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望张爱玲 - xp1024.com
《西望张爱玲》


第一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第一节

我在雾里行走,追逐着张爱玲的脚步。我的灵魂行走在天上,行走在二十年代的上海。我拨开那迷雾,从云的罅隙俯视那庭院,闻到幽微的花香,听到一个女孩子清泠的读书声。

这是1928年的上海,小小的张爱玲,那时还叫做张瑛,她拉着她弟弟的手,坐在院子的花树下读书——我愿意它是桃花,因为喜欢胡某人的那句“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它静”;至于书么,或许便是罢,那是她反反复复读了一辈子的书,她说过第一次读是八岁。

她们抱着母亲从英国寄来的玩具,男孩子还戴着那舶来品的草帽,两个孩子,一个八岁,一个七岁,在一树桃花下扬起纯真童稚的脸,宛如天使。

我心动地聆听。

——如果上帝在这个时候的天空经过,大概也会驻足倾听。

她没有她弟弟美,神情也略显呆滞,没有弟弟那种讨巧的乖甜。可是她的声音抑扬顿挫,有着对文字天生的感知力与领悟力,渗透了灵性。

弟弟张子静多少有些不专心,是在惦记保姆张干为他预备了什么样的晚饭,也是在想妈妈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他已经想不起母亲的模样,甚至想不起“母亲”这个词所代表的具体含义——但总归是一个好词,是一件好事,不然不会一大家子人这样兴头头地回到上海来,接驾一样地等待母亲的归国。

连下人们都较从前勤快些,因为知道她们的女主人就要回来,小瑛的保姆何干,和子静的保姆张干,早早地就替两姐弟预备下了见面那天穿的衣裳,连被褥也都拿了出来晾着。满院子拉着长杆短杆,晒着金丝银线的绫罗绸缎,发散着太阳的香气,有种蓬勃富足的喜庆劲儿。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会清楚地感觉到太阳的光,是纤细热烈的一条条。

天津家里的一切都成了过去——挥之不散的鸦片香,父亲和姨奶奶的吵闹,亲戚们关于小公馆的种种议论和鄙夷的眼神……这一切都扔在天津了,隔着一个海洋扔得远远的。他们从天津来上海时,轮船一路经过绿的海黑的海,走了好远好久,把不快乐不光明都丢在了海那边,怎么也追不上来的了。

从天津到上海,命运在这里转了一个弯儿,似乎是在向好里转,至少一度是这样充满着好转的希望的。

人总是喜欢新鲜的。有变化总是好的。等到母亲回来,一切还会变得更好。

弟弟忽闪着他的长睫毛大眼睛,打断姐姐的朗读,不知道第几百次地问:“妈妈长得好看吗?”

“你又不是没见过。”姐姐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弟弟,“妈妈走的时候,你也有三岁了,一点都不记得?”

她可是记得很清楚的。记得母亲上船那天伏在竹床上痛哭时耸动的肩,记得她穿的绿衣绿裙上钉有抽搐发光的小片子,她躺在那里像船舱的玻璃上反映的海,绿色的小薄片一闪一闪,是海洋的无穷尽的颠簸悲恸。那汪洋的绿色看久了眼睛会盲,想忘也忘不了。

那一年,她四岁。

一个早慧的儿童多半是不快乐的。敏感,仿佛总是与伤感孪生。

母亲给她拍过许多照片,照片里的她大多不笑,圆头圆脑,有着怀疑一切的目光。惟一笑得很灿烂的一张,便被母亲很用心地着了色。

照片上的她生得面团团的,穿着蓝绿色薄绸的衣裳,有着薄薄的红唇——然而她明明记得,那是一件t字形白绸领的淡蓝色衣裳,印着一蓬蓬的白雾——蓝绿是母亲后来的着色,那是母亲的蓝绿色时期。

隔了许多许多年之后,她也会清楚地记着,那是一个北国的阴天下午,相当幽暗,母亲把一张小书桌亮搁在装着玻璃窗的狭窄的小洋台上,很用心地替这张照片上色。杂乱的桌面上有黑铁水彩画颜料盒,细瘦的黑铁管毛笔,一杯澄净若无的水——她记得这样清楚,因为是记忆里难得的母爱珍藏。

母亲是时髦的,也是美丽的,总是不大容易高兴。早晨,何干抱了小瑛到她的四脚大铜床上,她总是显出微微愕然的样子,似乎一时想不起这个小小孩童是从哪里来的,她忍耐地看着那孩子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不知所云地背唐诗,要想好一会儿才可以慢慢醒来——仿佛灵魂悠游在天上,看见自己的肉身在俗世,多少有些不舍得,只得无奈地还了魂——她于是显出一点高兴来,认真地教女儿认字块,背唐诗,认两个字之后,就给她吃两块绿豆糕。

——关于母亲的记忆,统统和“绿”有关。

“你还记得绿豆糕吗?”小瑛循循善诱地提醒,“妈妈每次给我两块绿豆糕,我总是分一块给你。”

“我要吃绿豆糕。”子静的心思立刻转开去,但是哗一下又改变了主意,“不,我更喜欢松子糖。”

他说着,嘴角露出甜美的笑容来,仿佛已经吃到了松子糖。

那是把松子仁舂成粉,再搀入冰糖屑做成的糖。他真是喜欢,仿佛生活的甜蜜全都浓缩在那里,落实在那里。小时候,为着他体弱多病,得扣着吃,人们曾经尝试在松子糖里加了黄连汁喂给他,使他断念,他大哭,把只拳头完全塞在嘴里去,仍然要。于是他们又在拳头上搽了黄连汁,他吮着拳头,哭得更惨了——要想吃到香甜的松子糖,便要同时接受奇苦的黄连汁,这是他自小接受到的关于人生真味的最直接的教育。

然而这么多年来,他仍是不改初衷。

“我想吃松子糖。”他再一次声明,很认真地声明。

“那你去找张干要好了。”小瑛终于不耐烦了,扔下弟弟,自己去阳台上找父亲。

父亲独自坐在阳台上,头上搭一块湿手巾,两眼直视,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也许是在想象未来,也许是在面向死亡——因为打了过度的吗啡针,他已经离死很近了,才只三十二岁,可是竟有了暮气沉沉的况味。

小瑛站在阳台门口,试探地叫一声:“二叔。”

因为大伯父没有女儿,她从小在口头上被过继给了大伯,所以一直喊自己的亲生父母做“二叔”、“二婶”。她弟弟很羡慕她可以有这么特殊的称谓,于是她又跟着弟弟喊伯父母“大爷”、“大妈”,并不叫“爸爸”、“妈妈”。这仿佛是一个预言——她的字典里没有“爸爸”“妈妈”,所以注定了一辈子不能体味正常的天伦之爱。

被喊作“二叔”的张廷重缓缓地回过头,看见女儿,僵滞的脸上显露出一丝欢喜,问:“做什么?你弟弟呢?”

“他饿了,找张干要吃的去了。”小瑛凑近一些,“二叔在看什么?”

张廷重摇摇头,却反问:“你想妈妈吗?”

“不知道。”小瑛老老实实地回答。在她心目中,“妈妈”或者说“二婶”像一个符号多过像一个人,是高贵神秘而又遥不可及的,是每年家人要她拍了照片远寄重洋的接收人,也是逢年过节常常往中国邮寄礼物的投递人——因为父亲娶了姨太太,又抽上鸦片,她借口小姑子出国留学需要女伴监护,一同去了英国。一去四年。从那时起,人们便在等她回来,把等待当作生命中的第一件大事,来上海后,更是每天从早到晚谈论最多的话题便是“太太要回来了”。她隐隐地欢喜,可是想到那位高贵而辽远的母亲真地要回来,要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不是一张照片,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又多少有点奇怪而不自在。

小瑛问父亲:“二婶是不是真的就要回来了?”

“她回来,也可能还是会走的。”父亲答非所问,又叹了一口气,不知是对自己还是对妻子叹气。

是他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去求妻子回来的,直到他答应戒烟,又撵走了姨太太,她才终于肯答应。他当然高兴,可是多少也会觉得挫败,而且他对自己以后是不是真的可以戒掉烟瘾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鸦片是好东西,任凭再大的烦恼再多的痛苦,一个烟泡滚几滚,自然百病全消,万虑齐除。家势一代不如一代,世道一时不如一时,景况一年比一年更不如意——若再没了鸦片,还能叫日子吗?

每个人都有些戒不掉的嗜好吧?人总得有个念心儿,才会觉得活着的好。他的瘾是鸦片,小瑛的是书,子静是松子糖,妻子黄逸梵呢?大概是上学吧。

说起来逸梵真是旧时代意义上标准的大家闺秀,还从小缠足呢。像张家这样曾经显赫的大家族在民国后也都不讲究那些了,妹妹张茂渊也是一双天足,逸梵却是三寸金莲。但就是这样一个娴静的淑女,竟然一双小脚跨洋越海,跑到英国留学去了,听说和茂渊两个跑到阿尔卑斯山滑雪,还滑得不赖呢——就这样子一天天地飞远,从他的身边飞离了去,从他的家庭飞离了去,他们渐渐活在两个世界里。

记得当年结婚的时候,他们都还只有十九岁,金童玉女,一对璧人。男的风流潇洒,女的清秀恬美,又都是名门后裔,旗鼓相当,端的惹人艳羡。那时候花前月下,他们都曾庆幸自己得到了传说中的金玉良缘,远远好过他们的祖辈。

——张廷重的父亲是前清名将张佩纶,母亲是李鸿章的小女儿李菊耦,他们俩年龄相差了整整十八岁,而且都不算长寿。张茂渊就曾很不孝地非议过自己的姥爷,说:“这老爷爷也真是——两个女儿一个嫁给比她大二十来岁的做填房,一个嫁给比她小六岁的,一辈子都嫌她老。”

——黄逸梵的背景没有张廷重那么辉煌阔大,然而也是名门闺秀——清末南京长江水师提督黄军门的女儿。她母亲是农家女,嫁与将门之子作妾,平等自由那是谈不到的,而且也是短寿,夫妻两个都只活到二十几岁,孩子由嫡母带大。

按说这样背景相近、年龄相仿的两个人结为夫妻,那是没有什么不满足的了。事实上,新婚时他们的确也曾快乐,也曾恩爱,也曾甜蜜和美过,然而后来,究竟是怎么走到如今这一步的呢?

大抵是从他吸鸦片、捧戏子、养姨太太开始的。

张廷重再叹了一口气,眼睛微微眯起,看得更加深远了。

这一次,他望见的是过去。

第一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第二节

李鸿章,这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在朝四十余年,官至文学殿太学士,死后大清朝廷赐封谥号“李文忠公”。因为曾代表清廷与侵华各国先后签订马关条约、中俄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历史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即使盖棺亦未能定论——然而这都交由历史教科书去出尔反尔罢,我要在这里讨论的只是血统。

血统是一种神秘的东西,说它有,什么也看不见;说它没有,它却是的的确确流淌在一代又一代人的血管里,随着新生命的来与去而周转不息。

张爱玲在《对照记》里提到祖父母的时候,曾写道:

“我没赶上看见他们,所以跟他们的关系仅只是属于彼此,一种沉默的无条件的支持,看似无用,无效,却是我最需要的。他们只静静地躺在我的血液里,等我死的时候再死一次。我爱他们。”

可以爱自己的祖先,并以他们为豪是一种幸运。

很多人巴不得清洗自己的历史,很多人发了财便要请枪手替自己杜撰经历,很多人因为“我们祖上也曾富过”而一生郁郁,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历史遗留问题”而蹉跎终生……祖先,是我们固有的历史,是我们的来处,是今昔何夕我为何人的一种论述,它使我们在这世上不孤立,不虚无,而有根有据,如影随形。

当“我”走在这世上,我不是破空而来突然而去的,我的身后站着历朝历代的祖先,他们躺在我的血管里借我的眼睛来看世界,借我的脚步行走,借我的头脑思考,借我的生命再活一次,再死一回。

即使不是每一颗西瓜种子播下去都一定能结出最大最甜美的西瓜,但是豆角种子播下去却一定结不出西瓜来——这便是血统。

张爱玲的血统无疑是高贵的。她在成名之后,曾一度犹豫过是否要借此出身来为自己的新书做宣传,并且因此“劣迹”而一再被人攻击虚荣——然而她为什么不可以虚荣?她是贵族的女儿,并不是神的女儿,她有她的人性。而人性的根本就是虚荣。这大概便是张爱玲即使因为声明贵族血统很吃了一点苦头,并为此沉默多年,然而在死前的最后著作《对照记》里却再一次大胆地讲出自己的出身,并大声宣布“我爱他们”的缘故。

好吧,让我们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再沏一壶茉莉香片,尖着嘴轻轻吹开那浮沫,在茶烟缭绕中,开始聊聊这一段关于血统的闲话罢——

传说中的张佩纶仪容潇洒,能言善辩,颇有名士之风。直隶丰润人,出身于士大夫之家,中举人,点进士,从翰林院的庶吉士进至侍读,后升署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是清末“清流派”的中坚人物,常与一些文人学士们抨击时弊,纠弹官吏,往往一疏上闻,四方传诵。闲时狎妓纵酒,风月无边,尤其喜着竹布长衫,风流倜傥,招摇过市,一时引得京都士大夫争相效仿,几至竹布长衫畅销京都之势。

1884年中法战争期间,张佩纶被派福建会办海防,曾眼见福建海防空虚而向南洋和北洋呼吁船只,但未获理睬。七月三日,法舰突然发动袭击,进犯中国南部沿海,中国军舰连同生产这些军舰的福州船政局顷刻间烟消云散,张佩纶上中岐山观战,亲眼目睹了炮弹横飞、水幕冲天的悲壮场面,自知罪无可绾,心灰意冷。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马尾战事”。

事后,张佩纶被革职充军,流放边塞张家口。其间作《管子注》二十四卷,《庄子古义》十卷。光绪十四年(1888年)期满释归,因与李鸿章是世交,遂得收留为幕僚,协办文书,掌理重要文件,并因此认识李鸿章之女李菊耦。那年张佩纶已经41岁,两年前刚死了原配,又是个刚释放的囚犯;而李菊耦只有23岁,且素有才名,嫁与张佩纶做续弦是委屈了——这家的女孩子总是与层次比自己低的男人结缘,也是宿命。

里形容李菊耦“眉长而略弯,目秀而不媚,鼻悬玉准,齿列编贝”;“貌比威、施,才同班、左,贤如鲍、孟,巧夺灵、芸,威毅伯(即李鸿章)爱之如明珠,左右不离”。说李鸿章的夫人赵继莲为了他要把这个才貌双全、德能兼备的女儿许给一个相差19岁的“囚犯”做继室,不禁大怒,骂李鸿章是“老糊涂虫”,又哭又闹,却到底拗不过。

结婚后,张佩纶自誓闭户读书,对李鸿章的政治、外交各方面“断不置喙”,只与娇妻每日诗酒唱随,烹茶作赋。李鸿章为了爱女,在南京大中桥襄府巷给他们买了一所巨宅,是康熙年间一个征藩有功的靖逆侯张勇的旧宅,深府大院,花木竞秀,颇为幽静。张佩纶与李菊耦便是在那里生下了一子一女,子即张廷重,女即张茂渊。

在张佩纶所著《涧中日记》里,时有“午后与内人论诗良久”、“雨中与菊耦闲谈,日思塞上急雹枯坐时不禁心怃然”、“合肥晏客以家酿与余、菊耦小酌,月影清圆,花香摇曳,酒亦微醺矣”之类风花雪月的句子,伉俪情深,跃然纸上。即使妻子“小有不适”,亦可谓小病是福,两人“煮药,煮茶,赌棋,读画,聊以遣兴。”很有点赵明诚与李清照的意味。

他们甚至还合作过一部武侠小说叫《紫绡记》,书中侠女紫绡是个文武双全的大家闺秀,文中常常只称作“小姐”而不提名字——他们的进步使得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走出深宅大院的奇女子,然而他们的保守却又使得一支笔缄默地不肯轻言千金闺秀的芳名——大家族的不彻底由此可见一斑,即使是在最荒诞的想象和杜撰里也仍旧是“非礼勿言”的。

《对照记》里有张佩纶与李菊耦的照片,我未能看得出张佩纶有多么“风流倜傥”,却着实惊艳于李菊耦的娴静恬美,人们一直形容张爱玲是“临水照花人”,然而李菊耦神情中的那一种静默温婉才真正称得上“临水照花”。且她也的确是个惜花人,一听说桃花或是杏花开了,便扶着女佣的肩膀去看——家里没有婢女,因为反对贩买人口,这也足可见出二人的进步;藤萝花开的时候,她会让佣人将花搀在面糊里做饼,有种清甜淡远的花香;张佩纶笔记中曾记载她饮茶之道:“蓄荷叶上露珠一瓮,以洞庭湖雨前沦之,叶香茗色汤法露英四美具矣”,像不像里煮雪烹茶的妙玉?

然而一个女人的心若不静,便招外祸;心太静了,却又不容易尽享俗世的福份。张佩纶1903年逝于南京,享年55岁。那时幼子张廷重只有七岁,女儿张茂渊才两岁。李菊耦不足四十便早早地守了寡,“碧海青天夜夜心”的滋味,许是只有自己晓得。

她一直坚持不买丫头,只雇佣三十五岁以上的老妈子。除了为尊重人权外,也是担心年轻丫头跟男佣人打情骂俏,玷辱门声。她相信只有过了三十五岁才可以心如止水,安于清寂。

安静与孤清,不知道是不是同高贵与叛逆一样,也是流淌在血液里,祖先留传给张爱玲的一份不可拒收的礼物?

张廷重未能继承他父亲的仕途经济,却把他那种名士风流发挥得淋漓尽致,并且渐渐走到了歧路上——不论时日是怎么样的拮据也好,他管自捧戏子、吸大烟、逛赌城、玩汽车,直至瞒着家人在外面养了姨奶奶……

然而也许他也有他的苦衷。父亲去逝的时候,他才只有七岁,妹妹张茂渊两岁。李菊耦把所有期望都放在这个儿子的身上,母兼父职,教子甚严。就如李纨课子一样,严守着诗书传家的理统,望子成龙,亲自督促儿子背书,背不出就打,就罚跪。她对儿女的管教非常严,也算得上文明,曾对佣人何干说:“我最恨两樁事:一个是吃鸦片,一个是裹小脚。”然而,她管得住自己生前不给女儿张茂渊裹小脚,却管不了自己死后儿子张廷重吃了半生鸦片烟。

张廷重空学了一肚子的诗书八股,长大后却全派不上用场。中国是早在1905年便废除了科举制度的,李鸿章与张佩纶的时代早就成了历史,四书五经换不来钟鸣鼎食,就只好在茶余饭后消消食罢了。张爱玲在《对照记》中回忆道:

“我父亲一辈子绕室吟哦,背诵如流,滔滔不绝一气到底。末了拖长腔一唱三叹地做结。沉默着走了没一两丈远,又开始背另一篇。听不出是古文时文还是奏折,但是似乎没有重复的。我听着觉得辛酸,因为毫无用处。

他吃完饭马上站起来踱步,老女佣称为‘走趟子’,家传的助消化的好习惯,李鸿章在军中也都照做不误的。他一面大踱一面朗诵,回房也仍旧继续‘走趟子’,像笼中兽,永远沿着铁槛儿圈子巡行,背书背得川流不息,不舍昼夜——抽大烟的人睡得很晚。”

张廷重多的就是这些“毫无用处”的学问,这怎能不教他惆怅迷惘。他在滔滔不绝地背诵着那些古文奏章的时候,仿佛重现了他的少年时代,重现了母亲慈爱而严肃的教诲,重现了曾经做过多年的科举取士的美梦。

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来不及了,一切都成了泡影。而救他的,安慰他的,惟有鸦片罢了。

张廷重是在母亲去世三年后结的婚,娶的是清末首任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孙女,广西盐法道黄宗炎的女儿黄素琼(后来改名黄逸梵)。

素琼是美的,身段窈窕,体态轻盈,高鼻深目,专注凝视时总有一种脉脉的幽情,薄嘴唇,有一点像外国人,头发不大黑,肤色也不白,然而周身有一种罗曼谛克的气质,佻脱灵动。脾气也是像外国人,虽然缠着一双小脚,却推崇西式教育。还拜了师父学油画,跟徐悲鸿、蒋碧薇这些个社会名流都很熟识的。

这样的女子,是无法想象她会安静地坐在一个满清遗少家里做少奶奶的。然而他丈夫的家里就只有这些:姨太太,戏子,吗啡,赌具,裹小脚的老妈子,终日不散的鸦片烟,还有无事闲坐打秋风的烟客……这些都是他生活里不可或缺的道具。她一天比一天更无法忍受丈夫的浪荡与颓唐,也一天比一天更向往国外的自由与文明。

张廷重也并不拒绝那“文明”,然而他的取舍却与妻子有不同的选择,他喜欢吃国外进口的芦荀罐头,各种新式的汽车,也看翻译小说,比如萧伯纳的《心碎的屋》,他还给自己取了个时髦的洋名字叫“提摩太·C·张”,可是他的精神生活却又完全是清贵遗风——他尽得了他父亲的风流,却未能拥有父亲的才情,更没有父亲的温柔。他与妻子的争吵日益升级,终至不可调和。

在女儿小瑛四岁那年,更名黄逸梵的黄素琼终于借口陪小姑子张茂渊出洋留学而远走高飞了。

一飞,便是四年。

张爱玲小的时候,原也赶得上看见了一点点浮华世家的遗风流韵,但多是些颓废的事物——锈迹斑斓的古董,华而不实的银器家什,几代流传的整套漆木家具,红木嵌大理石的太师椅,水印木刻的信笺,线装的绝版书籍,当然,还有终日烟雾不散的烟榻与烟灯。

总是在半明不昧的午后,她站在她父亲的烟榻下,嗫嚅地小声地提出她的要求。而父亲,也多半是半醉不醒地,带搭不理地回着她的话。使她感觉,进到父亲的烟间一刻,好似游了一回太虚幻境,再出来时,恍如隔世。

亲戚里有位被称为“三大爷”的老人,曾经中过举的。小瑛每次去,总见他永恒地坐在藤躺椅上,就像长在那里似的,瓜皮小帽,一层层的衣裳,翻出的旧锦缎内衣领子跟胡须是一色的黄白,并且永远重复同一个问题:“认了多少字啦?”再就是:“背个诗我听。”“再背个。”每次听到“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就流泪。

还有,初回上海时,赶上伯父六十大庆,有四大名旦的盛大堂会,十分风光……

这一些,都是伤感的,却也是富贵的,带着没落家族特有的沉香。

后来,那大家族的缩影一再地出现在张爱玲的笔下,、、《花凋》、、《创世纪》……到处都可以寻到那黯绿斑斓的痕迹。

自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第一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第三节

我的灵魂徘徊在1928年的天空,看到一个辉煌而动乱的年代。

那一年,奉系张作霖在军阀混战中失利,从北京撤回东北途中,于皇姑屯车站被日本关东军预先埋设的炸弹炸死;张学良“东北易帜”,以示由国民政府统一中国;那一年,林徽音下嫁梁思成,于加拿大欢宴宾客;女画家张玉良旅法归来,在上海举办个人画展,引起轰动;那一年,上海大光明戏院由美商投资建成,首映美国影片《笑声鸳影》,还请了梅兰芳、包天笑、严独鹤等揭幕;那一年,北京的文化中心地位在经济和战乱的影响下渐渐式微,大批文化名人从北京来到上海,文学巨匠鲁迅亦偕同妻子许广平在虹口安下家来;年轻的刘呐鸥从日本回到上海,与施蛰存、戴望舒合办了一份杂志叫《无轨电车》;那一年,政府公布上海市总人口数为2717,000人,其中外侨人数47,000人,上海位居世界第六大都市;那一年,张爱玲还不叫张爱玲,父亲张廷重刚辞了姨太太,带同全家南下,从天津到上海,迎接妻子回国。

黄逸梵回来了,张廷重搬走了——搬去了医院戒毒——家里突然宽阔起来,明亮起来,也热闹起来,多了许多优雅雍容的客人,多了许多诸如钢琴、油画这些新的摆设,多了许多歌声与笑声。

当黄逸梵和一位胖阿姨并肩坐在钢琴凳上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时,小瑛笑得打跌,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她是真心快乐,好像从记事以来,这是第一次真正的快乐。因此很多年后都还很清楚地记得。记得姑姑手腕上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记得琴上的玻璃瓶里开着花,有香味一阵阵传来。

家里的一切都是美的巅峰,蓝椅套配着旧的玫瑰红地毯,其实是不甚谐和的,然而她由衷地喜欢,连带的也喜欢英国,因为英格兰三个字代表着母亲的来处,并使她联想起蓝天下的小红房子。虽然母亲一再告诉她英国是常常下雨的,然而她没法矫正那固执的印象,坚信英格兰暖丽如春。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姑姑每天都要练习钢琴……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啦啦啦啦’吊嗓子。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张爱玲《谈音乐》)

“家”的意义变得明媚而具体,意味着花园洋房、有狗、有花、有童话书、有蕴藉华美的来客、和不时响起的琴声笑声。

一个早慧而敏感的孩子,总是不快乐的时候居多;因此快乐就显得格外珍稀,每一次都要铭记。

小瑛是如此贪婪而紧张地收集着有关母亲与快乐的回忆,她开始比较像一个正常的得人宠爱的好孩子那般乖巧起来,学英文,弹钢琴,同母亲一起去看电影或是听音乐会,母亲告诉她不要出声,她便端坐着一动不动,完全是一个西式淑女的风范;闲时牵着母亲的手在花园里散步,讨论英国与法国的天空有什么不同,也是西式的浪漫;便连感伤也是西式的优裕——看到书里夹的一朵花,听母亲说起它的历史,她便像一个淑女那样落下泪来。使得母亲向弟弟夸奖说:“你看,姊姊可不是为了吃不到糖而哭的。”

是了,有母亲的好处,还有一项就是可以得到母亲的夸奖——有什么样的礼物是比一句真诚有爱心的赞美的话更难能可贵的呢?而又有什么样的赞美是比来自母亲的更令人觉得温暖而幸福的?

母亲甚至允许她自己挑选房间和书房的颜色,这真是生平第一次的“人权”。她与弟弟并头坐着看颜色样本簿子,心里患得患失,又怕弟弟一反常态地发表起意见来与自己相左,又怕挑拣的颜色不合母亲的意被否决,又怕工人们知道是一个小孩子的意见而不予照办——然而到最后竟都落了实,她和弟弟有了橙红的卧室与孔雀蓝的书房,就跟做梦一样,是神仙生活在自制的世界里。

小孩子的意见能得到大人重视是最快乐的事,她于是多年之后都还念念不忘一件餐桌上的小事。那天,家里吃鸡汤,她只喝了一口,便宣布:“有药味,怪味道。”大家都不理会,独有母亲却不放心地叫人去问厨子,果然说是这只鸡已经买了两三天,养在院子里,因为看它有点垂头丧气,怕它有病,就给它吃了“二天油”。

众人都做出恍然的表情,并且惊讶地看着这孩子,母亲虽然并没有说什么,可是她已经很骄傲,把头埋得低低地扒饭,可是身下飘飘然地好像要飞起来——因为母亲重视她的话,因为她的话是正确的,她是水晶球里的预言家。

第一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第四节

如果日子可以一直这样地下去,那么这世上就会多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或许会少一位深刻的作家。

真不知道黄逸梵与张廷重的离婚是一件幸事还是不幸。

在张廷重从医院回来不久,便又重新抽上了鸦片。

戒不了。因为他的心魔不死,烟瘾也不死。

他的心魔有很多个形象,就如绳子的许多个结——怀才不遇自然是其中盘得最大系得最紧历史也最悠久的一个,悠久得都有点陈旧了,有一点磨损,发黑,面目模糊起来,甚至发出腐烂的气味,解开已经几乎不可能,斩断了还差不多;对于妻子的矛盾的情感是旧结之上加了新结,关于鸦片与姨太太,关于中西方的教育思想,关于审美追求,横横竖竖,重重叠叠,简直成了麻团,剪不断理还乱。

有一个美丽而聪慧的妻子是男人的福份,但是倘若这慧而美的妻子同时还个性刚硬原则分明,而那个性与原则又与丈夫的主张格格不入南辕北辙,那便是婚姻的冤孽了。

不幸黄逸梵与张廷重夫妻便是这种状况。留洋归来的逸梵比从前更加美丽、更加时髦、也更加聪敏有主见了。她穿着华丽的欧洲服装,洒着香水,说着英文,笑容明媚,谈吐风趣,走到哪里,哪里的阳光便灿烂起来,所有的人都像是花朵向着太阳那样仰起脸来注视她,追随她。这真叫做丈夫的充满了危机感——他看着她,怎么也不能确信这美丽的天使一样的女子是属于自己的。

天使是长着翅膀的,她们随时都会飞走。黄逸梵也是随时可能飞走的。

有什么办法可以系住天使的翅膀,让她脚踏实地甚或画地为牢,再也不会飞走了呢?

张廷重想出了一个很笨的方法,真的很笨,可是在大家族里长大的他,却很迷信这方法管用——那就是金钱约束——他就是被他兄长用钱约束了许多年不得自由的。

母亲过世时,张廷重只有十六岁,在结婚前未能自立门户,两兄妹一直依傍着同父异母的兄嫂生活,被苛扣得很紧。这使他一旦有了金钱的支配权后,立刻便挥霍无度起来。仿佛一棵被盆栽的梅花,扭曲拗折多年成了“病梅”,一旦打破花盆重新栽在土里,也很难长成可造之材,而多半只会长疯了。

大家族里的人性向来是凉薄的。完全的无产阶级是无所顾忌的,而真正富有到不知金钱为何物的巨富也实在少见,这世上多的是略微有那么一点点便多出许多舍不得的小眉小眼——怎么才能把那“一点点”弄到手,是大家族的每一个成员不舍昼夜要操心挂虑的,可以此重新安排自己的角色与位置。

大家族里的亲戚太多了,兄弟姐妹也多,同父同母的,同父异母的,异父母而同一个爷爷的,异父母而同一个爷爷却不同奶奶的,每一个和每一个也只差一点点,这“一点点”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渐渐发展至对所有的亲疏远近都可以忽略不计,直至泯灭亲情——探春和贾环的关系便远不如同宝玉亲,尽管他们才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弟。

在大家族里,血脉的亲疏并不是最重要的,资产和权位才是关键,也是族里掌权者用以挟制众人的至要法宝。张廷重曾被兄长用此手段挟制过,如今也打算用这一招来挟制妻子,剪了她的远飞的翅膀。

他从医院出来后,编尽理由,不肯拿出生活费来,要妻子贴钱出来,想把她的钱逼光了,那时想走也走不了。于是两夫妻再度开始争吵,吵得不可开交,比赛着砸杯子,砸家具,结果砸碎了自己的婚姻,也砸碎了儿女的美满童年。

——那简直是一个受到诅咒的噩梦,只有结束,没有醒来。

小瑛再次陷入无助的忧郁里。每当父母争吵,佣人们便会把小姐弟俩拉出去,让他们在一边静静地玩,不要出声。

春暮迟迟,院子里养着一条大狼狗,姐弟俩百无聊赖地逗狗玩,听到楼上父母的争吵声越来越响亮,中间夹着砸东西的脆声巨响。小瑛和子静惊怯地面面相觑,都不说话。晚春的阳台上挂着绿竹帘子,满地密条的阳光。子静推出他的小三轮脚踏车,一圈圈无声地骑着,画了一个圆,又画了一个圆。小瑛抱着膝坐在一边,默默地看着月亮从云层里走出来,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可以走出这吵攘的噩梦。

在黄逸梵与张廷重争吵的众多题目中,有一条是关于小瑛的——黄逸梵坚持要送小瑛到学校里受教育,她自己是个学校迷,自然不会让女儿错过上学的乐趣;然而张廷重却坚持私塾教育,他的母亲李菊耦一天学也没上过,还不是能诗善赋巾帼不让须眉?而且,那些洋人办的学堂里能教出什么好来呢,让女儿也同她母亲一样,满口讲英文,撒开脚丫满世界跑吗?

然而他终究没有争过他的妻子。有一天他上楼休息的时候,黄逸梵像拐卖一样地拉着女儿的手偷偷从后门溜了出去,径直来到黄氏小学报名处。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支着头想了片刻说:“填个什么名字好呢?张瑛这两个字叫起来嗡嗡地不响亮——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罢。”于是,便随手填了“张爱玲”三个字。

那个歪着头取名字的样子,给了张爱玲很深的印象。

后来,张爱玲曾经写过一篇随笔《必也正名乎》,开头便说:“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

又说:“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而她弟弟,就叫作“张子静”。

姐弟两个的名字,都被她批得体无完肤,可见“不可原恕”的应该是那取名字的父母。

不过她后来给自己取过笔名“梁京”,也未见得有多么响亮,而且也仍然是脱胎于“张爱玲”的声韵母切换。倒是她小说里的主人公,诸如范柳原与白流苏、许世钧与顾曼桢、葛薇龙、吴翠远、言丹朱、甚或碧落、娇蕊、霓喜、潆珠、愫细、小寒、绫卿……都是雅致纤巧有诗意,即使现在的作家们给主人公取名字,走的也仍然是这一种字眼秀丽的路线。

张爱玲又写道: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取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藉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

远兜远转,绕山绕水,最后到底还是归到“母爱”这个题目上来。还是那句话——对于温情,尤其来自家庭的温情,张爱玲得到的实在太少了。于是那一点点一丝丝,在在都铭心刻骨,无时或忘。

母亲是为了她而同父亲开始的这一场争吵,母亲难得一次拉着她手的记忆新鲜而刺激,母亲歪着头填写报名单的样子更是永恒定格,于是,这个由母亲随手填写的恶俗的名字,便就此跟了她一辈子,意义重大。

发生在那一年的重大签字还有一起,便是张廷重夫妻两个的离婚书。

离婚,自然是由黄逸梵提出,并且请了外国律师。张廷重起先是不愿意的,直到签字那天也还吃吃艾艾地捱磨时间,然而黄逸梵说:“我的心已经像一块木头。”这句话使他十分受伤,便也签了字。

这个字一签,小瑛的童年也便就此结束了。

那一年,她十岁,改了名字叫“张爱玲”。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一节

我的灵魂在天空中行走,日夜奔徙,徘徊于张爱玲的两个家——一间在法租界一幢雄伟的西式大厦里,是一层有两套大套房的房子,宽敞明亮;另一间在苏州河边的弄堂里,阴雾迷离——后来我才发现,那不是迷雾,是鸦片的烟。

自从父母离婚后,张爱玲便有了两个家。一个是妈妈和姑姑的家——自从妈妈搬出去,姑姑张茂渊因为不满哥哥的行径,也随之搬了去——她们买了一部白色的汽车,用着一个白俄司机,还雇了一个法国厨师,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联合国。满屋子都是新式的西洋家具,窗明几亮,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奢华的磁砖浴盆和煤气炉子,明朗而可爱的宾客,无论在精神上物质上都打着进步文明的标志;

另一个是父亲的家,充斥着鸦片的云雾,雾一样的阳光,教弟弟子静做八股文的老先生,堆叠的小报,章回小说,还有日暮西山一般的父亲及父亲寂寞的气息。屋子里仿佛永远是下午,人坐在里面会感觉一直地沉下去,直到天塌地陷。

两个家,仿佛两个世界。然而爱玲一样地喜欢。

不久黄逸梵再次动身到法国去,重新成为一个辽远而神秘的梦。但是姑姑的家里留有母亲的空气。在张爱玲的眼里,姑姑和母亲是不可分的,她们一起出国,一起回来,一起租房共居,一起唱歌弹琴。姑姑就好像另一个母亲,或是母亲的一部分。每年圣诞节,爱玲都会自制了许多贺卡,然后挑出最满意的一张交给姑姑,请她代为寄给国外的母亲。

那时期她的生活还是很有规律的——星期一早晨坐着父亲的汽车由司机送去学校,星期六再由司机接回家,保姆何干在每星期三给她送去换洗衣裳和食物,逢到星期六和寒暑假回家,便可以做许多喜欢的事情:看电影,看小说,去舅舅家找表姐妹聊天,或是去姑姑家玩儿。

她还照着报纸副刊的格式,自己裁纸,写稿,自己画插图,弄得像模像样,这许多“一个人的游戏”,使得她并不寂寞。张廷重也很看重女儿的文采,常常把女儿的大作展示给亲友看,不无得意地玩笑说:“这是我女儿办的报纸副刊。”

母亲不在身边,她和父亲的关系有一点像是相依为命,父女俩常常一同出去看戏、买点心,回到家便谈论那些戏或者小说。父亲有个很大的书房,对于爱玲来说就像阿里巴巴的宝藏,她时不时地会溜进去淘宝。、、《醒世姻缘》、、、、、,还有张恨水的长篇小说等,都是她从父亲的书房里一本本拖出来读的。每每同父亲讨论那些小说的优劣,张廷重总是很细心地听着,并帮她分析辟理,也是一种别致的天伦之乐。

她是在那个时段里开始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写作的,记得曾写过一篇《理想中的理想村》,在初动笔时已经确立了她的浪漫主义精神。虽然她后来的作品一直力求写实,和中为求实几乎到了凄利的地步,而更可谓走火入魔。并且她在《自己的文章》里也曾声明“要表现真实的人生”,然而我始终以为:张爱玲是浪漫的,理想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她自小便喜欢历史题材,七岁时曾经在一个旧帐簿的空页上用墨笔开了个很辉煌的头,写道:“话说隋末唐初时候……”有个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说:“喝!写起来了。”她觉得非常得意,却没有再写下去,似乎无尽的故事都已经在这一句“话说隋末唐初时候”里含着了。

那么大的背景,那么久的年代,那么长的故事,也只好用一句话做起,用一句话做结,好比一首古老的曲子,从头唱到尾,又从尾唱到头,节奏旋律总是一样。一个七岁的孩童妄想演义历史,而且是隋末唐初的红澄澄浩荡荡,也是一种浪漫。

然而十四岁那年她终究也写了一部有始有终篇幅较长的著作出来了,便是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回目是父亲张廷重代拟的,颇为像样,共计六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仙贾琏膺景命”;

“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

“收放心浪子别闺闱,假虔诚情郎参教典”;

“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

“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其中“赛时装嗔莺叱燕”不消说是套的第五十九回题目“柳叶渚边嗔莺咤燕,绛芸轩里召将飞符”,可见两父女都是红楼迷。

张廷重还把书中主要人物的刻划及创作背景一一分析给她听,爱玲认为:高鄂的续作宣扬“兰桂齐芳”,表现出他热衷功名利禄的心态。张廷重对女儿这一见解深为重视,并且提醒:续作中关于官场景况的描写还是十分生动逼真的,这正是因为高鹗出身官场。这对后来张爱玲写作的帮助极大。

这也难怪,大家子的故事本来就是千篇一律,你踩着我的影子,我追着你的脚印。好像李鸿章那样名满天下的重臣,满脑子国家大事,却好像没什么私生活,太太不漂亮还可以说是不由自己做主,然而惟一的姨太太也长得丑,二子二女也都是太太生的,想来真有点像贾政的情形——正配王夫人呆板无趣,惟一的妾侍赵姨娘也面目可憎。

宁荣二府里称得上爷的,总括上下三代,贾赦不用说是骄奢淫逸,已经拥红偎翠了还要惦记着鸳鸯;贾珍和贾琏也都是妻妾成群;贾蓉是同性恋不算,贾珠死得早,宝玉还小;就只有贾政是一妻一妾,也还不常亲近。

而张廷重若安在里,会是扮演哪一个角色呢?他没有琏二爷的精明,也没有宝二爷的柔情,狠不过贾赦,贪不过贾珍,他更多的,倒是敬老爷的厌世呢。

然而,只有真正清闲的人,才会真正体会得出生活的细节的美来。张廷重自有他的品位与观点。

张爱玲虽然往往以厌恶的批判的眼光看着这个家及家里的一切,可是有时闻到鸦片香也会觉得心安,看到那些杂乱的小报便有种国泰民安般懒洋洋的亲切,仿佛揪着小花猫脖子上的皮将它轻轻提起,心里不禁柔软地一动——直到很多年后,经历了许多的沧桑漂泊,她每每看见小报堆叠,还会有一种回家的感觉——这个“家”,是属于父亲的。她一直不承认她爱他,然而,她从来不曾忘记过他。

许是在鸦片香中浸淫得久了,深入精髓,她的文字里便也流露出一股异艳的冷香。她喜欢使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黄昏”,不惜堆砌词藻,以引起感官的刺激。这一点也有些像她的父亲,带着些奢侈放纵的意味。

跟着父亲,她很看了许多京剧,《四郎探母》、《得意缘》、《龙凤呈祥》、《玉堂春》、《乌盆记》……先还只懂得坐在第一排看武打,看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里面红色的里子,玉色裤管底下则是玫瑰紫的里子,随着武生的花拳绣腿踢得满场飞;后来便慢慢品出京戏的好来,故事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是极香艳又天真的,而且一切都有规律可循,比如马鞭子就是马,掷签子就是死,惨烈紧张的一长串拍板声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惊出一身冷汗;连哭泣都有特定的节拍,由缓至急或是由急至缓,像一串声音的珠子,圆整,光洁;半截水袖一柄折扇,在舞台上都可以演绎出万种风情,千般委屈,端的是姹紫嫣红开遍,风光此处独好,看似曲折,然而知音人自然心领神会。

她喜欢听那些锣鼓铿锵,当当当地砸出一个浩荡荡的“隋末唐初”盛世,再一路当当地砸出个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她也喜欢听古琴独奏的《阳关三叠》,绷呀绷的,小小的一个调子,再三重复,却是牵肠挂肚;还有二胡,拉过来拉过去,续而似断,断而又续,呜呜咽咽说不尽人生的苍凉……

父亲讲给她听,什么是“云板”,什么是“响板”,什么是“衣箱”,什么是“把箱”,《戏剧月刊》给“四大名旦”排座次,天资、扮相、嗓音、字眼、唱腔、台容、身段、台步、表情、武艺,缺一不可,还既得会新剧也要会旧剧,既要听京戏也得听昆戏,连品格都考查在内,张廷重一边翻看着画报,一边对那些名旦品头论足,爱玲站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得意处,忍不住便笑起来。

戏剧,章回小说,古体诗,都是她这时期的爱好。一边读着,一边便开始“香菱学诗”起来——“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来鸿对去雁,宿鸟对鸣蛩,三尺剑,六钧弓,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她爱极了那些秀丽端整的对仗,一口气写了三首七绝,其中一首《咏夏雨》,有两句经先生浓墨圈点过:“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给父亲看了,也颇受夸奖。

林黛玉最爱“留得残荷听雨声”,她却偏是“带雨莲开第一枝”。诗言志,这时候的她,还是相当积极的。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二节

张爱玲在1931年升入圣玛利亚女中。她的第一篇变成铅字的短篇小说《不幸的她》,便是发表在1932年的圣玛利亚校刊上;次年又发了第一篇散文《迟暮》,全校皆惊。

——后来的很多年里“张迷”们一直以为张爱玲1940的参赛作品《天才梦》是她的处女作,而她自己也曾在女作家座谈会上这样说过。然而张学“打捞”专家陈子善先生却在1932年的《凤藻》校刊上发现了小小说《不幸的她》,这是迄今为止见到的张爱玲最早的印成铅字的作品。校刊编辑还特别注明:作者是初中一年级生。

圣玛利亚女中坐落在上海白利南路(长宁路187号),创立于1887年,同圣约翰大学附中一样,同属当时沪上最著名的两大美国基督教会学校。环境幽雅,教学严谨,全部课程分为英文、中文两部,英文部包括英语、数、理、西洋史、地、圣经等科目,采用英文课文,并且主要由英美学者担任教授;中文部包括国文、国史、地三项,担任教授的先生初中以下是师范毕业的老小姐,初中以上部分则多半是前清科举出身的老学究。

能够就读圣玛利亚女中的学生,家庭出身大多非富则贵。因为忍受不了校规的苛刻和功课的重压,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学生中途退学的情形。而张爱玲却始终能够游刃有余,名列前茅,可谓是一个异数;而在成绩优异的前提下还可以优游地写作,就更只有一种解释了——这是一个天才少女,生来就应该是写字的。

在张爱玲成名后的许多作品里,都可以看到圣玛利亚女中的影子,亦可以看到张爱玲自己年少时的模样。

比如《殷宝滟送花楼会》中写到女中的浴室:

“是用污暗的红漆隔开来的一间一间,板壁上钉着红漆凳,上面洒了水与皮肤的碎屑。自来水龙头底下安着深绿荷花缸,暗洞洞地也看见缸中腻着一圈白脏。灰色水门汀地,一地的水,没处可以放鞋。活络的半截门上险凛凛搭着衣服,门下就是水沟,更多的水。风很大,一阵阵吹来邻近的厕所的寒冷的臭气,可是大家抢着霸占了浴间,排山倒海拍啦啦放水的时候,还是很欢喜的。朋友们隔着几间小房在水声之上大声呼喊。”

这段大约是实写,因为遗作中再一次提到:

“她们学校省在浴室上,就地取材,用深绿色大荷花缸作浴缸,上面装水龙头,近缸口腻着一圈白色污垢,她永远看了恶心,再也无法习惯。都是枣红漆板壁隔出的小间,厕所两长排……”

同一场景在不同作品里出现两次,这在张爱玲是不多见的。她出国时并未带出几部旧作,“送花楼会”又是她较不喜欢的一篇,当然不会带在身边,那么这段描写便不是参照旧作,而是少年记忆于老年时再度重播。两部小说中间隔了五十年,半个世纪之久,而描写仍然酷似至此,可见女中在她心中的印象之深。

有人以为是张爱玲自传,是以她与炎樱的交往为蓝本,所以认为那学校指的是香港大学;然而“殷宝滟”一文写于1944年11月,那时她还没念港大呢。由此可以佐证这写的确是圣玛利亚女中。而且中也有过洗浴的描写,那倒是明明白白的港大女浴,布局风格分明是不相同的。

有趣的是,《同学》一文中且透露出,女中当时同性恋风气鼎盛,流行“拖朋友”的游戏,看到谁对谁有意思,就用抢亲的方式把两个人强行拖在一起,令她们挽臂而行。爱玲似乎也有意中人,可是倒没有明白的同性恋对象,大约是因为相貌平常、性格又呆板的缘故,她自诩“丑小鸭”。

也或许是因为她一直用罗曼谛克的眼光来崇拜着她的母亲,于是别的人便很难看进眼里去。这在她少年时发表于校刊上的《不幸的她》一文中可窥一斑。

《不幸的她》故事开始在一个“秋天的晴空”,两个女孩在海上泛舟,“才十岁光景”,“是M小学一对亲密的同学”,一个叫另一个“雍姐”,十分依傍的样子。后来那妹妹因为父亲死了,跟着母亲到上海投奔亲戚,两人“就在热烈的依恋中流泪离别了”。长到21岁上,她母亲“忽然昏悖地将她许聘给一个纨绔子弟”,于是她逃离上海,飘泊了几年,听说母亲死了,雍姐也结了婚,还有了个十岁的女儿,于是急急地去探访——

“她急急地乘船回来,见着了儿时的故乡,天光海色,心里蕴蓄已久的悲愁喜乐,都涌上来。一阵辛酸,溶化在热泪里,流了出来。和雍姐别久了,初见时竟不知是悲是喜。雍姐倒依然是那种镇静柔和的态度,只略憔悴些。

‘你真瘦了!’这是雍姊的低语。

她心里突突的跳着,瞧见雍姊的丈夫和女儿的和蔼的招待,总觉怔怔忡忡的难过。

一星期过去,她忽然秘密地走了,留着了个纸条给雍姊写着:‘我不忍看了你的快乐,更形成我的孤清!别了!人生聚散,本是常事,无论怎样,我们总有藏着泪珠撒手的一日!’

她坐在船头上望着那蓝天和珠海,呆呆的出神。波涛中映出她的破碎的身影——啊!清瘦的——她长吁了一声!‘一切和十年前一样——人却两样的!雍姊,她是依旧!我呢?怎么改得这样快!——只有我不幸!’

暮色渐浓了,新月微微的升在空中。她只是细细的在脑中寻绎她童年的快乐,她耳边仿佛还缭绕着从前的歌声呢!”

写这篇《不幸的她》时,张爱玲只有12岁,虽然笔触稚嫩,然而清新婉约,别有风情,正所谓“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那句“人生聚散,本是常事,无论怎样,我们总有藏着泪珠撒手的一日”更是具有谶语般的力量。

这样的文字,让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个十二岁少女之手。即使在今天,许多大学生练笔,也仍然写不到这个水平。或者是写出了类似的句子后,便要洋洋自得半天,到处拿给人看的。

若是一定要对号入座的话,那么文中的“雍姊”倒更像是张爱玲的母亲,她对她的依恋、惜别、以及咫尺天涯的哀伤,不正是从八岁到十二岁间,张爱玲所经历的与母亲欢聚、看父母离异、母亲重走外洋、后来又有了洋男友的整个情感历程么?

第二年,她又发表了散文《迟暮》,女主人公更是母亲黄逸梵的写照——母亲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一个迟暮的美人,高贵华丽,可是充满了“来不及了”的仓促感。她在文章里想象着母亲坐在轮船上的样子,也模拟着那千古一辙的伤春心境: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

“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她心里千回百转地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校刊成了张爱玲最早的舞台,此后几年,她又接连在校刊上发表了《秋雨》、《论卡通画之前途》、《牧羊者素描》、、、等,已经清楚地显露出不同凡响的文学天赋。尤其一文,她的国文老师汪宏声先生曾经给予高度评价,称其“与郭沫若的《楚霸王之死》相比较,简直可以说一声有过之而无不及。”

发在1936年的校刊《国光》第九期上,编者还在“编辑室谈话”中作了高度评价:“爱玲君的用新的手法新的意义,重述了我们历史上最有名的英雄美人故事,写来气魄雄豪,说得上是一篇‘力作’。编者曾看过郭沫若用同样题材写的《楚霸王自杀》,爱玲君的作品决不会因了文坛巨人的大名而就此掩住的,所以编者在这里说一声老三老四的话:爱玲勉之!”

那是张爱玲青春飞扬的时期,有着天才固有的自恋与敏感,却不失少女的天真浪漫。

她开始大胆想象,构画自己的未来蓝图——中学毕业后要到英国去读大学,要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要穿最别致的衣裳周游世界,还要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这些理想,后来有的实现,有的则成为蔷薇泡沫,然而也已经都变了味道。

是因为这期间发生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事,将她一生的轨迹改变,也使她的性格进一步走向忧郁沉静——这便是,父亲张廷重要再婚了。

听说了这消息,爱玲十分忧虑。关于后母的种种传说她从中外故事里都读到了不少,没想到终有一天这故事会落到自己身上,让自己做了童话里受苦受难的白雪公主,即将面对拥有魔镜的恶母后。

她把这挂虑对姑姑说了,姑姑也无法,只劝说:“那是大人的事,总不成叫你父亲就此不娶,不老不小的,屋里没个女人也不成话。”她站在姑姑家的阳台上,绝望地想:如果这时候那女人也站在这里,伏在铁栏杆上,她说不定会发狠把她推下去的,一了百了。

夏日的黄昏,晚霞烧得天空一片失火的红。人站在这一大片火云下面,渺小而无奈。爱玲在那一瞬,已经隐约预见了自己即将面临的悲惨境界。

只是,她仍然无法阻止那片火烧到自己跟前来。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三节

前面说过,这个家里的女人的背景似乎总比男人来得阔大体面——李菊耦做张佩纶的续弦是一种下嫁,而孙用蕃给张廷重填房其实亦是屈就。

那时上海的房子涨价,张廷重手里有祖上留下的一整条街的房子,算得上富人,于是许多久不走动的亲戚便又开始往来,且拐弯抹角地替他做媒,说的是日商住友银行的买办孙景阳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妹。

孙家是旺族,孙景阳的父亲、曾任袁世凯内阁国务总理的孙宝琦有一妻四妾,子女二十四人。给张廷重介绍的是孙宝琦的第七个女儿孙用蕃,三十六岁,精明强干,样子也还时髦爽利,大方脸,削下巴,很干净利落的一个人,可是闻说脾气不大好,又染上阿芙蓉癖,所以年纪老大还待字闺中。她那样的出身又不容她过于下嫁,一来二去地,便给张廷重做了填房。

其实亲戚间也还流传着一些关于她此前曾经与表哥闹恋爱的事,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但是张廷重说:“我知道她从前的事,我不介意,我自己也不是一张白纸。”

婚礼在华安大楼举行。那时候,跑马厅对面的国际饭店、大新公司、西侨青年会都还没有建造,七层楼的华安大厦便显得鹤立鸡群,居高临下——孙用蕃要的就是这种排场。

张爱玲和弟弟也参加了宴会,坐在席上,她真是食难下咽,仿佛眼睁睁看着一团火逼近了自己、包围了自己而不得逃脱——她真是很想转身逃开,可是,现实逼着她不得不端坐在那里,脸上带一个僵硬的笑。

她庆幸自己已经升入中学,可以住校。学校是她的伊甸园,可以使她短暂地远离继母的管辖——然而也未必,因为即使在学校里,继母的影子也无处不在,她的衣裳跟着她。

孙用蕃进门前,听说这个继女的身材同自己差不多,便带了满满两箱子自己做姑娘时代的旧衣裳——这位填房太太在进门前倒已经先想着替夫家省钱,真不知道是天生勤俭还是刻薄成性——或许也可以理解,总是落魄高官的后代,在民国一色地没落了,纵然祖上曾经堂皇尊崇过,如今的家境也仍是拮据,因此节俭成性。

她打开箱子,一件件地撂出衣裳来,带着惋惜怅惘的口吻说:“料子都还是好的。”仿佛连旧衣裳也不舍得给人似的。

于是此后几年里张爱玲再也没有穿过一件新衣。

那些肥大而过时的旧衣,像一件件情味暧昧的准古董。说新自是不新,说旧却又不够旧,有些领口已经磨破,无论怎样滚金线打丝绦,只是令人觉得窘缩,觉得尴尬。而且因为压在箱底里有了年代,整个浸淫着一种脱不去的樟脑味,在那样青涩初开的年代里,在被称为贵族化的教会学校里,更加使一个少女无地自容。

爱玲本是自小就有一点恋衣癖的,这也是母亲的遗传——因为黄逸梵的爱做衣裳,张廷重曾经咕哝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在张爱玲还叫做张瑛的时候,她小小的年纪,看见母亲黄逸梵立在镜子前面,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只觉得美不胜收,羡慕万分,来不及地要长大,忍不住说:“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

然而她现在已经十六岁了,别说梳爱司头穿高跟鞋,甚至连穿得体面一点也不能。继母的那些衣裳中,有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般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

——记忆的伤,终生不能治愈。她不禁想起小时候个子长得快,几天就蹿高一大截,有一次母亲为她做了件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还没来得及上身,就已经不能穿了。如今想起来,真是奢侈得叫人心疼。

那件长满冻疮的暗红棉袍,就像兜头浇下满满一桶暗红色的油漆,给张爱玲的整个少女时代打上了一枚暗红的印章。她从此更加沉默寡言,也更加嗜书如命,她原本就比一般的同龄女孩早熟,如今更是忽然褪去了所有的稚嫩与天真,并且由自卑导致的自闭,使她的中学生活并不愉快,也很少交朋友。

据她的老师汪宏声回忆:张爱玲那时瘦骨嶙峋,不烫发,衣饰也不入时,坐在最后一排最末一个座位上,表情呆滞,十分沉默。“不说话、懒惰、不交朋友、不活动,精神长期的萎蘼不振”。然而她的作文实在是好,成绩也总是A或甲,老师常常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她的作文,给她很高的赞扬,她也面无表情,仿佛并不当作一件了不起的事,仿佛写作本来就是她的天生技能,就像每个人生下来都会啼哭、长大了便会行走一样,是种本能,天经地义的事情。

她总是忘记交作业,每每责问,她的口头禅便是“我忘了”。通常人们总是善意地一笑轻轻放过了她,并且当她在心里也未必真在乎。可事实上她的内心远没有她的表面显示出来的那样漫不经心,不以为意,在那里面,是一颗少女的备受磨折的扭曲的心。

心上一次次的伤渐渐结了痂,打成结,一辈子也解不开。后来经济独立的张爱玲很有点恋衣狂,喜欢自己设计衣裳,并且务求穿得奇装异服、路人瞠目才罢,就是因为那时被穿衣问题困惑了太久留下的后遗症。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四节

如果把李菊耦比作课子的李纨,那么孙用蕃就是弄权的熙凤,而且还是“变生不测凤姐泼醋”那一回里的王熙凤。

自从嫁入张家那一天起,孙用蕃就一直在变着方儿地提醒诸人自己的女主子地位,踩着别人来踮高自己——也许是一种补偿的心理罢,已经是低就了,再不仰起头来,怎么见得出自己本原的尊贵?

当家作主头件大事自然是钱,她不但抓紧日常开支,并且大量裁减佣人的数目,张廷重用的一些男仆和黄逸梵从前用的女佣都被辞退了——这是进门第一个下马威,要叫人见识她精明干练、擅于理家的手段。

她很喜欢同这家的前女主人相比,时常说:她喜欢画油画,认识蒋碧薇,那有什么了不起,我同陆小曼还是朋友呢。——屋子客厅里一直挂着陆小曼的油画瓶花。

但她也自有一样深得张廷重心思处——就是与张廷重有“同榻之好”,也是位多年的老烟枪,练得一手烧烟泡的好手艺。这一刻的温柔抵得过其他时候万种的泼辣。

而且,她只是克扣前妻留下的一对儿女,对张廷重用在吃喝玩乐上的钱倒是给得很大方的,同他一样喜欢吃外国进口的罐头芦筍,喝鸭舌汤,喜欢新鲜轿车。女儿学钢琴缴学费的钱没有,可是旧车换新车的钱刚刚好。张廷重非常满意,这新夫人可真是好,不会阻止自己吸烟,还不会好高骛远地巴望着西洋景,真是贤惠。渐渐地便对她百依百顺。

她便又嚷着要搬家——搬回麦德赫司脱路李鸿章的旧宅。辛亥革命前夕,李鸿章、盛怀宣、贝润生等人,自境内租界起,纷纷在静安区一带购置房产,不止那房子,那整条弄堂都属于李鸿章所有,地址是现淮安路三一三号。那是一所民初式样的老洋房,房间很多,空大陈旧,幽深不见天日。只住四个人其实是有些阴森而不划算的,然而孙用蕃坚持要搬,因为她嫁的是李鸿章的后代,自然要住进李鸿章的物业里去。

一九一二年,李菊耦在这里去世;一九一五年,张廷重与黄逸梵在这里结婚;一九二零年,张爱玲在这里出生;第二年,又有了她弟弟。

——这房子的墙砖,就是张家的年谱。记录了生,也记录了死,记录了桃之夭夭的小乔初嫁,也记录了暮春迟迟的二度梅花——究竟是鹊占鸠巢,还是李代桃僵,只有这房子知道。

张爱玲这样描写那房子:

“我就是在那房子里生的。房屋里有我们家的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整个的空气有点模糊。有太阳的地方使人瞌睡,阴暗的地方有古墓的清凉。房屋的青黑的心子里是清醒的,有它自己的一个怪异的世界。而在阴阳交界的边缘,看得见阳光,听得见电车的铃与大减价的布店里一遍又一遍吹打着‘苏三不要哭’,在那阳光里只有昏睡。”(《私语》)

张子静在《我的姐姐张爱玲》里对那房子有更详细的描写——

“它是一幢清末民初盖的房子,仿造西式建筑,房间多而深,后院还有一圈房子供佣人居住;全部大约二十多个房子。住房的下面是一个面积同样大的地下室,通气孔都是圆形的,一个个与后院的佣人房相对着。平时这地下室就只放些杂志,算是个贮物间。”

为了搬家,布置家具,当然又要花掉一大笔钱。那时候张廷重还在银行做事,就快过四十岁生日,孙用蕃别处俭省,这时却阔绰得很,一力主张大操大办,务必风光气派,说是要让张廷重有面子,其实是要炫以亲友,让所有的人看见——她多么治家有道。

当家大权一天比一天更落实到继母手里,而张爱玲也一天比一天更懒怠回家,偶尔回来,听说弟弟与自己的奶妈何干受欺侮,十分不平,然而无奈,也只有躲得远远地,眼不见心为净;可怜弟弟子静却离不开,只能一直在那房子里生活,长大,苟且偷生——她最感到爱莫能助的就是弟弟。

张子静在继母的管压下,益发腼腆苍白,也益发柔弱多病了。又长年读着私塾,见的世面有限,同姐姐的距离越来越大。

这是黄逸梵的一招失棋处,本来以为在重男轻女的张家,子静作为惟一的男丁,在读书求学上是怎么也不会有问题的。然而没想到,张廷重痛恨新式教学,又不理家事,对待两个孩子长年视而不见,他们长高了多少,是否要加添新衣,乃至课程讲到哪里了,学问怎么样,一概不过问。略一提上学的事,他便说:“连弄堂小学都苛捐杂税的,买手工纸都那么贵。”总之还是因为钱。

子静跟着先生念了多年,连四书五经的“书经”都背完了,却仍迟迟没有升学。以前和姐姐一起听私塾先生讲课,姐姐喜欢问东问西,还可以制造些热闹气氛;现在姐姐上学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生性原本沉默,如今越发呆呆地不想说话,气氛就变得沉闷,他也更讨厌上课,时常打瞌睡,或是装病逃课。

有一年爱玲放假回家,看到弟弟时竟然吃了一惊——许久不见,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大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而那时张爱玲已经在读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弟弟的品位大有被纠正的必要,于是苦口婆心地要把自己的经验说给他听。然而子静仍是小时候一惯的漫不经心,而且只一晃就不见了。大家又都纷纷告诉爱玲关于小少爷的劣迹,诸如逃学,忤逆,没志气。

爱玲听着,心里一阵阵地冷,眼前总是浮现出小时候弟弟那张乖巧甜美的脸,像安琪儿的画像——她还能清楚地记得,小时候长辈们见了那粉团儿一样的男孩子,总喜欢拿他的大眼睛长睫毛开玩笑,逗他说:“把你的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他总是斩钉截铁地一口回绝。他很知道自己长得美,得人意,又因为病弱,便养成一种自怜的性格。逢到有人说起某某漂亮,他就问:“有我好看么?”逗得众人大笑。在他的眼里,他就是人人称赞的最漂亮可爱的人儿。

——可是现在,人人爱怜的安琪儿变成了人人诋毁的坏孩子。他做错了什么?

那天,为着子静在一张作废的支票上练习签名,岳母孙用蕃笑着倚向张廷重耳边说了句什么,张迁重跳起来就重重掴了儿子一个嘴巴,打得又脆又利落,十分熟络。子静一僵,原本苍白的脸色更为苍白,接着泛起一丝红晕,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低着头继续扒饭。坐在一旁的张爱玲却猛然震动,只觉那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似的,心里针扎一般,拿饭碗挡着脸,忍不住流了泪。孙用蕃不以为然地讪笑:“又不是说你,哭什么?”

爱玲猛地抬头,不可置信地看着后母——她穿着黑色旧旗袍的样子显得单薄伶俐,头发溜光的梳向后面,在扁平的后脑勺上挽个低而扁的髻,大大的长方眼满是笑意。爱玲再也忍不住了,丢下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对着镜子哭了许久。她哭父亲的凉薄,哭后母的苛刻,哭弟弟的孱弱与麻木,也哭自己的无可奈何。

镜子里映出她的脸,扭曲变形而且湿漉漉的,像一幅毕加索的画。她想起小时候同弟弟一起玩,总是她出题目要他参与,可是他常常不听话,两姐弟便会争吵起来。因为他是既不能命,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在是秀美可爱,有时候她便也让他编个故事来听听,他便比比划划地讲演:有个人被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地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爱玲早已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小玩意儿。

如今,那当年秀美可爱的小玩意儿变得多么冷漠、无羞耻啊。

“我立在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滔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童言无忌》)

多年后,张爱玲写了篇《童言无忌》,中间有一段小标题便是《弟弟》,那时她已经二十四岁,是上海最红的作家;弟弟张子静二十三岁,因为身体不好自圣约翰大学经济系辍学,尚未正式工作,正是昏噩麻木的时候。看到姐姐在文章里对自己的赞美和取笑,并没有高兴,也没有生气,亦不觉得有什么“寒冷的悲哀”,正像是张爱玲在文章里所说的那样——“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

然而事隔半个世纪,一九九五年九月九日中秋节,已经七十四岁的老人张子静得知姐姐离开人世的消息,一连几天都恍恍惚惚,脑中一片空白,时常一个人呆呆地坐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有一天他忽然翻出《弟弟》来重看,只看了一行,眼泪已经忍不住汩汩而下了。那一种委屈,那一种孤单,那一种永远不再的绝望,更向何人说?

也就从那天起,他决定要为姐姐写点东西,后来,他写了《我的姐姐张爱玲》。在所有的“张传”中,我始终以为这是最好的一部。因别人都只在“淘井”,惟有他只需要“对镜”——把记忆的镜子磨得亮一点,照见早已遗忘的过去就好了。

“九月九日,我听到我姊姊张爱玲死在美国寓所已数日才被发现的消息,悲痛万分。我真想不到报上曾经描述过有些外国独居老人死在家中无人知道,后来才被人发现的事情,竟同样出现在她身上。她虽然安详地长眠不醒,总使我心中产生出说不出来的悲怆凄凉的感觉。”

“自一九五二年她出国后,我们姊弟天各一方,睽别四十多年没有见过面,而今竟成永诀,远隔重洋,我无法到洛杉矶做最后的告别,只好写这篇不很像样的短文,权当做一篇悼念她的祭文,表达我的哀思。”(张子静一九九五年发表之《怀念我的姊姊张爱玲》)

“这么多年来,我和姊姊一样,也是一个人孤单地过着……但我心里并不孤独,因为知道姊姊还在地球的另一端,和我同存于世。尤其读到她的文章,我就更觉得亲。姊姊待我,亦如常人,总是疏于音问。我了解她的个性和晚年生活的难处,对她只有想念,没有抱怨。不管世事如何幻变,我和她是同血缘,亲手足,这种根柢是永世不能改变的。”(张子静一九九六年出版之《我的姐姐张爱玲》)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五节

一九三七年的圣玛利亚女校年刊《凤藻》(总第十七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聪敏灵动的张爱玲形象,和大多人包括她的老师汪宏声记忆中的不大一样。从初一到高三一直与张爱玲同学的顾淑琪女士保存了那本珍贵的校刊,十六开本道林纸精印,装帧精美,编排活泼,内容分为中英文两部分,包括学校概览、教职员介绍、社团活动、学生习作和毕业生留言等,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旧式贵族学校的雍容冷艳。

校刊通常由毕业班学生编辑。张爱玲不仅为这期校刊投稿三篇,还担任美术部助理员,包下了大多插画,可见那时候的她对于集体活动还有相当的热心。

上面印有三十五位毕业生的照片,当然也有张爱玲的,短发,微低了头,仿佛沉思。还有一项题为《一碗什锦豆瓣汤》的性向测验,“豆瓣”是对毕业生的爱称,测验内容是关于“豆瓣性格”的六道填空题,张爱玲的答案极其有趣:最喜欢吃“叉烧炒饭”,最喜欢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爱德华八世”,最怕“死”,最恨“一个有天才的女人忽然结婚”,常常挂在嘴上的话是“我又忘啦!”,拿手好戏是“绘画”。

——那些随手填写的文字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张爱玲,如此敏感聪颖,而又爱憎分明,个性刚硬。

在另一个“多说多话”的栏目里,我们又看到了她的另一行留言:

“什么都可以‘忘了’,只别连我也‘忘了’。”

——不知道是调侃她自己的善忘,还是诙谐的伤别。那行珍贵的钢笔字如今成了为数不多的张爱玲的亲笔真迹之一,字体圆圆的,笔划清晰,毫无粘连,稚气犹存,让人想起她四岁时的照相,粉团团的。

顾淑琪曾经请每个同学在校刊上为自己留言,张爱玲这样写:

“替我告诉虞山,只有它,静肃、壮美的它,配做你的伴侣;也只有你,天真泼剌的你,配做她的乡亲。爱玲。”

——顾淑琪的少女时代在常熟度过,在女校念书时,全班同学曾去常熟玩了三天,顾淑琪便以向导自居。而虞山是常熟境内的一处名胜,张爱玲以为“静肃、壮美”,留下很深的印象,所以就有了这段话。这也使我们看到了一个细心温和、真诚友爱的张爱玲。

她的留言是用了心的,不敷衍,不虚伪,不落俗套——而翻看其他同学的留言,则大多是“祝你前途光明!某学姐留念”,“工作的时候工作,学习的时候学习”,“为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之类的套话,要么便抄上一首英文诗,最普遍采用的一首是“在你的回忆之园中,给我种上一棵勿忘我花”……

不仅仅对顾淑琪,她还对所有同学都留下了自己的美好祝福——那期校刊里三十多幅毕业班同学的肖像图都是她画的,同学们的头影小照和卡通画结合起来,创意十分有趣,画风也很灵动。

她把自己画成在看水晶球的预言者,把对每个同学的印象与她所祝愿的未来画在上面,让她们有的做摄影师,有的做科学家,有的拿着马鞭做骑士,有的拿着盾甲做武士,有的做时装店女经理,还有的驾着飞机登了月——比美国“阿波罗”号早了三十多年。

那些卡通速描展示了她极高的绘画天赋——难怪她会在“拿手好戏”里填上“绘画”,的确名副其实。

张爱玲对绘画的爱好其实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

很小的时候,她便想过要做一个画家,但是又犹豫或者可以做一个音乐家。然而画家大多都是要等到死后才成名的,梵高的画价值连城,可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只被人拿来糊鸡栏。九岁时,她看了一部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大哭一场,遂死了当画家的念头,决定要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前前后后学了五年琴,可是后来因为继母不愿意再拿钱出来缴付白俄钢琴师昂贵的学费,硬是做主替她换了一位中国先生。新先生对教琴有新的规则,推翻了爱玲从前所学的,让她无所适从。同时也是为了送给父亲一份礼物,便索性走到烟榻前,对他大声说:“我不想再学钢琴了。”

父亲和继续果然都很高兴,因为可以节约下学费来买鸦片。但是姑姑却多少替她觉得可惜,因为已经学了这么些年。她问她:“那你长大了想做什么?”爱玲答:“我要画卡通片。”这是她思前想后了许久的一个计划,惟此才可以坦然以对妈妈与姑姑的期望,她真是抱歉让她们大大地失望了。

她画得很不赖。校刊中收有她的三篇中英文写作,头一篇就是《论卡通画之前途》——

“卡通画这名词,在中国只有十年以下的历史。但是,大概没有一个爱看电影的人不知道华德狄斯耐的‘米老鼠’吧?——卡通的原有的意义包括一切单幅讽刺漫画、时事漫画、人生漫画、连续漫画等,可是我在这里要谈的卡通是专指映在银幕上的那种活动映画。”

“未来的卡通画决不仅仅是取悦儿童的无意识的娱乐。未来的卡通画能够反映真实的人生,发扬天才的思想,介绍伟大的探险新闻,灌输有趣味的学识。”

“卡通的价值决在不电影之下。如果电影是文学的小妹妹,那么卡通便是二十世纪女神新赐予文艺的另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妹妹了。我们应当用全力去培植她,给人类的艺术发达史上再添上灿烂光明的一页。”

她的这些话,如今已经都成为现实——她的确是一个在看水晶球的预言者。

她甚至也预言了自己的未来。

在同期刊登的另外两篇文章《牧羊者素描》和里,她表达了对母校深厚的感情,语句柔婉,诙谐真挚,把圣玛利亚女校比作雅典城,比作“一块只曾稍加雕琢的普通白石”,但必将成为“置于米开朗琪罗的那些辉煌的作品中亦无愧色”的奇妙雕像。

她在中写道:

“时间好比一把锋利的小刀——用得不恰当,会在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的纹路,使旺盛的青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消磨掉;但是,使用恰当的话,它却能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琢刻成宏伟的雕像。”

“如果我能活到白发苍苍的老年,我将在炉边宁静的睡梦中,寻找早年所熟悉的穿过绿色梅树林的小径。当然,那时候,今日年轻的梅树也必已进入愉快的晚年,伸出有力的臂膊遮蔽着纵横的小径。饱历风霜的古老钟楼,仍将兀立在金色的阳光中,发出在我听来是如此熟悉的钟声。”

“我还可以听到那古老的钟楼在祈祷声中发出回响,仿佛是低声回答她们:‘是的,与全中国其他学校相比,圣玛利亚的宿舍未必是最大的,校内的花园未必是最美丽的,但她无疑有最优秀、最勤奋好学的小姑娘,她们将以其日后辉煌的事业来为母校增光!’

听到这话时,我的感受将取决于自己在毕业后的岁月里有无任何成就。如果我没有克尽本分,丢了荣耀母校的权利,我将感到羞耻和悔恨。但如果我在努力为目标奋斗的路上取得成功,我可以欣慰地微笑,因为我也有份用时间这把小刀,雕刻出美好的学校生活的形象——虽然我的贡献是那样的微不足道。”(陈子善译)

——她确是增光于她的母校了。

成名之后,柯灵的夫人陈国蓉从沪江大学毕业后在中学部任教,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常常指给她:喏,那就是张爱玲坐的位置——他们都以她为荣。

如今的圣玛利亚女校已归为东华大学。教学楼仍在,涂了一层轻柔的黄,城堡一般的拱门,回廊连着宿舍,下雨天走在里面也不会湿了鞋子;宿舍是罗马风格的,一个小小的庭院,木制地板,一张一张的小床;教堂也仍在,窗子被爬山虎的藤蔓缠住了,整座楼都被覆盖在蓝绿纷披的藤蔓下——那是张爱玲喜爱的颜色。

一代又一代的“张迷”去朝圣。

——而这些,在她写的时候,似乎也都早已预知,她预知自己会取得成功,荣耀母校,她甚至也预知到老年的自己会离开上海,只有在梦里才可以回到熟悉的校园小径,寻找当年的梅林。

张爱玲,张爱玲,你的梦魂回来了吗?当年的校园可在?当年的梅林可在?当年的钟声可在?当年的梦想可在?

你曾经说过:“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又说:“我不想出洋留学,住处我是喜欢上海。”

“我是属于上海的。”

——这样恋家的你,一旦离开,却再也不肯回来,连遗骸也丢弃异乡。是什么使你伤碎了心?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一节

我的灵魂游荡在时间的永巷里,紧追着张爱玲的脚步,她穿一件锦绣长袍,踏着软底绣花鞋,轻灵地走在前面,走在曲曲折折的楼廊间,仿佛引路,同我结一场镜花水月的华丽缘。我想借一盏银灯,将脚下的路照得清楚,然而只是一低头,已经不见了她的踪影,只有隐微的哭声来自隔壁的老房子。

我一直觉得,老房子是有记忆的,如果墙壁会说话,他们会絮絮不止成宵整夜地告诉我们曾经发生在这房子里的每一桩琐事。即便住在房里的人都做了古,然而房子是不老的,它全都记得。将手按在老房子的墙壁上,会感觉到温度、皮肤的质感、甚至心跳——即使那墙壁是湿濡而冰冷的,也是一段抑郁的往事。

一代代的人在这里死去,一代代的人在这里出生,新的明亮的眼睛,新的红嫩的嘴唇,然而一年一年地磨下来,眼睛钝了,人钝了,那最后的一点气息便被吸入老房子的墙壁里去,怯生生的眼睛看着新的生命降临,与那新的明亮的眼睛相对视。明亮的眼睛新崭崭的,可是什么也看不见;老了钝了的眼睛藏在墙壁里,却把一切都看得通透。

我的灵魂追着那幽咽委屈的哭泣声飘进上海淮安路三一三号的老房子里,看到年少的爱玲在哭泣。我心如刀绞,可是无能为力。一个灵魂,可以看,可以听,可以想,可是不能做成任何一件事。

这是一九三七年。一九三七年的这房子已经成了监狱,房主人张廷重成了监狱长。

一九三七年对于整个中国都是一场大悲剧,对于上海尤其如此。“八一三”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军进攻闸北,国民党部队从上海连夜撤退,上海沦陷了,成为“孤岛”。

苏州河一带炮声彻夜不断,住在老房子里的人每天就好像睡在战壕里一样。

然而这些对于张爱玲来说仍然不是最悲惨,最切肤相关的。她有她自己的悲剧。

这一年,张爱玲中学毕业了,她在校刊毕业生留言栏里写着:“什么都可以‘忘了’,只别连我也‘忘了’。”结束了自己的中学时代。

——然而谁又会忘记她呢?她以她的奇采异文给整个华人世界都留下了那么深刻隽美的印象,然而她自己,却难得快乐。

母亲黄逸梵为了女儿的学业特地回了一次国,建议她可以去国外留学。经年不见,母子的阔别重逢对于张爱玲来说,无异于过年一样的大事。

她那种喜气洋洋不由自主地在眉梢眼角里流淌出来,即使自己不觉得,父亲张廷重却是察觉了,未免愤愤——这么些年来,是他拿出钱来供她吃穿读书的,怎么这女儿不领情,仍只是向着她母亲?因此黄逸梵托人找他谈关于张爱玲留学的事情时,他故意避而不见。

于是只得由张爱玲自己来提。当她站在父亲的烟榻前吃吃艾艾地说出学费的请求,他立即便发作起来,骂女儿崇洋,听外人的挑唆。后母孙用蕃更是在一旁煽风点火地骂了出来:“你母亲离了婚还要干涉你们家的事。既然放不下这里,为什么不回来?可惜迟了一步,回来只好做姨太太!”

这样刻薄的声气,倒又不像明媒正娶大家千金的凤姐了,倒有些像平丫头扶了正——平儿也还体面些,应该是恃宠而骄的秋桐向尤二发威。

张爱玲在里塑造了一个继母荣珠的形象,披露她是庶出,接了自己的生母来住后,说话时总是习惯地带有一种抱怨不耐烦的口气。

“圣人有言:‘嫡庶之别不可逾越。’大太太和她的子女是嫡,姨太太和子女是庶。三千年前就立下了这套规矩,保障王位及平民百姓的继承顺序。照相馆理说一个人的子女都是太太的,却还是分等。荣珠就巴结嫡母,对亲生母亲却严词厉色,呼来叱去。这是孔教的礼法。”

——这样一分析,听上去倒又像探春对赵姨娘的态度了。

到了里,她形容得更逼切了:

“在她父亲的房子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吸烟室像烟雾弥漫的洞窟,他和鬼魅似的姨太太躺在榻上,在灯上烧大烟,最后沉闷的空气里生出了他的蜘蛛精似的继室。”

——这“蜘蛛精”的比喻,同林黛玉比刘姥姥的“母蝗虫”有一拼,明白写出继母那种权欲贲张的情状。

张爱玲在那张牙舞爪的蜘蛛精面前只有落荒而逃。正好张爱玲的舅舅家刚从芜湖搬回来,住在淮海中路的伟达饭店,爱玲的母亲也住在那里,于是张爱玲便借口炮声终夜不断睡不着觉,和父亲商量要到姑姑那里住些日子。张廷重明知所谓去姑姑处其实便是去妈妈处,然而也无可无不可地点了头。

不料张爱玲住了两个礼拜回来,遇见后母,孙用蕃劈面便问:“怎么你走了也不在我跟前说一声?”

爱玲呆着脸说:“跟父亲说过了。”

孙用蕃冷笑一声,扬起声音说:“噢,对父亲说了!你眼睛里哪儿还有我呢?”刷地便打了爱玲一个嘴巴。

张爱玲本能地要还手,孙用蕃已经利落地一转身,锐叫着奔上楼去:“她打我!她打我!”

几乎是转眼间的事,张廷重趿着拖鞋啪达啪达地冲下来,不由分说,抓住爱玲便拳打脚踢起来,紧着问:“你还打人!你打人我就打你!今天非打死你不可!”一脚接一脚,把多年的不如意以及对前妻的恨全报在这个眼里只有娘没有爹的女儿身上。

爱玲心里悲哀到极点,无心分辩,只求速死,咬紧了牙关,连一句求饶的话也没有。她还记得妈妈叮嘱过她的话:“万一他打你,不要还手,不然,说出去总是你的错。”原来,妈妈早已料到会有这一天,妈妈啊,我快被他们打死了,快来救救我啊!

混乱中,她只觉自己的头一会偏到这一边,一会又偏到那一边,耳朵也震聋了。先还满地滚着,后来便不动了,但仍然大睁着眼睛,仇恨地看着这屋子,那些摆设从来没有如此明晰过——下着百叶窗的暗沉沉的餐室,饭已经开上桌子,没有金鱼的金鱼缸,白瓷缸上细细描出橙红的鱼藻,墙壁上挂着陆小曼的油画……这间屋子充实到拥挤的地步,塞满了金的银的镶珠嵌玉的物事,可是独独没有亲情!

她恨!穿着各色绣花鞋黑布鞋牛皮鞋的脚在面前杂沓往来,满屋子都是人,可没有人味儿!她恨!她恨!她恨!

如果眼睛可以喷出火来,她希望烧掉这屋子,也烧掉她自己,可是最终她只是无力地闭上眼睛,再也不能动弹。

何干早已吓得傻了。这是亲爹亲闺女呀,如何动起手来竟像前世仇人一般。她扎撒着手,拉不开也拉着,劝着,求着,眼看小姐已经躺着不动了,老爷还不停脚地踢着,这是想要小姐的命啊!别的人也都看着实在不像了,都拥上来劝着,终于拉开了,张廷重犹喘着粗气说:“把她关起来,没我的话,谁也不许放她出来!谁敢私放了她,我扒她的皮!”

爱玲慢吞吞地爬起来,走到浴室里照镜子,看到身上的伤,脸上的红指印,预备立刻报巡捕房去。却被看门的警卫拦住了说:“门锁着呢,钥匙在老爷那儿。”因为害怕战乱期间有难民抢劫,张廷重新请了两个溃兵来做门警,他们配着枪,此时越发像监狱的看守。爱玲扑上去,叫闹踢门,希望引起街外警察的注意,终是不行。反把张廷重惹得更加火冒三丈,抄起一只硕大的白瓷花瓶便砸过来——幸好没砸到,摔在墙上爆炸开来,把满屋子的人吓了一跳。他还在咆哮着:“开枪打死她!打死她!”

何干惊得魂飞魄散,她倒不至于以为老爷真会枪杀自己亲生女儿,可也不想爱玲再吃亏又捱一顿打,忙忙拉了她进房,哭着:“你怎么会弄到这样呢?”

爱玲忍到这会儿,这才抱住奶妈放声大哭起来。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二节

怎能想到,父女反目成仇,竟可以漠视骨肉情,做到这般决绝——这一次争执,使张爱玲陷入幽禁生活长达大半年之久。

之前张爱玲在《私语》里说捱了打,要去报巡捕,写得不清不楚,感觉上她似乎只是为了自己的受虐去报警。然而后来在里,她把这心思明白地说了出来——父亲打孩子在当时算不得什么罪,就是报了案,也还是会被送回给父母管教。她的计划是要揭发他们抽鸦片,那时候这罪名是可以坐牢的。而她父亲,分明也猜到了女儿的心思,因此才要将她锁起来,怕她逃出去报官。

房间在一楼,原本就暗,窗外又种满了树,一年年长大起来,把阳光都遮住了,努力挤过树叶的间隙漏出来的,不是光,只是影,每一次蹿动都是一场鬼魂的魇舞。阳台上有木的栏杆,栏杆外秋冬的淡青的天上有飞机掠过的白线,对面的门楼上挑起灰石的鹿角,底下累累两排小石菩萨……

不眠之夜,当她撒目四望,只觉黑沉沉的屋子里到处都潜伏着静静杀机,随时要将她吞噬。

死,第一次离得这样近,仿佛一只咻咻的小兽,磨磨蹭蹭地捱近。她甚至可以感觉得到那小兽伸长了舌头的贪婪的热气。

“我父亲扬言说要用手枪打死我。我暂时被监禁在空房里。我生在里面的这座房屋忽然变成生疏的了,像月光底下的,黑影中现出青白的粉墙,片面的,癫狂的。

Beverley Nichols有一句诗关于狂人的半明半昧:‘在你的心中睡着月亮光。’我读到它就想到我们家楼板上的蓝色的月光,那静静的杀机。

我也知道我父亲决不能把我弄死,不过关几年,等我放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了。数星期内我已经老了许多年。我把手紧紧捏着阳台上的木栏杆,仿佛木头上可以榨出水来。头上是赫赫的蓝天,那时候的天是有声音的,因为满天的飞机。我希望有个炸弹掉在我们家,就同他们死在一起我也愿意。”(张爱玲《私语》)

阴暗的屋子,阴暗的心境,张爱玲得了痢疾病倒了。上吐下泻,浑身无力,一日更比一日虚弱,像一盏纸灯笼,风一吹就要灭了。

何干心急如焚,只是想不出办法来。早在小姐捱打的当天,她已经偷偷打了电话给她舅舅求助。张廷重虽然离了婚,但同小舅子的感情却一直不错。两个人从前相约逛堂子,取笑对方叫的条子一个比一个老,是“油炸麻雀”和“盐腌青蛙”。张廷重养小公馆,黄定柱替他瞒着姐姐;可是黄逸梵逼丈夫戒毒,也是定柱带了保镖来押姐夫上医院。这次何干向他求救,他亦觉得义不容辞,第二天一早约了张茂渊上门求情,再次提起让爱玲出国读书的事。

然而张廷重板着一张脸什么也听不进去,孙用蕃又在一边冷嘲热讽,说张茂渊“是来捉鸦片的么?”三言两语调唆得兄妹俩动起手来,张廷重故技重施地抓起支烟枪便扔过去,把张茂渊的眼镜也打碎了,脸上的皮都被擦破了,流了好多血,还是黄定柱使劲拉开的。临走,张茂渊赌咒发誓地说:“我以后再也不踏进你家的门!”后来听说上医院缝了六针,没有报警,到底还是怕丢人。然而她果然也就不再登张家的门了。

张廷重父女、兄妹反目,得意了孙用蕃,愁坏了何干。眼看着小姐命悬一线,竟是连个可求救的人也没有,万般无奈,只得斗起胆子来,躲开孙用蕃的耳目拼着挨骂偷偷找老爷哭诉了几次,苦劝:“小姐毕竟是老爷的亲生女儿,养得这么大了,又正是好年龄,难不成就看她这样死了吗?亲戚听着也不像,以为老爷心狠,害死自己亲闺女。改天要是有人问起小姐得的什么病,是怎么死的,可叫大家怎么说呢?”

张廷重听了,也觉堪忧,可是到底不愿张锣打鼓地送医诊治,只含糊说:“你先下去吧,这个我自会想办法。”

隔了一天,狱长便查监来了。张爱玲躺在床上,已经只剩下半条命,蜡黄的脸,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可是努力睁大着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父亲,那样清澈凄冷的两道目光,仿佛要一直照进他的灵魂深处去。

张廷重看着,心下也未免不忍——他的心,已经被鸦片灯一点一点地烧尽了,烧成了灰,风一吹就会散去。可是灰吊子,却还悬悬地荡在空中,让他有气无力地续着这无妄的生命。想起两父女讨论学问,为女儿亲拟《摩登红楼梦》章回题目的往事,他也觉得无限感慨,女儿并不是贾宝玉,又没有“逼死母婢”,又不是“勾引戏子”,何至于弄到如此地步,竟然演出一幕“手足耽耽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来?不禁叹了口气:“你要是但能听话一点,也不会变成这样……”亲自替女儿打了消炎的抗生素针剂。

这样注射了几次后,爱玲的病情似乎得到些控制,可仍是时好时坏,眼看着可以起床走动了,一个早晨醒来就又忽然翻天覆地吐起来,直要把心肝肺都吐出来似的。

她浑身灼热,面色赤红,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死人,身在地狱了,四周有火舌吞吐,将她吞噬。可是她不愿意就这样死,她还有许许多多的心愿未了,阎王在收魂之前也要问一问那将死的人有什么最后心愿的吧?她扶着何干的胳膊,仍是打听出逃的路线。

何干一边替她清理一边哭着,却仍是劝:“千万不可以走出这扇门啊!出去了就回不来了。”因为太过爱惜,她不禁要替她胆小,替她恐惧,变得冷漠起来。况且,爱玲是她的事业,她的大半生都消磨在张家,前后侍候了张家三代人,如今已经快服侍不动了,却仍然兢兢业业克尽职守,盼望着日子再蹒跚也还是可以平静地捱过,一直捱到小姐出嫁的那天,她好跟了过去,跟着她养老。倘若没了小姐,自然也就没了何干。为了这点微薄的愿望,她一直劝她忍耐,劝她再艰难也要留下来。可是现在看见她已经穷途末路,她知道再留不住她,到底还是吞吞吐吐地说出来:“太太(指黄逸梵)传话来,要你仔细想清楚,跟你父亲呢,自然是有钱的,跟她,可是一个钱都没有,你要吃得了这个苦,没有反悔的。”又咬着牙透露了两个门警换班的时间。

这一场病,叫张爱玲早下了决心——她生在这屋子里,总不能死在这屋子里。

她决定出逃,想过许多方案,好像三剑客、基督山伯爵,或是简单一点,像《九尾龟》里缍了绳子从窗户溜出去,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有个王子可以骑着白马,在公主的阁楼下接应。可她终究不是白雪公主,虽然遇到了童话里的恶后母,却未能得到那个拔剑来救的白马王子。她连七个小矮人都没有。

没有人救她,只除了她自己。

那一年,爱玲十八岁。

“隆冬的晚上,伏在窗子上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黑路上没有人,挨着墙一步步摸到铁门边,拔出门闩,开了门,把望远镜放在牛奶箱上,闪身出去。——当真立在人行道上了!没有风,只是阴历年左近的寂寂的冷,街灯下只看见一片寒灰,但是多么可亲的世界呵!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脚踏在地上都是一个响亮的吻。而且我在距家不远的地方和一个黄包车夫讲起价钱来了——我真的高兴我还没忘了怎么还价。真是发了疯呀!随时可以重新被抓进去。事过境迁,方才觉得那惊险中的滑稽。”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三节

终于和母亲在一起了。母亲住的爱丁顿公寓和父亲的家多么不同呀——那是后来使胡兰成觉得“兵气纵横”、“现代的新鲜明亮几乎带刺激性”、“华贵到使我不安”的房间——明净敞亮的客厅,精致温馨的卧室,清爽典雅的书房,镶着瓷砖棚顶的洗手间,点着煤气炉子的厨房,还有宽大的阳台和阳台上的玻璃门,每一样都让爱玲为之喜悦,觉得新鲜而愉快。

记忆的长绳被时间的锯子割断了又重新接起来,住在爱丁顿公寓的张爱玲仿佛回到八岁那年,妈妈第一次回国的时候,牵着她的手在花园里漫步,指点她行走坐立的姿势,取笑她英语发音的蹩脚,教训她说话不要直瞪着人看,走路时两腿不可分得太开,衣服是葱绿配桃红的好,艳不要紧,但不能俗,搭配是首要学问……

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这十年里,上海的变化多大呀——不要说这十年,单是去年一年,上海发生了多少大事呢。这动荡不安的一九三八呀,在这一年里,中华全国电影界抗敌协会宣告成立,电影红星周璇与第一任丈夫严华结婚了,同年加入国华影业公司;上海影后胡蝶却在与潘有声新婚不久,双双迁往香港躲避战乱;京剧名伶梅兰芳亦趁着率团赴香港演出的机会就此留港闲居,暂别舞台;主演过《花好月圆》、《柳暗花明》等影片的黎明晖在主演《凤求凰》后退出影坛;张爱玲喜爱的电影明星谈瑛主演的《夜奔》在长达半年的审查删剪后终于公映,同时上映的还有蔡楚生做导演、蓝苹(江青做演员时的艺名)主演的《王老五》;在这一年里,二十卷本《鲁迅全集》出版;巴金写完,《爱情三部曲》合刊出版,同年十月与萧珊赴桂林,与夏衍等筹组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桂林分会;赵朴初接任上海文化界救亡协会理事,上海慈联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常委兼收容股主任;萧红与萧军得到邀请去山西临汾的民族革命大学,于此第一次遇见丁玲,同年夏天萧红与萧军分手,怀着萧军之子与端木蕻良回了武汉;在这一年里,宋庆龄先后在广州和香港组织“保卫中国大同盟”,向各国人民和海外华侨宣传抗日,募集医药和其他物资……

这些个热闹,张爱玲都没有赶上,只是呆在她父亲的家里忙着生病,也忙着生气,忙着想出逃的办法。然而现在好了,现在她又可以回到上海的怀抱了,可以耳闻目睹地与这个城市手牵手,心贴心,看到的每件事物都是亲切跃动,活色生香的。

爱丁顿公寓所在的静安寺路,是电车的始发站。电车向东穿过繁华的南京路,一路商店、酒楼、书肆、咖啡厅、股票交易会所、跳舞厅……一直驶到终点站广东路外滩。张爱玲一直都喜欢听电车“克林克赖”的行驶声,仿佛枕在铁轨上睡觉——电车后来成了她小说里的重要道具。

除了电车声,还有静安寺的敲钟声,斜对过平安电影院的打铃声,后身百乐门舞厅里尖细嗓子的唱歌声,以及楼下卖馄饨的梆子声,都会在静夜里凌风度月而来,让她即使在梦中也会安心地记得:我是在母亲的家里了,终于和母亲在一起了。

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的上海,是繁华的极致,美景中的美景。

整个世界都在动荡中,破坏中,并且即将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然而乱世里的一点点安宁,格外珍稀可贵。

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光太宝贵了。此后张爱玲写了许多文章从不同的角度来记载公寓生活,但凡与母亲有关的文字,总是写得无比温柔。她在文章里说自己有个怪癖,非得听见电车声才睡得着觉——其实我想是因为电车声使她想起母亲,觉得仍和母亲同居一室,如此才会安稳睡着。和母亲在一起的公寓生活是她少女时代最快乐的时光,因此即使是衣食这样的琐事,也都新奇而有趣,称得上色香味俱全的。

“在上海我跟我母亲住的一个时期,每天到对街我舅舅家去吃饭,带一碗菜去。苋菜上市的季节,我总是捧着一碗乌油油紫红夹墨绿丝的苋菜,里面一颗颗肥白的蒜瓣染成浅粉红。在天光下过街,像捧着一盆常见的不知名的西洋盆栽,小粉红花,斑斑点点暗红苔绿相同的锯齿边大尖叶子,朱翠离披,不过这花不香,没有热乎乎的苋菜香。”

“在上海我们家隔壁就是战时天津新搬来的起士林咖啡馆,每天黎明制面包,拉起嗅觉的警报,一股喷香的浩然之气破空而来,有长风万里之势,而又是最软性的闹钟,无如闹得不是时候,白吵醒了人,像恼人春色一样使人没奈何。有了这位芳邻,实在是一种骚扰。”

“我母亲从前有亲戚带蛤蟆酥给她,总是非常高兴。那是一种半空心的脆饼,微甜,差不多有巴掌大,状近肥短的梯形,上面芝麻撒在苔绿底子上,绿阴阴的正是一只青蛙的印象派画像。那绿绒倒就是海藻粉。想必总是沿海省份的土产,也没有包装,拿来装在空饼干筒里。我从来没在别处听见说有这样东西。”

——《谈吃与画饼充饥》

在父亲家里时,她从没做过家务,也没搭过公车,现在,这一切都要从头学起,洗衣、煮饭、买菜、搭公车、还有省钱……她有一种奇怪的挂角归田的感觉。从前对田园的理解就是,逢年过节,田上的人就会往家里送麦米来,就像里的乌进孝送年货,或是刘姥姥送蔬果。

刘姥姥在大观园里吃了回茄子,硬是没吃出茄子味儿来;张爱玲看不到田园里的茄子,却在菜场上看到了“野趣”——那么复杂的,油润的紫色。除了茄子,还有新绿的豌豆,熟艳的辣椒,金黄的面筋,以及饱满如婴儿脸的胡萝卜。

有一天她们买了萝卜煨肉汤。姑姑张茂渊说:“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李菊藕)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张爱玲听着,觉得有无限趣味,仿佛做文章。

她总是这样子满脑子的罗曼谛克,从每一言每一语每一时每一处里发现新生活的美,新生活的好。即使洗菠菜,也有美的发现——菠菜洗好了倒进油锅里,每每有一两片碎叶子粘在篾篓底上,抖也抖不下来。油在锅里滋滋地叫,她可不急,还饶有兴趣地把篾篓迎着亮举起来,看那翠生生的枝叶在竹片编成的方格子上招展着,笑着问妈妈:像不像是开在篱上的扁豆花?

