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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霸天下》


序章 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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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嘴里不住喘着粗气,两条腿就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怎么也迈不开步子。

造成我如此困境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我的体力不支。不过请你试想一下,以我仅仅只是金丹期的修为,中了一记已到窥虚境界的元婴期高手的“五岳符”,没被压断脊梁还能迈开步子,我就应该偷笑了。

只不过,我现在连苦笑都笑不出,因为就算我平时再怎么豁达,现在却被号称天下第一宗门昆仑山玄天宗的当代宗主,有着当今修真界第一高手之称的青玄子追杀,如果我还能笑出来,那就真的是有点阿达了。

说起这青玄子也真可恶,我和他又不是有什么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他犯得着追杀我数千里之遥吗?都从昆仑山跑到戈壁沙漠了,还紧咬着我不放。

说句实话,我也不过是乘着天黑的时候,摸上昆仑山,把玄天宗的玄天宝鉴借了过来,准备看看再还给他们,又没说借了不还,青玄子这老牛鼻子又何必搞的像死了爹娘一样紧追着我?

近几年来,一宗二谷三大派,四庙五观六玄门,天下这么多的修真大派除了玄天宗外我都去“借”过东西,只有青玄子是个小气鬼,那有其他门派那么大方,从来都没找过我麻烦。

不过,我“借”东西时一向很小心,那些被我“借”东西的门派,并没有发现我“借”他们的东西,不然的话他们也许会和青玄子一样的小气,四处追杀我。

青玄子这老牛鼻子不愧号称修真界的第一高手,我刚刚把玄天宝鉴揣到怀里还没放暖,他就察觉到我破了他的禁制,急匆匆的飞过来追我,这一追就是数千里。

我和青玄子的道行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真的交起手来,恐怕他一个掌心雷就能叫我灰飞烟灭。只不过我也有一手绝活,空空门的绝学“浮光掠影”被我练到顶儿尖儿了,论起这逃命的速度,除了传说中的筋斗云,就我最快。

只是青玄子这老牛鼻子太厉害了,仅仅只是用他那毫无特色的浮云之术,就能以不弱于我的速度紧跟在我身后,还乘着我急行千里真气略有不稳的空隙,打了我一道“五岳符”。

盛名之下无虚士啊,青玄子的功力果真不是盖的,这记“五岳符”一沾到我的身上,就真的像是给我背上了五座大山,这下子别说“浮光掠影”了,就算是乌龟爬都比我快。

努力又向前挪了两步,我终于再也动弹不得,只好傻呆呆的站在原地喘气。

“无量天尊!”随着一声道号,一个鹤发童颜,宽袍大袖的青衣老道出现在我的面前,一柄雪白的拂尘架在他的手上,向我施了一礼。

“无无无,无你个老母!”我脾气不太好,明知眼前的老道来头大的吓死人,还是出口成脏:“牛鼻子,快把你的那道破符收了,压的小爷骨头快散了架。”

“这位居士请了,只要你把玄天宝鉴交还给贫道,贫道自然会收起这道‘五岳符’。”

“什么玄天宝鉴?小爷不明白。”我眼睛滴溜溜直转,开始打起马虎眼。

“无量天尊。”青玄子又喊了句道号,依旧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道:“小居士,看你的身法,应该是空空门的弟子吧?贫道和空空门的门主雷居士也算是忘年之交,托大一点也可算是小居士的叔伯辈。这玄天宝鉴是我玄天宗的镇派之宝,绝不可能外泄,小居士不要让贫道难做,以免伤了故人之情。”

这老道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又把我师父的名号搬出来吓人,如果我再装傻充楞,就是不给这老道面子。万一这老道真发起了火,我可吃不了兜着走。

“啊,原来你认识我师父啊?早说啊,这不是一家人吗?我拿玄天宝鉴也就是为了好玩,谁知道是这么一个重要的东西呢?早知道,我就不借了。老人家如果要,我就还给你好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我一脸堆笑着陪不是,一只手伸到我的乾坤袋里摸了半天,准备将玄天宝鉴掏出来还给这老牛鼻子,同时心里还不服气的想道:“暂时先让你这老牛鼻子拿回去,等到小爷再回去苦练个几年,找机会摸上你们玄天宗,不把你们借破产小爷我跟你姓。”

正当我心里转着龌龊念头,突然看见青玄子这老牛鼻子的神色一变,嘴里大叫一声:“不好!”然后我就看到青玄子已经飞身拦在我的头顶上。

我抬头向天上一看,一道巨大的紫色天雷如同要划破天际一般,直向我站立的地方劈来,而青玄子如临大敌,身上的须发、袍袖无风自动,像是在聚集全身的功力以抗这道天雷。

那一瞬间我有些感动,青玄子这老牛……老人家,果然是得道高人,虽然不知道这道天雷为什么从天而降,但在这危难时机,青玄子却能挺身而出,为我这样的小贼力抗天雷,简直是菩萨般的胸怀。

只不过是一瞬间,这道紫色的天雷就落了下来,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一团比太阳还要闪亮的紫色光芒亮起,将这片戈壁方圆百里之内映照的一片紫茫茫。

良久之后,一切才平息下来。一道青色的光芒从烟尘中飞起,赫然是一个体长不过一尺,浑身散发着荧荧青光的袖珍版青玄子。

只听这小青玄子一声惊叹:“天雷之危果非人力所能相抗,若非贫道已是元婴修为,只怕也要毁在这里。只可惜那位小居士,在这天雷之威下形神俱灭,连同身上的东西一同化为飞灰。这下子要贫道如何向故人解释?”

随着一声长叹,青玄子的元婴化为一缕青光,消失在了天际。

而极远处极远处的九宵云外,喝的晃悠悠的雷神大人,打了一个天大的酒嗝,老脸一红的道:“不好意思,喝醉了,纯属失误,纯属失误!”

第一章 穿越还是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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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雷击顶之后的一切,我是全然不知,因为就在天雷落下的那一瞬间,我只觉得一股庞大而不可抗的巨大能量向我的身体涌来,然后我就看到自己的身体如同一个被击碎的水晶般,化为了亿万个碎片,然后每一片都化成了飞灰。

让人奇怪的是,我的肉身虽然尽毁,但意识却还停留在这世上,在看到我的肉身化为飞灰后,又看到青玄子道长的肉身在天雷之威下,也成为了一道飞灰。

我暗暗佩服青玄子道长的高风亮节,为了救我这个偷东西的小贼不惜搭上自己的肉身。我并不为青玄子道长的生死担心,因为已经修成元婴的青玄子,只要元婴不灭就可以重塑金身,只不过要折损几十年的修为。青玄子道长之所以能修炼出如此高的道行,可能也和他的这副菩萨心肠有关吧。

本来我还想留恋的看看这世间最后一眼,但那紫色的光芒却让我除了紫色外什么也看不见,然后我感觉到那片紫色光芒的中央,传来了一股很大的吸力,将我的意识飞速的吸了过去。

我只觉得自己像掉进了一个无穷无尽的旋涡中,不断的旋晕着旋晕着,仿佛没有尽头,只到最后我失去了知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渐渐的轻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被禁闭在一个极小极黑暗的空间中。我努力的想伸展一下手脚,却发现自己就像是被装在一个充满了水的水箱里,只能蜷缩成一团,根本不可能有大的动作。不过,虽然是泡在水里不能呼吸,我却没觉得身体有什么不适。只是觉的肚子上像是连着一根软软的管子,不停的有营养输送过来,保证我的生命所需。

我想睁开眼睛看看,但不论怎么用力,也无法打开自己的眼皮。慢慢的我冷静下来,思考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明明是被天雷击中,然后意识被吸进了一个如同旋涡般的黑洞,难道这里就是旋涡的底部?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的意识还存在,并没有消失。

奇怪的是,我现在不仅仅只是意识存在,好像连肉身都重新拥有了。只是自己所处的这个空间相当小,所拥有的肉身也相当小,小的就像是一个婴儿。

婴儿!?一想到这个词,我的心中不由的一动,然后再结合现在自己所处的这个环境来看,难道我回到了婴儿时代?重新回到了妈妈的子宫中?包围着我的液体是羊水?那条输送营养的软软管子就是脐带?

虽然我是修真界中的人,但并不是出身于一个隐世潜修的宗门,我们空空门反而要求入世修行,所以我也算是一向能站在外界潮流的前沿。

平时闲着没事,我也会上上网消磨一下时间,最喜欢的就是看那些玄幻、修真的小说,特别是个叫的网站,这样一类的小说极多。

近一段时间极为流行穿越,什么练武的、踢球的、行医的、做和尚的、当道士的,包括像我这样修真的,反正什么职业都有,个个机缓巧合的穿越到异界去旅游观光,顺带吃香的喝辣的。

林林总总的穿越方法有个百八十种,最常见的一种就是被雷劈。难道我被雷劈后,也穿越了?这可需要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啊,想不到被我给碰上了。

想来想去我的脑袋有点晕,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现在确认自己是回到了还没有出生的婴儿时代。

那么我这种情况,到底是重生还是穿越呢?要知道,被雷劈后重生,也是以前流行过的桥段,只不过在眼下被穿越抢走了风头。现在的我,一时之间无法判断自己是穿越到了异世界,还是重生回到了母体。

不过,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穿越加重生。反正网络小说中也有穿越之后重新从娃娃做起的先驱,只不过要想一展鸿图就要比别的穿越者多花个十几年的时间。

我越想越兴奋,期待着自己最好还是穿越来到一个异世界,如果是那种剑与魔法的异世界就更好了,总之绝不能是修真界。按照一般穿越小说里的描写,修真界的功夫是最牛x的了,管他什么斗气、魔法,在修真功夫的面前全都不堪一击,如果我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修真者,那还不发到海里去了。

最好我出生在一个豪门大族,这样一出生就可以凭着我的上一世知识顶上一个神童的光环,如此一来又可以少奋斗十年。等我一长大,更可以凭借着家族的班底,在异世界称王称霸,也许会有不少挂着后世史学家名号的家伙跳出来,以“我王于某某年做了某某事”这样的笔法,让历史的车轱轳滚啊滚的向前。

我在地球时,只是一个普通的修真者,在师父的关照下刚刚踏入金丹期,除了在“浮光掠影”的法术方面有着惊人的天份,其他方面都是普普通通。

不过师父很喜欢我,常说在众多弟子中,只有我最合他的心意,很有把衣钵传给我的意思。但我知道自己是个野性子,要肩负起一门的重任,实在是力不能及。

为了躲避师父那殷切的目光,我更喜欢呆在外界,有事时就去偷偷修真界各门派的法宝,没事就呆在家里上上网混日子。虽然说起来不好听,但我觉得这样自由自在的日子很是惬意。

想到了师父,我又不由的希望这次不是穿越而是重生,这样的话我又可以见到师父那慈祥的样子了。上一世,我没有好好的服侍他老人家,这一世就让我做个乖乖的好徒弟吧!

想来想去,我的脑袋里转过无数的念头,最后只觉得一股困意袭来,也就慢慢的睡着了。

第二章 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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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母体里并没有呆太长时间,顶多就三四天的样子,然后我感觉到了自己所处子宫的四壁开始收缩,这是即将出生的前兆。

我不由的有点兴奋,自己马上就要出世了,那么我到底是穿越到了异世界,还是重生回到儿童时代?

按照一般网络小说的套路,像我这样亿万中无一的幸运儿,不论是穿越还是重生,肯定会在长大后混的风声水起,要知道这可是老天爷赐给我的作弊机会啊。好歹我也是一个修真的,怎么也不可能比那些吹玻璃的、炼钢的、做赤脚医生的混的差吧?

对于新生,我充满了期待,可爱的未知世界,你就等着被你的主子我来征服吧!

出生的过程,比我想像中的顺利,很快的我就感觉到自己离开了母体,皮肤上有了与外界空气接触的感觉。由此看来,我肯定是个健康的孩子,不是那种一出生就造成母亲难产的扫把星。

我没等到自己脸上的羊水擦净,就偷偷的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第一眼就看到产房是茅草顶。看来,我应该是穿越到了异世界,如果是重生的话,那我就会出身在设施齐全的医院里,而不可能是眼前的这种茅草屋。

另外,在茅草屋里出生,看来我的豪门大族梦也破灭了。不过不要紧,凭着我脑中熟记的那些修真口诀,随便练一种,在这个异世界还怕不能出人头地?

我运足了气,准备等着屁股上挨上一巴掌,然后就使劲的大哭,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健康。不过,等了半天,好像也没谁来拍自己的屁股。

我正在考虑自己要不要主动哭个几声,就发现有一双毛茸茸的大手拎起了我的小脚丫,将我浸泡在一个装满了温水的木盆里。

原来这个异世界的接生习惯是一出生就先给婴儿洗澡,我不禁有些恍然。但接着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为什么我会觉得是一双毛茸茸的手拎起了我呢?

我不顾自己还泡在水中,努力睁眼隔着一层水面向给自己洗澡的人看了过去,这一看只吓的我张大了嘴巴,全然不觉得洗澡水倒灌进了我的口中。

给我洗澡的人,何止是有一双毛茸茸的手,还有着一张毛茸茸的脸!短短的小半圆耳朵,圆溜溜的眼睛,一个黑黑的圆鼻头,再加上一张长满了尖利牙齿的嘴。这那里是人?活脱脱是一头熊!

或者说,这是一头穿着粗麻布衣服,能够直立行走的熊!

那一瞬间,我彻底的愣住了,为什么是一头熊来给我接生呢?这个异世界的习俗还真是古怪。

那头熊,或者说是熊人吧,看到我张大了嘴在呛水,吓了一跳,连忙把我抱出水面,小心的拍打着我的背心,生怕我被淹出了什么毛病。

她的关心让我很是感激,只不过也因为她将我抱起,我终于看到了产床上的我“母亲”!

我的母亲,并不像这个抱着我的熊人,完完全全就是一副熊的模样,但我看到母亲那小小的半圆耳朵,圆圆的黑鼻头,就只觉得眼前一黑,毕竟这个样子和我心目的美丽母亲扯不上半点关系!

或者说,母亲比起抱着我的这一位熊人向前进化了一步,她就像是半熊人!至少,她不是那么的毛茸茸,脸上除了耳朵与鼻头外,其他的五官也全部具有人类的特征。但是,任谁一眼看去,还是会把她和熊划上一个等号!

我的母亲怎么会是一头熊呢?那一刻,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说,我的穿越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居然穿越到了一个熊妈妈的肚子里?

等等!熊妈妈?如果说妈妈是熊,那么生出来的我岂不也是一头熊?

当我想明白这一点时,只觉得天地间一片黑暗,忍不住悲从中来,放声大哭起来,哭的是如此的惊天动地。

抱着我的熊人向我的熊妈妈叽哩咕噜的说了些什么,反正我也听不懂。不过我看到熊妈妈的脸上露出了一股慈祥的神情,也就不难猜想,熊人是在向熊妈妈说,这个小孩哭的是如此的有力,肯定是个健康有力的小宝宝之类的。

我能不哭吗?本来以为自己穿越到了异界,是八辈子也修不来的福气,谁知道却投了个熊胎。这老天爷是不是在玩我啊?你穿越就穿越,怎么人家穿越都是含着金钥匙出身,我就要摊上一个熊妈妈呢?

如此可悲的命运,我哭的那么惊天动地也就情有可原了。那一刻,我真恨不得天上再来一道天雷,把我给劈了还清静。那怕这次真给劈的灰飞烟灭,也比投个熊胎好吧?

万念俱灰之下,我忍不住又看了熊妈妈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熊妈妈的脸并不像初看时的那么刺眼了,反而是可以从她的脸上看到一种母性的光辉。

上一世,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四处流浪,后来是师父把我养大,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妈妈这个词对我极为陌生。

但现在,我从这个熊妈妈的眼里,看到了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那眼神和师父看着我的时候好像,那是一种代表了温柔的关爱,只有从最亲的人身上才能体会到。

即使是一个熊妈妈,她在看着自己孩子的时候,脸上的那股慈祥也是从内心里发出,一样的是如此动人。

从最初的不安中恢复过来,我的心情也渐渐的平复,哭泣的声音也慢慢减弱,然后我看着躺在床上的熊妈妈,心里默默的喊了两个字:妈妈!

既然老天爷让我重生在这个世界,既然我已别无选择,那么我就只能接受这个命运的安排!

那怕是要我做为一头熊,生活在这个异世界,我也要活的多姿多彩!

第三章 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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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出生之日起,一切过的还算顺利,至少我是一个带把的熊宝宝。如果连把都不带,那就变成了穿越、重生加变身的大杂烩了。一想到变身类的耽美文,我的熊皮疙瘩就掉了一地,前世看网络小说时,最怕的就是这一类型。

唯一如我所愿的,我确实是出生在了一个异世界,以我出生头一个月的观察来看,这里应该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因为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兽神帝国某一熊族部落普通兽人家的小孩!

一般来说,有兽人就肯定有精灵啊、矮人啊、德鲁伊啊、巨龙啊之类的,当然还少不了人类。有了这些种族,那就肯定会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不会是修真界。不然的话,你总不能想像无数头熊脚踩飞剑做御剑飞行的潇洒状吧?

只不过,仅仅一个月的时间,我还不能完全掌握这里的语言,所以也就无法获得更多的资讯,无法判断出这个世界的具体局势。

趁着每次家人给我洗澡的时候,我从水里的倒影中也看到了自己的样子,还好是一个粉嘟嘟很可爱的人类小孩样子。不过,就算样子像人类,我依然可以肯定自己是个熊人,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屁股上多了一个短短的熊尾巴。除了这个熊尾巴之外,我和普通的人类倒没什么两样。

我生活的这个小村子大概有着数百熊人,似人化的程度各不相同,有几乎完全像熊一样的,也有除了极个别特征外,完全和人类一样的。当然了,大多数还是半人半熊的模样。

按照村里人对我的态度来看,我应该还是很受人喜爱的,而那些似人化程度很高的成年熊人,在村子里也像是很有地位的样子。看来,似人化程度越高,在熊族里的身份可能就越高贵。由此可见,上天总算不是太偏心,就算让我投个熊胎,也有一身好根骨。

我的母亲在村子里还算美丽,似人化程度算是相当高的,我的父亲卖相也不错,可能我吸收了他们双方最好的遗传基因,才会长的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满月的时候,母亲抱着我到村子里的神庙去受洗,我看到了村子里唯一的一位祭祀。那是一位老的连须发都白了的糟老头子,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颤悠悠的像是一阵风都能吹倒。

看着他把我从母亲的怀里接过去,泡到所谓的圣泉里受洗,我生怕他年老一个闪失,把我摔在水池子里淹死。

但母亲很尊敬这个糟老头子,在我受洗之后一脸殷切的上前询问着什么,我大概听出来应该是关于我前途的事情。

糟老头子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母亲一脸失望的把我接了过去,不过看到我粉嘟嘟的脸蛋后,失望之情也变成了一脸慈爱。看来,不管我的前途如何,孩子在母亲的心目中永远是宝贝疙瘩。

母亲抱着我向圣泉一旁的兽神像祈祷,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完成整个受洗的过程,保佑我一身平安健康。我大概能体会出,这是兽神帝国的一种宗教信仰。

在母亲闭着眼诚心祈祷的时候,我打量了一下那个兽神像的造型,总的来说还是很威猛的样子,脸上戴着一个类似于道家圣兽麒麟的面具,身体则完全是一个健壮人类的造型。

兽神像的身边还有着狮、虎、熊三个兽人造型,肩上还趴有一个狐族兽人。能够和兽神像并列在一起,狮、虎、熊、狐四族,代表了兽神帝国里最强大的四个种族。从这一点来说,投胎做一个熊人,总算比做什么猫人、果子狸人、刺猬人之类的强。

今天和我一起参加受洗的还有另一个小孩,和我是同日同时出生,不过是个没带把的,也就是一小熊丫头。

刚才在等待祭祀召见时,我在母亲的怀里看到了这个小熊丫头,很粉嫩很可爱的样子,同我一样似人化程度相当高,除了一对可爱的小小半圆耳朵,我看不到她身上还有其它熊人的印迹。

正当母亲抱着我在祈祷时,一道七彩的光芒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努力扭着自己的小头向一旁看去,原来这道光芒居然是从受洗的那个小熊丫头身上发出的。

这道光芒很柔和,团团的围着小熊丫头,将她的小脸映照的十分可爱,看她手舞足蹈的样子,好像很喜欢这团七彩的光芒。

光芒映照下的糟老头子,一脸激动,就像八十岁的老头要进洞房一般,我还真有点怕他过于激动而脑充血,万一把这么可爱的小熊丫头摔坏了可不好。

糟老头的嘴里激动的喊着什么,样子有些疯狂,而我看到小熊丫头的妈妈也满脸红光,就像是我上辈子看到的那些中了五百万彩票大奖的人一样,一脸被狗屎运砸中了的神情。

我听的懂,糟老头的口中叫的是“神迹”两个字,看来小熊丫头身上泛出了七彩光芒,是件很了不得的大事。联想到我刚才受洗时,身上什么反应也没有,难怪糟老头一脸的目无表情,母亲脸上也满是失望。

看来,就算是熊比熊,也有气死熊的时候。

接下来,我和母亲就被完全的忽视了,几乎全村的人都围着小熊丫头狂欢,据说那天村子里把多年库存的老酒,全给干光了。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即使是国家打了胜仗,也没这么热闹过。

不过借着这个机会,我终于偷偷的沾了几口酒,感觉到味道有点类似于我以前喝的玉米酒。看来,熊瞎子瓣玉米棒子,即使是在异世界,也有着这样的传统。要不,熊族人为什么喜欢拿玉米棒子来酿酒?

这一天,村子里所有的大熊都醉了,在祭祀神庙前的那个小小广场上东倒西歪睡了一地。最后,在祭坛上,只剩下了我和小熊丫头这两个熊宝宝。

在火光的映照下,小熊丫头一直对着我笑,是那么的天真无邪。即使是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忆犹新。

第四章 古老的传说,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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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之后,村子里又渐渐的恢复了平静,我每天的生活又回到了吃奶、睡觉的重复之中。

不过,我依然习惯用旁观者的眼光,打量着这个世界,差不多又过了两个月,熊族的语言我已经完成掌握,也大概了解了这个异世界。

我所处的这个世界,被统称为奇迹大陆,据说是远古的神话时代,创世神以他那无边的神力,从茫茫无际的大海中,创造了这片大陆出来。

紧接着,创世神又创造出了五种生命,他们分别是龙族、兽族、精灵族、矮人族以及水族。创世神把繁衍世界的任务交给这五大种族后,就进入了沉沉的睡眠之中。

龙族是所有生命中最强大的一支,多年来一直保卫着智慧生命不受其他猛兽的伤害,在其他种族中一向有着较高的声望。只不过,龙族虽然强大,数量却不是很多,除了少数龙族居住在散布各地的龙谷中外,大多数龙族都群居在星光龙城。而星光龙城,也代表了这片大陆上最强大的一股力量,只是他们从来不插手世俗的事务。

兽族与水族,是所有种族中,生命形式最为繁杂的,具体的种类真的是多到数也数不清。如果说兽族是大地的主人,那么水族就是海洋的霸主。

精灵族、矮人族相对于兽族与水族来说,人口数量就少的可怜了。不过,这两个种族却是大陆上不可或缺的力量。

精灵代表了高雅与艺术,这世界上几乎所有与“美”这个字眼能够拉上关系的,多多少少都是出自精灵之手。而且,诗词、歌赋这些高端的精神享受,全都要来自精灵。可以说,没有了精灵,这片大陆上的精神生活,将是一片空白。

每一个矮人都是能工巧匠,这世上没有他们的巧手不能打造的东西。如果失去了矮人打造的各类工具,大陆上的生活将倒退到数千年前的原始时代。

只不过,上述的这五个种族,却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奇迹大陆真正的霸主,是雄霸了这个世界百分之八十陆地,以及百分之三十海洋的人类!

在神话传说中,经创世神所赋予生命的种族中,并没有人类,而人类当然也不可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人类的来历,只需要用兽族对他们的称呼,就能解释的一清二楚:猴族叛徒!

是的,在我们兽族的传说中,人类本来也应该是属于我们兽族的大家庭,同样是在兽神阿瑞斯的神佑下成长。

狮、虎、熊、猴,这是最初的兽族四大强族,前三者代表了力量、勇猛与忠诚,而最后一个却是代表了智慧。自从猴族叛逃出兽族后,只好由狐族替补组成了四大强族。

在兽族人的眼里看来,猴族是卑鄙、无耻、下流、龌龊的代名词,不仅背叛了兽族大家庭,还把屠刀伸向了这些昔日的同胞。

但猴族实在是太聪明了,虽然他们的力量不算强大,也没有什么天赋技能,可他们的学习能力惊人,其他种族特有的本事他们都能模仿个十成十,甚至还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发明创新。还有更恐怖的一点,相比其他种族生育力低下的弱点,猴族的生育能力简直可以用可怕来形容。

猴族的人口越来越多,他们在这片大陆上星罗棋布的建立了十余个帝国,甚至在海洋上都被他们占领了几个大的群岛,成立了两个帝国。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最肥沃的土地,最宝贵的资源,都被猴族给霸占了。原本几乎涵盖了整片大陆的兽神帝国,也因为猴族的崛起,领土不断的被蚕食,最后只好避居到十万大山之中,偏居一隅。

说起整个兽族和猴族的历史,还真是一部血迹斑斑的血泪史。每一个猴族帝国的建立,都是在无数兽族牺牲的基础之上,因为猴族的贪欲太强了,他们想霸占所有他们能霸占的东西,土地、矿产、牲畜……

兽神帝国每一次版图的缩小,都代表着一次血与火的交锋,都代表着有无数兽族好儿郎被残杀了生命,都代表着又一片肥沃的土地落入了猴族的手中。

事实上,猴族本身力量并不强大。但他们的聪明才智却使他们从别的种族身上学会了众多的技能,更发明创新了斗气与魔法这两大体系。

没少看玄幻小说的我,自然对斗气和魔法并不陌生,可以说,除了修真外,这两样东西还真是最牛x的利器,也难怪诺大的一个兽神帝国,打不过一个小小的猴族,只能狼狈的躲到深山中。

只不过,就算兽神帝国退守在十万大山中,猴族也没打算放过他们,依然妄想把铁蹄踏入这片土地。因为十万大山中,蕴藏了奇迹大陆上最丰富的矿藏。

不过十万大山的居民并不只是兽神帝国,这里也是矮人族的原住地。虽然矮人族迫于猴族的强大,不敢和他们明目张胆的翻脸,但唇亡齿寒的道理他们还是懂。于是矮人族暗中支援兽神帝国建筑技术,在十万大山的入口处建立了一座号称整个大陆无出其右的雄关——金汤要塞!

凭着金汤要塞,近两百年来猴族无法踏入十万大山一步,只不过为了抵抗猴族的入侵,无数的兽族儿女喋血在了这道雄关之上。

以上,都是兽族自古以来的传说。做为一个修真者,我自然知道这些所谓的古老传说,到底蕴含了多少水份。相信,在人类的社会,肯定还有着另一种传说的版本。

要我完全相信这些兽族的古老传说?那才真是见鬼了,除非我的脑袋阿达了。

第五章 人类,好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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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眼里看来,村中除了极少数的几个愤青外,在日常习惯中并没有称呼人类为猴族,而是直接以人类相称。这几乎可以说明,大多数的兽族,已经习惯了人类这一族群的存在。

看来不管是那个世界,都是靠着实力说话,不管以前的传说有没有可信性,人类都以实力让各大种族不得不承认他们在这片大陆上的霸主地位。

即使是骄傲如龙族,也不得不默认这一点,在星光龙城里龙族可以唯我独尊,但到了外面的那一片天地,始终只有人类才是真正的主宰者。龙族并不是笨蛋,蚁多咬死象的道理他们懂。更何况,人类中的少数极道强者,拥有并不逊色于龙族的强大力量,同样也赢得了龙族的尊敬,能够成为星光龙城的客人。

事实上,奇迹大陆发展到如今,已经处处都摆脱不了人类社会的影响。就拿我们兽神帝国来说,即使是和人类社会处于交战状态的敌国,也不得不在很多地方依赖人类社会,特别是一些民生用品。

比如说,兽神帝国只能出产皮衣,那些丝、麻之类织成的衣物,全部都要向人类社会进口。不提上等的丝绸,那怕只是普通的粗麻衣物,穿着起来也比兽皮制的衣服要轻便舒适。而且,织的衣物可以随时漂洗晾晒,不像兽皮衣服一洗就会霉变,就算不洗时间穿长了也有臭味。

即使是同样的皮制衣服,人类也显的比兽族有办法,因为人类会一种特殊的硝制方法,可以把皮衣整制的光亮柔软,而且极为方便养护,用湿抹布一擦就亮洁如新。

事实上,即使是我家所处的这个偏远村子,十有八九的熊人也是穿着人类社会出产的衣物。高级的丝绸我没见过,但粗布麻衣已经可以算是村里的基本配置。

事实上,诸如其它的什么调味品、香料、小巧的手工制品之类的,也绝大多数是从人类社会那里进口过来的。这些东西,我们兽神帝国并不是不出产,只是在品质上根本无法和人类社会的舶来品相比,而且在价格上也毫无优势。

据说,人类社会的生产,已经形成了集团规模化,比起兽族的传统手工作坊,效率实在是高了太多。

当然了,兽神帝国与人类社会还是处于交战的敌对方,双方在官面上没有往来,这些日用商品的交流都是通过走私来完成的。兽神帝国摆脱不了对人类社会一些日用品的依赖,而人类社会也需要兽神帝国这个庞大的市场来促进商品的流通。最重要的是,双方的走私交易,通常是以物易物的形式,人类可以通过一些生产过剩的日用品,换来他们急需的宝贵矿石,何乐而不为?

通过观察,我也有一个发现,人类与兽神帝国的走私交易,全限于民用品,根本没有涉及到半点军用品。

事实上,比起民用品,兽神帝国更需要的是军用品。兽神帝国的科技力低下,手工艺更是粗糙,空有诺大的矿山,却不会提炼煅造,使的军方的武器装备十分落后。

能够装备钢制武器的部队,在兽神帝国只有极少数的几支精锐之师,这些钢制武器还是通过矮人族秘密支援才能获取。至于普通的士兵,大多数还是使用已过时的青铜武器,甚至有些预备役队伍,还在拿着最原始的石制武器。

至于装备精良的钢制盔甲,兽神帝国的军队就想都不用想了,能够给你配上一副合身的皮甲,你就要偷笑了。

从人类社会可以严格控制走私物品的种类来看,这种所谓的走私,只怕是人类官方默许的一种行为。反观兽神帝国,只要一天摆脱不了这种对人类社会舶来品的喜爱与依赖,就一天不可以禁绝走私。

想像一下,无数人类社会的走私贩子,背着大大小小的货架,穿行在这十万大山之间,这其中又隐藏了多少人类的探子?恐怕多年以来,整个兽神帝国的地理状况、城镇分布、兵力布署,人类都能够了如指掌。

只不过,人类始终没办法攻破金汤要塞这道雄关,不然的话,兽神帝国说不定真的有亡国之祸。

这样的危险局面,只要兽神帝国的当权人不是白痴,就肯定能够查觉到。只是,形势已经发展到了如此地步,你想堵漏根本就无从下手,唯一的办法只有是更加小心万倍的守备金汤要塞。

毕竟,只要守住了金汤要塞,人类的军队就无法进入十万大山,至于那些数不清的能够穿行于山中的羊肠小道,也没必要特别关注,毕竟那是走私者的天堂,军队无法通过。

甚至,兽神帝国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还在几条比较重要的小道上设了税卡,堂而皇之的向那些走私者征起了税。

做为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我,还没有找到归属感,并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真正的熊族,也不认为自己能够算做所谓人类的那一方,我更多的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这个世界。

就我的观察所得,人类在这个世界中取得如此的地位绝非偶然,因为他们善于学习,知进退,懂取舍,他们取众家之所长,补自己之所短,不墨守成规,锐意进取,终于奠定了自己大陆霸主的地位。

相比较而言,我能接触到的熊族部落,人民的思想过于单纯了,多少年来一直遵循着祖制,即使是失掉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就快到了亡族灭国的边缘,依然不知道变通。

现在的兽神帝国,虽然能够抵挡住人类的进攻,但防守永远是消极的,外界的人类不断发展状大,兽神帝国却被困在十万大山中固步自封。总有一天,人类会攻破金汤要塞,剑指这十万大山。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中的人类太强大了,他们的优势也太明显,这样的一个结局无法避免。

第六章 发展路线?不如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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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多一世的经验,我能看到兽神帝国的明日绝不乐观,只是我无法预测这一天什么时候会到来。

虽然只有三个月大,但我已经在盘算着自己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到底应该选择一条怎样的道路来发展呢?

上天既然已经将我降生在熊族,那么这样的一个事实无法改变,我必须将自己设立在一个熊族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

最风光的做法,当然是学无数穿越小说的主角那样,成为一个拯救民族国家于危难之中的盖世英雄,撑起整个兽神帝国的脊梁,带领着兽族人民来个绝地大反攻,打下一片大大的疆土,重现兽神帝国的昔日辉煌,让人类重新匍伏在兽族的脚下。这样,我将会成为兽族的光辉,无数的鲜花、荣誉与美女,不对,应该是美兽,包围着我,我会成为史诗中的神话!

不过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只限于我自己的无限yy中,在国战中个人起到的力量微乎其微,即使我能够通过修真获得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力量,但我一个人能够灭掉一个国家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别说让我祭起飞剑取人首级,就算你让一万个人站在我的面前不动,个个伸着脖子让我挥剑去砍,恐怕还没等我砍完,就已经累的手脚抽筋了。

现在的这个世界,人类的优势太大了,绝非靠我个人的力量能够扭转。事实上,在上一世,我就绝非什么帝王将相之才,只是一个修起真来三天打渔两天晒网顶多只是对偷东西有兴趣的小滑头。这一世,我更是一个普通的熊族小孩,有什么本事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就算老天爷让我当上兽神帝国的皇帝好了,恐怕对着这么大的一个烂摊子,我也只会忙了爪子,不知道从何下手。

那么,是不是应该借着时代的洪流,混水摸鱼,大发战争财,做一方富豪,娶上几房娇妻美妾,过这种优哉游哉的富家翁生活呢?不过以自己飞扬跳脱的个性,真是宁做乱世人,不做太平犬,像这样无风无浪的生活,不太适合自己吧?

要不,干脆走暗黑路线,潇洒的做一兽奸,私通人类攻破金汤要塞,获封为一方之亲王。然后利用政治上的厚黑手段,巩固自己的地位,一步一步向更高的权利顶峰攀登,最后终于爬上皇帝的宝座,用血腥的手段残杀异己,把这片大陆打造成自己的私家王朝。然后到了晚年,幡然醒悟痛改前非,还政与民建立人民共和政府,置力于发展宇宙空间技术,然后带领着人民移民外星球,让人类步入大宇宙时代……

打住打住,我知道再这样想下去,结果会和我的第一种路线一样,纯属yy。

如果实在觉得无趣,那么做一个异世界的淫贼,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用我在“浮光掠影”方面的天份窃玉偷香,想一想,小家碧玉、红粉娇娃,各种美女任我予取予夺,岂不逍遥快活?只不过,这些淫贼做到后来,大多又重复走上了争霸天下的老路,还是显的有些无趣。

一时之间,我浮想联翩,最后终于呼呼大睡。什么?睡了!?你这不是废话吗,想我一个三个月左右大的孩子,体力脑力都是有限,想了这么多问题后,还不应该累的睡着啊?

你说还没决定好以后的发展路线?这是当然的了,从上一世开始,我就是一个得过且过随遇而安的人,从来不会为自己的人生做什么规划,这一世当然也会一样。如果什么事情都是想好了之后再去做,那活着多累啊,岂不是给自己找麻烦?

就这样,在我对这个异世界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后,又浑浑噩噩的过了三个月时光,这段时间基本上也没发生什么大事。

对于我来说,只有一个意外的发现,就是我家和小熊丫头家居然是世交,我老爸和小熊丫头的老爸,居然是那种好到要烧黄纸拜兄弟的铁哥们。

我老爸和小熊丫头的老爸,可都算是村子里的青年才俊,如果评选十大杰出青年的话,两个人都铁定的能够当选。论相貌,两人也是标准的熊族帅哥级杀手,不然的话,也生不出我和小熊丫头这样的一对超级可爱宝宝了。

说起来,兽族的长相,绝大多数都在向似人化的方向发展,据说只有越高等的兽族,似人化的程度才会越高。传说中,狮、虎、熊、狐四大强族中的王族,早已是全族高度似人化了。所谓的高度似人化,就是像我和小熊丫头这样,全身只留有一处兽族的特征,其余的地方全部和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兽族并不把这种现象叫做似人化,而是称为神化。因为,最初拥有“人”这一体型的,并不是人类,而是创世神!

传说中的创世神,就是一副人类的模样,后来由于猴族天生就神化程度高,才把“人”这一称呼据为己有。好像发展到现在,猴族已经全民神化了。

不过我对这种说法执怀疑态度,如果说人类的模样是进化的终极样子,那么似人化的现象在其他种族中出现就十分正常。至于所谓的猴族,本来就是人的模样,还存在什么似人化?

相对于绝大多数兽族而言,神化程度越高,也就说明蕴藏的潜能越大,一般达到高度神化程度的兽族,都在某一方面体现出了特别的天赋,能够成为兽神帝国的栋梁。

像我这样,经过受洗,却被鉴定为没有任何特别潜能的高度神化兽族,十分的罕见。说白了,把我搁人类社会里,就得用“绣花枕头”这个词来形容。

不过,同样达到高度神化程度的小熊丫头,就只能用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来形容了。

第七章 是兽才,总会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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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在受洗时,身上泛出七彩的光芒代表着什么吗?那就代表着小熊丫头,有资格成为整个兽神帝国千年都难得一见的神佑祭祀。

按照兽神帝国的官方记录,整个帝国近五千年的历史,只出现过四位神佑祭祀,刚好对应了四大元素的风、火、水、土。

所谓的神佑祭祀,就是天生拥有能够与四大无素沟通的能力,他们所能运用的法力,将会在自身法力的基础上增幅十倍。

法力增幅十倍是个什么概念?那也就相当于一个祭祀学徒能够发挥出中级祭祀才能发挥的战力,一个高级祭祀就相当于最强大的圣祭祀。至于身为圣祭祀同时又是神佑祭祀的情况,史上还没有出现过。不过圣祭祀已经代表了已知力量的顶端,能够比圣祭祀还要强大十倍,那也许会是媲美神的存在。

史上曾出现的四名神佑祭祀,最后都修炼到了高级祭祀的程度,也因此他们最后体现出来的力量,完全是一位圣祭祀的水准。这四位前辈,都曾在兽神帝国的历史上写下了重重一笔,是呤游诗人口中传唱的史诗英雄!

现在,小熊丫头将会成为帝国史上第五位神佑祭祀,虽然现在她年纪还小,不知道她最后会主修那一系的法力,但神佑祭祀的威名,足以保证她平步青云。

当然了,小熊丫头现在只是一个半岁的小宝宝,她可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将会多么的显赫。相比之下,我这个受洗时不能发出半点光芒的废材,真是欲哭无泪啊。

兽族的习俗,是每一位满月的婴儿,都要到神庙中接受洗礼,一来是祈求平安,二来可以鉴定一下婴儿以后的发展方向。

在受洗时,只要婴儿身上能够发出光芒,就能够判断出婴儿身上据有什么样的潜力。比如婴儿的身上发出红色光芒,那么他就有成长为火元素祭祀的潜质,光芒越亮,潜质越高。

同理,绿色光芒对应水元素,蓝色光芒对应风元素,黄色光芒对应土元素。当然,也有婴儿在受洗时身上同时出现两种或三种以上的光芒,这样的婴儿一般都是万中无一的天才,能够同时兼修两到三种元素,绝对是帝国将会重点陪养的对像。

当然了,最少见的还是能够泛出七彩光芒的神佑祭祀,这才是最最罕见的天才。

除了祭祀的潜力能够在受洗中被发现外,战士的潜能也同样能够通过受洗发现。如果在受洗时发出黑色的光芒,那么也就代表这个孩子有成长为狂战士的潜能。

所谓的狂战士,是指兽族战士中,能够掌握一种被称为狂化的技能,从而大幅度提高战斗力的战士。一般来说,进入狂化的战士,普遍能将自己的战斗力提高一倍,特别优秀的还能提高二到三倍。

狂化时,兽族战士会和高度神化的现象相反,逞现出完全兽化的样子。一般来说,只有神化程度高的兽族战士,才能学会狂化技能,而神化程度越高,狂化效果就越强。

兽神帝国最精锐的部队,被称为“狂战士大队”,全部都是由狂战士组成。这个编制自从三千年前形成以来,一直是兽神帝国最强大部队的代名词。

当然了,狂化也并非完美无缺,狂化结束后的狂战士,由于在瞬间消耗了过多的精力,将会在三天的时间内虚弱无力,而且一个月内无法再次狂化。而且,狂化的总次数也有限制,对于一般的兽族狂战士来说,一辈子如果使用十次左右的狂化,也就是相当于把这一辈子的精力给透支完了。

这时候,祭祀的存在就显的犹为重要了,因为不论是那一系的祭祀,只要他是专修辅助法术的,而且法力值足够,都可以吟唱“献祭”这道辅助法术,缓解战士狂化后所带来的后遗症。

理论上来说,初级祭祀就可以发出“献祭”,中级祭祀就足以连续发出三道“献祭”。

每道“献祭”,可以涵盖五十平米的范围,抚平战士狂化后所带来的疲劳感,并帮助战士迅速恢复体力,能够立刻进入第二次狂化。而且,二度狂化并不损耗狂战士的狂化总次数。

可以说,祭祀加狂战士的组合,是兽神帝国最无敌的战力,比起单纯的狂战士大队和祭祀团更加犀利。唯一可惜的是,“献祭”无法对狂战士连续使用两次。不然的话,祭祀配上狂战士,将成为永不知疲倦的战斗机器。

不过,兽神帝国的祭祀涎生率实在是在太低了,以三千万的人口基数,也无法凑足一个三千编制的祭祀大队,而只愿意学习辅助法术的祭祀就更是少之又少。按照一个祭祀可以配备二十名狂战士的标准,兽神帝国只拥有一个总数为五百的祭祀和狂战士的混合编队,称之为“兽神之锤”。

这只部队是兽神帝国王牌中的王牌,不到最后关头绝不会轻易的投入战场。因为好的狂战士虽然少见,但生性刚勇的兽族从不缺少这样的热血勇士,反而是能够专修辅助法术的祭祀太少了。

“兽神之锤”部队,是兽神帝国的高度军事机密,一般平民不可能知道这支部队的存在。凑巧的是,我的熊老爸和小熊丫头的老爸,刚好是从这支部队中退役下来的,而他们也没想到无意间的闲谈,会被我这几个月大的婴儿听进耳朵里。

我老爸是狂战士,小熊丫头的老爸是辅助祭祀,本来他们还以为我和小熊丫头同一天出生,显的十分有缘,能够将狂战士加祭祀的这种最佳组合继续发扬光大。谁料到,小熊丫头能牛x到成为帝国千年难得一见的神佑祭祀。同样,也没料到我竟然会是一个毫无潜力的废材。

第八章 啊,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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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爸和小熊丫头老爸希望我和小熊丫头能够子承父业的梦想破灭了,不过他们显然没有因此气馁,很快的又想到了另一个能够延续他们友谊的方法。

我和小熊丫头互换生辰八字,结为娃娃亲!

其实这两老家伙完全多此一举,我和小熊丫头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所生,互换八字有必要吗?而且,两个老家伙完全没有一点政治觉悟,以小熊丫头神佑祭祀的身份,她的人生早已经由不得自己做主,即使是她的亲生父亲也不能为她规划,因为神佑祭祀只能是为国家服务。而风雨飘摇中的兽神帝国,也太需要一名神佑祭祀来振奋人心与士气了。

我是什么身份?毫无潜力的普通熊族孩子,就算神化程度高又怎么了?在崇拜强者的兽神帝国,一向是以力量为尊,相貌长的好但没实力那就是连狗屁都不如!像我这样的普通熊族,怎么可能成为神佑祭祀的丈夫?

连这一点都看不明白,也难怪我老爸和小熊丫头的老爸在退役后只能回到老家当农民,没办法混进官场某个好的差使。不过,从这点也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兽族,都是直肠子实心眼的汉子,不太懂这些魑魅伎俩。

不管怎么说,由于我老爸和小熊丫头老爸的私交,使我和小熊丫头总能在一块玩耍。在我看来,小熊丫头总是笑的那么的天真无邪,真是十足的一小美人胚子,我早早的就把熊族第一美人的封号颁给了她。当然,私下里我把熊族第一帅哥的称号,也举贤不避亲的放在了自己的名下。

不可否认,小熊丫头那天真无邪的笑,拉近了我与她的距离,使我对这个小丫头格外的关注。有时候我想,如果二十年后,我和小熊丫头都长大成兽了,我对她说我还记得我们婴儿时期一起洗澡,你白嫩嫩、俏生生的模样,不知道她会不会相信?

当然了,私底下我也有些龌龊思想,如果能够在二十年后一起重温儿时共浴的旧梦,岂不是更加爽歪歪?

在我和小熊丫头过一岁生日时,兽神帝国三位大祭祀之一的熊族土系大祭祀阿林查大人终于正式迁居到了我们这个偏远的小山村。

小熊丫头是神佑祭祀的消息,在她受洗的那一天,就已经向外界汇报。按照传统,每一位神佑祭祀诞生的地方,都要修建一座主神庙规格的神庙,由此来彰显神迹的伟大。这样的神庙,被称为神佑之庙,必须由大祭祀级别的上位祭祀来主持。

现在的兽神帝国,仅有三位大祭祀,至于相当于最高端存在的圣祭祀,自三十年前狐族水系圣祭祀格林大人去世后,帝国就再也没有这个级别的存在了。

神佑祭祀出生在熊族,这还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做为大祭祀中唯一的熊族,阿林查大人责无旁贷的肩负起来到我们山村,修建神估之庙并担任小熊丫头导师的重责。

等到小熊丫头满三岁,就能够通过转职知道她是擅长那一系的祭祀,帝国将会调集最优秀的祭祀资源,分批前来指导小熊丫头的修行,以保证神佑祭祀能够得到最好的指导,获得最好的成长机会。

随着阿林查大人而来的,还有大批物资以及一大群的建筑工人,在这群工人中,我还发现了矮人的身影。

矮人并不多,只有两个,和传说中的样子差不多,戴着牛角形的头盗,满脸的大胡子,不离身的除了一把短斧外就是一个酒葫芦。

这两个矮人,应该是建筑队伍的工程师,并没有亲身参与到建设中去,而是成天拿着张蓝图,在工地上巡视,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就对那些工人呼呼喝喝的,尽显其暴躁脾气。

斧头、嗜酒,再加上脾气暴躁,这两个矮人还真的是向我展示了什么叫做标准的矮人族特征。

我之所以能够经常见到这两个矮人,是因为每天我都要在妈妈的怀抱中,陪着小熊丫头和她的妈妈,到阿林查大人那里聆听祷告,而阿林查大人的临时住所,就在工地的旁边。

小熊丫头来接受祷告,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聆听祭祀的祷告,对兽族来说是种难得的荣誉。而且,祭祀的祷告,可以净化兽簇的身心,并加强他们与元素力量的感应与联系,绝对是件有百益而无一害的事。

祷告对于祭祀来说,就像是魔法师的冥想,是一个积攒自身法力的过程,也是每天必不可少的工作。一般来说,祭祀的祷告是谢绝外人观礼的,但神佑祭祀的身份不同,阿林查也希望小熊丫头能够早点接触到元素力量的运用,以便她能够激发出更大的潜能。

事实上,小熊丫头确实是姿质超群,每次的祷告过程中,她的身体中都能出现一股元素震荡的能量,甚至隐隐透出丝淡淡的黄色光华。

每当看到这样的情景,阿林查大人都兴奋不已,口中连呼“奇才,奇才”。可能在他看来,小熊丫头能够如此敏锐的感觉到他祷告时散发出的土元素力量,并引起自身的震荡,可见小熊丫头对土元素的感应力十分强,很有可能成为土系的神佑祭祀。

同样是土系的祭祀,又同样是熊族出身,阿林查当然希望小熊丫头能够完全继承自己的衣钵,这样的结果才是最好的。

至于我,已经由受洗仪式证明了毫无潜力可言,自然对祷告所引起的元素力量没有半点感觉。而且,祷告的过程对我来说沉闷无比,大多数的时候我都是躲在妈妈的怀里睡大觉。

至于我这样的朽木为什么也有资格每日聆听大祭祀的祷告,那就要托身为神佑祭祀青梅竹马身份的福了。现在的小熊丫头,和我玩的不知道有多熟,只要睁开眼睛看不到我,就“啊啊”的大哭大叫。

正因为如此,小熊丫头和我成了正宗的形影不离,那里有小熊丫头,那里就有我!

第九章 最强?当然是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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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感觉到,阿林查大人对我这块朽木完全不感冒,但没有了我这块朽木在场,小熊丫头就会大哭大闹,那还有可能安安静静的听他祷告?所以,我就堂而皇之的每日在阿林查大祭祀的祷告声中呼呼大睡。

也许,兽神帝国近五千年的历史中,只有我这唯一的普通兽族小孩,能在大祭祀的祷告下安然入睡。按出现的概率来算,我比千年才出一个的神佑祭祀,更加罕有。

当然了,这只是我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外来和尚不会念经,对于这个世界那些什么风、火、水、土之类的元素力量,我完全无法理解。

说到底,我的身体虽然是兽族,但在精神上却完全是上一世的地球修真者,在我的印象中,除了在网上看过的那些玄幻小说外,根本就没有什么元素力量的概念。更何况,在修真界的眼里,大道无形,只要是这天地间的灵气,何不能为我所用?何必强分什么风、火、水、土之类的属性?

虽然在受洗仪式中,我被证明了毫无潜力可言,但在我的心中却并不怎么在意。因为不管是兽族战士的狂化,还是祭祀的法术力量,都不放在我的眼里。

原因很简单,上一世的修真口诀,都还存在于我的记忆中,我有大道可循,又怎么会在乎这些兽族的雕虫小技呢?

据我的分析,修真的力量在这个异世界之强大,绝对超过这个世界生命的想像。

打个比方,在奇迹大陆上,除了传说中的神,最强的力量就是圣级力量。兽族有圣祭祀,精灵族有圣箭师,矮人族有圣战士,水族有圣暴风术士,而人类更因为斗气与魔法的倡盛,拥有圣剑士、圣骑士、圣魔法师等多种顶级职业的存在。这其中,最为强大的还是首推人类的圣魔法师,因为只有人类的圣魔法师才能掌握这个世界顶级的杀招——魔法禁咒。

至于龙族,本身的实力就十分强大,大多数的成年战斗型龙战士,都拥有不下于圣级的力量。特别优秀的龙战士,还有可能进化成神圣巨龙,这可是拥有龙语魔法的超级龙战士,唯一能够力抗圣魔法师禁咒的,可能也就只有神圣巨龙了。

除了天生就能够飞翔的龙族外,在奇迹大陆有一个公认的圣级力量标准——飞行!

按照我的理解,在这个世界达到了圣级力量,就像是在地球上的修真界中,达到了先天境界,能够引天地元气为己用。所以才能克服引力的影响,调节身体中力量的平衡点,达到飞行的目的。

因此我可以推断,圣级力量就相当于修真界中的先天境界,而在地球的修真界中,先天修为算个啥啊?玄天宗一个看门的童子,就已经踏入了先天!而先天境界,也只是修真界的入门级修为。

试想一下,上一世的我一不肯吃苦,二不肯勤练,只是凭借师门的一些天材地宝,只花了区区二十年时间,就突破了先天境界,达到了金丹期的修为。

圣级力量会飞天算啥?以我金丹期的修为施展起“浮光掠影”,能够瞬息千里,如果被奇迹大陆的那些圣级强者看到,还不吓掉了下巴,跪着把我当神拜?

不是我瞧不起这个世界的强者,而是在修真界,像我这样修炼到金丹期的,那是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纯粹属于跑龙套的群众演员。即使是比金丹期更进一步的凝魄修为,或是再上层楼的证道修为,对修真界来说都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修为。

只有突破证道的修为,进入了元婴期,才能在修真界算做叫得上字号的高手。到了这个层次的高人,即使是移山倒海也并非不可办到。

至于我一直很感激的玄天宗青玄子道长,更是达到了元婴期后段的窥虚修为,只要再近一步就可凝炼金身,成就大罗天的境界,白日飞升,得道成仙。

修为到了这等境界,才算是天下间顶儿尖儿的,其修为之高,与先天境界相比,就如同大象俯看蝼蚁,相差实在是太远。

我已经见识过青玄子道长的修为,在我的眼中,他力抗天雷之时,那一击之威简直可以和核弹相媲美。而且天雷暴发时的那种威力,更深深映入到了我的脑海之中。

我可说是见过了这世间最顶级的力量,以阿林查大祭祀不过算是后天顶峰的修为,自然是不可能威慑住我。所以,即使明知他对我有所白眼,我也就当他不存在般,并没有把这位在兽神帝国地位尊崇的大祭祀放在眼里。

当然了,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婴儿,阿林查大祭祀根本不可能看出我的想法,甚至连我脸上那不屑的神情他也读不懂。但我能够想像出,在他的心中,肯定认为我这个在听祷告时只懂得呼呼大睡的小家伙,完全是朽木不可雕。

一般来说,小孩子从两岁开始,神经系统就已经完全发育,顶多只需要再过一年的时间,经脉与根骨就可以完全成型,这时就是最好的修炼时机。

上一世,我是六岁时在流浪中被师父捡回了空空门,然后才开始了我的修真生活。师父常叹,我的根骨极佳,可惜错过了最佳的修炼年龄,不然的话我的成就肯定不止是现在这样。

这一世,虽然没有师父在身边指导,但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一个曾经修炼到金丹期的修真者,脑中的修真口诀背了一大堆,那些基础的筑基、伐髓、养气的修炼能够难倒我?

只要我从三岁这个最佳的年龄开始苦练,即使不像上世那样有许多天材地宝供我服用,但修炼的成果依然值得期待。

据我说知,修真界最次的菜鸟,也起码是个先天境界。我总不会连那最次的菜鸟也不如吧?到时候,至少也能捞个圣级强者的身份,还怕不能够混的风生水起?活的多彩多姿?

第十章 两个小捣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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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洗仪式判定我是废材,但那仅仅只是以兽族的标准而言,所以我毫不紧张在乎,想我一堂堂修真界中之人,既然穿越到了这个导世界,那么命运就注定了我绝非池中之物,又何必对自己的前途担心?

要问我这强大自信心的来源,一来我确实对修真功法的实力充满了信心,二来所有的yy小说中,主角不都是牛x无比的吗?我又怎么可能是个例外?

所以现在,我每天就是放心大胆的吃喝拉撒睡,有时间的话就陪着小熊丫头疯疯闹闹,这可是现在的我,每天最大的娱乐项目了。

我和小熊丫头都正是哑哑学语,蹒跚学步的时候,平时一起玩闹,只能在地上爬来爬去,你推我一把,我推你一把的。不知道为什么,小熊丫头特别喜欢粘我,每次和我滚打在一起,都笑的格外开心,比起在她妈妈怀里吃奶还开心。

我心里乐滋滋的想,难道是我穿越到异世界后,拥有了那传说中的王者之气?只要虎躯一震,美兽、良臣、名将就全会汇聚到我的身旁?想到得意之处,我不由的又陷入了无限的yy之中。

日子又这么平静无波的过了一年,我和小熊丫头已经长到两岁了,正是兽族孩子最活泼爱闹的年纪。每天小熊丫头都跟在我的屁股后面满山疯跑,爬树、掏蜂窝、小溪里抓鱼,或是偷偷的跑到田里偷摘玉米棒子。反正每天不玩到太阳下山,我们两个就像是个小泥熊一样,是不会回家的。

毕竟我是带把的,搞起这些调皮捣蛋的事,比小熊丫头拿手太多了。每次小熊丫头都只能跟在我的屁股后头,不停的叫着:“铁熊哥哥,等等我。”我则是不耐烦的回头道:“熊小丫,跑快一点,跟上!”

对了,说了半天还没介绍我和小熊丫头的名字,其实我们的名字俗的很,我的名字叫铁熊,而小熊丫头就叫做熊小丫。

兽族的文化普及程度并不高,除了上位祭祀与贵族外,一般的平民差不多都是文盲,自然也不太可能给自己的孩子取些什么风花雪月的名字。我的老爸叫铁猛,给儿子取名叫铁熊,当然是天经地义。熊小丫的老爸叫熊大,既然生了一个女儿,那么女儿自然叫熊小丫最好。

我对这两个名字很不满意,但给孩子取名字是父母天生的权利,为了不过早的惊世骇俗,我自然不能表露出什么反对意见。

不过我私下里总想,以熊小丫一个堂堂神佑祭祀的身份,居然叫这么恶俗的一个名字,会不会掉价了一点?但转念一想,这也许就是兽族的风格,也就释然。

我和熊小丫的调皮捣蛋,让村子里的大熊们闻风丧胆,大家都说:“没想到铁猛那么老实巴交的一个熊,怎么生了这么能折腾的一个小家伙出来,搞的村子里没一天安宁。”

每次听到这样的言语,我都有点委屈。试想一下,我两世加起来,也差不多活了近三十岁,但现在却是一个屁大的孩子,浑身的精力怎么发泄?只好变着花样玩耍了。

更何况,熊小丫每次都是我的帮凶,为什么大家的茅头只指向我,提都不提熊小丫的名号一句?看来大熊们也都是势利眼,不敢得罪神佑祭祀。

事实上我知道,熊小丫虽然有个神佑祭祀的名头,但我和她在村子里的大熊们眼中,还是什么也不懂的孩子,虽然他们的话中有着责备的语气,但更多的是对我们的疼爱之情。要不然,也不会任由我和熊小丫把村子闹个天翻地覆了。

唯一对这个现象不满的是阿林查大祭祀,他常常教导熊小丫,身为一名神佑祭祀,要从小就举止庄重,培养出典雅高贵的气质,才能成为帝国祭祀的表率。

但是,熊小丫一个两岁的丫头,那里听的懂这些?眨巴眨巴了一下她的大眼睛,又牵着我的衣角满山乱跑了。

我感觉到阿林查大祭祀对我越来越不友善了,谁叫我把他心目的得意弟子,弄成了一副小土匪的模样?不过我也不在乎阿林查祭祀怎么看我,反正我也不准备走祭祀这条道路,犯不着鸟他。

阿林查对我无可奈何,毕竟我还是个小孩,他堂堂一个大祭祀,总不能和我一般见识吧?再说了,熊小丫是那么的粘我,简直是对我言听计从,我往东她就跟着往东,我往西她就跟着到西。这一点,谁都没办法改变,反正熊小丫就喜欢粘我,每天只要看不到我就会大哭大闹。

于是,我只好继续与熊小丫做一对形影不离的小捣蛋鬼。

熊小丫是天生的美熊胚子,圆圆的脸蛋圆溜溜的眼睛,全身上下都透着股灵气,比我更加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有时候我禁不住想,熊小丫这样的粘我,和我是如此亲密的青梅竹马,看来长大后我不娶她为妻也不行了。但是,我的内心又充满了激烈的斗争,要知道兽族是实行的一夫一妻制,这一点连国王都不例外。如果我娶了熊小丫,那么我的将来就只能在这一朵花上面吊死了。

万一我长大后,想走的路线是后宫路线,准备收尽天下美兽、美龙、美女、美精灵、美人鱼等,完成天下布种的大业。如果娶了熊小丫,身为一个已婚男人,还要四处去泡妞,会不会无耻了点?

不过想了一想,走后宫路线的男主角有那一个不是无耻、贱格、下流?不然的话,怎么泡尽天下美妞?想到这里,我也不由的释然了。

这是我首次对自己没有决定以后所走的路线,感到有点后悔。

不管怎么说,熊小丫这么粘我,看来我的熊性魅力已经征服了她,这么说来要不要先收取她的初吻?细想之下还是算了,反正她现在年纪太小,吻了她也不会记得,不如等她大一点,再给双方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第十一章 大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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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依然过的飞快,转眼间我和熊小丫就要三岁了,而这时神佑之庙在历经了近两年的建设后,终于完工了。

能够与主神庙规格相当,可以想像神估之庙的规模有多么的宏大,难怪要差不多历时两年,才能完工。

在神庙的修筑期间,我和熊小丫没少到这里来捣乱,给那两个大胡子矮人添了不少麻烦。

兽族的风格就是粗犷,所以神庙这样的建筑,也尽显其大气,全都是用粗大的石柱与整块的原石垒叠,特别是主神殿,空旷的就像是一个斗兽场。主神殿中央的一座兽神像,比起我受洗时见到的那一座,大了十倍都不止,确实只能让人仰视。

话说回来,也只有这样的建筑,才最符合兽族的性子,如果都像人类那样不管什么都搞的花团锦绣、雕梁画栋的,也就过于做作了。

神佑之庙建成后,决定在我和熊小丫的生日那一天正式启用,到时候帝国的大圣女,将会亲临这里,为兽神像加持圣光,以彰显神迹。同时,也会对熊小丫进行晋级祭祀学徒的仪式,以确定她将来的主要发展方向,看她专修那一系的法力。

传闻中,大圣女是兽神帝国三位大祭祀之一,出身狐族,精通风系法力,是帝国中一位了不得的大人物。

大圣女的职位,在兽神帝国相当特殊,只能在女性祭祀中产生,而且必须是那种虔诚到极点的兽神信徒,才能担任。大圣女是神选之职,一旦被兽神认定为大圣女,将会拥有神赋技能“圣光加持”!

这项技能并不是什么战斗法术也不是辅助法术,只能用在给兽神像上加持一道永久闪耀的光环,以此来彰显神迹。

由于是永久性的加持,所以这个法术消耗的法力相当大,如果是一名中级祭祀,只要加持一次圣光,就会耗尽全身的法力,即使穷极一生,也无法再度恢复。

一般来说,身为高级祭祀以上的人,都已经算是进入了兽神帝国的权力中心,这些祭祀虽然对兽神的信仰不会变,但由于杂务缠身,那颗虔诚的信仰之心,总会有些分散。因此,大圣女极少出现在高级祭祀及以上的级别中,多是在中级祭祀间诞生。

每加持一次圣光,就要牺牲掉一名中级祭祀的全身法力,这个代价可不小。好在多年以来,整个帝国境内的大型神庙,都已经被加持过了圣光,近两百年来的大圣女,多是一个荣誉职位,并没有她们出手的机会。

狐族大祭祀南希,是祭祀中的天纵奇才,三十岁时就晋级到了大祭祀级别,这样快的成长速度在帝国的历史上屈指可数。人们都说,南希大祭祀,是现在仅有的三位大祭祀中,最有可能踏入圣级的。

而更让人敬佩的是,南希大祭祀有一颗对兽神无比虔诚的心,虽然拥有在整个帝国可说排名前列的实力,却并不愿意沾染到世俗事务中去,一门心思只想散播兽神的光辉。她常年亲身游走在民间,与普通民众接触,为广大平民祈福治病,传播兽神的信仰。

因此,南希大祭祀在民间的声望非常之高,特别是她被兽神选中,成为了这一任的大圣女之后,更是被全帝国兽民们誉为了慈善的化身。

大圣女南希的名声,即使是我们这一个偏远的小山村,也早就耳熟人详。近段时间,大家的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我们这样的一个小山村,出了一位千年难得一见的神佑祭祀,又能蒙大圣女南希为神估之庙加持圣光,足以证明这里是块风水宝地,身为这个村子的熊,自然也是面上有光。

这一切被我看在眼里,心里却有些颇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神庙启用之时,也就是兽神帝国失去一位大祭祀的时候。

“圣光加持”所消耗的法力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由一位大祭祀来施用,虽然不像中级祭祀那样,会废掉一身的法力,但降一阶的修为必不可免。

对于兽神帝国来说,大祭祀就相当于帝国内最强大的力量,整个帝国也仅仅只有三位大祭祀。现在,只是由于新建了一座神庙,为了所谓的神迹,就要一位大祭祀拼着掉一阶的修为,给兽神像加持圣光,实在是件非理智的行为。

如果说,加持圣光需要牺牲一名中级祭祀,这样的损失兽神帝国还可以承受,毕竟这样做能带来民众的信仰,民心的团结,算是有得有失。

但是,牺牲大祭祀来加持圣光,那就完全是得不偿失了。失去一位大祭祀,整个国家的力量都会受到损失,换来的却是一座神庙中兽神像的发光。这种事,除了有宗教意义外,于国于民并没有实质的好处。

做为一名曾经的修真者,讲究的是天人之道,求的是飞升成仙,对神仙之位虽然向往,却并不是信仰。所以修真者对那些狂热的宗教信仰者,大多看不惯。在修真者的眼中看来,努力提升自己,追寻自身的圆满,才是正道,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求神保佑上,只是愚夫愚妇的所为,断不可取。

如果我是兽神帝国的当权者,绝不会希望仅仅只是为了一个“圣光加持”,就使帝国少了一位大祭祀。也许,最希望兽族这么做的,是人类吧。

虽然大圣女的天职,就是为兽神像进行“圣光加持”,但现在的兽神帝国风雨飘零,减少一分力量,那么国家就会增加一份危险。

兽族居然如此的不知变通,为了所谓的传统,就要损失一名大祭祀。想到这里,我对兽族的前途,再次不看好。

第十二章 小小护花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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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已经身为兽族的一份子,自然也就算是坐上了兽族这一条船,当然希望这条船千万别翻,走的越平稳越好。

兽神帝国要想强大的唯一希望,就落在了熊小丫的身上,只要她这位神佑祭祀能够显示出与其赫赫声名相符的实力,就能够成为兽神帝国的一张王牌。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觉得每天带着熊小丫瞎胡闹,有点太不负责任了。也许,满了三岁之后,要让熊小丫收收心,一心一意的接受祭祀法术的学习,而我也要开始进行自身的修炼。因为我知道,在这个尊崇强者的世界里,只有自身实力的强大,才是对自己最有力的保障。

在我和熊小丫生日的前三天,大圣女南希终于来到了我们这个小山村。当天,几乎所有的村民全都涌到了村子的入口,力求一睹大圣女的风采。

托熊小丫的福,和她形影不离的我有幸站在迎接人群的顶端,站在我们身后的是阿林查大祭祀。看着阿林查大祭祀一脸平静无波的表情,我不由的有些小人之心的想:这老家伙会不会对南希有妒忌之心?要知道同样身为大祭祀,他自身还是一名熊族,来到村子里时都没有受到过这样热情的接待,风头完全被南希给比了下去。

并没有等太长时间,大圣女南希和她的随从就已经到了。这一天,是一个异常晴朗的日子,在那样明媚的阳光之下,我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大祭祀。

大圣女南希身着一件纯白色的祭祀袍,一条火红的狐狸尾巴拖在她的身后,显示出了其狐族身份。不施粉黛的脸,透出一股风资卓约,全然没有我想像中的狐族那种妖媚之像。她婀娜多姿的款步姗姗而行,脸上始终挂着平静而淡定的笑容,皎皎若秋月,从骨子里透出一股绝代的风华。

我暗暗的吞了口唾沫,这位南希大圣女,身材火辣的要命,偏偏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种空谷幽兰般的典雅气质,让人不敢逼视。这绝对是极品美兽啊!

在上一世,我美女见得多了,但在这一世,我却是首次得见,可以用倾国倾城来形容的盖世娇颜。

难怪大圣女南希在兽神帝国有着如此高的声誉,实力强大身份显贵,拥有绝世的美丽,再加上虔诚的信仰,慈悲的心肠。这样的妙人儿不成为偶像,那谁才能成为偶像?

我注意到,熊小丫看到南希大圣女时,圆圆的大眼睛充满了仰慕之情。看来,这个小丫头终于找到了偶像。我忍不住开始幻想,如果十余年之后,熊小丫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婷婷玉立的少女,她会不会像南希这样的美丽动人?照我估计,多半还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走过来的南希牵起了熊小丫的小手,一脸慈爱的道:“真是一个可爱的丫头,祝福你将来能成为帝国的骄傲!”

熊小丫一脸的激动,小手死死的拉住了南希,就这么和她一起向神庙走去。不过,熊小丫并没有忘了我,因为她的另一支小手,还牵着我。

我有些欣慰,看来熊小丫虽然把南希封为了自己的偶像,但她并没有忘记我,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依然重要。

因为熊小丫的关系,我在祭祀之间也算是小有名气,南希显然是听过我的大名。

“你就是叫铁熊的那个孩子吧?希望你能和神佑祭祀一直做朋友,并在她的身边保护她!”

熊小丫是我内定的马子,她的安全我当然要保护,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大声道:“小丫是我的心肝宝贝,在我面前谁都别想欺负她!不然的话,我揍的他满地找牙。”

我的话惹来了周围大熊们的一阵哄笑,在他们看来,像我这样的废材,有什么本事保护熊小丫呢?不过大家的笑声中并没有太多的恶意,反而向我这么小的一个护花使者鼓起了掌。

我老爸和熊小丫的老爸特别开心,两个大熊来了个激烈的熊抱。

“哥们,看到没,俺家的娃对你家的娃多好啊,这杯喜酒是喝定了。”

“是啊,真希望他们早点结婚多生几个娃,这样我们就能当爷爷了。”

旁听到这里,我差点吓的摔倒在地,我们的这两位老爸还真是活宝啊,要知道我和熊小丫才只有三岁,他们这都是谈到那里去了?

倒是熊小丫的眼睛亮闪闪的,抓着我的小手紧了紧,显然是被我的这番言语感动了。南希的眼里也充满了笑意,她从熊小丫的手中把我牵了过来,笑着道:“那么尊敬的小勇士,就让我们一起护送神佑祭祀,前往神庙吧。”说着,她一左一右的牵着我和熊小丫,向神庙走去。

此时现场的气氛非常好,所有兽族跟在我们的身后,口里大喊着:“兽神万岁!”簇拥着我们直奔神庙。

没有正式启用的神庙,一般的民众是不能进去的,于是人群都停留在神庙前的广场上,不断的欢呼着口号,目睹两位大祭祀陪着我和熊小丫走进了神庙。

说实话,我也是没资格参加“圣光加持”仪式的,但熊小丫非要拉上我,也就只好捡了这个便宜。本来阿林查还面有不豫之色,但看到南希笑眯眯的不反对,他也就不做声了。

我们一行,跪拜在足有二十米高的兽神像下,由南希开始主持圣光加持仪式。

任何事物,一旦巨大,就总会增添压迫感,随着南希口中一些奇怪的音符响起,我感觉到似乎有一股庞大的能量从四面八方,向神庙中涌来。

这股力量,站在外面的熊们也感觉到了,他们虔诚的跪了下来,不敢再有任何喧哗。

我知道,“圣光加持”仪式,现在正式开始了。

第十三章 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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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南希,站在兽神像前,双手平伸在胸前,四周涌来的能量聚集在她的双手之间,形成了一个闪着白光的光球。

南希口中的咒语念的越发急促与响亮起来,当她的声音最终停下之时,在她双手间的光球散发出如太阳般耀眼的光芒,然后“嘭”的一下碎裂开来。

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世间最美的一种景像,碎裂的光芒如满天的繁星,汇成一股银色的河流,环绕着兽神像盘旋而上,就如同一条亮丽的光带,把兽神像团团圈了起来。

最终,银色河流汇聚在兽神像的顶端,向天空中直冲而起,形成一条巨大的光柱,直插云宵。兽神像在光柱的笼罩下,充满了神圣的威严,仿佛如同神的真身降临到这世间。

这一刻,所有的兽族都跪拜在地上,头也不敢抬起,那一刻在所有民众的心中,都涌起了一种神的威严不可抗拒的念头。就连平时调皮捣蛋的熊小丫,都老老实实的跪在地上不敢动弹。唯一的例外,只有我。

这是我首次接触到这个异世界所谓的神迹,自然对整个过程都充满了好奇。奇迹大陆,不管是那一个种族,都是坚定的神之信徒,除了创世神这个远古的存在外,各个种族都有自己信奉的神灵。

兽族之神阿瑞斯,是无敌的战争之神,他带着神兽的面具,率领着座下四大兽神将,将这片大陆上无数的强大魔兽一一击杀,为各大种族开辟了能够安居乐业的乐土。

精灵之神阿尔忒弥斯,智慧与美的化身,在创世之初,这片大陆还是一片荒芜,是阿尔忒弥斯用自己的惊天法力,为这片大陆播下了植物的种子,才有了这片富饶的大地。

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心有七窍,无所不能。是他为万物生灵带来了火种,使的智慧生命能从愚昧中走出。农耕、狩猎、渔业、饲养等,几乎一切的文明,都是由他的手,教导给了各个种族。

水族之神波塞冬,掌管所有的江河与大洋,在这片大陆出现之初,无数水兽妄图掀起滔天大浪,重新将这片大陆淹没,是波塞冬率领着水族,击退了水兽的阴谋,挽救了这片大陆。

龙族之神亥伯,拥有这世间最强大的力量,在这片大陆的诞生之初,巨大的天外流星从天而降,眼看着要催毁这个世界,是亥伯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击碎了流星,保护了这个世界。而亥伯的尸身,从空中坠落后化为了星光龙城,成为了龙族心目中的圣地。

即使是人类,也有他们自己信奉的神灵与宗教,只不过兽族一向把人类的那一套视为歪理邪说,我所处的这个小村子消息闭塞,也没打听出人类的神话传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做为修真者,我从不信这些所谓的远古神话,因为在我眼中看来,即使这些传说中的神是真实存在,那也不过是各个种族中实力过于超群的强者,才能做下这样的丰功伟绩。如果他们的实力确实足够强大,那么肉身成神也并非不可能。只不过,这些神,最初也不过是普通的民众罢了。

我之所在地这么肯定,是因为我用修真的眼光看来,所谓的神,还不是因为修练成功后,才飞升成神的?所以神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只要有实力,任何生命都可以成神。

但在这个异世界,普通民众对神的信仰,却是不可动摇,因为支撑他们这种信仰的,是各种各样的神迹。而所谓的神迹,就是借用神的力量,展现出某种常人不可能实现的奇迹。

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神迹,虽然神迹不是常常显示,但一旦有神迹显灵,所造成的效果绝对能让普通民众对神的无所不能,信奉无疑。

比如说兽族就有“圣光加持”这样的神迹,相信任何一个兽族人,亲身经历过了这样的神迹后,对兽神的信仰绝对会变的无比忠贞。

南希所施展的“圣光加持”,让我感到十分震憾,除了效果确实可算是惊天动地外,还在于她所引发的那股能量,实在是非常强大。

在这个世界中,最强大的力量是圣级力量,也就相当于先天增界,但在南希进行“圣光加持”时,所引发的能量,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是金丹期顶峰的能量。即使是我原来的全盛期,也抵不上这股能量的强大。

这么强大的一股能量出现在这个世界的民众面前,大家除了认为这是神的力量外,再不会有第二种想法。

但我知道,这股力量绝非所谓的神引发,而是由南希通过某种特殊的方式,引发了这股能量。估计,这种引发能量的方式,是兽神帝国大圣女所独享的秘密吧。

引发这么强大的一股能量,早已超出了引发者本身的力量太多,自然会引起一系列的后遗症,恐怕这才是为什么每次进行“圣光加持”,都要付出一名中级祭祀为代价的原因。

估计大圣女对这股能量的操纵,仅仅只限于让其发光,不可能用作其他用途,毕竟这股能量实在是太强大了,即使你懂得如何引发,也没办法自如的掌控运用。

也难怪“圣光加持”后,可以让兽神像永久发光,这就像是用一座三峡大坝的总电量,去点亮一栋二十米高楼房的电灯,当然是绰绰有余,即使是让其永久亮着,也绝非不可能。

估计其他种族的神迹,和兽族的“圣光加持”差不多,都是宗教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说实话,我不得不佩服当初想出这一招的各族前辈,他们用这所谓的神迹,最大限度的团结了自己的种族,这是一种相当高明的统治手段。

第十四章 熊小丫,真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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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分析神迹产生的前因后果,但其他的兽族却都沉浸于神迹的光芒之中。

良久之后,那道直冲天际的光柱才慢慢的消失,只在兽神像的身周留下了一个白色的光圈,散发着柔和的白光。

我知道这淡淡的白色光芒烙印在兽神像上,再也不会消退,而这样的神迹也将永远烙印在所有兽族的心中,使的他们更加忠于帝国,甘为帝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进行完了“圣光加持”的南希,脸色苍白的盘腿坐在地上,启用这样的一个法术,确实对她造成了极大的消耗。在我看来,兽神帝国此时已经损失了一位大祭祀,甚至南希还能不能保住高级祭祀的级别都难说。

完成了“圣光加持”,这座神佑之庙也就正式开始启用了,南希退到大殿后的小房间内去休息,换做阿林查大祭祀来主持大局,指导着村民们拜祭兽神。

热热闹闹的场面持续了几乎半天的时间,拜祭的人流才渐渐的减少,最终全村所有的兽族都接受了兽神的祝福,欢天喜地的结束了这次盛典。

我和小丫毕竟还是小孩子,搞了这么半天早就累的睡了过去,直到阿林查处理完了所有的事后,才过来把我们叫醒。

我看到阿林查看着小丫的神情,充满了激动,因为马上就要为小丫举行晋级到祭祀学徒的仪式了,这将决定她以后主修那个方向,能不能成为货真价实的神佑祭祀。

阿林查把我和小丫带到了南希休息的那个房间,这时南希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虽然神色之间还有些萎顿,但脸色已不像当初那些惨白。

小丫高高兴兴的跑了过去,扑在南希的怀里,兴奋的叫道:“大圣女,你好厉害哟,圣光好好看,小丫也要学。”

南希慈祥的笑了笑,摸摸熊小丫的头道:“小丫,你可是神佑祭祀啊,只要你好好的学习,努力的修炼,等你长大时,将会比我这个大圣女不知道厉害多少倍。”

“真的?”小丫睁大了眼睛问。

“真的!”这次是南希和阿林查一起回答。

开玩笑,神佑祭祀有着增幅十倍法力的能力,这可是天赋异能,那怕小丫只是修炼到中级祭祀的程度,就足有与大祭祀相媲美的实力了。

神佑祭祀千年才出一个,面对这传闻中的天之骄子,南希和阿林查也很好奇,小丫到底会主修那一系的法力呢?

史上的四位神佑祭祀,刚好是一系元素力量一位。按照现在兽神帝国的现状,如果熊小丫是火系神佑祭祀的话,将会最大程度的提升帝国的实力。毕竟火系,是最具攻击力的一种元素。

南希从身上取出了一个透明的水晶球,然后教了小丫一段很简短的咒语,这段咒语被称为“启蒙之歌”。

可别小看这个水晶球,这是只有相当于主神庙级别的大型神庙,才能供奉的祭祀水晶,只要任何被鉴定拥有祭祀潜力的兽族,用双手捧住祭祀水晶,然后吟唱“启蒙之歌”,就可以立即根据自身的潜能,转职成为祭祀学徒。

一般的兽族,在进行受洗时,已经可以确定其最擅长那一系的元素力量,但神佑祭祀是个例外,因为神佑祭祀受洗时发出的是七彩光芒。于是,要想判定神佑祭祀主修的是那一系元素力量,就只有等到其转职成祭祀学徒时才行。

在南希的指导下,小丫捧起了祭祀水晶。“启蒙之歌”非常简单易记,即使小丫是个三岁的小丫头,也能准确无误的将其吟唱出来。

随着小丫唱出“启蒙之歌”的最后一个音符,一道黄色的光芒从祭祀水晶里发出,笼罩了她的全身。

阿林查高兴的一鼓掌,道:“太好了,是土系神佑祭祀!”

虽然诞生一位火系神佑祭祀对兽神帝国最有益处,但阿林查一直希望小丫能成为土系神佑祭祀,以便继承自己的衣钵,现在正好得其所愿。做为神佑祭祀的导师,也必将名垂帝国青史,估计是因为这个原因,阿林查才会笑的连嘴都合不拢。

南希叹了了口气,正准备开口说话,突然之间,又是一道绿色的光芒从祭祀水晶里发出,再次笼罩了小丫的全身。

“水系神佑祭祀?!”南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旁的阿林查也呆住了,傻愣愣的张大了嘴巴,不过这次不是笑的合不拢嘴,而是因为惊讶。

小丫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身上被黄、绿两道光芒笼罩着,让她高兴的咯咯直笑。

我也觉得十分惊讶,看来小丫不只是千年一出的神佑祭祀那么简单,她还很有可能成为史上首个双系神佑祭祀。

但接下来所发生的事,却超出了我的想像,更让两位堂堂的大祭祀大人,惊讶的恨不得能将自己的眼珠子瞪到眼眶外面来。

祭祀水晶在发出绿色光芒后,仅仅只是过了片刻,又射出一道蓝色光芒,依然笼罩了小丫的全身。

不过这还没有完,在蓝色光芒之后,紧接着出现的是红色光芒,同样笼罩了小丫的全身。

黄色的土、绿色的水、蓝色的风、红色的火,代表四大元素的四色光芒,此时全都笼罩在小丫的身上。

此时的房间之中,除了还在咯咯笑着的小丫外,我和两位大祭祀全都呆若木鸡。

好半晌之后,阿林查才结结巴巴的道:“难道……是……全四系的……神佑祭祀??”

我在心里认同阿林查的看法,但这个结论实在是太惊人。据我所知,兽神帝国的历史上,从没有出现过能够同时修炼四种元素的祭祀,官方记录的最高纪录是同时修炼三系。

现在居然出了一个能够同时兼修四系元素的神佑祭祀?这绝对是名副其实的神迹!

熊小丫,你真神了!

第十五章 我,真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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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一世,看过很多的yy小说,一般来说主角都是无比的牛x,有着别人绝对没有的绝顶姿质,无一例外的狂破世上所有的纪录。什么最快修炼到什么级别啊,什么有着万年难得一遇的特殊体质啊等等。发展的到最后,就是著名的王霸之气、虎躯一震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现在的我,显然比那些主角更牛x,因为我身边的青梅竹马,都已经牛x的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有史以来最独一无二的存在,那么身为主角的我,毫无疑问将有着更加伟大而光明的未来。

“前途不可限量啊!”我美滋滋的暗中得意。

不过我看此时南希和阿林查的样子,应该还是处在大脑死机的状态中,想想也是,如果碰到了超出想像之外的灵异事件,只怕谁都会是这么一副呆呆的表情。

只有熊小丫,这个创造奇迹的正主,还在那四色光圈的笼罩中,没心没肺的笑着,显的无比开心。

我也为小丫开心,这青梅竹马,还真给我长脸!

良久之后,大圣女南希渐渐的回过神来,抚着小丫的头,不停的重复着:“小丫,你真是个好孩子!小丫,你真是个好孩子!……”

阿林查大祭祀也回过劲来,大声的喊道:“这是神迹,这一定是神迹!要马上通知长老院!我们兽神帝国复兴有望了!”

南希把小丫抱在了怀里,在她粉嘟嘟的脸蛋上重重亲了一口,喃喃道:“小丫,你将会成为我们的骄傲!”

熊小丫是全四系神佑祭祀的消息,如春风般的拂遍了整个兽神帝国。当帝国长老院长老,虎族火系大祭祀布伦特大人知道这个消息后,立刻号召全国的祭祀们,要集中最优势的力量,务必将最好的资源集中到新落成的神佑之庙,让新生的神佑祭祀成长为兽神帝国的骄傲!

所有人都信心满满的相信,他们正在见证一段传奇的诞生,也许还会亲身参与到这段传奇之中。

我们那个偏僻的小山村,立刻成为了帝国的暴风眼,无数大名鼎鼎的人物,蜂拥而至,他们都想见识一下闻所未闻的全四系神佑祭祀的庐山真面目。

最让意外的是,甚至有两位强大的民间祭祀出现,表示愿意结束自己的游历,长驻神佑之庙,担任神佑祭祀的导师。这两位强大的民间祭祀足有这个资本,因为经过官方的确认,他们的实力都达到了高级祭祀的级别,而更难得的是,这两位祭祀都是少见的双系祭祀。

狼族的风火双系高级祭祀丹尼斯,豹族的水土双系高级祭祀班德拉,这两位刚获官方承认的高级祭祀和大圣女南希、大祭祀阿林查一起,组成了神佑之庙的常驻长老团,担任神佑祭祀的导师一职。

双系的高级祭祀,实力比起大祭祀几乎可说是相差无几,神佑之庙的这个长老团阵容可说是豪华至极,那怕是帝都的长老院都无法与之相比。

不过,再豪华的阵容也都值得,谁要可称为神迹的全四系神佑祭祀,就诞生在我们这个小山村呢?如果不是政务缠身,恐怕首席长老布伦特大祭祀也要迁入我们村庄。

兽神帝国的国王,有着“狮心王”之称的爱德华兹陛下,也金口下喻,只要是神佑之庙需要的,那怕是倾全帝国之力,也要尽量满足。

兽神帝国出现了全四系的神佑祭祀,这堪称神迹之中的神迹,将整个帝国空前的团结了起来。无数的民众祈祷着,他们由此相信兽神并没有遗弃兽族,帝国的复兴有望!

这股因熊小丫而刮起的暴风,并没有影响到我,因为此时的我正呆呆的躲在家里,谁也不想见。三天了,我没踏出家门一步。

每天都要和我腻在一起的小丫,接连三天都来找我,但我狠心没有打开房门,于是这个傻丫头每次都泪流满面的离去。脾气暴躁的班德拉高级祭祀,气的要放火烧我的房子,好让我这个胆敢让神佑祭祀落泪的小屁孩受点教训。还好每次都是南希大圣女阻止了他,才保住了我家的这几间茅草屋。

我闭门不出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觉得自己真的没脸见人了。而我没脸见人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我终于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彻底没用的废材!

早在受洗仪式之时,就已经证明我毫无潜力,但我并不在意。因为我根本不在乎兽族的微末技俩,那怕像小丫那样的全四系神佑祭祀,也没被我放在心上。我所仰仗的只有一样,那就是修真!

这个异世界的实力,比起修真界,实在是差了太多,所以我一直坚信,只要通过修真,我就能成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存在!

我的内心是很骄傲的,甚至可以说有很强的优越感,如果小丫能成为兽族的传奇,那么我自信将成为这个世界的传奇!

我一直都这么认为,但当我发现自己在这个异世界,根本没办法修真的时候,一切的梦想都破灭了!

如果我不能修真,那么我这辈子注定只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熊族小孩,运气好的话,也许能在这个偏远的小山村里,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

这么平凡的我,在面对已是天之骄子的小丫时,我的自尊将会被完全撕碎!

我那还有面目再和小丫呆在一起?我有资格做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吗?我有可能成为神佑祭祀的丈夫吗?

我还有什么资格,以满不在乎的态度,自说自话的遐想自己以后的发展路线?

现在的我,只能躲在屋子里,做缩头熊!

而我不能修真的原因也很简单,在上一世,我是做为人类修真,所以修习的也都是人类的功法。但在这一世,我却投的是一个熊胎。那怕我的神化程度再怎么高,但骨子里还是一头熊!

一头熊,又怎么可能用人类的功法修真?

这一世,我真的废了!

第十六章 我要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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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骄傲的资本,我就只能躲在屋子里,谁也不想见。

第四天,老爸走进了我的屋子,看到我那副要死要活的样子,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我的脸上,把我的半边脸颊打的高高肿起。

“没出息的东西,俺们熊族只有铁铮铮的汉子,没有不敢见人的窝囊废!”

说完这句话,老爸甩门而出。

老爸出去后,进来的是老妈。

老妈的样子永远是那么的慈爱,她摸摸我肿起的脸颊,轻声的道:“还痛吗?真是可怜的孩子。妈妈懂你的心思,虽然你年纪小,但妈看得出你有很强的自尊心。小丫现在这么出色,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再和她玩在一起,会很伤自己的自尊?其实,在妈的眼里,只要你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就是最好的。”

说完,妈妈把我轻轻的抱在怀里,充满了爱怜之情。

如果我真的只是一个三岁的小熊崽子,那么我也许无法懂得父母的这番苦心,只会因为被打而嚎淘大哭。但我的两世加起来,已算是一个三十岁的成人,如果连这样的心理障碍都无法越过,那么我就真的成了废材,也就白白浪费了这次穿越并重生的机会。

四天的时间,加上老爸的这一巴掌以及老妈对我的关爱,足以让我从自暴自弃中走出来。

我四天来第一次走出了房门,看着站在屋外的老爸、老妈,我走到他们的面前,道:“爸爸,从今天开始,我能跟着你一起练习武技吗?”

老爸高兴的把我一把抱起,道:“当然可以了,我铁猛的孩子,将来长大了也会是条汉子!”

我从爸爸的怀中跳出来,恢复了以往的活泼,边跑边道:“爸爸,明天记得早上叫我,现在我去找小丫了。”

说完,我头也不回的向神佑之庙的方向跑去。

我知道,我刚才的表现,有超出一个三岁小孩的成熟,但看在老爸、老妈的眼里,他们只会觉得欣慰。

小丫已经为了我,连哭了三天的鼻子,这第四天,我不能让她再哭了。

没有办法修真,又不能成为祭祀,更没有狂化的天赋,也许我真的只能做一名普通的熊族。

熊族,在兽族中一向以力大无穷而著名,位列四大强族之一,即使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熊族,我依然有着其他弱小种族羡慕不已的强壮身体。

兽族不像人类那样聪明,能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发明斗气这种了不起的武技,但在多年的战争生涯中,兽族也有着自成一套体系的搏击技巧。

也许,只有祭祀、狂战士这样显赫的名号,才能代表兽族中强者的身份,但我相信只要自己肯努力,依然可以通过后天的修炼,成为一名强大的兽族武者。

我可能无法获得祭祀或是狂战士那样崇高的地位,但我却对得起自己的自尊心,因为我曾努力过。

小丫是很了不起,她是人人艳羡的神佑祭祀,但在我的眼里,她永远是那个涩涩的小熊丫头,我的青梅竹马。

在我前往神庙的路上,碰到了正准备来找我的小丫。看到我生龙活虎的出现在面前,小丫高兴的扑了过来,抱住我不停的叫着:“铁熊哥哥,太好了,你又肯陪着小丫一起玩了,小丫好高兴啊。”

我也高兴的道:“小丫,你放心吧,铁熊哥哥会一直陪着你。”

小小的风波一笑而散,我又和小丫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只不过,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满山遍野的疯跑了。

成为祭祀学徒的小丫,现在要学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身为全四系的神佑祭祀,她所涉猎的领域是一般祭祀的四倍,自然也要花费比常人多数倍的精力来学习。

现在的小丫,一天有大部份的时间都呆在神庙里,在四位导师的严格教导下,学习着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祭祀。

我每天都陪着小丫,接受那些在我眼里枯燥无味的祭祀训练。特别是祷告,这种类似于魔法师冥想的修行,最耗费时间,但却是每一个祭祀提升自己实力必不可少的功课。

我曾尝试着像祭祀那样进行祷告,但很快的就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感应到所谓的风、火、水、土四种元素力量,自然就更谈不上祭祀的修行了。

陪着小丫进行祭祀修行,绝大多数的时间我都是无所事事,闲的发慌,只有在进行文化学习时,我才能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兽族的开化程度并不高,文化的传播一直在小范围内进行,而祭祀的职责之一,正是传承兽族的文化。

在结束了祭祀的法术修行后,小丫还要进行每天至少两个小时的文化学习,而我自然是最好的陪读人选。

如果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熊族,也许一辈子都没办法获得学习兽族文化的机会,但现在有着几位兽神帝国可说是最出色的导师,我就开始疯狂的汲取着兽族文化了。

我心智早开,兽族那样的象形文字也并不难学,在祭祀修行方面我连小丫的一根汗毛都及不上,但在文化学习方面,她却是拍马也追不上我。

每当导师们在向我们讲解兽族的文字、文化习俗、各种风俗典故的时候,我都能举一反三,很快的融会贯通。而这个时候,小丫就会睁着她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以一脸崇拜的神情向我道:“铁熊哥哥,你好厉害啊,小丫还什么都不懂,你就已经全学会了。”

我汗,一个有史以来独一无二的全四系神佑祭祀用崇拜的神情向我说“你好厉害!”,那怕我的脸皮真的厚如城墙,也觉得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第十七章 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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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文化学习,几位导师也意外的发现了我的优点,没想到我居然是学习文化知识方面的天才。就连教学最严厉的丹尼斯高级祭祀,也称赞我是熊族中少见的智慧型人材,如果我将来从政的话,也许会取得不小的成就。

兽族的文化,并不是太高深,多是一些关于宗教信仰的内容,大概占了整个文化知识的百分之七十,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涉及的范围就比较广了,几乎涵盖了兽神帝国的政治、军事、经济、地理、工艺、民俗等各方面的内容。

在上一世见多识广的我,学习这些知识当然不会很吃力,毕竟兽族的知识比较粗放,并不是太难理解。而我也是在这样的学习中,系统的了解了兽族,了解了这个异世界。

我甚至有种感觉,我越来越融入到这个社会,对上一世的思念越来越淡。也许,这就是入乡随俗吧,沉浸在上一世的回忆中对我没有任何好处,还不如想想怎么更好的在这个世界中生活下去。

在陪着小丫的同时,我每天清晨也不忘随着老爸进行武技方面的训练。兽族的战斗技巧比较简单粗犷,多是一些横削直劈大开大阖的招式。所以在招式方面老爸并没有太多的东西可以教我,他反复向我强调的就是如何强化自己的身体,如何锻炼出更强大的力量。

兽族的训练方式,有些类似于地球上古武术的外家功夫,而兽族的身体天生就比人类强横许多,练这种外门功夫效果极佳。按照兽族的观念,颇有些一力降十会的路数。

事实上,除了拥有特殊技能的那些强者外,这个世界中兽族是陆战能力最强的种族,在相等的兵力情况下,除龙族外其他种族都不可能是兽族的对手。

就拿和兽族处于敌对的人类来说,一名兽族战士,足以力敌四至五名普通人类士兵。但是,无论普通兽族能将自己的身体锻炼的多么强横,碰上了拥有斗气或是魔法的人类对手,也就只有吃憋的份。

即使是最强大的普通兽族战士,碰上一个有着中级职称或以上的人类对手,也只能是完败,毫无取胜的机会。

因此,祭祀和狂战士才会在兽族的军队中,显的地位是那么的尊崇。只有他们,才能对抗人类军队中那些实力强大的骑士、剑士或是魔法师。

我知道无论自己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获得胜过一个中级祭祀的力量,但我知道,随着老爸刻苦的锻炼,是我唯一提升自身力量的办法。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多一分力量就多一分安全。

很快的,五年时间过去了,我和小丫都不再是只能在地上摸爬滚打的小孩子,现在我们都长高了,也长壮了。相对于十四岁就可算是成年的兽族,满了八岁的我们,至少也算是半个成兽。

早在两年前,天姿出众的小丫就已突破了祭祀学徒的境界,成功晋级成为了见习祭祀。以她能够增幅十倍法力的天赋,以及全四系的能力,此时的小丫,真实战力只怕已经不下于一名中级祭祀。

这么快的晋升速度,在兽神帝国的历史上都不多见。大圣女南希常夸小丫的进境神速,不出意外的话只怕刚成年,就能晋级为中级祭祀。要知道,以小丫的天赋,如果她晋级到中级祭祀,那么也就是相当于实际拥有了大祭祀的水平。刚成年就能达到这样的水准,就算是史诗传说中的四位神佑祭祀,也没一位能做到。如果小丫真的能如南希所说,那么她无疑又将创造一项历史。

说实话,现在小丫的实力,已经是我这一辈子苦练都无法追上的了,谁叫我一不能当祭祀,二不能狂化,又没办法修真呢?

不过,小丫粘我的毛病就算到了现在也一点没变,在我的面前永远是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从来没有改变。话说回来,如果我不陪在小丫的身边,那么她也许就真的没有自己的童年了。毕竟身为神佑祭祀,肩上所背负的东西太多,除了我之外,小丫再也没有其他的同龄朋友。

没有玩伴的童年,肯定会十分孤寂。我想,也许正因为我是小丫唯一的玩伴,这小丫头才会这么粘我。只是,这种青梅竹马的生活还能维持多久呢?随着小丫的能力越来越强大,她和我所走的道路就会渐渐分岐。

记得我上一世看过的电影中有一句名言:“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终有一天小丫会因为她身上所背负的责任太多太重,无法再和我回到这亲密无间的童年时代。

现在的我,早已没了初来这个世界时,那种想游戏人生的态度。现在和以前相比,唯一没变的,就是我还找不到自己发展的方向。

导师中最看好我的是丹尼斯高级祭祀,他认为我有与众不同的才能,如果能够进入帝国的中央机构,应该能为帝国的发展做出贡献。只是我不是祭祀,无法进入只有祭祀才能进入的众议院,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进入军部,通过军部的晋升而进入权力的中心。

丹尼斯高级祭祀是一位很独特的兽族,或者说他的见识与眼光已经越越了一般的兽族,他一直认为光靠战争与传统来维持兽神帝国,无法将兽族发扬光大,只有重视民生,进行全民开化,提升帝国的整体实力,才能换来兽族的发展与壮大。

我很佩服丹尼斯高级祭祀,如果给他机会和舞台,他也许会是一位改革者!

第十八章 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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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平时的学习中,我虽然学的很快,但很注意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还要时刻装出一副小孩子才有的模样,原因就在于我不想被别人察觉自己过于独立异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丹尼斯高级祭祀是真正的智者,只有他能从我偶尔持怀疑态度的眼神中,看出我对一些所谓传统中的弊端有看法。所以丹尼斯高级祭祀经常会单独找我高谈阔论,针贬时事。

绝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当一个听众,不发一言。丹尼斯高级祭祀像是能看懂我有所保留,常摸着我的头道:“铁熊,你是我见过的最独特的孩子之一,也许给你一个机会,你能像小丫那样让人刮目相看,从另一个方面取得惊人的成就。”

丹尼斯高级祭祀是聪明人,这样的言论他从不会当着第三者的面说,因为他和我都明白,对于兽神帝国而言,传统是最不容侵犯的,那怕我们真有超前的眼光,但在不具备时机的情况下,这样的言论绝不能被外界知道,不然的话就会被当做异端。

我算是有些明白丹尼斯祭祀虽然实力强大,但为什么在以前却只是甘愿当一名民间祭祀,看来是因为他的政治理念,和现在的兽神帝国相抵触。也许,他是看到出现了小丫这样可称神迹的神佑祭祀后,才会浮出水面,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的身上吧。

我知道丹尼斯高级祭祀的话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他并不在乎每次我都只听不答,因为他知道他的话已经在我的心中种下了种子,总有一天会发芽。

以我和小丫的关系,注定了我对小丫有着极强的影响力,影响了我,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间接影响小丫!如果说,小丫是帝国的希望,那么我就是丹尼斯高级祭祀的希望。

本来我还和其他兽族有着一样的看法,只有狐族才是最智慧的兽族,但丹尼斯高级祭祀的出现,让我明白,不论是那一个世界,都有一些超越时代、超越种族的智者存在。这样的智者,值得敬佩。

大圣女南希学识渊博,确实不负狐族的智慧之名,但她在政治方面的见解,却远远的不如丹尼斯高级祭祀。不过反过来想,也许正是因为南希对兽神的信仰过于虔诚,才会毫不考虑那些看起来有些离经叛道的事。

自从南希大圣女使用“圣光加持”之后,实力修为降了一阶,退回到了高级祭祀的级别。但南希大圣女不愧是祭祀中的奇才,硬是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将损失掉的法力慢慢的苦修了回来,又隐隐有突入到大祭祀境界的样子。

能够将号称不可修复的法力重新苦修回来,南希大圣女不愧是最有可能突入到圣级的祭祀。如果不是施用了这次“圣光加持”,也许兽神帝国在拥有神佑祭祀的同时,还能拥有一名圣祭祀。

有时候,我看着神殿中发着白光的兽神像,不住的想:为了一座石像的发光,却使帝国损失了一名圣祭祀,这样的买卖实在是不划算啊。

也许,真的只有像丹尼斯高级祭祀所说的那样,开启民智之后,才能迎来兽神帝国真正的发展。

我年纪虽小,但心智却早已成熟,所以想起这样的问题,很快就能进入角色。但有时候当我想和小丫谈谈这方面的话题时,却发现她一脸的不解神情。

我不由的哑然失笑,我和一个八岁的小丫头,讲这些东西她听的懂吗?还不如好好的陪着她玩耍呢。

虽然在三岁经脉与根骨成型时,我就试过以自己的熊胎,是没办法进行修真的。但我的内心又深深明白修真功法的强大,所以多年来,我还是时不时的想尝试一下吞吐纳息,看能不能感受到天地元气。

但是,一个连丹田都没有的熊族身体,又怎么可能感应到天地元气呢?我的努力,注定了只是白费功夫。

这个世界,把空间中的能量分为风、火、水、土四种元素力量,但在我看来,那怕是你把能量分成再多种的元素,最终的根本还是会回到只有阴阳两种属性的天地元气。天地元气可说是能量的本元,在宇宙空间中无处不在,而修真界之所以强大,就在于能够将这种天地元气吸入体内,化为己用。

这个异世界的生物,注重修炼的是精神力量,然后通过精神力量的运用,调动天地元气中的部份同频能量供自己使用。如果拿修真和这个世界的修炼方法相比,一个是吸纳,一个是借用,高下立判。

我所熟悉的吐纳调息,和这个世界祷告、冥想这样的精神力修炼,在本质上格格不入,也许这才是我无法成为祭祀最根本的原因。

五年来一直不间断的随着老爸锻炼身体,使我现在的筋骨十分强健,搁在熊族里,同年的小孩鲜有我的对手。再加上小丫这样的神佑祭祀都是我的跟屁虫,我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村子里的孩子王。

我有时候审视自己,觉得如果真要算起来,这辈子我投的胎还算不错,既健康又强壮,还能保留上一世的记忆,头脑也比一般的兽族好的太多。如果能够修真的话,我几乎就会认为自己的这一次穿越重生,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与修真无缘,让我的心里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显的是如此美中不足。可惜我上一世太懒,就算修真也多靠的是吞食天材地宝来晋级,从来没有在体术上下过功夫。

如果能够把上一世的古武术学上几套,那么在这个世界里,我的实力也许会呈几何级数的暴涨,至少不会比什么狂化弱吧?

现在的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书到用时方恨少!”。

第十九章 魔法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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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清晨,我都和老爸一起上山跑步,然后做些举重、卧推之类的力量练习,努力锻炼着自己的身体。然后,我就和老爸重复练习着被我戏称为“力劈华山”和“横扫千军”的招式。

老爸常跟我说,可别小看这样枯燥无味的练习,如果将来有一天我能够上战场的话,就会明白只有这样最简单、最直接的招式,才是在战场上保命的法宝。

对于老爸的话,我有些不以为然,“力劈华山”和“横扫千军”再厉害,能像我上一世那样,甩甩飞剑就能百步内取人首级?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的我,除了跟老爸练习外,还能跟着谁学习?

再说,老爸说的话也许有一定道理,再怎么说,他以前也算是狂战士中的高级武者,狂化之后的力量能够力敌人类的高级骑士。这样的实力,别说是我们这个小村子里的第一勇士,就算在整个兽神帝国,也算是排的上号的。

这一天,我照例和老爸到山上苦练,眼看着快要结束的时候,没想到小丫居然摸到山上来找我。

这可是稀奇事,平时小丫就像是特保儿似的,出个神庙都要想方设法得到几位祭祀的特别批准,现在居然可以独自一个跑到山上来,这可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远远的,小丫就喊道:“铁熊哥哥,你完了没有?今天我有好东西给你看哟。”

老爸呵呵一笑,拍拍我的头道:“小子,有两手啊,和媳妇儿打的这么火热,什么时候给我添孙子啊?”

我熊脸一红,道:“为老不尊。”

我赶紧收拾了一下,和熊小丫一溜烟的跑下了山。

跑到一片小树林里,熊小丫神神秘秘的看了看四周,确定周围没有其他的兽族,才笑咪咪的道:“铁熊哥哥,这个好东西,人家可是求了好久,才弄到手的哦。”

我眼睛一亮,道:“难道是南希大圣女的那件宝贝?她真的舍得送给你?”

小丫把小嘴一嘟,道:“铁熊哥哥,你怎么这么厉害,每次人家话还没说完,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我寒,怎么说我也算是三十好几的成人了,这些小孩子的技俩在我的眼里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南希大圣女确实有件宝贝,我和小丫都垂涎良久,只不过这么贵重的东西,她不太可能送给我们,每次都只能在南希大圣女的身边看着解解馋。

奇迹大陆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在研究元素力量方面有着丰硕的成果,除了各类法术、魔法方面的运用技巧外,矮人族也能把元素力量应用到冶炼锻造上,往往能打造出一些非常实用的魔法装备。

魔法装备的珍贵不言而喻,就如同上一世我所处的修真界,如果两个修为相当的人较量,法宝的厉害程度很可能就能决定了双方的胜败。在奇迹大陆也是一样,一件好的魔法装备能够大幅提升使用者的实力,而在以实力为尊的这个异世界,魔法装备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当然,魔法装备也分很多种,在品质与功效上面也是参差不齐。除了能够按照元素力量来化分外,还可以根据用途划分魔法装备的种类。

一般来说,魔法装备的种类不外乎攻击用、防御用、辅助用这三种。最强大的魔法装备,也被称为圣器,在这个世界上所存不多,绝不超过双手十个手指头的数量。次一级的一些高级魔法装备,也大多声名显赫,落在一些极道强者的手中,使这些强者的实力水涨船高相得益彰。

至于一些中级和低级的魔法装备,数量就比较多了,分布也很广,被广泛运用在各个领域,实在是不能一一例举。

大圣女南希拥有的是一件辅助型魔法装备,如果按照品质来算,只能算是低级魔法装备,但在我这个没见过魔法装备和小丫这个才八岁的小丫头眼里,那可就是了不得的宝贝了。

看到被我猜中之后,小丫将她的小手伸到我的眼前,我立刻就看到了那只宝蓝色的靓丽戒指戴在她白生生的小手上。本来,这戒指是戴在南希大圣女的手上,但现在套在小丫的手上,仍然是如此的闪亮耀眼。

这是一只空间储物戒指,容量是十立方米,最大负重是五百公斤,品级不算太好。不过空间戒指由于使用方便,而且应用广泛,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魔法装备。

只有把风系元素力量运用的出神入化的矮人族匠师,才能打造出空间戒指。打造空间戒指,除了对锻造技巧有超高要求外,制造空间戒指所用的魔力金,也是一种极为稀少的珍贵金属,价值在黄金的百倍以上。

不过,相比魔力金的珍贵,魔法装备就更是无价的。如果魔力金不是打造魔法装备的绝佳材料,恐怕也就没有如此高的价值了。

一般的空间戒指有一个不方便之处,就是使用者必须能够运用风元素力量,才能开启空间戒指的储物空间。由于在使用方面的局限性,再加上这只空间戒指的容量有限,所以这枚戒指虽然珍贵,也只能算是一件低级魔法装备。

奇迹大陆相传的圣器中,也有着一枚空间戒指,叫做“尼伯龙根的指环”。据说这件圣器,空间与负重都是无限的,而且对使用者没有任何特殊要求,相传只要念一句“尼伯龙根”,就能自如的使用这枚戒指。“尼伯龙根的指环”也是圣器中唯一的辅助型魔法装备。

我在暗中叹了一口气,如果我的乾坤袋还在,岂不也是一件圣器?同样是有着无限空间,同样对使用者没有任何特殊要求,而且只要心中默念启用的法诀,就能随心所欲的使用。

乾坤袋可比“尼伯龙根的指环”好用,要知道,如果是一个哑巴的话,他可没办法念出“尼伯龙根”这四个字。

第二十章 乾坤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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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的理解,空间戒指和乾坤袋一样,都是开启一个次元空间的道具,而这个道具的功能越强大,所开启的空间容量就越大,最顶级的当然就是无限容量了。

想当初,乾坤袋是我的随身至宝,有着“纳虚弥于介子”之称。师父他老人家把这乾坤袋传给我时,肯定是希望我能将空空门发扬光大。只可惜,一个莫明其妙的天雷,把我上一世的肉身击的灰飞烟灭,也间接的毁了乾坤袋这件宝贝。

如果不是对这个世界的魔法装备感到好奇,我是不会在乎一个容量这么小的空间戒指的。但小丫很兴奋,要知道这个空间戒指可是她向南希大圣女求了好久后,才好不容易到手的。有了这枚戒指后,她可以随身携带的东西就多了,特别是各种各样的零食,相信能够让这个馋嘴丫头高兴的连做梦都会笑醒。

我眼珠子一转,对小丫道:“小丫,好久没有去掏蜂巢了,要不我们现在去掏几个?等会放到空间戒指里,要是你晚上嘴馋了,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蜂蜜了。”

熊小丫边跳边拍手道:“这敢情好,这敢情好!”

从小到大,我和小丫就是掏蜂巢的好手,现在年纪大了,身手更是矫健,这一动念间,这座山头的蜜蜂就倒霉了,几乎所有的蜂巢都被我们掏了个精光。只要看到小丫那笑眯眯的样子,就知道她这次可是满载而归。

陪着小丫玩了好一会,我才带着她回到神庙,进行了一天的修炼。然后按照惯例,我在神庙吃完晚饭后回到家里。

躲在家里的床上,回想着今天小丫使用空间戒指时的情景,我感觉到一丝怀念。空间戒指启用的时候,和我原来所用的乾坤袋是多么的像啊。都是通过这么一件小小的物品,能够随时调用那么大的一个次元空间。这样的装备,虽然不具备任何的攻击力,但因为其实用性,只怕任何人都不会拒绝这么便利的工具。

本来我以为自己淡忘了上一世在修真界的日子,但今天我才发现,原来有些东西你虽然可以暂时放下,但却是永远无法遗忘。

我伸手向空中一抓,心头默默的念诵了一遍启用乾坤袋的法诀,算是怀念以前的岁月。这段法诀并不长,但字句都相当生僻,庆幸的是过了这么时间,我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只不过,让我料想不到的是,我无心的这一个举动,居然产生了一个奇迹!

当我默念完乾坤袋的启用法诀时,我突然发现我伸向空中抓出的手,就这么消失不见,好像进入到了一个特别的空间中。这种感觉我异常熟悉,因为我上一世每次在使用乾坤袋时,我都有这种感觉,这是一种把手伸入到乾坤袋中的感觉。

我感到十分震惊,特别是当我凝神细察这片空间时,我忍不住要惊喜的跳起来。因为我伸手进入的空间,真的是我上一世使用乾坤袋开启的那个空间。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些在各大修真门派偷到的经书、法宝,以及我的大量个人收藏,都在这个空间里原封不动。

乾坤袋不是随着我上一世的肉身化为飞灰了吗?怎么到了异世界,我的手却能在虚空中伸入到乾坤袋里?这一点我百思不得其解。

不知道乾坤袋里的东西我还拿不拿的出来?心中默念一声“取!”,然后我就发现手中真的多了一卷竹简。这竹简可是记载了空空门入门心法的经书,虽然不算是什么宝物,但对空空门而言意义深远。我真的没想到,在这个异世界,我居然还能见到这件师门圣物。

心头感叹了半天,我装备把竹简放回到乾坤袋中,但发现不论自己怎么默念法诀,都没有半点反应。

我的心头一凉,难道刚才能够从乾坤袋中取物,只是一时凑巧?有些不甘心的我,再次默念乾坤袋的开启法诀,发现自己的手居然再次伸入到了乾坤袋的空间。

“难道我现在对乾坤袋的使用,仅限于取出,而不能放入?”想到这里,我再次心念一动,从乾坤袋的储物空间中取出了一支凤头金钗。只不过,当我想把这支金钗放回去时,再次又没了反应。

看来,我对乾坤袋的使用,真的只是取,而不能放。只不过,就算只是取,乾坤袋里的宝物之多,也足以让我兴奋不已。但问题是,乾坤袋明明毁了,我怎么还能通过虚空取出乾坤袋里的东西呢?

我仔细的回想了一下,上一世正当我将手伸进乾坤袋时,那道天雷就突然从天而降,将我击的飞灰烟灭。可以说,在我肉身被毁的时候,我的手还放在乾坤袋中。

天雷把我的肉身击成了飞灰,包括乾坤袋等随身物品,却没能伤到乾坤袋中另一个空间分毫。毕竟天雷之威虽然厉害,却不能穿越空间形成破坏力。难道就因为我有半只手停留在了乾坤袋的次元空间中,才使的我这一世,只要默念法诀,就能够与那个空间取得联系?

只不过,乾坤袋确实被天雷击毁,所以就算我能开启乾坤袋的空间,将里面的东西取出,但由于没了乾坤袋这件法宝,取出的东西就再也不可以放回去。

我冥思苦想了半天,勉勉强强觉得只有这个解释才算是说的通我为什么能够凭空进入到乾坤袋的空间。我甚至还幻想难道我能在乾坤袋中找到我上一世遗留的断手?但我摸索了半天,并没有发现断手的存在。

启用乾坤袋并不需要灌注任何真气,只要在心中默念启用法诀就行,我不由暗暗庆幸,幸亏乾坤袋有这样的特性,不然的话,今世不可能练出丝毫真气的我,永远不会发现乾坤袋的秘密。

第二十一章 玄天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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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发现后,我兴奋的再也睡不着觉,躺在床上不住的想,乾坤袋里有那些法宝是我现在用得着的?

上一世,我偷遍天下的“一宗二谷三大派,四庙五观六玄门”,乾坤袋中的法宝多不胜数。随便拿出个一两件来,只怕就能把奇迹大陆搅个天翻地覆。

只不过,越是威力巨大的法宝,使用起来的要求就越高,不少法宝还要配合独门心法才能施用。像乾坤袋这样,不需要任何法力就能驱动的法宝,实在是少之又少。

我慢慢回忆自己上一世所收集的宝贝,发现除了一些金银珠宝在这一世还能有些作用外,其余的全成了摆设,中看不中用。

这一世我根本没办法修真,自然也就不可能驱使那些法宝。不然的话,那怕我只能使用这些法宝中的任一项,都可以让这个世界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威力巨大。相比较而言,那些传说中的圣器,比起我收藏的法宝,都是远远不如。

只不过,我现在是空守着一座宝山,却没办法动用分毫,那种煎熬的心情,实在是让人抓狂。

想了半天,勉强觉得我偷自丹鼎门的那些灵药,也许能有点作用。只不过,那些丹药多是些固本培元的灵丹,帮助内家修士提升修为很有帮助,但对于我这个没有半分真气的熊胎,恐怕就起不了什么作用。

有些能疗伤治病的丹药,倒是有肉白骨、活死人的特效,但这些丹药都是针对人体炼制,兽族吃了有没有效,甚至是会不会产生副作用,我就全然不敢保证了。

想来想去我发现,虽然乾坤袋里的宝物我都熟的很,却没有一件能够用得上,难道注定我这次只是空欢喜一场?要知道,修真始终是我心中一个隐隐的痛,如果能有什么办法让我重踏修真之路,我真是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那怕是要将乾坤袋中的宝物全部送出都成。

有时候我甚至想过,能不能找个人类,由我来教他修真功夫,将他培养成天下第一的强者,也算是圆了这个异界修真的梦。只不过,这个世界的人类,到底和地球上的人类经脉是不是一样,恐怕也难说的紧。而且,人心隔肚皮,就算我教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徒弟,万一他良心不好,做出欺师灭祖的事,我一个普通的兽族,可拿他没丝毫办法。

难道,我只能靠着乾坤袋里的那些金银珠宝,过上富家翁的生活?

想到这里,我摇了摇头,如果乾坤袋的作用仅仅只是这样的话,那我实在是太不甘心了。

郁闷了半天,一个词突然从我的脑海里跳了出来——玄天宝鉴!

在上一世,玄天宝鉴我刚刚到手没多久,就被天雷给劈到了这个异世,乾坤袋中的众多宝物,这是我唯一没看过的东西。

玄天宗是天下第一宗门,修真的功法自然强横无比,要不然也不会练出像青玄子这样厉害到变态的高手了。“玄天宝鉴”号称玄天宗的镇派之宝,其珍贵不言而喻。“玄天宝鉴”里会不会有些特别的修炼方法,能够让我重踏修真之路呢?

想到这里,我有些怦怦心动,按耐不住心头的激动之情,从乾坤袋里将“玄天宝鉴”取了出来。现在的我,那怕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愿意尝试一下。

好在“玄天宝鉴”和我空空门的入门心法一样,是以竹简的方式记载,不像有些宗派喜欢把修真的口诀写入到玉碟里,要用独门真气驱动才能显示。

“玄天宝鉴”博大精深,果然不负玄天宗的盛名,如果我还是修真界中的人,肯定能从“玄天宝鉴”上获益非浅。只不过,“玄天宝鉴”的入门心法,依然只是针对人的体质而设,对我这熊胎没半点用处。

我长叹一口气,准备掩上“玄天宝鉴”,但心中又觉得有些不甘心。反正现在也睡不着,不如干脆翻翻“玄天宝鉴”,说不定有意外的发现。

翻看了半天,在“玄天宝鉴”的下半卷,有一篇“万物长生篇”引起了我的兴趣。

匆匆浏览一遍之后,我忍不住重重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暗自激动道:“天可怜见,终于让我又窥看到了修真之门!”

原来,这“万物长生篇”专门讲的是山精水怪之类,如何踏入修真门槛,练成金丹,得证大道的方法。要知道修真界中,多有些仙禽异兽,同样可以通过吸收天地日月之精华,凝结出内丹,踏上修真之路。

神话传说中的大鹏金翅鸟、哮天犬等,都是有名的有大本领的神兽。最让我心动的是,传说中南海普陀山紫竹林的护林神兽,就是由一只黑熊精得道后所化。

这辈子我是熊胎,但熊胎也有得证大道的先例啊。有珠玉在前,我显然是又拥有了希望,欣喜若狂之下,我细细的研读起“万物生长篇”来。

原来,天地元气并非只由人类可以独享,天地间的万物都可吸纳天地元气为己用。只不过,一般的飞禽走兽,脑中都有一块横骨,蒙其灵智,使其无法得窥修真的奥妙。

但在一些山清水秀,灵气充沛之地,往往有些异兽在机缓巧合之下,炼化自己脑内的横骨,心智全开,从而踏上修真之路。

只不过,兽类在先天上毕竟不如人类,吸纳天地元气的功效慢了许多,往往要比人类付出更多的时间与努力,才能有所进步。

兽类凝结内丹,就如同人类跨入先天境界一样,是进入真正修真阶段的标志。只是,凝结内丹,对一般的兽类而言,往往要花上千年的时间。

第二十二章 生生造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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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熊族不过七八十年的寿命,我当然不可能有千年的光荫可耗费,用于凝结那颗内丹。但“玄天宝鉴”中,却有专门为兽类而设的修真心法。

原来玄天宗的创派祖师,不仅法力高深,更是一位菩萨心肠的人。在他修炼的灵山之中,有着不少横骨已化的兽类,都在苦苦追寻天道。这位祖师爷一念慈悲,就特地依兽类的体质创了一套修行的功法,助这些兽类在短短数十年间就凝结出了内丹。

后来,这位祖师爷把这套功法记载在了“玄天宝鉴”之中,后世弟子用来驯化护山看门的灵兽,往往收到奇效。

看到这里,我不由的暗暗感叹苍天有眼,终于又让我看到了希望。按“玄天宝鉴”所说,只要依照功法修行,数十年间就能凝结出内丹,那就相当于先天境界的修为,在奇迹大陆就是圣级力量了。

虽然这等修为在以前的我眼里,实在不算什么,但现在却是唯一一条能让我踏上圣级的修行之路。相比以前我被称为废材,这实在是一个天大的进步。

只是我现在还存在着一个大大的难题,就是不知道我脑中有没有横骨。按照兽族有自己的文明来看,灵智已经开启,那么这所谓的横骨就应该不存在。不然的话,脑中有横骨,我依然无法进行修真。

带着丝忐忑不安的心情,我依照“玄天宝鉴”上所记载的内视之法,查看了一下自己的根骨。

良外之后,我有些脸色铁青的站起身来,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现在我的脑中,确实有一块横骨,虽然这块横骨不像一般兽类那样大,只是如同小指甲盖大小的一块,但它确确实实是一块没有完全化掉的横骨。

我一时之间有些气馁,看来兽族虽然有自己的文明,但因为那块小小横骨的关系,灵智没有完全开发,所以才会发展缓慢。渐渐的落后于这时代。

相比之下,我不由的妒忌起猴类的得天独厚起来。按照“玄天宝鉴”所载,猴类是所有兽类中唯一天生没有横骨的,也是兽类中最容易踏入修真境界的。看来这个异世界也一样,那些所谓的猴族,肯定也是因为横骨全化,才会在心智上远超其他种族,发展成为了现在的世界霸主。

这块横骨虽小,却使我没办法修习“玄天宝鉴”中所载的,专为兽类所设的修真功法——万物长生法!

当务之急,我有什么办法化掉这块横骨呢?一时之间,我脑中思如电转,苦苦想着有什么办法。

思来想去,我最后的希望,只能寄托在丹鼎门的那些灵丹妙药上了。

丹鼎门号称有三大至宝,一是盘龙药王鼎,二是白玉甘霖露,三是生生造化丹。

盘龙药王鼎能自动凝聚天地元气中的火精,也能抵受住三昧真火的烘烤,是丹鼎门炼丹的最佳炉鼎。

白玉甘霖露则是采自丹鼎门所在地丹霞山地脉灵泉所凝结的万年钟乳,是修真界数得上的天材地宝。

相比其他二宝,生生造化丹则更为修真界人士津津乐道。此丹有夺天地造化之功效,伐筋洗髓、重凝根骨是其特有的功用,常人服食一颗即可脱胎换骨,一步跨入先天。

若是修真之人服用一颗,则可以抵得上一甲子的苦修,实在是修真界人人梦寐以求的至宝。

只不过生生造化丹炼制不易,相传三百年才能出一炉,一炉不过区区数枚。我上一世摸上丹鼎门时,恰值生生造化丹丹成之日,顺手牵羊的就将其笑纳。

事后丹鼎门和空空门差点因失丹之事引起火拼,只是丹鼎门没有确切证据是我下的手,才不得不接受了其他修真门派的调停。

当时我已是金丹期修为,对修真又不是特别下苦功,虽然拿到三枚生生造化丹,却没有自己服用,反而大大方方的将其中两枚送给了他人,仅余一枚留在乾坤袋中。

生生造化丹从来都是给修真人士服用,或是用来给门下弟子重塑筋骨,还没有听说兽类服下此丹后会有什么后果。

越是功效强大的丹药,其副作用就越是惊人,像生生造化丹这样的极品丹药,如果胡乱服用,万一有什么不对,就会引起内火攻心、经脉崩裂的后果,轻则成为废人,重则丢掉性命。

常人服用此丹,需要修真界的高手护法,以防发生意外,而现在我只是一个熊胎,服用此丹会引起什么后果?

运气好的话,我也许能够通过生生造化丹,改造自己的体质,炼化横骨。但运气不好的话,只怕我就要和这短短的穿越生涯说再见了。

今生如果不能修真,那么我穿越到这个异世界是为了什么?仅仅只是为了虚渡数十年的光荫?

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我就下定了决心,现在有一线机会摆在我的面前,即使是以生命为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我从乾坤袋里取出了那仅存的一枚生生造化丹,打开瓶塞,立刻一枚晶莹如玉、闪着蒙蒙青光的丹药落入了我的掌中。随着丹药在我手心中滴溜溜直转,一股透人心扉的芳香弥漫在了屋内。

我一仰头,将这枚灵丹倒入口中,径直吞入腹内。

只不过片刻之间,我就觉得从胸腹之间仿佛隐隐透出一层青光,一股冷暖相间的气流在我体内游遍了全身。

这股气流所过之处,我一会儿觉得如身陷万载寒冰之中,将我的血液与呼吸都凝结成冰。一会儿我又觉得如坠入烈火洪炉,仿佛有无数的火焰在我周身焚烧,连血液都被烘干。

更有甚者,我觉得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我体内横冲直撞,就像是要将我的血肉、经脉全部撕碎搅乱一般,使我不得不忍受着身体仿佛被一片片撕裂的痛苦。

最后,那股气流与巨力汇聚在一起,直冲向了我的脑部,我只觉得眼前一黑,在巨大的痛苦中昏了过去。

第二十三章 我,脱胎换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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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只觉得自己头痛欲裂,脑海中一片空白。

等我好不容易想起来自己是在吞服了生生造化丹后昏迷过去,才发现自己的身边围了不少人。

此时我还躺在自己的茅草屋中,小丫泪眼汪汪的坐在床边,小手紧紧抓着我的右手,看到我醒过来后高兴的拉着我的手直摇晃。

老爸老妈,南希大圣女,丹尼斯高级祭祀,也都站在屋内,此时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小丫高兴的道:“铁熊哥哥,你知不知道,你都已经昏睡过去九天了,小丫好怕你就这样睡过去。好在兽神保佑,你终于醒过来了,小丫好高兴啊……”

说着说着,小丫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就这样拉着我的手,靠在床边睡着了,我一时之间不由愕然。

南希大圣女笑笑道:“你昏睡过去,怎么叫都叫不醒,偏偏又查不出你身上有什么异状,小丫担心的这几天都没睡过一个好觉,现在看到你安然无恙,她才算是安心了。估计她是太累了,才会就这样睡着。”

我心头感动,伸手摸了摸熊小丫的头,心中暗道:“小丫,铁熊哥哥今后要照顾你一辈子,让你再也不要为我担心。”

我把小丫的身体挪了挪,然后盖上被子,让她能睡个好觉。看到有这么多长辈站在屋里,心里也很感谢他们对我的关心,于是开口道:“爸,妈,两位导师,让你们为我担心了,现在我好的很,已经没事了。”

南希大圣女道:“铁熊,你能不能向我们说一下你怎么会一睡就是九天呢?偏偏你的身体又很正常,就连我想在你的身上施放治疗术都不行。”

我当然不会道出真像,只好含含呼呼的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自己只是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大家都在这里了。”

南希大圣女皱皱眉头想了半天,才道:“这样啊,那我还是帮你看看,希望你的身体一切正常。”

接下来,南希大圣女又给我做了一个详细的检查,得出的结论是我健康的不得了,肯定能成长为一个健康的熊族小伙子。

前前后后折腾了半天,已是夜深时分,南希大圣女俯身抱起小丫,对我道:“时候不早了,我和丹尼斯高级祭祀要带着小丫回去了,明天你还是过来陪着小丫一起学习吧。如果你不来,小丫又没心思做功课了,这些天为了你可耽误了不少时间,就算我送小丫空间戒指哄她高兴都没用,她还吵着说不要戒指要换你醒过来呢。”

我心头觉得甜蜜蜜的,连连点头道:“大圣女你放心,明天我会准时到,又要麻烦你们教我这个不成器的小子了。”

南希大圣女叹口气道:“也不是一定要成为祭祀才算是有出息,只要你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兽神帝国做出贡献,就不愧是兽神的好儿女。你和小丫的关系这么好,导师也看在眼里,但你们还要自己努力,才能成就未来。”

我恭恭恭敬敬的道了声:“谢谢!”

兽神帝国生育力低下,即使是神职人员也没有不得婚嫁的禁令,我从南希大圣女的话中听出,她并不反对我和小丫如此亲密。

只不过,神佑祭祀的身份非同小可,不论是谁要成为她的另一半,所要顶受的压力可想而知。如果我不做出一些名堂来,只怕和小丫的未来就不会顺利。

这么多年来,我早已习惯了和小丫在一起,她仿佛已经成为了我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只要小丫能站在我的身边,我就不再觉得孤单,就不再像是这个异世界的客人。

上一世我一直孤身一人,关于情情爱爱的镜花水月我不愿再想起。但在这一世我能碰到小丫,应该是老天爷的安排吧?

神佑祭祀的身份又怎么了?只要她是我喜欢的人,就算整个世界都不赞同,我也要让她成为我的妻子!

那一刻,我仿佛又成为了上一世那个天不怕地不怕,天王老子也敢偷的傲慢小子。

两位祭祀带着小丫回神庙去了,临出门前,一直没说话的丹尼斯高级祭祀突然回过头来对我道:“好自为之,只要努力,终有所成!”

看着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我隐隐觉得,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难道,他能看出我身体中的变化?

不过我相信就算丹尼斯高级祭祀再见多识广,也不可能知道从没在这个世上出现过的修真。可能他觉得我这次昏睡后醒来,确实是有所变化,才会对我寄予更大的期望吧。

生生造化丹让我昏睡了九天九夜,暗合九九归元之数,看来就算我是熊胎,服下灵丹还是有效用的。只是此时我并没有觉得身体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如果生生造化丹的功效能全反应在我身上,那么就算我不能一步跨入先天境界凝结出内丹,也应该实力大进才对。

等到大家都离开后,我暗暗用内视之法再次察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内腑、经脉一切正常,而最让我惊喜的是脑中的那块横骨,已经完全给炼化了。

我立刻按照“万物长生法”的口诀试着修炼了一下,果然有一股暖暖的气流从我的胸腹间流向四肢百胲。

我激动不已,终于又在自己的身体内体会到了那真气运行的感觉。我知道,只要我按着“万物长生法”勤加修炼,就能够渐渐增强自己的真气。然后通过不停的温养,就能在自己的胸腹间凝结出内丹。

以我的兽身,只要炼出内丹就等于跨入了先天境界,到时候可以通过内丹吸引日月之精华,继续提升自己的修为。

第二十四章 还是修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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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虽然“万物生长法”的口诀最高也只能修炼到凝结内丹,但只要我内丹一成,也就相当于真正踏入了修真界。

兽类能够凝结内丹,就代表着进入先天境界,将不再受经脉、根骨的限制。到时候只要我愿意,各类修真功法大可以挑些厉害的来修炼,就算是修炼“玄天宝鉴”也并非不可能。

兽类因先天体质的原因,在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上不如人类,但只要我肯多下点苦功,说不定也能达到上一世的功力。

金丹期修为,据我的估计,在奇迹大陆已经是无敌的力量了,除非那些所谓的神真实存在,不然的话我大可以在这个世上横着走。

生生造化丹虽然没在我的身上发挥全部的效用,却能让我脱胎换骨,重入修真的门墙,这就足够了。

刹那之间,我烦恼全消,只觉得是说不出的神清气爽,久久没有的放松心情,又回到了身上。

能够修真,就代表着我有机会掌握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力量,在这个一切以实力为尊的世界中,还有什么能够比拥有绝对力量更高兴的?

自从三岁时知道自己不能修真后,我一度变的无所适从,毕竟这个异世界对我来说还有太多的未知,只有力量能够让我觉得安全。但是,当我发现自己无法拥有力量时,还能剩下什么?

虽然最终我还是振作了起来,改掉了以前那玩世不恭的心态,刻苦锻炼了五年,但在我的心底,对力量的渴望却是越来越强烈。

好不容易我熬过了五年的时光,重新找到了修真的办法,我知道自己将无比的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我记得上一世师父曾经对我说过,人只有在挫折中才能学会成长,正是因为我的修行之路过于顺利了,才使我仅仅只是修成了金丹,白白浪费了那么好的一身根骨。

我最大的毛病就是懒散,这个不好的习惯也被我带入到了这一世。如果我一出生就能顺顺利利的修真,恐怕这一世我依然不知道什么叫做痛下苦功,成就必定有限。

现在经过了五年的锤炼,别看我年纪虽小,在思想上却真正的成熟了。我坚信,只要自己能够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取得惊人的成就。

那个时候,我和小丫并肩站在一起,一定会让所有兽神帝国的臣民惊叹!我们将会成为活生生的传奇!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有些热血沸腾,再也不愿意耽误半点时间,立刻按照“万物长生法”的口诀修炼起来。

“万物长生法”的口诀是专为兽类而创,修炼的方法并不困难,起步也比较容易。再加上我服食过生生造化丹,虽然不是全部功效都被我吸收,但毕竟还是改造了我的身体,使我的体内有了些丝微的真气。

生生造化丹的药力在我体力运行时,已经通过阴阳二气将我全身的经脉打通。虽然熊胎在体内经脉上不像人类那样天生已成体系,但由于我的经脉已通,使我刚开始的修行事半功倍。

仅仅只是一个晚上的打坐练气,我就觉得体内那股微弱的真气已经粗壮了不少,能够在我体内缓缓的自行流转。

可惜熊族的体内没有丹田,这股真气不能在丹田处自行温养壮大,每次只能靠我自身的打坐练气,才能慢慢提升修为。

好在这个世界的天地元气非常充沛,我吸收起来比较顺利,使我练气的进度快了许多。在我想来,很可能是因为这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修真者,相当于整个世界的天地元气为我一人所用,自然是充沛无比。

甚至我都不用特意去寻找什么山青水秀、灵气充沛的洞天福地,因为我发现不论我在那里练气,这天地元气的充沛程度都不比昆仑山凌宵顶这有名的练气场所差。

自从我重新开始修真后,每次陪着小丫进行祭祀学习时,就再也用不着无聊了。因为每当小丫和她的导师们利用祷告积攒自身的法力时,我就在一旁安安静静的打坐练气。

小丫对我那个五心向天、盘腿而坐的姿势感到非常好奇,老是缠着问我为什么要这样。

如果我真要说明的话,恐怕谁也听不懂,更别说小小年纪的小丫了,只好胡扯这是自己家传的锻炼方式,用来练习手脚的灵活度。对于我的话,小丫总是深信不疑。

我修炼“万物长生法”的进展非常顺利,体内的真气也日益壮大,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我的体型越来越阳刚健硕,力气也是成倍的增长。而且耳聪目明,身手越来越灵活。

每天我还是和老爸一起锻炼,对于我惊人的进步,老爸知道的最清楚。当两年的时间过去时,我在和老爸的较量中已经能支持到三十个回合不落下风。

考虑到老爸是帝国有名的勇士,而我只是一个才十岁的小孩子,能够有这么强的战力已经可以用天才来形容了。

老爸常夸我,怎么这两年来像是突然开了窍似的,简直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还说我再这么进步下去,只怕到我十四岁成年时,他就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

我自己的心中也有些暗暗得意,能够取得这么快的进步,当然还是修真起了大作用,随着我功力的日渐加深,我的体质自然越来越好。

近段时间在练气时,我已经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胸腹间,在身体经脉交汇的最密集处,已经渐渐有真气凝结成团的迹象。

我知道,这是我即将在体内生成气海的迹象,这代表着我的修为进了一大步,即将迈过一个门槛。

体内形成气海,是内凝成丹的第一步!

第二十五章 万物长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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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类的经脉不像人类那样,天生就自成周天,还有丹田可以温养真气。可以说,兽类要想修真,最难跨出的一步就是连通体内的经脉,形成周天循环,才能内练真气。

由于有生生造化丹之助,我的经脉已被药力打通,修炼起来远比一般兽类快了许多,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已接近僻出气海的功力。

兽类的体质,已经注定了其不可能拥有丹田,只能通过凝结内丹这种方式,在身体内形成先天洪炉,用来炼化真气,提升修为。

能在胸腹间形成气海,表示我已经可以在体内将真气凝结到一处,不再像以前,真气只能在经脉中四处游走,无法堆积凝结。

如果能够辟出气海,就表示我已经完成了“万物长生法”的第一层心法,由入门跨入到了后天境界的修炼。按我的估计,初入后天,就差不多相当于初级祭祀的水平,能够用两年的时间就达到这样的效果,实在是让我惊喜不已。

要知道,小丫的进步可以用勇猛精进来形容,但她到现在也只不过停留在向初级祭祀迈进的门槛边。我用两年的时间就差不多追上了小丫的进度,除了生生造化丹给了我莫大的好处外,还在于修真的功法确实优势明显。

只要我以后不断的继续潜修,真气就会越来越丰厚,最终会在气海中凝结成实质,这就是形成内丹了。

“万物生长法”只有三层心法,第一层是练气之法,帮助兽类打通体内经脉,形成真气的周天循环。这入门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但因为我服食了生生造化丹,这一步被我轻松的跨了过去。

按“玄天宝鉴”所载,一般横骨已化的兽类,刚开始修炼“万物长生法”,没有二十年的苦功,休想达到辟出气海的地步。

“万物长生法”的第二层是凝息之法,可以帮助已生成气海的兽类,用最快的速度凝炼真气,优化内息。要知道,真气的密度越高,也就代表真气内所蕴含的天地元气越发的精纯。而且,凝炼紧密的真气,容易在气海中温养壮大。

一般来说,根骨不错的兽类,差不多要花二十年的苦功,才能修完凝息之法。修为到了这个地步,已经相当于后天境界的顶峰,体内真气浓稠如同金汁,那是能够凝结出内丹的前兆。

“万物长生法”的第三层心法就是结丹之法,正是整个功法的最关键之处,能不能结出内丹,就在此一举。

兽类能够凝结出内丹,就相当于人类从后天跨入先天,虽然只是相隔一线,但其间的差距却是大的不可以道理计。

只要依足“万物长生法”修炼,估计再花个二十年,就可以凝结出内丹。到了这一步,才算是修炼“万物长生法”最终大成。

一般来说,兽类要想通过自身的修炼凝结出内丹,非要有千年以上的道行不可,而“万物长生法”之玄妙,在于可用一甲子的苦修,就能抵得上千年的光阴。

虽然只有短短三层心法,但对于那些想追求修真大道的兽类来说,这“万物长生法”实在是无上宝典。

有福泽熬过千年光阴的兽类能有多少?自古以来仅靠在自然界中修行就凝结出内丹的兽类并不多,而其中能得大道的就更是屈指可数。关键的原因就在于,那怕同是到了先天境界,兽类比起得天独厚的人类,依然弱了许多。

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兽类与人类有极大的差别,这一点永远无法改变,更重要的是兽类的修行天生就比人类低上一阶。

试想一下,兽类凝结出内丹,才相当于跨入先天境界。而人类只要练气得法,突破后天达到先天是轻而易举的事。等到人类在丹田处结出金丹之时,修为已经比起先天境界更上层楼。同样是凝结内丹,兽类只能算是突破到先天,而人类却相当于突破到先天之上的一阶。

好在兽类凝结出内丹后,将不再受经脉、根骨的限制,可以开始修炼人类的修真功法,虽然在进境上慢了许多,但只要能够持之以恒,终会有突破的时候。所以对兽类而言,真正的修行难度还是在于凝结出内丹之前。

每当想到这里,我就不得不佩服玄天宗的那位开派祖师爷,他居然能够开创出“万物长生法”这样的修真法门,实在是为天下兽类大开方便之门。

试想一下,六十年和千年相比,“万物长生法”把兽类的修行速度,提升了何止十倍?若不是这位祖师爷有万物众生兼平等的超然胸怀,又怎么可能创出“万物长生法”呢?

没有“万物长生法”,我就没有机会重新踏入修真的门墙,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对玄天宗的这位祖师爷充满了敬仰之情。

按我现在的进度,估计顶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就能修成“万物长生法”的第一层,在体内辟出气海。只用两年就达到这样的进度,我也可以称之为神速了。有了气海,真气就不仅仅只是在经脉内流转运行,我将可以通过气海积蓄真气,施展出一些粗浅的道法。

虽然我现在是熊胎,经脉与上一世全然不同,但像掌心雷这样的入门级功法,应该还是可以施展的。毕竟,真气只要能够运行到掌上的经脉,再用掌心雷的心法将之逼出体外,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法术。

现在的我离先天境界还差的远,无法修习浮云之术,但练习一下“缩地成寸”的轻身提纵术,应该不是太难吧?

其他的诸如“金刚护体术”、“五丁开山术”等,只要我仔细研究改造一下,用这熊胎也应该使的出来。

总之,只要我的修为日渐加深,能够习练的道门法术就会越来越多。我不知道这个世界发明了纸张没有,不然的话只要我再找到朱砂,就可以画符成咒。估计到这个时候,别人还以为我能批量生产魔法道具呢。

第二十六章 酬神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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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巧也真巧,就在我十岁生日这天,我的修为终于取得了一个大的进步,在胸腹间辟出了气海。

几乎是同时,小丫在进行完了祷告后,也取得了进阶,成功的晋级为初级祭祀。

我的突破没人察觉,但小丫的进阶则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以刚满十岁的年龄就成功升级为初级祭祀,小丫又创造了一个神佑祭祀的纪录。

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小丫将会带来更多的奇迹。

小丫的成功晋级,让几位导师心情大好,再加上这天刚好是我和小丫的生日,就决定在神庙召开酬神仪式,村子里的人都可以参加。

的谓的酬神仪式,是指由祭祀主持并发起的,用来酬谢神恩的一种仪式。酬神仪式都是不定期举行,一般情况下只有取得丰收或是帝国打了胜仗,才会举行。当然,也有一些权贵,遇到婚嫁之类的喜事,会出资请神庙的祭祀举行酬神仪式,以此来祈求兽神的保佑。

总之,酬神仪式是祭祀的特权,只有经过祭祀的同意,才可以在神庙举行。对一般的平民来说,酬神仪式可是件让人值得高兴的事,因为仪式举行之后还有宴会,可以让平民们免费尝到精美的食物与痛饮可口的美酒。

当神佑之庙要举行酬神仪式的消息一传出去,整个村子都轰动了,大家都期待着晚上的仪式,相信这又会是一个狂欢之夜。

奇迹大陆的月亮被称为蓝溟,相传是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的行宫,每当夜空晴朗之时,那幽幽的蓝色月光会洒遍大陆的每一个角落,为这个世界披上一层如梦如幻的蓝色光晕。数千年来,无数的精灵诗人、艺术家,用自己的才情歌颂着蓝月的圣洁与阿尔忒弥斯女神的美丽与伟大!

今天的夜空异常晴朗,蓝色的月光温柔的笼罩着我们这个小村庄,在宏大的神庙广场前,酬神仪式开始了。

主持仪式的是南希大圣女,蓝色月光将她的洁白祭祀袍渡上了一层荧光,显的她更加光彩照人。

散发着白色光芒的兽神像,和蓝色的月光融合在一起,是如此的庄严与肃穆。在南希的带领下,所有的兽族向兽神像行叩拜大礼,感谢在兽神的神佑之下,大家能够有和平而安定的生活。

南希骄傲的向大家宣布,神佑祭祀已经在今天成功晋级为初级祭祀,又创造了一项历史,大家在感谢神恩的同时,也要感谢神佑祭祀,因为她注定要为这个村庄带来更多的荣耀。

大家高喊着“兽神万岁!神佑祭祀万岁!”,热火朝天的开始了今天的晚宴。

神佑之庙有调用全国资源的优先权,因此神庙之内的物资储备,即使比起位于帝都的主神庙,也不遑多让。

这次的晚宴,是在广场上举行的流水席,一般平民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名贵食物,此时都是应有尽有。

五色牛的小牛腰子、雪玲鸟的舌尖、双枪鱼的鱼子酱、疾风兽的前爪肉等等,这些平时只是听说过的绝佳美味,现在都毫无保留的呈现在大家的面前,任凭品尝。更有上等的只出产于雾岭的红雾葡萄酒,不限量的让大家牛饮。

熊族一般嘴都比较馋,能够吃到这么多传说中的好东西,个个都是眉开眼笑。我就看到自己的老爸,抱着一个大酒桶,将那名贵的葡萄酒直往自己的嘴里倒,还不时的大着舌头向大家吹嘘,这都是托自己儿媳妇的福,大家才能有这么多好东西吃。

我寒,我家的老头子怎么就不知道应该低调一点呢?

按照兽族的传统,在进行晚宴时,广场的中央自动开辟出了一个角斗场,任何人都可以下场一显身手,最后胜出的将得到被大家抛接三次的荣耀。

一般来说,这是年轻兽族展现自己勇武的机会,也有不少小伙子借这个机会,向心爱的姑娘求婚,据说效果奇佳。毕竟兽族的姑娘,更喜欢强大的勇士。

不少的熊族小伙子门,已经在角斗场中开始了较量,兽族的热血最容易被这样的激情所激发,最终绝大多数的兽族都集中到了角斗场的周围,为那些小伙子们加油助威。

像我老爸这样的高级武士,是不会参加这样非正规的角斗,更何况在我看来,老爸的武勇在全国范围内都算的上有字号,这个小村子里不可能有他的对手。

只不过老爸天生就对这样的打斗场面感兴趣,抱着个酒桶挤在了最前面,看到那些熊小伙子偶尔耍出些漂亮招式时,也大声的叫着好。

这时场中有一个青年熊小伙子,已经连赢了三场,一脸的春风得意。我认得这个青年,他是村长的儿子,叫熊宝,今年十六岁,是村子里不多的具有狂化体质的战斗型熊族。据说开春之后,熊宝就要参军了,村长对他的期望很大,希望他能够立下战功,光宗耀祖。

熊宝的资质不错,平时练功也肯下苦功夫,已经差不多拥有了初级武者的身手,据说他的武技导师,就是神佑护卫联队的大队长。

帝国为了神佑祭祀的安全,特地从神庙护卫团中抽调出百名精兵,专门常驻神佑之庙以策安全,称之为神佑护卫联队。联队大队长是一名狼族的高阶武者,他看中了熊宝的资质,不仅指点熊宝如何修习武技,还把他推荐给了军方。

看到自己的弟子在角斗场上大出风头,这位狼族的高阶武者也不免有些得意洋洋,挑衅的看了我老爸一样。

兽族的武者,都有很强的自尊心,个个都很骄傲。看来这位狼族的高级武者,是看中了我老爸村子第一勇士的称号。估计这位狼族的高级武者认为,就算老爸以前是村里的第一勇士,在他来了后这个称号也应该让给他。

第二十七章 不下场溜溜,怎么知道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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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看到了狼族高级武者的挑衅,毫不在乎的又痛饮了一口美酒,大手一挥道:“卡特联队长,你把熊宝这小伙子教的不错啊,但他还不是最好的。就像你也不是这村子里最好的一样,因为还有我!”

卡特狼眼一瞪,火药味十足的道:“铁猛,我们兽族不能光靠耍嘴皮子逞英雄,要不我们两个也下场练练,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勇士!”

老爸摇摇头道:“今天的晚上是这些小伙子们表演的时候,我们两个老家伙就不要凑热闹了。”

卡特不屑的道:“怎么,村里的第一勇士,连接受挑战都不敢?”

老爸是个火暴脾气,看到卡特这么咄咄逼人,忍不住火道:“老子会怕?想当初老子在金汤要塞痛宰那些人类混蛋时,你小子还是个新兵蛋子呢。现在敢向老子叫板?别怪老子没教你,真正的强者,一个眼神都可以看出对方的深浅,像你这样的还不够老子塞牙缝呢。”

卡特的火气也腾的一下上来了,气得哇哇直叫:“铁猛,你敢污辱一名高级武者?如果你不接受我的挑战,就是乌龟族的懦夫,只懂得缩脑袋!”

老爸“嘭”的一下把酒桶摔在地上,双手一分将自己的兽皮上衣撕成两半,露出毛茸茸的健硕胸膛,双手握拳在胸口上捶了几下,大声道:“小子,老子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武者!”

我知道老爸是从“兽神之锤”这支帝国的绝密王牌部队退役下来的,像神庙护卫团这样的宗教私兵性质的部队,不可能有老爸那样的实力。这就像一个久经沙场的百练雄兵,与一个只知道花拳绣腿的新兵,比拼战场上杀人的技巧,双方之间巨大的经验差距,早就已经决定了胜负。

南希大圣女和阿林查大祭祀,都已是位于帝国最高权力中心的大人物,自然知道“兽神之锤”这支部队的情况,也知道我老爸的身份。像他们这样经验丰富的人,自然看的出卡特与我老爸之间的差距。

神佑护卫联队怎么说也是神庙的人,我不相信那几位祭祀大人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手下上场自取其辱。

果然,阿林查大祭祀开了口:“铁猛先生,卡特联队长,请你们注意自己的举止,别忘了现在是在举行酬神仪式,不要因为你们之间的私斗破坏了这次的宴会。”

南希大圣女也微笑着道:“两位都是高级武者,都是兽神光耀下的帝国臣民,何必做这些意气之争,不如还是给那些年青后辈们一些表演机会吧。干脆这样,如果那位小伙子最后得到优胜,就可以得到两位的亲自指导,你们看如何?”

大祭祀和大圣女都开了口,他们的面子谁敢不卖?老爸和卡特都单膝跪下,齐声道:“谨听大圣女的吩咐!”

一场小小的风波,就这么化于无形。接下来,熊宝又接连赢了两场,看来今天的优胜者注定是他了。

别看老爸刚才和卡特吵的挺凶,经过调停后又可以好到勾肩搭背的在一起喝酒,这个可能和兽族的直性子有关吧。

不过卡特还和老爸在暗中较着劲,因为在熊宝连赢了五场后,他忍不住在老爸面前炫耀道:“铁猛,刚才你说熊宝不是最好的,但你看看现在,还有那个年青小伙子是熊宝的对手?”

熊宝已经差不多是初级武者的身手,别说是年轻一辈,就算打遍整个村子,恐怕除了我老爸外他也算是无敌的。能够调教出熊宝这样的一名好弟子,卡特也算是有两把刷子。

为了和卡特挣面子,老爸还是不屑的道:“说他不是最好的,就不是最好的,如果我家铁熊上,准能把他揍趴下。”

我汗,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我做些偷偷摸摸的事情做习惯了,行事总喜欢低调,特别是善于隐藏自己的实力。但老爸和我不一样,生怕别人不知道我是他儿子似的,逢熊就拿我来说事。

老爸夸自己的儿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我废材的名声早已在外,大家从来不认为我有老爸说的那么好。实际上,这两年修真有成,以我现在基本等于初级祭祀的实力,虽然还不如老爸,但已经不弱于一个能够狂化的中级武者。所以,熊宝不会是我的对手。

天天拉着我一起练习的老爸,当然知道我的实力,能够接他三十招不败的我,虽然现在还不是卡特的对手,但打败熊宝还是绰绰有余。

现在老爸受不了卡特那得意洋洋的样子,把我推向了前台,那意思是要我给他挣些面子回来。

卡特撇撇嘴道:“铁猛,就算你想夸自己的儿子,也不用这样吧?铁熊还没有成年,又不具备成为战士的体质,怎么可能是熊宝的对手?”

言下之意很明显,像我这样不能当祭祀,又不能狂化的废材,怎么可能是他得意弟子的对手?

老爸那肯服这个软,开口道:“我铁猛的儿子,就算不能狂化,也是响当当的汉子,照样可以揍的你徒弟趴下。”

我可不想当出头鸟,连忙劝老爸道:“爸爸,我还没成年呢,按规定不能参加角斗。”

卡特“嘿嘿”冷笑两声,不说话大家也明白他什么意思,这冷笑声中的嘲讽意味太浓了。

老爸把我向外一推,道:“什么成年不成年的,就是要你出来和人家比划比划,还管他什么规定?记住,别给老子丢脸!”

小丫也在一旁高兴的叫着:“铁熊哥哥,小丫会一直给你加油哦!”

这丫头,别看平时一副文静的模样,骨子里肯定也有兽族的好战因子,要不看到我和别人单挑,她怎么这么兴奋?

第二十八章 不怕痛,就死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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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是赶鸭子上架,我被老爸推到了场中央,想躲也躲不掉,只好向熊宝一笑道:“熊宝哥,等会你手下留情,就当是指导指导我好了。”

兽族一般都是直性子,熊宝没什么心眼,性格很憨厚,瓮声瓮气的道:“铁熊你放心,等会就算把你打倒了,我也会手下留情,不会伤到你的。”

我伸手握拳在胸口拍了一下,道:“请指教。”

握拳在胸口一拍,这是兽族之间互相切磋的一种起手礼,熊宝回了我一礼后,立刻微微沉肩,双手提在胸腹之间,摆出了一个搏击的准备姿势。

熊宝是一个合格的战士,即使面对身高只到他胸口的我,也并没有掉以轻心,依然是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

“尊重你的对手,就是尊重自己!”这是兽族战士之间广泛流传的一句谚语,熊宝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

除了老爸以外,这是我首次和其他兽族动手,虽然我有自信自己在实力上胜过熊宝,但熊宝的战斗经验显然多过我,如果我有轻敌大意之心,说不定最后败下阵来的会是我。

老爸教给我的博击术是以刚猛为主,讲究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以暴风骤雨似的连续攻击不让对手有丝毫喘息余地,力求一鼓作气放倒对手。

我和熊宝在体型上有着较大的差距,如果和他硬碰硬,怎么说都是未成年的我吃亏一些。但我这两年来苦修“万物长生法”,已经将体质大幅度改善。

我估计现在的我就算是力气不如熊宝大,但也相差不远,如果论起身体的灵活程度,那我就更是远远胜出。特别是我今天刚刚辟出气海,相当于拥有了能够使用真气的能力,自然可以提升我的战力。

心中默念口诀,我已经给自己加持了一道金刚护体术。金刚护体术是修真中的一种粗浅法门,可以大幅度提升肉身的防御力与坚硬程度,本来是为了防止修行入定之时肉身被蛇虫鼠蚁之类的侵蚀所创,但如果将之用在普通搏击方面,却是任何外门硬功都比不了的护身术。

我摆好姿势,紧守门户,和熊宝这样的大块头较量,要谋定而后动,以自己的灵活来弥补体型和力量上的不足。这就好比平时我和老爸的练习一样,只要我稳守门户可以撑过三十招,但如果我要主动出击的话,只怕十招之内就要被老爸摔个屁股朝天。

熊宝在不清楚我的底细之前,他也不想贸然出击.这样一来我们就只是相对而立,都没有主动出手,不免有些冷场。

旁观者开始起哄了,特别是先前败在熊宝手下的几个青年,叫的最欢。

“不会吧?对着一个没成年的,熊宝你都不敢先上啊?是不是刚才比划了几场,现在累的没力气了?”

“熊宝,铁熊是村里出名的小捣蛋鬼,如果你不狂化,恐怕不是他的对手!”

“到底打不打啊?这样干瞪眼像娘们一样,再不打我回家睡觉去了!”……

随着大家的七嘴八舌,熊宝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也觉得面对一向有废材之名的我,是不是太过小心谨慎了?

最终,熊宝决定主动出手,也不见他怎么做势,就已经一个直扑来到了我的面前,两只大熊掌一上一下的向我击来。

这一击有点像狼族扑食的样子,看来是卡特教给熊宝的招式。现在的我也算是修真略有小成,感官与反应比起以前灵敏了数倍,于是轻轻向后退了一步,暂时避开了这一击。

熊宝的进攻方式类似老爸教我的那一套,一旦抢了先机就立刻不停歇的连续攻击。估计这种一鼓作气的攻击模式,也算是兽人的传统吧。

不过我的身体比熊宝灵活许多,看起来我好像每次都是在间不容发之际险险避过他的攻击,但实际上每一步的闪避动作都在我的预料之内。

一个攻的急,一个闪的巧,旁观的兽族都忍不住叫起好来。除了少数眼光独到的高手,看的出我是行有余力外,其他的大多数都是为熊宝那漂亮的连击喝彩。

只有小丫是我的铁杆粉丝,不停的叫着:“铁熊哥哥,加油!”她那娇嫩的声音,在人群中显的如此的突出。怎么说,我也不能让小丫失望。

接连闪过熊宝的十余击后,我趁着他气息有所不稳的当口,出人意料的展开了如同狂风暴雨般的反击。

刚开始熊宝还能鼓足余勇与我对攻,但渐渐的他就跟不上我的速度了,开始被我击的步步退后。大伙儿看到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一时之间都有些震惊。

如果说我能凭着灵活的步法,闪过熊宝的攻击还算说的过去的话,那么我这样和熊宝硬碰硬的对攻还能占到上风,就出乎大家的意料了。

再怎么说我和熊宝有着六岁的差距,这对于熊族来说就是成年和未成年的区别。一向被大家看做废材的我,什么时候变的有这么大力气了?

实际上,我的力气比起熊宝,还是略有不如,但我有金刚护体术。在这修真功法的保护下,我的双臂硬如刚铁,每次和熊宝对击,就如同是用两根铁棍与他的手臂对轰。我混然不觉得这样硬碰硬的对打有什么好怕的,但熊宝可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啊。

熊宝的外门功夫练的再好,也不如我的修真功法玄妙,我可以不知痛疼的劈头盖脸乱打,但熊宝就有些吃不消了。

咬着牙和我又对攻了十余招,熊宝终于忍不住痛缩手后退,我抓住这个机会,一拳就结结实实的砸在了熊宝的胸口。

一招得手,我立刻又是一个健步上前,脚下一绊,轻巧的将熊宝摔倒在地。

一时之间,场上寂静无声。

第二十九章 强敌踏月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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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熊哥哥,你好厉害啊!”随着小丫的一声欢呼,场上响起了如雷的掌声。

我能胜过熊宝,绝对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只有老爸得意的看着卡特,一仰脖子灌了口美酒,那意思就是在说:怎么样,老子的儿子不赖吧?是不是比你的徒弟强?

卡特为人也是光明磊落,看到自己的徒弟输了,也就一仰脖子干了一大杯美酒,算是向我老爸罚酒认输。

我老爸哈哈大笑,拍了拍卡特的肩膀,一起来到场中央,将摔倒在地的熊宝扶起,和大家一起把我抱起向天上一抛,然后接住,然后再向上抛,如是三次。

这是角斗中取得优胜的奖励,对兽族而言,勇士永远是值得享受荣誉的。

我打败了年青一辈中公认最强的熊宝,就代表着我取得了这次的优胜,连熊宝都败在了我的手里,再也不会有人自讨没趣的上来挑战。不论我以前是不是大家口中的废材,只要我在这一刻取得了胜利,就是大家眼中的胜利者,能够当之无愧的接受大家的欢呼。

在大家将我抛上抛下的时候,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小丫,此时的小丫小脸蛋红扑扑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好像比我更加高兴。我知道,小丫这是以我为荣,我的荣誉,我的胜利,都可以说是她的光彩!

我行事一向低调,这还是首次在大家的面前如此风光,心里一时之间也蛮享受这种感觉。我感觉到心头有股热血在涌动,好像只有这种快意的战斗方式才是我最好的享受。也许我的意识还停留在上一世道家清静无为的境界中,但我这一世的身体,却在骨子里有着兽族那独有的血性!

我已经渐渐习惯了兽族的身份。

接受完了大家的祝贺,我拉着小丫的手,来到了导师们的面前。

阿林查大祭祀笑呵呵的道:“想不到我竟然走了眼,铁熊你这个在祷告时只会呼呼大睡的小家伙,在战斗方面却这么有天赋。还没成年就能打败一个初级武者,看来你也有资格成为我们熊族的骄傲啊。”

我嘻嘻一笑,道:“大祭祀大人,我希望以后我再调皮捣蛋的时候,你少罚我抄些祭祀经文就行了。”

阿林查脸一板,道:“我们兽族有句谚语‘不经历风刀霜剑的洗礼,雏鸟永远无法成为展翅高飞的雄鹰!’,要时时刻刻不忘刻苦磨练自己,才能成长为一条响当当的兽族汉子……”

阿林查大祭祀还准备唠叨下去,南希大圣女笑着打断了他:“别再板着脸说教了,孩子们是和你开玩笑呢。”

看着我们都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阿林查大祭祀老脸一红,再也说不下去了。

丹尼斯高级祭祀走上前来,摸着我的头,道:“好孩子,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就算不能当祭祀,不能成为狂战士,但只要你有才能,依然可以为兽族做出自己的贡献。”

对于这位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导师,我郑重的点了点头。

班德拉高级祭祀和我老爸一样,是个火暴脾气,祭祀中最口无遮拦的也是他,看到我硬碰硬的干倒熊宝,他就像是自己也下场比赛一样的高兴:“看不出你小子还有两下子,还没成年就能干倒初级武者,简直就像我小时候一样。其实比起当祭祀,我更想当一个战士,只有上场杀敌,让敌人的鲜血染满我的双手,才能证明我们兽族的武勇!”

我汗,班德拉高级祭祀有时候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暴力份子,没有一点高贵大方的祭祀气质。

小丫则是得意洋洋的向导师们吹嘘,自己从小就认为我是非常厉害的,现在的事实证明了她的眼光是多么的正确。

我感觉,如果再这样被大家吹捧下去,我一定会飘飘然起来。

夜已经很深了,这次的狂欢也接近了尾声,绝大多数的兽族都已经喝的醉醺醺,看那架势,是准备在广场上席地而睡了。眼前的这副情景,让我想起了和熊小丫满月受洗的那个时候,大家也是在广场上睡满了一地。

只不过,小丫是肯定记不得当时的情景了,现在和当年唯一没变的,就是她依然对着我露出了那天真无邪的笑容。

正当我向导师们告辞,准备扶着喝醉的老爸回家时,阿林查大祭祀的脸色突然一变,惊道:“是谁,怎么有这么强大的一股力量?”

片刻之后,南希、丹尼斯、班德拉也先后有所感应,大家的脸色都是巨变,只有班德拉沉不住气的叫道:“难道是圣级?!”

圣级?我们兽神帝国可是没有这一个强大级别存在的。倒是我们的敌对方,人类国度那边圣级强者辈出。

自从修炼“万物长生法”后,我的灵觉有大幅度的增长,虽然还不到几位导师那样高的水平,但比起一般的兽族已经灵敏了好多倍。不一会儿,我也感觉到了一股异常强大的能量,正从东方急速的向这里接近。

这速度,即使是兽族最快的奔马也及不上,只有圣级强者在天空中飞行,才有这么快的速度!

对方来意不明,为了以防万一,阿林查大祭祀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神佑护卫联队紧紧的护住了神庙的四周,而他和另外三位祭祀大人,把我和小丫围在中间,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没过多久,我已经可以肯定那股强大的力量正是向着我们这个地方而来。小丫可能也感觉到了这种慑人的压迫感,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

终于,一道金色的流星划破天际,带着一股庞大的气势直向神庙冲来,最后悬停在了神庙之外。

我抬眼向天上看去,一个身材削瘦,却又以一种异常彪悍的样子抗着一把巨剑的身影,映在蓝溟之中。仿佛,这个身影,是踏月而来!

第三十章 浴血的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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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在空中飞行,并悬停在半空之中,来者已经向我们展示了其身为圣级强者的身份。

我可以感觉到,这个削瘦的身影,是一个人类。能够发出金色光芒的,除了人类的圣级强者外,就只有龙族的黄金龙一系的战士。只不过龙族战士从来都不用武器,那么这个扛着一把巨剑的圣级强者,肯定是一名人类的圣剑士!

这名圣剑士背月而立,今晚的蓝溟又是异常的皎洁,我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只不过,一股铺天盖地的威压感从这名圣剑士身上发出,笼罩了整个神庙,显出了来者的不友好。

卡特忍不住越众而出,遥指天上道:“来者何人?这里是兽神帝国的神佑之庙,任何对神佑之庙不尊敬的举动,都会视为向兽神帝国的挑战!”

“跳梁小丑!”随着空中一句漫不经心的话语,一道匹练般的剑气从空中呼啸冲出,笔直的击向卡特。

好快的动作!从那名圣剑士出现开始,我就一直盯着他看,但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就已经向卡特砍出了一剑。只能说,这名圣剑士挥出的这一剑,速度极快,已经超过了我的视觉。

虽然只是随随便便的一击,但圣剑士的力量果然强大而恐怖!身有保护神佑之庙的重任,卡特并没有退避,而是将左手的盾牌往身前一横,带着钢爪的右手护在胸前,显然是想硬接下这一击。

圣剑士的出手太快,就算几位位祭祀想伸出援手,也来不及了。只在电光火石的刹那间,那道剑气已经击在了卡特的身上。

身为能够狂化的狼族高级武者,卡特的实力无疑很强,至少纯以战斗力而论的话,在这里所有的兽族中,除了我老爸外,就属卡特最强。只可惜,这次卡特碰上的是代表这个世界最强的圣级力量。

那道剑气如切破革般的将卡特的盾牌切成了两半,然后将卡特的右手钢爪击的粉碎,还余势未消的直切入卡特的胸腹之间。

鲜血立刻狂涌而出,这随手的一剑之威,已经伤到了卡特的内腑。此时卡特反而激起了兽族所特有的悍勇之气,狂喝一声,身上的须发全部倒竖起来,肌肉也快速的膨胀,片刻之后已经化身成为了一头首尾足有三米余长的青色巨狼。

这是卡特的狂化,在被强大敌人一剑重伤之后,他并没有丝毫退缩,也完全不顾身上的伤口,而是选择了狂化继续向敌人挑战!这就是兽族大无畏的战斗精神!

狂化为青狼的卡特仰天一声长啸,向悬在空中的那名圣剑士发起挑战。

“能够接我一剑,你这兽族也算是身手不错。只不过,像你这样卑微的生命,还不配向我挑战。就让我赐你一死吧。”

随着冰冷的话语,那名圣剑士举起了手中的巨剑,笔直的向下一劈。

这一劈,如同是从蓝溟中飞出,夹杂着一股狂暴的金色能量,向着卡特的头顶击落。

卡特悍不畏死的向上一扑,不能飞行的他断无可能攻击到悬在空中的那名圣剑士,但是只要能够击破这名圣剑士发出的剑气,卡特就足以证明自己的武勇。那怕这仅仅只是一种气势上的胜利,但卡特宁愿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兽族可以忍受失败,但绝不能忍受低着头死去!”这一句古老的兽族谚语,最能说明卡特此时的心情。

“不要!”阿林查大祭祀大叫一声,以他的眼光,自然能够看出这一剑之威有多么的强大,即使是狂化的卡特也断然抵挡不住。但现在阿林查就算想赶过去救人,也来不及了,无法可想之下,他将手中的法杖向前一伸,口中飞快的念起了咒语。

两道巨大的石柱从土中钻出,飞快的向上延伸,交叉档在了卡特的头顶。这是阿林查大祭祀为了救卡特的性命,召唤出来的石柱图腾。只不过,在我看来,阿林查大祭祀召唤出来的石柱虽然粗壮,恐怕还是挡不住这下劈的一剑。

果然,金色的剑气击在石柱之上,只是略略一顿,就将石柱击的粉碎。然后这道金色剑气就毫不停留的直劈向卡特。

卡特将头略微一偏,这道金色剑气斩在了他的左肩之上。这时,卡特正在全力向上飞跃,这道金色剑气砍入他的左肩之后,如切腐木般的将他的左肩连同左手全部砍断,在空中洒下了一片血雨。

卡特怒吼一声,全然不顾自己的左半边身子被砍掉,而是鼓足余勇继续向上扑去。眼见着卡特向上扑的力道到了尽头,只见他右手一挥,五片细长的锐利指甲疾飞而出,直接击向了那空中的圣剑士。

这一击,几乎蕴含了卡特浑身的力量,甚至隔着足有百米之遥的我,都听到了那几片指甲的破空之声。这应该是卡特压箱底的绝技了,如果他手上的钢爪没被击碎,那么他也许就用不着以自己的指甲为武器。

那名圣剑士横剑在身前一挡,“叮叮叮”三声脆响,有三片指甲击在剑身之上,失去了威力。

但还有两片指甲,却旋转着划出了一道诡异的孤线,斜斜的绕过那名圣剑士,向他的背后袭去。

从刚开始就一直悬停在空中一动没动的那名圣剑士,终于不得不在空中挪动了一下身子,向下沉降了数米后,才反手挥出一剑,如同狂风扫落叶般的将那两片指甲扫的不见踪影。

此时卡特已经落在地上,虽然满身血污,却一脸傲然的看着空中的那名圣剑士。他的实力也许和这名强敌相差太远,但他却用无畏的勇气,最终逼的对手不得不挪动了身体。

卡特在用自己的鲜血与生命,捍卫着兽族武士的尊严!

鲜血淋漓的卡特,怒吼一声“兽神万岁!”,再次扑向空中,向那名圣剑士发起了最后一击。

第三十一章 兽族从不缺少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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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圣剑士的身形下降了几米,此时卡特如果能尽全力一扑,说不定还能够到他的身体。但是这时,我感觉到那名圣剑士的身上涌出一股浓烈的杀气,只见他反腕一抖,又是一道金黄剑气如同闪电般的向卡特头顶劈去。

跃在空中的卡特避无可避,直接迎上了这道剑气。已是强弩之末的卡特,此时手无寸铁,虽然狂化之后他的肌肉、筋骨比平时坚韧数倍,但终究是血肉之躯,怎么可能挡的住圣剑士的一剑之威?

金色剑气自卡特的头顶刺入,然后大家就看到卡特的身体在空中一顿,紧接着身上的皮肤就如同炸裂一般,浑身的皮肉翻卷开来,洒下满天的鲜血后坠落到地上。

这一剑并不像先前的那几剑可以直接劈开卡特的身体,而是钻入到卡特的身体内部后才将攻击力扩散出来,可以说这一击已经破坏了卡特体内的所有生理构造,内腑、骨骼、血肉全部被震碎如一团乱泥。

倒在地上的卡特已经无法再挪动半分,他尽最后的力量张开了口,随着一堆血沫的涌出,我能听到他留给这世上的最后一句话“兽神万岁!”

那名圣剑士终于从空中落到地面,我这才算是看清了他的样貌。尖瘦的脸颊显异常冷漠,脸色惨白如一张白纸,没有半分血色,但我却看到他的一双眼睛,是如血一般的鲜红!

他手上所拿的那柄巨剑,虽然看的出是剑的形状,但大小足以比得上一柄斩马刀。黑色的剑刃看不出这把剑的质地,但剑身上隐隐透出的一层红色血光,足以证明这柄剑沾染了多少的血腥。

在身周数百名兽族的环视之下,这名圣剑士如入无人之境,径直走到卡特的尸身之前。

“能够让我连出三剑才死,也算是你这个卑微兽族的荣耀了。”随着这句毫无感情的冰冷话语,这名圣剑士伸剑平举在胸前,以满不在乎的口气道:“还有谁敢上来受死?”

卡特虽死,但他英勇的样子已经激励了在场的每一位兽族,看到敌人如此不屑的态度后,所有兽族的热血都沸腾了。

“我!”“我!”“我!”无数的声音响了起来。熊宝更是第一个冲了出来,大叫道:“我要给师父报仇!”

熊宝如果就这样冲出去,那完全和送死没有什么分别,正当我为他担心之时,一支大手伸了出来,将熊宝冲出去的身子拉了回来。我心头一震,老爸终于要出手了。

我对老爸的武勇很有信心,但那只是针对一般对手,如果是面对圣级强者,那么老爸的下场会和卡特一样,即使拼尽全力也毫无取胜的机会。

我为老爸的生死担心,但身为熊族的勇士,又怎么可能在危难临头临阵退缩呢?

老爸大步走上前去,即使面对那名圣剑士冰寒剌骨的冷咧杀气,老爸也没有半点动摇。我看到那名圣剑士的瞳孔收缩了一下,身上涌出的杀气更浓烈了,看来,他对老爸已经产生了兴趣。

老爸迳直走到场中央,将鲜血淋漓的卡特抱了起来。失去生命气息的卡特,已经从狂化状态中恢复了过来,但他的双眼却依然圆睁,充满着不退缩的勇气。

“卡特老弟,你的勇气将成为我们兽族的骄傲!”说完这句话,老爸抱着卡特的尸体走了回来,全然不在乎将背部要害暴露在圣剑士的剑下。

老爸将卡特的尸身放在了兽神像下,像他这样的勇者,有资格回到兽神的怀抱之中。

处理好卡特后,老爸才又转身走回场中,与那名圣剑士隔了十余米,遥遥相对。

“你是西斯公国的圣剑士‘血眼修罗’萨博吧?”老爸盯着那名圣剑士道。

“像你们这样的野蛮种族,居然也知道我的名号?”萨博的语调,还是那么的冷冰冰。

“哼。”老爸冷哼一声后才道:“传说中‘血眼修罗’是圣级强者中唯一的嗜血狂人,全没半点强者风度,现在一看还真是那么回事。”

萨博的瞳孔又收缩了一下,看来老爸的话已经激怒了他,只听他冷笑数声后才道:“无知兽族,又知道什么叫做风度?还是老老实实在我剑下受死吧。”

老爸嘴一撇,道:“要老子白白受死可没那么容易,说什么老子都要揍你一下,不然怎么对得起卡特老弟。”

“米粒之珠,也敢与日月争辉?今日就在这里,将你们这些卑微的生命全部结束吧。”

说完这句话,萨博将巨剑在身前一横,浑身泛起了一股金黄色的斗气,显然是要放手一搏了。

老爸也大吼一声,在瞬间进入了狂化,变身成为了一头近四米高的黑色巨熊,毫不退缩的对着萨博连连吼叫。

优秀的狂战士,可以突破十次狂化的限制,将狂化的次数提高到十余次以上。老爸无疑是优秀的狂战士,即使他在部队中因为达到十次狂化不得不退役,但如果有战斗需要,他随时还可以再次狂化投入到战斗中。而眼前,无疑是他要拼尽全力战斗的时候了。

阿林查大祭祀果断的道:“圣级强者战斗力惊人,我们不论是谁和他单挑,都不会有丝毫胜机,只有合力攻他,说不定还有一战的机会。丹尼斯、班德拉,你们和我一起去相助铁猛,至于南希大圣女,神佑祭祀就麻烦你照顾了。”

南希大圣女自降阶之后,还没有完全恢复自己的实力,现在的她论起战斗力的话,确实只能在四位祭祀中添陪末座。在这紧要的关头,一切以实力说话,也就用不着客套了,阿林查所做的布置,无疑是眼前最佳的选择。

第三十二章 嗜血的圣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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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在军队中服役时,曾驻守过金汤要塞,对与我们交战的人类国度还算是有所了解。在平时与他的闲聊中,我也算是听说过不少传闻。

金汤要塞牢牢卡住了十万大山的入口,在金汤要塞之外,就是一马平川的沃野。

人类最强大的帝国是神耀之国摩西,牢牢占据了大陆正中央的极大一片土地。摩西帝国的西边,是由帝国开国之王马里安大帝分封的三大公国,分别是西斯公国、克鲁斯公国、莫菲斯公国。

三大公国从北到南并排而列,总面积加起来也差不多等同于摩西帝国。由于三大公国的存在,将十万大山牢牢的隔绝在了奇迹大陆的西端角落。

金汤要塞,正是兽神帝国与三大公国的共同交界处,如果有一天兽族真的能反攻出金汤要塞,也必须冲破这三大公国的拦阻,才能再次踏入奇迹大陆的腹地。

三大公国虽然名义上是摩西帝国的公国,但多年来的发展,这三大公国已经相当强大,甚至可以说三国联手,实力已经足以和摩西帝国对抗。

近两百年来,三大公国都想攻破金汤要塞,将十万大山纳入自己的版图。如果能将十万大山做为自己的后备基地,使自己没了后顾之优,三大公国完全可以宣布独立,摆脱摩西帝国的控制。

这么多年来,真正与兽族交战的人类国度,只有这三大公国。正是因为经受了这么长时间的战争洗礼,三大公国一直都是高手层出,圣级强者从来没有断档过。

现在的三大公国,各拥有一名圣级强者,莫菲斯公国的圣骑士帕班,克鲁斯公国的圣魔法师加蓬特,以及西斯公国的圣剑士萨博。

圣级强者的大名当然是如雷贯耳,其中又以萨博的名声最为响亮。这倒不是说萨博的实力在这三位圣级强者中最强,而是在于萨博的成长经历异于常人。

相比加蓬特与帕班都是出自名门,萨博完全是从草根阶层一步步奋斗上来的。

萨博的出身来历已经无从考证了,只知道他从小就是孤身一人,只有成为佣兵才能养活自己。

萨博的名字第一次被世人所知,是在他十五岁那年,做为一名佣兵首次踏上了战场。那一次人类的军队惨败在了金汤要塞之下,萨博所在的佣兵团是一个只有三百余人的小规模佣兵团,在受到兽族军队的突袭后,全团的人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这之后,萨博又辗转加入了几个佣兵团,但这些佣兵团无一例外的都在战争中遭到失败的下场,全军覆没。只是,每一次萨博都成为了唯一能活下来的人。

萨博从小就生有异相,眼睛鲜红如血,慢慢的“血眼修罗”的名号在西斯公国的佣兵界叫响了起来。所有的佣兵都把萨博当做死神的化身,再也没有佣兵团愿意接受他。

萨博成为了一名自由佣兵,战场就是他的家,人们只知道“血眼修罗”的眼神越来越冷酷,他的斗气也越来越强大,而他手上沾染的鲜血也越来越浓烈!

萨博的斗气,是历经了无数战争而磨练出来的,简直就是死亡的象征。人们相传,死在萨博手上的生命,早就超过了万条,而萨博就是依靠这无数的鲜血铺成了自己的修行之路,最后一跃而登上圣级。

成为了圣级强者,即使是国家机器也会将之视为珍宝。萨博在西斯公国受到了最高的国士待遇,按理说再也用不着每时每刻都要呆在战场上流血拼命了。

但萨博的斗气是在战场上练成,如果让他远离血与火的交锋,他将再难取得进步。所以,萨博也是所有圣级强者中,唯一一个总是参与到普通战争中的圣级。

圣级力量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是太强大了,这样的力量投入到战争中,虽然不一定能够影响到整个战局,但在局部交锋中却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多年来,萨博手上沾染的兽族鲜血,足有好几个联队那么多。毕竟,圣级强者对普通士兵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我老爸在驻守金汤要塞时,没有和萨博直接交手的机会,但萨博那嗜血的恶名却是听闻良多。对于这个可说是兽族公敌的圣级强者,老爸恨之入骨,虽然明知不敌,但要是有机会的肯定会与之死战。

更何况现在这家伙还当着这么多兽族的面,将卡特杀害,可说是旧仇未报又添新恨。

老爸是久经杀场的老手,虽然充满恨意,但并没有乱了方寸,而且现在有三位祭祀大人和他并肩做战,即使是面对圣级强者,也并非没有一战之力。

狂化后的老爸,无疑是对付萨博的主要攻击力量,而三位祭祀大人都在第一时间吟唱起咒语,强大的元素力量开始波动,最终在场中央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力场。

这个力场是由阿林查大祭祀所主导的,身为土系的大祭祀,阿林查精通顶级土系法术“重力场”。

只要“重力场”开启,那么在这个法术的控制范围内,所有生命体的重力都会增加三倍之多,只有接受施术者单体免疫的祝福后,才不会受到重力的影响。

对一名强者来说,三倍的重力并非不能承受,但多多少少会受到一些影响,而高手之间的交锋,很可能一个微小的失误,就会左右战局的胜负。

在发出“重力场”的同时,阿林查已经给老爸、丹尼斯、班德拉加持了单体免疫。对于一名精通法术的大祭祀来说,即使同时发出两道高级法术也不在话下,更别说施展这种简单的单体免疫了。

这是我首次亲眼见到阿林查大祭祀参与战斗,大祭祀之名绝非浪得虚名,纯熟的法术运用技巧,已经显示了他强大的实力。

第三十三章 圣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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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高级祭祀所运用的法术又有所不同,做为风火双系的祭祀,拿手的绝活当然是复合法术了。

丹尼斯左手一个“旋风卷”,右手一个“火龙击”,同时放出了风火两系的高级法术。这两个高级法术同时生成后,在丹尼斯的巧妙操作下,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更具威力的复合型法术“火龙卷”。

“火龙卷”顾名思义,就像一条如旋风般的火龙,带着狂暴的元素波动从萨博的身后掩杀而至,相信即使是一名圣级强者,也不敢对这种威力强大的法术掉以轻心。

班德拉高级祭祀是一名水土双系祭祀,他所施展的法术与丹尼斯截然不同。以我的眼光看不出班德拉是用了什么方法,才能在瞬间合成出一具如同冰晶般的铠甲,自动加持在了老爸身上。

班德拉祭祀不是专修辅助法术的祭祀,按道理是不能施展诸如护体石肤、神佑祝福这样的法术来帮助战士提高战斗力。那么他给老爸加持的这副冰晶铠甲,就绝不会仅仅只是增加防护力这么简单。

三位祭祀大人都露出了压箱底的绝活,老爸自然也是不甘落于人后,狂化后的他力大无穷,力量、速度都已经提升了三倍以上,再加上巨大的体型,恐怕任何人面对老爸此时如疾风般不停攻击的双掌,都不敢掉以轻心。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三位祭祀大人和老爸真正的拿出全部实力投入到战斗中,盛名之下确无虚士,他们此时展现出来的强大,绝对是现在的我远远无法企及。

面对四位兽族高手的围攻,我看到萨博的嘴角似乎露出了一丝不屑的微笑,仿佛眼前的这些攻击,全不被他放在眼里一般。

只见萨博的身上泛出了一股金黄色的斗气,其强大的气势把他身周的空气都搅动起来,就连地上的一些细小石粒都在不住的颤动。最后,只听萨博一声大吼,他的身上就像突然涌出一个如圆球般的光幕,瞬间笼罩了他身周十米内的范围。

在那一瞬间,我好像有了一种错觉,一种时间停止般的错觉,因为就在萨博身上暴出光幕时,场中的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好像我们这些周围观战的人再也感觉不到那疯狂涌动的元素力量。如果你此时闭眼去感受,肯定不会觉得场上会有五大高手正在比拼。

但实际上,战斗并没有结束,只不过在那光幕笼罩的十米范围内,所有能量都和外界隔绝了。

如果我们用肉眼观看,会发现丹龙斯高级祭祀发出的“火龙卷”,还在萨博的身后呈攻击状。只不过,“火龙卷”的攻击像是突然停顿了一般,定在那片光幕中如同一副栩栩如生的图画。

班德拉加持在我老爸身上的冰晶铠甲,在接近萨博时,突然化成了万千根冰锥,满空飞舞的向着萨博剌去。只不过这些冰锥进入到那片光幕中,就突然全都定在了空中,再也移动不了分毫,形成了一副极其诡异的画面。

班德拉祭祀的这手绝活非常的漂亮,表面上像是给我老爸加上了一层冰晶铠甲,以增强战士的防御。但实际上这副冰晶铠甲完全是一种攻击法术,只不过是以铠甲的形式隐藏了攻击意图。相信绝大多数对手都不会想到,明明看上去就像是护身铠甲,但为什么一近身就变成了如此恐怖的攻击法术呢?

想不到班德拉高级祭祀平时一副火暴脾气的样子,但实际上玩起法术来却这么有心机。相信如果是对这种法术不了解的人,在班德拉的手上一定会吃大亏。

很可惜,班德拉这次碰上的是一名异常强大的圣级强者,而且还是一个修炼出圣级领域的超级强者。

相传,“圣级领域”是只有圣级强者才有可能修炼成功的终级绝招。并不是每一名圣级都能练出圣级领域,只有那些实力强大到极点的圣级强者,才有可能领悟出“圣级领域”。

在武者的圣级领域内,一切低于圣级力量的元素波动都会停止,使这片领域成为只有物理力量才能施展的空间。而在法师的圣级领域内,无法运用的将是圣级以下的物理力量,而元素力量则不受限制。

一个不到圣级的战士,如果碰上了圣级法师的领域,那么他对圣级法师将毫无办法,因为他的力量在圣级领域内毫无作用。同理,不到圣级的法师,碰到了战士系的圣级领域,也只能束手无策。

像萨博这样的圣剑士,如果练成了圣级领域,那么就只能依靠物理力量与之肉搏,低于圣级的法术对他起不了任何作用。

丹尼斯的“火龙卷”,班德拉的“冰晶铠甲”都是攻击力极强的法术,但毕竟还没有达到圣级,因此在进入圣级领域后,这些攻击全都突然停顿,才会出现那么诡异的现象。

至于阿林查的“重力场”,在圣级领域内更不可能有丝毫的作用。

萨博是一名圣级强者这点毫无疑问,但谁也没想到他竟然可以强大到修炼成“圣级领域”的地步。三位祭祀大人全都呆住了,面对圣剑士的圣级领域,他们那些还不到圣级的法术,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法术失去效用的祭祀,战斗力就连普通的士兵都不如,更何况现在要面对的是圣级强者,难道要三位祭祀大人捡起地上的石头,和萨博展开内搏?

在见识到了这种领域力量后,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异世界的圣级强者,比起修真界的先天境界,还是有些优势的。两者在力量的层次上可能差不多,但是对于力量的运用,却是这个异世界的强者熟练的多。

第三十四章 神勇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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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异世界的强者,对于力量的追求,就是如何将之更好的体现在战斗中,如果让他们拥有十分的力气,他们会想方设法将这十分力气全都运用出去。

但修真界就不同,更强调的是自身的修为,不论做什么都要留三分余地。比起喊打喊杀,修真界的人做的更多的事还是积蓄真气,以求尽快的突破到下一境界。

如果真要打起来,估计像萨博这样的圣级强者,足够打遍先天境界无敌手。

当然了,先天境界只是修真界的入门修为,如果我还保留了上一世的金丹期修为,那萨博见到我也只有吃不了兜着走,毕竟双方在绝对实力上差距太大,光靠战斗技巧是弥补不了的。

在萨博的圣级领域内,唯一不受影响的就只有我老爸了。因为他是战士的身份,并不是运用元素力量在做战,能够隔绝一切圣级以下元素力量的圣级领域对他无效。

只不过这样一来,就变成了我老爸单挑萨博,以双方的实力差距,孤身做战的老爸肯定凶多吉少。

想到多年来老爸对我的关爱,我心中一热,忍不住叫道:“老爸,小心啊!”

南希上前一步,按住了我的肩头,生怕我一个冲动,跑过去白白送死。

我心中暗暗祈祷,老爸千万别死战不退,但想想兽族战士那宁死不屈的勇气,老爸肯定会像卡特那样,即使付出生命为代价,也要维护兽族武士的尊严。

我头一次有了一种无力感,如果我现在拥有强横的实力,就不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老爸向死亡挑战了。但是现在,我却只能看着老爸毫不退缩的挥舞着双掌,迎向了萨博。

老爸身为兽族的高级武者,运用狂化的技能非常熟练,能够在狂化后把力量提高到三倍。但即使是这样,老爸的实力大概也只是与人类的高级剑士相当,离圣级力量还差着两阶修为。在奇迹大陆,越级挑战极少有取得胜利的例子,更何况是面对圣级?

三位祭祀大人现在对萨博毫无威胁,他只要轻松的应对老爸,就能取得这场比试的胜利。一人轻松的挑翻兽神帝国的神佑之庙,想必萨博的心中一定十分得意吧?

只见萨博将巨剑在身前一横,老爸如疾风般挥舞的双掌就击在了剑身之上,居然发出了两声清脆的金铁交鸣声音。狂化后的老爸,几乎拥有了不弱于金刚护体术的硬横肉体,足以证明狂化的神奇。但是,只达到这种程度的老爸,还远远不是萨博的对手。

老爸的身形虽然巨大,却相当灵活,双掌刚一击到剑身,就立刻一个侧转,一拳砸向了萨博的腰胁之间。

也没见萨博怎么做势,身子就突然的平移出一米,而他的那柄巨剑也兜了回来,斩向老爸的后背。

萨博的这一剑速度太快了,老爸避无可避,只听他大吼一声,全然不顾背后的要害,硬生生的横臂向萨博的头上扫去,显然是准备拼个两败俱伤。

萨博冷笑一声,右手剑依然回斩老爸的后背,一直没动的左手却伸了出来,在老爸粗壮的手臂上屈指弹了一下。

这一弹看似轻描淡写,但随着隐隐一闪而没的黄色光芒,将老爸全力横扫的劲力消于无形。而就在这时,萨博的巨剑也斩在了老爸的背上,随着一片鲜血飞溅而出,老爸踉跄的向前跌出了两步。

萨博收剑傲然而立,冷冷的道:“能逼的我用上左手,你这个兽族的本领还算是不错,就算等会死在我的剑下,也算得上是你的光荣了。”

老爸全然不顾身上鲜血直流,转过身来瞪视着萨博,道:“还没打完呢,老子不怕你,有本事再来过!”

萨博摇摇头道:“你们兽族个个都是如此冥顽不灵,那就让我来来成全你们,今日将这神佑之庙的兽族,全部宰杀干净吧!”

“放屁!”老爸怒喝一声,又准备扑上去拼命。

“铁猛大哥,今天还是让我们兄弟两一起并肩做战吧。”随着这句话的响起,小丫的爸爸熊大也走进了场中,和我老爸并肩而立。

萨博的强大与凶残,在场的每一个兽族都能感觉到,小丫也不例外,看到自己老爸站了出来,她不由紧张的抓紧了我的手。

熊大叔叔是少见的专修辅助法术的祭祀,虽然级别不过是初级,但他的辅助法术却能帮助老爸提升战力。在面对圣级领域时,他比起那些祭祀大人,还要起作用的多。

熊大叔叔吟唱了一个最简单的止血法术,帮助老爸止了血。其实辅助祭祀还有更高级的疗伤术,不仅能够止血还能快速愈合伤口,只是损耗的法力太多。熊大叔叔毕竟只是名初级祭祀,如果现在就为老爸疗伤,恐怕他就没多少法力来帮助老爸参与战斗了。

“三位祭祀大人,这里还是交给我们吧,请你们一定要保护神佑祭祀的安全。”说到这里,熊大叔叔顿了一顿才向还站在场中的三位祭祀道:“神佑祭祀除了是兽神帝国的希望外,更重要的是,她还是我唯一的女儿!”

阿林查大祭祀郑重的点了点头,面对萨博的圣级领域,他们实在是无用武之地。于其呆站在场中任由对手鱼肉,还不如退回来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够保护小丫的安全。

三位祭祀虽然有一个很风光的出场,但最终却灰头土脸的退了回来。这倒不是说三位祭祀大人有名无实,只是掌握了圣级领域的萨博,实在可说是祭祀的克星,让三位祭祀大人空有一身本领,却没办法使出分毫。

此时,只剩老爸和熊大叔叔并肩站在场中央,他们所面对的是强大到几乎不可战胜的圣级强者!

第三十五章 圣级也会耍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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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大叔叔法杖连连直点,接连给我老爸加持了三个辅助法术,分别是护体石肤、神圣祝福和敏捷术。

护体石肤能让老爸提升百分之三十的防御力,配合老爸的狂化后,足以让老爸的皮肤坚硬如钢,比穿上全身铠甲的效果还要好。

神圣祝福可以提高老爸百分之五十的攻击力,加上老爸狂化后的力量加成,威力将会更加惊人。

敏捷术则能将老爸的速度提升百分之三十,虽然提升后的速度还比不上萨博,但差距不会太大,起码让老爸有了反击的机会。

老爸和熊大叔叔是多年的好兄弟兼搭档,相互之间的合作早已是亲密无间,在加持了三个辅助法术后,老爸用自己巨大的身躯档在了熊大叔叔身前。

这一对我们熊族最佳的战半组合,终于向萨博发起了挑战。

萨博一直冷笑着在一旁看着老爸和熊大叔叔做战斗准备,直到老爸再次摆出了战斗姿势后,他才冷笑一声道:“居然是少见的辅助祭祀加狂战士的组合,看来今天我的运气不错,你们算是少有的有资格死在我剑下的兽族了。”

“废话少说,要放屁的话,跟老子打完再放。”大爸大吼一声,又一次的向萨博扑了过去。

萨博的瞳孔一缩,显然老爸的话激怒了他,只见他冷着一张脸,提剑当头直劈而下。老爸双掌向上一合,夹住剑身,奋力向旁边一甩。

萨博的身子轻盈的飘起,借着这一甩之势,将巨剑从老爸的掌中抽出,如同毒蛇吐信般的刺向老爸肩头。

如此大的一柄巨剑在萨博的手中使出来,却是这样的灵活,他的出手疾如闪电,老爸明明已经做出反应,沉肩微缩,但还是不能完全躲开这一剑,立刻在肩头冒出了一团血花。

狂化后的老爸根本不知道疼痛,熊吼一声抡圆了拳头向萨博的头顶砸去。

萨博猛的向前一窜,几乎和老爸贴身而立,他将巨剑在身后反手一拖,立刻又在老爸的腰间留下了一个伤口。

只不过是一瞬间,双方已经交手了十余次,而我老爸的身上也新添了七八个伤口。

萨博收剑向后一退,道:“你身手不错,几乎可以列入我见过的最强兽族战士三甲之列。但现在我要让你明白,越级挑战无异等于送死!”

老爸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流出的鲜血,毫不在乎的道:“什么越级挑战,老子怕你个球,再来打过!”

说完,老爸又一次主动出手,扑了过去。

看着明显处于下风的老爸陷入苦战,我不由的皱起了眉头,经过熊大叔叔的法术加持,相信现在的老爸只是比圣级低了一阶,实力绝不会下于人类的大剑士。

但是,老爸与萨博的差距,仍然是实实在在的后天与先天的差距,这注定了是一场有输无赢的战斗。

按照萨博所展现的实力来看,打败老爸根本毫不困难,他为什么要像猫戏老鼠一样的和老爸缠斗呢?难道说,他是想通过这种零零碎碎的折磨,来拖垮老爸的斗志?让在场的兽族全都因惊吓失去战斗意志?

但萨博与我们兽族敌对了这么多年,肯定知道我们兽族只有战死的英雄好汉,绝没有屈膝投降的懦夫!

那么他这么拖时间,为的是什么呢?他有什么动机?

一想到动机,立刻有一点让我觉得很是奇怪,那就是萨博究竟是为了什么原因,会在今晚来到这里大开杀戒?

要知道我们这里是一个极其偏远的小山村,位于兽神帝国最边远的山区之中,甚至在官方的地图上都不会标明我们这个村庄的存在。如果萨博是从西斯公国来到我们这里,那他相当于穿越了整个兽神帝国,行程足有数千里。

圣级强者虽然能够飞行,但飞行也要消耗力气,并不代表他们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四海遨游。就算萨博能够飞,也要花上十天半个月,才能来到这十万大山的最深处。

萨博当然不会平白无故的跑这么远的路,我唯一想到能够吸引他的,就只有神佑祭祀的大名了。

由于走私的猖獗,人类的探子早就遍布了整个兽神帝国,帝国诞生了一位可说是神迹的全四系神佑祭祀,人类国度肯定知之甚详。

神佑祭祀是兽族最强者的代名词,更何况小丫进阶飞快,实在可称得上祭祀中的奇才。只要人类有脑子,就肯定不难想像,这位天才的全四系神佑祭祀,如果任她成长,将来一定会成为人类国度最大的敌人。

解决威胁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当然是把威胁扼杀在摇篮中!

神佑之庙的防护力量非常强大,可说是集合了兽神帝国的精英,拥有两位大祭祀,两位双系高级祭祀这样的豪华阵容。即使是圣级强者,在这几位强大的祭祀面前,以寡敌众也不会讨到什么好处。

但如果是一名拥有圣级领域的圣剑士呢?

面对一般的圣级强者,还能依靠祭祀的数量来弥补力量上的差距,但如果对手是拥有圣级领域的话,那么除了圣祭祀外,再多的祭祀都只是一种摆设。而兽神帝国现在没有圣级力量,这无疑是最大的一个弱点。

萨博的圣级领域肯定是练成没有多久,从他的领域只能笼罩十米范围就可以推断出。但是,只要他拥有圣级领域,那么以他一己之力就足以扫平整座神佑之庙。相信也是出于对自己实力的自信,萨博才会在一练成圣级领域后,就杀到了神佑之庙。

当然,他最终的目标只会锁定在小丫的身上,能够将兽神帝国的神佑祭祀击杀在成长阶段,就等于扫平了人类未来的障碍。

一想到一个圣级强者,以狙杀小丫为目标,我就不由的惊出了一身冷汗。

第三十六章 我们撤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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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刻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几位祭祀大人,阿林查大祭祀全然没想到我小小年纪竟然会有这番见识,连连点头道:“铁熊的话很有道理,我看当务之急,我们要想办法保护小丫的安全,绝对不能让那个人类狂徒伤害到我们兽族的希望。”

丹尼斯高级祭祀皱眉道:“这个狂徒明明有实力击败我们,为什么他还要故意拖时间?”

我摇摇头道:“可能他是想寻求机会一击必中。毕竟我们这里有着数百兽族,就算他是圣级强者,也不可能一瞬间将我们全都杀光。如果几百兽族全都拼了命的掩护小丫逃走,恐怕他也一时腾不出手来。”

班德拉道:“拼了性命,也要掩护小丫的安全。只要躲过这一劫,我们就知道那些人类混蛋有暗杀小丫的企图,只要以后再做足准备,就算是圣级,也找不到什么机会。”

南希大圣女叹口气道:“说到底还是我们大意了,没想到人类居然会如此卑鄙,想剌杀年幼的小丫。这次无论如何要保护好小丫,只要躲过这一次,以后就让小丫呆在帝都,有大军的护卫,就能够保证她的安全了。”

丹尼斯苦笑一声道:“我们都是井底之娃啊,小看了这天下的强者。还以为就凭我们这几块料,能够护卫小丫顺利成长。想不到一遇到真正的强者,我们居然全无用处。现在就算牺牲性命,也要弥补这个过失,保证小丫不受到伤害。”

看到大家都是一脸的凝重神情,小丫有些害怕的牵了牵我的衣角,怯生生的道:“我……我不要大家死,大家为什么要死呢?卡特叔叔死了我很伤心,如果大家都不在了,小丫会更伤心,小丫不想和大家分开!”

我爱怜的将小丫抱在怀里,感觉到她的脸上留下了数滴泪珠,将我的胸前打湿。

小丫一直都是快快乐乐的,除了为我担心的时候,从来没有哭过鼻子。今天是她的十岁生日,本来这应该是个充满快乐的时刻,但现在却让小丫首次见到了这个世界的残酷与血腥。

我的心中再次升起了一股无力感,第一次是为了没能力帮助老爸,第二次却是为了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小丫。

此时场中的战况并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化,老爸身上多了十余道伤口,浑身浴血的苦苦支撑。萨博一直没有使出杀招,不慌不忙的和老爸游斗。

萨博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他是在等待?

一想到等待这个词,我脑中灵光一现,忽然觉得萨博会不会是在等帮手?

按道理说,萨博的实力已经足够屠遍我们这里也不会有对手,他还用的着等帮手吗?而且,圣级强者在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强大自信的同时,也有着强者的自尊,试问有谁听说过圣级强者会和他人联手对敌的?

但在我看来,如果萨博是为西斯公国效力,那么为了完成国家的指令,他会不会放弃身为强者的自尊?

这一点,就要看人类国度对除掉小丫有多大的决心了。如果敌人的想法是不惜代价也要除掉小丫这个潜在的威胁,那么即使是像萨博这样的圣级强者,是不是也要听从国家的命令行事呢?

与我们兽族交战的人类三大公国,一向有着联合出兵作战的习惯,万一这次他们为了除掉小丫,将他们国家的圣级强者一起派出的话……

想到这里,我急忙向阿林查大祭祀道:“阿林查大人,敌人拖延时间会不会是在等帮手?万一再来一个人类的圣级强者,那么我们就毫无机会了。为了以策万全,减少不必要的牺牲,我觉得您应该下令,立刻放弃战斗,我们全面撤退,趁着混乱保证小丫的安全。”

阿林查一愣,道:“圣级强者会联手对付我们,难道他们没有强者的自尊吗?”

班德拉也大声的叫着:“撤退?要我们放弃神佑之庙?兽族战士的尊严怎么办?我宁愿死战不退!”

我摇摇头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小丫的安全!对方拖延时间肯定有目的,我们不尽快做出决断,就容易中对方的诡计。我可不愿意为了自己的尊严,就拿小丫来冒险。”

班德拉张大了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显然被我的言语给挤兑住了,他再怎么在乎所谓的尊严,也不能拿小丫的安全来冒险吧?

还是丹尼斯祭祀见机最快,表态道:“我同意铁熊的看法,人类太狡猾了,在不知道他们有什么阴谋的情况下,最稳妥的方法就是撤退,只要我们能够保证小丫的安全,其他的都可以不在乎。”

“我也同意撤退,敌人的实力强过我们,坚持守在这里,除了牺牲之外没有任何益处。”南希大圣女也表示了赞同。

阿林查大祭祀沉吟了一下,最终做出了决定:“保护小丫最重要,我们放弃神佑之庙,全员撤退。大家最终的目的地是帝都巴比伦王城!”

“南希,你带着两个孩子逃吧,一定要注意他们的安全。我们会尽力制造一些混乱,掩护你们的行踪。我希望最终能看到你带着两个孩子安全抵达帝都!”

交代完这句话后,阿林查大祭祀取出了怀中的金笛。

兽族军令规定,金笛一响,所有的兽族必须无条件撤退,因为这代表着战争已经输了。历史上兽族吹响金笛的次数并不多,都是在大型战役已经确定失败后,为了减少兽族的伤亡,才不得不吹响的。

兽族战士都是热血之辈,那怕明知道打不过敌人,也宁愿死战不退,但这样一来在战败的时候往往会有更多的牺牲。因此兽神帝国才制定了金笛一响,全员撤退的军令,如果谁敢违反,将会视同叛国。

第三十七章 想逃,但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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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金笛,恐怕兽神帝国败退不到十万大山,就已经被人类给灭族亡国了。

虽然大多数的兽族战士认为金笛的存在污辱了他们的武勇,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初制定金笛这条军规的贝尔特陛下是位远见卓识之辈,使得兽族白白牺牲在战场上的战士大为减少。

能够吹响金笛的,只有大祭祀这样的级别才有资格。阿林查大祭祀并不是老糊涂,要想帮助熊小丫逃过圣级强者的追杀,吹响金笛制造混乱是最好的方法。

金笛一响,好几百的兽族就会四散奔逃,就算萨博能够迅速反应过来,但几位祭祀大人也不是吃素的,他们的法术虽然不能伤到萨博,但制造混乱却是轻而易举的事。

只要南希有机会带着小丫和我逃到深山里,萨博再想找到我们就基本不可能了。毕竟十万大山中到处都是山沟密林,圣级强者本事再大,也不可能把这里踏平,找出我们的藏身之处。

随着一声凄厉的笛声响起,本来在四周围观的数百兽族,只是呆愣了一会儿,就立刻作鸟兽散,四处逃窜。

多年来与我们兽神帝国交战的萨博,肯定也知道金笛军令,他明显的呆了一下,显然是没想到我们会突然吹响金笛。

南希将小丫抱在胸前,一手拉着我混入到了四散奔逃的兽群中。这时,吹完金笛之后的阿林查大人也施展了一个顶级土系法术——“石阵突刺”!

近百根一人怀抱的巨大尖锐石柱从地底突出,犬牙交错的穿插在一起,简直就像是密密麻麻的一片石林。在这石阵的掩护下,兽族逃起来就更方便了。

萨博怒吼一声,横剑一挥,立刻一道巨大的金色剑气射出,将他身前三十米范围内的石柱全部击的粉碎。这一击,才算是显示出了萨博真正的实力。

丹尼斯适时的发出了一道“旋风卷”,一道龙卷风暴夹杂着无数灰尘、碎石卷向了萨博。这一记“旋风卷”当然伤不到萨博的分毫,但足以影响他的视线。

与此同时,班德拉也运用石控之术,将十余块巨大的石块弹射出去,一块接一块的砸向萨博。这么简单的攻击方式更不可能伤到萨博了,班德拉的目的也不过是骚扰一下萨博罢了。

萨博身上的金色光芒暴涨,身子腾空飞起,他显然也明白了祭祀们的意图,因此想飞到空中扩宽视野,试图找到小丫的踪迹。但这时神佑之庙四周一片乱哄哄的,他那还找的到跑到暗处的我们一行三人?

飞在空中的萨博显然是怒气上涌,口中接连发出数声长啸,手中的巨剑也向四下里乱扫,一些逃避不及的兽族,毫无抵抗力的倒在了他的剑下。

看到萨博四处残杀无辜的兽族,我心头暗暗记下了这笔血债,将来总有一天要让这个家伙偿还。但我同时又在心中暗自庆幸,看萨博发怒的样子,显然是因为找不到小丫,接下来只要我们小心一点,应该能躲过这家伙的追杀。虽然暂时免不了要和大家失散,但最终还是有机会在帝都碰头。

我不知道萨博的长啸到底是发泄心中的怒气还是在召唤帮手,但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我们能逃到密林之中,那么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就是我们兽族的天地,萨博要想追踪到我们的行迹,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算萨博是圣剑士,在面对数百四处逃窜的兽族时,又能杀害多少?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同胞都能逃离,相比较而言,这样的伤亡已经算是最小的了。

小丫从南希的怀中探出头来,问我道:“大家都逃了吗?应该都很安全吧?”

我点点头道:“小丫,你放心吧,我们的爸爸和几位导师都没事,那个人类坏蛋找不到他们。我们跟着南希导师,会和大家在帝都会合的。”

“嗯。”小丫乖顺的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南希大圣女的脚步一停,道:“好像有点不对劲。”

我一愣,但随即感到一股强大的元素力量在不远处剧烈的波动,仿佛这股元素力量的威力,能够笼罩住整个山头。

如此强大的元素力量早已超越了全盛时期的南希与阿林查,我所能想到的唯一解释就是——圣级!

南希大圣女把小丫放在地上,回头看着我苦笑了一下,道:“看来我们没办法逃了,这是禁咒魔法。”

“禁咒魔法?”我也一愣,忍不住问道:“难道是有圣魔法师想召唤一个大型禁咒,毁灭这里一切的生命?”

南希摇摇头道:“如果我没猜错,施放这个魔法的应该是克鲁斯公国的圣魔法师加蓬特,他精修的是风系法术,而能够引起这么强大元素波动的,肯定是他擅长的禁咒魔法‘隔绝空间’!”

“隔绝空间?”我有些不理解。

“隔绝空间虽然不是一种杀伤性的禁咒魔法,但他的魔法控制范围却可以高达方圆千米。在魔控范围内的空间,已经和外界的空间完全隔绝了,除非施法者收回这个空间,不然的话我们只能被困在这个空间中,无法到外界去。”

“能够隔绝千米范围的空间,有没有这么夸张啊?”我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不是攻击型魔法却被列为禁咒,当然有他的道理了。在隔绝空间内,我们所处的这个空间已经彻底与外界断开。施展这个禁咒非常需要时间,还要在施术地点的四周布上座标点,才能最后完成。但是只要这个禁咒放出,那就是不可逆了。铁熊,看来你猜对了,萨博拖延时间就是想让加蓬特完成隔绝空间,好将我们一网打尽。”南希大圣女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

千米范围的隔绝空间?在这么小的范围内我们要应付两个圣级强者的追杀?一想到这里,我倒抽了一口凉气。

第三十八章 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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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暗暗后悔,如果能早片刻就察觉到对方的意图,那么我们可以趁着对方还没布置好隔绝空间的时候逃到山中。但现在我们身陷陋绝空间之中,还有逃走的可能吗?

如果我有强过圣级的力量,那么破开这个空间还有可能,但现在,我们似乎只有呆在这个空间中,洗干净脖子等着那两个圣级强者来宰。

南希伸手摸了摸小丫的头,道:“既然人家处心积虑要置我们于死地,连隔绝空间都布下了,那我们也不能坠了兽神帝国的威名,就算要死也要死的堂堂正正!”

眼见事不可为,南希大圣女也显出了自己的几分豪气。兽族不论男女,在天性上都是武勇过人,南希更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绝不缺少面对死亡的勇气。

“小丫,你怕不怕?”我拉起了小丫的手,问道。

“小丫不怕!只要和大家在一起,小丫就什么都不怕。小丫只怕大家不要我,抛下我一个。”

“小丫你放心吧,铁熊哥哥就算是死,也都会和你在一起。”

“嗯!”小丫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与是我和小丫牵着手,跟着南希,一起返回了神佑之庙。

站在庙前祭坛前的一群兽族中,我看到了阿林查、丹尼斯、班德拉几位祭祀,也看到了老爸和熊大叔叔。他们在见到我们后,脸上都露出了苦笑。

萨博依然扛着他的那柄巨剑站在广场中,在他的身边还有一名身着黑色魔法师袍的魔法师,而绣在魔法师袍上的那颗金星,已经足以证明对方圣魔法师的身份。

只不过这个魔法师,将袍子的衣领高高坚起,再加上魔法师帽的遮挡,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魔法师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样,都喜欢搞这些故做神秘的嚎头,就算是圣魔法师也不例外。

这时逃散到四周的兽族也都陆陆续续的回来了,在隔绝空间的作用下,没有一个兽族能够逃离。虽然绝大多数的兽族不明白什么叫做隔绝空间,但他们在那层无形的墙壁面前多次碰壁后,全都选择了回来一战。

这一次,我们没有将萨博与那名圣魔法师围在中央,而是所有的兽族都站在了我和小丫及一众祭祀的身后,大家和两名人类强敌遥遥相对。即使明知道这两个敌人中的任一个都有全歼我们的实力,也没有任何一个兽族有丝毫退缩。

阿林查大祭祀朗声道:“想不到我们区区的一座神估之庙,居然劳动两位圣级强者前来,真是倍感荣幸。传闻中的圣级强者都是世外高人,想不到也有联手的时候,真是太看得起我们了。”

“嘿嘿嘿。”那位黑袍的圣魔法师低沉的笑了起来,开口道:“几位都是兽族祭祀中的大才,再加上神佑祭祀的威名更是如雷贯耳,如果我不布下这个隔绝空间,岂不是失去了与几位切磋的机会?”

我暗中呸了一声,这个圣魔法师说起话来拐弯抹角,十足的奸人胚子,肯定是一肚子坏水的那种货色。

丹尼斯高级祭祀冷笑道:“我四处游历时,还听说过人类有一个叫加蓬特的圣魔法师,仁慈善良,常为民生疾苦奔波,但从现在看来,原来是一个喜欢暗中耍阴谋的小人。像你这样的沽名钓誉之徒,就是所谓的圣级?真是让我失望。”

加蓬特哈哈一笑道:“一些虚名,让几位兽族高人见笑了。反正今日之后,这世上再也不会有兽族知道我和萨博老弟曾来过这十万大山的深处,我们又何必在乎世俗的眼光呢?”

这个加蓬特阴险的很,言下之意是要将我们这些兽族全部杀光,这样一来也就不会有谁知道曾有两名圣级强者联手刺杀小丫的事。难怪他们要布下隔绝空间,原来就是为了能够将我们杀的一个活口不留。

怪不得先前萨博故意声势浩大的出现,主动向我们发起挑战,使我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萨博的身上,也就不会察觉加蓬特在四周布置隔绝空间座标点时的细微元素波动了。

这就像有一门重炮在你的眼前放个不停,你又怎么可能注意到远处还有个敌人在放鞭炮呢?

只要等到隔绝空间完成,他们就可以从容的对付我们,这条计策十分狠毒,可谓是真正的绝户之计。可惜的是,我们的撤退时机晚了片刻,不然的话就可以让这两个圣级强者无功而返。

只不过现在后悔也来不及,明知道对方要屠灭我们全族,阿林查大祭祀很坚决的道:“我们兽族一向与敌人誓不两立,既然你们来了,那我们这些兽神的子民,就同你们战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吧!”

随着阿林查的振臂一呼,所有的兽族全都高呼“兽神万岁!”做出了战斗准备。

在场的数百兽族中,能够进入狂化的有三十余位,在我老爸的带领下,站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他们将是我们最主要的战斗力量。

老爸实力强横,狂化状态差不多能够保持一个小时,从他狂化开始到现在,只过了半个小时,他还有大把的力气可以投入战斗。至于他身上的伤口,狂化后的战士又怎么可能感觉到疼痛?更何况还有熊大叔叔这个辅助祭祀在,早就帮老爸止住了血。

老爸不知道从那里搞来了一把武器,那是一柄巨大的青铜战斧,虽然有些锈迹斑斑,但凭着老爸那巨大的力气,相信挥舞起来威力一定惊人。

看着我们执戈以待的架势,加蓬特摇摇头道:“本来我还想给你们留点时间,与你们交流一下。但现在看来,原来你们这么急着送死,那我就只好成全你们了。”

说到这里,他转过头去对着萨博道:“我们是不是应该玩个游戏呢?要不就赌一下,那个神佑祭祀最后会死在谁的手上?”

第三十九章 圣级?一样耍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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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加蓬特那嚣张的言语,我不由的怒气横生,上一世小爷我见过多少顶尖高手?就连青玄子这样几乎等同神仙中的高人,我也和他有过“亲密”接触,眼前的这个所谓圣魔法师,不过是个先天境界,居然口气大的像天王老子似的?

如果我的修为还在,早就祭起一道掌心雷,轰他个灰头土脸了。但现在的我,却只是一个刚刚完成“万物长生法”第一层心法的普通熊族小孩,勉强算是跨入了后天的修为,离着这个所谓的圣级强者,还差了个十万八千里。

打是打不过了,但口头上怎么也不能吃亏吧?于是我故意大声的向小丫道:“小丫,我们是不是应该玩一个游戏?要不就赌一下,看谁能够先把那两个人类坏蛋的裤子脱下来打屁股!”

小丫连连摇头道:“人家才不玩这个游戏呢。小丫是女孩子,南希导师说过女孩子要文静一些,虽然小丫也不喜欢这两个人类坏蛋,但是脱他们的裤子太不礼貌了。”

我哈哈大笑道:“既然小丫说脱他们裤子不礼貌,那我们就只打屁股不脱裤子了。我想了想,还是不脱裤子好,特别那个黑衣服的,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像见不得光似的,肯定有一身的毛病。如果脱掉他裤子,肯定是一屁股的脓包或是痔疮,特别恶心。”

小丫惊呼道:“真的这么脏?铁熊哥哥,要不我们不打他们屁股了,小丫怕恶心。”

我点点头道:“小丫说不要,那我们就不要。不过啊,有些天生的贱人,就像一陀狗屎,你嫌他恶心,他却偏偏自我感觉良好,在你的眼前晃来晃去,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臭似的。”

小丫咯咯笑道:“铁熊哥哥又在瞎说了,那儿有这么不知羞的啊?”

“怎么没有?”我故意的加大了嗓门:“在我们眼前不就有好大的两陀吗?”

说着,我的手向加蓬特和萨博一指。

“啊,他们?是狗屎?”熊小丫一脸的惊讶神情。

“当然!”我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

小丫的天真加上我刻薄的语言,无形中将这两位人类的圣级强者彻底的鄙视了一番。

兽族绝大多数都是直心肠汉子,即使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也都是拿得起放得下,看着我和小丫一问一答说的有趣,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笑声,无疑又相当于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在了两名人类强者的脸上。

也许是怒极反笑,加蓬特伸手鼓了鼓掌,道:“想不到啊想不到,一向拙于言辞的兽族,居然也出了一个伶牙利齿之辈。像你这样‘可爱’的兽族小孩,如果我等会儿不好好的招呼一下你,又怎么对得起你的这份聪明劲?”

我则是大声的道:“那你就不用客气了,我虽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但也有兽族的尊严,还真的是羞于同你有什么牵扯。”

身为一名圣魔法师,加蓬特自然有着他身为强者的骄傲,这么多年来谁见了他不是客客气气的?我就不信,被我这样的一个小毛孩子这样污辱,他还能沉的住气!

果然,加蓬特的身子开始微微的颤抖起来,看来他确实被我刺激的不轻。站在他身旁的萨博把手中巨剑向前一指,一脸不耐烦的道:“早就说了别和这些野蛮种族废话,直接干掉不就耳根清静了?和这样的一个毛头小子做口舌之争,有何益处?”

加蓬特将头上的魔法师帽掀开,露出了他异常白晰的俊脸,卖相非常不错,如果换到修真界,那就是标准的一副仙风道骨!看他的样子,年约五十左右,却一点也不显老态,完全可以从他的脸上读出成熟、睿智这样的词语。

我心里暗自嘀咕,这家伙肯定是一个天生玩阴险的料,就凭他这么好的一副卖相,不去做伪君子这样一份有前途的工作,还真是浪费。

加蓬特搓了搓手指头,向着我指点了几下,道:“萨博老弟,你觉得我真会和这样的小崽子一般见识吗?”

随着加蓬特的话语,萨博的神情突然有了丝异样,甚至连他的眼中都透出了一股厌恶的神情。萨博的神情变化,没逃过我的眼睛,我的心中不由一动:“萨博这厌恶的神情,有什么含意?”

