金春秋派出两到三万人随他北上进攻高句丽,同时还会要求新罗人派出一万兵马归李逍统领,留守百济。

“只怕新罗人未必打的过倭人。”

李逍说出自己担忧,结果却并不能引薛苏二人的重视。

他们的眼里,真正的敌人只有高句丽。

在泗沘城仅停留了三天,薛仁贵和苏定方就带着两军水师北上了,入百济一年,两军四万水师,此时还剩下三万余人,减员了有大约三千,其中战死千余,还有不少伤兵约千余则划到了李逍麾下,充当他乡勇的教头军官。

水师一走,李逍立即感受到了危机。

这么大的地方,十六州一百八十县,他手头仅有六千乡勇,六千百济降兵,还有一支千人的亲卫。

除了这千余亲卫都是由唐人组成,那一万二的乡勇、降兵,可都是百济人啊。

圣旨从长安下达。

李逍被倭任为安东大都护府副大都护,兼任熊津都督府都督兼刺史,同时兼任安东道经略安抚使,团练观察使、营田转运使。

现在百济这一亩三分地的新征服之地,李逍一人拥有了军、政、财、和人事大权。

左骁卫将军刘伯英授为马韩都督府都督兼刺史;

左卫中郎将王文度授为东明都督府都督兼刺史。

左骁卫中郎将刘仁愿授为德安都督府都督兼刺史。

右威卫将军孙仁师被授为金涟都督府都督兼刺史。

刘仁轨被授为熊津都督府长史。

这五人算是朝廷给李逍留下的左膀右臂。

皇帝别赐旌节给李逍双旌双节,旌以专赏,节以专杀,行则建节,树六纛,旌节包括门旗二面、龙虎旌一面、节一支、麾枪二支、豹尾二支,共八件。节用金铜叶做成,旗用九幅红绸制作,其上装有涂金、形如木盘的铜龙头。

“恭喜节帅!”

虽现在还没有正式的节度使官职,但李逍拥有双旌双节,已经是名符其实的节度使了。

刘伯英等几将虽然之前跟李逍闹了点小矛盾,可在这旌节之前却不敢再有半分轻视之心。

拥有旌节的李逍,那是可以对他们先斩后奏的。

第392章 复国

安东道。

百济故地,大唐熊津都督府。

西面沿海,白江口。

白江联通熊津城和大海,江口处唐军修建了一座城堡,沿海依江。

堡西羊马城凸出来的土墩望楼上,两名守卒指着城下的方向,不屑的互相说着话。

“该死的新罗人,居然就这么溜了。”

城下,一队队的新罗人正经过,他们从熊津城下撤回,经过城堡,抵达白江口,将从这里乘船返回新罗。

或者说是赶回去救援本土。

倭人的舰队跨海进攻新罗,新罗人凭城而守,结果却反而节节败退,已经被倭人连夺十余城。

新罗王金春秋急调在百济境内的新罗军回援,还请求唐军增援。

不远处的城头上,安东副大都护李逍凭城远眺。

安东衙门都知兵马使赵持满对他劝道,“不能让这些新罗人走,最起码也得让他们留下一两万人。”

“我也不想让他们走,可是他们只听新罗王金春秋的,我的话并不管用。”

“得想想办法,苏帅带着两万水师已经乘船回了中原,薛帅如今接任安东副大都护,主持高句丽战局,虽兵临平壤城下,但兵少无援,根本攻不下平壤。现在也就要乘船到辽东去接防,若是让新罗人再撤走,那整个百济,我们就真的是孤立无援了。”

“就靠那三千老弱病残吗?”

赵持满说的三千老弱病残是由李逍招募来的中原佣兵、征东水师留下的伤残兵员们组成的,这些人还算是薛仁贵和苏烈的一个人情。

三千人组成了安东军,是目前李逍最能信任的兵马。

除此外,他手里还有一万五千人的安东土团乡勇,但这些乡勇不是百济战俘就是招募的百济贫民奴隶组成。

如今时间未久,李逍也不知道这支乡勇关键时候能不能真的相信。

隔着茫茫大海,就凭着这点人手,却要镇守百济十六州一百八十县,难啊。

李逍也不想让新罗人走,相比起百济人,新罗人起码还算是盟军。可现在新罗人自己受到倭人进攻,他们还想唐军救援他们呢。

········

显庆元年。

三月。

倭军渡海之后,连战连捷,攻夺新罗二十余城。

新罗王金春秋连连向李逍求援,可李逍自己也无兵可发。

局势一天比一天坏。

这段时间,李逍镇守百济故地,也是每天都在招兵买马,整兵备战,积蓄粮草。

李逍以五都督府驻地大城为支点,以十六州城经络,初步建起了一张镇守防御网。

乡勇也已经招募增加至三万人,可依然还是那个问题,都是百济人,让人无法放心。

各都督府、州县都在加紧修建屯堡卫城,清查户口、丈量田地,征收契钱,储备物资。

因为人手太少,各地的都督、刺史等多是以留守的军将代任,行事不免有些草率。

各地不时的上报手段粗暴,引得百济人愤怒怨恨的事件。

在百济人中,特别是那些利益大受损害的百济贵族豪强地主之间,有一股子怨恨愤怒正在不断的上涨,甚至有一股阴云正在聚集。

李逍知道,可却无法改变。

他只能抓紧时间备战。

许多情报汇集起来,都告诉李逍,一场百济人的大叛乱就在眼前。可李逍却无能为力,他就如同是那汪洋里的一条船,唐军实在是太少了,才三千人。

他屡屡向朝廷要兵,可朝廷现在全力西征,根本无力再派兵过来。朝廷只是告诉他,镇守镇守,要求新罗人协守等等。

似乎只要李逍不去打高句丽人,百济就能安枕无忧。

可事实上,薛仁贵带着朝鲜半岛南方最后的两万水师乘船去了辽东接防后,百济地区差不多就形成了武力真空。

平壤之围解了,高句丽人已经开始调兵南移,甚至有不少人开始往百济境内渗透。

“节帅,刚得到的军情。”

刘俊大步走了进来,“据最新军情,百济旧将僧道琛、鬼室福信等人拥立了百济王子扶余丰为王,叛乱起事了,他们召集了许多百济人,如今拥众过万,围攻刘伯英于久迟城。”

刘伯英是马韩都督府都督,他所镇守的地方在熊津都督府的北边,紧邻高句丽边境。

“高句丽军南下了吗?”李逍问。

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程咬金和苏烈率军离去前,高句丽王向朝廷上表称降,两边明面上是约定休兵罢战。

于是薛仁贵从平壤城下撤兵,乘船前往辽东。

这个称降虽然大家都清楚不过是口头说说而已,但起码高句丽人也是被唐军吓倒了,而唐朝这个时候接受降表撤军,也是因为程咬金和苏烈被调去西域,薛仁贵一个人是打不下平壤的,继续留在那里,反可能被高句丽人包围。

朝廷接受降表,暂时休兵,也是想暂时维持这面的局势,好专心打西突厥。

若是高句丽人出兵南下百济了,那么这个脆弱的临时休战协定就将打破了,对李逍和镇守百济的众人来说,都是一个天大的坏消息。

“暂时还没有见到高句丽军越境南下,但据查探百济军中有不少高句丽军将,此外还有倭人兵将。”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扶余丰王子是前任国王的儿子,之前百济一直跟倭国交好,这个王子就是被送到倭国做为人质的。

百济被灭,倭人最不能接受。任唐朝占领百济,那么倭国就将被从百济清除,这对一直想染指朝鲜半岛的倭人来说是极不能接受的。

正因此,唐军还刚进攻百济时,倭王齐明天皇就号召倭国各地方的豪强们出兵,他要亲征百济。

倭国虽说是万世一系,但天皇在这个时代其实远不如中原的皇帝,他们的朝廷也不是什么中央集权较高的国家,倭国地方势力强大。

但这一次,天皇召各地出兵,随他亲征,却得到响应。就是准备的时间久了点,磨磨蹭蹭的等他们集结了各地兵马,打造好了船只时,大唐已经灭掉了百济了。

齐明天皇随军西征到九州,结果突然病逝。

太子中大兄回京素服称制,是谓天智天皇。齐明天皇虽然死了,可并没动摇倭人出兵百济的决心,天智天皇派出阿昙比罗为为前将军,阿部比罗夫为后将军,统军开赴百济。

与此同时,天智天持还派狭井槟榔率五千军护送着王子丰回百济。

正是有了这五千倭军,鬼室福信和僧道琛等才能迅速号召许多百济人起事。

高句丽人这时还没有明着出兵,却也派出不少将校悄悄私服南下进入百济军中充当军官和参谋。

三方势力合力之下,这个打着复国旗号的叛军,攻势还是很猛烈的。

刘伯英虽也是大将,久经沙战,可终于还是兵微将寡,被困于久迟城中。

第393章 救援

李逍目前有兵三万三,可这三万三的兵力却分属于五都督十六刺史。做为副大都督的李逍,手里也不过有六千兵。三千唐军,三千百济军,这点兵还得负责镇守从白江口到泗沘城的数百里熊津都督府辖地。

兵少还分散,这就是此时镇守百济的诸将的境遇。

刘伯英手里也不过六千兵,又要分守各州,他被围久迟城,手下只有一千兵。亲卫部曲唐兵不过百人,剩下的九百都是在百济征召的乡勇。

久迟只是一座边境小城,城小墙矮。

他来此巡视,结果就遇百济人叛乱,被围住了。幸好他沙场经验丰富,靠着一座小城,千把兵力,居然慢是打退了百济人的数次进攻。

站在城头上,刘伯英拄剑喘息,他已经无法看见远处的方向,无数的百济叛军和倭军,搅起巨大的烟尘,久迟城外的乡勇的各处屯庄卫堡都冒起黑烟。

他们已经被叛军的潮水包围了。

有的地方爆发了战斗,估计是屯田的乡勇在守卫自己的屯庄和田地,与百济叛军作战。也有些地方根本没有厮杀,或许那些百济乡勇直接就投降了。

此时的久迟城已经被团团包围了,刘伯英就算想突围都不行。

“但愿能来的及向节帅禀报!”

以前刘伯英很瞧不起李逍,认为他一个年轻轻的乡下郎却在百济做节帅,有如儿戏,可此时他却无比的希望李逍能够前来救援他。

想起李逍曾经智取泗沘城,他的心里又升起最后一丝希望。

“都督勿忧,叛军中未见高句丽人旗号衣甲,只要高句丽人未南下,我们还有一线生机。”

现在城外只看到百济叛军和倭人兵马,未见高句丽人,这算是唯一的好消息了。这里离高句丽很近,一旦高句丽人不再顾忌大唐直接出兵南下,那他们就绝无逃生的机会了。

城下。

倭将狭井槟榔眯着眼睛看着久迟城,一座小小的城池,却硬生生的挡住了他们三万多人马的数次进攻。

“福信将军,看来唐人确实是有几下子的。”他称赞唐将,却又语带讥讽,是在嘲笑百济人的无用。

鬼室福信也有些恼怒,一座小小的城池,居然打了这么久没打下。本来一切都在他的算计之中的,他早知道镇守百济北部的刘伯英要出府城巡查。于是一直在等这一天,等刘伯英离开了更坚固的马韩城到了小小的久迟城时,他才率众起事,把刘伯英包围了起来。

原本想着在这里一举歼灭刘伯英,首战大捷,壮百济复国军的声势,同时也擒杀唐军一员大将,再趁势把北部诸城夺取,这样一来百济就可以匡复北境。

谁能料到,这个刘伯英居然如此能战。

更料不到的是,刘伯英手下的那些百济兵居然还一直帮着他。他一直以为,他们打起复国旗号,那些唐人手下的百济乡勇还不立即倒戈一击?

“狭井将军,我们这些战士都是匆匆召集起来的,过去都不是军人,没有受过多少训练,攻城确实没多少经验。”鬼室福信向狭井槟榔道,“若是我们不立即拿下此城,那么我们想要打唐人一个措手不及的计划就能实行。不能给唐人反应的机会,必须兵贵神速。还请狭井将军出手,帮我们攻下此城。”

狭井槟榔眯眼笑,却不说话。

“狭井将军,若攻下此城,城中金银财物尽皆归你。”

“请我们出手吗?”狭井笑道,“若你们自认无法攻下此城,请我们出手也可以,但是条件得由我来定,攻下此城,城中的金银财宝粮食女子将尽为我军所有,如何?”

鬼室福信心里暗恼倭人的贪婪,但最后还是咬咬牙同意了。

······

熊津、白江堡。

李逍召集军中诸将议事,兵马使刘俊向诸将通报军情。

厅中,李逍麾下,赵持满、薛楚玉、程伯献、刘俊、王方翼、秦雄、柳温皆在,当初在长安大理寺监牢里歃血为盟的九兄弟,除了还在长安的李元芳外,其余八兄弟此刻都聚集在这里。

赵持满是一直跟着李逍身边的,是他的衙前都知兵马使,而刘俊本来是耽罗县令在后方养伤,现今升了熊津都督府下的刺史。另外王方翼几个,之前一直在苏烈和薛仁贵麾下作战,他们走的时候,便应李逍要求把这几人留了下来。

李逍向朝廷表奏他们为刺史,这几人在平灭百济之战都有战功,本来品级也不低,在百济任个刺史当然没问题。

“必须救援刘将军!”

李逍开口,先定了个基调。

“救肯定要救的,只是怕是远水难解近火。”王方翼说道,从白江口到久迟城,直线距离三百里,但实际距离超过五百里。

救急如救火,五百里路却是个大麻烦。

还有一个大麻烦则是现在百济人打起了复国旗号,只怕各地叛乱将风起云涌,这个时候长距离救援刘伯英,这一路上只怕都难顺利行军。

“陆上行军只怕不会太平,估计会遇到很多叛军袭扰拦截。”赵持满也提出意见。

李逍打开一副百济地图。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有些大胆。”

“节帅尽管说,大家再商议一下。”秦雄老大哥道。

李逍指着地图,“诸位请看,我们现在位置在白江口,这里是海边。而久迟城在我们北面,相距有五百里路程。如果我们陆路赶去增援,只怕需要很长时间,还要面临沿路叛军的袭扰。但是如果我们走海路呢?”

“海路?”

刘俊眼前一亮,他目光望向地图,“对啊,久迟城离海边也不远,估计不到百里。”

在陆上行军,会受到袭扰。

但海上呢?

以现在唐军的海上行驶和作战能力,百济人肯定是无法形成威胁的。

另一方面,海上虽然要绕点路,看似距离更长,但实际海上速度更快。从白江口乘船赶往久迟城附近港口,顶多也就是几个时辰的路程而已。

到了港口就只剩下不到百里陆路,有半天就能杀到城下。

最为关键之处还在于,若是他们从海上过去,必然会大大出乎百济人的预料,到时从百济叛军的背后杀出,岂不是反杀他们一个出其不意。

“好,这招好!”

“海上救援,一天时间足够了。”

“相信刘伯芳一天时间只能撑住吧。”

诸将都大笑着说道。

原本必死的局,现在一着就解了。

“那就这样定了,立即调兵上船,马上出发。”

赵持满道,“救援久迟城,兵在精不在多。兵了反而速度快不了,让我带三千人前往就行,节帅你返回泗沘城坐镇,以防叛乱。”

第394章 狂倭

刘伯英挥刀将一个提着短刀的倭寇砍下脑袋,“蠢货!”他嘴里不屑的吐出两个字,那个倭人似乎还带着不可置信,他的短刀明明已经捅在了那唐将的身上,可却没有想象中的刀刃入体,也没有鲜血直喷。

他那把家传的倭刀根本就刺不穿唐人身上的甲衣。

“那是什么甲衣,怎么那么坚固。”临死之前,他心里带着个疑问。

可惜回答他的是刘伯英的不屑,他一脚将那无头的倭寇尸体踹下了城。

又砍死了一个,可惜身体疲惫不堪了,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哇呀呀!”

又一个提着刀的倭人跳上城头,冲着他就冲了过来。

“狗日的倭贼,来吧!”

刘伯英大吼一声,双手握起自己那把久经征战的横刀,猛的就是一记力劈华山。浸染鲜血的横刀直劈下去,倭人连忙举刀来挡。

铛啷一声。

倭人的刀应声而断,砍断倭人的刀后,刘伯英的横刀去势不减,当头劈在倭人的脑袋上,他那天灵盖碎了。

“又一个。”

刘伯英吐出一口口水,声音已经有些无力。

左右四顾,身边的守城者已经越来越少了。

“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告诉他们,砍死一个攻城者,我赏他田地二十亩!”他对着身后那个百济通译大声的吼道。

事到如今,也只能指望那些被强征上城头协守的城中百济人了。

久迟城的形势已经十分危急。

他带来的一千人马,此时经过一天的鏖战,已经死伤惨重,战损超过了一半。

百济复国军几次进攻无果后,换成了倭人攻城。这些倭人十分凶悍不怕死,幸好倭人的武器装备一般,他们大多没披甲,武器也以刀或枪为主。

刘伯英的手下,却大都装备着来自中原大唐的军械,军官们都有甲,士兵虽无铁甲可也会有些皮甲。至于刀,横刀那是基本配制,大唐的横刀比起倭刀来更加锋利。

不止一次,唐军士兵的刀与倭人的刀砍在一起时,直接就砍断了倭刀。

刘伯英身为主将,更是不止一次的被倭人突到身前,身上被砍了十七八刀,但全凭这明光铠的坚固,让他不至于重伤。

“要是有三千大唐老府兵在此,老子今天定杀他们个落花流水,哪会如此狼狈。”一边喘着气,刘伯英一边恨恨的想道。

手下的百济乡勇终究还是没有怎么训练过,装备也还差,虽有重赏激励,可战斗力还是太差了一些。

“将军,倭人太凶悍了,这样下去,兄弟们要拼光的。要不,咱们让百济乡勇在这里守着,我们从后面突围吧?”一名浑身带血的唐人校尉过来说道。

刘伯英扯下一片布条,开始缠绕受伤的手臂,“走?不,现在我哪也不想去,我就要在这里战到底。跟底下的兄弟们说,我们是大唐府兵,这里就是我大唐的疆域城池,没有后退的余地。”

大唐征讨百济以来,一年不到就灭亡了百济,唐军对百济还没败过。若他刘伯英逃路,那以后还如何有颜面回中原?

在心底里,他还有一丝对李逍的期待。期待着这位向来不按常理做事的年青大帅能够及时来援。虽然心里他也知道,李逍能赶的及来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他还是愿意憧憬一下。

或许老子真的要战死在这里了吧,他娘的百济人,他娘的倭人,他娘的新罗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他骂骂咧咧道。

城下。

狭井槟榔的脸色已经渐渐的难看起来。

鬼室福信心里却觉得很爽,虽然倭人失利,但他觉得最终他们还是能拿下久迟城的,现在让倭人受点挫,还正好打击下这些倭人的嚣张气焰。

倭人不是很狂吗?

不是瞧不起百济复国军,更瞧不起唐人吗?

现在总算是偿到厉害了吧?

这城里的还只是千把兵,真正的唐军还只有百来人呢,若真正是之前来犯的唐军,装备只会更加精良,战斗力只会更加强悍。

狭井槟榔提着一把缴获得来的唐军横刀挥动着,“唐人的刀真好!”他语气里带着羡慕和妒忌。

他不止一次亲眼看到,唐人挥动着这种唐刀,一刀就能砍断他们倭军的刀,有时披着竹甲的倭兵,也会被唐刀直接刺穿。

太强悍了这种刀,能劈能刺。

倭刀在唐刀面前,简直太脆弱了。

要是倭军都装备上这样的唐刀,那得多厉害啊。

还有那些唐军军官们身上的甲,更是坚固无比,无数倭国战士冲到他们面前,刀劈枪刺,可居然无法透甲。

“天要黑了,今晚我要在城里休息。”狭井冷着脸对鬼室福信说道。

福信笑着道,“将军一定能在天黑之前拿下久迟城的。”

狭井却摇了摇头。

“不,我的儿郎们已经累了,现在要撤下来休息了。该你们上了,我命令你,天黑之前,不顾一切给我拿下久迟城,而且,不许放跑一个唐军。破城之后,我要把城里所有的唐人都给剖腹挖心以祭奠我那些死去将士的在天之灵!”

鬼室福信脸色有些难看,但他看着脸色更难看的狭井槟榔,却无法拒绝。

他转身走到另一边去,那里一座临时帐篷下,坐着个年轻人。

那是倭人送回来的王子扶余丰,如今是百济的新王。鬼室福信内心是瞧不起这个王的,懦弱无能,比起他的太子兄长扶余隆和之前自立为王的二哥扶余泰都差的太多了。

当初老王送他去倭国为质,本就是挑了个最无能的去。谁又能料到,如今百济亡国,国王和太子等都被生擒活捉,扶余泰自立又被杀,倒是反让这个最无能的成了新王。

“大王,狭井将军要求我们天黑前拿下久迟城。”

前方战事正紧,扶余丰却在喝酒,怀里还偎着一个男兵装束的女妓。

“既然狭井将军说了,那就按他的要求去做好了。”扶余丰不以为意的道,继续跟怀里的女人嬉戏。

鬼室眼里闪过不满,点头转身退下。

第395章 风在吼

“大帅,船要靠岸了。”

摇晃的船舱里,张葱轻轻唤醒李逍。

“到哪了?”

“前面就是唐津港了,马上就靠岸。赵衙前他们已经都准备好登陆了!”

唐津港,后世的平泽,这里早在三韩时代就已经建城,最早称渊达部曲。山林、田野广阔,海岸线长,水陆交通便捷。

这里也是距离大唐登州赤山港直线距离最近的一个港口。

薛仁贵之前撤回辽东,正是在这里上船。在唐军攻灭百度之后,这里更名为唐津。

到了唐津,距离久迟城便只有八十里陆路。

李逍揉了揉眼睛,这一路上他小睡了一会,抓紧时间休息,以准备即将到来的战斗。

“路上还顺利吧?”

“有王船长领航一路顺利,比预计的时间还早些到达,现在天色还早,如果一路顺利,我们刚好可以在天黑之前赶到久迟城。”

李逍嗯了一声,坐起身来。

他在船上也还穿着铠甲,横刀也没有离身。

出舱,九头蛟战舰甲板上,赵持满、王方翼等一众将领都已经在了,各个披挂整齐。

“大帅,有个好消息,唐津城还在我们手里,目前没有叛军。”

“那就好,进港靠岸,派些人马接管唐津城防,秦老将军负责留守吧。”李逍点了老大哥秦雄的名字。

“还是大帅留下来比较好,我去久迟。”秦雄虽老,可却不服老。这次东征,他也是立了不少功劳,如今位任刺史,却更加雄心万丈。

王方翼也提意让李逍亲自坐镇唐津,本来大家就没想让李逍来,都是让他回泗毗城坐镇,结果李逍非要来。

现在李逍自然更不会留在唐津。

“这是本帅军令,老秦将军领五百兵镇守唐津,其余人等随我立即下船增援久迟。”

军令如山,秦雄也不敢再多说。

船只靠岸,唐津城里出来一队人马,领头的是几个唐人,他们是校尉军职,负责率领此处的百济兵镇守唐津城。

他们也已经听说百济人叛乱,大军正在攻打久迟,但因兵少并不敢去救援。

“之前百济叛军和倭军来攻打过唐津,我等拼死坚守,倭人见一时难攻,便撤退绕城而去了。因城中兵少,末将等未敢追击,请大帅责罚。”

李逍拍了拍那校尉,“你做的很好,守住了唐津城就是大功一件。现在你等继续协助秦将军守城!”

船只靠岸,李逍跳下船,张葱牵来他的坐骑,他骑上马看着陆续从船上下来的兵。

总共六千兵,还有三千要留在唐津。

五千五百人,这是李逍现在能动用的所有兵力。

而且这五千五百人,还有半数百济人。

不过看着这些士兵们的气势,李逍倒是挺满意的。

哪怕是那些百济乡勇,此时也一个个战意高昂。出发前,李逍给这些人颁了赏,每人都赏了十亩地,就算不能活着回来,这十亩地也会分给他们的妻儿们,做为他们的永业田。

李逍甚至还宣布,战场上每杀死一个百济叛军和倭人,都能换取十亩地的赏赐。

这一战归来后,他们就将成为真正的大唐子民,享受跟大唐子民一样的待遇。其中最好的一条待遇就是均田,每丁二十亩永业田,八十亩口分田,租税也改为与大唐子民一样的租庸调,一丁每年只要交两石的田租,和其它一些庸调而已。

这个赏格一颁布,那些百济乡勇们个个如打了鸡血一样。

毕竟大多数乡勇当初招募的时候,就选的是奴隶和贫民,他们以往穷的一无所有,如今日子虽好过点,可毕竟还没能拥有自己的土地。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田地,这对任何地方的百姓来说,都是极大的诱惑力。

为了能够提高战斗力,李逍也是豁了出去。

不但颁了重赏,而且出征之前,还打开武库,把许多水师留下来的武器都发给了乡勇们。

“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一起唱!”

一名唐人队头走在百济乡勇前面,高声的领唱。后面的百济乡勇们于是用那还不算标准的大唐话唱着军歌。

“风在吼!”

“马在叫!”

“黄河在咆哮!”

·······

“加快速度,天黑之前必须赶到久迟城!”

离天黑大概还有一个多时辰,八十里路,这是很急的任务,必须强行军。

“大帅,你觉得高句丽军会南下吗?”王方翼问李逍。

骑在马上,李逍眉头紧皱,他也不敢打包票说高句丽人不会南下。但现在既然高句丽人还没南下,那就有很大概率高句丽人暂时不会南下,他们还在观望。

唐军主力好不容易撤走,暂时休兵。高句丽人也不想再惹怒大唐,可高句丽人向来桀骜不驯,若是有机会,他们肯定想要把唐军赶离百济。

不管是他们直接出兵夺取百济,还是助百济人复国,他们肯定更不愿意唐军永久留在半岛上。

“高句丽人也许还在观望,所以我们必须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这一战,必须打,还得迅速打,打痛百济叛军和倭人。要让高句丽人明白,就算薛帅他们撤走了,但百济这地方我大唐也不是无人了。”

“我明白了,大帅,我率骑兵先行一步。”王方翼点头。

“小心一些,别中了叛军的埋伏。”李逍提醒,手下五千多人,只有五百骑兵,这算是援军中的精锐了。

“放心吧,能埋伏我的百济叛军还没出世呢。”

········

刘伯英已经无力再战了,浑身浴血,甚至都分不清这身上的血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敌人的。

回首身后,已经没有几个站着的士兵了。

城里的百济男丁都快死的差不多了。

天色昏暗,快要天黑了。

刘伯英知道,天一黑,这城池更守不住了。

要死在这里了吗?

十几名唐军围了过来。

“将军!”

刘伯英哈哈一阵大笑,“狗日的百济叛军,又被我们打退一回了,弟兄们,你们都是好样的,老哥我对不起你们了,带着你们来,却无法带你们回中原了。”

一群伤兵一起放声大笑,“干他娘的,杀了这么多,死了也值了。”

“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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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章 虽千万人吾亦往矣

久迟城。

城上,刘伯英临死而不惧,只是有些遗憾手下的这些弟兄们要做异乡孤魂野鬼了。

“倒是这些百济人,出乎老子意料还挺忠心可用的,白白让他们陪了性命了。”

“就算死,李帅也会来替我们收尸的,一样会送我们回中原,十八年后,老子们又是一条好汉。”

一群伤兵们虽然力竭,可却未有人胆丧。

城下。

狭井槟榔手握着一把缴获来的唐刀,已经连砍掉了三名百济军官的脑袋。

“蠢货,无能!”

鬼室福信脸色阴沉如水,这倭人太狂妄了,就算他们护送了王子回百济,可这里毕竟是百济,他有何资格如此指使百济人,又有何资格敢斩杀他的麾下将校?

“狭井将军,我的儿郎们都累了,不如先休整半日,待到天黑之后,到时儿郎们休息好,吃饱喝足之后再发动夜袭,一举拿下城池。”

狭井槟榔冷眼打量鬼室福信,他知道百济这边鬼室的威望最高。可偏偏此人,对倭国并不如扶余丰那般倚重信任。

“不,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再攻一次!”

