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梦暮月 - xp1024.com
《腥梦暮月》


第一章 等待万年

第一章等待万年

神殿,巍峨壮丽,建立在群山之中,俯瞰西方。斑驳的石柱,足要三个成年人才勉强环抱,若是走近看,那斑驳的纹路,除了岁月的痕迹,还有强大的纹路阵法。

大殿之中,王台之上,坐着一位清冷高贵的女神,她的面容如雕琢般精致,王者的气息蔓延着整个大殿,身穿一身不知道是何材质的白色纱衣,绽放着莹莹之光。

大殿与王台相距九十九阶台阶,台阶之下,站立着十个人,十个人站成一排,表情严肃,认真的等待女神发号指令。

“神殿,以保护苍生为己任,凡涂炭生灵者,无论是人,是妖,还是魔,皆除之。”女神的话充满了威严,声音不大,却进入了每个人脑子,犹如醍醐灌顶。

“谨遵神旨。”这十个人,虽不说是天下最强的十个人,但其实力,随便出去一人,都能掀起江湖上的腥风血雨。他们毕恭毕敬的对女神微微躬身,言语之中满是崇敬。

女神——宁清秋,第十代自然之神,已经两万岁的她,没有受到岁月的侵蚀,但她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任何人到了她这种境界,都能把自己的寿命算的一清二楚。

两万年来,她从一个天资卓越的少女,成为了世人敬仰的女神,不知受过多少创伤,经历过多少风雨。她是从第一任自然之神,也就是神殿的创作者——香公主以来,第一位活过万年的女神。但也因为如此,下一任正果迟迟不现世,她怕自己死后,神殿后继无人。

正果与邪果一样,出生就能使用八种属性的巫术。常人只能选择一种属性修炼,否则属性间的相克,会让人轻者修为报废,重者立马身亡。如果要同时修行八种巫术,必须要修炼到日月争辉巅峰圆满,再用特殊手法,洗髓换骨,相当于重新造就一副身体。但如此一来,就得重头开始,虽然有了以往的经验速度极快,但身为曾经的强者,谁没几个仇家,那些仇家在没有洗髓换骨前当然打不过自己,但洗髓换骨之后,跟个弱鸡似的,纵然有无比丰富的经验,但力量差距在那里呢。一碰上仇家,那还不得嗝屁啊。

因此,没有几个强者会选择在日月争辉巅峰时洗髓换骨,到达如神一般存在的万法归一,除非背后有深厚的实力。

而正果与邪果就没有这种烦恼,大多生下来就自带修为,而且可以直接修炼到万法归一。

因为正果与邪果,是上天给予人类的惩罚与机会。

很明显,人类把这个机会一直都抓的很牢。

但可惜的是,随着一代又一代的降世,邪果越来越强,正果越来越弱,根本没有公平可言。

在场的十个人,有八个人,分别是当今世上八种属性巫术的佼佼者,称八杰,八位杰出强者。

这八个人中,最强的是金杰梁孝,土杰燕传,是宁清秋的左膀右臂。

而其他两人,一人是星命宫宫主李胜言,主要工作是观测星象,推演命数。

神殿治下三大机构,一个是八杰,八杰不仅是八个人,还是八个势力,直接听命于自然神殿;一个是驱邪师,由八杰之一的土杰掌管,负责平衡阴阳界,在邪果降世时代也主要负责诛杀邪果,驱邪师的名字也是从这里来的,所以土杰从来都是一师一徒的传承;最后一个,便是星命宫。三分势力互相牵制,互相监视,达到一种很微妙的平衡。

而这种平衡的操作者,便是高高在上的自然之神。

神权社会体系大多以放牛式管理方式,只要不要捅大娄子,不涂炭生灵,神殿一般都不会管。

而这十个人中的最后一个,确切的说,并不是人,而是妖。千名,妖族,妖族中的蛇妖一族,大多数状态是上身是人,下身是妖,这也是他比较稳定的状态,属于大妖级别,力量相当于人类的日月争辉初成左右,很是强悍。宁清秋对其很是看重,许多大小事也多叫他参与。

大概说了些中原大陆发生的一些大事,宁清秋一一处理后,和王权社会的王公大臣开早会没多少区别。

等处理的差不多了,宁清秋拧了拧鼻梁,有些疲倦。最近几年她都会感觉特别疲倦,这也是寿命将至的一些外在表现。

宁清秋挥了挥手,道:“今年的年会就开到这里,众位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燕传眼睛一转,欲言又止,不知道该不该说出口,最后,他还说鼓起勇气的走了出来,对宁清秋微微弯身,抱拳道:“禀报我神,太虚门门主清风几次追问,这次的八大门派排名是否有变?”

宁清秋微微皱眉,道:“八大门派一直都是由逐鹿赛来决定,虽说几百年没多大变动,但天下本以强者居之。”当下,扔下一片翠绿的玉制令牌,“告诉他,我相信他的能力,如果他觉得没有这个能力做八大门派之首太虚门的掌门,可以随时请辞。”

玉令飘飘然而下,落在燕传的手中。

燕传只觉手上一股清凉,待这股清凉感消失后,这块玉令就变得又烫又重。倒不是说这玉令本身有多重多热,而是给的这个任务太烫手。

左膀右臂,以为好当的左膀右臂啊。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都是左膀右臂去干。

燕传领命:“是。”

然后就退去一旁,看看还有谁跟自己是难兄难弟。

宁清秋扫视一眼,点了点头,说:“都退下吧,星命宫宫主李胜言留下。”

燕传尴尬的拱手称是,跟着众人退去。

九人才一出去,大殿的石门重重的关上了。这两道石门足有一万多斤重,一米多宽,就算附耳在石门边上听,也听不出什么声音,更何况石门上还有阵法。

当石门关上的那一刻,门外就凭空出现了一百多个神殿近卫军,护卫宁清秋的安全。

神殿近卫军林萧一身霸气的金色盔甲,如雕像般站立在石门外。

燕传走出几步,又好奇的跑了过去,在林萧旁边敲了敲他的盔甲:“嗳,你说里面在商量什么事儿,干嘛把我们撵走,留下最不受待见的李胜言?”

林萧冷哼一声,道:“燕传,里边儿的事儿少打听,别说我不知道,就算我知道,告诉了你,我有几颗脑袋够砍的。”

前边走着的几位八杰看燕传神神叨叨的,都小声嘀咕:

“你说这李胜言啊,平常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怎么最近裴受关注啊。”

“谁说不是,那李胜言也特讨厌,眼里谁也看不起,看我们跟看二傻子似的,真想朝他脸上来一拳。”

“别说,燕传这样子,还真就跟二傻子一样,要不是他是我神面前的红人,估计林萧当场就能把他劈了。”

燕传当然不知道这些,小跑走到金杰梁孝的身边:“嗳,看你最近有心事啊。”

梁孝勉强笑了笑,道:“没什么,就是有一个人想找我决斗,都拒绝多少次了,特烦人。”

燕传道:“要不兄弟去帮你挡挡?”

梁孝道:“得了吧,你还是把你的玉令传了,省得多生事端。”

燕传道:“别啊,我都愿为你挡麻烦了,你也帮我挡挡不是。”

一片祥和的面具下,隐藏着多少的阴谋手段,谁又知晓。

第二章 胆战心惊

第二章 胆战心惊

巨大而沉重的石门关上那一刻,李胜言的心也跟着“咯噔”一下,所有人都被支开了,只留下他一个,莫不是兴师问罪?

“你入神殿多久了?”宁清秋冰冷的面容盯着李胜言那白发苍苍之下,有些涣散的眼神。

“属下自幼便跟着师父入神殿,如今已经近三千年了。”他太老了,有些时候,他很惧怕自己已经老糊涂了。三千年,平常人的寿命不过百年,哪怕是日月争辉巅峰状态的强者,也不过千年便寿终正寝了。不过很少有巫师能够寿终正寝,一入江湖深似海,哪一个在江湖上混的人不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宁清秋道:“什么修为了?”

“日月争辉巅峰。”李胜言双手抱拳,头深深的低着,他不知道宁清秋忽然问这些事所谓何意,伴君如伴虎,谁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宁清秋恍然大悟般,点了点头,道:“啊,我记得你在两千多年前,就是日月争辉巅峰了吧,就没想过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李胜言额头的上冷汗冒了出来,赶紧跪下磕头:“属下不敢,属下的命是我神的,属下忠心耿耿——”说着说着,后面居然语无伦次起来。

在这世上,唯一一个万法归一的强者便是宁清秋,万法归一和日月争辉巅峰虽说只是一墙之隔,却意味着神与人的区别。无论谁到了万法归一,随便活个万把年都不成问题,天下尽在脚下,你若说这驴是马,绝对不敢有人敢说这就是驴。

神,是至高无上,是绝对的权威。

绝对的力量,代表着绝对的权力。

宁清秋板着脸,道:“我记得,你曾经跟着你师父,参加过围剿邪果的任务。”

李胜言道:“回禀我神,那一次是最后一次围剿禅——”

刚提到“禅”字,宁清秋便投来一股浓厚的杀意,李胜言立刻意识到,那个人的名字,绝对不能在宁清秋面前提。

李胜言立刻改口道:“围剿邪果,那一次的任务属下铭记于心,因为属下的师父也在那一次任务中丧生。”虽然时隔多年,那恶魔般的一百年,任何人见到都不会忘记。

宁清秋叹了口气,道:“尸横遍野,十室九空,哭声震天,血流成河。那是我遇到过的最惨痛的一百年,那一年,你的师父歌预言三千年后的今天,正果和恶果将会一起降世。”宁清秋严肃的目光盯着李胜言,令他不寒而栗,“你整日观测天地变化,可曾有发现?”

李胜言的冷汗更是入雨水般落下,发现,怎么发现?他那年才十来岁,歌虽然是数万年来最伟大的星象师,但才带他几天啊。要不是他聪明过人,刻苦专研古籍和歌留下来的手札,估计这会儿都不知道投胎多少轮回了。李胜言道:“回我神,半年前倒是有所发现,正邪二果降世于大陆北方,但大陆北方广阔,无法确切定位,故而不敢回禀,望我神恕罪。”

“行了。”宁清秋随手一摆,倒也没在为难他,正邪二果的降世准确地点,别说他,就算他师父在世,也不一定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宁清秋道:“她,还老实吗?”

“她——”李胜言当然知道那个“她”指的是谁,要知道,那个“她”几乎成了李胜言这三千年来每晚的噩梦。

一只母老虎就在自己枕边酣睡,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跳起来反咬自己一口,谁能不怕。

李胜言道:“她倒是一如既往,最近几百年也老实多了。但是——”

看着李胜言欲言又止,宁清秋显得不高兴,她最讨厌谁在自己面前卖关子:“说,恕你无罪。”

李胜言表面上感激涕零,但内心极其厌恶,伴君如伴虎,心惊肉跳的活了一辈子,早就巴不得这个老妖怪早点死。李胜言道:“她说此世正果不会降世,必胎死腹中。而且——”

“而且什么?”宁清秋青筋暴跳,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肃杀之气。

李胜言怕自己的言语激怒了宁清秋,惹来杀身之祸,但此时已是骑虎难下,不得不说:“她说,她说我神命不久矣,天下,还是会重归混沌,届时,无论是人类、妖族、动物还是植物,都要覆灭。”

“哦?”宁清秋不怒反笑,“就凭她这三千年来口口声声念的那首诗吗?笑话,历代正果降世从无悬念,就凭她几句话就能扭转乾坤,她以为她是什么。”

说完,宁清秋自己都后怕,因为这句话其实并不是出自那个人的嘴,而是出现在一个绝不会出现错误的地方。那是一首看起来没什么内涵的诗,这首诗出现的时候,她也在场。

宁清秋道:“她的存在,任何人不得透露,天下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你和我。”宁清秋目光凌厉,其实这种事情她没必要重复,李胜言已经把这个秘密守了三千年。

“是。”李胜言跪在地上,匍匐下去,不敢去看宁清秋阴沉的脸。

这三千年来,宁清秋每次问正果的事情,都会相当严肃,李胜言好几次都因为没有结果差点被宁清秋结果了。要不是他是当世最可靠的占卜师,早叫死多少回了。

“退下。”宁清秋随手一摆,那扇沉重的石门缓缓的开了。看着她轻而易举就能开启石门,李胜言不由得“咯噔”一下咽了咽口水。日月争辉巅峰和万法归一的差距,明眼看只是一点,但其实差距不是一般大。

中原大陆北方贫瘠,少有肥沃的土地,因此以放牧为生。月柔国所豢养的宝马,闻名于世,人人骁勇善战,再加上军队大多有修为在身,从三百年前入主中原开始,便与西方的有来国和南方的枫国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东方是由众多势力割据,不像这三方帝国拥有稳定的政权。

但近百年来,月柔国几任大王骄奢淫逸,国力日渐衰退,原本广阔的土地,只剩下来十三座城池。

南方枫国日渐强大,无奈之下,月柔国只得与有来国联盟。虽然说是联盟,倒不如说是依附。每年月柔国必须向有来国进贡宝马千匹寻得保护,也是憋屈得很。

当代大王柯怀玉继位后,国力蒸蒸日上,但还是很难与其他两国并驾齐驱。毕竟土地太少,人口太少,要发展起来很困难。

柯怀玉信步走在月柔国都城槟城的大街上,看着繁华的街市,心中很是安慰。若是能长久安稳,百姓不在担惊受怕的过日子,那自己委屈点就委屈点,没什么大不了的。

和他一行的还有两男一女,女的身怀六甲,临盆在即,幸福洋溢在脸庞。她是柯怀玉的妻子,月柔国的王后赵芯悦,自小知书达理,也有一些修为,只是修为浅薄,但聪明伶俐,对国家大事的见解丝毫不逊色于朝中的肱骨大臣,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赵芯悦摸了摸挺着的大肚子,柯怀玉身为大王,在赵芯悦怀胎五月之时,便已命宫中的医官检测过是双胞胎,一子一女,因此他们根本不用去猜测。赵芯悦道:“夫君,你可为这一双儿女想好了名字?”

柯怀玉愣了一下,面露难色,赵芯悦一脸不满的娇怒道:“枉你也是满腹经纶,哼!”

第三章 测字算命

第三章 测字算命

这么一说,气氛马上就尴尬起来了。

柯怀玉停住脚步,微微屈身,微笑道:“夫人莫怪,我早已想好了。景承玉妙,到这一辈是妙字。先出生的便叫水妙,后出生的,叫卡妙。”

赵芯悦一听不乐意了,嘟囔道:“怎么取这么难听的名字。”

“非也,夫人小心。”他们正经过一座拱桥,上桥之时,柯怀玉小心谨慎的搀扶赵芯悦,生怕一个不小心摔出个好歹来。要不是赵芯悦非得出来透透气,他也不用如此担惊受怕,“这是先祖柯水卡的名讳,分别取一字,希望这一双子女能向他一般风光伟岸。”

赵芯悦好奇道:“怎么没有听过祖上有这么个先祖。”赵芯悦一想,能让柯怀玉如此敬仰的先祖,除了开国帝王柯光华,再没听过别人了。

柯怀玉道:“这位先祖的名号,追溯起来可就远了,我也只是在先祖遗留下的一本上古残卷中知晓了他的事迹。有空我慢慢跟你说道。”

“恩。”赵芯悦含蓄的点了点头,其实他对那位先祖并不感兴趣,只是身为大家闺秀,不驳夫君的面子是起码的规矩。

而身后的两人,不是一般的跟班。

跟在柯怀玉正后边的魁梧的汉子名叫塔石,一脸霸气,足比柯怀玉高出一个头,时不时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背,又是一阵难过。平常后背是都背着一柄一米五六的宽刀,如今出门在外,微服私访,再背着这么显眼的武器,怕是要被当作怪物。而对于他来说,有没有宽刀都是一样的,若是谁敢贸然造次,一拳就能打的来人怀疑人生。

塔石身为月柔国前将军,光凭一身蛮力便可打遍月柔无敌手。

另外一个是个身材矮小的老头名叫刘言简,约摸七八十岁的年纪,只有一米五多一点的身高,满脸皱巴巴的,身材又瘦,感觉风大一点都能把他这把老骨头吹散。

但没有人会去质疑他的坚定,满腹经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月柔国的相国。一身铮铮傲骨,据理力争起来,连柯怀玉都能骂个狗血淋头。就是因为这臭脾气,先帝在位时,他的半辈子几乎都是在牢里度过的。但偏偏国家许多大小事务又离不开他,因此关进天牢又放出来,简直就跟回家似的。

自从柯怀玉继位后,刘言简就再没有进过天牢了,也是因为他们感情不一般,曾经刘言简做过太子太傅,师生感情倒也相敬如宾。

这一次本来刘言简不该来的,但他坚持要来,怕将来的储君有个闪失,那他就万死难辞其咎了。

刘言简本想就公子与公主的名字这件事发表些意见,堂堂一国储君,娶个名字如此奇葩,就不怕外人贻笑大方?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毕竟是人家的家事,且日后登基为王,必定是要定年号,帝王名讳又岂是他人能提及的。

前方路边有一算命摊子,摊子倒是简陋,一张桌子,两根凳子,桌子旁立着一个“卜卦算命”的标识。算命先生是一个四十出头模样的中年人,很瘦,瘦的脸颊高高凸起,给人一种随时都要挂掉的感觉。

算命先生正在给一青年男子算姻缘,看了看手相,摇头咂嘴道:“你这姻缘虽好,却不长久,敢问是否已有婚配?”

那青年不乐意了,哪有一上门就说坏话的,人本来就说这样,先把好听的说了,再来个一百八十度转弯,别人也能接受一点。

“你猜啊,你不是算命的嘛。”青年脸上一副微微的怒意,这一来就说人家婚姻不长久,不打你一顿都是看你是个病秧子,怕打死你。

算命先生脸一沉,放开青年的手,拿起桌上的折扇。“刷——”一下,折扇就潇洒的打开了:“我看你面容狡诈,气色浑浊,眼光涣散,必是爱寻花问柳之辈。你即将迎娶的女人多半是烟花柳巷的女人,肾气衰弱,舌苔泛白,精神涣散,必是长期服用寒食散一类的邪淫药物。我劝阁下还是回去准备棺材吧。”

“你——”青年怒极攻心,准备把这信口雌黄的还病怏怏的人摊子给砸了,手才一放在桌子边准备掀,算命先生哈哈大笑,不疾不徐的往青年脸上扇了一扇子。风吹过青年的脸上,青年的脸上大变,全身惧怕的冒出冷汗,像见了鬼似的“哇哇”直叫,往远处跑去。

柯怀玉来了兴趣,也不知这中年人用了什么手法,居然吓得这个青年大呼小叫。柯怀玉走了上去,塔石倒是看出一些端倪,那算命先生的气息捉摸不透,但明显境界在他之上。

“公子。”

塔石想要阻止,柯怀玉却摇了摇手:“无妨。”

柯怀玉笑眯眯的走了上去,好意提醒道:“先生如此算命,怕是没有生意啊。”

算命先生不以为然,连头都懒得抬:“我做我的生意,自有识货的上门。”

柯怀玉更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道:“先生对自己的本事就如此自信?”

“老夫的本事,还不劳烦阁下操心。”算命先生随意的抬了下头,就是这一下抬头,面色变了一下,脸色好看了一些。

柯怀玉不免有些吃惊,察言观色的本事,柯怀玉还是有一点的,否则在老狐狸多如牛毛的朝堂该如何混?柯怀玉吃惊的事有两点:一是这中年人看起来不过四十出头,却自称老夫,而且声音也是浑厚无比,显然也位不世出的高手,不知为何在此摆摊设点,要知道,这样的高手是不缺钱的;二是算命先生明显已看出自己的身份,却只是恍然变了下脸色,完全没有表现出谄媚的表情,显然这老人在修行界也是颇有威望。

柯怀玉拱了拱手,道:“不知我可否能算上一算。”

算命先生摆了摆手,道:“你有病,而且病的不轻。”

柯怀玉脸色沉了下来,一旁的塔石怒喝道:“你这厮好生无礼,我家公子找你算命,那是给了你天大的面子。”

刘言简早就看不顺眼了,插话道:“我看你也不过尔尔,故意装了高深罢了。”

算命先生撇了眼刘言简,冷哼一声,道:“将死之人,不与你计较。”

“你——”刘言简一听,那还得了,堂堂相国居然被一市井刁民说自己快死了,气的他想打人。

柯怀玉微微皱眉:“先生说这话有何深意?”

柯怀玉虽说长居宫中,但这等先是危言耸听,又敲诈你一笔的江湖骗子倒是见过不少。若是算命先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那就少不得牢狱之灾了。

算命先生一脸摈弃,道:“你看他面色蜡黄,印堂发黑,嘴唇紫红,前气不进,后气不接,定是肺腑衰竭,肾脏不堪重负,也不知吃了多少灵丹妙药,勉强支撑罢了,我看也就三年之数。”

“你这厮,无礼,可恶,刁民。”一向被称为铁齿铜牙的刘言简,居然被说的语无伦次,这倒是头一回。

柯怀玉日有所思,问刘言简:“他说的可是真的?”

刘言简还不屑于说谎,撇了眼算命先生,恭敬的回道:“回公子,大夫说我急火攻心,肺腑已近衰竭,不宜大动肝火,全是吃了续命的良丹,才勉强撑到现在。”

柯怀玉深吸一口气,刘言简不愧是忠肝义胆,都这样了还为国为民操心操力,也在暗暗想着,回朝之后还是让他脱开政务,颐养天年吧。柯怀玉对算命先生那是信了八九分了,只是睹上一眼便知深浅,厉害了。

第四章 绕不开的节点

第四章 绕不开的节点

都城原本就热闹非凡,这才一会儿就有一堆人围过来看热闹。本就爱惜面子的刘言简,更是老脸是挂不住了。刘言简是敢怒不敢言,王上在此,他又不占理,只能一脸憋屈的站立在身后。

柯怀玉倒是来了浓厚的兴趣:“先生说我有病,不知有何种病重,值不得先生为我算命?”

算命先生冷哼一声,道:“你的命不是老夫能算的,老夫也不会给你算命。平常人算命,改的是一人最多十人的命运,我若给你算命,改的便是千万人的命运。如此一来,老夫纵然粉身碎骨也难辞其咎,我若给你算了,你说是你有病还是我有病?”

柯怀玉刚才还将信将疑的觉得算命先生不过是危言耸听,瞎猜的自己的身份。这话一出,对付更是差点将他的身份呼之欲出了。但柯怀玉不免对他有了几分敬意,有真本事的人,柯怀玉一向都会看重,不管他脾气臭不臭,不然刘言简这块毛坑里的硬石头也不会得到重用。

柯怀玉拱了拱手,站了起来,在夫人赵芯悦的耳边低声道:“我看这人倒是有几分本事,不如让他给咱们的孩儿算上一卦。”

天下父母心,柯怀玉心知赵芯悦最担心的莫过于腹中的胎儿,虽然明知身为公子、公主,生下来便是万人之上,富贵不可言,但这颗心始终是放不下的。宫中那群占卜师虽然也不弱,但比起眼前这位看似还差点,且都是些阿谀奉承之辈。这位算命先生,明知柯怀玉的身份还是没有多出半分敬意。

赵芯悦点了点头,在柯怀玉的搀扶下,坐在算命先生的对面。赵芯悦本就是大家闺秀,谈吐之间尽是优雅,含笑道:“还望先生为妾身腹中胎儿算算。”

“这——”算命先生面露难色,这为活人算命对他来说倒是不难,但腹中胎儿就很难说了,命理本就不稳定,“人的命数,前半生是父母给的,后半生是自己拼的,前因而引后果。不知夫人可介意我摸摸胎骨。”

男女授受不亲,堂堂王后怎能被随意去摸,宫中的御医没点悬丝诊脉的功夫都不好意思当御医。

刘言简更是暴跳如雷:“你好大的胆子,你可知——”

“夫人意下如何?”柯怀玉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要问问赵芯悦的意思。

赵芯悦微微一笑,道:“先生请便。”

算命先生点了点头,伸出手掌,手上泛起一层淡绿色的光芒,很微弱,却感觉到生机勃勃。隔着衣物抚摸在圆鼓鼓的肚皮上,赵芯悦只感觉浑身暖洋洋的。

塔石身为巫师大将,世袭爵位,年纪轻轻就碰触到梵尘太虚境,即将跨进枝晨梦露境,在感觉到这骨强大的气息后,都不免浑身冒冷汗。境界的压制,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

柯怀玉认真的看着算命先生的举动,在看到夫人没有异样,心渐渐落了下来。柯怀玉见算命先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才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便收回了手,拿起占卜幡便走,面如死灰,一句话也不肯多说。

“先生!”柯怀玉想要上前前问个明白,却被塔石拦住:“他的境界莫测高深,劝主上不要过多深入。”

柯怀玉浮起赵芯悦,回到宫中后,越想越不得劲,不问个明白,心里始终不踏实。

赵芯悦摸了摸肚皮,也不免担忧起来:“王上,妾身始终觉得那算命先生颇有深意。”

“恩,是啊。”柯怀玉坐立不安,深吸一口气,“来人。”

话音刚落,一个声音在门外响起:“陛下,臣在。”

柯怀玉道:“立刻调查天桥之下占卜师的落脚之处。”

“是。”命令才接到,门外的侍卫马上就消失了。

这算命先生那嘴可是不饶人,有什么就说什么,丝毫没有顾忌。但偏偏为腹中的胎儿算命后,面色如死灰的匆忙走了。

才过了两个时辰,侍卫便来复命:“禀陛下,目标已经找到,在城南悦阳客栈。”

“准备车马。”柯怀玉立刻动身,前往客栈。

算命先生也是坐立不安,在房间中来回渡步。叹了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一生自持知天命,又岂会不知易天难啊。”

就在他自言自语时,街上驶过一辆马车,在悦阳客栈前停了下来,敲响了客栈的大门。店小二睡的正熟,很是不满的打开了门:“是谁啊,不知道现在才三更天啊。”

门才一打开,两把刀就架在了脖子上,门外两名侍卫低声道:“要是敢出声,立斩。”

店小二哪里不知这是管家的人,当下把门打开,连个屁都不敢放。

柯怀玉搀扶着赵芯悦走了进来,悄声问道:“今日那位算命先生住在哪里?”

店小二蒙着嘴巴,怕自己喊出声来,指了指楼上拐角。

柯怀玉点了点头,搀扶着赵芯悦上了楼。

算命先生背负着双手,想了很久,不知该不该立刻离开,逃过这一劫。他身上的冷汗已经浸透了他的衣裳,回想今天遇到的那对夫妇。他当然知道这就是月柔国的大王,帝王命格可不是谁都有的。但真正让他后怕的,不是柯怀玉,而是赵芯悦腹中那双未出世的胎儿。对于他来说,别说一个帝王,就算一百个指着他的鼻子说要杀他,他也丝毫不俱。

但那双胎儿,他们的命数,极其可怕。可怕到弹手之间,便可要了天下人的性命。

这个锅他可不敢背。

但他也看得出来,只要他不插手管,这双胎儿必定是死于腹中。

他成了一个关键的节点,越想越是冷汗直冒。他从怀中掏出三枚古老的钱币,这是家族祖传的钱币,传到他这一代,已经不知道过去多少年。钱币上还隐隐有着淡蓝色的纹路,在这漆黑的夜中发出淡淡的光芒。

他口中默念着一段咒语,将钱币紧紧的捏在手心。这已经是他今天第九次动用这三枚钱币,比他一生中用过的次数加起来还要多。这三枚钱币,每一次占卜都奇准无比,每一次都要折损一年的阳寿,在他本就不多的寿命上更上雪上加霜。

拳头一松,钱币掉落在地上,发出“嗡嗡”的声音,随后一声短暂而恐怖的声音在脑海中炸响。他喉头一甜,一口鲜血从嘴角溢出。煞白的脸上浮现中难以置信的神色:“还是不行吗?怎么也躲不过了吗?”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他知道是谁,于是道:“来都来了,何必敲门。”

“前辈,叨扰了。”柯怀玉怕算命先生反悔,嘴上说着抱歉,但人已经进来了。柯怀玉紧张的关上了门,一干侍卫迅速占领客栈各个房间门口,以防有旅客出来打扰。

算命先生收好钱币,将嘴角的血渍擦干,神色凝重,吁了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他这个节点,是注定绕不开的节点。

第五章 百草医仙

第五章 百草医仙

整个房间,没有点灯,窗外的月光透过窗间的缝隙照射进来,有着说不清的寒意。

算命先生将一颗丹药放入嘴中,瞬间一股蓬勃的力量滑入身体,游走周身,又慢慢聚在下丹田之中。等药力化解的七七八八时,他的脸色才好看一些。

算命先生道:“劳烦把灯点上吧。”

一个人若心怀恐惧,点不点灯便已经毫无意义。经过最后一次占卜后,他反而平静了下来。他频繁使用钱币占卜,已然是感觉大限将至。既然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坎,那就直接面对反而来的更轻松。

柯怀玉身为帝王,平常都是自己一句话便可以定人生死,此时有求于人,丝毫没有摆出大王的架子,将赵芯悦扶到凳子上坐下,走到蜡烛旁边,将身上的火折子拿了出来,将烛火点上。

算命先生犹豫了会儿,神色凝重的瞟了眼赵芯悦和柯怀玉,道:“你们来找老夫所谓何事?”

算命先生此时用老夫来形容自己时,柯怀玉忽然有种诧异的感觉。如果是白天见到算命先生时,还觉得他是狂妄,但此时,算命先生已经是满头华发,额头上的皱纹密密麻麻,俨然一番七八十岁的古稀老人的模样。

柯怀玉愣了愣神,拱了拱手,很有礼貌的缓缓道:“还望林云子先生救救我家夫人和一双儿女。”

算命先生脸上微微一怔,他很惊讶对付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身份的。但随即一想,对付是月柔国大王,想要知道自己的身份还不简单?整个中原,医术属百草山最为高超。而在医术高超的人中,只有林云子对占卜之术颇为精通,不为其他,只因林云子出生于一个古老的占卜家族。虽然家族没落了,但家族传承的秘技还在啊。

林云子皱了皱眉头,道:“宫中如此之多的御医,还不能救你一双儿女的命?”

柯怀玉如梦初醒,自己还是把架子端的太高了,身为天子,只能跪于天地。林云子虽然是威名显赫的百草山大弟子,也是将来百草山的接班人,但终究只是平民。

可是此时有求于人,怎么可能还用原来那个架子。

柯怀玉跪在地上,重重的嗑着响头,又说了一遍:“恳求先生救救我家夫人和一双儿女。”

“唉。”林云子深深的叹了口气,此时他算算明白,如果不提前离开,为什么不能拒绝了。倒也不是林云子嫌命长,而是他九次占卜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这对双胞胎若是顺应天命死于腹中,人类将带来一场灭顶之灾。若是逆天改命,人类的命运虽然也是厄运连连,但还尚有一线生机。而林云子,身为曾经显赫一时的占卜世家,恰好就继承了家族中一种逆天改命的手段。

数万年来,经历来多少沧海桑田,多少秘技已经失传,但这套手段就偏偏流传了下来,好像就是为了柯家这腹中的胎儿一般。

“也罢。”林云子沉思了一会儿,既然天命注定要在他这里有逆转的一线生机,那便让自己再疯狂一次。于是道,“老夫是能救,但凡是皆有代价。”

柯怀玉听到林云子松口,兴奋的握住赵芯悦的手,对林云子无比感激:“谢先生成全,先生要什么尽管开口,只要我能拿得出来。”

林云子讥讽的笑了笑,道:“天下人的命,你能拿得出来吗?”

“这——”柯怀玉震惊,听闻百草山医术天下无双,只要人还有一口气在,也能从鬼门关拉回来。林云子既然继承了百草山医仙的衣钵,何故说的如此严重?柯怀玉道:“先生何出此言?”

柯怀玉想着,不救就不救嘛,绕那么大个弯子干嘛,还搭上全天下人的性命了?

林云子苦笑一声,道:“知天不易,逆天更难。”

有些事情,又岂是说得清的,既是是说清了,又岂是能改变的。若是改变了,是更好,还是更糟?

柯怀玉的心又沉入了谷底,若是这一双儿女的死既是天命,那又怎么能改变?

林云子道:“事已至此,陛下尽快准备材料,老夫摆下天玄逆虚阵,至于能不能改变天意,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柯怀玉一听事有转机,连声道谢,立即命人依林云子的吩咐准备材料。材料很稀有,但对于一国之君的柯怀玉也不算特别难弄,短短两个时辰,便已全部凑齐。

中间有些房客听到声响走出来,好奇的开门,见到整个客栈都是官兵,马上又关上了门,生怕惹上什么祸端。

一间屋子内,同样顶着大肚子的妇人,腹中的胎儿躁动不安,她也是心急如焚,对旁边的丈夫嘀咕道:“你说客栈里怎么来了这么多官兵啊,是不是客栈老板惹了什么官司?”

丈夫苦笑一声,全然没有了睡意,但还是用被子捂着头:“这种事情最好少管,明天早早起来,离开这个鬼地方,尽快返回青城。月柔国这破地方,真是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青城,是有来国地界。中原三大国,有来国,月柔国,枫国。其中枫国实力最强,有来国与月柔国联盟才勉强与枫国相互制衡,因此两国人民明面上还是友好的。

夫人点了点头,也安然的睡去了。

此时已接近五更,再过半个时辰,天便要亮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窗外的月亮渐渐变得腥红,红如血。

房中,刚刚翻新过的地板上,一种散发着幽幽异香的粉末,画成了一个图形。图形总体来说由两个圆圈组成。外围的一个圆圈是一个阴阳八卦阵图,带着幽香的粉末在林云子和柯怀玉分别坐在阴极和阳极两个位置上事,散发着晃眼的白光。林云子指了指中间的那个圆圈,圆圈很是黯淡,在外围圆圈发亮之时显得更为突兀。林云子道:“请夫人坐在其中。”

赵芯悦微微感觉到诧异,她并不太知道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这三人之中,只有林云子能够深切的感受到如泰山崩于前的压力。赵芯悦点了点头,盘膝坐在内圈之中,才一坐稳,内圈立刻像外圈一样亮了起来,比外圈的亮光还要刺眼,几乎让她睁不开眼睛。但此时,赵芯悦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反而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温暖的感觉,她仿佛能感受到腹中的胎儿正在安然熟睡。赵芯悦脸上浮现出温和的笑容,她想要用手去摸摸这対可怜的孩子,怎会还未出生,便要遭受磨难。

赵芯悦刚伸出手,林云子便大声喝道:“夫人切莫用手碰触,以免扰了腹中的那股力量。”

第六章 逆天改命

第六章 逆天改命

林云子的额头上不停的冒着冷汗,将他本还有些年轻的脸,冲刷成了一副年迈老人的摸样。从对面的角度上,只有柯怀玉是看得见林云子的。对于林云子的瞬间衰老也是感觉到异常的诧异,心想林云子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林云子忽然开口了:“我最后问你们一遍,若有一天,你们的孩儿将会分别为世界带来绝望和希望,你们还要执意要做这件事吗?”

柯怀玉身为王族,自然知道高高在上,一举一动皆关系到天下苍生。月柔国也不是一开始就那么弱的,曾经与其他两个称霸中原。只是一百年前,他的先祖荒淫无道,虽然他的父王和他两代帝王废寝忘食,勤于政务,也无法恢复百年之前的盛况了。

柯怀玉很肯定的点了点头,说:“生在帝王之家,必心系百姓,若月柔国没有子嗣,才会天下大乱啊。”

林云子闭上了嘴,天下这个概念,对于柯怀玉这样的王族来说,仅仅局限于一个国度。若不是这附中的胎儿不救则死于腹中,依据命数推算,天下苍生怕是要有灭顶之灾。若是救了,还尚有一线生机。具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他无法推算,他相信,哪怕是最顶级的巫师来推算,也不会比他多知道多少。若不是如此,他也懒得跟这种王侯家的凡夫俗子说话。

“我们开始吧。”林云子也懒得废话,直奔主题。其实他心里也直打鼓,这件事是不是错了他也不敢肯定,世上没有后悔药。

柯怀玉本身是有修为的,几乎都是用丹药和秘法堆积起来的修为,本身就没有多少的运用能力。因此为了平衡阴阳两级,柯怀玉坐在一块一百多斤的天级火属性自然矿石上,盘坐在阳极。而林云子本身修为就高,不需要外力辅助,盘坐在阴极。

只见林云子手捏法诀,手法之快,眼不能捕捉。口中念念有词:“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洪荒之初,万物有灵。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后,林云子念的口诀越来越快,手上配合的动作却越来越慢,但看起来慢,却感觉到阵阵残影。

一道道光芒从赵芯悦身外的圆圈中向四周散开,一道比一道强大,一道比一道传播道更远。每一道碰触到八卦阵图周边,便会向外增长一分,形成一个图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图案越来越明显,形成一个八八六十四卦象图。图像继续延伸,形成一个四千四百九十六卦象图。所有的图像,像是在这狭窄的客房中,又像是在这天地宇宙中,不断的扩大,不断的延伸,包罗万象,无边无际。

而与此同时,以他们为中心,四周不断涌入灵气,而这股涌入的源头,赫然就是外面的生命灵气。先是在客房外站岗的卫士,觉得身体酸软,头脑眩晕,他忍不住问旁边同样站岗的卫士:“你觉不觉得四肢酸软,体虚力乏,好像身体被掏空。”

“有点,有点,就是这种感觉。”另外一个士兵也捂着头,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卫士,都是有修为在身,身体有什么变化都是很敏感的。

“我觉得我快不行了,回家得炖包补药好好补补,这一天天的。”

他们并没有多交谈几句,便倒在了地上,身上的皮肤呈现死灰色。而同样的,客栈内所有人,包括卫士,老板和伙计,都死在了客栈之中,境界低温或者根本没有境界的,更是瞬间生命灵气就被掏空。而生命灵气皆顺着同一个方向,流入同一个人的体内——赵芯悦。

赵芯悦则觉得身体暖暖的,腹中的胎儿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适感。

这种现象以他们为中心,向四周扩散,虽然感觉时间很长,但一切都发生都太快。

天边似乎浮现出一丝肚白,一里开外,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跳上墙头,扯开嗓子,准备啼鸣。刚开嗓,瞬间觉得身体仿佛被什么拉扯,身体变成了死灰色,如一个石雕一般掉了下去,身体定型在朝天鸣叫时的姿势。

宁清秋整理着整个中原世界的门派、散修的资料,作为神权最高统治者,每天要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像她这样境界的人,每天只需要休息一刻钟便精神饱满,只是乏味的生活,难免觉得无趣。高高在上,也意味着孤独和寂寞。

就在她拿起一份卷宗,准备翻越时,突然,她的神情呆滞了一个呼吸的时间。这个时间,所有人都不会有所关注,因为时间太短,就算知道时间停顿了一秒钟,也以为是自己的错觉。而她,作为天下最强的人,立刻就意识到事情不简单。天地宇宙,每时每刻都在轮换交替,千万年来,不曾停歇,哪怕是一秒,也足以改天换地。

“有人在逆天改命。”宁清秋狠狠的咬着牙,逆天改命的说法,已经成为传说,这种事情,只在上古时期香公主时代发生过一次,若没有那次逆天改命,这世界上所有人类都得死。而这种逆天改命的秘法,已经失传了十万年。

如果这种秘法没有失传呢?

宁清秋立刻意识到了恐怖的危险性,扯开嗓子,怒吼道:“立刻调动上古卷宗。”

因为上古卷宗她也不是很了解,虽然贵为天下神权共主,但也不是什么资料都可以查阅都。有些卷宗太过诡异神秘,不到万不得已,也是用不得的。

一个满脸褶皱的老人步履蹒跚的走了进来,沉重的石门就这样轻轻一推便开了,他打着盏灯笼,灯火昏暗,犹如他眼中的浑浊。只见他缓慢的跪下行礼:“老奴叩见我神。”

还没跪下,宁清秋便轻轻摆手:“不必多礼,赶快调用上古卷宗。”宁清秋瞥了一眼老人,老人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光看着都觉得他要倒下去。

老人微微一躬身,道:“上古卷宗如今百不存一,不知我神要查阅哪方面的卷宗?”

宁清秋道:“逆天改命。”

老人的浑浊的眼睛忽然亮了一下,随后又暗淡下去:“我神怕是要失望了,据老奴所知,这种秘术在上古时期曾经使用过一次,但那是香公主以前的事了。凡是神殿创立前的卷宗,都没有收集。”

宁清秋咬紧牙关,发生如此巨大的事,居然无法查找,诺大个神殿藏书阁,收尽天下巫术秘术,都无法解决面前的困境。

老人又悠悠的开口了:“不过据老奴所知,逆天改命之术乃上古神族部落一名姓风的巫师所创,后交由嫡系血脉传承,或许是这秘术太过霸道,风姓嫡系代代单传,后来便陨落了,传于旁系。后代辗转迁徙,衍生出各式姓氏,但皆是传女不传男。后又历经父系时代,此时姓什么,已是无从查证,更何况是不是还保持着传女不传男的传统,就更无法得知。”

“哼!”宁清秋真想给这老家伙两巴掌,合着说那么一大堆,一句有用的都没有。

第七章 玉石俱焚

第七章 玉石俱焚

大多秘术都是传女不传男,原因是因为女性更适合修炼上古巫术。这也就是为什么历代正邪果降世皆为女性的原因,女性更容易提高修为,修炼更强大的巫术。

“但是——”老人又开口了,宁清秋满脸怒意,这老家伙要是再没有什么建设性意见,就派他去扫茅坑。

老人道:“据老奴所知,逆天改命必将伴随意象,要知道是何人在用,只需通过此异象查找便可。”

宁清秋眉头一皱,道:“什么异象?”

老人道:“死亡。”

死亡,死亡似乎是伴随着新生,正如一对形影不离的双生子。要想得到就必须付出代价,想要的越多,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多。

此时,门外走来一位瘦高鹤发的老者,脚步极快,风风火火的,一见到宁清秋,便大声嚷嚷:“不好了,我神。”

宁清秋有些不满,道:“慌慌张张,成何体统。”

星命宫宫主李胜言,昨夜喝酒喝的很晚,睡在观星台上,忽然被一股可怕的力量惊醒,抬头望去,北方之地传来一道道死亡的异象。发生如此大的事情,当然要立刻禀报,当下立即前往神殿。李胜言道:“北方之地,月柔国境内,发生大规模死亡异象。”

宁清秋诧异的愣神,说死亡异象,死亡异象就来了。不过如此大的异象星命宫都贯彻不到,这老家伙也可以提前退休了。宁清秋点了点头,说:“有星系定位吗?”

李胜言听后大喜,多少年了,自己都没有在自然之神面前露过脸,这次倒是长面子了。李胜言道:“在月柔国都城槟城内。”

宁清秋摆了摆手道:“立即命当地驻守驱邪师前往查看,一有消息,立刻回报。”

从位于东方边线的神殿的位置,要去槟城哪怕用最快的马也要一两个月,这一来一回三个月就过去来。更何况大规模行军不仅容易惹是非,行进更加迟缓。用最快的飞鸽传书,以每个途经的驱邪师驿站昨晚据点,不停的更换信鸽,则三日内便可到达。

死亡,三里内人畜无生。

天渐渐亮了。

柯怀玉坐着的自然矿石已经由原来的赤红色变成了毫无光彩的黑色,他疲惫的抬头望去,只见赵芯悦倒是容光焕发。他欣慰的点了点头,就听见对面林云子满脸苍白,嘴唇淤青。

林云子站了起来,冷冷的说:“阁下可以回去了。”

柯怀玉扶起赵芯悦,对林云子千恩万谢,林云子则是一脸阴沉,这个秘术究竟害死了多少人,他无法估量:“快滚。”

柯怀玉还想说什么,但还是闭上了嘴,扶着赵芯悦走出了房门。门外,两个守卫的卫士全身如烧黑的尸体一般,再看看其余守卫在其他房间门口的卫士,他明白了,这些人都死了。从客栈出去,一路上皆是此情此景,柯怀玉的心情更加沉重。一路上,连只活着的蚂蚁都看不到。直到走了一两个时辰,才听到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泣声。

死亡,笼罩着还活着的人心中,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只有柯怀玉、赵芯悦和林云子知道。

代价,为什么这么高。

若是他们知道会这样,会不会还一如既往?

世上本没有后悔药,柯怀玉终于知道了,在阵法开启前,林云子为什么要问他那样的话。两个孩子和这数万条人命比起来,孰轻孰重?

此时想这些,已经毫无意义。

林云子干咳几声,打开房门,而对面的房门,也打开了。

“还有活人?”林云子当下一惊,对面慌慌张张的跑出来一个大肚子的孕妇,一边喊着“鬼啊”,一边拼命的往外面跑。

林云子想拦住她看个究竟,但自己的体力已经不支持他再往前一步。他倒在了地上,身体渐渐变成死灰色。

阴阳两极,阳为生,阴为死。他让柯怀玉活了下来,自己选择了死。残害了如此之多是生命,他哪里还有脸活下去。况且,柯怀玉作为一国之君,如果他死了,那接下来要死的人,又何止这数万。

那活下来的孕妇,刚起床,就见自己的丈夫成了一具毫无生命的干尸,当下又急又怕,跑出客栈后,所有的人皆是如此。

没有人,都是死人。

阳光,从东边的山头冒了出来,撒向大地。

阳光洒向这些死灰色的干尸时,干尸立刻化为尘埃,连灵魂都已消散。那只原本还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在阳光接触到的一瞬间,立即土崩瓦解。

林云子的尸身在接触到清晨第一道阳光时,也是瞬间化为灰烬。他的灵魂在身体变为死灰色时就已干涸,如果他有魂魄,不知道此时又是何种感想。不知道这件事对未来又会有多少的改变和冲击,未知,未知代表了恐惧,未知也代表了希望。

客栈周围三里内,形成里一个死亡的圆圈,没有人再在这个圆圈周围逗留,哪里那些死去的人留下了多少家财、珍珠翡翠,也没有人敢染指,生怕一个不小心,有命来,无命花。

第二天,第三天,直到第四天的戌时三刻,一群百人组成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冲了进来,随着痕迹,他们找到了这家客栈。

没有出现凋敝残垣, 满目苍夷这样的景象,所有的房屋,还和四天前一样,只是没有生气,连只鸟虫的鸣叫声都听不到,透出凄凉和诡异。

这一百个人,每个人的修为都莫测高深,尤其是一个穿着麻布所做的长袍的老人,两腮凹陷,双眼炯炯有神,眼神中透露着愤怒和杀机。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做出此等惨绝人寰的事?

其余九十九人已经调查完毕,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纷纷报告自己所知所见,所有人都是一样都回复:“调查不出任何东西,也见不到任何的活物。”

老人摆了摆手,说:“将这件事立刻禀报神殿,一个字都不要漏。”

老人隶属于神殿八杰——土杰麾下驱邪师四大长老之一,人送外号铁手鹰于飞,一身修为已是枝晨梦露巅峰,他除了铁手,更是有一身铁胆。多大的阵仗他都见过,但眼前所见,还是惊出一身冷汗。

“三千年之期已到,还未见其人,就已经开始尸横遍野了吗?”于飞嘀咕着,这哪里是尸横遍野,连具尸体都看不到,只看见满地都黑色灰尘。

客栈都门开着,那位孕妇逃走时并没有关上门。

“进去看看。”于飞走了进去,跟在他后面的仅有四五人,都是在场修为最高的几人。

他们走进去的时候,一个高大魁梧,银发披肩的人已经站在里面了,那个人背对着他们,有种强大的气场,压着他们喘不过气。

于飞警觉的沉声问道:“请问阁下是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那个人没有回头,或许是懒得回头,于飞能感觉到,如果这个人想要杀他们,只是举手投足间的事。

于飞拱了拱手,道:“还未请教阁下高姓大名。”

“我姓包,单名一个仞字。”那个老人回过了身,举手投足之间,皆是力量波动。

第八章 岁月如梭

第八章 岁月如梭

所有人紧绷着神经,于飞觉得这个名字很是耳熟,当他想起来的时候,立刻跪下:“驱邪师麾下于飞叩见冥王。”

“草民叩见冥王。”其余人一听,立即跪下。那还得了,冥王亲自大驾光临,别说活人,就算在阳间混的风生水起的人死后也不一定能见得到冥王。

包仞面对着他们,对他们的反应倒也没多少奇怪,这是很正常的反应。包仞道:“你们有什么收获?”

身为冥王,自然没有多少兴趣跟他们这样的弱鸡废话,要不是于飞生性刚正不阿,冥王很是欣赏,曾见过于飞一面,今天的乌龙可就闹大了。

于飞道:“禀冥王,此处为中心点,三里之内,人畜无生。没有尸体,没有魂魄。”

包仞点了点头,跟这里的情况一样。包仞在冥界中感觉到了一丝异样,同样身为万法归一的强者,自然也感觉到了那一个互相间的停顿,再加上判官禀报,生死簿破碎,当生死簿再次一片片组成起来时,生死簿上少了数万人的名字,一切过往,生死皆查询不到。

包仞自然也知道三千年一遇的邪果降世即将来临,只是没想到还没开始就搞出这么大阵仗。

“明白了。”包仞招了招手,示意于飞过去。

于飞吞了口口水,冥王那是如同阳间的自然之神一样的存在,只可仰视的存在。他胆战心惊的过去,走到包仞面前,侧身待命。

包仞低声道:“往后关于正邪二果的事情,你知道多少,就告诉我多少。”

于飞眨巴着眼睛,此事过于重大,他不敢轻易答应。

包仞皱了皱眉头,道:“好不干脆,你到底应不应?”

于飞慌了神,但又不敢不答应,于是道:“是,冥王。”

包仞满意道点了点头,消失在了原地。

于飞抹了把冷汗,下令道:“将三里内所有痕迹抹掉。”

“是。”手下人毫不犹豫,这不过是例行公事,妖精鬼怪对人世间造成对所有影响都要抹去,否则对平凡人会造成不可估量都影响。

柯怀玉于心不忍,回到王城下令槟城在他有生之年,永不收赋税,以养民生。

那片死气沉沉的地带也渐渐开始出现生气。

赵芯悦原本还有两月便能生产,经过那件事后,又过了两月,腹中的双生子怀胎一年后出世。赵芯悦在生产后虚脱而死,临死前剪下两束头发,放于婴儿的襁褓之中。

赵芯悦死后,身体也变成了死灰色,柯怀玉为了掩盖这件事,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全部灭口,对外谎称王后难产而死,这些人皆自愿殉葬,给了其家人一大笔钱作为安抚。

数天之后,有来国的某个乡下,一个孩子降生,其母也是生下婴孩后死去,其尸体化为死灰色,见光便化为灰烬。

八年之后。

一座奢华的学堂之中,一位教书先生孜孜不倦的念着书本,可座位上的两个孩子却丝毫没把心思放在书本之中,低头交流着等下去哪里玩儿。

教书先生忍无可忍,咬着牙勉强挤出个笑容,对着男孩道:“大公子,您来说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是什么意思。”

“额。”男孩楞了一下,这他哪里会啊,字都还认不全呢。要是问他哪个小太监笨,容易糊弄,或者问哪位大臣兄,他肯定还是知道的。

女孩捂着嘴巴,偷偷的笑着,虽然她也不知道,但她并不需要知道,反正储君又不是她。

男孩女孩长的颇为相似,他们本来是双胞胎,却也如同寻常兄妹那样,没有特别像,也没有特别不像。

男孩瞅了妹妹一眼,挠了挠头,说:“就是天地不是个人,把什么都当做狗,圣人也不是个人,也是把什么都当作狗。”

先生气的嘴唇乱窜,是敢怒不敢言,心想着这个孩子以后长大了肯定是个昏君。

“水妙不可胡说。”此时,柯怀玉从门外走了进来,一脸严肃。教书先生立刻跪下,磕头,道:“臣参见我王,我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柯怀玉点了点头,道:“太傅平生。”任何又转头看着水妙,摸了摸他的头:“这句话是一位先贤大能所说,原意是在天地面前,是草还是人,都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不同,在圣人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

“哦。”柯水妙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反问道,“那我和太傅也是一样的吗?先生也能成为月柔国的公子吗?”

柯怀玉脸一黑,深深皱起眉头,太傅闻言立即跪下,如丧考妣,求饶道:“我王仁慈,臣无能,教了公子不该教的东西。”

柯怀玉摆了摆手,道:“下去吧。”

“谢陛下恩典。”太傅如蒙大赦,赶紧拎着袍子就往外跑。

柯怀玉真恨不得杀了这个无知的太傅,若水妙是平常人家的孩子,有些东西不懂也就不懂了,但他是月柔国的公子,将来的大王,有些东西一旦产生误解,就很容易让百姓蒙受苦难。柯怀玉耐心的和柯水妙说:“水妙,这句话有太多的哲理,你现在年纪还小,以后长大了就慢慢清楚了,今天的事就把他忘记,好吗?”

忘记?这种事情在水妙眼里根本就够不成回忆,何谈的忘记。

“是,父王。”水妙表情认真,但心思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报——”外面,传来一声长鸣,一位身穿厚重盔甲的士兵充忙跑了进来,看他的盔甲样式,是边疆的守军。

柯怀玉心中沉闷,立于当前,士兵手捧卷轴,置于头顶:“报大王,边关急报。”

柯怀玉展开卷轴,神色大变,苍茫走了出去。

卡妙很是奇怪,在水妙身边,说:“父王这是怎么了?”

水妙耸了耸肩,道:“谁知道呢。”水妙不以为然,对卡妙说:“听马厩管事说,昨天母马生了匹小马,要不要去看看?”

卡妙欢快的拍着手掌:“好啊,好啊。”

月柔国王宫的马厩是整个中原最好的马厩,最好的马十之五六也在于此。柯家还未入主中原时,曾经是北方草原的霸主,养马驯马都是一绝。世上最好的马是飞龙马,以含有自然之力的龙谷草为食,中原大陆拥有飞龙马的势力不是很多,主要是龙谷草价格高昂,不是小门小派能养得起的。

母马名叫速姬,通体白色,前年因生下天下最快的马“追风”而举世闻名。当时为了与枫国交好,柯怀玉将追风送给了枫国。今年又诞下一马,只是通体青黑,如夜中精灵,顾取名逐月。

水妙与卡妙好奇的看着这匹黑马,很是好奇,一匹白马如何能诞下黑马,那公马得是黑成啥样了。

飞龙马寿命很长,一般无病无灾的情况下可以活一两百年,而且颇有灵性,一般认住之后很少有叛变的。但飞龙马也不是什么重情重义,当主人死后,他也会尽忠新主人。

飞龙马从外表上看和普通的高头大马没有什么很明显的区别,只能从眼神中看出灵性,若是再聪明一些,怕是要修炼成精。

卡妙咯咯笑:“哥哥,这马真好看,以后就送给为吧。”

水妙不满道:“前年那匹白色的父王说要送给我,结果还是送给了别人,这马怎么说也该轮到我了吧。”

“哼,哥哥小气。”卡妙哼了一声,赌气的嘟起小嘴。

水妙赶紧哄:“好了,哥哥和那开玩笑的,给你给你,好东西当然要留给妹妹了。”

第九章 身首异处

第九章 身首异处

枫国大军压进,月柔国与枫国接壤的边境是平阳候柯怀云的封地,平阳侯才抵抗了三天就将整个丰州十三城全部拱手相让,来换取在枫国中的高官厚禄。此消息一传到京城,皆是震惊不已。平阳侯是柯怀玉的亲弟弟啊,一但作为天险的丰州失守,以枫国大军的实力,打到京城也就是一月有余。

还不到一个月,枫国大军已行至月柔国京城槟城外三百里,先头部队已驻扎在一百里外,由枫国大将军施绝金领兵,面对京城虎视眈眈。

柯怀玉御驾亲征,带领月柔国仅剩下的兵马前往,槟城撑了一个月,只剩下十几个士兵硬撑,柯怀玉砍下自己的头颅,命将军塔石带着人头回去,举国北退,辅佐公子水妙登基。有实力再进中原之日,便是他尸首合并之时。

柯怀玉的原本意思是激励水妙,让他有斗志再次重整旗鼓,建立月柔国。

但天不遂人愿,施绝金将柯怀玉的尸身带回枫国,而槟城被攻破后,施绝金下令枫国大军可以在城内任意屠杀一月。文武百官为求自保,意图将柯怀玉的人头连同公子水妙、公主卡妙献出,以求安稳。

塔石无奈将柯怀玉的人头安葬于悬崖边,待得他日再来取,便带着两位仅剩的王族逃走。一路被追杀,塔石已是身负重伤。

槟城被屠杀的第十天,城内几乎已经见不到活人来,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城中的百姓逃的逃,死的死,曾经繁荣的槟城,俨然成来一座死城。

夜晚,一群还没有来得及逃走的百姓在残破的居民房中找吃的,远处急促而来一队士兵,火光通明。百姓纷纷躲了起来,大气都不敢出。

为首一个军官下得马来,眼睛在四周扫射,质问一个士兵:“你确定看见人了?”

那士兵肯定的说:“我这双眼睛望的真真的,约莫十来个,就在这一带。”

军官冷哼一声,道:“一个人头一两银子,若没有人,我先把你的头砍下来换钱。”

士兵脸上一白,哀求道:“将军,我是望的真切,就不知这些人会不会逃了。”

军官道:“逃?哼,把房子都点了,我看他们往哪里逃。”

“是。”这一队士兵得令,纷纷往四周散开,将民居都烧起来。

那十余百姓恐惧都从房中跑出来,纷纷跪地求饶:“官老爷,饶命啊,我们真的不想死啊。”

“不想死?”军官森森的寒意,在这炎炎夏日,却冰冷刺骨,“我枫国大军所到之处,势如破竹,尔等贱民,也配跟我提生死?在我眼中,你们不过是脖子上顶着银子罢了。”

一两银子一颗人头,在他眼中,在乎的也许不是那区区的一两银子,而是胜利者的荣耀。

一个满面皱纹的老人,老泪众横,哀求道:“求官爷行行好,我老头子死了就死了,孩子还小,求求您放过他们。我这里有十两银子,买了他们的命可好?”老人说着捧着银子往前凑去,满怀希望。却见刀光一山,老人的头颅掉落下来,手中捧着的银子也掉在地上。

军官连看都不看一眼地上的银子,转而看向其他人,趾高气扬,道:“你们是想一个一个死,还是要一起死,我可是很公道的。”

“可恶。”城民中,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生育脆响,很难听不到。

塔石满脸灰尘的脸上出现恐惧和惊诧,连忙捂着水妙的嘴巴,可水妙依旧挣扎着,心中怒气未消,既然要死,还不骂个痛快。

军官似笑非笑的扫射一眼他们,目光落在水妙身上:“小孩子很有勇气,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好,很好,我要把你的舌头拔出来,看看有多利索。”

话音刚落,几个士兵一脸阴笑的朝他们走去,摩拳擦掌,当真如恶魔。

“哥哥,我怕。”卡妙躲在水妙的身后,瑟瑟发抖。

水妙皱了皱眉头,将塔石的手甩开,安慰卡妙:“不怕,有哥哥在,哥哥会保护你。”

军官很是好奇,道:“小娃儿,你不怕?”

水妙立于当前,毫不畏惧:“我怕,我怕的要死,但不管我怕不怕,今天都是要死的,不是吗?”

军官都忍不住拍手了:“对,没错,不管你怕与不怕,今天都要死。但如果你跪下来求我,我倒可以考虑放了你。”

水妙道:“男儿膝下,黄金万两,你又没有黄金万两给我,我为什么要跪?”

“好,很好,我改主意了。”军官戏虐的看着水妙,此时上前拔水妙舌头的士兵刚刚站在水妙他们面前,被军官叫住,“把他的腿打断,老子今天一定要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下跪、磕头。”

“是。”士兵门应着,刚上前两步,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杀掉。

塔石动手了,这一手快速,狠辣,但也扯动了他的伤口,胸口上印出一大片血来。

“还有个高手隐藏着,藏的够深啊。”军官的目光落在塔石身上,充满了恶毒。

此时,一个女声忽然响起,声音中充满威严:“住手。”

声音带来一阵阵力量波动,将在场的人喝住,这个人,绝对不可以小觑。

军官朝前面看去,一个身穿全身白色麻衣的女人走了过来,目光冰冷,嘴角轻启,似乎说的每一句话都不容置疑:“我乃自然神殿使者,奉我神旨意,枫国大军不得再残害槟城百姓,否则,杀无赦。”

“神殿!”军官大吃一惊,神殿是怎样的存在,它叫你生你就生,叫你死你就得死。不过神殿一直都不太爱管王权的闲事,怎么今天来了。

“那我就来验验你是不是神殿的人。”军官瞬间出手,眼前不过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妪,他一生杀人无数,什么时候轮到神殿管了。谁知手还离着这老婆婆三尺,只见老婆婆手一抬,一指点向攻击过来的拳头。就在拳头与手指接触的一瞬间,军官惨叫一生,整只伸过来的右臂被巨大的力量震碎,化为一团血雾,沿着手臂断裂。

军官此刻真是后悔莫及,原本以为只是一个老太婆,想不到这么厉害,躺在地上哇哇直叫。

水妙倒显得更为兴奋,眼前这位老人说不定就是来救自己一伙人的。水妙开心欢呼雀跃,道:“老婆婆好厉害。”

“你当真觉得婆婆很厉害?”老婆婆扭头看去,刚才这小孩子说出的话,当真能令她另眼相看。不管实力够不够,气场还是要有的嘛。

军官捂着断掉的右臂,在地上哀嚎打滚,一边威胁老婆婆:“你敢对我出手,你就不怕我枫国的大军吗?”

老婆婆冷哼一声,看向军官的模样截然不同。看水妙的时候带着几分慈爱,看着军官的时候便只剩下厌恶了。老婆婆道:“就凭你们?神殿许久未出手,你们是忘记了神殿的厉害。你还不配与我说话,把你们这里最大的官儿找来,施家的人来了,当代家住施绝金见了我也得乖乖叫声婆婆,你算老几?”

第十章 神殿使者

第十章 神殿使者

军官敢怒不敢言,刚才一出手,他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但这口气怎能咽下。当下脸上露出笑意,点头哈腰,道:“婆婆教训得是,我这就去请将军。”

说完,军官招了招手,带着人前往王宫。

他们走后,百姓们捡回一条命,纷纷欢呼:“婆婆万岁,自然之神万岁。”

老婆婆笑了笑,看向水妙三人,眼神凌厉:“你们三个,不是普通百姓。”

“我们——”水妙刚想开口,塔石就拦住了他,塔石很是歉意的对老婆婆拱了拱手,道:“多谢婆婆救命之恩,下辈子做牛做马也当回报,只是城外还有亲人等着,后会有期。”

老婆婆愣了下,看向水妙和依附在其身后的卡妙,已经知道了什么。按理来说,这男人要更强大,一个小女孩在此情此景应该是躲在这个男人的背后,为什么会躲在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哥哥身后?

王宫之内已经是满目疮痍,往日的繁华早已是过眼云烟。从宫门口一直到大殿之上,一路上齐齐的站着两排士兵,一个个面无表情,手握长枪。

而王座之上,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将军,闭目养神。

那军官匆匆忙忙的跑上大殿,对着王座上的将军,道:“将军,我们被人打了。”

那将军本是施绝金左右副将之一的秦淼峰,一身境界高超,已经跨入枝晨梦露境,一把七尺长剑更是练的犹如蛇信一般,招招致命。秦淼峰睁开了眼睛,眼神空洞,无喜无忧:“被人打了,还有脸回来?”

军官被吓的浑身冒汗,眼睛一转,道:“来人是神殿使者,说是我枫国大军在城内滥杀无辜,若是还不停止,哪怕是施将军亲自前来,也不买账。”

“哦?”秦淼峰眼神迸发出杀机,施绝金不光是他的顶头上司,还是他的偶像,一生的标榜,尽然有人到此前辱骂将军,那还得了。

秦淼峰怒道:“我到要看看,神殿使者,究竟有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

神殿在七日之前,收到了月柔国灭亡的消息,并得知枫国大军任意屠杀槟城百姓。

六日之前,槟城百姓死亡人数已达十三万。

五日之前,槟城百姓死亡人数已达七十万。

自然之神震怒,本来王权之间权利争夺和地盘的争斗,神殿是不会太多的约束,但枫国如此视百姓如草芥,大有屠灭全城的意思。这要是还不管,那得死多少人,神殿的威信何在。

于是派遣离的最近的金婆婆前往,金婆婆此前已在太虚门完成任务,正准备前往神殿复命,便收到宁清秋的亲笔信,命他前往槟城阻止杀戮,可以调动槟城附近所有驱邪师,甚至八杰的的势力。

金婆婆心知此事非同小可,赶了三日,此时此刻才到槟城,却已是来晚了,槟城百姓,已死伤殆尽。

秦淼峰骑行而来,在金婆婆面前勒马,手提长剑,指着金婆婆:“你便是神殿使者?”

金婆婆面露寒光,看这架势,丝毫没有将神殿放在眼里:“我使者犹如见神,区区枫国一个小小的将军,口气如此放肆,该当何罪。”

秦淼峰哈哈大笑,道:“我还当是什么厉害的角色,原来是个快要死的老太婆,就凭你也敢辱骂我家大将军。”

金婆婆怒道:“还不下马听旨。”

秦淼峰道:“听旨,听什么旨?没有我家将军旨意,我凭什么下马。”

金婆婆怒喝:“下马。”这一声叱咤,之间将秦淼峰身下马匹震成五块,顿时支离破碎,血肉横飞。

秦淼峰在感觉到这股力量到时候,就已飞身下马,只是金婆婆力道太大,直接将秦淼峰身边大四五个士兵震死。秦淼峰浑身冷汗直冒,先前还觉得不过是一个老太婆有什么可怕,神殿,天高地远,谁管得了谁啊。但哪里知道神殿一个使者都如此厉害,一声叱咤便已将他震都心神荡漾。眼前这个老太婆都实力,就算不是日月争辉,也肯定是枝晨梦露巅峰。

秦淼峰皮笑肉不笑,道:“老太婆,这里可是槟城,我十万大军在此驻守,你跑得了吗?”

金婆婆冷哼一声,道:“只要我放出信号,立刻就有三千驱邪师过来,你觉得你所谓的十万大军,够杀多久?”

“你——”秦淼峰没有和驱邪师打过交道,不是很了解实力,刚想发作,被一旁监军拉住,低声道:“将军莫要冲动,切不可与神殿为敌。”

秦淼峰不满道:“神殿真有那么厉害?”

监军道:“不是厉害,而是恐怖,特别是那群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驱邪师,如果一来,我们这区区十万还不够人家一千人塞牙缝。驱邪师总数三万,足以抵挡中原所有势力。若三万尽出,枫国举国上下兵马,都不足以为一敌。”

秦淼峰皱眉道:“先生危言耸听了吧。”

监军抿了抿嘴唇,拱了拱手,道:“请将军三思。”

金婆婆不愿见到生灵涂炭,当然也不会轻易召唤附近驱邪师前来,只要秦淼峰肯罢手,养息民生,那便可以饶他一命。

秦淼峰像是经过了极大的挣扎,忽然哈哈大笑,道:“使者到来,不知要宣布何神旨。”

金婆婆在虽然极为看不起秦淼峰,但任务在身,于是宣布道:“奉我神旨意,民乃天下之本,国之交替本是常情,但切不可滥杀无辜。若有违抗,枫国,灭之。”

秦淼峰恭敬的磕了个头,起身后,很是歉意的对金婆婆说:“您看,您来到末将的辖地,匆匆忙忙来,也没个准备,末将略备薄酒,还望使者不要嫌弃。”秦淼峰挥了挥手,一个侍从端着一个托盘便走了出来,托盘之上盛放着一壶银色的酒壶和两只杯盏。

秦淼峰将两个杯盏都斟满了酒,自己抬起一杯,侍从抬起托盘,走到金婆婆身边,微微躬身:“使者请用酒水。”

金婆婆看了看酒杯,又看了看秦淼峰,微微皱眉。方才还剑拔弩张,此时主动示好?见秦淼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还将酒杯倒立,以示酒已喝完。

金婆婆才端起酒杯,长袍遮面,抬起酒杯喝了起来。

就在此时,秦淼峰动了,剑出鞘,快如闪电。金婆婆感觉到了一股寒意,立即做出反应,侧身躲开,但方才还做着饮酒但动作,就算再快也来不及反应。更何况秦淼峰的动作实在太快,金婆婆虽然已经第一时间做出避让的动作,但肩膀还是被刺入两分。

金婆婆立即感觉到不妙,脸色大变,恶狠狠道:“这剑上有毒。”

秦淼峰冷笑道:“你以为我会在酒里下毒?那都是不入流的小混混做的事,对付您这样一位高手,当然要出其不意,你越想不到我会攻击你,我越要让你大吃一惊。”

金婆婆第一反应不是拼命,而是逃,自己已经中毒,再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当下纵身一跃,几个起落,往滨海城外奔去。

秦淼峰脸色大变,因为恐惧而变得狰狞:“快,出动所有人马,追杀她,千万不能让她离开。”

水妙他们才出了城,前路漫漫,已不知要前往哪里。

北方草原虽然是月柔国的根据所在,但那些曾经想要拿水妙兄妹人头换取平安富贵的文武百官大多都已逃往北方草原,此时回去,无非是羊入虎口。

第十一章 死无对证

第十一章 死无对证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从前柯怀玉从来不让水妙兄妹走出王宫,经常说外面的世界有多可怕多险恶。此时他们才知道,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走在哪里都可怕。有家回不去,没有父母可以依靠,没有亲人可以投靠,身边只有一个尽忠职守的将军,也是满身是伤,咳喘连连。

水妙道:“塔石将军,坐会儿吧。”说完,一屁股坐在地上。塔石只是象征性的点了点头,他即便不是巫师,也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带着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子,本就不能着急赶路。更何况他们还不是一般的小孩子。

“是。”塔石也席地而坐,他身上的伤痕起码有百十来处,最严重的就是胸口,此时坐下,扯动伤口,渗出血液。

“塔石将军,我们该去哪里?”水妙一脸迷茫,天大地大,似乎已经没有了他们的容身之所。

塔石低下了头,去哪里?很难,这种事情本就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他最强的是带兵打仗,如今国破家亡,还能往哪里去?塔石道:“无论去哪里,末将必然会护得公子与公主周全。”

水妙对塔石的忠心那是毫不怀疑的,他叹了口气,刚想说什么,只见一个人影跌跌撞撞的走了过来。水妙三人一个警觉,待得看清来人,无不惊讶:“这是,老婆婆。”

山野之中,若是到了晚上,必然是要点上火堆,一是为了取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可以防止野兽的侵害。

金婆婆满脸青黑,嘴唇瑟瑟发抖,显然中毒已深。塔石喂她吃了一颗解毒丹,王宫中的解毒丹,能化解大部分的毒药,但金婆婆所中的毒,显然更霸道。

水妙原本就失落的心,此时更是跌到谷底:“连老婆婆都成这样了,还有谁能救我们。”

没有人救,兵败如山倒,树死猢狲散。哪怕以前再风光,等有一天无权无势时,会过的比平常百姓还要糟糕一百倍。

塔石皱了皱眉头,道:“我即刻前往北方草原,重整旧部,等待公子回去主持大局。”

水妙看了看在一旁熟睡的卡妙,摇了摇头,道:“我现在若回去,还没看到草原的草,恐怕就已经被干掉了。我死没有关系,可怜的是妹妹,她还没有长大,还没有体会过人生。”

塔石瞠目结舌,这很难想像,一个只有八岁的孩子会说出这样的话。正常八岁的孩子,遇到这样的事,恐怕已经崩溃,就算没有轻生,也会哭个不停。塔石道:“不愧是大王与王后的骨血,此乃王者风范。”

水妙虽然小,但也知道,以他这样的处境,真不适合被人拍马屁。他拿出挂在胸前的一个小瓶子,小瓶子内装着一束秀丽的长发:“我母后是怎样一个人?”

这束头发,是王后赵芯悦临死前留给这一双儿女的,每人一束。此时看来,似乎还闻得到淡淡的幽香。

“她是一个让人想起就会觉得一阵暖意的王后。”塔石提前王后,脸上洋溢着笑容,“巾帼不让须眉都不足以形容她的才能,更有一颗对待世人的博爱之心。”

“是吗?”水妙日有所思,道,“若是母后还陪在父王身边,月柔国是不是就不会亡了。”

“这——”塔石朝水妙跪了下去,哭丧道,“是末将无能,才让敌人如此肆无忌惮。”

“唉。”水妙叹了口气,道,“就算你再厉害,又怎么能抵挡得了枫国得百万雄师呢,这或许就是命数吧。”

战争才一开始,柯怀玉便派人去有来国请救兵。两国属于战争同盟,这也算是弱弱抱团。但请了三次,都是一样都回答:“我们要保持中立。”

后来柯怀玉才知道,有来国大王得到了枫国都十个美女,夜夜笙歌。那些朝廷重臣,更是已经被收买了,他们怎么可能还有援军。若是有来国能履行联盟条款,能够共度难关,只需要有来国派出奇兵,攻打枫国大军后方,枫国哪里还能这么横。

如今月柔国已亡,有来国虽然没有出兵援助月柔国,保存了实力。但唇亡齿寒,枫国迟早一家独大,到时候别说区区有来国,就算东方十三国也会被吞并。如果不是东方十三国每个国家后面都有宗门势力,估计枫国最先吞并都应该是这十三国。

病来如山倒,这一战不过是迟早都事情。塔石固然自责,却也无济于事。

过了一夜,这一夜,很漫长。

秦淼峰双眼通红,血丝密布,他高坐在王座之上,但此时,王座仿佛铺满了钢针一边,令他坐立不安。直到第十八个士兵前来通报:“报,禀报将军,没有发现目标人物。”

秦淼峰摆了摆手,目标人物,自然就是金婆婆了,金婆婆被自己刺了一剑,身中剧毒,按理来说应该跑不远,可是他们在整座槟城中找了一夜,都毫无踪影。如果让她跑了,秦淼峰敢保证,这个篓子如果捅到施绝金那里,施绝金会毫不犹豫到把他大卸八块,以安抚神殿。

“先生,你说你,为什么当时不拦住我。”秦淼峰看了看王座旁摆放的人头,人头血已经流干了,眼睛圆鼓鼓的睁着,流出两行血泪。监军自从看见秦淼峰对金婆婆出手,便一句话也没有说,他是监军没错,但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别说他一个监军,就算大王派一个使者过来,惹怒了秦淼峰,也一样会被杀。

但监军的明哲保身并没有为他保下一条性命,冲动的秦淼峰左想右想监军的话,又去问了一遍神殿的实力。监军告诉他:“我不太清楚神殿究竟有多深的底蕴,多强大的实力,但光驻扎在槟城附近的一千多驱邪师,就足以荡平我方十万大军。”

秦淼峰明白了,其实这句话监军之前就告诉过他,只是那个时候他不听而已。

因为神殿已经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中原大陆活动了,更何况神殿的势力只要管辖的是东方十三国,而驱邪师的主意任务是驱除人世间残存的恶鬼妖精怪物等等。

一千人击杀十万人,让人毛骨悚然的力量。

“我很害怕。”秦淼峰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说话的声音很小,但站立在身旁的监军是听的清清楚楚的。

监军浑身颤抖了一下,勉强挤出个笑容:“将使者请回来,好生招待,待得她身体调养好了,便可将干戈化为玉帛。”

“哈哈哈——”秦淼峰哈哈大笑起来,腰间的佩剑陡然一动,手起,剑光闪烁,监军的头颅从他的脖子上掉了下来。在最后一刻,监军依然很惊讶,为什么秦淼峰会对自己出手,他没有做错什么。

秦淼峰淡淡的说:“我很害怕,只要使者死了,死无对证,谁——又能耐我何。”

第十二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

第十二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

天已经亮了,地上的火堆只剩下一堆漆黑的残渣,还冒着一股股黑烟。

水妙趴在金婆婆的周围,很是好奇的看着这个能令枫国大军胆寒的老人。金婆婆吃了解毒丹后,身体中的毒素被排除十之五六,剩余的毒素需要用更强效果的丹药加上自己慢慢用力量逼出体外。

金婆婆睁开眼睛,看到了水妙懵懂且带着欣喜的脸庞。

水妙兴奋道:“你醒了。”

金婆婆视线慢慢清晰,看清楚了水妙三人,半坐起来,点了点头,暂时还说不出话。

水妙跑到塔石身边,蹦蹦跳跳的说:“太好了,婆婆醒了,我们可以回家了。”

回家,多少诱惑的字眼,现在看来多么讽刺的话。

塔石沉默了,尴尬的笑了笑:“是啊,等我们把伤养好了,就可以回家了。”

金婆婆看出塔石的伤及其严重,没有个一年半载,怕是好不了。她也明白,成王败寇,两个王权权利的互相吞噬,就连神殿也无权管辖。金婆婆对 塔石招了招手,道:“小伙子,你过来。”

塔石楞了一下,他已经不是小伙子了,他的儿子都已经很大了。但以老婆婆的年纪,就算叫他孙子也不为过。塔石走了过去,很是谦虚的问道:“老婆婆,有什么吩咐。”

金婆婆看了看水妙兄妹,又盯着塔石,道:“你们不是一般百姓吧。”

这个问题之前问过,只是那时四面都是敌人,现在已经出来。更何况对方是神殿使者,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塔石点了点头,道:“是,这两位便是月柔国王族的公子水妙和公主卡妙。”

“原来是这样。”金婆婆点了点头,成王败寇,曾经的地位越高,现在的生命也就越危险。

塔石忽然跪下,不停的哀求:“求婆婆收留我家公子和公主,我塔石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得婆婆大恩大德。”

金婆婆皱了皱眉头,道:“下辈子?”

塔石掀开胸前的衣物,撕开已经被血浸染鲜红的纱布,心脏之处,一个鸡蛋大小的洞已贯穿整个胸膛,稍微一用力动弹,伤口便冒出血来。塔石纵然铁骨铮铮,也敌不过生命的消逝,他流着泪,尽量不去惊扰在不远处玩耍的水妙和卡妙:“小人已是命不久矣,放心不下两位小主人,消耗力量,点燃魂魄,以求续命。这伤,是永远好不了的了。”

金婆婆震惊,在塔石胸口处,一滴滴血液流淌出来,的确带着一点点光亮,这一点点光亮,接触到外界便消失不见。以魂魄为代价,强行延续自身寿命,以塔石的修为很难支撑三个时辰。而他却硬生生的支撑了几天,此等忠肝义胆,不免让人钦佩。

金婆婆点了点头,道:“好,就冲着你这份忠义,我应下了。”

塔石闻言,大喜,不停的磕头:“多谢婆婆,多谢婆婆,我想婆婆答应小人最后一个要求。”

金婆婆眉头一皱,随后松口气,道:“你说吧。”

塔石瞅了眼两个孩子,心中无比心痛,道:“先王与王后对我家族恩重如山,如今他们二人只剩下这对儿女,我也成了他们唯一的依靠,我不想死在他们面前。”

不想死在他们面前,断了他们唯一的希望。

金婆婆纵然铁石心肠,也留下了悲凉的泪水,这个世界太多的不舍,真到了要离开的时候,不舍,又能如何。

“好。”金婆婆点了点头,稍微调息了身体,将毒素逼出一两分,实力恢复了七八分。秦淼峰的毒虽然厉害,但及时得到塔石的解毒丹,毒素也没有再剧烈扩散。

塔石和两个孩子玩了一会儿,金婆婆走了过来,道:“我们走吧。”

水妙道:“走,回家吗?”

金婆婆道:“你家现在有恶人,若恶人不走,你该怎么办?”

水妙想了想,道:“那就打跑恶人。”

金婆婆点了点头,道:“可是你能打跑恶人吗?”

“我——”水妙惊讶,随后眼神飘忽,“我,我打不过,不过塔石将军可以,他可以帮我们回家。”

塔石心一凉,没有说话。

金婆婆道:“男子汉大丈夫,自己的家自己去要回来,靠这个靠那个,难道你还心靠你妹妹?”

“我——”水妙被问住了,他还小,如果是以前,养尊处优的他,当然能用这个借口,但是,国破家亡之时,哪怕他再幼稚也能看出来,靠谁都被如靠自己。

“我想跟婆婆学本事。”水妙忽然变得异常坚定,“学好了本事,回来打恶人。”

“恶人!”金婆婆看向了塔石,恶人,又岂是凭一己之力能够清除得完的。

塔石对金婆婆拱了拱手,眼神无比真挚。

金婆婆对水妙笑了笑,道:“也好,跟婆婆回去,婆婆教你本事。”

“嗯。”水妙认真的点着头。

塔石过来说:“前面再过两百里就是镇上,我先去打探,万一路上有敌人,也好回来知会。”

金婆婆知道,塔石这是找借口离开,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默默的死去。

金婆婆点了点头:“去吧。”

塔石看向水妙兄妹的眼神中,带着诸多的不舍,他多想看着他们长大,多想看着他们重新回到自己的国度,建立新的月柔国。水妙忽然跑上去拉住塔石的手,奇怪的问道:“塔石将军,你是不是不会回来了?”

塔石的心一凉:“不会,塔石终其一生为柯家尽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水妙慢慢的松开塔石的手,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回到卡妙的身边,摸着卡妙的脑袋,说:“塔石将军会回来的。”

卡妙点了点头,弱弱道:“塔石将军是我们的依靠。”

塔石深深皱眉,走出一百多米后,回过了头,对水妙这个方向磕了三个头,站起身来,依依不舍的离去。

风,不合时宜的刮了过来,英雄,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得已离开,离开这个世界。

水妙悠悠道:“风萧萧兮易水寒,英雄一去兮不复还。”

金婆婆怔住,他看着这个只有八岁大的孩子,其实他什么都知道。

塔石这一生中,无论活着还是死去,都无愧“英雄”二字。

他躺在一棵树下,撕开胸前的纱布,纱布一拧,渗出鲜红的血液。他仰望天空,家国、天下,也许还有很多很多,放不开,放不下。他回想着在他一生中的种种,从他第一次见到柯怀玉,第一次随柯怀玉带领大军去平乱,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便死在了战场,柯怀玉没有将他当作臣子,而是兄弟。

所以当兵败之后,柯怀玉让他带着人头回去,他捧着他一生最敬重君王,最要好的朋友的头颅回到槟城。很多人骂他不忠不义,因为王死了,他活着。

他背负的太多太多,现在,他可以放下了。

第十三章 以势压人

第十三章 以势压人

秦淼峰站在槟城城门之上,俯瞰着槟城周围的土地。

三百里之内,荒无人烟。城墙之内,槟城之内,除了身穿盔甲的士兵,连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都看不到。满城的尸体腐败的味道,一阵阵袭来。

士兵们将一具具尸体堆放起来,堆的比城墙还要高。蚊蝇不断在周围盘旋着,秃鹫在天空上盘旋,偶尔的落下几中,啄几口腐尸的肉便又飞回空中。

一个士兵前来,抱拳道:“报将军,所有尸体皆已摆放好,是否现在就点火。”

秦淼峰回头望去,那一座座尸身堆放的小山,充满了无比的自豪感,整座城池三百多万人,有一半的人都在这几座“小山”中,其余的人,都已经跑了。

“我实在不舍得啊。”秦淼峰摇了摇头,不舍得,也要烧,烧了个一干二净,哪怕是神殿再派人过来核查,也是什么也查不到的。毁尸灭迹,还有什么比烧更快的。

秦淼峰摆了摆手,道:“烧了。”

“是。”士兵得令下去,这一个多月以来每天都面对这么多尸体,他早就已经忍受不了了。

“报。”又一个士兵跑了上来,“报将军,城东五十里外发现火堆,火堆向北三十里外还发现了一副盔甲,盔甲之下是一副烂肉。”

“盔甲?烂肉?”秦淼峰立即来了精神,“是谁的盔甲?”

士兵道:“是一副银色软甲,因为盔甲外穿着一件黑色衣裳,很难发现。”

银色软甲!

在王权国度中,王穿金色铠甲,大将军和地位仅次于王的将士才有资格穿银质铠甲。

秦淼峰倒吸一口凉气,随即欣喜若狂:“是塔石,月柔国大将军塔石,真是让我一顿好找。”

塔石死了,死在了他的管辖地界,只要架着他的盔甲前往枫国都城,在大王面前邀功,说不定能封个侯爷。秦淼峰道:“软甲呢?”

士兵道:“已送到大殿,请将军过目。”

秦淼峰兴奋道:“好,好极了,有赏,重重有赏。”

秦淼峰见到这副软甲的时候,上面还沾染着血污和烂肉,而软甲旁,一个箱子里,陈放着一副已经焦黑的肉。秦淼峰欣喜道:“将塔石将军的尸身用上好的棺木入殓,等到抓住神殿使者,我便放心回国了。”

秦淼峰想了想,好像还差点什么。于是道:“月柔大王柯怀玉是否还有两个遗孤?”

一个士兵道:“好像是的,先前月柔大臣还想用他们的命来换取荣华富贵,只是后来被塔石劫走。”

秦淼峰道:“塔石已经死在了这里,那柯怀玉的遗孤多大了,可有修为在身?”

士兵道:“听一个宫中的老人说,柯怀玉只教他们为王之道,并未教授任何巫术。”

秦淼峰摆了摆手,道:“下去准备吧,要好好给塔石将军准备,他可是连大将军都钦佩的人物啊。”

“是。”士兵应了一声,便下去了。要在如同空城的滨海找一副最好的棺木自然很容易,反正拿什么都不要钱。

秦淼峰很是满意,这破地方他是一刻都不想再呆。

与此同时,水妙三人走了三天终于来到了滨海城东方最近的一个镇子,再往东走三千多里,就不再是曾经的月柔国范围,枫国的爪牙再厉害,也不敢把手伸进东方十三国的地界。

平安镇,自从月柔国的守军撤退后,这里就是亭长说了算。

水妙三人在一家客栈吃饭,客栈是镇上唯一的客栈,收费也还算合理,再说金婆婆本来就是一个不差钱的人,每年神殿给的俸禄都是攒着,在神殿包吃包住,在外也有专人接送。金婆婆在神殿的职能主要是照顾宁清秋的饮食起居,她从七八岁之时就跟随宁清秋,今年八十有八,宁清秋举手投足之间她都知道宁清秋需要什么,因此颇为宁清秋欢喜,许多重要的旨意也是由金婆婆在传达。

点了四五道菜,三个人坐在客栈靠门的位置,客栈之中人声鼎沸,似乎在商讨什么大事。

一桌客人似乎很是激动,声音相对要大一些。

客人甲说:“你们听说了吗?今日午时要处斩一个重犯,这个重犯身背五条人命,双手沾满了血啊。”

客人乙也听说过,所以也不是很惊讶:“是啊,这个犯人极度暴力,还是个实力高强的巫师,手经脚经都已经被挑断,为了防止他逃跑,还特意的加了一百斤的铁球。”

客人丙说:“说着说着,午时快到了,得赶紧吃饭,不然都看不到杀人了。”

金婆婆微微皱眉,杀人,很好看吗?要看,去槟城看啊。

金婆婆很是厌恶,对水妙二人说:“快些吃,我们下午出镇。”

水妙和卡妙点了点头,卡妙好奇道:“婆婆,他们说的是什么啊,感觉他们好高兴的样子,我们要不要去看。”

金婆婆道:“不去,休息很重要,明白吗?”

卡妙很是乖巧的说:“嗯。”

水妙的眼中,则闪过一丝惆怅,他似乎明白了。

卡妙四下张望,奇怪道:“塔石将军说来等我们,为什么还不见他。”

“这——”金婆婆悲从中来,刚说了个字,水妙便接口道:“塔石将军有很重要的事先走了,等我们长大了,他就来接我们。”

“哦。”卡妙不再追问,金婆婆很难想像,一个八岁大的孩子,居然如此成熟。

国破家亡,若还是傻白甜,那不就等着死吗?

却听到刚才那桌人又说:“大胖,你娘的咳喘好些了吗?”

一直没有说话的人摇了摇头,很是伤感:“没有,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刚才说话的客人丙说:“听说砍头的时候喷出来的血可以治肺痨。”

客人乙也接过话茬:“是啊,沾血的馒头,说起这个,你要不要试试。”

大胖脸色变的很难看:“这种东西,以讹传讹,信不得。”

客人丙道:“爱信不信。”

约莫过了一刻钟,桌上的菜吃的差不多了,金婆婆见外面人声嘈杂,大概是午时将近,镇上的村民都赶着去看热闹了吧。

金婆婆皱了皱眉头,道:“吃饱了吗?”

“嗯。”水妙和卡妙点了点头,“我们吃饱了。”

“嗯,我们走吧。”金婆婆不想两个孩子过多的卷入这种残忍的场面,虽然他们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但能避免的事情尽量避免还是好的。

他们结账准备离开,一队人马走了进来,将客栈所有人拦住:“客栈所有人都不许走,亭长有令,命镇上所有人前往菜市口观看砍头。”

此话一出,立刻引来所有人的议论,有的觉得正好要去,何乐而不为;有的则认为场面太过于血腥,特别不适合妇女儿童。

金婆婆愣住,眼见这群前来阻拦的人服装一制,皆是白衣粗麻,下身黑裤,手上系着黄色条布,手拿钢刀。金婆婆有些生气,道:“你们凭什么要强迫别人去看杀人?”

为首一人冷哼一声,道:“我家大人是要肃清罪恶,让村民们都看看罪犯的下场,你们有这样的亭长大人,应该感恩戴德,若有异议者,就地正法。”

“你——”金婆婆怒不可遏,这都什么人啊,以权压人,还口口声声说对你好,也是没谁了。金婆婆要杀这群人,实在是举手投足的事,但他们都是些普通的乡民,她又怎能下得去手。

一个村民实在看不下去了,说道:“你们实在太可恶了,他们都是老人和孩子,怎么能看如此血腥的场面?”

“大胆!”

第十四章 铁掌琴魔

第十四章 铁掌琴魔

“大胆!”只见那手系黄布条的汉子挥刀向那名仗义执言的村民砍下,那村民吓的面色剧变,双手抱着头,全身颤抖不已。

顿时,整个客栈鸦雀无声,一双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这把刀,刀光之间,手握钢刀的那个人却似乎没有要停手的意思,全然没有吓唬的意思,那是真要下杀手啊。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钢刀就要碰触到他时,刀锋就离他只有三四分,他几乎都要感觉死亡的临近。就在这时,一双苍老却如钢铁般的手握住了刀锋,这锋利的刀锋却丝毫没有伤到那双苍老的手。所有人的眼睛盯着这把刀、这双手,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

之后,整个客栈欢呼雀跃。

“看呐,这老人居然单手接下了刀。”

“是啊,是啊,真难想像那是一双怎样的手,是练过铁砂掌吗?”

那系黄布条的汉子也不是狂妄自大的人,见到如此高手,哪还有半分脾气,立刻和言欢笑,握着刀的手都在颤抖:“老先生,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得罪了,还没请教先生是那位大巫?”

再看那双手的老人,满头皆为华发,一双鹰眼忽生出笑意:“老夫从没不需要任何人恭维,看这小伙子仗义执言,忍不住出手了。但是,老夫出手,必然是要见血的。”

“见血。”这仗义执言的小伙和手拿钢刀的汉子皆是面色一惊,见血,见谁的血?

“童儿,今天可还有名额?”老人忽然说着,捏着钢刀的手收了回来。

一个抱琴的童子站了起来,说道:“先生,您今天不能再杀人了。”

老人深深皱眉:“今天的名额满了?”

童子认真的说道:“满了。”

老人好像很是不甘心的说:“三个都满了?”

童子说:“是的,第一个是在镇外的茶馆,因为茶水太烫,您责备店家太不小心,将之杀了,那是第一个。第二个也是在茶馆,因为看见您杀人,一个妇人叫的太大声吵着您了,您一掌拍下,妇人当即毙命。第三个是刚入镇时,一条狗吵您叫唤,所以您杀了它的主人,顺便把狗炖了当早餐。”

此话一出,众人皆是面色大变,还以为是来了救星,原来是来了杀人狂魔。

但老人好像惋惜的叹了口气,忍不住给了自己一巴掌,硬生生把自己的左脸打出一个手指印,想不到他对自己也那么狠。老人道:“都怪我这臭脾气,现在好想把你们两个都杀了,不杀你们,心里好痒痒。”

那手持钢刀的人吓的刀“哐当”一声掉落在地,赶紧跪下磕头求饶,那仗义执言的人也是害怕的双腿一哆嗦,跪了下去:“求求老人家饶命,我上有老下有小——”

童子见老人就要发狂的模样,说道:“先生,您可是有言在先的。”

只见老人一巴掌扇在仗义执言的小伙脸上,那巴掌,扇的力道不大不小,刚好打掉他的两排牙齿,带着笑意的看着手持钢刀的汉子:“他完了,该你了。”

老人一抬手,将手持钢刀汉子那只握刀的右手斩断,那手掌,当真比钢刀还要锋利。立时,血溅当场。

老人似乎颇为满足的说:“好了,好了,心里舒服多了。”

童子面无表情,跟在老人身后,手中抱着的琴差不多要有他那么高了,但依旧稳稳的拿着。

金婆婆见到铁掌之时,还以为是驱邪师四大长老之一的于飞,因为于飞也是练的一手铁掌,槟城附近也刚好是他的管辖范围。但见到那抱琴的童子站起身来时,就否定了这个想法,抱琴的童子,铁掌,杀人,让他想起来一个人。

铁掌琴魔辛猿意,嗜杀成性,已怀心魔,于是在多年以前,他便为自己定下一个规矩,每天最多只杀三个人,十数年来从未破过规矩。他身旁的小童也不是普通人,那怀抱着的琴,更是厉害至极。

琴响,人至,横扫八方。

铁掌琴魔可不是白叫的。

辛猿意经过金婆婆身边时,也看出金婆婆非一般人,但他并非好惹是生非的人,只要别人不惹他,他也看得过去那个人,那件事,他是不会出手的。但当他看见卡妙之时,眼睛忽然也亮:“好苗子,好苗子,可惜了,这姑娘太善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当他看向水妙的时候,心中更是欢喜,惊呼道:“好,好极了,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很符合我的胃口,我要——”

当辛猿意把手伸向水妙,金婆婆准备要出手的时候,忽然空中飘来一句话:“辛猿意,我可找到你了,今天你还往哪里跑。”

辛猿意倒吸一口凉气,皱眉道:“于飞这老家伙,真是阴魂不散,非要把我杀了才甘心。哼,今天杀人数已满,就不和你这老匹夫争了,童儿,我们走,下次得控制我的杀人数,非要这老匹夫知道知道老夫的厉害。”

琴童点了点头,也不管辛猿意看不看得见。

辛猿意飞奔出客栈,几个起落就向远处逃去。

琴童本想跟上,却忽然扭头看向水妙,悠悠的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琴动了,你很特别。”就飞奔出去,跟上了辛猿意的步伐。

水妙一脸蒙、逼,看向金婆婆,金婆婆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拉住兄妹二人,说:“我们走吧。”

但另外一把刀却架在了他们的脖子上,这把刀的主人手臂上,同样系着一条黄布条,得意洋洋的说:“他现在废了,我就是头儿,你们都给我听着,我可没有杀几人的限制,你们不老老实实的去菜市口,都得死。”

金婆婆并不想惹来多余的是非,等下砍头的时候,蒙着水妙兄妹的眼睛即可。

水妙看起来无喜无悲,卡妙是女孩子,知道接下来要去看砍头,极为害怕,蜷缩在水妙怀中:“哥哥,我不要去看。”

拿刀架着他们脖子的男人阴狠的威胁道:“不去,不去现在就得死。”

“你——”水妙恨的牙痒痒,伸手要去抓住男人的刀,金婆婆见状及时拦住,抓住水妙的手,对男人说道:“你们就是这样对待老弱妇孺的吗?难道你家没有孩子吗?”

男人闻言,面对羞愧,心中恼怒,说道:“说什么废话,赶紧给我走。”说着,倒是将刀收了起来,也不再为难他们。

金婆婆对水妙说:“你是哥哥,待会儿好好照顾妹妹。”

水妙认真的点了点头,扭头看向刚才拿刀架在他们脖子上的男人,眼中闪过一丝凶狠,虽然只是一瞬间,但还是让金婆婆捕捉到了。金婆婆愣住,心中带着隐隐不安,不知带着他们是福是祸。

一路上人群都顺着一个方向前进,看起来浩浩荡荡,周围都是手臂上系着黄布条手持大刀的人在人群周围徘徊,时不时的呵斥人群走的快些。

客栈中的大胖走到包子铺前停了下来,很是犹豫的伸出了手,所有人都已经被押送到菜市口看砍头,包子铺门开着,却也是一个人都没有。大胖手伸缩了四五次,终于还是掀开盖子,拿走了一个热腾腾的馒头。

第十五章 菜市口

第十五章 菜市口

菜市口已经挤满了人,但真正想来凑热闹的人又会有几个?

亭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大腹便便,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在他前面,跪着一个头发蓬松,发须遮面的人,看不清样貌,不过听说犯人也是平安镇上的人,是多年前逃荒来到平安镇,靠租田地务农生活。因为平时性感古怪,与妻子儿女住在镇子边上,从不与人来往。直到他杀了镇上李员外一家五口,被镇上的义兵抓捕之时,才知道他是有修为在身的巫师。

现在气氛极为混乱,一个个你一言我一语,乱七八糟的。

亭长干咳几声,走到犯人边上。

那犯人情绪激动,想要反抗,手脚一动,铁链“哗哗”作响。亭长下意识的往边上一躲,犯人两边的刀斧手也挺会看势头,立即压住犯人,不让他乱动。

亭长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对邢台下面的百姓说道:“肃静,肃静。”

此话一出,虽然下面是安静了不少,但依旧还是窸窸窣窣的有说话声。亭长清了清嗓子,摊开手上拿着的白布,白布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照着上面的字念叨:“重犯林大可,本不是本镇之人,租李员外家的地以谋生,谁知此人本性残暴,杀人夺财......”

亭长就这样说着,下面的也这样听着,犯人林大可越听越是愤怒,将手紧紧的握着,全身颤抖,好久好久,他将手松开,不再挣扎。

“因此,犯人林大可罪大恶极,处以死刑,斩立决。”亭长骄傲的收起稿子,扫视台下众人的表情,各式各样,有的虽然很愤怒,但敢怒不敢言。他一个小小的亭长根本没有资格对一个人判处死刑,但没办法啊,谁叫现在连国都灭了呢?他是镇上最大的官,他说了不算还有谁说了算,更何况林大可杀李员外一家五口那可是证据确凿,半点冤枉都没有。

亭长问林大可:“林大可,以上罪行,你可认罪?”

犯人抬起了头,当他抬起头的那一刻,一片哗然。林大可的双眼已经被挖掉,鼻子上原本有个鼻子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两个血淋淋的空洞,满脸血污,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他怒道:“认罪?我认不认罪,又能怎样?”

亭长道:“你双手沾满了鲜血,今天也算给你个面子,当着全镇人的面上把你给砍了,你也算开了咱平安镇的先河。”

犯人全身颤栗,不知是笑,还是哭,低下头没有说话。

亭长冷哼一声,道:“行刑。”

林大可又忽然抬起了头,仰天长啸:“我只恨上天不公,只想过安生的日子,却被残害,天啊,若你也认为我是冤死,就让我化为厉鬼,杀了这些所有看我去死却无人为我申冤的人。”

忽然,狂风大作,乌云密布,天空响起炸雷,一声接着一声。

亭长害怕了,咋咋呼呼道:“赶紧砍了,赶紧砍了。”

两个刀斧手也是害怕,手起刀落,将林大可的头砍了,由于害怕,刀向下移了一点,砍在林大可被穿枇琵琶骨的钩子上,将林大可整个人拦腰斩断。

林大可的下半身倒在了断头台上,上半身则跌落在台下,村民个个害怕的往后跑,林大可还在笑,足足笑了七八分钟,场上的人跑的没剩几个人了。天空雷声滚滚,慢慢的下起了小雨。

由于场面太过于血腥,金婆婆只好打晕一直在哭的卡妙,而水妙则发愣一般的站着,就这样直勾勾的看着。金婆婆心底一凉,问道:“水妙,你在看什么?”

“弱小。”水妙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像完全换了一个人,“他太弱了,所以纵然满腔怒火,满身的冤屈也无可奈何。”

金婆婆虽然也是个女人,但她这个女人可不同,比这血腥百倍的场面她见多了。金婆婆皱了皱眉头,试探性的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水妙说道:“为什么神不可以救这些人,他们明明可以得到更公平的判决。”

“神也有神的苦衷,神也有神的难处。”金婆婆咬了咬牙,雨,越来越大,“不是什么事情她都能管得了,神救不了所有人。”

这就是神的悲哀,哪怕知道世间依然有诸多的冤屈,诸多的不公,可是她终究只有一双手,一双腿,救不了天下的人。

“如果他有足够的实力,足以碾压这天下的所有人,是不是就可以救自己了?”水妙忽然抬起了头,脸上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如果我有足够的实力,能不能救他?”

金婆婆愕然道:“你想要救他?”

水妙道:“我父王说,要想保护家人,就要有保护家人的本事,要想保护天下人,就要有保护天下人本事。”

“我——”水妙捏紧拳头,“我什么都做不了。”

天空,又响起一阵炸雷,随后,雷声滚滚。

金婆婆叹了口气,保护天下所有的人,或许是水妙眼见槟城中的人被残杀,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有感而发吧。槟城,乃至这里,曾经都是他的家园,但从柯怀玉死后,国门被攻破,他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金婆婆笑了笑,道:“所以你才要更强大,当你有一天成为了神的左右手,你就会感觉到神的伟大和无私。”

“婆婆,你看——”水妙没有接着话茬,而是指着前方林大可死的方向。

只见一个高壮的胖子,手上捏着一个已经被雨水打湿的馒头,蹑手蹑脚的走向林大可的尸身。他用馒头在尸身上使劲裹着血液,由于雨太大,流出的血一下子就被冲干净了。好不容易裹上了血,馒头也都湿透了。

大胖兴奋的拿着馒头,这下子他母亲的肺痨能够治愈了。

他起身刚要走,却听见后面一身怒吼,林大可忽然抓住大胖的左腿,痛苦的嘶吼着。大胖恐惧的使劲蹬林大可的手,就是蹬不开。他惊恐的操起一旁掉落的大刀,往林大可的手臂一刀刀砍下,森森白骨依稀可见。

终于,手松开了,大胖害怕的扔掉了刀,鬼叫鬼叫的捏着馒头就往外跑。

而大胖左腿上被捏出的手印越来越黑,似乎还在冒着黑气。

金婆婆诧异的看着大胖的腿,又看了看倒在雨水中的林大可,此时的林大可,居然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金婆婆皱了皱眉头,道:“走,我们先回去。”

回到客栈后,金婆婆的心一直安定不下来。在床上的水妙和卡妙兄妹已经睡熟,金婆婆看着窗外的雨,雨下了整整一天,像是天在悲鸣。

也许,平安镇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三千年,又是三千年。

第十六章 诅咒

第十六章 诅咒

由于刚刚发生如此惨烈的事件,又恰逢大雨,街上已经见不到什么人了。

大胖刚刚回到家,瞟了一眼里屋的床榻上,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侧卧躺在床上,弯曲着身子,时不时的咳嗽几声,又传来一声声叹息。听到大门开启的声音,老妇人喊道:“是大胖吗?”

“是我,娘。”大胖走了进去,坐在床上。大胖的家住在离镇上较远的村子,所以刚才发生了那件大事,还没有在村子里传开。

老妇人又咳嗽了几声,刚想说话,使劲一咳,咳出一滩血来。老妇人用手巾将血擦干净,苍白的脸上充满了无奈:“儿啊,我是不久了,你就把我葬在你爹旁边,也省得他孤单。”

“娘,您别这么说。”大胖抿着嘴巴,不禁悲从中来。最近母亲的肺痨越来越严重,他家虽然不算是贫穷的家庭,平常靠采摘珍稀的药物到槟城贩卖,到也衣食无忧。但要彻底治疗母亲的肺痨,就算把他卖了也不一定能治好。

大胖手摸向藏在胸口的血馒头,不确定的问:“娘,听说粘了刚死之人的血馒头可以治疗肺痨。”

老妇人又咳嗽两声,嘀咕道:“是有那么个说法,刚死之人的血上有魂气,吃了可以治百病,但要脖子上的血才有用啊。”

大胖颤颤巍巍的把血馒头拿了出来,递到他娘的手上:“娘,今天镇上杀了个犯人。”

血馒头,血和雨水,将馒头浸透得发胀,呈现出淡红色。

老妇人将馒头接了过来,放在嘴里就肯。她并不饿,虽然肺痨严重,但也能做些简单的家务,自己煮饭给自己吃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求生欲!

人在死之前,会非常向往活着的日子,越是濒临死亡,求生欲就越强烈。

老妇人吃几口馒头便咳嗽几声,吃着吃着,仿佛看到自己的病好了,看到儿子娶了媳妇,生了两个大胖小子。

“咳咳。”老妇人咳嗽几声,睡意正浓,大胖扶着老妇人躺了下去。大胖说:“娘,您先睡着。”

“唉。”老妇人自我感觉良好,说道,“明天你三姨要来家里,给你说房媳妇,明天早点去镇上买点好酒好菜,你三姨喜欢吃鱼。”

“好。”大胖对于说媳妇倒也不拒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是家中的独子,自然要担起传递香火的重担。

夜晚,雨势稍歇,水妙在梦魇中双手虚抓,冷汗直冒,口中迷迷糊糊的喊着什么,很着急,很恐慌。

金婆婆从另外一张床上爬了起来,见水妙小脸胀的通红,已经不是普通的做噩梦了。金婆婆脸色一变,手在水妙额头上摸,才碰触到水妙的一刹那,感觉到邪气入体,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浮现在脑海:“是他。”

是白天被砍头的人,他冤魂不散,围绕着水妙,这看起来更像是诅咒。

“是那个时候吗?”金婆婆回想起今天最后走的时候,那个犯人林大可已经死去,忽然又睁开眼睛,邪魅的一笑。他痛恨这个镇子的所有人,他一定是在死去的第一时间下了诅咒。这种小伎俩一边巫师是不会刻意去学的,因为作用不大,除非是境界高深的巫师,才能够产生一定效果,这比直接变成魔去杀人要来的缓慢太多。说白了,上古诅咒术已经失传,现在流传的诅咒术大多上不了台面。用诅咒伎俩来对某人下诅咒完全是弱者的表现,故而那股怨气才一碰触到金婆婆的同时就烟消云散了。

金婆婆立刻往水妙身体里注入一股力量,将那股诅咒术打散,水妙的手也放下去了,小脸恢复了平静,整个人陷入沉睡。金婆婆奇怪的摸了摸卡妙,身体素质更好的水妙都中招了,按理来说,女性的体质属阴性,更容易收到诅咒力量的影响才对,可是卡妙看起来啥事没有。金婆婆捏着卡妙的脉搏,想看看卡妙是否是有修为在身的,因为这股诅咒术力量很小,只能对体质稍弱的人有影响,一但有修为在身,哪怕是绝对领域,也能防御。

可是,卡妙的脉搏很正常,和普通的小女孩没有丝毫的区别。要说有区别的话,就是接连赶路,再加上害怕而染上了些许风寒。

同一时间,听到了隔壁房间传来惊呼声,一个女人大声尖叫,同时传来一个男人的不满声:“你搞什么,鬼叫鬼叫的。”

那个女人说:“我感觉有人在掐我,压着我气都喘不过来。”

男人说:“你就是做梦,我跟你睡在一起怎么没有感觉。"

"你是男人,我可是弱小的老娘们。”女人很不满意的说,“你还是不是我丈夫,我都吓成这样了还不安慰安慰我。”

“好好好,我错了,安慰安慰你。”

金婆婆也听见了对话,那股诅咒力量仿佛是要报复整个镇上的人,可惜自身力量太过于薄弱,所以只能表现出鬼压床的效果。林大可的死是不是冤案对于金婆婆来说根本不在乎,你再冤会有滨海城满城的枯骨冤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平安镇没有受到战争的太大影响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金婆婆唾弃道:“学艺不精,还想班门弄斧。”

林大可也是个巫师,此时发现用了诅咒之术,就知道是个心术不正的人。诅咒术在现在已经成为正派人士所不耻的巫术,旁门左道。

数万年的巫术发展,巫术的归类和运用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那些阴招损招也在流传,但大多都是邪派在练。旁门左道是很可怕,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东西都是渣渣。

而这个绝对力量,就是神殿。

次日,金婆婆带着水妙和卡妙离开客栈,行驶在前往神殿的路上。

而平安镇那个不起眼的小村庄,大胖正在收拾着屋子,左脚一瘸一拐的。迈开步子之时,裤腿扬起来的地方,有一个深深的黑色爪印。黑色爪印上传来阵阵痛觉,使得大胖很是惊恐。他永远也忘不了昨天林大可狠狠抓住他脚环的样子,一想起来,不免得全身哆嗦。

收拾的差不多的时候,正准备出去买菜,三姨就来了。

大胖正想说什么,三姨一脸歉意,眼光闪烁,勉强挤出个笑容:“大胖啊,你娘在家不?”

“在,在的。”大胖回答,三姨走进家里,连招呼都不打的就进了老妇人的房间,反手关上了门。

大胖抓了抓后脑勺,不明所以,正要出去,忽然雷声滚滚,原本就昏暗的天,下起了滂沱大雨。大胖一连无奈,只好回屋等雨小些再走。

屋内,三姨站在老妇人的床边,满脸歉意的说:“姐,我给你说个事儿,你可别急啊。”

老妇人咳嗽两声,说道:“自家胞妹,有什么就说什么呗。”

三姨说:“成,是这么个事儿,我给咱侄儿说的那房媳妇,人家不乐意了。”

老妇人大惊:“什么?为什么,不是说的好好的吗?”

三姨说:“嗨,人家——”三姨言辞闪烁,一拍大腿,干脆道,“人家就是嫌你是肺痨,怕你家连累了人家姑娘。”

“是嘛。”老妇人眼神涣散,说到底,还是她连累了自己的儿子,她摆了摆手,说,“不碍事,等我好了,再给大胖重新说一媒。”

“好?”三姨从来就没听说过,这病还能好的。

老妇人说:“是啊,昨天大胖给我吃了血馒头,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好了。”

三姨奇怪道:“他去哪儿弄的血馒头,不是杀人了吧。”三姨一脸惊异,要是真杀人了,这官到底报不报啊。

老妇人急道:“你这话可不能乱说,这可是要杀头的。”

第十七章 羊入虎口

第十七章 羊入虎口

“你这话可不能乱说,这可是要杀头的。”老妇人急了,这种话怎么可以乱说,要是传了出去,那不得吃官司杀头,身逢乱世,谁还管你冤不冤,“那是昨天镇上菜市口犯人砍头,我家大胖去染的。”

三姨嬉笑道:“你看你说的,大胖这孩子老实,怎么可能杀人呢。不过我听说昨天砍头那林大可可是死的厉害,老婆孩子都死了,这才杀了李员外一家五口抵命。”

老妇人害怕道:“那,吃了他的血,不会有什么事吧。”

三姨道:“不会吧,不过昨天听镇上回来的人说,林大可是砍了腰,没砍头啊,要脖子上刚溅出来的血才有用。”

老妇人心底一凉,苦涩道:“是啊,我也挺大胖说,可我就是想试试。”

三姨嘀咕道:“可惜了,可惜了,还不知道下次砍头要什么时候。这溅出来的脑子效果才好啊。”

“你,你说什么?”老妇人没听清楚,一把伸手去抓三姨的手,三姨瞬间往后一跳,挣脱了老妇人的手,仿佛躲着瘟疫一样。顿时,双方都挺尴尬。

三姨勉强挤出个笑容,说:“你瞧我这记性,家里还炖着肉呢,我家那口子又没这家,要是烧糊了多可惜,我要走了,大姐,等你好了我再来看你。”

说着,根本不得到老妇人的回应,直接就飞奔出屋子,走出去的时候,还拿出手绢,在老妇人摸她手的位置擦了擦,擦完以后把手绢扔了。老妇人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

出去的时候,大胖说要送送三姨,三姨头都没回的就跑了。

大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回里屋问他,娘。老妇人抿着嘴巴,挥了挥手,说:“我累了,要休息了。”

大胖整个人都搞蒙了,难道两姐妹吵架了?

此时,听到门外有人喊:“有人在家吗?可否容许我们进去避避雨?”

大胖走了出去,看见一个老婆婆带着两个孩子站在门外,他们相视一眼,大胖尴尬的笑了笑,道:“进来吧。”

大胖当然见过他们,昨天在菜市口,就是自己和这三个人最后走的。自己的狼狈样也只有他们看见。

金婆婆领着水妙和卡妙进了屋,他们三个都被淋成了落汤鸡,而且水妙好像着了凉,一直在打哆嗦,笑脸红扑扑的。

金婆婆摸了摸水妙的额头,由于她的手也是冰凉的,一下子摸不出来。

“先喝杯热水吧。”大胖为他们倒了杯热水,这本来是给三姨准备的茶水,现在三姨莫名其妙的走了,也正好便宜了他们。

“谢谢。”金婆婆没有提昨天的事,虽然不明白他到底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大胖见金婆婆去摸水妙的额头,怎么摸都测不出来,大胖说道:“他受了风寒,我家世代采药,对一些见到的病症还是懂一些的。”

金婆婆道:“那该如何是好。”

大胖道:“不碍事,我家常被风寒咳嗽的的药,吃上一两副休息个一两天就好。”

金婆婆笑了笑,道:“那便多谢了。”她从怀中逃出一两银子,递给大胖,“这是诊治的钱,若是不够,我这里还有。”

大胖不好意思,道:“那倒不必,也不是什么值钱的草药。”说着,转身去煎药去了。

“卡妙,你觉得怎么样?”金婆婆很是关心的看着卡妙,水妙作为男孩子都淋生病了,卡妙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怕是也好不了多少。

“我很好啊,哥哥这是怎么了吗?”谁知卡妙看起来却很精神,连身上湿透的衣服都慢慢的开始出现水雾,水居然被慢慢的蒸干了!而奇特的是,卡妙的这一怪异,居然没有引起丝毫自然之力的波动。

金婆婆诧异道:“卡妙,你是不是没有生过病?”

卡妙狐疑道:“生病,什么是生病啊?”

金婆婆道:“就是——”要一下子给一个小孩子形容生病是什么,那倒还真有点难度,“就是打喷嚏,发高烧,就像你哥哥现在这样?”

卡妙摇了摇头,说:“我好像没有吧。”

此时,半倒在金婆婆怀里的水妙忽然剧烈的颤抖起来,就好像抽风一样。金婆婆暗叫不好,手摸在水妙的太阳穴上,一股股黑气从他体内冒出,金婆婆感觉到,这间屋子内,有一股诡异的力量,正弥漫在周围。

而雨中,正在奔跑的三姨忽然感觉到手背刺痛,她低头看去,手背上,刚被老妇人摸过的地方,正冒着股股黑气,皮肤渐渐溃烂。脱掉的皮被雨水一冲,露出里面鲜红的血肉。三姨拼命的奔跑着,再走三四里地,就到自己家了,要坚持住。

可是溃烂的速度越来越快,几分钟后,立即延伸到整个身躯,才走了几步,便倒了下去,整个人如同一只脱了皮的兔子,倒在泥水之中。

而在大胖家中,大胖正在煎药,左脚上传来难以忍受的痛楚,又痒又痛。他掀开裤脚一看,那道黑色的手指印皮肤正在碎裂,一块一块的脱皮,露出里面鲜红的嫩肉。大胖大惊,连忙找了棵草药在嘴里咀嚼,嚼碎后放到脚环脱皮处,又用布包裹起来,才感觉到一丝凉意袭来,舒服一些。

大胖松了口气,药也煎好了,倒在碗中,沥出残渣,倒在碗中端了出去。

水妙喝了药后,稳稳的睡去,金婆婆又拿出银两递给大胖:“可能要多叨扰两日,这点银两切莫推迟。”

大胖犹豫了会儿还是接下了,看这孩子的病情,恐怕至少要躺上两天。

经过一番折腾,里屋内传来老妇人的话语:“大胖啊,什么事情这么吵啊。”

大胖回答:“娘,没什么,有客人来了。”

大胖说着,进去房间内把事情说了下,老妇人点了点头,说:“既然给了银子,就好生招待。”

“哎。”大胖点了点头,正准要出去,一句话忽然在老妇人脑海里想了起来。

“还不知道下次砍头要什么时候。这溅出来的脑子效果才好啊!”

“等等。”老妇人叫住大胖,大胖回过头眨巴着眼睛,不知道他,娘喊他有什么事。

老妇人很诡异的说:“你说两个孩子和一个老人家?”

大胖不明所以,道:“是啊,怎么了吗?”

老妇人说:“那老人多大了,你能打得过她吗?”

大胖震惊,为什么要打老人?大胖以为听错了,重复道:“娘,你说什么?”

老妇人咳嗽两声,满是阴狠毒辣的表情:“把孩子的脑子炖了,兴许我的病,就能好了。”

第十八章 大胖的挣扎

第十八章 大胖的挣扎

雨,未见停歇。

雷声滚滚,闪电透过墙与梁木的缝照射进来,有种说不出的森森寒意。

金婆婆用温热的毛巾为水妙擦掉额头上的汗珠,吃了药,捂一身汗,休息个一两天就能行动了。金婆婆看见大胖的样子,总有种不祥的预感。得赶快进入东方十三国的境内,会让她感觉到踏实。

驱邪师的势力虽然广泛,但除东方十三国外,其他地方的分布并不密集,除了各国都城皆有一位长老驻守外,其他小城小镇是没有驱邪师势力驻守的。如今月柔国已灭,驻守在槟城的驱邪师分部和所驻守的四大长老之一的于,也会在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后不久离开槟城,只留守很少一部分负责驱逐或者抓捕厉鬼的任务。

一般情况下,枫国和有来国是不会轻易得罪神殿势力,而如今秦淼峰杀金婆婆一击之下没有得手,是不会轻易放过她的。理由很简单,金婆婆一旦活着回到神殿,神殿必将对秦淼峰进行绝对制裁,枫国是不会为了秦淼峰得罪神殿,必将毫不还口的将秦淼峰的人头奉上。

秦淼峰派来追杀金婆婆的死士追寻踪迹,找到了平安镇,在得知金婆婆已经离开平安镇,就立刻前往这座村子,这是通往东方十三国的最短的路程。

大胖正在煎药,想起母亲的话语,他的心始终无法平静。如果那个孩子的脑子可以救母亲,那杀了又能如何,反正自己和那个孩子非亲非故。有了这个可怕的想法后,他又马上摇头:“怎么可以这样,那是一个孩子,虽然非亲非故,但并没有像杀人犯那样十恶不赦,上断头台了结生命。”

况且,这个方法有没有效果还不知道,不过是以讹传讹。

但是——为什么不试试呢?

