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嵘城 - xp1024.com
《血色嵘城》


楔子 天之楼

横沙城的冬天总是这样来得毫无征兆。几天前还是艳阳高照,路人都只穿着薄衫,可就在一个傍晚乌云遮蔽了天空,狂风开始了呼啸,接着暴雨就席卷了整个城市。到了第二天清晨,街面就结满了冰霜,推开门那迎面而来的凉意则宣告了冬季的到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小雨接连了几日,路人也都裹上了棉袄。终年都热闹非凡的街道,也渐渐冷寂了下来。最后一匹落叶打着转儿被寒风吹落,而转过了街角,只能看到行人脚步匆匆掠过的背影。

横沙城是楚国的王都。一条湘水从横沙城中穿过,湘水的上游,横沙城东北角的最高处,就是楚国的王宫。王宫矗立在一段临着湘水的悬崖之上,全部由白色的大理石,青色的金刚岩,和黑色的琉璃瓦构成,每一个望向王宫的人,都会从心底里感到敬畏。据说千百年前,楚国的开国王上来到了这儿,他将马鞭指向了那段高崖之上,说要在那儿建一座王宫。于是数不清的大理石,金刚岩从千里之外的湘水上游沿河运来,再由几十万名挑夫背客用自己的脊梁一点一点地将这些作料背到高崖之上。王宫的修建持续了几十年的时间,那位开国者临终前也没有看到王宫最终建成的模样。不过在这位开国王者的意愿之下,这座堪称建筑史上奇迹的建筑终于延续了下来。

千余年的时间,沧海可以化作桑田,而当初那座王宫俯瞰之下的河岸土地,也一寸一寸地演化成了城市。如今的横沙城,几乎囊括了湘水两岸的近百里土地,从城的一头骑快马跑向另一头,也需yào

足足耗费一整日的时间。不过有一点却始终没有变化,那就是不论在城里的那个位置,只要抬头,就一定能看到那座泾渭分明,黑白交织着的王宫。

高耸的龙头飞檐下吊着细长的冰晶,白色的围墙被雨水冲刷得更加透净。几名王宫的守卫正缩着脖子躲在宫门后偷偷打个小盹,谁也不愿意在这么清冷的阴雨天里巡逻,却突然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一时间,明里暗处的几十名士兵握住了剑柄,迅速在宫门前集合,这才发xiàn

脚步声的源头,只是一高一矮两个有点儿模糊的影子。

“御史常见仁,叩见吾王!”

那个高个的来者走到众侍卫面前,冷冷地环视一周,顺手扔出了一块牌子。

他大约四十中旬,这是个开始由盛转衰的年龄段,皱纹爬满了他那坚硬的脸上,灰白的鬓角和他那微微发秃的头顶满是细密的汗珠。他的全身都裹在一套全黑的,制作精良的朝服里,宽大的朝服里微微鼓起,隐约看得出是腰间悬挂的武器。按理说,每一个臣子都会珍惜王上赐予他的朝服,可是这个男人,他的衣角沾满了泥泞,甚至有一截已经湿透,拖在了身后的水洼里。看得出,这名男子来得十分之急,也许他还是在这王宫里一路飞奔。

从听到他名字的一刻起,在场的每一个士兵都挺直了身板站齐。御史在楚国是职位虽然不是很高,不过他们的责任却很神圣,负责监察朝廷和所有官员。因此时不时就会有机会单独面见王上。

侍卫队长小心翼翼地在空中接过了那块牌子,仔细地检查。厚重的紫黑檀香木上,栩栩如生地刻画着寓意着楚国的六足麒麟。这制作精美的腰牌,几乎无可能仿造。而这腰牌的发出者只能是楚国的王上,而持有这腰牌的人,的确有资格在王宫中自由行走。

“御史大人,您好走,王上正在天之楼上画画。可是这位……”侍卫队长弓着身子将腰牌交还给了这位常御史,不过他的眼光却停在了御史大人身后另一人身上。那人身材较矮,穿着一条灰色的袍子,袍子的兜帽几乎遮盖住了他的脸庞,只能隐约看出是一位男子。

“多事!”

御史的三角眼一瞪,那犀利的眼神直接逼得侍卫队长连退几步让开了道路来。御史大人毕竟是个上位者,多年来积累起的气势并不是一个侍卫队长就能够抗衡的。

“他是王上亲命我带来的,不用查了!”

御史抛下这句话,然后就熟稔地带着身后那人,朝着王宫里高耸着的一座塔走去。他们的脚步匆匆,一如来时的模样。

天之楼位于悬崖的城墙边,是王宫里最高的建筑。湘水边升腾起的水雾沿着悬崖一路攀升,但是都似乎够不到天之楼的基脚。站在天之楼上,可以将整个横沙城尽收眼底,而那云雾缭绕的高空视角,则会给每一个登上楼的人已经成神升天的错觉。

盘旋而上的台阶有一千多阶,全部都是用上好的乌木制成,千百年来都是一个模样,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形。而御史和他身后那人的脚步,则连续而又沉重地在天之楼里回荡。

天之楼的楼顶面积并不大,高阁之上彩绘着各种吉祥的龙凤图案,楼上四个角落都悬挂着的风铃发出清脆的铃音。而楼的正中,一张青石圆桌边,坐着一个年轻的男子,而他就是楚国的王上,项英。

和常见仁预料中的不一样,王上的确正在作画,不过却不是东方传统的水墨。一架画板被放置在了王上的身边,而王上则随意地在几十只炭笔中抽出几支,然后再白色的画板上寥寥作画。

这是西洋的技艺。虽然说东方和西方的沟通和交流伴随着战争从几千年前就开始了,不过双方对于对方的文化,大多都持有一种好奇或者敌视的态度,像王上这样,将遥远西方的技艺坦然地捏在指尖,为我所用的态度,的确不为多见。

“王上。”

御史大人到了这儿,才收起了一些那冷峻高傲的神色。他微微弯腰,从侧面绕到了楚王项英的面前。

“哦?”

楚王这才松开了手中的炭笔,转过了头来,看着面前这受自己传唤而来的御史。

楚王才十六岁的年纪,身材修长,皮肤白皙,浓眉大眼,薄薄的嘴唇总是习惯性地半抿着,好像总是在思考着什么一样。这样的外表样貌,放在横沙城里,一定会是个讨人喜欢的少年。不过作为出生于帝王家的项英来说,十三岁即位,十四岁率军参加了断河战争,年轻人的心性只怕是早已消失不见,他的内心就像是被磨砺得像刀刃一样锋利坚硬的岩石。

常见仁稍微抬了抬头,看到了王上对自己微微点头,这才深吸了一口气,用一种低沉的声音,缓缓道来:“王上交待的事情,已经查实了。”

“真的?”虽然项英表示了疑问,不过从他那依旧冷淡平静的表情可以看出,对于这一个结果,他并不意wài



“六月二十日夜,项平派出亲信来到宁府,单独拜见了宁炜,向宁炜提出了要求支持项平谋乱的要求。宁炜沉吟再三,最终答yīng

。”御史的记忆力极好,他将自己调查的结果,用最简洁的话叙述出来。

项平,乃是项英的叔父,当年在先王逝世之后,力挺项英即位。同时在项英率军参加断河战争时,主理朝政,一直被视作楚王项英最坚实的后盾。而宁炜,虽然没有担任任何官职,不过在楚国,在横沙城中却是个名动风云的人物。宁家祖上,便是修建王宫,修建横沙城的监工。后来经lì

了千百年的经营,宁家的财富产业,覆盖了楚国的各个角落。横沙城中高度仅次于王宫的建筑,便是宁家的宁府。而宁炜,作为当世的宁家当家,传闻他所掌控的财富足以再修建一座横沙城。而这两人共谋叛乱?这样的消息倘若是真,恐怕没有哪个楚国人能够平静地说出来。

“可有证人证物么?”项英的手指交叉在一起,脸上仍旧没有一丝感情的波动。

“有!”常见仁迟疑一会,退开半步,用手指向了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个灰袍人。

灰袍人应声向前,他的手掀开了头上的兜帽。露出了之下那神mì

的面庞。这是一张容易让人记忆深刻的脸庞,大约三十来岁的年纪,黝黑的皮肤,闪着精光的眼睛。一道刀疤从他的右脸一直划到脖下,那粗壮的,红色的疤痕就像是一条蠕动的虫子,第一眼看上去不由得让人觉得恶心。

不过和他那凶恶的外表相反,他却是一个颇有礼教的男子。他将自己的袍子解开,然后用平民拜见王室最隆重繁杂的礼节,向着楚王三跪九叩。

“小民项年,拜见王上。”

“项年?”项在楚国属于王姓,可是面前这个男人却自称小民,这让项英不由得疑惑地盯着面前这个男人。

“是的。不过小民并没有王室血裔。小民是在年幼时被项平收养的,成年后一直担任项英的内府总管,后被赐姓。”

“然后?”

“六月二十日夜,跟随项平宁府和宁炜商谈的唯一亲信,就是小民我!”

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让整个天之楼都陷入了沉寂。

良久,项英那交叉紧握的双手终于松开了,他轻声问道,“说了些什么?”项英对于这类事情很了解,要让一名忠诚的臣民冒着天大的风险参与叛乱,那么项平开出的要约一定能够融化金石。

“项平许诺,事成之后,宁家十世无税,并且另圈百亩之地纳入宁府!而宁炜则要答yīng

,资助项平八百万金用于招募叛军!”

“哦?十世无税,项平这样的交yì

,难道是要把楚国送给宁家么?百亩新地,恐怕那宁府的阁楼,都会修建得比王宫还高了罢!”

项英走到了天之楼的边缘,他眺望远方,横沙城中的一隅,宁府的猩红围墙,让他觉得如鲠在喉。

“王上,接下来该如何做?”常见仁的声音适时响起,他清楚地知dào

自己只是一枚棋子,而只有王上才能决定一切。

“项平怎么都是我的叔父,将他囚禁起来吧,至于宁炜,让他认罪,然后处死吧。”少年的白皙脸上泛起一点红色,他知dào

,在叛乱的这种游戏中,一步都不能迟疑,因为双方的赌注便是生命和自由。

“可是,宁家是有铁券的啊。”常见仁迟疑了一会,提醒面前的王上。

铁券出现在楚国建国的伊始,开国的楚王用这种铁券封赏有功之臣。而铁券所代表的含义便是,一条可以顶罪替罚的生命。至于帮zhù

修建王宫和横沙城的功绩,也足够宁家获得了一枚稀少而且尊贵的铁券。

“铁券……谋反……宁家果然是好手段么,还有其他的办法没?”项英再次询问,他那平静的声音之下有了一丝波动,因为作为王上,他实在不能忍受一个潜在的叛乱者还能够在这件事中全身而退。同时,在不自觉中,王上已经开始将信赖交给了这名常御史。

常见仁没有吱声,哪怕他早就对这样的情况有所准bèi

,不过他却知dào

自己一定不能轻易将答案奉上,因为他知dào

王上一定不会相信一份太过轻易的答案。

“也许,只要我们能够证实宁炜参与了叛乱的计划,那么相信朝中也不会有人对于我们废除宁家的铁券有反对意见了。”当沉默变得足够凝重的时候,常见仁这才说话。

“不过,宁炜应该还没有支付那八百万金吧?”项英的眉头紧蹙,从他了解的信息来看,项平的叛乱还停留在初始阶段,宁炜也肯定没有履行他的承诺,要不然的话项英此刻就不会还能悠闲地躲在天之楼上画画了。

“的确这样。”常见仁抬起了头,他那始终沉稳的脸上却多出了一丝笑容,“不过请相信我,王上。当宁炜被带进了我们御史台后,我们流传了千年的手段,足以让他承认任何事。”

不知dào

什么时候,天之楼外的云雾已经散去,乌云已经飘走,而天际也逐渐放晴。在天空中洒下的点点阳光之下,整个横沙城也逐渐变得清晰起来。突然一阵风吹进楼来,画架上的画页也被吹得轻轻翻动起来。这时候,常见仁这才看清了王上先前的画作——

那是一座半隐藏在雾气中的横沙城。大片的阴影和粗壮的笔迹让整幅画作都显得阴暗无比。不过在画作的一个角落里,却有一片猩红色格外显眼,那是由掺入朱砂的红色炭笔勾勒出的,而那片猩红色,正是横沙城里的宁府。

那片猩红格外深沉,深沉得就像是凝固的血迹。

历史的发展进程,从来就不受地理的限制和阻隔。

整个世界以红海为界,被分成了东西两片大陆。红海以东的东方大陆,蛛网似的河流遍布,肥沃的三角洲和平原也因此形成。而红海以西,大都是高耸的山区和高原,还有茂密的森林和矿产。

大约东方的居民会觊觎西方的稀有矿产,而西方的民众又艳羡东方的肥沃农地,战争几乎从有书写的历史那一刻起,就从来没有断过。有人说战争是一条恶犬,它只会在吃饱喝足之后短暂地打个小盹,当它清醒过来时,野心和饥饿就会驱使它四处蹂*躏。负责记录史书的礼官,一定会对这句真理顶礼膜拜。

红海历330年,西方马其顿的国王亚历山大,带领着他的铁骑和方阵枪兵,渡过了红海,一路打到了燕国的恒河边上,却因为染上了急性疟疾而不得不退去。

红海历570年,东方的蒙古部族的首领成吉思汗,他的几十万士兵推动着一座移动的城池,一路攻到了西方的伊斯坦布尔。却在即将向着伊斯坦布尔发动总攻的前夕,收到了十几个附属国联合叛乱的消息。于是伟大的成吉思汗也只好带领着部队退去,而后东西方再次恢复了平静。

而后的日子里,东方经lì

了几百年的混战,七个强dà

的国家生存了下来,他们联合起来瓜分了东方的所有土地,他们也联合起来抵挡西方的威胁。而西方出现了一个强dà

的罗马共和国。从北边的大不列颠到南边的阿非利加,从最西方的伊比利亚到红海边的大高加索,所有的国家和部落都在共和国议会的号令下膜拜。东方七强的联合和西方的罗马共和国形成了一个微妙的平衡,没有哪一方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也没有哪一方还有一统东西的野心。

红海虽然说是海,不过倒更适合被称作一条狭长的海峡。据说在红海西边的高崖上,眼力好的家伙能够看到海峡的对面,那在平原上蠕动的牛羊。在没有战争的年岁里,红海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寂静,红海两岸的不少渔港,一直都在繁忙地作业着,不过双方似乎都达成了默契,哪怕东西两岸的渔船近在咫尺,也没有渔夫会把船开过红海中心,那条并不存zài

的,隐形的边界线。直到有一天黄昏的时候,天际如血染般鲜红,一向平静的红海海面突然巨浪翻滚,还在海面上的渔夫们吓得纷纷将锚抛入海中,然后渔船在海之咆哮下,如同螟蛉般渺小无力。不过这种异象没有持续多久,天色恢复了正常,海面也归于平静。

但是就在那个异象出现的黄昏,红海西岸的一名海人,(海人,沿海一带的采珍珠者,他们先在船上吸足一口气,然后迅速潜入海底拾取珍珠,然后浮上来换气。因为条件简陋,环境变化无常,经常有憋死在海里的事故发生。)带回了一块流光溢彩的血色晶体,这块血色的晶体坚固无比,尖锐的铁器甚至不能在它的表面划下一道浅痕。不多久,来自共和国首都罗马的使者就来到了那个渔村,用几块金币的价格换走了那块血色晶体。

直隶于元老院的科学家们和工匠们获得了这块血色晶体,在经过几十天不眠不休的试验之后,最后的调查结果被送到了元老院两位执政官的手中——

这种晶体在经过超高温的加热后,会逐渐软化,变成一种流动的红色液体。而种红色液体的效用简直惊为天人,当试验成功后,首席科学家激动得在他的调查报gào

中写下了这么一句“东方的大陆,也将沐浴在我们罗马的荣耀之下!”

众所周知,矿石冶炼都会有一定的极限。当世的武器还是以铁器为主,不过当冶炼时不断挑zhàn

极限,温度持续升高,锻造次数不断增加,矿石中的杂质就会被清除出去,元素之间的比例也会重新分配,最终形成了韧度,硬度都会比铁器优异的钢。可是炼钢的技术太过繁杂,成功率也太低,所以哪怕在共和国的军队里,也只有相当级别的士官才会使用钢制的武器。

不过这种红色液体,颠覆了所有人对当世科学技术的认知。因为在冶炼的过程中滴下几点这种液体,阻挡着冶炼极限的那层薄膜就被轻易捅破,在同等的温度,同等的工艺下,剔除的杂质是先前的数倍。而且不仅如此,红色液体似乎还具有一种天然的综合能力,黄金,青铜,白银,黑铁,不同种的金属也能轻易地混合在一起,形成具有不同属性的合金,而这种合金的质量,高出先前最优质的钢铁数倍甚至于数十倍。

当第一柄由这种神mì

合金制成的匕首出现时,科学家们惊诧地感叹,“将这武器交给一名六岁的学童,他就能劈开竞技场里最勇猛角斗士的圆盾!而一名训liàn

有素的战士握有这种武器,那么他就拥有了战神马尔斯的战力!(罗马体系神话中,战神叫马尔斯。)”

不过执政官们并没有高兴太久,因为在红海历998年,血色晶体相继被红海两岸的渔民发xiàn

,而用于处理这晶体的技术几乎同时横空出世,东西方的王者都开始蠢蠢欲动,一统整个世界的念头再次被播种生根。

这项技术在西方被称作「炼金」,在东方被叫做「铸器」,不过对于这种金属,东西方却默契地选择了同一个称谓,「血色合金」。终于,短暂的和平将被打破,而战争的猛犬,将被再次放出四处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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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背叛 (1)

红海历,1228年。

楚国,横沙城。

王都的居民,自诩是见过世面的,毕竟横沙城立在这湘水中游,风来雨去,云开雾散,在战争与和平的交织中屹立了百年。

可就在几天之前,一个夜色如铁一般坚硬的夜晚,成百上千盏灯同时在横沙城中亮起,接着大地开始了震动,街道的尽头传来了闷雷似的低吼。横沙城的居民都紧闭门窗,他们本能地以为窗外是暗夜中的猛兽在奔行。有几名胆大的少年,好奇地透过窗户的缝隙向着那团夜色中偷偷瞄上几眼,然后他们看到了纯色的黑马在街的尽头奔来,马上的骑士穿着楚国最精密的重装铠甲,头盔上的面罩遮住了他们的面庞,只露出红色的眼眸。而骑士之后,则是成队的士兵,士兵都是全副武装,他们的背后架设着长枪,他们的手上紧握着利刃,那锋利的刀光划破了夜色,让窗户里的少年们捂住了眼睛。

三条大道的尽头在同一个地点汇聚,那便是一个开阔的广场。现在的广场上刀剑林立,站满了表情肃穆的楚国士兵。他们的面前摆着一架架冲神火炮,这种新开发的火炮破坏力极大,不过操作复杂,也极其危险。在以往的战斗中,这都是作为攻破城门的最后手段存zài

的。而今天,这些火炮都对准同一个方向——那是广场尽头,一片猩红的围墙。

和横沙城里分明的黑白两色不同,那片围墙的猩红色煞是惹眼,而眺望围墙之后,还能看到那朱红一片的,同样惹眼的层峦叠嶂般的建筑。在士兵们的灯光火把的照耀下,那围墙的红色都似乎开始了流动,就像是缓缓化开的凝固血液。

围墙的正中,是一张八开的大门。大门上镶嵌着拳头大的黄铜铆钉,而门把的位置,则是寓意吉祥的金色兽首。大门的正上方,一块白色的木匾上,用浓厚的黑墨留下了两个大字——宁府。这就是号称楚国第一富,从楚国立国之日起发迹,如今生意遍布全国乃至整个东方的宁家的府邸。

一顶小轿不急不缓地从远处走来,一路上的士兵们见到轿子,纷纷让开了道路。就这样,一顶小轿就在四个强壮轿夫的肩扛之下,径直来到了宁府的大门口。

门帘掀开,一个中年男子面无表情地踏下,他木然地理了理自己朝服的袖口,然后对着身后的士兵们点点头。

“常御史?”