鬼室福信不吭声。

小小的久迟城,原本以为手到擒来,能先围杀一员唐军大将,一鸣惊人。可谁能料到,就算围住了刘伯英在这久迟小城,却依然久攻难下。

在这小小的城池下,他的复国军已经伤亡超过三千人,而倭人也伤亡了数百,太出人意料了。

这个损伤,甚至让这支匆匆起事的复国军有些胆寒了。

任凭狭井如何说,鬼室却都不肯同意再强攻。

反正眼看要天黑了,守军也伤亡的差不多了,何必再多让手下折伤,不如等天黑之后再夜袭一举拿下好了。

两人争吵不休。

狭井直接握起了手中的唐刀,鬼室福信身边的亲兵也都拔出了刀,双方刀剑相向。

“狭井将军若等不急,可以率自己的兵马进攻。”说完这句话,鬼室福信就转身带着自己的手下走了,气的狭井槟榔跳脚,破口大骂不止。

百济人不肯再伤亡,狭井自然更不愿意。

于是原本摇摇欲坠,只要再来一次攻击必然城破的久迟城,出人意料的得到了一丝喘息之机。

倭军和百济叛军各据久迟城外一面,安营扎寨,埋窝生火做饭。

天色越来越暗。

城下的百济叛军和倭军很放松的在做着晚餐,他们早已经把城中的守军当成了自己的盘中餐,似乎下次进攻就肯定能破城。

天黑了。

狭井槟榔派人去叫了几次鬼室福信发起进攻,结果鬼室却完全不理他。

他派人回复,“天色已晚,今天将士们累了,他打算今晚不进攻了,先休息一晚,明早再进攻。”

狭井气的跳脚,也无可奈何,让他去进攻,他更不愿意了。

谁都知道城里的守军已经是困兽,这个时候更加凶悍,没有人愿意在这个时候跟他们拼命。

一堆堆篝火升起,有士兵干脆在烤肉。

还有人在跳舞,有人在唱歌。

他们就好像是在露营野炊一般,丝毫不把城上的守军当回事。

“这些该死的贼子。”

刘伯英休息了会,体力恢复了些,又吃了些东西,这个时候精气神都好了点。看到那些贼人如此目中无人,他眼中喷火。

“点齐将士,咱们一会杀出去,砍他们个措手不及,临死也要多拉几个垫背的。”

一群残余的唐军们眼里燃烧着火花,纷纷应声。

就算死,也要多拉几个垫背的。

互相帮忙披戴铠甲,装配好刀箭弓矢·······

“呜呜呜!”

刘伯英披挂整齐,正要率部出城,结果却发现城外已经传来了号角声。

“莫非这些该死的家伙要夜攻?”

可夜攻也没必要吹角啊!

“将军,听声音好像是从叛军后面传来的!”

“叛军后面?难道是援军?”刘伯英精神一振,赶紧往城头上跑去。

漆黑的夜色里,西北方向,一条火龙奔袭而至。

目标直捣叛军营地。

“援军,真的是援军来了。”刘伯英激动的都流出眼泪来了,他没料到真有援军,而且来的这么快。

城外。

王方翼已经让麾下吹响了进攻的号角,五百精骑,直接向着叛军营地发起了冲锋。

他没有等后面的李逍步兵大队,等不及了。

久迟城下的两个敌军营地,起码有三万人,可王方翼带着五百精骑却义无反顾的发起了冲锋。

风在吼,马在叫。

战马铁蹄敲打着地面,地面发出沉闷的声音,如同天边的闷雷。

王方翼一骑当先,手中端着一支丈八马槊,槊上还有一面小红旗在飘扬。他身后的披风高高甩起,头上的盔缨在飘荡。

五百唐骑,如同五百头猛虎下山。

冲,冲,冲!

突然的夜袭,骤然的冲锋。

百济叛军首当其冲,他们根本没有料到后面还会有唐军来袭。

那些正享受着战后放松的叛军们,有的在烤肉有的在喝酒有的在唱歌跳舞,鬼室福信等一些将军,甚至还在帐里拥有歌伎舞姬痛快呢。

百济人的营地连个像样的木栅都没有,只有些乱七八糟搭起来的帐篷。

“迎敌!”

鬼室福信推开怀里的女人,赤着脚奔向帐口,大声吼道。

但营地却乱成一团,到处有人奔走。

有人在寻找武器,有人在寻找战马,还有人在寻找自己的上司。

有些叛军还以为是成千上万的唐军杀到,早吓的直接向营外逃窜了。

骑兵铁蹄如洪流,滚滚向前。

王方翼一槊将一名挡在前面的百济叛军挑起!

仅仅五百骑,王方翼等人却似乎是五千骑杀到,一往无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城头上的刘伯英等守军远远的只看到一支骑兵如锋矢,猛的射入叛军营地,更如同是烧红的铁块切入了牛油之中。

如入无人之境,势不可挡。

“痛快,他娘的,这是哪位骑将,真是了得。”

“将军,咱们杀出去接应弟兄们吧。”另一位校尉赶紧道,虽然看着痛快,但他也看的出来,来的援兵并不多,也就几百骑的样子。

刘伯英连忙道,“都随我出城接应,杀他娘的!”

“杀他娘的!”

几百残兵顿时气势如宏,跟打了鸡血一样充满斗志冲下城头,打开城门,恶狠狠的扑向了混乱中的百济叛军们。

第397章 李字帅旗

混乱的夜。

四溅的血。

骑兵冲杀,战马奔驰,有人在反抗,有人在逃跑。

狭井槟榔赤着身子连铠甲都来不及穿,光着脚拎着那把他喜爱的唐刀茫然四顾。

“哪来的敌人?”

“好像是自平泽城方向来的。”

“那里哪来的唐军?”

他们之前就是打那里来的,若不是怕耽误时间跑掉了久迟城里的大鱼,他原本是打算顺路把平泽城里的那点唐军连锅端掉的。就那点守军,怎么还敢来援?

而且看这声势,那是骑兵啊,怎么可能是那里来的。

看了一会,狭井槟榔已经看出点情况来了。

来的确实是唐军,但好像数量不多,不过都挺精锐的,大致也就一二千骑。可突袭杀到,那些无能的百济军白白有十倍于唐军的兵力,却反而被打的到处乱跑一片混乱。

“这些唐军装备挺好的。”

“一二千骑,皆是精骑啊,人皆着甲,装备精良。看来,这应当是镇守百济的唐军大将李逍的手下,不知道他们这么快到来,是怎么做到的。”

他眯着眼睛,但脸上已经全无惊慌,反而像是在看一只肥美的猎物。

“准备从两边包抄上去,把这些唐军精骑给吃掉。”他眯着眼睛冷冷的道,如同是一只黑暗里的毒蛇。

“大将,也许这只骑兵只是唐人先锋,后面或许还有更多援兵。”一名倭将提醒狭井。

但狭井槟榔却不以为意。

“更多的唐军?哪来的更多唐军,唐军主力已经尽数撤离百济,眼下整个百济之地,真正的唐军不过三千左右,其余的两三万人是百济人仆从军。这些人不足以虑,何况他们也没这么快赶来,除非他们会飞。”

这支骑兵能杀到,那是他们有马,但其它的人又没长四条腿。

狭井心里计算着,吃掉这支唐军精骑,那百济就再无真正的唐军了,到时倭国扶持扶余丰夺回百济,倭国就能实际掌控百济,以百济为跳板,倭国就能真正的进入三韩半岛,夺取他们倭人梦寐以求的陆地了。

想的正美好。

却突然听到一阵冲杀声响起。

“禀报大将,久迟城里里的守军杀出来了。”

倭人的营地,正好挡在久迟城刘伯英的出城接应路上。刘伯英他们可不敢倭人还是百济人,他几乎集中了城里所有能动的人,也不管什么久迟城不久迟城了,人拿起武器就行,不管男女老少,不管是唐人还是倭人。

拿起武器他就赏地二十亩,能砍杀一个敌人再赏二十亩······

颁下厚赏,刘伯英就大喊一声,跟我杀啊,就带头冲锋了。

久迟城是个小城,鏖战一天,死的差不多了,但多少还是能凑起个一两千人的。

这么一两千人在暗夜里,突然自背后杀出来,同样是吓了倭人一跳。

刘伯英他们就跟杀红了眼睛的狂兽一样,管你倭人还是百济人,见人就砍,逢人就捅。

连那些城里的百济人此时也一个个状若疯魔,这一天的攻守战下来,不少人的父亲儿子兄弟姐妹妻儿等死在进攻之中,他们一样的恨这些攻城者。

再加上刘伯英的重赏,大家也是拼了。

城里倒也有些豪强地主之类的更愿意叛军攻进城来,但那些人在叛军围城的第一时间,就被刘伯英给直接先抄灭了。

虽然有点不教而诛的意思,可刘伯英却认为那是清除隐患,事实上效果也确实挺好,起码围城之后,城里就没出过乱子。

“杀杀杀!”

穿鞋的怕光脚的,混的也怕不要命的。

倭人虽然凶悍,但比起完全不要命了的刘伯英他们,那却又完全比不了了。

对刘伯英他们来说,反正早就把自己当死了,现在还活着,那就是赚了。

刘伯英他们这种不要命的出击,完全打乱了狭井槟榔包围唐骑的计划,他不得不调兵先吃掉这群疯子。

久迟城城门大开,几乎成了一座空城。

城外,五百唐骑在三万人的百济叛军营地里反复冲击,撵的百济叛军到处乱跑。而另一边的倭人营地,刘伯英带着千余残疾的久迟军民,正不要命的在倭军中乱冲。

打成了一锅粥。

夜色漆黑,倒是让兵少的唐军两边占了不少便宜。

百济叛军和倭人都搞不清楚对方究竟有多少人,更难以及时调动围困,人少的唐军如泥鳅一样的到处乱钻,四处乱捅。

不远的路上。

李逍和赵持满他们带着五千步卒,正甩开大脚板子拼命的赶路。

在港口的时候,已经把一切非必战斗必须的物资都抛下了,此时每人除了身上的武器,什么都没带,连口干粮都没有带。

轻装前进。

跑步前进。

从唐津港开始就一直在跑,路上不断有人掉队,可李逍管不了了。

掉队的就自己跟上来,如果不来就算逃兵,事后按军法处置。

跑乱了建制也不管,目标久迟城赶到就行。

·········

八十里路,光凭两个大脚板,一路强行军,把五千兵卒都跑散了,可总算还是赶上了。

当李逍率着跑的只剩下一千五百余人的部下赶到久迟城下时,王方翼已经有些危险了。

再怎么强悍,可毕竟只五百骑,加上城里冲出来的李伯英也不到两千人。

趁着夜色的掩护,左冲右突的打了半天,可终究人太少。

百济叛军和倭人也渐止住了混乱,不断的合围包抄,最终他们被围困起来,包围圈子也越来越小。

好在天黑,比较混乱,伤亡倒还不大。

但若等到天明,只怕这两支兵马就要被全歼了。

“杀!”

李逍顾不得一路颠簸,见情况紧急,连忙挥刀大吼。

赵持满二话不说,一马当先,直接就率先冲了进去。

一杆唐旗高高举起,迎风飘扬。

又一面将旗举起,那是李逍的认字旗,上面一个大大的李字。

又一面将旗举起,上面是赵字。

再一面将旗举起,上面是刘字。

·······

一面面的将旗举起,赵持满、刘俊、薛楚玉、柳温······一员员战将赶到。

“杀!”

虽然跑的精疲力尽,可此时顾不得休息,纷纷随着诸将冲了进去。

本来正得意洋洋的倭人和百济人,见到突然杀到的唐军,看着那一面面战旗,吓的面如土色,惊的目瞪口呆!

唐军大部队到了,来的太快了!

更让他们崩溃的是唐军来的太多了,而且似乎还在源源不断的赶到,不断的有人出现,三个一伙五个一群的,没完没了的。

一出现就吼叫着举刀端枪的奔来。

怎么有这么多唐军?

而且看那面帅旗,来的好像是大唐安东副大都护李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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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为所欲为

“阶下之俘抬起头来!”

李逍手拄着天子赐剑,身上的甲衣也还来不及卸去,坐在久迟城衙门里,居高临下的打量着那几个俘虏。

这是胜利者的姿态。

胜者为王败者寇,这场战斗李逍是最后的胜者,他该享有这种姿态。

台阶下的几员俘虏面色灰败,其中一人还满是桀骜不驯神色。虽被五花大绑着,还扭捏个不停,七个不服八个不顺的。

王方翼上前一脚将他踹翻在地,“上面问你话的是我天朝上国大唐皇帝钦命之安东大都护府副大都护蓝田县开国侯李节帅,尔区区败兵之将蛮夷番将也敢不敬?”

狭井槟榔在地上打了个滚,只觉得肩头一阵疼痛,好不容易才挣扎着站好。他抬眼打量李逍,目光带着仇恨。

想不到这么年轻的人居然就是大唐的节帅,他是如此的年轻,剑眉星目,倒有些像是个书生,尤其是脸很白,一点不像是个征战过的将军。

可是自己却偏偏就败在此人手里,甚至还做了他的阶下之囚。

“你就是李逍?运气好点罢了,否则。”

“否则如何?”赵持满也过来踹了他一脚,将他又再次踹翻,“老老实实的给节帅跪下说话。”

狭井皮球似的又滚了几滚,“安敢辱我?”

李逍抬手制止了又准备要踹人的王方翼几个,“算了,倭国不过是东海上的一个蛮荒小岛部落,一群倭人又懂什么,你们也不要如此欺负他,免得说我大国没有气度。”

这时刘伯英在几个士兵的搀扶之下走了进来,他刚包扎过,身上裹的跟个木乃依一样。

见到李逍,推开身边搀扶他的士兵,就要向李逍下跪。

“老将军可使不得。”

李逍忙起身相扶,刘伯英毕竟五六十岁的年纪了,人家还是左骁卫将军,军中的老资格。虽然如今在朝鲜半岛职位比他低,他李逍是副大都护兼都督,刘伯英只是五都督之一,但他也不敢当他这个大礼。

刘伯英紧紧握住李逍的手臂,忍不住都洒了把英雄泪。

“当日泗沘城下老夫还曾对大帅无礼,想不到这次大帅却能火速救援,实感万分之愧疚,老夫一条贱命倒无所谓,可这久迟城中千余军民却全赖大帅相救,请大帅受我这一拜!”

“老将军快快请起,本帅身为安东副都护,救援久迟城本是我份内之事。”

刘伯英老泪纵横,鬼门关走了一遭,本以为是必死的,谁料到李逍会从海上赶到。

“这些该死的倭贼和百济叛军,请大帅将他们统统处死,以祭祀我麾下阵亡之将士。”

刘伯英要求把这些俘虏全都处死,然后用他们的首级在城外垒一座人头京观。

“杀俘不降。”

李逍先是说出一句话,然后又道,“当然,对于那些首恶也不能就此放过,我的打算是把为首做乱者全都押送长安献俘太庙,然后其余的军官等协从者皆绞死,暴尸久迟城外以震慑不轨者。”

“至于其它叛军和倭贼,统统押往赤山城,统统发卖为奴,所卖钱款用以采购粮食、药品、布匹等军用物资运回百济助军。”

一言以决生死。

“不,我是大和国的将军,我是贵族,你们不能这样对我。”狭井槟榔用不太流利的汉话喊道。

王方翼有些好奇的盯着这个脸很长,个子却很短,偏偏满脸还是大胡子的家伙,“你居然还会汉话?”

“我是大和的贵族,当然会汉话。”狭井道。

倭国虽然在大海之东,但是在汉朝时,倭人就受到中原汉帝国的册封。隋朝时,倭人还派使者来中原学习汉文化,当时的天皇曾因为给隋炀帝的信中自称日出处天子致信日落处天子,而惹的杨广大大不满。

大唐立国几十年来,倭人其实也一直有派使者西渡来唐学习,大唐也有民间的和尚道士等东渡日本传法,甚至朝廷也派过官员到倭国出使。

只是倭人向来有些狂妄自大,把自己当成与中原帝国平等。

倭国自大和国一统诸岛后,虽然说有天皇世系,不过实际上地方的豪强们实力是很强的,大致来说,倭国的朝廷其实有点像是诸侯之主,各地豪强就是诸侯,实力强点的甚至都不怎么理会中央朝廷。

不过自大和统一倭国诸岛后,实力总体上还是不错的,他们一直想要染指朝鲜半岛,与新罗、百济过去也多次战争过。

到如今,百济实际上也向倭国纳贡,称倭国为宗主国,百济其实还向大唐称臣纳贡,称大唐为宗主国,又向高句丽结盟,依附高句丽。

百济实际上不过是左右逢源罢了,但倭人却还真的很看重百济这个小弟。

他们以百济的宗主国自称,当新罗请来大唐出兵百济时,倭人立即好像被火烧了屁股一样坐不住了,跳着要渡海救援藩属国。

“听说你们倭国上下都喜欢我中原天朝礼仪服饰?甚至是国家制度?”

狭井槟榔没有反驳,事实也确实如此,倭国经历过改革不久,而改革正是以隋唐时的制度为模仿,朝廷中央学习三省六部制,军队也想实行十六卫府制,特别是他们连田地和税赋也处处模仿中原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虽然细节处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却是自隋唐的制度中脱胎而出。

处处学习中土,自然连服饰和语言文化也学,上层贵族们都以华夏服饰礼仪和文化为高贵,学汉话穿汉服读汉书,一个优雅高贵的大和贵族,那必定得是处处如同一个中土唐人的。

倭人以为自己已经把中原的文化制度都学会了,于是叫嚣着就要来百济跟老师一决高下。

可久迟城一战,李逍却让狭井槟榔发现,原来他们以前想的太简单了。

论兵力,其实倭军和百济军远超唐军,但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们大败特败,一败涂地。

他堂堂的大和国大将,却也落了个兵败被俘的下场。

现在,唐人居然还要将他送往长安?

“不,你们不能这样?”

“你错了,我是胜利者,所以我真的可以为所欲为!”李逍冷笑着对这个野猴子般的倭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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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章 封尸做京观,号为骷髅台

“可惜跑掉了那个扶余丰。”

王方翼有些遗憾的道,昨夜的一场战斗属于够激烈,遗憾的是唐军毕竟是远道而来,为了救援刘伯英无法等待后续援军到来就得突袭。李逍带的五千步卒,八十里强行军,掉队者太多。

这导致了最后虽然击溃了倭军和百济叛军,但却无法完美收功。溃败的敌军跑掉了很多,其中就包括了那个被倭人送回来称王复国的扶余丰,还有几个百济叛军的大将鬼室福信和僧道琛等人。

扶余丰等人逃的很快,倒是倭人很凶悍,死战不撤,妄想着正面击败唐军,结果自然还是唐军取胜。

虽然倭军很凶悍,数量也更多,可唐军的武器装备更精良,加上王方翼、赵持满等都是唐将中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有他们带队冲锋,倭人难以抵抗,加之唐军里还有五百轻骑,这是决定胜负的一支力量。

一夜清扫战场,统计出来的战果还是很惊人的。

从叛军围久迟城,刘伯英率众一日夜死战,再到李逍率援军赶到,反包围混战,一日夜的激战,百济和倭人联军共三万五千余人,最终死在城下的有大约五千余级,其中倭人一千余,百济叛军四千余。

俘虏敌军约两万,其中倭人三千余,百济一万六千余。

三万五千敌军,只逃了扶余丰等万把人。

战果辉煌,尤其是狭井槟榔所率领的五千倭军,被一锅全端了。

唐军方面损失也不轻,刘伯英当初所率的一千麾下,几乎死伤殆尽,战死八百余人,只剩下百余人还个个带伤,城中的百济人助战,也死了七八百。

李逍所带来的五千五百步骑援兵,一战下来,阵亡千余。

这个战损其实很惊人了,唐朝府兵作战,一般很少达到这样高的战损,不过考虑到李逍麾下多是招募不过半年多的百济乡勇,装备和训练都远不及府兵,倒也情有可原。

“给战死者在城外立个碑,阵亡的百济军民尸体收敛安葬在此。而大唐的阵亡将士,尸体火化,收好骨灰,随船送回中原,让他们魂归故乡。”

李逍有些沉痛的道,一将功成万骨枯。

对于身为节帅的他来说,一场大战最终就化成了一张战后统计表,可这纸上的每个数字,都代表着曾经的一个活生生的生命。

特别是对于许多唐军战士们来说,他们有的人曾经是逃亡者,有的人曾经是佣兵,有的人曾经是府兵,他们的家乡都在大海的西边,他们年纪轻轻的,最终却死在了这异国他乡。

他们付出的生命值吗?

李逍是他们的统帅,他们的死是因为自己的命令,李逍觉得自己背负着这些战死者的沉重,他必须得让他们的死有意义,否则就对不起他们。

刘伯英也低着头,虽然这一仗的规模对于整个大唐来说,其实微乎其乎,更大的战争大唐都打的多,大唐立国三十余年,但几乎无一年不打仗,无一年不大仗。

可这一战对刘伯英来说,却是从未有过的惨烈。

“节帅,我曾经对久迟城的将士军民们许诺,给他们颁下重重的赏格,如今战事已毕,我希望能够兑现。”

他说了自己的许诺,比如斩首一级赏田地钱财多少,比如士兵杀敌斩首几级升官晋职等。

“这些都是应当的,我全都允了,点验功绩,登记造簿吧。不但如此,我身为节帅,现在宣布,久迟城所有参与守城者,自此皆为我大唐之子民,所有人都有资格均田授地,享受与大唐子民同等的租庸调税率。”

“家有战死者,可从家中挑选合适者补入安东土团中,入选者既享受均田待遇。”

这一次的战斗,让李逍有个不错的发现,许多百济人并没有响应那些百济豪强们的叛乱,他们甚至拿起武器跟着唐军死守勇战。

许多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让李逍明白,之前他在百济推行的不少政策,都赢得了这些出身普通的百济百姓的拥护。

他们并不介意做个百济人还是唐人,他们只知道在大唐治下,他们的日子更好过,有时候,这就足够了。

以前李逍对于百济人是有很多保留的,他并不很相信他们。但经过这一战,李逍觉得,这些百济人值得信任。

既然他们拿出了足够的表现赢得了他的信任,那他也不会吝惜对他们的奖赏。

给予这些人直接编入大唐户籍,给予均田授地的资格,享受和中土大唐子民一样的待遇,这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奖赏。

李逍希望对这些用表现赢得大唐信任的人重赏,让这些人更深深的忠实于大唐,为大唐在这百济站稳脚跟出一份力。

现在李逍对安东都护府的百济人有三等待遇。

一等的就是入选土团,并经过战斗,用良好的表现赢得信任的乡勇们,他们将获得百亩均田,并享受和中原府兵一样的待遇,不用缴租调,仅需要在耕种自己的土地之余,为屯庄出力耕种屯田,并闲时耕种、训练,战时出兵。

二等的则是百济原来的贫民佃户奴隶等,这些人过去是无产者,李逍对他们实行的是佃种官田缴租的政策,为官府种田缴租,表现好的则每过五年每丁授十亩地。

最差的一等,就是过去的贵族豪强地主们,这些是过去的利益集团也是大唐攻灭百济之后利益受损者,他们肯定对大唐心有怨恨,因此李逍对他们就是打压策略,丈量田地,清点财产,登记户口,征契钱限田额等等,各家还得向官府交人质。

没有人一来就能享受到大唐子民的待遇,虽然李逍手里有不少田地,但并没打算直接给他们分田地,得凭表现才能获得均田授地资格,得凭表现才能正式登记入大唐户籍。

“把那些俘虏都送去唐津港登船,运往登州赤山港奴隶拍卖所发卖。另,所有参与叛乱的百济叛军,一律没收其所有的田地等财产,全部充公。其直系亲属也全都迁往中原屯田。”李逍对于那些叛乱者毫不客气。

第400章 九将镇国

久迟城。

李逍驱俘虏封敌尸为京观,筑成一座巨大的骸骨台。

京观以黄土封敌军尸体夯成,一排尸体一层土。京观筑成,远远看去就如一座阴森恐怖的鬼狱。

当年隋军百万大军征高句丽,兵败辽东,遗留在辽东的中原将士尸骨无数,高句丽人便以数十万隋军将士遗骸筑成京观。

大唐代隋,太宗继位,李世民便派使者赴高句丽,要求高句丽王拆除京观,让使者带回征辽将士遗骨回中原安葬。

五千敌军尸骸筑成一座京观,十分的惨无人道,但对敌人没有什么仁慈可讲。面对那些敌人,你就是得比他们更凶更狠。

京观筑成之时,那两万俘虏皆惊惧跪地,久久不敢起身。

一座京观,就如同是一把巨大的铡刀,永久的悬在他们头顶上,随时可能落下。

“节帅,俘虏中有不少高句丽军,如何处置?”薛楚玉问道。

在这次久迟城之战中,高句丽人也参与了,但他们没有公然参战。而是派了一批军官带着一些精卒私服南下,假扮百济人参战。战败后,也有不少高句丽人没来的及逃走被俘虏。

如何处置这批人也是个问题。

李逍想了想,“既然他们公开的身份是参与叛乱的百济人,那么我们就当他们是百济人好了。”

刘伯英杀气腾腾的道,“杀了!”

王方翼倒有不同意见,“得考虑下高句丽人的反应,这次高句丽人没有公开参战,但却也暗中参与。若是我们把这些人都杀了,怕激起他们的恼怒。若是这些人激怒之下,真的直接参战,只怕我们挡不住。”

“总不能就这样放了他们吧,那太便宜他们了。”刘俊认为对高句丽人不必害怕,要打就打,反正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真正的实力。

“这样吧,派个人过境,给高句丽人传个话,就说我们这里有批百济俘虏要卖给他们。”

“卖?”刘俊更不明白了。

“王三哥说的有道理,我们在这个时候直接杀了这些高句丽人,只怕会激怒他们。但也不能放了他们,否则显得我们畏惧了高句丽人。我们必须让高句丽人明白,我们不惧他们,但也还给他们留一分面子。”李逍说道,“我们这里大约有百来个高句丽俘虏吧,就跟高句丽换一千匹战马,要同意就换,不同意我们就把这些人送往赤山为奴!”

一百来个战俘换一千匹战马,这买卖当然做得。

再值钱的俘虏一个也不值十匹马,何况还是战马。十匹战马,怎么也得值上二三百贯,这还是在大唐北方边境地区,若是在长安,一匹战马起码值三四十贯。

李逍的安东土团就缺战马,从中原跨海运马过来艰难。

以百来个高句丽俘虏换一千匹战马,这不是放虎归山,而是增强自己的实力,大大划算的买卖。

“高句丽人未必愿意做这亏本的买卖吧?”

“那我就管不了那些了,反正我给了高句丽人选择的机会,若是他们在意他们的士卒将校,那就算是一千匹马也得换。若是他们觉得一千匹马更值钱不愿意换,我也无所谓!”

李逍这话一出,大家都哈哈大笑。

是啊,就看高句丽人如何选择了,但不管如何选择,总之安东唐军是不会亏的。

“言归正传,我们还是得做好最坏的准备,以防高句丽人真的南下。”李逍以剑指地,“久迟城必须加强防御。”

百济和倭人拿久迟城做为第一个目标,也是有其原因的,久迟是百济北疆要地,这里是过去百济防御高句丽人南下的一座军事要镇。

百济人若拿下此城,则就能背倚高句丽,就算高句丽人不明着出兵,也能暗中给予许多物资等增援。甚至万一形势不利,百济人还能退入高句丽境内。

“久迟城是我的,请大帅仍把久迟城交给某。”

刘伯英虽然受伤不轻,可此时却心里憋着一股气。征战几十载还从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这次差点就在这百济阴沟里翻了船。

哪里丢的场子,就得哪里找回来。

“也好。”李逍思虑再三,觉得刘伯英毕竟也是久经战阵,同时士气可用。兼之他本就是马韩都督府都督,负责这百济北疆之地,这里正是他的防区辖地,现在他还活着,自然得由他来镇守此地。

“我再拔程伯献和薛楚玉二位将军各率一千兵卒协你守卫此关城!”