大胖扇扇子的手忽然停住了,蒸汽在药罐中升腾,浓烈的药味,使人产生了对生命的渴望。

金婆婆释放自然之力,感受着身边的气息。一股股邪气从外面流了进来,弥漫着整个房间。这股邪气不是漫无目的,而是有目的的针对他们。但是,当邪气流到卡妙身边时,居然被一一弹开了。这种奇怪的现象金婆婆在卡妙身上发现过很多次,从不生病,邪气入不了体,这是什么体质?要知道,哪怕是日月争辉的强者,都不一定能完全抵御邪气和病征。

门开了,大胖端着药,略带尴尬的笑道:“药好了。”

金婆婆微微笑道:“谢谢。”

大胖摆了摆手,道:“不,不客气。”

大胖的怪异举动引起了金婆婆的怀疑,故意对大胖说:“我有些累了,出去的时候帮忙带上门。”

“嗯。”大胖爽快的答应着,出去的时候带上了门。

金婆婆靠在床上入睡,约摸过了十几分钟,大胖又走了进来,推门的声音很小,走路的声音也很小。这十几分钟,对大胖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心里无比挣扎,在自私与道德之间徘徊。他能再次出现在这个房间里,很显然,他做出了选择。

大胖靠近着,不断的靠近着。

他举起手上的菜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水妙的脑袋。只要把这把菜刀的刀锋对向水妙的脑袋砍下去,只要那么一下,不会有太多的痛苦,*迸裂后,迅速用碗接过来。

当他走向床边,看着水妙稚嫩的小脸时,他又犹豫了,额头上躺下豆大的汗珠,全身都已湿透,他吞了口口水,缓解紧张的神经。

最后,他方下了菜刀。

而金婆婆,虚闭的眼睛看着大胖,手指指向大胖,只要大胖再有多余的动作,立刻杀了他。

大胖缓缓放下了菜刀,脚向后退去,一步,两步,三步。

就在他退出第三步时,脚后跟踩到了另一双脚的脚尖。一只手扶向了他拿着菜刀的手,那是一只苍老褶皱的手,只听得身后的人说:“杀了他。”

大胖摇头,他没有说话,他不敢说话。

“杀了他,为我治病,我把你养这么大,你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我死?”老妇人站在大胖的身后,浑身冒着黑气,双眼已经没有了瞳孔,恶狠狠的盯着水妙的头。

“不。”大胖嘶吼着,这一声吼叫,把沉睡中的水妙和卡妙两兄妹惊醒。他们兄妹惊愕的看着大胖,看着大胖身后,如同鬼混附体的老妇人。

只见老妇人如同疯了一般,抢过大胖手中的菜刀,往水妙方向冲了过去。

金婆婆伸手捏住了菜刀,手上一用力,就把菜刀捏成了两断。老妇人发狂般叫道:“老东西,这刑场的时候我就看出你不简单。”

这个声音已经不再是一个苍老无力,病入膏肓的老人的声音,而是一个充满了怨恨的男人的声音。金婆婆倒也不意外,一掌推开老妇人,这一掌并没有太用力,只是刚好能够推开老妇人。但老妇人的身躯却是散落一般,如同一摊烂泥一样堆在地上。

房间中,出现一个由黑气组成的人影。

金婆婆倒吸一口凉气:“你是天魔宗的人!”

天魔宗,以魂化形,最厉害的就是诅咒,哪怕是将自己的魂魄置于万劫不复,也无所不用其极。

林大可的魂魄猖狂的笑道:“不错不错,有点见识。”

金婆婆倒丝毫不惧,天魔宗,名字取的霸气,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金婆婆道:“天魔宗在一年之前被神殿覆灭,想不到还有余孽。”

林大可的灵魂玩味的看着金婆婆,道:“哦?真是小瞧了你这老东西,想不到你是神殿的人,那正好,新仇旧恨一起算。”

说着,林大可的魂魄就往金婆婆身上扑去,这道黑影魂魄不得了,充满了诅咒的力量,一旦沾染,除了绝强的实力,稍微弱点的都会被诅咒的力量沾染上,然后身体皮肤开始腐烂破碎,下场就跟三姨一样。

金婆婆却丝毫不惧,走上去一把掐住林大可的魂魄黑影,不屑道:“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下三滥的手段都是无效的。”

绝对的力量,就是神殿。

林大可挣扎,想要挣脱金婆婆的束缚:“你,太可恶了,我一定要你不得好死。”

金婆婆不屑道:“别说你只是天魔宗的一个门人,就算你们十大长老在我面前,都只有死。”

金婆婆手上一用力,将林大可的魂魄黑影掐散。

“不——”林大可不甘的叫着,黑影化为数断,慢慢的消失,但是有一断却顺着门跑了。

金婆婆深皱眉头,但以林大可的实力,还不值得她去追杀。现在林大可的魂魄非常虚弱,根本撑不过半个时辰便灰飞烟灭了。

金婆婆看向一旁收拾着已经变成烂肉的老妇人:“你收容我们,我本该谢你,但如今你却要杀了我们,我也可放你一条生路,就当我们两不相欠。”

大胖则置若不闻,一边哭丧着,一边收拾老妇人的尸身。

“唉。”金婆婆叹了口气,生死,古往今来,多少人流连。

第十九章 神秘的人

第十九章 神秘的人

群山峻岭,山林茂密。

一个孤独的旅行者,在农林茂林中穿行。

人有灵魂,灵乃三魂,魄乃七魄,十则圆满。

七魄者,贪噌痴狠爱欲恶,贪之首,所有的欲望,皆贪而起。贪有错吗?不,并没有,人之所以进步,之所以进化,就是因为贪。

他是一个很贪的人,但却不是一个坏的人,坏与好之间,本来就没有一定的界限。

他看见了一样东西,说是东西,或许不准确。那是一道残魂,很微弱,几乎快要消散。但那道魂很恶,邪恶的快要人发疯。他招了招手,将那道魂握在手里:“太弱了,若是平时,这样弱小的灵魂,直接捏掉就好了。”

但是,他却露出了诡异的笑容:“但我今天改主意了,说不定还有些用处。”

他对这道灵魂说:“你想要报仇吗?”

灵魂似乎有了反应,在他手掌中像只乖巧的猫咪。灵魂也感觉到了他的强大,并没有反抗的意思。

他说:“明白了,我给你一个机会,当然,所有的机会都要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就是永世不得超生。”他觉得自己好像多说了,“像你这样弱小的灵魂,连到地府投胎的资格都没有。我感觉到了你的恨,唉,这种差事真的不适合我。”

说着,他将某种神秘的力量注入到灵魂中:“上古时代的《噬魂术》,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处,毕竟只是实验。不过对你这样的蝼蚁来说,真是天大的恩赐啊。”

他将力量灌输到魂魄之中后,就松开了手,那股魂魄离开了她的手心,飘扬而去。他却低头嘀咕道:“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这附近都没有个打更的,真是差评。”

金婆婆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大胖的家,找了个没有人住的屋子。这样的屋子一般都会遭逢漏雨,但也没有什么关系了,只要能遮蔽大量的风雨。

水妙的病情明显好了很多,卡妙也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正在照顾着水妙。水妙现在好了很多,不明所以的他问金婆婆:“那个老婆婆为什么要袭击我们?”

金婆婆往火堆里丢了根柴火,说:“没有那么多为什么,在世间生活,本就来之不易。”

水妙头晕晕的,也没有考虑那么多,问卡妙:“妹妹,你觉得还好吗?”水妙是觉得,自己都病成这样了,妹妹身外女孩子,难道就没有事儿?

卡妙却欢快的说:“没有啊,我好得很。”

水妙放心的点了点头,说道:“父王临死前,曾嘱咐我要照顾好你,你若无事,我便放心了。”

金婆婆苦笑一声,卡妙的特殊体质,根本不用水妙去担心。有空不如但担心自己,水妙不过是平凡人,生老病死。在金婆婆心中,卡妙的身份,怕是已经有些眉目了。

“等雨势稍歇,我们便上路吧。”金婆婆盘膝而坐,调养内息,将剩余的毒逼出来。之前虽然在危急时刻将林大可的魂魄震碎,但自己也受到了反噬,如果不能活着进入东方十三国的地界,那么现在的挣扎都是枉然。

“可是,婆婆——”水妙眨巴着眼睛,“刚才不是有一团黑气逃跑了吗?我们不把它消灭真的没问题吗?”

“你看得见?”金婆婆刚要闭上的眼睛,忽然睁开,难以置信的看着水妙。

水妙则是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说:“我从小就能看见,看见一些东西——”水妙说着说着,眼中出现了恐惧,“看见不干净的东西。”

金婆婆很是同情的看着水妙:“难怪!”

所以水妙的身体才会极易受到邪魅的侵害,原来他是拥有阴阳眼,这样的体质以后培养成驱邪师倒是一块不错的材料。

金婆婆笑了笑,道:“无妨,等到了神殿,你就看不见那些东西了。”

神殿,天下致正之地,任何邪魅鬼祟,都不敢靠近半分。

水妙眼放光彩,欣喜道:“真的吗?”

金婆婆点头笑了笑:“嗯。”

有很多人对阴邪的事情都充满了好奇心,但只有真正接触过的人才知道,那种东西给人带来的伤害不止是死亡,还有无限逼近死亡的绝望。真正害怕的并不是死亡,而是等待死亡的过程和对未知的恐惧。

水妙道:“那我们要帮助这里的村民吗?如果那团黑气再回来,这里的村民会不会受到伤害?”

“帮助他们?”金婆婆若有所思,那团黑气本不足惧,这里的人心险恶才是祸乱的根源。月柔国已灭,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月柔国原来的地界都会受到杀戮和迫害。不管百姓降与不降,都会死伤无数,槟城便是最好的证明。在这段时间内,各方势力会相继崛起,搜刮一切尽可能的好处。如果这种场面神殿不介入的话,可能还会更遭。但神殿如今的力量要对抗三千年一遇的大劫,不好与枫国直接对抗。若是损失过于巨大,邪果崛起,将会让整个中原陷入前所未有的惨况。三千年前,禅宣出世,百年之战,中原世界十室九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今日枫国屠杀固然惨绝人寰,但与禅宣之战比起来,就跟小娃娃玩过家家一样,不值一提。

“那团黑气中了我一击,若是被阳光暴晒,活不出一个时辰。”金婆婆对自己的估算还是很有自信的,别说林大可只是天魔宗的一个门徒,就算是天魔宗的长老在这里,以残魂的形势被金婆婆打上一掌,也绝不可能恢复。

水妙欣喜道:“那就好,如此邪物,若是出现,必定对百姓造成巨大的伤害。”

金婆婆满意的点了点头,水妙和卡妙兄妹天性善良,水妙更是有着悲天悯人的善心,若是以后能成为特级驱邪师,必定能造福一方百姓。

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下了一夜,次日中午才慢慢停了下来。

金婆婆的毒没有完全排出体外,只能将毒控制在心脏之外,若是毒气攻心,便会造成永久性的伤害,就算百草山的医仙还在世,也不可能救得回了。但目前手上没有解毒的丹药,也没有补充自然之力的矿石,强行将毒气逼出,也只是徒劳无功,白白浪费了自身的自然之力。往下的路还会遇到多少危险根本无从得知。

卡妙指着屋外,兴奋的叫道:“婆婆,快看,雨停了。”

“咦!”卡妙还没有高兴多久,就目瞪口呆的站在原地,随后哭了起来,指着屋外道,“那个伯伯凶我,他凶我。”

水妙吵屋外看去,那扇摇摇欲坠的大木门后,忽然窜出来一个人。

一个浑身血淋淋,犹如一只被剥了皮的兔子,摇摇晃晃的跑进来,嘴里痛苦的喊叫着——

“救我!”

第二十章 生死一线

第二十章 生死一线

“救我——”

本来就摇摇欲坠的门,被忽然撞开,一扇门直接被扑到在地,另外一扇门还连接这一个扣件,前后摇晃。而在那道倒塌的门板上,一个浑身血淋淋的人,在衣服没有遮蔽的地方,没有一丝皮肤,看起来就像一只刚脱了皮的兔子,正伸着手,朝门里的人呼救。

一双由于恐惧和疼痛而撕裂的眼睛布满了血丝,直勾勾的盯着他们,嘴里的话喊到最后已经含糊不清。这一切发生的太快,水妙一个箭步冲了出去,他想救人,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他的手触摸到那个人的时候,金婆婆瞳孔放大,惊呼道:“不要碰他。”

水妙伸出的手的停住,扭头望向金婆婆。

而此时,一只血淋淋的手拉住了水妙伸出的手,就像溺水的人拉住了救命稻草:“就我。”他只是含糊的喊了这一声,手便松了下去。

水妙恐惧的看着自己的手,一股黑气拼命的钻进他的手中,他纵然不知道这股黑气是什么,也知道大事不妙了。他退后几步,拍打着自己的手背,恐惧袭上心头,怪叫一声,然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金婆婆跑了过来,手上萦绕着金灿灿的自然之力,摸向水妙的手,就在她触碰到水妙的手的同时,那股黑气从水妙的手上爬了出来,想要钻进金婆婆的体内。金婆婆手上萦绕的金色自然之力将这股黑气震碎,消失得无影无踪。

水妙指着地上血淋淋的尸体,微微的颤抖了下:“婆婆,这是——”

“不好。”金婆婆意识到问题比想象中的要严重得多,“赶快回到村里。”

林大可本已经只剩下一丝残魂,掀不起多大的浪花,不日便会灰飞烟灭。就算这两天没有太阳,阳光没有将林大可的残魂照的魂飞魄散,诅咒的力量也不可能再发动。诅咒是由林大可临死前的冤魂下的,那么最大的诅咒力量也不会超过林大可本身的境界。但刚才金婆婆将那缕黑气震碎的时候发现,这一丢丢诅咒的力量比她想像的要厉害得多。

他们所在的民居很是破旧,本就处以村子的尽头,隔壁大多都是这样的破房子,根本没有人居住。可是诅咒的力量居然延伸到了这里,那么村子内被祸害成什么样子,真是不敢相信。

村子中央的路上,横七竖八的倒着尸体。还活着的村民都紧闭门户,有的好奇的搓破窗户纸露出一只眼睛观看。而道路中间站着一个浑身冒着黑气的人,不是黑影,也不是黑气,而是有血有肉的人。

“林大可!”金婆婆惊呼道。

对,是林大可,菜市口断头台之上,那个充满了的怨恨的人,很多人都亲眼看见他死了,拦腰斩断。

林大可回过了身,一双眼睛内没有眼白,冒着森森黑气,说不出的恐怖诡异。他咧开嘴笑,他的嘴里看不见舌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并不算真正的人。林大可悠悠道:“又是你们,你们为什么要多管闲事,神殿为何如此决绝,滥杀无辜的枫国大军你们不管,偏偏要来管我。”

金婆婆被说中的痛处,有些事情不是神殿不管,而是管不了,一但插手太深,引来更大的战争,死的人更多。金婆婆道:“天魔宗草菅人命,尔等余孽神殿已然不再追究,你们却依然不改其本性。”

林大可仿佛听到了最可笑的笑话:“本性,你们知道那些鱼肉乡里的员外乡绅都做了什么吗?我本与妻子来此租田过日,可李员外一年加了三次租,我们交不起租钱,他就上门打砸。我妻子已怀身孕,被他们一把推到在地,无情踩踏,致使我妻儿无辜受死。我只是杀了李员外一家五口,有何过错,在我妻儿惨死之时,你们神殿又在哪里?在我面前大义泯然,你们配吗?”

金婆婆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谁对谁错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金婆婆道:“你若肯收手,我既往不咎。”

林大可道:“既往不咎?这笔账,我要用平安镇所有人的命来偿还,这只是个开头点心,后面的,更精彩。”

“你——”金婆婆眼见何谈不成,但也不能放任他如此祸害百姓,浑身金光乍现,一股强大的气浪瞬间向四面八方铺展开来,“既然如此,那便别怪老身手下无情了。”

林大可大手一挥,一股黑气席卷而来,与金光相互碰撞。没有激烈的碰撞声,更没有耀眼的光芒,有的只是死寂。当金光碰触到黑气的时候,就像泥牛入海,无影无踪。黑气再一次袭来,金婆婆手捏法诀,原本铺散的金光聚拢,一道道金光发射出去,犹如箭矢一般,足有数十道之多,每一道都富含了极强的自然之力。

林大可接下这一招就没有那么轻松了,本来就是死灰色的脸更是阴沉无比,实力上的差距实在太大。

金色的箭矢步入如黑夜般的黑气中,被激荡出一道道漩涡,遇到如此强者,林大可灵魂深处的力量被唤醒。一股强大恐怖的力量,从他身体中激发而出,喷发出一团巨大的黑影,这道黑影被金色的箭矢击穿,变成了无数道黑色的鬼脸,向着金婆婆冲来。

当这一道道鬼脸靠近金婆婆的时候,忽然又聚合成了一个巨大的鬼脸,张开幽深的大口,试图将金婆婆一口吞下。

金婆婆暗叫不好,这道鬼脸足有两层楼那么高,她可不觉得这是虚张声势,因为这张鬼脸内蕴含了一种未知而可怕的力量,她能感觉到,如果被这张鬼脸吞噬下去,可能连死亡的机会都没有。

金婆婆运起全身的自然之力,形成一道金光笼罩自己全身,那张大口咬下去的同时,金光破碎,听得到一声炸响,犹如敲响了一口巨大的钟。

“咣——”就在声音响彻天地的同时,那张巨大的鬼脸也消失不见。虽然抵消了这股力量,但金婆婆也是身受重伤,再加上体内余毒未清,强行运起如此庞大的自然之力,使得血脉翻滚,毒气攻心。

“噗——”金婆婆一口黑血喷出,半跪在地上,用手强拄着身体,怒视向林大可,“你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力量。”

林大可虽然也被金婆婆的金光反噬,但明显状况要好得多,他能感觉到这股强大的力量正在源源不断的涌出。他和很是享受的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对金婆婆轻蔑道:“我的力量不是你能够理解的,在我身上的力量,就是我的。”

卡妙见状,惊吓得脸色苍白如纸,愣在原地。水妙一连愤恨,冲将上去,扶着金婆婆,关切的问道:“婆婆,你怎么样了。”

金婆婆咬着牙,吐了一口黑血,冷哼一声,道:“老身子了,好久都没跟人动手,不怎么灵活。”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故意放开音量,之后低声对水妙说:“我很可能交代在这里,你赶快带着你妹妹离开,这里不是你们能够应付的。”

水妙坚决道:“不,我不走。”

金婆婆皱了皱眉头,就算水妙现在就带着卡妙跑,又能跑去哪里。以林大可现在的实力,要追上两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孩子,轻而易举。金婆婆从怀中摸出一根管子,对水妙说:“你拿好这个,把大的那头朝天,拔了塞子,这管子会放出三发火炮,切莫不可乱动。”

水妙点了点头,拔开塞子。

第二十一章 救援

第二十一章 救援

水妙拔了塞子,塞子下是一道彩色的引线,引线在拔开塞子的同时便已经引燃。下一秒,管子内发、射出一发火炮。火炮冲向天空,在高空中炸响,如天女散花一般,将整个阴沉沉的大地瞬间照亮,又消失不见。

第二发,第三发。

就在第三发炸响之后,散落下的火花突然变成了萤火虫一般,向四面八方飞去,原以为只是火光飘的较远,但当它们飞向一里之外消失不见时,林大可意识到了不对。他冷哼一声,道:“就算你现在叫救援也来不及了,你们今天都要死在这里。

金婆婆咳嗽两声,身形晃荡,几乎快要丢落在地。水妙感觉加大手上的力量,但自己毕竟年幼,又没有太大的力气去维持金婆婆的身形,两人皆是摔在地上。

林大可见状哈哈大笑起来:”老弱病残,还想阻我去路。也好,今天便杀了你们,来完成我向神殿报复的第一步。“

”不许你再靠近。“突然,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水妙和金婆婆前面响起,他们定睛一看,卡妙那幼小的身躯,拦在了林大可与金婆婆、水妙之间。

水妙望的真切,赶紧叫道:“卡妙快走开,你对付不了他。”

卡妙抽泣两声,她扭过头来,满脸挂着泪花,她很害怕,她害怕的眼泪哗哗的流。但她知道,就算是退缩又能怎样,还不是一个死?卡妙抽泣着,说:“哥哥,就让我来保护你一次,也许是最后一次。”

林大可被此情此景差点就打动了,他都忍不住拍手叫好:“果然是兄妹情深,若是天魔宗还在,我一定要把你们两个抓起来做研究,研究出更厉害的诅咒,称霸天下,哈哈哈——”

林大可的笑容凝固,伸手向虚空一抓,一团黑色手抓抓向卡妙,水妙惊呆了,他正跑向卡妙,但那团黑色手抓更快,快的让他只能看着。

就在黑色手抓碰触到卡妙的一瞬间,所有人都惊呆了。

那只来势汹汹的黑色手抓,居然在碰触到卡妙的一瞬间消散。

“没错,就是她,我神等待了万年的人。”金婆婆暗自窃喜,她已经确定,卡妙就是神殿苦苦等待了万年的正果降世,任何邪气都不得接近,一个天生的强者。

但眼下局势严峻,金婆婆自身难保,如果死在了这里,那么她就是天下的罪人。没有正果降世,便没有人能代替宁清秋统领神殿,三千年一遇的灾难,将在宁清秋死后,世间彻底沦为人间地狱。

林大可也是的感意外,一个如此奇特的人,在神殿的人带领下,绝对不会那么简单。他虽然不知道正果降世,但如果杀了眼前这个小女孩,神殿必将遭受极大的损失,也算是为天魔宗报了大仇了。林大可怪叫一声,一个飞身前去,既然自身的黑气对她造不成影响,那么直接过去掐死她就可以了。

“快救她,快救你妹妹。”金婆婆知道就算一百个水妙上去也是死路一条,但情急之下,现在能依靠的居然只有水妙,一个八岁的孩子。

忽然,一股巨力横扫而出,一个人从天而降,一把抱住卡妙,另一只手一掌拍向袭来的林大可,嘴中冷哼道:“什么孤魂野鬼,也感在此造次。”

林大可被拍飞出去,怪叫一声,黑气不断涣散,废了好大力气,才止住了力量的流失。他恨声道:“你是什么人,也敢来此多管闲事。”

金婆婆喜出望外,叫道:“于飞,你总算来了。”

“于飞!”林大可到死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于飞,剿灭天魔宗,就是他带的队。林大可癫狂的叫着:“于飞,你好啊,来的好啊,正好报了灭我天魔宗之仇。”

于飞都懒得理他,放开卡妙,卡妙一落地,马上跑到水妙的身后。

于飞看向金婆婆,见她伤势极重,道:“婆婆,我来碗了。”

金婆婆摇了摇头,坐在地上,微笑道:“不,你来的正好,这个天魔宗的余孽,就交给你了。”

“就让我一掌拍死他。”于飞霸气转身,驱邪师四大长老之中,他虽然不是境界最高的,但其战力之强,就算一般日月争辉的强者都不敢与之一拼。于飞道:“天魔宗的余孽,我神感怀生命的可贵,放你们一条生路,不再赶尽杀绝,而你们居然还敢在此为祸人间,真是可恶至极。”

以前的林大可别说正视于飞,就算只听到名字都会吓的双腿酸软。但现在不同了,他感觉自己有逆天的力量。林大可怒道:“于飞,你杀我师父,灭我天魔宗,现在就是血债血偿的时候了。”

“哼,你也配。”于飞话不多说,他面对敌人一向懒得废话,直接抹杀就可以了。

只见于飞金光聚于手中,一股绝强的力量在四周翻滚。他和金婆婆虽然是同境界,也是同样使用金属性的自然之力。但论战斗和经验,同境同属性之中,他绝对有实力号称第一。于飞衣诀带风,金色气流在他身上不断涌动,激起地面上的灰尘,灰尘遇到金属性自然之力,即可化成虚无。只在眨眼之间,所有自然之力集中在他的手掌之中,他轻轻抬起,轻轻下落。

“金术——乾坤翻手印。”一个巨大的金色手掌凭空出现在林大可的头顶,强大的压力将林大可整个身躯镇压在原地,林大可想要逃,整个手掌下落,下落的速度并不快,但这只是他的错觉,因为他的身体根本上神经反应的速度。

林大可只感觉身体被完全控制住,一股股强大的压力下落的时候,心中的恐惧也在升腾。他感觉到死亡的降临,虽然他已经死了,他分不清这个身体是活的还是死的,但他明白,这一掌下去,他的灵魂都会被彻底碾压成粉末。天魔宗大长老就是死在这一招之下,毫无还手之力。乾坤翻手印,是于飞的成名绝技,别说林大可原来的修为只是玄道之域,就算是遥不可及的日月争辉,也是要受伤不小的。当初天魔宗称霸西北,在月柔国与有来国的边境线上来回穿梭,为非作歹,令多少百姓无辜丧命。神殿下令让管理北方驱邪师的四大长老之一的于飞带驱邪师剿灭,才短短一个月的时候,就把称霸一方百年之久的天魔宗彻底屠杀,只留下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余孽逃窜。宁清秋感怀生命可贵,对天魔宗余孽不再追究,他们才放下心来。不然以于飞嫉恶如仇的性格,非得连棵草都拔干净不可。

林大可不甘心,他刚刚获得了一股强大力量,他还没有开始称霸天下,还不能死。身体深处,一股强大的力量似乎听到了他的呼唤,从他的嘴里涌了出来,形成一只黑色的鬼爪。这只爪子与于飞的乾坤翻手印直面对抗,林大可似乎看到了希望。

第二十二章 吞噬

第二十二章 吞噬

当那只黑色的鬼爪出来的时候,于飞也是震惊不已,那股黑气形成的鬼爪,力量不亚于于飞发出的乾坤翻手印。但能感觉到那股力量不属于林大可,这只鬼爪虽然是从林大可的身体里冒出来的,但更像是一种法器,或者,是某位强者寄存在他身体中的力量。

于飞的乾坤翻手印与鬼爪碰撞的时候,没有于飞想像的那种力量之间的碰撞声,而是翻手印之间被鬼爪吞噬,没入鬼爪之后,和鬼爪一起消失了。

“嘶——”于飞倒吸一口凉气,这还怎么打,这种招式不像拳脚一样想使用就有的,聚集一次乾坤翻手印所使用的自然之力是相当耗费时间和力量的。但如果于飞只会这一手,那他号称铁手鹰的外号就是虚名了。只见他脚步虚点,几个箭步便到林大可身边,一爪抓下,硬生生的扯下林大可的一块血肉。林大可怪叫一声,被扯下的血肉化成了黑烟飘散,消失的无影无踪。

于飞惊讶道:“没有血肉之躯,单纯的用灵魂和怨念构造起来的身躯,在大白天也能有如此实力,那么——”于飞出手更猛,鬼魂就算怨气再重,在白天的力量也只能发挥一半,这也就是冥界为什么需要驱邪师解决许多停留在人间的厉鬼,因为冥界的鬼差来到人间,也一样只能发挥一半的实力,要是比厉鬼强还差不多,要是比厉鬼弱,那就尴尬了。

特别是阳光明媚的日子,鬼魂的力量会被无限压制。

虽然现在是阴云密布,但林大可既然生前没有资格当上长老级别,那境界肯定是低微到不受待见,被他这一抓,林大可居然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

林大可咬牙切齿,道:“于飞,你这个老不死的,敢坏我大事。”

于飞既然不能迅速结果了林大可,也不着急了,于飞的性子虽然刚烈,但对付邪恶,从来都需要耐心的。于飞道:“等我把你一块块撕碎,最后再去撕烂你这张臭嘴。”

又是一抓,抓的又快又准,林大可虽然看见手抓来,就是避不开。他的精神被那位强者强化,但力量和身体速度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他是气的牙痒痒,于飞则是抓的不亦乐乎,一抓一个准,一扯一大块。林大可虽然能够迅速弥补自己身体被抓掉的血肉,但这些血肉本来就是虚的,那抓下去的一块块,都是力量啊。

“婆婆,你还好吧。”水妙见大局已定,也是落下心来,扶起金婆婆到一旁休息,把卡妙也放在金婆婆的身边,对卡妙说:“妹妹,你与婆婆在此歇息,我来保护你们。”

金婆婆点了点头,多难得的小伙子,自己啥本事没有,还惦记着保护老弱妇孺。

卡妙则一脸担心:“哥哥,你别死了啊。”

“额。”水妙白了她一眼,这个时候虽然没有了什么危险,但自己身外男子汉大丈夫,吹牛还不让吹了啊。

林大可听到了水妙的声音,忽然想起水妙极容易被邪气侵蚀,如果现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不如先把水妙的灵魂吃了,先占据这副躯壳,以图他日东山再起。林大可在被于飞抓了几爪之后,趁于飞的空档期冲过去,一把抓住水妙,整个身体束缚着他,怪笑几声,飞身而走。只留下水妙的一声“不要啊!”和金婆婆、卡妙两人的惊愕。

于飞抓的正爽,被这么一溜了,心里气的要命,却听得金婆婆叫道:“于老弟,于老弟。”

于飞感觉跑到金婆婆身边,问道:“金婆婆,有何吩咐。”

金婆婆摇头叹息道:“老身受伤颇重,那孩子为人正直,更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好苗子,望老弟定要将孩子带回。”

于飞道:“金婆婆待我有知遇之恩,若不是婆婆提携,我这性格也不会坐上长老之位。婆婆放心,这厮定是不会放过,孩子我会安全带回。”

金婆婆点了点头,道:“有劳了。”

于飞从怀中拿出一个瓶子,递给金婆婆:“这是修复内伤的药,您先运功调养,我去去便回。”

且说水妙被林大可带走,跑了三里地,灵魂受创不小,便停了下来。看着水妙直流口水:“小兄弟,你身上的气息真是香甜啊。”林大可闻到水妙的灵魂气息,有种垂涎欲滴的感觉。他的灵魂受创严重,需要及时进补魂魄,而水妙的体质又属于阴体质,极容易受到邪气入体,这种灵魂要是吃下去,相当补啊。

水妙挣脱林大可的束缚,边退后边指着林大可道:“你别过来,我可告诉你,我可不怕你。”

林大可哈哈大笑,道:“现在的小孩子胆子都这么大吗?真有意思。”

水妙道:“那大手印的老伯伯马上就要来了,你赶快跑吧,说不定还留得一条性命。”

林大可道:“性命!我早就死了,我被腰斩的时候,你可是亲眼看见的。你不知道吗?鬼想要在人间长时间逗留,必须吃下其他人类的魂魄,就像人吃动物,动物吃草一样。”林大可诡异的笑着,一般般紧,逼而来。

“啊。”水妙恐惧的往后连退几步,身形踉跄,踩到一根枯枝跌了下去。

“轰隆隆。”雷声滚滚,夜幕降临,一道道闪电划过夜空,雨点哗哗落下。

这本就是多雨的天气!

雨点打在水妙的脸上,哪怕雨水顺着发梢流下,在眼睛里生疼,他也不敢眨眼睛,生怕一眨眼睛,林大可那恐怖诡异的脸就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只能退,不停的退,而林大可则戏虐的看着水妙,犹如一只自信满满的猫,在戏耍已是囊中之物的老鼠。

林大可道:“我看看,把你的灵魂从身体中剥离出来,一口一口的吃掉,然后占据你的七魄,你这属阴的躯壳,正好能让我多待些日子。”

水妙睁大眼睛,抓起一根手指粗细的树枝,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坚毅的看着林大可:“我就算死,也不会让你得逞的。”

说着,水妙丝毫没有迟疑,既然横竖是死,为什么要便宜眼前这个恶魔。

林大可怪笑一声,冲了过去:“别做梦了。”

林大可的手抓住水妙的手,脸对准水妙的脸,水妙动弹不得,仿佛被施了定身术一般。林大可想要吸出水妙的灵魂,但奇怪的是,不管他怎么用力吸,水妙的灵魂都吸不出来。林大可惊讶道:“为什么,不可能,你的灵魂为什么不会出来。”

厉鬼吸魂,只要七窍通,灵魂便会从七窍之中流出。

这还不是林大可惊讶的,更惊讶的是,林大可的力量,反而被水妙吸入体内。当林大可发现事情不妙的时候,想要转身逃跑,但那股吸力实在太大,又被吸了回来。

当的林大可的力量被水妙吸干的时候,他浑身的黑气也消失不见了。那位强者给他的力量,就这样被水妙吞噬。

林大可不甘心,他不甘心。

很远的地方,一个人正观察着这一切,他咂咂嘴,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他降世了,是啊,又是三千年,这一世,不知道会不会成为大人的棋子。”他又望向林大可,面色沉重:“一个失败的棋子,看来,《噬魂术》的残卷终究只是残卷,反而被别人吞噬了,真是废物。”

他手一挥,一道看不见的可怖力量从他手上挣脱出来,飞射向林大可,只是瞬息之间,林大可便被打的灰飞烟灭。

第二十三章 追杀

第二十三章 追杀

月光,透过乌云密布间的缝隙,窸窸窣窣的从天上掉落下来,洒在阴森的树林间。

水妙吸食了那股可怕的阴暗力量,与他身上的某种特殊力量相互碰撞,剧烈的灼烧感在体内升腾,几乎要把他撕裂。水妙在地上痛苦的打滚,全身的筋脉突起,丝毫就要爆裂开来。

神秘而贪婪的人从高处落下,走到水妙面前,他的脚不着地,飘飘忽忽,有种说不出的诡异。他的手轻轻抚摸在痛苦挣扎的水妙额头上,咂咂嘴,摇头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才多久啊,就找到你了。主上的计划是成功了,你这颗棋子好不好用,还得看你自己。”他的力量灌输到水妙的体内,瞬间将两股力量镇压,“让我看看要把你的力量封印在哪里,要是让神殿的让发现你的存在,提前结束游戏就不好玩儿了。唉,杀也杀不得,说是破坏天意,留也留不得,又会破坏主上的计划,真是难办。”

水妙身体中的两股力量被镇压后,身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水妙满身大汗,也慢慢睡去。

神秘的人在他身上四次打量,看准了胸口:“就把它封在上丹田,这样不容易被察觉。放心,只要你的生命受到巨大威胁,属于你的,还是会还给你。”

神秘的人怪笑几声,渐渐的消失在原地。

于飞找到水妙的时候,水妙正在酣睡,没有发现林大可的身影,估计是逃了。

于飞松了口气,检查水妙的身体情况,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金婆婆是什么人,这孩子没点特殊的地方,她会如此上心?但想想,方才这孩子的表现,确实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但仅此而已。正直善良的人海了去了,不是谁都能做人上人,自己儿时也是个平凡人,不得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既然忠人之事,当然还是要办妥的。

于飞夹起水妙,几个起落,消失在树林之中。

金婆婆和卡妙又回到那座旧房子里等于飞回来,于飞带着水妙回来的时候,金婆婆正在调养伤势。性格倔强谁也不服的于飞居然就坐在周围为金婆婆护法,待得金婆婆缓缓醒来,才离去。

金婆婆睁开眼睛的时候,于飞已经走了,她苦笑一声:“这人,都一把年纪了,还是老样子。”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于飞就是这样的人,那些高大上的虚名对他来说连狗屁都不是。

水妙已经慢慢醒来,卡妙眨巴着眼睛,欣喜道:“哥哥,你醒啦。”

水妙左顾右盼,不明所以:“我刚才不是在——”

“是于飞把你带回来的。”金婆婆这样说着,站了起来,“好了,耽搁了不少日子,得赶快上路了。”

当他们走到村子口时,村子的人正集体办伤势,这一次死的人太多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悲伤才会过去。

长长的送葬队伍,整个村子的人都来了。

在这其中,便有大胖。

大胖捧着他母亲的灵位,缓缓的跟在队伍中间。当路过金婆婆他们三人时,大胖楞了一下,停下来对他们深深的鞠躬:“谢谢。”

这一声谢谢,虽然没有笑容,但能感觉到大胖心中的感激。不是所有人做错了事情之后,都能有一个比较好的结局。

长长的队伍渐行渐远,水妙不明白大胖为什么要说谢谢,于是问金婆婆:“他干嘛要跟咱们说谢谢。”

金婆婆叹了口气,道:“因为咱们没有让事情继续扩大,挽救了村子很多人的性命。”她摸了摸水妙的头:“孩子,如果有一天你们强大了,要记得保护弱小的人,他们很坚强,也很脆弱。”

在这一件事情中,大胖做错了吗?他没有错,他不过是用了一个注定要死的人的血去挽救自己的母亲。但他确实错了,这种愚昧无知的方法,不仅没有作用,反而引火烧身。长长的送葬队伍,消失在了尽头。

“我们走吧。”金婆婆说着,他们大步流星,走向了东方的神殿。

荒凉的槟城,一个士兵跑到秦淼峰的面前,单膝跪下,抱拳道:“禀将军,发现使者行踪,三日前出现在平安镇,目前已朝东边走去,大约半月便出枫国地界。”

枫国地界,从前是月柔国地界。月柔国覆灭后,枫国全面接受了月柔国的地盘。出了枫国地界,就是东方十三国的地盘,东方十三国虽然加起来都没有枫国大,但每一个国家甚至宗门势力都不是好惹的。而且枫国也不会为了他一个区区的副将得罪东方十三国的任何一个国家和宗门势力,曾经在月柔国和有来国边境的天魔宗,何等威风,两国几次剿灭都无功而返。神殿只是派遣驻守在槟城附近的驱邪师驿站驻守驱邪师,才一天就杀了个体无完肤。

“就她一个人吗?”秦淼峰全身都在颤抖,死亡也许并不可怕,但等死就可怕多了。况且他一生戎马,好不容易在军中混个一人之下,怎能轻易放弃宝贵的生命?他现在非常后悔当初的冲动,之前对神殿不是很了解,在得罪神殿使者金婆婆后,多方打听,在远离神殿如此遥远的距离,就有绝强的威慑力。而近年来发生的天魔宗覆灭事件,更是让神殿威名远播。他长久居于军中,对外界的事情知道的不是很多,这才犯下大错,真是冲动是魔鬼啊。

但如今悔之晚矣,更重要的是把使者拦截在神殿的路上,杀人灭口。

士兵道:“不,还有两个孩子。”

秦淼峰凝眉,两个孩子,金婆婆身上的毒应该还未完全解除,明明已经很危险了,怎么还带着两个孩子。

秦淼峰道:“备马,我要亲自去拦截。”

金婆婆在下一个城里买了辆马车,这样可以加快进入东方十三国的步伐。

傍晚,在客栈中休息,下楼吃饭,菜刚上好,进来两个身穿盔甲的士兵:“小二,赶紧给老子上菜,吃完还要上路。”

小二一脸堆笑,现在兵荒马乱,不可得罪枫国的军士:“还咧,您稍等。”

不一会儿,就给他们上了几个小菜,一壶茶水。

士兵很是满意,点了点头,问道:“最近有没有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带着两个孩子。”

小二下意识的摇头,道:“没见过。”

反正只要士兵或者捕快这么问,多半都没什么好事,何况抓的还是两个孩子和一个老人。这年头兵荒马乱的,什么缺德事都会发生。

“没见过?”一个士兵站了起来,一巴掌打在店小二的脸上,把店小二打的是晕晕乎乎的。士兵揪着店小二的衣领,指着水妙这桌说道:“那他们是什么?”

店小二一脸愕然,求饶道:“军爷,今天实在太忙了,你看,现在光线又不好,难免会望差了,求求军爷饶命。”店小二居然自己打自己耳光起来,他们曾经都是月柔国的子民,从槟城传来屠城的消息已然是人人自危。

“哼!”士兵推开店小二,拔出了刀,朝金婆婆他们而来。

店内的客人见状,都唯恐避之不及的跑了。

第二十四章 例行检查

第二十四章 例行检查

客栈内的人已经跑了个精光,老板也顾不得心疼自己的损失,还是先保住自己的小命,马上顺着后门逃命去了。店小二才一被松开手,立刻往门外跑去,这个时候可不是看热闹的时候,随时都有可能会死翘翘。

客栈内,只剩下乱七八糟的桌子椅子凳子和菜、盘子,还有五个人。两个身材魁梧的士兵,一个老人,两个孩子。两个孩子惊恐的看着两个士兵,水妙认得他们的盔甲,是秦淼峰的部下。

金婆婆没有躲,也没有跑,更没有回头。而是淡淡的说:“你们槟城来的?”

士兵相视一笑,道:“看来你很识趣,明白我们来干什么。”

金婆婆道:“你们可知就凭你们,以前连和我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但现在有了,我知道你们高高在上,对我们这样的小人物根本不屑一顾,但现在——”一个士兵已经拔出了刀,朝金婆婆的后脑勺砍了下去。

“婆婆小心。”水妙惊叫着提醒。

“啊!”卡妙已经惊吓到了,闭上眼睛,不敢再去看。

金婆婆还是泰然自若,在她面前,这两个士兵不过是蝼蚁,蝼蚁终究是蝼蚁,就算长的再强壮,也是蝼蚁。

金婆婆冷笑一声,手上的筷子往后一扔,一只筷子将刀截断,另一只筷子穿过了那举刀士兵的眉心。就这么一瞬之间,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那只穿过士兵眉心的筷子插在放在客栈柜台上展示的酒坛子,酒坛子“砰”的一声炸裂,酒水顺着柜台往下滴。

另一个士兵被此情此景直接吓尿了,怪叫几声跑了出去,害怕的拼命抓自己的脸,他见鬼了,肯定是见鬼了。整张脸被抓的血肉模糊,在街上狂奔。

金婆婆叹了口气,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接下来肯定是要面对无尽的追杀。

金婆婆道:“吃完连夜赶路,在这城中太危险。”

水妙点了点头,将卡妙抱在怀中,轻轻的拍打她的背:“不要怕,有婆婆在,有哥哥在。”

过了一天时间,客栈已经被封锁,一辆马车在客栈前停了下来。

秦淼峰下得马车,他没有穿盔甲,想要走近店里,被守卫的士兵拦了下来:“再敢往前一步,杀无赦。”

枫国刚刚占领月柔国,流血事件时常都有发生,这是最直接的处理方式,就是封锁和包围。

秦淼峰身边的人都没有穿战甲,所以被认为是看热闹的人。他身边一个人亮出令牌,怒道:“都瞎了你们的狗眼。”

两个守卫的士兵纷纷跪下:“叩见秦将军。”

秦淼峰懒得理他们,这里的守将是他的部下,当然更不会理会什么程序。他走了进去,看见自己的兵倒在地上,地上的刀断裂成两断。秦淼峰捂着嘴巴,皱眉道:“是什么武器杀了他。”

城里的仵作已经将尸体检验清楚,守卫的士兵道:“回将军,是筷子。”

秦淼峰愕然道:“筷子?”

守卫的士兵道:“是的,很普通的筷子,当时那位老人还在吃饭,用的就是手中的筷子。”

秦淼峰冷笑一声,神殿使者要是没点手段,又怎么会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逃了:“他们呢?”

守卫道:“逃了。”

秦淼峰道:“逃了?你们没有关城门?”

守卫道:“没有,来不及,一道金光冲了过来,没有人敢拦,更没有人敢去关城门。”

“废物。”秦淼峰震怒,虽然他知道,这就是事实,哪怕是已经关了城门也没有用,金婆婆一定会把城门打个西帕烂,整座城全部的兵力加起来都拦不住她。秦淼峰又问道:“城里有没有驱邪师的驿站?”

守卫道:“有,不过数日前已经撤离,目前已经往我都城汇集。”

“是嘛。”秦淼峰暗叫不好,月柔国境内所有驱邪师全部赶往枫国都城,这可不是去开聚会,如此之多的驱邪师一但攻城,枫国都城怕是要灭。

“知道了。”秦淼峰摆了摆手,装作神态自若的样子,其实他内心已经波涛汹涌。看来金婆婆已经和驱邪师照过面,枫国一定会迫于压力把自己处死,而且会死的很难看。秦淼峰捏紧拳头,恨声道:“死老太婆,我就算死,也要拉你陪葬。”

“立刻飞鸽传书,命边城守军在每一个路段射下路障,任何人不得出入,有违抗者,杀无赦。”秦淼峰这是要破釜沉舟,人在临死前的求生意志,比想象中更可怕。

小路上,一辆马车在飞快的前行着。前方就是东方十三国与枫国的边境城市——边城。边城不大,却尤为重要,是主要的运输道路。来往的客商会在这里逗留,买卖,这里的人也是鱼龙混杂,各方势力的人都会聚集在这里。

金婆婆为保险起见,走的并不是官道,也经过不了边城,会从边城辖区内的小镇经过,直接通往东方十三国。

他们一路走来都比较顺利,纵然枫国权势滔天,也不可能每件事都算无遗策。

金婆婆毕竟是老江湖了,虽没有经历过太多生死搏杀,也不代表她是软柿子。

水妙探头探脑,掀开马车的帘子,身外月柔国公子,此时倒显得好像是个土包子,惊呼连连:“哇,你看,那里有牛耶,它在干嘛,怎么在稀泥地里走来走去,后边那个架子是什么。哇,这里的韭菜长的好高啊,上面那朵花儿是什么,这里的人很喜欢吃韭菜吗?”

卡妙眨巴着眼睛,也探出小脑袋,说道:“哥哥,那是麦子。”

水妙道:“麦子,麦子是什么,这里的人很喜欢吃麦子吗?”

卡妙道:“麦子就是大米。”

金婆婆笑呵呵的说:“大米是大米,麦子是麦子,那可是不一样的。”

“哇,好神奇。”卡妙和水妙两颗小脑袋就这样随着马车的颠簸晃晃悠悠的,对他们来说,任何事情都是新奇的,外面的世界,都是精彩的。

前面便是村庄,可是进村庄的路却被封死了。一队士兵大约十几人,来来回回的走着,像是等的不耐烦了。看见金婆婆他们的马车过来,立刻吆喝道:“停下,例行检查。”

金婆婆微微皱眉,但也没有直接冲过去,前方就是村庄,她的举动如果过大,会伤及无辜。金婆婆马缰一勒,问道:“这位军爷,这是要检查什么?”

那士兵走了过来,横声道:“少废话,老子想检查就检查,立刻下来,不然可不客气了。”

金婆婆朝车厢内的水妙和卡妙说:“你们先别下来,我下去看看。”

“嗯。”水妙和卡妙点了点头,只要过了这个村庄,就出了枫国的势力范围,枫国的军队胆子再大,也不会不懂规矩,随意乱进。

金婆婆下得车来,那军官撩开车帘,看了看车厢内,嘀咕道:“两个孩子,一个老妪,哼。”他立刻对身后的士兵说,“放箭。”

顿时间,村庄内冲出来数百士兵,手上皆拿着弓弩,二话不说就望马车*箭。

羽箭,如同阵雨般飞射而来,水妙和卡妙睁大眼睛,避无可避。

第二十五章 反扑

第二十五章 反扑

羽箭,如同阵雨般落下,直朝马车飞射而来。

金婆婆面色剧变,一身自然之力鼓动,瞬间,在羽箭前架起一道金光防护罩。羽箭射在防护罩上,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羽箭一波比一波迅猛,第四波直接换成了*,遇到金光护罩炸裂开来,金婆婆感受到沉重的压力,金光护罩发出开裂的声音。金婆婆往前一推,整个护罩变成一堵墙一般往前倒前。方才*在护罩上炸裂的反弹威力将在附近的士兵炸伤一大片,现在护罩一道,又压死一大片。

“啪啪啪。”在士兵身后,一个身穿盔甲的将军忍不住拍手,道,“好,好,不愧是神殿使者,好手段,我这群普通的士兵果然不能把你怎么样。”

枫国也是有巫师军团的,但那种程度是军队是由施家直接带领,其他的将军只能带着普通的士兵,虽然训练有素,但毕竟能力有限。施家家主施绝金一身修为已到枝晨梦露,其战斗力更是远超同等级的巫师。如果今天是施绝金在这里,那金婆婆就算有一百条命也不够死的。但反过来说,如果施绝金在这里,秦淼峰早就身首异处,施绝金一定会拿着秦淼峰的头颅向金婆婆的赔罪。

施绝金怕的不是金婆婆,而是金婆婆背后的势力。整个中原大陆,乃至三界,谁不给神殿面子,神殿这两个字,本来就意味着绝对的实力,金字塔的顶端。

但今天,施绝金不在这里,在这里的是秦淼峰。

秦淼峰不会让金婆婆离开这里,更不会让她安全回到神殿。

金婆婆怒目圆睁,道:“是你,你还不死心。”

秦淼峰摇头叹息道:“真是抱歉啊,你不死,我怎么能睡得着。”

金婆婆道:“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这件事我就当没有发生过。”

“这件事”,说的就是秦淼峰偷袭金婆婆一事,金婆婆固然能不把这件事当事,秦淼峰则不然,他不会让任何威胁到他的让村庄。更何况在他想来,原本月柔国境内的驱邪师都已经赶往枫国都城外,那就是最好的警示。而他却不知道,驱邪师赶往枫国都城,不过是为了与当地的驱邪师进行交接,由原本驻守月柔国的驱邪师与枫国的驱邪师交换。因为枫国最近妖族出没频繁,原月柔国驻守驱邪师实力强悍,去枫国驻守会比较合适。

秦淼峰哈哈大笑,道:“你逗我玩儿呢,没发生过?只有死人的嘴最严。”

金婆婆怒不可遏,道:“你这种小人,居然能坐上三军之高位,我看枫国也不过如此。”

秦淼峰道:“在神殿面前,别说枫国,就算整个中原世界也是蝼蚁一般的存在,凭什么,我就是要让世人看看,什么狗屁神殿,什么不可撼动,都是狗屁。”

“胆大妄为。”金婆婆手一挥,她身前出现一道金色漩涡,这道金色漩涡化解为千百个小金点,如同玉珠那么大,“金术——金光琉璃。“这些小金点朝枫国的军队打去,大部分士兵立刻架起盾牌,金点打在盾牌之上,发出”咚咚咚“的响声,盾牌后凸起一个个小点,吓的士兵面色惨白。而那些没有盾牌,刚刚扔掉弓箭的士兵就惨了,还没来得及跑,就被打成了马蜂窝,有些比较幸运的,趴到了地上,刚好是金色琉璃的盲点,捡回一条小命。

秦淼峰恨的牙痒痒,他躲在诸多盾牌之后,金点只是在眨眼之间就完全释放,等风平浪静之后,他推开前面刚才还为保护着他的士兵,指着金婆婆,道:“我看你还能发几次这样的招式。”

金婆婆本来就有伤在身,这种大面积的群体攻击性招式是极损自然之力的,她的力量正在锐减,但她还是有自信带着水妙和卡妙两兄妹全身而退的。只要不正面突破,带着他们先往后退,再寻条山路离开便可。金婆婆道:“我们只有三个人,你却要拖着你的大军,你觉得我们会逃不掉?”

秦淼峰动容,他与金婆婆已经是彻底撕破脸皮,金婆婆背后站着的是神殿,他心知肚明。这一次金婆婆本来就是去宣读神殿旨意,而他秦淼峰却无视,之所以神殿发面没有派人过来取他首级,完全是因为时间还不到。

秦淼峰道:“就算死,我也要拉你陪葬。”

说着,他摆了摆手,此时,约莫一百多士兵押送着整个边城小镇的村民一千多人,从路的尽头缓缓走来,每一个村民都被五花大绑。这些士兵手提大刀,凶神恶煞。

秦淼峰道:“你要是敢走,这些村民就要被你害死了。”

金婆婆面色一惊,咬牙切齿,道:“你好狠的心,这些人都是无辜的。”

秦淼峰冷笑道:“我管他们无辜不无辜,他们又不是我枫国的人民,死了又能如何。”

村民们都是惧色,用期盼的眼神看着金婆婆,金婆婆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他看了看卡妙,又看了看村民。

秦淼峰见金婆婆没有表示,说道:“我每一刻钟杀一人,第二刻钟杀两人,第三刻钟杀四人,直到把所有人杀完。”他疯狂的笑着,金婆婆丝毫不怀疑秦淼峰的话,这一千多人算什么,整个槟城近百万人,他放过谁?

金婆婆恐惧的向后退了一步,就这一步,却听得秦淼峰下令道:“杀。”

话音一落,站在前面的一个村民喊叫一声,就被砍了。其他村民面露惧色,都不敢吭声,只有几个小孩子哭出声来,被站在旁边的父母捂着嘴巴,生怕下一个死的就是自己的孩子。

“不要!”金婆婆刚喊出声,但是晚了。

如果用她的命可以救下这一千多人,她是愿意的,可是——

她向后看去,卡妙蜷缩在水妙的怀中,瑟瑟发抖。

“可是,正果降世绝不可以在这里死去,哪怕用我和这里所有人的命去换,也要把她送到神殿。”金婆婆这样想着,宁清秋已然迟暮,若是正果降世没有送到神殿,而是死在了这里,恶果降世成长起来,将没有人可以阻拦,没有人可以做上神殿的主人,天下的巫师将是一盘散沙,任人宰割。

秦淼峰也不得不去注意金婆婆身后的马车,从开始到现在,金婆婆一直在保护马车上的人。车帘已经掀开,他能看见车上坐着两个孩子,穿着打扮都很普通,长相有五六分相似,应该是亲兄妹。秦淼峰有意无意的笑着:“哦?看来车里的人对能很重要。”

秦淼峰的话触动到了金婆婆的逆鳞,金婆婆怒目圆睁:“你这种人,真该千刀万剐。”

秦淼峰哈哈大笑,道:“对对,我这种人,手上沾满了鲜血,早就不能算人了,可那又怎么样,刀俎与鱼肉之间,我当然要做刀俎,你知道力量代表了什么吗?”秦淼峰手对准一个村民,凭空捏了两下,地上出现一根巨大的藤蔓,将村民缠绕着。藤蔓慢慢缩紧,秦淼峰的手也在慢慢握拳。忽然,秦淼峰的手握成了拳头,而缠绕着村民的藤蔓也在瞬间收缩,将村民全身骨头直接全部压断。

秦淼峰吁了口气,松开了手,那村民全身骨头碎成了渣,在地上不停的抽搐*着,场面极其残忍。

第二十六章 恶有恶报

第二十六章 恶有恶报

金婆婆的脸也是抽搐了几下,想不到秦淼峰已经泯灭人性,跟这种人多说无益。

秦淼峰道:“老太婆,我已经够给你面子了,我是很容易失去耐心的。”

金婆婆捏紧拳头,她在挣扎,内心无比痛苦,若是现在立刻带着兄妹二人——不,只带走卡妙一人,她的成功率会很高。

秦淼峰又继续说道:“这马车里的两个孩子,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是塔石交给你的吧。”

金婆婆双眼一亮,秦淼峰已经知道这两个孩子是谁了,但他不敢说出口。这里的村民别看此时愚昧无知,但他们终究是月柔国的百姓,如果车里孩子的身份暴露,村民一旦暴动,为保护月柔公子还指不定会干出什么。场面一旦无法控制,秦淼峰自身也会有危险。

金婆婆无可奈何,不承认,也不否认。

“婆婆,带我妹妹走吧。”水妙忽然走下了车,走到金婆婆的身边,眼神坚定,“虽然不是很清楚,但我能意识到卡妙对你有多重要,我也希望我的妹妹能够平安活着,如果我能拖延一点时间,让她活着,也挺好。”

“水妙!”金婆婆很难想像,一个八岁的孩子,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如果他抱着金婆婆的脚,求她,告诉她,自己不想死,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她很难想像,他们的父亲是如何教育水妙的。

水妙道:“我父王告诉我,死,并不可怕,但要有所作为。”

金婆婆愕然,如果月柔国没有灭亡,数十年后,月柔国将会在水妙的手上强大。

可惜,没有如果。

水妙对前方朗声道:“我乃月柔公子水妙,尔等破我国门,杀我百姓,草菅人命,天地共愤。”

此话一出,一片哗然。

“哦?”秦淼峰已经猜出水妙兄妹的身份,水妙亲口说出来的时候,还是多少有些惊讶。当初月柔国的旧臣哭着抢着要把水妙献出来,求个安身富贵,但还是有一帮老臣把水妙救了出来。现在既能把神殿使者置之死地,又能把月柔国公子人头带回去讨个诸侯的爵位,真是好事多磨啊。秦淼峰冷笑道:“你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水妙,回去,带着你妹妹离开。”金婆婆既不能走,又不能留,两难之地,但如果真的要选择的话,她会放弃这些村民的生命,把卡妙带回神殿,近百亿人的生命和一千多人命,无论神殿的什么人在这里,都会选择前者。

水妙毅然决然,道:“不,你带着妹妹先走,我拦住他们。”

秦淼峰像是听到最好笑的笑话,一个一只手就能捏死的蚂蚁,还说出如此狂妄的话:“你也配。”

话音刚落,秦淼峰掌中的剑陡然出手,剑锋离水妙越来越近,水妙默默的闭了眼睛,露出了一抹笑容。这个时候他本不该笑的,但他想在临死之前,是笑着离去的。

人生百苦,为了一丝甜。他终于可以为妹妹做一件事,最后一件事。

一道金光将剑打落,剑还未落地,一根藤蔓忽然从地上凸起,将剑卷起,送回到秦淼峰的手上。金婆婆捂着手腕,力量透支的太多了,以她这个年纪,终究是太勉强。

秦淼峰咬牙切齿:“苟延残喘的老太婆,还要多管闲事,神权与王权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吗?为什么你们老是插手。”

金婆婆已是全身酸痛,上气不足,下气不接,但她依旧作为神殿一员的荣耀,昂首挺胸:“神殿为天下苍生为存在,凡祸害苍生者,神殿——”她的喉头一甜,一口血从嘴角流了出来,“必杀之。”

金婆婆身形一晃,水妙赶紧上前扶着她,关切的问道:“婆婆,你先休息吧。”

金婆婆摆了摆手:“不碍事。”

休息,这是什么场合,秦淼峰会让金婆婆把气息调好,再来个大反杀?还不趁你病要你命?

秦淼峰道:“杀,给我把他们都杀了。”

金婆婆,水妙,卡妙三让脸色剧变,突然,那群被押着的百姓忽然有一老者大叫道:“是大王的子孙,月柔国的公子,我们边城百姓承蒙陛下恩情,熔炼百兵而造农具,才有了我们边城百姓的幸福,今国哀,我等百姓固然弱小,也要拼了这条命,也要为月柔国留下一条血脉。”

此时,众人纷纷附和:

“老太爷说的没错,我们边城百姓能过上今天的好日子,是受大王仁政,今大王子嗣在此,怎能让他们死在这里。”

“对,反正横竖是个死,不如拼了,也落得个忠义之名。”

说着,人群混乱起来,拼命的向外冲去,绳索都是连在一起,被挣断后,全都往四面八方冲去。

秦淼峰震惊,这群待宰羔羊居然还敢反抗:“把他们都杀了,都杀了。”

士兵们犹豫了下,又纷纷拿起武器,向手无寸铁的村民砍去。

水妙看着他们,看着他们一个个死去,撕心裂肺的叫道:“不要啊,不要啊。”

秦淼峰一步步走来,脸上露出冷笑,手中拿着剑:“是我大意了,一开始直接就杀了你们,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忽然,一个村民抱着一块百来斤的石头冲向秦淼峰,秦淼峰一个不注意,背后被石头和村民砸到地上,口吐鲜血。秦淼峰气急败坏,抽剑朝村民头上刺去,血溅在离水妙三尺的地方。水妙怔住了,他看着被石头压着的秦淼峰,一步步走了过去,捡起地上一块巴掌大的石头,朝秦淼峰的头上砸去。

秦淼峰怪叫一声,口中骂道:“小孽种,我要把你杀了,把你杀了,啊——”

又是几记石头砸去,水妙面目狰狞,眼泪和鼻涕不停的往外流着:“你们这些恶魔,你们这些恶魔。”

长久的压抑,在这一刻释放,血液溅在水妙的衣裳上,那不甘与屈辱,又如何能放下。

“水妙,够了。”金婆婆一把抱住水妙,抚摸着他的脸庞,替他擦拭眼泪,“够了,都结束了。”

“将军!”几个士兵冲了过来,但看到金婆婆的时候都停住了脚步,金婆婆有多强,他们是知道的。

金婆婆从怀中掏出令牌,说:“尔等还不住手,还想助纣为虐吗?”

所有人都停住了手,都看向金婆婆这一边。

金婆婆道:“见令牌如见我神,尔等还不叩拜。”

士兵和村民们都跪下,连连磕头,此时,四周已都是尸体,一片狼藉。金婆婆环顾四周,忍不住心生悲切,数万年来,神殿一直为保护苍生,一代又一代的驻守神殿,防止妖族反扑,诛杀邪果转世,多少强者前仆后继,就换回来这样的世界?

金婆婆道:“我神怜悯苍生,无为而治,王权无论如何交替,神殿都不会过多插手,但你们,却视生命如草芥,肆意屠杀,我念你们也是听命行事,不追究你们,还不赶快退去。”

士兵们如蒙大赦,纷纷磕头:“谢神不杀之恩,谢神不杀之恩。”

士兵们纷纷退去之后,只留下了几十个村民,还跪在地上。金婆婆叹了口气,道:“你们若想活命,可收拾行装到太虚门,购置田地,繁衍生息。”

村民们感激涕零,只是从此到太虚门路途遥远,背井离乡。但如果不走,枫国必将报复。

看似结束的危险,其实才刚刚开始。

第二十七章 太虚门

第二十七章 太虚门

太虚门地势广袤,年代久远,据记载,太虚门的历史几乎等同于神殿的历史,除了太虚门历代门主和神殿的少数高层外,没有人知道太虚门与神殿的关系。太虚门是神殿的门户,也是神殿用来平衡势力的手段。神殿麾下两大势力,八杰与驱邪师,但其实不然,还有第三大势力,就是太虚门。这三方势力只有太虚门是隐藏的,一旦其他两方势力心怀不轨,就会由太虚门铲除。

在神殿八万年来的历史中,也不是没有八杰和驱邪师中极有分量的人物造反,但几乎都是太虚门的人出力铲除,这就是太虚门的价值。

神权八大门派,其余七大派都是轮回更替,只有太虚门稳坐八大门派之首,除了他自身底蕴深厚的原因,便是神殿的手段了。

原月柔国与太虚门接壤,出了边城,就到了太虚门。但边城百姓却很少有人会去太虚门定居,没点实力,没点靠山,就算在太虚门种片地也不一定是你的。东方十三国比中原世界目前存在的两国要残酷的多,强者林立,弱者几乎是没有什么人权可言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神殿的势力如此强悍,依旧不让东方地界与其他地方有势力纠纷。一旦强者与弱者两极分化太严重,弱者沦为蝼蚁,强者每天打打杀杀,还要不要繁衍生息了。

踏入太虚门的地界,金婆婆也算是彻底安全了。带着水妙兄妹和几十号边城小镇的村民,来到了驱邪师驿站。驱邪师驿站只要看到金婆婆手上的使者令牌,便会如座上宾般款待。

吃饱喝足后,金婆婆写了封信交给驿站的一名低级驱邪师:“把这封信直接交给太虚门门主清风。”

这名低级驱邪师受宠若惊,像他这样的小人物,能够和传说中的神殿使者说上一句话都够他吹上一辈子了。他连忙点头:“是是,属下立刻就去办,只是——”他面露难色,“只是属下人微言轻,怕是连太虚门宗门的大门都进不去。”

金婆婆微微皱眉,这茬倒是忘了,平常以金婆婆的实力,那群看大门的弟子都不敢拦的,而且身份尊贵的堂主或者长老都是认识金婆婆的,也不会拦她。金婆婆又在信封上用朱砂笔画了一朵鲜艳的花,手上一抹,这鲜红的花立刻变成了金色。金婆婆又把信封交给这名驱邪师,道:“你去水术堂找酒鬼老三单元正,就说金婆婆拖他把这封信交给门主清风,他一定会很乐意的。”

这名低级驱邪师见识到了强者随手便把自然之力化形于信封之上,这等高深的手段,敬佩不已,立即道:“是是,属下立刻去办。”

水妙不解的问:“婆婆,这太虚门究竟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宗门进不去,还能去什么水术堂?”

金婆婆笑了笑,道:“太虚门是中原大陆上最顶尖的门派,宗门内除了大型的活动或者比试外,平常普通弟子是进不去的。太虚门门有十大分堂,而这十大分堂也是相当于一个中型门派,所有外人也很难进入,只有水术堂最为落魄,弟子也就几个,想要见堂主不比见杂货店的老板难,所以才让他去找水术堂的堂主,而只有堂主,才有资格随时进入宗门内。”

“哦,还是不太懂。”水妙听了半天,没听出个所以然来。

金婆婆道:“等你长大了,成为了强者,也就明白了。”

那名低级驱邪师跑到水术堂门外,门半开半闭,他敲了敲门,喊了半天,也没人出来。就算水术堂太落魄,也不是他这种等级的驱邪师能够随便进去的,搞不好被里面的人当贼打死也是白死了。

“有人吗?有急事儿,要求见单元正单堂主。”这可是露脸的大好机会,如果神殿使者就这样把自己的名字记住了,随便给点什么提拔的机会,那这辈子风光无限,指日可待啊。

“什么人。”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刚刚发育,出落得倒是水灵,一脸敌意的看着他,“不知道这里是水术堂,不允许外人随便进入吗?”

低级驱邪师面上一红,太虚门就是牛啊,一个落魄成这样的分堂了,还能这么拽。他说:“我这儿有急事儿,要求见单堂主。”

小姑娘显然并不想放他进去,也不想叫自家堂主出来:“我家师父是你想见就能见的?你谁啊你。”

“嗨。”驱邪师急眼了,“你这小姑娘太不懂礼貌了,我可是驱邪师驿站的驱邪师,这次奉神殿使者圣谕,见你家堂主,你多次推脱,是不给神殿面子?”

小姑娘白了他一眼,驱邪师,在这太虚门又不是什么新鲜货:“驱邪师了不起啊,神殿,是什么东西,你——”

小姑娘刚想说出更多大逆不道的话,就被后面一只手蒙着嘴巴,一个背有些佝偻的中年男子,满身酒气,呵呵笑道:“莫怪莫怪,我这徒弟没见过什么世面,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

驱邪师眼睛一亮,这神殿二字果然好使,只要粘上点边,连堂主都不得不给面子。驱邪师道:“行了,事情紧急,使者此时正在驱邪师驿站休息,让你赶紧把这封信交给门主清风。”他将金婆婆给他的信交给单元正,单元正接过信,看见信封上那朵金花,透出股股强大的自然之力,咽了口口水,嬉笑道:“是是,我这就去办。要不,你先进来坐坐?”

驱邪师睹了眼气呼呼的小姑娘,摆了摆手,说:“不了,我还要回去复命。”

单元正笑道:“那好,恕不远送了,慢走,慢走。”

驱邪师心里那个得意啊,甩头晃脑的就走了。

那小姑娘气呼呼道:“师父,他不过是个低级驱邪师,连进门的资格都没有,你怎么对他那么客气。”

单元正叹了口气,道:“凝儿,别胡说,记住,凡事与神殿有关的事情,当你遇到的时候,能躲就躲,能闭就闭,我们水术堂太弱小,连粘上边都怕灰飞烟灭啊。”

冷凝哼了一声,气呼呼的走了进去,单元正又叹了口气:“唉,真是平时骄纵惯了,没惹什么大祸。”他看了看手上的信封,心里又燃起了希望,水术堂太破落了,如果能借送信的机会与门主清风谈谈,多分点资源给,说不定——

说不定能有重建辉煌的一天。

单元正片刻不敢耽误,赶紧前往宗门,进门的时候虽然守门弟子没有阻拦,但在背后议论的也不好听:

“看见了吗?又来了,这都多少回了。”

“是啊,水术堂这种弱者的分堂早就该取缔了,留着丢了咱太虚门的脸。”

“可不是嘛,还想要资源,开玩笑,资源多宝贵,怎么会分给要解散的分堂。”

单元正是听在耳朵里,却不敢发作,什么时候水术堂居然过的如此落魄,连守门的弟子也敢妄加议论,不禁悲从中来。

第二十八章 门主清风

第二十八章 门主清风

清风,太虚门现任掌门,枝晨梦露境巅峰,战斗力虽然不是太虚门内最强的,但考虑事情却很全面。别的门派可能是由最强的人做掌门,但太虚门不是,因为强的人太多了,天才,妖孽弟子数不胜数,但掌门还是要选德才兼备,各方面都是数一数二的人,做掌门可不能总想着打打杀杀,也要多考虑门派的发展和持续发展。

此时的他正在处理公务,太虚门大,每天要处理的各种大小事务也是多的要命,门派大,敌人也多,麻烦也不少啊。

突然听到门口的弟子说:“门主,水术堂堂主单元正求见。”

“单元正。”清风听到这个名字头都大了,经常要求见,次次来要资源,水术堂都颓废几百年了,没把它关了上不错了,还想要争资源,这不扯淡嘛。水术堂现在已经是个坑了,每年一次的新弟子招收大会,新弟子通过考核后,都不愿意加入水术堂,就算有几个不明所以的弟子进去,没多久就出来了,纷纷要求转堂。没办法,人家也是来求个前程,谁叫你弱。单元正的实力本来不弱,枝晨梦露巅峰,要真打起来清风都不一定打得过单元正,但一个分堂是靠一个人撑起来的吗?

单元正摆了摆手,很是烦躁的说:“不见。你去告诉他,我出去历练去了,力求突破日月争辉。”

“是。”弟子刚要出去,就听见门外单元正喊道:“老哥哥,我听到你说话了,能不能见见,这次真不是麻烦你的,是有重要事情,是神殿——”

单元正的话也是戛然而止,神殿的事情一切都是最高机密,话说的差不多就行了。

清风面色一变,立刻招呼刚要出去的弟子:“让他进来。”

弟子楞了一下,但上面有吩咐,他只是个传消息的,于是道:“是。”

不一会儿,单元正舔着老脸就进来了,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哎呀,老哥哥,还忙呢。”

清风面色一冷,道:“叫什么老哥哥,成何体统,你怎么说也是个堂主,快说,那边有什么事儿,我忙着呢。”

单元正也不敢耽误,怕真是什么急事儿,耽误了别说水术堂能否走上辉煌,单小命都不一定能保得住。赶紧拿出信封,放在清风面前的桌子上。

清风谨慎的站了起来,恭敬的将信端起,这是金婆婆的特殊暗号,神殿很多人都可以做使者,但唯独金婆婆来的时候,如果有紧急的事,信封都会有一朵用朱砂笔画的金花。清风刚想拆开信件,忽然想起单元正还在旁边,他看着单元正,说:“你怎么还没走。”

单元正也干脆不要脸皮了,只要能要到资源:“您这不是没让我走嘛,而且,咱们见一面也不容易,你看,我——”他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信,言下之意,便是我帮你这么大忙了,怎么都得给点回报不是。

清风不耐烦的说:“行,今年水术堂的资源加个倍,行了吧。”

单元正喜出望外,连连感谢:“谢谢门主,谢谢门主。”

清风摆了摆手,说:“下去吧。”

“是是,那就不打扰您干大事儿了。”单元正得到了想要的,当然不敢再呆下去,怕清风反悔。其实清风根本不会反悔,水术堂目前能领到的资源本来就相当于没有,再加个倍也没多多少。

而且金婆婆一旦用了这种手法,就跟鸡毛加急件是一个道理。

清风拆开信,看了里面的内容后,震惊的脸色都变得一阵青一真白。里面只有四个字“正果现世。”

清风哪里还坐得住,马上备了马车,赶紧前往驱邪师驿站,去晚了怕有什么变故。

太虚门的驱邪师驿站虽然也不小,但光环完全被太虚门盖住了,所以平常也没什么大人物来这里。今天,太虚门门主居然出现在了这里,更是让驱邪师驿站蓬荜生辉啊。驿站管事那是赶紧前来迎接,在别让家的地盘上,多少要懂得低头。

管事那是笑的合不拢嘴:“哎哟,门主大让亲自来了。”

清风板着脸,说:“使者呢?”

管事道:“楼上天字一号房。”

清风片刻不敢耽误,走上楼,身边的随从也没有跟来,这种事情,清风是不会让其他人知道的。

清风一进去房间,看见金婆婆脸无血色,立刻热泪盈眶:“真是辛苦老姐姐了,这次找到圣主,老姐姐功不可没啊。”

金婆婆也是老怀安慰,别说功不功的,能平安活着回来,已经算不错了。金婆婆道:“门主客气了,一路虽颇有艰险,但蒙历代神庇佑,倒也有惊无险。”

清风打量着两个孩子,这间房中,除了金婆婆,也只有他们两个孩子了。清风毫不犹豫的对卡妙跪下,匍匐在地:“属下太虚门门主清风,叩见圣主。”

清风不会认错,历代正果降世都是女孩,虽然这两个孩子长相颇为相似,显然是同胞兄妹,但一人是正果降世,生来就是神的接班人,另外一个就算身份再显赫,也是微不足道的,根本不需要理睬。

“哥哥。”卡妙吓坏了,拉着水妙的手,躲在他的背后。而水妙虽然不是很理解这些人是在干什么,但也知道,他们的身份悬殊。他很替妹妹高兴,但也感到了自己的卑微。

清风没有得到卡妙的回应,也不敢抬头,金婆婆道:“门主请起,圣主刚刚找到,还没有接受过训练,也没有受到册封。”

“哦!”清风站了起来,“婆婆一路舟车劳顿,不知清风能为圣主做些什么。”

金婆婆叹了口气,当下把卡妙的身份和一路上遇到的事大概说了一遍:“驿站内的那数十村民,对圣主与我有恩,还望门主多加照顾。”

清风道:“那是自然,这样,我在东郊为其划下一片地,让他们世代居住在这里,其后代凡有资质者,皆可入太虚门。”

金婆婆点了点头,道:“如此甚好。”

清风打量了下水妙,忍不住伸出手在他身上摸了摸,摸的水妙很不习惯,但又不敢反抗。清风大喜,忍不住对金婆婆道:“既然这是圣主的哥哥,我便代为保护——”

金婆婆一把拉住水妙,朝清风挤了个白眼:“你想的倒美,你倒眼尖得很。”

清风搓着手,不好意思的笑道:“不怕老姐姐笑话,我这太虚门门主过的憋屈啊,现在下面还没有个趁手的接班人,年轻一代中没有谁有望在三十岁突破枝晨梦露,那这辈子就很难到日月争辉了。你看,好不容易找到个资质极佳的人孩子,你就让给我吧。”

金婆婆犯难了,水妙虽然是卡妙的亲哥哥,也会受到神殿的一部分照顾,但是没有资格进入神殿,也没有资格被神殿教授,她摸了摸水妙的头,说:“水妙,你自己的路,自己选择,你是否愿意跟随清风门主留在太虚门?”

“不。”留在这里,水妙想都没想过,这门主清风跟个变态似的,一上来就摸来摸去的,以后还指不定要做些什么,“我要跟婆婆回去。”

清风的脸“唰——”一下就沉了下来,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对金婆婆说:“婆婆还有何吩咐,如果没有,我这就准备送圣主回去。”

金婆婆一脸苦笑,这脸也翻的太快了吧:“好。”

第二十九章 以安民心

第二十九章 以安民心

“哥哥,我不要离开你,哥哥。”

“妹妹,我会去找你的,你要好好的。”

水妙一双小短腿跟随着车马跑了三里地,实在跑不动了,只好放弃,他不停的朝妹妹招手,卡妙也不停的将头伸出车窗外。

车辆,越来越远,人不多,马不多,车不多,但个顶个的都是高手大能。由清风带队,一个日月争辉中期,两个日月争辉初期,十多个枝晨梦露强者,这样的实力,就算一个中型的门派倾巢而出,也能瞬间灭了。

水妙双手拄着双腿,不停的喘着粗气,眼泪不停的往外流淌。他太弱了,弱到连自己的都保护不好,怎么去保护妹妹?可是他们能,太虚门能,神殿能。在太虚门的人眼里,任何人都不会把水妙放在眼里,当然也不会可怜他而停歇半分。他不再是月柔国的公子,不再拥有任何特权,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

金婆婆不紧不慢的跟着水妙,她的气色好了很多,太虚门有的是灵丹妙药,足够金婆婆恢复到巅峰时期。

金婆婆摸了摸水妙的头,以表示安慰:“我们走吧。”

水妙摇了摇头,他不想走,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能带着他一起去:“婆婆,为什么我们不能跟他们一起走,为什么,他们要拆散我们?”

金婆婆叹了口气,以水妙的年纪,要理解这些太难了:“卡妙跟我们一起走太危险,前方,有许多人都想要他们的命。”

水妙道:“为什么,难道枫国还不肯放过我们?”

金婆婆摇了摇头,道:“那些人,比枫国还要强大,还要危险。”

水妙道:“是因为卡妙的圣主身份?”

金婆婆立即做出了噤声的动作,观察四周,没有发现人,才低声说道:“如果你不想把自己陷入危险,不想让卡妙也陷入危险,就忘记卡妙的身份,当你有一天足够强大,你就能见到她。”

水妙吓出也身冷汗,他虽然不能理解卡妙的身份为什么会危险,但金婆婆是他目前最信任的人,金婆婆既然这样说了,肯定有她的道理。水妙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

“乖。”金婆婆笑了笑,倒也不是说太虚门吝啬到不肯送他们一程,而是如果神殿的敌人诛神会收到消息前来劫杀卡妙,那来的人肯定不会比目前太虚门配备的护送队伍弱多少,一但开战,太虚门的人根本不会理睬水妙的死活,全力保护卡妙,那么,水妙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那肯定是连做炮灰的资格都没有的。还不如金婆婆带着水妙走,反正一路上就算遇到个把坏人,金婆婆也能应付。

而在遥远的槟城,已成为一片废墟的城市,无论原来多么繁荣昌盛,如今却是遍地狼藉,一具具发臭的尸首,令驻守在槟城的枫国军队格外厌恶。但无奈上头有命令,枫国军纪何等残酷,一个人逃,全家处死。

城门之外,一队约莫十几人,身穿盔甲的军队飞奔而来,到了城门口,朝城门上大喊:“我等有圣旨在此,槟城守军立刻开城门,最高指挥官立刻前来接旨。”

秦淼峰屠城的意思本是施绝金下的命令,两国交战,屠杀敌国京城已经是惯例了,这也是为了防止王族死灰复燃。秦淼峰得罪神殿使者的消息终究是瞒不住,秦淼峰死后,他所带领的军队逃回枫国,将这件事禀报给了施绝金,当时施绝金的脸色是相当难看,而枫国京城之外,一千多号驱邪师在城外徘徊。以施绝金的手段,这一千多驱邪师倒是还没让他害怕到逃跑,但驱邪师背后的势力就得罪不起了。而且也是自己家的副将有错在先,一般遇到这种事情,只要杀了秦淼峰就可以息事宁人。

在得知神殿使者还安然无恙,秦淼峰已死的消息后,施绝金马上上奏朝廷,以枫国大王的名义昭告天下,安抚民心,但其实都是做给神殿看的。

秦淼峰的部将跌跌撞撞的跑到城门口,下轨接旨:“臣施家军先锋官李大壮叩见我王。”

见圣旨如见大王,李大壮就算没读过几天书,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为首的一名将军展开一副黄、色卷轴,瞟了眼李大壮,读道:“秦淼峰罔顾法纪,滥杀无辜百姓,造成民怨滔天,尸横遍野,寡人感念天道有情,特赦天下,将秦淼峰尸首五马分尸,以安民怨。命槟城最高守将暂任槟城城主一职,召回原住百姓,调养民息。”他读完以后,似笑非笑的对李大壮说,“李将军,还不接旨。”

李大壮赶忙上前接旨:“谢大王恩典。”李大壮笑嘻嘻道:“要不,几位将军进来休息几天再走?”

为首的将军看了看城里都是尸体,股股恶臭飘了过来,嘴角一斜,谢绝道:“不必了,我等还要要是自身,不便久留。”说完,勒马转世离开了。

从头到尾,没有提神殿半个字,口口声声仁政爱民。

李大壮吁了口气,终于可以把城里的尸体给处理了。从一个小小的先锋官直接被任命为城主,当然是要感谢父母把他生下来,感谢秦淼峰秦将军,没有他的死,就没有他大壮的今天。当然,要感谢的人很多,以后过上好日子了,再慢慢怀念吧。

而这群宣读圣旨的将士也原路返回,一路上皆是不屑:“妈、的,这秦淼峰,捅了神殿这么大篓子,还要我们哥几个跟着受罪。”

另外一个也埋怨道:“可不是嘛,前些天都跟翠红楼的小翠约好了喝酒,一道圣旨说来就来。”

“就是,就槟城那鬼模样,还想请我们进去坐,这李大壮也不知道送上点钱财。”

“看来这李大壮就是个做炮灰的材料,根本不懂得为官之道。”

“我看呐,也做不了多久咯,要是神殿的怒气未消,李大壮就是下一个替死鬼。”

他们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忽然,为首一人头一晕,就看到了一个没有头,身穿盔甲的人骑在马上,再仔细一看,那不就是自己嘛。自己的眼睛居然能看见自己的脖子在冒血,那是何等的诡异。

就在此时,又听到惨叫连连,一个花白须发的老人,已将这些人全部打下马来,他们全惊愕的看着这个老人,而在这位老人的身后,站着一个抱着琴的小童,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

为首的将军当然是死了,其他人惊叫道:“你是谁,敢劫杀我们,你可知道我们是谁?”

那老人手上雷电环绕,目光迥然,微微皱眉:“我今天还可以杀几个?”

这句话当然不是对这些枫国将士说的,在这位老人面前,他们连正眼看的资格都没有。老人身后的小童说:“两个。”

毫无表情,毫无感情,连喜怒哀乐都没有,很平静,平静的可怕。

老人有些惋惜,道:“这十三个人,杀了一个,还剩十二个,还可以杀两个,剩下十个,可惜,可惜,为什么不可以都杀了。我为什么要立下这种狗屁规矩。”

老人一甩手,手中一击雷电直接将一个人轰成了渣渣,其他将士看见这一幕,都哀求饶命:“大哥,不,大爷,啊不,祖宗,求祖宗饶小人一命,你们神殿不是我们得罪的,还望祖宗饶命。”

“神殿!”

第三十章 惆怅

第三十章

“神殿!”老人当然就是一巴掌能把天下大部分人拍手,嗜杀成性,还硬要规定自己每天只能杀三个人,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一个抱拳童子的辛猿意了,“我呸,神殿那帮砸碎怎能与我为伍,我是看到一个杀一个,哼。”

这群将士听到不是神殿的,当下心放下了一大截:“老祖宗,既然咱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就把我们当屁放了吧。”

“不行。”辛猿意眼睛在眼眶里转了转,说,“你们说的神殿是怎么回事儿?”

一般来说,神殿是不会和枫国产生什么交集的,可是看样子,枫国是把神殿得罪了。

一个将军为了讨好这位大爷,赶紧说道:“是施将军的副将秦淼峰,前些日子得罪了神殿的使者,如今神殿使者已离开边城,进入东方十三国。”

辛猿意道:“这个有意思,神殿使者,会是谁呢?我就说奇怪了,于飞那老家伙忽然就离开了,也不来追杀我了,原来是有情况啊。”

“是他们。”小童忽然说话了,他很少主动说话,“我们在平安镇见过他们。”

辛猿意有些不乐意了:“他们?我们每天见到的人多了,你是说谁?”

童子说:“你不想要那个弟子了?”

这么一说,辛猿意忽然想起来了,当天是很欣赏那个小孩子的,要不是于飞捣乱,那天就能拿下,想想还真可惜。辛猿意道:“你说的没错,这个弟子应该找回来,好好*,以后跟我一样,善中有恶,恶中有善。”

辛猿意来了兴趣,问这些将士:“他们出了边城,去了那里?”

一个将士说:“出了边城,必然是太虚门,神殿使者兴许是穿过太虚门,前往神殿的路上,老祖宗要是想追,此时还来得及。”他们非常希望这位大爷赶紧走,现在只是受点伤,等下可能连小命都没有了。

辛猿意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说:“还能杀一个,但你们又给我不错的印象,杀谁都不好意思,都有失偏颇,对谁都不公平。这样吧,我谁都不杀了。”

辛猿意这样说着,他们是喜上眉梢,但又听辛猿意说了一句话:“就把你们的双腿砍下来,留在这里喂狼,也算是公平了。”

将士们面色难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五官因为恐惧而扭曲。

树林中,飞鸟群飞,辛猿意和小童走了出来。

小童有些不高兴,道:“你把他们的腿砍了,他们也是因为你而死,你破了自己的规矩。”

辛猿意停住,在原地想了很久,才说:“那我去守着他们,别让他们死了,每天杀三个,这样就可以了吧。”

小童显然对前方的那个人更感兴趣,所以说:“我们还是赶紧去追那个孩子。”

辛猿意很是奇怪,道:“你平常可不是这样的,你——”

他还想说什么,但小童已经走上了前往神殿的路,他要在水妙进入神殿之前找到水妙。

巍峨的山峰,高耸入云,神殿,天下最权威的存在,宁清秋高坐神座,俯视着阶梯之下站着的两人。燕传吞了口口水,他很久都没有看见宁清秋如此冰冷。枫国意图谋杀神殿使者的消息传回神殿,而宁清秋居然耐住性子,没有召来八杰,只叫了两个人。不,不应该说两个人,应该说一人一妖,除了燕传,还有一个人身蛇尾的妖——千名。

平日里千名和燕传关系还是不错的,在神殿战力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

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宁清秋一言不发,他们也不敢说话。

宁清秋忽然道:“李胜言告诉我,此次降世正果,在月柔国都城槟城之中。”

千名和燕传对视一眼,正果降世如果在槟城之中,而槟城被破之时,被任意屠杀,那正果降世估计凶多吉少。燕传想了想,说:“我神,正果降世乃气运之子,想必安然无恙。”

宁清秋爆发出森森寒意:“如果凶多吉少呢?”

“这——”燕传不敢回话,这种事情哪里说得准,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槟城都几乎没什么活人了。

宁清秋道:“我派金婆婆去处理此事,如果运气好的话,金婆婆应该会带着圣主回来。”

如果运气不好,那就是两手空空的回来。

可是,现在就连金婆婆自己都凶多吉少。

宁清秋道:“我怀疑,枫国与诛神会勾结,故意屠杀槟城,谋害神殿使者。”

宁清秋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所有证据指明,神殿是有意要与神殿为敌。月柔国那么多城不屠杀,偏偏屠杀正果降世的槟城,神殿派个使者去,又出手击杀,这不是找死是干什么。

宁清秋道:“灭了枫国,最快要多久,最少死多少人。”

燕传苦笑,他又不是干财务的,怎么可能知道这些。神殿做事,一向谨慎,力求将死伤控制到最低。而说的最少死多少人,说的真不是己方战力,而是枫国会死多少人。这种事情哪说得准,少说也得死个几千万吧。

此时,一直默不作声的千名抱拳道:“启禀我神,枫国是中原大陆最大的国家,人口众多,一旦神殿出兵讨伐,多则三年,少则半年,所死伤之人不可计算,劝我神三思。”

“三思!”宁清秋眼睛一拧,一股强大的气浪冲击而来,只是一瞬之间便消失了。

气浪消失后,千名的嘴角流出一丝血来,显然是受了内伤。燕传惊愕,赶紧跪下:“求我神饶了千名兄,我神慈悲仁爱,切不可心急啊。”

千名是跪不下去了,只能低着头,刚才那股气浪席卷而来的时候,只是感觉到有一股很平常的风吹过来,然后五脏六腑一阵刺痛,只是在一瞬之间,他的五脏六腑就受到了轻伤。他当然不会以为这是因为他强大所以没受多重的伤,而是宁清秋没有下杀手,只是给了一点小小的教训。

千名对燕传的情义是铭记在心的,所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现在这种节骨眼上还敢为自己求情,当真是好兄弟。

千名道:“谢我神不杀之恩。”

宁清秋凝眉道:“你们知道正果降世如果意外身亡有多严重的后果吗?”

他们不敢再说话,这种时候,多说多错,不说不错。

宁清秋站了起来,叹了口气,道:“也许都是命数,两万年了,我等了两万年。”

正果降世死了后果由多严重他们当然都心知肚明的,天下大乱,神殿后继无人,偏偏邪果还来凑热闹,谁知道邪果降世什么时候会出现,来个屠杀天下。

时间也许会消磨一个人的心智,但神不会,她心中的使命随时准备着为天下苍生而死。但是,每一代自然之神在离开人世之前,都必须要找到正果降世加以培养,直到下一任自然之神境界到达力量的顶峰——万法归一后才完成这一生所有的使命。

也不是所有的传承都是一帆风顺的,宁清秋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先师在去世之前,用了何种极端的手法把自己的境界强行提升到万法归一,那一年,也是一个天下大乱,青黄不接的时候。

第三十一章 恩典

第三十一章 恩典

神殿之上,寂静得可怕,神殿不比朝廷的大堂,文武百官可以为了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吵的你死我活。神殿之上,如果神不让你说话,你连放屁的声音都得小点。

千名的伤虽然不太严重,但心脏之中隐隐作痛,也不是容易忍受的,他差点把枫国上下骂个底朝天。你说你惹什么不好,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把神殿使者给惹上了,还有很大的嫌疑是勾结诛神会意图谋杀正果降世。这个罪名可就大了,按照宁清秋的性格,不把枫国王族杀个干净,这件事都不会罢休。

诛神会,这个组织是最近十几年出现的,几乎是应着邪果降世而出现。意思不难理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诛神,诛杀神。天下就一个神,神殿的主宰,最近几年动作主要是渗透各大门派,击杀反对诛神会存在的长老或者门主。至于天下第一门派太虚门是否有渗透,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另外一个就是敛财,不停的收集财富,这种意图就更明显了,无论神权还是王权,一但开战,打的都是钱和资源。

驱邪师也曾几次剿灭诛神会,都无法直接伤其元气,一打就跑,一跑就躲起来,等风平浪静了又出来搅风搅雨。他们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听闻有七大圣将,保护着圣主。对,就跟神殿的继承人一样,也是以圣主自居。七大圣将遍布各地,大部分都在东方十三国,但具体是什么,无从得知。

“报。”大殿之外,一个近卫军不合时宜的跑了进来,单膝跪下,抱拳道,“启禀我神,神之使者金婆婆已找到正果降世,已交由太虚门负责护送,如今已经上路,半月之内即可到达。”

“哦?”宁清秋眼冒金光,这是这几百年来难得的好消息。金婆婆出发前,曾得到宁清秋的密令,找到正果降世,如今不负众望,终于把人给带回来了。她双手藏于袖中,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好,很好,燕传,千名听令。”

“属下在。”千名和燕传纷纷正视宁清秋,身体前倾,双手抱拳。

宁清秋道:“圣主即来,即刻前往接应,万不可有失。”

千名和燕传应道:“是,谨遵神之旨意。”

宁清秋哈哈大笑起来,走入了神殿神座之后,今天倒是可以做个好梦了。

千名和燕传眼见宁清秋进入后堂,皆是一松,千名更是差点跌倒,幸好燕传扶着他:“千名兄,要不我去吧,你留下来休息。”

千名摆了摆手,说:“算了吧,这件事事关重大,一个不小心不光你我,连天下人都要跟着遭殃。”

燕传点了点头,道:“也是,要说这金婆婆可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居然把圣主给带回来了。”

“嘘!”千名做了个噤声的动作,说,“这种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小心隔墙有耳。”

燕传点了点头,明白他的意思。

神殿之中也并不是完全安全,诛神会渗透力极强,谁能保证神殿内没有探子。

水妙和金婆婆一直朝东走,见到田地之中,许多农夫正在种田的种田,盖房子的盖房子。水妙笑了笑,说:“他们盖这种小木屋,真是特别。”

金婆婆看了看,这种样式倒是有些像月柔国的房屋样式,于是走了上前,询问道:“你们可是边城的百姓?”

两个汉子正在忙活的盖房子,一见是金婆婆和水妙过来,惊叫一声,召唤着其他人:“快过来啊,恩人来了。”

“恩人?”金婆婆愣住了,其实算起来,他们是金婆婆的恩人还差不多,要不是他们以命相搏,估计这会儿他们坟头草都长出来了吧。三千百姓,只剩下数十人,难免让人唏嘘。

话音刚落,所有人都放下手中的活儿,赶紧跑了过来,前方走来一个老者,正是那个当时高呼保护公子的人。那老者走上前头,对着身后的百姓说:“乡亲们,咱们的恩人来了,给恩人磕头。”

老者带头先跪了下去,其他人也跪了下去,金婆婆想去拦住,老者却说:“恩人啊,您就让我们跪下吧,这是我们的一片心意。要不是你们,我们说不定早就死了。”

农民们大多一无所有,钱财相赠,不如虔诚的一拜。

金婆婆笑了笑,道:“都起来吧,是神的光辉,照耀着大地。”

百姓们用粗茶淡饭和无限的热情招待着水妙与金婆婆,这群边城百姓并不知道他们究竟立了什么功劳,拯救神殿圣主,这是何其光辉的荣耀。当然,在他们心中,他们是拯救了月柔国的公子与公主,这就够了。因为真实的原因他们是不需要知道的,有些事情知道的越多,对他们越是不利。而清风给的福利也是相当高昂,不仅把东郊相当于一个村的土地无偿给了他们,世代沿袭,只要太虚门存在的一天,这片土地都是他们的,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收,贡品,而且一旦有其他势力胆敢强占,太虚门皆会无偿出面替其摆平。更重要的是,只要是他们栽种出来的农作物,太虚门都会全部以市价收购,且其子孙可以优先考虑进入太虚门。

这是何等的荣耀,他们本来想用水妙或者月柔的名字将村子命名,以感念月柔国的恩典,但金婆婆告诉他们,他们不仅不能用这种名字,而且要忘记月柔国公子还活着的消息,否则,将会害死水妙。所以最后将村子的名字命名为念月村,有思念故乡的意思。而之后,念月村对于关于水妙和卡妙的事被立为禁忌,对外一口宣称王族已灭。

金婆婆和水妙又继续上路,通过太虚门,就到了山泽国的地界,买一辆一般的马车,再走上半个来月,就可以直接通过山泽国,进入神殿境内。出了太虚门的地界,就不会有那么太平了,山泽国从前山匪横向,但因为夹在太虚门和神殿中间,所以也没有做的太过分,只抢钱财,不伤人命。因此,神殿也没有过分注意这件事。但近年来,某些山匪团伙开始组建控制山泽国内的部分村镇,以固定缴纳“保护费”而获得平安。

曾经有一个村落因为连年干旱没有能力交出“保护费”,被山匪给屠杀个干净,那群山匪也暂时出去避风头,等过了几年再回来,又重新回到自己的营寨之中。只是这个村子已经没有了生气,就连曾经那些被屠杀的村民的尸骸都找不到。但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山匪回来后,每天都有人死去,他们惶恐不安,就议论说可能是曾经被屠杀的村民的冤魂回来报仇。剩下的山匪为了活命,纷纷逃走,当他们走出村子的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第三十二章 茶棚

第三十二章 茶棚

走了大约一百里地,只有一个茶棚,茶棚提供热茶和包子,价格昂贵,别无选择。当然,还是有好处的,起码指路不要钱。

五十文钱一个的包子,就连一向不太在意钱的金婆婆都不免感到匪夷所思,但周围三百里地内,没有村子,没有人家,有家这样的茶棚,也是相当不易了。茶棚只有两张很老旧的桌子,金婆婆他们来的时候,已经有一个人在桌子上吃了。他只吃了两个包子,毕竟像这样昂贵的包子,真不是普通人能够接受的。

水妙和金婆婆坐了下去,点了十个包子,都是肉包,肉不是猪肉。像这样的荒山野岭,没有集市,也很难在一天之内把新鲜的猪肉运过来。而且以这样的价格,一天也卖不出去几个。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老板,你这包子里,是什么肉?”先来的那个人一身粗布麻衣,并不像有钱人,但金婆婆能看得出来,也是一个巫师,四周自然之力时不时的释放着,显然修为很低,所以对自然之力的掌控力低。

那老板倒是个普通人,普通的奸商,像这样的奸商大多都是一副嘴里,永远笑脸盈盈:“客观,您有什么事儿?”

那个人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凳子是长凳,这样的凳子方便而且扎实,很不容易损坏:“你看这三百里地内都没有人家,更不会有市场,而你这肉居然是新鲜的,你说,是不是人肉?”

“人肉!”水妙刚想拿起一个包子吃下去,就听到那个客人这样问着。已经走了那么久了,车上了干粮也吃完了,如果没有这间茶棚,估计至少得饿上两天。这里的茶钱也不便宜,一两银子一壶,简直比得上上好的毛尖了。水妙还太小,对于这种事情,想的并不透彻,但人肉包子这种事情,想想都可怕。

金婆婆皱了皱眉头,虽然她也算老练,但对于人肉包子还是其他什么肉包,一下子要分辨出来,还真不容易。她拿在嘴边嗅了嗅,没有吃下去,只是喝了口茶,茶叶微苦,倒是挺像普通的野山茶。

却听得那个老板慌忙解释道:“客人,你这就冤枉我了,我怎么敢用人肉,而且,你看看这里,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来一个人,就算用人肉,也不可能啊。”

那位客人觉得也是,人肉也是肉,时间长了也会不新鲜,而这个包子里的肉太新鲜,就像今天早晨刚杀的活物,刚和的面。客人说:“你说不是人肉,你倒说说是什么肉。”

这老板年纪约莫四十来岁,孤家寡人的来这里摆摊,看起来很是消瘦,一脸委屈的说:“这是我早起打的野兔,要把瘦的没什么肉的野兔肉割下来剁成肉末,确实很不容易。”

野兔肉,这倒是说的过去,山野之中,要想抓一两只野兔虽然不容易,但也不太难。

“那这样说起来,五十文钱一个包子,确实不贵。”客人将信将疑的吃下一个包子,荒山野岭,许多人来到这里大多饿的不行了,别说五十文钱,就算五百文,五两银子一个,也不贵。

老板笑了笑,是那种商人特有的笑容,不是很有诚意,但看的很舒服。

客人又吃了一个包子,问道:“听说前面就是云梦山庄?”

老板点了点头,说:“是的,前面就是云梦山庄,客人要去?”

客人问道:“去不得?”

老板摇了摇头,说:“倒也不是去不得,云梦山庄由东方向再走五十多里地就到了,听说那里有云梦仙子,数百年来有不少人前往,最近更是要开个招婿大会,为云梦仙子的小女儿招一个夫婿,许多人慕名而来。”

客人眼睛一亮:“听说云梦仙子已是日月争辉的大巫,虽已是五百多岁,但还是三十多岁的年纪,肤白貌美,她的十八个女儿更是不得了,个个都是沉鱼落雁,这小女儿更是出落得如莲花般清纯。”

老板眼睛不由得瞟了眼金婆婆这边,金婆婆二人对这件事不是很感兴趣,自顾自的吃着,既然不是人肉,再贵她也是花得起的。而且一个老太婆,一个小孩子,对女人漂不漂亮也实在提不起兴趣。

老板忽然面色凝重,说:“不过,客人可曾听过云梦山庄的传闻?”

客人微微皱眉,道:“没有,说来听听?”

老板咧开嘴笑了笑,道:“那客人还要不要来些包子?毕竟五十里路可不好走。”

客人耸了耸肩,从袖子中抖出一锭银子,很沉,约莫十两:“包子就不吃了,你照实说便是,实不相瞒,我也是此次招婿大会应邀而来。”他自豪的将一张红色的请柬拍在桌子上,那红色的请柬上用金字写了“云梦山庄”四个字。

老板笑嘻嘻的将银子收了起来,又故意阴沉沉的说:“这云梦山庄的来历,透着股诡异。”

客人凝眉道:“诡异?”

老板说:“云梦山庄曾经并不存在,听说很久以前,一伙山匪将那个村子里的人都杀了,为了怕神殿或者太虚门追杀,跑出去躲了几年,后来见风声过了,又重新回来,但,整个村子已经没有人了。说怪也怪,在此之后,山匪每天都有人死去,他们觉得可能是中了诅咒,想要逃跑,来到村子边缘时起了大雾。他们穿过大雾,就见到了一个山庄,而整个山庄里根本没有人。他们继续走着,听到女人的嬉戏声,又见到一个个仙女在他们身边飞舞。他们沉醉其中,等有人发现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变成了——”说到这里,老板故意顿了顿,卖起来关子。

客人不耐烦的又掏出十两银子,拍在桌子上,那老板才继续说道:“变成了陶瓷,手掌大小的陶瓷。而陶瓷人的动作表情栩栩如生,各式各样,说这是他们死前的表情,凝固在了那一瞬间。”

山野之中,树林茂密,本就阴冷的气候,阳光穿过树林间的枝叶照射下来,却丝毫没有感觉到温暖。

客人的表情凝固,就好像茶棚老板说的那种陶瓷人。

忽然,客人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么一说,我更是要却亲眼看一看。”

老板的表情又恢复到那副既没有诚意,看着又很舒服的笑容:“由东方向往前走五十里,或许就在那里吧。”

客人站了起来,离开的时候瞟了一眼隔壁桌的金婆婆和水妙,很是奇怪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为什么会和自己同路。

金婆婆并没有在意刚才茶棚老板和那位客人所说的话,这世上奇人奇事很多,当中有许多都是以讹传讹。

但水妙却是很好奇,孩子对什么事情都会特别好奇,特别是听上去就很有意思的话。水妙道:“婆婆,他说的云梦山庄是什么地方?”

金婆婆摇了摇头,道:“没有听说过,好了,吃完赶紧上路吧。”

金婆婆放下一锭银子,拉着水妙就走了。

茶棚老板将银子收了起来,走进茶棚,烧茶的桌子下有一个竹筐,他很随意的将银子扔进竹筐中,而这竹筐之中,装了满满一筐金银。他不屑的笑了笑:“钱财万般好,却买不了命。”

第三十三章 云梦山庄

第三十三章 云梦山庄

金婆婆有意绕远路,与茶棚遇到的客人拉开距离,听他们讲着关于云梦山庄的事,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事。这里山路环绕,崎岖难行,山间有大雾。他们的马车往前走了四五十里地后,两匹马儿也累了,金婆婆将它们栓在树上,让它们自己吃草。

水妙坐在草地上,这几天都是坐在马车上,难得出来透气,他望了望周围,奇怪的问金婆婆:“婆婆,这里的雾怎么越来越大?”

金婆婆笑了笑,道:“深山之中,水汽较大,遇到晴天,雾气便会浓郁,现在正是午时,再过些时候就不大了。”

“哦。”水妙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手上拿着一根枯树枝,在地上画着圈圈。与卡妙分割数日,心中甚是想念,但金婆婆的话他也听明白了,妹妹卡妙身份不一般,若是他依旧弱小,与卡妙在一起,就只能做拖后腿的,可能还会让卡妙丧命。所以他经常都会提醒自己,要跟金婆婆好好学巫术,将来才有能力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水妙哼唱着小曲,音调古远,似乎在说着一件很凄凉的故事。金婆婆忽然抓住了他的手,紧张的问道:“刚才你哼的曲调是谁教你的?”

“疼疼,婆婆,你弄疼我了。”水妙五官皱巴巴的挤在一起,痛苦的叫嚷着。金婆婆缓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刚才真的是太激荡了。金婆婆叹了口气,道:“刚才你哼的曲调,是谁教你的?”

水妙道:“没有人教我啊,是刚才我听到的,就是路过那个山庄的时候,从里面传出来的。”

“山庄!”金婆婆心下一个机灵,山庄,路过那个山庄的时候?可是,马车是金婆婆赶的,她并没有听到这个歌声啊,更没有见到什么山庄。金婆婆越想越心惊,将两匹马又牵了回来,套上马车,对水妙说道:“我们赶快上路吧。”

“哦,好!”水妙从草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手掌上的泥土,爬上马车。

金婆婆一边赶车,一边说:“若是再听到那个歌声,要告诉婆婆。”

水妙随口答应着,再遇到,真是的,又在骗小孩子,已经路过了,怎么会还能听到?

约莫又走了十几里路,水妙倦意袭来,迷迷糊糊间又听到那个歌声,他眨巴着眼睛,掀开帘子,隐隐约约间看见那座山庄。很模糊,但水妙还是看见了,他之所以能确定那是山庄,是因为那座山庄本身就好像能说话,能告诉看见他的人,这里是山庄。这是很诡异的事,但水妙并不知情,一个八岁大的孩子,看见诡异的事,通常都会觉得理所当然。不过水妙还是记得,金婆婆说过,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就告诉她。水妙很是好奇,金婆婆是怎么知道还会遇到的?

水妙指着山庄的方向,道:“婆婆,我又听到那个声音了,就在那边。”

金婆婆回头看去,顺着水妙所指的方向看去,是的,那里有户人家,而且看上去就特别有钱,虽然只能看见山庄的大门,但金婆婆几乎能够确定,这里的主人,说不定真的是那个人。

那个人已经死了,已经死了很久很久,但如果真是那个人,如果那个人还活着,那么他们,以现在的状态,是不能遇见那个人的。

“谁家的闺女要出嫁,遇见了那个痴心郎,痴心郎揽我入怀中——”水妙跟着他听到的歌声轻轻哼唱着,但是,金婆婆却怒吼道:“别唱了。”

水妙从来没有见过金婆婆对他如此愤怒,当下也不敢在说什么,乖乖的闭上了嘴。

那个歌声,越来越远。

“那个歌声只有男人能听得见。”金婆婆这样解释着,“但听到这个歌声的人,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水妙虽然还小,但也是男人,那个歌声会吸引男人,就像午夜梦回中的狐狸精。

金婆婆说:“如果你再听到,就一定要告诉我想法的方向,我们——”

迷雾,在山林间,越来越浓,马车很局限,只能走有路的地方,而有路的地方,通常都会迷路。金婆婆再也说不下去了,因为不光是水妙听到了歌声,连她也听到了。那个歌声,就在前面。不,应该说是面前。

在面前,一庄秀丽却壮丽的山庄,门是虚掩着的,四周并没有围墙,而是篱笆,篱笆伸向了迷雾之中,透出股股诡异。路,居然已经没有路了。唯一的路,伸向了山庄之内。

金婆婆深吸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果真是那个人,如果那个人已经发现了自己,那她就一定跑不掉。那个人是有多恨自己,为什么会恨自己,她很清楚,也很明白。

“我们下车吧。”金婆婆这样说着,掀开了帘子。

水妙很奇怪,金婆婆不是一直都说听到这个歌声就往相反的方向走吗?为什么还要前往有歌声的地方,那个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那个唱歌的人又是谁?她经历了什么,为什么歌词如此美好,歌声却如此哀伤。

水妙下了马车,看着门头上挂着的匾额——云梦山庄。

云梦山庄,水妙不是第一次听过,上一次是在那个奇怪的茶棚里,一座数百里荒无人烟,却突兀的出现一个不大不小的茶棚。那个茶棚的东西很贵,简直贵的离谱。

金婆婆推门进去,没有人来迎接,或许是因为他们并不是客人,也没有邀请函,而是没有被邀请的不速之客。

此次环境优美,却有重重迷雾,似建立在云间,又好似人间仙境。他们只看得见前方十米的地方,往后看,门口的马车,马车前的门户,都已经看不见了。他们继续走着,金婆婆忽然有了一种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感觉,可是如果真是那个人,她们,起码有一百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吧。但奇怪的是,除了这个熟悉的歌声,并没有任何其他她感觉到熟悉的事物。一个人无论怎么变,都不会变的面目全非,特别是一个人的习惯,和一个人香味,女人特有的香味。

女人大多都很在意自己身上的味道,如果仔细去闻,就会发现,其实每个女人身上的味道,给人的感觉都有些许差别,而这种差别,只有身边最熟悉的人才会知道。

再继续往前走,那个歌声,萦绕着耳畔,越来越清晰的歌声,忽然就停止了。

嘎然而止!

就好像从没就没有什么歌声,但依稀听见,有人的声音,很嘈杂,有男有女。

前面,是一座秀丽的庄园,桌子摆放两边,每一张桌旁都坐着一个男人,那一个个男人怀中,又都抱着一个女人。他们尽情欢乐,喝酒,吃菜,聊天,欢愉。

香艳的场景!

金婆婆遮住了水妙的眼睛:“不要看。”

水妙好奇的竖起耳朵听,他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依然觉得他们很快乐。

第三十四章 噩梦到来

第三十四章 噩梦到来

欢声笑语之中,忽然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这个女人站在金婆婆和水妙身边,她先是很惊讶,随后笑了笑,对金婆婆说:“不知客人可有请柬?”

金婆婆他们并不是被邀请而来的,而是误打误撞进来的,虽然金婆婆知道那并不是误打误撞,山庄之外是一个迷魂阵,只要进入这个阵法,就很难脱身。但金婆婆没有确定是敌是友,也不知道对方实力深浅,表面上的客套还是有的:“没有请柬,还请劳烦送我们出去。”

“这——”这个女人大约二十来岁,长的也还算漂亮,她轻要嘴唇,面对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个女人说:“我先要去请示祖母,你们先到旁室休息,这里显然并不太适合你们。”女人说到最后,不经意间瞟了一眼会客厅内的那群寻欢作乐的男男女女,露出鄙夷之色。

金婆婆点了点头,随着这个女人来到了侧房。

这里比较安静,虽然依稀能听得到会客厅内的欢笑声,但还算好了。

那女人走后,金婆婆立刻蹲下身子,抓住水妙的双肩,严肃的说:“待会儿一有机会我们就走。”

水妙点了点头,奇怪道:“婆婆,这里很危险吗?”

这里有危险吗?看起来不像啊,这里每个人都很快乐,既然是个能让人快乐的地方,为什么金婆婆还视这里为龙潭虎穴。

金婆婆凝眉道:“这里很危险,而且婆婆——”她咳嗽了几声,余毒虽然已经清的七七八八了,但之前一路都有战斗,内伤也不会一下子就好的那么快,“已经没有能力保护你了。”

水妙感觉到了金婆婆心中的无奈,他也能感觉到这里的不寻常,这是生物的本能,对于危险的警示。那群寻欢作乐的人没有感觉到危险,是因为欲望蒙蔽了他们的心灵。而对于水妙则不同,他还没有长大,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憧憬和幻想。

过了大约一个时辰,那个女人又回来了,她用一种很好奇的眼神扫了一眼金婆婆和水妙,说:“祖母说了,来者是客,我家十八小姐的招婿会马上就要举行,不如留下来凑个热闹。”

金婆婆踌躇着,却听得水妙道:“我们不参加可以吗?”

对,不惨叫,既然这里很危险,那为什么还要呆下去?

女人咬了咬嘴唇,忽然露出一丝杀机,冷笑道:“我家祖母的脾气可不太好,她老人家既然邀请了两位,还望两位能够做好客人的本分,这样我们也好尽些地主之谊。”

金婆婆就算在全盛时期也不一定能够从这里带着水妙逃出去,更何况现在还有伤势在身,力量也极不稳定,也需要一些时间来调养。金婆婆问道:“那招婿会要什么时候开始?”

女人表情又恢复到不冷不热:“等所有客人到场,就会开始。”说完,她就走了出去,消失在深深的迷雾当中。

所有客人到场就开始,鬼知道所有客人什么时候到场,要是一个两个的死在半路上,也要等?那得等到什么时候?金婆婆倒也不着急了,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对方有意要留下他们,就拿等金婆婆的伤恢复的差不多了,探明了此处的虚实,就带着水妙逃出去。

他们虽然没有参加众人的欢愉时刻,但每到饭点,山庄内都会派人送饭菜来。每次吃饭的时候,金婆婆都会把别在头上的发簪取下来,在饭菜内戳一戳。没次戳完之后,金婆婆都会仔细观摩发簪,见没有任何变化后,才放心的叫水妙吃。

水妙终于忍不住问道:“婆婆,我听人说银针可试毒,你这并不是银针,为什么也可以试毒?”

金婆婆有些惊讶,因为一般来说,这么大的孩子是不会知道银针试毒这种事情的。但想了想,水妙从前是月柔国公子,每顿饭都会有人试毒,会知道这些也不奇怪。当下解释道:“婆婆这发簪外表看起来像玉,但可不简单,这是难得的宝贝,凡有些许毒素,就连*都能试探出来。”

水妙惊奇的看了看发簪,见金婆婆把她戴回头上,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这发簪在菜里戳了戳,又不洗的戴回头上,会不会太不卫生了。神殿作为天下修行者的圣地,所有巫师都仰望的地方,有这种试毒的宝贝,也不会很奇怪。或许,神殿有许许多多像这样神奇的宝贝,真像去看看,如果可以的话。

水妙吃完饭后,百无聊赖间,早早睡去。金婆婆不让他到处闲逛,除了上茅房以外,基本不会走出房门。

外面迷雾重重,可见度五米以内,随之时间的推移,雾气似乎更浓了。就算是大白天,也让人感觉很压抑。但那些寻欢作乐的客人乐此不疲,依旧喝醉了就睡,醒了就喝酒,这里仿佛就是他们的天堂,哪怕是做鬼也值得了。

水妙倒是迎来了难得的休息时间,连日的奔波,这一两个月以来,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睡到尿意正浓,他从小床上爬了起来,一个人不敢去上厕所,想去叫醒金婆婆陪他去,走到金婆婆的床边时,金婆婆睡的正熟,也不好意思去叫。虽然金婆婆再三交代,每次出去都必须要让金婆婆陪他去,但水妙身为男人,老叫一个老婆婆保护,未免太有失面子了。

他打开了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雾气更浓,现在似乎是傍晚,天将暗未暗。水妙往厕所的方向走去,进了厕所,正在欢畅淋漓之时,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流了下来,自己踩着了。水妙以外是前面那个坑的把尿撒外面了,忍不住想要开骂,谁知话到嘴边,硬生生的给憋了回去。脚下踩的哪里是水,分明是腥红的血液,血液正顺着他的鞋底往下流去。

水妙张大眼睛,穿好裤子,蹑手蹑脚的走上前一个坑,推开了门。

一个人头破血流,眼睛瞪的倍大,似乎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全身上下,只有头部血肉模糊,头朝外,似乎是有人从背后一击就杀死了他。

水妙想要叫出声,幸好他反应得快,立刻双手捂着自己的嘴巴,飞奔出厕所。回到房间后,他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还未回过神来,就有一只苍老的手按住了他的肩膀:“水妙。”

水妙一个机灵,惊恐的回过了头,金婆婆奇怪的看着水妙,狐疑道:“你是怎么了?见鬼了?”

“厕——厕所,有人死了。”

第三十五章 第一个人

第三十五章 第一个人

厕所里死了人!

金婆婆第一反应,是云梦山庄过了几天安稳日子,终于要出手了吗?可是云梦山庄如果只是单纯的想要把人引过来,好生招待几天,再一个个把他们杀了,这不是挺费劲的吗?她们的目的是什么,想找什么人或者用引来的这些人做什么事?

“我们去看看。”金婆婆这样说着,跟着水妙来到了厕所。还未进厕所,他们立刻进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味道,不是厕所特有的臭味,也不是刚死了人的血腥味,而是香味,很浓很香的味道。

水妙嗅了嗅,奇怪道:“好香啊,刚才明明没有什么味道的。”

没有味道,水妙刚才来的时候,什么特殊的味道都没有。云梦山庄的厕所,打扫的比卧室还干净,从他们进来的时候每天都是如此。但从水妙在厕所里见到人死后,居然就有了这种浓郁扑鼻的香味,这种香味,很像烟花柳巷的那些风尘女子身上的胭脂味,很廉价的胭脂味道。

再走进去,什么都没有,别说血了,连一滴本该有的清洁留下的水渍都没有。

可怕,金婆婆唯一想到的就是可怕。如此迅速的清理了尸体,连一滴水都发现不了。从水妙回到房间,他们二人再来到厕所,前后不过二十分钟,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云梦山庄的人居然能处理的如此干净,如果不是因为血腥味实在太容易引起怀疑,所有喷上了浓郁的胭脂味来欲盖弥彰,那么,金婆婆也真的怀疑水妙是不是在撒谎。

可是,欲盖弥彰,毕竟只是欲盖弥彰。

水妙张大嘴吧,一脸蒙逼的说:“不对啊,明明就是在这里,我没有看错,婆婆不会以外我在撒谎吧。”说完,他惊讶的看着金婆婆,有了一点心虚,甚至连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金婆婆知道水妙没有撒谎,这种极快处理尸体的手段虽然困难,但并不是完全做不到,江湖上一些专门做这些事情的人门派或者家族也不是没有。可是金婆婆却一脸生气的说:“年纪还小就学会骗人,长大了怎么得了。”说着,一巴掌拍在水妙的脸上,打的脆响。

水妙吃痛,一脸吃惊的看着金婆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委屈道:“我没有,我没有说谎。”

“哼!”金婆婆冷哼一声,边说边走,“回到房间后,给我跪三个时辰,已做惩戒。”

水妙眼泪不停的往外流着,虽然和金婆婆相识的不长,也就一个来月,但从认识她那天起,金婆婆从来没有打过他,甚至连狠话都没怎么说过。但自从与这个云梦山庄粘上边后,金婆婆的性格就变了,变的残暴,不可理喻。

回到房间后,金婆婆关上房门,大声叫道:“跪下。”

水妙只好跪下,金婆婆坐在水妙前面,气呼呼的看着他。值得她感觉周围的那双眼睛消失以后,她才低声道:“水妙,嚎大声一点。”

水妙怔住,本来还在嘤嘤抽泣的他,不明就里的看着金婆婆:“婆婆——”

金婆婆叫道:“你还有脸哭,你以外死人的事情是好拿来开玩笑的吗?”随后,又马上低声道,“你接着哭,哭的越大声越好,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只管听,不要接话。”

水妙点了点头,嚎哭起来,那叫一个凄厉,就连金婆婆都觉得自己那一巴掌是不是打重了。

金婆婆低声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白天出去,晚上回来,每次都必须呆在人多的地方。云梦山庄的女人无论说什么你都不要信,更不要跟着他们走,等大部分人走了以后,你要马上回到房间,如果你在房间看不见我,想办法逃出去。”

这叫什么事儿?金婆婆说了很多,但水妙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金婆婆说过,她无论说什么只管听着,不要接话。

在云梦山庄的第五天,也就是水妙发现死人的第二天,水妙听着金婆婆的话,来到了会客厅,云梦山庄内只有会客厅里的人最多。载歌载舞,美酒佳肴,却有一张桌子空了出来。这张桌子上依旧摆放着酒肉,水妙不会喝酒,但会吃肉,他和其他人一样,将桌上的烤鸡腿撕了下来。正准备吃,想起平时金婆婆都是先试试有没有毒才吃,立刻又将鸡腿放了下来,咽了咽口水,舔了舔嘴唇。

一个二八芳龄的少女在水妙身边坐了下来,那少女显然是犹豫了会儿,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

但她还是坐了下去,脸上带着媚笑:“小公子好面生啊。”

水妙眼珠转了转,回道:“是啊,来了些许日子,一直没有出来。”

少女道:“为什么没有出来,是嫌酒肉不好吃,还是嫌姑娘们怠慢了?”