和萨博这家伙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我也能够看出来,这家伙确实是个十分嗜血的杀人狂,但他却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很强的信心,从他的身上我确实能看到那种强者才有的自尊。

加蓬特和萨博却不一样,一看就知道是个喜欢玩弄阴谋诡计的主儿,那种所谓强者的自尊,估计在他的眼里看来就如同狗屁一般。以萨博这样的个性,肯定不喜欢和加蓬特打交道。不过,他们都要为自己的祖国效力,如果国家有令,也只能一起合作。

像加蓬特这些的阴谋家,肯定是个小心眼,被我的言语污辱了一通后,他肯定恨我入骨。要说他不想找我的麻烦,打死我都不信。

加蓬特这家伙,难道会出手暗算我?而萨博因为不屑于他这样的龌龊手法,才会露出厌恶神情?

我的脑筋刚转到这里,立刻就察觉到有一股能量团,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向我袭来!

加蓬特这王八羔子,果然在暗算我。难怪他先前搓着手指,又向我指指点点的,看来是发出了一个十分隐蔽的攻击型魔法。

老爸的战斗经验非常丰富,当这股魔法能量攻到我身前时,他也有所察觉,情急之下将手中的那柄青铜板斧在我身前一挡。

只听“叮叮”两声脆响,青铜板斧上被击出了两个深深的凹洞。与此同时,我低声闷哼了一下,肩头也冒出了一蓬血花。

第四十章 生命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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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板斧的面积虽然够大,但终竟不能护住我的全身,老爸帮我挡住了两下袭击,但还是漏掉了一个,我也因此伤在了加蓬特的偷袭之下。

不过让我奇怪的是,站在我身边的小丫明明没什么事,却也发出了一声痛呼,面色痛楚的捂住了肩头。

难道加蓬特这家伙,在向我袭击的同时,也袭击了小丫?我心急之下,顾不得自己的肩头伤势,连忙一把扶住小丫,问道:“小丫,你没什么事吧?”

几位祭祀大人也慌了神,一起围在小丫的四周,七嘴八舌的问个不停。

小丫勉强挤出了一个笑脸,看着我道:“铁熊哥哥,我没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刚才你受伤时,我突然觉得肩膀上一痛,像被什么东西打中了一样,一时忍不住痛才叫出声来。”

我把小丫捂在肩头的手扳开,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她确实没受什么伤,这才放下心来。只是我不明白,明明是我肩头受伤,小丫怎么会感觉到痛呢?

阿林查和南希两位大祭祀见多识广,他们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道:“难道是生命共同体?”

丹尼斯也像是明白了过来,连声道:“对对对,肯定是生命共同体。难怪铁熊根骨奇佳,却偏偏什么潜能也没有,而小丫居然可以成为全四系的神佑祭祀。肯定是因为生命共同体的关系,小丫才能集中两人份的潜能,成为有史以来首个兼修四系的祭祀。这一定是兽神的安排,才会有这样万中无一的奇迹。”

南希点点头道:“我终于明白小丫为什么会这么粘着铁熊了,生命共同体注定了他们这一生同生共死,再也不可能有像他们这样亲密的伙伴了。”

生命共同体?我听的一头雾水,这个词我还是首次接触,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好像是生死与共的意思。听几位祭祀的意思,我和小丫应该就是这所谓的生命共同体了。南希大圣女说我和小丫这一生会同生共死,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在我肩头受伤后,小丫也感觉到了疼痛?

我记得上一世我看过功夫明星成龙演的一部电演《双龙会》,意思是讲一对双胞胎兄弟相互之间有心灵感应,当这种感应非常强烈的时候,双方还可以互相影响到对方的动作。难道说,这种神奇的事出现在了我和小丫的身上?但我和小丫明明没有血缘关系啊?

南希看出了我的疑惑,她将我和小丫的手牵在一起,道:“铁熊,小丫,你们俩现在听好,导师没时间向你们解释什么叫做生命共同体,但你们一定要记住,你们能够这么相亲相爱,是有原因的。你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争取能够活下去。你们记着,你们的生命不仅仅只是自己的,而是互相共享。你们之中,谁要是不幸死了,那么另一个也不可能独活!不过,也因为生命的共享,你们的生命力也将是普通兽族的两倍。记住,你们死一个,两个就一起死,但同样的,只要你们其中一个能活着,另一个也肯定活着!”

我算是大约明白了生命共同体的意思,而小丫不算全明白,但她也知道和我的关系,肯定是更亲密了一步。于是,小丫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那一刻,我忽然有了一种感觉,原来我肩负的不仅仅只是我自己的命运,还有着小丫的那一份。

加蓬特看到了我们这边的骚动,不过他肯定猜不到我们这边发生了什么,看到他探头探脑的样子,我忍住肩头的疼痛,大声向他道:“刚才不知道那个王八羔子暗算小爷,不过小爷我福大命大,没什么大碍,就当是被蚊子咬了一口。你个龟儿子探头探脑的看什么?是不是看到小爷我安然无恙,有些失望啊?不过你这样的龟儿子小爷不敢认,想过来磕头请安就免了吧。”

我被加蓬特暗算,心头难免有气,忍不住用上一世的语气骂了他一顿。虽然有些形容词大家可能听不懂,但都明白我是在鄙视那个什么狗屁的圣魔法师,大家再一次的哄堂大笑起来。

加蓬特皮笑肉不笑的道:“小兄弟皮粗肉厚,看来福大命大啊,看到你这么有精神,我也算是放心了。”

随着加蓬特的话,我看到他的手指又在暗中挥动了几下。只不过,这次大家都在注意他,再想暗算我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班德拉第一个跳了出来,叫道:“亏你还是个圣魔法师,真是丢了魔法师的脸。对着一个小孩子,居然接二连三的用‘暗风弹’偷袭,真是无耻!”

只听班德拉急促的念了声咒语,一堵近两米厚的土墙从地中冒起,挡在了我的前面。

加蓬特发出的“暗风弹”虽然没什么气势,但威力不弱,钻入土墙后居然将两米厚的墙体打穿,继续向我飞来。

丹尼斯上前一步挡在我的身前,双手在身前一挥,口中念动咒语,发出了两道风刃,带着丝破空声切向了“暗风弹”。

同样都是运用的风系元素力量,风刃和“暗风弹”相撞后,激发了剧烈的元素振荡,最后一起消于无形。

加蓬特毕竟是圣魔法师,实力远远高出丹尼斯和班德拉,他随手发出的“暗风弹”,在先破掉土墙后才被风刃抵消掉,已经显示出了他的实力。

我撇撇嘴,大声道:“什么狗屁圣魔法师,也就这么回事,小爷我站在这里,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加蓬特哈哈大笑,道:“既然如此,那么游戏就到此结束吧!”

说完这句话,加蓬特举起了自己手中的魔杖,开始吟唱起一段冗长的咒语。随着他的咒语,庞大的风元素力量以他为中心聚集了起来。

第四十一章 向圣级发起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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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威力强大的魔法,所需要吟唱的咒语就越长,所需要的时间也会越多。加蓬特毕竟是一名圣魔法师,看他此时的架势,肯定是想发出一个大型的魔法。

萨博冷着脸,横剑站在了加蓬特的身前,看来他虽然不怎么喜欢加蓬特,但毕竟算是同伴,到了真正需要做战的时候,他还是会和加蓬特配合。

魔法师在没发出魔法前,是相当脆弱的,这时也是打倒魔法师的最好时机。不然的话,等到魔法师把魔法发出来,就不知道是谁被打倒了。

萨博是一名圣剑士,有这样的强者保护,加蓬特当然可以放心大胆的运用他的拿手魔法了。

面对两名圣级强者,我们的这场战斗毫无胜算,但就这么看着对方使出大型魔法来屠杀我们的生命,又怎么会甘心呢?在老爸的带领下,几十名战士一起狂化,向着萨博杀了过去。

我明白老爸的心理,想打败萨博肯定是不可能了,但这么多兽族狂战士攻上去,如果能够抽冷子给还在吟唱咒语的加蓬特一下子,那就等于是赚到了。

出于同样的心理,几位祭祀大人也出手了,他们知道自己的法术攻击奈何不了萨博的圣级领域,但只要能够制造一点混乱,也算是对战斗有所帮助。

只要有战斗可打,萨博就会觉得十分兴奋,我看到他红色的眼睛猛的亮了起来。随着他的巨剑一个横扫,一股庞大的金色剑气飞涌奔出,直向冲在前面的老爸等人斩去。

这一击,才是萨博真正的实力,比起和老爸对战时,威力不知强了多少倍。我心中一痛,知道在这样强大的一击下,将会牺牲不少兽族战士。

果然,随着萨博的这一击,冲在前面的战士倒下了十余个。老爸本来是冲在第一个,在剑气袭来时他拿着那柄巨斧往身前一档。这柄青铜巨斧居然被击的粉碎,而且那道剑气还在老爸的胸前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口。

这时,几位祭祀大人发出的法术攻击也先后赶倒,只不过萨博冷笑一声,身上的金色光芒暴涨,再次启动了圣级领域,连加蓬特的身形都笼罩在领域内,这些法术攻击自然没起到任何作用。

大爸大吼一声,不顾自己胸前鲜血直流,抓起地上一个近人高的巨大石块,向萨博砸了过去。其他的狂战士有样学样,手中有兵器的就把兵器当暗器扔了过去,没兵器的就学老爸捡起石头就扔。

萨博漂亮的挽出一个剑花,立刻满天金黄色的剑气纵横,这些大大小小的“暗器”全都被击的粉碎,那有可能伤到他?

这时,老爸带着不到二十名的狂战士也冲到了萨博的身边,虽然大家的手中都没了武器,但对于狂化的兽族来说,他们的利爪与尖牙就是最好的武器。狂战士们一窝蜂的扑向了萨博,虽然在力量上相差很远,但大家还是希望能用数量来弥补差距。

只有老爸没有扑向萨博,而是绕过他,向还在吟唱咒语的加蓬特冲了过去。我不由为老爸的举动击掌叫好,不愧是战斗经验丰富的高级武者,做出了战场上最佳的选择。

以萨博的实力,就算老爸和大家一起攻击他,估计也没什么效果。但加蓬特不同,就算他是一名圣魔法师,在吟唱咒语时如果被一名高级武者近身,也有可能丢掉性命。老爸正是瞅准了这一点,才会弃萨博而攻加蓬特。

有近二十名狂战士缠着萨博,就算他想过来护卫加蓬特,恐怕也会分身乏术吧?

我特意观察了一下萨博的举动,发现他连看都不看老爸一眼,而是横剑在身前一扫,立刻又有七八名狂战士折在他的剑下,洒起了满天的血雨。

萨博居然不管加蓬特的死活?难道他们之间的茅盾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圣级强者真的这么容易对付?

我隐隐的觉得,只怕老爸从加蓬特那里,占不到什么便宜了。

果然,当老爸扑到加蓬特的身前,眼看着还有两三米的样子就可以一掌击到他的脑袋上,老爸却突然动也不动了。

这样的情形我并不陌生,先前几位祭祀第一次和萨博交手时,所发出的法术,在接触到萨博的圣级领域后,就是这样突然一下子不动了。

加蓬特,一个能发出禁咒魔法的圣魔法师,他的实力当然已经达到顶尖水平了。这样的人物,领悟出圣级领域有什么稀奇的?魔法师的圣级领域不像战士那样耀眼和覆盖范围广,但只要能有个三米的领域空间,就足以保证他不会受到一般物理力量的伤害。

难怪萨博可以毫不在乎老爸袭击加蓬特,毕竟以老爸的实力,对加蓬特的圣级领域根本没有办法。老爸的力气再大,也远远达不到圣级的标准,一接触到魔法师的圣级领域,自然而然全身的力气就化为乌有,怎么可能伤害到加蓬特?

就算这时几位祭祀想出手帮帮老爸,也是爱莫能助,因为萨博的圣级领域已经将加蓬特笼罩在内。几位祭祀的法术攻击,也不可能伤到加蓬特。

我心里不由苦笑了一下,难怪那么多玄幻小说把魔武双修形容的无比牛x,原来一魔一武的合击威力,真的不只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加蓬特和萨博都是练成了圣级领域的极道强者,当他们两个人的领域重叠时,就相当于对所有圣级以下的力量免疫。不管是元素攻击还是物理力量,在这一魔一武的双重圣级领域下,全都起不了任何作用。

我知道我们的实力与圣级相差甚远,但没想到居然悬殊到这个地步。原来,在这些圣级的眼里,我们只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第四十二章 老爸,千万别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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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萨博来说,只要他退入到加蓬特的圣级领域中,完全可以像看猴戏似的看着兽族战士发起的进攻变成无用功。但萨博的选择却是挥着剑,直接和我们的兽族战士来了一次面对面的交锋。

或者说,不应该算是交锋,因为这是一场完全一面倒的屠杀。就只是这么短短的一瞬间,十余名兽族狂战士倒在了萨博的剑下,地上的鲜血渐渐汇成一股小小的涓流。萨博的巨剑斜斜的向下垂着,任由剑上血槽中的鲜血,一滴滴的落在地上,融会到那条血色涓流中。萨博这个杀人狂,完全把我们兽族的英勇战士,当做了他剑下的玩偶。

目睹这么多同伴倒在自己的身前,老爸彻底的愤怒了,他不断的狂吼着,慢慢从加蓬特的圣级领域中退出。最后,当老爸摆脱圣级领域的束缚后,他狂吼着扑向了萨博。

面对圣魔法师的圣级领域,老爸连用命去拼的机会都没有,但是面对圣剑士,老爸还能用自己的性命做为赌注,拼死一搏。

只不过,过于巨大的实力差距,注定了老爸的拼命之举,不会有什么效果。我不忍心看着老爸这样浴血奋战,忍不住大声叫道:“老爸,你快退回来啊!”

就在我的大叫声中,萨博将他的巨剑斜斜挑起,疾如闪电的向我老爸剌了过去。面对圣剑士的一剑之威,老爸没有丝毫的退缩,挥舞着双掌迎了上去。

那一瞬间,我忍不住热泪盈眶,因为我知道老爸宁愿拼着性命不要,也想给萨博来上一下子。这样的攻击,根本伤不了萨博,但老爸就是想证明,那怕对方是圣级强者,我们英勇的兽族战士,一样可以在对方的身上留下伤痕。

老爸不是为了胜利而战,而是为了兽族战士的尊严而战!一如卡特,一如那成千上万不惧牺牲的兽族先烈。

萨博的巨剑,准确无误的剌中了老爸的腹部,而这时老爸挥舞着的双掌,离着萨博还有两米之遥。只是短短的两米,却代表了实力上不可逾越的鸿沟。

不顾巨剑刺入自己的腹部,老爸大吼一声,竟然尽全力继续向前一扑,萨博的剑尖从老爸的背部透了出来。借着这一扑之势,老爸与萨博的距离又接近了半米。老爸咬着牙,忍受着巨剑穿腹的巨痛,仍然努力向前移动,意图接近萨博给他来上一下子。

看到老爸如此神勇,萨博的神色也凝重起来,他郑重其事的双手握住剑柄,大吼一声催动了金色的斗气。老爸拼命向前的巨大身体突然停顿下来,然后随着“嘭”的一声闷响,老爸如同被投石机抛出的巨石一般,倒退着飞了回来,在空中洒下了一路的鲜血。

我大叫一声:“老爸!”用力甩开南希牵着我的手,泪流满面的向老爸坠落的方向跑去。上一世,身为孤儿的我只在师父那里体会到亲人的温暖。这一世,是老爸和老妈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相濡以沫的亲情,就算我拥有一个成人的意识,但这么多年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早已融入到了我的记忆之中,老爸老妈也早就成为了我心目中认可的亲人。现在亲眼看着老爸在我的面前浴血受伤,我又怎么可能不伤心?不心急?

老爸失血过多,再加上挨了萨博的一下重击,身体还在半空中就因为重伤的原因无法维持狂化状态,恢复成了平时的模样。这下我的心里更着急了,一名狂战士如果不是濒临死亡,是不会突然从狂化中恢复过来的。

我的身高只到老爸的胸口,他这么坠下来我不一定有力气接住。好在这个时候一股柔和的水元素力量游离过来,将不远处圣泉中的池水吸引过来,形成一个柔软的水垫,接住了老爸下坠的身体。

我回过头去,看到南希大圣女手中一道淡淡的光华慢慢隐去,知道是她出手帮我接住了老爸,不由的向她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我低头看了看了看躺在水垫中的老爸,他的腹部有一个完全对穿的大洞,大量的鲜血不断的从中间涌出。老爸的胸口也凹下了一块,显然是挨了一下重击,连骨头都碎了。

看到我奔了过来,老爸喘着气,勉强说道:“铁熊……让你失望了……老爸,没能……打赢。”

我哭着摇摇头,连声道:“不,老爸,你没有输,你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老爸想说话,但从他的嘴里却涌出了一股血沫,没能发出声来。这时熊大叔叔已经赶了过来,察看了老爸的伤势后,立刻面色凌重的念起了一段咒语,从他的手掌间涌出一团白光,没入到我老爸的身体里。我感觉到熊大叔叔身体里的法力在飞速的流失,看来这是一个相当损耗法力的治疗术。

片刻之后,老爸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了,我甚至能看到他伤口中的血肉开始慢慢蠕动起来,好像在自动修复、生长。我有些感激的看了看熊大叔叔,这个治疗术好厉害,也只有叔叔这样的辅助祭祀才能使用。

兽族的天性喜欢战斗,绝大多数的祭祀都是使用攻击型的法术,像熊大叔叔这样专修辅助法术的辅助祭祀并不多。但在我看来,能够救死扶伤的辅助祭祀,在战场上的作用远比一般的战斗型祭祀有用。

在熊大叔叔的治疗下,老爸终于缓过气来,他看了看熊大叔叔一眼,道:“老弟,为我施展了一个治疗术,你那还有法力发出献祭?怎么帮助我们战斗?”

熊大叔叔淡然一笑,道:“狂战士都没有了,献祭还有作用吗?我的法力,还是用在救你的性命上好。”

老爸眼一闭,叹道:“败了,彻底的败了!”

第四十三章 唯一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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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就败了吧。”熊大叔叔的声音还是很平淡:“就算大家今天都难逃一劫,但只要轰轰烈烈的战斗过,也就没什么好后悔的。”

老爸喘着气,再没出声。

我打量了熊大叔叔一眼,心头首次对他升起了一股敬佩之情,能够有如此淡定的胸怀,熊大叔叔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兽族,以他的这种性格,其实非常适合修真,难怪他会成为一名专职的辅助祭祀。

我转头看过去,这时南希、阿林查等几位祭祀,护着小丫,全都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那怕那些站在四周的普通兽族,也全都无畏的看着加蓬特吟唱着咒语,谁都没有退缩一步。

我的心里,不由的对兽族充满了一种认同感与自豪感,也许正是有了这种勇气,才使兽族传承了数千年,即使历经无数次血与火的洗礼,依然可以高昂着他们的头。也许现在大家都面临着死亡,但在这一刻,我却以自己身为兽族的一份子,感到一种自豪!是的,即使我是带着上一世的意识穿越到了这个异世界,但现在我却完全认同自己成为兽族的一份子。

加蓬特经过漫长时间的吟唱,终于完成了他的一个大型魔法,在一瞬间十余个巨大的龙卷风暴出现在我们的四周。每股龙卷风足有三四米粗细,因为飞速的旋转而隐藏了巨大的杀伤力。我看到无数的巨石、大树被卷入到风暴中,瞬间被撕裂成了碎片。

我听闻过这个魔法,这是风系的顶级魔法“龙卷暴风阵”,即使是运用在大规模的军团作战中都可以起到巨大的杀伤力,现在用来对付我们区区数百兽族,还真有点像是杀鸡用牛刀。

随着“龙卷暴风阵”的范围越缩越小,有些站在边缘地带的兽族被卷入到了风暴中,瞬间就被暴风中隐藏的无数风刃切割的零零碎碎,而且血肉还被暴风卷走,不知飘洒到了什么地方。

这样的一种死法无疑很恐怖,但所有的兽族却没有一个动摇,他们全都高呼着“兽神万岁!”,对死亡没有显出丝毫的恐惧。

加蓬特的脸色铁青,估计是没看到我们惊慌失措的样子,让他搞起屠杀都心中不爽。

这时几位祭祀护着小丫,来到了我和老爸的身边。我脸上的泪痕还没有干,小丫一脸心疼的样子,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那么今天是不是就到了我和小丫一起陪着大家魂归天国的时候了?

我的异界之旅难道要在今天结束?可惜了,好不容易得来的一次重生机会,却只有短短的十年。如果我有一身强横的实力,也不至于像这样成为待宰的羔羊吧?看来,那些yy小说始终只是小说,凭什么就只有主角能够牛x无比,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孤身一人混异世那这么容易风生水起?盖世的实力也不会就这么平白无故的砸在你身上,如果下一世还有穿越的机会,我一定要让老天爷给我一个做弊器,不用修炼的这么辛苦。

我觉得有些好笑,怎么生死关头,我却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按道理我应该乘着这个机会,好好的看看老爸,好好的看看小丫,好好的看看几位导师。毕竟他们,是在我这一次穿越生涯中,最最亲近的亲人。

“龙卷暴风阵”的威力巨大,以几位导师的实力,是应付不了这个大型魔法的。但身为兽神帝国的强者,几位导师也不愿意束手待毙,纷纷使出了自己最拿手的法术,试图破解“龙卷暴风阵”。唯一没有和几位导师一起行动的,是南希大圣女,她蹲下身子,将我和小丫紧拉着的手合握在自己的掌心中,一脸慈祥神情的道:“小丫、铁熊,如果你们能够活下去,一定要记住,好好的造福帝国,帝国的臣民需要你们!”

我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南希,现在我们已是敌人笼中待宰的羔羊,这么多位实力强横的狂战士以及高阶祭祀都毫无办法,我和小丫有什么本事能够活下去?

不过南希没有解答我的疑惑,反而对着刚刚有些缓过气来的老爸道:“铁猛狂战士,你是我们当中力气最大的一个,如果我等会请你把两个孩子往远处扔,有多远扔多远,至少扔出千米之外,你能办到吗?”

老爸低头想了想,道:“如果我能够狂化,就算受重伤也没问题,但现在……”

南希点了点头,从怀中拿出一个小瓷瓶,塞到熊大叔叔的手里,道:“这里面装的是灵蛇血,是恢复法力的最好药剂,你现在喝下去恢复法力,为铁猛加持一道‘献祭’,帮助他能够再次狂化。你们不要问为什么,一定要配合我,听我的吩咐行事,我们会有唯一的一个机会,让两个孩子逃脱。”

我越听越奇怪,我们已经陷入了如此的困境之中,怎么南希大圣女还像有办法似的?

南希像是看出了我的疑惑,摸着我的头道:“铁熊,大圣女知道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等会我会施展一个法术,如果成功的话,也许会把那两个人类敌人吓住。如果敌人不想和我们同归于尽的话,肯定会收回‘隔绝空间’,以方便自己撤离。这时候,就是你和小丫逃生的机会了。只要铁猛的力气足够将你们抛出法术威力的范围,你们就有活命的机会。记住,如果你们活下来了,一定要想办法到帝都去。只有到了帝都你们才算是安全,也只有那里,才最适合你们成长。小丫,你是帝国的希望,导师真心的希望你的未来是一片光明,今晚发生的这一切,你就当是一场恶梦吧。”

说到这里,南希对着我灿烂一笑,道:“铁熊,小丫就拜托给你了!”

第四十四章 圣光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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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希大圣女这样的说话方式,很有点像是在交代遗言,我不由问道:“大圣女,你……”

南希摇摇头,道:“现在没时间解释了,如果你和小丫能够活着到帝都,会找到答案的。现在,就让敌人见识见识,即使是圣级强者,也别想大摇大摆的跑到我们兽族的神佑之庙来捣乱。”

南希的话里充满了自信,然后我就看到她双手平举在胸前,口中开始吟唱起一段艰涩而冗长的咒语。南希的这个姿势我并不陌生,在她进行圣光加持时,就是这么一副样子。

难道圣光加持的那种巨大能量能够用在攻击方面?

从兽神像中汹涌奔出的庞大能量,证实了我的想法。圣光加持时引发的能量相当于一个金丹期顶峰高手的能量,这么强大的一股能量全都因为某种特殊的方法被禁锢到了兽神像上。也正因为兽神像蕴藏了这么大的一股能量,才能永久的散发光芒,彰显神迹。

现在南希用了一种比圣光加持更奇特的方法,将禁锢在兽神像中的能量引发了出来,重新汇集在了自己的双手之间。

耀眼的白色光球在南希的双手之间越变越大,其中蕴含的巨大能量,让在场的所有人感到心惊肉跳。相比之下,“龙卷暴风阵”的能量波动,就如大海旁的小小溪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如此强大的力量汇聚在这个空间之中,立刻打破了力量的平衡,硬生生的让“龙卷暴风阵”消失在了空气中。加蓬特呆呆的看着南希,他肯定想不明白,怎么突然之间,这个看似不堪一击的兽族祭祀,怎么拥有了远远超过圣级的力量?

站在南希身边的我可以感觉到那团白色光球中的能量,非常的不稳定,像随时都会爆炸一般。而操控这股能量,显然也远远超出了南希的承受能力,她的口鼻中已经开始渗出了血水。

几位祭祀大人面色凝重,一起聚在南希的身边,牵手站成一排,由阿林查大祭祀将大家的法力串联起来,输送到南希的体内。本来,各不同系的元素力量是不能溶合在一起的,但在这白色圣光团的影响下,好像四系元素能量已经合而为一,能够共通共用。

天地元气?这白色圣光居然聚集的是天地元气!我终于感觉到了这团白色光球的能量属性,看来天地元气果然是世间最本原的力量,现在的南希就像是在向兽神借取能量,而这借到的能量就是最纯正的天地元气,自然超出了所谓元素力量的范畴。

在几位祭祀的帮助下,南希的状态稳定了许多,口鼻中流出的鲜血也暂时止住,她朗声向加蓬特、萨博道:“人类敌人,我们兽族就算用生命为代价,也要让你们知道胆敢冒犯神佑之庙,必定要付出血的代价!”

加蓬特的瞳孔猛的一缩,颤声道:“难道传说是真的?这就是有兽神怒火之称的圣光自爆?”

南希傲然一笑,道:“算你还有点见识,连我们兽族这样的不传之密你也知道。神佑之庙做为兽神的地上行宫,你区区一个人类居然胆敢冒犯,当然要接受神罚!”

我看到加蓬特的脸色一下子变的惨白,看来南希从圣光中提取的能量,足够吓破这位圣魔法师的胆。不过想想也是,对方身为圣级强者,一直以为自己的力量是这世上的顶峰,一旦让他面对一股远远超过自己能量的更强大力量,只会比普通人更感到惊慌失措。

一直神色冷峻的萨博,也有些沉不住气了,他将巨剑举起,看样子很想攻击南希。但南希现在双手间的那个巨大能量光球,却有着强大的震慑力,让萨博不敢妄动。

光球中的能量还在汇聚,南希渐渐又有些力不从心,她断然的低声吩咐道:“熊大,铁猛,你们快做好准备,两个孩子能不能够安全的逃掉,就看你们的了。”

这时,几位祭祀的法力已经全部消耗完,先后萎顿在地上,失去了几位祭祀的支持,南希对能量光球的掌控更加不稳定起来。

南希的口鼻中再次涌出血沫,甚至连她的耳孔都渗出了一道血痕,只听她大声道:“圣光自爆一但引发,绝不可逆,人类的入侵者,就让你们知道什么是兽神的愤怒,和我们一起同归于尽吧!”

说完这句话,南希双手一抖,将能量光球抛了出去。能量光球歪歪斜斜的飘在空中,在光球的四周赫然可以看到不断闪现的游离电光,看起来这个光球就像随时会爆炸一样。

“疯子,你们兽族都是疯子!”加蓬特狂叫一声,腾空飞起,向东方的天空直飞而去。萨博犹豫了一下,也转身飞起,直追加蓬特。

看来,就算是圣级强者,面对比自己更为强大的能量,也免不了有畏惧心理。此时任谁都可以看出,这团能量光球一旦爆炸开来,恐怕这里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

南希在抛出能量光球后再也坚持不住,坐倒在地上,她急匆匆的向我老爸道:“快!”

早已接受了熊大叔叔“献祭”祝福的老爸,狂吼一声,再次进入了狂化。他伸出大手,将我提了起来。这时我泪流满面,只知道紧紧的把小丫抱着怀里。

我的目光依次从老爸、熊大叔叔、南希大圣女、丹尼斯祭祀、阿林查祭祀、班德拉祭祀的脸上扫过,然后又看了看围在四周的兽族居民。在兽群中我找不到妈妈的身影,但我知道,此时她一定满脸慈祥的看着我,但我却无法向她做出最后的道别。

老爸亲了亲我的额头,然后振臂用尽全身的力量,把我和小丫甩了出去。飞在空中的我,听到了老爸的最后一句话:

“儿子,和小丫好好的活下去!”

第四十五章 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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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的的臂力非常大,在他的全力一掷之下,我抱着小丫就像炮弹一般的飞了出去。

飞在空中的我,看着大家的身形越来越小,然后我就听到轰的一声闷响,白色的能量光球终于爆炸开来。

以能量光球为中心,周围数百米的范围内全都被笼罩在一层浓浓的白光中。我知道这是巨大能量反应后才会出现的光化效果,在这片白光的范围内,一切东西都将被摧毁,化为齑粉。

可以说,当能量光球爆炸时,老爸、老妈、几位导师、看着我和小丫长大的村民,已经全都离我们而去。这一刻,我悲从中来。被我抱在怀中的小丫,紧紧的缩在我的胸前,头也不敢抬起,我知道她不敢面对这一切。

好在能量光球爆炸的威力并不是以辐射的方式发散,在那团白光亮起之时,绝大多数的能量是向着东方喷射而出。每一道喷出的能量,都带着长长的一条白色光尾,在空划出一道靓丽的弧线,就好像火树银花的烟火一般,将夜空点缀的异常美丽。

但我知道这每一道弧线,都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只要沾上它的一点边,就相当于接到了死亡通告。

老爸把我抛出的方向,和能量光球的喷射方向相反,但由于光球爆炸的威力实在过于巨大,仍然有几股强大的能量风暴,向着我和小丫的方向吹来。

我将小丫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身子将她牢牢护住,任由那股能量风暴吹在自己的背上。好在这两年来我每日苦练“万物长生法”,将自身的潜能全部激发了出来,再加上熊族的身体本就强悍,居然能够抵挡这股能量风暴的侵袭。只不过,我的背部全被这股能量风暴刮的一片血肉模糊。

只是肉体上的痛苦,远远比不上我心中的伤痛,只在一夜之间,所有的亲人、朋友,全都离自己而去。如果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永远无法想像,这种撕心裂肺的伤痛,是如此的让人难以忍受。

我抱着小丫的手更紧了,不顾此时自己还在空中疾飞,用尽自己全身的力气大吼道:“我要报仇!”

小丫似乎听到了我的吼声,她将身子在我的怀里缩了缩,双手紧紧的抱住了我。

我和小丫,在空中足足飞了有两千余米,力道才渐渐的弱了下来。这个飞行的距离,早就超过了隔绝空间的范围,看来加蓬特为了自己逃命,撤消了隔绝空间。光球爆炸后的能量,大多数向加蓬特和萨博逃走的方向喷射,也不知道伤到他们没有。我可不希望南希大圣女用生命换来的攻击,没起到一点作用。

当老爸那一甩的力道用尽时,我和小丫从空中笔直的摔了下来。在落地之前,我已经在空中观察清楚了四周的地形。我们落下的位置,是位于村子西山后的一大片树林。看来老爸抛我们出去时,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坠落的地方有一片树林,更方便我们安全的着陆。

我瞅准时机,一手抱着小丫,一手抓向一棵大树横生出来的巨枝。只是我和小丫一起下坠的力道过于巨大,这根巨枝也承受不了,喀嚓一声断为两截。但就这么一阻,我和小丫下坠的力道已经抵消了不少,我乘着还没落地前,将小丫奋力向上一抛。

平时我和小丫玩抛接秋千的游戏玩的多了,小丫很自然的借着我一抛之力,双脚勾住一根树枝,轻巧的一个翻身,骑在了树枝上,可说是毫发无伤的安全着陆。

我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伸长了手也没能够到第二根树枝,就这么硬生生的摔在了地上。好在先前下坠的力道被抵消了大半,而我的筋骨也确实强健,才不至于被这一摔要了性命。

只是我很清楚的听到了自己左腿骨折的声音,看来这次的着陆,对于我来说并不算是成功。小丫看到我这么直挺挺的摔在地上,吓了一跳,连忙从树上溜下来。

“铁熊哥哥,你不要紧吧?”小丫边说边试图拉起我。

“别动,我的腿骨断了。”

“啊!?”小丫吓了一跳,连忙问我:“铁熊哥哥,你疼不疼?”

我咬咬牙道:“还好。小丫,你帮我去折两根硬一点的树枝来。”

小丫“哦”了一声,连忙起身帮我折了两根又粗又直的树枝,递到我的手中。

我半坐起身子,忍着痛扶准了断骨,将折断的地方对好后,用两根树枝一夹,再将自己穿的布衣撕成布条,牢牢的把断腿绑了起来。处理这样的外伤我还算是拿手,毕竟上一世我是货真价实的修道中人,这些粗浅的疗伤方法还算是比较精通。

小丫在一旁看着我处理断腿,眼泪叭嗒叭嗒的直往下掉,我忍不住安慰她道:“小丫,想妈妈了?还是想着几位导师?你放心,就算再艰难,铁熊哥哥也会在你的身边保护你。等我们长大了,就去找那两个坏蛋,为大家报仇!”

小丫抽泣了两声,轻轻的点了点头,但她看着我,眼泪还是不停的往下掉。

“小丫,你怎么了?我们兽族就算是小孩子,也个个都坚强无比,你还是光荣的神佑祭祀呢。如果让导师们看见你哭鼻子的样子,他们一定不会高兴的。”

小丫低着头,轻声道:“铁熊哥哥,其实,我的背上感到很疼。”

我一愣,小丫的背上疼?但她应该没有受伤啊?

“铁熊哥哥,你放心,我没有受伤。是因为你的背上伤的很重很重,所以我才会感到疼。铁熊哥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护着我,背上才会受这么重的伤。”

说到这里,小丫一把扑到我的怀里,大声哭道:“铁熊哥哥,小丫是不是很没用?大家死在我的眼前,我却无能为力。为了保护我,却让哥哥你受了伤。我不要当什么神佑祭祀,我想一切都回到原来!”

第四十六章 我一定会干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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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呆呆的看着小丫,她毕竟还只是一个十岁的小丫头,而今天晚上发生的这一切,是这么的突然,却又是如此的残酷。即使是一个成人,面对这样的巨变,一时之间恐怕也不知道何去何处。

平时,我只知道小丫做为千古难得一见的神佑祭祀,被大家呵护关爱,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但我没注意到,她的身上同样也有着巨大的压力。人人都对她寄予厚望,而她也一直小心翼翼的力求做到最好,不想让大家失望。但现在,所有的亲人在小丫的面前离去,她却什么也做不到。这种无力感,如果是我自己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也会觉得万念具灰。

我摸了摸小丫的头,道:“小丫,因为我们是生命共同体,所以我背上的伤,你能感觉到疼,但是你却感觉不到铁熊哥哥的心有多疼!比起身上的伤,心里所流的血更多。大家为了什么要舍命保护我们?因为你是大家的希望!现在你的年纪还小,但你终有长大的一天。到了你能够不负大家所望,成为兽族支柱的时候,你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向爸爸、妈妈、导师他们说,你无愧于他们的期望。也只有这样,他们的牺牲才算是值得。”

我的这番话,小丫似懂非懂,但出于对我的信任,她抹干了自己的眼泪,向我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看到小丫镇定了许多,我才开始审视自己后背的伤口,触手之处只觉得一片血肉翻转,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我知道圣光自爆的威力太大,那怕只是承受了一点余波,我能够逃过一命已经算是运气。好在小丫的空间戒指存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就有一些疗伤的药,现在正好一用。

忙了好一会儿,小丫才帮我绑好了伤口,平时进行祭祀修行时,也有战场上急救的课程,她处理起我这个伤兵还算似模似样。

这片树林我和小丫并不陌生,平时就经常跑到这里来掏蜂窝,在树林的附近,甚至还有我和小丫所谓的秘密基地。其实,这个秘密基地就是一个山洞。平时玩累了,我和小丫常常跑到这个山洞中休息一下。山洞中有一弯泉水,非常的香甜,可说是除了酒之外,我和小丫最爱的饮品。

现在我受了伤,行动不便,小丫的戒指中存了不少她用来做为零食的食物,再加上有泉水,我们完全可以在山洞中养一段时间的伤,然后再出发前往帝都。

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我不知道加蓬特和萨博是不是从圣光自爆中逃了出去,也不知道他们在临逃跑前,注意到老爸把我和小丫甩出去没有。万一这两个圣级强者还想着要追杀我和小丫,那就实在太危险了,还是在山洞里休养一段时间保险些。

对于我的安排,小丫自然没有什么意见,只是有一点我想不明白,做为生命共同体,小丫可以感受到我的伤痛,比如我肩头受伤、背部受伤,小丫都能感觉到,但我的左腿摔骨折小丫却没感觉呢?转念一想才觉得这可能是生命共同体的一个特征,只有在受到元素力量伤害的时候,才会感应到对方所受的作害,如果是摔断腿这样的物理伤害,可能就不在生命共同体的感应范围内,看来以后有必要找机会了解一下什么是生命共同体了。

我筋骨强健,虽然身上多处受伤,但都是一些皮肉伤,并没有对我造成太大的影响,顺顺当当的和小丫来到了被我们称为“秘密基地”的山洞。这时天色已经大亮,是一个难得的晴好天气,但谁又能想到在这样明媚的天气下,昨晚却是一夜的腥风血雨呢?

还没等我和小丫把山洞里收拾好,我就感觉到远处有两股极强的能量波动,正在破坏在什么。我心头一凉,这两股能量正是加蓬特和萨博所有,而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我们的村子那里。

看来圣光自爆的威力虽然强大,却还不足以伤到圣级强者的性命,这两个家伙显然是逃过一劫后,又杀了一个回马枪,怕村子里有漏网之鱼。

小丫的空间戒指中有件好东西,是我送给她六岁的生日礼物。当时我从丹尼斯祭祀那里得到了两块透明的水晶片,将之打磨成了凸镜,然后嵌在一个竹筒中,做成了一个简易的望远镜,凭这个东西哄的小丫眉开眼笑。

现在我从小丫那里要过了这个望远镜,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向村子方向看去,果然看到加蓬特和萨博正飞临在村子的上空,一个用魔法一个用剑气,对着村子里狂轰乱炸。

距离实在是有些远,我不能清清楚楚的看到他们的样子,但那两个家伙此时的举动,却像是有些疯狂。我明白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圣光自爆虽然没能要他们的命,却也没让他们好过。

加蓬特的左边脸上,染满了鲜血,好像是伤到了左眼,如果这家伙因此而变成一个独眼龙,那还真是大快人心的一件事。萨博的情况比加蓬特更惨一些,他的左手好像整个的被炸断了,此时成了一名独臂剑客。

这两个家伙,总算是付出了血的代价,这个教训会让他们知道,不要以为自持武力强大,就可以随便欺负我们兽族。如果这两个家伙一个成了独眼,一个成了独臂,有了这么显著的生理特征,以后也方便我和小丫找上门去寻仇。

从上一世开始,我的性格就是睚眦必报,只有小爷我整人的,那还有人敢惹我?现在加蓬特和萨博这两个龟孙子,害的我这一世的亲人死的干干净净,就算他们是什么狗屁的圣级强者,结下了这么深的仇,那怕要花我一辈子的时间,也要和这两个王八蛋铆上,不取他们的性命誓不罢休!

第四十七章 帝都巴比伦,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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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里所有的兽族都参加了酬神仪式,大家全都在圣光自爆中为帝国献身,此时就算加蓬特和萨博把整个村子翻个底朝天,也顶多只是发泄一下自己的怒火,再也找不到半个兽族可供他们屠杀。

两名圣级强者存心搞起破坏来,威力还是很惊人的,不到片刻,我们的村子就被夷为了平地。加蓬特和萨博这才像是有些不甘心似的,转身向东方飞去。看来,南希大圣女引发圣光自爆时,这两个家伙只顾着逃命,没有注意到我和小丫被老爸扔出了爆炸范围。在他们看来,圣光自爆具有那么大的威力,在场的兽族早就被炸的连渣都不剩,也就相当于完成了这次刺杀神佑祭祀的任务。只不过,付出一眼一手的代价,恐怕是他们事先想不到。

为了以防万一,怕这两个家伙又杀个回马枪,我和小丫决定在山洞里先躲个十天半个月,看看情况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前往帝都。

这些天,呆在山洞里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外,就是拼命的练功,以求提高自己的能力。

我刚刚辟出气海,小丫刚刚晋级成为初级祭祀,就遭逢巨变,还没有试过晋级后的修炼是一个什么滋味。

我还好说,反正从修炼“万物长生法”开始,就一直是自己摸索,再加上有上一世的修真经验,修炼起来还不算困难。但小丫不同,她一直在几位祭祀的指导下练习,如果突然变得要靠自己琢磨着才能修炼,她还真不知道从何做起。更何况小丫是全四系的神佑祭祀,修炼的东西本就比一般祭祀要复杂的多,在她晋级为初级祭祀后,如果还按照见习祭祀的那一套修炼,进境实在有限。

我对祭祀的修炼方法全然不知,看来南希大圣女要我们前往帝都是对的,因为除了神佑之庙外,也只有帝都才有强大的师资力量,能够保证小丫能得到最好的成长。为了不耽误小丫的修炼进度,看来我们必须前往帝都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服食过生生造化丹,身体的恢复能力强了许多,只是十几天的功夫断掉的腿骨就已经长好,虽然不能算是痊愈,但已经不影响走路了。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加蓬特和萨博应该早就离开,我和小丫也用不着担心会碰到这两个混蛋。我们先到神佑之庙那里去看了一下,发现那里已经完全被夷为了废墟。差不多方圆五百米的范围,只余下一个略显焦黑的巨大土坑,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乌有。

巨大的兽神像,宏伟的神佑之庙,洁净而整齐的广场……一切的一切,全都消失了!

看来,圣光自爆的威力虽然还不及劈我的天雷百分之一,但在它的爆炸范围内,也足以让一切灰飞烟灭。

我们所有的亲人,都是消失在这一次的圣光自爆中,我和小丫在这里徘徊了良久,不知洒下了多少眼泪,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片废墟。

接下来,我和小丫回到村子里看了看,村子在两个圣级强者的肆虐下,早就被夷为平地。看到眼前的残垣断壁,再想想村子里往日的那种热闹情景,我的心中徒添了许多伤感。

我牵起了小丫的手,道:“总有一天,我们会回来,重新建起这个村子,让大家快快乐乐的生活!”

“嗯。”小丫点了点头,但随即又道:“可惜大家都已经不在了,就算村子能够重建,爸爸、妈妈、导师他们,再也回不来了。”

我不由的一呆,心中升起了一股恨意,道:“我一定会找那两个混蛋报仇!等到以后村子重建起来,我再也不允许任何人破坏!”

看了最后一眼这个我们生活了十年,却在一夜之间变的面目全非的地方,我和小丫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前往帝都的旅程。

帝都巴比伦王城,是兽神帝国最大的城市,有着百万人口,几乎占了整个兽族三十分之一的人口,是奇迹大陆上有名的几个超大型城市之一。

巴比伦位于兽神帝国的西南部,与我们这个小村庄大概隔着三千多里的路程。由于我们的村子几乎是位于兽神帝国的最西端,所以我和小丫应该向着东南方前进。

自从出生之日起,我和小丫都是第一次出远门,所有对于外界的认知,都是平时几位导师教给我们的。这几千里的路程,对我和小丫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整个十万大山约有二百万平方公里的巨大面积,充斥着大量没有被开发的地区,大多都是一些穷山恶水,总共有三千万兽族和约六百万的矮人族生活在其间,绝对是名副其实的地广人稀。

我和小丫现在年纪不大,但论起真实的战力,倒也不能被小看。小丫虽然只是一个刚晋级的初级祭祀,但以她全四系神佑祭祀的天赋,实际上已经拥有一个高级祭祀的战力。拥有这样的实力,已经可以放心大胆的四处游历,小丫现在所欠缺的,只是经验。

至于已经辟出气海的我,已经不能算是废材,就算我的腿伤还没全好,但经过这十余天的修炼,已经能够非常熟练的运用金刚护体术、五丁开山术这样一些粗浅的道法。凭借金刚护体的不坏金身再加上五丁开山的五倍力量增幅,现在的我也算得上是一个高级兽族武者。虽然还比不上狂化的老爸厉害,但比起卡特也不算相差太远。

十万大山中虽然还有着不少魔兽,但只要不是碰上特别难缠的,以我和小丫的实力基本还能应付。

三千余里的山路,没有地图没有补给,如果想顺利的走完这段路,绝不容易。但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帝都是我们唯一的目的地。

“巴比伦,我们来了!”随着这一声呐喊,我和小丫踏上了征途。

第一章 祭祀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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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发到现在,我和小丫已经走了十天的山路,前进的速度并不快,主要是因为我们从没出过远门,根本不知道那一条山路是正确的方向。在山里转来转去,很容易失去方向感,我随时都要进行调整,以确认我们是在向东南方前进。

这一路上没碰到什么风险,只遇到过三次魔兽,其中最厉害的不过是疾风兽,顶多只能算是初级的风系魔兽,被小丫几个火球术丢过去,就吓的吱吱乱叫,不见了踪影。至于另两种魔兽,则是连元素力量都无法使用的普通货色,光凭肉搏我都可以把它们揍的满地找牙,自然也对我和小丫构成不了威胁。

小丫储存在空间戒指里的食物早就吃完了,现在我和小丫真的恢复到了餐风露宿的原始生活中,好在小丫的火系法术玩的溜,不然的话我们连熟食都吃不上。

十天的时间,我估计顶多只走出了两百里的距离,但就只是这两百里,我们已经不知道翻过了多少座高山,这十万大山的名字还真不是叫假的,按照这样蜗牛般的前进速度,天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到达帝都。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我的腿伤已经痊愈,前后不过二十余天就能断腿完全愈合,我觉得自己的身体恢复能力至少是普通兽族的三倍以上,生生造化丹和万物长生法的效用已经慢慢的在我身上体现出来。

一路上我没怎么出手,都是让小丫打头阵,短短的十天时间,小丫也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她再不是那个被众人呵护的乖宝宝,拥有了一定的实战经验。这种野外生存的磨练,是最好的催化剂,让小丫能够更快的成熟。

腿伤好了之后,我试着把小丫背在背上,施展起了缩地成寸的道法,这样一来前进的速度就快多了。只是我现在修为太浅,就算缩地成寸不怎么损耗真气,我也只能支撑个把小时,就将气海中的真气消耗一空。但只是这一个小时的急行,就可以把我们的前进速度提高一倍。

我发现这样快速的消耗真气,然后通过“万物生长法”第二层的凝息之法补回真气,对我的修行很有帮助。就这样不停的消耗、补充,只不过是短短的数天,我的修为就有所精进。

果然磨练就是最好的成长方式,如果我和小丫还是呆在神佑之庙,在导师的指导下修行,恐怕就没这么快的进步了。把理论运用到实战之中,大大丰富了我和小丫的实战经验,也使我们对一些战斗技巧的运用日趋熟练。史上的那几位神佑祭祀,还没有一个像小丫这样小小年纪就颠沛流离,过上这种如逃亡般的生活,即使是的有兽族成年后的试炼礼,条件也比现在的我们好上太多。不过,按照我上一世空空门入世修行的观念,小丫的这段经历,对她的成长应该是有很大帮助。

这一日我和小丫翻过一个山头,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座绵延不下百里,顶部高耸入云的巨大山峰。在接受几位祭祀指导时,我的地理学的不错,知道眼前的大山应该就是有名的安哥拉山,是我们此行路上所能遇到的最大一座山峰,也是十万大山中排名第三的高峰。安哥拉山是因我们兽族的传奇祭祀安哥拉而命名的,这位狮族的天才祭祀在不到三十岁就踏入了圣级,这可是兽族的最快纪录。

而最传奇的是,安哥拉是不多见的能有机遇拥有战宠的战争祭祀。战争祭祀和辅助祭祀一样,都属于祭祀中的特种祭祀,数量十分少见。辅助祭祀只要选择修行方向就可产生,但战争祭祀的产生除了天份外还要靠机遇。

魔兽并不是只知道杀戮的野兽,不少强大的魔兽同样是智慧生命,它们在有着强大能力的同时,也有着自己的习性与爱好。战争祭祀有着兽神的天赋异能,能够与魔兽进行沟通,碰到彼此投缘的情况,还可以和魔兽签定心灵契约,让魔兽成为自己的战宠。

拥有战宠的战争祭祀,相当于能够发挥两倍的战力,一直是祭祀中的绝对战斗主力。只不过不论在那个时代,战争祭祀从来没有批量出现过。据现在兽神帝国的官方统计,整个帝国的战争祭祀还不足二十名,只这一个数据就可以证明战争祭祀有多么的尊贵。

安哥拉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就在于他拥有的战宠居然是一头战斗型的冰霜巨龙!龙族的强大世所公认,而他们的骄傲也一如他们的强大,其他种族能够和龙族做朋友已经是难得的机缘,更别谈和龙族签定心灵契约,让其成为自己的战宠。

但安哥拉做到了!本身就身为圣级强者,而战斗型的冰霜巨龙也有着不弱于圣级强者的战斗力,所以安哥拉这名传奇祭祀,也有着双圣祭祀的美称,毫无疑问他是那个时代的顶尖强者。

当时神耀之国摩西正是建国之初,接连和兽神帝国暴发连场大战,在冥加河畔的一场决定性战役中,安哥拉一人力敌人类的四位圣级强者,为兽族溃败的主力部队争取到了宝贵的撤退时间,使的兽神帝国延缓了衰亡的时间。

只不过安哥拉虽然强大,和冰霜巨龙以一敌二最后还是战死沙场,但那四名人类的圣级强者也没讨到什么好,付出了一人战死,三人重伤后修为降了一阶的代价。而这三名重伤的人类,也正是后来三大公国的第一任国主。

安哥拉的武勇之名,即使是人类也赞叹不已,能够获得敌人的赞赏,安哥拉不愧传奇祭祀的美名。出于对安哥拉的尊重,人类把安哥拉和冰霜巨龙的尸体归还给了兽神帝国。

安哥拉山是安哥拉年轻时的修炼之地,而他与冻霜巨龙也是在这里结认的,出于对这位双圣祭祀的怀念,兽神帝国将这座山峰正式命名为安哥拉山。

第二章 雪崩与冰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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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安哥拉与冰霜巨龙的埋骨之地,也在安哥拉山的某处,只不过为了防止有人打扰这位英雄的长眠,官方并没有将这位英雄的墓穴所在地公开。多年以来,英雄的事迹虽然还在广为流传,但他的埋骨之所已经淹没在了历史长河之中,不然的话我到是很想去拜祭一下这位祭祀中的传奇。

安哥拉山的海拨有近六千米,绵延数百里,如果从山脚绕过去,恐怕要多走近千里路,唯一的近路只能是翻山而过。从半山腰开始,安哥拉山就是一片白雪皑皑的世界,气温十分低。我和小丫是熊族,碰到低温天气就有昏昏欲睡的反应,好在我们修炼也算是略有小成,这种不适感还能忍受。

小丫是第一次见到雪景,看到这样一片银妆素裹的世界,显得十分兴奋,多日来不见的笑容又出现在了脸上。我为了逗小丫高兴,就教她打雪仗,然后两个人就高高兴兴的玩在了一起。

听到小丫那喀喀的娇笑声,我算是心里松了一口气,如果小丫总是闷闷不乐,沉缅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对她的成长将会十分不利。能够借着小丫从没见过的雪景帮小丫打开心结,总算是有了收获。

打起雪仗来我尽量让着小丫,自然被她砸了个满脸开花,而小丫看到我狼狈的样子,高兴的大笑起来。我们俩的这番嘻闹,打破了这片雪山的宁静。

上一世我没少见过雪山,不过全都是在空中飞来飞去,从来没有想到过,如果在雪山上闹出太大的动静,是会引起雪崩的。这片雪山也许是安静太久了,居然因为我和小丫的打闹,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雪崩。当我看到巨大如骇浪般从山顶直泄而下的积雪时,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小丫从来没见过这天地间的自然之威,一时之间被吓的动弹不得。

再傻站在这里,可是会要命的,我一把拉住小丫,调头狂奔。只不过地上都是数尺厚的积雪,我们连迈开步子都有些困难,那还跑得快。

情急之下我瞅准一块巨石,拉着小丫藏身其下,我尽量的把小丫护在里面,同时运起金刚护体术与五丁开山术,借着巨石的掩护,尽全力将滚落的积雪挡在外围,使的巨石之下形成了一个小小的三角空间。

我和小丫缩身在这三角空间内,只听头顶轰轰如同闷雷炸响连绵不绝,实在是可以用惊天动地来形容。渐渐的,我们头顶的积雪越来越多,然后再也没有一丝光亮透进来,这个小空间陷入了一片黑暗中。

我把小丫紧紧的抱在怀里,感觉到她的身子被吓的微微颤抖,只不过此时轰鸣声不断,就算我想安慰小丫几句,她也什么都听不到。

良久之后,一切才安静下来,好在这个小空间中还储存了不少空气,足够我和小丫呼吸。

我不敢直接向头顶上开洞,怕积雪压下来将这个小空间都给埋了,于是小心翼翼的挖了一条直道,再斜斜的向上挖掘出路。我身强力壮,这积雪也比较松散,挖起通道来不算是太费劲。我估摸着足足向上挖了有十余米,终于看到头顶有光亮透出,心中一喜又加了几分力度。不一会儿,我终于将通道挖开,回到了地面上。

招呼小丫爬上来后,我们两相视一笑,都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有了这次的教训,我和小丫再也不敢大声喧哗打闹,只是小心翼翼的向山顶爬去。亲身经历过这次凶险后,我们已经明白雪崩可不是闹着玩的,要不是刚好有块巨石遮挡,只怕我和小丫已经葬身在雪山之上。

雪崩之后,我们所处的这座山峰地貌已经发生变化,四野里全是数十米厚的积雪,所有的山路全被埋在雪下,再也找不到翻山而过的山路。现在都已经走过了半山腰,再打退堂鼓心里有所不甘,我和小丫决定一鼓作气,继续向山顶攀爬。只不过现在积雪太厚,在松软的雪面上行走,十分的不便,往往一脚下去,身子就陷下大半米深,于是我们只能一步步的挪步前行。

好不容易向上爬了数百米,我和小丫转过了一个山弯,正准备歇口气,却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山弯之后有一个山谷入口,本来应该是在积雪的掩埋下不见天日,但这一场大雪崩却将谷口暴露了出来。如果只是发现一个山谷还没什么奇怪的,但偏偏谷中是一副堪比仙境的绝妙景致。

上一世,我常常听闻修真中人讲述,除了天上的琼楼玉宇,这世间最金碧辉煌的所在,就是海中龙王所住的水晶宫。只不过,龙王一直是传说中的仙界神兽,谁也没有真正见过,就更别提见识水晶宫的华美了。在我的意识中,水晶宫就应该和美轮美奂划上等号。

此时出现在我眼见的景致,给我的第一反应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水晶宫?或者说,可以称之为冰晶宫。

山谷中有着一座巨大的宫殿,全都是用清澈透明的巨大冰晶垒积而成,在一片白雪的世界中显的光灿夺目。空空门的观宝之术天下无双,上一世我尽得这方面的真传,虽然现在的修为微不足道,但观宝的眼力还在,早就发现这冰晶中隐隐透出的光华,是上好的夜明珠才能发出。

这么大的一座宫殿,到底要在那些巨大的冰晶中镶嵌多少夜明珠才能发出这样璀灿的光华?

看着这座冰晶宫,我一时之间目瞪口呆,就算我上一世见过奇珍异宝无数,也从来没想过,有谁能够有如此大的手笔,打造出这样的一座冰晶宫来。且不谈这冰晶宫本身的价值,单单只是这些夜明珠,就只能用富可敌国来形容。

第三章 芝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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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半晌之后,我和小丫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相视一眼后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才好。而我的心中也确实划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够造出这么了不起的冰晶宫?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双圣祭祀安哥拉之墓地?只不过,以兽神帝国的财力,就算安哥位再怎么伟大,也不可能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我甚至认为,就算帝国倾全国之力,所集中起来的财富,也及不上这冰晶宫的收藏。更何况,这么一座金碧辉煌的冰晶宫,怎么看都不太像是墓地的样子。

我的乾坤袋中有着不少金银珠宝,本来我还沾沾自喜,认为这是一大笔财富,但我见到这座冰晶宫后,才知道我是多么的小农意识,连坐井观天的青蛙都算不上。

几乎是带着一种朝圣的心情,我拉着小丫向那座冰晶宫走去。谷中的地面都已经凝结成了冰面,虽然十分光滑,但行走起来比起那松软的积雪还要方便一些,不到片刻我和小丫就走到了冰晶宫的前面。

只有走到了跟前,我才感觉到原来这座冰晶宫是如此的宏伟!熊族的体型算是高大的了,像我还没成年就有一米八以上,而小丫也不低于一米七,如果是成年的熊族,那么个个都是超过两米的壮汉。但即使是熊族这么大的块头,和这个冰晶宫比较起来,也实在是太渺小了。

冰晶宫的大门足有十余米高,而门前的那一排长阶,每一步也有大半米。用我的体型和这么大的一座宫殿相比较,我发现那怕是给一个猫洞狗洞让我和小丫行走,也绰绰有余。在那一瞬间,我甚至有了一种感觉,我是不是来到了传说中的巨人国?

据我所知,在数千年前的那个神话时代,矮人族中曾有一个山丘之王部落,属于变异的矮人一族,天生拥有巨大的身躯,往往身长能长到七八米左右,只有这样的巨人,才比较适合生活在这么巨大的一座冰晶宫内。只不过,山丘之王一族已经于数千年就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那么这么大的一座冰晶宫,到底是谁在居住?

龙族的体型倒是足够巨大了,但那是指一般龙族或是高阶龙族的战斗形态。对于高阶龙族来说,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也都是一副人形身体,这样的一座冰晶宫并不适合他们。更何况,绝大多数的龙族都是居住在星光龙城,而少数散居各地龙谷的龙族,大多都是还没修炼出人形身体的普通龙族,并不需要宫殿这样的建筑物来居住。

这样的一座冰晶宫,也许只有那些传说中的神才配拥有!

从上一世开始,我就有着极为强烈的好奇心,不然也不会成为修真界最有前途的偷儿,在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神秘所在,无论如何我都想把这座冰晶宫的底细给摸个清楚。

这座水晶宫的大门紧闭,而且两扇门之间严丝合缝,我和小丫趴在地上找了半天,连一个让我们伸入手指的缝隙都没有。十几米高的大门,却能够做的这么标准,这是典型的矮人族高级匠师才有的功力。让我有一点奇怪的是,这座大门好像并没有锁具的样子,难道这扇门只是虚掩?

我运起五丁开山法,将自己的力量提升五倍,尝试着推了推冰晶宫的大门,完全纹丝不动。我对自己的力气还有点信心,这扇门虽然高大,但如果只是虚掩的话,不可能在我的全力推动下还纹丝不动。那么这扇门就应该是锁上的,只是没有锁具,门是如何锁上的?

曾经身为空空门的高足,这天下间有什么锁是能够难住我的?只不过,让我面对一扇没有锁的门,任我开锁的本事通天,也只能一筹莫展。

小丫突然拉了拉我的衣角,指着一个角落道:“铁熊哥哥,你看看这里,像是写着些什么,我看不懂。”

顺着小丫指的地方看去,门边的一个角落里镶嵌了一块并不算大的冰晶块,比起用来建筑这座冰晶宫的那些巨大冰晶,小了十倍都不止。这块小冰晶在外型上和那些大冰晶看起来没什么两样,都是那么的晶莹通透。但你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块小冰晶中,隐隐透出一些花纹,就像是用激光在水晶中雕刻了一些文字。

我眯起眼睛,调整了一个合适的角度去看这些花纹,一看之下立刻吓了一大跳。难怪小丫能看出这些花纹像是字,但她又看不懂写的是什么,因为小冰晶块中隐藏的文字,这整个异世界很有可能仅我一人懂得。原因很简单,这些字居然是我上一世最熟悉的地地道道的汉字!

这个异世界居然会出现汉字?而且这汉字还是标准的简体字,实在是让我大跌眼镜。要知在我的上一世,简体字问世也不过只有几十年的样子,怎么在这个遥远的不知所在的时空中,会出现简体汉字呢?难道有穿越的先躯到过这个异世界,才会留下这样的文字?甚至说,这座冰晶宫,也是那位穿越的先躯所创建?

而最让我大跃眼镜的还是那冰晶块中的文字内容,“芝麻开门”这四个字让我有些哭笑不得。那怕我把眼睛一揉再揉,依然是“芝麻开门”这四个字嵌在冰晶块中,实实在在,童叟无欺。

在我的上一世,这四个字的含义只怕是三岁小孩都曾听闻,甚至有人戏言这是人类有史以来,被用来做为开门口令最多的四个字。难道说现在我对着这座冰晶宫,只要念出这近乎开玩笑的四个字,就能自动打开那扇足有十余米高的大门?

几乎是带着一丝赌气的情绪,我用纯正的汉语喊了一句:

“芝麻开门!”

第四章 小毛球是传奇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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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听不懂我说的是什么,有些诧异的看了我一眼。而我喊出“芝麻开门”四个字后,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幸亏没有什么知道内情的熟人在这里,要不然看到我傻不愣瞪的念出这四字,妄图打开一座密封的官殿大门,还不让人笑掉大牙?

我喊出这四个字后,冰晶宫的大门并没有应声开启,看样子我是被这一块小小的冰晶给耍了。现在,我得动动脑筋,想想怎么把小丫给糊弄过去,别让她发现我干了件这么丢脸的蠢事。只不过,这个异界怎么会出现汉字的呢?不可能是天然生成的吧?

我的胡思乱想还没结束,却听见“吱”的一声响,那扇十余米高的巨大冰晶门,缓缓的开启了。小丫诧异的眼神变成了崇拜,兴奋的拉着我的手道:“铁熊哥哥你好厉害,居然看的懂开门的咒语!”

我的脑袋一时之间有些死机,“芝麻开门”居然真的是开门咒语?眼前出现的这一幕不是出于自己的妄想?

还没等我把这一切理出头绪,一丝冰冷的透着股寒气的声音从门内响起:“是谁启动了咒语,开启了这个禁闭的空间?”

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而小丫也缩缩身子,站在了我的身后。以前和小丫在一起玩耍时,我没少给她讲过鬼故事,似乎每一个厉鬼出现之前,都有着这么一句类似的开场白。我甚至已经开始幻想,当这扇冰晶门全部打开之时,一个青面獠牙的厉鬼会呼啸着扑向我和小丫……

当冰晶宫的大门完全打开的时候,我确实为自己所看到的东西跌碎了一地的眼镜,因为出现在我眼前的,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之外了。一个大约篮球大小,混身长着细长白毛的圆形物体就站在冰晶宫的门后,隐隐隐约约从白毛中露出的一对又圆又大的黑眼珠正在滴溜溜的乱转,证实了这个小东西还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体。

我本来以为如此巨大的冰晶宫里出来的应该是个巨无霸般大小的庞然大物,所以一直是仰着头向上看。全然没想到出现在门后的是一个连我膝盖都不到的圆球形生物。

这个白色的圆球生物在地上蹦了两下,来到了门边,声音虽然冰冷但语气中充满了兴奋之情,大声的叫道:“哇,有好几百年了吧?没吸到这么新鲜的空气了!这次是你们打开了冰晶宫的大门?哇,还是可爱的熊族小孩子,你们能不能多陪我一些时候?闷了几百年,无聊死了。”

我仔细打量了这个白毛圆球一眼,没找到它的嘴,估计是被那细长的白毛给遮住了吧。只不过,这么奇怪的一个东西,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即使是见闻广博的丹尼斯高级祭祀,也从没向我提起过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一种生物存在。只不过,这家伙开口闭口就是几百年,能够有这么长寿命的生物,肯定不会简单。

还有一点让我觉得奇怪,这个白毛圆球停在门边,虽然圆溜溜的眼睛一直在打量我和小丫,却没有向门外迈出一步,好像门外就是什么禁区一样。

我一时拿不定注意,不知道这个白毛圆球是什么东西,看样子这冰晶宫的门槛是一个关键,不论是进还是出,恐怕都会有点玄妙。

不可否认的是,这白毛圆球还是一副很可爱的样子,至少我觉得小丫看它的眼神,已经变成了闪闪的小星星状。我怕小丫忍不住跨过门去抱抱这个白毛圆球,暗中将她的手紧紧拉住,表面上装做一副小孩子特有的天真状道:“哇,好可爱的小家伙啊,居然还会说话。”

那个白毛圆球在地上跳了两跳,以一种不满的语气道:“居然叫我老人家小家伙,有没有礼貌啊?我可是活了近八百年的老人家!”

我哈哈一笑,道:“你这个小家伙还真会吹牛,以为我们是小孩子好骗啊?所有种族中龙族的寿命是最长的了,也不可能活到五百岁。像你这样的一个小毛球,能比龙族还厉害?”

白毛圆球气呼呼的在地上又跳了几下,道:“难道你这个小毛熊以为我老人家是吹牛的?难道你没有听说过‘风霜之刃’道格拉斯大人的大名?”

我小嘴一撇,装做天真的样子道:“道格拉斯的大名谁没有听过?他可是我们兽族传奇祭祀安哥拉大人的龙族战宠,是传说中的奇迹勇者。只不过,五百多年前,道格拉斯和安哥拉大人牺牲在了冥加河畔。像这样的传奇英雄,我们兽族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更何况是我?”

白毛圆球喜滋滋的道:“小熊崽子,你想不到吧,我就是道格拉斯,你口中的那个传奇英雄。见到我这样的大人物,是不是让你觉得很感动啊?”

我一愣,但随即道:“像你这样的一个小毛球,也敢冒充道格拉斯大人?以为我们小孩子好骗啊?别说道格拉斯大人死了有好几百年了,就算他还活着,也是威风凛凛的龙族模样,不可能是你这样的一个小毛球。”

“嘿嘿,早在七百年前我就已经突破到人形阶段了,等闲之辈那能见到我的龙族形态。”白毛圆球很是得意洋洋,好像只要我一夸道格拉斯是如何的了不起,它就十分的自得。

难道这个白毛圆球真的是道格拉斯?我的心中闪过一丝疑问,只是现在却不能表露出来,而是伸出手指刮刮脸道:“不害羞,你还真的以为自己是道格拉斯大人啊?”

白毛圆球在地上滴溜溜的直转,很像一个人焦急的在踱着步子,连身上的白色细毛都微微的翘了起来,一副十万火急的模样。

最终,白毛圆球用它的大眼睛瞪着我,道:“你要怎么才能相信我就是道格拉斯?”

第五章 扮小熊吃老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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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摇头道:“虽然我年纪小,但也不会上你的当,怎么都不可能相信你就是道格拉斯大人。”

这时小丫适时的插了嘴:“铁熊哥哥,这个小可爱好可怜啊,估计它是太崇拜道格拉斯大人了,才会以为自己就是道格拉斯大人,我们要不要帮助它一下?要不然它每天都陷入这样的幻想中,实在是太可怜了。”

我在心里暗暗表扬了一下小丫,她的纯真质朴在最关键的时候,实在是最具杀伤力的武器。

果然,听了小丫的话后,白毛圆球几乎是暴走了,它一字一句的道:“我—就—是—道—格—拉—斯!你—们—要—怎—样—才—相—信—我?”

看到已经把这家伙剌激的差不多了,我才双手一摊道:“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道格拉斯大人,你能有什么办法证明?”

白毛圆球气呼呼的道:“好,我就拿出证据来,让你们口口声声的尊称我一声道格拉斯大人!”

说着,白毛圆球在地上一阵乱抖,从它的细长毛发间掉出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看样子是一枚普普通通的戒指。白毛圆球用自己的细长毛发把这个戒指卷起,口中大声的念道:“尼伯龙根!”

只见一道淡淡的蓝色光华亮起,“哐啷”一声,一对如同月牙形的弯状利刃从虚空中掉出,跌落在地上。

圣器“尼伯龙根的指环”?这个白毛圆球居然拥有这么一件只在传说中出现的圣器?一时之间,我不由的呆住了。

白毛圆球以为我被这掉出的月牙形武器吓到了,得意的道:“小熊崽子,知道厉害了吧,这可是当年我纵横天下时使用的‘寒冰月刃’,拥有连空间都可以割开的强大战力啊!”

小丫此时忍不住惊呼:“尼……”

我连忙伸手扯了扯小丫,示意她不要出声,然后道:“你……以为变戏法变出个这么一个玩意,就能让我们相信你是道格拉斯?”

白毛圆球把寒冰月刃卷起,一下子甩在门外,向我道:“小熊崽子,你好好看看,这可是整个大陆都能排进前二十的神兵利器,能够连空间都割开的寒冰月刃号称无坚不摧,这可是陪伴我一生的武器,你就好好见识见识吧。”

寒冰月刃我当然听说过,甚至道格拉斯的外号“风霜之刃”就是因为这把武器而得名。寒冰月刃虽然还不算是圣器,但已经是顶级的魔法武器,是用高纯度的魔力金和精金混合打造,除了锋利异常外还在刃身上镌刻了一个小型的魔法阵,只要注入一定的风系元素力量,可以发挥斩裂空间的异能。道格拉斯本身就是风水两系的战斗型巨龙,再加上这样的一件利器,在当年真是闯下了好大的名头。

我轻轻的触摸了一下寒冰月刃,一股冰凉的感觉直浸入我的心扉,果然是高级货啊,这手感就是与众不同。上一世我奇珍异宝见的多,但在这个异世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高级的货色,入宝山岂能空手而回?我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把寒冰月刃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顺手递给了小丫,然后才道:“你说这是寒冰月刃它就是啊?你不在我们面前表演一下,我怎么知道这是不是真货?”

白毛圆球急道:“你看我现在的这副样子,还有可能耍的动这件武器吗?你们年纪小,没见识,如果换做一个有见识的兽族来,只要从寒冰月刃上那强大的元素波动,就可以感觉到这件武器决不是什么假货。”

“原来这样啊。”我眼珠子一转,道:“那么我把这东西带回去给家里的大熊看看,说不定能判断出这是不是真的。小丫,我们走。”

说完,我向小丫一招手,位着她就要走。小丫虽然一直有些莫明其妙,但还是听从了我的吩咐,把寒冰月刃收进了她自己的空间戒指里,准备跟在我后面离开。

白毛圆球瞪大了眼睛,显然没想到我会来上这么一手,他那能眼睁睁的看着这样的一件顶级魔法武器被我黑掉,急的直叫唤:“小朋友,别忙走,你还要我怎么证明?”

我回过头来一笑,道:“你自己也知道现在是怎么一副模样,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可能相信你就是道格拉斯大人。就算这个寒冰月刃是真的又能说明什么呢?也许你是无意间捡来的。要知道,安哥拉和道格拉斯两位大人,就是长眠在这安哥拉山上,也许你是发现了他们的墓地,才能弄到这件武器。”

“安哥拉山?奥林匹斯峰居然被改名为了安哥拉山?而且安哥拉还是被埋葬在这座山峰?原来短短的数百年,世上有了这么大的变化。”白色圆球喃喃自语着,一时之间像是有些失神。

不过它很快就会过神来,看着我用一种无奈的语气道:“想不到我居然看走眼了,你这个小家伙这么狡猾,小小年纪就会扮猪吃老虎这一招。可能我在这里孤寂了数百年,好不容易盼到了有别的生命来到这里,才会一时兴奋而上了你的当。不过,你千万别以为我有什么谋害你们的意图,要知道我真的就是道格拉斯。”

我摇了摇头,一脸不信的表情。现在我虽然有点相信这个白毛圆球和当年的道格拉斯或者是安哥拉有点关系,但我不相信它会是道格拉斯本人。因为不管怎么说,一个已经死了数百年的龙族,不可能会在数百年后复活。再说,一个强大的龙族,怎么可能变成这样一个小小的白毛圆球?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白毛圆球不敢踏出冰晶宫一步,显然是因为这里有着什么禁制,它冒充道格拉斯的身份和我们套近乎,说不定就是有什么不良企图想把我们骗到冰晶宫里去?

不管怎么说,能够a到寒冰月刃这样一件高级货,怎么看现在都是我赚了。

第六章 神之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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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白毛圆球不敢踏出冰晶宫,那么我就装做要离开的样子,也可以借机试试它的底限。如果它能眼睁睁的看着我a走一件顶级魔法武器不追出来,那么就证明它确实是因某种原因,无法踏出冰晶宫一步。

眼看着我和小丫转身要走,白毛圆球只是急的在原地团团乱转,也没跨出冰晶宫一步,只是不住的喊道:“小朋友,别走!”

现在我已经确定白毛圆球无法走出冰晶宫了,于是又回到了冰晶宫的门口,笑眯眯的不说话。

白毛圆球叹了口气,道:“想不到我活了几百年,却没你这样的一个小家伙沉的住气,不可否认我十分期待有你们这样的造访者到来,但我对你们没有恶意。而且,我并不是为了博取你们的好感才说自己是道格拉斯,只是因为我确实就是!”

我笑着摇摇头道:“我们暂时不讨论你到底是不是道格拉斯大人,但我确实有几个不懂的问题想问一下你。”

“你是不是想问,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生活在这里,却又没办法出去?”

我默认的点了一下头,白毛圆球才叹口气道:“不知道你们相不相信神的存在?”

我还没表态,小丫就插口道:“做为兽族,对兽神大人的虔诚是不容置疑的,更何况我还是一名祭祀!”

白毛圆球道:“既然是神的虔诚信徒,那你们一定也见识过神迹吧?你们兽族的圣光加持,确实是炫烂夺目,是超出这世间能力的奇迹。但你们觉不觉得,这样一座巨大的冰晶宫,就更是奇迹中的奇迹!那么,这座冰晶宫到底是谁建造出来的?如果我说这里是神的行宫,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感到惊讶?”

我神色没变,小丫却惊呼道:“神的行宫?这难道是兽神大人在地面的遗迹?”

白毛圆球道:“不,这座冰晶宫和兽神到没什么关系,只不过你们知不知道,那一个种族才是这十万大山的真正原住民?”

我忍不住开口道:“难道这座冰晶宫是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也只有他们矮人族,才拥有造出这么一座宏伟宫殿的手艺。”

“不错,这座冰晶宫正是普罗米修斯的行宫,也是这十万大山中矮人族最伟大的一处神迹!只不过,这座冰晶宫早就成为了矮人族的一个传说,数千年来没有一个矮人能找到这座冰晶宫,这里也只对有缘者开放。熊族小朋友,毫无疑问你就是那个有缘者。”

“我是有缘者?”我的语气中透出了丝不信任,我总觉得这个白毛圆球有什么瞒着我,自然对它的话有所保留。

“你不用怀疑我,因为只有从异界穿越而来的生命体,才能算是有缘人!能够喊出开启冰晶宫大门的咒语,就等于证实了你的身份!”白毛圆球的话语出惊人。

我则是被吓了一大跳,能够说出异界、穿越这样的词,这个白毛圆球难道也是穿越到异界来的同胞?只不过运气没我好,投了个球胎才变成这副模样?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很惊讶?”白毛圆球仿佛早就知道我会是这样的反应,继续道:“当年我从安哥拉那里听到这些奇怪的名词时,也和你是一样的表情。从神话时代到现在的数千年历史中,除了普罗米修斯外,只有你和安哥拉才有资格踏入到这冰晶宫中。因为你们和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你们来自同一地方!”白毛圆球此时所说的话,更为惊人。

我的脑袋在一瞬间有些当机了,难道兽族的传奇祭祀安哥拉和我一样,是来自地球的穿越者?更有甚者,传说中的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也是来自地球?这不是完全乱了套吗,还是说穿越者之多已经泛滥到了如此地步?

虽然思绪有些乱,但我还是没忘问一个关键问题:“你说只有我和安哥拉有资格踏入这里,那么你呢?难道你不是生活在这座冰晶宫中?”

“我?”白毛圆球的眼神暗淡了下去,带着丝酸楚的语气道:“我只是一个触犯了神之禁区,永远被禁锢在这里的可怜龙族罢了。”

我盯着白毛圆球,问道:“你真的是道格拉斯?”

“我没必要冒充这个名字,因为我是一个受到神罚的龙族,根本没能力离开这座冰晶宫,只有有资格进入这座冰晶宫的有缘者,通过契约让我成为战宠,才能带着我离开这里。只不过,一但契约失效,不论我是生是死,都将被传送到这座水晶宫内,以我现在这样的形态继续生存,等待着下一个有缘者。”

我低头沉思着,考虑着白毛圆球这一番话的可信性。小丫一脸疑惑的看着我,显然我和白毛圆球的对话有太多东西是她不懂的,但现在不是向她解释的时候,当务之急还是要先解开眼前的迷团。

“如果你不相信我,那么介不介意听我讲一个故事?”白毛圆球问道。

“讲故事?”我眼珠一转,道:“好啊,我和小丫最喜欢听故事了。”

白毛圆球嘿嘿笑了两声,道:“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后,你再选择信不信我吧。”

我淡淡一笑,不予置评,拉着小丫的手坐在冰晶宫的门口,听着白毛圆球讲故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离着现在有着好几百年,一个龙族的天才战士,拥有着风水两系的天生能力,在不到百岁时就已经幻化出了人形,开始游历天下。”

“龙族向来有着喜欢收集珍宝的习惯,这名龙族少年也不例外,他选择了一座在当时被称为奥林匹斯山的山峰做为自己的巢穴,专门用来收藏自己的藏品。有一次,这名龙族无意间见到一个矮人战士和一群人类的佣兵起了冲突,双方像是为了争夺什么而大动干戈。矮人战士的实力很强,应该是矮人族的一位巨斧战士,只不过那些人类佣兵也不弱,而且人数众多,依靠着人海战术,占到了上风。”

第七章 听老龙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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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龙族是不习惯插手他族事务的,但那名矮人族战士的武勇却引起了龙族少年的兴趣,他觉得人类打赢了,拿走他们要抢的东西就行,用不着非要取矮人的性命。所以这名龙族少年插手了,以他圣级的身手,自然是很轻松的就打败了那些人类佣兵。本来龙族少年对矮人和人类佣兵所争抢的东西不感兴趣,但他却听到矮人说他们所争抢的是一张关于奥林匹斯山宝藏的藏宝图。”

“这一下子龙族少年就有兴趣了,他甚至以为矮人和那些人类佣兵是在打他的龙穴主意。敢谋夺龙族的藏品,就如同触犯了龙之逆鳞,龙族少年毫不犹豫的将那张藏宝图抢了过来,把人类佣兵赶走后,就扬长而去,任由那名矮人自生自灭。龙族少年虽然欣赏这名矮人,但对于敢打龙族宝藏主意的家伙,就不怎么客气了。”

“藏宝图上都是一些奇怪的文字,就算这名龙族少年见多识广,也丝毫查不出这些文字的出处。看不懂文字,光凭着藏宝图上的那些简易标记,只怕谁也找不到这宝藏的所在地。看藏宝图上所绘的草图,和自己居住的龙谷毫无相似之处,龙族少年就知道这是一场误会,这张藏宝图并不是指自己的宝藏,也就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

“但自从这件事之后,不断的有矮人族的高手来找龙族少年的麻烦,甚至其中还有一位矮人族的圣战士。龙族少年和这位矮人族的圣战士斗了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同时也明白了对方的目的就是那张藏宝图。但龙族对于已经列入自己收藏的物品,是绝不会就这么交出去的。”

“和矮人打斗的次数多了,龙族少年也慢慢的明白,原来这张藏宝图关系着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陆上行宫的秘密,对于矮人族来说是志在必得。强大的龙族只信仰龙族之神亥伯,并没有把其他的神放在眼里,更何况这名龙族少年和矮人族打犟了脾气,软硬不吃,说什么也不愿意交出那张藏宝图。”

“最后矮人族实在被逼的没有办法,出动大批人手抄了龙族少年的老窝,在奥林匹斯山上展开了一场大战。龙族少年与矮人族圣战士交手时的巨大能量波动,引发了奥林匹斯山的一次大雪崩。龙谷和大批的矮人都毁在了这场雪崩之下,而龙族少年也借地利的优势,击败了那名矮人族的圣战士。”

“一场雪崩改变了那一片山峰的地貌,龙族少年突然发现,雪崩之后的那片地方,和藏宝图上所绘制的图形很相像。于是,龙族少年依靠着藏宝图,找到了一个很隐蔽的山谷,在那里发现了一座巨大的冰晶宫。龙族少年明白,这样宏大的建筑,只能是出自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的手笔,他找到了普罗米修斯的陆上行宫,这是真正意义上和神之遗迹零距离的接触。”

“相传普罗米修斯是一名身长十米的山丘巨人,左手持电右手持锤,样子威猛非凡,也只有他这样的大个子,才能享受如此巨大的宫殿。当时龙族少年,还对这些所谓的神并不怎么尊重,喜滋滋的认为自己的龙形身体,和这样的巨大宫殿也算是相配,既然自己的巢穴毁在了雪崩之下,那么把这里做为自己的新居也是非常不错的。”

“龙族少年的渎神之心,注定会给他带来厄运,他注意到了冰晶宫的大门有特殊的禁制,需要咒语才能开启,但龙族少年自待风水双修,而水系元素衍生出来的冰属性能量更是他的拿手好戏,破开这么一座冰晶宫的大门应该不成问题。反正开门的咒语也研究不出来,龙族少年就想干脆强行破开大门,把这座冰晶宫据为己有。”

“龙族少年很自信,毕竟年纪轻轻就跨入圣级,而且还有着无限的成长空间,可在龙族中都称为天才的他,有骄傲的资本。但是,再骄傲的龙族,比起神的力量,还是显的过于渺小了。当龙族少年强行攻击冰晶宫的大门时,引发了普罗米修斯为了保护冰晶宫而布下的禁咒。

“大变形咒和灵魂抽离术,是不存在于人间的魔法技能,即使龙族少年是修炼出了圣级领域的强者,在神的禁咒面前依然是不堪一击。强大的元素波动在一瞬间就使龙族少年失去了意识,等到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冰晶宫之内。而最可怕的是,他的意识虽然还存在,但身体却变成了一个毛茸茸的白色圆球形的怪物。”

“龙族那强烈的自尊心,怎么可能忍受这样的变故?那一瞬间龙族少年真是宁愿死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变化。只是灵魂抽离术这个神级禁咒太奇怪了,将龙族少年的意识活生生的禁锢在了冰晶宫之中,根本没有办法脱离。而大变形咒则将龙族少年的身体固定在了白毛圆球的形态中,就算是自杀也会再度复生。”

“冰晶宫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囚笼,将龙族少年禁锢在了里面,在这里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好像什么都在周而复始,如果不是龙族少年的意志足够坚强,他早就崩溃了。慢慢的,龙族少年也就习惯了冰晶宫中这种毫无变化的生活,除了每天在冰晶宫中四处游荡,他再也没有别的娱乐项目。”

“慢慢的,龙族少年发现冰晶宫中有许多希奇古怪的东西,自己从来没有在外界见过。这些东西应该都是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不过龙族少年根本就不明白这些东西有什么用。看来,神的世界根本不容普通生命窥看。”

“在冰晶宫中困顿了百年之后,终于迎来了转机,龙族少年一生的挚友,你们兽族传奇的双圣祭祀安哥拉出现了!”

第八章 和安哥拉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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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龙族少年无聊的躺在冰晶宫里,突然听到大门外响起一个奇怪的声音,然后冰晶宫的大门就以一种奇怪的运动方式打开,那也是龙族少年被困百年后首次呼吸到外界的空气。”

“站在冰晶宫外的是一名狮族少年,那一天是奥林匹斯山上难得一见的晴天,阳光照在这名狮族少年的身上,在他浓密的鬃毛上反射出阵阵金灿灿的光芒,使这名狮族少年显的气度非凡。”

“先开口的是狮族少年,他向着当时毫不起眼的白毛圆球状龙族少年道‘你好,我叫安哥拉,请问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即使是多年以后,龙族少年还是记得这名狮族少年脸上那坦诚的神情,能够对着一个白毛圆球用如此平和的语气说话,仅此一点龙族少年就认可了这名狮族少年。百年的孤寂,使龙族少年渴望有一个像狮族少年这样的朋友。”

“龙族少年坦言告诉安哥拉,这是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的陆上行宫,自已因为冒犯了神威,被困在这里已经有百年之久。龙族少年劝安哥拉不要轻易的进入冰晶宫中,万一也因为灵魂抽离术的原因被永远困在冰晶宫中,就实在是太不值得了。但安哥拉却笑着说,他看的懂开启大门的咒语,用不着担心被困。就算运气不好,被困在了里面,有龙族少年相伴,也比孤身一个倍感寂寞要好。”

“仅仅只是这一句话,龙族少年就认定安哥拉是自己这一生最值得结交的挚友,一个有着如此气度的兽族,不和他做朋友就实在是太可惜了。此时,安哥拉毫不犹豫的踏入了冰晶宫,而他进来后同样只念了一句奇怪的咒语,就能把冰晶宫的大门自动关上。看来,掌握了开关门咒语的安哥拉,不会触动那些神级禁咒。”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安哥拉就陪着龙族少年在冰晶宫里生活,龙族少年看不懂矮人之神留下的那些奇怪东西,但安哥拉却像是十分感兴趣的样子,整天抱着那些东西研究。在与安哥拉互相熟悉了之后,龙族少年才知道安哥拉虽然年纪轻轻,但早已晋级成为了圣祭祀,实在可说是兽族不世出的天才。”

“安哥拉在自己的冒险历程中,机缘巧合得到了传说中的圣器‘尼伯龙根的指环’。原来,这枚被称为圣器的指环是由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所打造,绝大多数的拥有者只知道使用尼伯龙根的无限空间,但安哥拉不一样,他感兴趣的是指环为什么会拥有无限空间。在对尼伯龙根的研究中,安哥拉无意间发现在指环空间的深处存放着一张普罗米修斯留下的手稿,上面尽是一些奇怪的文字,但这并没有难住安哥拉,他就凭着这张手稿,找到了奥林匹斯山,并在一次雪崩后发现了这座冰晶宫,也因此和龙族少年结识。”

“安哥拉在冰晶宫里住了差不多有三年,几乎将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所有东西都研究了一遍,才有些沮丧的对龙族少年说,看来普罗米修斯应该是和他来自同一个地方的同胞,只不过他们之间的专业不同,所以他无法完全弄懂普罗米修斯留下的这些东西。龙族少年不太明白安哥拉所说的话,于是安哥拉就开始给龙族少年讲一个关于神话世界的故事。”

“在那个神话世界中,有能在天上飞的铁鸟,有能在水里航行的铁船,也有能在陆地上飞驰的铁车。人类是那个神话世界的绝对霸主,因为他们掌握了一种名为‘科学’的技术,能够创造出匪异所思的众多物品。甚至一个最最普通的人类,只要他能掌握一种被称为核弹的武器,也能在一瞬间取百万人的性命。这样的一个世界我很难想像,因为即使是强大如龙神亥伯,也没有如此大的能量。但在那个世界,只要拥有核弹,任何人都可以杀人盈野。”

不知不觉中,白毛圆球把龙族少年的称呼改成了“我”,只不过他讲的入神,我和小丫听的入神,全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安哥拉告诉我,他和普罗米修斯应该都是来自那一个神话世界,只不过安哥拉称自己只是一介普通人,但普罗米修斯很可能是掌握了那种名为‘科学’技能的伟大学者,所以普罗米修斯能在奇迹大陆创造出那么多的文明,成为了矮人之神!”

“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东西都是用一种很奇怪的文字记载,而安哥拉告诉我,这种文字是他们那个世界所独有的,所以他可以肯定,普罗米修斯不仅和他来自同一世界,还是同一种族。可能正是有了这样一种缘份,安哥拉才能找到这座隐密无比的冰晶宫。”

“安哥拉告诉我,他们从那个神话世界来到这个世界,这种现象叫做穿越,而且他们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仅仅只是意识。安哥拉就是穿越后突然附身在一个狮族小孩的身上,至今已经在奇迹大陆渡过了二十余个年头。本来那个狮族小孩的资质就不错,已经是拥有双系能力的祭祀天才,而安哥拉的意识在融合了狮族小孩的意识后,更进一步的激发了身体的潜能,能够同时使用四系元素能量。”

“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能够同时运用四系元素能量,除了传说中的神之外,简直是闻所未闻。而安哥拉笑着说,也许从他那个世界来的穿越者,在奇迹大陆都能拥有这样的一种天赋,就能同时运用四系元素能量且不会起冲突,至于普罗米修斯就更厉害了,他甚至都成为了主神这一级别的存在。”

“安哥拉的实力很强大,能够运用四系元素力量的圣祭祀,比我更胜一筹,而且他为人谦逊善良,从来没有向外界夸耀自己拥有全四系的能力。与安哥拉相比,让一向骄傲的我感到有些失落,但转念一想,既然安哥拉是我最好的朋友,又何必在乎谁强谁弱呢?反正我很喜欢安哥拉这个朋友,很喜欢听他给我讲的那些奇怪的故事。”

第九章 遥忆光辉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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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白毛圆球停顿了下来,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我能感觉到他沉浸在对好友的思念之中。这一刻,我相信了这白毛圆球就是传说中的道格拉斯,那个和安哥拉一起谱写出无数传奇的龙族英雄。我知道他讲的故事还没完,因为他会和安哥拉一起离开冰晶宫,做下无数惊天动地的大事,最终青史留名。

道格拉斯回过神后,对着我和小丫一笑道:“好久没有这么长篇大论了,刚才有些走神,不介意的话我就继续讲故事了。”

小丫兴趣正浓,连连点头,而我则更关心于安哥拉有关的事迹,毕竟他和我一样都是从地球来到这里的穿越者,也许安哥拉所走的路,很有可能就是我的将来。

道格拉斯又打开了他的话匣子,而我和小丫就是最忠实的两个听众。

“安哥拉把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东西研究的差不多了后,终于决定离开冰晶宫,回到外界去。三年来的相处,我和安哥拉已经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就这么分开相互之间都有所不舍。安哥拉仔细研究过普罗米修斯的灵魂抽离术与大变形咒,觉得这恐怕不是什么魔法力量,而是通过一种奇怪的装置来完成的。如果安哥拉能和我缔结心灵契约,就可以将他的灵魂络印与我分享,应该能够破解普罗米修斯下在我身上的禁制。”

“事实证明,安哥拉的猜测是对的,当我和他签定心灵契约后,我终于可以恢复成龙族身体,再也不是这么一副毛茸茸的模样。而且,冰晶宫对我的禁制也自动消失了。被困百年之后,我又能重返外面的那片自由天地。”

“以我和安哥拉现在的能力,联手之后已经可说是无敌于天下。而安哥拉是一名心地非常善良的兽族,总是喜欢为民众谋取福利,我和他联手做了不少大事,在外界的名头越来越响亮,提起‘双圣祭祀’安哥拉和‘风霜之刃’道格拉斯的名号,可说是无人不晓。”

“当时兽神帝国和人类正处在战争最激烈的时候,在全局上人类占有明显的优势,我和安哥拉的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和军队对抗,只能尽力用我们的能力帮助兽族减少牺牲。而人类不愧是得天独厚的种族,当时人类国度中最强大的神耀之国摩西拥有五名圣级强者,除了马里安大帝身为一国之主不用上战场外,其余的四名圣级强者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其中更有三人修炼出了圣级领域。如果单对单,我和安哥拉可以打败这几名圣级强者,但他们的人数却多我们一倍,真要被他们围攻的话,我和安哥拉恐怕也会凶多吉少。”

“人类果然狡猾,他们为了对付安哥拉,消除兽神帝国这张可说是最后的王牌,利用安哥拉的善良在冥加河畔布下了圈套。当时兽神帝国的十万大军兵败冥加河畔,被人类的大军围而不打。安哥拉明知敌人这么做肯定有阴谋,但还是不忍心十万兽族就这么牺牲,心甘情愿的一头扎近了这个圈套。本来安哥拉不想把我拖下水,但我又怎么可能抛下这位最好的朋友孤身犯险?最后,还是我们两个一起,赶往了冥加河畔。”

“人类根本就是以十万兽族为诱饵,使安哥拉和我不得不踏入冥加河畔的战场,同时他们看准了安哥拉为了尽可能的掩护更多兽族撤退,肯定会身先士卒,死战不退。就这样,安哥拉和我一起,在冥加河畔陷入了四名圣级强者的围攻之中。”

“这一战是我有生以来,所遭遇最残酷的一场战斗。六名圣级强者纠缠在一起,这可是除了传说中的神话时代外,从没有出现过的激烈战斗。安哥拉的实力比我强,但他实在是太善良了,即使是面对敌人也不忍心痛下杀手,体现出来的战斗力反而还不如我。而那四名人类圣级强者,可都是玩了老命的与我们死磕,这是一场货真价实的生死存亡之战。”

“最终的结果,算是两败具伤罢,四名人类圣级被我干掉了一个,但剩下的三个却以重伤为代价,给了安哥拉致命一击。本来,以安哥拉的实力,临死前如果发动最后一击,完全有机会将那三个人类圣级干掉,拼个同归于尽。但安哥拉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是没忍心使出杀招。”

“我和安哥拉签定了心灵契约,一旦安哥拉魂归天国,契约自然就失效。而我是靠着与安哥拉共享灵魂烙印,才能暂时不受灵魂抽离术和大变形咒的影响。安哥拉一死,两大神级禁咒立刻在我的身上发挥了作用,我的灵魂在瞬间被传送回了冰晶宫,又变成了白毛圆球的这副模样。”

“安哥拉死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就这样离开了我,而我又回到了冰晶宫这片孤寂的世界中。数百年来,我不知道外界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但我相信安哥拉的大名,会传遍这世界的每个角落。我只想等着有缘者出现,带着我离开这里,让我重返世间。这一次,我会让那些卑鄙的人类,尝尝我的厉害,我不能让安哥拉白白牺牲。那怕是经过数百年的光阴,这仇恨之火仍然在熊熊燃烧!”

从道格拉斯的话中,我可以听出他对人类那种咬牙切齿的痛恨,设身处地的想想,对于杀害了我所有亲人的那两个人类混蛋,我何尝不是恨到骨子里去了?

如果我拥有安哥拉那么强大的实力,就绝不会对自己的敌人手下留情,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从上一世开始我就不舍得让自己吃一点亏。也难怪师父常说我得失之心太重,天性上不适合修真,但我却认为大道无形,一切应该顺其自然,又何必强逆自己的天性?师父听了我的话后,呆了好半天,最后还是让我顺其自然的修自己的道。

第十章 果然是芝麻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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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世,我的追求将是最强的力量,只有拥有力量,我才能将那些仇敌全都消灭,为自己的家人、亲友报仇。也只有最强的力量,才能保护我所珍爱的一切,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如果我不认清这一点,我就不适合生存在这个充满战火与纷争的奇迹大陆。

我坚信自己既然穿越到了这个异世,那么我肯定是与众不同的,只要我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总有一天会变的强大起来。现在,冰晶宫这样的一个伟大遗迹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应该算是天赐我的良机吧?在这个冰晶宫内,有着普罗米修斯遗留在这世上的众多物品,如果他全都是用汉字在记载这一切,那么我应该能从中找到不少有用的东西。

到了现在,我基本上已经相信了道格拉斯的话,只不过世途险恶,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决定留下一手后招。

于是我开口道:“这位先生,你的故事很精彩,但我一时之间还是难以相信你就是道格拉斯大人。不瞒你说,我确实是看的懂开门的咒语,如果事实真的是如你所说,相信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留下的文字,我也应该是看的懂的。这样一来,我就能相信你说的全是事实。”

道格拉斯道:“这有什么难的,既然你知道开启冰晶宫的咒语,那么进出这座冰晶宫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只不过,以你的能力,恐怕看不到太多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东西。”

“这是为什么?”我有些奇怪的问道。

“这座冰晶宫非常庞大,被划分成了许多区域,有不设任何限制的普通区域,也有设有禁制只有圣级强者才能进入的区域。甚至在冰晶宫的最深处,有一片区域连圣级都无法进入,那也是这座冰晶宫中,我和安哥拉唯一没进去过的地方。也许,那个地方是神的禁区吧。”道格拉斯解释道。

连圣级都无法进入的地方?听到这里我不由的心中一动,看来那个地方肯定隐藏着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最大秘密。超越圣级,那只能是神级的存在,这片禁区里到底有什么呢?那一刻,我的好奇心前所未有的膨胀起来。

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到冰晶宫里走一趟,这个险绝对值得一冒。于是我眼珠子一转,笑嘻嘻的向道格拉斯道:“这位先生,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你为什么希望我们能进入到冰晶宫中呢?”

道格拉斯一愣,然后道:“既然你们是有缘人,怎么会不进冰晶宫?难道你怕我在害你?这点你可以放心,绝无可能。更何况,我还要寄希望能与你们中的某一个签定契约,带我离开这里。我知道你们兽族一直在和人类打仗,我出来后肯定会去找人类的麻烦,这点不也是你们希望的吗?”

我点点头道:“人类确实是我们的敌人,但为了以防万一,我希望你能够再表现出来一点诚意就更好了。”

“诚意?”道格拉斯不太明白。

“你也知道,我和小丫还是两个小孩子,如果我万一在冰晶宫中出不来了,像小丫这样的一个小丫头,怎么独自生活在这个雪山上?我得给她加一点保障。”

“保障?”道格拉斯还是不太明白。

“这样吧,我看你刚才的那枚空间戒指满好用的,干脆交给小丫保管,这样一来她也算多了个依仗。”

道格拉斯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眼,道:“这枚尼伯龙根的指环,是安哥拉留给我的唯一纪念物。不过,如果你们真是有缘者,那么你们就应该算是安哥拉的继承者,这枚指环送给你们也无妨。”

说完,道格拉斯很果断的将指环甩了出来,丢在我的面前。这时,我不由的有些佩服道格拉斯了,不愧是传说中的英雄,拿得起放得下,即使是圣器这样的绝世奇珍,为达目的也可以毫不犹豫的放弃,这份杀伐果绝,值得我学习。

我捡起了那枚指环,喊了声“尼伯龙根”,立刻就开启了一个无限广阔的空间,空间中分门别类的堆着不少东西,看来都是道格拉斯的珍藏。在确认这枚戒指确实是“尼伯龙根的指环”后,我微微一笑,将戒指交给了小丫,然后昂首阔步走进了冰晶宫。

踏足于神的遗迹之上,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并没有想像中一股神的威压感将我笼罩。很快的,我在门内的一侧发现了一块与门外差不多大小的冰晶块,里面刻的字不出我所料是“芝麻关门”这四个字。我心中暗道一声:“俗,真俗!如果这位矮人之神真是从地球而来的穿越者,就实在是太没创意了,怎么能用这么恶俗的词做为开门的咒语呢?

我喊了一句“芝麻关门”,依然是等了片刻后,冰晶宫的大门就自动的慢慢闭拢。这一次我看的清楚,冰晶宫的大门开启并不是借助什么元素力量,而是动用的机械能。难道说,那个普罗米修斯这么牛x,在这样的一个异世界中,还能制造出声控装置?那么他到底在冰晶宫留下了什么?一时之间我更期待了。

我又喊了一句“芝麻开门”,冰晶宫的大门再次自动开启,我毫不受阻的就可以跨步到宫外。看来,这座冰晶宫,如果按照正常的咒语启动,果然不会触发什么禁制。

小丫正在门口等着焦急,看到我出来后立刻上前牵起了我的衣角。我爱怜的摸了摸她的头,道:“小丫,看来里面是安全的,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那位传说中的矮人之神,到底留了些什么东西在世上。”

第十一章 一加一大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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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丫牵着手走进了冰晶宫,道格拉斯做为向导开始带我们进行了参观。冰晶宫中有无数巨大的房间,陈列了不少东西,全都是些耳熟人详的常用工具。最重要的是,摆放这些工具的台座上都刻有说明,正是我熟悉的汉字,详细的介绍了这些工具的用途与使用方法。本来我就一直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异世界大多数的民生日用工具与地球的手工具是如此的相像,看来原因就在这里。

现在我已经可以肯定,普罗米修斯肯定是从地球而来的穿越者,本来我还以为这个矮人之神的名字和希腊传说中那个盗火的神祗只是凑巧相似,想不到这个名字却是有来历的。也许,他是自栩为这个世界带来了文明的火种,才会叫自己为普罗米修斯吧?

这个世界的神话传说中,普罗米修斯为万物生灵带来了火种,原来也是剽窃自地球的神话故事。上一世,做为修真界中的人士,我对外国的神话并不是太熟悉,如果不是在网上看过不少玄幻小说,恐怕还不知道这些希腊神话的事迹。从普罗米修斯身上联想开来,另外几个种族的神祗,叫的名字也都是地球神话中出现过的,难道这些神灵和地球也有着某些神秘的联系?

我想从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东西中找到更多的线索,可惜除了那些日用工具外,我再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道格拉斯带着我们逛完整座冰晶宫的外围后,才对我们道:“冰晶宫中不设防的地方你们都看过了,再要往里,就会有一道禁制,除非你有圣级力量,不然休想进入里面。

我尝试了一下,果然一道无形的气墙将我阻挡在了门外。但这时我的好奇心完全被勾起,缠着道格拉斯不停的问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道格拉斯也说不太清楚,只能大概的向我提起里面好多透明水晶做成的瓶瓶罐罐,用奇怪的管子连在一起。还有一个房间中有好多奇形怪状的钢制齿轮相互咬在一起,不知道有什么用。

听着道格拉斯的描述,我就猜想这里面难道是普罗米修斯的实验室?按安哥拉的说法,普罗米修斯是掌握了“科学”的地球人,那么他应该是名科学家了。难道说他能够在这个异世界捣鼓出一些科学仪器?

只可惜,要想一窥究竟,只有等到我达到圣级后才可以,目前为止,一切只是我的猜测。有一点我始终不明白,我、普罗米修斯、安哥拉如果都是从地球穿越而来,为什么我们之时的时空隔了有数千年之久?从我们都是使用简体汉字这一点推测,我们是应该来自同一个时空才对。这一点,也许只有身为“科学家”的普罗米修斯能够解释,很可能这就是他所隐藏的最后秘密吧。

告别冰晶宫的时刻终于要来了,道格拉斯早就不甘寂寞,想和我签定心灵契约,同我一起到外界去找人类的麻烦。但当我双手一摊,告诉他我是没有任何祭祀潜能的普通熊族时,道格拉斯惊讶的张大了嘴巴,连呼不可能。

按照道格拉斯的理解,我既然和安哥拉是来自同一个地方,那么就肯定有牛x到不得了的天赋异能,怎么可能连祭祀潜能都没有呢?

然后我又告诉道格拉斯,小丫是全四系的神佑祭祀,再次把道格拉斯的眼珠子给瞪了出来。安哥拉能够四系全修,就已经取得了惊人的成就,被称为传奇祭祀。如果是一个能够四系全修的神佑祭祀,那最后会牛x到什么地步?难道是获得神级力量?而且,道格拉斯这头老龙眼光自然不差,早就看出小丫根骨奇佳,资质不弱于安哥拉,真可谓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然后我就听到老龙以鄙视的口气对我道:“没看出你这么好的一副根骨,又是穿越而来的有缘者,却毫无潜能可挖,真是白白糟蹋了。”

这时我忍不住告诉道格拉斯,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听到这个词后老龙激动的“扑通”一下摔倒在地。好半天才爬起来,喃喃自语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接下来,道格拉斯向我和小丫详细的解说了什么叫做生命共同体。原来,在这世上每一个生命体都拥有独特的精神频率,可说无一重复,这种精神频率不仅决定了每一个生命体能够和那一系的元素能量沟通,频率的高低也决定了潜能的大小。

我心里暗道,这不就像是dna吗?不同的人自然就不一样,据说改造dna还可以制造出超人战士,估计这个异世界那些牛x的不得了的大人物,就是拥有异于常人的dna,才会使他们那个所谓的精神频率特别优秀。

道格拉斯继续解释,在极为特殊的个例下,也出现过两个生命体共享一个精神频率的情况,正是有了相同精神频率这一特性,两个生命体可说是互通共享,生则同生,死则同死。这样的两个生命体,被称之为生命共同体,拥有很多说不清的奇异之处。

生命共同体经常出现能力叠加的现象,往往可以将两个生命体的潜能集中在其中之一身上,成就一个了不得的天才。

在道格拉斯看来,肯定因为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因,小丫才将我的潜能分享了过去,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全四系神佑祭祀。道格拉斯认为,四系全修肯定是我这种穿越者的天赋能力,不仅安哥拉如此,身为主神的普罗米修斯更是如此。至于有一身这么好根骨的小丫,说她是天生神佑祭祀也明正言顺。只不过,当小丫把我全四系的能力集中到她身上后,就相当于起了化学作用,效果绝对是一加一大于二。

我有些庆幸是小丫集中了我的潜能,不然我们两个换过来,以我对元素力量完全没任何感觉的超“强”资质,只能是白白浪费神佑祭祀增幅十倍法力的异能。

我对元素力量没有感应,可能和我上一世身为修真者有关。毕竟修真的真气与元素力量完全是不同的两种体系,意识中总存在修真念头的我,自然感应不到所谓的元素力量。

第十二章 传奇英雄做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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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我还有“万物长生法”可以依赖,我就不信,堂堂的修真功法会比不上这个异界的精神修炼。只要我内丹一成,就是向这个异世证明实力的时候了!

知道我不是祭祀,没办法签心灵契约后,道格拉斯立刻变了脸,屁巅屁巅的跑去和小丫套近乎。我暗叹一口气,这个世界好现实,即使是传奇英雄也不例外啊。既然小丫共享了我的潜能,那么她也应该是能够拥有战宠的战争祭祀,道格拉斯能不能离开冰晶宫,就全要看他能不能和小丫签约成功了。

小丫可不懂什么叫做签定心灵契约,于是道格拉斯只好一点点的详细讲解,好在小丫资质出众,学起这些东西来速度超快。但这时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无论小丫怎么念动咒语和道格拉斯滴血互誓,就是无法正式签定契约。

道格拉斯急的在冰晶宫在团团直转,好半天才想明白,他和小丫的等级相差过大,根本无法签定平等的心灵契约。唯一的办法,只能是签定主仆契约了,只是身为传奇英雄的道格拉斯,又怎么甘心自己和小丫签定一个主仆契约,受这样的一个熊族小丫头制约呢?

我不高兴的撇撇嘴道:“小丫可是全四系的神佑祭祀,进阶速度更是惊人,还没成年就已经是初级祭祀,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能够跟着小丫混,别人想都想不到呢,你还嫌这嫌那,要不你在这里再等个十几二十年,等到小丫晋级为圣祭祀后,再回来带你离开冰晶宫吧。”

道格拉斯被我气的在地上蹦了几下,最终决定管他什么契约,先签了再说,不然怎么办?继续在冰晶里呆着?笑话,道格拉斯可是在冰晶宫里被困了五百年,我可不相信有机会出去,他会舍得放弃。

最终,道格拉斯不得不和小丫签定主仆契约,我心中暗暗得意,由于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因,道格拉斯也在一定程度上受我节制,能够让一个传奇英雄成为我的王牌打手,也算是面上有光,牛x无比了。

唯一可惜的是,签定了主仆契约后,道格拉斯的实力受到了限制,他无法运用超过小丫最高级别的能力。小丫现在是初级祭祀,加上全四系神佑祭祀的加成,她的实力相当于一名普通的高级祭祀。因此,道格拉斯现在只是相当于一名高级龙战士,离圣级还差着两阶,无法拥有幻化人形的能力。

如果让小丫带着一个巨龙形态的战宠招摇过市,会不会太嚣张了一点?好在道格拉斯在离开冰晶宫后,虽然不能幻化人形,但可以在龙形状态与白毛圆球形态之间自由变幻。于是,我们的道格拉斯大人,只能以白毛圆球的形态,做为小丫的宠物和我们踏上了征途。

“风霜之刃”道格拉斯不仅是兽族心目中的传奇英雄,也是不少龙族少年心目中膜拜的偶像。要知道龙族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星光龙城之中,只有一些离经叛道之辈才会流落在外界,而道格拉斯正是这些流落在外龙族中的翘楚。个性不羁,实力强大,又干下了不少惊天动地的大事,其事迹在大陆上广为流传,胸怀英雄梦想的龙族少年们,当然会把这么强大的一位英雄封为偶像。只不过,当这些龙族少年知道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变成了小丫的宠物时,会不会扑通摔倒一片?

道格拉斯也是一个要面子的骄傲龙族,死活都不愿意我们再称呼他为道格拉斯大人。想想也是好笑,就在不久前他还因为我们不承认他是道格拉斯和我们急,现在却又不愿意我们再称呼他为道格拉斯。只不过,总不能叫他白毛圆球吧?于是我金口一开,给道格拉斯安上了一个简单而又响亮的名字——小白!

道格拉斯气的哇哇大叫,说他们龙族都是高贵、典雅的代名词,怎么能叫这么没个性的一个名字呢?但道格拉斯大人显然低估了我对小丫的影响力。随着小丫高兴的叫了一句:“小白这个名字好好听哦!”签定了主仆契约的道格拉斯大人,就只能接受被正式命名为小白这样的一个残酷事实。

当然,道格拉斯的龙族造型,还是非常威武的,混身如水晶般闪着莹光的银色鳞片,如同给他披上了一层白银铠甲,巨大的肉翼晶莹通透,一舒一展之间尽显强者风范,利爪如钩,龙角挺直,特别是一双闪亮如天上繁星的眼睛,更显的道格拉斯英气逼人。

这么一副完美的造型,估计道格拉斯在龙族里也应该是有名的帅哥,相比较之下,白毛圆球的那副形态就真的是有碍观瞻,难怪他会对小白这样的一个名字大为感冒。

在告别冰晶宫之前,我牢牢的把周围的地形记在了心里,因为我总有一天会回来的。我坚信,普罗米修斯在冰晶宫应该留下了什么,也许会对我的未来产生重要的影响。

道格拉斯不愧是操纵风水两系的龙族高手,虽然现在因为受到契约限制无法发挥圣级力量,但利用满山的积雪造出一个冰冻的结界并不困难。道格拉斯封印了山谷的入口,使冰晶宫又埋在了一片积雪之下。

重新踏足于世间的道格拉斯显的有些感概万千,他已经从我们的口中听闻他一生的挚友安哥拉就是长眠在这雪山的某处,只是无法知道确切位置。道格拉斯仰首向天长吟了数声,像是在祭奠好友的亡灵。

我则有些害怕,生怕道格拉斯的长吟会引发一次雪崩,好在雪山很给道格拉斯面子,没向我们展现那天地间的自然之威。

感叹完毕后,道格拉斯终于收拾好了心情,和我们一起踏上了征途。

第十三章 征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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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心中暗暗感叹这次的安哥拉山之行,还真是大有收获,不仅给小丫找了一个这么强有力的战宠,我还搞到了“尼伯龙根的指环”这件圣器。有了这枚戒指,终于可以告别乾坤袋只能取出不能放入的尴尬,从今以后,乾坤袋中取出的东西,大可以放到戒指的空间中去。

不过我知道“尼伯龙根的指环”可不像乾坤袋只能由我独自享用,万一这枚戒指被别人抢去,那我的损失可就大了。所以,我并没有把乾坤袋中的东西全都转移到戒指的空间中,那些压箱底的宝物还是放在乾坤袋中保险一些,反正我现在又用不着。

有了道格拉斯,我们的行程快了许多,他化身成龙形,让我和小丫骑在他的身上在天空中飞行。小丫第一次离开地面飞在天上,对一切景象都感到非常好奇,开心的四处指指点点。看到兴高采烈的小丫,我也放心了不少,现在的小丫应该从失去亲人的伤痛中恢复过来了,如果因为这段伤痛的经历让小小年纪的她背上心灵包袱,那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道格拉斯被困冰晶宫中时,兽神帝国还没被人类逼入到十万大山,帝都也不是巴比伦王城,但道格拉斯怎么说也是一位老江湖了,我只是向他大概说了一下王城的方位,他就拍着胸脯保证可以将我们尽快送到目的地。

在天上飞和在地上走,确实不可同日而语,大约五六日之后,我就看到在一片片的山峦叠嶂中,村庄渐渐的多了起来,看来离帝都已经很近了,才会逐渐变的繁华起来。这时再骑着道格拉斯在天上飞,就实在是太招摇了,更何况离帝都越近,四处巡逻的鹰族空军就越多,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决定步行接近帝都。

这时距离神佑之庙一战差不多过了将近一个月,相信这个噩耗应该已经传到了帝都。神佑之庙被毁,神佑祭祀失去消息,帝国仅有的三位大祭祀一下子折损了两位,两位强大的双系高级祭祀也下落不明,这样的损失对现在的兽神帝国来说绝对是雪上加霜。

我相信帝国的高层肯定知道“圣光自爆”这记杀招,只要他们派人到现场去看一看,估计不难推断发生了什么。我和小丫能够逃脱大难,全靠几位祭祀大人和老爸他们拼命换来的,不知道我们来到帝都后,会给帝国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与变化呢?

往前走了不到十里路程,我们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我们远远就看见村子的入口处插着一面黑色的军旗,我心中一震,这是兽神帝国的征兵旗,难道帝国下达了征兵令?

黑色征兵旗是仅次于血红征兵旗的征兵令,一但下发黑色征兵旗,黑旗所插之地,每户兽族家庭除了只能留下一名成年男子外,其余的青壮年男子全都要应征入伍。

我不知道这次的黑色征兵旗是不是向全帝国境内下达,但那怕仅仅只是帝都范围,黑色征兵旗也可征集二十万左右的大军。虽说兽神帝国是全民皆兵,但这样征兵的后果是帝国本就脆弱的生产力将会蒙受更重的打击。难道,帝国在知道神佑之庙毁于偷袭之后,准备向人类全面开战?

这个村子和我出生的那个偏远山村不同,是各兽族杂居的一个村子,只是短短的一会儿,我已经看到好几批兽族青年,三三两两的从路口离开,向帝都的方向赶去。他们中有狼族、豹族、熊族、象族这样的主战军种,也有牛族、马族这样的辅助军种。

这样大规模的行动,自从帝国失去了圣祭祀格林大人后,已经有三十年没出现过了。一时之间,我心急如焚,快步的向村子里走去,想打听一下消息,小丫紧紧的跟在我后面,已经变身成白毛圆球的道格拉斯则是老老实实的站在小丫的肩上。

进到村子里,绝大多数的屋子都是门窗紧闭,想想也是,大多数的青壮年都要上战场,村子里还能留下多少兽族?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打水的狼族大婶,我连忙上前打招呼,称自己和小丫父母双亡,准备到帝都去投奔亲友,走到这里看到了黑色征兵旗,想打听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狼族大婶叹口气道:“你们两个小娃娃还不知道吧?半个月前传出消息,神佑之庙被毁,神佑祭祀下落不明,这肯定是卑鄙的人类干的好事。偏偏这个时候人类调动大军开始攻打金汤要塞,国王陛下盛怒之下和长老院共同通过了征兵令,准备和人类全面开战!”

我心中一惊,人类还真是狡猾,他们出兵的时机这么好,肯定是想乘着兽神帝国神佑之庙被毁的这一绝佳机会,一举攻下金汤要塞,扫平十万大山。神佑祭祀在兽神帝国里的地位相当重要,几乎就等同于兽神在世间的代言人,神佑祭祀居住的神佑之庙突然之间被人毁了,神佑祭祀也下落不明,这时候的兽神帝国,绝对是人心最浮动的时候,军队的士气也会跌到低谷,现在可说是最有利于人类的战机。

估计那两个混蛋自认为得手后,就通知人类大军发起了进攻,显然这次他们布置已久,全部准备妥当后,才会发起偷袭、出兵这样的一连串行动。

国王陛下与长老院下达全面战争的军令,估计也是被逼的没有办法,神佑之庙事件已经使帝国蒙受了巨大损失,如果金汤要塞再出什么差池,那真的就是亡种灭国之祸了。

我觉得现在当务之急应该是赶快赶到帝都,面见陛下与首席大祭祀布伦特大人,要让他们知道小丫没事。只要神佑祭祀安然无恙的出现在帝都,一定会让全帝国臣民的士气大振,使帝国的局面变的有利一些。

第十四章 故兽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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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丫走出村子后,再也顿不得隐藏形迹,让道格拉斯恢复成巨龙形态后,就从空中急匆匆的飞往王城。

从空中俯看,山路上可以看到不少的兽族都在向帝都的方向汇集,我估计只要再翻过前面的那一座高山,应该就到了帝都座落的佳木斯盆地。佳木斯盆地虽然被称做盆地,但实际上是十万大山少有的平原结构地面,总面积有近千平方公里,只不过四周全被崇山峻岭包围,才会被称为盆地。

矮人族喜欢山居,这块盆地自古以来就是一片空白,兽神帝国败退到十万大山后,就在佳木斯盆地建立了新的帝都,称之为巴比伦王城。由于十万大山中可以建筑城市的地形实在不多,可说除了帝都之外兽神帝国再也找不到第二座像样点的城市。经过数百年来的苦心经营,再加上集中了全国的优势资源,巴比伦王城已经发展成了大陆上屈指可数的超级大城市,常驻居民就有三百万,这还不算拱卫在四周的十万兽族禁卫军。

兽神帝国有最好的空中侦察兵鹰族空军,由他们负责巡逻的王城,可说是铁板一块滴水不漏。地上忙着赶路的兽族可能注意不到天上的我们,但我们一接近最后一座山峰的峰顶时,立刻有一队十余名的鹰族空军盯上了我们。

“前面的龙族请听着,你已经侵入了兽神帝国巴比伦王城的领空,请你立刻停止前进,否则的话将被视为非法入侵。”

鹰族空军的飞行速度比道格拉斯快,只不过片刻之间这十余名空军就已经飞到了道格拉斯面前。这些鹰族空军不愧是悍勇的兽族勇士,面对威风凛凛的道格拉斯,没有丝毫的退缩,其中配有弩弓的五名空军还将弓矢都上了弦。

我最怕的就是引起这样不必要的误会,连忙高声道:“各位大叔不要误会,这是神佑祭祀的龙族战宠,在我身后的就是神佑祭祀熊小丫殿下,我们正准备前往帝都拜见国王陛下和首席大长老。”

鹰族空军中一个像是小队长模样的,又惊又喜的道:“你说的是真的?”

“这还能有假?神佑之庙遇袭后被毁,只有我和神佑祭祀逃了出来,现在正要面见陛下与大长老,详细说明此事。”

那名小队长果断的道:“好,那你们和我到前面的兵营稍做休息,然后我们会派人护送你们进入帝都。”

我知道他这是为了以防万一,要核实我们的身份后才会放行,反正我们身正不怕影斜,自然是完全照办。

随着这十余名鹰族空军飞过一个山头后,一个中等规模的军营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看样子应该是驻扎有三千士兵的一个大联队驻地。降落之后,道格拉斯变身回了白毛圆球的模样,毫不在乎四周围跌碎的一地眼镜,傲然站在小丫的肩头。

那名小队长还算是精干,只不过略略呆了一下,就马上招呼我们在一个营帐中休息,然后说要出去为我们安排一下就转身告退。我知道他这是要去请示上级,不过能用这么得体的方式表现出来,这名小队长也算是兽材了。

不久之后,一个大胡子狼族军官走了进来,一看到这名狼族军官我就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也算是熟人。这位胡克大队长最初是做为南希大圣女的跟随者常驻在神佑之庙,去年才调回帝都任军职,也算是看着我和小丫长大的,对我们非常熟悉。不过想想也是,如果要确认小丫的身份,当然是找一个熟识的兽族最好。

胡克看到我们后一脸的激动,颤声道:“小丫,铁熊,真的是你们?兽神保佑,看到你们平安无事就太好了。”

这时跟在胡克身后的那名鹰族小队长,知道小丫的身份已经被确认,连忙半跪向小丫行礼道:“属下高斯参见神佑祭祀,愿兽神光耀我们。”

胡克也醒悟了过来,现在可不是在神佑之庙,再不能把小丫看着自己精心呵护的孩子,她毕竟是身份尊崇的神佑祭祀,不能随便失了礼数。胡克也连忙半跪下来,准备向小丫行礼。

自从神佑之庙一战后,这是小丫首次见到熟人,以她的小孩心性,一时之间那里还忍的住,哭着跑到胡克的怀里,大声的哭道:“胡克叔叔,大家都不在了,爸爸,妈妈,导师,还有所有的村民,全都不在了,小丫好伤心啊。”

此时胡克半跪在地上,一双手放也不是抱也不是,有些尴尬的看了我一眼。胡克对我们熟的很,当然知道小丫一撒娇,最能劝服她的就是我,这个眼神算是向我求助吧。

我把小丫从胡克的身边拉开,安慰性的抱了抱她,才向胡克道:“是两个无耻的人类圣级偷袭了我们,几位祭祀大人为了保护我们,全都牺牲了。我和小丫好不容易逃了出来,现在要急着见陛下和大长老,向他们说明详情。”

胡克沉吟了一会,道:“神佑祭祀安然无恙这是大事,要马上禀报陛下和大长老。现在已经下了全国备战的军事动员令,而且黑旗征兵令已经在帝都方圆百里内下达,我身为大队长暂时无法离开军营。这样吧,高斯小队长,你马上点一队精兵,立刻送神佑祭祀前往帝都,不能有半点差池。”

高斯领命而去,胡克这才对着我和小丫道:“各位祭祀大人,还有卡特他们,全都没能幸免于难?”

我面色沉痛的摇了摇头,胡克把手握的咯崩只响,恨声道:“这个仇,我们兽族一定要让人类血债血偿,现在小丫安然无恙,以神佑祭祀的威名,一定能让我们的军队士气大振,这一战非胜不可!”

第十五章 初见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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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胡克的话,我不置可否,现在的兽神帝国,并不需要一场战争,而是需要休养生息。更何况,现在帝国完全处于守势,调集大军到金汤要塞又有什么用?打开关门和人类军队决一死战?就算胜了又如何?最后还不是要退回到要塞之中,无法建寸土之功。

帝国的国力与人类国度相比,实在是相差太远了,始终是处于被动防守的位置,注定了处于战略上的劣势。我希望见到陛下和大长老后,能够以小丫安然无恙这件事,劝服两位帝国的最高权力者,尽量避免与人类全面开战,只要守好金汤要塞就行。

这到不是说我对人类已经没了仇恨之心,在我看来如果能够把那两个人类混蛋抓起来,就算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但现在如果发起一场全国性的战争,将会牺牲众多的兽族士兵,而这样的牺牲却不能给兽族带来任何实质上的好处,我只希望帝国能够保证这十万大山不会受到战火的侵蚀就行了。至于报仇的事,我自然会痛下苦功,终有一日要提着那两个混蛋的人头去祭慰大家的在天之灵。

这时,高斯已经全部准备妥当,恭恭敬敬的走了进来,汇报道:“殿下,大队长,护卫的人选已经安排妥当,随时可以出发。”

胡克点了点头,转过身对着小丫道:“小丫,有什么苦就直接向陛下和大长老说。几位祭祀大人和兽族兄弟的仇,就让我去痛宰那些人类混蛋来为大家报吧。等到我们的大军得胜归来,胡克叔叔一定要看到你的笑脸。”

小丫擦了擦眼泪,向着胡克点了点头,和我一起走出了营帐。外面清一色站着的全是鹰族空军,个个神情彪悍,看来都是高斯精挑细选的精英。现在是非常时期,如果让道格拉斯再变身为巨龙载我们进城,肯定会引起骚动,所以在高斯的安排下,我和小丫坐进了两个软兜,由几名空军拉扯起来后升空,在空中飞的又平又稳,比骑在道格拉斯的身上要舒服多了。上一世我在空中飞来飞去,从没做过飞机,想不到在这个异世,却能享受一次这样的航空服务。

鹰族空军的飞行速度比道格拉斯快,不一会儿我就看到了远处的地平线上露出长长的城墙轮廓。巴比伦王城不愧为超级大城市,仅我的目力所及,还看不到城墙到底延伸有多远,比起这么大的一座都城,我以前住的小村庄连弹丸都算不上。

再飞近一些,我看的越来越清楚,王城的建筑风格秉承了兽族一向粗旷的传统,高达二十米的城墙都是用数米见方的巨大金刚岩垒积而成,每块巨石的表面并没有打磨光滑,还保留着风霜侵蚀的原始风貌。

巨大的城门如同远古巨兽的大口,显的苍凉而又雄壮,一根图腾柱竖立在大门的正上方,鲜红的颜色表明兽族的热血永远不会停止流淌。每隔百米的城垛之间,就有一架巨大的投石机。据说,这些投石机都是矮人族帮忙设计的,反作用力大,射程远,弹道精准,是守城的不二利器。帝都的投石机大多都是由金汤要塞退役下来,摆在帝都的城墙上象征意义多过实际的战争意义。

此时兽神帝国处于战备状态,帝都已经戒严,高大的城门前落下了一块万斤巨石,把帝都护的严严实实。城外的护城河是引用的地下水,宽足有十米,也算是拱卫帝都的一道屏障。

城墙上巡逻的士兵早就发现了我们这支空中部队,立刻有人向我们打了旗语,高斯吩咐部下回了一阵旗语后,就顺利进入到了帝都。

城内的规划还是不错的,全都是一条条足有二十米宽的大道,如同阡陌纵横一般的将帝都划分成了棋盘般的一个个区域。这样的建筑格局使我想起了中国古时候的长安城,只不过眼前的城市比起长安显然要在规模上庞大了许多。

帝都里的建筑绝大多数都是石制,反正这里是被大山包围的盆地,就近取材十分方便。在帝都的中心处,耸立着一座巨大的斗兽场,在外型上十分像是比蒙巨兽。这座斗兽场,是兽神帝国最宏伟的建筑,在规模上甚至超过了主神庙。这座斗兽场代表了兽神帝国的武勇,无数的兽族英雄就是在斗兽场的竞技中踏上了成名之路。唯一可惜的是,比蒙巨兽已经成为了兽族的历史,这个号称陆战能力天下第一的种族,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不然的话,拥有比蒙王的兽族,也相当于拥有了圣级战士。

越过斗兽场,就算是进入到了帝都的内城,王宫、长老院、主神庙都集中在这一片区域中。在这片建筑正中,是一座高达三十余米的兽神雕像,散发着柔和的白光,正是进行过圣光加持后的效果。这座兽神像比起神佑之庙的那一座更高大,不知道此时如果有一位大圣女,能不能借这座兽神像引发更大规模的圣光自爆?

兽神像的正后方是主神庙,也就是国王陛下和大长老此时的所在地。一般来说,国王陛下是在自己的王宫中处理军务,而大长老则是在长老院负责帝国的政务,只有到了进行全国动员的大事发生时,国王陛下才会和大长老在主神庙中联合执政。

自古以来兽神帝国都是军政分家,最大限度上避免了独裁的出现,即使某一时期出现过非常强势的领导,也不可能把兽神帝国变成自己的私人王朝。

这一任的国王爱德华兹陛下和首席大长老布伦特大祭祀,是从小玩到大的知交好友,合作起来亲密无间,这么多年来帝国并没有出现高层争权夺利的现象。

第十六章 圆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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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指挥着鹰族空军护着我和小丫降落在了主神庙前的广场上,由于鹰族的飞行速度已经是兽神帝国最快的,我们是第一时间赶到了主神庙,神佑祭祀安然无恙的消息还没有来得及传回到帝都之内。

高斯安顿好我们后,立刻进入主神庙去禀明情况,我暂时就和小丫停留在广场上。主神庙的规格和神佑之庙一样,从这座主神庙我们可以看到神佑之庙的影子,一时之间我和小丫都有些伤感。

不过是片刻之后,一阵嘈杂的声音从神庙内传出,紧接着我和小丫就看到一大群人冲了过来,他们或是披着白色镶金边祭祀袍的老者,或是身上挂满了各类军章的武者,一看就知道全是身份显赫之辈。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头戴王冠的狮族老者,满脸刚毅的神色,虽然他只是身着便服,却偏偏是这群人中最夺目的存在。我几乎可以肯定,他就是爱德华兹陛下。

在爱德华兹的身后,有一名身着白色祭祀袍的老年虎族祭祀,他不紧不慢的跟着爱德华兹,身上透出一股淡然的气质,如果你不是用眼睛去看他,而是仅凭感觉去感应,你会发现他就像是影子一般,虽然明明存在,却又毫不起眼。

我知道,这位祭祀肯定是帝国的首席大长老布伦特大祭祀,他和爱德华兹陛下合称帝国双璧,代表了兽族权力的顶峰。爱德华兹浑身英气逼人,如同一把出鞘的绝世利剑,光芒耀眼,让人不敢仰视。而布伦特则如一缕清风,一股清泉,淡淡然却又绵长,有着一种睿智的优雅。

如果说爱德华兹陛下如太阳一般的光彩照人,那么布伦特大祭祀则是如蓝溟一样幽雅绵长。他们的气质如同水火一样互不相容,却偏偏又是亲密无间的合作伙伴,统率着风雨飘摇中的三千万兽族臣民,和强大的人类敌人对抗。

不一会儿,这群兽族高层就走到了我和小丫的面前,爱德华兹陛下伸开双手,轻轻的抱了抱我和小丫,洪声道:“可怜的孩子,一定是兽神的保佑,你们才能安然无恙!”

布伦特大祭祀则是微笑着没有说话,但他眼中的那份慈爱之情,已经表达出了他内心是多么的欣慰,还有什么能比小丫平安来到帝都更让这位祭祀大人高兴的?

跟在爱德华兹和布伦特身后的,全是帝国重臣,他们当然明白神佑祭祀对帝国的重要性,几乎是团团把我和小丫围住,七嘴八舌的嘘寒问暖。小丫那见过这种场面,一时有些无助的牵起了我的衣角。

爱德华兹陛下重重的哼了一声,这些帝国重臣才明白自己刚才的举动有多么的失礼,全都脸红耳赤的退了回来,摆出一副老诚持重的模样。

我拉着小丫向爱德华兹陛下行了一个半跪礼,算是正式叩见了这位帝国元首。接下来我们还准备向布伦特大祭祀行礼,他却微笑着挥手拦住了我们:“你们两个小孩子,能够跋山涉水来到帝都,一路上肯定很辛苦,有什么事不如回到神殿里再说。”

领袖就是领袖,布伦特大祭祀能够这么沉的住气,已经不负他睿智之名。

在一干帝国重臣的簇拥下,我们来到了主神庙的神殿。神殿的格局和神佑之庙差不多,只是此时殿中摆了一个巨大的圆形会议桌。这就是兽神帝国有名的圆桌会议,表示入会者不分职务大小,可以公开的讨论事务,任何入会者都可以随意发表自己的见解。

大家依次入座,我和小丫则是坐在爱德华兹陛下与布伦特大祭祀之间。现在大家最关心的事情,当然是神佑之庙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时我也用不着装嫩讲客气,一五一十的将神佑之庙一战说了出来。

说完我的述说后,一名狼族的老将军重重在圆桌上击了一掌,怒声道:“卑鄙的人类,以他们堂堂的圣级强者身份,居然偷偷的潜入我国腹地搞这样的刺杀行动。这些被兽神遗弃了的叛徒,已经彻底的堕落了。陛下,大长老,请你们立刻下令,我要带领大军杀赴金汤要塞,不败人类誓不回师。”

一名狐族高级祭祀打断了这位老将军的话:“恩斯特将军,你的武勇我是深表佩服,但我还是要重复我的观点,这次的战争不能拖延太长时间,如果超过了三个月,帝国的补给将会出现严重的赤字。这对帝国的经济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恩斯特有些不满的道:“特纳大人,我们兽族都是热血的勇士,打败人类的入侵军那用的了三个月?给我一个月时间,我会给大家带来胜利的消息。更何况,黑旗征兵令已下,箭已上弦,此战非战不可。”

特纳摇摇头道:“不是非战不可,而是此战非胜不可。帝国已经再也经不起一次战败的折腾了。此战一败,亡国灭族之祸就在眼前,难道在座的各位想背上亡国之臣的恶名?”

恩斯特眼睛一瞪,道:“我恩斯特拼着这把老骨头不要,那怕战至一兵一卒,也不让那些人类混蛋踏入十万大山一步!”

“恩斯特将军!”特纳叹了口气道:“此战只能坚守,不能出击,凭借金汤要塞与人类周旋,我们只需要投入此次征兵的三分之一兵力,就能稳守要塞,这样一来也不会影响帝国的生产。”

“让我们兽族的勇士像龟族那样缩头不出?万万不可,现在正是士气低落之时,如果不借助此战扬威,恐怕民心会更乱,国家也会更加动荡。”

“现在神佑祭祀祭祀已经安然抵达帝都,只要诏告天下,一定能重振士气,不一定非要靠全面战争这样极端的方法。”特纳针锋相对。

第十七章 帝国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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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在我和小丫来到帝都之前,这些帝国的重臣,正在讨论关于这次出兵的事情。恩斯特一看就是典型的军旅出身,一定是主战的激进派,而特纳应该是主管帝国财政的祭祀,肯定是保守派的代表。就算帝国已经下达了黑旗征兵令,但在对于做战的战略上,却各有不同意见。

就我个人感觉,我同意特纳的看法,毕竟这种保守的防守战略能够将兽族的损失减到最低。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考虑,兽族的传统却不允许这么做。自古以来,兽族的陆战部队就有同等数量天下无敌的美誉,而生性豪放的兽族战士从骨子里就习惯于这种血肉碰撞的交锋,兽族正是因为那无畏的战斗勇气,才在大陆上建立了赫赫威名。

现在的兽神帝国不比从前,国力日渐衰弱,但战士们的勇猛自恒古以来就从末变过。象征帝国希望的神佑祭祀在神估之庙被毁后失踪,这对兽族的所有臣民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只有通过血淋淋的战斗,这种最原始、最血腥的方式,才能把涣散的民心重新凝聚起来。

兽神帝国已经日暮西山,明知道这样一种依靠战争来凝聚民心的方式无异于饮鸠止渴,但事到如今,还能有什么好办法?兽族都有一种宁愿站着死,绝不坐着生的刚烈之气,那怕明知不智,绝大多数兽族也重视荣耀胜过重视生命。

我知道这种各不相同的理念,再怎么争论也不会有结果,于是我把目光投向了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祭祀,毕竟他们才是帝国的最高决策者。

爱德华兹和布伦特交换了一下眼神,最后由爱德华兹陛下拍板决定:“三日之后誓师,由恩斯特将军任主帅,特纳高级祭祀任副帅,统领此次征集的二十万大家增援金汤要塞。此战关系到我兽神帝国的生死存亡,许胜不许败。如此的重担压在两位大人的身上,还请你们紧密合作,不要再因政见不同而起争执。请你们不要忘了,不仅有二十万的兽族好儿郎的性命捏在你们手里,在你们的背后,还有三千万兽族赖以生存的最后家园!”

恩斯特和特纳不敢怠慢,一起向爱德华兹行半跪礼,齐声道:“一定不负陛下所托!”

爱德华兹陛下点点头,又道:“查理书记官,你立刻起草公示,将神佑祭祀安然抵达帝都的消息诏告天下,务必要让所有的兽族臣民都知道,兽神并没有遗弃我们,帝国的希望还在!”

一名中年狐族军官站起身来,道:“请陛下放心,臣即刻去办。”然后敬了一个礼,快步离开了神殿。

爱德华兹陛下揉了揉了额头,神情有些疲倦,沉声道:“今天的会议就到这里吧,今晚为迎接神佑祭祀平安归来,将在主神庙举行酬神仪式,到时候除了轮值的同僚,希望大家都能出席。在兽神的光耀下,这一战我们必胜无疑!”

“让那些人类混蛋滚回老家去!”在大家的异口同声中,这次的圆桌会议结束了。

等到所有的大臣都离开了神殿后,爱德华兹陛下才向着布伦特大祭祀一笑道:“我们都老了,未来的希望还是在这些孩子的身上啊。”说完,爱怜的摸了摸小丫的头。

我在这么近距离的地方观察了陛下和大祭祀半天,觉得抛开他们尊崇的身份之外,这确实是两个年老的兽族。在人类的打压下,帝国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正是这两位优秀的兽族领袖,竭尽所能的维持住了这摇摇欲坠的兽族江山。在一众大臣面前,陛下确实是显的英气逼人,但在这兽去楼空的神殿之内,我看到的却是两位老态龙钟的兽族老人。

陛下和大祭祀都是在三十年前临危受命,挑起了整个帝国的重担,当时年富力强的他们,到了如今也成了六旬已过的垂垂老朽。遥想三十年前在金汤要塞的一场大决战,帝国不仅失去了尊敬的圣祭祀格林大人,就连前任的康德陛下也伤重不治,在这生死存亡关头,是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祭祀重整残兵,将一支脚已经踏上了金汤要塞的人类前锋军又赶了回去。

正是在这一战中布伦特大祭祀受了重伤,虽然保住了性命,但从此之后在法术修为上再无寸进,失去了晋级圣级的机会。爱德华兹陛下则是帝国有名的勇者,年轻时就有“角斗场中不败王者”的美名,他的实力可说是仅次于圣级,已经达到了兽族武者的顶峰。

在人类那么大的压力面前,兽神帝国还能让民众过上基本温饱的日子,可说是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祭祀居功至伟,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被臣民们尊称为“帝国双璧”。

出于对陛下和大祭祀的尊重,我向他们详细讲了一下我和小丫一路上的见闻,只不过对于冰晶宫的事,我并没有提起。毕竟冰晶宫的事情太过于神秘,除了我能够通过开门咒语进出冰晶宫外,那里对任何生命来说都是禁地。更何况,我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的事情,无论如何都不能暴露,天知道这个世界的各个种族会怎么看我这个异界而来的生命体?

要保守冰晶宫的秘密,我早就对小丫和道格拉斯吩咐过。小丫对我言听计从,自然没有什么问题,而道格拉斯和小丫签定了主仆契约,根本无法违抗小丫的指令。再说,道格拉斯和安哥拉相处过那么长一段时间,自然知道保守关于异界的这个秘密。因此,我到不担心自己来自异界的这个秘密会泄露出去。

第十八章 幸福来的如此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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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小丫怎么成为战争祭祀,并拥有一个龙族战宠的事,我也想好了说辞,就说是在途经安哥拉山时我们无意间发现了一座龙谷,不知道是不是神佑祭祀得兽神庇佑的关系,龙谷中居住的一头风水两系冰霜巨龙和小丫十分投缘,顺利的签定了心灵契约,而且还是主仆契约。

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祭祀都是见多识广之辈,这一辈子什么事情没经历过?但当他们听到小丫居然得到了一个龙族战宠,而且签定的还是主仆契约时,全都恨不得将眼珠子瞪到眼眶外来。

至于道格拉斯的来历,当然不能直接称呼真名,只好让他矮了点辈份,说是昔日威名赫赫的“风霜之刃”的后代。于是,小白这个名字正式踏入了历史舞台。面对这个异常郁闷的结果,道格拉斯是有苦说不出,不仅平白无敌的成为了自己的孙子辈,还摊上了“小白”这么一个响亮的名字。

不知道以后道格拉斯随着小丫建功立业时,会不会让“小白”这个名字成为新的传奇呢?不过按我的估计,就算“小白”这个字号真的叫响了,道格拉斯也是羞于见人。

为了让两位大人相信小丫肩上站着的白毛圆球确实是龙族战宠,不是一般的白毛宠物,即使骄傲如道格拉斯大人,也不得不在神殿里现场表演了一下他的变身绝技。

当披着一身闪亮银色鳞甲的道格拉斯出现在神殿中时,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祭祀一脸的激动,看他们那幸福的样子,简直就像是年轻了二十岁。

神佑祭祀拥有了龙族战宠,而且还是风水两系的冰霜巨龙,这是何等的神佑恩宠啊!拥有龙族战宠,纵观整个兽族历史,只有双圣祭祀安哥拉办到过。现在小丫不过才是十岁的稚嫩年纪,就达到了这样的一个高度,更何况她还是一名神佑祭祀?这实在可说是一块瑰宝,是兽族中兴的希望!

看着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祭祀那写满了幸福二字的脸,估计他们两位也没想到幸福会来的如此突然吧?本来还以为神佑祭祀凶多吉少,兽神帝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没料到现在却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小丫不仅没事,还给帝国又带来了一剂强心针。试想一下,当神佑祭祀安然无恙,还携龙族战宠归来的消息一公布,整个兽族的士气会高涨到何种程度?

这个消息绝对能够最大程度的凝聚整个兽族的民心,团结一致士气高昂的兽族,又有什么坎是迈不过去的?人类如果在这个时候攻打金汤要塞,就如同在兽族战士那高昂到极点的士气上点燃了火药引线,绝对会被炸个灰头土脸讨不到任何好。

爱德华兹陛下高声把查理叫了进来,这位狐族军官进来见到道格拉斯后,吓的打了个哆嗦,几乎要高喊“敌袭”。还好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之辈,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并听陛下说明小丫已经拥有龙族战宠的事。

此时查理的脸上也是一副激动的神情,他当然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什么,迅速的向两位大人保证,他将重新草拟诏书,务必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这条好消息通传全国。

布伦特大祭祀一向沉稳冷静,现在却是一副乐呵呵的快乐老头模样,嘴里不住的念道:“兽神保佑,兽神保佑!”

能够让帝国的最高掌权者都乐成这副模样,相信小丫拥有龙族战宠的消息一公布出去,一般的兽族臣民会兴奋成什么样?只要能够军心振奋,民心团结,那么兽神帝国这次的战争,就不用夹杂过多的政治目的,相信在这个时候采用死守的战略,将是最好的结果。

在谈到神佑之庙的长老团时,两位大人都连呼可惜。神佑之庙云集了两位大祭祀和两位双系高级祭祀,实力可说是超过了帝都的长老院,却完败在了两名圣级强者的领域之下。如果不是一魔一武两个圣级领域,阿林查大祭祀等就算不敌,也不会败的如此之惨。看来人类前几年没发动什么大规模的战争,全是因为要养精蓄锐,就连他们的圣级高手也在这段时间取得突破,达到圣级领域的程度。相比人类的情报系统,兽神帝国的消息就实在是太闭塞了,好在神佑之庙还有最后的杀招“圣光自爆”,否则小丫和我也不会有机会逃脱。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

接下来,我向两位大人展示了“尼伯龙根的指环”,说这是小白从他的祖辈那里继承过来,传赠给了小丫。对于这件圣器,两位大人只是略微感到好奇,并没有显示出过多的惊喜。想想也是,虽然这是件圣器,但只能供个人所用,对于整日思考着举国大事的两位兽族领袖,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当我说到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时,两位大人的神色才又变的凝重起来。小丫的事情因为要凝聚民心,肯定是要大肆宣传,人类既然已经搞过一次偷袭,难保不会来第二次。不过小丫现在身处帝都,在十万禁卫军的拱卫下,可说是已经有了安全保障。兽神帝国虽然日暮西山,但堂堂帝都也不是圣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菜园门,毕竟帝都不像神佑之庙,只要单挑获胜,就可以随意肆虐。

两位大人决定隐瞒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的事,不然的话,敌人就相当于多了一个刺杀目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小心谨慎一点好。

在和两位大人的谈话中,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中,夜色已经暗了下来,酬神仪式马上就要举行了。

第十九章 丹尼斯的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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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我和小丫就经历了两次酬神仪式,上一次是一个血腥之夜,是我们此生最惨痛的经历,但在帝都的这一次,却是一次彻彻底底的狂欢。

神佑祭祀安全回归,还带回了龙族战宠,这条消息虽然还没有在短时间内传遍全帝国,但在帝都已经是街知巷闻。在如此利好的消息刺激下,帝都一下子从戒严的状态变成了不夜城。

小丫和道格拉斯成了这次酬神仪式中的主角,无数的达官显贵围着他们团团转,拼命的套着近乎。小丫把求助的眼神望向了我,但我知道这里是帝都,和我们那个小村子不一样,小丫既然身为神佑祭祀,就总要适应这样的场面,她不能再做那个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围着我转的小丫头。于是我恨下心,不理小丫,自顾自的走开了。

道格拉斯可能是在冰晶宫中寂寞太久了吧,看他的样子倒很是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不停的秀出他的龙族造型大摆poss,引来了阵阵尖叫。让我有些意外的是道格拉斯居然还是一个地道的酒鬼,而且只能用海量来形容,只要有兽族上去给他敬酒,他是来者不拒一律干杯。兽族武者善饮也是出了名的,但怎么也拼不过这位龙族,不一会儿在道格拉斯的身前就已经横七竖八的躺下了十余名兽族,全都是拼酒时败下阵来的。

相比较之下,我成了一个完全无人关注的角色,只能默默的站在广场一角。上一世我是修真界的神偷,本来就不喜欢出风头,能够像这样不引人注意的呆在一旁正和我的心意。按兽族的规矩,还未成年是不能饮酒的,但我从小就调皮捣蛋,早就和小丫不知道偷喝了多少次美酒,这时乐得清静,端起那名贵的葡萄酒细细品尝。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就算我不想引人注意,还是有一个兽族主动找上了我。

“铁熊小朋友,难道你不知道,兽族未成年是不能饮酒的吗?”随着这句话,高斯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高斯只是一名小队长,职务低微,如果不是因为他刚好负责把我和小丫送回帝都,可说是没有资格出席这次的酬神仪式。只不过,像他这样的小角色,就算能够列席,也没有谁会注意到他。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和我搭腔吧。

“高斯叔叔,这是个狂欢的夜晚,偶尔破破例,也没什么要紧的吧?”说着,我向高斯眨了眨眼。

高斯哈哈一笑,和我碰了一下杯,将自己杯中的美酒一饮而尽,才朗声笑道:“铁熊,你知不知道,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与众不同。我总觉得,你将来肯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兽族!”

我轻笑道:“高斯叔叔,你不是在说笑吧?我不能成为祭祀,又没有狂化的潜能,怎么可能成为了不起的兽族?”

高斯摇摇头道:“如果光凭武力就可以让帝国强大,那么我们兽族也不会被人类赶到这十万大山里来了。铁熊,你是神佑祭祀殿下身边最亲近的人,如果说有机会能让帝国改变些什么,只有你和殿下最有机会了。”

“高斯叔叔,你不会是喝醉了吧?怎么你说的我都听不懂?”我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模样。

“这个,就当我是喝醉了吧。三天之后我就要随军增援金汤要塞,这一战我们兽族必胜无疑。希望我能安全回师,如果我的命好,也许能够有机会看到你和神佑祭祀殿下为帝国带来真正的希望!”

说到这里,高斯顿了一顿,才向我道:“忘了告诉你,虽然我不是祭祀,但我的导师却是丹尼斯高级祭祀,他教会了我许多东西,也让我明白了有时候头脑比力量更重要。他在给我的信中,经常提到你,我从来没有见过导师这样称赞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而我在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导师的眼光真的没错。虽然导师已经不在了,但我知道,你就是寄托了导师梦想的希望。”

高斯是丹尼斯的弟子?我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了惊讶的神情,一想到平时丹尼斯对我的谆谆教导,我的眼眶不由的有些湿润了。

高斯又倒了一杯酒,向我一举道:“这杯酒,就当是献给导师的吧!”说着,高斯将杯中美酒向天上一洒。

“高斯叔叔,你一定会活着回来!”我学着高斯的样子,将杯中的葡萄酒向空中一洒。

“当然,此战我们兽族必胜!”

在结束了和我的对话后,高斯直接离开了宴会现场,说是要返回军营。他没有向陛下和大祭祀告退,却跑来和我打招呼,实在可说是有些独立异行。也许,他是继承了丹尼斯祭祀的脾气吧。

他和丹尼斯可说是改革者,肯定不会受现阶段当权者的喜欢,也许正是这个原因,高斯明明很有能力,却只能当一个小队长。丹尼斯和高斯的政见,应该是用兽为才,而不是用兽为亲。兽神帝国的最高权利机构,自古以来都由四大强族把持,即使外族有再出色的兽才,也从没有站上兽神帝国的权利顶峰。相反,只要是四大强族出身,在升迁的路上就会一帆风顺。

另外一点就是贵族和平民的区别了,有着贵族头衔的兽族,可以凭借着世袭制度,轻易的取得高位,相反一些有能力的平民,却无法获得公平的机会。一介平民,如果想混出个名堂,所付出的努力可说是那些贵族的十倍以上。

在丹尼斯高级祭祀看来,只有改变这一不合理的制度,才能使更多的兽族才尽其用,才能使兽神帝国重现往日的辉煌。

改革?这就等于要向现在的权贵们挑战,这是何其艰难的一条道路。丹尼斯祭祀大人,难道你认为我真的能完成你的梦想,革除兽族的蔽端,让帝国真正强大起来?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苦笑起来。

第二十章 狮族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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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高斯谈完话后,我的神思有些晃忽,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奇怪,我明明是一个十岁的熊族小孩子,为什么这么多兽族却把我当做成年看?难道我平时装小孩子装的不像,才会让大家觉得我特别老成?

有一点不可否认,既然我重生到了这个异世,既然有越来越多的事同我纠缠在一起,那么我已经不可能超然置身于事外。命运如果难以捉摸,那我就应该尽可能的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一世,我不应该是那个事事寻求小心的修真界偷儿,而应该好好扮演一个杰出的熊族。

现在的我,已经不是无法修真的废材,既然已经练到“万物长生法”第二层的凝息之法,那么我就有资格和任何兽族英才一较长短。现在,也许是到了要做出些改变的时候了。

我知道,在经历了这么多事后,那个一心只想着游戏人生的铁熊不在了,现在的我,得为自己的将来好好谋划一下。

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这一点谁都无法改变,而她也是这世界上和我最亲近的。我不管小丫是神佑祭祀还是别的什么,我只知道,她是我的小丫,谁都别想伤害她!父母、亲友、导师,全都在我的眼前离开,这样的惨剧,绝不能在小丫的身上再次上演。

这一月来,我发奋图强,修为上可用勇猛精进来形容,气海中的真气越聚越厚,经脉中真气的流通也越来越畅通。现在让我耍起掌心雷,已经没有了初结气海时的不适,就算来上几个连击也不在话下。只不过,我现在修为太浅,以如此低的根基发出掌心雷,碰上修为高一点的,几乎没什么杀伤力。以我现在的水准,欺负一下兽族的普通中级武者,应该是足够了。考虑到我还未成年,且修炼万物长生法的时日还短,有这成果已经算是不易。

按我修行的进度来看,成年时应该就能修完凝息之法,相信到了那个时候,我的实力应该不逊于老爸了吧?只要我肯再下下苦功,二十岁前结出内丹,一举跨入先天,也不是没可能。

正当我在低头盘算将来时,一群闹哄哄的兽族小鬼从我的身边经过。本来,我是不打算理会这些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兽族,但其中像是领头的那小子的一句话,把我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你们刚才看到没有?我牵起她的小手,轻轻的一吻,那真是如凝脂一般的滑嫩啊。年纪虽然还小,却是天生的美熊胚子,你们说,找遍整个帝国,还有那一族的姑娘比得上她美丽?这可是神佑祭祀啊!”

我心中一动,这家伙居然说的是小丫?顺着话声,我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大放撅词的兽族小子:魁梧的身材,棱角分明的一张俊脸,脸上的几粒青春豆说明这小子顶多就是刚刚成年,而一头如波浪般的金色鬃毛,说明了这小子狮族的身份。

吻手之礼是贵族礼节,这小子能够亲到小丫的手,身份应该是很高贵了。看他身边的那些兽族小鬼,个个衣着光鲜,都是虎、熊、狐、狼、豹这些强族大族出身,更衬托出这领头小鬼的不凡。

看这架势,这小子不会是什么王子之流吧?一般来说,以这样的出场方式,还敢打小丫的注意,肯定是众多小说中都曾描写过的王子情敌!一般这样的家伙,出场的目的就是给身为主角的我找麻烦。难道这样狗血的情节,真的要在我身上上演?

只不过,敢动小丫的脑筋,就如同触犯了我的逆鳞,管他是不是王子,我也不可能忍下这口气。

“本来心情不错,听到有人放屁,什么味口也没了。”我故意大声的一叹,并把杯中的葡萄酒往地上一洒。

只要不是聋子和白痴,谁都能听出这句话中的嘲讽意味,那几个兽族少年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我。

领头的狮族小子还没怎么表态,一个狐族小子就跳了出来:“你是谁?看你的装扮,不过是一介平民,有资格参加这里的酬神仪式吗?你知不知道现在站在你眼前的是谁?这位是哈里发殿下,你敢对王子殿下不敬,该当何罪?”

“难道你爸妈没教过你,在兽神光耀下的臣民一律平等?酬神仪式任何兽族都有资格参加?”说着,我不耐烦的把那狐族小子往旁边一拨,道:“狐假狮威,闪一边去。”

这狐族小子看年龄比我大个三四岁,但狐族并不是什么强力种族,他怎么可能经的起我一推?脚下几个踉跄就要摔倒在地。

在他旁边的一个熊族小子上前一步,手一伸把狐族小子扶稳,然后才瓮声瓮气的向我道:“看你也是一个熊族,怎么随便就动手动脚的,这么不讲礼貌?”

我打量了这熊族小子一眼,看在同族的份上没和他计较,只是撇撇嘴道:“在背后对神佑祭祀说出些不敬的言语,就算是礼貌吗?”

这熊族小子估计是个实心眼,被我这么一顶,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有些尴尬的回头看了看那狮族小子。

这时那狮族小子哈哈笑了两声,一脸和气的道:“这位熊族小兄弟,听说神佑祭祀这次安然归来,和她同行的是一名熊族少年,想必就是你吧?听说你和神佑祭祀青梅竹马,刚才我说的话确实是有些不礼貌,也难怪你听了不高兴。我们兽族都是实心眼,干脆我向你道个歉,就当这事没发生过,大家还有机会做朋友,你说好不好?”

我打量了这狮族小子一眼,这家伙不简单啊,笑里藏刀的,有这样的潜质再加上这么好的出身,以后肯定能混的风生水起,我得提防一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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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太子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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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半天没吭声,这狮族小子还是一脸微笑,道:“这样吧,我先自我介绍,我叫哈里发。虽然爱德华兹陛下是我的父亲,但我自己还没有建功立业,你就当我是一个普通朋友好了。”

输什么都不能输风度,就算我心里对这小子不感冒,但这时也只能放高姿态,故做豪迈状的道:“铁熊!”

说着,我伸出手去和哈里发握了一下。

哈里发拍了拍我的肩,道:“铁熊小兄弟,我知道你是熊族勇士铁猛的儿子。为了保护神佑祭祀,铁猛勇士英勇做战,他是我们全体兽族的骄傲。刚才我听父亲他们说起过,要追发金星勋章给铁猛勇士,他的大名也会被镌刻在斗兽场的勇士图腾上!”

“老爸只是做了一个兽族勇士应该做的!”提起老爸,我的情绪有了丝激动。这个狮族小王子不简单,很有说话的艺术,能够在言谈之间,就将局势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颇有些领袖气质,看来真可用狮父无犬子来形容。

不过,有时候第一映象真的很重要,不管哈里发现在的表现再怎么平易近人,我总觉得他的笑容里像是隐藏了些什么,让我不敢对他掉以轻心。

“我来介绍一下吧,大家的年纪差不多,以后有什么事情,就互相关照一下,相信大家都能成为帝国未来的精英。”哈里发短短的几句话,就让他成为了众人的中心。而在他的介绍下,我也认识了这几位帝国“未来的精英”。

熊族少年叫格里木,他的父亲就是帝国大名鼎鼎的“金汤将军”格里雄。格里雄将军镇守金汤要塞十余年,立下战功无数,本身实力超群,一向有着“边关第一高手”之称。格里家族是熊族中的第一豪门,家传绝学“熊掌拍击”是兽族能得一见的成系统的武技,因此历代猛将辈出,可谓是一门豪杰。

狐族少年叫拉尔森,说起他的父亲到和我有一面之缘,正是帝国的财务大臣特纳高级祭祀。比起特纳大人的老练与睿智,这位拉尔森少爷就有点像是典型的二世祖。虽然拉尔森有一个祭祀学徒的职称,但以他的性格如果能称为精英,那还真是对精英这二字的污辱。

另外有一个狼族少年,名叫克鲁,他的父亲我也认识,正是恩斯特将军。说起来,恩斯特和特纳因政见不同,十分的不合,但他们两位的儿子,却来往的十分密切。可能,贵族的社交,就是这么一回事。

还有一名虎族少年,名叫霍克,父亲是禁卫军总统领霍尔曼将军,那也是位高权重之辈,而且能够执掌禁卫军,肯定和陛下与大祭祀关系莫逆。

最后是一名豹族少年,名叫布隆迪,他的父亲是长老院除大长老外的首席长老,迪尔斯高级祭祀的大名我也早就听闻过。只不过,布隆迪并没有继承父亲的衣钵,他并不是祭祀,反而成为了一名优秀的狂战士。

这几位少年,如果用现代一点的词语来形容,那就是最牛x的太子党。除了布伦特大祭祀没有子嗣外,这个太子党,几乎云集了兽神帝国所有位高权重之辈的公子哥,估计在帝都中,再找不到比这些太子党还要风光的兽族少年了。

初临帝都,和这些太子党就有了个不算愉快的开始,我也算是有点“本事”。只不过,我并不怎么在意这些太子党,他们是牛x,但我和小丫也不懒,就看看最后谁才能成为帝都最风光的兽族少年吧。

这一批兽族少年,年岁差不多,都在十三四岁之间,还没有举行过成年礼,自然不能在帝国取得官职。不过,以他们父辈的权利,这几位太子党的将来,必定光明无限,从前途这一点来讲,他们倒还真是帝国未来的“精英”。

对着这几位“精英”,我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没有丝毫的局促不安。这几个小崽子,来头虽然都不小,但要想震住我,显然还不够火候。

哈里发像是对我很感兴趣的样子,拉着我不住的套近乎,没有一点王子架子。至于其余的几位太子党,对我或多或少的表示出了一些敌意,从这点上看,哈里发所表现出来的气度超过同伴许多。唯一让我对几个太子党有点好印象的,就是这几个家伙也并不是什么循规蹈矩之辈,明明都还没有成年,却个个端着美酒痛饮。

我的酒量没道格拉斯那么夸张,但多少也有一点来自老爸的遗传,拼起酒来一点也不落于下风。

随着酬神仪式的进行,做为压轴戏的角斗项目开始了。哈里发像是已经和我混的很熟的样子,勾肩搭背的一起挤到人群前,为场中的比斗不住的纳喊助威。

帝都可不像我们那个小村子,这次角斗的规模大了许多,要知道国王陛下和大长老以及帝国的一干重臣都在现场,如果谁能在角斗中获胜,无疑会引起这些高层的注意,从此能够平步青云也说不定。因此,不少的兽族青年使出混身解数,立图有一个好的表现。

帝都可谓是人才济济,参加这次酬神仪式的青年才俊也不少,现在在场中较量的一虎一狼两名兽族青年,差不多都有中级武者的身手,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才俊。

在观众的大声叫好中,那名狼族青年一个背摔,将虎族青年摔倒在地,然后一个翻身将其死死压住。虎族青年挣扎了几次都脱不开身,只好认输。

狼族体型在先天上比虎族小,这位狼族青年能够打败和他同等级的虎族,已经证明了他的身手相当出众。

这时,哈里发突然在我的耳边道:“你觉得他们的身手,能不能当的起如此的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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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没有谁是孤身上路。——奇迹大陆创世神天丛如是说。

第二十二章 角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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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诧异的看了看哈里发,他突然对我说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我知道自己虽然年纪还幼,但论起真实战力,在兽族中也算是出众的了。但我习的是修真功法,真气内敛于经脉之中,仅看外相是察觉不出我的实力。可以说,就算是以爱德华兹陛下的眼力,也只会觉得我是一个筋骨很是强健的熊族少年,看不出我到底具有多深的实力。

现在场中获胜的可是一名中级武者,但看哈里发的口气,好像不怎么看的上眼。我承认,以我的实力,击败这名中级武者还是办的到,但哈里发能看出我的真实实力?

爱德华兹陛下的武勇号称帝国第一,哈里发如果能够从他父亲那里继承几分本事过来,也可算是高手。所以说就算哈里发能够打败场中的中级武者,也不算是什么太希奇的事。

我不太明白哈里发的用意,只好装糊涂道:“这位狼族大哥身手非常好,如果是在我住的那个小村庄,肯定是能列入前几名的勇士。”

哈里发摇摇头道:“姿质所限,这名狼族的成就有限,估计到这程度已经差不多是他的顶峰了。不像铁熊兄弟你,筋骨奇佳,将来的成就肯定惊人,成为帝国有名的勇士指日可待。”边说,哈里发边打量着我。

我哈哈一笑道:“殿下,我既不能做祭祀,也不能狂化,还谈什么未来的成就?顶多就是从老爸那里继承了一把子力气。”

“不,我眼光很准,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和一般的兽族很不同,将来的成就肯定不可限量。”哈里发拍了拍我的肩。

又是一个第一眼见我就觉得我与众不同的兽族,哈里发的话和高斯何其相象,难道我的隐藏功夫并不到家,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我的深浅?

“我是什么斤两,自己清楚的很,殿下太高看我了。”我极力否认着。

“哈哈,你小小年纪,第一眼见到我这个王子,居然可以不卑不亢的从容应对,这还不说明你与众不同?拉尔森虽然不是修习武技,但他怎么也比你大个三四岁,却经不起你的轻轻一推,足以说明你的身手不错了。”哈里发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看来,我刚才表现出来的一丝傲气,并不符合一个十岁熊族小孩的身份,难怪哈里发看我是如此不同。也许哈里发真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几分领袖气质,能够知人善用,他之所以纡尊降贵的和我谈这么多,应该是想招缆我吧。

“有几把力气,这可能也是我身为熊族的唯一资本吧。”我以一种自嘲的语气道。

“只是有点力气?”哈里发看着我微微一笑,道:“要不铁熊兄弟和我们一起下场参加角斗,试试真实本领怎么样?”

“下场角斗?我们都还没成年呢。”我立刻找理由搪塞。

“兽族都是热血男儿,何必在乎这些细技末节,要不就由我先下场试试,我不行了铁熊兄弟再上。”

“殿下身份尊贵,亲身下场比试,万一伤着了怎么办?”我忍不住劝道。其实我是怕麻烦,想想也觉得别扭,怎么每次碰到酬神仪式,好像我就要被硬逼着参加角斗呢?

“王子殿下又怎么了?我们兽族可不是在温室中长大的花朵,战斗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不知道这位王子殿下怎么想的,不管我怎么推托,他都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好像要随时挽袖子下场。

这时格里木站了出来,瓮声道:“殿下,不如我先下场试试。如果我顶不住了,你再下场帮我找回场面。”

“这样啊,也行,如果我也不行了,铁熊兄弟再上。”哈里发点了点头。

兽族果然都是暴力份子!我在心中刚刚这样感叹了一句,格里木就已经大声叫道:“让我来会会你!”说着,大步走入了场中。

这群太子党显然在帝都非常出风头,那名狼族青年认得格里木,知道他的后台非常硬,立刻恭声道:“原来是格里少爷。格里家族一门豪杰,所有的兽族都佩服的很。不过格里少爷你虽然武勇,但还未成年,按道理是不能参加角斗的。”

格里木摇摇头,道:“打就打,我们兽族讲那么多规矩干什么?”说着,握拳在胸口一拍,算是敬了一个起手礼。

兽族自古以来崇武,狼族青年就算知道格里家族财雄势大,但只要一踏上角斗场,就是两名战士之间的私人较量,因此他也用不着再讲客气,同样握拳在胸口一拍,回了一礼。

格里木虽然还差着几个月才算成年,但他们格里家族家学渊源,武勇之名传颂全国,狼族青年不敢有丝毫的轻敌。狼族青年的身手敏捷,速度是他的强项,肯定是想先下手为强,在回了一礼后身子立刻向前一纵,同时挥手成爪,向格里木抓了过去。

格里木大喝一声:“来得好!”伸出自己醋钵大的拳头,迎向了狼族青年的双爪。这一拳扑实无华,但出拳的时机、速度、角度都上佳,让狼族青年避无可避,只好在第一下交手就硬碰硬的对上了。

熊族力大这是天生优势,当双方的拳爪相接时,狼族青年身形一滞,显然是有些吃不住格里木的力道。格里木看来战斗经验十分丰富,没有放过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向前跨出一步,双掌连续直击,正是家传绝学“熊掌拍击”。

“熊掌拍击”附带眩晕效果,如果狼族青年能和格里木拉开距离,说不定还能挡个几招,但这样的的近身肉搏,没办法发挥他速度上的优势,匆忙之间被格里木拍中了一掌。狼族青年摇晃了几下,最终敌不住“熊掌拍击”的眩晕效果,不支倒地。

第二十三章 双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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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木还没有成年,就轻松战胜了一名中级武者,不负格里家族的武勇之名,场下立刻响起了一阵如雷般的掌声。

格里木扶起了那名狼族青年,兽族之间的比试,输赢一向都是光明磊落,那狼族青年心悦诚服的道:“格里家族果然名不虚传,我输的心服口服。”

格里木呵呵一笑,也没和这狼族青年讲客气。

这一战,我从头到尾看的清清楚楚,格里木小小年纪就能轻松击败一名中级武者,实在可称得上是兽族的少年英才,如果我不是有“万物长生法”撑腰,只是靠着自己苦练,估计到他的年龄也达不到他这样的境界。

这时格里木突然伸手向我一指,道:“铁熊小兄弟,我们都是熊族,要不你也下场,我们较量较量,看看谁才是最杰出的熊族英才。”

我一愣,一般来说角斗时都是场中的兽族接受挑战,那有主动邀战的?但我看到哈里发嘴角边抹过的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时,就明白格里木的主动邀战,应该是出于他的授意了。

以兽族那强烈的自尊心,对手都指名道姓的发出挑战了,如果不敢应战,实在是件大损颜面的事。我和小丫初来帝都,总不能在这第一天就落个胆小怕事的名头,有负神佑祭祀青梅竹马的声誉吧?

你要战,我便战!打定这个主意,我回了哈里发一个若有若无的笑意,大跨步的走入了场中,向格里木行了一个拍胸之礼,默然而立。

格里木道:“铁熊,虽然我们都未成年,但你小着我三岁,我就让你三招,以示公平。”

我朗声道:“格里大哥,让我三招实在是太客气了,你就让我一个先手好了。”

说着,我暗运法诀,运起金刚护体术,一个健步窜上前去,如同狂风暴雨般的向格里木发起了攻击。

我的个子差不多矮格里木一个头,体型也要小上一圈,格里木可能自持力气比我打,毫不退让的站在原地伸出双臂格挡我的攻击。

我心中暗道:“既然你托大小瞧我,不让你吃点亏,你还不知道厉害。”要知道,运起金刚护体术后,我的双臂硬如刚铁,比起等闲的血肉之躯要强上许多。上一次熊宝已经吃过我的亏,这格里木虽然比熊宝厉害的多,但终竟还是血肉之躯,和我硬碰肯定是我占便宜。

果然,在接了我连续十余击后,格里木有些撑不住了,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只不过,格里木比起熊宝确实强上许多,虽然脚下在退,但手上一点没慢,没给我击倒他的机会。

我这种连绵不断的攻击一旦展开,不分出个胜负是停不下来的,格里木一退,我自然就跟上一步,继续和他硬拼。格里木吃不住疼,只好再退,于是我就继续跟进。这样一来,一进一退之间,我在场面上大占上风。

周围的观众开始叫起好来,显然我这个不起眼的熊族小子居然在同格里木的交手中大占上风,实在是超出大多数兽族的意料。兽族都是崇拜勇士,既然我占了上风,自然就有理由获得多一些的掌声。

听到了大家的喝彩声,格里木的脸面有些挂不住了,他怒喝一声,强行停住后退的脚步,两只大大的熊掌前后一错,硬碰硬的向我袭来。显然,格里木再次使出了他的家传绝学“熊掌拍击”。

我有心试试这“熊掌拍击”的厉害,当下毫不退让,也是大吼一声,运起五丁开山术,双掌迎上了格里木的双掌。

只听“碰”的一声响,格里木如同撞上了投石机一般,被我这一掌击的向后飞出去十余米,落地后变成了一个滚地葫芦。而我也有一点不好受,“熊掌拍击”的眩晕效果确实厉害,如果不是有金刚护体术护身,将我的抵抗力增强了许多,只怕我现在已经坐倒在地。

这是一次纯粹力量与力量的较量,格里木吃亏在不知道我有五丁开山法这门道法,全然没想到我会在瞬间提高五倍力量,自然在这次力量的交锋中落了下风。如果要比战斗技巧,格里木肯定胜过我,但如果只是比力气的话,我则很有信心。而这种掌对掌的硬撞,正和我的心意,要不然的话,和格里木陷入缠斗中,结果肯定是对我不利。

格里木从地上翻身爬起,显然是不甘心比力量输给我这个小熊,再次叫了一声,挥舞着双掌又迎了上来,这一次他借着前冲的势子,更具有冲击力。我站在原地强提一口真气,将五丁开山术运到顶峰,再次和格里木掌对掌的碰上了。

格里木的力量确实比我大,但在他没进入狂化的前提下,如何能和我的五倍力量抗衡?这一次依然是格里木被弹了出去,而且飞退的距离比上一次更远。我则还是牢牢的站在原地,虽然眩晕效果让我有些不好过,但我却没在脸上表露出半分。

格里木翻身坐起,呆呆的看了看自己的双掌,有些不甘心的摇了摇头,然后起身道:“铁熊,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力气居然比我还大,这次较量,算是我输了。”

格里木输的如此光明磊落,我也只好假意谦逊一下,道:“格里大哥这是让着我呢,要不然的话我那这么容易抢到先机?更何况,刚才纯是比力气,如果格里大哥和我比起战斗技巧,恐怕最后输的会是我。再说,格里大哥你是狂战士,真要拼斗起来,不能狂化的我就更不是你的对手了。”

格里木摇摇头道:“赢就是赢,输就是输。我在你这个年纪时,远远没有这么厉害。铁熊你确实比我强,反正这次我是输的心服口服。”

第二十四章 王子?照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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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想谦虚两句,但周围的欢呼声却打断了我的话。早就在一旁观战的小丫更是跑进场中,拉着我的手道:“铁熊哥哥好棒啊,我就知道你会打赢。”

我爱怜的摸了摸小丫的头,心中暗道:“我确实只想打赢,不想输,在拥有干掉那两个人类混蛋的实力前,我一场都不想输。”

小丫把我牵到陛下和大长老的面前,开心的道:“陛下,大长老,你们说铁熊哥哥厉不厉害?”

布伦特大祭祀微笑不语,爱德华兹陛下则哈哈大笑道:“厉害,当然厉害了,铁猛勇士后继有人啊。格里木已经是帝都数一数二的少年英才,现在却输给了铁熊,看来这帝都年轻一辈,要以铁熊为首了。”

我连忙摆手道:“陛下太过夸奖了,我不过是以己之长,攻彼之短,胜了也是侥幸。”

爱德华兹陛下一愣,口中喃喃道:“以己之长,攻彼之短?”

半晌之后,他才展颜对我一笑道:“铁熊,这下子我对你更是刮目相看了,小小年纪能够说出这么精僻的战斗之道,我都能从中颇有领悟。嗯,前途不可限量啊!”

我汗,只不过随口的一句话,却引来了这位帝国实权者的长吁短叹,难道他以为这么精僻的话是我总结出来的?实在有些受之有愧。

这时哈里发也凑到了跟前,向爱德华兹道:“父王,我看到铁熊兄弟和格里木的较量,一时技痒,也想上场切磋一下。”

爱德华兹陛下笑道:“你也要打?你们可都还没成年呢。有精力的话,就留到成年的试炼礼上去发泄好了,酬神仪式可不是专供你们这些小鬼表演的舞台。”

看着哈里发脸上有丝不甘心的神情,布伦特大祭祀突然开口道:“既然铁熊和格里木比试过了,那么再让哈里发上去试试也无妨。这些孩子都是帝国未来的希望,给他们多一点磨练也好。”

爱德华兹陛下顿了顿,道:“对,说的有道理。铁熊,等会你帮我好好教训一下哈里发,别让他总是那么骄傲。让他受受挫败,对他的成长也会有点好处。”

我晕,爱德华兹陛下居然叫我帮他教训儿子?这位陛下还真是敢想敢做。哈里发的实力深浅我看不出,但想来也是这群“太子党”中的第一,要不然格里木也不会说如果自己败了,就要哈里发帮他找场子。

这下子好,找场子找到我身上来了。要知道,格里木的实力已经和我基本相当,能够战胜他我也是占了出其不意的便宜。如果现在和哈里发放对,他一定一百二十个小心,不会给我硬拼力气的机会。哈里发的战斗经验肯定比我丰富,如果和他比起格斗技巧,我肯定是讨不到好。只不过,现在陛下金口一开,我和哈里发想不战都不行。

我看了看小丫望着我的崇拜眼神,心里道:“既然要打,那就一定要打赢。王子怎么了?和我对上,一样照揍!”

在大家的簇拥下,我和哈里发回到了场中,互相敬了一礼后,就开始了我今晚的第二场比斗。

哈里发没像格里木那样托大,完全把我当做一个同级别的对手,一上场就是一个攻守兼备的侧踢,显然是要试试我的斤两。我伸手架开了这一踢,同时出拳击向哈里发的左肋,也想试试他的水份。

哈里发伸手敏捷,侧身闪过我一拳,然后就是一个拐肘向我袭来。我自然不会着了他的道,手往上一翻,把哈里发的这记拐肘托住。

短短的一瞬间,我和哈里发已经交手了十余个回合,暂时斗了个旗鼓相当。哈里发忌惮我的力量,每次都不和我硬碰,而我也不知道哈里发有什么拿手绝活,也不敢就这么发动快攻。

兽族都是急性子,如果换做别的兽族这样推来磨去的交手,早就不顾后果打的异常火暴了。偏偏我和哈里发都算是智慧型的兽族,想谋定而后动,所以场面上虽然打的精彩,但论起激烈程度,却比不上我和格里木的那一场。

我们现在的这种打法,颇有些花拳绣腿的架式,就这样推来拆去的打上个把小时,也不一定能够分出胜负。在场的帝国高手云集,自然看的出我和哈里发的打的有些避实就虚,体现不出我们真实战斗力的高下。

爱德华兹陛下忍不住开口道:“兽族勇士在战场上都是直来直去的杀敌,讲究的是拳拳到肉的血肉搏杀,可不是为了摆些花架子好看。”

陛下的话听到我耳里,感觉有些惭愧,我抬头一看哈里发,似乎他也有同感。几乎是心有灵犀一般的,我们再次交手一招后,就各自分开,相对而立。这一次,我是准备出绝招,和哈里发尽快的分出个胜负。

我默念口诀,将气海中的真气牵引了一部分到掌心之中,现在我的修为还浅,真正练熟了能运用到实战中的外发招式,也就是这修真界最普通的掌心雷。我现在掌心雷的威力还不算大,一击就想打败哈里发不可能,但掌心雷毕竟是种近似于元素攻击的外放招式,哈里发肯定料不到我一个战士却会这样的攻击方法,肯定会被掌心雷劈到。我不求这一劈能够搞定哈里发,只要让他的身体麻痹一下,就是我取胜的良机。

我不知道哈里发有什么绝招,但看到他凝神静气的样子,显然也是在积蓄力量,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我大喝一声,就准备主动出击。

只是我还没有扬臂发出掌心雷,就看到哈里发张口一声怒吼,一个比我先前大喝响亮十倍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中,同时一股劲气向我迎面扑来。

“难道这就是狮子吼?”在那一瞬间,我的脑海里只有这样的一个念头。

第二十五章 掌心雷怪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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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料到哈里发有这样的一手绝活,音波式的冲击力怎么防守?那一瞬间,我的耳膜剧烈震荡,脚下也有些踉跄。这样的一记“狮子吼”,带给我的冲击比“熊掌拍击”更大。

哈里发一看我的样子,就知道他的一记“狮子吼”奏效,立刻飞速的向我冲了过来。现在我的脑袋有些晕,如果被哈里发近身,肯定是输多赢少。我咬咬牙,强打精神,伸掌在身前一档。

哈里发欺我脚步不稳,毫不退让的伸出一掌与我硬轰。我心中暗暗叫苦,受到“狮子吼”的影响,我根本来不及运起五丁开山术,如果就这样和哈里发比拼真实力量的话,肯定是年幼的我吃亏。不过,现在我已经处于下风,无法可想之下,只有硬着头皮上。

本来我以为这一击我肯定讨不到好,但我和哈里发双掌一触,就发现哈里发突然像打了摆子一样,身体抖个不停,像是被什么东西麻痹了一下。

我一愣,但随即明白过来,刚才我已将掌心雷运到了手臂上,只差一点就要发出去,没想到被哈里发的“狮子吼”一震,全然忘了要发出掌心雷。等到和哈里发硬拼一掌时,积聚在掌心的真气才暴发出来。虽然这记掌心雷没有发出体外,但哈里发和我双掌相接之时,就相当于轰到了聚结成掌心雷的那团真气上。掌心雷的真气中蕴含着雷电的能量,当哈里发结结实实的一掌打上去,等于近距离的被高压电给电了一下,一时之间身体当然会麻痹。

我又惊又喜,全然没想到掌心雷居然还有这样的功用,看来我运气不错,这样一个绝佳的战机,完全是白捡来的。虽然我的脚步还有些虚浮,但总比哈里发身体麻痹要强一些,既然两人已是近身相搏,自然用不着再讲客气,我立刻一拳直击而出。

我脚步不稳,本来是想一拳砸向哈里发的胸口,但不知道怎么的身体一晃,这一拳竟然笔直的砸在了哈里发的眼眶上。虽然这一拳我没发挥出自己的全部力量,但眼眶毕竟是一个弱软的要害所在,哈里发禁不起我的这一击,一个屁股墩坐在了地上。

我吓了一跳,哈里发怎么说都是王子殿下,可别给我这一拳砸出了什么毛病,连忙伸手相扶。此时哈里发坐在地上的身体动了动,可能被电击的麻痹感消失了,借我的一拉之势站了起来。

这时我们已经顾不上比斗了,哈里发伸手揉了揉眼睛,估计这一下打的不轻。等到哈里发将手放下来后,我看到他的样子不禁有些哑然失笑,原来他的左眼眶有一个大大的黑眼圈,居然被我这莫明其妙的一拳打成了半边熊猫脸。

哈里发苦笑一下道:“是我输了。本来还以为你被我的狮子吼震住,没想到你却有这么厉害的一记后招。刚才那一下是什么名堂?居然搞的我整个身子麻痹,好半天才恢复过来。”

一时之间我也解释不清掌心雷怎么会有这样的效果,只好含糊不清的道:“本来我还以为我要输了呢,谁知道你在最后关头却突然动也不动,我下意识的就打了一拳过去。现在想来,你应该是让着我吧?我却乘机出手,实在是不好意思啊。”

哈里发一脸疑惑的道:“你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才我可没想着让你,只是突然感觉到有股力量冲击了我的全身,让我一时之间动弹不得。嗯,那感觉……对了,那感觉很像中了风水两系的复合法术闪电链。只不过,威力没那么大罢了。如果是真的闪电链,我早就被轰趴下了。这个,不会真是闪电链吧?你手下留情?”

我连连摇手道:“怎么可能,闪电链是法术攻击吧?我又不是祭祀,怎么可能会这一招。”

哈里发点点头道:“也对,闪电链至少是风水双修的中级祭祀才能发出,没道理你能够使用。只不过,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有空的话,我们应该多研究研究。”

这位王子殿下,不会是位武痴吧?全然不顾自己挂着个大黑眼圈,拉着我就刚才的比斗说个不停。

这时爱德华兹陛下哈哈大笑道:“哈里发,输了之后感觉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天下之大,英才辈出啊?铁熊年纪比你小,却能够胜过你,现在你应该明白过于自大只会让自己的眼界变的狭隘吧?省得你老是自以为事,成天在帝都游手好闲,不肯好好练功。”

哈里发点点头道:“父王你说的对,本来我还以为,在我这个年纪,能有这样的修为,已经算是顶尖的了。但铁熊兄弟让我明白,原来修炼是永无止境的。看来我要痛下苦功,有机会再和铁熊兄弟切磋一下。”

爱德华兹点点头道:“你们年轻人,有竞争心是好事,受点挫折也便于你们成长,未来的帝国,还需要你们这些后辈去打拼啊。”

布伦特大祭祀牵着小丫的手走了过来,微笑着道:“你们都是兽族杰出的少年,也是帝国的希望所在,但愿在兽神的光耀下,你们能茁壮成长。”

我和哈里发一起半跪行礼,齐声道:“谢谢大长老的教诲。”

接连击败了帝都最杰出的两名兽族少年,一时之间我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再也不是仪式之初无兽关注的小角色。现在,我能享受着和小丫并肩而立的风光,接受着一个个兽族高层的祝福与敬酒。

果然,兽族就是英雄的舞台,只要你有实力,就总能得到大家的承认。我从没有享受过这样的风光待遇,一时之间兴奋莫明,学着道格拉斯的样子酒到杯干。

只不过,我没有道格拉斯那样的好酒量,最后,我醉了,唯一能记得的就是:这一夜,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夜晚。

第二十六章 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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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醉了多久,我终于醒了过来,只觉得自己头痛欲裂,看来就算是兽族,喝醉酒后的反应,也和人类一样。想想那些兽族的重臣们,明明知道未成年的兽族不能饮酒,还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抢上前来灌我,终于让我在这一世第一次尝到了酒醉的滋味。

不过,美酒的香醇,总是这么诱人,如果说我这一世做不成狂战士,做不成祭祀,那么做一个酒鬼,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只是,干的冒火的嗓子让我无法再胡思乱想下去。我打量了一下四周,现在应该是身处一间居室之中,窗明几净,环境还算是清幽。

桌上有一个水壶,我走过去咕噜咕噜的灌了两大口,将这个小水壶中的清水喝光,还觉得不够解渴,就准备推门出去再找点水喝。

推门而出,就身处一个小院子之中,院子中有一座假山,郁郁葱葱的很有些绿意。一般来说,很少有普通兽族讲究这种居室布置,难道我现在是身处王宫之中?

我全然不记得酒醉之后发生了什么,小丫现在也不在我身边,想问个话也不成。我相信小丫不会离我太远,正准备走出院子去找找,就看到一个侍女打扮的兔族少女从院门口走了进来。

这名兔族少女一看到我,就欢喜的道:“铁熊少爷,你醒过来了?要不要我给你准备一些醒酒的东西?”

兽族从不实行奴隶制,就算是侍女也是聘请的工人,因此也没有什么奴婢、主人之类的称呼。不过,被这名兔族少女尊称一句少爷,还是让我有些不习惯。

我搔搔头道:“叫我少爷感觉很别扭,还是叫我铁熊好了。这位姐姐,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我喝醉了刚醒过来,好多事情都不明白呢。”说这话时,我颇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一个十岁的熊族小鬼,还没到法定的饮酒年龄,就喝了个烂醉,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兔族少女格格一笑道:“这里就是你今后的家了,神佑祭祀就住在你的隔壁。我听隔壁的姐姐说,铁熊你好厉害啊,小小年纪就能打败帝都少年中最杰出的哈里发王子和格里木少爷,将来肯定能成为帝国的第一勇士。”

我汗,看来兽族也流行八卦,才经过了小小的两场普通角斗,怎么我就要成为帝国的第一勇士了?

我想找小丫了解一下情况,但兔族少女告诉我,小丫为了照顾喝醉的我,几乎整晚没睡,现在刚回到隔壁院子休息,劝我不要去打扰她为好。我心中暗暗感动,果然这世上,还是小丫和我最亲!

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只好和这名兔族少女聊天打发时间了。兔族少女名叫琳娜,是受雇于长老院的工人。而我们现在所处的小院子,也属于长老院的产业,就在主神庙的后面,是专们供高级别的祭祀居住的。

我和小丫住的这个院子算是最高级的那一档,是拥有四个小院子的一个大套间,每个小院子内还有假山啊、小池啊、鲜花啊之类的各不相同的装饰。原本这个院子是由南希大圣女居住,但现在却是我和小丫成了新一任的住客。一想到南希,我的眼眶不由的有些湿润了,感谢陛下和大长老安排我们住在这里,只有在这里,才是离我们所思念的那些亲人最近的位置。

琳娜虽然是名兔族少女,但不像一般兔族那样胆小害羞,一副很健谈的样子,和我扯东扯西,聊起来还算愉快。在和琳娜的闲谈中,我也了解到了不少东西。

哈里发等人确实是帝都著名的太子党,其中犹以哈里发和格里木最为出色,还未成年就已经有了高级武者的身手,可说是天纵奇才。两人都是狂战士,再加上系出名门,实在是天生的少年偶像,在帝都的风头不比他们的父亲差。

哈里发比起格里木略为优秀一些,而长相就更胜出甚多,比起木讷的格里木,更受无数兽族少女的欢迎,简直有少女杀手的美誉。而哈里发生性风流,虽然还没成年,却也闹出不少绯闻,甚至还有几次被爱德华兹陛下重重责罚。

但哈里发在天性上有些不羁,再加上从小顺风顺水,难免有些持才傲物,就算是陛下也管不住他,依然四处留情。好在哈里发行事颇有风度,就算有些风流事,也是你情我愿,还没有做出欺男霸女的恶行。

听到琳娜活灵活现的讲这些八卦新闻,我不由的暗暗感叹,想不到哈里发小小年纪,居然已是花纵老手,和他初见时,他显然对小丫也有意思。只不过,我对小丫有信心,我和她之间的缘份,就算是神也割不断,何况这位哈里发王子?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哈里发确实十分优秀,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身手,光靠天份还不够,肯定也是下功夫苦练过的,只不过大家都注意他的表面风光去了,不会留意这些细节。看得出爱德华兹陛下对这位王子很是痛爱,毕竟有这样一个杰出的儿子,是任何一位父亲的骄傲。估计陛下对这位爱子寄予了厚望,才希望我能挫挫他的锐气,如果不让哈里发吃点亏,以他飞扬跳脱的性子,难得沉稳下来。

说实话,我吃亏在年纪还小,如果真要比拼起实力,顶多和格里木旗鼓相当,比起哈里发还是差了一筹,我能够胜过他,还是靠了一些运气成分在内。

哈里发的出现,对我也是一个激励,现在我的能力确实还有所不足,但随着我的修为日渐加深,相信我很快的就能以实力,真正的胜过哈里发。

哈里发虽然优秀,但他还不能算做我的对手,我真正的目标只有一个:取那两个人类混蛋的狗命!

第二十七章 公主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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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琳娜的聊天非常愉快,我忍不住和她开起了玩笑:“你说哈里发是帝都少女的偶像,那么你的偶像也是这位王子殿下了?”

琳娜轻轻一笑,道:“但是从昨天开始,我的偶像就变成了铁熊少爷你。”

我脸一红,道:“琳娜姐姐,你的嘴可真厉害,一点都不像害羞的兔族。”

“你也不错啊,也不像是个木讷的熊族。”琳娜边说边向我眨着眼睛。

我呵呵一笑,正准备反唇相讥,突然看到一个火红的身影冲进了院子里。

我眼力不差,已经看清冲进院子里的是一位身着红色皮甲的狮族少女,看年纪顶多十一二岁,还是个没成年的小丫头。只不过这小丫头眼若秋水,唇如涂丹,一头金灿灿的秀发,十足一个天生的美兽胚子,特别是两道柳眉斜飞入鬓,更添几分英武之气。

她的那身红色皮甲非常显眼,样式独特,皮面上绣着一些形如火云的印记,看上去非常醒目。更重要的是,这身皮甲是紧身制式,勾勒出她刚刚开始发育的曲线,青涩却又充满活力。

这个狮族少女一冲进来,立刻风风火火的问道:“铁熊是不是住在这里?他在不在?快叫他出来,我找他有事。”

看来这名狮族少女是个急性子,像这样连珠炮似的发问,到底要我怎么回答?

看到我和琳娜没有回话,这名狮族少女又道:“怎么,不在?好,我明天再来找他。”说着,头也不回的准备离开。

晕,这狮族少女的性子怎么这么急?她这演的是那一出啊?我有些郁闷的开口道:“请等一等,我就是铁熊,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啊?”

“啊,你就是?怎么不早说?”狮族少女回过身来,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一副你这家伙怎么这样的神情。

“这个,小姐你说话实在是太快,我有些跟不上你的节奏。”我善意的提醒她,到底是谁造成这样的局面。

“亏我还以为你是个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我们兽族就应该直来直去,拐弯抹角的没一点英雄气概。”狮族少女大大咧咧的道。

“请问,小姐你和我很熟吗?”我有些哭笑不得的问。

“熟?不认识!不过,现在见面了,不就认识了吗?”这位狮族少女的跳跃性思维,还真的让我有些跟不上。

这时琳娜才来得及插上一句嘴,她显然知道这狮族少女的来历,躬身行礼道:“见过公主殿下,殿下日安。”

狮族少女不耐烦的道:“免了免了,这么讲规矩干什么?”

我有些诧异的打量了狮族少女一眼,她是公主殿下?哈里发的妹妹?不过看她的容貌,依稀有几分哈里发的影子,只不过这急燥的个性,很难让我和端庄娴淑代名词的公主这一称呼挂上钩。

狮族少女这时对我道:“听说昨天晚上你打败了我哥哥,今天早上看到他的那个大黑眼圈,觉得好解气。平时总想拉着他比试比试,但他总找理由推托,现在好,既然你打败了我哥哥,那么只要我打败了你,就可以证明我比哥哥还要强了。”

这小丫头难道是位暴力女?我把她哥哥给揍了,她到是一副挺高兴的模样。听她的口气,好像这么急匆匆的跑过来,是准备和我较量一番的样子。看这位公主殿下的火暴脾气,肯定是个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主,只怕不好招呼。只不过,这位公主虽然脾气蛮火暴,很有兽族的味道,但从她的身形与体态来看,并不像是一个练家子的模样,那她总嚷着比试是什么意思?

很快的,狮族少女就以她的行动解答了我的疑惑,也不见她念什么咒语,就只见她手一扬,一个足球大小的火球就从她的手中射出,笔直的轰向了我。

我吓了一跳,这丫头居然是位祭祀?一抬手就能发出这样大小的一个火球,这至少也是初级祭祀的水准。单以火系元素的控制来说,她的水平已经不弱于小丫了。难道爱德华兹陛下的子女个个如此出色,哈里发是天生的武者,她妹妹就是天才的祭祀?

只不过现在容不得我仔细思量,在间不容发之际,我一个侧扑让过了这枚火球,同时将呆站在我身边已经被吓傻的琳娜扑倒在地,护在身下。这一刻我的心头升腾起了一股怒气,这位公主殿下不分青红皂白的冒然动手,全然不在乎会不会伤及无辜,琳娜是一介平民,她可经不起火球术的一击。

这时火球擦着我的背部飞向了院子中的假山,立刻轰掉了其中一角,烟尘乱飞。狮族少女娇喝一声:“闪的好,再接这招试试。”说着,狮族少女双手连挥,连续三道火蛇箭从她的手中射出。

我抱着琳娜在地上一滚,间不容发之际避过了这三道火蛇箭,而火蛇箭也在我身后的土地上烧出了三个焦黑的小坑。

这时我已经闪到了假山旁边,连忙把琳娜向假山后一推,算是帮她找了一个掩体,也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我从地上一跃而起,转过身来怒喝道:“你讲不讲道理,怎么说打就打?不怕伤及无辜?”

狮族少女格格一笑道:“果然好身手,能够连续闪过我的火球术与火蛇箭。只不过有点罗嗦,要打就打,还那么多废话干什么?”

“好,打就打!”我忍不住这口气,俯身拾起一个拳头大小的石块,运劲一捏碎成了十余块,然后抖手向这位公主殿下掷去。由于顾忌她公主的身份,这一击我并没有运上五丁开山术,而且也没对准她的要害,算是手下留情。但我心中的怒气已生,准备出手教训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第二十八章 火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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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含怒出手,狮族少女居然面露喜色,好像很喜欢同我打斗的样子,眼见着我掷出的十余枚石子要击在她的身上,只见她手一挥,身前立刻出现了八面旋转飞舞的火盾,将她的身体护的风雨不透。石子撞在火盾上,只发出“啵”的一声轻响,就化成了一股青烟。

这几面火盾的防护能力好强,绝对不是一名初级祭祀能够使用出来的。我注意到每面火盾上都有火红的云彩图案,和狮族少女身上穿着的皮甲非常相像,难道这八面火盾是通过那件红色皮甲召唤出来的?那么这件皮甲显然不是什么普通货,说不定是一件非常珍贵的高级魔法装备。

狮族少女自持有火盾护身,快步向我接近,左右手轮流攻击,一会儿火球,一会儿火蛇箭轮番向我袭来。怎么说我现在的身手也算是个高级武者,这些初级法术还奈何不了我,我从容的一一闪避,只是一时摸不透那八面火盾的深浅,不好贸然出手。

在这交手的短短一瞬间,我也算是弄清了这狮族少女的实力,她是一名货真价实的火系初级祭祀,还没成年就达到这样的成就,已经是十分难得。估计她的进阶速度,比小丫慢不了多少,抛开小丫神佑祭祀的天赋不谈,她几乎可说是和小丫差不多的祭祀天才。

只不过,仅仅达到初级祭祀的程度,还不是我的对手。但她身周盘绕的那八面火盾却非常厉害,有着高阶的防护力。如果我无法破开那八面火盾,就等于我处在一个只挨打不还手的境地,这一场架还要怎么打?

我是战士,比斗靠的是肉搏,如果在和祭祀的比试中被拉开距离,只有成为活靶子的份,唯一的胜机只有想办法贴身肉搏。这八面火盾能够防住远攻的石子,但如果我能够近身,就可以试试这几面火盾能不能挡住拳脚。

看的出这位公主殿下没有什么战斗经验,虽然她火球术和火蛇箭出手的速度很快,但并没有形成交叉的火力网,在攻击中露出的破绽实在是太多了。

我灵活的移动着脚步,在满天飞舞的火球和火蛇箭中穿梭,很快的就拉近了与狮族少女的距离。看她的样子,放火球和火蛇箭正放的不亦乐乎,全然不在乎我和她的距离被拉近。

如果这狮族少女不是白痴的话,就肯定是她对那八面火盾的防护力很有信心,并不担心我近身之后会给她带来伤害。不一会儿,我已经接近到狮族少女身前三米的距离,这是一个只要我发力,就可以攻击到目标的范围。在这么近的距离下,我要闪过层出不穷的火球与火蛇箭,还是有些难度的,于是我决定尽快下手。

心中默运五丁开山术,我的脚下猛的用劲一蹬,身子立刻如离弦之箭般的串出,瞬间来到了狮族少女的侧面。在同哈里发的战斗中,我领会到了掌心雷含而不发同样也具有很强威力的道理,因此在这一次出掌时,依然凝聚了一团掌心雷的真气在自己的掌心中。

八面火盾并没有死角,当我向着狮族少女的侧面击出一掌时,立刻撞在了其中的一面上。一股灼热的感觉从我的掌心传来,好像我这一掌击在了一个燃烧着的火炉上,如果不是有掌心雷的真气阻挡,恐怕会将我的手掌都灼伤。

真气撞在那面火盾上,就我的目力所及,可以看到一丝游离的电光冒出,在发出一阵刺耳的滋滋声响后,这面火盾消失无踪。我心中一喜,这火盾的防护能力虽强,但还是挡不住掌心雷的一击。八面火盾已去其一,毫无死角的防护相当于露出了一丝破绽。失去了火盾的保护,这狮族少女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

正当我准备出手教训教训这丫头时,突然发现她身上的皮甲有道淡淡的红光一闪,随即一面火盾在虚空中出现,补好了刚才被我打破的缺口,再次将狮族少女护了个严严实实。

我不由的一愣,这火盾能够自动修复,那我还怎么和她打?这时狮族少女格格一笑,骄傲的道:“火云甲是高级的火系魔法装备,自动生成的火云盾没有半点破绽,看你怎么和我打!”

说着,狮族少女又是抖手一个火球向我砸了过来。我侧身一让,闪到了她的正面,二话不说,掌中再次运起一道掌心雷,向着她身前的火云盾直击而去。

“没有用的,就算你能击破这道火云盾,马上又会重生。”狮族少女自信满满的道,居然毫不避让我的这一掌。

又是一道游离的电光闪现,这面火云盾被我的掌心雷轰破,但狮族少女毫无惧色,因为她对火云甲的防护能力很有信心,只需要片刻之间,破掉的火云盾就会被补上。

但这次我不会再给她机会了,就在火云盾将补未补的这一刹那,我猛的使出缩地成寸的道法,瞬移到火云盾的防护范围内,与狮族少女面贴面而立。这时,被我击破的火云盾才刚刚补好,八面火云盾围绕着我和狮族少女飞舞起来。

火云盾可以将狮族少女护的严严实实,但在围绕着狮族少女旋转时,还有一个供狮族少女活动的半米空间。而我就是利用这个半米的空隙,在击破一道火云盾后,立刻瞬移到火云盾防护的空间范围内。果然如我所料,就算火云甲能够马上补好火云盾,却也将我包了进去,现在就像是火云盾同时在防护着我和那狮族少女一样。

我比狮族少女高了一个头,像现在这样贴面而立,简直可说是呼吸可闻,我注意到狮族少女鼻尖上已经紧张的渗出了丝细密汗珠,于是胜卷在握的道:“现在没了火云盾,看你还怎么和我打!”

第二十九章 我和公主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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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族少女的小脸涨的通红,她是名祭祀,如果被战士贴了身,也就相当于失去发出法术攻击的空间,和待宰的羔羊差不多。当然,也有部分祭祀在体技上下过功夫,但和真正的战士比较起来,还是相差甚远。纵观整个大陆历史,除了传说中的众神外,还从没有出现过魔武双修同时有成的个例。

狮族少女不过是初级祭祀,而我已有等同于高级武者的身手,一旦贴身,她如何与我对抗?

这狮族少女个性果然彪悍,明知不敌还要抬腿给我一个膝顶。我不以为然的侧身一让,伸腿压住了她抬起的膝盖,使她变成了一个金鸡独立的姿势。

我哈哈一笑,道:“怎么,还不认输?”说着,伸手在狮族少女的头上轻轻捶了一下。

狮族少女的一张悄脸气的通红,不甘心的张开她的小口,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向我咬了过来。我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小丫头性子这么烈,打输了耍赖皮,居然动口咬我。只是现在我身处火云盾的环绕之中,根本没有后退的余地,眼看着她要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下意识的伸手向前一推,想挡住她的这一咬。

我只觉得自己推出的双手接触到一个柔软的所在,软绵绵的又滑又腻,有种说不出的舒适之感。然后我就发现狮族少女的身体在那一瞬间僵硬了,张大了嘴巴呆呆的愣在那里,根本没向我咬过来。

此时我和狮族少女的姿势十分暧昧,她的一条腿被我压的死死的,为了保持平衡只能和我紧紧贴身相拥,就像是挂在我身上一般。而最要命的是,我推出的双手,无巧不巧的正按在她刚刚开始发育的胸口。少女的柔软,也许是她最宝贵的珍宝,现在却被我的一双手紧握。在那一瞬间,我的大脑也死机了,当场石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环绕着我和狮族少女的火云盾已经消失不见,而我们两人就像傻了一般,保持着这个尴尬的姿势动也不动。

良久之后,从狮族少女的檀口内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声,其声贝的威力绝不下于哈里发的狮子吼!当这记尖叫声还在我的耳鼓内回响时,狮族少女从我的身边挣脱开来,掩面向院子外跑去。

我傻站在原地,动也不动,本来想伸手拉住她说些什么,但我看到她的眼角似乎有丝晶莹的泪珠落下,就什么也不敢做了,只好呆呆的看着她离开。此时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在回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狮族少女跑出院子后,琳娜从假山后探出了她的小脑袋,目光有些暧昧的看着我。看到琳娜,我勉强向她挤出个笑脸,但我知道这个笑脸也许比哭还难看。

琳娜慢慢的踱步到我身前,围着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才以一种崇拜的口气道:“铁熊,你好厉害,连帝都谁都不敢惹的‘火公主’都能训服,说出去都没谁信。”

“说出去?”我条件反射的紧张叫道。

“不不不……”琳娜连连摇手,道:“刚才你和‘火公主’……放心吧,这个秘密我会帮你保守的。保证不会泄漏出去。不过,刚才你……嘻嘻,我从没有见过‘火公主’的脸会红成那个样子!”

听着琳娜的调侃,我几乎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虽然是无意间,但我毕竟摸到了一个少女可说是禁区的胸部,这怎么说都是件不可原谅的事。如果这件事传出去,不仅大损公主的颜面,我也没脸见兽了。最重要的是,我的心里忐忑不安,总觉得这样算不算是做了对不起小丫的事?一想到小丫那亮如点漆的纯真大眼睛,我就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以头撞地。

最要命的是这件事从头到尾都被琳娜看个正着,虽然她说自己不会说出去,但看她那么一副健谈的模样,肯定是散播八卦消息的好手,这么有爆炸性的猛料,我不信她能敝着不说。

流言可畏,天知道这事会被风传成什么样子,万一被小丫听到什么不堪的版本,我恐怕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

我哭丧着脸向琳娜道:“刚才你也看到了,这全是无意间的事,我什么也没做过。”

琳娜一本正经的道:“嗯,我知道,我什么也没有看到。不过,铁熊,你知不知道我好崇拜你,能够对‘火公主’这样,你绝对能成为帝都当之无愧的第一偶像!”

我拍拍额头,难道我就指望这个一脸狗仔神情的琳娜帮我保守秘密?无奈之下,我只好开口问道:“琳娜,你能不能跟我讲讲,这位‘火公主’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到我的问话,琳娜充分展示了她的八卦天性,倒竹筒般的将有关“火公主”的一切告诉了我。

“火公主”名叫凯瑟琳,今年刚满十一岁,是爱德华兹陛下最为疼爱的小女儿。爱德华兹陛下武勇惊人,他的子女绝大多数也都继承了他的战士素质,成为了极为优秀的战士。但这位凯瑟琳公主却是个特例,居然是陛下这一脉中唯一的祭祀体质。由于凯瑟琳公主刚好是火系祭祀,就由布伦特大长老亲自指导修行。

凯瑟琳的姿质非常出众,在大长老的指导下进步神速,才十一岁就晋级成为了初级祭祀,这样的晋级速度,找遍全帝国也仅只是次于小丫。

大长老很疼爱这位小公主,将自己压箱底的至宝火云甲也做为十岁生日礼物送给了凯瑟琳。

得到火云甲的凯瑟琳可说是如狮添翼,本来她就生性顽皮胡闹,性子又是大大咧咧的颇为急燥,常常好心办坏事,把帝都闹了个鸡飞狗跳,慢慢的大家就以“火公主”开始称呼她。

第三十章 如梦如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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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公主”的名号,除了形容凯瑟琳公主的脾气外,最主要还是因为火云甲而得名。

火云甲是难得一见的高级防护型魔法准备,论其珍贵程度绝对可以排进兽神帝国的前三名,是布伦特大祭祀年轻时的常用装备。火云甲能够自动凝聚空气中的火元素力量,形成八面循环不休的火云盾,可以护住拥有者的全身。八面火云盾的抗击打力非常高,更难道的是可以自动修复,防护能力极佳。

除了防护能力出众之外,火云甲还有另一个特性,对拥有者有莫大的好处。

火云甲能够自动吸附空气中的火元素力量,供拥有者使用,这就像是给拥有者配备了一个火元素力量的储备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拥有者提供大量的火元素能量,相当于元素恢复能力加强了一倍。而因为火云甲的关系,拥有者与火元素的沟通会更紧密,操纵也会更加的得心应手。这也是凯瑟琳虽然才是名初级祭祀,却能以那么密集的方式,用最快的速度发出火球、火蛇箭这样的火系攻击法术的原因。

当然,火云甲储备的元素能量有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如果是一位高级祭祀身穿火云甲,施放一些高级的火系法术,就不能像凯瑟琳这样乱放一气了,要不然的话,那只是白白浪费能量。

凯瑟琳的实力本来就不错,得到火云甲后相当于实力凭空跃升了一阶,她的血液中像是与生俱来就有暴力因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到处找人挑战。一般兽族不是她的对手,真正身手高强的对这位公主殿下疼爱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和她一般见识?所以长久以来,这位公主想在帝都找一位真正的对手,还真是有点困难。

同样做为兽族的少年英才,凯瑟琳最想挑战的就是她哥哥哈里发,谁叫哈里发树大招风,号称帝都少年第一英才呢?哈里发的实力当然要强过他的这位宝贝妹妹,但对她的疼爱却是更胜常人,怎么好意思出手打击这个同样可说是天才的妹妹?凯瑟琳缠的紧了,哈里发就只好想方设法的躲避,兄妹两一个想打,一个不想打的闹剧,也不知道在帝都里上演过多少次。

我初来帝都,就打败了格里木和哈里发,可谓是一夜成名,这位精力十足的凯瑟琳公主立刻就把目标瞄准了我。我这个刚刚进城的土包子,什么情况也不了解,糊里糊涂的就和这位“火公主”打了一架,最要命的是最后的结果却又是让人羞以启齿。公主殿下是何等尊贵的身份?我却一不小心摸到了她的……这笔帐还真不知道怎么算才算的清。

凯瑟琳随手打出火球,并不是说她不在乎伤及无辜,而是因为她对火元素的控制因为火云甲的关系,已经到了得心应手的地步,有十足的信心不会误中副车。从这点上来说,我算是冤枉了这位公主殿下。不过琳娜却因为我奋不顾身的救护她,对我有些刮目相看,看她望着我的眼神,真有点把我当做偶像在看。只不过我现在脑子中一片混乱,似乎只要一闭上眼睛,手中那种柔软的触感就会袭上心头,挥之不去。

天啊,如果真的有神灵存在,能不能下来搭救一下我这个罪人?虽然是活了两世的穿越者,但对于男女方面的事,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初哥,碰到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那知道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小丫还没醒,我就算想向她坦白,也不是个好时机,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帝都,我也没地方可去。特别是看到琳娜望着我的古怪眼神,我更是羞的无地自容,只好借口还要休息,躲到自己的房里去。

不知道是不是昨夜醉酒的后遗症,还是刚才的一场拼斗确实耗费精力,躺在床上不过是一会儿,我就有些迷迷糊糊的,像是坠入半梦半醒之间。

这是我的梦境吗?怎么我觉得在自己的面前,有一个白衣飘飘的倩影,正在向我招着手。这片梦中的景色,四下里都是云雾飘渺,我根本看不清这个倩影的面貌。但我却能听到一个如出谷黄莺般的娇悄声音:“摘星子,为了我,你真的能摘下天上的星辰吗?”

摘星子?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对了,这是我上一世的道号,转世重生到这个异世后,已经十年没有听过了,现在我是叫铁熊,不是叫摘星子。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能听到梦境中的“我”,正用一个爽朗的声音道:“为仙子摘下天上的星辰又有何难?”

然后我似乎看到一个青袍宽袖,面目俊朗的青年道士,从虚空中抓出了一面古朴的铜境,对着满天的繁星晃了一晃,那面铜镜立刻发出万道霞光,营造出一个如梦如幻的世界。

满天的繁星都被投影到了铜镜的四周,明知是幻镜却又是如此的真实,每一颗星都散发着那耀眼的光芒,一眨一眨的,仿佛那一瞬间,白衣倩影和青年道士都坠入了银河之中,在他们的身周,是无数璀灿的星辰。

白衣倩影格格的娇笑着,那声音似远似近,有些模糊而不可捉摸,但偏偏又是那么的荡人心扉。青年道士自信的一笑,手一挥,收起了铜镜,那满布四周的星辰,化成了斑驳点点的星屑,慢慢的了无痕迹。

“云萝仙子,这是我从峨眉派取来的昊天镜,有化虚为实,倒转山河的神奇功效,仙子如果以后想随时看那满天的繁星,就请收下此镜。”

“摘星子,你为什么待我如此之好?只是我的一句戏言,你就取来了这可称至宝的昊天镜?更不谈你为我送来的生生造化丹、混元遮日旗这些奇珍异宝,你要我如何回报于你?”

原来这个青年道士,就是上一世的我啊,迷迷糊糊中,我终于忆起了一些往事。

第三十一章 掌中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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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为仙子效力,是摘星子的荣幸,又何用回报?”梦境中的我,语气是如此的淡然。

“为了我,你得罪了丹鼎门、青城派、峨眉派这些修真大派,难道你就没有一丝后悔?”

“仙子何出此言?为了仙子,就算是玄天宗也不在话下。”

“如果我想借玄天宗的玄天宝鉴一观,也没有问题?”

“如果仙子想看看玄天宝鉴,那么就包在我的身上,定不负仙子所托。”

梦境到了这里,“我”的身影渐渐模糊,消失不见,而那白衣倩影的样貌,却始终看不清楚,只觉得她有着一双亮如点漆的绝美眼眸。我努力的想拨开云雾看清她的样子,渐渐的,白衣倩影幻化成了小丫的模样。

我吓了一跳,再仔细看去,小丫的样子又突然变成了凯瑟琳,似乎她望着我正在垂垂落泪。我一惊,猛的醒了过来。

一个娇俏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鼓:“铁熊哥哥,你醒了?”

我睁开眼睛一看,小丫正坐在我的床边,拉着我的手一脸关注神情的望着我。

梦境中的那段场景,沟起了我隐藏在记忆深处的一段回忆。本来,我以为自己已经淡忘了这过去的往事,但只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这段记忆只是潜藏的更深,更加难以从我的记忆中抹去。

摘星子,多么遥远的一个名字,当初那个风华正茂,不把天下修真大派放在眼里的狂傲小子,到了现在只能成为一段记忆。云萝仙子,这一个可说影响我上一世至深的倩影,原来还是深埋在我的心里。

“手可摘星辰”的摘星子,偷遍天下的修真大派,只是为了博佳人一笑。这样的情怀,也许只有上一世那个离经叛道的修真小子,才能拥有吧。谁能想到,一个莫明其妙的天雷,却将我劈到了这个异世?

眼前的小丫,是我的生命共同体,从我降生到这个异世,从我见她的第一眼起,已经注定了我们之间那不可分割的缘份。只有小丫,才能成为我心头的至爱,以往的过眼云烟,就随着这次的梦境烟消云散吧。

想到这里,我收拾好心情,问小丫道:“现在什么时候了?”

“午饭时间已经过了,本来我还准备和铁熊哥哥一起吃的,但没想到你睡的这么香,不忍心把你叫醒。”

“为了等我,你没吃午饭?”

听了我的问话,小丫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显然是默认了。

“唉。”我叹了口气,爱怜的摸了摸小丫的头,对着这个傻丫头,我真的是毫无办法,只好开口道:“肚子饿了吧?一起去吃饭吧。”

“嗯。”小丫柔顺的点了点头。

琳娜适时的出现在屋子里,招呼我们座在屋子里的餐桌前,就像变戏法似的捣鼓出几道大餐摆在了桌上。小丫一脸甜蜜的模样陪着我用餐,而站在她身后的琳娜不住的对我挤眉弄眼,那意思好像是在说:“铁熊少爷,真想不到你这么厉害啊,能够对凯瑟琳公主那样,现在又能和神佑祭祀殿下这样,真是佩服啊。”

小丫笑眯眯的看着我用餐,我也没机会和琳娜打眼色,心中只是求爷爷告奶奶,希望这位八卦之王千万别在什么不适当的时候,说出什么不适当的话。

这一顿午餐虽然丰盛,但我吃的却有些提心吊胆,好在琳娜的表现正常,除了向我挤眉弄眼外,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

用完餐后,我和小丫想出去逛逛,但琳娜却说现在是非常时期,长老院已经有命令,神佑祭祀暂时只能在主神庙和住宅区范围内活动。我明白大长老他们这么紧张是因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人类已经暗杀过小丫一次,如果知道了他们的行动已经失败,难保他们不会再来一次。

既然只能呆在院子里,那么唯一可做的事情就只能是修炼,今天晚下布伦特大祭祀就可以安排一些实力强大的祭祀来担任小丫的导师了,在这之前,她可以通过祷告继续积攒自己的法力。而我这两天接连和几个强劲的对手交锋,对兽身运用道法的技巧又有了许多新的领悟。特别是掌心雷含而不发这一招,可谓是机缘巧合之下由我所独创。

兽族的战斗技巧以肉搏为主,掌心雷的杀伤力不大,如果用作远程攻击,效果比麻痹术强不了多少。但如果是用在近战之中,出其不意的一个电击,说不定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掌心雷含而不发这一招,被我命名为掌中雷,以后只要练习纯熟,和掌心雷交替使用,肯定可以算做一门别出心裁的绝技。

唯一我没料到的是,现在我和小丫已经算是帝都的知名人物,那有可能一整天呆在院子里,没有半个访客?这不,小丫才刚刚开始进行祷告,琳娜就进来禀告,哈里发王子来访。

我心中一惊,上午才对她的妹妹无礼,他这个做哥哥的不会是这么快就来找场子吧?王子殿下身份尊崇,怎么也不可能闭门不见,无奈之下,我只好堆起一脸的笑容,和小丫一起把这位王子迎进屋内。

哈里发的脸上还挂着一个大黑眼圈,但他却像是毫不在意一般,同我尽情的谈笑着。从这点来说,这位哈里发王子的气度,远超一般兽族。

“铁熊兄弟小小年纪,就已经达到了高级武者的修为,实在是天纵奇材,果然不愧是神佑祭祀从小到大的玩伴,一样受到兽神的光耀。”哈里发连声称赞我。

“我没有狂化的体质,练到这个程度,已经差不多是到了个人修为的顶峰,同殿下那广阔的成长空间比起来,我远远不如。昨天的比斗,也只是我侥幸获胜,如果论起真实战力,还是我不如殿下。”我不能显的太过得意,只好谦逊一下。

第三十二章 传说的魔武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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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就是输,赢就是赢,我脸上的这个黑眼圈,总不会说假话吧?”哈里发指着自己的眼眶,哈哈笑道。

“这……实话实说,昨天受了殿下一记狮子吼的冲击,当时有些迷迷糊糊,不知怎么的这一拳就打到殿下你的眼眶上了,还请见谅。”我有些谦意的道。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如果是生死相搏,敌人会因为礼貌,不向要害下手?铁熊兄弟,我真的是很佩服你,要知道我的姿质还算是不错,从小到大从没有服过别人。但自从昨天和铁熊兄弟你一战之后,我总觉得,只有你才真的称得上是奇才。你才刚满十岁吧?呵呵,在你这个年纪,我连中级武者的身手都算不上,但你现在却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高级武者,谁还敢否认你的才能?”

我谦逊道:“从小在老爸的督促下,狠下功夫苦练才算略有小成。但我终竟不能狂化,还能有什么成就?”

“这个,恕我直言。”哈里发开门见山道:“昨天和铁熊兄弟你比试过后,我和格里木凑在一起详谈了很久,总觉得你的武技实在是别出一格,说是前所未闻也不为过。”

我心里一惊,问道:“这从何说起?”

“打个比方吧,你和格里木交手时,最后是硬凭借着力量胜过了他。但是格里木说,你刚开始和他拼斗时,并没有显示出太过强横的力量,但在和他对掌时,突然力量暴涨了许多,就算格里木是在狂化状态下,也不敢断言他的力量能够胜过你。铁熊兄弟,你明明不能狂化,怎么能够突然大幅度提升力量?”

“这……”我一时之间有些语塞,总不能向他解释我是因为修真的原因,使用出道家密术,才有这样的能力吧?

“还有,在和我的一战中,铁熊兄弟你又展现了另一种战斗技巧。”哈里发继续挑明话题:“本来我以为我出其不意的一记狮子吼,能够震住你,但没想到和你的手掌一接触,居然是我被电的麻痹,从而输掉了这场比试。说实话,我被电的这一下,绝不是什么武技之类的物理力量,而像是元素力量的攻击。铁熊兄弟,你能以物理力量击败格里木,又能以近似于元素攻击的力量击败我,我和格里木商量之后的结果,一致认为铁熊兄弟你,肯定达到了传说中魔武双修的境界。”

说完这句话后,哈里发的眼睛直盯着我,静等我的答复。

魔武双修?哈里发他们还真是敢想,我有些哭笑不得的道:“哈里发殿下,除了传说中的众神外,你什么时候听闻过大陆上出现过魔武双修的高手?我又怎么可能是魔武双修?”