黄逸梵头疼地看着女儿,越来越发现她在日常生活和待人接物方面表现出来的惊人的幼稚,她不厌其烦地叮嘱她,指点她:走路不能横冲直撞,要懂得看路;说话时不能直瞪瞪地看着人家的眼睛,也不能东张西望神色张惶,要看着对方的鼻尖或是眉心;记得点灯后要拉上窗帘,不能忽然地无缘故地大笑;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别总是皱眉或者低头;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就别说笑话;还有,不要把壶嘴对着人的脸,要朝向没有人坐的方向……

她给她讲了一个关于“眼神”的故事:大户人家选妾,众女子林立,其人命“抬起头来”,一女子应声抬头,瞪大了眼睛让人看,是为不知羞耻;另一女子抬了一下头,又立刻低下,是为小家子气;第三个女子央之再三方将眼角一溜,徐徐抬起头来,眼帘却垂下了,瞬即又眼风一转,头向后俯,是为媚态,为会看。

爱玲笑起来:“像是里写孟玉楼的话:行走时香风细细,坐下时淹然百媚。”

母亲瞅她一眼,叮嘱说:“要你照镜子练习眼神表情,并不是要你学抛媚眼,是要你记着怎样看人才不算失礼。坐的时候要端正,可是也不能一块木板似的,两肩要微微地分前后,但也不能拧着身子……”

说一万句,不知道有没有一千句进得了她的耳;即使听进去了,记在心上的不知到不到一百句;而落实到行动,则最多剩不下十句了。

教她用汽油擦洗衣服,她却只顾着玩,故意地放慢手脚,让汽油尽量挥发,因为喜欢那满屋子清刚明亮的气息,最后便只好不用她帮忙,免得浪费。

黄逸梵有时会忍不住对着她叹息:“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自己处处受痛苦。”

爱玲羞愧地低着头,却又偷偷微笑——便是母亲的责怪也是温暖的,因为贴心。

为了使母亲宽心,她努力地要学好,认真地跟母亲学习煮饭,用肥皂粉洗衣服,这才发现,原来洗一块手绢儿也有许多程序:搓,不能太用力;揉,又不能不用力;如何使肥皂打得均匀,起泡,却又不至浪费;漂洗到没有一丝皂沫才算干净,拧干后,要展得很平才可以晾;不能直接晾在铁丝上,会留下锈迹;可以湿着贴在干净的瓷砖或者窗玻璃上,像一幅画;一块玻璃贴一块手绢,贴成一面绣花窗,干的时候再一张张地把手绢撕下来,就跟浆过的一样挺直干爽。

她揭开一块手绢,透过窗格,看见弟弟来了。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四节

那年夏天,子静带着一双报纸包着的篮球鞋来探望母亲和姐姐,期待地说:“我想跟你们住在一起。我不想再回那个家了。妈妈,你也收下我吧。”他看着母亲,满眼热望。

黄逸梵看着豆芽菜一般高而瘦的小儿子,心如刀绞,却只能理性地解释给他听,说:“你父亲不肯拿钱出来,我的能力最多只能负担你姐姐一个人的教养费,再也没办法收留你了。”

子静哭了,眼泪毫无遮拦地流过苍白瘦削的脸,像一尊希腊雕像。

爱玲也躲进厨房里哭起来,胸闷得简直喘不上气来。母亲进来看见,向她说:“哭解决不了问题的。”她脱口而出:“我希望能把他救出来。我想——我想要——把他救出来——”她抽泣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语言在这个时候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呀

她从那格撕掉了一张手帕的窗户里看出去,看见她的弟弟踽踽地走在街道上,头低着,影子拉得长长的,他怀里还抱着那双篮球鞋。

那影像她一辈子都忘不了。她帮不了她的弟弟,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样爱他。爱一个人而不能帮助他,便连这爱也显得羞耻且伪饰起来。

并且,由于母亲对弟弟的拒绝,使她不得不想到她自己。她的升学问题迫切地摆在眼前。

当时有一种惯例,女子中学毕业了要继续上大学,不一定立刻就读,可以找个婆家先结婚,由丈夫拿一笔钱出来资助就学,毕业回来再考虑生儿育女,看看当时报纸上那些打着“愿助学费”字样的征婚广告就知道了;要不先工作着,有了一定经济基础后才继续升学。

——然而这两种选择都不适合张爱玲。

早在圣玛利亚中学上学的时候,她有一个女同学叫张如瑾,跟她比写作,写过一部长篇小说《若馨》,教授汪宏声先生也很器重,曾经推荐给《良友》发表,但是因为战争爆发而未能出版,她自己出钱印了几百本,张爱玲还特地写了一篇《若馨评》。然而她后来嫁了人,再没写过字,就这样沉寂下来。从那时起,张爱玲便坚信世上最大的悲剧,就是一个天才的女子无端搅进了婚姻。她在毕业留言“最怕”一栏里填着“一个有天才的女人忽然结了婚”,也是因为这件事。

或者是先工作——那时候中学毕业的人或者可以去做女书记员,女招待员,或是女店员,都是些不很操心却需要细心的工作。然而口头禅“我又忘啦”的张爱玲虽然有极高的文学天赋,在生活上却是弱智,不会做家务,不会女红,甚至不会削苹果;在一个房间里住了两年,却不知道电铃在哪里;永远不记得路,即使是那么酷爱看电影,可是每次都要家里的车夫送去,看完后再站在路口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乖乖地等车夫来认领回去——她无法自己去找司机,因为非但不记得路,甚至也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她的卧室总是最凌乱的一间,学校规定鞋子要放在鞋柜里,而她总是把自己的皮鞋随意地抛尸于床下,以至屡屡被惩罚性地展示出来,而她依然如故,逼得紧了,便说一句:“哎呀,我忘了。”

不愿嫁人,也不适合工作,那便只有升学了。可是这是一笔相当不菲的学费,父亲张廷重是不肯拿出来的——后来听说何干因为犯了和她同谋的嫌疑,大大被连累了一通。继母孙用蕃把她的一切东西分着送了人,同人说就当这个女儿死了,家里再没有过这个人。何干偷偷把爱玲小时候的一些玩具拿来给她做纪念,其中有一把白象牙骨子淡绿色鸵鸟毛折扇,因为年代久了,一扇就掉毛,漫天飞着,是迷茫的儿时记忆。然而爱玲如获至宝,一边轻轻扇着一边呛咳落泪。

何干告诉爱玲,她继母在背地里笑话黄逸梵收留她是件笨事,已经自顾不暇,还要把这样一个大包袱扛上身,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爱玲益发不安,收养已经是这样沉重的一个大包袱,她如何忍心雪上加霜,再伸手向母亲要一笔学费。

这时候她已经知道母亲回国的真正原因:冰清玉洁的姑姑与表侄发生了不伦之恋,明知道是不可能有结局的,却还是一头栽进去,并且为了帮他打官司花光了所有的钱,就连母亲存在她那里的钱也都取出来用掉了。

“根本就是偷!”母亲悄悄向她抱怨着,因为没了钱,被困在中国走不了——她的男朋友还在国外等她回去,可是她对着两个债主,寸步难行。一个是她亲密的女伴,多少年来她们两个互相支持,然而这一次她伤害她比谁都狠都严重,她却不能拿她怎么样;另一个是她的女儿,虽然她对这个女儿的前景完全没有信心,却仍然肯拿钱出来请犹太裔英国老师为她补习数学,让她参加伦敦大学远东区的考试。

补习老师是牛津剑桥伦敦三家联合招考的监考人,当然学费贵得吓死人。爱玲用得心惊肉跳,一边补习一边忍不住要偷偷看钟,计算着这一分钟又花掉了母亲多少钱,并且同时偷偷怀疑着,母亲是不是也在这样想。因为怕向母亲拿公共汽车钱,她宁可每天徒步走过半个城,从越界筑路走到西青会补课。

姑姑做股票蚀了钱,出去找工作,每月五十元的薪水。汽车卖了,厨子也辞了,只雇着一个男仆,每周来两三次,帮着采购些伙食用品,境况大不如前。有一天难得有兴致,听爱玲说想吃包子,便用现成的芝麻酱作馅,捏了四只小小的包子蒸了出来——只有四只,皱皱的皮,看得人的心也皱了起来,喉咙也哽住了。

没钱的感觉是这样地鲜明而具体——不至于穷困到一无所有,然而的确是拮据,令人窘迫。张爱玲看着那四只愁眉苦脸的小包子,忽然间就明白了“咽泪装欢”的意思——那包子真是难以下咽,吃在口里像吃的是贫穷,可是她还得装出笑脸说:“好吃,真是好吃!”

“我补书预备考伦敦大学。在父亲家里孤独惯了,骤然想学做人,而且是在窘境中做‘淑女’,非常感到困难。同时看得出我母亲是为我牺牲了许多,而且一直在怀疑着我是否值得这些牺牲。我也怀疑着。常常我一个人在公寓的屋顶阳台上转来转去。西班牙式的白墙在蓝天上割出断然的条与块。仰脸向着当头的烈日,我觉得我是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困于过度的自夸与自鄙。这时候,母亲的家不复是柔和的了。”(《私语》)

“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向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地毁了我的爱。”(《童言无忌》)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五节

子静重新回到父亲的家里,回到那鸦片香的世界。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家里到处都留下姐姐的痕迹,可是他再也不能同姐姐生活在一处了。他只有游荡在这房子里,靠着从前的记忆过活——他过早地老了,十七八岁已经开始回忆;他又从来没有长大过,始终都是那个踢足球的沉默小男孩——成长期早已结束了,可是创伤却一直在成长。

听到收音机里播音乐,他就想起一九三四年六月,王人美主演的《渔光曲》在上海热映,收音机里天天都播着它的主题曲,人人都会唱了,可是后母雇的一个小丫头小胖怎么也学不会。暑假时,姐姐每天一早起来就要练钢琴,大概是练基本功练烦了,就想起要弹着钢琴教小胖唱歌,便是这首主题曲。可是教来教去教不会,只是开头两句“云儿飘在天空,鱼儿藏在水中”就教了整个上午,把父亲和后母吵醒了,捱了一顿骂,从此不许姐姐在早上练琴——现在想起来,那《渔光曲》的旋律仿佛还响在耳边呢。而姐姐坐在钢琴边弹琴边教小胖唱歌的样子也是这样地清晰,如在眼前。

姐姐一直都很喜欢音乐,也很会唱歌,很小时便会缠着保姆说故事,唱她们皖北农村的童谣,而他一句也学不会;姐姐还缠着教他古书的朱先生说苏白,朱先生六十多岁,待人很亲切,也很喜欢姐姐,依着她的要求用苏州话念了一段吴语写成的,姐姐还不过瘾,专门挑出妓女同打上门来找丈夫的夫人吵架的一段让读,朱先生无奈,只得捏着嗓子学女腔读给她听,逗得姐弟俩笑得差点滚到地上去。姐姐那时真是很任性的。

姐姐的任性尤其表现在看电影上。看电影是她一个很大的爱好,仅次于看小说,她订阅了许多电影刊物。她喜欢葛丽泰嘉宝,像一般的八卦影迷那样,既欣赏她的演技,也好奇她的神秘身世,还喜欢加利古柏,秀兰邓波儿,费雯丽;中国的则喜欢阮玲玉,谈瑛,陈燕燕,顾兰君,上官云珠,石挥……那时有声电影刚刚起步,1930年阮玲玉在《野草闲花》中第一次开口唱歌,姐姐立即便学会了;1931年胡蝶在《歌女红牡丹》里开口说了大段对白,姐姐也可以朗朗上口,一字不落地复述出来;有一次姐弟俩去杭州玩,住在后母娘家的老宅里,亲戚朋友很多。刚到第二天,报纸上说谈瑛主演的电影《风》正在上海电影院上映,姐姐立刻就要赶回上海去看,怎么劝也不行,于是他只得陪着她坐火车去上海,直奔那家电影院,连看两场。他的头痛得要命,姐姐却得意地说:“幸亏今天赶回来看,要不然我心里不知道多么难过呢!”现在姐姐不在身边,他连看电影的心情也没有了,因为不能不想着她。

吃东西的时候也想着——姐姐喜欢吃甜食,紫雪糕,爆玉米花,山芋糖,掌鸡蛋,藤萝花饼,合肥丸子,都是些又便宜又普通的吃食,就是合肥丸子罗嗦些,只有姐姐的奶妈何干会做——先煮熟一锅糯米饭,凉了后捏成一个个的小米团,把调好的肉糜放进米团里捏拢,大小和汤圆差不多,然后把糯米团放在蛋汁里滚过,再放进油锅煎熟。姐姐是那样喜欢吃,又吃得这样高兴,以至于引得全家的人,包括父亲和佣人们后来也都爱上了这道菜。如今姐姐逃走了,连老奶妈何干也为了这件事受连累,回皖北养老去了,合肥丸子自然也吃不上了。

他还记着姐姐教给自己的许多写作方法:积累优美词汇和生动语言的最佳方法就是随时随地留心人们的谈话,一听到后就设法记住,写在本子里,以后就成为写作时最好的原材料;提高中英文的写作能力,有一个很好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的一篇习作由中文译成英文,再由英文译成中文。这样反复多次,尽量避免重复的词句,一定能使中文、英文都有很大的进步。

姐姐是天生的作家,中英文都很棒,从父亲家出逃后不久,她便用英文写了一篇文章在《大美晚报》登出来,披露了被父亲软禁的经过,这是美国人办的报纸,编辑给文章定了个很耸动的标题:“ a life! a girl's life!”家里是一直订着《大美晚报》的,父亲看到文章,大动肝火,可是他已经拿姐姐没办法——他不能再打她,也不能再关她,她已经远走高飞,再也不用怕他了。

她以后还会飞得更高更远,比她的父亲、祖辈都高而远,更比他高远,直到难以企及。

他想起小时候,姐姐很喜欢荡秋千,荡得很高,他在一旁看着,很是羡慕,却怎么也不敢坐上去——姐姐看到的世界,一直都比他高,比他远。一九三四年,姐姐升高一时,他才小学五年级;一九三六年小学毕业,父亲又让他在家停学一年;一九三七年日战爆发,许多学校停课,又荒废一年;到了一九三八年,姐姐离家出逃,父亲受了刺激,这才决定送他进入正始中学读初中一年级,可是刚读完初一,学校迁往法华镇,校名改了,校长也换了,于是父亲又要他辍学……

而这时,听说姐姐已经考上了伦敦大学,还是远东区第一名,可见真是奋发图强。可惜由于战争的缘故,英国已经不能去,只得改入香港大学。

姐姐的成功照见了他更加的低微与无助,张子静更加沉默、更加羞怯了。张爱玲在一九三九年夏天离开上海,独自乘船去香港。

他没有去送。

七十年后,张爱玲的中英文“自传三部曲”先后出版,将这段真实感受写进了小说里,悲凉地刻划了弟弟陵少爷之夭,并让陵少爷死于十七岁。

那是因为,张爱玲离家出走投奔母亲,弟弟子静也随之前去却被母亲拒绝,那一年,子静刚好十七岁。

当张爱玲看着弟弟哭泣着离去的背影,她心里的悲哀是难以言喻的,不知该如何面对这生离死别。她甚至不把那看成是生离,因为心里无奈与绝望的境味远不是一场平常的生离可以比拟,弟弟这一去,于她内心来说几乎已经是死别了。

她在书中把儿时的弟弟形容成一个安琪儿,那么可爱漂亮的一个小玩意儿,时不时就要抱过来用力亲一口:

“他长大漂亮了,雪白的猫儿脸,乌黑的头发既厚又多。薄薄的小嘴红艳艳的,唇形细致。蓝色茧绸棉袍上遍洒乳白色蝴蝶,外罩金斑褐色小背心,一溜黄铜小珠钮。

‘弟弟真漂亮。’琵琶这么喊,搂住他,连吻他的脸许多下,皮肤嫩得像花瓣,不像她自己的那么粗。因为瘦,搂紧了觉得衣服底下虚笼笼的。他假装不听见姐姐的赞美,由着她又搂又吻,仿佛是发生得太快,反应不及。琵琶顶爱这么做,半是为了逗老妈子们笑,她们非常欣赏这一幕。”

她毫不吝惜地使用各种赞美的语言来描写弟弟的美与可爱,不厌其烦地写他又贪吃又因生病而苛扣着吃的小可怜儿状,他出门时当胸绑着一条大红阔带子绊住而带子的末端牵在老妈子手里的傻样子,他哀哀地背书,居然背得比她快的聪明相,他头碰头地跟她一起挑选卧室和书房颜料样子的情形,还有跟她一起假装英雄出征打仗的游戏,她使双剑,他耍一对八角铜锤……他总是那么弱,那么小,那么没主见,无声无息地跟在她身后,有时候会恶作剧,带着嫉恨的眼光窥视或捉弄她,在她的图画上划下一道黑杠,但他始终是她最亲爱的弟弟,两个人从小睡一间屋,拜一个先生为师,连洗澡都在一起。她无法不爱他。

可是,到他一天天大起来,她再也爱不起他,因她帮不了他。

她在里写父亲再婚后,被继母挑拨着打儿子,“打丫头似的天天打”,有一次还教他头上顶着一块砖罚跪,要跪三炷香的时间。她心痛,却不敢过问,甚至不敢去看他,怕反而替他招来更多口舌,只有坐在窗里默默生闷气——

“琵琶知道她父亲没有人在旁挑拨是不会每天找陵麻烦的。他没这份毅力。何况人老了,可不会越看独子越不顺眼。”

“她不愿去想跪在下面荒地的陵。跪在那儿,碎石子和蔌蔌的草看着不自然。阳光蒙着头,像雾蒙蒙的白头巾。他却不能睡着,头上的砖会掉,父亲从窗户看得到。小小的一炷褐色的香,香头红着一只眼计算着另一个世纪的时间,慢悠悠的。他难道也是这么觉得?还许不是。弟弟比别的时候都要生疏封闭。指不定是她自己要这么想,想救他出去,免去他受罚的耻辱,也救她自己,因为羞于只能袖手不能做什么。”

她什么也做不了,她救不了他,帮不了他。写不尽的痛楚与无奈,悲哀与荒凉。当爱到了无法再付出的时候,就只有割断。

于是她写他死了。她只有当他死了。她没了弟弟,他没了姐姐,他们再没了姐弟的缘分。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六节

熟读张爱玲作品的人,大多应该同我一样,先看到《对照记》,隔了许多年才知道有,并且为了它的真伪好一阵子扰攘;再过几年,才看到与。

然而从张爱玲写给宋淇夫妇的书信看来,这几本书的写作顺序却恰恰是反过来的。

早在一九六一年二月,她已经决定了要使用的书名,而且九月的时候已经打完了字,只是有许多地方待改。到了第二年,已经在考虑译成中文的事。

六三年六月二十日的信中,她写:“决定译,至少译上半部《雷峰塔倒了》,已够长,或有十万字……下半部叫……把它东投西投,一致回说没有销路。”

最后一次提及则是一九六四年五月六日的信:“始终卖不掉,使我很灰心。”

但是已经决定了译成中文,为什么一直没有译或者没有译完它呢?从六四年两稿英文版完成至九五年张爱玲过世,中间整整过去了三十年,这期间张爱玲已经再度火遍海峡两岸,如果有人知道她手上有这样两部书稿,绝不至于“卖不掉”。

但或许是因为之前有《私语》,后来又写了(从信上看是一九七五、七六两年间写的),题材相类,不犯着再译一次。她自己也说过其实就是的一小部分再加上爱情故事。

然而我始终以为和比要好,虽然是英文写作,然而那种温柔敦厚的老中国味道十分浓郁,虽然不能像那样精致幽细,张氏的味道却是足的,仿佛听大家族的人聚在一起戚戚察察地咬耳朵,有着鸦片的冷香。

相较之下,开篇即写港大,写战争,罗列了许多异国风情的名字与人物,简直就是一本点名簿,却又都没了下文,看起来倒反而有一种异乡的“隔”的感觉。那些学生的形象更加单薄而突兀,还不等记住名字这人物倒已经不再出现了,完全不符合小说写作的基本原理。

和的人物也多,但分成上下部后,各有偏重,气氛和谐,就并不显得冲突。而且人物是随着情节出场的,并不是单纯地列表,于是他们的身上就有了种生活气,即使记不住谁是谁,但他们站在一起,轻言细语,就集体构结了一种气氛,一种大家族的意味,显得和谐糜丽,仿佛看电影。

写的是张爱玲去香港念书之前的故事,背景是天津和上海,永远困在某一座房子里,永远是类似的面孔在私语。父母,弟弟,姑姑,舅舅,众多的表兄妹们,秦干,何干,王发,志远,父亲的姨太太,甚至继母,继母的母亲与陪房……所有的人物都是琐碎、稔熟而亲切的。即便是凉薄自私的父亲,她也一边借着主人公的口说“我要报仇”,一边又忍不住要代他找理由:“学校里三四百个女孩子,差不多人人都跟父亲闹别扭,不然就是为鸦片,不然就是为姨太太,不然就是又为鸦片又为姨太太吵。”

主人公叫琵琶,很明显是张爱玲自己的影子。写她四岁到十八岁的经历。十八岁的张爱玲还没有遇见胡兰成,所以书里只有人事没有爱情,可以想象不会多么吸引人。

文中絮絮地记述着佣人何干秦干等带着孩子们在月夜里讲白蛇传奇,男佣人们在房里打麻将,父亲新娶的姨太太带她去餐厅里吃饭,蛋糕上的奶油齐着鼻子高,还有,过年时去二大爷家拜年,每次背“商女不知亡国恨”,二大爷就拭泪……

整个故事说穿了就是加长版的《私语》,人物多,情节细,没有太强的故事性,只是记录生活的真实,或者说,回忆的真实。整个前七章都讲的是在天津的故事。七章过去了,一家子才动身到上海,再之后才是我这部《张爱玲传奇》的开篇。

熟悉张爱玲作品的读者,在她早期的散文和小说里都早已读过这些人物和故事,重看时会觉得亲切,仿佛读故人笔记。然而对于新读者,尤其是外国的读者,却只怕没有多少吸引力,难怪张爱玲一直抱怨“卖不掉”。

但文字是好的。看似随意的对白也极有趣味,比如写何干带着琵琶和陵姐弟两个去给亲戚老太太拜年时的一段:

〖琵琶每回见老太太总见她坐在床沿上,床帘向两旁分开,就跟她的中分的黑锦缎头带一样。她在雕花黄檀木神龛里伛偻着身体,面皮沉甸甸的,眼睛也沉甸甸的,说话的声音拖得长长的。

“过来让我看看。嗳呀,老何,这两个孩子比我自己的还让人欢喜。多大啦?都吃些什么?”

“没大变,老太太,蒸鸡蛋,豆腐,鸭舌汤。”

“鸭子现在不当时了。”

“是啊,老太太。这一向就只吃蒸鸡蛋,豆腐,冬瓜汤。”

“要厨房给他们做这些菜。”老太太吩咐一个老妈子。〗

乍一看觉得没什么,细一想却令人忍俊不禁——老太太问起孩子的食单,何干本是照直答的。然而老太太家早已穷了,备不起鸭舌汤,便冠冕堂皇地说“鸭子不当时了”。难得何干也知机得快,立刻识趣地改口说吃冬瓜汤了,老太太便有了底气,派头十足地吩咐老妈子去备菜了——真真写活了一个没落贵族老太太又窘迫又要摆排场的微妙心理。不是经过的,编也编不出。

书里的每个人物,哪怕只出场一两次,或者早早就走掉了的,也仍然形象鲜明。比如弟弟的保姆秦干,只在天津的故事里出现过,可是已经给整本书尤其是弟弟的身上打了烙印。

秦干是女主人从娘家带来的陪房,仗着自己服侍的是少爷,总觉得高人一等似的,一直代这嫡子对琵琶发号施令,理由永远是“他比你小”,让琵琶生了不少闷气。然而当她辞工离去时,叮嘱了陵少爷一大番话后,又转向琵琶说:“我走了,小姐。你要照应弟弟,他比你小。”

这是她说给琵琶的最后一句话,之后寂灭无声。然而这一句却无疑将她的形象照到了极亮处,仿如烟花窜起,照亮黑夜。书中写:“泪水刺痛了琵琶的眼睛,洪水似的滚滚落下,因为发现无论什么事都有完的时候。”

那时候的琵琶也就是爱玲不过才七八岁,却已经深谙一个“完”字了。这一章“完”后,他们一家子上了船,经过黑海洋绿海洋,一路到了上海,而我这部《张爱玲传奇》也才刚刚开始。

再后来,在上海,又是不同的亲戚,亲戚家的姨太太,满堂的儿女,新的人物新的故事,看着却只是周而复始。故事的最后一章,弟弟死了,而她送别了陪伴她整个童年与少女时代的保姆何干,这回是真的“完了”——便在那里倒掉,而则从这里开始了。

第四章 在香港 第一节

二零零五年末,我去香港,第一站便是浅水湾。水静风轻,阳光猛烈得叫人不敢抬头,游人排成长龙在做摸财神的游戏——说游戏也许不恭,因为他们的神情是如此虔敬,分明坚信或是情愿相信摸一摸财神的头或手就可以财运亨通,摸一摸财神身边的金元宝再把手握拳揣进口袋就可以袋袋平安。据说这是香港的风水宝地,有钱人最喜欢在半山盖房子,背后有靠山,眼前有浅水湾,水是财,招财进宝就指望它了。

我没有那个耐心去排队,只是一个人在沙滩边的甬路散步,有风吹过,树上的紫荆花飘舞飞落,我捡起一朵执在手里,慢慢地走,慢慢地走,想着这是半个多世纪前张爱玲走过的地方,也就是白流苏和范柳原走过的地方,远处楼群幢幢,范柳原在电话里猜想白流苏窗口的月亮比他自己窗前的白而皎洁,那些调情的话语都散在风里了吧,于水波荡漾间呢喃絮语。

对香港的初印象,是乱世中的,浅水湾的炮火应已止息了许多年,那堵天荒地老的断壁不知还在不在?

张爱玲曾在小说里提到一种“影树”,叶子像凤尾草,红得不可收拾的一蓬蓬的小花,一种花开似火的盛景。然而我向路人打听什么是影树,其人瞠目以对,说是在香港生活三十几年也没听说过,反而当我是杜撰。我便也开始怀疑,也许这会从此成为沉淀在我心底里的一个谜,但是也并不介意能否解开,就像是我眼前的浅水湾其实远不如记忆里的美丽。

然而写这部书的时候,我的灵魂离开躯体,再一次来到香港,来到一九三九年的浅水湾,我终于看见了传说里的流苏与柳原。他们手牵着手走在老墙下,盟誓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不禁泪流满面。

我又逆着时间的风向前飞,看到白流苏退回到船上去,而范柳原在岸上等她;我也看到了李开第在码头等张爱玲——这是个三十八岁的工程师,曾经留学曼彻斯特大学,在英国时就与黄逸梵和张茂渊熟识,交情一直很好,所以她们托了他做爱玲的监护人。后来他成了张爱玲的姑父,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这时候他们见面的时候,可是一点端倪也没有的。他们生疏而客气地打着招呼,完全不知道彼此四十年后会成为亲戚——然而我是知道的,于是我会心地笑。

好吧,让我把这一段在香港追逐张爱玲的故事轻轻地说给你听,请你在平瓷美女耸肩瓶里插上一枝新采的梅花,或是玫瑰,或是紫罗兰,或是随便什么应季的鲜花,然后选一只白地兰花的小小香薰灯,撮上少少一点沉香屑,少少一点就可以,因为她在香港的时间并不长。

那年夏天,张爱玲只身远渡,成为香港大学的一年级新生。这不是她第一次坐船,却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独自远行,无论是父亲的家,还是母亲的家,这时候再想起来,又都是甜蜜而温暖的了。

“汽笛突然如雷贯耳,拉起回声来,一声‘嗡——’充满了空间,世界就要结束了。她从舷窗望出去,黄澄澄的黄埔江,小舢舨四下散开。大船在移动。上海沉甸甸的拖住,她并不知道和上海竟然有这样的牵绊,这时都在拉扯着她的心。她后悔没早知道,虽没见识上海的真貌,但是她爱上海,像从前的人思念着未婚夫,像大多数人热爱着祖国。”(——)

从江进入海,大船走了很久,从早到晚荡啊荡啊,一点点荡去了家与上海的牵绊,而渐渐筑起海市蜃楼一般的香港新生活的设想。那种感觉很新鲜,仿佛刚刚出生,或者是带着前世的记忆重生。是在原来的视野之外,又张开一双新的眼睛,看到不同的世界;又长出一双新的腿,迈出不同的步子——简直连直立行走都要从头学起似的。

大太阳明晃晃照在头上,也照在水里,水里的光又映进眼睛里,于是眼睛便要盲了,只看见码头上红的橘红的粉红的巨型广告牌围列着,还有绿油油浓而呆的海水,一条条一抹抹犯冲的颜色蹿上跳下,在水底下厮杀得异常热闹。这样刺激、夸张的城里,便是栽个跟头,也比别处痛些吧?

她好不容易在那些冲撞的色彩里找到灰沉沉的李开第先生,看到他举着的牌子,牌子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她带着一种全新的心态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迎着李开第走过来。新奇大于恐惧,仍然尴尬,但尴尬是她与生俱来的;也仍然沉静,可是那沉静的水面下有暗流涌动。

李开第此前同黄逸梵通过话,她已经存了一笔钱在他这里,并且对他描述过女儿是怎样的一个人,忧心忡忡地说明她的“弱智”与讷于世故。而他看到的爱玲也的确就是一个青涩的少女——瘦,高,戴着玳瑁眼镜,神情严肃,沉默寡言。

他于是也并不多话,只伸手接过她的行李,顾自在前头引路,叫了车,直接送她到香港大学。

大学位于半山腰的一座法国修道院内——后来半山就成了张爱玲小说里的重要背景,《第一炉香》里葛薇龙的姑姑便住在半山别墅,乔琪的车从山下一路开上来,薇龙等在路边,等着他回头;还有《第二炉香》里的愫细同罗杰闹翻了,从半山一路地跑下来;里言子夜教授的住宅,是在半山;里范柳原为白流苏租的房子,还是在半山。

山路两旁盛开着如火如荼的野花,那便是我遍寻不见的“影树”,据说有着燃烧一般的颜色,英国人称作“野火花”。满山植着矮矮的松杉,风送来海的微腥。夜里枕着松涛而眠总是让人深切地想到“身在异乡为异客”这样寂寥的诗句,就像冰冷的岛屿被狂风巨浪重重包围住。

她喜欢走小路回宿舍,在松树、杜鹃、木槿丛中迂回而行。杜鹃花殷红地坠落,在木槿花下积了寸许深,却还是簌簌地落。有一次抱着一摞书从山上下来,突然看到一条蛇钻出山洞来半直立着,两尺来长,眼圆舌细,丝丝地瞪着她;她也回瞪着它,瞪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然后才突然“哇呀”一声大叫着跑掉了——估计那条蛇也被吓了一跳。

在学校里,她最喜欢的去处是图书馆,那里是感情的冷藏室,文化的修罗场,那一排排的乌木长台和影沉沉的书架子,略带一点冷香的书卷气——是悠长的岁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那些大臣的奏章、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的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都是她熟稔而喜爱的,坐在图书馆里,就仿佛坐在历史的殿堂中,有种君临天下的安泰与笃定。

偶而从书卷中抬起头来,看着饭堂外面坡斜的花园,园里灼灼的杜鹃花,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铁栏杆外的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再远处,是海那边的一抹青山。那时候,心是静的,属于天地与自然。

本地的女孩都是圣斯提反书院毕业的,与马来西亚侨生都是只读英文,中文不过识字;又多是阔小姐,最是挥金如土,眼高于顶的,社交活动多得如午夜繁星,又讲究吃又讲究穿。然而爱玲为了节约开支,不敢参加任何活动,免得在学费膳宿与买书费外再有额外开销。在香港求学三年,也没学会跳舞,因为怕要置办跳舞裙子。

宿舍里有个叫周妙儿的女孩子,父亲是巨富,买下整座离岛盖了别墅。她请全宿舍的同学去玩一天,要自租小轮船,来回每人摊派十几块船钱。张爱玲为了省这十几块钱,便向修女请求不去,然而修女追根问底要知道原因,她于是不得不解释,从父母离异、被迫出走说起,一直说到母亲送她进大学的苦楚,说得眼圈渐渐红起来,自觉十分羞窘。偏那修女也不能做主,又回去请示修道院长,最后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了。张爱玲大丢面子,无可争强,只有以加倍地发奋苦读来雪耻。

多年之后,张爱玲在和中,重复又重复地描写了这些同学的群像,可见这段生活给她的印象之深。

值得一提的,是她的同学中有一个是汪精卫的侄女,订着一份汪伪政府办的报纸,每天翻阅。有时也给张爱玲看,张爱玲笑着婉拒:“我从不看报纸,看也只是看电影广告。”

——如果那时候她也有兴趣读报,不知道那份报上是不是会有胡兰成的文章?

张爱玲不看中文报纸,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加强英语练习——她从入学第一天起便给自己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再用中文写字,连家信也是用英语,反正妈妈和姑姑的英语都是很好的,还可以顺便纠正她的语法错误。

求学三年里,只有过一次例外——就是为了参加《西风》征文比赛,写过一篇《我的天才梦》。

当时女生宿舍的规矩是每天在餐桌上分发邮件。张爱玲最喜欢收到姑姑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迹写在粉红色的拷贝纸边上,像一幅精致的印象派裱画。每每见了,真有种“见字如晤”的亲切。

这天同学蔡师昭一边分信一边念名字,念到张爱玲,她以为又是姑姑来信了,兴高采烈地拆开,却是《西风》的获奖通知,不由又惊又喜地“呀”了一声。蔡师昭看到她的样子,笑着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你看。”她递过信去,巴不得有人同她分享快乐与荣誉。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与所有的人分享,可惜同学们都是华侨,多半不懂中文,就只有蔡师昭熟悉中文报刊。

蔡师昭是天津来的,二十出头,在同学中算是年龄大的,为人又稳重,家教很严——替她取名师昭,要她效法《女训》的班昭,显然守旧。因为比同学们年长几岁,比较善解人意,对张爱玲的处境很了解,深知得奖的意义对她有多么重大——还不止只是奖金的缘故。她替爱玲庆幸,也要替她在身边的阔小姐中撑面子,便把信传给别的女生看,一边解释《西风》是怎么样了不起的一本杂志,得这个奖有多么不容易。

爱玲十分感激,面子上做得淡然,心里却乐得飞飞的,巴不得刊了自己文章的杂志赶紧自己长翅膀飞过来。

然而等了许多日子,正式的通知单终于来了,却写着第十三名——非但不是头奖,二奖三奖也不是,仅仅是荣誉奖第三名。

蔡师昭还在等着进一步分享她的快乐,看到印有《西风》杂志社字样的信封,立即问:“奖金到了么?”

“不是头奖。”爱玲讪讪地笑着,把通知单给蔡师昭,声音低低的,头也低低的。

蔡师昭看了,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怎么回事?”便不再说什么,也不便说什么;脸上没什么表情,是不知道该做何表情;她替张爱玲觉得难堪,于是张爱玲也就益发难堪了。

这件事,从此成了张爱玲心上的一块石头,压了大半辈子之久。

——也是因了这个缘故,她后来才会大声喊出“出名要趁早”那句话,因为成名太晚,快乐也来得不那么痛快。

她是深深地被《西风》获奖的这件事给伤着了。

“穷”已经像个红字般烙在额角,让她羞窘;这次征文获奖,原以为可以给自己挣点面子的,不想闹了个乌龙,更加郁闷。

幸好她不愧是写小说的天才,最擅揣摩别人心思,把这项本领用在猜考题上,无往不利。年底成绩放榜,她居然门门功课考第一。一个素以评分严厉出名的英国教授半是服气半是负气地说:“我教了几十年的书了,还从来没有给过这么高的分数呢。”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她得了笔不菲的奖学金,还有希望毕业后免费送到牛津大学读博士,总算扬眉吐气。

是我的总是我的!她在心里说,牛津,伦敦,我要来了!绕了一大截路,我终于还是要到英国去,这是我自己赚回来的!

第四章 在香港 第二节

在香港的张爱玲依然是特立独行的,但是终于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交往了许多年。那就是炎樱,在张爱玲一生遇到的女性中,炎樱的重要性仅次于她的妈妈和姑姑,还在苏青之前。

清高自许的张爱玲会那样真诚而迅速地喜欢上炎樱,是出于欣赏——炎樱是她之外另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且是另一种方式的特立独行。两个人能够成为朋友,要么性情相投,惺惺相惜,要么性情各异,相辅相成——而这两种情况,竟同时发生在她们两人身上。

炎樱是美的,一个混血的锡兰(今斯里兰卡)女孩,婴儿脸,丹凤眼,黑眼珠,黑头发,但皮肤是褐黑,黑里透红,有太阳的金黄,轮廓鲜明,身材娇小而丰满,营养过盛一般,精力也过盛,有着婴孩般的坦荡与快活。笑容灿烂,笑声响亮,说话又快又不讲理——不讲理法。

她原名Fatima Mohideen,炎樱是张爱玲给取的名字——炎炎夏日里的一颗红樱桃。很恰当的名字。然而炎樱未必喜欢,她后来要给自己改名字“莫黛”,可张爱玲说听着太像“麻袋”,于是她又改名“貘梦”——貘是一种吃梦的动物。然而我终觉得,都没有“炎樱”这个名字好,听着有色彩有形象还有热度似的。

炎樱很天真,也很热情,充满了感染力,和张爱玲一起逛街,买东西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抹掉一点零头,可是她讨价还价的方式很活泼而可爱,总是让店主心甘情愿地让步。她会翻开衣袋叫店主看她所有的钱,并且一一数落给他听:“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于是店主便心软了,既是因为她夸赞他店里的“货色实在好”,也因为感动于她的孩子气,于是说:“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热心地指给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很风趣,有真正的幽默感,时不时地迸出一两句语录来,真正妙语如珠,报上登出加拿大一胎五孩的新闻,她评论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她个子小而丰满,胸脯鼓鼓的,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张爱玲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ter than no armful。”)

看到花间蝶飞,她会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形容一个女人的头发黑,是:“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说到修女的生活,则是:“她们算是嫁给耶酥了,只不过见不着新郎,得跟妯娌们在一起。”凡此种种,往往叫张爱玲击掌叫绝。

炎樱还很勇敢,作风大胆,这表现在她的作文和说话上——中国人有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两个头总比一个头好。”于是炎樱在作文里写:“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让看卷子的教授大为瞠目——那教授是位神父。

她的大胆更表现在行为上,或者说,心态上。欧战爆发,香港被轰炸,飞机在天上呜呜地飞,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丢一颗炸弹下来,大家都惊惶悲痛失魂落魄,只有炎樱一样地开心,兴致勃勃,自得其乐,不仅偷偷跑去城里看五彩卡通电影,回来又独自跑到楼上洗澡,流弹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还在盆里从容地泼水唱歌,让舍监极为惊怒而恐慌——但她是炎樱,舍监又能拿她怎么样呢?

张爱玲听着炎樱的歌声,无法不心折。

炎樱是特立独行,独一无二的,然而她又并不是“遗世独立”的“独”,而是“独树一帜”的“独”。

两个很“独”的人走在一起,就变成了“双”,所以张爱玲后来写了《双声》——她们俩走在一起,一个高而窈窕,是“鹭鸶”;一个矮而腴丽,像“香扇坠儿”。从外形上已经相映成趣,再一唱一和地说起话来,略加整理就是一篇妙趣横生的好文章,但那是回到上海以后的事情了。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总想着要把自己所有所能的尽量给她,张爱玲对炎樱便是这样。然而她除了自己的天才也别无所有,于是为她写了许多文字,还画了许多画。

有一张炎樱穿衬裙的蜡笔肖像画,画得很传神,吊眼梢,漆黑的眼珠,蓓蕾似的鼻子,乳房半包在白发圆锥里,很尖挺,呈四十五度角。被一个俄国老师看到了,十分欣赏,一定要张爱玲卖给他,答应给五块钱,看到她们两个面有难色,又赶紧解释:“五元,不加画框。”——那时候张爱玲的全部“积蓄”才是十一块钱。但是她与炎樱纠结地窃议了好一阵,还是痛苦地拒绝:“对不起,我们不想卖。”

那期间张爱玲画了许多画,由炎樱着色,她们合作得亲密无间——这种合作后来一直持续到回上海,炎樱替她设计过增订本的封面,后来又替胡兰成的杂志《苦竹》设计封面。

在香港求学期间,爱玲重新拿起画笔来,替房东太太、烫发的少奶奶、有传染病的妓女画速描,画了许多杂乱重叠的人头,自己看了沾沾自幸,觉得以后再也不会画出这样好的画来了——她的悲观的心态就像她最喜欢的那幅高庚的名画《永远不再》,总是每每看见好的事物便觉得这是空前绝后、不可多得、稍纵即逝、永远不再的了。一面在画,一面已经担心自己会江郎才尽,失去作画的能力。

有一幅画,炎樱给上了颜色,全是不同的蓝与绿,爱玲尤其喜欢,说是有古诗“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意味。

还有一句话她没有说出口——她母亲一生中最喜爱的颜色,便是蓝与绿。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母亲为她照片上色的情形,色调是蓝与绿;母亲在她四岁时第一次离开中国去留洋,也是穿着蓝绿的衣裳。

那是母亲的颜色,母亲的神情——每当炎樱为她的画上色的时候,便是张爱玲最爱她的时候。她看着炎樱,看她专注地为画稿着色,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想着那遥远的遥远的母亲。

一个爱画的人,对颜色是敏感的,连带的也注定会在乎穿戴。然而早在上海时,母亲就曾与她有过一项协议:若是想嫁人呢,自然可以多买些衣裳打扮自己;若是想升学,那只好先顾学费。

张爱玲十分痛苦于这项选择,因为结果是不需要犹豫的,犹豫的只是过程——她当然会选择升学,可是她又好希望有新衣裳穿。

来了香港后,她发奋用功,一口气拿了两个奖学金,奖金二十五英磅,在当时的香港,这已经超过大部分人一年的收入了。爱玲自觉为母亲省了一点钱,而且也要奖励自己一下,便大胆地挥霍一次,买了衣料自己设计服装,随心所欲地做了几件奇装异服,大穿特穿了一回。

那些衣裳里,有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底子上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没有纽扣,穿的时候像汗衫一样钻进钻出,领子矮得几乎没有,下面还打着一个结,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那大胆的设计,连炎樱看了也惊叹不俗。

炎樱也是喜欢自己设计服装的。她有一件绿外套,是自己拿块绿呢做的,只够前后两片,腰上缝了两只皮手套,乍看像两只小黑手从后头绕过来扣着她的腰;还有一件紫红色的毛线背心,是她母亲的大围巾改的,把两头铰下来缝合,宽肩,掐腰,齐腰一排三四寸长的同色同线的流苏,随着她的走动一步一摇,更像一枚小巧灵活的香扇坠了。

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一起去中环天星码头青鸟咖啡馆买“司空”,一种三角形的小扁面包,比蛋糕还细润,轻清而不油腻,一次买半打,两个人分着吃;一起去看卡通电影,去浅水湾看“野火花”,在月光下散步,自得其乐而相依相伴、相得益彰着。

第四章 在香港 第三节

成绩好,又有炎樱这样的亲密女友,张爱玲比在上海时多了自信。

香港求学三年里,张爱玲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是在放暑假时,炎樱不等她便独自回了上海,她有一种被遗弃的孤单感,大哭起来;然而也是同一个暑假,黄逸梵与几个上海牌友一同来香港小住,宿在浅水湾饭店——张茂渊终于卖掉房子,把钱还了她,于是她又可以到处飞了。

张爱玲一有时间便去看她,从此浅水湾对她就有了特别的意义。一闭上眼,路线便清晰,梦里也走不错。

——乘专线的浅水湾巴士出市区,沿路经过黄土崖红土崖,渐渐地光景明媚,水静风清,许多游山的车子掠过她乘的车,游人的手里抱着满怀的花,风里吹落了零乱的花瓣与笑语。

下了车,经过一条干净的碎石路,路两旁是绿意盎然的蕨类植物,走上极宽的石阶,路尽头花木萧疏的高台上有两幢淡黄色房子,那便是浅水湾饭店。报出母亲的房号,仆欧们领着她沿碎石小径走过昏黄的饭厅,经过昏黄的穿堂,上二层楼,进了房间,亮蓝色的海景占了四分之三的窗子,有一扇门通着一个小阳台,搭着紫藤花架,晒着半壁斜阳。阳台上有两个人站着说话——是母亲黄逸梵和她的洋人男朋友。

黄逸梵穿着西洋蓬裙子,梳着美丽的头发,周旋于一班华美蕴藉的客人之间,走到哪里,哪里便笑声四起;她和男友挽臂从浅水湾沙滩上走过,男的英俊,女的漂亮,打着洋伞,说着流利的英语,宛如画中人,又像电影画报;也有的时候,是爱玲陪着母亲,她们挽着手臂,缓缓地散步,谈笑。一如她八岁那年,母亲第一次从国外回上海——只可惜,浅水湾不是家。

时间对于黄逸梵好像不起作用,从那年到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然而她还是那么年轻、漂亮、风情万种。

爱玲在里形容她的母亲:“她的侧面和颧骨石头一样,架在金字塔似的颈子与纤细的肩膀上。可谁也不能说准她还能美多久。”

相聚的日子总是短暂,母亲不久便去了新加坡。

——对于黄逸梵来说,缠足之辱大概是一生中最疼痛的记忆,所以她很喜欢到处飞。迈着一双金莲,走遍千山万水,跨过一个时代,而能仍然不失她淑女的步调,仿佛在向命运宣战。

然而她又无法违背她的出身,不管她怎么痛恨那古老的传统也好,她一生的活计还是依靠祖先留下来的那点古董——卖了一辈子的古董。

逸梵是庶出。父系三代单传,到了她父亲黄宗炎这一代,婚后无所出,于是娶了许多个姨太太为自己传宗接代,这也包括了逸梵的母亲,从湖南乡下买来的农家女孩子——典型的买卖婚姻。

黄宗炎曾在科举考试中举,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出任广西盐法道道台。上任一年即因瘴气病亡。不久,姨太太在南京临盆,大夫人十分紧张——那些本家早就虎视眈眈,等着分绝户的家产,若是姨太太生了女儿,黄家的香火便要断了,一家女人不知要向何处依傍。

到了孩子落草的日子,屋子前后门都被把守着,连房顶上都蹲着人,撞槌、火把,什么都预备好了,要烧房子,杀了寡妇和孩子,好分她的财产。黄逸梵生下来,到底是女儿,众人大惊。幸而早有准备,女佣人从山东下来逃荒的人家买了个男婴,装在篮子里带进来,对外声称是龙凤胎。这便是黄逸梵的兄弟黄定柱。

生母二十多岁就去逝了。黄逸梵同弟弟由大夫人带大,自幼仰人鼻息,小心承欢,时时记着嫡母(大夫人)的恩德。她一直都想远离那生活。

——通常婚姻是改变女子人生的最重要举措,然而她的婚姻又是这样失败。

大夫人一九二二年在上海过世。黄逸梵同弟弟把财产分了,黄定柱要了房产地产,黄逸梵则分了些古董。每次回国再出国,就带走一两箱。

她几次尝试独立,做生意,跑单帮,可是一直不大成功。总是要借着卖古董来翻身,重新开始。

每卖去一箱古董,她应当都是十分自责而悲哀的罢,因为居然没有别的办法过活。她那么厌恶她的丈夫张廷重,可是却同他一样地坐吃山空,他们两个,都避不开自己的出身。即使她去了外国,远渡重洋,那一切她痛恨的事物仍然存在于她的血液之中,到老,到死,永远不肯放过她。

这一次的母女分离,爱玲没有哭。她已经习惯了离别,也习惯了漂泊,这是命运。

从四岁第一次看着蓝绿色的母亲去法国,到后来她自己颠沛流离大半生,她的生命仿佛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一次又一次的漂泊来组成的。

离别是人生里无可奈何的事情,反正每个人到了最后总是要告别的,那一个苍凉的手势,多做几次,或者少做几次,有多少不同呢?

对于母亲曾经去过香港小住的这一段往事,张爱玲在早期的文章里极少提及。是张子静的回忆录露了端倪:

“另外我表哥还透露,我母亲那次回上海,带了一个美国男朋友同行。他是个生意人,四十多岁,长得英挺漂亮。名字叫像叫维基斯托夫。我姊姊是见过母亲这男友的,但她从没对我说过,也没在文章里提起。”

“我母亲的男友做皮件生意。一九三九年他们去了新加坡,在那里搜集来自马来西亚的鳄鱼皮,加工制造手袋,腰带等皮件出售。一九四一年底新加坡沦陷,我母亲的男友死于炮火。这对她是很大的打击。她在新加坡苦撑,损失惨重。一度行踪不明,与家人失去联系。后来才知她去印度,做过尼赫鲁姊姊的秘书。”(张子静《我的姐姐张爱玲》)

张子静和母亲、姐姐、姑姑的来往都很疏落,又生性木然,对许多事的记忆不是从别处(比如表哥)听来的,就是从张爱玲的文章里理清的思路,事实上到底是怎么样的,其实早已记忆不清,很多时间与事件都含糊。

因他提及黄逸梵一九三九年去新加坡,后文接着便是一九四六年回国,使我一直错以为这期间张爱玲与母亲是不可能见面的。然而一九八四年八月三日香港《明报》刊出上片特辑,张爱玲写在公映前夕的一封短信表明,黄逸梵是从香港去的新加坡,而不是自上海出发;是珍珠港那年也即一九四一年出国,而不是张子静说的一九三九年——

“珍珠港那年的夏天,香港还是远东的里维拉,尤其因为法国的里维拉正在二次大战中。港大放暑假,我常到浅水湾饭店去看我母亲,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结伴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有两个留在香港,就此同居了。香港陷落后,我每隔十天半月远道步行去看他们,打听有没有船到上海。他们俩本人予我的印象并不深。写的动机——至少大致是他们的故事——我想是因为他们是熟人之间受港战影响最大的。有些得意的句子,如火线上的浅水湾饭店大厅像地毯挂着扑打灰尘,‘拍拍打打’,至少也还记得写到这里的快感与满足,虽然有许多情节已经早忘了。这些年了,还有人喜爱这篇小说,我实在感激。”

第四章 在香港 第四节

用张爱玲的文字来形容张爱玲的文风,最好的比喻莫过于“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华美的袍”,而且是真丝的华袍,她的文字就有这样的柔美,切肤之感;

“爬满了蚤子”,这是她笔下的人生,琐屑的真实的烦恼,同样有切肤之痛。

没有一句话比这更能贴切地表现出张爱玲作品的风格与意境的了。她是一个坐在水晶球里看未来的预言者,总是在文章里一再地预言。天才在本家不被发现,而她的预言在自己的文章里也常常被忽略,要隔多少年,后人读起,才觉惊心动魄,感慨莫及。

这一句预言,她写在自己的参赛作品《我的天才梦》里: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关于张爱玲的《我的天才梦》,她自己后来说起不止一次,先是在一九七六年出版的《张看》附记里写着:

“《我的天才梦》获西风杂志征文第十三名名誉奖。征文限定字数,所以这篇文字极力压缩,刚在这数目内,但是第一名长好几倍,并不是我几十年后还在斤斤较量,不过因为影响这篇东西的内容与可信性,不得不提一声。”

隔了几十年,她的图文集《对照记》在台北《中国时报》第十七届文学奖获得特别成就奖,时报请她写一篇得奖感言,于是她又一次旧事重提,写了《忆〈西风〉》:

“得到时报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在我真是意外的荣幸。这篇得奖感言却难下笔。三言两语道谢似乎不够恳切。不知怎么心下茫然,一句话都想不出来。但是当然我知道为什么,是为了从前西风的事。

一九三九年冬还是下年春天?我刚到香港进大学,《西风》杂志悬赏征文,题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奖大概是五百元,记不清楚了。全面抗战刚开始,法币贬值还有限,三元兑换一元港币。

我写了篇短文《我的天才梦》,寄到已经是孤岛的上海。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我又收到全部得奖名单。首奖题作《我的妻》,作者姓名我不记得了。我排在末尾,仿佛名义是‘特别奖’,也就等于西方所谓‘有荣誉地提及(ion)’。我记不清楚是否有二十五元可拿,反正比五百字的稿酬多。

《我的妻》在下一期的《西风》发表,写夫妇俩认识的经过与婚后贫病的挫折,背景在上海,长达三千余字。《西风》始终没提为什么不计字数,破格录取。

……《西风》从来没有片纸只字向我解释。我不过是个大学一年生。征文结集出版就用我的题目《天才梦》。

五十多年后,有关人物大概只有我还在,由得我一个人自说自话,片面之词即使可信,也嫌小器,这些年了还记恨?当然事过境迁早已淡忘了,不过十几岁的人感情最剧烈,得奖这件事成了一只神经死了的蛀牙,所以现在得奖也一点感觉都没有。隔了半世纪还剥夺我应有的喜悦,难免怨愤。”

这篇感言是目前为止所知道的张爱玲生前公开发表的最后一篇文字,堪称“绝笔”,甚至“遗言”。

她竟是带着这样一个巨大而琐屑的遗憾去世了,怎么说也是“张迷”的一大遗憾。

然而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自有愚公移山者,翻江倒海地找出了一九三九年九月一日出版的《西风》第三十七期报纸,上面赫然登着当年的征文启事:《〈西风〉月刊三周年纪念 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启事》,清清楚楚地写着——

“《西风》创刊迄今,已经三周年了,辱承各位读者爱护,殊深感激。在一年多以前,我们为提倡读者写杂志文起见,曾经发起征文,把当选的文章,按期在《西风》及《西风副刊》发表,颇受读者欢迎。现在趁《西风》三周年纪念之际,为贯彻我们提倡写杂志文的主张起见,特再发起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并定简约如下:

题目:‘我的……’举凡关于个人值得一记的事,都可发表出来……

字数:五千字以内。

期限:自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一日起至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止,外埠以邮戳为准。

资格:凡《西风》读者均有应征资格。

手续:来稿须用有格稿纸缮写清楚……请寄上海霞飞路五四二弄霞飞市场四号西风社编辑部。

奖金:第一名现金五十元,第二名现金三十元,第三名现金二十元。第四名至第十名除稿费外,并赠《西风》或《西风副刊》全年一份。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

揭晓:征文结果当在二十九年四月号第四十四期《西风月刊》中发表。至于得奖文字,当分别刊登于《西风月刊》、《西风副刊》中,或由本社另行刊印文集。”

一九四零年四月,《西风》创刊三周年纪念征文揭晓,说明此次比赛共有六百八十五篇文章应征,其中佳作颇多,编委会遂决定在十个中选名额之外,另外定出三个名誉奖,而张爱玲,便是得了这名誉奖的第三名。

第一名得主叫水沫,作品标题为《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第二名梅子,作品是《误点的火车——我的嫂嫂》;第三名若汗,《会享福的人——我的嫂嫂》……

第十三名张爱玲,《天才梦——我的天才梦》。这是整个大赛的最后一名,或可称为“压卷之作”。

张爱玲的写作生涯,她自己公开承认的中文处女作是《天才梦》,而她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是《对照记》,又都得了奖,倒也“善始善终”。

可是她始终有些小小的不快,对只得了第十三名的事念念不忘,这或许可以解释成一种“小器”,当然也可以解释成一种“认真”,然而我却以为,是“童心未泯”吧?

都说老人如小孩,我母亲今年也七十多岁了,最喜欢忆旧事,而又缠夹不清,不是张冠李戴,就是缺斤少两。而且,越是少时的委屈,就越耿耿于怀——那叹惋与怅恨里,有一点任性和撒娇的意思,是自己在娇惯自己,因为终于所有的事都过去了,可以大大方方地讲出来,再不要自己受委屈;还有一点点倚老卖老,我说了,你把我怎的?

张爱玲在《忆〈西风〉》里说“限五百字”,“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然而事实上她的《天才梦》有一千四百多字,显然不可能是“限五百字”,她连自己的文章也记错了字数,当年记错报纸上限的字数其实是“五千字以内”也就太有可能了。

另外,即使是首奖,奖金也只是“五十元”,而非张爱玲记得的“五百元”,而她自己最终拿到的稿费也显然不可能是“二十五元”,因为《西风》承诺,即使第二名的奖金也不过是“三十元”,第三名“二十元”,第四至第十名只拿稿费,“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当然也不可能高过二十元。

张爱玲的记忆可谓谬之大矣。

我想,倘若《西风》杂志有人当面同她对质这件事,她弄清楚之后,一定会说:“我又忘啦!”

大家一笑罢。

第五章 劫后余生录 第一节

我的灵魂飞在香港的上空,被炮声惊得阵阵恍惚,好不容易才可以收拢心神。这是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太平洋战争爆发了。炮弹一声接着一声,飞机一架接着一架,炸弹一颗接着一颗,老百姓拖儿契女地哭号着,躲避着,奔走着,惊叫着:打仗了!真的打仗了!

然而香港大学的学生们却盲目而轻狂地开心着,欢呼着,因为那正是大考前夕,一颗炸弹丢下来,大考还没开始,就被炸掉了尾巴!总算可以喘一口气了,总算不必打着手电在夜里温书了,总算不用再做面对考卷而大脑空白一片的噩梦了——对于学生而言,考试,是比战争更可怕的事情。

本地的女孩子都回家了,这个时候总还是同自己家人在一起的好些;那个汪精卫的侄女一开战就被人接走了;念医科的学生都到战时医院和急救站做帮手,她们一边抱怨着“可怜的医科学生,总是比别人累。”一边沾沾自喜,矜持于准医生的身份;男孩子们闹轰轰地嚷着要报名参军,跟校长请愿,想让他们的教授做领队。

面对生活的巨大改观,出生入死的动荡考验,每个人都表现出一些夸张而典型的不同寻常来,然而反常的浮面底下,那根子里却还是最一贯的生活的本性。这些战时的经历对于张爱玲来说,是她一生的沉香冷艳中最不谐调而难能可贵的。

她后来写过一篇《烬余录》,不无幽默地描绘了战时同学的众生相:

——有个宿舍的女同学,是有钱的华侨,非常讲究穿,对于社交上的不同的场合需要不同的行头,从水上跳舞会到隆重的晚餐,都有充分的准备,但是她没想到打仗。初得到开战的消息时,最直接的焦虑是:“怎么办呢?没有适当的衣服!打仗的时候穿什么?”被同学取笑,她理直气壮地反驳:“人家不知道才问么,我又没打过仗。”后来她借到一件宽大的黑色棉袍,大概以为这比较具有战争的庄严气氛。战时的官太太们也是人身一件黑大氅;

——苏雷珈,是马来半岛一个偏僻小镇的西施,瘦小,棕黑皮肤,睡沉沉的眼睛与微微外露的白牙,像一般受过修道院教育的女孩子一样,十分天真。她选了医科,曾闹过一个著名的笑话——医科要解剖人体,她不由紧张地向人打听:被解剖的尸体穿衣服不穿?战时轰炸,舍监督促大家避下山去,急难中她也没忘记把最显焕的衣服整理起来,不顾众人的劝说在炮火下将那只累赘的大皮箱设法搬运下山。她后来加入防御工作,在红十字会分所充当临时看护,穿着赤铜地子绿寿字的织锦缎棉袍蹲在地上劈柴生火,同男护士们一起吃苦,担风险,有说有笑,性格也开朗起来。战争对于她是很难得的教育;

——艾芙林,是从中国内地来的,身经百战,据她自己说是吃苦耐劳,担惊受怕惯了的。可是学校邻近的军事要塞被轰炸的时候,她第一个受不住,歇斯底里地大哭大闹,“你们这些人不知仗是怎么回事,你们什么也不懂。”她哭着,绘声绘色地说了许多发生在内地的可怕的战争故事,把女学生们吓得面无人色。宿舍里的存粮眼看要完了,修女们每天舍生忘死地冒了弹火的危险去买面包回来,艾芙林变得特别能吃,并且劝大家都要努力地吃,因为不久便没的吃了。此前她父亲托了本地的一位世交帮忙照顾她,后来她就跟了那个人,据说是个有妇之夫;

——安杰琳,也是从修道院学校出来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洁白的圆圆的脸,一双吊梢眼,非常秀丽,身材微丰,胸前时常挂着个小银十字架,见了人便含笑鞠躬,娴静多礼。她父亲是商人,好容易发达了,盖了座方方的新房子,全家搬进去没多久,他忽然迷上了个不正经的女人,把家业抛荒了。她大哥在香港大学读书,设法把她也带出来读大学,对妹子十分担心,打仗时总是嘱托炎樱和张爱玲多照顾她,说:“安杰琳是非常天真的女孩子。”后来他死在了空袭中,到死都还想着要保护妹妹;

——乔纳生是个华侨同学,战争一开始便报了名参加志愿军,和所有的男学生一样,抢着要求上前线。但是战争全不是他想的那样铁血浪漫,他参加了九龙的战事,最气的便是他们派两个大学生出壕沟去把一个英国兵抬进来——“我们两条命不抵他们一条。招兵的时候他们答应特别优待,让我们归我们自己的教授管辖,答应了全不算话!”少年不识愁滋味,他投笔从戎之际大约以为战争是基督教青年会所组织的九龙远足旅行;

——战时学校停课,外埠学生困在那里没事做,成天就只买菜,烧菜,调情,温和而带一点感伤的气息。有个安南青年,在同学群中是个有点小小名气的画家。他抱怨说战后他笔下的线条不那么有力了,因为自己动手做菜,累坏了臂膀。其实他只会做一道炸茄子。后来大家每每看他起锅,就替他的膀子觉得难过……

繁繁总总的人像里,炎樱是最从容也最大胆的,嬷嬷宣布因为战争而停考时,她第一个冲出去看空袭,而后回来埋头吃,吃完了回房去补觉——前一晚因为温习睡得很晚,现在不用考试了,第一件大事自然是吃同睡。她在流弹中泼水唱歌的满不在乎更仿佛是对众人的恐慌的一种嘲讽。在漫天的轰炸声里,那歌声简直是亮烈而振聋发聩的。有同学抱怨:“我本来打算周游世界,尤其是想看看撒哈拉沙漠,偏偏现在打仗了。”炎樱却笑嘻嘻安慰:“不要紧,等他们仗打完了再去。撒哈拉沙漠大约不会给炸光了的。我很乐观。”那机智和胡搅蛮缠令张爱玲不禁莞尔。

张爱玲自己则是在炮火下读书。之前两年她都成绩优异,可不想今年搞砸了。这次考试准备得不充分,正自懊恼,不想战争给了她多一次机会。

“笔记记得全的话,用功个一两天还是赶得上。”她跟自己默默念,“第二次机会再不能搞砸了。”

然而再也没有了考试,连学校的记录都被烧光了。港大停止办公,异乡的学生被迫离开宿舍,张爱玲跟着一大批同学到跑马地的防空总部去报名,因为“当了空防员就可以领口粮,还可以帮你找地方住”。路上经过墓园,门口牌子上的对联此时看来格外刺目:“此日吾躯归故土,他朝君体亦相同。”简直像幸灾乐祸!

到民防总部写下姓名、科系、班级,领了顶铜帽子和证章回来,路上遇到空袭,人家跑,她也跟着跑,并不懂得所谓“防空员”究竟是什么意思,又该做些什么。

他们躲在人家的门洞里,飞机蝇蝇地在顶上盘旋,像牙医的电钻,钻得人耳膜胀裂,牙根酸疼,整个人都抽紧起来。“轰隆”一声,整个世界都黑下来,她紧紧地闭着眼,四周静歇了也不敢睁开,惟恐发现自己已经盲了,或者四肢不存在了。

走出门洞时,她觉得自己像重新活了一次似的,是刚才那声轰炸从跑马地墓园里释放出来的鬼。

工作地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任务是记下每次轰炸、空袭警报、还有解除警报的时间。她不明白是为了什么,只顾得庆幸自己被分配在这样一个所在,简直是猫儿看守卖鱼铺。

她在林立的散发着熟悉的冷香气味的图书架子间徘徊,发现了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抬不起头来。完全不记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愈落愈近。这时候她已经惯了,只是木木地想: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看完《醒世姻缘》,又把从前一直想着要再读一遍却一直没有时间的仔细咂摸了一遍,一面看,一面仍是担心有没有机会看完。字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

每次轰炸的扰攘过后,上司总是问她:“时间记下来了吗?”

而她也总是心虚地笑笑回答:“哎呀,我忘了。”像是中学时回答催交作业的先生。

他也只得拿她无可奈何。连记时间的闹钟都停了——她忘了上发条。

承诺里的膳宿问题一直没有落实,嬷嬷介绍她到教会借宿,等于被收容了,却不供三餐。但至少她还活着。

有一天她正在细得可怜的水笼头下洗袜子,同学跑来告诉她说:“你知道吗?弗朗士教授死了。”

要隔了好一会儿,她才晓得哭泣,眼前泛起弗朗士教授的孩子脸——就是那个自掏腰包赞助了她八百块奖学金的好心教授。这是一个豁达的人,彻底地中国化,中国字写得不错,研究历史很有独到的见地。孩子似的肉红脸,瓷蓝眼睛,伸出来的圆下巴,头发已经稀了,颈上系一块暗败的蓝字宁绸作为领带,爱喝酒,上课的时候抽烟抽得像烟囱。像其他的英国人一般,他被征入伍。那天,他在黄昏后回军营,大约是在思索着一些什么,没听见哨兵的吆喝,哨兵就放了枪。死在自己人的枪口下,连“为国捐躯”都算不上……

她总算知道了什么是死亡,所有的关系都归零了,虚无了。

她哭泣着,追悼的情绪还不曾过去,轰炸又开始了,这次炸中了她住的教会楼的一角。她随着椅子弹跳了一下,吓得一颗心跳到了嗓子眼——好在有惊无险。

第五章 劫后余生录 第二节

后来,张爱玲在英文自传里详细描写了自己在战时香港的遭遇。

正如同的主体是上海,却在开篇七章写了天津,也是先写了整整五章的上海,才把背景挪至香港。而后用六章的篇幅写了母亲来港探她的种种龃龉,之后便开战了。

之前她在写给宋淇的信中说:“因为是书的前半部,里面的母亲和姑母是儿童的观点看来,太理想化,欠真实。”

——许是为了这个缘故,她在写这书的后半部时,就立意要打破这理想,还原真实,而且是真实里最惨酷的一面。

一上来便写了母亲和姑姑因为钱的事闹意见,接着写母亲来香港时,自己拿了一个教授赞助的八百元奖学金去向她报告,她却淡淡的不当一回事,之后还随手在麻将桌上输了出去,连句解释也没有。

这打破了爱玲自小就有的对母亲的仰慕崇敬,感觉心里就像有什么东西倒塌了一样。亲情在金钱的考验面前,是那么脆弱而不堪一击,这真是人性的悲凉与残酷。

然而更大的破坏来了,那便是战争。

那天早晨,女学生们叽叽喳喳地挤在饭堂里,一边对即将到来的大考凄凄惨惨地抱怨着“死了,死了”,一边对着花王因为刚生了儿子而送来与民同庆的一锅卤猪脚议论纷纷,忽然修女嬷嬷走进来说:“香港被攻击了。今天不考试了。”

“琵琶是最慢一个了解状况的。女孩子叫嚷的声浪刷洗过她一遍、两遍、三遍、四遍,像海浪拍打岩石。难道她获救了?方才飞机隆隆飞过,听见轰轰的声音,她心里突然闪过了一丝错乱的希望。但是即使是疯狂中她并不想到炸弹或战争……即便是在做白日梦的电光石火的那一秒,仍知道是痴人说梦。可是竟成真了。致命的一天正稳稳当当、兴高采烈推着她往毁灭送,突然给挡下了。当然是打仗才办得到。她经历过两次沪战,不要到户外去也就是了。”——

再残酷的战争,也还是远的;玉帛相见的考试,才是逼近眼前的巨大威胁。战争开始了,然而学生们却只忙着庆幸。

张爱玲用白描的手法冷静而有条不紊地记叙着那戏剧性的历史一幕,描写轰炸与救助的浮生画面,惟其冷淡,愈见深沉。像一幅幅粗线条的铅笔速描连环画,简单,却精彩,仿佛力透纸背,触目惊心。让人时时会想起或是这样的以战争场面为背景的爱情小说。

然而的重点却既不是战争也不是爱情,而只要写出特定环境下人物的一种生存状态,更像一篇大散文。同时,又时时穿插着对上海故事的回忆,晃动着旧时大家族里那特有的暗沉沉的空气。

在这里,我们一边躲避着炮火的袭击,一边迎面邂逅了《琉璃瓦》里的姚先生和他的女儿,里的五爷和五奶奶,甚至还有里银娣的婚礼,虽然不大容易理清楚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却可以轻易地将故事主角与人物原型对号入座——那可真是一个庞杂的谱系,而行走在迷宫里的感觉是这样慵懒而茫然,正如同张爱玲在书里形容的:

“就仿佛封锁着的四合院就在隔壁,死亡的太阳照黄了无人使用的房间,鬼魂在房间里说话,白天四处游荡,日复一日就这么过下去。琵琶打小就喜欢过去的事,老派得可笑,也叫人伤感,因为往事已矣,罩上了灰蒙蒙的安逸,让人去钻研。将来有一天会有架飞机飞到她窗边接走她,她想像着自己跨过窗台,走入温润却凋萎的阳光下,变成了一个老妇人,孱弱得手也抬不起来。但过去是安全的,即使它对过去的人很残忍。”(——)

如果说就是《私语》的加长篇,那么便可以称之为《烬余录》的工笔画。战时的经验是尤其精彩而难能可贵的。

——许是后来别人也曾这样向她评价过,或者便是宋淇吧,他是最早看到了与的英文初稿的,必定会对十八天围城的描写击节称赞。而以四岁小女孩的视角开头则无疑冗长缓慢。于是张爱玲在改写中文自传时,便将开战一幕放在了全书的最前面,然后才用倒叙手法进入儿时回忆,将与潦草合成。

开头第一句和结末最后一句完全是一样的:

“大考的早晨,那惨淡的心情大概只有军队作战前的黎明可以比拟,像里奴隶起义的叛军在晨雾中遥望罗马大军摆阵,所有的战争片中最恐怖的一幕,因为完全是等待。”——

迫不及待地想给读者一个戏剧化开头,不断地抛出新的人物,然而写不多久却又转入回忆,写战前母亲来香港小聚的事情,接着又写战争,没写明白,倒已经回上海了。写到上海,便又忆起小时候的故事,不时扯一两句现状或是香港的情况,又夹缠了亲戚家的回忆,而后笔锋一转,胡兰成出场了,中间又蒙太奇地跳跃到十几年后在美国与赖雅的故事……如果不是对张爱玲的身世实在是了解,简直没办法看下去。

里的战事是娓娓道来的,那些香港大学的修女嬷嬷、花王、还有女孩子们,同旧上海弄堂里的老妈子们另有一种不一样的琐碎与熟腻。而这些到了中,就只是忙乱的身影和动作,没有了家常的味道。

从张爱玲的角度想,她大概很厌倦于自己翻译自己的作品,所以同一个题材用不同的文字写来时,忍不住要做些改动穿插,删繁就简,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举措。

然而对于读者来说,因为少了前面的铺垫,直接看到一幅战前备考的混乱画面,无数人事杂沓着涌入眼中,不觉精彩,只见忙乱,完全来不及反应,而且又不熟悉她们的名字,只是被迫接收,便会觉得抗拒。

这是我以为中文自传反而不如英文自传和的缘故。

第五章 劫后余生录 第三节

整个世界都在打仗,每一分钟都有人死去,都有一个家庭、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朝代覆灭,在动荡的时局面前,个人的情爱显得多么渺茫而不可靠,正山盟海誓相许白头着,忽然“轰隆”一声,所有的誓言就都成了空话,海枯石烂倒成了现实。

在炮火、病痛、饥饿、与死亡中,在十八天的战火围城里,张爱玲看到了最真实的人性,直抵灵魂的核心。

刚开战时,所有的学生们都聚集在宿舍的最下层,黑漆漆的箱子间里,只听见机关枪“忒啦啦啪啪”像荷叶上的雨。因为怕流弹,下女不敢走到窗户跟前迎着亮洗菜,所以菜汤里满是蠕蠕的虫,学生们讥讽地抱怨:“战争也不用吃虫啊——起码可以先吃老鼠。”

菜是用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闻之欲呕——然而她也喝了下去,并且久了也便觉得肥皂也有一种寒香。小时候,她是连鸡汤里有药味也要挑剔的。可是现在,一切只好将就,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也不介意。再饿两天,别说有肥皂味的菜,便是让她吃肥皂,怕也只好吃下去了。

后来,她住在教会里,缺吃少喝,也没被褥,晚上盖着报纸,垫着大本的画报——是美国《生活》杂志,摸上去又冷又滑。外国的人,外国的枪炮,外国的杂志,异乡的感觉格外重了,幸好还有和《醒世姻缘》陪着她。饥饿的感觉就像养坏了的蛊,一点点反噬,饿到第三天的时候她已经觉得头晕身轻,空落落的像是热水澡泡得太久。夜里,胃像一只缝工粗糙的口袋样微微抽紧,她不知道自己捱不捱得到天明。

受伤的人在呻吟“妈妈啊——”多愁善感的学生拉长了音抒情“家,甜蜜的家!”她不由也想起她的家,还有家人,母亲,姑姑,弟弟,何干,也有父亲。这时候他们都显得遥远而亲切,像无声电影,默默地各自动作,背景衬着老房子特有的昏黄灯光和缭绕烟雾,有种渺远的安全感。

她想如果她死了,不知道他们那些人中谁会为她难过。她在战中经历过那么多精彩的事情,又不知道可以向谁诉说。她倒是愿意同何干说的,但是自从她离家出走,何干就被继母辞退回了乡下,从此再也没有消息;或者将来会告诉姑姑,不过张茂渊是那样一个人,即使知道她差点挨了炸弹,也不会当作一回事。

到了第四天早晨,嬷嬷将所有人都叫到餐厅集中,说要和大家一起做祈祷,吃圣诞早餐。她这才想起昨天竟是圣诞夜。星形饼干、一盘盘的麦片粥、果酱、糖、炼乳,她和耶酥一起,经过磨难,迎来新生。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拥抱明天——港大有不少学生殉难,当时所颁授的十四位医学士中,就有两位死于战乱;教员中亦有许多人殉职。就算在战争中逃过大难,战争结束后,也仍有可能逃不过日军的虐待——港大的校本部不久成为港大师生的集中营,后来这个集中营又搬到赤柱了。

香港沦陷了,港大校舍不只荒废,还被破坏,很多文件与纪录都不知所终,包括张爱玲的记录、成绩,通通被烧毁了。她回学校收拾行李,像贾府被抄后宝玉重回寥落的大观园“对景悼颦儿”,只看到满目疮痍。

一切都回不去了。

休战后,张爱玲在“大学堂临时医院”做了看护,终于可以定量供给食物了,一天两顿的黄豆拌饭,值夜班时会额外分配一份牛奶和两片面包。

到厨房去热牛奶要经过长长的一排病床,她总是延俄到午夜过后才去。然而病人们也多半还是醒着,要不就是一闻到饭菜香就自动醒来了,黑漆漆的眼睛瞪得老大,眼睁睁地望着她手里肥白的牛奶瓶,那在他们眼中是比卷心的百合花更美丽的。

然而她也只有这一瓶,她不打算与全人类分享它,却又不能不感觉到自己的冷漠与自私,自私到羞愧,于是只得老着脸往厨下去。用肥皂去洗那没盖子的黄铜锅,手疼得像刀割。锅上腻着油垢。

她知道那些双眼睛就盯着她背后,那些抽动的鼻翼在贪婪地嗅那煮牛奶的香。目光若是有毒,牛奶一定中毒了。她把牛奶倒进锅里,铜锅坐在蓝色的煤气火焰中,像一尊铜佛坐在青莲花上,澄静,光丽——在这一无所有的时间与空间里,这一小锅牛奶便是救世的观音。小小的厨房只点一支白蜡烛,她像猎人看守自己的猎物那样看守着将沸的牛奶,心里发慌、发怒,又像被猎的兽。

香港从来未曾有过这样寒冷的冬天。那以后,只要闻到牛奶烧糊了的焦香,她就会觉得饿。

《烬余录》里,她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自私”,且十分冷静地描写了自己的自私:

“有一个人,尻骨生了奇臭的蚀烂症。痛苦到了极点,面部表情反倒近于狂喜……眼睛半睁半闭,嘴拉开了仿佛痒丝丝抓捞不着地微笑着。整夜他叫唤:‘姑娘啊!姑娘啊!’悠长的,颤抖的,有腔有调。我不理。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没良心的看护。我恨这个人,因为他在那里受磨难,终于一房间的病人都醒过来了。他们看不过去,齐声大叫‘姑娘’。我不得不走出来,阴沉地站在他床前,问道:‘要什么?’他想了一想,呻吟道:‘要水。’他只要人家给他点东西,不拘什么都行。我告诉他厨房里没有开水,又走开了。他叹口气,静了一会,又叫起来,叫不动了,还哼哼:‘姑娘啊……姑娘啊……哎,姑娘啊……’

这人死的那天,我们大家都欢欣鼓舞。是天快亮的时候,我们将他的后事交给有经验的职业看护,自己缩到厨房里去。我的同伴用椰子油烘了一炉小面包,味道颇像中国酒酿饼。鸡在叫,又是一个冻白的早晨。我们这些自私的人若无其事地活下去了。”

“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

“不负责任的、没良心的看护”、“苍白”、“渺小”、“自私与空虚”、“恬不知耻的愚蠢”,她毫不留情地批判着人性包括她自己,然而她最终悲悯地将这一切归于“孤独”。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孤独,而且饥饿。

是饥饿将善良、博爱、正义这些个大题目从身体里一点点地挤出去,最终只留下口腹之欲——那是生命最本原的欲求。

她仍然是每天躲在屏风后读书,在宿舍楼梯上丢弃的书丛里寻找——五经里属最玄秘古奥,学校也不教,她从前没有看过。

眼见许多生命在眼面前死去,她只沉浸在古中国玄奥文化里,并不觉得感伤或者可怖。中学毕业时她填的最怕一栏是“死”,然而这时候“死”如同水笼头里的水一样涓细而流之不断时,她倒夷然了。

随时都可能死去,随时都面对死亡,于是死亡便成了最稀松平常的事情,不值得恐惧,也不值得同情。将死的人已经不算人,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切断了人与人的关系。仿佛是伤口上慢慢长出厚厚的痂,有一层“隔”的感觉。又仿佛累极了的人坐在冷板凳上打瞌睡,极不舒服,可到底也睡着了。

——便是这样子一天天坚强,便是这样子一天天冷漠。

第五章 劫后余生录 第四节

因为太多地面对了死亡,活着便益发显得是件具体而琐碎的事情。刚刚解除了对空袭的恐惧,张爱玲便同炎樱迫不及待地往街上跑,一心一意地惦记着在哪里可以买到冰淇淋。她们站在摊头吃着油煎萝卜饼,尺来远的地方就横着穷人的青紫的尸首。

一个挑着蔬菜的农夫正过马路,遇到盘查。那矮胖的青年日本兵就像安着只机械臂,一言不发就扇了几个嘴巴子。农夫也不吭声,说了反正也不懂,只是陪着笑脸。针织帽,蓝棉袄,腰上系着绳子,袖子又窄又长。

张爱玲愣愣地看着,耳光像是掴在她脸上,冬天的寒气里疼得更厉害。回家!她心里现在只有这样一个念头,回到上海去!虽然那里也沦陷了,但上海终究是上海,那里有自己熟悉的空气,亲爱的人,终归不一样。

校园里总有一对对的日本兵走来走去,有时候随意地便推开门走进张爱玲的宿舍里来。好在他们在大学里扮演的角色是校园警察,倒没有什么暴行。然而那种惘惘的威胁是时刻存在的。她只想回家!

她越来越频繁地去浅水湾找人问船票的事——上次同逸梵一起来香港的朋友中,有两个留了下来没走,已经在战争中同居了。因为寂寞,因为恐慌,因为剥去一切浮华的装饰后,直见真心。于是,相爱成了惟一选择。空袭最紧张的时候,他们躲在浅水湾饭店里避弹——完全是里的故事。

在面世之前,张爱玲给了明确的香港背景的小说主要就是《第一炉香》、《第二炉香》、这三炷香,再带着半部——说是半部,因为故事的前半截发生在上海。也写的是香港,然而已经很“隔”了。

从这些小说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战争带给张爱玲作品的影响。我们不妨把和《烬余录》对照着看:

“战争开始的时候,港大的学生大都乐得欢蹦乱跳,因为十二月八日正是大考的第一天,平白地免考是千载难逢的盛事。那一冬天,我们总算吃够了苦,比较知道轻重了。可是‘轻重’这两个字,也难讲……去掉了一切的浮文,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烬余录》

“那天是十二月七日,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炮声响了。一炮一炮之间,冬晨的银雾渐渐散开,山巅、山洼里,全岛上的居民都向海面上望去,说‘开仗了,开仗了’。谁都不能够相信,然而毕竟是开仗了。”——

——不仅时间选在了一个于她记忆最深的前夜,而且连心态也相类。

“我觉得非常难受——竟会死在一群陌生人之间么?可是,与自己家里人死在一起,一家骨肉被炸得稀烂,又有什么好处呢?有人大声发出命令:‘摸地!摸地!’哪儿有空隙让人蹲下地来呢?但是我们一个磕在一个的背上,到底是蹲下来了。飞机往下扑,砰的一声,就在头上。我把防空员的铁帽子罩住了脸,黑了好一会,才知道我们并没有死,炸弹落在对街……”——《烬余录》

“正在这当口,轰天震地一声响,整个的世界黑了下来,像一只硕大无朋的箱子,啪地关上了盖。数不清的罗愁绮恨,全关在里面了。流苏只道没有命了,谁知道还活着。一睁眼,只见满地的玻璃屑,满地的太阳影子。”

“子弹穿梭般来往。柳原与流苏跟着大家一同把背贴在大厅的墙上……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旁,一个人仿佛有了两个身体,也就蒙了双重危险。一子弹打不中她,还许打中了他,他若是死了,若是残废了,她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

——因为女人的战时记忆确与衣服有关,所以是“罗愁绮恨”。

至于书中那十八天的围城,更是原音重现,并且因为附丽在虚构的人物身上,更容易发挥,表现得也更为具体细致:

“围城中种种设施之糟与乱,已经有好些人说在我头里了。政府的冷藏室里,冷气管失修,堆积如山的牛肉,宁可眼看着它腐烂,不肯拿出来。做防御工作的人只分到米与黄豆,没有油,没有燃料。各处的防空机关只忙着争柴争米,设法喂养手下的人员,哪儿有闲工夫去照料炸弹?接连两天我什么都没吃,飘飘然去上工。当然,像我这样不尽职的人,受点委屈也是该当的。”——《烬余录》

“浅水湾饭店楼下驻扎着军队,他们仍旧住到楼上的老房间里。住定了,方才发现,饭店里储藏虽丰富,都是留着给兵吃的。除了罐头装的牛乳、牛羊肉、水果之外,还有一麻袋一麻袋的白面包,麸皮面包。分配给客人的,每餐只有两块苏打饼干,或是两块方糖,饿得大家奄奄一息。”——

关于“去掉了一切的浮文,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两文的对照更加鲜明:

“香港重新发现了‘吃’的喜悦。真奇怪,一件最自然、最基本的功能,突然得到过分的注意……在战后的香港,街上每隔五步十步便蹲着个衣冠济楚的洋行职员模样的人,在小风炉上炸一个铁硬的小黄饼……所有的学校教员、店伙、律师帮办,全都改行做了饼师……我们立在摊头上吃滚油煎的萝卜饼,尺来远脚底下就躺着穷人的青紫的尸首……因为没有汽油,汽车行全改了吃食店,没有一家绸缎铺或药房不兼卖糕饼。香港从来没有这样馋嘴过。宿舍里的男女学生整天谈讲的无非是吃。”——《烬余录》

“柳原提了铅桶到山里去汲了一桶泉水,煮起饭来。以后他们每天只顾忙着吃喝与打扫房间。柳原各样粗活都来得,扫地、拖地板、帮着流苏拧绞沉重的褥单。流苏初次上灶做菜,居然带点家乡风味。因为柳原忘不了马来菜,她又学会了作油炸‘沙袋’、咖哩鱼。他们对于饭食上感到空前的兴趣。”——

自然最牵动人的还是爱情故事——

“围城的十八天里,谁都有那种清晨四点钟的难挨的感觉——寒噤的黎明,什么都是模糊,瑟缩,靠不住。回不了家,等回去了,也许家已经不存在了。房子可以毁掉,钱转眼可以成废纸,人可以死,自己更是朝不保暮。像唐诗上的‘凄凄去亲爱,泛泛入烟雾’,可是那到底不像这里的无牵无挂的虚空与绝望。人们受不了这个,急于攀住一点踏实的东西,因而结婚了。”——《烬余录》

——这解释了白流苏与范柳原故事的源头。

“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她突然爬到柳原身边,隔着他的棉被,拥抱着她。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握住他的手。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这一杀那的澈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使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张爱玲也将他们“看得透明透亮”了。她那时候还没有恋爱过,自然也没有结婚,可是她眼看了那些战时的鸳鸯如何在炮火中执子之手,与子成说。她为之感动,也为之叹息;为之祝福,也为之苍凉。

后来翻译家傅雷先生曾化名迅雨写过一篇《评张爱玲》,认为不如,因为柳原与流苏的人性领悟是:“笼统的感慨,不彻底的反省。病态文明培植了他们的轻佻,残酷的毁灭使他们感到虚无,幻灭,同样没有深刻的反应。”他推测:“的材料大部分是间接得来的:人物和作者之间,时代,环境,心理,都距离甚远,使她不得不丢开自己,努力去生活在人物身上,顺着情欲发展的逻辑,尽往第三者的个性里钻。于是她触及了鲜血淋漓的现实;至于,也许因为作者身经危城劫难的印象太强烈了。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过量地移注在人物身上,减少客观探索的机会。她和她的人物同一时代,更易混入主观的情操。”他且指出:“惟有在众生身上去体验人生,才会使作者和人物同时进步,而且渐渐超过自己。”

然而傅雷并不了解张爱玲的身世,只是仅仅看过她的作品,知道她曾“身经危城劫难”,故推测里“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过量地移注在人物身上”,而以为“的材料大部分是间接得来的”。

事实上,固然没有虚构,刻划了陪伴黄逸梵住在浅水湾的那一班贵族男女间优雅的游戏,发出了张爱玲在战乱围城中最真挚的感慨;而亦同样并非虚构,它是有着深厚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积淀在支撑着,张子静后来的回忆录里明确指出,里所有的场景、人物,乃至细节、对白、穿着,都是有本可依的,他看到姐姐的文字,就想起现实中的二爷、三爷、七巧、长白、长安是怎样的——

“我一看就知道,的故事、人物、脱胎于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中。因为在那之前很多年,我姊姊和我就已走进的现实生活中,和小说里的‘曹七巧’、‘三爷’、‘长安’、‘长白’打过照面……”

“‘姜公馆’指的就是李鸿章的次子李经述家……”

“姜家分家那年,姊姊两岁我一岁。所以,前半部分最重要的情节……”

“我姊姊是从小说中姜府的大奶奶玳珍那里听来的;有一部分则是我姊姊追根究底问出来的。……”

“里的‘大爷’,真名李国杰,做过招商局局长、董事长兼总经理,一九三九年遭国民党军统特务暗杀,他的妻子出身清末御史杨崇伊的家中……”

“我姊姊就是从她的闲谈中,得知外人不知道的李鸿章大家庭中的秘密韵事。……”

“李国杰的三弟李国罴,天生残废(软骨症),又其貌不扬,不易娶到门当户对的官家女子。眼看找不到媳妇,这一房的香烟就要断绝。不知是谁给出了一个主意:去找个乡下姑娘,只要相貌还过得去,收了房能生下一儿半女传续香火即可。这就是曹七巧进入李侯府的由来。……”

“的后半部情节,多在写七巧爱情幻灭后怎样以金钱和鸦片控制她的儿子长安,女儿长白。到了那时,姊姊和我才进入这篇小说第二阶段的历史现场,和他们在现实生活里打了照面。……”

“姊姊和我喊这曹七巧‘三妈妈’,喊长白‘琳表哥’,喊长安是‘康姊姊’……”

张爱玲的确和七巧隔着时代与身份,她同样也和像流苏隔着身份与经历——那时的她只有二十三岁,别说结婚,她还没有恋爱过呢。在危城劫难之后,她并没有在现实中握住任何一只手就此结婚了去,只是让小说里的范柳原和白流苏结婚了——那不是一个简单的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那是战争与和平的烬余人生。

她曾在《烬余录》里诚心诚意地感慨着:

“到底仗打完了。乍一停,很有一点弄不惯,和平反而使人心乱,像喝醉酒似的。看见青天上的飞机,知道我们尽管仰着脸欣赏它而不至于有炸弹落在头上,单为这一点便觉得它很可爱。冬天的树,凄迷稀薄像淡黄的云;自来水管子里流出来的清水,电灯光,街头的热闹,这些又是我们的了。第一,时间又是我们的了——白天,黑夜,一年四季——我们暂时可以活下去了,怎不叫人欢喜得发疯呢?”——(《烬余录》)

“这些又是我们的了”——从前她有过一回这样的感觉,是因为逃出了父亲的家,重新活过;这一次,这感觉来得更真实而更正大了,因为可以大声地说出来,和有着共同经历的人一起感慨——仿佛感慨着大家的感慨,那么这感慨便可以来得理直气壮,也更伟大些。

个人是渺小的,而群众才伟大,即使是苦难与悲哀,也是群众的苦难和悲哀才伟大。

那么这“群众”中的两个,躲起来静静地结了婚,为什么就不伟大了呢?

傅雷在评论中说:“毫无疑问,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的最完满之作,颇有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似乎自他之后,人们便往往喜欢拿张爱玲与鲁迅作比,认为鲁迅是时代的旗手,是伟大的作家;而张爱玲则只反映身边的生活,够不上“伟大”。

然而倘若换一个角度来看呢?鲁迅的文字自然是好的,深刻的,发人警省的,并且充满着时代的力量——惟其太有时代感了,也就打上了固有的烙印;而张爱玲的文字,在四十年代初期不用说是好的,引领一代风骚,开创“张爱玲的风气”,一时模仿者众,一度形成“张爱玲体”,因为模仿她的人大多是中产阶级出身的大学生,故又称“少爷小姐派”;八十年代,港台文学来袭内陆,张爱玲的名字又热了一次,被当成港台作家让不明底细的内陆读者们小小地骚动了一回,的出土一度引发“张爱玲震撼”,柯灵也适时适机地写了篇《遥寄张爱玲》,溢美之余又不忘了批判两句,令人不能不怀疑他不是真的怜张,而只是要“借张”;九五年张爱玲于美国洛杉矶公寓猝逝,文坛震惊,人们这才真正重新注意到这个不同凡响的作家,在追悼之余开始回顾和讨论她的人生传奇与作品;二十世纪初,“小资”一词泛滥,需要一个牌位来供着让人顶礼膜拜,辉煌于半个多世纪前的张爱玲遂被奉为了“小资鼻祖”,“祖师奶奶”,再次成为大热门——一个作家,像这样子轰轰烈烈地热了大半个世纪之久,如果这还不叫“伟大”,那么“伟大”这个词本身就变得太“狭小”了。

两千年十月下旬在香港举行的“张爱玲与现代中文文学”国际研讨会,第一场讨论的话题便是:张爱玲是否已经成为鲁迅之后,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又一个“神话”?

研讨会由岭南大学中文系主办,召集人是刘绍铭、梁秉钧和许子东。在第一场学术讨论会上发言的有郑树森、王德威、温儒敏、刘再复、夏志清和黄子平。刘再复认为“这两位文学天才,一个把天才贯彻到底,这是鲁迅;一个却未把天才贯彻到底,这是张爱玲。张爱玲在去国后丧失艺术独立性,成为‘夭折的天才’。”夏志清则认为张爱玲如果夭折,鲁迅更加失败。张爱玲“夭折”是为了生活,鲁迅晚年为人利用做左翼领袖更不可取。

但是这个时候,他们都还没有看过被称作“张爱玲自传三部曲”的、和,甚至也避开了和的存在。不全面的讨论,结论也就很难公正了。但是张爱玲是个死后连棺材也不要留下来的异人,自然也不在意人家的“盖棺定论”。

然而在她过世后方出版的英文自传中,我们终于第一次看到她对鲁迅文章的评价:

“古书枯燥乏味。新文学也是惊慑于半个世界的连番溃败之后方始出现,而且都揭的是自己的疮疤。鲁迅写来净是鄙薄,也许是爱之深责之切。但琵琶(书中张爱玲自己的替身)以全然陌生的眼光看,只是反感。”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一节

我的灵魂不知疲倦不舍昼夜地追着张爱玲的影子飞,从上海到香港,再从香港回上海,一直飞进重重迷雾里去——海上的雾太大了,不仅有海雾,还有硝烟。此时的上海已经沦陷,阴云弥漫。

这是一九四二年的五月,张爱玲回到了上海,炎樱跟她一起。

从香港到上海的船期正常是四天,她们却足足走了八天,绕了好大的弯子,还在基隆停了一夜。张爱玲没想到自己会看见祖父战败的地方,只见高高的天上悬着两座遥远的山峰,翠绿的山蒙着轻纱,一刀刀削下来,形状清峭,远望去像幅古中国的水墨山水画。

她在里写到自己回来时竟与梅兰芳同船,彼此擦肩而过,“他高个子,灰色西装纤尘不染,不知怎的却像是借来的。脸上没有血色,白净的方脸,一双杏眼,八字胡不齐不足,谦让似的侧身而行,仿佛唯恐被人碰到。还有三个日本人随行,顶巴结的模样。”——但因为只有这一处描写,别无旁证,也不知道是纪实,还是小说的杜撰。

由于战争,学业未能完成,那两个奖学金和“毕业后免费送到牛津大学读博士”的许诺也成了太阳下的彩虹,看着七彩夺目,却走不进去。

但无论如何,她终于是回来了,她是这样的热爱着上海。

“古人说:‘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谁知之者!’她并不是既富且贵了。只是年纪更长,更有自信,算不得什么,但是在这里什么都行,因为这里是家。她极爱活着这样平平淡淡的事,还有这片土地,给岁月滋养得肥沃,她自己的人生与她最熟悉的那些人的人生。这里人们的起起落落、爱恨轇轕是最浓烈的,给了人生与他处不一样的感觉。”——

从香港回来,爱玲对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白和胖。在香港,广东人都是又黑又瘦的,像糖醋排骨,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上海人却是粉蒸肉,饱满浑圆,肥白如瓠,简直随时可以上报纸做代乳粉的广告,每一个都是长不大的孩童。她不由微笑,把学业未完的烦恼暂时放到脑后。

上海不是个让人看的地方,而是个让人活的世界。打从小时候开始,这里就给了她一切的承诺,她拼了命地要回来,为了它冒生命的危险,这使得上海愈发亲切,血肉交融一样的亲。

仍旧住在爱丁顿公寓,只是从五楼搬到了六楼;仍旧是每夜枕着电车回家的声音睡觉,每早闻着咖啡馆的面包香起床;仍旧跟姑姑住在一起——和姑姑在一起,即使是租的房子,也是家,有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一切都和离开前一样,连面临的问题也是一样——嫁人,抑或工作。不然,何以为生?

钱,仍是生活中头件大事,最磨挫人志气而不容回避的。

自从日本人进了租界,姑姑张茂渊在洋行里的工作就停薪留职了,一天三顿吃葱油饼,过得很省。为了省房租,把公寓分租给两个德国人,自己只留下一间房。如今爱玲投奔了来,就越发窘。

回来前张爱玲有过很多不切实际的设想,但这时候才觉得三年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其实派不上什么用场,如果要工作,仍然只好做女店员、女书记员,最好的也不过是做个女教员,或是女编辑员。

她考虑过或许可以靠卖画生活,那个白俄教师不是曾经出过五块钱想买她的画吗?等她成名以后,叫价可以再高些。又或者可以写文章,从前给《大美晚报》投稿,曾经获得过成功的。可是写什么好呢?自己最熟悉的好像便是电影,大学里最经常的记忆就是同炎樱两个到处去看电影,连战时也不放过。

也罢,就写电影吧。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写稿,用英文,写影评,投给《泰晤士报》,评的是《梅娘曲》、《桃李争春》、《万世流芳》、《新生》、《渔家女》、《自由魂》、《秋之歌》、《两代女性》、《万紫千红》、《回春曲》……

写这种小文章,简直不需要构思创意,只是随笔写来就好,那是她自小最喜欢的营生,嘻笑怒骂皆成文章,简直再轻松不过了。

天下最轻松最可爱的工作,莫过于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而还可以把它换成钱了。所以后来张爱玲在《童言无忌》里写着:“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

而我在我书的扉页自我简介里往往写着:“生平三大嗜好:读书,写字,写字换钱。”屡被出版编辑骂为恶俗。

有天弟弟子静来看她,姐弟三年未见,见了,却也不觉得怎么亲热,仍是淡淡地招呼。在他,是觉得这个姐姐已然遥远,同自己不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甚至不在同一片天空下,三年不见,她好像更瘦了,也更高了,长发垂肩,衣着时髦,十分飘逸清雅;在她,则是因为觉得抱歉——当年母亲收留了她而拒绝了他,使她觉得仿佛欠了弟弟,面对他就仿佛面对债主,有种不知如何的拘泥和窘缩。

她沏了一壶红茶,切了块从楼下咖啡馆叫的五角星形蛋糕,同弟弟两个分着吃,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闲话。多半只是子静在说,她只是听着,心里风起云涌,表面上却只波澜不惊。

他说:“父亲还是老样子,抽烟片,抽得很凶,家里也很紧张,越来越紧。”

爱玲点着头,并不搭腔。

子静搭讪着问:“姑姑今年有四十岁了吧,还没打算?”

爱玲淡淡地笑笑,仍不说话。

子静又问:“你有妈妈的消息吗?”

爱玲脸上闪过淡淡忧郁:“姑姑说,二婶去新加坡后,开始还有一两封信寄来,后来太平洋战争爆发,就再没消息了。”她没同他说母亲去香港的事,因为不愿意他问得更多。

子静也是担忧,然而忧伤于他从来都是不深刻的,所以很快又转了话题:“姐姐最近看了什么电影没有?”

姐弟俩这才打开话匣子,从电影、书,聊到街景、市场。爱玲絮絮地讲起去静安寺庙旁的亚细亚副食品店买菜的事,那些卖肉、卖菜、卖鸡蛋的人都使她兴趣盎然。她喜欢听他们讨价还价,精明利落,又世故圆滑,有点小奸小坏,可是坏得有分寸。而且文理清顺。有一次她排队买肥皂,听到旁边一个小学徒向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可不是‘薰风’的‘薰’。”

她不由笑出来,现在说起来还要笑:“到底是上海人呢!”

子静也笑了:“姐姐也是上海人呀。”过一下又补充,“不过不大像。”

不知道是说长得不像上海人那么肥白呢,还是说性情不像上海人那么精明。

爱玲并不深究,只是笑问:“做什么老瞪着我看?”

“你的衣服……”子静不好意思地说,“真怪。是香港最新式的样子?”

爱玲这天穿的,正是她在香港做的那件红地蓝白花的布旗袍,“奇装异服”中的一件。她笑:“你真是少见多怪,在香港这种衣裳太普通了。我还嫌不够特别呢!”

子静的脸上掠过一丝惆怅:“从前妈妈第一次回国来,穿着洋服,大家也都说怪……”

提到下落不明的母亲,姐弟俩又沉默下来。半晌,是张爱玲先拾起话头:“你呢?你现在怎么样?”

子静腼腆地说:“我去年夏天考进复旦大学了,是中文系。”看见姐姐面有鼓励赞许之色,自觉得意,又补充,“教英文的是顾仲彝,教中国文学的是赵景深,都是很有名的教授。我在复旦念了两个多月,可是因为战争……”他的声音低下来。

爱玲嗟哦:“因为战争……”不禁长叹一口气,想起自己未完成的学业。

子静接着说:“大学停课内迁,不愿迁到内地的学生可以拿到转学证。爸爸不赞成我离开上海,所以叫我拿了转学证在家自学复习,让我今年转考圣约翰大学。”

“哦?”张爱玲注意起来,“圣约翰大学很好呀。”

“是,与姐姐从前读的圣玛利亚学校齐名的。”

“是的。”

“姐姐呢,姐姐的学业怎么办?就这么荒废了,太可惜了。”

“是呀,只差半年就要毕业了呀!”爱玲愤愤地说,就是学业这件事叫她耿耿于怀——多么艰难周折才能上学,好容易考进伦敦大学,因为战争去不了;转入香港大学,却又因为战争,连港大也毕不了业——老天爷好像存心与她为难!贾宝玉衔玉而生,她却是打着伞出世,无论走到哪里,阳光怎么灿烂也好,属于她的永远是伞下的阴凉。

子静灵机一动,鼓动着:“其实姐姐也可以想办法转入圣约翰大学呀,这样,我们就可以做同学了,可以常常在学校碰面。”

爱玲面色一动,转又黯然:“不过——学费。”她叹了一口气,“姑姑没钱的。”

子静也跟着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停了一下,爱玲犹豫地说:“我现在这样子赤手空拳地来投奔,已经很拖累了,如今再闹着要上学,多加一笔学费,那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林黛玉吃燕窝——故事倒多。不过上学的事,姑姑也曾提过,说是当年二叔和二婶离婚的时候有过协议,我的教育费该由二叔负担,港大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二婶拿的,现在剩下半年,理当该由二叔拿出来。可是……”

她没有把剩下的话说完,然而子静已经明白了——自从四年前姐姐在冬夜里逃出父亲的家,至今都没有再回去过。父女俩断绝往来已经四年多了,如今要姐姐回去向父亲低头,开口谈钱,那真是很委屈磨折的。

他于是自告奋勇:“不如我替你跟爸爸说,探探他的口风也好。”

爱玲点了点头。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二节

张家这时已经搬出别墅,住进了一幢小洋房,光景一年不如一年。然而子静避开继母跟父亲婉转地提起姐姐的转学申请时,张廷重倒也没有拒绝,沉吟了一下说:“你叫她来吧。”算是同意了。

过了几天,张爱玲登门了。这是父女反目后第一次见面,也是他们一生中的最后一次见面。

整个会见过程不足十分钟。

她木着脸提出她的请求,一无笑容;

他木着脸叫她先去报名考转学,“学费我再叫你弟弟送去。”

然后她便走了。

自始至终,她没有对他笑过,他也没有对她发脾气。他们都没有提及她的母亲黄逸梵。而后母孙用蕃,则一直躲在楼上没有下来。

在这一次见面之前,他们都是设想过和解的,一个是为了赎罪,一个是为了释怀——无论是罪孽还是仇恨,背负得太久,都会令人疲惫而窒息。他们都希望可以借着这次见面来解脱自己,也释放对方。

然而他们都不能够。她从父亲的囚室里逃了出来,可是她的记忆还锁在那里;他已经不见他的前妻十几年,然而在女儿的脸上却仍读到她的神气。

他没有忘记她曾经是怎样地叛逆,她也没有忘记他曾经是怎样地暴虐。

他们两个,都不能忘记。

一九四二年秋天,张爱玲转入圣约翰大学文学系四年级,弟弟张子静进入经济系一年级。姐弟俩终于达成了“同学”的愿望。

其中有个小插曲很让人啼笑皆非——文学天才张爱玲在转学考试时居然国文不及格,要去补习国文。真不知是她在香港对国文生疏太久了,还是考卷的内容与形式实在八股?