水妙学着某些大人一样,将一只脚抬在桌子上,桌子比较矮,都是席地而坐,但这个动作对于水妙还是很有难度,觉得很不舒服,又放了下来,淡淡的说:“只知道吃肉喝酒实在无趣。”

此话一出,立刻引来其他人的注意,有的人觉得水妙过于狂妄,想要教训他,有的则认为水妙说的有趣的事是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哈哈大笑起。

少女有些尴尬,脸上露出鄙夷之色,想不到如此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她强颜欢笑,道:“那小公子是觉得什么有趣?”

但接下来水妙的动作却让他们大跌眼镜,只见他站了起来,手掌摊开,说道:“给我一只笔,为我磨墨。”

此话一出,其他人都朝这里看了过来,欢声笑语显然小了很多。那少女虽然不太明白水妙要干什么,但祖母说过,客人要什么,尽量满足。因此,她下去准备好了毛笔和砚台,端了上来,便在一旁磨墨。

水妙自顾自的在桌子上写着字,这许多的字围城一个圆圈,写的是——一杯酒,一两银子,打一巴掌,学小狗叫这样的具有赌博性的词语。又扯下衣裳上一块布缠在毛笔中央,固定好了。等一切做好后,他才说:“好了。”

少女看的两眼发直:“这是什么?”

水妙得意洋洋,道:“这是我在家里常常和妹妹玩的小把戏,比你们乌烟瘴气的玩儿有意思多了。”

此话一出,很多人不乐意了。

“嗨,这小子口气很狂啊。”

“我倒想看看他想搞什么鬼。”

“这种小鬼,我一巴掌能拍死俩儿。”

“这里可是云梦山庄的地盘,莫要惹事,陈兄莫慌,先看看再说。”

少女挑了挑眉毛,笑道:“小公主,莫不是想拿小孩子玩的把戏上酒桌吧。”

水妙道:“我教你玩儿两把,你若觉得有趣,我们接着玩儿。”

少女耸了耸肩,陪小孩子玩儿总比去接触那些动手动脚的臭男人要好得多,故而道:“如此也好。”

“游戏规则其实很简单,就是笔尖指向什么,便接受此等惩罚。比如说在子时方向的一杯酒,如果笔尖指向了这里,就是要發喝一杯酒。“水妙这样解释着,少女此时才发现,这种游戏,很像日晷的指针,而且游戏简单,看起来也很意思。

少女眯起眼睛,笑道:”如此甚好。“

第三十六章 陶瓷人

第三十六章 陶瓷人

玩了两把,少女越玩越兴奋,这也惹来旁边的人前来关注。

以日晷的方式,将指针换成毛笔,这在月柔国曾经是很流行的娱乐方式,后来有了其他的娱乐方式,就慢慢没有人玩儿了。而东方十三国内,几乎没有人见过这种娱乐方式,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东方十三国都是以修炼为主体,世界太残酷,没有绝对的实力,连玩儿的资格都没有。谁站在食物链顶端,谁才有资格对别人的生命评头论足。

一个书生打扮的人将扇子合了起来,彬彬有礼的鞠了一礼,抱拳道:”还未请教小兄弟,不知我可否参与?“

水妙笑了笑,很是大方的说:“那是当然,人越多越是好玩儿。”

“哈哈哈,小兄弟果然快人快语。”书生挽起袖子,眼睛在桌子上扫了一眼,笑了笑,平日里最常用的毛笔,也能有如此神奇的作用,真是没有废物,只有用错了地方的宝贝。他的手刚捏着毛笔,忽然有人兴奋的叫道:“快看喃,雾退了。”

雾退了,不,并没有。

只是门外的雾气渐渐变淡,原来若隐若现的事物开始清晰起来。会客厅外三十米的地方,有一个亭子,原本被雾气遮住,也没有人会气看那个地方有什么。新鲜的东西总会让让感到好奇,因此所有人都跑了出去,水妙也跟着出去,金婆婆交代过,他必须跟在大部分人的身边。

亭子矗立在一处花园之中,那雾气像是有灵性一样,在距离亭子外五米的地方停着,而在会客厅与亭子之间,居然让处一条道来,像是故意让他们前往亭子。

为什么?

亭子里有什么吗?

亭子和平常的亭子并没有太多的差别,中央有张桌子,陈放着一张茶盘,而茶盘之上,有一个小人——陶瓷做的小娃娃。衣着华丽,躺在茶盘之中,侧卧着,而表情却异常的惊讶。水妙全身一震,这个陶瓷做的人,他好像在哪里见过。

对,是在厕所里,那个死去的人。

手掌大的陶瓷玩偶,五官清晰,光泽华丽,就像一个缩小了的人。只是这个人没有生气,更不会感觉到痛苦与快乐。他忽然想起了茶棚之中,那个茶棚的老板所说的话。

“变成了陶瓷,手掌大小的陶瓷。而陶瓷人的动作表情栩栩如生,各式各样,说这是他们死前的表情,凝固在了那一瞬间。”

陶瓷人的表情,凝固在了死前的一瞬间!

也许之前水妙还会觉得这是危言耸听,但亲眼所见之后,却感觉全身毛孔塑立,一股股寒意从心底最深处袭来。

没有人在乎这个陶瓷人是怎么回事,似乎所有人都约定俗成一般,对这里的事情毫不关心。他们是先就知道了,在茶棚里也一样,对,茶棚,那个茶棚老板已经对他们说过。可他们还是来了,为了十八小姐的选婿。

“还有七天了。”那个书生手摇折扇,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是啊,还有七天,日子过的好快。”

“舒服的日子通常会变得很快。”

“十八小姐一定是我的,大家别跟我抢啊。”

“各凭本事,幸福总是要自己争取的嘛。”

水妙惊愕的看着这群人,他们知道,他们知道昨天有个人死了,可是他们根本不关心,而且,似乎他们知道的,比自己知道的还要多。是因为请柬?请柬上究竟有什么?

水妙很失望,离开了这群人,他很想离开这里,这里的人都疯了。

水妙回到了会客厅,那些服侍客人的婢女也不见了,宽敞的会客厅变的很安静,地上七零八落的撒着食物和酒水。但水妙看见,只有一个人还坐在桌子旁,自顾自的饮着酒。水妙好奇的走了过去,那个人闭着眼睛,仿佛很享受酒水穿过喉咙的感觉。

水妙不禁奇怪道:“大家都出去了,你怎么没有出去?”

那个人举起酒杯,细细的品尝着,良久,才慢慢说道:“我既然看不见,为什么要出去看?既然我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还要却凑热闹?”

水妙问了一个问题,却被对方回了两个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其实都是答案。

瞎子?这群客人中,居然有一个是瞎子,那倒是很奇特。看他的模样,也就三十岁左右,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对外面的事情并不关心。但他却对水妙很好奇:“听你的声音,你是个孩子?”

水妙道:“是的,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那个人表情略微惊讶,道:“当然不对,此处云梦山庄重开,为的是十八小姐的婚事,请的也都是山泽国的青年才俊。请柬上说的很清楚,每一个客人来到这里,就必须要考验其能力。每一个客人来到这里都会有所觉悟,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来到这里。从第一个人死去后,考验就开始了,死去的人都会在第二天出现其死前的死状,直到第七天,招婿大会才会开始。”

这个人详细的说着,既然水妙是个孩子,那十有八九是误打误撞过来的,既是没有请柬,这是一场游戏,有游戏当然有游戏规则。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很渴望第一个人赶紧死。这算是泯灭人性吗?

水妙很不理解,道:“为了一个女人,你们不怕死吗?”

这个人嘴角轻轻一扬,道:“酒色财气,有谁能抵得住诱惑,孩子,终究只是个孩子。”他摇了摇头,继续喝着酒,却也不搭理水妙了。

天色渐渐晚了,会客厅的人也一个个离去。今天散的特别早,或许是因为第一个人已经死了,那就意味着下一个人也快了。没有人想要死去,但他们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已经不怕死了。早些回去,布置好救命的东西。在这里,杀人的人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云梦山庄的人,另一种,就是客人。

不包括水妙和金婆婆,所有收到请柬的人有四十八人,死了一个,还有四十七个。除了自己,还有四十六个竞争对手,而十八小姐只有一个,来到这里的,几乎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人,谁也不知道十八小姐究竟会出什么样的题目来考验他们。或许从第一个人死去之后,考验就已经开始了。云梦山庄的祖母现在都没有露面,一直都是婢女在主持着整个过程。每一个客人来到会客厅寻欢作乐,天黑以前又回到各自的住处,仿佛就是约好了一样,每一天都是如此。

但从第一个人死去之后,这种规律恐怕就要被打破了。

第三十七章 从前

第三十七章 从前

山庄内,依然是迷雾重重,那些雾气,不偏不倚的距离着人五米距离,像是有灵性一般躲避着人。除了房屋内,雾气不会进来,所有的地方都被雾气所包裹,看不清整个山庄究竟有多大,所有的景物究竟有什么。

水妙飞奔似的回到房间,汗水已经浸透了衣裳。太可怕了,不是因为死人而可怕,而是每一个人的冷漠。这不是死了一只蚂蚁,一只臭虫,而是死了一个人。其他人不仅没有感觉到诡异和可怕,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般,兴奋的让人不寒而栗。

“回来了?”金婆婆微微皱起眉头,看水妙这架势,以为又死了人。

水妙点了点头,他忽然很想哭,从前安定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不是留恋王宫之内锦衣玉食的生活,而是安静祥和的气氛。像现在这样每天提心吊胆的生活,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对于他这个年纪来说,他所经历的事情,都太过于诡异和恐怖。

金婆婆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水妙惊魂未定,许久,才缓缓说道:“陶瓷人,陶瓷人出现了。”他睁大眼睛,眼中透出无比惊骇的神色,将这一天所见所闻和金婆婆说了。

金婆婆倒吸一口凉气,七天,第七天之后选婿大会才会开始,那么这七天还会掀起多大的浪花,谁也吃不准。更可怕的是,不仅是山庄内部可能会出手不停的杀人,每个客人之间,也会出现自相残杀的情况。少了一个竞争对手,对每位客人来说,都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金婆婆站起身来,走到门口,看了看门外浓厚的雾气,叹了口气,将门关上,又缓缓的走到水妙身边,喃喃道:“九转迷魂阵。”

“九转迷魂阵?”水妙不明所以,这是个什么阵法,对于水妙来说,别说什么迷魂阵,就算阵法也只是在听太傅讲课的时候略微提到过。一般都是讲些行军打仗的事情,比如说一字长蛇阵。

金婆婆点了点头,像是陷入了深深的回忆,那件事情,实在是太久远,太久远,记忆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如果不是听到那个熟悉的歌声,她可能都已经忘记了,那一件发生在她儿时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和你现在差不多大,我是个孤儿,在那个弱肉强食的年代,孤儿并不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我被神殿选中,进入神殿侍奉我神,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微不足道的婢女。”

那件事情,比之她一生所经历的所有事情,都要严重的多,故而当听到那个歌声时,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那个人。金婆婆接着说:“她是管理我们这群婢女的主事官,年纪轻轻,修为高深,办事井井有条,深得我神喜欢。但她却做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利用我神对她的器重,偷走了我神卧室之中的《神族秘术》。”她说到此处,透出一丝悲凉,也许那个人她有着大好的前途,也许连宁清秋也未曾想过,一个曾经如此信任的人,居然会干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

金婆婆说:“神殿立即展开追杀,这件事情,惊动了神殿近卫军,大半的神殿近卫军,清一色的日月争辉境大巫,分成十路追击剿杀。而我,就跟在其中一路,见到了当时的场景。”

那个女人,她的实际年龄已经超过了一百岁,但她看起来却只有二十多岁,风华正茂。她的美目盯着眼前的男人,嘴唇娇红,轻轻说道:“郎君,秘术卷轴已在我的手上。”

而那个男人,却眼露惊恐,他的双腿不停的颤抖着,他的一只手被她紧紧抓住,他颤抖道:“我爱上的是你的人,我从从来没有想过变强,我觉得这样——这样挺好。”

而她却恶狠狠的盯着这个男人,手上的力道更大了,那个男人痛的哇哇直叫,虽然他也是个巫师,但修为并不高,她想要灭了他,只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情。她忽然哈哈大笑,整个人就像疯狂入魔一般,道:“我为了你,连神殿女主事官都不做了,你却什么都不敢担当?”

担当?做了这种胆敢公然叛逆神的事情,谁敢担当?

男人拼命的摇着头:“不,我没有,是你,是你自己想要变强,是你自己想要做神。”他拼命的指着她,对追杀的人解释着,“是她,就是她,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们就这样看着,当时带队的,是神殿近卫军统领林萧,他正玩味儿的看着他们,就好像在看一出戏。他们已经是瓮中捉鳖,其他的援手也正在赶来,他们不可能逃脱。”金婆婆这样说着,当时的她并不明白,为什么神殿主事官背叛,要让他们所有婢女都跟着近卫军,后来她才明白,那是杀鸡儆猴。

当时,她,神殿主事官贡雨珊,已经是和神殿近卫军林萧平起平坐的人,但所有人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了一个男人?从他们的对话中,显然这个男人是毫不知情。

贡雨珊另外一只手忽然抓向了这个男人,这个曾经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将这个男人的心脏挖了出来。所有人都震惊了,近卫军看着林萧,而林萧则没有任何动作,完全一副“你继续表演,我就喜欢看”的架势。神殿近卫军都明白林萧的性格,像这样手到擒来的犯人,他通常都会像猫戏老鼠一般,等戏弄够了,才会出手。

贡雨珊手上拿着这个男人的心脏,看着这个男人颤抖着倒下,眼中充满了疑惑与惊讶。贡雨珊冷冷笑道:“我以为我爱上的男人多少会有点用,想不到还是个怂货。”

“谁家的闺女要出嫁,遇见了那个痴心郎,痴心郎揽我入怀中——谁家的女儿在痴心,痴心爱郎会伤人,郎不明妾深意——”

她在唱着那首歌,曾经在那个年代,一位被情人抛弃的女人所唱的歌。此情此景,这首歌听起来格外渗人。

她像发了疯似的,一口一口把这个男人的心脏啃了咽下,场面极其恶心、渗人。

金婆婆叹了口气,道:“我当时没有眨眼,很多人都吐了,不是因为我无动于衷,而是我已经被完全吓傻了。”当时金婆婆也就是十岁左右的年纪,没有修为,连大点的衣服都洗不动。她记得,这个主事官平常很温柔,对弱小的婢女也很照顾,她当时没有见过神,但她相信,神也许见是这个样子的。

“为什么?”当时的金婆婆这样喊着,眼里已经全都是泪花,为什么?她不明白,她已经是高高在上了,为什么还要做出此等大逆不道的事情。

贡雨珊扭头看去,嘴上都是鲜血和些许碎肉,她不屑的朝年幼的金婆婆看去,说道:“像你们这样的蝼蚁,当然不明白什么是力量。天下的神,唯一的神,她活生生的站在我的面前,我每天对她卑躬屈膝,她高贵美丽,是我一生的追求,我对她的崇拜和虔诚,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深刻。我想要变成她,和她一样,一样可以俯视万物,践踏——所有人。”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震惊了,这算什么,想要成为神?两万年来,有许许多多大逆不道的人都想成为神,可谁的下场好过?谁不是被灭的连渣都不剩。

贡雨珊拿出偷来的《神族秘术》,忽然流下泪来,抽泣道:“我要死了,有你,又有何用?”

林萧的瞳孔忽然放大,又剧烈的缩小。

贡雨珊想要毁掉秘术,这就玩大了,秘术被毁,在场所有人都难辞其咎。特别是作为在场职位最高的林萧,可能连做鬼的资格都没有。

“小娃娃,这么好的东西,毁了太可惜了。”

第三十八章 巧取豪夺

第三十八章 巧取豪夺

凛冽的山风,吹冷了每个人的心。

贡雨珊想毁掉秘术,高举的手,悬在每个人的心疼,在他们面前秘术被毁掉,最坐不住的就是林萧。林萧已经出手,虽然他的力量强大,但速度却太慢,根本来不及阻止。

“小娃娃,这么好的东西,毁了太可惜了。”一个人从贡雨珊的头顶掠过,没有出*夺贡雨珊手中的秘术,很显然,从他的话语中,他是想要这本秘术的。

这个神秘的来客,没有遮面,看来根本不想隐藏自己的身份。但这个人他们都没有见过,世间的高手何其之多,就算在这里最强的林萧,也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压迫感。林萧敢保证,就算日月争辉巅峰的人在他面前,也不会让他感觉到这种仿佛被一座大山压迫的感觉,让他想动手却不敢动手。

贡雨珊自然也不好过,面色煞白,手中紧紧的握着秘术,眼眸闪动:“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干什么?根本就是不言而喻,但很显然,这个神秘的高手并不想用武力抢夺,他笑了笑,道:“你手上的东西,我可以跟你交换,你可以尽管开口,这世上没有几件东西是我弄不到的。”

贡雨珊当然相信,对方所释放的威压,绝对已经接近于神。贡雨珊扫视了一眼不远处的神殿众人,道:“我想要活命。”

他露出了诡异的笑容,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道:“你不是很贪心,这个交易我答应了。”

他答应了,也就是说,他会带着贡雨珊离开,而且是带着《神族秘术》离开。林萧可不答应,贡雨珊死不死没关系,秘术必须留下,这卷秘术,一但现世,后果不堪设想。林萧浑身金光乍现,一股股金属性自然之力涌动,让站在旁边的众人感觉到死亡临近,特别是境界低微的,已经昏厥过去。林萧怒道:“你真要救他,就是与神殿为敌。”

可是那个人听见这句话,不但没有露出惊骇的面容,反而觉得像在听一个笑话:“神殿?要灭了神殿,虽然废些力气,但也不难做到。如果不是——”他感觉到自己多言了,皱了皱眉头,手抓着贡雨珊的肩膀,说道:“我们走吧。”

“休想。”林萧已经冲出,巨大而蛮横的力量涌现,却被那个人看了一眼,就这么看了一眼,林萧忽然全身顿住,就像抽筋一样,跪在了地上。等那个人和贡雨珊离开后,众人才纷纷过去查看,只见林萧双眼流出血泪,虽然没有死,但受了极重的内伤。

这件事情后,宁清秋并没有责备林萧,反而当没有事情发生。这对于赏罚分明的宁清秋来说,是很不合乎常理的。但这件事情后,也没有人再提。林萧偶尔想起,还会记得那一眼,就是那一眼,他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只蝼蚁,与一颗参天大树相比,那不仅仅是力量上的全面压制,而是生命等级超越。

当然,金婆婆在回想,等告诉水妙的时候,略过了这一环节,这是神殿的耻辱,不足为外人道。

自那之后,金婆婆一辈子都没有嫁,全心全意的去为自然之神服务,深得宁清秋信赖,但金婆婆却不敢越雷池一步,中规中矩的尽自己仆人的职责。神殿并没有反对神职人员婚嫁,相反的,哪怕是婢女想要出嫁,神殿会以娘家人的身份送嫁。

“神殿的职责,是保证人类的延续。”金婆婆这样说着,“但很少有人会选择成婚,因为一旦离开神殿,就失去了神殿的庇佑。”

说起往事,许多人都难免感怀颇深,特别是老人,在对自己曾经的过往,都是有许多的惆怅。

水妙虽然年幼,但也明白了金婆婆所说的人是谁:“云梦山庄的主人,是曾经的神殿叛徒贡雨珊?”

金婆婆叹了口气,道:“很大的可能,是的,从这九转迷魂阵和那歌声,几乎可以确定。”

水妙好奇道:“那神族秘术是什么?”

金婆婆道:“我也不是很清楚,而且关于这个一直都是很忌讳的事。”

夜晚,东边的客房的门被轻轻叩响。孙曲正在阅读一本巫术的秘籍,这是他花了大价钱在黑市购买的秘籍,是他梦寐以求,一直都想学习的巫术。正读的入迷,以求从中参悟,门却响了。他很是不悦的将书藏在怀中,不放心的拍了拍,这本书价值一千两黄金,几乎花了他这一生所有的积蓄。

“是谁?”他走了过去,在门边谨慎的问着,第一个人已经死了,那也就意味着,接下来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有可能所有人都会死去,这也是请柬中就已经说明好了的,没有两把刷子,谁敢来这云梦山庄。

门外回答道:“是我。”

门外的人没有说自己的名字,孙曲也是格外小心,别说没说名字,就算说了,他也不敢轻易开门。孙曲道:“李老汉的孙女出嫁了。”他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么一句,李老汉的孙女出嫁,和他开不开门有什么关系?

而门外的人也是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十八年的女儿红,是最好的陪嫁。”

孙曲露出了笑容,打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个竖着翘辫子的年轻人,他们双方点了点头,孙曲把他让了进来,随后伸头出去看了看,确保没有人跟踪后,关上了门。

孙曲对来人很不悦道:“你怎么才来?”

来人也不是好脾气的善茬:“兹事体大,我怎能不小心。”

“也对。”孙曲点了点头,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那件宝贝,“世子大人要的东西,真的就在这云梦山庄之中?”

来人苦涩的笑了笑,道:“我们若不是侯爷的门客,打死我也不想来这种地方。”做了王侯家的门客,就很难不听命行事,大多数巫师如果不是际遇超好,一般来说,是很难能够继续往上突破的。有的运气好又拼命的人,不需要太多的资源也能突破较高的境界,成为人上之人。但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寄人篱下,成为王侯的门客,为其做死士。当然,王族不会要他们去战场上拼杀,那些都是士兵的事,像东方十三国这种地方,养的兵也分有修为和没有修为的区分,当然待遇也是不一样的。但总统来说,士兵的战斗力要比没有受过训练的人厉害得多,哪怕是同样的境界,军队的战斗力也要超越许多,相互间的配合更加紧密和有效。

同是天涯沦落人,孙曲也是感同身受,这种鬼地方,就算有美女美酒,没有命也是白搭啊。孙曲说:“侯爷要的是什么宝贝,居然要到云梦山庄这么危险的地方偷?”

来人很习惯性的望望左右,凑在孙曲的耳边说:“你听说过《神族秘术》吗?”

第三十九章 计划

第三十九章 计划

“神族秘术?”

昏暗的房间中,只有一盏灯还亮着,水妙睡不着,眼睛睁的大大的,时不时的眨眨干涩的眼睛。神族秘术,为什么要用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但无论怎么问,金婆婆都说不知道,也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金婆婆见他就是不死心,于是透漏出一点点:“上古时代,三大人类部落,为人类的延续斩杀妖族,而这三大部落,便是神族部落,魔族部落,僵族部落,而其中,神族部落的首领便是第一代自然之神香公主。这是神殿一直都流传的故事,可信度很高,因为年代久远,很多事情也无法考证。”

水妙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神族部落,神族秘术,这还不明显嘛,总算是知道点了,于是水妙也很会举一反三:“那么是不是有三大秘术?”

金婆婆眼睛一亮,笑了笑,道:“你倒是机灵,赶紧睡吧,明天早些起来。”

水妙点了点头,虽然知道的很少,但已经很满足了,上古的事情,能够知道一点点,都已经是万分的荣幸。

但另一个房间里,孙曲仔细的听着这个同为侯爷的门客,他们并没有见过面,这次的任务极为隐秘,他们需要互相不认识,才能骗过云梦山庄的眼睛。假装不认识是很难的,要知道云梦山庄里可都是女人,女人的直觉有时候是准的可怕。

来人说:“神族秘术,是上古巫术总合,得一篇便可有望修炼到日月争辉境,侯爷吩咐,此次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得到神族秘术,哪怕得到一篇也好。”

孙曲听的心惊,如此强大的秘术,想必不是好偷的,而云梦山庄的力量如何他们也不知道,强攻估计够呛:“侯爷是怎么吩咐的?”

他们之间,为了行动的保密性,在行动前,只有一个人知道行动的所有内容,而另外一个人,则掌握着这次行动的所有人员名单。在行动之前,他们将自己手上的情报合二为一,这样能确保行动的安全性。孙曲掌握着行动的人员名单,而来人则掌握着行动的内容。

而这个来人,正是金婆婆和水妙在茶棚之中碰到的人。虽然当时茶棚老板提醒过他,来云梦山庄很危险,但他是要来的,除了他原本就知道云梦山庄的一些规则,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不得不来。来了,九死一生,不来,侯爷直接就把他杀了。他叫魏宣一,洪荒之域境,这境界说高不高,说低也不低,为人机灵,也颇受侯爷喜爱。而孙曲,则是玄道之域境,境界比魏宣一低上一个大境界,一般来说,大境界之间的差别,是无法逾越的鸿沟。

魏宣一将兜里的一包药剂拿出来,很是谨慎小心,生怕药剂洒了:“这是特级软骨散,闻上一点都会暂时失去修为,日月争辉境下无一幸免。十八小姐选婿当日,所有人包括云梦山庄的人也都会到场,到时候所有人中毒,我们便可以搜寻《神族秘术》。”

孙曲不解的问道:“这东西怎么用?”

一般的软骨散需要放在食物酒水之中才会有效果,特级的就不是很了解了。看魏宣一小心翼翼的样子,显然这用处不一般,一般软骨散一两黄金一小包,因此真不是什么人都用得起的。

魏宣一道:“将毒放于香炉之中,无色无味,神不知鬼不觉,切记,点燃之时必须要用尿液沾湿布蒙在鼻口之外,药效只有一刻钟(半小时),因此时间紧迫,切记切记。”计划安排的很周详,他们都是些下九流的人物,对下毒这种操作也一直都很专业,“人员安排好了吗?来的有几个人?”

孙曲道:“包括你在内一共有五个人,只是死了一个。”说着,他的脸色极其难看,侯爷千方百计将请柬收过来,每一张请柬都价值不菲,可见侯爷是下了血本了啊。所以少了一个战斗力,都是不小的损失。

魏宣一倒是不以为然,接下来的日子,还要死几个人都很难估计,只要计划成功,哪怕只剩下一个人也行。他们都是死士,一但计划成功,家里的人都会收到一笔不小的抚恤金,但如果计划失败了,那就一无所有。魏宣一道:“我听说小侯爷也来了。”

孙曲面色煞白,许久才尴尬的点了点头:“是啊,来了,第一个死的人,就是他。”

“额。”魏宣一也是很尴尬,但也没太放在心上,侯爷的老婆多,儿子也多,死一两个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且小侯爷之所以深入险境,本来就是因为在侯爷那里失去了宠幸,为了立功,才甘冒此险。反正死的又不是他儿子,魏宣一根本懒得理,人又不是他们杀的。

魏宣一道:“行,事情就这么定了,药在我这儿,等那天行事,暗号是——普天同庆。”

孙曲点了点头,魏宣一也不废话,打开了门,退了出去,消失在茫茫大雾之中。孙曲心里七上八下的,要知道,风险越高,得到的好处也就越多,但相对的,报酬多,风险也就越大。在他听到这次行动的目标时,自认为见多识广的他,都被吓个半死。《神族秘术》,上古秘术,这东西传承了八万年,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万法归一满地走,日月争辉不如狗的年代。可是放眼现在呢,万法归一已知的,只有自然之神一位,日月争辉虽然也有很多,但一般小门小派能有上一位,就已经能横着走了。就比如说天下宗门之最——太虚门,日月争辉境的也就一千来位,随便出来一位,那都是能在中原大陆搅风搅雨的人物。

孙曲也不是普通百姓出生,他是一个没落氏族,虽然家族没落了,但底蕴还是有点的,但他天资很一般,所有修炼了二十多年,如今三十出头,也就是玄道之域。虽然说三十多岁修为已经达到了玄道之域已经让许多人羡慕,但对于真正金字塔顶端的人,他们还是蝼蚁。年龄越大,越是难往上攀升。

巫师,传承于上古感悟天地力量,祈求上苍的巫师,后来逐渐成为推翻妖族统治的力量,因此,今天的修行者虽然众多,但大体体系还是传承于上古巫术。用的力量也是相同的,都是自然之力。但上古自然界中的自然之力浓郁,也容易吸收和炼化,经历了几万年的毫无节制的贪婪,自然界中漂浮在空气中的自然之力已经相当稀薄了,除了天资和运气极佳的人还能不靠外力修炼外,大多数人都要靠自然矿石这种富含自然之力的物质。可自然矿石用一点就少一点,价格也是越来越高,没有点底蕴谁消耗得起啊。

“要是我的修为也能到日月争辉——”孙曲咽了咽口水,寄人篱下和座上宾的待遇可是截然不同的,要是有选择,谁愿意被人呼来喝去,“只要得到一篇,一篇就好。”

第四十章 迷雾重重

第四十章 迷雾重重

迷雾曼曼,房间外的雾气从原来的五米可见度,变成了四米,白色的雾气,感觉不到究竟是天晴还是天阴。

云梦山庄的客房分东西厢房,水妙和金婆婆住在山庄客房的西厢房,西厢房很少有客人居住,大部分集中在东厢房。所居住在什么地方并不是客人自己选择的,而是云梦山庄的婢女安排的。第一个人死后的第三天,也就是他们来到这里的第六天,昨天是第二天,陶瓷人第一次出现,这一天相安无事,没有人死去。而相对的,亭子中的陶瓷人也没有增多,还是那个倒霉的小侯爷形象的陶瓷人。

水妙按住金婆婆的指示来到会客厅,依旧是人声鼎沸,酒色欢愉,少了一个人对他们来说,根本不构成任何影响,再过四天,十八小姐就要露出庐山真面目。

一个客人搂着一个婢女,仰起头来喝了一杯酒,好奇的问怀中的婢女:“你们十八小姐,是不是很漂亮?”

“当然,十八小姐今年二八年岁,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美貌、智慧,都在她十七个姐姐之上。”这个婢女这样说着,但显然有些不乐意,就算是主仆有别,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夸另外一个女人漂亮,多少都会有些不高兴的,“怎么,我的姿色,官人不满意?”

这位客人也不是刚出来混江湖的菜鸟,在女人面前千万别夸别的女人漂亮,这是对女人的最大尊重。客人说:“漂亮,当然漂亮,可惜能看不能碰啊。”

这个婢女也是颇有姿色的,年纪约莫二十多岁,放在外面也许还能有些回头率,但这云梦山庄也不知是不是专产美女,在众多美女当中,就显得很一般了。而云梦山庄的规矩,婢女只是陪酒,其他更过分的举动是不能有的,这也是馋坏了诸多客人。

婢女坏笑道:“你可以去求祖母,将我许配给你啊。”

客人眼睛一亮,道:“还可以这样?”

婢女说:“当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就不知道,你愿意付出多少代价来娶我?”

客人愣了下,风月场所他也是去过不少的,许多风尘女人都是乖的跟小白兔似的,只要肯付钱,她们并不在乎是一夜夫妻还是一辈子的夫妻。而这里的婢女就厉害了,什么都不肯给就开始谈价钱。客人说:“你觉得付出多少钱合适?”

这句话本有些讥讽的意思,都来陪酒了,还真把自己当良家妇女了?

婢女似笑非笑,道:“一双腿你觉得怎么样?”

客人惊愕,他以为是自己听错了:“腿?”

婢女理所当然道:“是的,腿。”

客人倒吸一口凉气:“为什么是腿?”

婢女说:“钱财身外物,云梦山庄有的是钱,只要我想要,千八百两银子随便花。但要嫁一个男人,当然要更有诚意的东西。”

一个婢女居然说出这样的话,客人大惊失色,怒气油然而生,站了起来,一巴掌打在婢女脸上,指着她大骂道:“你也不瞧瞧你是什么东西。”

婢女捂着自己的脸,恶狠狠的看着他,没有出口大骂,更没有求情的意思,而是指着门外,道:“客人喝醉了,会客厅今后便不欢迎你了,请便。”

客人怒气更甚,但有两个年纪大的女人走了过来,手中的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毫不客气,道:“给你一分钟。”

给一分钟,就是给一分钟消失,否则后果怎么样,脖子上的剑就已经说明结果了。云梦山庄的铁律,不得对陪酒的婢女有过分的举动,否则后果是什么,当然就是死了。

客人捡回一条命已经是运气,他恶狠狠的指着那个婢女,在场这么多人都看着他,看他的笑话,面子自然是挂不住了,不说两句狠话都不好意思出这道门:“算你狠。”

众目睽睽之下,客人气冲冲的走了,当他走后,会客厅内又恢复了欢声笑语。试炼,一切都是为了试炼,话说回来,这种毫无修养的男人,根本就连看一眼十八小姐的资格都没有。而那位婢女也离开了,这里的客人都是一桌客人配一位婢女,客人不在了,婢女自然也走了。

水妙看在眼里,心中惊骇不已,但已经能感觉到,那位得罪了婢女的客人,估计凶多吉少。

却听见耳边传来一阵欢笑声:“小弟弟,你转到一杯酒了。”

“啊!”水妙抓了抓头,看着桌子上的转盘小游戏,原来是用筷子来替代指针很不方便,摩擦力太大,现在换成了一把陶瓷制的勺子,勺口要重,勺柄轻盈,这样放在桌子是不会倒。水妙卖萌道:“小缘姐姐,我这么小的孩子,不会喝酒,能不能换别的。”

陪水妙的婢女叫小缘,缘分的缘,或许这也是缘分,那倒霉的小侯爷死后,水妙坐了他的桌子,所有小缘也就来陪水妙了。小缘插着腰,佯装生气:“当然不行,我一个女人都能遵守游戏规则,你不能?”

水妙愣住,刚才那位被剑架在脖子上的客人他可是亲眼见到的,要不想自讨没趣,还是喝了吧。水妙举起酒杯,一口喝了下去,一股辛辣的感觉在嘴里炸裂,他使劲的朝嘴里扇着风:“好辣啊。”

这一动作,让小缘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弟弟,你可以慢慢喝嘛,别说姐姐欺负人。”

水妙第一次喝酒,见到其他大人们喝酒都觉得是在喝琼浆玉露,怎么喝下去这么难喝,而且喝了以后头还有点晕晕的。水妙打了个酒嗝,说道:“等我缓缓。”

小缘开始喜欢这个小毛孩了,小孩子萌萌的,有时候也挺讨人喜欢的。她没有见过小男孩,因为来到这里的客人,都是成年的男性。

水妙摸了摸那作为指针的勺子,好奇道:“小缘姐姐,这一天你就能找到这种特殊的勺子?”这勺子的确很特殊,好像就是为了玩这个游戏产生了,底部上圆的,方便转动,勺口部位又很重,仿佛是个不倒翁。

小缘点了点头,道:“这是十八小姐做的。”

“哦?”水妙也没想太多,他也是一口倒的那种了,小孩子嘛,本来就不太适合成人世界的纸醉金迷。水妙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我不行了,先回去休息。”

小缘点了点头,却是有些奇怪的看着水妙。

是不忍,她不忍什么?

水妙摇摇晃晃的,走人了迷雾,身形不稳,几次都想要跌倒。实在受不了了,就在路边呕吐,吐了过后倒是清醒一些,可是他发现,自己好像迷路了,这里根本不是回西厢房的路。他站在原地,吓出一身冷汗,他想哭,但他也知道哭是无济于事的,还有可能回引来杀身之祸。

而更惊讶的,是他看见了一个人,一个死人,双腿被砍断,血液正从伤口出流淌,显然是刚死不久,他是躺着的,而他的脖子,却是朝天上看去,显然是被人扭断了脖子死去,眼中满是愤怒和惊诧。

“啊!”他还是忍不住叫了出来,朝着其他地方跑去。

雾气,太浓,很容易失去方向。

第四十一章 十八小姐

第四十一章 十八小姐

是谁动的手,这一点毫无疑问,云梦山庄既然开始了淘汰制选拔,那么接下来谁死都不奇怪。但这只是为十八小姐选择夫婿,为什么如此残酷?非得要死那么多人?难得人命真的意见沦落到连猪狗都不如了?

水妙不知道,他心中有许多的疑问,但对于他这个年纪来说,这些问题都太深太远。他现在只剩下恐惧、迷茫——还有逃。他想逃,逃出这个噩梦一样的山庄,但无论他跑向哪里,都只是一片白雾茫茫。原来所住的厢房在哪里?金婆婆,这个他此时此刻只能依靠的人在哪里?

前面,听见一阵阵欢声笑语,和会客厅不同的是,这些欢笑声,只有女人的声音。还有一阵阵流水的声音,一阵阵热气。

他不敢再往前,前面多半是云梦山庄的人,水妙就算再傻,也能看出来云梦山庄里都是女人,而客人除了金婆婆外都是男人。当然,他和金婆婆都算是不速之客了。但后面,深深白雾,充满了未知的恐惧,此时退后,又会去往哪里?他发现此时的雾,可见度已经只能看见脚下。雾中,会不会有什么可怕的怪物?还是会有一双白嫩纤细却沾满了鲜血的手正等着他转身的那一霎那掐死他?

水妙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蹑手蹑脚,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

前面的雾气,慢慢的淡了下来。

当身边所有的雾气都消失在身后时,在他的脚下,有一汪清池,池水正冒着热气。而那一阵阵的嬉笑声,嘎然而止。水妙看见,那池水之中,正站着一个个活生生,赤条条的人——女人。水妙这辈子见过女人,他并不是活在一个只有男人的世界。他以前的生活中,有宫女,有妹妹,他的父王一直思念着母后,没有纳妃,没有在后宫里增添任何被称之为母后或者母妃的女人。但他是见过女人的,但没有穿衣服的女人,还是第一次见,特别是成熟的女人。

在这一刻,他懵了。四书五经,伦理纲常,他是从小就熟读于心,要做一个仁义爱民如子的明君并不是容易的事,从小就要灌输许多为人为子为君之道。

而这群女人,如果是一个成熟正常的*在那里,她们绝不可能那么镇定,虽然她们也不是什么平凡人家的闺女,但被偷窥终究会引起最原始的反应——尖叫。

她们没有尖叫,而是感到奇怪。

“这里怎么会来一个孩子?”

孩子,男孩子也是孩子,云梦山庄是不可能有男孩子出现的,所有的客人都是成熟正常的男性。而这个孩子正在惊讶迷茫的看着他们,许久才闭上眼睛,因为年纪太小,都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样的突发事件。他一个劲的抱拳作揖:“各位大姐大娘,打扰了,打扰了,小生在这雾中迷了路,莫怪莫怪。。”他只能一个劲的解释着,是这雾太大,自己迷了路,事实也是如此。如果是换成其他相当于正常的地方,他可能还会扯下皮,但这里是云梦山庄,这里的女人都是一些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水妙暗自心想:“糟糕了,今天的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想想一路走来,多少艰难险阻,都硬生生挺过来了,难道今天就要死了这里了?就是因为自己走错了路?

都怪这该死的迷雾,不然说不得真能跑出这里。因为他并不是这次的选婿大会的备选人,他只是一个不速之客,误打误撞来这里的。说不得人家看他们老弱妇孺,兴许同情心一来,就把他们给放了?这下倒好了,做了这么大件错事,估计十死无生了。

而前面,却没有丝毫的声音,良久,只听得一个女声在耳边响起,显然充满了敌意:“你是什么人?”

“啊!”水妙睁开眼睛,眼前的水池内已经没有人了,她们一个个都穿好了衣服站在离自己只有三米的距离,将自己团团围住。

她们是不是想要杀自己了?

水妙挤出两滴眼泪,带着哭腔说:“我和婆婆在外面迷了路,若不是山庄内的大姐大娘们收留我们,我们说不得就饿死在外面了。今天无意冒犯了各位姐姐,我——我错了。”

这世上眼泪可以解决很多事情,女人柔弱的眼泪可以软化一个刚强的男人的心,而一个孩子的眼泪,却可以软化女人的心,也算是一物降一物吧。

果然,带头那个穿着红色纱衣的女人语气缓和了不少:“你住在哪个厢房?”

水妙眨巴着眼睛,果然,半真半假的谎话,无辜的眼泪,诚实的承认错误,还是吃得开的。水妙道:“西厢房。”

红色衣服的女人,准确来说应该叫姑娘,她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脸上稚嫩未消,在成熟与稚嫩之间徘徊,更让人有种想去碰又不忍心去破坏这份美丽的冲动。

“西厢房?”红色衣服的姑娘仔细想了想,大部分客人都住在东厢房,只有东厢房住不下的才会带去西厢房,如果这小孩没有撒谎的话,住在西厢房也没有错。而且云梦山庄可不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莫说是进来,就算是出去,也要经过许多阵法,更何况山庄内迷雾重重,没点本事的人根本没有办法走出去。

“我带你回去吧。”红色衣服的姑娘抿了抿嘴,水妙敢保证,这一抿嘴,虽然不能说是倾国倾城,但却深深的打动了他的心。不是那种肮脏的欲望,而是男性天生对女人的美有种无法抗拒的诱惑力。

水妙一听,立刻眉开眼笑:“谢谢姐姐,姐姐真是大好人。”

“好人?”她自嘲的笑了笑,她算好人吗?

旁边的婢女提醒道:“小姐,此人来历不明,小姐千万小心。”

红衣姑娘有些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无妨。”

这里是云梦山庄,眼前的孩子显然连绝对领域都不是,就是个普通小孩,这样的小孩就算拿着一把绝世神兵,她也有自信眨眼睛就让他灰飞烟灭。

红衣姑娘看起来脾气不太好,从水妙身边经过,一股冷冰冰的感觉袭来:“跟我来吧。”

“哦,谢谢姐姐。”水妙虽然嘴上说着谢谢,心里却一点都不感激,他和金婆婆原本欢欢喜喜的回金婆婆的家里,却在这半道上迷了路,被卷入这诡异恐怖的山庄内。他在猜测这个小姐的身份,小姐,再加上她的年龄,十有八九,就是这次选婿大会的主角——十八小姐。

十八小姐在前面走着,水妙在后面跟着,而水妙身后,跟着一群婢女。走了许久,十八小姐指着前面的路,说道:“你往这里走,很快就能到西厢房。”

水妙楞了一下,刚要说谢谢,身边的人就都走光了。迷雾中,水妙不敢迟疑,走到了西厢房后,顺着房间一间间去找自己原来的房间。就在路过一间厢房时,他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水妙一个激灵,又有人死了?

他咽了咽口水,将手指在嘴里含了含,在窗户纸上戳开一个小洞,将眼睛凑了上去——瞬间,他的瞳孔剧烈收缩。

第四十二章 巨型桌子

第四十二章 巨型桌子

雾气,已经弥漫到水妙的脚下,身后的迷雾,就像有一双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的后背。而眼前,房间之内,他看见一个个身材曼妙的女人,正有条不紊的打扫着房间个个角落,地上一滩血迹旁,两个女人正把一具还在流血的尸体装进一个黑色的布袋内。全程没有一丝声响,就算从房间门口过也不会发现,如果不是水妙闻见了那淡淡的血腥味,或许,神不知鬼不觉。

他已经无法镇定,但如果此时发出一点声响,里面的人会连自己一起清理了。他蹑手蹑脚的往后退着,由于惊恐,脚退到了走廊的围栏上,一个踉跄往后跌倒。

“啊!”水妙喊了出来,在那一刻,他已经意识到自己死定了,他能活下来吗?借着迷雾逃生?

正在此时,从身后走来一个人,一只手抱住了他的腰,另一只手蒙住了他的嘴巴,防止他再发出任何声音。

“有人。”随着话音刚落,房间的门就被打开了,三个人迅速冲了出去,向着三个不同的方向追出去,三分钟之后,她们三个人又返回,门又迅速关上。一切的动作,干净利落,训练有素。

水妙被那个人救了,原本以为是金婆婆,因为救他的人明显是个女人,这里的女人不杀他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怎么可能会救他。但这个女人显然比金婆婆高出半个头,身上有着淡淡的幽香,这股香味,是那种少女特有的芳香。他闻过,就在刚才,再加上往后撤时他看见了红色的衣裳在风中飘扬。

十八小姐!

十八小姐将水妙抱在怀中,躲到了一处灌木之中,她一边数着数字,一边瑟瑟发抖。她似乎比水妙还要紧张,水妙已经感觉到她的眼泪滴在了自己的脸颊上。

她哭了,为什么?

当十八小姐数到一百八十的时候,她似乎全身一松,吁了口气。嘴里喃喃道:“没事了。”

水妙回过了头,是的,她就是刚才还给自己带路的十八小姐,一下子就消失了,现在又一下子回来救下自己。她为什么要救自己,他们是第一次见面,就算加上这次,也才第二次。十八小姐不想解释,也没有解释的必要:“你可以回去了,现在顺着这个方向回去,很安全。”她指着前面,也就是他们刚逃出来的位置,说完,她就走了,才几步路就消失在了迷雾中。

水妙眼眸闪动,她是来救自己的,在十八小姐指了路后,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又回来救他。她哭了,为谁哭?

“谢谢。”水妙朝她离去的方向低声的喊着,这一次是出自内心的感谢,他感觉,十八小姐并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坏。

水妙又经过了那间房间,他没有再看,而是直接回到了自己的住处。金婆婆见他满头大汗,不解道:“你,发生了什么?”

水妙将今天的所见所闻说了一遍,金婆婆若有所思,接着说:“这几天要格外小心,越是到后头越会发生更多的怪异事件。记住,不要去其他地方,尽量呆在人多的地方,就算发呆也好,等人散去,立刻回来。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西厢房除了我们,已经没有人了。”

水妙的心沉了下去,对,今天太猛撞了,第一次喝了酒,差点闯了大祸。

而金婆婆的打算是,她一个人自保没有问题,所以让水妙待在人多的地方比较安全,如果云梦山庄的人要对方金婆婆,那么水妙和金婆婆在一起更危险。只要熬到第七天,选婿大会开始,他们就可以趁乱出去,所以那一天,是最好的时机,也是最坏的时机。

第四天,会客厅内人声嘈杂,没有了嬉笑声,而是议论纷纷。

所有的桌子都已经被撤出,会客厅正中央摆放着一张长十米宽五米的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一个个模型,有房屋的模型,也有花园的模型,而每一个模型上,都放着一个陶瓷人。水妙好不容易挤进去一个位置,人小也有人小的好处。他看见一间很熟悉的房子,没有屋顶,可以直接肯定里面的构造,栩栩如生。而令他惊讶的是,他认得这里是茅房,在场所有男人都去过的地方。在茅房模型内,一个陶瓷人躺在蹲坑里,面部充满了恐惧。

是那个人,那个第一个死去的人,他的穿着、五官甚至表情,就跟活着的人一样。

而在一个花园中,躺着一个没有腿的人,那是水妙昨天见到的那具尸体,陶瓷人也和昨天见到的一样,身体朝下,脸朝上。原来昨天水妙醉醺醺的出去,是去了花园。

而在一个厢房之中,也有一个陶瓷人,那是水妙在门外戳开窗户纸看见正在处理的尸体,那具尸体,没有头颅。

原来,这些死去的人,死时的样子是这样的。

还有同样的七八个地方,也意味着,昨天死去了九个人。

死亡人数正在急速增加,他们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死的是他们,而不是别人?

会客厅内议论纷纷:

“看来从第一个死去之后,所有死去的人都会按照死前的模样被做成陶瓷摆放出来。”

“兄台此言差矣,这些人究竟是按照死前的模样被做成陶瓷人,还是变成了陶瓷人?”

“变成?此话何意?”

“会不会是中了某种诅咒,被诅咒的人,死后会缩小变成巴掌大的陶瓷,所以才会栩栩如生?”

“有理,有理。”

死后变成了陶瓷人!

有的人觉得好奇,有的人感觉到恐慌,而有一个人,已经进入崩溃边缘,是一个头发凌乱,满眼恐惧的人,他发疯一样想要将桌子掀翻。口中直念叨着:“有鬼,这地方有鬼,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但桌子似乎被黏在了地上,只是轻微的晃荡了下。他整个人坐在了地上,忽然口吐鲜血,倒了下去。

死了!

他是被吓死了,还是被谋杀的?

之前死去的人都是在独自的情况下,客人们只知道他们死后的状态,这是云梦山庄特意安排的。每当一个人死去,她们会迅速的将现场打扫干净,所以撞见第一案发现场的人很少。但现在,这个人将在众目睽睽下死去,立刻引来一阵阵恐慌。那些原本淡定的人终于开始乱了起来,刚才这个人,是被吓死的,还是因为想要掀翻桌子,被诅咒死的?

此时,一个约莫四十岁,一身花衣裳的女人走了出来,面带微笑,风韵犹存:“各位客人,这张桌子和桌子上的东西,都只可远观,不可近赏。”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离这张桌子起码有三米远,把一脸蒙逼的水妙晾在了当场。所有人都往后退,就把水妙凸显出来了。水妙立刻意识到不对,也往后退去,退到了人群之内。

可水妙还是被这个女人捕捉到了,虽然只是一瞬间就移开了目光,但那一瞬间,闪过了一丝杀意。

有一位客人立刻叫嚣道:“我要出去,我要退出这场大会。”

“出去!”花衣裳的女人冷笑一声,道,“格外客人怕是没有好好看请柬的内容,特别是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写了什么?一些人已经在翻请柬查看,但还记得的人立刻面如死灰的说:“凡进入山庄者,大会不结束,不得离开山庄,哪怕是死了。”

死了,离开山庄,还有什么意义。

第四十三章 绝望

第四十三章 绝望

绝望,人类在困难和绝境面前,依然会想要到逃生,逃出一丝希望。人类的求胜欲望是很强的,强到连自己都无法去想象。而云梦山庄并没有把所有生路都堵死,所有来这里的客人都清楚明白一点,不到选婿大会结束,谁也不能离开。倒不是说他们一起冲出去绝对没有一丝希望,这些客人中,境界最高的枝晨梦露境有两位,但谁也不是傻子,一个人修炼的极佳时机是十岁到二十岁,一般这个时候天赋极佳着都能修炼到梵尘太虚,这不是说仅仅靠着天赋和努力就成的,还需要打量的资源,此等天才要是身后没有几个大家族大宗门撑着,谁消耗得起,资源不花钱啊。而有些资源也不是靠钱就能买到的,还得靠运气。

这两位枝晨梦露境的高手年纪最小的已经四十了,巫师修行到了三十岁朝上,就会有明显的速度下滑,三十岁以后,那种明显的力量堆积和境界的上升就会从八匹马拉车变成乌龟拉车。这种现象主要和人体的代谢功能有关,人体的老化是不可逆的,大部分修行天才被卡在枝晨梦露直到死的人多了去了,有几个能一探日月争辉的奥秘?更别说那遥不可及的万法归一,万年寿命,天下皆诚服于脚下,想想都令人心动。

所以这两位枝晨梦露高手还是很惜命的,他们可不认为这山庄的主人比他们弱。这山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能在这种地方创造这样迷雾大阵的人,你说能弱得了?关键是这迷雾大阵连他们都看不透,别人体会不出,他们却是知道的,这迷雾中,有种很不易察觉的危机——这雾会压制境界,并降低人的感知力。虽然很轻微,这种效果对境界越高的人越是明显。

只见他们笑了笑,微微拱了拱手,道:“管事说的正是,我等也是在这山庄中无趣,你看,这会客厅已经摆了张桌子,那我们到何处去寻欢作乐?这怕是有违山庄的待客之道吧。”

他这句话将矛头化解了,但也只能说要活下去,全凭运气和本事。倒不如好好享受接下来的日子,得过且过虽然不怎么好听,但也是目前唯一能做的。

“哦!”花衣裳的女人对此很是反感,但目前会客厅内的客人如果真的被激怒,来个鱼死网破,那对谁都不好,而且这也不是游戏规则,选婿大会的目的并不是要杀掉所有客人。她说:“山庄会给各位一个交代,今天已经是第四天,大后天,选婿大会就要开始。”

“选婿大会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是要把我们都折磨死?”这世上永远不缺乏不怕死的人,一位客人大声质疑着,等待死亡,永远比真正的面对死亡更可怕。

花衣裳的女人眼中闪过一丝戏虐:“优胜劣汰,自然法则,各位在来之前,想必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吧。强弱并不是判定的唯一,请各位记住,还有三天,努力活着。”

水妙回到房间后,金婆婆正在试菜里有没有毒,看到水妙,金婆婆关切的问道:“今天那么早回来,没有吃饭吧?”

水妙点了点头,原本他不明白为什么金婆婆天天都要试,现在他明白了,云梦山庄的人根本就毫无人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死的人越来越多。但她不明白,金婆婆这样厉害,为什么要任由这些坏人继续嚣张跋扈,任意妄为?水妙吃着饭,却一句话也没有说。

金婆婆奇怪道:“怎么了吗?今天怎么不说话。”

水妙一边咀嚼着食物,眼泪一直往外流着:“婆婆,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大英雄,为什么,为什么到了今天,你连房间门都不愿意出去?”

信仰,水妙不知道神殿有多强,不知道神有多少本事,但金婆婆的本事她是见过的,在水妙的心中,金婆婆早就成为了他的信仰。

“我——”金婆婆刚想解释,又闭上了嘴,这种事情无法去解释,水妙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这一点让金婆婆很是安慰,但正义感往往会使一个人死的更快,这也是为什么好人通常都不会太长命。她没有回答,反而问道:“你是男人,我是女人,你没有去做你想要做的事,反而来要求我去做,合适吗?”

合适吗?

对啊,为什么,既然自己都无法做到的事,却要求别人去做,为什么?是因为金婆婆比自己强太多太多,就要她去为了自己那一点点可怜的正义感冒险?

水妙急的通红的眼睛,眼泪一直流淌着,流到了碗里。泪是苦的,流到碗里加入了饭菜,自然也是苦的。

金婆婆怕水妙自尊心太强,万一猛撞做了什么傻事,那就后悔都来不及了。金婆婆说道:“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做好了必死的决心,才来到这里,各自心怀鬼胎。所以你救不了他们,也没必要去救,他们所有人加起来的力量比山庄的力量还有强,但他们都不愿意自己救自己,你还要去救他们吗?”

水妙愣住,是不是自己想太多了,见到人死的太多,就忽然想要做救世主了?是啊,那些人眼见有人死了,不仅没有露出丝毫的愤怒,反而表露出了期待,真是可笑,这样的人居然还要去救?更何况,那些客人,随便一个人出来,一根手指都能戳死他。

“婆婆,我——”他想道歉,曾经身为月柔国公子的时候,就算做错了,也不能认错,这是帝王的准则,知错改错不认错。但现在月柔国都亡了,哪还有什么王子。人虽贵有良知,但圣母心泛滥,连最起码的自知之明都没有了,除了找死还有什么。

金婆婆突然道:“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你怎么回来这么早?”金婆婆更关心的是今天发生了什么,就在水妙把事情说了个大概,完全略过了十八小姐的事情后,金婆婆感到愕然。这在她的意料之外,她这几天除了在房间里养伤外,还仔细回想了九转迷魂阵的种种。九转迷魂阵来自于神殿,虽然不一定只有神殿的人才会布阵,但最完整的布阵方法只有神殿的几位高层才会。而贡雨珊就是其中之一。但从水妙的话中,金婆婆了解到九转迷魂阵似乎又有了改进,能消耗并压制枝晨梦露境的力量,在一个本就完美的阵法中再进一步提升,这是何等的阵法实力才能办到,她相信,仅凭贡雨珊的实力,别说一百年,就算一千年也没有能办到。这背后肯定有一股强大的势力在支持,究竟是谁她暂时还想不出,因为能办到这种事情的人虽然不多,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并不是每一位高手都会被神殿记录调查,而且以她的身份,还没有资格知道更多权限的资料。

金婆婆叹了口气,道:“最后三天发生的事情会更多,这几天你先呆在房间里,一旦找到时机,我们就走。”

第四十四章 突如其来的怪物

第四十四章 突如其来的怪物

金婆婆改变了原本的计划,原本的计划是养精蓄锐,等到十八小姐选婿大会的开始,那一天,将会很混乱。云梦山庄的幕后高层估计也会到场,那个时候,逃走的把握要大,但很可惜,事情发展的变化要比计划快上很多。

而夜晚的迷雾,已经遮蔽了所有的光亮。一队巡逻的婢女手上提着灯笼,每两个一排,共十排人往前走着。她们的脚步一致,踩踏在地上,仿佛就只有一个人一般。后面的人比前面一排的人慢了两步,但这两步,只能朦朦胧胧的看见前方的灯笼。视线,现在最多只能看到脚下。随着时间的推移,雾气会越来越浓。

突然,前面第一排的人停住了脚步,有一个人,不,更准确的说,有什么活物,把一张纸递给了走在第一排左边的那个人。她摊开了纸,上面是一窜数字,这窜数字,是密语,更像是一个坐标,只有山庄内部的人看得懂的坐标。她将纸上的内容记下以后,将纸放在嘴里咀嚼几下,咽进了独子里。任何在右边派头那人耳边低语几句,两人又带着队伍往前方走去。

大雾之中,就算是山庄的人也不一定能不在这迷雾之中走丢,更何况这迷雾不能能遮蔽视线,还会让灵魂也困在其中,永远的徘徊。她们为了不在山庄内走失,唯一能相信的是经验,靠着经验,以步子作为计量单位,来辨别究竟到了哪里。

她们身上有一股很特别的香味,一股只有女人才会有的香味,而男人闻了,会如痴如醉——女人的体香。

在她们脚下,一滩血迹流淌过来,这一队人都放开手脚,将地上的尸体清理干净,整个过程没有超过十分钟。时间拖的越长,碰到山庄以外的人的机率就越大。

一位客人,半夜无法入眠,事实上,所有的客人都无法入眠。既然会客厅内她们能明目张胆的杀人,那么房间内,还有什么不敢的?他手摇折扇,今天并不算热,反而凉风飕飕,他却充满了闲情逸致一般,在这夜中漫步。雾气,似乎对他毫无影响,他认落,靠的是也是步子——还有耳朵。他是一个瞎子,至于是不是天生就瞎,是不是没有见过高山、白云、流水和盎然的春意,他记不清,也不想去记清。虽然说每个人都应该把美好的记忆藏在心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美好或者不美好的事物,又有几个人记得清?

忽然,他闻到一股怪味,是一股腥臭,不是血肉腐烂的那种腥臭味,而是排泄物经过长久发酵的那种味道。很轻微,但对于一个除了眼睛都比常人灵敏的人来说,这股臭味很容易就捕捉到了。他没有回头,因为回头对他毫无意义。但一股杀气,已然袭来。

躺在床上的水妙忽然一阵尿意袭来,他忍,他再忍,只要熬过了晚上,白天相对安全一些。其实白天和晚上对于此时的云梦山庄来说,已经是一样的了,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在晚上死去。但人类向往光明的心,一刻都不曾停止过。

但实在是憋不住了,这次不仅是尿,还想来点别的。水妙睁开眼睛,从挣扎中解脱出来,缓缓的下了床。他打开了门,门外除了黑,连一颗闪亮的星星都看不到。水妙不禁打了个哆嗦,朝厕所的方向走去。他真的很想在门口就解决了,但这也未免太有失他的身份了。

还好,厕所是有灯笼的,水妙把体内的排泄物排出去后,一身轻松的走了出来。当他走到厕所门口时,借着灯光,他看见了一个人。

不,这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了。这个“人”,他浑身光溜溜的,连最起码的一点遮羞布都没有,可以很明白的知道他是个男人,或许,曾经是。浑身漆黑,干瘪的像把一张皮直接蒙在一副骨架上。四肢撑在地上,缓慢的移动着。而这种缓慢,并不是真的慢,而是像一只虎,一只猎豹一样,盯着猎物,怕猎物耍什么花招给跑了。他的头,那颗漆黑的头,就像被烟漂过一样,黑不溜秋,光溜溜的头顶上,连半根毛豆没有,那颗奇怪而诡异的头颅一直对准水妙。“他”似乎在犹豫,犹豫什么,犹豫要不要把自己给杀了?

那个“人”喉咙里发出一阵阵低吼,真的犹如一只正要发动攻击的猫的叫声,卡在喉咙里的那种叫声。

水妙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这个“人”,他很恶心,水妙不知道该不该把这种奇怪模样的人称之为“人”,这更像一只在十八层地狱饿鬼道逃出来的恶鬼。

水妙不敢说话,不敢移动,他真的很希望这个时候能有一个两个的高手进来帮忙解决到这个怪物。但是这个时候别说高手了,就连只小猫小狗都没有。

“对啊,小猫小狗。”这座山庄位于茂密的丛林当中,不敢说什么小猫小狗,最起码小鸟野兔什么的应该有,可是来这么长时间,连只蚂蚁都没看见。

难不成,被这怪物给吃了?

水妙一步步往后退着,这个怪物显然有些迟疑,但水妙每退一步,他也跟着前进一步。

忽然,从怪物嘴里吐出一句话,对,虽然声音很沙哑,就像一个在深山老林里待了很长很长时间没有根其他人说过任何一句话的人刚开口的时候所说的声音一样:“小孩子,不杀,男人,杀。”

这句话水妙听的千真万确,怪物不杀小孩子,那还真是千恩万谢啊。他刚松了口气,却看见怪物刚要转身离去的动作停住,又忽然转过身来,像只发怒的猎犬一样呜呜低鸣着:“除了女人外,都杀。”

瞬间,怪物冲了上来,速度很快,身外平凡人的水妙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得愣在当场。

水妙闭上了眼睛,他没有喊叫,人在恐惧到极点的时候,一些人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而水妙感觉自己在喊叫,却没有丝毫的声音。当然,就算他喊破喉咙,也是没有用的。

忽然,怪物的手停了下来,就在离水妙只有三步远的时候。水妙闻见了一股很好闻的味道,淡淡的香味,有一点甜,有一点香。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一片红色,感觉就连天地都是红色的。而在他前面,是一双洁白修长的大腿,此时,他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快走,这里没有男人,我要方便了,你要看吗?”

只听怪物大吼一声,想起了脚步声,良久,听见一声叹息,这个女人才说:“出来吧。”

出来,水妙之所以感觉天地都是红色,眼前看见一双雪白的长腿,是因为有一个女人用自己的裙子把他罩住,救了他一命。他刚才也听见了,这个怪物,只杀男人,不杀女人。而这个女人,正是十八小姐。

水妙走出去后,对十八小姐千恩万谢。

十八小姐将他带到那处温泉,就是水妙迷路后,第一次遇到十八小姐的地方。可是,不知道是不是晚上的原因,“温泉”和平常的池水,除了清可见底,其他并没有多少区别。

第四十五章 温泉

第四十五章 温泉

温泉边,水妙和十八小姐坐着,起初什么也没有说。

今天的月色很美,这是自从到了山庄以来,水妙第一次见到月亮,见到星星。他以为他这辈子都不能再见到,这个诡异的山庄,真的能在十八小姐选婿的那天离开吗?雾气,很奇怪的围绕在温泉之外,而本该在这寒夜中冒出热气的温泉,却是冷冷冰冰。就像一个井,而他们坐在井底,若是“井”内才看得见月亮,才看得见天,又有谁介意做“井底之蛙”?做“井底之蛙”,总比做一个死人要好得多。

十八小姐脱开了鞋子,一双晶莹剔透的脚掌露了出来,放到了水池中,她仰望着天空,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就像这星空闪耀的明月,所有的星星都应该为她而生。如果谁能娶这样的女人做妻子,那么一死又何妨。当她的脚放入水池中时,水池内,居然冒出了股股热气。

水妙看见,在这莹莹月色下,一股赤色的气流,从十八小姐的脚传入了水池之中。

水妙诚意十足的对十八小姐跪下,磕头:“感谢小姐两次救命之恩。”

而十八小姐却不领情,撅着嘴,说:“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你膝下的黄金,就这么不值钱吗?”

水妙愣住,他这一生中,跪天跪地跪父母,除此之外,都是别人跪他。但他这一生最巨大的转变,莫过于今年,或者说三个月前,所有的都改变了。但水妙认为,这一跪,十八小姐受得起,她救过自己两次,在他眼中,她就和金婆婆一样,是一个大好人。

水妙没有起来,而是吸了吸鼻子,腰板倒是挺的直,说:“不,男儿更是要知恩情,我在此对月亮发誓,若我有飞黄腾达的一天,定不望十八小姐的恩情,若有为此誓,神魂俱灭。”在月柔国,对着月亮起誓,是不可以违背的。

“十八小姐,你知道我是谁?”十八小姐反而很惊讶,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谁,而且,她也从来没有在任何客人面前露个面,“你怎么知道的?”

水妙搓了搓鼻子,笑了笑:“因为你的年纪,和下人们对你的态度,很显然,你要比她们地位高得多。”

十八小姐略微诧异,随意笑了笑,说:“你倒是挺聪明,还跪着干什么,还不起来。”

“恩。”水妙高兴的爬了起来,坐在十八小姐的身边。

十八小姐说:“我叫月儿,是祖母的第十八个女儿。”

水妙很是奇怪,祖母不应该是奶奶吗?应该是孙女才对,怎么成女儿了?但这种事情问出口显然不好。

水妙道:“我叫水妙,来自很远的地方。”

月儿倒也不奇怪,说:“你不是东方十三国的人。”

这不是问题,而是一种判断,水妙眨巴着眼睛,奇怪道:“这你也看得出来?”

月儿点了点头,说:“东方十三国的人,凡是有点家底的人,都会选择走上修行之路,成为一名巫师。你身边跟着一位枝晨梦露的大巫,而你自己却没有丝毫的修为,显然,你来自王权国家。”

水妙点了点头,说:“我来自月柔国。”

月儿说:“我听说过,那是一个很遥远的国家,很富有,可惜,我不能离开山庄。”

水妙眨巴着眼睛,道:“为什么,你不是小姐吗?为什么不能离开?”

月儿说:“因为,有些事情你不懂。”她摸了摸水妙的脑袋,有些事情,说出去也不会有人懂,就算懂了,也无能为力。她和高兴认识水妙,从小,她接受的教育,都是男人是如何如何坏,是如何的无能,是如何的可恶。但水妙不同,他很有正义感,他很单纯,他还是个孩子,他不应该死在这里。

水妙迟疑了会儿,还是问道:“你真的要嫁给那些人吗?那些人,好坏。”

月儿被问到痛处,咬着嘴唇,咬的重了,嘴唇上被咬出血来:“我别无选择,这是我的命,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决定了。”

“不对,我觉得任何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水妙忽然站了起来,神情激动。是的,谁都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就像自己一样,注定是一个天生的帝王,因为他的月柔国大王唯一的儿子,月柔国唯一的公子,但从月柔国被灭的那一天,他的命运就改变了,他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了。

月儿惊讶的看着水妙,一把将他拉了下来,坐在池水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你不要命了。”

那个怪物,或许还在雾中游走。

水妙也意识到自己的过失,满怀愧疚道:“对不起。”

月儿摇了摇头,无奈道:“你不明白,有时候人连自己死的自由都没有。”

那是一种绝对的力量,它操纵着所有人的生死,哪怕是想死都做不到。恩情!有时候恩情才是最可怕的束缚,情感,道德,正义,这些正面的情感,往往会成为一个人最可怕的牵绊,绑架着一个又一个人。不是所有人都畏惧生死,但他总有弱点,而月儿的弱点,就是情。

为了这份情,她看着一个又一个人死去,这些人并不无辜,他们想要的是美色,是财富,是资源,他们是怀着贪婪来到这里。她很害怕,不愿意看到这么多人死去。

水妙不明白,他还没有经历过,当然也不会明白。水妙道:“大后天,就是你——”就是你选择一个你不爱的男人,嫁给他的日子。那是何等的痛苦,他还是有些明白的,柯怀玉这辈子只爱着赵芯悦一个女人,所有纵然她死去,柯怀玉身外一国之君主,可以拥有后宫佳丽三千,也不愿意再碰另外一个女人。所以水妙能体会到父王对母后的那份爱,也能联想到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是何等的痛苦。

“是后天!”月儿看着天边的肚白,百感交集,“天快亮了。”

月儿将水妙送到厢房门口,叮嘱他:“今天晚上在门口等我,我带你去水池,在那里怪物不会靠近。”

水妙点了点头,决定回房间好好睡一觉。白天相当于安全,那些怪物不会出来。那些怪物是什么,为什么山庄会有那样的怪物?那些怪物为什么不杀女人,只杀男人?

水妙想着想着,就慢慢的睡着了。

在睡梦中,他似乎听到了啼哭声,婴儿的啼哭,他似乎看到了一个美丽慈祥的女人的脸,这个女人,将自己的头发剪下一束,放在荷包之中。

“母后!”水妙从睡梦中醒了过来,荷包,她和妹妹都有一个荷包,红色的,绣着一个福字,荷包之中,都有一束头发。他居然能梦到自己刚出生时所见到的情形,他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赵芯悦,但他居然梦见了。

他四下望了望,金婆婆,不见了。

第四十六章 她们并不想杀你

第四十六章 她们并不想杀你

金婆婆不见了,水妙心跳的很快,今天早上回来的时候,金婆婆还在睡觉。来山庄这些日子,除了上茅房,金婆婆也一直没有出过房间门。现在是什么时辰?显然天还没有黑,外面的雾正浓,白雾,有光线从窗户纸上透进来。

会不会是去会客厅了?

金婆婆对陶瓷人的事情颇为关心,会不会是亲自去看陶瓷人的事情了。

水妙穿好衣物,前往会客厅,那些怪物白天不会出来,他们只会在晚上杀人,白天的时候,那些婢女会将尸首收拾干净。

而此时,会客厅内的人少了很多,桌子上的陶瓷人多了很多,有一半的客人,都成了这桌子上的一副陶瓷。而桌子上有一间会客厅的模型内,一个陶瓷人躺着,而模样,和那个想要把桌子掀翻的客人死前的模样一样。

云梦山庄的人并没有做出多余的解释,只有那个穿花衣裳的女人出来说:“选婿大会还有两天,这两天客人们都可以各显神通,活下来,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一睹十八小姐的芳容。”她的目光,落在了一个穿着白色衣裳,手摇折扇的男人身上。他是一个瞎子,却也是目前为止还能保持优雅微笑的人。

花衣裳的中年女人接着说道:“各位客人的需求都会送到你们的房间内,只要不是太过分,山庄都会尽量满足。”

此时,还活着的客人都不觉得自己一定能挺过最后两天,因为在这张大桌子上,两位枝晨梦露的大巫,其中有一个的陶瓷模型就躺在那里,死在了一张椅子上,死前还保持着惊讶和恐惧。要知道,一位枝晨梦露的大巫,就算放在外面,也是不可小觑的高手,而在这里,居然如此轻易死去。如果他们经过激烈的战斗,还会死在椅子上吗?

但这陶瓷人和所有其他的模型,是否都是真实的,还不敢确定,或许他并没有死在椅子上,一张完好无损的椅子上,而是经历了一番打斗,最后死了,只是云梦山庄故意把他死前的模样做成坐在椅子上,以到达恐吓的目的。

但只有另一个枝晨梦露的大巫才知道,他是真的死于一瞬之间。因为他们是同一排两个隔壁房间,如果真有什么激烈的打斗,绝对瞒不过。

剩下的这位枝晨梦露的大巫双腿颤栗,他几乎想要逃,若不是理智战胜了恐惧,他恐怕早就跑了,不逃,熬过去,九死一生,逃,十死无生。谁能料想,一位走到任何一个门派都能成为座上宾的枝晨梦露大巫,在这里,居然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当然,他知道,和这场雾不无关系,这场雾,会压制巫师的修为,甚至会让他们体内的自然之力流失。境界越高,这种感觉就越深。

除非昨天晚上——

外面的雾弥漫进了房间,所以一位枝晨梦露的大巫才没有反抗,难得这雾是活的不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很想知道,否则的话,下一个死的,很可能就是他。他不能问关于山庄内所有的一切,这是游戏规则,整个选婿大会,从第一个人死后便开始了,这七天,死的人越多,剩下的人越少,也就意味着能够取到十八小姐,得到大量资源的机会增加。他们很希望别人死去,虽然说娶十八小姐的只有一个人,但资源大家最后会平分,因此,死的人越多,剩下的人就拿到的资源越多。理论上来说,这些客人不仅仅是死在山庄的手里,还很有可能会死在其他客人手里。

此时,所有人都心怀鬼胎,时不时的瞄一眼其他人,大家都提防着对方,又想出手杀了对方,但又想得到其他人的帮助。很微妙的关系,大家心照不宣,人心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水妙没有找到金婆婆,现在所有客人加上自己,在会客厅内的男客人,只剩下二十三位。还有两天,两天后的这个时间——巳时三刻,十八小姐将会出现在这里,这座会客厅内。她美丽动人的容颜,将会属于这里剩下的客人中除了他以外的其中一人。水妙忽然有了嫉妒,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只知道他不希望十八小姐和别人在一起。

水妙朝那个手摇折扇,一脸淡然微笑的男人走了过去,他是个瞎子,水妙是记得的。

水妙在这个男人的身边站着,低声说道:“我昨天晚上见到你了,你在迷雾中忽然就消失了。”

男人笑了笑,他微微的张开眼睛,但又很快闭上,睁开的眼睛里看不见瞳孔,只有眼白,眼睛浑浊,他半睁开的时候,显然很痛苦。男人道:“我也感觉到你了,你身后还有另外一样东西,那样东西,找上你了?”

水妙一惊,想起昨天晚上那个奇怪的怪物,就是浑身一哆嗦,太可怕了,只有杀戮的眼神。他见过许多杀人如麻的人,就如秦淼峰那样的人,也不会那般毫无感情,只有杀戮的眼神。水妙没有说话,反问道:“你是来找我们的,为什么来找我们?”

男人有些惊讶:“你们!你们是两个人?”

水妙白了他一眼,尽管他看不见,但水妙不满的话语他还是听出来了:“废话,你说,我婆婆是不是你——”

“是——”盲眼男人似乎是知道什么,欲言又止,“她们好像并不想杀你,如果我是你就会乖乖待到大会结束的那一天,什么也不要问,什么也不要去做。”

“要知道,女人翻脸比翻书还要快,有时候你都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惹怒了她们,或许是一个动作,或许是一句话,所以啊,说多错多,最好的法子,就是不要乱动。”

盲眼男人似乎并不想和水妙多说,正如他说的那样,说多错了,最好的方法就是闭上嘴巴。这前天不就有一个男人话多,不仅人死了,腿还没了嘛?盲眼男人走了,再待在这里也没有意思,抱团并不意味着安全,人多的地方,下手的人可能更多。

她们并不想杀你!

这是什么意思,她们指的是山庄的人?可是他确实有好几次都有生命危险,如果说山庄的人不下杀他,那么金婆婆去哪里了?

就算山庄的人不想杀他,金婆婆不见了,他也不可能坐以待毙。

第六天,水妙从床上爬了起来,他以为金婆婆是出去办什么事,所以不见人,但现在看来,是凶多吉少了。那么他能做什么?他能做,在边城的时候,他挺身而出,成功的保护了金婆婆和卡妙。虽然那个时候是边城的百姓付出生命在保护他,以为他的公子身份,但水妙相信,世间是有正义的,那股冥冥之中的浩然正气,会保护着他。

他也只能这样想了,不可能真的什么都不做,任由金婆婆这样生死不明,那水妙还是人吗?

今天送来的三餐,水妙都吃了,他没有金婆婆的玉钗,也验不了毒。但他还是相信盲眼客人说的那句话,她们并不想杀他。是因为十八小姐吗?还是因为自己太小,就连那个怪物都曾经迟疑过要不要杀自己。

今天他没有去会客厅,因为那里的情形肯定是这样的。

所有剩下的客人都会集中在会客厅里,看着那一座座房屋模型,看着一个个人临死前的模样的陶瓷人。还有——

他觉得自己是不是遗漏了什么,对,肯的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事。

他想了很久,天渐渐的暗了下来,那个怪物想必已经在外面活动了。

“模型!”

第四十七章 很多怪物

第四十七章 很多怪物

模型!

就是模型,每一次有人死去,都会有新的地方出现,房屋甚至花园水池的模型都会被同样做出来,摆放在那张巨大的桌子上,就好像——地图。

随着死去的人越来越多,山庄内的景物设施也跟着清晰的摆放出来,除了没有标大门和围墙在什么地方,山庄内大部分的设施都已经标记出来,这不就是一个沙盘地图吗?水妙赶紧趁着天还没完全黑,跑向了会客厅。要去会客厅内,看看都有些什么地方,如果山庄完整的地图是长方形的,那么,在没有标记的地方,说不定就是重要的地方或者出口。

那个神秘的祖母,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而来的第一天,那个婢女很清晰的说自己要去请示“祖母”,而那个祖母也同意了他们住进来。

会客厅已经被关闭了,迷雾飘散在会客厅外台阶之下,不敢越雷池一步。

水妙正想办法翻进去,就看见有两个人鬼鬼祟祟的走了过来,他们带着黑巾,怕被别人认出来。其中一个在大门那里,拿出一根针在锁眼里捅了捅,听见“叮”的一声,锁开了。随后,两人蹑手蹑脚的跑了进去,进去的时候还不忘探头出来看看四周,发现没人,才又轻轻的关上了门。

他们是谁?显然是两个男人,今天是第六天,他们为什么冒着这么大风险,跑到会客厅?会客厅的位置属于东西厢房的中间,无论去哪儿边都要经过一个花园,走过一条很长的回廊。这无异于增加自己的死亡风险,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其实这两人也不愿意冒这么大风险,但原来的计划就是这样的,孙曲负责联络其他人,但很不情愿,他们这几个潜入云梦山庄来盗取《神族秘术》的人,就剩下孙曲和魏宣一两个人了。可以很不夸张的说,昨天晚上,他们两个人一个都没有睡觉,睁着眼睛到了天亮。

怕死,谁不怕死?

他们活到了今天,有了今天的修为,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孙曲暗自庆幸,如果明天的计划顺利,他得到了神族秘术,哪怕是一篇,他也要远离世俗,找个没人的地方苦心修炼。

当然,所有的都得到最好,但他打不过魏宣一,如果魏宣一识趣,两个人一起修炼还好,就怕魏宣一是个榆木脑袋,不仅非要把秘术带去给侯爷,还把自己想要据为己有的心思捅了出来,那自己不想死都难。

而魏宣一其实也有小算盘的,就算自己真的把《神族秘术》这种在上古时期就已经称霸天下的巫术交给侯爷,他也最多给个几白两银子,所谓富贵险中求,不如把这东西卖到黑市,几万两甚至几百万两银子都是有可能的。那自己就算生十个败家子,都不一定能败得完。孙曲虽然比魏宣一弱了不少,整整一个大境界,魏宣一有自信十招之内把他干掉,但又怕干不掉,给他跑了,这种事情要落到侯爷那里,整个山泽国可就没有他的容身之所了。

他们两个各怀鬼胎,虽然想法不一样,但目的都是想把《神族秘术》独吞,但现在就他们两个,又很奇妙的形成一种“相依为命”的味道。

魏宣一和孙曲将香炉内的灰刨开,将特级软骨散洒在中央的位置,又均匀的盖上灰。明天早上,巨大的香插在香炉上,掉下的香灰的热量,会慢慢将软骨散的药效发挥出来,他们再找一个合适的理由慢慢到场,说自己脸上有麻子,用布遮挡面部。而其实,这块遮挡面部的布是一块湿布,粘了尿液的湿布,刚好可以防住这无色无味的特级软骨散。

在做好所有的一切后,他们心满意足的出了门,今天还真是顺利,没有人捣乱。

水妙见他们离开了,不明白他们干了什么,而门也锁上了,他又没学会开锁的本事。心里暗暗想着,这么好用的技能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学会。

大门进不去,他选择翻窗子。

幸好窗子没有上锁,望里一推,窗子就开了。他轻盈的滚了进去,才一滚进去,就听到门外有人说话:

“明天就是十八小姐出嫁的日子了,真不知道祖母会选谁?”

“会选谁?谁都不会选,就跟以前一样,出嫁的那一天——”

“嘘,你小声点,不想活了。”

“今天要把桌子搬出去,这陶瓷人,明天要摆在大门外。”

“你说会不会碰到那个——”

“不会吧,那个又不好杀女人。”

“还是小心点好,昨天有一位姐姐就被‘它’杀了,死的可惨了,下面都被弄烂了。”

“咦,少吓人,别说了,我们把桌子收完赶紧出去。”

门开了,两个婢女走了进来,水妙就躲在桌子下面,借着光线不好,还勉强没有被发现,但他们显然要把东西都收走,不会还要般桌子吧,桌子一搬开,那他还不被发现了?

两个婢女走了上去,将一个盒子打开,把陶瓷人和山庄内的模型摆设都收进盒子中,但又感觉桌子下有人,一个机灵:“我咋感觉桌子下有人。”

水妙被这句话吓的浑身一震,要是被她们发现,会不会当场打死自己,任何把自己做成陶瓷人,顺便一起收走?

另外一个婢女道:“你别瞎说,这会客厅里,可死不少人了。”

忽然,第二个婢女拿着蜡烛望桌子下一照,只是随便看了一眼桌下,松了口气,道:“没人,别自己吓自己了。”

第一个婢女微微皱了皱眉头,道:“我就是感觉桌子下有人,而且是男人,感觉有一双手想要抓住我的脚。”

水妙双手双脚蹬在桌子下的横档上,勉强贴在桌面下,那叫一个费劲,刚想下来,又听见他们这么一说,第二个婢女又拿着蜡烛望下一探,真的没有发现什么,嘟着嘴,道:“瞎说,我就什么都没感觉到,也什么都没看到。”

可是水妙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桌子也发出了“咯咯咯”的声音,估计要不是这桌子质量好,已经被水妙给撑烂了。

两个婢女没有见到人,却听到了声音,赶紧将东西都收了起来,一溜烟的跑了。

她们走后,水妙也掉在地面上,浑身摔的酸痛。好了,现在好了,想看也来不及了。就在他想走的时候,他看见窗子外面,一个干瘦佝偻的影子,发出“咕噜咕噜”怪异的声音。水妙下意识的想到了那个怪物,忽然,窗子打开了,水妙又不得不爬上了桌子底下的横杠中间,双手双脚撑着。他看到雾气在桌子周围弥漫,一双脚,黑色干瘪的脚,在桌子周围徘徊。

水妙又急又怕又累,身上的汗珠往外冒着,要不是他这两天为了怕半夜上厕所遇到怪物,喝的水少,估计这会儿已经是大汗淋漓了。

“臭,有男人。”

“可能是——白天——留下的。”

“我们走——不然,留下味道,被杀死。”

水妙骇然,原来,那个怪物,不止一个。他们会说人话,专杀男人,但听刚才那两个婢女说,他们也杀女人,但杀的很少,可能是错杀。水妙真庆幸自己身体还不错,年龄比较小,没多重,否则这次肯定是死定了。那几个怪物走后,雾气消失了,打开的窗子也关上了。

水妙怕怪物一时半会儿还不走,就下到地上,等过了好一会儿才从窗子那儿翻出去,直接跑到了那座水池边。今夜是最后一夜,怕是要死很多人,平常都不怎么见到那种怪物,今天都出现的非常多。他不会忘记月儿的话,温泉旁,不会有危险。

第四十八章 再见陶瓷人

第四十八章 再见陶瓷人

温泉,其实并不温,这里的水只是很平常的山泉水,只有十八小姐月儿在水里的时候,她的火属性自然之力会浸入水中,才让这里变成了温泉。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外表冷冷冰冰,内心却是火热的。

水妙不懂女人,他也还没有到该懂的年纪。

温泉旁边没有人,这是一个拥有这许多星星的夜晚,星星眨眨眼睛,水妙也眨眨眼睛,忽然,他听到了有人走过来。难道还要躲,这次躲哪里?他躲在了水里,整个人蹲了进去,水很凉。

“别躲了,是我。”月儿嬉笑一声,在这个凉飕飕的夜里,衣服湿了可不好过。

水妙将自己的衣物都脱了下来,只留下一条裤衩子,不好意思的缩在一旁。月儿替他烤衣服,火属性巫师烤衣服倒是很方便,只要控制好自然之力的输出,就能很轻松的把衣服烤干,只是时间要的比较长。

水妙的衣裳上闪耀着淡淡的红光,用自然之力烤衣服是又奢侈难度又高。这种做法很浪费自然之力,而且很不容易控制力度,过多或过少的自然之力都会让烘烤的过程失败,特别是多了,衣裳也就着火了。

很显然,月儿对自然之力的把控确实已经相当娴熟,看她游刃有余的样子,的确很让人羡慕。水妙忍不住拍手道:“月儿姐姐你好厉害。”

月儿说:“总有一天,你学会了巫术,也会变得很厉害。”

水妙点了点头,道:“婆婆说,她会把所有的巫术都交给我,我再跟月儿姐姐学。”

月儿道:“你的婆婆也是火术吗?”

水妙摇头道:“是金术,金光闪闪的。”

月儿说:“那就不能学了,八种元素的自然之力,除了绝对领域时能够保持八种共存,聚气凝鸿境后,就必须选择其中一门修炼,否则无法进步不说,还会导致属性间的相克,而且就算是相生的两种元素在身体中乱窜,身体也是受不了的。”

水妙嘟囔道:“那真是太可惜了,我更想学水术。”

月儿道:“为什么,想要学水术,水术并不是八术中最强的,而且很少有男人会修炼水术。”水术算是比较居中的,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总体来说比较柔,适合女性修炼。男性大多会选择比较霸道的元素,必然说金术和雷术。

总体来说,天罡三术——雷术雨术风术修炼的人会相对少很多,这三术很难琢磨,也很难向自然界中提取,而这类型的自然矿石更是贵的离谱,凡修炼此道大成者非富则贵。相当于天罡三术,地罡五术就稳妥得多了,金术,木术,水术,火术,土术,都相当于容易修炼得多,也比较容易感受得到。而且这五种属性自然矿石也相对多出很多,许多相对应的药剂、武器、道具等也容易炼制得多。

水妙的衣服烤干后,他穿了起来,漫漫长夜,水妙突发奇想:“月儿姐姐,不如你教我修炼吧,我想做一位巫师。”

“这——”月儿面露难色,想要成为一名巫师,得要先学会感受天地灵气,也就是自然之力的波动。自然界中,所有的东西包括人在内,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一些自然之力。而巫师,就是要感受到这种力量,加以储存和利用。这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法门,都是靠悟,这种事情从上古开始,十数年来都是一样的,没有捷径可以走。她当年修炼的时候,也是借助了许多自然矿石,放在周围,自己去感悟。当时周身火属性自然之力充沛,她都整整感悟了几个月,那个时候她的年龄比现在的水妙还要小,只有五岁不到。若不是她天资傲人,她也不会成为十八小姐。每一位小姐,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其他的人,只能沦为卑贱的婢女,这就是现实,成王败寇。

水妙抓了抓后脑勺,说:“其实也没什么,如果不方便的话。”

月儿摇了摇头,说:“不是不方便,而是效果太慢,你一下子学不会的,而且,这里的雾不是普通的雾,会隔绝自然界中的自然之力,也很难感受得到,作为一个初学者,我不建议在这样的环境中开始修行。一般来说,刚开始修炼的人,会把八种属性全部修炼出来,看看那种更适合自己,对哪种元素更有掌控能力。而男性,一般很少有人会修炼水术,原因是男性不容易掌握水的变化。”

水妙有些失落,道:“我名字中有一个水字,我父亲说,水是自然界中最重要的物质,水能滋养万物,水能灌溉农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以我想学水术,这样,我可以完成他老人家的心愿。”

月儿诧异道:“你的父亲——”

水妙道:“死了,他临死前说他并不害怕,他能去找妈妈了。”

孤儿吗?孤儿,月儿也是孤儿。

月儿似乎想起了自己,为什么这样的世界,会创造出如此多的孤儿:“我也没有父母,我从没有见过他们,祖母说他们都是坏人,把我遗弃了。”

他们聊着聊着,聊的很不开心。

月儿忽然道:“水妙,笑一个。”

“啊,水妙?”水妙傻傻的看向她,月儿盯着这个傻傻的样子看了大概三秒钟,点了点头,从兜里拿出一块泥,红色的泥,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手法后,在月儿掌心处出现一个泥人,而月儿掌心中出现一团火焰,将泥人灼烧。水妙惊讶的看着,许久后,泥人在月儿手中大放光彩,变成了一个陶瓷,一件艺术品,和当时那个傻傻的样子的水妙一模一样。

水妙觉得真是神奇,就这么一会儿,就有了一个陶瓷人。

“送给你。”月儿将陶瓷人递给了水妙,水妙拿在手里把玩,真是太神奇了,就一块不起眼的红土,这里捏一下,那里捏一下,就变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的陶瓷人。

陶瓷人!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

陶瓷人,栩栩如生的陶瓷人。

水妙惊愕的看着月儿,月儿正在笑,开心的笑,这种开心是发自内心的,不知道多久没有这样无忧无虑的笑过了。

“那些,死去的人的陶瓷像,是你做的,就是用这种方法做的。”水妙惊愕的看着月儿,像审问犯人一样审问着她。为什么,为什么三番四次救自己的人,会是那个每天捏出可怕的陶瓷人的幕后者。陶瓷人,多么可怕,就这样几眼,所有死去的人,她都要看见,都要看见他们是怎么死的。

月儿恐慌:“水妙,我——你听我说。”

“不——”

不,水妙不听,他不想听一个恶魔说话,他居然还想要这个恶魔帮自己找金婆婆,真是瞎了自己的眼了,居然会相信这样的一个恶魔。

水妙将陶瓷人扔掉,这种丧心病狂的东西,他很难会想象成一件有意义的收藏品。

陶瓷,碎裂,水妙疯一样跑出了水池边。

只有上面,就是水池北面,那里是空白,就在他翻进会客厅窗户的时候,他只看见左上角是没有任何东西的,这也算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不要去。”月儿歇斯底里的吼叫着,不要去,去了,等于送死啊!

第四十九章 棋子

第四十九章 棋子

在水妙心中,云梦山庄内唯一的好人是月儿,可是,当他知道月儿才是这长预谋的*时,心里怎么也无法原谅自己。

是的,无法原谅自己,而不是别人。因为他的弱小,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一个被胁迫。一个十五六岁的年纪,本该学习琴棋书画,韬光养晦,他日选一个如意郎君,生儿育女。但月儿没有选择的权利,弱小是罪孽,他从前不明白,是因为他是月柔国的公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的一句话可以随意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他才八岁,这种力量,这种权利并不是属于他的,而是他的父亲给予他的。正如现在,他什么都不是,所以没有人会听一个小屁孩的话,那些摆布他们的命,摆布月儿的命的人,连正眼都懒得瞧他。

他太弱小了。

他想要去看看,这座山庄最深层的秘密,究竟是什么?

前方,没有了雾,穿过一片矮小的树苗林子,就看见一排排木屋,木屋建立在山坡之下,为了防止潮湿的泥土回潮,下面的地板离地很高。

两个身穿藤甲的女人手拿着一把短刀,打了个呵欠,快要天亮了,这个时候,是最容易犯困的时候。而当她们感觉到倦意袭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小孩子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她们先是一愣,其中一个想要喊,另外一个摇了摇头,说:“这是祖母的客人,祖母吩咐过,如果这个孩子有能力找到这里,就带他过去。”

过去!

她们走了下来,一人一把刀,架在水妙的脖子上。水妙一开始怕的要命,从走进这里的时候,每一步都在后悔,后悔不听月儿的话。但真到了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反而不怕了。她们说:“现在我们要把你绑起来。”

水妙无动于衷,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绑起来,他还以为会直接当场杀了。

两个藤甲卫士将他送到了这一排木屋中最大的房屋,这里没有会客厅那么大,里面的摆设也很简单。一个大约四十来多是女人,穿着红红火火的盛装,正在梳洗打扮。今天是她嫁女儿的日子,所以当然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她从镜子里看见了水妙,摆了摆手,招呼两个为她梳洗打扮的丫鬟离开。时间还早,她并不着急。

她缓缓的转过身来,那两个藤甲女兵禀报道:“祖母,他来了。”

祖母微微笑了笑,看向水妙,水妙此时的样子,倒还真像个视死如归的勇士,但他太弱了,连“视死如归”都不配。祖母说:“你叫什么名字?”

“水妙。”水妙很干脆的回答着,“你问这个干什么?”

祖母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有些怪责的对两个藤甲女兵说:“为什么要绑住我们的客人,这可不是我们云梦山庄的待客之道。”

“是。”藤甲女兵将水妙身上的绳索解开,她们并不担心水妙耍什么花样,在祖母面前,他的任何花样都是在找死。

祖母仔细打量着水妙,很单纯,很可爱的孩子,这样的孩子若是换了从前,直接打死就好了。可是祖母却有了不一样的想法,人的想法总是会改变的,会因为某种利益或者目的去改变。祖母道:“你很喜欢月儿?”

水妙被问住了,他是很喜欢月儿,他不明白祖母为什么这么问:“你什么意思?”

水妙的口气并不好听,两个女兵的手押在水妙的肩头,几乎将他摁在地上。祖母有些不高兴,道:“嗳,你们先出去吧,我和这位小公子好好谈谈。”

“是。”两个女兵没有迟疑,祖母的话,她们是不会有半分违抗的。她们出去后,祖母饶有兴趣的看着水妙:“你想不想娶她为妻?”

“娶!”水妙愣住,他虽然年幼,但嫁娶是什么意思,他还是明白的,只不过对男女方面的事情认识的很浅薄。

祖母说:“对,娶,就是留在山庄,做我云梦山庄的女婿,从此以后,可以和你心爱的月儿姐姐长相厮守。”

水妙虽然还是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他忽然明白了,自己和月儿接触过的事,其实一直都在云梦山庄的视线当中。水妙狐疑道:“你有什么目的,直接说吧,我又不是两三岁的小孩子。”

此话一出,祖母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你这孩子,倒还真有意思,难怪金花那个老东西要把你带在身边。”

金花!水妙立刻联想的金婆婆在驱邪师驿站用过的手法,是一朵金色的花。金花,是金婆婆的本名吗?水妙生气道:“不许你这么侮辱婆婆,你才是老东西呢。”

“你——”祖母狠狠的往水妙方向看去,就这么一眼,水妙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敲了下去,一滴血液从水妙的嘴边流了下来,那本来是一口血,水妙硬生生的把这一口血咽了回去。骨气可能并不值钱,但他如果成了软骨头,那就不是水妙了。

“你要杀便杀,我——”水妙还想逞强,但那口血实在是憋不住了,随着他说话嘴动的机会,血也在往外流淌着,滴在了他的衣裳上。

祖母哈哈大笑,道:“别说,你跟神殿那群老顽固还真像,敬酒不吃吃罚酒。”祖母长袖一挥,脸一沉,说道:“十八小姐的选婿大会,将会在一个时辰后开始,而所有这次来的客人都没有机会,因为来了一位小朋友,这位小朋友将成为云梦山庄十八小姐的夫婿。”

这是要赶鸭子上架啊,水妙将那口血喷在地板上,叫嚷道:“如果我不肯呢?我可不怕死。”

祖母咂咂嘴,道:“小公子,死字别老往嘴里说出来,这可不吉利,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如果你不小心死了,那十八小姐,可能会殉情啊。”

殉情!

好狠的手段,为什么,他不过是一个小孩子,对祖母来说,就跟一个臭虫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会成为祖母的一颗棋子,这颗棋子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别小看棋子,没点利用价值,连做棋子的资格都没有。

那么,水妙的价值在哪里,难得是用来恶心那些自以为是的客人?

可是祖母什么都没有说,她说的已经够多了,对于一个蝼蚁,她今天的话确实已经够多了。

水妙很快就被被带到一个房间里,这里的有一个身材庞硕的女人,她虽然胖,但手脚灵活,很快就为水妙量体裁衣,而其他人,则带他去沐浴。

水妙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这种感觉了,身边一大帮人斥候他,无论他做什么,都不需要自己去动手,甚至,都不用动嘴,佣人就能给他完成他想做的一切。

但是他并没有感到高兴,这种感觉,很让他有种杀猪前先烧一锅热水的感觉。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渺小,自己太渺小了。

第五十章 大小姐

第五十章 大小姐

一面陈旧的铜镜面前,将水妙的脸映照的有些弯曲,他能从镜子里看见,自己苍白的脸上,眼袋已经发黑,连续几天都没有睡过好觉,对于他这样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来说,无疑是残酷的。两个婢女正在给他梳头,月柔国并没有留法的习惯,男孩子一般会把头发剪的很短,这样方便打理。而东方十三国中很多国家都会在结婚这一天,把男性的头发梳起一个揪揪,把发冠戴上去。而此时水妙后面的头发只是刚刚齐肩膀,很难将头发梳起来。这让两个婢女很是难办。

“让我来吧。”后面,来一个约莫三十来岁,打扮有些男性化的女人,很瘦,也很眼熟。

婢女见来人,有些惊诧,但还是毕恭毕敬的行了一礼:“是,大小姐。”

大小姐,这么说起来,月儿是十八小姐,而其他的十七位姐姐倒是一直都没有看见。而这位大小姐,水妙觉得很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位大小姐,手上拿着一把头发,分成小拇指粗细的一束一束的。而这些头发的末端,有一块很小的银色物件。

大小姐将这一束一束的头发,接在水妙的头发上,过程很慢,这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后面的两个婢女互相对视一眼,欲言又止。忽然听到大小姐说:“你们先出去吧,我把他打扮好了,再叫你们进来。”

“这——”两个婢女很为难,这可是祖母吩咐的事,而且依照规矩,大小姐是没有权利来干涉这件事情的。

大小姐不悦的转过了头,一个眼神,就这么一个眼神,她们的脚吓的软了下去:“是,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虽然大小姐没有权利插手这件事,但毫无疑问的,大小姐的实力也不是她们能撼动的。说白了,所谓大小姐,二小姐,不过是和她们一样,被人遗弃后捡回来抚养,有天资,长的好看的成了小姐,那些没有成为巫师的天赋,长的一般般的,就成了丫鬟、护卫,这是多么不公平,但又不得不去接受,祖母的话在这山庄里,没有人敢去违抗。祖母在这山庄之中,就相当于神殿中的神,一句话就能决定她们这些人的生死。而这些小姐们,也不过是比较重要的蝼蚁而已。

大小姐对此满不在乎,这些下人是不是尊重自己,本来就已经无关紧要了:“下去吧。”

“是,大小姐。”婢女们真是不甘心,明明都是捡回来的,为什么差别那么大,明明大小姐都已经失宠那么多年了,凭什么还可以对自己指手画脚。但她们只能乖乖的走了出去,并且,把门关好。

这间房间并不大,这里的摆设也很简陋,因为对于这些人来说,多豪华的房屋,多名贵的摆设都无济于事。没有外人会来这里参观,哪怕她们住的是猪窝狗窝,对她们来说都是一样的,毫无自由。她们只能一辈子待在这小小的山庄里,没有办法出去,没有权利走出去一步,被人疼爱,被人关注。

大小姐一边为水妙梳起头发,一边将她带来的头发接上,而这一幕,却让水妙所恐惧。大小姐笑了笑,说:“不用担心,这是我的头发,很多年以前,我就把这些头发剪了下来,很久以前,我的头发很厚,很黑,也很有弹性。”她在想着过去,那一年多少岁,十五,十八,还是二十?都说女人最美丽的那一天,就是出嫁的那一天。

这诡异的一幕,水妙微微颤抖,他想逃,身体才一动,就被大小姐压了下来。大小姐露出狰狞的笑容,接着说道:“我们都是孤儿,从小被自己的亲生父母遗弃,他们只想要一个儿子,养不起那么多的孩子,我还记得我被遗弃的那一年已经四五岁了,被卖给了人贩子。人贩子把我卖给一家人当童养媳,可是后来我病了,病的很严重,那一家人就把我扔到荒山野岭去喂狼。”

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她不知道她做错了什么,但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就是这样残酷,当那没有了利用价值,就会被无情的抛弃。

“我在荒山里拼命的爬,我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他们不给我吃,因为我快死了,快死的人就没有必要浪费粮食了。我能听见,野狼在咆哮,我能感觉到,它们在盯着我,在黑暗深处。”

水妙想起来了,这个人是谁,对,就是那个茶棚老板,想不到那个茶棚老板居然是个女的,而且还是云梦山庄的大小姐。

与此同时,在距离云梦山庄八百里的地方,燕传和千名接到了送回圣主的马队,但燕传不放心金婆婆,在送到神殿范围内时又折返回来,他一边走,一边等与金婆婆汇合。金婆婆待他,有长辈待晚辈的恩情。可以这么说,神殿许多晚辈都受到过金婆婆的照顾。金婆婆一生没有结婚,没有子嗣,所以她把这群年轻人看成了自己的孩子。神殿并不是不允许结婚,而是贡雨珊的事情之后,金婆婆发誓自己一生不嫁,终生伺候自然之神。

在燕传他们看来,金婆婆不仅慈祥和蔼,而且伟大。这虽然与神殿“繁衍生息”的理念背道而驰,但这世上有一些岗位就是这样,不得不抛弃一些东西。

山泽国是金婆婆的必经之路,但是不是和自己走的路一样,就很难说了。但他总有种不祥的预感,总感觉,他无法再见到金婆婆一面。这样想着,他居然一边赶路,一边哭了起来。

云梦山庄中,会客厅外的雾气散了,这雾气就跟山庄自己家的一样,想要什么时候散就什么时候散,想要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会客厅外摆放着那张巨大的桌子,桌子上和往常一样,摆放着房屋模型,各种地形模型和陶瓷人。整个山庄,除了温泉北方的祖母的住所外,所有地方都死过人。就连山庄的出口就出来了,出口那里,死了一个人,赫然就是那个枝晨梦露的高手。也就是说,两个仅有的枝晨梦露境的客人,都死了。一个死在了方中,另外一个死在了山庄的出口,都已经到了山庄的出口处了,还是死了,这不得不让人感觉到唏嘘。

现在会客厅内只有十个客人,两排大约三十多婢女测在身旁,花衣裳的管事今天还穿着一件花衣裳,因为今天本来就是大喜的日子。

巳时三刻,花衣裳的管事朗声道:“吉时已到,有请十三小姐与云梦山庄庄主。”

云梦山庄庄主,那个只有在这一天才会露面的女人,所有人对他都猜忌已久,大多数人猜她是一个又老又胖的女人,所以才在最后一天,也就是最关键的一天露面。

花衣裳的管事眼睛不由得在这群人之间扫视一圈,当她发现那个男人依旧完好无损的站在那里,露出惊讶的表情。那个男人,那个瞎子,总是手摇折扇,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而此时,站在两排的丫鬟,也将又长又粗的香插进香炉之中,这几支香,足够点燃到十八小姐嫁出去。红色的蜡烛,也在四周点起,灯笼,花球,鞭炮,喜堂,仿佛就在一瞬之间就布置好了。

不得不说,云梦山庄的效率,真是高的很。

第五十一章 新郎

第五十一章 新郎

张灯结彩,红光红地毯,地毯铺出的时候,一双红色的绣花鞋,也踩在了上面。绣花鞋上,一个女人,一个盖着绣着鸳鸯红盖头的女人,身材婀娜多姿,举手投足之间,传来股股少女的芳香,让人浮想联翩。

这当然就是十八小姐,客人都想看看十八小姐到底什么样子,就在此时,他们看见了祖母,云梦山庄的主人。半老徐娘,风韵犹存,不,更甚身旁那些婢女,皮肤吹弹可破,令人垂涎欲滴。甚至有几个客人想着,能和这云梦山庄庄主一续缘分,也是件佳话。

祖母看了看站着的十位客人,嘴角轻轻一扬:“选婿大会,已经结束了。”

在房中,水妙依旧僵直着身子,咽着口水,长发倒是接完了,大小姐将他的头发盘起,戴上发冠,发簪握在手里,却忽然抵着水妙的脖子,稍稍一用力,水妙的脖子上被刺出血来,很少,却足有威慑力。

大小姐依旧说着:“我当时很绝望,但如果那个时候就死了,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噩梦。她来了,她把我带回来,我很聪明,也颇有姿色,是一个天生的美人胚子。所以,她破例收了干女儿,所有人都要对我毕恭毕敬,从前的我受够了冷言冷语,而现在的我,才是我真正想要的我。”

她是一个懂得感恩,也懂得珍惜的人。

她无忧无虑的度过了整个童年,直到有一天,她要出嫁了。

是的,祖母为他挑选夫婿,那一次,来了十几个男人。而很可惜,祖母说,要让她去杀掉她不喜欢的男人,留下喜欢的那一个。在雾气当中,凭借着对山庄的熟知程度,她顺利的在七天之内杀掉了她看不上眼的男人。她很钟情,还剩下一个,剩在第七天。

“真没想到,祖母居然越玩儿规矩越多,早已没有了当初的干净利落。”她这样说着,而当时,她选择的最后一个男人,终于和她喜结连理。那是她第一次感受到男欢女爱,也是最后一次。因为祖母告诉她,要把这个男人杀了,就跟杀从前那几个一样。

大小姐自嘲的笑了笑:“你听说过母螳螂在怀孕之后吃掉公螳螂的事吗?”

母螳螂为了腹中小螳螂的营养,只能牺牲掉公螳螂的生命,这就是法则,生存法则。而这也是她活下去的唯一方式,她动手了,把她认为最爱的男人给杀了。从那以后,一直到了今天,从第二个女孩一直到第十七个,每一个都会在新婚之夜,杀掉自己选择的男人。不过到了后面,选择越来越随机性,也有了许多各式各样的规则,看起来,也更好“玩儿”了。

大小姐耸了耸肩:“后来的游戏规则,真是够笑话,你猜那些到了第七天没有死,又没有被选上新姑爷的男人,去了哪里?”

水妙道:“走了,难度还留在做客?”他看着大小姐微微颤抖的手,脖子上传来一阵阵刺痛,他真怕这位有些癫狂的大小姐一个不小心就把他给杀了。

大小姐苦笑一声,耸了耸肩:“走?凡是来这里的男人,有哪一个走得了。你见过山庄雾气之内,那些专杀男人的怪物吗?”

水妙震惊,在这个山庄中,那些隐藏的雾气中的怪物,居然是——

选婿大会,已经结束了!

不,不是还没有开始吗?怎么就结束了。如果现在就结束,那么他们这些人,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找死吗?

祖母扫视着这些男人惊讶、愤怒的表情,她很高兴,每年都要召开的选婿大会,十八年了,就属今年的客人整体素质最高,还活下来十位。以前最多能活下来三位,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啊。

可是,有一位客人,他奇怪的样子却引起了祖母的注意。那个男人,长的还可以,不能说帅到掉渣,但玉树临风还是有的。但是,这并不是让她注意的原因,而是,这个男人显得太镇定了。就好像猫捉老鼠,所有老鼠都害怕得全身颤栗,就只有一只老鼠毫不惧怕。

而且,他还在笑。

微笑,那种就好像不是她是猫,而是这个男人才是猫,才是这场局最终的操控者。他的微笑,他那自信,轻轻摇晃着折扇,一身白衣如雪。这让她感觉到不安,此时此刻此地,唯一能露出如此自信,傲视一切的笑容的人,只能是她。

“你笑什么?”祖母浑身爆发着力量,一股如浪一般的力量,冲刷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他,嘴角流出一丝血液,微闭着双眼,依旧没有皱眉:“我是个瞎子,从小我就是个瞎子,我以为这辈子都会是个废物。”他这样说着,想起儿时的往事,却没有丝毫的眷恋。从小他就是个瞎子,全村的人都在笑话他,他没有见过蓝天白云,没有见过绿草红花,他只能靠着耳朵、鼻子和手,去感触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意义。他的父母对他很担忧,认为他这辈子都看不见了,没有办法为这个家庭付出哪怕是一分的力量。

所以他被抛弃了,一些天生残疾的孩子,都会被自己的父母给抛弃。生活太艰难,贫瘠的土地,兄弟姐妹父母七八张嘴等着这片贫瘠的土地吃饭。

他独自坐在泥土上,两天,三天,他快要饿死了,他的父母说,会来接他,可是,没有人。他在想他的父母是不是忘记了他在哪里,他不敢去其他地方,他怕父母回来找不到他。

干旱的土地,裂开人手宽大的裂缝,这一年,只下过一场雨。

他听到有人说,他作为献给妖怪的祭品,村民们奉献出了他的生命给妖怪,祈求风调雨顺。这也许是他唯一的价值吧。

他不害怕,他不知道害怕,他不知道父母长什么样子,不知道妖怪长什么样子。一个孩子,如果连黑暗都不惧怕,他还会怕什么?

这个时候,下雨了。

他觉得是自己的生命让妖怪可怜这里的村民,下了一场雨,但他不知道,一场雨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他笑了,他觉得应该把他生命里最珍贵的东西留给这个世界,他太虚弱,但他却开心的笑了。雨点打湿了他的全身,他依旧坐在这片养育他的土地上。

“你笑什么?”

他听到一个很好听的女人的声音,这不是他的亲生母亲的声音,但他觉得很亲切:“我已经一无所有了,从生下来就是这样,所有人包括我的父母都嫌弃我是个瞎子,天生的瞎子,我帮助不了其他人。但我只有笑容,他们都说我笑起来特别好看,我想把我这一生唯一最美丽的东西留给这个世界。”

“是吗?”这个女人打起了一把伞,为他遮蔽风雨,“你不是一无所有,我的孩子。你能听到风声吗?”

他点了点头,他听得见,不光是风声,他还能听见雨声。

这个女人又说:“你能感受到这大地的温度吗?”

温度?无论是寒冷,还是炎热,都是温度,他能给感受到,他感觉的一清二楚。

这个女人说:“这个世界,并不一定需要眼睛去看,你出生贫寒,但你有高贵的品质,你很善良,我的孩子,这个世界不会遗弃你,神,不会遗弃你。”

“神!”他没有神这个概念,他不知道神的是谁,如果眼前这个温柔善良的女人就是神的话,他愿意追随这个女人,直到这一生结束。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

“你就叫听雨吧,小楼一夜听春雨。”

会客厅之内,听雨依然还是那副笑容,每当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每当他觉得自己快要死去的时候,他就是这份笑容。

他嘴角轻轻启动:“我在笑,一个可怜而卑微的生命,拥有一副健全的身体,却缺失了善良的心灵。”

第五十二章 龙凤呈祥

第五十二章 龙凤呈祥

祖母的脸色极其难看,但很可惜,听雨看不见,不过他能感受到,毕竟祖母生气的时候,那股源源不断的杀气,正在席卷而来。祖母怒道:“放肆。”

随着这一声怒吼,身边的雾气渐渐浓了起来,这些婢女一个个面色煞白,在这些雾气当中,一个个身材佝偻,干瘦,面目狰狞扭曲的怪物,围满了整个会客厅,在浓雾之中若隐若现。

其余九个客人左看右看,心里承受力小的已经开始大小便失禁了。超过一半的客人都跪下求饶:“求祖母大人大发慈悲,是这个人惹怒了您,我们是无辜的啊。”

“哼,无辜。”祖母冷哼一声,扫视着这一群卑贱的人,“男人,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而在房间之中,正在梳理的水妙,眼睛盯着自己脖子上的发簪。门外,走来一个庞硕的女人,手上拿着一个精致的盒子,红色花边的盒子上印着一个很大的囍字。这本来就是一场充满了悲伤的婚礼,血腥、残暴,毫无人性可言。在这里,这场喜结连理,兴高采烈的婚礼,更像是一场葬礼。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或许用这个来形容更贴切。

大小姐将发簪插到水妙的发冠上,微微一笑,仿佛刚才的事情从未发生过一样:“好了,我亲爱的妹夫,该去见见你的新娘了。”

讽刺,侮辱,却也无可奈何。大小姐心知是什么样的结局,是的,这位可爱的十八妹妹,马上就要步入她人生最艰难的抉择的时刻。要么与新郎一起共赴黄泉,要么,像她一样,痛苦的活着。

水妙不知道情情爱爱是什么,但从大小姐的话语中,并不难感受到,这一场婚礼,必定会让月儿受到极大的痛苦。

庞硕的女人将盒子打开,那是一件正合适水妙所穿的大红色礼服,胸前绣着一条五爪的龙,龙凤呈祥。可是在这里,却预示着,一场惨无人道的杀戮。

“祖母。”大小姐看见祖母的时候,勉强挤出个稍微好看的笑容,可祖母却只是低声“恩”了一声,就丝毫没有再搭理她。

水妙跟着大小姐来到了会客厅内,会客厅内,月儿穿着婚服,大红色的礼服,胸前绣着一条展翅高飞的凤凰。她面容冰冷,游戏规则她当然是知道的,每年一次的选婿大会,每一个人的结局是什么,她知道的一清二楚,所以,每当有人死去,她都会哭泣。不是为了这群贪婪的客人哭泣,而是为自己,一个人既然已经知道了结局,看见了自己将要为这场“游戏”付出多么沉痛的代价,想必心里是承受着多么巨大的痛苦。如果是让她选择,她会怎么做?杀掉新郎,像大小姐一样,一辈子沉沦在痛苦之中,还是像她其他十六位姐姐那样,与自己的丈夫共赴黄泉?

月儿很清楚,那十六位与丈夫共赴黄泉的姐姐,并不爱这些毫无感情基础的男人。她们之所以选择死亡,是因为想要逃离,逃离这个如噩梦般的山庄。

可是当她看到,自己将要嫁的男人,居然是那个最没有可能成为她丈夫的——孩子。

这个孩子,他并不是这次应邀而来的客人,他们硬要说客人的话,也是不速之客。可是就是这位不速之客,却成为了最后的主角。

他还只是个孩子,难得还要让他入洞房不成?

连那些被吓的屁滚尿流的客人都惊呆了,这个小屁孩他们当然认识,每天都会跟着来会客厅,不喝酒,不会占陪酒婢女的便宜,这一切都很正常,因为他只是个孩子,一个孩子,他懂什么。这些客人,他们怨恨,如果要死,也要占一占这位如花似玉的十八小姐,凭什么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去做大人该做的事。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是,云梦山庄却让他们连牡丹花下死的资格都没有。

祖母哈哈大笑,目光泯然,朝着四方喊道:“金花,你赶快出来,你的这位小朋友,就要成为我们云梦山庄的姑爷了,你不出来祝贺祝贺,喝杯喜酒?”

听雨怔住,他看不见,所以没有看到水妙穿上了婚服,站在新娘子的身边。

却听得水妙大喊道:“婆婆不要出来,她们想要害你。”

“啪”一声,祖母一巴掌打在水妙的脸上,脆响,把水妙的牙齿都打掉了两颗,满嘴是血。水妙怒吼着:“老巫婆,你这个老不死的老巫婆。”水妙想要上去也打祖母两个耳光,既然要死,为什么不反抗一下?坐以待毙,那是傻子,纵然自不量力,以卵击石,也要试一试。

身边的婢女立刻擒住水妙的双手,任由水妙如何挣扎,都是无济于事的。

“老巫婆,你自个混蛋,老不死的,都一百多岁了,还要作恶。”水妙嘴上还不饶,祖母却是有些不耐烦了,皱了皱眉头,说道:“把他的舌头割了,免得满嘴污言秽语。”

“是。”身边的婢女毫无表情的回应着,在云梦山庄想要生存,唯一的一条,就是祖母的命令一定违反不得。别说只是割掉别人的舌头,就算祖母要他们割掉自己的舌头也要招办。

舌头重要还是命重要?

“不,求求你,祖母,我一切都听你的,求求你不要伤害他。”月儿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双眼流出泪花。

水妙则是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朝着月儿喊道:“月儿姐姐,不要求这个老巫婆,她这种丧心病狂的女人,是不会可怜任何人的。”

祖母忽然笑了起来,对,她是不可能可怜任何人的,曾几何时,她也是个可怜的人啊。祖母摸着月儿的下巴,柔软娇嫩的皮肤,美丽的容颜,这就是年轻的女人,她咂咂嘴,道:“我的女儿啊,你看看你,还没有嫁出去,就胳膊肘往外拐了,真是女大不中留啊。”说到最后的时候,她的笑容凝固,满脸怒色:“你们这群忘恩负义的贱、种,你们的父母家人将你们抛弃,为什么,就是因为你们是女儿身,因为你们天生残疾。可是为什么,你们宁愿跟着这群男人去死,也不愿意对我报恩。”

“报恩,对魔鬼报恩吗?”听雨紧咬牙关,拳头捏的脆响,“对一个心里残疾的人报恩吗?”