哈里发自信满满的道:“以前没有,不代表现在没有。换做十年前,谁又听闻过全四系的神佑祭祀呢?”

话谈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这位王子殿下胆大心细,思维敏捷,敢于想他人所未想,他的大胆猜测虽然并不符合事实,却能体现出他敢于探讨未知事物的勇气。这位王子殿下,果然并非一般的兽族可比。

“这个,不知道王子殿下你知不知道神佑之庙一战的具体过程?”好在在使用掌心雷之前,我已经想好了一套说词,用来解释我为什么会拥有这一身奇怪的力量,现在哈里发既然问起,刚好借这个机会说出来。

“神佑之庙一战,我虽然听闻过,但其中的详情,父王并没有向我说明。”

“那么,王子殿下知道什么是‘圣光自爆’吗?”

“这个我知道,‘圣光自爆’有着兽神怒火之称,是历代大圣女的最后杀招,向来少在外界流传,知道这一杀招的并不多。”

“王子殿下,当日的神佑之庙一战,一魔一武两个领域圣级前来偷袭,如果不是靠着大圣女的‘圣光自爆’,恐怕我和神佑祭祀也没办法活着回到帝都了。”说着,我向哈里发详细讲了一下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最后,我解下自己的上衣,露出已经结了无数伤疤的背部道:“当日我被圣光的残余能量击中,受伤不轻,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我的伤势逐渐好转后,我的身体也在渐渐的发生变化。有时候,只要我凝神静气,可以突然提高自己的力量,但这和狂化不同,因为只是在很短的一瞬间可以提升我的力量,不像狂化那样可以持续加持。而且,从昨天和你的一战之后,我发现自己的手掌也变的奇怪起来,好像可以聚集一种类似于雷电的能量,并能运用到实战中,我称这一招为掌中雷。”

说着,我运起一道掌中雷在掌心中,给哈里发观看。

“居然有这等奇事?在圣光自爆下大难不死,却又发生了这样的惊人变化?”哈里发对我的掌中雷充满了好奇。

不管哈里发相不相信我的这一套说辞,我已经打定主意要这么说。反正一切不合理的状况,都可以用‘圣光自爆’这个借口来推托。‘圣光自爆’的奥秘本来就是一个不可解的秘密,我被‘圣光自爆’的能量扫中,因此拥有了一些奇特的能力,也算说的过去。就算是陛下和大长老问起,我也是这么说。总之最后一切都可以归根结底为兽神的神佑。不管他们信不信,都只能接受我这样的说法,要不然如何解释我的这些奇怪能力?反正我绝对不是魔武双修,这一点只要详查便知,用不着我做过多的解释。

看哈里发的神情,他有点相信我的这个说法,毕竟因为“圣光自爆”而突然拥有某种能力,总比魔武双修来的有说服力。哈里发不知道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如果换做陛下和大祭祀听了我的解释,恐怕他们更容易相信。

神佑祭祀的生命共同体,怎么也得有点神佑之处吧?

第三十三章 兽修何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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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掌中雷不仅可以凝结在掌心,还可以轰出去,十余米之内,我对准头还是有些信心的。”我继续向哈里发报料,然后随手一抖,将聚集在掌中的能量一甩而出。

“轰”的一声轻响,掌心雷劈中了院中假山上的一株小乔木,将之拦腰切为两半。

“好!”哈里发鼓掌叫道:“威力不弱,准头惊人,出手速度更是快捷。如果是实战中,出其不意之下我肯定会着道。铁熊,你的掌中雷,绝对是门了不起的绝技。”

这时小丫也适时的鼓掌道:“铁熊哥哥,原来你还有这样的新招啊?以前从没见你使过,小丫好佩服啊。”

小丫的话,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事实,就是我的这一招,果然是在神佑之庙一战后才练成,这也使我的那一套说辞更具说服力。

我叹口气道:“没什么好厉害的,这一招的杀伤力始终有限,而且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够使出这一招是什么原因,就算想修炼也无从修炼,不然的话,找些见多识广的兽族帮我参详一下也好。”

我这句话,是为了进一步打消哈里发的疑虑,至少我表明态度自己也不怎么明白掌中雷这一招是怎么回事,他总不好意思再继续追问我吧?

果然,哈里发连声叹道:“可惜,可惜,原来铁熊兄弟你也不明白这一招的原理,真是可惜。唉,如果我们能够参详出发出这一招的方法,进一步向所有兽族推广,岂不是有可能造就出更多的兽才?我们兽族自古以来只有祭祀能够达到圣级,号称陆战武勇第一的兽族武士,除了传说中的比蒙巨兽外,却从来没有出现过圣级,铁熊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我摇摇头道:“圣级之路何其艰难,兽族战士无法晋级圣级,也许是兽神对我们的考验吧。”

“考验?其实我倒觉得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兽族没有合适的修炼方法!”

“修炼方法?”听到这个词,我不由的一惊。

哈里发苦笑一下道:“修炼方法这个词对我们兽族来说可能陌生一些,却是人类整天挂在嘴边的词。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人类的才智,他们可以归纳总结出门类众多的修炼方法,只要姿质合适的人进行修炼,往往能使战力得到惊人的提升。人类正是有了修炼方法,才会使他们的圣级总是层出不穷,甚至还有圣魔法师禁咒这样厉害的杀招。”

此时哈里发的语调对我来说怎么这么熟悉?就好像是丹尼斯祭祀在给我分析兽族的利敝一般,这位哈里发王子,小小年纪能想到这么多,绝对不简单。

看着我有点疑惑的样子,哈里发继续向我解说着:“我们兽族更多的是靠天赋能力去战斗,不论是祭祀还是狂战士,都是从出生时就已注定,不能靠后天的修炼弥补这样的天生差距。但人类的修炼方法不一样,任何一个人类只要修炼得法,都可以成为勇猛的战士或是出色的魔法师。这样的能力,是奇迹大陆其他任何种族都无法比拟的,甚至可以说,拥有能将普通人类训练变强的方法,才是人类雄霸大陆的真正原因。”

我不得不赞同哈里发的见解,正是因为有了修炼方法,人类才可以通过自身的修炼,获得超过身体极限的力量,慢慢的奠定了大陆第一种族的地位。有时候,智慧能够比力量体现出更大的价值!

这时哈里发继续叹道:“我们兽族的祭祀,有着自神话时代以来的传承,可以通过祷告这样的方式修炼进阶,但兽族武者却没有系统的修炼模式。不少兽族有着天赋异能,比如说我家这一脉就有‘狮子吼”,格里木他们家有‘熊掌拍击’,这些都算成系统的武技,但有着血继的限制,根本无法广泛的流传。如果我们兽族能够有几套谁都可以修习的修炼方法,试问还有那个种族能够与我们抗衡?”

说到这里,哈里发眼中的精芒一闪,很有一种霸图天下的气势。看来,这位狮族小王子的志向可不小,难道他想做兽族的中兴名主?

看着哈里发那灼热的眼神,我思量了一下,缓缓道:“人类说到底,都是属于猴族这一个种族,一法通而全族通,这也是他们的修炼方法能够广泛流传的原因。但我们兽族,实在是种族太多了!”

不同族的修炼方法各不相同,这样的体会对我而言实在是太深刻了,兽族自古以来形成不了系统的武技修炼方法,可能就在于种族太多。适合狮族的不一定适合虎族,适合虎族的又不一定适合熊族,而历代以来各族英雄各领风骚数十年,又怎么可能在兽族大家庭内形成一种通用的系统武技呢?即使那些拥有密技的兽族豪门,也是经过无数代的锤炼,才能够形成血继的武技,这已经算是难得的成就了。

哈里发王子小小年纪,就能想到通过像人类那样发展通用的修炼方法,来提升兽族战士的能力,实在是难能可贵。只不过,物竟天择,这世上自然有一股平衡之道,兽族在身体的天赋上已是超越其他种族,如果还能发展出系统的通用武技,那岂不是横扫大陆都不在话下?试想一下,如果兽族全民皆是狂战士,这样的一股力量,天下谁可抵抗?哈里发的想法虽好,但他却忽略了兽神帝国的种族差异,于是我只好从侧面点醒他。

果然,哈里发在听了我的话后,身体一震,半晌后才道:“原来如此,我还以为只有我想到过这种问题,但现在想想,我兽神帝国才智出众之辈自古以来何其众多,又岂会没想到这条出路?只不过,兽族通用的修炼方法,不是不想,而是想不出!”

第三十四章 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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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我也开口道:“形成系统的武技,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偶尔有像我这样的幸运儿,能获得奇特的能力,但这种幸运是不可复制的。这就好比神佑祭祀,千年才出一位,这样的机率是何其稀少。”

哈里发苦笑一下道:“铁熊兄弟,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虽然年纪小,但确实眼光独到。这方面的问题,你看的比我准。看来,要想帝国中兴,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一时之间,我也默然无语,如果可能的话,我将万物长生法贡献出来,难道就能为兽族造就一大批高手?可惜的是,兽族横骨未化,如何能够修真?这世上的生生造化丹仅此一粒,既然用在了我的身上,又那还有第二个兽族有此机缘?

哈里发一心想重振兽族的心愿我能理解,但这又是何其艰难的一件事?于是我朗声道:“兽族中兴,不能寄希望于一时,还需世世代代兽族臣民的共同努力。明知事不可为而为之,才是真英雄啊!”

“明知事不可为而为之?”哈里发喃喃自语,忽而展颜笑道:“铁熊兄弟,我真的不得不对你说声佩服,仅此一句话,就可看出你的胸襟与抱负,我辈兽族儿郎,当有如此英雄气概。”

我汗,这位哈里发王子,看来和他老爹一个样,把我从古人那里剽窃来的话,当做了我的见解,饶是我脸皮较厚,也有些不好意思。

哈里发也算是难得的兽才,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同我和小丫有说有笑起来,拿得起放得下,这也算是身为上位者的一种才能吧,这位哈里发王子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素质,确实非常优秀。

不过,这位王子殿下的风流之名,也不是浪得虚名,眼神不住的往小丫身上瞟,活像一个狼族。小丫年纪还小,不太懂这些男女情事,但我看在眼里,却是老大的不爽,于是身子在有意无意之间,隔在小丫和哈里发之间,并尽量的插科打诨,不让小丫和哈里发有什么交谈的机会。

哈里发显然是明白了我有点不高兴,眼珠子一转,马上借谈话之机给了我一个致命的打击:“铁熊兄弟,今天到你这里来拜访前,我碰到了妹妹凯瑟琳,她可是哭着跑回家的啊。”

“啊?!”我在瞬间一呆,当场石化,哈里发这家伙,实在是太卑鄙了,居然当着小丫的面,提起了我最怕提起的事。

果然,关于公主的话题,引起了小丫的兴趣,她开口问道:“公主殿下来过?”

“这……”我一时之间支支唔唔,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才好。

哈里发看着我,嘴角抹过一丝奸计得逞的微笑,才转过头对小丫道:“是这样的,我那个宝贝妹妹也是位祭祀,虽然长的还算是人见人爱,但个性就实在是太火爆了。她听到我这做哥哥的在角斗中被人揍了,就说要来帮我报仇,教训教训铁熊。”

“啊?”这次是小丫惊哦了一声,她显然是担心有一位公主会来找我麻烦。

“其实我妹妹完全是瞎胡闹,且不说我和铁熊兄弟是在公平较量中败下阵来,她一个小小的火系初级祭祀,怎么可能是铁熊兄弟的对手?今天早上她背着我跑到这里来挑战铁熊,最后的结果就是哭着跑回去了。”

“哭着跑回去?”小丫有些疑惑了。

“小丫你放心,铁熊肯定是不会欺负我妹妹的,就算有什么事,也是这丫头自找的,我这做哥哥的也不会站在她那一边。”

哈里发这家伙,还真是会打蛇随棍上,先前还一口一个神佑祭祀的叫,眨眼之间就亲热的变成小丫了,只是我现在有点自身难保,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搭腔才好。

“铁熊哥哥,那位公主殿下没什么事吧?”小丫忽闪忽闪的睁着她的大眼睛问我。

“这……”我继续语塞,一时之间有些无地自容。

哈里发显然很明白打蛇要打七寸的道理,很适时的解释道:“其实还要怪我妹妹,她不分青红皂白的来找铁熊麻烦,结果自然是败下阵来。本来吗,败下阵来也没什么了不起,但是铁熊兄弟却是一不小心打到了我妹妹的胸部,结果就……唉,我妹妹就这样哭着跑回家了,问了好半天她才告诉我这些实情。”

哈里发这混蛋,想泡小丫居然采用打击我的这种卑鄙手段,不过我心中确实有愧,一时之间也不知要如何解释才好。

这时小丫惊讶的问道:“铁熊哥哥你打中了公主殿下的胸部?”

面对小丫的置问,我只有紧咬牙跟,硬着头皮承认道:“不错!但是……”

还没等我解释,小丫就已经慌慌张张的道:“铁熊哥哥你不会是下了什么重手吧?居然把公主殿下给打哭了,她有没有受伤?”

本来我是一脸的悲愤欲绝,而哈里发是一脸的得意洋洋,但我们听到小丫的问话后,一齐讶声问道:“打哭了?”

小丫有点莫明其妙,道:“难道公主殿下不是被铁熊哥哥给打哭的?”

随着小丫这么无比纯真的一句话问出,哈里发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就算往里面放一个龙蛋都绰绰有余,此时他脸上的表情实在是太精彩了。

我先是一愣,但随即在心里感谢满天神佛,小丫的纯洁善良实在是太伟大了,她根本就不明白什么叫做男女有别,更不知道女孩子的一些隐密部位是不能随便被男孩子接触的。

也许,小丫从小就和我混在一起,根本没觉得男女之间有什么避忌。而且,据我所知,祭祀学习的东西虽然非常广博,偏偏其中没有生理卫生这一项。可以说,小丫对男女之间的事,可以说纯洁的像一张白纸!

感谢小丫的纯洁,哈里发的无耻阴谋,终于流产了!

第三十五章 推心置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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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如此纯洁的一句问话,对哈里发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这位自命风流的王子殿下几乎是以失魂落魄的状态离开了我们的新居。

我在送哈里发出门前,在他的耳边小声道:“别想打小丫的主意,她是我的!”我的话中充满了霸道的语气,也有着强大的自信。

听了我的话,哈里发也是精神一振,同样在我的耳边悄悄回应道:“铁熊兄弟,我是不会放弃的!我发现我越来越钟爱小丫了,谁能笑到最后,就让我们走着瞧!”

接着,我和哈里发握手拥抱,貌似非常亲热的道了别。

小丫向我道:“铁熊哥哥,你和哈里发殿下好像感情很好的样子,这难道就是你给我讲的那些英雄故事中,所谓的不打不相识?”

我哈哈一笑,摸摸小丫的头道:“小丫,要说感情好,这世上还有比的过你的吗?”

小丫喜滋滋的道:“我就知道,铁熊哥哥你会对我最好!”

牵着小丫的手,我们回到了院子里。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我对小丫和我的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是哈里发这样的一个竞争者出现,反而坚定了我对小丫的感情。

上一世那如梦如幻的记忆,这一世哈里发这样的兽族才俊的挑畔,都统统见鬼去吧,我和小丫之间的缘份,是谁都无法割断的!

白天我们接待了哈里发和凯瑟琳这兄妹两人,到了晚上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长老又亲自到访,与他们一起随行的,还有另外两名祭祀。

狐族的莱恩高级祭祀,风水双修,风水两系法术的造诣十分高深,如果要在帝都的长老团中选拨神佑祭祀的导师,他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之一。

另外一位牛族的阿莫萨多高级祭祀,则是土系法术的顶尖专家,虽然没有获得大祭祀的称号,但在土系法术的远用上,比起已经故去的阿林查大祭祀也不多让。

至于火系法术的教导,却是布伦特大祭祀亲自挑起大梁。确实,纵观整个帝国,还有那一位祭祀的法术造诣能够在布伦特大祭祀之上?如果不是年轻之时的那一次受伤,他老人家早就踏入了圣级。虽然现在他只有大祭祀的实力,却有着圣级的心境,估计小丫能从他那里,获得最多有益的东西。

强大的导师阵容,让我和小丫不由的又回想起了在神佑之庙渡过的那些时光,现在的我们,只有着一个心愿,那就是渴望强大!

莱恩和阿莫萨多,直接把小丫领进了静室之内,开始了祭祀修行的指导,而陛下和大长老,却有话对我说。

“今天下午,我从哈里发那里,听到了关于铁熊你的不少事。铁熊,虽然你年纪还小,但你的见识与能力,无一不是我所见兽族中的翘楚!”爱德华兹陛下直接开门见山。

布伦特也叹口气道:“我和陛下这一生,都致力于如何让兽族强大起来,只是苦于没找到正确的方法。本来昨晚看到铁熊你的表现,还以为你能为兽族带来新的惊喜。后来听到哈里发转告,才知道你的这种能力,也可以说是天赋,无法广泛传播。”

虽然我没有鄙帚自珍的想法,但我的修炼方法确实无法供别的兽族修行,面对推心置腹的两位帝国领袖,我有些惭愧的道:“可惜铁熊能力有限,无法为兽族供献更多的力量。”

爱德华兹陛下洪声道:“你是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自身又拥有特殊的能力,未来的前途无可限量,是兽族的好男儿,就应该有多大的能力就担当多大的事,怎么可以毫无自信的畏首畏尾?”

我心头一凛,郑重的点点头道:“铁熊受教了。”

这时布伦特大祭祀道:“铁熊,丹尼斯高级祭祀是你的导师吧?看你的言行,我就知道,你绝对是他的得意高足。”

我知道丹尼斯是位改革派,他和高层的关系肯定不会太融洽,但我又怎么可以否认丹尼斯高级祭祀对我的教诲呢?于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丹尼斯祭祀教过我许多东西,我受益非浅。”

布伦特点点头,道:“丹尼斯是位名副其实的智者,他的很多想法非常有见地,但他的性子急了点,有些改变,不是短时间就能做到的。”

我有些诧异的看了看布伦特大祭祀,难道他是赞同丹尼斯的观点?

这时爱德华兹陛下解释道:“丹尼斯也算是我们兽族难得的兽才,他的那些想法我和布伦特都明白。不过,有些东西,就算明明有道理,但如果你想一下子改变,也是不可能的。”

我有些半懂不懂的道:“是不是因为不能操之过急?”

“操之过急?”爱德华兹回味了一下,才道:“也可以这么形容吧。比如说,丹尼斯想彻底的革除吏制,不问出身,唯才是用,但三千万的兽族,能有多少才干之辈?”

布伦特也叹口气道:“铁熊,你知不知道我们兽族的四大强族各有多少族民?”

我茫然的摇了摇头,爱德华兹则接过了下文:“你们熊族算是多的,差不多有三万族民,而狮、虎、狐三族,向来生育不旺,顶多就是万余族民的规模。”

我有些意外的道:“这么少?”

爱德华兹陛下沉痛的点点头道:“四大强族中,约有十分之一的族民,拥有贵族头街。这批兽族,虽然素质各有高下,却是帝国唯一能挑选的兽才储备库。可供选择的余地太少,自然也就找不到足够的兽才,其他种族偶尔会出一两个兽才,我们都会如获至宝的委以重任,但这样的兽才,相比起庞大的帝国,还是太少了。”

“为什么会这样?”我有些不解。

“原因很简单,因为文化!”布伦特大祭祀重重的叹了口气。

第三十六章 办学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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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族文化的传承,完全是靠祭祀之间口耳相授,另外就是贵族才有接受教育的机会,绝大多数的平民,终其一生都没有识字读书的机会。”布伦特继续痛心的道。

听到这里,我算是有些明白了,说到底,兽族就是因为文盲太多,才阻碍了帝国的发展。确实,兽族战士的武勇自古闻名,但你的武技再厉害,不代表你就懂得管理。最典型的就像是我老爸,如果只论武技的话,绝对可以排进帝国前列,但他老人家在退役后,却只能回老家当平民,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我老爸目不识丁。搞管理和上场杀敌不一样,不是光靠力气就行,更重要的是管理与行政能力。

兽神帝国的选才面之所以窄,并不是因为不想提拔平民兽族,而是平民兽族中诞生管理兽才的机率太小了。相比较之下,贵族这个群体因为家族的传承,以及错综复杂的兽际关系,使的一个贵族安插在管理岗位上,更容易进入角色。这就像是一个死循环,贵族在管理层的影响越来越大,平民就越难以进入管理层,即使偶尔有平民兽才出现,也难以找到冒头的机会。

丹尼斯正是看到这样的情况,才有了改革之心,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祭祀,并不是全盘否定丹尼斯的观点,只不过身为帝国的领袖,他们考虑问题要顾全更多的大局,不可能说国家的政体说变就变。现在的兽神帝国,就像一个垂垂老朽,确实需要动大手术,但这副老迈的身体能不能经受住大手术的阵痛,是两位大人不敢妄下的赌注。

详谈了许久后,爱德华兹陛下渭然一声长叹,道:“可惜我们老了,如果年轻个三十岁,那还用顾虑这么多,大刀阔斧甩开膀子干就得了。现在的我们,却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你们年轻的一代。”

看着这两位兽族英杰均有英雄迟暮之感,我一时也感叹万千,突然之间脑海中灵光一闪,忍不住开口道:“陛下,大长老,其实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说出来合不合适。”

爱德华兹呵呵一笑道:“有什么想法只管说,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陛下能够以这样的语气同我讲话,看来他已经将我当成了子侄辈看待,于是我回报了他一个微笑后,道:“其实,哈里发同我谈到,如果兽族能找到一种合适的修炼方法,就能够大幅的提升帝国的战斗力。虽然我认为因为兽族种族过多,想研究出能让各种族共用的修炼方法可能性不大,但我觉得,如果只是集中一些能力不错的兽族,统一培训一下他们的管理能力,教导一些必要的文化知识,应该能为兽族输送大批量的管理兽才吧?我们兽族战士的武勇,已经是全大陆知名,但我们现在最欠缺的却是管理兽才!”

布伦特大祭祀一愣,道:“你是说类似于人类开办的学院之类的机构?但这些学院都是以教导魔法与武技为主,而且收费十分高昂。如果我们也开办学院,那有什么武技或是魔法教授给大家?更何况,大多数的平民,恐怕付不起这么高昂的学费。”

我摇摇头,微微一笑道:“大长老,我们不是开办武技或是法术学院,而是开办专门教导普通兽族如何学习帝国的行政、军事等方面知识的国家公办学院。学院的目的很简单,尽可能的为帝国输送更多的管理人材。而且,学院可以由国家出资兴办,面向所有的兽族开放,不论你是贵族还是平民,只要通过基本素质的初选,都可以入读学院,自动成为役备役的官员。为了避免增加平民的学费负担,我建议学院的所有费用开支,都由国家来承担。这笔费用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但如果真的能给帝国带来大批量的储备人才,我认为还是值得的。”

其实,我的这一套理论并不是什么太过高深的东西,毕竟我上一世所处的社会,是实行的义务制教育,让所有人都接受基础教育是国策的基本,也是提高人口素质必不可少的手段。现在的兽神帝国,正需要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大范围的提拔兽才,如果操作得当,每年为帝国输送数百兽才绝不成问题。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办学规模的扩大,让公办学院这种模式能在帝国全境内推行,相信能使兽族的整体素质大幅度跃升。

爱德华兹和布伦特都是经验老道的执政者,瞬间都陷入了沉默,显然在考虑我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而我则趁势打铁的道:“刚开始的师资、场地等都可以借用现有资源,如果有退役的官员,还想发挥余热的话,可以聘为学院的首批客座教师,可以将他们的经验传授给学员。至于学院的场地大可设在主神庙,首批只需要招收二百名,不,那怕是五十名学员,一年之后就可以看出学院的效果,再决定是否将规模扩大。如果能够解决人才的培养问题,帝国的强大也只是时间问题。”

爱德华兹陛下的眼中精光大盛,猛的一击掌道:“铁熊,我果然没看错你,小小年纪居然能想到这样的一步妙招,难道真是兽神庇佑,才赐你这样的奇才予我兽族?两天之后帝国征集的援军将要赶赴金汤要塞,等这件大事处理完,我们一定要好好合计一下,看这个开办学院的计划,要怎么进行。”

布伦特大祭祀也长叹一声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也许只有你这样的初生熊犊,才有这样的奇思妙想。我们这些所谓有经验的老人家,都被所谓的经验,束缚住了奔放的思想啊。”

“两位大人,但有一点我们的目标却是一样的,那就是为了兽族的强大!”说到这里,我的目光炯炯有神。

第三十七章 战略上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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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后,二十万的兽族大军集结在帝都东门外的平原上,爱德华兹陛下正式向恩斯特将军授予了黄金比蒙军旗,当这面象征着兽族帅旗的金黄色军族随风飘扬时,所以的兽族高喊着“兽神万岁!兽神万岁!”那一刻的声音,响彻云霄!

“陛下,金汤要塞永远会固若金汤!”随着恩斯特立下的军誓,二十万兽族大军雄纠纠、气昂昂的开拨。远在千里之外的金汤要塞,将是这些兽族儿郎抛洒热血,展现武勇的舞台。

这二天,小丫正正经经的开始了祭祀能力的学习,但我却没有多少闲暇时间练功,陛下和大长老在商讨军国大事时,都克意把我带着身边,仿佛是故意要我接触这些军政管理方面的事务,难道两位大人是如此的看好我,并不嫌弃我年纪还小,就已经开始着力培养我在管理方面的能力?

面对两位大人的信任,我并没有丝毫的骄傲自满,而是全身心的投入,尽量的多接收一些知识。我的年纪虽然小,但心智与见识却是完完全全的成年人,学习起来得心应手,不论什么事务都是一点就通,陛下和大长老看着我的眼神,越来越欣赏。

除了这些军国大事外,两位大人和我讨论的最多的,还是关于开办学院的可能性。上一世在地球,做为一名修真者,我并没有接受凡间的普通学校教育,但我们空空门讲究的是入世修行,关于教育方面的事情我还算是听闻良多,说起开办学院的事头头是道,完全能够让从没有听闻过这类事情的陛下和大长老有茅塞顿开之感。

帝国开办的学院,并不是用来培养战士和祭祀,而是用来进行文化知识的传播。打个比方,小丫所学习的祭祀课程,除了有祭祀的看家本领元素力量的运用外,还有许多天文、地理、军政方面的内容。这些文化内容,即使不是祭祀的普通兽族,也是完全可以学习的。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我自己本身,毫无元素能力的我,因为陪着小丫学习,虽然无法运用丝毫的元素力量,但在知识的学习上,却是远远的超过了小丫。

至少在陛下和大长老看来,我年纪小小就有远超一般兽族的见识与心机,多少也与从小就接触的这些学习内容有关,也因此坚定了两位大人开办学院的信心。

我向两位大人提出了考试这样一个新颖的理论,做为学院首批招收的学员,必须要经过考试才有资格入学。考试可以分为武试与文试,武试考体力与力量,文试考头脑与智慧。考试应该对所有的适龄兽族公开,不论贵族与平民,都公平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只有经过考试确认体力与头脑都是非常优秀的兽族,才有资格进入学院接受免费的学习。

由于进入学院就相当于成为了帝国役备级官员,只要你能从学院中顺利毕业,文化知识杰出的就可以成为行政官员,在军事方面有才能的,可以补充到军队中担任各级军官。可以说,只要你能够进入到学院并学成毕业,绝对能走上一条平步青云的康庄大道。

这么多的好政策一但推出,相信学院这个词一定会成为帝国最火暴的热门词,只怕任何兽族都想进学院谋个出身。到时候,还怕不能聚集天下兽才?那一刻,我很有一点当年唐太宗重开科举时的感叹,“天下英才尽入吾之毂中”,这学院制度一实行,理所当然的能够发掘出大量的帝国兽才。

匆匆半月时光已过,我和两位大人已经将学院的问题讨论的差不多,大多数时候我只是提出一个概念或是想法,然后两位大人用他们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来完善我的想法,力求学院一旦开办,各方面的事情就要做到尽善尽美。

这时前方也传来军情,二十万兽族大军已经抵达金汤要塞,和原来驻守的十万边关守军合兵一处,共同应对人类三大公国的七十万联军。这次人类联军的指挥官是莫菲斯公国的圣骑士帕班,他出身于名门,是一位正统的用兵家,行军布阵喜欢稳扎稳打,在刚开始攻城的战斗中,由于人类占了先机,再加上神佑祭祀失踪的消息使的兽族士气大降,人类一度占据了上风,一连攻下了金汤要塞四道卫城中的两座。

但战局到了第三天形式突变,神佑祭祀携龙族战宠安全抵达帝都的消息已经传了过来,金汤要塞的守军士气一下高涨百倍,牢牢的守住了第三道卫城,与人类大军展开了如同绞肉机般的血肉搏杀。士气高昂的兽族,展现出了惊人的勇气,使的人类的伤亡数字飙升了五倍以上,再难寸近。

等到二十万援军到达金汤要塞后,兽族的总兵力已经达到了三十万,这甚至可说是一股强于人类七十万大军的力量。不过,这一次兽族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出动大军与人类直接搏杀,而是三十万大军死守金汤,拒不出战。

人类联军想尽办法想诱使兽族大军出城决战,但这次兽族却是出奇的冷静,只管防守不管进攻。有着三十万兽族大军固守的金汤要塞,可说是飞鸟难渡,人类根本没有可能强行叩关。战事在胶着了一个月后,人类大军不得不全面撒军。兽神帝国的金汤要塞保住了,虽然在战场上并没有取得好的战果,但从战略意义上来说,这个结果对兽神帝国来说是最好的。

小丫的安全回归,促使陛下向恩斯特与格里雄下达了死守不出的军令,由冷静的特纳高级祭祀行使督军之职,这才使帝国用最小的牺牲,挽救了一次危机。如果小丫不能及时赶回帝都,恐怕不知有多少兽族战士,将会因为不得不战的原因,喋血在雄关之上。

第三十八章 试炼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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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军凯旋之后,举国上下又是一片欢庆,而爱德华兹陛下与布伦特大祭祀则在紧锣密鼓的筹备开办学院的事宜,现在,就只差一个适宜的时机宣布这项新政了。

好不容易我有了一点空闲时间,不用再陪着两位大人为国家大事而忙的焦头烂额,回到自己的住处悠闲了两天,也趁机开始修炼已算是有些荒废的功课。好在“万物长生法”玄妙无比,只要我气海已成,就可以自动推行我全身真气的运行,并在气海中凝练内息,只是这进度比起自己下功夫苦练,要慢上许多。

这段时间小丫的进步可说是可圈可点,在几位新导师的指点下,她终于可以系统的按照晋级初级祭祀后的标准来修行,比起前段日子她自己瞎捉摸,在效果上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而且,经过了在前往帝都路上那十余日的锤炼,小丫在各项元素力量的领悟上,也比以前强上了许多,只喜得几位导师眉开眼笑。

成为初级祭祀后,四系全修的小丫已经可以开始修行复合两系以上的法术了,这方面除了有莱恩高级祭祀这名优秀的导师外,小丫还拥有道格拉斯这样的一位最佳的良师益友。

做为早在五百年前就已经闻名天下的极道强者,道格拉斯在风水两系法术的修为上,说是冠绝当今也不为过,有了他的言传身教,小丫修炼起复合法术也是进展喜人。唯一可惜的是,两系复合法术还能有名师指导,但三系元素的复合法术,由于现在帝国还没有精通三系元素的祭祀,只好让小丫从前人的笔记中自行揣摩。

至于四系的复合法术,那就是前所未有了,没有任何兽族可以给小丫指条明路,只能靠着她自己慢慢捉摸。道格拉斯则在私下里向我们道,虽然外界只知道安哥拉是双系的圣祭祀,但实际上安哥拉是四系全修,但道格拉斯从没有见过安哥拉运用四系复合法术,即使是在生死之战,安哥拉顶多也就是施展了三系复合法术。

道格拉斯据此推断,三系复合法术可能已是元素力量的极限,四系复合从理论上基本行不通,比如说互不相融的水、火两种元素力量,如何复合到一起?这也是兽族虽然从不缺少双系祭祀,但从来没有出现过水火双系祭祀的原因。

这段日子,哈里发经常跑来骚扰我们,只不过只要是我不在场的时候,小丫都以练功为借口,不给哈里发任何机会,让哈里发想下口都找不到任何机会。

还有,我很怕凯瑟琳来找我的麻烦,但自从那天之后,这位“火公主”就再没有在我面前出现过。为此,琳娜连连称奇,说这绝不是火公主的作风,她肯定是在酝酿着什么大规模的复仇计划。

我汗,琳娜这八卦王,怎么就不知道说点中听的话?这样吓唬我的话,很容易让我神经衰弱的。有时候,哈里发也会提到他的这位宝贝妹妹,只不过每次的话题他都是点到即止,然后看着我的眼神就像是看着一个待宰的牲口,仿佛凯瑟琳随时都会神兵天降,把我打入十八层地狱不得超生。每当我看到哈里发的这种眼神,都恨不得冲上去把他暴打一顿,只不过他并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因为他终于年满十四岁,要离开帝都去完成自己的试炼礼。

试炼礼是兽族的传统,任何一个兽族成年之后,都要通过试炼礼来证明自己能够独挡一面。对于普通兽族来说,只要到住处附近的深山里呆上个几天,猎取一些猎物,就算是完成了试炼礼的任务。但对于祭祀和狂战士来说,试炼礼的要求就高了许多。

任何成年的祭祀与狂战士,都必须前往试炼之地,通过猎杀魔兽来证明自己的武勇。如果猎杀的魔兽等级越高,那么获得的评价也就越高,对一个刚刚成年的兽族来说,是一种无上的荣誉。

十万大山中的试炼之地有三个,一是位于极西之地的落日沼泽,这个地方离我和小丫的老家并不算太远,是十万大山中唯一的沼泽地貌,环境极其恶劣,出没的多是一些体型小但十分剧毒的魔兽,便于祭祀进行试炼礼。

另一个试炼之地是位于北方的不归冰原,那已经是接近有寒冰地狱之称的北冰洋的位置,终年寒风呼啸,有着万载不化的寒冰,形成了一片广漠的冰原。巨大的猎食性魔兽常在这片区域活动,这里绝对是证明狂战士勇气的最佳场所。

最后一个试炼之地是与不归冰原遥遥相对的陨星峡谷,位于十万大山的最南端,那里是一片如地狱般沉寂的地区,有着无数魔兽隐藏在黑暗之中,绝对是帝国中最危险的区域。不论是祭祀还是狂战士,都可以通过在这里的试炼来证明自己的勇气。

试炼礼并不要求兽族独自完成,可以自由组队,一般来说祭祀和狂战士组合在一起,可以取长补短,尽量的发挥各自的优势。也有相互之间比较熟识的兽族少年配队在一起,借着彼此之间的默契,发挥团队的优势,共渡难关。

这一次的试炼礼,阵容可谓空前庞大,帝都最有名的太子党是一起出发,前往了不归冰原。毕竟,太子党中除了拉尔森外,哈里发他们都是正宗的狂战士,不归冰原正是可以体现他们武勇的舞台。拉尔森的实力很菜,但跟着这些兽族年轻一辈的精英,完成试炼也没什么问题,现在唯一可期待的就是,哈里发他们到底可以在试炼之中取得什么样的评价。

能够猎杀初级魔兽,就算是通过了试炼礼,但哈里发和格里木都是高级武者的身手,而克鲁、霍克、布隆迪他们,至少也都是中级武者,以这么强大的内容,如果不能猎杀高级魔兽,这群太子党也就没脸面在帝都风光了。

第三十九章 凯瑟琳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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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哈里发离开帝都之后,我感觉清静了许多,至少这家伙短时间内不可能再来骚扰小丫,我也就有时间刻苦练功。每一次长时间的吐纳调息,我都可以感觉到“万物长生法”的玄妙,体内的真气越来越凝炼如实质,仿佛从气体变为了液体,这显然是真气的质地有了大幅度提升后的效果。

真气的修行有了进步后,我现在已经可以双掌同时运用掌心雷,按照我的设想,如果一掌是掌中雷用来近攻,一掌是掌心雷用来远攻,肯定能起到出其制胜的效果。现在让我和哈里发再来一架,估计他还是会栽在我的这一招之下。

只不过,已经去参加试炼礼的哈里发现在不可能出现在我面前,但我一直担心的“火公主”凯瑟琳终于找上了门!

这一次,凯瑟琳没像上次那样风风火火的闯进来,而是依足规矩按照贵族的礼节登门拜访,除了一身宫廷的礼服外,她也没披上火云甲,完全不像是来挑衅的样子。

我的心头有些忐忑不安,这位凯瑟琳公主到底想演那一出啊?

八卦王琳娜凑在我的耳边,小声的嘀咕着:“阴谋,一定有阴谋!以火公主的威名,她是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这还用你来提醒,不过管她什么公主,我可不会怕她!”

“咦,嘴里说不怕,怎么牙关却在打颤?”

“那……有……”我强自镇定,对于和女孩子打交道,我的经验一向欠奉,除了面对小丫这个青梅竹马外,我总不太明白,怎么才能和女孩子友好相处呢?只不过,我和这位凯瑟琳公主有那么一段不得不说的“往事”,和她友好相处怕是不可能了吧?

凯瑟琳做了一下午的客,我就提心吊胆了一下午,不过这位公主殿下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瞧过我一眼,只顾和小丫打的火热。她们两个年纪相近,又都是号称天才的祭祀,共同话题显然是多的不得了,只不过是一下午的相处,就好的亲如姐妹。

送凯瑟琳出门时,这位公主殿下和小丫约好,明天要再过来玩,听到这句话后,我吓的哐当一声摔倒在地,这位“火公主”,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琳娜仍然不忘在我的耳边提醒我:“阴谋,一定有阴谋!”

反正从这天起,凯瑟琳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我没看出来,但她隔三差五的就往我这里跑,和小丫已经好的如同蜜里调油。有时候我忍不住问小丫:“你每次和凯瑟琳公主到底在说什么?有那么多话题吗?”

小丫则是笑嘻嘻的回答道:“这是女孩子的秘密,不能说。”

听着小丫的回答,我悲痛莫名,小丫变了,居然连我的问话也不回答。难道这位凯瑟琳公主打的主意和他哥哥一样,妄想把小丫从我的身边夺走?

这位公主殿下知道打不过我,但她又看出小丫在我心目中的重要性,所以借小丫来打击我?不管这位公主殿下有没有这么变态的想法,小丫是我的心头肉这一点永不改变,管他什么王子还是公主,都给我靠边站!

想通这一点后,我也不用再回避凯瑟琳了,反而每次在她的面前都拽的像二五八万似的,没把这位公主放在眼里。其实说起来,我有什么好怕她的?不就是一不小心摸到了她的胸部吗?我又不是故意的,真要说有什么不对,也是这位公主自找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我的态度变拽后,凯瑟琳到我们这里来的次数明显减少,为此我有些得意洋洋。看来,这位公主殿下肯定是受不了我的这副得意模样,才减少了骚扰我家的次数。

面对此种情况,八卦王琳娜的口头禅又变成了:“诡异,非常之诡异!”

日子就这么糊里糊涂的过了三个月,哈里发一行结束了试炼礼返回帝都,陛下和一干重臣们为了迎接这些宝贝儿子,摆下了盛大的接风宴,我和小丫也应邀出席。

三个月不见,哈里发成熟了许多,脸上的青春豆也不见了,换成了一种历经风霜的沉稳。这次的试炼礼,哈里发他们带回来的是冰霜兽的魔晶,由此可以证明,哈里发他们的试炼礼,可说是大获成功。

冰霜兽的级别属于高级魔兽,而且是罕见的双系元素魔兽,不仅能够运用风、水两系元素力量,还能使出属于复合法术的冰霜冷冻。如果冰霜兽不是限于体型并不庞大,而且只能生活在冰原地带,以其实力就算被评为超级魔兽也不为过。

哈里发他们能够干掉冰霜兽,已经可以算是书写了试炼礼的一段传奇,史上刚成年就能获得如此战绩的兽族英雄可不多。虽然哈里发他们是一行五兽共同完成的这次猎杀,也足以让他们的父母为之骄傲了。

据我所知,兽族史上能够在试炼礼中独力完成猎杀高级魔兽这一战果的,只有传奇中的双圣祭祀安哥位。哈里发他们虽然比不上安哥拉,但这样的试炼礼成绩,已是数十年来兽神帝国所罕见的。

借着接风宴的春风,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祭祀共同宣布了将成立兽神学院的事宜,首批学员将在一个月后开始招收,所有年龄在十到十六岁的兽族少年,不论贵族与平民,都可以参加选拨考试。

开办学院的消息有点突然,不少大臣感觉很是惊讶,但陛下和大祭祀早已全盘计划周详,在听了陛下和大祭祀所做的分析后,这些帝国重臣也明白了学院的重要性,立刻响起了一片赞成声。

唯一让大家觉得比开办学院更让人意外的是,陛下在宣布关于学院的人事命令时,居然指令我但任学院的首任常务院长,负责学院的一切日常事物。

第四十章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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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任命一出,宴会场上立刻像是炸开了锅,学院虽然是新生事物,学院的管理层也不算是正式的帝国官员编制,但学院的重要性任谁都可以一眼看出。如果学院真能培养出一大批的兽才,那么这些毕业生都相当于是院方管理层的门生,如果他们真的走进了帝国的各层管理机构,那么桃李满天下的院方,将拥有何等庞大的关系网?

首任学院院长的肥差,可是会让一干重臣们眼红的,个个都想安插自己的心腹但任。但陛下却以学院初创阶段,暂不设院长一职,由常务院长行使日常的管理权,断绝了这些重臣的念头。只是让所有兽族大跌眼镜的是,常务院长一职,居然莫明其妙的落到了我的头上。

那一瞬间,我的脑袋也有一点昏乱,会不会是我听错了?陛下居然要我担任学院的常务院长?我现在才是一个十岁的熊族小孩啊,本来就是一个娃娃,却要担任管理一群娃娃的重责大任?

大臣们都七嘴八舌的表示此项任命不妥,但陛下和大长老的态度却很坚决,并且一再声明,我的年龄虽小,但是开办学院的具体规划却是由我提出,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开办学院,再没有比我更懂得学院运作的兽族。而且,陛下再三声明,常务院长只是临时职务,只要等到学院能够正常运作,将会重新挑选合适的兽族但任院长。

这样一说明,各位兽族大臣才算是勉强接受了这样的一项任命。但这项任命对我而言却实在是太过意外,至使我的脑袋有些空白,接下来的接风宴到底又安排了一些什么节目我根本没注意。

等到宴会一结束,陛下和大长老单独的召见了我,而陛下一向喜欢开门见山,直接问道:“铁熊,是不是觉得很意外?”

“陛下,你真的没有弄错,让我担任学院的常务院长,主管学院的一切日常事务?”

“不错!”陛下的话音不容置疑:“铁熊,你应该知道学院的开办对兽族的未来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现在真正能够理解开办学院意义的,只有我们两个老家伙和你这个小家伙。我们两个老家伙都老了,精力有限,帝国的事务也繁忙,不然的话,由我们中的一个担任院长,还是挺合适的。”

我连连点头道:“如果是你们两位中的一位,担任院长绝对是绰绰有余。”

布伦特大祭祀轻笑一声道:“可我们有可能去担任这个院长吗?”

听了这句话,我不由的一愣:是啊,两位帝国的领袖,怎么可能有空去担任学院的院长?以治理一国之才去管理区区一个学院,岂不是太浪费了一点?

爱德华兹陛下道:“铁熊,你虽然年纪还小,但我和布伦特与你接触多时,都有同一种感觉,你是兽族不可多得的奇才,不论是心智还是见识,都是兽族的上上之选。把学院交给你管理,看似好像一种冒险,但实际上现在的兽族,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能有如此能力,把学院办好?”

布伦特也道:“刚才宴会上的情形你也看到了,各位大臣虽然都赞同开办学院,但多多少少都有点想从中捞取一些实权的想法。只有铁熊你,毫无官方背景,不属于任何一方的阵营,以你小小的年纪,也不会有什么争权夺利的不堪想法。我和陛下都相信你,只有你才是一心为兽族的将来着想,会把学院办好。”

我苦笑一下道:“我年纪还幼,连自己的将来都还不知道如何去走,现在就要把帝国的未来压在我肩上,会不会太过沉重了一点?”

陛下沉吟一会儿后,道:“铁熊,如果什么事都要有了绝对的把握再去做,你会不会觉得太过无趣?我们兽族只有想不到,没有不敢做,我们两把老骨头都敢赌一把,你这个小家伙敢不敢陪我们疯一把?”

我呵呵一笑,自信心前所未有的膨胀起来,朗声道:“我这小家伙天不怕地不怕,有什么不敢的?”

陛下哈哈大笑道:“铁熊,以你的年纪,就担上如此的重任,纵观整个兽族历史,还亘古未有。”

“陛下,就如你所说,我们赌这一把,也许就会改写兽族的历史!”我目光炯炯。

那一刻,陛下和大长老与我相视一笑,两老一小,都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第二天,兽神帝国将要以国家名义开办兽神学院的消息,正式对外公布了。在我的要求下,淡化了由谁担任院长的说明,反而要求加上一条神佑祭祀熊小丫将会做为客座教师的消息。

这个消息一放出,无数的年轻兽族都在摩拳擦掌,准备申请入学,好借学院这个捷径平步青云。几乎所有帝都适龄的兽族,都到学院报了名。由于学院是学费全免,对于平民来说报名热情更是高涨了许多,甚至不少外地的兽族青年,都连夜赶往帝都,准备碰个运气。

短短一个月时间,报名的兽族青年已经达到了十余万之多,由此可见普通兽族求学的心情有多么的迫切。光是为了从中挑选出合适的兽才,又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

考试如我所设计一般,分为文试与武试两种,只有两方面都是上上之选的兽族青年才会被留下,进入下一轮的复试。

武试无非是考力、速、技这方面的一些基本指标,只不过达标的要求订的比较高。至于文试,到不全是用文字做答,为了方便绝大多数不识字的考生,采用了口问口答的方式。所问的题目也都是一些事非客观题,主要还是考的思维能力,只有才思敏捷的兽族,才能通过这样的文试关。

之后的复试,一轮比一轮的难度高,最终经过了一个月的挑选后,二百名兽族青年做为学院的首批学生,被确定了下来。

第四十一章 开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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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我的所料,哈里发这群太子党,都位列首批的学生名单之中。这次的考试,在我的监督下绝没有任何的黑幕,这群太子党能够入选,所靠的也全都是实力。

其中拉尔森最悬,但我意外的发现他对数字异常的敏感,这可能是从他老爸那里继承的遗传,把他培养成一名优秀的财政官员,还是非常有希望的。

凯瑟琳也报名参加了考试,她在武试方面没什么问题,但在文试方面却差了一点。虽然她身为公主从小接受的就是精英教育,在文化知识方面成绩还算可以,但这次文试考的是事非客观题,却让这位性急的公主有些不适应,最终在倒数第二轮复试被刷了下来。

首批的学员中,贵族出身的约有九十余个,几乎占到了总人数的一半,这也说明贵族因为接受的教育不同,在见识与能力方面比一般平民成长的更快,录取的比例差不多是十中其一。而报名的兽族中,平民的数量占了绝大多数,最终却只录取了百余名,差不多相当于千中选一。虽然录取的比例偏低,但这样的一个事实已经告诉了那些平民,只要他们肯努力,就一定会有希望。

我相信,随着兽族平民对学院的越来越重视,他们与贵族的差距会越来越小,占据了绝对优势数量的平民,有理由比贵族诞生出更多的兽才。

学院办立之初,并没有新建专们的校区,而是借用了主神庙的大片地方。随着开学仪式的临近,我有些犯了愁。在开学仪式上,做为常务院长的我肯定要登台发言,但这些可说是兽族精英的少年,会对我这么一个年幼的熊族服气吗?他们不知道院长是我还好,一旦知道院长居然是我这样一个十岁的熊族小子,只怕会当场闹出哗变。

我打定主意,先让小丫上台顶一阵子,以神佑祭祀的威名,应该能震住这帮兽族小子,然后我再上去发表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顺便散发一下王霸之气,说不定这些兽族精英都会匍伏在我的脚下,高呼老大,从此就有了一批能够忠心帮我打天下的小弟。

当然,这样的想法,只能在我的脑海里稍微yy一下,真的回到眼前的困境中,我还要想想有什么办法能震住这帮剌头。开办学院对帝国的未来有着什么样的影响,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如果首演就演砸了的话,那也太对不起我的自尊心。

兽族不讲究什么黄道吉日,在结束了学员选拨的第三天,就是学院正式开张的日子。这一天,我难得隆重的打扮了一下,穿上了类似于祭祀的白袍,尽量的把自己扮的更像神棍一点。只不过,对着铜镜整理仪容时,我的身材虽然已经够标准,但那稚嫩的脸庞,却怎么也体现不出威严的感觉。

管他的,我已经打定主意,如果那些兽族小子要当不听话的刺头,我就动用武力把他们揍的听话。现在,我对自己的实力还算是有点信心的,除开哈里发和格里木不谈,想在我们这个年龄段找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还真是有点难。反正我们兽族一向是拳头硬的就做老大,如果我能把不服气的刺头都干翻,那么这个院长也就当的名正言顺。

比起我不伦不类的神棍打扮,白色的祭祀袍就太衬小丫了,虽然小丫的年纪还算稚嫩,但她那细润如脂、粉光若腻的肌肤,配上红润的粉腮,显的粉妆玉琢,正是“隔户杨柳弱袅袅,恰似十五女儿腰。”

如此粉嫩可爱的小丫如果一登台,肯定能让那些荷尔蒙分泌过剩的兽族青年狂流口水,为此我有点后悔拉小丫出来帮我撑场面。再说了,如果小丫的出场风光无比,岂不是显的我这个常务院长更加无能?唉,陛下和大长老还真是会给我找事做,丢下这么大的一个摊子让我负责,这算不算是虐待童工?

今天主神庙前的广场上装扮的花团锦秀,毕竟学院开学是大事,甚至在广场的一角还设立了贵宾区,以陛下和大长老为首,帝国的一干重臣全都出席。有这么多大人物到场,站在广场中列队的二百名兽族青年,个个站的笔挺,尽显英武之气。而广场之外,设有观礼与亲友区,此时可说有数千兽族,关注着次此的开学仪式。

我和小丫并肩从主神庙中走出,缓步登上了临时搭建的主席台,那一刻,我明显的可以感觉到全场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我们的身上。

这是小丫首次以神佑祭祀的身份,正式出现在公众场合,我本来还担心她有点怯场,但小丫那淡定的神情,让我放心了不少。看来,小丫也在慢慢成长,她不再是那个什么事都要依靠我永远也长不大的小丫头了。

“我在这里以神佑祭祀的身份,正式欢迎各位加入兽神学院,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和大家一起学习,共同进步,让兽神光耀下的帝国更加强大!我相信,能够有资格进入学院,已经证明了各位都是兽族青年中的精英。大家的年纪比我大,我还要喊大家一声哥哥、姐姐,我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学院对所有学员来说都是公平的,只要大家能够努力学习,展现自己的所长,就算取得超过我这个神佑祭祀的成就,也不是不可能。可以说,除了有兽神恩宠的幸运外,我这个小丫头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向大家学习。最终我希望,大家能够在学院这个新生的在大家庭里,学有所成,成为兽神帝国的栋梁!”

小丫的发言,声情并茂,再配上她那娇艳的容颜,圣洁的祭祀袍,实在是很具有说服力,两百名兽族青年在她的话音一落时,全都热血沸腾的喊道:“兽神万岁,神佑祭祀万岁!”

第四十二章 打的你们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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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头暗暗感叹,小丫不愧是神佑祭祀,看她的表现,实在是比我这个所谓的院长,更具有说服力。小丫的表现,非常的不错,我甚至能从她的身上看到南希大圣女的影子。这个小丫头,她确实成长了。

小丫的出场,可说是完美,怎么说我也是学院的首任常务院长,可不能表现的太过窝囊,让这些学员瞧扁了。

我上前一步,朗声道:“可能大家觉得奇怪,为什么像我这样的一个年轻熊族,却和神佑祭祀一起出现在主席台上?在这里,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就是学院的首任常务院长,也就是这间学院的最高决策者,各位都可以说是我的学生!”

这一招,我是学自爱德华兹陛下,直接来个开门见山,更有效果。果然,除了几个事先的知情者外,几乎是所有的兽族,都面露惊讶之色,开始交头结耳起来,场上的局面立刻变的有些混乱。

我提一口真气运行了胸腹之间,运起千里传音的道法,洪声道:“大家是不是觉得我是开玩笑?觉得我小小年纪,居然会担任学院的院长,会不会过于儿戏?但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学无先后,达者为师。甚至可以说,没有我的提议,这个学院更本就不会成立!既然成立这个学院的目的,是给大家一个学习的机会,是为了向帝国提供更多的兽才,做为提议者,我比大家更希望学院能走向成功!”

千里传音的道法只是一门雕虫小技,以我现在还不算高深的修为,施展出来笼罩这数百平米的范围,可说是毫无问题。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下,千里传音能发挥惊人的作用,几乎每个兽族都觉得我的话语像是在他的耳边响起,而且隆隆作响,显的声势十分惊人。

我露的这一手,还算是有些效果,不少兽族青年都被震住了,眼露诧异神色的望着我,显然是拿不定我这个年纪幼小的兽族,到底有什么真本事。

我环视了大家一眼,继续道:“其实在学院开办之初,很可能大家就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即使不是祭祀,不是狂战士的普通兽族,只要你能通过考试,就能进入学院学习呢?其实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明白,即使不能成为祭祀,即使不是狂战士,只要你们肯努力,就能够为帝国贡献你们的力量!”

入选的首批学员中,大约有四十余名是普通的兽族,即不是祭祀也不是狂战士,这群青年在听到我的这一番话后,交头结耳更频密了,显然是我的话打动了他们。

“如果大家觉得我的话是在吹牛,那么你们大可以上台来试试,我不是祭祀,也不是狂战士,甚至还只有区区十岁,却能够站在这里接受你们任何一个学员的挑战。我们兽族,一向尊崇实力强大的勇士,而我也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如果有谁对我不服气,那么我就打的你服气!”

我在台上这样一表态,台下一片哗然。在酬神仪式上,我力败格里木和哈里发,实力之强在贵族之间早就传开了。熟知我底细的贵族青年,知道自己的实力比起我和哈里发相差太远,就算我有着明显挑衅的语气,也不会跳出来接招自取其辱。

但大多数的兽族平民青年并不知道我这个横空冒出来的熊族小鬼是什么来历,在台上牛皮哄哄的称自己是院长,还要打的大家服气,有几个脾气火爆的,已经开始摩拳擦掌,要上台来教训我。我本来就要借机立威,于是指着一名身形魁梧的象族青年道:“你是不是不服气?有没有胆量上来和我比试一下?”

被我指名的象族青年二话不说,一挽袖子就上了台。这名象族青年大约十五六岁左右,身高几乎达到了两米五,体型不算小的我都只能勉强到他的胸腹部。仅从外型上看,我和这象族青年的差距非常明显。

“你们象族以力大无比闻名,敢不敢和我比比力量。”我仰头看着这名象族青年道。

“比力量?别说我欺负你!”象族青年显的很是不屑。

“公平较量,有什么欺不欺负的?”说着,我施了一个拍胸之礼。

看到象族青年给我回了一个拍胸之礼,我也用不着讲客气了,暗远五丁开山法,一掌向象族青年击了过去。

象族青年脸露轻视之色,伸掌迎了过来。两掌相触之间“砰”的一声闷响,象族青年的力气虽大,却敌不住我的五丁开山法,庞大的身形被击的凌空弹起,摔到台下跌了个灰头土脸。

看到我一掌就将一个象族的大个子击下了主席台,绝大多数的兽族都露出了不敢相信的神色。

象族青年从地上翻身坐起,一脸惊讶神情的看着我。我淡淡一笑道:“怎么,如果还不服气,你可以上来再试试。”

象族青年道:“好,刚才是我一时大意,这次我就毫不客气了。”

我拍胸一礼道:“不用客气,我也会全力以赴。”

这一次象族青年没有轻敌,而是凝神蓄劲,显然想全力一击。我用不着和他客气,将五丁开山法运到顶峰,又是呼的一掌拍了过去。象族青年大喝一声,也是猛的一掌击出,回了我一掌。

双掌一交的声音比起上一次响了许多,但结果却是一样,象族青年那庞大的身体再一次被我击下了主席台。

摔倒在地的象族青年,茫然的看了我一眼,终于不得不接受他的力量确实远远不如我的事实,只的开口认输道:“你果然了不起,比力量我不是你的对手,这方面我输的心服口服!”

我向他点点头道:“输一次没什么要紧,重要是肯下功夫,争取下一次赢回来。”

象族青年点了点头,乖乖的回到了队列之中,看来这个刺头之一,已经算是被我降服了。

第四十三章 技压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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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上环视了周围一眼,尽量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姿态,大声道:“还有谁?”

一名十四五岁的豹族青年越众而出,高声道:“我不服气!”

我向他一指道:“尽管上来试试。”

那名豹族青年也不客气,一个健步跃上了主席台,身手十分矫健,果然不负豹族以速度见长的盛名。

我有意立威,故意道:“你是不是对速度有信心,我认你一先。”

豹族青年对自己的速度显的很有信心,自信的道:“你可别后悔。”

我微笑不语,双方行礼后,遥遥隔着五米的距离,相视而立。既然我言明要让一先,豹族青年也就用不着再客套,只见他身形一晃,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向我赴了过来。如果仅仅只是论这向前一冲的速度,实在是可称得上叹为观止。

我朗声道:“来的好。”伸出一掌,击向了疾冲而来的豹族青年。豹族青年在见识过我的力量后,自然不会蠢的再和我硬拼,而且让我有些惊讶的是,以豹族青年前冲的那么快速度,他居然还有余力改变方向,轻巧的向侧边一闪,飞起一脚向我肋下的空门踢来。

这名豹族青年的速度是快,但我缩地成寸的道法也不是吃素的,我默运口诀,身子突然硬生生的横移出一米,豹族青年的这一踢自然落空。而我借他一脚踢空的瞬间,伸手闪电般的一抓,扣住了这名豹族青年的脚踝,将他向台下一掷。

豹族青年在空中一个翻身,卸掉了我的一掷之力,平平稳稳的站在地上。他呆愣了半晌,才向我恭恭敬敬的道:“院长,我服了!”

我知道这名豹族青年算是心悦诚服了,刚才我抓住他的脚踝时,以我先前表现出来的力量,将之腿骨捏碎也毫不稀奇,而我只是把他向台下一掷,手下留情的意味明显。能够通过考试选拔上来的兽族,头脑个个都是上选,豹族青年一想明白,自然是对我心存感谢。

我点点头道:“一时的胜败不算什么,记住,能够进入到这间学院,你就是兽族的精英,能够成长为帝国的栋梁!”

豹族青年一脸凝重神情的点了点头,显然是将我的话听了进去。这时,我继续看着这群兽族青年,问道:“还有谁想上来试试?”

象族青年和豹族青年,上台之后都是一个照面就败在了我的手上,很显然我的实力摆在那里,不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远远的超过一般兽族,更不像是一个十岁的兽族小鬼。绝大多数的兽族自认为和上台的两位兽族不过是在伯仲之间,上台较量也是自取其辱。而且,我表现出来的实力,也让大多数兽族觉得服气,望着我的眼神再没有轻视之心。

这时哈里发越众而出,一脸微笑的走上台来,向我行了一礼道:“院长,哈里发想和你比试一下。”

我仔细打量了哈里发一眼,此时的他比起三个月前,显的成熟了许多,气质更加内敛,就像是综合了陛下和大长老的特点,虽然不让人觉得光芒耀眼,但他随随便便的往那里一站,却有种让人不敢忽视的气质。现在的哈里发,比起以前,确实是进步了许多,看来是试炼礼让他更显成熟。

我回了一个拍胸之礼,道:“请!”

哈里发的武勇,在兽族青年之间早就闻名,是当之无愧的青年中第一高手,由他向我发起挑战,最能验证我的实力。一干年轻的兽族,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台上的我们,对这场比试充满了期待。

哈里发低声道:“上次一战之后,我总是思量着要和你再比一次,现在就是个机会。虽然我很佩服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杰出的实力,但要想让我心甘情愿的叫你一声院长,你就得再次用实力让我心服口服!”

我也低声回应道:“那就尽管放手一搏,我会让你心服口服!”

哈里发微微一笑,然后神色一凝,吐气开声道:“接招。”

这一次比试,哈里发再没和我客气,随着他的一喝,已经主动向我发起了攻击。仅从表象上看,哈里发的力量没有象族青年大,速度也没有豹族青年快,但他出手的节奏却是异常的协调,仅只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哈里发的实力,远超同龄兽族,可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天才。

论天份,哈里发可能比我高,但我却是兽族独一无二的存在,“万物长生法”的修真功法造就了我与众不同的能力,当我运起金刚护体术与五丁开山术时,一般的兽族如果不狂化,如何能是我的对手?

哈里发接近我时,我侧身一让,横着一拳向他击去。哈里发知道他的力量不如我,但他的格斗技能胜过我许多,双手一交错,就扭向了我的肘关节。

我吐气开声,向前踏了一步,运足力气伸臂向前直击。所谓一力降十会,哈里发的力量不如我,没能扭住我的关节,但他的身手敏捷,屈臂在我手上借力,一个灵巧的翻身落在我的身后。

我头也不回,左手反手击出一道掌心雷,直向哈里发轰去。哈里发知道我掌心雷的厉害,急切间身子一侧,闪过了这一击。这时我猛的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哈里发的则边,右手运起一道掌中雷,直向哈里发的侧背击去。

我转换身形、出手攻击的速度太快,哈里发一时之间避无可避,只得侧转身子,伸出手臂护在身前,硬挡我的掌中雷一击。随着一道游离的电光闪动,哈里发的身子一僵,而我也趁着这个机会,猛的跨上一步,同时耸肩在哈里发的怀中一撞。

这一撞我的力道用的恰到好处,哈里发挡不住我的这一撞,腾的一下凌空飞起,坠落台下。

第四十四章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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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说来话来,但只是发生在交手数招的短短一瞬间,大家没想到如此期待的一战居然这么快就结束,集体发出了“哦”的惊讶声。

我并没有对哈里发下重手,他落在地上只不过片刻之后,被电后的麻痹感消失,身子一纵跃回到台上,光明磊落的道:“院长,我输了,你确实比我强。”

一向有着兽族青年功夫第一称号的哈里发都这么快败下阵来,这下子再没有一个兽族敢小看我这个年仅十岁的熊族小子了,所以年轻的兽族恭恭敬敬的排列整齐,齐声道:“见过院长!”

这一战,我技压全场,以武扬威,如愿让这些兽族不敢再小瞧我,算是在这批学员的心目中,树立了我强者的形象。

哈里发看到我意气风发的样子,低声向我祝贺道:“铁熊兄弟,本来我还以为这几个月来我的进步算是快的了,想不到你还是胜我一筹,这么快就能同时远近交攻了,看来我还是破不了你的这招掌中雷。”

我回了他一个微笑,低声道:“这只是一场寻常的较量,输赢算不得数。如果真要是生死相搏,以你狂化后的能力,我肯定不是你的对手。”

哈里发摇摇头道:“狂化的次数有限,怎么能浪费在平常的切磋练习中。更何况,就算狂化后,我也没把握能够在力量上压倒你。铁熊,还是你的这种特殊能力好,随时都可使用,也没次数限制,比狂化好多了。”

我低声道:“哈里发殿下,我上次就说过,我的这种能力只有短时间内的效果,比起能够持续长时间的狂化,还是远远不如的。如果硬要比较,也只能说是各有所长。”

哈里发点点头道:“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只是不知道在学院的学习中,能不能让我成长的更快一些,希望等我从这个学院中毕业时,能够战胜你这个院长。”

我微微一笑道:“你放心,这几年我也不会闲着,一样会进步!”那一瞬间,我和哈里发之间,突然有了一种腥腥相惜之感,说到底,他毕竟是我见过的兽族年轻一辈中,最杰出的兽才。估计,哈里发和我有同样的感觉,甚至他的压力会比我更大,因为从小就被称之为天才的他,还没遇到过我这样的强劲对手。而我呢,可是渡过了漫长的一段废材生涯,心态上比这位王子可平和多了。

不管怎么样,我露的这几手,足以震住全场,大家也接受了我这个年幼熊族成为院长的事实。特别是那些普通的兽族,望着我的眼神中充满了羡慕。这些普通兽族和我一样,既不是狂战士也不是祭祀,但他们看到我能表现出这么强的实力,不由的拥有了一种希望,一种能够变的强大的希望。

我知道我的这些功法无法教给他们,但我可以通过学院的教学,武装他们的头脑,让他们即使不能上战场,也能成为帝国的精英,为兽族贡献力量。

这次的开学仪式无疑非常成功,在仪式之后,陛下和大长老又单独和我会了面。

首先开口的还是爱德华兹陛下,只听他朗声笑道:“铁熊,为什么你每次都能给我惊喜呢?学无先后,达者为师。有道理啊,再次让我这个老朽受教了。”

我脸一红,道:“只不过是有感而发,让陛下见笑了。”

布伦特大长老也微笑道:“少年得志,却能不骄不躁,我们果然没看错你。这下子,我们对学院的期望就更大了。”

我恭声道:“铁熊自当竭尽所能。”

陛下点点头道:“按我们先前所计划的那样,首批学院的师资我们已经准备妥当,接下来就要看这批学员在学院中的表现了。”

恩斯特将军完成上次的战役后,也到了退休的年龄,由这位老资格的将军坐镇学院的武道部,不仅可以将自己多年来行军打仗的经验倾囊相授,还可以充分利用自己广阔的人脉,调动一些杰出的现役军官做为客座教师前来授课,绝对能够让这批学员接受最正统的军事教育。

至于文化部,由于小丫已是兽神学院的客座教师,做为她的导师,莱恩和阿莫萨多两位高级祭祀也理所当然的要长驻在学院之中。除了教导祭祀的法术之外,关于兽族的文化传承,这两位也都是顶尖的专家,在这两位的细心指导下,估计很快的学院内就没有文盲这一词了。

而且,在布伦特大祭祀的支持下,掌管整个帝国行政的长老院,会不定期的调动一些现职官员来给这些年轻的兽族学员上课,甚至会拿一些实际的行政处理文案现场办公,让这些兽族青年能够通过这样的实践,尽快的熟悉帝国的运作,日后随时都可以成为补充到帝国行政系统中的新鲜血液。

而做为常务院长的我,并不需要亲自授课。实际上,就算让我授课我也不知道教些什么,我自己都还在如饥似渴的学习这个世界的知识呢,说白了,我这个所谓的院长,也将是学堂中的一名学员。事实上,我要做的事情非常简单,就是把握学院整个的发展发向,判断什么是应该优先教给学员的,什么又是必须让学员掌握实践的。说简单点,我的任务就是制定教育大纲,毕竟对于学院这样的一种新生事物,只有我还能用前世的经验,做出一些规划来。

只要首批学员能够出成果,那么兽族也就拥有了办学的经验,而参预到学院教学中的首批兽族教师,就可以在创办学院的过程中,吸取经验与教训,逐步完善学院的各项制度与教学方法。

等到这些兽族能够独挡一面时,也就是我功成身退之日。到时候,这股学院风,也许能吹向十万大山的广阔土地,在各个地方建起大大小小的学院,源源不断的向帝国输送人才。也许到了那个时候,兽神帝国的春天就会真正来临吧。

第四十五章 新的大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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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帝国的未来,我突然有了一种感觉,我现在算不算是在完成丹尼斯高级祭祀的变革?只不过,我用了一种全新的方式,重新诠释了什么叫做兽族的改革。

在和陛下与大长老的谈话中,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就已经夜色深沉。在两位大人起身出门之际,大长老突然回头向我道:“对了,铁熊,还有一件事要向你说明一下,除了小丫算是学院的客座教师外,我们还要安排一位客座教师给学院。”

我一愣,忍不住问道:“是谁?”

布伦特大祭祀沉声道:“新一任的大圣女,安希高级祭祀!”

“大圣女!?”我忍不住惊呼道。

“安希是一位优秀的火系高级祭祀,也是我的得意弟子,能够成为大圣女,已经证明了她对兽神的虔诚信仰。更重要的是,她是南希的妹妹!”

“南希阿姨的妹妹?”我忍不住再一次的惊呼出声。

“安希一直喜欢四处游历,因此她一直是位民间祭祀,大圣女一职代表了兽神信仰在地上的传承,从来都没有断绝过。南希为帝国献身之后,我们也没料到,安希居然成为了继任的大圣女,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新的大圣女?”我喃喃自语着,然后开口问道:“安希大圣女什么时候可以到学院来任教。”

“我们也是刚接到的消息,三天前在南方的索瓦镇神庙中,安希突然觉醒了大圣女的力量,成为了新一任的大圣女。估计三天之后,她就能赶回帝都。”布伦特大祭祀回答道。

“三天啊?大长老,你能向我介绍一下这位安希大圣女吗?”

“安希是一位不弱于她姐姐的天才祭祀,今年刚满二十岁就成功晋级成为了高级祭祀。她和南希这个姐姐不一样,从小就是活泼好动的性格,喜欢四处游历,一年里至少有十个月不呆在帝都。但她和南希的感情非常好,常说姐姐是她这一辈子的偶像。这一次,她能成为大圣女,也算是继承了南希的遗志吧。”

南希大圣女有个妹妹?她马上要回到帝都来?此时我的脑海中,全是这样的两句话。对于我和小丫来说,南希大圣女是如同家人一般的亲人,她的妹妹自然也就是我们的亲人。我和小丫的亲人,全都牺牲在神佑之庙一战中,现在安希的出现,相当于老天爷突然又给了我和小丫一位亲人,怎能不叫我此时的心情五味杂陈?

陛下和大长老离去后,我所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小丫!

在回到居住的院子后,小丫一听到这个消息,在第一时间内泪水就盈满了眼眶,哽咽道:“南希阿姨真的有个妹妹?”

我把小丫搂在怀里,道:“大长老告诉我的这个消息,当然是千真万确,而且这位安希阿姨还是新任的大圣女,同时她也将成为学院的客座教师。”

“那么这位安希阿姨会不会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应该会吧,要知道这个院子可是她和南希阿姨原来的家啊。”

………………

三天之后,安希顺利抵达帝都,我、小丫、布伦特大祭祀以及长老院的一众祭祀大人门,一起去迎接她。这一次的接风,并没有搞的大张旗鼓,因为帝国诞生了新一任大圣女的消息,将在下一次的酬神仪式上宣布,在这之前,应安希的要求,帝国将低调处理此事。

安希和南希长的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这位安希大圣女更加年轻一些,而且并没有展现出南希那特有的淡定气质,我几乎以为是南希大圣女复活了。如果说南希淡定优雅如风,那么安希就是一团奔放的火焰,从她那神采飞扬的脸,我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这一点。

看到酷似南希的安希出现,小丫忍不住哭着跑了过去,扑在安希的怀里,大声的哭着:“南希阿姨,小丫好想你啊!”

看到这一幕,我的眼眶有些湿润了,小丫的心里,还是这么惦念着那些亲人啊。

这次接风,因为小丫的大哭,带有了一丝悲情的气氛,最终,安希回到了我们居住的那个院子,毕竟这里也是她以前的家。

这间居所的四间小院子,我和小丫住了两间,别外两间就是南希和安希的旧居了。安希一年四季常年在外,而南希也在神佑之庙常驻了七年,她们的屋里几乎没有摆放任何私人东西。但南希的旧居在小丫的精心打理下,几乎可说是纤尘不染,让大家觉得这间屋子的主人,好像还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我、小丫、安希,一起站在南希的屋子内,彻底的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睹物思人,仿佛在那一瞬间,南希的音容笑貌,又活生生的浮现在了我们的眼前……

良久之后,安希才叹了一口气道:“小丫,铁熊,你们能和我讲讲姐姐是怎么离去的吗?前几个月我一直在索瓦镇附近的深山中寻找一种草药,直到最近出来才听闻发生了这件大事,也只有从你们这里了解一下详情了。”

提起这段伤心往事,小丫自然是泣不成声,而我虽然悲痛莫明,但还是条理清晰的将当日发生的事情又详细述说了一遍。

安希狠狠的捏了一下拳头,指间的骨节都显的一片卡白,恨声道:“圣级,这就是所谓的圣级?人类全都是一些卑鄙无耻的家伙!可惜姐姐她当年硬是要去当这个大圣女,不然的话,她现在应该也是圣级了吧?就算打不过那两个人类混蛋,也不至于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安希阿姨,这个仇我们一定会去报,我是绝对不会放过那两个人类混蛋的!”我也握紧了拳头。

“这个仇当然要报,如果不是为了报仇,我又何必硬是要当这个大圣女?”说到这里,安希的眼里,闪动的是熊熊的仇恨之火!

第四十六章 大圣女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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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安希的话,我不由的有些奇怪,怎么听她的口气,好像她当这个大圣女,是为了报仇,并不是因为被兽神选中,才获得这个神选之职?

安希看出了我眼中的疑惑,她叹口气道:“姐姐对兽神的信仰是无比的坚定,但我的性格和她不一样,从小就调皮好动,可做不到像姐姐那样,把一生都奉献给兽神。”

我纳闷的道:“大圣女不是神选之职吗?如果安希阿姨里对兽神的虔诚并不是信仰到极点,怎么能够担任大圣女?”

“神选之职?可这世上,除了用大圣女的秘法所施展的圣光,又有谁真的见识过兽神的神迹?实际上,所谓的大圣女,不过是血继职业。”

“大圣女是血继职业?”我和小丫一起惊呼。而我则问道:“但是,大圣女的职务,各个种族都曾担任过,怎么会是血继职业呢?”

安希反问我道:“大圣女真的是各个种族都曾担任过吗?实际上,除了狮、虎、熊、狐这四大种族外,从来没有其他的种族能够成为大圣女。那怕追溯到千年以前,也只是多一个猴族能够诞生大圣女。”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不得不承认安希所说的,确实是事实,难道说大圣女对外宣称是神选之职,但实际上只有几大强族中的某支血脉才能继承这个血继职业?

安希继续解释道:“自古以来,只有几大强族中的特定血脉,才能继承大圣女一职,这几个家族基本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大圣女由各族轮流担当。实际上,大圣女这个职务,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因为这是一个用生命力来换取圣光的可怜兽族的专用称呼。”

大圣女是可怜的兽族?想到这里,我回想起南希,为了给所谓的兽神像进行“圣光加持”,她硬生生的掉了一阶修为,失去了晋级圣级的机会。在进行“圣光自爆”时,南希更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才完成了这最后的一记杀招。从这一点而言,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掌控,大圣女还真的是可怜的一个兽族职业。

这时,安希向我和小丫讲述了关于大圣女的秘密:

“自古以来,相传在几大强族中,都有继承了兽神血脉的一族存在,虽然这些兽神遗脉与普通兽族并没有什么太明显的区别,但他们通过血继传承了一门秘技,那就是对圣光的操纵。”

“圣光能量是不属于凡间的神之力量,兽神遗脉中的女子,可以通过祖传的秘法,引发出圣光能量,并可以对圣光进行封闭或是爆发这样的两项基本操作。不过以凡身去操纵神之力量,注定了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圣光的能量太强大了,每引发一次,就几乎要将施法者的生命力全部耗光。甚至可以说,圣光是用施法者的生命力换来的。一般而言,由于消耗的生命力实在是过于多,施展过圣光秘术的施法者,从来没有长寿的先例。”

“像圣光这种不属于凡间的力量,往往被兽族称之为神迹,渐渐的,能够操纵圣光的遗脉之族,就被称为大圣女。遗脉一族对兽神的信仰非常虔诚,而为了彰显神迹的伟大,最后大圣女更被风传为神选之职。各族之间遵守着不成文的规定,轮流将大圣女传承下去,也将兽神的信仰传承下去。”

“遗脉一族也许真是继承了神的血脉,这一血继的种族,所生出的女子无一例外全是祭祀体质,只要她们能够学会操纵圣光的秘密法术,就能成为新一代的大圣女。由于历代大圣女都是虔诚的兽神信徒,普通的祭祀对大圣女是神选之职这一点毫不怀疑。”

“事实上,大圣女最大的秘密就是在于圣光的操纵,引发圣光能量并将之封印,我们称之为‘圣光加持’,如果将封印的圣光能量释放,则被称之为‘圣光自爆’,具有远远超越凡间力量的杀伤力。”

“当我知道姐姐出事后,而且仇人还是领域圣级时,我就知道如果想给姐姐报仇,我唯一的最后一招杀手锏,就是成为大圣女,施展‘圣光自爆’与敌人同归于尽。如果让我有机会碰到那两个人类混蛋,我会毫不犹豫的拖着他们一起下地狱!”

说到这里,安希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大圣女这个职业居然隐藏着这样的一个秘密?难怪大圣女在进行“圣光自爆”前和我说,如果我和小丫能安全来到帝都,就会找到答案。看来,南希对她的这个妹妹实在是太了解了,为了给姐姐报仇,安希绝对会主动成为大圣女,只有通过这样的一个血继职业,才能发挥出圣光的力量。也只有“圣光自爆”这样的一记终极杀招,才是对付那两个领域圣级的最有效办法。

狐族的智慧之名,在南希的身上尽现无疑,她知道自己的妹妹会用这种极端的方法为自己报仇,但她却留下了我这样的一枚棋子。当我知道了关于大圣女的秘密时,一定能体会到南希的良苦用心,为了防止安希做出与敌人同归于尽这样的傻事,我一定要想出应对的办法,阻止安希这么做。

想到南希大圣女每次看着我时那淡定的眼神,我突然明白,原来能够察觉出我与众不同的,并不是只有丹尼斯祭祀,南希大圣女同样有这样的一双慧眼。只不过,她更喜欢默默的在一旁观注。

“安希阿姨,南希阿姨的仇我们一定会报,我们会亲手提着那两个人类混蛋的人头,去奠祭南希阿姨他们的在天之灵。”我特意加重了亲手两字,因为报这个仇,我绝不会用牺牲去换取,我要靠实力取那两个人类圣级的狗命!

南希阿姨你放心吧,我不会让安希出事的,这是我铁熊,以灵魂起誓,对您所做出的承诺!

第四十七章 初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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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虽然是件新生事物,但我们显然都低估了兽族的求知欲,自从开学仪式之后,首批的两百名学员,个个都如饥似渴的投入到了学习之中,任何一名导师所教授的知识,都有让他们大开眼界的感觉。特别是在我的授意下,所教授的东西尽量化繁为简,重点拿出一些现实事例交由学员们尝试着去处理。这种可说是以实践为主的教育方法,让这些学员受益良多,可说是每天都能使他们进步。

和我一起共事的兽族,也都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实际上这样的教育方法并没有什么特别神奇的地方,只是以前从来没有兽族这样想过,在绝大多数的兽族眼中看来,除了狂战士和祭祀外,普通的兽族有什么东西可学习的?但实际上他们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兽族确实需要狂战士与祭祀去征战沙场,但狂战士与祭祀却不能包打天下,离开战场回到日常的军政事务中,狂战士与祭祀就不一定能体现出比普通兽族优秀的地方。

在学院的学习中,学员们确实觉得我给他们描绘出来的前景,并不是空中楼阁,只要他们能够扎扎实实掌握所学的知识,成为兽神帝国的栋梁之才指日可待。

我这个学院院长其实并不算是很称职,除了耍耍嘴皮子外,从没有站上讲台,甚至大多时候在碰到我感兴趣的课题时,我还会成为一个老老实实的旁听生。学员们都是和我年岁差不多的兽族青年,一来二去也和我混熟了,虽然他们心底里还是很佩服我这个院长的本事,但更喜欢我这个院长没架子,平常闲谈时勾肩搭背也很寻常。

和我比较起来,小丫和安希这两位客座教师就称职多了,且不说她们的绝代风华能让这些正处青春期的兽族小子老老实实的回到课堂听课,还在于她们的实力确实能够让大家服气。

小丫的全四系能力让这批兽族小子大开眼界,虽然小丫只是初级祭祀的级别,但四系全能可以让她使出多少种的组合法术?十倍法力增幅的天赋异能更是让小丫施展法术时没有后顾之优,根本不用担心法力不继的问题。可说小丫的每次授课都是一场精彩的法术表演,看的那些兽族小子眼花缭乱,神佑祭祀的威名,深深的印入了这些兽族小子的心中,使的他们对兽神的信仰,也更加的虔诚起来。

安希是高级祭祀,这样的级别本来就代表了帝国的高端战力,更何况她还有一个大圣女的身份?对于历代大圣女的尊敬,几乎是所有兽族从心底里自发的,特别是上一任的南希大圣女,在兽族臣民的心目中更是慈悲的化身,还有什么事比她的继任者是她的妹妹更好的呢?大家几乎把对南希的尊敬,全转移到了安希的身上。

我觉得小丫与安希的存在,就像是一般学校中做政治思想工作的党委,能够将这批学员的信仰更加紧密的联系在兽神的身上,这绝对是一批忠于帝国的精锐骨干。

看着学院日渐走上正轨,我将自己的精力逐步的转移到了修炼上,随着“万物长生法”第二层的凝息之法日渐成熟,我的进步越来越明显,修为也是日渐高深,只不过是短短一年的苦修,我就达到了凝息之法中段的修为,甚至是我将真气导出体外时,还能隐隐的透出丝金光。

当然,我体内的金光,与圣级斗气的金色光芒不同。按玄天宝鉴所载,凝息之法大成之日,体内真气能够凝绸如金汁,这将是后天顶峰修为的表现。现在我苦修凝息之法一年有余,体内真气去芜存青,虽然现在的真气还远远不到凝结如汁的地步,但已经可以透出金质的光华。以我现在的实力,已经能够和狂化的高级兽族武者持平,至少不会弱于当年的卡特。当然,比起老爸这样的超强狂战士,我还有着不小的差距,但随着我修为的日渐加深,这样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小,最后被我反超也是意料中事。

现在我可不想让体内的金色真气被其他兽族察觉,不然的话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只怕又要费不少唇舌。好在我的真气外放招式暂时只有掌心雷,掌心雷中蕴藏着电流火花,足以掩盖真气中那丝淡淡的金芒。

经过第一年的运作,首批学员全都大有进步,学院的这种模式无疑是成功的。在新的一年里,帝国又精挑细选了两百优秀兽族青年,成为了学院的新一届学生。

现在同时有四百名兽族学习,再用主神庙做为临时学院就有所不妥,在陛下和大长老的动议下,帝国特别拨款,在斗兽场的左侧征集了一块土地,大兴土木修建学院。至此可以说明,学院模式取得了完全的成功,得到了兽神帝国上上下下的认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模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

这一年可说是过的风平浪静,唯一让我觉得郁闷的是,凯瑟琳公主又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之中。原来,安希与她同属布伦特大祭祀的弟子,她们之间的私交非常密切,说是亲如姐妹也不为过。说起来,这两位都是属于多动的性格,和小丫的文静是鲜明的对比,但不知道为什么,小丫却和她们两个打的火热,甚至一度冷落了我这个青梅竹马。唉,也许这就是有了闺中密友后的必然结果吧。

哈里发与格里木等,也在这一年中取得了不小的进步,哈里发的气度更加的沉稳,初见时那飞扬跳脱的样子已全然不见,而格里木则越发的沉默寡言,但身上的高手气质,却日渐明显。霍克等也多有进步,正在由中级武者向高级武者进阶的当口。就算是最没出息的拉尔森,也在一年一度的内部文试中,取得了内政系课程第一的好名次,算是发挥了他这方面的天赋。这群太子党,已经确确实实在向成为帝国未来的栋梁转变。

第四十八章 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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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二个年头过去,学院开始招收第三批学员时,新建的兽神学院终于落成了,这个按照能容纳两千名学员规模所建的学院,将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成为兽族历史中不可磨灭的一笔。至此代表学院的发展已经完全步入了正轨,我乘机向陛下和大长老提出请辞,建议由恩斯特将军正式担任兽神学院的院长。这一次,陛下和大长老同意了我的提议,这也代表着我这个非常时期才特有的常务院长,终于可以结束自己的历史史命了。

两年时间的相处,我和这些学员们也算混的烂熟,看着我将要告别学院,大家自发搞了一个欢送会,由哈里发他们负责弄来了大批的美酒,来了一个无醉不归!

这一夜,我醉了,只记得和大家一起把臂言欢,饮酒高歌,一起发誓要将兽神帝国变的富饶强大,要让兽神帝国重现昔日的辉煌。那种少年的豪情,让我们热血沸腾,仿佛那一刻,我们真的能用自己的热情,改变这个世界!

在那灿烂的星空下,我和一群热血的兽族少年们,相互盟誓,为帝国将来的强大,许下了永不背信的诺言!

最后,是小丫和安希将我扶回了家,这是我此生的第二次酒醉,远比第一次醉的更加酣畅淋漓。

这一天之后,我在帝都的生活就简单了许多,再也不用为学院的事情费心费力,我几乎是足不出户的开始闭门苦修,努力的凝炼起自己的真气。小丫这段时间也渐渐的闲了下来,学院已经步入了正轨,再不需要她这个神佑祭祀做活招牌,她也将更多的精力用到提升自己的境界上。

此时的小丫,在道格拉斯和几位导师的指点下,不仅将四系法术全都玩的顺溜无比,就算是两系复合法术她也能够掌握不下数十种。甚至在研究前辈祭祀笔记的过程中,小丫更是掌握了两种三系复合法术的窍门。这样的精进速度,让所有教导小丫的导师都大跌眼镜,不愧是神佑祭祀,其天赋绝非普通兽族可以想像。

我知道小丫为什么这么拼命的努力修行,因为她也明白,要想为亲人们报仇,只有依靠自己强大的实力!小丫的性格平和善良,但她唯一放不下的,却是那颗复仇之心。我知道小丫多多少少,还是受到了安希的影响,因为安希是一天到晚的把复仇挂在嘴边,我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此时加蓬特和萨博这两个混蛋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将毫不犹豫的第一时间就会引发圣光来个自爆。

虽然安希的年纪比我大,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想替南希照顾她。也许,南希用自己的生命为我和小丫换来了逃生的机会,让我在内心里对她极为感激,如果南希在临终前对我说的话,确实是希望我照顾安希的话,那我将义不容辞。能够让安希不用牺牲就能复仇的方法,只能是我修炼出强过那两个人类圣级的力量。为此,我更要加紧努力练功,不仅是为了我自己,也为了我关心的这些亲友。

一年的闭门苦修,让我再次进步良多,已经可以感觉到体内的真气,有了一种如液体流动般的感觉。只要我再加一把劲,相信完成凝息之法,可说是指日可待。

这时,也是兽神学院这项计划推出的第三个年头,做为首批的学员,哈里发他们从学院里毕业了。三年的学习与深造,已经让这些兽族少年磨练成长为了优秀的兽族青年。学院为这批首届的毕业生,召开了一次盛大的晚宴。做为帝国最高领袖的陛下与大长老,也出席了这次的宴会。

在这次晚宴之后,已经成年的绝大部分学员,将会被分配到帝国的各个部门,开始为帝国效力。而少部分还未成年的兽族学员,则继续留在学院深造,等到完成试炼礼后,再分配到合适的部门工作。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哈里发与格里木一起被分配到了金汤要塞。如果说格里木的老爸在金汤要塞,因此他也被分配过去还算合理,那么以哈里发的王子之尊,有什么必要派到前线驻守?不过哈里发与格里木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好像做为最优秀的两名兽族,如果不到金汤要塞去赴任,反而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在结束了学院的晚宴后,我、小丫和安希又接到了爱德华兹陛下的单独邀请,请我们明日午后到王宫赴宴,算是为哈里发饯行。陛下一直把我们当做子侄辈看待,这样的邀请我们怎么可能拒绝?当下满口答应。

在帝都生活了三年,王宫内我去的次数也不算少,而小丫和安希由于和凯瑟琳的私交甚密,到王宫去更加如同家常便饭,可说是熟门熟路。

兽神帝国的王宫并不像是人类国度那样,建造的金碧辉煌,而是按照兽族的一惯风格,尽显粗旷,除了占地面积大一些,和普通的兽族民居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论起摆设的档次,和我住的那个小院子差不多。由此可见,兽神帝国的领袖,也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特权,在私人生活上并不奢华。

为哈里发举行的饯行宴就设在王宫的花园中,说是花园,实际上也就是一片比较空旷的地方,种值了一些常见的绿色值物,绝非想像中花团锦绣的模样。

十余张石桌在花园内排了圆圆的一个圈,大家没太在意主次宾客之类的划分,十分随意的围坐在一起。实际上,出席这次饯行宴的,除了陛下一家之外,只有我,小丫,安希,布伦特大祭祀以及格里木,可说都不算是外兽,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更像是一次家宴。

唯一让我有点不爽的是,小丫并没有和我坐在一起,而是和安希、凯瑟琳凑了一桌。坐在我身边的,是木讷的格里木以及一脸堆笑的哈里发!

第四十九章 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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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兹陛下举起了酒杯,做了开场白:“哈里发,格里木,你们都已是十七岁的成年兽族了。在与你们相同年纪的时候,我和格里雄将军已经在战场上建功立业。现在,我们都已经老了,帝国的未来还要靠你们这些年轻的兽族。我相信你们能够创建超过我们的功勋!现在,就让我们满饮此杯,祝你们能一路顺风。”说着,陛下率先一干而尽。

大家共同举杯,我嗅了嗅自己的杯子,里面盛的是蜂蜜水,可不是我想像中的美酒。看来,没成年的我,没办法在这次的饯行宴中,尝到美酒的滋味了。

这时,布伦特大祭祀向着我这一桌举了举杯,道:“哈里发,格里木,铁熊,你们三个是我所见过兽族年轻一代中最杰出的三个,对于你们的未来,我十分的看好。铁熊已经为帝国贡献了学院这一个可说是影响深远的创意,我相信哈里发与格里木在不久的将来,也可以在金汤要塞建立不世功勋。”

布伦特刚说到这里,凯瑟琳突然打断了他的话,只听这个小辣椒不服气的道:“导师,你说我哥他们是帝都最杰出的三个年轻兽族?那我和小丫妹妹,安希姐姐呢?我们这三大祭祀可比他们那三个只有蛮力的家伙厉害的多,要不我们现在就比试一下?”

听到了凯瑟琳的话,我忍不住将喝在口里的一口蜂蜜水给喷了出来,这丫头怎么又提起了比试一下这个话题,想当年她和我的比试……

想到这里,我的目光忍不住移到了凯瑟琳的身上。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凯瑟琳已经由当初的那个青涩丫头,成长为了一个标致的大姑娘,绝美的容颜,绝佳的身材,无一处不显示出她是一位绝世的兽族尤物。

凯瑟琳可能注意到了我的目光,突然一下把脸转了过去,我几乎能看到她脸上显现出了一抹飞红。只不过,她这么在意我的目光,显然当年的事在她心目中依然留有很深的印记,我也不好意思再把目光瞄向她。

凯瑟琳的一句抢白,让布伦特大祭祀一愣,半晌之后才微微一笑道:“你就是一副好胜的脾气。不过吗,你们这三个小丫头,也确实算的上是我们帝国少见的祭祀天才。嗯,我收回刚才的话,改为哈里发他们是帝国最杰出的年轻战士,而凯瑟琳你们就是帝国最杰出的年轻祭祀!怎么样,这下子满意了吧?”

爱德华兹陛下也哈哈笑道:“你这丫头,现在都成年了,马上就要参加试炼礼,都还没定个性,整天争强好胜的,像什么样子?”

凯瑟琳柳眉一竖,反驳道:“父亲大人,我们兽族以武勇闻名,史上兽族的女英雄层出不穷,甚至我们这一族的‘狮子吼’绝技,也是由米亚•;哈姆这位女性先祖所创,这还不说明我们兽族女子不比男子差?就算我是女孩子,争强好胜也没什么不对。”

这位凯瑟琳看来还真是个直脾气,先是顶撞了布伦特大祭祀,现在又出言顶撞她老爸,还真是敢作敢为。

看来爱德华兹陛下也习惯了这位宝贝女儿的所作所为,哈哈笑道:“都是大姑娘了,还是这么厉害,将来看谁能够降住你!”

看来陛下的这句话,对凯瑟琳还是很具有杀伤力的,她立刻羞红着脸蛋低下了头,再没有出言顶撞。只不过我怎么觉得她在低头之时,好像偷偷的看了我一眼?但愿是我眼花,不然的话,被这位“火公主”盯上,准没什么好事。

总之,这次饯行宴的气氛非常好,确实像极了一次家庭聚餐,宴会进行到后半段时,陛下可能是过于高兴,有点喝多了,只好先行退席。

哈里发与格里木喝的也不少,格里木的一张黑脸变的赤红,摇晃着他的大脑袋,随时都像要醉倒的样子。哈里发比起格里木好不了多少,只不过酒醉之后的他显的话特别多,拉着我讲个不停。无法可想之下,我只得随口应付着哈里发,这时候才觉得原来对付一个酒鬼,是这么的不容易。

等到哈里发彻底的醉倒后,我才从他的口水门中脱身而出,这时宴会现场已经散了,小丫她们都走的不见了踪影,估计是找了个地方谈她们的闺房话去了。

叫过几位侍卫把哈里发抬回去休息后,我也就信步四下里走走,我估计小丫她们肯定是到凯瑟琳那里去了,映象中陛下一家应该就是住在离这个花园不远处的一个大院子中,于是我就向那个方向走去。

王宫虽然装饰不算豪华,但占地面积可不小,我虽然来过几次,但终究是路不太熟,七拐八弯之后方向感也就有些迷糊了。

我准备找个兽族来问问路,但发现自己像是走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四下里连个侍卫也没有。我正在考虑需不需要窜上房顶看看路,就听到前方传来了一阵争吵声。

这个声音我还算是比较熟悉,凯瑟琳那么独特的嗓音要想忘记,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只不过,现在是谁这么大胆,敢和这个小辣椒对着吵?如此强悍的兽族,我到想见识一下。更何况,我还要找凯瑟琳打听一下小丫她们在那里,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们也应该告辞了。

转过了一个墙角,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小院子,凯瑟琳那火暴的声音正是从这个小院子里传出来,我正准备咳嗽一声提个醒,表示我要走过来,但接下来我听到一个声音,却使我不得不暂停了脚步。

“凯瑟琳,你是知道的,我对你……我对你的心意!”这个传入我耳中的低沉声音,同样是我所熟悉的,正是一向木讷的格里木。

格里木居然对凯瑟琳有意思?这点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不过想想也是,一个是兽族的青年才俊,一个是王室的天之娇女,也算得上门当户对。

第五十章 惊闻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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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有些好笑的是,看不出格里木平时一副木讷的模样,向心仪的对像表达爱意,还是非常勇敢的。只不过,瞧上了这位火公主,格里木如果真的求爱成功,恐怕未来的日子就不怎么好过了。估计平时格里木肯定没这么一手表白功夫,今天是熊借酒胆,才为爱情而献身啊。

就这么偷听他们谈情说爱,显然是不道德的事,想我堂堂熊族的有为才俊,怎么能做这种事呢?我正准备悄无声息的离开,但接下来凯瑟琳与格里木的对话,却让我再也不能挪动脚步。

“格里哥哥,你还不明白吗?从小我就一直当你是我的亲哥哥,就像哈里发哥哥一样。你的心意我明白,但我们之间是不可能,就像这样做兄妹不好吗?更何况,更何况……我已经有喜欢的对像了。”说这番话时,凯瑟琳的语气中有着几分羞意。

“我知道,你钟意的是铁熊,但是,你难道不知道吗?他和神佑祭祀才是天生的一对,他是不会对你好的。但我不一样,从我们小时候第一次见面起,我就认定了这辈子只有你才能做我的新娘。凯瑟琳,你为什么不愿意接受我?是不是你觉得我比不上铁熊?那我马上去找他决斗!你不是总说,只有真正的兽族勇士才配的上你吗?为了你,就算让我拼掉这条命也行!”从没有听过格里木一口气说这么多的话,我一时之间呆住了,但真正的原因是我在他的口中听到了我的名字。

凯瑟琳公主喜欢的是我?这怎么可能?我和她认识虽然有三年,但真正说得上是有接触的,还是三年前的那一次比试,而且结果还足以让我们两都觉得尴尬。这之后,虽然和凯瑟琳因为小丫的关系,时常见面,但我们之间基本上从来没有说过话,也没给过对方好脸色,特别是我,每次都在她的面前显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像我们这样互相看鼻子不对眼的,凯瑟琳怎么会看上我?格里木是不是搞错了?

这时凯瑟琳的话也传入了我的耳中:“格里哥哥,你说再多都没用,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对你,就像是对哥哥,但是对他……”说到这时,凯瑟琳的话音渐渐的低了许多,显然是蕴含了无限羞意。

我的心突突直跳,难道凯瑟琳真的喜欢上了我?不少肥皂剧中斗气冤家最终总是走到了一起,难道这样狗血的情节真的会在我的身上发生?我明明没有和这位凯瑟琳公主有什么过深的交往,她怎么会喜欢上我的?这也不免太莫明其妙了一点。

格里木这时大吼着:“凯瑟琳,我和你哥哥马上就要到金汤要塞去了,这一去不知道要几年,如果在临走之前,我不弄明白你确确实实的心意,我怎么也不甘心。你是不是因为输给过铁熊,所以对他念念不忘?我这就去找铁熊决斗,只要我赢了他,你是不是就能忘记他?”

说到这里,我就听到格里木那沉重的脚步声向院子外面走来,我心头一惊想赶快离开,却终究是慢了一步。

因醉酒而满脸通红的格里木,一出院子门就看到了我,他的熊眼一瞪,道:“是你!”

我苦笑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紧跟在格里木身后急追而出的凯瑟琳也看到了我,她同样惊讶的叫了一声:“怎么你在这儿?”

我摸摸鼻头,有几分无奈的道:“我本来是想找小丫,但路不熟,不知不觉走到了这里。其实,我什么也没听见。”

我这欲盖弥彰的谎言并不怎么高明,任谁都知道我肯定是听到了什么才会这么说,凯瑟琳更是脸蛋羞红的低下了头。

格里木则叫道:“铁熊,你来的正好,我要和你决斗,谁赢了,谁才能娶凯瑟琳!”

说着,他红着双眼睛,就准备向我扑过来。凯瑟琳一个闪身挡在我的身前,带着丝怒意道:“格里哥哥,你这是干什么?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什么叫做谁打赢了就可以娶我?就连父王也没有决定我婚嫁的权利!我喜欢谁,想嫁给谁,都是我的自由,谁也干涉不了。格里哥哥,今天你的话,我就当做是你酒醉后的胡言乱语,如果你还要纠缠不清,恐怕我们之间连兄妹都不能做了。”

凯瑟琳的话说的斩钉截铁,这才显出了几分小辣椒的本色,格里木红着一张脸,站在那里想冲过来却又不敢,脸上的神色是说不出的悲痛。

呆立了良久,格里木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转身就向院子的另一个方向跑去。一时之间我不由的有些愕然,全然没想到格里木这样的一个大个子,居然会做出哭鼻子这样的小儿女姿态。也许是因为酒醉,也许是因为他太过于伤心,总之一个昂长七尺的兽族汉子,为了儿女之私痛哭落泪,让我多了几分同情。

凯瑟琳显然也没想到格里木会这样,呆了半天之后,才向我勉强一笑道:“刚才格里哥哥有些失态了,肯定是醉酒之后才会这样,你别往心里去。”

我有些尴尬的点了点头,然后道:“我能不能当做今天什么事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

凯瑟琳咬了咬嘴唇,那样子显的十分的娇俏,半晌之后才横了我一眼,娇声反问道:“你说呢?”

话一出口,她可能觉得这样的语气有些暧昧,一抹飞红又袭上了她娇媚的脸颊。这位凯瑟琳公主,一下子落落大方,一下子又娇羞无比,性格还真是有些难以捉摸。虽然我对情情爱爱方面不算高手,但怎么说也有两世的生活经验,看得出这位公主殿下还真的是对我有了意思。

天啊,凯瑟琳到底是看中了我的那一点?就因为我无意中抓了她一把胸部?像我这样的一个爱情初哥居然碰上了多角恋?谁来教教我应该怎么做?

第五十一章 花之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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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之后的气氛显的有些尴尬,我完全不知道应该和凯瑟琳谈些什么,最后只好开口道:“这个,时间也不早了,凯瑟琳,你能不能告诉我小丫和安希大圣女在那里?我们应该回家了。”

“家?”凯瑟琳一愣,然后才道:“是啊,你们是应该一起回家了。小丫她们应该是在前面的院子里赏花呢,我这就带你过去。”

一路上,我和凯瑟琳默然无语,七拐八弯经过了好几个院子,凯瑟琳才把我带到了一个花团锦绣的所在。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在这个处处显着古朴、豪放的兽神帝国王宫里,会看到这样的一副绝美景色。无数五颜六色的花朵,将这个数百平米大小的院子装扮的靓丽无比,完全是一个泼泼洒洒,烂漫无暇的世界。

鲜艳的火鹫红,馥郁的金桑菊,芬芳的***莲,娇艳的堕梦萝,这些十万大山中著名的奇花异草,全都齐聚一堂,争奇斗艳。这些名花,我亲眼见过的并不多,大多数是在进行祭祀学习时,从图鉴中见过,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名花一起出现在我的眼前。花海中,更有无数种我叫不出名字的艳丽花朵,摇拽生姿,让我目不暇接。

小丫和安希这时正置身于花海之中,无数的落英缤纷围绕着她们,简直是如仙如幻。

那一瞬间,我呆住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原来在以粗旷见长的兽神帝国,能见到这样堪比艺术品的绝美景色。就算是上一世中我曾拜访过的号称遍集天下奇花异草的丹鼎门百草园,也不过和我眼前所见的花海在伯仲之间。

小丫看到了我和凯瑟琳,她笑嘻嘻的走过来,一左一右的拉着我们的手,带着我们一起走入了这花的世界。

那一刻,我心旷神怡!

几乎是呆到天黑以后,我、小丫、安希才向凯瑟琳辞行,告别了这个让我们留连忘返的绝美景致。一路上,小丫和安希还陶醉在百花争艳的感觉中,我则是心头有些忐忑不安。

凯瑟琳对我有想法的事,我不知道怎么开口,而且这件事能够告诉小丫吗?在花园中,凯瑟琳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的举动,以她和小丫是闺中密友的身份,会不会向小丫吐露她的心声?不过,我和小丫是全帝都公认的一对,凯瑟琳会把她的心事向小丫吐露?

三年前和凯瑟琳那尴尬的一幕,我一直瞒着小丫,现在我明明知道凯瑟琳对我有意思,还瞒着小丫好吗?万一凯瑟琳是借着和小丫亲近的由头来接近我呢?如果不告诉小丫,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正当我在胡思乱想之际,小丫突然开口道:“铁熊哥哥你知不知道,刚才的那片花海,全都是出自凯瑟琳姐姐的手笔。”

“凯瑟琳?”我惊讶的道,一时之间,我很难把那个火暴狮族少女的形象,和一片具有那么强烈感染力的花海联系起来,怎么看这位“火公主”也不像是位优秀园丁的模样。

“怎么,不相信?”小丫笑眯眯的道:“其实凯瑟琳姐姐除了是位天才的火系祭祀外,她从小就对摆弄花花草草特别感兴趣,而且她十分的在行。现在啊,整个兽神帝国如果说评选一位最杰出的园丁,肯定是凯瑟琳姐姐当选。”

我只能傻笑道:“这样啊,还真是有点出乎意料啊。”

小丫继续道:“凯瑟琳姐姐说过,她在照顾每朵花时,都把它们当做有生命的朋友一样,只有那些花朵感受到了她的关心与爱护,才会开放的更加娇艳。铁熊哥哥,你说凯瑟琳姐姐善不善良?这片花海是凯瑟琳姐姐的心血,平时她说你们这些兽族男子身上的杀气太重,会吓到这些花朵,连陛下都不能接近那个花园。今天凯瑟琳姐姐能够带你过去,看来她把你也当成了最好的朋友。”

说到这里,小丫嘘了一口气,道:“铁熊哥哥,既然凯瑟琳姐姐带你去过那片花海,以后我和安希阿姨再过去玩,就不用瞒着你了,这样小丫就会觉得舒心多了。”

听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有些惭愧,忍不住开口道:“小丫,其实我……”

小丫格格一笑,打断我的话道:“我知道铁熊哥哥你和凯瑟琳姐姐有些误会,平时你们两个一见面也都是板着脸的样子,但我知道你们两个其实一样,都是心地非常非常好的。凯瑟琳姐姐虽然在外面被大家叫做‘火公主’,但从她对待那些花儿的态度,就可以知道,她是极好极好的。”

我心头一酸,带着丝爱怜的摸了摸小丫的头,道:“小丫,其实在铁熊哥哥的眼中,你才是最好最好的!”

“嗯!”小丫温顺的回应了一声,将头靠在了我的怀里。

这一切,都被安希看在眼里,我发现她似乎暗暗的叹了口气,把目光投向了别处。俗话说的好,“旁观者清”,当我们这些少男少女陷入迷茫的情感旋涡时,是不是只有她这位离我们最近的亲人,才能理清这杂乱的情丝?

对于感情的事情,我心中是一片迷茫,但我知道,从今天开始,再让我面对着凯瑟琳,恐怕就不能像以前那样,毫无感觉了。而且,格里木这个可说是在帝都除了哈里发之外,和我感情最铁的兄弟,恐怕在我们之间也埋下了一丝裂痕。

三天之后的早上,是哈里发和格里木出发前往金汤要塞的时候,我们也陪同陛下与大长老一行前往送行。

即将远行的哈里发与我热烈的拥抱作别,但格里木却冷着一张脸,并没有和我交谈一句。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凯瑟琳并没有前来送行,据说是她这几天身体有些不适,在家卧床休息,才没来为她的哥哥饯行。

“铁熊兄弟,我在金汤要塞等着你,等你完成试炼礼后,到那里和我们相会吧。到时候我们再来比试一下,谁才是最武勇的兽族青年!”哈里发说完这句话后,和格里木骑上了多足马,疾驰而去。

第五十二章 公主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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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完哈里发与格里木后,我迳直回到了家中,而小丫、安希则和陛下一起到王宫中去探望生病的凯瑟琳。这一去就是好长时间,我在家中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她们回来。一直到天黑之后,小丫和安希才一起回到家中。

小丫的脸色并不好,眼睛有些红通通的,看来是哭过。这样的一个气氛可不好,我把求助的眼光投向了安希,她却叹了一口气,道:“时候不早了,我要去休息了,有什么事你们这些小年轻自己商量着办吧。”说着,安希打着哈欠,回到了她住的院子中。

安希这样的表态,说明了她是爱莫能助,只能袖手旁观了。我只好叹口气,问小丫道:“小丫你怎么了?不高兴吗?好像哭过的样子。”

小丫擦了擦她红红的眼睛,向我道:“铁熊哥哥,我见过凯瑟琳姐姐了,她……很难过的样子。”

我有些口不对心的道:“是不是因为她病了,所以才不舒服?”

“不。”小丫摇摇头道:“凯瑟琳姐姐是因为有心事。”

我身子一震,颤声道:“心事?”

“嗯,凯瑟琳姐姐确实是有心事。铁熊哥哥,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小丫用她的那双大眼睛,直盯着我。

我直觉得背上渗出了一股冷汗,强行镇定道:“小丫,有些事情确实是……但你要明白,铁熊哥哥不是要故意瞒着你,甚至可以说那只是意外。”

小丫点点头道:“铁熊哥哥,有些事情小丫明白。因为今天凯瑟琳姐姐,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所以我的心里才会这么不好受。”

我心头一惊,凯瑟琳把话给小丫挑明了?

“铁熊哥哥,你不要以为小丫还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小丫头,其实很多事,小丫现在也明白了。要不我给你看看这个,看完之后,你也就知道凯瑟琳姐姐给我讲的那个故事了。”说着,小丫递给了我一个装饰很是花俏的卷轴,一看就知道是出自于女性之手。

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发明了纸张,但这玩意在兽神帝国一向算是稀罕物,而且制作的成本很高,并没有广泛流行,兽族喜欢用的还是卷轴。卷轴虽然不像纸张那样使用方便,但胜在便于保存,很适合性格大大咧咧的兽族。

在小丫的注视下,我摊开了那卷卷轴,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篇非常娟秀的笔迹,看来这位凯瑟琳公主虽然性格火爆,但她的文字功夫在兽族中也算是出众的了。

卷轴其实就是凯瑟琳的日记,当我一行行的游览下来,确实像是看完一个故事,也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少女情怀。

“昨天晚上,我就听说哥哥被一个新来的熊族小子给打败了,我有点不相信,哥哥那么厉害,谁能打败他?可今天早上见到哥哥的那个黑眼圈,我才明白,原来哥哥真的被打败了。这个熊族小子可真有趣,我一定要找他比试一下,如果能够打败他就更好了,这样一来哥哥就不能在我面前神气了。”

“那个叫铁熊的家伙太可恶了,他居然……他居然抓到了我的……那里?我可是个女孩子,这家伙要拿什么来赔?不知道哥哥会不会给我出头?如果告诉父王呢?算了,这么羞人的事情怎么说的出口?”

“晚上父王回来了,从他的口中居然也听到了那个家伙的名字。铁熊,你很了不起吗?连父王都说你是兽族难得一见的奇材,明明比我还小着一岁,真有这么大本事?不过,很久没有看到父王这么高兴的样子,那个家伙所说的学院,真的能让帝国强大起来?就凭这个家伙,他所说的真能办到?”

“这几天,听说那个可恶的家伙总是跟在父王的身边,难道父王这么信任他?边关捷报频传,看来这次我们又可以打退那些人类混蛋的进攻了。哥哥没事老喜欢往那可恶家伙的家里跑,说是帮我出气,但我看他根本没这个打算,反而和那个坏家伙像关系越来越密切的样子。哥哥马上就要去参加试炼礼了,看来再不能指望他帮我教训那个坏家伙,我得自己想想办法。”

“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晚上的梦中,居然梦到了那个可恶的家伙。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能让这个家伙进入到我的梦里?不行,越想越气,不能被这个家伙白白占了便宜后,我还什么也不做。我要让那家伙知道我的厉害!嗯,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对,让那家伙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然后我再一脚把他踹开,让他知道本小姐的厉害。呵呵,大家都说我天生丽质,那个家伙这么猥琐,他一定逃不出我的五指山。”

“今天我打扮的漂漂亮亮,特意以贵族的礼节登门拜访,想让那个家伙看的掉口水。没想到我发现原来传说中的神佑祭祀也是这么的美丽,看来我要用美色俘虏那个可恶家伙的计划要变动一下了。我看得出,那家伙很紧张神佑祭祀,如果我和神佑祭祀搞好关系,找机会再暗算他,估计他也只能干瞪眼。想到那个坏家伙看到我时一副提心吊胆的样子,就觉得解气,真是不虚此行。嗯,神佑祭祀熊小丫也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我教训那个坏家伙时,也可以和小丫做朋友,真是一举两得。”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那家伙见到我,居然没有畏畏缩缩,而是变的异常的神气,好像都不拿正眼瞧我。这家伙凭什么可以这样神气,我是女孩子,他也不知道应该让着点我,真是没有风度。这家伙,真是越来越可恶了!”

“我今天再也提不起精神去见小丫和那个坏家伙了,也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现在一想到那家伙对我完全无视的眼神,偏偏他对小丫又是那样的关心体贴,我就好像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难道我是这么的在乎那个坏家伙?我难道是在忌妒小丫?难道我对那个坏家伙,产生了爱?”

第五十三章 善良的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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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轴看到这里,我算是有些明白凯瑟琳的感受了,回想起与她初识到现在的点点滴滴,好像处处都印证了她的这段心路历程。难道,凯瑟琳就这么爱上了我?看似好像有孩子般的儿气,但又像是一种必然。

我无奈的抬头看了看小丫,发现她正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也不知道此刻她是一副什么样的心情。

小丫和我现在都已经十三岁了,离兽族的成年标准只差着一岁,现在的小丫已经不是一个小丫头,而是成长为了风华绝代的佳丽。娇俏的容颜,如星辰般璀灿的双眼,再加上举手投足间优雅如仙般的风姿,现在的小丫已经在散放着耀眼的容光。

小丫和我,已经在慢慢长大,我们的感情也日渐成熟,但我平时是不是太过忽视她了?或者总是把她当做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反而忽略了她的感受?

凯瑟琳的卷轴我才看了三分之一不到,但接下来的内容我已经不想再看了。再看下去又能说明什么呢?无非是凯瑟琳在记述着她的心事,把她的柔情缓缓的向我缠绕。说起来,凯瑟琳也是一位很好很好的姑娘,但也仅仅只是如此,我对她的印象,仅仅只是停留在那一个错误的开始上,这三年来我总共和她说过几句话?自然不可能对她产生什么异样的感情。

她对我的感情,我只能说是一个误会,因为一个错误的开始而产生的误会。也许,我算是拨动凯瑟琳少女情怀的初恋,但这初恋却是如梦幻般的不现实,只是建筑在凯瑟琳自己的心房中。她和我,不像我和小丫,有着青梅竹马十余年共同成长的感情,有着生死与共的共同经历,有着相互关心如亲人般的关怀,这一切的一切,凯瑟琳都是无法和小丫比的。对于凯瑟琳的错爱,我只能说一句抱歉,因为我的心里,只容得下小丫。

我缓缓的合上了卷轴,小丫在旁边一呆,开口问道:“铁熊哥哥,这么快就看完了?”

我摇摇头道:“没看完,不过没必要看下去了,这只不过是个误会。”

小丫急道:“但是凯瑟琳姐姐她……”

我伸手轻轻的掩住了小丫的嘴,道:“我说了,这是个误会。小丫,我要让你明白,只有你,才能留在我的心里。”

“啊?”小丫呆呆的看着我,红红的眼睛又有了一些湿润,然后她缓缓的把头埋进了我的怀里。

我抱着小丫,享受着我们之间难得的宁静。小丫,她早已融入了我的血脉当中,注定了这一生我要紧紧的拥着她。

良久之后,小丫抬起了头,问我道:“铁熊哥哥,其实凯瑟琳姐姐很不错的,她又是那么的喜欢你,你说,我们三个就不能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吗?”

本来我还很享受和小丫在一起的温馨感觉,但听到小丫的这一句话后,差点把自己的眼珠子给瞪到眼眶外面来。小丫这是怎么了?她不会是在劝我坐享齐人之福吧?小丫对我是好,而且她也确实善良,但还不至于到这个程度吧?

我双手扶着小丫的肩,紧紧的盯着她道:“小丫,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我们两个是一个整体,中间容不下第三个。你想一想,如果有另一个兽族也喜欢你,我会把你让一半给他吗?绝不!”

小丫脸一红,摇摇头道:“我和你是不一样的。铁熊哥哥,你知不知道,我们兽族虽然一直是一夫一妻制,但由于战争所带来的牺牲,帝国民众的数量一直上不去,还在呈下降的趋势。陛下和大长老已经准备下令帝国将改行一夫多妻的制度,鼓励多婚嫁,多生子。等到……等到我们成年后,估计这个政策应该已经开始实施了吧?”末了,小丫又补充了一句:“这是凯瑟琳姐姐告诉我的。”

听了小丫的话,我不由的一愣。在我的意识里,已经习惯了兽族的一夫一妻制,更何况我还是从地球穿越而来,本来就让为一夫一妻是理所当然。我从来不认为爱情是可以分享的。平时上网看小说,看到那些yy的种马小说,还常笑那有这么花痴的女猪脚,只要男猪角散发一下传说中的王者之气,就心甘情愿的和众多女子一起分享老公?像老爸老妈那样,彼此恩爱一生,至死也不离不弃,这才是我羡慕的感情生活。

如果说帝国现在为了鼓励生育而要改行一夫多妻制,还真的是让我一下子有些接受不了。更离谱的是,小丫居然同意和凯瑟琳共侍一夫?她实在是心太软了,不会因为凯瑟琳哭一场,就把我这个青梅竹马给卖了一半出去吧?

我哭笑不得的道:“小丫,难道你不想我只对你一个好?如果我对凯瑟琳也好,你就一点也不在乎。”

“铁熊哥哥你不会对小丫不好的,这个小丫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但是,铁熊哥哥你这么优秀,肯定还会有别的兽族姑娘喜欢你,只要你能继续对我好,我不介意你把对我的好分一点出去。不然的话,像凯瑟琳姐姐这样,明明想着你,却没办法和你好,实在是太痛苦了。”小丫表情认真的道。

我禁不住苦笑道:“小丫,你明白什么是爱情吗?难道你不知道爱情都是很自私的吗?”

小丫忽闪忽闪的眨着她的大眼睛,道:“铁熊哥哥,小丫说过,我再不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小丫头了。老早以前,我就明白什么是爱了!”

说到这里,小丫嘟起了她的红唇,慢慢的向我靠了过来,那一刻她的脸上,充满了妩媚的表情。

我呆呆的动也不能动,然后感觉一片微湿的滑润,覆盖在了我的唇上,然后我感觉到小丫轻启贝齿,将她那芬芳的香甜,微微的探入了我的口中。

石破天惊!我全然没有想到,我和小丫的初吻,居然是在这样的一个情景下发生了。

第五十四章 倒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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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海中一片混乱,但我的心却跳的如同万马奔腾!

我和小丫接吻了,而且还是小丫主动吻的我?

滑腻!香甜!我沉醉于其中,全然忘记了身周的一切,仿佛这天地之间只有我和小丫相拥相吻!

良久之后,唇分,我看到了小丫那潮红的娇羞脸蛋,但她的眼中却充满了无限风情。

初吻!我的脑中盘旋的全是这样两个斗大的金字,只觉得自己的呼吸都急促起来。原来,这种感觉是如此的动人心魄。

小丫娇柔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铁熊哥哥,难道你还认为小丫是个不懂什么是爱的小丫头吗?”

我心头一片迷糊,忍不住一把抱住小丫,又是重重的一吻下去。

又是一个良久过去,我和小丫才缓缓的分开,我回味了一下唇角的余香,呵呵傻笑道:“原来这就是吻的滋味!”

小丫眼波流传,看到我那么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肯定是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她主动把头埋入了我的怀里。我轻轻拥着她,此时的感受和先前又有所不同,仿佛我和小丫,已经永远的联系在了一起,再也不可能被分开!

小丫在我的怀里轻声道:“现在小丫觉得好幸福啊,只要有铁熊哥哥你,我就觉得足够了。”

我同样的柔声道:“我的幸福,就是小丫你的幸福,我们之间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

小丫轻轻的“嗯”了一声,然后道:“其实凯瑟琳姐姐也可以这样幸福。铁熊哥哥,你的怀抱是这么宽大温暖,就算再容下一个凯瑟琳,小丫也不会觉得挤。”

我伸手掩住了小丫的嘴,道:“现在这样的幸福,我只想和你分享!”

小丫再没有出声,于是我们俩就这样互相拥抱着,混然不觉得时间的流逝……

第二天,我让小丫把卷轴还给了凯瑟琳,至于小丫会和凯瑟琳说些什么,我并不在意,因为我已经明确向小丫表态,我只会喜欢她一个。至于凯瑟琳,顶多顶多,就算做是很好的朋友罢!

小丫从王宫回来后,看着我摇摇头轻笑道:“真是一个傻哥哥,凯瑟琳姐姐那么漂亮,你居然也不接受?”

我则扳着脸道:“你才是一个傻妹妹,这么优秀的铁熊哥哥,居然往别人的怀里推?”

小丫的脸上透出股娇羞,细声道:“这样的傻妹妹,才能和傻哥哥配成一对。”

我晕,现在的小丫,果然再不是小丫头了,说些软绵绵的情话,足以把我化做绕指柔。

小丫看着我,眼角挂着笑意,问道:“铁熊哥哥,你真的一点不在意凯瑟琳姐姐?不想知道我和她说了什么?”

我一呆,这丫头,居然开始逗我了?果然是女大十八变,退去了青涩外壳的小丫,处处都有着与以前不同的风情。我只好摸摸鼻头道:“说实话,我还是有些担心凯瑟琳的,不过这仅仅只是出于普通朋友的关怀,她没什么吧?”

小丫抿着嘴唇道:“铁熊哥哥,你真的不愿意再考虑考虑,其实凯瑟琳姐姐很不错的。”

我缓缓的摇了摇头。小丫的脸上灿烂一笑,道:“铁熊哥哥,凯瑟琳姐姐是不会放弃的,今后有的你好受了!”

“啊?”听了小丫的话,我不由的一惊,显出一脸的苦色。凯瑟琳的脾气虽然火暴,但她肯定也是个直性子,认准了一个理就不会转弯。如果说,她真的是对我有了意思,想让她断绝这个念头,还真的是有点麻烦。一想到这位火公主有可能和我纠缠不休,我不免有些头大。

“铁熊哥哥,是不是有点后悔了?”小丫看着我,似笑非笑。

“这……”看着小丫的笑脸,我只能重重的叹了口气。

凯瑟琳果然没有放弃,两天之后,据说是病体初愈的她,笑眯眯的登门拜访。这次的凯瑟琳,居然又穿回了那一身火红的火云甲。现在的她,已经是一个成年的兽族,火云甲将她的完美身材,勾勒的曲线玲珑。这段时间我和小丫打的火热,本就欲念大炽,这凯瑟琳却在有意无意之间,故意在我的面前展现她美丽的一面,害的我几乎道心失守,只有靠着心中默念清心诀,才勉强静下心来。

说实话,凯瑟琳的美丽与小丫不同,那是有别于小丫清雅的一种火热,对任何异性来说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拒绝她的倾心,要何等大的毅力?

偏偏小丫还要没心没肺的帮着凯瑟琳,这完全是在考验我的耐性啊。我只想寻求个眼不见心不烦,借口要闭关练功,想躲开这两位兽族美女的粉红陷阱。

凯瑟琳眼珠一转,问道:“闭关?什么意思?”

我一呆,平时向小丫解释过,所谓的闭关就是我自己要静心修炼,以提升自己的实力,但对于一般的兽族来说,怎么可能明白闭关是什么意思?

如果就这样不理凯瑟琳,显的太不礼貌,我只好解释道:“闭关是我和小丫乡下的俗语,意思就是要独自练功。这是只有我和小丫才明白的话。”

“是吗?”凯瑟琳的眼珠子在我的身上荡了一圈,一语双关的道:“但现在你告诉了我,也就是我们三个都明白了。”

我差点哐当一下摔在地上,这凯瑟琳公主也太会打蛇随棍上了。本来她如果是暗恋我还好说,至少我和她不用走的太近,也不用陪着小心和她说话。但她现在摆明车马是要倒追我,恢复了“火公主”那急掠如风的本性,可以说是赤裸裸的直接向我表示了好感,反而让我有些手足无措。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我慌慌张张的逃开了,只留下身后凯瑟琳和小丫格格的娇笑声。

天啊,为什么像我这样的感情初哥,一下子会陷入多角的恋爱中去呢?有时候,我不得不羡慕那些后宫向伟大小说中的男猪脚,他们为什么就可以在那么多女猪脚之间游刃有余呢?

第五十五章 进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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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受到感情方面的刺激,最近我修炼起来感觉非常好,实在可用勇猛精进来形容。通过内视之法,我已经可以看到经脉内的真气已经呈现出液化的趋势,这绝对代表着我的实力又将踏上一步台阶。我心头暗暗欣喜,按照这样的进度,恐怕不用等到我成年,就可以修完“万物生长法”第二层的凝息之法。

同时,小丫的进步也非常的明显,她正处于初级祭祀向中级祭祀进阶的关口,如果让她这一步跨过去,她绝对会成为有史以来进阶速度最快的神佑祭祀。

难道说,因为爱情的滋润,我和小丫都激发出了自己的潜力?不过说到爱情激发潜力,还要首推凯瑟琳。

凯瑟琳倒追我的计划并没有持续多久,她就不得不离开帝都,进行她的试炼礼。凯瑟琳选择的试炼之地是落日沼泽,当三个月后她顺利完成试炼之礼回到帝都时,也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在试炼礼的过程中,凯瑟琳居然成功取得突破,成为了一名中级火系祭祀,更重要的是她独自猎杀了一头中级魔兽双头鳄鱼。

双头鳄鱼是一种凶残的水系中级魔兽,身长接近两米,一嘴的尖利牙齿锋锐异常,更厉害的是它生长着两个脑袋,分别能从口中喷出水箭与腐蚀酸液这两种水系的攻击魔法,十分的难缠。双头鳄鱼虽然还不算是有智慧的魔兽,但生性凶残,是非常厉害的猎食性魔兽。

凯瑟琳能在试炼礼中独自干掉这样厉害的一只中级魔兽,实在可说是非常优秀的试炼礼成绩。当然,借助火云甲之力,对付水系的魔兽凯瑟琳是占到了一些便宜,但如果她没能晋级成为中级火系祭祀,就算能凭着火云甲立于不败之地,也没办法将双头鳄鱼击杀。

完成了这样的一项壮举,凯瑟琳可说是风风光光的回到了帝都,得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赞誉。所以她出现在我面前时,显的特别的神气,一副你怎么瞎了眼,我这么优秀你都看不上眼的神情。

当我苦笑着再次借闭关为逃避借口时,凯瑟琳塞给了我一个小纸条。回到静室中我匆匆展开一看,上面写着的一句话让我有些哭笑不得。

“双头鳄鱼这么凶残的家伙都被本公主拿下,像你这样的坏家伙没道理拿不下,等着瞧!”

这算什么?小纸条传情?这位凯瑟琳公主还真是什么也敢做。不过,她是怎么知道递小纸条这种花招的?好像只有我在给小丫讲一些爱情故事时,才提到过这样的情节。看来,小丫是把这个故事转述给凯瑟琳了。也真是服了这两个丫头,亏凯瑟琳到什么地方弄来的小纸条,这玩意在兽神帝国可不多见。

苦笑之余,我只得凝神静气,平稳道心后继续开始苦修。不过,我并没有把小纸条随手一扔,而是折好后收了起来。也许,在不知不觉中,凯瑟琳在我心目中的份量加重了。

感情方面的事情我不敢多想,只好把精力集中在刻苦修炼上,自从我觉得真气出现液化趋势后,真气的凝结速度就越来越快,真气每在气海处温养一次,就更加的凝结浓稠。同时,我真气中的金色光芒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当真气最终压缩的如同液体一般时,这股金芒也蕴含到了真气凝结的液体之中。如果用内视之法察看,还真的是浓稠如金汁的样子。

一日,我正在打坐练气之中,突然觉得体内真气的运行自动变的飞快,分布于四肢百胲中类似于液体的真气,开始顺着经脉往气海处汇聚。气海中每吸纳一股真气,就将之压缩的更加凝聚一些,随着真气在气海中越聚越多,那如液体般的金色真气已经在气海中形成了一个旋涡,越来越快的将全身的真气吸引汇聚过来。

此时体内真气的流向已不受我的控制,但真气在经脉内流动的感觉我却是异常的清晰,甚至可以说这感觉让我觉得舒适无比,仿佛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最终,我体内的真气全被集中在气海,随着那个旋涡越转越急,如汁般的金色液体真气也越来越稠密,仿佛被这旋涡的旋转力压缩的更加凝结。

终于,全部凝结完成的金色液态真气,又被旋涡吐了出来,重新流回到了我的四肢百胲之间。然后旋涡旋转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最后形成了一个细小如灰尘般的金色亮点,在我的气海中不住的四处游走。

凝结如金液的真气,比起以前气状的真气,在质量上不知胜出了多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金液真气在体内的运行,并不比以前的气状真气慢,可说是现在我的实力有了一个质的提升。

我知道,经过近四年的苦修,“万物长生法”第二层的凝息之法,终于被我练成了!

气海中的金色亮点,就是我凝结金丹的本原所在,只要随着我的修为日渐加深,它会越来越壮大,最终形成金丹,这就是“万物长生法”第三层的结丹之法。等我内丹一成,就可一步跨入先天,成功晋级圣级。

现在的我,就如同蕴育珍珠的湖蚌,终有一日会凝结内丹,发出耀眼的光华。

从我修炼“万物长生法”到现在,还不足六年的时间,就能把理论上要修炼一甲子的功法完成三分之二,实在可说是托了生生造化丹的福,此等灵丹妙药,对我体质的改造,实在是有莫大的好处。

我缓缓的收回神识,从入定中醒来,推开静室的门跨步而出,第一眼就看见小丫正神色焦急的在外等候。看到我出来后,小丫飞身扑入我的怀里,娇声道:“铁熊哥哥,你三天时间没从里面出来,小丫还生怕你有什么意外呢。现在看到你平安无事,就实在太好了。”

第五十六章 故布疑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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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头感动,拥着小丫道:“放心吧,铁熊哥哥不会有事的。”

“嗯。”小丫点点头道:“陛下和大长老都过来看过了,虽然不知道你在里面具体的情况,但从散发出来的气息来看,他们都认为铁熊哥哥你不会有事,反而正处在一个关口,说不定还能实力大增。”

“陛下和大长老见识非凡,经过这次的闭关,我确实大有进步,实力整体跃升了一阶。小丫,如果再让我这样进步下去,恐怕你这个神佑祭祀都要被我赶超了。”

“只要铁熊哥哥好,小丫才不在乎呢。不过……”说到这里,小丫语气一转,道:“昨天小丫也取得晋级了,现在人家是中级祭祀了。”

“啊?”我心头惊讶不已,现在离我和小丫成年还有两个多月,小丫居然就已经晋级为中级祭祀了?以她神佑祭祀的天赋能力,中级祭祀就已经相当于大祭祀的实力,这已经是帝国顶儿尖儿的存在了,还没成年就取得这样的成就,小丫等于又创造了帝国的一项历史。

我哈哈笑道:“小丫,还是你厉害啊。不过,你越是厉害,我就越是高兴,因为你是我的小丫!”说到这里,我心头一热,抱着小丫狠狠的一口吻了下去。

小丫虽然娇羞,但她也感觉到了我的热情,吐出她的小香舌任我品尝。现在的我们早非昔日的吴下阿蒙,打起kiss来也算是架轻就熟,其中的旖旎情景,自不必多言。

神佑祭祀的晋级,对帝国而言是件大事,为此陛下与大长老又安排了酬神仪式来酬谢神恩。当然,私底下陛下与大长老也对我闭关三天的事情表示了关心,我虽不能详细解说,但也向两位大人明确表示我的特殊能力又有了大幅度提高。为此,两位大人连连感叹,神佑祭祀与生命共同体之间的玄妙,果然不是一般兽族可以揣测。

神佑祭祀,已经成为了整个兽神帝国凝聚力的核心所在,现在的帝国臣民前所未有的士气高涨,国力也出现了数十年来少见的快速增长,每次在圆桌会议上谈到财政年报时,特纳高级祭祀都笑的合不拢嘴,常称再这样连续发展十年,他很有可能成为数百年来,最富有的一任财政大臣。

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神佑祭祀的存在,对帝国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类的那次刺杀行动真的成功,对帝国的打击可说是致命的,兽族也不可能迎来这中兴的迹象。

帝国现在已经开始打击人类的走私活动,虽然不能完全禁绝,也大大降低了人类在十万大山的活动范围。在戒备森严的帝都,人类如果还想妄图再次来个刺杀行动,就算是圣级也基本等同于送死,十万禁卫军以及五千鹰族空军,可让任何来犯的敌人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神佑祭祀的威名现在想必早已传遍人类国度,估计现在的三大公国,对兽神帝国的复苏局面头痛不已,以人类在阴谋诡计方面的天赋,他们会不会在暗中耍些手段?将近四年的时间,人类已经没有什么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他们会不会是在积蓄力量?

不管是不是有暗流涌动,仅从现在的表面现象来看,兽神帝国的形式日渐好转,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只不过,现在有一件迫在眉睫的事,让陛下和大长老大伤脑筋,那就是神佑祭祀马上成年,她的试炼礼要怎么进行?

在帝都神佑祭祀的安全有禁卫军保障,但如果是在试炼之地呢?总不可能先调集大军前去清场吧?神佑祭祀对帝国而言没有秘密,人类的探子肯定有办法将相关的信息传递出去,要是人类趁着试炼礼的机会,再搞一次暗杀怎么办?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谁敢拿神佑祭祀的生命冒险?

不过试炼礼是兽族绝不可忽视的传统,如果仅仅只是因为害怕敌人,神佑祭祀就不敢进行试炼礼,恐怕这个消息一传出去,对帝国臣民的打击不亚于神佑祭祀被刺。在兽族臣民心中倍受尊敬的神佑祭祀,怎么可能是个连试炼礼都不敢进行的懦夫呢?

陛下和大长老为小丫的安危担心,但小丫却很是镇定,声称试炼礼绝不可废,不然的话就是对兽族传统的不敬!更何况兽族以武勇立国,身为神佑祭祀更应该是全民的表率,怎么可以因为害怕危险而不进行试炼礼?

这方面还是我的鬼主意多,脑筋一转就向陛下和大长老建议,最好帝国故做神秘,并不对外公开神佑祭祀进行试炼礼的行程,然后在表面上做出一副保密的样子,暗中却派遣大批好手前往落日沼泽查探地形,并在落日沼泽附近广派驻军巡视。这些举动让有心人看在眼里,肯定会以为神佑祭祀的试炼之地会选在落日沼泽。等到出发之时,表面上为神佑祭祀大张旗鼓的送行,但实际上我和小丫则轻装上路,独自前往陨星峡谷进行我们的试炼礼。

这实际上是一个很简单的声东击西之计,可以搅乱那些有心浑水摸鱼之辈的视听,就算人类想趁机对小丫不利,也只会扑错方向。计策虽简单,却很实用,很快的这个计划就得到了陛下和大长老的认同。

当然,我和小丫单独行动,还是冒了相当大的风险,只不过兽族的试炼礼就是这么回事,如果连这么一道坎都迈不过去,还谈什么磨练勇气?

以小丫现在基本等同于大祭祀的实力,再加上战斗力已可列入帝国前列的我,我们这个祭祀加战士的组合,实力之强已算是帝国少见。以我们这样的实力,如果还在担心能不能够完成试炼礼,实在可说是个笑话。更何况,还有道格拉斯这样的传说英雄和我们在一起,天下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

实际上,我和小丫的心中都想争一口气,神佑祭祀和她的生命共同体,怎么能够在试炼礼的表现上低于其他兽族?

第五十七章 陨星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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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快的过了两个月,我和小丫终于年满十四岁,按照兽族的标准已经算是成年。在渡过一个热闹的生日庆祝宴会后,就是我和小丫踏上旅途,进行试炼礼的时候了。

出发当日,帝都举行了一个大型的欢送仪式,然后由一支三千兵力的禁卫军联队,护送着一批刚成年的兽族前往落日沼泽参加试炼礼。虽然帝国没向外宣称神佑祭祀的试炼之地到底在什么地方,但需要出动大军护送的,除了神佑祭祀之外还能有谁?

实际上,前往落日沼泽参加试炼礼的,全是兽神学院中的适龄学员,我和小丫根本就不在这只队伍中。等到大张旗鼓的欢送仪式举行完毕后,我和小丫早已轻装上路,神不知鬼不觉的从帝都南门溜了出去,位于十万大山南端的陨星峡谷,将是我们这一次的目的地。这下子,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我和小丫终于迎来了可以大展自己拳脚的机会。

孤身上路对于我和小丫来说,并非没有经历过,由于这次的目的是试炼,我们自然不可能利用道格拉斯的飞行能力来代步,而是一路步行前往陨星峡谷。一般来说,兽族完成试炼礼快则一个月慢则半年,可以说我和小丫的时间还很充裕,如果不能取得一个异常杰出的试炼成绩,也对不起神佑祭祀的赫赫威名!

一路上行来,由于十万大山地广兽稀,沿路上我们并没有碰到什么大型的兽族部落,只途经了两个小村庄。仅从这两个小村庄来看,兽族居民的生活还算安定,可以说只要没有战乱,小村庄里的村民,足够混个温饱。从这点也可看出,现在的兽神帝国虽然整体国力并不强大,但在保证基本民生的方面,已经是做的相当不错了。可以说,在爱德华兹陛下与布伦特大长老领导下的帝国臣民是幸运的,至少都有片瓦遮身,也能图个温饱。

十万大山的南端,虽然山头众多,但缺少真正的高山峻岭,如果要论平均海拨,这一块地区肯定是十万大山中最低的,十万大山中的著名高峰,也没有一座是在这片地区。

陨星峡谷在十万大山的最南端,据说只要横穿而过,就可以来到奇迹大陆西南端的亚龙湾。传说中,亚龙湾紧靠迷雾之海,曾是水族之神波塞冬全歼亚龙系水兽的地方,在这片海湾中沉睡了无数远古英雄的胲骨。如果谁有本事从亚龙湾入海,穿过终年被迷雾所笼罩,根本无法辨识方向的迷雾之海,就可以绕过人类的莫菲斯公国,直接来到精灵王国阿兹台克所处的迷途之森。

自从兽神帝国被人类的三大公国逼退到十万大山后,已经差不多有近五百年,没有和外界的其他种族正式接触过。可惜的是就算兽族从十万大山的最西端下海,也无法绕过大陆北端的寒冰地狱或是南端的迷雾之海。特别是迷雾之海,不光终年迷雾不散,而且磁场混乱根本无法设定航标,就连水族都无法在其中生活,可说是一片彻底的死域。

陨星峡谷是一片低洼地,除了一面临近亚龙湾,三面被十万大山的山地所环绕,一天之中阳光的直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无数的魔兽喜欢栖息在这里,据说在陨星峡谷的深处,还有上古魔兽遗留下来的亚种,能够达到超级这一标准的就有十余种之多。

陨星峡谷的占地面积约十万平方公里,一般兽族的试炼只会在靠近谷口的近千平方公里内的一小片区域进行,越往里面去将会越危险。至今为止,在正式记录中,还没有兽族能够穿越陨星峡谷,到达亚龙湾。

道格拉斯向我们介绍,他在早年与安哥拉的游历过程中,也曾到过陨星峡谷,一度潜入到了极深处。只不过陨星峡谷的最深处,危机重重,即使以安哥拉和道格拉斯这双圣联手,也不敢停留太长的时间。

这次的试炼礼,我和小丫的目标至少是要猎杀到高级魔兽,数量上更是多多益善为好,不然的话,也就体现不出神佑祭祀的牛x了。

当年道格拉斯和安哥拉是从空中直飞陨星峡谷的最深处,对谷口这一片区域反而不熟悉,因此也没法做我们的向导。现在由于小丫晋级,道格拉斯所能发挥的实力也升了一阶,因此他坦言道以我们现在的实力,猎杀绝大部分的高级魔兽并不成问题,甚至是一些比较次一点的超级魔兽,我们也有机会。总之,只要我们不到陨星峡谷的最深处,此行的危险应该不大。

我忍不住问道格拉斯,陨星峡谷的最深处到底有什么,能够让当年的安哥拉和他联手都无法闯过去?

道格拉斯嘿嘿一笑,向我道:“你以为魔兽很好对付啊?陨星峡谷内有上古魔兽的遗种,知不知道这样的魔兽有什么能力?其中实力强横的,我们将之称为圣级魔兽!”

“圣级魔兽?”我惊呼道,然后不甘心的问道:“圣级?”

道格拉斯道:“当然是圣级,不仅是力量达到圣级,这些圣级魔兽同样也是智慧生物,可以说他们是陨星峡谷的帝王也不为过。而且我们所接触过的圣级魔兽,至少就有三种。”

一般来说,能在外界所见的魔兽,最强大的也就是超级魔兽,其中战斗力杰出的,差不多有等同于大祭祀的实力,至于魔兽中出现圣级,那还真是闻所未闻。

道格拉斯向我解释道,陨星峡谷的深处相当于一个独立世界,还保持了许多上古世界的原貌,那些圣级魔兽很可能真是那些上古魔兽的直系遗脉,具有难以想像的强大力量。只不过,这些圣级魔兽无法适应外界的环境,离开了陨星峡谷就无法长时间生存。不然的话,以这些圣级魔兽的实力,再加上他们驯服的魔兽大军,如果能够来到外界,对各大种族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第五十八章 圣级魔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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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是明白了当年安哥拉与道格拉斯为什么无法穿越陨星峡谷,就算他们的实力再强,碰上不只一个的圣级魔兽,再加上数不清的魔兽大军,除了退让之外还能怎么办?

从这些圣级魔兽只能困守陨星峡谷这一点来看,造物主还算是公平,这些圣级魔兽虽然强大,却只能在陨星峡谷内称王称霸,无法打破外界的平衡。

一谈起当年,道格拉斯的话匣子开的就特别欢,他向我们详细解说了当年所碰到过的三种圣级魔兽。

其中最具有王者风范的圣级魔兽,自称是炎雀,是一种浑身浴火的鸟状魔兽,但体型之巨大,堪比巨龙。这种炎雀是天生的火系元素操纵者,火元素能量玩的出神入化,比起龙族中的火龙战士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年安哥拉和道格拉斯碰到的炎雀有两只,占据了陨星峡谷最深处的中心地带,一言一行可说都有帝王派头,麾下的魔兽大军不下五万,可说是实力惊人。

炎雀是智慧型的圣级魔兽,和安哥拉的沟通还算顺利,双方并没有引起什么不快,在弄明白了陨星峡谷是他们炎雀的地盘,外来者不能擅闯后,双方也能和平相处,但要想借道穿过陨星峡谷却是万万不能。

另外一种圣级魔兽,则是一种体形如虎,却肋生双翼的魔兽,被安哥拉称为云生虎。云生虎性格暴烈,当安哥拉与道格拉斯闯入到他的地盘后,二话不说的就和道格拉斯大打出手,双方算是战了一个旗鼓相当。云生虎是天生的风系元素专家,虽然展开双翼后体长超过五米,却是灵活异常,在空中进退转折,疾如闪电,比起飞行的技巧,即使是身为龙族的道格拉斯,也是叹为观止。

好在云生虎脾气虽然暴烈,却是个直肠子,打完了一架后和道格拉斯反而有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只不过,陨星峡谷内的圣级魔兽,对控制地盘的观念相当强,只要不是自己一伙的,绝不允许越境半分。因此,就算因为不打不相识,道格拉斯也没机会到云生虎的领地内参观一番。

提起最后一种圣级魔兽,道格拉斯则是恨的牙痒痒,那是一种通体遍布黑鳞,头顶一只尖角,体型如蛇,却比普通蛇类大了不止百倍的魔兽,被安哥拉称为角蛟。

角蛟不像炎雀和云生虎那样驯服其他魔兽,建立自己的王国,而是喜欢独来独往。不知道这角蛟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本来安哥拉和道格拉斯还想和角蛟沟通一下,但角蛟却闷声不响的就向道格拉斯发起了偷袭。如果不是安哥拉反应快,及时出手相救,道格拉斯只怕会丢掉半条命。

这一下子道格拉斯自然是怒火勃发,缠着角蛟死k了一架。角蛟是土系的圣级魔兽,身体的抗击打能力惊人,即使是强如道格拉斯,也奈何不了他,最终的局面也是个不胜不负。

只不过,角蛟显然也有着一个势力范围,只要安哥拉和道格拉斯退出他的势力范围,他也就不会追击,但是只要再踏足到他的势力范围内,角蛟又会发起拼命似的攻击。最后,连好斗的道格拉斯也不得不被打服了气,骂了一声“疯子”后,就退出了角蛟的势力范围。

按照安哥拉的分析,这些圣级魔兽的领土意识之所以这么强,可能就在于陨星峡谷中的地盘有限,可说是每一寸适合生存的土地都是最宝贵的资源。这些圣级魔兽,已经站在了陨星峡谷食物链的顶端,每一片属于他们的地盘,估计都是百战后力拼得来的,自然是重视无比。

当安哥拉和道格拉斯这样的两位圣级强者接近这些圣级魔兽的地盘时,自然会引起相当大的敌意。除了炎雀对自己的实力有着极大的信心,所以还能尝试着沟通一下,另两种圣级魔兽就把道格拉斯当做抢地盘的,不分青红皂白就先打上一架再说。可以说,道格拉斯的这两架,打的还真有点冤枉。

只不过,陨星峡谷中有这么强大的存在,让安哥拉和道格拉斯的探险不得不中途而废。关于圣级魔兽的事情,安哥拉与道格拉斯也没向外界提起过,免得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反正陨星峡谷是一个危险的禁地,除了实力强大的圣级强者,谁都不可能接近峡谷的深处。至于其他种族中的圣级强者知不知道陨星峡谷中存在着圣级魔兽,道格拉斯就说不上来了。不过,以这些圣级魔兽的实力,再厉害的圣级强者也不可能在陨星峡谷讨到什么好。

按道格拉斯的估计,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如果在谷口近五千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活动,应该还算是安全,至少在这一片区域,不会出现什么特别厉害的魔兽。当初这一段距离,安哥位和道格拉斯是飞过去的,所以这里具体有些什么样的魔兽道格拉斯也不是太清楚,不过想来也不会厉害到什么地方去,不然的话,这里也不会成为兽族的试炼之地。

从道格拉斯的口中听到了那些圣级魔兽的厉害后,我和小丫小心翼翼了许多,刚进入陨星峡谷时,还不敢冒进,而是打醒十二分精神,熟悉一段地方后,才慢慢的向下一段地方推进。

不过,在陨星峡谷的入口处,还真没什么厉害的魔兽出没,多是一些初级魔兽,连做为我们练手的资格都没有。而且,这些初级魔兽,还尽是些连魔晶都没凝结的低质货。

现在细想想,我们连陨星峡谷的百分之一都还没走到,这里自然不可能出现什么过于厉害的魔兽,估计这片区域应该是给那些普通的祭祀或者狂战士进行试炼的地方。以我们的实力,可以放心大胆的向内纵深,不然休想猎杀更高级别的魔兽,于是我们加快了前进的步伐。

第五十九章 为了美食,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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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的一声轻响,小丫的一个火球术在一头钢爪兽的身上炸裂开来,钢爪兽“吱”的一声尖叫,一溜烟的钻进了一个小山洞中,消失不见。

我连呼可惜,道:“小丫,你的出手也太轻了,刚才这一记火球你明显留了力。钢爪兽虽然不算是魔兽,但肉质还算鲜美,刚才这一头一看就肥嫩可口,如果能将之拿下,晚餐不就有着落了?”

一旁的道格拉斯大点其头,显然是赞同我的说法,像我们这样的肉食动物,显然对到口的美味就这么跑掉很不满意。

小丫吐吐舌头,道:“刚才看到这个钢爪兽圆溜溜的小眼睛,觉得它好可怜,就不自觉的收了手。要不,我们再去找找,看能不能猎到今天的晚餐。”

我摇摇头道:“现在这片区域,几乎全都是魔兽,根本没有普通的野兽。一般来说,魔兽都是没有什么食用价值的,再要找到像钢爪兽这样可口的食物,真的是机会很渺茫啊。”

现在已经是我们进入陨星峡谷的第十一天了,我们所处的地方早就越过了一般用来进行试炼的千平方公里的范围。这陨星峡谷果然是越往里面越是危险,现在的这片区域,已是魔兽遍布,偶尔还有高级魔兽出没。这些天来,我们已经猎杀了不少魔兽,小丫的空间戒指中已经有了七枚中级魔兽和一枚高级魔兽的魔晶。

只不过,被小丫猎杀的高级魔兽只是一只三足鸟,除了速度快一点,就只会一招简单的酸液喷射,实在不算是什么拿的出手的高品质魔兽。这样的成绩当然不称神佑祭祀的身份,所以我们决定继续深入,看能不能有机会猎杀一些更厉害的高级货。

我有“尼伯龙根的指环”,小丫也有她的空间戒指,我们的补给并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每天啃那些干粮,嘴里也容易淡出个鸟来,于是我们也会猎捕一些还算美味的兽类,打打牙祭。魔兽越多的区域,普通兽类越难存活,这钢爪兽皮粗肉厚,而且还会钻洞,算是这片区域不可多见的普通兽类了。最重要的是,钢爪兽的肉味还算是非常鲜美,在这陨星峡谷内实在可说是上品。错过了这一只,想猎到下一只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

可惜的是,小丫一时手软,错过了解我嘴馋的机会。现在我们只好睁大着眼睛,看有没有猎物能够落入我们的眼中。陨星峡谷中光照不足,一天之中只有两个小时能够见到日光,现在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如果再没有什么发现,天黑之后我们就只能摸黑赶路了。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神灵存在,老天爷也许听到了我的祷告,在我们身前约百米处,居然出现了一只疾风兽。

疾风兽是一种初级魔兽,体型娇小,除了跑得快之外,再没有什么长处,不过疾风兽的前爪肉却是世间最顶级的美味。疾风兽的速度快,体形灵活,生性更是谨慎,想要猎捕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也正是因为如此,疾风兽的前爪肉才显的那么珍贵。疾风兽在十万大山中的分布并不广,以前我们村子附近的几座山脉,就是以盛产疾风兽而闻名,想不到的是在这陨星峡谷内,居然也有这样的极品美食。

现在美食当前,我馋的口水都差不多要流了出来,疾风兽离着我们有百米距离,万一惊动了它,恐怕眨个眼睛就会跑个没影,那就是到口的肥肉又飞走了。只有接近到二十米左右,我一个掌心雷过去,才能算是万事大吉。

我把小丫的手一牵,猫着腰开始向疾风兽所在的方向移动,现在还是白毛圆球形态的道格拉斯,趴在小丫的肩头上,也是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

眼见着离疾风兽还不到五十米,本来还低着头吃草的疾风兽突然警惕的抬起了头,难道这个小家伙发现了我们?

以我现在的修为,一个缩地成寸可以瞬移约十米的距离,但就算我瞬移过去,离着疾风兽还有三十余米,还不到我的攻击范围,也没有将疾风兽一举拿下的把握。

疾风兽转着脑袋四处打量了一下,突然看了看我们暗藏的方向,鼻子耸了耸后,掉头撒开四蹄就跑。这下子我恍然大悟,疾风兽对风吹草动十分敏感,又有着一双灵敏的鼻子,就算我们小心翼翼的没发出声响,但身上的味道却没办法消除。疾风兽刚好处在下风,肯定是闻到了我们的味道,感觉到危险才会掉头就跑。

难道到口的美食又要跑掉?一天之内我可受不了两次这样的打击,我一咬牙,将小丫往身上一背,施展起缩地成寸的道法就追了上去。

疾风兽的速度飞快,但我缩地成寸的道法也不是浪得虚名,在起步之初斗了个旗鼓相当,始终保持着差不多五十米的距离。不过,奔路是疾风兽天生的本事,而我的缩地成寸却是要消耗真气,只要时间一长,肯定是我落于下风。

小丫趴在我的背上,抖手发出了一道风刃,只不过距离太远,再加上奔跑时的速度太快,根本没有什么准头,起不到任何作用。

疾风兽跑的飞快,却激起了我的傲气,以我现在的修为,如果连这么一个小家伙都搞不定,岂不是太没面子?于是我一鼓作气,紧盯着疾风兽不放,就这样一追一逃之间,疾如闪电般的向着陨星峡谷的深处跑去。

眨间之间,一个多小时过去,虽然现在我的真气还很充沛,但和疾风兽的距离却没有缩近半分。这时道格拉斯忍不住叫道:“铁熊,再不加把劲,这小家伙就跑掉了,你不会这么菜,连个疾风兽都追不上吧?”

道格拉斯这家伙,只会坐享其成,还在这里说风凉话?我心头老大的不爽,眼珠一转,已经有了主意。

第六十章 流星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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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脚下不停,口中却回应道:“放心,这小家伙逃不掉的!”

道格拉斯继续说着风凉话:“真没问题?我看你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了,怎么距离一点没拉近?”

“当然没问题,我还有最后的杀招呢!”说着,我反手一抓,将道格拉斯从小丫的肩头上揪了过来。

白毛圆球状的道格拉斯大叫道:“你这是干什么?”

我嘿嘿一笑,并不理会道格拉斯,而是大喝一声:“看暗器!”话音一落,就抖手将道格拉斯掷了出去,笔直的砸向了疾风兽。

生为熊族,我的臂力自然不小,这一下道格拉斯如同出膛的炮弹般直飞而出,瞬间就拉近了五十米的距离,落在了疾风兽的上方。

“你到底有没有兽性啊?”被掷在空中的道格拉斯,郁闷的大叫一声,变身为了龙族形态,借着这一掷之力,斜着向下方一扑,将疾风兽抓在了双爪之中。这疾风兽显然没想到怎么眨眼之间它就成了爪下之囚?奋力想挣扎开来,却如何敌的过道格拉斯的力量。

我在哈哈大笑声中,几个缩地成寸就来到了道格拉斯身边,一脸轻松的道:“怎么样,我这暗器功夫不差吧?手到擒来。”

道格拉斯只有无奈的道:“果然厉害,你这家伙小小年纪就没兽性,论卑鄙我老人家甘拜下风。”

我笑道:“少啰嗦了,想美食入口,总的动动筋骨吧,还真想不劳而获啊?”

这时小丫从我的背上下来,看看四周问道:“铁熊哥哥,小白,抓到疾风兽是好事,但你们知道我们现在跑到什么地方了吗?”

“啊?”我和道格拉斯面面相觑,刚才只顾着追疾风兽,根本没意识到现在是身处在陨星峡谷内,像这样疾奔一个多小时,恐怕已经跑了数百里路,天知道我们现在身处何方?

现在日光已经落了下去,我们所处的地方一片阴暗,可视范围并不大,我只觉得脚下的土地全是一片坚硬的岩石,在昏暗中隐隐泛出一种赤红的颜色。这里的地貌和我们先前所处的地方完全不同,我把疑惑的目光投向道格拉斯,发现他的眼中也满是疑问,显然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刚才追疾风兽时,没注意是不是跑的直线,如果是直线推进了数百里距离,那么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会不会到了陨星峡谷的深处?在这样的一片未知区域可不能小心大意,我收起了玩闹之心,面色凝重的道:“我们还是小心点好,看能不能沿着原路退回去,但愿这里不是什么圣级魔兽的地盘。”

道格拉斯一呆,道:“没这么背吧?我感觉这里还没到陨星峡谷的最深处,当年我碰到那些圣级魔兽的地方,和这里完全不一样。”

“我们还是退到安全地方保险一点,小白,你载着我们飞回去。”说着,我和小丫一起爬到了道格拉斯的背上。

对于未知区域,在心理上总会有一丝惧怕,更何况现在是在这危险的陨星峡谷内呢?刚才的一阵疾追,我差不多耗费了三分之一的真气,这时如果发生什么意外,可不是件好事。

这世上的事,果然是好的不灵坏的灵,还没等道格拉斯展翅高飞,我们就同时感觉到一股庞大的元素能量波动在我们身前数百米的地方暴发出来,甚至让我们周围的空气都颤抖起来。

“圣级!?”我们几乎异口同声,这样的庞大气息只有圣级强者才能发出,难道我们的运气真这么背,无意间闯到了陨星峡谷中某圣级魔兽的地盘中?

前方数百米是一片黑暗,我们根本不知道那里到底有些什么,但随着这股庞大元素能量的波动,我们惊讶的发现头顶的天空中出现了数百个红色的亮点,每一个都拖着一条长长的红色轨迹,向着地面落了下来。

随着那些红色亮点越来越大,我已经可以看到,那是一团团燃烧着的巨大火球,几乎每一个都有十余米见方,夹杂着一股毁天灭地的威势,呼啸着砸向地面。

“火系禁咒?”“流星火雨?”我和道格拉斯一起惊呼起来,虽然我们喊出的声音不同,但表达的却是同一意思,那就是这砸向地面的数百个巨大火球,正是有着禁咒中杀伤力第一之称的“流星火雨”!

眼前的这道“流星火雨”虽然和传说中数千火球从天而降的威力还有着差距,但禁咒就是禁咒,火球的数量只是影响杀伤力的范围,却并不影响它的效果,如果被这记流星火雨砸个正着,数百和数千火球并没有什么区别,反正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翘翘。

“流星火雨”的笼罩范围是在我们前面数百米的地方,但城门失火总会殃及池鱼,这记火系禁咒的余威,还是会波及到我们。随着这些巨大火球从天而降,我们根本来不及跑的太远,只好全力运起防护法术,以求自保。

道格拉斯撑起了一个冰封罩,由于他的体型巨大,完全可以把和我小丫也笼罩进去。这是一记风水双系的复合魔法,本来是用作隔断空间或是囚禁敌人,但在这种情形下看成一个防护罩也行,只不过这始终只是一个高级魔法,就算不是正面硬抗禁咒,能不能撑过“流星火雨”的余威也很有问题。

面对满天而降的火球,小丫也不敢大意,祭起了一道“石墙”,挡在我们的身前。这是类似于“石阵突刺”的一种法术,从土中伸出的巨大石墙,本来的作用是在战场上对付骑兵,现在用在这里也能够起到很好的防护作用。

我自然也不敢闲着,随着双手不停的捏着法诀,将全身的真气提到极限,用最快的动作完成了一个金刚伏魔圈。金刚伏魔圈是修真界一种防御力极强的法阵,能阻一切外邪入侵,是我最近修为大进后,才能勉强使出来的中阶法术,可说是金刚护体术的加强升级版,由单体防护变成了群体防护。

第六十一章 金刚伏魔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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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火雨”从天而降的速度何等之快,我们刚刚把防护准备做好,那数百个火球就如同爆豆般的密密麻麻砸到地面上。

火海,一片火海!我只能用这样的词来形容眼前看到的一切。如同地狱之火汹涌喷出一般,刚才还一片阴暗的峡谷,突然之间成了一片火红的世界,我甚至能隐隐约约看到那冲天而起的火墙上环绕飞舞着无数细小的火元素精灵。它们仿佛能将这片空间中所有的火元素力量聚集到这片烈火地狱之中,让这幕火墙燃烧的更加旺盛。

我一直对元素力量没什么认识,也感应不到四系元素的不同之处,但眼前火元素精灵的出现,却让我彻底的明白了,原来元素力量发挥到极限,能够带来如此恐怖的杀伤力。

眼前的这片火海,如果论起火焰的纯度,当然远远及不上修真界中的三昧真火,别说达到空中火的境界,就算只是算做石中火,也抬举了这片火焰的纯度。但是,任谁法力通天,能够引发横扫数百米范围内的超大型三昧真火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但“流星火雨”却能做到。

虽然“流星火雨”火焰的质地远不如三昧真火,但其笼罩的范围却是远远胜过,除非是传说中的金刚不坏身,不然的话只要是肉体凡胎,在这样的一片火海中下场之惨,可以想见。

离我们最近的一枚火球,就砸在我们身前十余米的地方,险险只差一点就将我们砸进了火海的范围中。侥是如此,强大的元素能量波动,依然把我们弄了个灰头土脑。

道格拉斯施放的冰封罩首当其冲,冰和火本就互不相融,更何况冰封罩只是一个高级魔法,如何能够和禁咒魔法相比?道格拉斯撑起的冰封罩只是支撑了片刻,就在一波波火元素的冲击下冰消云散。

小丫祭起的石墙也抵不住如此狂暴的火元素,在接连不断的冲击下,石墙慢慢的产生了龟裂,然后土崩瓦解。

眼见着“流星火雨”的余波都有这么大威力,道格拉斯和小丫忍不住神色大变,现在唯一还可以支撑的,只剩下我的金钢伏魔圈了。

金钢伏魔圈以我的真气为基而筑,与我的气血紧密相连,每波火元素的能量冲击到金钢伏魔圈上,就相当于以我的修为在硬抗,这之间可容不得半分取巧。随着一波波的火元素能量袭来,撞击在我布下的金刚伏魔圈上,居然泛起了一道道金色的波纹,仿佛有一圈金色如琉璃罩般的光圈,将我、小丫、道格拉斯牢牢护住。

道格拉斯看的眼睛都直了,我施展出的金刚伏魔圈是不属于这个异世的道法,以道格拉斯的见多识广,也从没见过防护力如此之佳的功法。

但我此时却是有苦说不出,每一波火元素的撞击,就会消耗掉我不少的真气,因为先前长时间的疾驰,已经浪费掉了我三分之一的真气,现在我已经是拼尽全力在维持金刚伏魔圈的运转。只要我一口真气接不上来,这金钢伏魔圈就会立刻失去效用。

现在我只能咬紧牙关苦撑,小丫还站在我的身后呢,她可是我的心头肉,不能让她受到什么伤害。偏偏道格拉斯这大笨龙,还傻呆呆的看着我施展金钢伏魔圈,只知道露出一脸艳羡的神情,却不知道帮帮我的忙。

道格拉斯现在虽然还不能发挥圣级力量,但他的战斗经验何等丰富?我可不相信他只有冰封罩这一种护身法术。现在的情形是我在独自苦撑,他这样的大高手反而袖手旁观,可惜我正在全力维持金刚伏魔圈的运转,连开口骂道格拉斯都抽不出力气。

好在“流星火雨”就是最初的那一下威力最大,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杀伤力逐步递减。我们毕竟不是处于“流星火雨”的正式攻击范围内,只要撑过了开头的余波威力,也就算是安然度过难关。

但禁咒就是禁咒,只是一些余波也是厉害非凡,几乎是将我全身的真气全部消耗光之后,我才觉得终于没有火元素的能量波向我们袭来,只剩下一种扑面而来的灼热感觉。

“流星火雨”从天而降所带来的冲击力,终于被我们硬挺了过去,现在只要我们不是被火海包围,就可说这记火系禁咒已经伤不到我们了。

眼见着危机一过,我心头重重的松了口气,再也支撑不住,双腿一软坐在地上,同时大口的喘着粗气。

小丫吓了一跳,连声问道:“铁熊哥哥,你没什么事吧?”

我摇摇头道:“没事,就是累的有些脱力。”

能不累吗?现在我的气海与经脉中,全都空空如野,可说是全身的真气都被消耗一空,自从我开始修炼“万物长生法”以来,还从没试过如此山穷水尽的感觉。现在别说是施出道法了,让我抬抬手指头都觉得费劲。

被道格拉斯抓在双爪间的疾风兽,本来被“流星火雨”的威势给吓呆了,在见到我档住了这波元素能量的攻势后,居然像是知恩图报般的伸出舌头舔了舔我满是汗水的额头。

我一愣,然后忍不住笑道:“你这小家伙,先前到处瞎跑害我费了那么多的力气,现在求饶可就晚了,不把你拿来填肚子,怎么补回我的损失?”

疾风兽灵智有限,听不懂我的话,只知道伸出舌头继续在我的额头上舔来舔去。反而是道格拉斯一听到填肚子三个字来了精神,兴致勃勃的道:“眼前好一场大火,就借着这个火势来个烧烤疾风兽如何?”

道格拉斯这家伙,一听到吃字就来劲,刚才要他出力的时候干什么去了?看来,所谓的传奇英雄,也不过是被美化了,如果吟游诗人们知道了传诵中的风霜之刃道格拉斯是一个这样的馋鬼,会不会大失所望呢?

第六十二章 破而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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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没心没肺的只想着吃,还是小丫对我好,看我累的满头大汗,就掏出一方手帕帮我擦汗。

能够安然渡过“流星火雨”暴发时那毁天灭地的诺大威势,我现在也算是松了一口气。不过,在这陨星峡谷内,是何方神圣发出的这记“流星火雨”呢?

火系禁咒“流星火雨”是所有禁咒中杀伤力最大的一招,据我所知当今的圣级强者中,还没听闻谁掌握了这记杀招。神耀之国摩西的首席宫廷圣魔法师阿尔伯托,是当今世上唯一掌握了禁咒的火系圣魔法师,但据说他的禁咒是“地火焚城”,威力比起“流星火雨”还是差了一档。

发生在我们眼前的“流星火雨”虽然威力十分惊人,但还是不如传说中有数千火球从天而降那样威力巨大。联想起道格拉斯所说,陨星峡谷中有天生的火系圣级魔兽炎雀,那么我们现在是不是误闯入炎雀的地盘,才遭受了这场“流星火雨”的洗礼?

这记“流星火雨”的目标显然不是针对我们,不然的话我们现在已经被轰的连渣都不剩。那么,在我们的前方,是谁惹来了这场“流星火雨”?为什么这“流星火雨”的威力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大呢?

我的身体虽然累,但并不影响我的思维能力,看着眼前雄雄燃烧的火海,看来我想寻求的答案只怕已经被焚烧干净了。一记“流星火雨”足以消耗一个圣魔法师的所有魔力值,如果没有实力强大的同伴接应,施展出“流星火雨”的圣魔法师无疑等于和敌人同归于尽。

从刚才“流星火雨”开始降临一直到现在,我可没看到有什么生命体从这片火海中抽身而退,难道这真的是为了同归于尽而施放的一场“流星火雨”?

我在伤脑筋,道格拉斯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准备真的把疾风兽拉到火海上去烤。看着刚才伸出舌头给我舔过汗水的疾风兽,小丫有些不忍心了,忍不住道:“小白,我看还是不要伤害这疾风兽了,它能够和我们一起躲过这场‘流星火雨’,也算是一种缘份,不如把它放了吧。”

“啊?”道格拉斯满脸的失望,但他和小丫之间有主仆契约的束缚,只能无条件的同意了小丫的提意。本来道格拉斯还指望我能出言反驳,但我现在确实因为损耗过度,早就盘腿坐在地上,开始补回消耗一空的真气,没心思关注疾风兽的生死。

从道格拉斯双爪中脱身而出的疾风兽,双眼滴溜溜的转了转,仿佛知道是小丫放了它一般,快步跑到小丫的身前,在她的手心上舔了舔,才撒腿向远方跑去。

看着疾风兽疾驰而去,道格拉斯哭丧着脸,仿佛是看着一堆到口的美味佳肴就此溜走。不过,小丫并没有照顾道格拉斯的情绪,而是把全副心神都放到了我的身上。

我们现在离火海的距离还是很近,虽然没有了能量波的冲击,但那灼热的高温却可以烘烤到我们。我此时已经开始入定,并不方便挪动位置,小丫学着道格拉斯的样子,施放出一个冰封罩,将那股热浪阻挡在外,给了我一丝清凉的感觉。

我心中暗暗感动,小丫果然够细心,能够这么为我考虑。我收敛心神,开始一心一意的恢复真气。以前我从没试过将体内的真气完全损耗一空,现在入定之后发现当我开始补回真气时,居然有了一种初练“万物长生法”的感觉,又重新体会了一遍体内真气从无到有的过程。

现在我的经脉比起六年前刚开始修真时,不知道坚韧、宽广了多少倍,当我凝聚的第一丝真气开始在经脉中运行时,就如同一辆顶级的跑车飞驰上了高速公路,真气在体内运行的速度快的惊人。即使是真气经过气海时,也只是略微停留一下,然后就以更快的速度在经脉中开始了下一轮的循环。

真气每在经脉中循环一次就会丰厚一分,然后循环的速度又会快上一分,如此周而复始,我真气补回的速度比起平常快了数倍都不止。这样的感觉我以前从来没有体会过,我有点想不明白,会什么突然之间我的真气运行速度和恢复速度会快了这么多?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破而后立?

以前我也曾试过大量的消耗真气,然后再通过勤修将真气补足,以这样的一种磨练来进行苦修,对修行的提升非常有好处。但我以前顶多只是将气海中储存的真气消耗一空,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不仅仅是气海,就连经脉中循环不息的真气也全都消耗光。说严重点,这种现象简直可称为油尽灯枯。

也许正是因为真气完完全全的消耗一空后,当我补回一点真气后,就被体内近乎干涸的经脉迅速吸收。而且,这么一小股的真气,在我已经修完凝息之法的宽广经脉中运行,可说是毫无阻碍,能够没有任何阻力的畅通无阻,因此才会在我的体内运行的这么快。真气运行的速度越快,自然代表效率越高,那怕真气运行的速度只是提高三分之一,我以前运行三个周天的时间现在就可以运行四个,好处自然不言而喻。

传说中修真界有一种苦修之法,需要废掉全身修为重头来过,意喻破茧重生,破而后立,一但成功后往往会使自己的修为提升相当大的境界,是一些修真之士长时间得不到突破后所采取的一种极端手段。

难道我是在无意之间,碰巧进入了这样一个破而后立的修真境界?不管怎么说,现在真气运行的速度提上去之后,对我好处多多,不仅施放起道法来速度更快,而且回气的速度比起以前快了一倍都不止。回气速度快,对修真之士来说,实在是有莫大的好处。

第六十三章 画符成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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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我现在能有这么大的好处,应该还是托生生造化丹将我经脉改造之后的福,不然的话,传说中破而后立的苦修之法何其艰难,往往非要有大智慧与大定力的修真者,以极强的意志力做后盾,才能熬过这个关口。像我这样只是将全身的真气完全消耗空,就能取得这样的进步,简直可说是前所未有的幸运。

说巧也巧,我先是一个多小时疾驰消耗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真气,然后在硬抗完“流星火雨”的余威后,正好将真气消耗一空,可谓是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估计再来一次事件重演,也不一定一切配合的是如此恰到好处。看来,老天爷还是很照顾我,相当于平白给我送了一份大礼。

我回气速度快了许多,以前差不多要三个小时才能补满的真气,现在只需要一个多小时就大功告成。我收回神识,神采奕奕的站了起来。

小丫惊喜的道:“铁熊哥哥,你没事了?”

我笑着点头道:“刚才是累的,现在休息了一下,已经完全恢复过来了。”

道格拉斯这时已变回了白毛圆球状态,围着我转了一圈后,才开口问道:“看你神清气足的,怎么刚才却是那么一副惨状?还有,你先前的那个防御法术是怎么回事?有点类似于……领域?”

道格拉斯是个武痴,心中的疑问憋了一个多小时,现在看我恢复了过来,立刻就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领域?”我笑笑道:“怎么可能,刚才只是我新练成的一种功法,这还是第一次运用,把我累的够呛。你这传奇英雄也真是的,刚才看着我硬抗‘流星火雨’的冲击波,也不帮一下忙。”

道格拉斯老脸一红,道:“你的那个防护功法如此神奇,我还以为你行有余力呢。”

“行有余力?都差点把我给累死,那还有余力。不过,前面到底是谁在施放‘流星火雨’?以你的经验能不能判断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收起了玩笑的心情,问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摇摇头道:“这记‘流星火雨’虽然货真价实,但还不算是完整版,如果真是圣级强者全力引发了这记禁咒,恐怕我们就不可能安然无恙的站在这里。”

对于道格拉斯的话,我深有同感,传说中的“流星火雨”比我们眼前的这记,威力应该还要大上数倍才对。我看着还在熊熊燃烧的火海,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火海已经燃烧了一个多小时,威势正在慢慢减弱,现在温度已不像先前那么灼热。但这样大的一片火海烘烤了一个多小时,此时谷中的空气已经变的异常干燥。借助火光的照射,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这才发现脚下的岩石,颜色居然是如血般的赤红。

我心中一惊,这不会是因为火光的映射才呈现这样的颜色吧?我蹲下身子,凑在地面仔细观察了一下,然后伸手运劲捏碎了一块,搓成粉末状摊在手中。

看着手中的岩石粉末,那是一种细小如尘的红色六面晶体,我再也忍不住心头的激动,兴奋的颤声道:“朱砂!居然是纯度如此高的朱砂矿,不用提炼就能使用的朱砂!”

小丫和道格拉斯都有些莫明其妙,齐声问道:“朱砂是什么?”

我眉飞色舞的道:“朱砂是一种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矿石,我还以为这个世界不会有,想不到现在却发现了这么大的一个矿床,而且纯度还是这么高,磨碎了就可以直接用,怎么能叫我不高兴?”

这个世界可是发明出纸张了的,如果再配合我现在发现的朱砂,已经可以让我画符成咒。空空门以钻研符咒、控器之法闻名于修真界,虽然我上一世修行不努力,但在符咒之术上却是下过苦功。不然的话,以我不过区区金丹期的修为,如何能够偷遍各修真大派?

当然,以我现在的修为,能够运用的道法有限,不可能画出太多的符咒,但只要是我能够运用的道法,都可以画成符咒,如果我有充足的时间,完全可以批量生产。即使是没有修真功法的普通兽族,只要以自身的血液为引,也可以利用符咒发出道法。

我的符咒,在这个异世可说是一种一次性的魔法道具,虽然用一次就没有了,但可以批量生产这一优势,是任何矮人族的大匠师都无法与我相比的。

打个比方,以我现在的修为,只要在画符之时注入真气,一口气画出数十张掌心雷符也没有问题,因为画一张符也不过是相当于我发出了一记掌心雷。更何况我现在回气速度这么快,只要休息一下补满真气,又可以继续画符成咒。

有可能的话,我先画一大批金刚伏魔符出来,全放在小丫身上,如果她遇到什么危险,只要咬破指尖沾点血在符上,再念一声:“疾!”就可以发出金刚伏魔圈了。经过了“流星火雨”验证,我对金刚伏魔圈的防御力还是很有信心的,应该能保护小丫的安全。

小丫虽然是神佑祭祀,但修的是攻击系法术,没办法兼修辅助系法术,因此她基本没什么太强的防护型法术。有了金刚伏魔符后就不一样了,小丫完全可以无后顾之忧的尽展所长,反正有金刚伏魔圈可以护住她的周全。

以前我在yy时就曾想过,如果能够画符成咒,就相当于批量生产魔法道具,这应该有多爽啊!想不到现在真的能够梦想成真,反正我的“尼伯龙根指环”有无限存储空间,等会尽可能的多挖些朱砂矿带走,那怕是把这片矿床挖空都不为过。

现在我的心里那个美啊,不知道我是不是时来运转了,连老天爷都特别照顾我,不过是追一头小小的疾风兽,居然就送了修为大进与画符成咒这两项大礼给我,这世间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吗?

第六十四章 圣器“歌莉娅风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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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捺不住心头的兴奋,准备挽起袖子就要挖矿,眼前的这片朱砂矿,在我眼里比这世间任何的金银珠宝都要珍贵。

不过我还没开始挖矿,小丫就突然道:“不对,前面的火海中,好像有其他的元素能量波动,难道有谁在‘流星火雨’的攻击下幸存了下来?”

我对元素力量的感应力不强,除了觉得眼前的火海威力在逐渐减弱外,并没有察觉有什么异状。但道格拉斯可不同,他丰富的战斗经验使的他对形势的判断相当准确,在仔细观察了一下火海之后,他也惊讶道:“在火海中真的有元素波动?看样子好像是风元素能量,这怎么可能?”

我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禁咒之所以可怕,就在于绝不是肉体凡身可以抵挡,你可以用禁咒对轰,你也可以在禁咒发出前快速撤离,如果这些你都来不及做就直接被禁咒砸个正着,那么恭喜你,你可以直接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即使是圣级强者也不例外。

刚才那记“流星火雨”可是从天上结结实实的砸了下来,到现在都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如果还有谁能在这样的攻势下撑到现在,除非是传说中的诸神才有这样的实力。

燃烧着的火焰有越来越小的趋势,难道我们现在就傻站在这里等火焰熄灭,然后再瞻仰一下是那路大神硬是顶住了这记“流星火雨”?对方是敌是友我还不清楚,不过以对方能够接下一记“流星火雨”的实力,万一看我们不顺眼,那么我们同待宰的羔羊也差不了多少。

我打定注意,趁着火焰将熄未熄的时候,远远的看一下火海中力抗禁咒的到底是何方神圣,如果情况不对,赶快骑着道格拉斯飞走,估计逃掉应该没什么问题。俗语说的好,“好奇心可以害死九条命的猫族”,但如果不能满足我此时的好奇心,恐怕我以后吃饭睡觉都不得安稳。

趋着火焰还没熄灭的机会,我仔细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必须把这个地方记住,就算等会儿情况真有什么不对要马上逃命,也可以保证以后还可以回到这里,我可不想放弃对我来说等同于无价之宝的朱砂矿。

等待中的时间过的特别快,当火焰的威力渐渐暗淡下去时,我发现在前方数百米的火海中间,有一个苦隐苦现的蓝色光罩,表面上的一层蓝光如同水波般的流转,火舌一旦卷到这层光罩上,就会向回一缩,自动的避开。

这个蓝色光罩,和我上一世从天机谷中盗来的九龙离火罩有些相似,具有自动避火的功能。不过九龙离火罩是上品的仙家法宝,没有金丹期的修为休想驱动,如果是在修成元婴的高手手中,据说连三昧真火都可避过。九龙离火罩现在还收藏在我的乾坤袋中,而这蓝色光罩也不可能有九龙离火罩那么牛x,不过能够抵挡流星火雨的烈焰,也算是难能可贵了。

这时小丫突然开口道:“铁熊哥哥,你看这蓝色光罩,像不像一个小型的隔绝空间?我能感觉到这片蓝色光罩中蕴含着十分强大的风元素力量,不过现在有正在减弱的趋势。”

这时道格拉斯像是看出了什么,道:“这好像是有圣器之称的‘歌莉娅风笛’驱动之后发出的绝对风壁,难怪能够抗住‘流星火雨’的攻击。不过,如果风元素能量已经开始逐渐消散的话,表示里面的施术者已经支持不了多长时间,魔法力快耗光了。”

圣器“歌莉娅风笛”?据说这件圣器与“月女神的泪弓”并称精灵王国阿兹台克的镇国之宝,由风笛生成的绝对风壁有绝对防御力第一之称,这样的一件圣器怎么会出现在陨星峡谷之内?要知道阿兹台克与兽神帝国之间隔着人类的莫菲斯公国,虽然精灵和人类的邦交还算正常,但精灵王国一直都在暗中提防着人类,毕竟人类的征服欲太强了,谁敢保证在兽族之后接着受到人类进攻的不会是精灵族?

精灵族自古以来航海水平就不怎么高超,连水族都无法生存的迷雾之海绝对是他们无法逾越的天堑。可以说,精灵族唯一能来到十万大山的办法,只能是穿过莫菲斯公国。

精灵族长相俊美,在穿着打扮上喜欢色彩亮丽的服装,一对长长的耳朵更是他们独一无二的标志,可以说走到那里都是瞩目的焦点,如果说一个拥有“歌莉娅风笛”的精灵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穿过莫菲斯公国进入到十万大山中,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

还没等我想明白,小丫开口问道:“如果施术者的魔法力耗光了,会是什么结果?”

道格拉斯道:“魔法力耗光了,这个由圣器支撑的绝对风壁就会崩溃,没了绝对风壁的保护,那么这件圣器的拥有着,就要试试这燃烧着的火海威力了。”

道格拉斯的言下之意很明显,失去了圣器的保护,本身的魔法力又耗光,在一片火海的环绕下,下场再明白不过。

小丫有些不忍心的道:“难道就这样被活活烧死?会不会太残忍了一点?”

我明白小丫现在的善心又发作了,我看了看前面的那片火海,只能算是强弩之末,估计就算我们不去管它,也撑不了多久就会自动熄灭。不过绝对风壁形成的那片蓝色光罩,现在更显出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像是随时都要崩溃。

绝对风壁中真是一个拥有圣器的精灵吗?就算是拥有“歌莉娅风笛”这件圣器,能够力抗禁咒“流星火雨”,已经显示出了这圣器拥有者的强大实力。如果我们袖手旁观,那么这样的一个强者可说是苦苦支撑到最后一刻才功亏一篑,丧生在这片已没有多少威力的火海中,实在是有些可惜。

“我们还是出手帮帮他吧,能够撑住一记禁咒,怎么说都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强者!”最后我如此决定。

第六十五章 精灵中的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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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脸露欣喜之色,连声道:“好!好!好!”说着,抖手又发出了一记冰封罩。

在我们面前的火焰威力已经降低了放多,小丫的一个冰封罩能够封住差不多近十平米的范围,通过寒冰之气能够迅速的将火焰扑灭,还顺便给已经烧的滚烫的地面降降温。道格拉斯有样学样,也开始利用冰封罩灭火。

我现在所练成的道术中,可没有能够灭火的招术,只好当一个甩手干部,看着小丫和道格拉斯四处扑灭火头。现在的大火已经接近尾声,所余的威力有限,根本挡不住小丫和道格拉斯的一路推进,很快的我们就在火海中辟出了一条道路。

当我们靠近到绝对风壁之时,刚好是对方油尽灯枯之时,那层蓝色光罩在瞬间消失不见,如果我们再晚半步靠近,四周的火舌就会将这里吞没。就在绝对风壁瓦解的那一瞬间,小丫又放出了一个冰封罩,取代绝对风壁挡住了火舌的侵袭。

绝对风壁内所保护的,确实是精灵族,唯一让我们觉得意外的是,保护罩内的精灵并不只一个,而是一老一小两个精灵。

年老的是一个女性精灵,皓首苍颜,眼角的鱼尾纹层层叠叠,尽现龙钟老态,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袍,将身形遮了一个严严实实,这样的打扮可不太符合精灵喜欢扮靓的美学。

老年精灵的胸前挂着一个造型古仆的蓝色风笛,不断闪烁着一道淡淡的蓝光,显的晶莹透澈,一看就不是凡品。很显然,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圣器“歌莉娅风笛”,而刚才的绝对风壁应该是这年老精灵驱动圣器所发出。

另一个精灵则是一个刚刚成年的精灵丫头,现在正蜷缩成一团,睡在年老精灵身边的一块朱砂矿石上。这个精灵丫头同样身穿一身黑袍,但她从袖口与衣领间露出的肌肤,却是欺霜赛雪般的雪白。精灵丫头的脸颊形如满月,透出一股如玉生辉般的洁白,让人一眼看去就会认定她是倾城倾国的绝色佳丽。她紧闭双眼上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轻轻颤动,实在可说是娇柔内秀,我见犹怜。

看着我们帮助她们熄灭了火焰,年老精灵勉强向我们挤出了一个善意的微笑,就双腿一软,缓缓的坐倒在地上。看来,就算是有圣器在手,在“流星火雨”中苦苦支撑了一个多小时,这名年老精灵也确实是油尽灯枯了。

年老精灵的双唇干枯,显然在火海中烤了这么长时间,耗光的不仅仅是她的魔力,还使的她严重缺水。小丫连忙将自己的水壶递了过去,年老精灵轻轻的道了声谢谢,接过水壶,用一种优雅的姿势抿了几口。这样的举动,才算是有了几分精灵所特有的风范。

喝了几口水后,年老精灵的脸上升起了一股潮红,看来像是恢复了几分精神。

这时道格拉斯已经变身成为白毛圆球形态,趴在我的肩头低声道:“看来这年老精灵快撑不住了,这是回光返照。她的年纪估计超过了三百岁,这已经是精灵族的极限,刚才她又损耗过度,现在就算是精灵之神来了,也救不活她。”

道格拉斯见闻广博,他的判断应该不会错。能够活到三百岁的精灵,其地位之尊崇,在精灵一族中应该是相当于大长老这一级别了。再加上她手持圣器,这位年老精灵在精灵族中的地位绝不寻常。

道格拉斯向睡着的那个精灵丫头努努嘴,继续在我的耳边低声道:“这个精灵小丫头更不得了,你看看她额头上的那个标记。”

我凝目看去,在那精灵丫头绿色秀发遮掩下的额头上,有一个月牙形的印记。这印记绝不是描上去的,而是天生就长在这精灵丫头的额头,显出一种十分独特的气质。

我有些惊讶,低声问道格拉斯:“这丫头难道是精灵族王族一脉的月精灵?”

道格拉斯点点头道:“五百年前我和精灵族打过交道,也见过她们的女王,从这精灵丫头的气息来看,绝对是月精灵的直系血脉。”

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不仅是智慧与美的化身,也被称之为月之女神,甚至相传她的行宫就在蓝溟之上。精灵族的王族一脉,号称是精灵女神的直系血脉,被称为月精灵一族。月精灵历代单传,数千年来一直担任精灵族的女王一职。这精灵丫头如果真是月精灵,那么也就代表了她是精灵族唯一的王位继承人,其身份之珍贵,自然是不言而喻。

这一老一小两个精灵的来头都不小,再加上身怀精灵族的圣器,她们来到这陨星峡谷干什么?又是怎么惹出了“流星火雨”这记禁咒?一时之间,我的脑海中充满了疑问。

这时小丫和那年老精灵已经开始攀谈起来,年老精灵在谢过救命之恩后,自报姓命,原来她叫做莎拉。

莎拉这个名字听到我的耳中,让我大大的吃了一惊,因为即使是兽族被困于十万大山中而消息闭塞,我也曾听闻过这位精灵族首席大长老的大名。

莎拉号称精灵族的三朝元老,已经先后服侍过三任精灵女王,时年已经三百二十余岁,这是精灵史上也十分罕见的长寿。莎拉的一身修为离着圣级只相差一线,早就是精灵族的大魔法师,更是精灵族长老团中当之无愧的首席大长老。

莎拉学识渊博,有着精灵族活的历史书之称,实在可说是精灵族除了女王之外,最位高权重之辈。如果有谁告诉我精灵族这样的一位大人物,会莫明其妙的来到这陨星峡谷,因为硬接了一记火系禁咒,不得不油尽灯枯而死,我一定会认为对方在吹牛。不过,眼前发生的事实,又由不得我不信。

我忍不住插口问道:“你真是精灵族的首席大长老莎拉大魔法师?”

莎拉轻轻的点了点头,道:“以我现在的状况,还用得着冒名顶替吗?”

第六十六章 凝血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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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开门见山道:“您身边的这位精灵小姑娘,难道就是你们精灵族的公主?”

莎拉勉强露出了一个笑脸,道:“看你们的样子,应该是来参加试炼礼的兽族祭祀吧?不过以你们展现出来的实力,实在不像是刚刚成年的兽族。”

我知道要想取得莎拉的信任,首先自己就得拿出点诚意,反正她现在只是吊着最后一口气,我也不用担心她有什么对我们不利的念头,于是开口直言道:“不瞒你说,刚才递给你水壶的,就是我们兽神帝国的神佑祭祀熊小丫殿下。”

莎拉耸然动容,道:“难道这位就是你们兽族的全四系神佑祭祀?早就听闻过神佑祭祀的大名,今天一见,才刚刚成年就有如此顶尖的法术修为,确实不负神佑之名啊。”说到这里,莎拉叹了口气,继续道:“看来你们的兽神并没有遗忘你们这些虔诚的子民,不像我们精灵族,不知道是不是被我们的女神所抛弃,现在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听到莎拉的话,我不由一惊,问道:“难道是人类国度向精灵王国宣战了?”

精灵王国阿兹台克傲然立于迷途之森中,仰仗着这片占地数十万平方公里自远古时代就留传下来的原始森林,数千年来一直自给自足,被称为永久中立之国。对于任何外族来说,迷途之森都是一个巨大的迷宫,除了土生土长的精灵族,谁也别想摸清这片广阔的森林中到底蕴藏着什么。

精灵族的人口虽然一向不多,从没超过三百万,但借助地利,外族很难打他们的主意。如果说精灵族要有亡国灭种之祸,那只能是人类给他们带来。在这片大陆上,除了人类具有极强的侵略性外,其他的种族是不会打精灵主意的,所以我才猜会不会是人类开始进攻精灵王国了。

莎拉摇了摇头道:“我们精灵族一向防备着人类的狼子野心,但有迷途之森这个天然屏障,我们的国家还算是安全。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受到神罚,我们精灵一族传承了数千年的神之血脉,很有可能在这一代断绝。这对我们精灵一族来说,实在可说是致命的打击,如果我们精灵一族的信仰缺失,那么我们的王国即使没有外敌入侵,也会在一瞬间土崩瓦解。”

“王族血脉断绝?”我先是一惊,然后问道:“这个睡着的精灵小丫头,难道不是月精灵吗?王族的血脉怎么会断绝?”

莎拉脸上露出了丝痛苦的神色,道:“实不相瞒,这位正是我们精灵族的艾莉斯公主,虽然她是我们精灵族伟大的月精灵一族唯一的血脉,但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恶魔的咀咒,艾莉斯公主从小就患有一种奇病,体内的血液随着年纪的增长而慢慢变的凝结。现在艾莉斯公主已经成年,但看她病发的趋势,已经撑不了三年了。月精灵一族数千年来一脉单传,如果断绝在这一代,实在可说是天亡我精灵一族。”

看来莎拉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已经开始向我们吐露精灵族的绝对机密。精灵王国类似于我们兽神帝国,是由不同族的各支精灵组成的一个联邦,统一归属于精灵王族领导。如果代表精灵王族的月精灵一族血脉不继,那么精灵族内部的各大种族,将会失去领导人乱成一盘散沙,说不定还会各自为政,使精灵王国分裂成无数的部落。不过,号称神之血脉的月精灵一族,数千年来的传承都没出现什么问题,怎么到了这会儿她们的公主却染上了一种怪病?

我忍不住问道:“这病难道就没办法治?”突然之间我醒悟过来,道:“难道你们秘密来到这陨星峡谷,就是为了给你们的公主治病?”

莎拉的眼中露出一股赞许的神色,道:“你应该是熊族的少年吧?行为处事如此机敏,实在是少见。不错,我们精灵族秘密潜入陨星峡谷,确实是为了给公主冶病。事关我们精灵族的存亡,那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拼了我这身老骨头也要试试了。”

我眼珠子一转,问道:“你们精灵族应该知道陨星峡谷内有圣级魔兽吧?不会是要打这些圣级魔兽的主意吧?”

“艾莉斯公主所患的病被称为凝血之症,在精灵族中只有着百万分之一的发病机率,谁知道这病居然被公主给碰上。按照我们精灵族的古籍记载,只有一种名为炎雀的天生火系圣级魔兽的血液,才是治疗凝血之症的唯一灵丹妙药。”

“难道这里是炎雀的地盘?不过据我们所知,这里的地貌不像啊。陨星峡谷内的圣级魔兽不是都有很强烈的地域观念吗?”我继续陈述自己的疑问。

“这里确实不是炎雀的地盘,但这里是陨星峡谷中唯一的一片火晶石区域,是炎雀每隔五百年,不得不来一次的地方。也许是神的恩赐吧,今年恰好是五百年之期,不然的话我们也没机会打炎雀的主意了。如果炎雀是呆在自己的地盘上,那里的环境是最适合炎雀生存的地区,它可以发挥自己百分百的战力。而且,炎雀统率着数万强悍的魔兽大军,这样一股强大的力量,即使倾精灵族全国之力,也不一定能够胜之。”

听了莎拉的评价,道格拉斯在一旁连连点头赞同,炎雀的强大,确实只有与之亲身接触过才能体会到。就算这些精灵的本事通天,如果想闯到炎雀的地盘去打什么鬼主意,那和送死也差不了多少。

“这里既然不是炎雀的地盘,为什么它要每隔五百年到这里来一次?炎雀虽然强大,但离开了适合自己居住的环境,它也无法在外界生存过长的时间吧?”我继续向莎拉请教。

“因为这片火晶石之地,是唯一能够提供炎雀浴火重生能量的地方!”

第六十七章 重生成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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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重生?”我有些不理解。

“炎雀这种圣级魔兽的生存方式很奇怪,它并不是靠孕育来延续生命,而是借助它自己的天赋异能,每五百年通过浴火而获得一次重生,如此周而复始,永远的延续生命。”莎拉解释道。

我心中暗暗嘀咕,这不是有些像地球上传说的不死鸟火凤凰吗?想不到这个异世界也有这一套。

“五百年就能浴火重生一次,那么这炎雀岂不是等同于拥有了永恒的生命,这也太强悍了啊。”

“如果用永生来形容炎雀的这种能力,那也算是夸大了。我们精灵族的古籍记载,炎雀的浴火重生,更像是生命的一种轮回,因为重生的炎雀等同于一个新的生命体,除了与生具有的能力保留了下来,它的意识、记忆、性格都等同于重获新生。”

“你们精灵族什么古籍这么厉害?连这些神秘的圣级魔兽也研究的这么清楚。”我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先贤的智慧,不是我们这些后辈能够猜测的。”话说到这个份上,莎拉却买了一个关子。

“是这样啊,那你们精灵族的古籍,有没有记载为什么炎雀非要到这里来才能浴火重生?”

“因为炎雀必须吞食大量这里的特产火晶石才能积蓄供自己浴火重生的能量。本来这里也应该是属于炎雀的地盘,但数千年来陨星峡谷内的地形也在发生着缓慢的变化,这一片区域已经变的不适合炎雀生存。因此,除非到了必须要浴火重生的重要关头,炎雀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来到这里的。而且,由于这里已经变的不适应炎雀生存,所以它的实力将会大打折扣,也只有这样我们才算是有机会。”

“刚才的那记‘流星火雨’是炎雀引发的?正因为它的实力打了折扣,所以这记禁咒的威力降低了许多,也因此你才能支持到现在吧?”

莎拉苦笑一下道:“炎雀共有两只,这次为了捕捉炎雀,我们精灵族的六大长老一齐出动。两只炎雀有一只已经完成了浴火重生,另一只也处在最紧要的关头,正是它力量最弱的时候,我们六大长老共同布下的六芒星束缚阵本来应该是可以降伏住这只炎雀的。但没想到这只炎雀性格如此暴烈,,宁愿毁掉自身的魔晶,也硬是要引发一记‘流星火雨’与我们同归于尽。”

我心中暗暗嘀咕:炎雀身为圣级魔兽,根本就是智慧生命体,自然有着强者的自尊,你们精灵族乘对方虚弱之机发动偷袭,还想将之生擒活捉,炎雀自然会拼了老命,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士可杀不可辱吧。

这时莎拉继续道:“禁咒的威力果然是不可想象,明明炎雀的力量已经被压制到最低,但这记‘流星火雨’还是让与我同行的五位精灵长老都付出了生命代价,如果我不是借助圣器‘歌莉娅风笛’,拼了老命的护住艾莉斯公主,恐怕也等不到你们的援手了。”

“精灵族的五位大长老都和炎雀同归于尽了?”我忍不住惊讶的叫出声来。精灵族的长老团,是由各大精灵部族共同推选的优秀精灵所组成,是协助女王处理王国各项事务的主体。长老团共设有六个大长老席位,可说是只有最德高望重的精灵长老才能担任。六大长老就相当于除了女王之外的精灵族最高领导人,是精灵王国几乎所有军政事务的负责人,现在一下子就在这里折损了五个,这样的损失对精灵王国来说可是一个极为沉痛的打击。

“应该说是六大长老全都魂归于此才对,我还不明白自己现在是个什么状况吗?我们六个老家伙是死是活无所谓,只要公主殿下安然无恙就行,如果公主殿下出了什么意外,我这老家伙百死难赎其罪。”

“你们精灵族这次为了捕捉炎雀下了这么大本钱,真的能够医好公主的怪病?现在炎雀已经和你们同归于尽了,公主的怪病怎么办?”我心头疑问多多。

莎拉重重的喘了口气,继续道:“我已经是油尽灯枯,所余的时间不多了,两只炎雀中的一只自爆魔晶,引发‘流星火雨’和我们同归于尽,但那一只已经完成浴火重生的炎雀,已经落在了我们手中。”

说到这里,莎拉从还昏睡着的艾莉斯公主身边,摸出了一个约有哈密瓜大小,通体赤红的蛋状物品。

我不由的问道:“难道炎雀浴火重生后会重归卵状,需要孵化才能算是真正的完成重生的过程?”

莎拉点点头道:“正是如此,这也是为什么两只炎雀不同时浴火重生的原因。因为其中一只的孵化期,需要另一只守护,以策安全。卵状的炎雀,只要埋在这火晶石中三天,就可以自动孵化出来。现在,离这只炎雀孵化出来的时间还不到一天。炎雀破壳而出的一段时间,由于是新生命体,正是它战斗能力最差的时候,到时候只要将其杀之取血,就可以入药救艾莉斯公主的性命了。”

小丫在一旁忍不住惊呼道:“要杀了炎雀才能取血?”

莎拉这时眼神已经有些涣散,估计她能够支撑的时间不多了,只见她强打着精神道:“炎雀是自尊心极强的圣级魔兽,根本难以降伏,如果不乘它虚弱的时候击杀,就没办法取血救公主殿下。我们精灵一族的传承,全继希望于公主殿下,为了救治公主,我族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

小丫有些不忍心的道:“不能和炎雀商量一下吗?就找它借一点血,就不用双方打打杀杀了。”

“和魔兽打商量?”莎拉以不可思议的眼神看了看小丫,道:“魔兽天性上就凶残与嗜血,炎雀又是特别骄傲的一种圣级魔兽,如果你开口向它借血一用,它会认为这是一种挑衅,恐怕还会抢先出手。而且炎雀有了防备,我们就更不好下手了。”

第六十八章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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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炎雀不是智慧型魔兽吗?真的非要打打杀杀,不能商量一下?”小丫还是有些不甘心。

莎拉重重的咳嗽了几声,喘息道:“看来我坚持不了多久了。我想恳求各位,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艾莉斯公主殿下?由于凝血之症,她没有办法修习魔法,而且体力也弱,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这次我们精灵族是秘密潜入十万大山,但没想到炎雀会这么难缠,我们六个老家伙一旦不在,公主殿下的安危还怎么保证?这里离着我们精灵王国有着数千里的遥远距离,我们来的一路上已经历经艰苦,现在只剩下公主独自一个,叫我怎么能够安心离去?”

说到这里,莎拉的神情激动起来,她拉起小丫的手,郑重的道:“你是兽神帝国的神佑祭祀,等同于兽神在地面的代言者,我以精灵王国首席大长老的身份正式请求你的帮助。只要你们能够帮我照顾公主,并帮我族将公主送返迷途之森,兽族将赢得我精灵族永远的友谊!”

“啊?”小丫显然没想到莎拉会向她提出这样的要求,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我。

我知道莎拉这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做出的一次豪赌。月精灵一脉单传,公主殿下对精灵族的重要性无可替代,这精灵族的公主完全是一副纤纤弱质的模样,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护卫保护,恐怕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要把命送在这陨星峡谷。真要到了这一刻,她的凝血之症能不能治好,都没什么意义了。

莎拉身为精灵族的首席大长老,眼光自然不差,看得出我们这一行虽然只是区区三个,但整体实力却是绝对强悍,至少在陨星峡谷内保护这位精灵公主没什么问题。小丫是我们兽族的神佑祭祀,如果她应承了要将精灵公主送回迷途之森的请求,就相当于是两国高层之间的正式委托,我们兽神帝国绝对不会对精灵公主的事情马虎大意。

如果这位精灵族的艾莉斯公主从现在起由我们照顾,虽然是有些麻烦,但也还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能够对这位精灵的王族提供帮助,只要她的病真能治好,以后自然可以继承精灵族的王位,那么我们帮助她的举动,就会赢来兽族与精灵族永远的友谊。

如果能够和精灵族结盟,精灵王国位于人类敌国的背后,这对我们兽族来说可是天大的臂助。为了兽族的长远考虑,这个忙我们是非帮不可!

想到这里,我向小丫微微的点了点头,小丫这才向莎拉道:“莎拉长老,你放心吧,这位艾莉斯公主殿下,就交给我们照顾吧。不然的话,她独自一个呆在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莎拉喜形于色的道:“多谢神佑祭祀殿下。”

这时我开口道:“我们兽族与精灵族自古以来就是友好邻邦,艾莉斯公主既然来到了我们兽神帝国,那么她的安全我们责无旁贷。你放心吧,我们会想办法把她安全送回精灵王国。”

“精灵族的全体上下,会感谢你们兽神帝国的大力援助。”说到这里,莎拉为了显示诚意,将“歌莉娅风笛”交给了小丫,道:“为了表示我由衷的谢意,我将这件精灵王国的镇国之宝献给神佑祭祀殿下,希望能够助你们一臂之力。”

我心中暗笑,这莎拉长老不愧是年老成精,明知道如果自己不行了,她身上有什么好货还不是会落入到我们的手中,因此她故做姿态,说要将“歌莉娅风笛”送给小丫,却又加重了镇国之宝这几个词的语气,这样一来小丫那还好意思收下这件圣器?

我并不想打这件圣器的主意,相比之下一件圣器和精灵族的友谊,当然是后者对兽族有更大的好处,于是我朗声道:“莎拉长老,精灵族的友谊就是最好的谢礼,这件圣器你还是交给艾莉斯公主吧,我们将保证把这件圣器和艾莉斯公主一起送回到你们精灵王国。”

“兽族的这次援手之情,我们精灵族永世不忘。”说到这里,莎拉从她的身上取出一个约有拳头大的蓝色药瓶,里面盛着一种不知名的液体,只装了小半瓶,然后拜托我道:“这位熊族兄弟,我熬不到替艾莉斯公主治病的那个时候了。我拜托你在这炎雀孵化时乘着它最虚弱的时候将之击杀,只要把炎雀的鲜血注满这个药瓶,让艾莉斯公主一口气喝下去,就可以治好她的凝血之症。务必请你注意,只有新鲜的炎雀血才有最好的功效,艾莉斯公主殿下的病,就请你多费心了。”

我接过蓝色药瓶,点了点头道:“义不容辞!”说完,我将这蓝色药瓶收入到“尼伯龙根的指环”中。

莎拉显然没想到我也身怀一件圣器,看着我的眼光也不同了,看来她也算是有些明白为什么我们并不贪图她们精灵族的圣器了。

先前莎拉在大火中苦苦支撑时,艾莉斯公主由于体质纤弱,为了尽可能的保留她的体力,莎拉向艾莉斯施用了催眠术,也因此她才能安安稳稳的昏睡到现在。

莎拉现在时间不多,她唤醒了艾莉斯公主后,又单独向她交代了许多事宜。对此我深表理解,毕竟精灵族之间,还应该保留一些她们自己的秘密。

在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莎拉把这位艾莉斯公主正式介绍给我们认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小就有怪病的原因,这位精灵公主显然没有多少与外族交往的经验,除了只会简单的和我们互道一声好外,并没有再多说什么话。

莎拉完成了一个大心愿,心情放松了许多,本来她一直强自提着一口气,到了这一刻她终于坚持不下去了,嘴里喃喃叫着:“公主殿下就拜托你们了……”就此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这位精灵族的三朝元老,在尽完了自己一身的职责后,安然而逝。

第六十九章 镇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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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和莎拉相处的时间不长,但这位精灵长老的逝去,还是让我们觉得有几许伤心。不过,那位精灵族的艾莉斯公主,不知道是不是天生的一副冰山脾气,并没有显出特别的伤感之情。

精灵族的六位大长老,全都在这陨星峡谷内离世,其中的五位早就在“流星火雨”中化为飞灰。按照现在的情形,莎拉的遗体自然是不可能送回到精灵王国,唯一的办法也只能是就地火化。

对于我们提出的意见,艾莉斯并没有表示反对,于是在祭起一道雄雄大火后,莎拉的遗体也步她几位同仁的后程,化为飞灰,飘散于这陨星峡谷内。

在火化莎拉时,艾莉斯公主突然轻启歌喉,唱起了一首古朴而又充满了悲伤气味的古曲。精灵族的艺术感染力,不愧冠绝整个大陆,这首古曲的每一个音节,都透出一股悲伤的哀叹调,将那种亲人逝去的悲伤体现的淋漓尽致。

等到艾莉斯一曲歌罢,我发现自己和小丫都已泪流满面,也许她的这一首歌,让我们想起了老爸、老妈、南希、阿林查、丹尼期……

失去这些亲友的伤痛,已经永远埋入了我们的心里!

这时候艾莉斯依旧是一副没什么表情的模样,淡淡的道:“这是我们精灵族的镇魂曲,六位长老的灵魂,将会随着这一曲而长眠,重归大自然的怀抱。”

我擦了擦眼泪,道:“这几位精灵长老为精灵族所做出的牺牲,应该能被你们精灵族永远铭记!”

听了我的话后,艾莉斯的神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但她的内心里是不是会另起波澜,就不是我能猜测的了。她是精灵族公主,号称继承了神之血脉,以精灵族的信仰,为了她付出再大的牺牲,也是天经地意。但这位公主的内心呢?面对这些精灵族的牺牲,她又是如此感想?

突然之间,我对这些所谓的神之血脉,什么数千年的传承,变的说不出的反感。生命的存在不就是应该享受自由吗?如果什么都归于天命,任由命运的摆布,那么这样的生命也太没趣了。

身为一个修真者,本来就是行逆天之法,借天地之力与天夺命,不然的话,修真有成者,也不会必须面临天劫的考验了。我虽然有两世修行,但真正痛下苦功也就这几年的时间,在听了这首镇魂曲后,我突然有所领悟,道心上又坚韧了几分。

这一刻,我才算是明白上一世中师父向我提到的修身即是修心,心境的修为如果不能够提高,实力提升的境界也就有限的道理。

既然答应了莎拉要照顾这位艾莉斯公主,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帮她治病。由于现在离炎雀之卵的孵化并没有多长时间,我们暂时就停留在这片朱砂矿,等待炎雀破卵而出。

他们精灵族把朱砂矿称为火晶石,想来就是因为朱砂本就是一种六面体的晶石,结构十分特殊。对于修真者来说,朱砂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的天然材质,其特殊的晶状结构能够自动存储各种能量。也正是这个原因,朱砂所画的道符,才能画符成咒,施展出道家法术。

估计炎雀吞食朱砂的原因,也是要借用朱砂存储能量的特性,将自身的火系能量存储转移到新生的炎雀身上。朱砂本身是并没有什么能量的,如果精灵族因为其是红色就将之称为火晶石,显然是认知上的一种错误,而且炎雀也绝不是靠吞食朱砂才能积蓄重生的能量。炎雀的能力之所以会在重生前减弱,应该是因为其把能量转存到朱砂中所致,只有这样的解释才显然更合理一些。

在等待炎雀重生的时候,我也没闲着,尽可能的挖出大量的矿石收藏在“尼伯龙根的指环”中,这朱砂对我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我既然已入宝山,又怎么可以空手而回?

道格拉斯被我逼着做了苦力,以他龙族那强横的肉体,做起矿工来还真是效率颇高,我收集的朱砂矿石至少有八成是出自于他的劳动成果。

艾莉斯显然没想到一副白毛圆球状的道格拉斯能够变身为龙族,没什么表情的脸终于露出了一丝难得的惊讶神色。她已经明白了小丫神佑祭祀的身份,但没想到我们展现出来的实力还是超过了她的预料,而我们的实力也是取得她信任的最好证明。

差不多一天的时间,我和道格拉斯挖矿挖的热火朝天,几乎将这片矿床给翻了个底朝天,大有斩尽杀绝的气势。这时“尼伯龙根的指环”中所储存的朱砂,就算是用一座矿山来形容也不为过。

艾莉斯的性格虽然有些冷漠,但小丫和她相处起来,却还算愉快,毕竟小丫太善良,总是在为对方着想。面对小丫这样的一个小可爱,艾莉斯也很乐于同她做朋友。神佑祭祀和未来的精灵族女王做朋友?嗯,这样的结果肯定是双赢,何乐而不为?

这一段时间,我有空的时候也观察了一下炎雀之卵,火红色的蛋壳下似乎蕴藏着一股流动的红色火光,就像是含有极为强大的能量波动一般。看来造物主真是神奇,这样的天生火系圣级魔兽,在天赋上是何等的得天独厚。

要知道不论是那一族的智慧生命,要想跨入圣级,除了要有极佳的天赋外,都得经过常人难以忍受的苦修,才有可能取得突破。像炎雀这样天生的圣级,如果说出去,不知道要引起多少智慧生命的艳羡目光。

小丫对于击杀炎雀取血,还是存在一丝非议,而我也有些犹豫。如果炎雀真的只有两只,那么这只破卵重生的炎雀将是这世上唯一的炎雀,真的将之击杀,算不算是暴珍天物?

破卵而生的炎雀等于是一个新生命体,就算天赋能力再怎么强,也只是等同于新生的婴孩,我们将之击杀当然没什么问题,但如果是驯服呢?

第七十章 战炎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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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曾说过炎雀是智慧生命体,与智慧种族并没有什么不同,当年安哥拉也和炎雀做过沟通,并非是不能交流。我们如果能够同炎雀商量,只是取他鲜血一用,就不用兵戎相见了。为此,我和道格拉斯交换了一些想法。

道格拉斯觉得精灵族的想法也有一定道理,任何圣级强者,那怕是魔兽,因为实力的强大,总会有着强者的自尊,绝不会认为自己的身份比其他的种族低。如果有精灵公主向道格拉斯说,因为治病要借他的鲜血一用,道格拉斯也不会鸟她,毕竟这是一个自尊心的问题,堂堂一个圣级强者,被当做药引,岂不是一个笑话?

至于驯服炎雀,更是想都别想,圣级力量是已知力量的顶峰,炎雀更是这陨星峡谷中统率数万魔兽大军的帝王,怎么可能做出被驯服这么逊的事?那只引发“流星火雨”的炎雀就是一例,那怕是死,也不愿被六芒星束缚阵所约束。

我忍不住问道格拉斯:“那你们龙族就没有强者的自尊,甘愿做小丫的战宠?”

道格拉斯气急败坏的道:“签定心灵契约和驯服可不一样,如果不是彼此投缘,怎么可能签定契约?再说安哥拉是我一生的挚友,你和他同为穿越者,我一见你和小丫就觉得有缘,不然的话我怎么宁愿签一个主仆契约,都要和你们一起出来?”

我想想也是,道格拉斯虽然名为小丫的战宠,但实际上却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这和所谓的驯服可是两码事。有时候我又想到,既然炎雀是魔兽,那能不能和他也签定契约,让其成为战宠?这样一来,就算找他借点血用,也是顺其自然的吧?只不过现在我们只有小丫这一个祭祀,已经有道格拉斯做为战宠的她,怎么可能再收战宠?

难道,只有干掉炎雀才能取他的血?为此,我还真的是有些不忍心。

不过,留给我考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经过在朱砂矿一天的孵化,现在的炎雀之卵已经散发出很强的元素波动,随时都有破壳而出的可能。

为了保证艾莉斯的安全,我们特地找了一个岩洞安置她,我还在洞口设下了金刚伏魔圈,以防有什么意外。

准备妥当后,我和小丫、道格拉斯就呈品字形站着,将炎雀之卵围在中间,静等着他破壳而出的那一刹那。

炎雀之卵中流动的火光越来越明亮,如同在蛋壳下凝聚了一团红云,强烈的元素波动从卵中散发出来,让我们感觉到了一丝丝的紧张。

好在这散发出来的能量虽然巨大,但还远远不到圣级的标准,看来炎雀破壳而出之时正是他最虚弱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终于,那团蛋壳中的红云,发出一道如剑芒般的红光,从蛋壳中冲出,直破天际。于此同时,蛋壳也四分五裂,一道嘹亮如凤鸣的声音响起,一个火红的影子从卵中直冲而出。

这火红的影子一冲而出后,迎风而长,瞬间就化为一只通体火红,身周缠绕着丝丝火焰的雀鸟形魔兽,体形不像道格拉斯那样大的夸张,但是也差不多同我等大。

炎雀通体浴火的模样,和地球传说中的火凤凰很是相像,但炎雀的外形,却和火凤凰完全不同。他头如鹰首,红睛勾嘴,浑身的翎羽竖立如针,尽显一种彪悍之气。炎雀的双爪如钩,每爪却只有三指,他的双翅展开,约有三米,振翅之间一股股细小的火焰喷涌而出,更增其威势。

先前我们已在周围布了数层冰封罩,这些细小的火焰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威力,无法破开冰封罩。炎雀显然觉得自己受到了什么束缚,昴首又是一声啼叫,其声如同凤鸣鹤唳,龙啸九渊,充满了一股霸气。

一看这炎雀就知道不是易与之辈,现在可不能当断不断,如果让这炎雀逃走,我们总不能追到他的地盘去干掉他吧?于是我断然喝道:“动手!”说着,一记掌心雷就轰了过去。

这炎雀刚刚出世,那有什么战斗经验,更何况掌心雷的出手速度之快,也不是他能轻易闪避的,瞬间就挨了这一击。炎雀发出了一声哀叫声,盘旋在空中的身子也是一顿,向地面落去。

道格拉斯当然知道机不可失,张口一吐发出了一记风刃,斜斜的切向了炎雀的翅膀。这一击中个正着,伤到翅膀的炎雀再想逃开,可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唯一没动手的是小丫,本来她可以发出一阵密集的水箭,以她丰厚的法力为基础,足以支撑水箭源源不断的射出,将炎雀打个措手不及。但不知道小丫是不是突然之间又动了善心,居然停手没有发动攻击。

既然已经动手,再手下留情岂不是与自己过不去?炎雀毕竟是圣级魔兽,就算他因为重生而力量受到限制,但他天生的抗击打能力还在,我的一记掌心雷可不能麻痹他太久。如果等这炎雀醒悟过来与我们展开对战,再想干掉他可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于是我轻喝一声,身形向前一纵,运一道掌中雷在手心,然后运起五丁开山术,直向炎雀的脑袋轰去。道格拉斯和我配合默契,左翅挥出风刃右翅发出冰刀,将炎雀闪避的退路封死,使他无法避开我的这一击。

任他圣级魔兽再强悍,被我全力一击砸中脑袋,不死也要丢半条命吧?正当我想到得意之处,小丫却突然大叫一声:“不要!”然后横身扑出,挡在了炎雀的身前,将他牢牢护住。

我大惊失色,好在我现在修为已深,算是达到了收发由心的境界,硬生生的止住了这一击。不然的话,如果这一击打在小丫的身上,那绝对会让我后悔一生。

小丫现在可是背对着炎雀,如果这圣级魔兽暴起伤人怎么办?我连忙叫道:“小丫,小心。”并伸手想将她拉过来。

出乎意料的是,小丫却将我的手推开,并没有让我拉住。

那一瞬间,我的脑海中全是问号:“小丫这是怎么了?”

第七十一章 小丫当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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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丫在炎雀身前挡着,我和道格拉斯只好停止了攻击,好在被小丫护在身后的炎雀,并没有趁这个机会发动反击,只是在那里不住的鸣叫着,声音非常响亮,直冲云宵。

还没等我开口,小丫已经抢着道:“铁熊哥哥,小白,这只炎雀好可怜,我们能不能放过他?”

我心急道:“小丫,你先过来,万一被这炎雀伤到怎么办?”

小丫摇摇头道:“铁熊哥哥,你看看这炎雀的眼睛,他好可怜啊,就像是被吓坏的小孩子,这样的他,怎么会伤害我?”

听了小丫的话,我心中一愣,这炎雀破卵而出时,声势是何等的威风,我下意识的就将之当成一个强敌,怎么会去留意他的眼神?被小丫这么一提醒,我忍不住一眼瞄了过去。

炎雀的眼睛是如火般的赤红,现在这双眼睛却像是一面空灵的窗户般清澈,通过这双眼睛仿佛能直接面对炎雀的心灵。那是一种害怕、惶恐、无助揉合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孩子,茫茫然的不知如何适应这个世界。

炎雀为什么会害怕?难道是因为他刚一出生到这个世上,就接连受到我和道格拉斯的攻击,因此才会害怕?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欺负小孩子的坏蛋,这炎雀外形凶猛,体形也丝毫不小于我,再顶着一个圣级魔兽的大名,让我下意识的就觉得他应该很厉害,怎么会是这种一打就哭的小孩子?

但我忽视了一个事实,这只炎雀确实是刚刚才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算他是天生的圣级魔兽,现在也只是一个婴儿。我们这么大张旗鼓的对付他,会不会过份了一点?

现在的炎雀,真的就像是被打怕了的小孩子,在小丫的身后畏畏缩缩,那有什么圣级魔兽的风采?他那听起来异常响亮的鸣叫声,现在给我的感觉就是哭声。

我们把圣级魔兽给打哭了?一想到这里,我就觉得这个场面异常的诡异。看来,还是小丫的善良,使的她能够观察到这样的细微之处,不然的话,就算我们真把这炎雀干掉,也没什么光采可言。

正当我觉得有些哭笑不得时,一直在小丫身后盘旋哀叫的炎雀,突然向小丫冲了过去。

我大吃一惊,难道这炎雀一直是在扮猪吃老虎,利用我们的同情心放松了对他的警惕,然后再趁机袭击小丫?

炎雀是能够飞行的魔兽,和小丫相距的距离又是这么近,这时再怎么后悔也不不及了,根本由不得我们做出什么反应,炎雀已经扑到了小丫的怀中。

这可是通体浴火的炎雀啊,如果他在小丫的怀中发起攻击,以小丫祭祀的体质,怎么挡的住?那一刻,我肠子都悔青了,正准备一个缩地成寸瞬移过去,却没想到惊变横生。

扑到小丫怀里的炎雀,并没有向小丫发起什么攻击,而是突然清清楚楚的叫了一声:“妈妈!”