一名穿着高阶铠甲的将军迎了上来。

“嗯。开门吧。”常见仁摆摆手,不愿意多说一句。

“虽然目前没有抵抗,不过为了安全的考量,在下和两名护卫还是要跟着御史大人进去。”

将军补充道,顺带着右手扣住了腰间的一柄火铳。在「血色合金」的诞生之前,火器成为了这个世代最先进的武器。虽然将军的这柄火铳只是单发的,不过威力却的确不小,以往的战争已经证明,比起寻常的刀剑来说,这些火器更加具有威慑力。

大门被士兵用力推开。沉重的大门并没有锁上,在人力的推动下发出了嘎吱的摩擦声,而门后那片赤红的广阔世界就此在御史和将军的眼前展开。

静悄悄的。

常见仁,身后的将军,还有两名护卫,都屏住了呼吸。不管他们是在朝堂上慷慨激昂的御史,还是曾经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军人,他们在这一刻都是同样的一种震惊的表情,仿佛门内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雕梁画栋,龙飞凤舞。常见仁还算见过世面,他轻易地辨别出几个随意堆放在角落里的花瓶。那是几百年前齐国出产的最美精品,只要拿出一个,现在的价值可以在横沙城里轻易地换一座大房子。而将军和他的护卫不懂艺术,不过他们却知dào

那亮澄澄的绝对是真的黄金。可是在宁府内,黄金却被融成了金砖,用来修做垫脚的门槛。

穿过一条长廊,视野突然变得开阔。一个真zhèng

意义上的湖就出现在了宁府中央。冬季的湖面本应该是萧索的,可是在宁府的湖中,浮萍依旧茂密,荷花依旧新鲜。据说在宁府的花圃中栽满了上千种植物,而数十名勤劳的花匠会每天早上将府中所有的鲜花换上一遍,包括了湖中的浮萍和荷花。

“大人!”

就在御史准bèi

踏上横跨湖中的白玉栏桥时,将军抢先一步挡在了前面。

因为,从白玉栏桥起,一直延伸到宁府最高的那栋“宁字楼”前,全部都是宁府举着火把的护卫。据说,宁府的生意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为了防御各种敌人的明枪暗箭,又或者是为了利益大行杀戮,宁府蓄养了一支庞大的护卫队伍。有经验的拳师,好斗的剑客,功勋卓著的将军乃至许多武学门派的宗师,都是这支庞大队伍的一份子。有人曾经感慨宁府的护卫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家丁”的范畴,在更多的方面,宁府的护卫甚至超越了一支军队。

“没事。不用担心。”常见仁挥挥手,同时似乎是不经意地指着一个距离最近的护卫,“你觉得这样的人,还能伤害到我吗?”

常见仁手指之处,是一个中年的硬汉。他粗犷的脸庞如同被风沙切割过的岩石,而他那紧密的铠甲之下,是一副比铠甲更加坚固的身体。不过这一刻,这个护卫全身上下没有武器,他用来系火铳的腰带还挂在身上,不过却没有了火铳的踪迹。他的眼神淡然,甚至于有些空洞。他就那么随意地靠在栏杆上。

“真悲哀。”将军从那名壮汉身边走过时,轻轻说道。作为军人,他在一瞬间就理解了这些护卫的心境。他们失去了武器,他们被禁止反抗。这就好像把猛兽的利齿拔去,然后将之抛弃于荒野。猛兽会痛苦地一点点死去,让他们痛苦的源泉却是回忆。

那名壮汉的拳头捏紧了又松开,就像是猛兽在舔慰着自己的伤口。

从白玉栏桥上穿过了整个湖泊,又沿着山坡爬了三盏香的时间,常见仁终于来到了这栋最高的“宁字楼”前。有意思的是,当常见仁转头回望的时候,他看到了横沙城的另一边,最高处的王宫里,那座处于云端的天之楼上,还亮着一盏孤灯。

宁字楼内,高山般的烛光如同海洋般摇曳,照亮了宁字楼的穹顶和每个细小的角落。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偌大的建筑内空荡荡的,高高的白色墙壁上,仅仅挂了几幅先祖们的亲笔字画。什么家具也没有,什么人也没有。除了中央摆着的一把紫色的乌木椅子,和椅子上的那个人。

宁炜。

“宁家主。”

“常御史。”

乌木椅子上的那个人抬起了头。

楚国偏南,体型多瘦小。可是椅子上的这个男人,却体型格外庞大。三缕胡须被细密地系在胸前,他天庭饱满,浓眉大眼。当每个人看到他,就好像看到了草原和在草原上空翱翔的雄鹰。作为一个几乎拥有了无尽财富的人来说,他的穿着的确朴素。一身白色柔软的长绒棉袍子,除了脖子上挂着的一串并不名贵的松绿石项链外,并没有多余的装饰。

不过把这个男人,宁家的财富,还有他所牵涉当中的事件联系到一起,没有人会用简单的眼光看他。他的地位,沉重如山,令人仰视。

“宁家主,王上派我来了解一些情况的。”常见仁直接点明了来意,一直都冷冰冰的脸上,却在这一刻挤出了一丝笑意。

“噢。”宁炜看着常见仁的表情却十分释然,好像他早就知dào

了今天的这一切。

“六月二十日,夜,王叔项平是否和你私谈一番?”常见仁语气和善地问道。

“是。”

“那么,项平找你商谈何事?”

“唔……”哪怕是宁炜也在这一刻停滞,过了一会,这才说道,“王叔项平,意欲谋反!”

“那么,你怎样回答的呢?”常见仁终于抛出了这个分量十足的问题。

“我……臣子谋反,大逆不道!王叔有此等想法,实属荒谬!王叔是得了失心疯吧!”

“可是,仅仅就这样么?”常见仁并没有急着继xù

问下去,他只是微微笑着,好像他早已知dào

了答案。

“王叔曾经邀约,让我参与谋反,许诺好处十世无税,还有横沙城里的百亩土地!”宁炜一脸正气,他就好像是那坦坦荡荡的草原。

宁炜说的是实话。他从来就是一个诚实的人,他也是一个精明的人。不说从小就对楚国拥有的感情,就说王叔项平许诺给自己的承诺实在寒酸,而自己也完全没有必要把整个宁家的身家给赌在一场牌面并不好的赌博上。

“不过,我们获取的信息却并不是这样啊。”常见仁眉角一掀,似是话中有话。

“这是事实。”宁炜在这件事上无需隐瞒。

“六月二十日,夜,宁炜答yīng

王叔项平要求,参与谋乱!”

常见仁突然一吼,竟然让椅子上那庞大的身躯微微一震。

“什么?!”

宁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一夜自己是如何婉拒了王叔项平的,让他震惊的不仅仅是这样危险的指控,同时还有常见仁这时的态度。

宁炜清楚的记得,和王叔项平见面过的次日,他就偷偷拜见了御史台一位风头正盛的御史,将前因后果都一并告知,同时贿赂了他五万金,希望他能够圆满地解决这件事情。

而那位收受了五十万金,同时清楚地知dào

真相的御史,名字就叫常见仁。

“跟随项平的亲信项年已经指证,宁家家主,你参与谋乱,这件事情,可没有人能够保你了!”常见仁语气越发冷淡,他挥挥手,身后的将军就要上前带走宁炜。

“常御史,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难道你要背弃自己的承诺!”宁炜激动得站起身来,他的胡须也在颤抖,他想要提醒御史,那天可是收下了足足五万金的贿赂的。

“哼。你明明是在事情败露之后,才想用五万金来贿赂我。这件事我也一同禀明了王上,你还是担心下自己的结局吧!”

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恰是御史们的强项。常见仁淡淡地说完这句,便冷漠地看着将军和他的护卫上前,三下两下就将这位宁家家主,整个楚国最富有的人,给绑了起来。

“常见仁!你是为什么!你这是背叛!”宁炜在这一刻失去了草原的那种辽阔,他双手被缚着,大声地指责。

将军摇摇头,作为一个并不愚蠢的军人,他大概能够分辨出应有的真相了。不过他只是轻微地摇了摇头,然后让护卫推着这个大人物走出了宁字楼。

常见仁一步两步走到了那乌木的椅子前,轻轻地坐了下来。他的脸色在烛光中扭曲,好像就是一个在人间游走的魔鬼。

一切都是权力的游戏。常见仁知dào

,在这个世代,单纯的强壮已经失去了意义,一定要坏,一定要无情,才能在这场游戏中不被淘汰。而无情的第一步,就是抛弃所谓的承诺,学会什么是背叛。

巨大的月轮终于破开了乌云,黑夜中多了几点星光。而天之楼上的那盏长明灯,此刻也在不知不觉中熄灭。

月光如清辉般洒下,却有点儿凉。

第二章 背叛(2)

大概世界上最坚固和严密的城墙也防不住小道消息,王叔项平和宁家宁炜共同谋乱的消息在横沙城的大街小巷里流窜,哪怕横沙城早已戒严,哪怕每个路口都站着几名全副武装的禁卫士兵,可是匆匆走过的市民们还是用他们的眼神和耳语传递

着这一切。

就在戒严令还在持续的时候,一天清晨,某个巷尾滴滴答答走出了一辆马车。

这是一辆灰色的马车,没有悬挂任何徽记,也看不出它的来历。不过要是眼力尖的家伙,却一定能够看出些许端倪。首先,寻常的马车可找不到这样的良驹拉车。黑色的皮肤如绸缎般顺滑,器宇轩昂地抬脚起步都训liàn

有素,这是西边秦国马场的特产,用西方的阿拉伯马和东方的山地马杂*交出的品种,专门用于供给王公贵族代步的。传说这种杂*交马可日行五百里,而且马背上的人还不会感到倦意。其次,被灰色的棉布包裹得紧紧的车厢,比寻常的马车足足宽了一半。再者,在这等级森严,门派林立的王城里面,没有悬挂徽记的马车本来就不是一件寻常的事儿。要知dào

,哪怕是一匹骡子拉着的板车,可能都会挂着那位大人家家用的徽记。

孙益武是横沙城北门的卫兵队长,这份工作要是放在平日里就是欺负下来到王城的外乡商人,然后懒洋洋地晒太阳。除非是有大人物要从这儿经过时,他才会训斥着手下们提前清理道路,然后进行戒严。

就在几天前,一名传令官骑着快马直接冲到了北门的城楼里,传令官在马上咆哮着宣bù

戒严和封门,然后又急匆匆地调转了马头奔向了远方。当时孙益武本能地以为要出大事了,因为戒严和封门的命令,在王城只有中枢尉才有权下达,而中枢尉是一个独立的官职,他只对王城里的楚王负责。

就当封了城门后的第三天,孙益武从他喝酒的兄弟那里听到了消息,果然出大事了。王叔项平和宁家家主一同叛乱,据说招募的谋逆军队已经超过了十万,都在楚国的边境开始了集结,不过楚王下手却快了一步,抢在被围城之前将王叔和宁家家主给控zhì

了起来。

“叛乱么?这可是件新鲜事哇,我们老横沙城里,恐怕是有几百年没见过了罢!”孙益武轻松地嚷嚷着,然后挥挥手,让身边的小兵把他珍藏的那几瓶老黄酒给搬过来,毕竟封了门后他就无事可做,而这一大早和煦的阳光又适合小酌几杯。

“老大!那边,快看!”

去搬酒的小弟,刚走出了城楼又退了回来,指着城楼下喊道。

“慌什么?不长眼的家伙,封门了还过来,轰走就是啦!”孙益武懒洋洋地放下了手中的热茶,他搓了搓手,拎起了扔在桌上的佩剑,慢吞吞地向着城门外踱步。这位卫兵队长正愁这日子过得太平淡,能够教xùn

几个不长眼的小商小贩也还不错。

“嗯?”

孙益武没有想到,走出了城楼,看到城门后的空地上,孤零零地停着一架灰色的马车。十来个士兵围住了那架马车,却并没有人说话。只有一个车夫靠在马车上,悠闲地吸着旱烟枪。

这个车夫的头发是黑色的,大褂也是黑色的,他的侧脸上一道闪电状的伤疤也是黑色的。他的瞳孔如同深渊般莫测,仿佛那被乌云吞噬了所有星光的夜晚。他冷峻而又悠闲,像极了一只停留在树梢的夜枭。

“开门吧,我要赶时间。”

没有想到,竟然是这个车夫率先开腔。

“喂,你是谁家的车夫?这么大的胆子?”孙益武见状,本能地觉得不能落了面子,于是大声嚷嚷着,一路顺着城楼旁的台阶跑下。

“你知dào

么,现在是戒严令和封城令同时执行。你这家伙,还是快快离去吧……可别逼我们上家伙……”

孙益武原本口气还十分硬气,不过当他和那双深渊般的黑色眼睛对上以后,他的后半句就不由得没了底气。

“嗯?”那个车夫抬起了头,他嘴里吐出的烟圈,就像是湘水边那爬上断崖的水汽。

“喂,听到了没,戒严啦!封门啦!”旁边一个年轻的家伙看到队长老大来了,他就以为像平日那样,可以靠身上的制式铠甲和腰间那并没有填塞火药的火铳吓走来者。

在这个年轻家伙的带领下,周围的十几个士兵同时向前踏出两步,他们的手都握住了火铳或者剑柄,平日里欺压百姓积累的威势在这一刻体现了出来。

可是车夫坐在那儿,他的姿势都没有变化,他那深渊般的黑瞳似乎直接忽略了面前的这些个士兵,直直地望向了北门之外,那片冬日里难得见到的蓝天。

“该死。”孙益武并不是个蠢货,他在仔细端详了这架马车之后,早就看出了端倪,贵族用的代行良驹用来拉车,马车的长度和宽度都比一般的要宽得多,再加上这个神mì

的车夫,这一切都说明马车的主人肯定是属于这个城中哪个显赫的世家吧。急着送走的刚出生的私生子,还是府里哪个俊俏的小丫鬟又被老爷偷偷“走私”出来了?

不过孙益武此刻没有了退路。要是先前手下的那个蠢货不这么冲动,也许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是,作为军人,作为王城卫兵,有些尊严他必须要捍卫。

“把他抓住,把车扣了!派人向中枢府报信!”孙益武也抽出了腰间的佩剑。这是一柄细长的柳叶刀,上等的精钢制成,要是在从前,可能军队的将军也难得佩上一柄。可是在「血色合金」诞生以后,曾经的奢侈也变得平民,上好的武器也流入基层军人的手里。

士兵们一拥而上,几个火药上膛了的家伙死死地用火铳瞄准了那个车夫,其余的各自握紧了武器,互相掩护着包围了马车。包围圈越来越小,就像是危险的漩涡。可是漩涡中心的马车和车夫却岿然不动,就像是海岸边的坚硬礁石。骏马依旧闲适地打着响鼻,车夫磕了磕手中的烟枪,缓缓吐出了最后一个烟圈。

一步一步的紧逼,沉重的军靴在干燥的麻石上摩擦,好像是魔鬼的步伐。几个臂长的士兵甚至像猿猴般跃起,眼看就要把那名车夫按倒在地上。

车夫叹了口气,他将烟枪扔到了一边,脸上露出了无可奈何的神色。

一柄同样漆黑的细剑突然出现在了他的手上,就在同时,空气似乎发生了细微的震动,赤铜色的光影开始在空气中一圈圈地荡开。

“什么!”

“那是……”

原本强硬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叫出声来,他们在这一刻似乎看到了真zhèng

地恶魔,而在恶魔面前,他们都只是等待屠戮的游魂。

“退下!”

孙益武大叫,可是他的命令已经晚了。

那几个跃起的士兵,嚎叫着跌落在地上。和他们一同跌落的,还有断掉的,还在喷射着鲜血的手臂。

战斗转瞬即逝。不过从结果来看,也许这连战斗都算不上。双方的差距之大,就像是马车压过了螳臂,月光盖过了米粒。

这就是压制。铁器可以压制铜器,精钢又可以压制铁器,而「血色合金」,则可以压制这世间的一切金属。西方人的说法被传到东方,就变成了“童持三尺血色,足以破万人敌”。在这种稀有金属打造的神兵面前,精钢也会变得如豆腐般柔软,而劈人就像劈开了空气一样。

虽然因为熔炼的配方不同,「血色合金」的成品也会有诸多属性上的差异,有的炽热,有的极寒,有的似风般轻快,有的又似山岩般沉重。但是「血色合金」的成色和等级,却是以最直观的颜色来区分。

赤铜之色为下品,银辉之色为中品,而金艳之色为上品。至于传说里坚信的在上品之上还有极品的品质,不过没有人看到过,也没有历史记载过,所以关于是否有极品成色的存zài

,总是一个极富争议的话题。

不过就算是赤铜之色的下品,也非凡品。要知dào

正因为「血色合金」太过稀少,才导致了多年前的那场断河之战。在东方的渭水边,数十个国家在此云集,征战。他们战斗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他国拥有的「血色合金」掠夺过来。每一个参战国家的王,都把自己国家的「血色合金」和自己的国家一同摆在了桌上,然后他们向自己的将军们下令,将军们又集结了自己的士兵,然后在渭河的两边,开始了困兽般的战斗。战斗之烈,战斗之惨,让每一个人见证了的人都咂舌。鲜红的血液染红了整条渭河,而失去了性命的尸体也快堵塞了河口。

当战斗最终结束之后,战败者的国家在东方被彻底抹去,他们王的头颅和「血色合金」被战胜者纳入囊中,他们的国家版图也被战胜者再次分配。

在偌大的东方,用「血色合金」铸成的武器不足千柄,西方同之。也正因为这样,一统世界的大战才迟迟没有揭开帷幕。哪怕一个持着「血色合金」的幼童能够成为万人敌,可是对于广阔的东西方来说,还是太过渺小。

孙益武尴尬地拾起了跌落在地的柳叶刀,挥挥手,将众人驱赶开,他知dào

,哪怕在整个楚国的军队里,拥有「血色合金」武器的也不超过一指之数。而比军队拥有更多血色武器的,反倒是楚国的各个大家族。

“恕小人无礼。不过这封门令是中枢府下的命令,小人也不敢违抗。倘若大人只是一个人,还好办点……这么大一个马车……”孙益武换上了一幅讨好的嘴脸,一边恭敬地交涉着,一边不停地瞟着中枢府的方向。要是这件事中枢府出面,那么他这个小小的北门卫兵队长也倒没有什么责任了。

“喂!”救兵果然到了,先前派去中枢府报信的士兵在远处挥手,“一切都是个误会!这是王家的马车!”