不过张爱玲倒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成一件笑话说给弟弟听,并且开学不久便从国文初级班跳到高级班。

姐弟俩终于可以常常在校园里见面了,而炎樱也一同转入了圣约翰,继续与爱玲同学。两个人一个矮、胖、活泼不羁,一个高、瘦、沉默寡言,相映成趣的画面再次成为校园内的一道风景。炎樱还计议着要做两件衣裳,各写一句联语,在路上遇见了,上下句便忽然合成一对。

她们两个仍然喜欢在穿上下功夫,从中国传统和民俗中获取服装设计的灵感,齐声批评时下看不入眼的装束。

那时有许多女人用方格子绒线毯改制大衣,毯子质地厚重,又做得宽大,方肩膀,直线条。炎樱形容:“整个地就像一张床,简直是请人躺在上面!”她自己则喜欢穿西式裙子和上衣,搭配一些中国古香古色的装饰;或穿连衣裙,在脖子下加一绣花的像儿童围嘴的装饰;或都上穿杭纺丝衬衣,下系西式裙子,腰间系一条猩红的流苏。总之是中西混杂,能够披挂上身的零件通统拿来,绝不浪费。

张爱玲则是鹅黄缎子旗袍,下摆挂着长达四五寸的流苏,那种打扮只有在舞台上才看得到,即使大学周六下午开舞会,也不会有人穿那种衣服,亮晶晶地耀眼。她那样招摇地走在校园里,在场女生都相互又好奇又有趣地看着,异口同声地问:“她是谁?”“是新插班生吗?”“哪来的?”“穿得好怪!”

那一大堆从香港带回来的奇装异服出尽了风头,其中有一匹广东土布,最刺目的玫瑰红印地子上,墨点渲染出淡粉红花朵,嫩黄绿的叶子,料子却很厚,可以穿一辈子似的。还有同样的花草印在紫色和翠绿地子上,她也各样买了一匹。那样朴拙艳丽的花色,乡下也只有婴儿会穿,她却用来做衣服,自觉保存劫后的民间艺术,仿佛穿着博物院的名画到处走,遍体森森然而飘飘欲仙,完全不管别人的观感。

姑姑曾经拆了祖母的一床夹被的被面保存着,米色薄绸上洒淡墨点,隐着暗紫凤凰,爱玲看了,又是惊艳,立即捧了去给裁缝改成衣裳,虽说“陈丝如烂草”,那裁缝居然也答应了。

做了不少衣服,却连件冬大衣都没有,舅舅见了,着人翻箱子找出一件大镶大滚宽大的皮袄叫她拆掉面子,里子够做件皮大衣。然而爱玲怎么舍得割裂这件古董,拿了去如获至宝。

她最爱的就是这种有着深厚古意的锦衣了。有一次她穿着一件前清老样子的绣花袄裤去参加同学哥哥的喜宴,满座宾客都为之惊奇不止。

——她仍然这样坚持于着装的“特别”,把穿衣服当成写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

而她的文章也是越写越多,越写越好,不仅接连在《泰晤士报》上发了多篇剧评和影评,也写了些关于服装与时尚的稿件。最长一篇是发在《二十世纪》杂志上的《eses Life and Fashions》(《中国人的生活与服装》,后译成中文在《古今》杂志上再发表时改名为《更衣记》),篇幅足有八页之多,还附了她自己亲绘的十二幅关于发型与服装的插图,真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她的同学刘金川曾应《万象》之邀写过一篇《我所知道的张爱玲》,这样回忆她们在圣约翰的见面:

“一九四二年我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英文系念书。秋季开学后,有一天下课走向女生休息处时,遇到好朋友潘惠慈(她已去世,她三嫂即早期电影明星胡蝶)对面走来说:‘金川,我今天给你介绍一个你的同道,她叫张爱玲,你们一定会谈得来。’又说,‘她写中英文都很好。’

那时,我一面读书,一面还得工作,也挤着时间写些文章,做些翻译投稿。张爱玲因在《西风》杂志上征文《我的天才梦》得过奖,所以我也听闻过她的大名。惠慈和我走到女生休息室时,里面沙发上、椅子上已经坐了很多人,有的在吃点心喝咖啡,有的在轻声谈话。惠慈领着我向靠窗边坐着的一位戴很厚眼镜片的女生招手。经介绍后,张爱玲微微起身后又坐下,笑眯眯地不发一言。张爱玲是一个长脸、身材高大、动作斯文的女生。张和我只听惠慈两面介绍。我才知张那时因在《二十世纪》杂志上刊登过一篇《eses Life and Fashions》(《中国人的生活与服装》)而闻名……

惠慈有课走了,留下我们两个人。张既不说话,仿佛连眼睛也不看我。由于很窘,我只好打开书本看书,直到快到下一节课时,我才向张打招呼走出休息室。

过后,惠慈问我与张谈得如何,我以实情相告,她怪我说:‘应该自己凑上去谈话呀!张爱玲现在很有名呢。’

而我,当时自己心事重重,也不知错过这个机会而觉得可惜,也不在乎什么名人不名人的,反怪张有点骄傲。没多久,在课室里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可能已经辍学。”

——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到,在一九四二年初回上海不久的张爱玲,已经很有名了。

可惜她没在圣约翰呆多久就又退学了。

然而惊鸿一瞥,圣约翰已经留下了她的雪泥鸿爪,她的同学们也记住了那绿野仙踪——为了她的特立独行,为了她的奇装炫人,更为了她的才情与盛名。

关于张爱玲转入圣约翰大学只两个月复又休学,原因有几种版本。

最有说服力的自然还是张子静在《我的姐姐张爱玲》里所写的,说张爱玲曾将圣约翰古板的教学方式与香港大学做比较,认为“与其浪费时间到学校上课,还不如到图书馆借几本好书回家自己读”;然而她后来又无奈地说,她辍学最重要的原因是钱的困扰。她想早点赚钱,经济自立。

子静曾经天真地向姐姐建议:“你可以去找个教书的工作。”

爱玲摇摇头,说:“不可能的。”

“为什么呢?你英文、国文都好,怎么不可能呢?”

“哪有你说得那么容易?教书不止程度要好,还得会表达,能把肚子里的墨水说出来——这种事情我做不来。”

“这倒也是。”子静笑了,这个姐姐什么都能干,可是论到说话,可是的确够不上伶俐的。又怕见陌生人,让她去和一群叽叽喳喳的中学生打交道,确实为难。他想了想,又说,“姐姐的文章写得好,或者可以到报馆找个编辑的工作。”

张爱玲仍然摇头,淡淡地说:“我替报馆写稿就好。这阵子我写稿也赚了些稿费。”等一下又说,“写稿要全身投入,花费不少精力,到学校上课就觉得很累,所以,不想上学了。”

谈话就此为止。似乎张爱玲已经给了自己的辍学一个充分的理由——想早点自立,而且写稿太费神,需要时间与精力。

而我以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她不愿意再向她父亲伸手。

她再次走进父亲的家时,曾经是想过要原谅他、也释放自己的,可是她做不到。当她站在父亲的藤椅前,当她嗅到那若有若无的鸦片香,当那看见客厅壁上陆小曼的油画,她就想起了自己曾经的那一场毒打——她不能面对他。她更不能面对自己向他低头。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三节

终于又坐上心心念念的电车了,张爱玲充满欣喜地看着电车上形形色色的芸芸众生:

——有个穿米色绿方格兔子呢袍子的年轻人,脚上穿一双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只别致的描花象牙烟斗——当然是仿象牙的“西贝”货——烟斗里并没有烟,然而他津津有味地吮着,吮一会儿拿下来,把烟斗一截截拆开来玩,玩一会儿再装回去,继续像模像样地吮——张爱玲不由看得笑起来——那年轻人真是高兴。她也真是高兴。

——还有电车上没完没了数落男人的女人,不住口地咒骂着自家男人,可是口口声声都离不了他,那番精彩的谈话,略整理一下就是篇好文章。

——即使遇到封锁,也是一种小小的奇遇。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一个女佣企图冲过防线,一面挣扎着一面叫:“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罢!”而电车里的人却相当镇静,见惯不怪地讨论着诸如“做人处世”这样的大道理,或是担心着“干洗、薰鱼”这些实在的烦恼,甚至还有小小的艳遇作为插曲,在短暂的封锁的密闭空间里演出了一场浪漫剧。

秦可卿房里有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果真如此,上海人便个个都是大学问家了。

这一切,张爱玲都一一地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写入笔下。

她微笑地用“外国人”的眼光饶有兴趣地来看待自己的故乡与“乡亲”,觉出许多新的意味——弄堂里长竿挑着小孩子的开裆裤,娘姨坐在堂门口一边摘菜一边叽叽呱呱地拉家常;店里柜台的玻璃缸中盛着“参须露酒”,隔壁酒坊在风中挑起“太白遗风”的旗子,有人蹒跚地走来打酒,却是料酒;小孩子在冬天里穿上棉袄棉裤棉袍罩袍,一个个矮而肥,蹒跚地走来,小黄脸上飞起一双神奇的吊梢眼,十分趣致可爱;黄昏的路旁歇着人力车,一个女人斜签坐在车上,手里挽着网袋,袋里有柿子,车夫蹲在地下,点那盏油灯,天黑了,女人脚边的灯亮了起来;烘山芋的炉子的式样与黯淡的土红色极像烘山芋;小饭铺常常在门口煮南瓜,味道虽不见得好,那热腾腾的瓜气与照眼明的红色却予人一种‘暧老温贫’的感觉……

街景更是美丽而多彩的,仿佛“生命的橱窗”,意味无穷:寒天清早,人行道上常有人蹲着生小火炉,扇出滚滚的白烟,路人忙不迭地躲避,然而爱玲却最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心头有茫茫然飘飘然的梦幻感;

门口高地上有几个孩子在玩。有个八九岁的女孩,微黄的长长的脸,淡眉毛,窄瘦的紫袄蓝裤,低着头坐在阶沿,油垢的头发一绺绺披到脸上来,和一个朋友研究织绒线的道理。她的绒线大概只够做一截子小袖口,然而她非常高兴的样子,把织好的一截粉蓝绒线的小袖口套在她朋友腕上比试着。她朋友伸出一只手,左右端详,也是喜孜孜的。爱玲一路地走过去,头也没回,心里却稍稍有点悲哀;

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红灯,骑行时但见红圈滚动,流丽至极,坐在自行车后面的,十有八九是风姿楚楚的年青女人,再不然就是儿童,可是有一天她看见一个绿衣的邮差骑着车,载着一个小老太太,多半是他的母亲罢?她便觉得感动起来;

晚上走在落荒的马路上,听见炒白果的歌:‘香又香来糯又糯’,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唱来还有点生疏,未能朗朗上口。爱玲听着,也是一种难言的感动,她看过去,一整条长长的黑沉沉的街,那孩子守着锅,蹲踞在地上,满怀的火光,那真是壮观……

“小别胜新婚”的上海即使满目疮痍,在爱玲的眼里,却处处都可以看到故乡独特而亲昵的美。

乱世里的亲情,这样地稀罕,更是弥足珍贵。

连带姑姑住的房子都有一种可敬畏的力量,仿佛神明不可欺。有一天爱玲打碎了桌面上一块玻璃,要照样赔偿,一块玻璃六百块,好大一笔款项,她手头已经很紧,却还是急急地把木匠找了来,不敢怠慢。

报纸上登着一首周作人译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张爱玲拿给姑姑看,姑姑照旧说不懂,然而又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罢?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张爱玲大笑——真不知道姑姑对“出名”这件事是太不敬还是太看重。

姑姑也从不觉得侄女聪明,有文采,并且一天比一天有名气,她只管抱怨她,说:“和你住在一起,使人变得非常唠叨而且自大。”唠叨,是因为张爱玲笨,一件事总要同她说很多遍,不时地嘀嘀咕咕;自大,也是因为张爱玲笨,显得周围的人都成了高智商全能的超人。

姑姑其实很怕别人唠叨,她有一个年老唠叨的朋友,说起话来简直叫人觉得岁月绵长如线,恨不得拿起把剪刀来剪断她的话头。姑姑因而叹息:“生命太短了,费那么些时间和这样的人一起是太可惜——可是和她在一起,又使人觉得生命太长了。”

爱玲自己写文章,也劝姑姑写,她不同意,说:“我做文人是不行的。在公事房里专管打电报,养成了一种电报作风,只会一味的省字,拿起稿费来太不上算。”

她形容她自己:“我是文武双全,文能够写信,武能够纳鞋底。”然而这样文武双全的姑姑,在乱世里却是有点无用武之地,时时面临着失业的危险——但也许是因为挑剔的缘故。

从洋行出来后,她在无线电台找了份新工作,报告新闻,诵读社论,每天工作半小时。这时候她们已经不用顿顿吃葱油饼了,一个挣薪水,一个赚稿费,比起爱玲刚搬来的时候,境况是好了许多,德国租客也搬了出去。但是姑姑很快又有了新的抱怨:“我每天说半个钟头没意思的话,可以拿好几万的薪水;我一天到晚说着有意思的话,却拿不到一个钱。”然后便把工作辞了。

爱玲有些替她可惜,张茂渊却理直气壮地很:“如果是个男人,必须养家活口的,有时候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怎么苦也得干,说起来是他的责任,还有个名目。像我这样没有家累的,做着个不称心的事,愁眉苦脸赚了钱来,愁眉苦脸活下去,却是为什么呢?”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便卖珠宝。她手里卖掉过许多珠宝,只有一块淡红的披霞,还留到现在,因为欠好的缘故。战前拿去估价,店里出十块钱,她没有卖。便一直留下了,却又不知道留着派什么用场。便叹息:“看着这块披霞,使人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然而张爱玲不这么以为,她正活在兴头上。在她心里眼里,只觉得“值得一看的正多着”,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折得很齐整,翠蓝夏布衫,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她无心中看到了,高兴了好一会;浴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的,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她又觉得新奇且喜悦,仿佛爱丽丝走入仙境;晚上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楼下小孩子拾起那喇叭的调子吹口哨,也都叫她欢喜,仿佛乱世逢知己……

便是这样地容易高兴,即使在乱世中,即使没有工作,前途茫茫,然而她还有青春,有天份,有着生命的期待与无限的可能性,有姑姑的陪伴和炎樱的友爱。

炎樱的父亲在上海成都路开着一家门面很有规模的珠宝店,店名就叫莫希甸,和他的姓同音。招牌上中英文对照,前门开店,后门出入,店堂的玻璃柜里陈列着钻石镶嵌的各色饰物,熠熠生辉,光彩夺目,那些宝石价格不菲,没多少人买得起,所以店里的客人总是寥寥无几;住家在楼上,拐弯处是亭子间,摆着八仙桌、凳椅等家具,用以进餐或会客——张爱玲来了,便在这里与炎樱聊天。她后来在《色戒》里把刺杀地点安排成一间珠宝店,描写细致,大抵就是这莫希甸给的灵感。

那时期炎樱正在积极学习中文,爱玲从百家姓教起,“赵钱孙李”,刚教了一个“趙”字,炎樱已经等不及地有妙论:“肖是什么意思?”爱玲说:“就是‘像’。”炎樱说:“那么‘不肖子孙’,就是说不像,那意思是不是说他不是他父亲养的?”说完不住挤眼。爱玲目瞪口呆,这炎樱,统共不识得几个字,倒已经先学会俏皮,开中国字的玩笑了。

两人在马路上走着,一看见店铺招牌,大幅广告,炎樱便停住脚来研究,随即高声读出来:“大什么昌。老什么什么。‘表’我认得,‘飞’我认得——你说‘鸣’是鸟唱歌,但是‘表飞鸣’是什么意思?‘咖啡’的‘咖’是什么意思?”中国字是从右读到左的,她知道。可是现代的中文有时候又是从左向右。每逢她从左向右读,偏偏又碰着从右向左。炎樱十分懊恼,却仍然笑着,不知是笑中文的深奥还是笑自己的笨拙。

经过书报摊,炎樱将报摊上所有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报贩讽刺地说:“谢谢你!”炎樱答道:“不要客气。”

她们有时也相约着一起去看越剧、听评弹,还到后台去看西洋景,也有时一起会朋友。聚会上,有一位小姐说:“我是这样的脾气,我喜欢孤独的。”炎樱立即补充:“孤独地同一个男人在一起。”张爱玲坐在一边,忍不住大声地笑了起来。幸亏那位小姐也是相熟的,经得起玩笑。

炎樱的一个朋友结婚,她去道贺,每人分到一片结婚蛋糕。他们说:“用纸包了放在枕头下,是吉利的,你自己也可以早早出嫁。”炎樱说:“让我把它放在肚子里,把枕头放在肚子上面罢。”

她还是这样地口无遮拦,又贪吃甜品,和爱玲出来,不管做什么也好,最后的保留节目一定与吃有关,坐在咖啡馆里,每人一块奶油蛋糕,另外要一份奶油;一杯热巧克力加奶油,另外再要一份奶油。然后便开始聊天。

她给爱玲讲三角恋爱的故事:“永远的三角在英国:妻子和情人拥抱着,丈夫回来撞见了,丈夫非常地窘,喃喃地造了点借口,拿了他的雨伞,重新出去了;永远的三角在俄国:妻子和情人拥抱,丈夫回来看见了,大怒,从身边拔出三把手枪来,给他们每人一把,他自己也拿一把,各自对准了太阳穴,轰然一声,同时自杀了。”

故事讲完了,她长吁短叹地感慨:“妒忌这样东西真是——拿它无法可想。譬如说,我同你是好朋友。假使我有丈夫,在他面前提起你的时候,我总是只说你的好处,那么他当然,只知道你的好处,所以非常喜欢你。那我又不情愿了。又不便说明,闷在心头,对朋友,只有在别的上头刻毒些——可以很刻毒。多年的感情渐渐地被破坏,真是悲惨的事。”

——这些,后来都被爱玲写进了文章里。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四节

张爱玲是从静安寺路爱丁顿公寓离开上海去香港的,一九四二年夏天从香港回到上海,也仍是住的爱丁顿公寓,只不过从五楼迁到了六楼,这真是给静安寺这个原本已经藏龙卧虎之地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顾名思义,静安寺路得名自然是由于那座相传建于三国时代的佛教古寺,据说三国时孙权曾在这里打了一口井,可以通海,凑近井口可以听见“扑扑”的涌水声,所以人们把这一带称作“涌泉路”;外国人叫作“Bubbling ell”,意思是“会吹泡的井”,音译作“白令威尔路”;一八五四年上海英商跑马总会在泥城河建了一个跑马场,修了一条从跑马场通静安寺的马道,便将这条路取名“跑马厅路”,又因它是通往静安寺的马道,又名“静安寺路”。

自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这里更成为上海一个繁华的商业和文化中心,1933年,仙乐斯舞宫建成开业,号称“远东第一影院”的大光明戏院经重建落成;1934年,国际饭店开业;1935年,培罗蒙西服公司开业;1938年,是金门饭店,此外还有鸿翔时装公司、夏令配克影院、平安大戏院、大理石大厦、中国照相馆、凯司令、以及曾经举办过蒋宋盛大婚礼的大华饭店……使这里与东面的南京路连成一道“十里洋场”。其中最富盛名的自然还要属“百乐门”舞厅和哈同花园。

然而这些还不足够,使静安寺路增彩添色的还因为这里住过许多名人——“创造社”元老郁达夫住在数百米远的赫德路嘉禾里,写《楚霸王自杀》的郭沫若常常出没于紧邻的民后南里,“文学研究会”发起人郑振铎长期栖身静安寺庙弄,拐角愚园新村七五○弄原为康有为家产,“新月派”诗人徐志摩仿照印度诗人泰格尔的榻榻米房间,也在距此不远的福煦路四明村……有着这么样辉煌的历史这么些闪亮的名字,又怎能怪后世的书痴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寻芳探佚而来呢?

而这些地名与住宅,被询问得最多的,又要属张爱玲住过的静安寺路(今南京西路)与赫德路(今常德路)口的爱丁顿公寓了。这座公寓英文名字叫作Edingburgh house,通常音译作爱丁顿或者爱丁堡,如今则叫常德公寓。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我在上海,约了一位朋友在静安寺附近铜仁路北京西路口一家茶馆见面,据说是由上世纪二十年代号称远东第一豪宅的“绿房子”改建而成,是建筑大师贝聿铭的故居,也是目前上海保留最完整的古老建筑。

正赶上下雨,一路急行,十分局促仓皇。途中经过一座米黄色小楼,我看到门牌,惊讶地叫起来:这不是常德公寓吗?心怦怦跳,忍不住跳进门洞去,有个胖胖的阿姨在守电梯,看到我湿淋淋的怪样子,瞠目以对,我狼狈地笑:没事,随便看看。随即又跳了出来,不过已经看清那架著名的电梯,还有那排著名的信箱。

于是又去寻找记忆里的起士林咖啡馆,是张爱玲以前常去的地方。我一家一家地辨认着公寓对面街上那排咖啡馆的招牌,在几乎绝望的时候,街拐角处,终于看到“ALAYS COFFEE”,曾经在书上看过,有“张迷”考证这就是当年的起士林。我有些激动,恨不得在雨里歌啸。

两天后回到西安,飞机着陆的一刹那,再想上海,已是远在天边,那些当时觉得尴尬或者狼狈的情节此时忽然有了一种温柔的意味,并让自己感动起来:天呀,我竟然无意中走进了多年来心心念念、魂牵梦萦的张爱玲故居,并在那条记忆中无比熟悉可是生平从未踏过的路上留下了自己的脚印,在雨中,多么像我自己的一部小说里面的情节,而这一切,竟不是我刻意安排或计划的。这是怎样的契机与冥冥中的感动。

不禁有一点后悔——应该再鼓足些勇气,说不定那司梯会送我上楼的,说不定那室主人会延我进屋的,说不定我可以穿堂过室,细细玩味那浴室,那客厅,还有那张爱玲笔下一再提及的阳台。从阳台上望出去,整个旧上海都在眼前了吧?

那以后便喜欢留意别的“张迷”们探访爱丁顿的历险记,看看他们是比我勇敢还是更胆怯,幸运还是更冤枉。真是有很多同好的:

——1987年,《张爱玲在美国》的作者司马新专门拜访张爱玲旧居,“新房客很客气,容许我们内进参观,并准许在阳台上拍照。”他的勇气和运气都要比我好得多。

——写《张爱玲的上海舞台》的李岩炜曾一处处地考据张爱玲住过经过的地方,到了常德公寓七楼60室门前,直接按铃,出来“一位上了年纪的清秀老太太,手里捂着个热水袋。我说明来意,她略微犹豫了片刻,还是让我进去了。”运气也是真好。她描写门里的情形:“门厅是狭长的一条,但是也有一定的宽度,因为四面都是门,光线也不显得暗淡,就像一个开放式的通道,西洋派的彬彬有礼又无遮掩忌讳,随时准备待客的风度……门厅的左边,是两间带浴室的卧室,这是当年张爱玲与她的姑姑各自的卧室。现在仍做卧室……在阳台上,扶着栏杆望出去,是周围林立的高楼大厦挡住了天际,可是在当年,从这里可以望见大半条静安寺路的繁华和远处的天际云影……”

——写《上海的风花雪月》的陈丹燕也是曾经登堂入室的,“我站在她曾经用过的浴室里,看着那里的老浴缸,看到那上面的老热水龙头h字样,还有四周墙上贴着的瓷砖,那里龟裂着细小的裂纹……那些被深藏在墙壁里面的老管子们,已经有五十年没有流出过一滴热水了,可一直到现在,还不时发出‘嗡……赫赫赫’的响声,震动了整个楼房。张爱玲说它是一种空洞而凄怆的声音……有一个老太太在阳台上陪着我,她在张爱玲的时代是个年轻的医生,也爱看《流言》。”电梯工人、一个纹了两条蓝细蛾眉的女人还得意地告诉她:“老是有人来问张爱玲什么的,他们都找错了,那些台湾人什么的,还在错了的地方看,拍照片,像真的一样。我都没有告诉他们。”

——然而台湾女作家萧锦绵却在离开上海的最后两个小时,终于找到了念念不忘的“张爱玲阳台”:“此刻,从这方阳台望出去,右前方的哈同花园,只剩下一点点边。隔着马路的正对面,古旧厚实的围墙内,是‘公安局’。隔壁的起士林咖啡店,目前是一个卫生防疫处。”她见到的显然与我的眼见不一样。

——1990年张爱玲考据专家陈子善先生也终于登上这著名的阳台,“极目远眺,尽管四周尚未高厦林立,却突然发现对面不远刚刚落成的,三十七层上海商城的雄姿,已使眼前的天地缩小了整整一大截,毕竟今非昔比了。”

——1994年11月的一天,台北《中国作家身影》摄制组在爱丁堡公寓拍摄年轻的张爱玲身影,一位来自上影厂的女演员穿着40年代的“张爱玲式”服装,孤傲中带着忧郁,惊鸿一瞥,是短促的还魂。

——为了写作《张爱玲地图》而煞费苦心的淳子女士说自己想找张爱玲阳台,“又怕打搅了别人,站在楼梯的转弯处,正惶恐犹豫,电梯工人来了,我看着他面善,便说明了来意。正好没有客人,他就领了我去大街上,把张爱玲的阳台指给我看。”这个运气,也就和我差不多。

——听说还有更差的,有位报社编辑为了赶稿专门包了出租车带她一处处寻访张爱玲旧居,可是又说不清地址,从前的现在的地名缠夹不清,最后竟从常德公寓门前经过而不知这里就是当年的爱丁顿公寓……也许不能怪她无缘,只是功利性太强,心切而不诚,所以才会入宝山而空手回吧?

——李黎在《浮花飞絮》里说,他起先去长江公寓(张爱玲离开中国前住过的另一公寓,原名卡尔登公寓)的时候曾在张爱玲旧居门前摔过一跤,便自嘲地想:是祖师奶奶不喜欢被打扰,故意小施惩罚吧?再去爱丁顿公寓的时候就有些犯怯,“到时日已西斜,这儿的门禁比长江公寓森严得多,大门深锁,访客非按铃根本不得入……我站在门外路边照相,两名年轻女子走过,听到其中一个低声咕哝:‘……张爱玲的。’好似见怪不怪了。”

——李黎便是这样地错过了,然而她的表弟却不放弃,仍然一路追考,竟然被他找到了张爱玲在爱丁顿公寓的户籍:常德路一九五号内六○号十区十三保十四甲贰九户;户主是姑姑张茂渊,祖籍河北丰润,教育程度“大学”,业别“商”,服务处所“新沙逊洋行”,家庭状况“未婚”;侄女张爱玲的业别却是“其他”——可见“作家”那时还不算是一项职业,当然也是“未婚”——表格大约填写于1945年抗战结束,上海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规范户籍。

……

我回到西安后,将上海之行写了一篇文章发在自己主编的杂志《爱人时尚》上,原本想把样刊寄给住在常德公寓60室的主人,请求他允许我下次去上海的时候或可登门拜访,如此方不冒昧。然而后来想了想,已经有那么多双眼睛帮我看过,那么多支笔详尽地描写备述,而房主人终究已经不是张爱玲,又何必按图索骥、刻舟求剑呢?

从常德公寓往西走不多远就是静安寺,进门一回头,“静安古寺”背后一句“为甚到此”,石破天惊,仿佛是替张爱玲问的。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一节

我的灵魂日日夜夜地追着张爱玲的影子飞,看到她穿着一件鹅黄缎半臂旗袍站在一户人家的门前犹豫。门里透出馥郁的花香,还有一个老人的吟哦声,那是“画蝴蝶于罗裙,认鸳鸯于坠瓦”的鸳蝴派“五虎将”之一(其余四位是张恨水、包天笑、徐枕亚、李涵秋)周瘦鹃老先生的家。

门开了,有只蝴蝶从里面率先飞出来,仿佛招呼,然后才是一个小姑娘稚气的脸,她问:“你找谁?”

“是周先生的家么?”张爱玲微微颔首行礼,“我叫张爱玲,冒昧来访,请您把这个给他过目。”是她母亲的故交岳渊老人的推荐信,如今权作敲门砖。

稍顷,她被延入客厅——那是一九四三年的春天,她与周瘦鹃第一次见面。

案头宣德炉中烧着的一枝紫罗兰香青烟袅袅,旁边是一只古香古色的青瓷盆,盆里是浅浅的清水,水面上漂着各色花朵,随季节不同——春天是玉兰,或者牡丹,或者杜鹃,夏天是整朵整朵的美人蕉,秋天是甜香诱人的桂花,冬天是腊梅香飘满室——都是花儿凋谢或者随风飘落到地上再被捡起的。

周瘦鹃是种花人,更是惜花人,从不在枝头采摘盛开的花朵。他常常轻轻地抚摸或是叩击着那瓷盆的边沿低吟浅唱,推敲一首新赋的诗词的韵脚和节奏。因此他写的诗,大多有花香,还有水盆的清音。

这天他正望着那紫罗兰香和水盆沉思,小女儿瑛匆匆跑上来,递过一个大信封来,说是有位小姐来访。信是黄园老人岳渊写来的,介绍一位作家张爱玲女士给他认识,希望同他谈谈小说的事。

他于是下楼来,那客座中的小姐听到楼梯响,立即长身玉立,站起来鞠躬,如同一个诚惶诚恐的女学生。在年近半百的周老面前,她的确也就是一个小学生——打小儿便读他的文字长大的。

周老答了礼,招呼她坐下,指着给她开门的女孩介绍:“你们见过了——这是我小女儿,叫瑛。”

爱玲惊奇地瞪大眼睛,说:“我从前的小名也叫瑛。爱玲是我母亲领我入学报名时随手填的名字。”她也好奇地打量着这位闻名已久的前辈作家,瘦长的个子,清瘦的脸,清瘦的长袍,像一杆竹。她害羞地告诉他,“我母亲是您的读者,还给您写过一封信呢。说请您不要再写下去了,太令人伤感。”

“噢?”老人不置可否地笑了,这样稚气而感性的来信,于他是读得太多了,已经不记得。便是这样登门拜访的习作者,也实在是太多了,他见她,不过是给黄园老人面子,不得不敷衍一下,因问:“你从前写过些什么?”

“给《泰晤士报》写过些剧评影评,也给《二十世纪》杂志写过一些文章;中文的作品,就只从前给《西风》写过一篇《天才梦》;最近才又重新开始中文写作,写了两个中篇小说,是讲香港的故事,想请教老师。”说着,将一个纸包打开来,将两本稿簿双手捧着恭恭敬敬地奉上。

周老接了,随手打开,先看了标题《第一炉香——沉香屑》,先就觉得别致,赞道:“有味。”笑着说,“不如把稿本先留在我这里,容细细拜读。”

这一次见面,他们谈了一个多钟头,方始作别,也算得上深谈了。

虽是初见,然而老人已经清楚地感觉到,这是一个难得的天才。她身上自然流露出来的那种清贵之气,她举止言谈里的华美细致,都让他觉得一种莫名的兴奋与喜悦,仿佛面对一枝花,又仿佛我佛拈花一笑。

这天吃过晚饭,他照旧指挥着自己的几个女儿排着队把案台上、茶几上、架子上的盆景、盆花一个个搬到花园里去——这是周家姐妹每晚必做的功课,为的是让它们“吃露水”。

然后,他便迫不及待地坐在书桌前挑灯夜读,将两炉香一气看完,一壁看,便一壁击节称赞。

“草坪的一角,栽了一棵小小的杜鹃花,正在开着,花朵儿粉红里略带些黄,是鲜亮的虾子红。墙里的春天,不过是虚应个景儿,谁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墙里的春延烧到墙外去,满山轰轰烈烈开着野杜鹃,那灼灼的红色,一路摧枯拉朽烧下山坡子去了。杜鹃花外面,就是那浓蓝的海,海里泊着白色的大船。这里不单是色彩的强烈对照给予观者一种眩晕的不真实的感觉——处处都是对照,各种不调和的地方背景,时代气氛,全是硬生生地给掺糅在一起,造成一种奇幻的境界。”

周瘦鹃不禁被这“奇幻的境界”给迷住了。他写了那么多关于花卉的文章,还从没这样描写过杜鹃花呢。这样奇美诡谲的文字,既有的典籍蕴藏,又有英国作家毛姆的风趣诙谐,这哪里是一炉香,简直是满世界香气四溢。这些日子来,他一直在筹画着重出,这两炉香烧得太是时候了,简直是神兵天降,是比轰炸更为震撼的两个重磅炮弹。

读完小说,已是黎明,周瘦鹃毫无倦意,独自来到花园做伸展,那些昨晚还拳起的花蕾,在一夜的露水滋润后已经争奇斗艳地开放出来;那悬崖式的老树桩,也抽出新枝,暴出一两片鲜嫩的芽叶。他兴奋地拿起花铲和竹剪,依次地给那些盆景盆花修枝、理花、翻盆,并情不自禁对着一株杜鹃看了许久。

杜鹃花又名映山红,此外又有红踯躅、谢豹花、山石榴等名,都霸气有力,只是日本称之为皋月,不知所本。日本人取杜鹃花种,将花粉交配,异种很多,著名的有王冠、天女舞、四海波、寒牡丹、残月、晓山等等。他从前曾搜罗过几十种,可惜在战争中东奔西避,疏于培养,竟先后枯死了,引为生平憾事。尤其战前重价购得的一本盆栽杜鹃,苍古不凡,似愈百年,枯干粗如人臂,下部一根斜出,衬以苔石,活像一头老猿蹲在那里,花作深红色,鲜艳异常。他十分喜爱,还特地为它写了首绝句来赞美。却也因避乱而失于调养,竟被蚁害毁了花根,以致枯死。年来到处物色,无奈“佳人难再得”!虽然一再自我劝慰: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命且不保,何况于花?然而始终不能释怀。

今夜看了张爱玲笔下的杜鹃花,却仿佛重见那株百年杜鹃——张爱玲的文采,是真正的奇花异草,廊苑仙葩,是绛珠仙草下凡!也是送给的一份厚礼,是锦上添花,更是雪中送炭。

他简直要等不得地马上再见到张爱玲,当面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可是直等了一个星期,她才再次登门——大概是以为他要抽时间看完她的小说,怎么也要至少等一个星期之后吧——当他告诉她复活的消息,并说决定把这两炉香在上发表时,她十分高兴,再次说:“我母亲,还有我姑姑,从前都是您的读者,一直都有看,还有《半月》、《紫兰花片》。当时母亲刚从法国学画回国,为您的小说流了不少眼泪呢。”

听她再次谈起母亲,周瘦鹃也只有礼貌地问:“令堂……也在上海么?”

“她前些年去了新加坡,先还通信,可是从前年十二月八号太平洋战争后就再没消息了,前不久听见人说,好像是去了印度,也不知真假。”

张爱玲的脸上又流露出那种惯常的忧戚彷徨之色,她的生命中,永远围绕着这样茫茫的威胁,无论阳光照在哪里,伞下的阴影总之一路跟着她,躲也躲不开。

然而复刊以及周先生愿意发表自己的小说这件事,怎样说来也是生活中的一缕阳光吧,至少也是窗外的阳光,便走不进去,也是看到了那一片太阳金。

这天回到家里,张爱玲眉飞色舞地向姑姑说起谒见周先生的过程,言语间难禁得意之色。

张茂渊也笑了:“被人夸两句,便这么高兴?”想一想又说,“周先生是名人呢,肯这样对你,也的确难得,该好好谢谢人家的——请他来家喝顿茶可好?我也借你的光,见见我从前的偶像——真是看了他不少文章呢。”

“请他来家里?”爱玲一愣,“不知道人家答应不答应?”

“答不答应,问问不就知道了。礼多人不怪,就是不答应,也是我们一片心意,至少人家知道你心里是感激的。”

“也是。”爱玲心动起来。

她想起八岁时,妈妈第一次从国外回来,很喜欢看小报,看鸳鸯蝴蝶派的旧小说。那时《小说月报》上正登着老舍的《二马》,杂志每月寄到了,黄逸梵坐在抽水马桶上看,一面笑,一面读出来,她也靠在门框上笑。还有父亲,也是喜欢章回小说的……

姑姑的话仿佛把尘封的记忆搅动了起来,搅得满天烟雾,温馨而陈旧的烟雾。

她的心柔柔地酸酸地牵动。

说做便做,当晚便又匆匆跑去周家,郑重其事地邀请周老师及师母“光临寒舍”——“想请老师参加我们举办的一个小小茶会。”

见她这般热情稚气,周先生倒笑起来,一口应承说:“好呀,不过不是今天,等创刊号出版,我拿样版去瞧你,就不算空手上门了——省得办礼。”

果然隔了不久,周瘦鹃便拿着的样本亲自登门了——夫人因为家中有事,未能同来。

说是“茶会”,其实只有他一位客人,主人倒有两个,就是张茂渊和张爱玲姑侄俩。茶是牛酪红茶,点心是甜咸俱备的西点,精美洁致,连同茶杯与点碟也都是十分精美的,可见主人的用心与重视。

胡兰成曾说张爱玲喜欢用大玻璃杯喝红茶,我总觉得煞风景。因为我自己是喜欢讲究茶具的,功夫茶自然是全套茶船茶道闻香品茗各有其杯,红茶是用海格雷骨瓷,绿茶才会用玻璃杯,或者盖碗亦可。

所以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相信周瘦鹃的回忆。牛酪红茶,当然是用西式茶杯茶碟,可以想象雪白瓷碗里,血红茶汁上浮着白而轻的奶酪,一点点化开,如云雾缭绕,那是一种心境。

周瘦鹃且清楚地记得,张爱玲的客厅亦是洁而精的,壁上挂着照片,爱玲指着其中一张镶在椭圆雕花金边镜框里的照片说:“这就是我母亲。”孺慕之情溢于言表。

因为她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到母亲,周瘦鹃也不禁认真地将照片看了又看,那是一位丰容盛髻的太太,虽然烫了头,但还是民初的前留海,蓬松地一直搭到眉毛上,五官清秀,轮廓分明,有点像外国人。他看得出,面前这位天才少女对母亲的爱是一种近乎宗教般的崇拜,并且深受影响。

他们谈文学,也谈园艺,张爱玲拿出《二十世纪》上自己写的那篇《中国的生活与服装》请老师指教,羞涩地说:“插图是我自己画的。”

周瘦鹃不禁惊讶,赞道:“原来你的英文这样好,美术也好,画笔很生动。”

爱玲嘻嘻地笑了,完全是个得了老师夸奖的好学生。

——毕竟只是二十三岁的女孩子。

我一直认为,二十三岁,是一个女孩子最好的时光,是一朵花开在盛时,喝饱了水与阳光,刚刚脱去局促与羞缩,而又未来得及沾染半分尘埃与雾气,开得兴兴头头,香得清纯正大,仿佛整个世界都是她的。一旦过了二十五岁,那花开得再好,也有些衰败的意味了,从此便是一路的下坡,再奋起直追,也来不及了。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二节

二十三岁的张爱玲,年轻,飞扬,才思如涌,盛名如花,虽然早已深谙世事沉浮,人情沧桑,却还不谙爱情的苦。怀抱着无数关于爱与理想的美梦,期待地走过生命的每一个转角,小心地打开各式镶金嵌玉的潘朵拉匣子,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看到什么——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轮到黛玉抽签,心里暗暗祈祷:不知道还有什么好的留给我?是“只恐夜深花睡去”,还是“开到荼蘼花事了”?是“竹篱茅舍自甘心”,还是“日边红杏倚云栽”?

她那样毫无准备地红了起来,一红冲天,不可收拾,便如同她笔下的杜鹃花,“那灼灼的红色,一路摧枯拉朽烧下山坡子去了”,从墙里烧到墙外,烧红了孤岛的天空。

上海文坛的一九四三、一九四四两年被称为“张爱玲年”,《第一炉香》连载未完,她的才情已经引起了整个上海滩的注意;《第二炉香》的发表,更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接着是,是,是、《琉璃瓦》、、,都是这样的奇思构想,异香扑面;《到底是上海人》、《洋人看京戏及其他》、《更衣记》、《公寓生活记趣》、《道路以目》、《必也正名乎》,又都是这样地清新醒目,鞭辟入理,不能不叫人一则以喜,一则一惊:这横空出世的女子太像一个传奇了!

而这期间,她也阴差阳错地先后认识了许多个堪称“传奇”的人物——周瘦鹃自然是第一位;柯灵是第二个。

柯灵原名高季琳,是鲁迅的同乡,浙江绍兴人,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跟随老师来上海办报,在南阳桥杀牛公司附近租了间旧式弄堂房子的前楼,在报摊上订了《申报》和《新闻报》做资料,联系了一家印刷厂,一个报贩的小头目,就此开张,办了份《时事周刊》,只出了五六期就太太平平地寿终正寝,连一点泡沫也不曾泛起,然而柯灵却就此走入了办报人的行列。

初见张爱玲那年,他刚接手著名报人陈蝶衣成为《万象》杂志的主编。自看到上张爱玲的《第一炉香》,他便一直惦记着怎么能约到这位海上文坛新起之秀的文章,想过要托罗兰庵主人周瘦鹃介绍认识,却又觉得冒昧。不想天随人愿,那一天,张爱玲竟主动登门了。

正是七月流火的天气,蝉在树枝叶杈间疾声嘶鸣,暴躁地坏脾气地一声接着一声,震得人耳朵发木。张爱玲穿着一袭色泽淡雅的丝质碎花旗袍从天而降,像一缕清凉的风,吹开那暑气,将一卷手稿及亲绘的插图交给他手中——

“出版《万象》的中央书店,在福州路昼锦里附近的一个小弄堂里,一座双开间石库门住宅,楼下是店堂,《万象》编辑室设在楼上厢房里,隔着一道门,就是老板平襟亚夫妇的卧室。好在编辑室里除了我就只有一位助手杨幼生,不至扰乱东家的安静。旧上海的文化,相当一部分就是这类屋檐下产生的。而我就在这间家庭式的厢房里,荣幸地接见了这位初露锋芒的女作家……会见和谈话很简短,却很愉快。谈的什么,已很难回忆,但我当时的心情,至今清清楚楚,那就是喜出望外。虽然是初见,我对她并不陌生……”(柯灵《遥寄张爱玲》)

所谓“一见如故”,无疑是形容柯先生这番感慨的最恰当不过的一个词了。

彼时的柯灵刚刚三十四岁,风流才子正当年,见了张爱玲这样清新尊贵的奇女子,有没有一点仰慕之心,不得而知——若是全然没有,也好像不大合乎人情的。且也不好解释他为什么那般厌恶胡兰成为人,却又把他所写的和《山河岁月》也都孜孜地找来读了——要知道,从前那在国内可是“禁书”,想要找来读,可是要大费一番周章的。他后来在《遥寄张爱玲》中说:“我自己忝为作家,如果也拥有一位读者——哪怕只是一位,这样对待我的作品,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他同时也是鲁迅、巴金、钱钟书的热心读者,且和傅雷更是数十年的挚交,他可没有在悼念文章中这样地写过他们。

张爱玲先后在《万象》上发表了小说、《琉璃瓦》、(未完成),散文《到底是上海人》,都是由柯灵经手。

1943年底,她编了一出戏《走!走到楼上去!》,也是先拿给柯灵看,请他提意见。柯灵觉得结构太散漫了,末一幕完全不能用。她十分感激,一次一次地改;

后来,《万象》老板平襟亚想要出版张爱玲的小说集,她又是向柯灵询问意见;

“张爱玲在写作上很快登上灿烂的高峰,同时转眼间红遍上海。这使我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因为环境特殊,清浊难分,很犯不着在万牲园里跳交际舞。——那时卖力地为她鼓掌拉场子的,就很有些背景不干不净的报章杂志,兴趣不在文学而在于替自己撑场面。上海沦陷后,文学界还有少数可尊敬的前辈滞留隐居,他们大都欣喜地发现了张爱玲,而张爱玲本人自然无从察觉这一点。郑振铎隐姓埋名,典衣节食,正肆力于抢购祖国典籍,用个人有限的力量,挽救‘史流他邦,文归海外’的大劫。他要我劝说张爱玲,不要到处发表作品,并具体建议:她写了文章,可以交给开明书店保存,由开明付给稿费,等河清海晏再印行。那时开明编辑方面的负责人叶圣陶已举家西迁重庆,夏彝尊和章锡琛老板留守上海,店里延揽了一批文化界耆宿,名为编辑,实际在那里韬光养晦,躲雨避风。王统照、王伯祥、周予同、徐调孚、周振甫、顾均正诸位,就都是的。可是我对张爱玲不便交浅言深,过于冒昧。也是事有凑巧,不久我接到她的来信,据说平襟亚愿意给她出一本小说集,承她信赖,向我征询意见。上海出版界过去有一种‘一折八扣’的书,专门翻印古籍和通俗小说之类,质量低劣,只是靠低价倾销取胜,中央书店即以此起家。我顺水推舟,给张爱玲寄了一份店里的书目,供她参阅,说明如果是我,宁愿婉谢垂青。我恳切陈词:以她的才华,不愁不见于世,希望她静待时机,不要急于求成。她的回信很坦率,说她的主张是‘趁热打铁’。她第一部创作随即诞生了,那就是初版本,出版者是《杂志》社。我有点暗自失悔:早知如此,倒不如成全了中央书店。”

——郑振铎固然是好意,然而对于当时的张爱玲来说,一则没有能力“举家西迁”,二则尚不够资格“韬光养晦”,不过是个文坛新秀,若非“趁热打铁”,真不知道要等到何时才能“河清海晏”?何况,若不是张爱玲的锋芒毕露,“红遍上海”,又何来文学界前辈“欣喜地发现”呢?“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从来都是见仁见智的。

事实上,河清海晏之后,张爱玲惟一能做的便是离开,但不知道算不算“史流他邦,文归海外”。

但是张爱玲毕竟是领了柯灵的好意。后来为了“腰斩”与“一千元灰钿”的事,她与《万象》闹得很不愉快,然而同柯灵的友谊却保持了下来;

一九四四年秋,张爱玲将改编为舞台剧本,柯灵提供了不少意见,并将她引荐给大中剧团的主持人周剑云(战前是明星影片公司的三巨头之一)。在餐馆里见面。张爱玲穿着“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或许是如意。长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如此奇光异彩,连见多识广的周剑云在她面前也不禁显得拘谨。

柯灵写,“张爱玲显赫的文名和外表,大概给了他深刻的印象。”而给他自己的印象呢,想必是更加深刻吧?所以事隔三十年后还记得。无论他承认与否,他后来的写作风格受到张爱玲的影响甚深,且不说他在《遥寄张爱玲》一文开头便是“不见张爱玲三十年了”,然后长篇大论地引了关于月亮的文字;便是他写自己的回忆录,《文字生涯第一步》,一开篇也是“生活很像连环套,常常一环一环地互相牵引着”。“连环套”一词显见由张爱玲而来,那件“腰斩”的往事给他的印象太深了……

上演后,张爱玲为了答谢柯灵,送了他一段宝蓝色的绸袍料。柯灵拿来做了皮袍面子,穿在身上很显眼,柯灵夫人陈国蓉回忆:“这块衣料的颜色呢,是个宝蓝的,真是的,又不是藏青,也不是深蓝,是个宝蓝的,鲜艳得不得了。他做了个皮袍子穿在身上,可滑稽了,但是他因为是张爱玲送给他的,穿着也很高兴。”

柯灵穿着这鲜艳的皮袍子到处走,导演桑弧看见了,用上海话取笑说:“赤刮剌新的末。”

桑弧是张爱玲所识上海奇人中又一个重要角色——“但这是后话”。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三节

苏青是在四十年代中期,与张爱玲被誉为“上海文坛上最负盛誉的女作家”、“目前最红的两位女作家”。

然而苏青的成名,还早在张爱玲之前,以长篇小说《结婚十年》和散文集《浣锦集》声名雀起。尤其《结婚十年》,出版之际,文坛哗然,毁誉参半,半年内再版九次,大有洛阳纸贵之势,而她也从此得了个“大胆女作家”的头衔。

苏青本名冯允庄,一九一四年出生于浙江宁波城西浣锦乡一个富有之家,祖父曾经中举,家里有几千亩田,家门前有一座浣锦桥,所以后来她的散文集出版,就叫作《浣锦集》;至于《结婚十年》,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是她从恋爱到结婚、产子、婚外恋情、离婚、分家、终于自立的亲身经历。

一九四三年十月十日,苏青担任主编的《天地》创刊,地址在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一百六十号六零一室,她在发刊词里写着“天地之大,固无物不可谈者,只要你谈得有味道”,“最后,我还要申述一个愿望,便是提倡女子写作,盖写文章以情感为主,而女子最重感情。”《天地》作者阵容十分强大,把当时活跃在沦陷区文坛的自由派作家,从元老级的周作人到初露头角的施济美一网打尽,自然也不会放过如日中天的张爱玲。于是写去一封约稿信,开篇既云:“叨在同性……”

张爱玲不由得看着要笑,然而她是喜欢苏青的,因为她觉得自己懂得她,通过《结婚十年》,通过《浣锦集》,也通过她发在《天地》创刊号上的散文《论言语不通》:

“言语不通自有言语不通的好。第一,言语不通就不会得罪人;这又可分开两方面来讲:一方面是因为你自己说不通就不爱多说,不多说便不会多错;他方面是即使你说错了人家也听不懂,即使听懂了也会因彼此言语不同而原谅你。……第二,言语不通,照样也可以达意。在电影盛行默片时代,张张嘴,霎霎眼睛,诸般动作,都可以代替语言。……第三,若是言语不通的两个人发生恋爱起来,倒应当可以说是‘情之正宗’。因为我对于恋爱的见解,总以为是‘心心相印’‘脉脉含情’来得深切而且动人,否则若只一味讲究‘谈’情‘说’爱,用嘴的动作来代替眼的表情,实在索然无味而且易流于虚伪。”

爱玲自己也是不喜欢多话的人,这一番《论言语不通》,仿佛是在替她辩护,然而又截然不是她的风格——从言语交流拉扯到电影默片,又七扯八扯地说到恋爱,这样任性的话却不是她可以说得出来的。她不禁想起关于苏青的一则轶事:古人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苏青改动标点断句,变成“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诸君一时哗然。如今想起来,也是要笑——这个苏青,的确是个精彩的人儿呢。

她于是欣然地拿起笔来,为苏青写了第一篇小说——她可不知道,就是这篇替她引来了胡兰成,引来了半世的寒风冷雨,不白之名……

自《天地》第二期起,从此几乎每期都有张爱玲的作品刊出,有时甚至一期两篇。

两人渐渐熟起来,爱玲知道了许多苏青的事,对她只有更加喜欢——事业,恋爱,小孩在身边,母亲在故乡受苦,弟弟在内地生肺病,妹妹也有许多烦恼的问题,这些许许多多的牵挂,然而苏青仍然活得兴兴头头,热烈积极,她一个人办着一个杂志,集策划、编务、发行于一身,已是够忙了,但她并没有放下自己的笔,依然写着小说,写着散文,而成绩又是那么可观。

——这样的女人,是叫人怜惜,更叫人敬重的。仿佛红泥小火炉,有它自己独立的火,看得见红焰焰的光,听得见哔哩剥落的爆炸,可是比较难伺候,添煤添柴,烟气呛人。

苏青同炎樱一样,与张爱玲也是既有相同爱好又有不同性格的,她比爱玲大不了几岁,然而经历却丰富十倍——当然是指饮食男女方面的经历。她曾经考入国立中央大学(即南京大学),也是没毕业就辍学了,却是因为早婚的缘故,且是三子之母。一九三五年,她为抒发生产之苦,写了篇散文《产女》投给杂志,署名冯和仪,这是她创作的开始。

她有点粗线条,家门口有两棵高高的柳树,初春抽出了淡金的丝,张爱玲同她说:“你们那儿的杨柳真好看。”她一愣,瞪大眼睛惊诧地说:“我每天走进走出的,倒是从来就没看见。”她长得俊,为人爽直豪放,有男子气,所往来的朋友异性远比同性为多,因为她不喜欢女人的琐碎。然而她对张爱玲的好,却是托心寄诚的好,不含丝毫勉强塞责。

一九四四年一月十日《天地》第四期发表张爱玲的散文《道路以目》,她专门写了一篇《编者的话》:“张爱玲女士学贯中西,曾为本刊二期撰一篇,允称近年来中国最佳之短篇小说。在三期刊载《公寓生活记趣》亦饶有风趣。本期所刊《道路以目》尤逼近西洋杂志文格调,耐人寻味。”

二月十日《天地》第五期发表张爱玲的散文《烬余录》时,她又写道:“张爱玲女士的《烬余录》描摩香港战时状态,淋漓尽致,非身历其境者不能道出。”

十一月一日《天地》第十四期发表张爱玲散文《谈跳舞》,她再次高度肯定了张爱玲的成绩,并且为她的新书大打广告:“张爱玲女士蜚声文坛,众口交誉,其作品价值已不必编者赘述。观乎其最近出版之小说集畅销情形,已可见南北读者对其热烈拥护之一斑。今日编者更有一好消息可以抢先报告,原来张女士又集其年来所写的散文郑重付刊了,书名《流言》,预料其出版后的畅销情况又必是空前的。本期所刊《谈跳舞》一文,其艺术见解自有独到之处,幸读者诸君之精于此道者多注意焉。”对张爱玲可谓赞誉有加,推崇备至。

而张爱玲之于苏青,也是鼎力相助,不仅撰文,而且手绘插图,还替《天地》设计了新的封面——浩瀚长空,写着“天地”二字,舒卷着两三朵轻云,下面是一个女子仰着的面孔,似乎熟睡,或者冥想,有一种坦然的态度,不知是苏青的写照还是她自己——人家是睥昵天地,她却是连睥昵也不屑的,径自闭目养神,把天地做被、做枕、做衾席而已矣。

另则她为苏青散文《救救孩子!》所绘的同题插图,风格也与以往的写意全然不同,是一幅罕有的工整素描——亲厚之意,溢然笔尖。

她且在《我看苏青》里堂而皇之地写着:“低估了苏青的文章的价值,就是低估了现代的文化水准。如果必须把女作者特别分作一栏来评论的话,那么,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甘心情愿的。”

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然而这两个女子之交,却是浓如酒,醇如茶,如果一定要用水来打比方,那也一定是“香水”。因为她们之间的往来与谈话总是带着闺阁的脂粉气,狎而昵,既大气又小器,时不时地便扯到衣服穿戴以及男女情爱上。

秋天,苏青做了件黑呢大衣,张爱玲和炎樱陪着她一同去试样子。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俗语又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互为师友的三个女人试衣裳,自然更是一出好戏。

到了时装店,炎樱第一个开口:“线条简单的于她最相宜。”一边转来转去地审视着,一边便向裁缝发号施令:把大衣上的翻领去掉!装饰的褶裥也去掉!方形的大口袋也去掉!肩头过度的垫高也减掉……唔,前面的一排大纽扣也要去掉,改装暗纽!

苏青渐渐不以为然了,在镜子里端详着自己,用商量的口吻说:“我想……纽扣总要的罢?人家都有的!没有,好像有点滑稽。”

张爱玲两手插在雨衣袋里站在一旁看戏,看得笑起来。

镜子上端的一盏灯,强烈的青绿的光正照在苏青的脸上,下面衬着宽博的黑衣,背景也是影幢幢的,更显明地看见她的脸,有一点惨白。她难得有这样静静立着,因为从来没这么安静,一静下来就像有一种悲哀,紧凑明倩的眉眼里有一种仿佛横了心的锋棱。张爱玲感动地看着,不禁想:“这是一个乱世佳人啊。”

乱世佳人,当然是一个传奇。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四节

还有一个女人,本来实在不愿意提她名字的,不过她的文字倒也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关于张爱玲的鲜明性格的辅证,算是可杀中的可恕。

她曾于四十年代与七十年代两次写过关于张爱玲的文章,文中说:“张爱玲的自标高格,不要说鲜花,就是清风明月,她觉得好像也不足以陪衬她似的。”她是想讽刺,然而我看着,却只当作是一种赞扬,并且想起里形容黛玉的两个词:孤高自许,目无下尘。张爱玲,便是这样的尊贵清傲。

这个酸溜溜的女人叫作潘柳黛,也是在旧上海写字为生的女人,然而总不肯老老实实地写字,总想着闹出些什么事故来使人注意她,可又不能够,于是便嫉妒别的比她更引人注意的女性,比如张爱玲。

她与张爱玲的相识,当是由苏青介绍,所以她后来会颠三倒四地记成“张爱玲的被发掘,是苏青办《天地月刊》的时候,她投了一篇稿子给苏青。苏青一见此人文笔不错,于是便函约晤谈,从此变成了朋友,而且把她拉进文坛,大力推荐,以为得力的左右手。果然张爱玲也感恩知进,不负所望,迈进文坛以后,接连写了几篇文章,一时好评潮涌,所载有声,不久就大红大紫起来。”

不过这女人惯会东拉西扯,夹七夹八,究竟是孤陋寡闻,此前不知张爱玲的作品与文名;还是故意把张爱玲的成名写成是苏青抬举,从而抹煞她从前的成绩,可就不得而知了。

倒是她的文章中提到的几件小事很值得我们玩味——

比方与人约会,如果她(张爱玲)和你约定的是下午三点钟到她家里来,不巧你若时间没有把握准确,两点三刻就到了的话,那么即使她来为你应门,还是照样会把睑一板,对你说:“张爱玲小姐现在不会客。”然后把门嘭的一声关上,就请你暂时尝一尝闭门羹的滋味。万一你迟到了,三点一刻才去呢,那她更会振振有词的告诉你说:“张爱玲小组已经出去了。”她的时间观念,是比飞机开航还要准确的。不能早一点,也不能晚一点,早晚都不会被她通融。所以虽然她是中国人,却已经养成了标准的外国人脾气。

张爱玲喜欢奇装异服,旗袍外边罩件短袄,就是她发明的奇装异服之一。有一次,我和苏青打个电话和她约好,到她赫德路的公寓去看她,见她穿着一件柠檬黄袒胸露臂的晚礼服,浑身香气袭人,手镯项链,满头珠翠,使人一望而知她是在盛妆打扮中。

我和苏青不禁为之一怔,问她是不是要上街?她说:“不是上街,是等朋友到家里来吃茶。”当时苏青与我的衣饰都很随便,相形之下,觉得很窘,怕她有什么重要客人要来,以为我们在场,也许不太方便,使交换了一下眼色,非常识相地说:“既然你有朋友要来,我们就走了,改日再来也是一样。”谁知张爱玲却慢条斯理地道:“我的朋友已经来了,就是你们两人呀!”这时我们才知道原来她的盛妆正是款待我们的,弄得我们两人感到更窘,好像一点礼貌也不懂的野人一样。

还有一次相值,张爱玲忽然问我:“你找得到你祖母的衣裳找不到?”我说:“干吗?”她说:“你可以穿她的衣裳呀!”我说:“我穿她的衣裳,不是像穿寿衣一样吗?”她说:“那有什么关系,别致。”张爱玲穿着奇装异服到苏青家去,使整条斜桥弄(苏青官式香闺)轰动了,她走在前面,后面就追满了看热闹的小孩子。一面追,一面叫。

她为出版,到印刷所去校稿样,穿着奇装异服,使整个印刷所的工人停了工。她着西装,会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十八世纪少妇,她穿旗袍,会把自己打扮得像我们的祖母或太祖母,脸是年轻人的脸,服装是老古董的服装,就是这一记,融合了中外古今的大噱头,她把自己先安排成一个传奇人物。有人问过她为什么如此?她说:“我既不是美人,又没有什么特点,不用这些来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的注意?”

——这个潘柳黛,可谓不知好歹之至。

她倒是不大敢得罪苏青,想来因为苏青是主编,她还要沾她的光,发表文字领些稿费,也用来维持自己的文名。而张爱玲名气虽大,毕竟不能给她实在的好处,便不如骂她一骂来抬高自己了。

文如其人。也是潘柳黛的经历注定了她的气度与品格:她从十九岁就不明不白地跟着一个比自己大二十二岁的有妇之夫私奔,从北方到南方,每天一块两块地从对方手里要生活费,后来同别人结了婚,又离了婚,先后与许多个男人发生关系,然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写了部《退职夫人自传》来炫耀,是最早的“用身体写作”。

潘柳黛虽可恶,但她的文字让我们更加亲近地嗅到了那个时代的空气,也更加清晰地看到了张爱玲的倩影——固执、独特、万事都有自己的一套原则、神采飞扬、如一颗钻石般宝光流转,引人注目。

如果不是遇到胡兰成,也许她的光芒会更加璀璨,会继续平心静气地写完她的第三炉香,第四炉香,也许她会遇到别个稍微“正常”而“合适”的男子,结一段乱世情缘,也许她的生命轨迹会有所不同,当世及后世对她的评价都会改观,甚或中国文学近代史也会因她而改写……

如果不是遇到胡兰成。

第八章 遇到胡兰成 第一节

我的灵魂飞在天上,时而清晰,时而迷茫。幸好有断续的胡琴声为我引路,有“克林克赖”的电车线为我引路,有静安寺的钟声和百乐门的乐曲为我引路,还有那清渺的第一炉香,第二炉香……

我的灵魂漫步于四十年代的上海静安寺路上,身边滔滔地经过着面目模糊的熟人:王娇蕊挽着佟振保的胳膊走在路上,他们要去看电影,可是半路遇见了一位相熟的英国太太,不得不立下来攀谈几句;二乔和四美骑着自行车从旁边掠过,一路不住口地数落着新嫂嫂玉清的破落家世;南宫婳刚散戏归来,黄包车夫罗罗嗦嗦地要加钱,她忽然不耐烦起来,干脆跳下车步行,一边踽踽地走着,一边百无聊赖地看橱窗;王佳芝也在摩西路口下了三轮车,走进咖啡馆里等老易,他们约好了要一同去买戒指;忽闻得汽车铃声一响,却不是老易,而是白流苏陪着七小姐相亲回来了,一脸的心虚与得意,一低头钻进门,死不出来;一只猫从门洞里溜出来,竖直着尾巴嗖一下不见,门洞里黑黝黝,看不清是不是小艾东家五奶奶的那只“雪里拖枪”,也或者是潆珠祖父匡老太爷的……

我的灵魂跟着那只猫一闪身飘进公寓,看到镂花铁门的电梯和绿色的邮筒,灵魂不晓得乘电梯,只好一级级地盘旋游上,有人家开着无线电,在唱,偶尔插一段新闻社论,我看一眼那无线电匣子,方方正正的,在《太太万岁》里见过,丈夫送给妻子的那一种,于是猜这家的女主人大概就是陈思珍;然而也未必,或是孟烟鹂也说不准,她也喜欢整天开着无线电听新闻,想在空屋子里听见人的声音;再上一层楼,苏州娘姨阿小在厨房里招呼儿子百顺吃饭,百顺说:“姆妈,对过他们今天吃干菜烧肉!”不等说完,头上早着了阿小一记筷子;灵魂再向上飘,楼上的门也是开着的,客厅里挂着结婚证书,配了框子,上角突出了玫瑰翅膀的小天使,牵着泥金飘带,欧阳敦凤坐在框子底下织绒线,米晶尧搭讪着走过去拿外套,含含糊糊地说:“我出去一会儿。”敦凤和我都知道,他是要去前妻的家……

我的灵魂一直地飘上顶楼,看到六零五室门前有个男人在敲门——长衫,礼帽,相貌清癯,身形萧索,彬彬有礼地问:“张爱玲先生在么?”然后自门洞里塞进一张字条去……

那便是胡兰成!

我的灵魂躲在那楼道里哭泣,极力地呼唤爱玲,呼唤她不要开门。——她果然没有开门,然而后来却又打电话,说愿意去看胡兰成。

有张报纸也塞在门缝里,那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一九四四年二月四日。

对于胡兰成其人,最常见的定位是“高级文化汉奸”,所谓“高级”,是因他做过汪伪政府宣传部政务次长;所谓“文化”,因他是一个学问人,而且还是大学问人,办过杂志,出过书,并且涉猎面甚广,推为“民国第一才子”也当之无愧;所谓“汉奸”——对不起,我不是历史学家,对政治又极不敏感,若不是因为张爱玲,是断不会对胡兰成这样一个人感兴趣的。而除了他对于张爱玲的辜负之外,我对他也说不上有什么恶感。虽然我痛恨汉奸,尤其痛恨帮助日本人残害同胞的汉奸,然而对胡兰成,我找了许多资料,也并未找到明确的事例来举证他的卖国行径,所看到的,无非是“为日本人摇旗呐喊”、“违背良知”、“无耻之尤”之类概念性的词汇,他的《山河岁月》与我是跳着看的,专挑与张爱玲有关的文字来读,至于隐含在字里行间的政治倾向,却不大读得明晓。

李鸿章从前也被称为“卖国贼”,周作人一九三八年被正式定性为“汉奸”,而一九四五年出版的《女汉奸丑史》里也把张爱玲称为“女汉奸”,曾与张爱玲齐名的女作家关露更是蒙冤半世才得昭雪,连柯灵都在“文革”中被当成“汉奸”来斗……

还是那句话,历史的出尔反尔,只好留给历史去游戏。我们这里且只谈风月也罢。

言归正传——胡兰成,一九零六年出生于浙江嵊县,一九二七年从燕京大学退学,一九三六年应第七军军长廖磊之聘,兼办《柳州日报》,五月,两广兵变失败,胡被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监禁三十三天。一九三七年因在《中华日报》上写了两篇文章,一篇论中国手工业、一篇分析该年关税数字,并被日本《大陆新报》译载,遂被《中华日报》聘为主笔,去上海。一九三八年初,被调到香港《南华日报》任总主笔,用笔名流沙撰写社论,一九三九年离开香港回上海,任《中华日报》总主笔,次年就任汪伪政府宣传部政务次长——这就是他“汉奸”之名的来由了。

据闻胡兰成为文,从不起草,一挥而蹴,倚马可待。稿成,亦极少改动,故有“大笔如椽”之誉。办报时,每周至少两篇社论,都由他自己执笔,因其文笔犀利,常言旁人所不敢言,每令报纸原刊社论之版面出现空窗——因社论观点激烈而被抽起不发,又并无预稿替补,遂只得留白,是谓“空窗”。

同仁有规劝其稍事隐讳以免触犯当道禁忌者,他回答人家:“报纸版面有‘空窗’,正是胡某报刊之特色。”可谓狂狷本色,自负之极。

汪伪司法行政部长罗君强在回忆录《伪廷幽影录》中提到胡兰成的一节这样说:

“在汪精卫发表《艳电》(作者按:回应日本近卫首相招降声明的电稿,发表于1938年12月29日的《南华日报》)后,胡兰成忽然大谈汉奸理论,连续发表文章。林柏生(汪伪宣传部部长)就用他的文章充社论,其中《战难和亦不易》一文,极为陈璧君(汪精卫之妻)所欣赏,认为他是个人才。经过打听,才知道他还是一个月支薪水六十元的小编辑,一家生活很不易维持,且眼病甚重,无法应召去见‘夫人’。陈璧君狠狠地责备了林柏生,认为他埋没真才。林受此训斥,大为惶恐,马上升胡兰成为主笔,加大薪水,送他上医院治眼病。由于陈璧君的推荐,汪精卫也加以青睐,后到上海赐以‘中央委员’头衔,在汪伪行政院宣传部当次长。”

罗君强与胡兰成同为汪伪政权的人马,后来一直干到安徽省长,也算是来头不小的人物,他的回忆录应当是较为真实的。从他的文字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胡兰成投诚汪精卫的完整过程,然而胡兰成似乎对汪精卫的提拔也没有怎样感激,仍然撰文大批汪伪政府的无能,特别攻击林柏生的宣传部。林柏生于是向汪精卫哭诉,汪精卫也很恼火,对林柏生说:“看着办吧。”林柏生遂独断独行,竟将胡兰成密押在特务组织的“政治局”,囚禁起来。后因周佛海、陈公博等人说劝干涉,遂让胡兰成写了一纸悔过书了事。

汪伪政府成立于一九四零年三月三十日,胡兰成就任宣传部次长当是这之后的事,然而同年夏天即辞去《中华日报》之职,不肯再作汪精卫的代言人,并于一九四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发表《国民新闻发刊辞》,完全脱离《中华日报》,转而经营《国民新闻》,任副社长兼总主笔,随即被免去宣传部次长之职——连头带尾,胡兰成的次长位子也坐了不足半年,然而这个头衔却跟了他一生。

这年正值日本纪元二千六百年,汪精卫派了一个庞大的代表团百余人前往东京参加盛典,由农矿赵毓松做团长。胡兰成亦随行在团。在日本期间,胡兰成除了刚到时出席了日本外相松冈洋右暨日华文化协会的宴会外,其后各省大臣甚至近卫首相的请帖都一概回绝。

日本人久闻他铁划银钩,写得一笔好字,拜求不已。胡兰成便以草书写了首诗:

〖我游蓬莱山,神仙徒闻名;

惟见刑天舞,干戚敌八寅;

欲致交聘礼,无主焉有宾;

我心实愠怒,拂衣亦迳行;

所过郊与市,仍惜其民勤;

但恐再来日,鳌翻寂沧瀛;

邮亭一宿意,不觉泪已盈。〗

他轻视日本人不懂得书法,亦不懂中国诗词,遂在诗里讽刺他们只知大动干戈,开疆拓土,却不顾自己大好沃土在穷兵黩武中日渐贫瘠。预言日本侵华战争必败,昔日蓬莱仙境,将来满目疮痍,到那时再悔悟,就晚了。

从这首诗看来,他倒是相当有气节的。而且庆典之后,他便独自离团,率先回国了。

次年十二月汪精卫访日,有日本人拿着这首诗向汪精卫告密,说胡兰成可能是抗日分子,汪精卫虽然不信,却从此对胡兰成失了信任。回国后召见胡兰成,又因胡兰成不赞成对英美宣战,两人再生罅隙,这是他们的最后一次单独见面。

胡兰成所投奔的《国民新闻》后台人是汪伪“七十六号”特工总部负责人李士群,然而胡兰成的狂狷性格依然故我,对李士群也仍然并不感恩戴德。一九四三年春,李士群就任江苏省省长,胡兰成又与周佛海及其左右罗君强、熊剑东密商夺权。李士群获悉后,很快从苏州赶回上海,对胡兰成说:“你如识相离开《国民新闻》,我可以发给你们一些遣散费,否则……”胡兰成向来是信奉“三十六计走为上”的,又是生来的无所谓脾气,自然说走便走了。而李士群却在几个月后被毒死。

这期间,胡兰成的日本朋友清水董山与池田笃纪(日本驻南京大使馆管理文化事务的一等书记官)正奉命举办“日中恳谈会”,请他出席会议。他也不客气,当着满座日本人大胆预言:“按我的预测,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必败,汪先生的政权也无法存在。如要挽救,除非日本断然在华撤兵,实行昭和维新……”

这篇说辞后来形成文字,即是著名的《日本应实施昭和维新》一文。文中虽然预言日本侵华战争必败,然而日本当局竟然颇为欣赏,以为见解独到;倒是汪精卫没那么大度,认为胡兰成背恩负义,诅咒他“汪政权也无法存在”,遂下令立即扣押,于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七日再次将胡兰成关进南京政治局牢房,长达四十八天。

胡兰成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英娣那晚等到九点钟见我不回家,就去找池田……英娣则年少不更事,她理直气壮的发话了,池田乃投袂而起,连夜与清水见谷大使……”非常的唱本气。

然而多年后台湾作家李黎采访到胡兰成的侄女胡青芸,才发现这里记了一笔错账。

事实上,胡兰成被抓的当夜,南京家里的男佣人老炸便连夜乘火车赶到上海美丽园,向青芸报信——因为此前胡兰成对自己的被捕早有预感,出门前便对老炸说过:我十点钟不回来,你就去找我侄女。

青芸得讯,第一个便去找熊剑东。熊剑东立即猜到是南京政府抓的他,除了汪精卫,别人也不会有这么大胆子。他打了几个电话,果然证实是在南京政府,遂对青芸说:“不好救啊。别人抓的都还好办,被汪精卫捉的去,没有人救是了。”青芸无奈,只得同老炸两个又坐火车赶到南京来,又去向池田求救。青芸对池田的印象是“池田从前是日本到中国来的留学生,在北京学堂里(同胡兰成)认得的,常常来去,两个人老好的。这个人在大使馆做啥,不晓得。”

到了大使馆,说池田不在,只要到一个住家地址,于是又按着地址找到池田家里去,仍是不在。池田夫人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青芸急得哭起来,说:“我没有别的办法了,等到天亮也要等他回来的。”池田夫人被缠不过,当着青芸的面给林柏生打电话:“胡兰成在你那儿吧?他的生命安全可要你保障,你要负责到底,要是有什么事,我对你不客气。”放下电话,又安慰青芸说:“你放心好了,回去吧,没事的。要有什么事,我拿宪兵队轰他们。”青芸这才放下心来,走了。

至于胡兰成为什么会以为是英娣救了他,青芸猜那是因为英娣曾去狱中探望、送衣服之故。

后来的各种资料表明,青芸的版本是可信的,但没她说的那么容易——或者说没有池田夫人讲得那么容易。后来还是池田偕同清水多方奔走营救,由日本大使与军方联手向汪伪施压,才救出胡兰成的。

至此,胡兰成与汪精卫算是彻底闹翻了,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是奋笔疾书明目张胆地大骂汪伪无能、预言汪政必败的勇士呢。

——然而后世一直把这解释成“投机”,就好比肃清革命队伍时一切资本家少爷小姐参加革命也都是“投机”一样,便让人不好置评了。

一九四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是旧历的除夕,胡兰成彼时刚从狱中释放,赋闲在家,百无聊赖,遂随手翻开本杂志消遣,一段孽缘,就此展开——

“前时我在南京无事,书报杂志亦不大看。这一天却有个冯和仪寄了天地月刊来,我觉和仪的名字好,就在院子里草地上搬过一把藤椅,躺着晒太阳看书。先看发刊辞,原来冯和仪又叫苏青,女娘笔下这样大方俐落,倒是难为她。翻到一篇,笔者张爱玲,我才看得一二节,不觉身体坐直起来,细细的把它读完一遍又读一遍。见了胡金人,我叫他亦看,他看完了赞好,我仍于心不足。

我去信问苏青,这张爱玲果是何人?她回信只答是女子。我只觉世上但凡有一句话,一件事,是关于张爱玲的,便皆成为好。及《天地》第二期寄到,又有张爱玲的一篇文章,这就是真的了。这期而且登有她的照片。见了好人或好事,会将信将疑,似乎要一回又一回证明其果然是这样的,所以我一回又一回傻里傻气的高兴,却不问问与我何干……

及我获释后去上海,一下火车即去寻苏青。苏青很高兴,从她的办公室陪我上街吃蛋炒饭。我问起张爱玲,她说张爱玲不见人的。问她要张爱玲的地址,她亦迟疑了一回才写给我,是静安寺路赫德路口一九二号公寓六楼六五室。

翌日去看张爱玲,果然不见,只从门洞里递进去一张字条,因我不带名片。又隔得一日,午饭后张爱玲却来了电话,说来看我。我上海的家是在大西路美丽园,离她那里不远,她果然随即来到了。”(胡兰成《今生今世——民国女子》)

第八章 遇到胡兰成 第二节

一九三八年的冬天,张爱玲离家出走,从苏州河往静安寺,是逃出生天;然而一九四四年的春天,她从静安寺往美丽园的这段路,却是一条死巷。

关于胡兰成的情事,早已被他自己在中写得烂熟了。后来各种版本的张爱玲传记的华彩部分,也都是以这部《今生今世——民国女子》为底稿,几乎没有任何超乎其外的细节。

张爱玲在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四日致好友夏志清的信中说:“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缠夹得奇怪,他也不至于老到这样。”——显见是不赞成的。

但是后来她自己写,其间的大致脉络与情节却是与《民国女子》一般无二,并没有太多出入的。比并来看,倒是胡兰成充满了溢美之辞,努力去描绘她的柔、善、与聪慧;而张爱玲克己甚严,着力描写自己人性中的自私与冷漠,以及爱情的虚无。就像她在写给宋淇的信里所说的那样:“我在里讲到自己也很不客气,这种地方总是自己来揭发的好。”——太不客气了些。

我于是又努力地寻找有关胡张之恋的另外记录,片言只语都视为珍宝。然而发现当时见过他们两个在一起的人并不多,又或是格于时局,见了也不肯写下来;肯写的,又多半“缠夹得奇怪”,纰漏百出,不足为信;惟有作家李黎对胡兰成侄女胡青芸的采访最为珍贵难得,也最朴实可信。

青芸说:张爱玲第一次到美丽园,是到三层楼胡兰成房间谈的话——朝南的一间,其它给别人做办公室。

又说:张爱玲长得很高,不漂亮,看上去比我叔叔(胡兰成)还高了点。服装跟别人家两样的——奇装异服。她是自己做的鞋子,半只鞋子黄,半只鞋子黑的,这种鞋子人家全没有穿的;衣裳做的古老衣裳,穿旗袍,短旗袍,跟别人家两样的;这个时候大家做的短头发,她偏做长头发,跟人家突出的;后来两家熟了,叔叔带我去常德路,带我去认门儿,这样认得了。跟我很客气,我比她大,喊她“张小姐”,她喊我名字,叫我“青芸”。

果然是一个鲜活的张爱玲!沉静、疏远、奇装炫人、不漂亮。

——然而胡兰成却依然惊艳了,却惊也不是那种惊法,艳也不是那种艳法。爱玲的清逸含蓄,超出了他以往对于女性美的所有的经验与想象。

他后来一再用“柔艳”这个词形容张爱玲,而他眼中的张爱玲也确与我们想象的不同,是一个地道的美丽的既聪明灵透又温柔多情的女人!是玉女!也是九天玄女!他自她手里得来无字天书。

他把她来比桃花女,比樊梨花,比哪吒——然而其实他自己才是哪吒,素人无情。小时候,家乡发大水,牛羊稻谷都在水中漂,家人拖男契女站在房顶,愁苦对泣,他却只是放歌,对着汤汤洪水高声啸吟,气得他娘骂他:“你是人是畜牲!”

爱玲沉静地听着,听到他母亲骂他的话,不说对也不说错,却讲起炎樱在炮弹中泼水唱歌的事。

于是他知道,她懂得了他,在替他辩护,也在称赞。他着实感激,于是又同她讲自己在南京的事情,问她每月的稿费收入,批评时下流行的作品,谈看的感受……

她听着,也渐渐吃惊了,因为他同样是她从来没见过的那种人,甚至也从没在想象里出现过,也从没在笔下描摩过,这个人就是这个人,无法描述,无法评价。他在她面前时,是真实的,独特的,性情鲜明的;然而他一转身,她便觉得茫然,觉得生疏,觉得不认识。

她生平从来没有不能形容的人与事,然而对于他的一言一行,她竟然有些辞穷了。

时间过得真快,来时艳阳高照,转瞬暮色四合,她站起来告辞。

他送她,从美丽园到静安寺路,抄捷径,走外国公墓。垒垒重重的青白石碑,碑上站着张开翅膀的小天使,瞪着石白的眼珠子看着他们。这情形其实是有点碜人的,然而敏感的她竟然忘了害怕,只顾听他说话。

他的话可真多,也有趣,寻常说话也像在做演讲,极有煽动力。他说童年往事和求学经历,说日本文化与中国的不同,说自己对歌舞与绘画的见解,也说与……一直送到爱丁顿楼下,话还没有说完,他看着她,有些恋恋不舍;她亦看着他,是鼓励的眼神。

于是他说:“明天我来看你吧。”是询问的语气,其实已是约定。

在他们对望的瞬间,有什么事情已经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悄悄地发生了。

第二天,果然等着他,淡淡地涂了口红,洒了香水。

她平时见女客也要打扮过的,并不只是为他——然而为他打扮,心情多少不一样,既不是不修边幅,亦不肯太过隆重。于是挑了宝蓝绸袄裤,戴着嫩黄边眼镜,鲜荔枝一样半透明的清水脸,搽着桃红色的唇膏,是家常的打扮,可是艳,柔艳。像一朵花含苞欲放,香气却已然馥郁,扬满一室。

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

同龄的女生早在大学里已经个个都成了调情高手,香港战乱时学校停课,男生整日腻在女生宿舍里玩纸牌,玩到半夜还不肯走。第二天一早,女生还没起,那男生倒又来了。隔壁只听见女生娇滴滴的欲迎还拒:“不嘛,我不,不嘛。”旁若无人。一直纠缠到下床穿衣为止。爱玲在隔壁听得清楚,倒替人家脸红半晌,有种莫明的羞耻感,恨不得回到孔子座前去默书。

对于爱情,她曾经耳濡目染,也曾经笔下生花,现实中,却是“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不知怎的,今天却有些不同寻常,港大宿舍的情形忽然翻起在心头,便是那女孩子的声音也响在耳边:“不嘛,我不嘛。”好不惊心。

坐在书桌前写字,脑子里满满,却写不出;于是又看一回书,终究也不知看了些什么。每一次门响,既盼着是他,又怕是他,因为总觉得没有准备好;及至他真个来了,她却只是默然,仍似第一次见面。

他也比昨日拘谨,是被她房里的布置摆设所震压,觉得满屋里文明清爽,而又兵气纵横。她这个人,也是带着杀气的——不是“杀无赦”的杀,而是碧罗春茶又称作“吓杀人香”的杀,正大仙容,淹然百媚。

他走后,她仍然坐在原位一动不动,仿佛吸收他留下来的空气。盘里的烟蒂舍不得倒,都收在一只旧信封里。

中国人的月老是花白胡子的糟老头儿,西洋人的爱神丘比特是个乳臭未干的神箭手。

他是被西洋的箭射中了,血溅桃花扇,久了,却像蚊子血;而她却是被古老的红线缚住了,从此千丝万缕,扯不断,理还乱。

第八章 遇到胡兰成 第三节

张爱玲在认识胡兰成一个月后曾写了一篇短文,仿佛为这一段情佐证——是风吹帘栊,看到美人半面。

文章开篇先巴巴地写着“这是真的”,然后才讲故事——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罢,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做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这是真的。”是强调故事是真的,还是强调心是真的,情是真的?

这个故事是她从胡兰成那里听来的,故事中的女孩即胡兰成发妻的庶母。他的过去,并没有刻意瞒她,她亦不是不知道他劣迹斑斑,背景又有点不清不楚——结过两次婚,目前又与舞女同居——然而女人总以为坏男人会因她而改变。越是在别的方面聪明的女子于此越痴。

他的多情,他的狂妄,他的放荡不羁,对于她都是一种新鲜的刺激。而他的才华横溢与温情款款,更是不能拒绝的毒药,比鸦片尤为致命。

对于侄女的反常,张茂渊十分不安,她同爱玲深谈了一次——台湾作家三毛以张爱玲为原型编剧的电影《滚滚红尘》里有句台词:“这种人说好听点,是文化官;说难听点,是汉奸。你干干净净的一个大小姐,惹这种人干嘛?”——是替姑姑问的吧?

爱玲是敬重姑姑的,于是写了一张字条叫人送给胡兰成:“明天你不要来了。”

送去了,又觉得后悔,觉得失落——走了这么远的路,经历了这么多的面孔,才终于遇见他,同他说:“你在这里。”这么快,又要分开了吗?

就这样擦肩而过,就这样失之交臂,就这样永不再见?怎么甘心!

一整天都是恍惚的,老是侧着耳朵听电梯响。每一次电梯“空嗵空嗵”地上来,心也跟着“嘭嗵嘭嗵”地提上来,一直提到了嗓子眼儿,听到敲门声,更是惊得目瞪口呆,直看着姑姑发愣。

张茂渊问:“是送牛奶的来了。你怎么不开门?”

她低了头不说话。她不敢开门。既怕开门看不到他。更怕开门看到他。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这是一段情的缘起,也是一段情的结局——若果然是“就这样就完了”倒也罢了。

可惜没完,完不了。

他到底还是来了。她看见他,立时笑了,脸上开出一朵牡丹花。张茂渊看在眼中,心头暗暗叹息,一声不出,拿起皮包便出门了。

于是小小斗室里又只剩下他同她了。他终于明白地对她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你太太呢?”

“我可以离婚。”

她有点震动,却推拒地说:“我现在不想结婚,过几年我会去找你。”

——她从认识他那天起已经预知了他将来有一天会逃亡,或是乡村,或是某个边远小城,而她会山长水远地去找他,他们在昏黄的油灯影里重逢。

但是晚上姑姑回来,她却带笑报告:“他问我可不可以永远在一起,说他可以离婚。”

张茂渊看着侄女喜滋滋待笑不笑的样子,不禁再叹了一声,半晌,轻轻说:“你同他在一起,我是不赞成的。然而你也大了,自己的事,自己有数罢。”

这样一来,算是过了明路了。从此后,胡兰成索性天天来了,坐在爱玲房中,谈诗看画,一坐便是整日。

“她永远看见他的半侧面,背着亮坐在斜对面的沙发椅上,瘦削的面颊,眼窝里略有些憔悴的阴影,弓形的嘴唇,边上有棱。沉默了下来的时候,用手去捻沙发椅扶手上的一根毛呢线头,带着一丝微笑,目光下视,像捧着一满杯的水,小心不泼出来。”

“她觉得过了童年就没有这样平安过。时间变得悠长,无穷无尽,是个金色的沙漠,浩浩荡荡一无所有,只有嘹亮的音乐,过去未来重门洞开,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因此与任何别的事都不相干。她不过陪他多走一段路。在金色梦的河上划船,随时可以上岸。”——

他说她:“你跟你姑姑在一起的时候像很小,不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又很老练。”她想一想,低头微笑,觉得他说得很对。

有时炎樱来了,三个人说说笑笑,更是热闹——因为得不着姑姑的祝福,炎樱的支持,便成了张爱玲最大的依傍。她有时要胡兰成陪着去炎樱家玩,仿佛亲戚窜门,是在闪闪躲躲里寻找光明正大的感觉。

胡兰成是见着女人便要献殷勤的,嘴上抹油,甜言蜜语不断。爱玲坐在一旁,听两人斗嘴取乐乃至调情,却只是笑着,觉得好,丝毫没有不快。

炎樱把张爱玲昵称“张爱”,把胡兰成昵称“兰你”,配成一对。夏天时,胡兰成去武汉,炎樱给他写信,还是爱玲替她翻译的:“亲爱的兰你,你在你那个地方,是要被蒸熟了吧?”

后来张爱玲在游记散文《异乡记》里写一个女子千里迢迢去温州寻夫,那男人的名字叫作“拉尼”,想来就是由“兰你”音译的——逃亡、寻找、小城的重逢,一切都照应了她的预感,只是没有了油灯影里的温存,现实永远比预想更加残酷。

但那已经是后话。

如今是他们最好的时光,两个人可以在公寓小屋里拥坐整个下午而不嫌烦絮,有时候也一同去看苏青,胡兰成仍是一种含情调笑的态度,张爱玲也只是处之泰然。

胡兰成在里说:“我已有妻室,她并不在意。我有许多女友,乃至挟妓游玩,她亦不会吃醋。她倒是愿意世上的女子都欢喜我。”

我惊心于张爱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种无奈的自矜?——吃醋也无效,反而有伤风度,索性只得大方。

那样的潇洒,于我是不可想象的,我自己在感情上向来是霸道自私的,我要的,是“一生一代一双人”的爱,而且是全部的爱,不能搀一点儿假。有读者投信求助,声言爱上已婚男人,痛苦不堪,试图自杀。我回信说:你要是死了,也是贱死的。被编辑们群起而攻之,以为太过刻薄,不符合主编身份。

然而想到张爱玲的家史,却又觉得容易理解——张佩纶何尝不是挟妓啸游的风流才子,张廷重也因娶姨奶奶惹得太太生气,还有她的那些大爷们——她家里的男子都是娶着一个以上姨太太的,她都从来没见过痴心专情的男子,又如何可以期翼?

她是擅长写爱情故事的,并且坚信“有目的的爱都不是爱”,在里甚至说:“真正的爱是没有出路的,不会有婚姻,不会有一生一世的扶持,一无所求,甚至不求陪伴。”

胡兰成无疑是最接近她爱情理想的一个,风流潇洒,才华横溢,连缺点也是迷人的——他是结了婚的人,且做过汪伪的官员,和日本人又过从甚密。她与他在一起,世人都要反对的,连同自己的亲姑姑也不予祝福。这使得他们的爱情一来就带着悲剧的色彩,因为不可能、无目的,而使得这爱益发坚忍不拔。

她心甘情愿地为他烦恼,为他倾心,为他委屈,为他坚持,甚至送他一张照片,在后面写着: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写出这样文字的女子,是尤物;

辜负这样女子的男人,是该杀!

第八章 遇到胡兰成 第四节

去国之后,张爱玲先写了英文自传和,后又写了中文自传,却都未拿出发表。倒是晚年所写的《对照记》,一九九五年获得了台湾《中国时报》“文学奖特别成就奖”。

于是,此前我一直都以为那是张爱玲惟一的自传,是她对自己一生人的总结,而由于两任夫君胡兰成与赖雅都未能留照其中,使我以为张爱玲对于自己的婚姻往事是不愿提及的。

——这解释了我最初看到时为什么会那样抵触与震惊。相比于里她对于自己情感的剖析,连亲吻与床戏也要拿来刻薄一番的冷漠,我宁可偏向于胡兰成里的金童玉女,相信胡兰成眼中的民国女子才更像是二十四岁时的她。

翻开来,劈面第一句便是“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它静”,只这一句已经将我征服了。有大气,有诗意,有悟性,还有柔情——当年张爱玲也是被这些征服的吧?那一刹那我觉得理解了她。

他是真的懂她,敬她,欣赏她;而她也不由得要为他的才情倾倒——或者说“跌倒”。

他们谈诗,论词,说画,讲音乐,她每一句话都使他心动,是小和尚被师傅用木鱼当头一喝;而她亦惊讶于他对她的知与解,仿佛在他的话里重新看到一个新的自己,更好更美更纯粹的自己。

他的话经她一开解,便有了新的意思与境界;而她的人经他一描述,亦有了新的形象与精神——是她,又不是她,如“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别人见不到的她的好,都一一落在他眼里,并且清切地懂得,于是花更美,影更艳。他形容她“柔艳刚强,亮烈难犯”,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又说:

“张爱玲的顶天立地,世界都要起六种震动。”

“张爱玲是使人初看她诸般不顺眼,她决不迎合你,你要迎合她更休想。你用一切定型的美恶去看她总看她不透,像佛经里说的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她的人即是这样的神光离合。偶有文化人来到她这里勉强坐得一回,只觉对她不可逼视,不可久留。好的东西原来不是叫人都安,却是要叫人稍稍不安。”

“可是天下人要像我这样喜欢她,我亦没有见过。谁曾与张爱玲晤面说话,我都当它是件大事,想听听他们说她的人如何生得美,但他们竟连惯会的评头品足亦无。她的文章人人爱,好像看灯市,这亦不能不算是一种广大到相忘的知音,但我觉得他们总不起劲。我与他们一样面对着人世的美好,可是只有我惊动,要闻鸡起舞。”

赞美的话是一张作画的宣纸,一旦由男子的口里说出,而被女子服帖地听在耳中,那女子也就变成了纸上的画,被固定在赞美的词语里,徒具色相,失了本真——她便是这样地傻了一回。

她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是他更懂得她,还是她更懂得他?

他说:“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它静。”

——他是懂画的人,却不是惜花的人,于是,他一生桃花,难描难画。

张爱玲,是胡兰成的第几枝桃花?

一部,先后写了与胡兰成有关的八个女子:唐玉凤、全慧文、应英娣、张爱玲、周训德、范秀美以及一枝和佘爱珍。

唐玉凤为胡兰成原配,这是没有什么异议的。唐玉凤病故后,他又经人介绍娶了全慧文为妻,生了二子二女。然而全慧文患有精神病,于是他在旅馆包了房子与应英娣同居,后来又接去南京,另成了一个家。认识张爱玲时,他正值赋闲,却还是上海南京两头走,便是为了应付两头家。

胡兰成之子胡宁生在《有关父亲胡兰成》中回忆说:“胡兰成早年娶妻唐玉凤,生子胡启。唐玉凤病故后,胡兰成在广西南宁娶妻全慧文。自一九三四年至一九四一年间,全慧文生长子宁生、长女小芸、次子纪元、次女先知。自一九四一年后,胡兰成生活、工作在南京,偶尔回上海大西路家中,我等子女尚年幼,对当年的生活均印象不深,上海家中事全由侄女胡春雨(即青芸)料理。全慧文因语言不通,少与人交往,常日读古书,弹风琴度日。一九四三年前后,张爱玲曾来大西路我家作客。胡兰成也曾带着子女去张爱玲的寓所访问。张爱玲当时应该知道胡兰成与全慧文并未感情破裂,也没有离婚。全慧文当时虽然不怎么需要用钱,但胡兰成仍然经常给她颇多的私房钱。”

这里面,全不承认应英娣其人的存在,而正面说明了张爱玲与胡兰成往来时,是很清楚他的家庭情况的。

胡兰成幼子胡纪元则回忆:“那时美丽园二十八号(现延安西路三七九弄二十八号)全为我家居住,三楼东间是我母亲全慧文和宁生住,西间有阳台,常有乡下客人来住。二楼东间是青芸和我住,西间是书房,一楼东间是阿启住,西间是饭厅。两个亭子间是两位女佣与小芸、先知住。有时乡下来人多时,汽车间也能住人。父亲回家常到户外空地上打太极拳,我和一些小孩跟着学。父亲常在书房写毛笔字,喜欢下围棋,逗小孩玩。母亲喜欢吟诵古文,诗词,用洞箫吹《苏武牧羊》等古曲。”

无论是胡兰成还是他的两个儿子都不肯说明的一点是:全慧文患有精神病,无法持家,所以胡兰成才将侄女青芸从乡下接出来,帮他管家、照料全慧文及一帮子女。全慧文生胡纪元时已经得病,在月子里欲给婴儿喂奶,被青芸将孩子一把夺过,她担心全慧文的病理基因会通过奶水影响下一代。

胡兰成虽然用情不专,然而对全慧文却是尽了一个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的。他与应英娣的关系,也是建立于全慧文患病之后。

因此,他与爱玲交往的时候,与全慧文的婚姻其实已经事实作废;而与英娣,则只是同居。

据青芸回忆说,那时候胡兰成办报,夜里写稿子,累得连对着桌上的香烟都没力气伸手去拿。全慧文偏在这个时候发病,又吵又闹,于是胡只好住到旅馆里去。后来,就有了个舞女英娣来陪,他干脆不回家了。

青芸去问司机:“胡先生在啥地方?”司机先是说不晓得,后来又说:“这不好讲给你听的,讲给你听我工作没了。”

青芸再三保证他的工作丢不了,又悄悄跟踪他,这才在“新新公司”的旅馆里找到了胡兰成,理直气壮地问:“你在外面住了这么久,家里的事不管啦?”

胡兰成说:“我现在跟这个女人成家了。”

青芸说:“噢,成家啦?住旅馆多贵呀。要不,你带这个女人回去吧。”转身又对英娣说:“带你回去,但不许干涉我家里的事情,不能管弟弟妹妹,我婶婶有神经病,你不能虐待她。”

至于英娣与胡兰成的分手,青芸也记得很清楚:“叔叔到武汉去,英娣来了上海,住在熊剑东家。叔叔跟我说:‘熊剑东太太叫我跟英娣分开,让她另外嫁出去。’我说:‘这人早就该嫁出去了。你要这么多人做什么?’后来便听说熊剑东让英娣嫁出去了。”

胡兰成在里轻描淡写一句“但英娣竟与我离异”,将此事一言带过,仿佛无辜。而事实上是他的好友熊剑东夫妻很强势地给英娣施了压力,又付了一笔赡养费,才迫她离开的。或许是因为大家都更赞成张爱玲的缘故吧。胡在后文中提及在日本时又与英娣见过面,说“应小姐原是我的前妻,昔年为了张爱玲,发脾气离了我。”明说是为了张爱玲。

然而将爱玲与英娣相提并论已经是委屈了,所以爱玲才会在给夏志清的信里说:“胡兰成会把我说成他的妾之一,大概是报复。”完全不屑与诸人为伍。

她当然不肯答应。便连青芸也不答应,英娣算什么,一个姘居的舞女而已。

青芸对英娣的态度与胡宁生完全一致——不承认!她且明白地说:“英娣不算夫妻。(婚约)纸头不看见,伊拉(张胡)结婚我看见的。”

这真是一言既出,石破天惊,云垂海立。

第九章 与子相悦 第一节

我的灵魂行走在爱情的荆棘路上,孤独地行走着,举步维艰,寻找一条不受伤的捷径。我没有找到,张爱玲也没有找到;我没有替张爱玲找到那捷径;我的灵魂在哭泣。

张爱玲不哭。她选择了自己要走的路,便已决定面对荆棘。她是坐在水晶球里看未来的预言者,并且早已在里为自己写下了爱的预言: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她把人情世故看得这样透,惟独不能看穿她自己——或者,她把自己也看透了,却不能左右。

他和她相遇。两个世故而精刮的人。

他的世故在心里,她的世故全写在脸上了。然而她的心底无助而渴望激情,他的脸上则充溢着过分的热烈,那刻意制造的返朴归真恰恰是一种矫饰和伪装。

他们都是这样在意“活着”的人,但她的热情是旁观,他却是充满了兴头要参与。他曾说过:假如她是个男人,他也一定会来找她,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

他喜欢将她抱在膝上,轻轻抚摸她,叹息:这样好的人,可以让我这样亲近。

一九四四年三月十五日出版的《新东方》上,有一篇胡兰成的评论文章《皂隶、清客与来者》,高度评价了张爱玲的,这是他与她的第一次公开“牵手”,在某种意义上亦可说是一种预言——

“张爱玲先生的,是非常洗练的作品。在被封锁的停着的电车上,一个俗不可耐的中年的银行职员,向一个教会派的平凡而拘谨的未嫁的女教员调情,在这蓦生的短短一瞬间,男的原意不过是吃吃豆腐消遣时光的,到头却引起了一种他所不曾习惯的惆怅,虽然仅仅是轻微的惆怅,却如此深入地刺伤他一向过着甲虫一般生活的自信与乐天。女的呢,也恋爱着了,这种恋爱,是不成款式的,正如她之为人,缺乏着一种特色。但这仍然是恋爱,她也仍然是女人。她为男性所诱惑,为更泼辣的人生的真实所诱惑了。作者在这些地方,简直是写的一篇诗。

我喜欢这作品的精致如同一串珠链,但也为它的太精致而顾虑,以为,倘若写更巨幅的作品,像时代的纪念碑式的工程那样,或者还需要加上笨重的钢骨与粗糙的水泥。”

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相识相见的“媒妁之言”,而胡兰成在这篇文章里对的解读,则太像是一篇比拟二人关系的寓言:一个过着甲虫生活的男人在封锁时期吃吃豆腐消遣时光,而一个没有恋爱经验的女人被这泼辣的人生的真实所诱惑了。然而一旦封锁解除,电车照开,两人分道扬镳,这一段爱情插曲也便无疾而终。

冰雪聪明的张爱玲是水晶心肝玻璃人儿,她看了这篇文章,不会毫无所感的吧?