妈妈??……妈妈!!!

那一瞬间,我突然陷入了石化当中,这炎雀居然叫小丫妈妈?这世上还有天理了吗?

据说好多生物都有第一眼法则,总是将其出生时第一眼所看到的生物当做自己的妈妈。但这炎雀好歹也是一个智慧生命体,堂堂的圣级魔兽,现在居然跑过来叫小丫妈妈?难道他看不出,以他这一副炎雀的模样,怎么配得上小丫这样如此粉嫩可爱的妈妈?

听着妈妈这个词,我心里怎么都觉得别扭,小丫是这么的纯洁可爱,现在的她怎么么可以被叫做妈妈呢?

如果说炎雀的一声“妈妈”让我当场石化,那么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足以让我当场崩溃。

“妈妈,你叫爸爸别打我好不好?”炎雀在小丫的怀里撒着娇。

爸爸!?听到这个词,我差一点哐当一声昏到再地。就连见多识广的道格拉斯见到眼前这样的一副诡异情景,也是一副傻呆呆的表情。

难道说,这炎雀刚一出生,因为受到了小丫的维护,就将之当做了妈妈?而这炎雀也不愧是智慧生命体,虽然才刚刚出生,但眼光却十分的独到,居然能够看的出我和小丫的关系?

爸爸?妈妈?这样的两个词,突然让我觉得有一点美滋滋的,这可是我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啊。这一下子,就连我也觉得这炎雀变的可爱起来,再也不忍心对其出手。

不过,炎雀的体型可不小,小丫将之抱在怀中,并没有那种抱着小孩子般的温馨。而从炎雀身上喷涌而出的火焰,估计只是他吸收火元素时的元素能量具现化,并不是真正燃烧着的火焰,并不会将小丫灼伤。

小丫先是被炎雀的一声妈妈惊呆了,然后当她听到炎雀叫我爸爸时,脸上立刻抹上了一股羞红。不过,她像是很喜欢炎雀的样子,抱着炎雀并没有松手,脸上更是笑开了如一朵花。

我觉得现在的气氛有些别扭,干咳一声道:“小丫,你就这样抱着这小家伙不太好吧,还是先把他放下,我们能不能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丫摸了摸炎雀的头,松开了炎雀,而炎雀则是老老实实的跟在小丫的身后。我和道格拉斯大眼瞪小眼,总觉得眼前的事情实在是不可思议。

虽然炎雀是一副十分缠小丫的模样,但我决定还是开诚布公的说清楚,于是开口道:“你这小家伙虽然才刚出生,但你这样的智慧生命体应该明白吧,其实你是炎雀,而我们是熊族,怎么可能是你的爸爸妈妈?我承认刚才向你突然发起攻击,是我们的不对,如果有必要,我们可以直接沟通一下,至于叫爸爸妈妈就不必了。”

没想到炎雀却是一口的回绝:“谁对我好,谁就是我的妈妈!爸爸打我,是坏熊,我不听你的,只听妈妈的。”

要命啊,这真是圣级魔兽吗?活脱脱就是一个奶声奶气的孩子!

第七十二章 最牛X的双宠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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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为我揍过炎雀的原因,他对我很有一些敌对情绪,如果由我和他交谈,可谓是一问三顶,无法可想之下,只好让小丫同他沟通了。

不过小丫也是个孩子性情,和炎雀沟通来沟通去,除了感情越来越好,也没问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

我最关心的是炎雀为什么会叫小丫妈妈,但炎雀一口咬定因为小丫对他好,所以他就叫小丫妈妈,好像这就是天经地义一般。问题是小丫居然也就接受了他的这个说法,并不想深究,对此我也无法可想。炎雀这种圣级级魔兽到底有什么样的习性,我们知之甚少,如果他真的和小丫这么投缘,硬要叫小丫妈妈,我也只得接受。

这炎雀面对小丫时可说是无比的老实,几乎是有问必答,但只要我一插嘴,他就立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实在是让我恨的有些牙痒痒的。除了一些炎雀自己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的外,他的一些基本情况我们也算是摸清了。

让我们有些意外的是,炎雀虽然是通过浴火重生,但也分雌雄,这一只是雌的。按照她的说法,应该是天生就有一只雄的在她身边,她也不明白这次为什么只有她独自一个重生。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寂寞感,她才会认为对她好的小丫是妈妈吧。至于雄性炎雀已经和精灵族六大长老同归于尽的事,我们出于善意隐瞒了下来,并没有让她知道。

炎雀天生的意识里就知道自己有一片领地,那里离这儿差不多有三百里距离,并不算是太远。但这只炎雀却并不怎么想过去,按照她的说法,管理领地应该是雄性炎雀的事,现在既然雄性炎雀不知道为什么没在她的身边,她也就对所谓的领地没什么兴趣了。更重要的是,她现在根本就不想离开小丫。

但是,外界的环境并不适合炎雀生存,如果她不回到自己的领地,顶多只能支撑三十余天,就会因为环境的不适应,而走到生命的尽头。如果不把炎雀送回去,就让她这么跟着小丫,无疑等于慢性自杀。

唯一可想的办法,就是炎雀同小丫签定心灵契约,这样的话,通过分享灵魂烙印,炎雀可以勉强适应外界的环境,虽然因此不能完全发挥自己的能力,但保住性命却没有问题。

不过小丫已经和道格拉斯签定了心灵契约,对于炎雀要签定心灵契约的要求爱莫能助。于是炎雀很是无耻的提出,要小丫和道格拉斯解除契约,重新和她这个可爱的宝宝签订契约。看来,道格拉斯和我一起出手揍过她,这小家伙记仇的很。

为此道格拉斯气的哇哇大叫,连称这小家伙不讲礼貌,一点都不懂得尊重老人家。要知道道格拉斯也是通过与小丫分享灵魂烙印,才能不受冰晶宫的禁制影响,如果一旦他和小丫解除契约,就会再度被禁闭到冰晶宫中。对于这样的结果,当然是道格拉斯绝不愿意接受的。

现在还真是一个两难境界,心灵契约只能签一个,怎么可能让道格拉斯和炎雀均分?一个是益师益友的龙族英雄,一个是不停叫着自己妈妈的可爱宝贝,一时之间让小丫还真的是难以取舍。

我突然间灵机一动,提议让小丫和炎雀试着签定一下心灵契约,看成不成。在我想来,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那么小丫相当于拥有了双份的生命力,如果说我的祭祀能力是被小丫分享过去,那么小丫能够拥有的战宠数目,会不会也变成两个呢?

反正试试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小丫尝试着念起咒语,准备和炎雀签定一份亲人契约。一般来说,亲人契约是比平等契约、主仆契约更深一层的契约,只有在双方极为投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签定,一但签定就终身不能解除,不像平等契约和主仆契约那样,只要双方愿意,还是可以取消的。

其实有时候我认为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的这种现象,更像是一种生死契约,不仅仅是不可解除,还将我们永远的联系在了一起。也许真是出于创世神的偏爱吧,才会有小丫这样好的青梅竹马陪伴在我身边。

神佑祭祀果然是受上天的眷顾,小丫和炎雀的亲人契约居然签定成功了,这实在可说是奇迹,看来生命共同体的玄妙,还有许多可供研究的地方。

能够拥有战宠的祭祀本就不多见,小丫能够拥有龙族战宠,已经和安哥拉拼排站在了兽族历史上的顶峰。但小丫现在居然成为了兽族首个出现的双宠祭祀,这实在是可说再次刷新了兽族的历史。

更何况,不论是道格拉斯还是炎雀,都是货真价实的圣级,拥有双圣战宠,这是何等惊人的一个事实?如果说当年的双圣祭祀安哥拉已经算是兽神帝国的一个奇迹,那么小丫拥有双圣战宠,就可以称为帝国的神迹!

从种种迹像来看,小丫成为兽神帝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祭祀,只是时间问题了。我现在就可以想像一下,神佑祭祀顺利完成试炼礼,还因此成为双宠祭祀,除了龙族战宠外,又添一圣级战宠,不知道这样的利好消息,会不会等同于给兽神帝国的臣民打上了一针兴奋剂?

一想到性格豪放的爱德华兹陛下与老成持重的布伦特大祭祀知道了这个好消息后,肯定会笑的脸上如同开了花一般,我就觉得心里美滋滋的,小丫这青梅竹马,还真给我长脸。这下子,还有谁的试炼礼成绩能够比我们牛x?兽族史上第一的名号,已经是我们的囊中之物。

和炎雀签定契约之后,小丫又给她起了一个响亮无比的名字——小红!且不说这名字到底起的怎么样,和一身火红的炎雀配起来,还算是名副其实。

这样一来,小丫的两大王牌战宠:小白与小红,注定要和她一起名垂兽族历史!

第七十三章 惊闻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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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和小丫签定了心灵契约后,再向她取一点血,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

炎雀这种圣级魔兽确实是神奇,她的血液也像是燃烧着的一团火焰,只不过依然是像液体一般的流动。灌满那个蓝色的小药瓶,估计也就顶多三四百cc就够了。相比小红那么大的个头,取这么一点血真是小意思。想想先前为了取血,居然准备干掉炎雀这样罕见的圣级魔兽,还真是暴珍天物。

小红的血液注入到蓝色药瓶后,立刻和那蓝色药水起了变化,变成了一种如同艾莉斯秀发颜色般的草绿。想起莎拉先前的吩咐,配好药后要及时服用才有效,我立刻把这药瓶交给了艾莉斯。

艾莉斯接过药瓶,毫不迟疑的一饮而尽,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她那莹白如雪的玉颊,升腾起了一抹淡淡的嫣红。难道说这位艾莉斯公主的肌肤之所以如雪般的莹白,是因为她身患凝血之症的原因?现在艾莉斯的脸上有了一抹血色,使的她的脸色看起来多了几分暖气,比起以前那种冷冰冰的模样好了许多。

对于我们的救命之恩,艾莉斯表示了由衷的谢意,按照她自己的说法,精灵族古籍所载的秘方,确实对治疗凝血之症有奇效,现在她已经可以感觉到体内的血脉变的通畅了许多,自己的精气神也强了许多。这之后只要她根据精灵族的古法进行锻炼,就可以逐步的舒通血脉,完全恢复健康。

对于艾莉斯的谢意,我并不怎么在乎,但能够完成拯救精灵王族血脉的委托,还是让我很有一种成就感。

我不知道现在算不算是完成了试炼礼,小丫多了一个圣级战宠的成绩无疑是一份最完美的答卷,但对于我来说虽然修为又有了精进,却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果。

由于艾莉斯服药之后,还需要花费几天的时间慢慢缓解药力,因此我们暂时就逗留在朱砂矿的附近,准备等到一切妥当后再行离开。

这段时间闲着没事,我除了和道格拉斯一起继续挖矿外,就是四处溜达看看能不能独力猎杀一些魔兽给自己撑撑门面。不过也许是那记“流星火雨”的威力太过惊人,方园百里之内没有半个魔兽的影子,看来早就被吓的不敢接近这片区域了。

经过几天的相处,小丫和小红的感情越来越好,特别是小红,几乎就已经成为了小丫的影子,粘她粘的不得了,还真有一点孩子缠着妈妈的样子。

艾莉斯的病情也好转了许多,样子也变的开朗起来,虽然对着我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但在和小丫的交谈时,也变的有说有笑起来。不过,小红却不喜欢和艾莉斯亲近,不知道她们炎雀是不是有天生的感应,知道自己的同伴是因为精灵而死,才使的她不喜欢与精灵亲近?

小红和我的关系却在慢慢的改善中,一来有小丫这层关系,二来我发现炎雀非常喜欢把朱砂做为食物,我在采矿之余就三不三的喂小红几颗。小红果然信奉有奶便是娘的道理,和我亲近了不少,甚至有时候还会缠着我要朱砂矿吃。

差不多七八天后,艾莉斯终于把药效全部化开,她的样子比以前精神了许多,肌肤间隐隐透出的红晕,也使的她看起来更加健康一些。我们答应过莎拉,要将艾莉斯护送回精灵王国,但现在显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于是我们建议艾莉斯先和我们回帝都巴比伦王城暂住一段时间,等到有机会,我们再想办法送她回精灵王国。

对于这个提议,艾莉斯表示了赞同,于是我们一行决定结束试炼之礼,返回帝都。

整个试炼过程中,从头至尾我都没猎到什么有份量的魔兽,如果要交试炼成绩的话,我还真没什么拿的出手。不过细想想,我不是祭祀,又不是狂战士,要那么风光的试炼成绩干吗?所谓的试炼礼,也不过是为了磨练刚成年兽族的意志,在这次试炼过程中,我机缓巧合渡过破而后立的修真关口,使的自身的修为大进,可说是完全达到了试炼礼的目的。

更重要的是,发现了朱砂后,我就可以画符成咒,拥有这样的一项异能,说不定可以给兽神帝国带来极为深远的影响。

总之,此次的陨星峡谷之行,可说是大获成功,收获之丰富,让我都觉得有点不敢相信。

最后,在记清楚了朱砂矿附近的地貌与显著标记后,我们一行兴高采烈的离开陨星峡谷,踏上了归途。从帝都出发到现在,差不多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样杰出的试炼成绩,我相信回到帝都后,小丫将会再次成为兽族的暴风眼。

来的时候我们要步行,这是为了试炼,但在归途中,我们就以赶时间为主了,道格拉斯和小红都可以飞行,由他们载着我们是最快的回归方式。小红只和小丫亲近,因经能够骑乘小红的只能是小丫,我和艾莉斯则由道格拉斯载着,一起向帝都赶去。

不过是一天的时间,我们就已经飞离陨星峡谷,然后又赶了四五的路,终于再次回到了帝都。

在靠近帝都所在的佳木斯盆地时,我们很快就被在空中侦察的鹰族空军发现了踪迹,以神佑祭祀的大名,在帝都可谓无兽不识,我现在可不用担心会引起什么误会。

不过,当我看到这些鹰族空军的头上缠着黑色布条时,心头却是一震,只有在兽神帝国举行国葬时,才会在兽族的头上缠上黑布以示纪念。上一次的国葬还是神佑之庙一战后,为纪念英勇战死的南希大圣女、阿林查大祭祀等一行而举行的,难道说现在帝国又失去了一位大人物?

还没等这些鹰族空军发话,我抢先道:“你们眼前的是神佑祭祀熊小丫殿下,在完成了试炼礼之后于今日归来,请问一下你们,帝都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像是小队长的鹰族空军回答道:“原来是神佑祭祀殿下一行,在下要向各位通传一个噩耗,三天之前,我们尊敬的国王爱德华兹陛下,蒙兽神召唤,与世长辞。”

“什么?”听到这个消息,我忍不住大声的问道:“陛下驾崩了?这怎么可能?”

卷二《帝都生涯》完,请看卷三《喋血雄关》。

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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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和小丫签定了心灵契约后,再向她取一点血,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

炎雀这种圣级魔兽确实是神奇,她的血液也像是燃烧着的一团火焰,只不过依然是像液体一般的流动。灌满那个蓝色的小药瓶,估计也就顶多三四百cc就够了。相比小红那么大的个头,取这么一点血真是小意思。想想先前为了取血,居然准备干掉炎雀这样罕见的圣级魔兽,还真是暴珍天物。

小红的血液注入到蓝色药瓶后,立刻和那蓝色药水起了变化,变成了一种如同艾莉斯秀发颜色般的草绿。想起莎拉先前的吩咐,配好药后要及时服用才有效,我立刻把这药瓶交给了艾莉斯。

艾莉斯接过药瓶,毫不迟疑的一饮而尽,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她那莹白如雪的玉颊,升腾起了一抹淡淡的嫣红。难道说这位艾莉斯公主的肌肤之所以如雪般的莹白,是因为她身患凝血之症的原因?现在艾莉斯的脸上有了一抹血色,使的她的脸色看起来多了几分暖气,比起以前那种冷冰冰的模样好了许多。

对于我们的救命之恩,艾莉斯表示了由衷的谢意,按照她自己的说法,精灵族古籍所载的秘方,确实对治疗凝血之症有奇效,现在她已经可以感觉到体内的血脉变的通畅了许多,自己的精气神也强了许多。这之后只要她根据精灵族的古法进行锻炼,就可以逐步的舒通血脉,完全恢复健康。

对于艾莉斯的谢意,我并不怎么在乎,但能够完成拯救精灵王族血脉的委托,还是让我很有一种成就感。

我不知道现在算不算是完成了试炼礼,小丫多了一个圣级战宠的成绩无疑是一份最完美的答卷,但对于我来说虽然修为又有了精进,却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果。

由于艾莉斯服药之后,还需要花费几天的时间慢慢缓解药力,因此我们暂时就逗留在朱砂矿的附近,准备等到一切妥当后再行离开。

这段时间闲着没事,我除了和道格拉斯一起继续挖矿外,就是四处溜达看看能不能独力猎杀一些魔兽给自己撑撑门面。不过也许是那记“流星火雨”的威力太过惊人,方园百里之内没有半个魔兽的影子,看来早就被吓的不敢接近这片区域了。

经过几天的相处,小丫和小红的感情越来越好,特别是小红,几乎就已经成为了小丫的影子,粘她粘的不得了,还真有一点孩子缠着妈妈的样子。

艾莉斯的病情也好转了许多,样子也变的开朗起来,虽然对着我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但在和小丫的交谈时,也变的有说有笑起来。不过,小红却不喜欢和艾莉斯亲近,不知道她们炎雀是不是有天生的感应,知道自己的同伴是因为精灵而死,才使的她不喜欢与精灵亲近?

小红和我的关系却在慢慢的改善中,一来有小丫这层关系,二来我发现炎雀非常喜欢把朱砂做为食物,我在采矿之余就三不三的喂小红几颗。小红果然信奉有奶便是娘的道理,和我亲近了不少,甚至有时候还会缠着我要朱砂矿吃。

差不多七八天后,艾莉斯终于把药效全部化开,她的样子比以前精神了许多,肌肤间隐隐透出的红晕,也使的她看起来更加健康一些。我们答应过莎拉,要将艾莉斯护送回精灵王国,但现在显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于是我们建议艾莉斯先和我们回帝都巴比伦王城暂住一段时间,等到有机会,我们再想办法送她回精灵王国。

对于这个提议,艾莉斯表示了赞同,于是我们一行决定结束试炼之礼,返回帝都。

整个试炼过程中,从头至尾我都没猎到什么有份量的魔兽,如果要交试炼成绩的话,我还真没什么拿的出手。不过细想想,我不是祭祀,又不是狂战士,要那么风光的试炼成绩干吗?所谓的试炼礼,也不过是为了磨练刚成年兽族的意志,在这次试炼过程中,我机缓巧合渡过破而后立的修真关口,使的自身的修为大进,可说是完全达到了试炼礼的目的。

更重要的是,发现了朱砂后,我就可以画符成咒,拥有这样的一项异能,说不定可以给兽神帝国带来极为深远的影响。

总之,此次的陨星峡谷之行,可说是大获成功,收获之丰富,让我都觉得有点不敢相信。

最后,在记清楚了朱砂矿附近的地貌与显著标记后,我们一行兴高采烈的离开陨星峡谷,踏上了归途。从帝都出发到现在,差不多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样杰出的试炼成绩,我相信回到帝都后,小丫将会再次成为兽族的暴风眼。

来的时候我们要步行,这是为了试炼,但在归途中,我们就以赶时间为主了,道格拉斯和小红都可以飞行,由他们载着我们是最快的回归方式。小红只和小丫亲近,因经能够骑乘小红的只能是小丫,我和艾莉斯则由道格拉斯载着,一起向帝都赶去。

不过是一天的时间,我们就已经飞离陨星峡谷,然后又赶了四五的路,终于再次回到了帝都。

在靠近帝都所在的佳木斯盆地时,我们很快就被在空中侦察的鹰族空军发现了踪迹,以神佑祭祀的大名,在帝都可谓无兽不识,我现在可不用担心会引起什么误会。

不过,当我看到这些鹰族空军的头上缠着黑色布条时,心头却是一震,只有在兽神帝国举行国葬时,才会在兽族的头上缠上黑布以示纪念。上一次的国葬还是神佑之庙一战后,为纪念英勇战死的南希大圣女、阿林查大祭祀等一行而举行的,难道说现在帝国又失去了一位大人物?

还没等这些鹰族空军发话,我抢先道:“你们眼前的是神佑祭祀熊小丫殿下,在完成了试炼礼之后于今日归来,请问一下你们,帝都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像是小队长的鹰族空军回答道:“原来是神佑祭祀殿下一行,在下要向各位通传一个噩耗,三天之前,我们尊敬的国王爱德华兹陛下,蒙兽神召唤,与世长辞。”

“什么?”听到这个消息,我忍不住大声的问道:“陛下驾崩了?这怎么可能?”

卷二《帝都生涯》完,请看卷三《喋血雄关》。

第一章 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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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兹陛下驾崩的噩耗,将我们顺利完成试炼之礼的喜悦冲的荡然无存,我几乎是一刻时间也不想耽搁,让道格拉斯和小红急速的向帝都飞去。

当帝都那高大的城墙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时,城门上的红色图腾柱,悬挂着一面黑色的落日旗,这面旗帜只代表着一个信息:国王陛下驾崩了!

神佑祭祀回归的消息,已经由鹰族空军通过旗语回递给了帝都,因此我们一行能够畅通无阻的直扑王宫。

当我们在王宫门前降落时,早有侍卫等候在那里,第一时间把我们带到了陛下的灵堂。小红的形体特异,小丫命令她在灵堂外等侯,惹的这小家伙老大的不高兴。

此时灵堂中一片愁云惨雾,与我有过几面之缘的王后,带着凯瑟琳跪坐在陛下的灵柩之前,她们母女都是头缠黑布,一身的白色孝服,神情悲伤,让我一见就不由的心头一堵。

帝国的一干文武重臣,在布伦特大长老的带领下,此时也在灵堂中守灵,当门卫通报“神佑祭祀殿下回归!”时,他老人家一抬眼就看到了急匆匆踏进灵堂的我们。

小丫一进灵堂,眼圈就忍不住一红,泪珠已经挂在了脸上,而我则来不及和布伦特大长老打招呼,直接一眼就停在灵柩之上。

此时灵柩的棺盖还没有盖上,仪容经过整理的爱德华兹陛下一脸平静的躺在那里,至少从他的神情来看,陛下走的还算安详。

我想起自从我到帝都之后,陛下对我照顿有加,待我亲如子侄,不以我年幼而轻视于我,反而数次委我以重任,无条件的信任我,他那淳淳的长者之风,豪迈而奔放的性情,早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我看陛下,就如父如师!一想到陛下的往日种种,我的眼泪也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在叩拜过陛下的遗体后,布伦特大长老把我和小丫引到灵堂旁的一间静室中单独述话。不知道是不是心力交瘁的原因,此时大长老显的苍老了许多,不复以前那副睿智的模样。陛下离世之后,整个帝国的重任全压在了这位大祭祀的身上,可见此时他肩上挑起了多大的重任。

布伦特大长老向我们讲述了陛下逝世的原因,陛下毕竟是年纪大了,再加上操劳过度,于三天前的夜晚,心肌突然出现问题,在来不及施救的情况下,还算是平静的离世。

爱德华兹陛下共有三子二女,除了凯瑟琳还留在帝都外,哈里发被派驻到了金汤要塞,其余的两位王子与一位公主,都已经婚嫁,各有封地。帝都已经将陛下驾崩的消息通传全国,最迟十天之后,陛下的所有子女都会赶回帝都,为陛下扶灵下葬。

大长老向我讲述完了在帝都发生的事,我这才有机会将此次试炼之礼的情况向布伦特大长老做了一个详细的说明。

当听到小丫居然成为独一无二的双宠祭祀,再次收服一个圣级战宠后,大长老本来有些混浊的双眼,突然精光一闪,这才恢复了几分平日指挥若定的风采。

陨星峡谷内有圣级魔兽的事,布伦特大长老早就知道,这也是帝国高层之间的不传之秘,据说是自远古时代就流传着这片奇迹大陆有四大禁地,十万大山中的陨星峡谷正是其中之一。兽神帝国败退到十万大山后,经过查探发现陨星峡谷的外围还算完全,这才将之划归为了试炼之地,但对于陨星峡谷的深处,几乎是另一个世界,也存在着超强的圣级魔兽的事,一直对外秘而不宣。

我也觉得这样才算有点道理,精灵族有所谓的古籍,那么我们兽族也应该有些押箱底的东西才对。大长老没想到我们这次的试炼礼,居然会碰到圣级魔兽中最强大的炎雀,更没想到小丫居然能够把炎雀收为战宠。如果说爱德华兹陛下的离世,可说是帝国痛失脊梁,那么小丫收服炎雀为战宠,就是能够再次撑起帝国脊梁的强心针。

大长老连呼“兽神保佑!”,估计自陛下离世后的这三天,他的心情应该是前所未有的低落,现在只能希望由小丫带来的好消息,能够让这位帝国仅存的领袖振作起来,带领兽族臣民走出困境。

布伦特大长老背着手,在静室内踱步走了数圈,才向我们道:“国不可一日无君,陛下离世之后,现在困扰我兽族的最大问题,就是由谁来继任国王。”

我知道,不论是那一个种族,历年来王权的交替,都是一个异常敏感的话题。兽族没有世袭王权的传统,一般都是由长老院通过集体决议,从侯选的几名杰出兽族中挑选出新任的国王。当然,上一任国王如果有钟意的继承者,一般来说都是最有机会的继任者。

像爱德华兹陛下,就是因前任的康德陛下临危受命,才直接就任国王之位。以我对爱德华兹陛下的了解,他其实是很钟意哈里发的,虽然哈里发是他的儿子,但所谓举贤不避亲,以哈里发的才智,只要经过适当的磨练,绝对能成为杰出的领袖之才,这也是陛下为什么总是严格要求哈里发的原因。甚至可以说,陛下总是给我机会,大力提携我的原因,就是想给哈里发找一个左膀右臂。

大长老也是同样钟意哈里发的,本来有他们这两位帝国领袖支持,只要哈里发再经过几年的历练,接任王位就可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陛下的突然离世,却给王位的继承,留下了变故。

陛下和大长老虽然信任我,但我年纪还幼,不算真正进入了帝国的管理层,按道理这涉及到王位继承的问题,大长老是不应该同我商量的。难道说,现在布伦特大长老碰到了什么天大的难题,实在找不到谁能够谈心,才会和我谈起王位继承这样敏感的话题?

第二章 王位的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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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一个话题,无疑很沉重,我沉思了一会儿之后才道:“其实您应该知道,我和小丫是密不可分的,小丫做为神佑祭祀,已经成为了帝国的一种象征,关于王位继承这样的政治话题,不应该将我们牵扯进来,因为神佑祭祀的一言一行,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变化,实在是难以预测。如果因为小丫无意之间的举动,改变了帝国的政治格局,我想这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

大长老点点头,缓缓道:“其实铁熊你应该知道,按我和陛下的设想,由哈里发来接任王位应该是最佳的选择,但这应该是几年之后才能水到渠成的事。哈里发的才智虽然早就获得了大家的认可,但他的年纪还轻,缺乏有说服力的功绩,也缺少自己的班底。现在陛下的突然离世,使的王位的继承变的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我小心翼翼的问道:“是不是大臣们提出了另外的继承者?”

布伦特大长老长叹一声道:“狮、虎、熊、狐,做为兽族的四大强族,又有那一族不想染指这王位?”

听了大长老的话,我不由的一愣,兽族不是一向团结共进,极少争权夺利的吗?现在怎么听大长老的意思,好像出来争王位的还不止一个?

“情况真这么复杂?”我忍不住开口求证。

大长老揉揉额头,道:“近些年来,帝国出现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势头,本来我和陛下也以为兽族上下团结,中兴指日可待。没想到,正是中兴之主这个若大的诱惑,让大家各有想法,打起了自己的算盘。”

我算是有些明白了,一个风雨飘散摇中的帝国,确实需要一个最强有力的领导,才能挑起肩上那无比沉重的担子。但对于一个蒸蒸日上的帝国,想动脑筋的兽族就多了。谁不想在史书上留名,做一个兽族的中兴之明主?爱德华兹陛下在的时候,以他的威望自然是让所有兽族心悦诚服,但现在陛下突然离世,只留下哈里发这一个小年轻,如何能够服众?

我忍不住问道:“大长老,以你的威望,难道也不能促使长老院指定王位的继承者?”

大长老苦笑一下,道:“我身为一名虎族,面对自己族中的亲友,轮番上门游说,除了做出两不相帮的承诺,我还能怎么办?”

我算是有些明白了大长老的苦处,陛下的离世本就让他焦头烂额,现在又要应付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自然让他无力应付。以大长老现在实质上帝国最高领导人的身份,在王位继承之争中发一句话,无疑是最有份量的。但偏偏在这个敏感的关口,大长老又不能随便开口,以免打破了这微妙局势的平衡。

“这个,有希望继承王位的,有那几位?”我开口问道。

大长老沉吟了一下,道:“现任虎族族长泰格,刚过四旬,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三年前被推举为虎族族长后,把虎族打理的有声有色,其能力有目共睹。身为虎族的一份子,我所承受的压力,多半来于这里。”

我点了点头,算是理解大长老这番话的意思,兽族自古以来就有狮虎轮流为王的传统,历任国王也大多数都是出自于这两族。爱德华兹陛下身为国王也兼任狮族族长,他的突然离世,自然让泰格认为自己最有机会。

这时大长老继续道:“本来你们熊族很少参预到这权利之争,但格里雄镇守金汤要塞十余年,功勋盖世,在朝在野的势力都是一时无二,当熊族势力推举格里雄出来继任王位时,任谁都没有理由反对。”

“那么狐族呢?”

“狐族到是没有谁出来争这个王位,但身为四大强族之一,狐族的力量不可忽视,可说是他们支持那一方,那一方的胜算就会大增。现在的狐族还在观望期,而他们开出的筹码也很简单,如果谁在他们的支持下继承了王位,那么下一任的大长老,就要出自于狐族。”布伦特大长老说这番话时,一脸的平静。

“什么?”我忍不住怒道:“做为帝国的大长老,您的功绩有目共睹,在您还在担任大长老的时候,狐族如果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就不怕犯下僭越之罪?”

大长老淡淡一笑,道:“我的年纪大了,总有一天会不在的,陛下既然已经离世,那么我的时日还能剩下多少?在我走后,总要有兽族来继任我的位置吧?狐族有这想法,也属正常,更何况狐族也从没这么明言,只是暗地里有这意思罢了。”

我忍不住哀叹一声道:“难以想像,这难道就是我以前所认识的兽族?那么狮族呢?应该是以哈里发为代表吧?”

大长老也叹了口气,道:“哈里发当然也有希望,但是陛下留下的王子可不只是他一个,最终谁有机会也很难说。”

我胸口一窒,哽声道:“难道陛下的几位王子,在这个时候居然会内斗?”

大长老苦笑道:“陛下的现任王妃,是首任王妃去世后继娶的,哈里发和凯瑟琳都是这位王妃所生。但是哈里发的两位哥哥和一位姐姐,却是上一任王妃的骨血。虽然现任王妃一直把这几位王子与公主视如己出,痛爱有加,但他们与哈里发总还是有些隔膜。陛下的大王子卡恩殿下,同样是一名勇猛的狂战士,一直是北方军团的驻守长官,防守着北方冰原的魔兽入侵十万大山,军功一直卓绝。他的亲弟弟与亲妹妹,自然是站在他的一边。甚至有一些陛下的老部下,也属意这位卡恩王子。”

乱了,全乱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兽族居然也会陷入这权利争夺的旋涡,是不是平时陛下和大长老太过仁厚,才使得王位继承如此复杂?如果陛下是一位铁血的君主,只要强令由哈里发接任王位,再由大长老辅佐,谁敢不服?

现在的局面是如此一团糟,我忍不住向大长老明言道:“大长老,既然您和我们谈起这些,能不能明确的告诉我和小丫,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做?”

第三章 小丫当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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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长老所说的复杂局势,绕的我头脑中一片混乱,更别提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的小丫了,她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们,显然不太懂我们到底是在说什么。

大长老爱怜的摸了摸小丫的头,对我道:“铁熊,你的才智我和陛下都十分欣赏,甚至可以说哈里发比起你都略有不如。再加上你身为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如果抛开背后的政治势力这一点不论,即使是你,也是有能力争这王位的。”

我吓了一跳,连忙道:“大长老,我怎么都不可能去争这个王位,我生性懒散,喜欢自由,可不想被这个王位束缚住。”

大长老轻轻一笑,道:“你的性子我知道,再说了,即使你有能力,但没有浑厚的政治背景,这王位也是坐不稳的。我们兽神帝国的政治体系虽然简单,但要想做稳这个王位,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背后关系的错综复杂,实在是难以言道。”

“只要看看现在的局势,就不难明白了。”我回应了大长老一个苦笑。

“铁熊,你没有政治背景,很难胜任国王这一职,但是小丫则不同,以她神佑祭祀的威名,可说是帝国中无兽能出其右,如果神佑祭祀对外宣称要继任为王,那你们想一想,谁还有这个本事能同小丫争?”大长老的眼里,突然闪过一道精芒。

这一句话,小丫算是听懂了,着实把她吓了一跳,连连摇手道:“让我当国王?这怎么可以,小丫什么也不懂,干不来的。”

我也被大长老的这句话给吓了一跳,不过大长老一向有睿智之名,他突然提出这么一个看似荒谬的提议,其实也是有其用意的吧?以小丫神佑祭祀在帝国民众中的声望,再把此次试炼之礼的功绩广泛一宣传,神佑祭祀的名号会响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这时小丫说要继任国王,估计狂热的民众会百分百拥护,就算掌握实权的帝国高层有自己的想法,也不敢拂逆这样狂热的民意吧?只不过,让小丫当帝国的女王,会不会太儿戏了一点?

大长老再次爱怜的摸了摸小丫的头,道:“铁熊,小丫,你们别以为我这话是在开玩笑,实际上,这么做是现在唯一能解决目前困局的方式。”

接着,大长老向我们仔细分析了一下当前的形势。

从现在有意参加王位继承之争的几方势力来看,没有谁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如果这次的王位之争一个处理不好,引起帝国的内乱也很有可能,说不定会将帝国拖入四分五裂的深渊。

即使谁能够在最后的王位争夺战中胜出,兽族的几大强族之间,也必定会因为这些的争夺,留下不和的裂痕,这对帝国的长远发展来说,无疑是十分不利的。

但小丫不一样,她的身份注定了其独一无二的地位,只要神佑祭祀开口说要继承王位,只怕任何想染指王位的势力,都会知道自己没戏了。毕竟民心的绝对所向,是任何政治势力都无法左右的。这样一来,不管各方势力愿不愿意,都不得不转为拥护小丫成为新一任的国王。

当然,小丫并不是治理一国之才,但现在的实际情况可以是先让小丫做一个名义上的国王,平息各方的纷争。至于行使国王的权利,由大长老辅佐,相信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只要把目前的混乱局势控制住,就会为帝国迎来一个相对平稳的缓冲期。然后再观察几年,如果哈里发真的干的好,也[③z中文网,手机站wap,haxwx,com更新最快]可以让他慢慢建立自己的声望,发展势力,等到时机成熟,小丫再把王位禅让出来,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即使哈里发在几年之后并没有什么杰出的表现,只要还有其他的兽族能够展现出众望所归的能力,同样也可以禅让王位。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找不出一个合适的王位继承者,就让小丫把这个国王当下去又有何妨?只要有良臣猛将辅佐,小丫当一个仁厚的君王也不是不可能。兽族史上,同样有几位女性国王扬名青史,留下了不少的功勋。

听了大长老的分析后,我不由的对他的睿智佩服的五体投地,不愧是有“帝国双璧”之称的杰出领袖。在眼前如此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还能想出把小丫推向前台这么一出奇招。

诚如大长老所说,这看似如同开玩笑,却是解决眼前困境的最好方式。才刚刚有复兴迹象的帝国,可经不起争权夺利这样的内耗。让小丫挂国王之名,可以让帝国的局势不会因为爱德华兹陛下的驾崩而变的不稳定。现在的帝国,最需要的就是稳定。布伦特大长老可不希望他和陛下苦苦经营了数十年的大好局面,就因为陛下的离世而一切回到起点。

当然,我们不可能就只是这么一席谈话,就决定由小丫来继承王位,到最后需不需要小丫出面,还要看事态的发展。而且,我和小丫不可能就这样轻易的应允下来,总得先观望一段时间,看看具体的形势再说。

接下来,我向大长老讲了关于我们帮助精灵族公主的事,听到这样的一个喜讯,大长老连声大笑,说这是天佑小丫,能够和精灵族未来的女王结下友谊,无疑能将神佑祭祀的威望提到一个更高的高度。

多年来,兽族已经没有和外族的正常邦交了,如果神佑祭祀能为帝国迎来精灵王国这样的一个盟友,那么需要小丫出面继承王位时,那么一切都将水到渠成。

大长老干紧吩咐下去,要以国宾之礼招待艾莉斯公主,这可说是数百年来唯一踏足兽神帝国的外族王族,在礼数上可不能有半点马虎。

同时,大长老也提醒我们,在我们回到帝都后,只怕各方势力都会登门造访,拉拢神佑祭祀的机会,相信谁也不想放过。

对此,我只向大长老说了四个字:“闭门谢客!”

第四章 暗流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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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陛下的驾崩,小丫完成试炼之之礼归来的消息并没有大张旗鼓的公布,但对于兽族的高层来说,神佑祭祀回归帝都却是无兽不知。

我和小丫回到家中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水,就已经有访客上门,但我秉承了向布伦特大长老所说的“闭门谢客”方针,任谁来访也以神佑祭祀需要休息为由,拒不接待。这样一来,也可以隐隐约约的向外界透露一个神佑祭祀不准备参预到王位继承纷争中的消息。

虽然有些兽族还不死心,几乎是每日三顾,但我通通安排琳娜去打发,反正我和小丫谁也不见,一心只等着陛下大殓之日。

这几天闭门不出,但又静不下心来修行,对于我来说这样的日子还真有点无趣。不过安希却找到了乐子,她对于小丫带回来的小红,简直是说不出的喜爱,简直是比小丫还痛她。难道就因为她们同为火系元素能量的操纵者,才会这么投缘?

小丫这段时间和我一样心事重重,小红这机灵鬼还算是能够体谅小丫的心情,老老实实的和安希玩在一起,并没有去烦小丫。

我知道小丫还在烦恼大长老要她继承王位的提议,毕竟以小丫的性格,突然之间要她挑起这么重的一个担子,实在是难为她了。对此,我只能安慰她,说不定帝国的王位之争会进行的异常顺利,各方达成了共识,这样也就用不着小丫出面收拾残局了。

小丫暂且也只能这样想,不过她一有什么疑问,肯定是第一个缠住我,有时候我不由的想到,万一小丫真的要坐上国王的宝座,我会不会被形容成国王身边的狗头军师?

由于我们都是闭门不出,对于外界的消息,只能由琳娜这个八卦王向我们传递。当然,以她小道消息的来源,肯定是不可能接触到什么真正的机密,但只要她能把最近在帝都发生的一些大事告诉我,比如某某大臣已来到帝都,准备出席国王的葬礼之类的,就便于我掌握外界的形式。

第五天,卡恩王子和他的弟弟、妹妹一起赶到了帝都,当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心头可不是滋味。卡恩王子他们的封地并不相同,如果一听闻陛下驾崩的消息就直奔帝都而来,到达的时间肯定会有先有后。但现在他们却是一起抵达,显然是先会和后再来的帝都。由此可见,卡恩王子已经在着手准备争夺王位了。

陛下尸骨未寒,如果让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有可能要手足相争,不知道会做何感想?对此,我只能长叹一声,陛下实在是走的太突然了,如果还能再给他几年时间,他应该能把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当当吧。

至于虎族族长泰格,本来就是常驻在帝都之中,只不过这样的位高权重之辈,一般的小道消息中根本不可能透露出关于他的什么消息。不过我知道,既然大长老说这位泰格族长能力极强,那么他肯定也会有所筹谋。

第八天,我终于从琳娜口中听到了一个我想听到的消息,哈里发已经从金汤要塞赶回了帝都。实际上,由哈里发继承王位,是我最让同的一种方案。并不是说哈里发是我的好友,我才会无条件的支持他,而是因为我在和哈里发的接触中,确实能够感受到他是一个了不起的兽才,不论是武勇还是才智,就我所知的兽族,还无兽能出其右。

实际上,如果我不是有两世的经验,以及远超这个时代的见识,只是以我自身的才干与哈里发比较,肯定是我远不如他。

唯一可惜的是,命运并没有给哈里发多几年的准备时间,在他还没完全成熟前,就将之推上了王位争夺这样的一个舞台。

本来哈里发回到帝都,对我来说是件好消息,但接着我从琳娜口中听来的一个消息,却将我的好心情一扫而空。

有“金汤将军”之称的格里雄,和哈里发一起回到了帝都!名义上是回来参加陛下的大殓之礼,但实际上他的目标肯定是为了王位。金汤要塞可说是帝国的第一重地,格里雄做为镇守将军,居然放下自身的职责不管,回到帝都来参预到王位之争?一想到这里,我对格里雄的评价就低了许多,难道王位就是如此的有诱惑力?让这位素有名将之称的帝国英雄,也失去了那颗平常心?

唯一让我觉得有些宽心的是格里木并没有一起赶回帝都,他依然留守在金汤要塞。以格里木和哈里发的兄弟之情,如果他回到帝都,看到父亲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因为争夺王位而起了冲突,他会站在那一边?从这一点上来说,格里木留在金汤要塞,对他来说反而是最好的结果。

哈里发赶回到帝都时,陛下的子女都已到齐,按照传统就可以为陛下举办大殓之礼了。这时已是陛下驾崩的第十一天,最终大家议定,二天之后,举行正式国葬,大殓陛下。

在大殓的头天晚上,我和小丫换上了正式的孝服,头缠黑带参加了陛下的守灵之夜。几乎所有帝都有头有脸的兽族,都出席了这次守灵之夜,这是陛下大殓前的最后一个仪式,需要通宵达旦的进行。

在这一刻,我相信所有出席的兽族,暂时还都是以同样的一种悲伤心情在缅怀爱德华兹陛下,但只要等到明天的大殓之礼结束后,恐怕帝都立刻会变的暗流涌动,各方势力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展开行动吧?

我和小丫是不可能在这次的权利争夺战中独善其身的,但我也并不害怕这暗流的涌来,因为我坚信自己和小丫,绝不会输给其他任何兽族!

第五章 大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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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着帝都北门二十里的比奇利山,是这五百年来为帝国做出贡献的英雄们的埋骨之所,历任的国王陛下,在这座有小圣山之称的山峰上也树下了无数丰碑。

据说,当兽神帝国还雄踞这片大陆之时,任何一个兽族能以能够埋骨于布鲁赛尔圣山为荣。布鲁赛尔圣山在传说中是兽神的降世之地,只有在圣山峰顶,才是最接近兽神的地方,而一年一度的布鲁赛尔朝圣仪式,曾是兽神帝国最大的民间活动。布鲁赛尔圣山峰顶的兽神像,也被称为这个世界的八大奇迹之一,代表了兽族的骄傲。

自远古以来,只有最杰出的兽族英雄,才能够被安葬在布鲁赛尔圣山的英雄墓地,接受兽族臣民的拜祭,而兽族也视能够埋骨于布鲁赛尔圣山为最大荣耀。

由于和人类的交战,布鲁赛尔圣山早就沦陷了,当年为了保卫圣山,有着数十万的兽族儿女,将鲜血洒在了圣山之上。据说当时一道天降神罚,将布鲁赛尔圣山的山峰都削去,无数的兽族英雄在那里和人类敌人同归于尽。

现在想来,所谓的神罚,应该就是圣光自爆了,当年的兽族英雄在即将失去圣山的所有权时,选择了和敌人同归于尽。数百年过去了,人类弃布鲁赛尔圣山于不顾,那里早就成为了一片荒芜,但在兽族臣民的心中,圣山却是兽族永远的圣地。几乎所有的兽族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将布鲁赛尔圣山重新纳入兽神帝国的版图,让兽族中断了数百年的朝圣仪式,再度热闹起来。

兽族退入到十万大山后,在佳木斯盆地附近发现了一座与布鲁赛尔圣山地形极其相似的比奇利山,只是在海拨高度上远远不如真正的圣山。于是就有兽族提议,将比奇利山改名为布鲁赛尔,但被当时的国王陛下断然否决。

布鲁赛尔圣山的失守,是每一位兽族都应该牢记的耻辱,如果把比奇利山改名为布鲁赛尔,那么数百年或者是千年之后,兽族会不会忘记了那真正的圣山所在?

正是以这样的理由,当时的国王把改名的提议给否决,不过比奇利山依然因为它酷似圣山的地貌,被称为了小圣山。兽族在定都巴比伦王城后,在比奇利山上也设了一座英雄墓地,同样只有为兽族做出杰出贡献的英雄才能在这片墓地中长眠。

爱德华兹陛下不论是为君还是为将,都为兽神帝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将他埋骨在英雄墓地,绝对是实至名归。

陛下的灵柩,在他的家人以及所有兽族重臣的护送下,缓缓的向比奇利山开拨。陛下仁厚爱民,在兽族老百姓心目中是一位难得的名君,几乎有数十万的普通民众,自发的来为陛下送行,扶灵的队伍弯弯曲曲绵延了十余里。

在我看来,身为一名领袖,只有做到了爱德华兹陛下这样,才算是不负那顶金光闪闪的王冠。当这些兽族为了王位准备展开争夺之时,他们到底想清楚了当他们拥有王的权利后,能尽到多少王的义务?

陛下落葬之时,数十万的兽族齐声痛哭,那悲伤的声音,让这个天地都为之色变。

哈里发在陛下的墓地上洒下了最后一把土,一年多不见,经过在金汤要塞的锤炼,他年轻的脸庞上多了几分刚毅和成熟,这位王子已经在开始蜕变,正在退去那青涩的年轻外壳。

凯瑟琳站在哈里发的身边,哭的如同梨花带雨,他们的母亲,也就是现任的王妃,则跪坐在他们的身前,正在不住的抚摸着幕碑垂泪。

我注意到,卡恩王子和他的弟妹,在有意无意间与哈里发兄妹保持了一点距离,我暗暗的叹了口气,看来这王位之争,从这一刻就已经开始。

即使是身为帝国的国王,爱德华兹陛下的墓地也并没有建的格外豪华,埋葬在英雄墓地之中的兽族,除了用墓碑上的文字来区分他们的身份外,其余的全都是统一样式。

陛下的墓碑文很简单,只是写着:“一位曾为帝国工作过的士兵、公仆,爱德华兹-哈姆长埋于此!”

据说,这样的碑文,曾是陛下在生时在一次私人聚会中,同自己的好友与家人闲聊时所提到过的。

爱德华兹陛下一直认为自己的一生,并没有什么值得夸耀,无非是走过了一条士兵、将军,再到国王的道路。这样的一条路,无数的兽族先闲曾经经历过,兽族只要还有一日困守于十万大山中,那么这任国王就是不称职的。爱德华兹陛下认为在自己担任国王的期间,并没有给帝国带来什么特别的变化,那么在自己的墓碑上,写上一个士兵、公仆的称呼,才更符合自己曾经扮演过的角色。

我的眼眶不由的湿润了,陛下即使在身后,也给后人留下了一个言传身教的楷模形象。当这些兽族在争夺王位,力图获得中兴明主之称时,有没有想到过,他们能不能达到爱德华兹陛下这样的高度?

总之,在我的心中,只有一个感叹,兽族的一代明君,终于远离我们而去!

几乎是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陛下的大殓之礼才算是举行完毕,回到帝都时,天色已经完全的黑了下来。

为陛下扶灵的民众早已散去,但是一干帝国重臣,以及这次与王位继承有关的所有兽族,都聚集在主神庙内召开了一次圆桌会议。陛下的大殓之礼既然已经举行完毕,那么王位的继承,就必须尽快的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小丫做为神佑祭祀,安希做为大圣女,这样的重要场合是必须要出席的,而我在布伦特大长老的援意下,以神佑祭祀陪同者的身份,堂而皇之的参加了这次的圆面积桌会议。

我不寄希望于一次会议就能解决王位的继承问题,但通过这次的会议,至少能摸清各方面的态度。

第六章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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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圆桌会议的兽族差不多有近百位,把主神庙神殿中的圆桌里里外外围了个三层,场面显的有些拥挤,估计以前还从没有过这么多兽族同时参加圆桌会议。

我、小丫、安希在布伦特大长老的安排下,直接坐在了圆桌边上,这相当于最里面的一层,也只有兽族真正核心的管理层才能入座。在座的兽族大多我都认识,像特纳高级祭祀、恩斯特将军等都是熟兽了,另外像首席长老迪尔斯高级祭祀等,我也曾在爱德华兹陛下的带领下和他们一起多次议事,彼此还算了解。

布伦特大长老身边空了一个位子,这是为了纪念陛下而设,然后挨着这空椅子而坐的,是陛下的几位子女。

做为长子的卡恩殿下坐在首位,从相貌看他与陛下有着七八分相似,身材更是魁梧彪悍,一副威风凛凛的模样。估计卡恩像极了陛下年轻时的模样,难怪有不少陛下的老臣子,十分钟意这位大王子接任王位。

卡恩王子身边坐着的是他弟弟哈特王子与妹妹布兰妮公主,这两位殿下也都继承了陛下武勇的血统,是帝国有名的狂战士,已经在军队中摸爬滚打了多年,各自都有不少的班底,可说是帝国以北的边防驻军,都是这位大王子的支持者。

靠着布兰妮而坐的,就是哈里发了。自从他回到帝都之后,我还没有机会同他单独会面,此时哈里发一脸的平静,双手抱在胸前安安静静的坐在他的位子上,仅从他的表情是看不出他有什么想法的。

哈里发旁边的是凯瑟琳,她显然是第一次出席这样的圆桌会议,一直红着眼圈,神情悲伤,显然是还在想着她的父亲,眼前的这个场合其实并不适合她。

在恩斯特将军旁边坐着的,是一个气度非常沉稳的高大熊族,年约五旬多,半闭半睁的双眼中偶尔射出一道精芒,显的极为彪悍。他的一双大熊掌平平的放在圆桌上,骨节高高突起,仿佛不是一双肉掌而是染尽万千敌人鲜血的神兵利器。不用说,有这样一副派头的,肯定是有金汤将军之称的格里雄了。

在迪尔斯高级祭祀的身边,坐着一个我不认识的壮年虎族,看他身上披着的祭祀袍,应该也是一位高级祭祀。这位虎族祭祀一脸的精明干练之色,不少入席圆桌会议的兽族全都主动和他打招呼,一副相识满天下的样子。我可以肯定,他一定就是虎族的族长泰格,同样是王位的有力争夺者。

现在的神殿内有些嘈杂,毕竟一下子涌入了这么多兽族,而且即将讨论的是王位继承的问题,难免不在私下里窃窃私语。

布伦特大长老环视了一下当场,朗声道:“各位,今天把各位召集到这里来召开圆桌会议的目的,相信大家都明白。爱德华兹陛下突然离世,是我们兽神帝国不可承受的巨大损失,此刻大家的心情,想必和我一样沉痛。不过,国不可一日无君,即使是陛下的英灵,也不希望我们兽族因为失去领导者,而变成一盘散沙吧?今天陛下已经大殓,那我们这些活着的兽族,就要挑起振兴帝国的大梁,今天我希望各位能够开诚布公,推选出一位合适的王位继承者,能够领导着我们兽族,把帝国带向富强。”

布伦特大长老是现在帝国实质上的最高领袖,他一开口,神殿中嘈杂的声音立刻平息下来,大家都静静的听着大长老做开场白。只不过,在大长老话音一落之后,并没有兽族接腔,看来谁都不想当这第一个提议的出头鸟。

顿了一顿,大长老继续朗声道:“各位,这里是圆桌会议,按照我们兽族的传统,只要是入会者,不分职务大小,都可以畅所欲言。”

依然是冷场,过了良久之后,我才听到泰格第一个出声:“布伦特大长老,您是我们兽族最高的领袖,一向更是睿智的化身,由您提议谁接任王位,相信所有的兽族都不会有异议。”

泰格这家伙果然精明干练,看似一番积极响应号召的模样,实际上是顺水推舟,逼大长老表态。要知道,迫于同族的压力,布伦特大长老早就承诺了中立立场,谁也不帮。但是,以大长老的声望,如果他没有发言,那么又有谁敢抢在他的前面推荐王位继承者呢?

果然,大长老叹了一口气道:“我已经老了,这副身子骨还能支撑几年?陛下都已离去,那么我的时日也不多了,将来的帝国,只有你们这些年富力强的兽族才能领导。我为帝国劳苦奔波了三十年,现在是应该让我休息一下的时候了。”

几乎是所有兽族一起异口同声的道:“大长老,请保重!”

大长老摇摇头道:“年纪大了,再对帝国未来的事指手划脚,恐怕会落下一个专权的恶名。推举王位继承者,我希望各位能够畅所欲言,我们兽族有如此众多的杰出英才,只要是德能皆可服众,这王位自然由他来担当。”

说到这里,大长老双眼微闭,一副十分劳累的样子,就像是在闭目养神。我知道,大长长摆出这么一副样子,就等于告诉了大家,随你们怎么折腾吧,我老了,已经管不了你们了。

此时入会的各个兽族,神情各异,本来安静的会场又开始嘈杂起来,三三两两的兽族互相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第一个当众发言出声的,是迪尔斯高级祭祀,只听他朗声道:“各位,迪尔斯不才,先提议一位杰出的兽才,以他的能力继任爱德华兹陛下留下的王位,相信不会让大家失望。自古以来,我们兽族就有狮虎轮流为王的传统,上上任的康德陛下慧眼识珠,虽然身为虎族,却临危受命指定了爱德华兹陛下接任王位,事实证明,这一举措是何等的英明。现在,如果由虎族族长泰格高级祭祀继承王位,相信大家不会有什么异议吧?”

第七章 王位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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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暗冷笑,果然来了,这泰格抢先出手逼布伦特大长老表态,自然早就埋好了伏笔。豹族和虎族一向交好,迪尔斯高级祭祀身为大长老一人之下的首席长老,地位与权利都大的惊人,由他与泰格联手,其背后的势力,不可小视。

迪尔斯高级祭祀一表态,立刻就有不少兽族附言,显然都是他们这一帮的。不过,现在既然已经有了第一个当出头鸟的泰格,其余的势力自然也不甘示弱。

只听特纳高级祭祀道:“泰格族长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确实是非常称职的一任虎族族长。但泰格族长是祭祀出身,而众所周知的是,国王陛下主要掌管的还是军权,所以自古以来能够担任国王的,大多是军方背景出身。其实说一句不敬的话,泰格族长如果有机会能够接任大长老的职位,才可算是帝国的一桩美谈,至于继承王位,则似

乎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现在我提议由我们帝国第一的名将,有‘金汤将军’之称的格里雄将军继承王位,相信更让我们兽族的数十万大军信服。”

看来,狐族已经和熊族联手了,毕竟狐族在意的是将来的大长老之职,如果虎族与豹族联手,泰格登上了王位后,那么大长老一职可说就成了迪尔斯高级祭祀的囊中之物。这样一来,狐族只有与熊族联手,才能保证自己最大的利益。熊族与狐族都位列四大强族,这两族一旦联手,势力绝不会弱于泰格一方。

一旦涉及到政治利益,双方自然是互不相让,只听迪尔斯高声道:“特纳高级祭祀,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由谁继承王位,你却说什么大长老之职。现在布伦特大长老还在座,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不怕僭越之罪吗?”

特纳立刻反唇相讥:“现在泰格族长还没有登上王位,你这位长老大人就可以给我安插罪名了?这里是圆桌会议,任何兽族都可以畅所欲言,再说我刚才已经告罪不敬,相信大长老都不会在意,难不成你迪尔斯已经成为了大长老,能够指派我特纳的不是?”

狐族的口舌显然比豹族强上许多,我早就见识过这位特纳祭祀是位辩才,迪尔斯如何能是他的对手?

这时泰格出面帮腔道:“各位,既然我们现在是在讨论由谁继承王位,出于对大长老的尊敬,还是不要谈这个话题为好。”

特纳开口道:“我对大长老的尊敬,不会次于在座任何一位。不过,如果有谁还没坐上王位,就摆出一副国王的派头,会让我觉得很不顺眼。狮虎轮流为王?真是笑话,大家可别忘了,自古以来我们兽族都是四大强族并立,什么时候帝国成为了狮虎两族的私家王朝了?不论是那一族,只要他有能力,自然也就有资格坐上王位。格里雄将军坐镇金汤要塞,如果论军功,现在的帝国之中,还有谁能够超越他?由格里雄将军继任王位,才是众望所归。”

这次迪尔斯抓住了反击的机会,只听他冷笑道:“什么叫做众望所归?难道你特纳高级祭祀可以代表所有兽族?”

特纳一愣,但随即道:“是不是众望所归,自有公论。”

既然双方已经摆明车马准备对着干了,自然也就不用再讲客气,立刻分成两帮阵营,开始了七嘴八舌的争论。看着双方面经耳赤的模样,实在很难想像这就是站在帝国权利顶峰的兽族。想想上一世,经常在电视新闻中看到某某议会争论到最后往往大打出手,看来不论是那一个世界,有争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议会就是给这些大人物们提供耍嘴皮子、动拳头的地方。

我抬眼看了看布伦特大长老,发现他还是一副闭目养神的模样,知道眼前的局面看似混乱,但还没到不可控制的地步,于是也就安下心来,只等着看好戏。小丫则是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惊讶的瞪大了她的眼睛,看着这些平时都是德高望重模样的重臣们脸红脖子粗的骂街,估计让小丫觉得不可思议。我很想揪一个兽族过来,让他看看小丫的神情,让神佑祭祀露出这样的表情,这些兽族难道就不会觉得惭愧?

我知道眼前的闹剧还没有达到高潮,因为有心争夺王位的势力,还没有全都浮出水面。我下意识的打量了一下哈里发,不论他愿不愿意,这王位之争,都是他必须要面对的宿命。只不过,此时的哈里发,还是一脸平静的坐在那里,仿佛眼前的一此事情都和自己无关。能够如此冷静,看来经过在金汤要塞一年的磨练,哈里发绝对可说是成长了许多。

卡恩殿下一行也没有什么举动,估计他们是在等哈里发的反应,身为陛下的子女,他们理所当然的都会得到陛下的一些老部下支持。那怕这批兽族分成两个阵营,依然是一股可以影响整个帝国的势力,并不见的比格里雄或是泰格他们差。

此时神殿中的局面还是一团乱糟糟的,突然之间一直坐着没说话的恩斯特将军用劲拍了拍桌子,大声的道:“看看你们现在的样子,如果兽族臣民们知道他们的领导者居然是眼前这样一副不堪的模样,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恩斯特在军中素有威望,他这么一发怒,立刻将大多数的兽族目光吸引了过来。

“陛下今日刚刚下殓,现在他的英灵恐怕还在比奇利山上徘徊,还来不及接受兽神的召唤。如果让陛下知道你们为了王位如此相争,不知道他的英灵还有何面目去面见兽神?各位将来身死之后,如果英灵有幸得蒙兽神召唤,见到了陛下也只怕脸上无光吧?”

在兽族传说中,只有最虔诚的兽神信仰者,并为兽族立下极大功勋的兽族,死后的英灵才会被兽神感召,永生于兽神乐园之中。至于一般的兽族,也免不了有轮回转世之说,灵魂能够不坠地狱而由兽神感召,可说是兽族的一种极大荣耀。

第八章 错综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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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恩斯特的言行来看,他应该是陛下的忠心部下,只不过,这位老将军支持的到底是哈里发还是卡恩呢?

这位恩斯特将军老而弥坚,看到几乎所有兽族都在看着他,激动的站起来身来,道:“各位都是帝国的老臣子,比如说我恩斯特就跟随着陛下南征北战三十年,从一个小队长成为了帝国将军,各位凭着良心说,如果没有陛下,帝国会有今天的局面吗?陛下虽然突然离世,但他的遗愿难道各位真不明白?”

说到这里,恩斯特凌厉的目光从在座的兽族身上一一扫过,大声道:“哈里发殿下从小就天姿聪颖,实在可说是我兽族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材,陛下也早就有意培养哈里发成为自己的继承人。并不是说哈里发是陛下的儿子,才会获得陛下的偏爱,而是因为哈里发的才智,确实能够挡此大任。各位跟随在陛下身边的时日并不比我短,没道理不明白陛下的这番心意吧?还是说,各位认为陛下的此举有什么私心不成?”

原来恩斯特是是支持哈里发的,想想也是,恩斯特是继我之后兽神学院真正意义上的首任院长,哈里发可说是他调教出来的最好学生,再加上恩斯特对陛下的忠心,他成为哈里发的支持者一点都不奇怪。以恩斯特在军中的威望,哈里发能得到他的支持,也是一股很庞大的势力。而且从兽神学院中毕业出来的那些年轻精英,应该都可以算做哈里发的后备军吧?从长远的发展来说,掌握了这批年轻精英忠心的哈里发,更适合成为帝国的领导者。

只不过,对于各有想法的其他兽族来说,他们是不可能承认哈里发王位继承者身份的。特纳一向喜欢与恩斯特针锋相对,别人怕这位老将军,特纳可不含糊,立刻接口道:“爱德华兹陛下的仁德,我们谁都不会怀疑。但是陛下从没有在任何场所亲口许诺属意哈里发王子接任王位,如果我们仅仅只是因为陛下对王子的疼爱就有所武断,会不会曲解了陛下的意思?哈里发王子的才智,大家当然知晓,但王子殿下现在毕竟还年幼,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更需要时间去积累经验。如果哈里发王子真的是治世之才,那么随着他年纪的增长,自然会向我们展现他的才干。到了那时,如果需要再选王位时,哈里发自然可以担当。但是现在,国不可一日无君,我们也没时间让哈里发王子来证明自己。但格里雄将军不同,他的功绩早就证明了他的威望与能力,由格里雄将军现在继承王位,可以将帝国失去爱德华兹陛下后的损失减到最低。而哈里发殿下自从军以来,一直跟着格里雄将军,格里雄将军继承王位后,一样可以对哈里发王子照拂有加,让王子殿下能够继续学到治世之才。等到格里雄将军年老退位之时,哈里发王子也已日渐成熟,这时再接替王位,岂不是两全其美?”

这特纳不愧是狐族,舌灿莲花,一张嘴说的天花乱坠,如果论辩才此君估计是场中第一了。

恩斯特本就和特纳不和,眼见论口才说不过他,怒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用心,你们狐族不就是想谋得大长老之职,妄图在这次王位更替中瓜分权利吗?”

特纳毫不口软,道:“恩斯特将军,像这样未经证实的事你可不能乱说,我很怀疑恩斯特将军你散布这样的流言又有何居心?”

这里恩斯特和特纳在互不退让,一旁站起来了一位体形建硕,膀大腰圆的虎族,我认得他是禁卫军总统领霍尔曼将军,手握十万禁卫军的兵权,可说现在帝都实际是在他的控制之中。只听霍尔曼将军开口道:“两位,你们一个说要遵循陛下遗愿,一个又说王子年纪太轻,要另选贤能。其实两位做为帝国的重臣,所思所虑兼为帝国着想,可谓各有道理。其实不知道两位想过没有,实际上有一个更好的两全其美之法。”

这霍尔说话条理分明,头头是道,和他那粗旷的外形并不相符,看来能坐到这个高位的兽族,绝不是鲁莽之辈。以他虎族的身份,难道是要帮泰格说话?

这时霍尔曼继续道:“其实陛下的子女中,又有那一个不是优秀的兽才?卡恩做为陛下的长子,顺理成章的将要接过狮族族长之位,在北方边防驻守时,卡恩王子在抵御魔兽肆虐时立下了不少赫赫战功,其能力大家也是有目共睹。如果由卡恩王子继承王位,一来可以继承爱德华兹陛下的遗志,二来卡恩王子正值壮年,即使像先王那样一任就为帝国带来三十年的繁荣发展,也并非不可能。”

我这才恍然大悟,难怪卡恩王子可以稳坐钓鱼台,原来他已经找到了霍尔曼这样的一位强助。霍尔曼也是爱德华兹陛下的一位老臣,对陛下可说是忠心耿耿,只不过他可能和恩斯特的看法不一样,认为比起年轻的哈里发,卡恩殿下更成熟一些,更适合继承王位。霍尔曼执掌禁卫军,在现在这样的一个特殊时刻,禁卫军的举动对于各方势力来说都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可说是有了霍尔曼的支持,卡恩王子的这股势力绝不容任何兽族小瞧。

霍尔曼身为虎族,却没有支持泰格继承王位,看来即使是虎族内部也并非是团结成铁板一块,在这王位的争夺中各族关系错综复杂,实在可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难怪大长老面对这样的情况会觉得心力交瘁,只能做出中立的态度。

参预到王位争夺中的各方势力,如同淌入到了一滩浑水之中,谁都想把水中之鱼给摸出来,但由于伸的手太多,把水搅的太浑,反而看不清那鱼到底会落入谁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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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小丫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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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争夺王位的各方势力既然都已浮出水面,相互之间也就用不着再讲什么客气了,在场的兽族立刻分成几拨阵营,陷入了唇抢舌剑之中。只不过,仅凭口舌之争就想得出个结果来,无疑是痴兽说梦。

在这样一片嘈杂的争吵声中,时间过的飞快,眨眼之间一个夜晚就这么过去,纵使各位兽族浪费了口水无数,也依然是个各不相让的局面。

一直在闭目养神的大长老突然睁开了双眼,郎声道:“各位,由你们所提出的王位继承人,个个都是兽族难道一见的兽才,相信以他们的能力,从中选出王位继承者并不是一件围难的事。只不过,继承王位是大事,现在会议也进行了一个晚上,不如暂时休息一下,下午再重新召开会议。给大家一点时间考虑一下,也便于各位做出最后的决定。”

大长老的威望还在,再加上这些兽族吵了一个晚上,也确实是需要休息一下了,于是会议暂时解散,大家约定下午继续。

散会时,大长老向我使了个眼色,我心领神会的领着小丫与安希,尾随大长老来到了主神殿旁的一间静室之中。这间静室是平时大长老进行祷告时所用,等闲兽族是不能接近的,此时做为一个密谈的场所再合适不过。

大长老将静室的门关上后,回过头来苦笑一下道:“刚才的会议中,这么多的兽族大臣吵成一片,是不是让你们失望了?”

我回应了大长老一个苦笑,道:“意料中事。”

小丫则是满脸失望的道:“大家为什么会这样?平时不都是好好的吗?我看到大家的那种样子,感觉很不开心,好像他们都不是我认识的那些叔叔伯伯了。”

大长老叹口气道:“小丫,这就是我为什么提议要你继承王位的原因了,如果任由大家这么再争闹下去,最后的结局只能是把帝国搞的四分五裂!”

“啊,小丫要继承王位?”听到这里。安希惊讶地叫了一声。

也难怪安希会这么惊讶,因为自从大长老提议要小丫继承王位后。

我和小丫一直没有下定决心,始终是处于考虑的阶段,自然也就没有和安希提起这件事。

大长老地脸上闪过了一丝痛苦的神情,道:“如果陛下不是走的这么突然。再给我们几年的时间,应该能够把一切都当排妥当,那么也不会是现在地这个局面了。小丫是神佑祭祀,只有以神佑祭祀的威望,才能镇住这些各有异心的兽族,为帝国迎来一个缓冲期。”

安希一愣。然后喃喃道:“话虽如此,但小丫现在才刚刚成年,会不会……”

安希的话。正是我所优虑的地方,小丫做为神佑祭祀,肩上所承担的东西实在是太多,难道现在除了民心之外,还要把王权压在她地肩上?以小丫的性格,她根本不适合身为一个王者。事实上说白了,让小丫为王,只不过是特殊时期的一个过渡手段。只要给帝国带来一个缓冲期,由大长老重新布署一下,帝国就应该能走上正轨。但这样一来,对小丫来说就太不公平了,毕竟接照大长老地计划,小丫只能扮演一个工具的角色。

小丫做为神佑祭祀。为帝国出力甚至是牺牲,应该说都是应该的,但在我的心中,这么喜良的小丫,为什么要挑起这样的重任?以她现在地年纪,不正应该是青春烂漫的时节吗?这种丑陋的权利之争,不应该和小丫沾上边。这也是我为什么始终拿不定主意,不让小丫参预王位之争的原因。

这个道理,我、大长老、安希都明白,但真正能在这件事中起到决定作用的却只有小丫一个。

一时之间,静室内显的有些沉默,良久之后小丫的声音才响了起来:“铁熊哥哥,大长老,是不是只要我一答应继承王位,大家就不用再争吵,就可以回到以前那么一副和和气气的样子?”

我一愣,然后勉强笑道:“小丫,你明不明白,如果你真地继承了王位,那么你就再也回不到以前,所有的兽族看你的眼神都会和以前不同,你再也不能笑眯眯的叫他们叔叔、伯伯、哥哥、姐姐了……”

小丫点了点头,道:“铁熊哥哥,你曾经说过,我们总要学会长大,做一些我们以前办不到的事,只有这样才能慢慢成熟。小丫不喜欢做国王,也做不来国王,但如果现在我出来做这个国王,就可以让大家回到以前,和睦相处,那么我说,我愿意!”

我有些哽声道:“小丫,你……”但当我看到小丫清澈而纯洁的一双大眼睛时,就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

小丫实在是太善良了,以她这样的性格,注定会选择一条为大家着想,却牺牲自己的路。小丫已经长大了,她能够做出自己的选择,这应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不论她的选择是什么,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的站在她的身边,全力的支持她!

这时大长老也激动的道:“小丫,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好孩子!”

现在,也许真的只有“好孩子”这样的一个词,才能形容如天使般的小丫吧?

既然小丫已经同意出面继承王位,接下来我们就商量了一下具体的事宜。接各方势力的态度来看,光靠口舌之争是无法达成共识的,如果到了大家耐性的极限,恐怕最后还是要用拳头说话。而大长老就在适当的时候,向我们发出信号,由小丫出面声明,正式要求继承王位。

以神佑祭祀的威名,这个王位可说是手到擒来,任何势力都无法与之争锋。只不过这样一来,小丫就成了众矢之的,任何对王位有想法的兽族,都会把茅头对准小丫。

不过,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样的一条道路,不管前面有多么的艰难,我和小丫唯一可以做的,直有面对!

第十章 人类进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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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圆桌会议继续进行,自然又演变成了各方势力的辩论会,大长老还是那么一副闭目养神的样子,而我也就当是在看戏。最后的会议结果,当然又是不了了之。于是大家只好约定,明天继续。

接照大长老的估计,这样的争辩应该差不多能够持续三天,到时候各方势力就会明白,仅靠嘴是不可能说服对方退出的,到时候唯一能够一较长短的就是用拳头来说话了。这个时候小丫就会出面,正式宣布要继承王位,以神佑祭祀强大的民心所向,再加上这个时候向全国公布神佑祭祀成为双圣战宠祭祀的消息,到时候继任国王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这样一来,各方势力也就不用因为内耗而动起刀兵了。

第二天,几乎是头一天形势的翻版,只不过大家争论时的火气越来越大,看来出问题是迟早的事。不过这样的局势一直在我们的预料之内,大长老继续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养神,而我则是开始打着哈久看戏了。

如果形势就这么发展,那么第三天也应该是照例引发这样的口水战,只不过,第三天的会议刚刚开始还没多久,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却使的这次的王位之争,不得不在还没分出结果时就终止。

“人类三大公国,号称八十万联军,开始攻打金汤要塞!”

由鹰族空军加急传递回来的消息,让本来嘈杂的会议场,变的死一般的沉寂。

人类攻打金汤要塞?仔细想想,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人类已经积蓄了四年的力量,现在又恰逢陛下驾崩,此时正是帝国最动荡的时候,人类不趁机浑水摸鱼,那还真怪了。

实际上,这样的一种情形,兽族不是判断不出来。只不过大家都被王位之争蒙蔽了眼睛,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格里雄第一个站了起来。道:“我职责所在,这就赶回去,王位之争,不提也罢。”

说完。格里雄起身快步离去。哈里发此时的军职在金汤要塞,他也不敢有丝毫怠慢,朗声道:“时值国难当头,天大地事情也要放在一边,哈里发告辞了。”说完,起身急追格里雄而去。

大家面面相觑。四个王位争夺者中一下子走了两个,现在要怎么办?本来还在闭目养神的大长老,突然站了起来。眼中精芒直射,大声地吼道:“还愣着干什么?赶快起草征兵令,难道大家就任由金汤要塞的十万兽族儿郎,硬拼人类的八十万大军,不施加任何援手?”

接连两天的骂战,让这些兽族地脑袋有些僵硬。直到大长老的大声提醒,这才如梦方醒,立刻启动了应急措施。那一瞬间,刚才还是争吵不休的兽族,现在又紧密配合在了一起,毕竟现在是国难当头,大家还是分的清事情的轻重缓急。

征兵令下达后,没有三天时间。是无法凑齐援军的。卡恩王子本身就是战将出身,当即表示这次随他回帝都地二千北国狼骑,可以全部调拨出来充任援军,愿为打退人类的进攻出一份力。为了配合卡恩,霍尔曼也从禁卫军中调拨出一支鹰族空军,和狼骑组成了一个三千兵力的大联队,愿意前往前线支持国战。

本来卡恩打算将这支联队地兵力直接交给格里雄,由他带往金汤要塞,没想到格里雄和哈里发的行动速度太快,分别只带了几个随从就急匆匆的赶返金汤要塞,等到这支很骑和空军的混合联队编制完毕,格里雄他们已远离帝都数十里路了。

不过,这支联队既然已经编制完毕,肯定不可能就地解散,只有挑选合适兽才,带领这支联队,做为首批援军驰援要塞。接道理,既然这支联队是由卡恩这方的势力贡献出来,就应该由他们安排联队的大队长。但卡恩为了避嫌,怕被人形容成这支援军是他地私家军,表示这支联队的指挥官,还是由军部指定为好。

这支联队,是一支已经成型了的队伍,随时都可以投入到战场,如果就让他们在这里等着完成征兵令后再一起赶赴金汤要塞,实在可说是浪费战机。

恩斯特将军不以自己年迈,主动要求请战,愿意带领这支联队前往金汤要塞,大长老断然否决了恩斯特将军的提议,毕竟他老人家这么大年纪了,万一有个什么意外,实在可说是帝国的损失。

大长老的眼光在所有兽族的身上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我的身上,我不由地一愣,难道大长老是要我带领这支联队不成?

说实话,我没有任何政治背景,也不属于争夺王位的各方势力,像这样平白无故多出来的一支队伍,交到我的手上正合适,不会引起谁的猜忌。再加上我的武勇之名早就冠绝帝都,号称兽族青年中的第一高手,担任一个联队长还算是有资格的。

不过,做为神佑祭祀的生命共同体,上战场打仗会不会冒的风险大了点?万一我挂了,等于小丫的性命也没了。只不过,看到大长老那坚定的眼神,我已经明白,我们兽族如果做什么事都顾头顾尾,那也就不是兽族了。大长老一直就看好我,现在我既然已经算是成年,那么带领一支精兵上战场去磨练一番,对我的成长绝对是极有好处。

国难当头,做为兽族的一份子,我当然要尽一份力。如果怕危险连战场都不敢上,别说别的兽族会潮笑我,我自己都过不了这一关。现在我已经成年,而且顺利的完成了试炼礼归来,踏上战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既然小丫都敢一力承担国王的重任,现在只是要我担任一个联队的大队长,我有什么不敢的?

于是我站起来身来,朗声道:“如果大家不嫌铁熊我年幼,我自动请缨但任这支联队的队长,定不负大家所托。”

第十一章 担任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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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担任大队长我虽然才刚刚成年,但身为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再加上开办学院,在帝都青年中的风光一时无两,在座的兽族绝大多数都是知道我的来头。我确确实实没什么背景,而身为一支三千军力的大联队队长,在军部已经算的上是中上级军官了。我的武勇是早已闻名,但突然之间就要升到如此高位,会不会太快了一点?还没等到其他的兽族发表什么意见,大长老已经鼓掌叫好道:“好你个铁熊,不愧是少年英雄,刚刚成年就敢请缨但此大任,金汤要塞是最残酷的战场,你才刚刚成年,难道一点也不害怕?”我知道这是大长老配合,我给我的表现机会,于是大声道:“所谓有志不在年高,我既然已经完成了试炼礼,那也就算是一个合格的成年兽族,国难当头,当然是以报效帝国为第一要务,更何况,不经历战场的洗礼,如何能成长为一个真正的英勇兽族?”“说的好!”大长老道:“铁熊你一向就有兽族青年第一高手的美誉,陛下在生时,和我都十分看好你,更何况兽神学院还是在你的提议下创办。以你为帝国所做的功绩,早就应该让你进入军部了。我看这支援军联队的大队长一职,就由你担任好了。相信在坐的各位都不会有什么意见吧?”说完,大长老目光炯炯的扫视了全场,那意思就像在说:你们不会这点面子都不给我吧?王位继承的事情我不发言,没得你们的事,现在指派一个大队长,你们不会不给面子吧?既然大长老都这么表态了,谁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自讨没趣,于是大家一起把我夸上了天,什么少年英才。什么文武双全,什么这次出击必定马到成功之类的话,立刻扑头盖脑的砸到了我头上。好像我就是什么盖世名将,这联队大队长不给我当就没天理似了的。当然,我从泰格、卡恩等的眼中,看出了他们流露出了些许不满地神情。毕竟我和哈里发比较要好。这在帝都尽兽皆知,如果我的势力庞大起来,这岂不是等于变向加强了哈里发的势力?不过睿智地大长老早就给我想好了应对之策,只听他哈哈笑道:“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那么铁熊你就担任这个大队长吧,这支联队就由你全权负责。如果在金汤要塞你们这支联队能够建立战功。回到帝都后我允许你们独立建制,成为神佑祭祀的私人护卫联队。铁熊,你是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相信由你组织一支神佑祭祀的专属护卫联队,问题不大吧?”我拍拍胸脯道:“绝不负大长老所托。”看到大长老做出这样地安排,泰格和卡恩他们也就没有什么意见了。就算我能掌握了这支联队,但如果只是改编制成为神佑祭祀的护卫联队,那就顶多只是算做宗教性质的私兵,不能算做军部的正式编制。也不会享受军部的军事配额与军晌,这样一来,就算我愿意支持哈里发,那么这支队伍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有限。如此一来,泰格他们也就算是对我放了心。事实上,大长老这么做却是有用意地,小丫做为神佑祭祀,虽然在整个兽神帝国的威望可说是达到了顶峰。却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势力。可以说,如果我能把这支联队地兵力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那么这就相当于我为小丫拉扯起来的第一股力量。大长老给了我这样的一个机会,能不能把握住,就要看我自己的表现了。如果真的需要小丫出如国王,那么我地队伍,就是小丫最初的班底。人类联军的进攻,把所有兽族的目光都吸引到了金汤要塞,王位之争不得不告一段落。接照军部的要求,我只有一晚上的休整时间,第二天就要带着属于我的联队,增援金汤要塞。今天的圆桌会议不了不之,大长老依然把我、小丫、安希带到了他地静室之中。“铁熊,你应该明白我的用意吧?”大长老直接开门见山。我点点头道:“大长老,谢谢你送给我这样一份大礼,接下来,就要靠我自己的能力来赢得大家的尊重了。”大长老语重心长的道:“铁熊,你现在可说是在军功方面一片空白,我兽族自古以来以武勇立国,能够在战场上建立功勋的兽族,才能赢得大家真正的尊敬。就算是陛下当年,也只是从一个普通的士兵做起,为帝国建立了无数功勋后,才最终众望所归的登上了国王之位。铁熊,你的天赋之佳,是我生平仅见,这不仅仅只是指你的武勇,还在于你有智谋,会动脑子,前途可谓不可限量。在我和陛下原来的没想中,由你和哈里发合作,说不定真能把帝国引领上中兴之路。现在这次人类的大举进攻,可说是给了你和哈里发一个机会,能不能在这一战中表现出你们的能力,赢得兽族军民的尊重,就要看你们自己的表现了。”“大长老,你放心吧,就算是为了小丫,我也会让所有的兽族刮目相看的!”此时的我,充满了自信。这时小丫突然道:“铁熊哥哥,小丫也要和你一起上战场!”上一刻我还蒙情万丈,但小丫的这一句话却把我吓了一点,让小丫和我一起上战场?我的天啊,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怎么办?我连忙摇手道:“小丫,你可是神佑祭祀啊,怎么可以轻易上战场?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怎么办?”小丫固执的摇摇头道:“兽族还没有只会躲在后方的神佑祭祀,历代的神佑祭祀有,那一个不是在战场上立下了赫赫威名?既然铁熊哥哥你都可以上战场了,那么小丫也要跟着去!再说了,在这样的一个紧要关头,如果我能够到前线去,相信会极大的鼓舞大家的士气吧?”说这番话时,小丫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

第十二章 一起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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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一起上战场!“这……”一时之间我有些语塞,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大长老。大长老沉默了片刻,抬起头来缓缓道:“不经历风刀霜剑的洗礼,雏鸟永远无法成为展翘高飞的雄鹰!”这名话是兽族自古以来就流传的一句谚语,以前阿林查大祭祀曾用这样的一句话来教训过我,现在,这样的一句话用在小丫身上,也同样合适。我不能总把小丫当做长不大的孩子,实际上以小丫现在的实力,已经等同于大祭祀,现在除了布伦特大长老外,只怕整个帝国再也找不出能够力压小丫一头的祭祀。如果把小丫拥有双圣战宠的因素算上,仅仅只是单挑的话,大长老也不会是小丫的对手。经过了试炼之礼的小丫,比起以前当然是成熟了许多,但她还缺乏真正独挡一面的锻炼。虽然现在小丫的实力已经算是帝国顶类,但她还是习惯依赖于我。如果小丫真的要成长为货真价实的神佑祭祀,那么战场或许真是最适合锻炼她的地方。不过,战场的血腥与残酷,真的适合现在的小丫吗?为此,我有些犹豫不决。大长老这时又道:“有时候命运是无法躲避的,如果已经注定,那么为何不早日面对?”听了大长老的话,我心中一震,突然明白了,小丫既然是帝国的神佑祭祀,那么随着她年纪的增长,踏上战场展现她的实力是必然的。诚如小丫所说,历代的神佑祭祀,有那一个不是在战场上身先士卒,立下赫赫战功,让敌人闻风丧胆?一直以来小丫表现的太过善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她的使命最终也要归属到战场之上。当那些兽族民众高呼“神佑祭祀万岁”时。他们难道不是寄希望于小丫,这位拥有龙族战宠的神佑祭祀,在战场上表现出惊人地实力,让所有的兽族士兵欢心鼓舞吗?如果小丫只是一个呆在后方的神佑祭祀,那么她头上的光环只会渐渐暗淡吧?毕竟兽族崇拜的基础,还是在于武勇!小丫已经成年了,她再不是那个小丫头。如果说她肩上背负了整个兽族的希望,那么现在也应该是她表现自己能力的时候了。我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小丫,你确实长大了!从小到大,我们就没有分开过。那么这一次,就让我们一起上战场吧!”“嗯!”小丫乖巧的点了点头,道:“铁熊哥哥,你放心吧,小丫已经做好了准备。不会拖大家后腿的!”我胸中升腾起一股豪气,摸了摸小丫的头,哈哈大笑道:“小丫你这么厉害,怎么会拖后腿?我们就让大家看看,神佑祭祀和她的青梅竹马,是如何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地吧!”说到这里,我感激的看了看布伦特大长老,是他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个舞台,使我们能够展现自己的能力。这时安希突然向大长老行了一个半跪之礼,道:“导师。我也想和铁熊、小丫他们一起上战场。希望您能够允许。”大长老叹口气道:“安希,你身为大圣女,职责是传播兽神的信仰,并不需要你踏上战场。难道说,你地心中永远放不下那股对人类的仇恨?”安希抬起头来,直视着大长老的眼睛,道:“姐姐的仇,我永远不会忘记!如果这次那些卑鄙的人类圣级敢来进攻我们的话,我一定会让他们有来无回!”说这番话时,安希那咬牙切齿的模样。已经显示出了她的决心。我不知道这次加篷特和萨博这两个混蛋会不会参加到人类联军,但看安希的这个样子,上战场的目地肯定是为了和这两混蛋拼命。我几乎可以肯定,安希现在还是抱着必死地决心,如果让她有机会碰到仇人,肯定毫不犹豫的就是一个“圣光自爆”招呼过去。如果把安希带到战场上,没见到那两个混蛋还好说,如果万一碰到了,那就是安希拼命之时。那两个圣级混蛋当然是死有余辜,但要搭上安希的一条命,那就不值得了。想到这里,我正准备开口拒绝安希的要求,大长老已经开口道:“安希啊安希,你从小的性子就是这么的固执,如果我不同意,依你的性格只怕就算是偷溜也要追到战场上去吧?这样吧,铁熊和小丫都还是刚刚成年,就当你是随军照顾他们好了。安希,记住,凡事不要过于冲动,小丫他们年纪还小,如果没有你坐镇,真要遇上了什么,只怕也不好办。”说这番话时,大长老向我打了一个眼色,我知道大长老的意思,名义上安希是随军照顾我们,但实际上我的年纪虽小,但性格反而比安希沉稳,真正需要照顾的,其实是安希。反正照顾小丫一个也是照顾,现在再加上一个安希,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地,顶多我加倍小心就是了。更保况安希身为高级祭祀,实力已经相当不俗,只要她别总想着一见到那两个圣级就拼命,应该不会对我们的行军造成什么负担。于是,我缓缓的向大长老点了点头。在得到了我的答复后,大长老高兴的洪声道:“既然要上战场了,那么你们就一起上!也许,这就是你们年轻一辈起步的一战!小丫、铁熊、安希,你们是不会让我失望的!”我郑重的向大长老点了点头,虽然小丫和安希的实力都很不俗,但她们终究是女孩子,真要上了战场的话,肯定还是要我照顾她们。安希是南希大圣女的妹妹,她就等于是我的亲人,拼了老命我也不能让她有事。至于小丫,那就更不用说了,她是我的心肝宝贝,我连她的一层油皮都不舍得碰掉,如果谁敢对小丫不利,先问问我再说!不过战场上危机四伏,为了预防万一,我还是做一些准备为好。想到这里,我开口问大长老道:“大老老,你能不能给我提供一些纸?如果是黄色的就更好了。”

第十三章 符咒初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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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符咒初显威“纸?”布伦特大长老明显的一愣。我连忙解释道:“大长老,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我的身体与一般兽族不同,具有一些说不出原因的异能。这些年来我努力修炼,也算是有所进步,其中有一种防护力很强的防御方法,效果并不弱于辅助祭祀的防御法术,如果运用到战场上,对小丫和安希这样的的祭祀非常有帮助。”祭祀的弱点就是进攻与防御的法术不能共修,大长老听到像我这样的一个战士居然有不弱于辅助祭祀的防御法术,显然来了兴趣,连忙问道:“你真的有这种异能?难道和纸有关?”我点点头道:“这种能力是我最近才能运用的,在这次试炼之礼的过程中,我们不是差点被卷入到禁咒”流星火雨中吗?当时就是用的我这种异能,才撑过了禁咒的冲击波,事实可以证明我异能的防护力十分强。后来我见到炎雀吞管火晶石,我就发现火晶石据有储在能量的特性。火晶石是一种六面晶体,通过不同的排列组合,可以储存不同的能量。我试着把火晶石磨成粉,然后写在纸上,终于实验出只要画出不同的图形,就可以把我的异能在储在纸上。然后,不论是谁用血为引,就可以引发在储在纸上的异能,这就像是运用能够发出攻击魔法的道具一样。不过,异能只能引发一次,用过一次之后,纸和火晶石都会做废。“这时小丫兴奋的道:“铁熊哥哥,你是说你在试炼礼时用的那个很厉害的光圈,只要画在纸上我们就可以用,是不是?好厉害啊!”大长老沉吟了一会儿,道:“铁熊,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功用,那实在可说是个了不起的发现。你确认没有问题?”我点点头道:“我已经试过了,不然我也不会这么肯定。不过,我手头没多少纸,不然的话可以当场演练一下。”大长老道:“这好办,纸这玩意虽然我们兽族用地不多,但多多少少帝国还是有一些存货的。我这就吩咐下去,先给你找一些。是不是黄色的效果最好?”我点头道:“黄色和火晶石配起来颜色最协调,便于发挥火晶石存储能量的功能。”大长老点点头,转身出静室向外面的兽族吩咐了几声,要他们赶快去准备一批黄纸。■两小块朱砂矿,直接捏的粉碎,装在石盆中用水一和,将浓淡调的恰到好处。我伸出食指沾了朱砂。立刻龙飞凤舞的在黄纸上画了一道“金刚伏魔咒”。上一世。我是符咒与控器的高手,这方面尽得空空门地真传,虽然久已不操此道,但现在只是画一个小小的“金刚伏魔符”,自然是手到擒来。我拿起“金刚伏魔符”,感觉到上面蕴含着一股澎湃的道力。画这一道符我几乎将全身十分之一的真气都封印了进去,估计这道符一打出去,“金刚伏魔圈”的效果至少能维持一柱香的时间,就算是经受高阶法术的攻击,大概也能撑个五六下。我能够感觉到符上蕴含的道力。但在大长老的眼中,这只不过是一张画满了奇怪图案的普通黄纸,就像我感觉不出元素力量一样,这个异世界地强者也不明白什么叫做真气与道法。我向大长老轻轻一笑,然后把“金刚伏魔符”递给了小丫,对小丫道:“小丫,你只要咬破手指,涂一点血在纸上,然后念一声‘疾’,同时把这纸扔出去,就可以发出我用地那种防护圈了。”大长老的眼中还有丝疑惑的神情,但小丫却是无条件的相信我,只是说了声好,就轻轻的咬破手指,然后接照我所说的步骤一一照做。金刚伏魔符一离开小丫的手,立刻中空中“嘭”的一下燃烧起来,与此同时金刚伏魔圈也已经发动,将小丫罩了个严严实实。蕴藏在符中的道力布伦特大长老感觉不到,但已经施展出来的金刚伏魔圈地能量波动,就逃不过大长老的感应了。“咦?”的一声,已经暴露出了大长老心中的惊讶,以大长老的见识,这世上能够让他也觉得奇怪的事物实在是太少了,而符咒的神奇,显然超过了大长老的预料。这时我向大长老道:“你可以试试这异能的防护效果,我想顶住一个高级魔法的攻击,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大长老点点头,出于小心仅是发出了一个小小的火珠向小丫击去。金刚伏魔圈能阻一切外邪入侵,不论是元素力量还是物理攻击,都在其防护的范围内。这道金刚伏魔圈是我以十分之一的真气所化,防护力量自然惊人。大长老发出的火球刚刚一撞上金刚伏魔圈,立刻“波”的一声烟消云散,而这金刚伏魔圈的防御能量连百分之一都没损耗。大长老眼睛一亮,惊叹道:“防护力量果然出众,我看就连中级辅助祭祀发出的‘空气壁障’也不过如此了。如此轻松就抵消了一个火球术,看来真的连高级法术的攻击也能经受的起。”我则向大长老一笑道:“不光是元素力量,就算是物理力量的攻击,只要不是像圣级力量那样的强大,这个防护圈也是可抵挡的住。”说着,我突然一个转身,用尽全力的一拳向站在我身旁的小丫打去。

第十四章 禁咒卷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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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禁咒卷轴

我的这个举动,把大长老和安希吓了一大跳,以我和小丫的关系,他们怎么也料不到我会突然向小丫挥拳,而小丫也睁大了她的眼睛,莫明其妙的看着我。

我挥拳的速度太快,几乎连他们发出惊呼的时间也没有,就一拳砸在了金刚伏魔圈上。如同大长老的火球攻击一样,金刚伏魔圈只是闪出一道淡淡的金色光芒,就将我这一拳的力量消化的无影无踪,仿佛我这一拳打在了空气中的棉花堆上。

大长老惊呼道:“居然真的是魔武双防?这是连圣级领域都做不到的事,铁熊你居然能够办到?”

我摇摇头道:“没有领城那么夸张,因为我的力量有限,所以这光圈最多只能防护高级法术的攻击,对于物理力量的防守也是一样。如果是您全力发出一击,这光圈就撑不住了。”

大长老道:“就算只是能够防住高级法术的攻击,这也是相当了不起了,要知道在战场上,真正有机会碰到高级法术的攻击毕竟是少数,大多时候还是面对无穷无尽的大批士兵。如果像小丫这样的祭祀能够有这样的一道防护符在身,无疑增加了保护自己的资本。这样一来,我对你们的安全就更加放心了。”

这时小丫也开口道:“铁熊哥哥,你的防护圈好神奇啊,都已经帮我挡了两下,现在还能维持,看来再挡几下也没问题。”

我笑着道:“像刚才那样力量的攻击。这个防护圈足以挡个几十下。如果没有受到攻击,这个防护圈地能量也能够维护一柱香的时间。”

小丫高兴的道:“这下子就相当于多了一个铁熊哥哥在保护我

了!“

我哈哈一笑道:“小丫你放心吧,我会永远保护在你的身边,这道防护符我还可以多给你几道,你可以不停的连着使用。就算你同时用几道也没关系,虽然防护的时间不能延长,但在单位时间内的抗击打能量却会加强。”

听到这里。大长老忍不住再次地惊叹道:“这个防护符的功能也太强了,铁熊,这样的符你能同时制作多少张?”

我心中计算了一下道:“由于画一道这样的符,要将我体内的能量储存进去,所以如果是都具有刚才那道符地威力。我一天的时间最多只能制作出十余张。当然,如果把每道符的威力降低一些,能够制作地数量就会更多。”

大长老沉吟了一下道:“铁熊。是不是你其他的异能,也可以通过画符这样的形式制成谁都可以用的道具?”

我点点头道:“像我的掌中雷、力量增幅等,都可以画符,而且由于存储的能量较低,我一天制作个百多张都没问题。”

“那么,每道符能够保存多长时间呢?”这个问题,大长老显然十分关心。

“只要符不破,上面的图案没有损坏。这道符就随时可用。”

听到这里,大长老背着双手在静室内不停的走来走去。显然在思考什么重大地问题。看着他一脸凝重的神情,一时之间我们都默不作声,怕打乱了他地思路。

良久之后,大长老才抬头问我道:“铁熊,你应该知道人类有一种非常霸道的魔法道具,那是一种能够让一个低级别的魔法师发出高级别魔法攻击的道具,同样只能一次性使用。”

我点点头道:“大长老,您是指魔法卷轴吧?”

大长老道:“对,魔法卷轴的制作虽然非常不容易,但运用到战场上却是非常的可怕。一个初级魔法师。可以用卷轴轻易召唤出高级魔法。如果是一个高级魔法师的话,甚至能用禁咒卷轴召唤出禁咒!”

我吓了一跳,连忙问道:“禁咒卷轴?这样的东西不可能存在于这个世上吧?”

开玩笑,禁咒就相当于这个异世界的核武器,如果禁咒能够制作成魔法卷轴,那么就相当于只要是一个高级魔法师,就可以背着这个核武器满世界乱窜,这样的危害性实在是太大了。

大长老苦笑一下道:“禁咒卷轴也是存在于这个世上地,只不过这样的秘辛,从来没有在外界流传。除了帝国的最高层之外,一般的兽族根本不可能知道,别说你们,就算是泰格他们,如果不能继承王位或者升职为大长老,也不可能接触到这最后的秘密。”

我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大长老,如果真是这么重要的秘密,不太适合就这样告诉我们吧?”

大长老笑笑道:“神佑祭祀既然已经成年,那么这个秘密小丫也是有资格分享的。至于你们,只是听听关于禁咒卷轴的事,应该没什么关系。”

说到这里,大长老似乎陷入到了回忆之中,良久之后才道:“正如我们兽族有着传奇的双圣祭祀安哥位一样,我们的敌人人类国度也有着他们的传奇。一千多年前,兽神帝国还是占据着整个奇迹大陆的庞大帝国,甚至有着日不落的美誉。所有的兽族中,以猴族的势力最庞大,他们的领地处在大陆的正中心,几乎可说是最富饶的一片土地。但猴族的发展实在是太快了,既使是这片最富饶的土地,也满足不了他们日渐膨胀的野心。”

“猴族最强大的地方在于他们的智慧,他们不仅是最成产祭祀的种族,还可以将祭祀法术优化变形,最终形成了猴族所特有的魔法体系,使的元素力量不再是祭祀的专利。至此,猴族的实力突飞猛进,即使是国王与长老院,也无法制衡猴族,猴族的不臣之心也越来越明显。”

“等到猴族的传奇英雄罗伯特-巴乔横空出世时,就如同在本就微妙的局势上投下了催化剂,猴族终于开始自称人类,脱离了兽神的信仰,背叛了整个兽族。当时实力强大的兽神帝国,是绝不可能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更何况猴族的地盘还在整个大陆的中心,几乎可说是四面被围。兽神帝国集结了各族近两百万的大军,规模可谓史上空前,准备将猴族一扫而灭。”

第十五章 祭祀法术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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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万大军?现在大陆上能够拥有这样手笔的,估计只有人类了。

当前的兽神帝国如果下达血红征兵令,也许能够凑足这样的大军,但代价是要牺牲掉整个帝国所有的民间生产力,真要这样做的话,结局和亡国也差不了多少。当年的兽神帝国只是讨伐叛徒,就可以调集两百万的大军,国力之强,实在是现在的兽族不敢想像。

这时大长老继续道:“帝国的两百万大军,集合了当时各个不同种族的精英,为了避免出现指挥不统一,各自为战的局面,各族都推选出族中最优秀的将军,组成了一个指挥中心,负责调度大军的一切事宜。

本来这一战,帝国应该是必胜无疑,不料因为人类有巴乔这样的一位天才火系圣魔法师的存在,将战局一朝之间转变。“

“巴乔之所以能够成为传奇,就在于他不仅是人类史上首个能够使出流星火雨禁咒的圣魔法师,还在于他是独一无二的禁咒卷轴制作者。

当时人类已经结合魔法与矮人族打造魔法装备的方法,研究出了如何制作卷轴,但只是限于一些不是特别复杂和大型的魔法,还无法将之运用的军事用途上。“

“但巴乔与众不同,他居然不声不响的制作出了禁咒卷轴,这在当时绝对是任何兽族都想像不到的事。人类派了一个高级魔法师前来向兽族下战书,谁也没料到展开的战书居然是一记‘流星火雨’地禁咒。整个兽族大军的指挥中心,以及所有的兽族名将,都在一记禁咒下化为了飞烟!”

说到这里,大长老长叹了一口气,道:“使去了领导者的兽族大军,立刻乱成了一盘散沙,而人类拥有一个由高级魔法师组成的敢死队。他们每人一个禁咒卷轴,几乎都是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将帝国各个不同种族的高层,在一夕之间全部扫荡干净。那一次,人类一共引发了十三次禁咒卷轴。一举扭转了整个战局,以五十万人类军队大破兽神帝国地二百万联军,一战莫定了人类霸主的地位。”

“这一战的结果兽族羞于提起。而关于禁咒卷轴的事也埋入了历史长河之中,但只要一提到‘十三禁咒破百万’这一战,历界的帝国领导者,都会感叹不已,谁能料到人类会以这样地一种方式打赢一场不可能打赢的战争呢?这之后,虽然再也没有见到过人类使用禁咒卷轴,但人类越来越强大,帝国越来越衰败却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人类后来又完善了斗气这一武力系统。使得本来单兵做战能力不行地人类,在武力方面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这样一来。经过了数百年的连绵战争,我们兽神帝国终于只能退守十万大山,而人类也雄霸了整片大陆。”

听完了大长老的述说,我可以想像到,人类几乎是等于使用了核武器,打赢了一场本不可能打赢的仗,才获得了发展成今日如此繁荣局面的机会。虽说人类在之后的战争中,并没有使用过禁咒卷轴,但巴乔既然能够制作,那么天知道他制作了多少禁咒卷轴?卷轴这东西只要保存妥当。放个几百上千年根本没有一点问题,虽然现在人类分裂成为了十余个国家,但只要有禁咒卷轴流传下来,不论是在谁的手里,都会将之当做最后地王牌来保存。可以说,禁咒卷轴已经成为了威慑力的一种象征。

大长老给我讲禁咒卷轴地事是为了什么?难道他认为我也能够制作出像禁咒卷轴那样威力巨大的符咒?别说我现在的实力远远不够,即使我能够恢复到上一世的修为,也没办法制作出杀伤力能同禁咒相比的符咒。

修真者讲究的是提升自身的修为,像禁咒这样造成大规模杀伤力的法术,被认为是有伤天和,即使是修为到最顶类的修真者,也不会去研究这种大规模群体杀伤性的道法。我能够将自己练成地道法,全都画成符咒,但怎么也不可能有禁咒那样大的杀伤力。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向大长老道:“大长老,难道您认为我也可以画出禁咒?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不可能画出超出我能力范围的纸符,禁咒更是想都别想。”

大长老摇摇头道:“不是要你画出禁咒,而是铁熊你注意到没有,你的纸符有一个特点,甚至比禁咒卷轴还要厉害!”

我不由的一愣,我的符咒比禁咒还厉害?这样的形容会不会夸张了一点?

大长老点醒我道:“禁咒卷轴是厉害,但还是需要牺牲一个高级魔法师才能发出,但铁熊你的纸符不一样,接照你所说的特性,只要是制作完成,不任是谁都可以使用,就实用性来说,实在是比禁咒卷轴优越太多。”

这样的夸奖我可不敢当,连忙道:“实用性强也没太大作用,我所拥有的能力中没有那一招具有极强的杀伤力,而且我独自一个制作纸符的能力有限,纸符也无法大规模的使用,不像那个巴乔制作的禁咒卷轴,只要使用得当,在战场上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太大了。”

大长老道:“铁熊,我不是要你制作什么超级厉害的纸符,而是你想过没有,人类可以把魔法制成卷轴,你也可以把特殊能力制成纸符,那么我们祭祀的法术是不是也能这样加工成一次性的法术道具?”

我心头一震,大长老的这句话,实在是太有震憾力了,为什么我就没有这样考虑过呢?

长久以来,我都是以自身为出发点考虑问题,即使有想过如何让兽族能够全民发展,甚至动过传授修真功法的脑筋,终因可行性而放弃了。就算我现在能够画符成咒,也只是想着自己能够画出什么的符,能不能够起到帮助兽族强大的作用。但我从来就没想到过,如果把我画符的方法改进一下,是不是能将祭祀的法术也变成符咒呢?大长老能够想到这一点,这就是做为身为上位者,考虑问题的全盘性才能具有的战略眼光。

第十六章 新官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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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祭祀的法术也能像我这样画成符,那么全帝国有多少祭祀?能够画出的符咒又是多少?如果祭祀画出的符咒同我的道法一样,不论是谁都可以使用,那又是何等惊人的一个局面?

只要配有祭祀的符咒,那么每一个兽族勇士既可以是战士,又能够发出祭祀法术,那人类还怎么和兽族抗衡?

一想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如果我的画符成咒之法,真的能够运用到祭祀法术上,那么兽族中兴,击败人类几乎可说是指日可待。

于是我忍不住激动的道:“大长老,您的睿智可以照亮整个帝国!

虽然在画出纸符的原理我说不出,但我可以将我画符的经验与大家分享。只要大家能够琢磨出什么样的图案能够存储什么样的祭祀法术,那么祭祀法术同样有可能画成纸符!“

大长老此时的心情不错,哈哈笑道:“铁熊,你别以为这样的一个方法是我突然之间凭空想像出来的,其实我们兽族早就开始研究能够使用出祭祀法术的卷轴,只是一直不知道人类制作魔法卷轴的原理,始终没有成功。但现在不同了,有了你这种画符的方法,我们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制作法术道具的门路,这怎能叫我不高兴?”

接下来,我将画符的方法详细向大长老、小丫、安希他们讲解了一遍。如何注入法力这一点并不难,反正不论是真气还是元素力量,注入符中就等于施放了一遍法术,难就难在如何将输出的法术储存起来。可以说,能不能琢磨出储存祭祀法术的图案法阵,将是这种试验最艰难的一点。

不过,帝国的长老院已经研究魔法卷轴多年。在这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相信研究起祭祀法术符咒,应该还是有规律可循。

最终,大长老向我们道:“小丫、安希你们都是得天独厚的祭祀天才,同样要努力研究如何将法术画成纸符,如果成功的话,将使帝国地未来获益非浅。”

在我们同大长老告别时,大长老又叮嘱了一遍,这画纸符的事。暂时不能够向外界宣布,要做为最高机密保密。即使是能够成功,也要将之做为一项秘密武器,在对付人类的时候再使用。就能起到像他们突然使用禁咒卷轴一样的效果,杀人类一个措手不及。

由于第二天我们就要率领联队出发,不能耽搁太多的时间,只好将一些具体细节留待以后讨论。不论是谁,只要能够在这方面的研究取得突破,就等于是为兽神帝国立下了天大的功劳。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小丫、安希就赶往驻扎在帝都东门外的联队营地。

即将交给我接手的联队,是由二千狼骑与一千鹰族空军组成的一支混合编队,不论是狼骑还是鹰族空军。都是兽神帝国地王牌兵种,这支联队如果使用得当。将是一支谁都不敢忽视的战力。

二千狼骑都是追随卡恩驻守北方边境的精兵,在与魔兽的做战中积累了丰富地经验,而一千鹰族空军更是禁卫军中的佼佼者,一向被称为精英中的精英,自视一向很高。

等我们到达军营时,所有的士兵已经收拾妥当,列出了整整齐齐的队形。

二千狼骑是难得的能够装备齐全地一支军力,全部都统一身着皮甲、皮帽,手上高举的弯刀亮闪如雪。更是少见的钢制利器。所有狼骑跨下的全是青一色地巨大青狼,首尾加起来几乎达到了两米,虽然没有多足马那样高大,但青狼的攻击性却比多足马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做为狼族骑兵,驯服青狼自然有自己种族地独门技巧,狼骑合一也是狼族骑兵大名鼎鼎的原因之一。试想一下,每一个狼骑,都相当于拥有一个骑兵与一头青狼的双重攻击力,自然是犀利无比。

至于鹰族空军,虽然不像狼骑那样准备整齐,但清一色的防风帽与黑色披风,看起来英姿勃发、威风凛凛。特别是这一千鹰族空军中,差不多有三百余名鹰族还配备了弩弓,要知道能够配备弩弓的鹰族空军,被称为空射,比骑射更加灵活机动,是战场上牵制力最强的兵种。

只从这支联队的组成来看,卡恩与霍尔里没有玩虚的,毕竟这只队伍是要赴援金汤要塞,如果搞一些残兵老将来充数,出了什么乱子谁都不敢负这个责任。

我和小丫、安希骑的都是多足马,道格拉斯则化身成白毛圆球地形态骑在小红的身上,紧跟着小丫的身后盘施而飞。

小丫收服双圣战宠的消息并没有向外界宣布,而小红的样子确实是威武而又罕见,即使场中的都是一些百战精兵,看到这只混身如同浴火的炎雀,也都面露出惊讶之色。看来,小丫的出场,比起我这个大队长要拉风了许多,我的风头可算是被她抢光了。

不过这些精兵确实是训练有素,就算是惊讶于小红的威猛,队形也没有丝毫的慌乱。特别是当我们一行三骑直驰到队列正前方时,二千狼骑坐下的青狼几乎是同时仰天嚎叫起来。

狼嚎的声音本就尖利,这两千青狠一起嚎叫,声势更是惊人。我和小丫、安希都不怎么精于骑术,座下的多足马被这突如其来的狼嚎声所惊,差一点一个掌控不住,摔下马来。

这一次,我明显的看到了这些狼骑眼中都抹过了一丝轻视的眼神,看来先前小红出场时的威风,全被我们差点失足落马一扫而空。我的脸色忍不住一沉,看来这些士兵对我这个新任长官并不怎么感冒,突然玩这么一手,几乎等于给我来了一个下马威看来,我刚刚成年就被任命为这支联队的大队长,还不能让这些老兵服气。当然,也有可能这些狼骑都是卡恩王子的班底,受到什么指示来为难一下我,也属正常。如果我不能在见面之初就材起我的官威,那么这个大队长只怕也就当不顺溜了。

第十七章 整顿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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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目光从所有狼骑的身上扫过,看来想闹事的只是这批来自北方的精兵,至少那一千鹰族空军都是老老实实的列队整齐,不敢对我和小丫一行有丝毫的轻视。

我这所谓帝都青年第一高手的名号,当然镇不住这些鹰族空军,但身为帝都的禁卫军成员,又怎么可能不认识神佑祭祀熊小丫和大圣女安希呢?只凭神佑祭祀和大圣女这两个名号,就算这些鹰族空军对我不怎么服气,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

新官上任也有三把火,我可不能让这些老兵欺我年幼,把我这个大队长瞧低了。

我骑在多足马上,运起千里传音的道法,缓缓的道:“各位兽族的精英,既然列队站在这里,不会不明白我的身份来历吧?”说着,我将早上从军部领到的比蒙军令牌拿在手上,当众一亮,同时厉声喝道:“还是说你们有谁敢上来检验一下这军令的真伪?”

我的千里传音,显然是有些震住了这些狼骑,因为他们怎么也想不通,明明我说话的嗓门不大,怎么在场的三千兽族,全都觉得我像是在他们的耳边细语似的呢?

当然,这些狼骑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只是千里传音这样的一个小把式,还不足以把他们吓住。

一个大胡子狼骑越众而出,粗着嗓门喊道:“下官约克,身为这支联队的掌旗官,职责所在,要检验一下军令的真伪。”

掌旗官是联长中仅次于大队长的要职,相当于参谋长的位置,职权更在副队长之上。这个约克既然能够担任掌旗官,那么这支狼骑队伍的原队长。应该就是他了。

我打量了约克几眼,然后将比蒙军令轻轻捏在两指之间,向他点点头道:“你尽管过来一验。”

约克一脸据傲神情的驱动坐下青狼奔了过来,根本没从座骑上下地行礼,就直接伸手拿向了我递出地比蒙军令。我知道这是约克有意轻视于我,心中暗暗冷笑两声,运起五丁开山术,将自己的力量大幅增强,但在表面上却没露出异状,只是面含微笑的看着约克。

约克并不理会我这个看似友好的微笑。直接伸手向比蒙军令抓了过去,但我手指之间早已运劲,那军令就像生了跟一般,约克那里能够抓动分毫?

约克有些恼怒的看了我一眼。估计我此时的微笑,在他的眼里已经完全变成了嘲讽,看来约克已经明白了我的意图,只是简单的一个军令接交,也就等同于我们暗中来一次较量。

这约克至少也是一个高级武者的身手,当然对我这样一个刚成年地熊族不怎么放在心上。手上再次运足了劲,向比蒙军令抓了过去。只不过,他的力量如何能够与我的五丁开山术相比?那比蒙军令依然在我的双指之间,纹丝不动。

约克地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了。他几乎将全身的力气都用了上去,一副脸红脖子粗的样子。依然拿比蒙军令奈何不得。

看着约克几乎是弓着身子骑在青狼之上,我轻轻的对他一笑,然后手上一松。约克正在全力用劲想抽出比蒙军令,没料到我会突然松手,立刻身子一个后倾,几乎要从青狼身上翻落下地。不过这约克的身手总算不错,急切间腰身用力,驱动青狼向后退了两步,卸掉了这回夺之力。才没摔下青狼当众出丑。

我哈哈大笑道:“掌旗官,这军令你可要拿好了,如果连这点力气都没有,我们联队的军旗,如何能够放心交到你地手中?”

这约克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做做样子看了看比蒙军令,然后将之交给我,跃下青狼向我行了一个军礼,道:“军令验过无误,下官见过大队长。”

我意味深远的对着约克一笑,道:“这比蒙军令,如果你有力气随时都可以拿过去。但看现在的样子,还是放在我这里保险一些。”

我话中的意思很明显,既然我们兽族一向拳头硬地就是老大,那么你就乖乖的给我老实点吧。

经过刚才地一次较量,约克自知不是我的对手,本来想给我一个下马威,没料到却被我摆了一道,只好匆匆向我再敬了一个军礼,骑着青狼回归队列。

这时我朗声向全体士兵道:“各位,我叫铁熊,从现在起就是你们新任的大队长。可能你们觉得像我这样一个刚刚成年的兽族,就突然担如你们的上司,很有些不服气,但你们身为军人,就应该明白,我们兽族一向军令如山,既然我是你们的长官,那么那怕我要你们向着刀山火海冲锋,你们也得义无反顾的给我向前,除非你们是贪生怕死的懦夫!”

狼骑中有些骚动,显然我的话刺激到了他们,而我则继续道:“就算你们觉得我地话不中听,也只得给我接受,因为我就是你们的长官!

大家都明白,我们既将踏足的是金汤要塞,是我们帝国最重要的堡垒,我们此行的目的是保卫家园,不是来搞官、兵对抗这样的无聊把戏。如果你们想让我认为你们是兽族的勇士,那么请在战场上给我证明。同样,我也会在战场上,让你们明白我为什么能成为你们的长官!“

说到这里,我再次环视全场,大声道:“神佑祭祀与大圣女,也将做为我们这支联队的随军祭祀共同出征,这可是帝国史无前例的殊荣,我们这支联队能不能够佩的上这样的荣誉,就要以各位在战场上的武勇来证明。是想成为名垂青史的勇士,还是当一个喜欢暗中和长官对着干的小兵痞子,悉听各位尊便。”

要想在短时间内和这些士兵建立起信任感,基本可说是不可能的,总不能我一散发所谓的王霸之气,这些士兵就要哭着喊着和我同生共死吧?所以我干脆挑明话题,直接以荣誉激起这些兽族士兵的争胜之心,只有战场才是我们互相证明自身价值的地方!

第十八章 又见高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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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又见高斯

时间紧迫,我们并没有进行什么军队交接时的一些常规仪式,只是清点了一下士兵数量,就直接整军开拨,连所谓的誓师都没有举行。按照我的解释,神佑祭祀与大圣女,可说是对兽神信仰最忠诚的两位祭祀都在我们的军中,还怕我们这支联队不能得到兽神的庇佑?

我和约克闯了个不偷快,连带着狼骑的二十位中队长,对我也不怎么礼貌,不过我表现出来的实力,也让他们不敢轻视于我。再加上神佑祭祀与大圣女站在我的这一边,还没有谁敢公然同我唱反调?

三千兵力的开拨,动静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反正我们是急着赶路,几乎是毫不停留的向东直行而去,不到片刻之间,大军身后的帝都城墙,就已完全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当中。

向东十余里之后,军队就已经驶出了佳木斯盆地,算是抛底的离开了帝都的范围,一路上我们身不离鞍,全力向金汤要塞驰去,以这样的行军速度,大约十日,应该就能到达交战的最前线。

让我觉得高兴的是,在那一千名鹰族空军中,我发现了高斯的身影,四年时间过去了,他的样子并没有什么变化,职务也还是一名小队长。以他的能力,本来不应该只取得这样的成就,看来这就是游离在权力圈子之外的结果了。希望这样的情景,在兽神学院地影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最终会消失不见。

从高斯的口中我知道,他和胡克所统领的那个联队,在四年前增援金汤要塞后,就换防成为了金汤要塞的常驻守军。胡克到现在还留守要塞,而高斯在前不久刚被调回到帝都。这次因为军情紧急,他又再次被编入了援军的队列。

小丫听到在金汤要塞还能遇见胡克这样的老熟兽,不由的高兴万分。至于高斯,则对我是赞不绝口,说他在金汤要塞驻守时。听到创办兽神学院的消息,实在是高兴万分,如果不是军务缠身,他早就要来拜访我,讨教与之相关地问题。高斯一直不停口的在我耳边称赞当年的丹尼斯祭祀是如何的慧眼识珠,我果然给兽族带来了一些与以往不同的变化。

据高斯向我介绍。从兽神学院首批毕业后分配到金汤要塞的学员,并不止哈里发与格里木,还有其他地十余名优秀兽族青年,个个都表现出了相当杰出的能力。特别是其中几位平民出身的,得到了大多数中下级士兵的拥护。这样的一副情景。高斯在以前是不敢想象地。

我笑着对高斯言道,随着时间地推移,兽神学院将在帝国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这一点,高斯连连点头称是。

有了高斯这样的一个中间桥梁,我与联队中地鹰族士兵相处还算愉快,特别是高斯虽然官位级别不高,但他的能力却是大家有目共睹,在鹰族士兵中十分有威望,有他帮我宣传,我几乎被夸成了兽族千年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

至于我和狼族之间的相处,一直就是这么不冷不热。我知道要获得这些北国勇士的信任还需要时间,不过小丫和这些狼族士兵的相处却还算愉快。以小丫的善良。再加上她顶着一个神佑祭祀的光环,可说是能够轻易赢得任何兽族的好感。这支联队,最终会改编成为小丫的守护联队,当我看到这些士兵对小丫那信服地眼神,就觉得我这大队长能不能够得到他们的尊敬到还真无所谓了,反正看这些狼骑的样子,已经都成为了小丫的狂信徒了。

且不说小丫所表现出来的强大实力,光是小红与道格拉斯这两大战宠,就让这些狼骑崇拜的如醉如痴。

小红身为最强大的圣级魔兽炎雀,就算现在因为环境的问题不能发挥最强的实力,但她天生操纵火元素的体质,还是让这些狼骑大开眼界。要知道,小红天生样子威猛神俊,浑身喷涌着火焰的样子更显的她凛然不可侵犯,强者风范尽显无疑。

就算是一向极为自傲的鹰族空军,在小红的面前也不得不承认,只有炎雀才是货真价实的空中霸主。要知道,就算是在龙族的面前,鹰族空军也有速度这一项引以为傲,但面对炎雀之时,不论是速度、力量、战斗技巧,鹰族空军都相差甚远,更别谈对于元素力量的操纵了。

看到小红大出风头,年纪虽大却童心犹在的道格拉斯不服气了,他在大家的期盼眼神中,以非常华丽的方式变身为巨龙形态,向天一声龙吟,一股庞大的龙威冠盖全场,让那些青狼全都瑟瑟发抖,把龙族的威风耍了个十足。

龙威是只有高级龙族战士才能拥有的技能,道格拉斯虽然现在不能发挥圣级力量,但如何发出龙威却难不住这位战斗专家。更何况他有数百年积累的战斗经验,对于风、水两系的元素操纵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玩起魔法技巧足以让那些身经百战的狼骑看花眼。

总之,道格拉斯和小红这样比着耍威风,无形中把小丫的形象衬托的更加高大。可以说,这支联队的士兵,是全帝国最早知道神佑祭祀成为双圣战宠祭祀的兽族,面对可说代表了神迹的小丫,这些兽族士兵那能不崇拜的五体投地?就算他们以前各有忠诚的对象,但只要小丫现在登高一呼,这批兽族立刻会从者如云吧?

我算是理解大长老为什么会提议小丫出面担任帝国的国王了,以小丫现在的声望,她所能凝聚的民心将是空前的,能把现在的兽族变成铁板一块!不过,小丫天性善良,虽然她有成王的天时、地利、兽和这些所有的有利因素,但她的性格却使她不能成为站在风口浪尖上的领袖。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小丫也许无法成为一名英明的国王,但她成为兽神帝国有史以来最强的信仰所在,却是不争的事实。

第十九章 战阵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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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战阵之法

大军急行了两天,离帝都的直线距离已经有四百多里,如果把我们在山路间往返过回的因素考虑进去,我们实际行进的距离再翻个倍都不止。

从行军的速度上,就可以看出兽族在天生素质上,比人类强了许多。如果是人类大军行进,能够一日之间超过百里,就已经是了不得的神速,但我们兽族士兵却可以轻易的达到人类的数倍之上。以兽族那强横的肉体,难怪有陆战天下第一的美誉。

拥有这样强大战士的兽神帝国却无法打赢人类,只能说人类所表现的能力更为优秀。且不说那些极道强者的存在,光是在近千年的战争中,人类所研究发展出来的战术,就已经是五花八门,花样百出。虽然这个异世界还没出现象孙子兵法这样集兵法大成的兵书,但人类军队的战阵之法,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可以说,在普通士兵的对战之中,正是因为阵法的存在,才弥补了人类士兵与兽族士兵在单兵作战能力上的差距。

上一世,我对兵法没有涉及,但如果谈到阵法,那我可就算是顶尖的专家了,开锁、破阵就是我的看家本事,不然的话如何偷遍各大修真门派?只不过,道家阵法与兵战阵法截然不同,要我摆出一个八卦迷魂阵简单,但要我像诸葛武候那样把八阵图溶入到战场之上,就不是我地能力所及了。

按理说。兽族与人类交战近千年,人类如果有战阵,那么兽族多多少少也应该学到一点才是,怎么到现在兽族的战争之法,还是集团方阵式的冲锋?能够做到侧翼有掩护,后排有远程,已经是兽族战阵的极限了。

就这个问题,我同高斯讨论了一番,这才明白兽族统帅不是不想研究战阵。而是兽族的士兵不论怎么训练,也达不到战阵要求那样的如脑使手,如手使臂般的协调。只要一踏足到战场上,绝大多数的兽族都会热血沸腾,红了眼睛的只想杀敌冲锋,能够保持一个集团方阵地阵型冲锋。这已经是多年训练的结果,如果是一般的新兵上战场,多半还是一窝蜂似的冲锋。

这样的战斗方式,无疑十分英勇豪迈,但妄想把兽族士兵训练成人类那样。掌握变化多端的战阵之法。那就是痴兽说梦了。不过,兽族打起仗来也并非一无是处,所谓一力降十会。有时候赤裸裸地冲锋比起什么阵法都来的实用有效,只是这个冲锋的时机要掌握的恰到好处才行。

像金汤将军格里雄之所以能够成为名将,就在于他对战场上全局的把握十分精确,往往能在最恰当地时机,做出最合理地指示。另外,格里雄虽然外表看起来粗旷,但实际内心细腻多智,他虽然不能以阵法训练兽族士兵,但他对人类的战阵之法研究的十分透彻。对于各种战阵地变幻之法、优缺之处烂熟于胸,这也是他能把握战局的基本原因之一。

我手上的这支联队,都是训练有素的老兵,保持集团阵型那是没有问题,但如果要像人类那样训练出战阵之法,却也是不可能的事。我在大叹可惜之余,心中细想一下也就释然,如果兽族也能训练出战阵之法,那本就可以一个顶三的兽族士兵和人类干起来,岂不是会演变成一边倒的屠杀?由此可见,造物主还算是公平,这世间万物之间,总还是有一个平衡之道。

眼见着天色将黑,再翻过前面的一个山口,就要找地方驻扎修整了,不然的话就算是以兽族那强横的肉体,这样没日没夜地接连疾驰下来,身体上也会有所吃不消。

我要传令兵将修整的命令传递下去,士兵们立刻露出一股欣喜之色,毕竟两天一夜不停的行军,就算是铁打的兽族也有些熬不住。在前方找了一个山谷做为临时驻扎地后,我们这支联队终于迎来了一个休整的机会。

我道法有成,恢复疲劳只在呼吸之间,由于军情紧急,不可能花一整夜的时间进行修整,到了下半夜大军还要重新开拨。安排好小丫和安希的休息营帐后,我在高斯的陪同下,开始对营地进行巡查。

兽族士兵餐风露宿是等闲之事,大多数狼骑士兵都是和青狼一起席地而卧,四处篱火阵阵,只有少数轮值的士兵在见到我后向我行礼。虽然这些士兵还没有全然信服于我,但兽族军令森严,对于我这个长官,那些士兵表面上的礼数还是要到位的。

兽族不愧是一个质朴的种族,这些士兵在如此艰苦的情况下,依然对帝国忠心耿耿,值此国难当头,全都义无反顾的投入到救国战争之中。兽族的忠魂长存,也是兽神帝国能在如此不利的局面下,依然残存的原因之一吧。

巡查到临时营地入口时,我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多足马蹄声从黑暗中传来,显然是有谁向我们这里疾驰而来。我倒不担心谁会乘这个时候发起偷袭,因为听蹄声,来者仅是一骑,难道是帝都有什么紧急军情要传递过来?

守在营门口的四名狼骑上前将营口一封,大声向黑暗中道:“来骑请报明身份,否则将被视为擅闯我军之罪,后果自负!”

黑暗中突然汹涌而出四个火球,直向那四名狼骑扑去,同时一声娇叱响起:“大胆,敢挡本公主者,才是后果自负!”

这四枚火球来的突然,把四名狼骑搞了个手忙脚乱,急匆匆之间避过后,四骑一起抽出了雪亮的弯刀,几乎要同时高喊“敌袭!”

我连忙挥手道:“且慢迎敌,来者是凯瑟琳公主殿下!”

凯瑟珠的声音,我怎么会不熟悉?能够不分青红皂白就乱闯军营的,也只有这位性格火暴的公主殿下了,只不过她不呆在帝都,连夜追上我的大军是为了什么?

第二十章 公主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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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公主驾到

只是眨眼之间,身批一身火云甲的凯瑟琳,骑着一匹通体赤红的多足马,如一股施风般的冲到了营门口。在听到我的话后,四名值守的狼骑知道这是公主殿下,只好侧身让出了营门入口。

就像是一团烈火般的凯瑟琳,眨眼之间冲到了我的面前,手中缰绳一紧,多足马几乎是人立而起,只这么一手,就证明这位公主殿下的骑术实在是比我高明太多。

只听凯瑟琳冷哼一声道:“铁熊,想不到你们行军速度这么快,我几乎是追了两天两夜才赶上你们。”

此时的凯瑟琳,经过长途时间的奔驰,娇俏的脸上满是细密的汗珠,一脸的风尘之色却掩不住她的天生丽质。回到帝都后,小丫和我都没和凯瑟琳单独见过面,至于在公众场合的几次见面,每次她都是一副愁云惨雾的模样,始终是感怀于爱德华兹陛下的逝世。现在的凯瑟琳,好像已经从那伤感中走了出来,恢复了几分刁蛮本色。

我知道凯瑟琳对我的心意,但我一直对她都是不冷不淡,现在既然已经和她打了个照面,只好道:“公主殿下,你连夜追赶我们这支联队,是有什么军情要传递的吗?”

凯瑟琳的眼珠一转,娇声道:“当然有军情,大长老已经口喻任命我为随军祭祀,结果还没来得及报道大军就已经开拨,我只好连夜追上来,不然的话,要是以逃兵之罪论处,就算我是公主也承担不起。”

我心中一愣,这位公主殿下还真是敢吹,大长老怎么可能安排她担任随军祭祀?这位公主殿下如果是刚从丧父之痛中恢复过来,大长老安抚她都还来不及。绝不会把她安排上战场。再说了,凯瑟琳可不像小丫和安希那样识大体。平时刁蛮一下可以说是可爱,如果到战场上再来这么一手,那可就是性命攸关的事了,以大长老的睿智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我暗自琢磨了一下道:“逃兵之罪?谎报军情的罪名可是更大啊!”

凯瑟琳满不在乎的道:“你不信?那么回帝都向大长老求证一下,不就明白了。”

我有些不明白。这位公主殿下是什么意思?我的言下之意已经很明确的指出她是假借大长老地口喻,私自离开帝都,然后硬要跟着我这支队伍,但她却是一副死不认帐的模样,总不至于为了验证她话地真伪我就要回帝都一趟吧?

和这位公主纠缠下去,只会被她打蛇随棍上,于是我直接开门见山道:“凯瑟琳,如果你不说明你真实的意图,我是不会同意你加入我们联队的。别说你是假传大长老的口喻,就算大长老真这么说过。做为这支联队的大队长,我也有权拒绝你加入我的联队。”

凯瑟琳嘴一嘟。不满地道:“就算你不让我加入联队,但腿长在我身上,我也可以自己跟着来。”

看着凯瑟琳的这副样子。我的心不由的一软,只好叹口气道:“凯瑟琳,我们这支联队是要上战场,如果让你就这么卷入到危险的战场上,真要出了什么意外,我如何对得起迷去的爱德华兹陛下?”

听到我提到陛下的名字,凯瑟琳的眼圈有些一红,道:“就算是父王在世时,也从来不把我们这些子女当做笼中的雀鸟,而是希望我们经历风霜后茁壮成长。再说我已经成年。也出色的完成了试炼之礼,值此国难当头,当然也有资格上阵杀敌。”

我摇摇头道:“战场上地危险,可说是瞬息万变,比起试炼之礼凶险何至百倍?凯瑟琳,你还是回帝都去吧,不然的话,你地母后与大长老,都会为你着急。”

凯瑟琳道:“我出来之前,已经留下了口信,母后和大长老不会为我担心的。小丫和安希姐姐能成为随军祭祀,为什么我不行?大长老都说过,我们都是最出色的祭祀天才。”

我心中暗自好笑,三言两语之间,凯瑟琳就把留书地事情都说了出来,这还怎么打着大长老口喻这个晃子?她这么急着想到战场之上,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单纯的只是想和小丫、安希她们比比出风头?难道她还打着纠缠我的主意?

想到这里,我的脸上不由的露出了一些狐疑神色。估计我的这个样子被凯瑟琳看在眼里,她娇声道:“铁熊,你别想太多,我承认自己还没有放弃你,但这次急着追上来,并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哈里发哥哥!”

对于哈里发的事,我还是非常关心的,连忙开口问道:“哈里发出了什么事?你这么急着找他?”

“这……”小丫犹豫的看了看站在我身边的高斯与那几名值守地狼骑。

高斯察言观色,向我行了一个军礼后道:“队长,我带着这几位兄弟到那边去巡查一下,以防不测。”

我知道这是高斯帮我制造与凯瑟琳单独谈话的机会,于是向他点点头表示赞同。

等到高斯和那几名狼骑走远后,凯瑟琳才一本正经的向我道:“铁熊你也知道,为了父王离去之后的王位,我们兽族已经变的不那么团结了吧?”

我点点头,略有些苦涩的道:“陛下走的太突然,不然的话局面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凯瑟琳道:“其实我们都知道,父王生前很希望哈里发哥哥继承王位,但那些有野心的兽族,却想对哥哥不利,他们甚至想除掉哥哥!”

我心头大震,连忙问道:“凯瑟琳,你的这个消息来源准不准确?

真的有兽族为了王位之争,想对哈里发不利?“

在我看来,几大兽族势力虽然都觊觎王位的归属,但还不至于要闹到暗杀竞争对手的地步吧?难道现在的兽神帝国,权利斗争真的到了如此勾心斗角的地步?

这一刻,我真的很希望凯瑟琳的消息来源是错误的!

第二十一章 兽族内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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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兽族内奸

凯瑟琳一脸肯定的道:“本来我也不敢相信会有兽族做出这样卑鄙

的事,但我无意间得到的这封秘信,却让我不得不信。“

说到这里,凯瑟琳向我递过来一个细小竹筒,一看就知道是绑在信鸽腿上用来装存机密文件的,此时竹筒上的火漆已经被揭开,显然里面的内容凯瑟琳已经看过。

我开口问道:“这是军方的战鸽?”利用信鸽来传递消息,是兽神帝国军方才有的手段,一般的民间,根本没能力培养出信鸽,所以我才有此一问。

凯瑟琳摇摇头道:“如果是战鸽都会打上军方的烙印,这支信鸽绝不是军方所有,而是民间私自训练的。”

我疑惑的问道:“在兽神帝国,谁有私底下训练信鸽的本事?”

凯瑟琳道:“私养战鸽在帝国可是重罪,而且信鸽还需要放养才能培育出,如果谁能够在私底下驯养战鸽,那绝对是势力相当庞大的兽族才有可能。”

我知道凯瑟琳话中暗含的意思,忍不住苦笑道:“能够参与到王位竞争中的,又有那一个不是位高权重之辈?”

说着,我从凯瑟琳的手中接过了那个细小竹筒,从中抽出了一张小纸条,借着火光展开一看,只不过是匆匆一眼,我就大惊失色的道:“这是人类的文字?”

在祭祀的学习中,人类的文字与是必修的课程之一,和兽族的象形字不同,人类文字是一种类似于英文的字符文字,一眼看去就能和兽族的文字区分开。

凯瑟琳神情凝重的向我点了点头,如果说有兽族使用信鸽时是用人类文字传递信息,那代表了什么意思?难道说,以忠勇立国地兽族。居然出现了兽奸?

虽然转生到这个世界不过十余年的时间,但我对兽族已经投入了真正地感情。一种可说是血脉相融的感情。小丫同我生死于共,老爸、老妈对我的关爱呵护,南希、阿林查、丹尼斯等的舍命相护,爱德华兹陛下、布伦特大长老的信任与支持,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觉得兽族是如此地真诚。这是一个何等和睦的大家庭。

虽然王位之争让我有些失望,但这毕竟是爱德华兹陛下突然逝世后才造成,我仍然相信所有兽族对帝国的忠诚。但现在的这个字条,难道会打破我一直以来的感观,兽族也会出现出卖帝国的叛徒?

千年来的风雨飘摇、铁血拼杀,无数兽族英雄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足迹,成为吟游侍人口中传诵的对象。那怕兽神帝国被人类逼入到绝境,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与敌人私通的兽奸。所有地兽族都从骨子里相信,兽族只有坦然面对生死的英雄好汉,绝没有向敌人卑躬屈膝地叛徒。

但是这张小小的纸条。却将我的这丝信仰击地粉碎,我甚至有点不敢展开这张纸条。不过我知道。如果现在我不展开这张纸条,也许将来会带给我更大的伤痛。

我几乎是屏住呼吸,展开了这张小纸条。上面的字并不多,只有短短的一行:“格、哈孤身回归,途中斩首!”

短短的十个字,已经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有兽族的叛徒把格里木与哈里发匆匆赶回金汤要塞的时间通报给了人类,而人类很可能就此借机刺杀格里木与哈里发,这样一来金汤要塞群龙无首,自然会给人类可乘之机。

格里木和哈里发都是王位的有利竞争者,如果他们在归途中被刺杀,那么除了人类得益外。最有好处的就是余下地两位王位竞争者。

这么做的是泰格还是卡恩?难道为了王位,他们居然胆敢出卖兽族?

小纸条的右下角有一个弯弯曲曲的符号,初看有些像是一朵浮云或是一团棉花,这个标记应该是代表报信者的代号,但只从这一个图案,我们不可能猜出谁是兽奸。

我沉声问凯瑟琳:“你的这个字条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

凯瑟琳道:“我本来只是想出帝都去拜祭一下父王,没想到有一只信鸽在狼面鹰的追逐下跑到了北门,我开始还以为这是军方的战鸽,就用火球赶走了狼面鹰,但这只信鸽还是因为伤重而坠了下来。我检起信鸽后,才发现居然不是战鸽,这下子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连忙取出竹筒中纸条,这才发现了这个秘密。”

我顿足道:“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不去找大老长,反而花这么多时间来追赶我的联队?”

凯瑟琳道:“你以为我想啊?大长老那天刚刚闭关,说是要做什么重要研究,我又不是长老院的议员,根本没有途径能够直接面见他。至于委托其他兽族,我连想都不敢想,因为我根本不知道现在的帝都还有谁值得信任”

说到这里,凯瑟琳的眼圈有些泛红。我能够理解此时她的心情,泰格身为虎族的族长,常年留守的帝都,可说是看着她长大的长辈,至于卡恩更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如果说真是这两位起了什么歹心,那以他们所掌控的势力来看,凯瑟琳在帝都除了能够信任大长老外,还真找不到可以倾诉的对象。

由此可见,凯瑟琳并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草包,虽然她的性格火暴,但对目前兽族的局势却也算是比较清楚。如果真有兽族想对付哈里发,还会怕顺便搭上她这位公主殿下吗?既然无法联系到大长老,那么凯瑟琳唯一可求助的对象只能是我了,毕竟我手上掌握了三千精兵,而且行进的路线正在格里木与哈里发一行的身后,就算要救援的话也能够最迅速。

传递一条消息,至少要动用到三只以上的信鸽,这也是为了防止途中发生意外的常用做法。凯瑟琳虽然无意中截获了一只信鸽,但这个刺杀的消息肯定已经传递了出去,现在的哈里发与格里木随时都处在危险当中。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大声下令道:“战况紧急,全军停止休整,急速整军飞援金汤要塞!”

第二十二章 急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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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急行救援

这支联队不愧是百练精兵,虽然刚开始休整还没多长时间,但传令兵传出我大军开拨的命令后,只不过是片刻的功夫就整军完毕,继续连夜向前急行军。

约克等军官问我突然行军的原因,我一概以军情紧急为由回应。现在我心急如焚,哈里发与格里木的出发时间比我们早大半天,以现在军清的紧急,恐怕他们也是日夜兼程赶路,领先我们没有百里也有八十。

格里木身为兽族数的上的高手,而哈里发的身手也可算是兽族武者中的佼佼者,要想刺杀他们,只有派出圣级高手才有可能。一般的圣级,都有着强者的自尊,不太可能会做这种自降身份的事,但对于萨博与加篷特这两个混蛋来说,搞暗杀活动可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因此,人类如果真要派人刺杀的话,肯定会出动这两个圣级。

新仇日恨可说是一起涌上我的心头,现在我和小丫的实力大进,而且率领着三千大军,可用不着怕这两个圣级,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尽快的追上哈里发与格里木,以策万全。

经过了一夜一日的疾行,大军又赶了三百余里的山路,天色也将转黑,虽然我看到士兵们都已面露疲态,但现在情况紧急,可不是节约体力的时候,依然下令继续急行军。

从帝都到金汤要塞,有着兽族耗费近百年时间才开通的一条官道,是结合十万大山的地形以及本就有的山路贯通后修整而成,大部分路段都是可供大军通行的直道,也可说是直达金汤要塞的最佳捷径。格里森和哈里发要赶回金汤要塞,走这条官道当然是最节约时间,只不过这样一来,只要人类掌握他们回归要塞的时间,在这条路上的某个地点安排伏击,也是件非常容易的事。

如果人类的刺杀行动已经展开,我无法判断他们会在什么地方下手。现在唯一能做地只能是不断向前再向前,能够追上哈里发他们最好。

这支联队的士兵虽然都是精兵,但像这样三天三夜的急行军,也感到有些吃不消。一批军官轮流向我转达了士兵需要休整的消息,不然地话,只怕还没赶到战场,就已经累趴下了。

我看到那一双双血红的眼睛,心中也忍不住一痛,但现在的情况是如果我们不坚持下去。万一格里木与哈里发真出了什么意外,那绝对是一个无法弥补的损失。对此,我只能硬着心肠,一次又一次驳回了各级军官要求休整的请求。

高斯看到我这样一副气急败坏地样子也觉得奇怪,婉转的向我表示,如果我再这样不体恤士兵的赶路,恐怕会失去士兵的信赖。

我无法将兽族有叛徒的事情向高斯明言,只好告诉他现在情况紧急,就算我失去军心。也必顾按照我的命令去做!

看到我主意已定,高斯也就不再坚持了。而是以他在军中的威望。

帮我尽量压制那些已经有些不堪忍受的士兵,努力维持着军队的秩序。

等到天色全黑时,我们又向前急行了约有十余里,从军事地图上看,我知道前方有一个兽族设立地兵站,常备守军有三百狼族,算是一个警戒点。如果格里木同哈里发已经越过这个兵站,我也可以通过驻守士兵了解到他们过去了多长时间,据此推算还离他们有多远的距离。

正当大军离那个兵站越来越近之时,军队前哨突然发出警戒声。我心头一惊,难道出状况地地点就在前方?想到这里,我一催座下地多足马,向前军直冲而去,小丫、安希、凯瑟琳紧随在我的身后。

黑暗中,前方隐隐透出丝火光,看来正是兵站所处的方位。难道格里木同哈里发遇到人类刺客后,是退到兵站中才抵挡到现在?

兽族士兵看到前方兵站出了状况,这才相信我急行军的命令是有道理的,要知道这个兵站可说是位于帝国的腹地,像这样的军事设施都会遭遇到敌袭,还真是前所未有。

我刚刚冲到大军的前列,离着兵站还有一段距离,就听到前方传来一阵急促的多足马蹄声,然后我就看到一个金发的身影,出现在我地眼中正是哈里发。

我心中暗松一口气,看到哈里发没事可说是万幸,但格里木呢?不过我看到在哈里发之时,就发现哈里发的马鞍上横卧着一个黑影,难不成就是格里木?

眼见着哈里发还差数十米就要接触到大军,我突然感觉到前方一股庞大的气息涌起,一道金色的光影从空中疾向哈里发追来。

圣级强者!我的心中立刻涌起了这个念头。

金色光影在空中的速度极快,而哈里发座下的多足马不知道是受了伤还是不堪两兽的重量,跑起来有些摇摇晃晃,看这样子只怕哈里发还没冲过来,就要被这金色光影追上。

在这紧要关头,一直在小丫身后盘施的小红,突然发出了一声清亮的鸣叫,如同一道划破夜空的红色闪电向前方直冲过去,迎向了空中的那道金色光影。看来是小红见猎心喜,准备同这个圣级强者较量一下。

一个冲的急,一个迎的快,眨眼之间小红就越过哈里发,撞向了金色光影,只听一声沉闷的声音传来,那个金色光影在空中停顿了下来,而小红则是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才再次重新振翅飞起,与金色光影隔空相对。小红的实力毕竟是受到了限制,仅从这一撞看来,和真正的圣级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线。

借着小红的这一挡,哈里发总算是融入了大军中,算是暂时安全,而伏在他身前马鞍上的那个黑影,正是格里木。只是此时这位金汤将军双眼紧闭,也不知是死是活。

不过我现在却没空和哈里发打招呼,因为当那个金色光影停顿在空中时,我和小丫充满怒火的眼睛就紧紧的盯向了他!

空中的这个金色身影,独臂巨剑,身形削瘦,一双血红的眼睛,正是与我和小丫有着毁家灭村之恨的萨博!

第二十三章 阿基隆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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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阿基隆斯之剑

和四年前夜晚的那个萨博相比,除了被圣光自暴毁掉一只左手外,他的外形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还是一副冷淡的表情,那双血红的眼睛,依然像是在漠视一切生命。

不过萨博手上的巨剑,却和以前的那把黑色巨剑不同,虽然大小差不多,但他现在所持的巨剑散发着一种如同水晶般的光晕,银白的剑身上镌刻着一些造型古朴的花纹,显示出这柄巨剑应该是有些来历的古物。

趴在小丫肩头的道格拉斯突然大叫一声:“阿基隆斯之剑?”随即就化身为龙族形态,飞跃在空中,同小红并排而立,一双如水晶般的龙眼直盯着萨博,居然也是一副怒气横生的样子。

在听到道格拉斯喊出“阿基隆斯之剑”这句话后,我就明白了道格拉斯为什么会如此愤怒。因为“阿基隆斯之剑”又称斩龙剑,是一件在人类国度十分有名的高级魔法武器。“阿基隆斯之剑”的特殊之处在于对斗气的传导十分有效,如果是斗气高手通过“阿基隆斯之剑”将斗气外发,发出的斗气离体后威力基本不会损耗,而且还能让斗气的攻击范围更广。在以剑气为主要武技的武者眼中,这把剑就算称为圣器也不为过。

至于别名斩龙剑的来历,就更和道格拉斯有关了。这并不是说斩龙剑的斩龙二字,触犯了龙族的尊严,而是因为在五百年前,有着传奇英雄美誉的道格拉斯,正是在人类圣级强者的围攻下,星陨于这把“阿基隆斯之剑”的剑锋之下。为了纪念这一战的丰功伟绩,人类就把“阿基隆斯之剑”称为了斩龙剑。此剑一直是西斯公国的皇家珍藏之一,毕竟这把斩龙剑,代表了西斯公国开国大公的武勇。

道格拉斯重回世间之后,听到过关于斩龙剑的传说,当即大骂这全是胡说八道。当年死在人类圣级强者围攻中的。是安哥拉,而最后一击地凶器,正是这把“阿基隆斯之剑”。当年一战,道格拉斯并没有直接战死沙场。而是被灵魂抽离术传回了冰晶宫。

道格拉斯并不是败给了“阿基隆斯之剑”,那么这把剑怎么可以被称为斩龙剑呢?更何况,将安哥拉视为一生挚友的道格拉斯,如何能够忍受手持凶器的人类昂首挺胸站在自己的身前?现在地道格拉斯,可说是找萨博拼命的心都有。

道格拉斯和小红现在虽然不能发挥圣级力量。但他们一个是传奇英雄,一个是最顶尖的圣级魔兽,就算萨博是强大的领域圣级,也没办法轻松应付他们吧?。

仇人就在眼前,我强忍住心头的激动,暗暗指挥大军,准备对萨博来一个合围之势。特别是鹰族空军中地三百空射,我要求他们一个小队一个小队的分散开来,从空中阻击萨博。以防止这家伙逃脱。

让我有些奇怪的是,萨博一直看着我调兵遣将。并没有做出什么特别的举动。难道他真的自持强大,能够力敌我的三千大军?除非是他的脑子坏掉了,不然怎么会如此狂妄?就算是能够吟唱禁咒的圣魔法师,如果没给他吟唱魔法的时间,同样会被三千大军淹地连渣都不剩。这萨博难道就不怕被我的大军围攻?

在空中地萨博盯着小红看了半晌,才开口道:“世上还有这样地独特的魔兽,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不过比起圣级还是差了一筹,你不是我的对手。”

道格拉斯在一旁一挥巨翅,洪声道:“废话真多。你区区一个圣级很了不起吗?难道在我龙族的面前也敢耀武扬威?”

萨博鼻中冷哼一声,道:“还没达到圣级的龙族,有什么可尊敬的?这个世界还是以实力来说话。”

道格拉斯什么时候被人这样嘲笑过?他怒极反笑,大声道:“以实力来说话?好,我就看看你这圣级的手上功夫,是不是同嘴皮子一样厉害。”

萨博将手中巨剑一抚,道:“你应该是一头中阶的冰霜巨龙吧?虽然你的变形状态很独特,但始终还没到达圣级,同样不可能是我的对手。我手中之剑你听说过吗?剑名斩龙,你这龙族就没有感到一丝害怕?”

“放屁!”道格拉斯地怒火忍不住了,张口就是一个龙息吐了过去。

“咦?”的惊讶了一声,萨博横剑在身前,用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挡住了道格拉斯喷出的龙息。当道格拉斯吐出的龙息击在“阿基隆斯之剑”上时,空气中的寒意突然加重了几分,一层莹白的冰霜居然凝结在剑身上,使的这把剑的光华立刻暗淡了几分。

萨博皱了皱眉,抖手一震手中巨剑,一道淡淡的金色剑气涌出,立刻将那层凝结的冰霜化的无影无踪,然后才开口道:“想不到你这龙族虽然还不是圣级,却能够吐出龙息,能够拥有如此威力的冰霜性质龙息,看来你这冰霜巨龙,是少见的能够风、水双修的高阶龙族。不过,

你们龙族最杰出的战斗天才‘风霜之刃’道格拉斯也是被斩于这巨剑之

下,难不成你这龙族还想为先贤复仇?“

道格拉斯的鼻子都气歪了,要不是自己的力量受到了主仆契约的限制,还容的这萨博在他的面前指手画脚充高手?萨博虽然是修炼成了武者领域的圣级高手,但传奇英雄道格拉斯更是圣级中的领域力量专家,真要比拼实力,萨博肯定不是道格拉斯的对手。只不过,力量受限的道格拉斯现在是没办法证明自己的武勇了。

龙息可说是龙族压箱底的本事,但道格拉斯的龙息却奈何不了萨博分毫,由此可见后天顶峰的力量,比起先天的圣级虽然只是相差一线,但其距离却不可以道理计。

不过我们现在又不是比武单挑,就算道格拉斯搞不定萨博,我们这边还有小红,还有三千大军,到时候一拥而上的围欧,一样能让萨博不死也脱成皮。

第二十四章 双战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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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双战萨博

小红看到道格拉斯在萨博的手上讨不了好,立刻一付跃跃欲试的样子,乘着道格拉斯还在和萨博打嘴仗,猛然冲了过去。只见小红双翅向天一挥,做出一副飞腾丸宵的模样,身上熊熊翻滚的火焰猛的汇聚了起来,化成一只如同小红等大般的火鸟,振翅向萨博袭去。

我看过小红演练她的这记杀手铜,这招“火鸟炎击”可算是炎雀的看家本领,能够将全身的火元素力量汇集起来,凝结成如同火鸟的模样,然后放射而出,每一击的威力都不弱于禁咒“流星火雨”的单个流星火球。更独特的是,“火鸟炎击”一担发出,具有能够自动锁定敌人气息,进行追击的特殊效果。可以说,“火鸟炎击”一但发动,就是个不死不休的局面,必定会和敌人硬碰硬的分个高下。

炎雀力量到达巅峰时,能够同时发出四记“火鸟炎击”,称之为分身四杀,是炎雀攻击力最强的一技杀招。只不过现在小红的力量有限,发出一记“火鸟炎击”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至于禁咒“流星火雨”则是炎雀拼命的绝技,需要燃烧自己全部的生命力才能引发,非到万不得已时,绝不会轻用。要知道炎雀的传承方式是浴火重生,使出一记禁咒,就相当于这个世界上的炎雀又少了一只。

萨博不知道炎雀的来历,但他的战斗经验十分丰富,当然能够感觉出“火鸟炎击”这一击的厉害,只见他面色凝重的身形向后一退,试图拉开距离以减弱这一击的威力。

不过“火鸟炎击”具有追踪的能力,并不会因距离拉长就威力减弱,依然紧跟着萨博衔尾追击。

眼见着火鸟要追上萨博,只听他大吼一声,身上的金色光芒暴涨。

挥手一个十字剑斩,劈出一横一竖两道剑气,交叉成十字形向火鸟迎去。

四年不见,这萨博的剑气更精纯了,威力也像是巨大了许多,也许是托了他手上那把“阿基隆斯之剑”地福,能让他将自身的能力完全激发出来。

金色的剑气一迎上火鸟,立刻暴发出了满天耀眼的红光,让大家不敢直视,同时一声沉闭的气流声传出。凝结成火鸟的火元素能量被击的粉碎,在空气中一波波的散发着灼热气息。

萨博在空中定住身形,任由这一股股如热浪般的气息将他全身衣袖吹的纷飞乱舞,将“阿基隆斯之剑”斜举在身前,道:“你这一击还算有几分厉害,居然逼地我出了全力,以你不到圣级的力量,能取得这样的战果,足以自傲了。”

小红有些不爽的啼叫了一声,然后才道:“看你这么一副臭屁的样子。实在是非常讨厌你,还真当自己天下无敌啊?扮高手扮成你这副模样,脸皮也算是厚到家了。”

小红重生到这世上,并没有太长的时间,但炎雀是天生圣级,心智全开,这十余天和我们一路混下来。居然把我无意识中流露出来的一些懒散气息学了个十足,颇有些我上一世的赖皮风彩。特别是嘴上功夫,也许天生就有雀鸟叽叽喳喳的本能,成长之快让道格拉斯瞪目结舌,打起嘴仗来次次落在小红的下风。现在小红以嘴皮功夫对付萨博。看来也是一副游刃有余地模样。

听了小红的嘲讽,萨博的瞳孔收缩了一下,冷冷道:“看不出你的嘴皮子。比手上的功夫还厉害。”

小红不屑的道:“这里不是我的主场,我发挥不出全部地实力,不然的话揍的你在地上爬,看你还能不能这么人模狗样的神气。小白,看来我们今天要一起对付他了。”

道格拉斯则有些不满的道:“别当众叫我小白,当心我翻脸地!”

话虽是这么说,但道格拉斯还是一振翅,飞到小红身边,一龙一兽并肩而立。

萨博双手握住了“阿基隆斯之剑”,眼中的血红之色更加浓烈。冷冰冰的道:“越级挑战者,死!”

小红不屑地道:“臭屁什么,我们也是圣级。”话音一落,双翅一一卷,两道“火龙击”汹涌奔出,向萨博击了过去。发出一记“火鸟炎击”后,小红的能量已经大损,看似谈笑用兵,实际已是出了全力,能够发出“火龙击”已是她现在的极限。

道格拉斯的战斗经验何等丰富,当小红发出火龙击时,他立刻与之配合的发出一道风系高级法术“旋风卷”。

道格拉斯和小红虽然是一龙一兽,但在高超的法术操纵技巧下,居然融合成了一个整体,“旋风卷”和“火龙击”交杂混在一起,生成了威力更加强大的风火复合法术“火龙卷”!

道格拉斯和小红的强大,在于他们是天生的元素力量操纵者,也正是因为出色的元素操纵技巧,才能使他们位列圣级之列。像这样不同个体发出来地不同法术,能够融合在一起形成复合法术,其技巧之高深足以让这个世界所有的元素力量使用者叹为观止,这绝对是顶级的技巧。

复合法术的威力加成,让萨博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只见他吐气开声,身上的金色光芒大作,双手握剑向前直刺,一股庞大的剑气涌出,直接迎上了“火龙卷”。

代表了斗气力量顶峰的剑气与双系复合元素力量撞击在一起,发出了一阵如同撕裂绵帛般的刺耳声音。圣级力量终究还是强上一筹,只不过是片刻之后,剑气就破开了“火龙卷”,将这一击灭于无形之中,空中只余下一团团杂乱的气流四下乱舞。

萨博一剑刺出后并没有收手,那道金色剑气依然向前延伸,向着小红斩了过去。看来,在萨博的心中,还是小红更加讨厌一些。

做为能够天生就飞翔的种族,在空中的灵活优势是非常明显的,道格拉斯和小红一个向左一个向右,都是轻巧的一个侧滑,让过了萨博的这一击。

虽然接触下来不过只是几个照面,但我已经可以看出,不能发挥出全部实力的道格拉斯和小红,即使是双战萨博也处于下风。

第二十五章 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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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围攻

现在我手握大军,面对萨博这样的仇人还用得着讲什么单打独斗的规矩?趁着道格拉斯和小红同萨博缠斗的时候,我已经布置好阵型,将萨博团团的围住。一千鹰族空军更是全部升空,三百空射分布其中,将萨博由空中逃离的退路也封死。

而这萨博也是奇怪,任由我的大军合围,一点也没有撒离的打算。

不过,就算萨博想逃,他在空中飞行的速度,顶多和道格拉斯差不多,绝对比不上鹰族空军,更别谈小红了。那怕萨博是一见我们转身就逃,有一千鹰族空军,也能将这个圣级截下。

四年前,萨博和加篷特双圣出击,将神佑之庙和我们的小村子彻底摧毁,这个血仇我和小丫从来没有忘记。现在萨博还想故计重施,孤身潜入帝国刺杀格里雄同哈里发,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少了加篷特隔绝空间的配合,他想把哈里发他们围住基本可说是不可能。

以萨博的圣级力量,打败格里雄和哈里发自然不算是什么难事,但哈里发他们明知不敌,当然不会傻的毫不退避。哈里发他们说是孤身上路,但也只是指没有大军相伴,实际上随行的亲兵至少也有十几个,如果萨博不能一击得手,那么只要这些亲兵拖上一拖,也足够哈里发同格里雄逃离了。

而哈里发他们的运气显然不错,这附近就有一个驻扎三百狼族的兵站,虽然这三百狼族不是精锐的狼骑,但也是兽族的精兵,就算对萨博造成不了威胁,能够阻挡一下他的攻势也是好的。正因为这样,哈里发他们才迎来了宝贵的时间,能够等到我的救援。格里雄地伤势我已经看过了,虽然是被剑气伤到了内腑。但他身子骨强悍,只是暂时昏迷过去,生命并没有什么危险。

现在萨博刚刚扫平兵站,准备继续追杀哈里发,但我所率领的大军也已赶到。且不说我们这里高手如云,仅仅只是三千精锐的兽族战士,就足以让萨博死无葬生之地。至此,可以宣布萨博的刺杀行动已经失败。

我估计这一次不会像上一次那样,加篷特是隐藏在暗处做些什么勾当,因为如果加篷特真的来了。那么哈里发他们怎么都不可能撑到我的救援。

我心头盘算着,现在萨博已被我的大军所围,再加上有道格拉斯和小红的牵制,他想全身而退只怕是痴人说梦。萨博想偷袭我们兽族,刺杀哈里发与格里雄,肯定没料到会把自己给搭进去吧?想到四年前的那一夜,我心头怒意突然升腾而起,和这个混蛋还纠缠什么?直接下令大军动手,将他斩杀在乱军中好了。

自从萨博出现之后,安希的一双眼睛直盯着他。当她注意到我眼露凶光时,突然开口问我道:“铁熊,这个人类圣级是不是萨博?那个杀害姐姐地仇人?”问这句话时,安希脸上那满面的恨意,让我也有些心惊。

我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道:“这个人类确实就是萨博,他也正是当年偷袭神佑之庙的原凶之一!”

在等到我的肯定答复后。安希银牙一咬,几乎就准备冲上前去拼命。我连忙扯住她道:“安希阿姨,仇人当前你可千万别冲动。就算他是圣级,现在被我们的大军围住,再加上有小白和小红的帮忙。这次他是插翅难飞,我们肯定能为南希大圣女报仇。你现在要冷静,对方是领域圣级。你一个祭祀冲上去也没什么用……”

安希眼睛一瞪,道:“什么叫没有用?我是大圣女,我还有圣光!”

我摇摇头道:“安希阿姨,你可别忘了,我们的仇人还有一个,不如留着有用之身,找机会将另一个家伙碎尸万断!”

在我的劝说下,安希渐渐的冷静了下来,道:“可惜不能亲手将这混蛋干掉,希望姐姐地英灵能够谅解我。”

“能够亲眼看着这家伙毙命。也算是对那些逝去的英灵有所交待。”说完这句话,我正准备大手一挥,发动大军攻击萨博。

飘浮在空中与道格拉斯、小红遥遥相对的萨博,好像是发现了我的举动,突然用剑向我一指,开口道:“你这小子,看你的样子,应该就是当年的那个熊族小孩吧?那你身边的一定就是你们兽族地神佑祭祀了。”

我双眉一挑,道:“你是不是很失望?当年你欺负我和小丫年幼,前来偷袭我们,没想到我和小丫在‘圣光自爆’下还能大难不死吧?”

萨博叹道:“当初我们小看了兽族,没想到你们还有这样的拼命招式,居然让我这个圣级都拆损了一只手。”

“哼!”我冷笑一声道:“有了一次教训还不悔改,上次你留下一只手,这次我就让你留下一条命。”

萨博的血红眼睛盯着我,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的道:“既然我接受了刺杀的委托,本就有着必死地决心。说实话,就算我们西斯公国与你们兽族世代为敌,对于刺杀你们所谓的兽族高层,我也没什么兴趣。”

“说的好听,难道你们不是害怕小丫这个全四系地神佑祭祀,才进行了这无耻的偷袭?现在说这么多干什么?难道你还真以为自己有绝世高手的风采啊?”

萨博将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一挥,傲然道:“为了这把可说是剑中圣器的至宝,我血眼修罗又何必在乎什么强者的声名?别忘了,我的圣级之路,就是一路屠杀你们兽族,用你们兽族的鲜血浇铸出来的!”

萨博这血淋淋的语气,立刻引起周围地兽族一片哗然,“血眼修罗”的名号本身就很响亮,经过刺杀神佑祭祀一战后,在兽族的眼中更成了卑鄙的代名词。萨博踏上圣级,是通过战场上的血腥才修炼成功的,他手中沾染的兽族鲜血,可说是成千上万!“血眼修罗”萨博,早就成了兽族公敌,而他那狂傲的语气,更让在场的兽族气愤慎膺。

第二十六章 领域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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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领域的弱点

眼见着众多兽族怒气冲冲的样子,估计我不用做任何战前动员,这些兽族的精兵就会鼓足劲把萨博给淹没吧?

我正准备下令发起总攻,一直飘浮在空中的萨博突然身形向下一沉,缓缓的向地面落去。

看着萨博的举动,我心头疑惑不已,他这么做是什么意思?飞行在空中虽然会损耗萨博的斗气,但在空中的话他只需要面对一千鹰族空军,顶多再加上道格拉斯和小红这样的两个高手。如果萨博落到地面上去,不仅鹰族空军可居高临下的攻击他,那两千狼骑的战力又岂能小看?

以萨博丰富的战斗经验,他不可能判断不出这样的局势,为什么还要自投罗网?

我百思不得其解,那萨博落在地上后,却是满不在乎的扫视了一眼围着他的两千狼骑,曲指在剑上一弹,高声道:“我血眼修罗就站在这里,且看你们兽族要用多少鲜血,才能换取我的头颅!”

说完,萨博将“阿基隆斯之剑”斜斜的往肩上一靠,一双血红的眼睛如同射出了一道嗜血的红光,身上发出了一股凛烈的杀气。

我心中一动,这萨博难道明知道今日一战他没机会逃掉,反而要和我们拼个鱼死网破?

我刚想到这里,就见萨博身上金黄色的斗气一闪,他身周的空气疯狂的搅动起来,然后只听他一身大喝,一个圆球般的光幕猛的涌现出来,瞬间将他身周十余米的范围都笼罩了进来。

圣级领域!萨博在一落地后,立刻就发动了圣级领域,看他此时的气势与领域笼罩的范围,可见他虽然断了一只手,但这四年来实力又有所进步,连领域范围都扩大了。

萨博的圣级力量是很强大,但我有三千兽族精兵。轮番冲击也足以把萨博给累死,就算他的领域范围再大。又能经的起多少次战士的强力冲击?

看到萨博撑起圣级领域。道格拉斯和小红也从空中飞回到了我和小丫地身边。只听小红嘀咕道:“看这家伙张开领域的样子,应该是准备拼命了,看来他一开始就是这个打算,和我们练练肯定只当是热身。”

这时,我突然有些明白萨博为什么会有这样地举动。如果我地大军不是及时出现的话,萨博肯定能够追上哈里发,完成他的刺杀行动。但大军的及时出现,却将萨博给拖入了围境。因为我的联队中刚巧有一千鹰族空军。

圣级力量虽然强大,却无法抵挡人海战术的围攻,不过对于一般的兵种,圣级毕竟有飞天的能力,打不过还可以撒退。所以,在面对圣级时。空军地存在就显的至关重要。

鹰族空军是兽神帝国的空中王牌军种,整个帝国的编制也不过是十二个联队,帝都禁卫军有五个联队,金汤要塞有五个联队。其余的二个联队散布在帝国各处边防。

这次拨给我掌管的鹰族空军,正好是整整一个联队,这样地一股军力,正好将一个圣级吃的死死的。毕竟鹰族空军的飞行速度,比圣级强者快了不少,既然双方已经打了照面,那么萨博就算想立刻撒退,也会被鹰族空军缠上。如果我地大军中只有三四百空军,那么萨博尽全力一博,还是有机会可以安全撒退。但现在这种情况,就只能说萨博点子比较背,在孤身一人的情况下被我的大军围住,不过这也是他身为刺客必须要冒的风险。

身为一个剑圣,地面的战斗才是萨博的强项,如果他是打空中战,面对道格拉斯、小红、鹰族空军这些天生会飞行的种族,吃的亏就实在是太大了。

在认识了道格拉斯后,我对圣级的领域也有所了解,所谓的领域只是圣级强者利用自身地魔力或是斗气,开辟出来的一个屏障空间,能够隔绝不同性质能量的攻击。但领域也有一个极大的弱点,开辟出的领域空间并不能随着圣级强者自由移动,这也是当初神佑之庙一战,萨博始终站在他的领域空间内,没有向外移动的原因。

飞行在空中的萨博,当然不可能张开他的领域,所以他选择落到地面上。道格拉斯、小红都是元素操纵的高手,面对剑圣领域他们的元素攻击就会无效。道格拉斯的龙族身体力量强横,还算是可以派上点用场,但对于不能发出圣级魔法的小红,几乎就可以说退出战局了。

小丫、安希、凯瑟琳她们,都算是实力杰出的祭祀,如果萨博没张开领域,她们施放些远程攻击的法术,也足以对萨博造成一些围扰。但萨博张开领域后,小丫她们也只能作壁上观。

可以说,张开领域后的萨博,等同于在他的身周设了一个十余米方圆的擂台,任何想要取他头颅的兽族勇士,都要通过和他面对面的血肉搏杀,才能得手。

干掉现在的萨博,需要牺牲多少兽族勇士?我的眼中几乎可以看到一片血流成河的修罗地狱。要想把萨博这个血眼修罗送入到地狱中,难道要送上近千兽族儿郎的性命?

抛开我和萨博的私仇不谈,一个能将圣级强者包围的机会可不多得,如果能够干掉一个圣级,可说是对人类这次入侵的一个沉重打击。

要知道人类的三大公国,仅仅只有三名圣级,干掉一个就等于拆断了人类的一条膊膀。

战场上怎么可能没有牺牲?那怕是用一千兽族精兵去换一个圣级高手,怎么算都还是我们合算。既然我们这一行是准备踏上战场,那么牺牲就在所难免。如果首战就能干掉一个圣级,那可说是初出茅庐第一功啊。

现在我已经身为一军的统帅,总不能再抱着以前的妇人之仁,为了达成胜利,我必顾学会忍受牺牲!

想到这里,我振臂一呼道:“兽族勇士们,同我一起,让这个人类的圣级,见识一见我们兽族战士的武勇!”

说着,我率先向萨博冲了过去。

第二十七章 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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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血战!

身为一军之统帅,身先士卒是兽族战争的传统,让我坐镇后方看着这些兽族前仆后继的向圣级强者发起冲击,是我绝对做不出来的。

现在我的身手已经不弱于狂化后的老爸,甚至说还有胜出,虽然还远远不是萨博的对手,但他想轻易的取我性命,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剑圣领域能够隔绝一切元素力量的攻击,那么我的修真功法呢?这一点我早就想试试,现在萨博这个大仇人出现在我的眼前,正好给我这个机会。

在场的所有兽族战士中,以我的战斗力最强,所以我一直就是冲在一众狼骑的最前面,不过空中的鹰族行动更快,一个小队的鹰族战士从空中俯冲而下,其中五名空射从空中连珠般的射下了十余支弩箭,另外五名鹰族空军则是以利爪为武器,抓向了萨博的上盘。

萨博身上的斗气暴涨,如同卷起一股狂风,射向他的弩弓立刻斜斜的飘开,毫不受力。圣级强者不愧是顶级力量的存在,鹰族空军装配的弩弓是兽族难得的利器,出自矮人族的工匠之手,百步之内可以射穿人族骑兵的软甲,即使是重装骑兵的钢甲,也能对其构成威胁。但萨博只是将自己的能量爆发出来,就可以把弩弓吹偏实在可说是强悍。由此可见,圣级和普通士兵的差距何其巨大。

提升力量的萨博,反手一挥“阿基隆斯之剑”,一道金黄的剑气涌出,直砍向直扑而下的五名鹰族空军,除了其中一个身手高明一些的还来得及在空中一个转折,另外四名鹰族立刻饮血当场。

躲过萨博一击的鹰族空军,一个转折后继续向萨博的头顶抓去,却见萨博仰头一声怒喝,那名鹰族如同遭遇雷击,展开的双翅无力的扇动了几下。最终一头栽在地面上,眼见是不活了。萨博的这一击。同哈里发地狮子吼。颇有几分相像,只不过威力大了许多。

一个照面就拆损五名空军,我忍住心头的怒火,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萨博地领域之内,抖手一个掌心雷就击了出去。能够隔绝圣级以下元素力量攻击地圣剑领域,如我所料般的对我的道法攻击毫无免疫能力,这记掌心雷一下就击在了萨博的身上。

萨博的身上泛起了一股淡黄的金色光芒,将掌心雷引发的紫色电光隔绝在了护体斗气之外。同时他的口中发出了“咦?”地一声。

我知道萨博肯定是在奇怪,为什么在他的领域内,我还可以发出掌心雷这样的远程攻击,这实在是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乘着萨博在发愣的一瞬间,我又是一个缩地成寸,移到他的背后。

运起一道掌中雷在掌心,猛地一掌向他的背心击去。

萨博毕竟是圣级,虽然在一瞬间有些分神,但战场上的经验何其丰富。立刻反手一剑从腋下刺出,直向我击来。

萨博的一剑之威我正面可抗不起,立刻侧转身子,运起五丁开山术地同时将掌中雷横向萨博的剑身上一击。

这一击我不求能够伤到萨博,因为我已经看到紧跟在我的身后,已经有三名狼骑冲入了萨博的领域范围,只要我的这一击能将萨博的“阿基隆斯之剑”震开,就等于给那三名狼骑制造了一个便于进攻的空门。

虽然现在萨博的斗气充足,一般的狼骑无法攻破他的护体斗气,但只要能够击中他。也能够加快他斗气地消耗。

只不过我还是小看了萨博,虽然我的一击正中他的剑身,却没能将他握剑的手震动分毫。只听他大喝一声,“阿基隆斯之剑”横向一拍,硬生生的将我的身体抡的飞起,同时顺势带出一记横扫,血光飞溅之中,三名狼骑的大好头颅冲天飞起。失去了主人的三头青狼,狂怒之下张开血淋淋的大口,猛然向萨博咬去,只不过这些普通野兽,如何能对圣级构成威胁?萨博只是轻轻的凌空跃起,伸腿一记横扫,那三头青狼就被踢的飞起,筋断骨折,当场毙命。

这时萨博回剑一挑,将那三具被砍断头颅的狼骑尸体挑起,如同投掷石块一般,向汹涌冲来的狼骑们扔了过去。圣级的力量何等强大?被那三具尸体砸中的狼骑,就如同遗受到千斤巨石击中一般,连狼带骑,瘫软在地,眼见是不活了。

这萨博果然不负血眼修罗之名,出手狠辣毫不留情,居然连死去狼骑的尸体也不放过,一时之间我怒不可遏,在空中一个筋斗落在地上,再次一个缩地成寸来到萨博的身边,抖手就是两记掌心雷。

萨博终究还是不习惯我能在领域范围内发出肉搏之外的招式,又被这两记掌心雷击个正着。不过我的掌心雷并不是什么杀伤力强大的招式,根本破不开他的护体斗气,只见金色的光芒一闪,我的这一击又被化为无形。

不过接连两次被我的掌心雷击中,萨博也有些恼羞成怒了,看到我胆敢和他这圣级强者近身做战,实在是有些太不把他这圣级放在眼里了。

只见萨博转身对我怒目而视,突然开口就是一声狂吼,看来失去一臂之后,除了剑招之外,这种类似狮子吼的功法,就是萨博的另一项绝技。

哈里发的狮子吼都能对我造成围扰,这萨博比哈里发强了多少?当萨博的声波向我攻来时,我只觉得全身一震,一瞬间身体动弹不得,甚至感觉到口鼻之间都渗出了丝丝血迹,可见这一吼之威对我所造成的冲击之大。

面对圣级高手一时之间不能动弹,这样的下场之惨可想而知,我只觉得萨博的嘴角流露出一股狞笑,挥剑向我腰间横扫过来,这一击我显然避无可避。

冲的比较快的几名狼骑,眼见我这主帅身陷危境,直急的口中哇哇大叫,恨不得冲上前来以身相代。但萨博的挥剑速度是何等之快,这一剑瞬间就斩在了我的腰上!

第二十八章 如潮水般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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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如潮水般的攻击

圣级强者的一剑之威是何等惊人,更何况还是“阿基隆斯之剑,这样的高级魔法武器,只怕此刻任何一位兽族都会以为我要血溅当场,小丫、凯瑟琳甚至于尖叫出声。

在那短短的一瞬间,我也有一点心胆俱裂,毕竟死亡离我是如此之近。不过,当萨博的一剑斩在我的腰上时,在我的身上也有一股淡淡的金色光芒亮起,硬生生的阻住了剑锋刺进我的身体。不过这一剑的横扫力量我却没办法完全化解,顿时被震的倒飞而出,同时口中一甜,在空中喷洒了大量血雨。

萨博没能一剑把我腰斩,一愣之后惊道:“圣级护体斗气?”毕竟我身上泛出的淡淡黄色光芒挡住了他的一击,让萨博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此时一群红着眼的狼骑已经冲了过来,萨博已经没时间细想,更不可能继续追杀我。

在我遇到危险之时,小丫已经急不可待的要求道格拉斯和小红飞扑过去救援,毕竟还是小红的飞行速度快上一些,她在空中接住了我的身子,立刻一个返身飞回到了小丫的身边。

已经冲了过去的道格拉斯不甘心空手而归,仗着自己身为龙族,肉搏时同样十分强悍,直接飞临到萨博的头顶,一挥肉翅向萨博砸了过去。

这时萨博刚好一个直斩,将一名冲到面前的狼骑连狼带骑劈成了两半,同时涌出的剑气直向前冲,瞬间又穿透了三名狼骑的身体。

面对道格拉斯的一击,萨博已经来不及回剑相迎,只好一个侧身向旁边闪去。不过道格拉斯的体形巨大,一双肉翅展开后面积大的惊人,萨博没能完全闪过,肩膀被带到了一下。道格拉斯现在的力量还不足以攻破圣级护体斗气。但受到龙族的一击,这一下子多少也损耗了萨博不少地斗气。

接了一击的萨博不动声色,回手一剑向道格拉斯直刺了过去。道格拉斯一击得手后,还来不及远道,就接了萨博这一击,左翅上被刺穿了一个透明窟窿,这一下子就连龙血也洒在了战场之上。

不过这一剑之伤,对道格拉斯来说并不严重。他昂首一声龙吟,忍痛振翅飞起,盘旋一圈后飞回到了小丫身边。

我能够挡住萨博的一击,当然不是如他猜想的那样能够运用什么“圣级护体斗气”,这完全可说是托了金钢伏魔符的福。可以说这是符咒在这个世上,首度于真正的战场上建功。

从帝都出发之后,一路上我们虽然是急行军,但我只要有空的时候,就会画出几道符咒,分发给小丫和安希护身,这其中画的最多地就是金刚伏魔符,毕竟在战场上,防御力强才是保住性命的最好法宝。

小丫心疼我。硬是要将金刚伏魔符分两张给我,说是多一分保障就多一分安全。我推托不了小丫的好意。只好将自己画出的符咒。留给了自己几张。

在刚才我向萨博发起攻击前,为了加强防御我给自己祭出一了道金刚伏魔符,也正是这样的一记符咒,才使我在萨博地剑下保住了一命。

至于泛起的淡淡黄色光芒,本来就是我现在的金汁真气所化。

金刚伏魔圈救了我一命,但经过了这一击,我也发现原来号称能阻一切外邪入侵的金刚伏魔圈,也是有着弱点的,那就是防不住类似于音波这样的攻击手段。不过细想一下也就释然,这世上又那有完美无缺的防护功法?

说实话。这萨博的护体斗气,到是和我的金刚伏魔圈有异曲同工之妙,反正都是以自身地修为,转嫁身体所受到伤害的一种方法。如果我没有金刚伏魔圈,萨博没有护体斗气,恐怕现在我们都已经双双倒在了战场之上。

这时我站在小红地背上,随手一抹口中渗出地鲜血,大声道:“兽族勇士们,这圣级也没什么了不起,我正面硬抗了一剑,也没能将我怎么样。我们要让人类敌人明白,即使是他们的圣级,面对我们兽族战士的武勇,也必须低下他们那高昂的头颅!”

“噢!噢!噢!”无数狼骑的口中发出振奋士气的嚎叫,前仆后继的向萨博涌了过去,而鹰族空军也从空中向萨博发起了冲击,因为现在场中陷入了一片混战,弩弓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但鹰族的双爪与他们的利嘴,依然是不容小看的利器。

萨博地领域方圆约有十余米,在这个范围内能够同时挤进二十狼骑就算是不错了,再加上从空中直扑而下的鹰族,在一波攻击中能和萨博正面交锋的兽族还不到三十。如果仅仅只是三十兽族,那么给萨博塞牙缝也不够,但如果是不停的有三十兽族一波波轮番向他发起攻击,萨博就有些顾此失攸了。

即使萨博能够将大批冲向他的兽族斩于剑下,却也不能完全避开如潮水般涌上的兽族战士的攻击,他身上不停的有金黄色光芒闪动,如果不是护体斗气的保护,相信此时他身上的伤口也不会少。

就算是圣级高手,斗气也不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每攻击在萨博的身上一次,就等于减弱了他的一分斗气。最终,萨博还是会淹没在大军的攻击之下。

在萨博的领域范围内,此时已经折损了近百名兽族,鲜血也将那片土地染的血红,本来萨博有空的时候还将兽族尸体做为武器投掷出来,但在兽族不停的攻击下,他也有些顾不上了,脚边的兽族尸体越堆越多。

随着伤亡的扩大,我的心中也在滴血,好在我们这支联队配备有两名辅助祭祀,在他们的治疗下,我的伤势已经趋于稳定,我顾不得擦拭身上的血迹,一恢复精神又投入到了战斗之中。

眼前兽族战士浴血奋战的场面激励起了我心中的斗志,一股豪气从胸中油然而生,身为一军之首领,如果不能冲锋在第一线,恐怕我也没什么脸面统率这些兽族了。以我现在地级顶峰的修为,虽然不是圣级的对手,但在这乱军之中,我却是最有能力威胁到萨博的战士。

第二十九章 困兽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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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困兽之斗

战斗到现在,让我觉得可惜的是,我所会的修真功法中,却没有杀伤力特别强大的招式,再加上我现在的修为有限,只能靠着掌心雷去骚扰萨博。掌心雷的威力虽然不大,却是在领域范围内唯一可以远攻的招式,再加上现在萨博被围攻,闪转腾挪的位置有限,几乎我的每一记掌中雷都能击中萨博,自然可以大量的消耗他的斗气。

萨博已经看出此时我对他的威胁最大,几次三番想找机会将我斩于剑下,但我此刻的修为,已不是他一剑就能搞定的,如果在大军的帮助下,我还不能和萨博过上几个回合,也就实在是太逊了。

所以我并不是一味只和萨博展开游斗,碰到合适的时机,我也会抽空欺上前去,给萨博来个近身一击。毕竟运起五丁开山术后,我对自己的力量还算是有点信心,如果能够击中萨博,对他斗气的损耗相信更大。

萨博忙着对付围攻他的众多兽族,没办法将所有的注意力极中到我的身上来,所以对我抽空子的偷袭方式有些防不胜防,前后有两次被我的熊掌拍了个正着。

这萨博不愧是圣级强者,当我的熊掌击到他背上时,只觉得自己如同击上了一块铁板,随着金黄色光芒的闪起,根本没对萨博构成任何伤害。

但我知道,我每一击打中萨博,他身上的金黄色光芒就会闪烁的更耀眼一些。看来,闪烁的光芒越明亮,说明萨博所损耗的斗气就更严重。只有尽快的将萨博的护体斗气损耗干净,我们才能给予他致命一击。

领域虽然厉害,护体斗气虽然牛x,但这一切都要以萨博的圣级斗气为基础才能运行,陷入围攻中地萨博,斗气的损耗自然是非常巨大。我知道只要我们再坚持一会儿,就能等到这位圣级斗气耗尽,任我们鱼肉。

地上的鲜血越积越多,再加上尸体的堆积,在萨博的剑圣领域内,已经如同一片血肉的沼泽,每跨出一步都像是在血腥的泥浆中跋涉,移动越来越围难。虽然现在兽族战士还是如潮水般的涌上来。但我在领域内地行动却失去了如同刚开始般的灵活。

萨博不愧有血眼修罗之称,几乎不受这样的血池地狱影响,出手依然狠辣快捷,“阿基隆斯之剑”每一次的挥舞,都有兽族战士饮血倒下。现在的我。基本已经失去了同萨博近身地机会,只能游离在外围,不时用掌心雷招呼一下他,而萨博的剑气,也在我身上留下了三道伤口,特别是肋下的一击,切开的口子足有十余公分长,血流不止。

现在我们兽族可说是浴血奋战,用自己的鲜血与生命。与萨博力拼消耗,无数兽族战士的生命在飞快的流逝。像这样混战的局面持续了近一个小时。

终于。萨博的身形缓慢了下来,挥剑地速度也不如刚开始那么快。

我抓住一个机会,又是一道掌心雷轰了过去,这一次萨博的身上再没有金色光芒亮起,这记掌心雷笔直地击中了他地肩膀,留下了一片焦黑。

我心中一喜,看来萨博的斗气也差不多要消耗一空了,他的护体斗气已经没办法维持。就在我的掌心雷击中萨博的同时,两名狼骑呼啸着冲了上来,雪亮的弯刀也抹在了萨博的背上。立刻溅起了一篷血花。

萨博大吼一声,手脆一抖抚出一个剑花,金黄色的剑气汹涌而出,交织成一张剑气之网,将正准备一股作气冲上来的近二十狼骑,全都斩的肢离破碎。显然这是萨博愤怒之下出地一记杀招,威力显的惊人。

只不过,越是大型的招式,对斗气的消耗就越大,随着萨博这一剑斩出,他身上的金色光芒突然暗淡下来,由斗气支撑的领域瞬间消失无踪。

我心头一喜,忍不住大声叫道:“他的领域崩溃了,兽族勇士们,杀!”

这一下所有士兵的士气大振,全都红着眼睛冲了上去,能够将一名人类圣级毙命于刀下,这对任何兽族来说都是一件了不起的战功!

此时萨博的斗气已经差不多消耗一空,但做为一名剑圣,他的肉体仍然强悍,摆脱了领域空间的束缚,萨博反而主动冲入了兽族大军之中,仗着自己身形灵活,继续挥剑斩杀着兽族战士。

不过兽族战士悍不畏死的死拼,也让萨博并不好过,就算每有两三名兽族倒在他的剑下,也必定会在他的身上流下一两道伤口。身陷大军围攻的萨博,失去了护体斗气,只不过片刻之间就混身浴血成为了一个血人,其中有兽族勇士的,也有他自己伤口渗出的。

此时鹰族空军的重要性就显示了出来,在空中飞行的他们灵活多变,如萨博在地上的身形如何穿插闪躲,鹰族空军都可以牢牢的盯住他,不断对其追击,让萨博避无可避,逃无可逃。

失去了领域保护的萨博,现在对他能造成最大杀伤力的就是祭祀法术了,安希第一个忍不住出手,她一驱坐下多足马,冲上前就对着萨博来了一记火系高级法术“火球连击”!

一连串九个火球,如同被一支无形的项链所串连,在空中划出一道红色的轨迹,向着萨博追击了过去。身为少见的祭祀天才,安希对元素力量的掌控非常精准,就算萨博的身形在不断的腾挪移动,这一连串火球还是准确无误的击中了他。

萨博知道失去斗气保护的肉身,如果挨上这一击,不死也得重伤,无法可想之下他奋起余勇,挥手再次劈出了一道剑气。虽然此时萨博体内已经接近于油尽灯枯,但圣级强者的围兽之斗,依然不容小视。只听一连串的气暴声响起,一连九个火球,全被这一剑劈的消失于无形之中。

这一剑劈出后,萨博的体力损耗更大,他忍不住单剑插地,就地喘息了起来,当他抬头看见安希时,忍不住惊呼道:“是你!?”

第三十章 授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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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授首

安希的容貌和逝去的南希一模一样,萨博曾在南希的“圣光自爆”

下吃过大亏,现在徒然之间看到安希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当然吓了一大跳。因为如谁也不会想到,以“圣光自爆”那么强大的威力,还有谁有可以在它的爆炸下保住性命。

只听安希咬牙切齿的道:“你这个混蛋,害死了我的姐姐,今天我就要为姐姐报仇。”

萨博强自打起精神,将冲上前来的一名狼骑刺翻在地,然后才喘息道:“原来你是那个狐族祭祀的妹妹,想不到长的这么像,今天就算我战死在这里,也只当是命运的一个轮回吧。”

说到这里,萨博猛然仰天发现一声长啸,将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挥舞的飞快,交织成了一片银白色的光幕。在这片光幕中,时不时的有金色剑气涌出,将冲到近前的兽族战士斩于剑下。

我知道这是萨博油尽灯枯前的最后一击,乘这个机会我绝不能放过他,于是从地上检起了几柄死去狼骑遗留下来的钢制弯刀,运起五丁开山术,使出十成的臂力将这些钢刀接二连三的投向了萨博舞出的剑幕。

一连窜“叮叮”的金属交击声不住的传入我的耳中,虽然萨博仗着自己手中“阿基隆斯之剑”的锋利,把我投过去的弯刀全斩成了两段,但我扔出弯刀时所含的巨大力量,却扎扎实实的全传递到了萨博的身上。

萨博现在已是强弩之末,再也受不起我的大力冲击,只见他口喷一口鲜血,舞出的剑幕也停顿了下来。我借机一个缩地成寸移了过去,运起全力在手掌中结出了两记掌中雷,结结实实的两掌击在了萨博的胸膛上。

随着紫色电光地游离。我听到了“喀嚓”一声骨头断掉的声响,失去了护体斗气的保护,即使是身为圣级强者,也不过是普通的血肉之躯。如何经受地住我全力一击?

不过萨博确实是异常凶悍,明明被我的这一击打的重伤吐血,还是不甘示弱的一剑向我刺来。经过长时间的缠战,我地消耗也非常的大,萨博的这一剑出其不意速度又快。我想扭身闪过,却终究是慢了一步,萨博的一剑瞬间刺进了我的肩膀,来了一个对穿。

我忍住巨痛,咬牙大喝一声,双掌夹住“阿基隆斯之剑”的剑身,硬生生的将这把高级魔法武器给夺了过来。同时我奋起余勇。运足全力一脚向萨博踢了过去。

萨博勉强抬手挡住我地这一踢。但他地身体却抵消不了我这一踢的力量,顿时凌空飞起。

这时安希抓住战机,一记“火龙击”从她的手中汹涌喷出,正中被击到空中的萨博。高级火系法术的攻击岂容小视?萨博顿时被击地浑身焦黑,落在地上。

我强忍住肩头的巨痛。如由鲜血泊泊流出,一个健步跨上前去,将夺过来的“阿基隆斯之剑”横架在萨博的脖子上,断然喝道:“萨博,你没想到自己会落到今天这样的一个局面吧?”

此时萨博身上一片焦黑,口中也不断的有鲜血渗出,那还有一个圣级高手的风采?不过面对架在脖子上的利剑,萨博并没有露出几分惊慌神色,而是沙哑着嗓子嘿嘿冷笑道:“我萨博一生经历过无数血战,剑下兽族的亡魂数以万计。就算今天死在你们兽族手下,也没什么好说的,反正我这一生已经赚了个够本。”

听着萨博地话,我回视了一下身周,全是一副血海横流的景象,在这短短一个小时的血肉交锋中,已经有无数的兽族战士倒在了血泊之中。即使现在还围在四周的兽族战士,也全都是一副浑身浴血的模样。

每个兽族都是眼露凶光,狠狠的盯着萨博,毕竟这个沾满了兽族鲜血的人类强者,几乎可说是所有兽族的公敌!

我朗声道:“今日我斩你头颅,是因为你罪有应得,我们兽族在你剑下的鲜血不会白流,今天就让你血债血偿!”说着,我手臂一沉,锋利的“阿基隆斯之剑”剑锋划过之处,萨博的人头顿时落地。

我忍住肩头的巨痛,弯腰拾起萨博的人头,高高的举起,大声道:“即使是圣级,也必须以他的生命为代价,来偿还我们兽族留出的鲜血!”

所有的兽族一起振臂高呼万岁,我们能以一支联队的兵力,扑杀一名人类的圣级,这样的战果足以让参与这一战的所有兽族引以为傲。

安希默默无声的走了过来,看了看已经焦黑的萨博尸体,突然转身面向帝都的方向,做起了祷告,我知道这是她在向南希的在天之灵述说着什么。

小丫也慢慢的走到了我的身后,手拿一卷纱布给我包扎起了伤口,我肩上被刺了一个对穿,血流不止,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致命的重伤,相比较而言,我身上其他的几道伤口,几乎可说是微不足道了。

我回头默默的看了小丫一眼,除了神佑之庙一战外,这次是我和小丫首次经历真正的战场搏杀,虽然元凶萨博已经授首,但这战场上留下的一地血腥,却是我们兽族勇士用牺牲所堆砌。这样一个血流成河的场面,应该是不适合小丫的吧?但身为兽族,值此国难当头,义无反顾的走上救国战场,却是我和小丫此时必然的选择。

即使再血腥的战场,我们也必须要学会去适应,不然的话,我们就没办法成长。

两名辅助祭祀匆忙走上前来,先给我这主帅止住了血,然后才又忙着去救护其他兽族伤者。不过和萨博这样的圣级交手,经过正面交锋能够活下来的兽族并不多,即使没有命丧当场,也都是断手断脚的重伤,这一下子,有这两位辅助祭祀忙的了。

我回首环顾,为了将萨博这圣级斩首,我们付出的牺牲足以用血流成河来形容!

第三十一章 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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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抚魂

为我处理伤口对小丫来说是家常便饭,只不过我以前还从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为我包扎起来小丫的手都有一些颤抖,良久之后,才将我身上的伤口处理完毕。

我受的伤不轻,但我的身子骨毕竟强壮,一时半会还撑的住。由于身上的衣甲已经全被鲜血染红,现在我是赤着上身打着绷带四处巡视,尽力要求大家赶快救助伤者,毕竟他们都是兽族最值得尊敬的勇士。

小丫默默无语的跟在我的身后,看着这么一副血腥的场面她显然有些于心不忍。不过,即使是断手断脚重伤的兽族,在见到小丫后,依然是一脸尊敬神情,全然不顾自己的伤势,都要抢着行礼,由此可见神佑祭祀在这些兽族心目中的地位之崇高。

看到那一双双炽热的眼神,小丫停住了脚步,再没有随着我四处巡视。当我回过头去看着小丫时,发现她就站在那一片血海中,以一种圣洁无比的神情,缓缓的吟唱起了镇魂曲。

镇魂曲是小丫从艾莉斯那里学过来的,随着那古仆而哀伤的曲调响起,所有在场的兽族都安静了下来,仿佛都从那哀伤的曲调中,想起了刚刚逝去的战友,就像这些兽族勇士的英灵仍然在和我们一起并肩做战。

那一刻,我突然有了一种感觉,仿佛现在的小丫,站在这样的一片血海地狱之上,却化身成为了慈悲女神,浑身充满着一副悲天悯人的气质,让大家忍不住升起一股顶礼膜拜的冲动。

以我和小丫的熟悉都有了这样一种感觉,那么这些普通的兽族士兵会变成什么样?想到这里时,我四下环顾,发现所有的兽族已经跪拜在地上。眼望小丫,露出一脸的虔诚神情。

我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刚经过一场血腥地搏杀后,小丫以她的善良打动了在场所有兽族战士的心。经过镇魂曲的这一歌,这些幸存地战士,毫无疑问都将成为小丫忠实的信徒,神佑护卫联队的班底,可说在这一刻就已注定形成。

此时的安希和凯瑟琳。也都是一副泪流满面的样子,也许因为在这一刻,她们想起了自己逝去地姐姐或是父王,只有用眼泪来宣泄自己的思念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小丫的镇魂曲已经青出于蓝,比起艾莉斯的原唱,更具有感染力!

一曲唱罢。所有的兽族拜伏在地。良久不愿起身。无奈之下我振臂一呼:“帝国万岁!神佑祭祀万岁!”

这下子,所有的兽族都跟着我喊了起来,气氛变的有些狂热。我知道,从现在开始,小丫在这些兽族战士地心目中。几乎已是神地化身。

等我们将战场打扫一遍之后,清点了一下兽族战士的数目,发现死在萨博剑下的狼骑有八百一十二名,鹰族空军有二百四十一名,重伤不能动弹的战士有一百五十四名,能够用轻伤来形容的,只有区区十一名战士。

一名圣级强者,就斩杀了我兽族精锐战士一千零五十三名,另外那一百五十四名重伤者中,还不知道有几位能够保住性命。即使这些伤者性命能够无碍,恐怕也只能落得一个残废终身地下场。

我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好一个血眼修罗萨博,不愧是修炼出领域的圣级强者,仅仅只是单人独剑,就能在我三千精锐兽族的围攻下造成如此大的伤亡,他已经无愧当世强者之名了。

如果我的能力能够再强一点,那么在对付萨博这个大敌之时,应该就不会有这么多兽族战士伤亡了吧?

现在的我,战力虽然在兽族武士中已经算是位于前列,但比起那些真正的圣级强者,还是差的太远。在战场上,只有实力才是保证自己活下去的第一要素,想想即使是强如圣级,在大军的围攻下也不免损命,我这地级顶峰地修为实在不算什么。

但我知道有一个创造兽族历史的机会就在我的面前,现在的我只要能够修炼成“万物长生法”第三层的结丹之法,就可以一举跨入先天成为这个异世界的圣级高手。

在兽族的历史上,除了传说中的比蒙王之外,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圣级战士,如果我能达到圣级,那么毫无疑问我将是兽族史上的首位熊族圣级战士,必将名垂青史。

结丹之法对我来说并不是特别困难,我所差的只是时间,能够跨入先天,代表我的能力会有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记忆中的无数道法,有了先天洪炉为基,都可以重新开始修炼。那怕是超越圣级,一举冲击金丹期的修为甚至是更高境界,也并非是不可能。

在这个冷兵器的异世界,再强的个人战力也不能左右国战的大局,但只要我自己具有非凡的实力,就可以获得更为强大的势力,即使改变这个世界的格局也是有可能的。

身为神佑祭祀的小丫,已经无可避面的走上了她应该走的道路。这一刻,是残存的近两千兽族成为她的忠实信徒,那么下一刻,她也许将会成为全体兽族心目中神的化身。

小丫已经被推上了风口浪尖,甚至在紧要关头继任成为国王都是有可能。我对小丫肯定是不离不弃,那么任凭风高浪急,我也将站在小丫的身边。

来到这个异世后,我还从来没有给自己订下过一个目标,但现在的命运却如同是一个无形的推手,将我送到了现在的这样一个位置上。

我们道家修真之士,与天斗,与命斗,就是要将这乾坤阴阳,命理五行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如果说我来到这个异世是一种命中注定,那么我就必然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改变。

现在我身为兽族的一份子,面对兽神帝国如此艰难的局面,是时候应该一肩挑起自己的重任了。如果说我以前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那么从这一刻开始,我的目标就是振兴兽族,争霸天下,还兽族一个诺大的江山!

第三十二章 再次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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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再次启程

战场上的血腥拼杀,在无形中改变着我,小丫仿佛能够感受到我此时心中翻腾的凛冽杀气,伸出她白嫩的小手紧紧握住了我。我紧紧的回握了一下小丫,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使我的心中仿佛有一个巨大的声音在回响:任谁都不能把我们分开,那怕是神也不例外!

我此时的样子十分彪悍,精赤的上身肌肉纠结,完全是一副标准的兽族勇士模样。此时的那些兽族战士,看着我的眼神也与先前有所不同,毕竟在刚才的一场血战中,我身先士卒的冲到圣级领域内与堂堂一个剑圣苦战,那么一副勇猛的模样已经深深印在了众多兽族的心里。

能够在一个剑圣的压力下,苦苦支撑近一个小时,我所表现出来的武勇,已经让这些兽族战士信服。更何况大家的眼睛雪亮,给萨博造成最大消耗的,正是因为我不停向萨博发出的掌心雷,而且,我是唯一个有能力硬接萨博一剑而没有饮血当场的兽族。

诚如我所说,只有战场才是我和这些兽族战士互相证明自己价值的地方。和萨博的这一战,兽族战士们已经向我展示了他们不怕牺牲的铁血作风,而我也以自己的实力,赢得了这些兽族战士的尊重。可以说,经此一役后,我和那些狼骑之间本来隐隐存在的一丝敌意,现在已经化为无形。从这一刻起,我这个联队大队长地职位才算是被正式认可。

我们这支联队此行的目的是紧急救援金汤要塞。但碰到萨博这样的一个圣级而展开血战后面对如此巨大的伤亡,我们也不得不停下来休整。

我受伤虽重,但仗着身体强壮,完全能够支持住。现在我急着要见哈里发,毕竟对于眼前地这样一个局面,我们有太多的话题要谈。

在萨博的追杀下,格里雄重伤未醒,而哈里发也几乎累到脱力,虽然他的伤势没有我重,此时的精神却不如我。

从哈里发的口中我知道。原来他们是在今天傍晚时分被萨博给堵上的,当时这名圣级二话不说就挥剑直上,好在格里雄和哈里发地身手都不差,不至于这么简单就折在萨博的剑下。

跟随着哈里发他们的还有二十余名亲兵,全都是兽族的精英,在这些亲兵的死命掩护下。格里雄和哈里发且战且退,勉强算是安全的退回到了兵站。

有了兵战地三百狼族相助,哈里发他们又可以多抵挡一段时间。只不过巨大的实力差距,还是使兵站毁在了萨博的剑下。格里雄在和萨博拼老命时。挨了他的重重一击当场昏迷不醒。哈里发拼尽全力将格里雄抢了出来,骑上多足马就向回程逃窜。等到萨博将那些拼命阻止地兽族全部放倒后,再追击哈里发时,恰好我的大军赶到。这一幕可说是惊险致极。如果我晚来个一柱香时间,恐怕等着我的就是格里雄同哈里发的尸体了。

这萨博确实强悍,他是在不停歇的战斗后,才被我地大军给围上。

毁掉一个有三百兵力的兵站,对萨博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损耗,如果我们碰到的是处于最佳状态的萨博,他也许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伤亡。细想一下,也许正是因为萨博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不少消耗,无法躲过鹰族空军的追击,才最终决定和我的大军拼死一战吧。

不管怎么样。能够把这圣级干掉,总算是出了胸中的一股恶气。

堂堂一个圣级,居然为了一把剑而委身做刺客,更惨的是为此送掉了性命,估计萨博地遭遇要是被其他圣级知道,一定会感叹他这样的圣级,怎么会落得这样一个身死异乡的下场。至于那把“阿基隆斯之剑”,我则是老实不客气的收下,这样的一件高级魔法装备,也够资格成为我的收藏品了。

好在哈里发安然无恙,我还有机会将兽族出了叛徒的事告诉给他。

听到这样的一个消息后,哈里发也感到震惊,毕竟被自己的同族给出卖,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按哈里发回想,当时参加圆桌会议的兽族超过百名,他和格里雄是在众目睽睽的情况下赶返金汤要塞,可以说任谁都有资格做这个兽族的叛徒。对此,我和哈里发都不能妄下判断,到底是谁在向人类传递消息。

不过从种种迹象表明,人类这次的进攻,已经是策划了好久,既然帝都都可以有人类的内奸,那么金汤要塞会不会也有兽族投靠了人类?

万一在攻城时有叛徒反戈一击,那么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一想到这里,我和哈里发的屁股就有些坐不住了,唯今之计只有一面向大长老汇报,一面赶紧飞奔金汤要塞,早做提防。

哈里发的伤势并不重,只不过是狂化后的脱力现象严重,毕竟面对一个圣级的偷袭,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格里雄的伤势就要重多了,他是结结实实的挨了萨博一剑,剑气已经冲入他的体内,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如果不是格里雄的身子骨十分强健,就算饮血当场也是有可能。

虽然现在格里雄没有性命之忧,却也没办法再进行长途奔袭。再加上现在联队中伤员众多,势必影响行军的速度,现在军情紧急,可容不得我们在这里拖拖拉拉,当即我就做出决定,两名随军的辅助祭祀,带领二十支狼骑小队,三支鹰族小队,借助兵站的残留建筑,就地照顾伤员。等到后续的大部援军到达后,必须妥善安排好伤员后,再随大军一起奔赴金汤要塞归队。

留下两百余名兽族精兵,再加上两名辅助祭祀坐镇,照顾这一百多重伤号,也算是能够让我放心了。

安排好这一切后,我只是猜做了一下修整,就带着剩余的一千五百余名兽族精兵,风尘赴赴的向金汤要塞赶去,哈里发也随军而行。

一路上,我的心头有些忐忑不安,身为一代名将的格里雄因为养伤不得不暂缓回到要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萨博的刺杀行动也不算完全失败,我们兽族现在不得不在没有格里雄坐镇指挥的情况下,力敌人类的八十万大军!

第三十三章 金汤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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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金汤要塞

这一次的急行军,路上没有遇到什么波折,我们日夜兼程,终于在五天之后到达了金汤要塞。

金汤要塞位于十万大山的入口处,两条绵延有千里的绝壁,将十万大山隔绝在了奇迹大陆的最西端,任何想进入十万大山的种族,都必须经过两条绝壁交汇处的火焰峡谷。

火焰峡谷长有百里,两头细中间宽,形如仿锤,也有一点像跳动的火苗。想传在神话时代,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用他的无边神力,在隔绝十万大山的绝壁上开凿出了这么一条百里长的峡谷,将文明的火种从十万大山传递到了这片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当然,在知道了普罗米修斯的真实身份后,我对这个传说持怀疑态度。

火焰峡谷两头的出口并不算大,差不多只有百米,但在峡谷正中却是一片十分宽广的地带,两壁之间的距离足有三千余米,而金汤要塞就正座落在这里。

据说,在峡谷的正中有一个地脉火泉,在矮人族的帮助下,兽神帝国将金汤要塞建筑在了地脉火泉之上,借助源源不断的地火力量,在金汤要塞布下了绝对防御法阵,能够将落在金汤要塞城墙上的攻击力量全部转借到地脉之中。

据矮人族的匠师勘探,这座地脉火泉正是隔绝十万大山的那两道绝壁的地脉中心所在,被绝对防御法阵吸收地攻击力量全都被转移到了这绵延千里的绝壁之上。可以说。要想击破金汤要塞的城墙,就等于轰垮那两道绝壁,这绝非这世间的任何力量能够办到。由此可见,金汤要塞确实固若金汤,人类要想攻下这座要塞。只能是占领而不能是破坏。

金汤要塞拱卫帝国已有近五百年,这期间经历了无数场血战,曾有数次人类的脚步踏上过金汤要塞地城头,但最终被英勇的兽族击退,在这短短的百里火焰峡谷中,可说是无数英雄的埋骨之所,数之不清的兽族与人类将鲜血抛洒在了这里。难怪有人说。火焰峡谷的红色岩壁,是被鲜血所染红。

正是有了金汤要塞这座雄关,即使人类的铁骑能够踏遍整个大陆,也无法剑指十万大山。矮人族地态度也很明显,他们毕竟是十万大山的原住民,并不喜欢人类的入侵。在接纳败退的兽族同时,又为兽族建了这座雄关,借兽族之手把人类拒在了十万大山之外。

不过,矮人族从来没有和人类正式翻脸。在帮助兽族建立了金汤要塞后,也断然拒绝与兽神帝国有正式的邦交关系,一副准备置身事外的模样。所以说,兽神帝国与矮人族虽然是共同居住于十万大山中地部居,却在五百年的时间里没有正式来往。好在十万大山面积广阔。兽族与矮人族各住各的,也没什么不方便。

矮人族的官方不与兽族打交道,但就像兽神帝国禁不住兽族与人类走私一样,不少矮人族地民间匠师还是愿意同兽族交流。多年以来,矮人族对兽族的帮助非常大,除了在建筑、工具等民生物品上给予了兽族不少指导,甚至在军械上也帮助过兽族。像鹰族空军所用的弩弓,就是出自矮人族的民间匠师之手。

可以说,矮人族与兽族民间的交往,应该也是得到矮人族官方默认地。能够提升一下兽神帝国的实力。也就更容易抵抗人类,局势也会对矮人族更有利,这样的一笔帐矮人族还是会算。

十万大山可说是兽神帝国最后的家园,而金汤要塞就是兽族最强的一道屏障,只要能将人类挡在十万大山之外,就能给兽族换来修养生息的机会,近五百年的时光,应证了这一点。

当然,两道绝壁并不能将十万大山与外界完全隔绝,在崇山峻岭之间依然也有着一些崎岖小道能够进入到十万大山之中。只不过这些小道一般都隐蔽难行,通过三三两两的人类还有可能,要想供军队行军,那就无疑是痴人说梦了。

当我们的大军离着火焰峡谷还有数里之遥时,我就已经看到了那两道绵延的绝壁,如同葡伏在崇山峻岭间地两条长龙,将十万大山与外界隔绝成了两个天地。

虽然经过了五天的急行军,但哈里发的精神反而恢复了过来,只见他向前遥指道:“铁熊你看,前面就是火焰峡谷的入口,进入峡谷后到峡谷中段城墙的所在处,实际上都可算是金汤要塞的范围。”

我心头有些激动,终于要见识到这天下第一的雄关了,忍不住加劲催动了一下座下的多足马,经过了这么几天的锻炼,我的骑术也算是有了长足的进步。

火焰峡谷的入口处,驻扎着一座营寨,早在我们这支援军出现在十里之外时,已经有巡逻的鹰族空军发现了我们,第一批援军赶到的消息,已经传回到了金汤要塞。

我们到达营寨入口时,已经有一名狐族军官,带着十余名大大小小的官员,在营门口相迎。

这名狐族军官显然认得哈里发,远远的就迎了上来,大声招呼道:“哈里发殿下,一路驰援辛苦了,现在前线战事正急,你的接风宴就等到以后再摆好了。”

哈里发哈哈一笑道:“卡洛斯大队长,我宁愿接风宴变成我们庆祝胜利的庆功宴!”

说着,哈里发和卡浴斯,骑在马上相互拥抱了一下,显得一副交情十分好的样子。

我知道哈里发是金汤要塞左路军的掌剑使,这个职位与掌旗使平级,相当于军中的先锋这一角色,已经算是级别极高的军官,只有身手相当高明的兽族才能担任,在必要时需要冲锋在最前杀敌,起到鼓舞军心的作用。

那个叫卡洛斯的狐族,职位是一名大队长,只是和我平级,比起哈里发还差了几级,但看哈里发和他打的一片火热的样子,显然感情不错。

看来,哈里发那种天生就让人觉得亲近的领袖特质,即使是在这金汤要塞,也能够发挥的淋漓尽致。

第三十四章 冷面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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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冷面杀神

在卡洛斯的安排下,我所带领的联队暂时停留在营寨外修整,然后再由相关的军需官在金汤要塞内安排驻扎的营地。我、小丫、哈里发、安希、凯瑟琳等,则由卡洛斯与一众军官陪同,进入后营休息。

在和卡洛斯的交谈中,我知道他是负责金汤要塞后勤的联队长官,官职只然不大,但实际上在要塞里的实权却非常大,毕竟掌管一军之后勤,说是牢牢占据了要塞的命门所在,也不为过。

从和卡洛斯的接触来看,这位狐族的性格很稳重,处事不急不燥,即使听到我们在路上遇到圣级伏击,也只是略微吃惊了一下,并没有显出惊慌失措的样子。以这样的兽才,掌管后勤,确实做到了才尽其用,由此可见格里雄的用兽之道,也有其独到之处。

在明确了我们的身份后,卡洛斯显的更加恭敬,毕竟我们这一行,有小丫这位神佑祭祀,安希这位大圣女,再加哈里发与凯瑟琳这两位王子公主,不论走到那里都是身份珍贵的象征。

从后营到登上金汤要塞的城墙,其间的距离有四十余里,相当于把半个火焰峡谷纳入到了金汤要塞的范围内。我所带领的这支联队,狼骑属于精锐兵种,虽然在守城战时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但在出城的野战中却是属于绝对的精兵。所以卡洛斯要求军需官把我们这支联队的营地,直接安排到前线,做为第一拨战役备役。划分给我们的营地,距离金汤要塞的城墙不过一里地,使我们随时都可以投入到战斗中。

至于鹰族空军,那就更是珍贵的王牌兵种了。不仅战斗力超强。

其绝佳地机动性,更是让普通兽族战士望尘莫及。对于这样地一支精兵如何安排,卡落斯不敢决定,说是等到格里雄将军回归要塞后再行定夺好了。

为此,我和哈里发相视苦笑,以格里雄的伤势。就算他能够随后续增援的大军来到金汤要塞,恐怕北只能躺在床上养伤,没办法上前线指挥战斗了。

在后营略做修整,卡洛斯就带领着我们向分配给我们的驻地前进,一路上聊起现在的战况我们才明白,人类这次的进攻很是凶猛,虽然兽族战士早有防备,但还是被其攻陷了三座卫城。现在地战斗主要集中在第三卫城和第四卫城之间的一片开阔地上。

第四卫城已经相当于是金汤要塞的瓮城,如果再度失守就等于让人类的大军直接面对金汤要塞。所以要塞的守军悍不畏死的牢牢守住了第四卫城,与人类的进攻部队形成了纹肉机般的搏杀。

金汤要塞的守军。已经在第四卫城那里付出了近万牺牲地代价。

与此相对应的,人类大军也为了进攻第四卫城而付出了四万多地伤亡。

由于卫城地存在,使的人类大军在金汤要塞前调度大军受到了限制,但人类军队的绝对数量却可以将这样的伤亡忽略不计。而本次三大公国的联军统帅正是西斯公国的名将,有着冷面杀神之称的德尔加多。

德尔加多在萨博还没升为圣级之前,曾是他的顶头上司,这两位还真有一点臭味相投,都喜欢冷着一张脸,把生命视为草芥,手上沾染的血腥,足以让绝大多数人瞪目结舌。

德尔加多比起萨博更冷酷一些。毕竟身为上位者的他,手上能够调动地大军绝非萨博这样一个小小的自由佣兵所能比拟。这位冷血将军为了追求战争的胜利,从来就不在乎士兵的牺牲,他曾有一句名言:“如果一千名士兵的死亡换不来胜利,那么就继续用一万名士兵的生命去换!那怕是战场上所有的士卒倒下,只要我还能站着拨掉敌人的军旗,那么胜利还是属于我!”

虽然为人冷血,但德尔加多的性格坚毅,熟知战阵之法的运用,绝对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用兵家,虽然在他的指挥下伤亡总是比较大,但也为他换来了长胜不败的美名。

按道理,三大公国的第一名将是莫菲斯公国的圣骑士帕班,这位生性严谨的正统用兵家,几乎就等同于一本活的军事教科书,从来不在战场上犯任何错误,稳扎稳打的风格使他率领的军队总是处于不败之地。

以前几次人类向金汤要塞发起的进攻,都是以帕班为统帅,毕竟只有这位名闻天下的圣骑士,才能让联军对他的指挥心服口服。

只不过对于金汤要塞那几乎不可能攻破的城墙,帕班就无法发挥他在军事指挥方面的特长,他又不忍白白牺牲士兵的性命采取不明智的强攻战术,所以在前几次的要塞攻防战中都没有建立什么值得夸耀的战功。

看来这次人类是准备下血本了,换上德尔加多任主帅已经说明了一个很明显的信号,那就是不计牺牲,也要乘这次兽神帝国王位交替的机会,拿下金汤要塞!

八十万人类联军,德尔加多手上可供消耗的底牌十分丰厚,自从人类大军开拨到战场上后,就按照德尔加多的战略部署,各部军队之间轮流做战,不间断的向我们兽族发起了攻城战,这完全是实打实的消耗战。

攻城战中,进攻方的伤亡总是比防守方大,但德尔加多毫不在乎这一点,只是不断的督军要求强攻。这样一种不把人命当一回事的战斗方式,人类在以前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也使的我们兽族的守军十分不适应,先后丢掉了三座卫城。

到了第四座卫城,我们兽族守军已经退无可退,为了不让金汤要塞直接暴露在敌人的攻城部队面前,也和人类玩命似的打起了对攻。这样一来,虽然暂时止住了人类大军前进的脚步,却使的兽族战士的伤亡直线上升。

对此,我不得不对这位冷面杀神说声佩服,他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逼的我们兽族不得不和他打这种拼兵力的消耗战。

第三十五章 原来战场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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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原来战场是这样!

听着卡洛斯介绍金汤要塞现在的战况,我们都感觉到这一战确实与以前有所不同,人类如果真的不计牺牲拼起命来,其难缠程度可想而知。

人类这次换了德尔加多这样一个冷血的主帅,而我们兽族的主帅格里雄却是伤重卧床,从这一点上讲,现在天时、人和都在人类那边,我们顶多只算占了一个地利。

格里雄受重伤的消息,我们现在必须保密,不然的话,大批援军未到,主帅又受了重伤,这个消息要是一公布,兽族士兵的士气会低落到什么地步,可想而知。

好在这次有小丫这位神佑祭祀坐镇,我们通过卡洛斯将神佑祭祀亲临金汤要塞督战的消息传了出去,一时之间随处可闻“帝国万岁!神佑祭祀万岁”的呼喊声。看来就算是在边关,小丫的号召力依然巨大,有了神佑祭祀这记强心针,兽族守军支持到援军的到来,就不是什么难事。

在火焰峡谷中一路走来,我发现经过近五百年的苦心经营,这里真的已经被兽族打造成了一座固若金汤的要塞。随着峡谷越来越宽阔,工事、营寨、堡垒越来越多,简直可说是一个挨着一个,让我目不暇接。

就算没有金汤要塞的城墙掩护,人类要想从这峡谷内推进,也必须面对无数血战。

我甚至在峡谷内还看到了军工厂的存在,虽然以兽族的冶金煅造水平,无法打造出什么精良的军械,但制造弓箭、皮盾、修整武器这样的基本活计,还是做的不错,至少能够保证十万守军的消耗。

金汤要塞最强大地守城机械是由矮人族民间匠师帮忙制造地巨大投

石机。虽然关键的核心部件我们兽族的军工厂无法制造。但维修却不是什么问题。卡洛斯向我介绍,军工厂的作用除了制造军械之外,另一个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保证投石机能够正常运作,毕竟这是我们兽族守城最强大的利器。

一路行来,虽然大多是走马观花,但我对金汤要塞地各项基础设施。也算是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样的一座要塞,确实是我们兽族最后的一道屏障,如果连这样的雄关都被攻破,我们兽族还拿什么去对抗人类?

没多久,我们来到了分配给自己的驻扎营地,还没等我指挥麾下士兵进营休整,在前方突然传来了一阵惊天动地的战鼓声,同时我们可以

瞧见远方燃起了阵阵狼烟

哈里发和卡洛斯同时脸色一变,道:“军情紧急!难道人类攻上了第四座卫城?”

不过现在既然还没吹响全员投入战斗的军号。那么我们这支预备役就还用不着上战场,但我和小丫她们却对战场的局势充满了关心。决定和哈里发一起整上金汤要塞地城墙。看看现在的战斗到底进行到什么程度。

卡洛斯与我们匆匆告辞,战况越是吃紧,他这后勤官就会更加忙碌,操心地事情也会更多,让他呆在前线还不如让他去后方调度。哈里发则不同,身为左路军地掌剑使,他此刻正应该上城头督阵。现在军情紧急,容不得他有半点马虎,一催坐骑后,哈里发一马当先向城墙奔去。而我和小丫她们则紧跟其后。

不到片刻,一座巍峨的城墙就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之中,与帝都的城墙相比,这里更加高一些,差不多达到了三十米的高度,而且砌成城墙的石料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温红如玉,每块之间严丝合毫,使的这面城墙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整体。

这段城墙的长度不像帝都那样夸张,但绵延数里,将峡谷封了个水泄不通,如果不整上城墙,我们除了能听到阵阵的喊杀声外,根本不知道城墙的另一端有些什么。

我已经可以看到城墙上每隔百米,就摆放着一座巨大地投石机,样式和帝都城墙上的一样,不过成色看起来更新一些。不少牛族的战士正围着投石机忙的团团转,至少是四名牛族战士合力才能抬起一块巨石将其安置在投石机上,看那石块的大小怕不有千斤上下。然后又是四名牛族战士拉开绳索,扳开投石机将巨石投了出去。

如此巨大的一块石头砸向敌人的阵地,声势是何等的惊人?那怕是擦着一点毛皮,也会是一个筋断骨折的下场。如果城墙下满布人类的军队,那只怕一块巨石下去,就能砸出一片血饼。

来到城墙之下,我们一行翻身下马,急匆匆的整上了城墙,当我看到那一片兵火连天的情景时,心中彻底的被震撼了。

在金汤要塞的城墙之外,还有着一座瓮城,也就是要塞的第四道卫城,现在城头还在我们兽族的控制下,但在城墙之下,却是黑压压的一片人海。无数的人类士兵,将云梯往城墙上搭靠,然后悍不畏死的嘴含钢刀,手脚并用的向城墙上爬去。这些攻城的人类战士中,十有八九还没攀上城头,就被兽族的守军砍下云梯,即使有少数爬上城头的,还没来得及挥动手中的兵刃,就被一涌而上的兽族守军给砍的稀烂。

在攻城的步兵之后,是一队队压阵的弓箭手,如同流水线作业般的将一排排利箭射向城头。如果能在城垛间的掩体躲藏,那么这些箭自然伤不到兽族守军,但人类现在正在不停的攻城,兽族守军也只能硬着头皮站在城墙上继续砍杀那些爬城的士兵。

我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人类拼消耗的战术,人类的弓箭手完全就不理那些攻城步兵的死活,只知道一波波的将利箭射向城头,甚至还误杀到了不少人类。这样的战法,相当于逼着我们兽族守军与人类攻城的步兵,硬着头皮在箭雨下做战,随时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流矢所伤。

四处喊杀声震耳,到处都是鲜血在飞溅,生命在这样的一个血肉屠场上,仿佛变的一钱不值,我的心中有个声音不停的对我说:“原来这就是战场!”