楚国的豪门家派的确不少,可是被人们自发认可的却只有那么几家,宁,许,王,朱,屈,就是除了王室项家以外

的五大家族。

王家也是开国家族之一,当朝太尉就是王家的族长,而且王家还有十余名子弟担任了各郡的郡长。于是一尉十郡长也成为一时美谈。王家素来和宁家交好,就在谋乱之事还未出现时,宁家和王家正在准bèi

联姻,宁家的独子宁琰将要赢取王家的二小姐王婉人。不过当谋乱之事传遍了横沙城后,人们相信王家人悔婚也就是迟早的事。

“这是王家内府的车,是去东北的深山里为王家老太君寻药的。让他们出城吧!”士兵带回了中枢府的口信。

沉重的绞盘在士兵的操作下开始了缓慢转动,城外的世界随着城门的缝隙一点点打开。马车夫挥动了鞭子,灰色的马车疾驰而过,留下满地的尘烟和城门里那有点儿眷恋的影子。

“呸!关上城门!还有,我的酒呢?”孙益武啐了口痰,要知dào

刚才这么一闹,他的内衫早已汗湿,在这微醺的阳光下,散发出一阵阵的湿气。

没有想到,出了城的马车并没有驶远,就在一个小山坡上停了下来。那个倨傲的拥有着「血色合金」的车夫,此刻却小心地拉起了车帘。

“少爷。”

阳光从车帘拉开的方向照进车厢。车厢的一角,蜷缩着一个身材修长,面色苍白的少年。少年的身上随意地裹着一件名贵的锦袍,他眼睑低垂,黑色的眸子里充斥着血丝,不知dào

有多久没有合眼了。

“嗯?”少年抬起了头,迷茫地望着窗外,这才意识到,他已经离开横沙城了。

“少爷,我们这就出发?”车夫十分恭敬地询问。

“呐……还等会儿吧。”

少年无力地回答道,他努力地把袍子裹得更紧点,努力地把自己的面庞埋在袍子那宽大的缝隙里。

车夫一愣。在过去他曾经无数次运载过这个少年,可是他却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少年,如此的软弱,疲倦……还有,孤独。

“是,宁琰少爷。”车夫把车帘定住,又小心地将马车倾斜了一点,好让这个少年能够更好地看清那座阳光下熠熠生辉的横沙城。

第三章 背叛(3)

宁琰望着那座熟悉的城,却流露出一种陌生的,悲伤的表情。

传闻西方有一种说法,叫“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用来形容那些有着显赫的身世背景,一出生就注定了和旁人不同的人。这些人或许出生于大富之家,或许是豪门贵族,他们的人生生来就要比旁人容易些,有最上等的衣食,接受最上等的教育,长大以后有着数不尽的人脉和资源取之即来,他们的生活自然就被裹上了一层金黄色,辉煌闪耀,令人艳羡。

可是大部分这样的人,也是悲哀的。因为在他们的人生,从一出生就被规划确定。如若是女孩,她将嫁给某个重yào

盟友或伙伴家的公子,在诸多妻子中享shòu

着最高的地位,运气好生下一对儿子和女儿,然后自然有些色衰,公子也会慢慢疏远她,她的生活重心便大部分转移到教子上,也许闲暇的时候,坐在屏窗前,喝点儿小茶,插一插花,看着窗外的景色一点点变化,就是她最快乐的时光。如果是男孩,那么他的人生会稍稍丰富些。自幼就要学习马术,剑技,不管出席什么场合,家长都会带上他见一见世面,到了适婚的年纪,早有父母安排的盟友家的小姐过来,运气好那家的小姐长得可人,容颜姿色都不错。运气不好,那家小姐不是男孩喜欢的类型,那么在同床授子之后,男孩就开始流连于外面的风花雪月,直到他娶了下一位妻子为止。至于他们的工作,就是等待。等到家族长辈老了,他们的年纪见识也够了,就自然接管过家族的一切,然后又开始重复着上一辈的日常。

宁琰却不是这样。

作为楚国令人瞩目的天之骄子,他从一出生就被所有人茶余饭后地关注着,可是他所经lì

的一切,却和所有人的想象完全不同。

当他刚一出生,就被父亲送到了一处偏僻的寺院,那儿有一位和父亲熟识的主持,一直照顾着宁琰长到五岁。据寺院里的小沙弥说,宁琰每天都被佛音袅袅,檀香阵阵包围着,而他的生活和寺院里其它的小沙弥别无二致,一同下山提水,一同给寺院里除虫,一同跪在讲经台下听着师兄们和主持的讲解,也一同从寺院的偏门溜出,跑到山涧里的小溪和山下的村落里玩耍。

而到了六岁,宁琰又被陌生人带到了楚国的军队里。一位将军接纳了他,把他当做了小兵般对待。宁琰走路还跌跌撞撞的,怀里就被塞上了沉重的铁剑,铁甲,然后那些大上他一轮的士兵们就教他怎么举剑,怎么突刺,怎么骑马夹紧马肚子,怎么在射箭的时候判断风向。当然,还有夜晚在野营地里怎么找到一块蚊虫少的地儿,怎么捉住野兔和獐子还能烤得皮焦肉嫩。

直到十岁,一位家族里的叔长才将宁琰带回了横沙城。也直到这个时候,他才见到自己的父亲和母亲。父亲是一位威严又大气的人,他站在宁府那猩红的围墙外,胡须被风撩动,而他的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线。母亲是一位和蔼又善良的人,她深情地将宁琰揽在了怀里,然后命人端来了她精心准bèi

的吃食,在宁琰狼吞虎咽的时候细心地帮孩子擦着嘴角。

而后的生活才开始回归了寻常人的猜测,宁琰开始穿上了最上等的锦衣玉袍,每天接受国书监的老讲师的醍醐灌顶。到了夜晚,他就跟随着父亲宁炜,参加了横沙城里一场又一场的觥筹交错,他开始和王城里的各路名门子弟交往,他也开始了解参与家族里大大小小的所有事务。

到了十三岁的时候,他就成为了横沙城里乃至楚国最有名的名门之后,比他大不了几岁的楚王项英视他为最好的玩伴,而他的父亲宁炜,也视他为最完美的继承人。当他出现在宴会上,就像是黑夜里的一颗夜明珠,大人们议论纷纷,和蔼地向他点头,女孩们七嘴八舌,春心漾动地向他施礼。交好的男孩则会大步走来,和他亲切的交谈,而被他盖过风头,视他为敌人的男孩,则自觉地躲入角落里,任凭嫉妒挠得心伤。

每当人们看到这个身材修长,面部线条坚硬而又犀利的男孩,他们就好像看到了楚国的未来。有人猜测他会和王室联姻,成为仅次于楚王最有权势的人,也有人传闻他要和王家定亲,毕竟这份娃娃亲还是在宁家老太祖在的时候就订下的。甚至有人已经给他娶好了绰号,“楚之幼虎”。幼虎虽小,却能嗅蔷薇。

不过却没有人会想到,名为“楚之幼虎”的少年,他的人生却能在一夜之间颠覆。宁府被包围,宁炜被御史带走,宁府被查抄……一系列的消息在坊间流传,不过关于“楚之幼虎”的消息却没有流出。仿佛这个宁炜的儿子,在一夜之间蒸发消失了一般。

阳光虽然和煦,但是宽大的袍服之下,宁琰的手指却不住地颤抖,微风轻拂,宁炜却觉得自己处在绝对的冰寒之中。

父亲将自己作为猛虎来培养,自己的心性也早就变得坚硬。可是过往几天发生的一幕幕仍然不住在眼前闪回,而每当回忆起这一幕幕,宁琰的身体就开始颤抖,他的内心就开始流泪。

那是一个寻常的夜晚,王叔项平和一位侍从来到了府里。就像往常一样,项平这样的大人物直接走僻静的偏门来到府里,不需yào

通报,就直接被懂事的门童领到了宁字楼的议事厅内。

父亲宁炜摒弃了所有旁人,不过却留下了自己,这是父亲一贯的习惯。无论和何人谈事,他都希望自己能够在一旁观摩学习。

“宁家公!我们也是相识多年了,不知有一项交yì

,你是否有兴趣?”茶过三旬,项平突然发问。

“哦,王叔有什么想法,说来听听?”父亲爽朗地笑着,直直地看着项平的眼睛。

“宁家公,我们知根知底已经多年,不知dào

,更进一步的机会,你有没有想过?”项平笑笑,他的指尖在檀木的桌面上轻轻划过。

“更进一步?”父亲的眼睛慢慢地眯起。

“对,十世无税,还拥有半个横沙城的土地!”项平点点头。

“……这样的邀约,要用什么样的代价来换呢?”父亲的眉头开始皱起。

“支持我,兵变!王上年轻,太骄狂,一直……”

“放肆!”

项平的话,被父亲厉声制止。父亲激动地站起身来,他愤nù

地用手指着王叔。

“身为王叔,这样的话语简直大逆不道!莫说是我,这个横沙城里,这个楚国,也不会有人支持你的!你若安心处事,我就当今天从没有见过你!你若意图谋乱,我马上进宫禀明王上,让他来处置你!”

父亲的话语太过迅速,就像疾风暴雨,项平的脸色变得通红,他那儒雅的坐姿不再,摇摇头,站起身来。

“你就当没有见过我罢!”

王叔带着他的那个侍从,就匆匆离开了大厅。

“孩子,”父亲转过了头来,他的脸色变得忧心忡忡,“这是一件棘手的事情。我们必须要找些关系,妥善地处理好。你要知dào

,政变就像是一个漩涡,人们很轻易地就会被卷进,然后被海底的深渊吞没。”

又过了几天,父亲突然来到了面前,他喜笑颜开,仿佛乌云都被阳光给驱散。

“孩子,有一位御史大人愿意出面帮我们处理。这件事终于可以放心了。”父亲拍拍我的肩膀,“不过,凡事还是要小心为上。就像我教导你的那样。这几天你就去王家住住吧,反正你和他们家熙儿的婚事也近了,住在一块儿,交流一下感情嘛……”

住在王家的日子里倒和平日无异。王家人把自己当做了最上等的贵客,每一个下人都把自己当做未来的亲家公对待,王家族长王越也每天把自己叫到身旁淳淳交谈。至于王熙儿么?每当自己在练字和看书的时候,都能瞥见她那微微的脸颊。而当自己练剑之余,熙儿又带着侍女将一份份甜美的小点心送到自己面前,静静地看着自己品尝。熙儿是个好女孩,端庄,秀美,还有这一双水灵的大眼睛。她的话不多,声音很细,当自己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知dào

这个女孩是从心底里喜欢自己的。

直到,那一夜。夜很静,可是噩耗传来,没有任何预示,急如突刺心脏的长枪。

“世侄。”高座上,太尉王越叫住了自己。

有点儿奇怪,因为自从太尉认识自己的第一天起,他就总是用更加亲切的“琰儿”来称呼,世侄这个称谓,倒显得有些生分。

“越叔,有事么?”

“咳咳……”王越顿了一顿,这个平日里和蔼的长辈总是十分健谈,可是此刻却不由得语噎。

“你在府里住得有些时日了,要不等会儿,还是让车夫把你接走?”

“嗯?”我觉得有些奇怪,却没有多想。

“好的,越叔。那我就告辞回府了。不过有什么事情,要让我转告父亲的么?”

越叔脸上阴晴骤变,他犹豫了一会儿,才下定了决心。

“你还是不要回府吧,让你家的车夫带着你,走得越远越好。”

“什么?”不好的念头在心头闪过,我的心开始扑通乱跳起来。

“诶。你家父亲涉乱谋逆,已经被王上带走了!他曾经要我好好照顾你,可是现在……”太尉摆摆手,“我能够做的就是不让别人发xiàn

你在我这儿待过!”

父亲,谋乱?难道……

“越叔!你是哪里听来的消息?你能让我见到父亲么?我……”

“消息?现在整个王城都知dào

了!你还是快走吧!”

“可是,我的母亲呢?我要回府,和叔伯们商议,我知dào

了!一定是和那个王叔项平有关。那一个晚上我在那儿,我知dào

发生了什么,我……我要面见王上!”

“我什么都不知dào

!我也不知dào

你在说什么!”太尉站起身来,提高了声音震住了我。

“宁府已经都被封了!你的母亲,你的叔伯,早就不知所踪!我也不和你多说了,送客!”

太尉大手一挥,几个侍从就迎了上来。

“好的,告辞了太尉。”我转身就走,心急火燎地想要出去打探下情况。

“世侄!出了事情,千万别说你在我这儿待过!还有,城门已经封了!走北门出去,说是王家的车,我会想办法让你出去!”

太尉的声音,在我的背后慢慢变小。

“父亲!”熙儿从屏风后冲了出来,哭着扑到了太尉的怀里。

“女儿啊……”太尉摸摸女儿的头,“这就是政治啊,你可别怪父亲啊。这个男孩的确很优秀,哪怕他没有一点身份,我也会同意将你许配给他。不过……”

太尉话头一变,“他现在就是世界上最恶的**,只要近身,都有身陨的危险啊。放心吧,王城这么多世家子弟,你总会遇见合适的。不要多久,你就会忘记他的!”

熙儿没有说话,只是悲伤地呜咽。

“少爷!”车夫的话,将宁琰从恍惚的回忆里拉到现实。

“再不走,就怕节外生枝了。”

“噢。那么……阿离,我们走吧。”

宁琰点点头。

就在昨晚,母亲和小舅在某个偏僻落破的民宅内见到了宁琰。小舅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给了宁琰一个地址,让家里的车夫阿离将宁琰带走。而母亲泪眼婆娑,她将一大包匆忙收拾好的衣物交给了阿离,让阿离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孩子。

灰色的马车再次开始了奔腾,宁琰知dào

,横沙城一定在自己的背后,慢慢变小……

“釜山么?”宁琰突然念起了这个自己将去的目的地。心头莫名地多出了一点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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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少年初入世(1)

太阳在山峰的西边落下,余晖落在了山间的小道上,将一位来客的身影拉得老长。

来客是一位少年,他满面风霜,满身泥尘,他的汗水顺着脸颊滴下又凝结成汗渍,可他还在深一步浅一步地向前走着。哪怕他的速度已经比孩童的速率还慢,却始终没有停下来。他身上系着一条灰色袍子,下半截已经破损不堪,可是上半部分却还被一个五福结紧紧地系着,严密得就像是个贵族。少年身无长物,除了手中的一根当做手杖的竹竿还有竹竿上系着的一个包裹。

这就是一个寻常的少年,大概如此风尘仆仆地只是赶着回家罢?没有人对他多看一眼,也没有人注意到他那坚强而又明亮的眼神。

这是和阿离分别后的第二十日。

阿离用马车带着宁琰一路北上,翻过了秦岭,穿过了晋国,一直到了漠口。宁琰就在那个将阿离打发了回去,因为他相信,现在家族比自己更需yào

一位拥有血色合金的武者。至于距离釜山还剩下的近千里路程,宁琰从来也没放在眼里。他自信军队里教会的一切,能够让自己一往直前。

可他还是失算了。

虽然高超的剑技和武术能够防身,但他还是在渡过了黄河后迷失了方向。一个幼童的“好心”指路让他又向着西边绕了一百余里的路,在某个客栈前又将身上的华贵袍子捐给了一对可怜的,食不果腹的父女,然后在燕国的王都,他又在热闹的集市上被两个小贩坑掉了身上的所有金币。

等到他离开燕国,向着釜山进发时,身上就只剩下母亲打给自己的那袋包裹。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他就靠每天抓一只獐子果腹,可是后来进入了荒凉的山区后,连獐子野兔之类的也不见。近两天他已经没有进食了,每天就靠着烧一壶热水来支撑自己这已经疲惫不堪的身体。

“就要到了啊。”宁琰抬头,看着远处那层峦叠嶂的最高峰,似乎山峰的高处,有一栋巨大的宫殿依山势而建。余晖还未散去,那座山顶的宫殿被沾染上了层层金色,初看之下,恍如天上人间。

当小舅交给了父亲的手书之后,宁琰就知dào

,自己的人生轨迹再次将被改写。

从小开始,宁琰就被当做一头猛虎来培养。寺庙里的生活教给了宁琰什么叫做朴素和平静,军队里的历练又让宁琰明白了什么叫做勇敢和坚韧。横沙城里的一切又让宁琰体味到什么才是须臾我诈,危机重重。但是他却坚信,将来属于他的路一定是一位政治家或者商人。父亲曾许诺,在迎娶了王熙儿之后,太尉将全力支持宁琰的仕途,成为楚国最年轻的御史或者郡长?宁琰的将来不可限量。

可是……釜山?

当宁琰看到这个地名后,心境就变得莫测起来。

釜山处于燕北山区,地势奇崛,人迹荒凉。自古以来都被历史记录为一块绝境。可就在几百年前,血色合金诞生以后,东方一位无名的铸器师,他带着毕生所得的一块血色晶体爬到了釜山之巅。传说他在那儿静坐了七天之后,架好了一口锅,燃起了一把火,接着开始了手续繁杂的熔炼。大雪在他的头顶纷飞,他的手却未曾停歇。大风又开始呼啸,火焰也一点点熄灭。

可就在火焰将要熄灭之时,铸器师举起了手中的一柄弯刀。银辉刺眼,就像握在手间的一道银河。

铸器师举起了弯刀,朝着地面砍下,山峰便开始了震动。

“师持神器,于釜山之巅劈出一殿,宫曰峰落,铸器门派峰落亦遂成。”

东方的铸器门派千千万万,可是成功熔炼出中品之上的血色合金的,仅仅九家而已。峰落,秋水,永乐,逍遥,阿房,鬼谷,蜀门,钟山,海瀛便是这九家的名字,而峰落派,便是距离楚国最近的一家。

宁琰知dào

,父亲将他送往峰落派的意思是什么,第一作为一个铸器门派,总是超然于世俗的国家之外的,那些能够熔炼出血色合金的铸器师,都是足以让王上屈尊的家伙,隐藏于这样的一个门派内,他的安全自然能够保证。其次,宁家的生意遍布整个东方,哪怕是偏远的釜山,也还有着宁家的基业。他来到这儿,也能积蓄一点儿必要的力量。而且,最关键的就是,只怕父亲还记得那一次。

那是宁琰十一岁那年。

在一个明媚的午后,宁府迎来了一位最尊贵的客人。宁琰都很少看到,八开的大门全部打开,所有的仆从都弯着腰在前门集合,花瓣从横沙城的中心一直撒到了宁府门前,宁炜和几名交好的官员一起簇拥着一人走进了宁字楼。

那是一个年纪不大的男人,大约刚入三旬,头发一丝不乱地梳在脑后,一袭白袍,雍容华贵。只有宁炜和太尉王越和他亲切地说着话,其余的几名官员都只能跟着他们背后小心地赔笑。

大厅里,宁琰这才知dào

那名男子是位铸器师,来自峰落派,刚刚在王宫里帮楚王熔炼了一柄名为「净月」的匕首。然后就被宁炜请到府中来讲道。

“大师,铸器之道,你已经大成。请问你熔炼出什么佳作吗?”