“哈哈哈,那就足够了,我虽然在这里折了八百多兵,但马韩都督府还能有四千乡勇,现在大战在即,我还能临时再征召个几千人不成问题。就是军械粮草药品这些,还得大帅给我拔付一些。”

“没问题。”李逍答应的很痛快,这个时候应当全力以赴,通力合作。

让人拿出百济地图,李逍跟几位将军再商量了一遍,最后决定,以刘伯英率三千人守久迟城,以程伯献和薛楚玉各率一千人,分守久迟城两边的珊瑚城和马津城,再以秦雄率三千人守唐津港。

如此一来,北边就有八千兵马。

久迟、珊瑚、马津三城呈品字形布局,相互依托,守望相助。

而唐津城虽离的远些,但扼守着海港,这里能做为后勤军备转运之处,也是李逍随时从海上增援来的登陆基地。

拥有唐津,那么李逍随时能从海上增援久迟三城。

至于李逍,他将返回泗沘城,那里毕竟曾是百济王都,如今也是熊津都督府的驻地,是大唐在百济的中枢。他做为主帅,必须坐镇中枢,指挥全局。

李逍手指在地图上下移,沿着西海岸连点了四个江河入海口。

“平夷、安远、归化、平倭,此四城皆为百济西岸海港,也是过去百济屯兵要塞,我们兵少,必须守住此沿海四堡,以保证我们的海上航线。守住了这四堡,我们的海上航线就保住了,则海上机动线也保住了,那么就可以海上随时增援各处。”

李逍当即任命王方翼镇守最北面的平夷城,柳温镇守其南面的安远城。

又以刘仁轨镇守白江口的归化城,刘俊镇守最南面的平倭城。

“衙前都知兵马使赵持满将军负责指挥我安东水师,机动预备,以便随时增援各地。”

安东没有水师,李逍便把自己家和长安来百济各勋戚贵族家的船给征召了,临时组建了一支水师舰队,由赵持满亲自指挥。

如此北有久迟等四城,西岸又有平夷等四港,八将各镇一城,李逍总镇泗沘,赵持满率水师机动。

又有刘仁愿等另三位都督,各自负责自己的内陆辖区。

不管最后局势如何变化,李逍都已经做好了万余的准备,接下来就看高句丽人、倭人、百济人的选择了!

第401章 八千光棍

安排好了诸将分守任务,李逍也没有在久迟多呆,而是立即马不停蹄的又乘船返回白江堡,在那里也只逗留了一晚,第二天便又动身乘舟沿白江而上回到了泗沘城的帅府。

从北边回来,李逍有股严重的危机感。

倭人送回来个王子,结果振臂一呼就应者云集,迅速召集了几万叛军,这是他以前没有想到的。

而倭人直接派兵到百济来,更是让人意外,再加上高句丽现在那暧昧不清的态度,让李逍深感急迫。

在久迟城离开前的一晚,李逍已经向朝廷写了奏折,请求在河南、江淮、河北诸道调一批府兵前来百济。

他在奏章里把局势说的很危急,说若无中原府兵增援,则百济可能不保。当初辛苦打下的局面就将葬送,下次若要再夺百济可能就难上加难了。

他也不知道朝廷会不会派兵来,又能派多少,但这也只能是寄以好的期望了。

朝廷的援兵,只算放在计划之外,不能真的完全指望。

百济的防务还是得靠自己。

赵持满等是将,他们只需要各守一城,坚守自己的任务就好,而他李逍却是帅,得统领大局。

全身心的投入到一件事情中,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帅府后院窗外已经现出天光,崔月奴端着一碗小米粥放在他案上时,红烛也已经烧到了尽头。

闻着香气袭人的小米粥,李逍放下手里的笔,伸了个懒腰。

月奴很勤快的帮李逍推开窗户,收拾起桌上的纸笔。

凉凉的晨风带着说不出的惬意打在脸上,让人舒坦。

看着月奴这个丫头,李逍突然想起了一些东西。

“璎珞最近在家里还安生吧?”他问。

“还是那个样子。”崔月奴欲言又止。

“有什么你就直说。”

“大帅,要我说她就是太矫情了,大帅这些天不在府上,她又悄悄的给崔家人写信,还让人送了不少东西过来,真把这帅府里的东西都当成她自己的了。要我说啊,大帅就是待她太过客气了,大帅要是直接收用了她,她肯定就不会再如现在这般。”

李逍端起早餐,一边吃一边道,“我倒是想看看这丫头究竟有多傲气。”

对他来说,现在的崔璎珞不过是个漂亮点的女人而已,而他李逍其实最不缺的就是女人了。只要他想,有多少没有呢。

但李逍也没想放走她,就留在身边吧,看着曾经高贵的五姓女那份恨恨不满又不能怎么样的表情,其实有时也挺不错的。

她的存在能提醒李逍,他有多少敌人。

“月奴,你觉得这帅府里做事的百济女子如何?”

“挺好的啊,这些人做事倒很用心,也很本份的。”

李逍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唐军征服百济之后,这里现阶段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都会以百济民为主,唐占领军将始终会是少数。

在后世的满清入主中原后,实行的是满汉分离的策略,他们在各地修建满城,和汉人分隔开来。这种策略倒也不是不行,但李逍觉得还是不够好。

他刚看到月奴想到一个想法,那就是联姻。

让驻百济的军官们去纳那些百济驯服豪强大族的女子为妾,以联姻的方式来加强统治,士兵们也可以娶或纳百济当地的女子为妻妾。

对于那些与大唐将士联姻的百济人,可以把他们编户齐民纳入大唐的户籍,给予均田授地等。

百济人这么多,既要打也得拉。就算是豪强富户,也得区分对待,比如王室贵族肯定得全力打压,没收财产押送中原,对一般的大户地主则归顺的可以联姻,用他们的影响力来建立地方秩序,若是不服王化者,还是得镇压。

从侍女李逍又想到质子。

那些豪强地主们都送了子弟来做质子,名义上是来接受汉学文化教育。李逍觉得,是应当在百济建立州学县学,全面推广汉文化教育,这也算是殖民教育。

得从小抓起,让那些百济娃打小学习汉文化,从唐官话,潜移默化的接受汉文化,接受大唐。

今后大唐肯定是要陆续向百济移民的,或许以后汉移民多了后,统治的问题就不会多麻烦了,但是现在,只几千唐人在有二三百万人口的百济人中,肯定就显得比较艰难。

吃过早饭,李逍没有休息,而是让月奴给他取来公服。

今天他没穿铠甲,不统兵出战的时候他不愿穿铠甲。穿的是大唐官服,李逍现在是紫袍金鱼,穿戴起来后特别的威严。

落地铜镜前,李逍仔细的照了照,发现自己最近黑了一些,但也好像强健了一些。

只是面色不太好,有些憔悴。

“大帅,长安天使到!”

亲卫队长张葱过来禀报,这个小子依然是一副明光甲在身,走起路来锵锵做响。这套铠甲是李逍赏他的,得了之后根本就舍不得脱下来,恨不得睡觉都穿着。

“这么快就有旨意来了吗?”

来到前厅,长安来的使者已经等候多时了,这位使者五天前从长安出发,水陆周转,日夜兼程,几乎是没有停一下。

坐在那里,脸色比李逍的还要憔悴难看。

“见过李大帅。”那使者是个李逍不认识的人,身上穿着青色的官袍,年纪不大,看着像是文人出身,身上没有那种世族子弟的傲气。李逍估计是个庶族科举出身的年轻官员。

一番寒喧过后,摆香案迎接圣旨。

圣旨有些出乎李逍的预料,皇帝下诏,将安东道一分为二,拆分为辽东道和安东道两道,其中辽东、高句丽以及更东北的靺鞨等地划归辽东道,设辽东大都护府,仍以尉迟恭为大都护,以薛仁贵为副大都护兼辽东都督府都督。

而高句丽以南的百济之地,设为安东大都护府,另代管新罗。朝廷以裴行俭为安东大都护,这位裴行俭是前隋名将裴行基的遗腹子,文臣出身,但号为儒将之雄。

不过朝廷授他为安东大都护却也只是挂衔,他现在实职吏部侍郎。

朝廷让裴行俭做大都护,却又不到任,很明显是因为李逍。毕竟以李逍的资历和年纪,都还不足以担任大都护,可朝廷也知道李逍在百济做的不错,不想再经他派一个上司过去,以免到时将帅不和,于是干脆和辽东道一样,找个名气大的做都护,而让薛仁贵这样的干才做副大都护。

把安东道一分为二,也是出于实情考虑,如今朝廷主用兵西突厥,东边以守为主,高句丽未灭,安东道便南北隔绝,不便统一全局,于是干脆拆分。

薛仁贵镇守辽东,李逍镇守百济。

实际上还是和过去一样,但是一分为二后却更加职责清晰明了。

这道圣旨中,还有一个让李逍很高兴的消息。

皇帝调青齐淮扬府兵八千,另大小船只二百艘及水手两千增援百济,划归李逍麾下,长驻安东。

八千战斗府兵,加两千水手,这就是一万人。

这一万人的增援,对李逍来说,那真是及时雨。而那大小二百只船和两千水手李逍也很看重,稍加训练,那么就能和赵持满麾下的船只组成一支真正的水师舰队。

以唐军船只的先进,海上将无敌手。

“援兵何时可至?”李逍问那天使。

“最多三五日后就可陆续抵达,还望大帅早做准备,以安顿来援兵将。”

“这个没有问题,现安东道有五都督府十六州一百八十县,除这些州县城外,还修筑有许多屯堡卫城,足够安置这些人。”

那官员又道,“大帅,朝廷的意思是为保这百济的长久安宁,这些来援的青齐准扬八千兵就不回去了,他们以后就是长驻百济的府兵,大帅须为他们新设军府,选择驻地,给他们授田分地。”

这个消息李逍更高兴了,长驻百济的新府兵啊,那就是来了不会走了。

“不知他们的家眷何时会到呢?”李逍忙问。

“暂时没家眷来。”

“为何?”李逍不解。

结果天使的答复让李逍哭笑不得,原来皇帝虽然给李逍拔了八千兵,但实际上这些兵并不算是真正的府兵,他们是临时突击选的府兵。多是以青齐淮扬各地军府中的老府兵家中的子侄中挑选,而且挑选的基本上都是那些次子庶子之类的,且大多是刚成丁且未成婚的。

只有这样没成婚的年青人来百济才无牵挂。

不过这样一来,李逍原本还寄希望这些府兵一到,稍后把他们的家眷也迁来的希望就落空了。

来了八千年轻光棍。

也只有这八千年轻光棍,不会有更多的家眷到来。

不过转念一想,有总比没有强啊。

这些光棍们过来也不怕,没家眷没老婆,李逍负责帮他们找娘们,负责给他们在这里安个真正的家。

到时分了田地,娶了媳妇,生了孩子,那这些光棍们的心也就在这里了,大家为了自己的家业财产,为了自己的老婆孩子,肯定会更加卖命的守卫这片新征服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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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拉壮丁

三日之后。

白江口,白江堡港口码头。

李逍带着赵持满、刘仁轨亲自前来迎接朝廷派来的增援兵马。

“来了来了!”

远远的,赵持满眼尖就看到了船队。

果然,远处海平面上,已经露出了几点桅尖。

紧接着露出了更多的桅杆和白色的船帆,那船桅上果然悬挂着大唐的军旗。

大小二百余只船组成的增援船队,由两千水手驾船运送着八千士兵前来。这八千士兵都是从青州齐州登州等东边调来的,水手们则以谁扬船民们为主。

码头上,看着这支浩荡的船队到来,唐军士兵们都喜出望外,个个眉飞色舞。在百济这个鸟地方,水师大军撤走后,他们就不免太过孤单,每日里身边百济人比同袍多,连睡个觉都总不安稳。

船队进港,李逍亲自过去迎接。

船靠岸,从船上直接跳下来一个孔武有力的大汉。

生的膀大腰圆,豹头环眼,满脸的络腮胡子。

“卑职左骁卫中郎将李谨行奉旨前来听命节帅帐下,拜见大帅。”

这大汉见到李逍的紫袍金鱼袋,直接纳头就拜。

赵持满在一边为李逍介绍,“想不到此人前来,倒是多了员骁勇战将了。”

李逍扶起这个野人王般的李谨行,他对李谨行还真没听过。

“将军快快请起。”

虽然没听过他的名字,但人家能当左骁卫的中郎将这就了不得了,要知道中郎将的品级虽说只有正四品下,但在唐朝的卫府制下,高级将军非战之时一般都是在京城喝茶坐冷板凳不直接统兵的,反倒是各卫府中郎将实际统领番上宿卫京城的府兵,于是乎中郎将就变的很不一般。

就如薛仁贵和苏烈,之前就都是中郎将,这是个实职统兵大将职位。

“八千青齐府兵都到了,无一缺员减员,无一逃亡。”李谨行的嗓门极大,说话跟打雷似的。

李逍笑呵呵的赞赏。

李谨行说完,便又告退说要去指挥府兵下船。

“这李谨行什么来头,怎么看样貌不似汉人?”

“他确实不是汉人,他是靺鞨人。”赵持满对李谨行的根底很熟悉。

“靺鞨人?”

这倒出乎李逍意料,唐军中有不少外族武将这不稀奇,但一个看着也才三十多岁的靺鞨人也能当上中郎将就不简单了。

“他爹是靺鞨酋长突地稽。”

一句话倒让李逍明白了许多,突地稽是纵横于隋唐之际的风云人物,在隋朝末年迫于高句丽的打压,率粟末靺鞨中的八个部落于扶余城南迁辽西营州,内附朝廷,官至辽西太守,封扶余侯。

后来又入仕唐朝,唐朝以其部落为燕州,拜其为燕州刺史,封左卫将军,耆国公,他算是靺鞨族中入仕中原王朝的佼佼者,为隋唐东北边境的安稳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早年为杨广护卫随从,后来又为唐朝征战过刘黑闼等叛军,又败高开道。贞观时,进右卫将军,赐国姓李。

李谨行生在武德二年,那个时候他们家早已经归顺中原王朝几十年了,他爹也早改投唐朝,生下来李谨行就算是个军二代。

这家伙打小就学武,稍长武技超群、孔武伟岸,连长安的太宗皇帝都听说了,特意召他到京侍卫,他一入京当的第一个官就是右武卫翊卫校尉,还加游击将军,上柱国,封五原县男爵。

到如今,虽然年不到四十,可却已经是四品的中郎将了。

尤其因为他父亲曾是靺鞨酋帅,当年曾经带着大量靺鞨人迁入营州,因此他们家族在营州的威望极高,李谨行家里僮仆千人,家财无数,附近的靺鞨人又都听他们家的话,于是连契丹、突厥人、高句丽人等都畏惧他们父子之名。

这次李谨行前来安东道,除了那八千府兵外,他自己就带了三百部曲,全是靺鞨骑兵。

八千青齐年轻府兵们上岸后,东张西望,身上没有那种关陇老府兵的精气,却也充满朝气,李逍看过之后很满意,这是一群可以打造的好材料。

“大帅,八千青齐之兵皆已上岸,另外随船运来的军械马匹也都卸下,是否可以让那些水手驾船返还?”李谨行过来请示。

李逍呵呵。

来了又怎么可能放他们走。

他笑道,“淮扬的水手们跑了一趟也不容易,请大家先下船入城休息,本帅早已经吩咐准备好了酒菜犒赏。酒足饭饱再在这里休息一晚再回去也不迟。”

“也好。”

李谨行倒不反对。

那些水手们更不反对,能有酒菜吃谁不愿意。

他们根本没有料到的是,他们一下船入城后,赵持满立即就派自己的临时舰队的水手们把船都接收了。

“大帅,你可是跟我说好了的,这两千水手全都编入我的水师的。”

“我说话当然算话,你先把船开走,没船这些水手就回不去了。回头你再把这两千人拉到一边先训练一段时间,这些人是水手不是士兵,还需要统一训练,让他们明白旗号金鼓,我呢,也会给朝廷上封奏章,请求朝廷把这两千水手留下来,毕竟如今百济时局不靖,我们需要更多些的增援啊。两千水手训练一下,也能成为两千能战的水师之兵的。”

那两千水手根本不知道他们被李逍算计了,奉地方官府的征召运一趟兵,结果自己却成了兵。

等吃过酒席又睡了一觉,第二天准备高高兴兴的返乡时,却发现码头上一条船都没有了。

等候他们的只有赵持满和他的手下。

一群安东水师的军官们个个双眼放光,早就摩拳擦掌了,一见到这些出来的水手,就跟狼见到了羊一样。

“都别争都别抢,按昨晚商议好的份额,人人有份啊。”赵持满提醒手下。

结果那些人谁管啊,一个个嗷的一声就冲上去了。

确实是人人有份,但先抢的可以挑好的啊。

那些水手们还云里雾里呢,结果两千人就被一群水师军官给挑完了,这里一堆那里一群。

然后他们就听到一个让他们面如土灰的消息,他们从现在起,就正式成为了大唐安东道的水师士兵了。

“这·······?”

“诸位弟兄们放心,被选入我们安东水师,就能享受和朝廷府兵一样的优良待遇,大帅说了,每个新入的水师弟兄可在这安东授军田一百亩,无须缴纳租庸调!若是没有媳妇的,大帅还给你们免费送一个!”

本来还想炸刺的一群水手,听到这消息,有些半信半疑,若真的有如此好的待遇,似乎不是什么坏事,倒是也挺不错的啊。

第403章 大唐的娉礼

有个长的很矮小,皮肤又很黝黑的水手舔着嘴唇小声的问,“敢问这位将军,发媳妇的真的可以发个媳妇,还不要钱吗?”

赵持满闻声望去,打量了他几眼。

这水手怎么看都起码得有四十左右吧,都小老头一个了,怎么还惦记着这事呢。

“大帅的话当然说话算话,怎么,这位兄弟你难道是中年丧偶,想再娶一个?”

周边传来一阵哄堂大笑。

有个小年轻就在那喊道,“将军有所不知,这家伙叫黑鱼,看着像是四五十岁,其实今年才刚刚三十岁呢,不过不是中年丧偶,而是家贫一直没娶上过媳妇呢,打了半辈子光棍了,一听有免费媳妇还岂有不动心的道理。”

水手们基本上是来自淮扬一带,是由官府临时征发的渔民们为主组成。在大唐虽然说扬州很富有,但江淮一道多水患,而且此时南方普遍不如北方的富庶和发达。

出身底层的渔民黑鱼,家里兄弟又多,他还偏是老大,自小父母又死的早,于是既当爹又当娘的拉扯一群弟弟妹妹们长大,家里除了几间四面漏风的破茅草屋,就真是一无所有了。

这样的人谁愿意嫁给他呢。

哪怕官府有官媒会为那些大龄剩男剩女们拉纤做配,可也一样没有哪个女的愿意嫁给他。

于是乎,现在他家几个弟弟妹妹都成婚了,可偏偏这个老大哥还一直光棍着呢。

老光棍其实也更渴望春天。

但他既贫又丑,个子小人长的丑还特别的显老,明明才三十岁,看着都四十多了,这样的人谁愿意嫁啊。

黑鱼被大伙笑的憋红了脸,这是伤心事啊。

赵持满也笑了笑,然后过去把黑鱼拉了出来,当着大伙的面道,“我叫赵持满,是大帅的衙前都知兵马使,如今负责指挥安东水师。我在这里当着大伙的面承诺,一定要给黑鱼找个媳妇,而且还一定找个好的,要年轻还漂亮,还要任黑鱼选,选中哪个就哪个。”

黑鱼兴奋的脸又紫了,他问,“真的吗?不会骗我吧,没哪家姑娘愿意嫁我的。”

“当然有姑娘愿意嫁你的,你可是我大唐的水师士兵,一加入水师,就成为府兵了,就能分到一百亩的军田,勉强耕种还不用纳租交调,这是多大的好事,多好的条件啊。这里的百济姑娘,只怕争着抢着想要嫁你呢。”

“百济姑娘?”黑鱼意外。

“怎么的,百济的姑娘就不是女人了?”

“没没没,百济姑娘也挺好的。”黑鱼被赵持满一瞪,连忙改口。都打了三十年光棍了,哪里还管他是百济姑娘还是高句丽姑娘呢,是个女人就行。若是还是个年轻能生育的女人就更好了。

于是乎,当赵持满问黑鱼,你愿意加入安东水师吗,黑鱼挺胸抬头,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吼道,愿意。

“哈哈哈,这就对了嘛,男子汉大丈夫,以前条件不好没办法,但现在有机会了就得抓住。留在这安东,你们会有媳妇有田地,以后还会有房子有牛有马,一切都会好起来,以后能过上富足的生活,让别人羡慕。”

多数水手们都心动了,愿意留下来从军。

就算有的人有媳妇了,可毕竟加入水师就成为府兵,马上就能有一百亩地分的,将军可是说了,不管你老家有没有分田授地,反正到了这里,一百亩是足给的。

甚至已经有了媳妇的,只要你愿意,大帅也可以再给你们一个免费的小妾。

土地、女人。

当府兵还有机会立功得赏,甚至有机会授官,府兵这个职业,是大唐无数平民百姓都想得到的机会,可惜府兵点选向来都很严格的。

首先地主富户子弟,其次选多丁之家,再选身体强健者。

这几个条件一筛选,如黑鱼这样的人是永远没有机会当上府兵的。

但现在,有了这个意外的机会。

在招兵簿上按下手印,然后就成为一名光荣的府兵了。

每人可以马上领到一套衣袍鞋袜,还能领到五百文钱。

大家看着这崭新的衣服,和那串金灿灿的铜钱,都觉得这安东大帅果然豪气,跟着他当兵吃粮,似乎真的没有选错。

这个时候,没有人会告诉这些水手们,当兵吃粮其实也有风险的。比如说如今百济人叛乱复国,倭人又挥师来战,北有高句丽人虎视眈眈,百济的大唐军队其实很少很少。

李逍不认为自己这算是欺骗。

不过虽然成功的把这两千水手留了下来,但他还得给淮扬地方官员们一个交待,毕竟人家只是派人来运兵,结果最后肉包子打狗了,怎么也得有个交待的。

李逍给淮扬的几个刺史们写了封信,又给朝廷写了封信,说明自己很需要这批水手。

然后就这样了,就算他们不肯,那就扯皮打官司吧,反正人都留下来了,你还能再来把人抢走不成。

他也相信,为了这点小事,朝廷也不可能真拿他处置,毕竟百济现在可不是什么轻松的地方,换个人过来未必镇的住场子。

八千新府兵到了,李逍与诸将商议过后,决定在百济设立十个折冲府,每八百人为一府,这是折冲府的最低档,中档是一千,高档是一千二。

十个折冲府分别部署在山河关津紧要之地。

“军府要加紧时间修筑起来,还有府兵们的田得赶紧分下去。每名府兵一百亩地,必须足数,还得挑选肥沃的好田分给。”

两千水兵则是以五百为一营,设立四营,驻于百济的几大江河入海口岸入,那两百多条船也全都被李逍划给了赵持满的水师了。

“大帅,答应给府兵们的媳妇怎么办?”刘仁轨问。

“这有什么难的,给各州县的百济人发公文,让各家有年龄满十五岁,二十五岁以下的未婚女子者,都要到衙门登记造册。登记好后,再由帅府为府兵们选配成婚就行。”

“啊?就这样配对?会不会太儿戏了些?”

“有什么儿戏的,我觉得就挺好的,难不成还要让他们见面相亲,左挑右选不成?只要我们登记的时候,把那些残疾的、智障的、特别丑陋的、年纪大不生育的为将士们先排除掉,就已经可以了。”李逍很霸道的说道。

“百济人会肯吗?”

“那就告诉百济人,如果有女儿嫁给我大唐将士,则嫁一女授他家田地二十亩,这二十亩地是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的,算是我大唐给他们家的娉礼好了。”

嫁给女儿给二十亩地,这是实实在在的好处。最关键的是若嫁女儿给大唐府兵,那以后他们就是自己人了,这个很重要,李逍相信这些百济人懂得如何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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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新妇

久迟城一战,百济叛军复国的苗头刚起就被镇压下去。

倭人和百济贵族们扶持的新王扶余丰逃匿不知所踪,各地原本蠢蠢欲动的百济豪强贵族们也都偃旗息鼓,不敢动弹。

一万新援到来之后,驻百济唐军更是实力大增,气势大涨。

一时间,各地的百济人都老老实实。

原本如沸油一般的百济之地,一时间平稳下来,进入了一个难得的安稳阶段。

李逍自然是乐得看到这种局面,一万新援设为十个折冲府加四个水师营,划地置军府,均田授地,又让各地州县衙门配合帅府命令,登记百济适龄未婚女子,让他们为新来的唐军士卒们做官媒婚配。

淮西渔民黑鱼如今已经是大唐安东道水师的一名士兵,在白江水寨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训之后,终于迎来了一个假期。

一出水寨营门,他便急匆匆的往家里走。

他被分在白江水寨,帅府规定,各地的军府、水寨、屯堡之内只得驻兵,兵员家眷不得驻于军府屯堡之内,士卒们的家眷就近安置在附近。

而士卒在当值或受训期间,不得家属探视,也不得离营归家。

黑鱼做为赵持满树立的典型,所以是第一个娶到百济媳妇的,还是赵都衙亲自替他选的百济女子,以前还是个百济豪强家的女儿,懂些汉话,人又年轻漂亮,十分让他喜欢。

简单的婚礼后,他把这位漂亮的女子迎入了自己那简陋的家里,过了三天婚假之后就去水寨参加集训,一别月余,这一个月的时间,他天天担心自己美丽的新妇,怕她得不到照顾,怕她在家里没有粮食,更担心这么漂亮的新妇被人欺负了。

脚步匆匆。

黑鱼的家离白江水寨很近,相距不过五里地,也是沿着白江河口而建。这一片都是水寨水师官兵们的家,很简易的一片宅子,茅草屋顶木头墙,篱笆围起的一个小院子。

每个水师兄弟都有一个这样的小院子,赵都衙跟他们承诺过,这只是临时的住宅,今后会为大家修建更好的宅院,每人都会有一个四合小院,外面还会有堡墙护卫。

远远的已经看到了用树木做成的简易木栅,看到自家院子上空飘出的炊烟,他心里松了口气,看来新妇在家里还有饭吃。

几步上前,跟守在庄门前的几个当值水师士兵打了声招呼,验对了腰牌,他便急匆匆的往院里走。

推开院门,看到自己的新妇正在淘米。

“官人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一个年轻妇人抬起头,神色有些紧张,见到是自己的唐人丈夫后松了口气,忙起身迎接。

黑鱼左右打量了院子几遍,发现跟自己一月前离开时变化不大,只是更加干净整洁了一些。

“嗯,集训结束了,你在家里还好吧?”