“你住口,你究竟是谁,你对我又了解多少?”祖母全力释放着自然之力,一股股强大的气浪冲将而来,先前祖母只是随意的力量波动,就能把听雨震的口吐鲜血,现在全力释放,听雨的内脏恐怕都要震碎了。

可是,听雨却面不改色的站在那里,依然云淡风轻的轻摇折扇:“神殿麾下驱邪师四大长老,管理东方片区的特级驱邪师——听雨。”

听雨,小楼一夜听春雨。

祖母的脸色大变,听雨,四大驱邪师之首,日月争辉境初期实力,祖母之所以要耗费大量自然矿石构建起这重重迷雾大阵——九转迷魂阵,就是为了要防止神殿的人找到他们,尤其是听雨。听雨是四大驱邪师之首,四位特级驱邪师,长老级别,其实力自然不言而喻。因此,听雨的实力可想而知。

来这里之前,每一位客人都会受到请柬而来,就算听雨有请柬想要蒙混过关,门口的婢女也会识别出来,她们虽然没有见过听雨,但日月争辉境这等实力,实在是不好隐藏,更何况大门外放着一块专门鉴定巫师境界的巫灵石,哪怕是刻意压制住自己的境界,日月争辉境要压制在枝晨梦露境以下,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更何况境界是不可能长久压制的,就算能骗过巫灵石,这么长时间,怎么可能没有被发现。

第五十三章 怨恨

祖母恨的牙痒痒,同样身为日月争辉的大巫,坐以待毙倒是不可能,听雨再强,这里是她的主场,她的手下全部都在这里,她们大部分都是梵尘太虚境。更何况,还有那些已经变成怪物的“客人”。祖母将他们全部变成的怪物,将他们成功的洗脑,只要他一声令下,这些人根本不惧怕死亡。灵活性较高的巫术是不会使用了,但力量和速度提高了许多。这些怪物,保持着人类最原始的兽,性,比那些被控制的傀儡可好用多了,真要到拼命的时候,他们都能发挥出不亚于梵尘太虚的实力,逼近枝晨梦露。

“怎么,到这个时候了,你还想藏吗?”祖母观察四周,手捏在水妙的喉咙上,只要她轻轻一用力,水妙可能连完整的尸体都无法保存。还有一个人没有出现,她之所以留着水妙的命不杀,为了就是要引出这个人,否则的话,就水妙这种平凡人,又做出这么多出格的事,怎么可能还能活到现在。

摔倒在地上的月儿,原本已经失去了祖母反抗的意识,但此时,看见祖母要杀了水妙,苦苦哀求道:“祖母,求求你。”

“吃里扒外的废物。”祖母怒气冲冲的一脚,将月儿踢出四五米远。月儿爬在地上,不停的摇头:“不要啊,不要啊。”

门外,一个馒头华发,佝偻着身子,满脸皱纹,脸色苍白的老人缓缓的走了进来:“都到了这个时候了,还要执迷不悟吗?”

“挣扎,哼,笑话,你难道不知道你现在身在何处吗?你们神殿的人,就这么点能耐?”祖母冷冷的看着他们,怕?笑话,这里是哪里?这里是云梦山庄,任何人没有她的允许,出是出不去,进是进不来。

金婆婆看着祖母的脸,很是惊讶道:“你不是贡雨珊,你是谁?”

“她不是贡雨珊?”连听雨都惊讶不已,若不是经过长久的调查,证实了云梦山庄的庄主就是曾经神殿管事贡雨珊,背叛神殿,带走了神殿至高秘术《神族秘术》。好不容易弄到一张请柬混进来,定要将云梦山庄此等妖邪鬼祟铲除,带回《神族秘术》,但最后,云梦山庄主人不是贡雨珊,自然也不会有《神族秘术》这么一说了。听雨看不见,就算给他贡雨珊的画像也是无济于事,他可是吃了许多丹药,强行将自己的境界压制在梵尘太虚,这对他以后的修为也是有极大的影响的。付出了这么多,到最后还是一场空吗?

金婆婆惋惜道:“她虽然不是贡雨珊,但跟那个男人,太像了。”

虽然金婆婆只是在一百多年前见过贡雨珊的那个相好,但由于那件事情太震惊,所以对那个男人还有些印象。眼前这个女人,和曾经的那个与贡雨珊相好,曾经海誓山盟,被贡雨珊亲手杀死的男人,太像了。

“不要提那个男人,男人都是废物,废物。”祖母愤怒的全身颤抖,那个男人,是她的逆鳞,是她一生的耻辱。

很可惜,听雨不是一个很听话的人,他说了一句让祖母彻底疯狂的话:“她是那个男人的——”

“女儿。”金婆婆这样说着,说是女儿最有可能,都过去一百多年了。当时贡雨珊正是怀了那个男人的孩子,所以才偷了《神族秘术》出逃,并不是说贡雨珊完全没有爱过那个男人,因为那个男人境界低微,而当时贡雨珊已经是枝晨梦露的强者,寿终正寝的话,至少也能活到三百岁。她是真心想要与那个男人长相厮守,那个男人只要修炼了《神族秘术》,有浑厚的资源的情况下,不出三十年就能到日月争辉,哪怕是他的资质再愚钝,也是可以办到的。虽然只是残卷,但《神族秘术》太过于强大,这也就是为什么几万年来前仆后继的有人想要去神殿偷取秘术的原因。

“把他们都杀了。”此话一出,祖母彻底疯狂,可也就是在此时,她掐住水妙脖子的手,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

水妙趁她不注意,一口咬了下去,玩命的咬,将祖母的手咬出一个口子,鲜血往外流淌着。祖母杀心大起,这么个蝼蚁也敢反抗,一掌拍向水妙的脑门:“找死。”

“水妙!”金婆婆见状,想要上前去救下水妙,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这一掌下去,带着浑厚的自然之力,就算水妙的身体是钢铁所铸,也要被拍个西帕烂。

“哼,老——”水妙刚想在临死之前再骂一句老巫婆,可是老字刚刚出口,一股巨大的力量随着掌力而来,带着咋眼的金光,如同钢铁般击打在水妙的头上。

这一掌,本该把水妙的头打成浆糊,但奇怪的是,就在这股力量碰触到水妙的头上时,水妙身体中某一种力量也从身体中迸发,抵消掉这股致命一击。旁人看不见,但祖母的手能够感觉到,一股强大到连她都惊讶的力量,顺着她的手掌传来,她退后两步,看着自己的手,正冒着一股可怕的黑气。这股黑气瞬间消失,但这股来自于最黑暗的力量,却让她的心神荡漾,分神了一两秒钟。

水妙也不好过,被打的飞出五六米远,脑袋晕乎乎的,头顶上传来一阵阵火辣辣的疼。他顾不得许多,小命要紧啊,歪歪斜斜的跑了出去,朝着金婆婆的方向跑去。

站在水妙不远处的大小姐见到水妙要跑,伸手过去抓,正巧碰上前来救水妙的金婆婆,金婆婆一掌拍下,金属性自然之力化作一把钢刀,将大小姐伸出的手,连同手臂一起被斩断。

大小姐怪叫一声,看着自己的手臂被斩断,拼命的叫喊着。

金婆婆将水妙救了下来,紧张的问一旁已经蓄势待发的听雨:“怎么样了,外面的人——”

“外面的人进不来了,只能靠我们自己了。”听雨心里苦啊,自己想方设法的把境界压低进来,但境界压低后,药效还没有过去,此时也只是相当于枝晨梦露巅峰,根本无法与日月争辉的祖母一战。哪怕是金婆婆和听雨联手,在没有外人干涉的情况下,他们也是毫无胜算,更何况这里有数十名境界不一的山庄婢女,还有那些不是很清楚实力的怪物。

山庄外,迷雾之外,今天一大早,数百名驱邪师正在不断的想办法进入迷雾之中的山庄。但很可惜,无论他们用什么方法,从迷雾之中穿过去,都会从进来的地方出去,没有那歌声引路,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进去。祖母说的话一点都不夸张,没有祖母的允许,任何人都是进不来,也出不去的。驱邪师对九转迷魂阵本来也不算太陌生,但这个阵法经过了祖母的改良后,加入了《神族秘术》中的阵法元素,就连自然之神宁清秋在场,恐怕也是无计可施的。

特级驱邪师洪易清,是听雨的左右手,经验老道,这个时候也只能是干着急的份,气的直跺脚:“都不知道山庄内部的情况,要是长老他有个三长两短——”

驱邪师四大长老,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管辖地区,东方一直以来都是归驱邪师四大长老最强的那位管辖,离神殿最近,也是最危险,伴君如伴虎,有多高的荣誉,就有多高的风险。现在他反而很羡慕管理北方的于飞,偏远之地,只要不要做的太出格,是相当自由的。

洪易清抓了抓脑袋,说:“用绳子,一个连着一个,每前进一百米,就点燃一堆火。”

事到如今,也只能用这个方法了。

第五十四章 软骨散的效果

第五十四章 软骨散的效果

迷雾之外,三百名驱邪师立即找来了极易点燃的干柴,效率既是生命,这三百名驱邪师已经是听雨手下最出色的驱邪师,可见听雨对于云梦山庄的重视。他们每一位身上都背负着干柴,手上握着一支火把,腰上系着绳索,将这三百名驱邪师连接在一起,第一个进入迷雾后,第二个跟上。每经过一百米,就由前面一位背上还有干柴的人放下柴火,点燃。在迷雾之中,火光能照射很远的地方,这样就能防止被迷雾干扰。

进入迷雾后,人的视觉、听觉、哪怕是感觉都是不可相信的,更别说他们常用的罗盘了。罗盘在一进入迷雾后,就只会乱转,没有比有更好。

他们一个接着一个,一直往前行走着。

而云梦山庄内,随着祖母那一句“杀”,所有的婢女都行动起来,而那些怪物,更是眼冒红光,如同野兽一般扑来,他们不知道疼痛,不知道害怕,更不知道退让。

听雨在解决掉一个怪物后,嘴里嘀咕道:“这是什么感觉?”

听雨感觉自己的力量在流失,本来今天药效就差不多过了,境界也会慢慢的恢复到日月争辉。但是,就在刚才,他感觉慢慢恢复的力量突然停止,而且,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慢慢失去力量,有劲使不出。

“蛊术?幻术,还是——”毒药,听雨的脑海中迅速转换了许多个念头,他年纪轻轻就能作为四大驱邪师长老之首,燕传之下,最强驱邪师。他的一身实力,是直接传承至自然之神,像他这样又努力又聪明的人,并不需要手把手的去教,只要随意点播,以宁清秋的实力,要把一个勤学好问的人在三十几岁境界提升到日月争辉初期,实在是再容易不过了。

要是蛊术,或者是幻术,那倒是还情有可原。蛊术太过于神秘,除了南疆巫蛊教,天下的巫师没几个敢拍着胸脯说自己对蛊术知根知底。而幻术,听雨并不是很了解,因为他很少会中幻术,幻术无非是利用人的视觉和听觉制造环境,就像这个九转迷魂阵,大部分都是靠迷惑人的眼睛,再用阵法制造出迷雾,虚虚实实,虽然破解起来比较困难,但也不算是很要命的阵法。这种阵法之所以难破,是因为加入了《神族秘术》中的秘术,否则的话,驱邪师内部并不缺乏破解阵法的大巫。

而毒,那就是笑话了,听雨的鼻子,可比狗鼻子灵敏多了,任何毒在他这里,只要一丢丢味道溢出,他就能闻出来。但是,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感觉到任何异样,而且祖母如今处于绝对优势,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山庄外的驱邪师再不想办法进来,他和金婆婆,估计都得交代在这里。除非,这种毒无色无味,而无色无味的毒大多毒性并不强,并没有致命的效果。但如果现在他的实力被彻底压制,那跟直接毒死他有什么分别?

这里,可是云梦山庄啊。

金婆婆也感觉到了异样,虽然缓慢,但境界被压制,身体慢慢软化,这种感觉,好像很熟悉。金婆婆惊讶道:“是什么时候被下毒的?”她敢保证,今天什么都没有吃,是什么时候中的毒?

他们当然不会想到,是在四周点燃的香炉中,特级软骨散被掉落的香灰的温度慢慢燃烧释放,效果很慢,但他们在这会客厅中待的时间太长了,吸入的毒气也增多。当增加到一定的时候,效果出现。

当场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浑身软绵绵的,就连那些毫无人性的怪物,都在这个时候躺在地上,犹如一只无头苍蝇的乱转。

别说他们,就连祖母也是一脸蒙逼,她和听雨同为日月争辉境的顶尖大巫,听雨都中招了,她还能好?但她确实比听雨要好上一点,因为听雨的惊叫还没有恢复到日月争辉境就被强制压了下来,差点让听雨走火入魔。要不是听雨的心态好,及时调整心态,可能就真的经脉断裂。

祖母怒道:“是谁,谁下的毒?”她环视四周,她第一想的当然是听雨和金婆婆动的手脚,因为他们是敌人。但连他们都已经盘膝而坐,运功,他们不会傻到连自己都下毒毒自己吧。

很快,她就看到两个男人从这一堆躺的横七竖八的人中站了起来,他们用布蒙着面,裤裆那里,湿了一大片。祖母当然不会注意他们裤裆是不是湿了,就算注意到也只会想是吓尿了。

在场的人虽然中毒了,但只是浑身没有力气,并不是变成了软脚虾。他们都是巫师,谁要是敢靠近,一个巫术丢过去,要死也能拉垫背。

这两个男人当然就是孙曲和魏宣一,他们什么都没说,直接就跑出了会客厅。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本了就是为了寻找《神族秘术》,况且,他们可不认为自己趁祖母虚弱能去杀了祖母,或许得罪来自于神殿的两位大巫。他们只要找到秘术,等他们双方打的两败俱伤的时候找个机会溜了就可以了。药效只有一刻钟,或者更短,对于像祖母的只有的日月争辉境大巫,估计就能困个十来分钟。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此时的孙曲和魏宣一,真是明白了这个道理啊。一两金字一钱的特级软骨散,在会客厅那三个香炉里就放了五两,整整五十两黄金,如果这笔钱不是那位侯爷出,他们怎么可能会拿得出手。可以很负责任的说,找得到秘术最好,找不到,他们回去就算不被打死,也不会再得到重用。

更何况,孙曲和魏宣一各怀心思,孙曲可不想把东西交出去,断了自己的前程。他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很清楚的,若没有奇遇,他这辈子就只能卡在玄道之域,一辈子只能做个小马仔供人驱使。

山庄之内的雾气已经淡化了许多,九转迷魂阵是靠着自然矿石来作为能力,才会源源不断的产生雾气,此时自然矿石已经在逐渐弱化。靠肉眼,已经能看清楚十多米外的景物。他们看到了温泉,看到了位于温泉正北方,祖母和其他婢女的居所。

孙曲和魏宣一毫不迟疑的往前走,用生平最快的速度。前方,两名身穿藤甲的女卫士看见他们,惊讶道:“是男人,有男人入侵。”

孙曲手捏法诀,脚下踏过之地,生出一根根藤蔓,将两名藤甲卫士缠住,魏宣一是风属性巫师,速度之快,在藤甲卫士被困住的时候,手上抖出一把匕首,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的将她们的脖子抹了。

这一幕,被其他留守的婢女看见,这些婢女虽然也是巫师,但都很低级,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很快,他们把这些婢女都杀了,只留下一个。魏宣一用匕首抵着这名最后一位还活着的留守婢女,威胁道:“告诉我,那老婆娘的住所在哪里?”

这名婢女眼见姐妹们都死了,却是毫不畏惧,冷哼一声,道:“我呸,你们这群肮脏的男人,不得好死。”

魏宣一手起刀落,将这名婢女给杀了:“哼,和那老婆娘一个德性。”

孙曲眼睛一转,瞟了眼位于正中央的房屋,这间房屋很特别,和其他的装饰都不一样,他忽然道:“时间紧迫,我们分头去找,我去那边。”

说完,孙曲立刻就冲了上去,魏宣一没有反应过来,反而点了点头,道:“也好。”

就这样,他们分头去找,但孙曲,显然已经找到了祖母的房间,推开了门。

第五十五章 谁相信谁

第五十五章 谁相信谁

孙曲在周围的房屋外逗了一圈,视线在周围扫了一遍,地上那些刚死不久的婢女尸体还在流淌着鲜红的血液,不免让人唏嘘。昔日神秘强大的云梦山庄,吸引着一波又一波的客人来到这里,参加所谓的“选婿大会”,将客人的生命当做一场残酷的游戏。

当他看到魏宣一走进一间房间后,立刻一个闪身走进了祖母的房间。

祖母的房间摆设极为简单,并没有太多的装饰品。靠东面墙边有一张宽大的床,床头边上摆放着一张柜子。孙曲打开柜子,柜子中摆放着诸多金银配饰、头饰,玉钗。孙曲对此毫无兴趣,这些配饰虽然珍贵,但与《神族秘术》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他翻箱倒柜的寻找类似于卷轴的物品,上古秘术应该具有某些特征,古朴,带着强大的咒印,应该一眼就能认出来。否则没有强大的咒印力量,一份普通的卷轴要保存八万年谈何容易。

但无论是柜子,床下,梳妆台,书架,哪怕是墙面他都试试有没有暗格。这间房间并不大,但要想找到秘术,比想象的要难得多。整间屋子,被他翻的乱七八糟,他并不担心会被人发现,因为无论找得到还是找不到,再过几分钟之后,他都会找个地方隐藏起来,伺机逃跑。但心中那股强烈的不甘,又让他重新找了一遍。

“怎么会呢,应该就在这里。”孙曲发了疯一样把所有东西都翻了出来,额头上的冷汗大滴大滴的往下流淌,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如果祖母没有和神殿的人纠缠,而是立刻脱身赶往这里,那么,他是必死无疑的。他可不认为自己能接下日月争辉境的大巫的一招。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就是不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这两个字还没有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推翻了书架,所有的书都已经翻找过了,就是没有。想想也是,这么重要的秘术这么可能放在如此显眼的地方。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不管他找不找得到秘术,他都不打算回去侯爷那里,做一个永远没有出头之日的跟班,横竖是个死,富贵险中求。但当他心急之下将书架推翻,弄出“轰隆”的响动时,他看见了,书架背后的墙上,一块专与其他的砖颜色都不一样,那块砖显然要新很多。

他心头狂喜,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那本秘术,十有八九就在这里。他俯下身子,迅速的卸下这块砖头,果然,里面有一个暗格,暗格之内,是一个小盒子。这个盒子外表已经被雨水腐蚀了,棕红色的漆掉落的稀稀落落,有几处更是有虫子啃食的迹象。他心一沉:“不可能,又找错了吗?为什么,上古卷轴居然会被——”

他的心绪又被打乱了,他打开盒子,里面确实有一本书,是线定本,看来年代已经很久远了,书上有一些木屑,显然是盒子被虫子啃食后掉落下来的。而书上,也是有几个小小的洞。书面上什么也没有写,他翻开书的第一页,是这样写着:“僵族食血,魔族食肉,神族食魂。三大秘术,得一脚踏天下,得三,苍天大道,逆转乾坤。”

“我找到了,我找到了。”孙曲握着书的手都在不停的颤抖着,激动的眼泪鼻涕往外流涕,脚踏天下,那不就是神吗?三本,原来,除了《神族秘术》,还有其他两本秘术,能与上古大巫香公主所著的《神族秘术》并驾齐驱的其他两本秘术,那还会弱吗?但他不是个贪心的人,能练会这本秘术,就已经可以翻云覆雨了,等他有一天能与神对峙之时,再去找其他两本。

贪心,谁人不贪心?

可是在这个时候,一把匕首却把他的后心捅了个窟窿,他回过了头,身上的血不停的往外流淌着,可是握着秘术的手,依旧没有丝毫的松懈。

“你——”孙曲看见,站在自己身后,给自己一刀的人,居然是——魏宣一。

无声无息的就是一刀,丝毫没有顾念同为为侯爷效力的情面。魏宣一的风属性自然之力,八种自然之力中,风属性最是快捷,能够在眨眼之间便能到达身边,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丝毫不夸张。更何况,孙曲的境界要比魏宣一低了整整一个大境界,就算面对面,孙曲也敌不过魏宣一五十招。

孙曲回过头,看见魏宣一的时候,魏宣一露出阴狠的目光,完全没有废话,又是一刀捅了上去,匕首的刀锋在他后心转了一百八十度,随后,又从容的将刀拔了出来,血溅在魏宣一的袖子上。魏宣一伸手将《神族秘术》拿了过来,任由孙曲的身体倒了下去。

孙曲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不甘心的看着魏宣一,眼睛瞪的倍大,眼白布满了血丝。

魏宣一冷哼一声,道:“你以为我真有你想象的那样蠢吗?”

魏宣一在一开始就看见了这这间屋子,这间屋子太特殊,和其他房屋有明显的区别,他要比孙曲更早发现。在孙曲把目光瞟向那里,并且主动要求到这个方位搜查时,他就已经留了个心眼。但他怕这间屋子里有机关或者埋伏,所以并没有拆穿,而是让孙曲先到这里来。等时间差不多了,他再过来这间屋子的时候,就看见了找到《神族秘术》而惊动的孙曲,脚下生风,他踩着风迅速的飘了过来,丝毫没有迟疑的将孙曲杀死。

孙曲打的算盘他也在打,谁愿意一辈子当跟班?门客,说好听点叫门客,说白了不过是诸侯养的一条狗,放出去让咬谁就咬谁。有了《神族秘术》当自己突破到日月争辉,甚至——万法归一。天啊,那是神一样的存在,天下,还有谁敢与他为敌?侯爷?那还不是想杀就杀。

他反抗第一页看了看,他也是很怀疑这是不是《神族秘术》,比较这种手抄本很容易造假。但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他去思考,更何况就算真是假的,他一下子也看不出来啊。他将书收了起来,疾步跨了出去,经过了第三间屋子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哭声。

“哇哇!”

是婴儿的哭声,只哭了两声,便嘎然而止。

魏宣一一个机灵,哭声,婴儿的哭声,这里怎么会有婴儿的哭声。他在门外探头进去观望,里面,一个婢女正捂着一个婴儿的嘴巴,防止他哭出声来。婢女惊恐的看着魏宣一,差点哭出声来:“不要,不要过来,你们这群禽兽。”

在这间房间内,摆放着五六张婴儿的小床,小床上躺着一岁左右的孩子,还有七八个三到十岁的孩子。她们惊恐的看着魏宣一,魏宣一一步步走了过去,她们也一步步往后退着。

魏宣一表现出关切的神色:“你们是这里的婢女吗?外面都打起来了,神殿的驱邪师已经完全包围这里了。”

那名婢女见魏宣一并没有要害她们的意思,情绪有些缓和:“神殿,神殿的人为什么要来打我们?”

魏宣一眼睛一转,微微皱眉,道:“是不是你们把别人家的孩子偷来,所以神殿才对你们下手?”

婢女立即摇头道:“不,不是的,这些孩子都是被她们父母遗弃的孩子,祖母慈悲,将她们捡回来抚养。”

魏宣一沉声道:“胡说,谁家会把孩子遗弃。”

“我没有胡说,这些孩子都是女孩子,她们的父母有的是嫌弃她们是女孩,想要男孩传宗接代,但家中养不起那么多孩子,因此遗弃。有的是天生缺陷,你看,她就是生下来手就是畸形。”婢女慌忙解释,怕魏宣一不信,拉过一个四岁左右的女孩子,掀开她左臂上的衣服。那空荡荡的袖口被掀开后,现出一条扭曲、短小的手臂。纵然魏宣一也算是老江湖了,也被吓了一大跳。

魏宣一露出一丝笑容,点了点头,道:“我相信你,我带你们走吧,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谢谢,谢谢,太感谢你了。”那名婢女本来就境界低微,没什么培养价值,所以安排在这里抚养孩子,此时山庄既然已经被神殿给盯上,恐怕是凶多吉少。这个男人出现的太及时了,从小祖母就告诉她们,男人是恶魔,是不折不扣的混蛋,现在看来,还是有好男人的。

魏宣一慢慢走进,伸出一只手,面带笑容:“走吧,我带你们离开。”

可是他另外一只手,却紧紧的握住匕首——

第五十六章 前进

第五十六章 前进

而在会客厅这边,所有人都盘膝而坐,将毒气逼出来,但毒气深入骨髓,浑身的力量在体内游走,软绵绵的,无法捕捉。但并不是说自然之力消失,只是骨头松软,无法站立。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捏着一个法诀,如果有人胆敢靠近,那么这蓄力已久的巫术将完全招呼在来人的身上。

水妙虽然没有修为,但软骨散的药性主要作用于骨头,对于没有境界修为的他更糟糕,连像模像样的盘旋都无法做到。只能躺在地上无奈的看着头顶上的梁柱发呆,身上一点力气都使不出,连抬头抬手都做不到。他刚才看见了那两个人当场用尿液潵在衣物上将口鼻蒙上,但不光他一个人看见,其他几个客人也看见了,也纷纷效仿,但毒气已经深入骨髓,没有丝毫的作用。

在主位上,同样盘膝而坐的祖母抬起眼皮,扫视四周,那些怪物中了毒之后,不停的在地上挣扎,手舞足蹈。她是恨的牙痒痒,但也无可奈何,四周冒着火属性的自然之力,使得会客厅内的温度慢慢升高。孙曲和魏宣一跑出会客厅时她也是看见的,显然这毒是那两个人放的。但他们没有对会客厅内的任何一个人动手,而是得手之后立刻离开。他们去了哪里?显然是一个平时不敢去的地方,否则也不用等到今天。

“神族秘术。”祖母心头暗叫不好,那两个人怕是已经打定了《神族秘术》的主意,云梦山庄并不是她常留的地方,所以没有什么珍贵的资源放在这里,但只有一样是她去哪里都会携带的。《神族秘术》,虽然是手抄本,但对于祖母来说依然很珍贵,上面的巫术她也只是参悟了一丢丢,学会了一些皮毛。但正是这些皮毛,让她的修为急速提升到了日月争辉,秘术的功法之玄妙可想而知。当然,并不是说秘术随意一篇都有这个效果,而是秘术第一篇就是教授怎么快速提高修为,但这种手段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高的,需要不断的吸取生魂,否则一旦断了生魂的吸取,就会像卸了气的皮球那样,境界全失。除非自身的修为到了万法归一,否则这种囧态只能一直维持,随着境界的提高,吸取生魂的质量也随之提高。那些没有自主意识的怪物,就是被吸取了生魂后,留下一部分灵魂在身体中,所炼化的。这种高深的秘术不可能跟街边的小说读物那样随便乱抄,这一本手抄本的《神族秘术》,还是当年和那位救了她母亲和怀中的她的神秘人抄给的,而原本已经被那位神秘人作为报酬拿走了。

因为她的母亲贡雨珊就算拿着原本卷轴也是没有用的,上面的文字都是上古文字,且每一笔每一画都用符咒和自然之力刻印,除了万法归一境以上的实力,还要精通上古文字,否则就算给你也是徒劳。也正是因为这样,贡雨珊才意识到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万法归一境以上修为的人,不止自然之神宁清秋一位。而这本手抄本,也是蕴含了符咒和高深的自然之力,只是力量被限制在了日月争辉,也就是说,就算把这本书上的所有功法都学会了,境界也只能到日月争辉。再想往上提高,就必须拿到原本的卷轴。

而《神族秘术》最宝贵的,并不是境界的提高,而是其中的秘术,修炼灵魂的巫术。上古时代,第一位自然之神,神殿的创造者——香公主,不仅境界顶尖,在修炼灵魂一道上,更是天下人望尘莫及的。否则宁清秋虽然是万法归一境,但也不代表能活两万年。除了香公主外,历任自然之神最多能活一万年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可是宁清秋却能活两万年灵魂不灭,可见《神族秘术》估计已经离当年的香公主不远了。

贡雨珊是多么的希望,自己也能像宁清秋那样,傲视天下。可悲的是,她的灵魂在修炼《神族秘术》时,走火入魔,魂飞魄散。绝对的力量也代表了绝对的风险,因此祖母才会小心翼翼的去修炼,不敢贪图快速,把根基打稳了。她收留这些被人遗弃的女婴,并不完全是因为好心,她需要用这些完全听话的婢女,来吸引有修为的男人来山庄内,让这些男人心甘情愿的去死。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么简单的谎言和陷阱,居然真的有成千的巫师前来送死。

而让自己养育的“女儿”亲手把自己选定的夫婿杀死,完全是为了满足她怨恨男人的心理。在她心里,男人都没有一个好东西,她的父亲,就是因为胆小懦弱,不求上进,才被她的母亲杀死。

她的视线停留在了躺在地上还在试图爬起来的水妙身上,这个孩子,真是不简单啊。就在她一巴掌打在水妙头上的时候,那瞬间的反弹力,让她这个身为日月争辉境的大巫都能清晰的感觉到手臂震痛。如果是寻常孩子,恐怕连脑袋都被瞬间打炸了。特别是她在接触到水妙脑袋的时候,那股强大的反弹力中,蕴含着强大而恐怖的诅咒力量,让她此时还心有余悸。那是一种可怕的诅咒,仿佛置身于地狱。

就在这个时候,她忽然看见水妙从地上坐了起来,四下张望,眨巴着眼睛。

“他能动了!”祖母立刻意识到,自己也能动了,那就意味着,最终的决战要开始了。

山庄之外,一群长蛇般的驱邪师,绳子栓在他们的腰间,一个连着一个,前面的五十多名驱邪师背上的柴火已经点燃了,后面的依旧一个接着一个的放下,点燃,一直往前走着。洪易清一直跟在队伍中央,仔细观察着四周的情况。他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地方,越往深处,土地越是干燥,仿佛所有的水都被抽干似的。但奇怪的是,虽然土地干燥,树木越来越稀少,但植物却没有因此而枯萎。

是这个雾气,这个雾气吸收了周围土地中的水分,却在空气中为植物提高水分。

“往那边走。”洪易清兴奋的指着自己右前方,那个方位,符合自己的猜测,“大家快点,都跟着,千万不要掉队。”

如此浓郁的雾气,一但掉队,恐怕只能在这个森林里转悠,或许遇到其他危险。但同时洪易清也发现,越往里边,越见不到任何动物,哪怕是一只小小的野兔也见不到。

再往前走,他们,都听到了一曲悠扬的歌声,那歌声,充满了对情人抛弃的怨念。同时,他们闻到了一股香味,女人特有的体香。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第五十七章 绝杀

第五十七章 绝杀

会客厅内,原本活到第七天的客人只剩下了十位,孙曲和魏宣一离开后,就只剩下了八位。方才在中毒之前,已经有四五个被杀了。剩下的除了听雨外,就只剩下三位客人。这三位客人,在知道了听雨和金婆婆来自于神殿的身份后,都抱着一丝活着的希望。更何况,听雨的名气,在东方十三国那可是如雷贯耳啊。

他们,都恨不得马上跑过来抱着听雨的大腿,叫三声“救命。”但此时,连听雨都显然落入了下风,他们知道祖母一定要杀了他们后,没有想过在祖母面前求饶。之前十七年来的客人不是死就是变成那种丑陋的怪物,那可是比死还要难受,显然求饶已经没有丝毫的作用了。

“听雨大人,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都听您的。”剩下的三位客人都这样说着,几乎是异口同声,他们现在已经恢复了行动力,但无奈他们境界太过于低微。要是在外面,他们还是很吃香的,毕竟还没有沦落到日月争辉满地走,枝晨梦露不如狗的时候。但此一时彼一时,从这里活着走出去,才是眼前最要紧的事。

“我们——”听雨一时也没有什么对策,天时地利与人和,样样都站在祖母这一边,要想活下去何其艰难。

就在听雨说出“我们”这两个字的时候,他听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袭来,伴随着炎热的温度。而其他人,则是看见祖母手上捏着的那个法诀,已经完全爆发。

“火术——火炎。”祖母手中释放着这股强大的巫术,一种毫无技巧性,简单粗暴的巫术,这是最快能实现的巫术,能在敌人毫无情况下秒发的术。犹如毒舌吐信一般喷发而出,听雨也不慢,手抬起,手上对着虚空一抓,火焰杯一堵看不见的墙壁所遮挡,随着他手慢慢的合拢,火焰也被压缩。

祖母的脸色很不好看,听雨强,他也不是第一次听说,但想不到这么强。能在瞬间架起一个空间防御阵,这是何等的实力。听雨的自然之力属性是雨术,雨术的优点是大范围的攻击,当境界到达日月争辉后,就可以使用出强大的空间阵法,这是雨术特有的巫术。但这种巫术说起来高大上,但其实很耗费自然之力,并不是说只有日月争辉境才有能力制造空间阵法,而是这种空间阵法太过于消耗自然之力,没点雄厚的实力,一般人还真不敢去尝试。每一种巫术手法之巧妙,运用起来极为困难,并不是普通人想象的那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随手挥一挥,什么强大的巫术都能使用出来。哪里有那么便宜的事,巫术的使用,除了自身要有足够的自然之力作为力量资源,还有要将自然之力运用特殊的手法编织。

天罡三术雷雨风要比起地罡五术金木水火土更难驾驭,但相对的在同境之中也要有很大的优势,不说是高高的凌驾于其上,也要强上三分。因此,天罡三术能修炼到日月争辉的人已经是天才中的天才,需要的资源更是多到让人怀疑人生。

而像祖母这样直接简单粗暴的释放自然之力来攻击,虽然极度耗费自然之力,但有着出其不意的效果。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不是听雨的感觉要高于平常人,那么这一道强大到恐怖的火焰袭来,他们估计不死也只剩半条命。

“雨术——空间压制。”听雨努力的控制的火焰,试图将火焰压缩反弹,但很困难,因为祖母也不是一般的小弱鸡。她是大巫,和听雨一样,属于日月争辉初期的大巫。这种级别的战斗,其余的三位客人根本将插不上手,只有身为枝晨梦露境的金婆婆可以勉强帮助。金婆婆绕过听雨制造的巫术空间,闪到一旁,手上凝聚出一股强大的巫术,一股金光灿灿的手臂粗细的金锥从她手中射,出。

“金术——金至石开。”金锥的速度极快,射向正在释放自然之力的祖母。会客厅内的温度此时已经高达五十度以上,每个人都大汗淋漓。

听雨试图将火焰压缩的方法落空后,只能把火焰弹向了屋顶。

“轰隆!”一声巨想,被压缩的火焰瞬间炸裂,将整个会客厅瞬间轰塌,整个房顶没了,四周燃气熊熊火焰。而还活着的三位客人中,有一个避闪不及,被活生生的给烧成了干尸。

与此同时,祖母也注意到了金婆婆所释放的巫术,她想躲避,如果此时射,来的是木属性的巫术,她的火术还有些作用,可偏偏“真金不怕火炼”,火属性自然之力是无法抵消掉金属性巫术的。祖母一个侧身,但来不及了,幸好一名婢女见势不好,立即飞身前去阻挡,被金锥刺穿,但也为祖母的逃命争取了时间。可就是这样,祖母没来得及收回的右手手掌还是被刺穿,正个手掌从手腕处断裂。

“啊!你们——”祖母捂着鲜血直流的手掌,立即封住了右手上的血脉,右手的手掌不再流血,但也不能再用了。而那只断裂后掉下来的右手手掌,也被轰成了肉渣。

此时,一名婢女趁金婆婆没有反应过来,一剑向金婆婆刺去。

“婆婆。”水妙冲了上去,一下子将那名婢女扑倒,金婆婆反应过来,一掌拍下,手掌上的自然之力凝结,一道金光拍下,婢女立刻被打的血肉模糊。金婆婆将水妙从地上提了起来,眼神凝重:“快走,离开这里。”

这里已经不是水妙这种平凡人能够插手的地方了,毫不夸张的说,今天就算金婆婆把命交代在这里,也丝毫不觉得奇怪。金婆婆这一生经历过多少大仗硬仗,多少次死里逃生,并不是因为运气好,实力才是决定了能不能活下去的主要因素。

水妙来不及回应,他虽然小,但也知道在这里只能碍手碍脚。于是马上冲出会客厅,逃,往哪里逃?

月儿也跟着跑了出去,被祖母那一巴掌打下,她已经决定跟祖母决裂,至少,要把水妙救出去。

月儿出去追水妙的时候,金婆婆并没有拦她,她相信月儿不会伤害水妙。如果月儿要杀了水妙,那之前有的是机会,更不会因为水妙和祖母决裂。

祖母看在眼里,恨的牙痒痒:“没用的,废物,都是废物。”

而此时,在山庄外的驱邪师,已经到了山庄大门外,看见一股火焰冲上了天空,洪易清看见了这股火焰,心情沉重,立刻下令:“快,朝着那里前进。”

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驱邪师,驱邪师中的精英,一声令下,所有人解下身上的绳索,全速前进。

水妙已经跑入了迷雾之中,跑的气喘吁吁的,前方,一个怪物正龇牙咧嘴的向他扑来。水妙惊恐万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怪物向自己扑来。

正在这个时候,一股火焰袭来,将那怪物烧死。

水妙吁了口气,回头高兴的叫道:“月儿姐姐。”

可是,从迷雾之中走来的,并不是月儿,而是——大小姐!

第五十八章 回忆中的恨意

第五十八章 回忆中的恨意

雾气,比之前淡了许多。由于维持九转迷魂阵的自然矿石消耗的越来越多,没有加入新的自然矿石,因此阵法的效果就越来越差。

水妙已经能看见七八米开外的景物,在一道火焰将那怪物烧死的时候,水妙回过了头,他看见一个女人的鞋,一双曼妙的腿,而这双腿上,是穿着红色的裙子,大红色的裙子。

“月儿姐姐——”水妙兴奋的回过了头,可是,就在他刚把高兴的表情挂在脸上的时候,他的表情,瞬间凝固住了。

那雾气之中,渐渐现出身影的人,不是月儿,而是——大小姐!

大小姐的右边空荡荡的,之前金婆婆将她的手臂砍断,她居然又换了身衣裳,和新娘的礼服极为相似。不,不应该说相似,那本来就是新娘的礼服,只是过于陈旧,和月儿身上穿的款式相近,只是没有凤凰飞腾。

水妙一步步往后退去,他可不认为大小姐会救他,不停的向后退着,还不停的念叨:“我跟你说啊,我可是很厉害的,虽然你刚才救了我,但我不会感谢你的,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死心!”大小姐面露悲切,死心,是啊,十八年了,本就该死心了。可是,谁又真正的能够死心?

十八年前,他是否是真的爱上那个男人?那个,她最后亲手杀死的男人。

她记得,那个男人在知道自己要死之前,居然没有恐慌,也没有逃避。一夜夫妻百日恩,他们就做了一夜的夫妻,他就要被自己杀死了,这是何等残酷的事情。

“你听说过吗?一种虫子。”这个男人在那一天,打开了窗子,他没有逃走,那天也和现在一样,雾气渐渐淡去。新婚燕尔,许多的新人在这种明媚的早晨还不曾起床,因为舍不得,舍不得那一夜的春宵就这样结束。

“虫子!”大小姐奇怪的看着这个男人,他记得这个男人的名字,但念不念出来,已经毫无意义了。接下来,这个男人马上就会死,这是她得到的命令。新婚的第二天,必须杀死他,否则,她自己就要死。大小姐可不认为,一个只有一夜之欢的男人会等着被杀,什么情啊爱啊,在她心里连狗屁都不如。她是否爱国这个男人?爱过,或者没爱过,有区别吗?反正都快死了,谁会爱上一个死人?

这个男人说:“螳螂,一种很特别的虫子,它们会在交合之后,母螳螂会把公螳螂吃掉。”

“吃掉!”大小姐一步步逼近着,这个男人境界比她高太多,要是想要杀死他,必须要用一些手段。譬如说,她已经在他的酒杯中放了毒药,就在昨夜的交杯酒中,只要他一运起自然之力,轻微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感觉,一旦自然之力释放的力量过于巨大,他就会被自身的自然之力反噬,全身经脉会暂时崩坏,不会再有新的自然之力生出。那样的话,他就和一个平凡人没有太大的区别,杀起来要容易得多。

这个男人没有回头,他仿佛并不知道,有一个女人,昨夜还缠绵悱恻的女人,现在正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向他走来,盯着他的后背。

这个男人说:“是啊,吃掉,被自己爱的人吃掉,是不是会觉得幸福?”

大小姐停住了脚步,幸福!为了愚蠢的爱情?那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真的能比生命更可贵?母螳螂吃掉公螳螂,是为了抚育下一代,让独自里的小螳螂有更多的营养。为了物种的延续,生命可以不择手段,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自己也是可以不择手段的。

“我觉得应该会幸福吧。”他闭上了双眼,阳光照耀着他的脸庞,他似乎在享受阳光的温暖,但他知道,有一把刀,一把不算很长的刀,正一步步逼向自己的后心。他默默的流下了泪,很少的泪水,就两行,两行不知是在为自己,还是在为她的新娘子而流的眼泪。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为了成全爱情,而舍弃了生命,为了成全自由,爱情是不是也可以不顾?

大小姐把匕首插进了他的胸膛。

他什么都没说,什么也没做,就这样躺在地上静静的死去,无喜无悲。

大小姐常常问自己,她,爱过他吗?

爱过,她当然爱过,否则,她不会最后留下这个男人,把自己的完璧之躯交给这个男人。

当一个个姐妹成婚,当一个个姐妹在新婚之夜的第二天,选择与自己的丈夫一起赴死。她动容了,为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她的妹妹们可以这样选择?为什么不可以和自己的选择一样,杀死自己的丈夫,为什么不可以继续成为祖母的工具?

自由,后来她明白,自己这为爱赴死的十六位妹妹,不光是为了她们的男人而死,也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完全自由,不再被人操控,不再变成谁的傀儡,做想要做的事。

为什么她当场还是要选择活下来,活下来留在祖母的身边,成为祖母向男人复仇的工具。她们该很男人吗?

该恨。

云梦山庄所有的人,包括祖母在内,都被男人所抛弃。

有的是因为身体残缺,被父母遗弃,有的是家里人多,贫困,而他们想要个弟弟,想要弟弟来传宗接代,所以,她们被抛弃了。

是祖母,把她们捡了回来,培养成一个又一个的杀人工具。她不怪祖母,是祖母把她们捡回来,给她们饭吃,教她们本事。能成为祖母的女儿的,都是出类拔萃的人。如果没有祖母,她们此时还不知道在哪拍排队等着投胎。

可是,水妙只是个孩子,她对水妙的恨,不是那种对于男人的恨,对于自己被抛弃的恨。而是得到,她嫉妒,嫉妒她的十七个妹妹,她们选择了自己爱的男人,也选择了和那些男人去死。

她恨,她恨自己没有再一次选择的机会,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是否会和她认为所爱的那个男人一起共赴黄泉?她不知道,如果还有那么一次机会,自己是不是会有相同的选择。因为她已经没有机会了,所有的如果,不过是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及。

她恨,她很这样一个连毛都没长齐的男孩,居然也有选择爱的机会。

“你去死吧。”大小姐掐住水妙的脖子,从地上提了起来。水妙的身体本来就轻,很容易就能提起来,掐死。而水妙只能做着无用的挣扎。

水妙想要去咬,把这个狠毒的女人的手咬破,看看里面流出来的血,是不是黑色的。但水妙脖子被掐住,只能张大嘴巴拼命的挣扎,做着无用的挣扎。

“去死,去死,你去死吧。”大小姐满目杀机,愤怒,在她心中源源不断的升腾,她没有用丝毫的自然之力,要杀水妙,根本不需要任何巫术,掐死他,要用最原始,最残忍的方式才最解恨。看着他在自己手里挣扎,就想掐死一只蚂蚁,毫无还手之力的蚂蚁。

“你——”水妙试图用脚去踢,但成年人和孩子总是有巨大的身高诧异,无论怎么踢,就是提不到。弱小,他太弱小了,就连最基本的巫术他都不会。

头脑,越来越模糊,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杀死。脑袋里传出“嗡嗡”的响声,那股力量,就是反弹开祖母那一巴掌的力道,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他渴望那股力量,任何力量都可以。但他还太小,他能明显感觉到身体中有两股力量,一正一邪,相互制约着,每当他到了生死关头的时候,那两股力量就会蠢蠢欲动,但那股力量感觉不是自己的,而且此时也不会再出来保护他。

“要死了吗?”水妙的感觉越来越模糊,他只能瞪大眼睛,看着大小姐狰狞的笑容。

第五十九章 濒临死亡

第五十九章 濒临死亡

“归化虚空!”

一片忙忙的黑暗,没有任何景物,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水妙感觉自己置身于一片空洞之中,没有天,也没有地,他虚弱的很厉害,但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在说话,很模糊,听的不是很清楚。

“归化虚空!”

是的,他听见了,那个声音,很虚弱,很苍老,仿佛来自于远古的声音。水妙跟着那个声音念叨:“归化——虚空。”

他仿佛能看见了,茫茫星宇,浩瀚的宇宙。他站了起来,慢慢的,一步一步的走着,前方很黑,但他似乎能看见,又似乎看不见。那个声音指引着他,一步一步的往前走着。归化虚空,那是什么意思?

他朝着四周喊道:“是谁?我死了吗?我现在在哪里?”

一连串的问题,没有人回答,四周根本没有人。

水妙继续走着,那个声音也消失了。

忽然,前方出现了一点刺眼的亮光,水妙往前走着,他渐渐的不敢直视那点亮光,但他必须往前走,只有往前走,他才觉得是正确的。

前方,坐着一个人,一个成年人,穿着一套白色的衣裳。水妙轻声问道:“你是谁?这里是哪里?”

稚嫩的声音,在这片茫茫的黑暗中,传不出任何回响。

面前那个人,也没有回头,而是低着头,似乎在看什么。看着脚下吗?脚下,也是一片黑暗,只有星星点点的亮光,却传不出丝毫的光明。水妙伸出了手,想去拍那个人的肩膀。可是,那个人却开口了:“归化虚空。”

“归化虚空,那是什么?”水妙奇怪的问着,原来那句归化虚空,是这个人说的,可是这个人的声音显然很年轻,没有刚开始那种苍老。

那个人说:“是力量的终结点,是这个世上最强大的力量。”

水妙喃喃道:“力量,我需要力量。”

那个人说:“最终极的力量,要经历无尽的岁月,无尽的苦难,无尽的孤独。不老,不死,不灭,我需要力量,我需要归化虚空境的力量,才能拯救我身边的人,拯救这个世界,我太弱小了,就算我拥有了恒古之晷的指针,依旧回不到过去,改变不了未来,他们,他们都会因我而死,因为我的自私。我也不想这样!”他忽然哭了,哭的很伤心。

诡异,太诡异了,这个人,究竟是谁,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水妙不敢再说话,不禁向后退了一步,可是这个时候,那个人却说:“等等,我记得了,我记得这里是哪里。对啊,恒古之晷的指针把我带到了这里,那个时候的我,应该快要死了吧。”他忽然又笑了,笑的那样凄凉。

他在说什么!

水妙没有听懂,但他也不敢再说话,又向后退了一步,这是什么鬼地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人仿佛知道了什么,但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自言自语,忽然很兴奋的站了起来,激动道:“我知道了,我知道归化虚空将如何突破了,真是天意,原来,过去,未来,现在,这将是归化虚空的真正含义。我——能拯救他们了,妹妹,媚娇,我——来救你们了。”

水妙完全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人,那个人,没有回头,全程都在自言自语,仿佛根本听不到自己在说什么,但他,好像是知道自己就在他的身后。

“等等。”那个人走出了两步,若有所思的停顿了会儿,“好像遗漏了什么,对,那个时候,他也是这样做的,毕竟恒古之晷只有一次机会。唉,可惜啊,我不能留下太多的力量,否则要少走很多弯路,少失去很多的人。也是,该有的磨难,又怎么会少。不得一番寒彻骨,怎得梅香扑鼻来。”

就在这个时候,他回过了头,那速度太快,快到匪夷所思。水妙只感觉头脑一阵眩晕,一股霸道的力量冲进自己的体内。那股力量,仿佛来自于远古,刚入身体之时,仿佛要把他的身体撑破,但进入身体之后,便化作点点雨花一般,消失不见。在他耳畔,听到一个声音,是那个人的声音:“你只有三秒钟的时候,好好把握。”

忽然,他感觉到身后有什么人在拉扯他的衣领。

水妙眼前一亮,身边,还是迷雾重重,那些耀眼的星光,无边无际的黑暗,都不见了。原本自己被大小姐掐住的脖子,此时已经离开了大小姐的魔爪,他——被另外一只手拉了过去,向后飞去。

“月儿姐姐。”水妙看见了救他的人,没错,是月儿,月儿一脸肃然,将水妙拉过来以后,如临大敌的看着大小姐,皱眉道:“大姐,我这辈子没有求你过什么事,只求你,放了他。”

大小姐嘴角轻轻一扬,露出鄙夷和嘲讽的笑容:“怎么,十八妹妹,我亲爱可爱的十八妹妹,连一个毛豆没长齐的小屁孩,你也有兴趣?”

月儿脸一红,却是恨的牙痒痒,呲牙道:“大姐,不可胡说,我知道你当年——”

“住口,你这个贱,人。”大小姐忽然疯狂的一甩,一个巨大的火球砸了过去,当年的事情,她后悔莫及,但如果再让她选择一次,她依然会选择活下去。凭什么,为了爱情而死去就是伟大,活下去有什么错?

月儿面色剧变,她将水妙往后一扯,两人同时往后退去,试图避让开这个巨大的火球。可是,当她踩在地面上的时候,四周燃起了一圈火焰,圆圈周围的火焰燃起了三米多高,四周的温度立刻上升了四五十度。月儿心底一凉,大叫不好。她和大小姐的巫术都是传承于祖母,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情,她是再清楚不过了。自己与大小姐相比,实力实在是弱了不少,根本毫无一战之力。

“火术——火炎炼狱。”大小姐将仅剩下的一只手举起,放置于胸前,摆了一个波浪形的动作。而她的脚下,一道道赤红色的自然之力不断的传送到这个火焰圆圈当中。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月儿很清楚,接下来,这个将他们困住的火焰,脚下的泥土将会凸起,而泥土崩裂后,脚下的将会出现岩浆,将他们彻底烧死。这个巫术进行的时间会比较长,所以长会有三米多高的火焰将他们困住。月儿也试图用自身的自然之力将这个巫术抹灭,但无奈她比大小姐弱太多了,只能延迟巫术完成的时间。

月儿和水妙的脸上,满是火光,月儿遗憾的看着水妙:“我们要死了,对不起,到最后,还是没能救得了你。”

水妙摇了摇头,由于温度过于太高,对于他这个的平凡人来说,根本无法招架,浑身已经软绵绵的,使不出多少力气。但就算他精力充沛也无济于事,他无法面对一个巫师强者,哪怕是面对最弱的绝对领域,他都无可奈何,只能等死。

力量,他需要力量,一次,哪怕一次,如果上天能够听到,就让他在这一次,能够把月儿救下:“如果那个梦是真的,就请给我力量,三秒,哪怕三秒也够了。”他记得,刚刚濒临死亡的时候,那个梦里的人,给了他一份力量,只能使用三秒的力量。

三秒,三秒真的能够扭转局面,死里逃生吗?

第六十章 惊天秘密

会客厅内,会客厅的房顶早已坍塌,柱子也倒了大半,由于双方的交战中,一半以上的地板也碎成了渣。

听雨勉强支撑着,由于要混入云梦山庄中所服用的丹药药效虽然过了,但特级软骨散的毒性在恢复境界的时候忽然侵入体内,因此他的实力大打折扣,此时的力量只是相当于枝晨梦露巅峰,强行使用日月争辉境的巫术,无疑是加剧了身体自身的负荷。他能明显感觉到身体肌肉传来的一股股刺痛,那种如针扎一般的痛苦。

任何一位巫师在修行的过程中,都要付出比常人更大的努力,苦,早已不是逃避的理由。

金婆婆连续数个月都没有得到伤势的调整,虽然前几天在房间里尽量的调整伤势,但和秦淼峰一战之中的旧伤,很难恢复。因为她老了,她今年已经一百多岁,枝晨梦露境的人,无病无灾的情况下,活个两三百岁不是什么问题。但身体的老化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世界就是这样残酷,论持久力和续航力,像她这样年岁大的人,实在无法与年轻人相比。

但同样的,祖母也不好受,但她的境界要比金婆婆高出许多,虽然也是一百多岁,但只相当于平常人的三十左右,正值壮年。如果不是被金婆婆偷袭成功,之后的战斗中,他们根本连半点便宜都讨不着。

祖母依旧霸气的站在他们面前,指着他们,道:“你们神殿的人,最喜欢以多欺少,别以为我拿你们没办法,听雨,我倒要看看,你的雨术,还能维持几次空间挤压。”

听雨面色剧变,几次?刚才已经使用了三次,每一次都被祖母强大的巫术破开。以他现在的状态,连一次都很难维持。就算勉强架起空间这方面的巫术,也会瞬间破开。

完了,难道真的完了吗?

祖母冷笑一声,她的情况要好很多,但长期拖延下去,对她会越来越不利。现在,会客厅内能喘气的,只剩下他们三个,那些客人,婢女,还有怪物,都被杀死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他们三人,太强大,那些如蝼蚁一般的弱者,根本连沾边的机会都没有。

祖母能够察觉到,有人进入了山庄,很多人。山庄内的阵法与她有联系,但就在刚才,有人把阵法破坏掉。那么,山庄内的迷魂阵所制造的雾气,也会很快退去。祖母并不需要和他们死斗,而这一次的损失,她会十倍百倍的找他们奉还。但是此时不杀了听雨和金婆婆,将来要想杀他们就很难了。金婆婆尚且还不足为虑,但听雨,要真是在全盛时期,估计能打的难解难分。

与此同时,一股强大到不可思议的力量,瞬间爆发。

这股力量,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压迫感,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如同一只手,紧紧的掐住他们的脖子。

“是我神来了,太好了,一定是的。”金婆婆虽然也被这股力量压制得很不舒服,但天下能有这种力量的,除了宁清秋,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不,不像。”听雨却是摇了摇头,宁清秋的气息,他还是比较了解的,而且这股气息,明显已经比宁清秋的气息更强大。已经能与宁清秋全盛时期一较高下,宁清秋已是生命衰竭,很难发出如此强大的气息。而且这股力量并不是针对他们,但也让他们感觉无比的压抑。可是,听雨却接着说道:“一定是神殿中的那位,如果是那位来,就很难说了。”

金婆婆虽然不知道听雨为什么这么说,那位,哪位?神殿还有比宁清秋更强的人?当然没有了,神是至高无上,是最强的存在。金婆婆作为所有婢女的管事,相当于后勤主管,和宁清秋的接触是最多的。而她不仅管理着神殿所有的内务,还时常为宁清秋做些极为机密的事,可见,深得自然之神的器重。听雨这个人,她之前并不是很了解,只是在听雨小的时候见过几次,但听雨作为驱邪师四大长老之首,又守护着东方。要知道,东方十三国要比其他势力更杂乱。各方势力,鱼龙混杂,没有点头脑,光有本事根本没办法在这片土地上混的风生水起。因此,宁清秋也跟着符合道:“是的,肯定是那位。只有那位来,才会有如此强大的威压。”

听雨虽然全身刺痛,浑身肌肉犹如快要崩裂开来一样,面色惨白,但却表现得顺其自然,胸有成竹:“是的,莫说一个小小的诛神会圣将,就算七个全来了,也不够那位塞牙缝的。”

诛神会!

金婆婆略微怔了一秒,诛神会圣将!

祖母居然是诛神会圣将!

之前听雨在和金婆婆接头的时候,并没有说这个重要的信息。而且,诛神会的势力虽然在东方十三国内也有,但并不多,大多集中在远离神殿的地方。而山泽国就在神殿边上,诛神会的势力,居然敢在神殿的眼皮子底下,这胆子也太大了吧。

“对,没有错。”金婆婆并不擅长说谎,只能表演的更认真。

“你们没必要骗我,我伸手就可以杀了你们。”祖母将信将疑,看他们的表情,很像是在说谎,又不像是,很难判断。

“哦?”听雨则是咂咂嘴,道:“你相信不相信都没关系,难得你没有发现我们一直在拖延时间?至于说伸手就能杀了我们?这种话说出来你自己信吗?我只要能把你困住那么一小会儿,那位大人——”他刻意的加重了“大人”这两个字,然后自信满满的说,“就会在一瞬间,杀了你。”说着,他还故意举起手掌,对准祖母,表现出凝结自然之力的举动。

祖母恍然大悟,对,从那股气势出现的一瞬间,他们就一直在说话来拖延时间。她心想不好,立刻朝后方逃去。反正现在整个会客厅,已经没多少墙壁还留着了。

“金婆婆,我们快追。”听雨故意大声的叫嚷着,看着祖母逃走。金婆婆以为是真的,想要追上去,听雨却一把抓住了她,对她摇了摇头,低声道:“我受伤很严重,气力涣散,快扶我离开,怕那位突然出现的强者对我们不利。”

金婆婆惊讶道:“那位,难道不是神殿——”

“不是。”听雨苦笑着,“如果神殿真有那么一位,我就算拼了命也要把她留下,可惜不是,神殿之中没有这样的人。那就恐怕是某位隐藏在暗处的上古大巫。”

金婆婆道:“上古大巫?”

听雨立即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嘘,不要声张。”随后他表情凝重道,“我怀疑,上古三大巫其实都还活着,这件事情其实在数百年之前的驱邪师先祖就已经察觉了,只是兹事体大,没有确凿的证据前是不会把事情呈报给我神。金婆婆,我们快走,我还想多活几年。”

“恩。”金婆婆一边扶着听雨,一边说着,朝一旁倒塌的墙壁废砖上塌了过去。

而这股突如其来,强大莫名的力量来源,居然是——水妙。

“力量,三秒,三秒足够了!”

第六十一章 爆发

水妙只感觉到,在身体中,一股股强大莫名的力量正在升腾,而升腾的世界,只是一瞬间,但又感觉过去了多少个春夏秋冬。那一股力量,很契合的融合着他的身体,仿佛那本来就是他的力量一般。水妙的头脑,变的无比清晰,他很清楚,这个过程,只有三秒,那个人并没有骗他。

他不会任何的巫术,但强大的力量足以蔑视任何万法归一境下的巫术。更何况大小姐不过是洪荒之域境,水妙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只要抬抬手指,就能杀她一百八十回。

“啊!”水妙高喊一声,不再是一个八岁孩子该有的稚嫩,而是仿佛来自地狱最深处,能够漠视一切的声音。而就在这一声之中,所有的一切都已结束。三秒,本来就很短暂,就恰恰就是这毁天灭地的力量,让他感觉这三秒犹如一天那样漫长。

这三秒中,他的脚下轻轻一点,大小姐的巫术,正在从地下喷涌出来的火焰被瞬间踩灭。周围的一切犹如静止一般,整个世界,仿佛只有他在移动。一秒,不,根本不能用一秒来形容,太快了,他已经移动到大小姐的身边,一把掐住她的脖子,狠狠将她按到在地上,如果这份力量的万分之一用在大小姐身上,那么大小姐此时已经成为一道血雾,连渣都看不见。但是,水妙却是极力的忍耐着,抡起拳头,将大小姐全部修为卸掉。

大小姐,已经是个废人,全身软绵绵的躺在地上,看着水妙一只手掐着她的脖子,一只手抡起拳头,满眼的愤怒,狠狠的咬着牙,突然狂吼一声,他身上那可怕的力量,瞬间散去。

大小姐瞪大双目,她没有看见水妙所有的动作,因为她境界太低了,只能感觉到刚才那股力量的强大,自己就如同蝼蚁一样的任人宰割。

他没有杀死自己,为什么?

大小姐已经吓的大小便失禁,眼泪哗啦啦的流淌着,瞪大眼睛,除了恐惧,没有其他的表情。

水妙松开大小姐的脖子,他没有下手,在那样连祖母那样的大巫都能瞬间秒成渣渣的情况下,他居然没有下手杀了大小姐。或许是在那一瞬间,他感觉到了大小姐心中的悲凉,也或许就是在那一瞬间,他心软了。大小姐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他只是将她的境界化去,让她沦为一个普通人,一个普普通通,没有丝毫修为,不会再对任何人造成影响的普通人。而水妙刚才那等实力所废掉境界的人,这辈子都别想再凝聚丝毫的自然之力。

“啊!”月儿看见水妙一个小小的身躯,居然能爆发出如此可怕的力量,刚才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情势发展的太快,当她看清楚的时候,也只是看见了水妙松开了大小姐的脖子。她跑了过来,走的很慢,大小姐已经是废人,不会再有对他们出手的能力。

“大姐。”月儿这样说着,她也闻到了大小姐身上传来的恶臭,毫不夸张的说,就算大小姐是日月争辉巅峰的大巫,在如此可怕的力量面前,会有这种“大小便失禁”的情况也毫不奇怪。生命存在于一念之间,没有被当场吓死,也只能说是大小姐的心理素质实在是高。

大小姐没有回答,眼泪顺着眼角,流过太阳穴,滴在了地上。她已经说不出话了,还没有反应过来,还沉浸在那种恐怖力量中。

水妙深吸了口气,看着自己的双手,那股力量,太强,太强,强到不可思议,虽然就短短的三秒,来无影去无踪,但刚才那种感觉,仿佛挥手之间就能毁灭一切。但他很清楚,那股力量是别人给他的,并不是他自己的,如果有一天,他也能有这样的力量,谁还会欺负他和他身边的人?那么,他也就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妹妹被带回神殿,得到神殿的保护。他自己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妹妹,甚至,更多的人。

也就是在这一刻,他理解到了力量,真正的力量。他渴望有朝一日,也有这样的力量,他暗自发誓,有朝一日,自己也要有这样的力量。

“月儿姐姐。”水妙看着月儿没有事,有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前面有人。”忽然,远处跑了一队人,数量很多,由于阵法被破坏,再加上刚才水妙脚下的轻轻一点,加速了阵法的破裂。此时,山庄内已经拨云见日,完全见不到丝毫的雾气。

那群人将他们两个人围住,露出警惕的表情:“快快束手就擒,我们不会杀俘虏。”

“你们——”水妙真是气急败坏,刚刚才虎口脱险,现在又来了一帮人。而月儿却拦住了他,对他摇了摇头。月儿虽然不知道水妙刚才那种惊天动地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但很显然,现在已经没有了。或许真的是上天的眷顾,给了水妙那股力量,所以才让他们死里逃生。但上天不会总是眷顾,不会总是帮助一次、两次、三次。能够多活几分钟,她已经很满足了。

月儿对他们说:“不要杀我们,我们投降。”

那群人对视一眼,咽了咽口水,战战兢兢的走了上去,投降,开玩笑,就算真投降也得小心一点。他们从远处过来,当然也看见了,地上三百米内的泥土如蜘蛛网一般的裂开,密密麻麻的,这里就他们两个人站着,还有一个在地上躺着。论谁也不相信会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造成的,肯定是那个女孩子,但那个女孩子看起来也不过十五六岁,如果真有此天赋,那将来的前景用不可估量形容都是屈才了。

不过,在水妙和月儿被捆缚后,他们的戒心也减了大半,要真是什么可怕的人,以那样的人的心性,会乖乖给他们绑着?

“队长,这里还有一个人,怎么处理?”一名年轻的驱邪师指着地上的大小姐,问一个年纪比较大的人。

队长也犯难了,这都失去行动能力了,这来的匆忙,也没带担架什么的。队长说:“我这就去请示上头。”

这数百驱邪师已经分了三队,对山庄内进行大搜查,另外两队,一队已经成功和听雨、金婆婆二人汇合,另外一队去搜查厢房和花园。他们这一队,是去搜查北面的。

带着走了一会儿,觉得他们没什么威胁,这一队驱邪师也放下疑心,有几个比较多嘴的已经在和他们聊天。

那名年轻的驱邪师说道:“嗳,这山庄怎么就你们两个人了,其他人呢?”一路走来,都没见什么人,因为所有人都去了会客厅内,只留下少数人留守北面的居所。而他们是负责搜索北面的,因此还不知道此时有一队人已经到了会客厅,见到了满地的死尸,也见到了被金婆婆架出来的听雨。

“我们迷路了,这山庄到处都是雾,我和我姐姐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进了这里,怎么,这里是一座山庄吗?”水妙打着马虎眼,他怎么知道这些人是什么人,要把他们怎么处置。忽然来了一堆人,一上来就把他们五花大绑。

月儿的脸色极其难看,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啊。

“快,那里有人死了。”在最前面开路的驱邪师指着倒在北面居所,之前还在站岗的山庄守卫,此时已经倒在地上成了死人。

第六十二章 误会

已经看过许多山庄的人死去的月儿,此时眼眸闪动,这些婢女都是从小服侍她的下人,如果不是因为她天资卓越,也不过就是一个婢女而已。月儿天性善良,之前在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客人死去,每天以泪洗面,但她什么都不敢做,也什么都做不了。要不是看到这群客人当中还有一个孩子,激发了她内心深处女性特有的母性,估计她也不敢违抗祖母的命令,对水妙施以援手。

“红姐,蓝姐。”月儿撕心裂肺的喊着,眼泪不停的往外流淌着,她的手上燃起手火,将捆缚的绳索烧断,冲了出去。但刚走了两步,就立刻被一股粗,壮的藤蔓捆缚,拉倒在地上。

“哼,还想跑。”在藤蔓的另外一端,一名驱邪师将扑倒在地上的月儿拉了回来,月儿的脸在地上搓着,粗糙的地面将她的脸庞搓破,流下一道血印。

“月儿姐姐。”水妙也跑了上去,才跑了两步,就被一个人从背后一脚踹去,水妙跌在地上,来了个狗啃泥。

一个人的脚踩在水妙的背上,整个人压了上去,目光冷然的说道:“哼,还说什么误闯进山庄,这种谎话也敢说,这里方圆数百里除了这个山庄,连户人家都没有。”

水妙则是扭头朝那个人看去,咒骂道:“你们这群恶人,你们不得好死,全部都要下地狱。”

“下地狱!”踩着他的那个人仿佛听到了最好听的笑话一样,哈哈大笑,道,“我们驱邪师就是专门跟地狱打交道的,你知道地狱是什么样子吗?黄口小儿,掐死你,比掐死一只蚂蚁还简单。”

旁边的驱邪师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只有那个和水妙刚才聊天的年轻驱邪师面色尴尬,他觉得这样对待一个孩子,而且还是一个连绝对领域境都不是孩子总是不对的。可是在这个世上,没有对错,没有是否,只有强者可以*弱者。这是不争的事实。

踩着水妙的驱邪师看着年轻驱邪师的表情不悦,脸一沉,道:“宋田,怎么,你有意见?”

宋田心中一紧,这位踩着水妙的驱邪师是中级驱邪师,他哪里惹得起。而他,一个刚刚入门的驱邪师,要不是塞了钱进来想立功,他都没资格参加这次的行动。宋田感觉摇头摆手:“没有,没有,三哥,我哪里敢。”说着,他不禁往后退去,不敢再说话。

“呸,孬种。”三哥一口吐沫吐在水妙的脸上,又狠狠的踩了一脚,水妙被踩的怪叫。

“住手。”远处,一个声音由远及近,伴随着几声咳嗽。

三哥在驱邪师内也是有人的,他的大姐夫,就是这次行动的总指挥洪易清,本来也是混进来想立功的,但他就是有了洪易清这层关系,哪怕是高级驱邪师都不会轻易的得罪他。三哥想看看是哪个不识趣的来多管闲事:“谁啊,不长眼睛啊,没看到三爷玩的正高兴吗?”

二十米外,一位满头华发的老人家,步履蹒跚的走了过来。金婆婆当时正扶着听雨出来,就碰到了前来救援的驱邪师,所以就把听雨交给了他们。而金婆婆担心水妙的安危,就出来寻找水妙,听到沿路的驱邪师说前方那队人带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和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显然就是水妙他们了。于是就过来找,把水妙带回去,以免双方误会。

“哟,还有一个漏网之鱼。”三哥一脚将水妙踹了出去,水妙一声怪叫,在地上握着独自痛苦的流着冷汗。

金婆婆怒火中烧,指着三哥说:“驱邪师,就是如此的行事作风吗?”

三哥摇摇晃晃的走了过去,而明眼的驱邪师看出来,如果这个老太婆真是山庄内的人,还会大摇大摆的走到这里?也有见过金婆婆的驱邪师很是诧异:“咦,她不是——”

那些本来就狐疑的驱邪师就问那个见过金婆婆的驱邪师说:“怎么,你见过她?”

那个见过金婆婆的驱邪师故意放低声音,他也很瞧不惯三哥狐假虎威,但平日里敢怒不敢言,他可是高级驱邪师,却还常常被这种中级驱邪师压迫,早就心生怨恨:“她是神殿内务总管金婆婆,那可是与咱们驱邪师的终极老大燕传平起平坐的辈分。”

金婆婆管理神殿内务,而燕传统领三万驱邪师在前方,在阶层上来说,他们是平起平坐的。而且,燕传儿时曾受过金婆婆一饭之恩,就算今天燕传在这里,对金婆婆也是要礼让三分的。

“哦?是嘛,这黄老三平日里以为是洪大爷的小舅子就作威作福,看来这次不死也得脱层皮。”他们都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架势,就等着最后黄老三被打脸的时候上去踹两脚,已解昔日欺压之恨。

“你这老太婆想找死是不是。”还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想去想上去拍黄老三马屁,这个时候把马屁拍响了,以后日子也好过点不是。

金婆婆都懒得鸟这些小鱼小虾,而是冷冷的说:“我念在燕传的份上,饶你不死,把踢水妙的那只腿砍下来,可以饶你一命。”

黄老三自从加入驱邪师后,那是相当于“皇亲国戚”啊,哪里有好事他都能捞上,在这东方地界,谁敢不给洪易清几分薄面?黄老三撸起袖子,嚣张跋扈道:“哟,我看你这老太婆快要死了,还牙尖嘴利,干脆给你个痛快,一掌拍死你。”说着,还向周围那些跃跃欲试,想要拍黄老三马屁的驱邪师说,“都别动手,我来了了这山庄的妖孽。”黄老三故意这么说,就是想名正言顺的杀了金婆婆,反正在这山庄内出现的一切女性,都是云梦山庄的妖孽,杀了也就杀了,说不定还能有个功勋什么的。

刚才还在聊金婆婆身份的那两个驱邪师,一个用胳膊肘拐了拐另外一个,低声探讨:“你说要是黄老三真下杀手会怎么样?”

另外一个说:“你说要是你去杀燕传统领会怎么样?”

第一个怪异的笑笑,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真对金婆婆下杀手,别说只是洪易清的小舅子,就算是洪易清本人,也是难逃一死。但洪易清是见过金婆婆的,怎么可能会下杀手,除非是活腻歪了。

只见黄老三一掌打了下去,手下力道之大,足够打死这个苟延残喘的老太婆了。

“哐当!”谁知这一掌打在了金婆婆的头上,就如同打在了钢板上一样,黄老三诧异,看着自己的手,以为是自己眼花了。此时,金婆婆随手一挥,手上金光乍现,金光过后,黄老三的脖子上出现一条血痕,脑袋就这样从脖子上掉了下来,失去了脑袋的尸体也随着倒了下去。

一片哗然。

这一队的驱邪师纷纷出手,一个个冲了上去,又死了一大片。这一队的队长见到此情此景,也是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我去,这什么情况。”他也刚要往里冲,就被刚才看戏的那两名驱邪师拉住:“别去,你要去了,死了也白死。”

而这名队长却是一副大义泯然,道:“我们正是来铲除这些妖妇的,你们不去帮忙,反而扰乱军心。”

他们觉得这名队长平常与自己多少有些交情,于是把金婆婆的身份告诉他。他吓的下巴都快掉地上了,感觉叫道:“住手,都住手,谁不听令,立即处死。”

第六十三章 禀报

如今雾气已经完全退去,在山庄边缘,每隔百米,就有一块拳头大小的雨属性自然矿石,足足一百块自然矿石将整个山庄围起来。自然矿石也和巫师的属性一样,分为八种,其中,雷属性,雨属性和风属性自然矿石最是昂贵。市面上已经到了两斤黄金才能买到一斤自然矿石,可见其珍贵。一块拳头大小的自然矿石,少说也有五六斤。这样价值五千两黄金的自然矿石就这么摆在地下,失去了阵法的作用,这些自然矿石也就静静的躺在那里。有专门的驱邪师进行收集,这可是一大笔财富。当然,这些自然矿石也是要全数上交的,每天所有的驱邪师修炼所要的资源都是庞大的,能捣毁这么个地方,收获又如此巨大,可谓是做梦都能笑醒了。

况且,他们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否则的话,这些驱邪师中,起码要有三分之一的人要折里面。能够不废一兵一卒,就能收获颇丰,能不笑吗?这可怪不得他们,不是他们来晚了,实在是想加速都办不到。

而北边,祖母的居所外,搜查北方的一百多驱邪师前仆后继的冲上前,想要杀了金婆婆。金婆婆已经是疲惫不堪,在对付祖母的时候,大部分的自然之力已经耗尽,没有得到休息来缓冲气力,就卷入了另外一场与“自己人”的战斗中。刚开始的时候,金婆婆还念及是自己人没有下杀手,但发现他们根本就是一群疯子,招招狠辣,金婆婆在受伤更加严重后,重要痛下杀手,将十几名中级驱邪师和三名高级驱邪师斩杀。

在听到那名队长叫谁再动手,杀无赦的时候,那些驱邪师根本就是不管不顾,仇越结越大,谁还管你。更何况这名队长也不过就是一个高级驱邪师,没有资格阻止这场血战。

队长眼看拉不住了,赶紧跑到山庄外,寻找更高一层的领导来解决此事。要是金婆婆真被驱邪师给杀了,那梁子可就结大发了。要知道,金婆婆在神殿颇有威望,其手下的侍女强者也有很多,日月争辉境的都有几位,要是那几位时不时的去暗杀几位高级驱邪师,那驱邪师内部也只有干瞪眼的份。此次行动,东部驱邪师的大部分精英都在这里,金婆婆有个三长两短,谁也跑不了。就连作为东部负责人长老,四大长老之首的听雨也免不了撤职降罪,落个管理失职的罪责。而洪易清是黄老三的大姐夫,此次矛盾都是因为黄老三蛮横跋扈引起的,洪易清以死谢罪肯定是免不了的了。

开玩笑,以下犯上,公然作乱,不把这一百多名驱邪师全部处死已经是念及兹事体大,不想再造杀戮,金婆婆可是神之下最高巫师之一。

“把所有的资源收集起来,还有,千万要找到《神族秘术》,这是此次任务的主要目的。”听雨虽然受伤严重,但还是强撑着把事情交代给洪易清,其尽职尽责的责任心,才是他作为四大驱邪师之首的信服力。

洪易清连连点头:“明白,我们的人正在加紧搜查。”

听雨叹了口气,道:“捣毁一个诛神会小小的据点就付出这么多,真是小看了诛神会啊。”

诛神会,在一百多年前崛起的组织,很神秘,先前之所以没有太过于重视,是因为宁清秋觉得为了这种邪教组织大动干戈不值当,造成太多的杀戮。想不到其背景深不可测,如今想要连根拔起,怕是很难了。更何况宁清秋一再交代,在能力范围内,不要造成更大的杀戮,这次潜入进来他也发现,并不是每个诛神会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的,更多的是,他们自己在做什么,这件事是不是对的都不太清楚,缺少最起码的是非观念,还是可以改造的嘛。

听雨道:“记住,如果发现活口,只要不反抗,都不要为难她们。我神慈悲,不愿看到太多杀戮。”

洪易清点了点头,说:“是。”

其实洪易清的想法则是全部杀掉最好,免得死灰复燃。

正在这时,远处那名队长拼命的跑来,这已经是他最快的速度了,气喘吁吁的跑来,还没有来得及喘气,就大声道:“不好了,长老——”

洪易清则是眉头深皱,斥责道:“刘民,慌慌张张,长老在此,成何体统。”

听雨听他言语慌张,在这山庄之内,所发生的事情都太诡异,太不可思议了。于是摆手道:“无妨,快说。”

刘民第一次见到听雨,也是惊讶听雨的年轻,原本还以为堂堂驱邪师四大长老之首应该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想不到这么年轻,看起来和自己年纪相仿。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祖母居所前发生的惨斗。

“我队与——金——管事——打,打——”刘民又慌张又喘着粗气,结结巴巴的没有说完,听雨的立刻冲了出去,完全不顾及自己的伤势。再顾及,事情闹大发了,现在所有此次任务的人,都得遭遇。

洪易清完全不明白他说什么,看见听雨跑出去后,立刻又问刘民详细情况:“快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刘民已经缓的差不多了,面色赤红:“黄三爷——”

“黄老三!”洪易清也是头大,这次清剿诛神会叛逆,要不是可以立大功,他还真不愿意和这个吊儿郎当的小舅子一起行动。这个小舅子除了会惹事,正经事干不了几件,“快说,他怎么样了?”

刘民道:“死了,他公然下手杀害神殿内侍总管金总管,被金总管一掌拍死。”

一掌拍死,毫不夸张,以黄老三的实力,在金婆婆面前,这样的弱者一巴掌能拍死一打。洪易清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什么都没做也能惹祸上身。这个没用的小舅子死了就死了,没什么,顶多就是回去听他老婆几句臭骂。但下手杀内侍总管那罪名就担当不起了,神殿五大机构,星命宫,主要观测天象,做些祈祷和祭祀的事,这一机构人员稀少,也不会直接参加战斗,但每个人都很神秘,特别是星命宫宫主李胜言,日月争辉境巅峰,对许多神秘的巫术更是颇有研究。日月争辉境巅峰强者整个中原找出来不会超过一百,每一位都是各个势力的绝对存在。但这其中,李胜言依靠自身对那些神秘巫术的研究,绝对能排前十。更有人说,李胜言真正的战力,几乎是神之下最强,除了已顾的上代金杰梁孝外,他几乎已经是神之下无敌。但他不会参加战斗,所以也只是传说。

第二个机构,是驱邪师。驱邪师数万年来,一直都是由土杰一脉直接管辖,土杰燕传是当代三万驱邪师的最高领导人。一直都是负责对外的战斗,和抓捕恶鬼,妖魔,鬼怪等,也是战斗力最强,人数最多的机构。

第三个机构,是神殿近卫军。近卫军个个实力强悍,编制只有五百人,最弱的也是玄道之域,光日月争辉境的强者都有一百多个。此等战力,足以随便灭掉一个城池,也就是拿来保护一个根本不需要他们保护的人。笑话,神是万法归一,一巴掌就能拍死日月争辉境巅峰的存在,还需要他们保护?也就是平常拿来震震场面,搞搞仪式,更像是仪仗队和看门的。当然,这一点也是他们的苦楚,也常常被拿来开玩笑。

第四个机构,是内侍宫,专门照顾神的饮食起居,虽然只是做些洗衣做饭侍候人的工作,人数也不是很多,但最得神的欢喜,而且,真到了危险时刻,出手保护神的重担多半要担在她们身上,做着神殿近卫军的活儿。

第五个机构,就是八杰。八杰之中,对应每一种属性,无疑是天下最强的八种属性之最。当然也不尽然,毕竟高手在民间,一些人机缘巧合之下,也比八杰其中的某些人要强。但八杰不是八个人,而是八个门派,只是都是神殿麾下,人数从几十到几百不等,虽然没有明确的配额标准,但谁也不会傻到扩充,有公然反叛的嫌疑。

而神殿中的——内侍宫,星命宫和近卫军这三方可以拧成一股势力,与驱邪师和八杰这两方形成三足鼎立,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这五方机构的最高统领,都是平起平坐,神之下地位最高之人。

现在,这群傻不拉叽的驱邪师,居然对这位神之下地位最高人之一动手,而且还是因为黄老三引起的,洪易清当场就被吓晕了。

第六十四章 后悔莫及

金婆婆与驱邪师们还在交战,一名中级驱邪师,境界刚刚突破玄道之域,也是颇有前途的。他也是金属性巫师,他也算是天才了,但这世界之大,最不缺乏的,就是天才。他认为自己在金术领域上,也是颇有造诣。此次行动结束后,驱邪师内部将会对他进行栽培,会有数量可观的资源对他倾斜,这是一件很令人振奋的事。

他只有十七岁,血气方刚,在驱邪师当中,如果没有大量的资源堆积的情况下,十七岁境界到达玄道之域,那是相当了不得的事,也是相当自豪的事。他对自己充满了自信,将来会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喜欢他,他的家族也会因此而在十里八乡受人尊重。

而这一切,就在前一秒钟划上了句号。

他的胸口被金婆婆一拳轰出一个大洞,他倒下了,带着他的梦想和追求。他以为只要能够解决掉眼前这个“老妖婆”就能立大功,虽然他能感觉到自己至少有三次差点死在金婆婆手上,他哪里知道是金婆婆念及他是个孩子,没有下死手,他还以为自己真的很厉害,是个不世的天才,所以才数次死里逃生。

“雨术——千鳞片。”听雨手捏法诀,在居所外的天空上,头顶二三十米的距离,产生了一团黑云。而这团黑云,下起了一片片几乎透明的冰片,这一道道冰片,将在其之下的所有人割伤。这道巫术听雨是控制了力道的,不会伤及性命,只会让所有人散开。而金婆婆作为枝晨梦露的强者,自然会架起气盾防护。八术之中,土术的防御术最强,金术其次,所以他并不担心金婆婆会因此受伤。

果然,所有人都散开,惊讶的看着天上的黑云,向施术者看去。这里的人大部分是见过听雨的,虽然此时的听雨浑身鲜血淋漓,面容憔悴,但谁敢造次?

金婆婆架起护盾,在听雨撤销巫术的同时,金婆婆也撤销了护盾,浑身一软,坐在地上。

驱邪师们纷纷跪下:“叩见大长老。”

“你们——”听雨一个激动,剧烈的咳嗽起来,他真想把这群恨铁不成钢的白痴全部杀死,惹了这么大祸,结果锅要他来背。他赶紧跑上前,扶起金婆婆,此时真是欲哭无泪啊:“金婆婆,属下无能,没有及时保护您的安全。”

见到听雨对金婆婆如此客气,还自称“属下”,纷纷冷汗直冒。他们有的想起刚才刘民好像叫他们住手,还说不住手就立即处死?当时谁会鸟他,现在想起来,当真是冲动是魔鬼。

连那两个从头到尾都没有动手,以一副看好戏的状态在旁边的两人,都跪了下来。旁边的人问他们:“这老太婆,不是云梦山庄的叛逆吗?”

其中一个白了他一眼,低声道:“叛逆?她可是神殿内侍宫宫主金婆婆,你们胆子真大,连她都敢下手。”

此话一出,在旁边听见的人浑身冷汗直冒,都巴不得时间倒流,自己跟这件事一点关系都粘不上。可是晚了,连听雨这次都难保不会遭殃。

金婆婆强撑着身体,站了起来,一把推开听雨,怒道:“好,好啊,好一个驱邪师大长老,好一群以众欺寡,恃强凌弱的驱邪师,我老婆子今天就是死在这里,也与你无关。”

与你无关?

笑话,要真死在这里,会没有关系?听雨这颗脑袋都不一定能保得住。不过素闻金婆婆心善,但脾气却不怎么好,这件事事情,她多半是不会追究。可是燕传不同,当年燕传受过金婆婆的一饭之恩,发生这种事情,听雨以后穿小鞋是穿定了。

听雨赶紧跪下,满是歉意:“属下教导无方,让婆婆受惊了,属性愿去神殿请罪,请我神责罚。还请婆婆跟我们回去,我——”

“不必。”金婆婆解开水妙的绳子,水妙一爬起来,立刻抱着金婆婆痛哭,恶狠狠的看着这群驱邪师,指着他们说:“你们这群恶人,我水妙对天发誓,有朝一日,我要灭了你们这群丧尽天良的驱邪师。”

这群驱邪师虽然心中有气,但自己有错在先啊,如果金婆婆不是神殿管事也就罢了,可他们偏偏就是。不过这种小孩子的话他们也不会太在意,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将来的某年某月,这个誓言,差点就成真了。

但现在的水妙还很弱,太弱了,就连普通的绳子都解不开。

金婆婆冷哼一声,道:“我们走。”

“月儿姐姐。”水妙看了眼月儿,月儿已经晕了过去,金婆婆在知道这里是诛神会的据点后,也不想水妙和这个叫月儿的有太多的瓜葛,于是硬拉着水妙走了。

金婆婆和水妙渐行渐远,听雨心中有愧,在后面叫道:“婆婆,慢走。”但金婆婆哪里理他,他又只好说道:“此处所俘虏之人,只要不抵抗,我们是不会为难他们的。”

这句话是说给金婆婆听的,也是说给他的手下听的。

要是他的手下也能把这句话当回事,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听雨对他这群手下真是气的想哭,坐在地上良久,估计是觉得拖下去也没什么用了,就说道:“我们把居所搜查一下,就离开吧。”

这些手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生怕听雨大发雷霆,谁知道听雨却是这样说着。听雨也想把这群傻子都打一顿,可是有用吗?这件事情可大可小,没人捅出去也就罢了,真把事情闹大了,打他们管用?他要亲自前去搜查最后一站,做点好事给金婆婆点好印象,也免得这群人又惹出什么幺蛾子。

在搜查了所有房间后,他们只在一个房间找到了人,在房间中,摆放着几张小床,每一张床上都有一个婴儿。

一个女人在见到他们后,慌乱的坐在地上,扶着床沿,惊讶道:“你们是谁?”

此时已经没有人敢再开口,听雨走了出来,在听到其他人汇报后,一脸严肃,道:“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婴儿,你在这里负责什么样的任务?”

这个女人马上跪下来磕头,厚厚的胭脂味让人受不了,动作太大,脸上的粉都掉了下来:“求求各位大爷别杀我,这些孩子都是被她们父母遗弃的孩子,祖母慈悲,将她们捡回来抚养。”这个女人,正是魏宣一,在偷了《神族秘术》后,他把所有人处了所有的婢女,把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婴儿留下,打晕其他的孩子。那些婢女处理方式并不困难,把尸体扔进了附近的房间里,把地板打扫干净,因此,此时的地板如果心细的话,还会发现一些水渍。如何换上女人的衣服,化上浓妆,把之前他盘问那些管理婴儿的婢女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听雨微微皱眉:“哼,祖母慈悲。咳咳!”他咳嗽几声,只觉得喉头有些甜,几乎都快喷出血来,“这些孩子,怕不是偷的吧。”

有些组织或者门派会偷孩子回来抚养,培养成杀手为自己所用。诛神会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是丧心病狂,怎么可能那么好心。

这个问题,魏宣一也问过,所以他只要模仿当时那些婢女的表情,并且把那些话重复出来即可:“大人饶命,这些孩子都是女孩子,她们的父母有的是嫌弃她们是女孩,想要男孩传宗接代,但家中养不起那么多孩子,因此遗弃。有的是天生缺陷,你看,她就是生下来手就是畸形。”魏宣一也同时掀开那个孩子的手,掀开她左臂上的衣服。那空荡荡的袖口被掀开后,现出一条扭曲、短小的手臂。

听雨看不见,只能听手下人说,在确定以后,听雨也是感怀自己的身世,同样是因为身体缺陷被遗弃的他感同身受,于是道:“把他们带走吧,记住,不要为难他们。”

“是。”驱邪师们哪里还敢为难,都很客气的把假装成婢女的魏宣一请了出去。

魏宣一心里是乐开了花,跟着驱邪师们走出房间,准备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逃跑,带着那本人人梦寐以求的秘术逃跑。

“这些孩子,不是睡着了,是被人打晕的。”一个驱邪师在抱起一个孩子的时候,忽然叫道。

魏宣一听到,头皮发麻,立刻朝远处奔去,拼命逃跑。

第六十五章 认亲

逃,其实逃无济于事,除了与金婆婆交战后受伤和死亡的驱邪师外,起码还有八九十名驱邪师在场,他们虽然不是个个都是顶尖的巫师,但要追上并且杀了魏宣一,那是不废吹灰之力的。

很快,魏宣一的尸体就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听雨走到魏宣一的尸体旁,几名驱邪师很快就把验收报告告诉了听雨。要成为驱邪师,第一考核的内容,就是最起码的验尸技巧,毕竟驱邪师的工作范畴,更多的是和妖魔鬼怪打交道。

“他是个男人。”

听雨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虽然很意外,但很快想到了一个人。之前在会客厅突然离开的两个人,孙曲和魏宣一。他们在众人毒发之后迅速离开,原来是在到了这里,那么他们究竟想找什么?

听雨一喜,立即道:“他身上是否有一份卷轴?”

“没有,只有一本书,一本很旧,且被书虫啃咬过的书。”这名驱邪师是这样回答的,并且将书承上。

听雨捧着这本书,在书面上翻了翻,一股强大而诡异,直射灵魂的力量传来。听雨终于露出了松了口气,虽然还是没有能找到原本的残卷,但这种只有万法归一境才能将其抄录的秘术书籍,没有落入外人之手,也是大功一件了。

“我们走吧。”听雨即刻下令,所有搜查任务完成,将还活着的人带回神殿。如今还活着的人,除了那几个婴儿,也就大小姐和月儿。

可是当他们走到山庄门口的时候,却听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大小姐和月儿,都不见了。

“没有看见那个人是什么人,只是有一道耀眼的火焰飘过,那两个人就不见了。”禀报的驱邪师生怕听雨责备,说话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毕竟在他们面前消失了两个大活人,难免不会被落个失职之罪。但听雨却没有追究,只是说了句:“知道了。”

那救走他们的人,肯定的是祖母无疑了,在祖母面前,这群驱邪师人数再多,也是无济于事的。

听雨走出了一大截,叹了口气,道:“准备车马和干粮。”

他的脑海中想起了失望而去的金婆婆和水妙,不管怎么说,金婆婆已经受伤了,尽管他们是同路,但如今看起来金婆婆是不会和他们一起走了。

树林之中,金婆婆佝偻着身子,不停的咳嗽着,水妙在一旁扶着,不禁担忧道:“婆婆,不如我们回去找那群驱邪师,或许,他们能送送我们。”虽然水妙很讨厌驱邪师,但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金婆婆受伤严重,还要拖着年迈的身体继续前行。前面还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到达下一个城镇,得到很好的休养。

金婆婆却是满面怒容:“哼,我老婆子就算死了,也不求那群仗势欺人的狗东西。”说话的时候,她又剧烈的咳嗽着,吐出一口黑血,面色更加苍白了。

水妙不敢说话了,站在一旁默不作声,将金婆婆扶在地上休息片刻。

金婆婆叹了口气,道:“孩子,人,之所以为人,便是立于天地之间,帮扶弱小,铲除邪恶。世间多疾苦,更是需要正义之人,伸出援手,对弱小的人给予帮助,这才是人啊。”

水妙虽然小,但为君之道,为人之道也是明白一些的。水妙道:“可是正义,太难了。”

难,太难了,正义,相当于为所欲为的邪恶来说,要来的太难了。更多的时候,当你做了好事,也不一定能得到好报。他不得不承认,金婆婆与他从素不相识,到患难与共,到今天,他几乎已经把金婆婆当作自己的亲人一样看待。但无疑的,金婆婆也是如此,他特别喜欢水妙这个孩子,善良,勇敢,不畏惧邪恶。当场金婆婆还想着把这孩子偷到驱邪师门下,如今看来,也不必了。

金婆婆不免流出了泪花:“我老婆子一生奔波,无儿无女,我本想照顾你,把你抚养成人,但我怕我年老体衰,唉——”

水妙惶恐,他立刻跪下,对金婆婆就是三个响头:“婆婆若不嫌弃,从今往后,我便是婆婆的亲孙子,我这条命是您救的,从此以后,您让我上刀山我便上刀山,您叫我下火海我便下火海。天地为证,我水妙若此生有违誓言,惹了婆婆不高兴,便叫我天打雷劈。”

金婆婆这一生,目睹了贡雨珊的背叛,从此以后,她便发誓永不嫁人,永远侍奉自然之神。但人老了以后,难免感到孤单,也很想感受普通人家那种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

“好,好啊。”金婆婆很是高兴,高兴的流下了泪花。但金婆婆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枝晨梦露的寿命,在无病无灾的情况下,阳寿至少都有三百岁。但金婆婆自己知道,常年的奔波和战斗,身上早已暗伤无数,再加上此次任务一路走来,经历了太多太多,虽然与以前那些险象环生的战斗比起来,这次归来的路上遇到的种种根本就微不足道。

但是,她老了,不得不承认,寿命是一回事,身体又是另外一回事。她终究无法跨进日月争辉境,能保持身体的永久年轻。日月争辉,与日月争辉,相差一大境界,却是截然不同的。比如说星命宫宫主李胜言,就活了三千多岁,日月争辉巅峰,但现在,李胜言也不得不面对自身的衰老和寿命的终结。

在岁月面前,人类,终究是脆弱了。

神也不可以逃脱生老病死,宁清秋是继第一代自然之神香公主之后唯一一个活过万年的神,但如今两万岁的她,虽然外表还保持着年轻,但其实身体已经一年不如一年了。她们那样存在,也依旧逃不过死亡的命运,更何况金婆婆这样的存在?

以金婆婆如今的状态,没有奇迹出现,最多也就十年的命。

十年,够了,十年之后,十八岁的水妙可以娶妻生子,能看到有一个孙子能够成家立业,够了,真的够了。

她将水妙搂在怀里,水妙,从未体会过母亲的爱,柯怀玉对他过于严苛,一直要求他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一位明君,却从不把他当一个孩子。

他此时此刻,体会到了,那种久违的母爱,水妙心想,如果他的母后还活着,能让他不要那么坚强,能够像一个正常的孩子那样成长,那将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渐渐的,他慢慢的睡去,他太困了,他有多久没睡过一次安稳觉了?

很久,很久了吧。

着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是不是太残酷了?

可是,没有了父母庇佑的孩子,终归是残酷的。

此时,一队人马浩浩荡荡的前来,金婆婆抬起眼皮,看见了为首的人,是听雨。听雨下得马来,他虽然看不见,但他能感觉到金婆婆的具体方位,他深深一鞠躬,道:“金婆婆,之前多有得罪,还望海涵。”

金婆婆并没有理他,而是拍着水妙的背,就像哄一个熟睡的孩子,应该说,本来就是在哄孩子。

听雨没有听到回答,心知这件事情终归是自己的错,他挥了挥手,一辆马车拉了上来。听雨满面愧疚,抱拳道:“属下还有要是自身,希望这辆马车可以帮助金管事。”说完,便上了马。

他只能以下属的身份,去和金婆婆交谈了。下属对上级的关怀,金婆婆总不会拒绝吧。

大队人马走后,现场留下了马车。金婆婆看了看马车,叹了口气。

第六十六章 辛猿意

“你真觉得那小子适合当我的徒弟?”

在一座院长里,辛猿意有些无趣的仰望着天空,而院长里,横七竖八躺满了人,皆是有的断手,有的断脚,只有三个人是断了头。

不多不少,就三个人。

他将这除了死掉的三个人都断去了手或者脚,保证其他的人只是残废而不是死亡。这是他的原则,每天就杀三个人。铁掌琴魔辛猿意,他极度嗜杀,但又经常觉得自己如此嗜杀是不对的,于是立下个规矩,每天只杀三个人,并且让自己的同伴,那个抱琴的童子作为监督人。但很快他就后悔了,因为每天只杀三个人实在是太少了,完全解不了他的杀瘾。就像酒鬼有酒瘾,烟鬼有烟瘾一样,他的杀瘾实在是太重了。

“是的。”琴童依旧是面无表情,其实有时候他也很烦这个人,只知道杀戮,不停的杀戮,谁要惹了他,那就要倒霉了。这样的人真该去建立一个让世人极度厌恶的邪门教派,然后不停的有人来杀他,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杀人。但辛猿意不会去那么做,因为他还不想死。他敢保证,自己要是真那么做,他的老对手于飞一定会堵在他家家门口。就算一个于飞不够,驱邪师的长老可是又四个,特别是那个驱邪师大长老听雨,那实力可比他高出不少。

又怕死,又喜欢杀人,还常常感叹世间无敌手,比他更无耻的,怕是不多见了。

辛猿意满是遗憾的说:“你看看这些人,走出三个人让我杀了就可以了,为什么老是要反抗,老是要让我为难。”说着,他还真是一副无比遗憾和痛恨的样子,指着地上躺着的这些人,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但眼睛里,根本连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

琴童没有说话,也没有丝毫的动作,对于他来说,没有喜欢的事,也没有厌恶的事。

“恶魔,你这个恶魔。”

“你杀我铁掌门门主,还把我等打残废,我们铁掌门与你不共戴天。”

“我们要上神殿请命,把你这个恶魔除掉。”

是的,这里是一个门派,以练习掌法为主的门派。名叫铁掌门。中原大陆叫铁掌门的门派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偏偏今天辛猿意就选中了这里,也算他们倒霉吧。

辛猿意的外号是什么?

铁掌琴魔!

敢在他的面前号称铁掌,他可不生气嘛,他一生气真是恨不得灭人家满门。要不是他立下誓言每天只杀三个人,估计这群人就没有嘴巴在这里叫嚣了。

山泽国,离神殿最近,而此地,是一个镇子,名叫河泽镇。这个镇子不大,也就住了两三万人,门派也有几个顺眼的,但和辛猿意相比,太弱了。巫师门派中,也有以练拳脚刀剑武器为主的,主要的属性以金术和木术为主。

比如秦淼峰,是木属性元素自然之力,以剑为主,随着境界的提升,属性的差异和武器的使用也是息息相关。严格来说,金术更适合修行武器或者拳脚,对加成有很显著的效果。在这方面大成者,百年来有一为天骄人物——梁孝。

金杰梁孝。

已经死去了近十年,但在用剑一道上,如今也被人津津乐道。被称为最接近神的人,这牛可不是吹的,仅仅三十岁不到,就到了日月争辉,一把重达千斤的巨剑,在他手中就跟几斤似的。一挥剑,金光大盛,一座稍微小点的山峰都能被齐齐的割掉。

可惜他死了,死在了一次决战之中,很可惜。

而辛猿意不同,他虽然也用掌,但他的自然之力属性是雷,很罕见也很难修成大成的雷术。

巫师一般分为练体派和巫术派,一般人都会选择选择主次,要么以练体为主,随便练点巫术当辅助;要么以修行巫术为主,随便练点体术跟着,能有强身健体的效果也好啊,打不过就跑也有那能耐不是?

而辛猿意不同,他是狂热的练体巫师,也不能说什么巫术都不会,而是不需要。他一掌下去,在他手上萦绕的雷电与他的力道相辅相成,那力量,就算是日月争辉弱一点的,也挨不了几拳。

今天他心情大好,在镇子里闲逛。他现在的目的,是要等待金婆婆和水妙从这里经过。这里是必经之路,是神殿前最后一个镇子。再往东走,就是茫茫数千里的森林,那里是绝对的禁地,除了神殿的人,没有被神允许,是不可以进入的。这条禁令是绝对的,哪怕是天下第一大门派,八大门派之首的太虚门门主到了也不好使。

出了这个镇子三百里内是最宽限的活动范围,再往前走,如果没有得到神殿的允许,胆敢去闯的话,那隐藏在暗处的神殿近卫军会打的你怀疑人生。

“我一定要把这个孩子收为我的弟子,把我一生的修为传给他,让他和我一样强大。”辛猿意根本不在乎地上躺着的这些人在说什么,神殿?笑话,他早就被驱邪师长老于飞追杀了许多年,那又怎么样?他还不是一样活蹦乱跳的站在这里,把这群人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对了,他邪恶吗?”辛猿意更在意这个问题,不邪恶的人,怎么做他的弟子,那不是倒他的名声嘛。

琴童依旧面无表情的说:“当然,他很邪恶,这世上比人邪恶的人怕是不多。”

辛猿意似乎放心了许多:“那就好,那就好。”

一个杀人如麻的人,居然像个将嫁入夫家的新娘子一样,显得有些害羞。他纵横数十年,一头华发早已披上了他的头颅,但他的心性还是很贪玩,特别是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事物。这世上,能让他感兴趣的实在不多了。

辛猿意又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琴童犹豫了许久,他叫什么名字,这个倒是还真没注意。

辛猿意大手一挥,嚷嚷道:“不管了,管他叫什么名字,只要乖乖做我徒弟就好了。”

琴童若有若无的露出一丝笑意,一种很邪魅的笑。

辛猿意道:“老子无聊死了,赶快找个地方消遣消遣,不然在这破镇上,又要忍不住杀人了。”

琴童道:“这镇上有一个很大的鬼市,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辛猿意来了兴趣,鬼市,并不是鬼开的市集,当然,也不能保证没有鬼怪的存在,毕竟那里鱼龙混杂。鬼市,就是见不到光的市场,在那里,有许多东西也和那里的人一样,见不得光。在那里,会有一些很有趣的东西,违禁品,大宗门遗失的宝物,被训练的很会服侍男人的漂亮女人,甚至是奴隶。

当然,这里的鬼市规模并不大,毕竟镇子也就那么大,如果不是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位于神殿前的最后一个镇子,估计这里都不会有鬼市这种需要极高人流量的条件。

第六十七章 责备

一大队人马在丛林间穿梭,这里已经很接近神殿,因此不会有太多太麻烦的事情发生,特别是驱邪师的车队,谁敢在这里拦截,纯属就是找死。

排头的一辆马车内,听雨心情沉重,金婆婆与他并没有什么交情,但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因为驱邪师内部的一部分人挑起的事端,让这件事极端化,扩大化。虽然他也很懊恼,但这种事情根本无法杜绝。虽然一筐坏鸡蛋里可能没有好蛋,但一筐好鸡蛋里,也难保会个个都是好鸡蛋。

毕竟人性都是自私、狂妄的,虽然欺凌弱小的事情听雨不会干,但手下那么多人,他也没有办法的啊。

“唉!”听雨长长的叹了口气,忽然,马车停住了。

他的马车已经是第一辆,在马车前头,是四匹单骑开路。

却听得前面开路的驱邪师叫道:“来者何人,敢拦我们的马匹。”

那个人却懒得废话,直接说道:“里面的人是谁?”

开路的驱邪师有些生气,道:“你这人好大的口气,不知道这是听雨大人的马车吗?”

“听雨!”来人倒是有些意外,“叫他出来见我。”

那名驱邪师愤怒,指着来人骂道:“好大的口气。”

旁边那名驱邪师轻佻一笑,道:“老哥哥莫急,让我来会会他。”说着,趋马前行,到了来人面前,马缰一拉,马蹄高举,就要踏上来人的脸。

来人微微皱眉,怒吼道:“让听雨出来见我。”

一股巨大的力量波动,将这匹马彻底掀翻,其余驱邪师皆是一震,好多人都吓蒙了,境界低微的直接被震下马来,心神荡漾。

“啊!”听雨一开始听这个人的声音就觉得很耳熟,这么一波气浪袭来,立刻就明白过来是谁了。他吓的立刻掀开车帘,急忙叫道:“燕传大人。”

燕传!

此话一出,所有驱邪师皆是吓的赶紧跪下,那些还在马上的,连忙下马,几个手脚笨拙的,都跌在了地上。

“拜见统领大人。”

他们心里都忍不住骂自己怎么那么倒霉,刚才得罪了一个神殿内侍管事,现在又不知怎么得罪了自己的顶头上司,驱邪师统领燕传。

燕传对他们的无礼到没有多在意,而是立刻奔上听雨坐的马车,在掀开车帘的时候,他失望了。车上,没有他要找的人。他拉住听雨,听雨吓的脸色都白了。燕传在感觉到听雨受伤后,又松开了手,稍微平复下心情:“你们一路走来,可见到金婆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怕什么就来什么。听雨知道这种事情要瞒肯定是不敢去瞒的,他虽贵为驱邪师四大长老之首,但燕传是他的最高统领,而且金婆婆曾对燕传有一饭之恩,那是救命的恩情,主动交代错误,或许还有一条生路。

听雨跪在地上,低下头:“备至罪该万死,请统领责罚。”

燕传被搞的莫名奇妙,之前燕传是担心金婆婆的安危,因为听到了送圣主回神殿的太虚门人说,金婆婆受了很严重的伤,跟在后面会慢慢来。他担心金婆婆会遇到什么危险,因此孤身前来接应。按理来说,他们从那个方向来,应该会遇到金婆婆,所以才一时着急,虽然这些驱邪师对燕传冒犯,但这还犯不上死罪吧。

燕传缓和了心情,勉强挤出个笑容,别再吓着听雨,毕竟这次任务他也是知道的,听雨能活着回来已是不易。燕传道:“你这是说的哪里话,快起来吧。”

听雨哪里敢起来,还是一直跪着:“属下不敢有半分期满,金管事就在后面,只是——”

当下,听雨把这次行动的大概说了下,包括驱邪师与金婆婆的冲突。

燕传越听越愤怒,一声咆哮,顿时山崩地裂,方圆三百米之内,所有树木倒塌,地面露出巨大的裂缝。要不是他极度的忍耐,估计这群“凯旋归来”的驱邪师能死一半。燕传指着他们,骂道:“你们好大的胆子,连内侍总管你们都敢动,就不怕神殿降罪,将你们抄家满门吗?”

众多驱邪师头埋的更低了,一个个瑟瑟发抖,以下犯上,死罪,这是毋庸置疑的,抄家估计都是轻的。

特别是洪易清,这场货是他小舅子惹的,他没有以死谢罪,实在是不应该啊。他此时已经是吓的大小便失禁,整张脸毫无血色。

听雨道:“请统领息怒,此事不宜张扬,这数百驱邪师若是在神怒被株连九族,那死的人就多了。还望统领垂怜,感念苍生不易。”

感念苍生不易?

燕传强硬的把这口气咽下,冷哼一声,就朝着后方走去。

一直走到听雨感觉不到燕传的气息,才抬起头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件事可大可小,要真走向极端,所有在场的人被全部诛杀,还要被牵连家人,那可就真被黄老三害死了。但燕传的性格也属于那种慈悲的人,否则的话他也不用拿“感念苍生”这样的帽子扣下去,这件事若真是走向最恶劣的情况,得死几万人吧。

神殿虽然在一般情况下不会造成杀戮,神殿的理念是人类的延续,若是能杀一人而救百人,无论这个人是否有过错,神殿都会把这一个人杀了,来救这一百个人,这就是神殿的处事方式。但任何势力都是一样的,绝对的高层在没有得到审判有罪时,都是不能让他有性命之忧的,以下犯上,绝对的死罪,这是不会变的铁则。

要是这件事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听雨一定会每天沐浴更衣,焚香感谢上天的垂怜,感谢神的恩赐。

而此时,水妙与金婆婆正驱车前往神殿,他们的马车前面的两匹马,体型健硕,属于上等马,显然听雨是有心悔改的。金婆婆天性善良,在心中已经原谅听雨大半了。其实他也知道,这件事并不是他的错,驱邪师人数众多,他纵然实力出众,三十不到就被任命为驱邪师四大长老之一,地位仅次于燕传。但并不是每一名驱邪师都是秉持正义,哪怕就是内侍宫内,作为管事的贡雨珊,不也一样叛变于神?

人之初,性本恶。自己本性善良,难道所有人就本性善良了?若真是如此,那世界也就太平了。

忽然,金婆婆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由远及近,她微微皱眉,马车上的水妙正在熟睡,金婆婆立即叫道:“水妙,赶紧起来,有危险。”

那股气息,金婆婆很是熟悉,强大而邪恶。

水妙从梦中吓醒,还来不及搓揉惺忪睡眼,就被金婆婆一把抱住,滚下了马车。

忽然,一道金光袭来,只见一个巨大的手掌朝马车按下。

说时迟那时快,金婆婆架起金光护盾,朝旁边滚轮而去。纵然如此,那巨大的金色巴掌将马车击的粉碎的同时,余威依旧把金婆婆和水妙荡出十几米远。

金婆婆从地上爬了起来,一口鲜血喷出,溅在水妙的脸上。水妙满脸鲜血,惊讶的看见后面有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正凶神恶煞的一掌向金婆婆的后背拍来。

水妙惊讶的叫道:“婆婆小心。”

第六十八章 哀求

“婆婆小心!”

话音刚落,那结结实实的一掌就拍在了金婆婆的身上,又是一口鲜血,水妙直勾勾的看着,这一口鲜血喷在自己脸上,而他,却什么都做不了。

金婆婆倒在了地上,她已经完全没有了力气。太重了,她的伤太重了。如果没有在山庄内和众多的驱邪师死战,她也不会这样的一掌都接不了。对方的境界,并不在自己之上。若是在自己全盛时期,对方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在枝晨梦露境内,她已经是罕有敌手,可是,她的伤实在是太重了。

她看着那个满头华发,身材魁梧的老人走了过来,满脸嘲讽和讥笑。

“辛——猿意。”她努力的吐出这几个字,但对方的目光显然并不在她的身上,也并不在乎她的死活。

辛猿意的目光,那贪婪的目光,落在了水妙的身上。

金婆婆实在想不通,对于辛猿意这样视人命如草芥的恶魔,怎么会如此在意一个孩子。可是她已经说不出话来,只能看着,看着辛猿意把水妙提了起来。

“我的确很喜欢他,他很有天赋,我几乎都能闻到他身上的邪恶和怨恨。”辛猿意提着水妙的衣领,饶有兴趣的看着正在挣扎的水妙,“如果他能当我的义子,那就更好了,毕竟我并不太相信师徒关系。”

“我——”呸字还没有出口,水妙的嘴就被封住了,他不怕死,但是,他不希望金婆婆被这群坏人折磨。就算要死,也要把一口唾沫星子吐在这个人的脸上,可是那只手按在了他的嘴巴上,他只能“呜呜”的叫着,双腿乱蹬。

辛猿意身后的琴童也走了过来,看着水妙的时候,仿佛带着一丝敬意。很奇怪的感觉,一个恶魔身边的帮手,居然会对一个小孩子产生这样的敬意,还有一点点——畏惧。

琴童也没有想到,金婆婆会这样容易对付,还以为要受到一番波折。毕竟金婆婆在枝晨梦露境中已经是属于佼佼者,能在此境界内战胜她的人很少很少。

琴童道:“我觉得是的,这样一个天生的恶魔,正对你的胃口。”

辛猿意裂开嘴得意的笑着:“对,对,我能闻到他身体中那股蠢蠢欲动的力量,不过好像以为某种原因无法释放。不过没有关系,对于我来说,我喜欢慢慢把这股力量释放出来,毕竟这么小的身体,那股力量一旦完全释放,确实难以承受。”他又仔细的嗅了嗅,一股庞大而可怕的力量似乎顺着他的鼻孔流进了胸膛,他更兴奋了,“太可怕了,让我猜猜这股力量有多强?枝晨梦露,啊,不,日月争辉,真是太可怕了,不不,是万法归一,居然是万法归一,我忽然明白他是谁了。”

琴童眉头紧皱,立即道:“别说话,有些事情,并不是你能说出口的。”

辛猿意被琴童如此呵斥,居然没有发怒,而是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可是,也不对。”他仔细打量着手上提着的这个孩子,眉宇间,一股正气泯然,如果是他心想的那个人,不该是这样的,“好矛盾,不过无所谓了,只要乖乖当我的弟子,或者——义子,两样你选一样把,小子。”

邪恶,邪恶的人能感觉到对方发自内心的邪恶,水妙来自于最深处的邪恶,比他要邪恶的太多太多。

而琴童和他显然要知道很多事情,此时的金婆婆头脑晕眩,他们在说什么,根本就听不见。血失去的太多了,她很担心水妙的安危,但无奈一丝力量都提不起来。相反的,他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身体中残存的自然之力,正在一点点消散,她阻止不了身体力量的消散,只能任其消失。

而水妙被挡着嘴巴,什么话都说不出,此时辛猿意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误,连忙把手移开,居然还显得很羞涩的样子:“你看,我年纪大了,记性不好使了。好了,小子,你快选择吧,我都等的不耐烦了。”

水妙则是又想意图将那口没有喷出的口水喷上去,还没有出口,就又被辛猿意捂住了嘴巴:“好了,我知道你的选择了。”

看水妙这架势,哪里是想屈服的样子,于是他对一旁的琴童说:“我可以杀了他吗?他好烦人。还亏我没有去鬼市就直接来找,这么不识趣。”

琴童道:“不可以。”

“好吧。”杀人如麻的辛猿意,居然不问问为什么,在杀水妙之前,还居然询问琴童的意见。他将水妙放在地上,拍拍他身上的泥土,为他拉了拉衣裳:“既然你不答应,那我也不勉强你。”

水妙心思一动,怎么,这不是听错了吧。

果然,辛猿意走向了奄奄一息的金婆婆,一把将她提了起来,金婆婆已经无力抬起脖子,头耸拉着,手几次想抬起来,都又放下了。

辛猿意邪恶的笑着:“那么这个老太婆,也没什么用了吧。”他举起手,想要一掌拍下,金婆婆绝对挨不住一掌。

水妙瞳孔放大,这一掌下去,那个疼他爱他的婆婆,就会这样死去。

“好,我答应你,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水妙抱住辛猿意的大腿,他不可以让金婆婆死去,无论付出如何大的代价,都不可以。

辛猿意道:“太没有诚意了。”说着,他将金婆婆提的很高,莫说一掌拍下,就这样摔下去,也能把金婆婆剩下的最后一丝气给摔没了。

水妙紧紧的抱着辛猿意的大腿,哭道:“好,我答应你,无论是弟子或者是义子,都无所谓,只要你能放了婆婆,我什么都答应你。”

辛猿意满意的点了点头,将金婆婆轻轻的放下,放到了地上。金婆婆摔到地上,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要破土而出,她要死了。

水妙跑了过去,抱着金婆婆的头,哭泣,他感觉自己好没用用,除了哭,他什么都做不了:“救她,求求你救她,我不在乎变成什么,鬼也好,恶魔也好,求求你,救救她。”

他只能哀求,甚至不惜向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噩梦求助,只要金婆婆能活着,什么都好。

辛猿意则是觉得水妙蹬鼻子上脸,一脸不情愿:“你凭什么,凭什么要我救他,我杀过不少人,可从没救过人。”

“答应他。”站在一旁的琴童,则是表现得很是急切,仿佛比水妙还要不希望金婆婆死去。

辛猿意以为自己听错了,问道:“你说什么?”

琴童一脸急迫的看着辛猿意:“答应他,快。”

救她,趁金婆婆没有死,一定不能让水妙变卦。

辛猿意一脸不情愿,晃晃悠悠的走了过去:“好,这样也无所谓,反正这个老太婆已经失去了修为,离死也不远了。”开玩笑,辛猿意这一辈子就没有救过人,怎么可能临了破坏自己的规矩,他可是很守规则的,“这是我们的约定,我也不能不遵守不是,唉,女人就是麻烦。”

琴童则是更关心水妙,只要他答应,变成一个丧心病狂的恶魔,那么,她无论做什么,都愿意。他本来就应该是恶魔,怎么可能会变成善人,这是不应该的。她等了三千年,为的,就是这一天。

第六十九章 燕传的曾经

茂密的丛林,破碎的马车,两匹原本壮硕的马儿,也被打成的四分五裂,到处都是残破的碎肉和血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饿狼正在远处盯着,成群结队,但感觉到辛猿意身上强烈的杀意,又都灰头土脸的跑开了。

野兽,要更比人能管感觉到那股强大无比的杀意。

辛猿意将一颗灰色的药丸放入了金婆婆的嘴中,很是惋惜的咂咂嘴,道:“哎哟,真是可惜了我的灵丹妙药,居然要用来救治一个敌人。”

琴童忽然道:“我们走吧,我感觉到有人正在接近。”

辛猿意点了点头,一只手抱一个,将金婆婆和水妙带走。

一刻钟之后,燕传赶到,当他看见变成了血块和碎肉的马匹和成了渣子的马车,也马车下,一个巨大的手指印入土山分,他动容了。这辆马车,是驱邪师专用的马车,听雨留下一辆马车给金婆婆他们,而如今马车已经变成了这样,那金婆婆呢?

“是谁,是谁敢这样做,到底是谁?”燕传捏紧拳头,朝天怒吼,他来的太慢了,太慢了。他此生唯一最牵挂的人,这个女人,他一直更多的是把她当作母亲,她不仅给了自己一口饭吃,还将他带回了神殿,引荐给了上一代土杰,也就是他的师父。金婆婆的善良、勇敢、慈祥,一直是他咬牙坚持到今天的所有信仰。

毫不夸张的说,在燕传心中,金婆婆才是他心中的女神。

“不,不可以,不可以死。”在这片树林中,没有发现金婆婆的尸体,他想不出还有谁又这么大能耐把人劫走,强大的金属性巫术,巨大的手掌印,会在这一带出现,会是谁,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会是谁。如果是于飞在这里,光看见那个手指印,就能猜出是谁干的。以为于飞对辛猿意实在是太了解了,甚至比了解他自身还要了解。

而地上,滴下了几滴血,是金婆婆的血。

燕传仿佛又找到了希望,就像六十年前,那一个绝望的日子里的希望。

六十年前,燕国破灭的那一天。

燕传是燕国的公子,当然,和同样身为亡国公子的水妙不同,他有许多的兄弟姐妹,在王城被风雪国攻破的那一天,他和所有兄弟姐妹抱作一团。他的父王下令将所有的公子与公主分散抱走,每一位王族子嗣都被一名将军掩护出城,只要活下来一个,燕国就不会灭。

但很遗憾的是,他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死了,就连护送他逃出去的将军都重伤而亡。他只能在兵荒马乱的城市里讨饭,好在没有人认识他,他也捡回了一条命。但饥饿和寒冷,依旧能把他杀死。

风雪国大将军在攻破王城的时候,看着所有被俘获的俘虏,眼神冰冷,下令道:“杀,王城之内的所有人,全部杀死。”

哭天抢地,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自古成王败寇,失败者就注定了被无情的屠杀,王族被屠杀的情况并不是罕有,而是惯例,为了怕王族回来复仇,这样的手法并不是某一个势力的专权。

神殿在得到风雪国屠杀燕国王城百姓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派出了使者前来阻止,而这一次来的,也是金婆婆。

“奉我神之令,上天有好生之德,风雪国内不得屠杀百姓,若有违者,灭之。”简短的话语,绝对的命令,风雪国国主就算有一万个不愿意也要往肚子里咽,在东方这片土地上,神的命令,是绝对的。

而在屠杀令实行的期间,燕传只能东躲西藏,好在他一个孩子,很容易躲藏,再加上屠杀令的时间并不长。

金婆婆将命令传达后,驱邪师也进驻到城内,这是惯例,那么多人死去,冤魂无处可去,驱邪师会前来收取冤魂,与冥界方面做交接。

金婆婆走在街头,看着遍地的尸体,城内满目疮痍,战争所带来的痛苦,也不知何时长能消失。

“老婆婆,求求您,给我一些吃的吧。”燕传抱着金婆婆的腿,脏兮兮的脸上,满是期待。饿的皮包骨头的他,哪怕还看得出一位王族公子的派头。

金婆婆回头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大群,足有上千道虚影跟随着燕传,那些是亡灵,由于数目太多,空间都被挤压变形。金婆婆不是驱邪师,也没有阴阳眼,事实上,并不是所有驱邪师都有驱鬼的能力,更没有看见鬼魂的能力。鬼魂与人类处在不同的空间,除了身体很虚弱的人会偶然见到灵异事件外,正常人是很难与鬼魂有什么交集的。

除非,就像现在这样,鬼魂聚集太多,灵压过高,就会出现空间挤压动荡的情况,那么平常人有的也能看见鬼魂。

金婆婆并不惧怕,以为以她的势力,这群鬼就算全部上也只是挥手之间令其灰飞烟灭,更何况,鬼魂死后,对世界就很难造成影响了。

金婆婆蹲下身子,把身上剩下的干粮给了燕传。饥饿的燕传拿起干硬的饼就吃了起来,吃了咽着了就舔一舔嘴唇。她奇怪的问这个孩子:“你是谁,为什么他们——”

金婆婆虽然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群鬼不跟着其他人,非得跟着这个孩子,不停的说着话,但是,她却无法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跟着我,要我复国。”孩子恐惧的回头看了一眼,全身瑟瑟发抖。

金婆婆道:“复国!”金婆婆明白了,这些人,是燕国的亡人,而这个孩子,也许就是燕国王族仅剩下的成员,所有这些鬼魂不肯离开,执念迫使他们跟着这个孩子。

金婆婆诧异道:“你能看见他们?”