“呵呵,今天帮楚王炼就的净月就是我的巅峰之作,是一柄加二的赤铜。”这名男子微微一笑,从容答道。

他的话音刚落,府中之人均是啧啧一片。要知dào

铸器一途,难于上青天。有多少人穷尽一生,也难得成就一柄加一的下品赤铜。

(炼金,铸器的分级类似,在东方,上中下品分为,金艳,银辉,赤铜,加一到加四都是赤铜,加五到加七都是银辉,而加八到加十都是金艳。加一的赤铜,是从前最精良钢铁的质量十倍,而加二的则是十一倍,从加五到加七,每次都是增加两倍质量。而加八到加十,每次都多增加三倍质量。加的含义就是,是和铸器的手法有关。一般熔炼,比如一份血红水晶,能够成就一柄加一,然后要加二的话,就需yào

两份的血红水晶比较稳妥。)

“大师,传闻峰落派的成功率要比其他门派高出太多,是不是峰落的手法独树一帜?”又有人问。

“那是自然,从开山祖师铸出那把银辉「峰落」起,千百年来我们的技艺都在精进,哪是寻常门派能够比拟的?”白衣男子傲然答道。

“哈哈。神棍一个嘛。”宁琰觉得无聊了,起身就走。

他的话音不大,却正好让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听见。父亲宁炜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整个大厅一下子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犬子……年幼,望大师见谅啊……”宁炜低头,小心地赔罪。

“哼。”白衣男子冷哼一声,看着这个面前的年轻人。

“我是一个讲理之人,不知小友如是说可有凭据?”白衣男子半眯着眼睛,可是眼睛里的精光却让在场之人胆寒。要知dào

在这个「血色合金」的时代,铸器师一怒,真可以血溅千里。倒不是说铸器师的自身武力有多厉害,可是铸器师只要有一两件作品问世,他的地位就堪比国王,更不用说那些使用他铸成武器之人了。

“哈哈,我们宁家几乎所有的血色晶体都是卖给了峰落派,可是你们才铸成这么些柄武器。要知dào

,整个东方能够有我们宁家这么多的血色晶体的也没多少嘛,你们的成功率,不就是靠材料堆出来的?”宁琰懒懒散散地说完,就准bèi

离开。毕竟听人吹牛太无聊,而他此刻又极想出门打猎。

“琰儿!跪下!”宁炜大声吼道,他没有想到,一向冷静有头脑的儿子,为什么会在众人面前挑衅府中的贵客。

“喔?”白衣男子站起身来,走到了宁琰的面前。

一时间,众人面面相觑,不知dào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个小孩,和铸器有缘啊。”

白衣男子紧绷着的脸却在这一刻变得舒缓,他点点头,然后又走回到宁炜的旁边。

“以后如若有缘,便让贵公子来釜山找我吧。”桀骜的白衣男子却放过了宁琰,仿佛对他刚才那挑衅的一言一行都毫不在意。

“那是,谨遵大师教诲。”宁炜虽然有些迷惑,不过也擦着汗陪坐下来。

“琰儿,今天为何顶撞那名大师啊。”宴会过后,宁炜拦住了从外纵马归来的宁琰。

“哦。他今天来府上的时候,仆人们都到门口去迎接。我的小白兔就没有人喂食啦!”宁琰淡淡地说话的表情像是一名成人,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由头,却明明是个还未长大的孩子。

“诶,今天你可得罪人了。要知dào

这位大师燕然青,可是峰落派最年轻最有为的铸器师啊!”父亲无奈地摇摇头,心想自己对这头幼虎是不是太放纵了点。

“燕然青……”

宁琰念叨着这个名字,据他最近几天的打探来看,当年那个叫燕然青的家伙竟然在去年连成三件加三的赤铜兵器,然后在最近升任副掌门了。看来当年那个白衣男子所说的有缘,竟然也在今天一语中畿啊。

宁琰终于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这个路口之后就是山坡,山坡上是一个村落。从村落的背后穿过,继xù

朝着山峰上走,就能走上千百条通往峰落派的山路之一。夜色降临,可是无数个微弱的火点在山峰各处燃起,釜山的主峰就像是一柄燃烧着的破天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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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少年初入世(2)

“喂,师兄,你说那宁琰是个什么人啊?”

活泼的小师妹穿着一身齐股的短袍,悠闲地靠着大树上,好奇地眨巴着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按理说入夜以后的釜山要比白日冷得多,可是穿着单薄的小师妹却一点儿都觉得不冷。

“嗯,宁琰?”

一个个头不高,看上去和眉善目的年轻人回过头来,他的眼神在小师妹的大腿根瞟了瞟,这才笑眯眯地回答。

“你知dào

楚国的宁家么?”

“楚国……宁家?”小师妹加入峰落派才半年,原本就只是一个单纯的农家姑娘,对于各国势力并不是很了解。

“宝玲楼你总是知dào

的吧?”师兄又反问。

宝玲楼是宁家在国外的产业,专门用于进出口各种明面的货物和暗里的违禁品。像釜山之下不远处就有一处宝玲楼,而峰落派一直以来所需的血色晶体都是从宝玲楼进口的。虽然宝玲楼明面上的主人可不姓宁,但是稍微懂点道行的都知dào

背地里的金主就是楚国宁家。

“宝玲楼就是宁家的产业!”师兄没等小师妹回答,就继xù

卖弄起自己的见识了,“像宝玲楼这样么大的产业,才不过宁家产业的十之一二,你说厉害不厉害。而那个宁琰嘛……”

师兄卖了个关子,眼神又忍不住在小师妹那跳跃的胸前游离。

“师兄~快说嘛!”小师妹的声音甜美得就像是那春天里的黄鹂。

“哈哈,他就是宁家的独子!据说副掌门拜访宁家的时候,就说过他与我们铸器一派有善缘,说不定是个天才呢!”

师兄满面桃花,他很享shòu

着被小师妹追问的感觉。

“那……这一次宁大少爷是要加入我们峰落派么?”小师妹的春心似乎也开始荡漾起来。

“思思,”师兄转过头来,一本正经地教育着自己的小师妹,“从他们宝玲楼传来的消息,宁琰的确要在我们釜山待上一阵,可是,你难道还想高攀不成?人家宁大少爷,一到我们峰落派就会被副掌门收为亲传弟子,那地位不知dào

高出我们多少!再者,门派里的女孩子们哪个不会对他眼馋?”

说着说着,师兄的话语却突然变得温柔起来,“我说,师妹要不然考lǜ

下我呗?要知dào

,云师父已经答yīng

收了我,我们……”

“宋杰师兄!”这个叫思思的小师妹一脸娇羞,她转过了脸去,再也没有理会这个对自己格外热心的师兄了。不过思思此刻的眼前却浮现出了高头大马上的英勇骑士开道,后面跟着看不见尽头的马车,在峰落派掌门的迎接下,一位年轻,帅气的贵族从马车上走下,他来到了思思的面前,亲切地微笑……

“请问,这就是峰落派么?”

半山腰的小道边,一道淡淡地声音打断了少女怀春的思绪。

“嗯?”

小师妹和师兄一同看着不远处,那个满身泥泞,披着一条破旧灰白袍子的少年。

少年似乎是从远方赶来,他拄着手杖大口地喘息着,毕竟全凭脚力走到这釜山的半山腰,本来就不是一件易事,何况他脚上穿着的一双鹿皮靴都已经被磨穿,露出了右脚的脚趾头。

这自然是宁琰。当他在山脚的村落里讨得了小半个烙饼吃完后,就一口气朝着釜山山顶那灯火通明的宫殿爬去。

“这自然是峰落派!”

宋杰说起自己的门派,腰杆就自然挺得笔直,他那本来显得矮胖的身材也因此变得稍稍匀称起来。

“哦,那就好。”

削瘦疲惫的少年略一点头,就继xù

拄着那根竹竿,向着小道上继xù

攀爬。

“喂,你这小子!”

宋杰大声叫着,然后横跨出一步,当在了宁琰面前。

“怎么?”

少年抬起了头,灰白的袍子罩住了他的眼睛,可是似乎有无形的视线直直地盯着前面这人的眼睛。

“怎么?”宋杰不知dào

为什么,这少年的说话方式让他觉得浑身不舒服,那感觉就像是用一柄锋利的匕首在皮肤上轻轻划过,只是感到尖锐的刺痛和极度的危险。

“知dào

规矩么?你一个外来者就想直接上我们峰落派?要知dào

,哪怕是燕国的国王来了,他也得老老实实地在这半山腰等着我们去通告!”宋杰大声斥责,他用余光瞟见小师妹直直地盯着这少年,这让他感到更加愤nù



“哦。是我的错。”少年点点头,“那么请通报燕然青大人吧。”

“呵呵,”宋杰听到少年开口,仿佛听到了个天大的笑话。“就凭你?”

宋杰觉得可笑是有理由的,作为峰落派的副掌门,就算是燕国的国主来求见,等个半天一天也是很正常的。可面前这个小子却说得一副轻巧的样子,好像凭他就可以随意见到副掌门一样。

宋杰觉得这是个好机会,正好小师妹也在身边,而且自己又师出有名,教xùn

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一番,肯定会让小师妹拜倒在自己的男子气概之下吧?

“滚吧,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去!”宋杰故yì

加重了自己的口气,他就是要羞辱下这个隐约有点英俊的少年。

宁琰沉默了,半晌,从他的喉咙里挤出几个字来,“刚才是我唐突了,劳烦这位大师帮我通报一声。”

“哈哈,看到没?”宋杰对着小师妹开心地笑着,“这么快就服软的家伙,真是个怂货啊!”

“师兄……”思思从看到这个少年的第一眼起,就总觉得有点儿特别的感觉。这个被灰色袍子裹住的少年,除了神mì

之外,似乎还有一点儿……孤独?

“嗯?”

“要不然我们去通报一声?”思思瞥了少年一眼,然后又转头向师兄商量。

可就是瞥向少年的那一眼,更加让宋师兄妒火丛生,他挥挥手,将小师妹拦在了身后。

“哼。为了你个不知dào

哪儿赶来的乡巴佬,去通报?还是说找副掌门的?你就不怕被管事的师兄师姐们嘲笑么?要是惹怒了副掌门,我们还有好日子?来,师兄今天让你见识下,如何对付这种丧家之犬的!”

也许这个宋师兄只是无意,不过当他的“丧家之犬”几字说出后,宁琰的心却猛地收紧。他猛地掀掉了披风的兜帽,露出了他那明亮如刀的眼睛。

“师兄!”

看到了那双明亮眼睛的思思,下意识地想要劝和。他走上去想要拉住师兄,却被师兄直接推开。

“呵呵,狗眼瞪着我?”

宋杰的手按在了腰间的剑上,他猛地抽出了剑,赤红的光泽在火把的照耀下流光溢彩。

“见过血色合金么?乡巴佬?”

宋杰一步步地握着长剑走近,他努力地享shòu

着羞辱这少年的每一刻。事实上,他手里的并不是一柄赤铜的血色武器,只不过在央求了自己的云师父半个月后,云师父把他原本用的精钢剑在他熔器的废水里过了一遍,沾染上了一些熔炼血色合金失败的残渣而已。

“只是一件废品吧!”

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少年竟然点破了玄机。宋杰恼羞成怒,再也忍不住心中那喷涌而出的怒火,手中的赤红之剑,直直地向着少年劈去。

说实话,这一剑看上去势头强劲,可是却没有什么威胁。因为宋杰跳起来劈砍的时候,下盘的重心已经没有了。以宁琰的剑技,他有足够的时间躲开。

“哗。”

宁琰的确闪过了这一剑。不过却很险,剑锋距离他的身体还有几寸,不过剑qì

却轻易地将他身上的披风给划开。

“哼。”宁琰紧闭着嘴,因为他不想让自己抵在舌尖的那口鲜血喷出。

宁琰这一次的确有些托大了,他忘记了这么多天以来风餐露宿,早已让自己的体能停留在了透支的边缘,而且虽说对面手持的只是一柄称不上是血色武器的「废品」,但是威力却仍旧比寻常的钢剑要高出数倍。在这么近的距离内,对付一个身无寸铠的少年也已经足矣。

“师兄!别伤人啊!”小师妹在身后的劝解,在宋杰耳里却变得格外刺耳。第一击不中,他反手又挥出一剑。

披风落地后的宁琰,身体轻巧了不少,不过接下来的这一剑,他也只能再次躲避。山道本来就狭窄,宁琰用手杖做支撑,跳到了小道的另一边。

“咳咳。”

连续的动作,宁琰的身体已经吃不消。每一口呼吸都像是有针刺在肺里,而他的手也开始脱力,握紧手里的那根竹竿都堪称勉强。大滴的汗珠染湿了黑色的长发,宁琰很怀疑自己能否躲过接下来的攻击。

宋杰也似乎看出了少年的疲惫和力竭,他几乎没有停歇,再次前跳劈刺,而这一剑,直指宁琰的胸口。

宁琰想要跳开,脚步却在这一刻突然发软,身体的移动比想象中的慢了太多,他自己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控zhì



“啊!”

小师妹已经闭上了眼睛,她都不敢看到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一幕。

宁琰直直地看着这一剑,心里却没有一点后悔。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比如尊严,比如傲骨,这些是他在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会坚持的。父亲以前也教导过自己,在威风的时候要保持这些品质很容易,但是在落魄的时候还要坚持这些却很难。但是,困境之中的坚强,才能够真zhèng

地有助于成长。

“呸。没意思。”

宋杰的这一剑,就在宁琰的胸口停住了。他并没有下手,只是默默地收起了剑。宋杰原本只是想看着面前这个少年在自己的剑下惊慌失色,却没有想到哪怕剑在胸口,少年也只是微微地皱了下眉头而已。

“滚吧。”

宋杰飞起一脚,正好踢在了宁琰的腰间。被硬生生踢中的宁琰,失去了平衡,倒在了小道上。宁琰剧烈的疼痛让宁琰无法动弹,他想要呼吸,不过才呼吸了小半口就剧烈地咳嗽起来。

“师兄,算了吧……”小师妹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她主动拉了拉宋杰的衣襟。

“哼。要让你记住,峰落派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拜访的。还想见到副掌门?痴心妄想!”宋杰故yì

摆出一副高手的架势,教育了地上的少年几句。这才挽着师妹的手,亲昵地向着山上走去。

看着那两个人影越走越远,宁琰试着起身,却又再度摔倒。腰间的剧痛让他半边麻木。远处那两个人影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可是宁琰咧开的嘴角却在流血。

“喂,小子,你要加入峰落派?”

一只手伸到了宁琰的面前。宁琰抬起头,看到了一张微笑着的脸。

第六章 少年初入世(3)

“……你是?”

宁琰挣扎着翻过身来,这才看得更清楚。面前的这个家伙大约二十刚出头,一袭蓝色的棉袍,和先前峰落派的两人倒是十分相似。

“诶,这么想成为铸器师么?”

这个青年自言自语,似乎完全没有理会宁琰的话。接着他直接拎起了宁琰的衣领子,把他送到了自己的背上背好。临走前还不忘一脚将宁琰的包裹踢到空中,接着头一偏,就让包裹落在了自己的肩上。背着宁琰的青年,就这么一路小跑,一头扎进了小道旁的树丛里。

宁琰头重脚轻,迷迷糊糊,隐约感到这个家伙行进的方向正是釜山山顶的峰落宫。可是快要看到封顶那座灯火辉煌的宫殿时,男人却又拐了个弯。然后一个不大的院落就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这个院落坐落于悬崖边,被树荫遮盖着,可以看到峰落宫那夸张的朱红围墙就在不远处。

宁琰被抬到了一间屋子里。然后就有一位医师模样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他给宁琰身上几处被石头割破的地方做了简单的包扎,又逼着宁琰灌下了一晚黑乎乎的液体。宁琰喝的时候闻到了一种独特的香味,那是百创草的味道,一种廉价而又实用的止痛疗伤草药。当年宁琰还在军队里的时候,隔三差五就要用到它。

“老大,这是哪里捡回来的?”

那个医师模样的中年人,收拾了一下包扎的器材,转头向先前背着宁琰回来的那个蓝袍青年问道。

“半山腰啊。我正好路过那儿,看到一对孤男寡女的,原以为能够看到点激情的东西,却被这个小子搅黄了。”

“老大!有这样的事怎么不叫上我们?”

门猛地被推开,陆陆续续又钻进来几个人。其中领头的那个用他那口音浓重的燕国话质问。

“嘿嘿,我也是路过嘛。何况因为这小子,什么都没看到!”

蓝袍青年摆摆手,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老大,这个家伙是?”

另一个年轻人询问。

“想要成为铸器师的家伙,结果因为摆架子被峰落派的那个小子狠狠教xùn

了一顿。”老大向屋里的其余几人解释道。

“我……才不想成为铸器师。”宁琰努力在床上支起了身子,“都是一些神棍!”

“哦?”

宁琰的话让整个屋子的人都将视线投在了他身上。他们收起了先前那调侃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无比认真的凝视。

“嗯……怎么了?”宁琰发xiàn

众人都陷入了沉默,而他们的眼神,则透露出**裸的狂热。宁琰感觉此刻自己就是一块鲜美的羔羊肉,而屋里的其余人都是一群饿狼。

“我们……捡到宝了啊。”老大点点头。

“哈哈,要不了多久,峰落派的那些家伙就要后悔了!”那个有口音的家伙感叹道。

“等等……你们不是峰落派?”宁琰发xiàn

,这座距离峰落宫咫尺之遥的宅子里,人们似乎和峰落派并无什么关系。

细看之下,宁琰发xiàn

这些穿着蓝色棉袍的家伙,服饰的制式和先前碰到的那两个峰落弟子还是有些差别。这些家伙身上的粗制棉袍可比不上峰落派的精细棉袍,而且……袍子下襟上绣着的是“落峰”二字而不是“峰落”?

“哈哈哈哈……”

屋子里的众人爆fā

出一阵笑声,笑声包围了床上的宁琰,仿佛这个原本严肃冷淡的少年身上充满了乐子。

“咳咳……”老大率先止住了笑意,他摆摆手,向着床上的宁琰解释道,“嗯,我们不是峰落派,我们是落峰派。”

“落峰派?”

宁琰愣住了。作为东方有名的铸器门派,他一直都只听说过燕郊釜山的峰落派,两个字顺序颠倒的“落峰派”?这才更像是一个玩笑吧?

“说起来,我们和峰落派也是同宗同源,只不过到了……”

“当我们的老大被峰落派除名以后,他就在这儿建立了落峰派咯。”

“老大是为什么除名的?偷看师姐沐浴?”

“不,老大是偷了他师父的一滴血色液体,然后熔炼成了天下第一的鱼钩。”

“那鱼钩不好用吧,只要是咬着钩的鱼儿立马就死了……”

老大的脸色变得愠怒起来,他还没有说完,就被身旁这些叽叽喳喳的家伙抢过了话头。

“总之,我们就是落峰派了。看你也是和我们门派有缘,今天就干脆加入我们门派好了。”老大不由分说,他挥挥手,身旁的几个人就将宁琰身上那破旧不堪的衣物给除下,然后换上了一套和他们相同的纯蓝棉袍。

“你叫什么名字?”老大突然意识到还没有介shào

过自己,“大家都叫我梅大师,我是落峰派的掌门。”

“我叫梅苏特。”先前那个口音很重的燕国人说道。

“我叫景秀,我是落峰派的副掌门。”一个面目年轻的小伙子微笑着接话。

“我是梦无痕,我是一名医师。”众人里看似年纪最大,先前帮宁琰包扎的那名医师说道。

“我叫周心,我也是落峰派的!”众人之间,那个年纪最小的少年,他也踮起脚尖向宁琰打招呼。

“那么,你?”众人的焦点再次回归到了宁琰的身上。

宁琰一时语塞。自从他从横沙城里逃离以后,他就将自己的名字抛在了脑后。那个曾经寓意着显赫和高贵的名字,如今却代表着落魄和危险。不过,毕竟也没有地方要用到名字,一路走来,旁人对这个高傲冷漠的家伙,是丝毫没有询问名字的兴趣的。

“凯撒。你们可以叫我凯撒。”

东西方的文化交流早在数百年前就开始,而最先接触到那些异域文化的,当然首属双方的上层阶级。西洋的画技,火药,造船造车的技术传到了东方,而东方的丝织,制药,陶瓷等技艺也被西方获得。除此之外,历史也随着技术一同传入,东方的贵族少年会从老师那儿学得西方历史上的亚历山大大帝,而西方的少年也会在东方的成吉思汗的历史下膜拜。

早些年,宁琰就在王室御用的礼官那儿学习了西方的历史。西方的政治体制是元老院共和制,每一个元老就相当于东方的王,而他们的执政官,就相当于东方的皇帝。

在元老院共和制建立以来,最伟大的那名执政官就叫凯撒。他是一个有谋略,勇敢并且坚毅的男子。他的相貌并不英俊,可是他的人格魅力,让许多人都称他为“男人和女人都会爱上的一个人”。

和先人们喜欢取一个字或者一个道号还充当第二个名字不一样,新一代的东方贵族少年,倒更喜欢在西方的名字中寻求一个合适的代号。他们大多数都会选择历史中出现过得伟大之士,寓意着自己在东方也能够干出一番伟大的绩业。

他还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和十来位楚国的贵族公子们一起,围坐在那位年迈的礼官四周。礼官告sù

他们每个人都能从西方的伟人之间选取一个喜欢的名字。大家议论纷纷,都盯着屏风的最上头,那个叫凯撒的名字最大,也最显赫。可是每个人都在犹豫,不知dào

自己选取这么一个伟大的名字,旁人的议论会是怎样,自己又能否驾驭这么一个名字。

可是宁琰站起身来,直直地走到屏风前,他指着那个名字,又指了指自己,“你们可以叫我凯撒!”