“奴在家里很好,寨里有按时发下口粮,还有盐、布等,一切都很好。”顿了顿,她又跟丈夫道,“还有前些日子,县上把你的一百亩地也给分下来了,我去看过了,地都很好,一百亩地分成了三块,比较集中。因为你还在寨里受训,奴怕耽误了生产,便托人给我娘家父兄带信,让他们帮忙翻了地,过几天就要播种了。”

黑鱼仔细听着,对这些非常满意。

一百亩地啊,以往他家在淮西,那地方人多地少,而且水患频繁,家里均的田本就少,加之弟妹多,倒是年年种地年年拉饥荒,一家人常年都吃不饱饭,弟弟妹妹们更是常年衣不蔽体。

进屋,看了家里的米缸,果然里面的米装的满满的,他在水寨受训的时候,吃住用都是水寨里的,每月还另有六斗米的粮补,还有几升盐。

水寨都是直接把粮食和盐送到了他家里,之前答应的军田也已经发下来了。

甚至他不在家,新妇找她父兄们帮忙把地都给翻耕过了。

“多谢你父兄他们了,今天我回来,正好请他们过来一起吃个饭。”黑鱼知道自己的岳父内兄他们以前家里不错,一方小豪强,可惜大唐征服百济后,对这些人是很严苛的,清量田地登记人口奴隶,减租减息还要征契钱。

一开始对那些百济贵族豪强们统一征的是十一契,按财产十分之一征契。但是到了后面又调整了几次,比如对小地主的契钱升到十之二。而对中等地主豪强,则征收十之五。

对以前百济国的贵族、高官们则征十之九的契钱。

他岳父家虽是小豪强,只征了十之二,但实际上花钱买平安,以前放出去的债给抹了,超额的田地又被帅府给低价征收了,家里算是差不多破家了。

现在也只是剩下百亩田地,和几栋宅子加一间商铺而已,其余的都已经没有了。

好在他们还是比较配合帅府的,破点财倒也保了一家平安。

他岳父也是个胆小的,帅衙要求百济人把适龄的未婚女上报,他便马上到衙门登记,最后自己的女儿给许了一个又老又丑的唐人水兵,他也没反对。

相反,女婿在水寨受训之时,他还带着几个儿子来帮女婿家整理院子,翻耕田地。

“我去打点酒,再去割点肉回来,你弄几个下酒菜,一会请他们好好喝一顿。”黑鱼对这媳妇和岳父内兄是十分满意的,这次受训他很卖力,倒也表现良好,得了奖励。

那妇人见黑鱼如此态度,也是露出笑颜,连忙点头。

黑鱼于是伸手在妇人的屁股上抓了一把,然后哈哈笑着往外走,手里拎着个钱袋,那是自己这回受训得到的二百文钱奖励。

出得门来,倒是看到不少同袍也笑呵呵的出门,原来大家赶着回来后,发现家里妇人安好,又知道分了军田等,便都放下心来,高兴之余,便要去集市上割肉打酒买菜好好庆贺一番了。

“当初留下来还真没选错!”黑鱼叹道。

“可不,如今这媳妇也娶上了,这百亩田也分了,还入了府兵的军籍,以后咱们的日子可就得劲了。我回头就得央咱们寨里的书记帮我往家里写封信,召我家里那几个还没成亲的兄弟们过来这边找生活呢。”

“我也得叫兄弟来呢,刚分了一百亩地,可种不过来。”

大家有说有笑,脸上充满对未来美满生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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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章 出兵新罗

白江口两岸,屯堡相连,阡陌纵横。

成片成片的田地,如今都正在春耕。

一面帅旗飘扬在田间路上,帅府牙兵护卫着安东副大都护李逍巡视着这一片大好景象。

衙前都知兵马使兼水师都兵马使赵持满骑着马陪在李逍旁边,为李逍指点着眼前的景象,讲解着府兵均田耕种的情况。

李逍身为安东道副大都护,还同时兼任着安东道观察使、经略使、安抚使以及团练使和营田使、转运使之职。

营田使就是负责营田屯垦事务的,在久迟之战打压住了百济复国的那股火焰之后,李逍如今更是在全力推行百济屯田事务。

府兵和乡勇军屯,百姓也一样授田分地。

如今百济的大量土地,已经由过去垄断在少数百济贵族豪强手里,变成了大部份授给了府兵、乡勇和百姓手中,另有不少则被卖给了中原的贵族豪强地主们,还有一部份则被李逍划给了各官衙、官学等做为官田、学田。

到处都在忙着春耕。

就连那些为中原唐人所有的田地,也是一片忙碌景象。李逍早就发出了帅令,所有田地不得荒芜,就算是被中原贵族们成片买去的土地,也必须得耕种不得抛荒。

如果抛荒,那么帅府有权把这些地临时收走租佃出去,佃租原地主无权享有外,他们还得缴纳高昂的罚款,若是连续三年不种,则帅府有权直接收为官有。

这道帅令据说一发出后,引得不少拥地的长安贵族豪强们的不满,还向皇帝告了他的黑状,但李逍可不管这些,他只知道,百济这盘棋必须要盘活,首先就得保证粮食收获。

一块田地沟边,正在与妻子、岳父、内兄等一起播种的黑鱼见到骑马来巡的李逍和赵持满,连忙拉着妻子他们咕咚一声跪在地上,向李逍他们连连拜首。

口称大帅和衙内大恩,绝不敢忘。

赵持满一眼认出了黑鱼,笑着叫他起来。

“黑鱼我问你,对你这百济新妇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一千个一万个满意。”黑鱼连连笑道。

“那我再问你,对官府分给你的这一百亩军田,还有你的那个小院子可还满意?”

“满意,非常的满意。”

赵持满点头,“满意就好,要知道感恩,你以前在淮西那是穷的叮铛响的,但是如今在这里,有大帅的照顾,你三十岁的老光棍娶上了二八的百济娇娘,还分到了百亩军田,当上了人人羡慕的府兵,日子不可谓不好。你要牢记,今日这一切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这一切也是来之不易,要好好的耕地训练,要保护好你如今有的这一切。”

“黑鱼明白,多谢衙内,多谢大帅!”

李逍也听过黑鱼的名头,笑着以马鞭指他,“要谢陛下天恩,朝廷仁政。现在有家有地,便要勤恳老实,好好耕战养家。”说着李逍转头对身边的张葱道,“给这大黑鱼赐钱两千,布两匹,给他润家。”

黑鱼欣喜的又忙捣蒜般的磕头。

李逍又召来他的岳父和内兄问话,他们更是诚惶诚恐,有问必答。聊了几句,李逍也好言安慰他们,让他们老实本份生活,然后也赏赐了他们一些钱帛。

一连多日,李逍带着衙兵巡视整个安东道各州县,一路所见,到处都是一片春耕忙的景象。

这里已经看不到半点去年大战的景象,乡村里屯堡卫城纵横,沿路到处都有府兵乡勇们巡逻,看不到半点之前紧张的气氛了。

那些过去高高在上的百济贵族豪强们,已经纷纷被掀落,被看管,再无法做威做福。

“安东形势一片大好啊!”长史刘仁轨感叹着道。

现在安东之地,五都督府十六州一百八十县,共拥有两万名府兵了,除了之前那批一万人援兵,此后李逍又陆续向朝廷索要来七千人,加上原有的三千唐兵,使得唐军总数达到了两万人,这是大唐一个标准野战军团的数量。

而乡勇数量也是不断上升。

每县乡勇一团二百人,加上州和都督府所辖乡勇,乡勇总数已经达到了六万之数。

这些乡勇亦兵亦农,其实和府兵是一样的,闲时耕种战时为兵。只不过他们没有府兵的资格,待遇也要差些,装备等自然也大不如府兵。

可数量上还是很庞大的,这让李逍在安东道实际拥有了满编四个军团的战力。

特别是这些府兵、乡勇们所驻守的军府、屯堡,更是组成了一道道的索链,把安东地区控制的很严密。

各地陆续有一些百济叛乱,可每次都是刚冒出了苗头,就被连根拔起了。那位扶余丰大王,更是至今都还流亡的高句丽的平壤城不敢回百济。

或许是李逍在百济的手段很有成效,高句丽人一直都没有什么大动静,他们虽然也不断派一些斥候哨探越界,可却始终没有打破之前的休兵协议。

高句丽人依然保持着对大唐称臣的态度,没敢打破如今的这个微妙平衡。

百济不乱,高句丽人便不敢有所异动。

而李逍在百济,让百济越来越安稳了。

反倒是新罗那边,局势反而越来越不好。

刘仁轨问李逍,“大帅,新罗又派使者前来求援,我们依然拒绝吗?”

帅府司马李谨行不屑道,“那些新罗人还真是无用,区区几万倭人都打不过,还有脸几次三番来求援。”

“这次情况好像有点不一样,据说新罗王金春秋病重,听说好像要不行了。如今新罗朝廷内,似乎对继承人有争议,据说金春秋是想让世子金法敏继位,可也有不少贵族想拥次子金仁问继位,也还有人想立少子金仁泰的。”

新罗不敌倭人进攻,实际上正是因为如今金春秋病重,新罗朝廷围绕着继承人在争斗,他们忙着内斗都顾不上全力御外敌了。

本来金法敏是世子他继位是没什么疑问的,可金仁问做为次子也有他的资本,他的资本就是他曾经做为质子到过大唐,还成为高宗皇帝的亲卫。

高宗谓他涉海来朝,忠诚尚可,特授左领军卫将军,去年诏许归国。唐征百济,金仁问还做为新罗军的副帅协攻。

有这些经历,金仁问便毫无疑问的成为了新罗朝中的亲唐派首领,现在亲唐派就是有意要拥立金仁问为大王。相比起金仁问来,世子金法敏其实是代表着新罗朝的另一种对唐态度,那就是利用大唐来对付高句丽、百济甚至是倭这三个敌人,他们甚至想的是借唐之手夺取百济和高句丽之地。

“金春秋真的要死了吗?”

“是的,估计活不过这个月了,金仁问王子派了秘使前来,希望大帅能派兵入新罗,关键时候支持他继位为王。”刘仁轨点头道。

李逍摸着下巴,“挺有意思的。”

第406章 弑君

连片的稻田渐渐的已经变黄,稻穗金黄沉旬旬的,再过几天就将夏收。

田地里到处都是喜悦的百姓,他们拿着锄头正在忙着给稻田出沟放水,趁着最近的好天气,把田里的水放干好晒下田。田晒干了才好下田收割。

在那一片片金黄的稻田间,还有不少青纱帐,这是玉米地。

春播时,李逍也拿出了不少玉米种子来,还有那些长安来圈地的贵族们,也弄到了不少玉米种子,今年这边的玉米播种量不少。

“大帅,军报!”

一名骑士快马飞奔而至,将一封信送到田埂上的李逍手里。

李逍接过信打开,边看边皱眉。

“金春秋死了!”

“终于死了。”一旁的刘仁轨道。

早在春天的时候,就有消息就新罗王金春秋要死了,可一直拖着就是不咽气。他能撑到现在,说实话都已经是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了。

甚至新罗的三位王子都等的有些着急了。

“金春秋不是正常死亡。”李逍对刘仁轨道。

长史刘仁轨大为惊讶,“怎么回事?”

“我们在新罗王城的密探发回来的消息,据说金春秋受不住朝中压力,有要把王位传给金仁问之意,结果世子金法敏得知后便先下了手。”

金法敏不甘心自己的王位被兄弟抢走,于是来了一出宫变。他先带支持他的大臣入宫,幽禁了金春秋,然后以他的名义接管了王宫,再下矫诏让两位兄弟进宫。

金仁泰先入宫,结果被金法敏直接砍了脑袋。倒是金仁问谨慎一些,拖延了一下,倒是保了一命。

金法敏杀了金仁泰,不见仁问入宫,便派兵去捉,金仁泰连忙便装逃出王城。

“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金法敏宣称金仁泰宫变,弑杀了大王金春秋,还说金仁问也参与其中。现在他继承王位,宣布金仁问为逆臣。”李逍也不得感叹,虽然新罗只是个小国,可王权斗争一样激烈血腥。

毫无疑问,金春秋很可能就是被金法敏杀掉了,或者说他本来就要死了,受了这次宫变刺激直接死了也可能。

但不管怎么说,新罗剧变。

“我们怎么办?”刘仁轨问。

不管怎么说,新罗对于安东的唐军来说,是一支盟军。有他们在,才能形成现在与高句丽休兵罢战的平衡局面。一旦新罗内乱,就将自顾不暇,到时百济的唐军就成孤军。

朝廷与西突厥的战争还在进行之中,目前虽然连打了几次胜仗,但要得胜班师还早。

新罗本就被倭人打的连连失利,这要是再一内乱,只怕新罗就彻底被困在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了。

“金仁问已经逃进了我们安东道,现在正往泗沘城而来,他希望大唐能够出兵助他讨平叛逆金法敏!”

‘时机不对啊。’李逍感叹着道,若是大唐灭掉了高句丽之后,新罗内乱,这倒是件好事,可现在北有高句丽虎视眈眈,南有倭人还在进攻新罗,这个时候若是新罗倒下了,对大唐来说可不是好事。

“金法敏此人不可信任。”刘仁轨提醒李逍。在新罗朝中,世子金法敏代表的是对大唐并不算太友好的一派,他们始终认为与唐联盟那是与虎谋皮。他们坚信,若联手大唐灭了百济和高句丽,大唐下一个目标必然是新罗。

所以绝不能跟唐联手,跟唐联手就算灭掉百济和高句丽这两个世仇,那也不过是为大唐做嫁衣裳而已。

特别是在大唐灭掉百济之后,并没有分给新罗人半座城池,于是他们更加对大唐不满。

金春秋在的时候,还能压的住这批人,他与唐联盟,也是无奈之举。这些年,新罗国力不断下降,不说打不过高句丽,就连百济都打不过。之前百济连破新罗三十余城,若不是求助于唐,等高句丽若也南下,那新罗就亡国了。

虽然也知道请唐军前来,那是请狼入室,但起码也还能解一时之急。

金春秋一死,现在就再无人压的住这群人了。

最好的局面,可能是以后新罗人不再理会唐军,而坏的可能,就是当唐军与高句丽人开战之后,新罗人不但不会给予支持,还可能会背后捅刀子。

历史上的新罗确实就是这样的,金法敏继位之后,唐军在灭百济之后继续进攻高句丽,拿下高句丽后因西北战事,抽走了主力。结果新罗人就先暗中支持高句丽人和百济人搞复国运动,最后又直接出兵夺了唐朝的百济之地。

唐与新罗持续多年战争,最终的结果就是唐不但把百济输给了新罗人,甚至还把平壤浿江口以南的地方全都给了新罗人。新罗人利用唐与吐蕃的战争,成功的趁火打劫,抢走了大唐在半岛上的胜利果实。

李逍知道这些历史,如果不出意外,那么结果可能还会是如此。

“先把金仁问接来泗沘城,等夏收和播种过后,征召府兵和乡勇。”

刘仁轨问,“大帅是要开打?跟谁打?”

“当然是跟弑君的金法敏打,金春秋是我大唐册封之藩王,金法敏居然敢弑君弑父,这等无君无父之逆贼,我大唐岂能坐视纵容?必须将其擒拿押送长安听候陛下发落!”

“此事重大,还得先向长安请旨吧?”

“这是当然,但是准备工作我们得先做好!”

一片忙碌的夏收之中,一条船自白江港返回登州赤山。船上带着个神秘的客人,却是新罗王次子金仁问,还有李逍给朝廷的奏章。

长安。

李逍的奏章在路上花费了半个月时间才送到,同时送到的还有金仁问。

“简直就是胆大包天,李逍这是胡闹!”

“这是不顾大局,如今西面战事未停,李逍这又要跟新罗人开战,岂不是胡闹?”

政事堂里,几个宰相都在斥责李逍的出兵计划。

不管金春秋是怎么死的,总之现在新罗是大唐忠实的藩属,若这个时候出兵新罗,那岂不是让高句丽和倭人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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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鸡林道行军大总管

金仁问抵达长安之后,就朝觐天子,向大唐天子哭诉世子弑君谋反杀害手足之恶行。

李治安抚了金仁问,但却没有直接表态。

之后一连多日,金仁问带着大量的金银财货四处拜见大唐的宰相重臣们,希望他们能够帮忙主持公道。

金仁问的钱大家都收了,可却并没有几个人真的打算帮他说话。

对他们来说,一个藩邦王子,哪里能与大唐的江山社稷相比。

李道宗甚至直言不讳的表示,不管金法敏有没有真正的弑君杀弟,只要他继位奉大唐为宗主,继续忠于王事,为大唐联攻高句丽,那么其它的就都无所谓了。

这般赤果果的话,也多是其它诸位宰相们的心声。

谁管你一个藩邦王子啊,大家关心的是大唐的利益。

“李逍在百济越来越随心所欲了!”

“我看是跋扈。”

“百济都快成他的私人领地了。”

侍中李道宗敲了敲桌子,“李三在百济的成绩还是很显眼的,换个其它人可不一定能把百济之地管理的这么好。”

中书令李绩也替李逍说话,“当初朝廷决定先西后东,从辽东和百济抽走了几乎所有兵力,留给李逍的不过是三千老弱伤残而已,李逍可以说是临危受命,一个年轻人以一几之力扛下了整个百济,当初我都以为李逍扛不了多久的,可事实呢,他不但扛下来了,还做的有声有色。”

“李逍不但平定了百济人的复国举事,还恢复了秩序,展开了生产。如今百济不再需要朝廷一粒米粮,还源源不断的往中原运回钱帛税赋,据我所知,李逍在百济一年,就已经上缴了朝廷几百万的财赋吧?这笔钱可是比我们去年大唐整个天下三百余州千余县的财收还高啊。”

大唐以租庸调为正税,缴纳实物为主,征收钱帛的税种不多,因此每年钱帛征收的确实不多,也就那么二三百万贯钱而已。李绩说百济上缴的钱超过国库倒也没错。

“李逍那是把百济王室、贵族、豪强们的底都扒了,他实际上可是扒了上千万贯,发了大财的。结果这小子只给朝廷上缴了几百万而已,才缴了三分之一!”

李绩呵呵的笑了两声。

然后那位宰相便不吭声了,李逍确实只上缴了三分之一,可三分之一都有几百万贯,都已经超出了原本朝廷除正税之外一年的钱帛财收了,这已经是非常的了不得的事情。

就算是换成在座的几位宰相亲自到那百济去,都未必能有这样的政绩。远的不说,之前崔敦礼那不也是宰相吗,外任安西大都护,结果上任也一年了,那里不但没有给朝廷带来半文钱收入,还尽知道要钱要人要粮,朝廷投入了二十万大军进去,还投入了几百万贯的钱帛,可谓是个无底洞。

要不是有李逍安东道上缴的钱帛支撑,以西域那么大规模的战事,哪里还能撑的到今天,早就粮食后勤不继不得不撤兵了。

“可也不能太放任李逍,如今的安东道,说是朝廷十二道之一,可在那边李逍一人身兼七个使职,副大都护兼都督还兼刺史,基本上安东道全他一人说了算,军权吏权财权通通在身,这样也不符合朝廷规矩的。”

李绩呵呵道,“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安东道新设,那里不过是刚征服的百济旧地,说句不好听的,当初朝中可是有不少诸公甚至都认为没有必要纳为直属州县,要设置为羁糜州,让那些百济王子啊贵族们去当都督、刺史、县令的,诸位难道这么健忘?”

李绩重提旧事,说的却是实话,当初可是好多人认为打下百济后,没必要派官遣吏过去,直接把那里设置为羁糜州就好了。而当初若真如此,如今哪里有一年几百万贯的钱帛收入呢?

如今李逍在安东道,那可不光是征了很多钱帛上来,还在那里已经开垦了数万顷的屯田耕地,府兵乡勇都有八万,可以说如今的百济旧地,已经成为朝廷下一步进攻高句丽最坚固的桥头堡和基地了。

甚至比起辽东前线还要重要。

毕竟辽东那边每年还得靠着朝廷无数的钱粮支撑着,而人家李逍现在都已经能够自给自足了。

这一切,都是李逍一人的功劳,手里当初只有朝廷留给他的三千老弱伤兵,再加上几个空头使衔而已。

现在这个时候,又说李逍权重衔多了,这不是扯淡吗?

“都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李绩缓缓道,“既然李逍认为这金法敏不可靠,那么我们这些远在朝中的宰相们,就得听听这身处前线的将帅的建议。如果金法敏真不可靠,那么这就是个隐患,倒不如现在册封金问仁为王,把这些有二心的新罗人给清除了。”

“可是英公,现在新罗人又没李逍说的那样反我大唐啊?”

“难道还要等他们反了才行?”李绩反问。

宰相们一番争议,结果也是没有结果。

事情最终呈到皇帝御案前,请求皇帝裁决。

新落成的大明宫里,李治抱着女儿太平公主逗弄,皇后武氏则代皇帝查阅奏章,她初步浏览一遍,然后把奏章按轻重缓急分列摆放。不太重要的就放一边了,皇帝也多不会看,而重要的则放另一边,她有时还会念给皇帝听。

“陛下,这奏折该如何批复呢?”武后问。

“这还不简单,既然李逍说金法敏是个弑君杀弟还反唐的家伙,那咱们自然就不能册封他为新罗王。”

“诏令削夺金法敏官爵,封金仁问为新罗王,以李逍为鸡林道行军大总管,发兵问罪讨伐!”

“陛下就这么相信李逍?”武后问。

“朕确实很相信李逍,但也不只相信他一人。李逍所奏之事,其实百骑司也有奏折,所言与李逍的相吻合。金春秋死的不明不白,新罗王宫也确实经历了宫变,再加上这金法敏确实不是忠唐之人,所以朕以为册封金仁问为新罗王倒也符合我大唐的利益。”

“让李逍发兵问罪,新罗会服罪吗?万一高句丽趁机发难呢?”

“再给薛仁贵下道诏令,让他在辽东也操练操练下兵马,震慑高句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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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章 假途灭虢

显庆元年,秋。

这年的秋天是个丰年,从关陇到山南,再到河东河北,到处都是丰收的喜悦。

今年玉米大面积推广种植,各道的都得到了玉米监拔下的大量玉米种子,经过几季的累积,如今的玉米终于开始全面推广种植。无论南北,都在经过几轮试种之后,开始了大面积种植。

许多过去缺少、少肥的土地,在官府的大力推广下,大量的种植玉米。

春播秋收,付出没有白费,那一个个壮实的玉米棒子让各地官员都欢喜的向长安奏报好消息。

大唐十二道之一的安东道,今年的玉米种植量也很大,同样喜获丰收。

夏季丰收,秋季又丰收,连续两季丰收,各地屯庄堡城里的粮仓已经满满当当,不但官府征收的田租满仓,就是各地州县义仓里收的地租粮也满了,各屯堡百姓们结社的社仓里也存了许多粮食。

在安东道,斗米只两三钱,可谓是三十年来粮食最低价了。

这么低的粮价,引来无数的中原粮商前来收粮,各个港口停满了从登州过来的海船。

虽然说粮贱伤农,但安东道今年粮食种的多,粮食产量也高,兼之有官府负责监督粮食收购,没有压称等什么,更是现卖现结钱款,倒也让安东的百姓们个个开开心心。

“这么多粮食,可以打一场大仗了。”帅府长史刘仁轨看着各州县报上来的粮食数字,满意的点头。

“暂时不会有什么大仗打的。”李逍看着报告脸上也是喜色,虽然今年的丰收早就已经有过预估,但真的报上来后,还是让人惊叹的。秋收居然远超过夏收,全因今年安东道的玉米大量种植,这些玉米并没有占用原本的稻田,而是用往年不能种水稻的坡地山地种植的玉米,使得总产量大大增加了许多。

“如今兵精粮足,要不直接打到新罗王城去?”刘仁轨问。

今年夏收过后,安东道准备出兵新罗,讨伐弑君的金法敏。结果朝廷都已经许可,还册封了金仁问为新罗王,削夺了金法敏的官爵,李逍也点兵准备出征。

可就在这时,高句丽人却派兵护送着百济王子扶余丰南下,陈兵边境,虽然还未立即入侵安东道,可架式却摆出来了。

高句丽人明显是想趁大唐与新罗人开打之后,来个混水摸鱼。

李逍不得不又调整计划,加强北边防御,暂停出兵新罗。而新罗王金法敏见大唐如此强硬态度,也不得不赶紧向大唐上表请罪,同时还派出了自己的嫡长子往长安为质,又派了自己的次子到安东帅府为质。

另一面,金法敏也向朝廷进贡了许多钱财,给安东道也送了许多粮草,这样一来,朝廷顾忌高句丽人,于是便又只好临时改旨,把到了半路的金仁问改封为临海郡公,授辅国大将军上柱国加左威卫大将军,又把他召回长安了。

恢复金法敏官爵,令新罗出兵四万到安东道北境协防高句丽人。

金法敏很配合,又是送粮草又是出兵,好不容易才算是躲过了这一劫,反倒是高句丽人十分失望,本以为大唐和新罗打了起来,结果他一出兵,两家和好了。

高句丽人进退不得,也不敢再南下了,于是在南边划了一片地方,赐给扶余丰做他的流亡朝廷所在,一面到处招集新罗逃亡之人。

夏天时,最终谁都没打起来。

李逍没能出兵进入新罗,也最终没跟高句丽人打起来。

他想打新罗,可朝廷不允许。

而高句丽人,李逍却不愿意这个时候打,毕竟高句丽不是新罗人,还是很硬很难啃的。

时间拖到秋收之后,李逍手里实力可是大涨。

经过半年的加紧训练,他手里的那两万府兵、六万乡勇如今训练更熟练,装备也更精良,另外又得了新罗四万人马的协助,兼之如今府库充足,粮草足备。

又正好是秋收过后,天气凉爽,兼之府兵和乡勇们也忙完了田里的事情,正好有了空闲。

不过往哪打依然是个问题。

李逍还是想先新罗再高句丽,但朝廷的意思则很明显,暂时还是不要再用新罗用兵了,毕竟朝廷已经正式承诺了金法敏,这个时候也不好出尔反尔的。

“要我说啊,还是应当先打新罗,高句丽是明面之敌,可这新罗人却是暗里的敌人,谁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捅刀子,但早晚肯定会捅,且一定会是在我们最危急的时候。”赵持满表达自己的态度,他向来跟李逍态度一样,不相信新罗人。

之前新罗人被大唐的强硬姿态吓了一跳,加子刚用宫变的手段夺了王位,内部也还没安稳,不得不向大唐服软。可现在估计他已经掌握了新罗朝廷的大权,只怕这些人早晚还是不安份的。

“最近倭人有何动态?”李逍突然问。

“还是那样,在年初倭军渡海攻入新罗之后,连破了二十余城,后来新罗人调兵回击,打来打去,也就陷入了僵持状态。新罗人没能把倭人赶下大海,倭人也没能再更进一步。”

“倭军这半年来不断运兵北上,加固占领的沿海诸城,甚至还移了不少倭民过来分田授地,一副来了就不肯走的样子。新罗人前段时间内乱,也是自顾不暇,几个月来倒是难得的一片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赵持满嘲笑着道。

新罗人在他眼里太无用了,愣是让几万倭军打进来后,就落地生根了。

“新罗是我大唐的藩属国,我大唐岂能容忍倭人入侵我大唐的藩属?本帅以为,我安东道当发兵驱赶倭寇。”

刘仁轨一时没听明白,“大帅,咱们跟这新罗也是面和心不和,这个时候还反倒要去帮他?”

王方翼哈哈笑了几声,“刘长史错会意了,大帅的意思可不是帮新罗人,咱们这是打着帮新罗人的旗号,光明正大的出兵新罗啊。”

“啊?”

“还不明白?咱们借这理由出兵新罗,到时灭了倭贼,顺势就可以也来个占地不走了,这岂不也是异曲同工之妙,一样能答到我们要的效果?”

这下刘仁轨明白了,对啊,把倭人灭了,把他们占据新罗人的地盘夺过来,到时由唐军占着,这就是相当于一把捅在新罗人腚眼的尖刀了,他们今后还敢不老实?

只要有半点异动,到时这把尖刀就能一刀捅进去,让新罗人要死要活。就算现在顾忌着脸面,暂时不明着跟新罗人翻脸,可有了这支兵马在,那么安东道以后也能放心的出兵北上攻打高句丽人了。

“大帅妙计!高!”