后人公推傅雷在《万象》五月号上发表《论张爱玲的小说》是有关张爱玲评论文章的第一篇,并认为张爱玲《自己的文章》是对傅雷的回应,这主要是由于柯灵的《遥寄张爱玲》的误导:

“《万象》上发表过一篇《论张爱玲的小说》,作者‘迅雨’,是傅雷的化名,现在已不成为秘密,这是老一辈作家关心张爱玲明白无误的证据……张爱玲的反应,是写了一篇随笔,远兜远转,借题发挥,实质是不很礼貌地回答说:‘不!’很久以前,文坛上流行过一句玩笑话:‘老婆人家的好,文章自己的好。’张爱玲这篇随笔的题目,就叫做《自己的文章》。”

然而《皂隶、清客与来者》叫我们知道,胡兰成评张爱玲,还在傅雷之前,早了两个月。而张爱玲的《自己的文章》,与其说是回应“迅雨”的评论,勿宁说是对胡兰成说“不”,且看:

“一般所说‘时代的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也不打算尝试,因为现在似乎还没有这样集中的客观题材。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恣的。战争与革命,由于事件本身的性质,往往要求才智比要求感情的支持更迫切。而描写战争与革命的作品也往往失败在技术的成分大于艺术的成分。和恋爱的放恣相比,战争是被驱使的,而革命则有时候多少有点强迫自己。真的革命与革命的战争,在情调上我想应当和恋爱是近亲,和恋爱一样是放恣地渗透于人生的全面,而对于自己是和谐。”

这里特地将“时代的纪念碑”标了双引号,因为是明明白白地套用了胡兰成的字眼并予以反驳,并非对准傅雷,也没有“不很礼貌”的意思,更非“远兜远转”,依我说倒是颇为“直截了当”、“理直气壮”的。

而且这篇文章发表于《新东方》一九四四年五月,从时间和媒介上也更合乎情理——是看了三月《新东方》胡兰成的《皂隶、清客与来者》做出的反应。如果是回复傅雷,大可在《万象》上予以回复,总不成柯灵不给她说话的版面吧?

至于题目叫做《自己的文章》,也未必是因为柯灵所说的“老婆人家的好,文章自己的好”,倒有可能是同苏青开的一个玩笑,因为苏青早在一九四三年十月已于《风雨谈》第六期发表过一篇《自己的文章》。所以张爱玲的这篇稿子,很有可能是照搬了苏青的题目,游戏笔墨的意味占了很大比重,是夫妻朋友间的一个文字游戏。与傅雷无干,更与柯灵无干,实在是旁人自做多情了。

苏青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介绍人,他们俩的交往瞒着全世界,却不瞒苏青与炎樱。胡兰成在杂志上评论爱玲,她或许拿着那杂志又笑又骂地同苏青议论过,又借了苏青的一个标题写了篇回复文章——这三个人之间常相往来,以文会友,戏谑无拘,把报刊当自家客厅斗斗嘴取取乐也是很可能的。若然不信,将胡兰成的《谈谈苏青》和张爱玲的《我看苏青》比并着看就知道了。

苏青曾在《天地》创刊号上写了《论言语不通》,而胡兰成接着在第二期里写了《“言语不通”之故》;第六期里张爱玲和苏青各写了一篇《谈女人》,彼此应和,这就像张爱玲和胡兰成曾经各写过一篇《中国人的宗教》一样,是较技,也是唱和;十八期上登了张爱玲的《双声》,是她与炎樱的谈话记录,但是仿佛怕对不起苏青似的,同期又发了《我看苏青》……

还有一个辅证,是《新东方》五月号在发表张爱玲《自己的文章》同时,还发了一篇胡兰成的短文《瓜子壳》。在这篇文章里,他一改平时犀利理性纵论天下的文风,竭尽调侃之能事,写了篇极轻巧精细的小文章:

“我是喜欢说话,不喜欢写文章的。两个人或者几个人在一道,随意说话,题目自然会出来,也不必限定字数,面对面的人或是挚友,或是仇敌,亲密或者泛泛之交,彼此心中雪亮,而用语言来曲曲表达,也用语言来曲曲掩饰,有热情,有倦怠,有谦逊,有不屑,总之有浓厚的空气。倘是两个十分要好的人在一道,于平静中有喜悦,于亲切中有一点生疏,说的话恰如一树繁花,从对方的眼睛里可以看出最深的理解和最高的和谐。又倘是夹在一些不相干的人群里,他知道自己是为谁而说话,知道有谁是在替他辩护,也有一种高贵的感觉……

然而写文章,是把字写在白纸上,没有空气没有背景,所以往往变成自说自话。那么把谈过的记录下来怎样呢?记录下来也不过是瓜子壳,虽然撒得一地,可是瓜子仁已经吃掉了。然而又非写不可,好吧,就拿瓜子壳出来待客。”

胡兰成在里一再说自己的作文受了张爱玲的影响,仿佛在吃张爱玲的唾沫水,从这篇“习作”中已可以看到端倪。

这是他刚认识张爱玲三个月写的文章,是在努力地学习“张爱玲的风气”,连立意也是张爱玲给的——因同月《万象》上载的张爱玲长篇小说里,刚好有一句:“照片这东西不过是生命的碎壳;纷纷的岁月已过去,瓜子仁一粒粒咽了下去,滋味各人自己知道,留给大家看的惟有那满地狼藉的黑白的瓜子壳。”

胡兰成大概很为这句隽秀的比喻喝彩,遂延展开来,写了《瓜子壳》自娱,同时也是“曲曲表达”:他同她在一起,是“平静中有喜悦,亲切中有一点生疏,说的话恰如一树繁花”,他们之间,有“最深的理解和最高的和谐”。文中且说:“一次和一位朋友说:你的那一篇关于中国人的宗教文章我读了,不知怎的我的心只是往下沉,有一种淡淡的哀愁与深刻的不愉快。”——这“朋友”是谁,呼之欲出。

一面学习着张爱玲的技巧,另一面便对张爱玲的作品做出更深刻的评析——是对迅雨的回应,还是因“她的文章人人爱,好像看灯市,但我觉得他们总不起劲”,所以要闻鸡起舞,让众人明晓她的好?

《杂志》五、六月分期连载了胡兰成长达万言的评论文章《评张爱玲》,文中说:

“这故事()结局是壮健的,作者刻画了柳原的与流苏的机智与伶俐,但终于否定了这些,说道:‘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自私的女人。’而有些读者却停留于对柳原与流苏的俏皮话的玩味与赞赏,并且看不出就在这种看似斗智的俏皮话中也有着真的人性,有着抑制着的烦恼,对于这样的读者,作者许是要感觉寂寞的吧!”

这里的“有些读者”倒有可能是“不很礼貌”地直指“迅雨”,因其曾在《论张爱玲的小说》里批评不够深刻,所以他要替张爱玲“感觉寂寞”。他且在文章中又惊天动地地写道:

“鲁迅之后有她。她是个伟大的寻求者。和鲁迅不同的地方是,鲁迅经过几十年来的几次革命和反动,他的寻求是战场上受伤的斗士的凄厉的呼唤,张爱玲则是一株新生的苗,寻求着阳光与空气,看来似乎是稚弱的,但因为没受过摧残,所以没一点病态……

鲁迅是尖锐地面对着政治的,所以讽刺、谴责。张爱玲不这样,到了她手上,文学从政治走回人间,因而也成为更亲切的。时代在解体,她寻求的是自由、真实而安稳的人生。

她是个人主义的,苏格拉底的个人主义是无依靠的,卢梭的个人主义是跋扈的,鲁迅的个人主义是凄厉的,而她的个人主义则是柔和、明净的。”

这亦可看作是回应迅雨的“颇有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这一观点。

至于张爱玲本人,她以悲悯的眼神看待世人,而后妙笔生花,把一枝一叶都描勒得清楚剔透;然而她的人却是不染纤尘,对坊间评论向来不放心上,“报上杂志上凡有批评她的文章的,她都剪存,还有冒昧写信来崇拜她,她亦收存,虽然她也不听,也不答,也不作参考。”(胡兰成语)

对于迅雨的评论,胡兰成已经积极地替她在《杂志》上做了回复,以她的个性与为人,当不至于穷追猛打地自己还要再补一篇文章来对抗,弄得并肩上阵似的——如果她果真这么计较,也不会不关心“迅雨”是谁了。她与柯灵那么熟朋友,也没向柯灵打听过此人是谁,可知对这件事并未挂心。直到一九五二年,张爱玲离开上海,再度赴港读书,结交了宋淇夫妇,才听宋淇说迅雨就是傅雷。然而知道了,也只是微觉惊讶,并没有当作一件大事。

——从这一点也可以推测,当年她那篇《自己的文章》并非冲着迅雨去的,所以也不觉得自己得罪了谁。

柯灵在一九七八年九月的《怀傅雷》和一九八四年的《遥寄张爱玲》中两次提到这件事,念念不忘,耿耿于怀,其实是有点过虑了。

“四十年代初,我和傅雷开始交往,冷不防就爆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冲突。那时我们祖国正处于艰苦的抗战年代,上海已经沦陷,用傅雷的话说,那是‘一个低气丈夫的时代,水土特别不相宜的地方’。他用化名给《万象》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论文,其中有一段话涉及到他和我都很尊敬的一位前辈作家(西按:即巴金)。傅雷在法国专攻的学科之一是艺术批评,这篇文章的重点就在于探讨文学创作的艺术技巧。这类问题,本来完全可以各抒己见,无关宏旨。但一则我以为他的意见未必允当,再则这位前辈远在重庆,而我又一向主张,在沦陷区的刊物上,为避免敌伪利用,不宜随便议论身在抗战前线的战友,哪怕这种议论无伤大雅也罢。鉴于傅雷的倔劲相当出名,我采取先斩后奏的权宜措施,发表时把他这一段文字删掉了。这惹得傅雷非常生气,提出要我在报刊上更正,并向他公开道歉。但我通过朋友向他作了恳切的解释,也就取得了谅解。”(柯灵《怀傅雷》)

这篇文章写于一九七八年,那时国内对“张爱玲”三个字还态度模棱,这使被“文革”吓怕了的柯灵在提起旧事时不但要着意避开张爱玲的名字,并且为了不让人看出痕迹来,连巴金的名字也隐去了,用“前辈”代替。由此可见柯灵为人的小心谨慎。

然而他在一九八四年,终于大起胆子,把事情说得更明白了——

“其实傅雷的议论,还有个更高的立足点,那就是以张爱玲之所长,见一般新文学作品之所短,指出‘我们的作家一向对技巧抱着鄙夷的态度。五四以后,消耗了无数笔墨的是关于主义的论战。仿佛一有准确的意识就能立地成佛似的,区区艺术更不成问题。’一扬一抑,有一段还涉及巴金的作品。我以为未必公允恰当,利用编辑的权力,把原稿擅自删掉一段,还因此惹恼了傅雷,引起一场小风波。”(柯灵《遥寄张爱玲》)

不过,如果一定要说张爱玲有什么回应的话,那么我以为的出版大概是多少含着些负气的意思的。因为傅雷曾在《论张爱玲的小说》结束语里写着:“一位旅华数十年的外侨和我闲谈时说起:‘奇迹在中国不算稀奇,可是都没有好下场。’但愿这两句话永远扯不到张爱玲女士身上!”

这两句话说得相当严重。而张爱玲在三个月后出版自己的第一部小说集,书名就叫做,四天之内全部销光。大概算是给迅雨的一个答复吧。

再则,就是一年后她将搬上舞台,并在公演前写了篇文章,有意无意地回复:

“因为是一年前写的,现在看看,看出许多毛病来,但也许不是一般的批评认为是毛病的地方……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会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极端的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易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关于〈倾城之恋〉的老实话》)

第九章 与子相悦 第二节

一九四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新中国报社举办了一场“集评茶会”,席中有人问张爱玲:“对《万象》上所刊的批评(迅雨文章)和《杂志》上所刊的批评(胡兰成文章),以为哪一篇适当?”

张爱玲答:“关于这,我的答复有一篇《自己的文章》,刊在《新东方》上。”

为了这句话,后人便都以为她的《自己的文章》是答复迅雨的了,然而综合当时的情形就可以想明白,这明显是耍花枪,不想正面解释,因怕越描越黑。

——她总不能明说:不关迅雨的事,我是在跟胡兰成对话呢!

倒是在《我看苏青》里,她借苏青之口把自己要说的话给说出来了:“前两天的对谈会里,一开头,她发表了一段意见关于妇女职业。《杂志》方面的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可是……’她凝思了一会,脸色慢慢地红起来,忽然有一点生气了,说:‘我又不是同你对谈——要你驳我做什么?’”

《我看苏青》发表于《天地》杂志一九四五年四月号。但我以为,这篇文章应该写在一年前,是回应胡兰成一九四四年八月发表的《谈谈苏青》的。可是由于一连串的笔墨官司,加之她在这个月已与胡兰成秘密结婚,而小报记者对她的韵事亦有所风闻,不住旁敲侧击,她不得不处处小心,于是把发表时间推迟了一年,免得又被人拿来做文章。还有一种可能,是这篇文章已经在别家杂志发表过,在《天地》只是二稿,只不过我们还没有找到更早的版本罢了——张爱玲那时以稿费为生,发重稿的现象是经常性的。一稿多投并不是今日文人的发明。

在这一年里,关于张爱玲的笔墨官司实在是太多了。

迅雨《论张爱玲的小说》和胡兰成《评张爱玲》还只是开端,止于文学创作,没多少火药味,并且对她的文学创作与声名是不无裨益的。然而接下来与《万象》老板平襟亚的口角可就雾数烦恼得多了。这要从“腰斩”与“一千元灰钿”的公案说起:

从一九四四年一月起,张爱玲在《万象》杂志连载长篇小说,六期后忽然“腰斩”。这原因与傅雷的批评有没有关系不得而知,但是张爱玲自己在后来的解释是因为写得差,“写了半天还没写到最初给我印象很深的电影院的一小场戏,已经写不下去,只好自动腰斩。同一时期又有一篇《创世纪》写我的祖姨母,只记得比更坏……自己也知道不行,也腰斩了。”

我最初看和《创世纪》时,只觉沉香绮艳,文句是典型的张爱玲式的精致,令人玩味无穷。看得出那段时间是张爱玲的创作全盛期,警句妙语简直像银河落九天那样飞溅出来,有种跳跃可喜的生命力,诸如:

“她今年三十一岁,略有点显老了,然而就因为老相变粗糙了些,反而增加了刺激性。身上脸上添了些肉,流烁的精神极力地想摆脱那点多余的肉,因而眼睛分外的活,嘴唇分外的红。”

“她伸直了两条胳膊,无限制地伸下去,两条肉黄色的满溢的河,汤汤流进未来的年月里。她还是美丽的,男人靠不住,钱也靠不住,还是自己可靠。窗子大开着,听见海上轮船放气。清冷的汽笛声沿着胳膊笔直流下去。”()

“道上走首的,一个个也弯腰曲背,上身伸出老远,只有潆珠,她觉得她自己是屹然站着,有一种凛凛的美。她靠在电线杆上,风吹着她长长的卷发,吹得它更长,更长,她脸上有一层粉红的绒光。爱是热,被爱是光。”

“旁边的茶几上有一盆梅花正在开,香得云雾沌沌,因为开得烂漫,红得从心里发了白。老爹爹坐在那里像一座山,品蓝摹本缎袍上面,反穿海虎皮马褂,阔大臃肿,肩膀都圆了。”(《创世纪》)

——看着这些句子,人物早迫不及待地跳出来,简直连眉毛胡须都根根可数。花承节鼓,月落歌扇,这些句子仿佛不是写出来,而是从钢琴键子上弹出来的,一个个音符节韵都伶俐脆落,粒粒清圆。

然而也就是因为写得太顺了,又因是连载,赶得太急,疏于推敲,也就有了许多硬伤,其中陈腔滥调是最大的弊病。比如里霓喜侍候雅赫雅洗脚一段,问了句:“今儿个直忙到上灯?”雅赫雅道:“还说呢!……”完全是贾琏向王熙凤抱怨她兄弟王仁的口吻;说着说着吵起来,雅赫雅“水淋淋的就出了盆,赶着霓喜踢了几脚”,又成呆霸王追打香菱了——身份原也有几分像,都是买来的妾;霓喜哭闹着,跳脚撒泼,冷笑道:“我索性都替你说了罢:贼奴才小妇,才来时节,少吃没穿的……”倒又转入的调调儿了。

张爱玲显然是对和都熟烂得太过,随手拈来,顺流而下,简直避都避不开。胡兰成在这前后有两篇短文讨论读书感想,说“看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近来忽又翻了一遍,觉得有些话说”;“这两天闲来无事,我又看了一遍”——为什么会忽然想要重读呢,八成是因为和张爱玲常常谈论,又多半敌不过张的娴熟,遂发奋图强,欲“温故而知新”吧。而随着他的重看,张爱玲想必也跟着温习了一遍,即便不会完整地再看一遍,讨论之际也少不得找出几段精采的来重新诵读。浸淫其中,便不经意地流淌在文字中,作就了的“红楼遗风”。(《创世纪》是隔了一年才写的,这风气已经洗去许多,却也腰斩了,我以为原因大抵是“影射”之故,该不是红楼惹的祸。)

重复前人是郁闷的,写上两三万字过过瘾还可以,久了便觉茫然;然而那样的语言风格分明又不能用来写短篇,注定了是要长篇大论,写一部隋唐演义那样的巨著来的。可说是当年未尽兴的《摩登红楼梦》的再一次尝试,却也像“话说隋末唐初时候”的有始无终了。

这当然会使买方,也就是《万象》老板平襟亚十分不满,非但在报纸上撰文影射,而且公开登报,在《海报》上写了篇《一千元的灰钿》,说张爱玲亏欠了她一千元稿费。张爱玲于是去信辩白,后来又写了篇《不得不说的话》寄给《语林》的钱公侠,而钱又让平襟亚再写了一篇《一千元的经过》,在报上同时发出,现各引一段——

张爱玲:“三十二年(一九四三年)十一月底,秋翁先生当面交给我一张两千元的支票,作为下年正月份二月份的稿费。我说:‘讲好了每月一千元,还是每月拿罢,不然寅年吃卯年粮,使我很担心。’于是他收回那张支票,另开了一张一千元的支票给我。但是不知为什么账簿却记下的还是两千元。……平常在报纸上发现与我有关的记载,没有根据的,我从来不加以辩白,但是这件事我认为有辩白的必要,因为有关我的职业道德。我不愿我与读者之间有任何误会,所以不得不把这不愉快的故事重述一遍。”

平襟亚:“当时曾搜集到张小姐每次取款证据(收条与回单),汇粘一册,曾经专函请其亲自或派人来社查验,一一是否均为亲笔,数额是否相符。乃历久未蒙张小姐前来察看,迄今置之不问。物证尚在,还希张小姐前来查验,倘有诬陷张小姐处,愿受法律裁制,并刊登各大报广告不论若干次向张小姐道歉。……尤以最后一次——五月八日深晚,张小姐本人敲门向店伙亲手预支一千元,自动书一收据交由店伙为凭(现存本社)。自此次预支之后,竟未获其只字。故就事实言,迄今仍欠本社国币一千元。”

单就这两篇文章而言,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因而这件事枉打了许久的笔墨官司,到现在也没有定论,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定论。但我以为无论真相是怎样都好,平襟亚多少有些不厚道,张爱玲的小说已经替他赚了不少钱,莫说她不至于贪他一千块灰钿,就算是真,也不至于这样红眉毛绿眼睛地叫骂,真是越富越悭,为富不仁。

事隔半个世纪,张爱玲在美国的好友、大学教授刘绍铭先生又提起这件事,认为:“张爱玲在钱财方面是讲原则的,是她的,她坚决争取;不是她的,她坚决不要。”并举了一例为张爱玲鸣冤:电影《哀乐中年》历来被认为是桑弧与张爱玲合作的又一经典名片。一九九零年,台北《联合报》副刊在连载《哀乐中年》剧本时,署名为张爱玲,并要寄稿费给她。然而张爱玲回信给编辑苏伟贞写:“这部片子是桑弧编导,我虽然参与写作过程,不过只是顾问,拿了些剧本费,不具名。稿费谨辞,如已发下也当璧还……”

那时候,张爱玲在美国孤苦伶仃,生活窘困,然而不属于自己的钱,仍然分文不取,可见其清贞。这篇文章,如果被平襟亚看到,不知道会不会有一点感想。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平襟亚这样仇恨张爱玲,或是因为没有交给他出版的缘故(请见前文第七章所引用之柯灵回忆)。不过我们这些隔了六十年的旁观者是不便妄测了。

但不管怎么样都好,假使张爱玲曾经真的欠了平襟亚一千元灰钿也好吧,那么六十年后,她也清还得有余了,而且一直还到了她死后——张爱玲作品的版权后来一直是交给平襟亚的侄子平鑫涛打理的。即便在她死后,平鑫涛还是隔年便推出一部张爱玲“新作”来,赚得盆满钵满。

还是那句话:文如其人。从文字上看,平襟亚实在不是一个大度的人。当时有刊社组织作家写接龙小说《红叶》,他便假托一个老园丁的话写出:

“某家园中,每逢月夜,时常出现一妖狐,对月儿焚香拜祷,香焚了一炉,又焚一炉,一炉一炉地焚着,直到最后,竟修炼成功,幻为婵娟美女,出来迷人。”

读者们自然都知道张爱玲写过《第一炉香》、《第二炉香》,文章里又一再地出现月亮,这狐仙是影射谁,不言而喻。平襟亚的杂志是发过张爱玲多部小说的,一旦反面立即便骂人家是“狐仙”,也够没口德的。

小说写到这里,他又点自己的好友郑逸梅续写下去,然而郑逸梅却一笔撇开,不复提“狐仙”之事,显然是不以平襟亚之举为然。

更不厚道的是,平襟亚且公开了张爱玲在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写给他的商榷小说宣传问题的信件内容:

“我书出版后的宣传,我曾计划过,总在不费钱而收到相当的效果。如果有益于我的书的销路的话,我可以把曾孟朴的里有我祖父与祖母的历史,告诉读者们,让读者和一般写小说的人去代我宣传——我的家庭是带有贵族气氛的。”

关于张爱玲的贵族血统,是当时她面临的又一桩笔墨官司,且又引出另一个更加卑贱的人物——潘柳黛。

第九章 与子相悦 第三节

张爱玲写《私语》,写《童言无忌》,写《烬余录》,写《存稿》,写《公寓生活记趣》,将自己的故事说了许多,但并没有任何文字提及自己的贵族血统。直到一九九二年的《对照记》里才写道:

“我弟弟永远比我消息灵通。我住读放月假回家,一见面他就报告一些亲戚的消息。有一次他仿佛抢到一则独家新闻似地,故作不经意地告诉我:‘爷爷名字叫张佩纶。’……

又一天我放假回来,我弟弟给我看新出的历史小说,不以为奇似地撂下一句:‘说是爷爷在里头。’厚厚的一大本,我急忙翻看,渐渐看出点苗头来,专拣姓名音同字不同的,找来找去,有两个姓壮的。”

另则,她在《忆胡适之》一文里也写过:

“他(胡适)讲他父亲认识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才感到兴趣起来,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诗也不是她做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悻悻然说:‘都在爷爷的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胀,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家世似的。”

然而这两篇文字都是离开中国以后写的。张爱玲在上海发表的作品里,并没有关于自己血统的炫耀,倒是《古今》主编周黎庵曾经写过一篇《〈孽海花〉人物世家》,载于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古今》第三十七期,其中提到了他与爱玲见面的情形,说明他是从平襟亚那里听说了张爱玲的文名,并得知其身世与颇有渊源。

“近顷有以女作家名海上者,有张爱玲女士,吾友《万象》主者平君襟亚揄扬甚力,尝见平君之文于文章,谓女士南海人,方返自香港,其先人为说部中人物云云……既而某小姐介张(爱玲)女士来谒,贶《古今》以数文(张爱玲的《洋人看京戏及其它》和《更衣记》就是发在《古今》上的),均清丽可诵,询其家世,初颇茫然,仅谓先祖父母在中颇有一段ROMANCE(罗曼史)云。余大疑……乃询其籍贯,则河北也;询其父之外家,则合肥也。遂告女士以丰润之后,亦既恍然……”

这里面可以看出,张爱玲从前对于自己的身世并不深知,只是恍惚知道与李鸿章以及有关。直到周黎庵明确地告诉她,这才有了确定的了解。

这段话也同样叫我们知道,此前平襟亚本来是很欣赏张爱玲,并且很以结交贵族后裔为荣的,并且早在一九四三年已经亲自撰文大书特书张爱玲的身世——这也就是张爱玲出版时曾与他商量,要以为自己做宣传的缘故,还是受了平襟亚与周黎庵的启发才有的念头。

后来张爱玲对于自己的身世越来越清晰,是一点点考据得出的成绩,“因为是我自己‘寻根’,零零碎碎一鳞半爪挖掘出来的,所以格外珍惜。”(张爱玲《对照记》)

但是在此前,她大概与胡兰成说起过这些事。而胡兰成对张爱玲的贵族出身显然很在意,还专程去南京大中桥襄府巷踏看过:

“张家在南京的老宅,我专为去踏看过,一边是洋房,做过立法院,已遭兵燹,正宅则是旧式建筑,完全成了瓦砾之场,废池颓垣,惟剩月洞门与柱础阶砌,尚可想见当年花厅亭榭之迹。我告诉爱玲,爱玲却没有怀古之思。她给我看祖母的一只镯子,还有李鸿章出使西洋得来的小玩意金蝉金象,当年他给女儿的,这些东西,连同祖母为女儿时的照片,在爱玲这里就都解脱了兴亡沧桑。”

这座府邸,就是当年张佩纶续娶李菊耦时、李鸿章陪嫁给女儿的大宅,张廷重与张茂渊都是在那里出生。这回“访古”,张爱玲有没有同去,不得而知。

不过第一次明确地披露了张爱玲天潢贵胄身世的人,的确是胡兰成,但也只是在《评张爱玲》里一笔带过:

“和她相处,总觉得她是贵族。其实她是清苦到自己上街买小菜。然而站在她跟前,就是最豪华的人也会感受威胁,看出自己的寒伧,不过是暴发户。这决不是因为她有着传统的贵族的血液,却是她的放恣的才华与爱悦自己,作成她的这种贵族气氛的。

贵族气氛本来是排他的,然而她慈悲,爱悦自己本来是执著的,然而她有一种忘我的境界。”

原本是夫子自道,不想却惹恼了善妒的潘柳黛。

嫉妒是女人的天性,而张爱玲也实在太招人妒恨了,居然处处都比她强——文章比她好,当然这个她并不承认;身世比她尊贵,这个却是着实惹恼了她的;更关键的,是交往的男人也比她认识的那些阿猫阿狗们有名气。

这可真是叫张爱玲说中了:“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点贱。”

——潘柳黛就是这点贱。

在《退职夫人自传》里,潘柳黛洋洋得意地宣称:“这一个时期,我有很多的男友,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常常来找我。在这些男朋友里,有诗人、有新闻记者、有画家、有小说家、有理论家、有不上舞台的戏剧家、有没有作品的作家……”——但是这些人里,显然没有一个比胡兰成更有名。

她且自诩:“我在上海文化界的地位,仿佛随着天气,一天比一天有名了。我认识了许多有名的人,有当时的达官,新贵,和舞台上数一数二的红女伶,银幕上熠熠刺人的明星。我几乎每天都要出席一个以上的宴会,在那些宴会里我总是身份最高贵的,惟一的执笔杆的小女人。”——这些宴会,显然张爱玲没有参加,一则张爱玲懒于应酬,极少抛头露面;二则凡有张爱玲出席的宴会,也就轮不到她潘柳黛出风头——看看这年三月十六日下午《杂志》举办的女作家聚谈会实录就知道了。

聚谈会在新中国报社社宅举行,一座洋式住宅的石阶上,圆圆地放着十来张椅子,主持人是《杂志》的鲁风、吴江枫,参与者有张爱玲、苏青、关露、潘柳黛、汪丽玲、吴婴之、谭正璧、蓝业珍,喝着茶,磕着瓜子,不拘形式,随便地谈着。

也就在这次会上,张爱玲说自己的第一次作品是发在一九三八年英文《大美晚报》上的个人历险,而第一篇中文作品是《我的天才梦》。她以为“女人的活动范围较受限制,幸而直接经验并不是创作题材的惟一泉源。”“好的作品里应当有男性美与女性美的调和。女性的作品大都取材于家庭与恋爱,笔调比较嫩弱绮靡,多愁善感,那和个人的环境教育性格有关,不能一概而论。”至于取材,则是“也有听来的,也有臆造的,但大部分是张冠李戴,从这里取得故事的轮廓,那里取得脸型,另向别的地方取得对白。”

她说话不多,然而一句是一句,言之有物,掷地有声。问到“最喜欢的女作家”这个问题时,明明白白地说“最喜欢苏青”。“踏实地把握生活情趣的,苏青是第一个。她的特点是‘伟大的单纯’。经过她那俊洁的表现方法,最普通的话成为最动人的,因为人类的共同性,她比谁都懂得。”

而苏青也说:“女作家的作品我从来不大看,只看张爱玲的文章。”

潘柳黛坐在一旁,焉得不恼?如何不惊?

她记起与苏青一起去张爱玲家做客的情形,当时她是怎么样地嘲笑讥讽张爱玲的装腔作势,她曾向苏青饶舌,而苏青亦是无可无不可地附和着的,于是她以为苏青同自己是一路。却原来不是!苏青居然“只看张爱玲的文章”。那不消说,大抵自己背后诋毁张爱玲的话,苏青也是不赞成的、甚至可能透露给张爱玲的了。

一个人恨另一个人,往往并不是因为对方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可能恰恰相反,是因为自己先做了有负对方的事情,预料对方是会知道而且会被得罪,于是先就把对方当作假想敌,恨起他来。

潘柳黛便是这样莫明其妙地同张爱玲结了梁子。

“女作家聚谈会”完整的谈话记录刊登在一九四四年四月《杂志》第十三卷第一期,满城争说的,却只是“张爱玲”三个字;紧接着五月号《万象》上迅雨的评论与《杂志》上胡兰成的文章同期登场,更是掀起一股“张爱玲热”。

潘柳黛终于发彪了。

她痛恨张爱玲的引人注目,痛恨胡兰成对张爱玲的青目,更痛恨张爱玲的高贵,这心理就好比贾环明知不如宝玉,却又偏自取其辱地处处要同宝玉比,并且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欺负我不是太太养的。”

一个妒忌的女人是不可理喻的,可以把对别人的尊重与友谊一起当炮弹射出去,哪怕陪葬了自尊也在所不惜。她不顾撕破面皮,写了篇《论胡兰成论张爱玲》,先是张冠李戴地把李鸿章和张爱玲的关系说成是“李鸿章的妹妹嫁给了某姓之后,生了一个女儿,这女儿长大之后,嫁给了姓张的男人,这姓张的男人又生了一个女儿,这女儿就是张爱玲。”

事实上,明明是李鸿章的女儿嫁给张佩纶,而张爱玲是张佩纶独子张廷重的女儿,关系相当近。但潘柳黛根本弄不清,也没想要弄清,存心东拉西扯,把关系拉远两层,然后再在一个伪造的姻亲关系上开骂,说“李鸿章既然入过清廷,对‘太后老佛爷’行过三跪九叩礼,口称道:‘奴才李鸿章见驾’,受过那拉氏的‘御旨亲封’,那么她的父亲既要了李氏的外孙女,所谓‘外甥像舅’,张爱玲在血液上自然不免沾上那点‘贵族’的‘仙气儿’了……这点关系就好像太平洋里淹死一只鸡,上海人吃黄浦江的自来水,使自说自话说是‘喝鸡汤’的距离一样。八杆子打不着的一点亲戚关系。”

又说,“最可笑的却是当时文坛上有一个大名鼎鼎,颇受汪精卫赏识的作家胡兰成,本来一向是专写政治论文的,但由于他赏识了张爱玲的文章,便因而赏识了张爱玲,并且托‘仙风道骨’的邵洵美介绍相识,惊为天人,所以不惜挥其如椽之笔,写了一篇《论张爱玲》。文中除了把张爱玲的文章形容成‘横看成岭侧成峰’外,更把她的身染‘贵族血液’也大大的吹嘘了一番。”

“对于她的标榜‘贵族血统’,我从来未置一词过。但是这次忽然看了一向两眼朝天的胡兰成,竟用政论家的手笔,写了这样一篇神魂颠倒的软绵绵的捧场文章,居然也一再强调张爱玲的贵族血液,便不禁一时心血来潮,以戏噱的口气,也发表了一篇《论胡兰成论张爱玲》的游戏文章,以‘幽他一默’的姿态,把胡兰成和张爱玲都大大的调侃了一场。”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潘氏最痛恨的原来是“文坛上大名鼎鼎”、“本来一向是专写政治论文”、“两眼朝天”的作家胡兰成居然也会对张爱玲“神魂颠倒”,“惊为天人”,这才真叫潘柳黛坐立不安——吟风弄月本是文坛中事,张爱玲名气再大、风头再健也还是圈中游戏,然而现在政坛上的人也被惊动了出来,“挥其如椽之笔,写了一篇《论张爱玲》”,那可真叫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于是,潘柳黛醋意横流地先把胡兰成的独占当时“政论家第一把交椅”的事,大大捧场了几句。而后断章取义,问胡兰成对张爱玲的赞美“横看成岭侧成峰”,是什么时候“横看”?什么时候“侧看”?

——话说到这一步,已经一路往下作里走了。这种“幽默”,简直浪荡!

很显然,潘柳黛虽然在文章里将胡兰成大大调侃了一番,用词却贬中带褒,远不如对张爱玲的刻薄,又是“大名鼎鼎”,又是“如椽巨笔”,还要涉及人家闺闱之事,与其说是调侃,不如说是调情,带着撒娇抛媚眼的意味,有意要引起人家的注意。

然而胡兰成并不领情,不理会她的这番做作,所以到了三十年后,她仍然耿耿于怀,再次撰文将这些个陈芝麻烂谷子给翻出来,并在其中酸溜溜地说:“当时我是只顾好玩,说得痛快,谁知以后不但胡兰成对我不叫应了,就是张爱玲也‘敬鬼神而远之’,不再与我轧淘。以后隔了十年。再到香港来时,据说有人向她谈起我,她还余怒未消地跟人说:潘柳黛是谁?我不认识她。”

——这真叫人好笑,为什么是“胡兰成也不叫应我了”,难道胡兰成此前很待见她吗?而且张爱玲已经不屑她到了不愿提起,只说“不认识”的程度,她干嘛还巴巴地贴上来,事隔三十年仍然不依不饶地将自己此前与她的交往再炫耀一番,并用到了“轧淘”这么亲昵的字眼,说得好像她从前曾与张爱玲并驾齐驱、平起平坐似的。这才是真正的奴才嘴脸呢。

不过由此可知,当年张爱玲身边虽然簇拥着闹轰轰一堆赞好捧场的人,却没什么真心对她,就连得过她好处的平襟亚与同行女友潘柳黛也是这样想方设法地踩她,害她,贬她,那么胡兰成的相知相惜也就更衬得难能可贵了。

同时也可以想象当年张爱玲所承受的压力——潘柳黛在文中暗示胡兰成与她的暧昧关系,她不可能不刺痛。

她与胡兰成是在这年八月结的婚,有些仓促,或许也与这件事多少有些关系的吧——即使不想对世人交代,也要给自己一个明白!

这便是张爱玲。

也许世人都认为她错了,也许她自己也曾悔过——她在最后的自传《对照记》整个抹煞了胡兰成这个人的存在,至少是并不以他为傲的罢——然而,一个人一生中从没做过一件错事,那又有什么趣味?年轻的时候不任性,不犯错,又要等到什么时候?

犯错是和出名一样,都是要赶早的事,宁可做错,也不要错过,不然,就来不及了。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更衣记》)

张爱玲,也不过是在菜市场一般的乱世客途中短暂地撒了一把手而已。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一节

我的灵魂,叹息叹息再叹息——爱玲结婚了,就在爱丁顿公寓她的房中。

大红帖子写着双方的生辰八字,一对红烛插在馒头里——没有烛台,没有凤冠霞帔,没有宾客赢门,锣鼓喧天,只有炎樱的主婚,青芸这惟一的宾客,还有我的灵魂徒劳地说着祝福的言语——她们听不见我的话,而我自己亦知道这祝福的虚无——悲剧已经注定,无人可以改变。

是桂子香飘的八月,蝉声叫得惊天动地,呕心沥血——它们只有这一个夏天的生命,不得不放歌来争取。

胡兰成正摩拳擦掌地要在政治上大展拳脚,有一番作为;张爱玲亦声名大噪,如日中天。然而两个人,却都有种惘惘的危机感,只觉得一切都脆弱不可信,仓促不可待,有如蝉声,叫得越响,生命越短——要快,迟了就来不及了,他们无法从容,只好因陋就简,抓住这一刻的钟情,惜取这一寸的欢娱。

青芸是自己摸上门来的。那天,胡兰成出门时一定表现得很特别,穿着新衣,站在镜子前转左转右,照了又照,莫名兴奋。所以青芸才会觉得好奇,非要跟着他一起去,看他到底去哪里,做什么。

结果便一直跟去了静安寺路爱丁顿公寓张爱玲的家,看到锡兰女子炎樱也在那里,都穿得簇簇新,屋子也重新布置过了——这才知道今天是叔叔的大喜日子。

青芸咧开嘴哈哈地笑了,问:“你们准备结婚啦?”

胡兰成也笑着,却认真地警告:“你不许多讲闲话啊!”这个侄女活泼好动又心直口快,他怕她轻举妄言得罪了爱玲。

他和爱玲在一起,总是要侍候她的颜色,与人会面,总担心她不高兴;一起看书看画,也老是揣摩她喜不喜欢。有朋友求他引荐要与爱玲见面的,他多半是拒绝,只有池田是例外。因为池田于他有大恩,也因为池田对爱玲是真心敬重。有一次池田借给他一本珍贵的日本浮世绘画册,张爱玲赞了句好,池田立刻便要送给她。然而爱玲却拒绝——她连别人的好也是不轻易接受的。

又或者,她是有意要同他身后所牵连的一切人与事分开,不肯参与到他的人际关系中去;就好像她并不要他与她身后的一切人与事发生联系一样。

她与他结婚,连弟弟张子静也不知道,姑姑张茂渊也不参加。她便是这样的清爽决绝,一意孤行了。

红烛点起来了,妖娆地舞,是吃梦的貘——爱玲的青春梦想就这样被那烛光吃掉了,此后,她的光辉一点点褪下去,黯淡成大红帖子上淡淡的金箔。

然而这时候她还不知道,她看着眼前的人,一心一意地要爱他,对他好,把自己的八字交给他,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与他捆绑在一起,一生一世。她看着他,那么痴心痴情,快活得心里好像要炸开一样。

他们并肩站着,拜天,拜地,再对面拜过,抬起头来,满眼满脸都是笑。

炎樱也笑着,将象征祝福的米粒撒在他们身上;

青芸也笑,“嘎拉嘎拉”,毫无顾忌,然而笑得古怪。

胡兰成忍不住问她:“你笑什么?”

“等下送新娘入洞房,你怎么抱呀?”青芸说着又笑,因为叔叔比张爱玲还矮。她且揭叔叔的短儿,“你第一次结婚拜堂时,新郎倌落脱了。那时候我还小。”

那时候她还小,可是记得很清楚——文弱书生的六叔拜过堂,要抱新娘子入洞房,可是抱不动,结果喊了几个青年人帮忙扛上去的。扶梯很窄,三四个人抱牢一个新娘子,打伙儿扛了上去,新郎硬是没插上手。于是小青芸就一路跟在后头叫着:“新郎倌落脱了。”

想着往事,青芸忍不住又要笑:“今朝新郎倌不落脱了。”

胡兰成也笑起来,将食指和中指曲起来在侄女额头敲了一记:“不许多话!”又搓着手说:“去哪里吃饭呢?”话是朝炎樱说的,眼睛却看着爱玲。

爱玲只笑盈盈地看着他,却不说话——她知道他必有下文。

果然胡兰成又自说自话:“只好找间小饭店。去大饭店,怕人多,不方便,会暴露身份。”是商量的口吻,带着些抱歉的意味,因为去小饭店,对爱玲总是有些委屈的。

——她所委屈的又岂止是这些!

她的笔下曾经写过那么多次婚礼,中式西式老式新式都有,却没有一次像她自己这样。她从没想过会有人是这般地举行婚礼吧?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二节

“我为顾到日后时局变动不致连累她,没有举行仪式,只写婚书为定,文曰: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上两句是爱玲撰的,后两句我撰,旁写炎樱为媒证。我们虽结了婚,亦仍像是没有结过婚。我不肯使她的生活有一点因我之故而改变。两人怎样亦做不像夫妻的样子,却依然一个是金童,一个是玉女。”(胡兰成《今生今世——民国女子》)

为了胡氏这段不清不楚的描写,也为了张爱玲的讳莫如深,导致这段低调的婚姻在后世引起无数猜疑与说辞,有不以那纸婚约为然、以为二人仅是同居关系的;有论证张爱玲“妾身未明”,把她当作胡兰成“妾之一”的。如此,李黎与表弟张伟群对胡青芸的采访就弥足珍贵了,它让我们清楚地知道——胡兰成与张爱玲的婚姻并非“一面之辞”,更非“妾身未明”,而是明媒正娶,明明白白的正式夫妻!

炎樱为媒,青芸作证!

拜堂、签字、媒证、宾客、洞房花烛、甚至还有侄女青芸的闹洞房、以及行礼后的请客吃饭,虽然简省,可是一样程序也不少,完整地走过整个婚礼应有的仪式,一丝不苟。是实实在在举行了婚礼的!

这些,胡兰成都没有写进里去。

他只提了炎樱。是不仅怕“日后时局变动”连累了张爱玲,也怕连累了侄女胡青芸吧。他一生无情,惟对青芸却仁至义尽,比对亲生子女还好,便是后来远去日本,也不时寄钱物回来;而青芸对这个六叔,亦是尽心尽意,无怨无悔。

青芸又说:“姑姑在隔壁,伊不出来咯。”“姑姑一眼不讲,不过,姑姑我没有碰着过。”

张茂渊清贞坚决的态度一目了然,她对爱玲如此疼爱,可是对她与胡兰成的事十分不赞成,却又本着各人独立的原则并不干涉,于是连一声“祝福”也欠奉。

作为张爱玲的监护人,身边最信任的长辈,她这样地不给面子,爱玲心里难免会伤感的吧?然而她已打定主意,既选择了他,便心甘情愿面对全世界的唾弃与冷眼。

世上最幸福的婚姻有两种:一是遇上一个你真心要对他好的人,一是遇上一个真心肯对你好的人。

遗憾的是,这两者从来都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张爱玲选的,显然是她一心想对他好的那个。好到不计名份,不问将来,不求回报,不指望众人理解,甚至不奢望亲人的祝福。

她还特地去拍了照片留念,又是炎樱陪着,兼任导演,一边同摄影师商量取镜,一边对张爱玲发号施令:“现在要一张有维多利亚时代的空气的,头发当中挑,蓬蓬地披下来,露出肩膀,不要笑,要笑笑在眼睛里。”

——这使我想起,维多利亚风从去年起已经重新大热,再次领袖于时尚舞台,炎樱与张爱玲的走在时代前面,是足足早了大半个世纪。

照片也是炎樱去取的,大热天里骑个脚踏车跑了很远的路,取出来,直奔爱丁顿拿给爱玲看,说:“吻我,快!还不谢谢我!”

张爱玲看见照片,大喜,不理炎樱,先对着自己的照片吻了一下。气得炎樱大叫:“哪,现在你可以整天整夜吻着你自己了!没看见过这样自私的人!”

照片里有一张放大了,是摄影师最满意的,光线柔和,面目朦胧,沉重的丝绒衣褶,有古典画像的感觉。炎樱看着,又觉技痒,说:“让我在上面涂点颜色吧,虽然那摄影家知道了要生气,也顾不得这些了。”

遂将大笔浓浓蘸了正黄色,先涂满了背景,照片不吸墨,颜料像一重重的金沙披下来;然后是头发与衣服,都用暗青来涂没了;单剩一张脸,发光的,浮在纸面上。

炎樱自己看着很满意,东张西望,结果看中墙上凹进去的一个壁龛,遂将照片嵌在里头,下角兜了一幅黄绸子,两边两盏壁灯,因为防空的缘故,在蕊形的玻璃罩上抹了密密的黑黑条子,灯光照下来,就像办丧事。

爱玲大笑起来:“这可太像遗像了,要不要趴下去磕头?”

炎樱看着,也觉不妥,于是撤去黄绸子,另外找出爱玲小时候玩的那把一扇就掉毛的象牙骨折扇倒挂在照片上端,湖色的羽毛上现出两小枝粉红的花,不多的几片绿叶,宛如古东方的早晨的荫翼,温柔安好。

爱玲看着,慢慢地点头,轻轻说:“古代的早晨就是这样的吧?红杏枝头笼晓月,湖绿的天,淡白的大半个月亮,桃红的花,小圆瓣个个分明……”

她的声音低下去,有了泪意。她想起她新婚时写在大红喜帖上的那句话了——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外面敲起了“呛呛呛”的打锣声,是防空信号,远远的一路敲过来,又敲到远处去了。屋顶的露台上,防空人员向七层楼下街上的同事大声叫喊,底下也往上传话——岁月,焉得静好?现世,何时安稳?

后来张爱玲在一个卖糖果发夹的小摊子上买了两串亮蓝珠子,极脆极薄的玻璃壳,粗得很,两头有大洞。她将两串绞在一起,做成葡萄状,放在照片前,没事便自己看着自己祈愿:有这样美丽的思想就好了。

对着自己的照片亲吻,对着自己的照片祈祷——因为这不安的世道里,除了自己,别无宗教。

这样的自恋,这样的清高自许,却为着一个不忠的男人而落了红尘——像她自己喜欢的那句话:“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踏”。

——真是人生莫大的悲哀。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三节

张爱玲结婚是在一九四四年八月,没找到准确的日子;然而出版却有明确日期,是八月十五日。我因此猜测她的婚礼也是在十五号。

出书和婚礼撞在同一个月,是巧合,还是着意的安排?

书前题词:“书名叫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她终究是希望公告天下,希望全世界的人陪她开心,为她举杯。她以她自己的方式来广而告之,为她“传奇”的婚姻不悔!

她怕人家知道,又想人家知道,于是借着告诉人家:我得意,我真得意!

四面楚歌怎么样?天理不容又如何?她爱了,她嫁了,她要做她喜欢做愿意做的事情,哪管世人诽谤?从来都是只有别人拜她,读她,追慕她的世界她的心灵她的脚印,她才不要理会别人。

这是她的第一次婚姻,形式是她自己选择的;这是她的第一本书,封面是她自己设计的,用她最喜欢的蓝绿色给上海的夜空开了一扇小窗户——

“整个一色的孔雀蓝,没有图案,只印上黑字,不留半点空白,浓稠得使人窒息。以后才听见我姑姑说我母亲从前也喜欢这颜色,衣服全是或深或浅的蓝绿色。我记得墙上一直挂着的她的一幅油画习作静物,也是以湖绿色为主。遗传就是这样神秘飘忽——我就是这些不相干的地方像她,她的长处一点都没有,气死人。”(张爱玲《对照记》)

书一出版,销路特别好,每册两百元,四天内全部销光,于是着手再版。

再版前,杂志社在八月二十六日于康乐酒家举办了一次集评茶会,仍是由鲁风和吴江枫主持,参与人里有苏青、谭正璧、南容、哲非、陶亢德、班公、实斋、钱公侠等,但已经没有潘柳黛了;也没有胡兰成的名字,可是流传下来的文字记录,署名却是胡兰成,想来是参加了的。倘如是,那么这当是他们结婚后的第一次亮相人前。

张爱玲穿着橙黄色绸底上衫,和封面同色的孔雀蓝裙子,头发在鬓上卷了一圈,其他便长长地披下来,戴着淡黄色玳瑁边的眼镜,搽着口红,沉静端庄。陪她同来的是炎樱,穿大红上装,白色短裤,戴着象牙镯子,服饰与人一样热辣鲜活,与张爱玲一冷一热,一动一静,然而站在一起,却偏是和谐。

会上各人说了些不咸不淡的奉承话,多半是老调常弹,无甚精彩,还有的此前根本没读过张爱玲,却也附庸风雅地来凑趣,来了,又觉不甘心,非得提出点意见不可,于是便问了那句顶无聊的“为什么一定要用朵云轩的信纸呢,荣宝斋的有何不可?”

真正用心的还是苏青,她或是怕自己的宁波口音表达不清,又或是担心“言语不通”,辞不达意,故把意见先写在纸上再由吴江枫念出来的:“我读张爱玲的作品,觉得自有一种魅力,非急切地吞读下去不可。读下去像听凄幽的音乐,即使是片断也会感动起来,她的比喻是聪明而巧妙的,有的虽不懂,也觉得她是可爱的。它的鲜明色彩,又如一幅图画,对于颜色的渲染,就连最好的图画也赶不上,也许人间本无此颜色,而张女士真可以说是一个‘仙才’了,我最钦佩她,并不是瞎捧。”

炎樱则在散会前才发了一次言,然而十分中肯:“张小姐写小说很辛苦,所以有这点成功是应该的。她的作品像一条流水,是无可分的,应该从整个来看,不过读的人是一勺一勺地吸收而已。她写作前总要想二三天,写一篇有时要三个星期才能完成。”

九月再版,这次的封面是炎樱设计的,像古绸缎上盘了深色云头,又像黑压压涌起了一个潮头,轻轻落下许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细看却是小的玉连环,有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有的单独像月亮,自归自圆了;有的两个在一起,只淡淡地挨着一点。炎樱只打了草稿,张爱玲一笔一笔地临摩着——同在香港时刚刚相反,那时是张爱玲画图,炎樱着色。

而张爱玲那句惹了半世议论的名言“出名要趁早”,也便是写在《传奇再版序》里——这话后来不知被多少人引用过,被多少人批判过,被多少人质疑过,又被多少人当作座右铭或者墓志铭……这些,大概是张爱玲写这篇序时没有想到的吧?

“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哀的。”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其实这样的想法,这样的句子,在张爱玲的散文和小说里比比皆是,她的思想背景里总是有这样“惘惘的威胁”,总是觉得来不及,生平第一首古体诗就写着“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也是仓促的语气。

小时候守岁,叮嘱老佣人记得叫她起来,然而醒的时候“年”已经过了,她便一直哭一直哭,穿鞋的时候哭得尤其厉害——因为穿上新鞋子也赶不上了。

来不及了,迟了就来不及了!要快!再快!

“一面在画,一面我就知道不久我会失去那点能力。从这里我得到了教训——老教训,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在炮火下我看完了……一面看,一面担心能够不能够容我看完。字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烬余录》)

“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一只钟滴答滴答,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答,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我看苏青》)

过去的,一去不回头;未来的,渺茫不可期;能够把握的,不过是现在罢了。

她急于把握住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那时候物资紧缺,大家都在囤米囤油,她便也囤了一些纸,因为害怕将来出书没有纸印——却不想,世道坏到那一步时,还有谁会看书呢?

又有一次,听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她的钱已经不够用,还努力地省下几百元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隔了些时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心理学上说,喜欢囤积东西的人是对现实没有安全感——这可以解释张爱玲的乔琪绒生意经。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四节

我的灵魂像一弯上弦月那样挂在张爱玲的窗口,久久地凝视着那抹柠黄的灯光。她在灯下写作,剪影投在窗纱上,如梅花照壁,有说不出的静美与忧伤。

胡兰成不在这里。他去南京了。日本人出钱,叫他办一本杂志,《苦竹》。这题目来自她喜欢的那首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她与他,都在如蒸如煮的夏夜里盼望天明。

封面是炎樱设计的,以大红做底子,以大绿做配合,红是正红,绿是正绿。肥而壮大的竹叶子布满图面,大白竹竿斜切过画面,有几片绿叶披在上面,在整个的浓郁里是一点新翠。

临走之前,他特地来了一趟,随随便便地提了只箱子,打开来,满满的都是钞票——此前她同他说过立誓要还母亲的钱,他记住了,这次是把办刊的经费拿来送了她。她是他的女人了,他要对她负责任。

她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他,于是尽心尽意地替《苦竹》赶稿子,想到他凝眉看稿的样子,猜测他的神气与考语,就觉得欢喜。写到得意的句子,知道他一定也会觉得好——他总是读得出她的好,而且懂得欣赏,这是她最感激于他的。

因他见到她的好,她的美;她便愿意为了他而更加好,更加美。她穿一件桃红色单旗袍,他说好看,她自己便也得意,夸耀说桃红色闻得见香气;她去静安寺逛庙会时买了双绣花鞋,鞋头连鞋帮都绣有双凤,他看了喜欢,赞那线条柔美,又赞她的脚生得好,她于是每每穿着,在他面前走来走去。

她是个戏剧型的人。随便说一句话,都是咳珠唾玉,像对白般词句警人,做一个手势,又是柔艳有韵致,便连穿的衣裳,也是随身携带着的一部小型话剧。

而他,无疑是最好的看客,读者,听众,知音人。

她的人坐在这里,可是心已经飞了去南京,依附在他身边。稿子写好了,最后定标题,她写着《桂花蒸——阿小悲秋》,笑了,同时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亲自去南京,当面交给他。

关于张爱玲的暂住南京,台北《中国时报》有一篇署名古之红的《往事哪堪回味》其实是“颇堪回味”的:

“认识胡氏伉俪,缘由兰成先生令侄胡绍钟学长引荐……胡氏居处,在南京市区石婆婆巷二十号,虽非豪宅巨邸,但其屋宇建构,采用欧洲南部风格,极为雅致,而其建材选择、色泽搭配,均为一时之最,一望即知居住在此的主人,其生活品味,必定是列于高雅层级之流。

步入胡宅大门,即见一片碧绿,芳草如茵,草地周边排列着五六个小花圃,其中栽着几丛玫瑰和凤仙,而两株体形稍大的腊梅,则散发出淡淡的幽香。草坪中央为网球场,只要挂上球网,即可打球活络筋骨。

第一次进入胡宅,正巧遇见他们打球方歇,因系初见,绍钟为我们做了简单的介绍,我也乘机打量他们:那位男士约莫四十来岁,气宇轩昂,眉目之间,英气焕发;女士年龄略轻,面容娟秀,显露出一股青春钟灵的活力。

在此之前,我对兰成先生,完全陌生;但对爱玲女士,则是因为她曾被笔者之恩师傅彦长教授赞誉,将来极可能是震惊文坛的名小说家,故而在心中对她已早有了一分景仰之意。此后,在绍钟陆续的谈话中,才知道当时张爱玲在文艺圈,虽已相当驰名,其实,他的六叔兰成先生,在文化、学术、新闻各领域,更是盛名远播,如若不然,他怎么能那么轻易就赢得美人的芳心。

当时,正值张、胡两人热恋高峰,无论居家闲谈,抑或户外漫步,均以格调高雅是尚,偶尔启窗望月,持螯赏菊,在展现文士风范;至于谈经论道,规划人生,则必炫其禅味,境界高不可攀。前人喜用‘鹣鲽’二字以喻夫妇情谊深厚,张、胡当之无愧。

张、胡之恋,虽为人誉为‘神仙美眷’,惟华服美食,终难恒久保持不坠。当时,胡供职之‘公司’营运成绩不佳,势将改组,因之,兰成先生之情绪、言行常见不耐之状,爱玲女士虽劝慰再三,然而效果不彰。

就我个人观察,张对胡仍是一往情深,多方体贴;而胡之待张,则似乎与往昔稍有不同。

稍后,胡感觉环境逼迫之压力愈见沉重,乃辞职匿居乡间,而爱玲则仍居上海,因为在此期间生活所需,全赖爱玲一人鬻文所得。而兰成则因爱玲不在身边而又结识了一位年龄很轻的周姓护士小姐。后来,周女受胡牵连被拘。胡见事态紧急,乃欲前往日本,投奔日籍友人暂避。临行之际,爱玲亲赴黄浦江滨送别,并赠以两部电影之稿酬与版税,供胡旅居日本时作生活费用。”

这是迄今为止,我所见到的惟一一段第三者记述的有关张爱玲婚后生活的文字记录,却又叫人将信将疑,忍不住要问——人家“启窗望月,持螯赏菊”,你看见了?“谈经论道,规划人生”,你听见了?“劝慰再三,而效果不彰”,向你诉苦了?

然而我又希望他写的全是真的——至少,张爱玲曾经开心过,快乐过。

猜想时间应该是九月以后的事情,因为这年九月,胡兰成在南京创办杂志《苦竹》,十月出创刊号。张爱玲撰稿力撑,大概也会去陪他在南京石婆婆巷住上一段;其后不久胡兰成便去了武汉,且又有了小周,光景便不同了。

关于那南京住宅,倒是有迹可寻的——沈启无在《南来随笔》中也提了一笔:

“我住在我的朋友家里。朋友的家住在一个背静的小巷子里。我喜欢进门靠墙根的一排红天竹,密密地丛生着一簇簇的红果子,累累地快要坠下来了,真是生命的一个沉重。客厅前面是方方半亩大小的一片草地,随意生长一点野花,却无大树遮蔽天日,这小园,我感觉它有朴素与空疏之美。没有影子的太阳,晒满全院,坐在客厅里开门一望,草地的绿仿佛一齐爬上台阶似的,人的眼睛也明亮起来了。”

“朋友赞美一个印度女子写的句子,‘秋是一个歌,桂花蒸的夜,像在厨里吹的箫调。’想到这样的夜,没有月亮也是美的,暗香浮动,你试用你意象的手,轻轻也可以摸得出的。”

这个“朋友”,便是胡兰成了;这片草地,便是他躺在藤椅上第一次看的地方;而这个“印度女子”,便是炎樱(炎樱是伊斯兰卡人,但胡兰成一直错记成印度人,后来张爱玲在《对照记》里特意点明,似有澄清的意味);那句“秋是桂花蒸的夜”,便是张爱玲小说《桂花蒸——阿小悲秋》的题记,便登在《苦竹》杂志上。

沈启无且赞美炎樱设计的《苦竹》封面,说:“我喜欢这样的画,有木板画的趣味,这不是贫血的中国画家所能画得出的。苦竹两个字也写得好,似隶篆而又非隶篆,放在这里,就如同生成的竹枝竹叶子似的,换了别的字,绝没有这样的一致调和。”

他是胡兰成的朋友,也是同事,常常听到胡兰成赞美张爱玲。一个阴雨天,两人站在廊下,听到巷里有鼓吹,胡兰成想起旧时胡村人家娶亲的吹打来,渐渐聊到里的婚嫁,胡兰成说:“这两天闲来无事,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写的欠好,读了只有壅塞的忧伤,没有启发。”

于是沈启无说了些明朝万历天启年间的事来助兴。聊到投机处,胡兰成便又提起张爱玲来,说她如果在这里,一定另有绝高见地。又说:“里的人物,正如阴雨天换下没有洗的绸缎衣裳,有浓浓的人体的气味,然而人已经不在这儿了,也有熠熠的光辉,捏一捏还是柔滑的,可是龌龊。就像张爱玲在《谈跳舞》里说的:‘龌龊永远是由于闭塞,由于局部的死。’是这样的烂熟。”说过了,才觉出这一个绝妙的比喻十足是张爱玲的风格,不禁越想越得意,只说还不尽兴,于是提笔记下来。又逼沈启无也来写一写张爱玲。

沈启无遂写道:

“张爱玲,兰成说她的文章背景阔大,才华深厚,要占有一个时代的,也将在一切时代里存在。这话我并不以为是过誉,看她文章的发展,是有着多方面的,正如兰成说的,‘青春能长在,自由能长在,才华能长在的’。生活对于她,不是一个故事,而是生命的渲染。没有故事,文章也写得很美。因为有人生作底子,所以不是空虚的浮华。她不像西洋厌世派,只写了感觉,在他们的手下,词藻只做成‘感觉的盛筵’。而她,把感觉写绘成感情,几乎没有一样感觉不可以写出来的,没有一样感觉不是感情的。她走进一切的生命里去,一切有情无情在她的作品里也‘各正性命’,得到一个完全的安静。所以,她的文章是温暖的,有庄严的华丽,也有悲哀,但不是惨伤的凄厉,所谓‘众生有情’,对人间是有着广大的爱悦的。”

“一个人有着广大的慈悲,在时代的面前,没有所谓屈服,他可以低眉,可以俯首,伟大的爱是活在别人的生命里,伟大的艺术也是不灭的,永生的,不像一枝芦苇轻易在暴风雨里就被摧折的。

所以,‘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句话,还是很可意味的一句话。”(沈启无《南来随笔》)

“让生命来到你这里”是张爱玲在《传奇再版序》里引用过的话。这本书,是他陪胡兰成在南京建国书店买的。只是看了序,已经被惊动了。只觉每一篇都有异彩绽放,“仿佛天生的一树繁花异果,而这些花果,又都是从人间的温厚情感里洗炼出来的。她不是六朝人的空气,却有六朝人的华瞻。”

在关于张爱玲的评论文章里,这其实也是相当不错的一篇,然而由于沈启无的身份问题,文章很少被人提及。

胡兰成一向惜才爱才,他之追求张爱玲,后人多以为是附庸风雅,沽名钓誉,然而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文章是在南京,彼时刚刚出狱,未必知道她的文名;而他与她的交往,亦努力瞒过世人的耳目,又有什么名誉可钓呢?

且他并非是只对女作家这样热情,有诗人路易士,原名路逾,又名纪弦的,曾出版《纪弦回忆录》,其中有这样一段:

“一九四二年秋,我曾去南京看过胡兰成。散文家胡兰成大我几岁,是个‘绍兴师爷’型的文人……我的作品,他说他曾读过不少,居然能够当着一群朋友的面,背诵我的名作《脱袜吟》、《傍晚的家》和《在地球上散步》,一字不差。这一点,很是令人高兴……他知道我很穷,家累又重,离港返沪,已身无分文了,于是使用适当方法,给我以经济上的支援,而且,尽可能地不使我丢面子——例如暗中通知各报刊给我以特高的稿费;逢年过节,和我夫妇的生日,他都会派人送来一份厚礼,除了蛋糕,还有个红包哩。”

——这个例子,大概充分可以形容胡兰成的为人,仗义疏财,且心细如发。他是真的爱才。沈启无,是他重才怜才的另一个例子。

沈启无原为伪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原为周作人的四大弟子之一,一九四四年三月周作人发表“破门”声明后,被逐出师门,也被排挤出文化圈,于是投奔了胡兰成。胡兰成管吃管住,并于当年秋天邀请他同赴武汉沦陷区接手《大楚报》,胡兰成任社长,沈启无任副社长。

这情形,颇有点像多年之后的朱西宁供养胡兰成。

罗君强《伪廷幽影录》回忆说:“胡(兰成)曾受池田支持,主编谋略性刊物《苦竹》月刊。以后应日本人之聘,在汉口任华文《大楚报》社长,得到日本驻武汉‘吕’部队参谋人员的同意,发表拥蒋媾和、日军撤退的谋略文章。并公开讲演,从事鼓吹,使陈公博、周佛海为之头痛。”

这里没有提到汪精卫,因为他已经死于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日。

此时主战的东条英机已经下台,日本方面有人希望胡兰成组织一个政府,池田看中了华中地区,于是资助胡兰成在武汉办《大楚报》,同时着手筹办一个政治军事学校,培植党羽。

然而胡兰成居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素人无情,童言无忌,首日社论即是告日本人,说日本人的傲慢其实渺小,要他们明白这里是在中华民国的地面上,而且战争形势对日本已临到了天命不可儿戏;又在武汉发动“人民和平运动”,以“撤军、和平、统一”为口号,宣称不要蒋、不要汪、不要日本,要中国人自己说了算,并亲自在万人大会上发表演说,惹得当地日本宪兵要出动来袭击《大楚报》——这便是罗君强所说的“公开讲演、从事鼓吹”。

胡兰成竟是天生成的反骨,他办《柳州日报》时因宣称对日抗战必须与民间起兵的气运相结合,以致两广兵变后被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监禁三十三天;他给汪精卫做宣传次长的时候发表文章说汪政府必散,又被关了四十八天;给李士群做幕僚,差点惹来杀身之祸;如今身受日本人“隆恩”,却又发动万人演讲来抗日。想来“为之头痛”的应当不只是陈公博、周佛海,当还有日本人吧。

《大楚报》在长江航运断绝的情况下,发行量最高时竟达一万四千份——可见当时抗日情绪之激昂,亦可见胡兰成审时度势之准确。抛开“动机”与“立场”不言,胡兰成,总是一个才子。

是才子,更是浪子,因为就在这种漫天炮火、日理万机之际,他居然还有心思谈情说爱,节外生枝,又在与张爱玲新婚不久,勾搭上了汉阳县医院的护士、17岁的周训德。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五节

张爱玲嫁了胡兰成,却仍然一个是金童,一个是玉女。胡兰成说他在政治上的种种作为,都不肯牵扯到张爱玲,亦不使她的生活因他而发生种种改变;而张爱玲也绝少去胡兰成在美丽园的家,偶尔去南京,也不会久呆。

张茂渊有一次忽然问她:“要是有孩子了怎么办?”

爱玲笑笑说:“他说要是有孩子就交给青芸带。”非常胸有成竹的样子。

但是幸而一直没有怀孕,或许是因为忙的缘故——真是很忙,出书,排话剧,双管齐下。

的成功鼓舞了张爱玲,她是主张“趁热打铁”的,于是十二月又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散文集《流言》,自作插图多幅。

“流言”是写在水上的字,也是传奇的表现方式,都是从人的舌尖上生出,又在舌尖上传播和重复,由一个人的口说给另一个人的耳。那被说的主人公通常总不会是个平凡之辈,庸人俗事不值一哂,只流过,不留痕。因此人们在传说着流言蜚语的同时,语气里除了猎奇与偷窥之外,难免不带一点艳羡之意——既称之为传奇,自然是有些惊世骇俗出奇制胜之处。也许那个人原本是平凡的,然而因为有了流言,便也有了不凡的传说。或是一个女人不平凡的爱情使某个男人与众不同,或是一个男人的不平凡的地位使某个女人成为传奇。

——历史上所有的“传奇”,也不过都是一些男人与女人的“流言”罢了。

流言飘送在风里,这风便有了形也有了色,香艳而妖娆起来。无论是流言还是传奇,其来源都是捕风捉影,而渠道都是道听途说,其结果则有时候三人成虎,有时则画虎不成反类犬。

流言利用得好了,可以成为武器,而且是自相矛盾的武器。用于对付敌人时,它们可以变成一柄剑,且是一柄杀人于无形的利剑,所谓“舌头底下压死人”就是了;用于保护自己时,便是一面好盾,可以放烟幕弹虚张声势,也可以作挡箭牌偷梁换柱,可以草船借箭,也可以混水摸鱼,口蜜腹剑,阳奉阴违,巧言令色,积毁销骨,几乎三十六计没有一条不可以借助流言来完成。你是一条龙,流言便是画龙点睛的笔;你是一只虎,流言便是如虎添翼的翼;哪怕你只是一块顽石,流言也可以让你成为众口铄金的金。

——就冲着这书名,《流言》也注定会成功,不落于它的姐姐之后。

书里且放了三帧照片,其中就有新婚时炎樱导演的那张,算是给婚姻的纪念,照片里的她,带着藐然的笑容,旁边题着字:“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她再一次向世人宣告她的快乐,她的不悔。

——这样强烈地给自己打着气,是明知道将来有一天会被人非议的吧?

印照片比想象中麻烦,不是糊了就是描得太假,看着陌生得很。她一次次地陪笑脸,央求师傅帮忙改过;又亲自去印刷厂看校样,看见散乱的蓝色照片一张张晾在木架上,一架架的机器上卷着大幅的纸,印着自己的文章,不由得觉得温暖亲热,仿佛这里可以住家似的。

印刷工人们都停了工看她,熟络地招呼说:“哪!张小姐,都在印你的书,替你赶着呢。”

她不由地笑了,说:“是的吗?真开心!”觉得他们好像自家人一般亲切。

一个职员说:“没电了,要用脚踏机器,印这样一张图你知道要踏多少踏?”明明是诉苦,可是语气里是得意的口吻,仿佛报告一个惊天秘密。

爱玲又要笑,只得问:“多少?”

“十二次。”

“真的?”爱玲叹咤着。其实踏多少次她根本没有概念,也不是真在意,可是这么多人在忙着她的事,就好像都是她的亲戚朋友似的,便叫她觉得温暖感动。

立在印刷所那灰色的大房间里,立在凸凹不平搭着小木桥的水泥地上,强烈的人气扑面而来,外面的炮火声、防空警报声都远去了,只有这闹嚷嚷满当当的印刷车间才是真实的,只有这些汗腾腾笑盈盈的排字工人才是可亲的。

——后来,她替的男人安排了在印刷厂工作,实在是喜欢那个环境。

《流言》出版后,又同一样,当月售完,一版再版。

出名要趁早啊,迟了就来不及了。

在紧锣密鼓地出版自己的文集同时,张爱玲又亲自执笔,将改编话剧,由柯灵牵线,介绍给大中剧团排演。导演朱端钧,当时与费穆、黄佐临、吴仞之并称为上海话剧界“四大导演”。

话剧分四幕八场,第一幕的背景是白流苏的家里,开场即有幽咽低哑的不断的胡琴声,如泣如诉地流淌出来,淹没了整个戏院。三爷四奶奶等人在打牌,白流苏独自躲在阴黯黯的角落里扎鞋底子——这时候的她是孤独的,怯弱的,幽冷的,却也是倔犟的,在隐忍和沉默里等待自己的机会来临,是藏在冰下的火种。

第二幕是香港的浅水湾饭店,全屋都是橙黄一类的颜色,连同橙黄的流苏,她与范柳原在橙黄的月亮下谈心。

第三幕又回到白公馆,第四幕再回香港,但已经是范柳原和白流苏租的房子,战争爆发,以流苏的手将日历牌挂上墙壁,灯光里打着“十二月八日”,给了一个强烈的时代背景。

最末一场,是柳原与流苏在街道毫无顾忌的长吻,他们相拥在一起,密不透风;周边是动乱的一群,诧笑,窃议,满脸嘲讽,然而热恋的人儿却毫不理会,沉浸在爱情里,眼里只有对方,没有世界。

——这是最抢眼的一出重头戏。后来引起褒贬参半,以为大胆。然而于张爱玲来说,却不仅是“炒噱头”,“生意眼”,她是要男女主角替她向全世界公告:我自爱我所爱,无视世人讽笑。

在兰心大戏院排演。排练期间,张爱玲几乎天天到场,就和普通的影迷一样,关注着男女演员的选角,并且兴高采烈地透露出去——女主角白流苏由罗兰扮演,男主角范柳原由舒适饰演,其余还有端木兰心饰的四奶奶,陈又新的三爷,丰伟的徐太太,海涛的印度公主,都是名噪一时的大明星,男女主角更是红得发紫。

连苏青偷偷向她打听内幕,听说女主角是罗兰时,也长吁一口气,说:“这最合适不过了。”

第一次看到罗兰排戏,她穿着一件蓝布罩袍,怯怯的身材,红削的腮颊,眉梢高吊,幽咽的眼,微风振箫样的声音,完全是流苏。张爱玲看着,不由得惊动,一路想:如果早一点看到她,小说原可以写得更好一些的。

在第一幕第三场相亲归来那一场戏里,白流苏挨身低头地往门里一溜,导演说:“不要板着脸……也不要不板着脸。你知道我的意思……”罗兰立即领会了:“得意?”再来时,还是低着头,掩在人身后奔了进来,可是有一种极难表现的闪烁的昂扬。走到幕后,罗兰夸张地摇头晃脑地一笑,说:“得意!我得意!”大家也都笑了。

张爱玲看着,十分鼓舞,回到家立即写了《写〈倾城之恋〉的老实话》和《罗兰观感》,坦白地表达自己的心愿:

“因为是我第一次的尝试,极力求其平稳,总希望它顺当的演出,能够接近许多人。”“罗兰演得实在是好——将来大家一定会哄然赞好的,所以我想,我说好还得赶快说,抢在人家头里。”“我希望的观众不拿它当个遥远的传奇,它是你贴身的人和事。”

而苏青也紧接着写了《读〈倾城之恋〉》,诚心诚意地评价:

“我知道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求归宿的心态总比求爱情的心来得更切,这次柳原娶了她,她总算可以安心的了,所以,虽然知道‘取悦于柳原是太吃力的事’,但她还是‘笑吟吟’的。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得如此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法,料想改编为剧本后也仍旧是很动人的。”

“尤其要紧的,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抑郁而哀切的情调,我希望在戏剧演出时仍不会失掉它,而且更加强。这是一个懦怯的女儿,给家人逼急了才干出来的一件冒险的爱情故事,她不会燃起火把泄尽自己胸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咿哑哑如泣如诉的响着,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与苏青并称沪上最红的女作家,这样并肩联手大张旗鼓地炒作,自然引人关注。戏未上演,上海的宣传媒体已经纷纷开动,各种报道连篇累牍,有撰诗预祝演出成功的,有钻营报道花边新闻的,造足声势。

到了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十六日首演这天,上海新光大戏院的门票一早售罄,接连几天的戏票也都预售一空。

这晚天气奇寒,滴水成冰,戏院里更是森冷彻骨,观众们都是裹着大衣不敢脱,然而热情却依然高涨,掌声如雷。

著名报人、诗人、影人陈蝶衣和导演桑弧是在首演当晚就看了的,都是一边看一边赞,桑弧从这时便有了合作之心;而陈蝶衣则写了篇文章盛赞演出的精彩,并风趣地称自己“回家的时候因踏在冰块上面摔了一跤,然而这冷与跌并没有冷掉或跌掉我对于的好印象。”

一时报上好评如潮,白文、霜叶、司马斌、董乐山、童开、无忌、左采、金长风等都纷纷撰文作评,各抒己见。

沙岑评价:“导演对于剧的处理,位置的安排,表现得非常风趣,小动作尤佳。至于音乐,毫无成绩可言,音乐的目的,是强调剧情,使剧情上不容易表达处,藉音乐之力可以表达出来。装置和灯光都很佳,装置的四景,都有很好的成绩。”

应贲则说:“从小说里我们对白家有一个破落却仍不失大家风范的印象。而现成的装置却只能显出中人之家。”

左采也说:“至于舞台装置,第一幕与第四幕都很好,尤其第四幕确已够得上是一个‘洋派’家庭的住宅,色彩也非常优美。第二幕是柳原给流苏开的旅馆房间,却不够华丽,是应该再考究一些的,至少衣橱是要的,也用得着。至于灯光和音乐的配曲,则没有太大的毛病。”

汉学大师柳存仁(柳雨生)的看法则是:“以香港为背景的几幕几场,我就觉得都微有缺憾。到过浅水湾、浅水湾饭店、香港,以及看过原著的人,都想像那饭店并不是这个样子。即以家具装潢来说,也缺乏一种宽厚的瑰丽之感。”他是蒙张爱玲赠了十七号夜场戏票的,可是急于先睹为快,十六日夜就迫不及待地自己掏腰包买票入场了。

然而这所有的人,包括张爱玲自己,对于罗兰的演技却是一致好评的。让今天的我实在好奇得心痒难搔,巴不得可以亲眼看一下罗兰是怎样再现那白流苏的清冷与伶俐的。

在当时上海剧本奇缺,话剧不景气的前提下,竟然连演八十场,场场爆满,不可不谓是一个“传奇”!然而这一幕,却未能以文字的形式留在中国话剧近代史上,未免让人有“掩耳盗铃”、“一叶障目”之叹。

众多评论文章中最特别的,是冷漠淡然的张茂渊也一改不闻不问、各不相关的态度,署名“张爱姑”,凑热闹地以流苏和柳原的口吻写了一篇文章,这大概也是最让爱玲高兴的事了——

“流苏的话:人人都以为这说的就是我。所有的亲戚朋友们看见了我都带着会心的微笑,好象到了在这里源源本本发现了我的秘密。其实刚巧那时候在香港结婚的,我想也不止我一个人。而且我们结婚就是结婚了,哪儿有小说里那些罗罗嗦嗦,不清不楚的事情?根本两个人背地里说的话,第三个人怎么会晓得?而且认识我的人应该知道,我哪里有流苏那样的口才?她那些俏皮话我哪里说得上来?

柳原的话:我太太看了,非常生气,因为人家都说是描写她,她也就说是描写她。我说何苦呢,自找着生气,怎么见得就是编排你?我向来是不看小说的,后来也把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不相干——怎么会是我们呢?——就算是吧,不也很罗曼蒂克,很好的么?反正没有关系。随便吧!”

张爱玲在剧院里感受到了空前的热烈与成功,然而回到家,却仍是孤清的。

大寒天气,屋子冷如冰窖,她第一次穿上皮袄,独自坐在火盆边,仍然觉得冷,冷得瑟瑟缩缩,偶尔碰到鼻尖,冰冰凉,像只流浪的小狗。拥有万千观众的掌声又如何?滚滚红尘,茫茫人海,她仍是孤独一个人。

火盆里的炭一点点燃尽了,黯淡下去——“每到红时便成灰”,像不像她自己?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何必问呢?她早已在文字里预言了自己与上海的将来,同时,她似乎从未渴望过平常人所谓“圆满的人生”,在她的小说里、散文里,处处是对“真心”的叹讶,带着悲天悯人的语调,评价那是一件多么稀罕难得的事情:

里,七巧在老时不无自傲地想,“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那一点真,是带着俯就之意,自欺欺人来凑数的;

里,柳原对白流苏“许诺”:“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这里的真,是以毁灭为代价,因为厌倦、疲惫、劫后余生,而照见的一点点本心。

她自己的爱情,也正是这样,见证了时代,也被时代所见证。

这是一九四四年末,“张爱玲”年,汤汤地流过了,话剧的成功,是她在上海最后的辉煌,此后虽然亦时有佳作,引起波澜,却总是褒贬参半,忧喜相随。

时代的车轮,渐渐把所有的暗香异艳都碾作齑粉,零落成泥,面目全非。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六节

是张爱玲的成名作,它的独特性,不仅在于战时香港的情景再现,更在于张爱玲寄予文中的那份深深的孺慕之情——小说里的白流苏是一位二十八岁的离婚少妇,这同张爱玲母亲去法国是一样的年纪;她第一次去香港,所看到的情景是张爱玲看见的;她住在浅水湾饭店,是黄逸梵住过的;她在战争中的所闻所见,所想所为,也都是张爱玲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张爱玲后来把搬上话剧舞台,又想改编电影,但未如愿,可见她对这部小说的喜爱。

——是邵逸夫替她还了愿。

一九八四年邵氏的关门之作便是许鞍华导演的。当时浅水湾酒店已经拆了,许鞍华就把酒店阳台那部分搬到清水湾邵氏片场重新搭了起来,昂贵的投资扔出去,剧本也已经搞定,就要开拍了,才想起来版权问题尚未解决。后来到处找到处问,终于找到张爱玲在香港的好友宋淇,这才得到了授权。

我喜欢淘旧片,但不至于旧到无声时代,即使是黑白片也大多不喜欢,当然周璇主演的除外。自从听说邵氏拍过一部,由我少年时最爱的影星周润发主演,便发了疯地寻找,找了许久才想方设法弄了来,却略略有些失望。周润发也还好,一惯的倜傥风流,潇洒得来又似有点苦衷;可是女主角缪骞人太不得人意,瘦削,阴郁,受气小寡妇的样子,直把个白流苏演成小白菜了,穿旗袍露出两截小腿,像肿起的胡萝卜,更是倒足胃口。

剧情倒是一字一句照着张爱玲小说原文来解读的,从最初的胡琴声到最后踢蚊香的小动作,一个细节一句形容也不肯放过,再玄的比喻也都落在实处。编剧蓬草是位“张迷”,写完后自己觉着得意,辗转托人想请张爱玲提意见。然而张爱玲不见人,也不关心,只回了一句话:别改动的题目就是了。

前两年内地编剧邹静之也编了一部电视连续剧,几乎用上了这几年时代戏的所有常见桥段,惟独与张氏风韵没太多关系,真应了张爱玲自己的话——不过是没改动的题目罢了。记得有一幕讲七小姐被拐卖,好容易逃出魔爪回到家中的戏,蓬头垢面,破衣烂衫,嘴里直说:“我带了一身的虱子回来。”我看得难受,跑去洗澡了。洗完澡洗完头出来,见那七小姐还没脱下那身衣裳,还在跟不同的人哭诉自己的遭遇。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对着电视自言自语:“我都洗完澡回来了,你是不是也洗个澡去呀?”

倒是的话剧每隔几年便一再重排,屡有佳绩。二零零六年的话剧因为用了金像影帝梁家辉做男主角,且还大火了一阵子。可惜女主角名不见经传——罗兰之后,再无白流苏了。

张爱玲也曾试图把搬上银幕,剧本都已经做好了,导演是桑弧,女演员也预定了张瑞芳,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上海文华影片公司还打了广告出来,影片却终未拍摄。后来出国的时候她未能把剧本带出来,也不知道如今那本子流落在哪里?

——这一次替她还愿的是但汉章。

但汉章的是我认为迄今为止所有根据张爱玲小说改编的电影中最好的一部。由夏文汐主演,道具细节十分考究,演员发挥得也大开大阖,淋漓尽致。最记得银娣在庙里向三爷陈情的一幕——没有尽头的重门叠户,卍字栏杆的走廊,两旁是明黄黄的柱子无止境似地一重接一重。他从那柱子的深处走来。她在那柱子的深处站立着等候,有心不去看他,可是眼睛出卖了心,满脸都是笑意,唇边盛不住了,一点点泛向两腮去,粉红的,桃花飞飞,烧透了半边天。非关情欲,只是饥渴。生命深处的一种渴。

说是但汉章把拍到一半,才发现这是根据改写的,而其实还比的故事更好。然而已经开机,总不能把拍过的片子都作废,只得尽量把后半部的故事往上靠,将彼此的意向融合。所以夏文汐可以说是七巧和银娣的两位一体。也许这也是人物形象特别饱满的一个缘故。拍完之后,但汉章觉得色彩方面不尽人意,想在美国重新冲印,可惜壮志未酬身先死。

后来内地电视连续剧也是多少将两部小说各取了一些题材,然而宣传稿里却一再强调编剧把三万字小说改编成二十几集电视剧是多么伟大,完全不承认的十几万字,不禁令人蹙眉齿冷;而且戏里把曹七巧与姜季泽演绎成一段曲折婉约的爱情故事,也完全失了作品的原味;整部戏,就只有程前演的姜伯泽还可以看一点,许是因为原著里关于大爷的描写甚少,演员发挥余地反而大的缘故吧。

其实张爱玲笔下从来没有完整的人,也从来不想写绝对的浪漫故事,范柳原与白流苏的结局算是美满了,也是因为战争,炮火促成了一对乱世夫妻,可并不是神仙眷侣。

想来许鞍华应该是位忠实的“张迷”,拍了不算,多年后又将搬上荧屏,由梅艳芳饰姐姐曼露,倒也十分恰宜;然而吴倩莲饰曼桢,却粗线条得令人难受,尤其她那震聋发馈的大嗓门,更叫人听了连喉咙都跟着不舒服,哪有一点点上海里弄小家碧玉的婉约。

但是影片的演员阵容十分强大,由陆港台三地精英列班上阵。黎明饰男主角沈世钧,黄磊的男配许叔惠,葛优演姐夫祝鸿才,吴辰君演富家女翠芝,王志文演曼璐的旧情人张豫瑾——光看演员也值回票价了。怎么样都好过内地电视连续剧,李勤勤和林心如饰顾家姐妹花,演员倒也卖力,无可指责,可是本子太烂,同一样,直接演成了琼瑶剧。那才真是背道而驰呢。

再说关锦鹏的,陈冲的红玫瑰王娇蕊,叶玉卿的白玫瑰孟烟鹂,赵文宣的佟振保,都有七八分劲道,势均力敌,布景也差强人意,林忆莲的主题曲《玫瑰香》尤其荡气回肠。听说还是叶玉卿从艳星向演技派过度的转型之作,那么算是碰到了好本子,很成功的了。

但是后来我看到一篇蔡康永的文章里说,这部片子最早的提案是由林青霞身饰两角,扮演双玫瑰。又叫我遗憾起来,因为最喜欢的男女演员就是周润发与林青霞,周已经演了范柳原,林却始终没拍过一部张爱玲的片子,不能不叫我觉得缺典。

好在她后来主演了三毛编剧的《滚滚红尘》,同样是香港汤臣公司出品,由严浩执导,虽不是由张爱玲小说改编,却是以张爱玲本人为原型编的一部剧。三毛也是我小时候至爱的作家,由我爱的一位作家编写另一位我爱的作家的故事,又由我喜爱的女明星来扮演,这真是一场视觉兼心灵的盛宴。三毛曾经寄了票子给张爱玲,但是张没有理会,后来也曾在信中说“我不喜欢”,是不喜欢别人演绎她的故事,使她面目全非。

然而抛开真实性不言,那片子是部经典,林青霞不负我心,演得丝丝入扣,凄艳动人,让我看一次哭一次;秦汉的扮相也很接近我心目中的胡兰成,是儒将的姿态。后来他们双双得了第十二七届金马奖的最佳男女主角。电影主题曲是三毛自己填的词,凄婉缠绵,与电影一起成为经典。

余秋雨在悼念张爱玲的文章里写,林青霞曾对他说过,是张爱玲叫她了解并喜爱了上海——只不知道这句话是说在电影拍摄前还是后,所以也无法确定林此前是否“张迷”。

刘若英是自认张迷的,她主演过电视连续剧中的张爱玲,编剧和舞美都是用了心的,演得也还中规中矩,可是太过低眉顺眼,小家碧玉,无论形象气质比起林青霞都差得远;而赵文宣的男主角,从佟振保到胡兰成,就更是变味了。这时候张爱玲已经去世,倒是胡兰成的侄女胡青芸看了电视,只评了一句:“刘若英太矮了。不像的。”

有一次与黄磊夫妻吃饭,席间送了他们一本,黄磊指着封面对孙莉说:“看,张爱玲应该是这种大女人的形象。”那一刻,我忽然想,其实最适合演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人,就应该是孙莉与黄磊这对夫妻档,一个高挑冷艳,一个温文尔雅,而孙莉又是黄磊的学生,年龄差距亦相当,岂非“张胡恋”天造地设的最佳拍档?

放眼中国影视圈的男演员,如果要选一个最佳的胡兰成扮演者,既张扬又隐忍,既儒雅又风流,学者风范,才子脾气……除了黄磊,还有谁?

近年来最轰动的“张味电影”要属李安导演的《色戒》了,影响波及海内外。片子上映前,我曾经宣布“拒看”,因为广告里早已说明在国内上映的内容剪掉了约三十分钟镜头,这让我觉得被捉弄——好莱坞导演的制作,全欧洲观众都可以看到完整影片,为何到了中国,我们却被迫要接受清洗过的删节版?

但抗议归抗议,到了首映日,还是乖乖地买票去了——怎么忍得住?两小时的片子,只觉从开片便提着一口气,到片子结束都没有真正呼出来,几乎要窒息。那种张力像一根弦绷住了不能松驰,让我很久之后再想起来都不由自主要提起一口气。《色戒》之后,再不曾因为哪部影片而被这样地震撼过。

男主角是梁朝伟,算不得多帅,可实在是有型,有种气场压得住阵;曾演过红玫瑰娇蕊的陈冲在片中饰梁太太,也颇有气势,映衬得陪打麻将的何赛飞完全成了一樽中年花瓶。女主角捧红了新人汤唯,却也给她带来无妄之灾——《色戒》自小说发表之日便颇受争议,拍出电影来也是争议不断。汤唯还因此被封杀,沸沸扬扬闹了好一阵子。

真让人叹息,虽然爱玲过世已经十五年了,然而她随便的一道手势,仍足以搅动风云。

这细数下来,近年来被不断搬上荧屏的张爱玲小说,相对来说电影都还好些,因为那么曲折的故事要在一百分钟的长度里表现出来,总是容易体现精髓;长篇电视剧却是一种地道的荼毒,导演与编剧们为了加长片集拉广告,往往不惜昧着良心地扭曲注水——若只是掺些清汤寡水也还好些,又都是造假工厂排出的污水。

倒是有一部极老的连续剧《侬本多情》,是张爱玲《第一炉香》和两部小说揉在一起的,由哥哥张国荣饰男主角乔琪,那可真是像到极点,看得人荡气回肠。不知是乔琪还魂,还是哥哥附身。可又是女主角商天娥演得弱了,拿乔拿致的,带累得张国荣发挥得也有些累,孤身奋战似的,便显得游离。

还有一部侯孝贤导的电影不可不提。

几乎所有由古典名著改编的电影都让我有这样那样的失望与不满,惟有,是令我觉得有高出原著之处,惊艳到目瞪口呆的地步。这故事不是张爱玲的,但她曾呕心沥血将它译为白话本,而电影开篇字幕,也端端正正写着:,韩子云原著,张爱玲注释。可见与张爱玲不无关系。

编剧朱天文,更是一位超级张迷,且与张爱玲联系微妙,是胡兰成的私淑弟子,这在后文会详细谈及。

午夜,只点一盏小灯,开着电视,在幽幽的光里看另一个时代的故事,想到不仅是作品的原创者张爱玲,便是拍《不了情》同《太太万岁》的导演桑弧,合作《情场如战场》的岳枫与林黛,拍的导演但汉章,编《滚滚红尘》的三毛,演乔琪的哥哥张国荣,演曼璐的梅姐梅艳芳,以及帮助张爱玲接洽了多部剧本的宋淇……也都已魂游太虚,不禁叫人唏嘘感慨,仿佛听得远处有依稀的乐声响起,不是主题曲,而是黛玉“冷月葬花魂”之时的天际纶音,将我带离自己的躯壳,跟随画中人游了一回离恨天……

倘若天国里也有电影院,而他们于彼重逢,当有新的宏片巨制奉献给上帝与诸天使。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一节

我的灵魂在风里颤栗,不仅仅是因为冷。

这是一九四五年的正月十五,元宵节,然而月亮却不够圆满,仿佛被冻住了,有云朵缓缓地飘过来,在圆月上遮出阴影,而且没有散去的意思。人们形容美女是花容月貌,那么这晚的月亮便好比是一个忧郁的美女,恰应着“乱世佳人”的俗语。

张爱玲和苏青这两位乱世佳人并排站在窗前,都不说话。元宵节,是团圆的节日,然而她们两个,却都是孤独的:苏青是离了婚的,爱玲虽在新婚中,丈夫却在别的女人身边——她已经知道了小周的事,他并没有瞒她,并且颇有纳小周为妾的意思,她一直没有回答是或否,是希望他自己会晓得分寸,并同情他在内地客邸凄凉,或许需要一些生活上的情趣与安慰。

“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对着月亮,人们不由地要剖心置腑,说些私己的话。然而她的心腹话,是能同别人说的么?

在去年的一年里,她遇上一个梦想中的男子并与之结了婚,出了两本书和《流言》,还把自己的小说编成话剧搬上舞台——人生没有一个时期比这一年更加快乐精彩了。

“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这是贾雨村写在月圆之夜的句子。张爱玲也曾有过这样的壮志凌云,她的生命之花,绚烂盛开如焰火。然而她知道,悲哀要来了,虽然眼前还没发生,但总是会来的。

每个人都可以在里找到自己,把自己套在大观园人物的行头里如鱼得水;可是很少人可以在张爱玲的笔下人物里看到自己的影子,流苏、小寒、七巧、薇龙……每个形象都那么鲜明,那么独立,那么真实具体,有血有肉,却又那么隔膜,不可亲近,是放在蜡像馆里供人参观的。

连苏青也问张爱玲:“怎么你小说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我的?我一直留心着,总找不到。”

爱玲苦笑,没有相似的人,也有相似的命运,左不过月满则亏,树倒猢狲散。

她没有回答苏青,却忽然说起一件不相干的闲事来:“我们家的女佣,男人是个不成器的裁缝。前几天闹空袭,过后我在马路上遇见他,急急忙忙奔我们的公寓来,见了我,直打听他老婆孩子怎样了,倒是很感动人的。”

苏青听了,说:“是的……”逃难起来,她是只有她保护人,没有人保护她的——稍稍沉默一下,忽然说,“如果炸弹把我的眼睛炸坏了,以后写稿子还得嘴里念出来叫别人记,那多要命。”

爱玲一愣。从前在香港战乱时,她躲在防空洞看书,也是担心有炮弹下来炸坏了眼睛——无话可说,只得安慰似地叹了一句:“这是乱世。”

“这是乱世。”苏青附和着,也是轻轻的一声叹息。

爱玲又说:“人家说对月亮许愿,是有效验的……你的愿望是什么?”

“有个丈夫,有个家。”苏青微笑,缓缓地说,“丈夫要有男子气概,不是小白脸,人是有架子的,即使官派一点也不妨,又还有点落拓不羁,职业性质是常常要有短期的旅行,那么家庭生活也不至于太刻板无变化……”

爱玲心里一动:这倒有点像是兰成的样子。官派,落拓不羁,常常不在家。

苏青接着说:“夫妻俩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常常请客,来往的朋友都是谈得来的,女朋友当然也很多,不过年纪要大一点,容貌么,也不必太漂亮……”

爱玲笑了:“总之是年龄比你大两岁,容貌比你差一点,才可以放心。”

苏青也笑着,解释似地说:“免得麻烦么……丈夫不在的时候,我可以匀出时间来应酬女朋友;偶然生一场病,朋友都来慰问,带了吃的来,还有花,电话铃声不断。”

爱玲笑不出来了。她也被苏青形容的境界所诱惑着,却又觉得悲哀,这乱世里,去哪里寻那种平安宁静的生活空气呢?那是同桃花源一样理想而虚无的所在。苏青对着月亮轻声慢语的样子,同她以往干脆利落的作风很不同,果然像是对着神祗在许愿,那情形也令她觉得悲哀。

苏青反问:“你呢?还没说你的愿望是什么?”

“也同你是差不多的吧,总要有一个家。”爱玲迟疑地说,“我将来想要一间中国风的房子,雪白的粉墙,金漆桌椅,大红椅垫,桌上放着豆绿糯米瓷的茶碗,堆得高高的一盆糕团,每一只上面点着个胭脂点。中国的房屋有所谓‘一明两暗’,这当然是明间。”

一边说,一边声音便低下去,越来越觉得悲哀,因为知道不可能——其实都是些简单渺小的期望,然而却也是一样的不可能。这乱世里,没有什么是真正地切实地属于她们的,因此迫不及待地想握住一些什么,即使明知握不住,也还是要努力。

隔着半个多世纪再看这些言论,真是让人觉得凄凉,张爱玲与苏青,都是辛苦的自立的女人,为了能够活下去,活得稍微好一点,拼尽了力气与才智。她们的愿望其实不算奢侈,然而最终这些愿望一项也没有实现——苏青后来饱受世人冷眼讥嘲,郁郁而终,直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她的作品才在海峡两岸重见天日;而张爱玲漂泊了一生,从来也没有过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一个真正的家。

后来有杂志举办了一次关于苏青和张爱玲的谈话专访,再次问及理想丈夫的人选,这时候两个人都好像有所准备似的,答得很痛快。

苏青的答案尤其清楚明白:“第一,本性忠厚;第二,学识财产不在女的之下,能高一筹更好;第三,体格强壮,有男性的气魄,面目不要可憎,也不要像小旦;第四,有生活情趣,不要言语无味;第五,年龄应比女方大五岁至十岁。”

而张爱玲却似乎比她更实际些,谦抑地说:“常常听人家说要嫁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后来嫁到的,从来没有一个是像她的理想,或是与理想相近的。看她们有些也很满意似的。所以我决定不要有许多理论。像苏青提出的条件,当然全是在情理之中,任何女人都听得进去的。不过我一直想着,男人的年龄应当大十岁或是十岁以上,我总觉得女人应当天真一点,男人应当有经验一点。”

她不肯务“虚”,实际的标准只说了一条“男人的年龄应当大十岁或是十岁以上”,那是因为她已经结了婚,嫁了胡兰成,没资格再奢谈“标准丈夫的条件”,也不便有“许多理论”。而关于年龄的条件,胡兰成总是符合的——他大她十四岁。

而且,这是第一个肯给她钱的男人。他说过:“经济上我保护你好吗?”——听到“保护”两个字,她的心都柔了。想起小时候在老房子里遭到父亲的囚禁,巴望着有王子来打救;想起港战时飞机隆隆响,身边却没有一个怜惜的人。现在好了,她有了他,他会保护她。

她对他的爱里一直都有带着点崇拜的,尤其喜欢他这一向产量惊人散文。她看他坐在她的书桌前写东西,凝眉端神,沙沙沙一路笔响,像是案头一座丝丝缕缕质地的暗银雕像。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二节

胡兰成于这年四月又在南京办了一本《大公周刊》,其主旨是反对列强在华作战,提出日军撤出中国,还登了延安、重庆的电讯,一经创刊,销路特别好,一再加印。

《大公周刊》在上海设有办事处,于是他又得以武汉、上海两头跑,享尽齐人之福——在武汉,是小周的婉孪娇媚;在上海,则是张爱玲的妙语佳音。

每次回来,他总会再给张爱玲一些钱,倒也不全是为养家。他曾经含蓄地暗示:“你这里也可以有一笔钱。”像是存在她这里的。她心里一凛,有不祥的预感——她早知道他有一天会逃亡,然而临近来,却还是不愿相信。

同时,她听他越来越多地讲起小周,知道自己担心的另一件事也正在一天天逼近,落实,却束手无策——如果还是爱着他,想保留他,就只得忍受,忍受他的博爱,也忍爱他讲小周,无论听了有多么心痛,也仍然微笑地听着。心里像有乱刀砍出来,一刀刀砍得血肉模糊,人身变得稀薄,终于连影子都没有了。

但是他们也有好的时光。有一次他陪爱玲去看崔承喜的舞,爱玲很是喜欢,叹息说:“讽刺也是这么好意的,悲剧也还能使人笑。一般的滑稽讽刺从来没有像这样的有同情心的,卓别林的影片算不错的了,不过我还是讨厌里面的一种流浪人的做作,近于中国的名士派。那还是不及崔承喜的这支舞。到底是我们东方的东西最基本。”

回来时下雨,两人在戏院门口叫了一辆黄包车,挤上去,放下雨篷子,爱玲穿着雨衣坐在胡兰成身上,在这密闭的空间里,多少有些不自在。就好像小时候第一次被母亲牵着手过马路,有种陌生的刺激,只觉怎么样的姿势都欠妥,可是两个人捱得这样近,呼吸相闻,又有异样的亲。

又有一次,胡兰成要出席一处时事座谈会,因是明媚的春天,张爱玲好像特别有兴致,便也愿意同去。

“我们两人同坐一辆三轮车到法租界,旧历三月艳阳天气,只见遍路柳絮舞空,纷纷扬扬如一天大雪,令人惊异。我与爱玲都穿夹衣,对自己的身体更有肌肤之亲。我在爱玲的发际与膝上捉柳絮,那柳絮成团成球,在车子前后飞绕,只管撩面拂颈,说它无赖一点也不错。及至开会的地点,是一幢有白石庭阶草地的洋房,这里柳絮越发蒙蒙的下得紧,下车付车钱,在门口立得一会儿,就扑满了一身。春光有这样明迷,我竟是第一次晓得,真的人世都成了仙境。”(胡兰成)

这段捉柳絮的描写,一直被“张迷”们公认是她爱情生活中最婉约动人的场景,以为春光明迷,旖旎如画。

然而我只觉得不祥——张爱玲与胡兰成都熟读,这时候不会想不起大观园诗社咏柳絮的一幕吧?如果是,那么他们当时最徘徊于心的句子该是什么呢?