第三十六章 血腥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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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血腥战场

我回头看了看小丫,发现她的小脸一片熬白,而安希与凯瑟琳也都是面露不忍之色,显然是这样的一个血腥战场,让她们感到极度的不适应。

相比较之下,萨博与我们一战所展现的血腥,就完全是小儿科了。

千名兽族战士所流的鲜血,又如何及得上这个数万人参与的大屠场?当然,如果不是经历了萨博一战的洗礼,恐怕我们刚踏上这样血腥的战场,就要当场弯腰呕吐了。

我上前一步,挡在了小丫的身前,一来是防止有流矢飞来,二来适当的阻挡一下小丫的视线,让落入她眼中的血腥少一点,这样也许会让小丫觉得好过一点。

我环目四顾战场,心中突然激涌澎湃起来,难道生为一个兽族,我血液中的好战因子被这样的一副战争场面给彻底的引发了出来?

人类给兽族造成最大威胁的还是弓箭手,但兽族的战士也没闲着,投石机的主要任务就是招乎人类的弓箭手。每一块巨石的投下,都可以在弓箭手的阵营中造成一片死伤,但那些弓箭手就是死挺不退,依然向着城墙不停射箭。

我这才明白德尔加多所谓的消耗战术,完全是一种不计伤亡的疯狂战术,效果恐怕是杀敌八百,自损三千。人类这次换上一个如此疯狂的主帅,显然是不准备善罢干休,要血战到底了。

人类弓箭手的队列长度有限,差不多只拉开了三百余米宽的阵营,所以能够向那些弓箭手发起攻击的只有五台投石机。投石机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每块巨石给人类造成的伤亡却不是个小数目,如果那些弓箭兵还这样死射不退,估计要不了多长时间,他们的阵形就会被投石机完全打乱。不会对城墙上地兽族士兵构成威胁。

难道人类就任由弓箭手在投石机下伤亡而不管?正当我心中升起这样一个疑惑时,就突然看到人类弓箭手的阵营中,一个闪着金光的身影跃起,凌空飞向一块投掷而来的巨石,手中一柄鸟黑的长茅如闪电般的刺出,在空中带出一片金光。

即使是在这嘈杂的战场上,我也能听到一声沉闷的巨响声传来,被金光击中地巨石当场粉碎。化成满天的石粉纷纷扬怀的落下。而这金色光影毫不停歇,凌空又向另一块巨石飞去,如法炮制将之击碎。只不过度在片刻之间,我们兽族投过去的五块巨石,就被这金色身影击碎了四块,只有一块因阻挡不及落在了弓箭手的阵营中。如此一来,投石机对弓箭手的伤害减低了许多。

我和哈里发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惊骇之色,能够有这样身手的。只能是人类的圣级强者了。人类三大公国只有三名圣级,加篷特是魔法师,萨博已经被我干掉,那么现在地这个圣级只能是圣骑士帕班。仅从他凌空击落巨石的表现来看。这位圣级的身手确实非凡,我们兽族无兽可及。

投石机对人类弓箭手的威胁减小以后,射向城头地箭雨又密集了许多,使的我们兽族伤亡大增。不断的有役备役从金汤要塞的城墙上通过连接通道。来到卫城之上,参与到守城之战中。

这样地攻防战,双方的伤亡都比较大,只不过是片刻之间,城上城下都是一片血海横流。

看着满天的箭雨,哈里发皱着眉思索了一下。果断的下令,投石机必须向人类的弓箭手齐射。这样一来,五块巨石几乎是同时砸向人类,即使帕班的身手再快,也不免有些顾此失彼,每次他只能在空中阻击二三块巨石。这样一来,人类弓箭手地伤亡就开始直线上升。

看来一年多不见,哈里发已经适应了这个铁血的战场,看现在指挥若定的他,已经有了几分大将的风采。

随着投石机的发威。人类弓箭手暂时被压制住,哈里发手一挥,一批象族战士立刻冲上了卫城。这批象族战士大约有三百个,每个都是膀太腰圆,身高超过两米五,精壮的如同铁塔,他们一手持着巨大的木盾,一手将一根水桶粗细的圆木扛在肩头,冒着箭雨冲到了城头。

随着整齐划一的一声怒喝,这批象族战士将圆木狠狠的砸向了城墙之下。象族战士力大无穷,这些圆木本身地重量就很惊人,再加上一掷之力,以人类的身体那能扛的住?一时之间,城墙之下血肉横飞,一大半搭上城头的云梯都被砸成了两截,数以千计的人类战士不是摔死就是被圆木砸成了一堆肉饼。

砸出圆木之后,这些象族战士立刻快速的回撒,像豹族、狼族这样体型较小、身手又较灵活的兽族战士,立刻补上了空缺,牢牢守住了城头。

看来,这些象族守军是兽族的奇兵了,看他们的行动一气呵成,绝对是训练有素,如此雷霆一击只不过是在瞬间就给人类带去了超过千人的伤亡,而这批象族战士只有十余名在混战中被流矢所伤,可谓是全身而退。

经过这一击,兽族守军的士气大振,在吹呼声中继续奋勇杀敌。但人类却像真的毫不在乎伤亡一般,继续向卫城发起了冲锋,又是无数云梯从人类阵营中涌出,继续向城墙上搭靠。

看到这副情景,哈里发突然叹口气道:“想不到人类这次居然是如此的勇猛,如果他们真拼起命来,实在是不好对付。”

对哈里发的话,我深表赞同,人类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随时都可调动数十万的大军,在八十万的联军背后还不知道有多少预备役。相比较之下,我们兽族的金汤要塞只有十万守军,即使帝都的援军赶到,总兵力顶多也就达到三十万。

三十万的兽族虽然不弱于人类的八十万联军,但双方如果拼起消耗来,我们兽族就无法承受了。人类也许只要再过十年,就又可以凑出一个八十万大军,但三十万的兽族,没有四五十年的休养生息,我们兽族那有兵源可征?

第三十七章 弓箭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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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弓箭的威力

据我所知,人类的弓箭手培养起来并不容易,没有三五年的训练,根本不可能拉开强弓,成为一名合格的射手。看现在的情况,人类可以连弓箭年就投入到损耗战中,实在可说是下了血本。

我们兽族没有成建制的弓箭手联队,这到不是说我们兽族不产射手,只是因为我们兽族军械溃乏,没有成批量的强弓可以供应。就像鹰族空军,个个都可说是天生的空射,但能够配上弩弓的,十中不过二三。

现在卫城离我所站的城墙约有五十米距离,而人类的弓箭手是在离卫城城墙百米处的位置列开阵型向城墙上抛射。能够将箭射上百米外的城墙,这批人类弓箭手绝对是用练有素的弓乓,不会是临时拉凑起来的草台班子。

我们兽族的臂力比人类大的多,如果有较好材质做成的强弓,能够把有效射程提高到两百米左右,比起人类强了许多,现在从我所站的城墙到人类的弓箭手队列,刚好是在两百米距离之内,应淡还在我们兽族的弓箭手射程范围内。我望了哈里发一眼,虽然我们兽族的弓箭手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为什么这个时候不让我们兽族的弓箭手派上用场?

为此我特意提醒了哈里发,哈里发摇摇头道:“守住这片城头的兽族弓箭手只有五百名,虽然他们个个能拉开强弓,射程也可达到两百米,但真要论精准度的话,还是要在百米以内。我们兽族箭手个个都是射术非凡,虽然比不上精灵族的射手,但是比起人类强了许多。不过,由于弓箭手的数量无法成规模,兽族弓箭手一向是以点射伤敌。不像人类的弓箭年形成规模后,可以使用抛射这样的面杀战术。实际上,如果论起点射的话,即使是优秀地人类射手,射程也不过五六十米,比起我们兽族差远了。”

听了哈里发的解释,我才算明白,既然已经有投石机对付人类的弓箭手。那么我们兽族的弓箭手就不用浪贵力气了。如果现在隔着两百米射那些人类的弓箭手,且不说准头没办法保证,对于我们兽族弓箭手的臂力也是浪费极大。我们兽族毕竟不是机器,不停的拉弓对臂膀的负荷可不小,再好地弓箭手射出汉十箭后,也不免要眼花手酸。所以说这好钢还要用在刀刃上!

事实上,现在最需要我们兽族弓箭手发挥战力的地方,正是在卫城墙头的血战。以兽族弓箭手点射的神准,数十米的距离那还不是箭无虚发?不过现在人类既然还没有登上墙头,那么世就轮不到兽族弓箭手展现他们的武勇了。

毕竟现在人类的军队都挤在卫城的城墙之下,隔着一堵城墙。兽族弓箭手总不能拐弯伤敌吧?当然,如果整上卫城的墙头,兽族弓箭手倒是可以在防守中发挥作用。但现在人类地弓箭手却在以抛射攻击我军的墙头。我们兽族为数不多的弓箭手,可不能浪费在这样的乱战之中。

如果万一被人类整上了卫城地墙头。那么就是我们兽族弓箭手展现他们神射的时候了。

我仔细看了看自己和人类弓箭手的距离,确实只在两百米左右,这样的距离还在我们兽族地强弓射程范围内。眼前的激战让我有了一股热血沸腾的冲动,恨不得能够投身到战场上才好。当然,我现在就冲上墙头与人类搏杀显的有些不明智,但我只要拿起强弓。不一样可以杀敌?

想到这里,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发现一批兽族弓箭手离我们并不远,于是走上前去,向一名豪猪族弓箭手借了一张强弓与一捆弓箭过来。

哈里发有些诧异的看着我,我对他微微一笑,伸出手指弹了弹弓弦,这把强弓确实是兽族不可多得的好弓,弓身是用上好地紫杉打造,在保持强度的同时也保留了一定韧性。兽族没有太好的冶金技术。无法拉出金属弓弦,但十万大山中感产一种叫做蹦羚羊的魔兽,后腿筋肉强健,弹跳力惊人。把蹦羚羊的后腿筋抽出来,绝对是上好的弓弦材料。所以紫杉为弓身,蹦羚羊后腿筋为弦,就是兽族强弓最佳的配置。

我借到手的这张强弓,弓身已经被打磨的一片光滑,显然是有了一些年限,在弓身的握手处,镌刻了一个身背七箭地豪猪头像。我知道兽族有不少家族的传承,豪猪族盛产弓箭手,估计借我弓的那名豪猪族战士,应该是出身于一个弓箭世家,这个豪猪头像应该是他们的家族标志。

我对弓箭的练习并不多,但运起五丁开山术的话,仅论力量的话极少有兽族能够及得上我,拉开一张强弓对我来说根本是小意思。

准头不够就臂力凑!想到这一点,我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弦上,运劲一拉立刻弓如满月。那么大一堆人类弓箭手就在我箭头所指方向,只要我这一箭射出,想不射中也难。

我将弓拉到了极限,感觉上再加一把劲只怕就要弓折弦断,才手指一松,将这一箭射了出去。

我现在的修为已经算是很高,这一箭中所蕴含的力量是何等巨大?

只听“嗖”的一声,这支箭已经疾如闪电的向人类阵营射去。即使是在这么嘈杂的战场上,居然也能听到羽箭的破空声,足见这一箭的威力之大了。

两百米的距离,在这闪电般的一箭下,可说是瞬间即至。一个人类倒霉蛋被我的这一箭射个正着,箭身上附带的强大力量,连带着将这个人类身体带离地面,飞腾在空中。同时,羽箭贯穿了那名人类的身体,射入了第二名人类弓箭手的胸膛。血花飞溅中,这一箭的去势不减,再度穿膛而过,笔直的扎入了第三名人类的小腹。

相隔两百米,一箭贯穿三名人类,我的这一箭可谓声势惊人,看在眼里的兽族立刻发出了震天般的叫好声,一时之间士气大振。

第三十八章 对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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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对射

人类弓箭手阵营出现了短暂的慌乱,我的一箭之威毕竟有些骇人听闻,但很快的,这些弓箭手又镇定了下来,毫不理踩我这一箭的挑衅,继续排开阵型向卫城的墙头齐射。

对干这些不怕死的人类战士,我也没办法可想,试想一下,以投石机的威力,一击可以砸倒十几三十个,都吓不退这些人类弓箭手,我一箭贯穿三人,除了让敌人惊讶一下外,还不足以让其胆寒。

不过这一击也证明就算我射术不精,却也足以对这些人类弓箭手造成威胁,当下我再次拉满了弓,又是一箭射出。

这一箭威力不减,但是角度与准头较差,在贯穿了一名人类弓箭手后,斜斜的插入了地上,连箭身都泛入土中不见。这一箭的准头让我有些汗意,不过既然开弓就有收获,我也就用不着讲客气了,拉开弓一支接一支的射起来。

短短的一瞬间,我已经射出了十余箭,差不多有二十名人类弓箭手倒在了我的箭下。虽然我十几箭造成的杀伤差不多才和投石机的一击相当,但借助器械之威与展现个人武勇,对于兽族战士的刺激效果却截然不同。

我每一箭射出,都能赢来兽族的一阵欢呼,而每多一个人类倒在我的箭下,这欢呼声就会更响亮几分。在那一瞬间,我成为了这个投入数万兵力大战场上最耀眼地兽族。

那一刻,我心中豪气干云。觉得只有这样接受欢呼,才算是身为一个兽族的最高荣誉!

这时,一直在空中阻击巨石地帕班,突然一个转身落在地上,从一名倒下的弓箭手身边捡起了一张人类的长弓,搭上一箭就射了过来。这位圣级终于忍不住出手了,如果任由我在这里表演远程攻击提升兽族的士气,他在这里不停的阻止巨石也没什么意义。

身为圣级的帕班,出手当然应该比我厉害。但奇怪的是他的这一箭,并没有什么响到惊人的破空声,一眼看去这一箭地速度也像是并不快,只有箭身上一丝淡淡的金色光芒。才能体现出这是一支由圣级强者射出的弓箭。

不过,这看似不起眼的一箭,却像是突然穿过一片虚空一样,在眨眼之间越过了两百米距离。笔直地向我胸口射来。看来帕班一箭射出,目标正是风光无限的我。

急切之间,我也顾不得什么风度,弯腰就地一滚,以这种十分难看的姿势避过了这一箭。不过我身手灵活,反应也非常数捷。在狼狈避过这一箭的同时也不忘反击。

我身体倒向地面时,腰身一扭,将弓藏在怀中拉满,“嗖”地一箭射了出去。这一箭我力图来个出其不意,存心想给帕班这名圣级一个好看。能够在如此别扭的姿势下射出一箭,也足以说明就算我只是射出了十余箭,也在射箭的技艺上进步良多。

不过帕班身为圣骑士,射术本就是他的强项之一,比起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半吊子实在是强上太多,只见他随手一搭。又是一箭射了过来。

这一箭与刚才射出的一箭又不同,速度快地几乎连肉眼都跟不上,如果不是带着一股响亮的破空声,我几乎都无法判断这支箭的轨迹。

帕班的这一箭在空中直接劈中了我射出的一箭,势如破竹般的将我那支箭劈成了两半,然后余威不减的向我直射过来。

此时我已经葡伏在地上,身形的辗转腾挪并不方便,只好急念法诀,撑起了金刚伏魔圈。这一箭击在我的金刚伏魔圈上,泛起了一道道金色的波纹,终究是圣级力量胜过我许多,我地金刚伏魔圈在勉强支撑了片刻之后,终于被这一箭射的崩溃。

只不过这样一来,也为我赢得了一个闪躲的时间,我侧过身子一个半翻,终于避过了这一箭。

我身下就是金汤要塞的城墙,这一箭没能射中我,自然就落在了城墙之上。以这一箭之威,就算是石头也能够被射个对穿,但帕班的这一箭射在城墙上,只是泛起了一道如波纹般的红光,就将这一剑的威力抵消于无形之中,仿佛这庞大的圣级力量都被这城墙给吸收了一般。看来,即使是圣级力量,也拿这绝对防御法阵毫无办法。

短短的时间内,帕班向我射出了两箭,虽然这两箭不能将我伤于箭下,却将我刚刚射出来的威风灭的无影无踪。这帕班显然也不想再同我纠缠,随手一扔弓箭,提起长茅又向空中落下的巨石击了过去。

这两箭的交锋,虽然说来话长,却只是在短短的一瞬间所发生,帕班出手教训我后,还完全有时间去阻击空中而来的巨石。

看到了这位圣级强者的精彩表演,这下子是人类士气大振,而我们兽族却显的一下子有些士气消沉。

我爬起身来,看着哈里发苦笑了一下,毕竟实力的差距明摆着,仅靠个人武勇来提升战士们的士气,我们不可能做的比圣级好。

初次上战场,我能够有这样的表现,已经算是不错了,毕竟面对帕班这样的一位圣骑士,我同他比试箭术还真有点“班门弄箭”的味道,即使输了也没什么不好意思。

哈里发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道:“铁熊,表现不错,我又要对你刮目相看了,想不到你的箭术也这么有杀伤力。”

我摇摇头道:“没什么值得夸耀的,真要论起箭术,我不仅远不如帕班这个圣级,就算是一般的兽族弓箭手,也比我强上许多。”说着我把弓与箭,都还给了那名豪待族弓箭手,顺便向他道了一个谢。这名豪猪族弓箭手可能不善于言辞,嘴角动了动,像是准备同我客气一番,但最终什么话也没有说出。

这时,站在一旁的高斯突然道:“大队长,其实我们兽族的神射,即使是圣级,也无法与之相比!”

第三十九章 平民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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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平民箭豪

我看着高斯一愣,难道他在射术方面有独到之处,能够为我们兽族扳回点颜面?不过高斯本身并不是空射,我也没听说过他在弓箭方面有极深的造诣。

只听高斯继续道:“大陆上的所有种族都知道,精灵族是这个世界箭术方面最让大家信服的权威,精灵族圣箭师的大名,足以让所有种族的强者礼敬三分。相传圣箭师能够射出空弦无影箭,这种匪异所思的绝技,绝对能够让任何种族目瞪口呆!”

我有些诧异的看了看高斯,他不是说我们兽族也有神箭手吗?怎么谈来谈去谈到精灵族的圣箭师身上去了?

高斯这是看出了我的疑惑,连忙转入正题道:“精灵族的神射大陆闻名,但是我们兽族的武勇,却是连精灵族的神箭手也会感到敬佩,因为我们兽族也有引以为傲的箭豪!

“箭豪?”这个名词我是第一次听到,一时乙间有些不解。

“大队长,殿下。”高斯向我和哈里发行了礼,解释道:“豪猪族虽然不是我们兽神帝国的强族、大族,甚至整族也没有一位能够获封贵族头衔,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平民兽族,但豪猪族却是天生的射手一族。如何一名豪猪族的子弟,从狐狐落地开始,就开始与弓箭为伴,在成为射手的天赋方面,豪猪族就像是兽神的宠儿。而在豪精族中。只有箭术能够技压全族地射手,才能获得独一无二的箭豪称号!”

“那么豪猪族箭豪地箭术能够高到什么地步?”我对这个箭豪十分感兴趣。

高斯沉声道:“抛开精灵族能够将元素力量附注于箭身上的天赋异

能外。仅只以箭术本身而论,箭豪的箭术绝对不下于精灵族的圣箭师!“

这下子连哈里发也动容了,他忍不住开口问道:“我们兽族还有这样的神射手?怎么以前从来没有听闻过?”

高斯苦笑一下道:“豪猪族是一个平民种族,再加上族民数量有限,往往百年之间也难得出一个箭豪。再加上我们兽神帝国一直没有弓箭手的专属编制,也没多少机会能让这些兽族神箭手在战场上扬威。”

“高斯,既然豪猪族的箭豪没怎么出名,你是怎么知道这么清楚的?”哈里发问道。

“回禀殿下,豪猪族的上任箭豪卓别。和我同为丹尼斯祭祀地弟子,我们之间的私交很好。”

“上任箭豪?”听到这样一个词,我心中一动,忍不住想开口问个明白。

“卓别因为伤病的原因。已经在前年蒙兽神召唤,魂归乐园了。”说到这里,高斯有些黯然神伤。

“这么说,现在的帝国已经没有箭豪了?”问这句话时。我心中一阵失落,就算对兵阵战法我不是很懂,也明白在这个冷兵器时代,能够拥有一名技艺惊人地神射手,在战场上会有多大的威慑力。

“不,上任的箭豪虽然逝去。但新任的箭豪却接过了衣钵!”说到这里,高斯将借我弓箭地那名豪猪族箭手拉了出来,向我行礼道:“这位是豪猪族新任的箭豪卓尔斯,卓别正是他的父亲。”

“这位是豪猜族的箭豪?”我没想到自己只是随便借把弓,就碰到了兽族的第一神箭手,还真有几分运气。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卓尔斯,完全是一副普通兽族青年的模样,样子憨厚而拘谨,一下子被高斯从队列中拉出,显地有些手足无措。甚至连向我和哈里发行军礼都忘了,十足就是一个新兵蛋子。这副样子,真的能称得上兽族第一的神箭手?

高斯则是显的对这卓尔斯十分有信心,向我解释道:“大队长,你刚才向卓尔斯借弓箭时,肯定已经注意到了箭身上有一个身背七箭的豪猪头像吧?这是只有达到箭豪标准的豪猜族箭手才能镌刻在弓身上的标志,可说是豪猪族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这把弓是当年的卓别所留下,如果卓尔斯不是一位货真价实的箭豪,就算是身为卓别地儿子,也没资格继承这把箭豪之弓。”

对于高斯的话,我还是十分相信的,生性严谨的他不会说些假大空的话,那么这位卓尔斯箭豪肯定有其厉害的地方,不然的话高斯不会这么大力赞扬。想了想,我忍不住开口问道:“什么叫做箭豪标准?”

高斯捅了捅卓尔斯,在这样的一个场合高斯把卓尔斯介绍出来,肯定是会为了给他一个出头的机会,如果什么话题都由高斯来回答,那不免就抢了卓尔斯的风头。只不过这位兽族小伙子十分腼腆,好半晌才回过劲来,结结巴巴的道:“我们……我们豪猪族箭……箭手,能够达到一……一弦七箭的标准,就算……算是箭豪了。”

“一弦七箭?是指拉一次弓就能够同时射出七箭吗?”我忍不住问道。

看到我并不像是很难说话的样子,卓尔斯少了几分拘谨,说话也流利了起来,老老实实的回答道:“报告大队长,一弦七箭确实是指一次射出七箭。不过判断成为箭豪的标准,还要讲究射出七箭的准头。只有能够在百米外同时射落七片凌空飞舞的落叶,才算是真正达到了一弦七箭的标准。”

听到这里,我不由的倒抽一口凉气,这是何等惊人的神射啊?能够百步空扬,已经算是难得的神射手,如果是一弦同时射出七箭,还要求箭箭能够射中落叶,这已经不能用百步穿七扬来形容,而是货真价实的神乎其技。难道这位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豪精族青年,真的有这样可怕的射术?

不管怎么样,我必须得给卓尔斯一个表现的机会,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扬威战场,就要看卓尔斯有没有真才实料了。如果卓尔斯能够不负众望,用他的神箭技巧征服在场兽族的心,那么他也许能够亲手创造一个改变兽族弓箭手命运的机会!

第四十章 出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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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出箭!

我和哈里发交换了一个眼色,都从对方的眼里读到了一种激动,凝望这个豪猜族的箭豪,真的如高斯所说那样厉害才好。

于是我向卓尔斯道:“卓尔斯,现在给你一个单独出列表现你武勇的机会,希望你能用手中的弓箭让人类明白,我们兽族也有举世无双的神射!”

“领命!”卓尔斯行了一个军礼,快步走到城墙前,凝视着战场上的局势,那一刻他的眼神突然变得专注起来,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股高手特有的味道。

“我们兽族的神箭手,应该给人类弓箭手一个教训,不知道两百米的距离,在不在你的射程内?”我开口问道。

“身为豪猪族的射手,保证两百米内的准头,是一个基本的要求。”卓尔斯冷静的回答着我。看来,这位年轻的箭豪,只要一投入到箭术的领域,立刻就变的特别专业。

只见卓尔斯抽出一支羽箭,搭上弓弦“嗖”的一声射了出去,我正觉得这一箭平平无奇,就见卓尔斯的手指飞快的动了动,居然以一种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同时将两支箭拉上弦射了出去。

高斯在一旁解释道:“这一式叫做一箭三点头,后面射出的两箭其实全是延着第一箭的轨迹射出,敌人的眼睛只能看到的第一支箭,但实际上却是三箭齐至。”

我点了点头,能够一弦七箭的箭豪。现在只是一弦两箭,只能说是牛刀小试。不过让我有些意外地是,卓尔斯射出羽箭的目标。并不是一般的人类弓箭手,而是圣骑士帕班。看来这位箭豪只要一箭在手,就会变得豪气干云,居然直接向圣级发起了挑战。

就我眼中看来,这先后射出地三箭排成了一列直线,首尾相接的向帕班射了过去,远远看来不像是三箭,到像是一支足足有数尺长的超长羽箭的样子。

能够一箭就偷袭到圣级强者。恐怕谁都没有这样想过,身在空中的帕班显然也发现了射来的这一箭,只见他轻松的扭了扭腰,将第一支箭让了过去。但帕班显然没有想到,在他避过第一箭后,居然紧接着还有两箭。总算帕班反应快,口中猛的吸气对接殖而来两箭一吹。强大地气息将这两箭吹偏,也使的帕班避过了后续的一击。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卓尔斯只是射出了三箭,就把帕班这样的一名圣级逼的手忙脚乱,足以证明他的神射有其独到之处。

估计帕班不甘心自己被这样偷袭,又从地上拾起了一支人类长弓,看样子就像要对付我一样的来个如法泡制。只不过帕班显然忽视了一点。以我地箭术当然不被他放在眼里,但如果换做了卓尔斯这样一位箭豪,他还敢掉以轻心的话,就是自讨苦吃了。

拿起长弓的帕班看也不看,抬手一箭就是向卓尔斯射去,不过卓尔斯也没有丝毫退让的神色。而是一弦搭上四箭射了出去,同时口中轻喝一声:“四箭绞杀击!”

四支羽箭同时呼啸着射了出去,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初看之下我觉得这几支箭的轨迹透着一丝诡异,箭上的力量并不是很足,速度也不是很快,同带着极响破空声而来的帕班那一箭,仿佛在气势上根本没法相比。

卑尔斯四箭虽是同时射出,但速度却是前后不一,眨眼之间速度最快地一箭已经和帕班的那一箭撞上。这一撞我才明白为什么会觉得卓尔斯射出的箭轨迹会有些诡异。因为这第一箭明明是直线射出,却是斜斜的撞上了帕班的那一箭。卓尔斯这一箭的准头极佳,正巧射在帕班那支箭地箭头与箭身连接处,虽然在力量与速度上这一箭比不上帕班的那一箭,但这一箭却像是打蛇打在七寸上,在一瞬间将帕班那一箭的箭头给削了下来。

这时卓尔斯射出速度稍慢的两箭,也几乎在同时赶到,同样是以斜射的角度,撞在了帕班那一箭的箭身之上,一箭断腰,一箭断尾,居然就这样硬生生的将帕班射出的那一箭在空中给解体了。要知道圣级的力量是何等惊人,射出的箭即使是我以五丁开山术硬扛,也无法与之相抗,但卓尔斯就这么轻描淡写地三箭,明明既无力量又无速度,却将帕班的那一箭化于无形之中,这可算是技巧胜过力量的典型了。

在将帕班的那一箭射断之后,卓尔斯的第四箭这时也赶到了,这一箭上蕴含的力量显然比前三箭强了许多,而且准头更是惊人,居然能够一箭撞上前三箭的箭尾。本来在空中去势已消的前三箭,被这一撞就像加了一个助推器一样,飞快的向帕班射了过去。

帕班见识到这样的神射,也不由的有些动容,他舞动手上的弓箭,连拨带挑,将这射来的三箭一一拨落,然后有些不服气的又是抬手射出一箭,直奔卓尔斯而去。这一箭显然帕班用上了全力,不仅箭身上金色光芒暴涨,而且箭身破空的声音,就如同闷雷掠过低空,声势惊人。

面对威势如此惊人的一箭,卓尔斯神色不变,同时抽出五箭,依然是一弦齐射,同时口中轻喝道:“五箭飞轮击!”

这五箭射出,和先前的那两次又有所不同,不仅出手的速度更快,而且五支羽箭在空中飞行的速度也快了一倍以上,“呼呼”的破空声虽然比不上帕班的那一箭声响巨大,但五箭连绵也自有一股威势。这一次卓尔斯的五箭并没有瞄准帕班的那一箭,六支羽箭在空中飞速的交错而过,各自奔向了目标。

帕班的力量、速度都要胜上不止一筹,再加上他的一箭是先行出手,卓尔斯的那五箭还只射到一半路程,帕班的那一箭就已经飞临城头。

这一箭之威,即使是我也不敢正面硬挡,但卓尔斯却站在墙头一动不动,任凭着这夹着风雷之声的一箭射向自己的面门。

第四十一章 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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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扬威!

我几乎要惊呼出声,但卓尔斯却是不慌不忙的伸出手指一弹。这一弹的时机拿捏的恰到好处,飞速射来的一箭刚刚射到卓尔斯的面门前,卓尔斯的手指就已经弹在了箭身上。

我看的清楚,卓尔斯的这一弹,并没有什么太强大的力量,但那支夹杂着圣级力量飞射过来的羽箭,却被这轻描淡写的一弹,立刻改变了方向,变成笔直的向上直射而出。

我心中暗暗佩服,卓尔斯的这一弹,可说是将力量运用的技巧发挥到了极致!帕班的圣级力量虽然强大,但羽箭毕竟是长条形物品,在箭身上存在着一个力量的平衡点,而卓尔斯就是找准了这个平衡点,才利用轻轻的一弹,将这一箭的方向给改变。

不过卓尔斯的表演并没有就此结束,当帕班射来的一箭被弹的向上飞起的同时,卓尔斯左手一抬,右手飞快的在弓弦上一弹,同时口中大叫一声:“箭回返!”

弹动的空弦在空中划出一个优美的弧线,正巧撞在帕班那一箭的箭尾上,本来向上急飞的羽箭,立刻疾如流星的向射来的方向回射而去,速度、力量、声势没有丝毫的减弱。

好一个“箭回返”,实在可说是箭术的极高境界,居然能够以这样的一种绝妙技巧,将敌来射来的箭原封不动的还回去。仅这一手,卓尔斯这箭豪的射术,就可以冠盖全兽族。

这时卓尔斯地“五箭飞轮击”刚好射到了帕班的身前。本来齐头并进的五箭突然各有两支向左右一分,划一个弧线后如同兜了一个半圆,再调头向帕班射去。这样一来。本来是从帕班正面射来地五箭,却突然变成五个不同方向,成一个圆形向帕班围射而去。

好一个“五箭飞轮击”,射出如此快速且充满力量的羽箭,居然能在射到目标前自动转变方向,这样的用箭技巧怎么能够不让我叹服?更何况这是一弦五箭,真不知道卓尔斯如何能在只弹一弦的情况下,射出这角度各不相同的五箭。

如果换做一个普通的敌人。卓尔斯的这五箭一定能让他好看,但帕班这圣级强者绝非浪得虚名只见他身形在原地滴溜溜的一转,手中地长弓舞出一片黄光,将这围射而来的五箭全部击落在地。

恰在此时,由卓尔斯“箭回返”一击而射出的羽箭,直向帕班的面门射来。帕班大喝一声。伸出右手向羽箭抓去,只见他手上的金色光芒暴涨,将那飞射而来的羽箭抓个正着。箭身上本来就带着帕班的圣级斗气,再加上他手上地力量,这一支普通的羽箭如何经的住这样强大力量的冲击?瞬间在帕班的手中化成了粉屑。

看那帕班的样子似乎呆了一呆,才将手中的长弓往地上一摔,同时口中朗声道:“城头上是兽族的那位英雄?如此神乎奇技地射术,让帕班输的心服口服!”

圣级强者的实力果然非凡。虽然隔着数百米的,但他的话声依然清晰的传入到我们耳中,就如同在耳边细语一般。这样地传声方式,和我的千里传音到有些相似之处。

卓尔斯没有我的千里传音术,也不具备帕班那样的实力,就算想通名也不可能隔着这两百米的嘈杂战场让帕班听见。不过卓尔斯的射箭瘾头像是被勾了起来。在不理会帕班的同时,又是一次性的从箭囊中抽出了六支羽箭。

本来是左手持弓的卓尔斯,突然将手中之弓向天上一抛,同时左手飞快的打开腰间地一个酒囊,在一股浓列酒香传来的同时,卓尔斯昂首痛饮了一大口。

这时箭豪之弓从空中落下,卓尔斯左手一接后往背后一翻,来了个背手持弓,同时右手向身后一搭,以一个背拉弓的姿势将那六支羽箭上弦。这样的一个射姿真是说不出的飘逸与潇洒。紧接着卓尔斯张口一喷,他口中的烈酒如花洒一般的喷在了箭头之上,然后就见卓尔斯吐气开声,大喝一声:“六箭火流星!”

这次是一弦六箭,随着弓弦嗡嗡的颤声中,六支羽箭如雷鸣闪电般的飞射而出,明明不是带着哨子的响箭,却偏偏发出刺耳的尖利响声。

这六箭之快,如同能够在空气中摩擦起热一般,在急速的飞行中居然点燃了箭头,这六支羽箭仿佛化成了带火的六枚流星,笔直的撞向了帕班。

这一射,无疑又是一个让我们目瞪口呆的绝技,这时我们除了看卓尔斯表演之外,再也没有第二个想法。

看到卓尔斯的神奇射术层出不穷,估计帕班也不敢大意,只见他身上的金色光芒暴涨,手中的黑色长茅在身前横向一划,一道如同匹练般的金色抢芒涌出,如同能够笼罩天际的云霞,将帕班的全身护了一个严实。

就像是飞火流星般的六支羽箭,一溜烟的撞上了这片金色枪芒,在空中爆发出灿烂至极的光芒,就如同有五彩缤纷的焰火在空中绽放一样。还好现在是白天,如果是在夜晚,这一击肯定会成为战场上最美丽的一击。

等到一切光焰消散无踪,帕班安然无恙的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卓尔斯的箭技确实是出类拨萃,胜过帕班极多,仅只是比拼箭术的话,帕班根本毫无还手之力。但帕班毕竟是圣级,绝对的力量差距,使的卓尔斯的箭术再高明,却无法伤到帕班的分毫。

卓尔斯刚才的那记“六箭火流星”,很有几分精灵族元素攻击箭的风采,能够在羽箭本身的伤害力上面,加上一些附带属性的攻击。卓尔斯是以口喷烈酒的方法,给箭身上施加了燃火的媒介,然后再通过极快的速度与空气摩擦生热点火,才能够射出这种带着火焰攻击的流星箭。

当然,卓尔斯射箭的角度肯定有一定讲究,如果换做另一个普通箭手,那怕是把箭射的再快十倍,也没办法在空中将箭点燃。

第四十二章 七箭连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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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七箭连环击

卓尔斯的精彩表演,让墙头上的所有兽族欢呼雀跃,看来经此一战,箭豪之名必定会传遍整个兽神帝国。到了这个地步,即使卓尔斯不再进一步表演那一弦七箭的神射,我也已经相信卓尔斯是当之无愧的帝国第一神箭手。

不过卓尔斯显然意犹未尽,他再次从箭囊中抽出了七支羽箭,搭在了弓弦之上。这一次卓尔斯没有做什么过于花哨的动作,而是将弓平举在胸前,缓缓的把弓拉成了满月之状。这一刻的卓尔斯,在所有兽族的眼中,绝不再是那个性格有点内向的腼腆小伙子,而是能够让所有兽族敬佩的勇士!卑尔斯手中的弓,就是他最好的助章!

那一刻我突然有了一种感觉,仿佛现在拉弓射箭的卓尔斯进入了一种空灵的境界,虽然他明明站在那里,却像是融入了身周的天地万物之中,他就是天地,天地也就是他。如果此刻我闭上眼睛丢感受,肯定会觉得卑尔斯就像是空气般的不存在。

这种空灵之境,只有心境修为达到了极高深的地步才能进入,像我上一世虽然修为到了金丹期,但毕竟是道基不稳,还从来没有体会过空灵之境的感觉。难怪有先贤说殊途同归,就算这卓尔斯修的是箭术,但到了极高境界,同样能够进入这空灵之境。从这一点上看,卓尔斯修的,几乎可以说是心箭!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的异世,箭术达到这样的修为,绝对已经到了顶峰,这样的一位神射手,居然只是一名普通的士兵,实在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兽族的平民之中,到底还隐藏着多少这样的民间高手?就算帝国现在开办了学院。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这些卧虎藏龙会抚抚出来吧?

此时卓尔斯弯弓搭箭地姿势是如此地完美。这样一副英姿几乎印在了所有兽族的心中。然后他动了,只是手指轻轻的一松,却有一种划破时空的凝重。同时,单尔斯的口中吐出了五个清晰的音符:“七箭连环击!”

箭豪地最高境界,一弦七箭的神技终于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闪着寒光的箭头,如同掠过天际地流星。在空中留下了七道亮银般的轨迹,华美非凡,就像是奏响了华丽到极点的乐章。所有兽族都屏住了呼吸,想看看这七箭到底要带来仆么样的神奇效果。

我有一种感觉。这射出的七箭,我居然判断不出它的射速到底有多快,仿佛离弦之后这七箭瞬间就来到了目标跟前,又仿佛这七箭就这么飞行在空中,完会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好一个空灵之境,如果是让我面对如此神射,恐怕已经被射成了一个刺猬吧。

眨眼之间,这七箭已经飞射到了帕班的身前,从现在看来。这七箭射出后的效果,有些平平无奇,好像没有附带上那些特殊地辅助效果。但此时又有谁敢小瞧卓尔斯射出的羽箭?

即使是帕班这样的圣级也不敢有丝毫地大意。

只见帕班身上的金色光芒暴涨。显然是启动了护体斗气,以卓尔斯这样一名普通兽族武者的身份,能够在和圣级的单挑中,逼的对方使出了护体斗气,仅只是这样的战果就足以让卓尔斯成为兽族的骄傲。

第一箭已经射到了帕班身前,只见他手中枪茅一挑,把这一箭拨在了旁边。恰在这时第二箭射了过来,撞在第一箭的箭身上,被拨开的那一箭立刻调过头来,同第二箭一起向帕班射去。

帕班手中枪茅左右一分。将这两箭挑开,但这时第三箭赶到,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一撞二,二撞三,把拨开地两箭又撞了回来,这次变成三箭向帕班齐射。

帕班口中大喝一声,手中抢茅快速的接连三点,将这三箭挡了开来,但第四箭却在这时接踵而来。这次变成了一撞二,二撞三,三撞四,被拨开的三箭再一次被撞了回来,这下子等

同于四射向帕班齐射。

这时大家都看出了点门道,所谓的七箭连环击,然道就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连环而击?就算帕班能够将射来的箭一一挑落,但后继而来的箭却又可以将前箭撞回,以这种连绵不绝的形势向帕班发起进攻?

果然,不论帕班或拨、或挑、或点,只要是被他拨落的长箭,都会被后继的一箭给撞回来,次次变成数箭齐头并进向他射去。等到卓尔斯的第七箭射到,经过连环撞击后,果然变成了七箭同时向帕班射去。

帕班挥动手中枪茅,准备一股作气将这七箭会部扫落,偏偏在这时七支羽箭射来的轨迹略略一变,沿着帕班挥动枪茅的气劲空隙,向前钻了过丢。

帕班已经连续六次挡住了卓尔斯的连环击,没想到在这第七击羽箭的轨迹居然会一变,挥出的枪茅已经来不及改变方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七箭向他射来。

一连串七个金色的小小光点亮起,这七箭全部击在了帕班的护体斗气之上。以卓尔斯的实力,当然不可能只是如此七击,就破开帕班的护体斗气,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如果帕班不是有护体斗气护身,只怕现在身上已经被射了七个透明窟窿。

卓尔斯单兽独弓,能够在这种英似于单挑的战斗中,将堂堂一名圣级射的毫无还手之力,这等战绩,足以光耀兽族战史。

这时帕班再次吐气开声道:“到底是那位兽族英雄有如此神射,难道我帕班不够资格知道阁下的大名?“

七箭射出后的单尔斯,身上的箭豪气质消散无踪,仿佛又变成了那个腼腆的兽族小伙子,收弓站在城头,并没有因为战胜圣级而显的狂喜雀跃。

我大笑着走上前丢,拍了拍卓尔斯的肩头,然后用千里传音术向着战场上所有的兽族与人类大声宣布:“这位就是我们兽族星空下的第一神射手,箭豪单尔斯!“

第四十三章 军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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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军事会议

我的话,被千里传音术包裹着送上了战场的每一个角落,在那一刻,卓尔斯的大名响彻云霄!

卓尔斯感激的看了看我,他知道经我在战场上这么一宣布,本来只是豪猪族内承认的箭豪称号,将正式的登上历史舞台,这不仅是他的荣耀,也是整个豪猪族的荣耀。

“箭豪单尔斯?好,这个名字我帕班会记住,希望来日在战场上,还有机会见识到这样的神射!”听到我的话后,帕班大声的回应了一句。

“只要你们人类贪婪之心不灭,敢妄图打我兽族家园的主意,不仅有我们神箭手的弓箭等着你,还有我们其他英勇兽族的雪亮钢刀!”我继续用干里传音回话。

这一次帕班没有再出声,而是在人类的后军中响起了一长一短的军号声,我知道这是人类军队撒军的信号。果然,随着军号的吹响,人类的军队如退潮般的涌了回丢。

人类的军队显然训练有素,即使是撒退,军容也没有慌乱,后军变前军,前军变后军,再加上一支预备队压阵,井然有序的缓缓退了下去。

我知道人类的这次撒退,并不是因为他们打了败仗,而是因为他们引以为傲的圣级,在与我们兽族箭豪的单挑中败下阵来,对士气的影响极大,这个时候再勉强做战,人类军队没办法发挥自己最大的战力。帕班是一位稳健的用兵家,明知道战况不利,立刻果断的下达了撒退的命令,也因此人类的撒军才会这样退而不乱。

人类军队既然没有败退,那就绝不是我兽族出兵追击的时机,不然地话打起野战,正是投人类所好。

眼见着人类军队撒退。所有地兽族都欢呼起来。而和卓尔斯一个联队的一些弓箭手也围了上来,团团把卓尔斯举起,抛在空中又接住,如此数次不停。这是兽族对战场上勇士表达敬佩的最直观做法,今日这一战,单尔斯展现的神奇箭术。不仅挫败了人类,也打动了所有兽族的心。

我看了看暂时停止厮杀的战场,除了用血流成河来形容外,我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合适地词语。城墙下。是无数的人类尸体,城墙之上也躺下了数之不清的兽族,鲜血已经彻底的掩盖住了城墙地本来颜色,随着一阵微风的吹拂,浓浓的血腥味布满了整个战场。

这就是战场啊!流血、牺牲这样的词汇,在这个时候都显的特别渺小,所有的同情心、慈悲心在这个时候你也必须统统收起,因为在这样的一个铁血战场,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以血还血!

我和小丫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从对方地眼神中我们都读到了这样一个信号:我们终于踏上了真正的战场!

击退了人类的这次进攻后,在哈里发地召集下,召开了一次金汤要塞的高级军官会议。一来要传达一下帝都方面即将派遣援军的消息,二来要向这些高级将领通报一下格里雄遇袭受伤的消息,在在现在这样的一个紧要关头,必须早做准备。

金汤要塞的十万守军,分为中路军、左路军、右路军、后军四个部分,除了后军的一万兽族是负责后勤的辅助兵种外,其余三路军都是主战兵种。

中路军由格里雄统率,兵力有四万,其中一支由三千熊族士兵组成的联队,称之为大斧队。可算是格里雄的王牌部队,也是兽神帝国建制最完整地一支熊族部队。大斧队的大队长,由中路军的副统领金刚兼任,金刚也是熊族一位有名的战士,深得格里雄的信任。至于格里木,他和哈里发的职位级别一样,是中路军的掌剑使。

左路军的兵力有二万五,主战兵种是豹族,再配以其他种族的一些精兵,是守城战的中坚力量。豹族身手灵活,速度之快少有其他种族能够比拟,由他们守住城头,那怕露出一些破绽,也能够随时补上。左路军的统帅是豹族名将罗迪,据说他是迪尔斯高级祭祀的表弟,想到迪尔斯在帝都可是站在泰格的那一边,不知道这位罗迪将军会不会因此与格里雄交恶。不过,哈里发做为左路军的掌剑使,在士兵中的威信却是很高,他这位王子殿下不仅本领高强,还从来不摆什么架子,也难怪会和那些士兵混的这么好。

右路军的兵力同样也是二万五,主战兵种是狼族,其中光是狼骑就达到数目惊人的一万骑,是金汤要塞绝对的野战主力军。在第三卫城被攻破,人类向第四卫城涌来时,正是右路军的及时出击,阻住了人类军队前进的步伐,才保住了第四卫城没被人类军队一鼓作气拿下。右路军的统帅叫盖博,也是一位出名的狼族高手。

我所率领的这支援军队伍,大部分都是狼骑,被编入右路军的预备役可说是顺理成章。由于右路军的掌剑使在前日的混战中,不辛被人类的高手所杀,所以这个职位临时空缺。盖博将军是一位十分果决的兽族,当即就拍板要我暂时担任右路军的掌剑使。我知道这个时候不是敌做谦虚的时候,道了一声遵命后就接过了右路军掌剑使的军令牌。

这样一来,当初帝都兽族中的青年三杰,我、哈里发、格里木,分别成为了左中右三路军的掌剑使,实在可说是命运的一种巧合。

身为掌剑使,我也算是成为了金汤要塞的高级将领之一,当即就提议应该成立金汤要塞的弓箭手专职编制联队。卓尔斯在战场上的表现有目共睹,参加会议的各位兽族都是见识高明之辈,知道在战场上用不着墨守成规,纷份表示同意。于是,兽族历史上第一支真正的弓箭手联队,就在金汤要塞正式成立,卓尔斯理所当然的成为了首位联队长。

我相信,以卓尔斯的能力,他能够改变兽族弓箭手在历史上的地位,让这个编制成为新的传奇。

第四十四章 静等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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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静等援军

在以往兽族的历史中,远程兵种一直是祭祀联队的专利,光系法术无论是攻击威力还是覆盖面积,都在战场上首屈一指。再加上兽族一向喜欢血肉搏杀,像弓箭手这样站在远处只是拉拉弓,没办法和敌人来个面对面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会被视为一种孱弱的表现。所以,绝大多数的兽族不愿意成为弓箭手,使的这个职业在兽神帝国一直是可有可无。

所以,找遍现在的金汤要塞守军,也只能凑足八百名弓箭手,其中绝大多数还都是豪猪族的箭手。可以说,如果不是豪猪族有成为射手的天赋,只怕金汤要塞弓箭手的数量更要少的惊人。

卓尔斯一战成名,从一各普通的士兵一跃而成为了联队大队长,可说是战场上的一段佳话。由于弓箭手联队是刚刚成立,卓尔斯也算是有资格参加这次的高级军官会议,对于我他自然是感谢万分。我不仅给了他单独表现武勇的机会,还提议成立了弓箭手联队,才有他这样的破格提升。估计这位腼腆的兽族青年,心中一定对我的知遇之恩万分的感激。

弓箭手联队被划入了左路军的编制之下,我和哈里发交换了一个眼色,在现场见识过卓尔斯的神射后,我们都明白这支新成立的弓箭手联队,将代表着一股未来的力量。哈里发能不能够借此机会收获到弓箭手联队的忠心,就要看哈里发他自己的手段了。

接下来的会议议程中,我和哈里发向大家通报了格里雄遇刺重伤的消息,同时血眼修罗这位圣级被我斩于剑下的事情,这才算是被大家正式知晓。能够干掉一个圣级,这份武勇实在可说是值得夸耀,大家对我这新上任的右路军掌剑使,不得不舌目相看。

只不过。格里雄重伤的消息,却使在场地兽族失去了主心骨。有着“金汤将军”美誉的格里雄,在金汤要塞守军心目中的地位,可说是不败的代名词,大家坚持作战到现在的信念,就是支持到格里雄回来主持大局,好打败人类侵略军。但现在格里雄很可能没办法回来坐镇指挥,一时之间让大家无所适从。

最后吵吵闹闹的议论了大半天,才得出一个由金刚暂代要塞驻守将军之职。全军死守不出,静等帝都援军的结果。按我们的估计,差不多三天之后,帝都的援军就会开拨到要塞,到时候不论格里雄有没有随军前来,帝都方面都应该会给现在地要塞安排一名指挥官。

我和哈里发并没有公布兽族可能出现叛徒的消息,主要是怕打草惊蛇。我们最担心的是怕要塞守军中也出现叛徒,所以对于城门、粮仓这样的军机要地,都有哈里发的心腹特别留意,以防发生突变。我们相信。兽族就算有叛徒,其数量也肯定很少,只要我们打起十二分的小心。就可以将这潜在的威胁减低到最小限度。

这个军事会议并没有进行太长地时间,毕竟少了格里雄这位一把手,大家十分的不习惯。好在神佑祭祀和大圣女的到来,还算是给要塞守军带来了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相信现在不用做什么战前动员,就可以将兽族士兵地士气提升到极点。

会议结束后,哈里发本来想拉着我同格里木单独聚聚,但时隔一年多。格里木对我仍然心怀敌意,再加上他听闻自己的父亲重伤,根本没有心情面对我。

我搔头想了想,好像只有凯瑟琳在格里木心目中的地位高些,就向哈里发提议要不让凯瑟琳去安慰一下格里木?

哈里发用一种看着牲口地眼神看着我,连连摇手道:“这是你自己的家事,能够招惹我这位宝贝妹妹的,也只有你铁熊阁下了。”

对于哈里发的说法,我感觉到十分的郁闷,凯瑟琳明明是他的妹妹。怎么从他的口中关于凯瑟琳地事反而变成了我的家事?不过,就算我再怎么感情白痴,也明白如果我向凯瑟琳提议要她用美狮计去劝劝格里木,这位狂暴的“火公主”肯定撕了我的心都有。

情敌?想到这个词我就有些头疼,我和格里木怎么莫明其妙的变成了这种关系呢?

无法可想之下,我只有乖乖的回到自己的营地中休息,毕竟一路上日夜兼程的赶路,又凑巧参与了一次守城战,现在也应该体整一下了,不然的话,把弦绷的太紧,也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我还没休息多长时间,就有亲兵进来报道,说是高斯和卓尔斯一起来访,我连忙把他们请了进来。

一进来,高斯就忙着向我敬了一个礼,道:“铁熊,谢谢你给卓尔斯一个机会,卓别在天有灵,也会同我一起感谢你。”

卓尔斯也很激动,口中不住地道谢道:“铁熊大队长,谢谢你给我机会,我们豪猪族全族上下,将会感谢你的大恩。”说着,卓尔斯向我行了一个最尊敬的半跪之礼,这等同于属下向长官或是弟子向师长行礼。

这样的一个大礼我可万万消受不起,连忙把卓尔斯扶起,口中道:“卓尔斯大哥,你千万用不着这样,更何况我也并没有帮到什么大忙,最主要的还是你有把握这个机会的实力。”

憨厚的卓尔斯摇摇头,还想给我行半跪礼,但我的力量远胜于他,争执起来他可没办法撇的过我,只好作罢,但脸上的感激之情,却没减弱半分。

这时高斯道:“铁熊,你也用不着谦虚,卓尔斯的实力虽然是货真价实,但如果今天不是你给他机会,恐怕他的一身箭术也只能被埋没。要知道,他的父亲同样身为一代箭豪,却只能默默无闻一生。“

我有点明白身为兽族神箭手的悲哀,做为一个不被重视的兵种,兽族弓箭手完全没有在战场上表现的机会,像卓尔斯这样能够在两军阵前,与敌方圣级强者单挑,千百年来仅此一例。

第四十五章 希望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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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希望之星!

兽族的弓箭手不是单独编制,如果投入到战场上,只能和其他兵种一起陷入混战。就算你的箭术再怎么凌厉,处在一个数万人一起纹杀的战场上,有谁会注意到你箭术了得,能够在百米开外取敌人性命?

豪猪族的箭豪本就很难产生,能够在战场上获得表现机会的概率就更低了,任你箭术通天,不给你一个单独表现武勇的机会,即使是贵为箭豪,也只能默默无名,卓尔斯的父亲卓别就是最典型的一例。

像卓尔斯这样一名普通士兵,能够在两军阵前获得与敌军主将单挑的机会,确实是一个特例。如果当时在城墙上指挥的不是我和哈里发,换做另一个老成持重点的兽族将领,绝不可能让一名弓箭手单独出列表演箭术。

好在卓尔斯的实力出众,甚至远远超过了我的预期,抓住了这个机会,才能够一战成名。

想到这里,我也就不再推脱,坦然接受了卑尔斯的谢意,然后笑着道:“其实你也应该谢一谢哈里发殿下,当时他可是战场上的指挥官,如果没有他的同意,就算我提议你也不可能获得出战的机会。”

卓尔斯脸一红,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到是在一旁的高斯接过了话题:“哈里发殿下确实不错,不仅有能力,而且也没什么贵族的架子,但他毕竟是一位王子,不像铁熊你,是货真价实的平民,也只有你才能为平民真正的说话。”

卓尔斯也急着表态道:“铁熊大队长,我也觉得只有你才值得信赖。以前的那些贵族大老爷,根本不把我们豪猪族的弓箭手放在眼里,总说像我们这样的平民,只能从事弓箭手这样的一个低贱职业。就连军队中的那些贵族军官,也从不在乎我们这些弓箭手。总是把我们当成可有可无地杂兵。铁熊大队长,如果不是你,我们豪猪族永远没有这样一个翻身的机会!”

我扶住了有些激动的卓尔斯,道:“卓尔斯大哥,你要明白一点,是你自己所拥有的超强实力,才为你们豪猜族带来了荣耀!从今以后,你这位箭豪,将会成为无数兽族心目中的偶像!”

卓尔斯有些哽咽的道:“铁熊大队长。你知不知道,其实说起偶像,你才是我的偶像!所以,当初你在城墙上向我借弓时,我才会毫不犹豫的将箭豪之弓借给你,本来我很像和你说几句话,但我却一时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后来你让我单独出列表演箭术。我地心头不知道有多激动,拼命的才让自己冷静下来,将我最棒的箭术都展现出来。如果没有您看着,我也许不会出这样的风头。”

“我是你的偶像?”我有些莫明其妙的看着卓尔斯。明明今天和他第一次见面这从何说起?

这时高斯在一旁笑着道:“铁熊,我说过。卓尔斯的父亲卓别和我都是丹尼斯老师地弟子,以前我在金汤要塞驻守时,卓尔斯经常来找我,一直叫我叔叔。当我们听到学院开办的这个消息时,卓尔斯你对崇拜的不得了。常说你同样是平民,还只有区区十岁,怎么就能做出这么大的成绩来?卓尔斯经常感叹。如果他自己还年青,肯定也要去参加学院。铁熊,可能你自己还不知道,在那些平民青年地心中,你真的就是他们的偶像啊。”

看看高斯,再看看一脸激动神情地卓尔斯,我不由的搔了搔头,我有高斯说的那么优秀吗?

这时高斯继续笑着解释道:“铁熊,你用不着怀疑自己,其实你的年纪虽然不大。但大名早已在外。仅你以十岁之龄就创办兽神学院的这种成就,已经是兽族自古未有。再加上你和神佑祭祀的关系,帝都青年第一高手的美名,在平民兽族地口耳相传之间,你早就被称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兽族平民的偶像。”

我苦笑一下,道:“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高斯道:“铁熊,问你一个问题,我们兽族,能够成为祭祀或者是狂战士的,能够占到全部族民的多少?”

我一愣,然后回答道:“祭祀的诞生可说是万中无一,至于狂战士,那也至少是拥有千中选一的优秀体质才有可能。”

高斯点点头道:“不错,所以纵观我兽族三千万的族民,祭祀不过近三千,狂战士也只是三万上下,相比起广大的民众,这个数量是何等稀少。”

我也感叹道:“正因为祭祀和狂战士的难得,所以这些优秀地兽族才能成为我们帝国的支柱。”

这时高斯盯着我,一字一句的道:“但是,铁熊你想过没有,千千万万普通的兽族,才是我们兽神帝国真正的基础!没有广大的平民兽族构筑这个帝国的基础,光有祭祀、狂战士、贵族,能够组成一个国家吗?”

我看了看高斯,这种思想算是这个异世界的民主思想萌芽吧,创始者可能是丹尼斯祭祀,现在是高斯将其衣锋继承了过来。

我叹口气道:“这个,是丹尼斯高级祭祀的见解吧?”

高斯没有回答,而是看着我继续道:“铁熊,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

我一愣,然后缓缓的摇了摇头。

高斯道:“铁熊,你是一介平民,而且没有成为祭祀的潜能,也不具备狂化的体质,但你却能成为帝都青年中的第一高手,知不知道这代表什么?”

我摇摇头道:“我的能力只能说是机缘巧合,换了另一个兽族,不一定能有我这样的机遇。”

“即使机遇没办法复制,但是广大的兽族平民却不会在意这一点。”这时高斯的神情也有一些激动,只听他道:“在所有兽族平民的心目中,他们只知道铁熊你,身为一个普通的兽族平民,却有能力在帝国高层间呼风唤雨,更可以打败那些号称栋梁的狂战士。你,铁熊,已经成为了普通兽族民众心目中的希望之星!”

第四十六章 让我震惊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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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让我震惊的提议!

听了高斯的话,我部优的有些木然无语,我居然成了兽族平民心目中的希望之星?

不过细想想,这也并非不可能,对于千千万万的普通兽族来说,他们不能通过成为祭祀或是狂战士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也不像贵族那样仅因为有一个好出身,就能高高在上。对于这些普通兽族来说,除了感叹命运的不公平外,他们并不能改变这一切。

但我的出现,却给了这些普通平民一线希望。祭祀中最伟大的神佑祭祀,和我是青梅竹马,关系好的不得了。号称帝都兽族青年中最杰出的狂战士哈里发与格里木,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可以说,我这个不是祭祀也不是狂战士的普通兽族,所做出来的成绩却超过了众多的祭祀和狂战士。对于广大的兽族平民来说,不能成为祭祀或是狂战士的遗憾,被我弥补了。

再加上我小小年纪就为帝国开办了兽神学院,这种真正为兽族平民谋福利的举措,使的我在平民之中赢得巨大的赞誉也是理所当然。如果不是高斯的介绍,恐怕我还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能算得上兽神帝国的名兽。

对此我只好苦笑一下道:“把我当做希望之星,会不会夸张了一点?我只是做了一些自己应该做的事。”

“不管怎么样,你已经成为平民兽族心目的偶像,这是不争的事实!”高斯最后做了如此结论。

我摇摇头道:“真要封偶像,小丫也比我有资格吧?神佑祭祀的天赋实力,足以让任何兽族都心悦诚服!更何况现在小丫还拥有双圣战宠,这样的成就可说是已经改写了兽族的历史。相比较之下,我的那一点本领算什么?”

高斯则道:“神佑祭祀和你是不同地,我们兽族民众可说是把神佑祭祀当做神来膜拜。这样一来尊敬是尊敬,但距离不免远了点。但铁熊你不同,你是活生生的普通兽族,大家看着你的成就,反而觉得更真实,更能接触到。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偶像。”

这时卓尔斯也在一旁证实道:“铁熊大队长,高斯叔叔说的都是真的,在我们地心目中,你就是我们这些普通兽族平民的榜样!”

我的脑中思如电转,高斯和卓尔斯特地来拜访我,不会就只是告诉我成为了平民倡像的这件事吧?于是我用手摸了摸下巴,静静的看着高斯。

高斯显然明白了我的意思,他笑着向卓尔斯道:“卓尔斯。能够面对面的和你的偶像交谈,你也应该满意了吧?弓箭手联队刚刚组建,现在需要你处理地事情还很多,回到你的营地好好的和你的部下相处吧。”

“是的,高斯叔叔。”卓尔斯和高斯打了声招呼后。转过身来毕恭毕敬地向我行了一个军礼,道:“铁熊大队长,期待着战场上能有机会和你并肩杀敌!”

我笑着拍了拍卓尔斯的肩,道:“放心吧,会有这机会的。不过我就怕人类敌人还没冲到我的面前,就已经被你的神箭给放倒了。”

卓尔斯腼腆的向我一笑,高高兴兴的离开了我的营帐,这时帐中只剩下我和高斯。

我苦笑了一下。望着高斯道:“高斯叔叔,你特地在这个时候来找我,不仅仅只是想告诉我成为了平民偶像这件事吧?”

高斯微微一笑,道:“我还是那句话,从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会成为一个了不起地兽族。”

我忍不住问道:“高斯叔叔。在你的心目中,要怎样才算是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兽族呢?”

高斯目中精光一闪,道:“能成就前所未有的功业,就可以称之为了不起!”

“前所未有的功业?”我的心中隐隐一动,高斯地脑筋不会动到那个方面去了吧?

只听高斯道:“铁熊,现在就有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摆在你的面前!”说完高斯目光炯炯的看着我。

“高斯叔叔,我有些不明白。”我开始有意的避开高斯的目光。

但高斯显然不想和我打机锋,而是挑明了说:“铁熊。难道你能否认,陛下的突然离世,不是一个机会吗?”

我心中暗暗叫苦,高斯果然把脑筋动到这个方面去了,难道他认为我有可能去争夺这个王位不成?于是我连忙道:“高斯叔叔,陛下虽然突然离世,但还有布伦特大长老在主持大局,更何况哈里发是少有的领袖之才,在陛下生前,早有传位的打算。相信陛下离世带来的混乱只是一时,很快我们帝国就会走回正轨。”

高斯摇摇头道:“双璧已去其一,现在地帝国局势已不是大长老可以独力支撑的。诸方势力的王位之争,我高斯也看在眼里,如果不想因为权利之争让帝国变的分崩离析,就必须要出奇制胜!”

我知道高斯既然和我谈到这个话题,必然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一时之间默不作声。高斯并不在乎我的态度,自说自话的向我讲述了他所规划的蓝图。

高斯的想法和布伦特大长老有些类似,就是在关键时刻把小丫这位神佑祭祀推上前台,以神佑祭祀的威望,取得国王之位易如反掌。但在接下来的计划中,高斯的看法就和大长老的完全不同了。

以我和神佑祭祀的关系,要做到小丫对我言听计从,也不是什么难事。这样一来,小丫名义上是国王,但实际上我却是帝国的最终决策者。高斯看好我的能力,即使把我放在国家机关这样的一个大舞台上,我也能够做到最好,最终建立忠于自己的班底。等到我的地位稳固之后,再让小丫把王位禅让给我,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说简单一点,高斯认为只要我们能够把握住现在民心的走向,就可以谋得兽神帝国国王的宝座!

说到最后,高斯笑着道:“铁熊,难道你认为,能够以平民身份成为一国之王,还不能算做一个了不起的兽族吗?”

第四十七章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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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我心中隐隐的升起一股悸动,因为我明白,高斯的计划,确实有着成功的可能性。

只要小丫愿意,她成为国王几乎可说是板上钉钉的事,至于这之后是按大长老所说让位于哈里发,还是按高斯所说让位于我,都是一个操作的问题了。

虽说帝国的权利是国王与大长老分权而立,但我有小丫这位神佑祭祀做为王牌,还用得着担心由祭祀组成的长老院吗?神佑祭祀注定是超越所有祭祀的存在,只要小丫帮助我,我根本就不用担心有祭祀会扯我后腿。

让我成为兽神督国的国王?高斯的计划还真是有些疯狂。不过,在高斯看来,平民也能够当国王,就是他民主理念的最佳体现吧?

但高斯唯一看错的,是我根本没有这样的权利之心。从上一世开始我就性子懒散,这一世虽然有所改观,但让我背起一国之重任,却是我无法承受的重担。能够保护我心爱的小丫,能够为亲友报仇雪恨,就已是我最大的心愿了。

当然做为兽神帝国的一份子,如果兽族有危难,我还是会义无顾的挺身而出,但要我去做国王?开玩笑,那也要我有这想法才行啊,难不成堂堂一国之王,是我能够赶鸭子上架就去当的?

其实高斯和我的接触比较多,他应该知道我是没有什么权利欲的,也许他不是看错我,而是在现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他没有别的对象可选择,谁叫我就这么莫明其妙的成为希望之星,平民偶像呢?

看着高斯那狂热的眼神。我只有采用拖字诀了,顾左右而言他地道:“高斯叔叔,你是在开玩笑吧?堂堂的兽族国王之位,是我们这样轻描淡写就能决定的?今天你对我说的话,我能不能当做没有听见?”

高斯道:“铁熊,一时之间要你接受这件事有些困难。但我也要提醒你,就算你心里没这想法,但时势造就英雄,你是无法置身事外的,甚至可以说,有些命运是无法逃避的。”

我苦笑一下道:“高斯叔叔,你什么时候成为了一位预言家?”

高斯缓缓地道:“铁熊我,知道你和小丫都是非常善良的孩子。虽然你们有实力,但从来没有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想法。但是,你们太出色了,正是因为你们的出色,使得你们如果不能融入权力圈子。那么就必定会被权力圈子所排斥!”

听着高斯的话,我不由的一呆,忍不住喃喃道:“难道这就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高斯的眼睛一亮,连声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句话形容的真好,正是这个道理。铁熊,我知道你没有什么野心。但既然你能说出这样地话,就必定知道这个权力圈子的游戏规则。你虽然善良,但并不孱弱,如果有谁敢动你的脑筋,你是绝不会坐以待毙的。铁熊,就算你现在没有下定决心。但你也要记住我今天和你的一席话,要知道有不少地势力,是容不下你这样的雏鹰拥有翱翔丸天的实力的。”

我心中思如电转,高斯对我的关爱与看好,已经从他的言语中表露无疑,他这样提醒我,肯定是出于善意,难道说由于我出位太快,已经被一些势力视为了潜在的竞争对手,他们有可能对我不利?

在参加过帝都的圆桌会议后。我已经明白,虽然绝大多数地兽族都是憨厚、忠诚的代名词,但对于那些位高权重之辈来说,权利依然对他们充满了诱惑。如果说我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平民偶像突然要分一份权利的杯羹,只怕就等于触到了这些权利拥有者的逆鳞吧?

但爱德华兹陛下待我亲如子侄,布伦特大长老对我关心倍至,现在的王位之争已经让兽神帝国激流暗涌,如果我再插上一脚,岂不是让局面变地雪上加霜?

身正不怕影斜,如果有那方势力为了那所谓的潜在威胁而想对我和小丫不利,那么他们也必须付出不菲的代价,现在的我和小丫,已不再是初到帝都时什么也不懂的年幼兽族了。

想到这里,我长长的叹了口气,向高斯道:“高斯叔叔,你的这番话,我都听到心里去了。但是,现在正值我们兽族国难当头,在这战场上我不会考虑其他的太多事情,真要有什么变故发生,那也是我们打退人类敌人侵略以后的事了。今天我们这次私底下的谈话,就当做是从没有发生过,好吗?”

高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点点头道:“好,本来这件事也不能勉强。铁熊,你只需要记住,等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会坚定的站在你这一边,在我们的身后,还有无数的平民兽族!”

我和高斯的谈话就这样结束了,当我将高斯送走以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不管我愿不愿意,现在都已经是一步步走入了权利的漩涡,小丫身为帝国的神佑祭祀,我和小丫又紧密联系在一起,怎么可能独善其身,置身于权力圈子之外?

即使睿智如大长老,在面对王位之争这个烂摊子时,也不得不采取把小丫推上前台的措施。其他的几位王位争夺者,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难道他们在考虑竞争对手时,会没有注意到小丫这样的一个潜在威胁?

虽然我觉得以小丫神佑祭祀的身份,不会有那个兽族敢丧心病狂的对小丫不利,但世事无绝对,从没有出现过兽奸的帝国,现在不也出现了叛徒吗?

大长老把小丫放在我身边的做法,看似冒险,其实却是对的。在知道画符之法后,大长老必须全身心的投入到这方面的研究中,如果把小丫留在帝都,反而会使她得不到照顾,置身于危险之中。

现在我们来到战场之上,只要金汤要塞不破,小丫也不存在着什么危险,而且神佑祭祀亲临战场,绝对能使小丫的威望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高度。

如果暴风雨要来的话,那么就来的更猛烈一些吧!此时,我只能在心中暗暗这样呐喊。

第四十八章 车轮战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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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车轮战攻城

人类联军的统帅德尔加多,果然是一个变态级的家伙,白天刚刚才被打退一次进攻,在黄昏的时候居然又组织了第二批冲锋队,向第四卫城发起了冲锋。

由于我已经被正式编入右路军,在还没有接到出击命令前,只能呆在自己的营地,所以现在城墙之上是怎么一副战况,只有通过传令兵才能大致的了解一下。

人类军队的战法还是和白天差不多,以绝对数量的步兵强行攻城,然后后排是弓箭手的抛射压制。虽然天色已黑,弓箭手完全没有什么准头,但在这种拼消耗的战术中,准头是次要的,弓箭手靠的是面射杀伤。

人类这次的连夜攻城,可谓是下了血本,大批的人类后勤工程兵,将第三卫城彻底的给拆除了,连地基都没有留下,相当于在第四卫城之前整理出了一大片的开阔地,至少能够容纳五万大军摆开阵势。这样一来,攻城的人类士兵数量几乎达到了白天的一倍。

这次攻城的人类指挥官,已经不是帕班,而是换成了德尔加多的心腹将领,同样有着冷血残酷之名的独眼将军埃德。这位独眼将军残暴嗜血的名头在人类军队中大大有名,指望他会在乎士兵的伤亡,还不如指望一头母猪会上树。由此可见,即使付出再大的伤亡,人类这次也是准备把第四卫城拿下。

激烈的战况证实了我的想法,人类的进攻持续了整整一夜,几乎付出了近万士兵的伤亡,但最终还是没能登上第四卫城。在埃德指挥下的人类联军根本没有停手的意思,而是派上了休整一夜地第二梯队,继续强攻第四卫城。看这架势,人类是准备不停歇的发起强攻了。

经过一夜的苦战。兽族守军已经很是疲累,但大敌当前,只能咬着牙齿硬撑。虽然人类的进攻被暂时遏制住,但我们兽族战士的伤亡率已经开始上升。从这点来看,人类的消耗战术已经开始起作用了。

传令兵虽然及时地把战况向我汇报,但我只能远远的隔着城墙听到城外的金戈铁马声。却不能上阵杀敌,心中就像猫子抓,奇痒无比。

看来,兽族的野战部队,就是用这种方式来积蓄杀气,只要能够来到战场上,就可以一鼓作气的发挥出最大战力。

战况焦作到午后,终于迎来了野战部队出击的时候,乘着人类联军准备换上第三波攻城部队的空隙,三千狼骑冲出了卫城大门。紧咬着人类第二波攻城军的尾巴来了一场追击战。由于我的联队是预备役,并没有分配到这次出击的任务,我心中地遗憾之情可说是溢于言表。

我身为右路军的掌剑使,却不能出城参加野战,为此我特意去求见右路军统帅盖博。但盖博却以我初来金汤要塞,还是暂时熟悉一下环境为由,要我回到营地里候命。

无法可想之下,我只有回到营地里继续听传令兵汇报战况。三千狼骑的追杀战可说是完全成功。在留下了三千多人类尸体的情况下只付出三百左右的伤亡,算是野战中比较杰出的战果了。但人类好像并不在乎这样的伤亡,调整过来的第三波攻城军,就这样踏着自己同伴地鲜血继续发动强攻。

等到第三波的攻势渐渐缓下来时。天色又已经全黑。这时第一波攻城军经过一天的休整,又以精神饱满的状态投入到了战斗中。到现在我已经可以肯定,人类出动了三批部队,总数约在十五万左右,采取车轮战的方式轮番向我们发起了进攻。这样地攻城方式,不仅仅是消耗战术,还是车轮战!

我们兽族的守军。按常规是分为两班轮流防守,但没料到人类会这样日夜不停的攻城,得不到充分时间休整的兽族守军,渐渐的有些撑不住了。整个金汤要塞的守军也只有十万,但人类一次攻城战就可以出动十五万兵力,像这样的兵力消耗战,我们是拼不过人类地。

人类的攻城战持续了两天两夜,最终在付出了三万多兵力的代价下,攻上了卫城的一个城头。这个时候,我也终于接到了第一道出击的命令。不过。我接到的命令并不是出城野战,而是带着我联队中的鹰族空军上城墙协助防守。

现在我麾下的鹰族空军差不多有六百名,早就和我一样磨拳擦掌了好几天,接到出击的命令后立刻士气高昂的和我一起冲上了金汤要塞地城头。

经过两天两夜的厮杀,现在的战场比我上一次所见更为血腥,兽族连同人类已经有近四万条生命牺牲在了这个战场上,那浓浓的血腥味仿佛能够遮天蔽日。

不过这时已经没有时间让我感叹战场的残酷因为一登上城头,我就已经看到在第四卫城的城墙上,大约已经被人类攻破了一个约有五十米的缺口,不断的有人类士兵从这个缺口爬上城头。虽然英勇的兽族士兵不断的发起反扑,但人类也知道守不守的住这个缺口,是此战能否胜利的重要关键,一个个也是拼了命的与我们兽族死战。

我在离我并不远的地方看到了哈里发,此时他满面烟火之色,仪容不整,双眼布满了血丝,显然是教了两天两夜没有休息。在哈里发身边的则是卓尔斯所率领的弓箭手联队,人类登上第四卫城后,与弓箭手联队的直线距离不过五十余米,正在射程范围内。

此时和卓尔斯轮值的是五十名豪猪族的弓箭手,而豪精族弓箭手不愧有百步穿扬的美名,每一轮箭弦响动,就有五十名敌人中箭倒下,可谓是箭无虚发。虽然隔着数十米,但弓箭手给人类敌人造成的伤亡,并不比与人类直接肉搏的兽族勇士差。只不过,人类士兵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他们涌上城头的速度,远远比他们的伤亡快!

第四十九章 卫城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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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卫城失守!

看着卫城城头上一片混战的样子,我知道失去卫城是迟早的事。人类的后备兵力太丰厚,完全是以一种不计牺牲的方式来抢占城头,甚至在攻上城头后他们的弓箭手还没有停止射击,而是继续向城头上抛射。

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下,如果兽族守军还死战不退的话,那伤亡就实在是太大了,这样的消耗我们兽族可赔不起。

哈里发的看法显然与我相同,他果断的下达了后撒的命令,不仅没有让预备役继续支援卫城,反而让卫城上的守军且战且退,将防守的阵线渐渐往金汤要塞上回缩。

卫城上被人类突破的缺口越来越大,从五十余米渐渐变为百米……

两百米……,到最后整个卫城城头上几乎全都是黑压压的人头。

这样的一副场面,对于卓尔斯所率领的弓箭手来说到是一件好事,他们几乎可以闭着眼睛也能保证每一箭都不会落空,特别是在他们的弓箭掩护下,往回撒的兽族作亡减到了最低。

有一些撒退不及的兽族守军,被人类团团围住,但没有任何一名放弃战士的尊严,他们每一个都是和人类死拼到留尽最后一滴血。

这时攻占了第四卫城城头的人类,已经将卫城的城门打开,立刻又是一大批的人类士兵涌入了卫城,他们挥舞着手中的钢刀,如潮水般的涌向了金汤要塞。至此可说,我们兽族的第四卫城,彻底失守!

失去了第四卫城的拱卫,金汤要塞的城墙就等于直接暴露在了人类敌人面前。而且第四卫城是以金汤要塞的瓮城形式存在,在卫城的城墙之后,就是金汤要塞地城门,而人类攻城军的目标。也正在此处。

虽然金汤要塞的城门有万斤巨石为闸,能够将城门护的严严实实,但对于整段城墙都被绝对防御法阵所笼罩的金汤要塞来说,还是只有城门才可算做是最可能被攻破的薄弱环节。

由于卫城地城头与金汤要塞的城头有过道连接在一起,攻上了卫城城头的人类士兵也想抓住这难得的攻城机会,紧追着撒退的兽族守军向金汤要塞的城头靠近。即使卓尔斯他们的弓箭射的再快,也无法压制这股进攻的人潮。

以人类现在如此密集的阵型,正是祭祀出手地最佳时机,我明明看到有一个近百名的祭祀中队守在了金汤要塞的城头之上,但他们在哈里发的命令下,并没有趁这个机会出手。

哈里发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人类攻破卫城,除了下达一个撒退的指令外,再不做别的指示?不过以我对哈里发的了解,他这么做地目的,显然是准备了后手。不然的话哈里发又不是脑袋进了水,怎么可能毫不在乎人类的进攻?

冲入到卫城内的人类士兵已经接近了金汤要塞地城门,而卫城城墙上的追兵,已经有过千的数量沿着卫城与金汤要塞的连接处,登上了金汤要塞的城头,这可是黑压压的好大一片。

这时哈里发终于动了,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准备良久地祭祀中队终于出手。在一排密集的风刃与水箭的齐射之下。冲在最前面的人类士兵如同割麦子般的倒下了一排又一排。

金汤要塞的城墙有绝对防御法阵保护,但卫城的城墙可没有,随着一批土系祭祀吟唱的咒语,卫城与金汤要塞的连接通道上,突然涌出了无数尖锐的石刺。将一批正准备向金汤要塞进攻地人类士兵刺的一片血肉模糊,甚至将数十具尸体顶在了石刺的顶端。

突起的石刺挡住了人类军队的进攻通道,而石刺上那血淋淋的一幕,并没有将人类进攻的脚步吓阻,那些士兵挥舞着手中的兵器迎向了石刺,试图开辟出一条进攻的道路。

这时,祭祀中队中的火系祭祀终于出手了!

数以百计的火球在空中画出一道道红色的轨迹,夹带着狂暴的火元素砸在了那些凸起石刺的根部。看到此景我不由的一愣。这些火系祭祀的准头不会这么差吧?如此密集的人群也可以打不中?

不过随着惊天的一声巨响,高高冲起的火光打消了我的疑虑。原来,在金汤要塞和卫城的连接通道下,已经被我们兽族预先埋藏了大量的硝石,这些硝石被祭祀的火球点燃之后,引发了一场巨大的爆炸。

硝石是这个异世的一种天然矿石,几乎可说是天然的火药,遇火即爆的特性也使的硝石成为一种危险物品。

硝石的开采是矮人族的不传之秘,因为他们在开矿时经常要用到硝石来炸开矿道。金汤要塞的硝石估计是从矮人族那里走私过来的,不过能够引起这么大的一场爆炸,这数量绝对不菲。

随着滚滚的浓烟。无数人类的残肢断臂抛洒在了战场之上,这一炸几乎要了近千年人类士兵的性命,而且卫城与金汤要塞的两处连接通道,都被炸开了一道十余米宽的口子,除了那些已经攻上要塞城头的近千人类士兵,其余的全被隔绝在了卫城的城头之上。

随着哈里发的一声令下,要塞城头的兽族守军,向那近千名人类士兵发起了总攻,而我更是一马当先一个缩地成寸,第一个冲入了人群之中。

金汤要塞的城墙宽大而整齐,差不多有二十余米宽,能够容纳八匹多足马并排而骑,即使双方有数千士兵在这段城墙上纹杀,也并不显的拥挤。

冲入人群的我并不用讲什么招式章法,运起五丁开山术拳打脚踢,一片横扫。以我的力量,那些人类士气只要被我砸上,就是个筋断骨折,命丧当场的结果。至于偶尔有向我反击的,也攻不破我的金刚伏魔圈,无法伤我分毫。

如同虎入群羊一般,眨眼间就有二三十名人类士兵倒在了我的拳脚之下,而这时兽族守军也同人类展开了全面的接触,一场血肉搏杀就此展开。

第五十章 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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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火攻!

攻上金汤要塞城头的人类士兵不过千余,在断了退路与后路之后,根本经不住我们兽族守军的围杀,不过是半柱香的时间,就已经被斩杀干净。

我是第一个冲进了人类士兵之中的兽族,最终折在我手中的大约有近五十人。这一战也是我第一次被如此众多的敌人围攻,如果不是有金刚伏魔圈护体,估计早被撂倒在人群中了。

这时我才想起老爸当年对我所说,战场之上只有那些横劈直削的最简单招式,才是最实用的,确实是至理名言。刚才一战,光靠拳脚杀敌,实在是收效太慢,而且自己的金刚伏魔圈上还不知道被砍了多少下,体内的真气几乎都消耗了一半。

蚁多咬死象的道理不亲身体验一下,我根本就不明白,早知道也就不用这么托大,直接拿“阿基隆斯之剑”这样的利器上去乱砍一通,估计凭我的那把子力气,肯定能取得更好的战果,而且还用不着这么费劲。

不过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我现在虽然修为到了地界顶峰,但离先天的差距却很遥远。我投身于一个千人战团,只不过杀敌近五十,就差不多耗了我一半的真气,但像萨博这样的圣级,面对战力远超人类的兽族精兵,还可以做到斩敌过千,这圣级的实力确实恐怖。

好在圣级不是批发白菜,数遍整个大陆能达到圣级实力的,能够超过手指头数就算是高估了。不然的话,如果来个百八十圣级,岂不是敌得上数十万大军?

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个人的武勇并不能左右战争地胜负。最终我们还是要靠英勇的士兵来决定这场战争谁能笑到最后。

我带着一批兽族扫清了这批人类士兵,而哈里发早就带着祭祀与弓箭手来到城门地附近协助防守。人类军队此时涌过来的都是步兵。在这样的攻城战面前,几乎就等同于是活靶子。

祭祀法术的大面积杀伤效果,在这时展现的淋漓尽致,不过是百名祭祀的一个中队,就在一瞬间给人类带去了数千的伤亡,再加上弓箭手抽冷子的点射,金汤要塞的城门前立刻被清空了一大片。

不过这时人类的后继援军也赶了上来,人类弓箭手联队做为压轴地部队,已经在金汤要塞地城墙下摆开了阵势。这时哈里发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只见他的手一挥。他身后的祭祀群再次展露身手。

随着一排排石刺的突起。人类军队不得不逐步向后退却,这时又是满天地火球飞舞,砸向了地面。我在瞬间明白,在城门前的那片土地中,也肯定是埋下了大量的硝石。

果然。一声比先前更为巨大的爆炸声响起,火光与浓浓的黑烟冲起了半天高,一瞬间就在战场上留下数百具人类的尸体。面对如此巨大的爆炸场面,人类士兵也不免面露惧怕之色,阵型出现了一时地混乱。

但哈里发对付人类的杀招并没有就此结束,随着他的再次一声令下,城墙上的巨大投石机开始攻击了。只不过这一次。投石机投出的并不是巨石,而是一坛坛的菜油。

经过一次大爆炸之后,城门之前到处都有火头,菜油一砸在地上立刻燃起了大火,在一瞬间就点燃了一片火海。

这时卓尔斯又展示了他的神射,好多还抛在空中的菜油坛,被他一支支的羽箭射的支离破碎,菜油就这样当空地洒了下来,将火势烧的更加旺盛。

只是眨眼之间,火势就变的不可控制。在大火的焚烧之下,人类冲进卫城的士兵变的狼奔豸突,成为了瓮中之鳖。无数士兵变成了人肉火球,在火海中哀哭嚎叫,苦苦挣扎却逃不脱最终被烧成焦炭的命运。这样一副如同火海地狱的场景,任谁看了也忍不住有一种想弯腰呕吐的感觉。

人类也许有着死战不退的命令,但在这样的恐怖战场上,终于全体崩溃了,没有被卷入火海的士兵全都掉头向卫城外退去,甚至在相互残踏之下又平白无故的丢下了数百具尸体。

在我们的连番打击下,人类终于退兵了,而且是以一种完全溃败的方式。

这样的一战,突然让我有了一种时空错位的感觉,一向诡计百出的人类采用了最直接、最原始的强攻战术,而一向只知道勇猛向前的兽族,却在攻城之战中设下了种种圈套,用最残酷的火计将人类的士气彻底的打压掉。

兽族守城的这一连番设计,显然都是出自哈里发的手笔,这位少壮派的兽族精英,确实与普通兽族不同,思维更活跃,手段更多元化。不过这样的火攻之计,会不会太过残忍?我看了看哈里发,此时他正眼睁睁的看着城下的火海,从脸上看不出他此时是一个什么心情。

可能注意到了我在看着他,哈里发转过头来对我苦笑了一下,道:“这样的一副场景,是否过于残酷?”

我回报了一个苦笑,道:“也许,这就是战争吧。”

哈里发点了点头,道:“铁熊,别看我比你先一年来到金汤要塞,但由于人类一直没有大规模的的进攻,像今天这样的一个大场面,我也是第一次经历。在今天之前,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原来自己还可以这样漠视生命消逝在我眼前。”

“这个……也许就是战争时期所无法避免的吧,其实我们应该庆幸,在我们眼前死亡的都是敌人!”

“铁熊,你知不知道,每当我站在了金汤要塞的城头,就总有一种感觉,在我身后就是我们兽族的最后家园,如果我们在城墙上倒下了,那么也就代表我们兽族将要亡国灭族。所以,即使战争再残酷,我也要拼命的消灭敌人,敌人的实力每被消弱一分,我身后的家园就会更加的安全。所以,明知道残忍,我仍然会选择去做,因为战争本身就是残酷的!”说这番话时,哈里发的眼角流下了两滴泪珠,但他的神情却满是坚毅。

第五十一章 魔法串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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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魔法串联

看着哈里发,我知道经过了这场战争的洗礼,我们都变的更为成熟,因为我们对自己身上的责任理解的更多。

兽神帝国是我们的家园,自己的家园怎么能够允许敌人侵略?别看我们今天对待敌军的手段十分残忍,如果是换做人类在战争中占了上风,只怕会用更残酷的手段对待我们兽族。

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对敌人的同情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对哈里发道:“战争,都是这样残酷,而且这残酷的战争远远没有结束。”

哈里发双眼看着远处,喃喃道:“是啊,残酷的战争并没有结束,而且即将又要开始!”

顺着哈里发的目光看去,我看到远处人类军队的阵地中旌旗招展,显然是在溃败之后,他们又重组队型,准备开始新一轮的进攻了。

在两天两夜的第四卫城争夺战中,人类至少付出了五万士兵为代价,才算将第四卫城攻破。特别是在最后的爆炸与火攻中,我们兽族几乎是不伤一兵一卒,就收割了人类近万的生命。

但人类好像并不在乎这样巨大的伤亡,败退之后不过是片刻之间就重整败军,准备再次发起进攻。看来,在德尔加多的率领下,人类联军确实没把死亡放在眼里。

从哈里发那里我了解到,自从人类开始向金汤要塞发起进攻,为了攻克四座卫城,到现在为止差不多牺牲了十万士兵。当然,我们兽族也并非是没有伤亡。已经有两万左右的兽族好儿郎,埋骨在了这战场之上。在近五百年的金汤要塞攻防战中。还不足半月时光就付出如此多的牺牲,这在史上还是首次。

估计还有一天的时间,我们兽族地援军就会赶到金汤要塞,到时候也可以减轻一下要塞守军的压力了。不然地话,攻破所有卫城的人类联军,可以最大限度的拉开攻城阵线,全面的向要塞发起进攻。如果在长达三千余米的城墙上展开消耗战,以我们兽族现在的兵力,能够支撑多长时间还真是未知数。不过,无论如何支持到帝都援军的到达。是我们最低的一个要求。

左路军已经全体调上了城头。在三千余米长的城墙上严阵以待,特别是城门处,更是驻扎了防守的重兵,像刚才立下大功地祭祀中队,以及刚成立地弓箭手联队。都被布置在了城门附近。

远处,人类大军所过之处升腾起的烟尘越来越近,大批黑压压的军队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这一次人类并没有拆除第四卫城腾出地方,而是派出一部分后勤工程兵登上卫城的城头,乒乒乓乓地组装起什么东西来。

虽然不明白人类在搞什么鬼,但卫城的城头完全在我们兽族远程兵种的打击范围内。在哈里发的一声令下,部分祭祀与弓箭手立刻出手。

向这些登上卫城城头的人类士兵开了火。

眼见着无数法术攻击与弓箭要落在这些人类工程兵的头上,突然之间一道黄色的光幕出现,将卫城地城头完全笼罩,挡住了我们的这一轮攻击。

人类的魔法师部队来了!那一瞬间,我立刻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人类的魔法从元素力量的运用方式来说,与我们兽族的祭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但在本质上又有所区别。

兽族祭祀必须有天赋素质才能运用元素力量,但人类只要精神力比较出众,就可以从事魔法的修行。仅从入门来说,兽族比人类困难的多。但在入门之后地晋级。兽族却比人类容易,即使是资质再差的兽族祭祀,取得初级祭祀的级别也不是什么难事,但对于绝大多数的人类来说,他们永远只能停留在魔法学徒的级别,终身难以寸进。

不过,由于人类的人口基数实在太大,就算他们的魔法师晋级比兽族难上一倍,但他们的高阶魔法师数量还是多过了我们兽族的高阶祭祀。更重要的是,人类魔法师可以同时兼修攻击和辅助魔法,这一点比起我们兽族祭祀可是强上太多。仅从发挥元素力量威力这一点来考虑,人类的魔法胜过我们的祭祀法术,人类拥有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还真的是可称其得到了创世神的特别恩宠。

笼罩在人类工程兵头上的黄色光芒,肯定是由多名魔法师共同才能施放的大型魔法防御结界——防御空间!

多名同系魔法师共同串联魔力,能够施放出一些超阶的魔法,这种魔力串联也是人类魔法师的特殊能力之一。像防御空间就是一个超阶魔法,虽然还不到圣级禁咒的级别,但也必须是达到圣级的魔法师才能施放。但如果人类的魔法师数量比较多,将魔法力串联起来,只要能够达到施放这个超阶魔法的魔力值,就可以施放出这个超阶魔法。

当然,人类魔法师的魔法力串联也有限制,比如必须是修炼同系元素的魔法师才能互相串联,心且魔法力串联之后不能施放太过复杂的魔法,否则的话极容易引起全体魔法师的魔力反噬。像“防御空间”这样的单纯防御结界还比较容易施放,但要施放出一些强大的攻击魔法,则会因为攻击魔法对元素力量的活性化要求较强,无法顺利的施展。

对于人类来说,通过魔法串联施放出防御空间,是他们在战场上一种比较常用的手段。因为魔法师的防御空间,就类批于圣级武者的护体斗气或是我的金刚伏魔圈,是保护自身的一种最有效手段,而且可防护的范围更大,只不过范围越大所需要的魔法力就越多。

通过魔法串联施展出的防御空间,比起圣级魔法师独自施展出的防御空间,在威力上还有所差距。而且魔力串联的过程中,会有大量魔力值的损耗,使的防御空间的支撑时间将会缩半。

要想攻破人类的防御空间,我们必须和他们拼消耗,因此,我们兽族的祭祀与弓箭手,依然向人类不断的发起进攻。

第五十二章 小丫初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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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小丫初显威!

随着百名兽族祭祀的出手,划过空中而至的法术攻击四色光芒,砸在“防御空间”的护罩上,泛起的光芒四色交替,显的灿烂夺目。至于弓箭射在护罩上,则是发出一种金铁交鸣之声,然后被弹开一旁。

人类的魔法师都躲在卫城的城墙之下,估计是怕我们的弓箭手对其点射,由于隔着城墙我们无法看到这些魔法师的人数,但从元素力量的波动幅度来看,人类这次出动的魔法师与我们的祭祀相比,在数量上并不占什么优势。按照魔力串联会增加消耗的特性,这个“防御空间”的护罩,肯定会被我们给强行轰垮。

不过人类工程兵的手脚并不慢,在获得了这样的一段安全时间后,他们所组装的器械也渐渐的显出了雏形,看样子应该是类似于投石机的装置。当然,人类的投石机比起我们兽族的大型投石机,小了不止一号,能够投个百把斤的东西,就是这种小型投石机的极限了。

我们兽族的金汤要塞有绝对防御法阵,人类不可能认为这样的小型投石机可以轰垮我们的城墙吧?更何况,在卫城之上,人类怎么投掷石块?总不至于要把石头费尽力气从城下搬到城上,再投掷出来吧?

我仔细的看了看那些人类工程兵,发现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背着一个类似于水囊的东西。我心中灵光一闪,来到哈里发身边小声道:“人类是准备用火攻!他们不是想投掷石块,而是要投掷火油!”

被我一提醒,哈里发在瞬间也明白了,他立刻下令道:“全力攻击人类的防御空间,我们兽族不能允许人类就这样在我们的面前肆意妄为!”

“噢……噢……噢!”兽族祭祀与弓箭手被哈里发的话激起了心中的血性,出手攻击的更猛了。在这样强大的攻势面前。人类“防御空间”护罩上地光芒时明时弱,显然是已经到了极限,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

我心中有些感到可惜,双方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我们的大型投石机派不上用场,不然的话几块千斤巨石投过去,还怕砸不垮这“防御空间”?

但这一次运气显然没有光临我们兽族,人类的投石机在“防御空间”崩溃前组装好了。而且这些工程兵手脚麻利的将背着的水囊放在投石机上,点燃一根引线后就拉动投石机将这些水囊投了出来。

人类这次组装地小型投石机差不多有近百台,而且在组装之时就已经将角度调校好,投出的水囊立刻直向目标而去。一部份是砸向我们兽族安装在城墙上的大型投石机。一部分直接就往城门附近的城墙上砸,更有差不多一半地水囊直接跃过了城墙,向要塞内落下。

不出我的所料,这些水囊中成的都是易燃的火油,水囊投在空中之时就已经被引燃。化做一片片火雨向我们兽族的头顶落了下来。

这报应还来地真快啊,我们刚用火攻之计给了人类以重创,人类这么快就也用火攻给了我们一个回礼。我算是有些明白人类为什么这么急着进攻了,看来在人类的计划中,早就准备用火攻给我们一击,却没料到被我们抢了先,反而让人类在我们的火攻中吃了亏。这一下子还不激的人类指挥官怒火攻心?如果不对我们兽族也施放一下火攻之计,他的怒气如何能够平息?

眼见着满天火雨就要落下来。我们兽族的辅助祭祀可没有能力施放出大型的防护罩,只有二十余名水系祭祀施放出一些水箭试图灭掉火焰。不过,仅凭这些水系祭祀水箭的那一点水量,可没办法淋熄这满天熊熊燃烧地火油。

一时之间我也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只好一个缩地成寸,向离我最近的一台大型投石机瞬移过去。然后施放出金刚伏魔圈将其牢牢护住。

投石机可是我们兽族的防守利器,如果被破坏掉一座,那么就必定会在防线上出现空隙,而人类攻击投石机的目的,也正在于此。

人类这次地火攻,显然也是经过良久的策划,打击的目标也很明确。在人类小型投石机的攻击范围内,有我们兽族的三座大型投石机可以做为目标,这也是人类的第一打击对象。

另有一批火油,人类是准备倾倒在城门附近的城头上。只要在这里燃起火头,就可以使兽族守军在城墙上没有立足之地,乘这个机会夺取城门,将是人类最好的机会。

至于有一半的火油越过城墙扔到要塞之内,是为了在城门前制造出一片火海隔离带,以防止我们兽族的预备役增援城门。

说简单一点,能不能攻下城门,将决定人类攻城地成败,毕竟对于金汤要塞来说,只存在着城门这唯一的薄弱环节,人类把攻击的重点放在这里,也是情有可源。

我的速度再快,也只来得及护住一台大型投石机,眼见着人类投掷出来的火油要遍地开花,只听一声龙吟与一声鸟鸣同时响起,一道银白与一道火红的影子,同时从城墙后飞腾而起,从空中迎上了那一片片的火雨。

是道格拉斯和小红!我心中又惊又喜,看来在这个紧要关头,一直在军营中休息的小丫已经赶到。对付人类的火攻,还有比道格拉斯这样的冰霜巨龙,小红这样天生操纵火元素的圣级魔兽更合适的选择吗?

只见飞舞在空中的道格拉斯一对巨大的肉翅不停的挥动,一道道冰封罩被不停的刷出,迎向了从空中而落的火雨。一般的水浇不灭燃烧的火油,但冰封罩不同,不仅可以将燃烧着的火雨封闭在护罩内,更可以利用冰寒之气灭火。一时之间,道格拉斯所过之处,那些燃烧着的火油全都被扑灭。

至于小红就更夸张了,她本身就是通体浴火的炎雀。再加上在空中飞行的速度超快,几乎是化成一道挥舞在空中地红色闪电,直接就迎向了那些燃烧的火油。落在小红嘴边的火油,都被她一口吞了进去,就像是被她当做了补品。另外还有一些来不及吞下的,小红就展开双翅直接用身体去接,燃烧着的火油落在小红的身上,不仅不能对她造成丝毫的伤害,反而使它身上燃烧的火焰更加旺盛,显地小红越发神骏非凡。

有了道格拉斯与小红这两大强援出手,这满天而至的火雨,轻松的就被扑灭了大半。即使有少数的落了下来,也被兽族守军连扑带打,当场给扑灭。

人类显然也没想到他们声势如此浩大地火攻,居然没有收到任何效果就被我们兽族给扑灭,而道格拉斯与小红在空中飞舞的那种威猛样子。也让人类觉得一阵心惊。

要知道,龙族不论对于那一个种族来说,都是强大的代名词,更何况道格拉斯的出场还是这么的拉风。至于小红,仅从外相看,比道格拉斯更为生猛,自然也能给人类士兵地心理造成极大的压力。

我回头看去,身着一身纯白祭祀袍的小丫从城楼上缓缓的登上了城墙。她一脸的圣洁光芒让人不敢逼视,而此时她身上涌动的元素力量,却能够让任何接近小丫的兽族都必觉到神佑祭北的强大。

看来,小丫也感觉到了现在战况紧急,她终于要正式地投身于战场之上了!为此,我心中略略感到有些失落。难道今天就是小丫的手上沾染血腥之时?不过此时我的口中却只能大喊一声:“神佑祭祀万岁!”

小丫此时的出场,正是调动兽族战士士气的时候,神佑祭祀这个名词,对兽族战士来说,含义实在是太大了。果然,所有的兽族几乎都响应了我地那一声呼喊,在一刹那之间,“神佑祭祀万岁”的声音成为了这片战场上的最强音。

小丫登上城墙后,双手在身前一举,一股极强的元素力量围绕着小丫汇聚过来。只见小丫的双手同时一翻,左手一记“旋风卷”,右手一记“火龙击”,两种不同属性的高级法术在她的手中瞬间形成。

“旋风卷”和“火龙击”呼啸着向前奔涌而出,然后在小丫的操纵下,在万千双眼睛的注视中,就这么在空中巧妙的合二为一,化成了一个高级复合攻击法术“火龙卷”,向着人类地“防御空间”直击而去。

并不是为一位战士都有机会在战场上亲眼见到高阶法术的施用过程,而像“火龙卷”这样的高阶复合法术出现在战场上的次数就更是凤毛麟角,不论是兽族战士还是人类士兵,几乎都沉醉于小丫施放这个高阶法术的那种华美之中,全然没有想到这道在空中划出一道美的弧线,旋转着向前直扑的粗壮火柱,带着极强的攻击力量。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从空中呼啸而过的火龙卷,就已经砸在了人类防御空间的护罩之上。防御空间经过了我们兽族的一连番攻击,本就是强弩之末,如何还经得起小丫“火龙卷”的一击?只见黄色的光芒忽明忽暗的闪烁了几下,这个由人类多名魔法师通过魔法串联施放出来的防御空间,终于全然崩溃。

小丫初次出手,就展现了她超凡脱俗的实力,这一下子兽族战士的激情被充分的调动起来,“神佑祭祀万岁!”的呼声已经成为了山呼海啸般的一股狂潮。相比较之下,人类士兵却因为防御空间的崩溃,士气为之一夺,显出了一丝慌乱。

这时小红突然高声鸣叫一声,振翅飞出,在空中一个盘旋,已经飞临到离卫城不过十余米的空中。看着如此神骏威猛的小红离的是如此之近,人类士兵脸上的慌乱更明显了。

只见小红的双翅向天一举,身上喷涌而出的火焰猛的汇聚在了一起,化成一个与小红身体等大的火鸟,向人类直冲而去。这正是小红的杀手锏——“火鸟炎击”!

“火鸟炎击”威力巨大,即使是圣级强者也不敢直面其锋,这些普通的人类士兵如何能够抵挡?随着由火元素凝聚而成的火鸟掠过之处,人类的士兵与临时组装的小型投石机,全都被高温化成了飞烟,即使随着飞行距离的拉长,火鸟的形态越来越暗淡,威力却没有丝毫的减弱。

终于,“火鸟炎击”到了攻击的临界点,聚集的火元素因为损耗全部消散于无形,但在这一击的威力下,几乎小半个卫城城头都被清理干净,不仅有百余名人类的工程兵丧命于这一击之下,还有三十余架小型投石机,变成了一堆木炭。

一记“火鸟炎击”虽然差不多能将小红现在的全身力量一耗而空,但小红现在却没有丝毫的退缩,继续骄傲的在人类眼前盘施飞舞,强者风范尽显无遗。

那些登上卫城的人类工程兵都不是什么百战精兵,胆气有限,几乎全被小红的这一击吓破了胆,不知是谁带头,口中惊呼着:“怪兽!……怪兽!”,就向卫城之下逃窜,这恐惧感一传十、十传百,刹那之间所有的人类工程兵都开始向卫城下败退。

不论是我们兽族还是人类,临战脱逃都是重罪,以独眼将军埃德这样的冷血指挥官,怎么能移容忍白已麾下的士兵做逃兵?随着人类后阵中的令旗一展,压阵的人类弓箭手立刻就是一阵箭雨袭来,将那些逃脱的工程兵射杀当场。

然后人类的军阵之中,响起了一阵嘻亮的军号声,这是人类发动总攻的信号,大队的人类士兵拉开了阵线,在金汤要塞的城墙前排成了长长一排,显然是要全线展开攻击。同时,第二批的工程兵也在督战队的驱赶下,再次爬上了卫城的城头,看来人类还并没有放弃他们的火攻之计。

一场真正的要塞攻防战,即将开打!

第五十三章 最长的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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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最长的战线

这一次人类爬上卫城城头的部队,并不只是工程兵,还有一批弓箭手,此时小红还在空中盘旋飞舞,并没有退回来,而这批弓箭兵的目标正是小红,一上来就弯弓搭箭,向小红直射而去。

小红体内的元素力量已近枯竭,但一个堂堂的圣级魔兽,怎么也不可能就这么轻易的被人类的弓箭手给射下,在小红双翅急速的挥舞之下,一股股强大的气流荡起,将那些射来的羽箭吹的东倒西歪,全无威力。

这时道格拉斯一声龙吟,飞到了小红的身边,双翅挥舞之间,一道道的冰刀旋转着飞射而出,一半击向人类的弓箭手,一半击向了那些还算完好的小型投石机。

冰刀虽然不是什么高阶的法术,但好歹也是一个风水双系的复合法术,对于这些普通的人类士兵依然有着强大的杀伤力,几乎每一道冰刀射出,都可以顺势收割两三名人类弓箭手的生命,而那些射向投石机的冰刀,更是一射一个准,几乎每一击都能毁掉一座投石机。

只不过道格拉斯的攻击速度虽快,但毕竟是孤身做战,只来得及毁掉十余座投石机,而剩下的差不多有五十座投石机,在人类工程兵的操作下,又投出了第二批火油。于此同时,虽然被道格拉斯的冰刀干掉了几十名弓箭手,但剩下的弓箭手并没有退缩,而是又发出了一轮弓箭齐射。

道格拉斯和小红同时展翅鼓风,将弓箭吹偏,但这样一来他们也就分身乏术,无法再像刚开始那样从空中去拦截那批火油。

站在城头的小丫左右手交替一挥,两道“旋风卷”同时出现,刮着旋风吹向了那批燃烧着的火油,几乎将其一半都卷入了旋风之中。这样一来这次的火攻对我们兽族就构成不了太大威胁。

这时祭祀中队中的祭祀有样学样,虽然他们中间没有高级的风系祭祀,无法像小丫这样发出“旋风卷”对付从天而降的火油,但数以百计地火球、风刃、水箭一起飞舞,还算是有点功效,将剩余的火油全数扑灭,人类的第二次火攻,同样化为了无形。

我们兽族的弓箭手这时也没闲着。他们怎么能够眼睁睁的看着人类弓箭手不停的射击道格拉斯和小红呢?在卓尔斯的带领下,我们兽族的弓箭手与人类隔着五十余米,相互之间较量起了箭术。

人类弓箭手胜在数量多,但真要论起箭术。肯定是不如卓尔斯他们,随着弓弦地响动,一批批的人类弓箭手倒下了。不过这些人类弓箭手也都是训练有素的精兵,虽然处于下风却没慌乱,而是分成两拨。一半继续狙击道格拉斯和小红,一半张弓向我们兽族的守军射了过来。

这些人类弓箭手要想伤到道格拉斯和小红还算是差些道行,但密集地箭雨射向城头,却给我们的兽族守军带来了不少伤亡。特别是人类弓箭手中同样存在着射术出众的神箭手,在与我们兽族的对射之中,居然放倒了我们兽族的几名弓箭手。

不过我们兽族有箭豪卓尔斯,他眼光犀利,只要看到哪个人类弓箭手箭术了得。他就立刻拉开弓向其招呼过去。再了得地人类弓箭手比起这位箭豪也不免差上几个档次,全都是没有还手之力的饮恨于卓尔斯箭下。

飞在空中的道格拉斯也没闲着,在躲避羽箭的同时,同样抽空放出冰刀,继续破坏起人类的投石机。

小红的消耗虽然极大。但她的性子却很是争强好胜,依然强行发出两个火球,击毁了人类的两架投石机。

这时人类剩下地投石机已不足三十架,就算再想通过投掷火油发起火攻,也形成不了规模,几乎可以说人类的火攻之计没取得半分战果,就不得不夭折,还白白赔上了众多兵力。

当然,发生在卫城上的战斗,只是这场战斗的一个小小缩影。人类攻城战的主力,还是集中在金汤要塞的城门这一边。当卫城地城门打开之后,大批的重装步兵涌了进来,他们举着高大的盾牌,将之拼成一个巨大的盾阵,缓步向金汤要塞的城墙推进。

人类的重装步兵全都身批制作精良的钢制盔甲,而且他们手中的盾牌全是特制,能够拼装在一起组成一个钢铁的盾阵。对付这样的一个盾阵,普通攻击根本无效,只有我们兽族地大型投石机才能一击建功。

不过第四卫城落在了人类的手中,他们可以借着卫城城墙做掩护,列好队之后再涌入卫城进攻金汤要塞。而在卫城范围内,由于距离过近,我们的大型投石机根本无法对其造成伤害。失去了投石机这个最大的威胁,正是人类重装步兵发挥他们威力的时候。

紧跟着重装步兵之后的,是人类的攻城器械部队,无数高耸的云梯,显示了人类此次进攻的决心。而在器械部队之后,那黑压压的一片,就是人类攻城的主力军,普通的步兵。

面对巨大的盾阵,我们祭祀与弓箭手的攻击都只能无功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类缓步推进。好在卫城之上还有人类士兵能够做为我们兽族这些远程部队的靶子,不至于使他们英雄无用武之地。

我皱着眉看了看人类的盾阵,如果能够将这盾阵击破,就可以更有效的杀伤敌人。这盾阵的弱点就是怕重物撞击,想到这里我心中一动,有了一些计较。

我来到做为投石机地弹的一个巨石面前,运起五丁开山术全力一掌击去,顿时将之拍成了十余块百来斤的碎石。我举起一块碎石运足劲扔了出去,只听“咚”的一声巨响,我投出的碎石砸在盾阵之上,碎成了更细小的碎块。不过我这一掷力量十足,被我砸中的地方,有两三面盾牌顿时被砸飞。露出了盾牌后几名重装步兵惊讶的脸,显然他们没有料到兽族中居然还有我这样大力气地家伙存在。

破开一个缺口的盾阵就好对付多了,立刻有几名脑子灵活,且对法术攻击控制比较精准的祭祀,向着那个盾阵的缺口开了火。而在卓尔斯的一声令下,几名射术了得的兽族弓箭手,立刻张弓向在盾阵后露出脸面的几名重装步兵射了过去。

重装步兵混身有重甲保护,但头部与眼睛却没办法完全护住。而我们兽族的弓箭手都有百步穿扬地神射,那几名重装步兵应箭倒下。这时祭祀的法术也已砸倒,随着元素力量的冲击,这个缺口在瞬间被扩大了数倍。

我一看这个法子有效。立刻如法炮制的又是一块碎石投出,同样在盾阵上砸开了一个小小缺口,祭祀地法术与弓箭手的羽箭再次紧跟而至,将这个缺口扩大了许多。

这时道格拉斯和小红也没有在卫城上方盘旋了,他们一起斜飞而回。学着我的样子,分别抓起了一块千斤巨石,飞到盾阵的上空砸了下去。这石块的威力虽然还不如投石机地机械之力,但也不是人类的力量能够抗衡,凡是被巨石砸中的地方,组成的盾阵在瞬间就支离破碎。

虽然我们一时之间无法将人类的盾阵完全催毁,但人类妄图依靠盾阵不付出伤害就推进到城墙之下的如意算盘却被我们打破了。当几百名重装步兵倒下后,人类士兵终于贴近了金汤要塞的城墙。只见人类的盾阵向左右一分。后面地器械部队涌出,无数的云梯架上了城头,而紧随而至的普通人类步兵,立刻一窝蜂似的向城头爬去。我们兽族守军大喝一声,扑上前去堵住了人类进攻的道路,肉搏似的攻城战就此展开。

人类地云梯都是用特殊的铁木所制。坚韧无比,而且在云梯之上有将殊的弯钩扣件,一搭上城头立刻锁死,我们兽族想把云梯砍断或是推开,还不如直接堵住云梯的上方,和人类肉搏来的爽快。

虽然我们兽族身高臂长,居高临下占尽优势,但人类胜在数量多,像这样直接的展开肉搏,双方的伤亡立刻直线上升。只得不断的调动预备役投入到城头的争夺战中。

除了在卫城范围内的这段城墙,人类出动了重装步兵外,在卫城范围外地长达二千多米的战线上,人类出动的是普通步兵,而且人数的密集程度也比不上城门附近,但即使是这样,战况也依然紧急,毕竟人类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失去第四卫城后对我们兽族不利的一面已经体现了出来,人类可以尽可能的将战线拉长,将我们兽族拖入到全面的消耗战中。我感觉到像人类这样不计伤亡的强攻,肯定是有原因的。既然我们兽族出了叛徒,那么帝都的援军什么时候到达,肯定瞒不过人类的耳目。现在留给人类的只有一天时间,一天之后,人类就不仅仅要面对金汤要塞的十万守军,还要加上帝都的二十万援军。到了那个时候,人类再想打消耗战,我们兽族的本钱也会雄厚许多。

人类将领不是傻子,十余天的战斗已经损耗了我们兽族五分之一的守军,只要他们再加把劲,借此机会强攻上金汤要塞的城头,就可以一战而定胜负。所以到了这个时候,人类是一定不会在乎伤亡的。

至于我们兽族,更明白这个道理,人类的强攻已经接连夺下了四座卫城,这金汤要塞已经是最后的壁垒,我们是绝不能再退一步了。即使明知道敌人的目的是和我们打消耗,我们也不得不拼命的与之血战。

最让我担心的是不知道人类的魔法师部队在干什么,因为卫城城墙的遮挡,我们无法掌握这支部队的动向。魔法的大面积杀伤效果,在关键时刻很可能一举决定战争的胜负,虽然人类的魔法师部队看样子还不足一个中队的数量,但始终是一个巨大威胁,我们不能有半点掉以轻心。

我本来想让道格拉斯和小红从空中去值查一下,但人类的狮鸳骑士联队已经推进到了前线,面对这股不逊色于我们鹰族空军的空中力量,即使是以道格拉斯和小红的强大,如果陷入他们的包围也是一件麻烦的事。

架设在金汤要塞城墙上的三十座大型投石机,现在全面开火了。虽然投石机必须要有一个抛物线的距离,无法对正在抢登城墙的人类造成杀伤,但对于那些站在后方的人类预备役来说,投石机的的每一击都可说是灭顶之灾,伤亡在投石机下的人类,并不少于他们的攻城部队。

不过这次人类真的可说是拼了老命,即使面对投石机的巨大杀伤力,仍然是没有半点退缩,继续一波一波的向城墙发起进攻。刹那之间,在这条长达三千余米长的战线上,处处都是流血与牺牲。

小丫此时站在城楼之上,正是战况最紧急的地方,为了避免发生什么意外,我紧紧的守候在她身旁。

站在这个战场的最高处,我们目光所及之处,每时每刻都有数之不清的兽族与人类倒下。小丫回头看了看我,有些伤感的道:“铁熊哥哥,这就是战争吗?”

我点点头,指了指身后道:“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兽族勇士的牺牲,那么在我们身后的广大国土,都会失去保护,我们三千万的兽族子民,就会失去家园!”

小丫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就缓缓的睁开,此时她的目光中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坚定,只听她道:“我明白了!”

随着小丫的这一句话,一股庞大的元素力量在她的手中聚集,甚至连周围的空气都急速的旋转起来。

我心中一凛,看来小丫这是要尽全力出手了,历任的神佑祭祀,无法逃脱在战场上成为士兵信仰的宿命,小丫的手终于要在这一刻沾上血腥吗?

第五十四章 为神佑祭祀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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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为神佑祭祀而战!

随着元素能量的汇集,小丫的手中已经浮现出绿、蓝、黄三色的光芒,吞吐跃动之间煞是好看。

我知道小丫现在最强的法术是能够发出高级三系复合法术,如果单从威力来论,一个高级三系复合法术,几乎已经不下于超阶法术。小丫现在掌握的三系复合法术只有两种,她现在要施展的是那一种呢?

以小丫现在的实力,施展一般的高级法术已经用不着吟唱咒语,挥手之间即可,但要发出一个高级三系复合法术,显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随着小丫吟唱起一段冗长的咒语,聚集在她手中的三色光芒越发的活跃起来。

绿色的光芒渐渐汇聚成了一点,如同一个旋转着的绿色暴风眼,在它的飞速旋转中,仿佛能将光芒都吸引过来,牵引着蓝、黄两道光芒摇拽不定。最终蓝色光芒凝结成了个如同蓝色冰晶般的光团,绕着绿色风眼旋转起来。

这时黄色光芒也起了变化,显的越来越明亮起来,然后慢慢的幻化成一个黄色的光罩,将绿色风眼与蓝色光团都包裹了进去。此时,站在小丫身边的我,几乎能听到黄色光罩中传来密密麻麻的“噼哩哗啦”的声响,仿佛那绿色风眼与蓝色光团在黄色光罩中被不停的压缩、凝炼。

我知道现在可称得上是个紧要关头,小丫施展法术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如果这时她受到什么干扰,即使是以神佑祭祀的天赋,也不免要受到元素力量的反噬。不过现在小丫的身旁除了有我守护外,还有无数地兽族精兵。一个强大的祭祀中队,拥有箭豪卓尔斯地弓箭手联队。可说是阵容鼎盛。那怕是一个圣级强者在此刻发起攻击,也别想讨到丝毫的好处。

当小丫地咒语吟唱完毕时。在她手中的黄色光罩也有了最终的变化,此时光罩的颜色已经转变为了一种深紫色,同时在光罩的旁边也开始有一些游离的电光出现。

渐渐的,游离电光越聚越多,分成绿、蓝、黄三种颜色,围着光罩环绕舞动,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雷电光球。

小丫的双手向上一举,这个雷电光球离开了她地掌控,直向城下的人类军队轰去。这时小丫的嘴中轻轻吐出了五个字:“紫雷轰击破!”

“紫雷轰击破”正是小丫所掌握的两个三系复合法术之一,相当于集合了风、水、土三系的高级法术,经过复合之后所暴发出来的能量不亚于一个超阶法术,威力绝对可说是惊人。

随着“紫雷轰击破”落在人群之中,那团雷电光球突然的暴裂开来,本来围绕着光球游离的三色闪电,全都如同一道道激光束般,向四周散射开来。

每一道游离闪电,都带着巨大的能量,仿佛能穿透一切般的切割着人类士兵地身体。至少要干掉十余名人类士兵后才会到攻击力的临界点,缓缓的消逝于空气之中。

这些游离电光,远的可以射出数十米远,近的则如同一条游龙般,四下里盘旋飞舞,人类士兵真的可说是沾着即亡,碰着即死。眨眼之间,在城门前“紫雷轰击破”所落下的地方。清出了一片有数十平米方圆的空地,在这个等同于超阶法术地三系复合法术攻击范围内,没有任何一名人类士兵可以生存。

只是一眨眼之间,就是数百条人命毁在了小丫的手中。看着威力如此巨大的一击,我的心中登时有些失落,早就料到小丫的手上会沾上血腥,但没想到她这一出手,居然在瞬间种杀了数百位敌人。

我看了看小丫她的眼角挂着泪珠,但她的脸上却满是坚毅的神情。流露出与以往有所不同的英武之气。看来小丫注定要成为兽族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神佑祭祀了,有着菩萨心肠,却不得不行霹雳手段,这也许是命运地无奈吧。

这一击的巨大威力,极大的刺激了兽族战士的士气,在高呼着“神佑祭祀万岁!”的同时,他们手中的武器挥舞的更快,斗志也更加昂扬,牢牢的守住了城头,没让人类有丝毫寸近的机会。

这时人类的军阵之中,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军号声,随着旌旗的展动,无数的士兵聚集起来,向金汤要塞的城门发起了强攻。特别是本来还只是在卫城上空飞舞退游的狮鸳骑士,全都像是接到冲锋命令一般,向城楼直冲而来。

早早隐去身形让我十分担心的魔法师部队,也出现在了卫城的城头,在一排重装步兵的保护下,这些人类的魔法师配合着人类的弓箭手,向我们兽族展开了猛烈的攻击。只不过这些人类远程部队的攻击目标,并不是与他们可说是天敌的祭祀与兽族弓箭手,他们的攻击全都集中在了城楼之上。

本来被一击“紫雷轰击破”清空的城门前,也在一瞬间被人类的步兵填满,他们呼叫着、呐喊着,几乎是以一种不要命的疯狂状态,发起了拼命式的反扑,而他们想登上的地方,正是城楼附近的这段城墙。

几乎所有的人类士兵把他们的攻击目标都锁定在了城楼,仿佛这城楼是座金雕王彻的绝世宝物。但在实际上,人类的真正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兽族的神佑祭祀熊小丫!

自从小丫出现之后,她所流露出来的气质,以及展现出来的强大实力,处处都向人类说明,她就是我们兽族的神佑祭祀!

而兽族战士那一声声的神佑祭祀万岁,也足以说明神佑祭祀在兽族心目中地位之重要性。可以说,现在的小丫已经成为了战场上的一个关键,她的存在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励我们兽族地士气。但如果反过来说,要是在所有兽族的众目睽睽之下,神佑祭祀在人类地攻击中出事怎么办?

可以说。那怕小丫只是在人类的这波攻击中被擦伤一点油皮,也会让兽族士兵陷入恐慌。

神佑祭祀得兽神庇佑。这是所有兽族心目中都坚信不疑地事,这些卑鄙的人类又怎么可能伤到神佑祭祀呢?

小丫

身份特殊。注定她一出现就将成为这场战争的暴风眼,如果说人类准备拼了命的要伤害小丫的话,那么兽族战士煎刚要拼了命的保护小丫不让其受到伤害。

几乎是没有丝毫的犹豫,属于我联队中的六百鹰族空军腾空而起,迎向了飞扑而来的人类狮鸳骑士。论灵活性,鹰族空军要强上一些,但狮鸳骑士在形体上更大一些,而且是由人类骑士与狮鹫搭配在一起,相当于具有双重攻击地能力。并不容易对付。

鹰族空军与狮鹫骑士分别是双方的王牌空军,近千年来都是死对头,为了争夺空中第一王牌的美名,双方的每一次搏杀都是异常的惨烈。才只是一个照面,双方就纹杀在了一起,一时之间空中血羽纷飞,不停的有身影从空中坠落地面,那都是在拼杀中失去生命的双方战士。

至于魔法师与祭祀的对决,则是战场上最华丽的一道景观,不同系的元素力量闪焰着不同颜色地光芒,双方隔着数十米展开对轰,那一道道划过空中的耀眼光芒,全都是带着死亡气息的强大杀招。

人类的魔法师都是攻向城楼,全然不在乎我们兽族祭祀向他们发起的攻击,从这点来看我们的兽族祭祀不免有些胜之不武。此时的人类魔法师当然没功大发出什么魔法防罩,但那些重装比兵却是保护这些魔法怀的屏障。竖起地高大盾牌挡住了大部分的法术攻击,即使有少部分的攻击漏了过去,也被这些重装步兵用身体挡住。

能够运用元素力量的魔法师。对人类来说是一种极宝贵的兵种,像这样抛头露面的被当成活靶子打,还真是极其少见,由此可见神佑祭祀的诱惑力有多么大,完全能够让人类连魔法师部队也舍得牺牲。

元素攻击的大面积杀伤效果,并不是这数百名重装步兵煎能够完全挡下的,更何况我们兽族祭祀还有弓箭手做配合,只要一露出空隙,就总有羽箭招呼而至,不过是片刻的功夫。就有十余名人类地魔法师倒了下来。

这批魔法师虽然只有差不多八十名,但他们集中起来的力量也不容小看,当无数各式各样的元素攻击袭向城楼时,我也不得不出手了。

我接连放出了两道金刚伏魔符,牢牢的护住了小丫,然后手中掌心雷连发,将一些攻过来的水箭、火球之类的低阶法术一一轰散。

道格拉斯与小红也围着小丫盘施飞舞,以他们身体所具备的强大魔抗能力,当然不会轻易的伤在人类的这些低阶法术之下,能够成为小丫最好的肉盾。

至于人类的弓箭手。到是给我们制造了不少麻烦。不过我们有一批悍不畏死的兽族守军。直冲上前将自己手中的木盾竖起,学人类那样排起盾墙,挡住了弓箭的攻击。

不过我们兽族乎中的盾牌样式各不相同,接起来不可能严丝合缝,露出的空隙这些兽族就用自己的肉体去挡,护住了小丫不会受到伤害。

这时小丫的口中又发出了咒语的吟唱之声,我知道小丫现在准备施放第二个系复合法术了,即使是以小丫增幅十倍法力的天赋能力,现在的她能够接连施放出两个三系复合法术,就已经是极限。看来在这样的一个战场之上,小丫也不得不使出自己压鞘底的绝活了。

同样又是三色光芒在小丫的手掌中聚集起来,这次格成了绿、红、黄三色。

在绿色光芒的闪烁之下,小丫身前的空气突然迅速的绞动起来,形成了一个风柱,与此同时,黄色与红色的光芒也越来越亮,变成了两个闪闪生光的光球。渐渐的,两个光球与风柱融合在了一起,红色光球慢慢升高,黄色光球却是慢慢的向下沉降。

当小丫吟唱完咒语之后,她双手向前一挥,风柱夹着两个光球向城墙下吹了过去,这时小丫才轻轻的说了一声:“旋风双绞杀!”

这一记风、火、土的三系复合法术,同样是威力强大的代名词。当风柱旋转着刮到城墙下时,已经变成了一股粗大的龙卷风,而那团红色光球突然之间光芒大亮,一条条如同火龙般的粗壮火柱从红色光球中射出,在旋风的带动下疯狂舞动,到处收割着生命。

这时黄色光环也沉入到了地面之下,只见方圆数十米的土地中似乎有一股黄色光芒透出,这片土地就像大海翻腾起波浪般的震动起来,然后在一刹那之间,十余条黄色的土龙从地中钻出,同样在旋风的带动下绕场四下狂舞,只要是被这黄色土龙撞到的人类,立刻就像被万斤重锤击中,全身筋骨俱碎,如同人肉炮弹般向四下里飞出。

随着旋风威力的减弱,红色的火龙渐渐消散,在空中化于无形,而那一条条的土龙,也像是散了架子般的化为一堆尘土,落在了地上。只不过在这个时候,城门前又被清出了一个数十平米的空地,同样是有数百人类士兵毫无还手能力的折损在了小丫的这记“旋风双绞杀”下。

到了这一刻,再也没有人敢否认神佑祭祀的强大,只是两次出手,就有着近千人类士兵毙命当场,这样的实力足以冠盖全场。

人类的脸上难免露出惊骇的神色,但兽族士兵却是前所未有的兴奋,对神佑祭祀的狂信在这一刻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每一名兽族战士就像是吃了兴奋剂一般,将自己的兴奋之情发泄在了那些人类攻城士兵的身上。

接连施放了两个超大型法术,此时的小丫可说是损耗一空,只能勉强的站立在城楼之上。我扶起了小丫的手,向上高高一举,几乎是用最响的声音喊道:“神佑祭祀万岁!”

第五十五章 人类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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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人类的阴谋

所有的兽族,用山崩海啸般的欢呼声回应了我的这一喊,顷刻之间暴发出极强的斗志,将人类的攻势压制的抬不起头来。

小丫现在已经脱力,但她并没有从战场上撒离,就这么站在城楼之上,一股股的强风刮过,将她的白色祭祀袍吹的惜借作响。这样的一副出尘模样,再加上小丫那圣洁的面容,几乎是让所有的兽族只能仰望。

在接连的打击之下,人类的士气有些消沉,但随着人类军阵中一阵急促的军号响起,人类的攻势又变的猛烈起来,此时只要是他们投入到战场上的部队,不论是什么兵种,全都一窝蜂的向城楼发起了攻击,仿佛他们不伤到小丫就绝不甘心似的。

相比较之下,在卫城范围之外的要塞城墙,遗受到的攻击就轻松多了,好像人类已经把主力全都集中在了城楼这一块,准备在这儿和我们拼个鱼死网破。

渐渐地,其他城墙上发生的战斗稀疏起来,我们布防的兽族守军防守起来行有余力,在看到城楼这片吃紧的情况下,防线就向城楼这边集中起来。

我同小丫站在城楼之上,整个战场的局势尽收眼底,看着战局渐渐的演变成这样的一个局面,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起来。

人类真的是欲取神佑祭祀而后快?不可否认,小丫在我们兽族战士心目中的地位是极其崇高,她的一举一动也将影响着所有兽族战士的士气。但我们兽族的真正屏障是什么?是这难攻不下的金汤要塞!并不是小丫这位神佑祭祀。

人类发起这场战争的目地,并不是为了伤害小丫这位神佑祭祀,而是为了夺取金汤要塞。只有打下金汤要塞之后,人类才能剑指十万大山,将这片宝贵的矿产资源揽入怀中,三大公国也才可以借此机会一举翻身。为谋求独立而打下坚实基础。这才是三大公国联军,不惜代价也要拿下金汤要塞的真正原因。

以人类地精明,怎么可能在小丫出现后变的舍本逐末?我唯一能想到的原因。就是人类借小丫出现地这个机会,制造出一种要强攻城楼伤害小丫的假相。但真正的攻城杀招,却是隐藏在别的地方。

以我们兽族对神佑祭祀的尊崇,会在不知不觉中把战争的核心转移到保护小丫的身上来,从而忽视了人类地真正目的,是要攻上金汤要塞的城头!

就我所观察的战争局势,确实是向我猜测的方向转变。人类几乎所有能在攻城战中起到作用的兵种,都出现在了这个战场之上。但从始至终,我却没有看到人类真正的王牌兵种。

就像我们兽族有祭祀联队与狂战士大队这两大王牌一样,人类也有他们地魔法师部队与斗士战队!

所谓的斗士战队,是指由人类修炼斗气有成的高手所组成的特战队,由于集中了人类高手中的精英,这支斗士战队可说是战场上一股所向披靡的力量,除了我们兽族的狂战士大队。没有任何兵种可以和他们正面相抗。

在这样地一个攻城战中,如果人类真的是不计牺牲的话,派出斗士战队绝对是攻城战中最强有力的兵种。但战斗从打响到现在,整个战场上就压根没看到斗士战队的身影,这岂不是太不合情理了?

如果说人类不想把斗士战队浪费在攻城战的消耗中,那么与斗士战队同样抢贵的魔法师部队,人类怎么就舍得消耗呢?

很明显。人类的斗士战队肯定隐藏在某处,他们一定会在一个关键的时刻,对着我们兽族防守最薄弱的地方,发动致命一击!

而且更关键地是,真正对我们最有威胁的人类圣骑士帕班,从头至尾就没有出现在战场上,放着这样的一个超强高手不用,实在是太不合情理了。如果说斗士战队是人类的一支伏兵,那么帕班这位圣级强者,就是带领这支斗士战队发动奇袭的最好人选。

想到这里。我立刻运起千里传音,向战场上大声喊道:“兽族勇士们,我们要牢牢的守住金汤要塞!至于这些卑鄙的人类,他们根本就伤不到神佑祭祀的分毫!”

我的这番话,不能让兽族战士们马上明白人类的阴谋,但却可以提醒他们,我们的任务是守好要塞,让兽族战士的注意力往这个正题上转移。这样一来,就算斗士战队发起突袭,也不至于打我们兽族一个措手不及。

我看了看站在身边的小丫,道:“小丫,情况有点不对头,人类可能要耍什么诡计,我必须要去防范一下,可能暂时没办法在身边保护你了。”

“放心吧,铁熊哥哥,小丫现在不怕。而且,小白和小红也可以保护我!”

听到了小丫的话,道格拉斯和小红在空中飞舞的更欢快了,将所有人类魔法师向小丫发起的攻击,全部都挡了下来,仿佛在说,交给我们,一切放心!

我知道小丫现在很虚弱,用劲捏了捏她的手,道:“小丫,你一切小心,记得关键时刻要用我给你的金刚伏魔符。”

小丫笑笑道:“铁熊哥哥,你都给我加持两道金刚伏魔圈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点点头,一个纵身跃下了城楼,来到了正在前线指挥作战的哈里发身边。

我在哈里发耳边细语了几句,将我的疑惑向他解释了一下,哈里发听到后眉头也皱了起来。

急切间我们商量了几句,现在这里战事吃紧,哈里发做为指挥官不能随便离开,于是他调动了两个鹰族空军中队给我,并将预备役中一个千名狂战士大队的指挥权交给了我。

借着鹰族空军的巡逻,我能最快的发现什么地方会发生险情,至于这千名狂战士,是我们兽族最中坚的力量。如果出动了这支狂战士大队还有搞不定的敌人,那我们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在我的指令之下,两支鹰族空军中队分成一左一右。分别沿着要塞城墙做起了侦察,现在地当务之急,是我要把握战场上的整个局势。以方便制定下一步的策略。

不过是片刻之后,已经有鹰族空军接二连三地飞回,向我禀报现在战场上的局势。最吃紧的位置毫无疑问是城门附近,只不过是短短不足五百米地一条战线,双方集中的兵力已经超过了七万,可以说双方各有一半兵力集中在了这里。如此多的士兵在这么一个挟小的范围内展开肉搏战,可见双方的牺牲有多大。

离着城门越远。双方投入的兵力就越稀松,最不起眼的是在要塞最左瑞那一段百余米地城墙,人类只有稀稀落落两三千兵力在进攻,同样的,我们兽族也没有派驻足够的预备役在那一段城墙做警戒。

如果我是人类的指挥官,肯定会将突破点设在这里,只要在关键时刻斗士战队发起突袭登上城头。没有足够预备役的兽族守军,就会失去这段城墙的控制权。打开了个百余米的口子,足够人类源源不断地调动兵力,攻入我们的要塞了。

想到这里,我心急如焚,提醒哈里发一定要多请求一些预备役兵力做后备,并尽可能的通知全军做好战斗准备。如果真的被人类突破城墙,那一场真正的血战就势不可免了。

我命令鹰族空军继续巡逻,战场上有什么变化一定要及时通知我,然后就急匆匆的带着狂战士大队向最左边的那段城墙赶去。我现在只希望时间还来地急,人类并没有这么快的就露出自己的杀手锏。

不一会儿,我就看到远远的出现了一段峭壁,那就是要塞城墙紧紧依靠而筑的火焰峡谷岩壁。

在这一段城墙上,从表面来看战况确实并不是特别吃紧,虽然人类也是在不停的进攻,但投入的兵力有限。我们的兽族守军防守起来还算轻松。

如果我带着这支狂战士大队做为预备役协助防守这段城墙,那么就算是帕班带着斗士战队突袭,在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攻下这段城墙。不过,还没等我松一口气,人类的军阵中突然响起了一阵节奏奇怪的军号声。

我心中一动,难道人类恰巧在这个时候发起了突袭?但我往战场上看去,除了能看到人类地二三千名普通步兵,根本就没发现所谓的斗士战队。

正当我在疑惑之间,猛的发现一批正在云梯上登城的普通士兵,身上泛出了各色光华,一股股冲天的斗气猛的暴发出来,而这些看似普通的步兵,身手突然变的不知道灵活了多少倍,三步两窜之间就有十余个人影登上了城头。

城墙上的兽族守军拼命的挥动手中的兵器,想将这十余个冲上来的人影逼下去,但对方的身手实在是太灵活了,只不过是片刻之间,守住这段城墙的几十名兽族守军就全倒在了血泊之中。

为首一人,身上的金黄色斗气最是打眼,毫无疑问此人就是久没出现的圣骑士帕班了。其余十几名冲上城头的人类,身上也都是泛出蓝色或紫色的斗气,显然都是人类的高阶武者,我们普通的兽族士兵,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这些强者的对手。

好狡猾的敌人!我忍不住在心中暗暗的嘀咕了一句,原来人类的斗士战队并没有打出自己的番号,而是化装成普通的步兵,混在人群中突然发起突袭。这些人类高手本身就实力强大,再经过了这样的伪装之后,自然可以打我们兽族守军一个措手不及。

一支可称为王牌的部队,连自己的番号都可以舍弃,看来这次人类攻下金汤要塞的决心,比那一次都大!

现在已经由不得我们有丝毫松懈,我大喊一声:“敌袭!战士们,狂化!救援!”

随着我的一声大喊,所有的兽族狂战士发出了各不相同的怒吼声,瞬间在当场狂化。狮族、虎族、熊族、豹族、狼族、象族等强力主战种族,是这批狂战士的主力军,占据了绝大多数。其他种族的狂战士虽然在数量上较少,但也不乏一些精英。

蛇族的巨蟒狂战士、牛族的独角犀牛狂战士、猪族的剑齿猪狂战士

都是比较少见的特殊种族狂战士,虽然这些种族并不是兽族的主战种族,出现狂战士的机率十分小,不过一但出现狂战士,就全都是天姿卓越的优秀战士,绝不会弱于那些强族的顶级狂战士。

最少见的是还有两名鹰族的座山雕狂战士,进入狂化后双翘一展开差不多有五米余长,体形丝毫不弱于小红这样的圣级魔兽。这两名座山雕狂战士一个振翅之间,已经冲到了队列的最前方,直接就和人类交上了手。

我不知道这些普通人类步兵中到底还隐藏着多少精通斗气的人类高

手,如果这些步兵全是斗士战队所伪装,那么这一战不用打也知道,我们是必败无疑。不过好在除了最先冲上来的十余名人类强者之外,余下的人类步兵中只有数百人身上泛出了斗气,而且颜色大多都是白色或青色,都是一些中阶左右的身手。

我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仅从双方的兵力来看,我们这支狂战士大队绝不弱于对方。而且只要我们能够及时赶到城头,堵住那些人类高手继续扩大他们的控制范围,那么战局还不算不可收拾。

我接连施展数个缩地成寸,已经冲在了狂战士的最前面,除了还及不上那两位座山雕狂战士,地面进攻中我已算是冲到了第一。

眼见着我再有两次缩地成寸就能和人类接触到,那两名座山脏狂战士已经和人类有所接触,四支巨大的翅膀在挥舞之间,向着人类领头的帕班就抢了过去,荡起的疾风甚至连我都能感觉到。

第五十六章 一招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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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一招杀敌!

帕班长啸一声,身上的金色斗气一涨,举起茅抢就刺向了那两名座山雕狂战士。

狂化后的座山雕虽然可用钢肤铁羽来形容他们的筋骨强韧程度,但怎么也不可能挡住圣级强者的一击,在一瞬间四支巨翅都被茅枪所穿透。

以座山雕的巨大体型,就算翅膀上被茅抢刺出一个洞,也不会受到什么太大的影响。但帕班的圣级斗气却带着极强的破坏力,斗气沿着破开的伤口侵入到座山雕的体内,再猛的炸裂开来,能将伤口扩大到十倍以上。

如果说一个条杯粗的伤口对座山雕没什么影响,那么一个脸盆大的伤口呢?挨了帕班的这一击,两名座山脏狂战士在空中的飞行已经不那么便利了,斜斜的飞掠而出兜了一个半圆后,又回头向城头扑了过来,只是速度比起先前慢了许多,而且翅膀上的大洞还在不停的留着血。

这一次出手的已不是帕班,两名身上泛出紫色斗气的高级剑士凌空跃起,手中的长剑横着削向座山雕。飞行起来已经不是很灵活的座山雕,无法在空中改变方向避过这一击,但他们并没有丝毫的退缩,亮起自己的利爪迎向了这两柄长剑。

人类高级剑士手中的长剑都是利器,再加上灌注了斗气,更显的锋利异常,与座山雕的双爪正面对上之后,硬生生的将其双爪削断。

两名座山雕狂战士悍勇非常,并没有因为受到这样的重创而失去战斗意志,反而就这样带着满身的血雨伸出钢嘴啄向了那两名高级剑士。

其中一名剑士躲闪不及,一只眼珠子硬生生的被挖了出来。

这位人类高级剑士可没有我们兽族狂战士那样地铁血精神。虽然受的伤还不如座山雕重,却抛下长剑双手捧住自己的面门,倒在地上不住的哀嚎打滚。

两名座山雕狂战士重伤之下再也无力飞起,落在地上被几名人类剑士围住,勉力抵挡了几下就在那几名剑士的围攻下饮恨当场,至死也没有丝毫的退缩。

这时我才刚刚赶到。眼见着如此优秀地兽族战士倒在自己的眼前,我忍不住怒喝一声。双掌之中运起两道掌中雷,就冲了过去。

一名大胡子人类剑士拦在了我地身前,他身上泛出的是蓝色斗气,这已经可以算是人类中超一流身手的大剑士级别了。大剑士是仅次于圣级的高手。能够修炼到这个程度,无一不是人类国度中知名地强者。

如果换做一般情况下,面对这样的一个高手,我要打起十二分的小心才能与之动手。但在这战场上,却什么也顾不得了。

大胡子剑士横剑向我直劈过来,剑身上的蓝色斗气显地这一击气势惊人。我咬咬牙,硬着头皮毫不退让的冲了上去,左右手连环而击,向他的咽喉击去。

大胡子剑士长剑在手,攻击范围肯定比我双手出击要长,只怕我的双掌还没近他的身,他的长剑就已经刺在了我的身上。

不过在投入战场之前。我已经施放了一道金刚伏魔符,给自己加持了一个金刚伏魔圈。现在我只能赌一下,金刚伏魔圈的防守威力,能够抵挡住这位大剑士的雷霆一击。

大剑士地实力果然不可小看,这一剑斩在我的金刚伏魔圈上。只是略略停顿了一下,就立刻将这道注入了我十分之一真气的金刚伏魔圈给劈散。不过,只需要这么略一停顿的时间,就足以给了我反击的机会。

我左手掌心中暗劲一吐,立刻把掌中雷变成掌心雷轰了出去,现在我离大胡子剑士不过一臂之距,急切之下他根本来不及躲闪,只能运起自己地斗气硬扛。

我功力大进之后,掌心雷的威力自然也水涨船高,这一击虽然破不开大胡子的护体斗气,但在游离的电光之下,一时之间也让这位大剑士有些头晕眼花。

这时我的右掌也紧接着击到,大胡子只来的急将头轻轻往旁边一偏,躲开了咽喉要害却无法躲开自己的肩膀。掌中雷的威力在大胡子的右肩上系数暴发出来,居然将他的护体斗气给震散了。

我抓住这个机会,乘着他还来不及再次驱动护体斗气的功夫,揉身猛的向前一扑,几乎是贴到了他的怀里。接着我伸出双掌在他的脖子间用力左右一搓,只听“咔嚓”一声,居然一击奏功,将大胡子的脖子给拧断了。

这大胡子剑士瞬间圆瞪了双目,显然没想到他堂堂一个大剑士,居然会在一个照面间被我给拧断了脖子。就算他的实力再强横,终究还只是人类,被拧断了脖子也只能是当场送命。

只不过这大胡子毕竟实力超凡,临死前回剑向怀中一刺,准备和我来个同归于尽。此时我的双手还搭在大胡子的脖子之上,根本无法闪身避过这一击,无奈之下只好拼命的将身子一扭,试图避过要害。

“噗”的一声,这一剑自我的背后右肋下刺入,然后从我的前腹部穿出,虽然将我刺了个对穿,但好在没有伤到什么内脏,不算是致命伤。

我腰腹间肌肉用劲,将剑锋牢牢的夹住,左手顺势在那大胡子的手中一领将长剑夺了过来,同时右掌用劲向前一推,把大胡子的尸体给击飞了出去。

我回手将长剑从自己的身体中抽出,由于肌肉收缩的比较紧,并没有造成伤口的大量出血,但被一剑对穿,怎么都可说是重伤,更何况我现在身周还有十余名人类高手环伺,处境可说是极其不妙。

大胡子被我一掌击出后,几名人类剑士都觉得十分惊讶,显然他们没料到以大胡子这样高明的身手,居然会在一招之间败在我的手中。

帕班目光如炬。看出大胡子已经被我下重手击毙,只听他悲声大叫道:“基德大剑士……”

基德?被我干掉的这名大剑士居然是基德,这次真算是被我捡了个便宜。

基德是莫菲斯公国斗士战队地大队长,人不过中年就修炼到了大剑士的级别,绝对算是人类赫赫有名的高手即使我们兽族也是多闻他的大名。

相传帕班在年幼之时。也曾拜在基德的门下,接受剑术启蒙。虽然后来帕班修的是骑士之道,但基德怎么也算是他地启蒙良师,所以即使帕班成为圣级之后,对这位大剑士依然执弟子之礼。因此。我能够理解眼睁睁的看着基德死在我地手中,帕班的那愤怒之情了。

以基德的身份,他毫无疑问肯定是发起这次突袭的领导人之一,却没想到和我只是一个照面之间。这位人类地大高手居然就被我给干掉,对我来说这实在可称得上幸运之极。

真要论起真实战力,我可能还要略逊于基德,但战场上的变化就是如此出乎意料,如果是正常较量,即使是圣级强者也没办法将大剑士一击毙命,但我偏偏就能做到。

像我这样带着一群狂战士喊打喊杀的冲上来,任谁都会把我当做一个兽族战士对待。只不过,我的战斗力是体现在修真功法上。并不是靠着狂化。和兽族武者有着丰富战斗经验地基德,自然可以一眼看出我不是狂战士,但他又怎么可能察觉我身怀修真功夫呢?

不能狂化的兽族战士虽然也可以暴发出远超人类的战力,但在这些斗气高手的眼中,却是不值得一提。更何况基德对自己的实力有着极强的自信,怎么会把我这个看似普通的兽族武者放在眼里?

即使是高手,在战场上一个大意,也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估计基德一剑斩向我时,看到我不避不闪肯定以为我是一个兽族的愣头青吧?他又怎么可能想到我有金刚伏魔圈护体,能够让他不能直接一剑伤到我呢?

至于像掌心雷这样的外放招式,基德肯定从来没有想过能从一位兽族战士地手中发出,在我出其不意的一击之下根本避无可避。我的实力和基德是在伯仲之间,他大意之下没出全力,但我却是拼了老命的拿出了浑身解数,居然能够一击破掉他的护身斗气。

失去斗气保护地人类身体,也不过是普通的血肉之躯,我抓住机会一击拧断了基德的脖子。估计这位大剑士至死都没想明白,他居然会这么轻易的就死在了战场之上。

说起来,我虽然也斩下过圣剑士萨博的头,但那是在围改之下取得的战果,像这样能够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一个照面干掉一名人类的大剑士,实在可说是在我的武勇中又记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过基德的临死一击,也使我伤的不轻,再加上身边都是人类高手,随时一个不小心,只怕我也要步基德的后尘,挂在这里。

看帕班的样子,就像是准备过来和我拼命似的,我可不认为自己在重伤之下还能接住圣级的雷霆一击,几乎是毫不犹豫的一个缩地成寸,就脱离出了战圈。

帕班显然不明白我是用的什么方法,能够在瞬间出现在战圈中,又能瞬间脱离出去,但他认准了我是杀害基德的凶手,早就把气机锁定在我的身上,虎吼一声扑了过来。

这时我们兽族狂战士大队已经冲了过来,就算帕班是圣级强者,此时要想伤到我,也得问一下这些兽族勇士们肯不肯答应了。

面对如此众多的狂战士,帕班没有丝毫惧色,手中茅抢一抖,一道金黄色的斗气汹涌奔出,目标正是已隐入兽群中的我。

这一击,显然是帕班全力出手,即使是以狂战士的强壮体魄,也不能直缨其锋,我大吼一声:“小心,快闪!”又是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了一边。

除了有三四名狂战士没来得及闪过这一击外,冲在前面的兽族狂战士们,自然而然的向两旁一分,躲过了帕班的这一击,分成两个队列向人类冲了过去。

金色斗气击在城墙之上,在绝对防御法阵的保护下,只激起了一阵如波纹般的震荡,并没能把城墙破坏分毫。到了这时,帕班再想追击我,却也腾不也手来,只得陷入和狂战士的混战之中。

这段时间,又有百余名人类的斗气高手冲上了城墙,将那一段城墙站的密密麻麻。不过我们的千余名狂战士现在全部进入到了战斗状态,除了刚开始被人类高手突袭攻破的那段城墙外,其余地方已经牢牢的居高临下守住,不给这些人类再次突袭的机会。

金汤要塞的城墙虽然宽广,但挤上千名兽族狂战士,再加上百余名人类斗气高手,也变的完全没有什么施展空间,只能挤成一团陷入混战。

战斗技巧在这个时候已经体现不出来,在身边全都是刀光剑影、拳脚乱飞的情况下,所凭借的只能是最原始、最蛮横的力量。一时之间,双方所谓最强部队的战斗,也如同普通士兵的混战一般毫无章法,并没有显示出半点高手对战的风采。

我们的狂战士人数,是人类的八九倍之多,虽然论起个人战力这些人类高手要强过我们兽族的狂战士,但绝对的数量差距却能使我们占尽上风。

城墙之下的人类斗士还想拼了命的攻上城头,但有如此众多的狂战士布防,他们根本没有半点机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城墙上的友军被我们的兽族狂战士包围,然后分割,再个别击破。

战斗场面说来话长,但却是发生在一瞬间,在我们兽族付出了百余名狂战士的牺牲后,人类攻上城头的斗士也死伤了大半,除了帕班还带着十余名身手高超的人类高阶剑士拼命死斗外,其余的都被我们的狂战士当场格毙。

人类突袭城头的计划,只差一步就能成功,却因为我带着狂战士大队及时赶到,不得不功亏一篑。

第五十七章 血战待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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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血战待援

在短短的交手时间内,带给我们兽族最大伤亡的还是帕班这位圣级强者,几乎是出手就没有落空,我们倒下的百余名狂战士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折损在他的茅抢之下。

我脱出战圈之后,匆匆忙忙的将自己的伤口包扎了一下,然后顾不得疼痛,再次冲上前去。

在场的兽族狂战士中,最顶尖的两三位,实力比起我差不了多少,但真正能够同圣级强者陷入缠斗的,却只能是我。

狂战士的战斗技巧,基本都体现在贴身肉搏上,而与圣级武者展开肉搏,任谁都知道这绝非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但我不一样,近战、远攻都难不倒我,再加上还有缩地成寸的绝技,在战场上做到如同鬼魅般的飘忽,也并非不可能。和一个圣级单挑我当然没那实力,但趁着混战之机浑水摸鱼,却是我的强项。早在对付萨博的时候,已经证明了我这种骚扰战术的有效性,我可不介意对着帕班依样画葫芦的来上一次。

不过帕班不愧有人类名将之称,在看到突袭失败之后,就已经知道事不可为,再拖下去他们只能落得一个全军覆没的下场。我很希望他有着所谓的骑士精神,明知局面不利也要死战不退,但从事实来看,帕班虽然有着古板的名声,但并不教条,懂得审时度势。

只听帕班长啸一声,还能支撑的十余名人类强者,全都向他的身后聚集过去。而这时帕班身上地金黄色光芒猛的暴涨开来,他手中地茅抢在身前横掠划过。有三名兽族狂战士被他这一击打中腰身,庞大的身体居然如同炮弹般的飞了起来,连轰带砸摔倒了一片兽族战士。

这样一来,本来围着人类狂攻不止的兽族战士,硬生生的被其清出了一个空档。站在帕班身后地十余名人类斗士。全都是身手高明之辈,乘着这个机会翻身跃下城墙。溜之大吉。

我很想痛打落水狗,将这些人类强者的性命留在这城头之上,但有帕班这圣级强者断后。我们根本找不到出手地机会。

等到所有幸存的人类斗士全都撒离之后,帕班才将茅枪一收,双手虚空一抓,随着一道金色的光华闪过,基德地尸体被他凌空抓了过来扛在肩上,然后才飞腾而起跃在空中。

现在我们的空中力量有限,面对能够飞天的圣级,除了防守之外根本没办法追击。不过。我也不用担心帕班会独自飞过城墙冲入要塞来找我们的麻烦,因为帕班如果真敢这么做的话,被我们的大军一围上,就算他是圣级,也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以圣级强者的身手,把斗气轰出个数十米还是办得到,这帕班停在空中半天不离去,我怕他抽空子给我们来一下,还是打起精神全神戒备着他。

只见帕班在空中向我遥遥一指,道:“想不到今天坏我大事的兽族。又是你。数日前地卫城一战,我就奇怪你们兽族什么时候又出了这样的一位少年英豪,没想到今天连基德大剑士都毁在了你的手中。虽然我很佩服你的武勇,但我们是处于敌对的双方,不论是国仇还是私恨,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定要取你的性命!”

我毫不退让,看着帕班道:“你们人类无故侵占我兽族家园,别看你是圣级强者,如果落入我的手中,同样会取你头颅。”

帕班哈哈大笑,道:“好一个兽族的少年英雄,如果有本事的话,我帕班地大好头颅就等着你来取。”

我同样哈哈大笑几声,回应道:“圣级虽然强大,却并非不可战胜,像萨博不同样也是圣级?但他胆敢孤身入侵我们兽神帝国,还不是被我斩下了他的头颅。”

帕班一愣,忍不住问道:“萨博也是死在你的手中?”

我傲然而立,轻轻念了声“尼伯龙根”,取出了指环中收藏的“阿基隆斯之剑”,双手一举横在胸前,那意思很明显:萨博视如珍宝的武器都落在了我的手中,这还不能说明问题?

帕班的神色变的很是凝重,道:“想不到除了基德之外,连萨博都会死在你的手上。虽然我和萨博不属一国,但同为联军的一份子,他的仇我也只能记在你的帐上。兽族少年报上名来,你有资格做为我帕班的对手!”

“铁熊!”我毫不犹豫的朗声回应道:“你应该记住这个名字,因为有遭一日,在你的墓牌上也会刻上这么一句话‘杀你者,铁熊!’!”

“铁熊,我早应该想到是你。你们兽族中能够不经过狂化就能拥有如此高明身手的,也仅你一个了。不愧是兽族最杰出的少年英才,看来兽族青年第一高手的美名,并不是虚传。”

帕班知道我的名号并不奇怪,毕竟这几年我在帝都十分风光,以人类探子那无孔不入的本领,收集关于我的情报根本就是小菜一碟。更何况神佑祭祀是人类最大的假想敌,我这个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自然也是他们的关注对象。

可以说,我和小丫唯一没被人类探知的秘密,就是我们是生命共同体的事。

世上知道这个秘密的,除了与小丫签有心灵契约的道格拉斯与小红外,就只有布伦特大长老和爱德华兹陛下。陛下已经逝去,布伦特大长老睿智精明,绝不可能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不然的话,如果让人类知道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的事,恐怕帕班更欲取我性命而后快了。

“我们兽族英才辈出,我只不过是其中普普通通的一员。更何况我们兽族还有神佑祭祀存在,总有一天。会让你们人类知道侵略所要付出的代价!”对于帕班地盛赞,我并不领情。而是大声的向他喝道。

“如果你们兽族这次能够敌住我们地大军,再谈什么以后吧。”说完这句话,帕班身上的金色光芒大亮,如同一颗金色的流星划破空际,直接飞回到了人类后方的军阵之中。

我直到这时才真正松了一口气。幸亏这次救援及时,不然的话。

这段城墙肯定

会落入人类地手中。如果人类能够因此越过城墙攻入要塞之中,恐怕以我们的守军数量,撑不到帝都援军赶到。就要将金汤要塞拱手相让了。

人类联军是由三大公国组成,眼前向我们发起突袭地看来只是隶属于莫菲斯公国的斗士战队,那么另两个公国的高手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们会不会同样隐藏在敌军地普通士兵之中,准备伺机发起偷袭?

现在我们兽族可不能有半点大意,通过鹰族空军和哈里发交换了一下意见后,哈里发就将左路军的所有预备役全部投入到了城墙的防守中,力争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出现疏漏。

狂战士大队也被我分成了十个中队,彼此之间相隔数百米。等距分布在城墙上,协助兽族守军守城。相信即使再有人类的斗士战队偷袭,有狂战士帮忙防守,也能够撑到救援赶到。

战况紧急,除了左路军的全部兵力投入到了防守中,中路军和右路军中的步战部队,也全都动员起来补充到左路军的预备役中,其中中路军的王牌熊族大斧队更是登上了城墙,帮忙狂战士协防一时之间照顾不过来地地方。

现在金汤要塞中能够做为第三梯队的后备兵种,除了中路军的一万狼骑外。就只剩下后军的一万后勤辅助兵种了!

一天的时间!再给我们兽族一天的时间,就可以等到帝都的援军赶到,这也就等于金汤要塞保住了。人类亡我兽族之心不死,现在这一场大战已经到了决定胜负的时候,估计人类再也不会留什么后手,肯定会发动全军强攻。到了这个时候,金汤要塞的每一寸城墙,都会成为血肉战场。

我们兽族一边应付着人类的猛攻,一边将兵种地调度、分布安排好,而在这段时间内,人类的攻击没有丝毫停顿的现象,双方的伤亡都在呈直线上升。

远远的,我看见人类的军阵后方,又扬起了滚滚的烟尘,看来除了最先投入的十五万兵力,人类大军的第二梯队也攻了上来。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人类将整个火焰峡谷塞的满满当当,无数的刀枪反射出阵阵寒光,几乎比日光还要耀眼。

面对如此众多的敌人,我心中没有感到丝毫的害怕,反而在胸中有股热血激荡,忍不住大吼一声:“杀!”就纵身投入到了第一线的防守之中,全然不顾自己还身负重伤。

此时的战场,除了牺牲之外,再也没有第二个词好形容。不论是城头还是城下,血腥永远是主旋律。相比较之下,前几日的卫城一战,几乎就成了小儿科。

城头之上,是人类攻城兵与我们兽族守军的血肉搏杀,空中则是双方空军展现自己的舞台,至于象祭祀、魔法师、弓箭手这样的远程兵种,全都拿出了看家本领收割着对方士兵的生命,只不过他们所造成的杀伤,相比起整个诺大的战场,实在是不值一提。

人类的斗士战队再没有搞些隐迹藏形的偷袭勾当,而是正式打出了自己的番号,向城头上发起了进攻。除了莫菲斯公国的斗士战队外,我们只看到了西斯公国的斗士战队,至于克鲁斯公国的斗士战队,这时我已经顾不上关心他们的动向了。

莫菲斯公国的斗士战队经过偷袭一战后,已不能算是满员,加上西斯公国的斗士战队,这批人类高手的人数在一千五左右。虽然这些人类高手每次向我们的城头发起攻击,都会带来极大的伤亡,但要想攻上要塞的城头,就要问问我们兽族的勇士答不答应了。

有狂战士和大斧队协防,这批人类高手没办法取得实质性的战果,每一次的交锋除了使双方的伤亡数字产生一些变化外,对战局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战斗持续的时间越长,我对传令兵所报来的战士伤亡数目就会越来越感到麻木。三千……五千……一万……三万……

当又一个黑夜来临之时,我挥了挥感到酸麻无比的胳脖,才猛然发觉,原来经过了整整一个白天的激战,我们兽族阵亡的战士居然达到了惊人的三万之多。

想不到金汤要塞攻防战全面暴发之后,我们兽族在一日之间的伤亡,就超过了过去十余天的总和。至此为止,十万金汤要塞的兽族守军,已经减员一半有多,此时还能站在城墙上防守的兽族守军,已不足三万。

即使是强大如狂战士,现在也减员超过一半,至于中路军的王牌兵种熊族大斧队,现在已经找不到一个健制完整的小队。

当然,人类的伤亡更大,号称有八十万联军,现在已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兵力葬送在了金汤要塞的城墙之下。不过比起我们兽族,人类对如此大的伤亡数字,显的更有心理准备。估计,这是他们决定打消耗战时,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觉悟。

夜幕降临了,人类的攻击依然没有停顿,现在留给我们兽族的时间还有多少?也许是一夜,也许是半夜,我们的援军就会赶到,但问题是,我们能撑到那个时候吗?

不到三万的兽族守军,防守三千余米的阵线,每一米我们能投入的兵力还不足十名。人类的伤亡虽然远超我们,但他们的后备兵力还有五十余万,依然能够保证足够的本钱向我们发起进攻。

至此,我不得不承认,虽然人类的消耗战术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加减法,但他们确实取得了成功,我们兽族的防线随时都有可能被他们攻破。

突然之间,一阵充满了悲壮气氛的战鼓声在金汤要塞内响起,然后我就看见金汤要塞的城门猛的开启,早已磨刀以待的一万狼骑,化成了一股青色的洪流,气势如虹的向城外冲去。

第五十八章 铁血狼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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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铁血狼骑

野战?在这最关键的时刻,我们兽族居然出动了野战部队?

不可否认,以我们现在守军的军力来说,右路军的一万狼骑是健制最完整,精力与士气最高涨的一支部队。毕竟在守城战中,狼骑是不用投入到城头去打消耗战的。

只不过,在这个时候出动狼骑发起野战,无疑等同于自杀的行为。

城外是数十万的人类军队,狼骑就算再精锐,也不过是丛丛一万骑,如何经得起数十万人类大军的围攻?

我看了看汹涌奔出的狼骑部队,在队列的最后,一身军装的盖博英姿勃发的骑在一头体形巨大、毛发光亮润滑的青狼之上。他看到了站在城头上的我,突然刘着我微微一笑,然后面容一整,充满了肃杀之气的将手中弯刀当空一挥,大喊了一声:“狼骑,杀!”

随着这一声怒喝,最后一支狼骑部队也冲出了城门,然后要塞的万斤石闸在轰隆一声巨响中落下,将这些兽族好儿郎全都隔绝在了城门之外。

我觉得有股气息像是堵住了我的胸口,心头是说不出的难受,因为当我看到狼骑那义无反顾冲向战场的身影时,就知道这些视死如归的铁血勇士,是牺牲自己的生命,在为我们争取防守的时间。

身为右路军的掌剑使,虽然才刚刚上任,但在这个全军狼骑出击的时刻,本应该是由我担任先锋官。但盖博将军临出城时的微微一笑。

却让我明白,原来他也是一位慈祥长者,同样欣赏着我这个年青兽族地能力。

面对一个可说是百死无生的自杀式攻击任务,盖博把我留在了要塞之内,自己则亲自带着这支精锐的狼骑部队投入到战场之上。不论从那一个角度来看。盖博将军都不愧于一名合格的兽族将军,并且体现出了对我的关爱之情。在他看来,也许只有我这样地年轻兽族,才能代表帝国的未来吧?

明知道这一万狼骑是自杀式的攻击,哈里发也不由的红了眼睛,他大声的吼道:“祭祀中队、弓箭手联队。集中全部火力压制敌人的远程部队!”

现在人类投入到攻城战中地,是以地面部队为主。短时间内还挡不住狼骑的进攻。但人类地远程部队则不同,不论是魔法师还是弓箭手,他们都是战场上对狼骑威胁最大的兵种。只有压制住对方的远程部队,让我们的狼骑能够真正冲入了敌人的阵营当中,才能够以最低的伤亡,发挥出狼骑的最大战力。

即使法力值接近枯竭,即使双臂因为不停的拉弓而酸麻痛疼,我们兽族的祭祀与弓箭手,仍然爆发出了最强的一波攻击。无数四色缤纷地法术攻击划破空际,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砸向了现在站在卫城城头的人类魔法师。而一支支呼啸而出的羽箭。也带着响亮的破空声,向人类的弓箭手直冲而去。

在双方的消耗战中,这些远程兵种虽然伤亡少些,但数量也是一直在减少,更别提那严重透支的精力了。谁也没想到我们兽族祭祀与弓箭手,在这个时候居然还能发出一波如此凌厉的攻势,几乎可用回光返照来形容。

一时之间,人类的魔法师与弓箭手一片混乱,在仓促之间发出了一些零星地抵抗之后,就不得不以自己的身体来承受我们兽族的攻击。

小丫也在这时向一直盘旋在空中的道格拉斯与小红下达了命令。这两位高手在空中一个华丽的斜飞,穿过了狮鹫骑士与鹰族空军纠缠在一起的空中战线,又飞临到了卫城之上。

经过了长时间的消耗,道格拉斯的元素力量所剩无几,但他依然可以凭借着龙族的强悍身体,对人类造成极大的杀伤。只见道格拉斯一个低空俯飞,团起翅膀如一座肉山般地向人类魔法师的部队撞去。

人类的魔法师本来就被我们祭祀的一轮攻击给压制的抬不起头来,恨本就腾不出手来阻挡道格拉斯的横冲直撞。而做为魔法师部队护卫兵种的重装步兵,当了这么长时间的肉盾,早就在数量上严重减员。无法保护魔法师的周全。即使有三三两两的重装步兵还能够搭起简易盾阵,也在道格拉斯的一撞之下四分五裂。至于那些魔法师,身体一向就刚比较孱弱,被道格拉斯撞上,只能落得一个筋断骨折,命丧当场的下场。

紧跟在道格拉斯身后的是小红,这位火系元素的操纵者,完全无视自己元素力量的消耗,几乎是以一种透支的方式发起了攻击。

现在的小红如同一只拖着熊熊燃烧着火尾的火鸟,在人类部队中掠过,只要是她所过之处,在身后都会留下一条粗壮的火柱,将人类的魔法师与弓箭手吞噬到火海之中。

这样一个威力强大的魔法,以小红现在所余的魔力值,根本就负担不起。至于小红为什么能够发出这一击,就要托朱砂矿石的福了。小红平时就嘻欢把朱砂矿当零管吃,早就在体内积蓄了不少火元素力量,现在等于将其全数引发了出来。

这样一来,红已经把自己压箱底的存货全给用光了,再想等她恢复战力,只能是魔法力补充完之后的事了。

被道格拉斯和小红的这一轮突袭,人类的魔法师部队差不多已经被彻底的打残,失去了战场上的再战之力,对我们的狼骑已经构成不了威胁。

不过,道格拉斯和小红的这一轮攻击,自己也不是全无损伤。人类的弓箭手部队还没被完全打垮,道格拉斯和小红冲的这么近,完全被当成了活靶子。让这一龙一兽两大强者地身上至少都多添了几十处箭伤。

好在人类弓箭手的数量并不多,要不然的话多来几次齐射,估计能把道格拉斯和小红当场撂倒,也就不会任由他们只是挂着彩就能飞回金汤要塞的城头了。

这时,冲出的狼骑已经和人类地军队来了个全面接触。刘于那些攻城的人类步兵来说。他们根本就料不到我们兽族在死守不出的情况下,居然会主动发起野战。狼骑对步兵,又没有魔法师弓箭手的压制,这几乎就等同于狼入羊群,完全是一面倒的局面。

片刻之间,在原来第四卫城范围内的人类士兵。被狼骑切割成了七零八落地好几块,抛下了无数的尸体。根本就刚组织不了什么有效地反抗。

不少狼骑的腰间都挂着一个水囊,里面灌满了火油,在将人类步兵驱散之后,狼骑将火油往人类搭在城墙上的云梯一浇,点燃火头将这些攻城的器具焚为一炬。如此一来,城墙上的防守压力,登时减轻了一大载。

盖博亲自率领着一支精锐的狼骑大队,在战场上四外收割着人类士兵的性命,在他身后掌旗使高高举着一面青色的军旗,一个手举弯刀的简易狼骑形象绣在这面军旗之上。可说这面军旗所在,就是狼骑部队的军魂所在!

片刻之间,卫城范围内地人类步兵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只见那面军旗迎见一阵招展,利用旗语下达了分兵出击的命令。一万狼骑分成了十支狼骑大队,一路冲杀出了卫城的城门。

几支狼骑大队沿着左右城墙,分别向人类掩杀过去,所过之处无一不是一地的腥风血雨,给人类造成了极大的伤亡。另外有几支狼骑大队则是分散开来向各个方向的人类预备役冲锋,力图打破人类连绵不断的攻势。

最后的两只狼骑大队则在盖博的带领下笔直地冲向了人类后军的器

械部队。如果能够将这些攻城的器械全都焚烧,那无疑又能为防守争取更多的时间。

只不过,当我们的狼骑杀出之后,人类也及时的做出了应对,特别是狼骑开始婪烧云梯后,人类已经加强了对器械部队的防守。盖博带领的两支狼骑大队还没有冲到人类的器械部队面前。一支黑色的人类骑兵联队已经挡住了他们地去路。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人类国度中大名鼎鼎的重装骑兵联队。除了骄人的战绩是他们名声大震的原因外。最主婴还是因为黑暗之星的联队长。正是莫菲斯公国的圣骑士帕班!

人的名,树的影,在帕班的带领之下,黑暗之星有着野战不败的诺大声名。盖博不可能不知道这支骑兵联队的严厉,但他所带领的狼骑却没有丝毫的退缩,而是义无反顾的撞向了这道黑色的钢铁城墙。

黑暗之星也动了,面对狼骑的冲锋,这支重装骑兵部队也开始了他们的冲锋。全身黑色的精钢盔甲,即使是座下的骏马也披上了链子甲,每一名黑暗之星的骑兵,看起来煎像是一个活动的堡垒。

黑暗之星的满员编制是五千,仅从兵力而论就是两支狼骑大队的一倍有多,更别提双方在装备上的巨大差距了。当黑色的洪流与青色的洪流相撞之时,一片狼嚎马嘶的声音响起。

最终,黑色的洪流将青色洪流完全的淹没,远远站在城头上观战的我,只能看到那一片海黑的钢甲以及人类屠刀上的闪闪寒光!

骑兵的交锋只在一瞬之间煎刚有了一个结果,两千狼骑几乎全员倒下,能够从黑色洪流中冲出的狼骑,只余下两百余骑。

青色的狼骑军旗又坚了起来,只不过这次举旗的已不是掌旗使,而是狼骑的统帅盖博,估计在刚才的一次冲锋中,掌旗使已经折损在了乱军之中。

此时盖博也并非完好无损,执刀的右臂已经在乱军中被砍断,此刻的他只能用左臂高高的举起军旗。残存的狼骑此时个个身上带伤,但全都坚定的靠了过来,在军旗下聚集在一起。

只见盖博将手中的军旗迎风挥舞了一下,高声的喊道:“狼骑,火攻,杀!!!”

这一声怒喝,如同穿金裂石,即使是隔着如此遥远,也消晰的传入到了我的耳中。不知不觉间,我的眼眶湿润了,泪水就这么顺着脸颊流下。

因为我看到剩余的两百多狼骑,在听到了盖博的一声大喝后,毫不犹豫的将火油拨在了自己和座下青狼的身上,然后一起呼喝了一声,坚定的向着人类的器械部队发起了最好的冲锋。

黑暗之星的骑兵在这时已经兜转了马头,只不过做为重装骑兵,威力是强,但在速度上可与狼骑没法比,他们根本就追不上狼骑。

黑色的洪流中突然暴出了一团金色的光华,圣骑士帕班飞跃在空中,向着狼骑追杀过去。现在的黑暗之星中,能够比狼骑速度更快的,也只有这位能够飞行的圣级了。

我知道帕班为什么会如此焦急的追杀狼骑,因为这些狼骑在发起冲锋的时候,已经将浇在自己身上的火油点燃。在盖博口中所谓的火攻,就是以他们的身体做为媒介,将火焰引燃到人类的器械部队中!

这种视死如归的豪情,如何不让我心中激动?盖博带领着他英勇的狼骑,已经向敌人证明了什么叫做兽族的武勇与忠魂,这种不屈的斗志,正是我们兽族能在如此不利的局面下,力抗人类数百年的真正原因!

帕班飞行的速度是很快,但他一个人本事再大,也没办法将两百狼骑全都留下,被他衔尾追杀了十余狼骑后,剩余的近两百狼轻已经化成一百多团熊熊燃烧的火球,冲进了人类的器械部队之中。

随着狼骑急速的狂奔,火头一个接一个的窜起,数以千百计的云梯、撞车、小型投石机都陷入了火海之中。面对如此悍勇的狼骑,那些人类的工程兵除了露出满脸的惊骇神色外,根本就不敢跨上一步阻拦。

最终,青色的狼骑军旗停止了移动,已经浑身浴火的盖博重重将军旗插在了地上,即使他将化为飞灰,也要让这面代表着狼骑部队的军旗,继续在战场上飘扬!

第五十九章 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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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壮哉!

近两百的狼骑在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全都倒在了火海之中,但他们那伟岸而高大的身影,却足以永远的印在所有兽族心中。

帕班落在了狼骑的军旗之前,此时盖博早就停止了呼吸,身上的火焰也渐渐的熄灭,虽然全身已经被烧成了焦黑一团,但他和座下的那头巨大青狼,却还是直挺挺的站的笔直,并没有倒下去。

帕班凝望了军旗与盖博的尸体良久之后,突然伸手抚胸,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敬礼,帕班是以武勇闻名的圣级强者,但盖博他们悍不畏死的战斗意志,却足以将这名圣级强者都折服。不然的话,帕班也不会向着军旗与盖博的尸体敬礼。

最终,帕班并没有将狼骑的军旗折断,而是任其映照着器械部队的熊熊火光,继续飘扬在战场上,就如同在印证着狼骑的武勇一般。

在这个时刻,帕班体现出了他的骑士精神,出于对勇士的尊敬,他明知道这飘扬的军旗,能够继续鼓舞着兽族的士气,却依然有气度不将之折断。

不过帕班同样不愧名将的声名,对于战场上的指挥与掌控有着其独特的一套,虽然他留下了狼骑的军旗,却用极其洪亮的声音向整个战场上喊道:“兽族的一支孤军,就敢在我数十万大军的包围下横冲直撞,如果不能将这支部队全数歼灭,我们有何面目斩下对方的军旗?将士们,奋勇杀敌,扬我军威名。就要靠你们的勇气了。难道说,你们能容忍敌军地军旗,飘扬在我军的阵地之上?”

帕班的话,如同轰雷一般的响彻了全场。也彻底地点燃了人类士兵的斗志。在顶住了狼骑最初的突袭之后,人类部队也缓过了劲,开始调整阵型,准备围杀狼骑。

盖博率领的两支狼骑大队已经全部英勇牺牲,但剩余的八支狼骑大队却继续活跃在战场上。狼骑出击的目的,就是打乱敌人的阵型,延缓敌人向要塞发起的攻势,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坚持到帝都援军到来。

狼骑所过之处。人类地步兵主动避让,并没有和狼骑硬拼,但在有意无意之间,却是四散开来,形成一个大的包围圈。将狼骑团团围住。

人类的骑兵部队,则开始了大规模的调动,毕竟只有骑兵对骑兵,才是势均力敌的碰撞。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银十字骑士联队、白头鹰骑士联队……人类三

大公国有名地骑兵部队,全都出现在了战场之上。渐渐对狼骑形成了围杀之势。

不过狼骑做为我们兽族最精锐的骑兵兵种。行动如风般的迅速正是他们的强项。与人类喜欢列成阵势不同。狼骑都是如同野火掠过草原一般的起冲锋,虽然看似杂乱无章却又气势磅礴。专们捡人类部队地薄弱环节痛击,一直尽量避免与人类地主力交锋。

狼骑所过,血肉横飞,沿着城墙空袭地狼骑已经如同旋风般的将所有攻城地人类步兵斩杀的斩杀,驱赶的驱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使人类的步兵没办法向金汤要塞的城头发起进攻。自从开战以来一直就没停止过的城头攻防战,居然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使我们的兽族守军获得了宝贵而短暂的休息时间。

至于分头向人类突袭的几支狼骑部队,则是在外围不停的兜着圈子,尽可能的牵制住了敌人的骑兵部队,以方便内围的狼骑不停的追杀人类步兵。

只不过,火焰峡谷的纵深毕竟有限,随着人类大军的合围,留给狼骑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少,最终分散开来的八支狼骑队伍,又渐渐的被人类逼到了一起,陷入到了人类大军的包围圈中。

最终,人类至少是接近七八万的大军,布成了一个圆阵,将只余下了七千多骑的狼骑,给团团围住。

失去了盖博,失去了掌旗使,这支狼骑部队可说是没有了最高指挥官,但每一支狼骑大队的大队长,却能将这支部队紧紧的团结在一起,几乎是所有狼骑,同时举起了手中的弯刀,高喝一声:“杀!”就主动向团团围着他们的人类大军冲杀了过去。

狼骑的冲击方向,正是插着军旗的所在,而横在他们面前的,就是人类国度有着战无不胜美称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

相比人类是排出紧密的队型,一排排的纵深列队,狼骑则是如怒涛此起被伏一般向人类发起了冲锋。

近八千的狼骑正面迎上了五千黑暗之星的骑兵,这一次英勇的狼骑在数量上并没有处于弱势,即使装备远不如对手,但他们却能用自己的勇气证明兽族的精锐骑兵,实际上是并不弱于这些人类重装骑兵的。

又一次青色洪流与黑色洪流的相撞,这一次青色洪流庞大了许多,黑色洪流已不可能将之淹没。渐渐的青、黑两色交织在了一起,双方之间犬牙交错,用鲜血书写着每一次冲撞。

黑暗之星骑兵的防护能力超强,他们的冲击力也胜于狼骑,但是狼骑战士们的身手,却普遍比这些人类骑士高明许多。狼骑的弯刀只有抹上黑暗之星的咽喉、关节或是马匹的小腿等要害部位,才能对这一座座如同铁塔般的人类骑兵造成伤害。

战场上的撕杀声响彻云霄,当狼骑与黑暗之星完成了一次对冲,双方的位置互相交换过来时,三千多的狼骑倒在了战场之上,而黑暗之星的重装骑兵,也有近两千染血倒下。

一个冲锋之间,双方就有五千的骑兵倒下,如此激烈的战况,让参战地双方都感到心惊肉跳。

与黑暗之星交错而过的狼骑。并没有丝毫的停顿,继续向军旗所在的地方冲了过去,挡在他们面前地是人类的步兵与枪兵。以狼骑灵活迅速的机动性,这些人类地面兵种对他们构成不了太大的威胁。但在包围圈的外围,人类的弓箭手却不是吃素的。

面对密密麻麻的地面部队发起冲锋,狼骑的冲锋速度不免受到影响,而这也正是人类弓箭手向狼骑发起攻击地最好时机。

随着一排排破空而至的羽箭,狼骑开始大面积的倒下,但他们并没者丝毫的退缩,依然坚定不移的向着军旗地方向冲去。

在差不多付出了一半兵力的代价后,狼骑终于突破了人类步兵与枪兵的阵线,直接和人类的弓箭兵来了个贴身肉搏。

估计人类事先也没有想到。这支不足八千的狼骑部队,居然能够暴发出如此强地战斗力,硬生生地冲破数道防线,直接杀到包围圈地外围。

近战等于残废的弓箭手,碰上了这样一批杀气腾腾地狼骑。下场除了一个惨字来形容,还真不好用别的词来代替。带着复仇的杀意,狼骑所收割的弓箭手生命,可说是数倍于倒在羽箭下的狼骑。

狼骑部队也知道弓箭手是在攻城战中,对我们的守军非常有威胁的兵种。既然有了这样的一个屠杀机会。那还肯放过?在一只只青狼的四蹄翻飞之中。只杀得那些人类弓箭手哭爹叫娘,四处奔逃。

在彻底的将这支弓箭手部队打散之后。人类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也调转马头掩杀了过来。杀的性起的狼骑部队,又毫不犹豫的和对手来了一次对冲。

经过连番恶战的狼骑,此时只余下了两千余骑,在数量上已经弱于了黑暗之星联队。但越是能坚持到现在的狼骑,就越是狼骑精锐中的精锐,单兵做战能力反而更强。

这一次,一千多狼骑倒下了,但黑暗之星这次却付出了近千名骑兵的代价。仅从数字上而言,黑暗之星的伤亡率,一次比一次的大,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狼骑的强悍与韧性是如此的出众。

现在的狼骑,可能只余下了一个大队的数量,但他们的士气反而更加高昂,主动调转狼头,向黑暗之星发起了反冲锋。

重装骑兵的行动本来就不是很灵活,被狼骑追尾之后大部份黑暗之星的骑兵还来不及转身,就饮恨在了狼骑的弯刀之下。

这一次黑暗之星与狼骑之间的绞杀,可说是对狼骑十分有利,毕竟身形灵活的他们能在这样的近战中占到更多的便宜。一个反冲锋下来,双方的伤亡差不多维持在了一比一的比例。

等到狼骑再一次冲出包围圈时,仅只余下不足四百骑,但他们却可以高昂着头面对人类大军,因为号称人类最强的重装骑兵黑暗之星,在和狼骑的拼杀中,余下的已经不足千人。

经过连番的惨烈撕杀,面对人类装备最精良的重装骑兵,而且这支骑兵部队还是强大的圣级武者带队,我们兽族狼骑所创造的战果,足以让他们在我们兽族的军功章上书写下重重的一笔。

仅余的狼骑,这一次是毫不回头的冲到了军旗所在的地方,领头的是仅存的一名狼骑大队长,虽然身上也带着彩,但并不影响他的行动,他一跃而下跪在地上,向依然挺立不倒的盖博尸身行了一个礼后,一把拨起军旗,扛在了自己的肩上,迎风向四下里一展。

壮哉,狼骑!只要这面军旗不倒,就代表这支忠勇的铁旅,依然能够活跃在战场之上。

人类的大军又一次的围了过来,这一次狼骑没有出击,虽然只是区区数百骑,却能笑对数万的人类大军,这一种视死如归的豪情,显的是说不出的悲壮豪迈。

人类的包围圈在缓缓缩小,所有的狼骑高举起自己手中的弯刀,随着人类弓箭手的一阵箭雨射出,那名狼骑大队长也一舞手中的军旗,指挥着这最后的部队,向人类发起了攻击。

这样的一次冲锋,是没有任何悬念可言的,这支最后的狼骑部队,被人类的大军给淹没,终于完结了他们这次自杀式攻击的使命。

举着军旗的狼骑大队长,是被帕班一抢给连狼带骑刺穿后,才倒在了战场之上,而全军覆没后的狼骑,军旗再一次的落在了帕班的手中。

帕班回首看了看战场,被一万狼骑冲击过的人类阵线,四下里一片狼籍,可用血流成河来损失人类的伤亡。估计帕班也没有想到,他率领的精锐重装骑兵,居然会死伤达到八成以上,这支以不败而闻名的重装骑兵联队,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过如此高的伤亡率。

我们兽族的一万狼骑是全部战死了,但他们的战果却十分辉煌,保守估计他们这次的突袭,至少斩杀了人类的五万步兵,六千弓箭手,以及四千左右的最精锐重装骑兵。一战就使人类的总伤亡,突破了三十万这个大关口。

最重要的是,人类的器械部队,也在盖博自杀式的火攻之下损失惨重,攻城器械的不足,至少能将人类施加给我们的压力大打折扣。

对我们兽族而言,狼骑出击的战略目的,可说是完全达到了,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向这些勇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帕班将狼旗的军旗握在手中,缓缓的卷了起来,然后突然腾空飞起,来到了我们要塞的城头上空。

“这是一支值得尊敬的部队,虽然是敌对方,但对于他们所展现出来的武勇,我个人深表佩服。即使他们全军阵亡,但他们的军旗与番号,依然应该保留下来,这才是对这些勇士最好的尊敬!”帕班在做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后,抖手就将军旗掷还回来。

我腾身跃起,将掷回来的军族抓在手中,然后迎风展开,朗声向帕班道:“谁说我们狼骑部队全军阵亡?右路军的掌剑使在此!我们兽族的这面军旗,将会继续在战场上飘扬,站在这面军旗下的兽族勇士,依然能够让你们人类感觉到心惊胆颤!”

说到这里,我三两步窜上城楼,将这面狼骑军旗插在了城楼之上,与我们的要塞军旗并列在一起。

所有的兽族守军,发起了山呼海啸般的怒吼,在这一刻我们的战意冲天!

第六十章 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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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援军

与要塞的军旗并列,这支为要塞做出全员牺牲如此忠义之举的部队,完全有这个资格。

帕班悬浮在空中,看着我们这些士气高昂的士兵,缓缓的退到了远处,然后就听见他洪大的声音响遍了整个战场:“你们兽族有视死如归的战士,我们人类同样有不怕流血牺牲的精兵。就算你们把这面军旗挂在城楼之上,我也可以第三次的将之夺在手中。在明天的太阳升起之前,金汤要塞一定会落在我们的手中!”

说完了这句话,帕班身上的金色斗气一闪,回到了人类的阵营当中,与此同时,人类的大军中响起了嘹亮的军号声,稍做修整之后,又开始向金汤要塞的城头逼近。

现在城头的兽族守军已不足三万,但大家的士气却是前所未有的高涨,狼骑的英勇表现,已经彻底点燃了士兵们的斗志。

要塞的临时指挥官金刚,左路军统帅罗迪,这时也都带着自己的亲兵,来到了城墙之上。我们兽族从来就没有只会躲在后方指挥的将领,到了这最关键的生死一战,身先士卒是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

安希、凯瑟琳也登上了城头,和小丫并排站在了一起,在这最危难的时刻,她们的选择也是与要塞共存亡。有了安希与凯瑟琳这这两位祭祀的加入,等于是给我们这边加入了一组生力军。人类的魔法师差不多全军覆没,现在战场上根本没有能够压制这两位火系祭祀的对手,她们地每一次出手攻击。都可以给人类造成不小的伤亡。

唯一可惜的是,安希和凯瑟琳现在表现的再活跃,也因为她们只是区区两名祭祀,无法改变整个战场的大局。

卡洛斯也带着七八千后勤地辅助兵种匆匆的赶了过来,虽然他们不是战斗单位。但这些辅助兵种也有着几把子力气,关键时刻搬起石头上城墙砸向敌人还是办的到。那怕他们所能付出地力量再微薄,在这样一个生死存亡关头。也义无反顾的投入到了战斗之中。

让我有些感动的是,有着数百的猪族伙头军,也提着他们惯用地菜刀上了城头。在这个时候,谁还会嘲笑猪族是一个好吃懒做。胆小怕事的种族?国难当头,我们兽族绝没有一个孬种!

连番的激战,使我身上的伤口根本就没有愈合过,就算我的身体再强壮,也有些经不住这样的消耗。不过我知道,今夜将是金汤要塞最长地一夜。能不能等到援军地到来。就要看这最后一场地浴血奋战了。

这一次人类的战术依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步兵在前面强攻,远程兵种登上卫城城头与我们拼消耗。三十万地军队都牺牲了。到了这个时候,人类还会在乎这最后时刻的伤亡?

好在人类最佳的攻城器械云梯大部分都毁在了狼骑的手中,使的现在人类向我们发起的攻击,远没有先前密集,这也使的我们的防守力量能够更集中一些。

兽族的战鼓,人类的军号此起披伏的响了起来,这场血与肉的搏杀,又一次的拉开了序幕。

人类依然是在用数倍的牺牲,来换取我们兽族兵力的损耗,现在战场上谁都明白,我们兽族到底能撑到什么时候,将会决定这场战争最后的胜利归属。

战争到了这个地步,我们兽族兵种中唯一还能起一下远程作用的,就只剩下弓箭手。但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乱战,现在还有力气拉开弓的,不过是以桌尔斯为首的百余名射术高明的神箭手,在数量方面和人类的弓箭手根本没法比。

说到弓箭手,还是要感谢一下狼骑,如果不是他们在最后的冲锋中干掉了数千人类弓箭手,恐怕我们兽族现在的处境会更加不妙。

对于我们兽族来说,现在能够发挥最大作用的还是大型投石机,虽然因为射程的原因无法在近战中发威,但如此强力的远程攻击,对人类的预备役造成了极大的伤亡。只不过,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消耗,堆积在城墙上的巨大石块,也差不多没有存货了。

想到人类投石机投火油的那一幕,我和卡洛斯耳语了几句,他立刻吩咐那些猪族的伙头军,和一些牛族的运输兵,将后勤仓库中的菜油全都搬上了城头。

这些菜油都装在一个个的大木桶中,每一桶净重百斤,牛族运输兵将每三个菜油桶打包捆在一起,充当起大型投石机的弹药。虽然比起千斤巨石,这菜油桶的重量轻了许多,但点燃之后才抛射出去的菜油桶,借助火势之后的威力也不可小看。

唯一可惜的是,每架大型投石机之间的距离过远,攻击的角度也有限,无法将这些菜油桶集中攻击在一条战线上。不然的话,如果能够燃起一道火墙,也可以阻挡一下人类的进攻了。

只不过我们的火弹并没有支持太长的时间,因为饮食习惯的问题,要塞库存的菜油并不是很多,无法对人类造成持续性的打击。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消耗,人类的八十万大军,现在只余不足五十万,为了发动最后一次强攻,人类第三波的攻击队伍也调动了上来,始终保持着有十五万的攻城部队轮流向城墙发起攻击。另外还有约十万的骑兵,远远的在后排待命,只要人类能够攻下要塞城墙,打开要塞的大门,就是这些人类骑兵长驱直入的机会了。

好在火焰峡谷的地型限制了人类能够投入的总兵力,不然的话,以人类现在这种不要命的进攻气势,估计会一股脑的把近五十万大军,全给投入到攻城战中。

现在人类搭上城头地云梯数量虽然比起先前少了一半。但我们兽族的最大劣势是已经没有了后备力量,每损耗一分兵力就会减弱一分防守力量。

对于人类这种不计伤亡的拼命式攻击,我实在是有些不理解,因为以前的要塞攻防战中,人类从来没有这么不理智过。简直就像如果不能打下这金汤要塞,这三大公国就要亡国灭族一般。

面对人类军队的疯狂进攻,要塞守军承受了前所未有地压力。而如此惨重的伤亡,也让我们有些消耗不起。要知道要塞的十万守军,是我们兽神帝国真正地百战雄师,这样的一支队伍几乎损耗一空。对帝国的军事实力,实在是一种打击。

当然,取得这样的战果,人类所付出地代价更大,虽然踏平我们兽族是三大公国长久以来的心愿,但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估计三国的大公也是下了狠心。

战斗、撕杀、牺牲……一直都在持续。每名兽族士兵倒下。就立刻有第二名填上他的空缺,只不过他们身后的预备役。却是越来越杀。

帕班扬言要第三次夺下狼骑地军旗,扬言要在太阳升起之前夺下要塞地城墙,而人类地士兵确实也是在以一种亡命的形势发起冲锋。但在这生死关头,我们兽族所激发出来地战斗力,更是惊人,硬生生的守住了这三千余米长的城墙,没让人类越雷池一步。

天色渐渐的明亮了起来,清晨的第一缨阳光射在了火焰峡谷的峭壁之上,虽然是金灿灿的一片,却无法掩饰峡谷内那血色的鲜红。

在这一夜的攻击中,帕班领着斗士战队,发起了数次的进攻,都被我带领着狂战士、大斧队给拼命的拦住。再加上战斗打到这个份上,什么临阵指挥都派不上用场了,像金刚、罗迪、哈里发这样的强者,全都放弃了指挥,同我一起阻击人类中的高手。

经过这么多次的交锋,人类的斗士战队差不多死伤干净,而我们的狂战士大队和全军覆没也没什么区别,而我除了胁下的那记重创外,身上又添了十余处伤口,其中背上的一刀,大腿上被对方斗士一抢捅出的对穿,都可算是重伤。如果不是我身为熊族,而且身体经过生生造化丹改造后异常的强壮,早就挂在当场了。

金刚、罗迪,哈里发也没那一个完好无损,虽然我们身上的伤,大多数都是在阻击帕班这个强大的圣级时所伤,但在我们的拼命反抗下,帕班也不是毫发无伤。他的一条左臂,在我和金刚的夹击之下,也被击成了骨折。对于一名用枪的圣骑士来说,失去一臂,也使他的战斗力大大下降。

就我的个人感觉来说,帕班的实力比起萨博,可能还是逊上一筹,也许这就是领域圣级与普通圣级的区别吧。如果换做萨博与我们对战,在他的斗气没有消耗一空前,我们很难伤到他。

一夜血战之后,我们兽族还能站立的守军,已经不足一万,这其中还包抬了仅存的一千余辅助兵种。三千余米的城墙上,每一米我们兽族能够布防的士兵,已经不足三名。

至于人类,伤亡就更是不记其数,至少有八九万的步兵倒了城墙之下,堆积的尸体几乎让我们看不到半分的土地。

在这一夜的消耗战中,我永远忘不了那些拿着菜刀的猪族伙头军,当城墙上被人类攻出一个缺口时,是这些平时看上去好吃懒散的猪族伙头军,挥舞着菜刀冲上去,用自己的身体堵住了那个缺口,为我们调动守军赢得了时机。如果不是这样的残酷一战,恐怕我们谁也想不到,关键时刻就连这些猪族的伙头军,都可以如此的勇猛。

也许,这就是我们兽族能够在如此山穷水尽的情况下,挡住了人类一夜猛攻的原因。

我们兽族守军的伤亡实在太大,以我们现在的兵力,如果援军还不能赶到的话,最多只能再支撑半个小时。

好在这时在要塞的后方,传来了一阵雄壮的战鼓声,几乎所有城头的兽族守军,都发出了狂喜的一声呼喊,我们兽族的援军终于赶到了。

不过是片刻之间,黑压压的一片鹰族空军率先飞了过来,以如此密集的阵容,这至少是五个联队的兵力。更夸张的是,其中足有整整一个联队,是重新统一编制的鹰族空射,当他们飞临到战场之上时,从空中而至的弩箭攻击,实在是让人类防不胜防。

人类残存的狮鸳骑士,早就在和我们鹰族空军的对战中消耗的差不多,现在见到如此庞大的空军阵容,只能立刻灰溜溜的撒退,我们兽族一下子就占领了所有的制空权。

随着一阵滚滚的烟尘从后方升腾而起,响彻大地的蹄声由远及近,一股庞大的青色洪流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当中,那是我们兽族驰援而来的狼骑,看这如此惊人的声势,这至少是三支万骑大联队。

狼骑冲到了要塞的城门前,万斤巨闸再次开启,狼骑部队一支接一支的鱼贯而出,瞬间就将城门附近的人类步兵清理了一个干净。至于抢占了卫城城头的人类弓箭手,被我们的鹰族空射压制的抬不起头来,那还顾得上阻击如此众多的狼骑?

随着狼骑之后,大批的兽族援军出现了,一支支部队的番号在城头上亮出,几乎能晃花所有人类的眼睛。

到了这个时候,人类就算再怎么想拼命打消耗,也知道现在继续进攻金汤要塞,绝非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人类妄想在兽族援军到达之前,通过消耗战攻下要塞城墙的战术,终因援军的及时赶到而彻底的流产。

眼见事不可违的人类,后军中开始鸣金收兵,人类的攻城部队开始如潮水般的向后涌去,而做为后阵的骑兵部队,也冲上前来掩护步兵的撒退,防止狼骑在后面衡尾追杀。一时之间,狼骑和人类的骑兵遥遥相对,双方都充满了一股肃杀之气。只不过在这样一个微妙的时刻,不论是我们兽族还是人类的指挥官,都没有下达攻击的命令,局势进入了一个短暂的平衡期。

第六十一章 创纪录的晋升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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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创纪录的晋升速度!

要塞城头上一片欢声雷动,这一场拉据式的战争,终于在这一刻划上了一个暂时的句号。

在这十余天的激烈攻防战中,十万兽族守军倒下了九万多,而人类的八十万联军,更是折损了一半。如此大的伤亡率,实在可称得上是史上空前。

我们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要塞城墙守住了!

这次赶到帝都的援军,有二十五万之多,比我先前预想的二十万,足足多出了五万。

如此庞大的一支军队,有资格率领的兽族将领可不多,恩斯特老将军年岁实在太大,无法担任如此重任。最终,只得由禁卫军总统领霍尔曼将军担任援军统帅,驰援金汤要塞。

为此,霍尔曼又从十万禁卫军中抽调了五万的精锐之师,同征集起来的二十万新兵,凑成了一支二十五万兵力的大军。

五万精锐的禁卫军,战斗力肯定比那些新征的士兵要强上许多,绝对是援军中的中坚力量。不过我们兽族全民皆兵,那些通过征兵令聚集的大军,虽然都是些新兵,但战斗力也绝对不能小看,兽族民间的藏龙卧虎,我现在可是深有体会。

至于所谓的训练有素,以兽族那几种单调的战术打法,根本就用不着特别训练,只要上战场稍微磨练一下,发起一次集团冲锋还不是件简单的事?

特别是五万禁卫军中的三万狼骑,五千鹰族空军,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搁在任何地方,都是一股让人类不敢小瞧的力量。

有了援军的增援,如果人类无法集结百万大军,就休想对金汤要塞构成什么威胁。可以说,人类现在只凭剩余的四十万军队就想攻下金汤要塞,无疑等同痴心妄想。

在见过霍尔曼之后,我还从他的口中知道了一个消息。被称为我们兽族最最王牌的“兽神之锋”部队,也随着援军开拔到了金汤要塞。有了这支战斗力超强的部队坐镇,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抵挡住那些人类强者地突袭。

要知道战争打到这个份上,人类出动的魔法师部队在数量上不免少了一点,而且克鲁斯公国的斗士战队也踪影全无,以人类的实力来看。

他们肯定还有着数量庞大的高端战力,至少他们的圣魔法师加篷特,我们到现在还不知道他地动向。

再说了,我们兽族都可以派出援军,以人类三大公国的实力,他们更有本钱能够集结数量庞大的援军。不然的话,人类在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后,难道甘心丢下这四十万的牺牲,不取得任何战果就撒军?

我想。只要三大公国的领导层不是脑袋进了水,绝不会做出如此白痴的举动。人类的撒退。肯定只是做暂时地修整,以方便下一次的进攻。

守城之战后,我身上地伤势十分严重,好在这次随着援军而来的还有我留下照顾格里雄以及伤兵的那支部队,他们又重新编入了我的联队中。那两位辅助祭祀,当然是第一时间给我治伤,以防止我伤势继续恶化。

至于格里雄,虽然伤势十分严重,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卧床不起。但他心系要塞安危。坚决不愿意回到帝都养伤。反而随着援军赶到了要塞。只不过这样一来,格里雄受伤的消息就瞒不住了。

好在金汤要塞的守军主力已经换成了从帝都而来的援军。所以格里雄受重伤的消息,暂时还不是特别影响守军的士气。

我体质强壮,再加上辅助祭祀地疗伤法确实神奇,到了中午地时候,外伤就恢复地差不多了。

当然,伤口是愈合了,但我流失的大量血液,则必须经过一段时间地修养,才能完全恢复。

外伤好了后,我才发现肚子早就饿的前心贴后背了,当时在城墙上的战况是那么紧急,我那还顾得上吃饭?现在一感到饿,立刻就回到军营中海吃胡喝了一顿,才算填饱肚子。

人类军队退兵之后,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再发起攻势,我也就准备趁着这难得的机会,好好的休息一下,但小丫却哭着鼻子来找我,让我的睡意全无。

“铁熊哥哥,胡克叔叔他死了,对不对?”问这话时,小丫的眼眶中一片湿润。

胡克身为狼骑的一份子,又怎么可能在那一次自杀式的攻击中幸免呢?于是,我只能缓缓的点了点头。可惜的是,来到金汤要塞后,战况一直非常紧急,我们根本没有机会和他述述旧,就不得不接受他战死的事实。

小丫的眼泪留在了脸颊之上,伤心的道:“胡克叔叔死了,那些看着我们长大的叔叔、阿姨,已经一个都不在了。如果不是因为战争,他们是不是都不会牺牲?而且,在战场上,我终于亲手杀人了,死在我手上的人类士兵,还是那么多!”

我又是一呆,不知道如何接过话头。在城墙上的那一场混战中,虽然我一直在第一线战斗,但要论起真正杀死的敌人,却还及不上小丫那两记高级三系复合法术的杀伤力。所以说,就个人杀伤敌人的数量而言,小丫毫无疑问是此战中兽族第一。

好在小丫现在成熟了许多,对于战场上的铁血,也理解的更加深刻。如果不是因为胡克的阵亡,估计现在的小丫,是不会这么轻易哭鼻子的。

难得激烈的战争过后有这样的独处时刻,我无语的轻轻拥住小丫,默默的感受着波此的体温。经过了如此激烈的一场战斗,我们还能安然无恙的站在这里,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件值得庆幸的事了。

只不过这样的温馨时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我们就接到霍尔曼将军的命令,要参加援军到达后的高层军事会议。

在霍尔曼将军的营帐中,能够列席这次会议的兽族并不多,只有区区十余位,难得的是我、小丫、安希、凯瑟琳都在其中。而且,格里雄虽然是重伤躺在担架中,还是坚持带伤参加了这次的会议。

像金刚、罗迪这些要塞地高级将领,经过这次并肩战斗之后。我们之间也有了一种默契,彼此之间再没有什么陌生感。哈里发和我之间就更不用说了,至于格里木,他则是静静的守在格里雄的担架旁,没和我露出多少亲热之意。

不过在战场上,有几次我陷入危机时。格里木也伸出了他的援手,看来他虽然在私底是对我不感冒,但在公事上,他仍然不愧于兽族的忠诚之名。

唯一一位让我觉得不太熟悉的兽族,是一位有着棕红色头发地狮族勇者,他肩宽臂长,气度十分沉稳,一看就有一种强者的风范。根据霍尔曼的介绍,这位狮族勇士。正是“兽神之锋”的联队长莱因哈特。

做为“兽神之锋”这支绝密王牌部队的长官,莱因哈特的名声在外界并不是特别响亮。但这位狮族强者的战斗力,并不一定弱于逝去的爱德华兹陛下。甚至可以说,这位莱因哈特是现在最有资格接过兽族第一勇士称号的超级强者。

霍尔曼是禁卫军地统领,一直负责帝都的安全事务,对于凯瑟琳这位公主殿下一向比较关心,在见到凯瑟琳之后忍不住责备了她几句,大意是怎么能够这么任性地私离帝都,跑到这兵凶战危的战场之上?王妃以及她的哥哥、姐姐们都十分担心云云。

但现在有更重要的军事会议要召开,霍尔曼只好暂停了对凯瑟琳的苦口婆心,不过估计在私底下。凯瑟琳的耳根子会有一点麻烦了。不过。霍尔曼是支持卡恩王子继承王位的。他对于凯瑟琳的关心,有多少的真心实意。也难说的紧。

看到所有与会成员都到齐后,霍尔曼终于开始了他正式地开场白:“各位,现在是一个什么样地危急时刻,相信不用我说大家也明白。在我们援军还没到达前,我也很难想象这次人类地攻势居然会是如此的不要命,如果我们再晚到片刻,恐怕现在地局势就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了。好家伙,硬生生的拼掉了我们兽族的九万守军,人类这次看来是要动真格的了。”

金刚点点头道:“人类这次拼消耗的打法,在以前从未使用过。我们现在担心的是,如果人类也有援军怎么办?再和他们这样打消耗战,就算金汤要塞能够守住,我们也没办法承受如此重大的伤亡。我们兽神帝国,不管从那方面来说,都经不起这样的消耗。”

霍尔曼苦笑一声道:“经不起消耗也要拼,毕竟金汤要塞是我们帝国最重要的屏障,失去了金汤要塞,我们兽族恐怕也就……至于消耗战给我们带来的后遗症,反正那也是以后的事,且顾眼下再说。”

接下来,霍尔曼重新分配了一下要塞各军的兵力。原先的四路要塞守军,差不多全都消耗一空,现在除了将后军编入到整个后勤大军中外,中路、左路、右路三支要塞军,编制全部保留,不足的兵力由援军中抽调补充。

中路军、左路军还好说一点,毕竟他们的指挥官都还在,只要将兵员补充足,并不影响整军的运作。

但右路军不同,最高指挥官盖博已经为国捐躯,整支右路军全员壮烈牺牲,唯一留下的就只有我这个掌剑使以及属于我的那个预备役联队。

就算现在能够将右路军的兵员补齐,但这指挥权怎么办?总不至于立马提升我为右路军的统帅吧?如果真这样,那么我的晋升速度,和坐火箭也差不了多少,绝对能够创造兽族军部升迁的历史纪录。

霍尔曼在心中肯定有所顾忌,因为现在的王位继承之争还没水落石出,我的态度暧昧不明,如果一下子把我提升到这样的一个高位,万一我成为哈里发的臂助怎么办?

一支三千兵力的联队交到我的手上,已经引起了这些当权者的猜忌,现在让我一下变为右路军两万五千精兵的统帅,霍尔曼可不愿意下这样大的赌注。

只不过,我在要塞的攻防战中表现出色,不仅带领狂战士大队挡住了敌人斗士战队的突袭,而且我在城墙上那身先士卒的勇猛表现,也早就得到了兽族战士们的认可。

更何况,我单抢匹马一个照面就干掉了人类的大剑士基德,这样的武勇在场的任何一个兽族都无法与我相比。就算是强如莱因哈特,听到我创造出这样的一份武勋后,也不由的耸然动色。

金刚、罗迪这些和我共同经历过生死一战的兽族高级将领,全都支持我出任右路军的统帅,就算是格里木,也因为我在守城战中表现出来的武勇,点头同意我有担任右路军统帅的能力。

至于哈里发,因为他同霍尔曼之间的相互立场有些微妙,反而没有表态,一直沉默无语。

霍尔曼很想以我年纪尚幼、经验尚浅等理由来反对我接任右路军统

帅,但看到我获得一面倒的支持,也不敢拂众怒,再说,如果霍尔曼不同意我的晋升,那么他又能任命谁来出任这个右路军统帅呢?考虑了良久之后,霍尔曼只好下令,由我接任右路军的统帅。

这样的一个结果,实际上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要知道我由从军到现在,还不足半个月的时间,却已经晋升到了军团统帅的地位,这样高的军职已经可以在我的名字后加上将军这样的一个尊称了。

虽然说现在是战争时期,情况有些特殊,但我这样飞速的晋升速度,已经打破了兽族有史以来的纪录。

我刚一从军就担任大队长,然后一到要塞就被委以右路军掌剑使的重职,现在则是在刚结束了一场大战之后,居然被就地提拨成了右路军的统帅,如此快的身份转换,让我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当我看到哈里发似笑非笑的眼神时,就已经明白,从这一刻起,我算是彻底的踏入了兽族的权力中心。

第六十二章 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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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

迅速解决了人事任命、军力分配的事宜之后,会议的议程就转移到了当前的战局上来。

人类的探子能够通过走私,走遍十万大山,使我们兽族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我们兽族自然不甘心被人类这样牵着鼻子走,也想方设法的在人类国度安插了一些间谍,帮我们传递人类国度那边消息。

我们兽族最佳的安插间谋方式,就是利用佣兵。人类国度因为商业的发达,除了有国家供给的军队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佣兵团,专门接受一些私人委托与冒险任务,有时候只要国家愿意出钱,他们也会加入军队参与到战争中去。

佣兵的成份复杂,不少重犯或是亡命之徒,也往往加入佣兵团以求寻得一个落脚的地方,因此任何一支佣兵团,都休想查清楚每个成员的具体来历。

我们兽族力大无穷,可说是天生的战士,这样的强力兵种是任何一个佣兵团都非常欢迎的。也借这个机会,我们兽族秘密的派出了不少战士混入到人类国度的佣兵团中,从外界打探一些消息。

这个名为“变色龙”的间谍部队,一直是禁卫军中的一个绝密部门,只向帝国的最高领秘与禁卫军的统领负责。因此,霍尔曼给我们带来的消息,绝对是现在最新、最全、最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从霍尔曼口中得知,在爱德华兹陛下逝世之时。人类国度也发生了一件大事,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人类的三大公国才会趁陛下去世之机。

不计损失地拼命攻打要塞,意图一举分个胜负。

三大公国虽然名义上是人类第一强国神耀之国摩西的附属国,但不臣之心早就昭然若揭,随时都准备闹独立。这也是多年来。三大公国一直进攻我们兽族的原因。只有夺下十万大山,三大公国才可以取得一个进可攻、退可守地后勤基地。也可以避免在宣布独立后,遭受前后夹击的尴尬。

神耀之国摩西强大了近千年,近数十年来免不了出现衰退,这使的三大公国蠢蠢欲动的迹象更明显。

现任摩西帝国国王地亚里安三世,已经年近五旬,膝下依然无子,王位没有继承人的隐患,使地亚里安的几位亲王兄弟,早就开始了明争暗斗,把目标瞄准了那金光闪闪的王位。

因此摩西帝国虽然强盛。在私底下却是激流暗涌,随时都有四分五裂的可能。

谁也没有想到,已经四旬年纪的王后居然在去年年底老蚌怀珠,并在今年顺利诞下了一位王子,使的摩西帝国有了正统的继承人。

这位王子也许真的是天降祥瑞,除了一举解决帝国继承人之争的悬念,还带来了只在人类国度传说中才会出现的神迹。

要知道按我们兽族对历史地解释,人类是背叛兽神信仰的猴族,他们是没有资格信奉神灵的。

但人类一直是以自己身为创世神宠儿的身份自夸,他们不像其他的各大种族只信奉自己种族的神。而是将创世神当做唯一的神灵来膜拜,这在其他种族看来,完全是一种渎神之举。只不过人类的实力强大,他们铁了心要这么干,其他种族也没什么办法。

相比其他种族都有神迹,来证明神的力量之伟大,人类国度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什么神迹,这一点也是其他种族认定人类渎神的最佳依据。

相传,人类标榜他们所信本地创世神,也会赐给人类神迹。这个神迹被称为“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

只有神宠之眷顾者,才能接受“天使十二音阶之祝辐”,在受到神迹洗礼后,愤怒、哀伤、恐惧、厌恶、虚弱、淫邪、烦躁、冲动、仰郁、焦虑、消沉、苦恼这十二种负面情绪,将永久远离神宠之眷顾者,使他终身不再受这些负面情绪的影响。

没有了这些负面情绪,那么神宠之眷顾者将会神圣正直的如同一位圣人,是彰显神迹的最佳存在。可以说,神宠之眷顾者对于人类来说,就像是我们兽族的神佑祭祀。

在历史上,人类从来没有出现过神宠之眷顾者,所以各种族一直认为人类的这个传说,只是在给自己的脸上贴金。

但神耀之国摩西这位刚刚出生的亚历山大王子,却是货真价实的人类历史上首位神宠之眷顾者。因为在这位王子出生之时,“天使十二音阶之祝辐”真的降临了。

据说,在亚历山大出生地那个夜晚,摩西帝国的王官上空,突然泛出了一道耀眼的金光,随着满天不知从何处飞来的花瓣洒落,在虚空之中出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巨大宫殿。无数身披洁白羽翅的天使围绕着那座宫殿上下飞舞,如同天获般的乐声响彻了整个夜空。

天上宫殿的大门在天使的音乐声中,突然的打开,从宫殿中连续射出了十二道巨大的金光,笼罩了亚历山大出生的那间屋子。然后,宫殿的大门才缓缓合上,所有的天使与那巨大的宫殿缓缓消失在了那一片金光之中。

据说,亚历山大出生的时候根本没有啼哭,而是微笑着看着一屋子为他接生的人。毫无疑问,他就是接受了“天使十二音阶之祝辐”的神宠之眷顾者,不然的话,不会一出生就是如此异于常人。

这样的一个神迹,在神耀之国摩西的王城伊利亚,有着数百万的居民亲眼目睹,绝不可能是人类玩的什么花招。传递这个消息的兽族间谍,刚好随着他的佣兵团落脚在伊利亚,也曾亲眼目睹了这样的神迹。

可以说。如果以前各种族嘲笑人类所谓“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地神迹,完全是凭空捏造,那么现在人类就有了最有力的事实来回击。

亚历山大王子的出世。使地神耀之国摩西的神耀之名变的货真价实,这人类第一强国又有了复苏与中兴的迹象。人类三大公国有不臣之心,但摩西帝国又何尝不想把三大公国重新收回到自己地版图中,一举将自己的国土面积增加一倍呢?

神迹发生在亚历山大王子身上。一举莫定了摩西帝国宗主国地身份,这样一来。摩西帝国不仅是世上第一强国,还成为了人类国度整个宗教信仰的中心。

如此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摩西帝国的声望变的如日中天,更让三大公国有些措手不及。

因此,三大公国才会一同议定,要趁着我们兽族国王突然离世之机,不计代价的攻下金汤要塞。只有灭了我们兽族,占领十万大山,三大公国才有宣布独立的本钱与机会。

不然的话,等到亚历山大王子成长起来。谁知道这位神宠之眷顾者,会给摩西帝国带来什么惊人的变化?到时候三大公国会不会被摩西帝国吞并,都是件说不准的事。

三大公国地八十万联军是由他们的常规部队组成,也是这次进攻的先头部队。在这八十万先锋军的背后,三大公国又调动了七十万的预备役,以及花费大量金钱肩佣了十万佣兵,又凑齐了一支八十万兵力的庞大部队,做为第二梯队,向金汤要塞挺进。

这第二波的八十万联军,携带了大量器械以及粮草轻重。可说是人类大军的所有后勤物资,全集中在这第二梯队中。

人类第一波的八十万大军,是三大公国的先锋军,为了抢时间才匆匆向金汤要塞发起了进攻,所以才会出现攻城器械数量不足,魔法师部队人员偏少诸如此类地现象。

不过,等到人类的第二波大军赶到之时,他们的后勤物资将会丰富到让我们咔舌的程度。而且,就算人类军队已经在金汤要塞的城墙下折损了四十万,但等到他们的援军到达之后。总兵力将会达到空前的一百二十万之巨。

人类为了这次的攻城战,可说是已经下了血本,如果他们继续同我们打消耗战,就算我们现在有二十余万兵力,还是没有足够的本钱同人类拼消耗。

听到霍尔曼给我们带来的这个情报,会议现场显地一片沉默。良久之后金刚才开口问道:“三大公国投入如此众多的兵力,就算他们国力比我们雄厚,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难道他们不用担心神耀之国摩西?不怕别的人类国家在他们的背后打主意?”

霍尔曼叹道:“三大公国这次是在进行一次赌博!以三公公国的底蕴,就算为了这场战争付出再惨痛的代价,过个十几、二十年,也会尽复元气。神宠之眷顾者确实能让三大公国感到不安,但亚历山大毕竟是个刚出世的孩子,就算他的能力真的因为神宠原因而远超常人,那也必须等到他长大成人后才能展露他的锋芒吧?如果三大公国能够一举拿下十万大山,再给他们十余年休养生息的机会,不仅能够恢复他们的国力,还能使他们的国力大幅度得到提升。再说了,我们兽族在名义上是人类国度的公敌,三大公国在攻打我们时,如果谁趁机向三大公国挑衅,恐怕会引起所有人类国度的公愤。三大公国等这个机会很久了,错过了这一次,也许他们想独立的梦想就再难实现。所以,他们才会如此不计牺牲的想一举消灭我们兽族。”

“一百二十万人类士兵拼起命来,我们兽族二十五万大军能够守住?”罗迪开口一句话就问到了所有兽族的要害。

“三大公国只是为了一个能够宣布独立的梦想,就可以不计牺牲举国来犯。而我们兽族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亡国灭族,到了这个时候,难道我们兽族还会怕牺牲不成?”说到这里,霍尔曼环视了大家一眼,向我们报出了一个猛料:“为了应付人类三大公国的强攻,帝国高层已经做出了决定,面向帝国全境发出了血红征兵旗!”

霍尔曼的话,立刻使会议现场炸了锅,因为在坐的兽族都明白,血红征兵旗代表着什么意思。血红征兵旗所过之外,除了年满六十的老兽或是不足十四岁的孩子外,所有成年男性兽族都必须应征入伍。

这可是一道将所有青壮年兽族全都一网打尽的血腥征兵令,此令一出,对兽族的影响,二三十年内都无法消除。除了整体国力会急速倒退外,对于帝国兽族人口的增长,也将是个致命的打击。

哈里发此时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血红征兵旗必须国王和大长老共同签署同意才能颁发,父王刚刚去世,谁有资格答发血红征兵令?“

霍尔曼叹口气道:“这次是由长老会和军部共同做出的决定,也得到了大长老的首肯。在我们接到三大公国出动如此规模大军的消息时,就明白此战关乎到帝国的生死存亡了。以我们现在二十五万的兵力,防守要塞一个多月应该没问题,但这之后呢?现在对我们来说,最宝贵的就是时间,按照帝都的命令,如果我们在二十天内无法取得扭转成败的战果,就会正式下达血红征兵令。”

我有些理解帝都高层的做法,如果金汤要塞被攻破,那么兽族和亡国也就差不多了,那么在这个时候还不如下达血红征兵令,来个最后一搏,至少还有一战的机会。

只不过,霍尔曼口中所说的扭转成败的战果是什么意思?难道说我们兽族还有办法能够打退人类的进攻,不用被逼到下达血红征兵令的这一步?

这时,躺在担架中的格里雄不顾伤重,勉强撑起了自己的身子,缓缓的道:“各位,事情也许还没有到大家想象的那么糟糕。虽然人类大军数量惊人,但我们兽族也不是没有机会击退人类。打败人类的一百二十万大军可能很困难,但只要被我们把握住一个机会,就可以逼迫人类退军!”

说到这里,格里雄目中精光闪现,名将的风采尽露无遗。

第六十三章 放火也要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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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放火也要讲技术

在这样的一种劣势下,格里雄还有出奇制胜的妙招?一时之间,大家全都把目光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各位,这次人类调动如此众多的大军,在规模上确实前所末有,但军队的数量越多,也就代表后勤补给的任务越重。如果人类的第二波大军也赶到金汤要塞的城墙下集结,那么区区的一个火焰峡谷,要如何容下这一百二十万军队?更重要的是,供给一百二十万大军的粮草,将会存放在什么地方?”

金刚是格里雄的老部下,听到这里忍不住问道:“将军,你是说,我们借机切断敌人的补给线,他们就会因为粮草不继而被迫退军?”

格里雄点点头道:“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不过以人类用兵的习惯,他们不会从自己的大后方运送物资到前线来,毕竟一百二十万的军队所需要的给养是十分惊人的。因此人类的后勤物资,肯定是屯集在离战线不远的后方,以方便随时调用。只要我们能将敌人的屯粮之地攻下,再放上一把大火,没有了物资供应的人类大军,还能怎么坚持下去?一百二十万的大军,每天的所需用度是何其惊人,只要粮草一断,他们再想从大后方调动物资也来不及了,想不撒军也不行。”

这时罗迪问道:“将军,人类屯放物资的地方肯定是在他们的部队后方,金汤要塞对我们兽族来说是天险,但有人类的大军挡在面前,我们的部队也没办法穿过人类大军对他们的屯粮之地下手啊。”

“人类探子可以自由穿换在十万大山的崇山峻岭之间,难道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兽族反而办不到?袭击敌人的屯粮之地,没必要出动大军,只要有数十精锐能通过山间小道绕到敌人地后方,找机会放一把大火。就足以让人类损失惨重了。”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问道:“格里将军,听你这么说,人类的屯粮之地,你已经了然于胸了?”