“哈哈哈!”诸将一阵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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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章 楼船斗舰

显庆元年,秋。

大唐在新罗之地设立鸡林州大都督府,以新罗王金法敏为鸡林州大都督,授左卫大将军,正式将新罗纳入了大唐的羁縻统治体系。

而就在此前,皇帝还任命了安东道副大都护、熊津州都督李逍为鸡林道行军大总管。

虽然当时的授任背景是唐发兵讨伐新罗之际,此后战争化解,可朝廷实际上却并没有撤回李逍鸡林道行军大总管的任命。

也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有意的。

鸡林州,鸡林道,大都督、大总管,看似差不多,可实际上差别还是千差地别的。

鸡林州这是行政区划,大都督就是最高行政长官,而鸡林道,却是战时临时设立的战区,大总管,那就是战区总司令。

这么一来,新罗原本做为大唐的属国,现在则实际成了一个自治省,新罗王也就变成了一个自治高官。而李逍,以安东高官兼代高官的身份,出任了新罗战区的总司令。

弯弯绕,很绕。

但做为在安东道拥有全部行政民事军事财务人事等各方面完整大权的最高长官,李逍一道动员令下达,整个安东五都督府十六州一百八十县便全面动员了起来。

李逍从整个安东道两万府兵、六万乡勇、两万新罗兵中抽调了五千唐军、一万乡勇加上一万新罗兵,组成了一支两万五千人的征倭军。

泗沘城下游的白江口处白江港,三百余艘大小战舰、运输船已经陆续集结。

三千名水师士兵,兼两千名临时征召的水手役夫负责此次的士兵和粮草运输,实际上这次唐军是三万的总兵力。

大唐军制,凡出征由大将统兵,则一军至少二万。若将军,则至少一军一万两千五。

李逍统兵三万,堪称是一次大规模的做战了。但为了避免朝廷那边又出意外,这次李逍很大胆的先斩后奏。

他一边调兵出动一面给朝廷上奏,但只称自己调兵五千以支援新罗讨伐倭军,他没有把三千水师算进战斗部队,他可以回头称这些水师只是运送兵员的。

役夫当然更不会算进去,他们兵都不是。

至于一万乡勇,那也不算兵啊,新罗人,那都不是李逍手下的兵。

于是满满三万兵员,李逍硬是奏称只调动了五千兵。而且只是说去救援新罗,并没有提出自己的真正计划。

从各州城卫堡抽调来的士兵,源源不断的汇聚而来。

白江港里更是早就已经囤满了战争所需的粮草器械。

一年多的时间,如今的安东道兵马确实是兵精粮足,器械精良。

驻安东的两万府军,现在的装备跟中原的府兵一模一样,弓弩装备达到了百分之一百二,横刀的装备达到了百分之百,长矛装备也达到了百分之八十。

另外骑兵数量也达到了四成,骡马数量也很惊人,每伙十个府兵,拥有六匹骡马或驴,不少条件不错的府兵甚至有自己的代步之马。

这些马骡都还只是属于运输的,不算在战马之内。所以队级以上军官,更是人人配备了坐骑。

安东唐军府兵已经成为一支拥有强大机动力量的精锐,更别提拥有许多如绞床弩、车床弩、投石车之类重型武器,水师也拥有拍杆、床弩等重器。

就连安东乡勇,现在也是横刀装备百分之五十,长矛装备百分之百,弓装备百分之三十,弩装备百分之十。

安东现在还有总数六千的骑兵,六千的水师。

要人有人,有钱有钱,有粮草有粮草,要装备有装备,士气也好,天气也好,可谓天时地利人和,如此好的时机,李逍岂有不出兵的道理。

不但兵精粮足,这次李逍还特意调集了数员猛将。

他为主帅,李谨行为副,刘仁轨为长史、王方翼为司马、赵持满为衙前,又有薛楚玉、程伯献、秦雄、刘俊各统前后左右一厢。

秋收过后,府兵乡勇们时间充裕,响应征召很积极。何况李逍早颁下了很诱人的赏格,每斩杀一名倭军,就赏田十亩。

这可是最简单最粗暴的赏格了,一个首级十亩田,这对于安东的府兵来说也很有诱惑,更别说对那些乡勇们来说了。

上次百济复国叛乱时,唐军颁下过这样的赏格,后来李逍也是完全兑现了的。有这前例在,士兵们都不会怀疑。

另外打仗还会有各种军功,比如集体功、跳荡功、先锋功等等,一场大战下来,只要打赢了,又没死残,那谁都能捞到不少好处。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立功授勋授官呢。

短短半个月时间,三万人马就已经全部汇聚完毕,李逍点将阅兵,然后犒赏三军,杀猪宰羊犒赏了将士们一顿之后,全军出发。

三万将士乘坐着三百余艘大小船只从白江港出发,沿海岸南下。

“大帅,我安东水师舰队可威武否?”

衙前都知兵马使兼水师兵马使赵持满指着那支水师向李逍邀功。

“不错,很威武。”

这支水师这次几乎全部前来,除了运粮船和运兵船外,水师还有一支实力极强的战斗舰队。

以楼船、艨艟、斗舰、走舸、游艇、海鹘六种大小舰船组成,这六种战船大小不同,功能也各有分属。

比如楼船,就是如楼一般高大的船只。早在隋朝时,就建有巨大的楼船,甚至在汉代时就已经有楼船将军了。

大的楼船,船上起楼五层,高百余尺,左右前后置六拍竿,并高五十尺,容战士八百。

这种楼船体形庞大,作战功能极强,类似于海军时代的战列舰,能够对敌船攻击。

赵持满的舰队里现在有四艘楼船,皆建楼三重,列女墙、战格,树幡帜,开弩窗矛穴,置抛车垒石铁汗,状如城堡。

这就是海上的战斗城堡,可远攻也可近战,尤其是装载的兵员还多。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高大,怕风浪。但在近海做战,却是威力无匹。

赵持满的四艘楼船,就是他舰队的看家法宝,这次全部带来了。

斗舰和走舸也是攻击舰,不过体形较小,装载的士兵也较少,可却也有速度快的优势,一般来说,斗舰是楼船的护卫艇,而走舸则是快攻艇。

另外还有游艇和海鹘,这两种就是小号船,游艇以巡逻护卫为主,海鹘以通讯联络为主。

还有一种艨艟则以生牛皮蒙船覆背,相当于一艘防御的如乌龟一样的船,敌不得近,矢不能攻,这种船不大,但十分迅速。在那牛皮蒙住的船舱两侧,开有弩窗矛穴,可以趁敌不及,迅速突袭接近,还能用于侦察敌情。

拥有这样一支舰队,赵持满觉得其实有他带着水师过去就能杀倭人一个落花流水了。

“我们的目标是金城,并不只是倭人。”李逍笑着对他道。

金城,新罗王国的都城,如今是大唐鸡林州都督府的首府驻地。李逍打算把他的鸡林道行军大总管府,也设到那去。

第410章 越城

舰队航行海上。

镇海号是水师最大的一条楼船,拥有五层楼,站在最上层的甲板上,能够享受到极好的视野。

“你知道朝廷为何把新罗设为鸡林州吗?”

“不清楚。”赵持满摇头,“难道你知道?”

“当然。”李逍笑着道,“鸡林其实是新罗曾经用过的国名,新罗以前还用过斯罗为国名。要说起新罗的由来历史,倒也很有趣的。”

据说新罗最初只是辰韩的十二个部落之一,共有六个村庄和六个家族。而传说有个叫朴赫世居西干的男子,是从天上飞来的白马生下的蛋中出生的。这个赫居世居西干十三岁的时候,这六个家族全都推举他为国王,后来也称他为新罗朴姓的祖先。

“六个村庄六个家族?推举他就成了国王?就有了新罗国?”赵持满一脸懵逼,这是什么国啊,这也太大了点吧,六个村庄的国?六个家族推举,这推举的是村长吧?

不,公正点说可能是个里长。

反正大唐一个里长肯定不止管六个村的。

“当然,那其实只是个传说,在那个时候肯定不能算是真正的新罗国的。事实上,直到我中原北魏时期,他们才始定国号为新罗,之前曾用过鸡林、斯罗等国号,更早就相当于部落联盟了。”

真正的新罗国历史也才那么一百多年而已,但新罗人却非要把自己的历史从村长时代算起,算了个七百来年的历史,目的就是要显得比高句丽和百济国的历史都长。

因此到现任的国王金法敏时,已经算是第三十代国王了。

“这新罗人挺好玩的,居然说自己的始祖是天马下的蛋所生的。他娘的,马还会下蛋?难道就因为这马会飞,所以也就跟鸟一样改成下蛋了?”赵持满吐槽道。

“哈哈哈,何止是马蛋生的,还有个金盒里出来的呢。”

据说在那位马蛋出生的人物之后没多少年,新罗国第四代君主,又或者称为徐罗伐君主脱解尼师今有天听到有公鸡的鸣叫从王宫西部的树林里传出,于是派臣子前去看个究竟。

臣子在林中发现一个挂在树上的金盒子,还有一只公鸡在金盒子下不停的鸣叫。

君主令人将金盒取下,打开盒子后,竟然发现盒子中有一个男婴。于是他把这个男孩收养,由于男孩来自金盒,于是被定为金姓。后来这个男孩就成了新罗金姓始祖,那发现这个盒子的树林也就被称为鸡林。

后来有段时间,鸡林也成为新罗的别称。

笑过之后,赵持满再次问起李逍的作战计划。

“我还是建议一路打过去,倭人现在已经深入腹地,一路攻往新罗都城金城,我们正好可以展开**战术,从背后杀他们个措手不及。”他道。

“不,如果一步步打过去,那太慢了,而且也难以达到我们真正的目标。真这样打,那就可能陷入这场泥潭之中,替新罗人做嫁衣了。”李逍摇头说道,据目前的情报来看,倭人如今是大举入侵新罗,前后已经分四批次入侵新罗,总数达到十万之众。

第一批是由朴市田来津所率领的五千众,这个人是倭国圣德太子时期重臣秦河胜之子,国内也是小有名气。

第二批由阿昙比逻夫率领,计舰船三百七十艘,兵力三万七千余人。

第三批倭军的规模最大,由上毛野君稚子、阿倍比罗夫率领的四万七千人,尤其这个阿倍比罗夫出自名门阿倍氏,出兵前一直过着戎马生活,征讨虾夷长达数年,战争经验丰富。

第四批倭军是由庐原君臣率领的一万人。

这还没算是之前护送百济王子去百济的狭井槟榔的五千倭军。

此时光在新罗的倭军就多达十万之巨。

这些倭军将领大都出身于大和朝廷的贵族,士兵来源更是遍及列岛各地,对倭人来说,这就是一场全国总动员的入侵之战。

哪怕之前倭王亲征前半路死了,新任的倭王也没有更改过计划。

如果李逍一路打过去,那就会成为一场正面硬战,甚至打成僵持战。到时反可能成为与倭作战的主力,让新罗人在一边坐山观虎斗。

看着茫茫大海,李逍道,“如今新罗南部沿海诸城,几乎尽落入倭国之手,倭人已经占据了新罗大小三十余城,直接进逼庆州的都城金城。我的计划是我们越城而过,经过南部沿岸的时候并不上岸作战,只留下随军来的一万新罗军,让他们牵制下倭军。”

“然后我们自己的两万人越过南部沿岸,直接绕海岸航行,最后抵达到庆州金城东面出海口迎日湾港,在那里驶入兄山江,溯江而上,直抵金城城下。”

“我们必须抢在倭人之前进入金城!”

赵持满问,“那一万新罗人放在哪?”

“我们到时就在釜山港暂停,把这一万人放下去,让他们去围金海城。”

金海城是倭军的一个重要据点,但因为紧邻海峡,此时驻扎的倭军不多,也就不到五千倭军。

以一万新罗人围攻五千倭军,虽然数量是优势,但周边都是倭军,新罗人肯定占不了便宜,可李逍也没指望他们能击败倭人,能起到牵制下的作用就行了。

“这一万新罗军估计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总得有人牺牲的。”李逍面无表情道。

赵持满于是不再说话了,战争总要死人的。这是场在新罗开打的战争,那么死新罗人总比死大唐人更好。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这些新罗人很快被倭军歼灭,又或者我们并不能顺利的进入金城,则我们将面临一个很大的麻烦,到时我们这两万人马的后继粮草怎么办?我们随军携带的粮草可不算多!”行军司马王方翼走过来说道。

“目前新罗的东海岸地区,还是在坚守着的,倭人被拦在庆州南面,更无法在东海岸登陆。而我们如今说来也是新罗人的援军,他们没理由拦着我们去金城,更没理由不给我们补给粮草,难道不是吗?”李道说出早思虑过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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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大决战

十二月十九。

迎日湾边,唐人港。

李逍在袅袅的烟雾中沉思。

敲门声传来,张葱在门外低声禀报,“大帅,赵衙前派人传回消息,倭人第四批舰队也将抵达。”

“已经到了吗,看来决战就要开始了。”

此时已是腊月寒冬,半岛的局势再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李逍在秋后打着伐倭援新罗的旗号,先斩后奏,直接率兵三万出白江港。

在新罗南的釜山放下了一万新罗兵,突袭倭人控制的金海城,吸引了不少倭人注意力,然后李逍率两万兵越过南部沿岸,直接绕到了新罗东海岸,在王都金城的东面港口驶入了兄山江。

新罗人对打着救援新罗旗号前来的唐军十分欢迎,李逍没有遇到半点抵抗,就沿着兄山江一路逆流而上,直接抵达了王都金城之下。

金法敏一面派人犒赏唐军,一面要求唐军在城外江边驻扎。

然后就在当天晚上,金城却有亲唐的贵族官员们打开了王都城门,迎接早就已经暗暗潜至城下的唐军入城。

一夜过后,唐军控制住了新罗城。

李逍拥立了金仁问之子金政文为新的鸡林道大都督,摄新罗王位,金城混乱平息。

有李逍两万唐军的背后支持,金政文的傀儡朝廷倒是迅速的控制了朝堂。

在此之后,李逍便开始在金城东面几百里的儿兄江口迎日湾全力备战,准备迎接倭军的来犯。

只有击败了倭军,唐军才算是真正的把新罗给控制住了,否则就有可能是为倭人做了嫁衣裳。

如今,临近年关。

李逍兵分两路,五千唐军加五千乡勇驻守在金城。另外一万人则驻守在迎日湾,还有一万新罗军协防。

赵持满的水师总计三百余艘船,但还有一百余艘留在金城,在迎日湾的只有一百八十余艘,水陆军力两万。

而倭军在陆上打不通攻往金城的通道后,也顺着李逍的海上路线而来,他们连续四批兵马会后之后,已经有总计一千余艘船,军力五万人。

相比起李逍水师的楼船、斗舰等不少大战船,倭人的战船小的可怜,通常都只有艨艟和游艇的大小,甚至有不少是海鹘船那船大的小船只。

为了这场战争,李逍已经等待了许久,也谋划了许久。

迎日湾,兄山江口,这是李逍特意挑选好的战场。

背倚金城,依江傍海,可攻可守。

特别是在海湾做战,风浪小,水面宽,适合唐军的大战船舰队,比起在狭窄的内河里做战,能够有效的避免被倭军的小船袭击不利躲避的局面。

“召集诸将,准备议事。”李逍起身。

张葱领命去了。

片刻之后,诸将就都已经赶到李逍的厅内。

城堡军议厅中,李逍凝视着面前古朴的皇帝御赐横刀,“诸位,决战终于要开始了,倭人四批舰队都已经到齐,如今在我们不远的海边集结了大小战船千余艘,兵马五万余,其数量,是我们的两倍有余。”

“但是,我们有出海入江的优势,我们的战船更先进,我们的装备也更精良,大唐的府兵将士们配合作战会更默契。倭人虽众,然是四支兵马组成,指挥上肯定会有问题,另外他们的兵是倭国各岛调集而来的,不论是装备还是训练,都是远不足我们的。”

“所以我有理由相信,这一战,我们必胜。”

战场是李逍特意选好的,而且唐军为了这一战,已经等了三个月时间。这三个月时间,唐军在金城傀儡朝廷的全力协助下,已经在迎日湾修建了三座堡城,两座水寨。

粮草、军械囤积充足,士兵休养充足。

“大帅,倭将中的阿倍比罗夫据说在倭国中素有水上善战之名。”王方翼提醒。

“大帅,倭人中也不全是小船,也有些大船,他们大小船只兼备,小船行动便捷,如果他们凭借数量优势,主动把我们堵在江口作战,只怕我们也并没多少优势。”刘仁轨也道。

李逍把面前的剑取下,拔出,拿着块鹿皮轻轻拭擦着横刀的刀锋。

这是把极锋利的刀,大唐的横刀代表着这个时代最先进的铸刀工艺之一。最好的横刀,能够一刀斩断七层牛皮,一个套着皮甲的士兵被拦腰砍上一刀,都会直接拦腰而断。

而且横刀还有一个刺的优势,锋利的刀尖具有极强的破甲性能。

而据李逍所了解的,倭军的甲很少,他们的刀也远不如唐的锋利和坚固。而水师作战,其实就是近身肉搏战,拥有更锋利的横刀和坚固的铠甲,就能占据更大的有利条件,何况唐军的战船还更大更先进。

“王司马和刘长史所说的固然有理,但这些其实也早就在我们的推演之中,所以我们根本就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我们绝不可能让他们把我们堵在江里。看到这沿海湾江口的三座城堡两座水寨们,打起来我们可以依城傍寨作战,城上的弓弩、投石车等也能助阵,因此倭军虽是我们两倍有余,可这场仗还没打我就知道我们赢了,这三个月来,我一直在等着这天,等着一个一举歼灭倭军主力的机会,而现在这个机会已经来临了。”

精锐的大唐安东府兵们,早就期盼着倭军的到来了,大家都盼着早点打完这仗,然后就能够回安东过年。

“现在诸将听我帅令!”

“末将听令!”

厅中,一群身着铁甲的将军们皆腾的起立,身上的甲叶哗啦啦作响。

第二天,清晨。

庐原君臣所率领的第四批一万兵马抵达,倭军近六万兵马集结于兄山江口附近。

“我们有一千多艘战船,六万将士,论兵力是唐人和新罗联军的三倍,将士们一个冲锋就能淹没他们。”

倭军舰队中一艘大船甲板上,阿倍比罗夫嚣张的对其余一众将领道。

过份的自信,让这个号称擅长水战的倭将,根本就没有对战区的水域做任何的分析,便下达了全军进攻的命令。

一时间,一千多艘大小船只杀气腾腾的冲向江口的唐军水寨,他们试图用一波猛攻把唐军压制,击破唐军水寨,迫使唐军撤退至兄山江狭窄的水域,好充分发挥他们船小灵活且数量庞大的优势,最后一举击败唐军。

“冲,歼灭唐军,杀进金城,板哉!”

第412章 定江山

“大帅,倭人果然全军出击了!”

“早在预料之中也。”李逍头也没抬,夹起棋盘上的一个炮,猛的拍在对面的一匹马上,“叫你贪心,叫你冒进,这下无路可逃了吧?”

棋盘对面,行军长史刘仁轨凝视着面前的棋盘,无奈的道,“大帅倒是好镇定,我是比不了,这边下棋,可心思却全吊在那边的战场上呢。一半的棋力都发挥不出,倒是让大帅今日找到复仇的机会了。”

“放心吧,不会有什么变化,这一切都在我们的推演之中。为了这一天,我们准备了三个月,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都在等着这一天。各种各样的可能我们都预测过了,也做过推演,还有了预案,不管倭人如何变化,都只会在我们的预料之内,所以他们逃不过我们的手掌心。”

阿倍比罗夫很嚣张狂妄,以为自己战舰千艘,兵员六万,就可以完全无视两万大唐新罗联军的防御。他以为自己的将士只要一顿猛冲,就能冲破唐军的水寨,把唐军逼进兄山江狭窄的小域里去。

可是数量众多的倭军却在进攻中立即暴露出了自身的缺陷,分批前来的倭军在指挥上缺乏重心,虽然阿倍比罗夫自认为擅长水战,可上毛野君稚子、阿昙比逻夫、庐原君臣等这些统兵大将并没有几个真正服阿倍比罗夫。

这一战其实在战前就已经表现出来了,之前入侵新罗,诸将分批入新罗,也是各自为战,根本没有个统一的指挥协调。这次联手而来,可依然没有真正的指挥重心。

这些人在倭国大多是地方或朝廷的实力派,或是自成一统的旧贵族,根本不可能做到听从其它人的指挥。

而庐原的一万人马刚刚到来,之前他在新罗战场上更是还从来没有与其它三支部队有过协从作战的经售,更没有听过阿倍发号施令的先例。

这导致冲锋的号角一吹,各部之间便缺乏有效的配合,令出多门,阵形混乱,甚至可以说毫无阵形。

这种情况,在水战之时,便显得格外的突出。

唐军这边,李逍却是坐镇在海湾江口的城堡之中,海湾里的水帅由赵持满亲自指挥,他确实也不太轻松,主力是兵力太少。

总共两万兵马,还得分出一半在岸上守卫三座城堡。

剩下一万的人马在两个水寨里面,面对六万倭军野猪群一般的冲击,压力还是很大的。

赵持满率领的中央主力舰队往江口撤退,令两翼的两座水寨的岸防武器向倭军发射弩箭、投石、火球、火箭等物。

紧接着,两座水寨里的两支留守舰队,也都接令从水寨里驶出,他们随中央舰队向后收缩之时,利用相对靠前的局面,同时向中央收拢。

本来就主动冲锋的倭军舰队,渐渐的反而陷入了唐军的半包围之中。

尤其是此时,唐军占据的是有利地形,是顺流而泊,而倭军却是逆流而攻,这又减轻了唐军的不少压力。

“衙前,倭人这冲锋也太随意了一些,他娘的都没看到我们两翼已经包夹过来了吗?”

中央舰队的旗舰上,一名校尉看到那些疯狂的倭军船只,忍不住骂娘道。

赵持满如松树一般立在那里,目光紧盯全局。

“这样不好吗?这些也早就在大帅的预料之中了,他早说过倭人难有统一的指挥重心,打起来更不会有什么默契配合,这些人打仗就靠一股子狠劲凶劲,然后比人多,拼凶狠,毕竟倭国偏居一隅,都是列岛,平时打仗也就是乡村斗殴级别的,哪懂什么真正的战争之法。”

“倭人还真蠢!”校尉忍不住又骂道,准备了这么久,还以为会是一场硬仗呢,结果倭人这样打法,还真是让人不忍失望了。

“战争只讲结果不讲过程,更不能轻敌大意。”赵持满转身传令,“趁着倭人现在这股混乱劲,让两翼的舰船同时夹击倭军,箭弩齐攻,同时采用火攻!”

由于倭人冲的太快,也缺少指挥,导致倭船虽多,却大多挤的很密集。

两翼的唐军船上火箭一出,数量众多的倭军小船迅速陷入一片火海,慌成一团,夺路而逃的火船又引燃了后面更多的大船。

倭军本就布局混乱,指挥无序,这个时候更是被动,狭窄的江口附近,瞬间成了下饺子的大锅,倭军纷纷跳水逃命。

“烧的好!”

赵持满挥拳对空一击,“趁势反击!”

中央舰队这个时候终于不再撤退,而是整齐的顺流而下,向着倭军船只推进,利用配备的火器,加上船上的重弩等的射程优势,远远的扫荡清除倭船。

到中午时分,倭军的进攻已经成为败逃。

一战焚毁倭船二百余艘。

消息传到城堡,李逍又完成了一次对刘仁轨的虐杀。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传令赵持满,让他率舰队追杀!不能让倭人重新集结,得杀的他们溃不成军,再无法重整旗鼓!”

传令兵领命而去。

刘仁轨一面摆棋子,一面惊叹的道,“刚才大帅这两句诗真是充满霸气啊,可有全篇?”

“暂时还未有,随口而出而已。”

赵持满得了军令,自然是更无牵挂,率领一百多条战船,一路追击。

两天之内,他逼的倭军四轮匆促应战,每次都把匆匆集结起来的倭军又杀的溃不成军。

“报,禀报大帅,赵衙内两天之日,四战倭军,四战皆捷。焚毁倭船六百余只,烟炎灼天,海水皆赤,击杀倭贼无数,俘虏应有万余!”

李逍抬头对刘仁轨哈哈大笑。

“恭喜大帅,终得大胜。”

两人相对,都是哈哈大笑。

良久,李逍抛下手中棋子,“不下了,这两天了下腻了。”

刘仁轨低低笑了几声,把棋子一枚枚装入盒中。他收好棋子,抬头去看李逍,这位年轻的节帅,今年才不过二十几。

可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年轻人,却能在朝廷主力调到西域之后,就以三千老弱就能镇抚住百济旧地呢,雷霆平定百济复国叛乱,迅速恢复秩序,恢复生产,让安东道自给自足还能向朝廷上缴几百万贯税收。

更别说,如今又先斩后奏,带着两万人杀入鸡林,先夺新罗王都擒新罗王,立新罗傀儡朝廷,又在这江口大败倭军六万人的舰队。

此一战后,李逍之名是彻底的威镇海东了。

“相信朝廷不久之后就会有旨意下来,要召大帅回长安了!”刘仁轨叹声道,如此年轻如此厉害,又如此胆大进取的节帅,估计长安方面肯定不会放心让他久留海东的。

“其实我倒更愿意多留几年,没来之前不曾想来,可现在却又暂时不想走了。”李逍摇头笑道。

“大帅立了这么大功,不想走也得走啊。”刘仁轨道,立了大功升赏是肯定的,但另一方面,朝廷也不会让这样本事的人久在边地,否则时间久了可能就容易拥兵自重或有自立之心了。“以大帅在海东之功,回朝后封个公爵都是肯定的了。”

封公是肯定的,至于是县公还是郡公就不太好说了,封国公的可能性则不太大,毕竟李逍还这么年轻呢。

这一战,倭国数年准备的千余战船几乎全部毁掉,六万倭军只余万把残军逃回新罗南部沿海,余者或死或俘。

见大势已去,几位倭军大将纷纷驾舟西逃,唯有阿倍比罗夫不甘失败,在最后还率舰船猛冲唐军战阵,结果最后船被击沉,连人也受伤之后被擒获。

自兄山江败逃回去的倭军,让留守的倭军纷纷丧胆,毫无斗志的倭军开始主动的集结,然后向倭国撤退。

赵持满和王方翼二将,水陆并进,一路追着倭人的脚步前进,但都严格遵守了李逍的将令,没有再向倭军发起进攻。

正所谓困兽之斗,十分凶狠,倭人既然愿意撤退,李逍也就不愿意再跟他们做无谓战斗。

如今唐军虽胜,可毕竟这只是安东的一支偏师。

倭军在兄山江损失了近五万人,但在新罗依然还拥有总数多达五万的兵力。

他们不过是被吓破了胆,纷纷逃回倭国,李逍乐得不费一兵一卒轻易的一步步接收了倭人逃走后空出来的城池。

许多倭人甚至逃的太匆忙,连他们劫掠而来的许多钱帛粮食等都来不及带走,许多连烧都来不及烧,都一堆堆的囤积在那里,全白白便宜了唐军。

显庆二年,元旦。

李逍在金城渡过,他现在已经正式把他的鸡林道行军大总管府迁到了金城。

傀儡新罗王金政文主动去除了新罗王的王号,只以大唐鸡林州大都督府大都督的名义管理新罗。

王方翼、赵持满、刘俊、薛楚玉、程伯献、刘仁轨等一大批安东大将,则在年前如秋风扫落叶一般的横扫整个新罗,迅速的接管了一座又一座城池。

在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新罗旧地,已经彻底的成为了大唐疆域的一部份。

第413章 釜山行

大唐帝国,显庆三年夏末。

安东道,釜山港。

午后时分,阳光正烈,来自海上的清风带着些腥咸的味道,把都督府里的后院的树木吹的沙沙做响。

浓郁的树荫遮蔽着庭院,像是一团绿色的云彩。

釜山是一座新兴的港城,在显庆二年的兄山江海战后,大唐一战奠定了对朝鲜南半岛的控制权,倭人狼狈逃回岛内,百济和新罗也都臣服在了大唐的铁骑之下。

战后,李逍亲自向长安奏捷,叙表诸将士的军功战绩,同时也请求能够再留守安东一段时间。

皇帝答应了李逍的请求,还答应了李逍的新区划计划。百济和新罗之地皆录属于安东道,统一编划来七个州,分为熊、全、武、康、尚、庆、良七州,每州只设五县,如此一来,州县大为精简。

原来百济旧地就设立了五个都督府,这次也裁撤掉了几个,整个安东道只余三个都督州,分别为熊州都督府,隶熊、全、武三州,庆州都督府,隶康、庆二州,还有一个良州都督府,隶尚、良二州。

李逍因功受封乐浪郡开国公,赐食邑真封八百户,通前共一千户,加勋上柱国,授安东道节度使,观察转运使,兼熊州都督、刺史,加太子少保衔,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文散官阶。

李逍一战得封郡公,还是实封千户,让无数人羡慕惊叹。而他的一众属下将领们,自然也都论功行赏,各个升官晋爵。

连之前被废为奴隶的赵持满,这次也被皇帝特赐官爵,一战封侯,授良州都督。

王方翼封侯,授庆州都督,程伯献封侯,授武州刺史,薛楚玉封侯,授全州刺史········

一战打出了一个郡公,十三个侯爵,伯子男等爵位三十余位·······

釜山港是良州都督府的驻地,这座港城既是半岛南部的新兴贸易大港,同时也是安东水师的驻泊军港,这里还是防御倭贼的大本营。

一条金色的鲤鱼从池中高高跃起,带着白色的水花,金光一闪,又扑通的落回了池塘里。

倚着栏杆的李逍手里拿着朵荷花,又摘下一片花瓣扔进水里,引来又一条鱼儿跳起。

脚步声从外面响起,良州都督赵持满一身紫袍进来,“大帅还有这闲情雅致喂鲤鱼荷花吃呢?”