“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那是大观园的最后一次风花雪月,其后紧接着便是“鸳鸯女无意遇鸳鸯”、“来旺妇倚势霸成亲”、“懦小姐不问累金凤”、“惑奸谗抄检大观园”……一路往凋零衰败里走了。

所有的事都有预兆,柳絮词写出了大观园的悲剧,也写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悲剧——那也是张胡恋最后的缱绻,那以后,他们的缘分便一天天地走向尽头。凄风苦雨,劳燕分飞,背井离乡……

这些,都已早早地写在了前人的词里:

“落去君休惜,飞来我自知。莺愁蝶倦晚芳时,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

“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

“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

“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

……太多的谮语。张爱玲与胡兰成,想起的是哪一句呢?

我猜爱玲多半想的是林黛玉的“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而胡兰成,这时候还做着飞黄腾达的春秋梦,他想到的,必然是薛宝钗的那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吧?

青芸,恰便是在这年结的婚。

不知是不是胡兰成早有所虑,急急安排自己的身后事。

这年胡青芸三十岁,还没谈过恋爱,为了照顾六叔一家,连终身大事也耽搁了,如今六叔做主,将她许给自己的部下沈凤林;沈凤林大她六岁,是胡村近地清风岭沈家湾人,五年前从家乡出来跟着胡兰成做事,先后做过汪伪中央电讯社助理编辑,杭州分社主任,伪浙江日报采访主任,记者工会理事,民众娱乐审查委员会委员等等,是文化官员。他又特别喜欢看书,举止言谈斯斯文文,青芸见了,说不上有多么好也说不上有什么不好,便无可无不可地应允了。

胡兰成又亲自陪她到杭州,婚礼在兴亚俱乐部(现人行浙分行)举行,场面相当大,几十桌,宾客有伪保安队业务处等的中级汉奸,还有特务大队长吴杰,保安处科长张士奎,保安第一大队长贺劲生,独立营营长王忠林等,办得十分热闹,与胡兰成同张爱玲的婚礼形成鲜明对比。还拍了婚纱照。新娘盛妆端坐,捧着一束马蹄兰,矜持而美丽地微笑着。

那也是胡青芸一生中惟一的青春华章。

婚后,青芸照旧住在美丽园,照顾弟弟妹妹;而沈凤林照旧跟着胡兰成,东奔西跑地做事。这倒有点像胡兰成与张爱玲的光景——结了婚,仍是各不相干的,一个是金童,一个是玉女。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三节

张爱玲在文字上是个天才,“物华似有平生旧,不待招呼尽入诗”,在她眼中一切都是诗意的,也都可入诗。诗意的柳絮,诗意的歌剧,诗意的墓园,诗意的公寓生活,当然还有诗意的上海人。晚霞,流萤,魅人的黄昏以及宁谥的薄夜,睡意朦胧,心醉意动,恋爱中的人不问寒暑。

但是政治上,她却着实嗅觉迟钝,感知麻木。

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距离日本无条件投降只有二十几天,《新中国报社》举办纳凉晚会,邀请她与电影明星李香兰座谈生活与艺术,与会者还有“华影”副董事长川喜多长政,以及其他文艺界人士。

从前写影评时,张爱玲就曾在《鸦片战争》一文中评价:“影片中想当然的爱情故事大概是为安排满映的李香兰的演出而加上去的。李小姐的歌艺使她成为片中所演角色最适当的人选。”她爱电影,也和普通人一样对电影明星有着好奇心,所以这次晚会邀请,她欣然答允了,还拉了炎樱作伴。——那后来成了她“亲日”的重要罪证,并给她带来了“汉奸”的不白之名。

一曲《夜来香》,使李香兰的名字直到今天都为人所熟知,她是日本人,原名山口淑子,却自小生活在中国,并取了中国名字李香兰。还在她的学生时期,有人问她:“如果中国和日本开战你会怎么办?”她犹豫良久,回答说:“我将站在北京的城墙上。”她后来进了“满映”,在四十年代初期主演过《白兰之歌》、《支那之夜》之类亲日影片,也饰演过爱国影片《万世流芳》中的卖糖姑娘——那是一部描述清末林则徐烧鸦片抵抗英军的进步影片,李香兰那首爱国爱民族的《卖糖歌》传遍全国,让她大红大紫。

李香兰也是久闻张爱玲之名的,一直以为张爱玲是位年长的文人,见了面才知道竟是位二十四岁的妙龄女子,不由惊讶地说:“比我还小呀!”——她那年已有二十六岁。

爱玲微微一笑,谦逊地说:“您就是到了三十岁,一定还像个小女孩那样活泼吧!”

李香兰说:“是啊,演了太多浅薄的纯情戏,实在没多大意思,我倒想演点不平凡的激情戏!”

《杂志》主编陈彬趁机撮和:“假定请张小姐以你一年来的生活经验写一个电影剧本,而以李小姐作主角,这个女主角该是怎样一个人物?”

张爱玲淡淡地说:“这样一个本子,恐怕与李小姐是不相宜的。李小姐唱《支那之夜》,就像歌里面说到的东方的小鸟,人的许多复杂问题与麻烦她都不会有。为她写剧,一定得十分风格化,但是以中国电影的现况,甚至日本或好莱坞电影的程度都还不够配合,所以替李小姐着想,现在暂时还是开歌唱会的好。”说得天花乱坠,似乎把李香兰捧得很高,然而中心思想其实只是一个字:不!

陈彬又问:“最近小报上纷传您的恋爱故事,请问张小姐,你的恋爱观是怎样的?”

张爱玲又是微微一笑:“就是我有什么看法,也舍不得轻易告诉您吧?我是个职业文人,而且向来是惜墨如金的,这样随便说掉了,岂不损失太大了么?”

这四两拨千金的巧妙回答博得满堂哄然大笑。陈彬也不好意思再刨根问底了。

最后,与会诸人合影,因为张爱玲个子太高的缘故,只好请她坐在中间,余人俱站着,有种侍立一旁的感觉,是众星捧月,百鸟朝凤——爱玲那天穿着的,又正是用祖母被面改制的那件凤凰衣。

记者又建议张爱玲与李香兰单独合影,两人照做了。这张照片,后来张爱玲收进了《对照记》——她坐着,李香兰站在她身后,和前面她祖母未嫁时的一张小照相映成趣——那张照片里,是小姐时代的李菊藕端坐着,丫环侍立在身后,姿势配搭一模一样。两张照片比并着看,令人不禁莞尔。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香兰曾经也被指为汉奸,差点被国民政府判了叛国罪,但是后来证实了她是日本人,便不存在“奸”的概念了,只是遣返回国;然而张爱玲却是不折不扣的中国人,于是仍是“奸”的——这种判断是非的标准多少有些戏剧性,是“角度”或者“立场”的问题,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便有了不同的定位。

然而倘若我们站在一个沦陷区平民的立场上,大概所奢求的也不过是活下去,文人要写字,且不论她的内容是不是叛国,只要文章发在“不干不净的杂志”上,便是汉奸;那么车夫要拉活,如果拉了“不干不净”的人,是否也是汉奸呢?还有那些卖米卖油的,不仅卖给中国人,也卖给日本人——不见得日本人都是从本土背了足够的粮米漂洋过海来中国的,总还是要吃中国米——吃饱了中国米饭再打中国人,那些卖米的人更是汉奸,更该赶尽杀绝了;根本沦陷区的人从沦陷那天起,如果不拿起武器来反抗,就该一根绳子把自己吊死,不然做了亡国奴,也和汉奸差不多了。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四节

日历翻到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投降了!

然而这举国狂欢的大喜日子,于胡兰成来说却是惊弓。他知道他的噩运近了,遂决定孤注一掷。蒋介石因一时来不及接收沦陷区,又怕落入共产党军队手中,遂委任叶蓬为第七路军总司令,暂控鄂赣湘秩序。而胡兰成却趁叶蓬由南京返武汉任职之前,便联合了汪伪第二十九军军长邹平凡连夜把叶蓬的特务营缴械,宣布武汉独立,并成立了武汉警备司令部,以邹平凡为司令,又收编了汪伪李太平师与汪步青师,并向日军要了一万人的武器装备,拥兵自重,据地为王,打算学习儒将周公瑾的羽扇纶巾,要运筹帏幄之中,决策千里之外,拼死一搏。

偏偏在这时,他好死不死地得了场登革热。大睡七天七夜。待得醒来,邹平凡已经改弦易辙,投靠了蒋介石,并自重庆请来了接收大员袁雍。

胡兰成心知大势已去,一边与袁雍虚以委蛇,一边暗自布署逃亡计划。其间袁雍送来国民政府的委任状,他置之不理;中共领导李先念派人劝投,他也不见——事隔六十年,我们不妨做一个设想,倘若他当时接受了劝投,也许便不会离开中国,虽然免不了在后来的“运动”中受些磨折,然而只要能活得过,或者和张爱玲还有聚首之日——然而,这也只是假设罢了。

临行前,胡兰成最后一次召集报馆众人聚会,“端坐饮酒如平常”,接着与小周诀别:“你的笑非常美,要为我保持,到将来再见时,你仍像今天的美目流盼。”又把剩下的薪水和十两黄金、一箱衣裳乃至吃剩的一麻包半米都留给了她——之前他一直想要让她受教育,甚或像张爱玲那样,远行去读书,现在自然都谈不上了,但他也还是希望能够多给她一些——与女人相交,在钱上若是能够不辜负,他总是愿意付出的。同全慧文和应英娣登报离异,他也都没有亏待了她们两个。

最后他又交给小周一封信,叮嘱等他走后再寄出。那是写给袁雍的信,是他给自己留的又一步棋,信中写道:“国步方艰,天命不易,我且暂避,要看看国府是否果如蒋主席所广播的不嗜杀人,而我是否回来,亦即在今后三五个月内可见分晓。士固有不可得而臣,不可得而辱,不可得而杀者。”——他还指望蒋介石求他回来,然而他后来等到的,是一纸通缉令。

那天,胡兰成换了日本人的衣裳,坐了日本船悄悄离开武汉,渡汉水时,解下随身带的一枝手枪沉入中流,到这时,他才有了种“汉皋解佩”的悲壮感,也才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逃亡生涯,从此开始了。

第一站是南京,住了两日后又乘火车偷偷回上海,藏在虹口一个日本人的家里,差人去美丽园通知青芸来见面。青芸去了,见到六叔,问:“你怎么回来了?”

“日本人投降了。”胡兰成平淡地说:“你不懂这些,不要多问。我在上海呆不久,你替我去爱丁顿带句话。”

张爱玲去了,有些悲喜交集。她知道他终究还是要逃亡,从认识他的时候起便已经预知的事终于还是要发生了。乱世萍水,今朝别后何时再聚全无定数,然而纵有万语千言,却不知从何说起。

半晌,她幽幽地说:“我要跟你去。”

他一惊,随即从容地笑笑地说:“那不是两个人都缴了械吗?”

“我现在也没有出路。”

“那是暂时的事。”

但又什么是长远的呢?她觉得无助,像在大海里漂浮的舢板,连只是随波逐流也做不到。

回来的路上遇到游行,庆祝的人流刚好与她方向相反,她在人丛中捱捱挤挤地蹭蹬着,走得冰河一样慢。知道自己是泥足了,违反世界潮流。

——这简直就像上天给她的一个比喻。她是在逆天而行。

又隔了一天的晚上,青芸忽然带着剪短头发、换了衬衫的胡兰成偷偷来到爱丁顿公寓,约定明天早晨来接他。

爱玲知道这有可能就是他们的诀别之日了。连张茂渊也特地出来打了个招呼,比平日亲切。却又都没有别的话。连胡兰成也是反常地沉默,站在窗边,拉开窗帘一角向下看,幸好路上倒没有可疑的行迹。

月亮已经升起来好一会儿,可是依然朦胧不清爽。蛩声有点怯,有点凄凉,带着探试的意味,响一下,又静一下,仿佛被夜的深重给吓住了,不敢放歌,又不甘心完全收声。

一只猫沿着墙根走了一会儿,又折回身向后,却并不走,只是张望着,仿佛什么人在叫它。然而空荡荡的街上,商铺都打了烊,连灯也昏昧不明,只有一只癞皮狗在街尾垃圾箱里翻腾,影子被拉得长长的,显得益发瘦。

胡兰成回过身,慢慢地说起自己在武汉的情形以及今后的打算,并且说池田和清水想送他去日本,只是没决定乘船还是飞机,不过他担心日本人目标太大,自身难保,他跟他们走,可能反招其祸,所以还在犹豫。

爱玲不置可否,却忽然讲起祖父李鸿章的一则旧事来:李鸿章虽曾代表清廷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心里却感屈辱,发誓“终身不复履日地”。一八九六年清廷派他赴俄贺俄皇加冕并签订中俄条约,其间要在日本换船。日本人早在岸上准备了行馆招待,可他拒不上岸,宁可夜宿船中。次日换乘的船驶来,需先用小船衔接,他听说小船是日本船,便又不肯登船,接待人员只好在两船中间架设飞梁,他才登梁换船,直驶俄国。

爱玲很随意地讲着,语气轻描淡写,末了还轻轻笑了一声,说:“那年他已经七十二岁高龄,倒恁的倔犟。”

胡兰成听着,半晌不语。他对她的贵族出身向来敬慕,平日里最喜欢听她讲起这些清廷重臣的旧闻轶事,然而从未有一刻,像今天这样刺耳,几乎要恼羞成怒起来,咕哝一句:“明天还有得忙呢。”独自先睡了。

街尾的狗在垃圾箱里翻了一回,到底被它拣着一根骨头,心满意足地叼着走了。猫叹了一回,也走了。月亮升至中天,蛩声渐渐响成一片,有了理直气壮的意味。

大难来时,口干舌燥。说什么都迟了。

月光透过窗棂照进客厅,捎着些云影风痕,落在地上,像一个看不清读不懂定不住的魇。

爱玲睡不着,蜷在沙发上,抱膝坐着,不看月亮,只看地上的影子,仿佛想从那婆娑摇摆中判断吉凶。她知道,他必会逃脱,她相信他有这个本领。然而,到底用什么方式逃脱,又向什么方位逃脱呢?她却全无主意。

抗战胜利,举国欢腾,她也很开心,与炎樱手挽手地走在街道上,和人流一起喜笑颜开。从前在香港,战争方歇,她们死里逃生,第一件事就是想着上街买冰淇淋吃;现在也还是那样的心情,特别热衷于逛街,似乎这是庆祝的最佳方式。那些沿街的栏板上,从前都是大明星的照片,周旋、李丽华、周曼华,对着街上的行人不知疲倦地倩笑,人们称之为“招贴女郎”;如今却统统换了蒋介石的标准照,整齐划一、趾高气昂、不苟言笑,炎樱咬着爱玲的耳朵说:“看,招贴男郎!”爱玲立刻扬声大笑了,着实欣赏炎樱的机智与大胆。

然而此时,她却笑不出来了,她终于知道,原来抗战胜利对她而言是有着些不同的,不尽是可庆贺的事情。

从前同他在一起,虽然喜欢,却在茫茫中也感到隐隐恐惧,时时刻刻都像是离别,只觉得不久长。他们总归是聚少离多的,每一次分手都像是最后一次——这一次最像,这大概真的就是最后一次了。她当然不愿意他去日本,他去了,大概他们就再也见不到了。然而她要他去哪里呢?

她最终决定去测字。她是个坐在水晶球里看未来的预言者,可是为着胡兰成,关心则乱,全无自信,只得依赖起巫力乱神,病急乱投医了。

测的是“朝东”。

次日青芸和丈夫沈凤林来与六叔相会,听说了测字的结果,都默然了一回。往时人坐在黄昏里,无端地便要悲哀起来,如今悲剧真的来了,却只是一个淡然。

还是青芸的丈夫说:那便去我姐姐家躲躲吧,她家在东关。胡兰成无可无不可的,说一声:也好。便这样决定下来了。其实他对陌生人其实没什么信任,可是反正是要走,去哪里倒是无可无不可的。既然爱玲特特地为他去测字,又特特地报告测的结果是“东”,那他便遂她的意,朝东去吧。

后来果然同凤林去绍兴皋埠他姐姐家住了几天,终究住不惯,便又转去诸暨,投奔中学同学斯颂德。斯家人带着他东躲西藏,仍觉得不安全,此时国民政府颁布了《处置汉奸条例草案》,他亦榜上有名。又风闻周佛海被蒋介石软禁,陈公博在日本开枪自杀未遂,不禁胆颤心惊,唇亡齿寒。斯家的人大概也是怕受牵连,便让小娘范秀美送他去温州秀美的娘家躲藏。

范秀美比胡兰成大两岁,从前是斯家老太太的丫头,很会侍候人,后来收了房,与斯家老爷生有一女。没几年,老爷死了,她便守了寡,在一家蚕桑场工作。此时与胡兰成千里同行,一个是怨女久旷,一个是浪子多情,竟然烈火干柴,一拍即合——任是逃亡途中,有今天没明天,胡兰成竟然仍忘不了采花!

也没忘了写作,他便是在温州的深山僻野之间,一天一段,慢慢写成《武汉记》和后来的《山河岁月》。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五节

当胡兰成与范秀美在远山僻野中男欢女爱的时候,张爱玲却在上海公寓里提心吊胆。

举国检举讨伐汉奸,苏青也被抓捕了一回,李香兰则演出一幕“捉放曹”,她无法不起兔死狐悲之叹。报纸上含沙射影地指责她是“海上文妖”,“汉奸之妾”,说她在《杂志》、《天地》、《古今》、《新中国报》这些汉奸报刊上发表作品,还参加亲日活动。年末上海大时代书社出版的《女汉奸丑史》,更是明明白白把她和李香兰、陈璧君(汪精卫之妻)、莫国康(与陈公博有染)、佘爱珍(汪伪特务头子吴四宝之妻,后与胡兰成结合)相提并论,咒骂“无耻之尤张爱玲愿为汉奸妾”。

口水大战于她不是第一次,却是最严重的一次——在“文非”之外,更加添了政治的色彩,总是骇人的。

她已经不可以再写字,写了,也没处发表。

潘柳黛在《退职夫人自传》中,曾提到重庆人办的报纸上编了整版的“扫妖特辑”,并且抗议:“我固然是沦陷区活过来的老百姓,然而我在沦陷时活得那么悲苦,可怜,我是苟延残喘的挣扎着活到现在;而现在,就连苟延残喘也不让我活了。我真想对谁去控诉,假若我有祸国殃民的罪行,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到有司去检举我,假若我没有祸国殃民的罪行,那么就应该停止了无聊的谩骂,使我还能凭我的能力生存下去。那些唱高调的人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那是因为他们还不至于‘饿死’,所以才乐得冠冕堂皇唱这种高调。”

——这段话,也可以代表张爱玲的处境与心声。

她第一次想到了离开。

去哪里?最先涌上的念头自然是去找胡兰成,同他在一起,再不分开。他逃亡,她也跟他一起逃亡;他受苦,她也跟他一起受苦;就是他遇难死了,她也要跟他一起赴死。

一九四六年二月,爱玲跋山涉水,过诸暨,走丽水,竟在这乱世中不远千里地往温州寻夫来了。出发前一天,她去钱庄卖金子,不禁想起她的母亲。

这并不是她第一次出远门,却是第一次要自己筹资远行,而筹措的方式,如此老套——仍然是靠典当。她真不愧是她母亲的女儿。

换了钱,买了毡鞋、牙膏、饼干、奶粉、冻疮药——她脚上的冻疮发了,且在感冒,却仍然义无反顾地出发了。

一路火车、货车、独轮车、船,她的脸被太阳晒塌了皮,大腿也磨破了。却仍不畏辛苦,只是想着他,忧着他,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瘦了还是胖了,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她躺在异乡的床上思念着他,想象重逢的悲喜,心里只有他,没有自己。后来她在游记《异乡记》里详细地写下了这段旅行,并借主人公之口写出自己的心事:

“我把嘴合在枕头上,问着:‘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我是一直线地向着他,像火箭射出去,在黑夜里奔向月亮;可是黑夜这样长,半路上简直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上了路。

我又抬起头来细看电灯下的小房间——这地方是他也到过的么?能不能在空气里体会到……但是——就光是这样的黯淡!”

她一直线地向着他,像在黑夜里奔向月亮。然而再也没想到,会在见到那弯瘦得可怜黯淡无光的下弦月的同时,竟也看到了月亮旁边的小星星——范秀美,她丈夫的新欢!中等身材,三十几岁,朴素的旗袍上穿件深色绒线衫,一张淡白的静静窥伺的脸。

她全明白了。

在她为了他受牵连,蒙被不白、柔肠寸断的时候,他却辜负她,欺骗她,背信弃义,停妻再娶!好像听到一声炸裂,她的心仿佛突然被什么敲碎了,山崩地裂般坍塌下来,刹时间摧为齑粉。

而他毫不顾惜,还要粗声粗气地吼她:“你来这里做什么?还不快回去!”眼中是这样地冷,冷得令人发抖。早春二月,河里的水也化了。可是他的眼神,却仍然结冰。

这自私的人,任何时候先想到的都是自己,他只知道他自己还在受苦中,他可不管爱玲为他受了多少委屈辛酸,他甚至暗自埋怨她的来访叫他不安——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呆在上海呢?倘若他翻得了身,自会去寻她;倘若这辈子便这样凋落了,也留给她一个傲岸的背影。他不愿意自己的失意落在她眼中,更不愿意她目睹他的龌龊薄情。

他以恐怕有人查房为由,将她独自安置在旅馆中,自己却仍是回到范秀美处。

入夜,爱玲呆在冰冷的旅馆里,看着冷冷的月光穿窗越户,冷得打颤。她从那月光里看见了胡兰成,他已经不是她的亲人了,眼里面没有一丝温情,一丝亲昵。她想起小时候,被父亲囚禁,也是这样的杀机四伏。刻骨的孤独。

她看着那充满杀机的月光,整颗心空洞洞的,好像灵魂被抽掉了一样,心仿佛被什么牵动着,抽搐般地一下下悸痛着。她的眼泪无止无息地流下来,完全不受控制。

她这次来,是抱了生死之心的:或是死在兵荒马乱的途中,或是随他就此海角天涯去亡命——他是通缉犯,她同他在一起,被捉到了可能会被枪毙的,她来温州寻他,是飞蛾扑火。然而她豁出去,只要同他在一起。却不料,他并不需要他,另有陪他同甘共苦的人——便是死了,她也不是他的惟一,他也不是她的归宿。他不过是她的歧途,引她走上绝径——她迷路了。

她想起从前最喜欢的那幅画,《永远不再》,如今她成了画里的人了。那画里的女子横卧在沙发上,静静听着门外的一男一女一路说着话走过去。门外的玫瑰红的夕照里的春天,雾一般地往上喷,有升华的感觉,而对于这女人来说,却是一切都完了。完了。永远不再。一个女人,如果与情爱无缘了还要去爱,一定要碰到无数的不如意,龌龊的刺恼,把自尊心弄得千疮百孔,终究被人弃如敝屣。

然而她总是不肯相信他是这样的绝情,她总还是要替他找理由开脱——她想他向来都是风流不羁处处留情的人,这一次也只是逢场作戏,不论他的旅途中遭遇多少驿路桃花,她终还是他的妻,他始终还要回到她身边;她想他不要她留下,是为她着想,不愿意拖累了她,也是不愿意让她见证他的狼狈与落魄。

战争中,两个人比一个人更危险。这是她在香港被困时就深深了解的,她此时便也这样了解了他。

她在温州住了二十天,一天更比一天心冷,越是留恋,便越是心伤。然而她还是要一再地努力,一再地点醒他。他们一同去游庙观,听嵊戏,她便如十八相送的祝英台之于梁山伯,借着事事物物来印证她和他。

他们一同去街上走,看到沿街有个纺纤工场,就站在窗口看女工织布。那女工襟边佩一朵花,坐在机杼前,恰如古诗里的“木兰当户织”,只见织的布如流水,好像她的人是被织出来的,岁月也是织出来的。胡兰成赞叹:“真真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爱玲看了他一眼,当时并没说什么,回到旅馆里却说:“我要写点东西来纪念。”然而想了想,却只录了杜甫的两句诗:“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

又一次,他们去卖木器的街上看旧式床橱——明明在流亡途中借宿,她却偏喜欢看这些眼面前用不着、或许以后也永远没有机会用得上的家具。但她喜欢给自己一种假象,给自己一个关于天荒地老的梦——床围板上刻着垂髫女与总角男对舞,又一幅是书生与少妇对舞,全身涂金,一种温厚的金色,线条亦厚墩墩,头上是南方炎热的蓝天,地下阶砌分明,一男一女就在阶砌上房栊前,一个执扇,一个捧茶盘,很家常的光阴,那男的很调皮,那女的眼睛非常坏,会诱惑人。爱玲看着,不自禁地叹息:“这样现世的,却又是生在一个大的风景里,人如晓风白莲。”

他们一同在旅馆的房里听唱片,方玉娘祭塔,唱着:“上宝塔来第一层,开下了,一扇窗来一扇门,点起了,一枝清香一盏灯。礼拜南海观世音,保佑儿夫文子敬,中得高官步步升。”爱玲听了,心动神驰,满脸都是哀伤眷慕。方玉娘一层层拜着求着,她也在心底一声声念着祷着,方玉娘为丈夫祈过,又为公婆为姊妹祈祷,最后为生身父母:“保佑去世双父母,暗暗赫赫百年春。”爱玲眼圈濡湿,轻声赞叹:“真是有人世的安稳。”

——那织女,那床橱,那嵊戏,处处都映射着她对安稳生活的渴求。

她终于明白地问他:“你与我结婚时,婚帖上写现世安稳,你不给我安稳?”

他不能不心惊,然而终是无言。这是一个太伟大的灵魂,太珍贵的爱情,谁得到她都是三生求来的福分。可这是乱世,而他是穷途末路的失败者,如今一心想的,只是钻营寻隙,苟且偷生。他负担不了她的伟大的爱情。

他终究是不肯回答她。然而多年之后,他却在《山河岁月》里曲曲表达了那一份悔恨:

“在温州时我和爱玲游庙观,经她一指点,原来那些神像有许多是雕刻得极好的。一个龛里塑有雷公电母,雷公坐着,却非猴子嘴脸,而是一尊金脸的神,使人看了即刻觉得风雨阴晦,宇宙间充满了原始的大力。电母站在那一边,是个妇人,穿的金绣绿袄,细花紫裤,腰系青带,手擎一面镜,下照世人,眉目姣好而严峻,下唇微微咬紧,非常残忍。中国东西有一种新鲜的刺激性,很像是现代西洋的,但没有恐怖与不吉。南京古宫陈列馆里有唐朝的壁绘,着色及笔调很像西洋新浪漫主义的画法,但亦到底不同。”

“京戏听唱武家坡,爱玲诧异说,怎么可以是这样的?薛平贵从军回来,见了寒窑受苦十八年的王宝钏,不当时安慰她,反向她说如何娶了代战公主,还这样得意,竟不想想三姐听了会生气,因为他仍是昔年分别时三姐的薛郎呀,他是多么的能干,现在是回来看她了,三姐理该夸奖他,这样的胡涂,真是叫人拿他无奈。”

——胡兰成

看着这些描写,爱玲幽怨的眼神如在眼前,比任何的传记都更清切。她悲悯王宝钏的委屈,胡兰成便跟着说薛平贵胡涂——他并不是不懂得爱玲的心,他只是不肯改,要使人无奈。

她终于决定回上海。

上海,至少还有姑姑,还有爱丁顿公寓——既使不是家,住得久了,总也有点感情。

她离去的那天,是个雨天——连天也为她的痴情一掬同情之泪!她对他说:“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她撑了伞坐船离开。来时一个人,但满含着希望和决心;去时一个人,心已经碎了。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六节

对于大多读者来说,关于张爱玲的温州寻夫,都是从胡兰成里看到的。这之后,才会想到《华丽缘》其实也是那时间的见闻,她不仅写了在一九四六年正月去温州途中、路过诸暨时看的一场社戏,也写出了那时自己的真实感受与出路:

“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和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

文章隔了一年才发表,使许多读者包括我都一直在猜测她究竟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看的这出戏,还是胡兰成的《山河岁月》为我解开了这个谜:

“爱玲去温州看我,路过诸暨斯宅时斯宅祠堂里演嵊县戏,她也去看了,写信给我说:‘戏台下那样多乡下人,他们坐着站着或往来走动,好像他们的人是不占地方的,如同数学的线,只有长而无阔与厚。怎么可以这样的婉顺,这样的逍遥!’”

又过了许多年,同样的文字在完整地重复了一次,让我们终于落实那猜测——第九章在全书中显得突兀,切断故事,用了一整章描写来那场戏,并点出书名的来历,最后写:

“九莉无法再坐下去,只好站起来往外挤,十分惋惜没有看到私订终身,考中一并迎娶,二美三美团圆。

一个深目高鼻的黑瘦妇人,活像印度人,鼻架钢丝眼镜,梳着旧式发髻,穿棉袍,青布罩袍,站在过道里张罗孩子们吃甘蔗。显然她在大家看来不过是某某某,别无特点。

这些人都是数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阔度。只有穿着臃肿的蓝布面大棉袍的九莉,她只有长度阔度厚度,没有地位,在这密点构成的虚线画面上,只有她这翠蓝的一大块,全是体积,狼犺的在一排排座位中间挤出去。”

——这一场行头华丽的过路戏,显见是给张爱玲留下太深的印象与刺激了。

再后来,才知有《异乡记》,其实张爱玲早已完整地记录了自己从上海去温州的全过程。

《异乡记》迟至二零壹零年才在《皇冠》四月号上首发出来,附了宋淇之子宋以朗的介绍文章,文中引用张爱玲写给宋淇夫妇的信说:“除了少数作品,我自己觉得非写不可(如旅行时写的《异乡记》)其余都是没法才写的。”

称之为“非写不可”,多少是有些文人强迫症。我每次旅行,尤其是去埃及、印度这样的古老国家旅行,总是要随身带着纸和笔,每天玩得筋疲力尽眼睛都睁不开,也还是要勉力记下这一天的见闻,唯恐过后便不再记得,即便记得也不再是这样的真切了。每次写出来都觉得枯燥,不满意,然而事后整理笔记时,却又总是赞叹,觉得旅行时写得再烂的笔记,也好过事后闭门回忆时雕琢的文章。

张爱玲说过她对于真实几乎有些偏执的癖好,于是我猜想她必定是同我一样患有这样的“游记强迫症”,后来她去台湾惊鸿一瞥,也曾专门写下。

游记的重要,还不仅在于记下旅途见闻,更是为日后的写作提供了丰富素材,《异乡记》尤其是这样。

比如书中第二章写在异乡遇到瞎子弹弦算命:

“有琵琶声,渐渐往这边来了,远迢迢叮呀咚地,在横一条竖一条许多白粉墙的街巷里玲珑地穿出穿进。闵先生说是算命的瞎子弹的。自古至今想必总有许多女人被这声音触动了心弦,不由得就撩起围裙暗暗数着口袋里的钱,想着可要把瞎子叫进来问问,虽然明知道自己的命不好。”

然后写闵先生和老妈子都让这瞎子算了一回,瞎子边弹边唱,从“算得你年交十八春”一路唱下去,老妈子还只管问:“那么,到底归根结局是怎样的呢?”听得旁边的人倒吸一口凉气,一个七八十岁的人,好像她这时候的贫穷困苦都还不算数,还有另一个归根结局似的。

——这段故事,后来照搬到了里,但经过修饰的描写,反而像是不如这里平铺直叙来得更见利落寒薄,直见生命的苍凉。

《异乡记》是纪实,因此在自传小说里就引用得更加频繁,后来写也大量挪借了这一路的见闻。评论家们说张爱玲平生从没去过乡下,在里所写的全是臆测,是因为此前没有看过《异乡记》,也并不知道张爱玲去温州的这段经历。

那个时候,张爱玲的“异乡”还只是指的温州,然而到了后来,她越走越远,异乡也越来越冷。

张爱玲是擅长预言的,她是早已写出了后来自己与这时代越来越明显的格格不入,惟有仓皇逃离,从戏台下,从集会中,从她热爱的上海人里,从中国大陆,走出去,一路跌跌撞撞,踉踉跄跄,直至永远地埋身异乡……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一节

我的灵魂透过传奇的窗口,看那晚清人家的女子在灯下抹骨牌,或是起课?

《不了情》里的虞家茵也是会起课的,夏宗豫第三次来她的陋室看她时,便遇上她正在玩牌,一时手痒,便也试了一回。洗三次牌,翻开牌面,却是“上上、中下、下下:莫欢喜,总成空,喜乐喜乐,暗中摸索;水月镜花,空中楼阁。”

这是爱玲在替家茵问卜,还是家茵在替爱玲算命?

我又飘去阳台,看爱玲赤着脚踝,站在黄昏的霞光里篦头,垂肩的长发丝丝缕缕地落下来,在手臂上披披拂拂,如同夜雨,看得我心疼不已——这万千烦恼丝,是为谁掉的呢?时局?爱情?事业?

远远近近有许多汽车喇叭仓皇地叫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四面展开如同烟霞万顷的湖面。对过一幢房子最下层有个窗洞里冒出一缕淡白的炊烟,非常犹疑地上升,仿佛不大知道天在何方。

露水下来了,头发在夜光里显得湿濡钢亮。爱玲转身回了房,我也跟着进去了。

回到上海的张爱玲,有种转世为人的悲凉,又好像是把魂魄丢在了温州,便如一朵脱水的鲜花,迅速地憔悴了。报纸上关于“汉奸”、“文妖”的声讨此起彼伏,一九四六年三月三十日上海《海派》周刊竟刊出《张爱玲做吉普女郎》的新闻,无中生有的凭空捏造,真是耸人听闻。

——于此种种,她只是沉默。她已经无力反驳。

一柄伞撑开着搭在阳台上,是在那里晾干一直忘记收的,她每每见了它便觉得刺心,想起自己在雨中撑着伞坐船离开温州的情形,忍不住眼里含了泪别转了脸不忍再看——然而一再地忘记收。

从前,她爱上他的时候,满心满眼都是他,还有等待、犹豫、伤心、彷徨、担忧、怜惜……把心里塞得满满的,几乎不胜重负;然而如今决意把他放下,心里空空的,却比从前更加沉重。

原来,爱他想他念他忧他已经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与呼吸共存。要她放下这一切,那不是和让她窒息一样可悲吗?

春天在窗外澌澌地流过去,夏天在窗外澌澌地流过去,她都没有在意。

青春在书桌旁澌澌地流过去,生命也在书桌旁澌澌地流过去,她坐在书桌旁,可是写不出字来。

便在这时,黄逸梵第三次回国来了。

又是个雨天,爱玲和姑姑一起去码头接船,看着母亲颤微微地走下舷梯,就好像从乌云里走下来,穿着黑色的衣裳,戴着墨镜,整个人都被一种黑色的云雾笼罩着,比女儿还要瘦,还要憔悴。

张茂渊先迎上去,搀住逸梵一条胳膊,怜悯地说:“好惨!瘦得唷!”

爱玲站在一旁不做声,可是眼圈一层层地红了。然后,她走过去和母亲拥抱,都是默默地流泪——她们都失去了自己心爱的男人。

黄逸梵带回十七件行李,里面大多是皮件。她同美国男友维葛斯托夫一起去新加坡,本来是要做皮货生意的,然而维葛不幸死在炮火中,她独自在新加坡苦撑着,后来去了印度,做过尼赫鲁两个姐姐的社交秘书。

逸梵一行说,一行哭。爱玲听着,心惊意动——无论怎么说,她爱的那个人还活着,这便比什么都好。她忽然便原谅了他。也许,她从来都没怪过他,只是一直在等待一个原谅的理由。

她去了温州,终于明白自己这样一个人陪着他流亡天涯是不可能——太引人注目了。她总是那样若无其事,我行我素惯了的,完全不懂得小心避忌;而他也总不肯露出惧色来,跟她在一起时兴致一来就要免不了高谈阔论。连他们在旅馆里时,关着门谈讲,声音都传出去,引起隔壁的探问——他们两个在一起,想要销声匿迹太难了。即使没有范秀美,他也仍然不会带了她一起跑;即使没有范秀美,他也还是会遇见别的女人。

她又一次认命了。

是怎么来的?——有一天,“轰”的一声,支撑着天穹的极柱倒了一根,于是天塌下来,地陷下去,谁也承载不了谁,谁也覆盖不了谁。天也不肯再“罩”着地了,地也不肯再“顶”着天,一切都乱了,火浆翻涌,民不聊生,天碎了,地破了,都疼得很,灰飞烟灭,生灵涂炭。女娲看不下去,于烈火如浆中炼就五色石,将天穹一块块补齐。补好了,却多了一块石头出来,随手扔弃——世间便这样多了一部出来。

如今张爱玲的天空也塌了一块,也黑暗,也翻滚,也疼痛,也烧灼,可是,谁会帮她补呢?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胸腔空荡荡一个洞,兀自流血,却无人理会,惟有自己一手拿针,一手引线,一针一线地将千疮百孔缝补起来——补好了又怎样,仍是一颗“伤”了的心。

伤口仍在疼着,却已经又在挂念他了。在马路上听到店家播送的京戏,唱须生的中州音很像他的,她立刻眼睛里汪着眼泪。坐在桌边吃饭,想到他如今寄人篱下,饭菜吃在嘴里简直像吃纸,咽不下去。

张茂渊看在心里,不免心疼,冷冷地说:“没有一个男人值得这样。”她自己当年也是因为爱上了表侄,明知不会有结果,还是倾家荡产地帮他,为他花光了所有的钱。但是眼看同样的命运如今又落到了爱玲的头上,还是觉得痛心。

张爱玲到底完成了她预想中的油灯影里的重逢,然而情味全不是那样。她却没有恨,仍是一封又一封地写去长信:“你没有钱用,我怎么都要节省,帮你度过难关的。今既知道你在那边的生活程度,我也有个打算了,不要为我忧念。”又托人带去外国香烟和时髦的安全剃刀片。

胡兰成在书里写,香烟他抽了,刀片却一直不舍得用,包得严严实实——割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二节

为了母亲,张爱玲不得不振作自己,努力让自己从灰暗的情绪里走出来。

而这期间给她帮助最大的人,就是桑弧。

桑弧原名李培林,原籍宁波,一九一六年生于上海(张子静在〈我的姐姐张爱玲〉中说桑弧比张爱玲小一岁是不对的,他其实比张爱玲大四岁),毕业于浙江大学新闻系,后任银行职员,一九三五年结识周信芳和电影导演朱石麟,开始尝试文艺写作。一九四一年创作电影剧本处女作,并自“当年蓬矢桑弧意,岂为功名始读书”一诗中取得笔名“桑弧”。一九四六年八月进入文华电影公司担任编导。

一九四六年七月,桑弧在石门一路旭东里家中请客,邀请的人有柯灵,龚之方,魏绍昌,唐大郎,管敏莉,鸳鸯蝴蝶派作家胡梯维及夫人金素雯等。之前特地请柯灵代邀张爱玲——爱玲许是为了柯灵的面子,又许是想为母亲重新振作,难得地应邀而至。

来了,却又一时不能融入人群,只是沉默地坐在一隅,落落寡欢,神情寂寂,仿佛沙漠苦旅踽踽独行,又似月宫嫦娥遗世独立。她的人坐在这里,可是她的心神和魂灵儿不在,她看着人群,然而当他们是透明,可以笔直地穿过去,一望无际,几千里地没有人烟——她的眼睛里便是有这样的一种荒漠的神气。

桑弧远远地看着,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提起勇气走过去,谦恭地说:“张小姐改编的话剧我看了首演,非常佩服,一直希望有机会能与张小姐合作剧本。”

她抬头看着他,这是一个瘦高的男人,甜净的方圆脸,浓眉大眼长睫毛,穿一件毛烘烘的浅色爱尔兰花格子呢上衣,有种稚气。他讲了自己与吴性栽合办文华影业公司的事,再次提出请张爱玲编剧的愿望。

然而张爱玲犹豫着,说:“可我没写过剧本,很陌生。”

桑弧不善言辞,见张爱玲淡淡然地不甚兜揽,便有些尴尬,却也并未走开,就只沉默地坐对。这沉默使得爱玲暗暗惊心,心里知道他们是一路的人。

然而落在旁人的眼里,却只觉得他们怪,于是能言善道的龚之方走过来救驾,夸张地说:“张小姐锦心绣口,一点就通,没写过,写写就会了嘛。”

龚之方是负责文华电影公司宣传工作的,他滔滔不绝地讲了一番对张爱玲的景仰之情,介绍了文华影业的雄厚班底,一再力劝张爱玲开拓写作领域。

爱玲低头思忖,算下来,从一九四五年八月到一九四六年八月,已经整整一年了,她一个字也没有写,是没心情,也是没条件——没地方让她写。

可是写字是她的天赋,这样长久的封笔于她是有如慢性自杀一般的痛苦。“爱是热,被爱是光。”她把她的热给了人家,她却失了自己的光。这一年来,整个人都活得灰扑扑的。如果可以为文华写剧本,倒不失为重拾山河的好办法,而且她有过改编话剧的经验,当时囿于舞台局限,只觉得有许多不足,拍电影,是比舞台表演的空间大得多了。而且之前也听说过桑弧的名字,不无好感。

她终于点了头:“好,我写。”一诺千金。

龚之方和桑弧从这一天起便成了张爱玲的朋友,一直到她离开上海。

此前街面上出现了盗印本,张爱玲气得去警察局投诉,可是不得其法——文人的利益,从来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至今犹然——她于是想自己重出,以正视听。而龚之方的另一身份是山河图书公司老板,于是便请他帮忙。

龚之方自是一口答应,还与桑弧一起去求当时驰名沪上的金石名家邓翁题写了书名:《张爱玲传奇增订本》。

一九四四年杂志社出版的,收了七篇小说,约二十多万字,定价伪币三百元;一九四七年山河图书公司出版的增订本,收了十六篇小说,约五十万字,定价法币三千元。

封面还是炎樱设计的,主体是一幅点石斋石印的晚清仕女图,寻常家居生活的场景,桌上有茶壶茶杯,地上有痰盂,头上有一盏高高吊起的装饰性花灯,大概是节日挂上去未来得及取下的。奶妈抱着孩子坐着,看女主人在灯下抹骨牌——或许是起课——那时节张爱玲六神无主,茫然无措,渐渐迷信起来,不仅曾为了胡兰成去测字,后来在《不了情》里也加了男女主角弄骨牌起课的细节——画面右上角,很突兀地开了一个窗口,有个都市女子从窗里好奇地探头出来窥望,是现代的灵魂在遥望着古代的影像,因为现代已经没有这样的传奇了。

张爱玲亲自编排,每一页校样都仔细校订,书印了三千本,她在每本版权页都盖上自己的图章,丝毫不马虎。——然而这么有版权意识的张爱玲,在最穷困的日子里,面对内地盗印她的小说逾千过万,却是无能为力。

在增订本里,她郑重其事地写下了“有几句话同读者说”,第一次明明白白地替自己辩护: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

柯灵这时是《文汇报》的主编,便在一九四六年十月一日的副刊上撰写了一篇推荐文章《张爱玲与〈传奇〉》:

“上海在沦陷时期出了一个张爱玲,她的小说与散文颇为读者所称誉。但是正因为她成名于沦陷期间,发表作品较多,而又不甚选择发表刊物,所以胜利以后,她不免受了‘盛名之累’。张爱玲的小说集两年前曾经刊行,最近市上发现了偷印本。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市侩的伎俩,和他们的‘乘人之危’的居心。但据笔者所知,目前正有一家出版社在重新排印这本书,其中添收张爱玲后期所作小说数篇,闻书前有她的新写的题记,说明两点:(一)她在沦陷的上海写过文章,可是她从不跟政治发生任何关系。(二)她所写的文章,从没有涉及政治,她的两本书(和《流言》)可为明证。也就是说,要求社会还她真实的评价。”

署名“甲文”,已经是抱了提防之心,而且文章措辞十分严谨,然而发表后,柯灵还是遭到了“左派”人士的严厉批评,承受了很大的压力。直到半个多世纪过去,他提起时还耿耿于怀。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三节

一九四七年二月,《不了情》作为文华公司的开山之作正式开拍,男主角刘琼,女主角陈燕燕,都是一时之选。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已经大名鼎鼎的导演黄蜀芹(曾导演电视连续剧)当时也曾在片中饰演了一个只有几个镜头的小女孩——男主人公的女儿夏亭亭。

当时剧组的工作人员回忆,张爱玲当时并不去片场,只是偶尔会到文华公司走一走,从不理人。他们只有坐在一旁眼巴巴看着的份儿,大气也不敢出。——然而我想,那并不是张爱玲不理人,只是她不擅交际、不知道该怎么应酬而已。岂不知她也正为人家的眼巴巴看着而窘迫不已呢。

《不了情》是桑弧与张爱玲的首次合作,一炮打响,卖座极佳。影片开幕镜头即是张爱玲最熟悉且喜爱的电影院,那由彩色玻璃、厚丝绒、与仿云石建筑共同构成的廉价王宫,那样一种光闪闪的幻丽洁净,在售票窗口邂逅相逢的男女主角……

这部片子现在已经不容易见到了,我也只在资料片中见过几个片段,刘琼还好,那陈燕燕可真是胖壮,一望而知是已婚女人。

张爱玲最初看了电影,只觉得这样那样的不满意——通常作家看到自己小说改编出来的故事,总是觉得“不对”;又或是她看惯了好莱坞电影,另有一种标准。

桑弧问她观感,她只含糊说:“过天再谈吧。”一面往外走。桑弧急得拦住了说:“没怎样糟蹋你的东西呀!”他是真急了,平时那样谨慎斯文的人,竟然忘形。她不禁又震了一震。

他其实还比她大几岁,但是或许因为热情,便显得天真,比她年青。而她见了他,也有一种青梅竹马的感觉,仿佛是童年错过的一个男孩子,如今又找了回来。

从前她将搬上舞台的时候,看着话剧表演,便常常想:其实可以更好一些的,这里还可以再这样改一下,那样改一下。

如今看了《不了情》,又是这感觉。于是决意把它改写成小说,取名《多少恨》——幸好有这小说,可以让我没看过电影,也终于了解到剧情:女家庭教师虞家茵爱上了有妇之夫夏宗豫,终因不愿破坏对方的家庭而悄然离去,是最常见的第三者故事。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

张爱玲写得一字一泪。

有情无缘,有缘无分,缘浅情深,缘尽情犹未了,这大概便是爱情故事里至大的悲剧了。

《多少恨》最早发表在龚之方与唐大郎所创山河图书公司出版的《大家》月刊一九四七年五、六两个月号上。三十多年后收入《惘然记》,并特地加了前言,可见张爱玲对它的喜爱:

“一九四七年我初次编电影剧本,片名《不了情》,当时最红的男星刘琼与东山再起的陈燕燕主演。陈燕燕退隐多年,面貌仍旧美丽年青,加上她特有的一种甜昧,不过胖了,片中只好尽可能的老穿着一件宽博的黑大衣。许多戏都在她那间陋室里,天冷没火炉,在家里也穿着大衣,也理由充足。

此外话剧舞台上也有点名的泼旦路珊演姚妈,还有个老牌反派演提鸟笼玩鼻烟壶的女父——似是某一种典型的旗人——都是硬里子。不过女主角不能脱大衣是个致命伤。——也许因为拍片辛劳,她在她下一部片子里就已经苗条了,气死人!”

值得玩味的是,电影的名字叫《不了情》,并且已经大获成功;按理说长于噱头的张爱玲在改编成小说时不该再换名字,然而她却另辟蹊径,很没生意头脑地改了题目《多少恨》——从“不了情”到“多少恨”,也是一段曲曲的心理路程吧?

小说里写:“难道他们的事情,就只能永远在这个房里转来转去,像在一个昏暗的梦里。梦里的时间总觉得长的,其实不过一刹那,却以为天长地久,彼此已经认识了多少年了。原来都不算数的。”

这可是张爱玲的真实心声?爱丁顿公寓里转来转去的旧时旖旎,就只是一个昏暗的梦么?

一切都不算数的。便如宝玉初次悟道写的偈子:“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

她终于决定离开——离开了,便不必再等——等他来找她。

她是要他绝念,更是要自己绝念。她和他,便这样决绝了。

青芸后来回忆:“伊(张爱玲)到温州去过,有消息,不灵了——回来不要好了,不来噻了。后来张爱玲搬脱了,跑脱了,到香港去了。”

一句话把半生情事都兜完了,仿佛天上只一日,人间已十年。事实上,这“不要好了”、“不来噻了”、“搬脱了”、“跑脱了”、“到香港去了”之间,还有许多事情发生。

先是胡兰成又回了一次上海,约在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在张爱玲家里住了一夜,然而两人分处别室。胡兰成在里说是因为小周的事呕气,但我宁愿相信是因为爱玲的清贞。她不肯在他难中弃他于不顾,却又不肯委屈自己的心,是以别室另居,孤衾冷枕,拒绝这“小别胜新婚”的狎昵……

那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胡兰成于第二天早晨离开,再回上海时,爱丁顿已经人去楼空。

这其间,范秀美也来过一次上海,带着胡兰成的条子找青芸,条子上简单地写着:“范先生来看病,侬带伊去看病。”再无别语。

青芸问:“你是什么病啊?”

范秀美眼圈红了,忸怩一回才说:“我身上有了。”眼泪流下来。

青芸微微愣了一愣,不好说什么,只得先把她在旅馆里安顿下来——斯家的人正住在美丽园,不能叫他们知道六叔又搭上了他们家的寡妇婶娘。

找医生又是件麻烦事。那时候流产手术是违法的,都是私人医生偷着做。成都路有家妇科医院,是大医院。做手术的是一个男医生,要一百元做手术。

范秀美急了:“我没钞票哦。”顿一顿,又拿一张条子出来,却是胡兰成写给张爱玲的。

青芸于是又带着范秀美来了爱丁顿。

爱玲看到秀美,自是一震,却什么都不问;看了条子,转身进屋去,随即拿了一只金手镯出来,交到青芸手上,说:“把它当掉吧,换了钱给范先生做手术。”再多一句都没有。

至此,张爱玲才算是彻彻底底地冷了心,遂给了胡兰成一封诀别信,那正是在《多少恨》小说完成的当月。

从前还一直是“不了情”,从此却只剩“多少恨”。

既然决定分手,便不再给他也不给自己留下一丝一毫重圆的可能性——她且随即与姑姑迁出爱丁顿公寓,先后在锦江饭店北楼(原名华懋公寓)和南京西路重华新村小住,其后又搬到黄河路上的卡尔登公寓,即现在的长江公寓,直至一九五二年离国远去。

到了香港后,亦从不提起胡兰成,她的好友宋淇也说,胡兰成是他们谈话的禁区。

然而胡兰成却是一直津津乐道于张爱玲的,也正因如此,我们才得以了解那封绝情信的内容: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信中的“小吉”,指的是时局动荡,胡兰成流离失所,死里逃生,是为“小劫”。彼时的张爱玲,在只身远赴温州千里寻夫,寻到的却是失望与背叛后,已是决定了分手的,却还是一心一意地要为他谋算,担当风险,倾囊相授,甚至心甘情愿去帮助自己的情敌——范秀美的来沪着实让她受了刺激。自小,她家的男人总是养着不止一个姨太太,她看惯了男人的花心,可是,她却不能原谅男人无行。她母亲曾经对她父亲说:我不会管你在外面有多少女人,但只不许把她们带到家里来。

而胡兰成,他这样赤裸裸地把自己的不忠摊开在她面前,先是大肆渲染他与小周通奸的《武汉记》,现在又送来了挺着肚大子登门求助的范秀美,虽然她知道他也是真的没办法才会求她,然而这样一次又一次,他明目张胆地展示着自己的多情,挑战着她的极限——她是终于崩溃了。

如果说从前她是一直在自欺欺人地编织着为胡兰成开脱的理由,那么这一次,是胡兰成借着范秀美之手硬生生地把神话撕碎给她看,终究让她再也留不下半分幻想。

即便如此,她仍然不愿意在他危难中绝情分手,故一再延俄,宁可受池鱼之灾被人误会,也要等到胡兰成安全后才致信正式离异;随信附着的,是她的两部电影《不了情》和《太太万岁》的编剧费三十万元,这两年里她全部的收入所得,她全给了他。

三十万元金圆券。有好事者考证过,相当于那个年代里一个中学教师耕耘一生的所得。

她曾经说过:“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子身上。”然而她的钱,却是全部地花在一个男人,且是一个不忠的男人的身上。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四节

后人爱张的,自然称赞她对于爱情的坚贞与无私;反张的,却认为她资助汉奸,罪不可恕,并且百般嘲弄她的自私,吝啬,冷淡,孤僻,不近人情。

也许要怪爱玲自己,她总是在文章里自嘲,形容自己“自私”、“小气”,使人忽略了她的侠义和大度。

其实不仅是对胡兰成,张爱玲对许多人的好亦是不问回报的。对苏青、炎樱自不消说了,这里另举几例:

一九四五年六月,柯灵被捕,囚在“贝公馆”。就在上海贝当路国际礼拜堂的对面,是一座白色建筑,巍峨华美,高耸入云,曾是一所美国学堂的旧址,里面时时飘出莘莘学子的琅琅书声,与礼拜堂的圣乐遥相呼应,绘就出一幅人间天堂的优美画卷。然而日本宪兵队偏偏挑中了这优雅的处所,把它改做施暴的刑室,在此上演一幕又一幕的现世惨剧,天堂转眼变地狱。人们谈虎色变,隐晦地称它做“贝公馆”。

关于柯灵被捕的原因,《二十世纪上海大博览》分析:

“一九四五年六月,著名作家柯灵因主编《万象》被捕,该杂志被迫于六月号终刊。《万象》创刊于一九四一年九月‘孤岛时期’的上海。一九四三年五月,柯灵主编后,开辟了‘万象闲话’、‘文艺短讯’等新栏目;‘闲话’栏重振了鲁迅杂文之风,以杂文为匕首与敌人进行斗争,表现形式则更隐晦曲折,编排技巧也更为讲究。……

在‘文艺短讯’、‘竹报平安’等栏目中,用通讯报道方式直接向上海读者叙述各地发生的重要事情,或用游记的方式反映沦陷区各地的惨情,激发读者对侵略者的仇恨。

《万象》还开辟了一个忆旧性的游记专辑名曰‘屐痕处处’,以日人习用‘屐’隐喻日军的铁蹄。一九四四年夏,柯灵第一次被日军宪兵队逮捕,因抓不到什么把柄,一星期后只得释放。发行人为免是非,想就此结束《万象》。但是在一批文学青年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下,《万象》又延续了一段时间。本月,柯灵再次被捕,《万象》终告停刊。”

且不言因为几个游记、杂文的栏目便将《万象》定位为一份抗日杂志是否牵强——因为曾被柯灵形容为“不干不净的”《杂志》后来也有材料证明其实是清白的,《杂志》隶属于有日本驻沪领事馆背景的《新中国报》系统,主要负责人袁殊还在敌伪宪政实施委员会、清乡地区党务办事处等部门兼任要职,所以长期被指为“汉奸杂志”。但实际上这两种报刊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是从事情报工作的中共地下党员,包括翁永清、恽逸群、刘幕清(鲁风)、吴诚之(哲非)、丘韵铎等。当代有研究者指出:该刊作者“以上海爱国作家和地下抗日工作者为主”。

这些内情,却是柯灵等左翼作家所不知的。而柯灵自己,因为写过一篇《促驾》同周作人有关,在“文革”也当了一回“汉奸”——翻云覆雨啊!

这里只说柯灵被捕这段故事,后来在柯灵的《遥寄张爱玲》里也有详细的记载:

“回到家里,又看到张爱玲的留言,知道她在我受难时曾来存问,我立即用文言复了她一个短笺,寥寥数行,在记忆里是我最好的作品之一。原因是平常写作,很难有这种激动的心情。这事情过去整四十年了,直到前年,我有机会读到,发现其中有这样一段:‘爱玲与外界少往来,惟一次有个朋友被日本宪兵队逮捕,爱玲因改编舞台剧上演,曾得他奔走,由我陪同去慰问过他家里,随后我还与日本宪兵说了,要他们可释放则释放。’我这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一回事。一时间我产生了难分难解的复杂情绪。在此之前,我刚好读过余光中针对胡兰成的人品与文品而发的《山河风月话渔樵》。抗日战争是祖国生死存亡的关头,而胡兰成的言行,却达到了颠倒恩仇、混淆是非的极致,余光中对他严正的抨击,我有深切的共鸣。因为我个人的遭遇就提供了坚实的论据。”

第一次看到这段话时,我年纪还小,不禁觉得迷惘,不大理解柯灵的心理——有人曾经不论为了什么都好,总之是想方设法救过他,即便未遂,也是一份情意。纵不能感恩图报,总也该一分为二吧?一万分可杀里,也还有一分可惜,除非他自己的命是不足惜的。为什么知道真相后,反而“产生了难分难解的情绪”,并且因为自己的经历而对指责他的话“有深切的共鸣”,还说是“我个人的遭遇就提供了坚实的论据”?难道是怪胡兰成多事搭救,让他不能够在贝公馆里宁死不屈,成全一世英名?

后来又看了许多关于柯灵的经历生平,以及他自己的文字,渐渐地懂了——这人小心惯了,又写了多年的检查报告,言不由衷成了本能,写一段文章就要表两句决心的,他自己也未必知道哪一句是真心,哪一句是套路了。

再说《万象》老板平襟亚,他的女儿初霞曾回忆说,当年张爱玲是她家的常客,平襟亚因得罪日本人而入狱后,就更常见到张爱玲到访,为愁云惨雾的家庭带来许多温暖的友谊。在初霞的印象里,张爱玲一直是个又漂亮又可亲的大姐姐。

只可惜这段话语焉不详,弄不清这件事是发生在“一千元灰钿”之前还是之后。

——照《二十世纪上海大博览》里的分析,平襟亚被捕应该和柯灵是一样的原因,一样的时间,《万象》停刊也不是因为主编柯灵被捕,而是因为老板平襟亚被捕。《博览》里不提平襟亚而只写了“《万象》的发行人”,是因为平襟亚没有抗日志士的头衔;这就像他列举了许多当时曾在《万象》上发表文章的作者,却没有张爱玲的名字一样,因为张爱玲当时还顶着“汉奸”的帽子。

倘若是张爱玲对平襟亚有恩在先,那么平襟亚后来对张爱玲的不厚道就近乎可杀了;如若张爱玲探访在后,则可见她的不计前嫌。

总之,无论前后,都足以看出平襟亚的不义与张爱玲的大气。

关于不计前嫌,还有一个例子,便是著名戏剧家洪深,另一位“进步人士”——这也是当时文坛的一宗疑案。

《不了情》的极大成功,使桑弧十分鼓舞,于是想乘胜追击,又同张爱玲商量再做一部喜剧,而且他已经有了腹稿。这便是《太太万岁》——那是一九四七年冬天,还允许这题目的出现。解放以后,“万岁”成了专属形容词,便再也用不到“太太”这样渺小的人物身上了。最多也只可换个从俄语借用过来的新词“乌拉”,《太太乌拉》。

“乌拉”太太芳名陈思珍,机智活泼,任劳任怨,既有中国妇女共有的委曲求全,又有上海女子特有的精明世故,她帮助丈夫骗父亲的钱,又帮他躲过情妇的勒索,为他做尽了一切可以做的事,然后决定离开。

——既然决定离开一个人,为什么还要坚持为他做最后一件事。这样的潇洒,究竟是因为不爱还是太爱?

所有的传奇都不过是略微变化的重复。张爱玲在主角身上,再一次寄托了自己的女性理想——伟大的牺牲;同时,她也在女主角身上寄予了自己在现实中未做到的第二种选择——陈思珍提出与丈夫离婚,最后发现丈夫对自己的真情,两人重归于好——也许,这才是爱玲真心的希望?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太太万岁》在上海的皇后、金城、金都、国际四大影院同时献映,这是文华出品的第二部作品,也是张爱玲与桑弧的“第二次握手”。该剧主要演员有蒋天流、石挥、张伐、上官云珠、韩非等,连摄影师都是大牌黄绍芬和许琦,星光乱溅,花团锦簇,想不卖座都不行。

整整两周,场场狂满。上海各报竞相报道,称其为“巨片降临”、“万众瞩目”、“精彩绝伦”、“回味无穷”、“本年度银坛压卷之作”;然而同时,却也给张爱玲带来了许许多的流言蜚语,不白之冤——早在片子上映前,张爱玲特地写了一篇《〈太太万岁〉题记》,发在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日的《大公报》“戏剧与电影”上,权作广告。

从前张爱玲写影评时,曾评价:“中国电影的题材通常不是赤贫就是巨富,对中产阶级的生活很少触及。”“对受了四分之一世纪外国电影和小说熏陶的中国年轻知识分子来说,片中没有多少是中国的东西,这种情形是令人着恼的。”

而《太太万岁》,便是她亲自撰写的“中国的东西”,是中国电影关于“中产阶级的生活”的补白。片中所表现的婆媳关系、翁婿关系、姑嫂关系、以及中产阶级夫妻的恩恩怨怨,都是时代中国所特有的。太太是中国式的太太,离婚亦是“中国式离婚”——闹离婚闹到一半,多半是闹不成的;夫妻合好,于是既往不咎,大团圆结局。

《〈太太万岁〉题记》便是她对于自己的这种意图的解释:

“《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陈思珍毕竟不是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分谴责他的罢?

……出现在《太太万岁》的一些人物,他们所经历的都是些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连自己都要忘怀的。这悠悠的生之负荷,大家分担着,只这一点,就应当使人与人之间感到亲切的罢?‘死亡使一切人都平等’,但是为什么要等到死呢?

生命本身不也使一切人都平等么?人之一生,所经过的事真正使他们惊心动魄的,不都是差不多的几件事么?为什么偏要那样地重视死亡呢?难道就因为死亡比较具有传奇性——而生活却显得琐碎,平凡?”

身为《大公报》主编的洪深很欣赏张爱玲的才情,特意给这篇文章加了一段《编后记》,充满溢美之词:

“好久没有读到像《〈太太万岁〉题记》那样的小品了。我等不及地想看这个‘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的IDYLL如何搬上银幕。张女士也是《不了情》影剧的编者;她还写有厚厚的一册小说集,即名!但是我在忧虑,她将成为我们这个年代最优秀的high edy(高级喜剧)作家中的一人。”

然而“题记”发表后,“左派”们跳出来大肆谩骂,其中一位署名胡坷的更是写了篇《抒愤》发表在十二月十二日的《时代日报》“新生”版,直接进行人身攻击:

“寂寞的文坛上,我们突然听到歇斯底里的绝叫,原来有人在敌伪时期的行尸走肉上闻到high edy的芳香!跟这样的神奇的嗅觉比起来,那爱吃臭野鸡的西洋食客,那爱闻臭小脚的东亚病夫,又算得什么呢?”

这时《太太万岁》还未公映,这位胡坷却已经跳出来谩骂了,显然是对人不对事的,他称张爱玲是“敌伪时期的行尸走肉”,以其作品为“歇斯底里的绝叫”,真不知是谁在歇斯底里!

然而显然他是有些来头的,紧接其后,各报刊也都纷纷响应,登出评论文章,一面倒地批评《太太万岁》的低级趣味,这包括1947年12月14日上海《大公报》方澄的《所谓‘浮世的悲欢’》:

“一个坐在镜台前画梦的女人,你还愿望她对人生,引起一点痛苦的感受吗?最多不过是一阵凄然罢了!‘人生原来不过如此’,因为自己原不过如此,衰老了的妩媚,她恐惧与青春的欢乐去比美。因此什么‘浮世的悲欢’,就自然成了她的装饰……看起来,张爱玲是说得那样飘忽,说得那样漂亮,好像她真能这样通达了人生,我们却忘不了她还在对镜哀怜。我们且让她如愿以偿吧!看一看那镜中的影子。”

12月19日上海《中央日报》上沙易的《评〈太太万岁〉》:

“张爱玲所以想写这个戏也许只是凭了现实中一个触觉,意识到人类有这样一个奇异的现象;然而电影艺术的作品是应该不同于一般迎合小市民的礼拜六派的小说的,它还有它的教育任务,作者不但要反映客观现实中的矛盾,而且还要意识到他的作品会起怎样的作用?是否能对现社会、人民有深切的矫正?……电影最要紧的是主题,如果作家仅仅凭着聪明的技巧,赚取了小市民的眼泪,它的最终的目的——艺术价值,是一定非常低下的。”

12月28日《新民晚报》上王戎的《是中国的又怎么样》:

“在中国这块被凌辱了千百年的土地上,到处都是脓疱,到处都是疔疤。一个艺术工作者,是不是就玩弄、欣赏、描写、反映这些脓疮与疔疤呢?这是不应该的。而张爱玲却是如此地写出了《太太万岁》。”

而洪深在沉默了整个月之后,大概是迫于压力,也提笔自己打自己嘴巴地写了一篇《恕我不愿领受这番盛情》发在自己主编的《大公报》1948年1月7日《戏剧与电影》版上:

“在我出其不意地收到《〈太太万岁〉题记》那篇稿子的时候,我不是不解这是作家对于自己作品的自我欣赏。但因它或多或少地记录了一个作者的工作经验,又且或少或多地透露了一个作者的写作心情,应可帮助批评者更确准地更充盈地理解作者的戏剧创作我便欣然把它发排。”

开篇先解释并开脱了自己,接着将《太太万岁》批得一无是处,很违心地声称“它不够成为‘高级喜剧’!因为高级喜剧应当是对人生的‘健全与清明的批评’……《太太万岁》够不上是真正的喜剧!”最后,他又点出了写这篇文章的原故,很接近于现在小学生们的“写检讨”或是“决心书”之类的东西:

“卅六年(1947年)十二月十二日本埠《时代日报》‘新生’版胡坷先生所作‘抒愤’一文,随时随事鞭策我,劝告我勿轻于褒扬,以致引起预期的流弊,言者的用意与友情,我是感激的。但我乃不能不有那年老人的幻想——‘人老先从哪里老?’先从‘头脑’老!——我以为一个人‘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不是不可能的。我至少此刻不急欲支持剧坛中某某人的‘从前’与‘今日’,完全否定他或她的‘以后’。我还在幻想着,他们会慢慢地懂得重视每个人自己的戏剧工作的教育作用与社会效果的!”

文人无行,至此为极!然而也是够悲哀的了。

在《大公报》同日同版,还有一篇显见是胡坷化名的“莘薤”的《我们不乞求也不施舍廉价的怜悯》,以女人也即“太太”的口吻再次实施人身攻击:“穿了美国货的高跟鞋是否遮掩得了缠过的小脚,玲珑镂空的花鞋样能够时新到几时?死去的骸骨是否还应该迷恋?拦住路的活尸是否能活一万年?”翻来覆去,还是那几个词儿,无非小脚、活尸,岂不知他在这样叫骂着的时候,已经成了一具徒有形骸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究竟“胡坷”是何阿物儿,今天已经不得而知,但无疑他是具有相当势力的,不仅可以左右评论的导向,而且可以让“著名剧作家”洪深这样的大人物前矛后盾,语无伦次,可见权势之威!

我无法设想洪深写这篇文章时的心情——他自己相信自己所说的话么?

后世提起洪深,莫不称之为“伟大的剧作家”、“著名影剧人”,给予极高评价,若是他的信徒们乃至他自己,重新看到这前后判若两人的影评,不知道又该作何感想?

那么,《太太万岁》真的是“艺术价值低下”么?它到底算不算得是一部“高级喜剧”,一部“真正的喜剧”呢?

法国电影评论家扬·托平曾指出这“是一部相当出色的风俗喜剧”;《亚洲周刊》在一九九九年评出二十世纪一百部中文电影中,就包括了《太太万岁》——是当时的影评家们瞎了眼,还是那时文艺批评的标尺和后来不一样?

不过这已都是后话。只说隔年在无锡,文华老板吴性栽邀请张爱玲、桑弧、龚之方、唐大郎等人在太湖游船,吃“船菜”。船菜是地方特色,鱼虾在太湖中现打捞现涮洗,当场烹煮。张爱玲吃得津津有味,连赞“别致”。

船至湖心时,迎面也驶来一条船,众语喧哗声中,吴性栽听出其中一位是洪深,便叫船老大驶过去,叫了一声,果然不错。两船捱近,洪深搭手跳过来,参与到船菜席中,见了张爱玲,多少有些尴尬。然而张爱玲却十分理解他处境为难,对影评的事一字不提,只是同他探讨一些文学艺术的问题,还谈得很投机。

多年后提起这一幕,龚之方等人感慨不已,张爱玲却只说对船菜“印象深刻”,洪深的事,缄口不提。

那么,她从不提起的侠义大度之举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呢?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五节

一九四八年三月,胡兰成再回上海,住在熊剑东家。

他没有回美丽园,仍是差人叫青芸来熊家与自己相会。然而千头万绪中,却还是冒险去了一次爱丁顿公寓。65室来应门的是一个陌生妇人,问张爱玲小姐,答说不知道。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至此,胡兰成知道今生今世,已经与爱玲终于缘尽了。其实早在来之前,他已是猜到了这结果的,然而总要来一次,哪怕看不到她的人,只是看看她住过的地方也好。

此后,他回到温州中学教书。一九四九年二月上旬,张爱玲编剧的电影《太太万岁》在温州上映,胡兰成与全校员生包了场去看,边看边赞,又不住地要前后左右的人随他一起称赞,还总觉得别人赞得不到位,不是真的知己。

在他心中,惟觉得屏幕上映出的“张爱玲”三个字才是知己,虽然他已经失了她的芳踪,却从影片里看见了她的心。

随后温州解放,胡兰成转到瓯海中学教书。其间一直与梁漱溟通信。一九五零年三月,他接到梁漱溟的来信,遂动身去北京。去之前也大约猜到不会有什么结果,所以也不甚积极,一路游山玩水,十四日看望时在浙江大学的夏承焘,在杭州的五天里还拜访马一浮等人,到上海后仍住熊剑东家,商议之下,到底决定取消北上打算,转投香港。

从熊家出发,青芸夫妇来送行。胡兰成对青芸说:“帮我去买顶帽子,遮一下。”又同侄婿说:“不如一道走,你留下来,怕有危险的。”

沈凤林犹豫着,还是说“不”——“不了,家里好多人呢,总得有个照应。”

那时,不仅胡兰成留下子女五个,沈凤林和胡青芸了也有了五个孩子,的确是走不开。

青芸转了一圈回来,说:“就要走了么,一时三刻去哪里买。车子也叫好了,帽子哪买得着?”

这是胡青芸最后一次看见自己的六叔。

自此后,胡兰成去了香港,后来又在熊太太的资助下于一九五零年九月十九日乘汉阳轮离开香港往东京,与清水董山、池田笃纪会合,以演讲与撰稿为生。其间曾回台湾执教写书,但再也没回过大陆。

而沈凤林就是这一念之迂,后来到底于一九五九年八月以“反革命”罪被押,当时住址未变,仍是延安西路三七九弄二十八号,被捕前的职位是“大隆机器厂车间统计员”。

判决书指出:“沈犯于一九四零年在伪中央讲习所受训结业后,去日本‘参观’,在大阪新闻界召开座谈会上发表反共亲日言论;回国后又参加伪‘中央宣传团特种训练讲习会’,沈犯在此期间即充清乡分队长,到苏州等地进行反革命宣传活动;在担任‘中国青年模范团’副联队长等职时,亦同样积极进行反动宣传,对广大青年灌输亲日思想,还利用民众娱乐审查委员会名义对各种进步戏曲加以删改和限制。综上罪行,沈犯在充汉奸时,积极效忠日寇,出卖民族利益,对共产党进行百般污蔑,离间人民与共产党之关系,毒害青年,扩大亲日势力,解放后长期隐瞒,拒不交代,在证据面前仍百般狡赖,情节严重……”

于是判处十年徒刑,解送安徽劳改。三年后,即一九六二年九月,沈凤林因肺结核死在劳改场,得年五十三岁。安徽省第三劳动改造管教队在次年三月才填发了一份公函,请上海市公安局通知家属他的死讯及死因,并称尸体已“妥善埋葬于单县马家山”。

是怎样的“妥善”呢?不得而知。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一节

我的灵魂坐在旧上海的电车里。电车一路“克林克赖”地驶着,驶过长歌短调,驶过柳淡烟轻,驶过灯红酒绿,驶过粉黛脂浓,驶过冷雨凄风……车窗里戳出一大捆白杨花,是一种银白的小绒骨朵,远望像枯枝上的残雪;车窗外,是鳞次栉比的街道,临街的商店,商店的橱窗,橱窗里的模特儿。然而,总有一点什么不同了。

一路到了电车总站静安寺路,这才恍然那一点不同究竟是什么——张爱玲已经不住在这里了。然而我的灵魂还是熟门熟路地往静安寺打了一个转,一路经过爱玲买绣花鞋的集市,潆珠上班的集美药店和毛耀球的商行,虞家茵初遇夏宗豫的电影院,还有王佳芝色诱老易的珠宝店……这样子一路来到了爱丁顿公寓。

从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七年,抛开在香港的三年不算,爱玲在这里断断续续地生活了六年,写出了和这样的传世名作,出版了与《流言》这两部她生平最重要的作品集,她曾在这里招待苏青、潘柳黛、许季木、李君维、董乐山这些文坛好友,在这里与胡兰成签下“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海誓山盟——当年的她与他,坐在那织锦的长沙发上,头碰头地同看一幅日本歌川贞秀的浮世绘,或者吟诗赌茶,笑评“倬彼云汉,昭回于天”这样的警句,她穿着绣凤凰的拖鞋拿茶给他,临近了笑着将腰肢一闪,他赞她的这一下姿势真是艳。

然而现在,她走了。她说过倘若离开他,将是萎谢。萎谢了的张爱玲,如一片落花,随波逐流,漂离了爱丁顿,漂去了卡尔登,后来又漂到香港,漂去海外,尝尽人间风雨,海外沧桑,直至孤独地死在陌生的洛杉矶公寓里——她说她想要一间中国风的房,一明两暗,然而她一生里,从这座公寓到那座公寓,从来都没有过自己的家。

到死,她遗嘱里犹写着不要筑坟,只将骨灰撒入大海——连灵魂,都将永世漂泊……

我的灵魂觉得了一种难言的悲哀,于是飘入上海的云层深处,像一只迷途大鸟张开翅膀在风里舞动。我嗅到幽微而熟悉的鸦片香,忽然想起已经久违了的爱玲的父亲,于是追着那烟雾飘至华山路一间三室一厅的公寓里,看见那对阿芙蓉的信徒面对面地卧在烟灯下吞云吐雾,脸上有木然的微笑。

这是一九四七的秋天。任世界日新月异,沧海桑田,他们的日子竟是静止的。房子越搬越小,手边的钱越来越少,然而鸦片的烟却仍弥漫不散。昏黄的烟灯里,张廷重眯缝着眼,茫茫地微笑着。他的惟一的儿子站在烟榻旁,仍同从前一样的削瘦单薄,却似乎长高了一些,也微微黑了点。

张子静去年随大表姐与姐夫去了中央银行扬州分行工作,这次回上海是因公出差,暂住家里。他嗫嚅地告诉父亲:“我昨天去看表哥,听说我母亲回来了,住在国际饭店。”

张廷重微微动了一动,发出一声不知是疑问还是感叹的“哦”,便不响了。“我母亲”?是说黄逸梵了。这名字听来好不陌生,仿佛上辈子的一个熟人。他们已经完全生活在两个世界里,他甚至无从猜测她的生活与思想,也不关心。

孙用蕃打鼻子里“哼”了一声,现在他们当她的面谈论黄逸梵,已经不忌讳了。她倒也不介意,因为早已不再担心她会重新回到这个家,她只是给了张廷重一个催促的眼神,似在提醒他什么大事。

张廷重又呼噜呼噜地抽了几口,清清嗓子,这才慢慢地说:“上次在信里跟你说的事儿,你想得怎样了?”

子静语气委婉恭敬,态度却倔犟:“儿子的意思,也在信里写了,父亲想得怎样了?”

张廷重脸上僵了一僵,悻悻地说:“先不说这个。我看到你这次回来,带了不少差旅费,现在不同从前,家里独门独户的,关起门来都是一家人;如今在公寓里,少不得行动要小心些。你别带着那么多钱到处跑,不如我替你收起来,稳妥些……你要出去,就赶紧去吧。”

张子静不疑有他,也急着出门去看母亲,果然将装钱的纸袋子取出来交给父亲保管,自己兴头头地走了。

张廷重拿过纸包来清点了一下,脸上忽然露出一个阴阴的笑。他知道,这个儿子从小优柔寡断,这回忽然坚强独立起来,竟然跑去扬州那么远的地方工作,目的就是为了要离开他,离开这个烟雾不散的家——妻子,妹妹,女儿,儿子,都巴不得要离他远远儿的。黄逸梵和张茂渊去了欧洲,爱玲也去过香港,子静个性这样柔弱,却也到扬州转了一回。他几次写信给他,说是家道艰难,要他设法调回上海,共同负担生活费用。然而子静坚持,说除非他和后母答应戒掉鸦片,才愿意负担家用——竟是跟他较上劲儿了。

张廷重紧紧地握着那叠钱,恨不得攥出水来。子静的性格是懦弱的,再倔犟也有限,他看死他走不远。不肯负担家用?逼他戒烟?哼,倒看谁能犟得过谁!

我的灵魂透过烟雾看到张廷重阴险的笑容与张子静单纯的笑容互相叠映,觉得无比悲哀。子静一生孱弱多病,孤独终老,除了极小的时候,他几乎没有快乐过。

他的母亲那样早就离开了他,他的姐姐光辉而遥远,他的父亲与继母只惦记着他的钱,又一心怕他分薄了他们的钱,把他当敌人那样防着——他在这些人中间一天天成长,可是他的心却逃避到一个密不透风的地方藏躲起来,永远不肯长大。到老,到死,他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童。

我的灵魂随着他一路飘往国际饭店,看见黄逸梵。她憔悴多了,仿佛蒙尘的美玉,失了亮光。然而同儿子的久别重逢,使她毕竟也焕发出些光彩来了。

她坐在儿子的对面,眼睁睁地看着他,不住地问长问短。子静问一句答一句,和母亲久不见面,竟有些生疏不自在,期期艾艾地问:“姐姐现在怎样?我好久没见她,听说她搬家了。”

黄逸梵忧心忡忡地说:“她们从爱丁顿出来,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华懋公寓很不理想,最近才在重华新村找了房子。我过几天也要搬过去,你来吃饭吧。”又问他要吃多少饭,喜欢吃些什么菜,到时可以准备。

子静不禁鼻酸,眼圈发红——他这年二十六岁,已经十多年没和母亲一起吃饭了。

过了几日,张子静果然依约来到重华新村二楼十一号找母亲“吃饭”,这是坐落在南京西路梅龙镇酒家弄堂内的公寓楼,两房一厅的典型格局,一梯两户,没有电梯,窗子沿街。姑姑和姐姐都出去了,只有母亲在家。

吃饭的时候,黄逸梵一直看着儿子,仿佛看不够,不时问:“要再添饭不?合不合口味?平时是吃几碗饭?”从饮食居行一直问到婚姻大事上来。

子静窘了片刻,老老实实地说:“我想等有了较好的工作和收入,积蓄一点钱再做打算。”

“没有恋爱么?”

“没有恋爱。”

“没有中意的女孩?”

“没,没想过。”

黄逸梵看儿子实在是窘,便转而问起工作的情形,听他答待遇还不错,颇觉安慰,又叮嘱他如何与上司和同事相处。慈母拳拳之心溢于言表,然而她能为子女做的实在有限。

这次见面,让张子静久失母爱的心颇觉安慰,可惜只是匆匆一会,又要回扬州了。

临行前向父亲要钱,张廷重竟然若无其事地说:“已经花掉了呀!你自己想办法好啦。”张子静气得青筋暴露,然而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刚性的人,也只有委委屈屈地忍气吞声,向朋友借钱买了车票。

回去的路上,他看着滔滔流过的风景,想着母亲的柔情与父亲的冷血,不禁泪流满面。

我的灵魂也在哭泣,不止是为他,而是为了这动荡的人世。

都是孤独的,又何止张子静,甚至爱玲呢?他们的漂泊了一生的母亲,沉迷于鸦片的父亲,甚至一生无所出的继母,又有谁是快乐幸福的?

不久,张廷重卖掉了上海最后一处房产,得手一笔美钞和黄金。八月,国民党政府进行“币制改革”,发行大面额金圆券,一时物价飞涨,人心惶惶,张廷重也坐不住了,虽然亲友们都劝他把美钞和黄金藏在手边,要用的时候再一点点地换。然而他不听,全部换成了金圆券。

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日是,国民党政府为了防止通货膨胀,通令“限价”,张廷重手里的钱成了废纸,只得再次搬家,搬到江苏路一间只有十四平米的小房间里,又小又简陋,是亭子间加盖的,厨厕都需与同楼的十多户人家共用,比他家从前的佣人房还不如——他大概生下来到现在,也从未吃过这样的苦。

这时候,鸦片不戒也不行了——他倒是不等新中国来到,便洗心革面,做了一个新的人。

这年子静再次从无锡回上海,又去看母亲,见了面,说起自己只能在同学家暂住的苦楚,忍不住抱怨。黄逸梵也说,上海环境实在太坏,也太吵了,让她老是静不下心来,也让爱玲无法写作。

子静以为母亲不喜欢重华新村处在闹市,房间又小,于是建议:“不如好好找所房子,从此定居,可以把姐姐接来一起住,以后我回上海时也有个安身之处。”

黄逸梵仍然淡漠地说:“上海的环静太肮脏,我住不惯,还是国外环境比较干净,不打算回来定居了。”

子静仍未听出这话的弦外之音,只觉理由牵强——环境肮脏?他可不觉得。他生于斯长于斯,将来大概也要老于斯死于斯,他可没母亲和姐姐那么敏感,也没她们那么有本事,更是从来没有打算要离开。他想母亲在国外是不是有了要好的男朋友,或者准备在国外再婚也说不定。只是问不出口,想着以后再说吧。

他哪里想到,这竟是最后一次见到母亲——黄逸梵不久再次出国,再也没有回来过。

张子静在回忆录里悲哀地写着:“一九三八年,我姊姊逃出了我父亲的家。一九四八年,我母亲离开了中国。她们都没有再回头。”一咏三叹,痛心不已。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二节

黄逸梵还在国外的时候,就一直写信催促女儿回到香港去读完大学,但是张爱玲回信说想继续写作。黄逸梵恨铁不成钢地骂她“井底之蛙”。这次回来,又旧话重提,劝她:“你不如回去把学业完成,也是找个由头离开这里。呆在上海,终不是长久之计。”

爱玲有些犹豫,低着头久久不语。“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一生中,她与母亲相伴的年份几乎屈指可数,每一段,都是人生至为金贵的记忆,几乎不肯轻易启齿,怕人家偷听了去。

——在这一点上,她总比她的弟弟张子静幸运得多。

只可惜时间也太短了。有限清欢,无限辛酸。她好像命中注定无缘与至爱的人长相厮守。

与母亲再度相伴的日子,是爱玲在这段动荡岁月里最大的安慰。然而现在母亲又要离开了,她的心里十分彷徨,比小时候犹甚。冰心在诗里写:“自然的风雨来了,鸟儿躲进它们的巢里;人间的风雨来了,我躲进妈妈的怀里。”现在风大雨大,而她要躲去哪里呢?不能和妈妈在一起,难道也不能和姑姑在一起吗?这么些年来,她没有家,于是姑姑在哪里,哪里就是家了。她不想连这一点依傍也放弃。

而且,她心里已经另有了一个人。于是她低低地说:“我想再观望一阵子。”

这时候上海的政治气氛是虽然风吹草动不息,但还不至于上升到“洗礼”的地步,而张爱玲的名气还在,余威犹存。这从李君维发表于一九四七年十二月电影特刊上的《张爱玲的风气》中便可以清楚地感觉到:

“某太太,就像〈太太万岁〉里的一样的一位能干太太,告诉我一段故事,接着她说:‘说出来你不信,完全跟那个张爱玲写出来的一模一样,天底下竟有这样的事!’我妹妹穿了件灰背大衣,穿了一件黄缎子印咖啡色涡漩花的旗袍,戴了副银环子,谁见了就说:‘你也张爱玲似的打扮起来了。’

其实张爱玲没有真正创造过什么时装,可是我们把稍为突出一点的服式,都管它叫‘张爱玲式’。有一次我问张爱玲:‘短棉袄是您第一个翻出来穿的吧?’她谦逊地说:‘不,女学生骑脚踏车,早穿了。’这是我们目之为‘怪’的一点,就是张爱玲喜欢穿‘怪’衣裳,其实她之穿‘怪’衣裳,也多少含了点玩世不恭的态度。她有一件装竹圈的大衣,底下鼓出来像一只皮球,一天在炎樱家问起她,她说那个竹圈已经拿掉了,说的时候漠不关心,一如说着旁人的事。正如章太炎喜欢偶然用古字一样,无非是文字的化装而已。无论如何,张爱玲虽不欲创造一种风气,而风气却由她创造出来了。”

当年张爱玲的祖父张佩纶喜着竹布长衫,一时引得京都人士争相效仿,几成脱销之势;而今她的奇装炫人,俨然竟成张爱玲风气,却是时人模仿不来的。

一旦离开,这些辛苦经营的虚名儿便都将风流云散,都说“白手起家”,那指的是本来便一无所有;若要放弃现有的一切从头再来,谈何容易?

母亲走后,张子静似乎预感到了一家人相聚的日子越来越少,时时来探望姐姐,并且担忧地问她有什么打算?

爱玲避重就轻地说还在找房子打算搬家,又拿出一小包红蓝宝石说:“这是二婶给你的,说等你结婚的时候给新娘子镶着戴。”然后便如常闲谈,说刚看完赵树理的小说《李有才板话》,《小二黑结婚》,很不错,建议他有机会也找来看看;《小二黑结婚》还拍了电影,她也说很好,叫他去看。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她仍在观望中,“张看”中。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上海解放。张爱玲亲眼看到了解放军进城。

这时上海的十多家小报都已在解放之前自动停刊,夏衍接管上海市文化工作的时候,上海成了一个没有小报的城市。夏衍向龚之方说,“新中国”并不是不能容许小报存在,只是要端正风气,提供读者有益的、多样化的趣味性内容。要龚之方和唐大郎组织一个“能力较强、素质较好的小报班子”。

于是《亦报》应运而生,龚之方任社长,唐大郎任总编辑。八开对折,邀请了许多著名作家如丰子恺、周作人等人执笔支持,自然也会向老朋友张爱玲约稿。

爱玲自《太太万岁》的风波之后,已经又搁笔近两年了,一是因为不断搬迁,没有心情;二则也是新中国成立,她还抱着观望的态度,“怀疑一切的眼神”;直到一九五零年搬入黄河路上的卡尔登公寓三零一室,生活略为安定,这才重新提起笔来,写了,发表在《亦报》上,署名“梁京”——为了躲避莫须有罪名的轰炸,她连自己的名字也不敢要了。可是又不甘全盘放弃,于是同读者们做了个文字游戏,借“玲”的子音“张”的母亲切为“梁”,“张”的子音“玲”的母音切为“京”。

而桑弧亦化名“叔红”,在连载前一天写了一篇《推荐梁京的小说》:“仿佛觉得他是在变了,我觉得他仍保持原有的明艳的色调,同时,在思想感情上,他也显出比从前沉着而安稳,这是他的可喜的进步……”用的是“他”而非“她”,有意掩人耳目;

在小说连载期间,他又继续以“叔红”为名写了《与梁京谈〈十八春〉》,其中提到小说连载至曼璐设计让祝鸿才污辱了曼桢以后,许多读者既同情又愤慨,认为非把这对狗男女枪毙不可,于是纷纷写信给“梁京”,请她“笔下超生”,让曼桢的悲剧停止。

此前张爱玲与桑弧本来计划第三度携手合作,拍摄电影,然而由于时局动荡,终究未能如愿。其原因为何,至今是个谜,倒是各种传说满天飞,有说张瑞芳为此几次登张爱玲的门求演女主角的,也有说桑弧找张瑞芳出演而未得的,而曾经饰演《太太万岁》中女主角陈思珍的蒋天流也回忆说:“听说(要拍)的,后来怎么没拍我也不知道,我也不好意思问,我以为他(桑弧)要找别人演的,后来又不是。要是我演,该多好呀!”

然而不管怎么说,“叔红”可谓桑弧“变身”与张爱玲秘密交往的一个见证。他这样的积极推崇,除了视张爱玲为知己的缘故,或许抱着借此再度合作的心愿也未可知吧?

还有一则佚闻也是有趣的:据说连载时,有个和曼桢同样经历的女子从报社打听了张爱玲的住址,跑到她家门口倚门大哭,弄得张爱玲手足无措。

——事情本身其实是悲哀可同情的,然而隔着三十年的月光看去,也便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纱,变得温柔。

关于的书名,后人考证,以为“十八”指的是她从一九三二年到上海至一九五零年完成这部作品,刚好十八年;也有人说是影射胡兰成的,不知怎么算出的十八年;但我个人以为,那指的是她逃离父亲的家时,是十八岁。

囚禁与出走带给张爱玲的刺激是深刻而长远的。她说过她要报仇,但她没有少时想象的双剑,只有一支笔。

同年《亦报》举办的关于的作品讨论会上,曾有人提出这部小说太过传奇,哪有亲姐妹反目,竟可以将妹妹囚禁大半年的?可见是虚构。连周作人也说“我看对于曼桢(小说女主人公)却不怎么关情,因为我知道那是假的”。

然而张爱玲写的却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小说里顾曼桢的所思所想,所见所哀,其实正是十八岁的张爱玲囚在空房时的所思所想,所见所哀——

“她扶着窗台爬起来,窗棂上的破玻璃成为锯齿形,像尖刀山似的。窗外是花园,冬天的草皮地光秃秃的,特别显得辽阔。四面围着高墙,她从来没注意到那围墙有这样高。花园里有一棵紫荆花,枯藤似的枝干在寒风中摇摆着。她忽然想起小时候听见人家说,紫荆花底下有鬼的。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说,但是,也许就因为有这样一句话,总觉得紫荆花看上去有一种阴森之感。她要是死在这里,这紫荆花下一定有她的鬼魂吧?反正不能糊里糊涂地死在这里,死也不伏这口气。房间里只要有一盒火柴,她真会放火,乘乱里也许可以逃出去。”

这是虚构么?是夸张么?是杜撰的秘闻?是猎奇的戏剧?还是张爱玲亲身经历的一次映射?

那顾曼桢在幽禁期间也生了一场病,是感冒——

“她忽然觉得身体实在支持不住了,只得踉踉跄跄回到床上去。刚一躺下,倒是软洋洋的,舒服极了,但是没有一会儿工夫,就觉得浑身骨节酸痛,这样睡也不合适,那样睡也不合适,只管翻来覆去,鼻管里的呼吸像火烧似的。她自己也知道是感冒症,可是没想到这样厉害。浑身的毛孔里都像是分泌出一种粘液,说不出来的难受。天色黑了,房间里一点一点地暗了下来,始终也没有开灯。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方才昏昏睡去,但是因为手上的伤口痛得火辣辣的,也睡不觉,半夜里醒了过来,忽然看见房门底下露出一线灯光,不觉吃了一惊。同时就听见门上的钥匙嗒的一响,但是这一响之后,却又寂然无声。她本来是时刻戒备着的,和衣躺着,连鞋也没脱,便把被窝一掀,坐了起来,但是一坐起来便觉得天旋地转,差点没栽倒在地上。定睛看时,门缝里那一线灯光倒已经没有了。等了许久,也没有一点响动,只听见自己的一颗心嘭通嘭通跳着。”

顾曼桢后来怀了孕,终于借着生产的机会逃出了医院,是一个同时生产的女人的老公帮了忙——是平民阶级,何干的化身么?

对于各种各式的作品研讨,张爱玲通常较为沉默,极少就自己的作品多做辩解,只是有一次有人提及为什么她形容三十年前的月亮一定要是“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为什么不能是荣宝斋或者别的什么纸,这是不是在玩弄字眼时,她淡淡地回了一句“因为我小时候家里用就是朵云轩”;然而这次有人批评情节奇诡不可信,她却抿紧了嘴一言不发——要她苦口婆心地解释那是她的亲身经历么?要她把她童年的伤痕暴露给大家看?那就不是张爱玲了。

有句话叫作“宁为不知,勿为人见”,而张爱玲是“宁愿写出,不愿说白”。张爱玲是喜欢用“手势”这个词的,手势太难看,赢了也没意思。

去国之后,张爱玲将几度增删,光题目就想了五六个,又以《惘然记》为名在《皇冠》杂志上连载,分六期刊完——时为一九六八年,距离一九五零年在《亦报》发表,刚好又隔了十八年,不能不感慨冥冥中的巧合。

文中最显著的几个改变包括:一、把原有的十八年改成了十四年,将小说结局提早到解放前;把原来的十八章改成十七章,前三分之二内容无大变化,但从第十三章开始改动较大;二、去掉了原文中“光明的尾巴”,叔惠的赴延安也变为到美国留学——抹去了原文中鲜明的政治意味和“进步思想”。她对于政治,到底还是讳莫如深的。

她在题记里写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当时”,是故事发生的一九三八年,还是初稿完成的一九五零年?“惘然”,是情感还是意识?而隔了十八春后的今天,她“恍然”了么?

小说的单行本后来由皇冠出版社出版,名字又改为。然而《惘然记》的名字也没舍得丢,拿来做了另一部散文集的题目。

又隔了许多年后,香港导演许鞍华将搬上荧屏,而内地也随后出品了一部电视连续剧……这些,都已是后话了。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三节

自1950年3月25日开始连载,至次年2月11日载完,由《亦报》出版单行本,这是张爱玲真正完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接着,自1951年11月4日起至次年1月24日又连载了中篇小说,这却是张爱玲在上海最后的作品。

文章发表,满城轰动,读者们纷纷猜测“梁京”究系何人,那圆熟的文笔分明不是新人。有人撰文指出,这不是张爱玲就是徐纡,作者的真实身份呼之欲出。

夏衍此前远在内地,对孤岛时期的上海文坛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张爱玲的名字;然而的轰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找到龚之方询问“梁京”乃是何方神圣,并且说,这是个值得重视的人才啊。

1950年7月24日,上海召开第一届文艺代表大会,夏衍担任主席,指名请张爱玲参加。

那天,大会人才济济,大名鼎鼎,副主席梅兰芳、冯雪峰,执行副主席周信芳,秘书长陈白尘,哪个名字不是提起来响当当,如雷贯耳的?然而谁也没有张爱玲显眼。

倒不是因为她才华过人,而是她着装出众——与会诸人都穿着蓝色或灰色的列宁装,只有她穿旗袍,外面罩了件有网眼的白绒线衫,这大概是她最朴素的打扮了,然而在人群中还是显得刺眼,既使坐在后排,亦好像展示在主席台上一样,高处不胜寒,让她和别人都感觉别扭,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这也是她与新中国的关系。她也曾努力改变自己,力求融入,然而终究是力不从心。正如她在《华丽缘》中所写的: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和厚度。而她,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非常窘,只得一路跌跌冲冲,踉踉跄跄地了出去。

大会之后,在夏衍的安排下,张爱玲随上海文艺代表团到苏北农村参加土改工作。她亲眼目睹了轰轰烈烈的土改,收田,检举,批斗,触目惊心。尤其听到那些农民满口说着溢美之辞,就更令她难受,觉得刺耳。

记得小时候,每到年节庄子上送粮果来,照例要抱怨天气坏,收成不好,这几乎已经是他们的口头禅,习惯了的语气套话。一是农民本来的谦抑,不愿意太志得意满了惹老天妒忌;二是要诉苦装穷,免得有人借贷、加租、征税等等一切麻烦,反正夸富从来都不是农民的习惯。

然而这次参加“土改”来乡下,明明眼见那些人穷得衣不蔽体温饱难顾,却还结巴地夸说良辰美景,有田有地有收成,不知是骗人还是哄鬼——然而人也是愿意听的,不但自己听了信了,还要写出来让大家也都来听来信。

张爱玲做不到。她无法勉强自己写出连自己也不相信的话。她在“写、不写、写什么”之间徘徊挣扎,她无法“歌颂”,却不敢“批判”,她终究是“革命”不起来,因为不晓得要革谁的命。

有人问她:“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

她想了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

“老妈子”是她所熟悉的最穷的人,秦干,何干,她们的穷苦和敦厚给了她最深刻的童年记忆。还有“共产党”这个词,也是她们灌输给她的。夏天的晚上,老妈子们在院里乘凉说古记,偶尔会说:“又在杀共产党了。厨子今天上旧城,看到两个人头装在鸟笼里,挂在电线杆上。”

她们常常道听途说地讲一些共产党共产共妻的传闻。小说里,解决情敌最快最便利的方法,就是向军阀举报他是共产党。感觉上说某人是共产党就等于“扣他一顶红帽子”,是掉脑袋的事。

早在一九四五年六月,胡兰成就曾写了《张爱玲与左派》,说明了张爱玲与“革命”、与“无产阶级”的关系:“有人说张爱玲的文章不革命,张爱玲文章本来也没有他们所知道的那种革命。革命是要使无产阶级归于人的生活,小资产阶级与农民归于人的生活,资产阶级归于人的生活,不是要归于无产阶级,是人类审判无产阶级,不是无产阶级审判人类。所以,张爱玲的文章不是无产阶级的也罢。”

张爱玲曾说自己是一个乏善足陈的人,重点在一个“乏”字。而对于无产阶级的故事,她显然更是“乏”的。她曾写过《桂花蒸——阿小悲秋》,是“阿妈她们的事”,然而阿小是给外国人帮佣的,而且好像也没体现出来怎样受压迫被欺辱,不符合“无产阶级”的标准;于是这次用尽力气,写了,一个被凌辱被剥削的小女佣的故事,可是文章有明显的断层——前半部是女佣小艾在张爱玲所熟悉的旧家族里的灾难,五爷五奶奶在生活中都是有原型的,她忠实地记录了他们的半生;但后半部写女工小艾在新社会所受到的礼遇,套一句当年时髦的话,叫“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则是张爱玲颇不擅长的虚构了。

——显然,张爱玲更适合写旧社会的“鬼”,而且是“有血有肉”的鬼;至于新社会的“人”,却虚飘飘的空具其壳,是“失魂落魄”的人。

后来由陈子善于一九八六年打捞出来,发在一九八七年一月号香港《明报月刊》上,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张爱玲震撼”。然而张爱玲本人对这件事并不高兴,在《续集》自序里写道:“前些日子有人将埋藏多年的旧作发掘出来,分别在台港两地刊载,事先连我本人都不知情。”并说自己“非常不喜欢这篇小说,更不喜欢以名字单独出现”。

——为什么会不喜欢呢?理由可想而知,当时写多少迫于时局,写了许多言不由衷的话,也写了许多力不从心的情节;同期创作的是她同意出版的,但已改成,去掉了那个“光辉的尾巴”,由此便可知她的心意了。

陈子善堪称张爱玲打捞大师,先后打捞出张爱玲的旧作十数篇,长短不等,对于张迷们来说,居功至伟。然而张爱玲对此似乎并不感激,除了《续集》自序里对的“出土”颇有微词外,《惘然记》的序言中也写道:

“最近有人从图书馆里的旧期刊上影印下来,擅自出书,称为‘古物出土’,作为他的发现;就拿我当北宋时代的人一样,著作权可以径自据为己有。口气中还对我有本书里收编了几篇旧作表示不满,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权利,身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盗窃罪似的。”

然而那两个月的土改工作,也着实给她带来了非凡的灵感,这便是后来和的诞生——那时候她已经身在海外,不必再理会革不革命的问题了。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四节

1950年7月25日《亦报》创刊一周年之际,张爱玲特地写了一篇《〈亦报〉的好文章》祝贺,称其是“一个极熟的朋友”,“有许多文章是我看过一遍就永远不能忘怀的”,特别赞扬了十山先生(即周作人)的文章。

由此也可以看出张爱玲与龚之方的友谊。于是龚之方也是恃熟卖熟,竟想起要为张爱玲做媒来。

那日,他登门拜访,先是东拉西扯地聊了些时局、作品的闲话,然后便婉转地提到了桑弧——他也许是并不知道张爱玲与胡兰成有过婚约,也许是听说了他们已经分手——总之,他完全忽略胡兰成这个人的存在,只是拿朋友间的议论来说事儿。

“大家都说——”他这样开口,仿佛就把责任推在了别人身上,比较容易转寰,“大家都说,你和桑弧男才女貌,年龄相当,是很理想的一对佳偶呢。吴老板也说你们合适,大家都很看好你们。你考虑一下啊。”又把文华老板吴性栽的话引了几句来加强语气。

张爱玲静静听着,并不意外,然而脸上却现出凄然的神色来,沉默良久,摇头,再摇头,三摇头。

龚之方不死心,又提起另一件事来:“我听说你最近在联系去香港复学的事,是不是有打算要离开上海呀?夏衍让我劝你留下。他是个重才的人,他刚创立了电影剧本创作所,自己任所长,柯灵是副所长。他还想安排你去做编剧呢。”

张爱玲又默然了好一会儿,夏衍的赏识,龚之方的好意,她是感激的。她一生中,但得别人一些儿好意,都心存感激,恨不得缝个袋袋儿装好,长长久久地搁在心上。

然而,她可以留下来吗?做编剧的这件事未必可以成功,一定会引起很多说辞与争议,对那些无中生有的口水战她是早已厌倦了;而即便成功又怎么样呢?她能写得出“无产阶级的故事”吗?《太太万岁》被大肆批评,被冷藏封杀,与已经是她的极限,要她更加违心地写出自己不愿意的文字,那是再也不能的了。

她终于开口:“恐怕这两件事都不大可能了。”连前一件事也一并否决了。

第一次看到这番资料时,我真是顿足不已。倘若她不要拒绝,答应和桑弧玉成其事,该有多么好呀!他们年貌相当,妇编夫导,琴瑟和鸣——不仅是文坛佳话,更是影坛韵事,多么好!多么好!