格里雄轻轻的咬嗽了几声。道:“人类屯粮之地的情报,就要感谢霍尔曼将军的‘变色龙’部队了,正是他们送过来了这最关键地信息,才使我们有可能行此险着。”

霍尔曼接过了话题,道:“我们‘变色龙’的成员,绝大多数都是以兽族战士的身份,投入到佣兵团中收集情报。由于兽族一向以忠勇闻名,所以在佣兵界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某拥兵团是受人类国家的委托,参与到对我们兽神帝国发起的战争中。那么兽族佣兵有权拒绝这样的命令。所以,这次人类虽然雇拥了十万拥兵,但其中却没有一名兽族,我们的探子自然也没办法混入到人类从大军中去。”

说到这里,霍尔曼话风一转,道:“但‘变色龙’部队。在人类国度混迹多年,也有了自己的一个情报网。人类的逐利之心甚重,只要出得起价钱,就算出卖同类也没什么大不了。因此,我们在人类中也有不少眼线,其中一个这次正好被人类征召入伍,成为了押运粮草的士兵。

这样一来,人类的屯粮之地,当然就瞒不了我们。当我获知人类屯粮之地的情报时,就急着和格里雄将军商量了一下。才定出这个偷袭火攻之计。“

格里雄点了点头道:“有了霍尔曼将军的情报,再加上我对火焰峡谷地形的熟悉。我们完全可以借助一条小道。出动一支由数十精锐组成地小分队,奇袭人类的屯粮之地!”

说到这里。在格里雄的示意下,格里木取出了一个巨大的沙盘。

格里雄咳嗽一声道:“由于我身上有伤,行动不便,这次的做战计划,就由霍尔曼将军来为大家详细讲解。”

霍尔曼站起身来,走到沙盘之前,指着沙盘上一个插着红色三角旗的地方道:“这插红旗的所在,就是人类的屯粮之地了。”

我从沙盘上看去,人类的屯粮之地应该是一座巨大的山谷,位置应该就在走出火焰峡谷之后地一片崇山峡冷之间,紧挨着连接火焰峡谷的人类官道。

这时有熟悉地形地兽族将领叫出了声:“是寂静岭!”

霍尔曼点点头道:“人类地屯粮之地正是寂静岭,这里占地面积广大,谷中常年都有大风穿谷而过,空气干燥异常,加上四周峭壁林立,易守难攻,可说是一个天然的屯粮之地,人类选中这里也不无道理。”

这时霍尔曼指着沙盆中地一条绿色曲线道:“这是格里雄将军知道

人类屯粮在寂静岭后,特意标出的一条小路,只要我们派出一支奇兵,通过这条小路就可以绕过金汤要塞,直接达到寂静岭。只不过这条小路崎岖不平、险峻难行,很多地方如果不是身手高明的强者,一般兽族只怕攀爬不过去。“

说到这里,霍尔曼看了看在座的兽族将领,沉声道:“这一次奇袭,出动的兵力宜精不宜多,我和格里雄将军认为出动四十名身手高明的兽族,已是这次行动的兵力极限。如果兵力过多,在穿过这条小道时,恐怕会引起人类侦察兵的注意,如果兵力过少,就算能够奇袭寂静岭,恐怕也没办法点起足够的火头,将人类的屯粮付之一矩。”

这时罗迪开口问道:“所谓身手高明的兽族,具体是什么标准?”

霍尔曼一字一顿道:“至少是能够狂化的高级武者!”

一时之间,在座的兽族都有些沉默,能够狂化的高级武者,可说代表了兽族的高端战力,以现在要塞的兵力之盛,要找出四十名如此身手的兽族还是办的到,只不过这样一来,留守的兽族在高端战力上,就出出现明显的真空,如果再碰到人类的斗士战队攻城,抵挡起来肯定会非常吃力。

这时一直沉默没有出声地莱因哈特道:“对于这次的奇袭。我们‘兽神之锤’会派出二十名战士参加,而我本人也在其中。另外也请各位放心,‘兽神之锤’既然已经随军来到了要塞,那么即使我不在,我们这支部队也会尽力守住要塞。不负我兽族的武勇之名。”

“兽神之锤”大名鼎鼎,虽然只有区区五百战士,却可以从中抽调出二十名能够狂化的高级武者,实力之强由此可见一斑。

在座的都是帝国高层,对“兽神之锤”这支王牌部队地战斗力,当然知道的一清二楚,他们绝对能够弥补抽调高手之后留下的实力空缺,让人类的斗士战队计不到便宜。

“有莱因哈特大队长领军,相信这次奇袭一定能够马到功成!看来我们现在就要商量看看,到底要抽调那些强者参加这次的奇袭。”金刚立刻表达了赞同意见。

事实上。在座的兽族没有谁会反对这样的一个奇袭计划,我们兽族的局面已经是糟糕到无以复加了,这个计划看起来虽然冒险,却也不是没有成功的机会,没道理不去试一试。

所谓兵行险着,如果真的能一举将人类地后勤物资一把火烧掉。也许真的能够转变战局。现在的兽神帝国,就如同一个溺水之人,那怕是一根救命稻草,也要拼命的伸手去抓一抓。

但我心中却有一个疑问不吐不快,于是开口问道:“霍尔曼将军,我想请问一下,人类屯集的粮草是为一百多万大军服务,这是何等庞大的一笔物资。如果我们只有区区四十兽族突袭,就算点起了火头,难道就能够将这么多地物资都给烧光?”

供应百万大军的粮草。可用堆积如山来形容,别说人类有大军守卫。看到火起可以随时灭火。就算全然撒手放如不管,我们只有四十个兽族。要怎么点火?在什么地方点火?才能将这些物资一把火烧光?

事实上,放火也是一门学问,如果不是行家里手来干,这火烧不烧的起来都成问题,更别说烧掉能够堆满一座山谷的物资了。

这时莱因哈特又接过了话头,语音依然是那么的冷漠不带什么感情:“谁说只是点燃四十个火头?这次行动,是死士行动!我们每一名参加行动的兽族,都要浑身携带火油,冲到敌人的粮仓之后,不是放一把火就撒,而是要不停的在四处纵火,走到一个地方就要烧起一处火头,不将寂静岭化为一片火海,绝不撒退。”

我倒抽一口凉气,这次行动居然是死士行动?这可是足足四十名兽神帝国的顶级强者啊,是一笔谁都不能忽视的财富。如果四十名兽族顶级强者冲进人类地屯粮之地四处防火,还真是有些防不胜防,毕竟一般的人类士兵,根本不可能挡住这些来去如风地兽族强者。

如果说四十个火头无法烧掉人类的粮草,当把这火头变成四百个、四千个时,又是一副怎么光景?

四十名顶级兽族强者所带来的破坏威力,绝不小于一个大型地联队。再说粮草本就是易燃物,寂静岭干燥通风的环境适合存粮,但又何尝不是适合放火呢?

我看了看格里雄、霍尔曼,他们的神色如常,根本没觉得制定出这样的一个计划,牺牲四十名兽族的顶级强者,有什么可惜之处。那怕就连身为奇袭队的一员,莱因哈特也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全然没为自己的生命但心,好像能够这样殉国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心中暗暗感叹了一下,谁说兽族都是粗线条、重感情的头脑简单之辈?为了达到战略目的,毫不犹豫的牺牲一批帝国精英,仿佛在这些上位者的眼中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吧?

我知道,从感情上讲这样的牺牲让我有些难过,但从战略上讲,如果这样真能打退人类的百万联军,那么这样的牺牲可说是物超所值。

看着莱因哈特一脸平静的样子,我不由的暗暗有些佩服,这也许就是兽族强者才特有的气质吧,不光是能够算计旁人,就算是将自己的性命也算计进去,也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仅从这一点来说,我需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想到这里,我一时之间沉默无语。

这时霍尔曼缓缓的沉声道:“这一次突袭,是绝秘的军事行动,无法向外界公开,因此也不能采取自愿的形式来决定由谁参加这次奇袭。

如果大家对这个计划没什么异议的话,那么除了‘兽神之锤’的二十名勇士外,我们再商量着抽调二十名勇者参加这次的行动吧。“

每一名能够狂化的兽族武者,都是难得的兽才,平时这些勇者的名字都是挂在大家嘴边的骄傲,但在这个时刻,如果谁的名字被选上,就代表着他必须参加这次必死无疑的行动。

能够有着如此高明身手的,都是各部各军中的栋梁之才,到底要牺牲谁,实在是件难以取舍的事。偏偏有这样高明身手的兽族并不多,大家就算再怎么扳着指头算来算去,也总有一种钝刀子割肉的心痛感觉。

一时之间,营帐中议论纷纷,大家嘴皮子上下翻飞,一个个兽族勇士的名字被提到,然后又在权衡利弊之间取舍,营帐中如同炸开锅般的热闹。

突然,一直和小丫坐在一起的安希开口问道:“如果说能够狂化的高级武者才具备参加此次行动的身手,那么一名火系的高级祭祀有没有资格参加这次的行动呢?”

大家有些愕然的看了看安希,她突然说这么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只见安希展颜一笑,道:“要知道放火可是一件技术活,难道大家不觉得,我这样的一名火系高级祭祀,最适合参加到这次的火攻行动中?还是说,兽族勇士们放起火来,能够比我更专业?”

第六十四章 安希的符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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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安希的符咒

安希是我们兽族的大圣女,在大家的潜意识里,她的形象与南希有所重叠,毕竟她们姐妹两从外貌上来看,实在是太像了。

南希大圣女,“圣”名副实,慈悲的名声早已传遍十万大山的每一寸土地。但南希之后这位继如大圣女之位的安希,却是以火暴脾气而赫赫有名,仅从个性上来说,和她的姐姐可说是南辕北撒。

安希喜欢凑热闹的性子我早就了解,飞扬跳脱不甘寂寞,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在接任大圣女之前,总是喜欢四处游历。自从接任大圣女以来,安希老老实实的在帝都呆了四年,平时面对信徒还要做出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实在可说是把她给憋坏了。

在遇到萨博时的那一战,安希只到最后关头才有机会出手,但她明白真正将萨博给拿下的原因,主要还是靠我。守城之战中安希憋了一口气,准备在遇到加篷特时好好和对方拼拼命,却没想这个卑鄙的人类圣魔法师,从头到尾都没出现在战场上。

连仇人都遇不到,安希的心情之郁闷可想而知,不过,就算她再怎么想发泄,也不至于要参加到这次必死的自杀式行动中去吧?

在离开帝都时,大长老曾暗中关照我要照顾安希,我怎么能够让她去送死?当下我第一个出声道:“安希大圣女,你身负神职,承载着传播兽神光辉的使命,在这样的一场战争中,还是让我们兽族的勇士去执行任务吧。”

安希摇摇头道:“这次的行动成功率能有多高,大家的心里都明白。人类的屯粮之地,不用说肯定会布下重兵防守,就算我们地兽族勇士能够冲进去,仅仅只靠四十名勇士。就真的能够点火烧掉人类的物资?身为一名火系祭祀,操纵火的能力我还算是有信心,如果我可以参加这次的行动,肯定能增加行动成功的可能性。如果我们不能借这个机会打退人类,那么整个帝国都会灭亡,到时候我这大圣女还怎么传播兽神地光辉?”

我一时哑口无言。霍尔曼这时在旁边帮了腔,道:“大圣女,你身份尊崇。实在是不能以身犯险,如果你在行动中出了什么意外,要让我们这些兽神的虔诚信徒如何赎罪?如果说大圣女认为火系祭祀能够增加此次行动的成功率,那么我们自然会从军中调集火系祭祀中地高手参加行动,务必要毁掉人类的屯粮之地,用来彰显兽神神威。”

安希眼中闪过了一抹自信的神采,道:“大家不要以为这次我是参与到一次必死的行动中,而是我有办法能够完成这次的任务。还用不着牺牲我们兽族勇士的性命。”

听了安希的话。大家都是一愣,霍尔曼惊疑的问道:“大圣女,你确认自己不是在开玩笑?”

安希朗声道:“大家认为我在这样地一紧要关头,会随便说些不负责如地话吗?每一名兽族勇士,都是帝国的骄傲,如果有办法让这些勇士用不着牺牲,大家是不是宁愿自己身犯险境?”

说到这里。安希环视了在座的兽族一眼,一副英姿勃发的模样,实在是有种说不出的英气。此时的安希,那里像是有着慈悲之名的大圣女,完全是一副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须眉地架势,让场中的大多兽族感到折服。

霍尔曼道:“如果用不着牺牲我们兽族的勇士,就能够将敌人的屯粮烧掉,我们当然是求之不得。只不过这又谈何容易?人类驻守寂静岭的守军至少超过三个万人队,我们的兽族勇士虽然勇猛。但终究是敌不住人多,能够完成这次突袭的任务,已经不是件容易的事,又如何谈的上安全返回?”

安希自信的道:“在兽神庇佑之下,又有什么是办不到地?这件事关乎机密,除了神佑祭祀与铁熊外,我能不能只向霍尔曼与格里雄两位将军讲解一下,其余的兽族将领还请回避。”

霍尔曼与格里雄交换了一个眼色,由霍尔曼道:“希望大圣女能够给我们带来惊喜。”说着,在他和格里雄的示意之下,金刚、罗迪、哈里发、凯瑟琳、格里木等,全都退到营帐之外。

等到大家都走出去后,安希才道:“两位将军,不是我故做神秘,而是因为这事关系到兽族的一个重大机密,而我们也曾向布伦特大长老承诺过,在没有完成之前,不得向外界透露这个消息。不过在我想来,现在已是我们兽族的危急存亡之机,如果我们有机会改变战局,那么即使将这个秘密泄露出去,相信导师也是会谅解我的。”

听到这里,我脑海中猛然灵机一动,忍不住道:“安希阿姨,难道你成功了?”

对于我这么一副惊喜的样子,霍尔曼与格里雄一头雾水,但小丫只是愣了片刻后,也明白了过来,拉起安希的手道:“你用铁熊哥哥教的那种方法,真的试验成功了?”

安希微笑着点了点头,才向霍尔曼与格里雄解释道:“两位将军不用感到奇怪,这件事说来有些话长……”

接着,安希将我和小丫在试炼礼中的一番遭遇向两位将军讲解了一下,重点说明的是我在机缘巧合之下,发现朱砂能够存储能量的秘密,从而开发出了纸符这样的一种秘密武器。

布伦特大长老知道后,将这个创意进一步发挥,准备研究能够让祭祀制作出纸符的方法,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是在这个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大长老却两手一撒什么也不管,硬是要选择闭关的原因。

在听了安希的描述后,霍尔曼和格里雄都是久经战阵、见多识广之辈,当然明白这个纸符如果研究出来,对兽族的意义是何等的巨大。

不论是那个种族,能够操纵元素力量的修行者,都是各族宝贵的财富,而且元素力量地巨大威力。往往在战场上能起到决定因素。试想一下,以我兽族三千万臣民的数量,也只有区区不到三千的祭祀,可见祭祀的珍贵了。

至于人类国度的人口已超过十亿,但由于魔法入门容易修行进阶难,能够在官方魔法师公会正式登记在册。达到初级魔法师及以上职称的魔法师,也不过只有不到两万人。

元素攻击地好处不仅在于可以远程打击、杀伤范围广,还在于能够因地制宜的发挥出特殊威力。打个比方。我们兽族要去放火烧人类的粮草,是点火烧容易还是轰无数个火球过去容易?

如果纸符地作用真的如安希所说,只要制作成功,任何兽族都可以使用,那么岂不是说兽族的武者,也可以轻易的施放出祭祀法术?这样的一个创举,对于战略上的意义实在是太大了。

格里雄不顾自己伤重,强撑着要在担架上直起身子。激动的问道:“这个纸符。真的任何兽族都可以使用?”

我过去扶住了格里雄,道:“格里将军,我所制造地纸符,确实是任何兽族都可以使用,先前在战场上神佑祭祀已经使用过。而且,我能够有机会干掉萨博,基德这样地人类强者,也多是托了纸符的福。不然的话。只是凭借真实的战力,我还是比这些人类强者差了不少。”

这时霍尔曼也急匆匆的问道:“大圣女,如此说来,你能够这么自信的原因,就在于你已经研究出了祭祀纸符的制作方法?”

这一问,就是连我和小丫都十分关注,难道在这段时间内,安希真地将祭祀纸符研究成功了?

只见安希缓缓的摇了摇头道:“我是取得了一些突破,并且制作出了几张祭祀纸符,但这些纸符还不能算是完全研究成功。”说着。安希从自己的身上取出了一张黄纸,极有可能就是她研究出来的祭祀纸符了。

“这样吧,我还是现场演示一下,也许能让大家更明白我所制作的这个纸符,到底有什么功用。”说着,安希将这张纸符放在了沙盘之上,放落的位置正是插有红色小旗的寂静岭。

我凝目向那纸符看去,黄纸还是普通的黄纸,符上鲜血的朱砂也没什么特别,只是画在纸上的图案,相当地怪异,如果硬要我来形容,就像是现代的抽象派画家所画出的画,明明画出来的应该是一团火焰,但用常人的眼光看去,却会觉得是说不出的别扭。如果安希的这个纸符,真的能储存她的元素力量,那么不同的图案就能够存储不同性质能量的这个理论,就能够被证明是正确的。

这时安希已经走出了十余米开外,离着沙盘远远的,我不由觉得有些奇怪。我所制作的符咒,只要以真气为引,从自己的手中打出,立刻就能发出。即使是没有丝毫真气的普通兽族,只要滴上一滴血,也能够以精血为引,引发符咒。但安希这是怎么回事?抚纸符放在哪,自己却走出十余米开外,这样一来如俩引发纸符的威力?

还没等我想明白就听安希道:“各位,请注意了。”

随着话音一落,也没见安希有什么任何特别的动作,那放在沙盘上的纸符,突然化成了一团不大不小的火球,将那面插着的红色小旗完全点燃,不过片刻之间就烧成了友烬。

一时之间我有些目瞪口呆,忍不住开口问道:“安希阿姨,这是怎么回事?隔着这么远,你是怎么驱动这张纸符的?”

安希走了过来,道:“这就是我为什么说虽然制作出了几张纸符,却没有完全取得成功的原因。这张纸符不像铁熊你所制作的那样,任何兽族只要滴上鲜血就可以使用。我所制造的纸符,虽然可以存储火元素力量,但除了我本人可以引发外,这张纸符落在别的兽族手中,也不过是一张废纸。”

“就算只限于你本人使用,那么你是通过什么方法引发纸符内储存的元素能量?”我继续追问。

安希解释道:“这个要怎么形容呢?刚开始我尝试着制作纸符,但怎么都不算成功。后来我想起在北方深山中探险时,曾见过一种古老的矮人族壁画,就尝试着将这些图案画到纸上,没想到居然被我一试成功,真的能够将火元素能量储存在纸上。”

“本来我准备像铁熊那样,滴血在纸符上看能不能将火元素能量引发出来,但不论我怎么试,也没有反应。后来我在无意间就想,如果这纸符能够烧起来就好了,没想到我刚刚这么一想,纸符居然就真的燃烧了起来。”

“想?!”我喃喃道:“难道你只凭意念,就可以引发这些纸符?”

安希傲然一笑,道:“正是如此,经过我多次尝试,确实是只通过我的意念,就可以将我制作的这些纸符引燃。当然,控制的范围也并不是无限,而是有所限制,差不多在方圆百余米内,我可以百试百灵。而这百米距离,也差不多是我所发出的火球,能够达到的最远射程。按照我的估计,我能控制纸符的最大范围,可能就是我的法术能够达到的最远攻击范围。”

“能够控制方圆百米的范围,那么你的意念,能够同时引燃多少道这样的纸符?”想到一个关键问题后,我继续追问。

“以我现在的修为,能够同时发出近二十个的连珠火球。经过验证,在我的控制范围内,能够同时点燃近二十张纸符。看来,能够控制的纸符数量,也同我的法术威力有关。”现在的安希显的自信满满。

能够在百米范围内同时用意念点燃近二十张纸符?我这才算是明白,安希为什么有自己信说用不着牺牲所有的兽族,就能够完成这次火攻突袭的行动。

看来,这放火果然是件技术活!

第六十五章 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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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请战

按照霍尔曼与格里雄的最初计划,身手高强的四十名兽族勇士攻入到寂静岭后,将通过拼死血战,尽可能的多引燃一些火头,达到焚烧敌人粮草的战略目的。只不过这样一来,为了完成任务,这四十兽族精英就免不了一个战死沙场的下场。

而且,通过血战到底能够点起多少火头?能不能将人类的粮草焚为一炬,还都是未知之数。所以,这样的一个火攻之计,不仅要付出极大的牺牲,还要冒着极可能不成功的风险。

现在安希所表演的这手绝活,却使的我们这次行动成功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试想一下,能够通过意念点燃纸符,只要我们事先将纸符安放在合适位置,再让安希将之引燃,在这个异世还有比这种方法更隐蔽、更有效的放火手段吗?

只要我们时机选的恰当,偷偷的在人类粮仓中放火,恐怕等到人类发觉时,已经燃起了数百个火头。超着人类的混乱,只要我们护着安希在尽量避免被人类发现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偷偷摸摸的放火,到时候,就算人类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为什么无缘无故的会同时烧起这么多火头,就算想找个放火的人影都找不到。

当然,就算我们隐蔽的再好,还是有可能被人类发现。只不过利用纸符偷偷放火的这一招,使我们火攻成功的可能性提高了无数倍。只要人类的粮草被焚,这一战我们就可说是不战而胜。兽神帝国也可以暂时摆脱危机。

面对着这样地一个巨犬诱惑,只怕我们再也说不出不让安希参加这次行动的话。

霍尔曼和格里雄对视了一眼,还是由霍尔曼开口道:“大圣女阁下,你确定宁愿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参加这次的突袭行动?”

安希微微一笑,道:“霍尔曼将军,大圣女只是一个虚名,如果真的能够解除帝国地危机。那么我的生死实在是微不足道。”

霍尔曼也是一位果敢绝断的兽族,到了这个地步也就用不着再客套了,向着安希敬了一礼道:“大圣女,如果此战成功,所有的兽族战士与帝国臣民,都会牢记您地大功!”

安希肃然道:“霍尔曼将军,您用不着太客气,我想这是每一位兽族都乐意去做的。”

这时小丫突然开口问道:“安希阿姨,如果我按照你所画出来的图案照着画,是不是也能制作出这样的纸符?”

“这个……”安希一呆,然后道:“这纸符我也是刚试验成功不久,还真不知道你照着画。是不是也能制作出相同的纸符。其实我觉得我所制作出来的纸符,还很不完善。应该有着许多改善的地方。只有像铁熊那样。只要是他所掌握的异能,都可以通过纸符完美的引发出来。而且没有使用者的限制,这才算是真正能够起到大用处地祭祀纸符。”

此时我却没怎么把安希的听进耳里,只是想着小丫现在为什么要学着安希制作纸符?难道小丫准备学会制作纸符后,也参加这次地行动?

深入敌后突袭放火烧粮,就算有纸符助威,这样的一个行动也实在是太危险了。安希如此冒险已经让我头痛万分,如果小丫也要来凑这个热闹,那我真是连死地心都有。

想到这里,我连忙道:“小丫,能够画出纸符可不是件简单地事,相信安希阿姨是试验了无数次才取得成功。就算你身为神佑祭祀,也不一定能这么快就领会。”

听到我的话后,可能安希也有些明白了我地想法,在一旁帮腔道:“小丫,这个纸符确实是我研究了好久才算是勉强成功,短时间内你可能没法全盘照搬。不如等到这一战胜利之后,我们再一起好好的研究研究。”

小丫笑道:“铁熊哥哥,安希阿姨,你们是不是担心我学会这纸符的制作方法之后,就会要求参加到突袭行动中?你们放心吧,小丫不会这么不懂事的。我的身份是神佑祭祀,如果在这个时间突然离开要塞,会给大家造成很坏的影响。无论如何,我都要和大家呆在一起,守住金汤要塞,保护我们的家园!”

“安希阿姨,这次的行动很危险,虽然我希望你们能够马到功成,全身而退,但毕竟是要深入到敌军的后方,随时都会有危险。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安希阿姨在参加这次行动前,能够将制作纸符的方法教给我,或者是尽可能的教会给更多的优势祭祀。如果我们祭祀的法术真的能通过纸符开花结果,那也许就能迎来帝国真正的春天!”

说出这番话的小丫,看来已经算是真正成熟了,果然战场对兽族来说,就是最好的成长之地。小丫能够明白自己的身份,懂得自己的存在对兽族的重大意义,现在谁还敢把她当做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小丫头?

安希神色复杂的看了看小丫,点了点头道:“等会儿会议结束之后,就把凯瑟琳叫上,我们好好的研究一下这祭祀符咒的制作方法。你和凯瑟琳都是难得的祭祀天才,说不定能够很快的就取得突破,超过我的成就。”

小丫笑着点了点头,道:“安希阿姨,如果这次能够打退人类的进攻,我们就一起回到帝都,让布伦特大长老高兴高兴,如果能在大长老的指点下将祭祀纸符真正的研究出来,我们就能够让帝国强大起来。”

小丫的话,让大家感觉到了一丝轻松,毕竟我们现在抓住了一个能够打败人类的机会,如果真有兽神保佑的话,这次战争我们也许能取得胜利。

霍尔曼将退出营帐地众位兽族又请了回来。虽然没向大家说明具体是什么原因,但安希也将参加这次行动已经成为事实,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快的商讨出到底要派出那些兽族勇者配合行动。

大长老曾托付我要照顾好安希,我不可能让她独自去冒险。于是我在暗中握了握小丫的手,眼中透出一股坚定。小丫明白了我地意思,缓缓的向我点了点头。

看着议论纷纷的兽族将领,我突然开口道:“各位将军。对于你们提出的参加这次行动地兽族勇士名单,我没有什么意见,但我有一个要求,就是我也想参加这次的行动。”

霍尔曼一愣,道:“铁熊,你是右路军的统帅,身掌一军之职,怎么能够抽身参加突袭?你不在,右路军谁来指挥?”

我笑笑道:“我这个右路军统帅也是今天才上任,真要说起行军打仗。我毫无经验可言,唯一值得夸耀的就是还有几把力气。再说了。

真的打起守城战,右路军能够发挥的作用很小。总不至于在人类百万大军攻城的情况下。我们还要出城与之野战,白白牺牲战士们的性命吧?

让我呆在这里守城。还不如让我参加突袭。不是我自夸,在兽族勇士中,我的身手还算是能够列入前列,相信不会拖突袭队伍的后腿。“

霍尔曼苦笑一下道:“这次突袭我们虽然有成功地机会,但危险性还是太大,让大圣女去冒险,我已经心中不安,现在又搭上你这个右路军统帅,你让我如何能下这么大的决心?”

我继续一笑道:“霍尔曼将军,如果这次突袭不能成功,我们兽族就极有可能战败,如果连金汤要塞都守不住,还谈什么值不不值得牺牲?更何况,我和大圣女都是有杀手锏地。有了我的加入,等于有了特殊方法可以提高大家地战斗力,自然也能够增加次此行动成功地胜算。

因此,就算再危险,我也有必要参加这次的突袭。“

说到这里,我凑到霍尔曼地身边耳语道:“将军,你别忘了,我的纸符任何兽族都可以使用。其中有种起防御作用的纸符,就算是以人类大剑士的一剑之威,也不能一击即破。事实上,我就是凭借着这个防御纸符,才能够出其不意的一击干掉基德。在这次突袭中,有我为大家补充纸符,将军认为行动的成功率会增加几成?”

霍尔曼呆了片刻,才长叹一口气道:“既然铁熊你已经下了决心,我也只好顺从你的意思。希望各位这次能够马到成功,并且平安返回。”

“兽神万岁!”不知是谁带头喊了这么一嗓子,立刻大家一起振振臂高呼起“兽神万岁”来,就在这样的呼喊声中结束了这次的会议。

我和小丫、安希、凯瑟琳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军营之中,小丫和安希她们凑到一起研究起纸符的制作,而我在出击之前,也必须将军中的事务安排一下。

我将高斯和约克叫了过来,向他们说明现在我已经升任要塞的右路军统帅,但因为马上有要任务离开要塞,所以军中的事务,请高斯与约克共同处理。为了让他们发号施令名正言顺,我就地任命高斯为右路军掌旗使,约克为右路军掌剑使。

高斯处事老倒,心思细密,办起事来让人放心。约克性格有些粗线条,但他武勇豪迈,在士兵之中声望很好,让他和高斯相互辅佐,即使是我这新上任的右路军统帅不在,他们也可以把一切军务处理的井井有条。

关于这次机密的突袭行动,我不能向他们透露太多,但人类即将有大批援军到来的消息,我则要叮咛他们注意一下了。别看人类退军之后一切显的风平浪静,但只要他们的援军一来,立刻又是一片腥风血雨。

听到人类马上要集结一百二十万大军,高斯和约克的脸上都露出了惊骇的神色,显然他们也没料到人类这次会搞出这么大的手笔。右路军以骑兵与鹰族空军居多,能够投入到守城战的兵力并不多,但在军情紧急之时,出动右路军的骑兵部队也是一种战略手段。

如果需要出动狼骑,那么局势一定是到了万分紧要的关头,恐怕出击狼骑的命运,会同盖博的那支军队一样。为此,我只能吩咐高斯和约克凡事小心。

将右路军的事宜安排妥当后,我去看了看小丫和安希她们。

安希现在画符已是百试百灵,但小丫的进展却不是特别理想,虽然能够将画符的图案描绘的比较像样,但注入火元素能量却总是失败。

相反,凯瑟琳现在虽然在实力上远不如小丫,但她学起画符进展却快了许多,在十次画符中能够成功两三次。只不过这画出来的符和安希一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火球符,只能通过意念点燃一个火团,而且只限于自己能够使用。

估计凯瑟琳能够这么快学会安希的画符之法,还在于她们两人都是天生的火元素祭祀,才会显的更合拍一些。

现在能有这样的成果已经够了,毕竟这是祭祀纸符初次试验成功,同样的图案在凯瑟琳的手中画出也能起到作用,就已经证明了画符最重要的关键还是在于图案。只要朝着这个方向研究,这祭祀的纸符终究会越来越完善。

现在,我们只需要等到合适时机,就会展开行动,去突袭人类的屯粮之地。小丫曾提议让道格拉斯和小红陪同我们一起去,不过这两家伙发起威来,体形实在太过吓人,不算是块偷袭的好料,还是留下来好好保护小丫为好。

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我参加这次行动,也就等同于小丫和我同样冒着生命危险。不过,我和小丫早就达成了共识,安希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就像是亲人,而且是这世上唯一还活着的亲人,为了她的安危,就算让我们冒再大的险,也是值得。

“小丫,你等着,我会和安希阿姨在完成任务后,一起平安的回来!”私底下,我向小丫做出了如此的承诺。

第六十六章 突袭小队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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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突袭小队出击

距离人类退军已有一天一夜,金汤要塞显出前所未有的平静,只有在战场上还飘浮着的那浓浓血腥味,才让我们依稀觉得,原来就在不久前,这里还是一片森罗屠场。

按照我们制定的计划,等到人类的大军开拔到火焰峡谷,那么随着他们第二波大军而来的物资,就会全部屯积到寂静岭。也就是说,人类大军到达战场之日,就是我们突击小队出击之时。

当然,在我们还没完成火攻计划前,要塞的防守容不得有半点马虎,乘着人类大军还没赶到之时,我们要尽可能多准备一些守城物资。

城头上的大型投石机要修理维护一下,做为投石机弹药的巨石也要准备充足,毕竟还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我知道做为突击小队,肩头的担子绝对不轻,如果我们的任务无法完成,那就是逼着帝国走上一条绝路,不得不下达血红征兵令。如果真到了这一步,就算我们能打退敌人的进攻,也相当于输掉了兽族的明天。为此,我不住的给自己打着气,此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私底下我也和哈里发商量过,对于兽族出现叛徒的事,我们并没有向霍尔曼明言,一来我们拿不准到底谁可以信任,二来这没有证实的事也不能因为捕风抚影而乱了军心。

突袭的计划除了我们参加会会议的兽族高层知道外,那些被选入的兽族勇士都还不清楚详情。至于兽族高层中会不会出现叛徒,将这次的计划透露给人类,我们现在说不准。不过,现在金汤要塞守的防守如同铜墙铁壁,就算有叛徒想将消息传递出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突袭计划能否成功,是我们唯一能够取的这场战争胜利的机会,就算明知道有风险,也只有冒一次险了。为此。我只能叮嘱哈里发,在我离开要塞后,他凡事只能自己多加小心了。不过以哈里发的精明干练,真要做什么事,只会干的比我更好。

在有空隙地时候,我虽然不像小丫,安希、凯瑟琳她们那样继续研究祭祀纸符。却在不停的制作我们道家的符咒。以我真气能够快速恢复的特性,我拼着几天的消耗,准备多制作出一些符咒来,到时候突击小队的每一个成员都可以分到几张。在混战中这可是救命防身地法宝啊。也可以增加各位兽族勇士的战斗力。

时间过的飞快,眨眼间已经到了人类撒军的第三天,还在营帐中打坐恢复因画符而损耗地真气时,我就突然感觉到地面隐隐传来一阵轰隆隆地声响,仿佛整个大地都颤动起来。难道是人类的大军来了,才有如此的声势?

我匆匆向城头赶去,半路上碰到了哈里发,我们一起登上城头一看,远处烟尘滚滚。人类军队的旌旗遮天蔽日,已经是如同一片黑潮般将火焰峡谷塞了个满满当当。

人类大军终于来了!我们兽族勇士没什么好退缩的。就让敌人明白。他们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吧!

要塞中的战鼓吹响了。无数的兽族儿郎登上了城头,虽然他们装备简陋,虽然他们手中的武器远没有人类那些精钢制成地武器锋利,但他们的斗志却是高昂如山。

我留恋地看了看这些站在城头上地兽族勇士,不知道他们之中有多少能够撑到这场战争结束?不论如何,这次突袭寂静岭的行动必须成功,不然地话,只怕将会有数十万兽族儿郎的大好鲜血,洒在这金汤要塞之上。

我硬着心肠走下了城墙,叫上安希一起来到霍尔里将军的营帐之中。这时,被选入执行这次突袭计划的兽族勇士,已经全都集结了起来。

莱因哈特依然是一副沉稳、冷静的模样,在他的身后是二十名彪悍的兽族,个个膀大腰圆,龙精虎猛,显然都是“兽神之锤”中的高手。

另外还有十七名兽族战士,都是从各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英,个个气度非凡,谈起他们的名字只怕都是威镇一方的强者。在这些兽族战士中我还发现了两个熟兽,他们都是与我在守城一战中并肩做战的狂战士大队中的佼佼者,一个是牛族的独角犀牛狂战士,一个是猪族的剑齿猪狂战士,想不到他们两也都成为了突击小队的成员。

不过,能够在那样一场激烈的战争中活下来,这两位狂战士已经证明了他们的身手是多么的出色,自然也有资格参加这次的行动。我们之间相互交换了一个眼色,我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一股惺惺相惜的意思,不由的暗暗一笑,看来经过生死一战后,有些默契会在不经意间形成。

看到所有参加突击小队的四十名成员全都到齐后,霍尔曼站起身来道:“今日把大家聚集到这时,是要托负给各位一个重要使命。能够参与到这次行动中的兽族勇士,都是名动一方的豪杰,相信在这个关系到我们兽族生死存亡的关头,你们不会吝啬自己的武力吧?我坚信,靠着你们的努力,能够将我们兽族引领到获得这场战争胜利的方向上去。”

“这次行动,由‘兽神之锤’的莱因哈特大队长带队,具体的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将会由他在行动过程中向大家详细解说。我真心的希望大家能够团结一致,顺利完成这次的任务平安归来。同时请大家记住,兽族的未来,将由你们创造!”

说到这里,霍尔曼大声的吩咐一句:“赐酒!”随着这一声呼喊,已经有亲兵端着酒坛与酒杯走了进来,在每一位兽族面前都满上了一杯。

霍尔曼瑞起酒杯,向大家团团一敬,喊了一声:“兽神万岁!”就一仰脖子抢先一干而尽。

大家全都将酒杯举起,齐喊一声:“兽神万岁!”同样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就连安希也不例外,这样的一番举动,显的是说不出的豪迈。

霍尔曼哈哈大笑,将手中的酒杯往地上一掷,瞬间摔的粉碎。大声道:“就让人类见识一下我们兽族勇士的风采吧!”

大家有样学

样,都将手中的酒杯往地上一摔,然后在莱因哈特的带领下,头也不回的走出了营帐。

我心中暗暗感叹,我们这个突击小队,可说是集中了整个兽族军队中最精锐地力量。就算我们此行能够完成任务,又有几个可以安全返回呢?

只不过,这种视死如归的豪情,正是我们兽族的骄傲。诚如霍尔曼所说。人类必定会见识到我们兽族勇士的风采。

策因哈特手中有一张羊皮给制的地图,已经详细标注了我们此行的隐蔽路线,从火焰峡谷地入口处登上一条羊肠小径后,我们就只能在崇山凌岭之间转悠了。

一路之上都是崎岖小路,有些窄的地方要我们侧身才能勉强通过,而有的地方又是陡直的山壁或是宽广地山涧,确实是身手稍差一点地兽族都不容易攀爬而过。

好在安希不是一般的祭祀,从小就喜欢四处游历的她,行走这些山路也算是行家里手。并没有拖慢我们的行军速度。

我们知道,自我们出发之时开始。人类军队肯定已经发起了进攻。

我们的行动越迅速,能够越快的完成任务。就可以减少兽族战士的牺牲数量,因此一路上我们都是埋头赶路,没有半点耽误。

在路上我也没闲着,给每一名兽族战士都发了三张金刚伏魔符、五张掌心雷符、十张缩地成寸符,十张五丁开山符,并向他们讲解了一下这些符的用法与作用。

大多数兽族对于符咒的作用持怀疑态度,但经过我简单地一个实际应用,他们立刻就明白了这些符咒的价值。能够参加这次行动地,都是身经百战地兽族高手,有了符咒的帮助只要运用得当,无疑能将我们这支队伍地战斗力提高三成以上。

唯一可惜的是人类的进攻来的太快,没留太多的时间给我,不然的话我就可以制作出更多的符咒,对大家的帮助也就更大一些。

至于安希,她的肩上背了一个犬包夜,里面装的全是她画好的祭祀纸符,天知道总共有多少张,反正数量不会少。

在我和莱因哈特的商量下,已经制定出了这次行动放火的最佳方案。在出发时,我们每人身上都带有大量的火油,特别是存我的“尼伯龙根指环”中,储存的火油更是天量。等到小分队进入寂静岭后,我们会把火油分成若干小份,每一份配上一张安希的纸符,就塞在人类堆放粮草的一些隐蔽缝隙处。

等到准备功夫做好后,我们就护着安希,一片区域一片区域的扫过,通过意念将纸符点燃,烧着了火油之后还怕点不燃人类的粮草?

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完成这次的任务最好,实在是运气不好被敌人发现,我们也有了拼命一搏的准备。只不过事情要是到了那个地步,被人类的数万大军一围,恐怕我们全身而退的机会就十分渺茫了。

当然,对于我们的安危我也不是完全绝望,因为按情报所说,人类守粮的是后勤军中的三个普通万人队,应该不会有什么身手太高明的强者,如果我们能够顺利的完成纵火,就算被人类发现,只要不是被大军包围住,借着黑暗与混乱安全撒退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虽然从没干过月黑风高放火天的沟当,但我上一辈子可是修真界的神偷,对于这些隐迹藏形的勾当自然是比较拿手,一路上向莱因哈特建议了不少猛招。

对于我那些千奇百怪的想法,莱因哈特大开眼界,虽然他一直都是一副很冷漠、平静的样子,但看着我的眼神也渐渐的像看着一头牲口了,甚至还难得的说出了一句玩笑话:“早知道,应该让你担任这次行动的指挥官好了,我是甘拜下风。”

对此,我只是淡淡一笑,道:“让我当指挥官?我可看不懂那些军事地图,如果由我来指挥,估计等到战争结束,我们还在这山沟里转悠呢。”

经过了这样的一个类似于玩笑的交谈后,我和莱因哈特之间的关系拉近了不少。其实,对于“兽神之锤”这支部队,我从头屋尾都感到非常亲切,毕竟我的老爸,曾是这支部队中的一员。

谈到我老爸时,莱因哈特也曾听闻过他的大名,毕竟能够获得颁发金星勇士勋章,并将名字刻在斗兽场的勇士图腾柱上的荣誉,对任何兽族来说都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就算莱因哈特与我老爸互不相识,也为“兽神之锤”这支部队出现过这样的勇士而感到骄傲。

在山间的穿行不像走大道那么快,不过在花了半天的时间后,我们所处的位置,已经越过了火焰峡谷的中轴线。到达了现在所处的这片区域后,实际上已经算是来到了人类的控制区。人类的斥候与狮鸳骑士随处可见,如果我们不小心翼翼的潜行,就很有可能被人类发现。

这也是我们此行不能派出太多成员的原因,我们所走的小径虽然隐蔽,甚至在很多路段都不能用“路”来形容,但在这片崇山峡岭之间,根本没有什么大型的植被与树木以供大家隐藏身形。我们只能借助一些低矮的灌木杂草,或是凹凸的岩壁做掩护,慢慢的向前推进,并尽力的不让人类发现。

好在我们所走的秘径,因为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路”,即使是那些走私的人类,也并不知道这条秘径的存在。所以我们一路上所碰到的人类斥候并不多,即使是一些狮鸳骑士也多是从空中巡逻时路过。所以只要我们小心行事,人类发现不了我们的行踪。

有莱因哈特这个大行家带队,我们的潜行十分顺利,渐渐躲过了人类的侦察线,来到了他们的后方。

第六十七章 人类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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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人类奸细

当天色已经全黑时,我发现我们已经走出了那片崇山峡岭,来到了一个地势相对较为平坦的地方。

趴在一个小山头上远远看去,远处马嘶鸣鸣,火光粼粼,正是人类的大营所在,连绵的好大一片,灯火通明仿佛没有尽头,我在脑海中瞬间就响起了一个形容词:八百里连营!

当然了,我眼中所见,只是人类大军的一小部分,但那绵延不绝的阵势,已经说明了人类大军的声势浩大。这里离着前方阵线已经很远,我们听不到什么撕杀声,不过以人类的惯用手段来看,肯定是不停歇的向我们兽族发起了连续进攻。相信在金汤要塞的城墙之下,现在依然是一副战火连天的景象,但在这大后方,却并没有多少杀伐之气。

这里离官道并不远,莱因哈特对照着地图看了看,就向我们低声道:“再向东移十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今晚行动的成败,就在此一举,我们走!”

在莱因哈特的带领下,我们避开官道,就在山间直接穿越而过,相比较先前所经之地的峙岖不平,反而觉得眼前的这些山丘低像平坦的就和平地差不了多少。

我们此行全都是兽族高手,除了考虑到战斗力强弱的因素外,也在于只有这些高手才能在一日之间通过秘径到达寂静岭。就算人类之中有比较稳重的用兵家,知道加强后勤物资防守的重要性,但恐怕也料不到我们兽族地奇袭。会来的这么快吧?

不过是十里的山路,片刻之间就已赶到。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落大的山谷,谷中的灯火明灭不定,在外围也是一片片连绵的人类军营,只不过论规模比起我们在官道之旁所见,实在是小了太多,估计这就是寂静岭守军的军营了。

在并不明亮的灯火映照下,谷中一排排的都是搭起来地简易粮仓,全是粗木为架,茅草为顶。看起来十分简陋,不过大小到是很有些份量,每一个足有十余米高,一座接着一座。显的密密麻麻。每一个粮仓之间相距不过数米。排列的十分紧凑,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对于谷中来说还算高地,但一眼望去也看不到这些粮仓地尽头。

好家伙,看人类这么一副屯粮地样子,放起火来到是十分容易,只要火势一大,恐怕人类就算想扑救,也会有无从下手之感,毕竟眼前的粮仓实在是太密集了一些。大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势。

看来,人类屯集的粮草物资实在是太多,就算寂静岭占地十分广阔。也有些不够用度,只好将粮仓排列的如此紧密了。不然的话。人类又不是白痴,怎么会不知道提防走火?只看谷中明灭不定的灯火,也知道是人类在小心火烛。

我们这次行动的具体内容,到现在都还没有向所有兽族勇士明言,但大家都是久经沙场的老手,再一联想到自己身上所携带的火油,也就不难想象这次地行动,就是要焚烧敌人的粮草了。

不过眼前这么大地一个阵势,自己这方却只有区区四十兽族,这个焚粮地任务可不轻松。此时我已经看到,所有兽族脸上的神情,已经凝重起来,不过却没有一个在脸上露出害怕、退缩地神色,毕竟我们兽族的好汉,个个都有勇气可以笑着直面死亡。

莱因哈特转身向我们吩咐道:“大家暂时就停留在这里,我去探探敌情就回,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请大家一律听从铁熊将军的命令。”

我知道莱因哈特是要摸到敌人的阵营中,去找到那个人类间谍,以便进一步落实谷中的情形,方便我们下一步的行动。在向我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后,莱因哈特就一纵身没入到了黑暗之中。我知道以莱因哈特的身手,偷偷摸摸的潜入人类的军营,应该不太可能被发现,也用不着担心他的安危。

等到莱因哈特走后,我笑着向大家招呼一下道:“各位,这段时间大家也别闲着,忙一忙手中的活计,等会儿可用的上大派场。”

说着,我从“尼伯龙根指环”中取出了一大批小小的油囊,分发到大家的手中,并吩咐他们将自己身上携带的火油,分散装入到这些小油囊中。如果火油有不够用的,还可以到我这里来取。

对于我能够使用空间戒指,大多数兽族眼中露出了不可理解的神色,毕竟在兽族看来,空间戒指是风系祭祀独有的看家宝贝。至于其中有几个听闻过“尼伯龙根指环”大名的兽族,却是以一脸艳羹的神情看着我,毕竟拥有一件圣器的事,实在可以说得上极为拉风。

■她制作的火符分送到大家的手中,每扎好一个油囊,就将纸符缠在绳结之上。这样一来,就像是做好了一个小型无线点火装置,只要安希的意念一动,就能立刻将油囊点燃。

大约过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远处的黑暗中传了蟋蟋率率的声音,我示意大家加强警备,然后就听见黑暗中传来三长两短的口哨之声。这下我们才放下心来,是莱因哈特回来了。

从黑暗中现身的莱因哈特,身后跟着一个矮小的身影,大概还不到一米七,估计就是“变色龙”安插在人类军队中的奸细了。走到近前,我才看清了这个人类的样子,一副瘦小枯干的模样,尖嘴猴腮的像是弱不禁风,活脱脱就像是个痨病鬼,那像是一个士兵?

不过这家伙一双眼睛总是滴溜溜的乱转,显出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颇给人几分滑头地感觉。这时他畏畏缩缩的跟在策因哈特身后,还真有几分奸诈小人的样子。

走到近前,莱因哈特压低嗓音道:“各位,相信在这个时候我就算什么也不说,大家也知道我们这次的任务是什么吧?这位是人类后勤军的杰罗斯先生,他暂时是为我们兽族效力,人类屯粮的情报都是由他向我们提供的。等会儿,他会向我们详细讲解下面谷中的情况,然后我就会分配大家此次的任务了。”

“能够见到这么多的兽族勇士,小人真是三生有幸。”这杰罗斯地嗓子。十分尖细,但看他说话时那一脸媚笑的神情,显的他为人十分圆滑。

“这次人类三大公国的大公发动大军攻打你们兽族,可说是劳民伤财不得人心之举,我于心不忍。所以决定站在你们兽族这边,如果能够不动刀兵就能化解这场战争,对我们大家来说都是好事。”

我心中暗暗好笑,这个杰罗斯地口齿到是很伶俐,把自己说地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其实还不是一个贪财的小人。也不知道我们兽族是出了多少的价钱,才把这家伙买通,连自己的国家与民族都可以出卖,为人实在是不齿。

见到这家伙。我不由的又想起了那个隐藏在我们兽族中的叛徒,到底是什么样的诱惑。才使我们世代忠勇的兽族。居然也会出现叛徒呢?

不管我怎么想,这位杰罗斯确实口才不错。说起话来条理分明,已经将下面谷中地情形向我们介绍了一个七七八八。

寂静岭是一个四面环山的绝谷,占地十分广阔,约有数十平方公里,但整个山谷只有一个出口,而且四壁都十分陡峭,实在可说是易守难攻。

人类大军地后勤物资全都集中在这山谷之中,搭起地简易粮仓达到了一千五百余座之巨,以每个粮仓能够屯集物资百吨左右来计算,这里的粮草物资实在可用一个天文数字来形容,足够人类一百多万大军三个月之用。

防守这里地人类军队,诚如前面情报中所提到过的,是足足三个人类的万人队,统率的长官是一名人类的高级剑士,这也是这支守军中最高端的战力了。高级剑士的武力在人类国度中已经算是一流,但比起我们这支全由兽族精英组成的突击小队,就实在是不值得一提。没有足够数量级的高手与我们这支突击小队对抗,我们应该有把握在山谷中闹出不小的动静。

人类也知道这批物资事关重大,为了防止走火已经做了不少准备,全军携带的水龙就达到六百具之多。只不过,相对于一千五百余座的粮仓,这些水龙的数量就有些不够用了。

杰罗斯在地上比比划划,将那些粮仓的大致分布情况都向我们讲解了一下,反正是种类拟于圆圈的分布,以谷中心为圆点,搭建好的粮仓一圈圈向外围扩散。由于相互之间的距离很小,所以看起来就是密密麻麻的一团。

寂静岭中四季都有微风吹过,是由谷口吹入到谷内,然后在四下里盘旋,只要我们找准风头,在关键的地方点起大火,应该能够火助风势,将这寂静岭卷入一片火海。

谷中有三万人类的大军驻守,如果穿过人类的军营潜入到谷中,显然容易被人类发现。这寂静岭的山谷四壁虽然陡峭,但对于我们这些身手杰出的兽族来说,也并非不可攀爬。

将火油和安希的纸符全部分发好后,在莱因哈特的分配下,我们兽族分成了十个行动小组,每组四名成员,分散到四处,由峭壁上垂绳而下,潜入谷中。

这样做的目的,一来是不容易被人类发现,二来这些垂下的绳索,也可在事后做为我们撒退的逃生之用。

我、安希、莱因哈特,以及另一名“兽神之锤”中的顶级高手组成了一个小组,由于安希是我们的重点防护对象,所以身手最高明的我们三个,就都和她分在了一组。

对于杰罗斯我们还不能完全放心,就由策因哈特将他背着,和我们一起行动。反正对于身高超过一米九的莱因哈特来说,就算把瘦小的杰罗斯背在身上,也影响不了多少他的灵活度。

到了一个灯火照射不到的隐蔽所,在我们从山壁上垂下绳索,然后延着绳索滑到了谷中。

这是一个没人注意到的偏僻地方,在离我们不足十余米的地方,就耸立着一座简易的粮仓。我们一行一猫腰钻进了粮仓,好家伙,扫眼四下里一看,一包包的大米、一捆捆的干草堆积在一起,足以触到十余米高的屋顶,只看这一个粮仓,就可以知道人类的物资之丰富了。

杰罗斯向我们说明道:“这些外围的粮仓,多是堆积大米与干草,越往中间去,仓中所放的物资种类就越丰富,除了大量的粮草外,军械、刀枪、羽箭都是屯集在这里。如果真能够一把火将这里烧掉,那么不出三天,联军就会断饮,军械等物资的供应也会短缺。这样一来,联军除了退兵外,再没别的选择。”

我看了看杰罗斯,笑道:“这样一来,不论是我们兽族还是人类,都要感谢你这默默无闻的幕后英雄了,如果没有你的帮助,这场战争不会这么快结束,双方也就用不着牺牲那么多士兵了。可惜你的事迹不能公开,不然的话人类肯定会把你当做‘英雄’看待。”

杰罗斯像是没听出我话中的暗讽之意,一脸堆笑的道:“不敢当,不敢当。”

这时莱因哈特和安希已经各在粮堆与草堆中放了一袭配有纸符的火油,然后挥手示意我们小点声,继续向谷中的深处潜入。

一路上,虽然不是每座粮仓都要进去做做手脚,但有杰罗斯的指点,我们对整个谷中粮仓的分布情况也算是了若指掌,每一个关键的地方都没有放过。

而且杰罗斯本身就是人类的巡逻兵,对于各处暗桩与哨卡,以及巡逻时间都清楚的不得了,使的我们一路行来,是异常的顺利。

第六十八章 月黑风高放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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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月黑风高放火天

碰到人类设置的哨卡,我们一般都是绕路而过,避免被对方发现。

但如果遇到的是暗桩,我们则是毫不犹豫的将其拨掉。

原因很简单,按照杰罗斯提供给我们的情报,哨卡每隔两个小时就会换一次班,如果我们把哨卡拨掉,那么不用多久时间,有人入侵的警号就会传遍大营,这样自然不利于我们的行动。至于暗桩,一埋伏就是一晚上,就算我们将其拨掉,至少在这个晚上也不会被人发现,这样我们自然就是宁杀错,不放过了。

每拨掉一个暗桩,我们都会将暗桩的衣服给剥下来,然后自己换上。这番举动是出于我的建议,混到敌营中偷偷摸摸的放火,当然要换上敌人的衣服才好浑水摸鱼。藏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树林这样的理论,对于我这上一世的修真界神偷来说,当然是理解深刻。

虽然我们这些兽族战士的身材比起人类高大了不少,很少能碰到件合身的衣服,真要是混在人群中也会十会醒目,但只要有件敌人的军装掩人耳目,就会使我们的行踪更隐密一些,还算是有些好处。

就这样在谷中偷偷摸摸的潜行,差不多两个小时后,我们已经摸到了靠近谷口的位置,这里也是离人类军营最近的地方。站在这里,很明显的就可以感觉到从谷口吹进来的微风,从我们的身边掠过,打着旋儿吹向了谷内。

现在已是午夜时分,正是夜色最浓的时候,我们躲在一个简易的粮仓中,偷偷的向人类军营打量。从我们所处的方向,正好可以看见人类军营的后门,除了站岗的八名士兵。以及后营门口地两堆篝火,人类的军营中是黑沉沉的一片,看不到什么动静。

杰罗斯小声的向我们道:“别看军营中黑沉沉的没什么动静,但每晚轮夜班的巡逻人员有三班,每班三千人,交替在谷中四处巡视。我们一路行来,路上看到的巡逻队。都是第二班地人。估计再过一个小时,就是第二班与第三班的交接时间,后营门口这地方会有好一阵混乱,我们趁机点火再沿原路返回,就可以避免被巡逻队的人发现。”

策因哈特沉声道:“辛苦你了,不过还是要麻烦你陪我们等到那个时候。”

杰罗斯连声道:“这个自然。趁着起火后的混乱,我也好混入到军营之中,以免被人发现今晚我不轮值,却偷溜出来大半天的事。”

在行动之初。我们已经约定各个行动小组,都是在靠近后营门口的这个粮仓内集合,我们这组是第一个到地,现在正好等一下其他兽族。

我向策因哈特打了声招呼,然后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向粮仓外摸了出去。策因哈特当然知道我是去干什么,毕竟这一路上行来,我没少向他建议一些歪门邪道的手段,现在就是我将这些茅招赋予实施的时候了。

我溜出粮仓。偷偷摸摸地沿原路返回,在放置了火油的粮草堆上。

洒了大量的如胡椒粉、狼粪烟这些一遇火就会发出刺鼻性气味或是发出

浓烟的东西。加了这些东西。等会儿真的放起火来,那精彩的场面一定会把人类搅得鸡飞狗跳。

我有“尼伯龙根的指环”。储存起这些东西实在是轻而易举,而这些东西也是我在出发之前,找卡洛斯搜刮而来的。可惜地是硝石这样的紧俏物资在卡洛斯那里也没有存货,不然地话我要是能够弄一点过来,就能让人类领教一下什么叫做炸开了花。

至于我为什么不在一开始放火油时就掏出这些看家法宝,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并不是十分放心杰罗斯这样地奸诈小人,以他贪财的性格,难保不会打“尼伯龙根指环”这件圣器地主意。虽然他在我这里讨不到什么好,但被他知道了我有这么一件圣器,传扬出去恐怕以后我的日子会不怎么好过。

二来“尼伯龙根的指环”存储空间虽然无限,但胡椒粉,狼粪烟这些东西却不是什么常用物,我收集起来的数量有限,只有用在离人类军营最近的这些粮仓中,才能起到最佳的效果。

我在加这些料时,也注意留神了一下四周的状况,碰到了三拨其他小组的成员,对于我加的这些料,他们也都表示出了佩服之情。对于大多数兽族来说,直肠子直心眼本来就是他们的特性,这些武勇的兽族战士,就算是打破他们的脑袋,恐怕也学不会我的这些奇思异想。

把手中的存货全部洒光之后,我又偷偷的溜回到集合的粮仓之中,这时其余的几个小组成员也集合了过来,大家全都安然无恙,四十名兽族一个不少。

这些兽族勇士忠实的执行了我改头换面的建议,全都换上了人类的军装,只不过除了极少数能够找到合身的衣服外,大多数的衣服全都是绷的死紧,上身露出肚腩肉,下身露出半截毛茸茸的腿。至于军靴,对于兽族的那些大脚板来说,实在是不可能找到一双合脚的。

这样的一副打扮,让人有些忍俊不禁,但在杰罗斯的口中,却变成了我们兽族勇士是如何的豪迈潇洒,穿上人类的军装更能显出英姿勃发,比起人类穿上军装后那萎靡不振的模样,实在是在气势上强了百倍。

对于这位人类的马屏与口若悬河,我也不得不表示佩服,以这样的人材,不去做叛徒还真是屈才了。

又等了一会儿之后,我们就看到有陆陆续续的人类巡逻队向军营走去,显然是回营后换防,现在这个时刻,正是四下里防守最薄弱的时候,也是我们点火的最佳时机。

我和莱因哈特交换了一个眼色,由莱因哈特向杰罗斯道:“杰罗斯先生,我们马上就要开始行动了,还请你借这个机会。回到军营之中,以免暴露了你的身份。”

杰罗斯点了点头,道:“各位兽族的勇士,希望你们能够马到功成,一切顺利。”

说完,杰罗斯就偷偷摸摸的溜出了粮仓,以他的精明能干。我们到用不着担心他会暴露自己地行踪。

等到杰罗斯走后,莱因哈特才低声的吩咐了一句:“行动!”

一声令下,安希立刻用她的意念引燃了纸符,我们全都亲眼看见设置在这个粮仓中的三张纸符,全都自动的燃烧起来。慢慢的引燃了火油,在一瞬间就点起了一个小小的火头。

我们地心中都是一片激动,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离行动成功也就没有多远了。

把杰罗斯支走的原因。就是在于不想让他看到安希的纸符,毕竟这样的一手绝活,是我们兽族的最大秘密,可不想让一个人类奸细知道。

至于他看到我们放置火油,不解释也能猜明白我们的目地是什么,对于缠在火油上的纸符,我们就解说是兽神的一种祝福,保佑我们此行一切平安。就算杰罗斯心里有所怀疑。他也不可能想像到纸符有这样的神奇功效。

在引燃了这个粮仓中地火头后,我们立刻撤了出去。装做人类巡逻队的模样。在谷中四处转悠了起来。

四十这个数量,刚好和一个人类的巡逻队人数相当。再加上我们尽给一些阴暗的角落走,一时之间就算远处有人看到我们这支队伍,也会误以为是一支换防的巡逻队。

安希每一次运用意念,她能点燃百米内妥置好的纸符,这就等同于有三四座粮仓内的火头已经被我们给点燃了。

我们行进的路线都是事先已经计划好地,现在相当于我们沿着谷内粮仓,做圆圈状的曲线绕行,每经过一处,就可以由安希点燃粮仓内地火头。

到了这个时候,我们不由地都感谢起安希起来。正是她的纸符,才使我们在这样地一个关键时刻,能够顺利的完成任务。不然的话,只凭着我们这些兽族勇士潜进谷内,逐一的去点燃粮仓,还不知道要费多少的功夫,而且还没有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效果。

在我们走出了大约千余米的距离后,已经差不多点燃了二四十个粮仓的火头,这时第一批点起的火头已经彻底的燃烧了起来,人类的巡逻兵已经发现,立刻一阵急促的警哨声响,起四处都传来“走火了,走火了!”的声音。

我们回头向谷口处瞧去,已经有三个粮仓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头烧的老高,即使我们已经离的较远,也能看的沽消楚楚。这时谷口的风并没有停歇,随着这风势,点燃的火头仙旁边的粮仓卷去,已经燃着了好些粮仓的茅草顶。

好一个火助风势,照这样的一个发展势头,将这片山谷变成一片火海,也并非是不可能。

这时人类还没意识到这是有人故意纵火,拉扯出一些水龙,就急匆匆的围着起火的粮仓浇了起来,企图将这火势控制住。

这时我们再不停顿,加快了脚步在谷内四处奔行起来,现在只要我们走出的范围越远,所能引起的火头就会越多,到时候火势自然就难以收拾。

而且,随着火头的越来越多,再加上胡椒粉、狼烟引起的混乱,人类很快就会发现情况不对头,明白这是有人纵火,这时我们走的越远也就代表越安全。而且看这情形,大火肯定会越烧越旺,人类只会越来越慌乱,所谓的浑水摸鱼,就是要趁这个时候,好好的闹上一闹。

事先我们也没有料到这次的火攻居然会是如此的顺利,在我们的身后,火势已经越烧越猛,滚滚的浓烟也从谷中处借着风势向内吹来,导致四下里一片混乱,谁还能在这个时候发现我们的行踪?

而且,大火阻断了人类守军向我们追击的可能,更何况现在他们焦头烂额,只顾着救火,那里还会分兵去追索纵火犯?我们在谷中,只有可能碰到小股的巡逻兵,以我们的战力,对付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

差不多半个小时后,我们已经绕着谷中转了大半圈,事先预置的火头差不多全都点起,实在可说是圆满的完成了此次放火的任务。以现在的情形来看,谷中的大火已经不可能扑灭了。

所谓的月黑风高放火天,此时谷中确实可说的上是风高火急,但月黑却绝对算不上。因为熊熊燃起的火光,已经将整个夜空映照的一片通明,四处都是一副红形彤的火红颜色。

在撤退的途中,我们也遇到过一队人类巡逻兵,本来是准备大干一场的,但我在急中生智,朝着他们叫到:“赶快救火,前面还有走火的地方,等到大火烧过来,大家全都完蛋了。”

这一番话,只吓的那队巡逻兵像一堆没头苍蝇般,乱哄哄的向起火的地方跑去,根本就没留意我们是不是真正的巡逻兵。

没用多长时间,剩下的一些火头也全都被安希燃起,再没有一处遗漏,而我们也顺利的撤退到了最初我们垂下来的绳索处。

看了看参与到此次行动中的四十名兽族此刻一个不少,再看看远处谷中烈焰焚天的模样,我们实在是没想到这次的任务会如此的顺利,我们不仅将人类的粮草全部焚为一炬,还可以毫发无伤的全员安全返回,这实在可说是个奇迹。

当然,这奇迹的创造者,就是安希了。到了这个时候,就连一向冷静的莱因哈特也开口赞道:“安希大圣女,这次全都托你的福了,估计人类受到这样的一个沉重打击,我们就能够不战而胜了。”

安希微微一笑,没有答话。我却按耐不住内心的喜悦,道:“那我们还等什么?这个胜利的消息,应该尽快的告诉大家知道!”

说着,所有的兽族都笑了起来,顺着绳索攀爬上去,现在我们只想快点回到金汤要塞,与大家分享这胜利的喜悦。

第六十九章 黄雀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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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黄雀在后

不一会儿,我们一行已经全都从谷中爬出,站在高处往谷,看着那一片沸腾的火海,仿佛是在向我们祝贺此行的成功。

此时谷中已经完全被大火所吞没,从我们所处的位置所能看到的那一小片军营,也是一副鸡飞狗跳的杂乱场面。只不过,任人类如何上窜下跳,这样的一片熊熊大火,已是他们绝不可能扑灭的。人类屯集的物资之多,就算烧上几天几夜也不稀奇,也许等到人类撤军之时,这大火都还没熄灭吧?

不管怎么说,此次行动获得了绝对的成功,超着夜色的掩护,我们只要尽快的沿原路返回,就能为此行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只不过,老天爷显然是还想给我们增添一些波折,还没等我们走出百米的距离,我和策因哈特就同时停住了脚步。

“前方有动静!”我们异口同声的说了一句话,然后莱因哈特一挥手,示间大家摆出战斗队型。

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一片光溜溜的山岭,根本没什么好的藏身之所,身后又是燃烧着熊熊大火的绝谷,让我们根本就避无可避。

等我们刚刚做好准备,前方就闪现出了数百个人影,逞一种半包围的阵势将我们一行围了起来。

看他们的打扮,并没有身着标准的人类军服,但每一个人影的步履却是相当轻盈,显出这一批人的身手绝不平凡。特别是在这些人中,夹杂着几十个身着黑袍的身影,这是标准的魔法师打扮。在一瞬间我就可以断定,眼前出现的是一支人类的精锐部队,数百人中就可以配有几十个魔法师,这样的比例简直可用豪华来形容。

等到这些人再走进一些,映照着身后的火光一看,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这支人类部队打出的番号。

“克鲁斯公国的斗士战队!”我地口中缓缓道出了敌人的来历,想不到在战场上从来没有出现的这支部队。现在居然出现在这里,还将我们这支突击小队给团团围住。

这支队伍中混杂着几十位魔法师,估计也是隶属于克鲁斯公国的,难怪人类在战场上出现的尖端战力并没有预料中地多,原来其中的一部分集中在了这里。

我们本以为这次的突袭神不知鬼不觉。没料到刚刮开始回程,就发现这里还有一只捕螳螂的黄雀。一时之间,我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这支部队没有上战场,反而出现在这里?

如果仅仅只有克鲁斯公国的斗士战队,面对我们这支几乎集结了兽族大军中所有高端战力的突击小队,他们是没能力将我们围困并全歼的。但现在这支人类队伍中却多上了几十位魔法师,只有安希这一位祭祀的我们。就很难和对方硬抗了。

这些人类高手并没有同我们对话,而是默默无声地将我们围住,也没在第一时间内发起攻击。

莱因哈特悄悄在我的耳边道:“分散开来,全力突围!”

我缓缓的点了点头,被这么多的人类高手围住,我们再想全身而退已不现实。敌人的数量虽然多我们近十倍,但他们散开包围圈子后。

阵线比较稀薄,不论我们从那个方向突破,估计这支人类部队没能力将我们全部拦下。只不过,这样硬碰硬的往前冲。我们会付出多大的牺牲,此时在心中也完全没底。

人类不急着发动进攻,可能是在等他们地援军。时间拖的越久对我们越不利。我和莱因哈特交换了一个眼色,正准备主动发起攻击。

突然之间。在我们的身后一股强大的元素能量爆发出来,就算明知道眼前有着不少地人类敌人,我还是忍不住回头向身后看去。

只见冲天的火光中,一个黑色的身影悬浮在夜空之间,在他地身周范出一丝丝蓝艳艳地光芒,就连那耀眼的火光也无法将这蓝色光芒掩盖。而随着这蓝色光芒地闪烁,一股庞大的风元素力量,正以这蓝色光芒中的人影为中心,疯狂的汇集着。

圣级!这样强大的力量只有圣级才能够施展出来。就算此时我看不清这个空中的人影,也能够肯定这家伙正是我和安希最大的仇敌,克鲁斯公国的圣魔法师加篷特。

这个家伙和斗士战队出现在这里,对于我们来说绝对是个意外,有了这个人类的顶级强者存在,再加上斗士战队与魔法师,恐怕我们这四十兽族精英,全都要交待在这里了。

不过现在加篷特距离我们还很远,他汇集的风元素力量,显然不是为了对付我们,难道他是想救火?

只不过此时谷中大火已起,任加篷特修为通天,也不可能将这大火扑灭吧?

片刻之后,加篷特的身周已经汇聚了足够多的风系元素能量,只见他的手在身周一挥,立刻有近二十个巨大的龙卷风凭空出现,每股龙卷风足有三四米粗细,在加篷特的操纵之下,向着四周旋转而去。

这一招,正是顶级的风系魔法“龙卷暴风阵”,当年加篷特曾用这一招在神佑之庙一战中屠杀我们兽族的平民。

这个顶级魔法的威力虽然巨大,但所谓火借风势,指望这“龙卷暴风阵”有灭火的功能,显然不现实。

只不过加篷特显然也没指望这龙卷风能够灭火,随着每一道巨大的龙卷风所经之处,地面上一切的事物都卷进了龙卷风之中,包括一些已经在火海边沿燃烧的粮仓。每一股龙卷风中都隐藏着无数的风刃,这些被卷上天的东西在瞬间就被切割成了碎片。

渐渐的,龙卷风在火海中刮出了一条隔离带,使的大火无法再继续蔓延,使得极少一部分还没点燃的粮仓,能够在这场大火中幸存。

只不过,圣级的力量再强大,也有一个限度,加篷特魔法威力所能覆盖的范围终究有限,再加上他出手的时机略晚。所能挽救的粮仓还不足百座。这些残存地物资,相比起人类的所有物资而言,连十分之一都远远不足。

本来我们有把握将人类的所有粮草全都

焚为一炬,想不到加篷特一出手后,居然还能抢救出这么多。这圣级力量确实也有超乎想像的强悍之处。

意外归意外,但加篷特抢救出的物资毕竟有限,远远不够百万大军所用,我们地火攻从效果上来说,已经完全达到了当初制定计划时的战略目的。

如他加篷特再怎么牛x,就算能将我们这些兽族全都格毙当场,在这时也挽回不了人类军队败退的命运了。

加篷特显然也明白这一点,只见他悬停在空中呆了半晌。才猛的掉头向我们飞了过来,直接越过我们的头顶,站在了斗士战队的前面。

时隔四年多,我又见到了这个生平大仇。他的样子没什么太大地变化,依然有着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只是左眼上一个黑黑的眼罩,使的他看起来多了几分阴险的气息。估计再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嘴脸,也没有以前那么具有煽动力了。

安希悄悄的走到了我地身后,一双眼睛喷出仇恨的怒火,显然她猜出了加篷特的身份。

我低声劝慰安希道:“安希阿姨。这个家伙确实是我们的大仇人,但在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冷静,我们现在是一个整体。不能因为个人原因,拖了大家地后腿。”

安希沉声道:“铁熊。我有分寸,等会有机会你带着大家逃吧。

我殿后!拼着同归于尽,我也要为姐姐干掉这个仇人。“

我心中思如电转,眼前的这个局面,我们自保都有困难,能够不全军覆没就已经偷笑了,这时我再劝安希什么多多保重,以图后计什么的根本就等于废话。

如果我们真地要把命丢在这里,那还不如学安希这样,同敌人拼命更划算一些。

不过我心中盘算了一下双方地战力,人类一方肯定是占了上风,但我们这边全是兽族的顶尖高手,如果拼了命只想寻求突围,人类要想把我们全数留下也十分困难。如果运气好地话,我们中能有几个逃出敌人的包围也说不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可不想安希一上来就是“圣光自爆”,再上演一次与敌同归于尽的惨剧。

我心中还在转着念头,就已经听见加篷特恨声向我们道:“你们这些狡猾的兽族,居然偷偷摸摸的跑来放火烧粮。可惜我白费了一番苦心,一直带着斗士战队在暗中护卫,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得了手。好在还来得及将你们截下,不让约们全都把命交待在这里,如何能消我心头的怒火?”

马上就要性命相搏,就算在口头上占点便宜也好,于是我哈哈一笑道:“消你的怒火?你看看这谷中的大火,消的了吗?你们人类妄图侵犯我兽神帝国的领土,就算有怒火,这也是我们兽族降给你们人类的惩罚之火!”

加篷特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仔细的打量了我一下,才道:“想不到你们兽族也出了一个伶牙利齿之辈,实在是难得……”

说到这里,加篷特的眼神一亮,讶声道:“是你?”

我和加篷特初次见面时,虽然还只是一个十岁的熊族小孩,但我现在的面貌依稀间还有以前的影子,加篷特见到我自然会觉得眼熟,再加上一个伶牙利齿的熊族形象,他认出我一点都不稀奇。

“是我又如何?当年你只是瞎了一只眼,现在就让你把命也赔上!”说着,我朗声道:“就让你的狗命去追随萨博吧,只有地狱才适合你们这样的卑鄙小人。”

加篷特怒极反笑,道:“你这兽族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就算萨博一时大意折损在了你手中,难道你以为我们这些圣级强者,真是你能够予取予夺的?”

说到这里,加篷特伸手在空中一抓,一股风元素力量聚集在了他的手中,仿佛随着他的一抓被凝炼的十分结实一般,凝结成了一个蓝色的小光球。

加篷特曲指一弹,这蓝色光球忽的从他手中飞出,滴溜溜旋转着向我击了过来。

圣级魔法师一出手,果然厉害,以这蓝色光球中凝结的风元素力量来看,这绝对是一个高阶的风系魔法,加篷特不念咒、不冥想,只是随手一挥就能发出,已经将他的实力展露无遗。

这蓝色光球飞的虽快,但我的身手也不弱,口中叫一声:“大家小心!”就向旁边一个侧身闪过。

本来我还担心这蓝色光球会误伤到我身后的兽族,没料到我才刚刚将这光球闪过,这光球就在空中划出一条曲线,绕了个弯又向我追击过来。

我不敢大意,施出一个缩地城寸,瞬间又向旁边移出了十米。这蓝色光球像是失去目标般的在空中一顿,然后又掉过头继续向我追击,好像已经将我的气息锁定了一般。

好一个加篷特,不愧是圣级魔法师,只是随手施出来的一个攻击魔法,也是这么的难缠,看来我只是闪避的话,还应付不了加篷特的这一招。

圣级虽然强大,但我对自己的实力也有信心,总不至于连他的随手一击都接不下吧?当下我再不闪避,左右手一挥之间两道掌心雷击了过去,轰的两声轻响,与蓝色光球撞了个正着。

游离的电光闪耀之下,蓝色光球只是晃了两晃,虽然看起来有些摇摇欲坠,但并没有被击散,依然向着我击了过来。

我运起一道金刚伏魔圈,迎着蓝色光球冲了上去,在与之将接触时,手掌中运起两道掌中雷,硬生生的将这蓝色光球给夹住。

我吐气开声,双掌中猛的用劲向内一压,一连串不停歇的气爆声响起,那蓝色光球在我的重压之下终于散了开来。四散而出的能量被我发出的金刚伏魔圈包裹住,闹腾了好一阵子才消停下来。

第七十章 巧妙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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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巧妙突围

接下了这一击后,我傲然的负手而立,与加篷特遥遥对视。

加篷特显然也没有想到,昔年那个看起来不过平平的兽族小孩,现在已经有了如此不俗的实力,在呆了片刻后才道:“难怪敢说大话,原来你这兽族小子还有几下子,居然能够空手接下我的‘蓝光追风弹’。

不过就凭这样的能力,还不足以向我叫板,下面让你再尝尝厉害……“

还没等加篷特废话完,我和莱因哈特就交换了一个眼色,所有的兽族突然主动的向人类发起了冲锋,而安希也是抖手就祭出两个火球,向还在自说自话的加篷特砸了过去。

开玩笑,现在可是战争时期,我那有闲功夫陪着加篷特来场一对一的较量?超着人类还没想到要主动发起攻击的时候,我们抢先出手,肯定能打人类一个措手不及。

现在的局势很明显,人类的整体实力明显强过我们不只一筹,如果我们还傻愣愣的呆在原地和敌人硬拼,那和送死也差不了多少。我和莱因哈特都不是呆板不知变通的兽族,趁着加篷特还想向我们展示他所谓的圣级力量时,我们贯彻了前面达成的一致意见:分散开来,全力突围!

只要能够冲破人类的包围圈,我们这些兽族就会四散而逃,到时候,能不能逃出生天,就要各安天命了。

加篷特本来还想向我露两手,却没想到我们突然发起了突袭,一愣神之间,安希的火球已经砸到了他的身前。只不过圣魔法师就是圣魔法师,只是一个弹指的功夫。就将这两个火球消弥于无形。

如果想突围而出,避开加篷特这个强敌当然是最佳的选择。但安希此时只想着报仇,准备扑上去和加篷特开打,怎么会想着躲开他?抛下安希不管。这样地事我肯定做不出,急切之间我只好一把拉住安希,在她耳边道:“我们冲出去,然后引加篷特来追我们,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和他决一死战,干掉他的机会也比在这里被人类这么多高手围着打要好。”

安希的性格是火暴,但头脑却很是聪明,一想之下也明白我地话有道理。也就不再一门心思只想缠着加篷特,任由我拉着手也和众多兽族一起向前冲去。

人类一时之间也没料到我们兽族会主动发起攻击。更离谱的是我们兽族向人类冲去的时候,没有一个战士进入到狂化状态。人类的斗士战队中也是高手云集,自然很不爽我们这些兽族不狂化就敢向他们发起冲锋,一瞬之间,各色斗气不停的泛起,这些人类高手也向我们围杀过来。

事实上,我们兽族不狂化也是有其道理的,因为从始至终,我们还有一招杀手锏没有亮出来。这就是我发给大家的符咒。

在我们兽族冲出的同时,一张张地黄色道符也甩了出去,每一个兽族都给自己加持了一个金刚伏魔圈。

人类的反应速度并不慢,特别是那些魔法师,随着他们吟唱着咒语。各色元素攻击向我们这些冲过来地兽族铺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这些魔法攻击。虽然都是一些威力不算大的中低阶魔法,但胜在出手速度快。覆盖面积大,如果我们兽族就这么硬着头皮往前冲,就只能落个活靶子的下场。

但这些人类魔法师根本没想到我们还有金刚伏魔圈这样的超级防御法术,这些中低阶的魔法攻击数量虽然多,却破不开金刚伏魔圈的防御力量。这些魔法砸在防护圈上,除了泛起一阵阵各色斑斓的光华,根本伤不到我们分毫。

人类一时之间肯定想不通为什么我们可以毫不在乎他们的魔法攻击,眨眼之间就让我们冲到了他们地队列前。

我们兽族不狂化,这些人类的斗气高手可不怕与我们贴身肉搏,他们抽出手中的兵刃,向着冲过来的我们迎了上去。

这时,几乎所有兽族的手中都祭出了第二道符咒——缩地成寸符。

冲在最前面地人类战士,估计只会觉得眼前一花,就发现我们这些兽族在一瞬间消失,然后在下一刻又出现在十米之外。

只是这一个瞬移,我们就越过了人类地第一道防线,杀到了人类的阵容之中。

加篷特本来准备出手教训一下我,却没想到我只是一个闪身,就拉着安希混到了人类地阵营之中,这时他再发动魔法攻击,恐怕就会误伤到同伙,只好一个腾身飞跃在空中,从空中紧紧的盯住了我,肯定是想防止我逃脱。

通过缩地成寸符瞬移到人类的阵营之中后,我们并没有趁这个机会向他们发起攻击,而是继续祭出下一道缩地成寸符,向另一个方向瞬移过去。

要知道,我交给每个兽族手上的缩地成寸符有十张之多,按照一次可以移出十米,这十张纸符就可以保证我们的兽族战士能够向前突进百余米。

一时之间,人类的阵营中乱了套,我们所有兽族都是一忽一闪的形如鬼魅,在人类还没有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时,已经有不少兽族瞬移出了人类的包围圈,向山冷上四散跑去。

加篷特瞪大了眼睛,估计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我们这些兽族明明被他们围了个水泄不通,怎么眨眼之间就让我们突出了包围呢?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兽族都能通过缩地成寸符逃出人类的包围圈,毕竟大家都是第一次使用,有十余名手脚稍慢的兽族,因为选择的方向不对,或是祭出符咒的速度稍慢,已经被人类的高手给缠上,只能凭着真刀真枪的功夫干一场了。

我的金刚伏魔符、五丁开山符、掌心雷符,都可以帮助这些兽族加强战斗力。只不过敌我数量悬殊,这些没能逃出包围圈地兽族,为国捐躯是迟早的事。

所有的兽族中,没有谁运用缩地成寸符比我更专业。就算我带着安希,也是在第一时间就从人类的包围中瞬移了出来。加篷特在空中一直盯着我,以他睚眦必报地个性,肯定会紧盯着我不放。

事实上,就算加篷特不盯着我们,安希也不会放过向他挑衅的机会。我们刚一脱出人类的包围,安希就回头向空中看了看,然后毫不犹豫又是两个火球击了出去。目标正是飞在空中的加篷特。

这下子加篷特的鼻子估计都要被气炸了,这样普通的两个火球对于他来说。搔痒痒都不如,但安希在逃跑之时都不忘招呼他一下,显然是没把他这堂堂一个圣级放在眼里。

加篷特在空中怒吼一声:“一个也别放过,给我追!四十个兽族的头颅,全都要放在我的面前,一个也别漏过!”

说着,加篷特在空中一个转身,向着我和安希直扑而来。

在这个紧要关头,我再顾不上什么客气。一把将安希背了起来,施展起缩地成寸向前疾驰而去。加篷特黑着一张脸,在我地后面衔尾急追。

圣级虽然能够飞行,但加篷特只是一个圣魔法师,飞行速度并不是他的强项。我地缩地成寸如果把速度发挥到极限。能够同疾风兽的速度相媲美。丝毫不弱于龙族在空中飞行的速度,比起加篷特来则是快上了一筹。

只不过现在我们奔行的地方并不是平地。而是在崇山峻岭之间,只能在地面上疾奔的我,虽然在速度上快一些,却甩不掉在空中直飞的加篷特。但加篷特要想追上我,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就这样一追一逃,眨眼就将其他的兽族和人类甩了个没影。

我是用缩地成寸的道法奔跑,在地面上一闪一闪地忽隐忽现,如果加篷特不是飞在空中,只怕也跟不上我的节奏。估计加篷特很想在空中来上两击,把我给轰趴下,但我的身形如此飘忽,他又如何能找到出手的机会?

我真气充足,就算是背着安希,这么一口气的跑上几个小时,也耗不光我地真气。有空地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加篷特,虽然他还是远远的在空中跟着我,但并没有拉近双方地距离。

我不由的心中一喜,看来这家伙的速度及不上我,如果我就这么笔直的向金汤要塞跑去,说不定跑到我们的地头,这加篷特还是追不上我。真要这样的话,岂不是我和安希能够逃出生天?想到这里,我不由的兴奋起来,速度都像是快上了几分。

渐渐地,我觉得山势越来越陡峭起来,显然是我已经回到了金汤要塞的山脉范围内。地形的崎岖使我的速度有所减慢,加篷特与我的距离拉近了几分,只是他要想追上我,还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

一直被我背在背上的安希突然开口问我道:“铁熊,你就准备这样一直跑下去,逃回到金汤要塞,然后再看到加篷特这家伙从我们的眼前溜走?”

我正在全速奔行,听闻此言心中不由的一震,讶声道:“你说什么?”

我似乎听到安希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就觉得自己的肩头一沉,安希已经一手按在我的肩头,凌空一个倒翻落在了地上。

我心中一声叹息,看来安希还是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不想错过这个能与加篷特拼命的机会。

论实力,我们是比不上加篷特,但安希身位大圣女,有“圣光自爆”这个可以拼命的绝活。她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加篷特曾经在“圣光自爆”下吃过亏,有什么办法能够把他拖住,不会一战就把他吓跑。

我停下脚步,慢慢的走回到安希身边。安希回头对我一笑道:“铁熊,其实你可以放下我别管,自己回到金汤要塞去,这个混蛋让我来收拾就行了。”

我摇摇头道:“安希阿姨,这家伙也是我的大仇人,我们一起对付他,机会会大一些。”

安希点了点头,然后同我一起并肩而立,遥遥看着从空中飞近的加篷特。

不一会儿,加篷特已经飞到我们身前,在离我们数十米的空中悬停在那里,看着我们冷笑连连道:“怎么,跑不动了?现在这时候再想着求饶,可就晚了。”

我哈哈一笑道:“这里一片穷山恶水,用来埋你这恶人正合适,我们准备就在这里把你给收拾掉。”

加篷特冷哼一声,道:“不自量力!”

说着,只见加篷特双手一挥,一左一右两道风刃向我和安希直奔而来。这显然是加篷特给我们的一个下马威了。风刃虽然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攻击魔法,但从加篷特的手中使出来,威力却是不同凡响。

这两道风刃带着呼呼的破空声,向我和安希削了过来,我有心试试这圣级魔法师发出的初阶魔法到底有何威力,祭起一道金刚伏魔圈后,就和安希站在那里动也不动。

两道风刃撞在金刚伏魔圈上,发出了一声巨大的气爆声,金刚伏魔圈上闪烁出一道淡淡的黄色光芒后,硬生生的将这两道风刃给挡住了。

加篷特的瞳孔猛的收缩了一下,惊呼道:“圣级领域?”

有淡淡的黄色光芒闪动,能够自动的抵挡住魔法攻击,我这金刚伏魔圈从效果上来看,还真的和圣级领域有些想像。

我用不着和这加篷特说真话,当下哈哈大笑道:“何止是领域,我还魔武双修呢!”

说着,我抖手就是一记掌心雷,向加篷特轰了过去。

加篷特伸手在身前划了一个半圆,施放出了一个“空气护盾”,我的掌心雷当然攻不破这圣级的护盾。但在掌心雷那游离的电光中,我能够看到加篷特的脸色是一片铁青。

我知道,以我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让加篷特感觉到了震惊,在见到我接连使出一些前所未见的能力后,加篷特已经有些摸不透我的底细了。

第七十一章 星空下第一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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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星空下第一勇者

当然,以加篷特的眼光,肯定能够看出我所施展的防护方法,而不是圣级领域,而我的能力也还没达到圣级的程度。不过,如果他真的相信我能够魔武双修,也可以算是十分搞笑了。

毕竟,魔武双修是传说中的众神才具有的特殊能力,如果我能够做到这一点,足以震惊整个大陆。

一时之间,加篷特将注意力全集中到了我的身上,反而忽视了安希的存在。

此时安希的双手之间已经隐隐的泛出了白色光华,显然她是在召集圣光。不过,为了避免引起加篷特的注意,她的这个过程非常缓慢,并没有引起太大的能量波动。

我一直认为所谓的圣光,不过是天地元气所幻化,这种自然界中的本源力量,当然比什么按属性划分的元素力量强上许多。

安希此时并不是要展现神迹,她所召集起来的圣光也不需要太多,更不用弄出像“圣光加持”那样大的阵势来。可以说,只要她能聚集起足够引起自爆的能量,就可以偷偷摸摸的和加篷特拼个同归于尽。

由于聚集的能量有限,安希就算要自爆也会将其威力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至少她是不希望将我也卷入到爆炸威力的范围内。这一点,我相信安希对圣光的控制力,因为她没机会像南希那样,一下子就将整个加持在兽神像上的圣光引爆,其威力都比得上一个小型核弹了。

我心中此时充满了茅盾,如果安希真的找到机会缠住加篷特后引爆圣光。那么几乎就等于她在我地眼前与敌同归于尽。就算加篷特是我的大仇,但杀了他就要陪上安希的一条命,这样地一个结果却是我不想看到的。

不过。加篷特毕竟是一名圣级,要想找一个缠住他的机会也不是那么容易,安希肯定也会慎重其事,因为“圣光自爆”只有施展一次的机会。

这时加篷特盯着我道:“想不到你这个兽族,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多的花样,这让我感觉到很不安。你说,如果不趁着你还年轻的时候将你干掉。我是不是会连觉都睡不稳?”

说到这里,加篷特嘴角林过了一丝残忍的笑意。我则毫不在意地哈哈大笑道:“妒才忌能,这样的事你也不是第一次做,连我们的神佑祭祀你都敢动脑筋,又怎么会对我这个普通兽族乎下留情?不过。我也不会束手待毙,想要干掉我,就看看你这圣级有多大的能耐吧,”

话音一落,我猛的一个缩地成寸。瞬间和加篷特拉近了十米地距离,然后跳起向悬浮在半空中的他扑了过去。加篷特再强大,也只是一名魔法师,如果能够和他近战,无疑对我有利。而且,拉近距离后,加篷特所能施展的魔法。也会受到限制。可以说,近战是战士对付魔法师的不二法门.

但加篷特身为一个圣级,战斗经验绝对丰富,我一扑近他就知道了我地意图,冷笑一声后就在空中一个斜飞,落在了地面上,我的那一扑自然落空。

不过我也不是吃素的,就在空中再次施展出缩地成寸,硬生生的改变了方向,又将自己瞬移到了地面之上。继续向加篷特扑去。

这次没见加篷特有什么闪避动作,他居然就这么冷笑着看着我,毫无避让的意思。

眼见和加篷特只和我隔着四、五米,再接近一点我就能够和他展开肉搏。但刚冲到这个位置,我就突然觉得眼前像是出现了一个无形的壁障,整个身体仿佛投入到了一团胶水之中,让我动弹不得。

我大惊失色,心知这一下算是中了加篷特的圈套,难怪他可以这么镇定地面对我,原来他已经在暗中启动了圣级领域,就等着我自投罗网。

魔法师的领域和圣级武者的领域不同,虽然芜罩的范围小些,但胜在可以默发,而且没有金色的光华闪动,显的比较隐蔽。像我这样如果一时不察,自动投入到领域的范围内,会在一瞬间物理力量全消,身体的行动自然会大受影响。

当年老爸陷入到加篷特的领域内时,也要好一阵子,才能凭借自身的力量,强行从加篷特地领域内挣脱。虽然现在我的能力已经强于当年的老爸,但加篷特的修为也有所精进,一时之间我还是挣不脱这领域的束缚。

加篷特眼中露出丝得意神色,挥手一记风刃就向我劈了过来,现在我离着他不过五米,眼见这一击是避无可避了。还站在后方的安希发现了一惊呼,只不过她现在正在聚集圣光,根本腾不出手来。更何况,就算她能够出手相助,也远水救不了近火,只能眼看着那道风刃向我劈来。

我自然不甘心束手待毙,先前在同萨博的一战中,已经证明我的道法神通在剑圣领域内是不受影响的,那么在这个魔法师的圣级领域中呢?

想到就做,我又是一个缩地成寸施展出来,果然没受到领域的影响,立刻将我瞬移到了领域范围外,自然也就避过了这一记风刃。我大喜之下,回手反敬了一个掌心雷,果然也没受到领域影响,直接轰到了加篷特的身上。

只不过我的这一击对于圣级强者来说,实在是没什么杀伤力,轰在加篷特身前的空气护盾上,没起到任何作用。

加篷特的脸色变了,他的神情之间充满了妒忌,咬着牙道:“你居然真的能够魔武双修?这么说来,更加留你不得了!”

说到这里,加篷特一脸铁青的开始挥动起双手来,一道道强大的风元素力量向他汇集过来,同时他的口中开始吟唱起咒语。很显然,他准备施展出一些压箱底的本事对付我了。

虽然我明知道此时只要我能够打断加篷特的施法,那么光魔法反噬就够他喝一壶的了。但加篷特现在有领域护身,在他的身前又被他召唤出足够将他全身都笼罩起来的空气护盾,我还真没办法攻到他的身边。

这时,我听到身后的安希叫道:“铁熊,你赶快让开,跑的越远越好,这家伙让我来对付!”

我心中一动,这个机会到是安希施展“圣光自爆”的好时机,但我就真的看着她和加篷特同归于尽,不加以阻止?

正当我拿不定主意时,突然之间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加篷特老弟,是什么对手值得你使出‘风刀万舞’这压箱底的绝投?会不会是杀鸡用牛刀啊?”

听到这个声音后,我明显的一愣,这个嗓音好熟悉,但现在是谁有这么大的口气,能够和加篷特如此说话?而且,我明明听到了这个声音,却无法感觉到周围有什么其他人的声息。这人能够避过我的六识感应,身手显然是比我高明了太多,难道又是一个圣级?

这时加篷特的脸色也变了,慢慢放缓了自己吟唱咒语的节奏,收回了他准备施放的魔法。只听加篷特也冷着个嗓门道:“麦克雷瑟爵士,是什么风把你给吹动了,硬要跟着我这个小小的魔法师,跑到这穷山僻岭之间?”

麦克雷瑟?听到这个名字我心中猛的一震,因为这个名字在人类国度实在是太响亮了。

神耀之国摩西之所以被称为世上第一强国,除了她有千年的光荣传承外,还在于摩西帝国现在拥有一魔一武两大圣级。

火系圣魔法师阿尔伯托,能够施展“地火焚城”的火系禁咒,号称是当今大陆最具有杀伤力的魔法师。

但即使是阿尔伯托的大名,也及不上麦克雷瑟的来头大。“星空下第一勇者”的称号,之所以能够落在麦克雷瑟的头上,且能够让各大种族都心悦诚服,自然有他的道理。

做为一名剑圣,麦克雷瑟的实力没有任何人胆敢怀疑,而二十一岁就踏入圣级,也创造了人类的纪录。而且,麦克雷瑟更在这三十年来游历整个大陆,大大小小数百战,从来无一败绩,让各大种族的强者,都不得不承认“星空下第一勇者”的称号,只有麦克雷瑟才配拥有。

我不知道这位麦克雷瑟剑圣光顾过我们兽族没有,不过我们兽族三十年来没出过圣级,估计也没谁值得这位剑圣上门挑战。但麦克雷瑟与整个大陆上的绝大多数圣级交过手,从来未曾一败的事实,让他的名字在我们兽族之内,也是大名鼎鼎。

如果这位暗中出声的人,真是麦克雷瑟剑圣,那么我和安希算是交待在这里了,毕竟一魔一武两大圣级联手,威力有多么的强大,我早就领教过。

一时之间,我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全力留神四周的动静,突然之间就觉得身后有一股劲风响起,我暗叫一声不妙,因为这股劲风扑去的方向,正是安希的所在。

第七十二章 黄雀之后的黄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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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黄雀之后的黄雀

安希正在召集圣光,她的身边没有任何护卫,如果被一个圣级近了身,那还不等于任人鱼肉?

急切之间我接连数个缩地成寸,想瞬移回去驰援,但终究还是慢了一步。一个瘦小干枯的身影已经如同鬼魅般的出现在安希的身边,一记掌刀斩在了她骄嫩的脖子上,安希立刻软倒在地上。唯一让我安心的是,这一击并不是重手,只是让安希昏了过去。

这时,我终于见到了这位“星空下第一勇者”的庐山真面目。

尖嘴猴腮,瘦小干枯,一双眼睛滴溜溜的乱转,看上去完全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那有半点强者的风范?

在那一瞬间,我的眼睛瞪的老大,心中的震惊实在是难以用笔墨来形容。因为这位星空下的第一勇者“,实在可说是我的老相识。那个引领我们到寂静岭,使我们能够顺利完成火攻计划的人类奸细杰罗斯,和这位基克雷瑟剑圣居然是同一个人!

杰罗斯就是麦克雷瑟?一个只会拍马屏的卑鄙小人,与一个天下无敌的剑圣,这样的两个身份,怎么会重叠在一起?

现在的麦克雷瑟,身着一身友色的剑士劲装,虽然和穿着军装的样子有所不同,但那神情、样貌、气质却和先前全无半点区别。难怪我会觉得这个尖细的嗓音有些耳熟,毕竟就在不久前,我还对他喋喋不休的马屁感到厌烦,却那里又能想到杰罗斯就是基克雷瑟呢?

一时之间,我有些猜不透这位人类剑圣,到底打的是个什么主意。

神耀之国摩西和三大公国之间的关系微妙。这位摩西帝国的麦克雷瑟爵士,肯定不会好心地跑来助加篷特一臂之力。

不过,麦克雷瑟化妆成人类奸细,暗中帮我们兽族成功焚烧掉了三大公国百百万联军的粮草。又是出于什么用意?

难道是摩西帝国不想看着三大公国攻下十万大山,而在暗中拖着他们的后腿,以帮助我们兽族挺过这个难关?

但麦克雷瑟对我们兽族肯定也没安着什么好心,不然的话,为什么我们在完成了火攻偷袭后,刚一离开寂静岭,就被加篷特带着斗士战队给围上?麦克雷瑟能够充当人类奸细给我们兽族消息。转过头去再将我们地行踪泄露给加篷特,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

只不过麦克雷瑟的时机掌握的非常好,他在泄露我们行踪时,既能够让我们顺利的完成火攻偷袭,又使的我们无法顺利逃脱。实在可用心机深沉来形容。

这麦克雷瑟好一个一石二鸟之计,先是诱使我们兽族发起火攻,焚尽三大公国的粮草,使地这次三大公国出动联军变成劳民伤财之举。不仅未能建立寸功,还使国力有所大损。二来又将我们参加这次突袭的兽族精英行踪透露给三大公国,使的我们就算能够完成火攻,也只能落的一个全军覆没的下场。一下子这么多兽族地顶尖高手除掉,这对我们兽神帝国来说也是一个极为沉痛的打击。

不管从那一个角度来考虑,麦克雷瑟都可以居中坐收渔人之利,以区区一人之力。就可以将三大公国与我们兽族玩弄在股掌之间,这位剑圣的手段实在是太高明了。

一时之间,我对这位麦克雷瑟充满了忌惮之心,一个拥有天下无敌武力的强者,同时又拥有深沉如海地心机,一但与这样的人物为敌,谁都会觉得寝食难安。

这时只听麦克雷瑟嘿嘿一笑道:“加篷特老弟,你也实在是太不小心了。这位兽族的祭祀可是他们的大圣女,难道你还没吃够‘圣光自爆’的苦头?如果不是我出手阻止,真让她自爆成功。就算我们是圣级,恐怕也会不好受吧?”

加篷特的瞳孔收缩了一下,还是冷冷的道:“看来我要感谢爵士大人你出手相救了,难怪你一直一声不响地跟在我们身后,连我都没有察觉,原来是早算到我会遇险,到关键时刻才现身救我于危难之中啊。”

麦克雷瑟双手一摊,道:“加篷特老弟,你见外了。我们摩西帝国与三大公国一向同气连枝,对付兽族这个大敌还用得着客气吗?我只是看这兽族小子能力独特,怕他跑掉才跟过来看看,其实对于加篷特老弟你的手段,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刚才出手算是我多事了,相信就算我继续隐身一旁,这两个兽族也逃不过你的‘风刀万舞’。”

加篷特冷哼一声道:“麦克雷瑟爵士,如果你还记得兽族是我们共同的大敌,不知道为什么你不阻止这些兽族焚烧我们联军的粮草呢?你连这些兽族的撤退路线都知道,那么在起火前发出警告,对于你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麦克雷瑟连连叫屈道:“加篷特老弟,这就是你误会了,我也是在看到谷中起火后,才在无意间发现那些垂下谷中的绳索,从而推断兽族是从这里撤退,才在第一时间向你们通报这个消息的。”

加篷特唤嘿冷笑两声,对于麦克雷瑟的话显然是不置可否。

我心中一动,看他们地样子,明显是互不信任,相互猜忌,听这加篷特的言语,他显然不知道麦克雷瑟曾伪装成小兵,向我们兽族提供情报,而麦克雷瑟看来也不愿意暴露自己曾假装奸细的事。那么,我为何不乘这个机会挑拨一下他们的关系呢?

想到这里,我哈哈大笑道:“今天再一次有幸与两位圣级为敌,实在让我这个普通兽族倍感荣幸。不过,这位剑圣大人,我到底是应该叫你杰罗斯呢,还是丢克雷瑟?”

“杰罗斯?”听到这个名字,加篷特不由一脸狐疑的看着麦克雷瑟。

我则是打铁趁热道:“杰罗斯先生。我还是要代表我们兽族感谢你的义举,如果不是你带领我们找到寂静岭这个三大公国联军的屯粮之地,还亲自带着我们摸清谷内的布防情况,我们又怎么可能如此顺利地完成这次偷袭呢?”

听到这里。

加篷特一脸铁青的看着麦克雷瑟,怒声道:“原来是这样,难怪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麦克雷瑟爵士,你这么做,可算是对得起我们了!”

麦克雷瑟神色不变,只是仰天一阵大笑后道:“好一个厉害的兽族小娃。我可是从来没见过兽族中有你这样的口齿伶俐之辈,只不过是三言两语之间,就可以挑起我们两位圣级之间不和。杰罗斯?真是好笑,难道只是你随口一句诬陷,就可以给我安插这样地一个怪名字?我是什么身份。怎么会和你们这些兽族混迹在一起?你以为加篷特老弟会这么轻易就相信你,好让你坐收渔人之利?”

听到此言,我不由暗暗佩服这位麦克雷瑟是个人材,脸皮之厚让我叹我观止。这颠倒黑白的本事更是让我望尘莫及。看他一副义正词严的样子,谁又能相信这位堂堂的圣级,说起假话来眼都不眨一下?

相比较之下,一向善于以伪善面目示人的加篷特,比起麦克雷瑟在道行上显然差了许多,此时他狐疑的眼光又落在了我的身上。

我不甘示弱地也是哈哈一声大笑,道:“好一个圣级。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强者风范?做事不敢有所担当,只会在背地里搞些阴谋诡计。堂堂一个号称人类最强的剑圣,居然两面三刀的谎言连篇,如果不是你假装奸细带我们潜入寂静岭,我们的火攻会如此顺利得手?如果不是你假装奸细取得我们地信任,你能够这么了解我们撤退的路线?呵呵,好一个一石二鸟之计,难怪被称为‘星空下第一勇士’,手段如此高明,让我不得不甘拜下风。深表佩服。”

我的一番说词,又使加篷特狐疑的目光落回到了麦克雷瑟地身上。

一时之间,加篷特的一双眼睛就在我和麦克雷瑟之间溜来溜去,显然是在思考我们两谁的话更可信一些。

良久之后,加篷特才将目光落在我的身上,盯着我道:“好一个狡猾的兽族小子,从上次见你就知道你一向喜欢鬼话胡说,现在年纪大了,手段就更多了。难道你以为挑拨我们两个圣级的关系,就能有机会逃出生天?你别忘了,我和麦克雷瑟爵士都是人类,难道我会选择怀疑他,而去相信你这个兽族?”

说到这里,加篷特转头对麦克雷瑟道:“麦克雷瑟爵士,这个兽族小鬼留着总是个祸害,而且他的一身本事稀奇古怪,如果放任他成长起来,恐怕将来会成为我们人类地大敌。现在就让我将他解决了,一绝未来的后患。”

麦克雷瑟喜道:“加篷特老弟果然英明,看破了这个兽族小子的挑拨离间之计,我就在一旁为你掠阵,看着你收拾他。”

加篷特点了点头,转过头来对我狞笑道:“兽族小子,你就洗干净脖子等着挨宰吧!”

我毫无惧色的道:“尽管放马过来,小爷还会怕你不成?就当今天是被两只疯狗给咬了。反正你们这两只疯狗,全都是卑鄙无耻的一丘之貉,迟早有一天也会狗咬狗,一嘴毛!”

“你再牙尖嘴利,也蹦达不了多久了!”说了这句话后,加篷特狠狠的盯着我,挥动起了他的双手,无数庞大的风元素力量向他汇集过来,同时在口中也吟唱起了咒语。这一幕,我并不陌生,因为就在不久前,加篷特还曾经施展过他的这手绝技“风刀万舞”,只不过因故被中断。

做为一个圣魔法师发出来的超阶魔法,其威力有多大我万全可以想像出,但在这样地一个绝境下,我反而燃起了无边的斗志,就算明知不敌,我也准备拼尽全力的和这圣级斗上一斗。

我毫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只不过如果我战死在这里,和我是生命共同体的小丫也不免要蒙难。而且,在我之后,任这两名圣级鱼肉的,就是安希了。

但我们兽族骨子里天生就有一种悍勇,明知是必死之战,我却有了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毫不退缩的直接面对加篷特。

我明显的看到加篷特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狞笑,看来他的这一击即将要出手,我已经做好了承受雷霆一击的准备。

突然之间,一道如水银泄地的银色剑芒亮起,光灿让人不敢夺目,在银色的剑芒中吐出了一点金色的剑气,带着仿佛能将时空都停顿的凝重感,划破空际后从加篷特的后背刻入,再从前胸穿出。

最后,银色的剑芒,金色的剑气全都消失不见,只余下从加篷特前胸中透出的一截明显显的剑尖。

一剑穿胸,本就是致命之伤,再加上超阶魔法施法过程被打断所引起的魔力反噬,就算加篷特是圣级魔法师也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口中一口鲜血狂喷而出,缓缓的萎顿在地上。

从加篷特胸前透出的剑尖抽了回去,在他身后出现的是麦克雷瑟那张毫无表情的瘦小脸庞。

麦克雷瑟的手上提着一把银色光芒流转的长剑,剑身上的血液渐渐凝结成了血滴,顺着剑尖缓缓滴落到了地上,使的剑身看起来更加光莹洁亮,透出一股华贵的气息。

麦克雷瑟突然对着我笑笑道:“圣器‘阿拉斯加之星’,号称剑中至尊,剑身自带银色的奇怪剑芒,能够裹在射出的剑气之上,将剑气的威力提高一倍。而且,还可以将斗气突然暴发出来的气息完全掩盖,实在可说是暗杀偷袭的绝佳利器,自古以来死在这柄剑下的极道强者数之不清。我也不过是两年前偶然得到了这件圣器,想不到今天第一次出手,就能让此剑饮下圣级魔法师的鲜血,不愧是有着‘圣级灾星’之称的圣器!”

第七十三章 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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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论神

这一瞬间我惊讶莫名,怎么突然之间,麦克雷瑟会出剑干掉加篷特?这一幕实在是超出了我的想像。

当然,比我更加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倒在地上的加篷特,他的眼神虽然开始涣散,但毕竟是一名圣级,生命力还算顽强,仍然强撑着一口气问道:“为……为……什么?”

一边说,加篷特的嘴里还有血沫往外直喷,不过看他的眼神,显然是如果不能知道答案,那么就算死了都不会安心。

麦克雷瑟伸指在剑上一弹,随着一声清脆的金属嗡嗡声,将“阿拉斯加之星”收进了剑鞘,然后才看着加篷特,一字一顿的道:“你和我都是同一类人,难道你真的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杀你?”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再也不看加篷特一眼,而是看着我道:“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怎么会出剑干掉加篷特?这个我所谓的同伴?”

我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加篷特,然后又看了看一脸轻松神情的麦克雷瑟,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因为如果我不干掉他,他就会借机偷袭我。”说这番话时,麦克雷瑟的声音很平静,就像是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而他也继续向我说明道:“你以为加篷特真的会相信我的解释,认为是你在挑拨离间?当然不是,这家伙一向精明干练。前因后果一联想,他就会明白我到底做了些什么,怎么还会相信我地那些鬼话?”

“那他为什么要抢着对我出手?”我不解的问道。

凌克雷瑟嘿唤一声冷笑,道:“你以为他真的是对你出手?虽然你的实力很强,但也不至于要他堂堂一个圣级施出压箱底的绝对来对付你,他真正的目的,还不是想用‘风刀万舞’来偷袭我。如果我不先下手为强。被他抢了出手地先机。那么倒霉地岂不是我?”

“加篷特先前已经准备使用‘风刀万舞’了,你怎么肯定他这次不是为了对付我?”

“你以为加篷特是白痴吗?你和他在叽叽歪歪,他就注意不到那个狐族祭祀在汇集巨大的能量?‘圣光自爆’的威力有多强大,加篷特可是清楚的很,他发出‘风刀万舞’时,你以为他的主要攻击目标是你?错了,其实他是为了对付那个狐族祭祀。“

“你又不是加篷特,他到底想对付谁,你凭什么断定?”

“你没听到我说吗。我和加篷特是同一类人,如果换做我处在加篷特这样的一个位置上,也会像他那么做?反之,如果加篷特在我这个位置,那么他的选择估计也会和我一样。”

“就为了一个可能性的猜测,你就要干掉加篷特?”我有些不敢置信。

“嘿嘿……”麦克雷瑟冷笑了一声才道:“其实我和加篷特怎么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是一个干掉加篷特地绝好机会,他就算不那么想,我也要这么做。”

“你和加篷特有深仇大恨?”

“三大公国早有不臣之心。我身为摩西帝国的护国剑圣。又怎么会不知道?有机会消弱三大公国的力量。我当然不会放过。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帮助你们兽族烧掉联军的粮草?你们兽族的存在。是牵制三大公国发展的最有力棋子。反正以你们兽族的实力,也翻不出什么大浪,等到我们摩西帝国解决了三大公国的问题,再踏平你们兽族也不过是一件简单的事。”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冷笑了一声道:“好大地口气!”

麦克雷瑟并不在乎我地语气,只是笑笑道:“你们兽族与我们人类国度地整体实力相差多少,你自己心里有数吧?就算你们有金汤要塞,如果我们人类真的愿意不计牺牲也要将其拿下,你认为你们兽族守地住?”

对于麦克雷瑟的话,我只能默认,无法反驳。毕竟只是以三大公国一百多万的联军,就可以压的我们兽族喘不过气来,如果换做实力更加强大的摩西帝国,我们更加没有能力抵抗。

这时麦克雷瑟继续道:“能够除掉加篷特这个圣级,对于三大公国来说,是一个沉重打击。嘿嘿,三名圣级在这一战中死了两个,百万大军出击却在抛下数十万的伤亡后,未建寸土之功就不得不撤军,三大公国经历了这次失败后,可说是他们国内局势最混乱的时候,自然也就有了我摩西帝国的可乘之机。我们神耀之国的威名已经在大陆上响彻了近千年,现在是时候更上一层楼了。”

“太疯狂了!”我忍不住连连摇头道:“你们这些人类的卑鄙,果然让我们这些外族无法理解,居然对自己的同族都这么残忍,为了所谓的目的,可以将数十万的生命当做批子来牺牲。”

麦克雷瑟哈哈一声大笑道:“这就是我们人类为什么可以成为大陆第一强族,而你们兽族却只能龟缩在十万大山中的原因了。“

“你们人类的野心,为什么总是这么大?难道非要将整个大陆全控制在你们手中,将其他的种族全都灭绝,才能让你们称心如意?”

“这个世界,强者为尊!只有不停的征服,才能证明我们人类的伟大!如果没有这个不断向前的进取心,你认为我们人类凭什么只是在短短的千年内,就从一无所有发展到雄霸整个大陆?不论是你们兽族,还是什么精灵族、矮人族等等,全都是一些不知进取的种族,只知道默守陈规,因循守日。难道你们真以为信奉所谓地主神,就能让你们的种族发展壮大?命运,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开拓的!”

说这番话时,麦克雷瑟的神情很激动,像是触动了他心中的某根心弦,就像是将他的心声给说出来了一样。麦克雷瑟地言语,在这个时代。应该还算是比较激进与独特地了。估计他能有这样的想法,还是在于他有强大的实力做为基础。

麦克雷瑟的这种思想,有点接近了于修真界中逆天命,修自我的观点。看来,当麦克雷瑟将自身的实力修炼到这个异世界的顶峰后,他的心性修为也生起了一比变化,显然是在寻找突破自身瓶颈的办法。

虽然我地心中有几分佩服麦克雷瑟,但口头上却不能服输,于是冷笑一声道:“就凭你口中的渎神之语。你就已经是各族的公敌了。你口口声声说我们信奉主神是不思进取,那么你们摩西帝国呢?还不是自称神耀之国,试图以神权来美化你们的侵略本质。如果说你们人类不信神,为什么会将创世神做为你们的主神?如果说不信神,你们摩西帝国却又发生了神迹,这要如何解释?”

麦克雷瑟平时显然是没多少机会和他人谈论这些话题,被我这么一激反而打开了话闸子,道:“所谓的神迹,我宁愿相信这是一种天赋异能。是一种掌握更强大力量的特殊方法。绝对的力量。可以产生绝对的权威。以我来说。我地武力在一些平民百姓地眼中,与神又有何异?他们对于我地强大。同样是顶礼膜拜。我常常在想,所谓的神,是不是只是因为他们拥有超过常人实在太多地力量,才会被称之为神?

实际上他们和我们在刚开始一样,也不过是普通的人类或是别的普通种族。“

我惊讶的看了看麦克雷瑟,这个剑圣实在是有太多的惊人之语,在这个冷兵器时代的魔法世界,能够提出这样的无神论,真不知道是应该用绝顶聪明还是要用胆大妄为来形容。

别的种族神灵我不敢说,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我却是有所了解的。从我的角度来看,他也不过是同我一样,是来自地球的穿越者,投了一个矮人族中山丘之王一族的胎。也许是因为他有着穿越者的天赋异能,再加上那些科学技术做为辅助手段,所取得的成就实在是太伟大,才会被矮人族当做神灵来膜拜。

依次类推,其他种族的所谓神,是不是也和普罗米修斯一样,实在是太过杰出,才会被封为神?

麦克雷瑟能有这样的想法,估计还是因为他自身的修为过于强大,如果他的实力算是达到了圣级顶峰,那么再进一步,他会不会踏入到神之境界?也难怪他会对神的存在产生怀疑了。

我的内心虽然赞同麦克雷瑟的观点,却不能在自己的言行上表现出来,只能叹口气道:“如此疯狂的渎神言论,如果流传了出去,就算你是一名圣级,也会被看做异端,遭到全民的追杀!”

“异端?也许吧。不过,如果真成了神,谁还敢提追杀两字?愚民们剩下的只有膜拜。”凌克雷瑟显的自信满满。

“你真是疯狂!”我看着麦克雷瑟,缓缓的道:“敢当着我们的面发表这样的言论,而不担心这样的渎神之言泄露出去,看来你是准备杀人灭口了。你动手吧,我们兽族从来没有贪生怕死之辈,就让你一个人去做你那虚无飘渺的成神之梦吧!”

“杀你?”麦克雷瑟哈哈大笑道:“我怎么舍得?加篷特说你是一个潜在的威胁,你的存在迟早会成为了一个祸害。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你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绝世瑰宝,我又怎么舍得将你杀掉?”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走到加篷特的身边,缓缓的对他道:“加篷特老弟,虽然你的修为也到了圣级,但眼界实在是狭小,并没有认识到自身这强大力量的作用,只能沦为他人的走狗与工具,实在是可惜了。”

加篷特此时已是出气多入气少,但仍强提着一口气道:“想……想不到……你居……居然是邪恶……的异端!迟……迟早……神罚会会降临到……到你头上……”

麦克雷瑟摇摇头道:“神罚?如果我拥有不输于神的力量,还在乎什么神罚?”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怜悯的看了看加篷特一眼,道:“你的实力虽然已经算是不俗,但论眼光终究只是一只井底之娃。让你活着,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伸出右手一挥,一道金黄色的剑气射出,在加篷特的脖子上横向一削,随着一篷血雨飞溅,加篷特的头颅已经落在地上。

我心中暗暗一惊,这麦克雷瑟的实力果然强悍异常,能够空手用血肉之躯发出剑气,我所见过的其他几个圣级,同他完全无法想比。

只不过,看着加篷特这生平大仇就这样死在我的面前,我的心中却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感觉。也许,加篷特虽然厉害,但我一向将之看做私仇,总想着只要自己变强了,就可以找他报仇。

但眼前的这个麦克雷瑟则不同,不论是他的实力还是心机,再加上他的野心,都让我在隐约之间感觉到一股危机感,也许这家伙的存在,对于整个大陆来说,都是一个大大的威胁。

麦克雷瑟将加篷特的头颅斩下来后,又走近一步伸掌贴在他的尸身上,随着一阵金黄色的斗气闪现,加篷特的尸身被震成了血肉模糊的一团。然后就见凌克雷瑟手一挥,一股劲风刮起,将这堆血肉吹的四散凌乱。

接着,麦克雷瑟提起了加篷特的头颅,看了一眼后哈哈大笑一声,抖手向天上一抛,挥手之间又是一道金色剑气射出,将加篷特的头颅击的粉碎,在空中化为了一篷血雨。

这麦克雷瑟看来是个杀人灭口的行家里手,毁尸灭迹的手段如此高明,这样一来,任谁只怕都在这世上找不到加篷特的踪迹了。堂堂一个圣级,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于世间。

这时,麦克雷瑟向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道:“铁熊小朋友,看来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要互相照顾了!”

然后,他负手而立,状甚悠闲的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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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喋血雄关》完,请看卷四《漫漫长路》

第一章 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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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做“客”

我看了看麦克雷瑟,心中猜测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居然称我为绝世瑰宝,看样子是想将我生擒活捉了。

麦克雷瑟垂涎我的什么东西?我拥有“尼伯龙根指环”的事,他应该还不知道,再说就算他想抢这件圣器,直接动手就是,何必要将我活捉,弄的这么复杂。

如果说麦克雷瑟想以我为质,从而在兽族方面讨点什么好处,但论身份我远不如安希这大圣女珍贵,他又何必一门心思只盯着我?

麦克雷瑟更加不可能知道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的事,毕竟这件事,可说是我和小丫最大的秘密,除了大长老知道外根本不可能泄露出去。因此外界除了知道我是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外,根本就不了解其中的内幕,总不至于我这个神佑祭祀青接竹马的身份,会引起麦克雷瑟的垂涎吧?

那么麦克雷瑟到底看上了我的什么?接合他的言行来看,此刻他最大的追求,应该就是如何突破自身的瓶颈,让修为更上一层楼吧?

以麦克雷瑟的实力,抛开天赋异能不谈,已经达到了这个异世界的顶峰。那么,他如果还想提升实力,已知的修炼方法,对他已经没有任何作用,只能靠着自己暗中摸索尝试着慢慢提高。

但实力到了麦克雷瑟这个地步,那怕只是在修为上有所寸近,也是难如登天,靠着他自己胡乱摸索,想找到一条修炼之道谈何容易。

从我们遇伏开始,这麦克雷瑟肯定一直在暗中观察着我们的动静,那么我所展现出来道法、符咒。这些修真界所独有的功法自然也落入到了他的眼中。

以麦克雷瑟的修为,再加上他游历天下,战遍各族高手地阅历,自然能够看出我所施展出来的功法。不同与这个异世界以往的任何修炼方法。更重要的是,以我并非祭祀地体质来看,我所施展出的功法,完全适合战士修炼。

魔武双修是传说中诸神才有的能力,麦克雷瑟当然看的出我的功法并不是什么魔武双修。但在展现出来地效果上,却与魔武双修没什么区别。

以麦克雷瑟的实力。如果他真地能够修炼道法有成,那么绝对可以使他的修为再跃升一阶。就此突破圣级也说不定。毕竟在地球地古代修真界中,也曾有人修炼到武道巅峰,然后开始修真。一举踏入金丹期的先例。

麦克雷瑟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圣级顶峰,说是这个世界地武道极致也不为过。如果真地让他获得了修真功法,修炼之后是不是也会立竿见影,取得奇效?

唯一让我有些不敢肯定的是,这个异世界地人类,虽然在外貌上与地球人类没什么区别,但他们的经脉及气血运行,和地球人类会一样吗?盲目的修炼修真功法,会不会引起走火入魔的后果?

想到这里,我算是有些明白麦克雷瑟为什么会将我视为瑰宝了,因为他是贪图我的修炼功法。

更重要的是,通过符咒这个特殊法门,就连一般的兽族也能够使出我的功法,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我的修真功法确实可以运用到外人身上,这才更坚定了麦克雷瑟谋夺我修真功法的决心吧?

现在我的实力已经算是不凡,但要和这位“星空下第一勇士”比较起来,显然相差太远,他要将我生擒活捉,我几乎可说是没什么还手之力。不过,就算他是什么狗屁顶级强者,我就怕了他不成?

当下我冷笑一声道:“与你相互照顾?我可不敢当,什么时候被你从后面捅上一剑,那才真的算是对我照顾有加啊。”

凌克雷瑟微微一笑道:“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因为这样省心省力。我看的出,你是一个聪明的兽族,懂得什么叫进退得失。你身上有我看中的东西,那么我也会满足你一些小小的愿望,做为彼此之间的交换,以显示我的诚意。”

我继续冷笑道:“你堂堂一个圣级,要想取我性命也不过是举手投足间的事,真要我的什么东西,宰掉我就行了,还怕有什么东西是你得不到的?”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道:“聪明人之间说话何必绕圈子,如果用饶你性命之类的小伎俩来做为交换筹码,不免太过小家子气。”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伸手在虚空中一抓,一道金色的斗气闪过,远在十余米外晕倒在地的安希,被她凌空一把抓了过来,然后就见麦克雷瑟露齿对我一笑道:“如果你老老实实的跟我走,我就饶这狐族祭祀一条性命怎么样?要知道,有机会干掉你们兽族的大圣女,对我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忍的也很是辛苦。”

我深深的看了看麦克雷瑟,他的这个交换条件,还真是点中了我的死穴,再和他兜圈子也确实没什么意思,于是我不得不点头道:“好,你赢了,放开她,我和你走。”

麦克雷瑟将安希放在地上,走上前来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道:“你果然是个与众不同的兽族,不是什么死脑筋,懂得什么叫做取舍。”

看着麦克雷瑟那张近在咫尺的脸,我真的很有一股冲动,想就这么一拳砸过去,给他来个满脸开花。但我知道,绝对的实力差距,只会使我的这番举动,完全是无用功,更会是自取其辱。

我轻轻的将搭在我肩上的手拂开,然后冷冷的对麦克雷瑟道:“我先看看她的状况,然后再和你走。”

麦克雷瑟点点头道:“你放心我没下什么重手,她只不过是昏了过去,数个小时后自然会醒传过来。”

我没搭理麦克雷瑟,仔细的看了看安希的状况。呼吸还算平稳,身体也没什么异状,确实没什么大碍。

我抬头在四周看了看,找了一个隐蔽的山洞。在洞口设置了一个金刚伏魔圈后,又找来一些乱石、杂草将洞口好好遮掩了一下。这样一来,不论是一般的野兽还是人类从空中而过地巡逻兵,都不会对安希构成什么威胁。等到安希醒来后,她自然会破洞而出。就算一时之间她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的第一选择也会是回到金汤要塞。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探听到她想知道的消息。

只有安希回到了金汤要塞,我才能放下心来。至于我自己的安危,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我到不用担心兽族方面会误会我战死,至少小丫不会。因为做为生命共同体。只要小丫没出事,那么就证明我还活在这个世上。

我在做这些举动时。麦克雷瑟只是在一旁静静看着,不发一言。

等到我将一切准备妥当后,他才开口道:“好神奇地防御方法,就像是随手之间就能布置出一个小型的防御法阵,这样的能力,就算是我也自愧不如。”

我不冷不热的回了他一句:“这个,不就是你想要交换的东西吗?”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道:“和你这样聪明地兽族打交道,真是件偷快的事。”

我双手一摊道:“接下来要到什么地方去,一切悉听尊便。”

麦克雷瑟回首看了看十万大山,道:“经过昨晚地一场大火,看来这场战争打不了两天就要结束了。难得铁熊小兄弟你踏出了金汤要塞,来到我们人类的国度,如果不尽一下地主之谊招待你,岂不是显得我有些小家子气?这样吧,铁熊小兄弟,就到我家中暂住一段时间怎么样?”

我看都懒地看麦克雷瑟一眼,反问道:“我有得选择吗?”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也不再废话,拉住我的手后就见他身上金黄色的斗气闪烁,带着我冲天飞起。

麦克雷瑟实力强悍,就算是带着我,飞在空中地速度也是让我叹为观止,仅比道格拉斯慢上半筹。如果没有加上我这个负担,估计他地速度应该能和道格拉斯持平吧。

麦克雷瑟飞行的路线也和寻常不同,他先是笔直地飞上高空,直到云层之中,才折向往东方飞去。

我知道这么做,麦克雷瑟是为了掩人耳目,毕竟飞天而起的他身上金色光芒实在太过打眼,只有进入云层之后,才不会引起地面的注意。

飞在云层之上,离地面的高度已是数千米,气压下降、温度上升是自然现象,凛冽的寒风吹在身上,如同刀刮一样。但我和麦克雷瑟,都是远超常人的强者,就这么一点寒冷自然是没放在心上。

在上一世,我在空中飞行是家常便饭,但在这一世却是首次有机会飞到云层之上的高空。比起骑在道格拉斯身上,这样被麦克雷瑟带在身边飞行,更接近于上一世在空中自由飞翔的感觉。

只不过,现在还是夜晚,飞在空中除了四下里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不免有些美中不足。

大概在空中飞行了约有大半个小时,天色渐渐的明亮了起来。我知道,现在离黎明还有一点时间,只不过因为我们飞在数千米的高空上,才会提前一点看到一丝阳光。

猛然之间,一道火红如巨轮般的太阳跃入到了我的眼帘之中,散发出万道红色霞光,将云彩之上映射的如同一片琉璃世界。我和麦克雷瑟的脚下,是一团团如七彩云霞般翻滚的云层,使我们如同置身九宵云外的绝美天宫之中。

我在这个异世,还是首次如近距离的看到日出,在瞬间就被这种震憾之美给彻底俘虏了。这个异世的太阳比起地球的更大,但她同样散发着火热,是蕴育这世间万物的最重要星体。当她从云层中跳跃而出时,那灿烂的光芒仿佛能将这世间的一切阴暗给消除掉。

在耀眼的阳光之中,麦克雷瑟泛出的金色光芒显的渺小而不可察觉。而麦克雷瑟则是哈哈大笑道:“铁熊小兄弟,在这云层之上飞行感觉如何?见到眼前地这副景象,是不是觉得世间万物都落在了脚下?人生的追求就是要如此,只有高高在上。拥有俯瞰众生的能力,才不枉在这世上走一遭。你想想看,所谓的天上诸神,说不定也只是在更高地一个层次俯瞰我们。如果能够有机会再上一层楼,岂不是快哉?”

我默默无语,没有回应麦克雷瑟的话,但这家伙野心勃勃,已经在这番话中表露无遗。妄想着能够俯看芸芸众生。妄想着将诸神都超越,这麦克雷瑟在这异世。还真的是一个思想独特的异端。

又在空中飞行了一段时间后,天色已经大亮。麦克雷瑟这才穿过云层,缓缓的向地面落去。

毕竟麦克雷瑟地实力再强,也不可能就这样带着我不停的飞下去。

飞行了这么长时间后他总要找地方休息一下。更何况。他带着我飞行肯定十分消耗斗气,而且我也不算是个软柿子。如果麦克雷瑟地斗气消耗过度,他还能不能震住我都是个问题。

我们在空中飞行了这么长时间,早就已经脱离了战场,来到人类的国土上,只是不知道我们现在身处三大公国地那一个国度之中。麦克雷瑟说要招呼我到他家去做“客”,那么神耀之国摩西才会是我们此行的最终目的地。

就这么从空中一路飞回去不现实,估计现在麦克雷瑟是想找代步工具。

我们落下地位置是在一片小树林之中,远处有一片略显荒芜地农田。看来,三大公国劳师动众出动大军的恶果,已经在这个时候显现出来了。

战争对民生地破坏,永远是最严重的,估计现在在我们兽族的帝都附近,应该也是一片农田荒芜的景象吧?这就是征兵令的后果!

好在我们算是焚烧粮草成功,不然的话如果兽族要向全国征兵,那么全国的农田都会荒芜,这样的后果可是兽神帝国承受不起的。

这时麦克雷瑟对我笑笑道:“铁熊小兄弟,这是你第一次深入到人类的腹地吧?刚才我在空中看到前方有个小镇,等会儿就去雇一辆车,到时候我们一路乘年一路观赏沿途风光,用不了两个月,就可以到达我家,到时候我再尽地主之谊。”

我对麦克雷瑟的话不置可否,他则继续道:“铁熊小兄弟,你毕竟是个兽族,不太方便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我暂时将你安置在这里,你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

我看了看麦克雷瑟一眼,道:“你放心我独自在这里?”

麦克雷瑟哈哈一笑道:“怎么说呢,但暂时还是要委屈小兄弟你一下了。”

说着,麦克雷瑟从怀中抽出了三根闪着银色光华的长针,向我走了过来。

我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麦克雷瑟回答道:“放心,这不是什么大了不得的东西,只不过是三支封龙针。插上之后对身体没什么影响,却能将巨龙的力量都封印住。铁熊小兄弟你虽然是位兽族,但这封龙针在你的身上也能起到作用。本来我也不想如此对待你,但我怕铁熊小兄弟你不想承我的情,趁着我不在的时候离开,不到我家去做客,这就非我所愿了。相信小兄弟你能够理解我的一番苦心吧?”

我哼了一声道:“随便。”

毕竟我现在已为鱼肉,这麦克雷瑟真要对我动什么手脚,我又能怎么办?

麦克雷瑟笑着道:“小兄弟如此合作,那事情就好办多了。”说着,他将手上的封龙针,在我的双肩以及背心分别刺了下去。说也奇怪,这封龙针一刺入我的体内,虽然并不觉得有什么疼痛感,但我浑身的气血却像是受到什么阻得一样,流动都变的缓慢起来,手脚也渐渐酸麻提不上什么劲来。

我暗中试了一下,就连我的真气也被封住,无法随心所欲的运行。

这封龙针好生厉害,颇有些像地球上的封穴截脉,都是禁锢对方的一种手段。

麦克雷瑟将我靠坐在一棕小树旁,道:“小兄弟你就坐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去雇一辆年,然后我们再上路。”

说完,麦克雷瑟就向前一纵,以一种极为快速的身法,向小树林外掠去。看来,他对封龙针的功用非常放心,根本就不担心我有办法将之挣脱。

以这麦克雷瑟的为人处事来看,他用这封龙针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说不定有些圣级高手落在他的手中都是如此炮制,自然不担心我这个还没达到圣级的兽族,会不受封龙针的节制。

我试了好几种气脉运行的方法,都无法松动这封龙针分毫,只好不甘心的做罢。

从昨天出发到现在,我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过眼,在浑身的力量被封后,一股强烈的倦意袭来,不由就这么靠着小树睡了过去。

第二章 灵山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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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灵山福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正睡的迷迷糊糊之间,忽然觉得有人在我的肩上一拍,然后我一睁眼间就看到麦克雷瑟正看着我似笑非笑,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在麦克雷瑟身后不远处,停着一辆和地球古代欧式样子差不多的马车,四四方方的车厢两边各悬挂着一盏煤油灯,两匹高头大马套着缰绳,正在那里刨着蹄,打着响鼻。

车夫位置上坐着一个样子普通的三十来岁中年男子,看来应试是车夫了,他一身普通的麻布衣服身子骨与眼神都没什么特别之外,看来只是一个一般的平民。

我很想自己站起身来,但麦克雷瑟并没有拨出插在我体内的封龙针,我只好由他扶着,半抱半推的放到了车厢内。

这时那名车夫结结巴巴的道:“这……这位老板,你的这位朋友是……兽族吧?现在前方……正在打仗,我们平民百姓可……不敢和……兽……兽族扯上什么关系……”

麦克雷瑟打断车夫的话道:“这位兽族确实是我的朋友,但他早就是一名正式在册的佣兵,和十万大山里的那些野蛮兽族并没有什么关系。他现在受了伤,我急于带他去治疗,你只管加紧赶路,少不了你的金币。”

说着,麦克雷瑟从身上掏出了五枚金币,递在车夫的手上。我对人类的物价有所了解。五枚金币足够一个普通人家半年地用度,对于一名车夫来说,这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果然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车夫也就不再纠缠我的兽族身份,当麦克雷瑟拉上车门和我一起坐在车中时。他“架”的一声。已经驱赶着马车飞奔起来。

十万大山中山路纵横,我跟本没有乘坐过马车,这第一次坐上马车,还真觉得有点新鲜。

人类的工艺水平确实已经发展地不错,只从这马车就可以窥其一斑,不仅奔行迅速,而且并不算是特别颠簸,坐在里面相当舒适。看来,人类已经开始使用车轮地悬震系统。只是不知道这个工艺是矮人族的发明还是人类自己的智慧结晶。

一路上麦克雷瑟只是要求赶路,我连车门都没有迈出一步,别说观赏一下人类国度的风光,就连我现在是向什么方向在前行,也都浑然不知。

素克雷瑟很沉的住气,一路上都没有问我关于修真功法的事。只是和我谈笑风生。讲一些这个异世大陆的奇闻异事。就像和我真的是知心好友一般。

麦克雷瑟越是如此,我就对他越是忌惮。要知道他谋求突破的心思,肯定十分迫切,但他偏偏能够如此沉地住气和我东扯西拉,这样深沉的心机,实在是我生平所仅见。这种笑里藏刀口密腹剑之辈,才是最应该提防的,因为只要你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他吞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我打定主意不论麦克雷瑟同我说些什么,我一概不理不踩,而麦克雷瑟也不以为意,继续在那里自说自话。

一路上我闲着没事,就想尝试着用各种办法,看能不能挣脱封龙针的束缚,但总是功亏一篑。

麦克雷瑟笑着对我说,这封龙针他是在无数强者身上试验过,才研制出来的种制约强者发挥力量地方法。实力越是超群,这封龙针地效果就越是强大,如果换做一个普通人插上这封龙针,反而会没有一点事。

麦克雷瑟也曾向我叹息,可惜这封龙针对魔法师没有什么作用,主要是这个大陆上有份量地魔法师数量本就不多,他也找不到太好的试验对像,不然地话这封龙针的作用会更完善。

听到麦克雷瑟的话,我心中不免有些不寒而粟,难道这家伙还是这个异世界活体实验者的先驱不成?听他的口气,好像这封龙针是他的独门秘技,是抓了不少强者回来,经过反复实验才研究出来的。

想一想我自己,落在这家伙的手上,恐怕也落的一个实验品的下场。这麦克雷瑟做起事来,还真是够疯狂。

我不甘心就这样受基克雷瑟摆布,更加努力的想挣脱封龙针。在我看来,我的力量是不属于这个异世界的“万物长生法”,这封龙针凭什么能封住我的力量?

但不论我怎么尝试,封龙针总是纹风不动,看来这封龙针确实封住的是气脉运行,不论是我的修真功法还是这个异世界的斗气,都会受其制约。反而是魔法师、祭祀这之类靠精神力量操纵元素的强者,封龙针起不到什么作用。

不过,封龙针只是减缓我的气血运行,并不是将之完全截断,无法可想之下我只好闷声不做气的暗中修炼起来。我从没有在气血运行这么慢的情况下进行过修炼,总觉得真气运行有些说不出的怪怪感觉,但这运行速度虽慢,却不影响真气在气海中温养壮大。

练起功来,时间自然过的飞快,这样我也就不觉得闷在车厢中有什么难受的了。

这一路上,除了大多数时间是在无人的效外赶路,我们这辆马车也曾穿越过数个城镇。有时候听到车厢外人声鼎沸,我总忍不住想见识一下人类国度的繁华,但麦克雷瑟根本就没有打开车窗给我这样的机会。

闷在车厢之中,我也不知道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金汤要塞的战争顺利结束了吗?想来三大公国粮草被焚,他们不可能坚持长线做战,在这个时候应该已经退兵了。

我本来想要麦克雷瑟帮我打听一下。但一看到他那好像一切尽在掌握中地臭庇神情,就没了半丝兴趣。反正生死自有天命,我们兽族能不能渡过难关,也不是我现在光操心就能解决问题的。

唯一让我放不下心的,就是小丫了。从出生到现在。我还从来没有和她分开过这么长的一段时间。

安希或者是突袭小队的幸存者。此时应该已经回到了金汤要塞,我在前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小丫不难打听出。如果小丫和安希碰了面,得到地最后消息就会是我和加篷特这个圣级面对面相抗,然后下落不明。

做为生命共同体,小丫肯定知道我还活在这个世上,但她又怎么想地到我已沦为了别人的阶下之因呢?而加篷特这个大仇,也已经被一个更可怕的敌人干掉,连尸骨都没有留存下来。

估计这个傻丫头在想着我时。一定是一脸憔悴的神情,恐怕是盼星星、盼月亮般的希望我这铁熊哥哥能尽快回去。

想到这里,我就不由的对麦克雷瑟恨的一头包,对他更没有什么好脸色。但麦克雷瑟却是一副悠哉的样子,显然是不在乎我以什么样的态度对他。

就这样马车在路上行放了一个多月,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波折。反正在过一些关卡、税卡之时。麦克雷瑟一路金币撒过去。自然顺风顺水。

这一日间,疾驰地马车突然停顿了下来。麦克雷瑟笑着对我道:“到了!”然后就将我身上的封龙针拨出,和我一起走下了车厢。

估计一路上麦克雷瑟用封龙针将我封住,是怕我沿途和他捣乱。毕竟我的身手也达到了地界顶峰,虽然对蔫克雷瑟构不成什么威胁,但如果一路上要时不时的大打出手一番,也不免麻烦。现在既然已经到了地头,麦克雷瑟也就没必要再将我封住了。

一个多月来,这是我首次跨出车厢,接触到阳光,只觉得这阳光的照射是说不出的亲切,浑身气血恢复正常运行速度后,真气在体内地流转居然比以前更加流畅,而气脉也壮大了不少,显然是修为又有所精进。想不到在这封龙针地封印之下,我修炼起来居然有事半功倍之效,想来这也是托了我曾有过破而后立这段经历地福,越是处于逆境反而越能激发我的潜能。

此时出现在我眼前地,是一座巍峨的高山,整个山头显的郁郁葱葱,青翠欲滴,山顶间云雾环绕,隐约间还有一道瀑布从云雾中穿出,如一条银龙般的落在山腰之上,真是好一副洞天福地般的景象。

我站在山脚处,已经觉得一股铺天盖地的灵气扑面而来,这座山峰绝对是一个绝佳的修炼所在,难怪蔫克雷瑟会选这里做为自己的家。在这种地方修炼,对自己的修为提升绝对是有好处。那怕麦克雷瑟丝毫不懂吐气养息之法,只会苦练斗气,但在这样的灵气充沛之地,也会使他的血络更加活跃,对他提升实力有所帮助。

这异世界的天地元气本就充沛异常,像这样一座灵山如果搁在地球,别说是昆仓山的凌宵顶远远及不上,恐怕也不会比那传说中的篷莱仙岛或是西昆仑的瑶池差。如果让我在这样的一个地方修炼,恐怕只需要花费半年的时间,就可以让我冲破关口,一举跨入先天,达到圣级的标准。

我要是能够突破到先天,虽然短时间内还不是麦克雷瑟的对手,但只要我先天道胎一成,结成内丹,就可以用兽身去修炼我记性中那种种威力巨大的修真功法,假以时日还怕收拾不了这个麦克雷瑟?

想到这里,我不由激动的有些轻轻颤抖,而蔫克雷瑟也笑着道:“铁熊小兄弟,觉得这地方还看的过眼吗?相信在这里招待小兄弟你,一定会让你觉得不虚此行。”

这时那马车夫也看呆了,口中结结巴巴的道:“好……好……好美!”

麦克雷瑟叹口气道:“我隐居在这里,从来没有让外界知道,现在为了送铁熊你到这里来,不得不雇了一个车夫,这下子要如何才能保守这个秘密呢?”

我从麦克雷瑟的话中听出了一股杀机,但那车夫却是浑然不觉,还陶醉在眼前的美景之中,还没来得及我喊出一声“不要”,麦克雷瑟已经一拳打在了那车夫的胸膛之上。随着一丝金色光华的隐隐透出,那车夫已经如同一滩烂泥般的倒在地上,眼见着是全身骨骼粉碎,当场毙命。

我忍不住对基克雷瑟怒目而视,向他吼道:“你怎么可以这样滥杀无辜?”

麦克雷瑟满不在乎的道:“这个世界弱肉强食,身为上位者,以天地为棋盘,挥手之间往往数万、数十万的人头落地,相比我现在只是杀掉一个小小车夫,那一个更为残忍?我不想自己居住的地方泄露出去,那么杀掉这车夫,有又何不妥?要知道,这世界一切都要用实力来说话,如果这车夫能够强的过我,说不定就是他把我杀掉,占据这一片高山了。”

“你这是什么强盗逻辑?想不到你堂堂一个圣级,除了知道喊打喊杀外,毫无一点强者的风范。”

麦克雷瑟嘿嘿一笑道:“什么强者风范,那些做给外人看的表面功夫有什么实际好处?只会让自己束手束脚。铁熊小兄弟,你是一个聪明的兽族,多的话我不说第二遍,好好想想这个世界的法则是什么吧,那种廉价的同情心,是没有丝毫用处的。”

我盯着麦克雷瑟,一字一句的道:“你现在留着我,是因为我还有利用价值,一但我被利用完后,你是不是也会杀我灭口?”

麦克雷瑟没有回答,只是反问我道:“铁熊小兄弟,扪心自问,如果是你的实力比我强,你会不会放过我?”

我点了点头道:“麦克雷瑟,你记着,总有一天,你会后悔为什么现在没杀掉我。不过那时你后悔也没有机会了,因为你已经死在了我的手上。”

麦克雷瑟哈哈一笑道:“真有那个时候再说吧。”说完,他奋起一脚,将那辆马车踢的稀烂。那两匹骏马惊骇之下想跑开,却也被基克雷瑟一拳一个,当场击毙。

第三章 别有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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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别有洞天

处理完这一切后,麦克雷瑟才向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我一起上山。

一路上,麦克雷瑟向我大谈这座山的各处秀美风光,像极了一个极为好客且有礼貌的主人,全然没让人觉得他才做了一件杀人灭口的恶举。我心中暗叹,也许这就是奸雄的气质,这样的手段估计我一辈子都学不会。

从麦克雷瑟的口中我知道这座山峰被称为帕维尔,是以神耀之国开国之君帕维尔一世的名字命名,也是摩西帝国的发迹之地,一向都有圣山之称,山脚下有皇家卫队拱卫,等闲人根本不能接近。

麦克雷瑟带我走的是一条隐蔽的后山小路,估计他私自己住在这圣山的事,外界并不知道。或者,摩西帝国的皇室就算知道,也会睁一眼闭一眼,毕竟一个天下无敌的圣级,多多少少要卖他几分面子。

这麦克雷瑟也确实算是这个异世界的异端,行为处事十分独特,估计他看中这圣山,绝对是因为这里对他提升实力有好处。而只要是能够提升能力,估计麦克雷瑟是没什么做不出来的,包括住在这所谓的皇家圣地,神耀之国的圣山。

从种种言行来看,这麦克雷瑟实力高绝,手段喜妹,心机深沉,实在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人物。如果硬要说他有什么软肋,应该就是他总想着追求更强的实力吧。

随着我们越行越高,后山的小路渐渐崎岖起来,当走到一片浓密的树林前时,已经没有现成的路可供我们行走了。

麦克雷瑟向我招招手道:“铁熊小兄弟,随我来,这段路程可能有点不好走。”

说着,麦克雷瑟已经纵身跃在一根横生的树技上,踏技而行。我身为熊族,体型是粗笨一些,但我上一世在轻身功法上却有着独步天下之处。这一世开始修真之后,在身法方面也下过功夫,当下也一跃而登上树枝,身形灵动之处比起麦克雷瑟有过之而无不及。

麦克雷瑟回头看了我一眼。鼓掌道:“铁熊小兄弟,好敏捷的身手,以你的兽族身体,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实在可说是奇材。其实。

论身法你比我好,怎么不尝试着逃逃看?说不定我追不上你。“

我冷冷的看了麦克雷瑟一眼。道:“我可不会飞,何必自取其辱。”

麦克雷瑟哈哈一笑道:“和你这样聪明的兽族打交道。真是件令人愉快地事。”

说着,麦克雷瑟脚下的速度加快起来,但我还是能够跟上他的节奏。我们在树技上疾掠而过。并不比奔马慢上多少。差不多近一个小时后,才算是奔出了这片树林的范围。

如果麦克雷瑟带着我飞行。穿过这片树林想来应该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但这里毕竟是皇家圣地,他总不能明目张胆地从天上飞进来硬闯吧?像这样穿林而过,可说是最不引人注目的方法了。

而在这样一座并不算是太过高大的山峰之上,能够有如此生机盎然的一片树林,也是托了这坐山峰灵气充沛的福,才会使地万物生长都会欣欣向荣。

穿出树林之后,再转过一个山谷,我立刻就看到在山脚下所见的那条瀑布直落在眼前,在“隆隆”地轰鸣声中,一道巨大的银色水链如同碎珠落王盘一般击在一谭碧幽幽地泉水之上,飞溅的四下里一片水雾翻腾,疑似神仙景致。

麦克雷瑟指着爆布道:“这道瀑布是这座帕维尔山的第一盛景,只是藏在深山之中,如果不经过我们刚才所走过地那片森林,等闲之人没机会近距离看到这样地美景。”

我四下里打量了一下,忍不住问道:“你住在这里?”

说实话,这里的景色是不错,但湿气太重,再加上瀑布水流之声不断,我看不出那里适合居住。

麦克雷瑟笑笑不答,只是伸手向瀑布后一指。

我立刻惊问道:“难道这瀑布后别有洞天?”

麦克雷瑟脸上地得意神情一变,有些惊讶的道:“铁熊小兄弟你好敏锐的心思,居然能够这么快就想到是这深布后藏有玄机。”

听到麦克雷瑟的费誉,我的脸上不免有些一红。要知道花果山水帘洞天生石猴的事迹,早就成为了修真界一个不灭的传说,而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大名在人间界更是用如雷贯耳都不足以形容。所以我能想到瀑布后别有洞天,实在是毫无什么可夸耀之处。

于是我难得真正谦虚了一回,道:“我只是随便猜一下,想不到真的被我给猜中了。”

麦克雷瑟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叹口气道:“可惜你是一名兽族,如果你投生在我们人类的国度,以你的才智,肯定能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你的资质,是我生平所仅见,除了亚历山大王子……唉,算了,你终究是兽族身份,不可能为我们人类所用。这种族之间的隔膜,不是你我互相欣赏就可以抹除的。”

麦克雷瑟的这番观点,应该就是我们地球的那名经典名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最佳写照吧。

当下我冷哼一声回应道:“我们兽族与你们人类是世仇,你我更是敌对的双方,何来互相欣赏一说?”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道:“你是我生平所见最为杰出的兽族,而我也是你所见最让你印象深刻的人类吧?难道这样的我们,还不值得互相欣赏?”

我继续冷哼了一声,却没什么话来回击麦克雷瑟,毕竟这家伙虽然狂傲,但他确实有着狂傲的资本。对这家伙的能力,我欣赏谈不上,但深深的忌惮却是真的。

麦克雷瑟也不和我多磨什么嘴皮子了,只见他走上前一步,站在瀑布落下处形成的潭水之边,身上的金色斗气猛然暴发出来,显的光灿耀眼。

麦克雷瑟的双手向前一个平举,一道金色的斗气如同光罩一般地向前射出。拦腰将瀑布截断。轰隆冲击而下的爆布,落在金色光罩之上,只能被无奈的分成两股,顺着光罩的边沿落下,已然全无刚才势不可挡的气势。

从峰顶而落地瀑布。其冲击力是何等的巨大,这麦克雷瑟能够硬生生的用斗气将之分开,他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再一次让我叹为观止。

被麦克雷瑟分开的爆布之后,露出了一个黑幽幽地洞口。麦克雷瑟向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后,抢先一个飞跃。站在了洞口入口处。

到了这个时候,我也很想见识一下这隐密地山洞中。到底有什么独特之处,于是也一个纵跃,站在了麦克雷瑟身旁。

见到我跃过来后。麦克雷瑟挥手射出一道剑气。将那个黄色光罩击的粉碎。失去了束缚地瀑布,立刻又如一道匹练般的落了下来。将我们与洞口遮在了水帘之后。

透过重重的水帘,并没有多少天光透露进来,显地这个洞口更是漆黑幽静。

麦克雷瑟显然对这里轻车熟路,当先走在了前面,我则不紧不满地跟在他的身后。这个洞口非常曲折,我们不过是向前走了二三十米,就已经转了四五个弯,虽然光线越来越黑,但那湿气却已经渐渐消失。

眼见着再转一个弯就要黑地伸手不见五指,突然又从我们的前面透出了一丝光亮,显然我们离洞口并不远了。

又前行了十余米,我的眼前终于一片大亮,我和麦克雷瑟已经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一个花团锦绣的所在。

穿出山洞后,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并不算小的山谷,无数叫不出名字的艳丽花朵,将这山谷点缀的异常美丽。

在这个异世,我所见过的最美花景,就是凯瑟琳的那个花园了,但眼见的这个山谷却另有一番不同之处,这些花朵虽然缺人打理,但她们天生天长,显出一股自然的别样风韵,让人一看就觉得心旷神怡。麦克雷瑟能找到这样的一个绝妙所在做为自己居住的地方,实在可说是幸运。

我能够感觉到这山谷之中灵气之充沛,更胜于其他地方,显然是这山脉的灵气汇集之地,难怪这里的花朵所展现出的生命力,是如此的旺盛。而且这里的花朵品种独特,显然并非外界所有,既然生长在这灵气充沛之地,自然也算是吸收了不少天地元气的天材地宝。如果有丹鼎门的家伙在这里,肯定会高兴的大呼小叫,因为他们又可以从这花海中,找到可以炼丹的无数优良材质。

山谷中除了花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植被,估计是因为这里的花生长的太过强势,已经容不下别的植物在这里生长了。

看到了我一脸陶醉的神情,麦克雷瑟有些得意的道:“铁熊小兄弟,觉得这里怎么样?在这里暂住一段时间,应该不算是委屈你吧?”

我可不能让麦克雷瑟太得意,当下冷冷的回应道:“地方是不错,但这里的主人人品太过低劣,不免糟蹋了这么好的地方。”

听了我的话,麦克雷瑟也不生气,淡淡的道:“我本就是一介武夫,对于这些花花草草的事一向兴趣久奉,算不算糟蹋这地方,也难说的紧。”

说着,麦克雷瑟领着我穿过花海,来到了一堵山壁前。这山壁上被凿出了一个大洞,里面有些简单的桌椅床凳之类,应该就是麦克雷瑟的居住之处了。

山洞中的装饰显的极为简陋,看来实力达到了麦克雷瑟这个层次,更多的是追求自身的突破,对于身外的享受已不怎么看重了。

只听麦克雷瑟有些感慨的道:“当年我是突破到圣级以后,才到这帕维尔山进行修炼,后来无意间发现在瀑布后有这么一个所在,于是就定居在这里,至今已有三十个年头。这山谷隐藏在爆布之后,谷顶又有云雾遮蔽,实在是很少有外人能够发现。这么多年来,我每次在这里修炼取的突破之后,就总会出去四处流历一下,以印证一下自己到底达到了什么程度。差不多在二十年前,这片大陆上就很少有能被我称之为对手的存在了。而在十年之前,我的实力完全停止了进步,我做过不少尝试,却根本找不到突破的方法。”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身上显出了一股高手所独有的霸气,意气风发的道:“这十年来,我走遍四大禁地,会过不少圣级魔兽,从来未尝一败。这大陆上其他的圣级,我也曾经遍访之后与之切磋,无不对我‘星空下第一勇士’的称号心服口服。甚至我在做客星光龙城时,也曾挑战三大龙族高手,全胜而归,赢的了龙族的尊敬,使我成为能够随时拜访龙城的贵宾。”

“但是,我并不觉得满足,因为我总觉得自己并没有到达力量的顶峰,总还有更高的境界等着我去突破。谁说各大种族的顶峰就是圣级?难道圣级就不可突破?圣级之上是不是就是神级?能够与传说中的诸神较量一下高低,才不枉我这一生的苦修,才不枉‘星空下第一勇士’的声名。只不过,这十年来如我怎么苦修,怎么想尽方法寻求突破,却总是没有效果。甚至有一段时间,我都放弃了追寻更高的境界,以为我这一生,就只能止步在圣级以内。”

这时麦克雷瑟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只听他缓缓道:“本来我以为这辈子再没机会突破,但有幸的是让我遇到了你,是你又给了我希望!在初见你之时,我还没觉得你有什么特别了不起,虽然年纪轻轻就已经身手高明,但毕竟离圣级还差着运。但后来我看到你巧妙突围之时,看到你从容的与加篷特应对时,才突然发现,原来我要寻找的突破口,就在你的身上!”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向我敬了一个剑士礼道:“铁熊小朋友,请指教!”

第四章 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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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囚居

请指教?难道麦克雷瑟这么大老远拉我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和我比划一下?如果他一上来就露出一副恶棍嘴脸,严刑逼供要我交待出修真功法,我还算是好理解一点。但他摆出一副以武为友的架势,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了,难道这麦克雷瑟已经牛x到如此地步,只是借着和我交手,就可以掌握我的修真功法?

据我所知,即使在修真界中,也仅是达到窥虚境界的绝顶高手,才有遥感气脉的神奇能力。比如说我深感佩服的青玄子,就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

这麦克雷瑟虽然达到了圣级顶峰,但以我上一世的眼光来看,实在是算不了什么。如果把青玄子那种修为的修真者搁在这个异世,那么即使是所谓传说中的诸神,也只配葡伏在青玄子面前。

青玄子力抗天雷的那副形象已经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因此我一直认为,只有修为到了这种程度,才算是达到了人间力量的顶峰。就算麦克雷瑟是这个异世的当世之雄,但如果放在这浩瀚的宇宙之中,他也不过是萤火之光,根本就不算什么。

所以我不太相信麦克雷瑟仅只凭着和我交手,就能窥看到我的修真功法。再说了,即使被他窥看到,又能怎么样?我修的是“万物长生法”,这可是兽修的功法,他一个人类如何能够照本宣科?

此时麦克雷瑟如一座大山般的竖立在我面前,凛然有种不可侵犯的威严,强者气势尽露无疑。我骨子里有股兽族遇强则强的血性,如果这麦克雷瑟一直对我好言相劝,我说不定还升腾不出什么战意。但现在麦克雷瑟一摆出邀战的架势,我身上地热血立刻沸腾,忍不住道:“好,我就来领教一下你这圣级的手段!”

说着,我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麦克雷瑟的左侧,猛的一掌向他肋下击了过去。

麦克雷瑟大叫一声:“好!”也不见他有任何动作。只是身上斗气一闪,不让不避的任由我这一击打在他的护体斗气之上。

这一掌中我早运上了五丁开山之术,本来没指望一掌就能击中麦克雷瑟,却没想到他会不避不让。

按道理,汇集了五丁开山之力,我这一掌的威力并不算小,但也不足以攻破圣级地护体斗气。我这一掌击过去,就像是击在了一层并不粘绸的水面之上。几乎是并没有任何阻力的,就结结实实的打在了麦克雷瑟身上。

强悍的力量,几乎随着我的这一掌,由麦克雷瑟的身体完全承受了过去,我甚至能感觉到这汹涌澎湃的力量一股作气地冲入到麦克雷瑟的体内。给他的血肉、骨骼、经脉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能够一击得手,任他圣级本身的实力再强悍,身体也不过是血肉之躯,我地这一击力量足有千斤,这麦克雷瑟就用身体硬挨了一下,怎么可能没事?

难道这“星空下第一勇士”居然是个水货,连我的一击都接不下?

但我总觉得有点不劲,因为我如此有力的一击。砸在顶多只重百斤的麦克雷瑟身上,却没能将他的身体撼动分毫。

这是怎么回事?当我刚想到这里时。就看到麦克雷瑟对着我微微一笑。然后清清楚楚的吐气开声道:“好强的力量,不狂化就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可称得上是兽族第一了。”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就伸手向我的手掌抓了过去,他地动作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却让我有种避无可避的感觉,根本没办法抽身而退。

只不过是电光火石地一瞬间,麦克雷瑟那只略显瘦小地手掌就抓住了我的手腕,然后我就觉得手掌如同落入到了一个铁闸之中,根本无法动弹半分。

那一瞬间,我就明白,麦克雷瑟之所以被称为“星空下第一勇者”,绝对是因为他据有非凡地实力。

我现在的实力已经不算是太差,虽然还不到圣级,但也可以算做是地界顶峰,纵观我以往所遇到的圣级,虽然我还不是他们的对手,但总还有一战之力。但现在遇到麦克雷瑟,我才知道比起真正的力量顶峰,我还差的远。

这麦克雷瑟明明一副瘦小干枯的模样,但偏偏身体如同钢筋铁骨一样坚硬,抗击打能力十分惊人。而且他一出手之间,更是力大无穷,就算我是以力量著称的熊族,在他面前也毫无抵抗之力。

我甚至怀疑,就算麦克雷瑟不运用斗气,只是凭借他本身的力量,就可以和我斗个旗鼓相当。真是难以想象,以他的一副人类身体,是怎么练到这种程度的?

这时麦克雷瑟手一抖,将我掷出了数米之外,然后向我哈哈一笑道:“再来!”

我咬咬牙,抖手一道掌心雷击了过去。麦克雷瑟双眼一亮,道声:“来的好。”就见他伸手向前一抓,竟然把这团蕴含着雷电能量的真气给抓在了手中。

麦克雷瑟屈手用劲一捏,掌心雷真气立刻在他的手掌中爆炸开来,但游离的电光却被他牢牢捏在掌中,只有一丝气暴引起的气息向四下里散溢开来。

我脸色铁青,当下收手而立,再也提不起劲向麦克雷瑟发起攻击,我和他的实力相差实在是太远,再斗下去也是自取其辱。

看到我再不攻击,麦克雷瑟到也不意外,径直走到我身边道:“如果铁熊小兄弟觉得今天的切磋可以到此为止,那么我们不如各自休息,改日再战如何?”

我冷冷的看了麦克雷瑟一眼,道:“你的实力,我远远不及,再战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再说了。你不是对我的能力很感兴趣吗?又何必院这么多圈子,直接逼问我不是更好?”

麦克雷瑟笑笑道:“铁熊小兄弟,我羡慕你的那些神奇能力确实不假,但如果要我强行逼你说出这修炼地秘密,却也是我不屑为之的。只要你肯多倍我动动手,我想,总会让我找到使我进步的方法。”

说这番话时。麦克雷瑟脸上的表情诚挚无比,但我在心中却对他的话不敢有半点相信。和这麦克雷瑟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对于他的为人我却是已经有了一些了解。

谈笑间偷袭干掉加篷特,视人命如草介,做什么事都是计划周详、滴水不漏,这样地人物,怎么可能会如此简单?

以麦克雷瑟追求强大力量的那种狂热,他对于我的修真功法绝对是志在必得。这点我可以百分百肯定。至于麦克雷瑟不对我用强的原因,也在于他知道以我所表现出来的态度,绝对不会和他合作,就算他想用刑也没办法从我的口中听到他想听到的东西。

麦克雷瑟是聪明人,他明知道强来不妥。肯定就会动别的脑筋,只是这时我还猜不透他地意图。如果说,仅仅只是同我打斗几场,就可以偷学到我的修真功法,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的。

这时麦克雷瑟已经将我领到了山壁上开凿的山洞之中,只听他笑笑道:“居住的地方简陋了些,只好暂时委曲铁熊小兄弟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陪着我互相印证一下。”

我不冷不热地回了麦克雷瑟一句:“强行把我带到这里。你的待客之道真是热情啊。”

麦克雷瑟神情不变的道:“铁熊小兄弟,我知道你对我有些怨言。

这点我完全能够理解。不过。我怕你不习惯这里的生活,万一半夜要不辞而别。我总不能每天没日没夜的的跟着你吧?“

我“嘿嘿”冷笑道:“做客和做阶下因,这样的区别我还是明白的。”说着,我伸出双手,道:“悉听尊便。”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道:“铁熊小兄弟能够理解我地难处就好,这是此谷中特产的附骨藤,缠上之后如果不由我帮着解开,就根本无法摆脱它地纠缠。此藤虽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藤条坚韧异常,而且伸缩自如,就算是我手持‘阿拉斯加之星’,也无法将它砍断。小兄弟你数上此藤后,在这个山洞里行动是不会受什么限制地,如果你觉得气闷,想到谷中去活动活动筋骨,只要叫我一声就行了。”

说着,麦克雷瑟从洞中石壁上扯出了两条青绿色的藤曼,缠在了我地手上。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藤蔓不过拇指粗细,通体翠绿欲滴,表皮底下隐隐像是有绿色的液体在流动,显的晶莹如王,十分耐看。这藤蔓就附生在山洞中的石壁之上,盘根错节也不知道有多长。藤蔓上还长着一些翠绿的枝叶,将这山洞内点缓的郁郁葱葱,平添了几分自然气息。

只不过,谁又想的得,如果漂亮的植物,居然是用来作为因禁工具的呢?

这藤蔓一缠上手,果然如同附骨之蛆般的将我的手缠了个结实,不过这附骨藤能够伸缩自如,并不影响我在山洞中行走,只是我走来走去之时,就象是在身后拖了两条绿色的尾巴。

眼见着附骨藤将我缠上,麦克雷瑟也放心的道:“铁熊小兄弟,你在这山洞中一切请自便,这壁厨中自有饮水与食物。如果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还请见谅,我改天再来看你。”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向我挥挥手,竟然头也不回的就这样走出了洞口,也不知道去什么地方练功了。

见麦克雷瑟走后,我试着扯了扯那藤蔓,就算我用上十成的力气,它也是纹丝不动。乘着麦克雷瑟不在,我从“尼伯龙根指环”中取出“阿基隆斯之剑”用尽全力向附骨藤斩去,却连它的一层油皮都没斩破。

这下子我算是服了气,只好将“阿基隆斯之剑”收好后再想办法。

麦克雷瑟在此处凿开山壁做为居所,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此处正是整座帕维尔山的灵气汇聚之地,可说我现在就是睡在这座圣山的地脉之上。

这附骨藤连接地脉而生,所蕴含的天地元气是何等充沛,如果这附骨藤的生机与地脉连成一体,也难怪无论如何都无法破坏这藤蔓半分。

因为任何攻击到这藤曼之上的力量,都会传送到地脉之中,由整座山峰来承受。可说是帕维尔山不崩塌,这附骨藤就不会被破坏,这个原理倒是和金汤要塞很是相象。

不知道麦克雷瑟是安的什么心,将这样一个适合修炼的地方让给我,在这山洞中闲着也是闲着,除了练功外我也找不到什么可以打发时间的。

仅仅只是将真气搬运了一个周天,我就感觉到了这充沛的天地元气给我带来的好处,所取得的效果几乎可说是平日的四五倍,如果我真的能在这里持续修炼,也许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能突破到圣级。

从麦克雷瑟的言语来看,他在这里修炼的时间是三十年,他的实力能够如此强悍,应试也是托了这里元气充沛的福。

不过,麦克雷瑟的修炼效果肯定没有我好,因为我虽然不知道斗气是如何进行修炼的,但绝不可能有我修真功法玄妙,能够将天地元气引入体内,化为己用。

麦克雷瑟在这里修炼,只能说对他的进境有所帮助,但如果换做我在这里修炼,就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了。

目前为止,我和麦克雷瑟的确是相差很远,但如果照我现在的修炼速度,追上他并不是不可能。

更主要的是,只要我能结出金丹,就可在体内自成天地,修炼所有的道法。到时候我能施展的可就不是缩地成寸、掌心雷这样的入门级道法了。

只要我练上几门厉害的道法,就算实力还不如麦克雷瑟,但也可以同他一战,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没有还手之力!

想到这里,我立刻心无旁骛的开始打坐练功。

第五章 崎岖的强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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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崎岖的强者之路

不知道为什么,接连有三天的时间,麦克雷瑟都没有出现。不过他不出现更好,我可以更加专心致志的练功。仅仅只是三天时间,我就觉得自己的修为又有所提升,体内金汁真气更加浓密,而胸前气海中的那团金光,也有壮大的迹象。

洞内食水准备的很是充足,就算麦克雷瑟长时间不出现,也饿不到我。更何况,我虽然挣不脱附骨藤,但可以拖着它走出很远,甚至最远可达到山洞外数十米。

这山洞外遍地都是那不知名的鲜花,这些吸收天地元气而生的奇葩,同样可以做为我的食物。而且,吞食这些充满灵气的天材地宝,对我提升修为也会有所帮助。

要知道,对于这个异世界的物种我了解不多,根本没办法采摘药材开炉炼丹。但这些自然生长的奇花,即使不经过提炼,也是可以通过食用来吸取花中精华的。只是直接吞食在效果上远远比不上炼出的丹药,绝大多数的好处都在腹中的消化过程给浪费掉了。

不过,这个山谷中不知名的奇花实在是太多,就算是任我如同牛嚼牡丹般的浪费,也算不的什么。

像我这样内修有天然地脉提供充沛的天地元气,外炼有无数异种灵花供我予取予夺,可说是将我能想到的提升修为的便利条件都摆在了我的眼前。如果在这样的情形下修炼,我还做不到一日千里,就实在可用蠢才来形容了。

第四天,麦克雷瑟终于出现了,对于他的出现,我很有些不爽,因为我练功正练在兴头上,却因为他的出现不得不放慢节奏。

估计是看到我精神抖擞的样子,麦克雷瑟有些惊讶的道:“想不到短短三日不见。铁熊小兄弟的实力就有了大幅度提升。我一时手痒,不知道能不能再请指教一番?”

我心中正不爽。麦克雷瑟主动提出要当沙包,而我又想试一下自己的实力到底提升了多少,当下就点点头道:“好,我就陪你活动活动筋骨。”

麦克雷瑟笑笑道:“那就有劳了。”说着,他走上前来,帮我解开了缠在我手上的附骨藤。

说也奇怪,我独自一个不论怎么挣扎。这附骨藤都是纹丝不动。

但麦克雷瑟的手一碰上去,这附骨藤立刻就从我地手上弹开,快速地缩回到了石壁之上。

看到我一脸的疑问,麦克雷瑟很绅士地向我解释了一下,他在这山谷中生活了三十年,气息早就为附骨藤所熟悉,这藤蔓根本就不会去缠他。如果我也肯花上这么多的岁月,说不定也能得到附骨藤的认可,不用被它困住。

这简直是开玩笑。我有三十年的光阴耗在这里吗?当下我铁青着脸。再次向麦克雷瑟发起了挑战。

三天来,我的修为是有所提升。但还不至于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依然是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的败在了麦克雷瑟地手上。

这一次,我同样有一掌击在了麦克雷瑟地身上,但还是被他动也不动的将全部力量硬生生的接了过去,根本没能伤到他分毫。

我实在是不能理解,以麦克雷瑟的血肉之躯,他怎么能够硬抗我的全力攻击呢?

我一掌击出,力达千钩,就算是一块巨石也能被击个粉碎,但击在麦克雷瑟的身上,却没有半点效果。如果说麦克雷瑟是运起护体斗气来挡我一击,我还好理解一点,但他虽然是运起了斗气,但那斗气偏偏软绵绵的并不受力,绝不会起到护体的作用。而就我的感觉来说,我这一掌地力量,绝对是被麦克雷瑟硬生生地承受了,并不是他用什么巧妙的方法将力量化解。

我地疑问写在了脸上,而麦克雷瑟也像是读懂了我的心思,对着我笑笑道:“铁熊小兄弟,我羡幕你的独特能力,但我也有几手绝活,还算是能够让你看的入眼吧?”

我摇头叹口气道:“你是当世第一强者,我差你太远,打不过你也没什么好说的。”

麦克雷瑟哈哈一笑道:“我也不是一生下来就这么强,铁熊小兄弟,难道你不觉得,每一步实力的提升,都要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才行吗?”

如果是上一世,麦克雷瑟的话我肯定不会理解的太深,毕竟我的修为是靠吃药吃出来的,在师父的照拂下无惊无险的修到金丹期。但在这一世,我能修炼到现在的这个程度,却是吃了不少苦头,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

一分努力,就有一分收获,我明白麦克雷瑟想给我说的话,就是这个道理。只不过,他这么一副推心置腹的模样,到底是在打什么主意?

难道他以为就这样和我套套近乎,我就会大受感动,将他当做知交好友,将修真功法全盘托出?

这时麦克雷瑟继续道:“铁熊小兄弟,你是不是觉得我的身体如同铜筋铁骨,抗击打能力十分出色?是不是又觉得我力大无穷,让你觉得无可抵挡?”

我默然无语,缓缓的点了点头。

麦克雷瑟哈哈笑道:“你以为我的这些能力是天赋?其实很简单,唯有苦练二字。”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的眼神有些飘忽起来,像是陷入到了回忆之中,良久之后才笑着对我道:“你别看我现在被称为‘星空下第一勇者’,十分风光,但在我年幼的时候,却几乎是个养不活的弃婴。”

这时,麦克雷瑟以一种近乎于半回忆、半自述的状态,向我讲述了他所走过的成长之路。

麦克雷瑟这么一副瘦小枯干的模样,确实是因为他小时候先天不足,刚一出生就几乎被当做死婴遗弃,如果不是最后关头他大哭出声,恐怕他那乡下穷出身的父母,就要将他抛在乱葬岗了。

先天不足,再加上营养不良,麦克雷瑟从小就黄皮寡瘦,长的就像颗豆芽菜。总是被村子里同龄的小孩欺负。

但麦克雷瑟天生意志就超强。他什么苦也能吃,什么累也能挨。

硬是凭着自己在常人无法想象的刻苦精神,将那副瘦小的身体锻炼的强壮有力,把身体比他壮,年纪比他大地小孩子揍地满地找牙,成为了村子里谁也不敢惹的小霸王。

后来,村子里发生了一场瘟疫,麦克雷瑟地父母都病死在了这场灾难中。于是不到十岁的他就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流浪的途中。麦克雷瑟遇到了一个落魄剑士,跟着这个落魄的剑士学了两年庄稼把式般的手艺。虽然这落魄剑士毫无名气,本身实力也实在是有限,但他总算做了一件好事,让麦克雷瑟知道了什么是斗气,而斗气的入门修炼方法又是什么。

麦克雷瑟修炼起斗气,有种拼命般地刻苦精神,只是和落魄剑士混了两年,就从一个门外汉。一举突破了斗气地初级境界。超越了那名落魄剑士。

年仅十二岁的麦克雷瑟,从此开始了单人只剑走天涯的旅程。他喜欢四处找人切磋、挑战,并在这样的战斗过程中越来越强。渐渐的,麦克雷瑟也闯出了一些名气。

对手越强,麦克雷瑟的实力就增长的越快,终于在他二十一岁之时,一举跨入了圣级。这样的成长经历,这样快的晋级速度,麦克雷瑟部算是创造了人类地历史。而跨入圣级之后,三十年来,就再也没有谁听说过麦克雷瑟有战败地经历,“星空下第一勇者”的大名已经传遍了整个大陆。

三十年前,麦克雷瑟刚跨入圣级时,他就看中了帕维尔圣山,将这里视做自己地潜修之地,而他的钢筋铁骨,无敌的巨力,也是在这里苦练出来的。

事实上,麦克雷瑟修炼的过程极为夸张,他借着帕维尔圣山瀑布的冲击力,以血肉之躯站在瀑布之下,迎着瀑布逆流挥剑,打熬自己的力气。

起初,如果麦克雷瑟不运斗气护体,只是片刻之间就会被瀑布的冲击力击倒,但他坚强的意志力在这个时候起了作用,每冲倒一次,他就马上爬起来继续挑战,然后重复无数次。

渐渐地,麦克雷瑟即使不运用斗气,也能承受住瀑布的冲击,而他在瀑布下挥剑,也慢慢的可以操纵自如。到了这个时候,麦克雷瑟才发现,自己在居然练成了一副钢筋铁骨,而且举手投足之间力大无穷,使的他的实力更上层楼。

就算是面对龙族高手的挑战,麦克雷瑟也没处在下风,他身体的强悍程度即使是比起龙族,也毫不逊色,使的龙族都不得不对他的强大心服口服,承认了他“星空下第一强者”的称号。

从麦克雷瑟的口中听到他的成长之路,有多少可信之处还待证实,但有一点却是毫无疑问,那就是麦克雷瑟的强大。

一个人冲到瀑布底下下去练功?这需要多大的毅力与决心?看着麦克雷瑟那瘦小的身躯,我算是明白了,他的强大绝不是靠侥幸得来,他能站到今天的这个位置,是因为他付出了比常人更多无数倍的努力。

纵观人类的众多强者,麦克雷瑟也好,萨博也好,他们的成长道路都不是一帆风顺,但他们挺过来了,最终成为一方豪强,名动大陆。

从他们的身上,也能够看出这个异世界的人类,确实有着超出其他种族的强韧之处。别的不说,就拿我们兽族来比较,不论是祭祀还是狂战士,都是靠天赋能力成长,如果在受洗的过程中没体现出成为祭祀或是狂战士的素质,那么他一辈子也就只能做个普通兽族。

像麦克雷瑟这样先天不足的要儿如果诞生在我们兽族,能够养活就已经算是幸运了,更别说通过自己的勤修苦练,成为大陆第一的强者。

这时,麦克雷瑟有些意味深长的对我道:“铁熊小兄弟,说句实话,虽然你的聪明才智在兽族中极为罕见,但说到先天的素质,却实在不算什么。据我所知,即不是祭祀也不是狂战士,能够在实力上达到你这种程度的,可说是兽族自古以来的第一。嘿嘿,每每看到你,我甚至就觉得像是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只不过,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还不如你现在强大。”

我看了麦克雷瑟一眼,试探性的问道:“既然看到我之后如此惺惺相惜,那么要不要我将我的修炼方法说出来,大家一起探讨一下?有你这‘星空下第一勇者’的指点,相信我修炼起来会更快。”

麦克雷瑟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才哈哈大笑道:“铁熊小兄弟,你到现在是不是还在提防我?放心,我对你的修炼功法没什么企图,只要你肯经常陪着我切磋一下,我自然会找到自己的突破之道。”

麦克雷瑟说这番话时,我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什么异状,而麦克雷瑟刚向我继续道:“铁熊小兄弟,虽然你进步之快超过我的想象,但要想在实力上胜过我,现在来说还不可能。我看今天的切磋就到这里,改天我再来看看小兄弟,希望你又能给我带来惊喜。”

说完,麦克雷瑟又用附骨藤缠住了我的手腕,然后飘然而去。

我实在是有些猜不透麦克雷瑟的想法,他现在唯一限制我的地方,就是不让我离开这坐山谷,然后就实在看不出他还有别的什么阴谋手段了。

但我始终坚信一点,那就是麦克雷瑟绝对会贪图我的修真功法,不管他表面显的有多么大度,我对他的提防之心绝不可有半分松懈。不然的话,随时一个不小心,都会被他一口给吞了。

实力不如,使的我处处受制,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只有刻苦修炼这一条路了。毕竟,只有超强的实力,才能让命运重新掌握在我自己手中!

第六章 圣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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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圣级,突破

这一次,麦克雷瑟有五天没有出现在我面前。在这五天中,我每天除了练功就还是练功,只在这短短的五天内,隐隐的又取得了一丝进步。这样快速的修炼速度,自从来到这个异世后,我还从来没有体验过。

第六天,麦克雷瑟又出现了。这一次,是我主动向他发起了挑战。

事实上,与这样的强者交手,对我自己提升修为绝对有帮助,不是谁都有机会能让天下第一强者成为自己的陪练。

这一次,我当然还是毫无悬念的败在了麦克雷瑟手下。只不过,在交手的过程中我却有了进步,因为我终于将麦克雷瑟的身体击的退出了一步。

当然,我的全力一击还是没办法伤到麦克雷瑟,不过能够将他击的退出一步,已经是件不容易的事。

在看到我的进步后,麦克雷瑟的脸色显的凝重了许多,带着丝惊讶的语气道:“铁熊小兄弟,你实在是让我感到震惊,进步居然如此神速,想不到兽族中也有你这样的奇材!”

我摇摇头道:“进步快有什么用,我还是差你太远。”

麦克雷瑟神色复杂的看了看我,道:“铁熊小兄弟,今天的切磋就到此为止吧。如果下次你继续带给我这样的震惊,我就要考虑把你留在这里,算不算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了。”

说完,麦克雷瑟用附骨藤将我缠住后,转身离去。

看着麦克雷瑟的背影,我捉摸着。如果下次和他交手。我需不需要隐藏一点实力?想了一下后我心一横,碰到这麦克雷瑟一次就全力揍他一次,反正这家伙心甘情愿当我的沙包。每次都可以让我将实力尽情地发挥出来。再说了,他是堂堂地天下第一强者,我在和他的较量中隐藏实力,岂不是有点本末倒置?

不知不觉间,我在山谷中已经住了三个月。这段时间我的修为实在是突飞猛近,少则三四天。多则七八天,总会感觉到有一丝明显地进步。而每当我在修为上取得一丝进展时,麦克雷瑟总会适时的出现同我较量一番,以印证我修为提升的程度。

到了最近一两次,麦克雷瑟已经不能站在原地不动与我交手了,而我也至少可以在他的手下撑上个三四招,再也不是一招就会落败。

这样的变化,让麦克雷瑟的脸色变地很不好。他每次都是黑着一张脸,同我的对话也越来越少。

看到麦克雷瑟那副不高兴的模样。我却是心头暗爽。毕竟我现在打不过这家伙,但只要能把他的心情弄坏。也算是给自己出了口气。

这一日,我照例在洞中打坐,真气搬运三个周天后,我通过内视之法发现自己体内的金汁真气,已经浓稠的如同实质,而我气海中的那点金光,也变的像鸽子蛋般地大小,还隐隐有一种跳动的感觉。

我思索着这种状态,应该是内丹将成前地征兆,难道我只经过三个月地苦修,就能够这么快修完“万物长生法”的第三层结丹之法?

能够有这么快地修行速度,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从地界顶峰到圣级,虽然只是一步之遥,但对于实力的提升,却可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只要成为圣级,那么即使我在整体实力上不如麦克雷瑟,但至少也具有了一战之力。到时候,麦克雷瑟还想把我随心所欲的因在这里,也要看我愿不愿意了。

想到这里,我心头不由激动万分,好不容易才将心神平复下来,静下心来投入到修炼之中。只差一步,只差一步就可突破到圣级,这一次我几乎是全身心的投入了进去,只求跨出这最后一步。

麦克雷瑟已经有四天没出现了,我总想着在他出现之前就突入到圣级,到时候可以攻他个出其不意,说不定还有机会逃走。

在这山谷中修炼,我一向不用担心有外敌入侵,因此修炼时都是闭了六识,全身心的投入,除了知道体内真气运转的周天数外,对外界的一切都是不闻不问。

体内真气在我的搬运下,越来越快的运转起来,浓稠如汁的金色真气,在我体内如同洪水决堤般,顺着经脉往返奔腾不息,势头越来越猛,积蓄的力量越来越大。

在我气海处的那团金光,经过一轮又一轮真气的冲刷,越发的明亮起来,仿佛已经将我的整个胸膛都映照出闪闪金光。

真气在足足运转了九九八十一个周天后,终于汇集成了一股极大的能量,在我体内的运行突然变的缓慢下来。这时,汇集而来的那股能量,仿佛化成了一团浓密的金光,在我体内缓缓推进。

这团金光的直经比起我游走在体内的金汁真气粗壮了许多,它每经过我的一处经脉,就如同一个扩充器般,将我的经脉扩大了数倍。如果说我以前的经脉如同羊肠小道,那么金光扩充后的经脉,就已经宽广的如同康庄大道了。

随着金光的推动,我体内的经脉被缓缓的改造,这种变化,有一种脱胎换骨般的夺天地之造化。仿佛随着我的一呼一吸之间,就能将我体内真气震动的频率调整的和天地元气完全一致。无数充沛的天地元气从我的泥丸宫中汹涌而入,将我已经扩充的经脉填了个满满当当。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团金光已经在我体内经脉中整个游走了一圈,将我的身体做了一次彻底的改造。

最终,这团金光又变成了一股强大无匹的力量,向我气海中的那金色光点冲了过去。

刹那之间,金色光点在我地气海中爆炸了。无数四散而出地金光。

将我的气海变成了一个金灿灿的世界。那一刻,我地意识仿佛已不存在,经脉、气海、真气、肉身。这一切的一切,如同全都化成了一片虚空。

最终,无边无际的金光收缩聚拢,化成了一团如同实质般的金色光球,在我的气海之中滴溜溜的乱转。我地意识、真气在一刹那之间又回落了我的肉体

入赫而我的全身上下透出一种说不出的舒适之感。

旋转着的金色光球。不停的甩出一道道金色气息,将我扩充后经脉内的气息一步步的进行着改造。

最终,金色光球在我地气海中安静了下来,化成了一默如鸽子蛋般大小的内丹,静静地悬浮在我地气海之中。

这时,我体内的真气已经被彻底地改造,既不是最初的气状真气,也不是后来的金汁真气。而是全都转变成了一种金色的光华。这股金光真气带着一股泊泊的生机,在我的经脉内如同光速般的自然流转。到了这个地步。即使我不打坐调息。金光真气也会以快的异常的速度在我体内自行运转,无时不刻的都在提升我的修为。

被改造的不止是我的真气与经脉。就连我的整个身体机能,都得到了整体的提升。在我的身周,一切都变的通明,收回了六识的我,仿佛能从最细微处感觉到这个世界。

眼光所及之处,这个世界仿佛变的更加明亮,色彩变的更加鲜艳,就像是分辨率突然提升了数倍,可以让我看到更细微之处。

耳中的听力,也有了明显的提升,就连那微微的轻风拂过一片花海,那些微的抖动都逃不过我的耳膜。

那一刻,这个世界就像是和我融为了一体,我就是这片天地,这片天地就是我。

我缓缓的站起身来,压抑住想仰天长啸的冲动,只是喃喃的低言自语道:“圣级,我终于做到了!从此,这片天地将会再也不同!”

现在的我,已经创造了兽族的历史,不仅仅是以刚十四岁半的年纪就荣登圣级,还在于我是除比蒙巨兽外,首个非祭祀体质而修炼到圣级的兽族。不论从那个角度来考虑,我都已经成为了兽族的传奇。

这一刻,我渴望着麦克雷瑟快点出现在我面前,只有这个当世最强者,才能印证我提升到圣级后,实力到底增长到了什么水平。

我心中默念了几句道家口诀,手一挥之间,一道连绵而至的闪电劈在了爬在石壁上的附骨藤上。虽然附骨藤刀剑不伤,这道连绵的闪电也无法将其伤害,但这诺大的声势,已经不知道比我的掌心雷强了多少。

毕竟,我现在已经算是进入了先天,能够运用的道法,已经不知道比以前多了多少,像道家入门级的掌心雷,实在已经是不屑于再使用,还是用这降魔神通中的“五雷轰顶”更具威力一些。

达到了先天境界,我已经可以开始修炼本命剑丸,使出御剑术,这也可说是一种上手快,威力巨大的法术。趁着现在麦克雷瑟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从“尼伯龙根指环”中取出“阿基隆斯之剑”,一口吐出内丹,围着“阿基隆斯之剑”转了一圈,就将这柄高级魔法武器化为了一粒剑丸,收入到了我的内丹之中。

这样一来,我已经等于将“阿基隆斯之剑”炼成了我的本命剑丸,只要我意念一动,剑丸就会从我的泥丸宫中冲出,成为我手中无坚不摧的利器。这麦克雷瑟不来还好,如果一但来了,我一定会打他个措手不及。

最重要的是,有了御剑术,我就可以御剑飞行,以这个异世界圣级的飞行速度,应该是追不上我的。这样一来,就算我现在依然打不过麦克雷瑟,但架起飞剑逃跑,就并不是什么难事了。

不过有些奇怪的是,平时我只要略有突破,麦克雷瑟总会及时出现,适时的与我打上一场,以印证我的进步到底有多大。所以我总是怀疑,麦克雷瑟虽然看似不管我,但在实际上他一定有什么方法,可以暗中观察到我修炼的样子,才能总在最适当的时机出现在我面前。

但这次我突破到圣级,闯出的动静更大,怎么麦克雷瑟反而没了反应,半天没有出现?

我现在气力大增,试着挣了挣附骨藤,但最终还是无法摆脱它的纠缠。说来这附骨藤还真是厉害,居然能够将圣级力量,都弄的没有半分脾气。

附骨藤可以将我困在这里,但它限制不了我的行动,突破到圣级之后,这个世界的好多感觉都和以前不同,我时不时就试一下现在的力量,这圣级的感觉,确实不错。仿佛在那一刻,将我的自信心都提升了无数倍。

我有些百无聊赖的山洞中呆了好半天,始终没等到麦克雷瑟出现,看来今天他是不会来了,只好盘腿坐下,开始思量着自己现在要怎么进行修炼。

进入先天之后,我道胎已成,虽然是兽族身体,但已经可以开始修炼各类心法,顶多是在修炼速度上,比起地球的修真者要慢上一些。

从感情上讲,空空门的修真功法,应该是我现在修炼的首选。但说句实话,从我上一世所偷的那么多修真功法来看,空空门的心法实在有些平平无奇,在威力上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唯一可以称得上独步天下的,就是一套“浮光掠影”的神行之术。

不过,就算不练空空门的心法,只要你道力足够,施展“浮光掠影”也毫无问题。事实上,我现在要考虑的,应该是选一套最厉害的功法来修炼。毕竟从我的亲身经历来看,在这个异世界,只有强大的实力,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真正能让我心服口服的修真功法,当然是首推玄天宝鉴了!

不仅仅是青玄子的强大实力让我折服,更重要的是“万物长生法”也出自玄天宝鉴。以“万物长生法”为基,修炼起玄天宝鉴肯定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看来,这玄门第一大宗的镇派之宝,将是我修炼的不二之选了。

第七章 偷功窃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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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偷功窃艺

修炼这个词,这三个月来几乎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条件反射,当我一想到要修炼玄天宝鉴,第一反应就是准备从“尼伯龙根指环”中将之取出,好好的研读一番。只是我还没有这么做的时候,就听到了一阵呼呼的破空声从上而下,直向这座山谷而来。

踏入圣级之后,我的感观比起以前不知道灵获了多少倍,在瞬间就判断出这股破空声的速度,居然比起麦克雷瑟的飞行速度还要快,几乎等同于鹰族空军。而且,我已经可以感觉到,这个飞速而来的破空声,是由一个人类所造成。

能够飞行,速度比麦克雷瑟还快,仅从这两点判断,来人不仅是名圣级,而且身手绝对高明。再加上能够从空中直接破开云雾来到这座山谷,想来这个人对这里的环境也是非常熟悉。

据麦克雷瑟所说,他在这座山谷住了三十年。那么这个急速而来的圣级肯定知道这里是麦克雷瑟的居所,那么他闯进来的目的是什么?

现在最让我奇怪的就是,为什么麦克雷瑟到现在还没出现?好像此时他不在谷中一样。不然的话,他堂堂“星空下第一勇者”,是绝对不会允许有人这样闯入他居所的。

不管来人是谁,我唯有以不变应万变,好歹我现在也算是一名圣级,真有什么变化发生,也不会全无应对能力。

片刻之间,来人已经落在谷中。然后我就听近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急匆匆地向山洞跑来。看来,来人对这里果然十分熟悉,一落地就知道来抄麦克雷瑟的老巢。

我紧盯着洞口,心中充满了疑问,这个突然而来的圣级,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一眨眼间。一个白忽忽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一眼看看去,来人居然是一位白发、白眉,白胡子的花甲老人。

这老者须发皆白。一张脸皱福如同沟壑横生,实在是说不出有多大的年纪。他身着一身白色地长袍,看样式虽然和魔法师袍差不多,但我从来没听说过魔法师袍有白色这种颜色的。

白袍老者的外形看起来比较邋遢,长发与胡子都是纠结在一起,乱篷篷地也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清理。而他身上的那件白袍,污迹斑斑,油腻异常,实在是难以想像穿在他身上有多久没有脱下。

这古怪的白袍老者埋头冲进洞里。看到我后一愣,然后才咋咋呼呼的道:“麦克雷瑟那家伙这次居然抓的是名如此年轻的兽族?哦……不对!好家伙,太厉害了,这么年轻的圣级啊,我老人家生平仅见。想不到几年没出来见世面,兽族也有圣级了。真是后生可畏。嗯。我老人家可不能让麦克雷瑟那家伙占这么大个便宜。这破坏是一定要搞的。”

听这白袍老者的话,看来他与麦克雷瑟地关系。多半是敌非友。

只不过,这位白袍老者,可没有半点老人家的稳重,看他那副风风火火的样子,倒像是一个老年的顽童。

这白袍老者伸手向我抓了过来,同时嘴里说道:“兽族小娃娃,快和我走,趁着麦克雷瑟那家伙还在远处兜圈子,我们先逃出去再说。不然等那家伙回来了,我老人家可不是他的对手。嗯,就算加上你这小娃娃,也不一定打的过他。”

这白袍老者地来历我还不知道,在敌友不明地情况下,我自然不会让他轻易抓住我地手,于是脚下轻巧的一个滑步,不露半分烟火地避过了白袍老者的一抓,然后笑着道:“老人家,这么着急干什么?能不能先歇口气,我们沟通沟通,然后再看情况行事怎么样?”

见到我轻易避开他的一抓,白袍老者一愣,然后轻笑一声道:“小娃娃,好身手。不过,心眼儿到多,不像是老实巴交的兽族。”

我摇摇头道:“老人家,上当上多了,再不小心一点,恐怕我又要被困到别的地方去了。”说着,我向白袍老者举起双手,示意了一下缠在手上的附骨藤。

白袍老者点点头道:“小娃娃说的对,真要比起心眼,谁也及不上麦克雷瑟那家伙,我老人家吃他的亏也吃的多了。这次好不容易让他上了一次当,把他骗离了老巢,如果不给他搞点破坏,也就太对不住这来之不易的机会了。”

说到这里,白袍老者看了看缠在我手上的附骨藤,道:“小娃娃,缠着这玩意很麻烦的,让我来帮你解开,我们快闪,有什么问题路上再解释。”

我心中一喜,问道:“老人家,这附骨藤你能解开?”

白袍老者吹了吹胡子,道:“当年我上了麦克雷瑟那家伙的当,也吃了这附骨藤不少苦头,被那家伙吓的一愣一愣的,还以为这附骨藤极难对付。其实,只要有两个生命体共同触到这附骨藤,它自然会松开。”

我惊讶的出声道:“就这么简单?”

白袍老者一撇嘴道:“真这么简单。不过,被麦克雷瑟困在这里,想找到第二个人来帮你解开这附骨藤,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还好我老人家及时出现,就帮帮你这个小娃娃好了。”

说着,白袍老者再次伸手向我的手腕抓了过去,这一次我虽然还在小心提防,却没有克意闪开。

果然,这白袍老者的手与附骨藤一接触,那藤曼立刻就从我的手上滑开,缩回到了石壁之上,一如麦克雷瑟帮我解开附骨藤的样子。

这下子我不得不对麦克雷瑟说声佩服了,这家伙说起假话来完全一副面不红、心不跳的模样。居然能够编出附骨藤与他气息相通地鬼话。

从白袍老者所说的来分折,看来麦克雷瑟曾经利用这附骨藤关了不少人在这山洞中,甚至这老者就是其中的一员。看这白袍老者现在一副活蹦乱跳的样子,估计这段被困生涯对他后来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有从麦克雷瑟手中逃脱的活生生先例,这也就代表我同样有机会逃出去。

看到我摆脱了附骨藤。白袍老者对着我一笑道:“小娃娃,现在既然已经困不住你,还是和我老人家一起逃吧。你是圣级。飞行地速度怎么样?太慢的话,容易被麦克雷瑟那家伙给逮到。”

我向白袍老者行了个谢礼,道:“老人家,我今天才突破到圣级,还没试着飞过,不知道速度怎么样。不过,我有信心不会比麦克雷瑟差。”

“今天才刚到圣级?”白袍老者有些疑惑的看了看我,道:“麦克雷瑟那家伙什么时候变地这么有闲功夫了,他抓你的时候你应该还不到圣级吧?你身上有什么功夫是他看中了。要把你抓到这里来偷你的修炼方法?”

“偷我的修炼方法?”我有些震惊的看了看白袍老者,连忙表态道:“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谈到半句关于修炼的方法,麦克雷瑟怎么偷?”

白袍老者“嘿嘿”笑了声道:“麦克雷瑟耍这样的手段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你以为像你这样闭口不谈,他就会没有办法吗?”

我本来就对麦克雷瑟能够随时掌握到我修炼进度的事感到怀疑。现在得到了白袍老者的话一证实。当即开口问道:“老人家。麦克雷瑟是不是有什么办法,能够暗中监视我?”

白袍老者点点头道:“和暗中监视也差不多了。甚至更可怕一点。

你在修炼时身体状况地每一个异动,都逃脱不了麦克雷瑟的感应,他也是在了解了你体内气血如何运行后,再接着和你切磋的时候,慢慢的将你的修炼方法给窃取过来。“

我惊讶道:“麦克雷瑟居然有这样的异能?”

白袍老者摇头道:“不是什么异能,而是麦克雷瑟这家伙手段太高明了。”说着,白袍老者指了指生长在石壁上地附骨藤道:“实际上,麦克雷瑟是借助这附骨藤地特殊功能,才能够感应到你修炼时地状态。”

“这附骨藤另有玄机?”我忍不住问道。

“不错!”在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答复后,白袍老者开始继续解释:“这附骨藤有一个特性,一旦它和你纠缠在一起,就可以和你地血脉相连通,你的每一次心跳,呼吸,甚至血液流动,都可以通过附骨藤传导到它的根部。而附骨藤的根部,可不像它长出来的藤蔓,有着这种死缠着不放的特性。”

听到这里,我脸色铁青的道:“而麦克雷瑟就在石壁的另一端,只要他手握附骨藤的根部,就可以将我修炼时身体所有的异动情况全都掌握。然后再借着和我切磋的时候,慢慢印证我的修炼方法是如何运用到攻击与搏斗中。这样一来,就算我闭口不谈我的修炼功法,他也可以偷偷摸摸的学到手。”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恨声道:“好一个麦克雷瑟,好手段,好心机!”

白袍老者呵呵一笑道:“小娃娃,你也用不着丧气,麦克雷瑟靠着这么一个手段,也不知道骗了多少人,想当年我老人家还不是在这里栽了个跟头。”

到了此刻,我才算是彻底的明白,自从麦克雷瑟看中我的修真功法后,他之所以从头到尾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就是为了将这修真功法窃为己有。

难怪麦克雷瑟一直都是用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和我谈话,慢慢消除我的戒心,然后再我困在这里,再通过言语激起我的争斗之心。这样一来,我为了提升自己的实力,只有咬紧牙关拼命的练功。而麦克雷瑟就可以借附骨藤之功,将我的修炼方法偷学过去。

现在想来,每次和我切磋之时,麦克雷瑟都是动也不动的用自己的身体将我的全力一击全盘承受过去,原来是为了了解我的修真功法,在实战中是如何运用的。

如果早知道麦克雷瑟有如此深的心机,那么在看到附骨藤表皮下如同有液体流动般的特异样子时,我就应该加强警惕了。可惜的是,这三个月来,我浑若不觉的埋头苦练,只怕这“万物长生法”第三层的结丹之法,已经被麦克雷瑟学了个七七八八。

虽然没有前两层功法打下基础,但以麦克雷瑟那强横的实力,摸清第三层结丹之法的功用,只是迟早的事。

麦克雷瑟的实力已是先天的圣级,就算这“万物长生法”并不适合他修炼,但总算也是一门修真功法,因此也可以说,在这个异世界除了我之外,麦克雷瑟是唯一一个可说是拥有修真功法的智慧生命。

这样的变化,对麦克雷瑟实力的提升会带来多大作用,我现在还无法判断。但是,那怕麦克雷瑟只是掌握一些最粗浅的道法,比如五丁开山术或是缩地成寸,那么他的实力无疑会提升到一个很恐怕的地步。

五丁开山术能在瞬间增幅五倍力量,以麦克雷瑟那已是天下无敌的力量,如果他在全力一击时能同时运用五丁开山术再加缩地成寸来个瞬移偷袭,那么他的对手不论是谁,估计都只有被秒杀的份。

现在唯一还让我有一丝希望的就是,麦克雷瑟到底能将修真功法掌握到什么程度,能不能让他使出从我这里偷学过去的一些道法?

最后,我只能期望“万物长生法”只是适合兽修,如果人修就要走火入魔。但仔细想想,这好像是我的一厢情愿,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异世界的人类也是兽族中的猴族一脉,以“万物长生法”包容万兽的博大胸怀,顶多是让麦克雷瑟修炼无法有所大成,没办法让他陷入走火入魔的困境。

隐约之间我有一种感觉,仿佛我给恶魔打开了一个希望的闸子,从此让这个世界再也没有半丝平静。一个超级强者的诞生,也许会打破这个大陆上各个种族之间的平衡!

第八章 白袍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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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白袍魔法师

我越喜越觉得后怕,脸色也变的十分难看起来。

估计白袍老者看到了我的脸色,以为我是因为上了麦克雷瑟的当而在那里不爽,于是他出言劝道:“小娃娃,现在后悔也没什么用了,我们还是尽快离开这里为好。先前我在四处捣乱,将麦克雷瑟引了出去,靠着我的飞行速度比他快,将他甩在了后面。不过,麦克雷瑟这家伙太狡猾,他肯定很快就会发现我的意图,全力赶回来。我们要想全身而退,就要抓紧时间了。”

我心中暗暗叹了口气,事已至此,确实再怎么后悔也没有用,估计这白袍老者还不知道修真功法的厉害之处,不然的话只怕他也没什么心情好言劝我了。

那怕是最粗浅的道法,如果被圣级高手所掌握,所能发挥出来的战力,绝对超过这个异世界所有生命的认知,毕竟这是一种全新的修炼体系,而且威力可说是惊人。

我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就是我在这次修炼中也取得了突破。虽然不知道以后修炼玄天宝鉴能不能有所大成,但我必须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提升实力,因为只有我才有可能修炼出高出麦克雷瑟的修为,制止他为恶。

收拾好心情,我向白袍老者行了个礼道:“老人家,多谢你救我脱困,不然的话,我还被麦克雷瑟蒙在鼓里,被他利用了都不知道。怎么找麦克雷瑟报仇,我们以后再说,现在我就随你离开这里好了。”

白袍老者眼睛滴溜溜的乱转,带着丝戏谑的神情道:“闪当然要闪,不过我老人家好不容易来了这里一趟,如果不留点纪念品就这么离开,也就太不尊重麦克雷瑟这个老朋友了。”

说着,白袍老者手指一个轻弹,两股小型的龙卷风出现在了石洞之中,摇摇晃晃在空中交叉而过。将石洞中本就不多的一些物品全给吹的七零八落,散落一地。只不过片刻之间,这间还算整洁的石洞。立刻狼籍的如同被最贪婪的强盗打劫过一样,混乱的让人不堪入目。

这还没算完,只见白袍老者又是几个弹指。随着几声清脆地弹指声,正对洞口的那面石壁渐渐的起了丝变化。

一排排人头大地石字,就这么从石壁中凸出来,几乎占满了这一整面石壁,显的异常显眼。

“麦克雷瑟你这小混球。我老人家来过了。见不到你的人,没办法打你庇庇出气,只好留点纪念再走。有种你别把这些字给抹掉,不然你就是乌龟族地王八蛋!”

其中落款更是让人绝倒,“英明神武英俊潇洒英勇无敌的白袍魔法师塞勒到此一游。”

看到这里,我不由的有些暗暗好笑,这位白袍老者确实是位圣魔法师无疑,但白袍魔法师这个称谓,以及塞勒这个名字我却没有听闻过。

虽然我和这位塞勒圣魔法师接触不多,但从他的言行举止来看,到是一位性情中人。

更重要的是。这位塞勤圣魔法师,他地高超实力让我不得不佩服。

能够在弹指间瞬发魔法,而且对魔法精度操纵到如此细微地步,足以体现出这位圣魔法师在魔法方面的精深造诣。

更重要的是。从塞勤所使出来的魔法来看,他是一位罕见的人类双系魔法师。就如同双系祭祀在兽族中出现的比例一样,人类魔法师中出现双系魔法师的概率也是千中无一。

人类修炼魔法,并不像是我们兽族祭祀依靠天赋能力,而是在于利用自己的冥想提升精神力,然后与精神力同系的元素力量取得沟通,再达到操纵元素力量的目地。人类的精神力就像是一个特殊的频率,极少出现能够同时与两系元素力量沟通的魔法师。对于人类国度来说,能代表双系魔法师地词就只有天才。

至于双系的圣魔法师,在人类的历史上好像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即使是被人类视为最伟大开国英雄的圣魔法师罗伯特——巴乔,也只是火系的单系圣魔法师,就算他的能力能够达到制作出禁咒卷轴,也终身无法涉猎第二系的元素力量。

但出现在我眼前的塞勒,毫无疑问是位风、土双系地圣魔法师,以这样的成就只要他愿意,实在是可以震惊整个大陆,但怎么在我们兽族却从来没有听闻过他的大名?

不过看这位塞勒圣魔法师的为人处事,颇有几分游戏风尘的味道,估计这所谓的世间虚名,不被他看在眼里吧。

看到塞勒玩了一手提字留壁的好戏,我也忍不住童心忽起,叫一声道:“老人家,我也学学你,给麦克雷瑟这浑球留点纪念好了。”

说着,我从泥丸宫中放出剑丸,只见满洞中剑光大闪,在我的御剑术操纵下,另一面石壁上也留下了斗大的十余个字:“麦克雷瑟,洗干净脖子等着吧,总有一天小爷会来摘你项上人头!”

当然,我的落款没有塞勒那么花哨,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铁熊。

看到这排龙飞凤舞的大字,我有些满意的收回了剑丸,虽然我现在只是先天修为,但运用起御剑术来,还算是得心应手,唯一的弱点就是修为还浅,这御剑术的攻击范围还很有限,估计二十余米就是我现在的极限了。

对于我的提字,塞勒没发表什么看法,但看到我施展出御剑术后,他的眼睛立刻瞪的老大,惊讶的问道:“这是什么功夫?就算是我老人家,恐怕也不能轻易抵挡。难道,麦克雷瑟那混球就是贪图你的这手绝活?”

我摇摇头道:“老人家,这个飞剑之术是我突破到圣级后才能使用的,估计没被麦克雷瑟给偷学过去。”

“飞剑之术?”塞勒喃喃自语着:“这个名称到是很形象,幸亏这一手没被麦克雷瑟学去,要不然这乐子可就大了。要是让他学会了这手远攻剑法,就算我老人家速度比他快,恐怕这脖子上的脑袋也有些不稳当。小娃娃,你了不起啊,兽族中能够出你这么一个兽材,实在是少见。难道说。你就是那个兽族的什么神佑祭祀?”

听到塞勒的最后一句话,我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连忙解释道:“我们兽族的神佑祭祀是熊小丫殿下。她可是我们兽族全体的骄傲!至于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熊族。”

“普通熊族?”塞勒嘿嘿一笑道:“你这小娃娃不老实,兽族在非祭祀体系中出了个圣级。你还能算是普通?总不至于你不是熊族而是传说中的比蒙王吧?算了,我们现在快溜,有什么事逃出去再说,麦克雷瑟那混球估计快回来了。”

说着,塞勒一把拉着我。快速地来到石洞之外。

“小娃娃,今天才刚入圣级,飞起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我微微一笑道:“老人家,放心,我不会拖你后腿。”

塞勒拍拍我的肩道:“小娃娃不错,很对我老人家味口。就算我们被麦克雷瑟那混球追上,也不要紧。我老人家就陪着你和他打一架,我们联手不一定就怕了他。”

我心中感激,道:“老人家,如果真有什么危险。您只管先走,我自有对付麦克雷瑟的办法。能够救我脱困,我已经很感谢你老人家了。”

塞勒哈哈一笑,带着几分豪气道:“小娃娃不用担心。我们真要拼了命地和麦克雷瑟那混球干一架,他想把我们两个都留下,恐怕也要付出点代价。”

说着,塞勒腾空而起,向我一招手道:“小娃娃,跟上。”

我应了一声,从泥丸宫中放出剑丸,随着剑光一闪。“阿基隆斯之剑”涨大到门板般大小。这“阿基隆斯之剑”本就宽大异常,用来做御剑飞行的剑器正合适。

我纵身跃起,双脚踏在“阿基隆斯之剑”上,神念一催,立刻御剑飞行到了塞勒身边。

塞勒连连点头称势道:“这飞剑之术果然神奇,居然还有这样的功用。小娃娃,估计从神话时代至今,还没有那一个圣级在空中飞行,有你这么拉风地。”

我微微一笑道:“老人家,请领路。”

塞勒也不再多话,当即冲天飞起,直向谷上方的云雾冲去,我立刻御剑紧跟而上。

在接近云雾之时,塞勒抖手放出两道小型的龙卷风,交缠在一起,在弥漫的云雾间破开一个数米宽的空间。

塞勒回头向我招呼道:“小心跟上,这云雾中含有一些奇怪地气体,那怕只是和皮肤接触,也能渗入到血脉之中,就算你是圣级也会感觉到头昏脑涨,立马摔下去。有了这层云雾遮挡,也是外界生物无法进入这座山谷的原因。”

我这才明白,这山谷中灵气充沛,能够生满各种奇花,为什么却见不到灵兽,原来是这云雾起到了与外界隔绝的作用。当下我不敢大意,紧跟在塞勤身后,穿过了这片云雾。

穿过云雾,我立刻又见到了外界的蓝天白云,被困谷中三个月,这还是我首次接触到外界,立刻有了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回首向脚下看去,一片白雾茫茫,如果不知道底下有这么一座山谷,任谁也猜不到这云雾之下别有洞天。麦克雷瑟能找到这么隐蔽的一个住所,也算是下了番功夫。

塞勒回头向我招呼道:“小娃娃,跟着我,我们现在只能贴着地面飞行,只有避过了皇家卫队的巡逻范围,才可以到空中快速赶路。这皇家卫队中虽然没什么拿的出手的人材,但被他们缠上了也蛮麻烦,如果拖到麦克雷瑟回来,情况就更不妙了。

我点点头道:“一切听你老人家安排。”

当下,我紧跟着塞勒,从低空中俯掠而过,顺着一面断崖直向山脚下飞去。

途中,我和塞勒闲聊了起来,这才算是知道了他的来历。

原来这塞勒居住在有着群岛之国之称地岛国篷莱,由于不屑于接受大陆魔法师公会所谓的职称评定,就自称白袍魔法师,一向喜欢游戏人间。

篷莱位于奇迹大陆极东之处的海洋中,是由无数岛屿组成的一个岛国,总人口不过百万,可说是人类国度中最小地一个国家。

篷莱的国家虽小,但在这个异世界,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轻视她,因为篷莱除了被称为群岛之国外,还有一个别称,那就是“魔法师的摇蓝地”!

之所以被称为“魔法师的摇蓝地”,在于人类官方统计的初级魔法师职称以上的魔法师,有着近一千人是出自这个岛国。

试想一下,人类国度总共近十亿的人口,在官方注册的魔法师总数也不过近两万,相比这么庞大地一个人口基数,篷莱只不过是百万人口,就能培养出近千名魔法师,当然是名副其实的“魔法师摇蓝地”。

事实上,篷莱国人民天性奔放,喜欢自由,民间还有不少魔法高手,根本不屑于到官方的魔法师公会去接受职业测评,不然的话,这个魔法师占总人口的比例数,还会上升。

这些民间魔法高手中的代表者,当然就是塞勒了。事实上,纵观整个人类社会,塞勒的实力也可稳居天下第一魔法师的宝座。毕竟他是货真价实修为到圣级的双系圣魔法师。

人类的魔法师公会,当然知道这位超级高手的存在,几次想为他送上双系圣魔法师的尊称,但塞勒总是拒绝接受,反而自称白袍魔法师,一反魔法师总是身穿黑袍的常态,穿着一件白色魔法师袍到处游历天下。

反正塞勒的实力摆在那里,接不接受所谓的圣魔法师称号,实在是无关紧要。而魔法师公会也知道塞勒的脾气古怪,也就任他自由自在,一个人四处逍遥快活了。

只不过,就算是以塞勒这么强的实力,也曾经吃过亏,而与他结下梁子的,就是麦克雷瑟了。

第九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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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往事

大约在十余年前,塞勒游历到帕维尔圣山附近,因为感觉到这座山脉灵气充沛,就想上山看看,没料到却被皇家卫队给拦住。

塞勤是什么个性怎么可能鸟这些普通卫兵当下就乒乒乓乓的打

了一架,强行冲上了山。只不过,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自然也就惊动了那时刚好回到山谷中修炼的麦克雷瑟。

麦克雷瑟生性就喜欢和强者交手,碰到塞勤这样的一个强敌,自然是高兴异常,当下这两位当世强者就大打了一架。

一个是当世最强的剑圣,一个是魔法修为惊天动地的双系圣魔法师,这一场架自然打的精彩万分。就算塞勒在给我讲述这一战时是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气,我也可以遥想当时的激烈场面。

麦克雷瑟战斗经验丰富,与超级强者做战的经历更是比塞勒多了不知道多少倍,再加上麦克雷瑟的实力本来就强上一筹,这一战最终的结果还是塞勒落败了。

不过,麦克雷瑟战胜后也没怎么为难塞勤,装出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把塞勒骗到了山谷之中,然后利用附骨藤将塞勒给困在了这里。这之后,麦克雷瑟隔三差五的就和塞勒切磋一番,虽然塞勒是名魔法师,他的技能麦克雷瑟偷学不了,但麦克雷瑟却借着和塞勒交手,对于魔法师的修炼方法以及战斗模式,做了深刻全面的了解,这自然对他以后与魔法师类型的对手做战,有莫大的好处。

塞勒在这里一困就是三年,慢慢的也就了解了麦克雷瑟的诡计,到这个时候,他们两个的梁子也就算是结深了。试想一下,就算是脾气再好的人,被这么困了三年,也会火气大吧?

只不过。塞勒打不赢麦克雷瑟,也没办法摆脱附骨藤,再怎么不爽。也只能被困在这里干瞪眼。

塞勒自己没办法脱困,好在他却有一个好徒弟,在知道恩师失踪后,查了三年终于查到塞勒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帕维尔圣山,然后就偷偷摸摸地溜了过来。

塞勒的徒弟也是位圣级,真要说起来。和我也算是熟人,正是与我仇深似海却又死于麦克雷瑟剑下的风系圣魔法师加篷特!

加篷特虽然不是篷莱国人,但他在风系魔法方面地天赋,确实是非常杰出,塞勒在游历天下的时候,碰到了当时还是中级魔法师的加篷特,出于爱材之心,塞勒悉心指导了加篷特五年,为他日后跨入圣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甚至加篷特的禁咒魔法“隔绝空间”。也是出于塞勒的传授。

加篷特生性阴险狡猾,但他偏偏是位尊师重道之人,对于塞勒有着说不出地尊敬,在知道恩师出事后,他确实是全力的投入到了营救计划中。

加篷特办事也很有些手段,他知道自己不是麦克雷瑟的对手。冒冒失失的跑去救人。只会把自己搭进去。于是他就利用自己的圣级身手。在帕维尔圣山附近的城镇四处捣乱,将麦克雷瑟给引了出去。

然后加篷特溜进了那座山谷。幸运的发现了附骨藤的秘密,这才将塞勒顺利的救出。

按着塞勒地脾气,当时就拉着加篷特一起,准备双斗麦克雷瑟,好好的找回场子。不料麦克雷瑟确实强悍无比,就算塞勒和加篷特双圣联手,也奈何他不得,反而越打越处于下风。

这倒不是说麦克雷瑟的实力比起塞勒和加篷特加起来还强,只是他在和塞勒多年的战斗中,早已积累了众多与魔法师战斗的技巧,应付起塞勒和加篷特,还算是游刃有余。

无奈之下,塞勒和加篷特只好饮恨而退,然后塞勒就回到了篷莱,埋头闭关苦修,准备有朝一日找麦克雷瑟寻回这个场子。

经过多年苦修,塞勒虽然实力大进,但细想一下,知道自己多半还不是麦克雷瑟的对手,但就这么放下这段梁子,却又心有不甘。于是塞勤千里迢迢地跑到帕维尔圣山,学着加篷特当年地计策,四处捣乱将麦克雷瑟引出,然后再潜入谷中,准备搞搞破坏出出气,没想到却在无意间将我救出。

当然,塞勒讲述这段话时,并不是这么清清楚楚、面面俱到,但我在一边旁敲侧击,再加上一些合理地猜想,也就把塞勒的来历与事情地来龙去脉给摸清楚了。

我实在想不到加篷特居然是塞勒的弟子,加篷特和我之间有着血海深仇,可说是不死不休,如果他不是死于麦克雷瑟的剑下,那么我和他迟早也有绝一生死的一天。

但命运确实让人难以捉摸,谁又能料到这次我陷入困境,救我出困的居然是加篷特的恩师呢?

世间的事往往就是如此,仿佛冥冥在天道间自有循环,在我感叹的同时,我也婉转的将加篷特的死讯告知了塞勒。

塞勒听到加篷特死于麦克雷瑟的偷袭之下,呆了半天后才叹口气道:“我这徒弟,当年为了救我才和麦克雷瑟交恶,这么说来,倒是我害了他。”

我劝解塞勒道:“老人家,你也别过于伤心了,你不知道现在摩西帝国与三大公国关系微妙,随时都有可能暴发战争,以麦克雷瑟行事的卑鄙,只要给他找到机会,不管以前有没有仇,他都会对加篷特下手。”

塞勒听后,嘿嘿笑了数声,才有些寂寞的道:“其实我这徒弟,人品真不怎么样,唯一好的地方就是对我老人家还算尊敬。只不过他热衷于权力,虽然有着魔法方面的天赋,最终却只能沦为当权者的工具。我老人家劝过他学我这样自由自在的岂不是快活?但我这徒弟什么都听我的,就是这点不肯听。现在到好,比我这老人家还先走一步,也算是为了所谓的功名利禄搭上了性命吧。算了,算了,这一切都是神的意志,冥冥中每个人的命运早有安排。”

我也不瞒着塞勒。将我与加篷特的深仇大恨向他讲述了一下。塞勒连连感叹命运的奇妙,向我道:“我这徒弟,做地坏事也确实不少。我这当导师的也约束不了他。小娃娃。

既然和你有缘,今天带你出谷,就当是帮我那个死去的徒弟给你还债吧。“

我和塞勒一路上就这么谈谈说说,没花上多少时间就飞离了帕维尔圣山地范围,再也不用担心碰到巡逻的皇家卫队,我们才冲天飞起。直上高空。

悬停在半空中,塞勒问我道:“小娃娃,你现在有什么打算,要不要陪着我老人家四处追追?近十年来我一直呆在篷莱,这片大陆有什么变化也不知道,现在是时候游历一下了。”

我曾向塞勒打听过我们兽族的消息,但他也是刚刚才出关,连神佑祭祀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知道现在兽神帝国的状况?

于是我回答道:“老人家。我还是想回十万大山,毕竟被麦克雷瑟抓回来时,战争还没结束,我也不知道现在我们兽族具体是什么情况。而且我失踪这么久,也怕我的那些亲朋好友担心。“

塞勒点点头道:“你这么想也是对的。小娃娃。反正我老人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陪你到十万大山走一趟。你欢不欢迎?呵呵,你们兽族地神佑祭祀。我也很想见识一下。”

我喜道:“老人家肯光临我们兽神帝国,当然是表示欢迎了,这一路上我正好还有许多问题向你请教。”

当下,我们商定好了行程,准备调头往西方飞去。如果塞勒真能够到我们兽神帝国去做客,那么等于他从大陆极东的篷莱,来到了大陆极西的十万大山,横跨了整个大陆。这样的一个行程,确实可以称得上“游历天下”了。

只不过,还没等我们启程,塞勒的脸色就一变,向我道:“不好,恐怕是麦克雷瑟那家伙追了过来。”

我一愣,然后随即感觉到,从帕维尔圣山的方向,确实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向我们这里飞来,除了是麦克雷瑟外还能有谁?他能够找准我们逃跑的方向,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我们逃出山谷后,为了避过皇家卫队的巡逻,也只有那个断崖才是最好地退路,以麦克雷瑟的精明,自然可以想到我们是从这里逃出。

塞勤皱皱眉道:“想不到麦克雷瑟来的这么快,我们快溜,如果被他给追上,那就麻烦了。”

虽然我突破到圣级后,很想再和麦克雷瑟较量一番,但我也知道,毕竟我现在根基尚浅,还不是麦克雷瑟的对手,在这时最好不要意气用事,当下点点头,和塞勒一起加速向西飞去。

这一全力施展起来,我们的速度又有所不同,塞勒是风元素魔法的顶级专定,飞行自然是他地强项。而我地御剑飞行,本就是修真界人士代步地最佳方式,论起速度来更是不可能弱于塞勒。

急速的破空声,被我和塞勒甩到了身后,空气因为我们地高速移动而迅速的搅动起来,虽然还达不到引起音爆的程度,但那威势也自有一番惊人之处。

事实上,我还没有全力飞行,如果我将御剑飞行摧动到极致,那么速度之快,就算是塞勒也及不上我,普天之下也许只有炎雀能与我比较一下了。

但奇怪的是,就算现在我和塞勒是以极快的速度在飞行,麦克雷瑟却能以更快的速度在后面跟着并逐渐拉近了与我们的距离。麦克雷瑟的飞行速度,我和塞勒都知之甚详,他怎么突然之间提升了这么多,甚至比起塞勒还胜过一筹?