周遭寂静,只剩下风吹过礼堂的声音。片刻之后,礼官才拍拍手,点点头,将这个名字许给了宁琰。

在西方,凯撒的名字就寓意着高傲的黄金狮子,而在这一刻,这个名字却被一头楚之幼虎所攫取,西方的历史,在东方又一次激起了一圈涟漪。

“这是个……西方的名字?”叫做梅大师的老大见多识广,他不由得多看了这个少年几眼。因为他知dào

,喜欢取用西方名字的少年,大多出生于富贵之家。平民家的孩子,是没有机会知dào

“亚历山大大帝”和“凯撒”的。

“这个名字好酷!”年纪比宁琰还要小了几岁的那个周心,似乎完全不知dào

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

“好啦,凯撒。欢迎你!”面目年轻的副掌门,再次露出了他那和善的微笑。他转过身去,端来一杯热饮递到了宁琰的手中。

“好好休息吧,明天我再来带你参观下落峰派。”老大点点头,他就带领众人退出了房间。

宁琰坐在床上,端着一杯香气逼人的热饮,心中感慨万千。从始至终,他就没有答yīng

过自己要加入这个神神mì

秘的“落峰派”。可是当他被这些家伙围住的时候起,一种天然的亲切感就包围了宁琰,让宁琰无法将拒绝的言辞说出。他们的笑声,他们的眼神,他们的话语,这些又让宁琰想起了曾经的军队生活,这种亲切感,越发地接近了只有当年才体会到的那种兄弟的友谊。

这种感情宁琰已经太过陌生,当他被父亲接回,踏入横沙城的那一刻起,这种感情就被宁琰抛在了记忆里。

“诶,这些家伙啊。”宁琰叹了口气,然后开心地喝起了杯中的热饮。

峰落宫。

峰落宫的一处塔楼上,长明灯在风中摇曳,宽敞的塔楼上只有一个人影,灯光下,那道影子白衣胜雪,就像是一只落脚在塔楼上的雪枭。

“那些小家伙们,又有什么动静了么?”

自言自语的白衣男子,恰是峰落派的副掌门燕然青。而他的视线所落之处,恰是峰落宫下不远,悬崖边缘,掩映在树丛中的一处院落。

院落里仅有的几盏灯光或明或暗,就像是天生的星辰在跳跃。

第七章 落峰派(1)

此时正午,明媚的阳光笼罩了横沙城的每一寸的土地。

可是却有一个地方例外。

这是一个戒备森严的牢笼。四周都是手臂粗的铁栅栏,每隔两三步就站着一个狱卒。狱卒的脸上都戴着铁质的头盔,只露出铁盔下的猩红眼睛。他们的舌头都被割去,这样就不会和犯人交谈。这儿没有新鲜空气,只有粗糙的石壁上插着的火把在跳跃。阳光在这儿是奢侈品,终年都难得见到一次,除非是犯人从顶层送来时,上方的铁门才会打开,阳光也才在那一刻倾泻进来。

不过对于大多数犯人来说,那也将会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阳光,因为接下来他们就会在这暗无天日中死去,或长或短,不过最终都选择了自尽。这儿的医疗水平颇高,无论多重的伤,犯人都会在审讯中留下一条性命。

而犯人选择自尽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忍受不了那种吞噬灵魂的,彻底的孤独。

“咚咚咚,咚咚咚。”

牢门上的一块铜锣被敲打着,这就是提审的信号。

听到了信号,宽敞的牢笼里,唯一的一名囚犯这才抬起头来。原本明亮的眼睛现在却浑浊不堪,就像是薄雾遮住了天空中的月亮。他身上的白色囚衣上血星点点,那是受伤过后,伤口再次崩裂后造成的痕迹。

这正是宁家家主宁炜。他被两名狱卒架起,沉重的脚镣在地上拖动,发出悲伤的声音。此刻看着他的人,再也看不到草原和天空的辽阔,现在的宁炜就像是这座牢笼一般,阴暗,沉默。

“宁家主!别来无恙!”

审讯室里,一个熟悉的人影热情地向着宁炜张开了臂膀。

常建仁。

这位常御史并没有穿着朝服,他一袭黑色的锦袍,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看上去神清气爽。

“……你?”

宁炜不知dào

自己在这儿被关了多久。因为没有太阳,他也分不清日夜,三餐的递送时间也不固定,所以他所感觉的时间也是紊乱的。太长时间没有和人接触,宁炜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思维缓慢,他甚至花了半枝香的时间,才意识到面前站着的,这个笑容和蔼的男人,正是那个绵里藏针,反戈一击,将自己送进来的御史大人。

“恕小弟的罪,因为升职,还有查抄宁家的家产太忙碌,所以直到今天,才有机会来探望你。”常建仁搓了搓手,“希望先前的那几个审讯官都像我嘱咐的那样,好好地‘招待’了你吧?”

“……你!你真小人!”

宁炜听到了后,身体本能地颤抖,那是被极端的刑罚伺候过留下的后遗症,而他接着就震怒起来,他的身体绷紧,他想要朝着面前的这个小人扑过去,却被身后的几个狱卒抓住了铁链,将他又硬生生地扯回来。

“小人?”常建仁嗤笑着,在宁炜的面前来回走了一圈。

“诶哟,你面前的这小人被加封了廷尉,同时管理着整个御史府。还有,你的卧室那樽镶金玉琉璃马,实在是讨人欢喜呢,我也搬回去了,现在就摆在我的书房里!”

常建仁似乎也一点都不生气,他用一种欢快的语调叙述着,就好像是在老友的面前炫耀。

“咳咳……”似乎是被着挑衅的言语刺激到了,宁炜感到一阵气血翻涌,他开始猛烈地咳嗽,而面前的常建仁却保持着微笑。

“你,为何要这么做?”平静下来的宁炜,终于恢复了一丝以前的气度。他想知dào

被自己重金贿赂的御史大人,为何在关键的时候却捅了自己一刀。

“是嘛,这样才是我记忆中的那位宁家主啊。”常建仁没有直接回答,他转头却对狱卒下令,“你们出去!”

狱卒退下,整间审讯室里只留下这两人。常建仁这才缓缓开口。

“人生在世,不过就是名和利两个字嘛,也许作为宁家的家主从来都没有为钱忧心过,也从来不需yào

额外的名声,不过我啊,一个小小的御史,”常建仁似是自嘲道,“名利可是看得很重的啊。”

“不是拜谢你五万金了么?而且事实本来就泾渭分明,为何你要陷害我?”宁炜质问。

“五万金,”常建仁轻轻地笑了笑,“如果我正是在政治末年,为了这五万金可是会把命卖掉!不过,我正壮年,而且,又有这么一个绝妙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当然要抓住啊!”

“什么机会,不就是被封了一个小小的廷尉么?”宁炜傲然。

“廷尉?当然不是!我说的机会,可是能够赢得王上信任的机会!”

常建仁缓缓地吐出了一口气,他的语气也随之变得平缓起来。

“那么,宁家主。我们就来谈谈你要如何承认这些事情吧。这两天你遭受的才只是个开胃菜,要知dào

御史府拿手的绝活,你可都没见过呢……”

宁琰满身是汗地从房间的地上爬起,露出了上半身那一块块条理分明的肌肉。这是军队生涯留下来的老习惯,只要一有空闲,宁琰都会锻炼自己的身体。因为作为军人,身体如钢,才是能够在战场生存下来的第一保证。

身上的伤口已经好了很多,毕竟昨天的落败是因为积累了太多疲惫的结果。休息了一夜,不仅失去的精力恢复了大半,而曾经远离他的那种淡然,坚毅的表情也再次出现在了脸上。

来到了床前,宁琰迟疑了一下,还是将那粗朴的蓝色棉袍披上系紧,接着推开了房门。

“哟!那个……凯撒?”

院子中,一个正在提水扫地的家伙放下了手中的笤帚,向着宁琰招呼。他脸型削瘦,胡子拉碴,看上去大约也是二十来岁。不过说话间那浓重的燕国口音,还是让宁琰回忆起他的名字应该叫做梅苏特。

“大家……人呢?”宁琰这才发xiàn

,这座并不大的院落实在有些寂静。他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下,似乎整个院子里就只剩下自己和梅苏特两人。

“他们啊。工作去了啊。”梅苏特淡淡地说道,仿佛这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小事。

“工作?”宁琰本能地反问道,作为世家弟子,他对于这个词语的意思实在很模糊。

“当然啊,要不然我们怎么不断地修liàn

呢?”梅苏特反问。

“不是……铸器师只要需yào

,材料就会源源不断地送来么?”宁琰依稀记得,当年的峰落派可是获得了宁家的全力支持,每一快从红海里捞上来的血色水晶,都被宁家尽全力去争取,然后送到了釜山。

“哈哈。”梅苏特瞥了一眼宁琰,“凯撒,看来老大交待的没错,今天是要好好地向你介shào

下情况了。”

于是梅苏特也不讲究,靠着庭院中的一口水井就坐了下来,宁琰也靠着他坐着。关于铸器世界的一切,都像一副画卷般,摆在宁琰面前缓缓展开。

宁琰的理解有部分是对的。对于东方的这九家铸器大派来说,资源的确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每一件血色武器的出品,铸器师都能换来小山般的黄金和堪比国王的地位。千百年来的积攒,让这些铸器门派底蕴深厚,财富惊人。而任何一个加入了这些门派的学徒,则按照他们的天赋等级,获得与之相应的材料。

但是作为小门派,或者是独行的铸器师来说,血色武器都像是海市蜃楼,可观却不可及。用最通俗的例子来说,原始的血色水晶都堪比天价。而世面上流通的单位,都是以融化成液体的血色液体来计算,一滴血色液体,也就是能够熔炼一次武器的用量,价值百金。大门派的作法往往在熔炼加一的武器时,会使用一滴或者更多的血色液体。可是对于小门派和独行者来说,这样做却太过奢侈。他们往往会减少血色液体的用量,三分之一份或者五分之一份,这都是通常的作法。

对于那些大门派的子弟来说,成为了铸器师就意味着打开了一张通天的大门,门里等待着他们的是地位和财富,随时等待着攫取。可是对于小门派和独行客来说,铸器师就是一种最沉重的负担,每一次的铸器都像是个无底洞,将他们的金钱和精力压榨得不剩一丝一毫。

毫无疑问,落峰派肯定就是一个小门派。因此他们每天的首要任务并不是炼器,而是养活自己。

掌门老大梅大师虽然号称老大,不过实jì

却是一名驿站的随从。医师梦无痕还是釜山下的一个小村庄的村长。副掌门景秀,是一支镖队的镖头。年纪最小的周心,则是燕国国史馆的一名学生。

“我嘛,我在一个典当行当伙计。”梅苏特泰然自若地介shào

着,“那么,你呢,凯撒?”

“我?”

宁琰一愣。在他以往的计划里,要么他就会成为宁家的主掌,管理宁家在全天下的家业事业,要么他就会进入楚国的王廷,成为一名显赫的官僚。至于像落峰派其余人那样的寻常工作?宁琰实在没有考lǜ

过。

“嘿嘿,我就知dào

,”梅苏特憨厚地一笑,他拍了拍宁琰的后背,“别急。老大帮你打听好了,无痕的村里正要修庙,他们还缺几个搬砖的伙计。”

……

釜山,峰落派。

宁家公子宁琰要抵达釜山的消息在整个门派内疯传,上至掌门长老,下至新进的学徒,都开始在脑海里勾画想象着那个显赫的富家公子形象。

燕郊的釜山距离楚国还是太远,宁家在出国遭遇的一切并没有传到这儿。而宁琰的消息是通过宝玲楼一层一层传来的,在宝玲楼的传递下,他们屏蔽了公子落魄的事实,宁琰仍旧是那个显赫家族的公子形象。

宁琰作为宁家的独子,而宁家又作为楚国的豪门,那样的场景应该是很壮观的罢?有的长老已经开始考lǜ

,将宁琰收为自己的徒弟后,宝玲楼基本上就可以算作自己的后花园了,想到那无止境供应的血色水晶和各种天材异宝,长老的脸上就笑开了花。而学徒之间的竞争就更甚,宁琰虽然还未出现,嫉妒他的男徒和心许他的女徒就以一个极快的速度增长着。

“恭喜副掌门啊。”一名派内的长老走到了燕然青的身旁,“当年你的话一语中畿。今日宁琰果然要加入我峰落派。”

“呵呵,缘分而已。”燕然青一袭白袍,说话也简洁得带上些许仙气。

“这等缘分,真让人欣羡啊。”长老啧啧赞叹,毕竟在他看来,傍上了宁家,那些高阶的血色武器几乎就等着向自己招手了。

燕然青没有理会他,径直走开了。他来到了峰落宫的门口,耐心地向着山脚下眺望。

“宁家被害,希望你这个小家伙还能像当年一样傲气啊。”

阳光照在峰落宫的门前,也照到了燕然青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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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落峰派(2)

当夕阳开始照下的时候,一个个暂且陌生的人影却开始归来。

率先回来的是老大,他那蓝色的纯棉袍子已然不见,归来的装束却是驿站里的制服。在东方各国间,马匹仍旧是运输的主力。据说西方已经开发出了一种燃烧黑色矿物,可以奔跑也可以怒吼着喷出黑烟的钢铁怪物,据说能够日行千里。但那毕竟还是崭新的科技,哪怕受西方影响最大的匈奴国,也都只是耳闻。

“哟,凯撒。今天过得怎么样?”老大想要学着那些有教养的上层贵族说话,可是他的神态举止间,却还是显得有些粗俗。

“哈哈,老大,今天笑死啦。”

宁琰还没回答,就看到一个小子从老大的身后钻了出来。年纪最小的周心,背着学童的书包,而他的手里则不停地丢着一个钱袋。钱袋沉甸甸的,在空气中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今天帮史馆里的大胖子默书,他就把自己的月例给我了。这个家伙的月例有三金!”

“三金?!”

这个数值比实jì

的重量更有分量,听到了周心的话,另外几个家伙同时从外面冲了过来,医师无痕甚至直接把那个钱袋给抢了过来。

“村长!”

周心努力着想要抢回钱袋,不过个子较矮的学童,还是无法触及到被医师指尖举起的那个钱袋。

“好了!都拿来吧!”

老大站到了院落的中央,他的手里举起一个盘子,然后无痕,景秀,周心纷纷从包裹里掏出了今日的所得,扔到了盘子里。

“老大,今天没出去,没有收成啊。”梅苏特懊恼地摇头。

老大笑了一笑,从自己怀里也掏出个袋子,“你今天的任务就是照顾凯撒,你的那份我出了。”

“这是?”

宁琰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他不知dào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不过他却看到,这些家伙掏出钱袋的时候都很小心,仿佛他们指间捏着的,是如一条生命般珍贵的希望。

“哦。这是我们仅有的规矩。大家每天挣的都聚到一起,然后用来买血红液体。不过是轮流的,这一次买的液体是给景秀熔炼的。”

老大一边点数着这些所得,一边向宁琰解释。

“没事,凯撒,小工的事情我说了算,搬砖的工钱一天比老大的还要多!”

梦无痕拍拍宁琰的肩膀,他安慰着看上去有点儿不安的年轻人。

“嗯,我们凑齐了二十金,应该能够弄上一份血色液体了。”老大抬起了头,眨巴着眼睛,似乎是在宣bù

这个好消息。

“诶,我可是没有一点把握啊。”作为落峰派的副掌门,景秀,这个年纪和老大差不多大,不过长年累月的镖师生活,让他的皮肤黝黑坚硬,而且细密的皱纹爬满了他的额头。再加上那微卷的黑色长发,让他的年纪看上去比老大足足大了一轮。

“没事哇,万事开头难嘛。”老大似乎充满了信心,他将储存的积蓄和今天的收获,一共五、六枚金色刀币和其余几十枚杂色的银色铜色刀币都倒到桌上,细细再数上两遍,确认无误后才倒入了一个麻布袋子。微笑着扔给了面前的景秀。

“哈哈,我们都失败两轮了,运气总要好上一把的。景大哥,就靠你啦!”梅苏特对着景秀竖起了大拇指。

“哈哈,秀秀肯定会成功的!成功了我们的伙食就能改善了!”年轻的周心似乎对于熔炼宝器并不在意,他更在乎的是一顿美味的大餐。

“对了,明天去的时候,带上凯撒。他才来,多见识见识总归是好的。”老大将宁琰推到了景秀的面前。

“没问题!凯……撒,明天还能带你去镇上吃顿好的呢!”景秀似乎放松了下来,他拍拍自己的胸脯,示意凯撒明天跟着自己没问题。

“血色液体?我们要去哪里弄?”宁琰淡淡问道。

“还能有哪里?这儿向南走五十里,有一座燕国的小城镇,叫平云镇,那儿有个宝玲楼的分号!”景秀作为镖师,走南闯北对于地理信息可谓是刻入了心里。

“宝玲楼?”宁琰缓缓地说了出来,他心底隐约的担忧在这一刻变成了事实。

“对啊,宝玲楼。你们知dào

吗?宝玲楼的少东家,楚国的宁大少爷这些天就要来峰落派了!”老大突然压低了声音,他小心翼翼地向众人分享着这个消息。

“楚国宁家?!”一时间,众人哗然。作为毗邻峰落派的落峰派,他们当然知dào

宁家就是峰落派的坚强后盾,近些年,几乎峰落派所有的物资耗材都是由宁家提供,当然也包括了,那从红海里打捞上来的,一块一块闪耀着的红色晶体。

“凯撒,楚国的宁家,你应该也听到过吧?”老大偏头,他主观地把宁琰认作了一位富家子弟,而富家子弟的见识,总要比他们高多了。

“嗯……好像听过。”宁琰点点头,他的面色没有一点变化,可是心底却开始翻腾。

当他从横沙城里离开时,小舅等人就和宁琰一起商议好,宁琰投奔峰落派,消息只会通过宝玲楼私自传递给峰落派。因为毕竟宁家事变,宁琰就成为了楚王和那群穷凶极恶的御史追逐的首要目标。保持低调的话,峰落派自然会照顾好宁琰,而明面上楚国也查不到任何关于宁琰的消息,这样楚王也没有太多的口实来扣押宁家在楚国之外的产业。

宁琰辞去阿离的陪伴,独自一人来到釜山也有这个考量。他甚至没有私底下踏入任何一座宝玲楼,这样当宝玲楼都不知dào

信息,自然楚国的追查也会更加艰难。不过他们都低估了小道消息的威力,宁琰前往釜山的消息几乎是沿着宝玲楼分布的路线一路传到了釜山。楚国之外的宝玲楼都欢欣鼓舞,因为他们作为宁家外派在异国的人员,背井离乡都是常事,更有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踏上回乡的路。而他们有可能在楚国之外看到小少爷,看到宁家的最高层代表,本身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件重如泰山的大事。

“老大,这是驿站经过的消息?”梅苏特是个认真的人,哪怕是八卦传到他的耳里也要刨根问底一番。

“不是的!我嘛,今天下午在峰落派打杂的时候,听到他们内门的弟子说的。要知dào

,峰落派为了这个消息也是大张旗鼓呢,各处都开始了翻修,还有那些姑娘们,啧啧,”老大说道这儿,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收拾得可比元旦节都漂亮!”