可是她却拒绝了。

是因为对胡兰成余情未了?我想不会,她能写出那样绝情的信来,就不会拖泥带水;

是她对桑弧看不上?应当也不是,她与他两度合作,惺惺相惜,即使没有爱情,也是知音,她曾说她写剧本有个条件,就是非桑弧导演不可,别的导演她宁可不写,那时有无数导演上她的门,她见也不见,就只见桑弧一个,可见青睐;

那么,便只有一种解释了:她去意已决,且不愿拖累桑弧。她知道,她与他在一起,决不会有好结果。

——《不了情》里家茵离开了宗豫,而爱玲离开桑弧,亦是一段“不了情”。

同时做创作所的编剧这件事对于张爱玲来说,也未必是种抬举,可能反而是种为难。——多年后,她在的自序中写着:“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可见对奉旨写作“新时期文艺”的恐惧。

是以她只能摇头,再摇头,三摇头——“恐怕这两件事都不大可能了。”

猜测了那么久,直到多年后看见,通过女主人公盛九莉(张爱玲的化身)和电影演员燕山(桑弧的化身)的故事,我们才窥见张爱玲与桑弧之间,原来真的曾经有过一段“不了情”。而且照时间算来,张爱玲断然与胡兰成决绝,甚至以搬出爱丁顿公寓来断后患,也多半是为了桑弧的关系。

“有时候晚上出去,燕山送她回来,不愿意再进去,给她三姑看着,三更半夜还来。就坐在楼梯上,她穿着瓜楞袖子细腰大衣,那苍绿起霜毛的裙幅摊在花点子仿石级上。他们像是十几岁的人,无处可去。”

“其实他们也从来没提过要守话,但是九莉当然知道也是因为她的骂名出去了,连骂了几年了,正愁没新资料,一传出去势必又沸沸扬扬起来,带累了他。他有两个朋友知道的,大概也都不赞成,代为隐瞒。而且他向来是这样的,他过去的事也很少人知道。”

为桑弧着想,也许他未与张爱玲结缡也是对的,因为后来他的事业与仕途一直都很好——一九五三年任上海电影制片厂导演,编、导影片十余部,其中于一九五四年获第八届卡罗维发利国际电影节音乐片奖;《祝福》于一九五七年获第十届卡罗维发利国际电影节评委会特别奖;《她俩和他俩》、《邮缘》分别获文化部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四年优秀影片奖。《亚洲周刊》评选二十世纪一百部中文电影,桑弧的作品就占了三部,包括、《祝福》和《太太万岁》,数量比蔡楚生和张艺谋都多。

桑弧在圈中的口碑也一直很好,一是因为他作为一个大导演几乎从不发脾气,二是拍摄时很少加拍镜头——行中人谓之“下蛋”。分镜头本设计好几个镜头,到现场就拍多少个,甚至到剪接台上完成影片,全片的总镜头数和拍摄前的分镜头本基本没有大差——这一条,实在值得王家卫大导演学习。

几十年来,桑弧对自己和张爱玲的往事一直讳莫如深,只字不提,不知先后有多少记者、学者、张迷去采访过他,询问过他,然而他只是回答:不记得了。

陈子善曾向柯灵询问桑弧愿不愿意谈谈他跟张爱玲的一些往事,柯灵认为桑弧什么也不会说。九十年代初期,陈子善终于有机会与桑弧面谈,果然桑弧在对待张爱玲的事情上很小心,未容他多说,便连连表示对以前的事情不记得了。陈子善与桑弧的儿子李亦中原先是华中师大的同事,李亦中对他父亲与张爱玲的交往的事一无所知。

正如张爱玲说的:“他向一是这样的,他过去的事也很少人知道。”

一九九五年,桑弧撰写长篇回忆文章《回顾我的从影道路》,分四期在《当代电影》上开始连载,虽然避不开张爱玲三个字,却着墨很少,她的名字只是一带而过,而关于《哀乐中年》,更是连她的名字也没提。

张爱玲后来在香港结识的好友宋淇曾说过《哀乐中年》有张爱玲的笔触,“张爱玲的tOUCh,桑弧写不出来,没有那个灵气。我问过张爱玲,她说你不要提,你不要提。她大概和桑弧有相当的感情,帮桑弧的忙。”

张爱玲逝世后,桑弧也并没有写什么悼念和回忆性的文章。

然而我倒觉得这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最高敬意,不是夸夸其谈,而是缄默如金——只把她放在自己的心坎上,绝不轻宣于口,轻示于人,免得被涂抹,弄到最后变成面目全非。

桑弧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在上海瑞金医院病逝,享年八十八岁。

灵堂设在茂名路老公寓楼内的家中,布置得十分简单:小小的遗像旁供奉着几部他生前的代表作VCD,《太太万岁》也在其中,于冉冉烛光中与他默默相对。

更戏剧化的是,同日晚,导演石峻新排的话剧《太太万岁》正在剧院演出,石峻且致辞提醒大家九年前的今天,当年电影《太太万岁》的编剧张爱玲辞世,今天的演出也是对她的纪念。(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张爱玲的尸体被发现于美国洛杉矶公寓里,而法医检测,有可能死于一星期前。)

他还不知道,桑弧导演也在这天走了。

他们相隔九年,竟然死在同一天。

这太像是一种约定或者仪式,他也许可以借着《太太万岁》作凭证,与张爱玲的灵魂在天堂相认,在那里,他终于肯说出压抑了六十年的心里话了么?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五节

一九五一年春天,张子静最后一次与姐姐张爱玲见面,再次问过她对将来的打算。然而她深沉的眼光盯着墙壁,良久的沉默后,答非所问:“人民装那样呆板的衣服,我是不会穿的。”

隔年子静再来的时候,姑姑一见他便说:“你姊姊已经走了。”便关了门。

从此他再也没有见过姐姐,也没见过妈妈和姑姑。

张爱玲是在一九五二年七月离开上海去香港的,对外公布的理由是“继续因战事而中断的学业”。临行,与姑姑约定:不通信,不联系,只当死了一样。

她大概已经预感到“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离去是惟一的办法,而且为姑姑计,还是不联系的好。

黄逸梵走的时候,也曾经明白地表示:不打算再回来了;她是母亲的女儿,也做了同样的选择——这坚贞决绝流淌在血液里,由母亲遗传给她。

值得一提的是,在她临走之前,李开第回到上海来了,还曾来她所住的卡尔登公寓探望,爱玲特地下楼去饭店叫了小菜来招待——她亦好像预知这位昔日的监护人在三十年后将成为她的姑夫,于是提前把酒祝贺。

她便是这样地走了,没有向任何人告别——那时她最好的朋友炎樱已经先她一步离开中国,去了日本;而炎樱的两个弟弟也都先后考入香港大学,一个攻读工程学,一个读医学。

后来有人姗姗然地说如果张爱玲留在中国,辗转内地,再多经过几年历练,“给生命加强一点受过折磨的活力”,或者会更加成熟,文采飞扬;又说她离开上海这片生她养她的土壤,文字便失了水灵与生命感,枯萎失色,并以此认定她的离开是错误选择。

然而倘若张爱玲一九五二年没有离开,而是一直留在中国会怎么样呢?

这里我不想做无谓的猜测,只是要平实地记录一些与她多少有些干系的人的命运:

——先说说曾写过洋洋万言《论张爱玲的小说》的傅雷。他是伟大的翻译家,一丝不苟的治学之人,一生翻译外国文艺名著三十三部,包括巴尔扎克的小说十四部,罗曼罗兰的作品《约翰克里斯朵夫》和关于米开朗琪罗、贝多芬、托尔斯泰的传记。

解放以后,“党出于对他的爱护,动员他走出书斋,接触一下沸腾的生活,安排他参加了一些宣传部门的全国性重要会议,还选他当了上海市政协委员。他一面埋怨浪费了时间,耽误了工作,一面还是积极地参加社会活动。他的眼睛一向在云端里,对许多事情要求严格而偏激,又心直口快,勇于提意见。”这样的人,注定是逃不过政治浩劫的,“反右”一开始,他就被卷进去了,写了大量笔记、检查,“但是几次检查都没有通过。他思想不通,对有些过火的批判非常反感。于是他向领导声称:如果他有罪行,愿意接受惩处,但以后不再出席会议了。”

柯灵在《悼傅雷》一文中披露,一九五八年春天,某上海文艺主管部门的领导将他招回上海,给了他一个任务,“以朋友身份劝说傅雷,正视自己的缺点错误,实事求是地作一次自我批评。”柯灵以为这是为好友开脱的好机会,可以从此一了百了,于是百般劝说傅雷识时务者为俊杰,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被利用了——他们只是要他逼傅雷认罪,坐实“右派”的帽子。

后来傅雷在给他的信中写道,“处在这样的大时代大风浪中,牺牲区区一个傅雷,算不了什么。”然后回到书斋,杜门谢客,继续自己的翻译工作。从一九五八年到“文革”前夕,共翻译了泰纳的《艺术哲学》,巴尔扎克的《赛查皮罗多盛衰记》、《搅水女人》、《都尔的本堂神父》、《比哀兰德》、,重新修改了——这份书目足以看出他的惜时如金,仿佛追日的夸父,因为知道时日无多,只得奔跑不停,未敢稍歇。

然而“文革”的风雨来了,没有人可以再堂堂正正安安静静地活着,即使躲在书斋里也不可以。“文革”的任务是要扫除一切天才,一切纯真,一切善良与正直,在“文革”一开始,傅雷就成了标靶。经过四天三夜的查抄、罚跪,红卫兵们变着花样的殴打、凌辱,他觉得已完全失去了活着的尊严。

一九六六年九月三日凌晨,五十八岁的翻译大师傅雷坐在自己的躺椅上吞服了巨量毒药,辗转而亡。两小时后,他的夫人朱梅馥在最后一次服侍了丈夫,确信他已经决然地死去后,这才洗身净面,从一块浦东土布做成的被单上撕下两条长结,打圈,系在铁窗横框上,追随丈夫而去。

——长袖善舞为人谨慎的柯灵自己又怎么样了呢?

他一直兢兢业业地听党的话,说每一句话都要三思而后言,又尽量说得圆滑平淡,模棱两可。他曾因为怕傅雷的文字伤害了巴金的形象而擅自删去,又因为张爱玲对傅雷意见的不接受而觉得她“不甚礼貌”、“远兜远转”;赵丹在逝世前几天,在《人民日报》上写了《管得太具体,文艺没希望》,言辞十分大胆,振聋发聩:“哪个作家是党叫他当作家,就当了作家的?鲁迅、茅盾难道真是听了党的话才写?党叫写啥才写啥?那么,马克思又是谁叫他写的?”“层层把关、审查不出好作品,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有生命力的好作品是审查出来的!”他拍案叫绝,情不自禁地引用,却又特地注明“我并不全部赞同这篇文章的论点”;甚至在“文革”中,他的妻子在医院病危,他格于工宣队的命令,“连给妻子送终的权利也不敢断然争取”(柯灵《回首相看血和泪》)……

这样小心谨慎步步为营的一个人,在一九六六年九月三日傅雷夫妻双双惨死的同时,也被一个电话召至作协,被告知:“外面形势对你很不利,现在上面给你一个机会,一个环境,让你去考虑考虑自己的问题。”门一开,进来两位武装公安人员,架着他便上了汽车。他被囚入斯南路第二看守所(那从前在租界时代是对付中国人的法国牢监),面壁三年,在兽笼式的铁栏后面度过六十华诞。“还连累了我的妻子国容,陪着我在外面加倍地受罪,几乎赔上了性命。”“她没完没了地受审讯,被迫揭发交代。她无法编造我的罪行,不愿意和我划清界线,为了维护我的清白,被那种出名的‘逼供信’的酷虐游戏纠缠得几乎神经错乱。一次又一次的抄家,破‘四旧’,抢房子,别有用心的人幸灾乐祸,肆无忌惮地上门捣乱……”“她曾经割过腕动脉,只是为了不愿抛下我在不明不白的诬陷中独自挣扎,她才自己动手包扎,在生死一发间救活了自己。”

三年后,柯灵释放了,“我虽然经国家的专政机关查明无罪在案,却依然是无罪的罪人,每天到作协劳动,交代检查,一切照旧。也依然到处游斗,‘特务’、‘汉奸’的帽子向我乱扣。我释放那天,作协的工宣队先把国容找去,向她严厉警告:我罪行严重,拒不交代,在监狱里逃避斗争,现在要对我实行群众监督,她必须帮助我彻底坦白。这对她显然是又一次沉重的打击,把她推到了绝望的深渊。我和国容历劫重逢,怎么也没想到,她会发生这样剧烈的变化。不但容貌变得我不认得了,而且丧失了语言能力,说话诘屈聱牙,格格不吐,完全像洋人生硬地说中国话。她本来健谈,却变得沉默寡言。又学会了抽烟,一枝一枝,接连不断,没日没夜,把自己埋在烟雾弥漫中……”“那天将近破晓,我在睡梦中被一阵钝重的抨击声惊醒,开了灯,只见国容躺在长沙发上,用毯子蒙着头,我过去揭开一看,我一生也没有经过这样的打击,天崩地裂也不会使我这样吃惊。就在我写诗的纸上,她写了两行字:‘亲爱的,我们是无罪的。我先走了,真抱歉。’……惨剧幸而没有酝成,又招来了新的罪惩,因为这是‘自绝于人民’的万恶行为。声势浩大的斗争大会,还有缤纷的冷言恶语,鄙夷轻蔑的眼色……”

——苏青是不能不提的。抗战胜利后,她作为“落水作家”被传讯,建国后留居上海,担任越剧团专职编剧,曾编写《江山遗恨》、《卖油郎》、《屈原》、《宝玉与黛玉》、《李娃传》等剧目。其中《宝玉与黛玉》一九五四年曾连续演出三百多场,创造了剧团演出的最高记录;一九五五年,她因与贾植芳先生就“胡风事件”通了一次信,而被怀疑为“胡风分子”并关进提篮桥监狱一年多,就此在文坛上沉寂下去;文革中,她又遭到多次批斗,从此百病缠身,至亲骨肉亦都与她划清界限,断绝往来;平反后,她在一个区属的小剧团——红旗锡剧团当编剧,除了整理、改编老戏之外,也写些新戏,却没有再写小说、散文,也不再署名苏青,而用她的本名冯和仪了。

据说她在世的最后几年里,一直想再看一遍自己的《结婚十年》,却因该书被视作禁书,遍求不得;一九八二年,她于贫病交加中寂寞离世,享年六十九岁。灵堂里没有哀乐,没有花圈,前来送行的亲友只有四五个,整个送葬过程才七八分钟,十分凄凉。

三年后,女儿和外孙将她的骨灰带到大洋彼岸——她是想留在国内的,然而到底还是和张爱玲一样远走重洋了。

——还有曾在旧上海文坛与张爱玲、苏青齐名的女作家关露,堪称最悲哀的战士。

她曾于一九四二年五月至一九四五年七月间,在日本驻伪中华民国大使馆和日本驻华海军报道部合办的《女声》担任助编、主编,并写过一篇随笔时论,是关于出席日本东京“第二次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一九四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二十七日)的发言稿《中日妇女文化交流之我见》,其中有这样的言辞:“我希望今后中国妇女学一点日文,日本妇女也学一点中文,往后见面的时候,就能用对方的语言来交谈了。”这样的言行,自然逃不了“汉奸”的罪名。

然而可悲的是,她却是经“组织”安排介入日伪机构的地下党,并为此中断了与当时在南京中共代表团任职的王炳南的恋情,从此独抱终身。自解放到文革,她两次被公安机关关入秦城监狱的单人牢房,几度神经失常。其实她在沦陷时期的经历,是上至周恩来、下至一大批左翼作家都了如指掌的,可是却无人也无力还她清白。直到一九八二年,她的长达三十七年的磨难才最终得以结束,还得清白之名。

同年,她在文化部机关一间摆了三架单人床的十平米见方的宿舍里,服用过量安眠药结束了苦难的人生旅途,终年七十五岁。“质本洁来还洁去”,然而,为了这个“洁”字,她付出的代价也未免太大了。

由张爱玲小说《色戒》改编的电影热映后,有人考据王佳芝的原型就是关露。然而她是比王佳芝的命运还要惨淡得多了。

——周瘦鹃是将张爱玲引入上海文坛的第一人。

一九六三年和一九六四年,周恩来和朱德先后光临紫兰小筑参观游览。喜爱种植兰花的朱德委员长看到周瘦鹃家这么多盆景和花卉精品赞不绝口,还将自己培育的两盆兰蕙赠给了周瘦鹃。周瘦鹃拜领之下,即兴写下两首绝句向朱委员长致谢:“兰蕙争荣压众芳,滋兰树蕙不寻常;元戎心事关天下,要共群黎赏国香。”“雪兰夏蕙生巴蜀,喜见分根到我乡;此日拜嘉勤养护,年年香溢爱莲堂。”

然而“文革”期间,周瘦鹃和他的紫兰小筑也屡遭冲击和摧残。兰花已成毒草,世间没有桃源。一九六八年,周瘦鹃跳井自杀,终年七十三岁。

——老舍是张爱玲自幼热爱的作家,她熟读他的《二马》、,并且曾和母亲讨论过它们。然而“文革”来了,首当其冲受其害的就是文艺界的精英们,他于1966年8月24日因不堪迫害投北京太平湖自杀。

——还有主演过《太太万岁》的上官云珠,也在1968年跳楼自杀。

——《小二黑结婚》是张爱玲曾经特地向弟弟推荐过的好片子,这部影片的导演顾而已,因为三十年代与江青有过交往,了解“蓝苹”的历史而备受迫害。也于1970年6月18日,在五七干校自缢身亡。

我们甚至可以简单地开具一张在“文革”中自杀的名人名单:

邓拓,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部长、《人民日报》总编辑,1966年5月因“三家村”冤案受迫害,5月17日晚写下《致北京市委的一封信》和《与妻诀别书》后,于次日自缢身亡,成为非常岁月里第一个以死抗争的殉道者。

田家英,1948年8月起担任毛泽东的秘书,解放后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室主任、中央政治局主席秘书、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等职。1966年5月22日下午,王力等到中南海住地,令他停职反省,第二天他即自缢而死。

李平心,历史学家。1946年与马叙伦、许广平等筹组中国民主促进会;解放后任华东师大历史学教授并当选为上海历史学会副会长。文革前夕即遭围攻和迫害,1966年6月20日自杀。

陈笑雨,著名文艺评论家。解放后历任《文艺报》副主编、《新观察》主编、《人民日报》编委兼文艺部主任。文革初期即遭批斗,因不甘屈辱,于1966年8月24日投永定河自尽。

陈梦家,考古学家,古文字学家。16开始写诗,师从徐志摩、闻一多,1931年出版《梦家诗集》,为新月派重要成员之一。解放后先后在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工作,曾任考古所学术委员、《考古通讯》副总编,在考古及古文字研究方面著述甚丰,颇多创见。1966年9月3日自缢身亡。

言慧珠,著名京、昆剧表演艺术家。言菊朋之女,梅兰芳之徒,俞振飞之妻。曾任上海市戏曲学校副校长,擅演《玉堂春》、《游园惊梦》等。文革中遭批斗、殴打,身心俱伤,1966年9月11日晚,接连写下三封绝命书后自杀身亡。

叶以群,著名文艺理论家。解放后曾任上海电影制片厂副厂长、上海文联副主席、上海作协副主席等职。1966年跳楼自杀。

刘盼遂,古典文学研究专家、语言学家。1925年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问教于王国维、黄侃、梁启超门下;1946年起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任古典文学教授。1966年自杀身亡。

陈琏,蒋介石高级幕僚有“文胆”之称的陈布雷之女。1939年入党,解放后曾任林业部教育司副司长、全国妇联执行委员。文革开始后,造反派诬蔑她是叛徒、特务,并扬言要开除她的党籍。1967年11月19日,为示清白,从十一层楼上跳楼自杀。

赵慧深,著名表演艺术家,以在《雷雨》中成功饰演繁漪闻名。文革中,因电影剧本《不怕鬼的故事》及家庭成分不好而被打成“三反分子”,屡遭批斗;又因曾在《马路天使》中饰演过妓女小芸而受到造反派的嘲弄和侮辱,于1967年12月4日含恨自杀。

罗广斌,解放前参加反抗国民党的地下斗争,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解放后曾任共青团重庆市统战部长。与杨益言合作的长篇小说《红岩》影响巨大。文革中受到迫害,于1967年跳楼自杀。

严凤英,表演艺术家,以黄梅戏而闻名。文革中被指为“文艺黑线人物”、“宣传封资修的美女蛇”、国民党特务,1968年4月7日夜自杀身亡。死后被剖尸检查,因怀疑她腹中藏着特务密电和微型收发报机。

杨朔,著名作家,其至今都是我们的中学课文。文革开始后,被中国作协的造反派列为重点批斗对象,1968年7月底杨朔要求上书毛主席和要求与单位领导谈话,均遭拒绝。绝望中于8月3日吞服安眠药自杀。

翦伯赞,著名历史学家。有《中国史纲》等18部著作行世。曾任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科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北京大学学报》主编等职。1968年12月18日偕妻戴淑宛双双自杀。

吴晗,历史学家。清华大学史学系毕业,解放后,先后任清华大学历史系主任、文学院院长,后又任北京市副市长。1959年起先后写了《论海瑞》、《海瑞骂皇帝》和京剧《海瑞罢官》等,1969年10月11日自杀身亡。其妻被袁震芳送去劳改,不久去世;女儿吴小彦,亦被牵连入狱,1976年自杀身亡。

闻捷,著名作家、诗人。解放后曾任新华社新疆分社副社长、中国作协兰州分会副主席。文革一开始即遭批斗,1971年1月13日,张春桥、姚文元正式任上海市委第一、第二书记,闻捷于当晚写好遗书后开煤气自杀。十余年后,作家戴厚英据此写成长篇小说《诗人之死》。

……

还有太多太多不白而死的人,以及没死也脱半层皮的人。如果想把他们的故事一一道来,那真要用到一个古老的成语“罄竹难书”——这似是一个贬义词,常常用来形容罪恶,然而我实在也找不出更恰切的词了。

差点忘了,还有一个不是名人的畏罪自杀者,就是胡兰成之子胡启,他为胡兰成与原配夫人唐玉凤所生,解放后曾在湖南株州某军工厂任俄文译员,文化大革命初期,因惧家庭出身不好、即将遭到全厂大会批斗而自杀——胡兰成算是及时地逃了,只苦了他的子侄们。

倘若张爱玲不走,这样的抄家破坏、检举揭发、面壁审查、批斗大会、甚至劳教改造……只怕也是免不了的吧?而她的姑姑张茂渊女士也难免会受牵连。难怪她要说:“从此之后,便通信也不必,只当我是死了。”

在她离开上海的第二年,她的父亲张廷重因肺病去逝,在静安公墓火化——他也躲过了那场浩劫。

而弟弟张子静算是留下了一条命,似乎也没受到什么重大的冲击。他一生未婚,完成《我的姐姐张爱玲》之后不久辞世。

倘若张爱玲留在中国会如何?不必猜测,有的只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一节

我走在时间的永巷里,寻觅着张爱玲的踪影。

爱丁顿公寓没有她,卡尔登公寓没有她,上海没有她。

她去了香港,我一时找不到她了。

我的灵魂翻山越海,来到香港大学的半山,一路经过着生死契阔的旧友:范柳原与白流苏在短墙下执手相看,用如歌的声音颤抖着念“与子偕老”;葛薇龙站在姑姑的巨宅前犹豫着要不要敲门,如火如灼的杜鹃花从门里一直开到门外;愫细促声哭泣着一路狂奔下山,罗杰安白登捏着他的帽子失魂落魄地尾随其后;言丹朱的斗篷在风中飞舞,聂传庆专注地望着她的眼神渐渐阴郁;霓喜眼睁睁地看着汤姆生和他的英国新娘从身前走过,一张脸煞青空白……

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事,它们生于张爱玲的笔下,活在字影墨痕间,又一次次地被搬上荧屏。

可是我看见他们,仍然觉得陌生。因为我见过他们的不同的影像,渐渐辨不清哪个才是他们的真面目。

我也辨不清爱玲的真面——许是连她自己也辨不清。

一百个人读出了一百个张爱玲,写出了一百个张爱玲,于是她迷路了,在不同的人对她的不同的演绎里。

我在迷雾中行走,兢兢业业地追随着张爱玲的脚印,或许,她也在红尘之外注视着我,借我的手还原一段传奇。我以为我找到了她的方向,然而发现自己走进死胡同……

回到香港的张爱玲已经没有了初次来港时的兴奋,那时她只有十九岁,有无尽的生命的可能性,有对未来的数不清的梦想;如今她已经三十二了,也还不老,可是伤痕累累,疲惫不堪。

上次是母亲安排她报考大学的,也是母亲托了李开第做她的监护人;这次,仍是母亲为她筹划设计,并且介绍她去找自己的老朋友吴锦庆夫妇——他们两人均为港大讲师,分别教授机械工程与科学,于是帮爱玲写信给文学院院长贝查,代她申请复学助学金,又督促她早日注册入校。

爱玲这次来港,复读其实只是借以离国的幌子,然而为了给吴锦庆夫妇一个交代,她还是顺从地去学校注了册,一九五二年九月——距离她一九三九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一次注册香港大学,隔了整整十三年。

旧地重来,物是人非,当年港大的许多文件与纪录包括张爱玲的资料都在战火中不知所终,虽然校方许诺会补助她一千元助学金,却迟迟见不到准信儿,这使她对自己的前途与目前的窘困十分焦虑。

依旧是照眼分明的野火花,依旧是半山的校园,和下了山一拐弯就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集市,流苏和柳原曾在那里与小贩讨价还价——这些,都是曾在她梦中笔下一再重温的景象,然而久别重逢,却显得陌生而疏远了,连海天一线的黄昏也不复温柔。校园后面小山上的树长稿了,中间一条砖砌小径通向旧时的半山女生宿舍,比例不同了。

走在旧日的校园里,可是再也看不到熟悉的面孔,炎樱、蔡师昭、苏雷珈、还有纳塔丽亚,他们都在哪儿呢?

纳塔丽亚是个俄国女孩,她的耳朵会动,最喜欢跟着唱片唱:“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两臂上伸,一扭一扭地在雨中跳舞;还有暹罗女孩玛德莲,她会跳他们盘谷家乡的祭神舞,纤柔的棕色手腕,折断了似地别到背后去,腰腿手臂似乎各有各的生命,翻过来拗过去,灵活得不可能;还有马来亚的金桃,她常常学给大家看马来人是怎样跳舞的,她捏着大手帕子悠悠挥洒,唱“沙扬啊!沙扬啊!”沙扬是爱人的意思;当然还有炎樱,她最喜欢躺在帐子里赤着两只胳膊模拟中东艳舞,并称之为“玉臂作怪”。

爱玲悠然长叹,她不能不想念炎樱。没有炎樱的大学算什么大学?时间的重量压得她抬不起头来,废学十年,再坐在教室里做超龄学生真不情愿,她已经尝过出名的甜头,对于能不能得到一纸文凭早已不计较了。

炎樱来信了,说会在日本替爱玲找工作,并答应帮她办理出境手续;又说她自己很快就要到美国去,再延迟就见不着了。

快,快,迟了就来不及了。爱玲只得一边留书知会注册处报备离港之事,一边便急三火四地去了东京。身在异乡为异客,老朋友便显得格外重要。她急不可待地要与炎樱会合,似乎抓住了她,便抓住了一些旧时生活的空气。

前后只在香港大学呆了两个月——九月报到,十一月便又离开了。

又一次身在茫茫的海上了。

这只挪威船似乎特别小,二等舱,没有上下铺,就只是薄薄一只墨绿皮沙发,墙上装着白铜小脸盆,冷热水管。西崽穿着白长衫,低眉顺眼,十分恭敬殷勤的样子,把她当上宾侍候。

爱玲便装简行,分明寒酸,倒对这西崽的热情觉得惊讶起来,然而拎箱子进仓房时却恍然大悟——他大概是看到箱子上花花绿绿的各国邮船招纸,把她当成周游列国的老船客了。

那其实是母亲的旧箱子。她带了它从上海到欧洲,到过法国,到过新加坡,到过印度,差不多把半个地球也走遍了。母亲才真正称得上是见多识广。

爱玲蹲下来,不急着开箱,却轻轻抚摸着箱子上的招纸,仿佛在抚摸母亲的手臂。就只有它陪着她了。

二等舱除了她只有一个上海裁缝,毛发浓重的猫脸,文弱的中等身材,中年,穿着灰扑扑的呢子长袍,看见张爱玲,点头一笑,心照不宣地说:“我每次去日本,总是等这只船。”他在东京开店,时常到香港办货,常来常往惯了的,最会算计。

这只船是这家公司最小的一只货轮,载客更少,所以也不另外开饭。头等就是跟船长一起吃,二等舱客人跟船员一桌,一日三餐都是阔米粉面条炒青菜肉片,天天不换样。走走停停,一直航行了十天,便吃了十天的炒米粉。

然而她倒挺喜欢这种真空般的生活——如果生命就此漫无尽头地直驶下去,至少她可以不必再为它犯愁。

快到日本时,遇到风浪,餐桌是钉牢在船板上的,大家忙不迭地抢救杯盘,许多人吐得七荤八素,她却饮啖如常。有的吃赶快吃,谁知明天会怎样呢?倘若这只船就此沉了,那么这便是她最后的晚餐,至少可以做个饱鬼。

然而到底还是活下来了——没那么容易完,完不了。

从上海到广州,由深圳罗湖桥出境入香港,再从香港到日本,这条路线同胡兰成走过的一模一样。

然而爱玲的境遇却不如胡兰成,许是因为炎樱的势力毕竟不如池田笃纪吧。白在日本耽了两个月,钱用光了,工作还没有着落;而炎樱却就要去美国了。她与爱玲相约在美国再见,爱玲答应着,心里却茫然:谁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去美国,又去不去得成呢?

即便如此,她也从没有想过要向胡兰成求助。虽然,她并不知道,胡兰成这时候已经又搭上了日本女子一枝,正躲起来一心一意地撰写《山河岁月》。

胡兰成说过,“我在爱玲这里,是重新看见了我自己与天地万物,现代中国与西洋可以只是一个海晏河清。”“我给爱玲看我的论文,她却说这样体系严密,不如解散的好,我亦果然把来解散了,驱使万物如军队,原来不如让万物解甲归田,一路有言笑。”“我若没有她,后来亦写不成《山河岁月》。”

他自负一枝笔横扫千军,然而爱玲素手点拨——驱动千军万马,不如解马归田,令山河各入其道,各随其流,还以生命本来的面目。这番精神胡兰成是否领略,看官见仁见智;然而这种结构技巧,他却是吃透了的。书里谈音乐,谈歌舞,谈中国的宗教与礼法,处处都是张爱玲的痕迹。他从她那里求得了无字天书,他却背叛了他的神。

从前他第一次逃亡的时候,就曾有意去日本,她虽没反对,却也不赞成,还特特跑去测字要他“朝东”;然而现在,她自己也没了根,且阴错阳差地也踏了一回日本的土地——虽然最终没有留下来。

一九五三年的元旦,他们两人在同一个地方,聆听新年钟声敲响,那时,可有一点心动?

日本人过年不及中国的热闹繁华,元旦却极重视,要参拜神社,叫做“初诣”,女人们穿着绚丽繁重的和服,一个个如同布帛扎的绢人儿一般,登着高屐,走路像碎步舞。

爱玲是喜欢研究服装的,亦喜欢观歌舞,从前即使在去温州看胡兰成这样的仓皇中亦不忘去看了一场社戏,还写了《华丽缘》的文章。然而她去了一趟日本,却没有留下任何文字,也不知道在新年时有没有随喜一番日本著名的伎乐。

她甚至不等樱花开,便又匆匆独自回香港了。时为一九五三年二月。

然而这一回反复,已经把港大和贝查都得罪了。虽然她带了一套祖传稀世搪瓷珐琅银茶杯亲自登门向贝查道歉,也未能令他的怒火完全平息——倒白白浪费了母亲的古董。

爱玲很生自己的气,既气自己二十几岁了还要仰赖祖恩,学母亲用古董开路;又气自己不如母亲,送了古董也仍然得罪了人。注册主任梅勒且来信追讨她第二学期的学费,她只好交了学费,同时去信抗议,说明除非保留她应得的奖学金,否则不会回到港大;另一面,她开始积极地找工作。

那时她仍住在何东女子宿舍,应征工作时留的也是这个地址,然而雇主上门调查时,却被告知她可能是共产党特务——就这样,张爱玲在港大呆了两个月,非但欠下四百五十七元学费及一大堆无法偿还的人情债,还三度被警方传讯,工作也丢了。真是凄风苦雨,投助无门。

她一直都是孤单的,却没有一个时期如此时这般孤单。别说求助,甚至连个可以诉苦的人都没有。

她打开报纸,照着上面的招聘广告,打了一封又一封求职信,一边打,一边便想起姑姑从前的话来:“业务信比文学创作另有一功,写得好并不容易。措辞、文法、连留空白的比例也大有讲究。有人也写得好,就是款式不帅。”

眼泪滴落在信纸上。

姑姑,妈妈,都离她这样地遥远,在这举目无亲的土地上,她还拥有谁的温情?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二节

凭着过硬的文学功底与语言特长,爱玲得到了美国驻港总领事馆新闻处的翻译工作,美新处处长理查德·麦卡锡说:“她是文学天才。我认识的两位文学天才之一。”——另一位是罗伯特·佛洛斯特,曾四次获普利策诗作奖。

麦卡锡毕业于爱荷华大学,主修美国文学。一九四七至一九五零年曾派驻中国,任副领事,后转至美新处服务,一九五零至一九五六年派驻香港,历任资助讯官、美新处副处长及处长等职,主持“中国报告计划”,包括报纸新闻记事的制作与传播、杂志专题报导、电台难民访问、以及学术论文——这些,被左派统称为“反共宣传”,然而麦卡锡个人认为他们虽有立场上的偏颇,却努力做到诚信,拒绝一切虚假唬人的报道,比如有人宣称全家人在广东受拷刑,在雪地里跪了一整天,麦卡锡就曾批语:广东的雪,该是北京运来的?

此外美新处也有正常的出版业务,主要是美国书籍的中文翻译——他便是这样认识了张爱玲。

张爱玲先后为“美新处”翻译过多部作品,包括海明威的、玛乔丽·劳林斯的《小鹿》(重版时更名为《鹿苑长春》)、马克·范·道伦编辑的《爱默森选集》、华盛顿·欧文的《无头骑士》等。

其中海明威一经出版,立即被称为中译本的经典之作。张爱玲在译序中写道:

“这是我所看到的国外书籍里最挚爱的一本。……老渔人在他与海洋的搏斗中表现了可惊的毅力——不是超人的,而是一切人类应有的一种风度,一种气概。海明威最常用的主题是毅力。他给毅力下的定义是:‘在紧张状态下的从容。’书中有许多句子貌似平淡,而充满了生命的辛酸,我不知道青年的朋友们是否能够体会到。这也是因为我太喜欢它了,所以有这些顾虑,同时也担忧我的译笔不能达出原著的淡远的幽默与悲哀,与文字的迷人的韵节。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希望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了可以对我们这时代增加一点信心,因为我们也产生了这样伟大的作品,与过去任何一个时代的代表作比较,都毫无愧色。”

海明威因创作而于一九五四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这也是张爱玲当年应“美新处”之约及时翻译成中文本的原因。迄今为止,这是最早的中译本。

面对喜爱的外国著作,她有强烈的写作冲动,而且是英文写作的冲动,因为只有英文,才能表现出西方文学中特有的“淡远的幽默与悲哀”。

文章的风格与所使用的语言是密不可分的,照章直译的翻译是不成功的翻译。翻译大师傅雷曾有经验之谈:“译书的标准应当是这样:假设原作者是精通中国语文的,译本就是他使用中文完成的创作。”他在译书之先总要再四精读原作,吃透原作的精神和全部细节后才着手翻译,使阅读者像看本国故事一样亲切流畅。

换言之,翻译不只是炒冷饭,而应当是一种再创作。张爱玲在这一点上,显然是与傅雷不约而同的——虽然,许多批评家认为,他们此前曾于上海的报刊上就写作技巧有过一次不着面的交锋。这里举一首爱默森的诗为例:

“我喜欢教堂;我喜欢僧衣;我喜欢灵魂的先知;

我心里觉得僧寺中的通道

就像悦耳的音乐,或是深思的微笑;

然而不论他的信仰留给他多大的启迪,

我不愿意做那黑衣的僧侣。”

张爱玲说过:“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然而说归说,她的翻译却仍然是毫不含糊的。我们从这首诗里,不难看出张爱玲的风格。

张爱玲是借着翻译外国名著在暗暗积蓄,准备一次写作上的大突破。

翻译是工作,是谋生的手段;创作才是心头好,是初衷。张爱玲翻译之余,一直在寻求新的写作题材。

那些年,几乎每隔些日子就有从内地逃出来的人,大家难得聚在一起,说起来都是些血淋淋的故事:“土改”运动为了充数,把普通中农升格做富农,又做地主,后来就给枪毙了;农民的麦米桑麻都要统一卖给公家,标准随干部来定,说声“不合格”,又怕他们再次来缠,便泼一桶红水上去,打个记号,农民一年的心血就此作废,挑麻回去的路上,红水渗过麻筐一路滴滴哒哒,简直是条血路;缴完了公粮又要做军鞋,捐款支前,捐飞机大炮,这还只是经济上的损失,最惨的是那些被动员上了前线的志愿兵,连枪都不会开就上了战场……

每个人说过了,就会长叹一声,庆幸地叹息:“幸亏是出来了。”

张爱玲默默地听着,开始构思一部新小说,并且决定尝试更新的写作方法,题材、角度、文字的风格、乃至结构的模式,都势必要革旧求新。从前改了名字“梁京”仍然被人认出文笔来,真是失败;这次用英文写作,一定要像浴火的凤凰一样,活出新的生命。

——这就是的诞生,英译本的书名为《t Song》。

她向麦卡锡提出自己的创作计划,并报告了故事梗概。麦卡锡从前在中国北方呆过,亲眼目睹北京解放,对中国农村的情形也有相当的了解,闻言只觉这个提议好得不得了。

是先有英文版后有中文版的。开篇的场景完全照搬了她去温州途中的见闻,几乎是从《异乡记》里直译过来的。

完成前两章后,爱玲拿给麦卡锡看,麦卡锡大为惊异佩服,又羡慕又忌妒——因为一个中国人的英文竟可以好到这样,叫他觉得惭愧。

这期间恰好美国作家马宽德(John P. Marquand)来香港访问,麦卡锡负责招待,便引荐爱玲认识。

马宽德曾于1938年获得地位颇高的普利策文学奖,小说《普汉先生》英文原名《h. M. Pulham,Esquire》,1940年初版,1941年被米高梅公司拍成电影,中文译名为《富家子的婚姻》。张爱玲就读于香港大学,大概曾读过原著,又或是看过电影,她的就脱胎于此。这使得后来一些故做惊人语的批评者们竟指她抄袭。

事实上爱玲自己对这一点从未讳言,她在给宋淇的信中,曾明确提及(改写后的题目)借鉴《普汉先生》。《普汉先生》的原著我没见过,听说没有中译本,自然也没在大陆出版过,不过我看了许多相关的介绍,知道那是一个关于四角恋爱的故事——批评者便是根据这一点非议的。

其实同题创作的例子比比皆是,李太白《凤凰台》全套《黄鹤楼》,纳兰容若的词中常常照搬前人旧句,而毛泽东那句脍炙人口的“山舞银蛇,原驰蜡象”也是套的咏雪联句“伏象千峰凸,盘蛇一径遥。”然而谁敢说他老人家抄袭?

爱玲十分重视这次见面,盛装前往。马宽德大为惊艳,以至于把她的一言一行都被他视为时尚,连看到张爱玲的绿趾甲也当成某种流行,悄悄问麦卡锡:“为什么她的脚趾头要涂绿彩?”麦卡锡也不知道,于是又问爱玲。爱玲发窘,哭笑不得地回答:“那是我涂的外用药膏啊。”麦卡锡忍不住扬声大笑起来。

餐毕,麦卡锡将前两章给马宽德,请他评鉴。马宽德于这种门面功夫显然不耐烦,委婉地说自己应酬多,大概没功夫看。然而当夜大雨,他在香港半岛酒店房间里便连夜将稿子看完了,次日一大早便打电话给麦卡锡,说:“我肯定这是一部好作品。”

——后来在美国的出版,也多承他的推介帮忙。

张爱玲在“美新处”工作的这段历史,给她再次带来负评和非议,和也因而被怀疑是美帝支持的反共宣传。然而麦卡锡曾在答记者高全之时表示,张爱玲只是为他们做翻译工作,翻译一本就算一本的薪水,她的小说创作并不在合作计划内,他们从未要求她命题写作,小说题材与内容完全由张爱玲独立完成。

的英文版首页上写着“献给理查德与莫瑞”,理查德便是麦卡锡,而莫瑞·罗德尔女士是张爱玲在美国的出版代理人。这使得许多人都认为这部作品是在他们的授意下完成。然而事实上,爱玲只是要感激他们在她最困窘的时候给予的帮助。

麦卡锡说,他和莫瑞都很关心爱玲的生活,把她当女儿一般看待,爱玲在美国结婚时,莫瑞打电话来报喜,麦卡锡听了十分高兴,以为这下子她的生活有着落了,不禁脱口而出:“那好极了!”莫瑞知道他的意思,立即说:“我们女儿没嫁出门,倒招进个穷女婿。”他这才知道赖雅穷途潦倒,比张爱玲更不如。

麦卡锡对张爱玲的赏识与关心是真诚的,除了在她初到香港时接纳她为美新处兼职翻译人员外,在一九五五年张爱玲到美国后也仍延请她为香港美新处和“美国之音”做翻译,张爱玲一九六一年访台,也由麦卡锡接洽安排。

麦卡锡且反问:“我了解这些批评。然而我怀疑当时如果我们不关注她,谁会及时施援!”

谁会?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三节

“美新处”的工作不禁为爱玲解决了温饱,并且给她带来了两位终生挚友——就是同在美新处做翻译的宋淇与邝文美夫妇。

宋淇笔名林以亮,比张爱玲大一岁,原籍浙江吴兴,是著名戏剧家宋春舫之子,毕业于燕京大学西语系,获学士学位并留校任助教。一九四八年到香港,先后任美新处书刊编辑部主任、电影懋业公司制片部主任、邵氏公司编审委员会主任等。擅长写诗与剧本创作,并有多部翻译作品与文学批评传世。其《〈红楼梦〉西游记》别出一格,影响颇广,《怡红院的四大丫鬟》更是为袭人晴雯之流竖碑立传,多发人所不能发之议论——这可以想象他为什么会成为张爱玲的终生好友了。

同事,同乡,同好,这样的双方遇到一起,自然一见如故;而宋淇夫妇可以与张爱玲成为莫逆之交,除了在学问上有许多共同话题之外,还在于他们为人的分寸得宜——早在上海时,他们便已听说张爱玲的大名,对她的风流绮事自然也有所耳闻,然而从不向张爱玲打探,偶然提及胡兰成,张爱玲只道“我不想说”,谈及桑弧,张爱玲又说“不要提了”,于是他们便从此缄口,不说,不提。

这年胡兰成的《山河岁月》出版,有记者找到张爱玲的住处,要访问她对此书有何感想。爱玲闭口不言,并且为免纠缠,决定从速搬家,也是宋淇夫妇帮的忙。

孟母三迁,是为了避免邻居教坏儿子;爱玲一次又一次地搬家,是不仅要躲坏孩子,还要躲他的坏影响。

她搬到了英皇道,就在宋家附近,毗邻而居,益发亲近。街尾有家兰心照相馆,“兰心”,和从前在上海排练话剧的戏院同一个名字。

房间很小,家具也简陋,连书桌也没有,爱玲就伏在床侧的小几上写作,日用的杂物也像摆地摊一样地随意散落——这个习惯后来一直延续到老,后来在洛杉矶,也一直没用过书桌。

她一边翻译诘曲枯燥的《无头骑士》一边同邝文美聊天,抱怨说:“我译华盛顿·欧文的小说,好像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说话,无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所以要同自己喜欢的人说话来补偿。

邝文美几乎每天都要到她屋里坐一两个小时,然后赶在晚饭前回家——她是个贤妻良母,天下第一大事就是为丈夫做晚饭。爱玲为此送了她一个绰号:八点钟的辛德瑞拉。

而宋淇则是不折不扣的才子,身材高大,玉树临风,说一口地道的京片子,而时有隽语,是冷幽默一派。他与张爱玲谈论上海的流行歌曲,认为:“陈蝶衣作的词为典型鸳鸯蝴蝶派,与易文的滥调各有千秋。此中才子是陶秦,另一位是李隽青,他的黄梅调和带有山歌味道的小曲真不含糊。我总觉得作词一定格调要低于诗,而高于一般滥调。”

说到高兴处,大家居然唱了起来:

“上海没有花,大家到龙华,龙华的桃花也涨了价。

你也卖桃花,我也卖桃花,龙华的桃花也搬了家。

路不平,风又大,命薄的桃花断送在车轮下。

古瓷瓶,红木架,幸运的桃花都藏在阔人家。

上海没有花,大家到龙华,龙华的桃花回不了家。”

龙华的桃花回不了家。张爱玲也回不了家。

香港好比望乡台——回首故国,已是月色朦胧中;遥望美国,还在重山隔水外。回路断了,前途却还迷茫,明知香港不是久留之地,然而下一站在哪里,毫无头绪。是蝴蝶在雨里折了翅膀,又好似南飞的大雁在中途被剧风吹落——异乡的凄风冷雨,比故乡更为难耐。她好似睡在冰河的底层,漂移维艰。

即便如此,她也不肯回国。罗孚《怅望卅秋一洒泪》文中说:“我一九五三年从北京经过上海,带了小报奇才唐云旌(即唐大郎)给她的一封信,要我亲自给她,替我打听她住址的人后来告诉我,她已经到美国去了。这使我为之怅然。那封信,正是唐大郎奉夏衍之命写的,劝她不要去美国,能回上海最好,不能,留在香港也好。四十二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当时受了骗,骗我的不知道是张本人,还是我托他打听的人。”

这封信叫我们知道,早在离开上海前,张爱玲已经有意借香港搭桥去美国,这番意思大概曾向一些交近的朋友如龚之方唐大郎等透露过,所以夏衍才有此一劝。然而张爱玲既然已经离开上海,就没打算再回头。那是她的伤心地,不但在感情上曾受重创,而且在文坛上也违心受制,如果回去,人们少不得还是要拿她的私生活说事儿,继续谩骂侮辱。她已经在《〈传奇〉增订本》写了要和读者说的话,言尽于此,不想再说了,也不愿意再听。

“怅望卅秋一洒泪”的题目来自张爱玲在《对照记》中的一句照片自题:怅望卅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

那张照片摄于一九五四年离港前,邝文美陪她去兰心照相馆拍的;一九八四年她在洛杉矶整理旧物时看见这张照片,感慨之余,题了那两句话。

然而我觉得最恰当的诗句应该是“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探春的判词:“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这四句话形容爱玲的身世与遭际最合宜不过了。

一九五五年秋,张爱玲离开香港去美国,并在那里缔结了第二次婚姻,这情形也恰如探春的远嫁:“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比探春更不如的是,她甚至没有为自己悬念牵连的爹娘。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四节

后世许多人评价张爱玲离开大陆后没有佳作问世,那是因为没看过和,也是不肯正视伤痕,借着否定这两部作品的文学价值来否定历史。

主要写了“土改”后的农村,在不断的“捐前”与“缴公粮”压力下,饥寒交迫,为了能在过年时吃顿饱饭的愿望而簇拥在大队粮仓前,由“借粮”到“抢粮”,终于与民兵发生冲突,酿成械斗惨剧;则从“土改”、“三反”、一直写到“抗美援朝”,展现了不同阶层不同人物的命运交织。

两书相比,我更喜欢,因为的追求平淡已经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更像一部写作大纲。

写在前,初次尝试往往最用心,新旧杂糅,更接近“张爱玲风”,而且多次修改锤炼,读起来似乎更加亲切有味。

张爱玲曾为写了篇《自序》,亦可以看作是的序: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倍。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所写的是真人实事,但是小说究竟不是报导文学,我除了把真正的人名与一部份的地名隐去,而且需要把许多小故事叠印在一起,再经过剪裁与组织。画面相当广阔,但也并不能表现今日的大陆全貌,譬如像‘五反’,那是比‘三反’更深入地影响到一般民众的,就完全没有触及。当然也是为本书主角的视野所限制。同时我的目的也并不是包罗万象,而是尽可能地复制当时的气氛。这里没有概括性的报导。我只希望读者们看这本书的时候,能够多少嗅到一点真实的生活气息。”

正如张爱玲所说,“小说究竟不是报导文学”,必有题材上的取舍剪裁与合理虚构,是“把许多小故事叠印在一起,再经过剪裁与组织”,比如有一段:

“但是他想起小时候和他妹妹在一起的情形,不由得心里难过。他们一直是穷困的。他记得早上躺在床上,听见他母亲在米缸里舀米出来,那勺子刮着缸底,发出小小的刺耳的声音,可以知道米已经快完了,一听见那声音,就感到一种澈骨的辛酸。

有一天他知道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了,快到吃午饭的时候,他牵着他妹妹的手,说,‘出来玩,金花妹!’金花比他小,一玩就不知道时候。他们在田野里玩了许久。然后他忽然听见他母亲在那里叫唤,‘金根!金花!还不回来吃饭!’他非常惊异。他们回到家里,原来她把留着做种子的一点豆子煮了出来。豆子非常好吃。他母亲坐在旁边微笑着,看着他们吃。

现在他长大了,而且自己也有了田地,但是似乎还是和从前一样地默默受苦,一点办法也没有。妹妹流着眼泪来求他,还是得让她空着手回去。”

——这个将豆种煮饭的故事完全是胡兰成的童年往事,可以从找到相同情节。

后来的批评家们便以此为据,说张爱玲道听途说,以偏盖全,把解放前的故事安在解放后,诬蔑社会主义——倒不知谁在“以偏盖全”!

但是从这一段描写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张爱玲在努力尝试自我突破,一改从前的绮词丽句,而追求“平淡而近自然”的风格。因是首度尝试,又是以英文写作,未免心里没底,深怕不合读者口味。初稿完成,先拿给宋淇夫妇看,请他们提意见,然后才把稿子寄给美国经纪人。

宋淇曾在《私语张爱玲》里形容:“在寄到美国经纪人和为出版商接受期间,有一段令人焦急的等待时期。那情形犹如产妇难产进入产房,在外面的亲友焦急万状而爱莫能助。我们大家都不敢多提这事,好像一公开谈论就会破坏了成功的机会似的。”

不久代理人回复意见,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于是张爱玲又添写了第一二两章,描写金花妹出嫁,然后才是月香回乡,又夹叙了王同志过去的历史,以及杀猪的一章。

因为英文本的出版相当不顺利,张爱玲便又把小说译成中文,从一九五四年一月起在香港《今日世界》半月刊连载——比较容易接受张爱玲小说的,还是中文读者。

许多张爱玲传记中,常把和的中英文版写成同时出版或者先出英文版后译成中文,事实上,最早虽以英文写作,然而中文版早于一九五四年七月已由今日世界社出版单行本;十月由香港天地出版社出版;英文版则几经周折后,一九五五年方由美国纽约州Charles Ser's Sons出版公司出版,内容与中文版亦有所不同——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这两部书的创作不可能是出于麦卡锡的授意;写于前,然而的中文本都已经出版了,的英文本还在商榷之中,若说是麦卡锡授意张爱玲写作“反共小说”,那么麦卡锡也未免太蠢而且没能力了;而英文本的出版更是张爱玲去美以后的事情,一九五六年方由香港友联出版社出版,若说由麦卡锡操作,那他又好像神通广大得无远弗届,岂不矛盾?

某些人故意混淆两书的出版时间,并非出于无知,而是有意误导,为了推出“反共”的论点而歪曲论据。

宋淇回忆,英文本一经出版,好评如潮,但张爱玲更在意的是《时代》周刊有无反应。因为该刊选书极严,评价极苛,一般作品难以上榜。有一天,宋淇手持一份新出的《时代》周刊,要给张爱玲一个惊喜。她似乎有预感似的,抢先就问:“是不是《时代》终于有书评了?”

她在意《时代》周刊,却不理会中文报刊,并非因为不在乎中文读者,而是因为中国的评论家们永远注重意识超过技巧,便如她在给胡适的信中所说:“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

其实这些批评也早在张爱玲意料之中,她在写着的时候大概已经想象得出将来会受到怎样的非议了,所以略带自嘲地借主人公顾冈的视角和心理说:

“他想搜集一点材料,可以加一点渲染,用来表现土改后农村的欣欣向荣。他总自己告诉自己,此时的情形大概总是局部现象。一般地说来,土改后的农村一定是生活程度提高了,看看报上的许多统计数字就可以知道。他和许多人个别地谈过话……这些人大概是摸不清他的来历,以为他是个私行查访的大员,有权力改善他们的生活。他们吞吞吐吐的,嗫嗫地诉起苦来,说现在过得比从前更不如了。遇到这样的人,顾冈发现了一个很有用的名词,‘不典型’。他们都是‘个别现象’,不能代表人民大众的。但是在这无数的‘不典型’的人物里,更想找出一两个‘一般性’的典型人物,实在是像大海捞针一样的困难。”

“顾冈告诉自己说,他正在面对着一个严重的考验。他须要克服他的小资产阶级温情主义。当然这次农民的暴动不过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一个孤立的个别现象,在整个的局面里它是没有地位的。”

——后来,人们批评时果然用的就是这些个词语,这些个罪名,认为她是以“偶然的事件”、“孤立的个别现象”作为“典型”,是“不能代表人民大众的”。

张爱玲,还是那个拥有预言能力的水晶球主人!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五节

提起张爱玲与胡适的交往,堪称文坛最感人的一段佳话。

一九五四年中文本出版,张爱玲拿到样书后,先寄了一本给远在美国的胡适先生。

她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这本书在技巧上是个新的尝试,努力做到胡适在评里所称许过的“平淡而近自然”;二是因为她正在努力筹划去美国,到时或可与胡适相见,这本书就权作敲门砖了,这便如同当年她抱着《第一炉香》和《第二炉香》的手稿拜见周瘦鹃一样。

张爱玲在给胡适的信中说:“很久以前我读到您写的《醒世姻缘》和的考证,后来我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很希望你肯看一遍。假使你认为稍稍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那我就太高兴了。这本书我还写了一个英文本,由Suibueio出版,大概还有几个月,等印出来了我再寄来请您指正。”

之于的最大影响体现在文风和结构两个方面:

前者自是张爱玲一再重复的“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后者则是指穿插的写法和切入的视角——是通过一个外乡少年赵朴斋在上海的见闻来描写风月生活的;而亦是通过月香和顾冈的视角来看乡村生活。月香在上海做帮佣,做了许多年,已经不再是一个地道的乡下人;导演顾冈来乡下冬学里教书,搜集电影创作题材,更是上海人看农村,他看到了难以想象的饥饿与贫穷,然而“无法打听这到底是这几个县份的局部情形,还是广大的地区共同的现象。报纸上是从来没有提过一个字,说这一带地方——或是国内任何地方——发生了饥饿。他有一种奇异的虚空之感,就像是他跳出了时间与空间,生活是一个不存在的地方。”

通过这种特殊视角的切入与剪裁,张爱玲使自己的笔锋避开了那种因为疏于生活原型而会遇到的诸如取材不便之类的种种阻碍。就像她后来在的译后序里总结的:“刘半农惋惜此书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客。我想这是因为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有时候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等妓院恐怕知道的尽于此矣。”是替韩子云解释,也是夫子自道。

她通篇都使用着一种白描的手法,极少抒情议论,掺杂主观意见——当然她的视角是主观的,没有人能够真正客观地描写人情世故,连摄影师的镜头都带着主观的色彩,去截取和表现他所想表现的。

然而这在文风上的确是她的一个可喜的改变。

不久,她收到了胡适的回信——

〖爱玲女士:

谢谢你十月二十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说!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

你这本,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你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喀嗤喀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的那条棉被,如175、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页写棉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般读者的赏识的。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来我一定特别留意。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的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你写的《醒世姻缘》与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了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平安

胡适敬上 一九五五年一月廿五日〗

胡适在信中提到小说里多处精彩的描写,那恰也是我最喜欢的几个段落,看完后一再地学给身边的人听。因篇幅有限,不能一一附录,然而最精彩的“棉袄”一段是曾令我落泪的,不抄不快。那段写的是月香与丈夫参与抢粮,女儿被拥挤的人群踩死了,丈夫也腿部中枪。他们逃到山上,她把棉袄裹着他叫他倚在树下歇息,自己下山向他嫁到周村的妹子求助,却被拒绝,只好又回山上找他,找来找去找不见,简直怀疑他是不是被狼吃了,这时候却看见了他和她的棉袄。

“她用麻木的冰冷的手指从那棵树上取下一包衣服,是他的棉袄,把两只袖子挽在一起打了个结,成为一个整齐的包袱。里面很小心地包着她的棉袄,在这一刹那间,她完全明白了,就像是听见他亲口和她说话一样。

那苍白的明亮的溪水在她脚底下混混流着。他把他的棉裤穿了去了,因为反正已经撕破了,染上了许多血迹,没有用了。但是他那件棉袄虽然破旧,还可以穿穿,所以留下来给她。

他要她一个人走,不愿意带累她。他一定是知道他受的伤很重,虽然她一直不肯承认。他并没有说什么,但是她现在回想着,刚才她正要走开的时候,先给他靠在树根上坐稳了,她刚站直了身子,忽然觉得他的手握住了她的脚踝,那时候仿佛觉得那是一种稚气的冲动,他紧紧地握住了不放手,就像是不愿意让她走似的。现在她知道了,那是因为他在那一刹那间又觉得心里不能决定。他的手指箍在她的腿腕上,那感觉是那样真确,实在,那一刹那的时间仿佛近在眼前,然而已经是永远无法掌握了,使她简直难受得要发狂。

她站在那里许久,一动也不动。然后她终于穿上她的棉袄,扣上了钮子。她把他那件棉袄披在身上,把两只袖子在领下松松地打了个结。那旧棉袄越穿越薄,僵硬地竖在她的脸庞四周。她把面颊凑在上面揉擦着。”

张爱玲描写得这样平实,同她以往绮丽浓艳的文风截然不同,这是她努力求变的明证,却被人别有用心地说成是“退步”,“文思枯竭”,“出国之后再无佳作”,真不知那些人的眼睛是怎样长的。

胡适在信里提出的多处小瑕疵,张爱玲在后来的再版中一一做了订正,并在1955年2月回复胡适的信中写道:

“我寄了五本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来的,因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下。一本小说集,是十年前写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写的,我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一本也没带,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印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是在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

——就因为这句“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使得后来许多的内地批评者认定与反响平平,并且说连张爱玲自己也不喜欢这两本书,这真让人哭笑不得。

其实固然算不得畅销书,却是常销书,它的外语版权卖出了23种,光是这个数字已经令多少大家巨著望尘莫及。而且张爱玲也在信里说自己别的作品“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这些作品里也包括了和,那么批评家们是否也要一并肯定张爱玲的自谦之语,从而否定这些作品的存在价值呢?

张爱玲又写道:

“《醒世姻缘》和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替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里面对白的语气非常难译,但是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译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提起的,因为您或者会担忧,觉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会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过是有这样一个愿望,眼前我还是想多写一点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实行的话,一定会先译半回寄了来,让您看行不行。”

后来,她到底译了白话本,然而胡适已经看不到了,这真是令人抱憾。她在多年后写了《忆胡适之》,一唱三叹,百转千回:

“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为本来已经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泪也流不出来。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因为那种怆惶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看张爱玲的《忆胡适之》,我的眼圈一直是红的。尤其因为文章里引用了两个人的书信来往,他们的形象就在那字里行间显露得清楚生动,比他们的小说和散文里表现出来的他们更“平淡而自然”,也更真实。

一个已经是大师,却自谦“没搞过文艺创作的人”,那时的胡适许是并不知道张爱玲在上海的文名,因为还要问她以前是否写过东西,寄来看看,然而他仍然一惯的谦和,是真的虚怀若谷;那时的张爱玲已经一红倾城,可是面对自己的偶像,完全是个小学生,仿佛又回到了周瘦鹃的门前徘徊,拿着第一炉香的手稿第一次敲门——两个人,一样的可爱,一样的可敬,令人“不胜低回”。

而最让我感动的,还是胡适曾寄还给张爱玲的一本,通篇圈圈点点,做了许多评注,又在扉页上题字。张爱玲说,震动得无法言语,写都无法写。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六节

如果胡适的评价仍不足以让我们正视的价值,那么不妨看看小说英文本出版时的其他评论——

一九五五年四月三日《纽约时报》赞誉:“极佳的精短的长篇小说……张爱玲既是共产中国隐秘世界的透察的评论者,也为令人兴奋的新起的艺术家,我们殷切希望再度读到她的作品。”

五月一日纽约《图书馆杂志》评论:“张小姐是成功的中文剧作家与短篇小说家,这本动人而谦实的小书是她首部英语作品,文笔精练,或会令我们许多英文母语读者大为钦羡。更重要的是,本书展示了她作为小说家的诚挚与技巧。”

宋淇在《私语张爱玲》中说:“出版后许多大报杂志都有佳评……大可以借用‘好评如潮’之类的滥调,来形容各方的反应。”

高全之曾总结:“美国纽约威尔逊公司自一九零五年开始,每年出版年度性的大部头书评文摘,近百年来,历久不衰。该公司一九五六年出版的《一九五五年书评文摘》,列了八篇有关英文版的书评。”

而一九九五年张爱玲去逝之际,九月十六日《洛杉矶时报》再次特别提及:“张爱玲享年七十四岁,是广受欢迎的中国小说家。作品风靡台港读者,最近才在中国大陆解禁……她最受欢迎的长篇为以及。作品如、、,曾拍成电影。文评家特别赞赏她早期短篇故事。南加大东亚语文系张错教授说,张女士非比寻常,如果不是生逢国共政治分裂之际,必然已经赢得诺贝尔奖。”

华人作品的优秀,竟要异国读者来告诉我们,而我们却还扭扭捏捏地不愿意承认,这是怎样的可悲!

批评这两部小说的话连篇累牍,我不想引用,免得替那起闲人扬名,这里只摘录一下自诩为张爱玲知己的柯灵的评价吧:“对她的和,我坦率地认为是坏作品,不像出于和的作者的手笔。”“致命伤在于虚假,描写的人、事、情、境,全都似是而非,文字也失去作者原有的美。”“张爱玲1953年就飘然远引,平生足迹未履农村,笔杆不是魔杖,怎么能凭空变出东西来!这里不存在什么秘诀,什么奇迹。”

这篇文章里前后矛盾,不打自招之处甚多。首先张爱玲出国的时间不是1953年而是1952年,这当然可以解释成事隔三十年,记不准了。然而柯灵在前文说他为夏衍的剧本创作所任副所长,夏衍想请张爱玲做编剧,他还来不及转告,张爱玲便远行了。这话大谬不然!

——在张子静《我的姐姐张爱玲》中,这件事亦有提及。看来夏衍对张爱玲的确很赏识,跟许多人赞誉过她。龚之方就两次受夏衍之托向张爱玲传话,并且话已带到,只是被张爱玲“摇头,再摇头,三摇头”地拒绝了;而柯灵是创作所副所长,当然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甚至他自己都应当有权力邀请张爱玲,却怎么会“来不及把消息透露给张爱玲,就听说她去了香港”呢?前面所引罗孚的文章里也提到,夏衍在一九五三年曾令唐大郎写信给已在香港的张爱玲,再次劝她别去美国,回上海参加剧本创作所,但被张爱玲的朋友诳过,说她已经离开香港——这些,柯灵竟然都不知道,夏衍明知柯灵是张爱玲的好朋友,为何不让他劝说爱玲,却一再转托他人呢?

之前我曾揣测是因为柯灵当年替张爱玲的《〈传奇〉增订本》在报上匿名登广告时曾被“左派”批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二则如他所写,“(夏衍)要邀请张爱玲当编剧,但眼前还有人反对,只好稍待一时。”柯灵明哲保身,当然不肯淌这浑水——他大概怕“井绳”怕到已经与张爱玲划清界线、不复联系了,要不这么亲密的朋友,怎么会连张爱玲何时离开上海都不知道呢?

不过后来看,其中一个叫荀桦的明显可以看出是脱胎于柯灵的原型。张爱玲在里面写他有两个老婆,还同另一个女人同居着,生了一大堆孩子。解放后又都离掉了,另娶了一个年轻的,可见在女色这件事上颇有兴趣。他被盛九莉和邵之雍(小说中张爱玲自己和胡兰成的原型)搭救出狱后,会错了意,以为九莉对自己有情,三番四次地登门拜访;后来邵之雍事败,他与九莉在电车上相遇,居然大胆调戏她,因为“汉奸妻,人人可戏”。——倘若真是这样,那就难怪后来张爱玲一直远着柯灵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夏衍邀请张爱玲去农村参加“土改”工作,体验生活,柯灵不可能不知道,甚至很有可能也在其列,而他说“张爱玲平生足迹未履农村”,这根本就是撒大谎!——好,姑且就当他不知道张爱玲去过农村吧,甚至姑且就当张爱玲真的“平生足迹未履农村”,那又如何?柯灵枉为作家,难道不知道亲身经历并非是写作的惟一源泉?果然如此,这世上就没有浪漫主义文学作品这一派系,写历史演义或者武侠神怪小说的人就更要死绝了。

柯灵曾在《文品与人品》中写道:“创作必须忠于现实,但观察要深些,表现手段要丰富些,不能太老实——当然绝对不要扭捏作态。人应当有品,文也应当有品。文字形成个性的过程是艰苦的,但更艰苦的是个性的突破,从统一中追求多样,从纯净中追求多采。”这番话说得挺明白,可为什么这一观点到了张爱玲这里就不灵了呢?为什么张爱玲“观察深些,表现手段丰富些”就成了“虚假”的“坏作品”,张爱玲追求“个性的突破”就成了“文字也失去原有的美”了呢?

最可恨的,是其后的多部关于张爱玲的传记也持同一观点,说些不着边际如出一辙的套话,诸如张爱玲没在农村生活过、又远在香港、不了解真相、所以偏听偏信之类,不知是替张爱玲解释还是在替自己留后路——那么你这个为张爱玲著书立传的写书人也没有生活在三四十年代的上海,没见过张爱玲本人,你写这部书又是在做什么?

与迄今在内地都难得一见,一直认为是“反共小说”,不实报道,是把个别案例当成社会普遍现象。然而它们所写的故事,真的是不实报道、虚构诋毁吗?

当时的人大多都还活着,是个中国人都知道,我们的民众曾经经历过怎样漫长的一段饥饿的时期。那非但不“特别”,简直太“一般化”而且“典型”了。而且当代的许多文学作品中,同类题材的描写也屡见不鲜,正如刘登翰先生在《香港文学史》中所说:“实际上,站在今天的立场上看,和对建国初期那些政治失误,以及平民和知识分子受伤害的描写,和后来大陆作家的‘伤痕文学’相比较,显然还是要温和得多。只是在当时,在新中国成立之时,这两部小说就未免显得过分地刺眼了。”

在张爱玲笔下的农村,并没有夸张贫穷与饥饿,甚至可以算得上温饱。因为至少还有稀粥可喝,那可是米饭呀,陕西农民在那些年月里,可是终年都见不到几粒米的,有些地方连苞米芯、榆树皮都吃不上。

至于“抢粮”的故事,问问身边的长者吧,几乎没人不知道的。比如张一弓《犯人李铜钟的故事》,就是根据河南信阳发生的一起“抢粮事件”的真实故事改写而成的,当时也是“争鸣作品”,现在给予了什么样的评价,我没找到资料。然而它告诉我们,并不是孤立的,并不是独家学说,张一弓可以写信阳农民,张爱玲当然也可以写南方的农民。

我常常想,可惜张爱玲远在美国,对内地的“斗争”了解得还很有限。而且也只是写了“土改”、“三反”、“抗美援朝”的事情,如果她再写写“文革”,那一定要比和还够劲得多。

历史,对于不相干的人来说只是故事,然而切肤相亲者,却是永远不能过去的伤痕。

和在内地每出必禁,这不仅是广大读者的悲哀,更是中国出版界的悲哀。一天不能正确地面对与,就是一天不能正确地面对历史。

第十五章 美国的忘年之恋 第一节

我行走在夜的海上,跟随着张爱玲一路颠簸漂流。这是第几次陪她漂洋过海?

还记得她八岁时一路经过绿海洋黑海洋从天津到上海时的兴奋,也还记得她十九岁时从上海来香港的紧张,还有二十二岁从香港辍学回上海的失落,三十二岁从香港到日本投奔炎樱的忐忑——这一次的海航,又会给她的人生带来什么样的转变?

这是一九五五年的秋天。在这一年里,各种粮食票证开始进入中国社会,揭开了中国“票证经济”的帷幕,并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我军实行了历史上的第一次授衔,共设六等十九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佩带军衔肩章、军兵种和勤务符号,并按新的服装制式着装;这一年,亚非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举行,周恩来在会上发言,提出了“求同存异”方针;桑弧导演的越剧彩色电影,在英国举办的第九届国际爱丁堡电影节上获得映出奖,这是新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自力更生搞出来的彩色片;这一年,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家剧场人民剧场开幕,中国京剧院院长梅兰芳先生演出了《穆柯寨》;这一年,爱因斯坦因主动脉瘤破裂逝世于普林斯顿。遵照他的遗嘱,不举行任何丧礼,不筑坟墓,不立纪念碑,骨灰撒在永远对人保密的地方,为的是不使任何地方成为圣地——同样的遗嘱,张爱玲在整整四十年后做了惊人相似的拷贝……

彼时,张爱玲站在甲板上,手扶栏杆,看着四十年后将吞没她骸骨的大海波涛翻滚,她有想过爱因斯坦的遗嘱会同她发生什么联系吗?

——她对海没有什么好感,总觉得这世界上的水太多,最赞成的就是荷兰人的填海。然而,四十年后,她怎会愿意将自己的骨灰撒入大海,做永生永世永不停息的漂泊?

她乘坐的是克利夫兰总统号,自香港去美国——美国在一九五三年颁了一个难民法令,允许学有专长的人士到美国,并申请永久居留。张爱玲就是根据这个法令提出移民申请的,理查德·麦卡锡担任她的入境保证人。

去年与的中英文本次第出版,部分旧作也结集为《张爱玲短篇小说集》,由香港天风出版社出版。这给了她极大的信心,少时的宏愿再次抬头——她要像母亲那样周游列国,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要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要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抬头是天,低头是海,触目都是幽黯翻滚的蓝,蓝得让人绝望。看厌了那无穷无尽的蓝色,她回到舱里,摊开信纸给文美写信,题头“亲爱的文美”,眼圈不禁一红——刚刚离开,已经在想念了。

这封信断断续续,从香港一直写到美国,写了整整六页之长——旅途中的人话特别多。

记得从前年轻的时候,我也有这个习惯,不知是因为寂寞还是兴奋,一远行就忍不住要在旅途中写信,然而后来漂泊惯了,便不再写。到了近些年,更是除了在编辑们的发稿签上签发意见<strike>p://rike>外,每写一个字都恨不得拿来卖钱。连日记也有十年没写了。有时候把旧时的十几本厚厚的日记拿来翻一翻,看里面那个傻姑娘情感充沛地哭哭笑笑,真想摘两段塞在小说里充当某个主人公的心理,不然实在太浪费了。

张爱玲那年三十五岁,然而很明显她还保持着相当的童真和热情。

她成名得比别人早,成熟得比别人晚,成长期好像特别长。

这是她人生崭新的阶段,在那陌生的国度里,寄予着她后半生的全部期望。

友谊,事业,名利,爱情,都要在那里重新拾起。

第一站自是同炎樱相会。

见了炎樱,就像见了上海,见了从前熟悉安稳的一切。

纽约,同上海一样,是另一个繁华的世界性大都市,红香绿玉,车水马龙,令人目不暇给。

张爱玲抱着大干一番的劲头来到纽约,暂且投宿在炎樱家中,来不及领略纽约的花花世界,刚抵美一个星期,便去拜访胡适先生了。

炎樱陪她一同去。东城81街104号公寓,白色的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来,完全是港式公寓建筑。让人觉得好像又回了香港。

下午的太阳晒得人有些昏然,暖洋洋的似在梦中,张爱玲恍惚地笑了,走进那门洞,仿佛走进一个熟悉的旧梦中去——她要见到,本来就是梦里的人。

胡先生这年已经六十二岁了,仙风道骨,儒雅俊拔,瘦削的身子穿着旧式的长袍,俨然古人。胡夫人圆圆的脸,端丽娴静,年轻时显然是个美人儿。她交握着手站在客厅里招呼她们坐下,是安徽口音,爱玲自小便听熟了的何干的乡音,这叫她益发恍惚。

爱玲不擅言辞,全靠炎樱打开局面。她一向快人快语,可是离开上海久了,国语已经不灵光,便像小孩子学说话似的,又像是林黛玉取笑史湘云的话——偏是咬舌子爱说话。

胡夫人问炎樱是哪里人,在上海呆了多久,什么时候来美国的。聊得好不热闹。

爱玲却仍沉浸在时空交叠的恍惚里,连室内的陈设也似曾相识,红木家具,中式案几,都让她觉得依稀仿佛,如在梦中。静静地抿着泡在玻璃杯里的绿茶,看那旗枪分明簇立如丛,她不禁想起极小的时候,在父亲的书桌上第一次看见《胡适文存》,立刻坐下来一气读完,茶饭不思。

记得父亲说过,是看了胡适的考证才专门去买了来的;而《醒世姻缘》,却是她向父亲要了四块钱买来的。

她微笑地告诉胡适:“我还记得,《醒世姻缘》买回来,我弟弟要抢去看,舍不得放手,我看书从来不肯与人分享,那回忽然大方起来,让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就是因为先读了您的考证,故事大致知道了,倒不在乎要从头看起。”

胡适也微笑着,实心实意地称赞:“你的,我看了两遍,近年所出中国小说,这本可算是最好的了。的确已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

爱玲心中感激,可是这样面对面地被夸奖着,反而不好意思说话了。

胡适又说:“我父亲认识你祖父,当年很得他的帮助。”

“是吗?”爱玲一震,在她眼里,胡适宛如神明,是遥远而不可及的。即使如今面对面了,也仍然觉得远,觉得神秘。然而原来她家与他家有过这么多的渊源。这使她忽然觉得两人的关系近了。

她想起来,姑姑曾经说过,和母亲还有胡适一起同桌打过牌;抗战胜利后胡适有一次回国,报上登出照片来,笑容满面的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姑姑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姑姑同父亲闹别扭不来往了,可是两个人的藏书却还混在一起分不清楚,有一次姑姑看到《胡适文存》,不好意思地说:“这还是你父亲的。”——这些事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连姑姑说话时那羞涩的笑都如在眼前。哦,不见姑姑已经三年了。

她看着胡适,仿佛要从他的脸上寻找亲长的气息。她分明是第一次见到他,可是却好像很熟悉,好像生下来就认得这位长者了,由他看着他长大。同他说着这些前人往事,父亲那间阴沉沉的大书房,房里层层格格的书架子,还有架上累累的藏书,书籍中散发出的幽幽冷香,立刻就好像在鼻端眼前了。她把《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这些,从父亲的书房里一本本地拖出去看,就这样渐渐地长大,离开家,离开上海,离开中国,来到这陌生的异乡。

然而见到胡适先生还有他的家,倒使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上海了。胡先生的书房里也有这样的书架子,这样阴沉沉的冷香,她看见他,就好像看到了父亲——另一个父亲,比张廷重更接近她心目中理想的父亲。

父亲,已经去逝了,而她早已原谅了他。当她满街寻找从前父亲带她吃过的小香肠面包时,她才清楚地知道,她也是爱他的。

那次拜会回来,爱玲久久不能平静。

然而炎樱去打听了一圈,有些失望地说:“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她是失望他大概帮不到爱玲什么。

胡适是一九四九年四月来美国的,比爱玲早六年,也是乘的克里夫兰总统号;胡夫人江冬秀则是第二年才有条件过来。胡适一生才华盖世,享誉天下,却没什么积蓄,这位昔日的“新文化运动”领袖,“中国白话文运动之父”,三十五个荣誉博士学位的拥有者,二战期间还担任过中国驻美大使,然而来到纽约,却连佣人也雇不起,又没有固定收入,不得不自己学起做家务来。后来胡适在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东方图书馆谋得馆长一职,权当过渡。一九五八年他就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再也没有来过美国。张爱玲这次来拜访,正是他生平最落魄的时候,他连自身也难保,更不要说给爱玲什么帮助了。

然而张爱玲却仍然再去拜访了胡适先生一次。她真心敬仰他,倒不全为求助。这次她是一个人,没有了炎樱的插科打诨,她与胡适谈得更加长久,也更加深入。

而胡适在张爱玲上次来访后,也特意查了一回资料,理清了胡张两家的渊源:光绪七年(一八八一年),张佩纶曾写信介绍胡适的父亲胡铁花去见吴大澄,这是胡铁花事业成功的开始;而张佩纶后来被贬谪,胡铁花感恩图报,专门寄信并封了二百两雪花银接济于他。这样的世交往复,使他再看见爱玲的时候,觉得更亲近了。

两个来自内地的人,谈话总是避不开内地的那些斗争,胡适愤慨地说:“纯粹是军事征服。”爱玲一顿,没有回答。她已经被政治吓怕了,只想远离所有的派系,永远活在潮流之外。

胡适见她默然,将脸一沉,立即换了话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

爱玲不由微笑——初来乍到,衣食无保,哪里还有时间心情去大图书馆观光呢。

胡适见了,也似有所悟,马上又说到别处去了。

那是爱玲与胡适的第二次见面。

转眼感恩节到了。炎樱约爱玲一起去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却不是火鸡,是烤鸭,人很多,但都是异乡客,说着英语,过着洋节,吃着西餐——张爱玲呆在人群中,却比在海船上更加孤独寂寞。

她是一个没有根的人,即使从前有过,也已经被连根拔起了,像蒲公英的种子被风吹送,却找不到落脚的土壤。

吃完饭,天已经黑下来,满街灯火橱窗,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爱玲有些神经质地快乐,她想起在旧上海的冬天的街上看橱窗的情形,霞飞路的霓虹灯闪闪烁烁,和纽约的好像。好像。可是纽约不是上海,她没有家,没有家了。

一阵心悸,胃也跟着抽搐地疼起来,统共也没吃多少,可是倒已经满满的。

好容易撑着回去,她便吐了,胃里倒江倒海一般难受。

这时候电话铃响起来,说是找她的。她有点惊讶,谁会在这异乡的节日夜里想着她呢?

竟是胡适先生。他怕她一个寂寞,约她吃中国馆子。

爱玲仿佛受了委屈的小孩子被亲人安慰了一句反而更加委屈,忍不住眼圈都红了,她向来不喜欢诉苦的,这时却忍不住对着听筒向胡适诉起苦来,说自己刚才吐了,好难过,又说不能和胡先生一起过感恩节,很遗憾。

那顿饭虽然没有吃上,然而那种关怀,却使得爱玲的胃里终于有一点暖起来。

长期被救济是可怜的。贫穷,是对自尊心最难堪的蚕蚀,一点点吞噬着风度与友谊。

爱玲是习惯同人算得清清楚楚的,这样子一直寄人篱下终不是她的性格,因此一有机会就搬了出去——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子宿舍,是救世军办的,座落在哈得逊河岸,是一个救济难民的处所,便介绍了爱玲去,同一班流浪汉、酒鬼、等死的胖太太和小老头子住在一处。那样寒酸的处境,谁听见了都会骇笑,然而虎落平阳,又怎么讲究得起呢?

那天,胡适竟然来这鱼龙混杂的救难所探访小友来了。爱玲觉得窘,请他到客厅里坐,里面黑洞洞的,有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旷大得叫人害怕。

爱玲无可奈何地微笑,仿佛主人因为拿不出一点像样的东西待客而觉得抱歉,又或是小户人家被人穿堂入户的那种窘。然而胡适却不以为意,只是赞:“这地方很好啊,不错不错。”坐了一会出来,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倒不像是敷衍话。

过江风扑头盖脸地吹来,胡适的大衣在风里微微摆荡,成年的男子,自有一种萧瑟的美。爱玲望着,如视神明,连冷也忘了。

“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镑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

——那是爱玲最后一次看见胡适。那一幕,会永远留在她的记忆中,并通过她的《忆胡适之》,留给所有人。

第十五章 美国的忘年之恋 第二节

自古长安不易居。纽约也一样。

爱玲在纽约盘桓了两个月,全然看不到前景。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三日,在她的美国出版代理人莫瑞·罗德尔女士的提议下,张爱玲向爱德华·麦克道威尔基金会投去了一封求助信:

“亲爱的先生,夫人:

我是一个来自香港的作家,根据一九五三年颁发的难民法令,移民来此。我在去年十月份来到这个国家。除了写作所得之外,我别无其他收入来源。目前的经济压力逼使我向文艺营请免栖身,俾能让我完成已经动手在写的小说。我不揣冒昧,要求从三月十三日到六月三十日期间允许我居住在文艺营,希望在冬季结束的五月十五日之后能继续留在贵营。

张爱玲敬启”

莫瑞和另外两名文坛名宿做了她的保证人。

三月二日,爱玲接到文艺营回信,同意接纳她入住。

麦克道威尔文艺营建于一九零七年,由著名作曲家爱德华·麦克道威尔的遗孀玛琳·麦克道威尔所创立,赞助有才华的文学家和艺术家暂时摆脱世俗干扰,在一种宁静的环境下专门从事创作。它坐落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山谷之中,占地420英亩,包括四十多栋大小房舍、别墅、工作室、和图书馆,是一座庄园式的文艺营。

这里的气候十分寒冷,炉里的柴火必须终日不息才能维持温暖,这使长期生活在中国南部的张爱玲很难适应,但这里远离尘嚣,环境清幽,的确是个适宜写作的好地方。

她分配到一间独立的工作室,这比什么都重要。

文艺营的作息很有规律,每天上午各式各样的艺术家聚在一起共进早餐,之后各自工作,午餐由服务人员把食物篮送到工作室门口,由人自取;下午四点以后是自由活动时间,然后共进晚餐,给大家一个交流的平台。

这聚会更像是一个文艺沙龙,有人朗诵自己的新诗或是旧作,有人表演一段戏剧片段,有人出个刁钻的谜语让大家猜,也有人刚杜撰了一个别致的笑话或是游戏——而这些节目的选择,往往由一个叫赖雅的老人决定。

张爱玲的写作习惯是昼伏夜出,所以极少参加集体活动。然而偶尔兴致来了,也会到大厅里坐坐,她立即便注意到了这位幽默睿智的老人,他身形胖大,花白胡子,像个圣诞老人。而他的举止言谈也像是圣诞老人带给大家快乐,他是人群的中心,那风趣的谈吐,蓬勃的兴致,随时随地都引得众人与他一起扬声大笑,随便一件事,经他叙述出来,便有了诗样的意境,戏剧般的魔力。爱玲坐在角落里,静静地听他说话,会心地笑了——她是懂得欣赏幽默的艺术的,她同时也欣赏了这个老人。

而赖雅,也同样注意到了这个神秘的东方女子,她说话不多,而言之有物,端庄大方,和蔼可亲。东方诗词以敦厚含蓄为美,而她便是这种美德的具体表现。

他走向她,带着话剧腔郑重而风趣地说:“请允许我介绍我自己……”

他们便这样相识了。

那一天,是一九五六年三月十三日,张爱玲生命中又一个值得纪念的重要日子。距离她一九四四年二月第一次见到胡兰成,整整十二年过去了。

十二年,一道轮回。

斐迪南·赖雅(Ferdinand Reyher)原是德国移民后裔,一八九一年出生于美国费城,其父母是德国移民。他同张爱玲一样,是个文学天才,在孩提时代就崭露头角,可以在众人前即兴赋诗。爱玲在《天才梦》的自述,也好像是替赖雅写的:“我是一个古怪的小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赖雅家境小康,自小到大就读的都是贵族名校,这使他自小便懂得什么是生活的好品味。他于一九一二年进入哈佛大学攻读文艺硕士学位,毕业后曾在麻省理工大学任教,后来辞去教职,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写过不少诗与剧本。他从一九三一年进入好莱坞,曾是好莱坞最受欢迎的剧作家,得到一周五百美元的高薪,导演和演员也都十分欣赏他的剧作。他的作品,常以社会底层小人物的遭遇为主题,为美国劳工和普通民众说话,也实际参与劳工运动,为劳工辩护,这使他越来越走近马克思主义,被称为“左翼剧作家”。他的剧作《以色列城堡》和长篇《我听到他们唱歌》都受到很高的评价。

他在好莱坞抛掷了人生最好的十二年,衣着讲究,风度潇洒,他的慷慨与才华使他交到了许多朋友,却也使他倾尽了万贯家财。朋友们总是说:“斐迪南在钱上够爽快。”他总是一有钱就立即花光,没钱了就随时写些稿子,连妇女杂志和烹饪的稿子也写。

这样的任性,使他始终没有什么积蓄,也始终没有停下来,写出一部真正让自己满意的传世之作。一九四三年,他不甚摔断腿,得了轻度中风,治愈后每每复发,健康与经济状况都开始走下坡路。为生活所迫,也因为想认识更多的同好,给自己一段完整的时间来全心投入创作,他开始向各大文艺营求助。——这番经历,也正如爱玲的自述:“当童年的狂想褪色的时候,我发现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

也许所有早熟的天才都有着大同小异的人生经历。这使得赖雅和爱玲一经相识,便互相引为知己,相见恨晚。

异性相吸的“性”,可以指“性别”,亦可以指“性格”。而赖雅与爱玲,无疑在这两点上都符合了“异性相吸”的定律。

赖雅性格色彩强烈而丰富,知识渊博,口才出众,豪爽爱交际,并有很强的戏剧化特征和政治倾向,是热烈的马克思主义者,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共产主义理论都抱有一种近乎理想主义的热情;而爱玲个性内敛,清净无为,不喜欢主动交际,亦不喜欢同许多人应酬,对政治尤其厌恶,力求置身于一切潮流之外。

他们共有的,是出众的才华,与一颗善良的心。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他怜悯她的孤苦,她同情他的落魄。两个人同病相怜而惺惺相惜,虽形同水火,而相融相谐。

赖雅在当晚的日记中对爱玲庄重大方、和蔼可亲的东方美德充满溢美之词。他失眠了,闭上眼,总看见她月亮一般的脸在眼前晃动。

第二天,他正式拜访爱玲的创作室,在那间炉火温暖的小木屋里,他与这位东方才女初次单独会晤,知道她正在创作一部用英文书写的中国故事《PINK tEARS》(《粉泪》)。只草草看了几行,他就被那精彩的比喻和幽艳的画面吸引住了,那不只是小说,简直是一部惊才绝艳的剧本。

这时他还并不了解这位年轻女子在中国时曾拥有怎样的声名和荣光,然而文章字里行间以及爱玲举手投足所散发出的一种共同情调——上海情调着实扼住了他,令他目夺神给,震惊到窒息。

看到太美好的事物,往往会使人感到害怕,一种面对真神的恐惧。

赖雅此刻觉得的,便是这种如对神明的恐惧。他知道,他已经爱上了这年轻的东方女子。

他在那脆薄的稿纸上寻找着她的身影与气息——

那南中国的清幽幽的深巷里弄,青石板沁透着水意,不下雨也像下雨,月光堂堂的晚上,人影子斜斜地拉长在石板路上,时而跳到东,时而跳到西。那人许是醉了,唱着荒腔走板的中国京剧,来到一间香油铺子前,敲着铺门板叫着:“大姑娘,打香油啊。”铺门板卸下,露出一张堪描堪画的桃花脸,人字形的留海下是水汪汪的杏核眼,榴齿樱唇,却偏偏巧利如刀,一边脆声骂人,一边便把只油灯伸到吃豆腐的醉汉手下去灼……

赖雅“哎哟”一声,仿佛被烫着了,笑赞:“好厉害的小姐!”

爱玲微笑:“我不喜欢写太彻底的人物,不喜欢写你们西方小说里那种近乎圣母或者天使一样的女人,太脸谱化了,有的像神,有的像鬼,就是不像人。”

赖雅对上海这个古老的东方魔都充满了好奇,炉里的火光照亮了他的脸,而爱玲的隽语照亮了他的心,他忍不住要对她、对上海有多一点的了解,不由问:“你们上海的小姐们是怎么样打扮的?听说不像美国小姐这样开放,她们不交际么?”

张爱玲便细细地说给他听,上海女孩子怎样化妆,怎样梳头,怎样讲究旗袍的料子与款型——“一言以蔽之,上海这些年的服装流行是在一路地做减法,先是把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纽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捐弃了,改用揿钮,只在花色料子上争些不同;到了我走的时候,就更加简单划一,大街上一色的灰蓝中山装,直线条,领子是领子袖子是袖子,没有任何装饰,也没任何取巧之法——总不成用乔其纱料子来做中山装。”

她无声地叹了口气,又凑近柴火搓一搓手说:“从前的女人衣裳才是真讲究。穿百褶裙子,走路时莲步姗姗,裙褶子不可稍有动荡;小家碧玉飞上枝头变凤凰,最过不了便是这一关,稍一行动便是惊涛骇浪;尤其新娘子的红裙飘带上给系着铃铛,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铃声,要像远山宝塔上的风铃才是好;若走得急了,叮叮咚咚像千军万马在打仗,不消别人说她没规矩,新娘子自己先就羞死了。所以出嫁前,最重要的功课就是先要练习走路。”

“是吗?”赖雅瞪圆了他蓝灰色的眼睛,“你可不可以走给我看看?”

爱玲笑:“我是纸上谈兵的人。从前我母亲训练我走路的姿势,累得我腰也弯了腿也疼了,可还是没学会。”

赖雅不信,摇摇头认真地说:“我看过你的走路姿势,真是很好看的。”

“你什么时候看过我走路?”

“昨天啊,你离开大厅的时候,我看着你的背影,就想:这位美丽的东方小姐,真像从一部好莱坞的戏剧里走出来的人物。”

喜欢一个人便是这样,她的每句话都是一支歌,每个动作都是一幅画。

爱玲知道,他爱上了她。

然而老天爷似乎对这场异国之恋并不赞成,在他们相识的第三天,一场当年度最猛烈的暴风袭击了纽德堡。

大家聚集在大厅中忧心忡忡,议论纷纷,然而张爱玲和赖雅却依然春风满面,只是坐在餐桌旁喁喁对谈,旁若无人。他们每交谈多一次就更多一分惊喜,哪有闲心去在意风急雪大,他们巴不得这场风雪可以把这个山谷埋了,一生一世都不要和外面的世界再连通。

风雪稍歇,他们便肩并肩地去幽谷中散步,看松鼠在枝头跳来跳去,又或是鸟雀从巢里惊飞出去,震落积雪,扑得她一头一身,她便仰脸笑起来,脸儿如月亮,在白雪地黑森林间闪亮。

知更鸟啁啾宛转,鸣声里含有一种怨怼的意味;吱吱叫着的山鸟成群飞着,像一片片的黑云;还有那金色翅膀的啄木鸟,笃笃地敲打着树干,好像月宫里的吴刚伐桂;蓝色的坚鸟则是穿着明快淡蓝色外衣与白色衬衣的花花公子,摇摇摆摆地鞠着躬,在群鸟中寻找晚会的舞伴。

这魅人的黄昏,看在有情人的眼里,处处都是风景,都是传奇,甚至山坡上怪鸱的哀号与猫头鹰凄凉的鸣声听起来都像个湮没在山谷中等人揭蛊的古老传说。

他对她说:“我读你的或是《粉泪》,就好像看电影,里面的人物都有血有肉有声有色的。”

她微笑,终于说:“我以前写过剧本的。”是不好意思的笑,仿佛觉得在卖弄。

“真的?那为什么不再写起来呢?”他不遗余力地赞美她,“你很适合做编剧,你编的电影一定很好看。”

她的心活起来,犹豫地说:“其实也不是没有机会,我的朋友宋淇,在香港电影懋业公司做制片部主任,他说可以代我接洽剧本业务的。”

“很好啊。我可以在这方面给你建议。”

她不禁笑了。现在她已经很了解他了,他聪明,然而头脑简单,轻信人言,总希望能够给予别人帮助,付出比得到更快乐;他有非凡的灵感与领悟力,性格中充满戏剧性,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而缺乏生活的计划,是永远长不大的孩童;他说她是从戏剧里走出来的人物,然而他自己,才更像是一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人——圣诞老人。

她看着茫茫的雪野,穿过他的眼睛看向他的身后,仿佛要找出他的雪橇藏在哪里,还有那拉雪橇的麋鹿。

他仿佛读出了她的思想,摊开手做一个无奈的表情,说:“对不起,亲爱的小姑娘,我把你的礼物忘在袋子里,袋子忘在南极了。”

她再次扬声笑起来。笑声震落了树枝上的积雪,这次轮到松鼠被惊吓了。

第十五章 美国的忘年之恋 第三节

他们相爱了。爱情如壁炉中的火温暖了异国的冬天。

真正的爱情是没有理由也没有目的的,真正的爱情也超越国籍与年龄,并不以任何诸如金钱、地位这些世俗标准为前提,这对相隔二十九岁的异国情侣,把麦克道威尔当成了世外桃源。

女人的爱情里总是要有些崇拜的成份。从胡兰成到桑弧再到赖雅,爱玲欣赏于一个男人的,同是一个“才”字。除此之外,似乎其余的一切条件都可置之度外。

赖雅开始每天造访爱玲创作的小屋,在壁火里添一块柴,两个人拥炉絮话,彼此交换作品与身世,越说就越觉得有话要说,说不完的说,简直恨不得陪对方重活一次。

他知识渊博,兴趣广泛,对于戏剧、电影、小说、诗歌、摄影、旅游甚至政治都有很深的介入和独到的认识,读张爱玲的小说,也总能提出自己的看法,一如当年的胡兰成。

论起来,赖雅与胡兰成其实有很多的相似点:都对政治敏感而又文采斐然,都喜欢交朋友,都有过婚姻经历并且育有子女,性格都有强烈的戏剧性,最关键的,都比爱玲大——胡兰成大了十四岁,赖雅则又翻了一倍。

爱玲的孤独的心在这柴火边的相聚中一点点温暖起来。早在中学时,她就曾在校刊上发表一文,“如果我能活到白发苍苍的老年,我将在炉边宁静的睡梦中,寻找早年所熟悉的穿过绿色梅树林的小径。”

如今这情形,就好像心愿提前得到了完成——她虽然还年轻,炉边的人倒已经老了。

她的写作忽然变得顺利流畅,非但不觉得赖雅的来访是种打扰,反而很欢迎这种新思想的介入——让异国情调来增强《粉泪》的画面冲击力,不正是她的创作初衷吗?

《粉泪》其实并不是一个新故事,早在一九四三年上海,张爱玲已经以同题材的中篇小说一红倾城;但是那样宏大的场面,那么丰富的人物,那么深刻的感情,又岂是一部三万字的中篇小说可以容纳得了的?因此她忍不住要一写再写,而为了不重复前作,她决定以英文来写作,追求一点异国的情调与笔触,给这故事输些新血。

重复自己是辛苦的,然而张爱玲从去国之后,虽然双脚踏在异乡土地上,她的心、她的笔触却一直留在中国大陆,而且是解放前甚至更早的中国,早到明清时代。

她后半生所做的,一直是文字的不断深化,这包括:

(一)重新整理和改写她的旧小说——将改为英文版的《粉泪》,后来改作《北地胭脂》,再后来又译作中文的,人物与结构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并加入了《异乡记》的内容;将部分删改,更名重新出版;将《五四遗事》、《色戒》、《浮花浪蕊》等小说题材一再改写并发表,结集为《惘然记》出版;

(二)对中国古典文学的研究与宏扬——将吴语的译为白话本《海上花开》、《海上花落》;穷十年时间五详并终于完成;

(三)用英文写了长篇自传小说和,后来说译未译,却又合起来改成了中文自传小说,但一直没有拿出来发表,晚年倒又全盘推翻,缩写成了大散文随笔《对照记》。

她的人生也是在重复着自己的小说,自己小说里描写过的场景与命运,无时无处不在暗合响应——生命自有其本来的图案,个人惟有临摩。

便是她与赖雅聚在柴火边聊天的情形,也是她的小说《留情》里出现过的:

“小小的一个火盆,雪白的灰里窝着红炭。炭起初是树木,后来死了,现在,身子里通过红隐隐的火,又活过来,然而,活着就快成灰了。它第一个生命是青绿色的,第二个是暗红的。”

赖雅便是那伐倒了的参天大树,他的生命已经由青绿色时代走到暗红,虽然活着,然而就快成灰了。来不及了,再迟就不来及了。

她的心里充满了悲悯。

而赖雅的心里,则是悲哀——东方女子本来就不显年龄,爱玲在他眼中,简直就是个羽毛未丰的雏燕。他第一次为自己的年龄产生了巨大的遗憾,简直觉得此生虚度,怎么好日子刚开始,倒已经老了呢?