我们现在都是运足功力飞行,身上的气息暴涨,互相之间早就锁定了对方的气机,如果我们不能拉开与麦克雷瑟的距离,那么在十余里路的距离内,麦克雷瑟完全可以感觉到我们的所在,不怕我们将他甩掉。

更何况,现在他的飞行速度比我们快,我们之间的距离只会越缩越短。

塞勒鼓足了劲往前猛飞,但麦克雷瑟却离我们越来越近,他忍不住嘀咕了一句:“这混球的速度怎么一下子变的这么猛?不飞了,就在这里等着,等他上来好好的打一架,光这么跑也太没面子了。”

说着,塞勒猛的停了下来,就这么悬在空中。我本就有和麦克雷瑟一战的想法,不打就跑也确实憋气,当下和塞勒并肩而立,等着麦克雷瑟到来。

麦克雷瑟显然察觉到了我们已经停止飞行,他的速度随之减慢下来,恢复到了正常速度。我和塞勤交换了一个眼色,难道麦克雷瑟的加速是类似于一种吃了兴奋剂的手段,并不能太持久?如果我们不停下来,就这么和他拼飞行速度,说不定他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慢下来。

只不过,现在我们既然决定等在这里和麦克雷瑟一战,也就没必要再开跑,管他的速度是真快还是假快,先打上一架再说。

我刚踏入圣级,经过了这一么一段时间的飞行,身上气血翻涌,混身都仿佛有一股用不完的精力,不全力活动一下筋骨,说不定还会让我觉得不舒服。

不过是片刻之间,远处的天际就飞来一个金色的光点,眨眼之间就来到了我们面前。

麦克雷瑟现出身形,同我们一样悬浮在空中,脸上不带丝毫怒气的道:“塞勒老师大架光临,怎么不多坐一下就这么急着要走?铁熊小朋友你也是的,也不和我这做主人的打声招呼就这么不辞而别,我那还好意思再招待你为客?”

我哈哈一笑,道:“你的热情招待我可不敢当,有机会的话,这样的款待,我会全数奉还。”

塞勒也嘀咕道:“混球就是混球,眼巴巴的赶上来,看来是真想被打屈股,我老人家也好久没活动筋骨了,就教训教训你好了。”

说着,我和塞勤隐隐呈夹角之势,将麦克雷瑟围在了中间。

第十章 三圣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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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三圣之战

眼看着被我和塞勒夹击,麦克雷瑟的神情却没一丝慌张,反而看着我微微一笑道:“铁熊小兄弟,才几天不见,恭喜你顺利突破到圣级。以你的年纪,能够有这样的身手,足够震惊整个大陆,将来这天下间的英豪,就要以你为首了。”

我冷冷一笑道:“麦克雷瑟,想不到在现在这种情形下,你还可以如此口室腹剑,我看这世上论起脸皮厚度,你也可以称的上星空下第一了。如果心里想着要除掉我这潜在威胁,何不直接动手?敢作敢为,说不定我还会敬你几分。”

塞勒也哈哈笑道:“小娃娃说的好,这混球的脸皮厚度确实惊人,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把庇股皮给移植到脸上来了,等会打他庇股,得好好测量一下。”

听到这些话,麦克雷瑟也不生气,只是摇摇头道:“为什么我的好意,两位就不能好好接受呢?虽然刀兵相见难免伤了和气,但看两位都在兴头上,今天如果我不陪你们切磋一下,估计两位也不会高兴吧?”

说着,麦克雷瑟抽出银光闪闪的“阿拉斯加之星”,抖手在身前划出一个剑花,向我们道:“塞勒老师,十年多不见,听说你闭门苦修,相信现在可以让我见识一下你有些什么新的绝技吧?铁熊小兄弟,你进步之快出乎我的意料,我也很想试试你,看你成为圣级之后,到底有多强的力量。”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身上金色斗气一闪,他挥手就是一剑,笔直的向我斩了过去。

如果换做以前,这么快的一剑斩来,我恐怕没能力毫发无伤的闪开,但现在我实力大进。再加上早就在全力提防,麦克雷瑟的这记偷袭并不能伤到我。

我神念一动之间,脚下的“阿基隆斯之剑”快速的向后一移,拉开了与麦克雷瑟地距离,如果他不趁着这一剑的机会向我发出剑气,那么他这相当于发起战斗的一剑,只会白白落空。

不出我的所料。随着剑尖上一点金色的斗气渗出,一道如匹练般的剑气直向我刺来。我大喝一声,手掌向前一击,一连串的闪电迎上了麦克雷瑟发出地剑气。我的这一击,正是降魔神通中的“五雷轰顶”!

这一击的威力。比起掌心雷自然不知道强了多少倍,再加上我现在有圣级力量为辅。威力更是翻番。当闪电与剑气撞上时,一连串噼呖叭啦的声音响起。这道剑气居然被我地五雷轰顶击的烟消云散。

这一记交手,可是说最佳地试金石,一击之下就知道我现在的实力。确实已经提升到了一个很高地程度。

麦克雷瑟偷袭一剑没能奏功。他也没半分沮丧,反而为我叫好道:“好一个连环闪电。铁熊小兄弟,这是你踏入圣级后才修炼的新功法吧?以你一个堂堂圣级武者的身份,居然能使出这样类似魔法地一击,实在是异数啊!”

我冷笑一声道:“怎么,是不是想把这招也偷学过去?不过,我不会再上你地当,你也再没这样的机会了。”

麦克雷瑟一脸无辜地神情道:“铁熊小兄弟,我们只是互相切磋,你怎么谈到偷学上面去了?我再来领教你的高招。”

还没等麦克雷瑟向我发起第二击,一旁的塞勒已经扯开喉咙喊了一句:“当我老人家不存在呢?混球,看看这一击!”

随着这一句话,只见塞勒左手在空中划了个半圆弧线,一阵蓝色的光芒闪过,虚空中出现了一把蓝莹莹、亮晶晶的长弓。凭我现在的感应能力,立刻剩断出这绝对是一把由风元素构成的无形之弓。能够将元素力量操纵到如此微妙的地步,塞勒的魔法造诣实在是惊人。

塞勒左手将这元素之弓虚握,右手上下来回一拉,一根同样是由纯元素力量构成的弓弦,已经出现在了元素之弓上。塞勒右手一个弹指,三枚蓝光四射的元素箭凭空出现,搭在了弓弦上。然后只见塞勤右手轻轻一弹,居然是以一弦三箭这样不弱的箭技,将三支元素箭给射了出去。

麦克雷瑟双眼一亮,叫一声:“好一个风灵箭,能够如此快速的射出一弦三箭,塞勒老师在风系魔法方面的造诣,让我叹为观止。”

麦克雷瑟口中称赞,身子却没闲着,在原地滴溜溜的转了数圈,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挥出一片银芒,迎向了那三支元素箭。

随着一阵如同撕裂布匹般的响声,元素箭和银芒撞在了一起。起初,元素箭能够破开银芒,继续向前直射而去,但那银芒却如同连绵不绝一般,不断由麦克雷瑟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中涌出,渐渐的将三支元素箭全都裹了进去,蓝色的光芒被银芒给完全遮盖住,最终再无半点声息。

接下塞勒的风灵箭后,麦克雷瑟身上的金色光芒突然暴涨,只听他叫一声道:“且看看我的这一击!”

只见麦克雷瑟如同身剑合一般,化做一道剑芒,直向塞勒刺了过去。以麦克雷瑟的圣级力量,这么纵身一跃,其势如一默流星,银色的剑芒中又夹杂着点点金光,那划过空际的姿态,实在是有一股说不出的惊艳。

塞勒不慌不忙,伸手在胸前一阵比划,空中的空气急速转动起来,在他的身前形成了一道风力屏障,麦克雷瑟那如同流星般的一击,刚和这风力屏障接触,就如同陷入到旋涡中一般,速度越来越慢。

只不过,麦克雷瑟的力量毕竟惊人,仅仅靠着这道风力屏障,还不能将他的攻势完全化解,他连人带剑,仍然在一寸寸的向前逼近。

这个时候我当然不会秘手旁观,再说为了对付麦克雷瑟这卑鄙家伙,还用讲什么单打独斗的规矩?我仰天一阵长啸,施展浮云之术悬在空中。同时手捏一个剑诀,“阿基隆斯之剑”立刻如一条灵活的游龙,向麦克雷瑟斩了过去。

御剑一击的威力,麦克雷瑟当然不敢完全忽视,只见他身形在空中一个半扭,回手一剑,“阿拉斯加之星”与“阿基隆斯之剑”来了一个直接的碰撞。

一个是剑中至尊的圣器。一个是名动天下地魔法神兵,当这两剑撞击在一起时,立刻暴发出一阵刺耳且连绵不绝的金铁交鸣声。

原来,麦克雷瑟看似只是回手一剑,但他挥剑的速度实在是太快。

实际上已经在一瞬间向“阿基隆斯之剑”斩了十余下。

论大小与重量,“阿基隆斯之剑”自然胜过“阿拉斯加之星”。但后者毕竟是圣器,在锋利程度上却强过“阿基隆斯之剑”。随着这一连十余剑斩在同一个地方,“阿基隆斯之剑”终于承受不住这连斩的威力,硬生生的被斩成了两截。

不过。“阿基隆斯之剑”已经被我炼成了剑丸。被算被斩成碎片,只用我将残片收回。再用内丹一浸润,立刻就会恢复旧观。

我手中剑诀一引,断成两截的“阿基隆斯之剑”飞回到我的身边,我将之收入到泥丸宫中,暗中用内丹碎炼了一下,才捏着剑诀喝一声:“疾!”又从泥丸宫中将“阿基隆斯之剑”放出,剑光闪烁之间,立刻又变地精芒四射。

麦克雷瑟收剑向后一退,离着我和塞勒差不多有十余米才停下来,只见他一脸惊讶的看着我,问道:“铁熊小兄弟,好神奇的剑术,这是你跨入圣级后新长的本事吧?居然会如此神奇?”

我冷笑一声道:“这飞剑之术是不是让你更加眼馋?不过我已经说过,你再没有机会偷学到这样的绝招了。”

麦克雷瑟长叹一声,一脸惋惜神情地道:“铁熊小兄弟,你如此惊才绝艳,让我都不得不对你竖起大抚指,不过,为什么你偏偏要与我为敌呢?真是可惜了,可惜了!”

我冷哼一声道:“道不同,不相为谋!”

一旁的塞勒鼓掌道:“小娃娃,说地好,好一个‘道不同,不相为谋’,看来你不仅武力高强,这学识也厉害的很,能够说出这么有道理地话,我老人家也是生平第一次听见。”

我汗,无意间又沾了上一世的光,但在这么一个紧要关头,我也顾不上解释,而是再次一捏剑诀,“阿基隆斯之剑”又向麦克雷瑟斩了过去,同时口中大喊道:“今天就让我们打一场轰轰烈烈的架吧!”

一时之间,天昏地暗,三名圣级同时出手交锋,声势是何等地惊人?好在我们现在是处于一片无人地荒野中,不然的话,就算我们是在空中展开大战,这激荡而起地气息,也能够给地面造成极大的破坏。

麦克雷瑟果然是战斗经验丰富,他在空中与我们交手,也不是全无道理。

试想一下,做为风土双系的圣魔法师,如果只能停留在空中做战,那么就无法发挥出两系魔法混合作战的威力,无形中就减弱了塞勒的一半战力。

至于我,在麦克雷瑟想来,我刚刚踏入圣级,能有多少飞天的经验?在空中做战,自然也会束手束脚。但他却没料到,我上一世就是个成天在空中飞的主,这飞空大战简直可说是家常便饭。再加上御剑术可以隔空攻击,在这一场混战中,我实在是给麦克雷瑟添了不少麻烦。

但麦克雷瑟“星空下第一勇者”的称呼,毕竟不是虚名,就算是以一人之力双斗我和塞勒,也没处于丝毫下风。反到是我和塞勒,由于是初次联手做战,不怎么精通魔、武两者之间如何配合,并没有发挥出全部实力,反而有些束手束脚的感觉。估计这也是我们联手战不下麦克雷瑟的原因,毕竟他的实力再强,也不可能等同我和塞勒联手的程度。

我们在空中翻翻滚滚的打斗,一时之间已经顾不上分清东南西北,只知道只是短短十余分钟的交手,就离着最初交手的地方有数里之遥了。

好在四周的环境是越打越荒凉,显然是离帕维尔圣山越来越远,要不然惊动了皇家卫队,对于我们来说又是件麻烦事。

眼见着这样缠斗下去,恐怕再打上数个小时,我们之间也分不出胜负,但我和塞勒都在兴头上,根本就不想停下来,反而越打越起劲,大有不把麦克雷瑟揍趴下就绝不停手的意思。

不过麦克雷瑟却是一副并不想与我们继续缠战的模样,只见他身上的金色光芒突然一下暴涨,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向上一挑,将我操控的“阿基隆斯之剑”斜斜的拨向一边,同时吐气开声,空着的左手向前一推,一道剑气从手中射出,击在塞勒的空气护盾上,将他向外推出了十余米。

麦克雷瑟这才从容的向后一退,距离我们差不多有二十余米才停下来,向我们朗声道:“塞勤老师,铁熊小朋友,再这么打下去估计大家都是白费力气。如果用上什么大招,只怕双方又会见到血光,这岂不是有违我们相互切磋的初衷?我看大家就此摆手如何?”

看着麦克雷瑟这么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和塞勒都觉得有些好笑,明明是生死相搏的全力一战,怎么在这家伙嘴中说起来就像是以武会友一般的轻松?做人虚伪到这种程度,这麦克雷瑟也可堪称是人间极品了。

当下我忍不住回骂道:“放屁,谁有空和你切磋?没看到小爷的留言吗?既然我们今天有此一战,那么就如我留言所说,取你颈上人头好了。”

塞勒也哈哈笑道:“小混球,我老人家没打到你的庇股,也不想就此罢休呢!”

麦克雷瑟点点头,不带丝毫怒气的道:“我明白了,既然这样,那我就如你们所愿,尽全力一战吧!”

说到这里,只见麦克雷瑟剑举身前,身上的金光变的如太阳般耀眼起来。

第十一章 破解禁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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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破解禁咒

在这一刹那间,我感觉到麦克雷瑟身上的气势,突然的高涨起来,战斗力有了大幅度提升,难道刚才在我和塞勒的联手压力下,他还没有使出自己的全力?

我斜眼看了看塞勒,发现他的眼中也透出一股意外,显然是没料到麦克雷瑟刚才还留有余力。

看麦克雷瑟现在这样子,他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定会是雷霆一击,当下我不敢有半分大意,全力做着防备。

毕竟还是塞勤经验比我老道,我在全力防守,他却是抢了一个先击,趁着麦克雷瑟还没出手时,双手一个挥舞,已经是一连串的风刃向麦克雷瑟切了过去。

说是风刃,但和一般的风刃又有所不同,因为塞勤发出的风刃显然在大小上比起一般的风刃大了许多,每一片都有如一个门板般大小,如果被这样大的一道风刃给切中,那么即使是象族战士那么大的个子,也只能落的一个被分尸的下场。

当然,这么大的一片风刃,论威力肯定比一般的风刃强上许多,再加上是这么十余片一连串的射来,恐怕不论谁来应付,都会有些手忙脚乱。

但此刻的麦克雷瑟却没有丝毫的退让意思,他只是在那里不停的提升力量,身上的金色光芒也越来越亮,就像他将斗气全都摧逼到体外来一样,那金色的光芒也渐渐地变的如同实质。

当风刃切上金色光芒时,只听到“叮”的一声脆响,就像击到一块金属铁板一样,风刃只在金色光芒的片缘切割出一片火花,就被斜斜的反弹开,滴溜溜的不知道射向了何方。

十余记巨大地风刃。除了造成十余声清脆的“叮当”响声,就只是留下了十余串火花,将那金色光芒映射的越发耀眼。

眼见着塞勒出手,我才醒悟过来,应该乘着这个机会抢先向麦克雷瑟发动攻击才对。不然的话等他积蓄好了力量,倒霉的只能是我们。

只不过,麦克雷瑟显然不想再给我出手地机会了,只听一声嘹亮的长啸声响起,麦克雷瑟已经化身为一个金色的光球。带着凛冽的风声向塞勒直击而去。

在这金色光球飞动的瞬间,光球地前端伸出了一点银色的剑光,显然是麦克雷瑟用全身的斗气凝结出了这团斗气光球,然后以“阿拉斯加之星”做为攻击点,效仿天外流星,做那飞天一击。

麦克雷瑟将首要的攻击目标锁定在了塞勒身上,毕竟做为一名成名已久的双系圣魔法师。塞勒在实战上的威胁还是比我大,攻击他才是麦克雷瑟的最佳选择。

塞勤神色之间一片凝重,毕竟面对麦克雷瑟如此威势地一击,这个异世界没有任何人敢掉以轻心。只见塞勒的双手在身前快速的移动,仿佛在空中不停的虚点,不过他每一次出手,其间所蕴含的风系元素力量并不强大,就像是在布置一个风系魔法阵。

我忍不住惊呼道:“风系禁咒‘隔绝空间’?”

当年神佑之庙一战,我们就是吃了“隔绝空间”的亏,无法逃离战场。才会牺牲那么多的英勇兽族,迫使南希不得不在最后关头使出“圣光自爆”。

事后我特地详细打听了一下关于这个禁咒魔法的特点,在施放这个魔法前,必须在特殊的座标点,按照一定顺序注入风系元素力量,才会启动这个号称天下最坚固的魔法阵。

只要施法者不撤掉“隔绝空间”,外界地人别想攻进去,而里面的人也别想走出来。虽然“隔绝空间”不具有攻击性,但做为一种辅助魔法,它的威力也足以当得起禁咒这一称呼。

只不过。启动一次“隔绝空间”。所需的时间比较长,漏掉如何一个坐标点。都会导致施法的失败。在大军团做战中,“隔绝空间”

在特殊时刻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在个人单挑中,谁也不会给魔法师施展这个禁咒的时间。

但我看塞勒这么快速的出手,手指在空中连点,确实是在划出坐标点,这种施放魔法的方式,绝对像极了“隔绝空间”。只不过,“隔绝空间”一旦施放出来,都是超大范围,但看塞勒布下了的这些座标点,显然只是个超小型地魔法阵。

如果塞勒真地能够在这么快的时间内召唤出一个超小型地“隔绝空间“,将自己给笼罩进去,那么完全可说是这个世上防御力第一的魔法了。就算麦克雷瑟是”星空下第一勇者“,这个世界上举世无双的剑圣,要想攻破隔绝空间的防护壁,也是绝不可能。

一瞬间,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塞勒能不能在麦克雷瑟攻到前,完成这个超小型禁咒的施放呢?

好在塞勒没有让我失望,随着一阵奇异的风元素力量波动,一个超小型的“隔绝空间”启动了。虽然只不过是方圆五米的范围,但已经足以将塞勒护个严严实实。这下我才放下心来,任他麦克雷瑟这一击威力如何惊人,也是伤不到塞勒了。

眨眼之间,金色光球就要撞在“隔绝空间”的防护壁上,我忍不住猜想,当这样的撞击发生时,将会是一副何等惊人的景象?

只不过让我有些意外的是,想像中的强强碰撞这一幕,并没有出现,化做金色光球的麦克雷瑟,在即将撞上防护罩时,突然闪烁了一下,就像有一段空间这么一下子消失不见,等到金光再次闪现出来时,麦克雷瑟已经进入了隔绝空间的笼罩范围内。

我惊讶的张大了嘴,脑海中思如电转,这居然是缩地成寸的功法??麦克雷瑟施展出了缩地成寸???

早就从塞勒的口中了解到,麦克雷瑟很可能将我的修真功法偷学过去,但我还心存一丝侥幸,希望修真这种在这个异世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修炼模式。不一定会被麦克雷瑟掌握。但事实告诉我,像麦克雷瑟这样实力超群地战斗天才,一旦被他掌握了修炼方法,又有什么是学不会的呢?

麦克雷瑟的实力,已经达到了这个异世的顶峰。而在地球上,早就有武修成圣,大成之后一举跨入金丹期的先例。看麦克雷瑟现在地样子,虽然他离金丹期还很遥远,但凭借着强大的圣级力量为后盾。他已经能将从我这里偷学过去的道法,用在实战之中了。

我早就设想过,以麦克雷瑟的实力,如果能够施展道法,那怕是最粗浅的几种,也会暴发出惊人地威力。而现在发生在我眼前的一幕,就正好印证了我的这个猜测。

塞勒显然没有想到麦克雷瑟居然能够突破他布下的超小型“隔绝空

间“。措不及防之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麦克雷瑟向他袭来,在那么小的一个空间内,即使塞勒想闪避,也不知道向什么方向闪起。

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金色光球前地那点银色剑芒,已经从塞勒的前胸穿过,后背透出,随着这一剑之威,塞勒的鲜血已经沿着剑身。连绵不绝的从空中洒下。

“隔绝空间”的防护罩,在那一瞬间砰然散裂,号称这个异世最尖端力量的禁咒,没能发挥任何作用,就消逝在了空中。

金色光华慢慢淡去了,露出了麦克雷瑟那张满是兴奋的脸,这个从来都是喜形不露于色的奸雄,终于在这一刻掩盖不住他的得意神色。

是啊,一击就能破掉禁咒的防护,重创当世最强地魔法师于剑下。

麦克雷瑟又可以为自己的战绩。添上光辉的一笔。更重要的是,他在实战中检验了从我这里偷学过去的道法威力。有了这手绝活,这个世上还有谁是他的对手?

试想一下,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熊族,在“万物长生法”还没大成之前,就已经可以凭借着那几手粗浅道法,成为兽族数得上的高手。

由此可见,超出这个异世修炼体系的道法,在实战中可以起到的作用,是何等地巨大。

现在,这些在我眼中只能算得上粗浅地道法,麦克雷瑟手中所能发挥出来的巨大战力,已经由塞勒地败阵,做出了最好的证明。

此时,麦克雷瑟将塞勒的身体挑在剑上,却转头笑着对我道:“铁熊小兄弟,这一招瞬移果然功用无穷,我看你对付加篷特时,这些特异能力完全可以无视领域的屏蔽,所以刚才就想尝试一下是不是在面对禁咒时也同样有效,想不到居然真的一击奏效。”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看了看还挑在剑尖的塞勒,摇摇头道:“塞勤老师,以你的实力,实在是可称得上我生平唯一敌手,想不到现在我只是一击就可以将你击败。没有了你这样的对手,我的余生是不是会变的极为寂寞?”

嘴中说出惺惺相惜的话,好像交情深厚的不得了,却任由塞勤这样挂在剑尖上不停的流淌鲜血,那一瞬间,我觉得麦克雷瑟那张微笑着好像充满善意的脸,是如此的狰狞与邪恶。

我忍不住心头的怒气,仰天一声狂吼道:“麦克雷瑟,不取你人头,我誓不为人!”

麦克雷瑟哈哈笑道:“铁熊小兄弟,你是我仅见的少年英才,如果假以时日,说不定你有实力与我一战。但现在看来,你好像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因为……”说到这里,麦克雷瑟顿了一顿,在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意,才道:“你今天就要死在我的剑下。”

说完这句话,麦克雷瑟抖手一挑,将塞勒的身体向地上甩去。看到一身白袍已经被染成血红的塞勒,我忍不住大叫一声:“老人家!……”立刻毫不迟疑的御剑追了过去。

“砰”的一声轻响,塞勒跌落到地上,身体动也不动,是死是活一时之间也看不出。此时我已经御剑赶到,一把将塞勒扶起,接触后感觉到他的心脏还在跳动,显然塞勒并没有当场毙命。

我连声问道:“老人家!老人家!你感觉怎么样?”

塞勒睁开一双无神的眼睛,慢慢的打量了我一眼,突然猛的剧烈咳嗽起来,随着他的咳嗽,口中也不停的有血沫涌起,显然他的内脏被这一剑刺伤,体内已经有大量出血,这样的重伤,随时都有可能要他的性命。

咳出声后,塞勒的气息显的通畅一些,他断断续续的道:“小……

小娃娃,咳咳,我本来以为炼成这……这超小型禁……禁咒,走遍天下也……也可立于不败之地。咳咳……想不到,想不到……还是败在了麦……麦克雷瑟手下,而且还是如……如此之惨。小看了这……这混球,送上我一条老……老命,也不算是冤枉……咳咳……“

说到这里,塞勒的气息越发的急促起来。

我用手紧紧按住塞勒的伤口,生怕他因为流血过多而就此逝去,连声向他吼道:“老人家,你要坚持住。其实,是我对不起你,麦克雷瑟偷袭你的那一招,是从我这里偷学去的。如果没有这个缩地成寸的异能,他是不可能打败你的。”

“咳咳……败就是败了,这个混……混球,实力确实强悍。”又勉强说了一句话,塞勒再也支撑不住,呼吸变的微弱起来。

我正准备撕下一些布巾帮塞勤止一下血,突然觉得一股风声自背后袭来,急切之间我又不能放下塞勒,只好勉强偏身向旁边一闪。

一截银亮的剑尖从我的后背刺入,前面肩肿骨透出,然后我愤怒的回头一看,映入我眼帝的是麦克雷瑟那得意的奸笑。

趁着我注意力放在塞勤的伤势上,麦克雷瑟居然从后面偷袭了我,做出如此卑劣的事,这个所谓“星空下第一勇者”,实在可说是个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

第十二章 一气化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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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一气化三清

虽然被麦克雷瑟一剑偷袭,但我身为熊族,筋骨本就强健,这一剑就算将我刺了个对穿,只要没伤到内脏要害,对我来说就不算什么重伤。

只不过我还是有些奇怪,虽然我关心塞勒的伤势,但并没有放松对麦克雷瑟的警惕,怎么他能够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我背后,偷袭我一剑?

只不过,在麦克雷瑟手上吃这么一个亏,我心情极度不爽,当下肩胛处的肌肉一用劲,将“阿拉斯加之星”的剑刃紧紧夹住,同时反手一击,一记“五雷轰顶”就招呼了过去下麦克雷瑟长笑一声,挥手一掌迎了上来,只见他手中紫色电光闪动,正是我来到这个异世后才领悟的掌中雷。

不论是“五雷轰顶”还是“掌中雷”都是借用雷电之力的道法,虽然在法术等级上有着上下差别,但力量的本质却是一样。麦克雷瑟的本身实力要比我强,虽然他的掌中雷只是最低阶的道法,却能够与我现在的“五雷轰顶”斗个旗鼓相当。

随着紧雷电光的四下散射,麦克雷瑟哈哈一笑,用劲将“阿拉斯加之星”抽出,一个滑步退到数米之外,才以一丝得意的神情看着我道:“铁熊小兄弟,你这样硬碰硬的与我交手,不怕我将你的这个新异能,又给偷学过去?”

“阿拉斯加之星”从我的肩胛骨中抽出时。发出一阵如刀刮瓷盘般地刺耳声音,但我对这样的巨痛混然不觉,只是铁青着脸,缓缓道:“麦克雷瑟,看来也只有你这样的卑鄙小人,才有这么多层次不穷的偷袭手段!”

麦克雷瑟微微一笑,一副理所当然的神情道:“铁熊小兄弟,不是我不提醒你。做为交战的双方。如何一个粗心大意,都会使自己处于下风。你是不是觉得奇怪,跨入圣级后,你的各项感应能力都有大幅度提高,怎么还是没有察觉我从背后袭来?”

我忍不住冷哼一声道:“我也没指望你能安什么好心,总不至于你会提醒我先做好防备,再发动偷袭吧?”

麦克雷瑟曲指一弹“阿拉斯加之星”。微笑道:“铁熊小兄弟,难道你忘了这‘阿拉斯加之星’之所以能被称为圣器,就是因为它除了可以增幅剑气威力外。还可以将斗气发出的气息。掩盖地无影无踪。”

我冷冷地回应道:这点不用你提醒,我也曾听你说过。自古以来有不少极道强者,都是死在这把剑的偷袭之下。看来。你得了这把剑后,还特地去研究了隐迹藏形的方法啊。想不到堂堂‘星空下第一勇者’,居然有兴趣转行去做刺客下“

在救护塞勒的同时,我曾特别留意过麦克雷瑟的动静,也将气机锁定在他的身上,至少在我扶住塞勒时,麦克雷瑟还悬停在空中,没有任何异动。

但麦克雷瑟却可以无声无息的来到我背后,偷袭我一剑,那么他这隐迹藏形地功夫之深,还真的是超出我的意外。

麦克雷瑟轻笑一声道:“铁熊小兄弟,如果不是你地帮忙,恐怕我还没办法这么容易偷袭到你。”说到这里,麦克雷瑟地身形一阵晃动,一个闪烁之间已经瞬移出十米,然后看着我,一脸得意神情的仰天大笑。

我瞬间明白了,麦克雷瑟是利用缩地成寸,几个瞬移后才来到我地背后,并不是从空中直接飞过来。如果是飞行的话,那么麦克雷瑟只要斗气一摧动,我就能够感觉到他地异动。但他利用缩地成寸拉近与我的距离,再突然向我发起突袭,就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了。

最奇怪的是,麦克雷瑟施展缩地成寸时,我并没有感觉到他的身体内有真气运行而引发的气感,这也使的他施展缩地成寸时居然变的无声无息,让我根本察觉不出他在施展道法。再加上麦克雷瑟手中的圣器“阿拉斯加之星”,可以掩盖他的剑气,双管齐下之下,他居然真的将我伤于剑下。

从这麦克雷瑟的表现来看,他确实在战斗方面有着非同寻常的天赋,能够利用各种条件将自己置于一个绝对有利的位置,缩地成寸是他从我这里偷学过去的,虽然看起来有些似是而非,但真要论起运用巧妙,他却能够胜出我一筹。

我俯身抱起塞勒,冷冷的看着麦克雷瑟,心中思如电转,现在塞勒重伤,生死难料,仅靠我独自一个绝不可能是麦克雷瑟的对手。更何况,我肩上的伤也必定会影响到我战力的发挥,此时如果还想着和麦克雷瑟斗下去,绝非明智之举下只不过,从麦克雷瑟先前追击我们的速度来看,如果我抱着塞勒全力御剑飞行,并不能保证将麦克雷瑟给甩开,看来我要赌一下运气了,只要这次能够逃出生天,以后就总还有回来报仇的机会。

正当我思索着怎么逃离时,麦克雷瑟突然对着我微微一笑,道:“铁熊小兄弟,你是不是准备打退堂鼓了?其实,你觉不觉得,如果现在你转身离去,就会把后背对着我,这样会不会太危险?”

我冷冷一笑,道:“麦克雷瑟,你不用玩什么心理战。你放心,我还有杀手锏没使出来。你不是想偷学我的这些异能吗?现在给你一个机会,就看你有没有这个命来学了。”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道:“铁熊小兄弟,你以为我真的看不出你的意图?如果你想继续与我一战,将塞勒老师抱起来干什么?总不至于,你抱着一个人,还能将我给打败吧?”

我心中一惊。这麦克雷瑟确实狡猾异常,而且心思机敏,实在是难缠地紧,但现在我却不能露出一丝一毫的惊讶神色,只是冷冷的一字一顿道:“你放心,我会亲眼让塞勒他老人家,看到你饮恨在我剑下!”

说着,我拿定主意。将气海中的真气一提。顺着全身经脉疯狂的运转起来,然后头顶泥丸宫一开,一股浓密如白雾般的气体从中喷出,渐渐在空中凝炼成形。同时,“阿基隆斯之剑”也在我的头顶飞快的盘旋起来,发出阵阵剑光。

麦克雷瑟满脸狐疑地看着我,因为他一时之间也有些摸不准我到底要干什么。毕竟我地真气在疯狂涌动之下。也暴发出了一股强悍的气势,虽然和斗气与元素力量有所不同,但我现在已是货真价实的圣级。在不知道我的真实意图前。谅麦克雷瑟也不敢将我小觑。

渐渐的,喷涌出来的白雾在我身边凝结出了两个人形。随着一阵光华的闪动,这两个雾状人形和我地真身一起滴溜溜飞快旋转起来。只不过是片刻之后,当我停止旋转之时,已经幻化出了两个与我一模一样的身外化身。

只到这时,我和两个化身才同时吐气开声道:“一气化三清!”

这两个化身,与我的真身一模一样,同样是怀抱着塞勒,头顶一柄“阿基隆斯之剑”之剑在飞速旋转,就连身上伤口中还在不断渗出地鲜血都是一模一样。

“一气化三清?”麦克雷瑟显地十分惊讶道:“这是什么本事?幻术?还是援瑰术?铁熊,你别妄想将我迷惑,多年苦修,我的意志远比你想像地坚定。”

我和两个化身一起冷笑道:“麦克雷瑟,你以为这是幻术?我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身外化身。现在我分身成三个,三个打你一个,看你还能不能招架的住。”

麦克雷瑟神情一变,随即斥道:“胡说,别以为你地幻术能够骗到我!”

嘴里虽是如此说,但我分明看到麦克雷瑟神色紧张的看着我,显然他不明白我这“一气化三清”是什么路数。像麦克雷瑟这样的奸雄,行事肯定是小心谨慎,不会将自己置身于险地,对于他不了解的东西,天生就会有种不安感。我能够化出两个化身,这是一种超出他常识的现象,他自然不敢有半分大意。

事实上,这一次我也是在赌运气,因为我才刚踏入到先天境界,没有经过任何演练,就强行运行高阶的道法,极有可能让我陷入走火入魔的困境。

“一气化三清”是修炼身外化身的入门功法,按照常理来说要达到金丹期的修为才能够施展。最粗浅的“一气化三清”,称为“镜中身”,可以用真气化出两个化身。只不过这两个化身并没有实体,只像是锐中反射出的两个虚影,除了会和真身做相同的动作外,没有任何实战能力。

如果修为能够再进一步,跨入到凝魄期,“一气化三清”的修炼就可以到下一个层次“气中身”。这时化出的两个分身,虽然还是没有实体,但已经可以各蕴含本尊三分之一的力量,有着攻击、防守这些最基本的格斗本能。

当然,修为要是能够达到证道期,则可以修炼“一气化三清”的最高境界“肉中身”。到了这个时候,你所幻化出来的两个化身,已经是实实在在的实体,甚至可以分出部分神识,给予化身一定的意识,而且,本尊的神识可以在化身与本尊之间交换自如。到了这个时候,除非是将本尊与化身同时毁灭,不然的话就无法真正伤害到施术者。

当然,到了证道期,就已经可以算是修真界的一流高手了,上一世我的师父,修为刚刚踏入到证道期,就可以胜任一大宗派的掌门了。

越过证道期,就可以进入代表修真界最高成就的元婴期了。也只有到了元婴期,才可以修炼真正的身外化身,而真正的化身,甚至可以做为元婴的宿体,将你的记忆、神识全都保留。因此可以说,修为到了元婴期,只要元婴不灭,你就可以长存于世间。甚至还有一些邪派高手,达到元婴期后,可以施法夺舍重生,换期自己的长生不灭,实在可说是歹喜异常。

当然,元婴期的修为也分高下,刚进入元婴期,只能算是大成境界,这样的修为,已经是绝大多数修真者所能达到的极致,随便从中挑一个都算是惊天动地的大人物。

此外,只有极少数修为实在是出类拔草的修真者,可以更进一步到达元婴期后段的窥虚境界。修为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是用陆地神仙来形容也不为过。

当然,修为如此精深的修真者,百年也难出一个,像玄天宗的青玄子,就是我生平所仅见的唯一窥虚境界高手。像青玄子这样的高手,已经隐然有超脱天地五行的气质,只要再进一步修炼到大罗天境界,就可以白日飞升,肉身成神。

当然,神仙境界到底是一副什么光景,就连我们修真界,也只能从传说中了解一些大概。

上一世我的修为达到了金丹期,这“一气化三清”的修炼功法,也曾花大力气苦修过。毕竟偷东西被发现,还有什么比这“镜中身”更好的逃跑方式?

要知道,修为不达到元婴期,修不出六识神通,仅凭肉眼是根本无法分辩出这些化身真伪的。上一世,我有好几次,都是凭借着“一气化三清”的“镜中身”,才逃脱大难。只有在碰到青玄子这个窥虚境界的超级高手时,才吃了一个鳖。

在这一世,我的修为刚到先天境界,还不足以施展出“一气化三清”,但现在是生死关头,如果我不冒险一试,只怕就要和塞勒一起交待在这里了。

好在我上一世施展“一气化三清”可说是熟门熟路,在拼了老命的清况下,居然真的被我成功化出了“镜中身”。只不过,要说起我现在真实的身体情况,别说两个化身全是投影而成的花架子,就连我的真身,体内残余的真气也不足二分之一。

如果麦克雷瑟没有被我唬住,抢先出手一击,恐怕我就要当场被揍趴下。只不过,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的冒险应该成功了。

第十三章 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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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逃出生天

看着麦克雷瑟那狐疑不定的眼神,我心头也不免有一丝得意,能够把这个狡猾的卑鄙家伙给唬住,也算是不容易了。

乘着麦克雷瑟现在有些心神不宁的时候,我决定趁胜追机,让他更加摸不透我的底细,只要他真的被分了心,我也就有机会脱身。

我和两个化身一起看着麦克雷瑟连连数声冷笑,才同时开口道:“麦克雷瑟,就算你实力出众,但如果小看了对手,最终吃亏的也会是你自己。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偷袭我一剑后,故意不急着进攻,反而和我东扯西拉拖时间的原因吗?难道你不是想借我受伤之机,故意多拖点时间,让我多流点血,身体就会变虚,对付起来更容易吗?难道你不是盘算着和我游斗时故意手下留情,好借机再偷学我的异能吗?”

麦克雷瑟眼中的狐疑神色更浓了,强辩道:“铁熊小兄弟,恐怕是你多虑了吧?我看你年纪轻轻,就达到这样的修为,实在是不容易,难免起了爱才之心,这才没有下重手,你可别误会我的好意。”

我哈哈一笑道:“你的好意我自然不会误解,不过你现在恐怕已经在后悔,为什么要给我一个反击的机会吧?如果我在施展‘一气化三清’的中途被你打断,恐怕我也没了这个痛欧你的机会!”

说到这里,我手中一捏剑诀,“阿基隆斯之剑”旋转的更加飞快,剑上的光芒也越发的明亮。当然,我的两个化身,全都和我做出了一模一样地动作。逼真的让麦克雷瑟根本无比分辨真伪。

麦克雷瑟的神情渐渐凝重起来,他摆好了架势,缓缓向我道:“铁熊小兄弟,希望你的‘一气化三清’,真的是异常厉害,我就在这里领教你的高招。多年来,我从来未曾一败。就看铁熊小兄弟你,是不是那个能将我打败的少年英豪!”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身上地金色斗气,一下子高涨起来,显然他也是准备拿出实力,与我一战。

这麦克雷瑟果然不愧是“星空下第一勇者”。以他一生身经百战的经验,就算“一气化三清”怎么超出他地常识,也不足以将他真正吓住。毕竟身为天下第一的强者,那有不战而自己败退的道理?就算一时摸不清我的底细。麦克雷瑟也应该对自己地实力有信心,当然不会怕同我真正的打上一架。

我既然要做戏,当然就要做个充分,当下手中剑诀向上一竖,连同我的两个化身,三柄“阿基隆斯之剑”之剑统统的竖立起来,剑身上光华大作,挟带着一股如同泰山压顶般地气势,好像随时都要从空中当头斩下。

麦克雷瑟凝神静气。一副随时准备全力应付我雷霆一击的模样,但恰恰就在这时,突变横生。

一根巨大的石刺,突然从麦克雷瑟所站之处的地下冒起,笔直的向他扎去。麦克雷瑟正在全力提防我御剑向他发动攻击,一时之间又那能料到最初的一击居然是从他的脚下而来?

不过麦克雷瑟毕竟是实战经验丰富,石刺刚刚从土中伸出之时,他就已经有所察觉,身子半腾空跃起,向后一个侧翻。避过了石刺的突然一击。

虽然我不知道这石刺是怎么突然冒出,但我本来就准备开溜,看到麦克雷瑟一时之间被弄了个手忙脚乱,怎么会错过这么一个绝佳的机会?

本来像要直斩而下地“阿基隆斯之剑”突然一个平移,我一跃踏上剑身,如同离弦之箭般的向空中直射而去,速度之快,实在是已经达到了我现在的极限。

做为我“镜中身”的两个化身,当然也在同时和我做出了完全一样的动作,只不过,这两个化身飞行而出的方向,和我却有所不同。

这样一来,就算麦克雷瑟能够马上明白过来我是要逃跑,但他区分不出那个是我的真身,那个是我的化身,那他怎么个追法?

就算他随便找一个追下去,也只有三分之一的机会才能找对我的真身。从概率上来说,我地赢面颇大,所以在这个时候,自然是要赌一把了。更何况,麦克雷瑟的速度到底会不会强过我,也还是未知之数。

可以说,只要在最开始麦克雷瑟没能咬住我的真身,那么我这次就算是逃出生天了。

“镜中身”的化身,可以完全做出与我同步的任何事情,所以即使是一个化身,其飞行的速度也会同我的真身一样。如果麦克雷瑟一开始盯住的是我的一个化身,那么就算他的速度比我快,能够追上这个化身,那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而我的真身早就不知道跑到多远,肯定已经超出了麦克雷瑟的感应范围,他要想再追上我的行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眨眼之间,我已御剑飞行冲出百米之外,而麦克雷瑟也在瞬间反应了过来,只听他怒吼一声,身上的金色光芒暴涨,化做一团金色的流星,腾空飞起,向我的一个化身追了过去。

我心头暗暗松了口气,这个化身是我特意安排向西飞去的,毕竟那里是十万大山的方向,麦克雷瑟在分不清谁真谁假的情况下,最有可能追的方向,肯定是西方。事实证明,我的猜测并没有错。

麦克雷瑟这一全力施展,我才见识到了他的速度为什么会突然有大幅度的提升,居然比起我御剑飞行还要略快一筹。化做一默金色流星在空中飞行的麦克雷瑟,是以一种一闪一闪的状态在向前飞行,很明显他将缩地成寸这种道法,运用到了空中飞行之中。

在地上跑,缩地成寸能够利用瞬移的特点来提升速度,在空中飞。

当然也是一样。这麦克雷瑟脑筋之灵活,确实远胜常人,至少他在施展缩地成寸时,实在是花样百出,超过我的想像。

不过,麦克雷瑟的速度虽然比我快,真要追上我的那个化身。估计也要到百里开外了。到了那时,我和另一个化身早就溜地没影。这麦克雷瑟那里还找的到我到底抱着塞勒到了何方?

我心中略定,低头看了看怀中的塞勒,发现他的呼吸虽然还很急促,但双眼已经睁开。看他的样子,不像是一副垂垂欲毙的模样。

只见塞勒向我骄出了一个苦笑,但他胸口伤势实在太重,现在虽然血流渐缓。但还不能算是脱离了危险期。

看到塞勒的苦笑,我立刻就明白,刚才那个突然冒出地石刺,应该就是出自塞勒的手笔。估计塞勒也没料到我实际上是打地逃跑主意,还以为我真要和麦克雷瑟干上一架,他勉力发出那个石刺,也是准备帮我的忙。

不过塞勒错有错着,只是一个简单的石刺,就打乱了麦克雷瑟的阵脚。给了我转身开溜地机会。

“一气化三清”的“镜中身”,是以我的本体为投影,所化出的幻像,就连被我抱着地塞勒,也可以成为分身的一部分,甚至于他做的一些动作,也可以完全投影到分身上。只不过,塞勒发出的魔法攻击,不具备实体和能量的分身可做不到,因此地面只会冒出一根石刺袭击麦克雷瑟。

也因为这冒出的一根石刺是实实在在的元素攻击。没有夹带出两个幻像,不然的话以凌克雷瑟的战斗经验,很容易就发现这个元素攻击是一实两虚,到时候,说不定会被他看出我化身地破绽。

总之,这一次算是运气不错,能够逃过麦克雷瑟的追击,确实靠了几分侥幸。

虽然此时我体内真气已不足二分之一,但要做到全力御剑飞行,飞上数个小时还是办的到。此时我不再有半分保留,全力御剑向前飞去,距离拉的越远,我们的处境就会越安全。

约莫飞了十余分钟,估计已经飞出了百余里,我突然感到心神一阵巨震,立刻明白我的一个化身已经被麦克雷瑟追上,毁在了他的剑下。

化身做为我的投影,与我的神识有一线相牵,如果被外力所毁,自然也会给我造成冲击。如果是平时,这样些微的冲击对我不会有什么太大地伤害,但我这次强行施展“一气化三清”,实际上是已经将自己的修为给透支,此时心灵神识的守护也比平时弱了许多。

当化身被毁的冲击传来时,我心神震荡之下,差一点道心失守,坠入走火入魔的险境。

我明白,强行施展超出我修为的道法,其后噬的恶果在我身上已经渐渐显现出来。此时我最应该做的事,就是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打坐调息,将我损失的真气补回来,并稳住道心,以防走火入魔。

但我现在并没有完全脱出险境,为了以防万一,就连收回另一个化身我都不敢尝试,因为天晚得麦克雷瑟还会不会继续追击下去?

唯今之计,我只有咬着牙关继续向前飞,估计只有再飞出个数百里,找一个隐蔽的位置才好藏身。毕竟现在我和塞勒的身上都带着伤,特别是塞勒,如果不及时医治一下,说不定连命都会保不住。

我继续又向前飞了百余里,发现已经来到了一片平原地带,人烟也渐渐的多了起来,估计现在所处的位置,早就远离了帕维尔圣山。

和化身分开逃离时,我的本尊既没有选择回十万大山的西方,也没有选择回篷莱的东方,而是向着南方而去。毕竟按我的估计,这个方向是麦克雷瑟最不可能追击的。

藏身在有人烟的地方,说不定会更安全,再说塞勒身负重伤,我可不会治病疗伤,总要找一下医师或是收师,才有可能治好塞勒。

按我的估计,现在应该算是摆脱了麦克雷瑟,毕竟麦克雷瑟是靠着缩地成寸瞬移才能够在速度上快过我,总不可能到了现在,他还可以保持那么快的速度吧?

我看到下方有一片并不算小的树林,觉得这里到是个不错的藏身之地,当下一调整御剑飞行的方向,减慢了速度向这片树林落去。同时心念一动,准备将另一个还没有被毁去的化身收回。

到了此刻,我紧绷的心情终于有所放松,毕竟逃脱了麦克雷瑟这个大敌的追踪,也就用不着这么紧张了。

只不过,当我刚将与化身相连的那丝神识收回,就觉得体内经脉突然如同翻江倒海般的涌动起来,本来就有些运转不太稳定的真气,立刻变的像脱缰野马,在我的经脉内上窜下跳,完全不受控制。

猛然之间,我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先前强行压下的不适感,在这一列全面暴发出来。

我眼前一黑,只来得及转最后一个念头:原来这就是走火入魔的感觉!

然后我就一头向那片树林栽去,在还没落地前,就失去了全部的意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昏沉沉的的睁开了眼睛,发现天色已经全黑,难道我居然昏睡了大半天?

我四处打量了一下,借着点点星光,发现塞勒就葡伏在离我不过数米的位置,他的背心还在微微起伏,显然是还有呼吸。

塞勒还活着!我心头松了一口气,想勉力坐正身子,却发现就算要移动一下手指,对于我来说也像是十分困难。看来,走火入魔加上一头从天上摔下来,还是给我造成了不小伤害。

看看周围,这片树林还算是茂密,在离我身体不远处,散落了不少折断的枝叶,估计我就是从这个方向摔下来,如果不是有这些树枝托着,我的下场还会更惨。

唯今之计,我只有强提真气,试图压下体内纷乱的经脉,恢复行动能力再说。

不料我刚提一口真气,就觉得气海中如同被刀扎,一口鲜血喷出,眼前一黑,又昏了过去……

第十四章 亚美利加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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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亚美利加联邦

依然是不知道昏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之间,我似乎听到有一阵嘈杂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难道我们身处这么隐密的树林中,也会被别人发现?只不过,我现在连睁开眼睛的力气也没有,根本就没法看清来的是些什么人。

“哦,天啊!老大,你快看,这里有两具尸体!”一个尖细的声音叫了起来。

尸体?我心中苦笑了一下,现在我连手指头也动不了,除了多口气,倒真的和尸体差不多。

“雷欧,身为一个牧师,怎么你的眼神会这么差,这两个人明明还有呼吸,那里会是尸体?”一个雄浑的声音响了起来。接着,我感觉到有一双大手,将我扶了起来。

“不对,老大,这是一名熊族!他的身后有熊尾巴!”那个雄浑声音这次是在我的耳边响起,看来那个扶起我的人,就是这个雄浑声音的主人了。

这时,尖细的声音也响了起来:“老大,快看,这个人类老头伤的好重,是穿胸而过的剑伤,我们要不要救他?会不会是这个可恶的兽族伤害了这位老入?”

是我伤害的塞勒?这个误会可大了,不过我现在意识虽在,但身体根本动弹不得,就算想解释也没机会。

突然,又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天啊,老大,快看这是什么?居然是一把高级魔法剑,这要值多少枚金币?不……不对,这是‘斩龙剑’!西斯公国的皇家至宝,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老大,怎么办,我们要不要把这‘斩龙剑’收起来?不过这么显眼的武器,恐怕不好出手。”

听到这里,我知道“阿基隆斯之剑”被这群人给发现了,我在走火入魔之后,真气无法正常运转,自然也就不能将“阿基隆斯之剑”收回到泥丸宫内。听脚步声,这一群人大约有近三十人。目前为止说话的只有一个人,听他们的口气。领头的应该是一位“老大”,但到底这些人是何方神圣,就不是我现在能够猜出来的了。

这时雄浑的地声音响了起来:“这是‘斩龙剑’?你没走眼?”

低沉声音道:“尼奥,你连我的眼光都会怀疑吗?这么多年来。我什么时候看东西走过眼?当年我参加过西斯公国的国庆祭典,看到过这把被供奉的‘斩龙剑’,这确实是货真价实地真剑,你只要感受一下这剑身上的魔法韵律就知道。绝不可能有错。”

这时尼奥道:“像斩龙剑这样地至宝,我们可不能平白放过,先收起来再说。等会要雷欧将那个老头救活,看能不能从他的口中问出些什么,再决定怎么处理‘斩龙剑’和这名熊族。老大,你觉得这样安排怎么样?”

半晌没有声音,估计那位“老大”没有开口,只是点头或是做出手势表示同意,然后我煎听到尼奥道:“雷欧。你先救那个老头,内维尔,你将‘斩龙剑’收好,这么高级的货色,可不能有半点闪失。”

尖细声音和低沉声音一起答应了一声,然后我就感觉到有一股充满了暖意的元素力量聚集起来,将塞勒地身体给完全笼罩。这种感觉,和当年小丫老爸治疗我老爸时比较像。

我知道人类魔法师中有收师这样一个职业,类似于我们兽族的辅助祭祀,不具有攻击力。但能够掌握一门独特的生命魔法,具有强大的治愈本领。

牧师这个职业也不是人人都能修炼地,只能从魔法师中诞生,且比例不足百分之一。正是由于救师的数量稀缺,所以这个职业在人类国度十分爱欢迎,不论是国家军队还是佣兵团,都以能招到这样的人才为幸事。

出现在这里的一群人,我猜不出他们的来历,但不到三十人就拥有一名枚师,那么这群人应该不会太简单。现在,虽然还不知道这群人是敌是友,但我为塞勒感到高兴,因为有了收师的治疗,他的性命应该算是保住了。

过了良久,我感觉到生命魔法的韵动渐渐消散,显然雷欧已经施法完毕。果然,我听到雷欧尖细的声音道:“老大,这个老头应该没有生命危险了。不过他受伤太重,失血过多,暂时还醒不过来。只要找个地方让他静养一下,估计半天时间他就会醒过来。不过,这个熊族也受了重伤,要不要给他治疗一下?”

尼奥地声音道:“这个熊族看来身体非常强壮,应该没有生命危险,还是听听老大的意见吧。”

接下来,又是一阵沉默,显然那个不出声的“老大”,在用手势吩咐些什么。片刻之后,尼奥的声音响起:“各位,把这个老头和熊族都用担架抬起来,等这个老头醒了后再问他们的来历。老大说了,到前面的莱姆镇休整一下,补充一下补给和装备,如果能够顺便接到什么委托,犬家又会有活干了。”

“哦!哦!哦!”这一次是数十人一起欢呼,显然这个休整的命令,让大多数人感觉到兴奋。

从委托这个词可以联想到,眼前的这群人,应该是个人类佣兵团,而不足三十人的规模,这个佣兵团可用微型来形容了。

不过听这些人类的口气,暂时不会为难我了,只要能够渡过眼前地这个关口,不论是我或者塞勒,那怕是只恢复一半的实力,就足以自保了。这个佣兵团中有牧师,跟着他们一起,肯定只有好处没坏处。想到这里,我的心情不由安定了许多。

接着,我听到一阵杂乱的声音,像是有人把塞勒抱起,放到了担架上。然后我感觉到那双扶着我的大手,也就是尼奥,将我横抱而起。

以我超过一米九的大个头,尼奥能够独自一人将我抱起,那么他的个头也不会小,应该算是人类中的彪形大汉吧。

只不过。当尼奥将我放在担架上时,我只觉得全身一震,经脉中如同针扎般的巨痛,一时之间气血翻涌。再次昏了过去。

同样是不知道昏睡了多久,当我再次醒过来时。发现自己的眼睛能够睁开了,只不过身体四胜仍然无法动弹。

我睁着眼四处打量了一下,发现自己是身处一间装饰略显简陋地房屋之中。然后我就惊讶的发现,塞勒正眯着一双眼,笑眯眯的看着我。

现在的塞勒,头发、胡子显然都经过精心修整。梳地整整齐齐,瞧他白发苍苍的模样,还真有几分慈详老者地样子。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他脸色有些惨白,但精神状态不错,由此可见他的伤确实好的差不多了。

至于塞勒的身上,那件被血染红地白色魔法师袍,早就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了,他现在换上了一身标准的人类贵族礼服。看上去颇像一位有身份的大人物,至少也像是一个富家翁。

看到我睁开了眼,塞勒笑笑道:“小娃娃,醒了?”

我喘了口气,发现自己已经能够发出声音,于是开口问道:“老人家,我们这是在那里?”只不过,我话一出口,就发现我现在虚弱的真厉害,声音就小地和纹子哼差不多。

不过。塞勒可不像他外表看起来的那副糟老头子模样,耳朵可灵的很,他笑着对我道:“小娃娃,现在我们可是位于摩西帝国南部行省的菜姆镇,最高规格旅馆的贵宾房中!”

“贵宾房?”我打量了一下四周简陋的陈设,还真看不出“贵”在什么地方。

塞勒呵呵一笑道:“莱姆镇只是个人口不过数千人的小镇,有这么一间像样的旅馆就不错了,所谓的贵宾房,也就这么一个挡次了。”

我苦笑了一下,问道:“老人家,是那些人类佣兵救了我们?”

塞勒点点头道:“我们算是被那些人类佣兵所救吧,不过现在,我却是这个小型佣兵团地雇主。”

我惊讶的问道:“你雇佣了这群佣兵?”

塞勒向我眨眨眼笑着道:“难道不行吗?”

接着,塞勒向我解释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从我昏迷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天的时间。当天在我昏过去后,这个人类的小型佣兵团就把我们带到了莱姆镇上。

差不多半天过后,塞勒就醒了过来,他的伤虽然重,但主要是外伤,再加上失血过多,所以就算身体虚弱,也并不影响他的精神状况。

塞勒喜欢游历天下,各方面的经验都丰富异常,在还不清楚这些人类佣兵的底细前,立刻编造出了一番谎言。

按照塞勒的解释,他是来自于于人类商业之国亚美利加联邦地大富豪,而我则是交雇于他的自由佣兵,相当于他的贴身保镖。

塞勒戏称,他这次来到摩西帝国,是为了一桩大买卖,为了保密起见,他没有带上庞大的商团,由我保护他孤身北上。没想到他这次的买卖吃了大亏,碰上了对方黑吃黑,差点连命都陪上,幸好在我的拼死保护下,才逃了出来。

同时,塞勒对那个人类佣兵团表示了感谢,声称如果不是他们及时发现重伤的我们,估计我们还是会把性命交代在这异国他乡。为了表示感谢,塞勒绝定出重金雇佣这个佣兵团,由他们负青将我们安全送回亚美利加联邦。

至于塞勒冒充所谓的大富豪,则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身为一名风、土双系的圣魔法师,空间戒指可说是他的必配装备,以圣魔法师的身份,收藏之丰就算随便拿一点东西出来,也可用价值连城来形容,至于用一大笔金币雇佣这个小型佣兵团,更是小菜一碟。

亚美利加联邦位于奇迹大陆的最南端,地理位置与迷途之森并列,是位于迷途之森东边的一小块平原地带,占地不过数十万平方公里,相对于整个大陆来说,实在可说是弹丸之地。

亚美利加联邦是由十余个人类小国所构成的联盟,这些人类小国大多只有一城之地,人口虽然不少,却从不设置军队这样的战争机器,只靠着数量有限的治安队维持国内的安全与稳定。

这些人类小国不发展军事的原因,在于他们将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了商业开发之上。这些人类小国的最初建立者,都是一些富甲一方的人类大富翁,他们花大价钱从数百年前的摩西帝国那里买来了这片弹丸之地的自治权,然后又花了数百年时间,将这里建成了人类聚集财富的天堂。

亚美利加联邦的军事力量,对于人类国度来说可以忽略不计,但他们的财富却冠盖了整个大陆。

人类社会几乎所有说的出有名号的物品,大到珠宝、字画、古董等奢侈品,小到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几乎百分之八十都是出自于亚美利加联邦,再由他们行销到整个大陆。

除了拥有庞大的陆地运输体系,亚美利加联邦开发的海上航线,也是沟通陆地种族与水族的唯一桥梁。用产自陆地的精美手工品,与水族交换稀有的宝石与矿产,可是亚美利加联邦赚取巨额利润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被称为富豪的天堂,自由者的都市,只要你有数之不清的金币,在这片土地上就是身份与高贵的象征,人们不会问你的出身与来历,人们只会关心你的钱袋中到底有多少财富。无数的冒险者,梦想着一夜暴富,把亚美利加联邦视为天堂,每天不断的涌向这片土地,给这里带来了活力也带来了新的财富神话。

甚至在佣兵界也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好好的干他一票,然后在亚美利加联邦买上一块土地,就可以过上清闲的退休生活了。”

正是因为亚美利加联邦的品流复杂,塞勒才不用担心他的假冒身份会被揭穿,反正只要他把金币撒出去,一切的疑问都不会是问题。

第十五章 忘年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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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忘年之交

塞勒决定委托这个佣兵团送我们到亚美利加联邦去,也有着他的考虑,毕竟现在我和他都身负重伤,要在短时间内恢复到最佳状态,显然是不太现实。

而麦克雷瑟做为天下第一强者,是摩西帝国皇家供奉的高手,他在摩西帝国境内的权力极大,他甚至可以调动地方官员,发出通辑令,追捕我和塞勒。

身负重伤的我们,如果不找一个掩饰身份的方法,恐怕我们的行踪迟早要被麦克雷瑟掌握。这个佣兵团出现的正是时候,只要我们借这个佣兵团为掩护,就可以为我们投上一层伪装。而且,做为被雇佣者,佣兵团有义务为我们保守秘密。

更重要的是,正规的佣兵团在各国都有登记注册,持有正规的路引,可以带着我们大摇大摆的直达亚美利加联邦。

塞勒看中这个佣兵团的原因,还是在于他们拥有一名真正的牧师,而且这支佣兵团的规模非常小,一路上不会引起太多的注意。

估计麦克雷瑟此时把盘查的注意力放在了往东和往西的方向,他怎么也不可能料到,塞勒会化身为一个所谓的亚美利加联都的富豪,向南方而去。

到了亚美利加联邦这个自由国度,麦克雷瑟的势力也就无法插手了,而且,那个时候我和塞勒的伤也会好的差不多,自然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对于塞勒的安排,我表示百分百的同意,在经过了三天的休整后,今天也是我们这支队伍出发的时候了。我和塞勒都有伤在身,因此雇了一辆马车,由佣兵团护送着我们前往亚美利加联邦。

塞勒的外伤比我重,但有了雷欧这名牧师的照顾。他恢复起来非常快,倒是我遇到了一些棘手问题。

身为熊族,我的身体恢复能力远超塞勒,在雷欧的治疗下,不过是四五天功夫外伤就好的差不多了。但我走火入魔后的内伤。却并不容易调养。

乾坤袋中到是存有不少固本培元、宁神静气的丹药。但对于这些丹药用在我这熊胎上会起些什么反应。我心里完全没底。也不敢轻易尝试。

“万物长生法”是兽修的基本功法。但其中并没有涉及到疗伤的内容,因此一切只能靠我自己。

好在我曾有过破而后立地经历,经脉的韧性极强,只要我能咬紧牙关,忍受气血翻腾时那如针扎般的巨痛,也能够慢慢地理顺经脉,将自己的内伤给治好。

只不过这样一来。我恢复的速度要比塞勒慢上许多。一路上,我也曾和塞勒交流过关于修真的功法,但塞勒对经脉、打坐、真气、丹田这一类的概念。完全是一片模糊。就像我完全感觉不到元素力量一般,任塞勒如何在我的指导下调匀呼吸。也找不到所谓的气感,根本无从修炼起。

这时。我就不得不佩服麦克雷瑟了,他不愧是这个异世界首屈一指地强者,居然能够在区区数月的时间内,掌握了修真这种完全不同体系的修炼方法。不过,我总觉得麦克雷瑟施展出地道法,总有一些似是而非,但具体不对在什么地方,我又说不上来。

塞勒经过多次地努力后,终于放弃了对修真功法的尝试,做为一名圣魔法师,他在元素力量地运用方面,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让他学习修真这种内修的修炼方式,可说是完全找不到感觉。

塞勒对修真功法所展现出来地能力,还是非常感兴趣的,毕竟他就是在一个大意之下,才重伤于麦克雷瑟的剑下。虽然他无法进行修真,但对于麦克雷瑟偷学去的那些道法,也在我的解说下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塞勒如果再要和麦克雷瑟一战,就不会被攻个出其不意了。

但塞勒还是很有感触,他本来以为自己苦修多年,终于练成了超小型禁咒“隔绝空间”,从此走遍天下也可以立于不败之地,谁知道这个世上居然还有我这门神奇的修真功法,能够破解他的禁咒。

当然,我并没有向塞勒详细说明我是来自于是异世,也没有告诉他修真功法的真正来头,只说这是我所掌握的一种特异功能。主要是因为我既无祭祀天份也不能狂化,才在无意间摸索出来的这一种修炼方法。

对于我能够“自创”修炼方法,塞勒大大的表示了佩服之情,说以我的这种成就,就算被称为一代宗师也不为过。如果我的这种修炼方法能够在兽族中传播开来,那么我就有可能成为改变兽族命运的传奇英雄。

塞勒没有种族方面的偏见,他并不在乎我们兽族变的强大,但我却无法向他解释,因为身体内有横骨的存在,普通兽族是不可能进行修真的。

借着教导塞勒修真之机,我也终于了解到,人类在这个异世可能真是出于造物者的钟爱,果然同地球人一样,天生就没有横骨,从体质上来讲,是比较适合修真的。

如果我能找到一些人类小孩,从小开始就将之与世隔绝,不让他们接触那些魔法或是斗气的理论,说不定可以真的让他们踏上修真之路。

不过,这个异世界的人类,经脉系统与地球人还是有着差异,就算他们能够修真,也需要花很大一番精力,慢慢摸索,改变修真功法气脉游走的顺序,说不定才会适合这个异世的人类修炼。

从目前为止来看,我们兽族要想从修真功法中受益,还是只能走符咒路线。

与外界接触之后,我也打听了一下关于金汤要塞的情况。在我们成功焚烧了人类联军的后勤物资后,人类很果断的在三天后撤兵,毕竟人类的指挥官不是白痴,失去了补给还要继续做战,那和自杀也没什么两样。

可以说,金汤要塞的这场攻防战,开头打的惨烈无比,结局却有些平平无奇。三大公国和我们兽族都在这一战中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可说没有谁是赢家。真正要说能从此战中获利地,应该就是躲在背后的神耀之国摩西。

据说,经过这一战后,我们兽族的神佑祭祀和她的的两大战宠,大名已经开始传遍整个大陆,似乎小丫将兽族有史以来最强神佑祭祀的称号拿下。只是时间上地问题。

只不过,兽族王位的更替,却没有什么确切消息传出。可见到底由谁继承王位,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王位之争,始终是影响我们团结地一块心病。

我的身份来历,并没有向塞勒做出任何隐瞒,他在知道我和小丫这神佑祭祀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后,就一直嚷着要我带他去见识一下双圣战宠。毕竟,做为这个大陆至今为止唯一出现的双宠祭祀。再加上全四系神佑祭祀的身份,让塞勒宪满了好奇。

我甚至向塞勒开玩笑道,以小丫的成长速度。她很快的就会踏入圣级。再加上她全四系地天赋能力,恐怕这世上元素力量第一的称号。

就要被她给夺走了。

塞勒撇撇嘴,毫不在意这所谓的个人荣誉。他甚至反过来笑我,以我地成长速度,到是“星空下第一勇者”这个称号,迟早有一天能够从麦克雷瑟地手中抢过来,估计到了那个时候,麦克雷瑟的脸色会异常地精彩!

对于塞勤的这份豁达,我这才算是自愧不如。

一路上,我和塞勒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感,早在不知不觉中结成了忘年之交。除了我在修真功法地来历方面有所隐瞒外,其他的话题可说是无话不谈。从这位双系圣魔法师的口中,我也听闻了不少这个犬陆的奇闻异事,算是对这个异世有了一个更深刻的了解。

塞勒对于千年前人类发迹的历史,并不讳言,也承认人类曾是兽族中的一员。不过,做为篷莱的原住民,这个群岛之国却有一段不同寻常的历史。

篷莱孤悬于海外,自远古的神话时代以来,就一直与大陆隔绝,篷莱的原住民,已经在这孤岛上生活了近万年。如果说大陆上的人类曾是兽族的猴族,那么篷莱的原住民就是真正传承了万年的人类一脉。

也许正是有了这份纯正的血统,才会使的篷莱成为魔法师的摇蓝地,使的这个国度能够诞生如此众多的魔法师。

篷莱是由大大小小数百个岛屿组成,每个岛上都各有特产,完全是一个能够自供自足的国度。再加上篷莱与水族一向交好,由水族把守住通往篷莱的主要航道,使的篷莱成为了永久的中立之国,一直免受战争的伤害。

塞勒之所以不接受人类魔法师公会的职称,就在于要保持住篷莱中立之国的超然身份。不然的话,塞勒免不了就要受到人类魔法师公会的制约,这对于身为篷莱长老会一员的塞勒来说,将使他的立场变的十分尴尬。

篷莱的政权并不是君主制,而是一种类似于长老议会制的制度,由全国公民公选出十三位长老,进入长老院,对国家的所有军政事务进行管理。任何一项国家决议,都必须得到超过半数长老的同意,才能执行。而其中地位最为尊崇的首席大长老,还拥有唯一的一票否决权。

塞勒正是篷莱国十三位长老之一,这样的身份地位在篷莱可说是位于金字塔的顶端,再加上塞勒那超凡的实力,把他说成全篷莱民众的偶像也不会过。

只不过塞勒将篷莱人喜欢自由的天性也发挥到了极致,除了在个人生活习惯方面比较邋遢外,还喜欢四处游历,从来就不愿意老老实实的呆在一个地方。不然的话,以塞勤的超高人望,就算是当选首席大长老也不是不可能。

按道理说,像塞勒这样的身份,麦克雷瑟根本就不能够伤害他,因为这很容易引起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只不过,一来麦克雷瑟胆大妄为,二来塞勒公私分明,他们两人之间的事,一向是当做私人恩怨在处理,根本就没有四处宣扬。

以麦克雷瑟心恨手辣的性格,如果给他机会,他自然会想尽办法将塞勤给除掉,毕竟塞勒的存在,对于麦克雷瑟来说始终是个不小的威胁。

事实上,做为双系圣魔法师,塞勒在绝对实力上,并不比麦克雷瑟弱多少,只是在性格上塞勒没有麦克雷瑟那么杀伐果绝,因此比拼起来往往下手不够狠,才使的塞勒总是处于下风。

我私底下问塞勒,如果他有机会可以下手干掉麦克雷瑟,会不会毫不犹豫的出手?

塞勒犹豫了一下,最后却是回答他可能无法痛下杀手,因为他总是想着和麦克雷瑟的较量是切磋,并不是生死搏杀,自然也就无法使出杀招。这个,也是由于性格使然,毕竟要做到像麦克雷瑟那样冷酷无情,并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

而我则是非常忌惮麦克雷瑟,如果有机会能够干掉他,我绝对不会手下留情,因为留着这个祸害在世上,实在是件非常危险的事。

对于麦克雷瑟不同的态度,只看我和塞勒在山洞中的留字也可见一斑。塞勤的留言,玩笑嘻闹的成份重些,而我就是确确实实想取麦克雷瑟的人头了。

这一段旅程,走的很是轻松,我除了自行打坐调息养伤外,就是和塞勒谈天说地,很容易就将一天的时间打发掉。

而塞勒则表现的更像是一位出手阔气的大老板,一路上金币撒下来,如同流水一样,真不知道他那空间戒指里,到底藏了多少宝贝。不像我,现在已经是个穷兽,盖因为在国难当头时,我已经将自己私人珍藏的一些金银珠宝之类,全都上缴了国库,充当了军费。

半个月后,我们一行,终于平平安安的来到了亚美利加联邦。

第十六章 玄天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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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玄天三篇

莫尼卡城,有着“花城”之称,位于亚美利加联邦的最北端,与摩西帝国的国境线紧紧相接。

在边境哨卡付了一大笔的通行税后,我们终于顺顺当当的进入了这座“花城”。

据说,在亚美利加联邦建立之初,这片土地是寸草不生的沙漠地带,但那些买下这片不毛之地的大富豪们,用他们巨大的财富,展现了什么叫做金钱的魔力。

无数的绿色植被移植到这里,无数条人工河流被开凿出来,慢慢的给这片沙漠带来了活力。金钱的力量,有时候能够将地狱也变成天堂。

至少,在数百年后的今天来看,这里一片郁郁葱葱,处处都有着盎然生机。只不过沿途走来,我并没有看到这个城市中有太多的花朵,为什么这莫尼卡城,会被称做花城呢?

但走在城中的衔道上,入鼻处尽是一阵阵浓郁花香,让我实在有些奇怪,既然看不到太多的花,这花香又是从何而来?

见闻广博的塞勒解答了我的疑问,莫尼卡城之所以被称为花城,因为这里是全大陆最大的香水生产与销售基地。虽然在城中看不到太多的花朵,但你只要来到城外,就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的花海,这里所有的农田,种值的全都是各色花朵。

各类香水的制造作坊就在城中的工业区内,一年四季源源不断的都有鲜花被送入到这些作坊内,然后经过精炼加工成不同香味地香水。再配上精美的包装,就可以行锋到大陆的每一个角落,为这里的香水制作者带来巨额的收入。

至于城中终年不散的花香,除了是因为城周围有着数十万亩的花田外,还在于香水作坊加工时,不断排出的香气弥漫到了城市中的每一寸空间。所以说,如果要在这奇迹犬陆选一个最香的地方,就非莫尼卡城莫属。

香水在我们兽族也有出售,都是一些人类商人走私过来地,那怕是一些普通的劣质香水。也可以在十万大山中买出高价。

要知道,不论那个种族,爱美之心都是天性。兽族姑娘们自然也不例外,对于能够掩盖体味的香水,这绝对是最抢手地紧俏货。

凯瑟琳是兽族中少有的爱花者,她所打理的那片花园,说是十万大山中的第一花海也丝毫不为过。而她最初整理这片花园的目的,也就是为了炼制香水。

凯瑟琳炼制的香水,有着自己地独门密方。与人类的并不相同。

做为她手帕交的小丫与安希,没少在凯瑟琳这里得到好处,估计她们三位地香水供应量。找遍全兽族也没那家地姑娘能比的上。她们三个地感情能够那么好。自然也有着这方面的原因。

我们进城地位置,是莫尼卡城的商业区。与制造香水的工业区并不在同一个城区中,不然的话。我到想去见识一下香水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就这么一瓶小小的东西,居然能够引的那么多女孩子乐此不疲。

到了这么一个视金钱为一切的国度,出手大方的塞勒走到那里都会受到欢迎,他趾高气扬的选了莫尼卡城中最高挡的一家旅馆,一出手就包下了整整一个院落。

在消费奇贵的亚美利加联邦,这样的大手笔可不多见,旅馆的服务生在塞勒撒出大把的金币后,看着塞勒的眼神简直就要把他当财神爷来拜。

仔细想想塞勒的真实身份,做为一个国家最高的权利者之一,再加上本身超强的实力,钱财对他来说还真不算什么。不像我,在兽神帝国帝都中厮混时,只算是个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

我和小丫在帝都一直住在那间小院子中,所有的生活用度也都是由主神庙提供,而我只能算是跟着小丫沾光。毕竟在兽族,神佑祭祀可说是一呼百应,想要什么就自然会有相关的侍从提供,我们还真从没有使用金钱的概念。

自从我从军以后,也算是有了正式的军职,而且还飞快的窜升到了金汤要塞右路军统帅的高位,这已经可以算是兽族军部的高级将领,按道理军饷应该不低。

但这一段时间变故横生,我还从来没有正式领过军饷,看来要想领到这笔我生平第一次靠自己赚到的钱,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塞勒包下的院子十分大,前前后后大大小小有十余间房,足够我们和佣兵团所有的成员入住。

做为一个商业中心的高级旅馆,这里的贵宾房才真的体现出一个“贵”字,像莱姆镇那所谓的贵宾房,估计连这里的一间杂物间都比不上。所有一切衣食住行的用度,都可以用奢华来形容,这个商业之国的纸醉金迷,在这一刻尽现无疑。

上一世身为修真者,这一世投胎于兽族,我早就习惯了生活的清苦,跟着塞勒这一路行来,处处都是享受着富豪级待遇,让我还真的是有些不习惯。

塞勒则是以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对我道:“既然要装扮大富豪,自然就有一副大富豪的派头,那怕你扮演的只是富豪身边的一名保镖,也应该有着富豪保镖的派头。”

看着塞勒这么投入,我估计他也是玩乐的心情居多,毕竟他并不一个喜欢贪图享乐的人,只想想初见面时他那副邋遢的模样,也就知道塞勤将身外之物是看的多么淡了。

一路舒舒服服的富豪生活过下来,对我也有着好处,因为我可以百事不管,一门心思的埋头苦修。走火入魔所带来的恶果,已经渐渐的被我纠正过来。错乱地经脉都已回归正位,堵塞的地方也已经被打通,要想全面恢复也只是指日可待的事。

说实话,我还算是幸运,如果不是刚刚晋升到先天,经脉经过锤炼后更加宽广坚韧,再加上我曾有过破而后立的经历,使我的经脉对于真气的包容性,有极大的提高,才使我能够安全渡过这次走火入魔的险关。

不然的话。走火入魔的后果,轻则丧命,重则经脉全废。可不是我这样只需要打坐练气就可以恢复地。

经过了这次的教,我也明白,在修为不够的情况下,强行运用高阶地道法,所引来的反噬后果十分可怕,这次算我幸运,如果下次再来这么一出。我可不一定有这么好命了。

其实,我上一世有着金丹期的修为,在我眼中很容易施展的一些道法。到了这一世。却因为修为不足而不能施展。到了要拼命的时候,我下意识的就会想到施展一些高阶道法。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样做,极可能将自己置于走火入魔的险地。

看来。唯今之计,我只有老老实实地一步步修炼,尽力将自己的修为提升,不求奢望达到上一世的水准,至少也要在先天境界混出个名堂吧?

我早就打定主意,玄天宝鉴是我修炼地首选,当走火入魔地危机渡过之后,我也找了一个时间,将玄天宝鉴从“尼伯龙根指环”中取出好好阅读了一番。

做为修真界的第一宝典,玄天宝鉴确实可用博大精深这个词来形容,而且开篇明义,其中地那些修真口诀并不是艰涩难懂,十分便于理解。

玄天宝鉴共分为三部,第一部玄之篇,记截的是各类修真功法,包括一整套玄天宗循序渐进地修炼方法,以及其他的一些独门修炼心法,其中自然也有我修炼过的“万物长生法”。这玄字篇,是我先前曾经仔细阅读过的,现在我想修炼的功法,也会在这玄字篇中来寻找。

玄天宝鉴第二部是天之篇,记截的是种类繁多的道法如何施展,其道法有浅有深,威力自然也各不相同。只不过,绝大多数道法都需要高深的修为才能施展,专门适合于先天境界运用的道法并不多,即使有也只是很常见的几种,威力不算强大,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想一想也对,玄天宗的一个看门童子,最低修为也是先天境界,以玄天宗堂堂天下第一大派的身份,又怎么可能去钻研专为先天境界而设的各类道法?

所以说,这天之篇看起来虽然眼馋,对于现在的我却没半点用处,只能是挂挂眼科了。

玄天宝鉴的第三部是宝之篇,记截的却是各类炼丹炼器,观气寻宝,风水五行,布阵画符的学说。

就拿其中的炼丹来说,搁在这个异世用处并不大,因为我那知道上什么地方去找那些独特的药材?打个比方,如果炼某种丹药需要一株九节葛蒲,这样的仙草即使是在地球上也难寻到,更别谈在这个异世了,所以说这炼丹只能是一句空话。

风水五行学说到是放之宇宙四海皆准,特别是用于布阵时,不懂得五行运转、生生相克的道理,就根本无法施展。上一世我在这方面有过研究,还算得上是个行家,不过布阵时需要用到法器,这个也是要通过炼器才能炼制的,在这个异世,我自然也是无法尝试。

所以说,修炼宝字篇中的阵法,还不如重温我学自空空门的那些阵法。要知道,我所能布的阵法虽然不多,但在乾坤袋中这些布阵的法器却是应有尽有。

比如,布出一个三才迷踪阵,只要我从乾绅袋中取出“三才翻天旗”,计算好五行运转,阴阳水火的方位,分别找准三个阵眼插上,再输入真气驱动,即使是千军万马,也会被诱入阵中失去方位感,我不撒阵就别想出来。

只不过,像三才迷踪阵这样的大型阵法,以及“三才翻天旗”这样的高阶法宝,没有金丹期的修为,你就休想驱动。

最后,这宝字篇中的画符之法,引起了我的极强兴趣。因为玄天宗的画符之法,有着非常独特之处,和普通的符咒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修真者制作符咒,只能将自己能够运用的道法画出来,但玄天宗的画符之法,却能够让制符者制作出高出自身修为的一些道法符咒。而且这个过程并不复杂,只要你能够不断将自身的真气输入到符咒中,累积到能够施放这个道法的程度,就可以激活符咒了。

只不过这样的符咒,在时间上还是有着限制,制作的时间不能拖长到超过十天,因为超出时间后,符咒上积蓄的能量就会流逝。而且,就算制成了符咒,保存时间也无法超过制作时间,同样是有着时间过长能量就会流逝的问题。

但这样的画符之法,对现在的我来说,依然有着极大的好处。比如说,我晋级到先天境界后,掌心雷的威力就会升级到降魔神通中的五雷轰顶。但现在只要我能拼着花十天时间,每天全力以赶赶制符咒,应该能制作出只有金丹期修为才能施展的“九天神雷”吧?

九天神雷是五雷轰顶的升级版,按照我的估计,如果一名金丹高手全力施展出这样的一记杀招,其威力绝对不会弱于“圣光自爆”,而且还不像“圣光自爆”那样需要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才能引发。

可以说,如果我有一张“九天神雷”的符咒,那么在这张符咒的有效期内,就等于我身上扯着个核弹,满世界乱窜也没人敢动我。真要做个比较的话,也许只有当年身背禁咒卷轴的人类魔法师敢死队,才有我这么拉风吧?

从这玄、天、宝三篇的记截来看,这玄天宝鉴真可说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宝藏,等着我去开发。只要给我时间,我一定能从中学到不少厉害的功法,大幅提升自己的实力。到时候,就算是面对麦克雷瑟这个祸害,我也会有把握干掉这个卑鄙的家伙。

总之,我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一步一个脚印,在这个异世界重新开始修炼。

第十七章 血玫瑰佣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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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血玫瑰佣兵团

以玄之篇中的修真功法,首推玄天宗的镇派心法玄天诀为尊。要知道玄天诀是一整套完整的修真功法,从入门到修炼元婴,都有极为详细的记截。

玄天诀威力非凡,但修炼起来又比较容易上手,而且做为玄门正宗的顶级修炼心法,修习玄天诀也不容易引起心魔,只要你能够循序渐进的勤修苦练,就总会有所成就。

当然,玄天诀上手容易,但真要修出元婴,除了苦修之外,也要看天资,并不是你有这顶级心法在手,就真能修出顶级修为的。

做为一个上一世偷遍天下的修真者,就算我修为不高,但那些鉴定法宝的眼力还在,只看这玄天诀,也就知道这玄天宝鉴的珍贵之处了。

玄天宗天下第一修真大派的名声,确实名不虚传,有这玄天诀在手,也难怪他们历代高手层出,数千年香火不绝。

玄天诀的入门修炼心法并不长,只不过短短数百字,我并没有用太长时间就熟记于心。只要我能背这入门心法修完,也就可以突破先天,达到金丹期了。

按照玄天宝鉴上的说明,这玄天诀的入门心法并不难修行,即使是资质再差的修行者,只要你肯痛下苦功,最终也能够修成。当然,如果是资质出众的修行者,只需十年功夫,就可以突破先天,达到金丹期。

靠着自身修炼突破金丹,比起我上一世靠吃药突破到金丹,在修为上有更多的好处。这不仅体现在真气的浑厚程度上,还在于心境的修为截然不同。只有通过自己苦修,在逐步成长的过程中慢慢使心境有所提升,才能为下一步的突破打下基础。像我上一世。始终停留在金丹期,并不是没有原因地。

这一世。我的资质到底如何,也无法论断,如果不是经过生生造化丹地脱胎换骨,那么说我是个废材也不为过。从我现在能够这么快修完“万物长生法”来看,我这兽身的资质应该还算不错。但我毕竟只是一个熊胎。真要修炼起玄天诀,依然有着许多不便。

我内丹已成。是货真价实的先天修为,算是达到了修炼玄天诀的最低要求,但我是兽身,在经脉上天生和人类不同,只能靠着金丹模拟出丹田。再通过自身那远不如人类繁杂的经脉慢慢打熬真气,在修炼地速度与效果上。与人类相比还是有着不少差距。

不过,只要能够开始修行。就总有迈向成功的一天。在这一世屡受打击地我,心志上也坚强了不少。颇有一种成亦欣然败亦喜的胸怀这样的心境,对于我的修炼,还是很有好处的。

即使我修炼地速度慢一些,但只要我持之以恒,终有一天会突破到金丹期。到那个时候,麦克雷瑟见到我,也只能夹着尾巴逃吧?

走火入魔的伤一养好后,我就开始尝试着修炼玄天诀,虽然对于内丹地运用我还不算是太熟悉,但玄天诀本身就是不容易引起心魔的玄门正宗心法,也就由着我慢慢折腾,而不会引起反噬了。

虽然只是几天地功夫,我没能修炼出什么成果,但也总算摸清了一些门道,体会到了如何运用内丹来进行修真,估计后面的修炼就会越来越顺利了。

时间过地飞快,眨眼之间我们就在莫尼卡城住了三天,塞勒看到我正在研究新功法,忙的一副不亦乐乎的模样,也就没要求继续赶路。再说了,塞勒毕竟是冒充的亚美利加联邪人士,如何能够把这位富豪真送到他所谓的“大农庄”去?

好在塞勒有大把的金币可以堵住佣兵团的嘴,就算他们心里会觉得奇怪,甚至怀疑塞勒的身份,但出于职业操守,他们也只能听命于塞勒。

事实上,这个佣兵团也很有一些奇怪,首先他们的人数只有区区二十七人,这样的一个规模如果要冠以佣兵团的称号,无疑会非常之尴尬。因为一般的佣兵团,成员少则上百,多则数千,甚至一些大型佣兵团能达到上万的规模,和职业军人相比也差不了多少。放眼大陆,低于百人的佣兵团闻所未闻,更别谈这不足三十人的超小规模佣兵团了。

按道理,人数这么少的佣兵,还不如成为自由佣兵,挂靠在一些大型佣兵团名下接一些短期任务,说不定还更赚钱一些。

不过,这个佣兵团人数虽少,但成员的水准却不低,不仅仅体现在拥有雷欧这样一位罕见的牧师,还在于这支佣兵团的整体实力,让人不敢小视。

内维尔是一位矮人族,一般来说,矮人族的乡土观念十分重,极少有听闻矮人离开十万大山,到外面去讨生活的,但内维尔显然是个例外。

更重要的是,内维尔具有高级匠师的职称,这样的水平即使是搁在十万大山中,也是各方争抢的人材,如果他愿意随便投靠一个大部落或是领主,都会被当做大师级的人物供奉起来,真想冶炼什么东西,自然会有人将他所需要的原材料双手奉上。至于金钱,以高级匠师的身份,更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但奇怪的是,内维尔却甘心在这样的一个小佣兵团厮混,而且看这个佣兵团的财敌,赤字好像很严重的样子,真不知道他还呆在这里不走,是怎么想的。

尼奥是这支佣兵团的副团长,身体高大魁悟,体型和我都有一拼。

善使一把双手巨剑,而他的职业等级,则是一名货真价实的高级剑士。

在他偶尔展露身手的时候,我看到他身上的斗气已经可以泛出深紫色,这已经是高级剑士的顶尖修为,只要再进一步练出蓝色斗气,就可以晋级成大剑士了。

人类国度中,剑圣的数量屈指可数,就算是大剑士。也无疑不是名动一方的豪杰,像尼奥这样的身手。已经可算是人类国度中地一流,即使是一支大型佣兵团的首领,实力也达不到他这样地程度。可以说,以尼奥的身手,只要他愿意。在如何国家的军方,都可以谋取到一份不错的差事。工但看尼奥的样子。却是尽心尽责。老老实实地担任这个小型佣兵团的副团长。对他们地“老大”更是毕恭毕敬,言听计从。

说起这个佣兵团的“老大”,也就是他们的团长。还真的是位神秘人物,全身上下都裹在一件黑色的大投风中。就连头上也用一条布巾罩了个严严实实,除了能看出他大约比我矮一个头外。是男是女,身体胖瘦就是全然不知了。这副打扮。倒还真地和地球西方传说中的死神有些相像。

一路行来有半个多月,这位“老大”从来没有出声说过一句话,有什么事情就是向尼奥挥挥手,然后就由尼奥将他地命令传达下去。说来也真佩服尼奥,就那么简单的挥舞几下,连“老大”地手指头都看不到,尼奥是怎么准确理解命令的?而且,看他们地样子,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失误。

说起这个佣兵团的名号,还算是不错,因为他们自称“血玫瑰佣兵团”,雷欧甚至还向我展示了一面滴血玫瑰的团旗,得意洋洋的向我吹嘘,这面团旗是出自于他的手笔。还说自己天份不错,就算不能成为一名牧师,也有条件成为艺术家。

事实上,数遍“血玫瑰佣兵团”的二十七个人,除了“老大”的实力不明外,他们拥有高级剑士尼奥,高级匠师内维尔,牧师雷欧,以及一名中级魔法师,三名初级魔法师,二名中级剑士,四名初级剑士。

另外的十四名成员,虽然没有什么正式的职称,但看他们的样子,也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绝不会是初出道的毛头小子。

事实上,仅只以魔法师与剑士数量占全体成员的比例而言,这支“血玫瑰佣兵团”的阵容实在是豪华的让人咋舌。

我私下和塞勒交流过,他也是闭关苦修刚出来,对现在大陆上的格局了解不是太多,但在十年前,他从来没有听闻过“血玫瑰佣兵团”这个名号。

不过,就算这“血玫瑰佣兵团”是新字号,以他们成员的实力,应该能够很快就闯出些名堂来,怎么搞到现在却是如此落魄的模样?

看这个血故瑰佣兵团,他们的凝聚力就在于“老大”,一副人人都对他惟命是从的模样,我还真想不出,这么一个神神秘秘的人物,居然还能拥有如此众多忠心的手下,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王者之气?

不过这位“老大”把自己裹的那么严实,别说散发出王者之气了,就连呼息我都听闻不到。据塞勒分折,这位“老大”裹着的那件披风,显然也不是什么普通货色,有着隔绝使用者浑身气息的独特作用,说不定还是出自内维尔这名高级匠师之手。

这件投风,应该能够划归到魔法装备的范畴内,虽然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没什么用,但这件披风如果落入到有着刺客职称的人手中,珍贵之处却不亚于一件圣器。

刺客是奇迹大陆上自古就存的一种古老职业,干的就是杀手这一行的买卖,他们个个都是隐迹藏形的专家。如果说有一件披风,能够将刺客的全身气息都掩盖住,铁定会引起所有刺客的垂涎。

难道说,这位“老大”的职业是刺客?这个职业在大陆上也不多见,而且刺客都喜欢混迹于普通人中,从来不愿意暴露自己,如果做刺客能做到一个佣兵团的团长位置,也实在是件很拉风的事情了。

从这支佣兵团出示的注册证件来看,他们是挂靠在冰封之国奥丁的一支佣兵。

位于大陆最北端的奥丁帝国,全国有百分之七十的国土面积位于冰原之上,这也是冰封之国这一名称的来历。

做为最接近被称为寒冰地狱的北冰洋的国度,奥丁帝国的绝大多数土地,是比十万大山中的不归冰原更寒冷的所在。眼苦的地理条件,使的奥丁境内民风彪悍,这是一个盛产战士的国度。

住在这里的人民,不仅要和残酷的自然环境斗,还要和层出不穷的魔兽斗,可以说他们每一个人的成长,都是伴随着无数战斗与血腥,也只有这样铁血的环境,才能造就铁血的战士。

因此,奥丁也是这片大陆上拥有佣兵最多的国家,对于奥丁帝国的人民来说,离开家乡土地,到外面去淘金的唯一出路,就是加入到佣兵团!

千百年来,奥丁成为了在佣兵界中拥有最广泛影响力的国度,甚至连他们的帝都帕林顿,都有着佣兵之都的别称。

能够在奥丁官方注册成为佣兵团,已经可以代表佣兵团的一种资质像征。

不管从那方面来考虑,“血玫瑰佣兵团”虽然成员实在太少,但以他们拥有的实力,绝对货真价实。但这样的一支佣兵团,为什么混的是如此的不得意?

偏偏就是这样的一支佣兵团,上上下下还显的是异常团结,这么多有实力的团员没有对目前的困境有半句怨言。如果换做其他的佣兵团,恐怕有本事的人,早就另谋高就了。

虽然我和塞勒猜不出这支佣兵团的来历,但他们现在无疑很适合掩护我们的身份。这“血玫瑰佣兵团”自己本身就透着丝神秘,自然也就不会对我和塞勒的身份较真。

现在,我和塞勒是应该考虑一下下一步的打算了,顺利来到亚美利加联邦后,塞勒的伤势也差不多完全恢复,现在我们已经用不着害怕麦克雷瑟的追杀。毕竟亚美利加联邦武力虽然不强,却是有名的法制之区,像麦克雷瑟这样有名有身份的人,如果在这里闹事,只会在瞬间把自己的名声给闹臭。

第十八章 物以稀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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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物以稀为贵

按照我和塞勒先前的打算,我们是准备回到十万大山,一来我有点担心战后的兽神帝国现在到底是一副什么模样,二来塞勒也想趁这个机会到十万犬山去逛逛。

亚美利加联邦虽然是自由的商业之国,但由于三大公国的封锁,再加上历史上的原因,我们兽族和人类是死敌,也因此亚美利加联邦并没有正式途径可以使我们回到十万大山。目前摆在我们眼前的,似乎只有学学人类的那些走私贩,搞偷渡了。

和亚美利加联邦国土相接壤的,除了摩西帝国和迷途之森外,就只有茫茫无际的大海。水路上因为有迷雾之海这片死地的阻隔,再加上我们又不可能重新回到摩西帝国,唯一的途径就只剩下借道迷途之森了。

当然,就算穿出迷途之森,与十万大山之间还隔着一个莫菲斯公国,但只要能够绕过摩西帝国,避开麦克雷瑟这个大敌,以我和塞勒的能力,自然是那里都可去得。

迷途之森中的精灵王国阿兹台克,虽然与人类国度的关系并不算友好,但总算还有正常的邦交,特别是亚美利加联邦的存在,对精灵王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在艺术方面天生敏锐的精灵,可以制作出精美绝仑的艺术品,但在日常用品的生产上,却有着先天的不足。亚美利加联邦做为阿兹台克的近部,很好的起到了盘活精灵王国国民经济的作用。

精灵族的艺术品,经过亚美利加联邦的商人之手,可以行销到整个大陆,换回来的金币,又可以从亚美利加联邦的商人那里购回大量的民生日用品,可以很好的解决阿兹台克国内生产力不足的问题。

为了便于同亚美利加联邦地交易,精灵王国将位于迷途之森东面的三座精灵城向人类开放,成为对外交易的窗口,也借人类的财力开凿出了好几条康庄大道。可供大型地商队穿行。

当然,除了这有限的几个精灵城市外,迷途之森的绝大多数地方,对于人类来说还是不可捉摸地迷宫。人类和精灵王国表面上的交易,也就仅限于这三座开放城市。

不过在私底下,也有一些小型的商队。能够在精灵的带领下,深入到迷途之森地内部做生意,甚至于有的商队能够到过阿兹台克的帝都世界树之城。

相传,精灵王国地帝都。是建立在一棵名为世界树地大树之上,传说中的世界树在这片天地形成时就已经存在,是这个世界上所有植物的母亲。

在精灵族地神话传说中。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就是最初诞生于世界树结出的唯一果实中。然后将世界树的枝、叶做为种子,把植被覆盖到了整片大陆上。

自古相传世界树拥有惊天的法力,能够无限生长。甚至能生成连接蓝溟的天梯。精灵族始终相信,正是借助着世界树的帮助,阿尔成弥斯才能在蓝溟上建立行宫。

可以说,世界树就是精灵族展现神迹的最佳存在,她在精灵们心目中的地位,等同于圣地,是不可侵犯的化身。

世界树隐藏在迷途之森中,传说中她甚至能够随心所欲的转移位置,除了精灵之外,绝不可能被外界找到。精灵族的帝都就建立在世界树之上,也因此精灵族的帝都也有“迷城”之称。

能够有幸被邀请到“迷城”去做生意的商人,全都是亚美利加联邦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绝大多数都是亚美利加联邦中的一城之主,也就等同于是各个小国的国王身份了。

据塞勒打听到的消息,这莫尼卡城的城主达伽马,正是有幸与“迷城”有着生意来往的商人之一。毕竟做为花城的城主,这个世界上最顶级、最昂贵的香水,就是出自于达伽马之手,而精灵对香水的需求之大不言而喻。

这样的消息,都是塞勒大把金币花出去打听回来的,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商业之国,就连消息也是可以用来出卖的,只要你出的起价钱。

现在我们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同达伽马搭上线,借他的商队送我们到“迷城”。然后,只要我透露出与精灵公主艾莉斯的交情,相信能够赢得精灵族王族的友谊。这之后,借助精灵族的力量,穿越迷途之森实在是件简单不过的事,我们就能够离十万大山更近一步。

不过,达伽马做为莫尼卡城的一城之主,所拥有的财富绝对是常人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就算塞勒的荷包再丰厚,也不可能比这位大陆上闻名的富豪富有,再想靠广撒金币这种手段与达伽马接交,显然是不现实。

当然,如果塞勒亮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应该够资格同达伽马见面。

但这座莫尼卡城离摩西帝国如此之近,再加上亚美利加联邦与摩西帝国的微妙关系,这达伽马和麦克雷瑟会不会有什么私底下的交情,我们可猜不准。塞勤如果暴露了身份,说不定就是送羊入虎口,我们还没到精灵王国,麦克雷瑟就杀上了门。

因此,我们还是要继续隐瞒身份,看能不能和达伽马攀上什么交情。只不过,我们这种来历不明的身份,随口和佣兵团说说,他们不会在乎真伪,但要想瞒过达伽马,他分分钟就能发现我们是在撒谎。

那么,要怎么才能接近达伽马呢?真要打动达伽马这种商人的心,没有比利润再好的东西了,而利润最高的东西是什么?

有句话说的好,物以稀为贵!真正最贵重的东西,往往就是最稀罕的。要说我身上的东西,家当还真不少,且不说“尼伯龙根指环”这件圣器,就说我乾坤袋中所装的那些道家法宝,又有那一件不是稀罕物?

但在这个异世,就算达伽马是名再精明的商人,恐怕也看不出我那些法宝的价值。事实上,我的那些法宝,没有足够的修为驱动。就只能算是件摆设,还不如这个异世的魔法装备有效。

让我拿“尼伯龙根指环”这件圣器与达伽马攀交情,显然不是什么合算地买卖,但我仍然有秘密武器。足以打动达伽马的心。

在这个异世,任何东西能够和魔法扯上关系,价值就胜过金银珠宝。除了魔法装备值勤钱外,另一件稀罕物就是魔法卷轴了。

魔法卷轴制作不易,人类即使是研究多年,也从来没办法批量制作。而且越是高级的魔法卷轴越难制作成功。而且,魔法卷轴等于就是瞬发魔法,任何魔法师能够成功制作卷轴。都会当做是自己珍贵无比的私人珍藏。怎么舍得流通到市面上?

就算市面上偶尔有魔法卷轴流通,也大多都是一些低阶魔法或是辅助魔法,实用价值不大。因此。一个高级魔法卷轴,在人类地市场上往往就等于天价,可遇而不可求。

说起魔法卷轴,塞勒虽然是风土双系的圣魔法师,但他对炼金术并没有什么心得,因此并不懂得制作魔法卷轴。不然的话,以他圣级地身手,就算成功率不高,只要肯不断的努力尝试,也是有机会能够制作出高级魔法卷轴的。

塞勒不能指望了,但我却有自己的看家法宝——画符成咒!

踏入圣级之后,我地实力突飞猛进,能够施展的道法也高明了许多,比如说降魔神通中的五雷轰顶,能够接边引发五道连续地雷电攻击,这样地威力已经比起四道闪电连环攻击的闪电链强了许多。

闪电链是风水双系的中级复合法术,真要论起威力,已经算得上是高级魔法。我地五雷轰顶,威力比闪电链更胜一筹,如果能够制成“五雷轰顶符”再施放出来,恐怕任何人都会认为这符咒是魔法卷轴吧?

达伽马是商人,但他自己本身即不是战士,也不是魔法师,虽然他的安全可以花大价钱请些高手来做保镖,但如果我告诉他,我可以有办法让他也能够施放高级魔法卷轴,你说达伽马会不会动心?

高级魔法卷轴价值珍贵,但达伽马不是魔法师,真有什么高级魔法卷轴落在他手里,也只能待价而沾。但是,一种能够由达伽马自己施放的魔法卷轴,那价值又会不一样了。

像达伽马这样身份的人,最希望的就是多一件防身的法宝,真要到了什么危急关头,是指望保镖好还是指望自己能够瞬发高级魔法好?我想只要达伽马不是白痴,自然很容易看出其中的区别所在。

要想让达伽马和我们见面,就必须引起他对我们的兴趣,而我手中最好的诱饵,就是符咒了。

我把这个想法和塞勒说了一下,塞勒对于我符咒的神奇之处,早就佩服不已,连声说这个办法可行,就连他这圣魔法师都眼馋的东西,达伽马这样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又怎么可能拒绝?

事不宜迟,我连忙画了五道五雷轰顶符,估计这样的法宝一出,达伽马立刻会把我们待为上宾。

我和塞勒将“血玫瑰佣兵团”的成员召集过来,一行人陪着我们浩浩荡荡上了衔,这么大一群人一起去拜访达伽马,估计就算看门的不让我们进,也会引起不小的轰动,只要能够惊动到达伽马,也就离我们的目的近了一步。

走在莫尼卡城的商业衔上,我感觉到了这做“花城”的喧嚣与热闹,无数的店铺挤满了衔道的两边,琳琅满目的商品足以晃花任何人的眼,甚至于我有一种穿过时空的错觉,好像又回到了地球上我生活的那

个城市中的步行衔……

我们一路上信步走来,塞勒向我介绍着这商业衔的繁华,毕竟在他看来,我从十万大山里出来,肯定没见过这么热闹的所在,铁定是个十足的土包子。而我那恍惚的神情,使的塞勒更加卖力的当起了我的导游。

事实上,塞勒当年也只到莫尼卡城来过一次,十多年过去,这里早就又有了不少变化,他这导游当的并不称职。但我却能感觉到塞勒对我的关心,于是满脸微笑的听着他向我讲这里的风土人情。

我们一行将近三十人,走在衔上十分引人侧目,不过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没人敢和我们争道。因此就算是走在这条繁华的商业衔上,我们也没有什么拥挤之感。

城主府就位于这条商业衔的尽头,在出门时我们已经向旅馆的老板打听清楚,为此塞勒还特别又赏了一枚金币。

些时我们已经穿过了大半条商业衔,远远看到有一座高大而尖尖的房顶,在房顶上插着一面迎风招展的蓝色锦旗,上面绣着一朵艳丽的七彩花,这正是莫尼卡城的标志。我们知道,城主府离我们已经不远了。

突然之间,前方的衔道传来了一阵喧哗声,然后我就看到有一群近二十人的佣兵,一路闹的鸡飞狗跳的向我们走了过来,看他们那趾高气扬的模样,显得十分飞扬跋扈。

这一条商业衔虽然还算宽广,但我们一行有近三十人,那群佣兵差不多也有二十,如果双方就这么笔直的走下去,难免碰个正着,到时就有一个谁让谁的问题了。

看对面那群佣兵跋扈的样子,显然不是什么善茬,我们现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下就有避开的想法。

对面那群佣兵显然看到了我们,居然就这么笔直的走了过来,好像是故意要和我们撞个正着。

我忍不住眉毛一竖,对方如果故意要找茬,那我也不能示弱了。我们这边可是有着两名圣级,如果被谁欺负到头上,那还真的是个天大的笑话。

眼见着这群佣兵走近,然后我就听到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哟,瞧瞧这是谁?这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英勇无敌的尼奥高级剑士吗?怎么现在好像混的很不如意的样子?”

第十九章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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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冲突

听到这句话,我不由的一愣,怎么这群佣兵是来找尼奥的麻烦?听这口气,好像和尼奥还是旧识的模样。

我向那阴阳气怪气声音的主人看去,发现这是一名年约三十的人类壮汉,身形魅悟壮实,和尼奥有的一拼。他身上穿着一套亮银色的战甲,打磨的光可鉴人,腰间斜特一柄长剑,剑柄上珠光宝气,镶嵌的居然是一默鸽子蛋般大小的红色宝石。看这名佣兵,应该与尼奥一样,也是一名剑士,但有着这么一身富贵的行头,显然是混的不错了。

反观尼奥,虽然在身形气度上丝毫不弱于对方,但身上却是一套寒酸的皮甲,不免使他的英武之气减弱了几分。

听到这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后,尼奥的眼角抽动了一下,但他很快压下了自己的怒气,强行将自己的目光移向一旁,不与那名剑士对视。

我看了看其余“血玫瑰佣兵团”的成员,绝大多数人都是一脸怒气,显然是和那名剑士有着什么梁子。

特别是由维尔,身为矮人脾气十分火爆,冲口就向那名剑士道:“拉尔森,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想当年,你跟在尼奥的背后,一口一个大哥的叫的多亲热,现在你是什么态度?我不骂骂你,你还真以为自己富贵了?忘恩负义的小人!”

那名叫做拉尔森的剑士看了看内维尔,冷笑一声回应道:“原来是火爆的矮人,内维尔啊,听说最近几年你们实在混的不行,想来就算是想喝几口上等的美酒,兜里也没有金币吧?当年的内维尔,可是只要有美酒助兴,就总能制造出精美装备的大师啊。这几年没听说有什么成品问世。看来是穷的连买材料地钱都没有了吧?”

内维尔眼一瞪,吹着胡子就准督冲上去施以老拳,雷欧急忙上前一步,拉住他的手,摇了摇头。

拉尔森哈哈的笑了起来,道:“这不是‘胆小鬼’雷欧吗?那个只会躲在尼奥背后的家伙?你能够安然无恙的活到现在,应该是每次打仗时都做缩头乌龟的原因吧?要知道。以前大家都说你这个娘娘腔像娘们多过像佣兵。”

说到这里,拉尔森身后的那群人类佣兵也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雷欧涨红了脸,回应了一句:“那是我们收师地战斗方式,和你们战士不一样。”

拉尔森冷笑一声道:“像你这样手上连血都不敢沾的家伙,还能够当佣兵?也只有像这样的一个破烂佣兵团,才会接受你这样的破烂!”

雷欧气的身子都颤抖起来。内维尔更被气的发狂,但雷欧却死死地拉住了他,让他找不到机会出手。

一直默不你声的尼奥终于开口了。只听他沉声道:“拉尔森,够了!看在大家以前曾经是战友的份上,不要做地太过份。”

拉尔森神色复杂的看了看尼奥一眼,道:“尼奥大哥,但愿我还能这么叫你一声。身为一名佣兵。如务与冒险就是我们的全部,我们用不着信仰那些什么狗庇骑士精神,只有这手中的剑,以及我们的力量才应该成为我们地信仰!但现在呢?你们在干什么?还在做幼稚园的保姆?佣兵,不是这么干的!”

看着略显激动的拉尔森,尼奥冷冷的回应道:“拉尔森高级剑士,你叫我一声大哥我可不敢当,从那一天开始,只有还站在我身后的这一批人,才是我的兄弟。”

这拉尔森居然也是一名高级剑士?这样的身手。在佣兵界已经算是拨尖的了,也难怪他现在一副混的不错地模样,以他的身手,不论加入那一个佣兵团。都会十分吃香。

这时拉尔森也没再讲什么客气了,只见他大声道:“尼奥,三年前,站在你身后的还有上百个人,但现在呢?你们连三十个人都没有!

这些人是战死了还是最终因为后悔而选择离开,大家心中都有数。看看你们现在的情况吧,这难道还不能说明,当年地选择谁才是错误的?“

尼奥看了拉尔森一眼,摇摇头道:“拉尔森,你和我的这帮兄弟不是同一路人,你永远不会懂得我们所追求的是什么!”

拉尔森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犹豫,然后才道:“尼奥,身为佣兵,如果不能赚到金币,那还算是佣兵吗?佣兵的追求,怎么可能是信诺、理想、自由……这些虚无飘渺的东西?”

尼奥继续摇头道:“拉尔森,你永远无法明白的,即使有些东西确实虚无飘渺,但承诺在我的心中,却比我的生命更重要!”

内维尔在一旁鼓掌道:“尼奥,说的好,像他这样的家伙,确实是永远不会明白这些的,就让他去追求那些什么狗庇的财富吧!”

拉尔森脸上升起了一股怒意,只听他道:“是啊,就你们伟大,就你们有那些所谓高尚的情操。像你们这样顽固不化的家伙,就应该饿着肚子,成为佣兵界的笑柄!”

听到这里,我有些很不爽拉尔森的态度,怎么说尼奥他们也是我们雇佣的佣兵,再加上这些日子和尼奥他们相处也不错,看着他们被这样轻视,我忍不住就想出头了。

“喂,好狗不挡道,我们的老板还要去拜会达伽马城主,碰到一些疯狗在这里乱吹乱叫,太影响心情了。尼奥副团长,老板请你们,是因为他相信你们都是一些优秀的佣兵,你们就不要在这里和一些疯狗纠缠了。”说着,我拍了拍尼奥的肩头,以示友好。

尼奥感激的看了我一眼,转头向拉尔森道:“拉尔森,现在我们有任务在身,如果你不想坏了佣兵界的规矩,还请让开。”

拉尔森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看了我一眼道:“这不是熊族吗?什么时候你们血玫瑰佣兵团和兽族也做朋友了?”

我眉一挑,道:“兽族怎么了?信不信我现在就揍的你满地找牙?”说着。我伸出右手拇指,指着拉尔森做了一个手指向下的动作。

拉尔森的眼中立刻燃起了怒火,他地手握向了剑柄,毕竟我做出这样的手势,代表了一种极为轻蔑的意思。而拉尔森怎么说都是位高级剑士,平时横着走都习惯了,一时之间怎么能够忍下这口气?

尼奥横身挡在了我的身前。做为受雇于塞勒的佣兵,他的责任有保护塞勒安全这一条,而我虽然名义上是塞勒的保镖,但和塞勒地关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那么简单。顺带着,我也成了尼奥他们的保护对像。

真要论起武力,高级剑士这种级别。根本不被现在的我放在眼里,但尼奥的那股执着精神,却让我很是敬佩。

现在尼奥挺身而出。就等于是向拉尔森宣布,如果他敢继续挑衅我们,就是在妨碍尼奥他们执行任务。而佣兵界有佣兵界的规矩,在没有任务冲突的情况下,任何佣兵都不能妨碍其他执行任务佣兵地行动。不然的话就是坏了行规,这样的罪名可不是一般佣兵背得起地。

拉尔森显然不是个头脑简单的白痴,权衡利弊之下他懂得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当即重重哼了一声道:“尼奥,今天我就不打忧你好好保护这个兽族了,想不到你们佣兵团连兽族的委托都接受,难道你们不知道兽族是我们人类的死敌吗?”

尼奥神色不变,回驳道:“在大大小小地佣兵团中,至少有数以千计的兽族勇士,难道这些能够同我们并肩做战的兄弟。也是我们的死敌?”

拉尔森顿时有些语塞,半晌之后才道:“尼奥,但愿你的所作所为,不是在给佣兵界丢脸!”

说着。拉尔森一挥手,和其余的一些佣兵扬长而去。走出十余米后,拉尔森突然回过头来,看着尼奥道:“难道你真的心甘请愿给那个小哑巴当保姆?”

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一直裹在披风里的“老大”身子颤抖了一下,显然这样的一句话刺痛了他。而尼奥也像是触动了什么逆鳞,突然一下怒气勃发,身上深紫色的斗气猛然亮了起来,同时将自己地那柄双手巨剑抽出,斜举在身前,大声的向拉尔森喊道:“拉尔森,我要和你决斗!”

几乎在同时,所有“血玫瑰佣兵团”的成员,都抽出了自己的武器,指向了拉尔森与他地那群佣兵。

内维尔手上拿着的是一柄铁锤,他毕竟是匠师的身份,和一般矮人族喜欢用短斧不同,武器也是用的自己吃饭家伙。雷欧也抽出了柄亮晶晶的匕首,牧师并不是战斗单位,看来耍耍匕首也就是他能展现出来的最强武力了。

以拉尔森为首的佣兵也不甘示弱,纷纷拨出了自己的武器,与尼奥他们遥遥相对,场面一时变的剑拨弩张,十分火暴。

拉尔森也拨出了自己腰间的长剑,缓缓的向尼奥道:“尼奥,我尊敬你,但我并不怕你,如果你真要决斗,我就奉陪到底!”说到这里,拉尔森身上也暴发出了一团紫色的斗气,看那气势,居然并不弱于尼奥。

两名高级剑士,如果真要全力一战,给这条商业街带来的破坏可不小。周围的人显然察觉出了这里的不对劲,人群已经四散逃开,就连街道两边的店铺,也全都关上了门。

一刹那间,一个本来热闹无比的闹市,变的鸦雀无声,只剩下两帮佣兵大眼瞪小眼的互相敌视。

这时,“老大”走到了尼奥身前,向他比划了几个手势,虽然我不太明白,但看那意思,应该是要他们不要冲动。

尼奥气急败坏的道:“老大,你就让我去教训教训那个吃里扛外的家伙,所有的兄弟都绝不会原谅他对你的污辱!这笔债,我们要用血来偿还!”

“老大”像是有些生气,又挥了两下手,显然是在下着严令。尼奥、内维尔、雷欧几个领头的佣兵,面面相觑看了几眼,终究是不敢违背命令,缓缓的将兵器收了起来。

看来,这位“老大”在拉尔森的口中,虽然像是很没用的样子,但“血玫瑰佣兵团”的成员,却对他极为尊重。

看到大家都将武器收起,“老大”才点了点头,然后转过身去,向着拉尔森挥了挥手。

尼奥压着怒气,向拉尔森道:“拉尔森,老大说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大家总算有些香火之情,不要弄的非动刀动枪不可的地步。”

这时,远处的街角传来了一阵哨子声,我看到一群穿着绿色制胜的人冲了过来。亚美利加联邦没有军队,只有类似于警察机构的治安队,估计刚才在街区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有人通知了治安队,他们才会这么快的冲过来。

治安队的战斗力肯定不如这些百战佣兵,但他们毕竟是代表了亚美刹加联邦的官方,拉尔森他们也不敢做的太过火,连忙将兵器也收了起来,任由这些治安队将这里包围。

一个看似军官模样的治安队成员走了过来,看到拉尔森后一愣,然后才道:“拉尔森剑士,怎么是你?你的佣兵团与我们莫尼卡城一向合作偷快,怎么会闹出当街械斗这么大的事?”

拉尔森显然也认得这名治安队员,连忙回答道:“林克队长,看来是场误会,我们只是遇到故友,互相问候一下,怎么可能会械斗呢?”

林克看了看四周,毕竟我们没有真正的冲突起来,周围没有什么打斗的痕迹,才神色缓和的点了点头道:“我们亚美利加联邦是法治之邦,各位都是佣兵,应该有着佣兵的规矩,真有什么冲突,也请私下解决,不能犹乱我们这里的治安。”

说到这里,林克打量了我们一下,然后才问道:“几位看起来很面生,不知道到我们莫尼卡城来有何贵干啊?”

第二十章 大买卖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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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大买卖送上门

到了这个时候,终于轮到塞勒出场表演了,只见他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见面礼后,用一种无比神棍的声音对林克道:“鄙人是希米利安家族的汉斯伯爵,到花城这么美丽的地方,当然是有一笔大买卖要与达伽马大公交易了。”

希米利安家族是亚美利加联邦有名的畜收业大户,塞勒冒充大富豪,一直就打的是这块招牌,至于希米利安家族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位汉斯伯爵,那就谁也不清楚了。

亚美利加联邦是独立自治领,一城之主的地位虽然等同于国王,但在摩西帝国的威慑下,他们也只能最高冠以大公的称号。只不过,这个犬公,真要论起权势,比起三大公国的大公,那就差远了。

亚美利加联邦一切都以商业利益为第一,即使是一城之主,有大生意上门,也断然不会拒绝。再加上希米利安家族在亚美利加联邦中也是超级大户之一,那林克根本就不敢得罪,马上换了一副恭敬的表情道:“原来是汉斯伯爵,欢迎您光临我们花城,愿您能给这里带来荣耀。冒昧的问您一下,不知道您这次来,事先知会了我们的大公没有?”

这林克毕竟不是白痴,并没有一听到希米利安家族的名号就失去了判断力。一般来说,大家族之间有什么交易,肯定会事先预约,不会有谁傻到八字还没一撇的时候就跑到人家的地头上去做生意。

林克做为治安队的队长,如果有大商队前来做生意,他事先肯定会得到消息,但我们这笔所谓的大买卖,实际上是凭空捏造出来的,林克事先不可能听闻过,因此他在疑心之下,想做进一步的证实。

塞勒是老江湖了。对付这种场面当然有经验,只见他摇摇头道:“我本来是到摩西帝国去谈一笔买卖的,很可错碰上了黑吃黑,幸好遇到‘血玫瑰佣兵团’,蒙他们出手相救,才算保住了我地性命。这次我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本来是准备直接回家的,但幸运的是,我无意间又发现了一批难得的珍宝,相信达伽马大公会很感兴趣。如果这笔交易成功了,我不仅可以弥补上次的损失,还能狠狠的赚上一笔。”

说这番话时,塞勒的脸上配上一股市侩地表情,活脱脱就像一位奸商。

我心中不由的暗暗好笑,魔法师这种职业还真的是很神棍,耍起骗子勾当有板有眼,估计不管是谁看到现在的塞勒。都不可能想到他是位犬名鼎鼎的圣魔法师,而把他当做一个货真价实的商人。

林克听到塞勒的解释后,连声道:“您的不幸遭遇我深表同情,愿创世神能保佑您,也希望您来到我们莫尼卡城后,会一切顺利。不知道您能不能出示一下您家族的族徽。这样地话,我可以为您向城主引见一下,省掉您的许多麻烦。”

这林克还不放心,已经开始向塞勒索要身份证明了。

塞勒双手一摊,一脸痛心表情的道:“我失掉了全部货物,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能够证明我身份的东西。也在逃亡过程中失去了。”

林克也不是善茬,他兜着圈子道:“那您看这样如何,我先安排您住在我们官方的官舍中,然后我再派人与您的家族取得联系,向他们报一下您地平安怎么样?”

林克这番话,已经是很委婉的向我们表明,如果没办法证实我们的身份,我们现在是没办法见到达伽马,并和他交易的。

但塞勒却不慌不忙的道:“多谢林克队长费心了。我脱险之后,已经给家族报了平安。这笔买卖我很赶时间,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转达给达伽马大公一句话,如果有批量的高级魔法卷轴出售,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当然。如果犬公他暂时没空的话,我也不介意尽快地赶到下一个城市,和别人做这笔买卖。毕竟,对于商人来说,时间总是很宝贵的。”

魔法卷轴这个诱饵一抛出,林克的眼睛一亮,因为这毕竟是个稀罕物,常常属于有价无市,任谁听到魔法卷轴可以成批卖,只怕都会感到兴奋。如果塞勤所说是真,这笔买卖真的能够谈成,那么做为引荐人林克无疑是会有很多好处。

林克显然被打动了,他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向塞勒道:“汉斯伯爵,您看这样行不行,我先招待您到城主府的客厅休息一下,然后尽快将您要交易的想法转达给城主,相信城主会很乐意同您涂谈这笔生意的。”

“这样啊?”塞勒故做模样沉吟了一下,才道:“那就麻烦林克队长带路了。”

林克高兴的连连点头道:“汉斯伯爵,那请您和您地随从随我来,希望您会对我们的款待满意。”

站在一旁的拉尔森,在听到塞勒报出希米利安家族的名号时,就被吓了一跳,毕竟这样的大家族,不是佣兵惹得起地。再看到塞勒和林克交谈甚欢,他如是还傻站在这里,也只有丢脸的份。

在塞勒和林克还没达成共识时,拉尔森就带着他的佣兵离开了。林克应该察觉到了,不过那时他的注意力已经放到塞勒身上,也就没怎么管拉尔森。

我对拉尔森也没什么兴趣,但对“老大”和尼奥他们,却充满了好奇心,难怪这个佣兵团处处都透着古怪,实在是不像一个正常的佣兵团,原来他们也有着一段过去的故事。只不过,现在不是个合适的交谈机会,我暂时只能压下心里的好奇心,跟着林克同大家一起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城主府。

近距离看到城主府,才感受到了它的庞大,巨大的白条石构建的墙壁足足有数十米高,门前是一条约十米宽的护城河,护城河上架设着一座巨犬的吊骄,如果吊骄被收起来,这座城主府立刻就可以变成一座难攻不下的碉堡,很有点像地球中世纪地城堡。

城主府被设计成这种样子。简直可以说是一座城中之城,不过以人类社会的筑城习惯,大多城市都是如此。在兽族历史中,曾记载过千年前的那场大战中,兽族有攻破人类城池的战绩。

不过,即使我们兽族能够攻破人类城市的城墙,但只要他们还有兵力,就铁定会把兽族拖入到巷战中。除非人类的军队战至最后一兵一卒。否则兽族休想轻易取得战争的胜利。

而且每座人类城市都会建筑一座城中城,即使主城被攻破,人类的重要人物以及一批精兵,也会退入到城中城中,继续据险而守,等待援军地到来。正是因为人类有这样的种种手段,才使得他们很少在防守战中遭受彻底的失败。

相传人类还创造过三百斯巴达勇士守狐城的辉煌战绩。当时三百人类的斗士战队成员,死守住了险要的温泉关,让五万兽族大军苦战一月都无法攻下。虽然独特的地利条件。使得这批人类高手不用面对以多打少的困局,但能够狐军守住一道雄关,依然证明了他们那盖世无双的武勇。

即使是现在,摩西帝国地王牌部队,依然独家拥有“斯巴达战队”

的番号。这支部队代表了人类最强的战斗力,和我们兽族的“兽神之锤”一样。都是不轻易出动的王牌中的王牌。

亚美利加联邦虽然没有什么军事力量,但他们地筑城习惯,还是延用了人类的惯用手法。这些联邦中的大富豪,手中多的就是钱,只看看这城主府就知道,达伽马是不惜血本的打造了这座坚城。

就算莫尼卡城没有什么军事力量,只要达伽马能够聚集足够多的精锐一心防守这城中城的话。相信其他势力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攻下这“花城”地。

现在是和平时期,城主府的大门洞开,吊桥上只站着四名手拨长矛的治安队员,看到是林克带着我们一行人而来,那四名治安队员除了敬一个礼外,根本就不上前盘查。

这座城主府依山而建,规模可不小,林克带着我们穿堂过室,曲曲折折的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才来到了一个装饰富贵华美的所在。

这是由巨大条石堆积而成的一个类似于神殿的建筑,四周竖立着一根根造型古扑的石柱,推开大门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一个诺大地客厅,在屋顶正中吊着一座巨大的水晶灯,把屋顶点缀的如同有着无数繁星眨眼的苍穹。显的华美异常。

地上铺设地是清一色的黑钢白玉石,漆黑平整的石面上自然而然的撒着一些斑斑白点,如同黑色远山上飘落着朵朵白雪,使这大厅在空旷中又显出几分意境。

黑钢白玉石有石中圣品之称,每一片都价值不菲,占地如此广阔的大厅全都由黑钢白玉石所铺,光只是这样的一个手笔,就可用价值连城来形容了。

这亚美利加联邦超级富豪的财力之丰厚,只看看眼前,也就明白了。

这大厅虽然空旷,但其中的每一件陈设,却都是奢华无比,那怕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张椅凳,也都是用上好的铁木所制。

这种坚如生铁的上好木料,绝大多数都是被征为军用,少数做为民用而制成的器具,每一件也都是天价。也许,就只是这么一把椅子的价值,就抵的上一个普通家庭的一年收入。我想,什么叫做富可敌国,仅从这一点就可窥见一斑了。

林克将我们一行招待在这大厅中坐下,然后才向塞勒道:“汉斯伯爵,麻烦你们在这里稍做休息,我去通知城主一声,相信他会很乐意同您交易的。”

塞勒笑眯眯的道:“林克队长,不论这次买卖成不成,我都不会忘了你的好处。”

这番话,已经表明意思要给林克抽成了,一闻此言,林克立刻眉开眼笑的告辞离去。

事情到这个地步,一切都还顺利,我留意了一下“血玫瑰佣兵团”,发现除了“老大”一个人静静的坐在一角外,其余的成员全都四散分开站着。

他们站立的位置也有着讲究,隐隐的把塞勒和“老大”围在中间起着保护的作用,就算临时有什么突变,一时之间也不会伤到塞勒和“老大”。

塞勒是雇主,保护他那是佣兵的责任,但这些佣兵把“老大”也护的这么严实,显然是特别关心他的安危。我不由的想起了拉尔森的话,他形容尼奥他们是保姆,难道就是因为他们特别紧张“老大”的原因?

这“老大”的实力成迷,但看他在佣兵团中如此有威信的模样,不可能是个软脚虾吧?

不管从那一个方面来说,这处处透着神秘的“血玫瑰佣兵团”,已经引起了我的兴趣,特别是这神秘的“老大”,他的庐山真面目到底为何?

我们并没有等上太长时间,林克就回来了,在他的身后,一个衣着华贵的胖子,发出一连串的哈哈笑声走了进来。

这胖子体形如球,那身华贵的衣服也掩不住他浑身颤悠悠的肥肉,每走一步都如波浪般的抖动,简直就像是一座移动的肉山。

只见这胖子一脸堆笑的走了过来,伸手握住了塞勒的手,连连道:“这位是汉斯伯爵吧?鄙人达伽马,欢迎你的大架光临,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见谅。”

说这番话时,达伽马脸上的肥肉挤成一团,几乎将他的一双小眼珠子都埋了进去,那样子是说不出的滑稽可笑。

只不过,达伽马能混到今日的地位,岂是简单人物?如果仅从外表就小瞧他,反而会被他连皮带肉的给一口吞下去!

第二十一章 花城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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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花城城主

塞勒同样显出了自己的老练,只见他一脸堆笑的上前握住了达伽马的手,就像是见到多年不见的老友般连声问好。看达伽马和塞勒那亲近的模样,就差没有勾肩搭背了。

双方热闹的互相打了招呼后,立刻分宾主坐下,进入了正式的话题。塞勤从怀中摸出一张我早画好的符咒,托在手中向达伽马展示道:“我有幸得到了一种希罕物,相信大公会很感兴趣。也许,我们能借着这次交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也说不定。”

达伽马点点头道:“能够同伯爵大人交易,也算是我的荣幸。我听说阁下有批量的魔法卷轴出售,实在是很感兴趣。不过,你不会说你要出售的高级魔法卷轴就是你手中的纸条吧?要知道,魔法卷轴虽然罕见,但也不会是这副模样吧?”

塞勒微微一笑道:“如果只是一般的魔法卷轴,我也不敢向大公献宝了。事实上,以大公的珍贵地位,所拥有的魔法卷轴难道还会少吗?

魔法卷轴买卖的利润虽然丰厚,但以大公的财力,即使不做这样的买卖,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我的这批魔法魔法卷轴却有些与众不同,绝对能够引起大公的兴趣。“

达伽马的眼睛在他脸上的肥肉中眯成了一条缝,笑眯眯的问道:“汉斯伯爵,你确定你手中的这张黄纸,能够让我感兴趣,而这不是开玩笑?”

塞勒同样笑眯眯的道:“当然!”

达伽马哈哈大笑道:“伯爵大人还真是有信心,请问你能用什么方法打动我,让我对你的‘魔法卷轴’感兴趣呢?”

塞勒从容的回答道:“如果试用一次,估计大公马上就会感兴趣。”

“试用一次?”达伽马笑笑道:“魔法卷轴都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如果试用之后我不感兴趣,那你岂不是有损失?”

塞勒的脸上抹过了丝狡猾地神情。道:“所以为了公平起见,我也要提一个小小的条件。如果试用之后大公对这批魔法卷轴感兴趣,那么如果我提出一个报价,大公能不能不讨价还价的就接受呢?”

“这……”达伽马犹豫了一下,显然是他有些拿不定主意。虽然摸不清这符咒的价值,但万一要是真的中意了,难得达伽马就要任由塞勒报一个价?这样的一个风险实在是冒的有些大。

看着达伽马的模样,塞勒笑笑道:“我知道你一时难以做出决定,但在我看来。如果是真正的城主大公,绝对会有一掷千金地豪气,将这个条件应承下来。”

听到塞勒的话,胖胖的达伽马城主,脸上的胖肉一阵颤动。显然是有些惊讶。而我在听到塞勒的话后,也在瞬间觉得有一丝震惊,细细地想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难怪我觉得有好些地方不合理,看来这些问题同样瞒不过塞勒。

塞勒的经验比我丰富的多,他立刻就看出,只有眼前的这个城主是假冒的,才是唯一能解释那么多不合理的原因。特别是当塞勒突如其来的说出那么一番话后,从这胖子达伽马的表现来看,他应该不会是真正的花城城主了!

试想一下。塞勒冒充希米利安家族的身份还没有被证实,难道就因为塞勒说一句自己手上有魔法卷轴,就能立刻打消林克对他身份地怀疑,把我们引荐给城主?

再说了,就算林克将我们引荐给了城主,但在这个客厅中。现在全部是我们的人,其中还包括一个佣兵团,如果真正的达伽马要面见我们,他敢冒这么大的险,只带着林克一个人就来见我们?

要知道,现在客厅中全是我们的人。如果我们真的是有所意图不轨,那么达伽马就这么冒冒失失地闯进来,岂不是等于送羊入虎口?

以达伽马的身份地位,他怎么会轻易将自己置身于险地?这个胖子一上来表现的过于热情。虽然像极了一个奸商,但怎么都不符合一位一城之主的气度。

因此,从我见到这胖子起,就总觉得有一些不自然,而塞勒更是直截了当的就挑明这胖子并不是真正的达伽马。

就在胖子还在惊讶时,客厅外传来了一阵哈哈地大笑声,只见一个贵族打扮的中年男子,在四个随从的陪同下从屋外走了进来。

这名贵族男子体型适中,一身衣服裁剪的十分得体,头上簸着一顶浅蓝色地打猎帽,给他添了几分英武之气。贵族男子面色白晰,五官长的十分端正,嘴唇上一撇八字胡微微的向上翘起,在英俊中又多了几分沉稳。只凭这外貌,就显出了他与众不同的气质。

贵族男子身后的四名随从,虽然看起来都是平凡无奇,但他们一步一动之间,都浑然如同一个整体,有一种特有的韵律。如果他们需要,恐怕只在一个呼吸之间,就会锋芒毕露,显出自己的腾腾杀气。这四个随从,绝对都有着极强的实力。

这名贵族男子一走进大厅,那胖子立刻走了过去,垂手站在他的身边,这一映讨之下,立刻将双方的气质出分了一个高下。如果说胖子像一个狡猾的奸商,那么贵族男子就活脱脱是雄霸一方的豪强。

贵族男子走到离我们十余米远的位置,随随便便找了一张椅子坐下,那四名随从立刻分散在四周,将他牢牢的护在中间。胖子凑上前去,在贵族男子的身边耳语了几句。贵族男子点了点头,轻轻的一挥手,胖子立刻退后一步,安安静静的垂手而立。

只见这贵族男子向我们微微点头道:“鄙人达伽马,添为这座莫尼卡城的城主,听闻有各位远客来访,本来应该尽快前来迎接,但俗事缠身,耽误了一下。想不到我的管家尼可逊却借这个机会。和各位开了个玩笑,还请不要见怪为好。”

这位真正的城主果然厉害,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将那胖子冒充城主来试探我们的事情带过,再说我们毕竟是准备扎达伽马做“生意”,既然他找了一个台阶,那么我们自然就要顺着这和台阶往下下了。

只听塞勒笑着道:“城主太客气了,我们此行也是有缘,如果真有机会与城主做成生意。那才算是皆大欢喜。”

达伽马不动声色地道:“我刚才听尼可逊说,贵客的手中有十分独特的魔法卷轴可以出售,虽然可以让我们试用,但代价却是不得拒绝贵客的报价,不知道对不对?”

塞勒点点头道:“我敢保护城主会觉得物有所值!”

达伽马道:“既然是贵客所言。我就答应这个条件,不过,能不能在试用之前,先将你们的要价说出来,我也好做准备。”

这达伽马果然厉害,看似像是答应了我们的条件,但实际上他却是想先行了解我们的要价,这样一来就使的他不会在交易中处于被动位置,不论取舍都能衡量出这笔交易合不合理。

而且,达伽马开口一句贵客。闭口一句贵客,绝口不提塞勒假冒的名字汉斯,显然是不相信这样一个假冒地身份了。不过,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接近达伽马,至于他怀不怀疑我们的身份,也就是次要的。

事实上。我们准备向达伽马开出地条件并不苛刻,相信他只要见识过符咒的威力后,立刻就会答应。

因此塞勒笑着道:“既然城主开了口,我敢不同意吗?事实上,只要城主你对我的魔法卷轴感兴趣,我可以将所有存货全数转让。而且代价也很简单,就是请城主帮我向精灵王族转告一句话!”

“精灵王族?”达伽马的眼中闪过一道异芒,深深的看了看塞勒一眼。

塞勒毫不退缩,哈哈一笑道:“城主不必担心。这句话不过区区不足十字,相信精灵王族听到后,说不定还会重重酬谢城主的传话之恩!”

听到这里,达伽马哈哈大笑起来,道:“如贵客所言,鄙人这次等于占了天大的便宜,有这么好的生意,为什么不做?好,只要你的魔法卷轴能引起我的兴趣,我就帮你向精灵王族传一句话。”

塞勒笑道:“和城主这样地爽快人做生意,确实让人偷快。我这魔法卷轴有些与众不同,不知道城主能不能找一个不懂丝毫魔法的人出来试试?”

“不懂魔法的人试用魔法卷轴?”达伽马听到这里皱了皱眉,毕竟众所周知,魔法卷轴虽然能够瞬放魔法,但启用时,也至少要注入一定的元素力量才行。打个比方,你要想启动一个高级魔法卷轴,至少也需要一名初级魔法师。

不过,达伽马虽然心中有所疑问,还是挥挥手,将尼可逊招了过来。

“我就让尼可逊管家试试这魔法卷轴好了,不过能不能让我们知道,这魔法卷轴到底能引发什么样的魔法?也好让尼可逊有个心理准备。”说着,达伽马抬头看了看塞勒。

塞勒点点头道:“还请城主放心,这魔法卷轴施放出来的是复合魔法闪电链,威力可不比高级魔法差。而且,施放过程绝对安全,尼可逊管家大可放心。”

说着,塞勒走上前一步,将符咒交到了尼可逊手中,同时指点到:“尼可逊先生,请你走到厅门口,随便在院子里找准一个目标,然后刺破手指沾一点血到这符咒上,口中念一声‘疾!’,再将这卷轴对着目标打过去,自然就可以引发闪电链了。”

尼可逊有些疑惑地问道:“就这么简单?”

塞勒笑道:“就是这么简单!”

尼可逊还有些疑惑,但看到达伽马凌厉的眼神后,他也不敢推托,心惊胆颤的走到了大厅门口。

站在门口尼可逊四下打量了一下,指着院中的一棕香信子树问道:“主人,就以这棕树为目标行不行?”

香信子树是一种名贵的观赏树,就连它的树叶都能散发出一股清香,用香信子树叶提炼出地香水,也是一种高挡货。不过,客厅前院子中的陈设,都是一些价值不菲的稀罕物,相比较之下,反而是这株香信子树最不值钱。看来这尼可逊真是一位称职的管家,就算是奉命搞破坏,他也在处处精打细算。

只到达伽马点了点头后,尼可逊才转过身去,一口在自己地手指上,咬开了一个伤口,将渗出的数滴鲜血抹在了符咒之上。看着尼可逊用那胡萝卜般粗的手指,笨拙的做着这一切,不免让人觉得有几分滑稽。

准备工作做完后,尼可逊才哭丧着脸,有气没力的念了一句:“疾。”然后就软绵绵的挥挥手,将符咒向那棕香信子树掷去。

符咒刚一离尼可逊的手,立刻燃烧化成了一股清烟,上面蕴含的“五雷轰顶”道法被引发出来。只听一声霹震般的巨响,五道首尾相连的巨大紫色闪电,在一瞬间接二连三的劈在了那棕香信子树上。

降魔神通中的“五雷轰顶”,是道家入门功法中数得上的杀招,威力之大绝非这棕香信子树能够承受。随着这五道闪电的接连轰落,足有十余米高的香信子树,枝叶被尽毁,只余下一截焦黑的树身,如同木炭。

尼可逊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一切,用肥肥的手指头指着自己道:“这是我干的?这真是我干的?”显然他做梦也不曾想到过,自己也有机会能够发出具有如此威力的一击。

达伽马的神色也变了,他轻轻的递了一眼色,他身边的一个随从如闪电般的窜了出去,围着焦黑树身转了一圈,才回来向达伽马轻轻的点了点头。

达伽马霍的一下站起身来,一脸堆笑的向塞勒道:“汉斯伯爵,这魔法卷轴果然是宝贝,你手中有多少?我全要了,价钱绝不是问题!”

第二十二章 偷的浮生数日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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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偷的浮生数日闲

达伽马身为一城之主,确实有着上位者的气势,但他在本质上,却依然拥有商人追逐利益的天性,在见识到符咒的威力后,他立刻就明白这其中所蕴藏的价值。如果让这样的好东西从眼前溜走,那么达伽马也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了。

塞勤反而是不慌不忙的道:“城主用不着着急,我汉斯虽然不是什么非常有名望的商人,但也知道做生意要讲究一个信用,继然我们在事前有约定,那么我手中的这些卷轴,当然全都要卖给城主了。”

达伽马的眼中掠过一丝兴奋的神色,道:“汉斯伯爵果然言而有信,我达伽马自然也当竭尽所能的完成我的承诺。不知道汉斯伯爵想让我给精灵王族传什么话呢?”

塞勒笑笑道:“城主大人不问问我手中还有多少这种魔法卷轴,就答应为我们传话,实在是让我感动。”

达伽马道:“让汉斯伯爵见笑了,实际上经过这次交易,我完全觉得可以和伯爵大人在今后建立更加广泛的合作关系。别说你有这么稀罕的魔法卷轴,就算没有,我也要和你做这个朋友。”

我心中暗暗佩服,这达伽马不愧是亚美利加联邦顶级的大商人,经商的手段高明的很,虽然对符咒可说是垂涎欲滴,在刚开始有所失态,但他在瞬间就使自己冷静下来,借机和塞勒攀起交情,就连称呼也从贵客变成了汉斯伯爵。

很显然,达伽马并不在乎塞勤身份的真假,只要能从塞勒这里交易到符咒,就算达到了达伽马的目的。

达伽马当然不会蠢的真去问塞勒身上还有多少魔法卷轴,更不会去打听这魔法卷轴的来历。因为对任何商人来说。手上拥有这样稀缺地资源,都不会将这秘密泄露出去。对于达伽马来说,他最佳的选择就是处理好与塞勒的关系,如果这符咒以后还有出售,那么他也将是最有可能优先购买的买家。如果能够更进一步,垄断这符咒的交易估计达伽马会更高兴。

塞勒也是老江湖,立刻从身上取出剩余的那四张符咒,递到达伽马的身前。满脸堆笑的道:“城主如此厚爱,汉斯实在慌恐,这里还余下四张闪电链的魔法卷轴,现在就接先前地约定,全数交给城主,日后如果有机会。还希望能和城主再有交易。”

达伽马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这四张符咒,同样一脸堆笑的道:“汉斯伯爵,从现在这一刻开始,你已经是我达伽马的朋友了。为朋友向精灵族带一句话,是我理所当然的义备。汉斯伯爵,你想传达地话是什么?我保证分毫不差的传到精灵王族的耳中。”

塞勒边忙道谢道:“如此就多谢城主了,其实这句话很简单,就七个字‘凝血之症,炎雀血!’,只要城主能将这句话传递给精灵王族。

我汉斯一定感谢你的大力协助,说不定精灵族从此也会对城主大人另眼相看。“

“凝血之症,炎雀血?”达伽马在口中喃喃的重复了一遍,就向塞勒打包票道:“汉斯伯爵,你放心,我现在马上安排。估计十天之内,一定会有消息传回来。这段时间,如果不嫌地方简陋,就请汉斯伯爵住在我这城主府,让我好好的尽尽地主之谊。”

塞勒假意的推辞了一会,最终还是带着我和佣兵团的全部成员。住进了这城主府最大的一个院落之中,而这院落的富贵豪华,自然也不用细说。

同时,达伽马还安排了盛大地宴会款待我们。席间宾主交杯,相谈甚欢,看那样子达伽马和塞勒还真像多年的知交好友。

借着交谈之机,塞勒不着痕迹的将符咒的众多特性一点点透露给达伽马,当达伽马听到这符咒不论是谁,只要滴血就可使用,而且只要纸张不坏,其威力效果可以永久保存时,更是笑的合不拢嘴。估计,达伽马弄到手的四张符咒,会被他当成救命至宝,贴身收藏吧。

要知道,达伽马本身没有什么武力,平时地安全只能靠保镖来保护,现在有了他也能施放的高级魔法卷轴,心中自然安定了许多。要知道,这样的好东西,在关键时刻,往往就是救命的法宝。

实际上,看符纸的陈色,达伽马也能知道这是刚制成不久,虽然他不方便问塞勒是从什么渠道到手,但也明白只要能够和塞勒保持好交情,他迟早还有机会再得到这稀罕物。

接下来的数天之中,达伽马几乎天天宴请塞勒,而我们这些所谓地保镖也跟着沾了光,几手将这世上说得出来的美味全都尝了个遍。特别是内维尔,他什么时候碰到过这种美酒管饱的好事?几乎整天就抱着酒桶不放,每次见他都是一副醉醺醺的模样。

据说,身为匠师地内维尔在喝到美酒的情况下,很容易进入到创作状态中,但看他现在的样子,显然是进入状态过头了,能够站在不倒下就已经是偷笑,还谈什么创作?

达伽马主要结交的对像是塞勒,如果他知道塞勒的符咒全都是由我制作出来的,不知道会有一副什么样的表情?反正到目前为止,达伽马的注意力,是不可能放在我这小小的熊族保镖身上。

每天除了宴会就是宴会,塞勒乐此不疲,但我不免就有了许多闲功夫。

走火入魔后的调理,现在已经全部进行完毕,我的身体恢复到了最佳状态,现在是时候抓紧修炼一下玄天诀的入门心法了。

在前面的修炼中,我已经摸索出了一些用内丹进行的炼的门道,这一次一静下心来修炼,果然收获不少,已经可以顺利的接照玄天诀的修行口诀,进入到入定状态。

而这玄天诀果然胜妙。每驱使真气在我体内这行一个周天,似乎真气的丰厚程度都有所增长,比起我以前修行的功法,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只不过我还刚刚处于入门阶段,每次能够入定地时间并不长,也没有足够的功力驱使真气在体内自成周天。不然的话,依玄天诀的厉害,只怕我每时每刻都能加深修为。

由于入定的时候有限,就算我每天都在苦修。也总是有种空闲时间多了的感觉。好在我对“血玫瑰佣兵团”的来历非常感兴趣,没事就往他们那边跑,混来混去,除了“老大”之外,其他的人也都成了熟识。

我试着和尼奥切磋了一下。当然没有用全力,只是维持着和他不胜不败的一个局面。对于我这位并非狂战士地兽族,能够和他打成一个平手,尼奥感到极为佩服。如果他知道我实际上已经突破到圣级,估计更会跌碎一地的眼镜吧?

雷欧性子温和,也比较好说话,只要和他随便谈天说地,也就很容易混熟。对于十万大山中的兽族生活,他很是好奇,常常追问我关于兽族的不少事情。

我向雷欧透露因为人类的封锁。兽族在十万大山中地日子,过的非常清苦。每当听到这里时,他总会有种若有所思的神情,显然是性格过于善良的他,开始同情我们兽族的遭遇了。

至于内维尔,接道理我应该很容易和他打成一片。毕竟我的酒量也不弱。没想到的是,内维尔整天都是醉醺醺的,根本没法子和我正常交谈几句话。

不过,这并不妨得我和内维尔攀交情,大家经常可以看到我和内维尔各自抱着一个酒桶,就这么坐在院子中。默不作声的一大口一大口的喝着美酒,颇有几分以斗酒论英雄地味道。

不过,不论我和他们混的怎么一个熟法,只要一打听佣兵团的过去。他们都会三缄其口,打哈哈的遮掩过去。

而且,他们的“老大”始终是神神秘秘,每天呆在房子里很少出来,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看来,我真要想知道这佣兵团的过去,并不是一件那么容易地事。

就这样混日子,时间很容易的就过去了八天。这天一大早,达伽马就急匆匆的来到了我们的院子中,将塞勒的房门敲的天响。

塞勒刚将房门打开,达伽马就迫不及待地将他拉出了房门,兴奋的问道:“汉斯伯爵,你那七个字到底有什么魔力?不仅惊动了精灵王族,就连她们的玛法大长老,都亲自连夜赶到了这里。说是要见你。”

塞勒笑笑道:“这七个字当然关系到精灵族的一个秘密,只不过实在是不能随便乱说,还请城主原谅。”

达伽马连连点头道:“是我疏忽了,这样地问题本来就不能多问。

汉斯伯爵还请快点,精灵族的玛法大长老,还在客厅中等着你呢。“

塞勤道:“还请城主帮忙传达一下,我稍做准备,马上就到。”

达伽马一口应承下来,走时还不忘催促道:“汉斯伯爵,千万要快点啊。”

达伽马对精灵族的事情如此上心,也不是没有原因,他最宠爱的一房小妾,就是一位精灵族的美女。出于对这位精灵美女的宠爱,达伽马沾染了不少精灵族的信抑,也因此才会获得与精灵族直接交易的特权。

大长老是精灵族中仅次于女王的实权者,这次居然亲自光临,当然让达伽马觉得震惊,一时之间有些失态也可理解。

精灵族的六大长老,数个月前全都折损在陨星峡谷内,这位玛法大长老,估计是新上任的,但她地位的尊崇,却无半分虚假。

“凝血之症,炎雀血!”这七个字,对现在的精灵王族来说,几乎就代表了她们王位的唯一继承人——艾莉斯公主殿下!

达伽马虽然与精灵有往来,但这样的核心机密他不可能知道,当精灵王族突然听到有人类知道这样的七个字,如何不震惊?立刻就会派员前来查看,至少也要弄明白,这样绝密的消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

我和塞勒用这样的消息做饵,就是想取得与精灵族的联系,没想到效果这么好,将她们的大长老都吸引了过来。当下我们为匆沟通了几句,就带着佣兵团的几位主要成员,一起来到了大厅。

一进大厅,我们就看到达伽马坐在下首,陪着一位女性精灵进话。

这女性精灵有着一头草绿色的短发,头上孔了一个银月形的发圈,显的是说不出的悄丽动人。至于她的脸蛋,更是只能用精致来形容。

绿发精灵身上穿着的是一套绿色的翠皮甲,隐隐能感觉到一丝元素力量的波动,显然也是一件魔法准备了。这翠皮甲是紧身制式,勾勒出了她一身玲珑的曲线,真可谓增之一分则肥,减之一分则瘦。

这精灵族美女辈出的名声,果然名不虚传,而精灵族更得天独厚的却是她们生命中的青年期十分长,几乎占据了全部寿命的三分之二。除了没长大成人的精灵或是已经年岁实在太大的精灵,她们都可以保持自己那永远青春靓丽的容貌。

毫无疑问,这绿发精灵就是精灵族的玛法大长老了,能够身居如此高位,玛法的年龄应该不小了,但她显然还没有进入老年期,因此还能保持这么一副青春的模样。

精灵族的平均寿命差不多有两百岁,只有达到一百八十岁的精灵才算是进入老年期,这玛法大长老虽然还不到这么大的岁数,但一百几十岁的年纪总是有的。一想到这么大年纪的一位精灵,在外貌上却是这么的要人命,难怪精灵族也有着“不老族”之称。

各大种族都说精灵族只喜欢美丽的东西,看来这样的一种特性,已经深深烙印到了她们的生命之中。

看到我们一行走进了大厅之中,玛法大长老立刻站起身,迎上前来道:“请问是那位人类朋友,给我们精灵族带来了如此重要的信息?”

第二十三章 出发,前往精灵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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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出发,前往精灵之国

塞勒非常神棍的行了一个标准贵族礼,一脸堆笑道:“鄙人汉斯,是希米利安家族的成员,那个消息是我托达伽马城主帮我转达的。这位一定是玛法大长老了,很荣幸见到您。”

玛法上下打量了塞勤一眼,直接问道:“希米利安家族?就是那个以畜牧业闻名的家族?不过,我们精灵族和你们家族并没有什么往来,你是怎么得到这个消息的?”

身为一名圣魔法师,对于如何掩饰自己身上元素力量的波动,塞勒是深有研究的。因此,就算玛法本身是一名出色的大魔法师,也看不出塞勒的实力深浅,还以为他真的只是名普通商人。

塞勤微微一笑道:“大长老阁下,事关机密,能不能允许我单独与你面谈?”

玛法点了点头,转头向达伽马道:“城主大人,能不能请你安排大家回避一下?”

达伽马点头道:“小事一桩。”随着他的的吩咐,大厅中属于城主府的人,全都和他一起退了出去。

塞勒回头吩咐了几句,佣兵团的人也不多话,就随着达伽马等一行人一起走出了大厅,只有我在塞勒的授意下留了下来。

达伽马注意到了这一点,只到此时他才发现原来我这名保镖,与塞勒的关系很有些不寻常,要不然的话,塞勒也不会将我单独留下。达伽马深深的扫了我一眼,这才退出犬厅。以达伽马的精明,不知道他会不会请想到符咒与我有关系,万一被这位商人给缠上了,那就有的是烦心事。我可不怎么喜欢同商人计价还价的勾心斗角。

玛法有些意外地看了我一眼。显然她不明白塞勒将我这个兽族留下来是为了什么?

塞勒也不解释,只是微微一笑,身上地元素力量在一阵无形的波动下。在我们三人身周形成了一道空气屏障。这样一来,我们的谈话就不可能被外界听到。

看到塞勒露出这一手,玛法地眼睛瞪的老大,显然是被塞勒的实力给震住了。空气屏障虽然不是什么高明的魔法。但塞勒能够不动声色地默发出这个魔法,已经显示出了他在魔法方面的精深造诣。这玛法的级别虽然到了大魔法师的程度,但比起塞勒显然还是差了一个等级,她可玩不出这样漂亮的一手。

玛法有些不可置信的道:“圣级!?”要知道,圣级不论对那个种族来说,都是顶级力量的存在,玛法怎么也想不到,塞勤这么一副看起来活脱脱奸商的模样。居然会是一名圣级强者。

塞勒笑笑道:“我地真名叫塞勒,汉斯是我的假名,只是借这个名字与达伽马城主有交易,不然的话,我可没办法联系到你们精灵族。”

“塞勒?白抱魔法师?”玛法再次惊讶出声。玛法身为一族的高位者,再加上她自己也是一名魔法师当然知道塞勤这样的一位强大存在。

事实上,玛法根本就不用去证实塞勒的身份。因为实力就是最好的身份证明。在经过最初的惊讶后,她也算是镇定了下来,连忙向塞勒请教,他之所以所传递过来这个消息,是不是说明他知道精灵族艾莉斯公主地下落?

塞勒笑道:“其实你们精灵族的事情我也不清楚,有什么问题的话,还是问问我的这位熊族小朋友吧。”

当下我也不客气,就将我在试炼礼时巧遇艾莉斯与莎拉的事,详详细细的与玛法说了一遍。

当听到六大长老一起在禁咒流星火雨下魂归天国时,玛法感叹不已。原来,她们精灵族虽然没有艾莉斯与莎拉的确切消息,但在世界树上却有她们这些精灵的生命种子,一旦种子落了,也就代表这名精灵生命的消逝。

差不多五个月前,六位大长老的生命种子几乎在同时全部陨落,这一突变引起了精灵族高层极大的震动。虽然艾莉斯的生命种子还在,但她的下落,却是精灵族无法查探的。

六大长老同时离世,这样的损失对精灵族的打击何等之大?虽然精灵女王紧急任命玛法等六名素有才干的精灵族长老晋升为大长老,但精灵族内部短时间内的动荡还是再所难免。

精灵族长老团中的成员都是由各部落精灵推选而出,大长老更是其中德高望重之辈才能担任。玛法等新上任的精灵虽然在能力与实力上,算是长老团中的姣姣者,但资历还是有所久缺。就算被精灵女王提升为大长老,但在精灵的各大部族中,却多多少少有些抵触情绪。所以近一段时间,精灵族在军政命令的下达与执行方面,很有一些混乱。

特别是精灵族王位的唯一继承人下落不明,更是精灵族动荡不安的导火索,近一段时间精灵女王为了安抚各方面的情绪,可说是焦头烂额。

当达伽马将“凝血之症,炎雀血!”这七字消息传递到世界树之城时,精灵女王立刻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马上急令玛法连夜赶到莫尼卡城,查证消息来源的真实性。

玛法的职业级别是大魔法师,实力在精灵族长老团中可以排进前三甲,再加上她处事一向稳重,深得精灵女王的信任,所以才会特派她来处理这件事。

当然,玛法不会将这些精灵族的内部问题向我们明说,但在双方的对话之中,我和塞勒多多少少能够猜出个大概。

玛法再三向我确让,艾莉斯公主是不是真暂住在我们兽族帝都?我当然是连声保证,而且我坦言告诉玛法,艾莉斯的凝血之症,有了炎雀血相助,已经是痊愈了。

听到这个消息。玛法激动万分。在六大长老一起离世的沉痛打击之后,精灵族终于迎来了一个大好的消息。

事实上,我们兽族也曾经利用“变色龙”间谍系琉向精灵族传达过关于艾莉斯公主的消息。但由于精灵族目前地混乱局面,再加上“变色龙”根本就没机会接触到精灵族地上层,所以就算精灵族收到过艾莉斯在兽族的消息,也被当做了流言处置。

但达伽马传递的消息则不同。一来达伽马地身份值得相信,二来那七个字本身就很说明问题,所以玛法才会亲自赶来证实。

我向玛法表明准备借道递这之森,再伺机潜回十万大山。那知道这个要求刚一提出,玛法就表态绝对同意。

原来,金汤要塞一战之后,兽族神佑祭犯拥有双宠的威名传遍了整个大陆。精灵族自然也有听间。在传闻中,小红当然是一副炎雀的模样,这自然引起了精灵族的注意。

艾莉斯和六大长老冒险到陨星峡谷,目地就是为了炎雀,现在外貌酷似炎雀的魔兽却成了兽族神佑祭祀的战宠,两者之间会不会有所联系?

这个想法,是现在精灵族急需证实的。所以,精灵族已经准备派遣出一批实力不俗的精灵。潜入到十万大山中与兽族取得联系,看能不能获得艾莉斯的消息。

现在有了我的证言,再加上先前就有小道消息说艾莉斯在兽族,玛法已经相信了九成九。因此在我提出借道的要求时,她才会满口答应。

本就计划派员潜入到十万大山中地精灵,刚好可以同我一路,双方的合作正是各取所需。

既然双方的目的地一样,我们可说是一拍即和当下就要打点行装,准备一同前往世界树之城。

但在出发之前,玛法又提出了一个古怪要求,原来她这次来到莫尼卡城,是秘密行事,知道的精灵并不多。出于保密起见,她建议我们随同达伽马的商队一起出发,便于隐藏形迹。

对于玛法为什么提出这样的一个要求,我们暂时猜不出,但达伽马最近刚好有一大批香水要运送到精灵王国,其中也包括世界树之城需要的一批。因此,玛法地提议,并没有对我们此行造成什么不便。

于是,在准备了两天时间后,我们在第三天的一大早,随着达伽马的商队,一起出发了。

塞勒依然是一副贵族的装扮,由达伽马亲自陪同上路,大富豪的派头十足。至于我和“血玫瑰佣兵团”,当然还是扮演汉斯伯爵大人保镖的角色了。

玛法弄了一套人类魔法师抱,将自己裹了个严实,化妆成佣兵团中的一位魔法师,同我们一起上路。看着玛法的样子,我不由觉得有点好笑,因为她活脱脱就像是第二个“老大”,她那被魔法袍裹着的样子,和被披风裹着的“老大”,是那么的相象。

达伽马的这支商队,规模可不算小,足足有十二辆货车,满载的都是高档香水。而且这些货只是精灵族一个季度的香水用量,仅从这一点看,精灵王国对达伽马来说,是何等巨大的一个市场,别说有他宠姬的这层关系,就算没有,他也会变着法子与精灵族处好关系。

达伽马的商队,除了有他自己的和人卫队护卫外,还请了在大陆上能排得进前三甲的“猛虎佣兵团”。这次“猛虎佣兵团”征调了三百名精兵做为护卫,而巧的是,带领这支佣兵的副团长,正是在商业街上和我们有过冲突的拉尔森。

有时候,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巧,尼奥他们和拉尔森理所当然有些吹胡子瞪眼的不友好,但双方的任务不同,保护的对象也不同,再加上各自谨守佣兵的职业操守,到没什么真正的冲突发生。

赶了两天路后,我们终于走出了亚美利加联邦,来到了迷途之森的边缘。事实上,亚美利加联邦是活着迷途之森的一条狭长地带,整个面积连迷途之森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由于莫尼卡城与精灵王国有着大宗的商业往来,因此精灵族对外开发的三座城市中,最大的一座翡翠之心城,就位于迷途之森的最东端,与莫尼卡城十分接近。

两座城市之间,直接有标准的官道相联通,因此可以说,我们刚一踏出亚美利加联邦,就等于进入了迷途之森。

只有来到这座传说中的森林,才能明白她为什么会以迷途为名,在那条官道的四周,全都是一些不知道生长了千年还是万年的大树,枝叶之间藤蔓纠缠,可用遮天蔽日来形容。

可以说,一进入到迷途之森,映入眼帘的满是绿色,你根本就找不到可供定位的参考物,再加上所有小径曲曲折折密布如蛛网,谁陷入其中都会在瞬间失去方向感。

事实上,如果没有这条官方开凿的官道,我们进入迷途之森后的唯一可能性,就是迷失在这片绿色的海洋中。

还有一点就是迷途之森中的磁场十分怪异,一般的罗盘、指南针之类用具,到了这里就会全部失效,更增添了这座森林的神秘。

而且,迷途之森存在了近万年,这里面生长的植物就像是有了生命一般,对于任何打犹它们宁静的陌生气息都充满了敌意。在这看似不起眼的绿色林海中,实际上处处都有着死亡的陷阱。据精灵族对外声称,如果谁激怒了大自然,那就会领教到恐饰的“森林之怒”,那是一种绝非人力所能抵档的强大力量。

对于精灵族所说的“森林之怒”,我保持怀疑态度,说不定这是她们吓阻入侵者的手段。不过,只要看看迷途之森的规模,也就明白,就算你投入再多的兵力,也只会被吞没在这座如同无底洞的原始森林中。

多年来,精灵族做为人类的近邻,还能保持自己的王国不被人类入侵,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好在我们此行是沿着精灵族的官道在前进,有了这条官道,我们在密林中的穿行显的容易了许多,差不多只花了一天时间,就可以看见远处的翡翠之心城了。

第二十四章 深夜敌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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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深夜敌袭

在一片绿色的林海中,翡翠之心城并没有显的特别醒目。城墙是由一排数千棵的大树组成,这些大树品种奇特,居然能够密不透风的并列生长,而它们的树冠交织纠缠在一起,将翡翠之心城牢牢的拱卫在一片树海之中。

在两棵最粗壮的怪树之间。有着一个巨犬的树洞,无数条粗大的藤蔓缠绕在一起,就像一扇城门般将这个树洞封了个严实。

在树洞之上,设置了一个了望的哨塔,里面值守的精灵看到我们一行,立刻就有旗语打了过来。

达伽马挥手示意,胖胖的管家尼可逊立刻向对方回了一阵旗语,表明了我们一行的来意。由于双方经常有生意往来,这样的一个过程可说是例行公事。

事实上,每一个与精灵有着生意往来的商人,都在精灵城挂上了号,有着一套特定的旗语,只有经过精灵族批准的商人,才能带着商队进入到城中与她们交易。精灵族对商人的资格审查非常严格,能够获得与她们交易机会的,通常都是一些有名的大商号。

达伽马的资格自然没有什么问题,随着尼可逊的旗语回过去,封住城门的藤蔓自动的缩了回去,将那巨大的树洞显露出来。

我们一行押着货车进入了翡翠之心城,从城中看来,与外面又有所不同。

那种奇怪的大树生长有数十米高,将整座城封了个严严实实,但在城中,却生长着许多不知名的小树。说是小树,但每一株也约有七八米高。在绿色枝叶的映衬下,粗壮的树干下挂着一个个木制地小屋。

早就听闻过精灵族树屋的大名,这次却是我第一次见到,果然是非常独特,具有精灵族自己的种族特色。只不过,要想到树屋里去参观一下,这次却是没有机会了。因为精灵族只会邀请自己最亲密的外族朋友到家中做客,而我显然没有什么熟识的精灵朋友。

接道理说,怪树的树冠遮档了太多的阳光,这翡翠之心城应该比较阴暗才对。但在怪树的树冠之中。结出了众多不知名的五颜六色的果实,如同繁星一般点缀着那些绿色枝叶,发出各不相同地光华。

在这样五彩缤纷的光芒交织下翡翠之必城不仅不阴暗,还有着如同梦幻一般的美丽,就像是一个色形斑斓的童话世界。

据说精灵族的每一座城市都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特色,只看看眼前地这座翡翠之心城。也就被精灵族那独特的艺术品味所折服。能将一座城市装扮地如此美轮美奂,这是其他任何种族都做不到的!

由于这座城市相当于精灵族对外通商的口岸,城中的品流十分复杂。不过精灵族特别在城中开屏了一个市场区,所有前来交易地商队只能在那里做生意。就连达伽马也不列外。

市场区被精灵族规划的井井有条,代表各大商号的店铺都能在这里找到,而且市场上那人声鼎沸的模样,还真是像极了人类的集市,这种喝五吆六的场面,将精灵族在建筑风格上营造出来的风雅,毫无保留的全给浪费掉了。

不过想想也是,市场就应该有市场地样子。如果在做买卖时都要附庸风雅,那商人也就不是商人了。

在这个市场区,能够见识到各种各样的人类,简直就和莫尼卡城的商业街没什么区别,甚至在市场区内我们还能找到佣兵公会。据说这里驻扎了不少佣兵团。能够为商人提供回程上的安全。要知道,在迷途之森这样的原始森林,随处都隐藏着杀机,就只是那层出不穷地原生魔兽,就能够给落单的商人制造不少麻烦。

当然,这里并没有深入到迷途之森,再加上多年来的商业往来,使的官道附近不可能还有什么大型的魔兽在活动。但只要你敢离开官道,就等于是拿自己的生命去进行一场冒险!历年来,都有商人在迷途之森中失踪的信息传出,这一条商业之路,也并非是全无危险。

在这座美丽的翡翠之心城我们并没有呆多久,达伽马花费了一天的时间,就将在这里的生意处理的差不多了。在出手了八辆货车的香水后,他就将剩下的货物重新打包,雇请了五十名在这里混生活的挑夫,准备由他们以人力的方式,将这批货物运送到位于更深处的世界树之城。

翡草之心城的出口和入口一样同样是一个由藤蔓遮掩的树洞,只有打出获准通行的旗语后,才能从这里离开翡翠之心城。出城的旗语和入城的旗语并不一样,毕竟走出翡翠之心城后,就离精灵族的腹地更进了一步,只有为数不多的顶级商人,才有和精灵族帝都进行交易的权利。

出城之后,已经没有整齐而康庄的官道了,只有一条条在密林中穿梭的小径,这也是达伽马为什么要雇用挑夫的原因。在这样的小径中,庞大的货车可是没办法穿行的。

世界树之城变幻莫测,就算是达伽马经常到那里做生意,也不知道其确切位置。因此,翡翠之心城安排了一名精灵族的信使,为我们这支商队引路。

精灵族是女系杜会,地位尊崇的都是女性精灵,像信使这样的苦差一般都由男性精灵担当。不过,精灵族容貌俊美的名声确实不虚,这名男性精灵看起来同样俊秀挺拔,十足的一名英俊少年。

在这名少年精灵的带领下,我们七拐八弯的穿行于小径之中,没过多久就彻底的迷失了方向,已经不知自己身处何方。

精灵族仿佛天生就有与植物沟通的本领,那名少年精灵只要用他的手触摸一下林中大树的枝叶,或是耸耸他俊悄的鼻子闻闻风中地气味,就能辩明方向,引领着我们继续前行。

我们这支队伍。算起来差不多有四百余人,穿行在这不见天日的密林小径之中,拖成了长长一到,实在是非常影响前行的速度。

如此一来,我就有些无法理解玛法的举动了。她为什么要以商队的名义隐藏形迹回到世界树之城?接道理说,如果精灵族一旦知道艾莉斯的下落,那么最快的途径就是由我和玛法轻装上路,连夜赶回世界树之城。但像这样随着一支商队,行踪隐蔽是隐蔽了,但在行程上至少要耽误三四天的时间。

玛法隐藏形迹的目的只有一个合理解释。那就是在躲避着什么。

但在这精灵国度地迷途之森中,还有什么是这位精灵族大长老需要躲避的?难道说,精灵族的混乱局面,已经超出了这位大长老,甚至是精灵女王的掌控?

我暗中和塞勒商量了一下,也没理出什么头绪。不过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能随着队伍慢慢前行。反正看玛法的样子。她一直老老实实的隐藏在佣兵队伍中,也没什么特别地举动。

在密林中穿行了整整一天后,夜幕终于降临了。连日光都能遮档的迷途之森,自然不可能有什么星光能够射透那密密麻麻地层层枝叶。再加上迷途之森一到夜晚,就会因为湿气的蒸腾而生起一层浓雾。别说这迷途之森变的伸手不见五指般的黑暗,就算你点燃火把照明,也没办法在迷雾中辩清道路。

所以,就算明知道要赶路,我们这支商队还是不得不找一个栖息地休息一晚,等天亮了再赶路。

带路地少年精灵显然对迷途之森的地形非常熟悉,在他的带领下。

犬家找了一个小土丘的背面凹地做为营地休整。

这片凹地难得没有生长什么犬树,只有着一层绿油油的草皮,确实比较适合搭建帐篷。在尼可逊的接挥下,拉尔森毕领着一批佣兵将营地的范围圈好,还在小山丘上设了一个啃岗。看他们那老练的样子。显然是有着十分丰富地野外生活经验。看来,拉尔森的为人虽然不算好,但他所带领的这些佣兵,还都是货真价实的老手。

尼奥他们不负责整支商队的戒备,只是和达伽马地和人护卫一起,将塞勒和达伽马的帐篷建在了营地中间。

那些挑夫辛苦了一天,到了这个时候全都钻进营地四周的帐篷中鼾声如雷,除了少数轮值的佣兵,大家全都在各自休息。

做为塞勒的贴身护卫,我亨受了和塞勤同处一个豪华帐篷的待遇,不过我的休息方式就是打坐,对此塞勒也算是见怪不怪了,他自顾自的打起了呼噜,睡的贼香。

好在我现在已经可以在修炼时进入入定的状态,不然的话,我肯定会对塞勒那有些夸张的呼噜声发出抗议。

进入入定状态的我,感观变的更加灵敏,身上的气机渐渐向外扩散,接收的与周围的天地融为了一体,我的气机与天地元气交织在一起,静静感受着这天地的呼吸,万物的变化。

身边塞勒的呼嘻声,远处帐篷内雷欧的祈祷、尼奥粗重的呼吸、内维尔偶尔的梦话,这周围的一切,都在我的感应之中。

我知道,这是一种类似于空灵之境的感觉,一但在修炼中出现了这种感觉,就是在境界上有所提升,至少对心境的修为有极大的好处。这玄天诀果然神妙非凡,我修行的时间并不长,就已经从中获得益非浅。

我努力的将气机往远处扩散,但随着范围的扩大,所能感觉到的事物越来越模糊,我知道这是自己修为不足的原因。相传,如果到了元婴期的窥虚修为,神念一扫之间可瞬息千里,那才是真正的六识神通。

修炼良久,正当我准备将气息收回之时,突然心中伸起一丝警兆,一股若有若无的杀气在远处一闪而透。

一惊之下,我迅速从入定状态中收回神识,起身到帐篷外察看动静。

营地周围,只有三三两两巡逻的佣兵身影,一切安静如常,并没有什么变化。我回想了一下,刚才那股杀气是从小山丘的方向而来,于是抬眼向小山丘上望去。

就在这一抬眼间,一道亮丽的光芒突然从远处天边划破浓雾而来,如同拖着一条灿烂光尾的流星,在空中划出一条笔直的轨迹,向着山丘之上设置的佣兵啃卡直冲而去。

就在这一瞬间,我已经看清,这道光芒居然是一支光灿夺目的羽箭!不过,这羽暗并没有实质的箭身,纯粹是由斗气凝结而成,所以速度之快,绝非寻常羽箭能比。

眨眼之间,这光箭已经射到了啃卡之上,将值夜的一名佣兵穿胸而过,然后这道光箭余势未消的直冲天际,就算是在这漆黑的迷途之森中也显的异常耀眼,只到远处才渐渐被雾气遮住了光华,消失不见。

目睹这一切,我立刻批起嗓门喊道:“敌袭!敌袭!……”喊声中我蕴含了一丝真气,使的这喊声越发的清晰、嘹亮,眨眼之间,营地中亮起了无数火光,显然那些佣兵都被我惊醒。

事发虽然突然,但我们这方的佣兵都是些老手,并没有显出太多的慌乱,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整领好了队伍,将营地中间的中心地带围了个严严实实。

那只直冲天际的光箭,就像是点燃了什么信号,我感觉到营地周围的密林之中,人影晃动,显然是有大批敌人将我们团团围住。看这规模,差不多足足有两干余众。

我有些奇怪,周围埋伏了这么多的敌人,怎么刚才我在入定时气机没有感应到?而且,看那光箭的威力,即将出现在我们眼前的对手绝不简单,很有可能是圣级!

渐渐地,围着我们的人影越来越近,从佣兵手中火把的亮光照射之下看去,我不由的大吃一惊:在周围将我们围的密密麻麻的敌人,居然全部都是货真价实的精灵!

第二十五章 圣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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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圣箭师

两千多名精灵将我们这个商队包围?看他们那杀气腾腾的样子,总不会是来找我们野炊吧?

在这迷途之森,能够调集如此多精灵的,恐怕也只有精灵王国的官方力量了,只不过,精灵为什么要袭击我们这支商队?

且不说达伽马与精灵族有多年的生意往来,就我想想我们这一行人中还有玛法大长老这位精灵族的重要人物,怎么会引起精灵军队的围攻?

但要说围攻我们的是精灵军队,又有些不太像,毕竟这群精灵并没有身穿标准的军方制服,而是身着各式各样的皮甲,手中的武器干奇百怪,各式各样都有,这么一副杂乱无章的样子,像强盗土匪多过像军队!

只不过,精灵族会允许自己的王国内出现如此大的一股蓝匪?这怎么都不象是素有高雅之称的精灵作风。

看到渐渐逼近的众多精灵,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先前在入定时发现不了这群伏兵,主要是因为我现在修为还浅,在细微地方的感知不那么精确,而精灵天生就有与植物沟通的能力,他们隐身在密林中时,可以将自身的气息与树林混杂在一起,我一时之间自然察觉不了。

眼见着被精灵围住,拉尔森只好毕领着他的佣兵,将防护圈渐渐缩小。现在双方的战力相差明显,我们这一方只有四百余人,其中还有完全不能做战的五十名挑夫,而对方却是两千多名凶神恶煞的精灵。当然,用凶神恶煞来形容这些外形俊秀的精灵,听起来不怎么协调。但看这些精灵刀剑出鞘,弓箭上弦的样子,他们将我们围住,显然不是为了增进友谊。

最危险的是。在这两干多名精灵中,处于外围的是五百余名弓箭手,只看他们箭头上那闪闪地寒光,也就明白他们的弓箭全是制式武器,这可不是为了打猎而准备的玩意。

精灵族弓箭手之名威震大陆,现在我们全部在这群弓箭手的射程之内。以精灵的神射,恐怕几轮箭雨下来,我们还能站在场中的人就不多了。

两千多名精灵?我暗暗苦笑了一下,就算我和塞勒不隐藏实力,再加上大小两个佣兵团,以及达伽马私人护卫队地帮忙,只怕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更何况,刚才那射出光箭的高手,极有可能是圣级,如果他也在这支精灵队伍中。那我们的胜算就更低了。

包围圈缩小到离我们有二十余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我们几乎是和那些精灵眼瞪眼的面面相对。我这才看出来,这只精灵队伍中,居然是以男性精灵居多。这在以往的精灵战争史中可不多见。按照精灵族传统,男性精灵就算有资格参军,也只能做为后勤兵种,只有女性精灵才能装备武器踏上战场。

我向塞勒递了个眼色,一起慢慢挪动到玛法的身边,将疑问的目光投向了她。

玛法苦笑一下,低声道:“说实话,我们精灵族出了大乱子,这也是我为什么要隐身于商队中的原因。但从现在地情形来看,我的行踪还是被他们察觉了。”

我思不住问道:“你们精灵族出了什么大乱子?能不能说明白点?”

玛法有些无奈的道:“如果我们能够度过眼前的难关。再与你们洋细说明吧。”

这时,尼可逊以达伽马代言人地身份,大声的向精灵们表明了身份。声称是有着正式过境手续的商队,希望这支精灵队伍的领头人查证。不要因为误会而引起不必要的伤亡。

但这些围着的精灵,没有半点表示,既不答话,也没有发起进攻,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心中突然一动,忍不住凑到塞勒的耳边道:“难道他们是在等待援军?”

塞勒一愣,摇头道:“不会吧?大占上风的可是他们,两千多打我们四百,需要援军的是我们才对!”

“那你想想,两千精灵和四千精灵,那一个数量打我们更有把握一些?”我向塞勒解释着:“而且,这些精灵并不像是在等待命令的样子,刚才在暗处已经有一名高手能够射出无形地光箭,相信应该是这批精灵的头。以这一批精灵的战力,如果真地是不计伤亡向我们发起进攻,早就血流成河,又何必像这样围着我们?”

“那怎么办,总不至于我们抢先动手吧?好家伙,这一架要是真打起来,和我们站在一起的这些人还有多少能够活下来?”塞勒有些不忍心地道。

一时之间,我心中也有些拿不定主意,就算对方真有援军要来,但在目前来说,我们唯一的选择也只能是维持眼前这个暂时平静的局面。

其实在我的心中还有一点疑问,这批精灵能够将我们围个水汇不通,显然是早就做好了准备,知道我们这支队伍会在这里修整。那么,我们中肯定有人给这批精灵通风报信,不然的话怎么解释这批精灵恰巧将我们给包了饺子?

联想到这批精灵中男性居多,我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给我们引路的少年精灵,发现他一副心平气和的模样,并没有显出毕分慌张。

被这么大批精灵围住,还能如此镇定,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胆色过人,二是根本就在意料之中。给我们引路的是这名少年精灵,选定营地位置的也是这名少年精灵,这一切还不能说明问题?

我向尼奥递了个眼色,这么多日相处下来,我们之间也有了默契,而且他们都是一些经验老到的佣兵,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

于是在有意无意之间,尼奥他们将少年精灵围了起来,如果他真有什么问题,万一等会儿战事一起,不把这少年精灵看牢一点,恐怕他会成为一根扎在我们肉里的钉子。

尼可逊满头大汗的向精灵们解释了良久。见没有什么反应,只好回来向达伽马复命。只不过,面对这样的困局,就算是达伽马一时之间也束手无策。这批精灵就这样将我们围着,又不动手,天知道他们是打什么主意?

当务之急。应该是找出这批精灵的领头人物,想到那光灿灿而又威力惊人地一箭,我忍不住将自己的所见向玛法转达了一下,以她精灵族大长老的身份,总不可能族中有这样的强者她不认识吧?

果然,在听到我的描述后,玛法的神色多了几分紧张,口中喃喃道:“看来是巴斯图尔克,他果然来了啊。”

“巴斯图尔克是谁?”我忍不住问道。

玛法苦笑一下道:“巴斯图尔克是我们精灵族唯一地圣级强者,也是当今世上独一无二的圣箭师。在我们精灵族中,也唯有他能够使出如此威力的无形光击箭!”

巴斯图尔克?精灵族的圣级强者?由于精灵族和外界的接触并不多,我和塞勒都是首次听闻这个名字。当然,我和塞勒都是圣级。所谓的圣级力量还吓不住我们,但圣箭师这样的强者,却还是让我们有些头痛。

所有的圣级强者中,圣箭师是最罕见的一种,毕竟一名弓箭手想一步步突破到圣级,是何等的艰难。不过,圣箭师虽然少见,但一名圣箭师地力量,却几乎可与现代武器相比。

既然以圣箭师为名那么箭术的精准自然是不在话下。以圣级那强大的力量,再配上百步穿杨的精准箭术,圣箭师就活脱脱是一名狙击手。只要他没露出形迹,对任何敌手来说都是一个强大地威慑。

圣箭师号称千步之内穿金裂石。箭无虚发,就算是有圣级领城的强者,也无法利用领城阻挡同样拥有圣级力量的圣箭师一箭。

在见识过箭豪卓尔斯的神奇箭术后,我一直就在想,如果圣箭师的箭术能够和单尔斯一样,而他的力量却能达到圣级,那会是何等惊人的一种箭术?

据说,有些拥有天赋异能的精灵射手,能够将元素力量附注到箭身之上,射出来的箭等同有元素攻击的效果,如果这样地精灵射手成为了圣箭师,威力无疑会更加惊人。

从刚才我见过的那支光箭来看,这还是出于斗气一系的箭枝,看来这位巴斯目尔克并不是元素弓箭,不然地话,更有的我们头疼。

巴斯图尔克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那么他现在没现身地原因,肯定是隐在暗处,以他圣箭师的超强远攻能力,在这样的一种特殊情况下,可说是立于不败之地。只有他射人的,而我们则连他的面都照不上。

玛法的神色渐渐变的古怪起来,难道她在担心对方有这名圣级高手压阵,我们这边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不过,圣箭师虽然厉害,但我和塞勒双圣联手,也没理由怕他。就算他箭法再快,箭术再准,隔着几百米就能伤到同样身为圣级强者的我们?这显然是不可能。

事实上,玛法的实力虽然还不到圣级,但也不至于差到隔着数百米,还会被圣箭师干掉的地步,那么她到底在紧张什么?

我心中正在猜刻,玛法却突然掀开了身上的魔法师袍,露出了里面的绿色皮甲,大步走到队伍前列,向着那群精灵喊道:“巴斯图尔克,既然你在这里,难道不敢出来同我见上一面?”

一直围着我们的那群精灵,见到玛法之后,突然有了一阵骚动,毕竟玛法是精灵族大长老的身份,认识她的精灵可不少,而围攻她这样地位尊崇的精灵,简直就是等同于叛国的大罪。

我心中一动,难道这些围攻我们的精灵,并不知道我们这一行中有玛法这位大长老的存在?

这时玛法又走上前一步,向着那群精灵大声道:“我是阿兹台克六大长老之一的玛法,你们都是精灵族的子民,怎么胆敢拿着武器将我围住?难道你们不怕受到精灵女神的神罚?”

随着玛法的一声怒喝,那批精灵的骚动加剧了,紧密围着的阵型也有所松动。我一看不由的心中一喜,说不定玛法能够以她的高贵身份,将这次危机化于无形。

不过我的高兴显然早了点,随着空中一阵破空声传来,一枝与我先前所见一模一样的光箭,从远处射了过来。唯一不同的是,这枝光箭之上,居然还站在一个身形挺拔的精灵!

踏箭而来?有这么牛x出场方式的,除了精灵族的圣箭师巴斯图尔克外,还能有谁?

眨眼之间,光箭就落在了玛法与精灵们之间的空地上,“滋”的一声没入土中不见,而一名身着白色紧身箭士服的男性精灵,则稳稳的站在了地上,他当然就是精灵族的圣箭师巴斯图尔克了。

与一般精灵身形纤弱不同,巴斯图尔克的身高足有一米八,这在精灵族中绝对是少见的大块头,而且他的五官虽然有着精灵族的俊美,但线条却显的十分刚毅,特别是一对浓浓的眉毛,更显英气勃发。而最重要的是,巴斯图尔克身上流露出一股彪悍的狂野气息,与普通的精灵有着极大不同,自然而然显得他更为出众。

巴斯图尔克一现身,围着我们的精灵立刻停止了骚动,有些松散的队型很快的又整合起来。很显然,巴斯图尔克在这群精灵心目中的地位比玛法更重要,他一出现立刻又将局势掌控在了自己手中。

玛法冷呼一声:“巴斯图尔克,你好大的手笔,如果我不叫你现身一见,你是不是就准备暗将我一箭射死?看来,我这大长老的身份,在你眼中也不过如此,难道你真的准备做精灵族的叛国贼?”

巴斯图尔克毫不退让的朗声道:“玛法,我巴斯图尔克的一片爱国之心女神可鉴!只不过,比起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圣箭师,我更喜欢与广大的精灵民众一起,为民请愿!”

第二十六章 男性精灵闹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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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男性精灵闹革命

玛法神色复杂的看了巴斯图尔克一眼,道:“为民请愿?带着数千精灵族的子民,围攻我这女王陛下亲自任命的大长老,就是你们的请愿?”

巴斯图尔克神色不变的道:“在这里的的两千多精灵,没有一个在军方任职,他们都是货真价实的普通民众。而且,他们也不知道,围着的人群中,有你这位大长老的存在!”

玛法冷笑了一声,道:“他们不知道,难道你也不知道?如果你真想要我的这条命,只管拿去好了,何必把这么多的精灵平民都卷入进来?要知道,这些精灵都是你的崇拜者,难道你就这样利用他们?”

巴斯图尔克摇摇头道:“利用?我巴斯图尔克虽然只是一介平民,但我也有着身位一名精灵的骄傲,怎么会利用我的这些同胞?玛法,如果你和女王陛下有空的话,还是找机会离开世界树之城,多到我们王国的各个地方去看看,倾听一下民众的声音吧!”

玛法脸色铁青,没有答话。

巴斯图尔克加大了声音,指着身后的精灵道:“在我身后,有来自南面浅水湾的精灵,也有来自最北端阿齐滋丘陵的精灵,甚至还有身为佣兵,多年在外游荡冒险,最终又回到故乡的精灵战士。在我们这么多精灵中,有能够画出天堂般美丽画卷的画师,也有能够唱出天籁般声音的唱师,更有能够制造出巧夺天工般艺术品的匠师,甚至,还有我这个精灵族唯一的圣箭师!”

说到这里,巴斯图尔克情绪激动起来,紧紧盯暗玛法道:“但我们这些精灵的身份呢?统统都是平民!就算我们的能力再强,表现的再优秀。我们这一辈子也只能是平民。就拿我来说,努力修炼突破到圣级有什么用?就算我想加入军队为国敌力,也只能当一名后勤地伙头军!

圣级,听起来多么风光无限的称呼,但我在精灵族中所能取得的地位呢?多年来,我只有借着在外面游历。不停的冒险再冒险,才能忘记这段从军经历带给我的耻辱。在外界的经历,让我地眼界渐渐开阔,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们精灵族,是应该有所改变了!不然的话,传承了近万年的精灵王国阿兹台克,最终会变为一潭死水,被历史所淘汰。“

随着巴斯图尔克的话,渐渐的有一股声音汇集起来,这股声音越来越大。慢慢的变成了两个字不停的在我们耳边回响:“变革!变革!变革!……”

喊出这两个字的,是那些围着我们的精灵,他们此时的情绪,显地异常激动。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将共同喊出的那两个字,化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声音洪流。

看到眼前地情况,我不由的暗暗咂舌,是谁说精灵族等同于高贵典雅的代名词,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优雅的气质?只看看眼前这些精灵狂热的样子,简直就像是狂信徒,连理智都没有,又何来优雅一说?

不过,从巴斯图尔克的话中意思来看。他应该和丹尼斯一样,也是一位试图做出变革的改革者,而且看他现在的成绩。比起丹尼斯强了不少。至少,巴斯图尔克已经有了自己的班底。有着追随他的大批精灵。而且看玛法地样子,这位圣箭师闹革命已经闹到精灵族现在的政权都动荡了,从这一点也可证明这位圣箭师的强大影响力。

看来,就算闹革命,也是要讲实力地,巴斯图尔克做为精灵族唯一的圣级,号召力无疑是巨大地,就像是现在的偶像明星,拥有众多的粉丝,自然容易找到一些拥护者。

不论是巴斯图尔克还是丹尼斯,他们所做出的改革,都是在向传统挑战!精灵族的阿兹台克帝国,兽族的兽神帝国,都是传承了近万年的古老国家,在政治、军事、文化、经济等各方面,都有着自己种族的一套独特模式。自古以来,民众只想着适应,从来没有想过去改变。

但近千年来,人类的崛起,给了这片大陆上各大种族极大的冲击。

人类的包容性与适应性,实在是太强了,他们就像海绵吸水一样吸收着一切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再将之转换到发展之上。

人类国度的体制,总是在向好的方面发展,只要是于国于民有利的建议或事物他们总能将其最大的效用激发起来。人类国家,从最初的弱小,到现在雄霸百分之八十的大陆,绝对是有其成功因素的。

虽然人类的权利欲过强,在发展的过程中分裂成十余个国家,相互之间还经常争斗,但他们在大陆上整体优势的地位已经不可动摇。

人类的强大,对于其他种族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冲击,改变着他们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不少有识之士,看到人类如慧星崛起般的雄霸大陆,自然就会开始思索与反醒,最终就会检讨出一成不变的所谓传统,其实是制约各个种族发展的枷锁。

近万年前,当各大种族从洪荒中走向文明,建立国家与王权时,当时所制定的制度与法律,也许是那个时代的最佳选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世界的发展越来越快,现在这个时代已经和近万年前,有着很大的不同了。

如果还抱着老黄历不放,只会成为时代的弃儿,慢慢被这个世界淘汰。人类的强大,兽族的衰败,精灵族、矮人族的固步自封,水族的闭关锁国,龙族的不闻世事,代表了现在各大种族在这块大陆上的势力,而造成这一情况的,就是因为各族的政策不同。

人类虽然也有王室与贵族,但他们有着非常完善的契励制度,那怕你是一介平民,只要你有着强大的实力,过人的功勋,最终也能搏的出人投地的机会。

以麦克雷瑟为首,包括萨搏、加篷特这些圣级强者。虽然他们效力的国家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凭借自己地实力,取得了极高的权力与地位。但这样的情况,在兽族或是精灵族,是不可想象的。

打个比方。我在兽族年青一代中,算是实力最为出众的,但如果我不是挂着一个神佑祭祀青梅竹马的招牌,根本不可能得到那么多地表现机会,说不定只能像丹尼斯那样,成为一个四处游历的民间高手。说白了,我是借着小丫的高贵身份,才顺利打入了兽族的高层圈子,不然的话,仅靠着我自己努力。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呢。

而精灵族就更明显了,由于族规是男性精灵不能上战场,那怕是强大到巴斯图尔克这样的圣箭师,也因为性别的关系。只能被安排去做一个伙头军!这样的结果,实在可说是个笑话。

如果是在人类国度,巴斯图尔克的命运就会不一样吧?像他这样的强者,是各方极力拉拢地对象,谁还会管他的出身?圣级强者,在人类国度,都有着等同于国师的待遇,即使是国王也对其礼敬有加。如果巴斯图尔克就这么一辈子窝在迷途之森,不出去见识一下世面,也许他不会明白这样的差别待遇。但像他这样地圣级强者。一但见识过外界的多姿多彩后,又怎么会忍受的住寂寞?

当然,做为一名精灵。对自己国家的忠城,巴斯图尔克并没有忘记。但他却想在精灵国内谋得更多的话语权。

从跟着巴斯图尔克的精灵以男性居多这点来看,巴斯图尔克肯定是想在男性精灵得不到重用这点上做文章,力争男性精灵能够在精灵王国中取得更高的地位。

事实上,精灵族的生育能力一向就不怎么出色,出生的男女婴比例,也是一比五这个极不协调的数字。当然,用科学地角度来看,这是由于精灵族的种族基因所决定,不论精灵族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改变。

也正是因为这样特殊的出生率,才使精灵族变为一个母系社会,由女性精灵占据了主导地位。

精灵族之所以有规定不让男性精灵参军,其实最初地目的是为了保护男性精灵。因为男性精灵本就不多,如果让其战死在沙场上,精灵族男女地比例会更加失调。

只不过,近万年来精灵族默守陈规,反而使男性精灵在族中失去了地位,这也正好说明,即使是相同的政策,在不同的时代,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由于精灵族是一个绝对的神权国家,对于精灵女神的信仰高于一切,这才使的她们不会轻易的改变任何一项国策。恐怕就算是精灵女神复出,也不会料到她当年出于保护男性精灵而制定的国策,最后会使得男性精灵沦为附庸吧?

这一点,精灵族与我们兽族极其相似,正是由于我们兽族对兽神的信仰,才使的帝国内祭祀的地位无比崇高,达到主宰帝国半壁江山的地步。

不过,对于精灵族而言,男女精灵除了性别不同外,在其他任何方面都没什么区别。就算男性精灵的总数偏少,但真要将其中的优秀之士集中起来,仍然是一股让任何势力都不敢小看的力量。

巴斯图尔克身为圣级,当然不甘心趋于平庸,他想带着男性精灵闹革命的心情,我当然能够理解。不过,看巴斯图尔克现在的样子,颇有些激进。至少,在玛法的心中,会将巴斯图尔克看做一个危险的改革份子!

估计,艾莉斯公主失踪的消息,对王室的威信是一种沉重打击,毕竟月精灵一脉的传承如果也会出问题,对精灵女神的信仰都会构成威胁。而巴斯图尔克也许正是抓住这一点,在精灵王国内闹出了诺大的声势,玛法才会这么防范他。

如果这次玛法将艾莉斯的确切消息带回去,无疑会增加王权的声势,这一点显然是巴斯图尔克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我完全能够理解巴斯图尔克将我们围住的意图,只要能够阻止艾莉斯安然无恙的消息传回去,他在闯变革时所占的优势就不会失去。

不过,玛法连夜赶来与我们密会的消息,在精灵族中知道的应该不多,巴斯图尔克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消息?由此看来,精灵族中只怕也有着叛徒。或者,称不上叛徒,只是高层中支持巴斯图尔克闹革命的那批精灵吧。

看来,权利这个东西还真是诱人,即使是优雅如精灵,也在这方面免不了明争暗斗。

听着四周如此响亮的支持声,巴斯图尔克满意的挥了挥手,精灵们的呼喊声才渐渐的停歇了下来。

巴斯图尔克这时看着玛法道:“玛法,看在我们过去的交情上,我也不难为你,只不过你和这些人类商人,暂时不能自由行动了,我会给你们安排一个休息的位置,等到一切平静下来,我自然会让你安全的返回到世界树之城。”

“一切平静下来?”玛法冷笑了一下,道:“巴斯图尔克,你别妄想着你们的图谋会成功,女王陛下在精灵族民众心目中的尊崇地位,是你们诋毁不了的。”

巴斯图尔克点点头道:“我承认女王陛下的高贵,但是,再高贵的血脉断绝后,还能剩下什么?更何况,我的所作所为,也是为了精灵族的的强盛!”

玛法摇摇头道:“巴斯图尔克,你变了,你和那个以前我心仪的英雄不一样了。为了获得所谓的权利,你堕落了。而且,你以为伦蒂亚同你联合起来是安了什么好心?伦蒂亚也只是利用你,好让她踏上权利的顶峰!”

巴斯图尔克冷冷的道:“我是变了,因为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以为只要有了爱情,什么都可以不在乎的傻小子了!”

第二十七章 黑魔法与白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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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黑魔法与白魔法

八卦,绝对的八卦!

从巴斯图尔克和玛法的对话中,我听出了这样的一个信息。难道说,他们两在年轻时,还曾有过一段情不成?

不过细想想,这好像也没什么不可能。巴斯图尔克相貌堂堂,有着精灵族少有的阳刚之美,而玛法也有着即使在精灵中也算少见的绝世容颜,说他们两个是郎才女貌也一点不为过。

巴斯图尔克能够修炼到圣级,自然是才华出众,绝对是精灵族中少见的天才。至于玛法能够位居精灵族大长老的高位,也证明了她拥有出色的才干。从能力上来说,巴斯图尔克与玛法如果凑成一对,也算得上是天作之合。

不过,从他们现在的样子来看,这段情显然已成为过去,至于他们为什么任由这段情成为过去,这一点我无从猜测。从巴斯图尔克的话中来看,他们很可能是因为地位的悬殊,才渐行渐远。

巴斯图尔克是圣级强者,但因为他的性别,不可能在精灵族取得什么权利上的高位,顶多只是拥有一个强者的虚名。但玛法却不一样,能够获得大长老如此高的地位,可说她的仕途从最初开始肯定就是无比顺利。也许正是由于他们的地位差距越拉越大,才最终不得不分手。

谁又敢说,巴斯图尔克之所以想谋求权利,不是受了玛法的刺激呢?

如果说巴斯图尔克是一名普通的精灵,那么男性精灵做为附庸,与玛法就这么相守,也不是不可能。但巴斯图尔克偏偏是一名圣级,当今精灵族最强大的存在,实力到达了他这种程度,自尊心也不会允许他成为附庸。

一时之间,我有些同情巴斯图尔克的所作所为。事实上。做为一个来自地球的现代修真,我对所谓的改革者并没有什么反感,也不觉得他们有什么大逆不道。

但在这个异世,神权、王权至上的思想已经植入到了每一个民众的心中,改革者如果碰到一个极端一点地政权。立刻就会打上渎神的标签被处以极刑。

丹尼斯的幸运在于碰上了爱德华兹与布伦特这两位开明的领袖,所以他就算无法进入高层,也不用为自己的性命担忧,而巴斯图尔克地幸运,就在于他拥有强大的实力,能够保证自已不受到迫害;不然的话,恐怕巴斯图尔克还没开始起身闹革命,就会被精灵族的当权者给镇压了。

不过。有一点我很不爽,你们精灵族要闹革命。是你们自己内部的事,但巴斯图尔克现在的举动,却是将我们整个商队都包围了起来。

看这个架势,我们都要陪着玛法一起被这些精灵软禁起来,不等到他们革命成功的一天,是不会把我们放走地。

这样的一种做法。还真是有点霸道,看来这巴斯图尔克在外界游历,可说是学了不少东西,这样地所作所为像极了人类,那还有半点精灵风格?

现在我们被犬批精灵给围着,明显是处于下风,不得不暂时忍下这口气。但我和塞勤都有圣级的身手,巴斯图尔克想把我们困住。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现在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示敌以弱,等到局势缓和后,我们再找机会溜走不迟,像玛法这样出去和巴斯图尔克硬碰硬的对着干,可不是明智之举。

我和塞勒正考虚着有什么办法让玛法暂时示弱,解开眼前的困局再说。玛法地一句话就给我们当头泼了一盆冷水。

“巴斯图尔克,你确实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骄傲的精灵强者,现在的你,已经全变了。在你口中所谓的限制自由,恐怕还要给我们加上一道弱身咒,你才会放心吧?别以为你和伦蒂亚在柯莉尔大长老身上所做的手脚,我和女王陛下会没有一丝察觉。想不到,为了你所谓的革命,你连黑魔法这样肮脏的手段都会使用!”

黑魔法?这是什么玩意?我以前可没怎么听过,于是将疑惑地目光投向了塞勒。

塞勒的脸色也有些变了,显然黑魔法这个词,让他也感觉到震惊。

我和塞勒低声交谈了几句,才算弄明白了这黑魔法是什么来头。

事实上,在这个异世大陆,元素力量集中在风、火、水、土四系之上,但对于元素力量的使用者,却有一种特殊的能量存在。比如说兽族祭祀中的辅助祭祀以及人类魔法师中的牧师,他们所运用的力量,并不具备普通四系元素力量地那种攻击性,而是有着祝福、治疗、强化这些正面效果。至于使用这些特殊能量的代价,就是不论辅助祭祀,还是牧师,都只能专精使用这一种能量,无法再修炼攻击性的几系魔法。

辅助祭祀与牧师所拥有的这种能量,实际上已经不属于四系元素力量的范畴,但由于这种能量不具有攻击性,这个异世的元素力量使用者,把这种能量看做是一种神恩,并没有将之现为一系新的元素魔法。

接照我的理解,辅助祭祀与牧师,则更像是一种使用特异功能的职业。

这种正面效果法术,并没有什么等级区分,不论你自身的实力级别是什么,施展出来的法术效果都是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如果你的魔法值高些,连续使用法术的次数就会多一些。

像塞勒这样对魔法有着非常精深研究的专业人士,将这种特殊的法术,称之为白魔法,以方便与普通元素力量区别开来。

但不论是那个世界,有光就有暗,有白自然也就有黑。

在人类国度中,有些精通白魔法的人,不甘心自己永远只能做一个医疗者,想在攻击力量方面也有所作为。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研究,一种被称为黑魔法的力量诞生了。

与白魔法相反,黑魔法所带来的效果,完全是负面效应,比如说诅咒、虚弱、疾病这些效果,都可以通过黑魔法施加到受术者身上。

更重要的是,黑魔法与白魔法一样,完全无视等级差别,效果可以施加到任何级别的受术者身上。

打个比方,白魔法中的治疗术,就算是一个初级牧师施展出来,一样可以给圣级强者带来治疗效果。而黑魔法中的弱身咒,同样可以由一个初级黑魔法师施加到圣级强者的身上,无法豁免。

一旦中了弱身咒,就算你是圣级强者也只能是四肢虚弱无力,提不起任何力量,沦落成任人宰刻的鱼腩。

黑魔法刚被研制出来时,确实带来了不少的骚动,有好几个圣级强者就是遭了这种暗算,死的不明不白。后来,人类为了打压黑魔法,几百年来不断的对黑魔法师进行围剿和追杀,使的黑魔法师这个职业,在犬陆上销声匿迹。

事实上由于黑魔法的阴险与歹毒,大陆上的各大种族都对其深恶痛绝,除了尽全力打压外,还尽量压制有关黑魔法的一切消息。所以,黑魔法的恶名,并没有在外界流传,但在一些知情者眼中,却是谈黑色变。

听过这黑魔法的来历后,我的脑海中立刻浮起了修真界中的一种另类——巫师!

巫师是修真界中的一种特殊存在,好好的修炼自身他们不干,偏偏喜欢搞些歪门部道,炼制每药啊,钻研什么诅咒法术啊,就是这些家伙的本职工作。

像外界流传的什么降头术、打小人等,都是巫师一系的所作所为。

在修真界中,巫师是极不受欢迎的,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所以他们混的一直不怎么样,只能到处躲躲藏藏。

看来,在这个异世也是一样,搞黑魔法的人,也是没什么前途的。

不过,巴斯图尔克真的敢利用黑魔法来对付精灵族的同胞?如果是真的,这巴斯图尔克为了闹革命,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

而且,巴斯图尔克如果真拥有黑魔法力量,那么就算我们想假投降息事宁人也不行,因为被黑魔法的弱身咒缠上身,即使我们身为圣级,也无法豁免那虚弱效果。

面对玛法的指认,巴斯图尔克并没有直接否认,而是对玛法道:“玛法,你放心,你的安全我会负则,甚至……甚至是一辈子也行!”

玛法果断的摇了摇头,道:“巴斯图尔克,在很久以前,我也曾向你说过类似的话,但你认为这是对你的一种污辱。现在,我的回答也是一样。巴斯图尔克,你可以取我的性命,但是,你别想看轻我的尊严!”

巴斯图尔克摇摇头道:“玛法,看在以前的交情上,我不会真的伤害你,但是你想赶回到世界树之城,我却是不能答应了。不过,你不要认为这次你有了几位强大的朋友帮忙,就有机会全身而退。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们,这一战,你们赢不了!”

说到这里巴斯图尔克凌厉的眼神,扫到了我和塞勒的身上!

第二十八章 超级空中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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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超级空中大战

同样身为圣级,巴斯图尔克的眼神再凌厉,也不可能吓倒我和塞勒。不过,怎么他一副像是知道我和塞勒拥有很强大实力的模样?

塞勒这位魔法大师,对于掩饰自己的元素能量波动是拿手好戏,就连同样身为魔法师的玛法都无法察觉他的强大,就更别提巴斯图尔克这个属于战士系的圣箭师了。

至于我的修真体系,使我整个人的气机运行与这个异世的强者不同,只要我不运用真气,就和一个普通兽族并没有什么不同,就算巴斯图尔克再见多识广,也不可能仅从外表就感觉到我的强犬。

知道我和塞勒真实身份的只有玛法,她当然不可能和巴斯图尔克互通消息,那么巴斯图尔克是怎么知道我们实力强大的?

而且,我已经在怀疑我们这行人中,有巴斯图尔克安插的奸细,现在看来,这个奸细的能耐还不小,不仅将我们的行踪透露出去,被这些精灵将我们包了饺子,还能够察觉我和塞勒故意隐藏实力。

这个奸细到底是谁?那名领路的少年精灵?唯利是图的商人达伽马?胖胖的管家尼尔逊?还是带领三百佣兵的拉尔森?甚至是与我们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血玫瑰佣兵团”中的某位?

每想到一个人,我的目光就从他们的身上缓缓掠过,只是看他们神色各异的样子,谁是这个通风报信的家伙,光靠我的眼睛是看不出来的。

这时塞勒反盯了巴斯图尔克一眼,叫道:“你这个精灵老盯着我干什么?我可是尊贵的汉斯伯爵,鼎鼎大名的商人,我有勇敢的佣兵保护,可不怕你们这些拦路抢劫地精灵土匪!”

巴斯图尔克淡淡一笑,道:“汉斯伯爵?嘿嘿。也许有位老朋友,会很想和你这位‘伯爵’大人谈一谈。到时候不知道你这位大名鼎鼎的商人,会不会有生意和他做。”

当巴斯图尔克说出这句话时,我和塞勒地脸色同时一变,因为就在此时,我们感觉到一股庞大的能量正以一种恐饰的速度向我们这里飞来。巴斯图尔克同我们一样身为圣级。感知能力不会弱于我们,这股庞大能量一出现,自然也会被他感觉到,很显然他口中汉斯伯爵的“老朋友”,就是这名强大存在了。难道。这批精灵不急着攻击我们,就是为了等这一强援?

事实上,这股强大能量,我和塞勒一点都不陌生,当今世上拥有如此快飞行速度的圣级。也只有能将缩地成寸运用到空中飞行地麦克雷瑟了!

我和塞勒相视苦笑一下,如果麦克雷瑟这一强敌到来,那我们这次还真是讨不到什么好了。

对方不仅有两千多精灵围着我们,还有麦克雷瑟与巴斯图尔克这两大圣级,对付起我们这四百余人。还真是可说稳操胜卷。如果麦克雷瑟不来,我们还可以抱着打不赢就跑的注意。但现在只要被麦克雷瑟给缠上,我们可不一定再有那么好的运气可以逃离战场。

只不过是眨眼之间。天边一道亮晶晶的金色光华出现,一闪一闪的在瞬间就落到了巴斯图尔克身边。当金色光芒散去之时,露出地是麦克雷瑟那张微笑着的脸。

只听麦克雷瑟笑眯眯的道:“塞勒老师,铁熊小兄弟,一别二十来天不见,想不到我们又在这里重逢了,看你们的样子,这段时间应该还算是一切平安吧?不过,我对你们则是非常的想念,生怕没有再见地机会啊。好在创世神保佑,我们又有机会再次面对面了。少了你们这么两位强劲的对手,我的‘阿拉斯加之星’也会觉得寂寞啊。”

说着,麦克雷瑟抽出亮银色的“阿拉斯加之星”,漂亮的抖出了一个剑花。

麦克雷瑟地突然到来,对于我们这方来说是极大的打击,“星空下第一勇者”地大名,谁没有听闻过?长胜不败的威名,让任何人都不能无视。而且,我们这边在战力上本来就处于劣势,现在对方又来了这么一个强大存在,瞬间就将我们这边仅存地一丝斗志给瓦解了。

拉尔森脸色铁青,握着双手剑的指节都因用力而泛出一丝惨白,他强打精神回头怒喝了一声:“都给我拿起武器站好,我们‘猛虎佣兵团’只有流血牺牲的战士,没有不战而退的胆小见!”

在他身后的那三百佣兵,终于提起了一些斗志,纷纷亮出了手中的武器,只不过他们大多数的腿肚子,都在微微的发颤。

圣级强者对于普通战士来说已经是等同于强大无敌的代名词,更何况是这位有着天下最强之称的麦克雷瑟呢?这些佣兵的害怕情绪我完全能够理解,不过在这样的危急关头,他们也显示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至少他们还是敢拿起武器,站在强大的敌人面前,并没有一溃而逃。

尼奥他们二话没说,份纷拿起武器,站到了拉尔森身边。拉尔森感激的看了看尼奥,对于这些佣兵来说,他们以前也许存在着不偷快,但在完成任务时,出于职业操守他们可以抛开私怨精诚合作。同时,就算面对再强大的敌人,他们也不会抛下武器不战而退。

这,就是一种佣兵的精神,一种战斗意志的体现!

我和塞勒相互望了一眼,到了这个时候,再隐藏实力也没有丝毫意义,当下我们同时长笑一声,展露出了自己的实力。

塞勒身边的元素能量疯狂涌动起来,无数风柱夹杂着黄色尘土在他的身边盘绕飞舞,那飞沙走石的模样,使他的气势看起来一点都不弱于麦克雷瑟。

至于我,则是泥丸宫一开,头顶上光华大作,“阿基隆斯之剑”带着森然剑气,静静的横在空中,只要我意念一动。就能够立刻发出雷霆一击。

我和塞勤的实力,麦克雷瑟和巴斯图尔克早就知道。因此他们并没有露出什么特别吃惊的神色,但对于我们这一方来说,我和塞勒所展现出来的实力,无疑等同于一针强心剂,让那些佣兵本来还有些打颤地腿肚子。也慢慢的不抖了。

对方地实力是很强,但我和塞勒同样是圣级,我可不介意我和塞勒,被我们这一方的佣兵当做定心丸。

唯一让我有些想不到的是麦克雷瑟居然会和巴斯图尔克联手,按道理说巴斯图尔克想闹革命。肯定会在外界找些支持势力,但他怎么会和麦克雷瑟搭上线的?以麦克雷瑟的狡猾,绝对不会做些没有意义地事,也许他是借着巴斯图尔克这把刀,好将精灵王国搞个天翻地覆吧。

这麦克雷瑟的野心极大。估计他的目的是想使神耀之国摩西真的能够君临整个犬陆!因此,他不仅在我们兽族与三大公国之间搞鬼,还将触手伸到了精灵王国地内乱中来。

既然麦克雷瑟与巴斯图尔克有联系,那么我和塞勒的实力,在他们眼中当然不是什么秘密。不过。我们隐藏在商队中,麦克雷瑟他们是怎么发现我们的?估计还是出于那个奸细的功劳吧。

只不过现在犬战在即。想再多也无宜,当下我大笑道:“能够有四名圣级同场混战。这样的场面算得上是少见。为了避免伤及无辜,我们还是到空中一战吧!”

说着,我大喝一声:“起!”就纵身一跃踏上飞剑,来到了半空之中。塞勒自然是紧跟着我,盘旋地风柱将他托到了空中,而每股风柱中,依然夹带着许多的黄色尘土。这也算是塞勒的战前准备了,上一次的空中之战,塞勒没法发挥他在土系魔法方面的威力,这次他借着风柱将这么多尘土带上天,也就是为了方便自己发挥复合法术地威力。

在这么多人的注目下,麦克雷瑟和巴斯图尔克自然不能示弱避战,只悬便们身上地金色光芒亮起同时飞腾到空中,与我们遥遥相对。

塞勒大笑一声道:“麦克雷瑟,这次就让我们打个痛快吧!”说着,伸手在空中一划,口中一阵急促的咒语吟唱而出。

在塞勒身前飞舞地数道风柱,在咒语声中快速的汇集,风柱中的黄色尘土融合在一起,在瞬间就生成了一条土龙,乘着风柱向麦克雷瑟直冲过去,那张牙舞爪的样子,显的十分威武。

麦克雷瑟神色不变,手中“阿拉斯加之星”一挥,一道夹杂着银色光芒的金色剑气汹涌奔出,直接劈向了那条土龙。只不过是一瞬间,那条土龙就被劈成两半,化成了满天的尘雾。

塞勒做为唯一的双系圣魔法师,他的手段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算土龙被击散,那些风柱也没有消失,继续裹着那些尘土向麦克雷瑟扑过去。

就在飞行的过程中,尘土飞快的变形成为一支支利箭,而那些风柱除了继续做为这些土箭的动力外,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也转变成了风刃,混杂在这些土箭中向麦克雷瑟袭去。

麦克雷瑟依然毫不慌张,他身上的金色斗气暴浓,显然是撑起了自己的护体斗气。以麦克雷瑟的实力之强,塞勒的这一击显然是伤不到他。

一论到这个箭字,在场的还有那一位能比得上巴斯图尔克?只见他冷笑一声,手中的金色斗气一催,一把由斗气凝结的金色大弓就出现在了他手中。

这把金色大弓上并没有弓弦,但巴斯图尔克则是没有任何犹豫的虚空一拉,然后就听到嗡的一声脆响,空气中仿拂发生了一阵剧烈的震动。

我知道这是精灵族圣箭师的独门绝技——空弦无影箭!

圣箭师可以凝结斗气成弓,即使是没有弓弦,也可以利用斗气将空气高浓度压缩,然后再经过强烈的震动,将压缩的空气弹射出去。经过压缩的空气,有超过金属的密度,再加上没有实体,在空中飞掠而过的时候,除了有破空声。可说是无影无形,让被攻击的对手防不胜防。

巴斯图尔克一出手就是空弦无影箭。显然是没有留什么后手,不过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我们这场四名圣级参与的大战,可不是平常地切磋交琉,而是完完全全的生死相搏。

我看不到无影箭地攻击方向。但从那急促的破空声判断,这一箭应该是射向塞勒。当下我剑法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快速的飞出,来到塞勒身前一个急透的旋转,如同一面巨大的金属圆盘一样。将塞勒给护了个严实。

“当”地一声,如同金铁交鸣般的声音响起,这一记空弦无影箭,显然是射在了“阿基隆斯之剑”的剑身上。无影箭的威力虽然大,但“阿基隆斯之剑”毕竟是件高级魔法装备。完金能够承受住无影箭的一击。

任由圣箭师隔着这么远随心所欲地拉弓射箭,会将自己置于极为被动的位置,当下我也不客气,手中剑诀再次一引,御剑就向巴斯图尔克击去。这一击。我不求能够伤到他,只要能够缠住这名圣箭师。变成和他近身相斗,也就达到了目的。

不过巴斯图尔克身为圣箭师。又怎么会轻易让我拉近与他的距离呢?只见他手指一阵挥动,接连三声脆响声传来,竟然一口气向我射出了三记空弦无影箭。

第一箭飞快的破空而至,笔直地射在了“阿基隆斯之剑”的剑尖之上,这一击所带来的撞击绝对不轻,我只觉得御剑的真气也感觉到一阵颤动,险些使飞剑脱出我的真气控制。

圣级强着地绝技,果然没有那一个是能够轻松抵挡的,当下我不敢大意,强提一口真气,全神戒备着。

说时迟那时快,巴斯图尔克地第二箭也已经射到,这次我运足真气迎了上去,又是“当”的一声脆响,空弦无影箭毕竟是无形之物,还挡不住地我的全力一击,顿时被击的烟消云散。

我全力施展之后,御剑速度也快了许多,眨眼之间又迎上了第三支无影箭。连挡数次无影箭后,我对这无影箭的了解加深了许多,也渐渐掌握了它在空中运行的轨迹,当即剑快一引,“阿基隆斯之剑”斜斜的向上一挑,正好挑在无影箭的箭“身”之上,随着破空声的响起,这记无影箭向虚空中射去,眨眼之间就消失无踪。

我虽然一口气连破巴斯图尔克的三箭,但多多少少还是受到一些牵制,而巴斯图尔克也就趁着这个机会,再次拉开了与我的距离,依然保持了他拉弓射箭的空间。圣箭师果然不是易与之辈,怎么也不会被你轻易拉近距离,失去他在远攻中的优势。

这时,巴斯图尔克毫不手弱的再次挥动手指,一连五记空弦无影箭,散落如同梅花的五瓣,向着我直射而来。这五箭角度各不相同,几乎将我停避的各个角度全数封死,让我不得不正面相迎。

巴斯图尔克既然一直在远攻,那我也没必要和他硬碰硬,白白浪费自己的真气。眼见着这五箭就要射到我的身前,我在空中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无影箭的轨迹之后,轻轻松松的避过了这一轮攻击。

巴斯图尔克显然没想到我这么轻松的就避过了他的五箭,微徽一愣。我抓住这个机会,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如奔雷闪电般的划空而至,向着巴斯图尔克当头斩下。

好一个巴斯图尔克,临危不乱,将手中那张斗气凝结而成的金色大弓向上一架,凌空硬生生的挡住了我的御剑一斩。于此同时,巴斯图尔克在空中一个倒翻筋斗,又向后闪出了数米,就在他翻筋斗的同时,手中的斗气一凝,又是一把金色大弓出现在他的手中。并且,巴斯图尔克在翻筋斗的同时,几乎是以头上脚下的姿势,超乱向我又射出了一技空弦无影箭。

这时我来不及收回“阿基隆斯之剑”,但就算空手我也不惧这无影箭,伸手在空中一挥,一道五雷轰顶神准无比的砸在了无影箭之上,两股力量撞击在一起,刚好相互抵消。

短短的一瞬间,我和巴斯图尔克数次交换攻防,都奈何不了对方,刚好打成一个平手。

这时塞勒与麦克雷瑟那边的战局也起了变化,不知道麦克雷瑟是不是有意放水,居然让塞勒有时间使出了风系的顶级魔法“龙卷暴风阵”!

“龙卷暴风阵”虽然不是禁咒,但威力惊人,用于大型战斗中,杀伤力更是巨大,算是加蓬特的拿手绝活,至于塞勒这个老师级的,当然也精通此术了。

不过,就算塞勒是双系圣魔法师,也不可能有能力瞬发这个魔法,麦克雷瑟怎么会给他这么一个吟唱咒语的时间?

第二十九章 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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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放水?

不管怎么样此时已有十余个巨大的龙卷风暴出现围绕着麦克雷瑟不

停的绞来绞去。但麦克雷瑟没有一点慌张,只见他的身形在空中一闪一闪,显然是用着缩地成寸避让龙卷风暴的袭击,一副显的游刃有余的模样。

龙卷风暴是由地面而起刮向空中,麦克雷瑟可以在空中悠哉的躲闪,但在地面上混战成一团的精灵与佣兵们,可就不好受了。

当我们四名圣级在空中展开大战时,地面上的精灵与佣兵也没闲着,互相发起了攻击。论近战,身经百战的佣兵们强一些,但精灵中的那五百名弓箭手,却也不是吃素的。

当五百名精灵弓箭手开始拉弓射箭时,其威摄力相当惊人,好在尼奥、拉尔森等都是百战老兵,紧紧的约束手下将阵型收缩,并让处于外围的佣兵竖起盾牌,尽量减少弓箭带来的杀伤。同时,整支佣兵队伍聚集在一起,向精灵发起了反冲锋。只要能够和这些精灵彻底的混战在一起,那么弓箭的杀伤力在无形中也会减弱。

对这些佣兵们来说,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这些弓箭手都是精灵平民,没有受过专门的战争训练,不懂得把握时机进行一轮一轮的齐射,不然的话,肯定会给佣兵们带来更为巨大的伤亡。

在付出了几十人的伤亡代价后,人类佣兵已经冲到了精灵们地身前。接着他们进入了混战。当混战发生之后,精灵的人数优势就体现的不是那么明显了,一时之间佣兵们并没有处于下风,双方在攻战中互有伤亡。

当塞勒的“龙卷暴风阵”刮起之时,每一道龙卷风都蕴含着巨大的力量,再加上暴风中隐藏的数百道风刃,这是任何一名普通战士都无法抵挡的强大招式。一时之间。精灵和佣兵们都开始四散奔逃以免自己被卷入到这个恐怖地魔法当中。

在“龙卷暴风阵”的肆虐之下,精灵和佣兵们又被分成了两个阵营,各自躲在暴风阵的一边。至少,在龙卷暴风的柱制范围内,没有任何人敢稍做停留。

在施展出这个顶级风系魔法后,虽然不象其它的小型魔法那样可以操纵到极细徽的地步,但攻击的大玫方向还在塞勒的掌握之中,当他看到精灵与人类佣兵因为恐惧而自动分开时。正合他的心意。只见那十几股龙卷风暴在塞勒地操纵下,缓缓的向精灵阵营移了过去。

如果精灵们不避让这一击,那么这个顶级魔法无疑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伤亡。不过,精灵一但四散逃开,那么对于商队的包围,也就等于不攻自破,到了那个时候,绝对是我们脱离包围的绝佳时机。

和塞勒交手的是麦克雷瑟这个顶级强者,塞勒居然还有时间可以施放出这个大型魔法,除了是麦克雷瑟放水外。我再找不出第二个解释。

那么麦克雷瑟为什么要放水?