“釜山港城都督府里的金鲤还是挺让人怀念的,回了长安就再没机会来喂了。”

“大帅真要回长安了?”赵持满眉头一皱。

李逍笑笑,“这还能有假,当初兄山江一战后朝廷就召我回去,我是又给皇帝上表又给宰相们写信,好不容易才让他们答应我在这里多留一年扫尾。本来年前我就该进京了,我又硬是赖了半年,如今朝廷已经连下数道诏令下来,我不走也不行了,新的大都护都已经在海上了,马上就要踏上安东的土地了,总不能有两个主官吧?”

当初李逍也是拿出了很亮眼的表现,才让朝廷同意他留下来的,而且当时皇帝为了能让李逍能更放手去管好这块地方,特意给李逍授予了节度使之职。

这可是大唐第一次正式设立这个职位,之前虽然军中常有节帅之称,但那不是正式的官职。而这次皇帝却第一次为李逍设立了这个职位,虽然节度使也是使职,带有临时差遣性质,但毕竟是专为他特设的,不同凡响。

况且李逍担任节度使这个统管兵马主管征战的军职之后,还又担任了观察转运使之职,这是文职,既管民政又管官吏的监督考察,还管着钱粮转运事务,可谓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还兼管着人事和钱袋子。

有了这些大权,李逍才能在这两年里把南半岛打造的日新月异,七州三十五县之地,如今彻底的犁过一遍,二十多万百济和新罗的旧贵族和大豪强地主们都被李逍清算,一并送去了中原大陆,让他们去边疆屯田垦荒去了。

而剩下的那些新罗和百济的旧民,也经历了丈量田地、清点户口,均田授地、点选府兵等一系列大事。

在这些动作之下,现在的安东道官方登记在册的新大唐子民共一百二十万户,人口六百三十余万,其中基本上都是纳税缴赋的征课良民,光是纳课的丁男就多达二百万之多。

这组数字当初送抵长安的时候,不知道震惊了多少朝中大佬们,连皇帝都惊的跳了起来。

不说一百二十万户、六百三十万人口的惊人,仅仅是二百万丁男这个数字,就能把长安朝堂都给惊傻。

想当初大唐刚平定天下的武德之初,才一百八十万户,到贞观中期才恢复到三百万户,到永徽之初,李治继位时才三百八十万户,由此可知这数字多惊人。

当初隋强盛之时,人口可是多达九百多万户,五千余万人口的。虽然说武德初时,战乱刚结束,有许多的逃户和隐户没算在里面,但当时人口确实损失很大,尤其是官方的纳税课丁数量。

这些年,朝廷安稳,人口数字不断增长,尤其是通过清点人口,搜查逃户隐户等增加了许多新人口,可实际数量也不过四百来万户,就算包括那些没在册的隐户等,估计总数也就五百多万户六百万户的样子。

现在李逍一下子为大唐新增了一百二十万户,六百多万人口,这起码是增加了两成的人口啊。

而当初,朝中的大臣们可是认为新罗和百济的人口顶多就三四百万而已,可李逍却硬生生的用手段,把整个新罗和百济翻了个遍,将所有的人都能编户齐民登记造册,没有隐户和逃民,甚至还通过均田授地,把过去隶属于那些王室贵族大地主豪强们的奴隶也给分田授地,赐给良民身份,让大唐的自耕农尤其是课户数量增加了许多。

要知道,人口虽然重要,但大唐的人口中有很大一部份是不纳课的,也有很大一部份不是良民。

第414章 六大都护府

一般来说贱良都是不课户,不课户就是不用纳课缴税,贱民奴隶以及官户军户往往都是不纳课的,大唐的不课户数量庞大,这也使得朝廷每年损失了大量的税赋。

而李逍在安东,直接消除掉了那些旧贵族地主官僚豪强们,也直接把奴隶贱民们消除了,在安东的六百余万人口,除了极少数点选的府兵外,其余的全都被均田授地,成为了大唐的课户良民。

这些人拥有一定的田地,是自耕农,每年都要向朝廷纳租缴课,因此李逍的安东道虽然说地方不比中原一道大,可缴纳的租税却十分惊人。

这些,都是李逍这几年在安东所认真做的事情。

安东道越来越稳定,这里已经成了大唐最耀眼的一颗星。

要不是皇帝按着,要不是李绩按着,早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来这里摘桃子了,甚至那些长安的贵族勋戚之家,不知道会用什么手段来这块地方圈地占山抢钱,是李逍硬顶着,才让这里既快速又平稳的转型。

可他还是得进京了,据说已经有御史弹劾他李逍逗留不回,有图谋割据海东不轨之心,虽说皇帝相信李逍,可李逍现在的权柄确实无人可及,在安东这块地方,他一人又是节度使,又是观察转运使,兵马民事人事财务一人说了算。

安东的兵马又多,这两年安东几经扩建军府,现在拥有四万府兵,还有六万在籍乡勇,随时能够拉出十万之兵来。

“长安城里那些短视而又贪婪的家伙啊。”赵持满恨恨的一拳砸在栏杆上,“再留三年,再留三年的话,有大帅你坐镇安东,那么我们就能够挥师北上,联合辽东的府兵,南北夹击高句丽。”

他甚至早劝过李逍,根本不必等朝廷的命令,也不用等辽东的兵马配合,直接以他们安东的这十万府兵和乡勇北上,兵围平壤,就能直接灭掉高句丽。

可惜李逍只在上次大胆了一次,却再没打算继续这样硬来了。李逍拒绝了他的提议,虽然向朝廷上表了这个提议,可朝廷没有同意。

“灭高句丽是一盘大棋,高句丽也是块硬骨头,不像新罗和百济这么好打的,朝廷自有朝廷的考虑,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的。其实朝廷的态度也没错的。”

之前李逍在安东先斩后奏时,程咬金、苏烈等正率着二十万大军在西域征战,那场大战一直打了一年多时间,虽然最终把西突厥沙钵罗可汗阿史那贺鲁打的只余百骑逃入大食,可大唐也是损兵折将不少。

尤其是对财力和粮草器械的耗费极大,而朝廷在灭掉贺鲁之后,没急着班师,而是按李绩和李道宗两位宰相的建议,在西域筑城屯兵,将原安西大都督府,分设为安西和北庭两个大都护府,安西大都护府下设四镇。

安西大都护府原管辖范围完全包括天山南北,并至葱岭以西连至大食。

拆分之后,天山以南隶属安西大都护府,天山以北隶属北庭大都护府。

北庭大都护府管辖天山以北,包括阿尔泰山和巴尔喀什湖以西的广大地区。

大唐灭亡西突厥后,此时在西域的控制范围,最西直抵咸海,西南抵达阿姆河流域,西北抵阿尔泰山和喀尔巴什湖,可谓是历史上最西之处。

不过要真正的长久控制好这片西域之地,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贺鲁虽败逃,可大唐新册封的真珠叶护可汗却也想着能够接管贺鲁的地盘,如今大唐直接把西域纳入疆域,真珠可汗心里也是不满的。

兼之吐蕃人的势力也在西扩,加上青海的吐谷浑人一直不老实,时刻威胁着通往西域的河西走廊,因此朝廷一面派兵在筑城屯兵西域,从中原迁移人口屯边之时,又在谋划着打一场青海之战。

河西走廊太过狭窄,而青海的吐谷浑人又时刻威胁着这条生命走廊,要控制西域,必须得清除青海的吐谷浑人威胁。

鉴于吐谷浑人叛服不常的性子,朝廷这下决定来次狠的,直接跟对付突厥人一样,拿大刀片子砍他娘的,砍完了之后直接设立青海道,设州置县,纳入直辖之地。

程咬金已经转为青海道行军大总管,正在筹备征讨之事,苏烈也做为了他的副手。

因为要打吐谷浑,所以对高句丽用兵之事,再次搁议。

至于李逍曾经提出的另一个建议,出兵讨伐倭国,更没人理睬。一群夜郎自大的岛夷而已,既然逃了,那就暂且不去理会他们。

毕竟倭人和高句丽人还远在数千里之外的东边,但吐谷浑和人吐蕃人却就在大唐帝都的不远外,尤其是现在刚拿下了西域,要稳固这块胜利的果实,就必须灭了吐谷浑。

安东暂时是不会打仗了,可越是因此,长安那边越有人不愿意李逍继续留下来。

“新任的节度使是谁?”

“高侃,他已被授任为安东道大都护。”

“不是节度使吗?”

“不是。”

大唐现在有六大都护府,分别为安西大都护府、北庭大都护府、安北大都护府和瀚海大都护府,以及辽东大都护府和安东大都护府。

安西和北庭在西域,镇守天山南北,而安北和瀚海则在北方,镇守漠南漠北,辽东与安东则在东面,镇守辽东半岛和朝鲜半岛之地。

六大都护府的大都护级别很高,从二品封疆大吏,但只有李逍一人得封个节度使,其余人都是大都护,或以副大都护实际任事。

大都护和节度使的区别还是有些的,节度使的权柄要比大都护的高些,可能也正是因此,在授过李逍为节度使之后,现在调李逍回京,接替的高侃却依然只被授为大都护而不是节度使。

“高侃是员猛将,朝廷选他来安东,倒也没选错人。”赵持满道。

高侃出身渤海高氏,俭素自处,忠果有谋,曾经任过北庭安抚使、陇右道大总管、瀚海都护,曾经生擒过突厥的车鼻可汗,勇猛能战,功高着著,此前是左监门卫大将军,爵封平原郡公。

这次调他来取代李逍,确实不论资历还是本事都是足够的。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用这位大破过突厥的大将来安东,也是朝廷为下一阶段征讨高句丽做准备。

北有薛仁贵,南有高侃,到时等青海战事一定,再调程咬金、苏烈这样的老将过来坐镇,何愁高句丽不灭?

但不管怎么说,反正安东是没李逍什么事情了。

他这个唯一的节度使也算是正式卸任,回京述职。

“你回长安,切记要小心一点,既然朝中有人弹劾你逗留不归,图谋海东,这可就是大事,若让有心人利用,只怕要万劫不复的。”赵持满提醒道。

越是那些立下大功的将帅,越是容易出事,这可是有过许多先例的。

第415章 李逍拜相?

长安。

大明宫。

相比起太极宫来,这座新宫住的更加舒适。

一杯冰镇的酸梅汤,再来几颗岭南来的荔枝,无疑让人乐如神仙。

皇后武氏剥了一颗荔枝,刚剥出来的荔枝肉鲜嫩水灵,“陛下再尝一颗。”

皇帝张嘴接过,熟练的把果肉吃下,将籽吐出。

“陛下,李逍马上就要还京了,陛下想好如何安置他吗?”武氏问。

李治微微眯起眼睛,李逍啊,那个家伙离京都已经三年了。

三年不见李逍,可在宫里却能天天看到关于李逍的奏章。李逍这三年来,做了些什么,李治很清楚。他甚至早有旨意,只要是关于李逍的奏章消息,都第一时间送到御前。

百骑司还专门有一组人负责传递李逍的消息。

三年了,这小子要回来了。

“朕真的有些想念李逍了,有些迫不急待的想要见到他。”

“那陛下想好如何安置他吗?”武氏问,李逍在外三年,这三年关于李逍的消息很多,而朝中对于李逍的评论也很多。

赞誉者有之,诽谤者亦有之。

有人说李逍是大唐不世出的天生儒帅,也有人说李逍脑有反骨说他图谋海东。

“李逍是功臣,社稷之功臣。”李治说出了一个很高的评价,“以一文臣率领三千老弱病残之兵,不但守住了百济新征服之地,还为大唐夺取了新罗。一人,镇三国,非常之功也。”

武氏笑吟吟道,“何止啊,真要说起来李逍的功劳可不止这一点呢。李逍在海东三年,可是把百济和新罗之地,彻底的化为了我大唐的教化之地,为我大唐新添六百万子民,二百万课丁,新增七州三十五县,八百里之疆域,还为朝廷贡献千万贯的财收。”

“文能安邦武能定国,这等本领就算是本朝开国的那些凌烟阁功臣,也没有几个可比的啊。”

“皇后这话虽然听着夸张,但倒也不算过份。真要说起来,给李逍什么样的封赏都不为过,可李逍毕竟还是太年轻了点,今年不过二十六罢了。这个年纪,考明经都还算年轻的,更别说他都已经爵封郡公,位列三品了。”

“那陛下是如何打算的呢?总不成李逍立下如此大功,陛下还真要让御史台弹劾调查李逍图谋海东拥兵自重之事吧?”

李治端起酸梅汤喝了一口,很酸很冰又还带着点甜,这里面添加了最好的冰糖,这冰糖比起霜糖还更胜一筹。

这甜味让他想起最早知道李逍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是因为霜糖。那时的李逍不过是个乡下小地主,献霜糖脱色提纯改进工艺。

一晃都五年过去了。

有人曾劝过他,说御史台弹劾李逍之事,虽然有些捕风捉影甚至是莫须有的,但这却是可以利用的。还举了当年太宗时李靖之事做例子,当年李靖战无不胜攻无不可,功高着著,有一次统兵征讨凯旋,便有官员弹劾李靖称他想造反,虽然太宗不相信,但还是在封赏李靖之后跟他提了一句。

就这一句话,让李靖老老实实的从此待在家里不敢出门。

这无疑就是帝王之术,敲打敲打功臣,不让他们得意忘形,不让他们做错事,这也是对他们好。

可李治觉得这样的处理方式并不好,他知道些李逍这人,为人有些刚烈,说白了就是吃软不吃硬,你越硬他就更硬。

就如同他对上柳家王家崔家一样,管对方什么来头,死磕到底,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种光脚不怕穿鞋的狠劲,还真不适合用这种方式敲打他。

“皇后替朕批复那个奏章,着大理寺调查这名官员,若他拿不出证据来,那就按诬告反坐处理。”

“陛下这是要以此告诉天下,宣告陛下的态度了?”

“没错,赏罚分明,这是必须的。”李治又抿了一口酸梅汤,“朕准备让李逍做兵部尚书,兼太子东宫左卫率。”

兵部尚书兼太子左卫率,这可是高官要职了。

按现在朝中的惯例,兵部尚书一般是要拜相入政事堂的,而太子左卫率这个职务,是东宫六卫率之一,东宫六卫率负责的是统领东宫名下的军府和亲兵。按唐制,大唐的太子是有自己的军队的,其数量大约是两到三万人,拥有二三十个军府分布在京畿之地,另有一定数量的太子亲兵。

左卫率就是太子左卫率的统领,相当于朝廷中的左卫大将军。虽说按现在的制度,左卫率和左卫大将军一样,其实都只是虚衔,并不能直接统领卫府之兵,但这级别高。

特别是东宫之官,更透露着不同。

“李逍这么年轻,陛下要拜相?”

李治摇头,“拜相还言之过早,李逍毕竟太年轻了些。但让他当个兵部尚书朕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他知兵懂兵,更懂后勤钱粮这些,让他做兵部尚书,朕相信绝对是物尽其才。”

“可只怕太过惹人物议,就算是朝中诸相,恐怕也不会同意李逍任兵部尚书吧?二十六岁的兵部尚书,这个头一开,只怕以后就会乱套了。”

········

中书门下,政事堂。

政事堂原本有十一位宰相,但如今却只有八位在京,崔敦礼外任安西大都护、尉迟恭这位宰相更是从来没到过政事堂,就算派人去问他朝廷大事处置意见他都不会理会。

另还有一个宰相之位空缺。

“李逍为兵部尚书?”

宇文节皱眉,朝中现在确实还空着兵部尚书一职,前任兵部尚书是崔敦礼,后来他去了安西,这个位置就空出来了。

但是兵部尚书照例一般是要拜相的啊。

“陛下莫非要为李逍拜相?”

“没听说有这意思,估计就是让他做兵部尚书。”

“那也不行,李逍今年才二十六,就让他做兵部尚书,那怎么行?”许敬宗也摇头。

二十六岁的兵部尚书,想想都可怕。

甚至是让人妒忌。

连一向护着李逍的李绩这次也觉得皇帝过份宠信李逍了,这不是好事而是坏事,就如之前开先例授李逍节度使一样,这是坏规矩的事情。

第416章 政事堂的阻击

“给李逍再安排一个职位?”李道宗试着问李绩。

政事堂现在的这八位宰相,谁也没李绩的资历高威望重,连身为宗室的李道宗也是处处询问他的意见。

“不好安排啊。”

李绩苦笑着道。

李逍三年前出京的时候职位倒是不高,四品的秘书少监,外放武珍州刺史,还给了个安东经略安抚使的衔头。

当初这明摆着是明升暗降,远贬海东的。给个经略安抚使的衔,可当时的安东道不过只有两个州而已,还是刚刚打下的敌土。

但那个时候谁又能料到,李逍居然能在那里折腾那么久,折腾的那么大呢。这一转眼,李逍现在回来,却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贬谪外放的刺史了,他回来前,那可是大唐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的节度使,还兼着观察转运使的头衔,兼着熊州都督。

三年里,他为朝廷镇压了百济的复国叛乱,击败了倭国对半岛的入侵,又将怀有异心的新罗吞并,还为朝廷上缴了千万财赋,为大唐新增八百里江山土地,增加了六百多万新征服人口。

这么多的功绩,随便一样都足以震动朝野了。

而且现在的李逍还是乐浪郡公,又是太子少保。

他现在回朝来,哪里可能是随便一个职位能够打发的了的?

“要不让李逍做秘书监?”李义府问。

李逍出京前是秘书少监,现在回来做秘书监,似乎也不错。虽然说少监跟监似乎只差着一步,但实际上要跨过这一步,得绕很大一圈,相差的可不止是一步这么简单。

而且秘书监这个职位吧,说轻也轻,说重也重,关键是看谁来当,能不能得到皇帝信任,比如贞观朝的魏征,就曾经以秘书监的职位加参知政事,成为半个宰相。

但从另一方面来讲,秘书监当然比不得兵部尚书。别看尚书只是六部长官之一,但能当上兵部尚书,就算现在不拜相,下一步肯定也是拜相啊。

这样宰相想阻止的还是李逍拜相。

“要不想办法让李逍再换个地方任官?”

“换个地方?能换哪去?他之前可是安东节度使,这可比其它五个大都护还权重,换到哪去任大都护也看着像是贬官。更不可能说让李逍到边地去只任个都督或刺史吧?这样的调动陛下面前也不可能同意的。”

当初要是能劝说皇帝收回那个节度使的任命就好了,那么现在就算把李逍调任其它大都护府大都护,那也还说的过去。

可都当过节度使了,再让他当大都护,这岂不成了贬官降职?李逍一个大功劳,若是他们这样做,还不得被天下的百姓喷死,估计长安新闻报明天就能出个号外或是专版喷他们,毕竟这长安新闻报如今可是每期销量达到五千份以上,销售区域遍及整个京畿地区,甚至是诸道各州县的官员们可都是能够通过驿站订阅观看的。

而这份报纸又恰好就是李逍是最大的东家,这不是找不痛快吗?现在那位总编可是蓝田长公主,在皇帝和皇后面前得宠的很,被她喷了还不敢找她麻烦的。

一群宰相,围绕着如何安置即将回京的李逍,愁眉不止。

“早知道,还不如答应李逍继续呆在海东算了。”

“李逍胆子那么大,可不敢再让他呆在那边。兵部职方司不是早报告过,李逍在那边可是整军备战,早就摩拳擦掌,若再不调他回来,估计他不是要打高句丽,就要是渡海征倭。现在青海大战开打在即,可不能这个时候让李逍捣乱,虽然说他之前乱来搞赢了,可谁能保证他这一次又能赢?”

李绩说到这事,也是很不客气掩饰对李逍的一些不满来,“高句丽毕竟不是百济和新罗,这是百足之虫就算死了一时半会也不会僵的,真要做困兽斗,又岂是李逍那区区几万新军能搞的定的?万一折腾败了,把好不容易取得的安东大好局面葬送了,那才是得不偿失了。”

“就算是倭国也不能让他去打,他要跑去打倭国,高句丽这个时候南下入侵安东,朝廷也没兵可救,说到底,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安稳的安东,所以才让高侃去接替李逍,有高侃和薛仁贵两个一南一北在,便能保证东边暂时能维持局面不变。”

“陛下不是还准备让李逍做东宫左卫率吗?我看干脆就让李逍去东宫做官好了,如今太子年幼,李逍这年纪当太子老师倒是不错的,就让李逍当个太子詹事,或者是左右庶子也行。”李义府嘿嘿的笑道。

东宫自有一套官僚,其组织与朝廷甚至很想像,就是简化版的朝堂三省六部。比如朝廷有尚书、中书、门下三省,而东宫有詹事府和左右春坊,太子詹事就相当于尚书令,左庶子就相当于中书令,右庶子就相当于侍中。

此外,东宫还有太子的师傅六人,分别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皆为从一品。另有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皆为从二品。不过这些职位都跟朝廷的三师三公一样,只是荣衔,并无实职。

东宫里真正的实职还是一府二坊,另外还有就是统兵的东宫太子六卫率了。

太子詹事是正三品职,相当于尚书令或仆射之职,凡敕令及詹事府、左右春坊符碟下东宫诸司者,均由詹事府转发。

左庶子有两个,正四品,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

总的来说,东宫最重要的官员也就是一个太子詹事,两个左庶子,两个右庶子。另外还有诸如洗马之类的属官,但级别低些。而诸卫率的率,则多以朝中大将兼任,实际也并不全是东宫官。

让李逍做个东宫官,这还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毕竟如今的太子才六岁而已,还什么都不懂呢。

太子詹事的品级很高,正三品,跟兵部尚书是一样的,而且说起来比尚书尊崇。但实际上嘛,太子才六岁呢,等他继承大统还得多少年?皇帝如今还正春秋呢。

“那就让李逍做太子詹事吧,这职位一般可都是由德高望重的老臣担任的,就让李逍来做,让他安心在东宫教导太子,太子为一国储君,教导好太子可是任重道远,大功一件。关乎社稷江山,关于大唐国运!”

一群老家伙们谁也不愿意才二十六岁的李逍跑进来跟他们平起平坐,于是都笑呵呵的一致决定,驳回皇帝任李逍兵部尚书和太子左卫率的旨意,改为奏请皇帝任李逍为太子詹事职。

八个宰相一起署名上奏,一致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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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章 周国公

海风掺杂着湿润的腥咸味紧一阵慢一阵的吹向赤山港。

显庆三年的夏天,一支船队正在进港。

码头上,无数的人都在翘首以盼,列队欢迎。

“来了来了,蓝色的九头蛟旗来了!”

登州刺史带着赤山县令等一众大小官员,以及赤山港十三行的掌柜们都起身。

连同码头上的那些装卸货物的力工,港湾里船上的船长水手们,都一起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一起迎接这条缓缓驶入港口码头的船只。

蓝色的九头蛟旗,代表着一个人。

那就是蓝溪李溪,在这片沿海他还有一个名字,大家私下里称他为安东王、海王。

这个男人当年从长安来到这里,在这个荒凉的小海浦树了根旗竿,三年后,这里已经成为大唐最为新兴热闹的海港了。

无数的商船汇聚,包揽了几乎整个海东与大唐的商贸,高句丽的奴隶、新罗的婢女、百济的粮食,还有倭国的银、铜,靺鞨的皮货等等。

港口的拍卖大厅,每天都安排的满满当当的,这座港城一年光是奴隶的成交量就在十万上下,如今不但是海东的高句丽奴隶、靺鞨奴隶、百济奴隶、新罗奴隶、倭国奴隶、虾夷奴隶,甚至更遥远的东北之地的那些流鬼国等地的北荒蛮夷也都出现在交易所。

而来自南海的奴隶也很多,许多商船从南洋驶来,满载着各式各样的黝黑的奴隶,有来自交州、林邑等地的蛮夷,也有来自南海诸岛上的蛮夷,反正不管是哪里的蛮夷,在那些捕奴者、贩奴者眼里,那都是有价值的。

而赤山港,现在已经一跃成为大唐最大的奴隶港。

每年十万数量的奴隶在这里买卖交易,这些交易的奴隶有些被运往长安,有些被贩往诸道挖矿、种田,也有许多被贬往边疆各地垦荒屯田,还有一些甚至被运去原百济、新罗之地的安东道种植、挖矿、做工。

巨大的贸易带动了这个港口,兼之这几年海东安东道的迅猛发展,使得这座李逍指点的安东-中土转运港日新月异。

赤山港的兴起,也离不开许多长安勋戚权贵们的支持,事实上,赤山港也早就成了各家权贵们的利益所在。

赤山有十三行,不是普通的行会,而是商行,十三家超级巨大的商行,每家商行背后都有几家甚至数十家权贵勋戚士族的联合。

基本上,如今赤山港所有的行业,都垄断在这十三家商行手里。

赤山港起于李逍,而成于十三行。

十三行每年向朝廷上缴的商税都达到十几万贯,每家商行一年都上缴万贯之多,而这还只是商税,每年十三行还会以各种名义向朝廷捐输,向皇帝上贡,这个更是大头。

这三年来,十三行以皇帝万圣,皇后诞辰,太子诞辰,征西突厥、镇安东、伐吐谷浑等为名,累计向朝廷和皇家捐银百万两。

这可是捐银,不是捐钱。

赤山港以商贸为主,交易量大,因此主要还是以白银交易为主,他们使用安东钱庄所铸造的银元交易,一枚银元为一两,实际含银八钱八,这种银元铸造标准,不易伪造,不用称量可直接按面额交易,使用方便,兼之又有安东钱庄的银票做为辅助,使用银票甚至更加方便,这导致了如今赤山港里只见银元和银票交易,不见中原的钱帛交易,只有在小额买卖时才会用到钱和帛。

一枚银元标额一两,但因为成色好、铸造标准、信用高等,其依然能兑换五贯铜钱。

三年向朝廷贡献一百万两银元,实际上就是进贡了五百万贯钱。

这笔钱之巨,甚至超过了朝廷传统的四大港之合,登州港、扬州港、明州港、广州港这四大港每年向朝廷缴纳的税赋那是远远不及赤山港,连这些年新兴的杭州港、泉州港的税收也更是拍马不及。

正是因为这巨额的贡献,才让朝廷对赤山港青睐有加,全力的扶持。

赤山十三行,每行占据一条街区,因此赤山港现在有十三街。每家商行背后都是背景通天,但就算是这些通天的十三行,各行掌柜们也都亲自来到码头迎接李逍。

十三行的掌柜们和他们背后的长安权贵们都清楚,赤山港能有今天的繁华,十三行能有今天的庞大利润,都离不开李逍。

李逍是赤山港的缔造者,这三年来赤山的发展全靠李逍这个引路人。

更何况,李逍本身也是十三行背后的东家,赤山港有不少赚钱的买卖,那后面都有蓝溪李家的一份子。

船进港湾,驶停码头。

“大帅,登州刺史及赤山十三行掌柜都亲到码头迎接来了。”

李逍站在甲板上,仔细的打量着赤山港,他早知道赤山发展的很好,但这几年来一直呆在安东,并没时间回来过。这还是他三年来头一次再看到赤山港,当年他离开时,这里还只是初具规划,可如今,这里却真的已经繁华无比。

巨大的码头,高大的城墙,港口里停泊着数百的船只,码头上无数似蚂蚁般的力工,这些都充分的说明了这个港口的巨大活力。

而这一切,他李逍是始做俑者。

“我已经正式卸任安东道节度使之位了,所以别喊我大帅了。”李逍手里拿着一张卷轴。

“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太子少傅、太子詹事、秘书监、周国公。”

这就是现在李逍的最新官爵阶位了,本来长安传来的风声,皇帝是要让李逍回京做兵部尚书,甚至传言他要拜相入政事堂的。

可最后给他的诏书,正式的职事却是秘书监兼太子詹事,两个三品职,但比起兵部尚书以及拜相来说却还是差的远。

李逍倒早就清楚,自己不可能拜相的。

可到头连兵部尚书也没授成,这还是有些意外,他原本还想等皇帝授他兵部尚书后他再推辞呢,这下倒也省了事。

秘书监和太子詹事,两个都不算是什么真正的要职,可又比较清贵的。秘书监是侍从赞相皇帝的,而太子詹事又是东宫官,很明显朝中为了安排他回京也是费了番心事的,既不愿意他就此一步跨入核心中枢,又不好打发个太随便的职务,最后就这样安排了两个既贵又清的三品职。

或许是觉得亏欠了点,于是原本定的银青光禄大夫的文散阶,便改为了金紫光禄大夫,这是文散阶的第四级,正三品。

至于上柱国,那是勋官,类似于军功勋章,是他镇守安东的功勋。

此外他的爵位又晋了一级,原本是乐浪郡公,而这次直接就晋升为国公了。

食邑加了三百,现在是一千三百户实食封,大唐的国公不稀奇,朝中没有千八百个国公,但百来个还是有的,若是再加上郡公、县公,还真有千八百。

不过真封的国公较少,能有千户以上真封的更是少之又少了,连现在朝中的几位宰相,都没几个真封国公,也就是李绩、李道宗这两位一国公有郡王的封邑要比李逍高,其余如李义府啊许敬宗这些就都连虚封国公都还不是。

不得不说,大唐对战功确实还是很重视的,军功封爵也不是虚的。

第418章 上官婉儿

只不过在大唐,爵位这东西也就是好听一些罢了,这既不比汉魏之时爵位的实在性,那时有封地有封户这些,自己的诸侯国那自己就是土皇帝,唐朝的封侯们连个真正的封地都没。

也不比明朝那时的爵位,毕竟明朝时老朱家无比的抠门,当年开国也不过封了六个国公而已,明朝的爵位虽也没封地,可人家赏赐丰厚,世袭罔替,可真正的与国休戚,那份荣耀与利益是巨大的。

大唐的爵位也就比宋朝的稍好点罢了,锦上添花的东西,算不得真正的好东西。

周国公,周公。

李逍也想不到朝廷会给他封个周国公的封号,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么?