好日子总是短暂的,五月十四日赖雅在麦克道威尔文艺营的期限就要到了。他已经获准了去纽约州北部的耶多文艺营,三天后就要离开了。

这几天见面时,他们的谈话总是围绕着离别这个题目兜兜转转。他看着爱玲那细致的皮肤饱满的嘴唇,由衷地说:我老了。倘若我可以早一点遇见你,倘使我还年轻,我一定不会错过你。

她不语,只静静地蜷伏在炉边的角落里听那木柴爆响的声音,她想她已经一无所有了,如今还要失去他,这异国冬天里的惟一安慰。这些日子里,有了他的陪伴,她比从前开朗了许多,笑容也多起来。然而从今往后,她又是孤零零的一个。

他后天便要走了,离开文艺营,离开她。

萍水相逢的他们,也许以后都不会再见面,就这样留下一道苍凉凄美的手势,从此天各一方。

如果是那样,他会有多么遗憾。

他爱了她一回,她也几乎爱上了他,她好想给他一点什么。

他看她久久不语,故意地要想些她喜欢的题目来逗她说话,问她:“你们在上海的时候,冬天里,烧什么取暖?”

“烧煤球。蜂窝煤,每次那煤烧成通红的一团,我都舍不得夹碎它。碎了,轰一下格外红热起来,接着就……”她的声音低下去,充满了悲哀。

他莫名其妙:“你是在说中文?我听不懂。”

她猛然醒悟,恍惚地笑了:“没有什么比木柴更好的了,相信我,没有比这炉火更温暖的了。”

她没有赶上他的青绿色时代,她只有守着他由暗红到灰白。

世人都以为她是精刮计较的女子,岂不知在她一生的情史里,所谓爱,就意味着付出与奉献,最无私最彻底的奉献。

“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她仅有的,只是一点点积蓄,还有她自己——她决定了,把这些,都奉献给他,还报他对她的爱。

她回身拥抱他,紧紧地拥抱住他:“我是多么舍不得你走。”

“我也一样。”他被她的突如其来的热情弄得又兴奋又紧张,几乎手足无措。

木柴在火炉中轻轻爆响着燃起火焰,有如炮竹,那火光映得小木屋一片通红,宛如洞房花烛。

好吧,今夜便是他们的洞房花烛。

这一天,是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二日,张爱玲把自己再一次完整地奉献了。

第十五章 美国的忘年之恋 第四节

第三天,张爱玲将赖雅一直送到车站,临别,塞给他一只信封,里面是几张绿色的钞票。

赖雅惊讶了。他一生交游广阔,挥金如土,然而从来都只有他为别人会钞,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主动给他送钱,而且还是一个比他小了近三十岁的异国情人,一个孤身投奔的新难民。

从前得过他资助而在成功后却凉薄无情的人太多了,相比之下,这温柔敦厚的东方女子带给他的,不仅仅是惊喜,不仅仅是赞叹,还有深深的感动甚至愧疚——她给予他的太多,而他能回报她的太少了。

他在耶多给爱玲写了一封接一封的情书,诉说自己的思念与盼望——爱玲在麦克道威尔的日期也要到了,虽然递交了延期申请,但是文艺营名额已满,要到十月份才可以续约。赖雅希望,到时候他们可以在麦克道威尔重逢。

就在这时,他收到爱玲的来信:她怀孕了!

这是一九五五年七月五日,赖雅怀揣着爱玲的来信,在微雨中散了一会儿步回来,做了一个决定:向她求婚。

这不是赖雅的第一次婚姻,也不是赖雅的第一个孩子。

早在一九一七年七月,他已与美国著名女权运动家吕蓓卡结婚,并生有一女霏丝。他与吕蓓卡性情相近,都热衷政治而斗志昂扬,然而婚后生活却并不和谐。因为赖雅是个天生的流浪者,洒脱、豪爽、酷爱自由、追求享乐、不停地东奔西跑,虽然写文章和剧本赚了不少钱,却总是很轻易地花费在旅行和交际上;而吕蓓卡也在为她的主义而热血沸腾耽精竭虑,对家庭甚少温情,与丈夫聚少离多。

于是,一九二六年,两人友好地协议分手了。此后赖雅云游各地,任意挥洒着他的热情与才华,正是人生最得意的当儿,再不肯被婚姻与家庭所束缚,虽有过几段或长或短的暧昧史,却再也没有结过婚。直到遇见张爱玲。

张爱玲,一个九天玄女般的天仙人物,简直是上帝派来救赎他的最好的礼物。她是擅于低头的,有一种东方女子特有的温柔敦厚,然而偶一扬头,便是一种睥昵世界的傲然,一种颐指气使的高贵。

她说她不喜欢西方文艺里脸谱化的完美女性,时而像神时而像鬼,可是她的确像一位天使,一个圣女——除了天使和女神之外,更有什么词可以形容她的美与高贵呢?

他能奉献给他的女神的惟一的礼物,就是一个身份,以及一张证书——用婚姻为她换取在美国长期居留的绿卡。

当月,张爱玲来到耶多,与赖雅详细计议了将来的安排。赖雅提出不想要这个孩子,爱玲略作犹豫,然而也答应了。她向来不喜欢孩子,连小猫小狗也不喜欢,虽然怀孕一度给她带来些许不同寻常的紧张与兴奋,然而赖雅既然不想要孩子,她也不愿意使他为难。

而且,他为她描绘了一幅好美的前景,并决意同他一起大展拳脚,共同登上创作的高峰。而她来到美国,不正是为了开始生命的第二个春天吗?这个时候的确不适合养儿育女,把自己拖累成一个家庭妇女。何况,生一个混血儿的孩子,她有什么能力给她幸福的保障呢?来了美国几个月了,可是她仍然有一种“隔”的感觉,好像月光照在白手套上,隔得叫人难受。混血儿,更是“隔”的吧?

那个小生命,来得太不是时候,注定与红尘无缘。

花四百美元请了个黑市医生,用的是药线,过了几个钟头还不见发作,她打电话去诊所,一个护士接的电话,只简单地教导赖雅:“握着她的手。”说了等于没说。

肚子疼得翻江倒海。孩子终于打下来,四个多月,已经成型了,连眼睛都看得到。她不禁觉得心惊。

这次流产手术使爱玲的健康受到很大的损失,她躺在临时公寓的榻上,清切地感到那小小的生命离开了自己的身体,甚至连一个手势一声叹息都来不及做。

然而,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与人无尤。

自始至终,她对赖雅没有半分抱怨,甚至还主动付给他三百美金,作为自己这段时间的生活费——她仍然习惯于同人在经济上分得清清楚楚,只有她帮人,没有她欠人。

她答应嫁给赖雅,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倦——她太飘零,太孤单,她仿佛一直漂在海上,卷在浪里,好想抓住一根浮木,让自己稍作停息。

赖雅,便是这根浮木——“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是她喜欢的诗句;而“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则是她对于婚姻的理想,这些,如今都要落实在他身上。

他安慰她,鼓励她,给她讲解纽约的掌故与轶闻,对她说:等你好起来,我们就立刻结婚。将来,我会帮你多介绍一些美国的出版人,我相信,你一定会比你说的那个林语堂更有名的。等我们有了一点积蓄,就一起去旅游,增广见识。我知道你还是想念东方,我也想去看看古老的中国。

她被这美好的前景描绘给迷住了,这些,只要能实现一半,也是好的。

一九五六年八月十四日,赖雅与张爱玲在纽约市政府公证结婚,正式结为夫妇。

按照美利坚合众国法律,结婚至少需要两位证婚人。赖雅请了自己的一位好友马莉·勒德尔,而爱玲则请炎樱为自己证婚。

炎樱诚心诚意地说:我祝福……然而她的心里是虚浮的,她想起当年那位“亲爱的兰你”,那时他们三个人相处得多么开心。当爱玲致信与他正式离异时,他还特地写了一封半文半白的信向她求助,信上说:“爱玲是美貌佳人红灯坐,而你如映在她窗纸上的梅花,我今惟托梅花以陈辞。佛经里有阿修罗,采四天下花,于海酿酒不成,我有时亦如此惊怅自失。又《聊斋》里香玉泫然曰,妾昔花之神,故凝;今是花之魂,故虚。君日以一杯水溉其根株,妾当得活,明年此时报君恩。年来我变得不像往常,亦惟冀爱玲日以一杯溉其根株耳,然又如何可言耶?”

她看了信,有些着恼又好笑,他明知她看不懂却又写信给她,还不是要她拿信给爱玲看。然而爱玲却不想看,只说:别理他。于是她便不理他。从那以后,她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现在,爱玲又要结婚了。仍是她做她的证婚人,第二次见证了好友的婚姻;这第二次婚礼同第一次一样,仍是那么简单,而又郑重。

生命到处都在重复。

然而炎樱多么希望,爱玲这一次的选择是对的,再也不要重复从前的路,再也不会受到伤害。

这一年,赖雅六十五岁,张爱玲三十六岁。

今人评价张爱玲是汉奸的主要依据就是说她曾嫁了个汉奸丈夫胡兰成,那么她后来改嫁了有着狂热的共产主义信仰的左派丈夫赖雅,是否说明她“弃暗投明”,也是位共产主义者了呢?

胡兰成这时也已在日本再婚,却不是一枝,而是吴四宝的遗孀佘爱珍。从前胡兰成在香港时曾向佘氏求助,她只给了他二百元港币,倒诉了半日苦,便打发了他;然而她到日本后他才知道,其实在香港时她相当威风,简直称得上挥金如土。

他不由要怨恨,然而也无法可想,不过是夫妻斗嘴时翻翻旧帐来闲呕气罢了。

不知他有没有拿佘爱珍与张爱玲比较过,然而又如何比呢?三十万金圆券同二百元港币,简直天上地下——倒不仅仅是钱。

胡兰成一生好色,最爱是桃花,并且以己心度人心地在《山河岁月》里写:

“中国人除了金色为尊,最喜欢的还是桃红。桃花极艳,但那颜色亦即是阳光,遍路的桃花只觉阴雨天亦如晴天,傍晚亦如晓日,故艳得清扬。日本人喜欢樱花,樱花像桃花,只是轻些淡些。故又印度的是金莲世界,中国的是桃花世界。莲花世界金色熠熠,无迹可求,桃花世界亦有这种好的胡涂。

金莲深邃,没有一点危险性,而桃花飞扬,有危险性。瑶池王母的蟠桃会,及刘伶阮肇入桃源,桃花不免要思凡。还有晋人的桃叶歌与桃叶答歌,比起来,就觉得印度的莲花只是颜色,而桃花则真是花,印度的是佛境与五浊恶世,中国的是仙凡之境,但桃花种在闲庭里又很贞静,那贞静比金莲的深邃更好。

金莲而且冷清,桃花则有李花来相配,这亦是中国文明比印度文明更有人事的烂漫,桃李竞妍,金莲则要竞亦无可竞。而亦因这热闹,中国人爱了桃李亦还爱莲花。桃李与莲花成了汉朝及六朝唐朝的风景。”

胡兰成,便是这样“爱了桃李还要爱莲花”,如果将爱玲比作那“深邃”而“无迹可求”的金莲,佘爱珍便是“有危险性”的“飞扬”的桃花吧?

胡兰成与佘爱珍的婚后生活并不平静,因为佘爱珍容易惹事生非,又大手大脚,每每手头窘困,就拿了胡兰成的字去卖钱。胡兰成这些年又是讲学又是出书,一九六八年二月还办了一场书法展“胡兰成之书”,次年又出版了《书写真辑》,名气日炽,日本著名作家川端康成就曾经评价:“于书法今人远不如古人,日本人究竟不如中国人。当今如胡兰成的书法,日本人谁也比不上。”

如此,佘爱珍也就胆子愈壮,反正丈夫大笔一挥,宣纸上就会生出钱来,她怕什么呢?

吵吵闹闹,一辈子很容易就过去了。他后来便是一直同她一起,再没有朝三暮四拈花惹草——也许只有佘爱珍这样飞扬跋扈的泼辣货,才能真正压服得住胡兰成这种浪子——男人,就是这点贱。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一节

我的灵魂游走在纽约的上空,看到那个天堂和地狱并在的人间。有人说:爱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恨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爱玲来到了纽约,这是她的地狱,还是天堂?

这西方的魔都,这西方的月亮,照着我们东方的新娘。她在纽约迎来她的第二次蜜月,然而她的脸上殊无悦色,形影里有无法形容的忧伤——她的新婚丈夫刚刚发作了一次小中风,这给他们的婚姻生活蒙上了一层浓重的阴影。她在赖雅身上寄予的感情,不是单纯的男女之欢,而是把他当成了朋友、丈夫、父亲、和师长的混合体。她尊重他,欣赏他,更依赖他。然而看着他的虚弱与无助,她才知道,他比她更需要依赖。

——她以为自己是找到了依靠,却不料把自己变成了拐杖!

一九五六年十月,赖雅与张爱玲再次回到麦克道威尔文艺营,这是他们相识相爱的圣地,曾经留下那么刻骨铭心的美好记忆,然而还来不及重温旧梦,赖雅又在营地大厅再次发病,此后一直时好时坏。十二月十九日,赖雅发作了这年里最严重的一次中风,并因脸部麻痹而不得不送进医院,差点失音。这使爱玲变得神经质起来,几乎要崩溃了,她每天提心吊胆守在赖雅的病榻旁,常常彻夜不眠地祈祷着:让他好起来吧,让他快一点康复吧。

早在圣玛利亚女校读书的时候,她已经被训练每天早晚要祈祷,那时候,她把祈祷视为不得不做的一项繁琐枯燥的功课。然而如今,她是多么虔诚,全心全意地祈望真有一位无所不能的天神可以垂怜于她,帮助她可怜的丈夫。她闭上眼睛,让赤子之心穿过昔日校园那梅林遮蔽的纵横的小径,站在那饱经风霜的古老钟楼下,聆听那熟悉而遥远的钟声低沉地回响,仿佛回答她的祈告:我的女儿,我的上海的女儿,你过得好吗?

她是不喜欢哭泣的,然而她的心在流泪,家乡与亲人都远在天边,除了同样远在天边的渺茫的神仙外,她可以求助谁?

这年的圣诞节,便在这哀凄而脆薄的气氛中度过了。爱玲特地去超级市场买来食品,亲自动手做了几道中国菜助兴,赖雅也撑着下床,强作欢颜地陪娇妻度过了婚后的第一个圣诞夜。

新年时,赖雅已经可以起床行走,爱玲扶着他去林中散步,看那些鸟儿如去年一样地啁啾,松鼠如去年一样地蹦跳,她轻轻将头依在他的臂膀上,心中无限茫然:他们终于依偎着从一九五六走到了一九五七,他们还可以相牵相伴走多远?

在爱玲的精心照料下,赖雅的身体渐渐好起来。频繁的中风让他自知去日无多,刚刚恢复健康,便迫不及待地要出一趟远门。

一九五七年一月二十日,赖雅带着爱玲来到了波士顿,探望他的兄弟爱恩斯脱。他们还去了当地最大的费伦百货公司观光。爱玲喜悦地欣赏着那些华丽的商品,不时向赖雅指指这个又点点那个,十分雀跃。

赖雅有些伤感,她喜欢的东西,他没有能力买给她。爱玲却微笑:“欣赏的快乐是多过拥有的。我喜欢看橱窗,就是因为那是可以不花钱的享受。”她给他描述从前在上海看过的一些过目不忘的美景与饰物,还有一匹美丽的日本布,说,“我特地去虹口看了几次,不买也是高兴的。”

此后,赖雅一有可能就陪爱玲去逛商场,三月,他们一同去纽约看望炎樱,打听的出版情况,还在纽约最大的商场里买了一双约翰·华德出品的皮鞋,和一副意大利产的真皮手套。皮鞋是给赖雅的,手套是爱玲的。他们终于在婚后拥有了各自的第一件奢侈品。

一九五七年四月,赖雅和张爱玲在麦克道威尔文艺营的时限再次到期,而且已经不能继续申请。赖雅向耶多文艺营提出的再次申请也遭拒绝。幸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打算将爱玲的改成剧本,支付了一千三百五十美元的改编费和九十美元翻译费,总算可以让他们有钱租房了。

于是他们在离文艺营不远的彼得堡松树街25号看中了一处带家具出租的公寓,从住处去小镇集市不到十分钟,交通很方便。这是一幢三层楼公寓,他们租的是第三层,房租61美元,不包括电费。

由于是旧房子,公寓里常常能发现蚂蚁,于是便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一幕,每当赖雅大包小卷地从集市上购物回来,便看见张爱玲全副武装,拿着杀蚁剂如临大敌地满屋喷洒,赖雅因此送了她一个绰号“杀蚁刺客”——像一部好莱坞片名。

爱玲还买来油漆和工具,亲自动手把两个人的房间都漆成了蓝色。她说,每天睡在这蓝色小屋里,就好像睡在大海上,有种“风雨同舟”的味道。她想起小时候在上海,母亲刚刚从巴黎回来,买了新房子,许她自己挑选卧室和书房的颜色。她欢喜得胸口像要炸开,最终选了橙红同孔雀蓝——如今就好像旧梦重温。

她仍然喜欢逛街,但购物就只逛得起“跳蚤市场”。公寓是带家具出租的,但还是需要添置许多生活必需品,最好的选择自然是去跳蚤市场淘二手货。美国各城都有廉价的旧货市场,货源主要来自搬家、清仓甩卖等,只要运气好,这里常常可以用两三成的价钱买到八九成新的好货。有些平民小夫妻结婚置家具,也常常会光顾这些地方,不到半天时间就可以建起一个家了——当然也适合迁入新居的人,比如爱玲和赖雅。

赖雅常常隔三差五地淘回一些面包烘炉、三夹板桌子、木制小床等,爱玲偶尔也会跟着一同去,有一次她用三元七毛五分买到了四件漂亮的绒衫和一件浴袍,回到家后兴致勃勃地试穿——苦中作乐,便指的是这种情状吧。

小镇的生活宁静而温馨,赖雅与爱玲这段时期的生活颇有规律,是最像过日子的一段时期。爱玲喜欢晚睡晚起,夜间工作;而赖雅则喜欢早睡早起,并且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工作,包括购物、去银行、去邮局等。他从前是喜欢流浪的,然而现在却很享受平静的家庭生活,宁愿花一上午的时间去研磨咖啡,亲手烹煮最地道的意大利咖啡,因为爱玲有喝咖啡的习惯,却不喜欢自己煮。

赖雅与爱玲这对忘年之恋,与其说是夫妻,勿宁说更像合作伙伴,或者说,她是他的家庭医生,而他是她的生活助理——频繁的中风使得赖雅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又患上了背痛,每当他发病,她便会彻夜细心地照料他,帮他按摩,放松背部肌肉,减轻痛楚;而当他身体好起来的时候,她便可以偷一点懒,把家务都交给他做,自己赖在床上等他侍候。

赖雅有记日记的习惯,他这段时间的日记内容琐碎平常,都是些关于今天吃了什么做了什么的小事,却透出浓郁的生活意味。早餐通常是咖啡、核果、牛奶和麦片;午餐有牛排、玉米、意大利面、现煮咖啡;晚上前有时候会喝一点香槟或红葡萄酒,并且边喝边聊一些关于刚读过的某本好书的看法,彼此写作的进度,或是对某部影片的观感。他们最共同的兴趣就是写作与看电影。镇上有家小电影院,他们很少错过新片上映。

电影是爱玲从小到大的爱好,她一直都将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视为最佳享受,好比一场约会那么重要。电影院是廉价的宫殿,那层叠厚重的垂幔,那金碧辉煌的廊柱,那华丽浮夸的雕饰,都因为不真实而格外令人向往。站在电影院里,不必对面的银幕上打出光怪陆离的影像,也不必音响里奏响音乐,她已经可以感受到某种戏剧的特有的氛围,有一种被夸张了的神秘感和愉悦感。于是一切现实的烦恼都去得远了,这一刻,这一处,她是电影世界的皇后,可以心无旁鹜地做一个银色的梦。

电影世界里的一切都是被夸张而后凝缩了的,倘若人生可以如电影这般浓缩在两个小时里,喜怒哀乐转瞬即逝,再悲苦些又有什么了不起呢?可惜人生是漫长的,痛苦来得琐屑而冗长,不能痛快,不能悲壮,只如蚤子咬啮一般烦恼而无可奈何。

看完电影,他们一起散步回家,他问她:“前几天你那位香港朋友来电话,说想请你写剧本,你准备得怎么样,想好题材了吗?”

“想了一些,还没有定。”她知道,当他这样问的时候,就是有话要说,于是问:“你有什么建议给我吗?”

“我只是想给你讲一个故事……”

于是赖雅绘声绘色地讲起来,一边打着手势加强语气,像在指挥乐队。月亮的光柔柔地洒落下来,照在落叶飘拂的街道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一会儿前,一会儿后。

爱玲安静地聆听,同时看那地上的影子跳跃着为赖雅的讲述伴舞,仿佛一场即兴演出。她想起从前在兰心看罗兰排演的情形,也想起去文华与桑弧谈剧本的往事。这次同宋淇合作,剧本全用航递,想交流感想也难,真是没有写作的乐趣,单只为了赚钱了。她深深叹了口气,说:“真想再见见他们。”

“见面?那不是要回去香港?”赖雅一惊,再也讲不下去了。

张爱玲急忙抱歉地说:“我只是说想……你接着讲。”

然而念头已经被种下了,并且在她心里生根发芽,她知道,她要回香港,回到中国人间去,总要再回去一次的,再听一次乡音,再一次用中文写作。

当她这样想着的时候,耳边仿佛已经听到上海人的吴侬软语了。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二节

自从黄逸梵一九四八年离开上海,张爱玲不见母亲已经十年了。然而她们一直保持着联络,她去香港复学这条路也是母亲替她筹划的,还特意让她赴港后找自己的老朋友吴锦庆夫妇帮忙。她的一生都有母亲在替她做安排,不论她们离得多么遥远,并且也不像其他的母女那样亲密,可是爱玲知道,她母亲在那里,当她需要的时候,她便会出现。她是她母亲,是她的守护天使,随时会向她伸以援手,指导她,帮助她。

然而一九五七年秋,一封加急电报来自伦敦——母亲病危,马上就要做手术。这可真是晴天霹雳。爱玲几乎被打晕了,她知道,这电报与其说通知,不如说央求——母亲希望见她最后一面——谁都明白,手术意味着什么。然而,她买得起去英国的机票么?她连美国身份都还没得到,又哪是说走就能走的呢?

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是写了封情辞恳切的信并附了一百美元的支票寄给母亲,此外,便惟有每晚诚心的祈祷与祝福了——主啊,请保佑我的母亲和丈夫吧,让他们的爱不要这么快地离开我!

然而祈祷未能留住母亲的生命,恐惧到底成真了——黄逸梵在手术后不久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爱玲。只留给她一只箱子,从遥远的伦敦漂洋越海而来。

箱子运到的那一天,爱玲坐在地毯上,久久地坐着,依傍着母亲的箱子,仿佛依着她的手臂,不语,不动,然而眼睛渐渐眯起,并没有泪,却凝着一个梦样的微笑。

她好像一直望见了很早很早以前那个蓝绿色的母亲,是一个阴天的下午,年轻的黄逸梵坐在窗前的桌子边,专著地替女儿的照片着色,一笔一笔,仿佛在勾勒她的人生。后来,她就穿着蓝绿色的衣裳坐上轮船走了,走之前,曾伏在床上恸哭,肩膀一抖一抖,像不平静的海洋,那是小瑛四岁的记忆中的母亲;

八岁时,母亲第一次回国,穿着时髦的衣裳,梳着漂亮的发型,说着流利的英语,扶着姑姑的肩在唱歌或吟诗;后来,她牵着女儿的手,急惶惶地过马路,仿佛在说,来不及了,来不及了,要快,迟了就赶不上了。原来是要送她去上学,还替她取了个名字叫爱玲,她手托着下巴给女儿取名字的样子多么娇憨,那是小瑛十岁记忆里的母亲。从那以后,小瑛便叫爱玲了。

爱玲的眼睛渐渐蓄满泪水,仿佛听到有人在远远地亲昵地叫她:“瑛。”

瑛,再也没有人叫她瑛了。母亲去了,再也不会为她的照片着色,再也不会牵着她的手过马路,她留给她的,只有一个恶俗的名字和这只熟悉的旧箱子。

她抚摸着那箱子,轻轻地依偎,寻找着母亲的臂膊与温存。

记得她十八岁那年,从父亲家逃出来,投奔母亲,母亲的生活已经很拮据,却仍然抠出钱来为她聘请老师补习,替她筹学费让她去香港,还托了老朋友李开第做她的监护人;她读港大的时候,母亲经香港去欧洲,在浅水湾小住,常接她过去玩,介绍她给自己的朋友认识;母亲最后一次回国是一九四六年,瘦而憔悴,让她好不心痛,直到现在,想起母亲来还是会记得那憔悴的模样,还会恍惚听到姑姑哀叹:“好惨!瘦得唷!”

爱玲的眼泪终于滴落,无声无息地流下来,她一直觉得,母亲总是在的,不管她离得有多么远,然而当她需要她的时候,母亲会来的,会帮助她的,会替她安排的。如果她当真走投无路的一天,总还可以去投奔母亲。

然而现在,母亲去了,再也不会为她安排人生的道路,不会指正她走路的姿势或者看人的眼神,不会替她分析男人与政治,她不肯再陪她走下去了,只给她留下了这个箱子。

这是母亲最后的身影,她真舍不得打开它,像是害怕一旦打开,母亲的气息就会很快消散。

母亲的气息,母亲的身影,母亲的蓝绿色。

张爱玲的一生中,虽然与母亲聚少离多,然而母亲的影子是一直陪伴着她的,并且在她的作品里处处留下影子,到此一游——

的女主人公白流苏是一个穷遗老的女儿,快三十的离婚女人,身份已经先有七分像,也是从上海去香港,也是住在浅水湾,她第一次来香港,坐在旅舍的廊檐下等范柳原,身后撑着的粉红地子石绿荷叶图案的伞;第二次来香港,是下雨天,她穿着绿色玻璃雨衣,柳原去码头接她,形容她像一只药瓶;后来她们租了房子,门窗也是涂着绿油漆,她把指尖贴在墙上,一贴一个绿迹子——小说里的绿衣女总是有点任性,这也像逸梵。

里的王娇蕊,更是“穿着一件曳地的长袍,是最鲜明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略移动一步,仿佛她刚才所占的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多么霸道的绿色,沾染了爱玲一生的空气。这还不够,还要在袍子“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子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

——爱玲的一生便也被这样的绿缎子给络了起来,她一生都看到那鲜明的潮湿的绿色,潮湿,是因为带了太多的泪意,所以盲了。

母亲所有的衣裳里,爱玲最喜欢的一件是墨绿麻布齐膝洋服,逸梵自己在缝衣机上踏出来的,V领,窄袖不到肘弯,毫无特点,是几十年来世界各国最普遍的女装,然而母亲穿着却显得娇俏幽娴——她本来就是这样一个国际型的美人儿。

于是,爱玲小说里所有的美人都喜欢用绿色来打扮自己,尤其喜欢风中的绿色,那“飘”的意境:

《第一炉香》里的薇龙出场是满清末年款式的翠蓝竹布衫,后来做了交际花,换上瓷青薄绸旗袍,与乔琪约会,是赤铜色衬衫洒着锈绿圆点子,一色的包头;里言丹朱从舞会上出来,披着翡翠绿天鹅绒的斗篷,上面连着风兜;的顾曼桢也在起风时用绿色羊毛围巾包着头;《年轻的时候》里,更是明明白白写着,沁西亚穿一件“细格子呢外衣,口袋里的绿手绢与衬衫的绿押韵”。

——绿色之于张爱玲,是有如古诗里合辙叶韵之美的。

到处都是绿美人,到处都是母亲的影子。

然而从今以后,绿美人永远地离开了她。只留下这只箱子。

爱玲把手放在箱子的揿钮上,终于下定决心似,缓缓地、缓缓地掀开来,是满满的一箱古董,还有其他的遗物与照片,琳琅满目,沉香蔼蔼。

那箱子一经开启,仿佛有一股忧伤的气息迅速逸出,立即弥漫开来,笼罩了整个屋子。

爱玲再也忍不住,伏在箱沿上恸哭失声。直要到这一刻,她才可以相信,她的母亲,是真的离开了她。而这箱子里弥漫笼罩的忧伤气息,就是她给她的最后的拥抱。

她一直都是孤独的,然而从这一天起,她是名副其实的孤儿了。

赖雅躲在门后偷看着他的妻子,为了她的哀伤与柔弱而衷心痛惜,然而他知道,她需要发泄,需要独处,他不可以打扰她与她母亲最后的相处。

他曾听爱玲说过,她的母亲的母亲去逝时,她母亲与孪生兄弟分家产,分到了一箱子古董。后来,她漂洋过海,虽然也尝试做过许多工作,然而最主要的生活来源却一直是靠卖古董为生。她曾在马来西亚买了一铁箱蛇皮,预备做皮货生意;珍珠港事件后逃难到印度,曾经做过尼赫鲁姐姐的秘书;后来在马来亚侨校还教过半年书;在英国最落魄时甚至曾经下过工厂做制皮包女工……

——真没想到,她卖了一辈子古董,竟然还能余下这一箱给女儿,可见一直是在苦苦挣扎着,想要自力更生的。她也一直在挣扎地追求爱情,然而也同样没有好的结局。

她的一生,真是孤独而沧桑。

如今,她把这些余下的古董留给了女儿,她的孤独与沧桑呢,是否也随着这箱子一起遗传给了她的女儿?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三节

赖雅的健康与经济的压迫是张爱玲在婚后面临的两大困窘,她的生活与精神状况大致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疲于奔命。更痛苦的是,她的写作也遭遇瓶颈,作品的出版极其不顺。她非常看重的《粉泪》被出版社拒绝了,这对于张爱玲来说,无疑是一种否定。

她可以承担生活予她的种种困厄,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创作被质疑——她从小就是天才,二十三岁便已成名,她是文字的精灵,唾金咳玉,字字珠玑,难道这一切,都永远不再了吗?

自从听说母亲去逝的消息后,爱玲便大病一场,萎蘼了两个多月才有勇气整理母亲的遗物。而这次来自创作上的打击,又使她再度病倒,不愿意进食也不愿说话,要靠注射维生素B来支撑,又过了一个多月才渐渐平复。

赖雅看着落落寡欢的妻子,不知道该怎么样安慰她才好,他一直希望能给她一个惊喜,至少是在生日那天。他知道中国人是习惯过农历生日的,而农历生日之于西历是每年都不一样的。

然而最难不过有心,他最终还是推算清楚了,爱玲在这年的生日应该是十月一日。他郑重在日记里记下了这个日子。正是这篇日记,让我们这些后世“张迷”有据可依,能够精确地推算出张爱玲的生日——西历1958年的10月1日正是中国农历的8月19;而1920年的农历8月19,则是西历的9月30日——由此可知,张爱玲的阳历生日应该是1920年9月30日,而阴历则是八月十九。

有些传记中把张爱玲的生日写成是9月19日,依据是张爱玲在香港大学入学时填的表格,然而曾有《联合报》记者推算她的生日应该是9月30日,张爱玲回信说:“阳历生日只供填表用”,显然不确定。很可能她当时是照农历来填写,只大致知道农历八月应是西历的九月,却不能具体到准确日期,于是顺手写个9月19。她于这些日常小节向来马虎,填表时随手填个日子是非常可能的。

而赖雅作为一个西方人,竟然能够把中国的农历同西历推算清楚,真是用心良苦。

十月一日这天下雨,上午有个联邦调查局的人员来查核有关赖雅所欠的债务问题,一直罗嗦到中午才肯走。赖雅心里好不耐烦,总算等他走了,这才长出一口气,郑重地拿出提前准备好的生日蛋糕和一束红玫瑰来,大声说:“亲爱的,祝你生日快乐!祝我们的爱情天天美丽!”

爱玲愣住了,她根本不知道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也完全没料到赖雅竟会记得,且为她做了这么精心的准备。她微笑着,然而眼圈有些湿,不住说:“谢谢你,亲爱的,我很快乐。”

他们共进午餐,并且兴致勃勃地商议着下午的节目。赖雅说:“放心吧,我都计划好了。”

老天爷也在帮助他们,午餐后,天竟然放晴了。赖雅与爱玲一起手挽手地出门散步,顺便到邮局去寄了几封信。

落叶满径,阳光和煦,他们散了步后回家,小睡片刻后,赖雅端出亲手做的肉饼、青豆和饭,与张爱玲情意绵绵地共进晚餐。然后各自换上最体面的衣服,一起去电影院看了一场艾迪·格里菲丝主演的喜剧片《刻不容缓》,爱玲看得笑出了眼泪。

这天晚上,爱玲告诉赖雅,这是她38年来最快乐、也最难忘的一个生日!

赖雅则默默地祈祷:希望每年都能给她最满意的生日庆,希望能够陪她多一天!

1958年十月中旬,由胡适作保,张爱玲申请到南加州亨亭顿·哈特福基金会为期半年的居住资格,那里,可以俯瞰整个浩瀚的太平洋。

在文艺营期间,赖雅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社交,常于饭后到大厅里和营友们聊天玩牌,小赌怡情;爱玲则比从前更加深居简出,整日躲在房间里写作或看电视。

一天晚上,赖雅走进爱玲的工作室,神秘地说:“我们来了一位老朋友,你出来见一下吧。”

爱玲立即推辞,任凭赖雅怎么劝也不肯出去。赖雅本来想卖个关子,给她一个惊喜的,至此不得不说明谜底:“我说的朋友,是只小山羊。”爱玲这才高兴地跑了出来,摸着小山羊的犄角开心地笑着,还同它玩了许久。

赖雅无奈地摇着头,怜爱地说:“真是个小孩子。”

从她写给宋淇和邝文美的信来看,这一段时间,她开始着手写自传。

我猜想那时节张爱玲正处于写作低谷,写剧本的东抄西凑使她进入瓶颈,再也编不出属于自己的新的故事。她也意识到这一点,于是矫枉过正,走向另一个极端,要写出绝对的“自己的文字”来。

她开始重看自己早年的记录随笔,《私语》、《童言无忌》、《烬余录》、《双声》、《华丽缘》,还有不曾发表的《异乡记》,然后实斧实凿地开始写回忆录。为了追求真实,甚至摒弃结构与技巧,顾不得那些串场的人物有多么繁杂而没有“正戏”,也顾不得读者是不是要看爱看,只写把它写下去,写完整。哪怕写完了再改,或是不发表,或是毁掉也好,她总要先写完它,自虐一样地,把自己的人生重走一遭。

是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开篇时琵琶只有四岁,把小小的身体裹在绿丝绒门帘里向屋子里张望:客厅的沙发椅子上,坐着一对双妹唛般的清倌人,互相勾着肩膀玩着对方的首饰,轻言低笑。不管她怎么样想引起她们注意,她们只是不肯朝她看,也不理睬她……

那情形,像极了一幕无声电影,光线昏魅而瑰丽,让人不由地就联想到“蕾丝边儿”这样的暧昧字眼里去。但也许那正是张爱玲的浅意识也说不定。她的姑姑与妈妈,她与炎樱,多多少少都有些同性之爱的倾向。

书中洋溢着她对母亲的眷慕,就像她后来同宋淇说的:“里面的母亲和姑母是儿童的观点看来,太理想化,欠真实。”

——她就是这样浪漫地爱着母亲,并用一种理想的笔调写着她的回忆录,四岁到十八岁的故事。

父亲,母亲,弟弟,何干,甚至继母,父亲的姨太太……这些人都去得远了。他们曾经给过她伤害,却也给过她爱。

那些她曾经厌恶的旧习气都去得远了,她才晓得怀念:藤心硬木的家具,织锦围边的画轴,永远低垂的厚丝绒窗帘,甚至帘子里终日不散的鸦片香。

春归杜宇红楼梦,酒醒荼蘼鸦片香。

她不知道去哪里才能再寻回她的童年?即使那里满是伤痕与磕碰,也仍然是她熟悉的、深忆的、真实拥有的血脉世界。

从《私语》、《童言无忌》,到、,再到,直到临终前的《对照记》,她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回忆重述着自己的童年生活。仿佛在画一幅记忆的画,每一次涂抹,加重或减去一笔,都只会使色彩更加厚重,浓郁。

她终究是忘不了父亲的家。

她再也没有家了。

看着那些琐屑遥远的记忆,总是忍不住觉得张爱玲的可怜。她回忆得越深,越真切,就越显得孤单。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四节

她再也没有家了,整个后半生都是漂泊与动荡。

半年期满,他们像辛勤的候鸟一样再次搬迁,这回,他们把家安到了旧金山。这是一座美丽的滨海城市。渔人码头热闹非凡,唐人街的夜晚灯火辉煌,比起彼德堡的小镇可是繁华得多了。

爱玲不喜欢社交,却喜欢住在繁华都市,枕着市声入睡。她讨厌呆在人群中,却又离不开人的声音,这看起来很矛盾,然而却是文人的共性——写作是为了自己的心,但希望得到读者的共鸣。

他们把公寓选在了布什街六百四十五号,月租金七十美元。赖雅还在离家不远的鲍斯脱街(Post Street)为自己找了一间小小的办公室,每天去那儿写他那本永远也写不完的长篇小说《克利斯汀》。他有一个庞大的写作计划,包括一部传记、两部戏剧和两部小说,可惜由于健康问题,除了关于辛克莱·刘易士的传记外,其余的计划都没能完成。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外出的次数较多,同人群很接近,有时还一起参加舞会。而爱玲也交了来美国后的第一个好朋友,一位研究艺术的美国女子爱丽斯·琵瑟尔,她们常常一起携手到华盛顿广场公园里小坐,呼吸着晚风中吹送的花香,谈论艺术或是情感。

爱玲在内心里始终是个小女孩,是圣玛利亚中学那个带着轻微的“蕾丝情结”的教会女生。她不喜欢同很多人在一起,却需要至少一位亲密闺友,在上海时是炎樱,去香港后有邝文美,如今则是爱丽丝。

在公园的长椅上,在飘坠的秋叶中,在薄凉的暮色里,张爱玲与爱丽丝肩并肩坐着,看细弯的月亮一点点升高,脆亮。也许是因为爱丽丝完全不了解中国,不了解上海的文坛,于是张爱玲难得地第一次同人谈起了自己的过去,讲自己正在写的自传小说:“在上海的时候,我曾经爱过一个男人,他很有才华,也有些名气,很懂得欣赏我的写作和服装设计,可是他后来伤害了我……”

记忆的匣子一旦开启,便再也合不上。她把自己的身世与经历对爱丽丝倾盘托出,还送给她自己的英文小说,又把自己用中文写的菜谱送给了她。一个个圆圆的中国字各不粘连,像一只只小巧的水饺,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写着十几道中国菜的做法,色香味俱全似的。

爱丽丝不懂中文,可是一直小心地保存着那本张爱玲的手抄菜谱,当它是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事实也正是如此。

一九五九年底,张爱玲将《粉泪》重新改写的《北地胭脂》又再次被出版商拒绝,这使她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

年轻时那个关于“要比林语堂更出名”的梦想破碎了,西方文坛的大门如此沉重难以敲开,这使她要回到中国读者中去、重新写作中文作品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还特地跑到英国海外航空公司打听去香港的费用,约需一千美元。这可真是一笔巨款,简直天文数字。

然而她并没有死心,一直在默默地积蓄,她计划要写一部关于以西安事变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相信中英文读者都会同样地感兴趣的,连题目都想好了,就叫《少帅》。她想去台湾搜集更多的材料,最好能采访少帅张学良本人。她还想去香港探望宋淇,寻求更理想的写作题目。而她的最终目标是要搬去纽约,在大都市里扬眉吐气,过一种亮烈洒脱的生活。

赖雅的日记里写道:“长期居住在纽约可以宣告爱玲的成就,这是她最后的愿望,对她来说是中国人的文明病。”

——其实与国籍无关,而是张爱玲在骨子里,是个都市人,她始终更愿意生活在最繁华的都市里。“大隐隐于市”,她喜欢离人群远一点,却又活在城市的芯子里。

一九六零年七月,爱玲正式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这年,她满四十岁,是中国的“不惑”之年。赖雅送她的生日礼物,是陪她一起去看了场脱衣舞。

好友炎樱在这年结婚了,嫁得不错,年初来信说要去日本,经过旧金山时会来探访她。爱玲很是盼望了一阵子,炎樱却爽约了;到了一九六一年三月,炎樱再次来信,又说将在从日本返回的路上来拜访他们。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两人的最后一次见面。

她们见面的情形,从张爱玲早已完成却迁延不肯发表的遗作中,大约可以看到一点端倪。当然小说不是报告文学,不可以太生搬硬套,然而恩娟是炎樱的化身,赵珏是爱玲的投影,这倒是一致公认的。《同学》中关于恩娟探访赵珏一幕,描写得相当生动细致——

“那天中午,公寓门上极轻的剥啄两声。她一开门,眼前一亮,恩娟穿着件艳绿的连衫裙,翩然走进来,笑着搂了她一下。名牌服装就是这样,通体熨贴,毫不使人觉得这颜色四五十岁的人穿着是否太娇了。看看也至多三十几岁,不过像美国多数的阔人,晒成深浓的日光色,面颊像姜黄的皮制品。头发极简单的朝里卷。

赵珏还没开口,恩娟见她脸上惊艳的神气,先自笑了。

赵珏笑道:‘你跟从前重庆回来的时候完全一样。’显然没有再胖过。

……

‘此地不用开车,可以走了去的饭馆子只有一家好的。’赵珏说:‘也都是冷盆。挤得不得了,要排班等着。’让现在的恩娟排长龙!‘所以我昨天晚上到那儿去买了些回来,也许你愿意马马虎虎就在家里吃饭。’

她当然表同意。

公寓有现成的家具,一张八角橡木桌倒是个古董,沉重的石瓶形独脚柱,擦得黄澄澄的,只是桌面有裂痕。赵珏不喜欢用桌布,放倒一只大圆镜子做桌面,大小正合式。正中铺一窄条印花细麻布,芥末黄地子上印了只橙红的鱼……

她从冰箱里搬出装拼盆的长磁盘,搁在那条红鱼图案上。洋山芋沙拉也是那家买的,还是原来的纸盒,没装碗。免得恩娟对她的手艺没信心。又倒了两杯葡萄牙雪瑞酒,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没有桌布,恩娟看了一眼,见镜面纤尘不染,方拿起刀叉。”

曾在张学专家水晶的文章里看到,张爱玲的起居室犹如雪洞一般,墙上没有任何装饰和照片,纤尘不染,桌面如镜,且没有铺桌布,刀叉便只是直接摆在桌子上——由此也可以看到文章里多多少少有她自身的影子。

事实上张爱玲的小说大多是依据真实生活而升华的,她自己的、朋友的、家人的、亲戚的、甚至祖宗的故事,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一般散掷于她的各种作品中,仿佛星子落在井里,恍惚听得见响声。

比如《同学》里,恩娟和赵珏是从小到大的密友,然而如今贫富悬殊,恩娟对赵珏的说话总有一种敷衍的态度,似乎不信任。爱玲在小说里愤愤地发出“人穷了就随便说句话都要找铺保”的感叹,是她一惯的犀利,而更见苍凉。文章最后写道“那云泥之感还是当头一棒,够她受的”,应该是凭心而论。

她把小说手稿寄给了夏志清,却又嘱他不急发表,这一搁便是数年,结果变成了“遗作”。我猜原因有两个:一是作品牵涉人名甚多,却多是一笔带过,似乎在起笔之初本来有个很宏大的计划的,可是写下来,却终究静不下来,于是仓促完稿。张爱玲说过自己写小说是擅长写详细大纲的,《同学》很可能就是由一部详细大纲连缀而成;第二个原因则是顾虑炎樱的感受,写的时候信马由缰,只图创作快感,写完了却又觉得抱歉,毕竟担心相关的人看到了会有所感触,因此踟蹰着不急发表。就像后来的,她也曾经写信说要销毁。

张爱玲说过:“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

便很有这种感觉,故事刚出来,倒已经完了。

然而影响却是深远的。

这次与炎樱的见面显然给了张爱玲很大的刺激,便不是“云泥之感”,也多少有点“当头一棒”的意味,且使她终于下定了回香港的决心——回去寻找自己丢失的威风,重振山河。她这时已经入了美国籍,多少有些稳定感,积聚了些元气,不再那么害怕动荡。

她同赖雅认真地深谈了一次,赖雅又震惊又痛苦,沮丧得大病一场,整个身体都刺痛都已,辗转难安。他在日记中写着:“死亡一样的重击,心脏被重创,身体在发抖,闭上眼,有如长眠,不再醒来。”

爱玲十分内疚而为难,彻夜地守候他,照料他,又计议着要请好友约·培根和爱丽斯帮忙照顾他。但赖雅不愿成为别人的拖累,出于自尊而拒绝了;他写信给亨亭顿·哈特福文艺营申请居住,但遭到了回绝;于是又写信给女儿霏丝。几天后,霏丝回信说,他可以住到华盛顿她家附近,这总算让爱玲放下心来。

现在,她可以大胆地起飞了。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一节

我的灵魂无比欣喜地看着张爱玲在阔别国土六年后,又再次飞来中华大地——虽然她是第一次来台湾,可这毕竟是中国人的地方,她曾在从香港回上海的船上远远地看过一眼基隆码头,那浅翠绿的秀削山峰直耸入云,映在雪白的天上,像古画的青绿山水,是这辈子都忘不了的美景。如今隔了二十年,她的双脚终于踏上这片中国的土地,触目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同族同宗。

我的灵魂听到她激动地脱口而出:“真像是在梦中。”这一声,倒把我从梦中唤醒过来。

那是1961年10月13日,张爱玲这次来台,是她从前在香港美新处做翻译时的老上司麦卡锡帮忙安排的,麦卡锡回忆说:“我协助安排邀请,可是我已不记得详情了。与我们合作出书的台大年轻作家们推动此事,因为他们敬张爱玲如神。”

当时麦卡锡是美国驻台北领事馆的文化专员,他将爱玲接至自己在台北阳明山公园附近的大别墅中,香车豪宅,仆从如云。这是爱玲久别内地之后,第一次重新接触到豪华的生活,心中百感交集。夜里凭窗远眺,那天边的月亮,和美国看到的,是同一个月亮吗?

她后来在中写:

“到处是骑楼,跟香港一样,同是亚热带城市,需要遮阳避雨。罗斯福路的老洋房与大树,在秋暑的白热的阳光下树影婆娑,也有点像香港。等公车的男女孩子学生成群,穿的制服乍看像童子军。红砖人行道我只在华府看到,也同样敝旧,常有缺砖。不过华盛顿的街道太宽,往往路边的两层楼店面房子太萎琐,压不住,四顾茫茫一片荒凉,像广场又没有广场的情调,不像台北的红砖道有温暖感。”

——有温暖感的,怕不仅仅是因为红砖道吧?

次日正午,麦卡锡在国际戏院对面的大东园酒楼设宴,为爱玲接风,陪客有白先勇、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王祯和、戴天等,他们都是台大的学生,共同创办了一本《现代文学》,正是“出名要趁早”的浪漫青年。他们后来也都在文坛上声名雀起,如今均已著作等身。白先勇和陈若曦的小说我都看过的,并且喜欢,尤其白先勇倾家荡产排演青春版《游园惊梦》的气概,真令我佩服而且感激——不是这样的人,还有谁会爱惜昆曲呢?

约好十二点见面,主人却久久不至。天很热,好在餐厅里的空调开得很足。大家没见过张爱玲,于是纷纷猜测她的外貌。陈若曦问白先勇:“你想她是胖还是瘦?”

“她准是又细又瘦的。”白先勇毫无考虑地说。

陈若曦不同意:“我想她一定是既丰满又性感。”她很早以前就看过《流言》,对照片上的张爱玲印象很深,那样的有一种燃烧的生命力的女子,应该是既丰满又性感的吧?

等了又等,猜了又猜,张爱玲终于来了——她削瘦清绝,行云流水,周身是一种脆薄如蓝色花雾般的优美气氛,给所有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瘦,真瘦。

她羞怯地向众人问好,声音低而轻,但每个字都咬得很仔细,许是说久了英语,说起中文来生怕人错会了意,像个较真儿的小女孩,完全不是人们心目中那丰满性感、有着燃烧的生命力的大女人形象。

陈若曦觉得意外,却并不失望,只是向麦卡锡悄悄说:“她真瘦呀!”

麦卡锡说:“我认识她时,她就是瘦瘦的,最近她刚刚完成一部八万字的英文小说,日以继夜地写,一定很辛苦,所以更瘦了。在台湾呆两个礼拜后,她就要到香港去,开始另一部小说,同时写点电影剧本,以维持生活。像她那样认真写作,恐怕要永远瘦下去。”

陈若曦自己也很瘦,因此对于瘦总是耿耿于怀,她在《张爱玲一瞥》里清楚地写出了自己对张爱玲的印象:

“她真是瘦,乍一看,像一副架子,一由细长的垂直线条构成,上面披了一层雪白的皮肤;那肤色的洁白细致很少见,衬得她越发瘦得透明。紫红的唇膏不经意地抹过菱形的嘴唇,整个人,这是唯一令我有丰满的感觉的地方。头发没有烫,剪短了,稀稀疏疏地披在脑后,看起来清爽利落,配上瘦削的长脸蛋,颇有立体画的感觉。一对杏眼外观滞重,闭合迟缓,照射出来的眼光却是专注,锐利,她浅浅一笑时,带着羞怯,好像一个小女孩。配着那身素净的旗袍,她显得非常年轻,像个民国二十年左右学堂里的女学生。浑身焕发着一种特殊的神采,一种遥远的又熟悉的韵味,大概就是三十年代所特有的吧。

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时的印象,她并不健谈,说话很慢,嗓门不高。一个字一个字咬出来,你必须凝神听,因为她专心一志地说一句话。酒席间,吃饭和回答她两旁人的问话便占据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来非常过敏,羞怯。据麦先生说,任何一个场合,若超过五个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脚无所措。那天,我们一共十二个人,她看起来倒没有被吓坏的样子。”

白先勇则记得,爱玲就坐在她身边,把一件紫色夹衣搭在椅子上,透明的手背露出浅浅的青筋,原来以为她是地道的上海人,却并没有上海口音,而是普通话,带着浅浅的京腔。令他惆怅的是,张爱玲虽然就坐在他身边,却谈得很少——她与王祯和更投机。

她对王祯和说:“我在《现代文学》上看过你的《鬼·北风·人》,真喜欢你写的老房子,读的时候感觉就好像自己住在小说中的古老房子里一样。”也许她真正的意思是:看你的小说,我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住在祖宅的老房子里的情形。

然而王祯和不及他想,闻言热心地说:“您若喜欢老房子,不如去花莲住一阵子,我家在花莲,是典型的老房子,我可以陪您好好逛一逛。”

他们当即决定下来。王祯和特地写了限时专送回家,又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假,专陪爱玲游花莲。

吃过午餐,张爱玲请陈若曦陪她上街买衣料送给王祯和的母亲。她们坐三轮车逛街,看着台北街头的景象,张爱玲不住地说:“好几年了,台北一直给我不同的印象。到过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国,便描写台北的样子给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一次,我自己看了,觉得全同他们的不一样,太不一样了,我看着竟觉得自己忙不过来!”

和席间不同的是,她显得很健谈,滔滔不绝地讨论着老式的发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她始终更欣赏中国女性的美,对服装、发式、衣料、色彩等都见解独到。

——这短短的半日相处,让陈若曦记了半个世纪,她后来在文章中一字一句地描绘着自己心目中的张爱玲,动情地评价: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个天塌了也面不改色的人,每个动作迟缓而稳当,极具有耐性。”

“她是个极不拘小节的女子,有人认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迈,率性,超越繁文缛节,最具赤子之心。”

“无论走到哪里,张爱玲都是一个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这真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女人;虽然同我以前的想象不一样,却丝毫不曾令我失望。”(陈若曦《张爱玲一瞥》)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二节

张爱玲在花莲住了一个星期,就住在王祯和中山路的家中。久违了的矜贵的感觉使她意兴飞扬,神清气爽,又因为她身形清瘦,衣着时髦,竟被人当成是王祯和的女朋友。

心情好,脚力也健,她不顾长途乘坐飞机而微微肿胀的腿,游了许多地方,但花莲有条“上海街”,不知她去过没有。她是好奇心很强的,而且无所忌畏,听说花莲有个“大观园”,也要起兴一游。

那其实是酒家集中地,有点像美国的“红灯区”,就在南京街与仁爱街转角,王祯和称之为“甲级妓女户”。俗艳的装修,彩色的玻璃窗,琳琅的美酒,嘻笑调情的酒客与酒娘。爱玲穿着轻薄的花衬衫,东张西顾地走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姿态,风行水上的形容,又因为走不惯路,一只脚磨破了,便在那只脚上穿了厚厚的袜子,另一只脚裸着,引得众人瞩目——他们大概也像当年的马宽德一样,把爱玲脚趾上涂药膏也当成一种流行了。

窗内灯光雪亮,放着摇滚乐,酒娘们坐在酒客的腿上,连卖笑也忘记,只顾对着张爱玲看,或许在想:只穿一只袜子,是外国流行的打扮么?明天倒要试一下。

从前张爱玲一直有点羡慕炎樱,她是一辈子都用外国人的眼光来看待中国,超然物外的观光客一般,便没有她那些难以言宣的苦闷与自省。如今她来到台湾,便也有这种逍遥的心态,置身事外。

她跟着王祯和看了一座座庙,又去看古屋,倚在棕榈凉亭里慢慢地剥柚子吃,只觉从来没吃过这么酸甜多汁的柚子。每每有高山族土著经过,王祯和就碰碰她的臂弯,低声说:“山地山地。”提醒她看那异景——纤瘦的灰色女鬼颊上刺青,刻出蓝色胡须根根上扬,背上背着孩子,在公路小店前流连;吉卜西人似的儿童穿着破旧的t恤,西式裙子,抱着更小的孩子,向她呆呆地看——在对方的眼里,她们都是异类。

农历十月十五,是阿美族的丰年祭,仪式在花岗山举行,万人争睹,爱玲当然也不会错过。她本来作为贵客被安排坐在主席台上,可是觉得远,看不清,便跑到最前面的草地上席地而坐,看着乡野风格浓郁的阿美族歌舞,她笑得很开心。

散会后,兴致不减,又同王祯和及王祯和的母亲去他家附近的金茂照相馆合照留念,并在照片上写着“张爱玲小姐留花纪念50、10、15”。那是张爱玲与王家惟一合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张爱玲穿着花的低领衬衫,皮肤白嫩,显得年轻而漂亮,神清气爽。

直到这时,她的台湾之行的色彩仍是明朗而轻快的,可是接下来的一个电话却给涂抹上了浓郁的灰色——本来游完花莲,还计划要从台东去屏东参观矮人祭,然后再搭金马号去高雄。然而刚抵台东车站,便听到站长转告,说麦卡锡先生来电话,她的先生赖雅在美国重病。

爱玲只觉得当头一棒,一腔欢喜烟消云散,化作漫天阴霾。生活的窘困竟然坐着飞机从美国一直追到台湾来了,坏运气总是不肯放过她!来台湾这几天,她在华人世界里所受到的隆重的欢迎使她几乎已经忘记了在美国的潦倒与不如意,然而这个电话,就好像十二点的钟声,将灰姑娘打回了原形。

为了赶时间,张爱玲连夜乘巴士从屏东到高雄,再换夜间火车开往台北。

见到麦卡锡,才终于了解到详情——电话是赖雅的女儿霏丝打来的,说赖雅在张爱玲飞往台北一星期后,也启程乘巴士去华盛顿,途经宾夕法尼亚的比佛瀑布时再一次中风昏迷,被送进当地医院。医院赶紧通知霏丝赶来,此时霏丝已把父亲接到了华盛顿她家附近的一所医院。

爱玲略略放心,却仍满面愁云——接下来的事,是要马上做一个决定:赶回美国,还是留在台湾?

留下来,对于赖雅来说无疑是残忍的,赖雅在她离美前后两次发病,多少带着点赌气的成份,是在心理上对自己放弃了,才导致身体的不合作。他是否恃病乞怜,希望她可以回去看望他照顾他呢?他一定很盼望她可以守在他的身边吧?

可是,她身上的钱还不够买一张机票,固然可以先向朋友借钱回去,可是她这次回国是为了赚钱来的,没有赚到钱,倒搭上高昂的来回机票,岂不是让原已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何况,她回去又能帮得上什么忙呢?难道她回去了,他就可以立即从病床上跳起来,奇迹般复原吗?他有女儿照顾,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当务之急,不是赶回去守着病榻同他牛衣对泣,倒是要赶紧赚一笔钱来应付今后必然更加困窘的生活。

采访张学良的申请已被台湾当局驳回,谁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获得允准。而张爱玲再也无心、也没有时间等待了,她必须马上、立刻、尽快地赚到尽量多的钱,用最有保障的方法。

相比之下,最好最可信的选择莫过于老朋友宋淇。此前她已经应他之邀为香港电懋公司写过好几个剧本,还算合作愉快。这次他请她创作上下集的电影剧本,答允稿酬为一千六百到两千美元左右。那可是一笔巨款!而且是她一生的热爱,她写了这么多剧本,喜欢与不喜欢的,这次终于等到一个机会可以写自己一生中最想写的剧本,就这样放弃,不是太遗憾了吗?

许多人对于张爱玲的“冷漠”觉得不理解,我在这里打个或许并不恰当的比方:庆祝生日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习惯,我每年离生日好远,就故意嚷嚷得满世界知道,为了骗礼物。然而从前穷的时候,二十岁以前,我什么时候过过生日?更不要说是切生日蛋糕了。

对于生命中必将遇到的种种抉择,诸如悲欢离合,生老病死,最重要的永远是生存本身。而加诸其上的一切诸如关怀、陪伴、安慰、温情,都是生命这块大蛋糕上的花边点缀。

张爱玲迅速做出抉择:去香港!立即动身!争取时间,赚钱!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三节

六年不见香港,高楼更多,霓虹灯更亮了。然而她的心情,却只是黯淡。

在宋淇家附近的东亚旅馆租了个小房间,几乎是立刻投入到电影剧本的创作中,夜以继日地写写写,写完了就拿给宋淇看。一切都仿佛回到六年前,只是她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她还背负着她丈夫的生活所需,她要为他们两个人拼搏,因此她也比以往更辛苦。

这是她第三次来香港——第一次是读书,第二次是复读,这一次,纯是来讨生活。

香港到处都在拆建,到处生出新的白色的高楼来,她想香港大学半山的杜鹃都被砍光了吧?但既没时间也没心情去探一探。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晨十点开始,一直要写到凌晨一两点钟才休息。屋顶有个大洋台,晚上空旷无人,她写得闷了就会上去走走,那么大的地方竟走得团团转,就像当年她父亲饭后总是在屋厅里走趟子,滔滔长吟。

由于疲劳过度和压力太大,爱玲的眼睛患了溃疡并且出血,医生要她休息,可是她每天写作时间超过十小时,哪里能够得到休息呢?她来台湾时乘的是经济舱,因为飞行时间长座位又狭窄,使她的双腿浮肿酸痛,加之长期伏案写作,血液得不到循环,肿胀非但没有消退,反而更严重了,每次坐久了再站起来,都跟打一场仗似地难过,这时候,她是多么希望有人可以扶她一把啊。

可是,她却连买一双稍微大点的鞋子来包容肿胀的双脚都不舍得,苦苦地捱着,要等到年底大减价再说。这期间她写给赖雅的六封家信后来被公布开来,信中闲话家常,却时刻露出一种捉襟见肘的窘况,看得叫人恨不得坐了时光机过去,送她一双温暖的鞋。

“试试看找一个小巧便宜的公寓吧,暖气不是问题,但不要爬太多楼梯;厨房呢,最好可以用餐桌延伸到另一个房间。我现在起得早,所以没有时间冲突的问题。况且我现在可以很快地出门了(因为眼睛的毛病,我不能戴隐形眼镜,也不能用化妆品了),只要天气好随时可以出去走走。据我所知,我们的运气会在六三年中好转,可是我却为了如何度过六二年而失眠。美国航空不直飞华盛顿,所以得在纽约换机,我原想顺便到彼得堡去拿我的箱子,带回华盛顿去拍卖,不过所花的旅费可能超过那口箱子的价值,所以作罢……甜心,爱你,期望三月初能回到你身边。如果能赶上二月三十日的班机的话。你还疼吗?告诉霏斯我爱她。”

这是她在1962年一月写给赖雅的信,此前她也一直有写信给他,可是由于她在日常生活上的惊人的糊涂使她接连犯了几个不大不小的错误,先是因为搞错地址,她写给赖雅的前五封信都丢失了;而这一封信又说,如果赶得上二月三十日的班机就会回美国——可是,二月是没有三十号的呀!这真让人哭笑不得。

难怪赖雅会以为她是有意开玩笑,说一个永远不可能赶得上的班机起航日期来拖宕他。同时,从这封信上亦可以看出,赖雅此时已经康复,且打算定居华盛顿。

他在霏丝家附近找到了一座满意的公寓房子,还在来信中描绘了房子的草图。

爱玲回信说:

“你的来信加上那张蓝图真让我开心,那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家。上星期天终于完成了第二集,可是眼睛因为长时间工作,又出血了……我预计可在三月十六日离开香港。不过到时候情形跟现在的可能差不多,因为不可能马上拿到稿费,所以我的钱要留在身边付机票的预付款。你可以维持到三月二十左右吗?……医生已安排了一个十二支针剂的疗程,治疗我眼睛不断出血的毛病。为了填满这几天的空档,我替MCGARthY出版社翻译短篇小说,一想到我们的小公寓,心里深感安慰,请把钱用在持久性的用品上,不要浪费在消耗品上,如果你为了我去买些用品,我会生气的,不过,一个二手的柳橙榨汁机不在内。我最需要的是一套套装、一套夏天的西服、家居服一件、一副眼镜,大概不超过七十美元,可是得等两星期才能做好,又得先付钱……”

满纸都是“钱”字。她被钱压得要虚脱了,不仅为自己担忧,还得为赖雅谋算,问他手头的钱可不可以维持到三月二十号她回来。赖雅年轻时大手大脚惯了,这份“潇洒”到老年也没改净,还是喜欢买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把钱“浪费在消耗品上”。他却不些不体谅,那一张张钞票上,可都是爱玲眼睛里滴出来的血呀!

赖雅接到这封信后,在日记里写:“真好,她喜欢我描述的公寓!只是她被那部香港电影缠住了,不得不等着拿到钱后才可以回来。她已经很累了!又孤单又疲倦,想回家,她说最迟三月中会回来。这好像给我打了一针强心剂。无论是收到爱玲的信还是寄信给她,都是一种快乐。”——他当然快乐了!

二月初,上下集剧本终于完成。然而爱玲把剧本交给宋淇后,宋淇却说自己做不得主,因为对太熟悉了,评论时难免主观,要给老板们看过,因为他们没读过,评价会更客观些,要等他们读过之后才能修改。

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为宋淇这话大抵有推托之意。每个“红迷”都有他自己心目中的,无论是谁来改编它,都会看出许多不满与不足。我从小到大将读了不下十遍,改编的电影或电视也都尽量找来看,每次都觉编剧剪裁不当,导演理解不到位,边看边顿足,有时为了一句台词、一个称谓、甚至一个手势也会郁闷半晌,近日更是为了五十集新版电视剧的事屡屡对媒体公告我的不满,弄得一个不知什么人要问我有几条命——我所见不同版本、剧种的中,自以为最美的林黛玉应该是三十年代初周璇的扮相,卜万苍导演;最好的宝玉是1977年邵氏出品、李翰祥导演的《金玉良缘红楼梦》之林青霞;而最好的编剧则是岑范导演的越剧,唱词华美雅丽而又流畅易懂;至于大陆八十年代拍摄的两个版本,对于故事的普及倒也功不可没,然而都给人寒酸小户的艰涩感,全无大观园的从容,相比之下,电视剧要强于电影,至少陈晓旭的林黛玉扮相是深入人心了,结局的修改也是融合建国后的红学研究使足了力气的;之后台湾亚视拍了七十三集连续剧,张玉燕的林黛玉,仍是在程高本基础上结合脂批线索进行改编,是又一次对红楼探佚的努力尝试。

张爱玲编剧的会从何处着眼、又会做怎样的选材呢?她是反对“掉包计”桥段的,那么她将如何处理宝黛的结局?

“绿蜡春犹卷,红楼梦未完”。所以无人可以解读。我的“西续红楼梦”第一部《黛玉之死》出版后,曾经悬贴声明:哪怕能找出我一字一词或者任意一件家俱器皿饰物错用者,也会立即赠书。结果吸引了一大堆红迷,其中不乏高手名家,然而炼字用词的错误并未挑出多少,却多在某一句话或某一个情节上有所执疑,总觉得他心目中的林妹妹不是这样说话,贾宝玉不会那样动作,几乎关于每个桥段的设计都会有两种意见相持不下,而我尝试用这种放大镜的眼光去挑剔前八十回,发现简直没有几章是“合理”的——我们实在爱红楼爱过了头,竟把它当成数学题来解了,结果是无论如何得不出答案来,就算有人忽然出土了原稿的下半部,我们也会当赝品来看,因为心目中总有更好更完美的一部。

宋淇和张爱玲都是红迷,他信任张爱玲的才华,所以请她编剧,可是他更崇拜的高山仰止,而张爱玲毕竟是人不是神,还不能与他心目中的精魂相比,因此他总也会在剧本中看出许多不足来,却又不便定论,于是想让旁的人来替自己做决定。

然而这样一来,爱玲就必须得再等些日子。宋淇为了不让她白等,建议她再留一个月,写下一个剧本,可以多得八百美元,相当于他们在旧金山四个月的生活费。

然而赖雅却不予理解,而且来信抱怨她“无限期地延后”,爱玲只是回信解释:

“是因为要多赚八百美元——我称它为‘有回报的两周’。我工作了几个月,像只狗一样,却没拿到一分酬劳,那是因为一边等一边修改的缘故,为了省时间,所以许多剧本会在最后一分钟完成。刚完成第三和最后部分的大纲,并且刚送去宋家,想在农历年前给他完成审稿,因为过年期间他会很忙,加上一个明星的诉讼案,根本找不到他的人。我真为你感到骄傲,能找到这么适合、这么便宜的公寓,真惊讶你是怎么做到的。从来不认为你是浪费的,然后逼你只能买家用品,你的弱点加上我的小小的恨意。目前请不要对我如此超级敏感。”

真正是一字一泪,令人不忍卒读。她如此辛苦而狼狈,自称“像只狗一样”,却还要小心翼翼地夸奖他,安慰他,也哀求他:不要再这么敏感,不要再对我施加压力,不要再指责误解我了!

这是她第二次形容自己“像只狗”。

第一次是在散文《气短情长及其他》中写着:“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袄。晚上坐在火盆边,那火,也只是灰掩着的一点红;实在冷,冷得瘪瘪缩缩,万念俱息。手插在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

那时,她还没同胡兰成离婚,不过他们不常在一起。她大概感觉到冷,孤单,由衷自怜。而这一次,还是这样地冷,这样的孤单,却比从前更狼狈。

农历年到了,宋淇为了演员官司的奔波总算告一段落,然而的剧本却还是没有敲定,他一时同张爱玲说邵氏公司可能会提前拍摄,如果是那样,电懋便有可能要放弃;一时又请了另一位李编剧来吃饭,言下有换刀之意。

这令张爱玲又焦虑又难堪,面临山穷水尽的窘况,她不得不向宋淇借钱,而这无疑对双方都是一种痛苦而屈辱的折磨。在宋淇,多少会觉得这是某种暗示,是张爱玲对于他们迟迟不付稿酬的抱怨与施压;在爱玲——唉,伸手岂是那样容易的?

虽然说朋友有通财之谊,然而其实借钱是最伤害友谊的一件事。我姐姐有句名言:你要想得罪一个人,就借钱给他,然而再向他要。

张爱玲不擅交际,却并非不懂得人情世故,她对于世情的观察和了解其实是最深刻的,而且因其敏感而倍受折磨,因为自卑而不能忍受一点点轻怠。风烛残年的丈夫,摇摇欲坠的婚姻,租来的公寓,借来的工作,还有赊来的生活费,这世上到底有什么是属于她的、可以真实拥有的呢?

元宵节的前夜,站在东亚旅馆的阳台上,看着天上一轮满月如烧,张爱玲感觉到自己被抛弃了,被整个世界、被时代、被人群、被朋友抛弃了。她在给赖雅的信中凄然写下“他们不再是我的朋友了”这样激愤的句子:

“跟宋家借钱是件极痛苦的决定,而且破坏了我们之间的一切,我无法弥补这种艰困的关系。……宋家冷冷的态度令人生气,尤其他认为我的剧本因为赶时间写得很粗糙,欺骗了他们。宋淇告诉我,离开前会付新剧本的费用,言下之意是不付前两部,即上下集。当我提议回美国再继续修改时,他们毫无回应……

我无法入眠,走到阳台,站在一轮红红的满月下,今夜是元宵节前一天,他们已不是我的朋友了,不过我会从如此恶劣的交易中存下几百元。我打算再留两周,跟他们协商后续问题,按原定计划三月十六日离开。”

1962年3月16日,张爱玲飞离香港,回到了美国。

临走前,张爱玲约了一位表亲在香港饭店见面,散席后,她一个人往后街去,想买点廉价金饰带回去送人。七拐八拐,忽然进来一条街,那不是从前摆绸布摊的街吗?战后她和炎樱离港前,在这里买了红的蓝的布料,回去做衣裳,像流动的国画。如今居然劈面重逢了?

往事如潮,像涌动的无声画布将她拥裹,四周褪成了喧闹的鬼市,故人旧情,熙攘其间。最终她买了两只小福字颈饰,串在细金链条上,疑真疑幻地走回去,看到拦街有一道木栅门,倒又想起来——

“传说贾宝玉沦为看街兵,不就是打更看守街门?更鼓宵禁的时代的遗迹,怎么鹿港以外竟还有?当然,也许是古制,不是古迹。但是怎么会保留到现在,尤其是这全岛大拆建的时候?香港就是这样,没准。从前买布的时候怎么没看见?那就还是不是这条街。真想不到,临走还有新发现。”

“我觉得是香港的临去秋波,带点安抚的意味,看在我忆旧的份上。在黑暗中我的嘴唇牵动着微笑起来,但是毕竟笑不出来,因为疑心我跟香港诀别了。”——

一语成谶,此后三十多年,她再也没有踏上过中国的土地。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四节

张爱玲与电影的因缘非浅,除了她既是影迷又是编剧、她的作品也多次被搬上荧屏外,她本人的故事更成为多部电影与电视剧的主题,并且“还魂”在演员身上客串了多回女主角。而她与电影人的交往,亦往往比电影本身更像传奇而值得玩味。

张爱玲为电懋创作的第一部剧本是《情场如战场》,早在1956年11月号的《国际电影》(国际电懋的官方画报)上,已经预先广告:“著名女作家张爱玲,以写、等小说名驰文坛……她的写作才能是多方面的,所写的舞台及电影剧本,另有她的独特风格。去年国际公司成立剧本编审委员会,她被邀担任编审委员之一。”“林黛的演技,她是非常欣赏的,本来她预定专程给写一剧本,恰巧美国某出版公司聘她担任编辑,立即要她赴美就任,于是编剧的事,因她突然离港而耽搁了下来。直至前月,张爱玲自美国寄给国际公司一个剧本,她说是在百忙中写好的,并且一再叮嘱,这个戏无论如何要由林黛主演,因为女主角的个性与外形,她是以林黛作对象来创作的……岳枫接受这任务后,常约林黛共同研读剧本,他们觉得张爱玲的故事剧本、人物创造,果然不同凡响……”

《情场如战场》于一九五七年上映,创下香港国语片最高票房纪录,并荣获“金鼎奖”。其导演岳枫,不是别人,正是当年话剧中女主角罗兰的丈夫,后来还曾执导过电影。这夫妻俩竟于上海和香港两地与张爱玲以不同的方式合作,也算一段奇缘;而女主角林黛,我不知道她本人同张爱玲见过面没有,《国际电影》上的宣传稿是为了搞噱头,不可以太当真——然而倘若那是真的,若是张爱玲果真这样欣赏林黛,并指定她做这部剧的女主角,那我不禁要叹息再三了,因为林黛与张爱玲这两个人的故事,都太像一部戏了。

林黛原名程月如,一九三四年出生于广西桂林。她的身世与张爱玲颇为类似,也是名门之后(其父为著名的政协副主席原李宗仁秘书程思远先生),而父母离异,其后随母亲流落香港,因被大导演袁仰安看到照相馆橱窗里她的一张照片而从此进入电影圈,改名林黛,是由英文名LINDA音译而来;她也很符合张爱玲“出名要趁早”的理想,十九岁便以拍摄第一部作品《翠翠》一炮而红,从此成为香港两大电影公司“电懋”和“邵氏”的争夺对象,并在七年间蝉联四届夺得“亚洲影后”的桂冠,这纪录至今无人能破;看郑佩佩的《与你谈心》,形容林黛“不管她周围围着多少人,而且每个人都对着她‘恭维细语’的,她都只是敷衍点头而已,只要人群一散,她就又回到她那个属于她自己的世界里。有时候她可以在她的那张专用帆布椅子上,一坐就好几个小时,静到让人忘记她的存在。”这性格也像极了爱玲;而她的结局则更是张爱玲所谓“苍凉的手势”,1964年7月17日,林黛在寓所服食过量安眠药兼吸入煤气双料自杀,年仅三十岁;林黛的电影迄今并没有一部在内地公映,然而这并不影响她在电影史上的卓越成就,1995年,她被评为中华影星,而张爱玲则在这一年与世长辞……

日前我特地找来了《蓝与黑》的碟片怀旧,想从林黛的音容里寻找一点那个时代的气息,而从那个时代的气息里揣摩张爱玲的心思。

这是林黛的最后遗作。那年她三十岁,然而已经有些显老了,而且微微发福。化浓妆,长眉与眼角都斜飞入鬓,一招一势有话剧腔,但眼神仍然足以魅人亦慑人。是她惯常的悲情戏,电影刚开始,舞厅大班请她不要急着告假,好歹过了新年再说。她回答:“对不起,医生说我再不休息就要死了。你说怎么办?”

我听着,真有些惊心动魄的感觉——结果她是电影没有拍完便香消玉殒了。

至于《情场如战场》,我只看过剧本,电影却无缘得见,据说改动甚大,从故事大纲到人物性格、对白,都与原创有很大出入。女主角美艳动人而颇有心机,喜欢俘虏天下男人的心,连姐姐的心上人也不放过,她的表哥决意要与众不同,但最终仍然不能躲过她“温柔的陷阱”——这角色让林黛来演,是很有说服力的。

继《情场如战场》之后,张爱玲又一连为电懋创作了《情场如战场》(1957)、《人财两得》(1958)、《六月新娘》(1960)、《桃花运》(1959)、《南北一家亲》(1962)、《小儿女》(1963)、《一曲难忘》(1964)、《南北喜相逢》等多部剧本。宋淇为她争取到了每部八百至一千美元的优厚报酬,这是张爱玲在那段时间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从这些影片的取材上,不难看出赖雅对张爱玲的影响——《情场如战场》的故事大纲是由美国麦克斯舒尔曼的舞台剧《温柔的陷阱》改编而成;《一曲难忘》显然脱胎于《魂断蓝桥》,而《魂归离恨天》则与系出一辙,还有后来影响深远的南北系列也都由好莱坞影片改编而来,这些都可说是美国文化或者好莱坞文化对张爱玲最大的影响,而更有可能的是来自赖雅的主意。

其中颇值得一提的是,她在给赖雅的信中提到的“一个明星的诉讼案”中之明星,指的其实是尤敏,张爱玲写这封信时与她尚无交往,然而次年她的剧本《小儿女》在香港首映,却是由王天林导演,雷震与尤敏主演的。后来还获了一九六三年台湾金马奖优秀剧情片奖。

看剧本时,我总是一再地想起张爱玲从前编剧的《不了情》以及由此改写的小说《多少恨》,总觉得《小儿女》似是《不了情》的续集,或者说结局的另一个版本。

不过,尤敏可比陈燕燕漂亮得多了。我看过一点《小儿女》的片花,尤敏是我看过的所有张爱玲编剧的电影中最漂亮的女主角。

这是一个关于两代人的爱情故事。少女王景慧与同学孙川因为一篓蟹而在公交车上邂逅重逢,继而恋爱。景慧之父王鸿琛丧妻多年未娶,与女教师李秋怀彼此倾慕,却因顾忌女儿而不敢言及婚嫁。李秋怀伤心远行,去了青洲岛教书,却与来找工作的景慧不期而遇,两人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前提下互诉心事,取得了最深刻的理解——故事是大团圆结局。

《不了情》里,女教师虞家茵爱上了有妇之夫夏宗豫,却为了不破坏对方家庭而洒泪远行,跑去天涯海角教书;而《小儿女》中,王鸿琛终于死了老婆,女儿替他找回了爱人李秋怀。

——张爱玲在《不了情》里使用分身术,既是那个失去母亲的孤女王景慧,也是爱上别人父亲的李秋怀。而她童年时曾为之落泪的那朵夹在书本里的小花也于此出场,成为电影中一个意味深长的道具:孙川与王景慧一家郊游,景慧打开一本书来,看到里面压着一朵干枯的花,深思地说:“这还是妈妈在这儿采的花。”

这小小的细节,让我们再一次看到貌似无情的张爱玲在内心深处,对母亲的深切的思念。

而她在香港创作之余完成的另一剧本《南北一家亲》,于1962年开拍,9月《娱乐画报》中有这样的报道:“故事大纲由秦亦孚执笔,编剧由名女作家张爱玲执笔。这是电懋当局早与张爱玲取得默契者,但张爱玲侨居美国多年,对香港现实环境有了生疏,所以迟迟未能下笔。电懋当局俯候再三,张爱玲决定来港编撰,抵港之后,张爱玲即深入各阶层实地观察,搜集素材,准备充分,才开始动笔……”

这些显然是广告语,因为从张爱玲家信可知,她忙得像“一只狗”,每天写作从上午十点到凌晨一点,根本没有时间去“深入各阶层实地观察”。但是至少可以由此得知,张爱玲虽与宋淇龃龉,与电懋的交情至少表面上却仍是维持着的,而且剧本里的香港风情以及俚语典故也都是由宋淇代为填加改写。

——世人如果以一句“他们已不是我的朋友了”的负气之语便推断张爱玲与宋淇交恶,那是对两个人的心胸与德行都太低估了。

人毕竟不是神,夫妻尚且斗嘴吵架,何况朋友?我们不能要求朋友像耶酥那样博爱,那样完美,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徒”,而爱玲与宋淇,都是清者,却非至清者。

事实上,在爱玲离港前,还搬到宋家住了两个星期,虽然由于自卑与拘谨,这两个星期的“同居”生活想必不甚愉快;张爱玲离港后,和宋淇也还一直保持着联络,不时报告自己写作与的进展,直到一九六四年夏天,电懋老板、一个新加坡富商在6月20日的空难中丧生,电懋公司随后解体,张爱玲与宋淇的剧本合作才被迫中断。

但此后他们也一直有联系,张爱玲与台湾皇冠出版社的合作,也是由宋淇牵线;一九八四年香港邵氏公司拍摄,还是宋淇搭桥,并且因为宋淇与邵逸夫的老朋友关系,还替张爱玲争取到了一笔不菲的稿费;后来但汉章一九八八年拍,关锦鹏1990年拍,走的也都是宋淇的路子。

而张爱玲身后,更是把所有遗产都交与宋淇——他们的友谊,不折不扣维持了一辈子。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五节

张爱玲在台湾虽然只是惊鸿一瞥,缘分却从此结下,当大陆青年正齐齐洗脑,每天高唱语录歌、大跳忠字舞,蒙受着“史无前例”的洗礼时,台湾青年却几乎人手一本张爱玲,读得如醉如痴。

难怪台湾女作家朱天文不无自豪地说:“关于张爱玲,大陆是比台湾晚了至少三十年。在台湾可以说,我们是读张爱玲长大的,弱水三千取一瓢饮,每人都从张爱玲那里取得了他的一瓢。这样的文化构成,跟大陆,的确不同。一言以蔽之,个人的自为空间。”

张爱玲作品“回到”大陆是八十年代以后的事——而且不是“全部”!——彼时港台文学袭击内地,张爱玲随之回流,读者们惊喜而茫然,不是把她当成“出土文物”就是认作“美籍华人”,而主流文学更是带着一丝本能的拒绝对其讳莫如深。有些自封“张迷”的读者更是连和的题目都没听说过。

直到今天,“张爱玲”的名字已经如日中天,大陆作家们却仍然不能有平和的心态、客观的视角来看待,即使私心里真正喜爱,也要在言辞间修饰辞令来遮掩提防,欲盖弥彰。一旦被人冠以“张派作家”之名,更是要忙不迭地出来解释分辩,虽然文章里既用了张爱玲的文法也常常引用着张爱玲的典故,可是著书立说之际却不住划清界线,左一句“一分为二”、右一句“去芜存精”,扭扭捏捏,装腔作势,真令人啼笑皆非。

香港许子东先生问得好:“有趣的是,一般当代作家如被人评为有‘鲁迅精神’、‘老舍语言’或‘沈从文风格’等,大都会感到光荣自豪。何以被认为是张派的作家,却不是‘划清界线’就是‘叛逃前身’,甚至有意无意都对张的影响感到焦虑?是否因为作家们不愿被太有魅力的前人身影湮没?或许人们对张爱玲的文学史地位仍有困惑?”

而台湾作家就没有这些顾虑,早在六七十年代时自称“张派”作家的已经不乏有人,并奉张爱玲为“祖师奶奶”。这大红大紫,究本溯源有两大原因:一是一九六一年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英文本)的出版;二是台湾皇冠出版社对张爱玲作品的系统推荐。

夏志清,江苏吴县人,1921年出生于上海浦东,1942年6月自沪江大学毕业,1945年十月离沪去台北,据他自己回忆,从大学毕业到赴台中间的三年里,“只参与过两个像样的文艺集会:一九四三年秋天我在宋淇兄嫂家里见到了钱钟书、杨绛夫妇和其他上海的文艺名流;一九四四年夏天我在沪江英文系低班同学家里见到了张爱玲和不少沪江、圣约翰大学的学生,他们都是仰慕张爱玲而来的。”

那位“低班同学”,指的是沪江大学英文系毕业生章珍英女士;见面地点,是在章同学巨籁达路661号的家中;一九四四年,正是轰轰烈烈的“张爱玲年”。不过当时的夏志清正在埋头专攻英美文学,抱定宗旨不读中国当代作品,因此对张爱玲所知有限。参加这样的一个文艺集会,目的只是想“见到几位爱好文艺的聪明女子”,倒亲不是为了慕张爱玲之名。在那天的见面会上,他的视线一直被一位美丽的宁波小姐刘金川所吸引,后来追求了许久而未果;对张爱玲反而印象不深,只记得“她穿的是一袭旗袍或西服,站着谈话,笑起来好像给人一点缺乏自信的感觉。听众围着她,好像也都是站着的。”

此后夏志清在胡适的鼎力推荐下,得到一笔助学金,得以赴美留学,成为耶鲁大学的英美文学博士生。在耶鲁期间认识了第一任美国妻子,生了个女儿,可后来离婚了;第二任妻子是台大毕业来美的王洞,又生一女,可惜天生痴呆,不会讲话,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这是夏志清生平至大憾事。

一九六一年完成《中国现代小说史》一书,第一次让美国人知道了鲁迅、茅盾、老舍、钱钟书、沈从文、张爱玲的名字。认为:“张爱玲应该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仅以短篇小说而论,堪与英美现代女文豪曼殊菲尔、安泡特、韦尔蒂、麦克勒斯等相比,某些地方恐怕还要高明一筹。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是本不朽之作。”而则“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该书一经出版,立即成为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热门书,也是许多欧美大学的教科书。然而这时的夏志清与张爱玲其实并无交往,此前虽在上海有过一面之缘,张爱玲早已不记得了;他们的第二次见面,是在一九六四年三月的华盛顿,由“美国之音”中文部编辑高克毅作东,请陈世骧、吴鲁芹、夏氏兄弟同张爱玲在一家馆子相会。这在后文会有更详细的介绍。

此后,夏志清与张爱玲正式建交并开始通信。2004年10月,曾以一部自传体励志小说《曼哈顿的中国女人》蜚声文坛的周励女士两次采访夏志清先生,第一次在饭店见面,第二次则在他纽约哥大附近113街公寓的家中,并带去了王蕙玲编剧的碟片。

夏志清向周励出示了张爱玲的多封来信,张爱玲用打字机打出的地址,即没有用Eileen,也没有用赖雅Fedinomd Reyhor的姓氏,只是一个“g”。信都是竖式书写的,用的是薄薄的白信纸,黑色钢笔字很清秀,每封信的最后总是要提夏太太王洞的名字。夏太太说:“张爱玲真懂礼貌,每一封信都要问问我和月珍(痴呆女儿)好。”

谈起张爱玲的两任丈夫,夏志清余怒未消,认为:“这个赖雅,因为穷得淌淌滴,一定要去张爱玲流产!孩子对于女人就像生命一样重要啊。张爱玲流产后真真是萎谢了。如果她有个一男半女,在以后寡居的几十年中会给她带来多大的欣慰快乐!我想,这可能是她在最后的《对照记》中既没有胡兰成,也没有赖雅的照片文字的原因。这二个男人实在都不值得她爱恋思念!”

《中国现代小说史》将张爱玲第一次被写进文学史,这对于张爱玲作品而言,无疑是具有着里程碑般的意义;然而对于张爱玲本人来说,却似乎波澜不兴,草木依旧,她的英文小说的出版仍然很困难,她的经济情况也丝毫不见好转,而她的丈夫赖雅则更在经受着生死之危。她给宋淇夫妇写信,抱怨一直“卖不掉”,并说自己打字打得天昏地暗,现在还没有打完……

真正对她的经济状况与作品出版具有直接改善之功的,是台湾“皇冠”出版社老板平鑫涛。

平鑫涛的名字,对于大陆读者并不陌生,不仅因为他是《皇冠》杂志的负责人,还因为他是“爱情教母”琼瑶阿姨的丈夫;而对于本书来说,他的另一重身份更值得玩味——他同时还是当年中央书局老板平襟亚的侄子。

二十年前在上海,张爱玲的第一本书没有交给中央书局出版,从此与平襟亚结了梁子,还惹下了“一千元灰钿”的官司;二十年后,她终于还是把出版权交给平家人了,而且,这一合作便是三十年,直至死后。

平鑫涛回忆:“一九六五年在香港,我遇到了宋淇先生,他是一位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我们一见如故,他很热心地推荐了好几位香港的作家给我,尤其是张爱玲。那时,张爱玲已旅居美国。听到张爱玲的名字,我觉得又亲切又高兴,出版她的作品,绝对是一个很大的荣幸。在一九六六年四月出版,彼此合作愉快,从此张爱玲的全部作品,都由‘皇冠’独家出版。年轻时期的张爱玲和平襟亚先生的《万象》杂志结下深厚的文学之缘,而后又和‘皇冠’愉快地长期合作,前后五十年,与两个平氏家族的出版事业紧密携手,这样横跨两代的渊源,也许正如她第一本书的书名一样,可说是另一则‘传奇’吧。”

一九六六年四月,由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不久又接连出版、《流言》、《张爱玲小说集》、以及等,遂掀起台湾的“张爱玲热”。而“皇冠”的版税亦成了张爱玲此后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在1983年12月22日张爱玲给夏志清的信中曾明确提到:“我一向对出版人唯一的要求是商业道德,这些年来皇冠每半年版税虽有二千美元,有时候加倍,是我唯一的固定收入……”肯定之情,溢于纸上。

一九八四年一月,她又在《皇冠》创刊三十周年纪念专号上公开发表随笔散文,声称:“《皇冠》我每一期从头看到尾,觉得中国实在需要这样一个平易近人而又制作谨严的杂志。”“《皇冠丛书》近年来大量译畅销书,我一直私底下在信上对朋友说这条路走得对,推远了广大读者群的地平线。”

平鑫涛回忆:“张爱玲的生活简朴,写来的信也是简单之至,为了不增加她的困扰,我写过去的信也都三言两语,电报一般,连客套的问候都没有,真正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为了‘快一点联络上她’,平日去信都是透过她住所附近一家杂货店的传真机转达,但每次都是她去店里购物时才能收到传真,即使收到了传真,她也不见得立刻回信,中间可能相隔二三十天。我想她一定很习惯这种平淡却直接的交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维持三十年的友谊而不变。”

夏志清曾在《超人才华,绝世凄凉——悼张爱玲》里写道:“张爱玲这几年来校阅了皇冠丛书为她出版的‘全集’,并新添了一本《对照记》,把所有要留传后世的自藏照片,一一加以说明,等于写了一部简明的家史。去年底她更获得了《中国时报》颁给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张爱玲虽然体弱不便亲自返国领奖,向多少敬爱她的作家、读者见面,但她已为他们和世界各地的中国文学读者留下一套校对精确的‘全集’,可谓死无遗憾了。”

——她的第一本书没有交给平襟亚,然而她的最后一本书《对照记》与生平作品“全集”却交给了平鑫涛,这已经不仅是“传奇”,简直是“拍案惊奇”!

更让人感慨的是,张爱玲在去世前遗嘱将所有财产交付宋淇。而宋淇则在四个月后(一九六六年一月一日)签署了一份《委任授权书》:“本人兹委任台湾皇冠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有关本人所拥有之张爱玲女士著作权在全世界任何地区之一切版权事宜,包括任何出版授权及其它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之一切改作和衍生授权。”同年,宋淇去世,其夫人宋邝文美成为张爱玲作品法定继承人。

“皇冠”遂成了张爱玲著作版权的合法代理人与最大受益人。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平鑫涛发表《版权声明》:“所有张爱玲著作依照世界著作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之规定,其著作权均仍有效存续,并未成为公共财产。本公司于张爱玲女士过世后,即获宋淇夫妇委任全权独家代理所有张爱玲著作之相关版权和法律事宜。”并申明除了他曾授权的哈尔滨出版社外,“所有未经授权或授权早已期满之张爱玲著作版本均属非法之盗印版”。

此前,他曾先后授权给花城出版社和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过张爱玲的作品,授权期为两年。

我手上便有一套花城出版社一九九七年三月第一版的“张爱玲作品集”,共十一本,惯例地没有收入与,似乎这样便可以掩耳盗铃地当作压根没有这两部书,遂在开头堂而皇之地加了一篇某人的“前言”,将张爱玲和鲁迅相比较着,然后得出结论说:“(鲁迅)从到中的作品,没有一篇是重复的。相比之下,张爱玲从《沉香屑·第一炉香》到《五四遗书》(西按:其实应该是《五四遗事》,不知是作序人错了还是校对纰漏)似乎始终没有‘长大’,唱的仍是同一种腔调。一个不能不断地突破自我的作家,终究难以以‘伟大’来形容。张爱玲只是一位创造了一种独特风格的优秀作家。”

——我也由此得出两种推断:要么此人没有读过与,八成也不知道,更不会了解张爱玲的戏剧;要么,他就是个瞎子!

有意抹杀一部分作品,然后再来以偏盖全地说明张爱玲没有“长大”,不够“伟大”,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与“莫须有”何异?而这样一篇狗屁不通的序竟在十一本书的每一本前面都占着五页纸,翻开一本书就要看见他,真让我恨不得撕书。

这样的掘墓扬灰一般的荼毒,就难怪平鑫涛要收回版权了。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一节

我的灵魂行走在人世的上空,看到红尘滚滚人头涌涌,觉得无比的疲惫,窒息。于是,也更加理解张爱玲。

她对于拥挤的承受能力显然比我更低十倍,而对于孤独的需求空间则比我更大百倍。是以她在她的最后时间里选择了一种自闭的生存方式,与世隔绝。

当然,在她的刻意而完整的孤独之前,也曾是经过了一番努力与挣扎的。

那是一九六六年,她的英文自传和完成后,四处投递,却始终卖不掉。而高额的医药费如债主般逼上门来,于是不得不向当时正在美国大学教书的年轻讲师刘绍铭求助,托他为自己在大学里谋一份差事。

刘绍铭曾以《落难才女张爱玲》为题撰文,回忆说,“张爱玲那段日子不好过,我早从夏志清先生那里得知。这也是说,在初次跟她见面前,我已准备了要尽微力,能帮她什么就帮什么。”

——张爱玲的日子不好过,竟然成了美国华人圈子里公开的秘密,听来真令人唏嘘!

从前在上海,有一次爱玲去舅舅家,舅母看她衣衫单薄,随口说:“改天翻箱子找两件你表姐的旧衣服送你穿。”她一愣,强烈的自卑感与自尊心同时发作,涨红了脸说:“不,不,真的,舅母不要!”连眼泪也滚下来了。心里说:何时轮到我被周济了呢!

然而如今的事实却不得不叫她低头——在她回美国后不久,赖雅在从华盛顿国会图书馆回家的路上摔了一跤,导致瘫痪。爱玲日以继夜地守候着他,在起居室里支起一张军用床,一边写作,一边护理。而这期间,他们的生活来源就是张爱玲的版税,加上赖雅每月五十二美元的社会福利金。

为了节源开流,她只得把家从皇家庭院的简朴公寓搬到黑人区中的政府廉价租屋肯德基院(Kentucky Court),同时到处寻找工作机会,贴补家用。

那时,麦卡锡已从台北调回美国,供职于“美国之音”,通过他的介绍,张爱玲得到了一些写广播剧本的机会,这包括陈纪滢的《荻村传》和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的成名作《伊凡生命中的一天》及《玛曲昂娜的家》等。

负责接洽约稿工作的“美国之音”中文部编辑高克毅后来在《张爱玲的广播剧》一文中回忆了自己与张爱玲的三次见面:

“第一次,她到华府西南区‘美国之音’的总部来交稿,果然是一位害羞、内向的女作家,她不肯涉足我们的办公室。我接到外边接待处的电话,出来迎迓,只见一位身段苗条,穿着黑色(也许是墨绿)西洋时装的中年女士,在外厅里徘徊,一面东张西望,观看四壁的图画。那天我回家告诉太太,梅卿说:‘啊呀!张爱玲是我在上海圣玛利的中学同学呀。’当时我们就跟她接头,要请她吃饭聚一聚,可是被她委婉而肯定地推辞掉。”

——张爱玲素来内向,不喜见人,推拒约会也是意料中事。不过她对母校情感深厚,难得他乡遇故知,却连旧同学之约也推掉,除了生性孤僻之外,我猜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这段时间生活窘困、自觉潦倒,故而不愿应酬他人,免得那些“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故人再给她来一下狠的。何况,席间大家叙旧之际难免问起现状,让她如何向人交代自己瘫痪在床的丈夫与穷困到要改写广播剧来谋生的窘况呢?而且吃饭之后,要不要还请?要不要礼尚往来?这些,都是注重礼仪的张爱玲所深为忌讳的。

宁为人知,勿为人见。张爱玲知道,人们对于她一向是有着许多传言的,而她因为向来觉得自己乏善足陈,难得有些什么给人家讲,倒也不愿意去分辩。不过要她自己登台演说,有问必答,却是做不出来的。

嫁给一个年长三十岁的过气作家,总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吧?老已经够难堪的了,还要穷;只是穷也还捱得过,还要病;别的病也罢了,又是中风,而且瘫痪,真是说起来也觉得腻烦。

人与人之间最安全的距离就是最好只是相识,而没有关系。一旦人们的关系被某种概念所定义,就会不安全而且有压力,诸如同事、同学、朋友、亲戚、上下级、合作方,甚至夫妻、家人、对手、仇人……倘若这些关系不得不发生,那么惟一可以做的就是刻意维持空间的距离,将交往机会与危险系数降至最低。

高克毅接下来的回忆可以佐证我的这一猜测——

“第二次,也是为了谈稿子的事,我去东南区宾夕法尼亚大道附近她和她先生租居的公寓,登门造访。我以为总可瞻仰一下那位老作家的丰采,也就是跟张爱玲在麦克道威尔文艺营结识以至结婚的赖雅先生。可是她告诉我,他卧病在床,不能会客。”

——“不能”会客是原因,“不愿”会客是根本。这时的赖雅已经病入膏肓,原本健壮的他如今瘦得皮包骨头,是脱水的圣诞老人。不要说高克毅这样的“无谓闲人”,有一天他的表亲哈勃许塔脱来探望他,往日热情好客又喜欢说话的赖雅尚且一言不发,把头默默地转向墙壁——骄傲的赖雅与张爱玲,都不愿意面对旁人惊讶而怜悯的目光,不愿意把自己的伤口赤裸裸地展现人前。

至于高克毅与张爱玲的第三次见面,也就是前文提及的夏志清与张爱玲的第二次见面——

“第三次,也是值得回味的一次,那年‘亚洲学会’在华盛顿举行年会。夏志清兄从纽约来宣读论文,他的兄长夏济安从台北来美不久,也自加州赶来开会,并提出讨论的论文,哥儿俩珠联璧合。我的同事吴鲁芹是夏氏昆仲的好友,告诉我他们很想一见张爱玲。我于是在会后约了他们两位,还有老友加大教授陈世骧,驾车同往东南区,好不容易接了张爱玲出来。我同济安是初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见面。我早年曾为上海《西风》杂志撰稿;济安在车上说,他也经常投稿该杂志,用的是笔名‘夏楚’。我们两人同声记起,张爱玲在《西风》上登过一篇文章《我的天才梦》。”

命运,总是在不知不觉的街口拐弯,高克毅这个人的出现,仿佛只是为了促成夏志清与张爱玲的重逢,此后,他的任务完成,再也没有见过张爱玲;而夏志清,却与张爱玲的友谊维持终生……

改编广播剧的菲薄收入对于应付日常消费与赖雅的医疗费无异杯水车薪,张爱玲不得不四处求助,想再多找几份工作,得到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刘绍铭辛酸地记述,“如果不是在美举目无亲,她断不会贸贸然的开口向我们三个初出道的毛头小子求助,托我们替她留意适当的差事。”

这里的“三个毛头小子”,指的是刘绍铭、庄信正、和胡耀恒。那是1966年6月,刘绍铭时任威斯康辛大学驻校讲师,与张爱玲同获邀请参加印第安那大学中西文学关系研讨会,而庄与胡当时都是印第安那大学的研究生,他们三人在会后一起去客房拜访了张爱玲。刘绍铭回忆:“那天,张爱玲穿的是旗袍,身段纤小,叫人看了总会觉得,这么一个‘临水照花’女子,应受到保护。”

其实张爱玲身形高挑,纤则“纤”矣,小却不“小”。想来所以会给刘绍铭留下这样的印象,是因为她的“窘”与“弱”落在他眼中,有一种“寒酸”的感觉,连个子都跟着“小”起来。

对于这些钻研学问的人而言,最“适当的差事”当然是教书,然而要在美国大学教书,总得有个博士学位,连学士、硕士都不管用。可是张爱玲别说博士学位了,由于在香港大学两进两出,连张正规的大学毕业证书也没有,因此找差事十分困难。而张爱玲与香港大学的梁子也就是这么结下的——她一再写信回港大要求校方出示学历证明,明明只是举手之劳,港大却偏不肯行以方便。

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刘绍铭发出的多封求助信中,终于有一封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即是他从前在迈阿密大学任教时的老板John Badgley教授,愿意请张爱玲驻校七个半月,月薪千元。而刘绍铭一九六四年在迈阿密拿的讲师年薪是七千元,合月薪不足六百,除房租和日常开支外,还可分期付款买二手汽车。相比看来,张爱玲在迈阿密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然而带着老公上班显然是不方便的,张爱玲因此曾试图委托霏丝暂时照顾赖雅,却被生硬地拒绝了。

霏丝且很不客气地说:“我也要上班,还有两个十多岁的儿子要照顾。你不能这样把他留给我就走人!你在当初和他结婚的时候就应该晓得他的健康情况!”——她分明在暗示,张爱玲嫁给赖雅另有谋图,是为了谋一张绿卡!