“这样的话,等景秀你们从平云镇回来之后,我们都一起去峰落里宫里面干点活吧,他们的出手可大方了!”作为村长的梦无痕瞬间就听到了机会。

“诶,那些峰落派的家伙太可恶了!上次去做工,被他们捉弄了一整天!那些高高在上的家伙,真的……”一说起峰落派,周心似乎就想起了许多往事,他的拳头捏紧,紧的都能捏出水来。

“哈哈,不就是被几个小哥儿糊弄着去送情书,结果被女孩儿们好好地教xùn

了一顿嘛!”周心的糗事在其他人眼里却是乐事,大家听到周心的话,都哈哈笑出声来。

“去峰落做工的事另议,毕竟这个月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还是先把需yào

的东西从宝玲楼弄回来吧!”老大拍拍桌子,作出了最终的决定。

高耸的穹顶如同黑夜般广阔,而跳跃的烛光,则向星辰般闪烁。宽敞的大殿内,聚集了峰落派所有的弟子们。弟子们按照归属席地而坐,而众人前面高高的讲道台上,则端坐着峰落派一共六十四名铸器大师。

“喂,什么事啊,还没有到月底,怎么就全员集会了?”大殿内的弟子们叽叽喳喳,他们互相交换着打探的小道消息,然后用一种敬畏的眼神望向讲道台。

要知dào

,讲道台上的大师们,都必须是最少熔炼出加二的赤铜兵器的。而一件加二的赤铜兵器,有些国主甚至愿意用城池来交换。

“安静!”讲道台的最前面,那个端坐着的白衣男子突然站起。这是副掌门燕然青,也是台上最年轻的铸器大师。

就像是被海潮掠过般,声音从近到远逐渐消失,几乎只是一瞬的功夫,几千人坐着的大殿内就变得鸦雀无声。

“诸位!今天召开的特殊集会是掌门和我共同商议的结果,”燕然青回头,看到了掌门师叔袁子星朝着自己点点头,“因为最近的门风有些紊乱,而且有些事情必须澄清!”

声如洪钟之后,大厅内的人头又涌动起来,他们没有说话,却在用眼神和表情做着最直接的交流。大家心中有数,如果说能扰乱门风的话,那么就只有那个传闻了。

“是的,楚国宁家,他们的公子宁琰,将会来到我们峰落派。这本就不是一件稀奇事,大家都知dào

,我们和宁家的关系已有数百年历史,历史上,也有几位宁家的子弟加入过我们门派修行。”燕然青的语调平静,在他的叙述下,这件事的发生好像再自然不过。

“还有,我们各位大师也经过讨论,宁琰将直接被我纳入子弟,我将亲自指导他的修行和铸器,关于这点,掌门和诸位大师也是放心的。”

燕然青说完这话,有好几位坐在台上的大师们的表情变得不自然起来。他们都曾为宁琰争取过,不过却没有想到燕然青霸道地告sù

他们宁琰将会是他的弟子。而更可气的是,掌门还微笑着点头默许,似乎完全就没有考量过他们。

燕然青顿了一顿,然后又补充道,“那么,今年我亲授弟子的名额便被占取。不过你们没有影响,将会有另外一位大师,多收一名弟子,来弥补我的位置。”

这是峰落派的规矩,初入门的子弟其实并不算走上了铸器之路。他们只会接受些普通的学识和体格方面的锻炼。而只有被门派内的大师收为亲授弟子后,他们才有机会接触到真zhèng

地铸器。而大师们收徒的名额有限,包括掌门在内,一年每位大师只能收一名弟子。不多也不少,正好凑齐六十四卦之数。

而这个惯例却在此时被打破,而打破这个惯例的原因,只是一个来自遥远楚国的少爷。

议论声再次响起。而台上的燕然青并没有反对,他又返身坐下,似乎允诺了台下弟子们的讨论。

已经成为了亲授弟子的倒是泰然处之,他们甚至把背脊挺得更直,好让身后那群数量庞大的入门弟子们膜拜。

可是入门弟子却面面相觑,他们对于宁琰成为燕然青弟子并不意wài

,可意wài

的却是,燕然青让出了他的那个亲授弟子的名额。亲授弟子名额的竞争,往往从年初就开始了,而到年中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一目了然,而到了年末这个紧要关头,燕然青放qì

了自己的名额,那就意味着有一名弟子,注定就要悲伤。

“这……吉鲁那个家伙,要发狂了罢?”有个男弟子小声嘀咕。

“哼,这个自大的家伙,终于倒霉了!”另外一名男孩器宇轩昂,他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他是一名燕国将军的孙子,号称“釜山小将”的秦声。作为一名军人后裔,竞争和搏斗就是她的天性。而骄傲的他也不得不承认,他在和吉鲁的竞争中败下阵来,不过以他的家世,必定还是会有大师收取他的。

“你们都要小心点,吉鲁哥要发怒,这些天都没有好果子吃!”蓝色袍子上绣着紫星的是樊纲。他舔了舔嘴唇,小心地警告着身旁的几个小兄弟。樊纲来自燕国一个显赫的家族,他的家族曾经属于燕国的外戚,不过经过演变,却最终成为了一个和楚国宁家相似的商业家族。樊纲虎头虎脑,却极其重感情。他在认识了吉鲁以后,就自觉成为了吉鲁的左膀右臂。

“噢,吉鲁……”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忧心忡忡地盯着大殿内的某个方向。那个方向上的弟子有千百个,可是在女孩的眼里,却始终只有那一个背影。

这个背影就属于吉鲁。吉鲁出生于最东方的齐国,他的家世只能用贫穷来形容。父亲是个没什么出路的铁匠,母亲则在浆洗房工作。父亲的作品大多都是农具,而在海陆河路发达的齐国,农业并不被看重。也因为这样,父亲的农具很少有被卖出的时候。可是自小就在风箱和火炉边长大的吉鲁,他却迷上了铸炼的工艺。在他看来,那滚滚的铁水从管道里流出,而在他的打击下,铁器逐渐成型,变硬,整个过程就在像制造一条生命。

吉鲁从六岁起就改变了自己贫穷的家庭。他偷偷地将父亲卖不出的铁器融掉后重炼,一件件农具被他再造成为锋利的武器。他的武器简洁,实用,仿佛拥有灵魂。没有多久,他打造的武器就在整个城市,整个郡县,甚至整个齐国传开来。当他十五岁的时候,他雇上了一队镖队,押运着他赚取的十万金,赶了五千里路,投奔到了峰落派。

自然而然,吉鲁就将自己的目标锁定为了最优秀的那个位置,而他认为,门派内最优秀的铸器师一定是燕然青,他的作品和成功率甚至超过了掌门大人。于是,仅仅过了两三个月,吉鲁就击败了所有同辈的入门弟子,每个人都相信吉鲁才是今年燕然青收取的亲授弟子。

自始至终,吉鲁都没有抬头。他的拳头捏紧了又松开,他的骄傲不容得他承认失败,可是冰冷的事实却似乎在嘲笑他。弟子们的议论也变得格外刺耳,他此刻的眼神愤nù

,有如一柄出鞘的利刃,能够斩杀仍和一个嘲笑他的人。

“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宣bù

!”燕然青挥挥手,再次止住了议论。

“今年的材料已经用完。明日里,各位入门弟子的负责人,将要前往平云镇,宝玲楼接收我们新的订单!”

“宝玲楼……”吉鲁在这一刻抬起头来,他就像一头行走在草原里的孤狼,这种野兽正在他的身体里磨牙嘶吼,随时都准bèi

着怒吼着扑出,然后咬断猎物的喉咙。

第九章 交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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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交锋(2)

平云镇的街道变得热闹起来,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穿着短袍马靴的草原人和穿着长袍草屐的燕国人和平共处地走在长街上,虽然几百年前他们都是刀兵相见的敌人,可是现在时间淡化了一切,他们都只是这个镇子的过客。

“嘿嘿,今天的感觉不错吧?”

走进了平云镇里,穿过了两条街后,就连一向沉稳的景秀也不由得喜笑颜开,他的高兴是有理由的。当他和宁琰进入平云镇以后,路人对他俩皆侧目,男人们都小心地退开半步,给他们让出路来。而女人们则抛出媚眼,希望能让这两个年轻有为的大人物多看自己一眼。

“因为这身行头吧?”宁琰皱了皱眉,他现在已经不习惯这种熟悉的感觉。

纯蓝色的精细棉袍。飘逸的长襟上飞扬着“峰落”两个大字。头发也被仔细地梳成相似的发髻,手中也还握着两柄装饰精美的宝剑。这套行头就让景秀和宁琰成为了峰落派的弟子,而旁人第一眼望过来也会深信不疑。

“嘿嘿,”景秀拍了拍宁琰的后背,“等下你就知dào

了,这里面可有玄机呢!”

“因为宝玲楼吧?”宁琰一边低头走着路,一边淡淡地反问。

景秀突然一愣,接着忽然笑了,“果然是大家族出来的少爷!这么快就想明白了!要知dào

,这个法子可是老大想出来的,这么多次过来,都屡试不爽呢!”

宁琰没有回答,两人又陷入了沉默中。阳光开始有点儿刺眼,而街道的另一头,那座白墙黑瓦的高大建筑则一点点地变得清晰起来。

“今天人可真多!”踏进了宝玲楼的大门,景秀不由得嘀咕道。

本应该偌大空旷的大厅内,此刻则站满了各式各样的行商走贩。穿着青花白褂的宝玲楼伙计则在大厅内匆匆走过,对那些等待已久的商人们丢下一句话,又立马游走到下一个客人那儿。倒是大厅的正中央,摆着几套红木椅子的地方,几个看上去像是大人物的家伙端坐在那儿,悠闲地下着棋,把着画,还有长相乖巧的女孩儿给他们奉上上等的茶水和精巧的点心。

“两位客人,有什么需yào

?”门口迎客的小伙计象征性地吼了一嗓子,接着准bèi

迎接后面的客人。可是当他不经意地瞟到这两个少年时,他顿时紧张地又吼了起来,“贵客!贵客!”

似乎这是宝玲楼商量好的暗号,就像是变戏法似的,瞬间就有两个另外的小伙计钻到了门口,他们恭敬地低俯着身子,甚至没有敢抬头用目光直视这两位客人。

“大人,这边请。”

两个小伙计作出了请的手势。

“哼。”景秀冷哼一声,好像自己被这些伙计怠慢了。当他看到看到一个小伙计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时,这才满yì

地迈开了步子,跟着伙计的引领而去。

“喂,快看!”

“那是……”

“峰落派的弟子,做派就是不一样!”

大厅里的客人们注意到了这两个少年,他们纷纷低声议论,流露出羡慕和嫉妒的神色。坐在红木椅子上的那些大人物,也都微微侧首,缓缓地向着两个少年点头,似乎在表示他们对于峰落派的某些尊敬。

景秀仍旧是没有任何反应,大步流星,昂着脑袋走着。倒是宁琰放缓了一下步子,对着红木椅上的那些人点头回礼。

“喂,那个小家伙很有气度啊。是峰落派的亲授弟子么?”

“亲授弟子?我们没有这么容易就见到吧,那些家伙地位都很高,几乎不出那座峰落宫的!”

“喂,我听说,楚国宁家的公子也要加入峰落派啊……”

红木椅上的几个大人物,也开始了交谈,他们聊天的八卦程度,和那些站着的寻常商人们如出一辙。

“二掌柜。峰落派的贵客来了。”一名小伙计对着正在宽大的书桌后面喊道。半晌,书桌后才爬起一个中年男子来。

“什么?”男子放下了手中他正在鼓捣的古董,将一块圆形的透明的琉璃镜推到了额头上,然后仔仔细细地打量着面前的两个少年。

“哦,峰落派的……两位大人?”男子披头散发,套着一件素色的大褂,袖口已经被磨损得不成样子,看上去十分不羁。可是当他看清楚了来者袍子上的绣字时,还是表现出了恭敬的模样。

“嗯,我们是峰落派的!今天,来买一份血色液体!”景秀中气十足,举手投足都是一副豪迈的样子。可是宁琰知dào

,他兜里攒着的二十金刀币,可是大家伙儿每天辛勤劳动的血汗。

“是是,是。请问要多少?半块,还是一块?”男子笑了笑,和蔼地问道。

“……块?”景秀表面似是平静自若,可是心底里早就紧张得泛起了波澜。这其实是他第一次进入宝玲楼。往日押镖的时候虽然经常路过平云镇,可他对于宝玲楼都只是远远地瞥了几眼而已。

“大人,最近几天我都在考证几件新入的古董,对于日常的经营并没有关心。不过嘛……您要是觉得一块,两块血色水晶还少了的话,我可以帮您去查看下库存,只要是十块以下的现货,宝玲楼都是拿得出的!”

看到面前的少年只是冷冷地哼了句,然后只说了一个字,二掌柜连忙解释道。他知dào

峰落派对宝玲楼意味着什么,所以哪怕他平日里只是负责钻研古董,这一刻也不得不摆出一副迎客伙计的模样来。

“我们……”景秀那黝黑的脸上出现了变化,他想要说明只需yào

五分之一滴的血色液体,不过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这位二掌柜那紧张的声音打断。

“小心!那是西方的……”二掌柜看到另一个安静的少年走到了房间的一头,伸手将木架上的一柄黑色火铳给取了下来。

“燧发枪。”安静的少年抬起了头,露出了一双明亮的,令人印象深刻的眼睛。

“这是去年才发明的,法兰西燧发枪。”宁琰的手指,在这只短柄的黑色火铳上游走,“比起火绳枪来,发火率和射击精度都成倍地增长,还有这击锤镶银的工艺,这应该是西方罗马共和国的最高手艺。”

在火绳枪才开始进入东方人的视野的时候,很少有人知dào

西方的工艺已经开始了进化。的确,在世界的焦点都集中于血色武器的时候,其余的科技进步就很容易进入盲区,哪怕这项科技的发明,无论放在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划时代的。

“这位大人!好眼力啊!”二掌柜激动不已,他几步冲到了宁琰的身旁,眼神狂热,一副士为知己者死的模样。

“这件燧发枪是我们平云镇宝玲楼分号的镇店之宝!当然,这也是属于我的私有之物,”二掌柜小心地从宁琰手中接过了这柄燧发枪,整个人都变得温柔起来,“我用连续三年的工钱,才换取了这柄家伙呢。”

宁琰淡淡一笑。他从看到的第一眼就知dào

,其实这柄燧发枪是件残次品。可能因为某次的击发失误,那镶银的击锤其实已经坏掉了,这样无论换上什么样的燧石,击发的成功率都会大大降低。宁琰之所以知dào

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这柄燧发枪属于去年宝玲楼从西方偷渡过来的一批货。而在那个夏天,宁琰一个人就玩坏了十来柄这样的燧发枪。

可是看这二掌柜的神情,他应该是不知dào

的。可能因为这物件太过珍贵,二掌柜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击发它试一试吧。作为当世最为先进的武器之一,却再也没有了实战的机会,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宁琰这样想着,脸上的神情又一点点地变得悲伤。

“大人……对不起……”这个二掌柜看到了宁琰脸上的神情变化,他以为是自己触犯了少年,连忙道歉不迭。

“喂,别说些没用的。五分之一滴的血色液体,到底有没有啊!我可是和他打赌,我能用这么少的液体熔炼成功呢!”景秀按照老大所教的,很自然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五分之一滴?”二掌柜一愣,接着神色有了些变化。不过他仍旧保持着恭敬的态度,乖巧地回答道,“没有一点问题。我去查一查存货,马上就给两位大人送来。”

“喏,这是钱款!”景秀把腰间捂得紧紧的那个袋子扔到了二掌柜手上,“别弄些掺了东西的糊弄我,一定要最纯的!”

“是是是。”二掌柜拎着袋子,倒退着走出了房间,临出房间时,他看到那个识货的少年,正盯着自己。那眼神中充满了同情,可是却不是善意的,就好像是一头猛虎怜惜地盯着即将到手的猎物一样,猛虎所觉得可怜的地方仅仅在于,活物即将变成餐中食,没有挑zhàn

的生活又会变得更加无聊了而已。

“大哥,我们这样真的好么?”二楼客厅里,樊纲正小声地在吉鲁旁边询问。他的胆子并不小,在战斗中他敢于一个打三个。可是这件事情干系到吉鲁,因为这次来取货是吉鲁全权负责的,稍有差池,吉鲁就要担起一切责任。所以樊纲也变得格外谨慎。

“没事的。阿纲。”吉鲁手中抛弄着一块纯金打造的齿轮,无所谓地回答道。“相信我吧,回到门派里长辈们都会要表扬我呢,”说着吉鲁自嘲地笑了一声,“不过这些现在都没有用了。”

“大哥,我说了别生气……”虎头虎脑的樊纲也在这一刻小心翼翼,“除了副掌门之外,门派里数得上号的大师起码还有十来个,我听说的消息,他们都可是抢着要你呢。其实只要能够成为亲授弟子,学到了那精妙的熔炼之法,先师是哪位又有什么区别呢?”

吉鲁没有说话,他仍旧只是抛弄着手中的那块黄金齿轮。

“还有,兄弟们都相信,那个宁琰绝对不可能是个铸器天才。更不可能和大哥你来比。只要等你链出了血色武器,副掌门大人肯定也会后悔的。”

“别说了。”吉鲁将齿轮扔到了桌面上,看着齿轮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停滞倒下来。

“宁琰……”吉鲁狠狠地念叨着这个名字,而樊纲这才发xiàn

,那金质的齿轮上已经出现了裂痕。

“又是峰落派的?五分之一滴的血色液体?”

韩夫人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的二掌柜。要知dào

她正在仓库里亲自监督整理那些血色晶体时,却突然看到了匆匆跑来的二掌柜,而当二掌柜说明来意以后,韩夫人就陷入了沉思。

“那几次……”韩夫人突然记起,在过去的一年中,似乎也有两次是峰落派的弟子前来,三分之一滴,五分之一滴地购买血色液体。当初她只以为是这些大门派的弟子好玩,可是今天又出现了第二批峰落派的弟子时,韩夫人的好奇心就被勾了起来,好像当年那姓宁的情郎在轻轻挠动着自己的心房。

p.s说真的,只要看了的应该知dào

我是认真在写的。求各位大大们收藏推荐个啊~

第十一章 交锋(3)

宝玲楼二楼的某个角落里,猩红色的帷幔高高挂起,透过帷幔那摇摆的空隙,可以看见里面摆着两张最上等的梨花木椅子,椅子的扶手都被精心地雕刻出镂空的双龙样子,看那刀工像是赵国的雕刻名家子曰的真迹。椅子上坐着景秀和宁琰,他们身边站着披着薄纱,隐约露出性感的女孩。女孩们小心地斟茶,而两名少年却一脸的严肃。

脚下的青花瓷砖都镶着金线,四周的立柜里都摆着西方的自鸣钟和东方的各种瓷器,还有一张矮柜上,用精巧的银架托着一个透明的长颈瓶,里面装着那鲜红如血的液体,应该是来自西方波尔多的红葡萄酒。但是宁琰此刻端坐着,他的心情复杂,并没有心思来好好欣赏这一切。

景秀坐在旁边,这个黝黑壮实的镖头努力装出一副大家风范,可是让人看上去,总会觉得粗坯和豪放更适合形容他。景秀端起了茶,想要学着宁琰轻轻啜饮一口,却被那滚烫的茶水烫着嘴,无奈地将那精细的茶杯放下。

“喂,凯撒……“景秀压低了声音,“他们怎么弄的,不会出岔子吧?”