燕传道:“能,我从小就能看见死去的人,他们发现我看得到他们,就一直试图接近我,所以后来我只能装作看不见。”

一但鬼魂知道人能看见他们,就会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不断的想要接近,试图占据这个人的身体。人死后,最大的执念,就是想复活。

金婆婆站起身来,怒斥这些鬼魂:“我念你们惨死,不加以追究,快快退去,回到属于你们的地方,否则——”

燕传却拉扯着金婆婆的裤腿,说:“我可以让他们回去,从小就能,只是数量太多,我害怕他们。”

“回去!”金婆婆不明白小燕传为什么要用回去来形容。

燕传道:“是的,回去,我能开辟出一条道路,让他们回去他们该去的地方。”

金婆婆笑了笑,道:“去吧,孩子,有我在,谁也无法欺负你。”

燕传露出恐惧的表情,但随后点了点头,转过了身,只见他盘膝而坐,面对众多的鬼魂,嘴中念叨着某种远古的咒语。而与此同时,这些鬼魂从第一个开始,原本黯淡的颜色变成了如星月披肩,柔和的光芒将他们笼罩,随后,一个又一个的消失。

超度!

这种手法已经三千年没有出现过了,传说,每三千年一次的浩劫中,就会出现一位很特别的人,能够将枉死之人以某种特别的手法送到冥界枉死城,能将冤魂的戾气化解,这种手法,就叫做——超度。

当然,那时的燕传还太小,在送走第十个鬼魂后,他便晕倒了。

没有被送走的鬼魂,一个个变成了厉鬼,向燕传扑去,他们怨恨,怨恨燕传无法复国,还无法将他们超度。

金婆婆一手抄起燕传,向后退去,一大波驱邪师冲了上来,将他们全部打的魂飞魄散。

已经变成厉鬼的灵魂,是无法通过阴阳路,走向冥界的,因此就算抓捕也是没有用的。而之后,金婆婆将燕传带给了上带土杰,驱邪师上一代的统领。统领如获至宝,将一生修为尽数相受,而燕传的来临,也意味着,邪果降世的开始。

第七十章 听雨发怒了

河泽镇,常驻人口三万多,方圆八百里内唯一的镇子,也是离神殿最近的一个镇子。再往东面走,便是古老森林,八千里之内,荒无人烟,皆是茂密的丛林、山川、河泽。倒不是说往东面走不适合人居住,而是再往东走,就已经不再是人类该去的地方了。神殿再往东,数万里的地界,就是妖族的地盘。

而河泽镇,是距离神殿最近的镇子,再往东,则有神殿近卫军巡逻,没有神殿主宰自然之神的命令,无论是谁,深入者,杀无赦。

听雨的人马驻扎在河泽镇以东,听雨独自一人前往神殿请命,汇报此次清剿诛神会的成果。才行了五十里,一个身穿黄金盔甲的年轻人忽然出现在他面前,一股强大的压力迫使听雨不得不勒住马缰。听雨的眼睛看不见,自然也看不见来人身穿的黄金盔甲,在这中原大陆,只有神殿近卫军才有资格身穿黄金盔甲,哪怕是王族出征都只能穿银色盔甲,这是不得逾越的规矩。

听雨抱拳道:“来人可是神殿近卫军?”

这名年轻人也是刚加入近卫军不久,境界刚跨入枝晨梦露境,也是天才中的天才,因此性格格外高调,呵斥听雨:“明知道吾乃神殿近卫军,还不下马,该当何罪?”

听雨也是心里来气,在这片森林之中,每隔五十里就会有一名神殿近卫军把守,越往里越强。也就意味着,这第一个近卫军是近卫军中最低级的存在。听雨道:“我乃驱邪师四大长老之首听雨,奉我神指令执行神令,现要回神殿复命。”

听雨也是好脾气,清剿诛神会的事是神殿对诛神会的第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任务,这次的大获全胜,是对驱邪师乃至神殿最振奋人心的事。也就意味着,这次的清剿任务成功,是对诛神会正式宣战。其意义不可谓不高。若是换作燕传在这里,直接一巴掌打飞了事,但燕传毕竟是神之下地位最高的八杰之一,堂堂驱邪师统领,打了一个刚入门,不知好歹的近卫军,固然作为神殿近卫军统领的林萧脸色会很难看,但也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而作为管制东方地界的驱邪师长老听雨,这名近卫军居然不认识,那么挨打也是应该的。但听雨的心性毕竟没燕传那么高,也不想惹事,毕竟刚才还莫名其妙的得罪了自己的顶头上司。其实听雨也是倒霉,刚刚撞上了枪眼上而已。

这名近卫军上下打量,一脸不屑:“没听说过,没手令赶快滚,不然我可不客气了。这整个神殿近卫军中,小爷我的脾气可是最好的了,不然直接将你斩杀。”

这名近卫军名叫孙玉,是从太虚门内提拔起来的,能被选拔为神殿近卫军,他背后的家族也是出了不少力的。从小就锦衣玉食,眼高于顶的他,没有听说过听雨的名号。这也难怪,以为严格来说,太虚门虽然属于东方十三国的地界,但从驱邪师归属上来说,还是属于于飞在管。而孙玉更是一心痴迷修炼,故而没有听说过听雨。

听雨微微皱眉,他虽然看不见,也能想象得出孙玉对听雨的不屑表情,当下想要发怒,却是硬生生的压了下来。近卫军和驱邪师虽然同属神殿,但毕竟是两个部门,有些摩擦能不发生就不发生。上次燕传从这里过的时候,也是一个不长眼的新人拦路,被燕传直接打了个半死,林萧那老脸都没处放,这梁子结了好长时间。后来林萧让每个部下都看清楚了燕传的长相和打扮,见到这个人直接无视,才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事实上,能够在这片古老森林内自由出入的只有三个人,一位是驱邪师统领燕传,此人脾气不是很好,近卫军见到能尽量不打交道就不要打。一位是内侍宫宫主金婆婆,此人脾气倒是不错,而且也比较好认,满头白发,身材佝偻,喜欢穿一件粗布麻衣,且头上带着一支金钗。最后一位是旻妖社副社长,作为人类与妖族的沟通使者,有些相当于使馆大使的身份,此人人身蛇尾,颇得自然之神器重,外表是也是极为好认,但也是不要与之发生过多瓜葛,以为林萧不喜欢妖族。

除了这三人要特别注意外,其他人没有手令是进不来的。

但当时听雨出任务的时候,因为怕神殿手令暴露他的身份,因此宁清秋并没有给他。

听雨也是按住性子,勉强挤出个笑容:“我的手令出来时我神并没有给我,不然小兄弟可以找个近卫军中的老人来,我与他交谈。”

“你什么意思?”孙玉从小心高气傲,他虽然是新来的,但好歹也是神殿近卫军,整个中原大陆几十亿人,就只有五百个人有这个资格,“看来今天要把你杀了,你才知道小爷的厉害。”

听雨微微皱眉,他听到四周窸窸窣窣的声音,接着,头上传来一阵寒意。孙玉已经迅速爬上了树,从树上往下刺杀听雨。他看出听雨是个瞎子,就想来个出其不意,先声夺人,谁料想听雨比他强的太多了,而且耳朵比常人灵敏数倍,立即向旁一撤,躲了过去。听雨咬牙切齿,道:“别以为我怕你,你再这样,我可就不客气了。”

孙玉冷哼一声,道:“哼,一个死瞎子,还想逞能,看我这招。”话虽然这样说,但他根本没有动,而是饶了过去,绕到孙玉的左边,向相反的方向扔了块石头,又是一剑刺去。听雨避闪不及,手被划伤一道口子,顿时勃然大怒。

“既然如此,那我就只能,把你杀了。”

孙玉见一招得逞,又想故技重施,他是木属性巫师,周围的树木早已覆盖了他的自然之力,他手指一钩,在听雨左边的树木瞬间倒塌,向听雨倒来。巨大的声音,将听雨的注意力吸引过去。此时天色已是黄昏,树叶飘然落下,满地的枯枝和落叶,只要发出一点声音,听雨都能在心中画出一副图案。

孙玉从听雨后方蹑手蹑脚的走了过来,就在树木倒塌,将要压到听雨的一瞬间,他出手了。

就在孙玉的剑就要碰到听雨的衣裳时,空间,瞬间凝固住了。

“雨术——空间封印。”听雨手一捏,周围十米内所有的空间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向前走了几步,孙玉在这个冻结的空间中,只能勉强的动一动手指。在这一刻他明白了,自己是踢到铁板上了。他虽然后悔,他以为成为了神殿近卫军,就没有人敢在动他分毫,可是他错了,作为身经百战的听雨来说,哪怕是孙玉只是低了他一个大境界,也能打的他毫无还手之力。

“去死吧。”听雨的手一握,孙玉立即被空间压缩成一团肉,全身骨骼脆响,骨头和肉挤压在一起,血液不停的从有孔的地方喷出来,但血却无法流出被压缩的空间之中,就连那棵刚才即将因为倒塌而压到听雨身上的数,也和孙玉一样被空间挤压在一起,血肉和树干、树枝被揉捏,犹如一团面。

夜幕降临,孙玉被搓揉成一团的血肉掉落在地上,要不是黄金盔甲实在太硬,无法与血肉柔和,还剩下一棵没有完全挤压变形的头颅,就算林萧在这里,恐怕也认不出他是谁。

听雨轻轻叹了口气,上了马,继续往前奔驰着。

第七十一章 进入鬼市的方法

夜幕,降临,新月在天边悬挂着。

辛猿意一手一个夹着金婆婆和水妙,将他们摔在了地上。这里一片漆黑,身边响起了猫头鹰的低鸣声。

水妙咳嗽几声,立刻去查看金婆婆的伤势:“婆婆,你怎么样了。”

金婆婆从地上坐了起来,摇了摇头,别说,辛猿意的那颗药丸还真管用,金婆婆已经能够勉强站起来,只是全身感觉不到丝毫的自然之力流动。她想试图提起一些力量,却发现浑身经脉受阻,一阵阵刺痛席卷全身,痛的她满头大汗,若不是她的精神坚毅,怕是早已痛的在地上打滚了。

辛猿意冷哼一声,道:“别费劲了,你全身的经脉起码有一半被堵死,只能勉强能够支撑你行走,若是你强行调动自然之力打通经脉,那么,全身经脉寸断而死,你可别怪我。”他不由自主的看了看水妙,一副她死不关我事的表情。

水妙咬牙切齿,但对方实在是太强了,根本不是他能给对付的。他将金婆婆扶到一棵树下休息,不解的问道:“你究竟想要我们怎么做?就紧紧是要我当你的弟子?”

辛猿意耸了耸肩,道:“当然,要不然呢?我要把你训练成一等一的杀人魔,甚至名头在我之上,这样我会觉得很有成就感。”

水妙震惊,杀人?他是杀过人的,秦淼峰,他杀的第一个人,就是秦淼峰。可是,那是情势所迫,否则,你让一个孩子如何下得去手。水妙道:“如果我不愿意呢?”

辛猿意道:“我可怜又可爱的徒弟,你会愿意的,我有很多种方法把你训练成一个很有信仰的杀人恶魔,你之前相信的爱和正义,将会被彻底抛弃。或许,你会喜欢上这种感觉,毕竟,你天生就是个灭世的魔鬼啊。”

说着,他不禁看向了琴童,琴童是谁,他虽然并不知道全部的底细,但大概知道一些。

琴童则是面无表情,就好像一个无辜的旁观者,但辛猿意知道,曾经的琴童,要比他坏得多,用丧尽天良来形容都是在夸他。

水妙骂道:“你这个恶魔,我是不会成为你说的那种人的。”

辛猿意忽然冲了过去,一把掐住水妙的脖子,他只用一点点力道,再加一点,就能把水妙的脖子掐断:“听着,小子,你最好老实点,否则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神殿内侍宫宫主可就要遭殃了。我并不会介意折磨死一位慈祥的老太婆,要知道,我可是坏人,你跟坏人说话的时候要注意口气,这就是为师教你的第一棵。”

水妙的小脸胀的通红,他从辛猿意和琴童的口气中得知自己似乎是什么重要的人,所以觉得有了讨价还价的资本,但辛猿意说的没错,他们是坏人,坏人是不会瞻前顾后,不会觉得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是件羞耻的事情。

在这一刻,他低下了他幼小的头颅,他要坏,总有一天,他要坏的比这些坏人还要坏,然后把这些坏人一个个杀死。

水妙松开了握紧的小拳头:“我知道了,师父!”

妥协,要活下去,只能妥协。

辛猿意将水妙放下,为他整理了衣领的褶皱:“你看,师父是个很讲道理的人,待会儿师父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你可要乖乖的,不然你旁边那位老婆婆,可就遭殃了。”

“是。”水妙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真恨不得一口唾沫星子喷到辛猿意的脸上,但这对现状一点改变都没有。从前是金婆婆在保护他,现在他要保护好金婆婆,等待机会,一定会有那么一个机会能让他们逃脱。

辛猿意露出了笑容,他很喜欢识趣的人,他觉得自己之所以杀伐太重,主要原因不在自己,主要是这个世界手太多的人并不识趣。他觉得自己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只要他高兴了,那大家都会高兴。

辛猿意摸了摸水妙的头,他居然也学着关心别人,或许是因为自己老了,也想能够有一个说说贴心话的人。辛猿意道:“乖,这样才对嘛。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是这片坟地吗?”

辛猿意的目光看向了琴童,琴童点了点头,道:“是的,就是这里。”

坟地!

此时水妙才注意到,黑暗之下,月光朦胧,此处依稀可见,稀稀疏疏的一个个土包,有的坟有墓碑,有的没有,这里的坟墓仿佛埋葬了很久,杂草丛生,显得阴森诡异。

辛猿意道:“要怎么做?”

琴童指着不远处的几口棺材,说:“插上三柱香,躺进棺材里,当棺材盖子合上的时候,就会有人带我们去。”

辛猿意咂咂嘴,道:“虚头巴脑的东西真多。”

棺材,这里严格来说就是个乱葬岗,埋的都是些无主孤魂,甚至脚下,不知埋葬了多少副枯骨,有的已经化为泥土,永远消失在了历史的岁月中。

如果有买得起棺材的,哪里会埋葬在这里。

可是,就在他们东南方向,确实摆放着两口棺材,两口已经布满了泥土和枯叶的棺材。

辛猿意有些不满,道:“只有两口?”

只有两口棺材,可是他们有四个人,那么,就只好两个人躺在一口棺材里,虽然显得很拥挤,但要进入鬼市,也没有办法。于是,水妙被辛猿意一把抱住,扔进了棺材,而辛猿意也跳进棺材内。琴童和金婆婆两人睡在同一口棺材内,在进入棺材之前,在棺材前面点燃了香。

四周漆黑一片,偶然听见猫头鹰的鸣叫声,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敞开的棺材被盖住,随后,听见了钉棺材的声音。

棺材被从外面钉死了!

棺材被钉死后,就感觉被抬了起来。在棺材外面,四个大汉,头上带着铁制的头盔,将整个头部遮掩着,将棺材套上绳索,用一根粗大的木头抬了起来。他们脚下生风,踩在枯枝落叶遍布满地的路上居然犹如腾空一般,没有踩踏在任何一片落叶上。

金婆婆完全没有想过,在距离神殿最近的河泽镇上,居然会有这样的一个地方,会有如此神秘的方式进入另一个神秘的地方。

鬼市的进入方式很多,但唯一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持其地方的隐秘性,特别是在距离神殿最近的地方,这种方式更是要更加小心。这四个头戴铁盔的壮汉都是笼子、哑巴,耳膜和舌根被人为去除,哪怕是被抓住,也问不出任何的东西。更何况,他们都是最专业的死士,一旦被抓到,立刻就会咬破藏在牙缝间的毒药。

金婆婆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她能够感觉出,自己的生命正在流逝。失去了修为,以她活了一百多岁的身体,生命会迅速消亡,也许根本等不到谁来救他们,她就已经死了。而且这种生命力的消亡是不可逆转的,人有三魂七魄,七魄,既是身体四肢百骸,境界的增强不止上战斗力的增强,同时也增强七魄,没有了力量作为源泉,身体的自然消亡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她唯一担心的是水妙,她刚刚认的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虽然这些恶人口口声声说水妙是恶魔的化身,但是金婆婆并不相信。其实她多少能猜出这些人在说什么,作为神殿内侍宫宫主,三千年一轮回的邪果降世,她也是明白的。但她绝不相信水妙会是邪果降世,水妙天性善良,嫉恶如仇,再加上,水妙的妹妹卡妙是正果降世,哪有那么巧,孪生兄妹会是正果、邪果降世,如果真是如此,正邪不两立,在腹中的时候,他们必定有一方会死,或者——双方都会死。

他们原本就是会胎死腹中的!

第七十二章 神殿圣主

而与此同时,卡妙已经被送到了神殿,神殿前的平台上,众多太虚门的绝顶高手想借此一睹神之风采。但令他们很失望,神怎么可能会召见他们,作为护送队伍,随便给了他们一些奖励就打发回去了。当然,也是作为封口费。圣主被找回来的事情,他们是半个字都不能泄露的。

虽然心里很不平,但也没办法,能进入神殿被神召见的,太虚门中只有一人——门主清风。

清风站在这座空旷的大殿之中,其实殿外的太虚门其他人不知道,清风也想和他们一样站在外面吹冷风。面对神是种什么感受,他作为太虚门门主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压抑,恐惧,伴君如伴虎。

清风的境界在太虚门中并不是拔尖的,能做上太虚门门主的位置,也是宁清秋在背后推波助澜。只因为宁清秋最看中清风的一点——谨慎,清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把事情给圆满了,左右逢源其实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更多时候,只知道一味的强势是不可能管理好作为天下第一门派的太虚门的。

宁清秋仔细打量着卡妙,卡妙怯懦的站在那里,浑身发抖。卡妙身为公主,本来就天生有一股傲气,但与宁清秋比起来,她这点娇贵和傲气,就跟贵族与平民无异。

宁清秋把手按住卡妙的头顶上,卡妙立刻闭上了双眼,她很清楚,宁清秋想要杀她,也就是抬抬手的事。宁清秋却柔声道:“别怕,我的孩子,放松你的身躯,不要抵抗我的力量,那对你没有好处。”

卡妙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感觉到一股磅礴的力量顺着自己的头顶灌入了身体,瞬间游走身体各处,哪怕是经脉和血液,都被这股力量所充斥。

宁清秋很快收回了手,长长的松了口气,掩不住的狂喜,满意的点点头:“很好,清风。”

清风听到宁清秋念自己的名字,原本就弯曲的身体压的更低了:“属下在。”

宁清秋道:“此处寻找到圣主,你功不可没啊。”

清风道:“此功劳属下不敢居,乃是金婆婆找到了圣主,并一路护送圣主来到太虚门,属下也只是捡了个便宜。”

宁清秋点了点头,其实事情的原委,在卡妙来之前,她就已经知道个大概了。金婆婆从来没有让她失望过,可惜金婆婆天资愚钝,难以成就日月争辉,此处一路上的艰险,她也是有所知晓的。宁清秋道:“行了,我还不知道你,要点什么好处就开口吧。”

清风是宁清秋钦点的太虚门门主,对清风的为人自然是很清楚,清风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贪小便宜。清风扭扭捏捏,道:“属下倒没什么心愿,就想啊,这天下太平了,我们也能吃口饱饭,手上能有点小钱。”

夜已经深了,宁清秋也没多少心思和清风耗,直截了当,道:“废话就少说,直接进入正题。”

清风道:“今年太虚门的上贡,我想,能不能少点。”

“恩?”宁清秋眼睛一瞪,少?神殿那么多人要养活,需要多少资源,三万驱邪师,八杰,神殿近卫军,哪一个不要大量的资源供给。

清风立刻吓的赶紧跪下,抱拳道:“属下罪该万死,请我神责罚。”

“哈哈哈!”宁清秋却哈哈大笑起来,“你这点小心思啊,我还不明白嘛,也是,太虚门最近几百年来,人才凋零,也是时候多培养些人才了。”宁清秋表现出感怀的表情,太虚门上上下下弟子、仆役、堂主几万人,要的是钱和资源。

宁清秋道:“那好,从今日起,太虚门减赋十年,你可满意?”

清风的眼睛都能放光了,满意?他能不满意吗?这得可以培养多少人才,若不是因为圣主之事兹事体大,就护送回来这一点功劳,哪能换回十年的贡品和赋税。清风不停的磕头:“谢我神隆恩,谢我神隆恩。”

宁清秋道:“下去吧,我还有事,不过记住,圣主回神殿的消息,不可走漏半点风声,否则,灭九族。”

清风就知道没那么好的事,此处挑选的人来了这么多,哪能保证每个人都守口如瓶。但现在他也只能说:“是,属下遵命,遵命。”

其实他的汗珠已经流到了嘴里,很苦,很苦。

神殿大殿内,只剩下了宁清秋和卡妙两个人,宁清秋仔细端详着卡妙,不错,这个孩子不光体内蕴含着光属性的自然之力,而且天资极佳,如果有大量资源栽培,不出三十年,日月争辉巅峰妥妥的。但这远远不够,要作为神,只能是万法归一。

所谓光属性自然之力,就是八种自然之力的集合,光是一切力量的来源,分散到世间后,就成了八种属性,理论上来说,所有物质都是由这八种属性组成的。

宁清秋道:“孩子,你可知道你的身份是什么?”

卡妙怯懦的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

宁清秋道:“上天有好生之德,在人类与妖族的大战中,上天给了人类一丝希望和一丝绝望,世间皆由阴阳而生,我们伟大的神殿创造者,第一代自然之神香公主便是第一代正果降世,她驱除了妖族,给人类带来了希望。但也正因为如此,与之相对应的邪果也出现了,她叫季,是上天给人类的灾难,她给人类带来了毁灭。从季之后,每三千年世间便降临一位绝世妖孽,她天生强大,给人类数次毁灭性打击,因此,被称为邪果。我们神殿历代神都是由降世正果担任,也就是在上一任生命消逝之既。”宁清秋也很苦闷,若不是上一任正果即将死亡,下一任正果是不会降世的,特别是她出生之时,更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她的师父,也就是上一代自然之神,为了让她变强,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宁清秋道:“因此,你的使命,你出生的目的,便是为神,守护人类,你明白了吗?”

守护人类?卡妙没有那么大的概念,她听了一大堆,没怎么听懂,只弱弱的问一句:“我的哥哥,我的哥哥她可以进入神殿吗?”

卡妙想的很多,她一路上就想问这个,她的哥哥水妙,可以进入这个天下人只能仰望的神殿吗?

宁清秋双眉紧皱:“你的哥哥?”宁清秋怎么会关心卡妙的家人,为了减少人知道圣主被寻回的事情,她便没有人派人前调查卡妙的背景底细。

卡妙道:“是啊,我的哥哥,我的孪生哥哥,她和我分开了,婆婆告诉我,我长大了就可以见到哥哥,等我强大的时候。”

孪生哥哥,宁清秋也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但也不是很在意,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同人不同命,哪怕是同一胎的兄弟姐妹,当卡妙成为神之后,也是蝼蚁一般的存在。

神之下,皆为蝼蚁。

不过小孩子嘛,该哄还得哄。

宁清秋微笑道:“是的,金婆婆说的没错,等你强大了,成为神的那一天,没有人再可以分开你们。”

宁清秋微笑起来的时候美貌无双,但她的美丽,却不会有人会有邪恶的想法,这种美丽,圣洁,高贵。

“恩,我相信有那么一天。”卡妙很是高兴,会有这么一天,她和水妙会再重逢。

第七十三章 预言

威严而冷清的神殿,又剩下了宁清秋,或许高高在上,就意味着孤独,万年的孤独,她已经习惯了。或许连孤独本身,宁清秋都已经感觉不到。

清秋,或许她本身就意味着孤独。

神,高高在上,亿万的生命,在她眼中,究竟是怎样的存在。她的职责,是守卫着人类的延续,从第一代自然之神香公主开始,一代又一代的神都秉承着如此神圣的使命,可是,她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从她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她将成为神的宿命。就如同卡妙一样,生下来的那一刻,就注定要为亿万的人类而活着,成为天下最至高无上的人。

万年开花万年果,生死魂魄黑白倒。

莫问因果问天道,三界重归落浑沌。

那个预言,在三千年前,冥界奈何桥旁,那块仿佛天地初开时就已经存在的巨石上,出现了这样一行字。

三生石,那块被命名为三生石的巨石上,黑色的巨石,光滑如境,在这块三生石上,可以映照出万法归一境之下所有人的前世今生,犹如记忆片段一样,会将一个人的前世今生投射到这个人的脑海之中。旁人自然是不知道的,只有那个触碰过三生石的人,才会记忆起自己三世以前的所有事情,这好像是上天对人类的恩赐,但其实,真正触碰过的人才会知道,这是上天对人类的惩罚,让人记忆起三世之内所有的因果,开心的,不开心的,难忘的,不愿意记忆起来的,都会在那一刻响起。但想起又有什么用?死心吗?

不,在想起的那一刻,将会饮下能让人忘记一切的——孟婆汤。

所有刻骨铭心的,所有的钻心一般的疼痛,只想饮下能忘记一切的孟婆汤,迫不及待的去忘记。

而三生石,还有一个巨大的作用,那将是预言。

三生石一共出现过三次预言,每次都预言着人类的未来,而且必然会实现。第一次预言,人类中将出现毁灭者,之后,季出现了,作为第一代的邪果,身世极为坎坷,也将人类本身痛恨至死。这也是历代邪果的共同点,身世都充满了磨难,看到了人类最险恶,最阴暗的一面,力图将人类全部毁灭,就连包括前面一代的邪果也是如此,禅宣,那个几近将人类彻底毁灭的邪恶果实。

第二次预言,却不是禅宣,而是,那个第一次几乎将人类斩杀殆尽,哪怕是今天还被一些邪恶的人崇拜的女人。

祺,一个强大到比香公主还要强大的人,第十一代邪果,这个女人,不光是几乎把人类毁灭掉,还顺手将正在崛起的妖族都差点灭掉。妖族的家族几乎灭掉一半,而世间的生灵,更是有一半的种类被灭绝,而当年神兽诸多,最后被全部灭绝,只剩下毫无威胁性的——飞龙马。作为最后的神兽,飞龙马毫无疑问的,是因为太弱小,因此这位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巫师才没有灭掉它们。当然,也是因为飞龙马跑的快,而且价值也不高。而祺手下数万的“劫杀团”,当时几乎与恶魔同等存在。若不是因为最后祺被所有势力围攻,逐渐落入下风,最后被消灭,用几乎所有生灵的命去换回这场惨胜,估计世界已经被重新洗牌了。

而预言,显然一次比一次更严重,而且不仅与人类有关,并且与邪果有关。每一次预言的出现,就意味着人类更进一步接近灭绝,不过前两次的预言都是最古老的蝌蚪文,而最后一次,相隔了近五万年,预言又再一次出现,这一次,则是近代文字,而且,当时看见预言的人,只有三个人。

冥王包仞,自然之神宁清秋,还有——禅宣。

因为当时预言出现的时候,就立刻封锁了奈何桥,这次的预言浮现了三天三夜,就是这一首看不懂的诗句。

万年开花万年果,生死魂魄黑白倒。

莫问因果问天道,三界重归落浑沌。

不是很明白,不是很明确,这比之前的两次预言更隐晦,但只要看懂了最后一句,如果最后一句就是字面上的意思,那么,天下,不,是所有能喘气,能跑,甚至花草树木,无一例外,全部死亡。

混沌!

三界重新回到了混沌。

三界,要重新洗牌!

三界是什么,有的人说是天堂,冥界和人间。

不,完全不是,只有宁清秋和少数的人知道,三界究竟是什么,那是一个谎言,一个无奈的谎言,是人类延续下去的根本。是中原大陆,最悲惨的宿命。

忽然,卡妙那一句话冲进了她的脑海之中:“我的哥哥,我的孪生哥哥。”

“孪生哥哥,她还有一个孪生哥哥!”这不得不引起她的注意,因为,禅宣,曾经对她说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太久远了,久远到她当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卡妙的话提到的那个“哥哥”。

那句话是什么,她几乎记不清了了,所以,她要立刻去见见这位曾经让人类闻风丧胆的女人,要重新听一听那句不得了的话。宁清秋一直都相信,那句预言,只有禅宣看明白了。

禅宣没有死,这是宁清秋自己心中的小秘密,而这个秘密,天下只有两个人知道,除了她宁清秋,还有一个人——李胜言。

星命宫宫主,李胜言。

他当然知道,因为禅宣,就在他的星命宫之中。

星命宫,座落在神殿群山之中最高的一座山峰,因为星命宫本身的职责就是观测天象,但只有李胜言知道,星命宫之所以座落在最高的山峰,并不是完全因为要观测天象,更重要的是,历代的自然之神都相信,天外还有天,她们都希望窥视天外的这股力量。

但很可惜,一直都不是很有收获。

李胜言早已经睡了,并没有在他的房间之中,而是他最得意的弟子房间中,一个身材精致,皮肤嫩滑的年轻女人。他只有在和这样的女人睡在一张床上,体现他男性固有的魅力,他才会感觉自己还年轻。他已经老了,很老了,三千多岁,如果是一个平凡的人,都已经轮回多少次了。就像宁清秋曾经问过他一样,他也想跨入万法归一,但是,他敢吗?

万法归一的人,在当代,只有神。

且不说跨入万法归一前还要重新洗髓,境界废掉,从头开始有多艰难,就单单说他敢吗?这有很多严重的造反嫌疑,天下谁不想做神,有那本事的,都没那个命,早就死在途中了。

倒不是说宁清秋会派人去杀,光那种妖孽天才惹的仇家都够喝一壶的。李胜言不同,神殿有足够的资源,谁也不敢到神殿放肆,这为他到达万法归一提供了资源和安全,但是,神会允许他这样吗?当然不会,历代正果才是名正言顺的神,他李胜言算什么,说好听点就神之下最强之人,说不好听点就是跟班,手下,马仔。

他不想死,不想死,可是,他的寿命,已经不会超过三十年。

突然,一个宫女在门外叩门道:“宫主,我神召唤。”

第七十四章 观星台

深夜。

这位永远着傲人身姿,吹弹可破的皮肤的女弟子,用水蛇一般的腿缠住慌忙从床上爬起来的李胜言,娇嗲道:“师父,长夜漫漫,你就这样扔下人家就走啊。”

走?李胜言也舍不得啊,但是,神的召唤,不是能拖延哪怕一时半刻的。李胜言冷冷道:“好好待着。”随后,将她的腿掀开,匆匆忙忙的穿上衣服,走出了门。

女弟子气愤的拍打着床,望着李胜言离去的背影,但随着李胜言离去的时间加长,她的目光变得冰冷森然,冷哼道:“没用的老头子,还真以为老娘会爱上你这么个软脚虾。可是,祖母安排我进入星命宫,却什么都得不到。”

诛神会的势力,早已渐渐渗透到神殿,可能只是不起眼的扫地仆役,也可能是床边暖被子的枕边人,他们,不会接触到任何利益层次的东西,但收获到的情报,却是至关重要。任何不愿意的情报,当汇集整理加上推测,都能得到惊世骇俗的情报。而他们之所以要不惜一切代价进入神殿,为了就是推翻神殿。

为了这个目的,哪怕牺牲掉一些,哪怕等待许多许多年,也无所谓。八万年的神殿,根深蒂固,当然不会是一个只有一百多年的诛神会可以撼动的。诛神会目前的势力哪怕再大,与神殿比起来,也只是大象面前的蚂蚁,随手可灭。

要不是这只蚂蚁会躲进洞穴,估计早就死了几百回了。

宁清秋面色肃然,仰望星空。

星命宫建立在神殿最高的山峰,能在漆黑的夜幕下更清晰的观测天象。而在这座最高的观星台上,有一副目前为止最先进的望远镜,这已经是目前的极限了。人类可以强化自身,俯视众生,谁还会去花心思研究更前沿的科学,这也是为什么人类战胜妖族这八万年来几乎没什么科技文明的原因。

三界,那个在神殿中隐藏着的最大的秘密,一但泄露出去,将会引起轩然大波,甚至世界的动乱。而知道的比较详细的,在这世上除了宁清秋,还有一个人,那将是——禅宣。

禅宣何其聪明,她的聪明和她的美貌以及她的手段,曾经让这个世界几乎覆灭。

一个女人如果同时有了智慧、美丽和力量,都将让这个世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正在沉思中的宁清秋,听到了一声急促声。

“我神,属下有失远迎,还望赎罪。”李胜言已经是把自己最快的速度都用上了,一张老脸煞白,如果他不是日月争辉巅峰的强者,就这把老骨头,估计都散架了。

宁清秋摆了摆手,都是客套话,听的多了也就没意思了:“她——还老实吗?”

她——说的当然是禅宣,在这星命宫观星台上,有一个暗墙,暗墙之后,是一个空间,一个由宁清秋创造的空间。实力到了她这种程度,只要她不死,这个创造出来的空间,就不会消失。更何况,这个空间之外,是一层又一层的禁锢法阵,自然矿石像不要钱似的往里堆,禅宣纵然有再打的本事,也逃不出去。

李胜言微微皱眉,道:“禀我神,她依旧没有太大的情绪。”

宁清秋道:“三千年的事,你告诉她了吗?”

在那个空间内,没有白天,也没有黑夜,只有李胜言会定期往里投送食物。虽然实力到了万法归一的层次对食物的需求量不像常人那般一日三餐,但也是要吃饭的。自然之力能够让精神饱满,但解决不了温饱问题。

李胜言道:“告诉了,她——”

“她怎么说!”宁清秋很在意,禅宣会做出怎样的反应,毕竟那个预言,只有禅宣读明白了。虽然她也不确定禅宣是否真的完全明白那个预言是什么意思,但不得不承认,在聪明程度,宁清秋还是比禅宣差多了。

李胜言说:“她说,预言——要开始了。”

“恩?”宁清秋的头忽然一扭,瞬间从原地消失,当她再次出现在原地的时候,手上正掐着一个人的脖子,一个女人。李胜言看见这个女人的时候,顿时吓的魂飞魄散。

李胜言吓的立马跪下:“我神赎罪,这个女人和我没关系。”

这个女人,就是与李胜言有着床第之欢的女弟子,此时,宁清秋正掐着她的脖子,她想挣扎,可是一股庞大而可怖的力量,将她完全笼罩,别说挣扎,就连动一下都很困难。宁清秋脸上无喜无悲,因为眼前的人实在是太弱了:“谁派你来的。”

天下诸多势力,对神殿有意见的势力很多,但有威胁的势力,却很少,能够有胆子潜入的势力,那么就只有一个了。

女弟子看向李胜言,不停的哀求:“师父,救我。”

李胜言则是不停的磕头:“我神饶命,都怪我一时不查,没想到这个女人——”

“恩?”宁清秋摆了摆手,目光森然的看着这个胆敢潜入的女人,“诛神会,好大的胆子,在我眼皮子底下搞个云梦山庄,现在又派人潜入我神殿,当真该死。”

“你——”女弟子以为自己潜伏的已经很好了,就算被抓到,也应该不会被联想到诛神会,就算联想到诛神会,也可以把脏水往李胜言身上泼一泼,在临死之前让他们之间产生间隙也是好的。可是,宁清秋却没有那么笨,宁清秋又不是温室的花朵,她今天的地位,能够做得如此长久,没点手段,行吗?

女弟子还以为自己悄悄的跟着,能够偷听到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当然,当她听到禅宣这两个字的时候也是被惊呆了。作为细作的她很擅长隐藏气息,如果不是被惊吓到搞的气息紊乱,也不会被宁清秋发现。宁清秋如果不是刻意去搜索四周是否有人,也是不容易发现她的。就在女弟子刚说出个你字时,她全身的生命力就被迅速抽干,化成了一堆黑会,落到了地上。

而宁清秋,衣裳上却连一点点肮脏之物都沾染不到。

宁清秋道:“起来吧,你跟我那么长时间,也就那么点嗜好了。”

“是,是。”李胜言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表面上他看起来无欲无求,其实好色得很,星命宫凡是有姿色的女人,大多被他侵占过了。为了保持良好的名声,他都会把这些嘴给封了。

死人,是永远不会乱说的。

宁清秋道:“进去吧。”

“是,是。”李胜言抹了把冷汗,走到观星台的拐角处,将一块砖推了进去,这一块活动的砖被推进去后,面前的墙则是一分为二,从上下两边分开。而墙后面,则是一曾又一层的浅蓝色自然矿石。

雨属性的自然矿石,是最佳的阵法力量源泉,特别在维持空间一类的巫术时,有着显著的效果。因为宁清秋也不能老是来这里维持空间的稳定,要维持一个困住万法归一境的空间阵法,何其之难,要不是这个空间本身就有对禅宣有着境界压制的作用,恐怕都困不着多久。

何况,还困了三千年。

李胜言右手置于胸前,手掌小拇指和无名指勾起,竖起其他三根手指,这是巫师场用的手诀,一些特别的巫术需要特别的手诀来配合,这种手诀,名叫默默的道印诀。李胜言嘴唇飞快的念叨着开启口诀,这段口诀很是繁杂,错了一个字都别想进去,更是要配合着节奏和时间,就连当场设定这个阵法口诀的宁清秋,现在都估计记不住了。

李胜言在念完口诀后,嘴唇立刻念出一个比较清晰的字:“开。”

话音刚落,面前旋转着的阵法封印字符,忽然停住,开出一条光扑成的路。

他们走了进去,眼前耀眼的光忽然暗了下来,变成了平常的白昼般的光。

里面,却是另一番光景。

第七十五章 见证者

蓝天,白云,清澈的溪水,盘旋的白鸟,一双修长白皙的腿,在溪水中晃悠。

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女,身材妖娆,她的长相,美丽的让人窒息,她看见宁清秋和李胜言走了进来,她笑了。可是她的眉宇间,却充满了恶毒的笑意:“你来了,姐姐。”

姐姐,现在的人,又有谁能想象得出,作为天下至尊的神,和曾经祸害苍生的恶魔,居然以姐妹相称。这一声姐姐,也叫的宁清秋咬牙切齿。

曾经,宁清秋是想把身为邪果降世的禅宣度化,作为神的接班人。可是宁清秋错了,禅宣骨子里的狠辣,终究做不了神。

宁清秋怒了,空间内的所有景象,瞬间化为虚无。这个空间本来就是她创造的,她有绝对的控制权。

禅宣耸了耸肩,站了起来:“唉,怎么,是不满意我创造的美好世界,还是不满意我叫你姐姐?”

宁清秋道:“我懒得 跟你废话,告诉我,预言的真正含义。”

禅宣恶毒的看着宁清秋,道:“怎么,我以前不是告诉过你吗?是你自己不相信而已。”

宁清秋道:“荒谬,你——”她忽然想说什么,看了看身旁的李胜言。李胜言也很知趣,这种话题,就已经不是他有资格听下去的了。

李胜言道:“属下在外面守着。”

李胜言走后,宁清秋接着说道:“你满口胡言,香公主作为第一代自然之神,怎么可能会选择降世成为正果,反而还来灭世?”

禅宣倒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信不信由你,我可没有责任说服你。”

“恩?”宁清秋一个念头,只是看了一眼,只是一眼,禅宣整个人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高高的举起,任由禅宣如何的挣扎,都是无济于事的。禅宣此时虽然还是万法归一的境界,但其真正能发挥出了的实力,已经被阵法压制到了日月争辉巅峰。

禅宣露出了恐惧,她可不相信宁清秋会为了一个预言的真相,就能毫无底线的去迁就自己。禅宣哀求道:“姐姐——啊,不,神,自然之神,我错了,放——放过我。”

宁清秋微微眨了眨眼,禅宣掉落在地上。宁清秋冷冷道:“说吧。”

禅宣捂着脖子,咳嗽了几声,虽然心中对宁清秋充满了的怨毒,但现在也不得不适可而止:“世人只知道香公主是第一代神,而第一代的正果降世,是第二代神雨姬,但是你也有所察觉吧,这是一个谎言,其实香公主才是第一代的正果,而作为传言中的第一代邪果季,其实也是第二代邪果,之前还有一代。”

宁清秋也听自己的师父提起过,但很是隐晦,而且神殿藏书阁中关于香公主在建立神殿以前的密卷都被封印并且后世不可查阅。这种事情很蹊跷,但究竟隐藏了什么秘密,为什么又要隐藏起来,她就算有所疑惑也不可逾越,破坏了祖宗的规矩。

宁清秋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种事情,连宁清秋都不知道,禅宣又怎么可能知道。

禅宣道:“创世之书,每一代邪果在降世后,都会有一本书灵跟随,它不参加任何战斗,但会记录着每一代邪果的言行,毕竟重大的事件都会被记录。”

宁清秋凝眉道:“这个我记得,我曾经见到过,但是,这本书有很强大的自我保护力量。然后呢,这本书上有关于香公主的记载?”

禅宣道:“当然,这本书的创造者,是重光祖巫唯一的弟子鸿道创造的,鸿道是季的情人,这本书一直跟随着季,季死后,又跟谁着历代的邪果降世,为她们指引方向。”

宁清秋倒吸一口凉气,其实祖巫这个词是后来的人为香公主,六道和重光三位拯救人类,驱除妖族的巫师大能的尊称,在他们那个年代,被称为大巫。当然,从“神”这种称呼出现后,大巫就不足以形容他们三位的伟大了。而且后来大巫被称呼日月争辉境的巫师后,大巫这个称谓就不值钱了。

宁清秋冷哼一声,道:“指引方向,哼,指引怎么消灭人类?”

“我——”禅宣不知道怎么去解释了,因为那本书只是一个旁观者,记录邪果的所作所为,但鸿道认为,人类是天地之间的一个群体,当这个群体不断扩大并不断的汲取自然界中的力量去破坏生态平衡后,人类就成为一个毒瘤了。这种事情能说吗?说出来会不会死?

宁清秋摆了摆手,她们本来就是对立的,三观不同深究这种问题并没有什么意思:“好了,告诉我,香公主,伟大的第一代自然之神,是怎么会变成灭世者的。”

禅宣点了点头,装作很无辜的样子:“是一个计划,八万年前,香公主推算出八万年后,正果降世将会停止,也就是现在,可是邪果降世将会不停的降世,直到将世界毁灭,重新回到混沌时期,届时,再过几亿年后,新的生命会诞生,循环往替。所以,她将自己的灵魂封印,作为最后一代正果降世重新回归这个世界,在腹中,将与当世邪果处于同一胎中,将邪果扼杀在腹中。”

“胡说!”宁清秋彻底震怒,整个空间都在震荡,禅宣倒也无所谓站不站得稳,反正空间是虚无的,没有天也没有地。但是这一震荡,将她的灵魂都几乎撕裂,“邪果在未成年之前杀掉,就会立刻降下更厉害的邪果,怎么可能是腹中就能杀死。”

这是有据可依的,某一年代中,就曾试图在邪果未成年之前杀死,但根本没有用,反而降下更厉害的邪果。

禅宣道:“这是香公主与上天沟通后换来的,换来三千年人类的和平,但代价是香公主的灵魂将彻底泯灭,也代表了香公主对人类覆灭的承认。”

宁清秋闭上了眼睛,深吸一口气,对,事实太残忍,根本不是她们这个层次能够左右的:“但是正果还是出世了。”

不仅正果还是出世了,而且,确实有一个双胞胎的哥哥。

禅宣道:“那是因为有人逆天改命了,不是吗?”

宁清秋响起八年前,时间停顿了一秒,一秒钟,就这短短的一秒钟,居然有如此巨大的改变。那不是在人为创造的小空间内造成的时间改变,而是整个宇宙,都停顿了一秒。那是何等可怕的力量,何等可怕的改变。

禅宣道:“不过,这也是预言中应该出现的,预言,从不失言,这一点,你比我清楚吧,自然之神。”禅宣看宁清秋的表情,就大概猜出宁清秋应该是知道了什么,对,如果不是因为世界正朝着预言去发展,宁清秋也不会如此急切的知道预言是什么。

“预言,究竟说了什么?”宁清秋重新回到这个话题,这才是今天来的目的,也是还没有杀掉禅宣的理由,把禅宣困在这里三千年,所花费的代价太高昂。

禅宣倒是知无不言:“这是天道给人类最后的机会,是香公主用自己所有的力量,能付出的所有的代价向天道借来的机会。黑白,是非,都会在这个时候混乱,正既是邪,邪既是正,没有因,也没有果。或者说,因既是因的果,果既是果的因。为什么不试试,在邪果降世成年之际,杀了她。”

“杀!”宁清秋豁然开朗,对,为什么不试试,既然已经知道邪果降世是谁,既然已经知道邪果降世在成年之前不能杀,为什么,不在成年的那一天,杀了他。

“哼。”宁清秋冷哼一声,走出了这个空间,她暂时还不会杀了禅宣,反正已经养了这么多年,不防再等个十几年。

水妙今年八岁,再过十二年,水妙就是二十岁。二十岁,加冠之年,便是成年,那个时候,宁清秋挥手之下,顷刻间就能让他灰飞烟灭。

宁清秋走后,空间又恢复了平静。

禅宣安安稳稳的坐下,这个空间又重新能够让禅宣支配。她此时将空间“打扮”成一座炼狱,山崖之下,滚滚岩浆,冲击着崖壁。她露出阴狠的面容:“杀吧,杀吧,杀死了‘见证者’,好让世界早点混沌,而我,将会逃离这个世界,继续为所欲为!”

第七十六章 山庄地下

夜,夜已深。

在那片原本密布雾气的山林之中,此时星光璀璨,月光照亮了这片人迹罕至的森林。

可是,在这片森林之中,却出现了三个人,三个女人!

她们披星戴月,月光照在她们身上,犹如穿了一件银色的蓑衣。她们没有掩饰自己的装扮,因为在这片森林三百里内,除了她们,已经没有人了。中间一人面色肃然,满脸煞气,她姣好的面容下,一双愤怒的眼神,但也遮掩不了她颇有韵味的气质。而左边一人,右手手臂已经断裂,艰难的往前前行着,她恶狠狠的看着站在她右边的年轻女人,她不敢说话,即使是极为愤怒,也不敢多做什么。

而右边的年轻女子,则是低着头,心中极为恐慌,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

云梦山庄内,被摧毁的会客厅地板下,有一个地下通道。沿着通道下去,有一个宽敞的地下宫殿。

这里,才是云梦山庄真正的势力所在。那个中年女子走上了地下宫殿的高台,一脸傲然,嘴角露出微微的笑容。

“恭迎祖母回宫。”宫殿之内,三百多名女人,有老有少,依照年纪由小到大排练,最小的,已经有十岁。

祖母抬抬手,道:“今次被驱邪师长老听雨算计,使我云梦山庄受了一些损失,但那不要紧,我云梦山庄真正的底牌,是你们,你们在,我云梦山庄就在。”祖母如此强大的实力,怎么可能会死,作为诛神会七大圣将之一,其手下又怎么可能就那么几十个人。真正强大的战力,都在云梦山庄之下,只要祖母不死,这群人还在,云梦山庄就随时可以死而复生。

“祖母千秋万载,云梦山庄纵横天下。”云梦山庄所有人都是毕恭毕敬,她们对祖母的虔诚,丝毫不亚于神殿的人对宁清秋的信仰。

祖母则是愤怒道:“将叛徒带上来。”

话音刚落,月儿就被带了上来,没有被捆缚,也没有被折磨,在祖母没有给她定罪以前,她依然还是十八小姐,身份地位依旧在她们之上。

月儿也没有挣扎,走了上前,祖母一个伶俐的眼神,就迫使月儿全身酸软,跪在地上。可是她倔强的眼神,依旧看着祖母,毫不示弱。

祖母道:“孽子,你可知罪。”

月儿道:“女儿知罪,请祖母赐死。”

月儿知道祖母虽然心狠手辣,但对她的这些女儿们还是不错的,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对于这一点,祖母做的还是不错的。她只求速死,反正就算祈求作用也不大。

祖母道:“好,很好,那么你告诉我,当时那个孩子,究竟做了什么?”相比杀了月儿,祖母对水妙当时爆发出的惊人的力量更为在意。如果不是大小姐把这件事说出来,以求得到祖母的原谅,祖母估计打破脑袋也想不出,这位她早已内定的“姑爷”,居然能爆发出如此可怕的力量。这股力量,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就算她当时在场,也是被秒杀的命。

月儿抬起头,似笑非笑,道:“我说了,我不知道。”她当然不知道,就在那股从地下冒出的火焰即将将他们两个人烧死的时候,那股强大的力量瞬间爆发,她就已经晕了过去。这股力量如此强大,她的境界又低微,怎么可能承受得了。

祖母震怒道:“哼,还嘴硬,给我掌嘴。”

“是。”站在月儿身旁的两个人,一人一巴掌打了上去,虽然没有动用自然之力,几个巴掌下来,也将月儿打的满口鲜血,十几颗牙齿从嘴里掉了出来,鲜血和牙齿混合在一起,看的人毛骨悚然。月儿倒在了地上,浑身无力,不停的在地上抽搐着。

祖母道:“知道错了吗?”

月儿听见了,她想反抗,就像她其他的十六位姐姐一样,死有何惧怕?但被人当作傀儡一样愚弄,这样的日子才是最可怕的炼狱。但她已经说不出话了,她几乎都感觉不到嘴的存在。

祖母皱了皱眉头,其他她很舍不得这个女儿。在她所有女儿中,只有月儿能够把陶瓷人烧的活灵活现。虽然一些能工巧匠也能做到,但用自然之力能够瞬间完成陶瓷人的烧制,还能做的如此完美,其对自然之力的把控已经到了细致入微的程度。这样的人假以时日,前途不可限量,必然能成为云梦山庄的一大战力。祖母摆了摆手,道:“把她带下去,关在水牢里,每天浸泡三个时辰,直到她愿意顺从我为止。”

“是,祖母。”两名女卫士将月儿架走,让她关在水牢里,就很难凝聚火属性的自然之力,也就意味着,时间长了,月儿的境界也就废了。但这不重要,只要她肯悔改,祖母有的是办法让她恢复实力。

实在不行,祖母也能把月儿炼制成魂奴,把月儿的魂魄当作奴隶一样趋势,虽然这样会让月儿无法再突进境界,但如此天赋高的人,炼制成魂奴必然事半功倍。《神族秘术》何等诡异强大,祖母只是会了一些皮毛,就已经如此强大,但可惜的是,那本《神族秘术》已经被驱邪师带了回去。但没关系,原件还在那个人的手里,只要她肯付出他们想要的代价,就可以随时再抄录一份。只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能让他们动心的东西。那些人何等可怕,她当然是很清楚的,虽然只是在从前见过一两次,就已经有种强烈的压迫感,甚至,到了今天,想起来依旧心有余悸。

大小姐的修为已经废了,她侧立在旁几次想开口,但看了地上那些血液和被打落的牙齿,还是忍住了。就算之前祖母对她还是不错的,但那个时候是因为她还有利用价值,现如今她境界已失,她可不认为祖母会好心到帮助她恢复境界。

祖母点了点头,眼光扫向大小姐,忽然有种很厌恶的感觉,废物,在她这里是得不到好处的。如果不是顾及到眼前这几百好云梦山庄的部下的感受,真想一把掐死这个废物,免得留在山庄内浪费粮食。

祖母道:“退下吧,我要休息了。”

“祖母安康,恭送祖母。”云梦山庄的部众纷纷跪下行礼,等祖母走了,才缓缓的站了起来,议论纷纷。

“你说祖母怎么这么心软,还不把十八小姐处死?”

“你是不懂,十八小姐虽然背叛祖母,但她天资卓越,只要她肯回头,祖母依然会重用,不是我们几个能够相比的。”

“可不是嘛,要说啊,大小姐早就该死了,现在又成了废人,活着都让我们觉得可耻。”

“就是,什么都不能做,还白搭了粮食,这连绵数百里荒无人烟,一粒米都得运的费劲。”

“要不,我们找个机会,下毒毒死她吧。”

“这主意不错,等祖母忘了她的存在,就下毒——毒死她,然后分尸埋了,就说自己跑了。”

大小姐一边听着,一边往后退,她不敢现在就发怒上前怒骂,更不敢被她们发现自己已经知道她们要杀自己的想法。她只能寻找机会,逃跑,她想活着,就跟十八年前一样,她杀死了那个她爱过的男人,只求能够活下去。

活下去,并没有什么错。

第七十七章 鬼市

鬼市内,张灯结彩,行人你来我往,虽然不是很拥挤,但也还是很繁华。

两口棺材停放在鬼市门口,辛猿意,水妙,金婆婆和琴童从棺材里出来,在方向棺材那一刻,棺材钉就被取了出来,这手法之娴熟,不愧是熟能生巧。

在门口,有五六个头戴鬼面头套的人,手持兵刃,立在两旁。一个嬉皮笑脸的干瘦男人走了过来,手上拿着面具和头套:“四位,鬼市的规矩,进入鬼市,要先购买头套或者面具。”

辛猿意对自己的容貌还是很有自信的,而且他又不常在十三国内活动,他的活动主场还是在北方的月柔国,虽然现在月柔国已经被灭掉,但他在那里已经生活的习惯了。人老了,已经不容易适应新环境了,对于这一点,他还是想得通的。辛猿意道:“戴这玩意儿路都走不好,老子不戴。”

这个干瘦的男人忽然沉下了脸,道:“这位客人说的就不对了,戴着也是为了你们好,来这里的客人鱼龙混杂,身份有高有低,要是遇见了仇人,在这里打起来,那岂不是麻烦。”

辛猿意想想也是,如果于飞刚好也在这里,要是被他偷袭了怎么办。辛猿意道:“好,多少钱?”

说着,就往兜里去掏钱,他属于那种对物质没有什么特别高的需求的人,他的钱大部分都是买修炼资源,所有大小也还是个有钱人,随便一掏出来就是几万两银子,看的那干瘦男人两眼放光。他咽了咽口水,道:“头套一百,面具五十。”

“这么贵。”辛猿意纵然不缺钱,但也不想被当成凯子,他一把揪起那干瘦男人,凶神恶煞道:“小个子,敢拿大爷坑,是不是活腻歪了。”

干瘦男人当然不会怕辛猿意,他自然也不知道辛猿意的可怕,在曾经的月柔国境内,一些门路广的人听见辛猿意三个字都能吓的两腿发软。因为这里是鬼市,他是鬼市的负责人,手下也能叫出个枝晨梦露的境的巫师,而且,所有鬼市都属于某个强大的势力,也不是一般人能得罪的。那几个把门的侍卫想要动武,都被他出口拦住。

“大爷别急啊,你看,我这鬼市要请那么多人管理,自然需要费用,我这头套虽然连一两银子都不值,但咱也不收你入场费了。我们是生意人,还指望着各位大爷回来照顾不是?”干瘦男人说的没错,他是个生意人,生意人最注重的是口碑和回头客。像那些背景雄厚就店大欺客的商家,根本就不是生意人,生意人和气生财,哪怕自己能一把将这满脸大胡子的男人掐死,他也不能这么做,更何况能随随便便拿出几万两银票的人,会是能随便得罪的主儿?

琴童冷冷道:“不要节外生枝,得到东西后立刻离开,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哼。”辛猿意一把推开干瘦男人,买了四个头套的钱。要不怎么说鬼市的服务质量好,头套有大有小,各种尺寸,各种模样都可以选择。但这种头套离开的时候是不可以带走的,必须交还给鬼市,这样循环利用。琴童则是担心这些头套是否卫生,别看她冷冰冰的,但有洁癖。

辛猿意的头套是一个凶恶的狮子形象,当然,也给水妙选择了一个小狮子,也同样是凶恶无比。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当辛猿意打算收水妙为徒的时候,就已经将这种想法根深蒂固。他带水妙来这座鬼市,有两个目的,第一,当然也是最初的目的,要找到那件东西。第二,是要让水妙明白,这个世界最黑暗,最肮脏,最绝望的一面,要做他辛猿意的徒弟,当然是要绝对的心狠手辣。

鬼市究竟座落在哪里,除了管理方外,其余人一概不知,就连管理里势力手下的人,都不知道。就连门口那个干瘦的男人每天来每天回去,都和其他的客人并没有两样。

一条长长的青石铺设的路道,路道两旁,有着各种各样的小摊小贩,灯光昏暗,如果不走近的话,几乎看不清所摆设的东西是什么。辛猿意大摇大摆的走在路的中间,这是他一惯的风格,走路当然要大摇大摆的走,不然就不是辛猿意了。

辛猿意对街边小摊贩所摆设的东西丝毫不以为意,真正好的东西,是不会摆放在这里的,而是在珍宝阁,每一个鬼市中,都有一个珍宝阁,有些像拍卖行。但和拍卖行所不同的是,鬼市内的珍宝阁,拍卖的东西都是见不得光的。哪怕是得到消息这里就有自己被掠夺而去的传家宝,也得乖乖的掏钱买回去。

鬼市,犹如夜幕下的阴魂,这一个个客人,就是“鬼”。

辛猿意带着他们来到珍宝阁,其实他对这里也不是很熟,但这条鬼市确实不大,一眼看过去,那座三层楼的房子,灯火通明,那里便是珍宝阁。

珍宝阁门口站着十几名头戴鬼面罩的黑衣人,他们一个个犹如雕塑一般,侧立两旁。一个胭脂味道浓烈的中年女人,眉开眼笑的走了过来,能来珍宝阁参加竞拍的客人,没点底气还不真敢往里走,里面拍卖的最便宜的东西,都在万两银子以上,否则,怎么配叫“珍宝”!

“这位客人,赶快里边请。”这女人右脸上有一颗明显的黑痣,长相很是一般,辛猿意一度怀疑是不是走错地方了,珍宝阁的迎宾都成这鬼样子了?

辛猿意摆了摆手,道:“珍宝阁什么时刻开拍?”

这女人一看他就是个行家,珍宝阁的货物由于贵重,也不是常常都有,更不会天天开拍。女人道:“今天一共要开拍两件货物,为了节省各位大爷的时间,会在今夜子时准时开拍。”

这是鬼市的规矩,通常会在午夜子时开始,因为货物也不会很多,所以也会很快结束。

辛猿意抬头看着天,看不见星星,更看不见月亮,很显然,这里应该不是地上:“现在什么时辰。”

女人道:“亥时。”

辛猿意道:“整吗?”

女人道:“刚过。”

辛猿意哈哈大笑,道:“很好,我要带我可爱的小徒弟,去看看最有趣的东西。”

女人皱了皱眉头,小徒弟,她看了看其余的三人,一个佝偻着身子,带着一个恶鬼面罩,看她时不时的咳喘几声,听声音,显然是老妪。还有一个抱着一副琴,琴和人都差不多高了,带着个猫头面罩,但以她丰富的经验,这个人是个女人,年纪可能在十二三岁左右,发育的不是很好。而和辛猿意一样带着个狮子面罩的,只到辛猿意的腰部。女人若有所思,道:“街的尽头,有一个斗兽场,那里也许能满足大爷的需求,不过——”她顿了顿,道,“还有半个多时辰就开始拍卖,不知道您赶不赶得上。”

能来珍宝阁的客人正是因为都是有钱有势的,所以人数当然不会太多,拍卖,只有人越多,价格才会抬的越高,她怕辛猿意错过了时辰,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辛猿意道:“这你别管,老子自然有办法。”

说着,就朝着街的尽头走去。

第七十八章 斗兽场上

鬼市,最阴暗,最血腥的地方,莫过于斗兽场,并不是每个鬼市都会有,河泽镇上居然有,也算是运气了。一般来说,鬼市除了卖东西,还会有赌场、妓,院。赌和嫖,是不会分家的。

斗兽场,如果在地面上,那就真是斗兽场,一般来说,斗牛斗鸡的会比较多,但地下,通常就是斗人。

街头处,还没有走到地方,就听见了尖叫声此起彼伏。

“干,死他,给老子快点。”

斗兽场入口处,是一个又一个的铁笼子,每一个铁笼子内都关着一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境界也是有高有低,他们身上无一例外的都戴着一副铁链,会根据境界高低不同,负重也不同。

水妙从铁笼旁经过的时候,一个铁笼里忽然伸出一只手,将水妙吓了一跳。事实上,刚进入这里的时候,他就已经被吓的说不出话了。

“救救我。”这位老人满脸伤痕,身上不仅带着铁链,铁链上还吊着两坨足有百斤的铁球。他惊恐的看着水妙,小孩子通常都会比较有同情心,万一小孩同情心泛滥,能救他一命也说不定。

水妙吓的往旁边一躲,这个举动,引起了辛猿意的兴趣,他朝着铁笼里望去,挑了挑眉毛,说:“哟,这不是月柔国烈焰门门主花鸿德嘛,怎么在这里见面了,还真是三生有幸啊。”辛猿意哈哈大笑起来,这可是老熟人了,当年这花鸿德也是个不好惹的主,想不到居然落到如此下场。

花鸿德听见辛猿意的笑声,立刻就认出了他,指着辛猿意道:“辛猿意,你是铁掌琴魔辛猿意,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辛猿意道:“怎么,想不到?是啊,月柔国离这里可远了,你看,我们也算是他乡遇故知了。”

花鸿德与辛猿意曾经交过手,他们打了个平手,当然,那是在遇到琴童以前。琴童如今对辛猿意的力量加成,已经能吊打日月争辉初期的大巫了。

花鸿德完全没有了当年门主的威风,而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哀求道:“辛——辛大爷,我求求你,只要你能把我赎出去,等我东山再起——”

“打住。”辛猿意一脸不耐烦,道,“不是,你一个堂堂门主,怎么沦落到这般田地?”

烈焰门又没有落魄,哪怕是今天的月柔国已经不复存在,烈焰门依旧是排名前三的门派,门下弟子过万,更何况,花鸿德也是枝晨梦露中期的实力,鬼市能有这么大本事,让一个大派门主来这里像野兽一样被别人戏弄?

花鸿德恨的牙痒痒,说道:“是我那该死的儿子,他想尽快继承掌门,居然在我饭菜里下毒,我一时不查,遭了暗算,他居然挑断了手脚筋,将我卖给了鬼市。”

辛猿意倒吸一口凉气,这做的倒是绝了,儿子对老子下手居然这么狠,直接杀了也就罢了,还卖给了鬼市:“卖了多少钱?”

“这——”花鸿德显然颇为恼怒,曾经的一大门派的门主,居然被人戏弄,还要当着曾经的对手,他非常后悔刚才向水妙求助。

辛猿意摇了摇头,很是惋惜,道:“你看看,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我这里也刚好有钱,说不定能帮助你。可是你又不真诚,我也很难把真诚面对你啊。”

花鸿德像是见到了救命稻草一般,赶紧道:“好好,我说,我说,是一——”他举起了一根手指,这件事对他实在是奇耻大辱。

辛猿意皱眉道:“一万两银子?”

一万两银子,这点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但要买一个枝晨梦露境的巫师,还是一大门派的门主,确实少了点。但既然已经被挑断了手脚筋,自然就没那么值钱了。

花鸿德苦笑道:“一两银子,那个孽畜,居然把我卖了一两银子。”

辛猿意咂舌:“一两银子,枝晨梦露境的巫师,居然只卖了一两银子,来人,来人啊。”辛猿意高喊着,此时,走来一个带着鬼面罩的男人,怪里怪气的说:“这位客人,您是要买谁作为您的‘野兽’?”

既然是斗兽场,当然要买“野兽”来为自己作战,为自己赢钱。

辛猿意指着花鸿德,说:“他卖多少钱?”

鬼面罩男子说:“一万两银子,他虽然被挑断了手脚筋,发挥不出原本的实力,但我们有办法让他全力一战。”

辛猿意愕然,道:“好厉害,一两银子买的,一万两银子卖我,果真是一本万利啊。”

这鬼面罩男子显然楞了一下,看了看花鸿德,又看了看辛猿意,显然他们是认识的。被卖到这里的人大多都不会是本国人,都是从四面八方运过来的,当然运费也是很可观的数目。鬼面罩男子说:“很抱歉客人,我们这里的‘野兽’只能在斗兽场战斗,直到死为止,一概不许带出。”

辛猿意沉声道:“如果我非得带出去呢?”

花鸿德喜出望外,想不到当年的敌人,今天会变成救命恩人。

鬼面罩男子又犹豫了会儿,说:“当然,这世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只要您出十万两银子,他,您就能带走。”

花鸿德一听,他看着辛猿意,看不见他的脸色是什么样子的,但显然辛猿意犹豫了好一会儿。十万两银子,如此庞大的数目,怎么可能有人随身携带在身上。

辛猿意耸了耸肩,说:“你看,不是我不救你,实在是太贵了。十万两,我也不是没有,你可以问问我这小徒弟他答不答应。”

辛猿意把矛头指向了水妙,水妙一愣,瞪大双眼看着花鸿德,花鸿德苍老消瘦的脸庞,他很想救他,如果辛猿意肯出钱的话。水妙道:“当然,我答应。”

辛猿意裂开嘴笑,虽然别人看不见,但水妙能从那面罩下的眼睛里看见了笑意——嘲笑,辛猿意在嘲笑他不自量力。可是辛猿意却很诚恳的说:“你答应?你有钱吗?”

钱?

水妙没有。

辛猿意道:“你看,十万两,就可以发你的善心,救下一条人命,你看,人命多宝贵。”

十万两银子,一个平常的三口之家一个月的开销,也就三两银子,而且已经过的相当不错了。水妙别说十万两,就算十两银子也拿不出来。水妙绝望的看着辛猿意,绝望,对,他以为死亡就已经让人感到绝望了,可是,当他看见这一幕时,他感觉自己还是太年轻了。水妙道:“我没有,可是你有!”

辛猿意摇了摇头,道:“我是有,可是,跟你有关系吗?”

水妙愣住:“他不是你的朋友吗?”

辛猿意和花鸿德并不是朋友,按照以前的关系来说,他们是敌人,辛猿意恨不得把花鸿德一巴掌拍死。可是辛猿意却意外的说:“是的,可是他的命现在由你来决定,你能拿出十万两银子去救他,他就活,拿不出,他就死。”

逼迫,辛猿意就是要让水妙认识到,很多时候,也有力量解决不了事。

他的心,渐渐沉入了谷底。

冰冷!

第七十九章 诱惑

昏暗的斗兽场外围,一排排的铁笼中,充斥着绝望的气息,一股股恶心的臭味扑鼻而来。这些铁笼中,有如花鸿德这样垂暮的老人,也有身材曼妙的花季少女,有身材魁梧的壮汉,也有骨瘦如柴的中年人。他们,无一例外的,都表现出对未来的恐惧。

他们,已经没有未来了。

水妙目瞪口呆的看着花鸿德,他想救他吗?他能救他吗?十万两银子,就算水妙还是月柔国公子,也不可能拿出如此一笔庞大的资金。

辛猿意摸了摸水妙的脑袋,感受到他僵直的身躯,安慰道:“你什么都做不了,在这个世界上,有着你永远都触及不到的阴暗。我可怜的徒弟,跟着为师,你能做这阴暗世界最强的巫师,没有人可以把你关在笼子里。”

辛猿意居然像一位智慧的圣人一样教育着他这位弱小的徒弟,他忽然很有成就感,哪怕是驱邪师长老于飞败在他的脚下,他也不会有的成就感,能够用自己的魅力征服别人,才是最强的手段。他忽然有了种继续收徒,继续蛊惑人心,最后走向人生巅峰的梦想。说白了,他之所以嗜杀,并不是他自身喜欢杀戮,而是来自于灵魂深处的空虚。

“可是,那是坏人。”水妙瞪大眼睛,好人,是给人带来幸福,只有坏人才会让别人痛苦。

辛猿意哈哈大笑,道:“坏人,杀人放火金腰带,一将功成万骨枯啊。当年柯水卡统一北方草原诸多部落,为月柔国入主中原可是奠定了基础,那家伙,杀了不少人,可还不是被称之为枭雄。对了,小徒弟,我第一次遇到你是在月柔国的平安镇,你是月柔国的人吧?”

柯水卡!

对,柯怀玉曾经对水妙说过,他们兄妹二人名字,就是取自这位月柔国王族祖先的名字。这位祖先没有载入史册,而在统一北方草原,拥有十万军队,却没有发动对中原的战争,而把这个机会让给了他的儿子。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是个胆小懦弱的草包,月柔国也不会只有三百年的历史,而是三千年了。

水妙的全身鸡皮疙瘩瞬间冒了出来,一股股恐惧感在他的脑海中炸响,而后面,他听到了辛猿意更加惊人的话语。

辛猿意见水妙愣在那里,以为他是因为信息量太大,一下子无法接受,毕竟是小孩子嘛,和他讲历史那岂不是就和对牛弹琴差不多。辛猿意看了看琴童,说道:“对了,我好像听你说过,柯水卡曾是禅宣的部下。”

面罩下的琴童冷冷道:“他是个叛徒,一个胆小懦弱的叛徒。”

辛猿意却不以为然,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大势所趋而已。历史上发生这种事情比比皆是,当时禅宣已经被诛杀,其部下死的死,逃的逃,更何况,禅宣的部下本来就都是些丧心病狂的人,要从他们当中找到忠孝礼义廉的人出来,还真难。

辛猿意道:“我也就随便问问,如今月柔国已经亡了——”

“月柔国,亡了!”花鸿德颤抖着声音,他被抓来有些年头了,一直被关押在这里,也打过几场战斗。基本上斗兽场的规矩都是这样,这些关在笼子里的人,只能被租借一天,如果没死,会再次被关在这里。

辛猿意点头,道:“啊,是啊,你到底被关了多久,不过倒也是,月柔国亡国之事也就几个月的事,消息都还没传出来呢。”

事实上,东方十三国内很少有人会关心其他地方的事情,王权交替本来就很快的东方十三国,更是觉得习以为常。

花鸿德难以置信的紧紧抓住牢笼,双手颤抖不已:“月柔国亡了,那我烈焰门,岂不是已经——”他已经不敢却想象了,烈焰门本来是他祖上传下来的基业,在他手上也算是发扬光大了,要不是他儿子下毒谋害他,估计这会儿还在风流快活呢。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月柔国亡国是什么场景,那不得打的天翻地覆,在月柔国境内的大小宗门,怕是都要遭殃。

辛猿意诡异的笑了笑,道:“你且放宽心,枫国大军压进之时,许多宗门纷纷倒戈,烈焰门就是其中之一,下手杀自己同胞,那叫一个狠啊。”连辛猿意这样的杀人狂魔都不得不佩服,这些宗门势力平常高高在上,想不到也是道貌岸然之辈,面对曾经崇拜他们的城民,下手那叫一个狠。

而花鸿德则仿佛如释重负:“还好,还好,祖宗的基业还在。”

辛猿意冷哼一声,道:“你先管好你自己吧。”说着,辛猿意拿出银票,付了一万,“这家伙今天就是我的野兽了,怎么个赌法?”

那斗兽场“野兽”管理员则是露出诡异的笑容,说道:“现在在场上那位已经杀了三个人了,现在的赔率是一赔十,这个老头体力已经很弱了,客人要不要多花一百两银子买一粒‘大力丸’让他提提精神?”

大力丸,顾名思义,就是瞬间提升实力的药丸,也就是个称呼,大力丸也有许多种,由于运输和药品的保质期较短,所以通常都是用本地或本国所产的药物。山泽国最好的瞬间提升实力的药丸市面上有两种,一种是金刚丸,一种是精炼丸,而能值一百两银子一颗的大力丸就是金刚丸了。

辛猿意点了点头,拿出一百两银子的银票,递给了管理员。

只见管理员拿出一颗蜡丸,捏碎之后,除去蜡皮,现出里面的一颗金色的药丸。管理员阴测测的笑着,把药丸凑近牢笼:“是我喂你,还是你自己吃?”

“不,不。”花鸿德拼命的摇着头,这个月已经吃了第三回了,再吃,估计得爆体而亡。无论哪种大力丸,其基本原理是药丸中蕴含丰富的类似于激素一类的元素,能在瞬间增长人体内的自然之力,甚至越级也是有可能的。但相对的,增长的越多,对身体的副作用也越大,像金刚丸这种在大力丸中也属于上品的丹药,吃一粒下去,以后花鸿德这种快要干瘪的身体,马上就能充溢到年轻时最顶峰的状态,花鸿德拼命的拒绝着:“不,不,我不要吃这个,吃了这个,我估计就死了。我还想活,我不想死。”

人其实是很矛盾的,越是老人,越是对死亡充满了恐惧。相反的,越是年轻的人,越是不怕死。

管理员有些不悦道:“不要让客人不高兴,你本来就已经注定要死的,你看看,在这里,活着多痛苦,不如好好去战斗一场,为在场的所有客人再‘服务’一次,风风光光的死去,多好。”斗兽场根本不在乎他们的死活,有钱赚,能够给观看的客人带来更优越的体验,这才会客似云来。客人要看的,是生死的搏杀,而不是畏首畏尾的挑衅。

辛猿意则是嘴角微微一翘,道:“老朋友,既然都是要死,不如再让我看一次,烈焰门,最顶级的巫术。”

花鸿德怔住,烈焰门,那个曾经让他无比自豪的门派,多少高手前来挑战,都被他一一打败。而如今,他却只能沦落到像一只猴子一样被关在这里,每天暗无天日的生活。但好死不如赖活着,他,还不想死,万一自己还有出去的那一天呢?

可是,接下来辛猿意的话,让他毅然决然的服下了药丸。

辛猿意道:“你看,一赔十的赔率,我在你身上压一万两银子,这样的话,只要你赢了,所赢来的钱,我就送给你,让你可以走出这里。怎么样,想明白了吗?”

十万两银子,就可以为他自己赎身。

第八十章 气氛

从一排排牢笼走过去的时候,那些被关在牢笼里的“野兽”也像牢笼外的水妙四人伸出求助的双手,他们也希望能像花鸿德一样“幸运”,能被水妙他们救出去。但辛猿意明显对他们不感兴趣,哪怕其中一些不乏身姿绝艳的女人,对他搔首弄姿,但他也都毫不所动。

走人圆形的斗兽场,四周高台上坐满了人,很显然,这些是客人,圆形斗兽场中的人,是“野兽”。鬼市也不是真的无法无天,公然拐卖人口来做这等交易。鬼市作为一个市场,能一直从很久远的时代延续至今,除了其利益驱使导致,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遵守市场平衡和规则——公平。鬼市和黑市不一样,黑市都是些不法之徒组建起来做些见不得人的买卖。而鬼市,虽然也在做着见不得人的事,但显然规矩多了,买卖人口,买卖禁药这些事情虽然都在做,但买卖的人口都是家人签了卖身契,所走的程序和明面上的青楼差不多,所以就算神殿知道有这么个地方也不会赶尽杀绝。更何况,鬼市是由一些强大的势力在背后操控,讲究的是公平,公正,而且服务一流,除了不公开之外,比起黑市的混乱,鬼市明显要好很多。

当然,在鬼市杀人,鬼市的管理方也是不会起干涉的,毕竟那是客人与客人之间的事情。鬼市的人会统一戴上鬼面罩,而其他客人则是除了鬼面罩外,各式各样的都会有,所以也很好分辨。

斗兽场内,一名头戴鬼面罩的人,光着膀子,浑身肌肉抖动,显得很兴奋,向着观众席上高喊道:“下面,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这是今晚的高,潮,一名枝晨梦露的巫师对抗另外一名枝晨梦露的巫师,孰强孰弱,精彩即将呈现。盘口还有五分钟关闭,没有下注的赶紧下注了。”

观众席上立刻沸腾起来:

“哇塞,枝晨梦露啊,那可是大巫的实力了。”

“那可不,听说这座鬼市坐镇的也就是枝晨梦露中期,要不是说鬼市就是神通广大,居然能有此等实力,枝晨梦露的大巫都能买来。”

“那可就要小心了,这等实力,随便几个巫术就能把咱们弄死。”

“放心,斗兽场内有阵法结界,我们还是很安全的。”

能被卖到鬼市到斗兽场内的巫师,大多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像花鸿德那样,被家人出卖,签下了卖身契,成为了奴隶,身在这鬼市中,不得不打一场又一场的战斗。另外一种,就是自愿的,当然,这一种待遇要好很多,吃香的喝辣的,等有人挑战了,再出来对打。

而后者,显然要占很大便宜,养精蓄锐,还能被奉为座上宾。前者就惨了,只能待在牢笼里,被沉重的脚镣捆缚着,本身实力被限制,吃不饱,战斗的时候也只能服用大力丸来强行提升实力。

而显然,这两名枝晨梦露的巫师,与花鸿德对战的,是一个自愿来到鬼市当“野兽”的巫师,在外面漂泊不一定比在鬼市过的舒服,赢了比赛也有一定的奖金去购买资源。因为这位与花鸿德对战的巫师已经走进了斗兽场,斗兽场与擂台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擂台大多是点到为止,而擂台,则是打到对方没有反抗意识,甚至杀了,也无所谓。

当然,鬼市也不希望“野兽”频繁死亡,因为毕竟适合来斗兽场的巫师是很少的。

观众席上人山人海,而且大多都没什么素质,大爆粗口。水妙不喜欢这里,一股股恐惧感无时无刻不在侵袭着他的心理。但他要忍住,一定要找到机会把金婆婆救走。金婆婆已经很虚弱了,一路上都没讲什么话,一直是琴童在搀扶着她,更多的也是为了要挟水妙。

辛猿意显然也是颇为反感,一名客人正爆着粗口,把脚抬起来,掀开头罩朝辛猿意这边吐了口口水,差点吐在辛猿意的腿上。辛猿意怒从中来,一把掐住这名客人的后颈,只是稍微一用力,整条脊椎骨就全部断裂,这名客人脚朝前瞪了两下,口吐白沫,努力的朝辛猿意这边看来,但无奈根本无法转身。

他应该感谢辛猿意的规矩,今天已经杀了三个人了。否则的话,以辛猿意的脾气,立即就能把他拍成肉泥。

脚蹬在前面那人的肩膀上,前面那人转头过来正准备破口大骂,但看到后面那位全身颤抖,辛猿意正把手往那人后颈上移开,立刻吓得不敢支声。

辛猿意招呼着一个头戴鬼面罩,身着性感的少女走了过来,那名少女低头哈呀,声音很甜:“先生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

辛猿意指着场上,掏出银票塞在少女的胸口处:“我押一万两在那个快要病死的老头上。”

少女看了看场上走出来的花鸿德,点了点头,道:“好的,先生,请您稍等。”

过了大概三四分钟,那名少女又走了回来,把回票递给辛猿意:“先生,您的凭证。”

“好了,各位尊贵的客人,这场战斗,相信大家都等的不耐烦了,两位枝晨梦露境的巫师的战斗,哪怕是在大宗门内都很少能见到。好了,不多说了,盘口关闭,祝各位客人好运。”

场上,只剩下了他们两个,另一名巫师身材健硕,头发梳的锃亮,光着膀子,穿着条短裤,约莫三十多岁的年纪,但真实年龄怕是已经六七十了。他一副摩拳擦掌的模样,朝还在昏昏沉沉的花鸿德挑衅道:“死老头,看你一副病怏怏的样子,我尽量下手快点,免得你痛苦。”

其实他们两人年纪应该差不多,这位巫师名叫宁犇,是一名宗门的叛逃者。所谓叛逃者,也是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做了某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怕受宗门内的惩戒,所以逃了出来,到了鬼市,受到鬼市的庇护,也希望能赢些钱财买资源提升自己的实力,毕竟日月争辉境可不是很容易就能提升上去的。

花鸿德的状态很不好,佝偻着身子,全身一阵哆嗦,双眼渐渐胀红,两只眼睛渐渐的凸起,哈喇子不停的往外流着,像条疯狗一样。

宁犇诧异道:“哟,磕药了。”

其实也很正常,被关在牢笼里,受尽了折磨,放出来战斗,不磕药根本打不过养精蓄锐的他。要不然一赔十的赔率怎么赔。他可是一赔一啊。

连琴童都忍不住惋惜道:“看来你要输了。”

花一万两银子买这么个人赢,再加上把花鸿德租出来,两万两银子,就要打水漂了。

花鸿德则是嘴角一斜,很有自信的说道:“小徒弟,好好看看,真正的大巫在拼死一战中,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第八十一章 神殿血溅

俗话说——知子莫若父,其实不然,真正了解一个人的,恰恰是那个有着深仇大恨的对手。当年辛猿意为了打败花鸿德,可是下了不少苦工,对花鸿德究竟有几斤几两也是知之甚深,就是因为对手强,花鸿德才会用出那一招。

辛猿意是吃过这一招的,当然也知道这一招有多厉害,当年要不是自己跑的快,还真说不定就被干掉了。可如今,我为刀俎,他为鱼肉,世事就是如此变幻莫测。

宁犇也是感觉到了花鸿德身上迅速升腾的自然之力,原本弱小的气息,几乎要与他相差无几了。宁犇立刻下手杀去,他能活到今天,在一场又一场的战斗中,让他明白一个道理——狮子搏兔,亦需全力。

宁犇向花鸿德奔去的时候,手上出现了一团水球,这团水球立即变成了一只鲨鱼的头部,他向前一挥,那条幻化出来的鲨鱼,立刻脱手出去,向花鸿德袭来。而花鸿德,只是下意识的向旁边躲去,可是纵然如此,花鸿德还是躲闪不及,被这条鲨鱼咬掉了左手的手掌。

辛猿意心凉了半截,不停的摇头叹息,心疼的直跺脚:“唉,他终究还是老了。”

两万两银子,看来真要打水漂了。

当然,辛猿意也知道,花鸿德其实一点也不老,枝晨梦露境的巫师,不出意外活个两三百岁轻轻松松,六七十岁只能算是年轻,像他这样的一百多岁了,才算是青壮年啊。但长时间的折磨,已经让花鸿德的身体彻底跨了,就算吃了金刚丸,怕也撑不住了。

花鸿德双眼通红,被咬掉的手掌还在喷血,他立刻封住穴道,不让血继续往外流淌,但也意味着,这只手,不能用了。穴道一旦封住,自然之力就不会再聚集到这只手。

花鸿德忍住痛苦,呲牙咧嘴,道:“你,欺人太甚了。”

辛猿意忽然高喊道:“老朋友,为了你的自由,放手一战吧。”

喊这一嗓子有没有用,辛猿意还不得而知,但为了这两万两银子不打水漂,也得吆喝。

花鸿德吃下去的金刚丸药力已经全部消化完了,他萎靡的肌肉,居然也在这一瞬间鼓起,身边的温度继续升高,居然冒出一团火焰,包裹着他的身体。脑袋上邋遢的头发,被烧成了灰烬。

这一幕很眼熟,辛猿意异常的兴奋,嘴里直念叨:“幸好,还能赢。”

水妙不明白,一处来就被废掉一只手掌,哪里还能赢了:“他,把头发烧了就能赢?”

辛猿意道:“烈焰门之所以能破落到今天还在江湖上颇有威望,就是因为这一招,来自地狱的火焰,哪怕是水,也能在水中燃烧的火焰。刚好,对方是水属性,你可要好好看清楚了,地狱烈焰真正的可怕。”

从属性相克来说,水克火,花鸿德的处境并不乐观,可看辛猿意的样子,却丝毫充满了自信。如果是双方都处于同一个水平线,属性相克也并不是完全无解的,毕竟技巧的运用很重要。如果对巫术的运用到达一种炉火纯青的地步,哪怕是面对比自己高一个境界的巫师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战胜的可能。但那种人不光是巫术的运用,还有沉着冷静的头脑,对场地的熟悉掌握。

但花鸿德明显是没有这个优点的,被关在牢笼里那么长时间,脑子早就秀逗了。

“地狱烈焰!”水妙惊讶的看着场中,他实在看不出一个糟老头子,在失去一只手臂的情况下,会有什么胜算。

子时将近,听雨的马匹也已经到了神殿的台阶之下,他抬头看看高耸入云的台阶,两名近卫军将他拦下,呵斥道:“好大的胆子,你居然敢杀我神殿近卫军,堂而皇之的骑马而来,这两项罪名随便一向都能杀你。”

很显然,这两名神殿近卫军是打不过听雨的,不然也不会跟他废话。听雨的冷汗直冒,他自问神殿近卫军中除了林萧外,随便找出一人来他都不惧,但如果林萧真来了,他可能连面见自然之神的机会都没有。听雨道:“我有要事在身,手握神旨,你们要是敢拦我,照杀不误。”

一路走来,听雨已经杀了三名神殿近卫军,这无疑已经和神殿近卫军结下深仇大恨了。驱邪师和神殿近卫军虽然同属神殿管辖,但数万年来冲突不断,明面上都是平平安安,但背地里是暗自较劲。

“好啊,那就亮亮本事,老李,赶紧叫上人来,我就不信,在神殿他还敢放肆。”他们两人心中加起来也不是听雨的对手,叫人来围攻听雨,就不信杀不了他。

老李立刻拿出一只红色的信号弹,手上燃起手火,准备点燃引线。听雨看不见火焰,但也能感觉到他们两人位置,只见信号弹被点燃,正要飞上天去,听雨立刻将整个空间掌握,信号弹还没飞出三米就被拦了下来,但是,声音和光线还是被传了出去。

这两名近卫军听闻过听雨的本事,再看到他这一手,被吓的浑身哆嗦,他们两个都是枝晨梦露境的,按理来说,这种境界在外边都能搅风搅雨了,但在听雨日月争辉境的大巫面前,还是跟婴儿没什么两样。

“快,再放一个,我来困住他。”

他们自然是担心如此小的距离驻守在其他地方的近卫军看不见,立刻想到再放一个。他们两人,放火的老李忙着再燃一个,另外一个立刻释放藤蔓,将听雨捆缚住,一根巨大的木头将听雨冲撞出去。若不是听雨及时在面前架起一道屏障,可能真被撞出内伤。

虽然听雨没有受伤,但也连连退后数十米。

他们要的目的本来就不是现在就杀了听雨,他们有几斤几两还是清楚的,只见一只信号弹冲上了天空。

“咻——嘣!”信号弹在一百多米的高空爆炸,蹦出一团红色花朵的火花。

“遭了!”听雨拼尽全力将捆缚住他的藤蔓崩裂,恢复自由的一瞬间,立刻奔向了神殿,数里的台阶之上,凭着对黑夜的熟悉,听雨只能一拼了。

过了约莫三分钟,足有一百多名近卫军,浑身金灿灿的盔甲,台阶两旁的灯台被点燃,犹如蛇信一般,长长的台阶两旁的所有灯台全部点亮,火光四溢,已经正在拼命奔跑向神殿的听雨照的无所遁形。

“在那里,赶快抓住他,若是被他扰了我神,那我们可就遭殃了。”

宁清秋一般有要事都会在神殿大厅内处理,这两天太虚门的人来了一大帮,下午才离开的,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如果这个时候听雨进去一闹,那他们这群近卫军也就基本可以下岗了。

近卫军中,不乏风术使用者,一个个身形轻晃,脚底生风,全都冲将而去,一道道飓风施展出来,听雨能听见风声,打下了几道后,后面的就拦不住了,经过这么久,他已经是人困马乏。神的旨意是,一但拿到《神族秘术》即刻前往神殿复命,不可耽误。但因为事情太紧急,宁清秋忘给他可以进入神殿的令牌了。

“遭了。”听雨心底一凉,被一股股飓风卷在其中,慢慢撕裂他的身躯。

“我神,救我。”可是他的声音根本传不出去,数百道光芒已经临近,将他的四肢全部斩断,他只能感觉到血液随着风飞舞。

“这家伙命够大的,大家伙一起上,定要将此逆贼砍成肉泥。”所有近卫军全部冲将而上,个个凶神恶煞,在神殿还敢如此嚣张,是真不把神殿近卫军放在眼里。

忽然,一股强大的威压从天而降,顿时,冲上前的三四十名近卫军被一股气浪冲击成了飞灰,只见宁清秋落到地上,怒目而视:“你们好大的胆子。”

第八十二章 听雨之死

宁清秋怒视着这群近卫军,地上满是被扭曲的黄金盔甲,周围所有的灯台都已经被吹倒熄灭,近卫军见是宁清秋救了听雨,敢怒不敢言,纷纷跪下请罪:“请我神开恩。”

“哼。”宁清秋冷哼一声,见听雨已经被剿杀的只剩下部分躯体,也是眉头一皱,“任务完成了?”

宁清秋也是后悔不已,听雨是他很看中的一名后辈,准备等他再历练历练就提到神殿,好好培养。其实现在神殿已经是表面风光,真正能坐镇的没几个了,对她忠心耿耿的更是少之又少。

听雨口吐鲜血,努力的吐出话语:“找到了——手抄本,没有——找到原本,还望,我神——”他努力的想要把最后的事情交代清楚,可是,大量血液的流失,已经让他无法再开口了。

宁清秋点了点头,道:“明白了,怪我没有安排妥当,下辈子投胎,做个平常人家的孩子吧。”

一入江湖深似海,听雨可能永远都想不到,自己会死在自己人手里。

听雨死后,宁清秋从他怀里掏出那本手抄本的《神族秘术》,因为刚才的打斗,已经有所破损,收入怀中后,手一挥,听雨的尸身就飘了起来。她面对这众多近卫军,怒道:“把林萧叫来。”

随后,大步走向神殿大厅,听雨残缺的尸体也跟着飘了出去。

林萧做梦也没有想到,这大半夜的,自己的手下还给自己捅这么大个篓子。他战战兢兢的看着大厅内躺着的听雨的尸体,浑身冷汗直冒,他暗骂这群蠢货,怎么不直接把听雨秒成渣,这样死无对证,事情也就没有那么麻烦了。

林萧惶恐道:“我神明鉴,此事属下实在不知啊。”

宁清秋冷哼一声,道:“你当然不知道,你还能知道什么?驱邪师和近卫军一向有矛盾,但真的已经到了一言不合就你死我活的程度了吗?”

林萧赶忙跪下,大殿之内,除了宁清秋就只有他还能喘气了,要是认罪态度不好,估计下场比听雨还惨:“属下知罪,属下管教无方,才出了这样的事,属下罪该万死。”

“你是罪该万死。”宁清秋恨的牙痒痒,这几个字几乎是从牙缝里蹦出来的,“当年因为你的失职,导致贡雨珊偷了秘术逃走,现如今听雨找了回来,你却把如此大的功臣给害死。林萧啊林萧,对外你没本事,对内你倒是厉害,啊!”

林萧这就属于祸从天降了,《神族秘术》的丢失,当年要不是他太过于自负,也就不会弄丢了。当年贡雨珊都被逼的走投无路了,要是直接上去把贡雨珊打杀抢回秘术,今天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当然,他不会把责任都归在自己名下,毕竟当时出现的那个人,至少都是日月争辉巅峰的存在,他哪里打得过,中期和巅峰虽然只差那么一小步,但真打起来,那实力相差就大了去了。

林萧头埋的更低了,要不是他心理素质好,估计这会儿都吓尿了:“属下罪该万死,属下罪该万死。”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巧舌如簧的人,更何苦面对宁清秋,说多错多,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认罪。他也知道丢失《神族秘术》事关重大,所以在休假的期间也没敢闲着,这一百多年来,一有时间就赶紧找,可奈何如泥牛入海,了无音讯啊。

“哼!”宁清秋道,“罚奉百年,亲自操持听雨葬礼,这已经是对你最轻的惩罚了,好自为之。”

听雨既然已经死了,那宁清秋再后悔也没用了,当下给了林萧惩戒,就离开了。

林萧也是有苦说不出啊,神殿近卫军向来眼高于顶,再说了,听雨没有令牌谁敢往里放啊,也怪那第一个把守的人,不往里放也得把消息传回来不是,非得动手,好了,现在吃不了兜着走。但林萧更是把驱邪师恨进了骨子里,要是燕传知道近卫军把自己的得力手下给杀了,也不会放过自己。

反正,近卫军和驱邪师的梁子是越结越深。

而燕传,此时已经到了驱邪师驻扎的驿站,朝里边喊了一嗓子:“听雨呢,听雨呢?赶快滚出来见我。”

他还不知道听雨已经死了,要是知道了,估计知道多半会去找林萧拼命。

洪易清面色苍白,一颠一颠的跑了过来,一见燕传就弯身行礼道:“拜见统领。”

燕传也没兴趣跟他废话,直接说道:“行了,听雨呢?”

洪易清道:“长老前去神殿复命了,已经走了三个时辰,还没有回来。”

燕传并不太清楚此处任务的详细情况,因为这件事是宁清秋直接受命给听雨的。听雨大部分的巫术都是宁清秋直接教授,因此一些紧急的任务也会绕过燕传直接受命。其实大概原因他也是知道的,现如今近卫军统领林萧,虽然实力强,但办事效率低,而且脾气也大,不适合长期担任神殿近卫军统领一职,宁清秋也有意想换掉他,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自己的属下成了神殿近卫军统领燕传自然也很高兴,而且听雨这人办事效率极高,对宁清秋的崇敬那是一点都不比自己少的。

燕传摆了摆手,道:“那算了,我想问问你,最近有没有特别善用掌法的大巫进入了河泽镇?”

“这——”洪易清也不是很清楚,他现在还陷入得罪金婆婆的恐惧当中,死了一个小舅子倒是无所谓,别把他也连累了,“属下不是很清楚,我这就去问问驻守在长老的驿站长。”

每一个驱邪师驿站都会有一个管事,也被称为驿站长,这个驿站长没什么权利,就是管管驿站的内务事宜,接待来往的驱邪师。这名驿站长跑来的时候,连番行礼,他当然是希望能给燕传一点好印象,好快点脱离驿站,能出去建功立业。

燕传把问题说了,这名驿站长刚好也知道:“回禀统领,这两天倒是来了一个,当时我们也没怎么注意,直到今天早上他灭了铁掌门,还杀了三个人,我们接到消息也没敢动他。监视他的兄弟回来,说他们进入了乱葬岗。”

燕传疑惑道:“他们?他们有几个人?”

驿站长道:“刚进入镇子的时候有两个,出手那个满头白发,身材魁梧,年纪很大。身边那个是个背琴的童子,那琴快和童子差不多高了。”

洪易清刚听到的时候就觉得有些熟悉,当听到背琴的童子的时候,恍然大悟,道:“铁掌琴魔辛猿意!”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都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燕传皱眉道:“你认识?”

洪易清道:“没有见过,但听驻守北方的于飞长老常提,这个是他的老对手了,每天只杀三个人,身边总带着一名背琴的童子,据说实力相当可怕,一般日月争辉的大巫都不敢轻易得罪他。”

“哦?”燕传想了想,那大概就是他了,“他们去乱葬岗干什么?”

驿站长道:“听铁掌门的人说,他们似乎想去鬼市。”

燕传震惊道:“鬼市?河泽镇居然有鬼市?”他当然很震惊,想不到在神殿眼皮子底下,居然有这种地下勾当。

洪易清吓的冷汗直冒,立刻跪下磕头:“请统领恕罪。”

燕传心底一凉,鬼市能在河泽镇开下去,多半是和驱邪师内部有所勾连,否则,燕传每年要从河泽镇进进出出多少次,怎么可能没有发现。

燕传道:“行了,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快告诉我怎么回事儿?”

第八十三章 地狱烈焰

河泽镇的驱邪师和鬼市有勾结,知道这件事的并不多,就连听雨也不知道。但驱邪师也是有家小要养活,如果不是有奖励的话,就驱邪师那点死工资,怎么养活。这几乎是和官府内的衙役差不多,和黑道上的人多少有些牵扯。燕传虽然不是那种护短的人,但对这种事情,也只能明面上批评两句。

于是,洪易清把进入鬼市的方法告诉了燕传:“进入的鬼市的方法就这个,我们也没有直接进入的方法,更不知道路径。还望统领能够高抬贵手,体谅我们这些下属一家老小。”

“呵呵。”既然他都这么说了,也没有办法。而且鬼市做的生意,就算不给鬼市做,也一样会有其他势力介入。总不能把所有势力都得罪了吧。

燕传躺在棺材里,不一会儿就感觉身体轻飘飘的,棺材被人抬了起来。他感觉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又或许更加。

而在鬼市之内,斗兽场内,水妙瞪大了眼睛,看着花鸿德如何反击。

宁犇也不是吃素的,他能修炼到他这个级别,可不是像那些大宗门大家族一样靠资源堆出一个大巫。宁犇原本就是因为宗门内的资源倾斜太不平等,他明明比他的师兄更有天赋,但就因为他的师兄有着王室背景,就把大部分的资源和心血都花在师兄身上。

凭什么?

于是他杀了他的师兄,顺便废了门主的女儿,走上了倾向黑暗的道路。连他都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有见过阳光了。只要他有足够的资源供给,等他到了日月争辉境,还有谁敢对他不敬?回到原来的宗门,那群原本要杀他而后快的宗门长老们,也会把他当祖宗一样供着。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残酷和现实,有了实力,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来到鬼市以后,这种弱肉强食的现实,更加体现的淋漓尽致。

“哼,我就不信,你能阻拦得了我。”宁犇怒吼一声,只要打败了花鸿德,他就有三万两银子的奖励,虽然对于突破到万法归一只是杯水车薪,但楼梯已经架起来了,就等他一步步往上爬。他自信,在鬼市之内,枝晨梦露境内的所有巫师,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更何况,对面那个要死不活的糟老头子。

可是他错了,对面那个糟老头子,曾经就算是日月争辉初期,也能有能力一战。

地狱烈焰,那是所有火属性巫师都梦寐以求的力量。那是花鸿德祖上,曾经死而复生后,从地狱领悟出来的巫术,这种烈焰,还有一个通俗的叫法——三昧真火。

宁犇手上又一挥,一头比之前还要庞大凶猛的鲨鱼冲将而出,狮子搏兔,亦需全力,更何况,他能从花鸿德身上感觉到一股庞大而恐怖的气息。

那股,来自于地狱和死亡的气息。

所有人都是静止不动,整个斗兽场内落针可闻,太强了,这股强大的气息,哪怕是有种阵法防护,也难以掩盖。

这,就是枝晨梦露境的可怕。

胜负,几乎毫无悬念,只要这条鲨鱼将花鸿德一口吞下,可能连渣都剩不了。

可是,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出现了。

花鸿德的周身,燃起了一团火焰,火焰将花鸿德全身包围,一开始火焰还是赤红色,但很快,火焰就变成了青白相间的颜色。就是鲨鱼接触花鸿德的时刻,所有的水,都化成了雾气。

瞬间,整个场内,烟雾缭绕,每个人都跟蒸桑拿似的,整个斗兽场内的温度,起码已经超过了五十度,若不是有阵法的保护,估计在场的人都要被花鸿德的这股青白相间的火焰吞噬。

辛猿意露出了笑意:“对,就是这样,就是这种可怕的颜色。”

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花鸿德使出这样的火焰的时候,可怕,可怕到辛猿意的金色护盾都要被融化。谁说真金不怕火炼,那是因为火的温度还不够高。

据说花家祖上悟出这种火术的时候,没过多久就因为走火入魔被自己给烧死了。后人为了能修炼这种可怕的巫术,把巫术的力量一降再降,现在也就能发挥出三分之一的力量。据说当年花家祖先在使用这种巫术的时候,发出的火焰,是如光芒一样的——耀眼。当时,这股火焰几乎带走了花家一半人的生命,这种火焰根本无法用水或者常规灭火的方式灭掉,最后还是用大量的冰块将所有火焰包围住,才渐渐熄灭的。

那真正的地狱烈焰,究竟有多可怕?

宁犇呆出了,这种无比可怕的压迫感,几乎,都将要把他的全身融化。

“水术——狂暴白鲨。”宁犇像疯了一样,五条巨大的由水组成的鲨鱼活灵活现的冲了出来,朝着花鸿德席来。

“辛猿意!”可是,花鸿德却毫不在意宁犇的攻势,而是愤怒的朝着辛猿意吼了一声,他要死了,他能感觉到。家族传承的巫术,再加上大力丸的效果,将他强行提升到了日月争辉境,他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即将消失。他没有眼泪,因为任何液体,一流出他的身体,立刻将被蒸发。

辛猿意露出了恐惧,在面罩之下,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非常恐惧,他很害怕花鸿德忽然冲向观众席,这脆弱的阵法根本无法困住此时如此强大的花鸿德。只要他冲出这个阵法,向辛猿意袭来,那么,在辛猿意周围的所有人,都要死。

可是,花鸿德似乎被这几道冲过来的白鲨吸引了过去,只见他向前跨了一步,整个身体化作一道光芒,光芒中飞出一条刺眼的巨龙,呼啸着飞了过去,那五条白鲨一碰触到这条巨龙,立刻就被蒸发消失,就连水蒸气都不存在。

“不——”宁犇看着这条巨龙冲来,他无法闪避,速度太快,他只是看见一条刺眼的飞龙冲了过来,连叫喊声都只能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就被烧成了灰烬。

“火术奥义——地狱烈焰。”这条火龙,直接冲破了阵法,朝着观众席袭来,将花鸿德对面所有的观众全部烧死。而这些观众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那些被火焰的边粘上一点点的客人,只能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点被火焰侵蚀,当他们伸手前拉旁边没有被火焰粘上的客人时,那一点点火焰只要粘上一点,立刻就会引火烧身。顿时间,整个斗兽场内鬼哭狼嚎,乱成一团。火焰更是顺着椅子一排又一排的烧了过去。要不是鬼市的人出现的及时,立刻布置阵法将火焰困住,连同里面还没有粘上火焰的客人一起困住,在里面烧死。

他们拍打着阵法结界的边缘,有的怒骂,有的哀求,可是鬼市的人根本懒得理他们。就连一向杀人如麻的辛猿意都不免感到了一丝不忍,太惨了,真的是太惨了。

辛猿意把头扭向了已经失去力量,在地上苦苦支撑的花鸿德,他正用祈求的目光看着辛猿意。他希望辛猿意能够把他救出去,哪怕是再看看明天早上的太阳。

可是,辛猿意心中闪过一丝不忍,但这种感情马上就被他按住,就在刚才,如果不是宁犇的巫术吸引了花鸿德的注意,估计此时被烧的连渣都不剩的人就是他了。

辛猿意嘴角轻轻一扬,目光闪露出狠辣。

花鸿德还是死了,全身干瘪漆黑,因为他的身体已经没有能力支撑起这一招的反噬。真的,太强了,辛猿意此时想起,依旧感觉惊心动魄。

他赢了,鬼市是很讲规矩的地方,赢了就是赢了,就算这次为鬼市惹来不少麻烦,但说到底,那都是“野兽”与“野兽”的事。野兽是鬼市的,还能赖在他头上?

十万两白花花的银票揣进兜里的时候,忽然听见了水妙说:“这笔钱,你真的能花的安心吗?”

辛猿意拍了拍这位可怜又很可爱的小徒弟,说:“没钱,我更难安心。”

第八十四章 珍宝阁

辛猿意说的理所当然,这个世界太残酷,他能给不依靠任何门派或者势力,独自一人走到了今天,他比谁都清楚这个世界有多残酷。他曾经一段时间陷入了嗜杀中,他沉沦其中,乐此不疲。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孩子,一个说不清是男是女的孩子。他背着一把比他要高出不少的古琴,一把很古老的琴。

“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这个孩子这样说着。

辛猿意当然不会理会他,辛猿意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好人,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会连这个孩子一起杀了。

“你卡在了枝晨梦露巅峰,并且连你自己都知道,这辈子你永远都不可能突破到日月争辉。”这个孩子似乎跟本不怕死,他已经看着辛猿意愤怒的目光。

“找死!”辛猿意一把掐住这个孩子的脖子,雷电在身上不断穿梭着,但电光在碰触到这个孩子的时候,忽然就消失了,而且无论他怎么用力,手指上都使不出更多的力量,将眼前这个孩子掐死。

而这个孩子,却依旧淡然道:“我可以化去你身上的力量,同时也可以增幅你的力量,我的能力,可以帮你暂时提高到日月争辉。”

是的,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就是琴童。有时候辛猿意甚至怀疑,究竟是这个孩子在使用着这把古琴,还是这把古琴在操作着这个孩子。但这个孩子确实做到了,能让他的修为暂时提高到日月争辉中期,但也正因为如此,他像吸毒一样,无法再离开琴童的能力。

“我只要你帮我找到一个人。”这是琴童的唯一条件,“在找到这个人之前,我会一直跟着你,尽量不让你死。”

“如果你找到那个人,你离开了我,我会怎么样?”就在去年,他这样问琴童,但是琴童并没有回答他。

他会怎么样?他会和花鸿德一样,被关起来如同一个猴子一样被人观赏,最后死的憋屈吗?

辛猿意继续向前走着,他们已经看到了斗兽场的大门。

水妙道:“你死我活的争夺,最后,你得到了什么,空虚吗?”他觉得像辛猿意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真应该孤独一辈子。

辛猿意走了几步,忽然停住。他想起了当年和花鸿德的那一战,很显然,他输了,他夹起尾巴逃了。那一年他还没有遇到琴童,他输的挺惨,他很清楚,如果自己的实力没有突破日月争辉,将无法战胜花鸿德。但,当他遇到了琴童,他在各种势力之间游走,无论杀了多少人,多么逍遥,依旧无法磨平心中的寂寞。

如果没有琴童,他是不是会更寂寞,他会不会和花鸿德一样,落的个孤苦无依,最后连生命都无法自我摆布。他招了招手,对着那个租给他花鸿德的人说:“他死了,尸体会怎么处理?”

那个人怪笑一声,之前看得出来他们是认识的,但看着辛猿意居然对自己认识的人依旧做出如此残忍的事,也能看出他们平常关系并不好。于是道:“通常都会烧了,随便找个地方扔了。”

花鸿德已经死了,没有再能利用的价值,他那种可怕的巫术,也会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曾经有人用过大巫的身体做过实验,企图利用死去的尸体研究出他所使用的巫术。但很可惜,人一但死去,就变成了一具毫无用处的尸体,无论他活着的时候如何风光,如何强大,当他失去生命的那一刻起,他就和一头死了的猪,一条被遗弃的死狗,没有什么不同。

“是嘛。”辛猿意皱了皱眉头,当然,在面罩之下,别人是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从他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他的惋惜。或许他也是害怕自己有那么一天,兔死狐悲。

辛猿意拿出了一万两银子的银票,交给了他,说了声:“替我买副上好的棺木,找个风水好的地方埋了吧。”

“当然。”他诡异的笑了笑,一万两银子,这么点要钱,最多花个五百两银子也就可以了,“客人的要求,我们都会满足。”

这就是鬼市的,只要能出得起钱,在没有违背规则的情况下,什么要求都可以满足。

水妙很不理解,为什么辛猿意会突然改变主意,一万两银子他虽然并没有太大的概念,但也知道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他默不作声,跟着辛猿意走出了斗兽场,此时时间也差不多了,该进入珍宝阁去参加拍卖。

珍宝阁一共有三层,第一层是待客厅,所有来到这里的客人都可以得到最优厚的服务,价格自然也是一路飙升,无论是谁,要参加珍宝阁的竞拍,都要先压一万两银子作为保证金。拍卖场在三楼,拍卖场在中央,四周都是一间又一间的包厢,这里并没有想普通拍卖场那样的厅座,全部都是包厢。

他们摘下了头套,这也就是为什么只有包厢的原因,可以保护隐私。摘下头罩后,能够透过一种特殊的晶体向外观望,这种晶体犹如一片很小的镜子,外面的人看不到里面,里面的人却能很清楚的看到外面。这也是为了防止某些客人手脚不干净,对拍卖的货物动手脚。

水妙好奇的透过这面神奇的“镜子”向外观望,惊讶道:“哇,好神奇啊。”是的,很神奇,明明距离拍卖台起码有三十米的距离,但通过这个看过去,却好似近在咫尺。

但水妙这一声惊讶,却被大声的传了出去,这片晶体不但有如此神奇的观望效果,还有着扩音的作用,只要凑近,哪怕是蚊子飞过的声音,都会被放大十倍以上。

纵然如辛猿意此等心狠手辣之徒,被人唾骂了几十年的人,也是老脸一红,不满道:“过来,别给我丢脸。”

“哦!”水妙应了一声,抬头看看金婆婆,金婆婆此时面色好了很多,辛猿意的药果然有用。

金婆婆默不作声,她要想办法带着水妙逃出去,否则落在这个喜怒无常的奸诈小人手里,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杀了。

而外面,也传来了每个人都能听到的声音,是一个很甜美的声音:“各位尊贵的客人,欢迎来到珍宝阁,为了节省各位客人宝贵的时间,现在开始展示第一件宝贝。”

辛猿意仔细听着,就连一直都是一副冷冷冰冰样子的琴童都露出了期待的表情。

“这一件宝贝,是三百年前中原第一锻造大师吴为锻造的青芒剑,此剑以血养剑,不需要打磨,吹发可断,削铁如泥,唯一的缺点就是戾气太重,非枝晨梦露境以上巫师切不可轻易拔鞘。”这个非常好听的声音响起,先是顿了顿,听到四周的包厢内传出一阵阵惊叹,显然有些客人已经在跃跃欲试了。

随后,她继续说:“底价十万。”

十万两银子,这个价格确实高了点,但当年炼器锻造大师吴为可是个锻造天才,他一生打造出三件武器,其中一把,就是这把青芒剑。其余两件,一件是夺魄钩,一件是冰蝉刀,这三件武器都曾惊动中原,可惜最后销声匿迹,最主要的原因是能用这三件武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不属于大众化的武器。

而如今,青盲剑居然重现江湖,听说过的当然都是震惊连连。

一时间,大部分的包厢内都传来了叫价声。

“十二万。”

“二十万。”

“五十万。”

第八十五章 血炼噬魂玉

“七十万。”

才几分钟后,价格就喊到了七十万两银子,如此天价,似乎已经震慑住了其他人。可是,这个时候,却有个声音,很不和谐的叫了出来。

“一百万。”

一百万两银子,此话一出,各个包厢都是目瞪口呆,虽然看不出他们吃瘪的样子,但能想象得出。

叫出这个声音的人,声音很干净,是个年轻人,瞬间,众人纷纷猜测这人是谁。能出得起这个价钱的,一定是一方诸侯或者巨大的宗门,至少都是八大门派之一了。

青芒剑虽然是世间罕有的神器,但也并不代表说就一定值这个价格,而且对使用者极为挑剔。过了大概五分钟,依旧没有人出更高的价。水妙好奇的又上去看了看,那是一把被刻有诸多纹路符文的剑,剑柄上刻有“青芒”二字,哪怕是隔着一堵墙,依旧能感觉到剑鞘之内那股森然的杀气。

辛猿意忽然问了句:“剑鞘还在吗?”

水妙点了点头,他没有说话了,要是再把自己的声音往外传,那岂不是搞笑话了。水妙走了回来,坐在椅子上,奇怪道:“那把剑的剑鞘为什么花里胡哨的。”

辛猿意没有开口,反而倒是金婆婆说道:“那是封印,这把剑在锻造的时候,就产生了剑魔,他们说的没错,非枝晨梦露境以上的人不要轻易去尝试,而且要心志极为坚定,否则,不仅不能驾驭剑,反而被剑给控制了。”

水妙乍舌道:“这么厉害,居然有武器能控制人的。”

金婆婆冷笑一声,目光看向了琴童,说道:“武器控制人,并不只是这把剑,有时候,武器或者宝物自身能力强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和人形成共生关系,更有甚者,灵魂会被吞噬,成为行尸走肉,成为奴隶。”

水妙看不出金婆婆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当自己是大开眼戒了:“原来是这样。”

辛猿意微微皱眉,其实他也怀疑过琴童,并不是琴童在弹琴,而是琴在操控琴童,因为,无论是多么强的天才,在这个年纪就有如此实力,实在是不合常理。

但辛猿意也没有说,因为无论是琴童弹琴,还是琴在操控琴童,都没有关系,他只需要琴童能够辅助他就可以了。

他们本来就只是合作关系,而且,今天的东西如果琴童到手了,估计他们就得分道扬镳了吧。虽然辛猿意有些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

而下面,那位声音很甜美的小姐姐说道:“一百万两银子,成交。”

东西被带下去后,第二件宝物很快就呈了上来,那是一个红色的盒子,盒子内不知放了什么,当她打开盒子的时候,里面居然放了一块墨绿色的玉佩。这块玉佩可以透过晶体看的很清楚,是一把很古老的钥匙的形状,整个玉佩看不见丝毫的光彩,这种玉佩,在市面上最多能值十文钱。哪怕就是给鬼市面子,出到一两银子,也是很给面子了。

可是,这位声音很甜的小姐姐却说道:“接下来要拍卖的宝物,相信大家也有所耳闻,三千年前,大巫禅宣为祸中原,中原大陆十室九空,强大至极,哪怕是今天,依旧有人将她形容成恶魔的化身。而这块玉佩,就是她的专属玉佩,能够吞噬灵魂,提供无穷无尽的力量,有了它,就好像有了用不完的自然矿石,而且是全属性的。”

自然矿石是没有全属性这么一说的。

此话一出,有人立刻惊讶道:“血炼噬魂玉!”

“这位客人好识货哦。”这位可爱的小姐姐,立刻卖萌的说。

震惊,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就连刚才那把绝世神兵出现的时候都不为所动的辛猿意,都豁然起身,忽然看向琴童,质问道:“你要找的东西,居然是这个!”辛猿意难以置信的看着琴童,而琴童却露出难以掩饰的喜悦。

辛猿意在颤抖,全身都在颤抖,很显然,他也不是很清楚琴童的身份,但此时此刻,一种毛骨悚然的恐惧,却占据了他的内心。

他的目光,看向了一脸茫然的水妙,他露出阴狠的目光,指着水妙:“他究竟是谁?”

此话一出,连金婆婆都忍不住朝水妙看来,忽然全身颤抖:“水妙,难道你是——”

那几个字,几乎要脱口而出,金婆婆作为神殿内侍宫宫主,每三千年一轮回的邪果降世,她当然听说过。可是,琴童却说:“他不是。”

琴童的表情恢复到了平静,依旧是那副冷冷冰冰的样子。

他不是,琴童看起来并不像是在说谎,接下来,没有多余的解释,而是专心致志的听着拍卖场内的动静。

那位声音很好听的小姐姐又说:“唯一的缺点,是已经失去了光彩,至于如何让其重新恢复,鬼市并没有更好的办法。现在开始,底价十万。”

十万,又是十万。

辛猿意皱紧眉头,他听说过鬼市内的东西都很贵,几乎都是一万起价,但没想到今天的两件物品,都是十万起价。

而琴童却着急的瞪着辛猿意:“快出价。”

辛猿意摇了摇头,他没有那么多钱,十万他出得起,但多了,就拿不出了。而此时,外面的价格,却依旧在一路飙升。

“五十万。”

“七十万。”

“一百万。”

短短一分钟,就已经突破了一百万两银子,可是价格还在飙升。

“一百一十万。”

“两百万。”

“五百万。”

又是那个,声音很干净的年轻人,一口价就彪到了五百万两银子,能出得起这个价格的,就算太虚门在这里,也得忍一忍,而他,却一口价就喊到了,丝毫没有犹豫。他丝毫并不打算和这群人继续抬高价格,而这个价格,让整个拍卖场都瞬间安静下来。

随后,又继续叽叽喳喳起来。

“这人是不是疯了,五百万两银子买块破玉。”

“是真是假都不知道,就敢出五百万,真是疯了。”

琴童的眼神黯淡了,失落的低下了头,紧紧的握住拳头,显然很沮丧。

辛猿意叹了口气,道:“是谁能出得起如此高的价格。”

琴童道:“诛神会。”

诛神会,短短三个字,辛猿意差点咬了自己的舌头:“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诛神会?”

琴童皱眉道:“他们有这个财力,而且,他们知道唤醒玉的方法。不,更可怕的是,他们怕是已经找到了那个人。”

辛猿意不太明白那个人是谁,反而是金婆婆能搭上话:“那个人,不是水妙?”

琴童只是简单的回应道:“他是男的。”

他,指的是水妙。

无论是正果还是邪果,都是以女性为载体降世,因为女性更适合修炼巫师,而且也更容易提高境界和实力。

金婆婆松了口气,对啊,他是男的,水妙是个不折不扣的男孩子,但是——

“你为什么要盯上他。”金婆婆显然有这个疑问,而且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就干脆直接问了。她也没奢望过琴童会说,但琴童还是说了一半,留了一半:“他是个很特殊的人,他会帮禅宣大人重现人间。”

禅宣!