张爱玲一言不发。她一直都明白,她是孤独的、孤独地行走在这个世界上,无人可以分担她的痛苦。她果断地带着瘫痪的赖雅离开了华盛顿,霏丝再来的时候,只看到几个纸箱和张爱玲的一张字条:“我带不走所有的东西,这几箱垃圾麻烦你帮忙处理——最后一件事!”

霏丝打开纸箱,里面竟然都是父亲的手稿和日记,她气愤地说:“她把它丢在这里当垃圾!”

——很多人把这理解成张爱玲对赖雅作品的不尊重,然而我却以为,这是她的无言的抗议,是给霏丝的最直白的回复:我对你父亲,毫无所图。我已经把他的所有财产提前留给了你!

张爱玲是于1966年9月来到大学所在地的俄亥俄州牛津市的,然而一到就得罪了校长。她在9月20日写给刘绍铭的信中写道:“病倒了,但精神还可支撑赴校长为我而设的晚宴,去了,结果也糟透了。我真的很容易开罪人。要是面对的是一大伙人,那更糟。这正是我害怕的,把你为我在这儿建立的友好关系一笔勾销。”

事后刘绍铭向朋友打听,朋友说那天校长专为她接风设宴,而张爱玲迟迟赴会还不算,到场后还冷冷淡淡,爱理不理,显见是不会做人。

而且又不习惯于遵守规矩,不懂得“要坐在办公室里看书”这最起码的演技——“周曾转话来叫我每天去office坐,看看书。我看书总是吃饭与休息的时候看。如衣冠整齐,走一里多路到MaCracker hall坐着看书,再走回来,休息一下,一天工夫倒去了大半天,一事无成。”

她的的确确是不大适合OL工作的。无论白领金领,都不是张爱玲的风格。

她从前说过:“教书不止程度要好,还得会表达,能把肚子里的墨水说出来——这种事情我做不来。”现在逼上梁山,终究还是“做不来”。

继迈阿密大学驻校作家之后,张爱玲的第二份工作是在哈佛大学雷德克里芙女子学院,在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下翻译晚清小说。这次,是得益于夏志清的推荐。

抵达不久,即1967年10月8日,赖雅在麻州病逝,遗体火化后没有举行葬礼,骨灰转交给霏丝安葬——张爱玲是不喜欢身外物与身后仪式的,她对自己这样,对自己至亲的人也是这样。

在张爱玲的所有文字中,提到赖雅之处极少,连《对照记》中也缺席,只有她身后“出土”的里有两页纸轻描淡写了她在美国堕胎的经历,赖雅一边吃烤鸡一边等她发作的情形,留给我难以言喻的触痛。

然而她在给台湾作家朱西宁的信中却写道:“赖雅不是画家,是文人,也有人认为他好。譬如美国出版的那家公司,给我预支一千元版税,同一时期给他一部未完的小说预支三千。我不看他写的东西,他总是说:‘I'm good pany。’(我是个好伴侣。)他是粗线条的人,爱交朋友,不像我,但是我们很接近,一句话还没说完,已经觉得多余。”

又说:“我结婚本来不是为了生活,也不是为了寂寞,不过是单纯的喜欢他这人。”

——我也希望是那样。如果是那样,一切的苦,也都还是值得的。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二节

一九六九年,张爱玲接受了她的第三份工作——赴柏克莱加州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去研究大陆政治术语。这次仍是由于夏志清的推荐,然而夏志清却不愿邀功:“张爱玲名气如此之大,我不写推荐信,世骧自己也愿意聘用的。但世骧兄嫂喜欢热闹,偏偏爱玲难得到他家里去请安,或者陪他们到旧金山中国城去吃饭。她也不按时上班,黄昏时间才去研究中心,一人在办公室熬夜。”

张爱玲的助手陈少聪亦说:“张先生自从来过陈(世骧)家两次之后,就再没见她出来应酬过。陈先生和夫人再三邀请,她都婉拒了。陈教授尽管热情好客,也不便勉强,只好偶而以电话致候。”

——唉,她终是不会做人。

不过也许不是不会,是不愿意。

OFFICE里一向分为两种人:一是做事的人,二是做人的人。

对于做事的人来说,做人是令他们为难而且不屑的事;而对于做人的人来说,做事则同样是令他们为难而且不能的事。

可悲的是后者往往比前者事半功倍。他们只要搞定了“人”,才不管会不会做“事”,他们的“事”只是投机取巧、拍马逢迎、拉帮结伙、狐假虎威、巧取豪夺、勾心斗角、栽赃陷害……这些,是做事的人看不懂也学不会的。于是他们只有逃离,回避,用消极的敬而远之来自我保护。

然而有些人,是即使你疏远他也会被得罪的。比如上司。倘若他认为你应该去亲近他而你没有,那么他便会感到受伤,这心思与恋人有一点相似。

顶头上司陈世骧就是这样被得罪了。陈世骧是冲着张爱玲的名气而雇佣她的,自然是为了奇货可居炫以友朋,然而她却拒绝被人当作“奇货”展览,岂不教主人家败兴?

这一年,张爱玲四十九岁,将近“知天命”之年。可是天不假年,人不逢时,却又奈何?

这一年,中国文化大革命进行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69届毕业生浩浩荡荡下云南;这一年,美国首都华盛顿及旧金山等地共计百万人参与反战游行,抗议尼克松政府侵越;这一年,71岁的刘少奇被送往河南开封,秘密关押于开封市革命委员会院内,并于11月12日逝世;这一年,我正在妈妈的肚子里面犹豫着要不要出世,却已经随着父母一起“下放”了;这一年,美国发生了一件对于整个人类历史都有巨大影响的大事——1969年7月20日,宇航员阿姆斯特朗登月,在月球上迈出了人类的第一步——那可是张爱玲在文章里写了无数次赞了无数次的月亮啊,她曾对它寄予多少梦想,如今终于要通过宇航员的眼睛与脚步帮她揭开那神秘的面纱了吗?

那天下午,张爱玲站在加州圣保罗大街一根电线杆下面,努力地仰头眯眼向上面的木牌张望。恰好陈世骧教授开车经过,问她在这里做什么,她说在找公共汽车站,想买电视机准备看晚上的登月转播。原来高度近视的她误把电线杆子当作公车牌了……

加大同事曾经形容,张爱玲是“办公室的灵魂”,一语双关,既是说她的深邃,也是说她的飘逸。她总是穿旗袍,或灰色,或紫色,或淡青,或素花,丝质的料子,传统的滚边,沿途洒下淡淡幽香;皮肤白得透明,化淡妆,至少会涂口红,中度长短的鬈发,有时是“五凤翻飞”;步态优雅轻盈,走路时总是若有所思,有时也会一个人在校园里散步,见到工人修理电线,能专注地仰视半天。

——卸去了赖雅的包袱,又有了皇冠的固定版税,张爱玲这段日子的经济状况大为好转,对于自己的穿戴打扮也精心起来。而且她始终都喜欢穿旗袍,无论走到哪里,姓了谁的姓,入了哪国籍,她总归是上海的女儿。

她曾说过:衣服好比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是可以改变的“贴身环境”。又说,“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她的一生,是住在旗袍里的。

众多的回忆与采访文字中,要属与张爱玲同为研究所“语文部门仅有的两个工作人员”中的另一个——陈少聪在《与张爱玲擦肩而过》中的描写最为亲切真实:

“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是在陈(世骧)先生为她接风的晚宴上,陪客还有三四位其他教授。我的全副注意力都聚焦在张爱玲的身上,那时期我是不折不扣的‘张迷’。她所有著作我没有不读的。在她身边我变得小心翼翼,羞怯乖巧。尽管我的内心万般希冀着能与她接近,与她沟通,当时我却连话也不会说,也不敢说。”

“那晚张很文雅地周旋于宾客之间。她不主动找人说话,好像总在回答别人的问题。说话时脸上带着浅浅礼貌性的微笑。她穿着一袭银灰色带暗花的丝质旗袍(后来她一直都穿颜色保守的素色旗袍)。那年她四十九岁,身材偏高,十分削瘦。中度长短的鬈发,看得出是理发师的成品。她脸上略施了些粉,淡红的唇膏微透着银光。她的近视眼度数不浅,以至看人时总是眯着眼睛,眼光里仿佛带着问号,有时让你不敢确定她是否在看着你。”

“张先生总是过了中午才到,等大家都下班了,她往往还留在办公室。平日难得有机会与同事见到面,也没有人去注意她的来去,大家只是偶尔在幽暗的走廊一角惊鸿地瞥见她一闪而过的身影。她经常目不斜视,有时面朝着墙壁,有时朝地板。只闻悉悉索索、跌跌撞撞一阵脚步声,廊里留下似有似无的淡淡粉香。”

“有好几次我轻轻叩门进去,张先生便立刻腼腆不安地从其座椅上站起来,眯着眼看我,却好像看不见我,于是我也不自在起来。她不说话,我只好自说自话。她安静地听我语焉不详嗫嗫嚅嚅地说了一会,然后答非所问神思恍惚地敷衍了我几句,我懵懵懂懂惶惶惑惑地点点头,最后狼狈地落荒而逃。这类‘荒谬剧场’式的演出,彩排了几次之后,我终于知难而退,没法再续演下去。鲁钝的我终于渐渐觉悟了这个事实:对于张先生来说,任何一个外人释放出的恭敬、善意、乃至期望与她沟通的意图,对她都是一种心理压力与精神负担。”

“从此我改变了做法。每过几个星期,我将一叠做好的资料卡用橡皮筋扣好,趁她不在时放在她的桌上,上面加一小字条。除非她主动叫我做什么,我绝不进去打扰她。结果,她一直坚持着她那贯彻始终的沉寂。在我们‘共事’将近一年的日子里,张先生从来没对我有过任何吩咐或要求。”

“深悉了她的孤僻之后,为了体恤她的心意,我又采取了一个新的对策:每天接近她到达之时,我便索性避开一下,暂时到图书室去找别人闲聊,直到确定她已经平安稳妥地进入了她的孤独王国之后,才回归原位。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让她能够省掉应酬我的力气。”

“隔着一层板壁,我听见她咳嗽,她跌跌冲冲的脚步声。我是张爱玲周边一名蹑手蹑脚的仰慕者。方圆十尺之空间内我们扮演了将近一年的哑剧。我是如此地渴望沟通与相知;而她,却始终坚守她那辉煌的孤绝与沉寂。”

然而张爱玲并非无情,亦非坚冰,对于别人发自真心的关切与体贴,她是心知而且感激的。有一次张爱玲患感冒,请假不能上班,陈少聪打了电话去问候,又特意到中药房配了几付草药送去她的公寓。然而明知她不喜人家打扰,故而只是揿了下门铃,就把药包留在门外离开了。

隔了几日,张爱玲来上班,虽然并没说什么。然而陈少聪却在自己的书桌上看到一张写着“谢谢”的小字条,压在一瓶香奈儿5号香水下面。

张爱玲似乎对香奈儿5号情有独钟,香港记者水晶也曾在《夜访张爱玲》里写道:“她早已准备了礼物,因为知道我去年订婚了,特地购买了八盎司重的香水,送给我的未婚妻。这让我惶愧,因为来得匆忙,没有特别预备东西送给她。”时间大约是1971年六月。

彼时张爱玲去意已决。她在这年六月十日有长信给夏志清,从这封信中不难看出,她在柏克莱大学的工作是举步维艰而且殊不得意的:“我刚来的时候,就是叫写glossary(词语汇编),解释名词。刚巧这两年情形特殊,是真没有新名词。包括红卫兵报在内。Ctr(研究中心)又还有别人专做名词,把旧的隔几个月又出个几页字典。所以结果写了篇讲文革定义的改变,追溯到报刊背景改变,所以顾忌特多,没有新名词,最后附两页名词。”

陈世骧对这份报告显然不满,拿给研究中心其他三位学者读了,都说不懂。张爱玲只得通篇改写一遍,然而陈世骧仍说看不懂。张爱玲笑着说:“加上提纲、结论,一句话说八遍还不懂,我简直不能相信。”陈世骧生气地说:“那是说我不懂罗?”命令张爱玲再度改写,去掉报告只要名词解释。且说去年要不是研究中心主任交待了,早就不会再续聘她,随即解雇了她。

这是张爱玲的最后一份工作,此后她再也不肯委屈自己寄人篱下。不用再替赖雅付医药费,再艰苦也还有限。于是她决意回归自己酷爱的孤独与自由,回到昼伏夜作的生活习惯中去,守望她爱了一辈子的月亮。

水晶先生形容:“我想张爱玲很像一只蝉,薄薄的纱翼虽然脆弱,身体的纤维质素却很坚实,潜伏的力量也大,而且,一飞便藏到柳荫深处。”

1973年,这只蝉自柏克莱搬到洛杉矶,深藏柳荫,从此开始了长达22年的隐居生活。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三节

在张爱玲决定归隐的时候,胡兰成却决意复出了。1974年5月,胡兰成应邀赴台湾阳明山文化学院任教,开设《华学、科学与哲学》课程。

这一次,是他按照张爱玲的路线在亦步亦趋——比爱玲来台湾晚了十三年。

这时的张爱玲在台湾热度正高,追崇者众,听说她的前任丈夫在台湾,焉有不好奇之理?于是来访者不断,各有所图,沈登恩与朱西宁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两位。

远景出版公司出版人沈登恩如此回忆自己与胡兰成的第一次见面:“我十分不礼貌地把话题一直环绕着张爱玲,问东问西,胡先生也不以为意,临走前,他从床底下的旅行袋中取出两本书:《山河岁月》和送我,要我看看有没有出版的价值。我连夜读完,第二天一早,即开车上阳明山找胡先生,告以我的想法和出版计划,胡先生十分高兴,但他希望我先印《山河岁月》,再印。”

而朱西宁,素有台湾“首席张迷”之称。原名朱青海,祖籍山东,毕业于杭州国立艺专,后投笔从戎,参加国民党军队,从军之际,随身携一本张爱玲的,一有时间就拿来翻翻。他于一九四九年随军来台,一九七二年从台湾“国防部”上校参谋位置上退役,专门从事写作。他的夫人刘慕沙,长女朱天文、次女朱天心、三女朱天衣,也都是作家。一门五口,出版了七十多本书,是不折不扣的“文学世家”、“小说家族”。

朱西宁一直与张爱玲有书信往来,并早在一九七一年即以一个张迷的身份写下洋洋万言的《一朝风月二十八年》,回忆了他与张爱玲二十八年的神交,称她是“民国以来最为杰出的一位大家”,“中国现代小说家的第一人”。然而书中所叙张爱玲近况多是道听途说,比如於梨华、陈少聪等人的转述,因此误会甚多。以致张爱玲见文后特地写了一封信来澄清:“提到我的地方,我一方面感激,有些地方需要解释。向来读到无论什么关于我的话,尽管诧笑,也随去,不过因为是你写的,不得不噜嗦点向你说明。我跟梨华匆匆几面,任何话题她都像蜻蜓点水一样,一语带过,也许容易误解。上次在纽约是住旅馆,公寓式的房间,有灶,便于整天烧咖啡。从来没吃过一只煎蛋当饭。如果吃,也只能吃一只(现在已经不许吃),但是不会不吃素菜甜点心。我最不会撑场面,不过另有一套疙瘩。虽然没有钱,因为怕瘦,吃上不马虎。倒是来加州后,尤其是去年十一月起接连病了大半年,更瘦成一副骨骼。”

——这些,后来都成了研究张爱玲晚年生活状态的重要资料。

朱西宁一直想写张爱玲传,手上惟一资料就是胡兰成的,听说胡兰成在台湾,自是欣喜不已,遂去信联络,得到一封回信说:“足下偶有兴来阳明山一玩乎?仆处无电话,但大抵是不出去。”朱西宁遂携妻契女而访。谈话主题自然仍是围绕着张爱玲。一个问得坦荡,一个答得坦白,宾主言谈甚欢,遂成两代之交。

1975年五月,胡兰成旧作《山河岁月》在台湾出版,当月下旬,《中央日报》登出赵滋藩评论文章,率先发起攻击;次日,余光中发表文章《山河岁月话渔樵》,批评胡兰成“一直到今天还不甘忘情于日本,认为美国援助我们要经过日本,而我们未来的方针,还要与日本印度朝鲜援手。胡先生以前做错了一件事,现在非但不深自歉咎。反图将错就错,妄发议论,歪曲历史,为自己文过饰非,一错再错,岂能望人一恕再恕?”就此引发了台湾社会对胡兰成的声讨。

不久,台湾警备总司令部以“内容不妥”,违反“台湾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三条第六款予以查禁,并行文台湾各行政机构,清查收缴《山河岁月》;而文化大学亦迫于压力,同年十月取消了与胡兰成的工作合同,惟以华冈教授身份留校,而学生仍抗议不止,呼吁胡某搬出华冈。

胡兰成遂于次年一月返回日本,四月下旬再次来台,然而台湾文化界围剿不断,这暂时“避避风头”的愿望终告失算。院长室更托人捎给他一张便条,说是最近校内外各方对阁下留住本校多有强烈反应,为策本校校誉与阁下安全,建议阁下立自本校园迁出,敬希谅察云云。

1976年4月30日,胡兰成正式辞校迁出,搬去朱西宁家隔壁,做了邻居。

后来朱西宁之女朱天文在《优昙波罗之书》中回忆说:

“至(1975年)下半年,胡老师新开三门课,‘禅学研究’、‘中国古典小说’、‘日本文学概论’。其中一门约莫侵犯到某教授辖区,就鼓动学生拒上胡兰成的课,是系主任出面制止了。这位教授拿出汉奸二字到报上撰写,连同学生投书,似乎非弄到罢课不可。顷时伐声纷至,宣判《山河岁月》污蔑民族跟抗战,又怨责到我父亲抗战当过兵,不该推崇胡某,然后也怪到请胡某来台的党国诸公。骂得中央党部只好去劝告出版社莫再卖书,且排印中的亦不可在台湾发行。十月胡老师停止上课,唯以华冈教授身份留校,犹有人喧哗胡某搬出华冈。未几,《山河岁月》果也查禁。”

——八卦的我又不禁翻查阳明山文化学院资料,猜测那位好事的教授是谁?

倒是见过一篇亦舒写于一九七六年的短文,骂得尤其厉害:

“胡某人与张爱玲在一起的时间前后只两三年,张爱玲今年已经五十六岁,胡某于三十年后心血来潮,忽然出一本这样的书,以张爱玲作标榜,不知道居心何在,读者只觉得上路的男人绝不会自称为‘张爱玲的丈夫’。”

“胡某一方面把他与张氏的来龙去脉说了,一方面炫耀他同时的、过去的、之后的女人,不管三七二十一,都算是他的老婆,表示他娶过的不止张爱玲一女,算算日子,胡某现在七十多岁,那种感觉于是更加龌龊,完全是老而不死是为贼,使人欲呕。”

“不管张爱玲本人的心思怎样,勿理她是不是当时年少无知,反正如果她选的是一个原子物理学家,决不会有今天这种事。”

其实写于四十年代末胡兰成流亡之时,且是张爱玲取的书名,以散文记实也是张的主意,只不过分手前,她尚没有看到《民国女子》那一章吧。全稿完成于一九五九年春天,此次在台湾只是重版。不过此时张爱玲在台湾大红大紫,不多不少给这本书加了噱头。

立刻便有两本杂志转载盗印《民国女子》那一章的内容,且改了个恶俗的标题叫《我妻张爱玲》,更令人感觉是胡兰成在拿张爱玲做幌子,博宣传。这使得张爱玲颇为动怒,而胡兰成则颇为紧张,特地写信给朱西宁说:“我看到时,第一感是于爱玲不好……而近从他人处知悉爱玲为此甚怒,她是怒那标题,以为是我所作,她不知是杂志社的下流也。我与爱玲已多年不写信,台端如便时给她说明此事实,于她的理知亦为有益,如何?”

然而那时节,张爱玲是连朱西宁也不要理睬的了。

朱西宁曾在《一朝风月二十八年》中自问自答,“在现实里,有谁能以他的作品值得我出于肺腑的甘愿如侍奉亲长一样的去侍奉他呢?”“只有张爱玲……为她的作品,对她,那是十分值得献出的一种侍奉。”

然而,他并没有这个缘分与张爱玲在现实中相处,却将这一份“侍奉”之心转赠胡兰成,不仅为他在自家隔壁租了房子,还特地先将他接至自己家中住了几日,直到替他把房子家具都打点好才恭敬地请他住下。

朱西宁生性俭朴,小女儿天衣花五块钱买糖吃也要斥为浪费,以为贵;然而替胡兰成买家具,出手就是六千块。可见真心推重。

然而他的古道热肠,却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一是“伐胡”高潮的波及,如朱天文所回忆:“因胡老师之故,父亲与文坛亦几至交谊全熄,老朋友们更断了来往。”二是得罪了张爱玲。

暑假里,朱家人约同胡兰成一起郊游,经过莲雾林,各自摘莲雾来吃,边吃边走,惟有胡兰成选定一棵,摘吃不已,像只山羊——他那样处处留情的人,吃起莲雾来倒是认此一家,心无旁鹜的。那日的胡兰成,戴凉帽,夏衫夏裤一身白,风神俊朗,从前的大劫大难以及岁月风霜,竟然在他身上不留痕迹。众人议起香味来,朱夫人说闻见香水味就要头晕的,胡兰成说:不晕,最喜闻女人香。众人都笑了。

朱西宁提议大家合影。冲出来后,特地寄了一张给张爱玲,并表达了要为她作传的心意。岂不知,她根本不要“看见”他!非但严辞拒绝作传一说,并且割席断交,与朱西宁一场朋友就此作结——她躲胡兰成,甚至于也躲开一切与胡兰成有关的人。

与张爱玲通信多年的姚宜瑛女士曾回忆自己在朱西宁家见到胡兰成的情形,说他是“京戏里的蒋干,个子不高,轻俏机灵善言”,“西宁兄一家都极崇拜张爱玲,爱屋及乌,才亲切地接待了胡兰成,因此西宁兄以宗教家的伟大精神,面对了各方的责难。而爱玲女士从此和朱家不通音讯,这事西宁兄对我说过,我难忘他眼里的怅惘和痛惜。爱玲女士一定也舍不得朱家珍贵的友情,她是很知情识礼的,只是胡兰成伤透了她的心,分手后绝口不再提起他。”

——她不愿意再提起他,也不喜欢别人提起,逼着她去记忆。宋淇就“从来不说这些混账话”(贾宝玉语),因此他们即使曾经疏离,仍然交往终生;而朱西宁却拎不清地寄了胡兰成的照片去扰她,这大违她的心意,难怪要从此对他关闭心扉。

朱西宁最初本来是因为喜爱张爱玲而去接近胡兰成的,却竟然为此失去了张爱玲的友谊,这真是“求全反毁,不虞之隙”了。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四节

胡兰成与朱家两代人的交往,最值得称道的还是与朱天文亦师亦友的忘年交。

朱天文,一九五六年出生于台北,十五、六岁即在文坛崭露头角,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她的小说集《炎夏之都》、,散文集《花忆前身》,剧本集《悲情城市》,在内地都有出版。然而真正令大陆读者对她耳熟能详的,是由她编剧、侯孝贤导演的电影作品,无一部不大红特紫,成为时代经典。

我是为了张爱玲去看胡兰成的,又为了胡兰成去看朱天文,然而却并非为了朱天文看侯孝贤——看侯孝贤还在胡兰成之前呢,是自电影开始——那样遥远、安静、华丽、细腻的一部吴语片,被侯孝贤拍得如梦如幻,让人在那两个小时里完全忘记自我,而恍如置身于世纪初华丽异美的长三堂子中。从那以后便迷上了侯孝贤,见碟便买,却没有留意到:侯孝贤与朱天文这两条线竟在这里交集了。的编剧,亦是朱天文——难怪!

有人说,侯孝贤是最能坚持个人风格的导演。但是我却认为,侯孝贤的坚持,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缘于朱天文的坚持。与其说朱天文是侯孝贤的御用编剧,不如说侯孝贤是朱天文的御用导演。

且看他们的合作年表:1983年,朱天文将自己的获奖小说《小毕的故事》与侯孝贤首次合作,改编成剧本搬上银幕,获第二十届台湾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奖;同年《风柜来的人》获法国南特三大洲影展最佳作品奖;《冬冬的暑假》1984获第三十届亚太影展最佳导演奖、瑞士罗迦诺国际影展特别推荐奖,法国南特三大洲影展最佳作品奖;《童年往事》1985年获第二十二届台湾金马奖最佳原著剧本奖、第6届夏威夷国际影展评委特别奖、荷兰鹿特丹国际影展非欧美电影最佳作品奖;《恋恋风尘》1987获法国南特三大洲影展最佳摄影、最佳音乐奖、葡萄牙特利亚国际影展最佳导演奖;《尼罗河女儿》1987获意大利都灵第五届国际青年影展影评人特别奖;《悲情城市》1989获意大利第四十六届威尼斯国际影展金狮奖;《戏梦人生》1993获夏纳国际电影节评委会奖、比利时根特国际影展最佳音乐效果奖等;《好男好女》1995年获第三十二届台湾金马奖最佳编剧奖……

从作家到编剧这条路也是张爱玲走过的,而朱天文在编剧的路上,无疑比张爱玲走得更远,更成功。

1982年11月27日早晨,朱天文第一次给侯孝贤交剧本,地点是台湾基隆路辛亥路十字路口。朱天文写:

“那天天气转寒,侯先生的长袖衬衫外加了件帆布绿太空背心,上班时间车如流水,他穿过红绿灯走回车子去,太空背心让风一吹鼓成了片扬帆,饱饱的横渡过车流,真是满载了一船才气的!”

这描写多么熟悉,像极了张爱玲写最后一次见胡适。可见那渗入骨髓的影响。

奇怪的是朱天文却从没有试图将张爱玲的小说改编成电影,算是擦边,虽与张爱玲有关,却毕竟是韩子云的故事。她父亲朱西宁曾经评价张爱玲为香港电懋编剧的几部电影:“从制片、而导演、而演员,都是那样庸俗得叫人不能忍受的港片,那种从战后中国电影黄金时代往回退化到默片时代还不如的幼稚、低劣,而且纯粹的商品化作风,真的,我是毫无信心,并且害怕把张爱玲的编剧糟踢成不知甚么样子,我是绝不敢去看那种庸才残杀天才的罪行的。”

——也许,便是因为这种过度敬爱引起的畏惧,才使得朱天文禁笔于张爱玲,生怕犯下“庸才残杀天才的罪行”吧?

朱天文自称从十二三岁开始看张爱玲,不但仰慕其文,而且倾心其人,刻意模仿,“单是张爱玲和父亲的通信,我翻来覆去看得差不多会背了”,“我在学张爱玲,学我以为的特立独行,不受规范。”“漫长青春期的尴尬、别扭,拿自己不知怎么好的,似乎都有了张爱玲形象做靠山,故此一味怪去,有正当性,理直气壮得很。”

一九七五年随父亲赴华冈拜访,是她第一次见到胡兰成,也是间接的与张爱玲的一次亲密接触,“见不到张爱玲,见见胡兰成也好”。及至真见到了,却有些茫茫的,竟是空白无所感。

隔了许久,再看见那本时,才顺手抄来一看,只觉石破天惊,云垂海立,非常之悲哀,有许多不得不说的感慨要发泄出来。于是提起笔洋洋洒洒写了一封长信给胡兰成,寄了,便不再当回事,因为并不指望他还在台湾,更没指望他能收到,只当瓶中书那样投递一段心事而已。

不料胡兰成很快地回信了,并且想把天文的信当作正要付印的台湾版的序。朱西宁一听大惊,急忙修书阻止,胡兰成只好作罢,回说:“若做代序,当然是先要问过你的,请放心。”

这是朱天文与胡兰成文字交往的开始。此后,朱家姐妹又多次上阳明山拜见胡兰成,受益良多。胡兰成且写了长信与朱西宁,对朱家姐妹花的作品高度溢美:“你们两位的写法都受张爱玲的影响……我亦如此,若不得张爱玲的启发,将不会有的文章写法。由此可见张爱玲确是开现代中国文章风气的伟人。我和你们都受她的影响乃是好事,因为受影响而并不被拘束,可以与她相异,亦自然与之相异……”这样写了四大张稿纸。

天文在大学二年级时,忽然想休学,胡兰成听了,敛容危坐半晌,认真地劝她还是读下去的好,且说:“英雄美人并不想着自己要做英雄美人的,他甚至是要去迎合世俗——只是迎合不上。”

朱天文回忆说:“英雄美人,一向滥腔负面的字义,讲在胡老师口中如此当然,又不当然,听觉上真是刺激。”后来她写《一杯看剑气》,文中便有“所以英雄美人的私意,是他自己的,也同时是天下的”这样的句子,显见是受了胡兰成的“刺激”所致。

一九七六年,朱天文、朱天心姐妹各有一篇小说入选《现代最杰出青年作家小说选》,按规定每人需要找一位评论家评介,她们便请了胡兰成。然而稿子写好,却不能用——给退稿了!可见当时台湾文坛对胡兰成封杀之重。

然而胡兰成生性大而化之,是最能苦中作乐的。他曾对天文姐妹讲修行的重要性,认为刚烈而没有修行,至终不过粗粝化了,会像老树枯枝的一折即断——套一句俗话,便是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识时务者为俊杰”。他那时正埋头写《碧严录新语》(即),趁机修心养性——这是一本讨论禅宗典故的书,不心静也不行。他在书的自序里写道:“我读禅宗的书,直觉地知道禅非创自达摩,禅自是中国的思想,非印度所有。”“我希望我此书写禅的思想,亦有一种风日洒然。”确有独家之见。

朱天文在的序中写:

“胡老师解这段‘翠岩眉毛’公案,正是他离开文化学院,移居我们家隔壁写书,每礼拜六晚上讲的时候。一九七六年五月搬来,至十一月离台返日,完成了,一百则公案一条一条解明,他是在众谤声中安静写完此书的。”

那段时间,胡兰成每日清晨即起,先写一节碧严录新语,打一回太极拳,再冲个冷水澡,这才踱来朱家讨报纸看,国内外新闻只略扫一眼,武侠小说连载则每天必看。

天文姐妹往往偷懒到中午才肯起床,看见胡老师来了,天心大声喊“胡爷”,胡兰成答应得很痛快;天文却踌躇,不肯轻易定了辈份,想来想去,只叫“胡老师”。

她同胡兰成去兴隆居吃豆浆,沿着山边走,胡兰成一路踩着涧中溪水作戏,比她更童心炽热,哪里像“爷”?看到涧边开着粉红小花,胡兰成指着说:“粉红是天文的颜色。”她便觉得开开心心。

大家说起诗经,念到《西洲曲》,一句“垂手明如玉”,胡兰成又说:“这是写的天文小姐哩。”也叫她高兴,觉得一直甜入心里去。

她有时帮胡兰成擦地板,被夸奖能干,那夸奖也与常人不同,他吟一句刘禹锡的诗来形容她:“银钏金钗来负水。”又赞叹:“劳动也是这么贵气。”

——他真是懂得女人,更懂得欣赏女人,尤其他们隔了这样的年纪,便只是欣赏,益发教她觉得珍稀难得。胡兰成于她,是老师,是长辈,亦是知己朋友,惟从来都不是老人。

“那时候,带胡老师小山老师到铜锣外公家,平快车不对号,现买现上。先上了一班没发现是海线,待山线的进站,一家子急下车奔越天桥到对面月台。胡老师撩起长袍跟跑,恍如他在汉阳逃空袭警报时。满车厢的人,被我们硬是抢到一个位子给胡老师坐下,父母亲直抱歉说像逃难,胡老师也笑说像逃难。第二天我们到山区老佃农家玩,黄昏暑热稍退,去走山,最末一段山棱陡坡,走完回家胡老师叹道刚才疲累极了,魂魄得守拢住,一步一步踩牢,不然要翻跌下池塘里。我们每忘记胡老师已七十岁,因为他总是意兴扬扬,随遇而安。母亲由衷赞许胡老师好喂,做什么他都爱吃。没有荤菜时一人煎一个荷包蛋,父亲最记得胡老师是一口气把蛋吃完再吃饭,像小孩子吃法,好的先吃掉再说。父亲相反永远把好的留后头,越吃越有希望。”

“整个夏天,胡老师院子的昙花像放烟火,一波开完又一波。都是夜晚开,拉支电灯泡出来照明,七、八朵约齐了开,上完课人来人去穿梭着看,过年似的。图书馆小姐拿了纸笔来写生,昙花灯里姚孟嘉跟太太是少年夫妻,若洁婴儿的眼珠黑晶晶。花开到下半场怎么收的,永远不记得,第二天唯见板凳椅子一片狼藉,谢了的昙花一颗颗低垂着大头好像宿醉未醒。多年后,每有暑夜忽闻见飘移的清香,若断若续若撩弦,我必定寻声而至,果然是谁家外面那盆攀墙的盛开了。人说昙花一现,其实是悠长得有如永生。”(朱天文《黄金盟誓之书》)

——这些描写,如诗如画,如同永生。

而朱天文自叹:“诗三百篇,思无邪,但我是思有邪。”这番话,亦可圈可点,惟不可说。一说就破。

她又说:“《三三集刊》乃《苦竹》还魂也。”“胡老师可说是煽动了我们的青春,其光景,套一句黑泽明的电影片名做注——我于青春无悔。也像历来无数被煽动起来的青春,热切想找到一个名目去奉献。我们开始筹办刊物,自认思想启蒙最重要,这个思想,一言以蔽之,当然是胡老师的礼乐之学。”

而同为“三三”创办者的王蕙玲所写回忆文章《时人对此一枝花》亦道:

“我见过胡兰成先生一面,那时我高中毕业,随朋友去朱天心家玩,带我去隔壁邻居家坐坐,便见一白发老先生从楼上走下来,穿著还是一袭长袍,笑笑点点头、和蔼可亲。朱天心说这是胡爷。那年我们都小,随天文、天心称胡先生为胡爷,辈分已定。

……办‘三三’那几年,我写了三本书,第一本书天心帮我拿到日本敬呈胡爷,胡爷彻夜看完,清晨下楼问天心:这个阿丁有多高?答曰一六五,胡爷似是苦恼的想想,随即开颜一笑,似是自言自语说:没关系,李白也不高。遂让天心带回一套日文版的赏我;另赠一幅拓印书法‘江山如梦’。那书里胡爷亲笔一页页校勘过了,那幅书法悬在我家客厅数十年,我喜欢胡爷的字,风姿潇洒,自在生长。

……我喜欢胡爷,是他的文章开了我的悟识;是他的大气宽了我的性情。许多人是因为张爱玲而喜欢胡爷的,我不是,我是先认识了胡爷,才能懂得张爱玲。

那时我们办‘三三’,看的说的想的写的都是胡兰成与张爱玲,时人讥之为张腔胡调;是不是呢?”

“三三”包括了朱天文在大学三年级创办的《三三集刊》与两年后即一九七七年四月成立之“三三书坊”。

彼时胡兰成已经完成并返回日本,但仍与朱家保持联络,闻说“三三”创办,回信说:“三三命名极好,字音清亮繁华,意义似有似无,以言三才、三复、三民主义亦可,以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亦可。王羲之兰亭修楔事,与日本之女儿节,皆在三月三日,思之尤为可喜也。”

《三三集刊》一九七九年四月刊载了一篇胡兰成的《读张爱玲的〈相见欢〉》,文中说:“《相见欢》笔致极好,只是作者与书中人物相知尚不够深。张爱玲是以后的小说,虽看来亦都是好的,但是何处似乎失了衔接,她自己也说给写坏了,她自己也只是感觉得不满意,而说不出是何处有著不足。这样一位聪明才华绝代的人,她今是去祖国渐远渐久了。”——是第一次对张爱玲的作品有微词。

朱天文亦说:“胡老师不止一次谈到张爱玲的叛逆,性子强,可又极柔,极谦逊。”“胡老师唯一算讲过张爱玲的是她的个人主义,自我防卫心,而立刻补充,‘张爱玲虽然冷淡,却是有侠情的,又其知性的光,无人能及。’”

胡兰成后来再没有回过台湾,但是出书写作却是一直没有停过的。他的作品在当时的台湾仍然被禁,发表文章只能用笔名。他写给朱天文的信密密麻麻的,很薄,以减轻航空重量。

寄了来,朱天文姐妹一字一句地誊清,一本一本地出版。最后还没有写完的是《日月并明——女人论》,从女娲写起,打算写到林黛玉晴雯,及民国诸女子。然而刚写完了周文王的夫人,1981年7月25日的盛夏中午,他走路去寄信,回来冲过冷水澡后躺下休息,心脏衰竭去世。葬于多摩川公园。终年75岁。

葬礼在福生市清岩院举行,福田纠夫、宫崎辉、宫田武义、保田与重郎、松尾三郎、幡挂正浩、桑原翠邦、赤城宗德等八人作为友人代表出席。大沼秀伍主持。

朱天文说:“当面受教于他,也就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但就在这一年,你会觉得开了你的眼界,看世界完全不同的眼界。然后你也觉得受他的启蒙,你看到他是一个人物,可是如此的为世人所不知,会有一种不平。”“我们在这边亲手校的时候,就觉得他的最后一本书没有写完,他最后的思想也都没有完,就这样去世不为人所知,你会替他不平。我当时许下诺言:你看着好了,哪天我一定要把这本《女人论》写完。”

后来,她到底是写了篇《俺自喜人比花低》,一路评写黛玉、晴雯、宝钗、尤二,算是完了这愿。一九八五年二月日本举办第一次台湾电影节,《小毕》亦在其中,朱天文遂同了侯孝贤一道去为胡兰成扫墓,献的是桃枝和油菜花,原因是“菜花亮柔的黄色,桃花红,那是江南民间的颜色,兰师是从那里出来的。”

然而我想起的只是爱玲的桃红色单旗袍,她说:“桃红色闻得见香气。”

——张爱玲穿了一辈子旗袍,而胡兰成亦穿了一辈子长衫。他们两个,就是这种小地方投缘。

胡兰成是从来不曾忘记张爱玲的,除了里对她情深款款的赞美与追忆,《山河岁月》亦处处都是旧人芳踪,尤其爱玲曾去温州探他一段,再三提及,不时说“我亡命温州时,爱玲从上海取道金华丽水,千里迢迢来看我。”“佛经里说的如来之身,人可以是不占面积的存在,后来是爱玲一句话说明了,我非常惊异又很开心,又觉得本来是这样的。”“我能晓得中国民间现在的好,完全是靠爱玲。”“再如嵊县戏京戏等,我亦是从爱玲才晓得有这样好。”

我在《山河岁月》里读到“中国的人事并且都有这种喜气。龙是恐龙,凤亦是鸷鸟,到了中国就变成龙凤日月旗,还可以绣在女子的花鞋上”一段时,便不由要想起爱玲那双绣着凤凰的满底绣花鞋,果然接下来胡兰成便写了仙女彩鸾奉王母之命下凡到南康府进贤县栖贤山梅花村秀才文箫家,触动凡心,遂与文箫做了夫妻。因家里贫穷,抄书为生。彩鸾在王母那里原是管文札的,因此“铺下张纸,拿过砚砖,伸出玉笋,就把墨研,挽了挽长袖,咬了咬笔尖,低头就写,像那雨点儿一般,一盏茶未冷,字写了几千,转眼之时完了一篇,天下人这样写法谁曾见!”文箫惊讶说:怎么这样快!又看了看说:怎么这样精!两人又计议该去哪里卖,要卖多少钱。

胡兰成写道:“我亡命温州时读到这里,不觉大笑,好像这就是说的爱玲与我。蓬莱宴的好,是这样的世俗而清洁,能够滑稽。”

他终究是忘不了她。想忘也忘不了。

她的一言一行,早已渗透他的心,进入他五脏六腑,千髓百孔,他根本就是呼吸着她的精神而存活。他一生怡红快绿,从不知专一为何物,倒是做到了长情。

一九七六年八月,他在的自序开端再次写道:

“胡适对中国的旧学有两大功绩:一是的作者考证,又一即是关于禅的考证。胡适的考证与张爱玲的,使我们更明白了的好;张比胡适更直接懂得的文学。胡适的关于禅的考证,则是使我们更明白了禅的好。

我们不可因为禅的典故有些不实,就来贬低禅的思想,张爱玲的指证了是创造,不是自传。其实亦还是依于自传,而把有些事实来改造了罢。”

他写了,分上下册两次出版,一出版立即恭恭敬敬先给张爱玲寄一本去,随她回不回信,回信是怎么地淡漠都好,他只自在心头打起一座莲花台,将她供奉,且时时拂拭,纤尘不染。

他的后半生一直留居日本,每年都需要办理相关的居留手续,相当麻烦。以他当时的能力与交际,加入日籍应该不是难事,然而他却始终不肯入籍,到死都是中国人——这或者也可以理解作一种另类的纪念。

他固然是她一生的劫数,带给她如许的磨难与羞辱,然而他也着实地敬了她一辈子,爱了她一辈子,以他自己的方式。

胡兰成一生关心政治,意见多多,不说不快,至死不改。从前他写《和难战亦不易》,发动万人讲演,后来落了势,没有那样的机会了,可是也始终不肯缄口。早在离国前,他便曾写信给梁漱溟,点评时政,并请转交毛泽东;初来台湾时,因看不惯当局政治,又上书蒋经国陈言改革方案;1980年朱天文二次从日本返台,还曾带回胡兰成写给邓小平的万言书……

他说了又说,全不管人家听与不听,只自比司马迁,说:“司马迁写封禅,一是写对于汉民族来源的古老记忆;二是对于汉民族未来一股莫名的大志;三是写文学的一个‘兴’字,生命的大飞扬。”

他把写政论当成做文章,亦把做文章当成写理论,他曾说:“项羽容易懂得,可是要懂得刘邦,除非你的人跟他一样大。”又说:“人还是不能写比他高的人物,看不到,也写不到。”“写文章与打天下同。如周文王武王是自觉的,如刘邦与朱元璋则是不自觉的。后世惟孙中山先生的创造民国是自觉的。不自觉亦可打得天下,如不自觉亦可写得好文章,但是下文就要有师,帮助他自觉,如刘邦请教叔孙通与陆贾。”

他教学生,说:须把理论做得不像理论,才是好理论;把文章写得不像文章,才是好文章。

有学生拜见,他不喜欢,评价是:“这个青年没有诗意,学问做得来是枉费。”

“诗意”,是他作文治学的标准。他写文章,最喜用典,拟于诗经的比兴,每“兴”必“比”,“比”了又“比”,“兴”了又“兴”。汉赋辞藻繁缛,被批评为堆积文字,他认为是学者不懂文学……

我和大多“张迷”一样,是为了张爱玲才去读胡兰成的,每每看他文章,就想起他自己提过的那句诗:“来日大难,口燥舌干。”这样子无穷尽地说,比,兴,怎能不干?

诗经是大雅亦是大俗,雅在含蓄敦厚,俗在通晓流畅,即便比兴,那比也是浅显的,那兴也是直白的,何尝像他这样诘曲缠夹呢?

一篇好文章,最基本的条件应该是使人读懂它,读不懂,再好也有限。

朱天文说自小喜爱张爱玲,然而见了胡兰成文字,乃觉得是超过张爱玲的。

我不能同意——胡兰成博学杂收,自成体系,一生著书颇多,涉列甚广,若说在学问上胜过张爱玲是有可能的;但是他行文,太喜欢使用模棱两可的比喻,为了追求词句的绮丽不惜断章取义,又有强迫性引经据典症,以至一篇文章若不附上十条八条注释简直读不懂,以为这便是文采了。

白居易每完成一诗,先诵与老妇人听,直到老妇人明晓,才算完成。

李商隐“锦瑟无端五十弦”被称为读不懂的经典,然而字面至少是晓畅平易的。

张爱玲穷数年心血翻译白话文,就是为了使更多的人可以读懂它,欣赏它。这正是一个写字人、爱书人对于文字的最诚挚的态度。

相比之下,胡兰成的为文与为人一样,都太花心了些。陈村有一句评价深得我心——他以为胡兰成对女人也罢对学术也罢,“多的是赏玩的才情,少的是痴绝的刚烈。”是说到了极处。

但胡兰成一生创作不辍,除《战难和亦不易》、、《山河岁月》、、《书写真辑》外,他一生出版著作还包括《世界之转机在中国》(1962)、《心经随喜》(1967)、《建国新书》(1968)、《自然学》(1972)、《华学科学与哲学》(1974)、《中国礼乐》(1979)、(1980)、《天煅际》(1980)、《道机禅机》(1982)……最后一部作品是《今日何日兮》,死后由朱天文的“三三书坊”出版。

十年后,《胡兰成全集》九册由远流出版公司出版。这些作品,涉及文学、政治、经济、历史、礼乐、宗教等各个领域,学问自成体系,是绝对不可轻废的。

第十九章 一意孤行 第一节

我打开CD机,放进一张的主题曲,于是灵魂便跟随《玫瑰香》袅袅逸出,追上张爱玲的脚步,来到洛杉矶公寓。

张爱玲说过,每个男人一生中都至少有过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

而其实,每个女人一生中,也都至少有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她的毒,一个是解毒的药。

如今她的两个男人都死了,留下空空的药瓶。她拿它来盛满孤寂、烦郁、厌世弃俗,最后装进她自己,盖上瓶盖,与世隔绝。

这一隔,便是二十多年。

张爱玲于1973年搬到洛杉矶,此后搬搬迁迁,却始终没有离开这个市。余生二十二年中,她搬家无数次,自称三搬当一烧,连书稿也不慎丢失,她在躲什么呢?

她在洛杉矶的第一个住处是好莱坞东区的Kingsley公寓,长条形建筑,老式的单身公寓楼,门前有一棵高大的棕榈树。这个地址离好莱坞地标中国戏院大约要乘十分钟公共汽车,算是闹市区,与当年在上海的静安寺路爱丁顿有异曲同工之妙。

公寓是南加大任教的庄信正替她找的。前文提过,他们两人在一九六六年印地安那大学中西文学关系研讨会上认识,庄信正那时是该大学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生,曾同刘绍铭一起拜访张爱玲的客房,是替她找差事的“三个毛头小子”之一。差事虽没找到,友谊却从此建立,当张爱玲委托他代为找房子时,庄便尽心尽意,不辱使命,找到了这处闹中取静的凯司令公寓。

张爱玲显然很满意,在这里一住十年,并在此期间写了却又藏而不宣,之后一心一意扎进故纸堆里,完成了吴语小说的国语本与英译本,以及红学著作。

一九七五年十月十六日,她在给宋淇和邝文美的信中说:“赶写的动机之一是朱西宁来信说他根据胡兰成的话动手写我的传记,我回了封短信说我近年来尽量de-personalized(非个人化)读者对我的印象,希望他不要写。当然不会生效。但是这篇小说的内容有一半以上也都不相干。”

宋淇看了,深觉忧虑,忙去信劝她:“旁边还有一个定时炸弹:‘无赖人’。此人不知搭上了什么线,去台湾中国文化学院教书,大写其文章,后来给人指责为汉奸,《中央日报》都出来攻击他,只好撤职,写文章也只好用笔名。一出,等于肥猪送上门,还不借此良机大出风头,写其自成一格的怪文?不停地说:九莉就是爱玲,某些地方是真情实事,某些地方改头换面,其他地方与我的记忆稍有出入等等,洋洋得意之情想都想得出来。一个将近淹死的人,在水里抓得着什么就是什么,结果连累你也拖下水去,真是何苦来?”

为了这些劝说,张爱玲最终没有把出版,一度还写信给宋淇让他把书销毁掉,然而宋淇终是没有,只收在了箱子里。直到张爱玲与宋淇都相继去逝后,2010年,宋淇之子宋以朗与平鑫涛联手,将书稿问世。

如今将与对看,我们难免会做这样的算术比较——胡兰成写了他一生中的八个女人,而张爱玲写了自己的三个男人:胡兰成,桑弧,与赖雅。他们同样是把爱情幻想和偶像来打破,而张比胡打破得还要更彻底些。

在台湾再版,胡兰成亲笔记下自己人生中种种狼狈不堪处,众人如余光中、亦舒等群起而攻之的时候,朱天心曾对朱天文说过:“其实他不写出来,也没人知道啊。”

——张爱玲的其实也是这样。

此前看胡兰成写,就只知道张爱玲曾经为他花过许多钱,在分手后还给他寄了三十万元金圆券。然而看才知道,胡兰成此前曾经不只一次给她钱,数额还很大,而那时他们还未婚……

里的兴味是迂回敦厚的,像里贾母在凸碧堂听曲子,隔着水音儿袅袅地吹过来,韵味四合;却像是推倒了篱笆围墙,作者与读者玉帛相见,直瞪瞪地看见了却不知从何说起,嘿然无言。

她充满在里的对弟弟的怜爱与疼惜,对保姆何干的深切同情,对母亲与姑姑的眷爱仰慕,在里通通都换成了略带刻薄的冷眼白描,用一个一个的细节来突出人性的凉薄,放大了母亲、姑姑、弟弟还有何干身上自私与冷漠的僻性。根本人性本身就是自私的,而存在于那样一个大环境里的人更是各个恐慌,因为生活的不确定和无保障而充满了自卫的眼神——里让我们感受的就是这些。

写到爱情,就尤其寒凉。她甚至连自己的初吻都写得尴尬难堪,形容是“一只方方的舌尖伸到她嘴唇里,一个干燥的软木塞,因为话说多了口干。”——后来他吻他便只限于嘴唇。几次性爱场面更是令人尴尬。

书中提到仙女一样的母亲其实滥交,还多次堕胎;冰清玉洁的姑姑同表侄发生了不伦之恋,后来又与一个有妇之夫的同事拍拖,并因他之助而治好了龅牙;九莉与燕山有了性关系,因月经迟来而怀疑有孕,去检查,结果发现自己宫颈折断……

看书的时候,几次想掩面,仿佛她带我走进一幢装修豪华的房间,睥昵地问:“美吧?你看我把它打破。”而后她拿着一杆寒光凛凛的长烟枪,从容地,毫不留情地将所有的金碧辉煌一一打碎,露出鎏金墙后的断瓦颓垣,而后抽身离去。

我坐在那遍野哀鸿间悲鸣,苦苦地感受着她的心情,然后站起来,小心地将那些倒塌的塑像扶正,将屋子里的摆设一一复原。

固然小说不等于自传,这一切都可能是虚构,但是我们无法不把他们对号入座。有时候真希望张爱玲从没有写过,或者这本书真的如她所言被销毁了。

如此,便如张曼娟在采访中谈及张爱玲的《对照记》时所以为的那样:“我觉得很应该没有胡兰成,如果我是张爱玲的话,我当然也把他毁尸灭迹,所以我觉得完全可以理解。”

张爱玲写了,写了,写了,生前却都没有拿出来发表,直到生命走到尽头的最后一年,才剔芜存精,将自己的人生重新爬梳一遍,集成《对照记》,让生命中的男人全部缺席。

——我想,这是她最真实的心意。

我们更加熟悉的张爱玲晚年作品,是的白话译本与。

吴语本原著名为,张爱玲分成上下两册翻译,先译成英文,又译成中文白话,分别命名《海上花开》、《海上花落》,很是别致。

张爱玲对于的努力不仅在翻译,还在于分析。比如她在译后记里写的:“写这么一批人,上至官吏,下至店伙西崽,虽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都可能同桌吃花酒。社交在他们生活里的比重很大。就连陶玉甫李漱芳这一对情侣,自有他们自己的内心生活,玉甫还是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应酬。李漱芳这位东方茶花女,他要她搬出去养病,‘大拂其意’,她宁可在妓院‘住院’,忍受嘈音。大概因为一搬出去另租房子,就成了他的外室,越是他家人不让他娶她为妻,她偏不嫁他作妾;而且退藏于密,就不能再共游宴,不然即使在病中,也还可以让跟局的娘姨大姐钉着他,寸步不离。一旦内外隔绝,再信任他也还是放心不下。”

这一段话,若不是张爱玲点出来,单看故事,很难这样深入地理解主人公那“女人心海底针”的曲折情怀。其余如“小云结交上了齐大人,向她夸耀,当晚过了特别欢洽的一夜。丈夫遇见得意的事回家来也是这样。这也就是爱情了。”“双珠世故虽深,宅心仁厚。她似乎厌倦风尘,劝双玉不要太好胜的时候,就说反正不久都要嫁人的,对善卿也说这话。他没接这个碴,但是也坦然,大概知道她不属意于他。”也都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可惜的是,无论胡适和张爱玲怎样用心地几度推广,由于的描写太过从容淡远,一味采用白描手法,草蛇灰线又过于含蓄,所以迄今亦不能普及。

更是让大多红迷头昏脑胀的一本天书。

张爱玲曾在《论写作》中提到:“像,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好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永远是‘要一奉十’的。”这段话简直就像从我心底里掏出来的。

而她在的自序中又说:“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也令我深有同感。因此想象以张爱玲来评析,应该是颇为生动有趣味的。

及至捧书在手,才发觉枯涩缠夹,开篇一味挑剔原著自相矛盾处,细至银两数与月份,由此来推断不同版本的不同年代——然而的自相矛盾原本是不胜枚举的,最明显的例子便是“鹦哥”与“紫鹃”的身份之谜,还有巧姐的忽大忽小,这本没什么可考据的,不过是作者写着写着就写忘了罢了。

小说就是小说,把小说当成科学数据来分析,一层层地抽茧剥蕉,是一件自寻烦恼的事情。我可以想象张爱玲“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的烦恼,因为我看她的,也渐渐看得烦恼起来。

然而她断定续书是“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的论述却是细腻可喜的,比如举出宝玉悼晴雯时曾自矜“方不负我二人之为人”,显见将晴雯视为知己,而一百零四回中却有“晴雯到底是个丫头,也没有什么大好处”之语,显见有违雪芹本意;又前文力求含糊满汉之分,对于黛玉的描写更只是一种姿态、神情,而绝无实写服饰,到了八十回后却会出现林黛玉穿着月白绣花小毛皮袄加银坎肩、戴着赤金扁簪、腰下系着杨妃色绣花棉裙的描写,便落了痕迹了——这些,都是我从前没有留意到也没有想过的。

第十九章 一意孤行 第二节

张爱玲隐居的第一个十年相对平静,创作力也很旺盛。除了对与的深入研究,还出版了散文小说集《张看》、小说剧本集《惘然记》以及《续集》中的部分文章。

我们从“张爱玲遗作手稿展”中可以知道,《惘然记》最初曾拟名《乱世纪二三事》的。这“乱世纪”,指的是中国四五十年代的战乱时期,收入书中的故事多是旧作翻新,题材始于三十年前。然而它们的文风惊人相似,洗尽铅华,而一味使用白描手法,显然是改了又改所致。大多张学们以为这是她去国之后,受到美国文化的洗礼所致,而我则认为多半是由于的影响,一味追求平淡而近自然的结果——似乎矫枉过正,几个故事都粗疏晦涩,如《相见欢》、《浮花浪蕊》都淡远平实,耐读而不易读,《色戒》更是引人误会。

张爱玲在《〈惘然记〉序》中说:“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惘然记》。”

看到这句“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时,我忽然有一种背脊发冷的感觉——她在说给谁听?

我无法停止猜测与联想,虽然也许那是张爱玲所不愿意看到的。她向来讨厌“索隐派”。《色戒》发表时,就因为有些人太喜欢联想,索隐,使得她很不愉快——那是一个关于女特工以色诱为手段来亲近汉奸、谋图刺杀、最终失败被害的故事。有人曾考据是根据大汉奸丁默屯的真实故事而改编,并且认定这素材一定是由胡兰成说给张爱玲听的,张爱玲在文中有“美化汉奸”的倾向,是因为对胡兰成余情未了;也有人说故事原型其实是与张爱玲齐名的女作家关露,关露不就是打入敌人内部的女间谍吗;然而宋淇却在答记者问时明白地说,那故事是他给张爱玲的,那些事情就是他们北大的一些学生们干的。

真相如何,其实何必多问呢?只要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很多写作的缘起往往只是一点点影子,在写的时候,写作人往往不由自主,那结局是连自己也无法控制的;而且往往写出来之后,才会发现与某种事实惊人地相似——文学源于生活,也总归会回到生活。

这本来是不需要多加解释的,可是域外人的批评已经不只是“索隐”,而是“曲解”,这使得张爱玲不得不写了一篇《羊毛出在羊身上》来反击,这是继《有几句话同读者说》之后,她惟一的一次替自己辩解——两次都涉及到一个敏感名词:汉奸。

“看到十月一日的《人间》上域外人先生写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觉得需要阐明……

此外域文显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一定是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域外人先生甚至于疑惑起来:也许,张爱玲的本意还是批评汉奸的?也许我没有弄清楚张爱玲的本意?

……我最不会辩论,又写得慢,实在匀不出时间来打笔墨官司。域外人这篇书评,貌作持平之论,读者未必知道通篇穿凿附会,任意割裂原文,予以牵强的曲解与‘想当然耳’:一方面又一再声明‘但愿是我错会了意’,自己预留退步,可以归之于误解,就可以说话完全不负责。我到底对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负责,所以只好写了这篇短文,下不为例。”

结集《惘然记》时,张爱玲再次于序言中重复提出这一点: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对敌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过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导向原宥,了解这种人也更可能导向鄙夷。缺乏了解,才会把罪恶神化,成为与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伟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弥撒’还有它的魅力。”

——这样一再地“记恨”,她是再一次被伤着了。沾着人就沾着脏,她忍不住要躲开。

早在处女作《天才梦》里她便说过:“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

极盛时期的《论写作》里再一次说:“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

到了晚年出版《续集》,她又一次在自序中清楚明白地宣称:“我是名演员嘉宝的信徒,几十年来她利用化装和演技在纽约隐居,很少为人识破,因为一生信奉‘我要单独生活’的原则。”

《〈续集〉自序》写于一九八八年,这时候她已经隐居了十五年之久,而对于人群的厌倦愈久弥坚,宁可“画地为牢”,躲进“文字狱”里,闭门写她的。

她说她很当心自己,仔细自己的饮食,用最好的护肤品,每天消毒。

总之,她要她的世界清洁如洗,一尘不染,因此远离人群——沾着人就沾着脏。

倘若她可以获得心灵的平静,那么我并不以为这样有什么不好——她的世界如此完整,当然不愿意被外来者打扰。

我有时性子上来,也会闭门十天半月,躲进小楼成一统,两耳不闻窗外事,但过段时间总还是要“出关”。

终是耐不住寂寞。

张爱玲耐住了寂寞。然而同时她把自己逼上梁山,逼进死角,逼得疯狂,开始产生幻觉。只觉到处都是跳蚤。

第十九章 一意孤行 第三节

这期间大陆那场比原子弹更有毁灭性的浩劫终于结束了。而因为“帮助外国人经济侵略”而获罪的李开第亦得以平反,并于一九七九年与张茂渊结了婚。

这年,两位老人都已经七十八岁了。他们的结合,是真正的惺惺相惜,相濡以沫。

也是在这一年,张茂渊与张爱玲姑侄俩终于重新取得了联系,这距离张爱玲离开大陆已经二十七年了。

她在给姑姑的信中还是自称“瑛”,这里且只录其中一封:

“姑姑:

今年2月我吃了五十年的埃及草药忽然失效,去看医生,医生向来视为一种毒瘾,不戒就不受理的。(结果还是自己想法子改变煮药法才好了。)检查身体,发现有一种iion——‘a proteus anism’,我问不出什么来。吃了药马上就好了。可能是住了两年旅馆染上的,与皮肤病不相干。当时以为是跳蚤变小得几乎看不见,又再住了两年旅馆。此外只查出吃的东西胆固醇还太高了些,虽然早已戒了肉、蛋。费了好些事去改。3月间过街被一个中南美青年撞倒,跌破肩骨,ure。这些偷渡客许多是乡下人,莽撞有蛮力。照医生说的整天做体操、水疗,累极了。好得奇慢,最近才告诉我可以不用开刀了。右臂还不大有用,要多做体操练习。皮肤忽然蔓延到‘断臂’上,坏得吓死人,等手臂好了再去看医生。眼睛也有毛病,好几个月了,要去看。有一两个月没去开信箱,姑姑的一封挂号信没人领取,被邮局退还。这些时没消息,不知道姑姑可好些了,又值多事之秋,希望日常生活没太受影响,非常挂念。前些时就听说现在汇钱没用,汇来也无法买东西,一直想写信来问可有别的办法。上次来信伤臂写字不便,只写了个便条。姑姑千万请KD来信告诉我,让我能做点事,也稍微安心点。我等着回音,两星期去开一次信箱。KD好?念念。

瑛 八月二十日”

从信里看出,张爱玲这段日子的身体情况很差,眼睛、皮肤都有毛病,又跌破肩骨,然而她仍然十分关心姑姑,希望可以为她多做一点事。看来令人心酸。

“前些时就听说现在汇钱没用,汇来也无法买东西,一直想写信来问可有别的办法。”这大概是因为那时候美元在大陆还不能通用。不过张爱玲后来到底也想出了“别的办法”来——她在大陆出版作品的版权便是交给李开第。

金宏达在《张爱玲:非关‘炒作’》一文中写道:“当年犹豫再三,唯恐赔本的出版方同意签约出版《张爱玲文集》后,经其姑父李开第先生要求,张爱玲予以授权,只是意在以每千字二十五元的微薄稿费,济助亲属,嗣后不久,内地盗版盛行,台湾皇冠提出交涉,此项授权遂终止。内地无数版本的张氏作品,无论有无合法授权,一分钱收益也与张爱玲无关。”

从这里,可以再一次看出张爱玲对钱的态度,其实是够用即可,并不真正放在心上。许多读者因为张爱玲一再自嘲“一身俗骨”,便当真以为她嗜钱如命,是曲解了她,也是因为中国人实在欠缺幽默素质。

我手边亦有安徽文艺出版社所出的这一套《张爱玲文集》四卷本,重看时才注意到是由柯灵顾问,金宏达、于青编辑,淡黄封面,售价四十元整,包装那叫一个粗糙,原先一直以为是盗印本,如今才知道竟是“明媒正娶”,倒叫人说不话来了。

若以每本书十五万字计算,千字二十五元,算下来大概总也有一两万吧,八十年代初的两万块也还值一点钱,应当对张茂渊的生活不无小补。

弟弟张子静却没这么好运。

一九八一年底,《文汇月刊》刊载了张葆莘的《张爱玲传奇》一文,这是大陆报刊上自解放后第一次提到张爱玲的名字,这是一个信号。让张子静觉得兴奋与骄傲的信号。他通过台湾的亲戚和美国的朋友和姐姐取得了联系,一再劝她回国来看看。

然而张爱玲不愿意,她对大陆始终怀有戒备之心。在一九八九年一月她写给弟弟的信里说——

“小弟:

你的信都收到了,一直惦记着还没回信,不知道你可好。我多病,不严重也麻烦,成天忙着照料自己,占掉的时间太多,剩下的时间不够用,很着急,实在没办法,现在简直不写信了。你延迟退休最好了,退休往往于健康有害。退休了也顶好能找点轻松点的工作做。我十分庆幸叔叔还有产业留下给你。姑姑是跟李开第结婚——我从前在香港读书的时候他在姑姑做事的那洋行的香港分行做事,就托了他做我的监护人。Dick ei的名字陌生,没听说过。消息阻塞,有些话就是这样离奇。传说我发了财,又有一说是赤贫。其实我勉强够过,等以后大陆再开放了些,你会知道这都是实话。没能力帮你的忙,是真觉得惭愧,惟有祝安好。

瑛 一月二十日,一九八九年”

从信的内容看,大概张子静的去信里有求助之意,而张爱玲抱歉地说“没能力帮你的忙”。由于张爱玲的居无定所,不住搬家,两姐弟的通信并不频繁,前后也不过两三封,不久便又断了往来。子静想要知道姐姐的消息,一如当年在上海一样,惟通过报刊罢了。

记得早在上海“孤岛”时期,大约一九四三年秋天的事吧,那时子静辍学在家,闲来苦闷,便与一帮好同学合计要办本杂志,名字也想好了,叫《飙》,希望给苦闷的时代带来一阵暴风雨。有人出钱,有人出力,也约来了不少名家的稿子,比如董乐山、施济美等。同学建议,这还不够,还得有一篇特稿,于是对张子静说:“你姐姐是现在上海最红的作家,随便她写一篇哪怕只是几百字的短文,也可为刊物增色不少。”

子静明知这事难成,却也不好推却,只得与同学一起去找姐姐。到了爱丁顿公寓楼下,又觉踌躇,怕被姐姐当面拒绝,使自己和同学难堪,于是让同学先等着,自己上去。

果然张爱玲听完来意,一口回绝:“你们办的这种不出名的刊物,我不能给你们写稿,败坏自己的名誉。”但是又不忍太使弟弟失望,于是在桌上找出一张她画的素描说:“这张你们可以做插图。”

张子静无奈,只得拿了那张图下楼,聊胜于无,总算不是全军覆没。

同学们听了这番约稿经过,也觉无法,又不甘心,于是另出新招:“不如这样,你来写一篇关于你姐姐特点的短文,这也很能吸引读者。”

子静一想不错,也就答应了,写了篇题为《我的姊姊张爱玲》的短文,统共一千四百字。开头便是“她的脾气就是喜欢特别,随便什么事情总爱跟别人两样一点。就拿衣裳来说吧,她顶喜欢穿古怪样子的……”从衣裳说到电影,绘画,读书,学英文,最后写:“她曾经跟我说:‘一个人假使没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没没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这也许就是她做人的哲学。”

——如果这真的是张爱玲的做人哲学,那么无疑她说到做到了。

这篇文章发在一九四四年十月《飙》的创刊号上,张爱玲的那张速写做了插图,是姐弟俩生平惟一的一次合作。

到了一九九五年九月,张爱玲在洛杉矶去世的消息传来,张子静将这篇文章拿出来,加了一个开头,又再发表了一次。台湾作家季季按图索骥找到上海江苏路张子静的家中登门拜访,带了一套《张爱玲全集》和许多剪报送他。张子静抚摸着,翻阅着,脸上是一种沉静的忧伤。尤其看到《对照记》时,更是难掩哀痛之情。

于是两人决定合作一部书,张子静此时已经写了一部约两万字的手稿,在两人一问一答的整理中,渐渐补缀至三万五千字。张子静亲自写了代序《如果我不写出来》,文中说:

“一九八九年终于和姊姊再联络上后,我就决定要为姊姊写点东西。姊姊在她的散文中,也写了一些早年生活的片段,但未及于生活的全部真相。还有一些事则是她没写,也不愿写的,在这方面,姊姊有她的自卑,也有她的自卫。加上她后来与世隔绝,关于她的种种传说……以讹传讹,更为扑朔迷离,神秘莫测。

姊姊和我都无子女。她安详辞世后,我更觉应该及早把我知道的事情写出来。在姊姊的生命中,这些事可能只是幽暗的一角,而曾经在这个幽暗角落出现的人,大多已先我们而去。如今姊姊走了,我也风烛残年,来日苦短。如果我再不奋力写出来,这个角落就可能为岁月所深埋,成了永远难解之谜。”

张子静死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二日。那天上午,女作家高全之还曾来采访他,那是他最后一次谈起姊姊张爱玲。当夜便去了,没有留下遗言。

高全之说,他大概从我脸上看见了张爱玲。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一节

我的灵魂随着张爱玲迁徙流连,如同海上泡沫随波逐流。安徒生说,人死后会拥有灵魂,而海的女儿虽然千秋万岁,但当她们死后,便只有化作泡沫,终生漂流。

漂泊于张爱玲是无时或息的,她的人生理想是现世安稳,然而渴望得太久,得到了也不能相信,自己给自己设置不安全的动荡感——四面楚歌对她最具体的表现就是跳蚤,这代表了人生一切咬啮性的烦恼。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杀不绝,躲不掉。

为了躲避跳蚤,她辗转于洛杉矶各大汽车旅馆间,过着半流浪的生活,狼狈不堪,最令人痛心的是竟然弄丢了已经完成的英译稿。

从1984年8月到1988年3月三年半中,是张爱玲隐居的第二个阶段,也是最动荡的一个阶段。她开始搬家,起初只在自己熟悉的好莱坞附近找旅店,后来渐渐往北往东搬,环境越来越差,她不得不向新结识的朋友林式同求助。

林式同不是文人,此前连张爱玲的名字也没听说过,他是受朋友庄信正之托才登门拜访的。然而第一次“见面”,其实是只闻其声而未见其人。

那天,他找到张爱玲住的Kingsley公寓305室,敲了敲门。里面仿佛有动静,却没有人应门,他再敲一次,并且自我介绍:“张女士!我是庄先生的朋友,他托我拿东西给您!”

张爱玲把门开了条缝,抱歉说衣服没换好,让他把信放在门外就请回去。林式同多少有些惊讶——这人恁地不通情理。但他向来不是多愁善感小肚鸡肠的人,闻言答应一声,放下东西就走了。

正式见到张爱玲是一年后的事,张爱玲主动打来电话,约他在一家汽车旅店的会客厅见面。她头上包着一幅灰色的方巾,身上罩着件近乎灰色的宽大的灯笼衣,穿着浴室里用的毛拖鞋,落地无声,“了无声息地飘过来,水一般的亮丽自然”,冲着林式同点头一笑,像影子多过像一个人。这让林式同忍不住有些紧张起来,并且直觉这位女士不喜欢别人暴露她的身份,于是在交谈中便不肯直接称呼张女士。两个人的讲话仿佛打谜语。

她一见面就拜托他:“麻烦你了!我在搬家时丢了证件,想再申请房子就很困难,目前暂时还住汽车旅馆,如果哪天有需要,恐怕要请你帮忙。”

林式同问:“为什么要搬家呢?从前的公寓不好吗?怎么会选择住在汽车旅馆?”

张爱玲认真地答:“为了方便啊。公寓有跳蚤!那是一种南美洲跳蚤!生命力特别强,杀虫剂都没有用!我只好搬家,一发现屋子不干净就搬家。”

这是1985年4月。这时的张爱玲已经隐居了12年。长期的孤独并没有带给她内心的安静,反而使她日渐燥郁起来。

她在给夏志清的信中写道:“我这几年是上午忙着搬家,下午忙着看病,晚上回来常常误了公车。剩下的时间只够吃同睡,所以才有收信不拆看的荒诞行径。直到昨天才看了你1985年以来的来信。我这样莫名奇妙,望你不会见怪。你来信问我为何不趁目前中国出版界女作家热振作一下,问题在于我得了慢性病。虽然不是大病,但光看牙医就是二年多,目前还在紧急状态。收到信,只看账单和紧急的业务信,你,还有久不通信的炎樱的信,都是没有看就收起来了。日而久之,我也荒废了日常功课。”

从这封信中我们可以得知,炎樱到这时候和张爱玲也还是偶有往来的,只是张爱玲竟然忙得连信也不愿拆。

夏志清回忆说:“张爱玲去看病的医院都是给穷人看病的免费医院,不像我们有自己的私人医生,预约就行。张爱玲要搭车去很远的指定医院,而且还要无穷无尽地等待,白白地耗费了她许多光阴。”

她的生活还是那样窘困吗?当琼瑶已经成为台湾第一富婆的时候,难道张爱玲竟然连看私人医生的钱都没有?

她不住地被疾病与跳蚤袭击,身心俱被困扰。她困在孤岛上,既无从求助,亦无法救赎。

写作是一件需要绝对孤独和绝对平静的事,而她只做到了一半——她被种种身体的痛楚和无名郁燥困扰着,每天不是忙着搬家就是看医生,又怎么可能平静?

为着搬家方便,她尽可能地舍弃了一切身外之物,所购物品尽量是用过即弃型的,所有家当都可以装进两个大袋子中,随时提了便走。

也便是在这种情形下,发生了那起著名的“记者与垃圾”的事件——

记者姓戴名文采,从19岁起即开始崇拜访张爱玲,因为某个机缘巧合得了她的地址,便写信去要求拜访。张爱玲当然不见,也不理。可是戴氏不放弃——好不容易有了这个珍贵的地址,有了接近名人的可能性,焉肯轻易放过?

1988年秋,戴氏申请了台湾某报的资助来到洛杉矶,指明要住入张爱玲的隔壁。等了十多天,终于有房间腾出来,她立刻便搬了进去,与张爱玲毗邻而居,声息相闻——与张爱玲的电视声相闻。

张爱玲不管看不看,总是喜欢将电视开着,大概还是要借一点人气,就好像她一直是喜欢听“市声”;但是她极少出门,因为怕带回细菌来;在屋内只使用一次性拖鞋,觉得脏了就扔掉;不再打理发型,用假发代替;也不再化妆,但用着很好的护肤品——伊丽莎白雅顿的超时空胶囊。

由于张爱玲的深居简出,使得戴文采在此住了一个月,却只在她出门倒垃圾时远远地见了一面:

“她真瘦,顶重略过八十磅。生得长手长脚,骨架却极细窄,穿着一件白颜色衬衫,亮如佳洛水海岸的蓝裙子,女学生般把衬衫扎进裙腰里,腰上打了无数碎细褶。”

“她弯腰的姿势极隽逸,因为身体太像两片薄叶子贴在一起,即使前倾着上半身,仍毫无下坠之势,整个人成了飘落两字……也许瘦到一定程度之后根本没有年龄,叫人想起新烫了发的女学生;我正想多看一眼,她微偏了偏身,我慌忙走开怕惊动她。佯装晒太阳,把裙子撩起两脚踩在游泳池浅水里,她也许察觉外头有人,一直没有出来,我只好回房,待我一带上门立即听到她匆匆开门下锁急步前走,我当下绕另外一条小径躲在墙后远远看她,她走着像一卷细龙卷风,低着头仿佛大难半至仓皇赶路,垃圾桶后院落一棵合欢叶开满紫花的树,在她背后私语般骇纷纷飘坠无数绿与紫,因为距离太远,始终没看清她的眉眼,仅是如此已经十分震动,如见林黛玉从书里走出来葬花,真实到几乎极不真实。岁月攻不进张爱玲自己的氛围,甚至想起。”

“我在她回房之后,半个身子吊挂在蓝漆黑盖大垃圾桶上,用一长枝菩提枝子把张爱玲的全部纸袋子勾了出来,坐在垃圾桶边忘我的读着翻找着,在许多满怀狐疑的墨西哥木工之前,我身上浆白了的浅灰棉裙子与垃圾桶参差成优雅的荒凉,我与张爱玲在那天下午的巷里,皆成了‘最上品的图画’。”

——戴文采自称是拾张爱玲的牙慧渐渐长大,然而观其文,其实更像是拾胡兰成的牙慧。

她从张爱玲的垃圾中推测出她的食谱与日常用品,并且得到一只断了保险丝的单座电炉,一络张爱玲剪下的头发,一张写在银行纸头背面的购物单,以及几封她写给夏志清、痖弦先生的信的草稿,最富戏剧性的,是她还拾回了自己写给张爱玲的信的信封,也被张爱玲当了草稿纸,且在上面写着:她难得住定,即忙着想把耽搁太久的牙看好,近几年在郊外居无定所,麻烦得不得了,现在好不容易希望能安静,如再要被采访,就等于“一个人只剩下两个铜板,还给人要了去”。

戴文采对于自己的收获显然欣喜若狂,以为奇货可居,不仅难禁兴奋之情地把自己的奇遇报告给某位台湾女作家,并叮嘱对方代为保密,因为她还计划着要进一步接近张爱玲;同时,她又将自己的垃圾收藏详尽报道,洋洋万言,寄给了身为报社主编的季季。

然而她没有料到的是,无论是那位女友还是季季,都对她的做法甚为反感,不但拒绝为她保密或发表她的文章,且分别通过夏志清与庄信正辗转通知了张爱玲。

而张爱玲亦一如既往地决绝,在接到电话的次日即在林式同的帮助下搬了家——她把戴小姐当跳蚤来躲了。

季季不无嘲讽地写道:“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D小姐没有严密监控她的‘猎物’,竟未发现张爱玲搬走之事。她仍然每天耳贴墙壁,却听不到一点动静。起先她以为张爱玲病了,连电视也不看了。但连着几天听不到张爱玲房里的声音,她才起了疑心。到管理员那儿询问,才知张爱玲已搬走了。”

戴文采看丢了自己的“猎物”,气急败坏,进一步行动的计划破灭,这篇垃圾稿成了她惟一的砝码,不由焦燥起来,于是再次长途致电季季,催促发稿并且商谈稿费事宜,且开出价钱来:除了稿费要按特稿付酬外,还要报销她住在张爱玲隔壁的一切押金、租金、电话等费用。

然而季季非常冷淡且坚决地拒绝刊登她的稿件,并且说:“你知道张爱玲前几年常常搬家,把的英译稿弄丢的事吗?张爱玲已经快七十岁了,她身体不好,我们就让她安静地多活几年吧。”

但是戴文采不死心——她可是出了本钱的,又怎么会为了季季的几句话就良心发现打退堂鼓呢?她后来不仅到底把稿子刊发出来,且收入了自己的作品集,洋洋自得。

张爱玲曾在给司马新的信中写道:“那台湾记者那篇淘垃圾记还是登出来了。中国人不尊重隐私权,正如你说的。所以我不能住在港台。现在为了住址绝对保密,连我姑姑都不知道。”可见她对这件事的愤怒。

张爱玲是从庄信正教授那里得知季季对整个垃圾事件的处理经过的,1988年12月,她在圣诞节前寄了一张卡片给季季,其中最重要的一句话是:“感谢所有的一切。”

1990年,《中国时报》创刊四十周年,季季写信邀请张爱玲担任“第十三届时报文学奖”的决审委员,张爱玲回信拒绝了这一邀请的同时,心照不宣地写道:“有时候片刻的肝胆相照也就是永久的印象,我珍视跟您这份神交的情谊,那张卡片未能表达于万一,别方面只好希翼鉴谅。”

这一句“肝胆相照”用得多么严重,令季季不禁感慨:“许多人批评张爱玲冷漠。冷漠无涉道德。但从张爱玲的这句话里,我的感受是:张爱玲并非冷漠,而是对某些人、某些事不屑相与!”

张爱玲尽管冷傲清绝,却知交满天下,且个个都侠肝义胆之士,真也令人羡煞。说张爱玲孤僻的人,不妨扪心自问:你一生识得几个这样肝胆相照、德才兼备的知交好友?

而张爱玲虽然拒绝了这年“时报文学奖”评审的邀请,与《中国时报》的缘分却未完。1994年,她的最后一部作品《对照集》由台北皇冠出版社出版。9月,获第十七届时报文学奖“特别成就奖”。她虽然未能亲自来台领奖,却写了一篇文章祝贺,即是前文提过的那篇著名的《忆西风——第十七届时报文学奖特别成就奖得奖感言》(参看第五章)。

张爱玲为媒体撰写“贺文”,只有过三次:一是1950年为庆贺《亦报》创刊一周年而写的《〈亦报〉的好文章》,卖的是龚之方的面子;第二次是1984年为《皇冠》创刊三十周年写的随笔,自然是冲着平鑫涛的友谊;这是第三次,与其说是为了“时报文学奖”,不如说是为了感谢季季。这也是张爱玲有生之年公开发表的最后一篇文字。

她的爱憎分明,与不易察觉的“人情味儿”,由此可见一斑。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二节

1988至1995,是张爱玲最后的七年,也是她隐居生活的第三阶段。

这时她已经回到了熟悉的公寓生活,不再频繁搬家,而几处公寓也都是由林式同替她安排的。先是在林式同所造八十一单位的公寓楼群里住了两年半,后又搬入西木区罗彻斯特公寓(10911 rocer ave,#206),从1991年七月直到去世,这是她生前最后一个住处,也是她在洛城住过的环境最好的一个公寓。

林式同曾来此探望她,看到厨房抽屉里都是塑料餐具,身外之物已经到了简无可简之地,却最多杀虫剂——她仍然害怕跳蚤,每月花两百美元买杀虫剂,橱柜一格一罐;她且不断抱怨自己的皮肤病和牙齿痛,林式同安慰:“牙齿不好就拔掉!我也牙痛,拔掉就没事了!”

张爱玲一愣,若有所思地说:“看来身外之物还是丢得不够彻底!”

她又同林式同提起三毛,语气里有些不以为然,说:“她怎么会自杀呢?”

然而林式同竟是不知三毛为何人,无言以对。

两个人的谈话就是这样有一句没一句,仿佛鸡同鸭讲,却偏偏有着最彻底的了解。

这时候她与人群的距离益发拉远,惟一肯见的人大概就是林式同了。

但是她也并不是完全不食人间烟火,仍同许多朋友保持着书信往来。她的信往往很短,且常常写在卡片上。那些卡片,都是色彩艳丽造型卡通的,是她在逛书店的时候精心挑选的。

最让人感动的一张,是她写给姚宜瑛女士的,祝贺她的散文集《春来》出版。面上是一枝盛开的百合花,华丽又脱俗,写着:“《春来》真感动人。同一局面,结果总是疏离,没足够的爱去克服两个世界间的鸿沟。有这样的母亲才有你这样的女儿。有这样的母亲也不一定有这样的女儿。两人都真运气、福气。值得祝贺。”

原来,姚宜瑛与母亲分别三十年,而终于能在老人年迈之际接她来台湾团聚,侍奉终老。

张爱玲推崇这样的运气、福气,因为人家有的,她没有——她再也没有机会与母亲团圆,更不可能侍奉终老。“两个世界间的鸿沟”,是距离上的,政治上的,还有命运的,而生死殊途,无疑是所有鸿沟中最深绝的一道。

从这里可以再次看出,张爱玲在晚年时对母亲的痛切的思念。

这张卡片写于1991年。这一年真是多事之秋,先是曾经写信给她请她看《滚滚红尘》的女作家三毛之死震惊华人世界,接着是好友炎樱去世的消息传来,同年六月,最亲爱的姑姑张茂渊亦在上海去世,遗嘱不举行告别仪式,骨灰随便撒掉。

张爱玲并没有回乡奔丧。她从来不在乎这些形式上的礼节,难道她回去了,姑姑就可以不死了吗?从前妈妈病重的时候,她也没有赶去英国;在台湾旅游时听说赖雅发病,她亦没有专程赶回美国。

然而她并非毫无所动,她在半年后立下遗嘱,不能不说是由于姑姑之死的启示。姑姑的一切从简,与三毛轰轰烈烈、极尽戏剧性的哀荣形成鲜明对比,不由使她要考虑自己的死法。

1992年2月,张爱玲写信给林式同,指定他为遗嘱执行人,戏称“免得有钱剩下就会充公”。遗嘱非常简单:一、一旦弃世,所有财产赠予宋淇夫妇;二、希望立即火化,不要殡殓仪式,如在内陆,骨灰撒在任何广漠无人处。

林式同在《有缘得识张爱玲》中回忆道:“张爱玲寄来了一封信,信中附着一份遗书,一看之下我心里觉得这人真怪,好好的给我遗书干什么!……遗书中提到宋淇,我并不认识,信中也没有说明他们夫妇的联系处,仅说如果我不肯当执行人,可以让她另请他人。我觉得这件事有点子虚乌有,张爱玲不是好好的吗?……因此,我把这封信摆在一边,没有答复她。可是在张爱玲看来,我不回音,就等于是默许,后来我们从未再提起这件事,我几乎把它忘了。”

然而张爱玲没有忘。她且开始有条不紊地安排自己的身后事,从1991年七月开始着手,历时一年,完成了《张爱玲全集》的校订工作。这不能不让人觉得她此举的深意。

稿件在台北与洛杉矶之间两地往返,费时费力,工程十分浩大。然而张爱玲不厌其烦,且特地为《全集》做了一个完美的总结,即最后一部作品《对照记》,副题“看老照相簿”。

看老照相簿可真是一件伤感而又温暖的事情,一张一张的照片翻过去,仿佛翻过一页一页的流年。第一张就是自己四岁时那粉团圆嫩的脸,安琪儿一般的甜美,张爱玲不由微笑起来,自己也有过这样天真的时刻呢;后来便一天天地大了,懂得摆姿势了,多是张扬而气派的,有一张叉着腰站在阳台上的照片顶不清楚,可是母亲却以为好,去英国的时候特地选出来带了走,后来箱子寄过来,她又在遗物中发现了这张照片,当时忍不住泪如泉涌,现在看着,却只是唏嘘,没有眼泪了;这一张是姑姑的照片,她还是那么静美,那么恬淡,自己离国时姑姑就是这个样子,这一辈子姑姑在她心目中也就是这样子,永不褪色;这张是祖母带着尚年幼的父亲与姑姑,想到父亲,他从前绕室吟哦的样子便立刻浮在眼前了,她早已原谅了她,放下了对他的曾经的怨恨,她的血管里流着他的血;还有这些,是祖宗先人的照片,真正的老照片了,她没有见过他们,然而她可以感觉得到他们,在人生最孤独的时候,没有什么是真正属于她的,就只有贵族的血统,是不可改变的既定事实,是她在内心里一直引以为豪的。她提起笔来,一字一句地写下:

“我没赶上看见他们,所以跟他们的关系仅只是属于彼此,一种沉默的无条件的支持,看似无用,无效,却是我最需要的。他们只静静地躺在我的血液里,等我死的时候再死一次。我爱他们。”(《对照记》)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三节

从英文自传、到中文自传,再到自传大纲一样的《对照记》,真是一条奇特曲折的心路历程。

今天的人喜欢“怀旧”,而“张爱玲的风气”显然是一枚重要的怀旧标签。张爱玲喜欢穿老辈留下来的古董衣裳,喜欢旧时的人与故事,也喜欢写旧时代的故事。

和的生活气氛是她最熟悉也最擅长的,那些生活在新旧中国交替时代的遗老遗少们,他们的步子已经踏在新时代,可是骨子里仍淌着古时的血,尤其那些可怜的女人,“她的七情六欲都给了这个命中注定的男人,毕生都坚定的、合法的、荒谬的爱着他。中国对性的实际态度是供男人专用的。女人是代罪羔羊,以妇德补救世界。”

张爱玲对女人有着永恒的同情,也责备,也揭露,但却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谴责,带着深深的叹息。父亲家的亲戚,母亲家的亲戚,大爷大妈,舅舅,表姐,老妈子,还有香港大学的教授和同学们……她用异域的文字塑造着故乡的人物,一个个精心描绘,翻开书页,就彷佛打开锦盒里珍藏的古卷轴,看到连绵不断的图画,而其间飘逸出沉香冷艳的气息。

之后她写中文自传小说时,有些腻烦了那长度,也背叛了那份温情。或许是由于胡兰成的干扰吧,她写得有点堵气,然而记忆里的那些人物与故事又都不舍得丢,但因为重点落在三段情感纠葛上,往事便没那么些篇幅细写,于是人物被抽掉了背景,没有前因也没有后果,就只是一个个速描的剪影,单薄得像大雾天浮在海面上的船帆影子,虚浮的似有若无,完全不确定。

结末浓墨重彩的为何干送别一幕,在里只是四五百字便轻描淡写地带过;而里用了整部书去塑造的战争画面与人物速描,更是只用了前两章就交代完了。可是那么好的题材她又不舍得不写,还是要尽心尽意地点名字,把每个人的故事三言两语地撮其要闻说出来,像是交代身后事一般。

张爱玲曾经形容大考前夕女生们一问一答背功课,问的人气定神闲,答的人却不由自主捏细了嗓子,仓促而悲哀的一种腔调——然而她写,匆草而又不确定地交代着那些人物的生平,便也是这样一种仓促而悲哀的笔调。

而且回忆里又插着回忆,时间顺序是完全打乱了的,如果不了解张爱玲生平简直就看不明白写的是什么,即使已经很了解了,却还是有点虚实分辨,彷佛洗牌重来,随你去怎样拼凑;又一味地刻意白描,完全不解释,有时候连喜怒也都含糊。很多细节不明所指,要到看和时才会明白真相。就像连环套,解开来,才发现答案竟然是英文。

她用英文写了、,但是卖不掉;于是又用中文写了,写完后却又迟疑,想毁掉;直到暮年,才又重新振作起来,推翻重来,整理成《对照记》。

在《对照记》里,她保留了自己对祖宗血脉的回忆,再不掩饰对母亲与姑姑的眷慕,也流露了对弟弟的怜爱,对炎樱的友谊的珍惜,却彻底抹去了胡兰成这个人的存在。

不仅是胡兰成,也有桑弧,赖雅,甚至父亲,她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男人,统统缺席了。那支撑主要支架的爱情主角都被无情地剔除在她的照相簿,只淡化成记忆中一道苍凉的手势,轻轻一挥,不见了。

但是平鑫涛不甘心让那些身影消失,他在张爱玲刚刚去逝的时候就向媒体表示,张爱玲在完成《全集》的同时一直在写作,并出具了相关的三封信。

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日的信中说:“《对照记》加书太厚,书价太高,恐怕年内也还没写完。还是先出《对照记》吧。”

十月八日,又一次致信说:“欣闻《对照记》将在十一月后发表……一定要尽早写完,不会再对读者食言。”

十二月十日的信中说:“明年初绝对没有,等写得有点眉目了会提早来信告知。不过您不能拿它当桩事,内容同《对照记》与《私语》而较深入,有些读者会视为炒冷饭……”

但是事实的情况是,张爱玲至死也没有完成,似乎遗物里也并没有发现,因为直到二○○九年、也就是张爱玲去逝十四年后,平鑫涛才拿出来发表的,据宋以朗说是在父亲宋淇的箱子里找到的张爱玲写于一九七五年的手稿——那么,张爱玲在晚年的时候究竟有没有把重写呢?重写后的同我们今天看到的到底有多大出入呢?既然她说一直在写,为什么宋以朗和平鑫涛都没见到文稿,而要拿出她在二十年前写的并且叮嘱过要销毁的草稿来出版呢?

这些都是谜。

我不大愿意相信那么注重隐私的张爱玲会去公开自传,不过张爱玲曾说过:“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不妨这样理解:《对照记》是她的第一个回答,是正史;而则是第二个回答,所以是小说。

《对照记》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开始在《皇冠》杂志连载,其间张爱玲一再修正,又亲自加了副标题《看老照相簿》,并于一九九四年六月出版单行本。一九九五年获得台湾《中国时报》“文学奖特别成就奖”。张爱玲听说后,特地到照相馆拍了一张“近照”发去台北。

这是张爱玲的最后一张照片,也是令人惊异莫名的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她已经很老了,而且瘦。最特别的是,她手里握着一卷报纸,上面赫然印着黑体大字《主席金日成昨猝逝》。

她且决定将这张照片放在《对照记》再版时最后一页,且补写了一段旁白:

“写这本书,在老照相簿里钻研太久,出来透口气。跟大家一起看同一头条新闻,有‘天涯共此时’的即刻感。手持报纸倒像绑匪寄给肉票家人的照片,证明他当天还活着。其实这倒也不是拟于不伦,有诗为证。诗曰:

人老了大都

是时间的俘虏,

被圈禁禁足。

它待我还好——

当然随时可以撕票。

一笑。”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第四节

每个人都会死去,但很少人可以选择死亡的方式。不不,我这里讨论的不是自杀,而是顺应命运的呼召,从容、淡定地面对死亡。

老人在死前便替自己准备好一切身后的寿衣、棺椁,选好墓穴,而后在家人簇拥下寿终正寝,是谓“喜丧”。只有真正有福气的极少数人才可以这样。

张爱玲,她不需要亲人,也不喜欢任何形式上的东西,她只想洁净地、洁净地死去,用最安静、用简单、最原始的方式。她已经七十五岁,够了。胡兰成也是在七十五岁离世的。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她的人生是圆满的,即便有不完整的婚姻,没有后代,贫困孤独地客死异乡,死时身边连一个亲人也无——然而,她早已知道这一切,接受这一切,安排这一切,交代了这一切——如此,已是圆满。

《全集》完成了,《对照记》获奖了,还有什么事没做呢?

是了,得把文件准备好,免得人们忙乱,给人添麻烦。身份证、遗嘱,收拢在一只黑色手提包里,放在开门便可以看到的地方。

不喜欢做家务的她将房间彻底地做了一次清理,又再喷洒了一遍杀虫剂——她不能容许跳蚤来侵犯自己的身体。

杀虫剂的清冽的味道充满了房间,于是她又打开窗,让风和阳光涌进来,还有市声。

然而灰尘也一样会进来的吧?她犹豫一下,又关了窗,打开空调机。

然后,她在地毯上躺下来,闭上眼,觉得自己好像整个人躺在海面上,那漂浮的云里写着她的寒香冷艳,而温柔的浪托着她的冰清玉洁。恍惚听见电车回家的“克林克赖”声,心里有一些感伤。天空里墨绿色的衣角一闪,是母亲盈盈的笑脸,她在这一刻觉得自己忽然变得好小、好小,还是那个八岁时捧着痴读、等待母亲回国的小瑛,她对着半空里轻轻说:妈妈,我来了。

“她生命里顶完美的一瞬,与其让别人给它加上一个不堪的尾巴,不如她自己早早结束了它,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

1995年9月8日,张爱玲的尸体被发现。

她死得相当安静,仿佛只是睡着了。衣衫整齐,神态安详,躺在门前的一方蓝灰色地毯上,身边放着装有遗嘱的黑皮包——她把一切都安排好了。而且,她穿的,仍是旗袍,赭红色旗袍!

她没有惊动任何人,是公寓管理员注意到这位老太太久不露面,引起怀疑,打电话又没人接,才通知了警方的。法医认为,死亡时间大约在一星期前。没有自杀迹象。

——当然不是自杀。饿死,应该是一种自然死亡。

最清洁的死法!也是最决绝、最有尊严的死法!

她把自己清理了,却在世界各地留下衣冠冢,处处开花,衣钵留香。

遗嘱执行人林式同接到电话随即赶到,看到这情景,微微惊讶,却并不伤恸——张爱玲不需要这个。他平静地接受了她的死,并愿意尊重她的意愿执行遗嘱。

然而世上的人仍不肯轻易放过张爱玲,不但蜂拥至洛杉矶公寓进行拍摄采访,且不住骚扰林式同及相关朋友,要求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开火葬日期、举行追悼大会等等。这其中便包括了那位嗜捡垃圾的戴文采,她拿出那络张爱玲的头发再次作为奇货可居,并且假夏志清之名声称应将张爱玲土葬。

林式同毕竟不是圈中人,他为了寻找宋淇,一时轻信将遗嘱示人,竟然导致内容外泄,见诸报端,引起轩然大波,不禁后悔不已。他终于发现,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甚至不是张爱玲一个人的事,而是整个华人世界的大事。要想真正做到尊重张爱玲的遗愿,让她不被打扰地安然离去,竟是一件超乎想象的艰巨任务。稍一不慎,就会成为众口唾骂的千古罪人,将张爱玲再“谋杀”一次。

次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月圆之夜。张爱玲写了一辈子月亮,却在月圆前殒落,这不可能不引起人们感伤的联想。是夜文人云集的“迎月诗会”上,人们不约而同地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张爱玲的悼念。

与此同时,各大媒体相继报道,各种悼念文章铺天盖地。这些,都给了林式同莫名的压力,他不得不向朋友们求助,并在九月十二日召集几位好友秘密开会,他们在这次聚会上通过了四项决定:

1、正式成立工作执行小组,即林式同、庄信正、张错、张信生四人,尽快遵照张爱玲遗嘱及意愿去处理她的身后事;2、纪念张之活动或研究,应与处理身后事分开。张爱玲专家们可以继续讨论作品或生平,但目前不想太多人参与执行张遗嘱的工作。一旦工作处理完毕,将会有报告说明处理过程,届时专家们亦可藉此报告再作评判或研讨;3、由林式同决定遗物之丢弃及保留,由张错负责对外发言。尽快火化及遵照遗嘱处理灵灰,不举行葬礼仪式;4、工作希望两星期内完成。

张错在《水般亮丽自然——张爱玲海葬始末》中详细报道了执行张爱玲遗嘱的全过程,心有余悸地称“有一股黑暗的力量,竭力推动公开悼念张爱玲女士的活动,四面八方,有如阴风冷箭。”“觉得好像和媒体在角力,好累。本来就没有什么好隐瞒,只因彼此立场不同,一方是尊重逝者意愿,另一方必须有所报道。”

9月19日清晨,张爱玲的遗体在洛杉矶惠捷尔市玫瑰岗墓园火化,没有举行任何仪式,火化时也没有亲人在场。然而9月20日一早,《世界日报》仍是报导了火葬现场及照片——媒体神通广大,还是有办法打探到火葬日期并且偷偷进入现场并拍照,且在报导中极力渲染张爱玲之死的“凄凉”,对林式同等人颇有责怪之意。

这令林式同十分难受,张错只得安慰他:求仁得仁,我们只是尽其所能,让爱玲女士潇洒地来,潇洒地去罢了。

两人又讨论了一回撒放灵灰之事,并谈及海葬当日鲜花、拍照、录像之事,商议开船、摄像的人选,均觉又伤感又担忧,不知道这回又会不会被媒体打扰。其实这时媒体早已知道海葬的打算,只是不知时间地点而已。林式同等人互相勉励要尽量保密,然而心下颇不自信——媒体无孔不入,实在是太可怕了!

9月30日是张爱玲的生日,林式同抱着张爱玲的骨灰盒,而张错带着两大袋红白玫瑰花,在码头与高全之(负责录像)、许媛翔(负责拍照)等会合,驶船入海。上午9点半,船长把引擎关掉,让船静静地漂在水上,所有人对着骨灰盒三鞠躬,然后念祭文。

林式同默然片刻,从船长手中接过螺丝起子,慢慢启开骨灰盒的金属底盖,然而就在这时,船身忽然开始剧烈地摇晃,林式同几乎站立不稳,要靠着张错的帮忙,才能努力打开骨灰包。在船长的示意下,他缓缓走向左舷下风处,在低于船舷的高度开始撒灰。一时汽笛长鸣,潮声涌动,灰白色的骨灰,随风飘在深蓝色的海上,同红白玫瑰花一起,渐行渐远……

其后,不是文人的林式同勉为其难地提笔撰写了《有缘得识张爱玲》一文,这是他不得不向世人做出的交代,也带着替自己辩白的意思——

“在执行遗书的任务时,对丧事的处理方式,大家意见特别多。怎么回事?张爱玲的遗书上不是很清楚地列出她的交代吗?她生前不是一直在避免那些闹哄哄的场面吗?她找我办事,我不能用我自己的意见来改变她的愿望,更何况她所交代的那几点,充分显示了她对人生看法的一贯性。她毕生所作所为所想的精华,就是遗书里列出来的这些,我得按照她的意思执行,不然我会对她不住!

她要马上火葬,不要人看到遗体。自她去世至火化,除了房东、警察、我和殡仪馆的执行人员外,没有任何人看过她的遗容,也没有照过相,这点要求我认为已达到了。

从去世至火葬,除按规定手续需要时间外,没有任何耽误。

她不要葬礼。我们就依她的意思,不管是在火化时或海葬时,都没有举行公开的仪式。

她又要把她的骨灰,撒向空旷无人之处。这遗愿我们也都为她做到了。”

——难为了林式同!

看着这一段文字,我们仿佛可以看见张爱玲含笑的脸,在缤纷如霞的红白玫瑰花瓣间载浮载沉,这多么像她至爱的开篇的意境。

她来自上海,回归海上。如果有人乘轮船穿过大海,看到水面上莲花盛开,那便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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