宁琰微微摇了摇头,却并没有直接回答。他感觉有些不对,因为那个二掌门离开的时间有点儿久,接着他俩就被人带领到二楼的这儿。看这儿的摆设,本不应该是待客的地方,更像是临时起意寻到的私密地点。

“诶,反正等下小心。实在不行,我挡在前面,冲出去!”景秀对着宁琰做着口型,他的右手握紧了那柄看上去华贵的宝剑。虽然这柄剑不是神兵,但是也绝对不是那些用来点缀身份的饰品。华贵的外壳里,隐藏着的是一把修长的猎刀。景秀用这把刀刺死过黑夜里的饿狼,也用这刀割开过凶悍匪徒的喉咙。

“大人!”

帷幕被轻轻拉开,一名风姿绰约的夫人款款走了过来,她细眉凤眼,笑意宛然,一步三摇晃,仿佛每一步都踏出一朵盛开的莲花。

“妾身是这宝玲楼的当家,招待不周,还望见谅啊。”

这位夫人微微鞠躬,正好露出了她胸前那藏不住的春*色。

“哼。没事。血色液体呢?”景秀故yì

摆出一副不耐烦的脸色。

“当然准bèi

好了,”夫人莞尔,她从随从手中接过一个瓶子,递到了景秀手上,“这是十滴,算作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毕竟让大人久等了。”

“十滴……”景秀愣住了,他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一滴就是百金,十滴就是千金。一张手就是千金的人情,宝玲楼的这气势和做派着实让景秀震惊。

韩夫人就在这一刻,就确定了这家伙骗子的身份。她在这座宝玲楼里十几年,见过了数不清的峰落派弟子,她早就发xiàn

了这些峰落派弟子最大的特征。他们身上的袍子可以伪造,他们手中的宝剑可以伪造,甚至于峰落派门内的令牌,寻到高超的手段也能伪造。但是他们最大的特征却是不可能伪造的,那就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倨傲。那种倨傲无关身份,无关地位,却能视金钱如粪土。哪怕他们注重金钱,不过却是把金钱当做工具,一切都是为了金钱背后关于胜利的博弈。

像面前的这个家伙,当他发觉手中的是十滴血色液体时,那种喜上眉梢的神情,一定不属于峰落派。

韩夫人点点头,示意身旁的护卫们可以动手了。宝玲楼是买卖者的圣地,却也是欺骗者的炼狱。当骗子被护卫弄走后,那么等待他的却不仅仅是死亡,而是比死亡恐怖千万倍的折磨。

“嗯?”就在这时,韩夫人才注意到,这个骗子还有个同伙。他安静地坐在那儿,耐心地用茶盏绕着茶杯转圈,侍女站在她的身旁赔笑,可是他的头都没有动过,只是盯着茶杯里那荡起的一圈圈涟漪。按理来说,韩夫人的眼力是顶尖的,可是进入了这儿,她直到刚才才注意到这个少年,仿佛在刚才他完全不存zài

的似的,和整个环境融为了一体。

护卫们都挺身上前来,他们手中的短刃都亮出了锋芒,可是这个少年好像仍旧在发呆,没有一点儿表示。

“什么意思?难道……”景秀见状不对,他打开了瓶子,瓶子里空荡荡的,什么液体都没有。

“你们想干什么?!”景秀一把拍在了那柄华贵宝剑的剑脊上,宝剑断开,里面的猎刀被景秀握在了手上。景秀就像他前面说的那样,挡在了宁琰的身前。

“能让我说几句话么?”宁琰抬起了头,他的视线穿过了景秀和那些个张牙舞爪的护卫,直直地盯着这位夫人的眼睛。

一种奇怪的感觉包围了韩夫人。似是故人来,可韩夫人却坚信自己并不认识这个少年。但是这个少年的眼神却很复杂,真诚,谦逊,可怜,坚强,骄傲,韩夫人都能从这眼神中感觉到。仿佛就在对上这眼神的那一瞬间,男孩身上的情感就传递到了韩夫人身上。可是韩夫人不知dào

,她也在这一瞬间向少年敞开了心房,不由自主地,韩夫人就觉得这少年分外的亲切,想要从心底里来保护他,就像是母亲保护孩子那样。

韩夫人点了点头。护卫们的动作就停了下来,本来退下的侍女们也停了下来,景秀还是平举着他的武器,可是这儿的每一个人都向这位少年展现出了倾听的姿态。

“宝玲楼的立楼之本是什么?”宁琰问。

“……理由。”韩夫人迟疑了一会儿,然后回答。天下的商会何其多,每一家也都有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原则,有的选择是利益至上,有的选择是诚信为本。可是宝玲楼原则却是「理由」。宝玲楼坚信,理由是世间万物存zài

的根本。交yì

能够达成,是因为双方都有理由接受这个价格。有的货物卖得贵,是因为这些货物稀少而且珍贵的理由。所以,千百年来,理由二字,便成为了宝玲楼的立楼之本。

“那么,请问你们要对付我们的理由是什么?”宁琰淡淡地追问。

“你们是骗子……”韩夫人回答,却看到少年的脸上在这一刻泛起了一丝微笑。

“哦?骗子?骗了你们什么?”

“你们冒充峰落派的弟子……”韩夫人这个时候,却觉得自己突然没有了底气。

“峰落派?我们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自己是峰落派的弟子吧?一进来你们就把我们带到了二当家那里,而且我们是来买五分之一滴血红血液的。难道我们没有给钱么?你们不交yì

就算了,还指责我们是骗子?”

宁琰的每句话都很轻,但是说出来却像是正在敲响的重锤。他的话无可辩驳,以至于让这些粗俗的护卫们,都有点儿面面相觑。

“有人冒充我们峰落派行骗?”

洪亮的声音从后面传来,韩夫人回头,看到先前持着令牌的两个峰落派大人,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

“就是这两个?”吉鲁走过来,冷峻地一瞥,他微微地侧了侧脸,对着韩夫人问道。

“这两人……”

韩夫人的话没有说完,就又被吉鲁生硬地打断。

“不是我们峰落派的,杀了吧。”

“大人……”韩夫人并不缺少杀人的胆量,她也是个心狠手辣的角色。可是就像宝玲楼坚持的那样,她也是一个讲理由的人。可是身边的这个少年,霸气却十分武断,似乎他嘴里的杀人,并不需yào

一个理由。

“吉鲁大人是峰落派入门子弟中最优秀的,他说不是峰落派的,就必定不是我们峰落派的。而且这两人还穿着我们峰落派的袍服,简直辱没我们峰落的名声。”樊纲站在吉鲁的身边,他大声说道,接着指了指这两个少年,示意护卫们动手。

“好了!我们是落峰派的!”景秀见状,终于忍不住爆出了自己的身份,“我是落峰派的副掌门景秀,是的,我们是穿了你们峰落的衣裳,可这是因为我们平日里也负责帮你们峰落的亲授弟子打杂,你们峰落为了我们的进出方便给我们的!”

“落峰?副掌门?”吉鲁和樊纲对视一眼,接着哈哈冷笑。

“一群狗而已。”吉鲁面目狰狞,恶狠狠地从牙间挤出了这几个字。

作为入门弟子里最优秀的人,吉鲁早就把自己当做了那些亲授弟子。而峰落派的亲授弟子地位很高,他们只需专心修liàn

铸器,日常杂事往往都会有仆人来负责。还有些杂事,则会指派给山下的县民,当然其中也包括了距离峰落宫几乎只有一墙之隔的那个落峰派。不知dào

怎么的,吉鲁对于那些落峰派的人,可是充满了恶意。许多普通的峰落派弟子,他们只是觉得那些叫落峰派的家伙很好玩,很好欺负。可是吉鲁却一直觉得那是个耻辱——一座山上只能有一个铸器门派。而那些家伙寒酸得甚至不能称作为门派,他们只能被称作为狗。

“喂!你们欺人太甚了罢!”景秀作为多年来的镖头,大部分时间他都保持着低调和谦逊。可是在某些时候,他的锋芒就会像手中的这把猎刀一样迸发出来。而某些时候,往往都是在有人侮辱了他的家人和门派时。

“阿纲,看到没,小狗又开始交换了呢。”吉鲁哈哈一笑,他似乎对于景秀的威胁,完全不放在心上。

“老板娘,你们不动手,那我们就自己解决了啊。”樊纲对着韩夫人抛出一句话,接着抽出了自己的剑。

赤铜颜色,古朴剑意,当宝剑从鞘中拔出的那一刻起,整个宝玲楼的二楼都似乎亮堂了起来。韩夫人第一时间就看出了这是柄血色武器,而且应该是加一的。

景秀的背上惊出了冷汗。他实在没有意识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哪怕自己身手不错,可是景秀此刻却连战斗的信心都没有。毕竟对方的手中可是货真价实的血色合金。自己的猎刀,大概在对面看来比豆腐都还要脆弱吧。

“大人,你们要的东西都准bèi

好了!”就在这一刻,韩夫人突然叫住了那个持剑的大人,她用那温柔的声音安慰着两个大人。“还有大人,宝玲楼里是不能见血的。就算杀了他们,也要弄到别处去动手呢。还是把他们交给我处理吧,相信我,欺骗了宝玲楼的人,从来就不会有好下场。”

“行。你看着办吧,我们的事情要紧。”

一听到血色晶体准bèi

好的消息,吉鲁似乎对于骗子的事也不那么关心了。毕竟他看重的,还是门派里分发给自己的任务。

吉鲁便带着樊纲,跟着韩夫人走出了帷幕。

护卫们一拥而上,将景秀手中的猎刀击落在地。宁琰在这个时候,却暗自松了口气。

第十二章 伏击(1)

“凯撒,你刚才很酷啊。”景秀憋了半天,终于还是忍不住,搂着宁琰的肩膀,开心地夸赞道。

当景秀第一次见到宁琰时,他只是单纯地以为这是个出走后落难的富家子弟。不过简单地相处下来以后,他又发xiàn

了这个富家子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讨厌。他不趾高气昂,也不娇生惯养,唯一的缺点,也只是话不多而已。于是景秀才不会反感老大的任务,带着他一同前来。

但是刚才的那一幕,则是彻底颠覆了景秀对于少年的观感。就在那剑拔弩张,连景秀自己内心都开始发慌的时候,这个少年竟然不急不缓,凭着简单的几句话就将宝玲楼的当家给说服了。这还不算什么,就当那两个峰落派的子弟扬言要杀人时,景秀还瞥见这个少年竟然还不忘了品上一口茶。

可是宁琰却并没有流露出什么兴奋的表情,他轻轻地放下了早已冷去的茶杯,理了理自己的头发。

“事情还没有结束,我们还要小心。”他淡淡地说。

“你难道没看出来么?刚才那个女当家帮我们解围了,我们肯定不会有事的啊。”景秀愣了下,他不知dào

少年何出此言。

“她为什么要帮我们解围?”宁琰随口反问。

“不是你说动她了么?什么理由什么的?”景秀有点儿不理解。

“只有处于势均力敌的双方,才会把理由当做借口。作为弱者,是没有资格谈理由的。”宁琰皱起了眉头,他前面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他看出了这个当家的眼睛里并没有杀意。但是在峰落派的弟子面前,她却巧妙地帮忙解围,这是他没有料到的。他原本以为,这个女人不想直接杀人,却并不介yì

围观着他人动手。

宁琰闭上了眼睛。要不要向宝玲楼表明身份呢?前面要是在生死关头,他或许会考lǜ

下。可是现在形势并不危急,而且宁琰越发地习惯于落峰派的这种平常随和的气氛了,他并不想因为自己的身份而破坏这一切。

“两位落峰派的大人!”

一声温柔的呢喃在帷帐外飘来,韩夫人驱散了侍女们,独自一人走了进来。

“不敢当,不敢当……”景秀恢复了自己镖头的本色,他站起身来连忙行礼,似乎完全不适应被人称作为大人。

“前面误会一场。您竟然是落峰派的副掌门大人,恕小女子眼拙了。”韩夫人亲昵地笑着,似乎完全忘记了先前的咄咄逼人。

韩夫人再次将一个瓶子小心地递到了景秀的手中,就在瓶子交接的那一刹那,景秀似乎还感觉到了夫人的玉指在他的手心划过,感觉就像迎面吹来的温暖春风。

“这真是十滴血色液体,请收好。”韩夫人甜甜的笑容,让景秀的内心都酥化了。

“还有这位大人,”韩夫人走到宁琰的身前,轻轻蹲了一个万福,“您说得没错。不管什么时候,我们宝玲楼都应该要记住自己的立楼之本。”

“不用了。也谢谢先前夫人帮忙解围。”宁琰站起身来,作出一个贵族表示谢意的方式。他的身子九十度地鞠躬,他的身板就像那被风吹弯的青松。

“那么,我就告辞了。两位要还是想在宝玲楼玩玩,我们的侍女可是会很好地招待大人的哟!”

韩夫人像只轻巧的蝴蝶,翩翩离开了这儿。帷幕再次被拉起,几名更加漂亮妖艳的女孩走了进来,她们这次手中什么东西都没有,不过她们的衣着却更加暴露,而她们那火辣辣的眼神,则说明了一切。

“喂,凯撒,听以前有钱的雇主说过,宝玲楼的女孩可都是天仙绝色啊,今天算是见到了……”景秀虽然憨厚,可并不是坐怀不乱的圣人。他张开了双臂,顺势就将两名女孩搂在了怀里。

“快点走。”宁琰站起身来,他的冷峻让那些女孩拿他不知所措,她们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少年,他的眼神犀利,完全将她们当做了空气。

“怎么?”景秀疑惑地看着宁琰,他不理解这个少年为何突然变得紧张。

“危险。”宁琰抛出这句话,转过身去揭开了帷幔,迅速地钻了出去。景秀见状,也忙不迭地掀开了身上的美女,急忙追了过去。

十几辆巨大的,印有宝玲楼标志的马车,在镖队的护卫下,排成长列,沿着平云镇里最宽敞的大街奔驰。街上的行人纷纷侧目,他们自然知dào

这是前往峰落派的货物。其实镖队只是个摆设而已,为马车平添几分恢弘的气势的。没有人敢劫持这队马车,因为无论是宝玲楼还是峰落派,都不是寻常的匪帮和势力胆敢侵犯的。

就在宝玲楼外的街角,两个人披着黑色的大氅,脸上则向那些草原人一样,用青色的丝巾蒙住了脸。这样稀奇古怪的造型在平云镇里并不少见,毕竟这儿汇聚了天南地北的商人和过客。但是其中有个家伙的大氅露出一角,正是精细的纯蓝色绸缎。

“大哥,什么时候动手?”樊纲压低了声音,看着宝玲楼的那熙攘的正门。

樊纲从进入峰落派不多久,他就跟随着吉鲁了。眼前这个蒙面少年的性格他也早已摸透。吉鲁是那种言出必行的人。无论再大的事,也无论再小的事,只要他说过的,他就一定会做到。有的时候你会看到他那无畏的勇气和无穷的毅力,有的时候你又会看到他那蛇蝎一般的心肠。

所以当他看到吉鲁对那两人网开一面的时候,就知dào

接下来肯定还是有行动的。不过他们的行动就将转到暗处,他们就像是黑夜中游荡的流民,没有人能够看清楚他们的脸,除了死亡降临的那一刻。

“等等。”吉鲁的声音十分嘶哑,就像是正吐着信子的毒蛇,“他们两个应该是走来的。等他们出来,到了镇子外再动手。”

“老大,一定要干掉那两个人么?而且你怎么知dào

韩夫人会放过他们?”樊纲心底里并不反感杀戮,可是为了两个仅仅一面的人就要出手,而且还要和老大一起亲自行动,这让他十分不理解。

“韩夫人?”虽然围着丝巾,可还能隐约看到吉鲁正在咧开嘴冷笑,“如果她有心要处置这两个骗子,还会等到我们出现么?而且我们出现了,不仅不作个顺水人情给我们,竟然还在暗地里解围,那个小子身上肯定有什么问题。”

“那个小子?”樊纲似乎只记得那个握着猎刀挡在前面的人,而他身后另外一个同伙,似乎没有什么印象。

“就是那个小子。”吉鲁忘不了那个少年的样子。从小就是在街道的最底层生活的吉鲁,他对整个世界充满了戒备心理,任何出现在他周围的危险,都能被他提前发觉。而当他看到那个少年时,危险的感觉就像是深海里的暗流,瞬间将他吞噬。在那么紧张得情况下,樊纲甚至都抽出了他压箱底的血色武器,而那个少年仍然坐在那儿,没有一点点胆怯的感觉,甚至还在悠闲地品茶。进入峰落派后,明争暗斗危机四伏吉鲁也见到过不少。峰落派里的几名顶尖的亲授弟子他也有过较量,可是像这个少年这样,处之泰然,临危不惧的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过。

可让吉鲁动了杀心的,却是他的嫉妒心。他嫉妒这个少年在这样劣势的情况下,还能保持风度。在吉鲁的记忆里,处于下风的时候,就只能摆出失败者的姿态,接受对方的羞辱。有多少次吉鲁被人逼在墙角,口水和拳脚落在他的身上,他无力反抗,只能把泪水吞进嘴里。可是今天这个少年,他却是那么倨傲,这种骨子里透露出的富贵和雍容,让吉鲁无地自容。那少年品茶时的表情,就好像他才是天生的王者一样,吉鲁等人都是陋服的乞丐。

“喂,凯撒,到底怎么了?”景秀追出了门,在宁琰的身后喊道。他站在宝玲楼的门槛上,他的叫喊引起了不少人的侧目。

宁琰回过了头,他一脸认真的表情,他的眼睫毛修长,让他的黑色瞳孔更加深邃。

“快点回去,有危险。”宁琰再次重复了句。他又环视了一圈街道,他的目光若即若离地在某个街角点过几次。

“走吧,等下出了镇子就是黄昏了。”

“你确定就是他么?”

宝玲楼里,那个头发乱糟糟的男人,背着手站在了包厢的正中央。

“就是他,”韩夫人仅仅穿着一件薄纱,趟在卧榻之上,“虽然那一年家主大寿的时候,我只是远远地瞟上了一眼,但我确定,就是他,那种感觉是不会错的。”

“感觉?”男人回过头来,他的身上还是那件素色的破旧的大褂。可是他的神情,却再也不是先前那个畏畏缩缩,似乎只执着于古董的二掌柜了。现在他说话慢条斯理,嘴角带着点若有若无的微笑,仿佛他才是上位者。

“是的。那种感觉,仿佛整个世界都是他的。哪怕陷入险境,他也能够高抬着头,简直就是一头猛虎,一头可以睥睨天下的猛虎。”韩夫人仔细想了想,努力用最贴切的语言来描述。

“宁琰这个小子,有意思啊。”二当家轻轻地坐到了韩夫人身边,而韩夫人就像听话的小猫一样,暧*昧地贴了上来。“他没有向你表明身份吧?”