当个太子的老师也好,不过一想到历史上李治的太子们,李逍就不由的微微皱眉了皱眉。

谁都知道,历史上李治这个皇帝还是很厉害的,不说他继承李世民的贞观遗产,东征西讨,灭西突厥、破高句丽、亡百济,把唐帝国的版图扩张到最巅峰时期。

就是他立的太子也多啊。

册立了两位皇后,还立了三个太子。若是算上他死后,武则天又立的几个,那李治做过太子的儿子就有五个。

而他总共才八个儿子,结果就有五个儿子当过太子,两个儿子做了皇帝,还有一个儿子被追尊为皇帝,再加上他的皇后也当了皇帝,光这份就是全大唐独一无二的,甚至历史诸朝中也无人可及的啊。

八个儿子五个太子,估计哪个皇帝都没李治的太子多啊。

现在的太子李弘,是李治跟武则天的第一个儿子,但却已经是李治的第二个太子了。

他是李治第五子,也是武则天长子,如今才六岁。历史上的这位皇太子,各方面都极为优秀,是个仁孝太子,可是后来却猝死了,死时才二十三岁。死在了李治之前,李治悲痛不已,破例追赠自己的这位皇太子为皇帝,谥号孝敬,用天子礼仪下葬。

不少后人都曾经议论过,若是历史上的李弘没死,或许后来就没有了则天大帝,武氏登基了。也许有李弘在,武则天可能就是另一个窦太后之类的,而不是会一代女皇。

还有十六年。

据说李弘后来是得痨瘵而死,这种病据说就是肺结核,而且他虽然死时二十三岁了,可体弱多病,连个子嗣都没有。

“这个可怜的孩子。”

“周公在说谁呢?”刘蒜问道。

“说一个可怜的孩子。”李逍对着自己的这位卫队长道,张葱刘蒜两位少年跟着自己六年,如今也已经长成了高大的青年,在安东这几年,也是立了些功劳,如今两人都是六品的武职,也算是衣锦还乡了。

“周公是想念小郎君了吗?”

李逍呵呵一笑,儿子李庆云也都三岁了,自己却还连面都没见过一回呢。再想到他的那个娃娃亲居然是太平公主,李逍也是醉了。历史上的太平公主可不是这位,可现在李治和武则居然把他们的长女封了这个封号。

就是不知道这个太平公主会不会也跟历史上的那位太平一样了,也不知道自家儿子以后能不能驾驶的住啊。

想到太平公主,他又不由的想到了蓝田长公主玉濑,也不知道她现在如何,这几年两人也常通书信,不过倒是聊报社、书社的事情更多。长安新闻报在玉濑的主持下,如今都是稳定发行量高达五千多份的大唐第一报,甚至他在安东的时候,都能通过驿站海路收到,只不过会滞后一些,这旬收到的往往是上旬或上上旬的,有时甚至是几旬的报纸一起送来。

可不管怎么说,能做到这份上,都不得不佩服玉濑的了得。

这几年,她一心扑在报社和书社上,全力报纸和出版书籍,有时也抽空做慈善,在长安修了许多的养老院、孤儿院等,这比起以前喜欢游猎,喜欢酒宴,喜欢修佛寺建观道的那位皇家公主更得百姓喜欢。

“听说庆云那小兔崽子太调皮了些,我在不家里,婉娘又要当爹又要当娘,不免过于宠溺了一些,这次回去,我一定要好好的教训下这小兔崽子,要不以后还不得上天!”

刘葱呵呵的笑,“男孩子小时总要调皮些嘛,要是不调皮那才让人担忧呢,调皮的才灵活聪明,才长的健康。你看我家那几个,就是太老实了,跟他们的百济娘一样小家子气。”

张葱和刘蒜在百济这三年,也各自纳了百济妾,还未娶妻先纳妾,倒是许多在安东的大唐将士们的普遍情况,娶了百济妾,自然会生孩子。

有是有句话嘛,日久不一定生情,可一定会生孩子的,尤其是这个不搞计划生育,也不会主动避孕的年代。

不但张葱刘蒜他们生了娃,李逍其实在安东也生了娃。

他当初去安东的时候,带了两个,崔璎珞和崔月奴姐妹俩。崔璎珞带着身边几年了,但也只是带着身边省的惹婉娘麻烦,他一直也没碰过。

可崔月奴那是在长安时就已经收了房的,在安东这三年已经生育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李逍又另纳了几个新罗、百济等外族女子为妾,甚至还纳了两个中原商人的女儿为妾,因此在外三年,李逍倒也并不是寂寞的,妾有七个,孩子也有六个,三儿三女。

这事情长安的赵婉也是知道的,每次纳妾前,李逍都会照例先询问她的意见,征得她的同意,这方面赵婉是没有反对的,相反一开始都还是她主动要求李逍纳妾,以多为李家开枝散叶,在这个时代,人们不论男女都有着差不多的观念,都认为多生孩子是极重要的事情。

这次回长安,李逍便把七妾六孩都带上了,也不知道回了长安后,这后院会不会真的和谐了。

“登州刺史上官仪拜见周国公!”

码头上,登州刺史上官仪一身绯袍带着一众官吏等恭迎李逍下船。

“上官兄好久不见,依然风度翩翩啊!”李逍脸上露出笑容,哈哈笑着走了上前。

上官仪,原来在长安任秘书少监,跟李逍同衙做个官,还是平级。如今放任登州刺史,负责登州和赤山两大港,算是皇帝对他的信任了。不过比起李逍这个昔日同僚来,他的仕途明显大有不如。

“周国公才是真正的风度翩翩啊!”上官仪拱手,心里带着佩服,人家当年被赶出长安,可转眼间,却已经是意气发风而归,都晋封国公了。

李逍则望着这位大士族出身,早年为避祸剃度为僧,后来参加科举成为进士,以学士出身,后来成为太宗信任的御用文人的中年人,想到的并不是他日后会成为宰相,而是他有一个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孙女,上官婉儿。

不过好像上官婉儿现在应当还没出世吧,那也是一个了不得的女子啊。

第419章 大明宫觐见

“臣李逍觐见圣上!”

李逍入殿,伏身下拜。

九旒黑帻、黄袍博带的皇帝缓缓转过身来,目光在李逍的身上打量,哈哈笑着上前一把将他双臂扶住,“这里又不是外朝,何必如何拘礼。”

“你似乎黑了些,也壮了不少。”皇帝拍了拍李逍的背。

“陛下也更健壮了。”李逍笑着道。

“坐。”皇帝转头对殿中的旁人挥了挥手,“你们都下去吧。”

内侍宫人退下,殿中只余两个起居郎还一手拿笔一手执卷做着记录,左史记言右史记行,这些起居郎记录着皇帝的一言一行,收录于起居注之中,专供修国史以及给后面君王观看,本朝的皇帝不能观看本朝的起居注这是惯例,虽然太宗时坏过这个惯例,但当今皇帝却也还没敢说要观看自己起居注的,也不敢让这些起居郎退下。

李治早就习惯了这些年轻的才子史官们,反正这些人无时无刻不在,无所不记录,不管他说的好听还是不好听,甚至连他晚上宠幸了哪个妃嫔也要记录,甚至他偶像的一句私下抱怨他们都如实记下。

殿中变的安静。

皇帝拉着李逍走到一侧坐下,甚至还亲自给李逍倒了一杯上好的绿茶。

“自你弄出炒茶之后,如今我大唐的饮茶习惯也大大改变了,如今这茶按你在长安新闻报上的分类,做出绿茶红茶白茶黑茶等各式分类后,现在大家还真已经习惯了这种新的饮茶法,夏喝绿茶春喝红茶冬喝奶茶,刚开始有些不习惯,可渐渐的却反而已经没法再喝以前那种掺杂着各种佐料的煎茶了。”李治动作很熟练的为李逍倒了杯茶。

李逍双手接过,送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

“来自杭州的龙井茶,上等的贡茶,外面一般难得喝到的珍品。”他感叹道。

“不愧是龙井茶的命名者,一品就品出来了。”

君臣各自捧着一杯龙井,细细品味着。

皇帝一边喝茶,一边打量着李逍,似乎在想着要如何开口。

“陛下是想问臣关于青海战局之事吗?”

“你真是个聪明人,什么事都猜的到,没错。程咬金和苏烈征讨吐谷浑,原本以为是马到功成的事情,可不料现在却出了些意外。吐蕃人出手了,而且是全力出手,他们铁了心要阻止我大唐灭亡吐谷浑了。”李治有些失落的道。

李逍放下茶杯,缓缓的道,“吐蕃出手,这其实是在预料之中的事情。”

吐谷浑所处的位置,差不多就在后世甘肃的南部和青海的北部,主要就是祁连山南边的一些地区。

这个地区是青藏高原北部的缓坡地带,相对来说,到青藏高原的交通要比四川、云南方向更方便一些。

而吐谷浑国呢,其实是鲜卑慕容氏的一支所建立的,可鲜卑人却数量较少,其主体则是羌氐部族。

这里有优良的牧场牧草,适合游牧,出产优良的战马。可同时呢,这里同样适合农耕种植,因为这独特的条件,一直以来是中原农耕王朝与西北游牧民族的争夺之地。

从南北朝到隋,吐谷浑的国力不断强盛,在隋初最强盛时为南北两千里,东西千里的广阔疆域。

不过他们遇上了统一了中原王朝的隋帝国,双方几次战争,吐谷浑经历过和亲以及称臣还有被灭国,直接被隋设立四郡的惨烈经历,在隋末乱世时,又趁机复国。

到唐朝后,对唐朝又叛服不常,贞观时,太宗曾派李靖、侯君集、薛万彻等大将征伐吐谷浑,打的吐谷浑降服称臣。

自贞观八年大破吐谷浑,国王自杀后,大唐册立了新的吐谷浑王,还采取和亲策略,和亲、封册,安抚为主,吐谷浑也开始依附大唐。

可最终吐谷浑还是死性不改,稍恢复些实力,便又蠢蠢欲动,于是便有了如今的再次讨伐,不过这次大唐不准备先打再抚,而是要和隋朝当年一样直接灭掉,然后设立州县直统。

可吐蕃人又来阻拦了。

吐蕃几乎是与大唐同时建立起来的一个强大势力,在唐以前,吐蕃也只是青藏高原中的一个部落而已,后来强势崛起,统一诸部,称雄高原,不断向周边出击扩张,甚至跟唐朝也打了好几仗,后来太宗将公主和亲松赞干布,才勉强有了一段时间的太平。

如今,吐蕃人更是意欲染指吐谷浑,以进一步威胁大唐的陇右、河西,甚至是安西之地。

吐谷浑国中也有些贵族被吐蕃人收买,将虚实尽告之吐蕃人。得到吐蕃人的支持后,这些吐谷浑人便又嚣张狂妄到忘记以前被中原吊打的往事了。

说白了,如今吐谷浑人的叛乱,其实就是在吐蕃人的支持指使之下的行为。

大唐要动吐谷浑人,吐蕃人怎么可能不出手。

“陛下,据臣所知,今年吐谷浑甘豆可汗慕容顺病重,吐谷浑内乱,最后诺曷钵王子与尊王内斗争夺汗位,最终诺曷钵王子杀了叔父尊王夺得汗位,而拥立尊王的大臣素和贵等逃入吐蕃。”

慕容顺去世,诺曷钵继位汗位,并按习俗娶了自己后母唐朝弘化公主,本来这也只是吐谷浑人的家事。可逃进吐蕃的素和贵等人却请求吐蕃人帮他们夺位,以拥立尊王之子为汗。

吐蕃人当然乐意有机会直接进入吐谷浑。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吐蕃人进入了吐谷浑,同时吐谷浑国内分裂出两支势力,一支是诺曷钵新汗的势力,他娶了唐朝公主,依然愿意依附唐朝。可已经依附吐蕃人的素和贵一派,却已经成了吐蕃人的走狗,与唐人为敌。

袭击河西走廊的正是这些投附吐蕃的吐谷浑人,而大唐根本不理会这些,直接就借机出兵吐谷浑,却不料吐蕃人这次反应迅速,根本不给大唐借机灭亡吐谷浑夺取青海的机会。

于是乎,表面上是大唐征讨叛乱的吐谷浑,实际上是大唐与吐蕃在青海的正式较量。

第420章 皇太子的十万个为什么

“陛下,其实若要臣来说,这次我们的吃相是有些难看了点。吐谷浑的存在,确实威胁到我大唐的河西走廊,也威胁到安西和北庭。但不应当直接出兵征讨,若是换个策略其实更好。”

“说说看。”

“想必陛下其实也是知道这个策略的,我们不应当直接出兵吐谷浑,而是应当打着帮助属国平定叛乱的旗号入吐谷浑,册封诺曷钵为汗,出兵支持他讨伐叛乱的贵族大臣,把吐蕃人也赶出去,这样一来,我们虽然也是入青海做战,但却有诺曷钵为我们的前导和内应,打起来就要顺手的多。”

“等我们赶走了吐蕃人,平定了那些叛乱的贵族,那个时候大军驻于吐谷浑,其实也已经是变相的控制了吐谷浑,到时再把诺曷钵诏入长安,将其地设置为州县,也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的。”

李逍说的这套办法,麻烦了点。

当初朝廷不是没人想到,只是他们觉得吐谷浑不过个小小的蛮夷,大军一到,还不立即望风而降,毕竟大唐的西征军可是刚刚灭掉了西突厥的强大存在。

他们也想过吐蕃人可能没这么反应快。

但偏偏人家就是这么反应快!

吐蕃人对吐谷浑再就是图谋以久了,一有机会,岂有放过的道理。大家想图取青海,人家吐蕃人也早就想图取青海了啊。

吐蕃人若夺取青海,就能进一步争夺河西,只要把河西走廊一控制住,那么大唐刚拿下的西域之地,就是人家的囊中之物。

“陛下,吐谷浑所处之地,就如三国时的汉中一样。三国蜀汉和曹魏对峙期间,蜀汉占领汉中,就可以以汉中为北伐基地,保持对曹魏的主动进攻能力。而如果曹魏占领汉中,蜀汉就很难突破曹魏的防线,处于完全被动挨打的状态了。”

李治听的连连点头。

“这个比喻确实很好,祥瑞你是出过辽东策之人,又在安东大显身手,军事谋略之方面堪称大家,你跟朕好好说说这吐谷浑和吐蕃!”

“陛下,吐蕃很强,这些年可谓无往不利,如今高原之上已经无其对手,尽皆臣服。自松赞改革以来,吐蕃一日强横过一日,我大唐虽与吐蕃和亲,吐蕃为我大唐之外甥国,可光靠和亲肯定是安抚不了吐蕃这种强蛮的。”

“多年的安稳后,吐蕃人已经按捺不住了,如今他们扫除了身边的对手,早就迫不急待的想要再跟我们大唐较量一下了。如今他们就盯上了吐谷浑,如果让他们占据了吐谷浑,他们就可以以此为基地,穿越祁连山,直接威胁我们的河西走廊,而河西走廊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他链接着关陇与安西、北庭的重要通道。”

这些李治当然也是清楚的,正因此,大唐也想也吐蕃占领吐谷浑地区,所以这次才会这么直接出兵。如果大唐占据了吐谷浑,那这里就可以做为进攻吐蕃所据高原的前进基地。

既然是大唐无意于进入高原,完全消灭吐蕃,那么只要占据了这个地区,不但是对河西陇右地区的一个战略缓冲带,同时也是一把锁链,可以将吐蕃人封锁死在高原上,让他们没有向西和向北扩张的能力,甚至让他们无法再威胁大唐的川蜀之地。他们敢袭扰川蜀,那唐军就能直接杀入高原抄他们后路老家。

这就是战略上的制高点,谁都想先抢占。

当年吐谷浑从两晋之际就开始迁徙到这里,占领这个地区,在吐蕃崛起之前,一直占据这里。

隋统一天下后,开始对吐谷浑用兵,灭掉吐谷浑后设立了四个郡,但因为隋亡的太快,还未真正的彻底征服这个地方,让吐谷浑后来有机会复国。

“程咬金是员猛将,可是朕觉得这次用他为主帅有些失误。”李治叹气道。

李逍也清楚皇帝的心思,程咬金这个家伙嘛,说是个大老粗,可也粗中有细。但有的时候吧,脑子还是简单了点。

就比如说这次征讨吐谷浑,既然形势有变,那就得审时夺势的调整策略。但他偏不,他的对策很简单,以不变应万变。

率兵入吐谷浑后,就一个字,杀。

谁不投降不顺服就杀,所到之处,见人就杀,简直就是个杀人魔王。据说已经屠掉了吐谷浑好几个部落,杀了几千人。

而他偏偏是不管对方身份的,管你是贵和顺一边的,还是新可汗一边的,通通杀。

这搞的现在唐军在吐谷浑四面皆敌,吐蕃人跟唐军为敌,吐谷浑的两派人也跟唐军为敌,本来能成为唐军盟军的新可汗的人马,也一样跟唐军打起来了。

李治沉默了片刻,挥袖一叹,“程咬金这个老杀才,朕也不知道要如何说他了,也是打了一辈子仗的名宿,还是凌烟阁的功臣,按理说不应当犯此错误,可他却一味纵容手下将士杀人劫掠,搞的我大唐的西征军跟一伙强盗一样,现在整个青海之地,不管是鲜卑人还是羌人又是氐人还是吐蕃人,都是我们的敌人,弄的四面皆敌,寸步难行了。”

“卢国公虽是一军主帅,但有的时候也并不能完全控制麾下的将军们的。”

“那也是他的失职,身为主帅,却连麾下军队都控制不住,这样的主帅不是失职是什么?”

皇帝恨恨的给自己倒了杯茶,一饮而尽。

“朕本来打算先灭西突厥,再平吐谷浑,如此则西线无战事,大唐就可以安心的征讨东边,可现在却弄成这样局面。祥瑞啊,你刚回京,本来朕应当让你在家多休息几天的,可那边的事情实在是太糟心,你在安东的表现非常的好,所以朕就想听听你的意见,刚才听你一席话,朕觉得非常不错。”

李逍心里咯噔一下,心说皇帝这不会是想让我去青海吧?

娘的,我这才刚刚到京啊,上次离开长安,一走就是三年。出京时,老婆还没生,这回来孩子都三岁了,夫妻俩都还没顾的上亲热下呢,这不会又要打发我去青海吧?

李治起身,背着手注意着殿外的天空。

目光投向的是西北青海的方向。

“程咬金老糊涂了,又或者是在西域立了点功就狂妄了。”

“或许老将军只是自污,毕竟将士功高也并非全是好事。”

李治怒道,“你简直是胡言乱语,朕的朝廷难道还需要将军自污?偏偏就是程咬金老糊涂了,祥瑞,你愿意为朕走一遭,去趟青海代替程咬金吗?”

“陛下,臣资历不够啊,西征军十万将士,多少名宿老将,我去了岂能镇的住?臣倒是可以为陛下举荐一人,臣举荐苏烈代帅!”

李治摇头,“苏烈本就是程咬金副帅,青海如今局面也有他的一份责任。”

“那臣再举荐薛仁贵将军为帅!”

“更不行,薛仁贵的资历也怕镇不住那些杀才,而且辽东也离不开他。”

李逍心想你这是非要让我去啊。

“臣再举荐一人,绝对堪当此任,可在英国公李绩和江夏王李道宗中择一人为帅,定保能镇住西征诸将!”

李治转头盯着李逍,“你就这般不想去吗?”

“陛下,臣去了也镇不住场子啊,你还是饶过我吧!”

“罢罢罢!”李治叹气一声,甩了甩衣袖,“就以江夏王李道宗为主帅,以薛万彻为副帅,召回程咬金和苏烈!”

皇帝复又坐下。

李逍便替皇帝再倒了杯茶。

“本来召你回京,是要拜你为兵部尚书的,可政事堂的相公们都觉得你太年轻了,让你再历练历练。于是让你先任秘书监,朕想着让你再兼太子詹事,帮着教导下太子,你没什么意见吧?”

“臣岂敢,而且臣在安东虽有些许功绩,但不足挂齿,兵部尚书不敢想,就是秘书监也太高了,至于太子詹事,臣如此年轻,有何德何能敢当太子之师,还请陛下收回诏令,臣怕耽误了太子殿下。”

“你啊,什么时候也学会这一套了,朕还是喜欢以前的那个你。还记得那个时候在你蓝溪的庄子,你不是几次三番的跟朕不客气嘛,那个时候的你才有趣。现在你这副样子,可是让朕失望的。”

内侍疾步而入。

“陛下,皇后娘娘与太子殿下到。”

“来的正好,太子一直念叨着你这个老师呢,皇后也常跟朕夸赞你有才。”

三年未见,皇后武氏似乎更年轻了一些,也更成熟丰腴了,她带着个孩子入殿。

那孩子很的有些柔弱,面色苍白,今年六岁多的太子李弘,看着却十分的瘦弱,脑袋大身子小。

这孩子,比想象中的还要弱些啊。

“臣李逍拜见皇后娘娘,拜见太子殿下!”

武氏笑着对李逍虚抬了下手,“周国公免礼。”

李弘虽然瘦弱,但倒是挺大方的,站在皇后的身边先向李治行了礼,然后看着李逍,“你就是那个报纸上所说的海王李逍吗?他们为什么叫你海王?跟四海龙王有什么关系吗?听说你还有一面九头蛟绘的旗帜,这些是真的吗?”

看着一万个为什么的太子李弘,李逍不由的苦笑,看来这个皇太子真不简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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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宫保

“宫保,为什么大唐那么多敌人呢?”

午后温暖的阳光照耀在年幼太子的脸上,映出那张天真的面孔。

“因为国与国之间,就如世界丛林。遵循的便是丛林法则,你知道什么是丛林法则吗?”李逍躺在午后东宫的廊抚下藤椅中,享受着温暖的冬日暖阳。

“是什么?”

“丛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之前我带你随皇帝狩猎过,你应当见过在皇家的猎场里,有诸多的野兽动物,虎扑鹿,狼逐兔,鹰抓老鼠,强的吃弱的,这就是自然的法则。国与国也是如此,落后就要挨打。”

“那就没有仁义道德吗?”

“别偷懒,屁股下蹲,膝盖别超过脚尖,腰背挺直!”李逍拿起茶几上的竹鞭,很不客气的在太子的屁股上抽了一记,抽的太子直呲牙,却不敢躲避。远处侯着的内侍和宫人们都露出心疼的表情,可又没人敢上来。

之前太子少保、太子詹事、上柱国周国公李逍第一次抽太子的时候,东宫里这些近侍跟塌了天一样,他们愤怒的指责李逍,结果李逍很不客气的把这些人给踹倒在地,然后向皇帝请旨,把这些人通通发落去看皇陵去了。

李逍只用一句话说服了皇帝和皇后,你们是想要一个体弱的储君,还是要一个健康的太子?

皇帝和皇后也向来头痛太子的羸弱,太子仁孝又聪明,可就是身子骨太弱,时常生病,但太医们也没多少办法。

但现在李逍说,只要把太子交给他来教导训练,不要过多干涉他的方法,那么一年后太子的身体就能大为改观,三年后太子就能如普通人一样健康,五年后便会健壮英武。

李逍的承诺还是打动了皇帝,于是那以后,皇帝下了道旨意给东宫,东宫的事务以李逍为主负责,同时关于太子的身体训练由李逍说了算。

因此,李逍如今每天让太子天微微亮就起床,又是跑步又是游泳,甚至还每天要蹲马步,做蛙跳,拉练弓等,都没人敢吭声反对了。

反对也没用,而且结果还可能是被发落去看皇陵。

大家一开始觉得可能太子会受不了,也许过不了多久,胡闹的李逍就会被皇帝责罚。

可结果,秋去冬来,都三个月了,太子不但没被李逍训跨,相反身子骨明显的结实了许多。

比如说现在很少如以前那般头痛脑热经常发作,大清早的绕着东宫已经能跑三圈,一月只增加了一圈,但跑下来后已经不虚脱。

甚至李逍最喜欢躺在那里教导太子,他自己躺着,却非要让太子蹲马步,又或者站立一动不动,李逍称之为站军姿。

太子穿着很薄的训练服,大冷天的身上却一点不冷,反而小脸红通通的。

“宫保,为什么啊?国与国之间难道就没有仁义道德可言吗?”

“当然有,国与国之间也会有仁义,也会有道德,还会有规则。但是你得永远记住一条,所有的规则,都是由强者制定的,弱者是没有资格制订规则的,弱者只能遵循强者制订的规则。”

“我们可以仁义可以善良,但我们必须强大,只有强大了,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保证我们疆域的完整,百姓的安生,天下的太平。一个大唐的子民,如果遇到了不公,遭遇到了欺负,那么他可以找大唐的官府衙门,找他们公正做主,朝廷衙门自会为他们做主,因为大唐有大唐律,有一套完整的律法规则,每个人都要遵守。那些不肯遵守的,会有官府的衙役,甚至是大唐的府兵对付他们,以维护律法的威严,保护百姓的权益。”

李逍教鞭在手里轻拍着,“你听出来核心没有?大唐的子民的公正,是靠朝廷的强力为后盾的,是有官府、衙役、府兵做保证的。而国与国之间的公平哪来的?靠的也正是我大唐的府兵。”

“宫保,那我们现在与吐谷浑人打仗,与吐蕃人打仗,是因为他们欺负了我们吗?”

太子很聪明的问了一个问题。

“没有,起码是现在还没有,他们也没有能力能欺负我们大唐。”李逍直接回答。

“既然没有,那为什么我们要发兵攻打他们呢?吐谷浑和吐蕃不都是我们的属国吗?大唐还和亲下嫁公主给他们的国王,为什么要打呢?”

李逍想了想,许久才回答太子。

“因为卧榻之侧不容他人酣睡!一山不容二虎,天下只能有一个帝国,一片区域也只能有一个霸主。我们需要成为最强的那个,需要制定规则的话语权,要不然,世界就没有了规则,就更不会有太平。吐蕃人虽然与我们是甥舅之国,但他们的野心却是不小,若让他们吞了吐谷浑,就会威胁到我们大唐!”

“可是吐谷浑呢,他们是不是很无辜?”

“也许吧,但夹在大唐和吐蕃之间,便是他们的原罪。”

“就不能相安无事,和平共存吗?”