辛猿意和金婆婆都是倒吸一口凉气,特别是辛猿意,他是知道琴童身份不一般,但他没有想过,琴童和禅宣,居然有这么一层关系:“所以你的目的是什么,让我收这个孩子为徒的目的。”不知不觉中,辛猿意已经不愿意琴童离开他,甚至,将她当作了自己的朋友。

琴童看着辛猿意:“我会一直跟着你,我,也很依赖你。”

第八十七章 震魂术

就在刚才,那一拳把辛猿意轰出去的人,并不是人,而是一个黑漆漆的怪物,没有眼耳口鼻,七窍不通,身高约四米左右,高大健硕,正一步步朝辛猿意走来。

辛猿意也不是吃素的,刚被揍飞,立刻爬了起来,就在那巨大的怪物刚要挥出第二拳的时候,他也是一掌拍了过去,这招,是他的成名绝技。

“雷术——五雷掌!”辛猿意这一掌迎上了怪物巨人的拳头,雷电在昏暗的鬼市大放光彩,这一掌力道之大,伴随着雷电,不断击打着怪物的全身,怪物的身体被一道道细小的雷电击中,也在开始坍塌。

可是,后方,又出现了一个更高,更大,更强壮的怪物,辛猿意接着雷电闪烁的光芒,看清楚了这究竟是什么怪物。

深谙的体肤,斑驳的纹路,沉重的声音。

石头,这巨大的怪物,居然是用石头堆砌成的!

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

三个巨大的石怪,正一步步向辛猿意走来,辛猿意将眼前的石怪击碎后,还要面对更强大的四个石怪。

没本事的都跑了,有些本事的留下来观望,有识货的人惊呼道:“这是——这是驱邪师统领燕传的独门绝技,化石成型啊。听说这招,可以召唤出千军万马。”

召唤千军万马倒是吹了,但燕传是可以同时控制这样的怪物八个,每一个都几乎有着枝晨梦露巅峰的战力,也就是说,辛猿意要面对和自己战斗力向匹配的八个大巫。

两个石怪一边一拳,向辛猿意轰来,辛猿意只能伸出手去接住。双*电闪耀,这种架势,连燕传都不得不佩服,但没有用,因为第三个石怪已经向辛猿意轰来,他不相信,辛猿意有三只手去招架。

而与此同时,他控制着一只石怪去将金婆婆和水妙抄了过来,琴童虽然看见,但也没有去阻止,而是将背后的琴放下,盘膝而坐,竟然自顾自的弹奏起来。

悠扬的琴声,当第一个音符弹出来的时候,辛猿意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瞬间将石怪的手臂捏爆。接着,他全身的力量涌动,雷电发出吱吱的响声,浑身光芒乍现,在他身边萦绕。

燕传倒吸一口凉气:“日月争辉。”

只有日月争辉的大巫,在全力施展巫术的时候,才会出现这种光芒环绕的现象,越接近日月争辉巅峰,这种光芒就越纯粹。

燕传自然也注意到了异变的源头,是那个琴声,随着琴声的响起,辛猿意身上的气势就越来越强大。难怪叫铁掌琴魔,那个琴声。

燕传注意到,辛猿意打散一个石怪的速度越来越快,自然也听到琴声越来越激昂。他立刻控制着一个石怪去打琴童。石怪往琴童身上招呼的时候,辛猿意居然还是当没有看见,而就在石怪的拳头打向琴童的时候,拳头却被弹了回去,在琴童身边一米的位置,有一个透明的保护罩。

而就在琴童身边的防护罩被打中的时候,燕传注意到琴声突然加快的速度。

燕传意识到,石怪已经无法再打败现在的辛猿意了,他不可能只有这么一招拿得出手,神之下最强巫师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

他脚尖一点,口里低声念叨,每点一下,地面都似乎晃动了下,就跟在水面上似的,青石砖居然如同水面一样荡起了点点涟漪。

如此诡异的一幕,就算刚刚赶来想要出手阻止的鬼市坐镇人都不由得吓的哆嗦了一下,往后退去,跟见了鬼一样的,往后跑去:“我刚想起我锅上还炖了粥,我先回去了。”

见鬼市坐镇人都跑了,那些想要看热闹的人也跟着跑了,再不跑,等鬼市的人都跑了,他们也就出不去了。

那些巨大的石怪被这一荡之后,纷纷散架,没入青石板中,消失不见。辛猿意却丝毫没有窃喜的意思,因为他已经能够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危险感,正如波涛汹涌一般,滚滚而来。

“一震,瓮中之鳖。”燕传闭上眼睛,手捏法诀,一点点涟漪顺着地板飘荡,集中在了辛猿意的脚下,辛猿意想跳起来,可是,脚像陷入沼泽一般,越动,越挣扎,下落的越快。

辛猿意是认得这个术的,驱邪师中,只有长老级别才有资格学习的巫术,不是什么小鱼小虾都可以有资格去学的。他记得,于飞可以使用到第三震,而这个巫术的名字则是——震魂术。相传,震魂术是第二任自然之神姬雨结合《神族秘术》,专门为驱邪师所创造的巫术,其威力之强大,骇人听闻。震魂术共有七震,传闻练到第七震,就算是万法归一境的大巫与之对抗,也要掂量掂量。但也因为太过于强大,一般日月争辉巅峰,也最多能修炼到第五震,而且已经很勉强了。遇到的对视越是强大,所遭到的反噬也就越强大。因此,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是不建议使用的。虽然有反噬这个缺点,但丝毫不影响巫术本身的强大。

“姥姥的。”辛猿意忍不住爆粗口,浑身雷电滚蛋,将周围的术瓦解,涟漪到了他一米处就停了下来。

但是,很快,燕传又是脚尖轻轻点向地面。

“二震——驱邪除妖。”这一点点涟漪,瞬间化作莲花状,在地面上放出点点星光,这坚硬的青石板地面,居然真的就成了水面上一般。而辛猿意全身一震,在他周身,一朵三米多高的洁白的莲花,在他周身若隐若现,将他紧紧的束缚住。这一招于飞也对他使用过,但没有燕传那么强,辛猿意怒吼道:“你是,你是驱邪师统领——燕传。”

刚才金婆婆喊过燕传的名字,但叫燕传的人,又何止他一个人,整个中原大陆,数十亿的人,名字重复的多了去了。但驱邪师统领燕传的名号,在整个东方十三国度内,那是大名鼎鼎,如雷贯耳啊。但在其他地方,就没那么响亮了。但之前琴童和他谈起过,燕传这个人要格外小心,当时他还不以为意,认为他也可以发挥出日月争辉中期的实力。

但他此时才发现,他的日月争辉境的实力,是强行提升上去的,和真正的日月争辉中期实力,有着巨大的差别。

“五雷掌。”辛猿意双手向外拍去,他毕竟还是强大的,在掌法之中,鲜有敌手。双手迸发出耀眼的光芒,雷电在他手掌中有手臂粗壮,其威力,可以排山倒海。那朵莲花虚影,居然真的在裂开。

但很快,燕传的第三震,开始了。

“三震——敲山震虎。”

第八十八章 金婆婆之死

第三震,敲山震虎。

前两震,主要是将对手困住,没有太大的实质性伤害,这一点辛猿意也是知道的,但他见识过第三震的威力,不敢小觑。但这第三震,在燕传发出后,居然要比于飞的威力,要大上许多倍。

燕传脚尖轻点,整个鬼市,都在晃动,此时鬼市的人已经跑的差不多了。洪易清也想跑,震魂术说白了,属于无差别攻击,只要在攻击范围内,是不会有敌我之分的。但是他不敢跑,现在要是跑了,那无异于是叛徒。

辛猿意怒吼道:“燕传,你别欺人太甚。”此时的他,感觉到整个身体都在晃动,就好像有人把他提起来,不停的上下摇晃。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这是因为他本身实力较强,如果在枝晨梦露境之下的巫师,可能直接就被震散架了。

燕传没有搭理他,因为第四震出来后,辛猿意将不会再废话。

死人,是不会再说话了。

琴童这边也是一样,整个人觉得天旋地转,她面色苍白,弹琴的手忽然顿住,当再次弹琴时,音律发生了变化,充满了无尽的杀机。

“琴魔乱舞。”琴童的手弹琴的速度极快,随着音律,四周仿佛出现一具具面目狰狞的死尸,正向燕传扑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辛猿意聚集所有身体内能调动的自然之力,手掌朝天,瞬间划下:“雷术——天雷骤降。”

忽然,响起一阵阵炸雷,燕传感觉到了无比的压迫感,头顶上一道磅礴的力量降临。燕传正准备轻点脚尖,第四震刚刚发出一半,就不得不停下躲闪:“第四震,忏悔——”

他所消耗的自然之力实在是太多,不然可以架起一道防护盾,土术的防护盾是八术之中最坚硬,更可靠的,但现在,他无法在瞬间架起能抵御辛猿意这道天雷的防护盾。

躲,他只有躲。

一道霹雳破开头顶上深深的厚土,打在了燕传原本站立的位置上,这一道天雷,将在场的所有人炸开。

烟雾缭绕,灰尘滚滚。

当烟尘飘散后,燕传原本站立的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坑洞。而头顶上,一个直径为三十米的大洞,正在四五十米的头顶上。地上,石块,墓碑,残骸,到处都是。原来,他们并没有离开乱葬岗,鬼市就建立在乱葬岗之下,生生的刨出一个底下世界,难怪一直都没有人注意,还以为已经远离了乱葬岗。

燕传干咳着从地上爬起来,洪易清赶忙上前扶着他,他已经身受重伤,之前真是小看了铁掌琴魔辛猿意。

“统领,你怎么样了?”洪易清关心的问着,这可是他的顶头上司,驱邪师最高统领。

燕传摆了摆手,道:“没事,没事,赶紧去看看他们死了没有。”而他,则是去看被留下来的巨石怪保护着的金婆婆和水妙怎么样了。

烟雾散开,辛猿意躺在地上吐着鲜血,琴童在一旁守候着,琴已经重新背在她的背后,洪易清跑过来的时候,琴童用恶毒的眼神看着洪易清。洪易清顿住,他知道琴童很厉害,要杀他估计只是动动手指头的事。

燕传走了过去,石怪已经散架了,水妙扶着金婆婆坐在那里。燕传道:“婆婆,你怎么样了。”

金婆婆摇了摇头,胸口一口淤血堵着,全身经脉寸断,回天乏术。

水妙抱着金婆婆的头,不停的抽泣着,眼泪流在金婆婆的脸上:“婆婆,我们回家吧,我们可以回家了。”

金婆婆喉咙里吐出呜咽声:“水,妙,别哭,婆婆,会心疼。”说着话,嘴里已经在冒出血液,她只感觉身体的力量正在流失,生命力已经所剩无几了。

水妙道:“我不哭,我不哭。”虽然这样说着,但眼泪还是不停的往外流着,这是他剩下的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了,短短的几个月,金婆婆一直都在保护着他。一开始是因为责任,慢慢的,成为了亲情。

“燕——燕!”金婆婆努力的伸出手,想抓住燕传的手,燕传知道,所以把手伸了过去。燕传这辈子送过很多鬼魂,也亲眼见到许多并肩作战的朋友在眼前死去,但每一次,他都做不到麻木不仁的看着。更何况,眼前正要死去的,是自己的恩人。

“我在,我在。”燕传纵然是看惯了生死,也是默默的流着泪,“婆婆,您会好的,我还等着吃您做的红烧肉呢,我还等着——”他已经说不下去了,金婆婆是一位值得尊敬的长辈,无论是职责还是善良,都无微不至的照亮他前方的道路。

金婆婆拉过水妙的手,放在燕传的手上,说道:“替我,照顾——他。”

最后一个“他”字,已经是毫无力道,金婆婆死了。

她死了。

燕传愤怒的站起身来,走向辛猿意,他一定要把辛猿意碎尸万段。

辛猿意要稍微好些,但也是受伤严重,不停的咳嗽。看见燕传走了过来,反而哈哈大笑起来,没有说什么,就是笑。

人若要死,笑着死岂不是更好?

琴童却怒道:“你再敢往前一步,就别怪我与你拼个鱼死网破。”

燕传没有停下,鱼死网破,他怕吗?不,他不怕。

琴童道:“老的死了,你还想小的陪你一起死?”

燕传怔住,他不觉得琴童是在危言耸听,此时他已经身受重伤,琴童的实力他是见识过的,若琴童真要与他拼个鱼死网破,那么,他并不觉得能够全身而退。

“我——真想把你们打成肉泥。”燕传愤怒的捏紧拳头,他要冷静,把心中的愤怒压制下来,否则,不光自己要死,连水妙也要跟着陪葬。

琴童道:“这老太婆并不是我们把她打成重伤的,你赖我们也没用,你们所谓的正道人士,就这点肚量?”琴童也并不想和燕传过多的纠缠。

燕传道:“胡言乱语,你们这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到了现在,还想狡辩。”

琴童道:“不信罢了,这老太婆如果没有我们的丹药,恐怕早就死了。若你还想出手,出手便是。”

说着,琴童扛起比她还要高出一大截的辛猿意,往前走着。燕传就这样看着他们从那个击穿的大洞跳了上去,燕传没有去追,试问,如果是他,也没有那个本事纵身一跃就能跳到三十多米的高度。这个琴童的来历太过诡异,但君子报仇,十年未晚,若急于一时,估计会全军覆没。

天亮,阳光明媚,辰时,万里无云,神殿脚下。

燕传将水妙和金婆婆的尸体带到了金婆婆曾经住过的木屋前,将金婆婆埋在了这里。立碑,刻字,是以水妙的身份去立的碑文。

烧香,磕头后,燕传叹了口气,说:“水妙,你叫水妙是吧。”

水妙点了点头,已经哭红的双眼恐惧的看着燕传,燕传的实力太强,而且金婆婆说过,他这个人不好也不坏。在年幼的水妙心中,不是好人,那便是坏人了,哪有不好也不坏的人。直到他长大了,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明白,这世上大多数,都是不好也不坏的人。

燕传道:“你姓什么,姓水?”

水妙摇了摇头,他并不信任燕传,回头望了望金婆婆的墓碑——先妣金花之灵位。他既然已经认了金婆婆为亲婆婆,那便与他姓一样好了:“我姓金。”

燕传也没有怀疑,因为跟着母姓的人并不在少数:“你既然是金婆婆的孙子,我带你回神殿吧。”

神殿内侍宫宫主亡故,怎么都要有个结果的,带着水妙前去复命,也比较好说明情况。

第九十章 记忆

小桥,流水,高大的树木,洁白的月光。

千名倚靠在小桥上,观看着流水,洁白的月光倒映在水中,随着流水荡起的波浪碎成光点。

他曾经只是一条小蛇,他的父母在妖族之中是最弱小,身份最低微的妖。只因他得罪了蛇妖中的权贵,全家都被迫害,所有的亲戚都不敢和他们家沾边,生怕被牵连。古老森林只是占了中原大陆的四分之一的土地,蛇妖一族虽然是仅次于狐妖一族的大族,但像他们这样微不足道的妖,死了就死了,他们的生命甚至比森林中的小树还要不值一提。

古老森林以神殿为分界线,妖不得跨入人界,人不得跨入妖界。妖族要比人类更加奉献弱肉强食,为了生存,所有妖都会不择手段的去做任何事。

但他很幸运,他从权贵手中逃了出来,爬到了一个人的脚下。

是的,人,能在古老森林中自由出入的人,只有一位。

而这一双熟悉的脚,此时正缓步向他走来。千名感觉拱手抱拳,低头道:“恭迎我神。”

宁清秋点了点头,将一个孩子递给了他:“把这个孩子送到陀罗国,等我这边的事情办好后,我自会去找你。”

千名接过宁清秋怀中的水妙,水妙正睡的甘甜,吸允着手指,时不时的笑上两声。宁清秋为了让水妙更习惯这段硬生生加上去的记忆,给他造了个美梦,这个美梦,是全家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或许是因为宁清秋觉得理亏,让水妙再做最后一个美梦吧。

千名微微皱眉,陀罗国此时正是最混乱的时候,再加上地处枫国边境,各方势力在那边都插上一脚,乱麻麻的。宁清秋自然是知道,否则也不会把他送到那里,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正是因为乱,所有诛神会的势力才很难在那里扎稳脚跟。

千名道:“遵命。”

陀罗国位于中原大陆的中心地带,与枫国相邻,连年征战,几经改朝换代,那里匪徒穷凶恶极,王族腐败,各城城主更是依附于更大宗门势力,彼此看不顺眼,互相吞并,是罪恶的温床,百姓苦不堪言。整个陀罗国境内甚至都没有几个驱邪师驿站,整个国家权贵也只有少数人还把神殿当回事。宁清秋之所以选择那里,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够乱,乱到神殿不敢插手,诛神会的人也难以生根。

对于神殿的人,宁清秋没几个完全信任的,因为她现在很虚弱,她相信,神殿麾下其他势力之所以如此明目张胆,就是因为她的虚弱已经让他们有所察觉。

她原本的计划是从禅宣的口中套出邪果的所在,禅宣是生上一代邪果,宁清秋本想利用困住上一代邪果而不消灭的方式来让邪果不再降世,可是她错了,该来的还是来了。那么,只要套出当世邪果的所在,在邪果十八岁的时候杀了,就可以再缓三千年。

可是禅宣比她想象的要狡猾,不但不肯说出预言的真相,邪果的所在,还诓骗她杀了水妙。但真正让她意外的是水妙的存在意义是什么?既不是正果,也不是邪果。或许,他什么也不是,也或许,他将是所有变数的开始。宁清秋当然不会忘记,八年前的那个夜晚,时间停顿了一秒。停顿的那一秒钟,只有万法归一境这样的超脱了轮回的境界才能感觉得到。

那一秒,究竟改变了什么?

这一切的谜团,只有跟在水妙身边才能找到最终的答案。

而水妙被篡改的记忆并不多,强如像宁清秋这样对灵魂一道上造诣深奥的人才能勉强把一段记忆强行刻意在脑海中。催眠术虽然也能做到,但经不起推敲,随着水妙的境界提升,也会被捕捉到端倪。但灵魂刻意就显得自然多了,生硬的地方会被自动脑补,但宁清秋也没有改的太多,这对水妙的灵魂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水妙被篡改的记忆是这样的。

金婆婆死后,他在埋葬金婆婆的时候,金婆婆唯一的孙女金香玉来了,祭拜结束后,金香玉把他带到了一直经商的陀罗国。就是这样一段简单而自然的记忆,将会让宁清秋很自然的加入到水妙的生活当中。而且金香玉很忙,生意人都会很忙的,这样的话,她可以随时以经商的名义回到神殿,主持大局。

千名按照宁清秋的指示,化作人形,买了辆很低调的马车前往陀罗国,但陀罗国目前适合小孩子长大的地方实在是太少了。他正巧遇到经商的团队,就跟他们一起前行,搭个伴,路过了一个村子,觉得这里民风淳朴,风景宜人,便在这里买了间偏僻的屋子,随便装修了下,便回去复命了。

而做完这些事后,已经是两个月以后的事情了。而就在千名走后的第三天,宁清秋终于把听雨残破的灵魂缝缝补补的修整完成。听雨是她仅剩下的为数不多的信任的人,况且这次意外身故她也有一部分责任。

当时听雨死时,灵魂已经被各种强大的巫术撕裂,若不是她急忙将灵魂抓在手里,估计已经魂飞魄散了。

她对听雨许诺过,下辈子让他做一个正常的孩子,不再接触天下的纷争,能够快快乐乐的过完一生。或许,她也曾经有这么一个梦想,当坐到她那个位置的时候,才会明白平凡有多么的可贵。

她随意一跨,便出现在了一里之外,再一跨,如闲庭信步,却已出现在了数十里之外。

驱邪师驿站的选址都不是随意去选的,皆是极阴之地。极阴之地鬼怪很容易从冥界跑出来到人间作祟,因此每个驱邪师驿站也相当于一座门,联通阴阳两界。

河泽镇的驱邪师驿站是距离神殿最近的阴阳通道,宁清秋走了进去,洪易清和燕传等人都在驿站之中。洪易清是没见过神的,因此见到一个陌生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皱了皱眉头,警告道:“驱邪师驿站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出,你快些出去,否则休怪我不客气了。”

洪易清这句话让燕传忍不住想要扇他两个大嘴巴,自己不想活也别连累别人啊。燕传想要下跪,宁清秋摆了摆手,道:“不用了,打开阴阳路,我要进去。”

燕传看了看宁清秋的脸色,显然宁清秋对洪易清刚才的话不是很在意,才缓缓的松了口气。刚刚才把金婆婆的魂送进去,心里也是极为难受,所以话也没那么多,拱了拱手,道:“遵命。”

洪易清很是诧异,为什么燕传要对这样一个女人如此客气,难道是哪方的贵妇?但眼见燕传都这样毕恭毕敬,洪易清也只能退在一旁。

燕传带着宁清秋走进了驿站中的一道石门之后,手捏法诀,石门大开,其中一股股浓烈的阴气肆虐,鬼哭狼嚎之声不绝于耳。再往前一步,就是阴阳交合之处,怨气深重,就连燕传这种经常和鬼怪打交道的人都不愿意在这道石门开启之时站在门口多待。

燕传道:“我神,需不需要属下护驾?”

“不必。”宁清秋摆了摆手,石门后漆黑一片,一股股不寒而栗的气息涌现,周围的温度瞬间下降到了一两度,还没有进去,宁清秋就感觉到自己的境界被压制,但这一趟肯定是要走的。

宁清秋走了进去,石门很快就被合上了。

第九十一章 阴阳路

所谓阴阳路上无客栈,一路要走三千里,才到奈何桥,过了奈何桥,渡过三百里冥河,才到酆都城,冥王就住在酆都城,她这一行,找的也是冥王。冥王是阴间霸主,她是阳间正神,两人属于平级关系,所以有事求冥王,也只有亲自去了。

刚走了几步,跨出三十多里,漆黑的阴阳路上,无数的孤魂野鬼都围了上来,这些鬼都是迷失在阴阳路上的野鬼,找不到上奈何桥的路,就只能在这里飘荡,直到魂飞魄散。当然,也有些很厉害的鬼,吃了其他鬼,变成厉鬼,甚至更高级的鬼,那力量就不一般了。

宁清秋烧起一把火焰,那些鬼立刻避开,但又舍不得宁清秋身上那股生人的味道,一直在周围盘旋。一般来说,阴司鬼差在押送刚死去的鬼魂路过的时候,都会抬着一盏灯笼,上面写着“阴司鬼差”以告诫其他孤魂厉鬼不要靠近。

有些厉鬼性子急,一下子扑向宁清秋,宁清秋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才一靠近宁清秋三丈之处立刻魂飞魄散。其他厉鬼见了哪里还敢靠近,纷纷溜了。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宁清秋到了奈何桥,奈何桥上密密麻麻的鬼魂,都等着上奈何桥,乘坐船只前往酆都。一艘大船只能乘坐一千只鬼魂,满了就只能走下一班,要是死的人多了,根本就忙不过来。

三百里宽的冥河就不比走路了,这冥河是鸿毛不浮,任何鬼魂掉下去都休想再爬起来。而冥河之中,密度极高的鬼魂日夜在冥河中哀嚎,谁掉下去都会被拉来垫背。宁清秋修炼的《神族秘术》最厉害的就是吃魂,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鬼魂当然看不在眼里。但是吃饭也得有撑着的时候吧,再厉害也架不住量多啊。因此,别说宁清秋,就连冥王都不敢说自己掉下去还能爬上来。

一个鬼差见宁清秋不排队,指着宁清秋道:“那边那个,对对,就是你,看什么看啊,不知道排队啊,信不信我把你扔冥河里去?”

说着,就朝着宁清秋走来,说起来还想动手。

宁清秋是谁啊,自然之神,她会那么好脾气被一个抬抬眼睛就能灭掉的鬼差指着骂?但毕竟再弱也是冥王的兵,强龙不压地头蛇,宁清秋只是断了他一条手臂,当然也只是一个眼神的事情。

鬼差鬼哭狼嚎的在地上叫着,立刻,那些押解着鬼魂的鬼差都一个个跑了过来,将宁清秋团团围住:“大胆狂徒,你可知道你杀害公务人员要下地狱的。”

地狱,就是冥界的牢狱,共有十八层,一层比一层厉害。

他们知道宁清秋厉害,都不肯第一个上。

宁清秋皱了皱眉头,朗声道:“牛头马面何在?”

奈何桥管辖的官员是牛头马面,这些鬼差都太低级,连和她说话的资格都没有,因此直接找最高层领导是最好的。

这群鬼差都傻眼了,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人,居然一上来就要找直接的顶头上司,如此口出狂言,要是不杀了,那冥界的面子往哪儿搁?

“弟兄们,把她杀了,咱到牛总司,马总司那里去领赏。”

说着,就要拿着家伙事往上砍,他们的本事比厉鬼强不了多少,但宁清秋并不想动手,但这些鬼差凶神恶煞的,根本不见留情面。

宁清秋警告道:“再靠近一步,别怪我不留情面。”

“别管这疯婆娘,砍了她。”这些鬼差哪里肯听,这里可是冥界,他们的地盘。

宁清秋一个怒吼,靠近她的数百鬼差在瞬间灰飞烟灭,一股股庞大的力量,冲击着整个奈何桥周边,连那些还一脸懵逼想要看热闹的新来的鬼魂都被顺带连累化成一个轻烟消失了。

奈何桥旁有一个客栈,客栈内走出一个女人,整个女人相貌极其美丽,步态轻盈,宛如大家闺秀。这些鬼差见宁清秋如此厉害,哪里还敢上前。

“赶快前去通知牛总司,马总司。”一些鬼差已经跑前报告了,这么厉害,肯定的天极恶鬼,再往前扑已经无济于事了。

鬼差只是最低级的阴司,往上还有无常阴司,无常阴司往上还有七色无常,那些才是高手。

只见那女人缓步走来,所经过之处,鬼差纷纷让行,脸上无不是敬畏之色:“孟婆大人。”

宁清秋看着这个女人走了过来,微微皱眉。

这个女人到了宁清秋面前,鞠了个万福,刚想开口,宁清秋却摆了摆手,说道:“孟君,不必多礼。”

众鬼差见孟婆这样的存在都毕恭毕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孟婆微笑道:“不知您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闹出此等事情,让您笑话了。”孟婆在这冥界之中,不知渡过了多少岁月,这种人情世故是懂的。宁清秋不想泄露自己的行踪,她当然也不会多话。

宁清秋摇了摇头,道:“我要到酆都。”

孟婆点了点头,道:“我这就却安排。”

不一会儿,一个牛头人身,一个马头人身,两人跑了过来,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谁,是谁敢在老子地盘上撒野。”

孟婆为避免多生事端,走了过去,在他们二人面前低声耳语几句,只见他们面色大变,牛头人身的朝着众多鬼差骂道:“都散了,闲着没事干啊,是不是要等老子发火啊。”

顶头上司都发话了,众鬼差也都收好家伙事散了,该干嘛干嘛。

宁清秋上了一条锦船,这船虽小,却也很漂亮。这是孟婆的专用船,平常也不怎么用,今天用来送宁清秋过河也是刚好了。

一路上,孟婆都只是好生招待,不会问东问西,有些事情对方想说自然会说,不想说问了也是自讨没趣。

到了对岸的码头时,孟婆送宁清秋下了船,恭敬的说道:“若您有时间,还请到小女子客栈中一座,也好让小女子以尽地主之谊。”

宁清秋笑了笑,道:“孟君客气,有空一定会去的。”

其实都是客套话,孟婆的客栈里的东西那是给死人吃的,宁清秋一个大活人,里面的东西都是吃不得的。

宁清秋上了辆马车,直接进入了酆都城,酆都城中最雄伟的建筑内,就是冥王的宫殿。

一座别致的花园当中,冥王包仞正在修剪花园中的花卉多余的枝叶,在冥界中,只有黄昏与黑夜,但这花园之中,显然要亮堂许多,恍若白昼。包仞在花园中栽种了许多能产生光芒的花草,这也是为了让他有种还活着的感觉。人世间的种种,不光是那些普通的鬼魂依恋,他作为冥王,也是很怀念的。

一个长相清秀的小厮跑了过来,在包仞耳边低语几句,包仞皱了皱眉,道:“哦?她怎么来了。”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还是前去迎客。

来者是客,总不好拒绝。

宁清秋坐在花园凉亭中,观察着这里的花卉,和阳间的花有很多的不同,虽然也有一些比较相似,但阴阳两隔,相似不等于相同。阳间的花卉是无法在阴间栽种的,同样的,阴间的花草种子,也无法带到阳间种植。

“哎呀,清秋姐啊,你来了也不说一声,我得好去接你不是,也省得些误会。”包仞老远就嚷嚷着,宁清秋这么一闹让他损失了几百名鬼差,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也是可以避免的损失嘛。

宁清秋勉强挤出个笑容,道:“包仞弟弟,近来好雅兴,这花园里的花又增多了。”

第九十二章 不合理的请求

一开始都是些客套话,双方都是阴阳界最高的统帅,关系的融洽也意味着阴阳界以后的发展。

但客套话肯定是不能多说的,宁清秋已经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境界被压制,现在也就是日月争辉巅峰的实力,吸入过多的阴气,对她的灵魂是有很大的创伤的。

宁清秋道:“禅宣还是不肯开口。”

虽然是在意料之中,但包仞也不免心生忧虑:“三千年了,又是三千年,每到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就直抽搐。”

禅宣在三千年前所造下的杀戮,数十亿亡魂差点把冥界都挤爆了。阴阳路上那些孤魂野鬼,好些都还没有处理完,好了,又是一个三千年。

宁清秋道:“那个预言,真的就除了禅宣,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吗?”

禅宣活着,而邪果还是如期降世,这不得不让宁清秋忌惮,禅宣早一天死去,对阴阳两界都是好事一件。

包仞苦笑道:“知道那个预言的,就只有我们三个人。可是明白那个预言的,却只有禅宣一个人,但我一直怀疑,禅宣是从哪里知道的,或者,是谁告诉她的。”

宁清秋狐疑道:“告诉,你是说,她并不是自己参悟的,而是有人告诉她的?”

包仞道:“不错,我一直怀疑,有一个更强大的存在,一直还活着。”

宁清秋眼睛眨了眨,没有说话,其实她也有这种感觉,但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来表明有这么个存在。就比如说,当初就走贡雨珊的那位,境界起码在万法归一,但这样强大的存在,却一直隐藏在暗处。毫不夸张的说,就算宁清秋也不一定能战胜那个人。

包仞见宁清秋不说话,也没有强迫,她肯定是知道什么,只是不愿意分享情报。包仞道:“如果真有那样的存在,他在图谋什么,他究竟活了多久,我们一无所知。眼下只有先困住禅宣,从她嘴里翘出点什么。”

宁清秋点了点头,道:“目前也只能这样了。”她当然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和包仞分享,大家利益不在一个层面上,代表的群体也不一样。

包仞指着满园的花卉,特别是其中一种很妖艳,拥有着许多种颜色种类的花,说道:“清秋姐,你可认识那种花?”

宁清秋朝那边看去:“彼岸花。”她还是不明白包仞的意思,只是照实说道。

包仞道:“彼岸花,唯一一种能在阴阳两界共生的花,曾经阴阳路上开满了这种花,夕夜的余辉照耀在彼岸花上,连绵数千里,风吹随之而动。那是八万年前的光景了,或许见到过这种情景的人,只有那个人了。”

宁清秋还是不太明白他想说什么,但她知道那个人是谁:“孟君?”

包仞干咳两声,仿佛有什么事情想说,但又觉得不太合适,于是话锋一转,道:“清秋姐大老远的来,就为了这事儿?”

宁清秋叹了口气,从袖子中抖出一枚铃铛,铃铛内没有芯,自然也就不会响。宁清秋道:“帮我把这道魂送去投胎,到一个好人家,不需要大富大贵,只要平平安安就好。就当是我欠你一个人情。”

包仞接过铃铛,很难想像得出,宁清秋会对一个鬼魂特别在意,所谓钱好还,人情难还,宁清秋居然会因为一个鬼魂的事情来欠下这个人情。包仞感受了下铃铛中的鬼魂,不解道:“这道魂已经破损了,虽然被修补过,但也很难再投胎了。就算投胎,也很难再世为人了。”

宁清秋道:“所以我才来求你,你对投胎这方面比我有经验。”

包仞悍然,什么叫比她有经验。包仞生前是一位秉公执法的父母官,因为为人正直,刚正不阿,为百姓申冤,生前被万民敬仰,称——青天。死后得到重用,上一任冥王阴寿终结后,他便继任为新一任冥王。他也没投过胎啊。包仞道:“勉强也能投胎,但我还是插句嘴,这是谁的魂,值得清秋姐如此重视?”

宁清秋叹了口气,道:“我老了。”

是的,她老了,已经两万岁,历任自然之神,除了香公主,谁还比她活的长。

宁清秋接着道:“她也算我的半个徒弟,天资聪颖,这一生可谓是尽忠职守,由于我一时大意,才导致他差点身死魂消。我许诺过他,让他下辈子能够平平凡凡的过一生,你不会这点忙也不帮吧。”

包仞愣住,不是他不愿意帮,而是天道自有天道的规矩:“不是兄弟不肯帮你,这样不全的灵魂,就算投胎了也会夭折,就算不夭折也会变白痴。我自然有这个权限可以为你破例一次,但这种害人害己的事,何必呢。”他叹了口冷气,这件事包仞并没有诓骗她,而且灵魂的残破宁清秋自己也知道。

宁清秋微微皱眉,将铃铛收了起来,听雨的灵魂就跟一件缝缝补补的破衣裳一样,更多的可能是连轮回道都过不了就消散了。宁清秋道:“好,那告辞了。”

“嗳。”包仞想喊住宁清秋,但又忍住了,自己既然帮不了,就干脆不要开口。

此时,一个面容清秀,身材高瘦,走起路来还时不时的扭动两下屁股的男子,如沐春风的走了过来,和宁清秋擦肩而过的时候还挑了两下眉头,吹了声口哨。见宁清秋不理他,觉得自讨没趣,径直走向了包仞,说道:“老包,这人谁啊?”

包仞看见是他,瞟了眼宁清秋已经走远了,于是道:“这人你惹不起,以后见着了绕着点走。”

男子抓了抓头,道:“别说那么玄乎,这冥界还有谁比你大啊。”

包仞是冥王,这冥界谁还会比冥王大。包仞苦笑一声,道:“清秋,宁清秋。”

男子挠了挠鼻子,踌躇道:“这名字,有点耳熟,一下子想不起来。”

包仞冷笑一声,说道:“我们公务繁忙的秦广王,怎么有时间来我酆都城?怎么,又看上我哪朵花,看着了自己采去,下手别太重。”

秦广王却特别不好意思的说:“是这样,我想请几个月假,把你那徒弟借我用用。”

“小阎?”包仞立刻摇了摇头,说,“别,上次他跟你过去,回来就神神叨叨的,我这边事情也忙,你看,不是老哥我小气,实在是抽不出去不是。”

秦广王“呵呵”干笑两声,又回头望了望,好奇的低声问道:“这宁清秋是不是那个,阳间的一把手?”

包仞拿起剪刀,装作很繁忙的样子剪起了枝叶,道:“可不是嘛,非得要我给他的手下安排投胎,魂魄都碎成那样了,怎么投胎,恐怕连轮回道里的空间涡流都抵挡不了就魂飞魄散了,到时候来怪我,这个锅我可不背。”

秦广王眼睛转了转,忽然道:“啊,是这样啊,老包,我刚想起来灶上还炖着粥,先走了。”

包仞一脸嫌弃的看着秦广王一路小跑带干颠的背影,皱了皱眉,嘀咕道:“真不知道这家伙脑子里装了啥,神神叨叨的。”

第九十三章 请留步

酆都城,冥王殿外,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

宁清秋的心情却很沉重,她能够感觉到听雨的魂魄很虚弱,虚弱的快要崩溃。或许这就是宿命吧,她很想帮助听雨投胎转世,也许是因为她这辈子已经不可能投胎转世了吧。万法归一的强大换来的代价,超脱轮回,寿命被极度的延长,如果不是因为三千年前和禅宣一战中受伤颇重,伤到了本源,或许再活个万把年也不是问题。但既然新的正果已经降世,就证明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事实上,她是能大概算出自己的寿元的。但她的名字已经不在生死簿上,死后灵魂也无法进入冥界,会直接魂飞魄散。多讽刺,活着的时候可以随意进出,死了却进不来。活着的时候可以随意让别人魂飞魄散,死后却无法稳定自己的魂魄,直接魂飞魄散。

“前面的美女请留步。”

宁清秋听到从冥王殿里传出来一声声叫喊,她回头看去,事实上,大部分女性在听到后边有人叫美女的时候,通常都会回头,神也是女人。

是刚才与自己擦肩而过的那个油头粉面的男子,她冷冰冰的,开口道:“你是?”

秦广王倒是文质彬彬的鞠了一礼,道:“在下孽镜台秦广王,我看阁下愁容满面,不知我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

“没有!”宁清秋扭头就走,传说中的自然之神,果然高傲又冰冷。

秦广王赶忙上前拦住,道:“我最近在研究魂魄的所属关系,对于灵魂的修复,或许我有办法。”

宁清秋怔住,她惊讶的看着秦广王,传言秦广王行踪神秘,诡异莫测,想不到居然在研究魂魄:“你居然敢研究魂魄?”

研究就势必要有失败,失败就势必要有牺牲。研究阴魂或者阳魄,无论在阴间还是人间都是明令禁止的。当然,还是会有那么一些人意图用歪门邪道提升自我实力,禁是禁不住的,只是没想到,堂堂秦广王也在做这方面的研究。

秦广王感觉自己说了漏了嘴,赶忙改口道:“没,略懂一些,如果阁下没兴趣,那就算了。”

说着,扭头就要走,有些事情嘎然而止就好,说多,错多。

宁清秋则是踌躇了会儿,立刻叫道:“等等。”

秦广王马上就折返回来,一脸笑意,道:“请随我回鬼判殿。”

鬼判殿,是冥界第一个城,而酆都城则在第五殿,说来挺远,坐是秦广王的专属马车,也就走了约莫两个时辰。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宁清秋的性格本来就不是那种自来熟。

秦广王的宫殿相比下来更像是地狱,冷冷清清,杂役仆从也没多少。

宁清秋跟着他来到一个密室,密室之中都是些奇奇怪怪的瓶瓶罐罐,各种奇怪的物件。连一向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的宁清秋都不免狐疑道:“这些是什么?”

秦广王显然没有打算要解释,而是说:“你知道为什么打雷要下雨吗?你相信生物之间有种某种特别的联系吗?你能感觉到人的体内某种很神秘的力量吗?你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东西都在地上放着,而不是飘在空中吗?”

一连串的问题,倒是把宁清秋难住了:“你知道?”

秦广王却笑了笑,说:“不知道,但那与我无关,你是灵魂方面的专家,所以要把一副碎裂的灵魂重新变成完好无损的灵魂,还需要你的帮忙。我有技术,你有能力,可惜你不能在冥界待的太久,否则我的研究将会有飞跃性的突破。”

宁清秋虽然听不太懂,但也大概清楚了秦广王正在做的研究显然很诡异。宁清秋道:“你究竟能不能做到?”

秦广王一脸正色,和之前那种玩世不恭的模样截然相反:“先让我看看。”

宁清秋把铃铛交给了秦广王,他拿在手中,静气凝神,从他眉心之处出现一道光芒,在铃铛上扫了扫,光芒又收回了他的眉心。宁清秋倒吸一口凉气,听说秦广王有一面镜子,能照出人灵魂的善恶,无论多么肮脏的角落都能探查得一清二楚。

秦广王面色好了一些,道:“啊,还好,不是很难,虽然破损的很厉害,但还好在没有缺失,要不说神殿的神对灵魂一道的修为世间无人可比,这技术,真让在下汗颜啊。”他的语气中没有半点恭维,而且也是事实,宁清秋练的就是完整的《神族秘术》,对于灵魂的了解,这世上不会有人比她更清楚了。

只见秦广王将听雨残破的魂魄释放了出来,听雨身上全是连接的缝,就如同一件衣裳一样。他又释放出眉心的光芒,仔仔细细的扫视了一遍,啧啧称奇:“真是,真是太厉害了,我从没见过残破成这个样子的灵魂还能被缝的如此完美。真是巧夺天工。”他看的连口水都流出来了。

宁清秋皱眉道:“你到底行不行啊。”

秦广王收起羡慕的目光,一本正经的说道:“行,当然行,不过这人灵魂复原后,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就很难说了,而且因果之间也会出现紊乱。”

宁清秋对于冥界的奉行标准当然是知道的,因果,才是冥界奉行的第一律法,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前世之债,后世来还,总之很复杂。宁清秋道:“什么意思?”

秦广王道:“也就是说,原本就复杂的因果,可能会更复杂,不过也很难说,毕竟凡事皆有代价。虽然我对这道魂很感兴趣,但就要动手修复,还是要确定的问你一句,你能对他的下一世负责吗?”

“我——”纵然宁清秋走过多少大风大浪,但还是犹豫了,因为具体会发生什么,她一无所知。听雨的灵魂注定是要消散,而他们此时要做的,是要改一个人的命。逆天改命不是什么很新鲜的事情,这具体要看这个人会对将来的事产生多大的影响。历史犹如巨轮,哪怕偶尔遇到一颗石子,也只是颠簸一下,照样会顺着轨迹行驶下去。

但有些人的命,一但改变,就会改变行驶方向,天道所不容。

所有秦广王这么一问,多半也是想被天道惩罚时拉个作伴的,毕竟实验肯定是要面临着风险的。

但秦广王挑了挑眉,咧开嘴,笑道:“开个玩笑,逆天改命,螳臂当车尔。蝼蚁终究只是蝼蚁罢了。”

天道无情,视万物为刍狗,就算是人,也不过就是个头稍微大点的蝼蚁罢了。

宁清秋很难想像,一个这么不正经的人,居然就是阳间人人敬畏,刚正不阿的秦广王。她仔细看着此时犹如破衣服般的听雨,神色凝重,道:“现在要怎么做?”

秦广王转身在附近架子上拿起一个白玉瓶,轻轻拔开瓶塞,正色道:“当我将这瓶子里的东西倒在他的身上时,你稳住他的魂,一但稍有偏差,将功亏一篑。”

第九十四章 修复灵魂

整个密室充斥着诡异的气氛,那白色玉瓶中红色的药粉一点点飘出来,散发着盈盈光芒,犹如逃脱的萤火虫一般,飘出瓶口不出十公分,便烟消云散。

宁清秋奇怪道:“这是什么?”

“秘密。”秦广王露出神秘一笑,随后收回表情,沉声道,“准备好了吗?”

他的话仿佛不容置疑,而他也不等宁清秋做出反应,便要将药粉倒下去。对他来说,听雨的灵魂还没有他手中的药粉珍贵,但无论多严谨的实验,终究要进行无数次的失败。他将装有药粉的玉瓶缓慢的抖了几下,一点点药粉洒落下去,滴在听雨的灵魂上,立刻弹跳起来,秦广王深深的皱起眉头。

排斥,排斥现象很严重,听雨的灵魂根本无法与这种药粉融合。

而更糟糕的是,听雨的灵魂缝合处已经开始撕裂,宁清秋努力的控制着灵魂,她的境界在冥界受到极大的压制,想要把灵魂重新缝合显然没有在阳间那么容易。她满头大汗,依旧尽最大努力将灵魂控制在一个极为微妙的点上,力量多一分则爆裂,少一分则消散。

连对灵魂有着很深刻了解的秦广王都不得不佩服《神族秘术》的玄妙之处,但很可惜,魂体是无法修炼《神族秘术》的,否则的话,他倒是很想偷师学艺。

听雨的表情木讷,现在的他相当于植物人,不会有任何感觉,哪怕下一刻便魂飞魄散,他也不会感觉到。

秦广王忽然意识到了问题出现在哪里,这副魂只是如同枯死的植物一般,没有灵气,吸收不了药物。

“又失败了吗?”秦广王做过许多的实验,各种类型的灵魂都试过一遍,可是依旧无法完成灵魂逆转。这种药物被研发出来的理论依据,就是将残破的灵魂修复,直到完整。就好像枯木逢春一般。

正当秦广王正要放弃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很特别的气息,他寻找着味道的来源。他看见了令他震惊的一幕,那些倒在听雨灵魂身上被弹开的药粉,有一部分正朝着宁清秋而去,而只有一粒最活跃的药粉,落入到宁清秋的手中,消失了。

宁清秋正在全力维持着听雨的灵魂,并没有太注意秦广王的表情变化。而秦广王显然并没有掩饰他期待的眼神:“自然之神,你的身上有股特别的力量。”

宁清秋见秦广王停止了治疗,在稳住了听雨灵魂的撕裂进一步扩大后,言语中带着怒意,道:“秦广王,你对我不敬,我虽没有处死你的权利,但打你个半死,我想冥王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秦广王则是当没听见一样,对实验保持着执着的心,已经让他对自我的生死不那么在意了:“你的身上,不,更确切的说,你的手上,有种特别邪恶的力量。”

“你究竟想说什么?”她手一挥,已将听雨的灵魂重新收入了铃铛之中,目光中闪烁着森然的杀意,“秦广王,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秦广王被宁清秋身上发出的力量锁定住了灵魂,不管阴阳两界,能在灵魂上与宁清秋匹敌的,绝无仅有。秦广王身上已经冒出了莹莹的光辉,他仿佛感觉到身体在*,他是纯灵魂体,没有阳魄的保护,对灵魂的伤害将是最直接最严重的。当然,为了阴阳两界表面上的和谐,宁清秋是不可能把他杀了,只是给他点教训。

秦广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身体火辣辣的疼痛,却没有办法移动半分,神也是女人,要是真把她惹怒了,将他杀死在这里,估计也没多少反抗的余地。宁清秋正在气头上,突然把话头扯出去,不生气才怪了。

于是秦广王只得求饶道:“自然之神误会了,请您放开我,您手上那点灵魂残余,将会对治疗有种突破性作用。”

宁清秋解开了对秦广王的压制,秦广王松了口气,以他的境界,要修复宁清秋刚才给他带来的损失并不难。

“说。”宁清秋依旧冷冷冰冰的,这世上能让她开心的事情,实在不多了。

秦广王道:“您手上的残留的魂魄气息,并不是你的吧。”

宁清秋皱了皱眉头,还在打哑谜,她并不喜欢有人这样卖关子,但秦广王既然发现了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事情。于是她点了点头,道:“恩,任何呢?”

秦广王道:“这道残留的魂魄气息,很邪恶,很阴暗,很冷,充满了无比的怨恨,仿佛从天地初开之时,便已出现的怨气。”

有如此可怕而敏感的灵魂在她手上,她会不知道?宁清秋刚想要发作,秦广王便道:“我有办法把这药粉的力量作用在这残魂(听雨)的身上,但可否告知你手上这道残留魂魄气息是谁留下的,我的要求不高,只要知道他是谁就可以了。”

宁清秋当然知道这残留气息是谁的,她才刚深入那个人的灵魂,做了点小手脚。宁清秋权衡了下利弊,说道:“我告诉你后,你要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

秦广王倒也不意外,如此特殊的人,当然有更大的作用。秦广王道:“好,一言为定。”

“水妙。”宁清秋道,“柯水妙,但你说的什么邪恶的魂魄我没有感觉到,我感觉到的是正义,阳光,温暖。”

秦广王只是略微诧异,之后又如沐春风一样的笑了笑,道:“也许是我感觉错了,还请你把这人的灵魂放出来,之后听我指示,很快便能完成治疗修复,有了你的灵魂手段,一定不会用太多的时间。”

宁清秋皱了皱眉,将听雨的灵魂释放了出来,听雨的灵魂又重新躺在了那里,依旧是破碎不堪。宁清秋听从秦广王的指示,将手上深入水妙脑中的灵魂残留气息直接释放到听雨的心脏位置,而秦广王则不断的将药粉抖了出来。

奇迹发生了!

药粉顺着心脏的缺口留入进去,渐渐修复着听雨的灵魂。听雨的灵魂那些缝补的地方渐渐开始愈合,只是过程极为缓慢。

秦广王抹了把冷汗,这个实验的成功,无异于对他有着至关重要。秦广王道:“他的灵魂已经稳定,不过还需要些日子修养,等完全康复后,我会带他去投胎。”

宁清秋有些不放心,他并不完全信任秦广王:“我怎么能确定你不会对他造成威胁?”

秦广王则是很自信的说:“他是成功品,我也很想看看,这样的灵魂,能不能通过轮回道转世,如果能的话,这对冥界的医疗技术将是个飞跃性的成功。”

宁清秋道:“你让他投胎?”

秦广王笑道:“当然,我也有特权,可以让几个灵魂不必经过因果鉴定直接投胎,但不知你有什么要求。”

宁清秋叹了口气,道:“能平平安安就好。”

秦广王道:“在自然之神的手下做事,果然有着丰厚的待遇,这样的话,我安排他投胎到远离是非的地方,平凡的过一生。不过,他已经三世为男,按照规矩,他下辈子得当女人。”

宁清秋点了点头,道:“这个无妨。”

宁清秋走后,秦广王饶有兴致的看着听雨胸口处,难以掩饰激动,喃喃自语道:“水妙,柯水妙。”

第九十五章 小渔村

陀罗国,槐城,小渔村。

小渔村,不在海边,反而在山脚。山脚下有条数十米宽的河流,村民们可以在这里养些鱼虾,生活也还算富足。小渔村共有一百多户人家,远离喧嚣,纵然陀罗国几经易受,政权复杂,诸侯纷争,对这里影响也不大。

但小渔村最近一两年却不太平了,附近山里来了群山贼,想方设法的想从村民那里榨些油水,在村民们奋死抵抗的情况下,倒也一直没有得逞。

清晨的阳光还未洒满大地,一个人身蛇尾的妖,肩膀上扛着一个孩子。当走到离村子十多里外,便完全化作了人样,靠两条腿走路。千名之所以选择来这里,是因为十几年前曾经来过一次,觉得这里民风淳朴,应该可以让宁清秋满意。

虽然用两条腿走路很不习惯,但他还是忍受着。马车已经被抛弃在后面的那座山里,这里群山林立,马车不好走,也很晃眼。

刚走进村口,巨大的石碑上写着“小渔村”三字,千名刚松了口气,却听见后面来了群人,凶神恶煞,手上都拿着家伙。指着千名吼道:“前面那个,把钱财都留下,我便放你走了。”

千名回过了头,眉头微皱,他们这群人大约二三十人,只有前面两三个人有些微薄的力量反应,看样子也不过是聚气凝鸿境,在千名面前简直就是弱小的如同蚂蚁。别看排头一人凶神恶煞的,千名只需要挥一挥手,就把把他打的渣都不剩。

但千名也不想惹事,他也不是那种嗜杀成性的妖,于是说道:“我身上倒有些钱财,给你便是。”

“大当家的,你看那人,肩膀上扛着一个孩子,是不是人贩子啊。”其中一个小弟恭维的说着,仿佛对他这个老大很是尊敬。

那老大约莫四十来岁,衣服破烂不堪,皆是粗布缝制,胸口敞开着,身材高大,指着千名道:“我平生最看不起你们这些人贩子,就会欺负老弱妇孺,将好端端的孩子给祸害了。把钱和孩子都留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这么说着,倒是让千名很感意外,想不到这群不成气候的山贼倒还有那么一点点良知。但钱对千名来说没什么意义,但水妙是万万不可能留下的,于是道:“我给你们三声,赶快滚。”

村子中,村民自己建造的警戒塔上,一个村民大叫道:“我看到山贼来了,感觉操家伙,叫上张师父,这次山贼全来了,有不少人呢。”

于是,整个村子都敲锣打鼓,边喊着:“山贼来了,山贼来了。”

一个笑容憨态可掬的男人,约莫四十多岁,正在给村里的张寡妇挑水,张寡妇对他抛了个媚眼,娇羞道:“张师傅,辛苦你了。”

这位张师傅,是村里飞云门的门主,要说这飞云门可了不得,在一百年前,那可是八大门派之一。可惜竞争力太强,后来一直就这么落寞了,只能跑到这小山村里苟延残喘,也是够倒霉的。飞云门弟子不多,就那么几个,还是村里的孩子想着能学点东西,也给点粮食什么的。但这位张师傅可了不得,平常扶老奶奶过河,给寡妇挑水,教孩子读书,那是深得人心,就连村长也是对他礼让三分。

张平身材魁梧,一副傻大个的形象,摸了摸后脑勺,说:“嗳,妹子说笑了,咱们都是一个村里的人,又都是本家,我不帮你帮谁啊。”

张寡妇娇羞的点了点头,刚想说什么,就听一个村民从远处咋咋呼呼的就跑来了:“张师傅,不好了,张师傅,那,那山贼,又来了。”

张平一拍脑门,说:“哎哟,坏了,赶紧的,召集人手,咱去干他去。”

等村民们气势汹汹的走出去的时候,村子口的山贼,已经被打的七零八落,却见一个身材高瘦的男子,肩膀上扛着个孩子,正往村子里走。

张师傅怒斥着这群山贼,说:“你们知道厉害了不,还不赶快滚。”

这群山贼跟见了鬼似的往回跑,边跑还不停的看着已经走远的千名。

村民们正觉得奇怪,为什么这群山贼都躺地上了,难道是刚才进村那人?

但张师傅显然并不想深究此事,而是当没看见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打败了这群山贼。

这位不速之客也很奇怪,来了以后,出了一大笔钱,在半山腰上修建了间木屋,还买了些村民闲置的家具,就这样住了下来。更奇怪的是,还在家门口种了许多花草,大约过了一个月后,一位长的很漂亮的女人也来到了村里。

好奇的村民一打听,这女人说自己是从城里逃难到这里,城里这会儿正打仗,这才带了些家财来村里定居。

这个女人,就是宁清秋。

宁清秋很满意千名对新家的布置,水妙则是躺在床上,昏迷不醒。

宁清秋笑了笑,问千名道:“我听说你刚来的时候,打退了山贼?”

千名也猜不透这位冷若冰霜的女神究竟是什么意思,赶紧下跪道:“我神恕罪,属下只是让他们产生幻觉,自己下退了自己。”

宁清秋很少会有笑容,这一笑千名可不觉得是什么好事。

宁清秋道:“不碍事,你先回去吧。”

“是。”千名不会问为什么,服从命令会活的比较长一点。

千名走后,宁清秋从唤醒水妙,在他耳边低声说道:“该醒来了,我们到家了。”

水妙悠悠转醒,眨了眨惺忪睡眼,迷迷糊糊的说:“我们这是到了哪里?”

宁清秋道:“这是我们的新家,外面世道太乱,在这里安顿好了,以后姐姐也放心。”

水妙点了点头,记忆修改的还算完美,并没有出现纰漏,也没有让水妙感到怀疑。金香玉,这是宁清秋的新身份,水妙感觉到肚子饿了,宁清秋给他做了些吃的,以为灵魂记忆被修改,导致他的体力很虚弱,约莫过了三四个月,才完全恢复。期间村长代表村子来慰问,当然也是想知道他们是谁,对村子是否有威胁。

“我在城里还有些生意,我不在的期间,还望村长多照顾我弟弟。”宁清秋塞给村长一些银两,村长得了好处,满口答应着。

按照惯例,村里的孩子都要到飞云门给张平看看有没有修炼的天赋,既然来到了村子,当然也要想着提升实力,保护村子。

在这样一个没什么修炼资源的小村子,哪怕是最有天赋的孩子,也不会修炼到多高的境界。当张平与水妙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水妙才正式开始修炼巫术,做了些简单的入门仪式后,满怀期待变强的水妙,并不知道这位村里唯一一位实力高强的巫师,其实也就是洪荒之域。

第九十六章 突破境界

张平有两个弟子,大师兄曹龙,二师兄郑牛,曹龙性格高傲,经常戏耍水妙,水妙被戏弄的经常哭鼻子。二师兄郑牛是本村人,力气很大,老实憨厚,吃了亏也不说什么,经常说吃亏是福。

这一天,张平带着水妙来到了小渔村最高的山顶上,山风很大,把水妙吹的一愣一愣的,很是懊悔应该多穿两件衣服再出门。平常都是金香玉提醒他穿衣服,这几天金香玉又出去城里做生意去了。他也知道姐姐辛苦,所以也很努力的想要修炼,但无奈就是感受不到自然界中的自然之力,这是入门的必修课,如果连自然之力是什么都感觉不到,那还怎么修炼?

所以,张平就带着他来到了山峰之上,想让他更直接的感受天地之间的力量。

张平一本正经的在地上打坐,并且让水妙也跟着做。水妙也是像模像样的盘膝而坐,一坐下去,潮湿的泥土将他的屁股都打湿了。他浑身不自在的扭了扭,疑惑道:“师父,你是不是骗我啊,这就能感受到自然之力了?”

张平则是闭目养神,也不睁眼,轻轻说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你看你,这都几个月了还领悟不到自然之力,我看你小子也不笨,为什么就是体会不到师父的良苦用心啊。”

“额!”水妙当然是不服气了,他可是见过大世面的,燕传与辛猿意那一战他依然记忆犹新,他们对巫术的使用好像只是随手而为一般。他当然是以为自己是天才中的天才,但没想到,一般的人一个月就多少能领悟到自然之力,他居然三四个月了还一无所获。水妙也跟着像张平一样,闭上眼睛,只听张平像往常一样,轻声念叨:“来,跟我做,深呼吸,对,均匀的将气吐出来,再深呼吸,这样多做几遍。对,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

水妙一直跟着张平的节奏去做,可是啥也感觉不到,唯一的感觉是,觉得缺氧难受,头晕晕的,想要倒下去。

张平说:“感受到什么了吗?”

水妙感受了下,摇了摇头,说:“没有,我感觉到了肚子饿了,要不咱们这样,师父,先下山煮点东西吃。”

张平立刻爬了起来,一巴掌打在水妙的头上,气的直跺脚:“吃吃,就知道吃,比你晚入门的二蛋子都已经是聚气凝鸿了,那二蛋子虽说年纪比你大上几个月,但你看看他那样的,鼻子都留嘴里了,就他那样的都能感悟到,你咋就不能呢?你是缺心眼还是咋的。”

水妙也是委屈,这不能怪他不是,说起那二蛋子就来气,自从他修炼到聚气凝鸿后,整天也跟着曹龙来欺负他,昨天还把他的晚饭给抢了,所以今天才饿的快。

水妙满脸委屈的看着张平,嘟着嘴,说:“可是我真的感受不到啊。”

张平又跺了跺脚,气冲冲的离开了,离开的时候还说:“你还是别来了,就当我没收过你这个徒弟。”

水妙愕然,难道自己真的比别人笨?他强忍住肚子的强烈抗议,居然入定起来,从早晨到中午,烈焰当口,又到黄昏,夕阳西下。他孤单的背影,已经在山峰之上盘膝而坐,好似腿麻了也感觉不到。

张平回到飞云门后,觉得不放心,怕水妙一个不小心被狼给叼走了,又折返回去,在夕阳西下,见水妙这样努力,也是觉得刚才的话太重了。既然天都已经快黑了,这么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还是把他喊回去算了。

刚要上前,就感觉到周围的自然之力有所波动,他凝眉一看,水妙周围凝聚起一道道犹如涟漪的波浪,正在向水妙身边回拢。张平心中一喜,这得有小半年了吧,怎么也无法感受自然之力的存在。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缘能够得到点拨,也不是所有有机缘被点拨的人都有天赋成为巫师,更不是所有成为巫师的人,都能成为大巫。

一般来说,绝对领域只是比平常人强上那么一点点,能够感受到自然之力的存在,只是进入了巫师的范畴,还不算是真正的巫师。这个时期,大多都能感受到八种自然之力的存在,它们在体内互相排斥,互相产生,因为力量很微弱,所以对身体的危害并不大,但也不适合长期处于这个境界状态,否则会伤害五脏六腑,造成无法抹灭的伤害。

而水妙要先进入的境界,就是——绝对领域。

此时,一只鹰在空中盘旋,朝天鸣叫,眼露寒光,正盯着水妙。

它以为水妙不会反抗,所以要把他当成猎物了。

“嗷!”雄鹰尖锐的叫了一声,充满了杀气,朝水妙俯视,做着蓄势待发的动作。张平微微皱眉,一个伶俐的眼神,雄鹰只感觉到身体被束缚,来自于强者对弱者的蔑视。雄鹰一个机灵,怪叫一声,往远处飞去。

夜幕降临,月光洒在水妙的身上,就像披了一层薄薄的银霜。

水妙表情严肃,他能感觉到八种力量在身体中乱窜,无法稳定,冲击着他的五脏六腑,就像八个调皮的小孩,想要伸手去抓,又一溜烟跑开了。

张平眉头越皱越深,心道:“难道他真的没有天赋吗?”

随后,水妙微微张开了眼睛,吐出一口气,浑身如针刺般疼痛。他蹒跚的站了起来,他能感觉到身体中的力量,确实和之前空空如也的丹田不同了。

丹田之中,隐隐约约有温热感,也有刺痛感。

他艰难的爬了起来,张平已经为水妙的前途感到担忧了,两行眼泪不禁流了下来。多好的孩子啊,可惜只能做一个平平无奇的人。

“好小子,想不到这么晚了还没回去。”张平抹了把眼泪,佯装开心的走了上去,扶着水妙的肩膀,弱小的肩膀还在发抖,境界突破失败所带来的后遗症岂能是一个孩子能够承受的。

水妙失落道:“唉,可惜还是一无所获。”

张平故意开心的说:“你看,你已经迈进了一大步。”

先前那些气话早已抛向脑后,如果水妙注定只能当庸人,那便是庸人吧,平平凡凡,也没有什么不好。

水妙咬了咬牙,额头的汗珠已经渗出,滴在了张平的手背上。水妙尴尬的笑道:“师父,我想撒尿。”

张平白了他一眼,还以为他会紧张或者颓废,想不到第一件事居然想要撒尿。张平道:“去吧去吧。”

水妙走了出去,一瘸一拐的,长时间的打坐,脚早就麻了。他解开裤子,尽情在山峰之上释放,忽然,他整个身体一缩,好像抽筋了,但丹田之处那八股力量,忽然凝聚成一股,他能感觉到,那股力量,犹如阳光一般,明艳照人。

张平自然也看见了这个举动,水妙脚上冒出了一点光,点在地上,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聚气凝鸿!

撒泡尿居然能突破境界,将身上的力量凝聚,也是没谁了。

水妙感觉身体轻松了不少,张平忽然想起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冲了过去,抓起水妙的手,摸向了手脉,也没管水妙此时早已把尿尿到了自己裤子上。

张平惊呼道:“你刚才选择了那种元素的自然之力?”

水妙木然的摇了摇头,道:“什么选择,没有选择啊!”

张平苦涩道:“坏了,白瞎了。”

第九十七章 时光荏苒

水妙被张平这一惊一乍的搞蒙了:“什么,师父,你说什么白瞎了?”

张平摇了摇头,仔细感受着水妙身上的自然之力:“就是那八种元素你选择了哪种,如果用颜色来说的话,你抓住了那种颜色?”

水妙一脸无辜:“没有啊,你说什么颜色,我之前是好像感觉到了八种不同的颜色,但是,就在我尿尿的时候,那八种颜色忽然就凝聚成了一个,很亮,也很热。”

“很亮,也很热!”张平全身一震,面色如死灰,良久,嘴角才轻轻动道,“这件事情你谁都不要说,如果有人问你选择了那种颜色,你就告诉他,没有颜色,而且有波动。”

“啥,啥意思?”水妙眨巴着眼睛,但接下来他不敢问了,张平面色冰冷,一点都不像他认识的那位憨厚还有点痞子性的师父。

张平道:“对,没有颜色,有轻微波动,谁都不要告诉,包括你的姐姐,谁都不要告诉。”

张平的语气很严肃,似乎只要违背了他的意愿,张平就很可能随时杀了他。

水妙咽了口口水,一股股寒意袭来,他哆嗦了会儿,说:“是,是,师父。”

得到水妙的承诺,张平才松了口气,扛起已经几近虚脱的水妙:“来,师父带你去吃些好的,喝两杯酒。”

水妙头耸拉在张平的胸口,有气无力道:“我不会喝酒了,吃点好吃的倒是有兴趣。”

“你怎么这么怂啊,男子汉大丈夫,不会喝酒成什么事。”

“师父,我还小,哪里是男子汉大丈夫了。”

“还小,再过几年都娶媳妇了。”

“我不想娶媳妇,媳妇会打我屁股。”

“你懂个屁。”

就这样,一师一徒就下山了,水妙回家后,睡到了第三天,除了感觉还有一些酸软,倒也还感觉良好。睁开眼睛的时候,金香玉也回来了。

水妙兴奋的爬了起来,拄着小脑袋,道:“姐姐,你可回来了,我可想死你了。”

金香玉(宁清秋)刮了刮水妙的脑袋,嬉笑道:“就你贫嘴,想我,是怕我回来打你屁股吧。”

水妙嘟起小嘴,道:“哪有啊,我可乖了,我还突破了聚气凝鸿境,成为一名正宗了巫师。”

水妙也只有在宁清秋面前,才会撒娇,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对金婆婆的依赖,转稼到宁清秋的身上了。

宁清秋眼中闪过一抹杀意,但只是一瞬,所以水妙也没有发觉。宁清秋道:“是什么颜色的?”

水妙虽然很奇怪宁清秋不是巫师,怎么会问这个问题,但年幼的他也没有想太多:“没有颜色,还有些波动。”这显然是在说谎,但他答应过张平,不会对外说真话,所以也就理所当然了。真实的感受是,发光发热的感觉。

耀眼的阳光。

宁清秋仿佛松了口气,说:“哦,那很好啊,有机会,我倒是想见见你的师父。”

张平一大早就打了个喷嚏,因为起的太早,刚给张寡妇家挑满了水,他擤了擤鼻子,摇晃着脑袋,好像是着凉了。张寡妇一脸担忧的说:“张师傅,你可得注意点身体啊,妹子可担心着呢。”

张平哈哈大笑,道:“没事,没事,我好着呢。”

路过河边的时候,王奶奶看着河就范畴,张平当然义不容辞的背起王奶奶过河。这王奶奶不好意思,道:“每次都要麻烦张师傅。”

张平满不在乎,道:“这哪里的话,我们年轻人好手好脚,有的是力气,谈不上麻烦。”

王奶奶叹了口气,说:“要是能修座桥就好了。”

现在村里还在用的是摇摇晃晃的木桥,老年人根本不敢走,又滑又晃。

张平也是很感怀:“哎,外边啊,还在打仗,根本顾不上咱们这一小村子,等富余了,就凑钱修桥,那就方便多了。”

王奶奶不禁感伤道:“我这老身子骨,不知道还等不等得到那么一天。”

张平动容,手紧紧的捏着,目光露出森然的杀意,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张平回家的时候,水妙已经来了,同来的,还有宁清秋。宁清秋的美,让张平的几位弟子们议论纷纷,仿佛天上的仙女一般,明艳照人。张平目瞪口呆,满脸的胡渣子,嘴角一张一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知为何,有种想要下跪的感觉。

水妙过来自豪的为张平介绍道:“师父,这是我姐姐,金香玉。”

“啊,是这样啊。”张平的内心激动,仿佛想起了许久许久以前的事情,很久远了,似乎都快忘了,“初次见面,也没准备好茶点。”

宁清秋虽然觉得张平很面熟,但她这辈子见过长的一模一样的人都多了去了。她微微笑道:“张师傅客气了,感谢你对我弟弟的照顾,如果有什么能做的,我尽力而为。”

“拯救苍生,您能做到吗?”不知为何,张平这句话脱口而出,但语气说的太快,宁清秋听的不是很明白。

宁清秋道:“什么?”

张平似乎也觉得自己失言了,一副憨厚的样子,说道:“啊,是这样的,咱们村呢,穷,听说您是做生意的,不知道能不能为村里修座桥,老人过往也图个方便。”

宁清秋道:“需要多少钱?”

张平道:“不多,五十两就够了。”

五十两,还不多?张平似乎觉得宁清秋一定能拿得出这笔钱,而且修一座像样的桥,也确实需要那么多。这句话一出,其他弟子皆是震惊,五十两对于这样一个村子,已经是笔巨款了。

宁清秋含笑道:“确实不多。”她拿出一张银票,递了过去,“钱你拿好。”

张平理所当然的接了过来,仿佛宁清秋本来就应该出这笔钱。水妙愕然了,平常师父不是这样的,上个月李铁匠给了他两苹果,他还连忙道谢,而现在,宁清秋拿出五十两银子,张平却一声谢谢都没有。

张平似乎对宁清秋很不友好,宁清秋也不介意,对水妙叮嘱了几句,无非都是场面话,就是自己又要出去了,要好好听师父的话什么的。

平常张平除了教授巫术,还会教授文化课程。

时间一晃,就过了六年多,水妙也从原来的懵懂小孩子,变成了朝气蓬勃的小伙子。

水妙,已经十五岁了。

村里的桥修好了,还有些余钱,也修了路。原先水妙常被其他弟子欺负,特别是二蛋子,小时候常把水妙打的满地乱滚,现在水妙已经能把二蛋子打的满地找牙了。而大师兄曹龙,也没有再欺负他,反而对他关爱有加,这倒是让水妙挺意外的。

曹龙有个习惯,就是每年都要回家一趟,每次回去,都会待两三个月,有时候半年都有。听说曹龙家在城里挺有钱的,但怕遭绑架,就送到这穷乡僻壤里,所以说,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悲哀。

像水妙,一穷二白的,虽说他姐姐有钱,但很少会给他,他要吃什么,也都是自己种,或者和村里人以物换物,不得不说,宁清秋对他挺抠门的。

第九十八章 永诀

飞云门,也就是张平的家,正堂里供着祖师爷的排位,陈旧的供桌上,木漆斑驳,显得很没落。曾经辉煌一时的飞云门,竟然沦落到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难免让人唏嘘。

水妙坐在练武场上,师兄弟们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又是敲背,小日子过的倒是惬意。水妙还有模有样的装起了大爷:“那个,那个谁,背敲重一点,对,左边一点,那个谁,饭做好了没有,我都饿死了。”

一顿瞎指挥,七八个和他年纪相仿的青年里外忙活着,张平没在,他就当起了大爷,虽说他在师兄弟中的排名不大,但拳头大就是大爷。

张平进来的时候,满脸阴沉,干咳了一声,水妙见状,赶紧把位置让出来,嬉皮笑脸道:“师父,您来了,请上座。”

张平眼睛一转,呵呵一笑,道:“哟,你小子,本事没长,见识倒长了。”

水妙道:“那不是因为师父您*的好嘛,咱们这群弟子,也跟着您吃香的喝辣的。”

张平抓了抓脑袋,说:“你跟谁学的这一套一套的?”

水妙道:“刚回村的刘三叔,他在城里一户大户人家当管事,可挣钱了,衣锦还乡啊。”

张平道:“你羡慕?”

水妙撇了撇嘴,道:“说不羡慕,那是假的。”

“呵呵。”张平也没有再接下去,却见曹龙一脸阴霾的走了过来,垂头丧气的说道:“师父,我想告假回家。”

张平微微皱眉,却没有问为什么,而是说道:“去吧。”

曹龙点了点头,抱拳告辞,临走的时候撇了眼水妙,意味深长的走了。水妙很是不解,说:“大师兄最近好怪,老往家跑。”

张平督了一眼,说道:“人家想家是好事,谁像你,天天赖我家里,你看看你那猪窝,都成什么样了。”

最近几个月,因为宁清秋一直也没回家,他都是住在张平家,反正有吃有喝,也渐渐不想回去了。他那家里,都快成老鼠窝了。

水妙故作悲伤,眼看还要流泪了,想挤出两滴眼泪以做气氛,就是流不出来,干脆抽泣两声,道:“师父,你嫌弃我了。”

“额。”张平哑口无言,这几年,水妙真本事没学到多少,脸皮倒是练厚了。

水妙也就是嘴上说说,想想自己确实很久没回家了,得赶紧回去收拾一下,不然姐姐回家又得数落他了。

他刚回家,就闻见一股子的菜香味儿,心中暗叫不好,家里平常不会有外人去,这村里周围也没其他村子,就那么几个人,更不会遭小偷了。他一拍脑门,赶紧冲回家,一进门就以示热烈欢迎的叫道:“姐姐,你回来了。”

果不其然,桌子上摆满了菜肴,就听见厨房里宁清秋的声音:“小兔崽子,你可算回来了,你看看你,要不是我回来,估计房子都被老鼠啃塌了。还不赶紧进来端菜,要不然把你屁股打烂了。”

“哦。”水妙朝厨房里挤眉弄眼,都说女人好,女人是块家里的宝,一张开就要打屁股,谁敢娶媳妇。这还是姐姐了,要是媳妇还指不定屁股都打烂了。

吃饭的时候,宁清秋给了水妙一串胡桃做的手串,做的很精致:“拿着,今天是你生日,以后就是大人了,可不能再淘气了。”

水妙今天就是十五岁了,他高兴的拿过了手串,仔细把玩着,兴奋道:“姐姐,我跟你去做生意吧,也跟着你去城里玩会儿。”

宁清秋楞了一下,她哪里是去做生意,怎么可能会带着水妙去。而且,她更多的想法是,把水妙困死在这山村里,如果证实了水妙是邪果降世,估计等水妙二十岁生日那天,就会动手杀了他。想到这里,宁清秋也不免感触,如果水妙真的是邪果降世,自己是否真能下得去手。

但为了天下苍生,她绝不会手软。

宁清秋之所以还不确定水妙是邪果降世,是因为种种迹象表明,水妙都不符合邪果降世的几大特点。

邪恶,强大的天赋,心狠手辣。

但反观水妙,除了有时候喜欢耍嘴皮子,还真看不出邪恶在哪里。而且,水妙也只会一些见到的水术,邪果降世和正果降世一样,拥有着强大的天赋,而且身体很特别,能够同时拥有八种属性自然之力却不排斥。

如果证明水妙不是邪果降世,那就是禅宣故意用这种计策来引开宁清秋的注意力。那么,或许她会让水妙在这穷山沟里就这么生活着,远离世间的纷争,听雨的惨死也让她意识到,无论谁在她的身边,都会因此而受到牵连。更何况水妙真的没什么天赋,也不会成为大巫。

宁清秋拒绝道:“就你,做生意?油嘴滑舌你倒还行,知道什么叫童叟无欺不?”

“就知道不理我。”水妙做了个鬼脸,看着手串,忽然很是哀伤,“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宁清秋奇怪道:“她?”

水妙摇了摇头,金婆婆告诉他,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他和卡妙的关系,否则他会成为卡妙的累赘。但他知道,卡妙一定过的很好,她是神殿圣主,要什么有什么,肯定过的很好。水妙握紧手串,似乎下了决心。

他一定要变强,这样的话,才可以再次见到卡妙。

水妙摇着头,说:“没什么,咱们快吃吧。”

殊不知,他也好,卡妙也好,都只是强者的一颗棋子,哪怕是作为操盘手的宁清秋,谁又能说她自己又不是棋子呢?

今天是水妙的生日,也是卡妙的生日,更是他母亲的祭日,这样的日子,如何不让人惆怅和心酸。

过了几天,宁清秋又再次离开了。宁清秋有了那么一个主意,或许会慢慢疏远水妙,既然他不是邪果降世,那么在这样一个安稳的小山村里,平平安安的过完下半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宁清秋走的时候,水妙把她送到了村头,风很大,宁清秋飘散的衣衫,好像与这茫茫的黄土毫无关系一般。

宁清秋道:“好了,回去吧。”

水妙欲言又止,似有千言万语,却又始终无法说出口。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这一刻,他似乎感觉宁清秋这一走,就成了永诀。

“姐姐,你不会回来了,是吗?”水妙湿润着眼眶,虽然不知道这种感觉哪里来的,但他很伤心,也很失落。

宁清秋愣住,表情甚是怪异,但很快,她勉强挤出个笑容,说:“当然不是,我会回来的。”

会,还是不会,谁知道呢?

“好好在家等我,等我忙完手头的事情,就回来了。”宁清秋撒了个谎,谎言就是这样,当第一个谎言说出来的时候,那么第二个,第三个,无穷无尽的谎言都会随之而来,永无尽头。

“恩。”水妙认真的点着头,“等姐姐回来的时候,我就变强了,和婆婆一样强。”

宁清秋此时给水妙的感觉,就好像见到了金婆婆在他面前死去的感觉,永别。宁清秋愣了愣神,没有说什么,转身离开了。当他走出十里地的时候,她回了一次头,流过一次泪。她以为这辈子不会再流泪了,两万年的岁月,已经让她忘却了很多,亲情,友情,爱情,这些人类本该有的情感,她一无所有。

她是世界上最强的人,也是世界上最无情的人。

水妙站在村口,站了一天,等到了半夜才回到了家中,家中又只剩下他一个人。

一个人,似乎被这个世界所抛弃。

卡妙,卡妙也离开了。

忽然,门外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打断了水妙的哀愁,他抹了把眼泪,恍恍惚惚的走了出去。

可是门外没有人,但他看见,门前那片玉米地里,正有人在里面穿行。那可是水妙辛辛苦苦播种的,小渔村一直都很祥和,因为这里几乎与世隔绝,能有几十年没听说谁家东西被偷了。这大半夜的鬼鬼祟祟的钻玉米地,还偷他的玉米,简直是不想活了。

水妙从门后拿出一根长长的扁担,悄悄的走了出去。

第九十九章 好久不见

月光之下,玉米在风中摇曳,其中有一处摇动的特别厉害。水妙手紧紧的拽着扁担,蹑手蹑脚的朝那里走去,脸上阴狠的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

“啊哒。”水妙一个飞身,一扁担就砸了上去,水妙敢保证,这一扁担下去,就算是健壮的汉子都能砸晕了。水妙能清晰的感觉到,扁担砸在对方的肩膀上,只听得一声闷响。

扁担断了!

这一扁担,不像是砸在人的身上,反而更像是砸在石头上,坚硬得很。

水妙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人,那人站了起来,红色的眼睛,长长的獠牙,面目狰狞,浑身白皙,毫无血色,衣衫褴褛,若只看后面,还以为是牢笼里跑出来的犯人。水妙只感觉浑身冰凉,要是知道是这种怪物,就算把他玉米地全铲平了,也不敢去招惹。

“鬼啊!”水妙把剩下的半截扁担朝怪物砸去,撒腿就跑,可是那怪物会飞,一跳就跳到了水妙的前面,双手抓住水妙的双肩,恶臭和血腥味扑鼻而来。怪物急迫的把头伸了过来,像是要咬水妙的脖子。

水妙瞪大眼睛,他想挣脱,却发现怪物的力气大的惊人,抓住水妙的两只手犹如铁钳一般死死的拽着。那张血盆大口离水妙越来越近,那怪物发出咆哮声,那声音似乎有摄魂作用,让水妙动弹不得。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水妙以为自己要嗝屁的时候,一双手从他身后伸了出来,挑开怪物抓住水妙的手,之后将他拉朝后面,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水妙坐在地上,手向后拄着地,惊讶的看着刚才那个把自己拉朝后救他一命的恩人,此时一掌按在怪物的头顶。怪物咆哮一声,似乎想要还击,但那个人速度太快,地上的泥土翻滚,犹如洪水一般,迅速将怪物的全身包裹。

“土术——地缚葬。”怪物被泥土包裹以后,迅速被压缩入土,进入土里后,整片土地剧烈的震荡,犹如八级地震一般,水妙的家和门前的玉米地全都倒塌,眼前一览无余。

那个人松了口气,回过了头,说:“你的损失我会赔付的,你想要多少钱。”

那个人又不是瞎子,把别人家都给震没了,好在也是个负责任的人,这样的木屋也不会很值钱,索性就问了问。

可是水妙看到那个人的长相后,更震惊了,脱口而出,道:“燕伯伯。”

那个人皱了皱眉,此时,不是燕传那又是谁?只见燕传上下打量着他,他一生阅人无数,见鬼更是比见人还多,哪里会记得眼前这个被吓的差点尿裤子的小伙子是谁?燕传奇怪道:“朋友,你为什么开口就叫我伯伯,我很老吗?”

燕传虽说已经七十有余,但外表绝对不超过四十岁,就算眼前这个年轻人是后辈,难道不该叫声——叔叔?

水妙爬了起来,拍了拍手掌,显然很激动,这都多少年了,难得见一熟人,更何况今天还救了他的命。水妙嬉笑道:“燕伯伯,我是水妙啊,金水妙。”

“金——水妙!”燕传的回忆被拉回了七年前,金婆婆死后,燕传本想收养水妙,但把水妙带回神殿后,自然之神下令让他守口如瓶,之后水妙就仿佛人间蒸发了,想不到出现在了这里,“我想起来了,可是,我不是把你带回神殿了吗?你怎么在这里?”

“神殿!什么神殿?”水妙一脸茫然,他当然不记得了,宁清秋把他这段记忆隐藏起来,换上了另外一段记忆,“我是跟着香玉姐来到了这里,在这里生活了好些年了。”

“香玉姐?”燕传更是莫名奇妙,说的好像自己认识那么一个人似的,“谁啊,你亲戚?”

水妙眨巴着眼睛,像看傻子一样看燕传,真是人老了记性不好,当场埋金婆婆的时候还见过的。水妙道:“金香玉,金婆婆的孙女,她在槐城做生意,所以我就和她一起来了。”

“是嘛。”燕传嘀咕了一声,这几天他追这个怪物可累坏了,也没那么多精力去深究这件事,所以也没有多问。他看了看被他震倒的房子,说道:“这是你家?”

“额,是啊。”水妙倒是很干脆,“我不要你赔,一间房子而已,对了,刚才那怪物是什么?是不是僵尸?”

水妙觉得那怪物和村里讲故事的孙老头讲的僵尸有点像,也是后怕,如果真是僵尸,如果不是燕传及时赶到,被吸干了血可咋办。

“啊,那怪物啊。”燕传倒没把这怪物放在心上,他一生中消灭的妖魔鬼怪自己都记不清了,这种等级的怪物还不足以放在心上,“是飞尸,比僵尸厉害,能吐人言,能行走,不惧阳光,三个月前咬了五百里外一个村子的人,全村五百多人全部变成僵尸,我赶到那里的时候,命令驱邪师除僵尸,就追着这祸害来了这里。这飞尸狡猾,躲在这玉米地里,以为我找不到,我正要擒拿,你就来了。你小子,胆子挺大啊。”

水妙被这么一夸,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抓了抓脑袋,说:“还行,还行。”

水妙和燕传讲了讲最近几年的事,不知不觉中天已经亮了,燕传扭了扭脖子,说:“那行吧,我先回去交代好工作,三个月后我来找你。对了——”燕传看了看被自己震坏的房子,一堆烂木头堆在地上,家具都被压的七零八落的,还有这满地的玉米棒,还有个几天就成熟了吧。于是说道:“我留给你点钱,你也好重新盖间房子。”

水妙倒是很大度的摆手,说道:“不用,我在山下还有间房子,这木屋就是住着玩儿的。你有事就先忙吧,一个月后,我在哪里等你。”

燕传道:“就在这里吧,到时候我在这里等你,教你一点防身的东西。”

水妙立刻来了精神:“一言为定,不许耍赖。”

“行。”燕传摇着头,笑着离开了。

燕传离开后,水妙看着这满地的疮痍,叹了口气,如今是家没了,还没钱,只能先去飞云门渡过。但水妙有个梦想,就是有能力的时候闯一闯,特别是想起姐姐金香玉离开时候的样子,他不禁感觉自己是不是个累赘,所以姐姐才会不带他出去。

累赘吗?确实啊,如果昨天晚上不是燕传及时出现,那么自己早就被那飞尸给干掉了。

第一百章 虎毒不食子

小渔村是在槐城边缘的一个小村子,四面环山,交通极不方便,不方便到了什么程度?槐城都打了十几年的仗了,愣是没有一只军队会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想据为己有。连仅有的一群强盗,都被千名给吓跑了,至今下落不明。

但槐城可不是个小城,交通四通八达,城池广阔,盛产自然矿石,乃是兵家必争之地。因此槐城才会出现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局面,谁握住了槐城,就等于握住了整个陀罗国。因此槐城经常出现争斗,各方势力盘踞,连城主都不知道今天安在脖子上的脑袋明天还在不在。

当然,槐城的城主也不是好惹的,能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混上个城主,也不是一般的小鱼虾。

自从上一任城主的脑袋被挂在城主府大门门头上变成风干的腊肉后,就没有人敢去怀疑这一任城主的手段。曹啸直正在把玩着一件翡翠扳指,这是上一任城主最珍惜的宝物,每一次转动,都会听到一声海浪拍案的声音,闭上眼睛,仿佛置身大海,极为神奇,而且这种声音只有佩戴者才听得到。

枭雄,曹啸直无疑便是一位枭雄,如此“波澜壮阔”的宝物,当然要配上他这样一位枭雄。

至于上一任城主,失败者,便不再是枭雄了。

失败者的枯骨只配喂野狗,失败者的头颅只配挂在大门的门头上,以儆效尤。

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约摸二十来岁,本该意气风发的年纪,却面如死灰,从城主府大堂内进来的时候,心情更加沉重,犹如要见到死神一般。

“父亲。”曹龙低头抱拳,不敢去看他父亲的脸,曹啸直虽说杀伐果断,但也是面貌俊朗,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喜怒无常,而且极度好杀。

曹龙是曹啸直的独子,但并不是说,曹啸直只拥有过一个女人,相反,他的女人很多,而且也生过很多孩子。但那些孩子都没有那个幸运长大,如果不是因为曹龙五岁便被派出去做了细作,估计也活不到二十岁。

虎毒不食子,可是曹啸直,却完全没有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一个连自己的孩子都可以想杀就杀的人,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啊,是龙儿啊。”曹啸直今年刚过五十,正是壮年,平常人可能已经爬楼都气喘吁吁了,但曹啸直却依然健硕。他的境界已是梵尘太虚境,境界并不高,这也是相当于金婆婆和燕传那样级别的人。而对于地方的霸主,加上他聪明的头脑和冰冷到无情的心,在槐城,已经没有人敢去惹他了。

曹啸直慢慢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步步朝着曹龙走了过去,走路也很慢,很慢,他并不着急,曹龙并不敢移动半步:“龙儿,为父很想你。”

每走一步,曹龙的腿都会颤抖几下,心跳的很快,他已经快感觉到自己离死不远了。曹龙头压的更多:“父亲,东西,东西快要找到了。”

曹啸直咧开嘴笑着,他笑的时候,比不笑更可怕:“十五年了,我的孩子,每一次你回来,都对我说同样的一句话。前几天,你又有一个弟弟死去。我很伤心,我真的很伤心。”他根本看不出半点的伤心,走到曹龙面前,一把掐住了曹龙的脖子。曹啸直掐住曹龙的手慢慢的用力,正如他缓慢的步子,一点也不着急。

曹龙几乎能听见自己脖子被掐断的“咯咯”声,他的脸色胀红,咽喉都几乎被掐碎。曹龙不敢反抗,更不敢挣扎,他相信,只要他敢动一下,曹啸直会毫不犹豫的掐死他。他仅凭着最深沉的求生欲努力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嘣:“再给我半年时间,你也不想半途而废吧。”

曹啸直松开了手,忽然哈哈大笑,道:“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你又何必当真,下去休息吧。”

曹龙只感觉喉咙生疼,犹如无数的蚂蚁在啃咬,他强忍住那种可怕的濒死感觉,做出了他这一生不敢做的事情:“父亲,我需要尽快提升到洪荒之域。”

“哦?”曹啸直微微皱眉,“你知道那件东西对我有多重要吗?飞云门一直藏着那东西,当真是该死。”曹啸直没有直接拒绝,也没有直接答应,而是很享受的拨弄了下扳指,乐在其中。

曹龙知道,曹啸直在等一个理由,曹啸直之所以一直没有杀了曹龙,便是那样东西,为了那样东西,曹啸直甚至可以拿他所有的身家去换。如果不是怕飞云门跑了,曹啸直恨不得把小渔村屠了,挖地三尺,也要把东西给找出来。

飞云门就剩下一个张平,东西一定就在张平身上,不能力夺,就只能智取。于是曹啸直把年仅五岁的曹龙安排在张平的身边,曹龙可谓是卧薪尝胆,只有最近才发现了那样东西的一些蛛丝马迹。

曹龙似乎胸有成竹,道:“那东西就在张平身上,但我打不过他,我只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一个月。”曹啸直说,“我会给你足够的资源,一个月后,就去把东西给我带回来。”

曹啸直并不是没有其他的选择,他完全可以孤注一掷,将槐城所有的军队派往小渔村,将小渔村周围所有的东西都烧个干净,将张平逼出来。但那样的话,曹啸直将会一夜之间,失去这一生他所有的努力。如果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那样去做的。

“是。”曹龙心里也没底,但不这样说,他可能连一个月都活不了。

曹龙此时的境界是玄道之域,他自己心里明白,纵然是天才中的妖孽人物,也不可能一个月提升一个大境界,他只能试试,试,还有一半的机会,不试,现在就要死。

“儿子告退了。”曹龙恭恭敬敬的拱了拱手,慢慢的退了出去。曹啸直没有说话,在他的心中,从来没有过亲情,友情、爱情,更是无稽之谈。你能用,有利用价值,那么,就会有更多的资源倾斜,你毫无利用价值,就算是亲生儿子也不好使。

曹龙出来以后,松了口气,面对自己的父亲,他感受到的压力太沉重,就如同走在一条细如发丝的钢丝上一样,随时都有可能会掉落万丈深渊。

一个月以后,曹龙真的以自己的努力和天赋跨越了一个大境界,能做到这件事的人,世间屈指可数。曹龙如果不是因为为了得到那件东西,藏在一个鸟不拉屎的穷山沟,此时以他的天赋,再加上足够的资源供给,至少也是枝晨梦露境。他要比他的父亲聪明、刻苦的太多太多。

“父亲,我已成功突破洪荒之域。”当他站在曹啸直的面前,满怀期待的希望曹啸直能够夸赞他一两句,可惜,曹啸直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哦,我不希望下次得到的消息是个坏消息。”

失望,绝望,又算得了什么。或许曹龙已经习惯了,但他真的很希望,曹啸直能够正视自己一眼,哪怕是一眼,不再把他当作一件工具。他不奢望能像平常人家的子女一样能够得到父母的爱,但最起码能够有一点点关怀。

可是,没有,曹啸直仿佛天生就没有这样的感觉。

那样东西,对他太重要,重要到等同于自己的生命。

第一百零一章 约法三章

一个月,对水妙来说同样重要,这一天,在那个破烂的木屋前,水妙天还没黑就等着。这几天他都是住在飞云门,也就是张平的家里。反正死皮赖脸住在张平家里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被欺负的时候老是讨厌和飞云门扯上半点关系,现在轮到他欺负别人了,当然就不同了。虽谈不上好吃好喝,但其他五六个弟子,都把他捧上了大师兄的待遇。

倒塌的玉米地已经枯萎,水妙也不是一个懒惰的人,否则以小渔村如此贫瘠的地方,没有任何资源,只能靠吸收天地间的自然之力来自我提升,要提升境界要等到猴年马月。可是他,依旧提升到了天照光环,除了他的天资和刻苦,真找不出其他美誉来赞美他了。

当然,他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从绝对领域,初步领悟到自然之力后,就到了凝结力量为实质性,可以使用一些简单的巫术,这个境界就是聚气凝鸿。水妙比较幸运,或者说,天赋更高,一下子就跳过了绝对领域这个初级阶段,可以直接领悟力量,使用巫术,虽然是简单的巫术,但已经很了不起了。起初的时候,能够驾驭水元素的力量,比如说把水运往高处。水术其实是比较鸡肋的术,一般人也很少会选择。

在绝对领域时,一般人会感受到身体中的八种元素,这种感觉很明显,似乎触手可及。到了凝结力量的时候,也就是聚气凝鸿境时,这个时候,只能选择一种元素进行修炼。因为在绝对领域境时,八种元素已经让修炼者感觉到异常的痛苦,八种力量不断的排斥,不断的相生,长此以往,对五脏六腑无疑是致命的。所以到了绝对领域时,大概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继续修炼,到了聚气凝鸿后,选择其中一种元素进行修炼,把其他元素进行压制甚至消失,这样就不会再感觉到痛苦了。另外一种,就是废掉修为,绝对领域很低级,只要放弃继续凝聚自然之力,境界就会在一两个月后消散,这是自我消散,如果靠其他强者进行强制废修为,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损伤,那就意味着这辈子很难再修炼了。

而水妙此时的境界是天照光环,可惜清晰的感觉到身体的自然之力的流动,可以使用比较高级的巫术,当然,对于像燕传那样的级别的,水妙此时所使用的巫术,已经不能单纯的用大巫见小巫来形容,而是苍穹与沙粒。燕传要杀水妙这种境界的,也就是抬抬手的事,或者一个意念,就能把水妙打的魂飞魄散。

燕传那一天并没有来,不过农村的日子,还是比较闲散的。水妙第二天从自己那座小木屋里淘出些柴火,把火烧的很旺。反正这么一大间屋子塌了,有的是柴火。

约莫到了丑时,燕传才从山下缓缓的走了上了,一上来便说:“哟,好性质啊,怎么没烤鱼,这里不是小渔村吗?”

水妙白了他一眼,道:“让你连吃七八年的鱼,我就不信你还有兴趣闻见鱼腥味。”

别说鱼,就算是龙肉,多吃个几年,估计还没有相间的野菜可口。

燕传耸了耸肩,说:“行吧,你说说,你想学什么,我看看能不能教你。”

水妙刚扔了块柴火,听见这句话,哪能不激动,立刻站了起来,搓了搓手,道:“我想学厉害点的,特厉害那种。”

“啊,是这样啊。”燕传上下打量了一番水妙,说道:“你什么境界来着?”

水妙如实回答:“天照光环。”

燕传微微皱眉,很有装,逼嫌疑的说了一句:“这种低境界,太低了,低到我都想不起来有什么合适的功法教给你,不如教你轻功吧,那个不考量境界,而且还能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水妙奇怪道:“轻功?那是什么,是什么巫术吗?”

燕传看他来了兴趣,把轻功教给他也好,只要能修炼到登峰造极,除了风术巫师,谁也抓不到。其实就连燕传自己,也没有把轻功修炼到何种高深的境界。土术在八术之中,属于防御力最强的术,而且有的巫师在修炼土术的时候,把土遁术修炼到登峰造极,那家伙,逃的那是无影无踪啊。但那些大多都是宵小之辈,像燕传这种,土遁术只是修炼到初中级,能够撑撑门面而已。

燕传道:“轻功,本身并不是巫术,严格来说,是利用身体自身的协调能力和速度等各方面的因素,来起到提升速度的作用。”

水妙被说的一愣一愣的,眨巴眨巴眼睛,说:“得,您老还是说直白点,我读书少。”

燕传如果能把水妙打死,估计早动手了,他一脸无奈道:“就是比别人跑的快,跳的高,站的稳。”

水妙一拍手掌,似有顿悟,道:“你这么一说,我不就明白了嘛。”

“额。”燕传干咳几声,见过不要脸的,这么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几个,“好了,你想学吗,我可以教你。”

“不。”水妙斩钉截铁,道,“那东西不就是逃命的时候好使点嘛,我想学巫术,很厉害的巫术,你打辛猿意那个叫什么?就是震来震去,一震二震的那个。”

“震魂术!”燕传有些不高兴了,震魂术,那是驱邪师高层才能学到的巫术,并不外传,这倒不是燕传小气,而是上头又规定,没有驱邪师高级以上的阶层,是没有资格习练此术的。

水妙赶紧点头,跟小鸡啄米似的:“对对,就是那个,就是那个。”

“啊,那个啊,行,行。”燕传搓了搓鼻子,干笑两声,如果不是因为水妙是金婆婆的孙子,金婆婆对燕传有恩,估计这会儿燕传已经把水妙一把掐死了,“不过在学之前,我们得约法三章。”

水妙摆了摆手,毫不在意,道:“别说三章,三十章也没问题。”

燕传表情严肃,道:“不用,三章就可以了。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就要做到。”

水妙觉得,只要能学到,管什么三七二十一。但燕传犹如一位严师一般,眼眸闪过一丝残忍,虽然水妙很想无所谓的回应一声“可以”,但还是忍住了,恭恭敬敬道:“请你说吧。”

燕传觉得水妙的态度还可以,于是说道:“要想学习震魂术,首先第一个条件,必须获得高级驱邪师的资格,鉴于你还没有加入驱邪师,我只要你做到,永远不得伤害驱邪师的性命,你能做到吗?”

水妙想了想,自己和驱邪师没什么交集,虽然他很痛很驱邪师,当年若不是黄三自高自大,将自己逼于死地,金婆婆也不会出手,金婆婆不出手,他们和驱邪师一起回河泽镇,金婆婆如今也不会死。但是,燕传要教授的既然是驱邪师内部的秘术,那么提这个条件,也是理所当然的。于是水妙道:“好,可以。”

燕传点了点头,又说道:“第二个条件,震魂术极其霸道,非生死关头,不得使用。”

霸道!

水妙回想起当日,看燕传用的挺随意的,哪里有霸道一说。他不知道,当日燕传也是被逼无奈,也唯有这一招能够抗击辛猿意。辛猿意之厉害,在琴童的帮助下,其实已经超越了燕传的实力,如果不动用震魂术,燕传的小命估计都得交代了。

于是水妙随口答应道:“好,没问题。”

第一百零二章 想要变强

看着水妙不以为然的样子,燕传又提醒道:“世间任何强大的巫师,都是借天地之力,本身就是一种惩罚,那么,强大的巫术,更是如此,随着境界的强大,所造成的杀戮也就越多。你知道什么是巫师吗?巫师为什么会叫巫师,而不是别的。”

“额,不知道。”水妙当然不知道,这几万年来,大家都这么叫,以为只是一个名称,叫的人多了,自然而然的就这么叫了。

燕传解释道:“在很久以前,人类很弱小,妖为刀俎,我为鱼肉。天灾人祸,几乎将人类逼入了绝境。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可以感受天道,与天地沟通,而他们,也能够感受到天地之间有一股浑厚的力量,这股力量,被称之为自然之力,简而言之,也就是自然界中的力量。他们,起初能够利用这种力量祈求降雨,消除灾祸,治疗疾病。慢慢的,随着感受到的力量越来越多,掌握的力量越来越大,他们把这种力量用在了战斗,于是,人类和妖族之间有了战斗的资本。最后,人类中出现了三位能够掌握这种强大力量的人,他们带领了人类走向了自由和光明,而这种力量,也被继承了下来。而最开始的那群掌握力量的人,就叫做巫师。而那三位带领人类走向光明的人——”

“我知道,我知道。”水妙像一个积极发言的学生,“他们是香公主,重光,和六道三位祖巫。虽然他们都并不承认自己便是祖巫,但后世一直以他们为信仰,以他们为巫师之祖。”

燕传点了点头,他并不感觉到意外,每一位巫师在入门之前,这种事情师父都要讲的,就好像是入门必备知识一样。更何况,水妙和金婆婆关系匪浅,金婆婆是神殿内侍宫宫主,这种消息知道的要比外面的多得多。

燕传道:“得到的力量越强大,越是要以守护苍生为己任,越是强大的巫术,越是要严于律己,否则随着境界的攀升,越是不将天道生灵放在眼里。”

水妙虽然听的认真,但心里却想:“我平常踩只蚂蚁还得看它挡不挡道,我可是很善良的。”口头上却说,“当然,我会以守护苍生为己任。”

燕传点了点头,阅人无数的他,当然知道水妙只是在敷衍他,但已经很正常了,自己手下那些驱邪师,又有几个是省油的灯。但最后一天,燕传却特别严肃:“最后一个条件,我传你震魂术,你不得传给其他人,这世上除了我神和我,没有第三个人有资格把震魂术传给其他人。违背这一条规则,杀无赦。”

杀无赦!

燕传在说前两条的时候,虽然说的很严肃,但没有涉及到什么誓言或者生死。但第三条,无疑是燕传最想说的,果然后面出场的才是主角。

水妙当然也会应景的点了点头,说:“当然,我怎么会传给别人。”

燕传狐疑的看了看水妙,这种乳臭未干的小子,满口胡诌,就知道用最忽悠人,于是道:“你得发誓,以天道发誓。”

水妙愣住,至于搞那么严重吗?要是他哪一天喝醉了,忍不住把一招半式的传了出去,那不得天打五雷轰?

“呵呵。”水妙干笑两声,但他是真心想学,那一招,太厉害了。有一些巫术,并不局限于属性的框线,属于全属性,任何属性元素的巫师都可以学,当然,在发动招式的时候也会有一点不同,因为是用不同属性的自然之力发动的。而最好的,则是土术,只有土术,才能把震魂术发挥到极致。

水妙正了正衣冠,举着手,对天发誓:“我水妙对天发誓——”

还没有发誓,天空就响起了炸雷,雷声滚滚,闪电划过寂静的夜空,皓月,星光,没有一丝黑云。在这样的夜晚,响起的炸雷,那是多么诡异而可怕的事。雷电照耀大地,闪烁在燕传的脸上,当然,燕传也很疑惑,这还没开始发誓呢,怎么会呢?难道是自己要教水妙“震魂术”天理难容?

不至于吧。

水妙被吓了一大跳,浑身哆嗦了下,忍不住又往火堆里丢了两块木板,把火添的旺些。继续对天发誓:“我水妙对天发誓,我此生不会把震魂术教给其他人,若有为此誓言,天打雷劈。”

奇怪的是,水妙在发完誓言以后,雷声忽然就停止了,这么一搞,把他们两人都搞蒙圈了。这什么意思,难道是说水妙真能做到,还是天理难容?

“啊,那好,以你现在的境界,最多只能学第一震瓮中之鳖!”燕传虽然也对刚才的雷声心有余悸,但也许只是刚好配上打雷呢?现在这年头,如果发誓真有用的话,那得劈死多少人?

水妙有些失望,道:“才一招啊,太小儿科了吧。”

“呵呵。”燕传没有解释,巫术的使用,越强大的巫术,越需要强大的自然之力作为基础供给,这就好比只能抗得起五十斤重量的人,叫他去扛五百斤,那不是开玩笑嘛,那不是瞬间压成肉饼饼的事儿嘛。

“那就学轻功吧,打不过起码还可以跑。”燕传环抱双手,玩味的看了看水妙,年轻人最常见的就是心浮气躁,不知天高地厚,别说水妙这种层次的巫师,就算是燕传,最多也就能用到第五震七魄俱损。第六震,也只有像自然之神只有层次相当于祖巫实力的人才有资格触及。

水妙嘟囔道:“轻功啊,那个没啥意思。”

他瞟了瞟燕传的脸色,在月光下,燕传已经开始表现的有些不耐烦了。水妙马上意识到,这是自己在求人家,而不是人家一定要教自己,于是道:“那好,第一震就第一震,一点一点来嘛。”

轻功,别逗了,能打得过谁会跑啊。只要自己足够强,就站在那里,有谁敢与之一战!

燕传咧开嘴笑了笑,谁没年轻过不是?年轻人哪一个不是以为自己能翻了天了。当初他学第一震,以洪荒之域境的实力作为根基,还足足学了半年。燕传自问天赋不算高到妖孽程度,也是佼佼者了,等水妙把第一震学会,再聪明再刻苦,至少也要三个月。

天照光环境的巫师,只是刚刚碰到巫术的一些皮毛,比普通人强上几倍,若是强壮的七八个大汉,配合的好的话,打的他毫无还手之力也不见得是件难事。天照光环境,第三个境界,大多数的巫师在这个境界会选择知难而退,这算是触及到了一些巫术的要领,可以使用一些简单的巫术,控制自然界的元素,没有足够的资源供给和优秀的老师教授,也就是白瞎了。

“所谓练武不练功,到头一场空。巫师也不是说到了某种境界后,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境界和巫术,没有经常练习巩固,时间长了,也许是一年,也许是十年,自然也就退化为普通人了。因此,巫师是一条很漫长且艰辛的道路。”燕传这样说着,同时也是提醒水妙,强大的巫师确实可以成为人上之人,但也同样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承受更大的艰辛。

“不,我要变强,哪怕是付出的再多,也好过成为砧板鱼肉。”水妙回想着从前的种种过往,如果他够强,身边的人就不会受到压迫,甚至死亡。金婆婆的死,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间,弱小是原罪,只有强大,才能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第一百零三章 教授

人生有四苦,生离,死别,求不得,留不得。

金婆婆死去的那一刹那,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弱小,他感觉到了无比的绝望。那是唯一一位,在他身边死去的至亲。他还记得他的父王柯怀玉在决战的前一天,将他抱在城门之上眺望,言语之中,尽是怜惜:“水妙,为父多么希望能看到你长大,看到你的妹妹出嫁的那一天。”

看不到了,就连柯怀玉本人也知道,那是一种奢望,为人父母,有谁不是希望能看到自己的儿女成家立业。最难生在帝王家,更何况自己便是王,当为王的那一刻,得到的不仅仅是天下臣民的拥护,所有人的仰望,天下的财富、名望、女人,更重要的是——责任。

担起天下的责任!

柯怀玉不仅仅是水妙和卡妙的父亲,更是月柔国的王,是一国之父。他要保护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儿女,更是天下人的安宁。

最后他失败了,他战死了,如果他畏畏缩缩的,带着百姓和家人逃往北方草原,放弃了祖宗三百年的基业,那么,他有何面目面对数万的臣子与百姓,有何面目面对长大后的水妙和卡妙,又怎么对得起自己。

他明知道一去不复返,依旧会去。

这就是男人,这就是父亲,这就是王!

水妙不明白,当时的水妙还太小,不太明白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当水妙不得不离开自己的亲妹妹,当他看到金婆婆死在了自己的面前的时候,他明白了。弱小,就是一种罪恶,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股股死去,一个个离开,却不得不去接受。

因为,弱者,没有发言权。

更没有决定权。

燕传从水妙的眼中看见了在水妙这个年纪不该有的痛苦,这种痛苦燕传应该明白的更深,整个燕国王族,在他面前被屠杀,他能明白这种感受。虽然他并不知道水妙就是曾经中原大陆雄踞一方的月柔国公子,但他能明白金婆婆在水妙面前死去时的那一种绝望。

这种绝望,他也有,金婆婆和燕传的关系,并不比水妙淡薄。同样的,燕传也是把金婆婆当作了自己的亲婆婆,在金婆婆死去的那一刻,他同样也感受到了很久都没有感受到的弱小所带来的绝望。

“我明白了。”燕传点了点头,“那么,我们开始吧。”

燕传无名指与小拇指弯曲,大拇指搭在无名指上,翘起食指与中指,将手立于胸前正中,严肃道:“接下来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你都要牢记于心。巫术不是儿戏,不是骑马打仗过家家,每一次巫术的失败,都会给身体带来承重的负荷,越强大的巫术,所带来的伤害就越大。我这个动作,叫做捏手诀。手诀手势除了一些特定的法诀外,还需要配合步法、气息吐纳和自然之力的运用,越强大的巫术,对这些的要求就越高、越精密。”

燕传此时虽是立于平地,身体犹如苍松一般,矗立于高山之颠。他身边的气场,似乎有别于周围,独立在另外一个空间一般。他脚下的泥土,开始渐渐变得松软,水妙尽量的关注着燕传的一举一动,捕捉着燕传对自然之力的掌控和排布。

微妙,太微妙了,就仿佛是在缝制一件金缕玉衣一般,每一针每一线都容不得丝毫的疏漏。

而他也发现,随着周围力量气场的改变,自己的身体也仿佛被束缚,就如同深陷沼泽,他想挣扎,却发现越挣扎陷得越深。

“一震——瓮中之鳖。”燕传脚尖轻点,水妙只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禁锢,全身一荡,仿佛那轻轻一点,已经把他的三魂七魄完全碾压。

弱小,因为水妙太过于弱小,所以在燕传这一震之下,才会感觉到噩梦般的存在。

水妙只在懊悔,自己太小看震魂术,太小看震魂术的第一震,原以为第一震只是最基础,最普通,最没有威慑力的一招。

而他此时才知道,如同像燕传这样强大的巫师,在对付自己这种等级的巫师时,连最起码的举手投足,就能使自己灰飞烟灭。

“一震——瓮中之鳖。”燕传脚尖再次轻轻一点,同样的一招再次袭来,水妙只感觉到自己如同置身于汪洋大海,那荡起的一点点涟漪不是涟漪,而是巨大的波浪,他就是汪洋大海中的一叶扁舟,除了束手就擒等死,没有其他能做的事。

“看清楚了吗?”燕传收回自然之力,四周,又变成了原来那个普普通通的小山坡,又变回了那片倒塌已经开始腐烂的玉米地。

“看清楚了,可是——”水妙想说,可是看清楚了有什么用?

“体会到了吗?”燕传没有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

“体会到了,可是——”可是体会到究竟有什么用,他之前真的太小看震魂术了,或者说,他在开始可以驾驭水元素,并且制造一点点波浪的时候,就以为自己会巫术了,殊不知,真正的巫术,远比他想像的更加深奥,更加可怕。

“啊,那就好,勤加练习吧。”燕传轻描淡写的说着,说着就想走。

水妙立刻叫住了他:“可是我脑子里乱哄哄的,要不你留下来教教我呗。”

水妙嬉皮笑脸的,他当然希望燕传能手把手的教他,不然光看有什么用。

燕传沉着脸,严肃道:“修炼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光有聪明是没有什么用的,而是学会一遍又一遍的去做,在失败中找到经验,总结失败的经验,找到突破口,找到成功的方法。就算是读书写字,也不是靠手把手教就能教得会的。如果你还是没看懂,我可以再演练一遍给你看,这是我的底线。”

底线!

水妙愣住了,没有人可以永远帮助你,就算是至亲也不可能,更何况,是一个外人。

水妙失落的点了点头,说:“我会自己去悟的。”

燕传深深的皱了皱眉头,他想要说些什么,但还是忍住了,转身离开,离开的时候留下一句话:“等你学会了第一震,而你的境界到了洪荒之域,我会教你第二震。”

“啊,是啊,只能靠自己啊。”水妙伸了伸懒腰,模仿着燕传的样子,但以他的自然之力,只能将巫术的范围释放到脚下一米以内,这已经是极限了。当他脚尖轻轻一点时,全身经脉突然一紧,犹如雷劈一般,全身刺痛,随后一软,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

第一百零五章 诛神会的邀请

那老头却没有像曹龙想的那样,而是笑了几声,又咳嗽几声,并没有要为难曹龙的意思。曹龙愣住房门口,额头上的汗珠不停的流淌着,直到后背已经浸透,一阵凉风袭来,他才意识到那老头已经走远了。

早点睡!

曹龙悠悠将房门关上,对,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就当作什么都没看见,如果那个老头真是大巫级别的实力,真把曹啸直给杀了——那样,也很不错。

曹啸直的房间,原本黑漆漆的房间,忽然亮起了灯,他已经感觉到那股强大的力量正在向自己靠近。他镇定的穿好衣服,坐在房间里的椅子上,手握在椅子旁桌子上的一只茶壶上,手掌莹莹的红光闪动,不一会儿,桌上的茶水冒起了蒸汽。他是火属性的自然之力,梵尘太虚境还不算是大巫,但已经能将百分之八十的巫师踩在脚下。但曹啸直最厉害的,并不是他的巫术有多厉害,而是他的军事才能。

三十年前,他还只有十几岁的时候,是陀罗国王室的一个守备军,说是守备军,但其实看门的没有什么区别。他自幼贫寒,想着总有一天能出人头地,于是在一场镇压地方反叛势力的时候,他自愿调入平叛军中。那一场战役,是以惨胜为代价,十万平叛军,最后只有不到一百人活着。当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回到军队的时候,陀罗国军方大佬们,却在大摆庆功宴。

他很想杀了他们,很想,凭什么他们就要到前线拼死杀敌,而这些统帅却可以坐在后面,动动嘴就可以决定数万人的生死,最后功劳却是他们的。

凭什么!

就凭他们是贵族?

不,他们不配。

在那一刻,曹啸直一直凭着自己的本事,屡立军功,一次次险象环生,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终于被封了一个四品将军。恰逢陀罗国王室争权夺利,他带着自己手下的心腹,来到了这槐城,招兵买马,最后打下了槐城。而他,一越成为陀罗国最强的势力,可是他却停止了向外扩张,因为在十几年前,在他来到槐城之前,他就听说了一样令他疯狂的东西,这也是为什么一定要千方百计打下槐城的原因。

他必须要保证槐城握在他的手里,和那样东西比起来,槐城算什么?

不老不死,天下无敌,试问,谁不想拥有?

此时,门开了,三个壮汉像进自己家一样走了进来,将带着的箱子放到了曹啸直的面前,将所有箱子打开,满满的金银珠宝,哪怕是在这昏暗的灯光下,也有着晃眼的折射光芒。

而剩下的四个壮汉,居然将门旁的墙拆开,将抬着的老人连同坐着的木板一起抬了进来,站在曹啸直的面前。老人高高在上,俯视着曹啸直,微微笑道:“曹城主,打扰了。”

“啊,不打扰,不知阁下半夜来寒舍,有什么要紧的事吗?”曹啸直故作镇定,但老人故意释放威严,哪怕是曹啸直装的再镇定自若,也是冷汗直冒。他端起茶壶,为自己倒了杯茶,手微微的颤抖着,随意扫视了下,面前这七个壮汉,面色煞白,七窍流血,瞳孔后翻,只看得见眼白,居然都是死人,“寒夜曼曼,不如喝杯热茶,如何?”

老人连忙摆手,时不时的咳嗽几声:“不了,不了,我老头子年岁大了,这大半夜的喝茶,对肠胃不好。我也知道,这大半夜的来叨扰城主多有冒昧,只是啊,你看我一个糟老头子,腿脚又不方便,这人老了啊,不喜欢热闹,就喜欢清净。”

“无妨。”一向威严霸气的曹啸直,在这位老人面前,也只能压低架子的份儿,强,太强了,这位老人根本没有要隐藏气息的意思,而是将自己身为日月争辉境大巫的实力尽数释放。让曹啸直恨的牙痒痒,又不得不恭恭敬敬,“我正好也睡不着,起来喝些水。”

“咳咳。”老人捂着嘴巴,咳喘了好一阵子,才悠悠道:“我诛神会圣主对城主用兵之道又所耳闻,我诛神会正是用人之际,若城主归于老夫麾下,待遇都是小事,不知城主意下如何?”

曹啸直皱了皱眉,只是犹豫了一下子,微微一笑,道:“诛神会向来不涉及官场,只问江湖事,这陀罗国一直战乱,也有几十年了,连神殿的势力都不插手。更何况曹某只是一个区区的城主,说到领兵打仗,曹某是个粗人,使的也只是蛮力而已。”

老人似乎早就知道了曹啸直会拒绝,倒也没为难他,而是笑道:“无妨,无妨,曹城主过谦了,深夜打扰,多有冒昧,告辞了。”

老人虽然脸上看起来笑意满满,但杀意已经毫不掩饰的表露在眼神之中,双方都有不得不忍让的理由,故而表面恭维,心底却恨不得把对方大卸八块。老人虽然境界要比曹啸直高上两个大境界,但这里毕竟是曹啸直的地盘,贸然撕破脸皮,谁能保证曹啸直没有后手?

老人身为诛神会七大圣将之一,自然也是老奸巨猾,俗话说人老精鬼老灵,别说曹啸直还是梵尘太虚巅峰的巫师,就算是个普通人,在一个战功赫赫的老将军面前,也很难保证能够为所欲为。境界虽然可以碾压一切,但只有真正经历过诸多生死的人才知道,要杀死一个人,境界碾压只是诸多手段中的一种——最直接最快的一种方式。

多少成名多年的巫师,最后被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玩死的也不在少数。

曹啸直看着破碎的墙壁,心中怒意横生,他悠然的走到自己的床边,掀开床榻,床板下有一个暗道,曹啸直跳下暗道,径直走了下去。

“诛神会,哼,在这槐城,我曹某人要谁死,就算自然之神来了,也没有用。”曹啸直这口怨气当然是咽不下去的,诛神会行事风格素来乖张,连神殿都不放在眼里,又怎么会把一个区区的城主当回事儿。但他们错了,曹啸直能从一个受人颐指气使的小兵,坐上槐城城主的位置,其能力不可小觑。

槐城只有一个主人,那便是曹啸直。

他走入暗室之中,在墙上扭动一个圆形的机括,脸上露出可怕的笑容:“诛神会,哼,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真以为我这个城主府只是摆设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既然来了,就把命留下吧。”

老人被几位壮汉抬着,刚经过花园,就感觉地面一震,就这么一震,之后再没有动静。老人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四处张望,手上轻轻一弹,此地不宜久留,需要控制着这群“行尸走肉”赶紧离开城主府。

就在几位壮汉刚迈出步子的时候,地上冒出一根恨黑色的棍子,密密麻麻的,将几个壮汉钉在地上,无论老人怎么去拉扯,壮汉都纹丝不动。

忽然,地面又一次颤动,方圆一百米内的泥土,瞬间塌了下去。

第一百零六章 心狠手辣

诺大的城主府,莫说人,连只会叫的蛐蛐都没有。

老人左右张望,随着一次次剧烈的颤动,地面塌陷下去,那一根根黑色的棍子,有一部分由于倒塌碰撞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那是铁棍,铁棍中心是空的,正冒着股股白烟。老人的双腿是残废,见白烟冒出,而周围的地面正在下落,下落速度虽然不快,但只要速度稍微慢了一点点,吸了一口毒气,那便是再强也要栽了。

只见他袖子中抖出一根细线,手指一弹,线头落在塌陷地面的边缘,瞬间生长出一根根手腕粗细的藤蔓,沿着细线伸了过来,他的另外一只手往他所坐的木板上一拍,借着力道,朝着疯长而来的藤蔓飞去。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塌陷的地面完全掉落下去时,藤蔓缠住了他的腰,而那些铁棍互相碰撞的声音此起彼伏,居然碰撞出火花,那些白烟好像火油一样瞬间被点燃,一股庞大的火焰从塌陷的坑洞中喷了出来。

此情此景,老人的面容被吓的扭曲起来,花园内,传出巨大的轰鸣声,火光冲天。纵然老人已经发挥出他的全部力量收缩藤蔓,使得自己尽快逃离这个火坑,但那火势喷涌的太快,几乎将他的整个后背烧焦。他来不及喊疼痛,一落地地面后,立刻往城主府外逃去,他腿已然是残废,再加上年纪老迈,自然之力的释放已经做不到年轻时候的收放自如,惊慌失措之下,耗费了巨大的自然之力,利用藤蔓接力的方式让自己急速的前移了一百多米。

他此时狼狈不堪,完全没有了之前那种骄傲,他错了,接受任务之前,诛神会圣主的旨意是要让他循序渐进的去说服曹啸直,但他却认为,一个区区的梵尘太虚境巫师有什么了不起,这种境界的巫师在他手下至少也有几百号。但是他错了,曹啸直真正的厉害,是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更何况这里还是曹啸直的地盘,哪怕曹啸直是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也是可以要了他这个日月争辉境的大巫老命。

曹啸直显然并不想让老人活着出去,在听到那一声巨大的轰鸣声后,他并不确定老人是否已经烧死。但一想到对手是日月争辉境的大巫,立刻又转动了第二个机括。

连环机关!