“没有呢,真是个骄傲的孩子呢。”韩夫人轻轻地把二当家身上的衣服一件件地褪去,那态度和神色,就好像在侍候自己的主人。

“嗯。暂时不要像楚国王上通知宁琰的位置,”二当家轻轻地在韩夫人的耳边呢喃,“我倒想看看,这个孩子能不能成为一头真zhèng

的猛虎。”

“是的,麟少。”韩夫人的头慢慢地低垂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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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伏击(3)

黄昏已至,风也变得萧瑟起来。平云镇外的枯草,在余晖中显得格外寞落。枯草被脚步压平,从远端走来两个人,他们的影子被拉得老长,指着釜山峰巅的方向。

“凯撒,今天多亏了你啊。”景秀那沙哑的声音在这夕阳下也变得柔和起来,“这一次的十滴血色液体,够我们修liàn

半年的了。”

“是我们出钱买的。和我没什么干系。”夕阳下,宁琰那坚硬的侧脸被打上了柔和的色彩。他走路很疾,却没什么声音,就像是猫一样。

“怎么能这么说?那个女当家似乎对你有点儿意思啊,不过更重yào

的是,你的口才也不错哇,解围的时候说的是一套一套的……放心,这次回去,我会和老大说,让你也开始修liàn

,而且你的那五分之一份的用材不用出钱!”景秀拍了拍胸脯,作出了副掌门的保证。

宁琰从怀中掏出了一块象牙镶嵌着金的圆形物件。景秀要是先前在宝玲楼里注意了的话,就会发xiàn

这东西和西方的那种叫做「怀表」的计时器很像。东方人的日晷计时要靠太阳和星光,可是西方人却把时间装在了盒子里,就像是变戏法一样。

“时间差不多了。”宁琰淡淡说道。

“嘿,凯撒,你这是什么?”景秀的目光,很明显被宁琰手中的那块圆形给吸引,完全没有听清楚他所说的话。

“给。”宁琰将手中的象牙怀表扔到了空中,怀表划出一道耀眼的弧线,落在了景秀的手中。接着他的手握住了长袍里的弯刀。这是老大为了他出门防身特意从梅苏特那借来的。弯刀不是用的最上等的精钢,却也是质地优良的混铁钢。这种钢铁虽然含有许多杂质,不过柔韧性却不错,用作武器也算是寻常人心中的极品。宁琰反手握着刀柄,他的胸肌也已经紧绷。这是他在军队里训liàn

出的姿势,反手能让自己最快地完成拔刀和出刀一系列的动作。

“怎么了?”景秀见到宁琰的这动作,他本能地将怀表收好,也握住了猎刀。

“还是那两个人啊……”宁琰淡淡一笑,“看来还是躲不过了。”

“哪两个人?那两个峰落派的?!”景秀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过他四周扫视,僻静的郊外并没有人影,寂静得只有风呼呼过的声音。

“厉害啊。”

一堆堆在地上的枯草突然拱起,从下面钻出了两个披着黑色大氅的人,他们虽然围着灰色的丝巾,但是他们那猖狂而又尖锐的声音,让景秀马上就联想到了先前的那两个峰落派弟子。

“这小子怎么发xiàn

的?”这个念头在景秀的心中一闪而过。作为镖师,常年刀口舔血的角色,他本应该是对危险最敏感的。可是竟然在这少年提醒后都没有发xiàn

。而且,似乎他从一开始就知dào

这两个人要伏击?景秀瞥了一眼宁琰,看到后者那冷得刺骨的眼神,就好像是严冬夜空中的明月。

宁琰第一次接触到危险的时候,那是他刚被送入了军队。当时负责照顾他的将军,在某个晚上把他和其余的十多个幼童扔在了荒山之中。每个孩子只领到了一根木棍,他们就要靠着这木棍来度过一个夜晚。当黑夜降临的时候,山间却变得热闹起来,各种夜行生物都出现在了林子里,孩童们甚至还看见了双瞳闪着幽光的狼。

“妈妈!”有的孩子直接被吓哭了,坐在地上,眼泪哇哇地流出来。可是他们的叫声却吸引来了更多的动物,不多久就有悉悉索索的脚步声将他们包围,那些动物喘着粗气,就似乎要喷到他们的脸上。

尤其是那一匹狼的双瞳,一直在孩童的周围漂浮,不一会儿,那狼就来到孩童们的面前,借着微弱的星光,孩子们已经能够看到那匹狼锋利的尖齿了。狼突然仰头长啸,那高昂的叫声,让不少孩子直接尿湿了裤子。

所有的孩子都不知所措,有两个胆子大的握紧了手中的木棍,慌乱地挥舞着,其余的孩子都瘫坐在地上,不知dào

如何是好。

除了宁琰,他拾起了几根孩子们丢在地上的木棍,把木棍堆在了一起。接着又抓过了一把干草,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火石,轻轻几下,火花就在石间迸发,引燃了宁琰手中的干草。干草又引燃了木棍,微弱的火光逐渐在木棍堆里跳跃。

“都聚过来!”宁琰叫着,所有的孩子们都集中在了一起。孩子们将风口堵住,火堆也越来越旺盛。

又有孩子要把手中的木棍扔到火堆里,却被宁琰叫住。

“别扔!从现在起,每半个时辰才能加一根!”

火光就像是希望,照亮了孩子们的脸,也吓住了那些夜行生物。那匹狼也在迟疑了一会儿,调转了脑袋蹿回了丛林里。

自从这个夜晚以后,军队里的孩子们就开始伴随着危险成长。刚开始,危险是**,一不留神就可能取人性命。可是到了后来,危险却成为了最美味的食物,每个孩子都被危险孕育着,飞速地成长。

而现在,危险就像是烧鸡的香味,宁琰隔着半个镇子都能闻见。何况他从一出宝玲楼的时候,就发xiàn

了已经易装的那两个峰落派弟子。宁琰在镇子里的时候故yì

放慢了脚步,就是给了他们机会赶到了前面。

“不过,你的胆子还是大了点吧?发xiàn

我们了,还不跑吗?”樊纲见状,撕下了脸上的丝巾。此时遮掩已经没有作用,而他又坚信,死人是不会泄露他们的身份的。

“喂,你们两个。”景秀微微地拔出了一寸猎刀,“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

“呵,”吉鲁也将面巾扯下,“原来还是条疯狗。真可怜啊。”

吉鲁不喜欢多说话。他总喜欢快速地完成任务,这样就不会出现变数。而且吉鲁以前喜欢偷袭,在武器没入对方的身体里前,他都用不着说话。今天已经是他第一次破例,或者是说,他第一次在伏击的途中被人识破。

吉鲁慢慢地掀起了自己的大氅,卷起了自己的衣袖。这才露出了他的武器——一圈圈地缠在他的手臂上的,赤铜色的九节鞭。

“水合金……”景秀刚才被带起来的斗志,这个时候又被打压下来。“呸,真倒霉!”景秀狠狠地朝地上啐了口。

作为一名铸器师,景秀当然第一眼就认出了这加一的血色武器。他也终于明白,这个小子如此猖狂的资本是什么。

水合金,是血色合金的一种。这是一种奇特的血色合金,武器在熔炼的过程中,血色液体的滴入发挥了奇异的作用,超过了极限的合金并没有逐渐冷却下来,而是像液体一样流动。而让液体冷却下来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不停地注入冰水。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冰水往往只能从深井中提取。罗马城曾经出产过一柄这样的水合金,那是在执政官的号召下,上万的居民和士兵提水浇灌。而这样不间断的浇灌,足足持续了半月。当那柄武器终于铸成时,罗马城却足足断水了半年。

而这样的付出回报却是值得的。水合金最大的特性就是超高的柔韧性,水合金的武器能够像水一样柔软,像绳子一样揉成一团。可是只要稍微一用力,水合金武器就会变得坚硬无比,其坚硬锋利程度足以劈金斩铁。

吉鲁的骄傲,是有原因的。当他作为门派内最年轻的入门弟子,完成了多年都没有人能够完成的艰巨任务以后,评估了他的无穷潜力,门派的大师们便把这样一件稀有的水合金武器交给了他。而获得了这样的一件武器后,吉鲁的竞争对手们便一个接着一个的退出。拥有赤铜武器的弟子并不少,可是拥有带额外属性武器的,整个门派也是屈指可数。吉鲁的水合金属性,更是所有加一赤铜武器中的翘楚。

吉鲁咧开嘴笑着,他的笑容十分残忍,就像是在欢快地唱着丧歌。九节鞭一节一节地垂下,就像是一条没有生命的蛇。

“大哥,不用你亲自动手吧。”樊纲抢在吉鲁身前,他再次拔出了手中的那柄宝剑。赤铜的颜色仍旧是无比绚烂,宝剑抽出的那一刻,空气仿佛都被劈开,一道彩虹般的光带在他的身前划过。

“让开。”吉鲁竟然一把推开了樊纲,似乎并不领会他的好意。他站到了景秀和宁琰的面前,他的右手轻轻甩动,手里的这条九节鞭就像具有了生命一样,竟然一节一节地立起。

“你。”吉鲁的左手指着景秀身后的宁琰,“我会把你的脑袋割下,因为我讨厌你的眼神。”

话音刚落,吉鲁手中的长鞭就开始了左右的摆动,在众人的印象里,似乎只有大漠深处的眼镜王蛇才会如此动作。这样的摆动是超乎常识的,毕竟那摆动太过精妙,真的好像具有了生命。

“凯撒……”景秀压低了声音,对身后的宁琰悄悄说道,“看样子很难对付啊,等下我要是冲上前去,你就拼命往平云镇里跑。跑到那个宝玲楼去,那个女当家应该会帮你吧。我……要是死了,你就回去告sù

老大,让他们帮我报仇!”

宁琰看不到景秀脸上的表情,不过他却从景秀的话中感到了悲伤。景秀大概已经绝望了,毕竟面对两个拥有血色武器的家伙,哪怕他是再厉害的镖头,下场也几乎被注定。幼童持血色剑就能成万人敌,何况面对的还是两个可能成为铸器师的少年呢?

景秀的猎刀微微在颤抖,不过他的脸色却没有变化。景秀仍旧保持着先前的那种嘲讽之意,哪怕他面前的敌人,手里握着的是有着水合金属性的血色武器。

第十四章 伏击(伏3)

“我不会逃跑,”宁琰不知不觉就站到了景秀的身旁,“我会和你一同战斗。”

“你……”景秀的喉咙哽咽,“这个孩子,诶。”虽然景秀实jì

上并不比宁琰大多少,但是久经风霜的镖头和细皮嫩肉的富家子弟站在一起,他俩不像是共同作战的伙伴,景秀倒更像是宁琰的父亲。

“真是令人感动的友谊啊,”吉鲁那森冷的声音,在那条起舞的鞭蛇后面传来,“也许我会心软,等下把你们两个埋在一起。”

“真有自信啊,”宁琰抬起了头,脸上竟然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你是怎么培养自信的?”

“这个问题,你去问那些被我干掉的人吧。”

吉鲁的声音愈发的冷漠,而冷漠的背后,则是盛怒在升腾。

就在这一刻,吉鲁行动了。他的手腕一抖,九节鞭就直如长枪,向前全力刺来。因为突刺的速度太快,空气爆裂,那巨大的爆裂声似乎能够把人的耳朵震破。

景秀在这一刻本能地跪倒。这也是在数年的镖头生涯中积累而来的经验,面对九节鞭的突刺,无论是向左还是向右,虽然能够闪开第一下,可是却一定会被第二下的横扫给裹住身体。要是寻常的鞭子,被裹住身体倒还没什么,可是面对的是水合金。那么只要被这鞭子挨上,景秀的身体就会四分五裂。

而跪下的这个套路却很有用,对面似乎完全没有料到这招,九节鞭擦着景秀的后脑勺飞过,景秀都能感觉到那咫尺之间的危险。倒在地上的景秀就势一滚,就暂时躲过了九节鞭的攻击范围。

“哼。”吉鲁冷笑着,他的手再次一抖,笔直如枪的鞭子突然又开始了旋转。而这鞭子就像是浪潮,朝着宁琰的方向翻滚而去。

对于吉鲁来说,他的目标从来就不是这个可怜的黝黑男子。让他怒火中烧的只是那个一直云淡风轻的少年。面前这个家伙的动作,倒更方便他直接向着少年出手了。

宁琰没有说话,却在这一刻突然行动起来。他逆着九节鞭转来的方向奔跑,踏步震得地上的枯草飞溅,他身上的蓝色长袍也飘扬起来,那柄老大给他的混铁钢弯刀在长袍的衣襟之下挥斩而出,银色的刀光却不是朝着吉鲁,而是朝着吉鲁身后的那个同伴飞去。

樊纲没有料到,这个少年竟然会顶着进攻反攻过来,他的准bèi

不足,只能将手中的宝剑挡在胸前,然后急速后退。

“什么?!”樊纲大叫着,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他和那个少年之间,还隔着三四丈的距离,按理说这样的距离,只要自己有心闪避,无论如何都能够躲开的。可是这个少年的速度太快了,快得就像是一阵风似的,当他刚反应过来的时候,肩头就被那柄弯刀劈中,而少年还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弯刀上,顶着他快速后退。

“大哥,救我!”樊纲祖上是外戚将军的出身,不过到了他这一代,却完全转化成了一个商业豪门。军人的天性在他的血液里也找不到,王室的霸气就更无从谈起。当弯刀没入肩头,他感觉到了剧烈的疼痛。这疼痛突如其来,却撕心裂肺,鲜血顺着刀锋快速地流淌,而樊纲甚至都快要哭出来了。

“没用的东西。”从来都是靠着武器和偷袭进攻的吉鲁,没有想到战斗竟然会转变成这样子。原本占据了绝对上风的他们,却因为这个少年的逆袭而变得手忙脚乱,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少年竟然丝毫没有防御,而在全力进攻。

吉鲁转身,手中的九节鞭被收了回来,再次蓄力,吉鲁的鞭子便像一条毒蛇,直奔宁琰的后背而去。少年和樊纲都在半空中失去了平衡,吉鲁觉得对于没有设防的目标,进攻简直失去了挑zhàn

的意义,这就只会变成无聊的屠杀而已。

九节鞭果然飞速而来,眼看只有几步就能刺中少年了,可是形势在这一刻再次发生了变化。宁琰松开了自己握刀的手,然后和之前景秀那样差不多的动作,直挺挺地摔在了地上。

可是九节鞭的速度之快,快得似乎完全没有转弯。如枪般的九节鞭刺空了宁琰,却继xù

冲着樊纲飞了过去。

“大哥!”樊纲的话还没说完,九节鞭却到了他的胸口。几乎是本能的驱使,樊纲用自己的宝剑劈向了九节鞭,努力想让九节鞭的方向偏离。

“砰。”赤铜宝剑和水合金的九节鞭,两样武器短促地接触又随即分开,却在那一刻发出了惊天的响声。响声就像是火炮在发射,而平云镇的郊外被惊起一串串飞雁。

“你……”樊纲握剑的右手已经脱臼,宝剑轻轻地落到了地上,而他的胸口就像是被炮弹砸中,每呼吸一口,他都感觉痛楚在加重。而鲜血已经混着唾沫,从他的嘴角溢出。

宁琰爬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灰。左手拾起了自己的弯刀,右手又握住了樊纲的赤铜宝剑。他走到了樊纲的面前,弯下腰来,用弯刀砍下了樊纲的膝盖,然后旋转,血液就像是喷泉般咕咕喷出,枯黄的野草都被这血雨染红。

“啊!啊!啊……”樊纲的叫声一声比一声惨烈,作为天之骄子,他永远都站在了胜利的一方。当他以往无情地对待地敌人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某天自己却趟在了失败者的位置。

宁琰笑了笑,他挥出了右手的宝剑。地方的樊纲上下半身便分开了,鲜血再次喷射,如雨般落下,宁琰的全身都被笼罩在血雨里,他转过了脸来,盯着不远处已经呆若木鸡的吉鲁和景秀,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峻,可是旁人却像看到了活着的恶魔。

吉鲁的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的脸色已经变得有些发白。虽然他对死亡绝不陌生,但是樊纲的死却猛烈地冲击着他的心灵。像这样残暴的死法吉鲁也并不是没有见过,而且他也又许多同伴在以往的斗争中牺牲,可是吉鲁却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看上去并没有什么杀气的少年,为什么能如此轻描淡写得地完成了一次血腥的屠杀。他的所作所为和外表完全不能联系起来,吉鲁甚至都怀疑面前的这个少年是不是地狱里的恶鬼附体。

本能地,吉鲁心底里最深处的恐惧,驱使着他承认这次失败。胜负在这一刻瞬间逆转,这时的吉鲁再次成为了失败者,而像他幼时的记忆里那样,失败者的吉鲁就只能忍受惩罚。可是吉鲁却不能承认自己的失败!樊纲的例子告sù

了他,这个少年是不会放过他的,如果自己弃权,那么等待自己的就只能是无尽的痛苦和最终的死亡。要是逃跑的话?也许还有一丝希望吧?

吉鲁猛地一拉九节鞭,鞭子急速地回收,同时他转过了身去,朝着身后不远处的景秀奔去。吉鲁的反应还算迅速,他把沉重的大氅脱下,然后急速扑向了面前的那人。

“嗯?”景秀反应过来,他挺起了自己的猎刀,不知dào

是否要放面前的这人一条生路。因为他也本能地感觉到,如果他被那个血雨中的少年追上的话,那么结果一定惨不忍睹。而他作为少年的同门,他也不希望那个少年再这么轻易地取走一条性命,而且还若无其事地微笑。

“滚开!”吉鲁用缠在他手臂上的水合金,轻易地击飞了景秀的猎刀。不过他没有一点停留,直接冲向了平云镇的方向。天色一点点暗淡,而那个受了惊的少年背影,则在黄昏中变得越来越小。

“你不应该放过他的。”宁琰走到了景秀的身旁,他的语气平静,似乎这样的结局早已料定。

“你……凯撒……”景秀回过神来,看着身边这个人畜无害的少年,不知dào

要怎么开口。是庆幸他解决了这个困局,还是指责他是个杀人无情的魔头?

“你的猎刀碎掉了,不愧是血色合金打造的武器啊。”宁琰指了指不远处地上的猎刀,在吉鲁的那一次重击之下,坚硬的猎刀也断成了几截。

“你……以前杀过人么?”景秀的声音有点儿颤抖,他不知dào

要有着什么样的经lì

,才能让一个这样的少年习惯于杀人。而且用他镖师的见识来评判,刚才宁琰的手段精准,残忍,已经远远地高过了习惯的范畴。而他杀人之后的微微一笑,更让景秀怀疑,少年心中的恶魔,是不是十分享shòu

这样血腥的过程。

“杀人么?”宁琰的眼睛微微闭上,他慢慢地吸了口气,似乎在遥远的记忆之海里回忆,“从我六岁的时候,就开始了哟。”

“六岁?”景秀的脸色比刚才更加糟糕。要知dào

寻常的六岁孩童,正是同情心泛滥的时期,哪怕是一只小虫子都不愿意伤害。可这个孩子,却要夺走另外一个人的生命?景秀已经不敢想象,他努力地想要平静地面对这个同伴,却每次看到了少年那深渊似的黑瞳之后,身体和心灵都开始了畏惧的颤抖。

“这个世界,想要好好地活着,不被别人杀死,那就必须要杀人。”宁琰紧紧地盯着景秀的眼睛,“这个道理,我只不过比你们早几年明白罢了。”

说毕,宁琰又撕下了身上袍子的一角,随意擦拭了两下那柄赤铜宝剑,然后把剑插入了剑鞘。和弯刀一起递到了景秀的手中。

“回去吧,今天可以告sù

老大大丰收了。除了血色液体外,还运气这么好的捡了一把赤铜宝剑呢,是吧?”宁琰嘴角露出的笑容,似乎在告sù

景秀,今天是多么愉快的一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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