李逍想了想道,“当你强大的时候,你就不能软弱,否则,他日你不再强大的时候,别人并不会同样对你软弱。不断的强大自己,这才是真正的以战止戈!”

“我们无法对每个人好,但我们可以对大唐的子民好!太子殿下,将来有朝一日你继位为大唐天子,你应当牢牢记住,你是大唐的皇帝,是大唐子民们的皇帝,而并不是番邦夷狄们的天子。”

这些话对于才七岁不到的太子来说,有些过于残酷和直接,可李逍希望他能够早些领悟明白,他不是普通的孩子,他是未来的皇帝。做为未来帝国的皇帝,他理应比其它孩子更早的去明白这世间的残酷。

“好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我带你去温泉游会泳,好好泡一泡,冬天泡温汤有益于身体健康,而且练游泳也能更好的锻炼你的全身肌肉,可以让你长的更茁壮些。”

李逍上前拍了拍太子的肩膀,伸手把他提了起来。太子蹲了半天,脚都麻了,身上全是汗水,可他却一直咬牙在坚持着。此时已经差不多到他极限了,连自己起来都不行。

“好啊好啊,今天学什么姿式?”

“你狗刨都还没学会呢,还学什么姿式,先学会狗刨,然后我再教你蛙泳,再是蝶泳、潜泳、仰泳,还有踩水呢,就看你的领悟能力有没有长进了。我不得不说,你其它方面都还挺不错,可游泳却是天生不行。”

“那你不能怪我,我父皇也不会游泳啊,我都比我父皇强,我已经学会狗刨了!”太子兴奋的反驳,虽然游泳学的慢,可他却是最喜欢游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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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马上天子

长安,渭河畔。

昨夜一场雪刚下过,河岸上堆满了银白的雪,渭河里也已经结了冰。

河岸边却还有几个人在钓鱼,他们头戴斗笠,身穿蓑衣,一枝钓竿垂在挖好的冰洞里。

“这天气可不是钓鱼的好日子,半天了一条鱼也没。”太子少保李逍嘟嚷着道。

一边的锤钓老翁却是太师长孙无忌,离开朝堂中枢几年,长孙无忌一直呆在长安,才几年,似乎变的更胖了。满脸的大胡子,肥胖的腰,连眼神都变的平和了许多。

“钓鱼嘛钓的就是个意境,老夫难道还缺那条鱼不成?”

“你们啊,就是闲的蛋疼,有这功夫,还不如猫在家里,坐在炕上打几圈麻将呢,这不才应当是你们这些致仕大臣们的生活嘛。”李逍呵呵,他是没这闲情雅致,更不会有这意境的。

另一边的钓鱼老头却是太子太师于志宁,他也批评李逍,“祥瑞啊,别看这几年你混的是风声水起,平步青云,名满天下的,可要说这心境啊你还真是差远了,太浮躁了!”

“有事就说事啊,你们这些老头别跟我扯闲篇,冷的蛋疼!”李逍呵呵笑几声,回长安前,他李逍名重天下,可回长安三个月了,李逍却逐渐沉寂了。每天基本上就是呆在东宫,朝堂大事跟他没什么关系。

虽说他既是太子詹事,又是秘书监,可他的秘书监没有加参知政事衔,更没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就相当于是没入常委的副书记了,又不具体分管什么重要工作,于是便边缘化。

李逍倒无所谓,安心教导教导下太子,闲时在家陪陪孩子媳妇,日子过的也挺安心的。毕竟他之前窜的已经有些太快了,快到很多人都已经很担忧的地步。

东宫太子还年幼,东宫官自然也就没有什么炙手可热能言,太子这里现在是冷灶,要在这里烧火,还不知道得烧上多少年,就算当今皇帝跟太宗一样年纪去世,这怎么也还得二十年。

有几个人真的愿意烧二十年冷灶呢。

倒是长孙无忌这些老干部,最近没事总愿意来搭理搭理下李逍。

李逍也没什么太忌讳,毕竟这几个老头下野好几年,也一直都很规矩,皇帝那边都不怎么猜忌他们了,跟他们寻常往来下,倒也没什么。

相处的多了,说话也就随便了些,大家也都知道各自脾气。

“你小子,最近教太子的那些话,可是已经传出去了,不但皇帝皇后知道了,连我们这些老不死的都听说了不少,你的话可是很大胆啊。”长孙无忌道。

“有什么大胆的吗?没有吧,既不违禁也不犯讳啊,更没有什么大逆不道的地方啊,我说的都只是一些大实话而已。”李逍呵呵。

“虽然是大实话,可这些大实话跟六岁的太子讲,你不觉得早了点吗?”于志宁瞪着眼问李逍,他觉得那些事情不是现在的太子应当担负的。

“还有啊,你整天变着花样折腾太子,不觉得过份了点吗?你当太子殿下是你在安东时的那些棒子手下吗?”韩瑗也道。

李逍摊手。

“哎呦喂,我说你们这几个老头怎么回事呢?皇上都还没着急心疼,你说你们这些老头急啥?虽然是折腾了点,可是折腾的效果不是很好吗?以前太子动不动就头疼脑热的,长的面色苍白头大身小的,现在你们看,才三个月,那孩子脸上气血好多了,身体也结实多了。”

“我是说你要锻炼太子,也应当换个法子,你那些法子太粗鄙了,都是训练丘八的,用在太子殿下身上不太合适,而且啊,我们都觉得你小子这样继续教下去,会把我们大唐的太子殿下教歪了。”来济道。

“怎么就歪了呢?”

“我们怕你把太子教成了一个丘八,教成了一个将军。我大唐最不缺的就是丘八,不缺将军。”长孙无忌瞪着眼睛道。

大唐现在有十二道三百余州县,兵马分为南衙府兵和北衙禁军,南衙府兵十二卫,分驻各地七百余军府,共有六十余万。而北衙禁军如今有羽林二军、有金吾二军、龙武二军、神策二军,共八军八万人。

大唐有六十八万甲士,这份实力是雄傲天下的。

老头子们都不希望大唐未来的天子是个马上将军,他们更希望未来的天子是个马上治天下的皇帝,如今不再是大唐草创的那个年月,不需要天子马上去打天下。

他们最怕李逍教出个穷兵黩武的皇帝来,万一到时弄出个如杨广一样的皇帝来,那可就不再是江山社稷之福了。

“你们想的太多了,太子不会是丘八也不会是将军,他只会是个统帅。再说了,我并不觉得我现在的方法有什么错的,太子也不能只教儒家经典,经史子集之外,太子也需要学习更多知识,但是前提是太子还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两样缺一不可。”

长孙无忌整了整衣袖,叹了口气,“确实也是,想西魏北周到隋唐,都是一脉相传,皆是关陇武勋将门起家,哪家的子弟不是打习文练武,长大后个个弓马娴熟,熟知战阵,哪个不是能够战马杀敌指挥?”

当年太祖皇帝李渊,虽然七岁就没了父亲,可也是自小习武。后虽为文职,可弓术最为人称雄,想当年他妻子窦氏设了比武招亲,诸勋戚子弟皆往争夺,可最后李渊却一箭射中屏风上孔雀眼睛,赢得窦家的青睐娶回妻子。

后来李渊在河东任职时,率兵讨贼,曾经连开数十箭,射落几十盗贼。

至于说太宗李世民,那就更不说了,十六岁起兵上阵,一生南征北战无数,除了曾在浅水源败过一次,一生再无败绩,甚至年老了还曾率兵十万亲征辽东高句丽。

可到了当今皇帝,却要差远了。

如今这位虽然还年轻,可却真正算是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弓马都没什么值得称道的,更不曾上过战阵。

到了当今太子,更加羸弱,打小就体弱多病。

“哎,你说的也有些道理吧。”长孙无忌叹口气,摇了摇大脑袋,“告诉你个最新消息,青海那边局势不太好。”

“怎么了?”

“程老匹夫这次是彻底栽了!”

第423章 程咬金栽了

“卢国公栽了?”李逍不由皱起了眉头。

他想起了那个老魔王一般的程咬金,这老头一把年纪了但人挺好,尤其是对他们这些年轻后辈很好。或许是以前出生于庶族地主后来又续娶了清河崔氏女的原因,这位戎马一生的老将军,很多事情都看的透彻。

不管是勋戚子弟,还是寒门子弟,他都能一视看待。

起码,李逍能有今天,程咬金是帮了大忙的。

李程两家的关系,也是相当的好。听说程咬金出事了,他连忙追问。

之前皇帝已经因为程咬金所率西征军在吐谷浑乱杀乱砍而不满,最近下诏令李道宗和薛万彻去取代程咬金和苏烈为正副帅。

可长安距离青海很远,兼之李薛二将出京前也还有很多事情要办,导致的结果就是当二人还在路上的时候,青海那边便仍是暂由程咬金和苏烈统领,事情出就出在这个交接之前。

李道宗还未抵达,前线战事仍在进行中。

十一月,程咬金引军进击,遇吐蕃强兵二万骑,副帅苏定方亲率前军五千骑驰迎冲击,大败吐蕃,唐军追奔二十里,杀获三千多人,缴获的战马及器械,漫山遍野,不可胜计。

可以说本来这是一场难得的大胜,程咬金入青海之后,也是头一次真正的大捷。

可是这个时候出问题了。

前军总管郭待封妒忌苏定方的功劳,于是对程咬金说此战虽然获胜,但唐军也有死伤,千万不要追击,应当自结方阵,慢慢谨慎前行,敌来则战,这方是万全之策。

他的这个建议倒没有不对,但他毕竟只是一个子总管,最终决策的应当是程咬金和苏定方两位统帅。

程咬金和苏烈计议之后决定,应当趁势追击,一举歼灭这支吐蕃败军。

眼看程咬金二人不同意他的策略,郭待封做出了十分出格的事情。他在帅帐中对诸将宣称,皇帝在长安下旨换帅的同时,还有秘旨给他。

说在李道宗和薛万彻未抵军中之前,让程咬金和苏烈将军权交给他,全军归他指挥。

此时长安换帅的旨意是早到达了,但李薛二帅未到,程苏二帅也还没能交接返京,正常是待李薛二帅到达后办理交接兵权的。可此时郭待封弄这么一出,程咬金结果还真就信了。

程咬金不顾苏烈反对,把军权移交给了郭待封。

郭待封是唐初名将郭孝恪之子,当年郭孝恪其实也是瓦岗军出身的,跟程咬金关系还很好。后来郭孝恪镇守西域,为第一任安西都护,后来也战死在西域。郭待封一直在西域镇守,此次击败西突厥后他跟随程咬金征讨吐谷浑,为前军总管。

程咬金还是挺相信他的,并没怀疑他所宣称的秘旨的真实性。

郭待封接过军权之后,便改变了军令。

时值寒冬,唐军士卒终日骑行马上,严冬朔风,身披重甲缓缓而行,粮草渐不继,兼之高原条件恶劣,人马相继冻病而死。

苏烈也再劝程咬金,说我们出师的目的是为了歼敌,这时反坐困自守,敌来必败,如此怯懦,如何立功?皇上虽换帅,可新帅未至,你就依然是主帅,这个时候怎么可能又密诏一前军总管发号施令?其中必然有诈,请下令把郭待封抓起来,飞奏皇上弄个清楚,或等李帅到达后由他处置。

可是程咬金却因为皇帝换帅的态度,由摇头拒绝了苏烈的建议。他根本没有半点怀疑这密旨的真实性!

在郭待封的率领下,唐军在茫茫青海高原上缓慢行军。

他们是茫然而又辛苦的行军,路上伤亡数千士卒。十二月,军队到达吐谷浑新汗控制下的一座城池,有数千吐谷浑人的城池打开城门出降,结果郭待封率军进城之后,却下达了屠城令。

本来已经降唐的数千吐谷浑人,全城被屠空。

而郭待封屠城的理由是这些人等我们离开后,肯定又会反叛,甚至还可能会从我们背后袭击我们,不如全部杀掉,夺其粮草资财,以犒赏将士,安稳军心。

苏定方认为不妥,本来之前因为过多杀人而被问罪,如今再屠城,那就罪加一等。

他说我们是来为国伐叛的,这样干我们自己倒成贼了。

可郭待封不听,依然下令屠城。

士卒将全城几千吐谷浑人屠杀一空,一个也没放过。事后,分其财给全军,还给了程咬金和苏烈一人一份最大的。苏烈不肯收,程咬金却收下了。

不久后,李道宗和薛万彻率领几千援军终于到达,交接了军权。

这个时候全军上下才知道,郭待封所谓的密旨根本子须乌有,他是假传秘旨,私夺军权。

这事情就闹大了。

郭待封被锁拿押往长安问罪,但程咬金和苏烈也一样不能免责。于是交接之后,也被送回长安。

现在皇帝和政事堂的宰相们都十分震怒,不说程咬金之前乱杀人被问罪,这次又糊涂的把军权交给了郭待封,导致唐军先是错失追杀败军的机会,然后又是纳降屠城,都是大罪。

如今有御史台官员弹劾,要论程咬金、苏烈、郭待封三人死罪。

“程苏郭三人已经抵达岐州,马上就要进京了。”长孙无忌跟李逍道,“听说政事堂的意见郭待封矫诏当死,程咬金逗留不进、杀降利财,减死免官。苏烈未受财物,但也有失职之罪,贬官三级。”

“那个老匹夫,都快七十岁了,想不到这还晚节不保,同是当年凌烟阁上功臣,真是让我蒙羞。”长孙无忌摇头道。

李逍倒是松了口气。

只是免死除官倒不怕,程咬金的资历毕竟摆在那里,虽没李绩和李道宗的名气大,可打仗也是把好手,又这么大年纪了,那可是吉祥物一样的存在,就算这次失职犯错,可罚过之后,用不了多久估计也会免罪的。

倒是这个郭待封还真是厉害啊,但李逍想来想去,觉得郭待封应当没那个本事敢矫诏夺权,他心里猜测估计还真会有这么一道密旨,但既然郭待封最后搞砸了,那么最后肯定得由他来背锅。

而如果真的只是背锅,那他肯定不会真的被处死的。

以程咬金的老辣,难道还真会轻易的被郭待封一个将军夺权?还是个后辈?肯定是郭待封出示了些什么凭证,比如密旨之类的。

但既然程咬金什么也没说,那他肯定也是在替皇帝背锅了。

数日后,郭待封三人被押入长安。

当天,有诏旨颁下。

郭待封本来矫诏当死,最后却只落个除职为民的处置。程咬金本来是免死夺官,最后则是降为岐州刺史。岐州刺史可是个很重要的位置,岐州就在长安之西,历来重要。

苏烈本来是贬官三级,但随后皇帝以苏烈从征西突厥之功,拜苏烈为左神策军大将军,封刑国公,并授其子苏庆节为武邑县公。

第424章 太子小跟班

傍晚时分。

李逍身着一袭白衫,身后跟着同是袭白袍的七岁太子李弘。

师生俩个既不坐车也没骑马,迈着步子走在长安的街上。

李逍步子迈的很大,走的也不慢,可年幼的太子迈着双短腿却能跟上步伐,亦步亦趋并不落下。

两双脚踩在白雪掩盖的街道上,发出不吱不吱的声音,留下一大一小的两行脚印子。

东宫的侍卫们不敢跟的太近,只能远远的吊着。

“程咬金真的是个杀人魔王吗?”太子一边跟着李逍一边问。

“你哪听来的?”

“好多人都这样说,他们说程咬金就是个杀人魔王,每次他带兵出征,起码要杀够一万人才会班师呢。”太子一脸认真的道。

李逍为程咬金默哀了一秒钟,这个老匹夫如今被人魔化了。现在长安城里到处流传着程咬金杀人的故事,甚至越传越离谱,还有人已经在传程咬金不但杀人还吃人,甚至有人说他就喜欢吃小孩子。

因此长安城里的妇人们现在吓那些喜欢哭闹不听话的孩子,都是说再哭程咬金来了。

据说效果还不错,能做到闻名止啼。

“耳听未必为实啊!”李逍在手里呵了口热气,然后在太子的冻冷的脸上搓了几把,为他带去一丝暖意。“其实程咬金将军是个很厉害的将士,拥有着足够传奇的一生,他老家在河南道的东郡,家里祖上都是小官,算是一地豪强地主吧,到他手里的时候,家里也有着千多亩地,日子还是过的不错的,要不是后来隋末时炀帝的乱政,他估计这一辈子也就是个乡下豪强地主吧!”

太子一脸不信。

“程咬金家里怎么可能是地主,不是说他家以前很穷很穷的吗?据说他父亲是南陈的大将,后来隋灭陈,于是他娘就带着他逃回了山东老家。他娘在那无亲无故的,就靠编竹器赚钱,然后程咬金却天生混,打小就各种胡混,他们家日子过的可惨了,后来程咬金就去贩了私盐·········”

李逍已经无语了,也不知道是哪个无良的说书人蹭老程的热度,见老程如今大火,于是便挖空心思在家闭门造车的编了一套评书。

但完全就是胡编乱造,比如说程咬金父亲以前是南陈的大将啊,还说程咬金家以前跟秦琼家是世交好友,程咬金跟秦琼小时就是顽伴好友啊,再后来又如何家败分离啊。

甚至后来说到程咬金小时成了个小混混泼皮无赖,最终成了一个私盐贩子云云。

“叫你喜欢瞎打听!”李逍很不客气的敲了太子一个板栗,“你平时怎么上的历史课的,隋书、陈书上有说过前朝禁过贩盐吗?你那位教史的先生不是教过你,隋以来,朝廷不禁盐、矿,任人开采贩运吗?你怎么就没好好记住呢?”

“可外面传的都是程咬金年轻时贩私盐,还被抓进了牢房呢。还说贩私盐最为赚钱呢!”

“那是隋以前,西汉起朝廷才实行盐铁专卖制度,但是到了隋朝后,就放开了这个专卖的政策,我大唐传承自隋,许多制度与隋一样,都是不禁私盐的。贩盐的利润呢,也没有你想的那么高,因为朝廷不专卖,人人可采可贩,只征少量的课税,于是盐价本身不高,自然用不着贩私盐,贩盐也不是什么暴利,贩盐更不会坐牢,以后好好听课读书,别把故事跟历史混淆了!”

“哦!”

太子点了点头,又忍不住道,“我们真要去看程咬金吗,可他在吐谷浑不是杀了好多人吗,我还听父皇骂过他老魔王呢,说他屠城杀了几千人,弄的跟吐谷浑可汗再无缓和的余地。”

“那并不是他下令他的。”

·········

程咬金回京之后并没有去岐州上任,一来如今是年底,马上是一年一度的正旦大朝,各地刺史也要入京朝集叙职,再一个,程咬金被授岐州刺史后没几天,朝廷又对他的官职做了调整。

程咬金被改授为羽林军大将军了。

之前他任过检校羽林军大将军,而这一次是实授。

或许是因为外面的谣言传说,程咬金最近这段时间没怎么出门,天天在家闭门思过。

当然,实际上程咬金是天天在家喝酒骂街。

这天又喝了点蓝溪酒坊送的六年珍藏白酒,性子起来,抄起把马槊在院子里舞的正起劲,一边舞还一边乱骂。

丝毫看不出这是个快七十岁的老家伙。

起码,皇太子李弘看到这就是传说中的吃人魔王程咬金的时候,是非常失望的,太普通了。

就是个糟老头子,还是个耍酒疯的糟老头子。

“卢公,别闪了腰,我带了蓝溪特贡,七年老窖,一起来喝两杯!”李逍牵着李弘的手站在廊下,冲着程咬金喊道。

程咬金扭头看了眼,见是李逍,还带着个孩子,一时也没发现这位就是尊贵的皇太子殿下,还以为是李逍的孩子呢。

老程收了马槊,笑哈哈的跳到檐下,一双大巴掌一掌又一掌的重重拍在李逍肩膀上,拍的李逍生疼。

“兔崽子,三年没见,你小子倒成太子少保了,都成国公了。老子这把老骨头,也出去转一圈,论功绩不比你小兔崽子小吧?我可是指挥二十万大军,灭掉了西突厥,就差没砍了贺鲁那老王八蛋的脑袋回来,结果呢,就因为在吐谷浑犯了点错,回来后什么功绩都没了,凭什么啊?”

李逍懒得理他的牢骚,自顾自的招呼着程家人搬来火炉炭盆烧烤架子,又让他们从厨房弄来鸡翅、香肠、羊肉、羊腰子、鸡卵等适合烤的食物。

程咬金见李逍不理他,便又转头打量起李弘来。

“嘿,你家小子长的也太快了点吧,我记得不是才三岁吗,怎么就这么高了,莫不是你小子以前在外面的私生子如今领回来了吧?”

太子不乐意了,来前他对程咬金还挺畏惧的,可见了人后觉得也就如此,这会还听他说自己是李逍的私生子,于是双手叉腰,竖眉怒喝,“程老匹夫,安敢欺孤!”

听到那个孤字出口,程咬金酒一下差不多全醒了。

普天之下,能有几个孩子能自称孤?

这还跟在李逍身边,又才六七岁的样子,这不是皇太子殿下又是哪个。

老程懊悔万分,一不小心倒又得罪了太子殿下了。

大唐的律法是规定,诸皇子见到宰相那是得下马行礼的,可那也仅限于皇子对宰相,一般官员不到宰相级别见到皇子,那是得主动行礼的。

而太子殿下,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除了对皇帝要行礼,对官员都不用行礼,除非是太子詹事李逍,那是他的老师。天地君亲师,李逍排在他父皇的后面。

而程咬金虽是羽林大将军,但既不是宰相,也不是太子老师,他当然不敢让太子给他行礼的,当下连忙向太子行礼道歉。

李逍扯了太子一下,“得了,咱们今天微服而来,卢公也不知你身份,不知不怪。”

李弘倒也算大肚,闻言便亲自去扶了下程咬金。

“卢公,你也别拘礼,今天我呢就是带了个学生来你这瞧瞧你老,顺便找你一起烤几个羊腰子几对鸡翅膀吃,再瞧瞧这雪景还有你家的腊梅的。”

“哦哦哦。”老程红着脸,呼着酒气只是点头,倒是不敢再胡言乱语了。

“老师,我给你打下手。”李弘一听烤鸡翅就忍不住想流口水了,哪里还顾得着程咬金。

第 2425章 天下粮仓

炭火燃起。

李逍站在烧烤架前,从太子的手里接过一串串腌制好的腰子放上去烤。老程则站在一旁观摩,他只会吃不会烤。

倒是年幼的太子已经深得了李逍的几分真传,每次李逍烧烤都会让太子打下手,他可没有觉得太子尊贵的不能自己动手烧烤的地步,反而觉得这样适当的锻炼会更好。

太子不负所望,很快就近墨者黑,跟着李逍成了一个小吃货,而且慢慢的还向着一个优秀的厨子进步着。

一把羊腰子烤熟,李逍便走到一旁石桌边坐下,招呼着老程一起撸腰子喝酒。

“别烤的太老。”李逍让太子接他的班继续烤串,自己先过瘾去了。

“嗯,放心吧,师傅。”太子一手拿着串腰子边往嘴里塞一边回应着,烤串可是很有意思的,他很乐意为师傅代劳。

老程握着串腰子,有些目瞪口呆。

“你小子居然这样使唤太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怎么了?太子是我学生,我让学生烤几串肉又怎么了?再说了,这也是我授课的内容之一,为的是更好的锻炼太子,总不能让太子跟许多纨绔一样,长大了连韭菜和麦苗都分不清楚吧?”

“你小子总是这样。”老程摇头叹息,这方面他是自愧不如的。

“今天怎么想起来我府上来了?现在我老程可是不受人待见。”

李逍咬住一串腰子,右手一抽,签子上的腰子便尽数入了口。

味道鲜美,不老不嫩刚刚好。

“还是长安的羊腰子最地道,在安东道可尝不到这么好味道的腰子。”

“确实挺好吃的,你小子都是宫保了,可对吃却是始终不忘啊。”

“民以食为天嘛,谁又能离的了吃的?军队离不开吃的,没有粮草就会三军崩溃。国家也离不开粮食,没有粮食,天下就将大乱。粮,其实是天下安稳的第一要素。”李逍说的是大实话,毕竟这个时代还是比较落后的古典农业时代,吃饱饭始终都是排在第一位的。

百姓的第一追求就是能够一直有口饱饭吃,而坐天下的皇帝和管天下的官员们,一直的目标也就是能够喂饱天下人的嘴,这样就不会有人造反了。

‘要说这个,你李三郎可是大功臣,你知道现在民间有多少人给你立祠塑像吗?’

自李逍献祥瑞玉米后,这几年朝廷也是不遗余力的在推广玉米种植,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从帝国的腹心,到王朝的边陲,到处都在播种玉米。

朝廷中央设立了玉米监,各州县也还派有玉米农官负责传授技术和推广种植。

“了不得啊,这玉米。据我所知道的户部报告说,有玉米轮种的地比没有玉米轮种的地,要多出两成的收获。仅此一项,我大唐一年就要多收无数粮食了。”

李逍也知道这个报告,这个报告还是比较准确的。

在贞观末年,大唐有耕地四百万顷左右,而到如今,朝廷官方登记的耕地面积为六百万顷。

增加了二百万顷,十年时间,这个数字有些夸张。但是因为这里面有新征服的百济、新罗,有新征服的西域之地,再加上贞观时击败东突厥,把阴山南的河套之地彻底掌握,增加屯田垦荒,这些年确实增加了大量的土地。

六百万顷的耕地,数量不少。

不过唐朝一亩只折合后世大约零点八亩左右,真算起来也才四亿多亩,比起后世的十八亿亩耕地,还是差的多。

可是对于现在总人口才不到七百万户的大唐来说,这个耕地数量还是不少的,但考虑到这个时代的亩产量低,实际的粮食产量也确实不多。

“你知道今年大唐的玉米种植总量达到了多少吗?”程咬金问。

“总耕地的两成。”李逍笑着答道,他对这个知道的很清楚,也很关注。

如今的玉米种植总面积达到了总耕地面积的两成,看似好像还不多,但却已经是个极限了,毕竟这才五年时间而已,能做到已经非常不易。

两成,其中一成,约六十万顷玉米,是以前无法种植麦稻等主作物的山坡旱地荒地等,如今种植玉米,等于上直接新增加了粮食产量。这些地缺水少肥,算是贫地,以前种不了什么,如今种玉米,虽然产量也不算高,可却也能达到亩产一石左右,六十万顷,那就是六千万石,这虽只是个大概数字,可也足够惊呆无数人了。

要知道,这可几乎完全是新增出来的产量啊。

再加上原来的五百万顷地,其中有百分之十左右套种玉米,产量增加百分之十,这意味着有又有五十万顷地种了玉米,每亩地只算增产一成,这些地因为是套种,所以普遍能达到两石左右,增加一成,等于增加了两斗一亩。

这又是增加了一千万石的产出。

如今一年,仅因为推广了玉米,大唐的粮食就能多收七千万石,虽然这七千万不是朝廷的租赋,可百姓粮足,朝廷自然也仓丰。

“今年夏粮和秋粮的征收,多地都是异常的顺利,朝廷允许百姓缴玉米折租,大家都很高兴,交粮踊跃,处处粮仓满满啊。”

这些李逍也是深有同感,他在安东道三年,也是大力的推广玉米和棉花的种植,玉米种植让安东的粮食产量大增,成为了大唐的东海粮仓,而棉花种植,也让棉布成了安东的特产,安东棉布物美价廉,深受大唐百姓喜欢。

尤其是棉花做成棉被、棉袄、棉鞋等最为抗寒,更是深得平民百姓的喜欢,连兵部都大量为军队采购,特别受到北方边军将士们的喜欢。

毕竟普通的军士和百姓们,可没有贵人那样的条件可以用皮毛御寒,而原来的丝绵价格贵不说,御寒效果还差,怎么能及棉花的好呢。

“要是之前我西征军有充足的棉衣棉鞋,那在吐谷浑也不会冻死那么多人了,几千英勇的大唐将士啊,没有死在于敌人的对阵之中,却白白被冻死冻伤了。”

说到这里,老程长叹一声,端起酒杯,将杯中的二两白酒一口饮尽。

“听说因为那事,现在政事堂已经决定给北方所有边军,都配备棉衣棉鞋棉毯棉被。”李逍安慰程咬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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