曹啸直露出阴狠的笑容:“过了火海,那便是刀山了,我看你死不死。”

曹啸直在城主府内安排的机关,他相信如果论单人的话,恐怕只有自然之神本人亲自到,才有可能破解。日月争辉境强不强?强,如果论巫术的决斗,十个曹啸直也不是对手。但要说用机关和诡计,就是再来十个日月争辉境的,也是有来无回。

老人绝望了,如果他还年轻,如果他的腿还在,他完全有机会跑出去,他面前出现了数十个人,手上安装着刀刃,一把把刀刃互相穿插,形成一个圆筒形,不断的旋转着,每十人一組向老人冲来。老人已经被吓破了胆,但常年在生死边缘求生的他,依旧能做出许多应对。他手上抖出一把红线,洒向这些人。

控制人的手段,这天下,能与他匹敌的,绝不超过三个。

但他错了,当这些细线像插、进那几个壮汉一样插入这些手上带着滚刀的人的脊椎骨时,却只是让他们停下,并没有达到控制的目的。

此刻他才明白,这些“人”并不是活人,而是木头人。

木头人,只要是木头,他就有希望。他迅速将自然之力铺开,意图占据这些木头人的身躯,达到控制的目的,就算不能控制,让他们停下来也好啊。

但是他错了,他的年纪太大,已经无法完成这种大面积的力量铺垫,再加上之前为了跳出火坑,耗费了太多的自然之力,而自己也是身受重伤,就在他竭尽全力的想要铺开自然之力时,身后传来一阵阵响动。

刀山,何为刀山?

老人此刻明白了,什么叫刀山。

就在他身后,一根足需要三个人合抱的树干,树干上安装了无数把尖刀,正向他滚了过来,大有横扫千军的气势。

“不,不,曹啸直,你不得好死。”老人怒目圆睁,被这一把把尖刀砍成了肉块。这根巨大的滚刀才是真正的杀手锏,无差别攻击,将那些手上安装了小滚刀的木头人也一起砍成了一堆碎木。

那么大的动静,曹龙自然也听见了,他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可怕,太可怕了,他的父亲究竟有多可怕,多心狠手辣,他是知道的,但曹啸直的狠辣一直都在刷新他的认知。他很少见过父亲真正的出手,但每一次,每一个敌人,几乎都不用曹啸直自己亲自动手,他的父亲,总有许多种方法将对手全部干掉。

不留余地的干掉。

曹龙躲在被子里,不停的颤抖着,不停的哭泣,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他不敢出声,他怕出声以后,曹啸直会连他一起干掉。

不知道过了多久,四周没有一点声音,曹龙还在哭泣,还在颤抖,渐渐的,感觉身体已经疲乏,便睡去了。也不知睡了多久,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少爷,少爷!城主大人召见。”是仆人,城主府内的规矩,无论是仆人还是侍卫,只有在白天才可以进入城主府。

曹龙忽然睁开眼睛,狠狠的咬着牙,昨天夜里,整个城主府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曹龙,一个是曹啸直。而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也只有他们知道。

难得曹啸直要杀了他灭口!

诛神会的人死了,不可能就这样不明不白,要是真有一天东窗事发,能够指认曹啸直的,只有曹龙。此时曹龙才闻见,床上传来一阵阵恶臭,昨夜的事情,已经让他大小便失禁。他恨,他恨自己的太过于弱小,曹啸直何等厉害,但他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的好处。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不是他作为“刀”还有些利用价值,估计早就和他的那些兄弟姐妹一样连长大的机会都没有。

他立刻换了身衣服,还没来得及洗涑一番,便匆匆忙忙的前去见曹啸直。

曹啸直正在花园里,就是将那个老人杀的连完整的骨头都不剩的那个花园。他正在修剪枝叶,时不时看了看已经修复好的机关。此时已经是傍晚,夕阳下,花朵似乎都已经沾染上了一层如血液般暗红的光彩,有种说不出的阴森恐怖。

曹龙忐忑不安的走了过来,对,就是这里,就在七八个时辰前,一位强大的大巫就死在了这里,但此时,看不出任何的异样。花园还是原来那个花园,由于花园的过于广阔,连丝毫的血腥味都闻不到。

而曹啸直看到曹龙走过来的时候,却意外的露出了笑容:“龙儿,你来了。”

“是的,父亲,我来了。”曹龙忐忑不安的瞟了眼曹啸直,他正在想像曹啸直会如何的折磨他,或者,干脆一下子就把他干掉。

但他错了,曹啸直非但没有杀他,反而笑了笑,伸手去摸了摸曹龙,曹龙下意识的想要闪躲,曹啸直微微皱眉,缩回了手。尴尬的笑了笑,道:“孩子,你长大了。”

阴谋,绝对有阴谋,一个向来心狠手辣的人,忽然笑脸相迎,这绝对是最可怕的征兆。

第一百零七章 净土

城主府的花园内,除了一排排整整齐齐的灌木外,只种了一种花——彼岸花。

曹啸直耸了耸肩,夕阳西下,夕阳的斜晖洒在他的脸上,多了些哀伤和惆怅,那只有经历过许许多多的风霜才有的沧桑:“你是不是怪责为父一直把你放在外面,不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不,父亲,这是您对我的磨练,我非常感谢父亲对儿子的栽培。”曹龙说这句话的时候,看不出半分的虚假,事实上,他真的很感谢他的父亲,如果不是曹啸直自小就把他放到张平的身边做细作,估计早就和其他的兄弟姐妹一样死于非命,甚至连长大的资格都没有。

曹啸直深深的眼眸中,仔细的观察着曹龙的眼神变化,但他很确定,曹龙没有说谎,甚至还多了几分真诚,如果曹龙年纪轻轻就有此等城府,那他,就太可怕了,甚至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要可怕。

曹啸直指着满园开放的花朵,殷红的花朵,随风摇曳,虽然开放的很好,却带着说不清的凄凉,道:“这满园的花,你知道是什么吗?”

“彼岸花!”曹龙说,“传说这是开放在忘川路上的花,连绵数千里,传说他的香味能让人想起自己的前世。”

曹啸直满意的笑了笑,这个儿子,是他唯一的孩子,他已经数不清有多少草包孩子死在他自己的手上,俗话说虎父无犬子,但多少虎父的儿子,不是草包?他绝不容许自己的生命有瑕疵,哪怕是对自己的后代,他也是有极高的要求。曹龙是他曹啸直的第一个孩子,当时为了得到那件东西,他不得不把曹龙送到落寞的飞云门。飞云门曾经是八大门派之一,而且其实力已经能排到前三,甚至能紧、逼太虚门,但与禅宣的战斗结束后,飞云门落寞了。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飞云门手上有一样东西,只要有了这样东西,想要崛起,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曹啸直能知道这些事情,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他相信,这世上知道那样东西在飞云门手上的人,不超过三个。

曹啸直道:“还记得为父把你送到那个贫瘠的小山村,是为了什么吗?”

曹龙道:“记得,是为了一本绝世的巫术,乃是上古时期最强巫术之一的《僵族秘术》。”

曹啸直满意的点了点头,他的这个儿子,很少让他失望,其实他也明白,让他去找这本巫术,本就是极其困难的事情:“你怪过为父吗?以你的天赋,如果得到最好的培养,我相信,你此时至少已是枝晨梦露巅峰的修为,在这个世界上,枝晨梦露巅峰的巫师,绝不超过一千之数。”

枝晨梦露巅峰,已经可以横着走了。在数十亿人之中,几百万人才有一个枝晨梦露境,更何况,曹龙的悟性和努力,三十岁能够到日月争辉也不是痴心妄想。

“不,父亲,如果没有父亲,我不会来到这个世上。”曹龙跪下,他很明白,曹啸直在试探他的忠诚。

如果不是曹龙在这一个月内所表现的天赋,估计曹啸直早就不想要这个儿子了,他会和他其他的兄弟姐妹一样,在黄泉路上相聚。

曹啸直将他扶了起来,将像一对正常的父子一样,彼此聊着天,谈着心:“你知道彼岸花的由来吗?”

曹龙摇了摇头,说:“不是很清楚。”

曹啸直道:“彼岸花,还有一个名字,叫作曼沙珠华,见花不见叶,见也不见花,它是唯一一种,能够在阴阳两界生长的植物。相传在八万年前,在阴阳路上,三千里曼沙珠华,当它盛开的时候,殷红如血,当灵魂踏入,闻见花香,便会想起前世今生。许多灵魂在花间游荡,流连忘返,见花不见叶,见叶不见花,孤独,寂寞,又有谁懂得这种花的寂寞。”

寂寞,哪怕是身边众星捧月,真正懂得他的,又有谁?

曹啸直接着道:“上古有三大种族,僵族,魔族,神族,可如今流传下来的,知道这些种族存在的,又还有谁?他们只知道神殿,只知道神殿的创造者香公主,又有谁知道,上古三大祖巫,僵族的重光,魔族的六道,也是这个世界人类的救世主。他们三人所有的功绩,都归功于香公主一人。”

创造者,救世主,人们只记得最熟悉的,却忘记了背后付出的千千万万的人,多少英雄,连名字都没有留下,便已化作尘埃。

“僵族秘术,不老不死,我的儿子!”他抓住了曹龙的手,表情激动,吓得曹龙不知所措,“为父要的是和神一样的功绩,但我没有时间了,或许再过二三十年,我就和他们一样,无论如何的伟大,没有人能够记住我,诚服于我。但有了《僵族秘术》,我就能不死,永远不死,不死不灭。”他的眼神坚定,这就是他为什么如此聪明,如此强大,如此手段多端,一直都没有将整个陀罗国吞并的原因。他要得到《僵族秘术》,他要把整个槐城握在手里,囤积财富,如果他能活千年万年,莫说这小小的陀罗国,就算整个中原世界,也能握在手中,甚至——

“除了这个中原世界,整个天下,还有另外两个世界。”曹啸直语出惊人,就连曹龙都被吓的不轻,对,在曹龙,甚至整个中原世界的人印象中,中原世界,已经是这个世界的全部。

曹龙愕然道:“另外两个世界?”

曹啸直道:“对,这个世界,是圆的。”

“圆的!”曹龙的瞳孔剧烈的收缩,圆的,怎么可能,整个中原世界外,茫茫的大海,这世界并不缺乏勇敢的人,他们远航,制造先进的船只,漂洋过海,但无一例外,能够活下来的人,都没有见过像中原世界这样庞大的陆地。天圆地方,陆地之外是大海,大海之外,是永远看不到头的大海,除了几座零星的岛屿,除了大海,没有别的了。

曹啸直是怎么知道的?他没有说,但他却越说越激动:“只有有了永恒的生命,我才能完成一统天下的梦想。《僵族秘术》,能够让我真正的永恒,只有永恒,哪怕是神殿,又有何惧?”

曹龙张大嘴巴,这已经完全颠覆了他的三观,僵族秘术究竟有多强大,真的能让人不老不死?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创造这本秘术的人,他在哪里,为什么几万年来,毫无记载。

难道,他们这群强大到只能用“祖巫”来形容的人,都已经去了另外一片——净土!

第一百零八章 出去闯闯

小渔村,还和以前一样,平静,祥和。

齐老汉的女儿今年二十三,是村里的大美人,也就是村花。但这位大美人可不同,她不愿意嫁在这个穷乡僻壤,她听人说,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她没有去过,因为她爹希望她能够嫁在本村,这可是齐老汉的独生女,那是可是掌上明珠,怎么可能嫁到那么远的城里。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茅草窝。

水妙今年十五,春心萌动,但见了这位村里的大美人,也是脸红的像个红苹果。如果不是因为金香玉要比这位村里的大美人更加漂亮,估计水妙都能流口水。但金香玉的美不同,精致的五官,气质脱俗,不怒而威,虽然漂亮,但不会有人会对她产生丝毫的邪念。

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姐姐金香玉,是天下唯一的信仰,神,天下唯一的女神。

齐老汉的女儿齐舒兰闲庭信步的走着,对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山村似乎很是鄙夷,看见水妙迎面走来,还时不时的瞟她一眼,厌恶的说:“看什么看,再看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小鳖犊子,一辈子都没出息的穷光蛋。”

水妙被突如其来的谩骂吓了一跳,不由得怒从中来,但骂人肯定是骂不过她的,齐舒兰可是出了名的骂街狂,和她对骂那是自取其辱,水妙眼珠子一转,嬉皮笑脸道:“齐姐姐,你看这话说的,我有没有出息,是不是穷光蛋和你也没有什么关系吧,而且,你不看我,你怎么知道我看你,你是对我有意思了?那就很抱歉了,我还太小,你不会连我这么小的都打主意吧,我好害怕。”说着,水妙还故意做了个惊恐的样子,咬着手指甲,一副即将要受到迫害的样子。

这一下可把齐舒兰气坏了,要是遇到成年人那还可以还击说他是老光棍,对一个什么都还不懂的小伙子,真找不出什么怼回去的话。而且水妙虽然在小渔村也有些年头了,但一直都不怎么跟村里人接触,对他也不是很了解。于是气急败坏的跺着脚:“你这个小鳖犊子,小瘪三,就知道你嘴厉害,再厉害也是个穷光蛋。没什么本事,就待在这破村子里。”

水妙翻了翻白眼,说:“你不穷,你有钱,你有本事,还不是和我一样待在这破村子里?切,还以为自己真是金凤凰了。”

齐舒兰的眼泪哗一下就流了出来,冲了过去,一巴掌打在水妙的脸上,打的脆响。

“我——”水妙捂着脸,真是一言不合就挨打啊,他刚想再骂两句,就看见齐舒兰摇摇晃晃的沿着田埂边跑,一个踉跄掉进了田里,浑身都粘了是泥。

水妙也觉得她怪可怜的,没跟她再计较,向飞云门走去。

飞云门内,只有两三个弟子还在练武,张平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其实农村人的生活很单调,在陀罗国这样常年处于战争环境下的国家,还能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小渔村,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对于战争所带来的痛苦,在整个小渔村里,没有人再比水妙更加了解了,身为王族,国破既是家亡,曾经锦衣玉食,他根本无法想像,自己有一天会来到这样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山村里,过上平淡无奇的生活。但他知道,他总有一天要离开的,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的凶险。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从前是年纪小,没什么本事,不敢往外跑,现在长大了,多少有些能耐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是时候该走了!

他今天过来,也是为了向张平和一起长大的师兄弟们辞行的。

此时,一个寸头,精瘦,和水妙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跑了过来,笑脸盈盈的说:“金师弟,怎么那么长时间不见了?”

是二蛋子,刚来的时候二蛋子老欺负水妙,后来水妙实力突飞猛进,二蛋子一直就停在聚气凝鸿,也没什么长进。这也难怪,这穷乡僻壤的,没有自然矿石作为修炼资源,想要靠自身汲取自然界的自然之力,是很困难的。但不管怎么说,七八年的师兄弟,有过欢笑,有过泪水,也是值得了。水妙这几天一直都在练燕传传给他的震魂术第一式,如今已经小有成就,其实他也明白,张平虽然人不错,但修为太低,也没什么可以交给他的真本事。

水妙说道:“师父呢?”

二蛋子说:“师父前几天去了趟城里,估计今天也该回来了,你找他傻事儿?”二蛋子狐疑的打量了下水妙,发现水妙的表情很奇怪,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水妙有些不舍的对二蛋子说:“二师兄,虽说平日里我老欺负你,但也就我们两师兄弟感情好一些,我也不瞒你,我要走了,来向师父辞行。”

“走!”二蛋子不禁眼眶有些湿润,毕竟那么多年感情了,而且水妙虽说老欺负他,但也是因为一开始自己就欺负水妙不是?后来人家厉害了,把场子找回来了。但水妙做事也不过分,也就是端茶倒水,帮洗几件衣服。而且人家水妙还经常跟自己家收玉米、稻子什么的,也算不错了。二蛋子说:“你要走,为什么要走?”

水妙说:“我姐姐去了城里做生意,我想我也大了,该去帮帮她了。”其实水妙明白,金香玉根本不是什么生意人,他又不是傻子,哪有生意人会忙的把自己的弟弟送到这么一个小山村里,要么是金香玉在外面有仇人,不敢把他养在自己家里,要么,就是金香玉不简单,但他总要找到金香玉问个明白。

他总觉得,金香玉那一次的离开,就不会再回来了。

二蛋子点了点头,说:“你要去城里了啊,听说城里可好玩儿了,我也想去,我妈不让。”说着,还挺委屈的撇了撇嘴。

水妙语重心长的跟他说:“小渔村没有什么不好的,外面的世界,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水妙这倒不是诓他,而是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作为出发点说的,跟着金婆婆这一路走来,发生了多少事情,死去了多少人。

二蛋子又和水妙谈了几句,就看见曹龙进来了,阴沉着脸,满脸杀意。

杀意!

水妙的心“咯噔”一下,为什么会有杀意?那种气息,在别人看来,或许是心情不好,但水妙是见过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的。无论是秦淼峰,还是辛猿意,他们都是手上沾满鲜血,杀人不眨眼的人。

“大师兄,你回来了!”二蛋子喊了声曹龙,但曹龙没有理他,而是直接冲进了张平的房间,里面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

所有师兄弟跑了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情况,只见曹龙疯了一样将张平房间里的东西都翻了个遍,由其是床板,被砸的七零八落。

“没有,为什么,为什么没有。”曹龙疯狂的翻找着,“不会的,为什么没有。”

第一百零九章 不可描述

曹啸直只给了他一个月的时间,别看回来的时候曹啸直对他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如果他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没有带回《僵族秘术》,那么他的下场,很可能比死还难受。只要他能把秘术带回去,以如此滔天的功绩,曹啸直一定会给他更多的资源供给,在外面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力量和背景,他就算想要逃亡,也没有资本。

他是曹啸直唯一的儿子,曹啸直死后,所有的一切都会是他的。他不甘心,自己窝在这个穷乡僻壤十五年,十五年的时间,为的就是找到《僵族秘术》。

“大师兄,这是师父的房间,你怎么可以乱来。”二蛋子冲了上去,想要阻止曹龙,却被水妙一把抱住。曹龙这一次回来感觉很不一样,第一次见到曹龙的时候,他是盛气凌人的,后来态度慢慢转变,变得和善许多,知书达理,俨然一位大家公子的模样,这一次,就是一个疯子、恶魔。

而且,水妙能感觉到,曹龙的实力增长了不止一倍,水妙敢确信,如果二蛋子敢冲上去,曹龙就敢杀了他。

水妙低声道:“等师父回来再说。”

“可是——”

二蛋子还想说什么,水妙立刻将他拉出飞云门,并且告诉他:“你立刻回家准备好干粮和水,到村口等着师父,只要一见到师父,便将现在发生的事告诉他,请他务必小心。”

“可是——”

二蛋子本来想问到底发生了什么,水妙抓住他的双肩,认真严肃的告诉他:“这件事情很重要,千万马虎不得。”

二蛋子木然的点了点头,之后回了趟家,准备好干粮和水,就跑到村头去等着张平。

而水妙隐隐约约觉得曹龙这次回来很不一样,就躲了起来,准备看看曹龙想干什么。只见曹龙风风火火的朝门外走去,手上还提着一坛子酒。这就让水妙看不懂了,搞那么大阵仗,就是来找酒喝的?

水妙一直跟着他,不敢跟的太远,只见曹龙一路爬上了山,坐在半山坡上盯着山下,从他的那个位置,可以看见村口的情况。而水妙远远的跟着的时候,看见了一个人也跟了上去,是齐舒兰,所以现在就变成了齐舒兰跟着曹龙,而水妙跟着他们两个。

曹龙的视线可以看见村口的位置,水妙心觉不好,如果曹龙这次的目的真的是张平,那么自己叫二蛋子去村口等着张平,岂不是害了二蛋子。因为曹龙不仅能看见村口,还能看见村口坐着的二蛋子。

曹龙坐在半山坡上,不屑的看了看村口的二蛋子,自顾自的喝起酒来。二蛋子在村口干什么?现在正是中午,头顶上的太阳正烈,总不能跑村口吃进村第一口风吧。曹龙便喝着酒,边盯着村口,眼睛越喝越亮。二蛋子十有八九是想把今天的事情告诉张平,没有直接过来质问,而是选择第一时间告诉张平,二蛋子还没有这个脑子,能想到这件事,并且能够让二蛋子乖乖听话的人,只有一个——

金水妙!

从第一眼见到金水妙的时候,曹龙就觉得他不简单,特别是看到金水妙的姐姐金香玉的时候,曹龙更是笃定了这个想法。莫非金水妙也是和自己一样,冲着《僵族秘术》来的?特别是从出飞云门开始,他就觉得后边有人跟着他,那么多半就是金水妙了。但曹龙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整个小渔村,没有人再是他的对手,他想杀谁就杀谁,没有必要再伪装成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

“是谁,还不出来吗?”曹龙喝下半坛子酒的时候,终于对后面跟踪的人忍无可忍了,这跟踪手段也太低劣了吧,不说别的,藏着的时候呼吸声就不要那么大,还时不时弄掉几块山石,要是曹龙再不出口把那个人叫出来,还真当他是草包了?

那个人没有动,也没有答话,曹龙有些怒意,酒劲上头,杀心暴起:“还不给我滚出来,非得要我亲自动手吗?”

“呵呵呵。”

让曹龙意外的是,后边跟着的,居然不是金水妙,而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他很熟悉。

齐舒兰!

只见齐舒兰摇晃着腰,一副楚楚可人的样子,穿着一套花布衣,这已经是她最好的衣服了,这件衣服,难以掩饰她傲人的身材,某个部分似乎都快迸发出来了。曹龙微微皱眉,狐疑道:“是你,你来干什么?”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还瞟了一眼山坡下,可是山下什么都没有,难道刚才一直跟踪自己的,真是齐舒兰?

齐舒兰刚掉进了田里,浑身都是泥水,回家后,更是被齐老汉骂了一顿,说她农活也不干,嫁又不嫁入,就知道吃闲饭,他齐老汉一辈子老实巴交,到了晚年被当成了笑柄。她本来摔门就出去了,可是看见曹龙进了村,立刻又改了主意,回家换了身她自认为最漂亮的衣裳出了门。准备去找曹龙的齐舒兰,还没到飞云门门口,就见到曹龙气冲冲的提着一坛子酒出了门,于是就跟了上去。

此时,齐舒兰见曹龙喝的半醉,走到了他的面前,故意娇滴滴的说:“曹大哥,怎么近来不见你啊。”

曹龙微微皱眉,说:“我回了趟家。”

曹龙的家在城里,而且家里很有钱,这是小渔村每个人都知道的。而且飞云门大部分的开支几乎都是曹龙交的学费,不然的话张平也没有游手好闲的时间。

齐舒兰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曹龙又帅,又有钱,还住在城里,其实她很早的时候就看中的曹龙,但农村里的姑娘大多都比较含蓄,就算心里再怎么想,也要等男方先开口。可偏偏曹龙不好女色,对她也是爱搭不理的。

齐舒兰这样想着:“真被逼急了,老娘自动送上门,我就不信你还不娶我,把我带到城里享福。”

齐舒兰眨巴眨巴眼睛,表现出羞涩的样子,事实上她也很是忐忑,虽然二十多岁了,但从没有碰过男人,对这方面也没有什么经验,只是见过家里的猪交,配的时候是那个样子的,也听隔壁的小媳妇形容过一些。齐舒兰坐到曹龙的身边,看了看天上的太阳,摸了摸额头,假装晕倒,倒在了曹龙的怀里:“哎哟,这天热的,我头好晕。”

曹龙喝了口酒,他之所以喝酒,是因为他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杀了张平,更不确定,杀了张平之后,能不能在他身上找到《僵族秘术》。男人喝酒的时候,忽然有个女人送上了门,那还不及时行乐?曹龙这辈子也没有碰过女人,如果真要死了,连女人都没有碰过,那岂不是冤死。

曹龙放下酒坛子,撩开了齐舒兰的衣裳,又不放心的看了看村口方向,冷哼一声,和齐舒兰做起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水妙不敢靠的太近,所以上边发生什么事情他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见齐舒兰的尖叫声,他还以为齐舒兰挨打了,又想想曹龙今天的状态,一副要杀人的样子。虽然今天刚和齐舒兰吵过一架,但也不能看着她死不是?于是水妙就来了一出英雄救美,但刚一爬上去,就看见了两人没穿多少衣服,男上女下,这一幕,让他想起了那天在村头张大婶家的大黄和李大嫂家的二白来的现场直播,他当时还拿着棍子去追着两条狗打。

那么现在,是什么情况!也要拿着棍子打吗?

第一百一十章 曹龙的厉害

深夏的山风,带着一股股热浪袭来,半山上没有高大的树木,只有一处处半人高的灌木。山石已经被晒的发烫,空间都似乎被这一股股热浪变得扭曲。

水妙站在原地,抿了抿嘴唇,曹龙已经穿好衣物,堂而皇之的站在齐舒兰的身边,丝毫没有把刚才还有露水情的齐舒兰放在心上,而是凌厉的看着水妙,嘴里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金水妙,你在找死。”

齐舒兰慌张不已,慌忙将衣裳拢在胸前,尽量遮住重要部位,既害臊又愤怒的看着水妙,虽然没有说出什么骂人的话,但恨不得把水妙杀了。

“额。”水妙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走还是该留,这个误会就大了,撞破了别人的好事,现在是想走都走不掉了,“你们的事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保证,不不,我发誓,发誓还不行吗?”

虽然没有动手,但水妙是知道一直以来自己是打不过曹龙的,如果不是想着监视曹龙,看看他想搞什么鬼,正面的硬碰硬,那都够他投胎好几回了。

曹龙却不买账,而是像看一个死人一样的看着水妙,冷哼一声,道:“你以为我会在乎这些吗?金水妙,你不是很想知道我究竟想做什么吗?那么我现在告诉你,我要杀了张平,这个废物,浪费了我十五年的时间,如果没有他,我现在一只手就能捏死像你这样的蝼蚁。”

“什么!”水妙愕然,虽然他已经猜出曹龙是要来杀了张平,但想不到十多年的师徒感情,曹龙居然把杀字说的如此轻描淡写,他捏紧拳头,紧紧的咬着牙,瞪着曹龙,“师父待你不薄,你为什么——”

“哼,不薄?”曹龙自嘲的笑了笑,眼中闪过幽怨,“像你这样的弱者,是感受不到强者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在这样一个小山村,一个区区的洪荒之域,居然能被当神一样尊敬。在这样一个穷乡僻壤,连最起码的修炼资源都没有,在一个中型的门派中,洪荒之域,只配洗马桶,而在你们眼里,却成为了英雄和强者。哦,对了,本来觉得和你们朝夕相处时间也挺长的,我也不是那么的绝情,本来想杀了张平之后,就饶你们一命,现在看来不必了。既然来了,我把你杀了,再去杀了那个多管闲事的二蛋子,顺便——”

曹龙阴冷的笑了笑,道:“把这个村里的人,都杀了。”

都杀了!

这并不是说大话,这个村里除了张平外,只有少数的几个人有那么一点点修为,但如果连张平都死在了曹龙的手里,那么杀了小渔村这种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山村,简直跟割麦子一样简单。

“你——”齐舒兰顿时吓的花容失色,顾不得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位会被别人看到,指着曹龙骂道,“你算什么东西,随便的杀人,你就不怕遭到官府通缉吗?”

“官府?”曹龙忽然露出异常狰狞的表情,捏着齐舒兰的下巴,一巴掌打了过去,打的脆响,“整个槐城地界,我想杀谁就杀谁,你这个表子,我就留你一条贱命,等我把村里的人都杀了,再好好玩弄你,整个村子,也就只有你长的还可以玩一玩。”

水妙捏紧拳头,冲了过去,心中已是怒意难平:“你这个——畜生!”

“废物!”曹龙一脚将冲过来的水妙踹了出去,“你配做巫师吗?张平那个废物难道没有教你,巫术是怎么用的吗?那么好吧,我就用张平教我的巫术,把你杀了,就当作是杀张平前的热身了。。”

说着,曹龙立刻将自然之力覆盖到水妙的脚下,水妙只感觉四周的空气突然间湿润,被曹龙踹了一脚身子刚稳定好,立刻感觉大事不妙,想要往后撤,但却发现脚下忽然生出了许多的水,变成了一个水潭。在这半山之中,炎炎夏日,最难凝聚的水居然在曹龙手中变得如此轻而易举。

“水术——鲤鱼跃龙门!”在这个水潭之中,忽然跳起了十几条鱼形的水,这些水变成的小鱼,足有三四十公分,一条条跳了起来,撞击着水妙。水妙吃痛,这水并不深,大约也就二十公分左右,如果不是因为在水元素稀缺的半山上,估计曹龙能制造出比人还高的水潭。

水妙努力的向后跳着,正在凌空向后跳的时候,一条足有人那么大的鱼形从水潭中飞了出来,撞在水妙的腹部,水妙被撞击的那一刹那,只感觉到像是有人用粗壮的树干撞击他一样,整个人被撞击的飞了出去,沿着山坡滚落,生死不明。

曹龙冷哼一声,这本来就是毫无悬念的战斗,境界相差过于巨大,曹龙足足比水妙高出两个大境界,而且水妙会的巫术很少,境界越高,才有更多的自然之力来作为基础运行复杂的巫术。

村口外,二蛋子觉得心里咯噔一下,像是要发生什么大事前的征兆,总觉得坐立不安,他咬了口大饼,又抽泣了下,才明白原来自己是噎着了,赶快大口大口的喝了几口水。就见远处张平吊儿郎当的走了过来,他赶紧放下水壶,跑了过去:“师父,师父——”

二蛋子跑到张平面前的时候叽里呱啦说了一堆,张平愣是没听懂,张平挤了挤眼睛,不满道:“你能不能先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边吃东西边说话,小心呛死你。”

“跑!”二蛋子把嘴里的大饼咀嚼几下,充忙咽下,“师父,大师兄回来了,还在你房间里乱翻,把什么都摔了,水妙叫我来村口等你,说大师兄好像要对你不利。”

“不利?”张平对这件事情也是有所提防的,这次他前城里,就是为了调查这件事情,早在几年前,他就发现自己的房间会有人来翻,也没丢什么东西,翻乱以后又整理回去。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是自己多想了,有过几次后,就发现不对了。而且他发现一个规律,每次自己房间里的东西被翻找过后,没几天,曹龙就会回家一次,一回去多则三五个月,少则一两个月。其实他并不想怀疑曹龙有什么,因为曹龙是跟着他的第一个弟子,曹龙拜自己为师的时候,是被城里的父母送来的,说自己在城里挺有钱的,怕有人绑架他们儿子勒索他们,所以送到小渔村。张平当然也不会多想,毕竟曹龙的父母每年都会给一笔丰厚的学费交给张平,这也是张平能够衣食无忧的原因。

但从怀疑曹龙在自己身上找什么的时候,他立刻就警觉起来了。当然,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张平这次就是去城里,根据曹龙留下来的弟子回去找他的父母,但是很遗憾,当场送曹龙来小渔村的那对夫妇,早在十几年前就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多半是已经死了。这更让张平怀疑,现在倒好,曹龙自己就坐不住了。

终于还是要到撕破脸皮的时候了,十五年的师徒情感,如今一着丧。

张平深吸一口气,道:“水妙现在在哪里?”

二蛋子摇了摇头,说:“不知道,他说要去跟踪大师兄,不知道现在去了哪里。”

张平瞳孔收缩:“什么!”

第一百一十一章 濒死

在张平的东西第一次被翻的时候,确切的说,是张平发觉自己的东西被翻的时候,他一开始是怀疑水妙的,因为水妙是刚进来的,而且是突然搬进小渔村,这一点跟曹龙很类似。毕竟当时张平和水妙的感情并不深,当然是宁可怀疑水妙也不会怀疑曹龙,这就是为什么熟人好作案的原因。

但当张平见到金香玉的时候,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是认得金香玉的,也就是宁清秋,至于是怎么认识的,张平实在不愿意回想。而宁清秋却早已认不得他了,当然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张平平日里就是邋邋遢遢的,经常几天不洗澡,吃喝拉撒睡也不是那么讲究。他常常会对着夜空发呆,有时候一发呆就是一整夜。去了槐城之后,更是几天几夜不眠不休,此时的精神状态已经差到了极点。但他的眼眸,总是闪烁着光彩,似乎永远不知疲倦。

“不好。”他的眼神中透漏着恐慌,以极为严厉的口吻说道,“你立刻回到村里,将所有村民带着,至于去哪里,都可以,就是不要再待在这个村子里。”

二蛋子虽然不太明白前因后果,但一向吊儿郎当的师父忽然严厉起来,还是让他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连忙点头:“是,师父,可是,他们会听我的吗?”

张平愣住,对啊,让一群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的人忽然没有来由的离开,换作自己,自己也不会愿意的。但张平已经来不及解释了,就算解释了他们也不会听的,倒不如听天由命。张平深吸口气,闭上眼睛,眼角流出一滴泪水:“那就随他们吧,天下动荡,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张平也不含糊,立刻回到飞云门,在询问了一番之后,大概知道了曹龙朝着山上而去。临走时还不忘让他们赶紧逃,但是剩下的弟子们觉得师父肯定是又喝醉了。张平心中闪过一丝失落,但并没有过多的解释,而是径直跑向了大山。

且说,水妙被打飞出去,沿着山坡滚了下去,若不是滚落的路径没有大石头,不然可能都被砸死了。纵然如此,那么高的山坡往下滚,也摔断了他的两根肋骨,更要命的是,他掉下了山底的河中,晕了过去。

河水有一人多高,失去意识的水妙落到河底,口中吐出一口气,气泡飘向水妙,炸开。

“我死了吗?”水妙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他不明白自己深处在哪里,但他能给感觉到身边充斥着水元素。但这种水元素,却无法成为自己身体力量的一部分。人在缺氧的情况下并不会立刻死亡,身体会启动最基本的自我保护,只要不要乱动,水没有大量的呛入口鼻,是不会马上死去,但会处于一种很微妙的濒死状态。

生与死之间,颇为奇妙,生命从血腥中开始,又从血腥中离开,就像一个圆圈,一个轮回。在濒死状态下,究竟是生,还是死?

“是水,水啊。”他能轻轻眯起一条缝,看见河面上波光粼粼,鱼儿在水中游动,小渔村的河水不管冬天还是夏天,始终保持着恒温,所以这里最适合鱼类的生存,小渔村也由此得名。但他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也感觉不到丝毫的寒冷。他只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好像灵魂即将破体而出。

在他脑海中闪过一个个声音,很熟悉,很温暖的声音:

“景承玉妙,到这一辈是妙字。先出生的便叫水妙,后出生的,叫卡妙。”

“怎么取这么难听的名字。”

卡妙,卡妙,他的妹妹,为了让她活下去,不得不和她分开。她现在在哪里?她去了神殿,那么现在的生活,是不是和在王宫一样锦衣玉食?身边有没有值得信赖的朋友?

“恳求先生救救我家夫人和一双儿女。”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水妙记得,这是他的父亲柯怀玉的声音,在他的印象中,柯怀玉是一个勇敢、果断、刚强的人,但是为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不惜低下高贵的头颅。

“水妙,卡妙,母亲,注定是看不见你们了。”一个慈祥的声音进入了水妙的脑海,不知道为什么,水妙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心情特别的安静。那是怀胎十月,从一枚小小的胚胎,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他就是在这个女人的肚子里,发芽、生长、诞下。

对啊,那个时候,自己也是这样,在好似无边无际的羊水中,呼吸着母亲给予的氧气,一点点,一点点的发育,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他的脑海中,闪过很多很多人,赵芯悦诞下他们兄妹二人时的声嘶竭力的呐喊声,离别时的期望,每一位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平平安安的长大,不求大富大贵,只求百年终老;柯怀玉在大战前夕的离别,眼神中的不舍,话语中的期盼,他总是一副君临天下的样子,但背后,他十分的焦虑,怕教育不好他们兄妹,怕给不了他们兄妹想要的幸福,怕自己有朝一日,无法再保护他们兄妹,所以柯怀玉希望水妙能够长大,能够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妹妹卡妙;金婆婆临死之前,无法安心死去,她非常清楚这个世界有多残酷,她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在有生之年保护水妙,她是真正的把水妙当作了自己的亲孙子,她是多么的不舍啊!

“我要活下去。”水妙的手指轻轻的动着,他努力的想要重新掌握身体的控制权,他还没有死,他还有一线希望活下去,“我不能死,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还有她们在等我。”

宁清秋离开时的背影,深深的回想在水妙的脑海之中。

累赘吗?

不,他不是。

水妙豁然张开眼睛,一股股力量钻入他的身体,他跌断的两根肋骨,也在慢慢愈合。这是一个奇迹,哪怕是百草山的医仙,至少也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将别人断掉的骨头接好,伤筋动骨一百天,这已经是最强的医术了。

但是他,却只用了短短的几个呼吸。

巫师在初步接触到巫术的时候,就已经很清楚单凭自身的条件是很难吸收自然界中的力量,就好像水妙修行的是水术,但也不是说泡在水里就能把水元素吸收进去。这就跟一个普通人缺铁一样,不是说泡在铁疙瘩里或者干脆把铁吞进去就能吸收铁元素,能够真正被人体吸收的力量是很微薄的。而自然矿石则不同,是完全可以被人体吸收转化,再进行一次又一次的突破,加上丹药和某些特殊的宝物,家底厚的硬生生的堆成一个枝晨梦露境的大巫的也不是没有。

但这个贫瘠的小山村,水妙单纯的靠吸收自然界中的元素能让自己的境界修为到天照光环,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当张平经过河流冲上山头的时候,水妙已经被水流冲出一两百米以外,故而张平并没有发现水妙,而是直接急冲冲的冲向了山坡。

曹龙将水妙打下了山坡,也没有去查实水妙究竟死没有死,对于他来说,水妙死没死其实关系不大。他冷冷的盯了一眼齐舒兰,忽然感觉一股浓烈的杀气席卷而来,嘴角露出一抹惨淡的微笑。

“来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师徒情分已尽

其实曹龙很复杂,说跟张平没有一点师徒的感情那是假的,毕竟张平还是尽心尽力的去教授他。小渔村没有任何的修炼资源,每个弟子是否能成为巫师大能,完全就是靠自己的悟性。而张平把捕捉天地之间稀薄的自然之力的方法细心教导他们,别人觉得张平是个马大哈,但曹龙并不这样认为,张平虽然个人本事不高,但对于教导弟子,他确实已经尽力了。

对于这一点,他还是很感谢张平的。

但是,如果张平能乖乖的把《僵族秘术》交出来,那么他早就可以得到父亲的赏识,得到最丰厚的修炼资源,做回自己那个槐城城主的大公子,也不用苦哈哈的躲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小渔村,过着清苦的日子。

他瞟了眼齐舒兰,露出一丝鄙夷和嫌弃,更不用对这种姿色的女人还下得去手。

齐舒兰第一次从一个男人的眼睛里看见了这种表情,齐舒兰固然是美貌,但这只是相当于这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山村,能从鸡窝里飞出金凤凰,那是何等的荣耀,甚至连齐舒兰也是这样想的。她一直觉得这个贫瘠的小山村里的男人,根本配不上她,只有城里那些达官贵人,才是她的良婿。但她不知道,她这种姿色的女人,莫说是整个中原世界,就槐城,也只是属于中间的水平。比她漂亮,身材更吸引人,皮肤更白嫩的女人海了去了。

更何况,越是强大的男人,就越是看重女人背后的势力,漂亮的女人,玩物而已。

齐舒兰默默的站起了身,将衣服穿好,往前挪动了几步,就被曹龙叫住:“你想去哪里?”

齐舒兰自嘲的笑了笑,道:“我想走,既然我在你心里不算什么,我走了,免得碍了你的眼。”

曹龙走了上去,一巴掌将齐舒兰打翻在地,冷哼一声,道:“我让你走了吗?你的生死都由我说了算,我要你生你便不能死,我要你死,你也最好死快点。”

“你!”齐舒兰捂着脸,恐惧的看着曹龙,两行眼泪哗啦啦的流着。曹龙是他的第一个男人,但齐舒兰也不是那种想不开的女人,既然自动献身,就已经做好了被抛弃的准备,但是没有想到,曹龙居然狠心到了这种程度,“告诉你,我要去报官,把你抓了,让你一辈子蹲大牢,让你知道惹了老娘你的下场是什么。”

“哼!”曹龙只是哼了一声,槐城城主是他爹,谁敢抓他?曹啸直难道会因为曹龙玩了一个女人就处罚他?真是笑话,曹啸直只会一声不吭的就把齐舒兰给杀了喂狗,在整个陀罗国,人命值多少钱?齐舒兰是在这个与世无争的小渔村待时间太久了,还以为外面的世界是朗朗乾坤?

但曹龙显然不想和她浪费口水,而是如临大敌般的看着山坡之下,而此时,山坡之下缓缓的走来一个人。一个披肩长发,头发一卷一坨,好像一两年没有洗过头的感觉,满脸杀气,直到走到张平前面十步左右,才停了下来。他看了看四周,没有发现水妙,却意外的发现了脸上有个巴掌印的齐舒兰。张平奇怪道:“你怎么在这里?”

齐舒兰见到张平来,好像见到了救星一样,马上就求救道:“张师傅,快救救我,这个畜生,不但强坚了我,还要杀死全村的人,啊,那个,你的那个徒弟,姓金的那个,刚被他打死了。”

“水妙!”张平的杀气更浓,他没有立刻去找水妙,看看他的生死,刚才他就是往下边来的,如果水妙真在山下,那么他应该能见到,如果水妙已经死了,那么杀了曹龙,为水妙报了仇,再去找回水妙的遗体,“曹龙,我想不到,你居然会是曹啸直的儿子。”

曹龙微微皱眉,道:“看来你知道了,那我也不瞒你,我就是曹啸直的儿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等我杀了你,找到我要的东西,就可以安心回去当我的大公子。”

张平显然很失望,他猜的没错,曹龙是来找《僵族秘术》的:“曹龙,你是我最得意的弟子,无论巫术还是练体,你都要比别的师兄弟更加努力,我曾经在你身上看见了飞云门崛起的希望。”

飞云门在三千年千,禅宣乱世之前是八大门派之一,而且在八大门派中,也可以挤进前三。飞云门最得意的法门是轻功,相传将飞云门的“踏云踢”修炼到最顶尖,可以与风术修行者媲美速度。但是很可惜,三千年千禅宣乱世,八大门派贡献出许多杰出的人才,那是一场人类的灾难,只要有些正义感的人,都参与了这场战斗,飞云门更是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但江湖是残酷的,自从那场战斗结束后,损失了百分之七八十的战力,飞云门就此没落。飞云门需要更有资质的人才进入,所以在不需要自然矿石的情况下还能自我吸取自然界中的力量的法门上一直在做专研,但很可惜,收效甚微。十万年前,整个世界的自然之力是很充沛的,自然资源丰富,造就了无数的强者,也就是那个时候,自然之力的境界得到了完整的划分。万法归一的巫师虽然稀少,但也不是就只要宁清秋一个。人类在妖族的压迫下,不断的强大。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相比现在就不同了,能从自然界中得到的修炼资源少之又少,更多的是从自然矿石这种固定的资源里获取。再加上许多修炼法门已经失传,那更加是雪上加霜。

飞云门一蹶不振,作为飞云门的门主张平,自然是百感交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可以光耀门楣的弟子,居然还心怀叵测,那岂不是很心痛?

“如果你再多些忍耐,我说不定就把你想要的传给你。”张平咬牙切齿,飞云门一直保管着《僵族秘术》,虽然只是残卷,但也足以让人迅速强大,但是,要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太大。

曹龙一怔,思量了许久,才缓缓道:“你是一个很负责任的师父,我对你充满了敬意,但是很抱歉,我恐怕没有那么多时间等你把所有的东西都传授给我。所以啊,我的师父,当我和你一样境界的时候,我第一想到的事情就是杀了你,这世界的门派太多,飞云门想要重新回到八大门派,谈何容易。”

江湖上叫得上名号的门派成百上千,能被神殿任命为八大门派的门派只有八个,强者为尊,这不仅是人类社会的规则,也适用于所有。八大门派唯一不变的,除了太虚门外,还有其他的吗?不,没有了,八大门派其他七个,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更何况要把一个已经落寞了千年的门派重新推向八大门派,谈何容易。

更何况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所谓八大门派,不过是中原世界最强大的八个门派。神殿掌握着这世间最强大巫师,他只会承认最强大的门派。曹龙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八大门派,别说八大门派,如果他能得到《僵族秘术》,哪怕是成为神,也本事不可能的事。

曹啸直对《僵族秘术》的了解或许不是非常透彻,但就一句“不老不死”就已经够吸引人了。不老不死,还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人类的寿命不过百年,哪怕是努力修行到枝晨梦露境,也不过的三百年的时间,日月争辉,说还好听,与日月争辉,但其实呢?也不过是千年的寿命,哪怕是巅峰,譬如李胜言这种日月争辉巅峰的人物,不过也就能活三千多载,那又如何,比得过不老不死吗?

连神殿的神,活的最长的宁清秋,也不过是两万年的寿命,最后到头,还不是一样要死。

第一百一十三章 激战

不老不死,这本身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诱惑,历代帝王,谁不希望不老不死?可是又有谁能够做到?可是如今有一种秘术,可以办到这一点,谁不心动?

曹啸直真的贪恋自己的权位吗?当然,如果他不贪恋自己的权位,为什么处心积虑的要做上城主的位置,一直不对外扩张,一直占据着槐城?不就是因为他知道槐城的小渔村内有飞云门持有《神族秘术》?但他不知道,飞云门拥有的《神族秘术》也只是残卷而已。纵然是残卷,也能发挥极大的作用。

八大门派,也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八个门派、教派甚至家族。要竞选八大门派,首先自身的实力要在中原大陆有着出类拔萃的表现,其次是门派或者家族的人品,说不上道德至尊,最起码要过得去,要不然随便来个魔教也能竞选八大门派,那岂不是笑话。但大家心里都清楚,杀人放火金腰带,有几个人的屁股是干净的。

八大门派是谁决定的?

神殿!

只有得到神殿的承认,没有固定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方法,只要神殿认为你的实力够得上八大门派,就会命人送去神旨,并以一块巴掌大的玉简,玉简正面写着“神之喻”三个字,而背后,所书写的都不相同。八块玉简,传承自上古时代,将自然之力注入其中,能够得到一些强大的巫术,这些巫术只能八大门派门主习练,不得外传。如果一旦某个原本是八大门派的势力掉出八大门派,也就是被别的势力挤出去,那么第一时间必须归还玉简,否则神殿会派近卫军去取,那可不就是说上几句话,还威胁下“你到底还不还”这种无聊的话了,而是直接灭门。历史上有那么几个门派在实力被挤出八大门派后,又舍不得玉简上那些还未探知或者修炼成功的巫术,不愿意归还玉简的,被近卫军杀的连只鸡都没留下。

因此八大门派也不是说选你就选你,更重要的是看中稳定性,一下子来了个“暴发户”,就算实力天下第一也入不了神殿的眼,因为这种门派十有八九会因为树大招风,根基不稳很快就被其他门派替换。而其中只有一个门派,一直没有更替,虽然八大门派不分先后,不分强弱,不排名次,但这个门派,自从香公主创立神殿开始,就一直存在,而且稳稳的居于八大门派之列,经历了多少风霜,多少战争,依然屹立不倒。

它就是太虚门。

八大门派可以有权利控制周围一大片地盘,比如说太虚门就控制着一个城的地盘,他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在他的地盘内耕种,开商店,甚至是杀人,所有处理权皆由门派负责。神权高于王权,不说是神殿赋予这个权利,光门派本身的势力就已经不是附近的官员可以管制的。

所以八大门派的权利大,责任也大,必须负责每年进贡多少资源给神殿,这就相当于给自己找了八颗摇钱树。但神殿能够八万年屹立不倒,当然也不会让八大门派过于放肆,都是要考察人品,权利大,人品和道德就很重要了。

而当年飞云门舍己为人,为力敌禅宣,几乎惨遭灭门,虽说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但如今混的只能在这穷乡僻壤收几个乡里的孩子为弟子,而门主张平更是落的只是个洪荒之域的境界,飞云门还能走多远,更别谈什么重新回到八大门派之列了。

因此,别说什么谈何容易,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这一点张平当然也是明白的,但这就是他的使命,无论是否能够做到,他都一定要去做,三千年来,飞云门历代掌门不也是心怀梦想,最后无疾而终的吗?

张平嘴角轻轻起动:“那样东西,我不会交到你这种心术不正的人手里,哪怕将它毁了,也不会给你。”张平脸色阴沉,《僵族秘术》究竟是谁流传下来的,现在已经无法知晓,八万年前就消失的秘术,如今只留下份残卷,是何等的珍贵。非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张平真的会那么做,因为《僵族秘术》落到了恶人手里,将会涂炭生灵。

曹龙瞪大了双眼,紧握双拳,嘶吼道:“师父,我就只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要求,你自己既然不练,为什么不可以给我,说不定,我可以把飞云门发扬光大呢!”

张平一挥手,唾弃道:“做梦。”在挥手之间,四周已经凝聚了许多漂浮的水珠,水珠数量正在继续增加,越靠近曹龙,增加的速度就越缓慢,直到距离张平一米的地方,忽然就停止了。

“你——”张平愕然,他没有想到,曹龙的境界,真的和自己一样,已经到达洪荒之域。

“师父啊。”只见曹龙也是手一挥,一粒粒水珠在他身边聚集,之后慢慢向张平的水珠挤压过去,双方的水珠一接触,立刻化成水滴滴到地面上,“我到是还真感谢你,你将你这一生所有的巫术都交给了我,可惜,可惜,可惜的是你的境界太低,再没有什么可以教授我的了。”

“去死吧。”曹龙疯狂的笑着,数百滴水珠也跟着他迅速移动,将张平的巫术一一破开,“师父啊,你死去以后,我会把这个村里的人,全部杀掉,让你黄泉路上有个伴。”

张平怒目圆睁,眼看着自己所制造出来的水珠一一破开,只能将所有的自然之力凝聚在周围,企图发动一个他最厉害的巫术:“你这个丧心病狂的逆徒,我要和你同归于尽。”

周围的空气变得异常的湿润,周围出现了一圈旋转的漩涡,这是张平最厉害的巫术,也是他的杀手锏。这一招本来是要梵尘太虚境才能发挥完整的作用,以张平洪荒之域巅峰的境界,终究还是太勉强,所以发动招式的时候太过于缓慢。

可是,曹龙已经冲到了眼前,年轻毕竟是年轻的许多,身体所爆发的力量要比他快得太多,再加上,曹龙是张平教出来的徒弟,他们彼此太了解,而此时张平由于连夜的赶路,已经太虚弱了。

“师父,你,去死吧。”曹龙周身的水珠已经将张平身边的水珠全部破开,他们都身处在漩涡之中,下一刻,曹龙控制着所有的水珠朝张平冲去。

“惊涛骇浪。”张平的术终于发动,从旋转的漩涡之中,冲出两道浪花冲向了曹龙,曹龙咬着牙,拼劲所有的力量将水珠打入张平的体内,而浪花冲过来的时候,已经将大部分的水珠冲刷掉,并且将曹龙拍飞出十几米远,差一点就滚下了山坡。

而不幸的是,依旧有三滴水珠打在了张平的双肩和大腿,鲜血直流。张平半跪在地上,惊恐的看着曹龙,曹龙毕竟人年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以后又站了起来,吐了口带血的唾沫,一脸阴笑:“师父,你果然还有没有教给我的巫术,这招叫什么?惊涛骇浪?和我见过的惊涛骇浪不同,你居然能控制水高速旋转来达到风卷残云的效果,然后利用这种旋转所激发出来的力量发动巫术,这种巧妙的安排一定很消耗自然之力吧。”

张平捂着大腿,疼痛席卷着他的大脑,这一招,何止是很消耗自然之力那么简单,简直都要把他挖空了。

“那么现在,你可以乖乖的去死了吗?”曹龙阴狠毒辣的笑着,一步步向张平靠近。

第一百一十四章 虚张声势

半山之上,到处可见泼洒的水渍,就像刚刚下了一场不规则的雨一样,在半山上的三个人身上都已经湿了,而张平更惨,双肩和左边大腿上被打穿了三个洞,正在冒着鲜血。齐舒兰被吓的躲到了三十多米外石头外,她意识到,如果自己再不逃跑,估计就把命交代在这里了。

她悄悄的沿着山路下山,磕磕碰碰的,身上的衣裳也是慌慌忙忙的穿上的,顾不及颜面,逃命要紧。

当她跑到山脚,在河边双手拄着大腿歇气的时候,她在水里见到了恐怖的一幕。

沉入水底的水妙正睁大双眼,瞪着她。

齐舒兰赶紧跪下,哭丧道:“不是我要害你的,不是我,是那个挨千刀的,我也是受害者,她侵害了我的身子后,居然还想要杀我。你做鬼以后不要来找我,冤有头债有主,要去就去找曹龙,就连张师傅也是他害死的。”

而此时,沉入水底的水妙看见水面波光粼粼,一张熟悉的脸映入他的视线,由于水的折射,使得那个人的样貌很是扭曲,她只能知晓这个人是一个女人,而衣服也很熟悉。他听到的声音只有流水声,齐舒兰说话的声音传人他的耳朵里是朦朦胧胧的,但他还是听明白了一句。

“张师傅——害死!”

“师父害死了谁?不,不会的,师父是不会害人的,除非是——师父被人害死了!”水妙震惊不已,他已经在试图完全控制自己的身体,在水中的时候,他已经将境界突破到玄道之域,很艰难,如果不是他决心够强,运气够好,估计这一口气也憋不了一个时辰,早就被淹死了。在水中的这一个时辰,他几乎处于假死状态,齐舒兰跪在水边说话的时候,也正好的水妙苏醒的时候。

他双手往水底一推,整个人飘了上去,齐舒兰见水妙正在往上浮,她听人说人死了以后几天,尸体泡发水肿,才会飘上水面,怎么这么快就飘上来了,难道是诈尸?

“啊,不要啊,我求求你,我给你烧纸钱,多烧点,求求你不要害死我,我还想活,还想活。”齐舒兰哀求着,没有人想死,何况是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她还想去城里,过上有钱人太太的生活。

水妙缓缓的飘了起来,手拄着水面,就跟翻墙似的,踩踏着水妙,直到完全平平稳稳的站在水面上。这一幕,更让齐舒兰确定他是鬼了,立刻爬了起来,一分钟不耽误的逃跑了:“哎哟,鬼啊,鬼啊。”

水妙茫然的看了看逃跑的齐舒兰,又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握住又松开,握住又松开,他有一种感觉:“我感觉,我有点不一样了。”

对,是不一样了,他能够感觉到周围的所有元素,当他将所有毛孔张开,能感觉到毛孔也在自由的呼吸着。这将是玄道之域,真正的跨入了巫师的行列,能够使用一些比较高级一点的巫术,能够用自身的自然之力控制周身同等元素。他伸开了手,试图将他所感觉到的所有元素聚合在一起,奇妙的是,他的手心中,有了一点光,很耀眼的光芒,当他将这多光芒松开,任由这一点光落下,但是很可惜,光芒才离开他的手,就慢慢的消失了。

“为什么,为什么师父要我不要把能够感知所有自然之力元素的事说出来。”水妙想起之前在手中的那一团光,八卦之术既为光,所有元素聚在一起时,就是光。平常人突破绝对领域,到达聚气凝鸿后,都必须要选择其中一种自然之力元素进行修炼,否则八种元素在身体中互相排斥,轻者经脉尽断,重则立即身亡。但是水妙很特殊,他可以绕开选择的节点,直接修炼所有的元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就是张平让他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的原因。

水妙紧紧的握住拳头:“原来是这样,师父,你千万不要死啊。”

水妙片刻不敢耽误,脚下生风,几个起落,就冲到了原本需要行走十几分钟才能走到的半山。才一上去,就见到了张平满身是血,半跪在地上,咬牙切齿的看着曹龙。而曹龙,将一滴水珠掷向张平的胸口,张平运起仅有的自然之力,架起水盾,将水珠的力量卸去大半,纵然如此,还是将张平的胸口击穿。

灰白,水妙只感觉整个世界都是灰白的。他看着张平喷出一口鲜血,紧紧捂着自己的胸口,防止更多的血液喷出。幸好并没有重伤心脏,但左边的肺叶,已经被击穿,受伤严重。

曹龙见张平还不死,又掷出一粒水珠,此时水妙已经冲到了张平的前面,硬生生的将这粒水珠接住,水妙眉头一紧,这粒水珠力量巨大,纵然已经将手上布满了自然之力,也是勉强接住。

曹龙看见水妙,怒不可遏,道:“你居然还不死。”

水妙没有搭理他,而是将张平扶到一旁,低声道:“师父,你且先休息,我把他解决掉,我们就走。”

“解决我?口出狂言,这一次,我必然要把你挫骨扬灰,我看你还有没有机会,再爬上来。”曹龙已经能够凭借着刚才接住水珠那一手知晓水妙不仅没有死,反而境界更高了。他恨,自己需要多少资源才能在一个月内突破境界,而水妙,短短一个时辰,没有资源,没有大巫的帮助,居然就这么突破了。

凭什么,他曹龙才应该是天才中的天才。

水妙指着曹龙,怒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师父待你恩重如山,你却谋害师父,我今天就要把你送进阴曹地府,看看你如何面对历代飞云门人。”

曹龙道:“少在那儿大义泯然,谁拳头大,谁就是真理,水妙,就算你再突破,现在最多也就是玄道之域,刚刚突破境界,还不稳吧,没有凝实稳固境界就贸然出来与我对战,简直是找死。”

曹龙突破洪荒之域时,境界极不稳定,他也是花了几天的时间来进行稳固凝实,否则很容易走火入魔,损伤丹田。这已经是因为曹龙天赋极佳,否则的话几天哪里够,随着境界的提高,越到后面,越容易导致境界不稳,走火入魔。

曹龙身边已经凝结了至少一百滴水珠,倒也不是说水珠越多就越强,这还得看水珠凝结时含有多少自然之力。以曹龙洪荒之域的境界,在凝结水珠时,一般不会超过五颗是填满了自然之力,将这粒水珠变的比钢铁还硬,达到最佳的攻击力,其他的水珠,不过是虚张声势,掩人耳目罢了。

“去死吧。”随着曹龙的呐喊,这一百滴水珠飞了过去,曹龙满脸狰狞,就算突破境界了又怎么样,还是比自己低上一个境界,这种实力上的差距,光凭技巧和经验是难以弥补的,随着境界的提高,这种差距就越来越大。

水妙愣在当场,张平捂着胸口,这时才想起来,因为水妙的境界太低,只是教了他一些简单的控制水流的方法,还没有教他防御这方面的巫术。张平瞪大眼睛,刚想说什么,但令他诧异的一幕,发生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莽撞

巫术无论是哪种元素,都有其特有的防御术,但各有不同。八种元素中防御最强的土术,有其最完美的防御,但土术的攻击方面的巫术就差强人意了。而相对于土术来说,水术的防御力要弱很多,水术无论是在攻击还是防御上,都属于中等。

但令张平惊讶的,是水妙架起的防御术很特别,总共有两层,中间填充了密度较高的液体水,起到缓冲作用。当曹龙的水珠穿过这两层防御中的水时,速度和力量被减弱许多。但纵然如此,由于力量上的差距,还是有力量最强的三粒水珠穿过防御术,打在了水妙的腹部,将他打得退了一步。水妙怒视着曹龙,但曹龙毫不在意,反而很想夸奖水妙的聪明。

曹龙道:“不错不错,想到用水的自然缓冲,来降低我的术的攻击力,光凭这一点,你就已经比我们这些师兄弟强得多了。”

水妙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反而因为实力上的强弱差距而担忧不已,但输人不输阵,水妙稳住了身子,冷哼一声,道:“你没见过的多了去了,我一定能把你打趴下。”

“哦?那么,就直接杀了你好了。”曹龙眼露杀机,周围再次凝聚起水珠,“我看你怎么招架。”这一次,曹龙没有含糊,以极快的速度将水珠打了出去,这次凝聚的水珠并不多,只有三粒,这三粒,比之前更加饱含自然之力,速度更快,力量更霸道。

“水妙小心。”张平看懂了,这是撇去了所有的花招,将所有的力量凝聚起来,就算水妙再次架起这样取巧的防御术,这三粒水珠也能穿透防御术,这样的力量,哪怕是穿透了防御术,也能把水妙的肋骨击穿。

水妙也不傻,这还硬生生的去接,那不是傻子吗?但速度实在太快,他只能用最笨的方法来避开。

倒下,他居然从后面倒了下去,地上的石子很多,硌的生疼。这三粒水珠很快就从他的身上略了过去,他一个翻身,滚到了张平的身边:“师父,你还能走吗?”

张平无奈的摇了摇头,走,现在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就算水妙力气够大,背起张平逃跑,能走多远?曹龙的招式又被水妙投机取巧的避开,大怒道:“我要把你们两个碎尸万段,方解我心头之恨。”

曹龙驾驭一粒粒细小的水珠,阴冷的看着张平:“师父,是你逼我的,逼我欺师灭祖。”之前曹龙一直都没有下定决心杀张平,现在水妙彻底惹怒了曹龙。倒不是说曹龙就那么一招,而是自己的境界太低了,在远离水源的半山上,难以将更多的水聚集起来。这招是最管用也是最节省自然之力的方式,如果不是因为张平大意,小看了曹龙,也不会被阴了。当然,张平更多的是念及师徒之情,才会忍下一手。

水妙则是张大嘴吧,上下左右打量了下,忽然说道:“你的这招,我会了。”

“水妙!”几乎是同时,张平和曹龙脱口而出,越强的巫术,对自然之力的掌控和排布就越复杂,水珠虽然容易凝聚,但让其拥有能够滴水穿石的能力就很难了,要将更多的自然之力注入到水珠中,就连曹龙都只能做到最多凝结五粒。更何况不仅要增加水珠的强度,还要控制其飞射出去的方向和速度,没有长年累月的苦练,是不可能做到的。

曹龙道:“少大言不惭,乖乖的去死不就好了吗?”

水妙则是嘴角轻轻一扬,略带嘲讽的说道:“可是我还没活够。”

说着,他的周围凝聚了上百粒水珠,水珠圆润,在阳光之下,折射出一片片倒影。巫术的驾驭和曹龙的一模一样,如此大数量的水珠驾驭起来难度之高,相当于水妙刚刚接触也是很吃力的,还没有发射出去就已经有十几颗破碎,化作了水蒸气。当水妙将术使用出来的时候,连曹龙都愕然不已,但当水妙凝聚的水珠一颗颗破例的时候,他也就释然了。除非是很低微的巫术,不,甚至都不算“术”,只是些最基本的自然之力的操作方式,否则的话单凭肉眼去看,没有法诀的话,是很难将巫术原模原样的“复制”出来的。

曹龙讥讽道:“虽然不知道你是用什么方法将境界提升那么快的,但是以你对巫术的运用如此浅薄,就想用这种虚招来吓唬我?”

水妙则是一脸严肃,一副欲将曹龙杀之而后快的架势,说道:“我是否真的在吓唬你,等我把你打趴下了,你就知道了。”

“哼,大言不惭。”曹龙虽嘴上说的硬气,但也不敢冒然前进,按常理来说,水妙的境界是不可能那么快提高的,提升境界本身就有许多的困难和失败,因此才需要自然矿石和辅助丹药来完成迅速补充体力和自然之力,越是境界高深的巫师,就越是困难。就好比曹龙,也是经过了无数次的失败,耗费了多少资源才完成突破,到达洪荒之域。虽说是短短一个月,但这一个月以来自己吃了多少苦,浪费了多少资源,他是再清楚不过的。

他相信,自己的天赋已经算是妖孽级别了,在没有任何资源供给的情况下,这才一两个时辰,说出来恐怕都没人信。

可是这个人,正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面前。

水妙动了,他身边剩余的水珠正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一颗颗破碎,他奔跑的速度也是极快,生怕曹龙被自己的气势吓跑似的,以他生平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曹龙本来有许多种方法将水妙打退,但他不敢保证水妙这些还没有破碎的水珠中,有哪些是隐藏着杀招的,再加上水妙这种不要命的奔跑方式,要么就是水妙疯了,要么就是——他有足够的实力让曹龙落败。

情急之下,他只能架起防御术,此时水妙离他只有五步,在这瞬息之间,水妙的头似乎都要撞了过来。

下面的一幕,让曹龙彻底傻眼了。

对,没错,水妙是整个人扑过来,就这么凌空一跳,向他扑了过来,那剩下的四五十粒水珠,也在这一跳之中全部破碎。水妙整个人压了过去,幸好有防御术将他和水妙两人隔开,否则说不得真会“亲”在一起。

水妙整个人压在曹龙的防御术架起的屏障上,双手拄着水波屏障,曹龙怒不可遏。这是什么,这是侮辱!这是侮辱曹龙的智商,这么低能的招式,曹龙居然上当了。

“水妙,你定要将你碎尸万段。”曹龙气的脸色都变了,整个人气的发抖。

连张平之前都以为水妙是不世出的天才,真是什么巫术都看看就能学会,在对水妙充满了鄙夷的心态下,也担心起来。曹龙不是傻子,更不是什么老老实实的人,接下来曹龙一定会牟足全力将水妙杀死。可是在张平看起来很“孩子气”的水妙,却没有似乎从曹龙的防御术上下来的意思,更没有似乎想要逃跑的迹象。

只见他双手在拄着防御术的同时,迅速从双腿劈叉的姿势变成了整个人蹲在曹龙的防御术上。

四周的泥土湿润,水妙带过来的数十粒水珠破裂,将周围薄薄的一层泥土弄的湿润,在撞击之后,曹龙架起的防御术松动,洒出大片的水花,周围的泥土就像刚下过一场突如其来的阵雨一般。

张平瞪大眼睛,吃惊的看着水妙接下来的动作。

“震魂术——瓮中之鳖。”

第一百一十六章 扭转

小渔村内,二蛋子跑回了村里,他谨记张平的话,尽力去劝说村里的人逃跑。可是这朗朗乾坤,安稳的小渔村又会出什么事呢?谁会听他的,只会把他当个二傻子,就连他爹都不信他,还埋怨家里的干粮怎么少了。

而在半山上,水妙丝毫不敢懈怠,将自然之力全部释放,这是他的杀招,也是搏命的一招,已经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这一招上。他连日以来所有的努力,在痛苦和失败中磨练的招式,终于,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派上用场了。

“震魂术——瓮中之鳖。”

一震,瓮中之鳖。

只见他右手食指和中指翘起,小拇指和无名指并拢,大拇指压下,右手置于胸前,已手代脚,左手在曹龙的防御术屏障上一拍。曹龙怒不可遏,眼看着这个疯子所作的一切,将要将防御术转化成攻击术,却感觉这一拍之下,整个防御术都开始晃动,周围泥土更是向他挤压过来,看着水妙就这么随手一拍,却感觉五脏六腑都在晃动,身上使不出丝毫的力气,就如同沉浸在水泊之中,沼泽之中,无法动弹。

但更糟糕的是,这一招本来就是由《神族秘术》演化而来,对灵魂有着不同程度的创伤,哪怕是第一震,对曹龙这种等级的巫师简直是杀鸡用牛刀,不一会儿,曹龙的口鼻已经溢出血来,一股股力量侵蚀着他的骨头,肌肉、血液和灵魂,他高声求饶道:“放了我,放了我。”

张平瞪大双眼,眼中闪过痛苦绝望的神色,口中念叨着:“震魂术,震魂术,三千年,又是三千年。”

停住了,水妙从他身上走了下来,淡定从容的说道:“念在我们师兄弟一场,我今天放了你,你发誓,这一辈子,都不许踏入小渔村。”

曹龙如蒙大赦,还来不及擦掉口鼻上的血液,就赶紧跪下来求饶:“我不会了,不会了。”他心里是即憋屈又害怕,怎么也想不到水妙怎么一下子变那么厉害。

“滚。”水妙厉声道。

“是是,是,我滚,我滚。”曹龙连滚带爬的跑下了山,而水妙则是威风凛凛的负手而立,很有大家风范的样子。

张平松了口气,终于露出了微笑,捂着伤口刚要爬起来,水妙那威风凛凛的姿势,立刻瘫软下去,倒在地上抽搐着,双眼翻白,口吐白沫。张平眉头紧皱,口中念道:“如此强大的巫术没有足够的底子冒然使出,是挖空了他身上的自然之力。呵,这小子,倒是有几分天赋。”

说着,他居然跟没事人一样站了起来,水妙已经处于休克状态,若是他看见了张平此时淡然自若的样子,估计会吓一大跳。张平走到水妙面前,在他后背上点了几下,将一股磅礴的自然之力输送进去,约莫过了五分钟左右,水妙才停止抽搐,安然的睡去。

夜晚,小渔村十里地外,曹龙跌跌撞撞的往前走着,本来胸有成竹的过来,却灰头土脸的回去。回去,没有拿到《僵族秘术》回去也是死路一条,可是不回去,他还能去哪里?他这个城主公子,说出去好听,其实和城主府里养的一条狗有什么区别?

前方,一阵整齐的步伐,很轻,但由于人数众多,如此近的距离还是听的一清二楚,曹龙心中恐慌,军队,只有军队才会有这样整齐、训练有素的步子、呼吸声。在槐城能出现这样的一支军队,只有一种情况。

曹啸直,来了。

曹龙不敢躲避,而是直挺挺的站着,前方的人没有点燃火把,而是接着月光赶路,为首的有四人,抬着一鼎轿子,走到曹龙十步距离时,一把把明晃晃的刀架在了曹龙的脖子上。曹龙不敢动弹,咽了口口水,直勾勾的盯着这鼎轿子。

这一把把刀架在曹龙的脖子上,其中一人喊道:“来者何人?”

“我是——”

曹龙刚想开口,轿子中的曹啸直便说道:“是龙儿吧。”

“是的,父亲。”曹龙心中憋着怒气,曹啸直怎么可能不知道来的人是他的儿子,早在军队前行的一里范围内,哪怕有几支蚊子飞过,都会由嗅探告知,曹龙还在距离大队人马一里地的地方,曹啸直就已经知道曹龙来了,而且还是身负重伤,灰头土脸的来了。居然还叫人一上来就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否则若是真的不知,前方有人撞了过来,哪里还有刀架脖子这么一出,直接就杀了,还会问是谁?

“失败了?”曹啸直明知故问,曹龙也只能装傻充愣:“请父亲恕罪,孩儿实在没有想到——”

“过来吧,我的儿子。”曹啸直掀开帘子,招呼着曹龙过去,曹龙战战兢兢的走了过去,上了轿子。令曹龙意外的是,曹啸直居然没有半分责备的意思,而是怜爱的去摸了摸曹龙的脸,“我的儿子,你受苦了。”

人马又开始往前行,曹龙忐忑不安的说道:“父亲,是孩儿无能,本来张平已经被我打成重伤,可是想不到那个金水妙,他居然那么厉害,张平还留了这么一手,影藏了他的实力。”

曹啸直居然耐心的把曹龙的辩解听完,哈哈大笑道:“我的儿子,我的蠢儿子,如果我是你,在失败了以后就不会给自己找借口。做事只有成功和失败两种,没有人会去理会你是如何成功的,因为你已经成功了,当你成功的时候,只需要编造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任何人都会相信。当你士兵的时候,没有人会有兴趣听你是如何失败的,哪怕是真的有万般的无奈,各种曲折,也不会有人有兴趣知道,因为你已经失败了。解释,是弱者的托词。在你失败的时候,最好闭上你的嘴,话多的男人,是最讨人厌的。”

曹龙晃眼间看见曹啸直满脸的怒容,废物,当然是废物,失败了就是废物,曹啸直能从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喊打喊杀的莽撞青年,成为了今天整个槐城的主人,为什么,因为他的成功。他成功了,就不会有人问他杀过几个人,用了什么手段,耍了多少阴招。

因为他成功了,他是成功者。

胜利者,才有资格诉说自己的事迹——辉煌的事迹。

曹啸直显然很高兴,他接着说道:“我将整个槐城最顶尖的手下都带了过来,好好欣赏吧我的傻儿子,我是如何将这里变成人间炼狱的。”

人间炼狱,今天,曹啸直就要将整个村子,夷为平地。

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再也等不了了,哪怕是此时敌人趁虚而入,夺了他的槐城,也在所不惜。

所以,曹啸直只是问了一句:“那样东西,当真在那个人手里吗?”

曹龙道:“在。”

曹啸直满意的点了点头,不仅是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而感到满意,还有对这个唯一仅剩下的儿子的觉悟感到满意。

第一百一十七章 好人,坏人?

一只蛐蛐跳到了水妙的脸上,叫了两声,水妙感觉到脸上一股酥酥麻麻的感觉,一巴掌拍了上去,蛐蛐似乎感觉到了危险,脚一蹬就逃跑了,水妙这一巴掌,结结实实的打在自己脸上,一下子就把自己给打醒了。

“谁,谁袭击我。”水妙一脸懵逼的睁开眼睛,望望四周,张平脸色煞白,捂着伤口,不停的咳嗽着。他醒起了今天白天与曹龙的战斗,曹龙逃跑后,他就失去了知觉,想不到一下子就睡到了晚上,感觉全身酸软,但还是多少有些力气了。他摸了摸张平,关切的问道:“师父,你怎么样了,好些了吗?”

张平无力的点了点头,说:“好一点了。”

“师父,师父。”山下,二蛋子哭哭啼啼的跑了上来,揉着眼睛哭道,“师父,我跑遍了整个村子,没有人肯听我的,他们都笑我是二傻子,就连我爹都以为我疯了。”

张平叹了口气,道:“唉,为难你了。”

水妙不解道:“师父,发生了什么事吗?”

张平又深深的叹了口气,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们:“你们的大师兄曹龙,本是槐城城主曹啸直的儿子,他们盯上了我们飞云门的宝贝,想要巧取豪夺,水妙啊,今天你虽把他打败了,但他一定会卷土重来,到时候,说不定会派更多的人过来。他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整个村子的人都会受到牵连。若不及时将他们迁出去,等曹龙的父亲曹啸直来,整个村子几十户人家,都要做了刀下亡魂了。”

说着,水妙和二蛋子脸上大变,但又能说什么呢,谁肯无缘无故的搬出自己住了几代人的家。陀罗国虽然乱了有些年头了,但小渔村一直是安然无恙,村民们存在侥幸心理,他们又怎么肯拖家带口的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

水妙急道:“师父,怎么办,如果曹龙真带着人过来,这么多乡亲,他们——都是无辜的啊。”

无辜!生逢乱世,有谁是无辜的?

当然,张平也就是这么一想,是不会这么说的:“是啊,唉,也怪我,没有及时发现叛徒,要不这样,水妙,看起来你的力量也恢复几层了,你随二蛋子下山,将村民召集起来,威胁他们说上天给你托梦,这里即将发生灾祸,让他们速速离开。”其实这个主意不是临时起意,张平当然想到无缘无故让住了几辈子的村民离开是不可能的,所以打好了几个主意。

水妙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可行,经历过国破家亡的他,自然是不希望小渔村像槟城一样被屠杀干净。可是如果村民们以为是孩子们之间的恶作剧怎么办?于是水妙说道:“如果他们还是不听呢?我们人微言轻,如果是师父你去说不定他们会听,我们两个小毛孩子,估计没多大用。”

二蛋子也觉得不会有多大作用,张平作为村里唯一的强者,他去说估计还能有些用,至少他爹就很是尊敬张平,但要他们背井离乡,估计还是很难。

张平微微皱眉,狠狠一咬牙,道:“这样,水妙,你就说你代天道传话,如果谁敢不听,就要受到惩罚,至于怎么做,我一下子也没想好,你们随机应变吧。”

水妙挑了挑眉毛,满脸不情愿:“师父,话说的好听,我真要那么干,那些七大姑八大姨还不把我恨死,惩罚,真弄伤几个怎么办?”

张平则是严肃道:“水妙,你长大了,为师本事没有多少能传授给你的,但你要知道,人要立于天地之间,不仅要有立于天道的本事,还要有做人的准则。如果真把一两个人给弄伤了,能救几百人的性命,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力量没有好坏之分,当你有足够强的力量的时候,是救人还是杀人,取决于你的内心。水妙,你平常调皮捣蛋,村里人也没有为难你,反而把你当家人,你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死?做人不可能左右逢源,面面俱到,有得必然有失,你做了一次坏人,却救了几百条人命,你觉得值得吗?”

不知为何,水妙此时又想起了金婆婆临死前的关切,张平的这几句话,好似在说临终遗言。责任,已不知不觉中压在了水妙的肩头,他肩上的担子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重。沉浸在河底之时,他听到了很多很多的声音,那些声音,他有些是记得的,有些是想不起来。人,在立于天地之时,本就已经注定了要承担一些,得到一些,失去一些。

“如果做这个坏人真能救他们,这个坏人,我做了。”水妙握住张平的手,如果这真是张平的临终遗言,那么水妙无论如何,都要去做,更何况,水妙不在乎当这个恶人,“师父,你就安心的去吧。”

说着,水妙留下了伤心的泪水,为什么,他身边的人要频频死去,灾难好像对他真是“无微不至”啊。

张平咳嗽几声,一脸怒容:“说什么呢,我还没死呢,赶快去把事情给办了,带我去城里医治。你们再这么耽误下去,我伤口都长脓疮了。”

“额,好的师父,我们速去速回。”水妙吐了吐舌头,虽说被骂了,但也高兴,要不然水妙真以为自己是扫把星了,他岂会知道,这个世界,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生存与死亡!

“我们走,二蛋子。”水妙和二蛋子飞快的下了山,张平抬头望了望,嘴角露出一抹微笑,无奈的摇了摇头。

忽然,他感觉到约莫五里地外,有大批的高手正在靠近,他慌忙起身,又看了看水妙他们离去的方向,自嘲的笑了笑:“救人,呵呵,我连自己都救不了,又何必再管俗事。”他仰望的黑夜,凝视着苍穹,叹了口气,道:“禅宣,我等了你三千年,我们的恩怨,也该算算了。”

神殿,星命宫,观星台。

禅宣面容冷峻,正听着一个人说话,而这个人,正是星命宫宫主李胜言:“禅宣,你要我办的事我已经办的差不多了,我要的,你也差不多该给我了吧。”

禅宣冷冷一笑,绝美的脸上,哪怕是露出邪恶的笑容,也是极美的:“李胜言,你和你的师父比真是差的太远了,和我禅宣讲条件,当然是要拿得出同等利益的条件作为交换。你要的东西可远远超出你所付出的,放心吧,我答应给你的东西,自然会给你。”

李胜言有些怒意,他认为禅宣这番话完全是在糊弄他,他为禅宣办事可是要掉脑袋的,于是道:“禅宣,你别把我当成三岁小孩,想空手套白狼,你做梦。”

禅宣冷哼一声,道:“你真是没什么格局了,你以为万法归一就是巫师境界的顶端了吗?你以为仅凭万法归一境,三大巫可以打败妖族,可以开创冥界?我曾经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当我触及到那个境界,对于那个境界有机会窥探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真的是太渺小了。那个境界的才有资格成为祖巫,人家要杀我这么一个小角色,抬抬手的事情。而你却以为到了万法归一就能天下无敌,不死不灭?笑话,你真没什么出息了。”

“你——”李胜言被说的老脸一红,天知道禅宣是不是在耍自己,“你还想耍什么花招,万法归一境是所有巫师的顶端,这是路人皆知的事情。告诉你禅宣,你要想耍什么花招,莫怪我拼个鱼死网破。”

禅宣深深皱眉,笑了笑,道:“好了,我不是在提醒你吗?还当成驴肝肺了?你既然不放心,那我就将《神族秘术》一招一招的教给你,等你秘术大成,就是万法归一之时。只是别怪我没提醒你,修炼《神族秘术》不要太深,否则很容易被宁清秋这个老太婆发现,一发现你修炼了《神族秘术》,你就完了。所以我还是建议你,好好的听我号令,等我出去了,你自然不会吃亏。”

第一百一十八章 权利

这个囚禁禅宣的囚牢,本身就是一个宁清秋创造出来的空间,但是这个空间,每年都需要耗费大量的雨属性自然矿石来维持,若不是神殿家大业大,换了中型的门派估计都承受不了这个的消耗。自然矿石稀缺,用一点就少一点,所以自然是越来越贵。

宁清秋若不是顾全大局,估计早就把禅宣杀了。当然,禅宣也深知这一点,新一代的邪果一旦降世,那也就证明宁清秋的实验失败,当代邪果出现的那一天,也就是禅宣该死去的那一天。

所以,禅宣一定要在那个时候之前,逃出去。

李胜言对禅宣的回答很不满意,但也无可奈何,他进行了极大的心理斗争后,说道:“可以,那么,我们之间的交易达成。”

禅宣咧开嘴笑了笑,道:“接下来,你就听好了,神族秘术开头第一句话。”

李胜言听着,他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他等这一天等了多久?《神族秘术》他觊觎了很久很久,从他第一眼见识到了禅宣和宁清秋的强大,又知道了她们都修炼了《神族秘术》的那一天,他就在心里幻想。他快要死了,身为日月争辉巅峰的他,活了三千年,最近感知大限将至,他怕死,怕的要命,从很久以前,他就在担心自己哪一天会死去。但是他不敢在宁清秋身上打主意,如果不是死亡威胁着他,时时刻刻都在提醒他要死了,他也不敢把主意打在禅宣的身上。

但不管怎么看,在禅宣身上打主意,虽说是与虎谋皮,但安全系数要比在宁清秋身上花心思高得多得多。

“神族秘术第一句,‘神族食魂,魔族食肉,僵族食血’。”禅宣说完了,她眯起眼睛,从她眼中看不出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但李胜言肯定是不高兴的。

李胜言感觉自己被耍了,面对怒容:“就这样,这样就完了?”

禅宣依旧在笑,微微的笑着:“当然,这就是第一句。”

李胜言皱眉道:“这是什么意思?”

禅宣道:“字面上的意思。”

“字!”李胜言似乎知道了,又似乎不知道,或许他知道,只是不敢去承认,“你是说要想练成神族秘术,就要吸食灵魂?”

禅宣咂咂嘴,却带着一丝嘲讽的意思,道:“一将功成万骨枯,所有的利益都是有代价的,所有光鲜亮丽的背后,必然是心酸和痛苦,这么浅显的道理,你活了三千年,难道都不明白?”

明白,他当然明白,只是不愿意承认。他不敢去承认,修炼神族秘术,居然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他开始打退堂鼓了,眼神闪烁,他后悔了。

“我再友情提供你下一句,就当是我的诚意。”禅宣当然也是怕李胜言反悔,现如今,李胜言是他出去的唯一希望。李胜言听着,他在犹豫,他在后悔,但也在希望。

禅宣道:“三大秘术,得一脚踏天下,得三,苍天大道,逆转乾坤。”

苍天大道,逆转乾坤!

“苍天大道,逆转乾坤!”李胜言默默的念叨着,逆转乾坤,得三,逆转乾坤,多大的诱惑,“上古三大秘术,难道今天还存在?”

禅宣道:“存在,当然存在,《神族秘术》在神殿,这个消息知道的人不多,但也不算太少,只是没人敢打神殿的主意而已。《魔族秘术》虽然从六道祖巫仙逝后从未在世间露面,但我想应该就在那里,你也别打主意了,当年连我都得不到,更别说你了。《僵族秘术》,至于传言得大成便可不老不死不灭的《僵族秘术》,我只能劝告你,那样东西,你想想就可以了,哪怕是摆在你面前,你也最好不要去修炼。”

摆在面前,也最好不要去修炼?

开什么玩笑,那种强大的上古秘术,得到了却不修炼,那不就是二傻子吗?

李胜言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难道《僵族秘术》有什么特别的吗?”

禅宣露出神秘的笑容,据李胜言对禅宣的了解,当她露出这种笑容的时候,通常都是要发生了不得的大事。禅宣道:“此法已超天道,乃天地不容,大成之日,殒命之时,凡修炼者,无论是妖,是人,是魔,是神还是怪,皆尽全力杀之,这是一条准则,是当年香公主定下的准则。所以真正修炼三大上古巫术大成者,根本不可能有,光《僵族秘术》就是个坎。”

李胜言冷笑道:“禅宣,你少骗我,要真让你这么一说,当年创造这本秘术的重光老祖岂不是天地不容了,为何还能名垂千古。”

禅宣道:“你知道重光老祖是怎么死的吗?”

李胜言愕然,那么久远的事情,谁会知道。

“我知道,我就知道他是怎么死的。”禅宣露出鄙夷和不屑,“可是你还不配知道,所以你也少打听,这种事情,你知道了对你也没什么好处。”

“呵呵。”李胜言冷笑几声,就离开了。

陀罗国,槐城,小渔村外五里地。

一鼎很平凡却很结实的轿子中,平平稳稳的向前抬着,曹啸直和曹龙两父子坐在轿子中,曹啸直双目微闭,养精蓄锐,看不清悲喜。而曹龙则不同,他在小渔村十五年,和村里人多少有些交集,虽然白天心怀怒火放出狠话,要屠杀整个小渔村的村民,但真要这么做,还是下不去手的。但此时不同,曹啸直一但进入小渔村,以他的性格,能把整个小渔村杀的连只会蹦哒的鸡都不剩下。

曹龙紧紧的握着拳头,紧张、兴奋、不安,他不敢去看曹啸直,更不敢跟曹啸直提什么“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拿到秘术就好,放过其他人”之类的话,这种话不仅说了没用,而且一旦惹怒了曹啸直,恐怕连自己都要死。

而曹啸直此时却开口了:“你很紧张?”

曹龙一惊,生怕曹啸直认为自己心向小渔村,有妇人之仁的举动,连忙解释道:“不,没有,我只是——害怕。”

他害怕,他没有见过太多的杀戮。

曹啸直淡淡的说:“你没有杀过人会有这种情绪很正常,当你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时候,对生命就没有什么好可惜的了。”曹啸直从年轻时候,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早就已经麻木了,人如草芥,没有利用价值的就杀死,这一向是他的行事风格。

“是,明白了,父亲。”曹龙想起堂堂诛神会七大圣将之一的天残老人,曹啸直居然连亲自动手都不需要,就将一个日月争辉境的大巫杀得连渣都没有,这是何等的厉害。

“快了,我的儿子,待会儿多杀几个人,尽早习惯。”曹啸直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等他得到僵族秘术后,自然是要闭关很长时间,这段时间,整个槐城都会交到曹龙的手中。他可不管曹龙怎么折腾,反正只要等《僵族秘术》大成后,别说槐城,就连整个陀罗国都要落入他的手中。

曹啸直的境界并不高,但他知道,真正的生死对决,根本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哪怕你是万法归一境又如何,我派一万人去剿杀,杀不了?那就派十万,百万。

权利!

真正懂得利用权力以后,个人实力只需要保命就可以了。只是人的寿命有限,权利和力量自然也有限,可是现在不同了,等得到《僵族秘术》后,他有无限的生命,别说陀罗国,就算是整个中原大陆,也在他的掌心之中。

第一百一十九章 覆巢之下

小渔村内,村长家。

村长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似乎很多村子的村长都会是一个老头。因为村长不光要有辈分,还得有威望,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何况整个村子呢。

村长莫名奇妙的看着水妙,又看了看二蛋子,说道:“你们,刚才说啥?”

老村长耳朵不是很好使,这已经是水妙说的第九遍了。水妙无可奈何道:“我说,赶快把村里人召集起来,逃往山上避难。”

老村长摇了摇头,说:“这么晚了,我就不去喝喜酒了,明儿吧。”

“额!”水妙无语,看了看二蛋子,二蛋子也是拿不出更好的主意了。

二蛋子虽然不是很清楚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去发展,但也意识到了严重性,也是急的火急火燎:“要发大水了,村里人赶紧逃往山上。”

老村长说:“啥?明儿个天晴了,要到山上晒衣服?你们可真逗,这不天天大太阳的嘛。”

水妙气的摩拳擦掌,挽起袖子:“我等不了了,还是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

说着,他居然找了根绳子,把老村长捆了起来。老村长那是惊的呜哩哇啦的,说小伙子你想干什么,这样对待老人家是要遭天谴的。水妙可不管那么多,村长儿子被吵醒,揉着眼睛出来,一见村长被捆着,那是一个怒气冲冲,抡起拳头就想往上干,水妙三拳两拳就把村长儿子打的鼻青脸肿的,还威胁道:“马上告诉村里人,我把村长绑起来了,要想救他,召集全村人,到河上游的半山上,我只给你一个时辰,不来,我就杀了这个糟老头子。”

“啊!”村长儿子怪叫一声,片刻不敢耽误,马上出门,大声叫着,“水妙二蛋子疯了,他们要杀我爹,赶紧来人啊。”

二蛋子苦笑一声:“咱这算不算犯法了?”

水妙凝眉,道:“不管了,我们先到半山和师父汇合,再晚恐怕村里人都出来了,我们就走不了了。”

这件事情,远比水妙想的要严重的多,一旦村里人出来,把他们围住,那是想走都走不了了。

二蛋子力气大,扛起老村长就走,任凭老村长怎么折腾,就是不理他。终于到了半山,张平眨巴着眼睛,看见他们把老村长绑了,也是大为奇怪,水妙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连张平都无奈的说道:“唉,是为师害了你们啊,要是曹龙不来报复,你们可就成了全村的公敌了。”

水妙道:“师父,我不怕,要是曹龙真来报复,全村人都死了,我才害怕。”

张平倒是在这件事上对水妙又重新省事了几分,说道:“那就先等着吧。”

约莫过了一个时辰,全村有一半的人扛着各式各样的农具、菜刀就来了,非得把这两臭小子砍了,没来的,有些认为村长死活不关他们的事,这大半夜的,当然是睡觉了,有的则是认为两个小孩子估计是闹着玩,也就没来。

来的那一半村民,气势汹汹,人群中走出两个人,是二蛋子的爹妈,他爹是气的不行,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今天来叫大家离开村长未遂,晚上居然干起来绑架,这还了得,翅膀硬了。他母亲则苦口婆心的说:“我的儿啊,你是不是傻啊,这种事情你也敢干。”

“啊,大家稍安勿躁,我来说两句。”张平作为村里能力最强的人,一向都比较有发言权,这个时候,他出来说两句,应该会有些用,“是这样的,我收到消息,悍匪要来屠杀咱们村子,你们想想,是命重要呢还是那些带不走的东西重要,我个人觉得是命重要。”然后又是一大堆大道理,大道理正说的起劲的时候,忽然,村里亮起了火光,随后,一片哭声,杀声,不绝于耳。村民看的是目瞪口呆,有的已经返回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眼看走的人越来越多,水妙拦在前面,威胁道:“谁要敢回去,我就杀了谁。”

有的村民倒是怕了,有的则是根本不在乎,还把脖子凑上去:“杀啊,你杀啊,村里都着火了,我看啊,就是你们联起伙来给放的,是不是山贼就是你们啊。”

“就是就是,把老村长绑来,就是想引开我们的注意,好趁机作乱。”

“看不出来二蛋子和水妙平常这么老实的人,居然敢干这种事儿。”

接下来的话越来越难听,水妙虽然急,但是张平却摆了摆手,示意让他们离开。到最后,只剩下二蛋子的父母被二蛋子拖着没走,二蛋子爹一巴掌打在二蛋子脸上,直排大腿,道:“哎哟,我怎么生了你这个孽畜。”

水妙则是愤愤不平,道:“等明天,你要感谢你生了这么一个儿子。”

他们不知道屠城屠村有多残酷,根本不在乎你是老人还是女人,见人就杀。老村长则是被绑了丢在地上,啥也不知道。

曹龙看着地上一具具鲜血淋漓的尸体,曾经这些尸体还是活生生的人的时候,还会和自己打招呼,还会和自己一起吃饭。他跪倒在地上瑟瑟发抖,曹啸直的手压了下去,厉声道:“你是我的儿子,你不该跪在地上,杀伐果断,才是男子汉所为。”

曹龙惧怕曹啸直也把自己给杀了,坚定道:“是的,父亲。”

曹啸直凝眉道:“飞云门门主在哪里?”

在哪里?

这个时候他们会在哪里,整个村长的人都死了,他们会在哪里?

半山!

曹龙立刻道:“父亲,孩儿这就去找,将秘术带回来给你。”

曹啸直点了点头,说:“你去吧。”

曹龙当然不会认为他爹是放心他,是因为他已经别无选择。

他带着十几个士兵,冲上半山的时候,人已经早就没有了,找不到人,把他吓的浑身冒冷汗。他只有继续找。他很了解张平,遇到这种情况,张平一定会选择连夜带着活着的人离开村子。

水妙心情沉重,他一路走着,紧紧的握住拳头,他不明白,自己明明已经努力了,已经尽全力去阻止悲剧的发生,为什么最后村里人还是遭到了毒手。现在,村里还活着的人,除了他和张平,就只剩下二蛋子一家三口,还有那个被绑架来的村长。老村长因为悲伤欲绝,被二蛋子一直扛着。

小渔村一百多条人命,就如土鸡瓦狗一般,从曹啸直进入村子开始,连一个时辰都没有熬过去。

张平叹了口气,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也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这就是因果。”

水妙含着泪水,抽泣了声,呢喃道:“师父,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做,村民们都是无辜的,为什么还会因此而受到牵连。”

张平抿着嘴巴,许久才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如果我足够强,我是不是可以保护他们?”水妙这样想着,强,是不是就意味着无所不能?

张平闻言,低下了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那是一件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但现在想起来,还如同发生在昨天。绝对的强大是不是就代表着绝对的无所不能?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至今为止,没有人能够绝对的强大。张平道:“等你真正强大的那天,你自然就明白其中的道理,我现在说什么,对你来说都是天方夜谭。”

第一百二十章 逃命

小渔村,一个小小的村子,和平了数百年,与世无争。而今天夜里,几乎所有的村民都被杀死,没有太多的哭喊声,连挣扎和反抗都几乎没有。这是一只都有修为的巫师军队,其中挑出任何三个人,都可以把这个规模微小的村子屠杀的一干二净。这是曹啸直专门为了对付张平而准备的,可是他还是扑了个空,劳师动众的跑那么远过来,却还是一无所获。

耻辱,曹啸直这一生打过许多的仗,硬仗,狠仗,面临生死边缘的仗不知打过多少,都没有这一次这样耻辱。就好像拿着一副巨大的网去捞鱼,可是捞到的都是些小鱼小虾还有水草,最后只能灰溜溜的打道回府,说不定回家以后家还被抢的一空,那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收兵。”曹啸直冷冰冰的说着,现在最好的选择只能回去,在这大山里漫无目的的搜寻一个都不知道往哪里跑的人,还是在这半夜三更。在这里多拖一日,城里就多一分威胁,周围的势力可都是虎视眈眈,要是回到槐城城池易主了,那就好笑了。

水妙几人出了村口后就沿着山往上翻,翻山越岭,就不会遇到曹啸直的军队。军队人数较多,走山路容易迷路,也容易被其他势力伏击。最简单的,曹啸直除外,士兵三三两两的往前走,要是遇到张平,个个击破,就容易打个措手不及。

当他们走到一处山坳里,张平身子一个踉跄,好不容易稳住了身子,一屁股坐在地上,说道:“行了,我们就在这里睡上一晚,明天回村子里。”

水妙担心道:“在这里,安全吗?”

张平道:“你觉得为师还可以走多远?”

他走不了多远了,身上有伤,能够走那么远,已经是个奇迹了。明天回到村子里,把乡亲们的尸体都埋了,人死入土为安,走也让死去的村民走的安心一点。

次日,水妙先到村里打探一番,见没有人了才回去叫张平他们回来,在打探回去的路上,他遇到了一个人,当他遇到这个人的时候也很意外:“齐舒兰?”

齐舒兰她居然没有死,受辱之后,她不敢回家,就在另外一座山里待了一夜。想不到回到村子后会发生这样的事,本来还想着怎么面对自己的父母,这些好了,全都死了,也不要想怎么解释了。

齐舒兰勉强的笑了笑,道:“这倒好了,全都死了,我也可以放心的离开这个破村子了。”

“你就真那么讨厌村子吗?”水妙不由得怒从中来,水妙不是这个村子的人,但好歹也在这个村子待了几年,和村里的人多少有些感情。但齐舒兰不同,她是土生土长的小渔村人,再怎么说,人不能忘本啊。

齐舒兰道:“讨厌?谈不上,这个村子根本就配不上我,你不明白,像你这样的穷家小子,怎么会明白富贵的生活是怎么样的,我就是要去寻找这样的生活,不然,我就白活了。”

“你——”水妙咬牙切齿的抬起了手,他真想一巴掌拍死这个蠢货,“你懂个屁。”

富贵人家的生活?水妙曾经是一国之储君,要什么没有?可到头来呢?现在想求份安稳日子都是份奢求。有几个人明白,当国破家亡时,高高在上忽然成为了过街老鼠是怎样的感觉。从月柔国灭亡后,真正给了水妙平静生活的,只有在小渔村这些年。

齐舒兰抬了抬眼睛,冷哼一声,道:“凤凰,又怎么会在鸡窝里继续待着,你才不懂,你才不懂。”说着,齐舒兰一边哭着,一边朝村口走去。或许她不会再回来了,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再让她牵挂的了。

等水妙去通知张平他们回来的时候,水妙并没有把齐舒兰的事情对外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如果站在她的立场上,齐舒兰做的并没有错。或许在某一天他再次遇到齐舒兰的时候,真的会有什么不同。

他们将所有的尸体找了出来,挖了个大坑埋在一起,他们不敢耽搁太久,是非之地,不宜久留,要是真是一个一个的去挖坑埋了,那得多费事儿。尽管这样,他们做完这一切的时候也已经是傍晚了。

水妙会和张平到城里找金香玉,但张平似乎是知道,金香玉是找不到的,所以他并没有表现的太积极。二蛋子的母亲说要带着全家人回自己娘家,她的娘家就在往西一百里外,可能要走上几天,至此,他们分道扬镳了。

山路崎岖,他们准备前往宁永城,找个客栈好好养病,张平的伤已经伤及肺腑,不好好调养别说痊愈,连挺不挺得过去都难说。

宁永城在槐城隔壁,相聚大约二百里路,也不算特别远,但山路崎岖,步行起码要走三天,再加上张平气血不足,三天根本到不了。他们一路走,一路收集能吃的水果,这样起码也能果腹。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哪怕你再有钱也无济于事,钱对于人有用,但在没有人的地方反倒成了累赘。

越往山上走,张平的气力就越是不足,脸色苍白,浑身冒虚汗。水妙将他扶到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有些难过,道:“师父,你先歇着,我去那边看看有没有吃的。”

张平点了点头,叮嘱道:“小心些,这山里头有豺狼,遇到了千万别莽撞行事,能跑就跑。我飞云门最厉害的是轻功踏云踢,可惜我还没来得及教你,若我们能活着出去,你定要好好练习。这门功法练到极致,可以媲美同等境界风术巫师的速度,无论是逃跑还是追击,都能派上大用处。”

水妙鼻子一酸,若是当初燕传要教自己轻功的时候答应了,那么现在也不至于被动,以他现在的境界对付一头猛虎不在话下,但要对付成群结队的豺狼,还是够呛。水妙道:“知道了,师父,我这就去采果子,若是遇到了豺狼我会小心的。”要是遇到了豺狼虎豹,自己能对付过了,谁吃了谁真不一定。打到一两只动物,回来在刮了皮毛,砍一根树杈在火堆上那么一烤,估计师父的伤能好的快一点。

“前面,就在前面,我看见了。”忽然听见一声喊叫,水妙全身的汗毛直立,在约莫一百多米外,一个身穿劲装的男子指着他们,面容憔悴,但看见他们显然让他很高兴,直指着他们朝后面喊着。

水妙定睛一看,就在那名男子眼睛看去的方向,十几个人也冲了过来,其中一人水妙是认得的。

“曹龙!”水妙大惊,想不到过了一天一夜,曹龙还是追来了。之前对付曹龙一个都那么吃力,现在跟着曹龙的那十几个人,显然也不是善茬。他回头对张平喊道:“师父,我们快走。”

张平点了点头,站了起来,他已经身受重伤,虽然能得到一点休息,可那怎么够恢复伤势,立刻觉得虚乏得很,身体晃晃悠悠的。水妙紧张的咽了咽口水,也向后退去,当他看见其中一个男子拉开弓箭,向他射来的时候,赶忙架起防御术,可是那一箭,不但击穿了他的防御术,而且箭的威力和方向完全没有受到影响,从水妙的脸庞一公分处掠了过去,箭矢所带来的风力伤害在他的右脸上划开一道浅浅的口子。

风术,风属性巫师!

水妙赶紧回过了头,箭已经插在张平的胸膛上,水妙惊愕的张大嘴巴,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冲到张平的身边,扶住张平:“师父,你怎么样了?”

张平全身肌肉痉挛,头脑发昏,他晃了晃脑袋,道:“水妙,现在就让你看看飞云门的绝技——踏云踢。”他抓住水妙,脚下一蹬,下一次落下,已经在十多米外,再一蹬,已经跳出两三百米外,当真是踏云一般,几个起纵,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交接

山坡之上,曹龙面如死灰,张平跑了,煮熟的鸭子居然跑了,踏云踢张平压根就没教过曹龙。曹龙跟了张平十五年,十五年的大好青春,有如此绝技,张平居然没有教他。曹龙是大师兄,按理来说,应该是先教曹龙,曹龙再把巫术教给其他弟子,而飞云门也是这样做的,直到水妙的出现,水妙所有的巫术都是张平亲自教授。现在想来,其实张平早就开始防着曹龙。

曹龙捏紧拳头,指着张平逃离的方向,气的口水喝鼻涕乱甩:“快追,快追,把他们杀了,杀了。”

可是,这十几名士兵却没有动,那名带着弓箭的士兵皱眉道:“公子,城主有令,无论找不找得到人,明天之内我们都要回到城主府复命,否则军法处置。”

军法处置,那多半就是要死的。

曹龙指着自己的鼻子,他的眼泪和鼻子都已经因为气愤和不甘急的流了出来,他双眼通红,怒道:“我,我的命令难道就不是命令吗?”

可是那名士兵却依然无动于衷,抱拳道:“军令如山,请公子不要让我们难做,属下等人告退。”

说着,他们居然就真的走了,一点情面都不给曹龙。曹龙气的直发抖:“你们,你们居然不把我当回事。”

此时,曹龙身边多出了几十粒水珠,他毫不犹豫的将这些水珠【射】了出去,这些人境界比他低一点,又是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当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水珠打到,连声惨叫,有几个命中要害,当场死亡。那背着弓箭的士兵惊讶的看着曹龙,又急又怒:“公子,你究竟在做什么,你知不知道我们你是动不得的。”

“动不得!”曹龙走了过去,一脚踩在这名士兵的胸口处,使劲的踩,使劲的碾压,踩的这名士兵哇哇大叫,“你们以为父亲不把我当回事儿,你们就可以对我不敬了吗?你们只是我父亲手下的一条条听话的狗,对,我是连狗都不如,但我比你们强,我比你们强,你们的生命就由我来控制。告诉你们,从今往后,谁也不许藐视我,谁不把我放在眼里,谁就必须死。”

压抑,曹龙压抑许久的怒火,在这一刻爆发,凭什么?他也是天赋异禀,他是一方城主的公子,凭什么连下人都敢藐视他?如果不是被派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夺什么狗屁秘术,他此时至少也不会比他父亲弱。

“啊!”此起彼伏的叫喊声,曹龙一刀刀将还活着的七八个士兵的头全部砍了下来,沿着山坡滚了下去。

他笑了,开怀大笑。

看着一个个滚落的人头,对,有朝一日,他父亲曹啸直也必须跪倒在他的脚下,否则他也要把曹啸直的人体砍下来,滚下去。

“僵族秘术!”曹龙目露凶光,僵族秘术,曹啸直不留余力的想要得到的秘术,他一定要得到,只有自己强了,才有能力把所有失去的东西都拿回来。他走下了山,沿着张平和水妙逃离的方向追去。

张平受了这么重的伤,他们一定跑不远。

且说,水妙被张平夹着逃离,跑了约莫两三里地,张平的气力耗尽,和水妙一起重重的摔落到地上,吃了个狗啃泥。水妙在地上滚了几圈,头被摔的七荤八素的。他还来不及喊疼,赶紧跑上去看看张平怎么样了。

张平的身上还插着箭,凭着最后一口气把箭拔了出来,一柱血立刻喷了出去。他马上封住了周围的血脉,闷哼一声,刚才为了迷惑追捕,他故意往东边逃去,又绕个方向,就算曹龙意识到追错了方向,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师父,你怎么样了?”水妙关切的问道,看这情况,估计好不了,如果、万一——张平要是死了呢?水妙立刻摇头,把这种想法抛诸脑后,要是真这样,那他就真成扫把星了。

张平深吸几口气,干咳几声,从怀中掏出一本书,书的封面上没有字,被刚才那箭戳穿了一个洞,鲜血染红了大片。他颤颤巍巍的把书放到水妙的手上,抿了抿嘴唇,说道:“曹龙想要的东西,就是这个,现在我把它教给你。”

水妙大惊,以为张平在交代遗言,流着泪水,拼命摇头:“师父,别说话,你不会死的。”

张平这下气坏了,气的都笑了出来,却是一脸的苦笑:“谁告诉你我要死了,我是看你人不错,把它教给你保管,但你要记住,这本秘术,你千万不能修炼,否则必将万劫不复。”

水妙不解道:“既然修炼了会万劫不复,你还把它给我,你不是害我吗?”

张平白了他一眼,说道:“这就是为师给你的考验,坐怀不乱听说过没?对了,这就和坐怀不乱一个意思,守护这本秘术是飞云门历代掌门的职责,你千万要记得两点,一是不能练,二是不能丢咯。”

“呵呵。”水妙接了过来,把秘术收好,“不过这究竟是为什么,你总得告诉我吧。”

张平叹了口气,道:“咱们先进城,把伤给治了,成不?”

水妙道:“成。”

在路上,张平还是断断续续的把事情的大概说了下。也就是在很多很多年以前,飞云门的祖师爷的祖先,曾经和一个叫鸿道的人很要好,所以把秘术教给这位飞云门的祖师爷的祖先。这位祖先虽然没有鸿道那么出名,也是个大巫级别的,他知道这秘术修炼了那就等于是断子绝孙了,而且后果恐怕更严重。所以这辈子不但没有修炼,还要自己的子孙后代不许修炼,这也就算了,还规定了两条死规矩——第一,不准修炼,第二,不准丢失。

但时间过的太长了,一代又一代的流传下来,别说,几万年过去了,还真没人修炼,虽然没丢失,但年代久远,又经历了许多磨难,只有一半不到的秘术流传下,那就更没人敢修炼了。后来传到这位飞云门的祖师爷手上,再传下去的时候,就传到了张平手中。张平的师父也是个苦命人,一生无后,也幸得收了张平这么个听话的弟子,也是谨遵祖训。

要说修炼了会怎么样,那就得从《僵族秘术》的来源说起,但张平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修炼了以后,就变僵尸了,那种整天跳来跳去,吸食人血的僵尸。水妙对僵尸多少也有些了解,不说听过外面传的一些鬼怪杂谈,燕传也和他普及过一些,一个月前燕传还消灭了一只比僵尸高级一点点的飞尸,那恐怖的模样,想想还是算了。就没指望这本秘术能给他带上强者之路了。

第一百二十二章 百草山医仙

宁永城比之槐城要小得多,城门也没有那么气派,在城门口张贴一张告示。一般来说,这种告示都是抓捕什么钦犯,或者增加赋税什么的,对老百姓都没什么益处。但这张告示不同,所说之事大概是百草山的医仙下山悬壶济世,有什么疑难杂症可以上宁永城的东山就诊,免费医治,每天从辰时开始,到申时结束,为期一个月,过时不候。

这对老百姓可是天大的消息,中原大陆如果还有每个人都知道的门派,那就是百草山。百草山每年都会定期在某一个城市免费医治,时间有长有短,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叫花子,都可以享受同等的待遇。

因此,早在百草山开始医治的前三天,东山就已经排满了人。有的人只是头疼脑热,有的人又是疑难杂症,或者不治之症,但百草山似乎总有法子,让你百病全无。

当水妙和张平来到平永城的时候也是被自己的幸运吓到了,但张平似乎很不乐意,喃喃道:“百草山吗?怎么会是百草山。”

水妙则是很惊喜:“师父,走,咱这次可捞到好处了。”

张平苦笑道:“等你去了那里,你就知道了。”

是的,等水妙扶着张平前去的时候,就知道了。都是人,漫山遍野,毫不夸张的说,比山上的草还多。为什么?因为草都被人给压死了。

他们在山脚下等着,一个个排队,山脚下有一个告示牌,写了三不治。

“恶贯满盈者不治,为富不仁者不治,姓柯的不治。”

姓柯的不治?前两条还想的通,这第三条就过分了。难道姓也有错?

姓柯,水妙不就姓柯嘛,他是柯怀玉的儿子,柯水妙。但现在他为了报答金婆婆的恩情,改姓金。

水妙不解道:“为啥姓柯的不救,难道姓柯的恶贯满盈了?”

张平微微皱眉,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反正你又不姓柯,你操那么大闲心干什么。”

百草山和姓柯的结下的仇,和水妙还真有莫大的关系。当年,百草山大师兄林云子为救他们兄妹,擅用逆天改命之术,最后弄的魂飞魄散,这份仇恨,百草山早就记在小本本上了。虽说这件事本是林云子自己愿意的,但没有柯怀玉一家人,那林云子也不会那么快死。而这次来悬壶济世的百草山弟子和林云子是师兄弟,门派之间一直有个规矩,就是师父把本事教给大师兄,大师兄又把本事传给其他师兄弟,除了个别特别有天赋的,一般师父都不会亲自教。所有大师兄就等于半个师父,而此处前来坐诊的就是百草山二弟子光云子,也是将来的百草山医仙,和林云子的感情最深,把对柯怀玉父子的仇恨延伸到所有姓柯的人身上,那杀伤面积就大了。

幸好只要水妙不说,连张平都不知道自己姓柯,不然估计连张平都会因为水妙的关系不再医治。

他们排队的时候,光云子的弟子把号牌发给他们,叫到号牌就可以进去医治。等了三四天,终于见到了就诊的茅草屋,也幸好这几天天气还不错,不然以张平的伤势,那就糟糕了。

“一万三千五百零一号,可以进去了。”光云子的弟子高声喊着,显然也很疲惫,这都快到一个月了,这一个月以来,他们可是没怎么睡,虽说申时以后就不再接受病人,可接受后的病人还需要看管。医者父母心,百草山挑选弟子,必须是有仁爱之心,没有一刻救世济人的心,是做不了百草山的弟子的。百草山的掌门被称之为医仙,并不主要是因为医术高明,更重要的是,仁爱之心。

茅草屋的门两旁悬挂着一副对联,对联的上联是“宁愿药柜上蒙尘”,下联是“不愿天下人得病”,可见其仁爱之心。百草山的弟子,一些会进入贵族的门户,为达官贵人治病,成为专门的主治大夫,毕竟百草山那么大的门户,没有钱怎么养弟子,怎么买药材?大部分都是游走在世间,为老百姓免费医治。

终于等到了水妙他们前一位,水妙兴奋的拿着号牌,终于可以把张平的伤医好了。

此时,在水妙他们后面一位忽然道:“我多给一百两银子,给我们先进去。”

这位弟子眉头微微一皱,道:“这位先生,您可以下山了。”

在水妙他们后面那个显然很是有钱,看起来身体也很健康,就不知道生了什么病要来医治。他不悦道:“素闻百草山不问富贵贫穷,有病皆治,我也很是敬佩,你们要是嫌少,我再多加一百两。”

这位病人家里有钱,平日里爱寻花问柳,惹了花柳病,也就是抱着试试的态度,毕竟这病可是会要命的。附近几个城市有名大夫都请了,花了不少钱,什么用都没有。要说他等了三天,再等一等也是可以的,奈何身上奇痒难耐。

这位弟子有些怒意,道:“送客。”

水妙顿时觉得稀奇,在他印象中,钱可是好东西,能做很多事情。二百两银子居然不能买提前两个名额,这两天他们多少也交谈过,觉得这位有钱的花花公子虽然生性豪放,说话冲了点,但心也是蛮好的,不算是坏人。

“你——”这位富家公子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山下明明写着三条规矩,这其中一条便是“为富不仁者不治”。他这种用钱就想投机取巧的行为已经算是为富不仁了,想不到二百两银子居然打动不了百草山的弟子。

“送客!”百草山弟子看起来年轻,但说起话来却老气横秋、斩钉截铁。

这位富家公子服软道:“我是与那位兄台商议,若是他想换了,又有何不可。”

在水妙前一位的,则是一名患有严重妇科症的四十多岁的妇女,原本家里贫穷,也是没钱医治,但如果有了两百两银子,也不是非得到百草山弟子处医治的,还能有许多余钱。于是道:“我愿意和这位官人换位置。”

而这位百草山弟子却气的想笑起来,招呼道:“把这两位病人都送下山。”

说着,几名大汉冲了出来,将他们拉下了山,任凭他们怎么呼喊,就是不理他们。

水妙惊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于是道:“为什么他们已经答应互换,可是百草山的人不答应?”

“因为规矩。”张平解释道,“百草山悬壶济世,本不为钱财,只为治病救人。而他们破坏了秩序,若是人人都能以钱财来换位置,那么,穷人就无法治病,百草山也就成为富人的私人大夫,失去了百草山悬壶济世的宗旨。”

这名百草山的弟子看了一眼他们,淡淡的说道:“这位患者说的没错,百草山能毅力万年而长存,秉承的宗旨就是人人平等,规矩,是不可以破坏的。”

“圣人无情,视万物为刍狗。”水妙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这句话,无情,看起来无情,但规矩是不可改变了。

这名百草山弟子笑了笑,道:“这位小兄弟居然能借鉴当场李耳圣人说出,此情此景,用这句话,再恰当不过了。”

无情,什么又是无情,什么又是有情?

这名百草山弟子道:“下一位就是你们了,请吧。”

或许是因为水妙借鉴圣人的那句话让这名百草山弟子刮目相看,倒是对他们挺客气。

正当他们想要进去的时候,忽然,约莫四五个人,抬着一副担架,担架上的人鲜血淋漓,命在旦夕。在前面的是一名和水妙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神色慌张,道:“恳请医仙救救我家兄长。”

第一百二十三章 光云子

“恳请医仙救救我家兄长!”小姑娘连哭带求,这倒让百草山的弟子为难了,要是换在平时,当然要先医治快死的病人,但这次出来,都经历过多少次这样的情况了,有真有假,真的倒是救人了,假的那是气的不行。

有的病人就是钻了这个空子,搞的一副快死的样子,但其实也没那么严重,把百草山的弟子们气的不行。

这名小姑娘焦急,跪下连连磕头,道:“我家兄长受了恶人暗害,中了毒掌,若不是危在旦夕,定不会为难百草山的各位医仙。”说着,她的眼泪都快流了出来,时不时的看看担架上的病人。那病人脸色发黑,倒也硬气,也自然知道百草山的规矩,于是鼓起一股气,道:“玲儿,莫要为难百草山的各位医仙,我——还挺得住。”

“可是——”这位名叫玲儿的女孩,自然是知道,自己的这位兄长怕是活不过三天了。

张平抿了抿嘴,对百草山的弟子,说:“我愿意把我的位置,让给他们。”

水妙张大嘴吧,刚才,就刚才,还有两人想换位置来着,结果呢?都被赶下了山。水妙道:“师父,你的伤?”

张平道:“我的伤害能撑着,可是这位兄台看起来命不久矣。”

水妙有些生气:“可是他们,凭什么,我们都排了三天了。”

张平深深皱眉,道:“水妙,你记住,如果你没有大爱之心,就算你的力量再强,你的内心,也是一个弱者。侠者,必心怀天下,如果没有保护弱者之心,你跟我学巫术干什么,何不回家种地来的踏实?”

水妙愕然,他不明白张平为什么这么说。但张平知道,水妙既然和宁清秋有所关联,他日必将在江湖上崭露头角,如果他连最起码的忠孝仁义都没有,那么力量再强也是个祸害。更主要的原因是曹龙给他带来的打击,让他深刻的明白,心术不正,力量越强,越是个祸害。

水妙木然的点了点头,似乎经历了一番挣扎后,才对百草山的弟子说:“这位兄台,我们让他们先。”

这名百草山的弟子也是很为难,说:“可是百草山的规矩,一但破坏秩序,你们双方,都得离开。”这名弟子显然还是对张平师徒有好感,于是道:“我们之前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就是双方进行了钱财交易,一方主动弃权成全另外一方。虽然我看二位不像那种人,但很抱歉,规矩就是规矩。”

此时,担架上的人咳嗽几声,从担架上益处几滴黑血。这名叫玲儿的姑娘面色苍白,赶紧跑了上去,想试图去碰触担架上的人。

“别碰我。”

“姑娘别碰。”

几乎是同时,担架上的人和这么百草山的弟子同时说着,这名百草山的弟子是光云子的得意门生,故而也能看出担架上的人确实的身中剧毒,如果今天不能解毒,那么明天的太阳是否能见到,就很难说了。

可是,玲儿依旧把手伸了过去,却被一到水墙遮挡下来。担架上的人见到水妙结印施展水术将玲儿遮挡下来,纵然无比虚弱,也是点头谢道:“多谢小兄弟。”

水妙放下了手,水墙也消失了,他挥了挥手,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而张平却微微皱眉,眼神中闪过忧虑。快,太快了,水妙施展巫术的速度,要远比他这个境界快上许多,这样的天赋,如果要为祸世间,也不知自己能不能挡得下。幸好,他是知道水妙虽然吊儿郎当的,但天性善良。但人是会变的,变坏更是容易。

看来曹龙给张平带来的心理伤害,原本他想象的要深得多。

“小齐,让他们双方的病人,都进来吧。”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想起。

这么百草山的弟子小齐也是松了口气,微微一笑,道:“我家师父请你们都进去,这是师父第一次为病人开口,要好好珍惜。”

既然是光云子开口,光云子作为未来的百草山医仙继承人,既然肯开口救治两位病人,也是不易。百草山此次下山悬壶济世,若不是疑难杂症,光云子都很少出手,都是给弟子们去做。既然光云子开口,那就说明这两位病人,光云子都会亲自出手。

水妙连声称谢,赶紧扶着张平进入到茅草屋中,一进去,茅草屋内已经躺满了病人,有些病人因为无法承受病痛折磨,在床上打滚。小齐引他们进入了最里边一间房间内,还没有进去,小齐就把水妙拦了下来:“这位兄弟,家师既然肯亲自出手,那你师父的病自然无大碍,只是师父不喜欢旁人,你就在外等着。”

水妙扶着张平的手立刻被其他两名百草山的弟子接了过去,张平面色苍白,顿了顿,道:“水妙,你先走吧,等我病好了,我自会去找你。”

走?这是什么话,难道张平的伤要治很久?

“哦,知道了,师父。”水妙没有多问,开玩笑,这么重的伤,一两个月当然是要治的。但百草山在此地逗留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天,水妙如果走了,那张平出来得多失望。张平怕是不想连累水妙,才说话要赶吧。

水妙走到茅草屋外,蹲在地上等着。

而张平被抬到一张床上,一位须发皆白的老先生,正查看他的伤势。当他检查完他的伤势的时候,脸上突然生出了怒意:“阁下莫不是在耍老夫。”

张平忽然抓住光云子的手腕,扼住他的脉搏,咧开嘴笑了笑,道:“小光,好久不见。”

光云子的脸上忽然有些害怕,但马上,就被惊讶占据。很快,他将所有底子支了出去,坐在床上。而张平却像没事人一样坐了起来,体不虚了,气不喘了,面色也红润了。

光云子叹了口气,道:“我实在想不到,您为什么要这么做。”

张平笑了笑,道:“三千年了,又是三千年,你知道三千年意味着什么吗?”

光云子的老脸上,现出了恐惧和迷茫:“我听您讲过,噩梦的开始,噩梦的结束。当年您没有把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告诉我,当年,您为什么要把我扔下,送到了百草山,我实在不是很理解,让我跟在您的身边,难道不好吗?师父!”

张平诡异的笑了笑,道:“因为你,很适合学医。”

第一百二十四章 追随

水妙已经在茅草屋外等了三天,百草山的人除了每天两顿的送给他吃食,其他的就不管了。他一直等在门口,见到了三天前遇到的那对兄妹,看气色,当时躺在担架上的那个人好了很多,也能自由行走了。

那个人倒还算客气,连连道谢:“多谢小兄弟当日出手相助,若是以后有什么能够帮助的,尽管来我十二连环舵,在下定当竭尽所能,以报今日之恩。”

水妙看他客气,自己也不能太生疏,于是道:“大哥千万别这么说,只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水妙心理挂念着师父的安危,实在不想过多的客套。

那个小姑娘玲儿撇了他一眼,道:“嗳,我看你还算不错,要不加入我十二连环舵,以后我照着你。”

“额!”水妙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位玲儿姑娘,看样子和自己一般大,说话却颇有一番江湖的味道,“你们究竟是干嘛的?”

玲儿拍着胸脯道:“锄强扶弱,想揍谁揍谁,就是我们的宗旨。”

玲儿的大哥却撇了她一眼,责备道:“玲儿,休要胡说。”随后,又对水妙抱拳道,“我这妹子向来喜欢胡说,兄弟不要介意,改日来我十二连环舵做客,必定以礼相待。我叫陆杰,这是我妹妹陆玲儿,还不知兄弟高姓大名。”

“水妙,金水妙。”水妙随意答着,他自然是不知道什么十二连环舵的,也没怎么挂心上。

陆杰笑了笑,道:“后会有期。”

说着,也没有要怪水妙心不在焉的意思,倒是玲儿觉得憋屈。

不一会儿,百草山的弟子走了过来,说道:“这位病人家属,你的师父让我把这个交给你。我们百草山此时下山时间已到,病人伤势太重,还需要继续治疗,我们已将他带回百草山,家属请回吧。”

回!

百草山的弟子将一封书信交给了他,水妙感觉心里酸溜溜的,这算怎么回事儿,不是要走一起走的吗?他打开信看,信上是这么写的:

“水妙,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已经快到百草山了。不要来找我,我的伤也没你想的那么重,只是需要休养。百草山与我们飞云门是旧识,正好去拜访老掌门,你先下山去,等我好了去找你。记住,别给我丢脸。”

水妙愕然,这算怎么回事儿,张平自己跑去找老朋友了,合着把自己给晾一边了?

还说什么不要给自己丢脸,他水妙就真的丢脸了,所以去找什么老朋友也不带自己去?

水妙气冲冲的离开了东山,刚一下山,就有人来通报:“报,金水妙已下山。”

玄林子点了点头,命所有弟子先出去,他有许多的不解,还需要和张平好好谈谈:“师父,我不是很理解,您为什么又要把他丢下,难道就像丢下当场的我一样吗?”

张平道:“别说的那么难听,你知道老虎是怎样教育下一点的吗?”

玄林子洗耳恭听,不过一个头发虚白的老人对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人老是恭恭敬敬,畏畏缩缩的,倒还真有些滑稽。

张平道:“老虎之狠辣,但对自己的幼崽极其爱护,当幼崽有了自我保护能力之后,老虎就会把后代赶走,让他们自己去外面闯荡。小光,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能交给你们的,是自保的能力,你们能有多大的成就,是你们的本事。水妙不一样,他注定了这一生诸多坎坷,我之所以答应水妙来这里,一是为了借你甩开水妙,让他走出我的保护圈,二来,是想来找你,让你有一天,可以追随他。”

“追随!”玄林子愕然,追随,也就是把这么个毛头小子,当作是领头,“这小子,究竟有什么特殊?”

张平道:“三千年了,你忘记了吗?”

玄林子倒吸一口凉气,道:“您的意思是——”

张平道:“我让你追随他,有两个目的,他若走正道,你便辅助他;他若走邪道,你——就杀了他。”

玄林子内心已如波涛汹涌,久久未能平静,他捏紧拳头,一张布满皱纹的老脸,已不知是喜是悲:“谨遵,师命。”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叫一个四十出头的壮年叫师父,本叫是诡异莫测的事情。但玄林子对张平颇为尊敬,甚至都不会去怀疑他所说的每一件事。

张平似乎也以为水妙是正果降世,虽然起初也很狐疑为什么此次正果降世是个男人,但他能从水妙身上感受到浩然正气,也就没有想那么多,再加上金香玉的出现。金香玉是谁,他是知道的,但他是怎么知道金香玉的身份的,那就一言难尽了。

且说,水妙下了东山之后,辗转来到平永城,因感怀小渔村的种种回忆,他又回到了小渔村。此时的小渔村,房屋被烧了七七八八,虽然那股烧焦的味道依然淡去,但依然能想象出当时的哀嚎之声。

“唉!”水妙叹息一声,从河里抓了几条鱼,烧了堆火,把鱼烤了,自己吃了一条,把剩余的鱼都架在村里,以祭奠那些死去的冤魂。

曾经沧海难为水,死去的人,不会复活,但曾经的哀思,又祭奠给谁?

曹啸直回到槐城,幸好这段时间槐城没有生出什么变故。曹啸直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他很清楚,对于一个城池来说,今天是你的,明天是我的,都是很正常的事。要失去很容易,但要把它再打回来,那可就难了。

他独自坐在冰凉的椅子上,也不知从何开始,“孤家寡人”几乎都已成为习以为常。但他并不在乎,“永生”和“权利”已经成为了他的全部,他很清楚,只有这两样,是唯一可靠的。

一个士兵缓缓的走了过来,他是守门的士兵,城主府只有在白天才会有人看守。只见这名士兵微微拱手,道:“禀报城主,门外有风裂门使者求见。”

“哦,知道了,让他进来吧。”他显得很憔悴,他很憔悴,风裂门的人来,哪里是求见,根本就是召见。风裂门在十年以前当属八大门派之一,后来实力掉落,已经不在八大门派之列。但谁都不敢小觑风烈门的实力,若是以为他掉出了八大门派之列就想欺负,那就是自讨没趣了。中原大陆门派数以万计,能排在前八的人,底蕴之深厚可想而之。

曹啸直深知,虽说神殿有言在先,神权不干涉王权,但这个世界何尝不是谁有实力谁说了算。更何况东方十三国,更是一个神权王权说不清理还乱的国度。槐城,虽然说是陀罗国最大最强的城市,但也深深被宗门所影响。而影响最大的,便是风裂门,风裂门此次前来,必定有所图。曹啸直哪怕再独权专横,也不敢违抗风裂门,风裂门虽然落寞,但其实力,依旧掌控着陀罗国百分之六十的力量。

第一百二十五章 阳奉阴违

城主府会客厅内,主位上已经坐了一个人,一个很年轻的人。他举止优雅,缓缓的为自己倒了一杯茶。茶是熱的,他刚来,城主府的佣人就为他沏了一壶上等的新茶。他不紧不慢的喝着,因为他知道,等他喝完这壶茶曹啸直还没有出现的话,那曹啸直就要倒霉了。

东方十三国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这里是神权高于王权,不像当初的月柔国,王族自己就是巫师,实力斐然,不像实力强大的枫国,有着施家一门最强悍的军事,不像有来国,王族掌控着经济命脉,可以请得起境界高强的巫师为自己效力。东方十三国几万年来征战不休,真可谓是你方作罢我登场,今天是十三国,明天就有可能是十一国,九国,那场景好不热闹。

如果不是神殿的干预,那场景可就乱了。

但也因为神殿的干预,各个门派才有可能掌控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不知使者来访,有失远迎,恕罪,恕罪。”曹啸直一改冰冷的面容,笑脸盈盈的走了上去,双手抱拳。

那使者随意瞟了一眼曹啸直,说道:“无妨,无妨。”

虽说无妨,但眼神中透出的不满,依旧让人不寒而栗,这名使者境界和曹啸直的一样,也是梵尘太虚,这种境界在东方十三国里海了去了,但他背后是风裂门,那就不同了。他背负着双手,一点都没有要还礼的意思。这让曹啸直很是不满,不就是区区风裂门吗?连诛神会的势力想要插入都被灭的连渣都不剩,要知道那老头可是日月争辉境,你算什么东西。

但诛神会和风裂门不同,诛神会势力虽然庞大,但在槐城很难扎根,所以曹啸直当然不怕。但风裂门不同,风裂门的势力已经在槐城很多年,倒没有到举手投足就能要了曹啸直的命,但势力之庞大,连曹啸直这种心高气傲的人都不得不礼让三分。

曹啸直诚服极深,对惹不起的人当然不会将喜怒表露在外,带着三分笑意,道:“不知道使者此次前来有何要事。”

“啊,是这样的。”这名风裂门的使者从曹啸直的语气和态度上听出对风裂门的敬畏,出门之前,风裂门掌门王大海就跟他说过,素闻曹啸直此人心狠手辣,因此如果曹啸直服软,就无需顾虑,如果曹啸直态度强硬,便灭了他曹啸直。风裂门素来我行我素,在陀罗国的势力盘根错节,就连王室都不敢轻易招惹,别说一个小小的城主了。

这名使者很自信,如果要出手,他能在三招之内江曹啸直擒杀。于是说道:“曹城主既然坐了这槐城城主的位置,也按规矩上交供奉。我风裂门自然是记得清楚,不过——”

“不过什么?”曹啸直依旧笑脸盈盈,只是多了几丝疑惑,显然对这话中之话不是很明白。

使者冷笑几声,说道:“我风裂门最近几年广招门徒,可以把入室弟子的位置留一个给你,做我风裂门的弟子,可是好处多多,不说别的,城主那么大年纪了,境界低微,做了入室弟子,能学到不少高深的巫术。”

面对如此屈辱,一向霸气的曹啸直居然没有发怒,依旧一脸笑意:“那就多谢使者的美意了,我曹某人当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曹城主。”使者又慢慢的走到主位上坐了下去,举起茶杯,悠然自得的喝起了茶,“我看你啊,年纪也不过四十,怎么这么不识抬举,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怎么就老糊涂了呢?风裂门广招门徒,当然是需要钱的,你作为入室弟子,难道不该表现表现?”

曹啸直作恍然大悟状,赶忙道:“你看我这老糊涂的,我看我这城主也不做了,把所有的钱财都供奉给风裂门,以表弟子的虔诚之心。”

使者咧开嘴笑了,好,很好,当然好。

他悠然的喝了口茶,看来这趟没白来,曹啸直也没外面传的那么恐怖嘛,不仅是个老糊涂,还是个软骨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做个官,谁不求个财呢?

曹啸直此时更是表现得卑躬屈膝,走到使者的后面,给他捶起背来:“我做了入室弟子,是不是该叫你一声师兄呢?”

使者很是满意的笑道:“当然,看你这么有诚意,我自然会对你多照顾一二的。”

“谢谢师兄!”本是一句感谢的话,却说的令人毛骨悚然,曹啸直将为使者敲背的手缩了回来,在使者坐的椅子靠椅后面拍了一下,顿时,四根五六十公分长的铁针从椅子腿上弹了出来,将使者钉在椅子上。

“啊!”使者顿时一顿惨叫,铁针依旧刺穿了他的大腿和双肩,他剧烈的颤抖着,想站起来却一动之下更痛,怒吼道,“曹啸直,你敢对我下手,我回去风裂门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曹啸直冷冷一笑,道:“回去?回不去了。”

曹啸直闲情自若的走到前面,按着他的脑袋,冷笑道:“风裂门,你以为曹某人真是怕了你们?不过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敢欺我的人,都已被挫骨扬灰了。”

使者又怒又气,嘶吼道:“你敢,你敢,我可是风裂门的入室弟子,和你一样的境界,我要杀你,你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曹啸直道:“境界?你太搞笑了,你以为杀人就真的只靠那愚蠢的境界?智慧,手段,年轻人,莫说是你,今天就是你们门主来了,也休想走出我城主府的大门。你知道吗?我曹某人最恨的,就是你们这些有着身家背景就耀武扬威,以为天下没人敢惹你们。风裂门和十二连环舵交恶,此时已是自顾不暇,还妄图诓骗于我。从前的风裂门我是不敢惹,你临终前我再告诫你一番话,这个世界,实力说了算,下辈子夹着尾巴做人,兴许能多活些日子。”

“你想干什么,你想干什么,我告诉你,我可是门主大人最疼爱的弟子,你——”使者想挣扎,可是钢针刺骨,半分力量都施展不了,而且还越动越疼。

曹啸直一掌拍下,使者全身一颤,眼睛瞪大倍大,直勾勾的盯着曹啸直,但在他临死前的画面中,都只是见曹啸直阴狠的笑容。

曹啸直收回了手,冷哼一声,对门外叫道:“来人啊,把这个人拖出去喂狗。”

第一百二十六章 萍水相逢

人之所以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情。生命,赤条条来,赤条条去,在世间游走着,体会着世间的辛酸苦辣,寻找着所谓的生命的意义。或许生命本身并没有太多的意义,他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在一次次的抗击中生存,在一次次挫折中成长,才是生命最基本的意义。

平永城的街道并不宽,和槟城的比起来小的太多太多。但在水妙的印象中,第一次见到槟城的街道时,已是满目疮痍,尸横遍野。从死亡中走了出来,一步步又在死亡边缘游走,看着身边的一个个离开、死去,见证着世间的沧桑和无奈。

“大人,小姐,夫人,买支花吧。”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捧着一把已经接近枯萎的花,在路边向人兜售。她似乎很急切,很迷茫,花已经落败,无论是谁都喜欢美好的事物,这样枯萎的花,自然不会有人去买。

水妙走了过去,询问道:“小妹妹,你的花怎么卖?”

那女孩愣了一下,勉强挤出个笑容,努力的寻找着水妙的方向:“大人,十两银子一束。”

十两银子!

水妙怔住,哪怕是鲜艳的花朵,也不过是十文钱,十两,那不就是宰人吗?

水妙有些怒意,说道:“你知道十两银子是多少吗?”

十两银子,足够一家三口人半年的开销,一束花就要那么贵,难道这花是金子镶的不成?

女孩摇了摇头,说道:“很多吗?我不知道,因为没有人会买我的花。”

水妙这才注意到,女孩的眼睛里没有光彩、没有情绪。

瞎子!

水妙皱眉道:“你的眼睛,看不见?”

女孩笑了笑,似乎又充满了希望:“是啊,忽然有一天就看不见了,不过就快好了,等我攒够了钱,就能治好了。”

水妙不禁动容,前几天百草山到平永城免费治疗,为什么这个女孩没有去?如果去的话,是不是能治好。难道她不知道吗?

水妙道:“你没有家人吗?”

女孩失落的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我的父母嫌弃我是个女孩,所以把我扔了。”

“是嘛。”水妙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云梦山庄的月儿姐姐,她也是被这个愚蠢的理由所抛弃。水妙叹了口气,将身上的钱都拿了出来,大概只有十几两银子,他把钱递了过去,说道,“我要一束。”

女孩接过了钱,欣喜道:“终于有人肯买我的花了,你真是个大好人。”

好人!好人和坏人,水妙似乎都已经分不清楚了,是不是肯为别人付出的就是好人?用这个定义去区分好坏,是不是正确的?

“呵呵。”水妙冷笑两声,继续往前走着。世界之大,何处是他的根?槟城吗?曾经是,现在不是了,现在那里,就是人间地狱。

不知道走了多久,申时刚过,水妙摸了摸肚子,身上还有三个铜板,他走到一间路摊坐了下去。三个铜板可以买两个包子,一碗热汤。

“客官,您的包子。”老板显然并不是那么客气,一个成年人就吃两个包子,那是得穷啊。

水妙拿起包子,在最边咬了一口,包子并不好吃,肉是昨天的,有一股淡淡的馊味,但也能下咽。人在肚子饿的时候,莫说是馊食,就是垃圾堆里的残羹冷炙,也是吃的津津有味。隔壁桌有三个男子也坐了下去,一口气要了不少东西,所以老板的态度就客气多了。

却听得一个五大三粗,满脸络腮胡的男子说道:“赢先生,此次前去虚阳国夏地,是不是有欠妥当。我是个粗人,不懂什么东西,但赢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吃力不讨好的事,怕是难做。”

旁边一个瘦弱矮小的男子显然就比之前那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要聪明多了,眼睛一转,笑了笑,道:“我想赢先生必有打算,赢先生才华盖世,可惜郁郁不得志,可惜,可惜啊。”

他们口中的赢先生静静的听着等他们说完,虚阳国在陀罗国东面,虽然也是时常有战乱,但由于水源充沛,土地肥沃,倒也是国富民强。只是相对的,虚阳国内有一条宽数百米的河流,几乎供给整个虚阳国,因此每年发大水的时候也是头疼得要命。年年治理,年年发大水,之前还请了水利大师,共工部落的首领前去治理,不光一无所获,还将附近数百里农田淹个一干二净,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损失。去年夏部落的首领瑜受命治理,已初见成效。

赢先生道:“夏部落的首领夏瑜为人磊落,且颇有才干,此时正是用人之际,小弟不才,周游列国,想一展抱负,可惜中原大陆虽大,却无一明主。”说着,他似回忆起伤心的事,眼神也黯淡下来。

那五大三粗的汉子嘀咕道:“那也不该去投靠一个小小的部落首领,那夏瑜再有能力,也不过是个部落的首领,连陀罗国的城主的兵力都不如,先生若去投靠他,怕是要受委屈。”

赢先生哈哈大笑,道:“魏兄有所不知,小弟近年来夜观天象,星象颤动,流云似水,而只有一颗星已经毅力在东方,且渐渐明亮,若我没有算错的话,那颗星必是夏瑜无疑了。”

“若你算错了呢?”那精瘦矮小的男子冷笑一声,赢先生却是面不改色,明明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却丝毫没有犹豫的意思。

精瘦矮小的男子说:“赢先生,我兄弟二人见你颇有才干,才愿意追随在你的身边,而今,三年过去了,你却一事无成。我兄弟二人图的就是个荣华富贵,恕我直言,以现在这个样子,再去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部落,呵呵,那何时才是出头之日。我兄弟就不奉陪了,好自为之。”说着,那二人站了起来,抱了抱拳,就离开了。赢先生摇了摇头,拿起一个包子,叹了口气,道:“叫了那么多包子,可惜了。”

当他吃了一口,吃出里边的馊味时,又苦笑道:“瞧我这运气。”

水妙吃完了两个包子,肚子里还是挺饿的,摸了摸肚子,皱了皱眉头,喝了碗汤准备离开,谁知却被赢先生叫住了:“兄台请留步。”

水妙瞟了眼他,语气有些不善:“有什么事吗?”水妙刚才也听这位赢先生的高谈阔论,当然也是和刚才离开的那两位一样,觉得他不切实际,痴心妄想。

赢先生道:“我看兄台就吃了两个包子,怕是还欠了些,我这桌上的东西我也吃不完,不如坐下来一起用,也是萍水相逢。”

水妙确实还挺饿的,于是就坐了下去,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连吃了好几个后,看赢先生一直对自己颇有深意的笑着,不满道:“这些包子钱,我有了肯定还你。”

赢先生摆了摆手,道:“兄台别误会,我是看兄台非池中之物,若不嫌弃,我可为兄台点拨一二。”

第一百二十七章 又回到小渔村

点拨一二,说的好听,不就是找个人来听他吹牛?不过俗话说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水妙也只好勉为其难的说道:“那你就说吧。”

赢先生对于水妙的冷淡也不介意,而是问道:“还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水妙说道:“水妙,金水妙。”

赢先生点了点头,说:“不错,很不错的名字。我看兄台年纪轻轻,却颇有胆识,为人坦诚,非奸诈之徒。不知金兄对天下大势有何看法?”

水妙又塞下一个包子,肚子已经饱了,包子本来就是馊的,自然也不是美味佳肴,想多吃两个,也就罢了:“天下大势,我没兴趣。”

赢先生疑惑道:“我看兄台额有异光,天庭饱满,双肩宽阔,双眉之间隐露杀气,若我没有猜错,兄台近来怕有血光之灾。”

水妙一听,这是在诅咒吗?血光之灾,他的血光之灾多了去了,多一件不嫌多,少一件不嫌少。但当面这么说,难免心中不快,水妙的脸沉了下去:“赢先生是吧,如果你要钱我是没有,但你要信口胡诌,我看还是免了。”

这么一说,赢先生听明白了,水妙是以为自己是骗钱的江湖术士,先给一点甜头,再说几句吓唬人的话,慢慢让其上套。赢先生笑了笑,道:“金兄误会了,看面相你一生不凡,多有坎坷,就算你不找麻烦,麻烦也会来找你,我之所以问你天下之局势,并非是空穴来风。而是你将来必定左右这天下局势,你我皆是局中人,若你不掌控局势,局势必来掌控你。若是你,你是愿意做掌局人,还是棋子?”

棋子只能任人摆布,要做当然就做掌局人了,干嘛要做棋子。

水妙叹了口气,既然话都聊到这份上了,也不防说说,于是道:“天下局势,强者生,弱者死。诸侯林立,门派众多,今天你杀我,明天我杀你,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你说的不错,我们都是局中人,但我们无力去改变,只能随波逐流。要我做,我自然愿做掌局人,不愿意做棋子,可是我什么都做不了。”

赢先生认真的听着,随后哈哈大笑,道:“金兄真是实在人,整个中原大陆的情形便是这样,无论是东方十三国,还是实力最强大的枫国,还是固步自封的有来国,还是当场一直以和平为宗旨的月柔国,还是神权至尊神殿,他们的力量之强,早已超出我们的想象,可是,还是无法结束这纷争的天下,这天下,已经乱了几千年。”

当赢先生说到月柔国的时候,水妙的眼神黯淡了下去,只是那么一瞬间,却还是被赢先生捕捉到了,赢先生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急于岔开话题。

水妙道:“这天下,从来没有不乱过。”

赢先生却焦急道:“为什么,为什么没有和平,永远的和平?”

水妙微微皱眉,道:“这种问题不光是我们谈过,从古到今,数万年来,相信有许多人都想去结束纷争,可是纷争从来没有停止过。”

赢先生道:“可是想要结束纷争的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之所以没有停止,是因为一直没有出现掌局人,哪怕是曾经拯救天下苍生的神殿创始者香公主,也做不了掌局人。要做掌局人,手下必须要有棋子,没有得力的棋子,哪怕掌局人再强,也无法真正掌控整盘棋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个道理,想必金兄是知道的。”

这些问题太深太深,水妙一下子也想不明白。水妙道:“就算境界到了万法归一,也不可以?”

赢先生摇了摇头,道:“真正能够掌控局面的人,不是最强的人,想要得天下,必先得民心。民心所向,披荆斩棘。”

水妙道:“可是我对这些并不感兴趣。”

赢先生并没有要强求的意思,道:“夏地之瑜,宅心仁厚,有旷世之奇才,可惜手上没有多少可以利用的棋子。我此次前去,就是要当这颗最有力的棋子。”

水妙算是听明白了,这是刚走了两个,要拉一个入伙啊。水妙道:“我哪里也不想去。”

赢先生笑了笑,道:“金兄以为我是要邀你同去夏地,那就大错特错了,你是掌局人,却与我要掌控的局不同。你的命运是注定了的,就算你想躲也躲不了,而我的命运则是自己的选择,这个世界上,能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的人,不多了。随波逐流,必定让命运所掌控,逆流而上,虽然艰险,却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金兄——”

水妙还以为赢先生又要高谈阔论一番,谁知他却站了起来,双手抱拳:“天下即入洪荒,苍生为难,言尽于此,送与金兄一句话——宁为掌局人,莫作局中子。告辞。”

“嗳!”水妙被搞的莫名其妙的,刚想问清楚,赢先生却已经走了。他又坐了下去,细细品味着赢先生这句话。从他八岁开始,国破家亡之时,由于自己的弱小,一直被摆布,留不住身边的人,日子刚想过的好一点,噩梦就开始了。

为什么?

因为他是局中子,当然只能任人摆布,别人想要你圆你就圆,想要你扁你就扁。可是他能做什么,又该怎么做?

想多了头大,干脆就不想了。

接下来水妙想回到小渔村,再看看那个生活了六年的地方,再等等,也许他的姐姐金香玉已经在家里等着他。小渔村已经一片狼藉,或许金香玉此时正着急,正着急的等着他。

“老板,这些包子打包。”

槐城,小渔村。

金香玉没有等着他,他意识到,金香玉是不会回来了。从前的点点滴滴,一幕幕映入脑海,曾经在小渔村的那些欢声笑语,此时是听不到了。如果当时他能给再强一些,直接把所有村民都留下,现在会不会好一些?

可惜现实没有如果。

夕阳西下,夕阳的斜晖照耀在水妙的脸上,曾经所有的一切,好似流水一般,似在眼前,却不再是曾经。

十五岁,他今年才十五岁,却已经见证了许多许多。

“唉!”他叹了口气,走到了小河边,河里的鱼一如既往的多,这也是小渔村能够幸福安和的依仗。可惜,小渔村里还有鱼,却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抓了几条鱼,抓鱼的本事,是小渔村里所有人都会的,也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天还没黑,他就已经抓了了三条鱼,今天晚上,把柴火一烧,就可以吃上一顿美味的烤鱼。

当他正准备折返回家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人,确切的说,不是遇到,而是捡到,捡到一个他恨不得想要千刀万剐的人。

曹龙!

第一百二十八章 反目

夜幕,降临。

时间不会随着人的快乐而停止,也不会随着人的悲伤而加快流速,所有感觉到时间快慢的,不过是人的感觉罢了。

曹龙已经醒了,他战战兢兢的看着水妙,而水妙并没有要杀他的举动。反而递给他一条鱼,说道:“吃吧,刚烤的鱼,小渔村的鱼。”

小渔村的鱼,和其他地方的鱼并没有太大的分别,但曹龙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年,对曹龙来说,小渔村对他来说,要比水妙更有归属感。可是这一切,也是因为曹龙而改变。

曹龙接过了鱼,吃了两口,说道:“我在山里遇到了野兽,我又困又饿,终于回到了小渔村。”

“是嘛。”水妙淡淡的说着,扔了几块柴火进了火堆,忽然站了起来,冲过去将曹龙一把拉起,怒吼道,“我实在想不到你还有脸回小渔村,村里所有的人,都是因为你,他们都死了,都死了。”

都死了,小渔村一百多口人,除了水妙和张平,就剩下二蛋子一家人,那一夜的喊杀声,还缭绕在水妙心头。水妙恨不得现在就杀了曹龙,曹龙別过了头,喃喃道:“对不起,我也想不到,我父亲会来小渔村。”

水妙狠狠的咬着牙,他只要稍微用力,就可以杀死身受重伤的曹龙。可是他没有,他只是把曹龙扔到了地上:“那你回去找你的父亲吧,我不杀你,是念在我们师兄弟那么多年的份上。”

“回去?”曹龙自嘲的笑了笑,道,“你知道我一生怎么过来的吗?在我五岁的时候,我的父亲想要得到连他都没有见过的上古秘术。我的母亲苦苦哀求,可是并没有什么用,我的父亲毫不犹豫的就把母亲给杀了,我亲眼看着。我怕死,我答应了父亲的命令,当他得到了整个槐城的时候,并没有像其他诸侯一样继续扩张势力,而是死守槐城,为的,就是那本秘术。”

秘术,又是秘术,张平把秘术交给他的时候千叮万嘱,要他只得保管,不能修炼。他见过僵尸是什么样子,如果杀要变强,要变成不老不死的人非得要变成僵尸的话,那还是算了吧。水妙悠悠道:“那本秘术并不是你想的那样,任何力量,想要得到,都必须付出承重的代价。”

曹龙眼前一亮,水妙既然这么说,那就证明水妙是知道有这本秘术的村子的。曹龙摇了摇头,道:“是啊,凡事都要有代价的。得到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

水妙沉吟了会儿,吃了剩下的两条烤鱼,就走到一旁睡下。他的家已经被拆了,上次燕传来的时候就把他家给拆了,也是挺惨的。

曹龙把咬了一口的烤鱼吃了,眼中现出一抹阴狠,将削尖的木签插在地上,站了起来,也找了个地方睡了下去。

一连几天,曹龙和水妙都同吃同睡,曹龙倒是推心置腹,只是隐瞒了对《僵族秘术》的野心。水妙决定离开小渔村,去槐城找自己的姐姐金香玉,曹龙也是说出自己愿意引路,到槐城也有个照顾。

他们走到了回槐城的小路上,找了些野果勉强填饱肚子,水妙躺在树下休息,拿出《僵族秘术》翻看着。小渔村一百多条人命,想不到就葬送在这本连练不连得成还两说的秘术上。

《僵族秘术》第一页他是看过的,他翻开第二页,是这样写着。

“僵尸,以天地怨念而生,排斥众生六道之外,以怨为力,以血为食。凡修炼者,必无回头之日,必将被天地唾弃,虽不老不死,却永生徘徊在死亡幽谷。”

这是第二页是全部内容,第三页就是讲如何修炼,水妙没有仔细翻开,就直接翻到最后,最后是讲如何戒除血瘾,真正达到【僵神体】,真正的不老不死,可是后面没有内容了。残卷,所以这才叫残卷?

“金师弟在看什么呢?”曹龙明知道水妙在看什么,却明知故问,缓缓的走了过去。

水妙慌忙将秘术收起,说道:“没什么,大师兄还没睡?”

“睡不着啊,明天就到槐城了,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找曹啸直报仇。”曹龙这句话倒是不假,曹啸直既是自己的父亲,也是自己的杀母仇人,更是毁了自己一生的人。《僵族秘术》没有到手,曹啸直是不可能接纳他的,说不定还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

水妙微微皱眉,没有说话,曹啸直他是一定不会放过的。曹龙他之所以当场没有杀他,除了念及师兄弟的感情,还有就是小渔村这件事也不是曹龙自己动的手。一切还是找到金香玉以后再说。

但《僵族秘术》水妙是不会让曹龙知道的,虽然只是随便看了看,也是知道《僵族秘术》的邪恶。但他却不知道,他一生,和上古三大秘术的渊源纠葛,却是化不开的了。

曹龙叹了口气,道:“金师弟,我知道自己有多大的罪孽,我一生罪孽深重,也不奢望师弟能原谅我。”

曹龙说的诚恳,但手上却摸出了一把匕首,借着夜色,已经将刀柄握紧。

水妙勉强的笑了笑,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多危险:“大师兄不必这么说,是非自有天道,我一直都相信善恶到头终有——”

这个报是还没有说出口,曹龙的匕首已经出鞘,狠狠的插向了水妙的兄台。水妙也是眼疾手快,赶忙往身旁侧去,但饶是他反应及时,也被狠狠的插进了大腿,划出一道大口子,鲜血直流。水妙怒喝道:“曹龙,你终究是死性不改。”

曹龙哈哈大笑道:“水妙啊水妙,要不说你蠢呢,告诉你吧,我是不会回到槐城去的,以我父亲的性格,我回去就是个死。倒不如你把秘术乖乖交出来,我大功告成之日,说不定能帮你把仇报了,你在九泉之下,也可瞑目。”

水妙并不傻,他听出来,无论如何,曹龙是不可能让他活着。水妙也不多废话,想要逃走,他可不认为自己这个状态可以打得过曹龙。曹龙哈哈大笑,道:“水妙,别挣扎了,我看得出来,你最厉害的无法就是那个奇怪的巫术,对于水术的运用,你可是门外汉啊,真难想象,像你这样对水元素运用如此生疏的人,居然也能到玄道之域。说实话,我很嫉妒你,就小渔村那样的修炼条件,你也能到如此高的境界,而我,也是用了不少自然矿石才到了洪荒之域。你这样的天才,就不该活着,否则,你终究会成为的我绊脚石。”

“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水妙控制着水元素,运起一百多滴水滴在周围漂浮,“让你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对水元素生疏。”

可是曹龙并不怕,他依旧一步步走向水妙,水妙运起水滴朝曹龙飞去,曹龙已经一步步走来。水滴打在曹龙身上,就如同雨点打在他身上一样,没有任何的杀伤力。水妙当然清楚这些水滴不过是吓唬人,曹龙并不傻,当然也知道。

曹龙道:“同样的招式,你以为还会对我有作用?你的腿已经伤了,我倒是看看,你是怎么用你那个奇怪的巫术的。”

第一百二十九章 要钱

黔驴技穷,现在水妙的状态就是这样的,除了《震魂术》还拿得出手外,其他的巫术就仅仅只好最简单的控制而已。至于为什么张平当场没有教水妙巫术,这就不得而知了。可是,这种状况下用震魂术是不可能的了。以水妙现在的实力,还没有到随心所欲的地步,否则的话,别说是腿不能用,就算全身上下都无法动弹,只要一个眼神,就能使用震魂术。就算用脚踏的方式,都是他经历了无数的失败后才勉强能使用。

要死了吗?

不,怎么可以这样,明明人生才刚刚开始才对。

曹龙伸出手,道:“师弟,我念在我们师兄弟一场最后再说一遍,秘术交出来,我放你一条生路。否则,我也能把你杀了以后,自己去拿。”

水妙狠狠的盯着曹龙,秘术就放在他的怀里,这一点曹龙也是知道的。曹龙没有立刻动手杀他,或许也是动了恻隐之心。

水妙轻轻的扬起嘴角,将秘术拿了出来,将在曹龙的面前,将秘术撕成了八半:“你做梦。”

此情此景,曹龙想要去阻止已经来不及了,他上前一把拽过撕碎的秘术,一脚将水妙踹下山坡:“你这个疯子。”

水妙被一脚踹下山坡,不知道滚了几圈,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肋骨断了三根,再加上胸膛那一刀,水妙自知,已经离死不远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天,或者两天,当他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在一座破旧的房子内,这里供奉着一座神像,中原大陆只有一位神,这座神像,便是自然之神神像。他晃眼间,觉得这座神像的面容很是熟悉,很像自己的姐姐金香玉。

死了吗?

但是,身上的疼痛感,依旧丝毫未减,听说人死后是没有痛苦的,那么现在自己还活着?

但是他躺在地上,一动都动不了。

现在是白天,破庙里什么人都没有,除了杂草中偶然钻出的几只老鼠,就没有什么能喘气的了。到了晚上,一个小姑娘走了进来,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小姑娘他认识,就是在平永城自己把所有钱都掏出来买花的时候卖花的那个小姑娘。小姑娘长的眉清目秀的,似乎察觉到了水妙在看着自己,说道:“你醒了?昨天早上我上山踩花的时候刚好遇见了你,我就请求他们把你救了回来。”

他们?见鬼,难道是这里的老鼠?

水妙想开口说话,但胸口火辣辣的疼,根本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剧烈的咳嗽几声,咳出来的,还是黑血。

小姑娘的脸色变了变,说道:“你不要乱动,他们说你受伤很严重,让我在这里照顾你。他们过几天就过来,叮嘱我别让你饿死了。给,把这个给吃了,这是我刚要回来的。”

要!水妙看了看小姑娘递过来的东西,只是一些剩菜剩饭,冷冰冰的,还有一股子馊味。可是水妙实在是饿极了,他稍微能动一些了,就把东西接了过来,狼吞虎咽的吃了,只是在下咽的时候,那股馊味扑鼻,每咽一口,都觉得要把东西吐出来。

原来以为这个小姑娘是个骗子,想不到是个要饭的叫花子。可是你见过哪家的叫花子穿那么干净的衣裳,还能要到饭的?

小姑娘是个瞎子,她说她小的时候是能看见的,后来遇到了他们,就渐渐的看不见了。他们,他们究竟是谁?小姑娘在说他们的时候,显然是充满了畏惧,但既然如此,小姑娘为什么不逃走?水妙没有问,因为他说不出话来。

又过了几天,小姑娘讨要的吃食越来越少了。小姑娘说,槐城的大爷不像平永城那般慷慨,到处都是官兵,好像是要打仗了。他们这些平民当然不知道,曹啸直杀了风裂门派来的使者,此时正将风裂门的势力从槐城内部全部拔除。每年要缴纳几十万两白银给风裂门作为“保护费”,其实,风裂门保护个屁,他们自己不来找麻烦已经是万事大吉了。但奈何人家拳头大,你不交,风裂门就派人来捣乱,再不交,就直接把城主给杀了。要不是遇到曹啸直这种硬骨头,软硬不吃,再加上风裂门最近与十二连环舵交恶,正在杀个你死我活。这个时候还不“趁你病要你命”,那他就不是曹啸直了,他是那种不会容许一块骨头始终卡在脖子里的人。

小姑娘叫小勤,勤劳的勤,这是她的父母给她取的名字,但她并不太记得自己的父母长什么样子,是什么样的人。

大约过了七八天,几个地痞流氓打扮的人走了进来,当时水妙和小勤正在吃饭。其中一个好像是头子,看了看水妙,很是满意的说:“不错,不错,病怏怏的,很符合我的要求。”

这些是什么人,为什么病怏怏的会符合他们的要求?

另外一个却说:“差了点,把脚砍了吧。”

那个头子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说:“那样太危险,要是死了多可惜,而且时间也来不及,干脆先打断,往地上一扔。”

水妙不太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当这些人把他的腿打断往大街上一扔,放下一个碗的时候,他明白了,这些人是把他弄残疾了,扔街上要钱。他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再加上腿断了,这幅可怜兮兮的样子,还真要到了不少钱。晚上的时候,他们又会把水妙送回破庙里,小勤要了些剩菜剩饭回来,钱全都被他们拿走了。

他们要走的时候,小勤焦急的说:“我的父母找到了吗?我的钱,够给你们了吗?”

头子眼睛转了转,抛了抛手上的银子,说道:“还差的远呢,你看,今天就要了两文钱。”

“哦。”小勤显然很失望,也没在追问。她看不见,但是水妙看得见,今天小勤几乎要了一两银子,水妙没有说话,既然那些人认为他是哑巴,那就最好不要说话。

那些人走后,水妙拉着小勤,奇怪道:“你要给他们多少钱?”

水妙刚开口说话,小勤也是吓了一跳:“你能说话?”

水妙下意识的望了望破庙大门,大门和破庙大殿内还隔着一个院子,他们在这里说话,院子外的人是听不见的。水妙说道:“恩,我能说话,但你不要告诉他们。”

小勤点了点头,解释道:“他们答应我,只要我给他们十两银子,他们就会把我送回我的父母身边。”

“可是——”水妙刚想说,我给你的钱都不止十两,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些事情,让小勤知道了不好,万一她和那些人起了争执,反倒害了小勤,话锋一转,道,“你真的很想回家吗?”

“我——”小勤脸上充满了忧郁,“家人虽然把我抛弃了,但我很想念他们,我只有这么一个希望了。”

希望,对啊,在这种地方,活的连狗都不如,如果人再没有一点希望,岂不是要发疯?

水妙笑了笑,虽然小勤看不见,但他也想用这种笑容,给小勤一点希望:“我会帮助你的,我要的钱,也给你。”

“谢谢。”小勤开心的笑着,有时候,快乐是会传染的。

第一百三十章 希望

每天,那些人都会过来,把他们送到街上要钱,从他们交谈中水妙听出,水妙和小勤这样被他们弄残出去要钱的人,还有七八个。而这些人,是人贩子,把小孩子偷出来,能卖掉就卖,不能卖掉就弄残出去要钱。而他们每天就是大鱼大肉,吃香的喝辣的,每天早上把这些人送到不同的地点,晚上又去接回来。

水妙的伤好的七七八八了,断掉的肋骨,也奇迹般的没有发炎。逃出去,水妙每天晚上都会尽量打坐恢复自然之力,等自己的力量恢复了,还怕这些地痞流氓?

可是等不及了,这些人贩子有一天,居然破天荒的找了几件干净衣裳,让小勤换上,小勤去换衣服的时候,他们居然还不避讳的在水妙面前交谈。

“嗳,价格谈妥了吗?”

“当然,春香楼的老鸨子出价一百两银子,他们先给了十两银子的定金,等把人送过去,就付剩下的九十两。”

“呵呵,我看她发育的也还不错,不如我先享用。”

“你这个笨蛋,初、夜没有了还管个屁的钱,你以为那些老鸨子是什么人,小勤的初夜,已经有人给定了,一千两银子,我呸,真是他们吃肉我们来喝汤。”

“有汤喝就不错了,别瞎逼逼了,嗳,这哑巴不会高密吧,我们明天就把人送过去了,别处什么幺蛾子。”

“放心,这哑巴坏不了事儿,看他病怏怏快要死的样子。再说,他不仅是哑巴,还是瘸子。”

几个人贩子戏虐般看着水妙【奸】笑,笑声在水妙耳边萦绕。水妙蒙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小勤现在就被带走了,那么以他现在的状态,能不能救下小勤?

春香楼是什么地方水妙不知道,但老鸨子是什么意思,他还是知道的。

小勤换好衣服走了出来,还在水妙面前转了一圈,欣喜道:“好看吗?”

水妙点了点头,他知道小勤看不见,但是这个时候他不能说话,否则,这些人贩子会毫不犹豫的把他杀了。

小勤兴奋道:“我明天就要去见父母了,今天晚上我想陪你一晚上,你是个好人。”

好人!

这句话,已经是小勤第二次对水妙说了,难道小勤已经知道,自己就是当场那个掏钱买花的人?

小勤在水妙怀里熟睡,平常小勤的话很多,但今天,她没有说什么,这也是小勤第一次躺在一个男人的怀里睡觉。破庙,杂草,破墙,冷风。

无言!

水妙第一次感觉到,原来人在被压迫得死死的时候,居然是无言以对的。

小勤的眼泪流在了水妙的手腕上,眼泪是冰凉的。

她知道,她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可是她默默的忍受着。

“我们走。”水妙的眼神忽然变得坚定,正如张平所说,力量没有对错,当心怀正义的人在使用他的力量的时候,那么这股力量就是正义的。

小勤忽然张开了眼睛,她也没有睡着,因为她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也知道自己没有力量对抗。所以她默默的忍受着,她没有想过逃走,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有能力逃走。

逃走之后又能怎样?

在这个兵荒马乱、人吃人的世界,她只是一个小姑娘,虽然眼睛看不见这个世界有多糟糕,但她能深刻的体会到死亡的逼近。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时刻与死亡伴舞。

“走!”小勤几乎跳了起来,走,往哪里走,走出去,又该如何的生活。她没有希望,她唯一的希望是找到那个已经记不清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的父母。所以不敢这群人贩子的话是不是谎言,她都坚毅的相信着,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希望。

走,成为了小勤新的希望,是水妙给她的希望。

水妙点头道:“走,我带你走,我有一个姐姐,她会带给我们新的生活。她是女神,就像这座神庙中的女神。”

而宁清秋,则是水妙的希望。

小勤毫不犹豫的答应着:“好,走,我跟你走,无论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么这个人就不再是人,而是神。神代表了希望和光明,无论神能给别人带来希望和光明,这个人都会成为神。

夜路,曼曼。

水妙慌忙的带着小勤逃走,他们只要进入槐城,就算找不到金香玉,只要有人,他相信,只要把他们的遭遇告诉城里的人,他们会帮助自己。

水妙的腿还没有好利索,从自己的腿被打断的第二天,他就试图将腿接好。也幸好他见过张平给狗接过腿,以他的聪明才智,慢慢的回想怎么去接腿,忍受着剧烈的疼痛。在接好之后,依旧表演着自己是个残废,否则的话,他可能连腿都会被砍断。

而这一次,他只有一次机会,如果逃脱失败,那群凶神恶煞的人贩子,就算不把他杀了,也一定会砍断他的双腿。水妙努力的跑着,小勤走路本来就不方便,更别说逃跑。

每次被送到城里的时候,他记得,都会经过一个集市。当他们逃到这里的时候,才发现这里不是集市,而是一个驿站,并不是驱邪师的驿站,而是槐城军方驿站。整个陀罗国,神殿的势力都已经撤除,因此陀罗国也被称为“被神遗弃的子民”。

槐城军方的驿站,曹啸直的势力范围。

驿站内灯火通明,水妙带着小勤走到门口,再怎么说,驿站内有官兵,只要投靠了官兵,那群人贩子就不敢猖獗了。

水妙推开了门,正想着怎么把这件事解释清楚并且告知官府。

当他推开门的一刹那,他愣住了。

大约十几个官兵正在挑灯喝酒,而有三个人,他是认识的,正是将他的腿打残的人贩子。水妙头皮发麻,眼睛瞪的倍大,立刻转身将小勤就扛在肩膀上,往槐城方向逃去。

那三个人贩子在推门的时候也是愣住了,刚才还和这群槐城驿站的驻守士兵交谈甚好,愿意出让三成利让他们在槐城扎稳脚跟。可是水妙和小勤的出现,却让他们三人心惊肉跳。头子指着他们逃去的方向,叫道:“李驿长,快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李驿长眨巴着眼睛,酒喝的麻了,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头子急的直拍大腿:“哎哟,他们便是我的货物,若是跑了,咱们都得玩完。”

李驿长惊出一身冷汗,将刀拔了出来,却对头子说:“咱们说好的,五五开,否则,我这就先把你们这几个丧尽天良人贩子就地正法。”

这不明摆着是要坐地起价,头子的手拽的紧紧的,敢在道上混的,谁没几把刷子,当即横眉瞪眼道:“李驿长,一口价,四六,我赵某人光脚不怕穿鞋的,也不怕告诉你,我踩滑咯,也要拉你垫背。”

“哼。”李驿长招呼道,“兄弟们,把这两小子抓回来,咱再借着喝。”

跑,水妙的双腿还未痊愈,一阵阵刺痛感袭上脑海,浑身冷汗直冒,被扛在肩膀上的小勤哭道:“你快跑吧,把我放下,你一个人跑兴许还能跑,带着我,我们谁也跑不掉。”

水妙咬着牙,遥望着前方,城门,他看到城门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腥月教

“快抓住他们。”

城门已经离水妙只有一里地,水妙渗满汗水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抹笑容:“到了,快到了,我们——”

痛,钻心的痛!

一支箭穿透了他的肩膀,一股滚烫的血液,顺着脖子流了下来。

水妙顿住,他扭头向上望去,小勤流着鲜血,紧紧的咬着牙齿,却已经死去了。

“小勤,小勤。”水妙轻声唤着,而小勤的背上,插了三支箭,最后一支箭【射】的最深,穿透了小勤的心脏,【射】进了水妙的肩膀中。

小勤死的时候,当她被第一支箭【射】中的时候,没有开口,没有叫喊,而是让水妙尽全力奔跑着,让水妙能有活下去的希望。

水妙他们跑的并不快,当水妙停下来的时候,他们很快就追了上来,一上来就骂骂咧咧:“狗【娘】养的,跑那么快,要不是我箭法好,真被你们给跑了。”

水妙被团团围住,李驿长一脚踹了上去,将水妙踹倒在地上,冷哼一声,道:“你以为跑进了城里又能怎样?我照样想把你搓圆就搓圆,想压扁就压扁。”

“小勤。”

小勤从水妙的肩膀上掉了下去,贯穿他们两人的箭被折断,一半插在小勤的胸膛上,一半留在了水妙的肩膀上。无论水妙怎么哭喊,怎么呼叫,小勤都不会再活过来。

头子提着刀走了过来,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瞄准水妙的脖子:“乖乖的给老子挣钱不就好了嘛,非得给老子惹麻烦,弱者,不是应该生下来就要为强者服务的吗?该死,该死,我最讨厌不听话的小娃娃了。”

头子也不含糊,手起刀落。

刀偏了一点,砍在了那支断箭上。

再想前进半分,头子却发现一股力量正在阻止刀锋前进。

这是多么诡异的一幕,再看看水妙,跪在地上,耸拉着头,双目无神。而在水妙身上,正冒出一股股的黑气,这股黑气,隐藏在水妙身上已经很久很久了。

当年,林大可想要吸食水妙的灵魂,却不料所有的力量都被水妙吸收,而这股诅咒的力量,终于在隐藏了七年之后,压制不住了。水妙的上丹田中,一股股黑气冒出,吞噬着周围所有的人。他们被这股黑气所沾染的瞬间,身上感觉到奇痒无比,随后身上的皮肤脱落,血淋淋的犹如被剥皮的兔子一般,无论他们怎么喊叫,怎么奔逃,都无济于事,还没有走几步,就因巨大的痛苦而死去。

一片汪洋大海之内,波涛汹涌的海面下,却是平静无比。在海岸数百米以下,有着一个隐藏的阵法,阵法之内,是一个潮湿的山洞,山洞之内,一个头发花白,面容沧桑的老人,他抬起了头,看了看洞外,叹了口气:“他来了,八万年的恩怨,终于迎来了最终的审判。”

“把他带来见我。”他的身边没有一个人,空旷的山洞内,除了他,还有水,还有鱼。

莫非他在对鱼说话?

他忽然狂笑道:“老夫与天斗了几万年,最后竟落的如此下场。既然天命如此,这一次,我站在天这一边。”

滨海城,一座葡萄酒庄内,一望无际的葡萄架子中央有一座石屋,完全由大理石堆砌而成。石屋外站着两名穿着软甲的守卫,守卫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时不时的互相望一眼,又看一看关闭的石屋,显然是惧怕石屋内突然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冒出来。

一个老头,满头的白发下,一张长满了褶子的脸上,忽然停止了疯狂的笑容。他收起了手上所有的动作,颤颤巍巍的跪了下去,一行老泪不停的流淌着,抽泣道:“老主人,您要我找谁啊,您倒是说明白啊。”

在他面前,一个个奇怪的仪器、溶液和器皿,这些东西在他心里视如珍宝,但奇怪的是,这位他口中的“老主人”的声音传到脑海的时候,这些平常视如珍宝的东西,仿佛就是垃圾了。

但无论他怎么询问,那个声音都不再重复了

“把他带来见我。”

就这么一句,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把谁带过去,长什么样子,是男是女,人在哪里,完全没有消息。

就在他伤心欲绝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了地震,但他好像对这座石屋很是自信,地震了都没有丝毫的慌乱,还是不断重复的问着:“老主人,老主人?”

而门外那两个守卫,刚打了个哈欠,就看见前面的葡萄架一排排的倒下,他们语无伦次,双腿打颤:“是,是薛恩大人,他,他又来抢酒喝了。”

石屋前面所有的葡萄架全部倒塌后,出现一个两米多高的巨人,身材魁梧,寸头,眸如鹰,他撇力量眼这两个已经被吓的脸色煞白的守卫,哼了一声,道:“别这么看老子,老子不是每次来都瞧得上你们那些破酒。”

那两名守卫赶紧解释道:“薛恩大人,您——您别误会,我们不是这个意思。”

“哼。”说着,薛恩一脚把门给踹开,足有千斤的石门,就这么一脚踹成了两半。

那头发蓬松花白的老头把头扭了过去,一见是薛恩,立刻被气的跳了起来:“薛恩啊薛恩,你胆子是越来越大了,真以为我打不过你?告诉你,日月争辉境下,我刘某人还没怕过谁。”

可是当石门被踹开的时候,那位“老主人”的声音立刻就清晰多了:“陀罗国槐城内有一个大概十五六岁的孩子,带着家伙去,别让我失望。”

老头赶紧又跪了下去:“谨遵法旨。”

等那个声音完全消失后,老头才缓缓的站了起来,对着薛恩满脸怒容:“薛恩,你什么意思,没看见我正在和老主人交谈吗?”

薛恩冷笑几声,环抱双手,道:“刘一手,那我倒是问问你,你知道老主人要我们找的人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怎么去找吗?”

“当然,老主人都和我说了。我——”刘一手说着说着自己都骗不了自己了,找,就老主人给点那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这么个提示,整个槐城起码有一百多万人,十五六岁的孩子少说也有一两万,怎么找?

薛恩手指弹了弹足有半米后的石墙,道:“这么厚的石墙,老主人的信息都传不进去,也是幸好啊,我正在茶楼喝酒,我可是听的真真的。要不是老主人说要我们一起行动,我都懒得找你。要不这样吧,我立刻召集本部人马,找个人而已,就算把槐城荡平了,我就不信我找不到。”

说着,薛恩居然真的转身就走,他个头高大,浑身充斥着充满爆炸性的肌肉,但他绝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一个人想要活的长,光力量是不够的。相反,力量越强,脑子越笨的人,通常都不会太长命。更何况,薛恩作为腥月教右长老,掌管军事,没点脑子就想当将军?

所谓请将不如激将,薛恩虽然不屑用激将法来请刘一手,但这件事没有他可还真不行。平常左右长老都是各忙各的,刘一手掌管财务,薛恩掌管军事,双方没有太多的交集。但这件事既然老主人要他们两人一起行动,就足以证明这件事的重要性和急迫性。

“等等。”

第一百三十二章 性本善

腥月教由来已久,在很久很久以前如同神殿一般如雷贯耳,只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销声匿迹。腥月教当年和神殿一样,势力遍布整个中原大陆,虽然现在还存在,但实力已经十不存一了。

“等等。”

果然,刘一手立刻出口,并且急迫的跑了上去。薛恩倒也没那么着急,嘴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缓慢的往前走着,直到刘一手把他拉住,他才收起笑容,一脸懵【逼】的转过身,口气有些不善,道:“干嘛,想打架啊。”

打架!打架十个刘一手也打不过一个薛恩,但论头脑,一百个薛恩也比不过一个刘一手。但刘一手的智慧并不体现在人际交往上,相反,刘一手虽然年岁大,但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手段,他是不懂多少的。

刘一手狐疑道:“你真的知道老主人所说的全部内容?”

薛恩道:“当然,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你觉得我薛恩没有能力找到一个小子?告诉你,整个滨海城,我跺跺脚都能让整个滨海城晃三晃。”薛恩并不是在说大话,不说他自身的实力,光他手下的探子、杀手、军队,就已经控制着整个滨海城。就连近年来实力一直攀升,有望成为新八大门派之一的十二连环舵都不敢随意招惹他。但腥月教很特别,自身实力虽然强大,但不会对外扩张,就控制着滨海城。

而刘一手则是控制着整个云雪国的一半经济,不断积累着财富,但也很奇怪的是,不向其他国家伸出手,无论生意好不好做,都只在云雪国内。

他们好像在有意稳定着云雪国,或者说,滨海城。

刘一手冷哼一声,他们认识多少年了?连他们自己都快忘了,彼此身上有多少根毛都能数得过来,这点事情他会不知道?但刘一手向来不太爱争这个,而是道:“快说说吧,我听老主人的口气仿佛很是着急,要是我们耽搁了行程,多半又要挨罚,那挫骨扬灰的滋味可不好受。”

一听“挫骨扬灰”四字,连本想捉弄一下刘一手的薛恩都不禁颤抖了下,说道:“老主人说,那个人很重要,我们的任务是把他带过去,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记住,是少年,位置大约在陀罗国的槐城。此人身体必然是很特殊,老主人命我们二人去寻找,只要能挨得过那样东西,那多半就是了。”

那样东西!

刘一手的脸色变的很兴奋。

那样东西,只是在实验阶段,还没有太多的临床实验,更确切的说,还没有过一例是成功的。而这种药物,是老主人给的配方,这关系着一项重要的行动。至于什么行动,老主人并没有告诉他们,但他们既然跟随老主人那么多年,多半也是猜出一二的。

老主人,要出世了。

可是老主人的身体已经极度衰弱,根本经不起折腾,那么找到那个年轻人,多半是想要夺舍。老主人的力量何其之强大,一般的身体能扛得住吗?当然是要特殊的身体,这世上最特殊的身体,无非两种人。

正果降世!

邪果降世!

刘一手已经迫不及待了:“我们赶快动身吧,此去槐城至少要半个月。”

薛恩冷笑一声,道:“我看你这个老头子是搞实验搞昏头了,从滨海城到槐城,至少也要一个半月。”

刘一手一惊,一个半月,那个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薛恩见已经捉弄了刘一手,心里也是舒畅极了,于是道:“不过有了飞龙马,半个多月足以,我的马厩了,可养了两匹上等的飞龙马。”

刘一手一愣,合着,什么都准备好了,就等着自己往里跳呢。

刘一手道:“好,立刻动身。”

且说,水妙那日被兵痞和人贩子头子【逼】入绝境之时,被尘封已久的力量终于爆发,在八岁那年吸入的诅咒的力量也瞬间释放,将所有人杀了个干净,就连那些城墙上驻守的士兵只是好奇探了个头出来都被诅咒杀死,身上的皮全部脱落,浑身血淋淋的惨不忍睹。

水妙亲眼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也幸好小勤已经是死人,没有受到诅咒力量侵蚀。伤心欲绝的水妙带着小勤的尸身离开,将小勤掩埋后,水妙举目无亲,继续在槐城寻找和打听着姐姐金香玉的消息。

可是水妙哪里能找得到,金香玉本就是宁清秋,宁清秋是神殿的自然之神,怎么会在槐城久留。槐城连驱邪师驿站都没有,更不可能联系到燕传,但水妙并没有放弃,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金香玉,因为金香玉是在槐城做生意,只是像以前一样东奔西跑,所以不容易找罢了。

从小勤死后,水妙更加深刻的意识到没有力量莫说保护身边的人,就连自己都性命堪忧。也是奇怪,自从身体那股吸收的诅咒力量被释放后,他对自然之力的运用更加自如了,只是没有自如矿石和其他修炼资源的补给,光靠每天打坐吸取自然界中的自然之力,收效甚微。

身上没有钱财,他只能靠到山上打些猎物到城里换钱,最近槐城备战,武器和修炼资源急缺,价格也是一天一个价,各地的商人看准时机,纷纷涌入槐城,最近槐城也是热闹得很。

这一天,水妙刚把手上的兽皮换了钱,到郊区的小摊子前坐下,要了两个馒头一碟酱肉。郊区的物价相比下来要低很多,所以水妙经常会把兽皮拿到城中心卖,又到郊区生活。刚吃着,就听见后边有人争吵起来。他并不是那种爱管闲事的人,于是就没有搭理,那摊贩老板倒是个喜欢看热闹的,看了回来后,连连摇头。

水妙见后边一座民屋前挤满了人,也忍不住生起了好奇之心,问道:“老板,我看你连连摇头,那边是出了什么事了吗?”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叹了口气,道:“我在这里摆摊也有些年头了,多受街坊照顾,你看那家人,也算是我们老邻居了,那家人姓张,是个猎户,他家男人性格暴躁,一喝酒就打老婆,非说老婆在外面偷人。这不,打着打着,就把他媳妇打傻了。这人一傻就废了,也干不了活儿了,他就把他媳妇关在了偏房,开始还给些吃食,后来就干脆不管了。这娘家人知道了,哪里饶得过他,这不,娘家人过来要接走张家媳妇,这张猎户非说嫁给他就是他的人,要打死就打死,要饿死就饿死,不关张家媳妇娘家人的事儿。你说说,这老天爷,是不是没长眼睛,怎么就让这么个女子遇到这么个人家。”

水妙听着听着,眼中不禁露出一股杀意。

杀意,水妙这一生想要杀掉三个人。

第一个是让他国破家亡的人,枫国大将军施錾,但此人远在枫国,实力非凡,更是手握一国之兵力,想杀他,那是痴心妄想。但这个人他是一定要杀的,他的父亲柯怀玉的尸身还在施錾手中。

第二个是铁掌琴魔辛猿意,他害死了金婆婆,金婆婆待他如亲孙子,此仇不共戴天。辛猿意此人心狠手辣,当日让辛猿意给逃了,也是便宜他了。

第三个,就是曹啸直,曹啸直为得《僵族秘术》残卷,居然狠心杀死小渔村无辜村民一百多人。这里正是槐城,槐城是曹啸直的地盘,来这里之后,他才知道曹啸直真正的势力有多大,这么冲进去报仇,那跟自杀没什么分别。

那么这个张猎户,自然是没法与那三个人相提并论的,水妙也只是动怒,并没有真正的想要杀之而后快的意思。他放下钱,说道:“我过去看看。”

第一百三十三章 街市

“你这人怎么这样,你自己的老婆不养,人家娘家人来养,你倒有意见了。”

“就是,什么人啊。”

人群中,一些看不下去的围观群众仗义执言,但也只是说说,没人动手。

水妙挤进人群,见一个三十多岁,满脸络腮胡子的男子,身材高大,满身的汗味和酒味,指着人群骂道:“就你们这副样子,还敢管我的闲事,我自己花了彩礼娶来的老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们管得着吗?还有你,老东西,当初一分钱彩礼不让,给老子东拼西凑的,欠了一屁股债,过了多少年苦日子,现在还来跟老子讲理,咋地,想打我啊,来来来,最好打死我,怎么,不敢啊。”

张猎户指着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一顿臭骂,那老头气的是直跺拐杖,一脸悔恨交加:“我怎么就瞎了眼,把我女儿嫁给你这么个畜生。”

水妙捏紧拳头,狠狠的压制着心头的火气。却看张猎户旁边半坐在地上的女人,浑身脏兮兮的,头发凌乱,痴痴傻傻,一见张猎户,满目惊恐,连忙摆手:“别打我,别打我,求求你,别打我。”

“可恶。”这两个字,水妙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却见张猎户反手又是一巴掌打在哪女子脸上,打的女子脸上出现了一个乌黑的巴掌印:“打你,老子想打就打,你就是我买回来的牛,现在不能给老子苦钱了,就得给我打。”

“娘!”屋里,一个四五岁的小童跑了出来,满眼通红,刚才一直躲在门边上不敢出来,见自己的娘亲被打,终究还是忍不住跑了出来。就在小童跑出来的时候,那张猎户一脚踹了过去,把小童踢翻在地上,捂着肚子直叫唤。

张猎户哼了一声,指着那小童,道:“吃里扒外的东西,老子打不死你。”

“杀——”水妙的气已经没有办法再忍下去了,捏紧拳头刚想走出去,却被一个满头华发的老人拉了过来,那老头身后站着一个犹如巨人的汉子。

水妙不满道:“老人家,你拉我干什么?”

那老头正是刘一手,那巨人正是薛恩,他们二人轻装上路,花了十七天的时间,终于到了槐城,一到槐城,就遇到了这种“热闹”。但刘一手的态度却很冷淡,这种家庭伦理悲剧,对于他这把岁数,已经见怪不怪了。

刘一手笑了笑,道:“年轻人,我从你身上看出了杀气,怎么,你还想把这男人给杀了?”

水妙冷冷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刘一手指了指那些旁观者,道:“你看看这些人,虽叫的欢快,却无一人出手,就只会嘴上动动。孩子,我且问你,你把这男人打残了,或者干脆杀了,且不说你吃了人命官司,以后麻烦不少。这男人没有了苦钱的能力或者死了,你想想,孤儿寡母的,如何生活?”

水妙皱眉道:“她们还有娘家人,若没有了这个男人,他们就能脱离这地狱般的生活。”

刘一手看了眼身后的薛恩,笑了笑,道:“老薛,这小子倒是个古道热肠,不过小子。”他又看向水妙,“你就真的能保证,这婆娘到了娘家,疯疯傻傻的模样能做什么?不一样在吃白饭?还有这个孩子,这孩子看起来不过四岁,这么小的孩子,能苦钱不?”

水妙不太明白刘一手说的什么意思,但又好像明白了一些。

刘一手接着说:“这婆娘娘家人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富裕家的人,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还是嫁出去的婆娘又回娘家,要照顾这人不是一天两天,是一辈子,现在,这男人还在,这婆娘要是真饿死了,那孩子还能活下去。这男人要是死了,这饿死的,就是一大一小两条命。”

水妙有些厌恶的看着这老头,但也觉得有这么种可能性:“你说的只是假设,若是这男人死了,他们娘俩回了娘家,能得到娘家的照顾。”

刘一手笑了笑,道:“年轻人很有想法,这世间本如炼狱,我相信这个世界多有你这样的年轻人,那天下就太平了。好好努力,年轻人,我看好你哦!”

说着,刘一手拍了拍水妙的肩膀,招呼着薛恩离开。

没走多远,刘一手就对薛恩勾了勾手指,示意他低下头,毕竟身高悬殊太大,要说悄悄话,当然是要离的近些。薛恩微微皱眉,虽然不情愿被刘一手摆布,但谁叫自己没别人聪明呢。

薛恩附耳过去,刘一手低声道:“先等一下。”

刘一手说话的时候,眼睛直盯着水妙,直到看见水妙紧握的双拳松开,离开了人群,刘一手才诡异的一笑:“不要费劲找了,就是他了。”

薛恩有些不太同意这个意见:“随便和一个人说两句话就确定是我们要找的人,你这也太草率了吧。”

刘一手道:“怎么,不相信?告诉你,刚才我拍他肩膀的时候故意将意念释放,他的境界太低,要试探这种修为的人,实在是太容易了。告诉你,他给我的感觉就是邪恶,无比庞大的邪恶,这种邪恶与境界无关,是天生下来的邪恶。”

薛恩不以为然,道:“拍一下就说人家邪恶,我看你才邪恶。”

刘一手道:“对,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我当然有自信确定一半,你忘记了禅宣,当年的禅宣,也是我找到的。”

薛恩倒吸一口凉气,对于当年的事情,他知道也不是很清楚:“是啊,当年你是怎么遇到禅宣的?”

刘一手叹了口气,看见前方有一个茶楼,指了指茶楼,说道:“咱们先到茶楼里歇息,烫上一壶酒,咱们边吃边聊。”

薛恩看向水妙离开的方向,狐疑道:“既然他有可能是我们要找的人,为什么不直接绑了,他跑了怎么办?”

刘一手道:“放心,他跑不了。我不光不绑他,还要他乖乖的跟我们回去。”

薛恩冷哼一声:“知道你聪明,但别人也不笨,小心玩砸了,看你怎么跟老主人交差。”

刘一手也不争执,耸了耸肩,走向了茶楼。

茶楼的人很少,上了二楼,找了个靠闯的位置,刚好可以看见街上的人。他们注意到,水妙住进了对面的旅馆中,这样偏僻的旅馆收费很便宜,非常适合水妙这种收入并不高的人。

刘一手也不着急,等伙计把烧酒送上来的时候,先喝了一大杯,才缓缓道:“当年啊,那一年,可比现在乱多了。我想想,时间太长了,我得好好捋捋。恩,是了,是在彼云国,就是现在的枫国都城,那个时候,还是一个小山村。”

第一百三十四章 歌

三千年前,整个中原势力割据,大小国度、联邦、宗门,各个势力都占据着。为争夺地盘和资源,各个势力互相争斗,民不聊生。

彼云国,那是一个地处西南的小国,和其他小国一样,要么被大国支配,要么就是灭亡或者即将灭亡。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躲在一座木屋里瑟瑟发抖。这里是她的家,本来是的,不过很快就不是了。村长要把小姑娘祖上留下的天地和房产全部吞并,原因很简单,她是一个扫把星。母亲因为生她难产而死,父亲整日酗酒,对她非打则骂。无论村里哪里小孩和她走的近,到最后不是病重就是意外身亡,因此,村里的大人们一见她不是吐口水就是立刻回家紧闭房门,谁还敢喝这种人接触。这还是好的,一些小孩因为惧怕她,经常拿石头砸她,砸的她遍体鳞伤。

虽然命运多磨,但是也长这么大了,换作普通小孩,估计都死了。可是她不同,她非但不会生病,而且身上的伤口第二天就会愈合,这样的怪物,让村里人十分忌惮。

她长的很漂亮,肤如凝脂,吹弹可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越长大,越透漏着吸引人的邪魅。很难想像,一个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女孩子,居然长的倾国倾城。

一点都不夸张,倾国倾城都快成了贬义词了。

妖孽,只能用妖孽来形容。村里的成年人见了她,都下占为己有,一亲芳泽。更为兽性的是,就在昨天,她的父亲,喝的醉醺醺的回来,居然把她叉叉圈圈了。她惊恐愤怒之下,将她的父亲杀死。

“我自己种的白菜,凭什么我自己不能吃。”

这是她的父亲在发兽性的时候说出的话,她家已经十几年没有种过什么菜了,哪里来的白菜。这颗白菜,当然就是指她。

她父亲的尸体还在她的旁边,腥臭的血肉弥漫着整个屋子。

门,开了,被一脚踢开。

她惊愕的看着门外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把这个妖女烧死,不要让她再祸害人。”

“对,烧死。”

“既然要烧死,为什么不利用一下。”

利用,她一无所有,有什么好利用的。

“对,这个女【表】子不能让她这么便宜去死。”

这种话,出自一个有三个孩子的妇女嘴里,她平日里敦厚老实,也是村里出了名的贤惠。可是她却说出如此惊人的话语。

女孩只穿了一件破烂的衣裳,这件衣裳原本只是旧了些,但昨天,被她兽【性】大发的父亲撕的破破烂烂,露出里面如凝脂般滑嫩白皙的皮肤,而那些抓痕,已经完好如初了。如此诱人的一幕,当然有很多男人跃跃欲试,特别是已经光棍好多年的男人。

他们如野兽一般,疯狂的扑向这个无辜的女孩,可是谁会在意?全村三百多人,都怀着恶毒的心,就看着这一幕幕,直到女孩精疲力尽的时候,将她架在了柴火垛上。

烧了她,烧死这个妖女!

谁是正,谁是邪?谁又分的清楚。

恨,女孩心里只有恨。

恨不得把眼前的所有人,都杀了。

那是一个怎样的夜晚,肮脏,血腥,丑陋。

直到第二天清晨,血流进了河里。女孩蹲在河边,看着自己绝世的容颜,她洗了把脸,不禁露出了邪魅的笑容。她站了起来,转过了身,后面站着一个人,而这个人的身后,一具具尸体凌乱的躺在地上。

“是她吗?”这个人,满头华发,身材不高,很瘦,腰板却挺的倍直,傲视的看着女孩。

“是的,就是她,你不信,可以上去摸摸她。”一本会说话的书,悬浮在那个奇怪的老头身边,“她的邪恶,我看根本不用试探,三千年,又是三千年。”

又是三千年,邪果一千年发芽,一千年开好,一千年结果。

女孩警惕的看着他们,发出恐惧的“呜呜”声。老头却露出了慈祥的笑容:“别害怕,我们不仅不会伤害你,还要送给你一场大造化。”

女孩当然不会相信他们,她的身边,一道道强大的力量正在旋转,旋转的速度太快,空间都似乎扭曲。

老头微微皱眉,却露出了欣喜:“你叫什么名字?”

“禅宣。”

禅宣,这个名字,这个女孩,将整个中原大陆的人几乎杀了个干净,十室九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刘一手又喝了一杯酒,咂咂嘴,似乎有些失落:“她当时已经觉醒,但境界只是日月争辉巅峰,我的境界虽不如她,但她不会任何巫术,只是单纯的驾驭元素力量。光的力量,啧啧,那家伙,强的我看见都打哆嗦。如果那个时候我就把她杀了,这个世界,又会不一样了吧。”

薛恩皱了皱眉,道:“一百年间,数十亿条无辜的生命,被卷入旷日持久的战争,你当初真应该把她杀了。”

刘一手耸了耸肩,道:“和我有什么关系吗?别说我,后来宁清秋不也没有把她杀了?要怪,就怪宁清秋傻,非要留她一命。”

薛恩有些不明白,问道:“宁清秋为什么不把禅宣杀了?”

刘一手道:“这件事情知道的人不多,但当时的说法是,教化。”

薛恩更是听的云里雾里:“教化?”

刘一手道:“是的,宁清秋当时发现禅宣的时候,已经是第三个了。当时的禅宣在把村屠了之后,就没有再造杀戮。所以宁清秋把她留下,居然还想把她当继承人培养,你说宁清秋傻不傻。”

薛恩看着眼前的酒,还冒着热气:“一条狼,无论怎么训练,它终究是狼,不会变成狗。”

刘一手道:“对,没错,狼终究是狼,永远不会变成一条听话的狗。宁清秋居然想用爱来感化禅宣,哈哈,禅宣心里,除了恨,什么都留不下。更何况,神殿可不是宁清秋一个人说了算,神殿旗下八杰,可都不是什么好鸟。也就是歌稍微好些,不,不是稍微,而是正人君子,就连老主人都说,八杰他最看中歌,就像十几年前死去的梁孝,说起梁孝,老主人都觉得死的冤枉。”

“歌!”薛恩道,“是曾经被誉为最接近神的人,那个集才华、智慧、美貌、仁德和力量于一身的歌?”

刘一手道:“对对,就是他,禅宣一生男人无数,但唯独对歌情有独钟,可惜啊,歌看不上她。”

薛恩戏虐的笑了笑,道:“歌莫不是爱上了——”

“宁清秋。”刘一手如果不是因为在茶楼里,不太想引人注目,估计已经哈哈大笑了,“歌如此高风亮节,天下可怕也只有宁清秋才配得上他了。我老头子虽然没谈过恋爱,但谁叫我聪明呢。”

薛恩冷笑两声,道:“可惜最后在杀禅宣的时候,歌也死了,好人通常不会太长命啊。”

刘一手摇了摇头,说:“不,没有,他在奄奄一息之时,被一个人救了,而且,还领悟了大道,终得万法归一。”

薛恩好奇道:“谁那么有本事,把歌救了。”

刘一手道:“曾经号称能与风术比速度的飞云门门主落云,在最后的决战中,千钧一发之际,发挥出堪比光的速度,将歌救下。”

薛恩皱眉道:“你怎么知道这些,恐怕连宁清秋本人都不知道吧,你不会是胡诌的吧。”

刘一手道:“我胡诌,呵呵,我为什么知道,因为在三百年前,我遇到了歌,老主人很欣赏他,因此之前我们多少有些交情。我们把酒言欢了三天三夜,而且,巧得很,落云祖上曾经是老主人的心腹,拥有全本《僵族秘术》。不过后来只剩下了残卷。”

薛恩道:“就是那个,唯一一个不肯修炼秘术的大护法?所以,他知道了你的身份。”

刘一手毫不在意,道:“是的,我们约定好了,谁也不许把秘密捅出去。我可是一个很守诺言的人,你可是第一个知道这个秘密的外人。”

薛恩冷冷一笑,道:“可是你还是食言了,因为我知道了。”

刘一手又倒了一杯,酒壶已经空了:“不要紧,反正,他——也要现世了。”

薛恩惊讶道:“他一出来,那边的人,恐怕要坐不住了。”

刘一手诡异一笑,道:“当然,那边的人,真的要坐不住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封印禅宣

歌,曾经是强者的代名词,曾经这个名字,如流星般闪耀,他几乎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三千年过去了,这个名字,也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

可是这个名字,却深深的刻印在一个女人的心里,无论发生任何事情,经历过多少岁月,她都铭记于心。

禅宣,曾经是这个世界的噩梦,当这个名字出现的时候,总要伴随着流血和死亡。但这个女人,却还活着,活的不太好。

她和歌的关系,但并不像外界传的那样,禅宣单恋着歌,仰望着歌。恰恰相反,他们互相爱慕着对方。不像大多数男人爱女人那样,他们的爱,太单纯,太美好。就连现在的禅宣都很难想像,她一生和多少男人发生过关系,在多少男人身下风流,却唯独没有和最心爱的男人发生过任何肢体上的越界。

他们的爱,是神圣的,神圣到了极端。

可是连她未曾想过,这个她最爱的男人,却在最后给了她致命的一击。

三千年前,女巫禅宣应劫而生,欲争霸世界,拥有感知天地的力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挥一挥衣袖,山崩地裂,草木枯竭。勾结妖族好战分子,战争持续了百年之久,遮天蔽日,血雨猩红。

禅宣,这个时代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她的眼睛还和百年前一样,充满了悲伤,妖艳,却有如此的耀眼,如同今夜的星星一般,俯视着世人的灵魂。

她是罪恶,又好像是一面警钟。

黑夜,独自舔舐着伤口,悬崖峭壁之上,孤傲的灵魂,似已化作永不腐朽的沧桑。

仰望着星空,轻叹一声,她以为她可以终结数万年来的宿命,如今却已是南柯一梦,时过境迁。

树林外,两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她,她不是没看见,她是假装看不见。

“发现禅宣的踪迹。”

“赶快回去禀报自然之神,切莫再让她跑了。”

跑,她已不想再逃,不想再跑。

该来的始终要来,该去的始终要去,只留下嘴角那浅浅的一抹苦涩的微笑。

千里之外,高山之中,绿水之间,古老而威严的大殿之上,冷冰冰的坐着一个人,她曾经是一个温柔、大方、慈爱的女人,而此时,她眼中只有霸气、冰冷和杀意。

千里飞鸽,三天两夜,传书于古老森林,自然神殿。

一个高瘦的男人取下飞鸽绑在脚上的书信,面色沉稳,大步走向高台之下,半跪道:“尊敬的自然之神,探子来报,已找到禅宣。”

“哪里。”她的语气中不带任何感情,甚至没有愤怒和怨恨。

男人道:“岐山。”

自然之神翻开手掌,一柄三尺六寸,宽一寸八分的青釭剑,散发着咄咄逼人的气势,飞入她的手中。起初气势如虹,落入手中时却又如温顺的小猫。

惊涛剑,上古神兵,上古神兵所留不多,皆不属凡兵排行之列,得一者皆可号令群雄,只是上古神兵本来留下不多,又都在强者手中,一代传一代,也留不到世间。

男人的表情变的更严肃了,百年来的战争,也带给了他许多的创伤。

终于要结束了吗?

最后一战,怕也是一场恶仗啊!

自然之神高举惊涛剑,天空中立刻风云变色,电闪雷鸣,狂风大作。

“吾与神之名义,讨伐妖孽。”自然之神目光炯炯,传令道:“召集驱邪师与所剩八杰,前往岐山。禅宣不死,天下不宁。”

男人忧愁的抬起头,抱拳道:“是。”

百年之战,多少人舍死忘生,八杰个个英雄好汉,为保天下苍生,如今只剩下三个,而这三个,无疑已是天下除了自然之神的至强者。

岐山,成千上万的骷髅上,禅宣盘膝而坐,吸取无辜之人的灵魂。骷髅堆成的山下,还在有成千上万的人痴呆的往这边聚拢,供禅宣吸食灵魂练功。

被吸食者,瞬间变作枯骨,骷髅山越堆越高。

自然之神飞落而下,紧皱眉头,长剑一挥,禅宣所设之迷魂阵破灭。平民清醒过来,只见累累白骨,腥臭之味扑鼻而来,吓的惊慌逃散。

禅宣缓缓地睁开眼睛,只见周围前方站着四个人,那白衣飘飘,面容冰冷,美若天仙的女人正是自然之神。从她左边第一个是土杰——寒,水杰——农,还有在大殿之内接受信鸽之人,正是驱邪师的首领,八杰之中最强的人,风杰——歌。

农言辞犀利,道:“禅宣,你气数尽了。”

禅宣没有看他,八杰虽是至强者,但还不值得禅宣一看。

禅宣反而很是温和的对自然之神说:“你还好吗?”

自然之神皱眉,道:“你死了,我大概就好一点了。”

禅宣却表现得难以置信道:“你当真要杀我?”

自然之神略带悲伤,有些失望,愤怒与痛苦,百感交集:“你罪孽深重,勾结妖族,涂炭生灵,视生命于无物,你,终究留不得。”

禅宣抽泣道:“若你当初将自然之神位传于我,我又何忍祸害苍生。”

自然之神正色道:“你举止邪魅,行事偏颇,我传你《神族秘术》,你却要加害于我,欺师灭祖,如今更是变本加厉,天下苍生,百年蒙难。”

禅宣又望向风杰,楚楚可怜道:“歌,你也要杀我吗?我们曾有过定情之盟约啊,你当真舍得吗?”

“我——舍不得。”歌看着她的眼睛,眼波闪动了一下,便变得痴痴呆呆。寒怒吼道:“不可。”

这一声叱咤,歌立刻清醒过来,这媚术果然厉害,神术便是靠这媚术吸引灵魂。

神族食魂,魔族食肉,僵族食血,三术各有千秋,各有弊端,一但练上,就如同抽大烟一样,无法自拔。

禅宣见歌清醒过来,眼中皆是愤怒与仇视,狂笑道:“苍天无情,视万物为刍狗,圣人无情,视百姓为刍狗。你们一个个虚情假意,皆说要讨伐我,我杀人是罪过,你们杀人便是除暴安良,凭什么?”

自然之神道:“就凭你脚下的累累白骨,是想练万魂夺天吧。”

“哈哈哈!不错。”禅宣印诀一捏,身体中飘出万只魂魄,鬼哭狼嚎,凄惨无比,见人就杀。

万魂夺天,神术最强秘法,此招一出,方圆三里之内,休想有一处生灵。

自然之神与三杰虽然将其围住,施以阵法,但因为数量过于巨大,难免有漏网之鱼。

自然之神令道:“八杰、驱邪师准备,八卦封印术。”

八卦封印术,乃最强封印术,需要天下至强者八杰同时在场,才能顺利完成封印。但如今八杰只剩三杰,就算身后团团围住的驱邪师,要完成此术,也太勉强了。

因为这道封印术,需要八个力量相当的不同元素的人站在主位,这万千驱邪师虽然同时发力可以弥补力量空缺,但谁能承受如此巨大的力量而不撕裂?

要真能承受,他一个人就能占一位,何需其他驱邪师发力相助。

禅宣轻蔑道:“八个人如今只剩下三个,就算加上自然之神你,也不过才四个,你们身后的那些小喽啰如果真的行,就不会站在身后了。”

自然之神当然知道,她已准备好随时牺牲自己,拯救苍生。只见她长剑挥下,将所溢出的恶魂尽数斩杀,怒喝道:“将金、木、火、雷、雨五种法术传输于我,今日便是生死存亡一战。”

只见树林枯萎,草木皆落,鬼魂怨气所到之处,修为稍差的驱邪师已出现疯疯癫癫的模样。

寒焦急道:“自然之神不可啊,如此强大的力量,哪怕是你,也未能完全承受。”

自然之神道:“为了天下安危,已顾不得许多,若我今日死了,就等三千年后正果转世,再扶其上神位。”

禅宣双目通红,尽显邪魅:“自然之神,你莫要再装出一副大义炳然的样子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三界又是哪三界,何必又在此诓骗世人。”

自然之神神色一变,道:“住口,三界之事,乃上古先贤制定下来,我们只能自己承受因果。”

禅宣怒道:“凭什么,凭什么?”禅宣全身力量爆发,一股股黑气冲刷,似要震破他们所设下的结界。

自然之神心中耽搁不得,否则就算能将禅宣封印,势必死伤无数,人类最后的力量尽聚于此,若之后妖族反攻,就没有与妖族叫板的资本了。

“吾神莫慌,我等做那壮士之魂。”只见四个人纷纷站在三杰与自然之神身边,“后面的兄弟,尽管力量传来,我们若身裂而死,你们可敢接上?”

后面万千驱邪师纷纷附和:“有何不敢。”

驱邪师由此分为八队,每队皆传出金木水火*雨风八种元素力量到内圆的八人。八卦封印术开始,不断捏上印诀,其余补上的四人承受不了巨大力量压身,身体爆裂而亡,封印稍有松动,后面的人又立刻补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赏善罚恶,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除暴安良,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天道沧桑,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歌声悲壮,前仆后继。

第一百三十六章 带回

禅宣不相信,不相信人类居然有一天能如此团聚,不相信自然之神的号召力,是自己永远也无法比拟的。

为什么,凭什么,她不甘心,好不甘心啊。

只见禅宣周围禁制下,一道八卦图案缓缓下落,压着禅宣往地下落去。禅宣双手顶着,力量爆发,一道道黑气不断冲撞封印,惹的大地震动,苍天变色。

她脚下的枯骨瞬间崩塌,封印犹如巨大的手掌,将她按向地下深处。自然之神抛出惊涛剑,剑飞刺而下,将禅宣紧紧钉在地底。只觉天塌地陷,众人纷纷离开,岐山七八座大峰倒塌,将禅宣压住,永不得见天日。

就当众人松懈之时,禅宣运起最后一丝力量,意图冲开封印。宁清秋面色大变,她已经没有力量,再进行一次八卦封印术。

“宁清秋,你自个【婊】子,我要你不得好死。”禅宣冲到山顶之时,被巨大的力量阻隔,可是封印,却也在慢慢松动,“你以为这样就困得住我吗?你做梦,你做梦,你以外我死了,就没有谁可以威胁天下苍生了?啊,宁清秋,下一世恶果,将会让这个世界彻底化为洪荒。”

禅宣冲开封印,就在封印破开一道口子的时候,出现了一道光,一道强大的光芒,比宁清秋全盛时期还要强大的力量。

这一道光芒,冲着禅宣而去,将冲出封印的禅宣又压了回去,当禅宣看见这个人的脸时,她惊呆了。

“歌,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置我于死地。”禅宣不敢相信,她一生之挚爱,居然是送她最后一程的人。

歌意志坚定,他按着禅宣不断的往下俯冲,势必要将她砸到山底,彻底粉碎:“你这次,错的太离谱了。”

一声巨响,一阵耀眼的光芒。

他们都砸在了山谷之底,若是换作日月争辉巅峰以下的巫师,早就砸成了肉泥。

可是,禅宣没有死,如果禅宣死了,也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那么,歌,他会死吗?

禅宣喃喃道:“歌,我知道的,你还活着,你一定要等着我,等我出去——”她的眼里满怀恨意,“一定要把你剁成肉泥喂狗。”

歌没有死,在将禅宣压往谷底的时候,他是抱着必死之心的,后来巨大的反弹力将他弹了出去,就在他即将被与禅宣激战中的力量吞噬的时候,他出现了。

很难想象,一个只靠着功法修炼的人,居然真的能将身体速度修炼到接近光速,在瞬间将他救下。但很可惜,人是无法承受这样的速度的,在救下歌以后,他也就死了,而后来,这位将轻功修炼到不可思议的境界的天才——落云,也如他的名字一般,落下帷幕。

可是落云这个名字,也和歌,和禅宣这样传奇人物的名字一般,消失在了历史中,或许,成为了某个野史中的一个名字,一个代号。

可是这三个人,只有落云死了,其他两个,却还活着,而且活的并不好。

话分两头,水妙回到旅店之中,郊区的旅店已是人满为患,除了上等房,其余的房间几乎都尽量的增加了床铺。当然,房钱也是降了许多,这也很符合一穷二白的水妙。和水妙同住的还有七八个人,除了有两个还在睡觉之外,其余的都已经出去了。他们大多都是境界低微的巫师,希望能以自己所长,在城主府谋个职位,做个门客也是不错的选择。

水妙趴在窗沿上,对面就是刚才闹的沸沸扬扬的张猎户家。此人人群已经散了,张猎户那个疯疯傻傻的妻子还坐在门口,痴痴呆呆的望着地面。张猎户从家里出来,拿了个饼给她吃。水妙动容了,如果当时真的把张猎户给杀了,自己不但要吃上人命官司,说不定真如那个老头所说,张猎户的婆娘和孩子,会因此而饿死。

他抬头向右边望去,看见那个头发苍白的老头,正和那个长的高大的男子坐在一起喝酒。刘一手显然也看见了他,对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水妙笑了笑,回到自己的床铺上,闭上眼睛,打算休息一会儿。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自己已经不在旅店的床上,而是在一个奇怪的地方。之所以说奇怪,是因为这个地方完全是由巨大的石块搭建起来,四周堆放着奇奇怪怪的东西,有的是瓶瓶罐罐,有的则是形状各异的金属物件。他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已经被绑住了。绑着他的绳子很特别,具有很强的伸缩性,似乎是越用力挣扎,捆缚的就越紧。

“醒了?”是那个奇怪的老头,他正拿着一把薄如蝉丝的刀,不怀好意的看着水妙,“睡了半个月,你可算是醒了,这次的麻药用的太重了点,真是生怕你再也醒不过来啊。”

水妙大惊,什么?半个月,那么,这里是哪里?

水妙呲牙咧嘴,道:“你是谁,为什么要把我抓来这里,你们想干什么,这里是哪里?”

刘一手抓了抓脑袋,拿着刀走了过来:“你说你,要我怎么说你好呢?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我该怎么回答你呢?恩,这样吧,我就先回答第一个。我叫刘一手,就是什么都喜欢留上一手的刘一手。那么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把你抓来?也很简单,因为老主人要找你,我要把你带过去见他,不过在此之前,我要先测试一下你是否真是我们要找的人,那么,这也算是回答了你第三个问题。第四个问题,这里是哪里,这里是滨海城,我们可是日夜兼程的赶来的,走了半个月呢,可把我这把老骨头颠惨了。”

“你,你凭什么抓我,快放我离开。”水妙不能呆在这里,滨海城是什么地方,连听都没听过,这里离槐城有多远,要是姐姐回到槐城看不见他,他岂不是错过了?越想越愤怒,水妙昏迷了半个月,居然有本事硬生生的将第一根绳索扯断。

可是,很快,一双大巴掌就把他按住,水妙抬头一看,是那个身材高大魁梧的小巨人。薛恩有些不太高兴:“刘一手,我可警告你,老主人给的时日已经过了,你再磨磨蹭蹭的,就算老主人不惩治你,我都要扒了你的皮。”

刘一手有些不乐意,咂咂嘴,道:“要不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这药啊,得清醒的时候用,否则没有足够的力量所抵御,这药一进入身体,他立马就变行尸了,还测验个屁。”

药,行尸!

水妙吃惊的看着他们:“你们,究竟想干什么?”

刘一手摇了摇头,说:“你看看,我刚刚才告诉你为什么,马上就不记得了,这邪果降世,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更换

邪果降世!

他曾经听金婆婆和太虚门门主清风谈起过,这世间每隔三千年,就会有一个毁灭世间的人出现,这个人无比的邪恶且异常强大,被称之为邪果。而因此相对应的,就是正果,正果就不同了,降世时间不固定。他的妹妹卡妙就是正果降世,那么他如果是邪果降世,岂不是天生就要与自己的妹妹为敌?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水妙想尽快挣脱绳索的束缚,但无奈薛恩的手还按在他的胸口上,这薛恩人高马大,力气也是大的惊人,胸口被他摁的如同压了块巨石。

薛恩皱了皱眉头,道:“你丫的能不能少点废话,我真怕一不小心把这小子按死了。”

“好好好,我也想看看,老主人身体内提取出来的力量,在这小子身体里,会发生什么作用,千万别像之前的那些废物,都失败了。”刘一手拿着刀走了过来,尽是阴狠的笑容。这种事情他干过不少,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多半也有所预料。

无非两种情况,挣扎几下,死了。还有一种,变成行尸。

他掀开水妙的衣裳,在水妙肚皮上划开一道口子。水妙惊奇的发现,明明感觉到肚子被划开,却丝毫没有疼痛感,只是感觉凉飕飕的。他立刻想起脑海中出现过的一把刀——冰蝉刀。

“冰蝉刀!”水妙脱口而出。

刘一手则是很称赞,道:“哟,这小子,有点见识啊,不错,这就是冰蝉刀。外面传言冰蝉刀不知所踪,其实,从冰蝉刀被打造出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是我的了。是不是觉得很意外?因为打造这把刀的人,本来就是我。”

水妙更是惊愕:“你是,你是吴大师?锻造天才,吴为?”

“哟,小子,看不出来,年纪轻轻的,就有如此见识,真难想像,你的背后居然没有丝毫的势力背景。”刘一手立刻来了兴趣,不过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下,他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陶瓷瓶子,拔开瓶塞,而瓶子里,传出一个个血腥的臭味,“不错,我有很多名字,吴为这个名字算是我在世间比较出名的代号,因为我有三件宝物流传出来,这人啊,不管本事多高,没点流传后世的东西,很快就会被忘掉。”

刘一手的将瓶子里的东西倒了下去,居然是血,不过不同的是,这血,是白色的。

水妙张大眼睛,他看得见刘一手的所有动作,但无可奈何:“这是什么,你要做什么?”

刘一手怪笑道:“这是血清,啊,对于这种东西你不是很了解,因为制作过程太复杂,而且失败率极高。你不用太懂,你只需要知道,接下来你会很痛苦就对了。最后会变成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

刘一手表示惋惜的耸了耸肩,将瓶子收了起来。薛恩也是厌恶的看了眼水妙,把手收了回来,他们两人居然很是一致的统一了动作,纷纷向后退去,躲的远远的。

接下来,水妙听见了一句让他很绝望的话。

“他会自曝吗?”薛恩谨慎的看了眼水妙,似乎很厌恶某种东西会突然飞过来。

刘一手摇了摇头,说:“不是很清楚,每个人的反应都会不同。但能承受老主人力量的人,才有资格作为容器。”

自曝!

他虽然不是很清楚自曝究竟是什么意思,但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情。接着,他的肚皮伤口处传出又痒又麻的感觉,渐渐开始变热,有种强烈的灼烧感。这种灼烧感开始遍布全身,一开始咬牙还能坚持坚持,但后来这种疼痛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

“啊!”嘶吼,水妙歇斯底里的嘶吼着,“我要杀了你们,你们这群混蛋。”

他们两个倒是淡定得很,薛恩道:“要不要拿块布上去堵住他的嘴,我怕他咬到自己舌头,这样要是通过实验,身体不完整了咋办?”

刘一手倒是很自信:“不怕,只要在半个时辰内,就算手脚断了,我也能接好。”

石屋之外,那两个守卫听到嘶吼声战战兢兢,相互商量着。

“要不要咱先撤,等风平浪静了再回来。”

“我看挺悬,再像上次那样跑出个怪物,我们有十条命也不够花啊。”

说着,他们扔下兵器就往葡萄架中跑,越跑越远。

而水妙,在剧烈的疼痛下,昏迷了过去。

在他的身体内,发生着剧烈的变化,一股股霸道的力量充斥着全身,几乎要将他的身体侵蚀。而就在此时,心脏停止跳动了大概一分钟作用,当心脏再次跳动的时候,从血液中,迸发出新鲜的血液,替换掉进入身体中那股霸道的力量。而替换掉的的血液,则由汗液和排泄功能排出,因此此时的水妙虽然昏迷,但全身皮肤外出现一层黏糊糊的黑红色粘稠物,裤子里已经传出排泄废物时的声音和臭味。而水妙的呼吸声,也从不规则的急促声慢慢变得平稳。

刘一手倒吸了一口凉气,这种现象,他从未见过,老主人的血液如此霸道,除非水妙的境界已经到了日月争辉巅峰甚至接近万法归一,否则的话,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除非,他的生命力,顽强得匪夷所思。

刘一手急忙上前查看,仔细检查着水妙的状况:“不可能,不可能,就算是当年叱咤风云的禅宣,也不可能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太不可思议了,这样的容器,才堪称完美。”

薛恩也是喜出望外:“要不要立刻前去见老主人。”

刘一手道:“要,当然要,要趁这副身体虚弱的时候,为老主人完成最后的手术。”

就这样,刘一手和薛恩风风火火的来到了东海边,用一种材料很特殊的袋子将水妙包裹在内,扔下了大海。滨海城面临大海,此地的人们以捕鱼为生,但因为捕鱼工具恶劣,只能在近海捕鱼。

薛恩和刘一手带着装在袋子里的水妙跳进了大海,一直往下沉,也不知道下沉了多久,四周已经没有了光亮,出现了一条条凶神恶煞的深海类动物。刘一手和薛恩在岸上强大,但到了水里,也是乖乖的避开他们,在一处石壁上摸了摸,石门开了,打量的海水将他们冲了进去。当他们进去的时候,石门一下子关上,过了片刻,洞内的海水才渐渐退去。

他们扛着带着,穿过了一条幽深的甬道,甬道内满是积水。在一处水帘之后,是一处洞府,洞府中,摆满了各种奇珍异宝,珍贵典籍。而在这些宝物之中,有一位紧闭双目,盘膝而坐的人,约莫五十岁上下,头发蓬乱,遮蔽着整张脸。

薛恩和刘一手到了这位老人面前,将带着解开,将水妙提了出来。水妙躺在老人面前,已然昏厥。刘一手指着水妙道:“老主人,这人便是您要找的人。”

老人没有洞,四周却出现了一个声音:“验过了吗?”

这个声音来自四面八方,但刘一手却只对老人点头哈腰:“是的,验过了。”

当下,将所有的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回吧。”四面八方又传出这个声音。

而薛恩和刘一手却丝毫没有犹豫的说:“是。”

第一百三十八章 练蛊

对于这些一无所知的水妙,还做着梦。

在梦中,他梦见了他的父亲柯怀玉,他的母亲赵芯悦看不清面容,但他知道,这位肯定就是母亲,还有他的妹妹卡妙,一直待他如亲孙子的金婆婆。他们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水妙已经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梦境,如果是梦境,何必再醒来。

“水妙,你该走了。”柯怀玉忽然板着个脸,“这里不属于你,外面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去做。”

水妙惊讶道:“可是,父亲,外面的世界太危险,我不想,我不想出去。”

金婆婆失望的看着他:“你还是长不大,还是长不大。”

卡妙一脸鄙夷的看着他,卡妙还是小时候的样子:“要保护我的哥哥,原来是这样的懦夫。”

柯怀玉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面对困难,应迎面而上,就算要死,也要站着死。”

“驾——”一声声鞭策,一声声马声啼鸣。水妙感觉到很真实的冰冷,一睁开眼睛,自己正躺在泥洼之中,远处奔来一队人马,约莫四五十骑,个个身穿战甲,披着红色的披风,走到水妙面前时,勒住马缰,一人指着水妙道:“你是什么人,敢擅闯我腥月教,不拿了你祭旗,都对不起你来此送死。”

说着,其余人皆是哈哈大笑。

不由分说,水妙就被一张网抓住,拖在马背后,一直拉着上山,一开始水妙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但背后传来的一阵阵火辣辣的疼,还有头上下的瓢泼大雨,皆是真实无比。

后来,他被关到了一个铺满了杂草的牢房里,牢房周围都是用石块砌成,只留有一道厚重的石门。牢房里只有一个头发蓬松的老头,从来不动,也从来不说话。水妙注意到,每天中午会有人来送吃的,石门会开启一分钟左右。但想借这个机会逃走根本就是痴人说梦,每次送饭来的时候,至少都是十人,而且境界很高,颇具有威慑力。

那么,主意就只能打在石头上了。送饭的人每天都只会来一次,这样就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用土元素自然之力在石墙上破开一个洞,这样有可能逃走。因为水妙不会遁地术,所以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控制石墙上的土元素,使其土崩瓦解。

他讲手按在石墙上,开始释放自然之力。他的自然之力包含了八种元素自然之力,只要找到切入点,就能很轻松的破开石墙。

一个时辰过去后,水妙瘫软倒地。这一个时辰内,他至少试过十七八个地方,无论在石墙的哪个方位,释放的自然之力都如同泥牛入海。

他休息了会儿,身体中的自然之力稍微有些,不甘心的又开始将手放在石墙上。而这个时候,哪个一直都不说话,也不动,也不吃饭的老头忽然说道:“不用费力了,囚室外有阵法,无论你使用多强大的巫术都无法破开囚牢,莫说你这种低微的境界,除非万法归一境以上的实力,否则就是痴心妄想。”

水妙自然是不相信的,这世上还有这等强大的阵法?不是万法归一境无法破开,你还真以为万法归一境是大白菜啊,满街都是。水妙不理他,依然把自己微薄的自然之力释放出去,但很快,力量就干涸了。

那个老人又说:“别费劲了,我也是奇怪,关在这所牢笼里的巫师,至少都是日月争辉境的,你一个玄道之域的蝼蚁,居然也被关了进来。”

水妙震惊,他看着老人,奇怪道:“你是日月争辉境?”

老人又继续睡觉,没有搭理他。

不知道又过了多少天,送饭变的频繁了,从每天一次,变成了每天两次。牢笼里不见天日,水妙只能大概的计算,后来渐渐变得麻木。老人说的没错,无论怎么试,都无法逃出去。而牢笼里的自然之力显然稀薄得多,无法打坐吸取,只能靠自身的恢复能力,而自身的恢复能力是很微弱的。

当他又想再试的时候,老人却开口了:“我劝你还是省省力气,免得出去就得死。”

出去就得死?

水妙道:“你什么意思?”

老人道:“你没发现送饭的时间变短了吗?从每天送一次饭,变成了六个时辰送一次,当变成三个时辰送一次的时候,就是出去的时候。”

水妙知道要出去当然是高兴的,但一想到那群人的作风,怕没那么简单:“出去以后会发生什么?”

老人道:“巫蛊之术,巫蛊巫蛊,自古巫蛊不分家,他们想练蛊。”

水妙皱眉道:“蛊?”

老人道:“所谓蛊,就是将毒物放于一个器皿内,多见于虫类,任其厮杀吞噬,最后活下来的,就是最强者。”

水妙大惊,浑身冷汗直冒:“也就是说,他们要把我们放出去,任由我们两个厮杀?”

老人哈哈大笑,道:“两个?这间牢里关的只有我们两个,可这样的牢里,至少有数百个。”

水妙更是又惊又怒,太没有人性了,如此没有人性的地方,难道神殿不管吗?水妙道:“所以,我们至少有数百个敌人,而只有一个人能活下去。”

老人道:“那也不尽然,因为没隔一段时间,就会实行牢笼兼并,没两个或三个人关在一起,当这几个人最后被杀的只剩下一个人时,又会重新将活下去的人实行兼并。如此往复,到最后,会将剩下的所有人放出去,进行大厮杀。”

水妙越听越心惊,他倒是听说过,南疆国有蛊术,就是这样炼制蛊虫,没想到这些居然把人当作虫子。

真是丧心病狂。

水妙道:“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老人道:“你太弱了,而且也没有对我动手,无冤无仇,不想动手。”

水妙道:“所以你就这样一直睡觉,也不吃饭?”

老人道:“养精蓄锐,至少我还不想死。他们这些猪食,不吃也罢。”

奇怪,奇怪的人,难道所有的高手,都是这样的怪脾气?

水妙笑了笑,道:“你倒是有趣,来了这么长时间,你居然一句话也不说,我还以为你是哑巴。”

老人淡淡道:“我不与你说话,是不想和你建立感情,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就是因为人喜欢说谎,说一套做一套。我这个人心软,要是被你哄骗了,到时候下不去手杀你,对我的生命会造成巨大的威胁。我与你说话,那是因为你太蠢了,你这样蠢的人,真难想像是怎么活下去的。”

水妙不说话了,这老人不开口倒好,一开口就能让人气死。

第一百三十九章 洪荒时代

果不其然,又过了几天,送饭变成了三个时辰送一次,而且送的饭菜有酒有肉,配送的量也大了很多,原来只能够两人填饱肚子,现在足够十人吃好喝好。

今天送的是烤鸡和烤牛,还有一坛子香浓的好酒。就连一直不吃饭的老人,都忍不住过来吃了起来,居然和水妙喝的高兴。

老人道:“看来日子快了。”

“是嘛。”水妙低下了头,快了,也快死了吗?

老人道:“小伙子,我看你人品不错,奉劝你一句,出去后,找个地方一头撞死,这样起码还有具全尸。”

“额。”水妙无语,这叫什么话,难道出去后,那些人一个个就真的如狼似虎了?

水妙想尽量放的轻松一些,就算要死,也要痛痛快快的去死。水妙道:“我叫水妙,不知老前辈高姓大名?”

老人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重要吗?等出去以后,要么变成死人,要么变成蛊,名字叫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额。”水妙再次无语,高手都是这么直接的吗?没有幽默感了吗?

吃饱喝足后,水妙问道:“他们要那么多人拼杀,活下去的人会怎么样?”

老人倒没有隐瞒,说道:“杀了。”

“什么!为什么?”水妙震惊,这叫什么话,熬心费力的让这些人拼杀,最后活下去的人,却要杀了?

老人道:“你斗过蛐蛐吗?”

水妙道:“没有,我也不会斗蛐蛐。”

老人道:“这和斗蛐蛐一个道理,因为无聊,因为好玩儿。你想想,一群日月争辉境的巫师,告诉他们谁强就能活下来。最后活下来一个最强的,再趁这个巫师身受重伤的时候,把他杀了,杀之前告诉他,你上当了。你觉不觉得好玩儿?”

好玩儿!

拿那么多人的命开玩笑,就这么好玩儿?

“你——”水妙还想再问,他有太多太多的疑问,这里是哪里,如此之多的日月争辉境的大巫,却像狗一样被关在这里。别说日月争辉境,就算是枝晨梦露境的巫师,也是被各种势力奉为座上宾,荣华富贵。

“好好休息,找块石头撞的时候,也有力气。”老人又回到了他一直靠的墙边,闭目养神。

水妙也找了个地方躺下,睡不着,这种事情,怎么睡得着。不知不觉中,迷迷糊糊的听见老人在他耳边叫:“小伙子,赶快起来,石门开了。”

水妙忽然全身一震,石门开了,而且没有人,也没有送来的饭菜,外面一阵阵打斗声。水妙冲出去一看,牢笼之外,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尽头,是一道门。

门外,十几个人正在拼杀,当他们见到水妙的时候,水妙只觉眼前一道火光亮起,随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水妙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眼前,是一个潮湿的山洞之中,一个头发蓬松的老人,正屏息打坐。

水妙已经被吓的全身冒冷汗,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叹了口气,道:“原来还是梦啊。”

梦中梦,这倒是少有,而且还如此真实。

“你死的倒是挺快。”一个声音,很是熟悉,从四面八方而来。

水妙想起来了,是那个牢笼里老人的声音,再看看眼前打坐的老人,不就是梦里那个吗?水妙轻呼几声:“前辈,前辈?”

他将手伸了过去,老人还有断断续续的呼吸,但那个声音,却不是从眼前的老人说出来的,那个声音,很近,却又很远。

那个声音说:“我给你看的这段记忆,你觉得怎么样?”

记忆!原来这是一段记忆,也就是说,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水妙嘴角微微颤动,说道:“很可怕,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会这样?”

那个声音说:“很久远了,想想,八万年了吧。至于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我给你打个比方,国主后宫里有三千个妃子,却只有一个国主,就算每天宠幸一位妃子,至少也得九年才得一轮回。那么这个时候,这三千个妃子会怎么样?”

“额。”水妙对这种事情不是很了解,他虽然出生王族,但他的母亲去世后,父亲就一直没有再娶,所以对后宫的事情见解不深,“不知道,大概会争夺吧,毕竟那么多妃子,狼多肉少。”

“呵呵。”那个声音怪笑几声,“看来年轻人思想也不单纯嘛。”

水妙对男女之事知道的不多,但在小渔村的时候常听那些妇女们谈家长里短,听说槐城一家员外娶了三个老婆,为了争宠,那是斗的死去活来。

水妙道:“这叫什么解释,根本叫是两码事嘛。”

那个声音说:“不,是一码事。你听说过妖族吗?”

水妙嘀咕道:“妖族?”

那个声音道:“洪荒时代,各种强大的巨兽称霸着整个世界,他们存活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来,天降陨石,各种天灾而至,大部分的巨兽死亡。随着气候的恶劣,巨兽灭绝,其中有一部分衍化形成上古妖兽,而人类,就是其中一种,也是最弱小的一种。但人类的适应能力相当强,繁殖快,久而久之,就成为了其他强大妖兽的猎食对象。对,就像今天的人类猎食山野之物一般。(听到这里,水妙的面色几变,一变比一变扭曲。)妖兽过于强大,种族之间互相厮杀,掠夺资源,很不幸,人类也是资源的其中之一。由此,你可以想像出人类当时面临的困境是何等的艰难。不知过了多少万年,其余的妖族数量逐渐变少,大部分妖族灭亡。但活下来的妖族力量依旧强大,人类数量再多,也不过是盘中餐。终于有一天,人类之中某些人领悟了力量,一开始只能卜卦算命,预测天气,掌握一些无中生有的法术。后来,人类在不断的实践中,一代传一代,力量一天天变强,也逐渐有了自己的地盘,因此这群掌握力量的人备受尊敬,他们,便是上古巫师。巫师的数量一天天增加,力量一天天变强,终于,与妖族彻底决裂。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是吗?而人类历史改写的日子,是她的出生,她,仿佛天生就是人类的救星。”

“谁?”水妙在听了人类的悲催史后,已是胆战心惊,也似乎明白那个声音为什么要讲这种久远的故事。

那个声音说:“香公主,神殿第一代自然之神,香公主。那一年,是十二万年前。”

神殿的历史是八万年,也就是说,从人类与妖族的战争彻底打响到彻底结束,足足打了四万年。在妖族几乎被斩杀殆尽的时候,上古三大祖巫,居然同意妖族的投降,而没有彻底消灭,这种留有隐患的事,三大祖巫当然不会这么傻,但究竟是为什么,就不得而知了。妖族被赶到了中原大陆的东北方向,连绵百里的的古老森林外,神殿就坐落在那里,镇守着活下去的妖族。而神殿以北,就是妖族的地盘。

一直以来,大部分妖族都比较安分,除了禅宣时代,禅宣与妖族勾结企图毁灭人类。

那个声音接着说:“妖族被驱逐后,人类还存活着大量的强大巫师,但当时三大祖巫犹在,他们还不敢造次。三大祖巫相继陨落,他们便公然占据着大量的地盘,互相残杀,你看到的那一幕固然残忍,也不过是冰山一角,更惨的,是那些毫无还手之力的黎民百姓。”

第一百百四十章 一来一回

“然后呢?”水妙对上古时代的感觉就是,都是野人,根本毫无文明可言。可纵然如此,现在又何尝有多少良知之人,不过是学会了撒谎,将最野蛮血腥的一面粉饰的冠冕堂皇罢了。

那个声音说:“其他的事情,你就没必要知道了。你已经通过了我的试炼,我会向你提出一个要求,同样的,我也会给你相应的报酬。而我要给你的报酬,你不能选择。”

不能选择,看似一场公平的交易,不过是强买强卖而已。

水妙道:“你究竟是谁,是这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吗?”

水妙指着面前的老人,这位老人气息尚存,但已是气若游丝。

那个声音倒是干脆,说道:“是。我跟你说了那么多,也给你看了那么多,就是想和你做一笔交易,但做交易之前,你还没有达到做这件事的标准要求。你需要变强,我给你变强的东西,但这件东西有一点副作用。”

这位老人倒是有意思,明明人就在眼前,却用这种传音的方式说话,而且对自己的意图毫不掩饰,虽然多少有些强迫的意思,但并没有哄骗。这一点,水妙就对这位老人多了几分尊敬。很显然,如果他要对自己下杀手,估计是再容易不过了。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对那两位奇怪的人毫无还手之力,而这样一位绝顶强者,却还好端端的跟自己谈条件,已经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了。

水妙道:“如果我拒绝呢?”

那个声音说:“你不会拒绝,因为你也想要变强,强者可以摆布弱者,这一点我想你也很清楚了吧,弱小,不光是救不了其他人,连自保都很难。”

对,这一点水妙已经领教过了,而且体会的很是刻骨铭心。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的确需要强大的力量。

水妙道:“你给我的帮助是什么?”

帮助,水妙用帮助这两个字以表示对方对自己尊重的回应,他一向是个很有教养的人,如果连这点最起码的素质都没有,那水妙就白活了。

那个声音说:“你去左边第二个书架上,有一块玉符,你看一看玉符上的字就明白了。”

“玉符?”所以说,这位半死不活的老人,想给水妙的东西,是一件法宝?听口气,这位老人对上古的事情如此了解,想必也是位不得了的人物,所给他的东西,应该不会太差。他走了过去,书架上积满了灰尘,当他看见玉符并且拿起来的时候,书架倒塌了。不仅是这个书架,所有书架都倒了下去,倒下去激起漫天灰尘,他惊讶的发现,无论是书架还是书籍,都已经腐烂成了灰尘。

这里的东西到底摆放了多久?

一百年,两百年?

灰尘渐渐散去之后,他擦了擦玉符,玉符上歪歪扭扭的写了一行字,却听见那个人声音又响了起来,念了一段水妙听不懂的话。突然,玉符光芒大盛,光芒就像有灵性一般钻入了他的眼睛里。更可怕的是,这个力量犹如排山倒海一般席卷着他的脑子,他站在原地,不知过了多久,他眨了眨眼睛,手上的玉符,也碎裂成了几块。

水妙立刻意识到有什么东西不对劲,焦急道:“你究竟做了什么?”

那个声音说:“这就是我对你的帮助,回去吧,等合适的时候,我会再联系你。”

摆布,水妙忽然想起了那位赢先生说的话,不做掌局人,便只能做棋子。

不是别人的棋子,就是命运的棋子。

“你——”

水妙想反抗,可是,那位一直半死不活的老人忽然睁开眼睛,水妙听见一声叱咤:“出去。”

海底的石门开了,海水拼命的往里灌,不一会儿就将水妙冲击昏厥。不可思议的是,海水到了老人身边便自动绕开。老人随手一挥,一股力量将水妙拖了起来,以极快的速度将他扔出洞口。海底密洞内的水又渐渐退去,将洞内一起都洗刷干净,包括哪些倒塌的书籍书架和堆在地上的金银珠宝。

可是老人却一点都不心疼。

一本悬浮的书慢慢的飘了起来,一本古朴的书,巴掌大小。而这本书,却开口了:“需不需要我跟着他。”

老人说:“不用,他现在还太弱,你出现的太早,反而会让他发展的太畸形。当他到枝晨梦露境的时候,你选一个合适的机会出现,不要太突兀。”

书灵犹豫了会儿,道:“他不是邪果降世,主人为什么如此看重他?您已经吩咐我辅助过数十位邪果降世,记录了她们的言行举止,这一次,难道要我辅助正果降世了?”

老人说:“他既不是邪果降世,也不是正果降世,这八万年来,我让你留在历代邪果降世的身边,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等他的出现。他将决定整个世界的去留,也是我和‘那个人’做的最后一次博弈。”

书灵倒吸一口凉气(如果它能喘气的话):“难道他就是——”

“见证者。”老人抬起眼睛,眼睛中的疲劳和虚弱,很可能已经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个三千年。

海岸边上,刘一手和薛恩已经等候多时了,他们并不着急,也没有抱怨。在他们后面放着一张渔网,当水妙被冲上海面的时候,薛恩一把拉住渔网,将水妙网了上来。

刘一手戳了戳已经昏迷的水妙,嘀咕道:“该把他送到哪里去呢?”

薛恩倒是干脆:“从哪里带来的,就送到哪里去。”

于是,当水妙再次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出现在了那间小小的旅店之中。他晃了晃胀的发疼的脑袋,外面的街上已经热闹起来了,他走到窗前,正对着张猎户的家。张猎户家门紧缩,似已落败。水妙走到街上,叫了碗面吃,要不怎么说刘一手,刘一手在送他回来之后,还留了十两银子给他。不多,但也够吃喝好几个月了。

水妙一打听才知道,他这一去一回,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了。这两个多月发生了很多事,十二连环舵与风裂门全面开战,双方战斗激烈,大有不死不休的态势。而槐城城主曹啸直,趁机占领周围的三座城池。陀罗国王族无奈,封了曹啸直一个长平候,命他统领槐城,安永城,芹城三座城池。也只是场面话,不管你封不封侯,如今都已经控制着这三座城池了。

曹啸直的势力坐大,水妙想要报仇更是难上加难。

而张猎户,终究忍受不了长期照顾妻子的责任,将妻子打死,官府已于半月前将他斩首示众。

水妙也不免唏嘘:“那他们的孩子怎么办?”

摊贩老板叹了口气,道:“城里有位老人,唤作魏姑婆,常收留无家可归的孩童,那孩子已经被接了过去。”

“是吗?”水妙微微皱眉,他担心那位魏姑婆也是打着慈善的幌子将孩子作为捞钱的工具,于是问了老板地方,前去查看。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