也许,对于麦克雷瑟来说。精灵族越混乱,他就越能浑水摸鱼,从中捞取好处。如果巴斯图尔克的革命太顺利,将会在无形中削弱麦克雷瑟的影响力。所以,麦克雷瑟也许并不是真的想将玛法给困住,对于他来说。玛法如果能将艾莉斯的消息带回到世界时之城,让王权势力再度抬头。压制一下改革派,说不定效果会更好。

不过。我和塞勒毕竟是麦克雷瑟地心头之患,他有放过玛法的意思,却不能任由我们有机会逃出生天。所以,麦克雷瑟接受巴斯图尔克地邀请,参与到这次的围攻计划中,并借着四大圣级对战的机会,将我与塞勒缠住,但他同时又借塞勒之手,将战局搞的一片混乱。这样一来,玛法自然大有机会趁乱逃走。

如果这一切都是出自于麦克雷瑟的策划,那么他的心机之深沉,又一次得到了验证。

巴斯图尔克看出了现在这种局势下,精灵族地包围圈有所松动,只怕随时一个不小心,就会让玛法他们逃出生天,这可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当下巴斯图尔克不再与我缠斗,斗气一摧斜飞到精灵们地上空,大声喊道:“大家不要慌张,注意这暴风阵的间隙地带,记住要和那些人类佣兵混战在一起。这样一来,人类魔法师也会害怕他地魔法伤害的自己的同伴。精灵们,鼓起勇气,这一战的胜利,必定会属于大占上风的我们!”

这一批精灵都是巴斯图尔克的崇拜者,在听到他的指挥后,立刻又像有了主心骨一般,接照巴斯图尔克的吩咐,避开“龙卷暴风阵”的攻击威力,又于人类佣兵缠战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混乱的战团。

看到这种局面,塞勒果然因为怕伤害到无辜,只好引领着“龙卷暴风阵”往向反的方向吹去。

巴斯图尔克身上的金色光芒一涌,在空中几个轻巧的转折,绕过龙卷风暴的攻击,来到了麦克雷瑟的身边。

只见他们交头接耳了一阵,像是达成了什么共识,同时出手,一个挥出一道剑气,一个射出一记空弦无影箭,目标正是两股龙卷风暴的根部。

“龙卷暴风阵”之所以厉害,还是在于它超大的攻击范围,真要论起每股风暴的杀伤力,还是远远不如圣级力量。当麦克雷瑟与巴斯图尔克分别对两股风暴出手时,强大的能量波动在瞬间就破坏了风暴根部的片衡,使的暴风无法再继续下去,慢慢消逝于空中。

麦克雷瑟与巴斯图尔克出手迅速,不到片刻之间,就将一半的龙卷暴风给消除掉。使地“龙卷暴风阵”的威力大大减弱。

在麦克雷瑟他们破坏龙卷暴风时,我和塞勒也没闲着,借机向麦克雷瑟他们发起攻击。但麦克雷瑟与巴斯图尔克身形灵活,根本不与我们缠战,只是一门心思的对付“龙卷暴风阵”。

眼看着只需片刻,“龙卷暴风阵”就会被破掉,我和塞勒互相递了个眼色。与其等着麦克雷瑟他们得手后继续与我们缠战,还不如乘着这个观会,我们冲破包围逃到密林之中。

只要能够进入到密林,任他麦克雷瑟有通天本领,也没办法掌握到我们的行踪了。到时候有玛法领路,就算路程曲折一点,我们也不愁无法到达世界时之城。

当下我和塞勒也不再近击麦克雷瑟他们了,而是身形一个暴退,向还处在混战中的精灵与人类佣兵冲了过去。

经过“龙卷暴风阵”的冲击。再加上一直处于混战之中,精灵族的包围圈已经不像刚开始那么紧密,在偏南地方位出现了一个薄弱坏节,而我和塞勒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冲去。

只见塞勒左右手同时一挥,两道土龙从地中钻出,如同两道洪流般直向精灵冲去,而我御剑而飞,紧跟着两道土龙之后,将残存的抵抗力量给清除掉。

事实上,防守这一方位的精灵不过百余名。见到塞勒这威势惊人的一击后,他们可不敢直接面对圣级力量。大部分都四散逃开,即使有小部分还坚守原地的,也被我和塞勒给清除掉了。

一眨眼间,精灵的包围因就被打开了一个缺口,我大喝一声,御剑飞起冲入到混战的精灵与佣兵之中。将大多数的精灵攻击给挡了过来,给那些佣兵争取一些返身撤退的时间。

我御剑速度极快。再加上运起金刚伏魔圈做为防护,并没费太多功夫就将混乱地战团给切开。将大多数精灵挡在了我的身后。而我们这一方的佣兵,也乘机向打开的那个缺口撤退。

这时麦克雷瑟和巴斯图尔克也看出情形不对,他们只留麦克雷瑟一人继续清除剩余的龙卷风暴,而巴斯图尔克则飞身向我们这里扑了过来,在他人未到时,已是一记空弦无影箭招呼了过来。

塞勒早就有所防备,在他的操纵之下,四周空气剧烈的震动起来,就像是一圈圈波纹般的向那枝无影箭套去。

一圈波纹的力量可能微不足道,但这波纹层层套去却有着聚沙成塔的功效,本来也是由空气压缩而成地无影箭,在“啵”的一声轻响后,在空气中解体。

塞勒做为精通风系魔法地圣魔法师,对付起这由空气凝结的无影箭,正可谓是专业对口,比起我轻松写意了许多。

巴斯图尔克见空弦无影箭无法奏效,立刻从他身上的箭囊中抽出了一支寒光四射的羽箭,仅从箭身上的光芒来看,这显然是一技全金属打造的羽箭。看来,巴斯图尔克要发出最强地一击了,毕竟比起无影箭,像这样有实盾的金属箭身,在威力上绝对会大出许多。

只见巴斯图尔克将这金属箭搭在斗气凝结地金色大弓上,虽然没有弓弦,但在他的斗气一摧之下,这枝金属箭立刻如电闪雷鸣般地射了出去。

呼啸的破空声猛然响起,比起空弦无影箭不知道尖锐了多少倍,而这金属羽箭射出的速度实在太快,就像是能够和空气摩擦起火一般,在箭身周围形成了一团如火焰般的热气。如果一扫眼看过去,仿佛这时的金属羽箭已经不再是一枝箭,而是变成了一条小型的火龙,张牙舞爪的向前直射而去。

这时,巴斯图尔克口中喊出的声音才传入到我们的耳中:“火龙闪电箭!”

好厉害的一箭,速度居然快过了声音!

面对这样的雷霆一击,塞勒也不敢有半分大意,只见他的手在虚空中快速连点,这个手法我绝不陌生,因为塞勒也拿出了他的压箱底绝活,超小型隔绝空间!

眨眼之间,超小型隔绝空间已经布好,而这时“火龙闪电箭”也几乎在同时射到。

这一箭的威力虽然非凡,但要想破开禁咒“隔绝空间”显然还不足够,只见在一阵耀眼的火花之中,那只金属羽箭最终跌落在尘埃中,没能对“隔绝空间”构成丝毫伤害。

塞勒的这个超小型“隔绝空间”,确实称得上是天下防御力第一的魔法了,连巴斯图尔克这个圣级的全力一击,也只能是无功而返。

不过相较之下,麦克雷瑟就更显得厉害,他能够在初次遇到这一神奇魔法时,就能想到通过缩地成寸来破开这最强防守,足以说明他的应变能力、战斗经验,实在是到了极为可怕的程度。以麦克雷瑟的实力,如果不是他有心放水,恐怕我和塞勒没办法创造出这个让大家逃离的机会吧?

有了塞勒的超小型“隔绝空间”相阻,我暂时用不着考虑巴斯图尔克所带来的威胁,只需要专心抵挡精灵们的近击就行。只要我们能够多挡一阵子,佣兵们逃走的希望就大上一些。

逃在最前面的,是达伽马和他的私人护卫,毕竟他是这个商队的主人,是最主要的保护对象,佣兵们的首要任务也正是保护他的安全。

在达伽马的私人护卫中,那四名贴身的随从显然是身手最高明的,他们其中的两人架起达伽马,飞快的向那个缺口退去,另两名随从一前一后的警戒着,以防有流矢的伤害。而尼可逊这个胖胖的管家,则是跌跌撞撞的跟在他们身后。

至于货物与那些挑夫,在这个时候谁还有空去理他们?只要达伽马和尼可逊这些最没战斗力的人都能退出战场,我们自然更无后顾之忧了。

眼见着达伽马就要逃出生天,奇变突然横生,一直紧跟在达伽马身后的尼可逊,像是脚下突然绊到了什么东西,一个踉跄跌了过去,正好扑倒在达伽马的背上。

尼可逊的体重可谓惊人,这一扑的力量绝不会小,达伽马身不由己的变成了滚地葫芦,和扶着他的两名随从一起倒在了地上。

第三十章 史上最胖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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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史上最胖叛徒

等到尼可逊手忙脚乱的站起身来,大家却惊讶的发现,达伽马依然扑倒在地上,动也不动。而他的背心处,插上了一柄雪亮的匕首,一滩血迹正在他的背心迅速扩大。

在这么短短的一瞬间,达伽马居然遇害了?是谁出的手?可惜的是,达伽马身上虽然有我的四道“五雷轰顶符”,却根本来不及使用。

估计,他根本就没想到,真正致命的袭击,并不一定是外敌,而是来自他的身边吧?

扶着达伽马的那两名随从,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后迅速的翻牙站起,但他们看到达伽马倒在血泊中时,立刻就傻了眼,呆呆的站在那里动也不动,眼中满是惊骇的神色,显然他们没想到达伽马就这样死在他们的眼前。

至于尼可逊,则是如同杀猪般的尖叫起来,像是受到十分大的惊吓,但我却清晰的看到,在他那对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里,有一丝得意的精光闪过。

毫无疑间,向达伽马下手的,就是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胖胖管家尼可逊。达伽马死的不算冤,任何人如果是被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出卖,除了怪自己瞎了眼外,怨不得别人。

做为达伽马的管家,尼可逊无疑是深获信任的,甚至可以说他是达伽马身边权利最大的人,在很多场合下都可以代表达伽马的身份。但即使是这样,尼可逊依然用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他背叛了达伽马!

难怪麦克雷瑟能掌握到我和塞勒地行踪。估计是尼可逊向他通风报信吧。虽然我和塞勒都有假身份,但符咒的神奇,再加上一人一熊的奇怪组合,只要麦克雷瑟知道了这样的信息,也就不难猜出所谓的汉斯伯爵和他地熊族护卫。就是塞勒和我。

至于尼可逊为什么要背叛达伽马,也不难猜测。在达伽马的身边,就算尼可逊表面再风光,但他的骨子里还是一个仆人身份。达伽马财雄势大。但麦克雷瑟却更是重量级的大人物,真要选一个主子投靠。当然就要选一个最强硬地。

甚至麦克雷瑟可以给尼可逊许诺,扳倒达伽马后,他可以支持尼可逊继任成为莫尼卡城的城主。

摇身一变,从仆人身份变成一城之主,这样巨大地诱感恐怕谁都无法拒绝吧?

我几乎可以想像,当麦克雷瑟抛出这个诱饵时。尼可逊立刻就会葡伏在他的脚下,做牛做马也心甘情愿。

我一直在猜想我们这群人中是谁泄露了行踪,本来还有些坏疑那名少年精灵,但实际上战局一开始,那名少年精灵就坚定的站在了我们这一边,一直守护在玛法的身边。而且。这名少年精灵非常有天份,他的武器虽然是一张普普通通的长弓。但他射出去地羽箭全部带有爆炸效果,给对方的精灵射手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很显然。这名少年精灵是一名元素弓箭手,这可是一种天赋异能职业,可以预见他未来的成长空间十分值得期待。

在场的人没有谁是傻子,虽然尼可逊装出一副慌张的模样,但大家他目光还是全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特别是达伽马身边地四名随从,可说是达伽马贴身的死士,在主人被杀后,只经过短暂地迷茫后立刻会过神来,把仇恨的怒火投向了尼可逊,将他团团围在中间。

尼可逊擦了擦他那胖胖额头上的汗水,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傻笑道:“你们围着我干什么?还不快看看城主大人有没有事?”

四名随从毫不所动,继续向前踏上一步,眼见着再向前一步他们就会立刻出手攻击尼可逊。但就在这里,奇变再次横生。

尼可逊胖胖的手向外一抖,四张黄色的纸将被抛了出来,同时他的口中连珠炮般的连喊四声:“疾!疾!疾!疾!”

就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四道连坏紫色雷电从天而降,轰在了那四名随从的头顶上,这一招正是降魔神通中的五雷轰顶!

那四名随从的实力不俗,但尼可逊抛出的“五雷轰顶符”却出乎他们的意料,一时不察下被轰个正着。

这“五雷轰顶符”是我跨入圣级之后所制,威力绝不算弱,那四名随从挡不住紫色雷电的轰击,相继被劈倒在地。

看不出尼可逊那胖胖的外表下,居然还隐藏着如斯狡猾,他先是把达伽马的“五雷轰顶符”给偷了过去,然后出其不意的干掉达伽马,再顺便用符咒将四名随从撂倒,这一切显然是事先都有所预谋。

达伽马和尼可逊他们一行本来是冲在最前面,现在闹出这么一起惊变,立刻影响了我们整支队伍的突围。

拉尔森受雇于达伽马,但他没想到自己的雇主会被管家给干掉,心急之下也顾不得组织佣兵突围,带了十余名身手好的手下,向尼可逊近了过去。

雇主被杀,这对于佣兵来说已经算是任务失败,如果再让凶手在眼皮底下跑掉,那么这些佣兵以后也不用混了。所以,对于尼可逊,拉尔森可说是充满了很意,根不得立刻将他抓住乱刀分尸。

尼可逊在搞定四名随从后,也没闲着,迈起他的两条肥腿,快步的向外围跑了过去。别看他身体肥胖,但真要逃起命来,还算的上灵活。

这个时候,本来被打开的包围缺口,也被精灵给堵上了,冲在最前面的精灵,已经和尼可逊碰了头。

尼可逊挥着他的肥手,大声叫道:“我和你们是一伙的,快帮帮我!”

精灵们也没多话。侧身让尼可逊通过,然后和近过来地拉尔森他们执刀相对。

精灵们终于借这个机会,再度形成一个包围圈,将我们一行给围在了中间。巴斯图尔克也不再同塞勒相斗,绕过了他布下的超小型隔绝空间。飞身堵在了我们前近的方向上。

眼见着只要再向前数十米,我们就可以冲过驻扎的那片四地,进入到密林当中,现在却不得不功亏一篑。

麦克雷瑟此时也将“龙卷暴风阵”给彻底的清除掉。飞到了巴斯图尔克身边,而尼可逊则是像个跟在虫般地站在麦克雷瑟身后。显然是极快的就认定了他的这位斯主子。

只听麦克雷瑟哈哈笑道:“塞勒老师,铁熊小朋发,我们还没分出个胜负,怎么这么快就想走?亏巴斯图尔克老弟还一门心思想请你们做客。好在尼可逊能够体会我们的好意,不然地话,我可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请到几位的大架。”

尼可逊一脸堆笑地道:“以麦克雷瑟大人的威名。能够追随在你的身边,实在是我等小民的荣幸。达伽马虽然曾是我的雇主,但他却不识时务站在麦克雷瑟大人的敌对方,我只好出手结果他,以表达对麦克雷瑟犬人地忠心。”

麦克雷瑟笑着点头道:“做为我的朋发,我当然不会亏待。尼可逊先生请放心,你帮助了我。我自然也会有所回报。”说到这里,麦克雷瑟转过头来对着我们一笑道:“两位。难道你们不觉得,如果我们能够做朋友,远比做敌人更好吗?”

我冷笑道:“蛇蝎之辈,谁要是敢做你的朋友,恐怕最后连骨头都要被你啃下去。”

说到这里,我也不再客气,御剑就向麦克雷瑟斩了过去。现在我不求能和麦克雷瑟分出个胜宜,只要能够引起混战,突破这数十米的距离,将大家护送到密林中,也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看到我说打就打,麦克雷瑟也不生气,只是徽徽一笑,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向上一挑,将我的飞剑给顶了回去。

看到我抢先出手,塞勒也没有闲着,口中念出一段急促地咒语,瞬间就划起一股大风,在地面上吹起了滚滚灰尘,将整个战场都笼罩了进去。

这一记魔法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吹起的灰尘无疑可以扰乱大家地视线,局面越是混乱,自然就更方便我们空围。

我们四名圣级又混战在一起,强大的气劲在碰撞下不停地发出暴响,四散的气流将那些灰尘吹的满天飞舞。在我们的交手范围内,普通精灵或是佣兵根本没法接近,但在我们的战局之外,精灵和人类却是无比混乱的战成一团。

离着密林不过是数十米,只要拼了老命的冲过去,就可以逃出生天!所以佣兵们一时之间暴发出了极强的战斗力,将战线逐步的向前推进。

巴斯图尔克看起来有些着急,因为这样的局面绝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但四大圣级交手,又容不得巴斯图尔克分心,就算他想掌控局面也力所不及。

麦克雷瑟倒是一脸轻松的和我们交手,仿佛这眼前的乱局与他无关。我一直在坏疑麦克雷瑟有所保留,如果他出尽全力,恐怕我和塞勒不会是他同巴斯图尔克的对手。

只要玛法他们真能逃出去,麦克雷瑟立刻就会对我们痛下重手,现在他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拖住我和塞勒,等到一个他认为合适的时机,再收拾我们。

麦克雷瑟的厉害,我可是领教多次,这家伙做事往住出人意表,让你根本猜不透他下一步想做什么,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对我们而言就会越危险。

我和塞勒不想这样缠战下去,在打斗时总想抢占靠近密林那一边的方位,但麦克雷瑟没给我们丝毫的机会。从这一点也可看出,麦克雷瑟还留有余力。

打着打着我不由心头火起,虽然现在战局不明,但玛法混在一群佣兵中,我也失去了她的踪迹。就算最后能够逃出去,和玛法失散之后,我又怎么才能找到世界村之城?

自从麦克雷瑟出现后,我一直就是处处受制,压抑之下心中的兽族血性难免暴发,忍不住怒吼一声,御剑冲了上去和麦克雷瑟展开近战。

自从能够使用御剑术后,我就一直习惯远攻,这也是上一世在修真界的习惯。毕竟修真界的功法,都是用法术、法宝对轰,有谁会傻的用拳头砸人?

这一世投胎到了兽族,在无法修真之前,我唯一能依赖的就是兽族那强横的肉体,所以最开始的修炼之路,就是在老爸的督促下拼命锻炼肉身,这也为我的强壮体魄打下了基础。

发现万物长生法重新开始的真后,由于只算是踏入门横,便为实在是太低,根本无从发挥那些修真界的法术威力。于是,我只能将一些粗浅的道法,运用到肉搏实战中,居然也能够大幅度提外我的战斗力,为我赢得了兽族素年第一高手的美名。

在那一段时间内,我的打斗方式还是近战肉搏为主,即使是我唯一能够远攻的掌心雷,也被我改造成了掌中雷,大大提升了我近战时的威力。

踏入到先天境界后,我终于能够施展出御剑术,而御剑术也是我现阶段能够施展的最强攻击法术。我的乾伸袋中还收藏着几柄可称上价的宝剑,但就算我现在有着上一世的金丹期修为,也不足以驱使这些仙兵,更别提区区先天境界了。

于是我只能将“阿基隆斯之剑”炼成本命剑丸,毕竟这把剑在这个异世也算得上是一把高级货。“阿基隆斯之剑”威力十足,锋利有余,做为我现在这种实力的剑丸,还算的上是气派。不过,这把剑始终是魔法装备,不是通过道家丹鼎术炼出的法宝,在用真气造纵时总有些阻碍,一些御剑术中的精妙招数使不出来。

这次我一发火,冲过去和麦克雷瑟近战,反而打出了一些效果。上有一柄巨剑凌空飞砍,下有我狂风暴雨般的拳脚相加,一时之间闹的麦克雷瑟也有些手忙脚乱。

第三十一章 我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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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我闪

来到这个异世界,投身在熊族之后,实际上我已经习惯了用拳头打架,用我那双厚实的肉掌去相击敌人,而我也是这样一路成长起来的。

特别是被麦克雷瑟囚禁的那三个月,我隔三差五就和麦克雷瑟这一强敌大打出手,使我近战肉搏的实力大大提高。

但是,踏入圣级后我却从没试过近战,原因就在于我脑子里上一世修真的思想根深蒂固,能够御剑之后谁还会想到去动拳脚?

事实上,这一世我是拥有强壮肉身的兽族,在踏入圣级之后,身体更是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力量、速度、反应、抗击打力,都有了数倍的提高,就算是不用五丁开山术,拳脚上的力量也比晋级之前全力以赴要强。

现在,我用五丁开山术全力提开了自己的力量,使我每一拳每一脚中所蕴含的力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高度。如果麦克雷瑟不是同样身坏五丁开山术,只怕当场就要被我给砸趴下。

在没踏入圣级之前,我和麦克雷瑟的实力相差太远,不论我怎么尽全力,也没办法伤到他分毫。但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毕竟我也算是这个异世的顶尖高手之一,麦克雷瑟再不可能像以前那样,轻轻松松的就能应付我。

再加上我的御剑之术,虽然因为分心近战的原因,无法灵活自如的操纵。但通过神念控制,只是重复一下当头斩下地动作,却是游刃有余。这样一来,等于我近战时有拳脚招呼,头上还时不时有一把利剑下劈一下。对麦克雷瑟形成了上下夹攻之势。也难怪他一时之间难以应付。

麦克雷瑟偷学了我的一些粗浅道法,但这御剑之术他可不会,在挡住我拳脚进攻的同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阿基隆斯之剑”不停的骚扰他,却没办法反击。

事实上麦克雷瑟也是因为有一个习惯性地判断,才使他处于被动。

麦克雷瑟和没升入圣级前地我,实在是打过太多场架了,早就习惯了我的一招一式,甚至可以说。他闭着眼睛都不会被以前的我给打中。

等我晋级到圣级后,也和麦克雷瑟有过交手,但我一直用的就是御剑术,顶多再招呼一下五雷轰顶,从没和他动过拳头,打过肉搏。在麦克雷瑟的意识里,他还没注意到我普级到圣级后,论起拳脚同以前相比已是天差地别。

其实,在动拳脚之前,我自己都没想到晋级到圣级后。会让我的拳脚功夫有如此大幅度的提高。事实证明,这一世我的兽族身体让我在肉身上有了前所未有的强悍,自然让我的肉搏能力达到了一个极高地程度。

在措不及防之下,麦克雷瑟被我打了个手忙脚乱。当然,我一时之间占上风,并不代表我就能打败麦克雷瑟。虽然他在我的进攻下节节后退,但从始至终我都没有一击能够真正的招呼到麦克雷瑟的身上。

“星空下第一勇者”的称号名不虚传。麦克雷瑟战斗经验之丰富,绝对是我无法相比的。就算他一时对我的实力判断失误,使自己处于下风,但只要他能重新适应了我的力量,马上又能重占上风。

不过,那怕只是短时间内,我能够把麦克雷瑟打的左支右挡,狼狈不堪,也让我心头大爽,先前的郁闷也随着这一轮急攻发泄了出去,怒火慢慢平息下来。

斗到兴起处,我兴之所至,突然来了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麦克雷瑟地身后,对着他的屁股一脚端了过去。

以麦克雷瑟的实力,再加上他有护体斗气,就算我这一脚踢中了他的屁股,也不可能伤到他。但麦克雷瑟是堂堂“星空下第一勇者”,如果在这么一个场合被我踢中一下屁股,那他的脸也就没地方搁了。

我的这种打法有点近似于无赖,但对付麦克雷瑟这样地货色,还用得着讲什么君子风度吗?不过麦克雷瑟的身手确实出众,即使是在措不及防之下被我偷袭,他也在瞬间有了应对之策。

我一脚刚刚踢出去,麦克雷瑟也在同时来了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了我地侧边,这直奔他屁股的一脚自然是踢空。

虽然一脚没踢中麦克雷瑟地屁股,但我却来了兴趣,当下得理不绕人的又是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麦克雷瑟身后,目标还是他的屁股。

有了防备的麦克雷瑟更不可能让我得手,他同样是以缩地成寸对付缩地成寸,巧妙的避过了我的攻击。

一时之间,我们俩的打斗方式显的有些诡异,都是在四下里不停的一闪一闪,并没有实盾性的接触。这样的交手,全没圣级强者的气势,但我和麦克雷瑟的身形,忽之在左忽之在右,飘忽如同鬼魂,就算没有因为交锋而引起的能量气暴,也足够让周围的那些佣兵和精灵吓破胆,根本不敢靠近我们的战团。

有一点是我值得庆幸的,那就是我和麦克雷瑟现在的较量,并不是真正的生死相搏,我的目的只不过是要制造出逃脱的机会,那么,现在麦克雷瑟被我逼的不停后退,就是一个最佳时机。

事实上,在我狂风暴雨般的攻势下,麦克雷瑟已经退出了数十米,接近到密林的边缘了。而在我和麦克雷瑟缠斗时,塞勒也利用自己强大的魔法实力,将巴斯图尔克压制住,战局已经转向对我们有利的方向。

我和塞勒看起来占了上风,佣兵们自然也都斗志昂扬起来,一鼓作气冲破了精灵们地包围网。杀在最前面的十余名佣兵,已经冲进了密林里。

在这迷透之森中,密林的浓密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只要你钻进了密林,就像一只蚂蚁逃进了大草原。再想把你给找出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至于进入迷途之森地密林后,能不能找到出路,会不会迷路,那就是现在地我们不用考虑的了。毕竟,要在逃过精灵们的追杀后,才有必要考虑这些后继问题。

有佣兵冲出包围圈,等于在防线上打开了一个缺口,双方的心态立刻发生了变化。这些精灵毕竟都是平民出生,虽然在数量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但没有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在指挥上难免有些不统一。

被佣兵们冲破一个缺口后,大部份的精灵不免有些泄气,战斗意志也随之大幅下滑。人类佣兵都是些老油条,那有不抓住这个机会大逃特逃的道理?不过是片刻之间,就有数批佣兵接二连三的冲入到密林之中。

我不由的松了口气,既然已经有佣兵逃出包围,那么尼奥他们地身手比起一般佣兵还要强上许多,逃出生天的可能性自然就更大一些。对于这个“血玫瑰佣兵团”,我可是充满了好感,如果他们也能在这一战中安然无恙。就更合我的心意了。

这时,混战也差不多到了该结束的时候,虽然大多数的佣兵倒在了精灵们的围攻下,但冲出包围圈的也不在少数,至少有一百多人算是逃了出去。虽然有些精灵不肯放弃而追进密林中,但这些佣兵只要随便往什么地方一钻。精灵们也只能望林兴叹。

更何况,追到密林之中。在局部上精灵就会失去数量上的优势,到时候双方真要照上面。还指不定是谁杀谁呢。

眼见着时机正好,我猛的一个瞬移,脱出与麦克雷瑟的战圈,御剑飞到塞勒地身边,将他的手一拉,同时口中哈哈大笑道:“麦克雷瑟,今天小爷踢不中你的屁股,算你运气好,我们下次再试!现在小爷不奉陪了,我闪!”

说着,我一拉塞勒,头也不回的冲向了密林之中。

我身后立刻传来了一声怒喝,显然是麦克雷瑟发出,即使见不到他的脸色,我也能想象到他此时应该是满脸铁青。

不过现在可不是我放松心情的时候,随着麦克雷瑟地这一声怒喝,我觉得身后有一团极为庞大的能量聚集起来,难道是麦克雷瑟要出杀招?

那怕只是用眼角地余光看去,我也能感觉到身后一团耀眼的金色光芒亮起,那巨大地能量波动,让我也觉得有些心惊胆颤。急切之间我猛的真气一催,极全力御剑向前飞去。

我御剑飞行的速度比塞勒飞行要快,塞勒也就任由我将他拉着,同我一起站在飞剑之上,过一把飞剑瘾。不过塞勒也没闲着,随着他快速的低吟咒语,一层层的空气壁障在我们身后凝结起来,可以最大很度帮我们抵挡麦克雷瑟全力一击所带来的冲击力。

密林中枝蔓横生,我几乎是贴地御剑飞行,好在御剑术是由神念操纵,转折腾挪灵活无比,那怕是在密林中穿行也并不影响我的速度。

眨眼之间,我听到身后一声狂暴的剧烈爆炸声响起,然后就觉得在我身后由塞勒布下的那些空气壁障如同玻璃幕墙被爆炸气流冲击一样,层层碎裂开来。再然后我就见到无数的残枝、碎石、乱土从我的身边横飞过去,其势如流星飞弹,声势十分惊人。这些碎物撞在远处,就连碗口粗的小树,也是一碰就折。很显然,麦克雷瑟这一击所造成的冲击力,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幸好塞勤同我在一起,有他在我身后将这一击的冲击挡下来,使我可以不用分心的全力御剑飞行。如果我只有一个人,在麦克雷瑟这样的一击面前,唯一能做的就是回头尽力防守,以免被这一击给伤到。

麦克雷瑟这一绝招的余威久久不歇,可以想象在他的这一击下,只怕已有一片密林被夷为平地。在这其中的,不论是精灵还是佣兵肯定都无法幸免。不过,巴斯图尔克到底会不会去找麦克雷瑟算这笔误伤精灵的帐,就不是我现在能够操心的了。

冲到密林深处后,我立刻收起“阿基隆斯之剑”,一把背起塞勒,就在这密林中撒开脚丫子,转弯抹角的跑起来。

这样的逃跑方式,反而比在空中飞行更安全,毕竟凭借飞行时所发出的气息,麦克雷瑟可以在十余里的范围内感应到我们的方位。靠飞行就想彻底的甩开麦克雷瑟可不容易,总不至于要我再次冒险来个一气化三清吧?

现在我只靠两条腿跑在密林之中,根本就不运转身上的真气,也就不会流露出能量气息,这样一来麦克雷瑟就无法掌握我们的行踪。身处密林之中,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只要借着地利隐身于其中,就像是一滴水融入了大海,麦克雷瑟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将这片密林铲平,把我们找出来吧?

我从小就爬山翻林掏鸟窝玩惯了的,塞勒身材又比较度小,背着他我没感觉有多少重量,照样能够健步如飞,在七拐八弯之后,已经逃出了好远,就连自己到底身处何方也不知道。

虽然人人都说迷途之森中危机重重,但我和塞勒身为两大圣级,还用得着怕什么危险?不过,现在我们也不能随便出手,因为麦克雷瑟肯定是满世界在找我们,如果被他感应到了我们的气息,那可是件麻烦事。

现在是深夜,密林之中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但正好能够隐藏我们的行迹。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我们看了看星空,大致明白了四周的方向。

如果向北,那是回到莫尼卡城的方向,等于自投罗网,当然被否决。

世界树之城虽然不知道具体方位,但肯定是在迷途之森的深处,那么向南走在大方向上就不会错。不过,南方肯定是麦克雷瑟他们重点防范的方向,于是我和塞勒干脆决定先向西行,再折返南下,至于能不能找到世界时之城,就全凭运气了。

第三十二章 元素能量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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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元素能量的黑洞

在密林中穿行了平夜,当天色惭惭亮起来时,我已经背着塞勒走出了数十里地。

这一路行来,赶到后面赶不转松,因为在密林的深处,处处都有浓雾翻腾,可谓是伸手不见五指。这也算是迷途之森的特色了。

先前我们大战的地方,因为有座小山丘的存在可以挡住一些雾气,使的那里看起来和普通树林差不多,让我对迷途之森的认识还不深。但模黑走了平夜之后,我总算是明白这迷途之森名不虚传了。

走到密林深处再想辩清方位,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每次我都只能找一棵大树,爬上树顶钻出浓雾看看星空,辩明方向,然后再退回到密林之中,慢慢的摸索前行。所以就算我脚程不算慢,这一晚也只跑出了数十里地。

等到太阳升起时,林间的浓雾渐渐散去,我的视野才算清晰起来,能够大致看清周围的地貌。于是,我将塞勒放下,和他一起并肩前行。

密林之中完全是没有路径的,我们只能统过一操棵大树曲线前进,而这些大树全都生的参差不齐,左一棵右一棵,绕来绕去很容易失去方向感。好在今天是个晴天,大阳高高的挂在空中,等于是最好的指南针,可以让我们不用担心迷失方向。

现在离我们大战之地已经有一段距离,我们并不怎么担心麦克雷瑟还有本事找到我们。只不过,现在和玛法失散了,少了这位引路精灵,我们还怎么去世界树之城?

事实上,赶往迷途之森的中心地带走去,参天大树就会越多,甚至连高达数百米的千年老树,都可时常碰到。至于世界树到底生成什么模样。我们全然不知,而精灵族也不可能在密林中挂出指路牌,告诉外来者世界树之城的位置。

我们现在离迷途之森的中心地带还远的很,暂时也就不用操心怎么找世界树之城了,现在只需要悠哉悠哉的在密林中慢慢前行,保证大方向不错就行。

途中,我们还遇到有两只出来找早餐的魔兽,被我好一通猛揍,最后夹着尾巴逃地老远。幸好我和塞勒都有空间戒指装备。储存的食水还有,不然的话这两只魔兽早餐没找到不说,还很有可能变成早餐。

很快的一天时间过去,我们随便找了一操大树。就趴在松丫上休息了一晚,反正现在屁股后又没人追杀,还要摸黑连夜赶路就是自讨苦吃了。

天色一亮,我们继续轻装上路。还没走出大远。就听到前面隐隐有人声传来。说来也巧,这个声音我们并不陌生,正是“猛虎佣兵团”

的拉尔森。

拉尔森有着高级剑士的身手,能够突围而出的机率十分大。听他那中气十足的声音,显然没受什么大伤。

“都是这个扫把星!都是这个扫把星!他是魔鬼,魔鬼!你们居然还护着这魔鬼?难道想把我们大来都害死不成?”

还没等我和塞勒走近,就听见拉尔森大着嗓门在那里狂吼,就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难道经过前天脱上的一战,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地情绪了?

我和塞勒面面相觑,觉得在没摸清楚情况前,还是暗中观察一下为好。我们又前行了十余米,就看到前面有一棵五六十米高的大树。隐身在暗处一看,在树冠下有一小片空地,此时正有数十个人站在那里,分成两拨隐隐相对。

其中一方,正是以拉尔森为首的“猛虎佣兵团”,他们差不多只余下三十来人,不少人身上还带着伤,显然是为了突围而付出的代价。拉尔森站在他们地最前面,身上没看出有什么伤,但那一身漂亮的亮银色盔甲已是破损不堪,珠光宝气的长剑也满是血污,论形象比起以前可差远了。

另一边,只有十来个人,正是尼奥他们一伙,看来在突围一战中,他们的损失也不小,除了伤亡赶过一半,还人人身上都带伤。不过内维尔、雷欧还都好生生地站在尼奥身后,而他们这一方剩下地十余人,都算是我的熟识整个“血玫瑰佣兵团”中身手较高明的,基本都在幸存者之列。

佣兵团里的那名中级魔法师以及三名相级魔法师,虽然样子看起来有些狼狈,但并没有受到什么大地伤害。至于另外幸存的,还有两名中级剑士和两名初级剑士。看来“血玫瑰佣兵团”中的高端战力,只是减员了两名初级剑士。

看来,只有实力才是自己生命的保障,能够熬过那场混战的,都算是精兵了。

虽然尼奥他们人数比较少,但个个都算得上是好手,真要冲突起来,拉尔森他们人数虽多也不见得能占到什么便宜。

那个神秘的“老大”现在被尼奥他们保护在中间,依然是一副沉默的模样,他身上的衣服也没什么破损与污渍,好像前晚的一场混战,根本就没影响到他。当然,没受什么伤,并不一定就明他地实力出众,说不定只是被尼奥他们保护的很好罢了。

难道拉尔森口中所谓的扫把星、魔鬼,就是这个神秘的“老大”?

联想起在商业街上的那一场冲突,拉尔森的口中也没说什么好话,什么小哑巴、保姆之类的都曾脱口而出,把好脾气的尼奥都给激怒了。现在看他们的样子,难道又是为了“老大”而起冲突?

这时尼奥冷冷的看着拉尔森道:“拉尔森,你大让我失望了。本来,你应该是一名出色的佣兵,但现在的你呢?难道经过前晚的一场败仗,让你失去了判断力?失败是因为对方的人数比我们多,绝不是因为什么虚无飘渺的诅咒给我们带来了霉运。难道说,你因为无法面对失败,就要随便找一个借口?”

拉尔森红着眼睛道:“尼奥,我知道你想护住他,但‘黑魔的诅咒’可不是我编出来的,这个可怕的诅咒已经在世上流传了近千年。事实也证明。就因为这个扫把星的存在,我们昔日地辉煌,渐渐没落,甚至在三年前,佩德罗团长还意外身故,让那个曾经天下第一的‘血色佣兵团’烟消云散。尼奥,佩德罗团长曾是我们的偶象,难道你还要护着这个害死他的扫把星?”

尼奥操操头道:“老大是佩德罗团长的孩子,也是佩德罗团长指定的接班人。做为一名佣兵,保护自己的团长,难道不应该吗?”

拉尔森不屑的冷笑道:“什么佩德罗团长的孩子,他不过是个野种。一个艾母是谁都不知道地野种!”

随着拉尔森的这句话,我明显的感觉到“老大”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而尼奥地脸色也一下子涨的通红,举起了手中的双手剑。怒喝道:“拉尔森。你会因为污辱我们的团长,而付出代价!”

拉尔森也红了眼睛,举起了手中染满血迹地长剑,同样大声道:“尼奥。我尊重你,但不怕你!今天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发过这个扫把星。我曾经愿意为之付出生命地‘血色佣兵团’因为他带来的诅咒成为了历史,我不能让现在的‘猛虎佣兵团’重蹈覆辙。有这个家伙存在的地方,是不会带来好运地!”

看到尼奥和拉尔森都是一副准备动手的模样,双方的其他人也闲不住了,全都兵器出鞘,局面变的剑拨弩张起来。

我和塞勒对视了一眼,让他们这样自相残杀可不太好,就准备出手阻止。名义上。塞勒还是“血玫瑰佣兵团”的雇主,再加上前晚我们两表现出来的圣级身手,震住场面应该没什么问题。

不过,还没等我们出声,一直被尼奥他们护住的“老大”,突然快步走了出来,站在双方的中间。同时,他向双方挥了挥手,那意恩好像是要大家停止争斗。

尼奥有些不放心的大叫声:“老大!”看样子是准备冲上前去护住他,但被老大挥手阻止了。

拉尔森手握长剑,杀气腾腾地盯着“老大”,看那架势好像随时都准备出手。但“老大”并不怕拉尔森,直接面对着他,做出了几个古怪的手势。

拉尔森吐了口唾沫,道:“你的这些哑巴手势老子看不明白,老子也不想明白,反正只有你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霉运才不会伴随着我们!”

尼奥在一旁怒喝道:“拉尔森,你嘴巴放干净点,我们老大好心劝你,你别不识好歹,当心……”

尼奥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老大”再次挥手阻止,只见他沉默了片刻,突然动手将身上的披风给缓援解开。

自从见到这位神秘的“老大”后,我还从来没有见他解过那件黑色的披风。而且,据塞勒观察,这件黑色披风应该是件魔法装备,能够隔绝一切气息的外泄,正是这件披风使我们根本无从了解这位“老大”的实力。

看来,这次“老大”主动解开披风,是准备揭开他身上那层神秘的面纱了。

看到“老大”的举动,尼奥他们的神情也变的紧张起来,尼奥更是急道:“老大……”

但“老大”每三次挥手止住了尼奥,慢慢的将他的身体从披风中解放出来。

拉尔森的神情也紧张起来,他像是给自己打气似的道:“魔鬼!你终于要露出你的本来面目了?我绝不会怕你!”

“老大”的动作虽慢,但最终还是将披风解开,随着披风一点点的脱落,一股强大的元素波动渐惭显露出来,那怕只是露出冰山一角,也足以说明其强大。

我和塞勒惊骇的对望了一眼,难道这名“老大”居然是位圣级高手?

不过,当披风解开一平时,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头了,与其说是披风解开后“老大”发出了强烈的元素波动,还不如说是四周空气中的元素能量全被老大给吸收了过去。真要找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那么现在的老大就像是元素能量的黑洞,四周的几素能量被不断的被散入到这个黑洞中。

随着元素能量疯狂的涌过去,“老大”身周的空气也剧烈的抖动起来,带起了一个一个的气旋,夹带起地上的一片片灰尘,将他的身形裹在一团风尘之中,让我们依然看不清他的样子。

最让我觉得惊讶的是,我感觉到身边塞勒身上所蕴含的元素能量,也被这元素黑洞给一丝丝的吸了过去,这种现象实在是太诡异了。

“血玫瑰佣兵团”中还有四名魔法师,他们像是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似的,一起生在地上,静静的低头默不作声。

塞勒显然是察觉出了自己身体的异状,再也不顾不得隐藏身形,惊较的大叫道:“禁魔空间!?……居然是禁魔空间!难道,所谓‘黑魔的诅咒’,就是指这个元素能量的终结者?这个神秘的老大,居然是一个活动的禁魔空间??”

说到这里,塞勒身上的气息猛的一涨,居然发动了他的领域力量,随着身周空气一阵奇特的波动,塞勒身上的元素能量再没有流失,但他依然神色紧张的呆在领域内,不敢有什么异动。

好在“老大”吸收的只是元素能量,对我的身体没有半点影响,我暗中试了一下,真气运转一切正常。看来,这个禁魔空间,只是对元素能量有效了。

塞勒虽然没有继续隐藏身形,但在场的那些佣兵也顾不上把注意力分散到我们这里,因为“老大”现在引起的异动,实在是太可怕了。

方圆百米之内的元素力量都像是被吸引了过来,聚集在“老大”的身周逞螺旋状的旋转,四色分呈的元素力量全都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色彩十分诡异的光圈。

我甚至能够感觉到,这个光圈中所蕴含的元素能量一旦爆炸开来,威力会将这方圆百米夷成一片平地!

第三十三章 “云萝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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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云萝仙子”

拉尔森举着手中的长剑,离“老大”不过数米之远因为元素能量聚集而引起小型风暴,将他本就有些闪乱的衣甲与头发,更是刮的乱糟糟一团。

不过此时的拉尔森并不敢向“老大”出手,因为现在“老大”就像一个火药桶,在他的身边聚集了超过想象的巨大元素能量,万一引起连锁反应,谁都不敢承担这个后果。如果要我来形容,也许在这个异世只有“圣光自爆”的能量,才能在气势上胜过这个禁魔空间。

拉尔森说“老大”是“黑魔的诅咒”,但看他的样子,好像也不知道“老大”能够引发出如此恐饰的禁魔空间。虽然禁魔空间吸收的只是元素能量,对战士系的斗气没有什么影响,但眼前这诡异的局面,还是让拉尔森彻底失去了斗志。

只到良久之后,周围的空间中再也吸引不过来一丝一点的元素能量,围绕着“老大”而刮起的风暴,才渐渐的停歇了下来。

慢慢的,风熄尘落,这位神秘的“老大”,在四色杂陈的元素光环环绕下,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在那一瞬间,我如同遭受雷击,仿佛浑身的魂魄都魂游天外,不复存在,只余下口中一个空洞洞的声音在喃喃自言着:“云萝仙子?……”

我一直以为,我已经忘记,但在实际上,有些记忆却是永埋在心底!

当我不曾想起时,也许没有什么,但记忆的闸门一旦开启,就有很多隐藏在记忆深处的画面如同潮水一般的涌了出来。

那白衣飘飘的情影,那举手投足间的风情,那巧笑嫣然的骄丽容颜,那如花解语般的吴侬软语……

意气风发的少年修真,用那偷遍天下修真大派的豪情,所换取地只是佳人浅浅一笑。

用混元遮日旗移山倒海,用昊天镜幻化星辰……这一件件在修真界可说是惊世骇俗的壮举。对我来说都实在不算什么。因为对于上一世的我来说,只要看到佳人那嘴角地那一丝笑意,就什么都值!

甚至于为了她。得罪天下第一像真大派玄天宗,去盗取玄天宝鉴也不算什么……

一副副的画面,一段段的记忆,如同走马灯似的在我脑海中盘旋。

最后慢慢连接成一副连贯地画面,同我眼前的一个身影重叠起来。

漆黑如海般的秀丽长发,亮如点漆般的黑色眼眸,细腻如象牙般莹白的肌肤,再加上那一张五官精致到极点的俏脸,这是一副典型的古典东方美女的模样!

那副绝美的风情,让天上地月儿都躲入云端,让水中的鱼儿都沉入水底,让那感开的花朵也羞涩的闭上了自己地花瓣。

“北方有传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事实上佳人即使不笑。也足以倾城与倾国。更何况,那难再得的佳人,又绝世而立于我的眼前?

一瞬间我彻底的迷失了,神游物外,除了眼前的佳人。忘记了身周的一切!

只到一声声“魔鬼!”“恶魔!”地杂乱骂声不停的响起,我才算是回过神来。

在我的眼前,拉尔森和属于他那一方的佣兵,全都刀剑出鞘,将“她”围在中间,手中不停的挥舞着兵器,口中也不停的胡乱叫着,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尼奥他们一个个气的脸红脖子粗,准备冲上前去保护“她”,却被“她”以坚定的手势给阻止住。

事实上,“她”现在并没有危险,就像是元素能量黑洞般存在的她,聚集在她身边的元素能量甚至可以说赶出了圣级范围,以拉尔森不过是高级剑士的身手,怎么敢去触动这样的一股庞大能量?

只不过,让我觉得实在是意外的是,那个神秘的“老大”,怎么会和我上一世唯一为之动心的云萝仙子长的一模一样?

在这一个异世,人类都是典型的西方人长像,高鼻碧眼,体格魁梧,金色头发的有之,褐色头发的有之,甚至一些绿色、蓝色、红色的奇怪发色也有之,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黑色头发的人类。也就是说,在这个异世,我从没见过有谁是一副东方人种的长相。

但现在,我在这个异世见到了第一个东方人种模样的人类,而且更离谱的是,她居然和云萝仙子长的一模一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命运的安排?还是说,天可怜见,云萝仙子也穿越到了这个异界,与我相会?

突然之间,我的脑海中掠过了小丫那乖巧的模样,顿时心头一惊。

就算是记忆深处的云萝仙子再次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来,我又怎么可以把小丫给忘掉?

上一世是上一世,再怎么的刻骨铭心也只能是过去式,在这个异世,唯有小丫才是和我心命一体相连的唯一!

我知道,所谓的云萝仙子穿越而来,只是我的痴心妄想。虽然“她”与云萝仙子长的几乎一模一样,但这也只是茫茫三千世界中的一个巧合。

更重要的是,所谓“黑魔的诅咒”,难道就是指“她”这样黑头发、黑眼睛的东方人种?

不管怎么说,“她”长的和云萝仙子一模一样,但就算她们之间完全不像,能在这个异世见到如此黑头发、黑眼睛的“东方人”,也会让我觉得倍感亲切。管他什么狗屁的“黑魔诅咒”,身为一个修真者,不敬鬼神只敬天地,怎么可能在乎这些所谓的诅咒?

当下我长啸一声,泥九宫中剑光冲起,御剑飞到场中,只是凌空绕了一圈,就将拉尔森他们举在手中的兵呆全都一斩两段。

“她”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塞勒也放出了自己的领域力量,如果麦克雷瑟离我们这里不算太远的话,早就应该察觉出了这里的异状,我自然就用不着多此一举掩盖自己的气息了。

不过我相信。麦克雷瑟就算真到了这里,看到“她”所聚集起来的元素能量,也不敢轻举妄动。

将拉尔森他们的武器折断后。我一纵身从剑上跃下,只留下“阿基隆斯之剑”在空中盘旋。经过前晚地一场大战,谁都知道我是能够和麦克雷瑟单独放对的圣级强者,拉尔森他们在我的气势威压下。不敢有任何不满地情绪流露出来。

我冷眼看了拉尔森他们一眼,然后就回过头来看着“她”,长叹一声道:“一直不知道,原来你这位佣兵团的团长,居然是这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你……长的很特别,让我……让我……有种亲切感。”

虽然心中早就拿定注意要放下,但面对“她”这张云萝仙子般地脸,我却还是有些紧张。

拉尔森嘶哑着嗓子在我身后叫了起来:“她是魔鬼,是黑魔!是能够带来恶毒诅咒的恶魔!看看她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这都是魔鬼的象征!创世神曾经有过神谕,黑发的魔鬼,会给这片大陆带来灾难与毁灭。他们都是天生带着诅咒的异端!像这样的魔鬼,只有让她消失,恶运才会离去,这个世界才会平安!”

我冷笑一声,盯着拉尔森道:“你醒醒吧,看看你眼前的这个年轻女孩。除了头发地颜色比较少见外,她完完全全就是一位正常人类的模样。诅咒?开玩笑,你们人类不是一向都喜次用实力说话,怎么会相信这样虚无飘渺的东西?好吧,你们不是说信奉创世神吗?这世间的一切万物不都是由创世神创造地吗?那么黑头发的人类也是他利造的,那么创世神为什么要创造黑魔?”

拉尔森摇摇头道:“你是兽族,你不明白,黑魔实在是太恐怖了。

七百年前,第一个黑魔出现了,引起了惨绝人寰的瘟疫流行。谁也没有想到,平时看起来不起眼的老鼠,居然能够带给人类如此致命的传染病,百日之内近千万人死去,而那时人类地总人口才刚刚过亿。同样,四百多年前因为黑魔的出现,从没有发生过洪水的莱姆河,突然暴发洪灾,沿河数十座城市被毁,三千多万人流留失所,这是何等惊天的浩劫?“

说到这里,拉尔森的脸上露出了恐怖的神色,有些呼吸急促的道:“抛开这些久远的传说不谈,就只是说说我亲身的感受吧,如果时间能够回到十年前,‘血流佣兵团’的大名有谁不知?我们的佩德罗团长更是有着‘佣兵之王’的美称,他的实力达到了大剑士的巅峰,是佣兵界人人传颂的英雄。当时,每一位佣兵,都以能加入‘血流佣兵团’为荣!但是,一切都因为这个黑魔的出现而改变了!”

“我永远都忘不了十年前的那一天,我们所经过的那个村子是多么的恐怖,整个村子上千人,全都感染上了可怕的黑死病,混身漆黑的倒毙在地上。这种可怕的传染病,就连食尸鸟也不敢前来啄食尸体。在那么大一堆的死人中,只有她,只有她一个还活着,瞪着她那一双如魔鬼般的黑眼睛看着我们!她这是在诅咒,在诅咒曾经无比辉煌的‘血流佣兵团’!如果她不是魔鬼,怎么会整个村子的人都死光了,她这样一个才六岁的小女孩却能活下来?如果她不是魔鬼,强大的佩德罗团长就不会受到诅咒,使的我们佣兵团在接下来的七年里,屡屡任务失败,从那天下第一的辉煌,沦落到惨淡度日的窘境。更何况三年前,如果不是为了她,佩德罗团长又怎么会死去?是她,害死了佩德罗团长,是她带来了这一切的霉运,她就是黑魔的化身!”

被拉尔森这样指贵,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在轻轻的颤抖,显然,拉尔森的每一向话,对她而言都是一种伤害。

我断喝一声:“够了!如果这个世界是由神所创造,那么每一个生命都有着他命中注定的命运,难道你以为将这一切的罪过都推到这样的一个软弱女子肩头,就能掩饰你的失败?拉尔森,如果你真是一名勇敢的佣兵,就么就应该在打了败仗后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而不是这样牵怒于人!”

说着,我再也不看拉尔森一眼,转身走到“她”的身前,将她脱下的披风,给她缓缓的披上。

在“她”身前聚集的元素能量实在是太过强大,就算我是圣级身手,也是顶着很大的压力才能慢慢靠近到她的身边。说也奇怪,随着我将披风给“她”披上,那些本来聚集起来的元素能量,又像退潮一般的涌了回去。

如果说先前一刻“她”像是吸收元素能量的黑洞,那现在则像是释放元素能量的发动机,同样引起了如同风卷残云般的能量风暴。

随着“她”不断的将元素能量释放出来,周围空间中元素能量的波动又恢复到了先前的模样,而塞勒也收回了他的领域力量,神色有些复杂的看着“她”。

做为一个活的禁魔空间,“她”所表现出来的异能,实在是太惊人了。可以将方圆百米内的元素能量抽干,也就代表在这个范围内,任何使用元素能量的人,都会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就算是像塞勒这样的领域圣级,也只能保证在领域范围内,不受这个禁魔空间的影响,但只要出了领域范围,那怕是施展超小型隔绝空间这样的一个小型禁咒,也会因为元素能量的流失,而无法成功。

可以说,在这百米范围的禁魔空间内,对于元素能量使用者来说,“她”就等同于无敌的存在。甚至可以想像,如果你在禁魔空间外向她发动元素攻击,只要你的元素能量来到这禁魔空间内,也会被“她”吸收过去吧?

第三十四章 四大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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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四大禁地

六大禁魔空间到底是什么,我并不是很明白,但从字面意义上来解释,并不是很难懂。

做为一名操纵元素能量的专家,塞勒在碰到这所谓的禁魔空间时,自然比较郁闷,所以我也能理解塞勒看着“老大”时的复杂眼神。以“老大”如此独特的异能,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所有魔法职业的克星,她能够让你连元素能量都无法聚集,你还怎么施放魔法?

至于“老大”的那件披风,就真是一件货真价实的魔法装备了,虽然这披风看似不起眼,但功能绝对独特。至少,在“老大”披上这件披风后,就可以和外界隔绝,不会再引发吸收元素能量的异能。如果没有这件披风,那么“老大”走到都里就能将都里的元素能量吸光,这样的异能早就震惊整个大陆了。

将披风给“老大”披上后,我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道:“你很特别,但这并不是你将自已封闭起来的理由。如果这种异能真是神赐予你的,那么总会有其原因,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原来自己是能起大作用的。”

说完这向话,我感觉到“老大”隐藏在披风内的眼睛,闪过一屡精光,然后我就见她挥舞着双手,做出了几个比较复杂的手势。

一直站在后面的尼奥走了上来,充当起了“老大”手语的翻译,只听尼奥大声向拉尔森道:“老大说了,她打扮成这副模样,并不是因为她不好意思见人,她更不可能会怕你。做为佩德罗团长的继承人,老大曾经答应过老团长。一定会带着佣兵团走下去,争取重铸辉煌。老大今天揭开被风,就是要让你看看,她的能力有多么的惊人。老大根本不会在乎所谓的诅咒,也不怕被称做魔鬼,老大说她做为佩德罗团长地孩子。注定了将会不平凡!”

拉尔森脸色铁青的道:“尼奥。你们和魔鬼在一起,必定会受到诅咒!创世神教是不会放过黑魔的,你们难道就不怕被打上渎神的烙印?

和创世神教做对的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渎神?”尼奥冷笑一下道:“自从佩德罗团长死去的那一刻。我们就再也不信那些所谓地神灵了!创世神教?让他们见鬼去吧,我们不在乎!”

拉尔森气急败坏地道:“尼奥,你们已经彻底的堕落了,你们居然会背弃创世神教的信仰,就不怕遭受到神罚?”

尼奥冷静地对拉尔森道:“我们是佣兵,我们是为自由而战的战士,我们并不是创世神教的走狗!”

拉尔森看了看“老大”,又看了看一直御剑在旁冷眼旁观的我,终于叹口气道:“既然你们连神的信仰都可以背弃。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这次虽然任务失败,但我们不会被困在这迷途之森中,我们会找到回家的路。做为佣兵,我们也不能让佣兵的信誉在我们手中被破坏,那个杀害达伽马城主的胖子我们绝不会放过!至于你们,就好好地‘保护’这两个圣级,去走你们那所谓自由的路吧。”

说着,拉尔森手一挥,带着他的那一样佣兵,头也不回的钻进了密林深处。

对于拉尔森,我并没有太多的好感,但他做为一名佣兵,却还算是合格。在目送拉尔森等人离去后,我转头对“老大”和尼奥道:“现在我也不瞒着你们了,我和塞勒大师是朋友,我们俩也确实是圣级,隐瞒身份是为了躲避麦克雷瑟的追杀,毕竟我们和他有过节。但现在我们的目的地没变,还是准备前往世界树之城,不知道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老大”向着尼奥做了几个手势,尼奥立刻道:“塞勒大师既然雇佣了我们,不管他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我们所接到的任务就是护送你们前往世界树之城,那么在这个任务没完成之前,我们自然还是受雇于你们的佣兵。”

我微微一笑,道:“既然这样,那我们还等什么?一起出发吧。”

说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走向密林深处。刚才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如果把麦克雷瑟他们给引出来,就又会是一场大战,所以我们抱着能够快闪就快闪的心理,很快的就走出了老远。

一咱上和塞勒闲谈,我也算是了解了什么叫做禁魔空间。

为了解释禁魔空间,塞勒向我提到了奇迹大陆上的四大禁地。

四大禁地,向来是各国高层才知道的秘密,据说其中都隐藏着不解之秘。我只是从布伦特大祭祀那里知道陨星峡谷的深处是四大禁地之一,另外三大禁地在那里,就全然不知了。

做为蓬莱国的大长老,塞勒当然知道很多密闻,于是他详细向我解读了一下什么叫做四大禁地。

除了陨星峡谷外,另外三大禁地分别是位于东方海外的科莫拉岛,北极寒冷地狱中的雪峰冷宫,以及被星光龙城压住出口的地底世界。

相传四大禁地都和万年前神话时代的诸神有关,如果能够解开禁地中的秘密,将会窥看到神的世界。

当然,在这个异世也有一些虚无飘渺的传说比四大禁地更神秘,比如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的月之行宫,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的冰晶宫等。

看着塞勒那无比神棍的神情,我也不怎么好说自己到过冰晶宫,毕竟冰晶宫和普罗米修斯关系到穿越这样的一个绝对机密,就算我和塞勒相见恨晚,但这个秘密还是不能随便说出口。

除了四大禁地、神秘之地这些特殊存在外,奇迹大陆还有一个死亡之地,那就是比邻陨星峡谷和迷途之森的迷雾之海,那是一片让任何生物都无法生存的死亡之海。

当然,我现在更感兴趣的是关于四大禁地的话题。也就缠着塞勒,让他给我讲地更详细一些。

从塞勤的口中得知,科莫拉岛之所以被称为禁地,正是因为禁魔空间与禁武空间。

科莫拉岛孤悬于海外,相传曾是众神与最强大的魔兽、水兽决斗之地,为了避免战斗时强大的力量外泄,造成对外界的破坏。众神利用他们的力量。将科莫拉岛开辟成了独立的次元空间。

最终,这场传说中地大战以众神地胜利而告终,但强大的能量波动却将空间结构给破坏了。使科莫拉岛产生了奇特的变化。

在那一战之后,科莫拉岛莫名其妙地出现了禁魔空间与禁武空间,这两个空间不定时的轮流在岛上暴发,如果被这个空间给笼罩,对所有的修炼者来说,都是噩梦!

科莫拉岛的禁魔空间,和“老大”引发的异能并不一样,因为在科莫拉岛的禁魔空间内,任何元素能量都会被无声无息的吸收一空。都怕你将一名圣级魔法师给扔到禁魔空间内,不出平小时他就会变成一个普通人。

与科莫拉岛的禁魔空间相比较,“老大”所引发的异能,被称为“吸魔空间”更怜当一些。至少,科莫拉岛地禁魔空间,是不会将吸收过去的元素能量给还回来的。

禁武空间与禁魔空间差不多,但吸收的对像却是各类斗气,同样能在短时间内将一个圣级武者榨的点滴不剩。

禁魔与禁武空间总是无规律的在科莫拉岛上暴发,出现的时间也有长有短。虽然在禁魔与禁武空间没有引发时,科莫拉岛与一般的地方也没什么区别,但任他再厉害的强者,也不敢冒着自己修为被废的危险,上岛去冒险吧?

关于科莫拉岛的传说还有数个版本,有说当年的一战所损耗的能量实在太大,所以科莫拉岛上才会开启禁魔与禁武空间,只有补足当年损耗的能量后,才能让科莫拉岛恢复原状。

还有的说,有两把上古神器被众神遗落在了科莫拉岛上,分别是兽神的王者之剑与龙神的龙语魔杖。由于两件神器要吸收足够多的能量才能恢复往日的神威,所以科莫拉岛上才会出现禁魔与禁武空间。

还有一种说法是当年魔兽中最厉害的通古斯战争巨兽王和水兽中的潮汐之王,战败后被众神囚禁在科莫拉岛,因为它们的诅咒,才会形成禁魔空间与禁武空间,这是他们对任何敢踏上这片禁地的智慧生命的一种报复。

不管怎么说,一般的修炼者不可能为了那些虚无飘渺的传说,就跑到科莫拉岛上去冒险,万一运气不好碰到了禁魔感是禁武空间,那就真是欲哭无泪了。

当然,也有一些国家,将一些实力强大的罪犯,放逐到科莫拉岛上,让他们在那里自生自灭。近万年来,还没有听说有谁能从科莫拉岛安然无恙的逃出。因此,科莫拉岛也有着强者墓地之称,是四大禁地中最让人觉得恐怖的所在。

至于寒冰地狱中的雪峰冷宫,位于北极的极寒之地到了每日午夜时分,冷宫中的温度会降到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号称连火焰都能冻住,更别提生命体了。

据说这雪峰冷宫也有着来历,在创世之初,有着一些强大的异端自封为神,与众神争条这天下的霸权,冰雪女魔就是其中之一。

当然,冰雪女魔的最终下场是战败了,同时毁灭的还有她亲手建立的冰雪之国。但冰雪女魔的实力之强大,连众神都不敢小看,她在毁灭前所留下的诅咒,形成了雪峰冷宫这样的一个禁地。

相传,在雪峰冷宫里,收藏着号称防御力世上第一的冰封王座铠甲这件神器,只不过雪峰冷宫的寒冷,就算圣级强者在其中也撑不了多久,更别提那午夜时分刮起的能将任何生命都冻结的冷风。

所以多年以来,雪峰冷宫也几乎是一个没有什么生命踏足的死寂之地。

至于最后一个禁地,是被堵在星光龙城之下的地下世界。这个地下世界就十分的神密了,除了龙族的高层之外,外界对这个地下世界几乎没有任何了解。只不过,据说龙族永镇星光龙城,就是为了防止地下世界给这片大陆带来灾难。

从龙族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迹象推测,也许这个地下世界,就是万年前在神话时代放逐那些战败的魔兽之地。如果真是这样,说不定这地底世界,才是这片大陆最危险的所在。

不过,有着龙族的镇守,地底世界就是名符其实的真正禁地了,毕竟在这个世上,还没有那个种族像龙族那样,拥有如此众多的顶尖高手。

在这四大禁地中,塞勒最了解的就是科莫拉岛,毕竟蓬莱国是离科莫拉岛最近的人类国家。在蓬莱国与水族的联手下,已经封锁了前往科莫拉岛的航线,所以近几十年来,也没听说在科莫拉岛那里出现过什么乱子。

不过,如果说起这世上有什么是让塞勒最顾忌,肯定就是科莫拉岛的禁魔空间了。所以当“老大”展现她的异能时,塞勒才会一时有所失态。

好在“老大”的吸魔能力不像禁魔空间那么恐怖,塞勒在施放领域力量后就不会受其影响。如果是真正的禁魔空间,恐怕塞勒现在已经被吸干榨光,成了一个普通的糟老头了。

虽然“老大”的异能不是真正的禁魔空间,但塞勒还是对其十分好奇。要知道,“老大”的异能确实十分了得,虽然不像禁魔空间那样可以废掉魔法师的修为,但也足以让她在面对任何魔法师时,都立于不败之地。如此厉害的异能,已经算得上是极为牛x了。

至于所谓“黑魔的诅咒”,塞勤根本就毫不在乎,以他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不渎神反而怪了。事实上,在人类强者中有一个普遍特点,那就是实力越强大,对神的信仰就越低。这可能是因为超强的实力,使他们看这个世界的角度不一样了吧。

第三十五章 佣兵们不得不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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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佣兵们不得不说的故事!

对于这些强者心态,我也能够理解,毕竟人力强大到了这个世界顶尖的地步,谁又会甘心让一些虚无飘渺的东西压在自己的头顶呢?

传说中的众神是很伟大,但谁又真正的见过?对于那些强者来说,他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实力。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麦克雷瑟,事实上抛开他的人品不谈,他的很多思想在这个异世也算得上先进,这家伙绝对是个少见的人类天才!

不过,麦克雷瑟是一名天才的同时,也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家伙,也许是这家伙的脑子太好使了,他的一举一动总让我有种猜不透的感觉。

不管怎么说,麦克雷瑟已经被我当做这个异世的头号大敌。

塞勤其实也算是一个天才,至少他在魔法方面的造诣,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高度。而且,塞勒对魔法的研究十分的痴迷,一路上走来,除了应付我的好奇心外,他就是不停的打听“老大”那奇异的能力是怎么一回事。

面对塞勤这个雇主,“老大”也不能不给面子,只好让尼奥向我们转述了“血玫瑰佣兵团”的来历。

“血玫瑰佣兵团”的前身,就是在十年前有着天下第一佣兵团之称的“血流佣兵团”,团长佩德罗更有着佣兵之王的雅号。

塞勒闭关十余年,对外界的事情不闻不问,而我对所谓的佣兵界根本就了解不多,所以我们俩都没听过这“血流佣兵团”的名号。但看尼奥他们那一脸自豪的神情,也就知道这个佣兵团在十年前,肯定是风光无二。

事实上,从拉尔森的口中我们也曾听闻过“血流佣兵团”的大名。

但他地话又怎么及得上尼奥的话有说服力?

十年前,尼奥也不过是“血流佣兵团”中地一名小队长。那时他还没跨入高级剑士的境界。有一次,尼奥他们跟随着佩德罗团长。完成了一个歼灭魔兽地任务。在回程地途中,经过了一个小村庄。

这个小村庄人口不算多,只在千人左右。但落入到尼奥他们眼中的,却是一副如同地狱般可怕的画面。

因为这个村子暴发了对人类来说最可怕地传染病之一:黑死病!

黑死病传染快,至死率高,一旦在某一个地方暴发,往往能让方圆千里之内,生灵一片涂炭。

好在佩德罗他们发现的早,这个村子里的黑死病才刚刚暴发,没来得及传染到外界。为了避免这可怕的疾病传染开来,佩德罗命令佣兵们马上将村子里的尸体集中起来全部焚毁。这是唯一消除传染源的方法。

由于佣兵团有随行牧师,佩德罗到不怕自己的手下被传染上这种疾病,而他也确实是位热心肠的人实在不忍心看到这种传染病流传开来。

当时尼奥、雷欧、内维尔等人都是一个小队的,在负责收集尸体时,意外地发现了整个村子里唯一的活口。

正如拉尔森所描述的那样,尼奥他们在一堆尸体上面,发现了年仅六岁的“老大”!

当时她的身上就已经裹着那件披风,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一堆尸体之上,瞪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看着尼奥他们。据尼奥的回忆,当时“老大”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既没有悲伤,也没有恐惧,只有着一脸的漠然,就好像是一个没有生气的瓷娃娃。

尼奥他们在惊讶这个小女孩为什么会没事的同时,也震惊于她的黑头发与黑眼睛,于是就把她领到了佩德罗团长的面前。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佩德罗一见到年幼的“老大”,就觉得无比的投缘,当场就将她认为义女,并取名叫罗丝。

由于罗丝天生就不能说话,所以当时也没办法从她的口中问出些什么,大家只好一把火将染了病的尸体全烧成灰,然后就带上罗丝踏上了归途。

事实上,佩德罗团长像是知道有“黑魔的诅咒”这件事一样,十分注意保护罗丝,轻易不让人知道她长着黑头发与黑眼睛。于是,罗丝从小就是裹着那件披风长大,并不是她想这么神神秘秘,而是她的特异外貌使的她不得不这么做。

有一次在无意间,佩德罗团长发现了披风的特异,而且也见识到了罗丝的吸魔能力。只不过当时年纪还小的罗丝,并没有现在如此强的威力,只能让方圆数米内的元素能量集中起来,还引起不了什么太大的骚动。

到这时,大家也才明白,为什么罗丝没有受到黑死病的传染,因为那件特异的魔法披风,将她与外界隔绝开来,让她在无法吸收界元素能量的同时,也让外界的病菌无法感染到她。

罗丝的来历大家一无所知,她所展现出来的异能,更是闻所未闻,于是佩德罗团长披意尼奥去收集一些关于“黑魔的诅咒”的资料,看能不能查出罗丝的来历。

只不过查来查去,没有半点头绪,佩德罗团长也只好把这件事暂时放下。

虽然在外人的眼中,罗丝一直都是神神秘秘的,但在尼奥他们这些知情者眼中,罗丝却是一个乖巧无比的小女孩。慢慢的,大家和她的感情越来越好,佩德罗也真的把她当做亲生女儿看持。

唯一的问题是,自从罗丝出现后,“血流佣兵团”就开始走下坡路了,由于怕罗丝黑发黑眼的样貌被创世神教所察觉,佩德罗从此再不接与创世神教有关的任务。

创世神教是人类唯一的宗教,也是所有人类国家的国教,如果和创世神教撇开关系,能接的任务实在是不多。偏偏那一段时间,“血流佣兵团”也不知道是不是流年不利,好不容易接到几个任务。也都是以失败告终。一时之间,号称天下第一的佣兵团。迅速的衰败下去,风光不在。

虽然大家将罗丝保护地很好。但是有一些团员还是发现了罗丝的异状。比如说拉尔森就是其一。

当年地拉尔森只是“血流佣兵团”的一名普通佣兵,因为十分崇拜尼奥,常常来向他讨教。而尼奥也一直把拉尔森当做一个小弟弟看待。

由于罗丝不能说话,所以她一直在学习手语,而负责教导她地就是尼奥。拉尔森总是来找尼奥,碰到罗丝地次数也比较多,有一次在无意间发现了罗丝是黑头发、黑眼睛。

如果是一般人,也许只会惊讶这独特的发色,但拉尔森有一名叔叔,是创世神教在一个小镇的主教,曾对拉尔森谈起过“黑魔地诅咒”。因此拉尔森一见罗丝,就觉得她是魔鬼的化身,再联想到佣兵团近来处处不顺,拉尔森就对罗丝更有意见了。

不过,拉尔森对“血流佣兵团”充满了感情,虽然认为是罗丝带来了恶运,但他也不会向创世神教告发佣兵团中有黑魔的存在。于是,为了表示对罗丝的不满,他在暗地里称罗丝为扫把星。

渐渐地,好多佣兵都和拉尔森一样,认为罗丝是扫把星,“血流佣兵团”这段时间来的不顺利,都是因为收留了她而造成。但佩德罗对罗丝的宠爱,大家都看在眼里,以佩德罗团长的威名,虽然大家对罗丝这个“扫把星”不满,也不敢当众表露出来。

其实佩德罗也是有着苦衷的,他有一位剑术导师,曾是创世神教的神耀骑士团成员,一直从事地就是搜捕异端的工作。

创世神教的教义是唯一主神论,对付起那些渎神的异端,手段十分残忍与恐怖。佩德罗的那位导师,就有一次参与到了追抽“黑魔的诅咒”行动中。

当年被追捕的黑魔,是一位中年男子,已经有了一位美丽的妻子与可爱的女儿。这名男子平时总是靠染发来掩饰自己的黑头发,所以生活还算是平安无事。

这名黑发男子也有着异能,他懂得鸟语,能够同所有的飞禽沟通,凭着这手本事,他训练一些观赏型的宠物鸟卖给有钱人,小日子过的还算滋润。不过有一次,这名黑发男子得罪了当地的一名地痞,然后这地痞总是时不时的来找他的麻烦,最后还发现了他染发的秘密。

在这名地痞的举根下,神耀骑士团前来抓捕这名黑魔。虽然这名黑发男子除了会鸟语外,一切都和普通人一样,但神耀特士团还是惨忍的将他凌迟处死,连尸体都烧成了灰,而且没有放过他的妻子与女儿,全家一起屠杀干净。

看到如此惨忍的一幕,那名剑士的信仰动摇了,后来借口身体有病,退出了神耀骑士团,回到老家以教导剑术为生。

佩德罗是这名剑士最得意的弟子,因此这名剑士给佩德罗讲过许多自己的所见所闻,其中也包括关于黑魔的事。

其实,在那名剑士看来,所谓黑魔也不过是因为长相特异一点,除了有特殊能力外,完全和普通人一模一样。而且,他也从没见过黑魔主动伤害别人,创世神教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对付黑魔,实在是过份了一点。

所以,当佩德罗第一眼见到罗丝时,这么一个像瓷娃娃般可爱的小女孩,佩德罗又怎么会得伤害?所以,佩德罗才会认罗丝为义女,将她保护起来。

当后来发现罗丝的异能是如此的惊人后,佩德罗更坚定了保护她的决心。因为佩德罗坚信,如此强大的力量,肯定是上天所赐子,绝对有其存在的意义。

这样的信念,也只有佩德罗和把养罗丝长大的尼奥他们知道,对于他们来说,罗丝根本就不是什么黑魔,她应该是快乐而健康的小公主!

随着罗丝的渐渐长大,她的异能也越来越强大,不过佩德罗他们将罗丝保护的很好,使她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外界影响。

但在三年前,巨变横生,佩德罗在接受一次任务后,最终因为意外没能完成任务,还受到了致命的重伤,佩德罗强撑着一口气,宣布由罗丝继任团长之位后,就含恨而终。

佩德罗的这个传位决定,引起了轩然大波,以拉尔森为首的一批人,坚绝不同意由这个当时年仅十三岁的“扫把星”来统领整个佣兵团,而以尼奥为首的少数人,则是坚定的站在罗丝这边,声称佩德罗团长的遗命必领遵守。

双方最终谁也无法说服谁,只好闹了一个不欢而散,拉尔森等众多佣兵离开了“血流佣兵团”自谋生路,最终留下来的不过是百余人。昔日天下第一的佣兵团,走到了如今这个地步,终于烟消云散了。

留下来的百余名佣兵,拥立罗丝为团长,重新诅建了“血玫瑰佣兵团”,算是接过了“血流佣兵团”的衣体。

不过做为一个所的小型佣兵团,“血玫瑰佣兵团”的发展并不顺利,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在吃老本,再加上罗丝的身份特殊,在很多场合下根本不能暴光,这也使的“血玫瑰佣兵团”每况逾下,三年来不仅没有任何发展当初的百余人也只剩下现在的这点班底。在经过与精灵们的一战后,以“血玫瑰佣兵团”仅幸存了十余人来说,这个佣兵团已经可以说名存实亡了。

但尼奥他们和罗丝的关系,并不仅仅只是团员与团长这么简单,多年以来,他们之间已经有了比亲人还亲的感情,所以,那怕前路再怎么难辛,他们也会一起走下去。

对于罗丝,塞勒是非常的感兴趣,当下他就表态,如果“血玫瑰佣兵团”不嫌弃蓬莱国地小人少,国力微薄,他将代表蓬莱国欢迎罗丝他们,成为蓬莱的长驻佣兵团。对于这个提议,尼奥满口的答应下来。

说实话,蓬莱虽小,总还是一个国家,有了这么一个靠山,“血玫瑰佣兵团”也就不愁以后没有发展了。

第三十六章 精灵族的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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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精灵族的内斗

我们一行在密林中又瞎转了两天,除了看看方向,且在向前方前进外,很本就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世界树之城,到底离我们还有多远。

接照我的想法,如果能遇到一个精灵族的小村落,那怕是用点强硬手段,暗中捉一两个精灵过来问问消息也好。只不过这一路行来,除了树还是树,根本就没有见到半个精灵。

这两天我的心里并不怎么踏实,因为自从知道罗丝的真面目后,和她相处总让我觉得有些不习惯,因为她那张隐藏在披风下的脸,和云萝仙子一模一样,这一点我完全无法无视。

只不过,经过了两天的接触之后,我也渐渐的适应了这种不习惯,毕竟罗丝与云萝仙子除了在外貌上,再没有一丝一毫的相像,不论是言行举止还是生活习惯,她们毕竟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完全没有可比性。

有时候。我也觉得奇怪,这个异世所谓的黑魔,完全就是地球东方人的长相,这其中是不是隐藏了什么玄机?而且,从现在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只要是黑魔,就可以拥有一顾独特的异能,这可是其他人类所不具备的本领。

我甚至想。黑魔会不会和穿越有关?不论是我还是安格拉,或者那个我猜测也是穿越而来的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我们的穿越都是精神层面的,但肉身还是属于这个异世界的生命。

从我在地球上所看的那些玄幻小说来看,穿越除了精神方面的,还有肉体穿越,甚至夸张一点把整个军队或城市都穿越过去地也有。虽然这些小说只是想像。但会不会也有可能成为事实?至少,在没有我自己的亲身体验前,精神穿越不也被我认为是无稽之谈吗?

这个异世界的人类都是西方人种的长相,那么从遗传学角度来看,诞生东方人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那么像罗丝这样的东方人种。是怎么出现在这个异世地呢?

也许,指不定是在什么年代,一个东方的穿越者,是整个人活生生的穿越到了这个异世,然后将自己的血脉留存在了这个异世。

据我所知,凡是穿越而来的,在先天姿质上都十分杰出。像我这样精神穿越的,能够四系元素同修就是天赋异能,只不过我的这种天赋异能被同为生命共同体地小丫给分享了过去。

那么连同肉体穿越而来的穿越者,应该也是会有异能吧?甚至可以说,他们的这种异能。可以延着血脉流传,而且每个人所能展现的异都都不一样。

这是我现在唯一想到能解释黑魔这种现象存在的可能性,但要想证明我地想法正不正确。就没什么办法了。

人类的创世神教这么仇视黑魔,除了是惧怕他们的异能外。还会不会有敌视外来族群地意思在里面?也许,对于这个世界的人类来说。黑头发黑眼睛地人种就是入侵者。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个道理放在那个世界都是一样。

可惜的是,真正地历更真相,早就埋在了历更长河之中,不是我现在光靠猜测就能还原其本来面目的。

接在我们眼前的难题,不是让我去猜测黑魔的来历,而是我们到底要怎么才能找到世界树之城?像我们这样在迷途之森里瞎折腾,无疑等于大海挥针。都说迷途之森是精灵王国的地盘,怎么我们转来转去,一个精灵都发现不了呢?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听到了我的抱怨,在第三天我们终于迎来了转机,因为我们在这迷途之森里又碰到了老熟人,哦,不对!应该是老熟精灵才对。

一直以来,我们在密林中穿行,都是由我和尼奥在前面开路,这次我们还没走出多远,就正好听到前面有一片嘈杂的声音传来。

我们匆匆走过去一看,好家伙,足足有三四百精灵,将两个精灵给团团围住,瞧这架势,如果被围的精灵不是圣级身手,基本可说没办法突围而出。

被围着的两名精灵我都不陌生,一个正是玛法大长老,别一个则是那个能射出元素箭的少年精灵。他们两个,可都是活生生的世界树之城的指路招牌啊。

看来,我们胡乱向南走,还算是蒙对了,能够在途中碰到玛法他们,证明我们选择的方向,正是前往世界树之城的必经之路,不然的话也不会有这样的巧遇了。

看玛法他们现在安然无恙的样子,显然是那天晚上的混战并没有给他们造成什么伤害。毕竟玛法是大长老,实力是除了圣级外的最强存在,只要没有圣级的压制,她趁乱突围并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巴斯图尔克指挥的那些精灵也不是白痴,当然会知道玛法当务之急是要回到世界树之城,自然会在这一路严加防范,看目前的情况,玛法没能隐藏好自己的形迹,被这些追兵给发现了。

这些精灵围着不打的目的,显然是把发现玛法的消息传了出去,想等到巴斯图尔克收到信息赶过来,那样玛法就插翅难飞了。玛法他们也不是不知道局势危急,但被这么多精灵给围着,就算他们想反扰,结果也必定会是寡不敌众。

但玛法的运气不错,巴斯图尔克没来得及赶到,我和塞勒这两大圣级,倒是先到一步。

多等一分钟,就会多一些变数,当下我也不容气,直接御剑一飞,直接冲到包围圈中,然后御剑凌空一斩,在地上斩出一道半米多深,十余米多长的土坑。

这一出手立刻震住了场面,看着那些精灵惊骇欲绝的面孔,我大摇大摆一手一个,拉住玛法与那精灵少年。御剑飞出了包围圈。

为了接应我们,塞勒也露了一手,两道巨大的风龙卷出现,交错在我身后放来放去,使地那些精灵想跟踪我们也近不了身。

于是,我们一行人。在那些精灵的目送下,钻进了密林中消失不见。

别看我们出场威风,实际上也是在争分夺秒,因为天知道接到消息的巴斯图尔会什么时候会赶来?麦克雷瑟会不会又和一起。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们在教出玛法后,立刻又借着密林远遁。更何况有了尼奥他们这些老练的佣兵,反追踪的方法层出不穷。就算那些精灵想暗中根着我们,也只会找不到北。

曲曲折折在密林中绕出了十余里路,没发现身后有什么动静,我们知道算是把那些追兵给甩开了。

玛法向我们表示了相救之恩,我则大大方方地表示。有了艾莉斯公主这层关系,兽族和精灵族之间迟早会成为盟友,波此守望相助是应该的。

玛法也急着想赶回世界树之城。当下不再容气,和那名少年精灵充当起了引路人。

我对那名少年精灵很感兴趣。从他的表现来看,实在可称得上是精灵族的少年英杰。这名少年精灵非常谦逊有礼。自称名叫兰帝斯,是翡翠之心城土生土长的平民精灵,至于他的元素箭那是天赋异能,也凭着这手绝活,使他一直有着“翡翠之心民间第一神射手”的美誉。

不过,由于兰帝斯是男性精灵,所以就算天赋出众,在精灵族地发展也不是很大,至今为止也只能做一名信使。但兰帝斯对精灵女神的信仰却是极为虔诚,虽然他所获得的地位与他的实力不符,他也没什么怨言。巴斯图尔克曾经试图招揽过兰帝斯,但被他断然拒绝。

接照我的估计,兰帝斯地自身修为并不是太高,大概介于中级武者到高级武者之间,但他有元素箭的异能,而且所附带的效果是火元素爆炸箭,仅凭着这一点,他地实际战力已经接近大箭师的水平,比起尼奥只强不弱。

我们一行人数虽然不多,但可用兵强马壮来形容,走在这迷途之森中,还真没什么好怕地,只要不碰到麦克雷瑟和巴斯图尔克,我们一路行来可说是畅通无阻。

路上碰到过三批小的精灵披索队伍,数量都在三四十精灵之间,我们出手迅速,还没让他们来得及发出任何记号,就已经将局面给控制住。

所以,一路上我们都是有惊无险地直扑世界树之城。

经过了这场变故后,玛法也没有向我们隐瞒什么,将精灵族现在的局势给我们讲了个清楚。

自从艾莉斯公主被发现得了凝血之症后,这一直是个能够引爆整个精灵族的重磅炸弹,不过月精灵一族有着神之血脉,在精灵族中的威望无人可比,让这种不安定暂时还在掌控之中。

但六大精灵长老的一齐辞世,终于让这枚炸弹引爆了。在仓促之下,新的六大长老匆匆上任,她们可不一定都对精灵女王忠心耿耿。

新任的首席大长老伦蒂亚实力超群,号称是继莎拉之后的精灵族第二魔法高手,虽然她以前因为处事急进,没能登上大长老的高位,但这一次的突然变故却给了她上位的机会。

成为首席大长老后,伦蒂亚的野心渐渐暴露出来,她借着精灵皇族血脉很可能断绝,要求重新更改精灵王国的帝制,由血脉继承改为长老院公选。

月精灵代表精灵女神的血脉,如果换做平常的一个时间,伦蒂亚敢这么说立刻会被打上渎神的标签。但现在艾莉斯公主出事的事实,让月精灵一脉处于失去继承人的尴尬之境,使的伦蒂亚的这种提议变的名正言顺。

伦蒂亚野心勃勃,她的目标当然是首个公选后的精灵王位,在她的暗中策动下,六大长老中有三名都投向了她这一边,只有玛法与另一名大老长还坚定的站在精灵女王这一边。

玛法她们认为月精灵一脉是神之血脉,继承王位理所当然,只有月精灵一脉才是正统,这样的祖制决不可底。而且,艾莉斯公主只是下落不明,她的生命种子还在,如果上一任六大长老的牺牲能够换来艾莉斯公主的痊愈,那么只要将她寻回,自然可以继承王位。

事实上,玛法她们的观点,代表了绝多大数精灵的意见,但伦蒂亚她们一方的几名大长老,掌握了军事、经济等几个重要部门,手中的实力惊人,就算是精灵女王也不能真把她们怎么样。

于是,在精灵族内部,分成了保王派与倒王派两个阵营,双方明争暗斗,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而艾莉斯公主的下落,绝对是能够影响到这次争权胜负的重要关键。如果艾莉斯能够平安归来,那么这场争斗将会毫无悬念,以月精灵一脉的强大民望,艾莉斯继位顺理成章。

反之,如果艾莉斯一直下落不明,甚至于病发身亡,就是伦蒂亚她们可以正大光明提出改变王位继承制的时候了,到时候精灵女王就算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做出妥协。

当达伽马的人将“凝血之症,炎雀血!”这七个字带到精灵王国时,可以想像引起了多大的震动。就算局势再怎么紧张,精灵女王也派出了她最信任的玛法来查证这件事。

伦蒂亚她们空自着急,生怕自己的一番筹谋就此竹蓝打水一场空,急任寻思对策。

借着改革之名,伦蒂亚早就将巴斯图尔克拉到了自己的阵营之中,在这种伦蒂亚不能以官方力量阻止玛法的情况下,交给巴斯图尔克这样的民间力量去处理,最合适不过。

玛法她们也有着自己的信息渠道,知道了巴斯图尔克将要出手,所以才会在一开始就搞的神神秘秘,想借商队的掩护暗中把我们送到世界树之城。

不过,尼尔逊的背叛,还是使我们的行踪彻底被巴斯图尔克所掌握,这才有了深夜伏击的那一幕。

第三十七章 世界树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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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世界树之城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不过是想和精灵族取得联系,好借道返回十万大山,谁知道却卷入到了精灵族的夺权之争中呢?

真是活见鬼,兽族的王位还没个准信,这精灵族的一摊乱事又来了,怎么不管走到那里,我都能碰到这种争权夺利的事上演?

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和玛法应该算是走到一条战线上了,精灵族闹不闹变革,支持艾莉斯都会是我们兽族唯一的选择,而这也才符合我们兽族的利益。

如果让那个什么伦蒂亚闹苹命成功,以她和巴斯图尔克的关系来看,说不定在背后也能和麦克雷瑟扯上什么关系。万一这整件事都是麦克雷瑟在捣鬼,那岂不是精灵族也会落入到麦克雷瑟的掌控中?这种事情我们是绝不能允许其发生的。

当下我就向玛法表态,到达世界树之城后,我就会向精灵女王证明,艾莉斯的凝血之症已经治好,现在安然无恙的生活在我们兽族帝都。我完全可以带领一些精灵,同我一道潜回到十万大山,再将艾莉斯平平安安的护送回来。

玛法一听大喜过望,当下也不用我们催促,领着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世界树之城赶去。

我回想了一下,记忆中的艾莉斯性格久静,没有多少和外族打交道的经验。而且她总是神情淡然,好像遇到任何事都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总之,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内向的邻家女孩,根本没有半点王者气质。

让这样的一个小女孩担负领导精灵族的重任,会不会儿戏了点?说句实话,以旁观者的眼光来看,精灵族这种血脉继承王位的制度,对于政治体质而言实在是落后了点。

而且,月精灵一族向来都是一脉单传。对于继承者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各代精灵女王就算是同出一脉。在能力上也会有所差别,如果某一代地月精灵是平庸之辈。那精灵族地前程不免有些不妙。

不过,这么多年来精灵族没出什么岔子,应该还是和她们天生的性格有关。精灵族并没有向外护张地野心,她们只需要安守迷途之森,过着自己完全独立的生活就行,就算为王的平庸一点,也不会影响到精灵族的根本。

相比较之下,我们兽族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毕竟我们兽族和人类是明刀明枪的交恶,前段时间的金汤要塞一战,虽然暂时取得脸利,但也让我们兽族元气大伤,天知道现在国内又有什么变化?

如果兽族在国内闹的过份了点,那么也只有让小丫出任国王才能暂时平缓局势。不过。现在让小丫出任国王,对小丫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以她那样杂顺地性格,将她推在这个风口浪尖的位置上,实在是残忍了点。

要知道,现在大陆的局势和以前可不相同,人类的势力如日中天,而他们也从来没有掩饰过自己的野心。

不论是三大公国。还是神耀之国摩西,全都虎视脱眈的瞄向了整个大陆地霸权。

就目前的奇迹大陆来说。除了十万大山与迷途之森外,又有那一片土地不是在人类的掌控之下?

人类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霸图天下。是因为在内部有争斗,国与国之间还没统一,但看麦克雷瑟频繁的做出小动作,神耀之园摩西显然已经开始有所行动了。

以摩西帝国的实力,又有麦克雷瑟这样可怕的家伙为其策划,再加上因为诞生了“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这样的神迹,己经将整个人类国度的宗教信仰都吸引到了摩西帝国,他们迟早会成为真正地人类国度霸主。

到了那个时候,也就是人类真正向十万大山与迷途之森用兵之时,以人类的野心而言,不将整个大陆都踩在自己地脚下,他们是不会停止自己征伐脚步的。

而且我可以肯定,在获得了整个大陆地霸权后,人类还会将他们的刀兵指向大海,让水族也巨服在自己的势力之下。

人类天生就有着征服一切的欲望。纵观地球的历史,已经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而这个异世界的人类,显然也是在重复着地球人类征服一切的那一条道路。

有压迫就有反抗,至少我们兽族是不会轻易层服的,以往千年的战争血泪史已经说明,如果人类真想彻底征服我们兽族,除非是流尽兽族所有臣民的最后一滴血!

在那一瞬间,我无比的怀念十万大山中的一切,我想见小丫,想将她紧紧拥在怀中。在这一个异世,只有十万大山,才是我真正的家。

为了早日回到家,我们必领尽快的赶到世界树之城。好在有了玛法与兰帝斯带路,我们行进的还度非常快,三天之后,我们终于达到了这个闻名已久的精灵王国帝都。

在到达世界树之城前,我们就已经深入到了迷途之森的最深处,那里全都是数百米高的参天大树,完全是一片与世隔绝的绿色世界。最为恐怖的是,在这些密林中存在着一些寿达万年的战争古树。

这些万年古树就像是活的生命体一般,如果没有精灵们的安抚,它们会对入侵到这片密林中的一切生命发动进攻。可以说,有了战争古树的保护,相当于给世界树之城投置了第一道门户。

到了密林的中心地带,真正最耀眼的存在,毫无疑问就是世界树了!

所谓的世界树,真是不愧世界之名。在我的最初想像中,既然被称做世界树,无非就是比一般的树木大一点、粗一点、高一点,但总的来说还应该是一棵树的形状。但见到真正的世界树之后,我才明白,我的那种想法完全是大错特错。

世界树,与其说是一棵树,还不如说是一座山!

巍峨绵延数十里,就像是一座高山般让人不敢仰视!这就是世界树给我的第一映象。

世界树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树。她更像是一片提供所有植物生长地土壤。甚至可以说世界树就像有着她自己地生命!

无数有着几十米直径粗细的巨大藤蔓缠绕在一起,构成了世界树地主体躯干。这些藤蔓都是生长了万年的古董,坚韧之处不弱于铁石,而且绵延之长不下数十里。无数根这样的藤蔓纠缠堆积在一起,使的世界树从外形看来就像是一条有着数十里长的山脉。只不过,这山脉并不是土古结构,而是由货真价实的植物生命体所组成。

在这些藤蔓之上,同样生长在许多参天大树,唯一的区别就是它们的根系不是扎根于土壤之中。而是深入到藤蔓之内。能够从世界树地藤蔓之中吸取营养,让这些大树比起一般的植物,生长的更为茁壮,更为高大。

在这些大树之间,各种奇花异草,填补了藤蔓之上所有的空间。以世界树做为生长的土壤。这些植物无一不是欣欣向荣,把世界树装点的一片花团锦绣,就像是一个所有植物地大观园。

世界树是一切植物生命之母只要看到眼前这样的一片场景,就足以证明此言不虚。

世界树之上遍布植被,使得她看起来就像是一座绿色的山丘,而在这“绿色山丘”的边缘地带,每隔千米就是一棵高大的战争古树。绵延一圈怕不有数十棵之多。有了这些战争古树拱卫,等同于给这世界树之城竖起了一座最坚固的城墙。

在世界树之上生长的那些参天古树。成了无数精灵族树屋的栖身之地,除了一片自然风貌外。精灵族没有改变任何世界树植被地原貌。

而那无数点缀在绿色枝叶间的树屋,就像一盏盏明灯,给这个世界树之城增添了不少生气。

精灵族地人口并不多,从来都没越过三百万,据说生活在这世界树之城的精灵,就达到了恐怖地一百了之多。由此可见,这座世界树之城,对精灵族而言是何等的重要了。

世界树之城是精灵族的帝都重地,进入到它的范围后,我们才算是彻底的安全,再也不用担心遇到袭击。不过,明的争斗没有,暗的权力角逐却即将迎向我们。

玛法是精灵族的大长老,为了迎接她的回归,精灵族还出动了一个小小的仪仗队,不过现在玛法归心似箭,根本没有心思搞这些,直接就提出要求面见女王,同时带领我们到了精灵族的王宫之中。

所谓精灵族的王宫,并非想像中的金碧辉煌,只不过是由挂在一棵大树下,一片较为密集的树屋诅成。在这棵大树的枝丫之间,扯出不少根藤蔓,搭建了一个较为觉阔的平台,被精灵族装扮成了一个大厅的模样,看来这里是她们平时议事、聚会的地方。

玛法带着我们,就在这大厅中静静等待,我四下打量了一下,没见到什么特别的装饰,不过对于精灵族而言,自然就是最好的装饰。

没过多长时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首先是一队身穿绿色翠皮软甲的女性精灵侍卫进入到大厅中,在四下里站定,布置好了防卫工作。看来,精灵族的内斗很是厉害啊,在这王宫之中,也不忘戒备森严。

等到一切安排妥当后,精灵女王才在两名侍女与一名精灵女官的陪同下,来到了大厅中。

这精灵女王身披一件白袍,头顶王冠,打扮上没什么特别之处,论长相与艾莉斯有七分相似,但眉目间的风情却是成熟了许多,只不过她的秀眉一直微皱,显的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使的她看起来略显苍老。

另外一名精灵女官,穿着打扮与玛法类似,但是已经显出了龙钟老态,算是一名老年精灵了,估计她应该也是一名大长老。六大长老中,也只有她和玛法才是支持精灵女王的。

见到精灵女王后,玛法连忙屈膝行半跪之礼,口中道:“参见女王陛下。”

我们一行也入乡随俗,跟着行了半跪之礼,只有塞勒身份特殊,是和精灵女王行的握手之礼,这算是一种平级的礼仪了。

精灵女王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架子,见塞勒行握手之礼也没表示不快,反而温声问道:“请问这位是带来我女儿消息的汉斯伯爵吗?”

塞勒微微一笑,道:清女王见谅,汉斯只是我的化名,我的真名叫塞勒,是蓬莱国人。“

精灵女王略微一惊,道:“老先生是蓬莱国的塞勒大长老?大架光临,我精灵族没能远迎,应该是我们请塞勒先生原谅才对。”

当下双方又容套了几向后,才由玛法将路上发生的事,向精灵女王做了一个简短的说明。

精灵女王很沉的住气,虽然玛法说的惊险,但她脸上的神色一直未变,就算听到巴斯图尔克率众伏击,也依然一脸的平静。当她知道我这个不起眼的熊族小子,和塞勒同是圣级强者时,也只是略略向我点头示意。

看这精灵女王的雍容大度,确实有着几分王者风范,不过缺乏了一点强硬,估计这也是造成几位大长老生出异心的原因吧。毕竟身为上位者待人过于和善,御下不严,容易使自己的威信打上几分折扣。

等到玛法将此行的经过讲究后,精灵女王才叹口气道:“让各位远来的容人见笑了,我们精灵族的一些内部争斗,却让各位陷入了危险之中,我深表数意。”

塞勒则笑着道:“女王陛下过于容气,我也是为了逃脱大敌追杀才想借道精灵国,说不定还是我将麦克雷瑟这个大麻烦给引到了精灵王国,表示歉意的应该是我才对。”

当下女王微微一笑,对这个问题也不多纠缠,而是看着我问道:“这位是铁熊小兄弟吧?听玛法所言,是你带来了小女艾莉斯的确切消息?”

第三十八章 针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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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针锋相对

见精灵女王将话题转移到我头上,我毫不紧张,不慢不忙的道:“回禀女王陛下,艾莉斯公主的消息确实是我带来。而且,公主殿下现在已经痊愈,安然无恙的在我们兽族帝都做客。”

当下,我将试炼礼中发生的事情,又向精灵女王简单的说了一遍。

精灵女王静静的听完后,起身离座向我行礼道:“铁熊小兄弟对于精灵族的大恩,实在是万言不足为谢,从此以后,小兄弟将成为我精灵族的贵宾,受到我全体精灵族的尊敬。”

看到精灵女王向我行礼,我也连忙起身还礼道:“女王陛下客气了,希望从今以后,我们兽族能够底得精灵族永远的友谊。”

精灵女王淡淡一笑,道:“艾莉斯能够统幸活下来,全靠小兄弟和兽族神佑祭祀的帮忙,有了这救命之恩,我们精灵族和兽族的友谊自然长存!”

接下来,精灵女王又向我打听艾莉斯的现状,那副慈母的模样更给她增添了几分母性的光辉。但由于我离开帝都的时日已久,还真不知道艾莉斯的现状如何。只好简单的讲了下艾莉斯服用炎雀血后,凝血之症已经彻底痊愈的事,算是让精灵女王放了心。

我们和精灵女王相谈甚欢,传说中精灵的性格十分高傲,很难与外族相处,但看这精灵女王性子和蔼,一点也没有架子,看来传闻也不能尽信啊。

精灵女王也我们介绍了她身边地那位老年精灵。她名叫安达,确实同玛法一样是六大长老之一,不过她主管的是礼仪与外交这一方面的事务,真要算起来并没有多少实权。至于玛法。她是主管精灵族官员升迁、任命等事务的长老,这才算是握有实权的高位。

可以说,玛法正是借着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太多改中下层精灵官员,都团结在了精灵女王的身边。而且在民间造成了极大地舆论,这才使伦蒂亚这些野心家,不敢明目张胆的逼宫。

不过,伦蒂亚这位首席大长老,掌管地是精灵族的军部,这才是真正最重的实权位置。如果不是手中握有这么好的一张筹码,伦蒂亚的野心也不会这么大。

对于精灵族的内部事务,我们这些外族实在不方便插嘴,只好装做毫不知情般地和精灵谈一些十万大山中的风土人情。但有时候,你越是想回避的东西,反而会缠上身来,甩都甩不掉。

正当精灵女王吩咐侍女去准备晚宴。用来招待我们时,值守在外的护卫突然高声道:“伦蒂亚大长老一行到访。”

随着这一声高喊,走进来四名与玛法她们穿着打扮一样的女性精灵,当先的一名精灵身材高挑,一头金发盘在头顶,显出几分干练模样。这名金发精灵与纤弱的女性精灵形象比起来显地健壮了许多,只见她一进来就开口笑道:“听说有些外族的贵客到访,还带来了艾莉斯公主的消息。实在是可喜可贺。”

不用介绍,我也知道这名金发精灵就是伦蒂亚了。

只见伦蒂亚打量了我和塞勒一行人几眼。才走上前一步,向精灵女王行礼道:“参见女王陛下。”

这伦蒂亚果然骄横。女王陛下在见客时她居然不经通传就直接闯进来,而且进来之后先说一番场面话后再参见女王,这不臣之心也太明显了点。

不过精灵女王确实是好脾气,没流露出半分不满之色,和颜悦色的道:“伦蒂亚长老,你们几位来的正好,我正准备没要款待这几位精灵族的朋友,你们就一起参加吧。”

“多谢女王陛下。”伦蒂亚她们谢过精灵女王后,也各自在大厅中坐下。

伦蒂亚从一进来就打量着我们,这刚一生下就开口问道:“听说几位带来了艾莉斯公主的消息,本来我们精灵族应该感谢你们的大德,不过,只是不知道几位怎么能够证实你们带来地消息,确实不假呢?”

我知道伦蒂亚这么问的目地,就是想搅乱局势,好降低我们消息的可信度。

于是我回应道:“艾莉斯公主殿下身份珍贵,等闲地外族别说见到她,恐怕就连她的闺名也不可能知道。我有幸与艾莉斯公主有过接触,殿下她这时正在我们兽族帝都做客,如果我的消息是空穴来风,恐怕说不出关于艾莉斯公主殿下的这么多事情吧?”

伦蒂亚不冷不热的道:说向不怕得罪的话,近来我们精灵族有些动荡,我真怕有什么人不怀好意,捏造些假消息,好来趁火打劫。“

我哈哈一笑道:“这趁火打劫的事,到确实是有。本来我们是和莫尼卡城城主的商队一起前来造访,但途中确实碰到了数千精灵族劫匪,还害得达伽马城主送掉了一条性命。据说,这些劫匪还是伦蒂亚长老指使的呢!连这样的假消息都能捏造出来,确实是应该多多提防一下,就怕有些人暗怀鬼胎啊。”

被我当着面这么嘲讽一下,伦蒂亚立刻铁青了一张脸,冷笑道:“看来兽族除了爪子锋利外,这嘴也很尖。”

我不卑不亢的回应道:“我们兽族的爪子再锋利,也只会对向敌人,绝不会朝向自己的同胞!”

这一向话相当于又当面损了伦蒂亚一向,立刻气的她张嘴结舌说不出话,一张脸也垮了下来。

我心中暗笑,这位伦蒂亚大长老就这么一点气度,还妄想精灵王座这样的高位?只看这从容不迫的淡定气质,精灵女王就实在是胜过她太多。真要相比也就是名流与暴发户地区别。

从这伦蒂亚所表现出的才干来看,她还不足以具有颠覆精灵族传统的魄力,那么她能做出闹变革的事,肯定是背后有高人指点。联想到巴斯图尔克与麦克雷瑟联手而战的那一幕,看来这暗中的背后高人,和麦克雷瑟脱不了干系。

这时精灵女王发了话,依然是以那种从容不迫的语气道:“伦蒂亚长老不必担心。在听到艾莉斯安然无恙地消息后,我这做母亲的心情是多么地激动相信你能理解。我已经决定立刻派部分精灵和这位铁熊小兄弟一道,前往兽族将艾莉斯接回。做为王位的继承人,艾莉斯离开世界树之城太久了,我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她。”

伦蒂亚连忙道:“女王陛下,这样决定会不会仓促了些?不如我们先确定消息的真伪,再做安排……”

精灵女王挥手打断了伦蒂亚的话。道:“伦蒂亚大长老,希望你能理解一个母亲的心情,不论是身为精灵族地王,还是身为一个母亲,我都不能允许艾莉斯继续在外界游荡,多一天都不行!”

只到这一刻,精灵女王的一股王者威严。才算是暴发出来,使的伦蒂亚再不敢反驳。

良久之后,伦蒂亚才道:“既然女王陛下主意已定,我们也只有尊从,但这迎接公主回归的人选,一定要妥善安排。”

精灵女王点点头道:“我自己的女儿,当然不敢大意,人选我也有决定。在艾莉斯没有安全回到世界树之城前,这件事只能暗中进行。”

伦蒂亚道:“女王陛下。军中月神小队是我精灵族最精锐的兵种,其中成员每个都是独挡一面的高手。如果这迎接公主回归地任务交给她们,可以确保万无一失。”

精灵女王看了伦蒂亚一眼,淡淡道:“艾莉斯从小就少和外界接触,恐怕不习惯和月神小队相处,我还是从官中禁卫中挑选几个与艾莉斯比较熟悉的,更方便行事。”

听到这里,我暗暗好笑,这伦蒂亚还真是会打如意算盘。这月神小队既然是军中精锐,自然是由你伦蒂亚指挥,精灵女王又不是白痴,明知道你有不臣之心,又怎么会将护送宝贝女儿的任伤交到你手中呢?

当下我插口道:“既然女王陛下说迎接艾莉斯公主的事要暗中进

行,那么人数多了反而不好,如果调动军中部队,恐怕太过引人注目。

不过我相信女王陛下,一定会有妥善安排,就算我身为外族,也一切听从女王陛下的吩咐。“

我的言下之意很明显了,既然有女王陛下发号施令,那你这精灵族的大长老,就别在这里添乱,提出你的一些狗屁建议了,毕竟你们精灵族还是女王说了算。

论政治手段,伦蒂亚肯定不是精灵女王地对手,眼见着精灵女王显出前所未有的坚决态度,她也不便再多说废话,只好坐在一旁闭声发大财。

好在尴尬地时间并没有多久,晚宴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分宾主入坐,席间气氛还算融给。不过伦蒂亚她们匆匆赶来,接连碰了几个钉子,心情自然不算谕快,在晚宴进行到一半时,就借口还有公务在身,灰溜溜的告辞而去。

在伦蒂亚走后,玛法才告诉我们,伦蒂亚地个人实力虽然超群,但是说起为人处事,却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不过她势力强大,是精灵族第一大族亚昆塔族族长的二女儿,有了这一大族的支持,再加上她在军中还算领有些威望,才坐到了今天这个位置。

接理说以伦蒂亚的能力,她还想不出闹革命夺王权的花招。但她在获得首席大长老之位后,一反常态的显露出勃勃野心,显然是背后有人支招。只不过,精灵女王一直不知道这背后给伦蒂亚支招的到底是谁。

当下我就提醒精灵女王,人类不可不防,特别是麦克雷瑟这位大奸雄。

对于麦克雷瑟这位“星空下第一勇者”的大名,精灵女王也有耳闻,但是对于他的为人就一无所知了。

我将麦克雷瑟的一些所作所为,向精灵女王讲述了一下,声明这个家伙绝对是个极其危险的存在而且野心极大。并同时提醒精灵女王,既然麦克雷瑟与巴斯图尔克有联系,那么精灵族就对他不可不防。

精灵女王郑重的点了点头,在经过我的提醒之后,相信她会对麦克雷瑟打起十二分的小心,这个卑鄙家伙如果还想在精灵族搞风搞雨,恐怕就不是那么顺利了。

晚宴之后,我们立刻商量出了随我一起前往十万大山的人选。

塞勒实力超群,和我在一起等于是此行安全的双保险,自然是人选之一。

罗丝能力特殊,在关键时刻可以算是我们的秘密武器,同时还可以起到震慑敌人的作用,我强烈要求她随行。由于罗丝不能说话,她的手语翻译尼奥自然也要算上一个席位。至于“血玫瑰佣兵团”的其他成员,就只能杀在世界树之城,看他们的“老大”能不能完成这次任务,安全返回了。

精灵族这边,玛法做为精灵女王最信任的大长老,本来应该随我们同行,但她的政务繁忙,这一次又不知道要去多久时间,她长期不在精灵女王身边,等于精灵女王失去了左膀右臂。权衡之下,精灵女王还是让安达做为精灵族的代表与我们同行。

这样正好,安达身为负责外交事务的大长老,此行除了接回艾莉斯之外,还负责与我们兽族建立正式的邦交。

在我的推荐下,兰帝斯做为安达的护卫,也随我们同行了。本来,做为一名男性精灵,兰帝斯是没有参与如此高规格行动的资格,但他的实力确实不能小瞧,再加上他身为信使,对迷途之森的所有地貌可说了如指掌,有他当向导正好。

另外,精灵女王还指派她的禁卫总长温妮与我们同行,温妮身手高明,除了可以增强我们的实力外,她还是看着艾莉斯长大的老臣,对于艾莉斯的一些生活习惯非常清楚,回程时有她照顾艾莉斯,也可以让我们省心一些。

这样一来,我们一兽三人三精灵,就组成了前往十万大山的班底。

第三十九章 出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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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出发,回家

我归心似箭而精灵女王也想早日将艾莉斯接回,所以我们不想做任何休整,准备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世界树之城。

之所以想走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提防伦蒂亚会做出些小动作。在精灵女王这里连吃几个软钉子后,天知道她回去又会做些什么布置?我们最担心的就是她会和巴斯图尔克联系,如果巴斯图尔克和麦克雷瑟能够掌握我们的行踪,在我们回程时暗中对艾莉斯下手,那就是件让我们十分头痛的事了。

巴斯图尔克箭术了得,本来就是远攻偷袭的好料而以麦克雷瑟的为人,如果他去做刺客的话,这天下第一的封号肯定也是没的跑。为了以防万一,我们此行一定要秘密行事,绝不能将我们的行踪泄露出去。

天刚豪豪亮,我们一行就从世界树之城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悄悄离开,而在王宫之中,精灵女王还假意吩咐侍女们要准备早餐待客,实际上是为了掩人耳目。等到早餐真准备好时,我们早就离开了世界树之城十余里了。

有兰帝斯为我们带路,我们选挥的是一条极为生僻的路线。据兰帝斯所说,这条路线是他做为信使,在前往西方边境送信时特地开发出来的,只有少数几位信使同僚知道,甚至在官方的军用地图上都没有标明。走这样的一条路,绝对能达到隐藏行踪的目的。

事实上,这条路有几个地方险峻非常,绝非一般人能够平安度过,但我们这一行没有一个弱者。小小的险路在我们眼中又算得什么?

我们地脚程十分快,大约在七天之后。就穿越了整个迷途之森的西部,来到与莫菲斯公国交界地迷途之森边境。

莫菲斯公国横栏在十万大山与迷途之森之间,与迷途之森接壤的边境线长有千余里。虽然人类和精灵族邦交还算正常,但在这边境线上,双方也分别屯有重兵。只不过千余里长的边境线,要想防守的滴水不漏,几乎没有可能。只要绕过屯兵的啃所。以我们一行的身手,自然可以大摇大摆的穿越国境线。

事实上。真正困难地是来到莫菲斯公国后,我们如何避过人类的耳目,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回到十万大山。莫菲斯公国不算太大,但要想横穿而过差不多也有近两千里,而在人类的国度中人口分布相当密集,可不像迷途之森,大片都是无人地带,我们可以保证自己的行踪不被发现。

上一次艾莉斯和六大长老是借着人类商队为掩护。才顺利的来到十万大山,但这一次就全要靠我们自己了。

塞勒曾经游历天下。按他的说法只有吟游侍人才是最好的掩饰身份职业。而且他身上还有蓬莱国正式领发的吟游持人职业徽章,绝对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于是我们一行决定昼伏夜出。尽量走些偏僻小路,需要打探消息、问明路径时,就由塞勒这名“吟游诗人”出面。

这样一来我们安全是安全,但在路上所花地时间,却是成倍的增加,就这么走走停停,差不多二十多天之后,才算是有惊无险地来到了十万大山地山脉脚下。

十万大山的山脉,就是我们兽神帝国与人类国度最天然地分界线,面对处处可说是天险的十万大山,就算人类是由猴族演变而来,他们也不可能生活在那些悬崖峭壁之上吧?

能够挨着十万大山的人类村庄,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人类设置的军屯田,不打仗时这些村庄里劳作的人是枝大,一旦打仗这些军屯田的农夫就会披挂上阵,成为职业军人。

另外一种,就是借由走私而发展起来的人类村落了,人类在十万大山中的走私生意十分繁荣,于是就自然而然的在十万大山延线形成了不少小村落,除了供这些走私商人生活居住外,还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个小型的自由贸易市场。除了军工产品外,只要你能想像到的商品,都能在这里买到。

要想区分这两种村庄,也很容易,只要你看到村外有大片田地的,自然就是军屯田。而走私商人聚集的村庄,他们完全是靠商业吃饭,根本就没有种值任何农作物。

来到了这里,我等于离家门只有一步,而且,我们要回到十万大山中的方法很简单,只要潜进商人聚集的村子里随便抓一个走私商人出来,由他带路自然不怕找不到小径。

等到了夜深时分,我和塞勒找了一个走私商人聚集的村子,偷偷摸进去,找到一个倒霉鬼,将他打晕带了出来。

被我们抓住的这个走私商人,是一名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身子骨还算健壮,当他被冷水淋醒时,看到我们这么多人围着他,吓的尖叫起来。好在我们这里离村子还远,也不用怕他的尖叫声将别的人惊醒。

为了掩人耳目,来到莫菲斯公国后,我们都是用黑色的披风将自己裹住,在这三更半夜看来,确实有些恐怖,也难怪这名中年男子会吓的尖叫。

尼奥走上前一步,一把按住这中年男子的肩膀,将他压坐在地上,沉声道:“你安静一点,我们有话问你,只要你老老实实回答,我们不会为难你。”

那名中年男子个头不小,但比起魁梧的尼奥,还是显的有些不够瞧,而他也有着几分商人的机敏,立刻呆坐在地上不敢稍动,只是一双眼睛不停的滴溜溜乱转,不停打量着我们。

我故意沉着声音问那名中年男子:“你是走私商人吧?叫什么名字,到十万大山里做过几次生意?”

那名男子回答道:“我叫迪加,在这一带做生意已经十年了,这十万大山里也不知道去过多少次。”

“做了十年走私生意?”我冷哼一声道:“这么说来。你也卖给了军方不少关于兽族的情报吧?”

我这么问也有用意,人类的走私商人。几乎就等同于人类安插在十万大山的间谍,不少人本身就是从属于人类军方。不过,真正属于军方地探子,很少有一做就是十年的,如果这名中年男人所说是真,那么他可说是从事走私活动地老油条,就算不是人类军方的人。也肯定知道向人类军方出售一些兽族的消息,是另一条生财之路。

果然。这名中年男人听到我的声音有些不友善,连忙声明道:“实不相瞒,我确实向军方出售过情报,不过,那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消息,只能换点小钱。再说了,常在十万大山做生意的走私商人,又有谁没向军方出售过消息?反正只要价钱合理。我们这些做商人的什么都可以卖。”

我“嘿嘿”接连冷笑数声,将自己身上地披风解开。将自己的整个身形露了出来。才冷冷地道:“所以说只要有钱,你们就可以将我们兽族的消息出卖给人类军方。让他们给这十万大山带来更多的杀戮?”

那中年男子看清楚我是一名熊族后,吓了一跳,慢忙道:“原来这位是兽族勇士,其实我们贩卖的都是一些小道消息,真正的军国大事,也是我们打听不到的。再说了,我们是靠着和你们兽族做生意混生活,只有你们兽族才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说真的,我才不希望那些军队真地能够打进十万大山,因为那就等于断了我们的财路。”

我冷笑道:“话说地好听,但像你这样地商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以一些低价的劣制货,你们就可以从我们兽族那里换走大批值钱地特产与矿石。靠我们兽族混饭走?是发大财才对!”

那名中年男子又仔细打量了我几眼,才小心翼翼的道:“这位兽族勇士还请见谅,我做的就是这门生意,能够赚到金币也是无可厚非的事。不过我自问与兽族做生意,还算是诚信公平,不记得我曾经得罪过那位兽族朋友,不知道勇士你深夜请我过来,是为了什么,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动用到我迪克,只要是能力范围内,我尽力而为。”

这名中年男子看来脑袋瓜子不错,很快就明白过来我们深夜把他抓过来,不会只是问几向话这么简单。而且他说话也颇见水准,只是说他被我们“请”过来,也算是给双方找个台阶下。

见这名中年男子如此上道,我也开门见山的道:“请你过来,并不是说你和我们真有什么深仇大恨。说实话,我是流落在外的兽族佣兵,这次想带几位朋友到十万大山中看看。如果走金汤要塞,人类和我们兽族都设有关卡,我们这么多人想过去恐怕并不容易。因此就想找一个熟悉地型的人做向导,你们这样的走私商人最合适了。”

迪加连连点头道:“原来勇士你是思家的游子,这种心情我能够理解,我离开亚美利加联邦到这里来做生意,已经有十个年头,我也经常想自己的家啊。如果勇士你想找向导,那么我迪加不才,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为悠效力?”

我打量了迪加一眼,问道:“你是亚美利加联邦的人?”

避加枝起胸膛,自豪的道:“我们亚美利加联邦的人,都是天生的商人,像这样的走私生意,又怎么少的了我们的那一份?”

我点点道:“既然这样,那你就做为我们的向导好了,如果我能顺利的回到家乡,还会支付给你一笔酬劳。不过,我的这几位朋友一向不怎么喜欢热闹,所以我们这一行的行踪,并不想被外人看到,如果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十万大山中那就更好。万一走漏了什么消息,惹的我的这几位朋友不高兴,嘿嘿……”

说到这里,我冷笑一声,脚下微微用劲,将一块岩石踩的四分五裂。

迪加是聪明人,连忙表态道:“兽族勇士请放心,我们这些走私商人游走在这十万大山,平时最怕的也就是碰上黑吃黑的劫匪,谁没有一条只有自己才知道的财路?请放心,我保证能让各位顺利进入十万大山。”

我笑笑道:“能和迪加先生你这么精明的商人合作,我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们现在就上路吧。”

迪加一愣,道:“现在?可我还有好多东西还没收拾呢……”

我哈哈一笑,打断了迪加的话,道:“可我现在归心似箭,迫不及待的就想上路了,相信迪加先生能够理解我的这种归家心情吧?”

说着,我掏出五枚金币,递到迪加的手中,道:“些许的酬劳,算是订金吧,如果我们能够顺利到达十万大山,另外还有重谢。迪加先生是聪明人,相信能够明白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吧?”

我这威逼利诱的手段一使出来,迪加还能够说什么?他立刻就带着我们连夜摸黑进了十万大山。这迪加确实是聪明人,他知道自己是被我们连夜给劫了过来,能够保住性命就算是不错,还在乎一些身外之物干什么?

十万大山虽然陡峭,但也不是每一个地方都不能攀爬,迪加领着我们摸黑走了十余里路,然后才带着我们来到十万大山的一座峭壁下,指着一个斜斜向上的陡坡道:“这里本来十分险峻,没有上山的路,但前些时候下大雨,这里的石壁坍塌了一片,这才有了这样一条勉强可行的陡坡。这条新发现的道路,暂时只有我知道,我们从这里入山,保证隐蔽,不会碰到别的人泄漏行踪。”

说着,迪加在前面引路,我们一行陆续的爬上了这条陡坡。

我走在最后一个,当我的脚踏上十万大山的土地时,心中有一个声音忍不住在狂喊:“家,可爱的家,我又回来了!”

第四十章 重返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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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重返帝都

迪加确实是个不错的向导,他带领我们穿行在十万大山的崇山峻岭之间,却轻松的像是在自家的后花园闲逛。而且他带我们走的都是隐蔽小径,好些小径的出入口都是隐藏在灌木丛中,如果你不熟悉地型,恐怕就算是走到了近处,也察觉不了这里还别有路径。

想当初,兽神帝国也曾经会试过禁绝人类的走私活动,但不论怎么努力总是禁之不绝,再加上国内的需求确实巨大,只好无奈的来取了半默许态度。看来,这些隐蔽的小径,就是这些走私商人赖以生存的基础了。

我曾经和莱因哈特带领突袭小队穿行在这十万大山的绝壁之间,当时是根据军用地图选挥前进的路线,但从我的个人感觉来说,军用地图上标明的路线,还不如迪加带领我们所走的路线简捷易行。

我已经在考虑,事后是不是需要建议兽神帝国加强对人类走私商人的缉捕力度。抓住后也不用要他们的性命只要处以数额巨大的罚金或是要他们交待出走私路线,就可以赦免他们的走私罪。

罚金可以补充军资,而路线图则可以完善我们的军用地图,这些隐蔽的小径虽然不能行军,但让一些情报人员穿行,却十分便于他们隐藏行踪。这样一来,人类想将我们兽族彻底困死在十万大山中,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我相信。人类地军用地图上,肯定有不少这样的小径,一旦他们与我们开战,只怕各路探子就会潜入到我们兽神帝国,将国内的情报源源不断的传递出去吧?从今以后,这些秘密小径,不能让人类专用,我们兽族也可以充分的将其利用。至少能使“变色龙”部队的信息传递能力大幅度提高。

迪加已经被我看做首个要求合作的是私商人对像了,虽然这些隐蔽的小径可说是走私商人们赖以为生地本钱,但到了我们兽族的地盘上,要他们将这些秘密交待出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反正严刑逼供这样的事我们做不出,用“重”金去收卖总行吧?相信以迪加这么精明的商人,会做出明智的选择。

在迪加的带领下,我们只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在第二天黄昏时分就走出了十万大山地那道绝壁,进到了真正的山区里面。

迪加对这一带相当熟悉。知道离最近地兽族村落还有一段距离,就将我们领到一个他常用来休息的山洞中,准备暂时休整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再赶路。

山洞很宽敞,也比较通风,绝对是个宿营的好所在。回到了十万大山中,我的心情无比放松,那种游子归家的心情。确实让我浑身都感到舒畅。一路上总提防行踪暴露,还从没有安安稳稳的睡过一觉。这一次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整一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精神抖擞的出发,在赶了差不多五十里路后。

终于来到了一个兽族村庄。

据迪加介绍,这个兽族村庄是属于牛族地一个小村庄,兽口并不多,大约住着上千纯牛族居民,他和这个村子的生意往来还不少,不论是日用品、耕田地铁器还是作物种子,在这里地销量都还算不错。

有近千居民,在兽族已经算得上是中等以上的大村庄了,虽然牛族是我们兽族地非主战种族,但论起种地的水平,他们到算是我们兽族最杰出的好手。

这里靠近前线,应该是属于金汤要塞的行政范围,有这样的一个村子,估计是专们为前方军队提供根草生产的。

十万大山中运输不是很方便,因此在有大量驻军的金汤要塞附近,存在着不少这样专门从事生产的村庄为要塞守军提供军需用品。兽族的忠诚度非常高,就算要这些老百姓专门为军方服务,他们也没什么怨言,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光荣。

说简单一点,兽族现在施行的经济制度,有些类似于计创经济,也难怪长久以来,兽神帝国的财政预算,一直比较吃紧。

远远的来到村子口,我看到在村口外插了一面迎风招展的红色旭日旗,我心中不由一震,知道这面旗是兽族新王登基后举国同庆的一种标记,这么说兽族的王位之争已经有了结果?那么到底是谁继承了这个王位呢?

一时之间,我心急如焚,向迪加问道:“兽族已经选出新王了?你知不知道是谁?”

迪加摇摇头道:“我上一赶来十万大山做生意,是在一个月前,那时还没听到什么消息呢。”

于是我转头向塞勒他们道:“大家先在这里稍等一下,我到村子里去打听一下消息再说。”

塞勒他们理解的点点头,于是我快速的向那个牛族村子跑去。现在差不多是中午时分,刚好是农活忙完的午休时分。

我远远看到两名牛族农民坐在一个树荫下休息聊天,就连忙走上去行了个礼问道:“两位大叔,我是金汤要塞的士兵,一个月前执行任务到了深山里呆了一段时间,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现在是不是新王已经登基了?”

一名牛族农民笑呵呵的打量了我一眼道:“小兄弟年纪不大,就已经参军为我们帝国效力,不愧是出生于熊族的勇士。新王登基对我们兽神帝国来说可是大事,更何况登基的还是神佑祭祀大人,这绝对是兽神的恩赐啊!”

“神佑祭祀登基成为了新王?”我呆呆的问道。

另一名牛族农民也笑呵呵的道:“这对于我们兽族来说。可是普天同庆地大事啊,俺就说了,还有比神佑祭祀成为我们国王更好的选择吗?小兄弟,神佑祭犯大人成为国王,一定会给我们兽族带来好运,相信你们打起仗来,一定能够百战百胜!”

我回过神来,多谢道:谢谢两位大叔告诉我这个消息。我马上就赶回军队报道。“

说着,我连忙快步离开村子,远远的那两位年族农民还向我挥手道:“小兄弟,神佑祭祀一定会保佑你们打胜仗的。”

我暗中苦笑了一下,小丫可没那个本事保佑我们一定会打胜仗。不过,既然小丫最终还是登上了王位,那么表示我们兽族的王位之争。一直没有什么回旋余地,最终不得不让小丫出面来收拾残局。

本来我最初的计划。是先到金汤要塞转一圈,看看小丫她们还在不在要塞驻守,再返回帝都。而且,我怎么说都是挂名的金汤要塞右路军统帅,在安全回归后于公于私都要去打声招呼,不论我的军职还挂不挂在金汤要塞,总要有所交待才行。

但现在小丫既然继任为王,那么她肯定是早就回到了帝都。当务之急我当然是要回到帝都了解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行。

再说我细想一下。既然我们此行是秘密来接艾莉斯回到精灵王国。

那么出于保密起见,我们还是不要到金汤要塞为好。因为一到金汤要塞。安达就会以精灵族特使地身份被兽族接待,就算安达提出要求要我们兽族保密,但我们一行再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到达帝都,也就基本不可能了。

因为我们兽族还有一个“兽奸”并没有被揪出来,而且从这兽奸所能掌握的情报来看,绝对是我们兽族的高层,有精灵特使来访的消息,怎么也不可能瞒过这个兽奸。如果这兽奸继续与人类联系,把关于艾莉斯的消息透露出去,一旦艾莉斯在我们兽族的庇护下出什么事,到时别说我们和精灵族建立友谊了,恐怕双方立刻就会结下死仇。

不管怎么说,精灵族现在也有内乱,天知道这些精灵会不会丧心病狂,连艾莉斯公主这样珍贵地身份都敢谋害?思前想后,艾莉斯回归这件事,一定要尽可能的保密,这样才能以策万全。

我将自己地想法与安达她们交流了一下,她们自然是大表赞同,毕竟艾莉斯的安全,是她们考虑的第一位。于是我们决定,立刻星夜兼程,直奔帝都巴比伦王城。

十万大山地广兽稀,各地设置的啃卡与盘查也不像人类国度那样森严,只要我们避开一些军事设施,一路行来自然是畅通无阻。

一路上不停的赶路,到了第十天的时候,我们终于来到了帝都所在的佳木斯盆地。

帝都的防卫一向森严,我们再不可能畅通无阻地前行,很快的我们就遇到一队巡逻兵。我当即向领队地小队长表明了身份,当然,对于跟着我地塞勒他们,我暂时做了保留。

以我的名声,在帝都还算是非常响亮,认识我地兽族也不少,但我不敢肯定这支巡逻队中会不会有认识我的兽族,如果他们要我拿出身份证明,我现在还真是没有办法。

没料到,我刚刚一报出名字,巡逻队的小队长就惊喜的道:“你真的是铁熊?这次带领我们兽族取得金汤要塞大捷的少年英雄?嗯,看你的样子,和传说中的模样差不多。这样吧,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到军营中休息,会有其他禁卫军带你回帝都的。不过,在你走之前,一定要给我签名。”

少年英雄?索要签名?什么时候我也有这样的偶像明星级的待遇了?再说取得金汤要塞大捷是什么意思?总不至于这次大战的胜利,最终会把功劳算在我的头上吧?而且,小丫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登上兽族国王宝座的,我现在还一无所知。

我忍住满肚子的疑问,和那名小队长套起近乎来,这才算是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兽族的近况。

在我们突袭小队成功焚烧了人类的屯根后,已经等同于取得了战役的胜利,这样的一个重大功劳,并没有被抹杀,反而在官方的授意下,在全帝国境内,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

“兽神之锤”是帝国的绝密部队,就像“变色龙”部队一样,是不能让平民百姓知道的,于是在官方的宣传中,我这位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自然就成为了带队奇袭人类屯根的领军人物。

而且,在官方的宣传中,我更是在完成任务的最后关头,为了掩护同小队的兽族同胞撤退,一力单挑追杀而至的人类圣级,力保奇袭小队的另外二十三名成员顺利返回。

而且,在神佑祭犯和大圣女更是以兽神名义宣称,我有兽神的保佑,虽然被人类圣级追杀,暂时没有回归,但我的生命并没有大碍,最终肯定会安然返回帝都。

我知道小丫之所以能够这么肯定我会没事,是因为她和我是身命共同体的关系。至于安希,在她昏迷醒过来后,虽然最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肯定也会一门心思的希望我不要出事,既然小丫宣称我没事,那么她肯定也会站在小丫这边。

有这两位神权代表人物的证言,别说我真的没事,就算我挂在了战场上兽族平民也会坚信我这位民族英雄最后肯定会安然无恙的归来。

所以,在听到我自报姓名为铁熊后,那名巡逻小队长并没有对我的回归感到惊讶,反而向我这位被誉为兽族最杰出的少年英雄索要签名。

至于小丫继承王位的事,这名小队长就只会说这是兽神庇佑的必然选择,神佑祭祀继任为国王,是件让全体兽族臣民都觉得兴高烈的事。

而这名兽族小队长除了能告诉我小丫是在二十八天前正式登基为王的外,其余的一些消息也就没法向我提供了。

我想想也是,这名小队长不过是名下级军官,像这样涉及到王位继承的事情,他怎么可能知道所谓的内幕?好在我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够和小丫见面,到时候所有的疑点自然就清楚了。

第四十一章 旁若无兽,唯有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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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小队长将我们带到军营后不久,就有一名禁卫军的中队长接到消息,前来迎接我了。

这名狼族的年青军官我认识,正是首批兽神学院的毕业生之一,他的出现自然也就证实了我的身份确实无误。于是那名巡逻队的小队长,欢天喜地的收获了我的一个签名。不过,我的那手书法,着实不敢恭维,但那名小队长还是一副高兴万分的模样,这点实在是让我有些汗颜。

那名根族中队长却在这时和我开起了玩笑,说我现在可是兽族全民崇拜的英雄,如果他不是还忌惮于我以前当校长时的“师”威,肯定也会向要索要签名。就连塞勒也在一旁凑热闹,说实在没想到,我在兽族居然是如此的受欢迎。对此,我只能报以苦笑。

在狼族中队长的陪同下,我们来到军营门口,早就有准备好了的多足马,于是我们一起翻身上马,向帝都疾驰而去。

路上,狼族中队长向我介绍因为我在金汤要塞一战中的功绩,我的武勇已经广为传颂,并且帝国为我颁发了金星勇士勋章,成为了当今兽神帝国唯一一个还在生,就能将名字刻在斗兽场图腾柱上的勇士。

狼族中队长看着我时一脸的崇拜神情,说是我这样的英雄能成为兽神学院的首任荣誉校长,是每一名从兽神学院中毕业的年青兽族的骄傲!

这名狼族中队长明明比我还大着几岁,但他看我的眼神和那些追星地粉丝也没什么两样,对此我只能连声表示谦虚。

不到片刻。我们一行就来到了帝都的城墙下。看到如此粗旷而又古朴的一座大城市,塞勒和安达都赞叹不已,都说只有我们兽族,才能建造出如此大气的城市。

我刚刚跃下多足马,帝都的大门就随即打开,一身白袍的小丫第一个冲了出来,一把扑到我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嘴里还断断续续的道:“铁熊……哥哥……小丫……好……想你!我……生怕……再……

再也……见不到你!“

在我身边的那名狼族中队长。神色古怪地看了我们一眼,才半跪行礼道:“参见国王陛下。”

这时我才醒悟过来。小丫现在已经贵为一国之王,她如此失态的扑到我怀里来,岂不是有损王威?这时我也看到,从大门里陆续走出地,正是布伦特大祭祀、泰格、霍尔曼、特纳等兽族高层,看到他们个个眼里都流露出的那种古怪神情,就算我脸皮再厚,也免不了脸上有些发红。

看来,一国之君与兽族英雄如此热情的重逢场面。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帝都百姓们的谈资。

不过小丫既然已经在大庭广众这下扑到我怀里,我也用不着理会其他兽族的眼光,管她是国王也好,是神佑祭犯也好,在这一刻她只是我的小丫。而我也不能辜负了她的柔情。

于是我轻轻的拥着小丫,拍了拍她的背,柔声道:“小丫,铁熊哥哥回来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离开你!”

小丫抬起头,脸上虽然挂着泪花,但仍然笑颜如花地道:“真的?”

我轻轻的拂了拂小丫的秀发,道:“小丫,铁熊奇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嗯……”小丫轻轻的点了点头。又将她的头埋在了我地胸前。

那一刻,我们俩旁若无兽。大有一种虽千万兽吾往矣的气概。能够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下,做出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举。我想普天之下也只有我和小丫能做到了。

一众兽族的义武重臣,全都神色尴尬的看着我和小丫相拥,估计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本来是准备隆重迎接我这少年英雄的回归,怎么却演变成了眼前这一幕?

还是布伦特大长老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只听他朗声笑道:“铁熊,你能够平安回来,实在是件值得庆贺的事,相信我们相互之间都有很多话要说,干脆一起移步到主神庙再详谈。而且,也好安排你带来的这几位朋友。”

大长老既然发了话,我不能不给他面子,再这样拥着小丫就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我点点头道:“一切听从大长老地安排,铁熊不敢有异议。”

说着,我伸手牵着小丫,和布伦特大长老一起走进了帝都,塞勒他们自然跟在我的身后。我见到塞勒暗暗向我伸出了根大拇指,显然是对我地壮举表示佩服。我只能无奈的向塞勒笑笑,表示我也是一时之间情不自禁,到不是真地这么胆大妄为。

其实,上一世做为修真界的神偷虽然我性子懒散,却颇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豪气,一向不喜欢受些条条框框的束缚,要不然也不会做下那么多壮举。

到了这个异世,我投胎成熊,豪气方面是更增几分,但在性格方面却难免受到兽族那直肠子的影响变的有些中规中矩起来。不过,随着我实力的提升,修真功夫的日益进步,我越来越接近上一世那个飞扬跳脱的小子,和憨厚这个词渐渐拉不上边了。

小丫既然如此思念我,那么我自然要用真情回报她,至于其他兽族的眼光,我根本就不在乎。兴之所致,随心所欲,这才算是符合修真时所追求的天道。

塞勒他们的身份,我不会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不然的话,所谓的保密就会全然泡汤。关于精灵族的事,等会儿再找个机会和布伦特大长长谈一下,相信以大长老的睿智,肯定会做出妥善的处理。

我们一行来到主神庙后,发现广场上的酬神仪式已经准备妥当,随着数声礼炮的响起。这次为了迎接我而举行地庆典,就正式开始了。

这次酬神仪式我是主角,序幕就是小丫给我颁发金星勇士勋章,随着那枚金光闪闪的勋章别在了我的胸前,所有在场的兽族一起高呼了一声:“兽神万岁!”

然后,就是川流不息的兽族上来给我这个少年英雄敬酒,带来的也都是一大堆恭维话。我素来善饮,有人敬酒一律是酒到杯干。但我知道这次仪式之后,还有众多要事需要商量。

万不能醉酒。好在我内丹已成,体内真气运转之间。早已将酒意化开,成了真正的千杯不醉。这样一来,更得到了重多兽族的交口称赞,都说少年英雄能够如此豪饮,实在是一等一的厉害。

塞勒他们也随着我参加了这次酬神仪式,最初我还担心他们有些不适应,但看了几眼后,也就放下心来。

塞勒游历天下时,一向就喜欢四处闲逛。体会各地地风土人情,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我们兽族的酬神仪式,而且规格还是最高档地,不免对一切都感兴趣,东摸摸西看看,随随便便就可以拉着几个不认识的兽族脚天。那活跃的样子,那有半点需要我担心的?

至于安达、罗丝他们,则是在静静的呆在一个没多少兽族的角落,保持了他们一惯的低调,自然也不会引起谁的注意。

小丫则是一直笑眯眯的跟在我地身边,对于她来说,我能够安然无恙,就是最让她值得高兴的事。

还有一名兽族,对我的回归感到了异常的高兴。那就是大圣女安希。她被麦克雷瑟偷袭打晕之后,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一直在为我独自面对加蓬特这名圣级而担心,见到我平安无事。她这才算是放下心来。

而我也借着敬酒之机,告诉安希,南希阿姨的大仇,应该算是报了,因为继萨博被我斩首之后,加蓬特也已经被挫骨扬灰。虽然一时之间来不及向安希说明详情,但安希对于我的话还是很信任地,于是我们一起向天敬了南希一杯,算是缅怀她的英灵。

这场酬神仪式一直举行到晚上,才算是热热闹闹的结束,等到参加仪式的兽族重臣们全都散去,布伦特大长老才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向:“铁熊,幸苦你了!”

我连忙回应道:“大长老,应该是您辛苦了才对,帝国重担由您一肩挑起,这其中的难处我明白得很。”

大长老叹口气道:“我老了,没有你和小丫这样的后起之秀,我这把老骨头再怎么拼命,也看不到兽族未来的希望。”

“大长老,请保重!”我和小丫齐声劝道。现在布伦特大长老可说是兽神帝国地基石,我和小丫还是太嫩了,如果没有大长老指明方向,帝国的前途只会是一片黑暗。

大长老嘿嘿一笑道:“你们放心,我这把老骨头,肯定要撑到撑不动为止。对了,铁熊,你带来地这些朋友,是什么来历?”

见到大长老响问,我眼中精芒一闪,带着丝自信的语气道:“大长老,他们做为我们地朋友,肯定会成为我们兽族未来的希望!”

说着,我将塞勤介绍给了大长老。大长老身为帝国高层,当然知道塞勒的大名,白袍魔法师可是号称天下最强的魔法大师,我能够和他结成忘年交,等于给兽族找到了一个强大的援,实在是让大长老又惊又喜。

至于塞勒则是难得客气一下,连连声称自己的那几手不算什么,末了还说:“铁熊小兄弟实力强大,我也没把握能够胜过他,大家是平辈论交,谈不上谁巴结谁。”

大长老听了之后,神色一愣,一个不解的眼神投到了我身上。我只好搔搔头,老老实实的交待,自己因为机缘巧合,实力大增,已经突破到了圣级。

大长老的眼睛一下子瞪的滚圆,不敢置信的道:“铁熊你突破到了圣级?这是真的?”

我点了点头,塞勒也在旁边力证,大长老这才握搓手,兴奋各的道:“圣级,居然是武士系的圣级!铁熊,你要我怎么夸你才好,你又给我们兽族创造了历支啊!现在你不仅填补了我们兽族无圣级的空白,还成为有史以来唯一一位由武入圣的兽族,这少年英雄的称号,恐怕要改成千古第一少年英雄了。”

我不好意思的道:“大长老,这样会不会夸张了一点?”

没料到,此时塞勒也在一旁帮腔道:“铁熊小兄弟,你也就别谦虚了,以你现在还不到十五岁之龄,就踏上了圣级境界,自古以来还有谁做的到?就算那号称天下第一的麦克雷瑟,也是在二十一岁后才踏入圣级。说向实话,这麦克雷瑟的实力,确实算得上天下第一,我这辈子是没指望打得过他了,但唯有小兄弟你,才有机会将那世上最强的称号,从那混蛋身上抢过来!”

大长老听了之后有些不解,问道:“麦克雷瑟?那个号称星空下第一勇者的人类剑圣?”

事到如今,我也只有把从焚烧掉人类粮草之后所发生的事,尽可能简单的述说了一遍,说到惊险之处,小丫都紧张的捏紧了她的小拳头。

这番话说来话长,我用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才将自己的一番经历从头到尾的讲了一遍。

听完之后,大长老才长长的叹口气道:“这段时间也算是难为你了,不过听你所言,人类的三大公国还不算是我们的大敌,如果让那麦克雷瑟帮助神耀之国摩西取得了人类霸权,到时候我们兽族就算有金汤要塞这道屏障,恐怕也免不了亡国灭族的命运吧?”

“大长老,事在兽为!”我坚定的道:“不管人类有多么强大,我们兽族也会为了自己的光荣,战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好一个事在兽为!”大长老连连点头道:“我们兽族自古以来只有站着而死的勇士,谁也没办法让我们兽族的英雄屈膝跪下!”

那一刻,即使年纪已经老迈,布伦特大长老身上也暴发出了一股只有我们兽族才特有的万丈豪情!

第四十二章 民心所向,小丫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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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又向大长老介绍了安达一行,并简略的讲了一下现在精灵族的现状。

大长老向安达她们表示了欢迎之情,并认可了她们准备秘密接回艾莉斯的建议。安达立刻代表精灵族向大长老表达了了谢意,要知道兽族如果能够大张旗鼓的公开表明与精灵族结盟,将会大大提高兽族的声望,但为了艾莉斯的安全,大长老还是同意精灵族秘密行事,这种举动无疑是将艾莉斯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来考虑,自然也赢得了精灵族的好感。

大长老安排贴身侍从带领安达她们同艾莉斯见面,然后承诺在适当的时机,会安排精灵们离开十万大山,保证安全无恙的将艾莉斯送回迷途之森。

送走精灵们之后,大长老又和塞勒闲谈了一阵,然后才招呼塞勒他们连同罗丝、尼奥一起到贵宾房休息。等到再回到神庙时,已经只剩下了我、小丫、大长老和安希。

我知道,现在是时候谈谈关于我们兽族最机密的问题了,而且从小丫身为兽族国王这点来看,现在我们这个小团体,可说是兽族最核心的权力班子。

现在已经没有外兽,我忍不住问大长老道:“大老长,我这么长时间没回帝都,难道局势真的这么混乱,除了让小丫登基为王外,再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

布伦特大长老点点头道:“如果还有别的办法,我也不会将小丫顶到这风口浪尖上了。唉,苦了你们这些年轻的孩子。”

看到大长老那痛心地神情。小丫连忙出声安慰道:“大长老。能够为帝国效力。是我们每一位兽族地光荣,小丫不觉得有什么辛苦。”

“我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不然地话。我们兽族也就没有希望了。”

接着,布伦特大长老,就向我讲述了一下在我离开帝都后直到现在所发生的事情。

起先,有人类大军攻打金汤要塞的压力存在,兽族的各方势力还算团结,毕竟在人类这个大敌地面前,谁都不敢拖兽族的后腿。

谁料到,人类一百多万大军攻打金汤要塞。居然闹了一个虎头蛇尾,在粮草被烧后。很快的败下阵来。解了金汤要塞之围。

所以,在这一整场战役中。除了最开始的一段时间,由金汤要塞的原守军与人类展开过真正的血战外,后继的援军根本就没有什么大的损伤。这样一来,真正在这场大战中元气大伤地,是以格里雄为首的集团势力。

虽然在战后,兽族从各地驻军中调兵填补了要塞十万守军地空额,但这些新来地战士,可不是跟着格里雄十余年的那些老兵,格里雄就算能力再强,要想收获这些战士地忠心,也需要时日。

相反,由于霍尔曼是援军统帅,火攻之计也是在他的指挥下实施,这一战之后声望高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隐然已经成为兽族军部的第一名将。这样一来,霍尔曼所支持的卡恩一系势力,声势大振,成了继承王位最大的热门。

以泰格为代表的虎族势力,在这一次的要塞攻防战中,没占到什么便宜,也没有什么损失,可说是无功无过。但每每一场大战胜利之后,都是军方的声势大涨之时,像泰格他们这些代表义官的祭祀势力,一时之间也无法与军部争锋。

反观哈里发,因为他身为王子,能够在金汤要塞攻防战中身先士卒,立下赫赫战力,使的他在军方的认同度大大提高,甚至在现在的金汤要塞,有不少的新兵只知道哈里发的武勇,反而没有听说过格里雄金汤将军的威名。

可以说,在这一次的权力之争中,本来算是势均力敌的各方势力,随着这一场大战的结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卡恩现在的势力最为强大,但他也有一个弱点,就是长期驻守在十万大山北方,在帝都除了有霍尔曼支持外,根基实在太浅,再加上有泰格为首的祭祀一派故意设置重重障碍,他要想登基可说是困难重重。

不过,泰格能够影响祭祀们的决定,却无法左右军方的思想,甚至可以说,他们这一方对军方的掌控力度基本为零。

泰格脑较算是灵活,眼见着卡恩势大,立刻想到了只有联合起来,才可以钳制住他的势力。相比较现在的哈里发与格里雄,泰格当然首选哈里发了。毕竟在最开始的夺权之争中,泰格和格里雄闹的不算愉快,而且选择与资历与人脉都还浅的哈里发合作,显然对泰格这一方更有利。从这样的合作来看泰格确实有着身为政治家的敏锐嗅觉,做出了最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

不过,以格里雄为代表的熊狐联合势力,也不甘心就这么被踢出局,而孤族的智慧也确实是名不虚传,他们建议趁着格里雄和哈里发都在金汤要塞任职之机,主动伸出橄榄枝,要求同哈里发组成联合势力。

他们同意支持哈里发继承王位,但做为回报,哈里发必领同意熊族与狐族分别在军方与长老团中安插足够的席位,来保证他们两族在四大强族中的优势地位。

哈里发一向头脑精明,这样的一个良机当然会抓住,他立刻同意了格里雄的建议,两股势力合成了一股。这样一来,支持哈里发的呼声也高涨了起来,此时的泰格反而变成了骑虎难下,为了避免自己的那份势力被并吞掉,他立刻大度的表示与格里雄消除误会,三方全面合作,等到王位之争尘埃落定后,再分摊各方获得的利益。

一时之间,相当于哈里发统合了以前三方的势力。声势一下子就超过了卡恩。让王位之争进入了一个更微妙地阶段。

卡恩他们当然不甘心眼看到手地胜利果实就这么飞走。反正大部分他军权掌握在他们手中,更可以利用帝都禁卫军将巴比伦王城的实际控制权牢牢的控制住。可以说,现在没有卡恩与霍尔曼的同意,谁都别想在帝都顺利登基为王。

王位之争闹到如此地步。变成了熊狐两族地全族,狮虎两族的各一半支持哈里发,而狮虎两族的另一半却支持卡恩。王位之争由四方角力,变成了兄弟阋墙。

支持哈里发的政治势力强大,但军权旁落,而卡恩虽然大军在握,但没了祭祀的支持,不管做什么事都显的名不正言不顺。双方如此摩擦下来,火气一日胜过一日。随时都有可能刀兵相见。

闹到后来。甚至还有兽族提出分东西而治的分裂计划,提议将兽族分裂成东西两国。让卡恩和哈里发同时在帝都与金汤要塞登基为王。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火大,是那个白痴居然提出了这样的主意?如果兽族真地因此而分裂,那这家伙就是我们兽族的千古罪兽!难道这家伙,就是兽族地内奸?

还没等我想个明白,布伦特大长老就向我解释道,提出这个计划他,其实是恩斯特老将军。

一听到恩斯特这个名字,我立刻想起了那位精神矍铄的狼族老将军,难道这位为兽神帝国奉送了赤胆忠心数十年地老将军,会成为兽族的叛徒不成?

事实上,恩斯特老将军的这个建议,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争夺王位,双方已经闹到剑拨弩张的地步,随时都有可能暴发内战。如果真到了这个地步,还等于是兽族莫大的耻辱!难道人类的百万大军都无法攻陷的金汤要塞,要毁在我们自己的内战之中?

提出分东西而而治,也是恩斯特老将军迫不得已而为之,虽然这不免将兽族拖入分裂的深渊,但至少能够暂时消除暴发内战的危机。而且,兽族有人类这个大敌在十万大山外虎视眈眈,只要各方势力冷静下来,最终会明白只有和平共处,才是兽族谁一的生存之道。

我暗叹一声,恩斯特老将军的想法是好,但他忽略了权利这个词在那些兽族高层心目中的地位,如果分裂的种子一旦种下,那么这丝裂痕就永不能修补,这样的一种拖延方法,后果实在是比饮鸠止喝还要严重。

本来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整个兽族唯有德高望重的布伦特大长老有这个能力进行调停,但偏偏这个时候大长老正在闭关研究符咒,根本没想到外界会闹出这么大的变化。

按照大长老的设想,我们兽族与人类的一战,少则半年,多则打上个两三年都不稀奇,在这期间兽族的王位之争不会趁于紧张,但他怎么会料到只不过月余我们和人类之战就分出了胜负呢?

等到大长老闭关三个月,再次复出之时,才发现兽族内部的权力之争已经闹到了无法调停的地步,无法可想之下,他只好将小丫推上了前台,提出为了平息各方份争,只有神佑祭祀继承王位才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虽然争权的各方势力,并不愿意由小丫这样一个小丫头来继承王位,但神佑祭祀的威名在民间实在是太大,大长老只不过是稍微透露出了一丝口风,立刻就引起了极大的反应。

几乎是所有的兽族平民,都高举双手表示十分愿意接受神佑祭祀担任国王,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容易获得兽神的保佑,让兽神帝国健康的发展下去。

而且,在兽族的中下层官兵之间,小丫也几乎获得了一面倒的支持。本来各方争权,已经让这些中下层官兵感到不安,如果不是兽族的军法严厉,只怕早就闹出兵变。现在有了一个更好的选择,这些中下层官兵反而显得比一般民众更热情。毕竟,军法再严厉,还能胜过对兽神的信仰?

一时之间,举高上下全是一片要求神佑祭祀继承王位的呼声,到了这个地步,就算大长老不提小丫继承王位,恐怕帝国也没了第二个选择。

于是,在各方势力做出了新王登基之后,各方势力要臣原有职位不变的共同承诺后,所有的兽族一致同意由神佑祭祀熊小丫继承王位。

于是,兽族历史上第一位祭祀国王,第一位女王等等华丽的称呼,再加上兽族那一顶沉甸甸的王冠,就全加诸在了小丫的头上。

本来,小丫一直在金汤要塞等我的消息,因为生命共同体的原因,她知道我还活着,所以坚信我能够平安返来。不过,既然全体兽族公推小丫为王,她也不得不返回帝都,举行登基典礼。

对于成为兽族的国王,小丫并非没有心理准备,毕竟在我们出发前往金汤要塞时,已经对大长老做出了这样的承诺。唯一让小丫觉得不适应的就是,她是在我不在身边的情况下,登基为王的。

小丫虽然才刚刚成年,但她神佑祭祀的威名,足以保证她成为有史以来拥护率最高的兽族国王。如果拿她与地球的选举来做比较,那么民意支持率很可能是百分之百!

而且,经过金汤要塞的一战,小丫在军方也获得了认可。神佑祭祀一直都是我们兽族在战场上不败的旗帜,只不过小丫平时表现出来的柔顺模样,使的她少了几分这方面的威严。

但在金汤要塞一战中,小丫登上城楼,展现了自己身为双圣祭祀的强大实力,广大的兽族官兵这才明白,虽然神佑祭祀在外表上是这样一副善良乖巧的模样,但到了关键时刻,她依然是那个可以站在最前线,鼓舞士兵们士气的神佑祭祀!

所以,不论是官兵和民众,都认为小丫担任国王,能给兽族带来前所未有的好运。他们根本就不会考虑小丫的年纪、小丫的资历,到底适不适合做国王。

总之,小丫可以说是在这种既自愿,又不自愿的情况下,登基成为了兽族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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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侄女过生日,全家出动为她庆祝生日,回来的晚了点,更新也不免晚了点,还请大家见谅。不过请大家放心,虽然我码字不快,但这日更四千是向大家做出的承诺,一定会努力办到。

另外,我家的丫丫,今天是满月之后首次参加这样的热闹场面,表现还算乖巧,除了在她玛玛身上撒了一泡尿,没哭没闹。至于现在?呵呵,正睡着呢,如果她闹的欢,我还有精神码字吗?

总之,谢谢大家长久以来的支持,我会努力写好本书,只到完本。

第四十三章 天下无双,元素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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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丫继任成王的事实,我只能接受,不过各方势力在同意小丫为王时,因为有事先的约定,每位高层兽族的职位并没有变动。也就是说,小丫现在只是名义上的国王,真正要说到帝国的实权,还是掌握在各方势力的手上。

不过,小丫占住了国王的名份,在大义上来说就是正统,现在的小丫纯真善良,不会剥夺各方的继有权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顶权力最终会收归到王权之下。

这样的未来,各方势力不会看不到,哈里发还好说,毕竟从本质上来讲,他和我们是一系势力,按照事先的设想,小丫为王也是为了哈里发的将来铺路,但卡恩那一方呢?

好不容易手中握有兵权掌握到如此大的优势,难道卡恩甘心将王位拱手送出,就这么不想一点对策的看着权力从手中一点点流失?

对于我的疑问,布伦特大长老自信的笑道:“铁熊,你不用担心,很快的,小丫继任成为国王,不仅仅是因为巨大的民望,还因为她拥有能够彻底改变现在我们兽族不利局面的能力!到时候,整个兽族从上到下都会认为,让神佑祭祀成为帝国的王者,是一件多么正确的事!”

我有些不解的问道:“难道小丫也获得了进阶,突破到圣级?”

如果真是这样,这确实算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我和小丫能够同时成为圣级。联手之后实力之强,还有那一个兽族能够望其顶背?而且。

小丫如果晋级,那么和她签定有契约地两大战宠小白和小红,同样能够进一步发挥自己的实力,成为真正名副其实地圣级战宠。

这样一来。我们手中等于握有四大圣级的战力,这样一股力量,别说是在兽族,就算纵观整个天下,也是稳稳当当的世上最强了。

大长老轻轻一笑。打断了我的这种推测,只听他道:“小丫地进步虽然非常快,但到现在为止,她离突破到圣级,还有着不小的距离,从这点上来说。铁熊你可是比小丫更有天赋呢。不过,小丫的这个成就,比起她晋级到圣级,更加伟大。不过,归根到底,这个成就还是和铁熊你有一点关系。”

“和我有关系?”我闭目细想了一下,突然之间眼睛猛的一睁,惊喜的问道:“难道制作祭祀纸符地方法,被小丫研制成功了?”

此时,大长老也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神情。哈哈笑道:“铁熊,你果然聪明。小丫确实是成功制作出了祭祀纸符!”

我连忙追问小丫:“小丫,这是真的?”

小丫羞涩的一笑。道:“铁熊哥哥,也不能算是完全成功,因为我只是制作成功了火球纸符,经过试用,任何兽族都可以使用。”

接高兴的一把搂住小丫,大笑道:“火球纸符能够成功,就等于走出了第一步,那么之后自然会越来越顺利,还怕其他的纸符研究不出来?小丫,你真棒!”

现在小丫已不像初见时那样心情激动而无所顾忌,被我这样搂住,她地小脸蛋有些羞红,小声的道:“也不只是我的功劳,安希阿姨最初制作出来的纸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而且凯瑟琳姐姐,也在中间帮了很大的忙。不然的话,最先研制出来的,也不会是火球纸符了。”

这时大长老也哈哈大笑道:“所以我才说,你们这些年轻的兽族,才是帝国真正的希望,你们将来所取得地成就,将会远远的超过我们这些老家伙。想想我闭关三个月,什么事情也不做一门心思地投入到研究之中,也没有理清半点头绪。但你们呢?不仅顺利的帮助帝国取得了一场战役地胜利,还为帝国完成了这项跨时代的发明。呵呵,这样一来,就算我这老家伙现在闭了眼,也算是放心了。”

我也笑道:“大长老您老当益壮,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指导我们这些后辈,您现在就想退休享清福,那可不行。别说我们了,全帝国的臣民也会不答应啊。”

“只要你们肯努力,我这老头子享上几年清福也不是不可以。”说着,大长老轻叹一声道:“眼见着与爱德华兹相约要让兽族重现辉煌的理想,已经越来越近了,我真的有时候会产生一种退休的想法。要知道,我确实老了,而且年轻时受的伤实在是太重,也影响到了我现在的健康,如果不是硬撑着,只怕我早就倒下了。真希望你们这些孩子早日成长,能彻底接过我们的班就好了。”

我从大长老的话中听出了几分伤感,连忙安慰道:“大长老,您放心吧,我们兽族的辉煌马上就会到来。”

“铁熊你说的对,我也想不到在有生之年,还真有机会能看到兽族重获辉煌的那一天,只要有了这件宝贝,一切都不再是萝想!”说着,大长老手腕一翻,掌中多了一道黄色的纸符,上面隐隐约约有一个跳动的火球图案。

我的眼中一亮,问道:“大长老,这个就是火球纸符?”

大长老点点头道:“这确实是火球纸符,是我根据小丫研究出来的方法制作的。这也说明,小丫研究出来的方法,是所有祭祀都能使用的通用方法。而且,火球纸符的功能比我们想像中更完善,它和你的那些异能纸符一样,只要滴上血,任何兽族都可以使用。从此以后,元素攻击对于兽族来说,再也不是祭祀所独有的专利了。”

从大长老的话中来看,小丫的这个火球纸符,确实算得上是完全成功了。不仅其他的祭祀可以制作。成品还可以供所有兽族使用,这个意义实在是太大了。简直有点像从冷兵器时代直接过度到了长枪大炮地火器时代。

试想一下,如果每个兽族战士都能使用元素纸符,那么就等于我们能够拥有一支魔武双修的部队。如果敌军在和我们较量之时,所有地兽族战士都能发出元素攻击。那种场面是何等的状观?

数万个火球一起升腾在战场之上,那么汇集在一起的威力,和一个禁咒也没多大区别,人类军队也不过是血肉之躯,如果在战前被这么招呼一通。伤亡之大可以想象。

更为恐怖的是,只要纸符数量足够,这样地魔法齐射可以来上好几轮。到时候,只怕双方还没有交上手,人类军队就会彻底的溃败吧?

通常来说,仅仅数百数量的魔法师。就能成为改变一场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力量,但如果是数万数量的魔法师部队呢?那完全会让战争变成一场单方面地屠杀。

打个比方,这就像是手持冷兵器的部队,向着握有机枪的现代化部队发起冲锋,除了送死之外,他们还能干什么?

还有,如果能够将纸符的研究,不仅仅限于元素攻击方面,更将之引深到辅助法术呢?要知道,我们兽族还有超过三万名的狂战士。如果这些狂战士都能够带上献祭纸符,那么又是一番什么景象?

也就是说。即使是身边没有辅助祭祀,这些狂战士也可以进行二度狂化。这样一来对于我们兽族的意义,等于将五百编制地“兽神之锤”部队,扩大到了三万编制。

五百数量的“兽神之锤”,就是王牌中的王牌,精锐中的精锐,那么这个数量达到了三万时,会是什么一番光景?可以说,这绝对是一支无敌部队,足以抵的上人类的百万大军!

如果各式各样的元素纸符都能研究成功,并且能够投入到批量生产中,那么我们兽族的部队,驰骋在天下的任何一个战场上,都可以成为无敌的象征!

我越想越兴奋,也许兽族地辉烂,真的能从这张小小地纸符开始。

这时,大长老将火球纸符递到我的面前,向我道:“铁熊,你可以试试这火球纸符地威力,看看与一般的火球术有什么不同。”

我点点头接过了火球纸符,划破指尖抹了一丝血迹上去,抖手将纸符甩出,口中念了一声:“疾!”

只见纸符“嘭”的一下燃烧起来,变成了一个脸盆大小般的火球,狠狠的砸在地上,将铺在地面上的一块大条石轰成了两半,还留下了诺大一片的焦黑痕迹。

自从来到这个异世之后,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元素绝缘体,还从没有试过元素力量是什么滋味,想不到利用纸符,也可以让我发出一个威力还算可观的火球术,过了一把魔法师的瘾。

火球术只是一个初阶魔法,总的来说威力有限,但只要数量多到一定的程度,自然也会变的恐怖。要知道,对于所有的职业职称来说,低级别的总是占了绝大多数。

相比较而言,我们兽族拥有差不多二千祭祀,但这其中就有两千祭祀只是达到了初级祭祀的职称,他们所能发出的最强攻击,也不过是火球、风刃、水箭、石刺这些最低阶的元素攻击。但只要有超过百位数量的这些祭祀站在一起,就没有那个敌人敢于小瞧这股力量,这也就是蚁多咬死象的原理。

纸符的制作方法虽然可以通用,但是制作者却不能制作出超过自身实力的法术。所以可以预见,真正能够做为战略装备的纸符,也就是以低阶法术为主了。

而且,低阶法术的纸符,对于那些低阶祭祀们来说,同样有着提升他们实力的作用。打个比方,一个高级祭祀发出火球这样的初级法术,根本不需要吟唱咒语,完全可以达到抖手就有的默发程度。但是对于一个初级祭祀来说,要想发出火球术,也要经过吟唱咒语,虽然这个时间并不长,但怎么比得上纸符的瞬发来的快?

纸符的出现,可以说将能从上到下的把整个兽族的军备焕然一新,让他们能在战场上发挥出恐怖的战力。那怕是我当初提出这个纸符的设想时,也没想到一旦真的研制成功,会给兽族带来如此巨大的好处吧?

看了看地上那焦黑的痕迹,我转头对布伦特大长老道:“大长老,从此以后,我们兽族将拥有让整个大陆都感觉到恐怖的魔武双修部队!”

大长老笑笑道:“这个想法是不错,但实施起来还有一点困难。比如说刚才我给你的那个火球纸符,如果我尽全力制作,一天大约可以出产十余张,成功率可以达到八成以上,保守估计我一天可以制作十张。

但如果是一个初级祭祀来制作这张火球纸符,一天能够制作出来的数量,就要大大减少了。“

“成功率?”我有些不解的问道。

大长老解释道:“嗯,制作这纸符确实存在着一个成功率的问题,那怕是小丫出手制作,成功率最高也只能达到九成,十次中至少也会有一次失手。经过我们的仔细研究,这个成功率和制作方法没有关系,只是与制作者的实力有关。可以说,级别越高的祭祀,制作纸符的成功率就越高,反之就会差一些。像初级祭祀制作纸符,成功率只在三成左右。小丫研究出火球纸符的制作方法后,我已将秘密调集了帝都的百余名初级火系祭祀,都给我全天候的呆在神庙的工房中制造火球纸符。经过这么多天的磨合,每天的产量差不多在三百左右。”

每天能够生产三百张火球纸符?这个产量不算少,但要做到装备到我们整个兽族军队,显然还是不够。

听大长老所说,这个纸符的制作,和熟练度啊、制作方法的什么无关,纯是由制作者实力来决定成功率。那么,即使那些制作纸符的祭祀全都成为熟练工种,对纸符产量的提高帮助也不大吧?

那么,到底有没有别的方法,能够提高这低符制作的成功率呢?

第四十四章 九天神雷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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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细想了一下,对于修真界来说画符成咒可说是经过千锤百炼后才形成的一门特殊道法,只要你道行足够,知道画符成咒的方法,制作符咒是百分百会成功。

但在这个异世,祭祀纸符在制作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失败的情形,可能还是在于元素力量与道家真气在储存与运行的模式上有所不同,画符的方法照搬到元素法术方面,难免会出现一点小小的误差。

我不是发明家,对元素力量也完全没有任何了解,对于能不能提高祭祀纸符制作成功率的问题实在是帮不上什么大忙,只能害希望小丫她们在研究纸符时,再度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吧。

不过有一点我很是担心,研究纸符除了在制作方法上要花大脑筋外,还涉及到相关的材料损耗,对于纸张与朱砂的需求都是非常大的。

这两样东西,兽族都不能够原产,朱砂还好说一点,毕竟只要我们肯跑一趟陨星峡谷,就可以开采一大批出来。但纸张的制作,却是人类的专利,我们兽族能够从走私商人那里的买到的数量有限,搞搞研究没有问题,但绝对满足不了军用需求。

以我们兽族和人类的敌对关系,只要人类知道我们兽族有纸符这样的秘密武器,肯定会掐断我们兽族的纸张来源。

为此,大长老和小丫她们曾会试用羊皮来代替纸张,却发现全没效果,现在无法可想之下,只好暗暗通过走私商人,大量屯积纸张。不过,兽族这样的异动,恐怕用不了多入就会惊动到人类,到时候引起他们的警觉,中断了纸张供应可就麻烦了。

我到人类国度中走动过一圈。知道人类礼会并不是铁板一块,既有摩西帝国这样野心勃勃的大国,也有亚美利加联邦这样只追逐商业利益的小联盟。而且,在我同达伽马、迪加等这些人类商人的接触中,也了解到了这些商人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只要价钱合适,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出卖的。

于是,我向大长老提议,可以用适当的高价。向迪加这样地走私商人收购纸张的制作方法。这样一来,我们自己能够生产纸张,也就不用担心资源不足的问题了。

大长老连连点头,说这个方法可以一试,不过他又有一点担心。以前兽族也不是没想过引进一些生产技术。比如向矮人族求购治炼、锻造的技术,虽然有矮人愿意教授。但兽族在这方面的天赋实在是太差,学到的技术根本就是似是而非,连最低的标准都很难达到。

我细想了一下,就建议如果是这样,那么干脆就花大价钱把造纸的人类工人请到十万大山里来,由他们为我们制造纸张。

大长老不敢相信人类工人会为我们兽族干活,我则笑着解释,人类有亚美利加联邦这样的一个商业之国,只要我们出得起价钱,绝对有地是人愿意被我们兽族雇佣。

大长老将信将疑。于是我提议我们现在就可以收卖迪加这个商人,由他为我们物色一些愿意到兽族来干活的造纸工人。只要把条件开高一点,相信会有不少工人愿意。

大长老还是觉得有点悬。我们兽族和人类一直是死敌,这些人类工人真的愿意给我们兽族干活?

我则解释道,这种敌对关系并不是绝对,就像人类佣兵中不也有我们兽族的身影吗?虽然这些兽族佣兵从不参与针对十万大山的行动,但在实际上他们还是在为人类工作。既然以忠勇闻名地兽族,都存在着这种特例,那么唯利是图地人类,自然也就更容易诱感。

谈到这个问题时,我和大长老也不免提到了我们兽族的那个叛徒。

在小丫和凯瑟琳她们回到帝都时,就已经向出关地大长老提到了这件事,大长老又怎么能想到我们兽族忠勇万年,也会出现叛徒呢?当时就气的不轻,只不过仅仅凭凯瑟麻截获的那张小纸条,我们找不出谁是这个兽奸。

在一切情况未明前,我和大长老商量的这些事,全都是秘密进行,绝不能泄露到外界。特别是制作纸符的事,更是保密中的重点,我们手中握有这样的一个优势资源,只有到了关键时刻出其不意一击,才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符咒在实战中的作用,我在带领突袭小队火烧人类粮仓时,就已经得到了体现,不然的话也不会有二十三名成员能够顺利突破人类地埋伏,安全返回。不过,我们仍然有十七名战士折损在了人类的围攻之中,这些战士身上地纸符很可能并没有全部用完,存在着被人类缴获的可能性。

而且,我在莫尼卡城时也展示过符咒地威力,而尼尔逊这投向了麦克雷瑟的走狗,更是亲身体会过这纸符是如何使用。

麦克雷瑟从我这里偷学到了不少道法,自然能够看出这些纸符的作用就是能够让普通人也施展出这些异能。这样的东西,类似于魔法卷轴,相信他一时之间也不可能会想到,将纸符与祭祀法术联系起来,更不会想到我们兽族能够进入批量生产。

但不论什么事,就是怕有个万一,如果我们兽族突然需要大量纸张的情报被麦克雷瑟知道,难保他不会产生什么联想。所以讨论到最后,我们的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请到那些人类的造纸工人。

至于朱砂,在我的“尼伯龙根指环”中还有大量存货,绝对能够满足兽族目前的需求,倒用不着怎么操心。

结下来,我们又商量了一下与精灵族结盟的事,接照目前的情况来说,这一切显然只能在暗中进行。能够和精灵族结盟,可说是我们兽族退守到十万大山中五百年来唯一在外交方面的成果,也可以算得上是超越前辈的一种成就了。

我们兽族的兵种,在弓箭手方面一向是弱顶,如果能够和精灵族结盟,只要她们向我们这里输送几名教官。相信能够让我们兽族弓箭手的数量大大增加。同样,我们兽族也可以派些陆战系的教官回访精灵族,提高他们精灵族近战肉搏地能力。

可以说,兽族和精灵族结盟。是一件合则双赢的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有着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人类。有些仗,迟早是要打的。早做准备就自然多了几分胜算。

不知不觉中,时间已经到了深夜,我们知道短短地一个晚上,也不可能将所有的细节都讨论清楚,现在我们只要明确了兽族发展的大致方向,然后一步步的照着做就行。

小丫成为国王后,和安希已经离开了那个小院子,搬到王宫中居住,并在王宫中也给我准备了住处。于是我们就一起回到王宫中休息。

本来小丫有讲不完地话要和我述说,但又怕影响我休息,只好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到了她自己的寝宫。

王宫中我不是第一次来,虽然现在由小丫入主。但和以前并没有什么太明显的变化,而且凯瑟琳和她的母亲依然住在王宫之中,并没有搬出去。这在人类国度看来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但在兽族的想法中却没什么不妥,反正王宫这么大,只要小丫愿意,她安排谁来住都行。

赶了这么长时间路,我也确实感觉到了疲乏,于是回到屋中打坐炼气,没多长时间就神清气爽的一扫病态。重新变的生龙活虎。修为突破到先天境界后,我地身体机能有了大幅度提高。睡眠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练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已经抵得上别人休息一整晚了。

这段时间东奔西走,我难得静下心来练功,于是趁着这个机会宁心静气,又重温了一遍玄天诀的入门心法。这道家第一功法确实玄妙,只不过是短短一个晚上,我觉得修为又有所提高,气机之活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其实在和大长老谈到关于符咒地问题时,我就在想,从玄天宝鉴中学到的那种特殊制符之法,是不是也能运用到祭祀纸符的远作中去?按道理,一法通百法通,这也不是不可能,一旦研制成功,那些初级祭祀也可以制作出高级法术的纸符,虽然在保存时间方面有了限制,但在战争时期说不定就能成为超常规武器。

只是现在对于小丫她们来说,祭祀纸符的制作都还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又给她们提出一些新建议,难免会打乱她们的思路,细想之下还是放在以后再说吧。

以我现在的实力,在这个异世除了麦克雷瑟之外,估计谁都别想轻易打败我。我一直就在考虑,是不是要制作一些超出我现阶段修为的符咒出来,到时候碰到麦克雷瑟就给他来个一下,我就不信他这“星空下第一勇者”能够挡的住一记“九天神雷”!

制作这样地符咒,我顶多只能保存半个月,如果没机会出手,就等于是浪费了自己的一番心血。不过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干脆我就试一下这玄天宗地符咒制作之法,是不是真有这么神奇。如果制作成功,那么就算人类真有所谓的禁咒卷轴,我也不会输给他们。

想到就做,于是在天刚蒙蒙亮地时候,我就全力投入到了一张“九天神雷符”的制作之中。

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眨眼而过,我将全身的真气全都输入到了“九天神雷符”中,发现居然只给其蓄足了不到十分之一的能量。好家伙,先天与金丹虽然只差一阶修为,但其间的差距真是不可以道理计。好在我的真气有破而后立的特性,真气越是损耗一空就恢复的越快,不然的话我真怀疑第二天能不能重新蓄满真气,再灌入到符咒之中。

等我将还没完成的“九天神雷符”收好后,发现时间已经不早,屋外有一名侍卫正在等候,原来他是前来请我去参加王宫的早宴,而这次宴请的对像正是精灵族一行。

这次算是一个私密性质的宴会,入席的兽族只有我、小丫和大长老,而精灵族一行则是由艾莉斯带头,至于塞勒也被安排在客坐相陪。

这一次早宴只是和精灵族联系一下感情,双方还没有就结盟的事情进行正式磋商。不过精灵族有艾莉斯、安达等做代表,足够资格签定国与国之间的文书,相信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精灵族会和我们就各方面的全面合作达成一致意见。等到结盟的事情处理完毕后,就到了护送艾莉斯返回迷途之森的时候。

处理结盟的事宜,由大长老负责安排,我在中间能起的作用并不大,于是我的任务就变成每天陪着塞勒四处逛逛,领略一下我们兽族所特有的风情。其中最让塞勒觉得激动的,就是帝都的斗兽场,看到之后他也忍不住有些热血沸腾,想进去肉搏一番才算爽快。

我汗,想不到塞勒这么大把年纪,居然也想走暴力魔法师路线,好在现在斗兽场还没到开放日,没给这位双系圣魔法师一展他肉搏本事的机会。

晚上回到王宫,我除了打坐炼气外,就是全身心的投入到“九天神雷符”的制作之中。连续奋斗十个晚上之后,这道威力强大的符咒终于被我制作成功了。

在这个异世,我所见过的最强三股力量,第一是圣光自爆的威力,第二是密途之森一战中麦克雷瑟追斩我们的那一剑,第三就是陨星峡谷中炎雀所引发的威力缩小版的流星火雨。

至于我的这道九天神雷,虽然威力不敢说超过圣光自爆,但绝对胜过麦克雷瑟的全力一击与火系禁咒流星火雨。只不过,这道“九天神雷符”保存时间有限,能够让我找到使用机会吗?

第四十五章 即刻出发,探访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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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出手,轻轻的拂了拂这张“九天神雷符”,从手指尖传来的那一股强大真气波动,让我对这张符的威力有着极大信心。开玩笑,这张符上聚集的真气,等于我现在修为的十倍,在这个异世上还有谁能挡此一击?就算是麦克雷瑟,除非是躲开,如果他敢硬接这一击,也会被击的烟消云散!

要说这张“九天神雷符”唯一的弱点就是符上的图素与法阵虽然能够倍聚真气,但十天之后真气就会渐渐涣散,顶多半个月这道符就会变成一张废纸。

现在不是两军交战的时候,而麦克雷瑟除非是脑袋灌了水,不然也不可能杀到我们兽族帝都来找我麻烦。看来我这张“九天神雷符”虽然制成,却注定是派不上用场了,不然的话,我又可以让大家大大吃上一惊。呵呵,这一击可是近似于“圣光自爆”的威力,早就超越了禁咒,涉及到神的领域了。

自从见识过“圣光自爆”后,我一直就认为,这个异世界的神级力量,应该就等同于修真界的金丹期修为,那么“九天神雷”这一击,自然可以媲美这个异世神的力量了。

神的力量?神的力量!!!……

突然间,我的脑海里像是闪过了一道灵光,“神的力量”对我而言好像代表了一个重要启示,但我不论怎么冥思苦想,总是隐隐约约像捕捉到点什么,但偏偏就是想破脑袋又想不出什么。

无奈之下,我只好把“九天神雷符”收起,准备放到“尼伯龙根指环”中去。但我一触摸到手中的这件圣器,就像是打开了一道记忆的闸门,脑海中如同走马灯般的浮现出许多场景。刹那之间,我立刻就明白了先前我所想的“神的力量”到底代表了什么。

道格拉斯!安哥拉!冰晶宫!普罗米修斯!矮人之神!神的禁区……

这一连串的名词,就像是被一条记忆地长线穿过。在我脑海里连成一片。

在这个异世,有陨星峡谷等如此神秘的四大禁地,但真正最传奇的地方,却还是那些如同虚无飘渺传说般的神迹之地,而普罗米修斯建造的冰晶宫,正是其中之一。

从道格拉斯所提供的信息来看,我和安哥拉都猜测普罗米修斯同我们一样都是穿越而来的地球人,但要真正的证实,就必须得看看他在冰晶宫中到底留下了些什么。

冰晶宫的核心之处。被普罗米修斯布下了圣级禁制,不达到圣级力量不能进去一观。但冰晶宫真正最隐秘地所在却是被普罗米修斯列为了神之禁区,就算是圣级也没办法窥看其中的秘密。

我现在身为圣级,冰晶宫中的那些圣级禁制。自然是再也难不住我,但那片神的禁区呢?我手中的这张“九天神雷符”。能不能成为打开神之禁区地钥匙?

普罗米修斯如果真是穿越而来,那么他能成为矮人之神,无疑在实力与成就上远超我们这些后来者。而且,他是掌握了科学的科学家,由他一手所建立地冰晶宫,是不是隐藏了他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秘密?

无论如何,趁着现在还有闲功夫,我必须到冰晶宫走一趟!

当我做出这个决定时,心里隐隐有种感觉。也许此行会成为我命运的转折点!

只不过,冰晶宫的事情,绝不能泄露出去,就连大长老都不行。我唯一可以商量的对象只有小丫。

现在已是深夜时分,但我已经等不到天明,立刻起身前往小丫的寝宫,与她商量前往冰晶宫的事。

半夜被叫醒的小丫有些睡的迷迷糊糊,但她依然静静地听我说完准备前往冰晶宫的事,然后看着我道:“铁熊哥哥,你又准备丢下我不管,一个人去冒险?”

我一愣,连忙道:“怎么是抛下你不管呢?你想一下,冰晶宫中可是藏着神的秘密啊,说不定对我们兽族振兴的大业有着极大帮助,所以我必须得去一趟。再说了,冰晶宫你也是去过地,那里怎么会有危险?

而且,铁熊哥哥现在都已经是圣级了,顶多十余天就可以一个来回,这点时间你都等不及啊?“

小丫眨眨她的大眼睛,道:“铁熊哥哥,小丫陪你一起去好不好?”

我苦笑一下道:“小丫,你现在可是兽族的国王了,怎么能够轻易的离开帝都呢?再说了,我去冰晶宫的事是绝对的机密,就连大长老都不能告诉,如果我们两个一起去用什么借口和大长老说呢?小丫,你放心,我只是去去就来,很快就会回来陪你。”

七哄八劝之下,小丫总算是答应不再缠着我,但她硬是要道格拉斯同我一道去。我想了想,道格拉斯老龙识途,跟着我确实是一大臂助,当下就点头同意了。

我一刻时间都不想耽误,嘱咐小丫如果大长老问起,就说我是到陨星峡谷里去采集火晶石了。

在小丫依依不舍的目光下,我骑着道格拉斯冲天而起,投入到了夜色之中。

刚刚升空没多久,巡逻的鹰族空军就发现了我们,但神佑祭祀兼国王的龙族战宠谁兽不识?而我这位兽族英雄也在帝都等有极大的知名度,这些巡逻的空军都认识我,于是我只是解释一下因为有要事需要连夜离开帝都,就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的向着安哥拉山的方向飞去。

我刚刚才制作完“九天神雷符”,全身的真气等于耗费一空,现在由道格拉斯拉着我飞行,正好给我时间恢复真气。虽然道格拉斯在空中急速飞行,凛冽的寒风刮的我浑身衣袖猎猎作响,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不算是打坐练功的好时机。但玄天诀确实神妙,这称得上道家至宝级的修真功法,对于平心静气,降伏心魔,实在是有着独到之处。即使我是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中,也可以轻松入定,快速的补充自己消耗地真气。

等到我神清气爽的收功出定,天色已经大亮,一轮红日从东方的山巅喷涌而出,活下了万点霞光,给这十万大山披上了一层暖意。

连续十天我都重复着真气损耗一空,然后补足这样的过程,对于我的修为也算是一种十分有益处的磨练。我能感觉到现在的真气比起以前又浑厚了不少,这玄天诀入门心法的门槛,算是彻底的踏了进去。

眼前地景致让我胸中豪气顿生,当下长啸一声,头顶泥九宫一道剑气冲天而出。我脚踏“阿基隆斯之剑”,与道格拉斯并肩御剑飞行。

道格拉斯转过他那硕大的龙头看了我一眼。眼中露出了一股不服输的意思,发出一声响亮的龙吟,飞行的速度刹那之间又提高了许多。

我知道道格拉斯地意思,他是要借这个机会和我这位新普级的圣级,比划比划到底是谁地速度更胜一筹。

于是我大笑一声。御剑寨跟道格拉斯,风驰电掣的带着一股破空之声,在云层上飞速而行。

道格拉斯身为龙族,飞行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但在速度上却不是强顶,而我御剑飞行的速度之快,在这个世上少有人及,真要比起来。道格拉斯肯定不是我的对手。

不过我知道龙族的自尊心一般都比较强,如果我胜过道格拉斯太多,恐怕他会郁闷好几天,于是放慢了速度,只是隐隐比道格拉斯略快一点。

不过一会儿,我们已经飞出了百余里,我由与道格拉斯并肩而飞,变成了领先他数十米,这速度之争的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道格拉斯又是一声龙吟,双翅一收,将速度放缓了下来,显然是知道比速度比不赢我了。

我御剑在空中兜了个半圈,转过头来再次和道格拉斯并肩而飞,同时笑道:“老朋友,这一阵子急飞,觉不觉得畅快?”

道格拉斯大脑装一摇,道:“铁熊,你真是进步神速,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就已经是圣级,只从你飞行的速度来看,实力之强已经不下于我全盛时期。”

我哈哈笑道:“和你‘风雷之刃’的鼎鼎大名相比,我还差地远呢。光是飞的快有什么用?自从我踏入圣级以来,每次都是靠这速度脚底抹油,还没真正的赢过一架。”

道格拉斯问我道:“那个麦克雷瑟,真有这么厉害,以你现在的实力也没机会战胜他?”

我点了点头,将自己与麦克雷瑟地那几战,详细的给道格拉斯讲述了一遍。要知道道格拉斯活了八百年,论起战斗经验之丰富,这世上还有那个高手能与他比较?由他来对麦克雷瑟的实力做出判断,相信最为准确。

当听到我转述迷途之森中麦克雷瑟追斩我们那一剑时所暴发出的巨大威力,道格拉斯的脸色变的前所未有的凝重,连声叹道:“这个人类剑圣的实力确实强,恐怕和当年的安哥拉差不多,难怪你不是他的对手。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修炼的,以人类的身体,居然能够强到这种他步。如果我能恢复到全盛时期,真的很想和他打上一架。这样强大的对手,可不容易碰上。”

我笑道:“麦克雷瑟再强大,难道还能强过那些传说中的神?我们现在可是去拜访一位神所留下的遗迹啊。”

道格拉斯道:“在那个鬼地方呆了几百年,我对这位矮人之神可不怎么感冒,我的信仰只有龙神亥伯!”

我知道道格拉斯被困在冰晶宫这么多年,何止对普罗米修斯不感冒,甚至还恨他恨的一头包。不过,灵魂抽离术和大变形咒确实神奇,不愧是“神”所留下的禁制,把道格拉斯这名圣级也整的毫无脾气。

和道格拉斯多谈这样的话题,显然会触动他的伤心事,于是我转移话题,问道:“老朋友,你能不说给我说说,冰晶宫中的那个神的禁区到底是怎么回事?”

道格拉斯沉吟了一下,才道:“当年我和安哥拉在冰晶宫中差不多生活了三年,可以说没什么地方我们没去过。但在冰晶宫最深处的地下,有一个诺大的房间被一层银白色的光幕所笼草,其间所蕴含的力量远远超过圣级,就算我和安哥拉一起联手,也无法损坏这层光幕分毫,反而会被它的强大防护力给弹开。安哥拉在那里研究了三年,最终得出结论,如果不具备神级力量,根本无法破开这光幕。所以那地方被安哥拉称为神的禁区,也是我们唯一没能探索的地方。”

我有些神往的道:“希望这次我们能破开那光幕,看看这矮人之神,到底给我们留下了什么秘密。”

道格拉斯看了看我问道:“铁熊,虽然你突破到了圣级,但离安哥拉当年的境界还差的远,安哥拉都破不开神的禁区,你有把握?”

我点点头道:“我有特殊方法,虽然没有十足把握,但可以一试。再说了,就算没办法进入到神的禁区,我去看看那些圣级禁区里有些什么也好。”

道格拉斯道:“普罗米修斯留下的那些东西我不怎么懂,但对于你们这些穿越而来的生命体,好像很有意义,当年安哥拉那么稳重的性格,看到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一些东西,也兴奋的手舞足蹈,难道那个什么所谓的‘科学’,真的有这么神奇?”

我笑笑道:“老朋友,没有到过我们那个世界,你是无法明白科学到底有多么可怕的威力。用科学所制造出来的最终武器,能在一瞬间杀伤数以百万计的生命,能让一座城市化为焦土!”

“如此可怕的力量岂不是超越了神?”道格拉斯惊问道。

“在我们那个世界,虽然也有不少关于神的信仰,便更多的人却是选择信仰科学!”

第四十六章 九天神雷,破解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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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象我怎么也理解不了这个异世的元素力量一样,道格拉斯对科学的理解,也仅仅限于它怎么可能够造成那么大的杀伤力?

不论是从我这里还是从安哥拉那里,道格拉斯都曾听闻过“科学”

可以在瞬间夺走百万性命,估计他只会将这种现象理解为是一种超越神的力量。对此,我只能置之一笑,难道我能向他解释什么叫做核弹?那可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

想当年,道格拉斯和安哥拉做了几十年的朋友,也没办法让道格拉斯弄明白“科学”到底是指什么,就这么几天的路上时间,我自然也不可能给他扫盲。

一路上无事,五天之后,我们终于达到了安哥拉山。

白雪皑皑的安哥拉山峰顶,依然是那一片冰雪世界,我们顶着寒风与暴雪,直接来到了那个隐秘山谷的入口处。

当年离开冰晶宫时,道格拉斯布下的那个冰冻结界依然存在,在这个结界的作用下山谷入口已经被埋在了积雪之下,但有道格拉斯这个大行家出手,轻轻松松就在结界上破开了一个缺口,让我们畅通无阻的进入到了山谷内。

那座光灿夺目的冰晶宫,静静的耸立在山谷之中,闪烁着耀眼的光华,好像那近万年的岁月,没有在它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这是传说中的矮人之神留给世人的奇迹,那么在这个奇迹的里面,是不是真的隐藏着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呢?

我和道格拉斯越过那高高的台阶,来到冰晶宫的大门前,仰首看了看这硕大的宫殿,一切都和以前一模一样,仿佛我们并没有离开这里有数年之久。

我突然间有一种感觉,仿佛这座冰晶宫。才是我们这些穿越者地家!

我缓缓的摇了摇头,将脑中的亲念排开,轻轻的念了一声:“芝麻开门!”

片刻之后,那扇十余米高的大门悄无声息的打开,道格拉斯神色有些复杂的看了看里面,说道:“铁熊,你自已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

这里面我呆的太久了,进去的话会让我觉得别扭。“

我能够理解道格拉斯地心情。于是点点头道:“好,我自己进去,但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这段时间就麻烦你在外面等候了。”

道格拉斯道:“铁熊,这里面大多数地方我上次带你看过。那些布下圣级禁制的房间只有十余间,如果你能够顺利穿过去。就可以看到尽头处有一片被白色光华笼罩的地方,那就是神之禁区了。能不能解开这里面的秘团,就看你的了。”

“嗯,知道了。”我回应了道格拉斯一声,举步踏入了冰晶宫内。

我地目标只有一个,就是那神秘的神之禁区,在沿途没做丝毫停留,直接就来到了冰晶宫地深处。

上一次道格拉斯带我来到这里时,有一股无形的气墙挡住了我前进的步伐。但我现在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当我触摸到那股气墙时,立刻将全身的真气都运转了起来。

在绝对力量的面前,也就不存在什么禁制了。本来坚硬无比的气墙,随着我的真气撞过去,变的松软起来,而我也就一步一步,硬生生地挤入到了气墙之内。

我现在的感觉,有点像是被一田淤泥给裹住,轻绵绵的有些不受力,但只要我咬着牙向前,它也阻挡不了我前进的步伐。

差不多向前挤出了三米在右,我觉得身上地压力一轻,身周的感觉恢复到了常态,我知道自己算是穿过了这道禁制。

扫眼向四周看去,这里像是一个大厅,在四周错落着十余间屋子。

当然,这里的屋子,可全是接照普罗米修斯的巨人身材设计,如果我的实力不足,恐怕就只是那些重达千斤以上的房间大门我都无法推开。

我推开第一间房的大门,立刻惊讶的发现,这里可以算得上是一间巨大的实验室,屋子正中间有一长排实验桌,桌上接着的全是齿轮传动装置、电机、马达等机械没备。

很显然,这里就像是一个测试机械动力的实验室,这个异世的智慧生命可能不明白这些东西代表着什么,但我做为穿越者却明白,这些装置代表了地球的机械文明。

推开第二间房依然像是一间实验室,只不过这次实验桌上接着的就全是一些瓶瓶罐罐,不少瓶罐之间还有玻璃试管相连。虽然因为时间的久远,这些瓶罐中已经没有了任何东西,但很显然,这里就像是一个生物化学实验室。

我甚至能在一面像是黑板的墙壁上,发现了一个写的很是潦草但又极其复杂的元素分子式。我连元素周期表都看不明白,这么复杂的东西更是不懂了,但眼前的一切,确实说明普罗米修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科学家。如果换做一个普通人穿越而来,有可能在这个什么科技文明也没有的异世界,捣鼓出这么些玩意吗?

一间间房间看过去,我发现这里全都是一些实验室,电子电工的,工程图学的,力学材料的,光电光子的……这些实脸室串联起来就像包含各个科学领域的大百科全书!

看到这里,我对这普罗米修斯由衷的敬佩起来,就算他是一名科学家,但能够涉猎如此众多的学科领域,实在是了不起。相信他在地球,应该是一位十分有名的学者。

最后一间房,则像是一个图书馆,堆满了一些手书的记事本与图纸,按照礼会百科的分类,摆放的整整齐齐。这些东西我看不懂,但想着能不能从这里找到普罗米修斯的日记呢?要知道,不少科学家都有写日记的习怪,喜欢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

我在这间书房中找了半天,也没发现我想要找的东西。细想想这也对,如果真有日记的存在,安哥拉当年在冰晶宫中足足呆了三年。还有什么是他没有发现地?

普罗米修斯的这些实验室,就像是他留在这个异世的科技文明火种,如果能够公布到外界,绝对能够引领这个异世的文明大大向前跨越一步!

只不过,在这个魔法文明昌盛了近万年的异世大陆,又有谁能理解这些科学文明呢?也许,这就是普罗米修斯将这些科学成果尘封在冰晶宫中的原因吧。

走到这个大厅的尽头,就是一片泛着白色光华的光幕挡住了去路。

我试着动用真气推了推发现就如泥牛入海一般。这片光幕将我的力量全数吸收了过去,让我有种不着力地感觉。

这就是神级力量的禁制?如果不达到神级力量就余它没有办法?既然当年的安哥拉都无法进入到光幕的里面,现在的我更不可能,唯今之计只有拿出“九天神雷符”试上一试了。

想到就做,我掏出“九天神雷符”。口中念一声:“疾!”就将这道凝聚了我十倍真气地符咒打了出去。

一道巨大的紫色雷电,如同电走游蛇般地击在了光幕之上。发出如同冷水滴入滚油般的“滋滋”刺耳声音,然后我就看到白色光幕上出现了一层如涟漪般激荡的光圈。

还没等到这记雷电的威力消除,又是一道巨大的紫色雷电从虚空中涌出,以更加威猛的气垫劈在了光罩之上,使得那层如涟漪般的光圈,摇晃成了阵阵波纹。

一道接着一道,总共是九道神雷先后击出,以一次更比一次猛烈的威势,先后给了白色光罩九下重击。

这就是“九天神雷”的威力。这是模仿道家天劫而创地道法,一向是金丹期修真高手的杀手锏,凡间没有谁能抵挡如此犀利的一击。

白色光罩虽然是普罗米修斯布下的神级禁制,但终究还是挡不住这九天神雷地连续九下重击。那越来越紊乱的波纹终于四下里消散开来,在光罩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空洞。

我一见机不可失,连忙闪身冲进光罩内,虽然身后的光罩已经开始缓缓愈合,但我却并不担心。就算将我困在这光罩内,顶多我再花上十天时间制作出一张“九天神雷符”,到时候一样能够脱困而出。

终于进入到了这个传说中的神之禁区,我收拾起心头的兴奋,开始四下打量起来。

眼前的情景让我震惊,这是一个有着数千平米的诺大空间,正中间有一个巨大的金属基座闪烁着银色的光华,无数根巨大的线缆与金属管子连接在这个金属基座上,并顺着地面深埋入地下。

在金属基座之上,有一个巨大的水晶玻璃罩,连接在顶上的一个金属圆桶中。这个金属圆桶直接从屋顶上的岩壁中伸出,同样与不少巨大的线缆与金属管子相连。

在金属基座的旁边竖立着一个巨大的金属箱子,看想子有点像是配电箱,有不少线缆都是穿过这个箱子再和金属基座相连。

眼前的这一切,都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一个事实,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东西,一定是一个巨大的电子仪器,至于它有什么功能,我现在可猜不出来。

这些东西,肯定都是普罗米修斯所留下来,那么这个电子仪器到底是干什么的?这样大的一件东西,能不能算是普罗米修斯创造出来的神器?

我囤着金属基座转了一圈,发现在其另一边的墙壁旁,还坚立着一个巨大的机器。

一面有着数十平米大的水晶面板平贴在墙上,在水晶面板的下面是一个类似于操作台的装置,同样有着无数线缆将水晶面板与操作台连接起来。

我怎么看,都觉得这玩意像是一个巨大的电脑,难道操作那个电子仪器,需要通过这个“电脑”来完成?

我围着操作台四下看了看,越看越觉得这像是一个电脑的主机箱,更重要的是在操作台上还嵌有一个巨大的键盘,上面标着只有地球上才有的英文字符。

好家伙,这难道真的是一台电脑?这普罗米修斯不简单啊,都跑到这个异世了,居然还能将电脑给造出来,实在是太牛x了!

很快,我在操作台的一边找到了一个巨大的开关,用力将它板开后,一阵机器所特有的轰吗声传入我的耳中。同时,操作台上亮起了五颜六色的指示灯,水晶面板上也闪烁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无数电流,穿梭在那些线缆之间,将这个本来有些死气沉沉的空间,给彻底的激活了过来。

毫无疑问,这里的电力装置被我启动了,虽然经过了近万年的悠久岁月,但这些设备与仪器,并没有损坏。也许,在这个神之禁区的保护下,它们能够抵抗住岁月的侵袭。

水晶面板终于被整个的点亮了,我现在已经可以肯定它就是一台电脑的显示器,因为上面显现出来的界面我虽然不熟悉,但一看那汉字界面,我就能够判断出,我所启动的是一个中文操作系统。

我正在考虑,这个操作系玩会不会有“我的文挡”之类的设置,找到了这个东西,应该就能明白普罗米修斯到底给我们留下了些什么吧?

不过,还没等我开始研究这个操作系玩,一个比较中性的金属声音就响了起来:“朋友,欢迎你的到来!”

我吓了一跳,这可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在这个异世能够听到家乡话,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我在瞬间也明白过来,看来普罗米修斯设计了一个开机后会自动运行的程序,专们用来与能够进入到这个神之禁区的人沟通。不过他真的牛x到连人工智能系玩也发明出来了?

看到操作台上有一个和我整个人差不多大小的话筒,我凑到前面,带着满肚子疑问道:“你是谁?”

第四十七章 神话时代,远古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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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神话时代,远古传说

依然是那个中性的金属合成声音响起:“能够来到这里,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和我同样来自那个遥远的家乡,二是你的实力已经远远胜过了我,可以轻松破开我所设下的重重禁制。我希望你是第一种,因为远离家乡的寂寞,也只有我们这些游子才能相互体会。如果你确定自己是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那么请你选择继续。否则,如果你是一位强过我的存在,那么接下来的内容你可以不用看了,因为那对你没有任何帮助。”

话音说到这里,水晶面板上出现了列成两排的四个大大汉宇,上面两个字是继续,下面两个字是结束。

到了这时,我才算是明白过来,这个普罗米修斯并没有牛x到真开发出人工智能的地步,他只是留下了一段录音,会在开机时自动播放。

普罗米修斯是这个异世的矮人之神,他的实力自然是达到了神级,也就等于是这个异世至高无上的存在。他留下这么个仪器,肯定是有其用意的,甚至很可能就是为了和他同样是身为穿越者的同胞而准备。下面的录音,应该才是一切的关键所在。

当然,按照普罗米修斯的说法,如果实力胜过他,也是可以强行闯进冰晶宫来到这里的。不过,这个世上如果真有胜过普罗米修斯的存在,那他已经可以在这个异世横着走了,那还需要有什么顾忌,更不会在乎这个所谓矮人之神所留下的秘密。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还能有第二种选择吗?我看到水晶面板上的光标自动停留在“继续”两字上不停的闪动,于是毫不犹豫的重重一掌按在了那个超级大的回本键上。

随着我的这一按,水晶面板上地四个大字消失不见,中性的金属声音经续响了起来:“朋友,很高兴你的选择,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但请你不要怀疑,我们确实都是来自同一个家园,我们的母星——地球!”

随着这一向话,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一变,出现了一副浩瀚的星空图,正中间正是一个天蓝色的漂亮星球。这副画面我无比的熟悉,因为那正是一副太空中俯瞰地球的图片。

金属声音继续响了起来:“看着这副图片是不是觉得很是很是亲切?其实我们现在所处地这个星球,已经遥远到根本不可能看到银河系,这副地球的照片。是根据我记忆中的模样模拟出来。很庆幸,虽然在这个世界生活了数千年,但我还是没有忘记家乡的任何一点一滴。“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是一变,这次出现地是十万大山这片地区的高空鸟瞰图,而金属声音也在继续解说着:“我是来自地球东方中国地一名普通科学家。在公元2007年因为一场暴风雨,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异世界。等到我神智清醒过来时。意识已经附生在了一个山丘之王部落的小孩身上。这个山丘之王小孩的意识被我给侵占,使我很容易的就获得了这个异世界的信息。虽然刚开始十分的不适应,但我也只能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不得不生活在这片属于矮人族的家园。”

话音到了这里,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发生了变化,一张张图片就像是幻灯片般地轮流出现,看画面全都是一些现在大陆上的各个种族,在蛮荒时代的背景下,与无数魔兽争斗的场面。

金属声音继续解说着:“很快地。我就发现这个世界刚刚才从蛮荒时代走向文明,仅有的五个智慧种族,必须与数之不清的远古魔兽,争夺在这片大地上的生存权。残酷的战争绵延了近千年。最终还是智慧种族战胜了愚昧,这片大陆的义明真正迎来了黄金发展期。”

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次发生了变化,这次出现的是一张合照,刚好是五个不同种族的生命体站在一起。

站在最后面的是一条体长近三十米的金黄色巨龙,他双翅撑开,几乎将这张合照的整个背景都遮挡住,一双眼神显的无比锐利,那怕只是一副静止的画面,也让我感觉到充满了压迫感。

在黄金巨龙的身前,站着一个近十米的巨人,浓浓的胡子加上牛角型的头盔,以一种随意的姿势用双手拄着一柄巨大的战斧,满脸的笑容。毫无疑问,这是一位矮人族的山丘之王战士。

在山丘之王的身前,并排站在三名人类,但仔细看,又会发现他们有一些特殊之处,绝不会是普通的人类。

正中间的是一位身形魁梧的彪形大汉,露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肤,有一股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的味道,但他的那一张脸,却显得非常文质彬彬,和他的那副彪悍身材没一点相称。在这个彪形大汉的左手上,随意的提着一个类似麒麟的金黄色金属面具。如果带上这个面具,再配上他的那副身材,相信他会变的更加威风凛凛。

在彪形大汉的左边,站着一个绝美的女子,一身亮晶晶的绿色翡翠皮甲,给她那一张绝世容颜活加了几分英气。在这名女子的胸前,挂着一个蓝色的风笛,而她的手中则拿着一张草碧色的短弓。这张短弓造型奇特,整个弓身就像是一滴流淌的泪水,一看就不是凡品。

在彪形大双的右边,则是站着一名瘦弱的中年里子,一头紫色的长发随意披散着身后,一张略显削瘦的脸,惨白的没有半点血色。但偏偏就是这么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却让我感觉到从他那一双半闭半睁的眼睛中,透出丝惊人的杀气。这名瘦弱男子,绝对是位危险人物!

看到这样一副画面,我心头不免剧震,虽然这副画上没有半个文字,但已经明确无误的向我透露出了这样一个信息:这就是神话时代,五大种族之神的一副合照!

那名高大的山丘之王战士,应该就是普罗米修斯本人吧?除了身材高大外,实实在在就是一副标准矮人的模样。

至于站在普罗米修斯身后的黄金巨龙。拥有如引强大的气势,除了是龙神亥伯之外,还能有谁?

前排正中的那个彪形大江,应该就是兽神阿瑞斯吧?难怪他要戴着一个麒麟面具作战,因为他地那张脸实在是太秀气了,和兽神的威严可不相符。

至于那名绝色女子,只看看她那对尖尖而秀气的耳朵,也不难猜出她是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吧?能够拥有“歌莉娅风笛”和“月女神的泪弓”这两件圣器,除了她还能有谁?

最后的那一位瘦弱男子。虽然我对其了解不深,但也能够请出,这位一定是水族之神波塞冬,不然的话,谁还有资格与这四位大神一起并立?

金属声音适时的又响了起来:“在与那些蛮荒魔兽争斗的过程中。各大种族都出现了数之不清的英雄!也许因为我是穿越而来地生命,拥有着远超一般族人的天赋。很容易的就拥有了鹤立鸡群的实力。在这近千年的战斗中,拥有和我相近实力,能够同我并肩做战地朋友,只有四位,刚好是各大种族一个。我们不仅拥有着远超同族的实力,还拥有着不可想象地悠长生命。也许,实力到了我们这种程度,相当于生命进化到了下一个阶段吧。”

“在与魔兽的战争中,我们所建立的功勋无人可比。与我们同时代的战友,没有我们这么悠长的生命,早就全部消逝在了无情的历史洪流之中,而我们最初的身份也渐渐无人知晓。最后。取得胜利并幸存下来的五大智慧种族,将我和我的战友称为——神!”

“我曾运用由地球带过来地知识,帮助这个异世界的智慧生命极大的发展了他们的文明,我制作出地无数工具也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我甚至发明了文字与语言,能够让这些智慧生命把他们的知识一代代传承下去。最终,我,普罗米修斯,成为了矮人之神!所有的智慧种族都在传颂,是我给这片大陆带来了文明。”

“和我并肩做战的战友,他们那原本拗口的族名早就被遗忘,对外一直延用的都是我给他们取的那些通用名字。”

“兽族的勇士阿瑞斯,天生无敌神力,每次战争时总是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只要敌人提起他的那副黄金面具,就无不闻风丧胆。最终,他成为了兽族之神,相信他的事迹会成为史诗的一部分,水远传唱下去。”

“龙族的亥伯,也许是我们中最强大的一个,正是有了他的存在,我们牢牢控制了制空权在无数次的战役中取得了制胜的先机。虽然亥伯一直沉数寡言,但毫无疑问他是我们最可依赖的朋友。最终,他成为了龙族之神,是这个最强大种族的守护者。”

“精灵族的阿尔忒弥斯,不仅美丽而且充满了智慧,她也是最能理解我那些超出这个世界知识的智慧生命,大家都说她是智慧与美的化身,于是尊称她为精灵女神,甚至将月亮比喻为她的行宫。但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个星球的卫星蓝溟之上,真有我帮她建立的一个小型基地呢?”

“水族的波寒冬,拥有着与他外貌绝不相符的实力,对待朋友他是无比的真心与热情,但一旦面对敌人他却又变成毫不手弱的杀神。曾经有一次为了对付一大批魔兽,他引发了淹没数千里土地的大洪水,一战而将敌人击溃。他的这些功绩,让他无愧于水族之神这个称号。”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命运的安排,在给我的这些战友起名字时,我并没有料到日后我们会成为各族所膜拜的神。因此这些名字,刚好和地球的一些神话传说有所重叠。我的朋友,当你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会不会对这些神的名字感到惊奇?”

说到这里,水晶面板的画面又发生了变化,一座晶莹剔透的宏伟宫殿出现在我眼前,正是这座普罗米修斯的行宫——冰晶宫!

“战争结束后,我们这些并肩做战多年的战友,也都各自回到了自己的种族中。虽然我们的实力强大,寿命悠长,但最终的生命力还是有着极限。我的那些朋友,一个个陆续走到了生命尽头,虽然他们都给自己的种族留下了不少保贵财富,但他们毕竟还是离开了,没有了朋友,我在这个世界上变的更加寂寞。于是,我呆在这座冰晶宫内,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生命岁月比起我的那些伙伴,显的更加漫长,我几乎感觉不到时间在我的生命印记上做出过什么改变。于是,我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这座冰晶宫中,研究着一切,研究着一切我所能想像到的东西。”

“漫长的两千多年过去,我没有一点衰老,而我的研究成果,也几乎将我所能记起的所有地球科学成果都复制了出来。事实上,在科学界,我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漫长的时间,却给我提供了最有利的研究条件:那就是与时间赛跑!”

“我想,不论是那一位科学家,如果拥有我这样长久的生命,他也能够将自己的研究领域,护展到无限宽广吧?”

随着金属声音的述说,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不停的变幻,展现出了无数的机械产品与零部件,以及无数我看得懂或是看不懂的图样。这其中的大部分,我都在普罗米修斯的实验室中见过,现在的我,就像是在参观普罗米修斯的科技成果展览。

难怪这位普罗米修斯,几乎可说是一位全能的科学家,原来是因为悠久的生命,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来研究各门各类的科学。只不过他研究的这些东西,比起这个时代实在是先进了太多,无法被外界所接受。

第四十八章 神奇装置,穿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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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神奇装置,穿越空间?

这个异世的五大种族,都是在使用元素力量的基础上发展出了魔法文明,和地球的科技文明可说是经渭分明。

魔法与科技,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普罗米修斯虽然有能力将地球的科技系统整个照搬过来,但这势必会引起这两种不同文明的冲突。

从这一点上来说,普罗米修斯将他的研究成果封藏在这座冰晶宫中,可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这个异世,有着她自己所特有的自然规律,文明的发展也应该顺其自然的变化,普罗米修斯的出现已经加速了这个异世的发展,但如果将整个地球文明都照搬过来,也就相当于将这里的原生文明给抹杀掉。

普罗米修斯,无疑是一位具有良知的优秀科学家,他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其实以他的能力,他完全有可能改变这个异世的发展现律,成为独一无二的真“神”,但他却选择了默数无闻的呆在冰晶宫中。

当我明白这一点时,对普罗米修斯从内心中感到尊重,他确实可以算做是我们这些穿越者的表率。不过,他给我这后来的穿越者,到底留下了什么宝贵财富?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次有了变化,神之禁区中的那个神秘仪器,终于出现在了画面中,我精神一振,知道马上就能了解到我最关心的信息了。

“我将所有的科技成果都封闭在了这个冰晶宫中,这座冰晶宫在建造过程中,结合了不少我的独创科技。冰晶宫的大门,必顶依靠我在地球的母语,通过声控才能开启。如果强行破坏大门,则会启动我研究这个异世元素力量时所发现的两种射线,我将之称为‘灵魂抽离术’与‘大变形咒’,即使是拥有神级力量的入侵者。也无法抵抗这两道射线的作用。所以我才说,如果有谁能够强行闯到这里,那么他已经是超越我地强大存在了。”

“当然,就算你和我同样是穿越者,但如果不具有强大的力量,也无法来到这个最秘密的所在。说简单一点,你至少也需要具有神级力量,不然的话是没办法进入这个密闭空间的。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相信你听完下面的一段话。应该就能明白。”

“我想,你一定对我留下的这些机器设备感到好奇,也许你能猜到,这个正在与你对话的系统,是我在这个异世研究出来的大型计算机。但你肯定想不到,它连接并且可以操纵地那台机器,是用来做什么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失去了所有的朋友,独自渡过数千年的漫长岁月,我感觉到十分的寂寞,变地无比的思念家乡。所以——我想回家!”

话音说到这里,水晶面板上地画面又开始飞速的变化起来,一张张浩瀚的星空图如同走马灯般的不停变幻着,每张星图间好像都隐隐约约有无数红线相连接。

金属声音继续解择着:“我们的家乡地球,和这个空间实在是相隔太远。即使是使用我研制出来的最高倍数天文望远镜,也无法观测到太阳系。但通过对一张张星系图的比较,我却可以测算出我们所处的这个异世界,和地球隔着数十亿光年的遥远距离。”

“如此遥远地距离。就算地球与这个异世处于同一个空间,但时间刻度也会大大的不一样。经过我的测算,这个异世所处的星球自转、公转虽然都和地球几乎一模一样,但时间流地速度却比地球慢了数千倍。”

“可能正因为我是穿越而来的生命体,所以在这个异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数千年的岁月对我没能造成任何蜀响。也许,在这个异世,我们这些穿越者,可以拥有数十万年的悠长生命!”

“数千年的寂寞我都无法忍受,如果这样的寂寞要长达数十万年呢?我几乎不敢想像,这更坚定了我要回家的愿望!”

听到这里,我的心中也不免五味杂陈,难怪这个异世的各种度量衡,几乎全和地球一模一样,有了普罗米修斯这位“文明之神”,一切都可解释的通。

不过,穿越者的生命能够达到数十万年这么长久?想想实在是不可思议。不过,也许这样才能解释,我、安哥拉、普罗米修斯,虽然都是同样的穿越而来,为什么却会出现在不同的年代。因为那怕我们都是从2007年的地球而来,但因为时间流速的不同,就算我们在地球上只是相距数月,到达这里时也会有着数千年时间的差别。

如果穿越者真拥有这么悠长的生命,那么安哥拉如果不是被人类杀害,那么他现在应该还活着吧?但普罗米修斯呢?只不过是近万年的时间,他应该也还在生!

可现在普罗米修斯并不在冰晶宫中,那么他到部里去了?以他在这个世上独一无二的神级力量,总不可能还有谁能伤害到他吧?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起了变化,那些连接无数星空图的红线,渐渐地收拢汇集到一起演变成了无数复杂的计算公式与空间草图,一时之间看的我眼花缭乱。

“如此遥远的距离,我们却可以在瞬间从地球穿越而来,这至少用事实证明了一点,空间虫洞确实是存在的。不然的话,即使是以光速,我们也必顶要花上数十亿年的时间,才能从地球到达这里。”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我穿越而来,但既然可以穿越而来,为什么就不能穿越回去?想明白这点后,我开始日以继夜的研究空间穿越装置。经过了数百年时间的奋斗,我——成功了!”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变,那台神秘机器又出现在了画面之中。

空间穿越装置?这玩意居然是空间穿越装置?我是不是应该竖起大拇指,对着普罗米修斯喊一声:“你太有才了!”

这种超越现有科技水平的装置,被普罗米修斯一个人独力研发出来,实在可说的上是一种划时代的创举!

能够回家?能够回到地球?一时之间,我不由的有些浮想翩翩。

金属声音继续响起:“这台空间穿越装置,可说是我所有心血地结晶。只要你能够准确标出任何一个宇宙空间的坐标点,就可以通过这套装置穿越到那里。有了她,我终于可以回到家乡地球了。”

“不过,这台空间穿越装置也并非完美无缺,当你选择使用时,必须要冒极大的风险。”

“首先,启动这套装置所需要的能量十分巨大,如果你不是具有神级力量的强者,根本就无法操纵这台机器。所以。我才会给这个空间穿越装置布下一个神级力量的密闭空间,因为你不达到这样的程度,这台机器可说对你毫无用处。”

“其次,任何一个宇宙空间的坐标换算,都有着一个极为复杂的计算过程。因为我无法观测到太阳系。所以地球地坐标,全部都是推算得出。没有办法进行验证。可以说,只要我的测算中出现千分之一个纳米的误差,就可能导致最终地点偏差到千万公里以上。当你决定使用这台机器时,也许她不会将你传造回地球,而是把你传送到太阳的热核深处。所以,你在启动这台机器时,也许是在拿命赌一个回家的机会。”

“还有,由于字宙地广阔,时间的流速在不同地地方都不一样。这个空间穿越装置虽然能够将你送到指定的空间。但对于时间流却无法掌握。就算这套装置能够将你传送回地球,却无法保证时间的连续性。

因此,回去的时间和来的时间相差数千上万年也不是不可能。我来的时候,是公元2007年。那么我回去的时候是什么年代?原始时代?封建王朝?还是未来世界?这一点,根本无法事先确定。“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到底应该选择用什么样的方式穿越回去?当我穿越而来地时候,是意识附生到了这个异世的生命体之上,而我的肉体早就不知消散到了什么地方,那么我穿越回去时怎么办?意识穿越还是内体穿越?”

“如果我的体型正常,连同肉体一起穿越回去也不是不可能,但以我现在一副近十米地巨大身躯,回到地球后怎么办?所以我只能选择意识穿越。”

“不论是意识穿越还是肉体穿越,这套空间穿越装置都能办到,只不过肉体穿越所需要的能量更加庞大一些,即使是拥有同我一样的神级力量,也没办法启动。按照我的估计,如果我的那些朋友都还在的话,集合我们这些所有‘神’的力量,应该就能满足肉体穿越的能量需要了。”

“选择意识穿越,虽然只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完成,但在实际上所冒的风险更大。因为就算我可以穿越到地球,却无法控制我的意识会附生到那种生命体之上。运气好,我也许可以附生成为人,但如果运气不好呢?兽类、鱼类、鸟类也都有可能,要知道在地球,可不是多种族共存,如果无法成为人类,那么穿越回去还有什么意义?”

“但是,我必顶得赌这一把,我已经受够了这个异世的寂寞,我一定要回到家乡,哪怕冒再大的风险,就算因此让我消失在宇宙空间,也在所不惜。”

“朋友,我不知道你越而来后,成为了这个异世的那个种族,也不知道你在这里生活了多久,但有一点我希望你能明白,太过漫长的时间岁月,实在是个折磨人的东西,即使你的意志再坚强,也无法忍受这种无穷无尽的寂寞。所以,我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回到地球去!我不知道你会如何选择,但做为同样穿越而来的同胞,我将这台空间穿越装置留在这里,就当是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吧。”

“在我留下的这台大型计算机中,有详细的空间穿越装置的操作说明,能够帮助你详细的了解这台机器如何运作。朋友,希望你能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最后,我只能向你说一声——祝你好运!”

金属声音说到这里,终于嘎然而止,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也一暗,出现了大大的两个字:结束。

一时之间,我陆入了沉默之中,普罗米修斯所留下的这个东西,实在是让我太震撼了。

空间穿越装置?回到地球?这样的念头,从我来到这个异界起,就压根没有想过。但普罗米修斯却将这一切变成了现实,活生生的摆在我眼前。

如果回到地球,我是不是又可以做回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摘星子?

我可以见到无比思念的师文,见到平时对我无比照顾的众多师兄弟。闲下来有空的时候,我可以继续去偷偷那些修真大派,也可以上上网看看闲书,继续过着那种逍遥快活的日子。

但是,我能够做回那个闲云野鹤的摘星子吗?且不说这个空间穿越装置的种种不完善之处,就算我真能够安全回到我原来的那个时代,我也不是摘星子了。真正的损星子,早在那记天雷中,烟消云散!

现在,我是这个异世的铁熊,一个还算是出类拔萃的熊族小子。青梅竹马的小丫,英明睿智的大长老,独立自强的安希,意气风发的哈里发,对我情有独钟的凯瑟琳,相见恨晚的塞勒……

这一切的一切,才是我现在的生活与朋友,在这个异世重生后的十余年,已经将我的血脉融入到了这个世界之中!

很快,我做出了决定,看着那台空间穿越装置缓缓的道:“普罗米修斯,你确实很伟大,也感谢你给我留下了这样的机会,但我的选择是——留下!”

第四十九章 陈年旧事终未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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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陈年旧事终未忘

在这个神之禁区里,除了那台空间穿越装置和大型计算机外,普罗米修斯再没有给我留下其他东西。

我仔细的察看了大型计算机中的文挡,除了空间穿越装置的操作说明外,再没有发现其他的内容。

看来,普罗米修斯是打定主意不想让科学文明影响到这个异世的魔法文明了,如果没有他留下的操作说明,这个冰晶宫中的绝大多数机器我可不会操作。

最重要的一点,普罗米修斯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枪炮武器方面的东西,那怕是最简单的火药制作,他也没有留下任何与之相关的内容。

要知道,在这个异世可是有硝石这样东西,我相信以普罗米修斯的水平,将之制作成黑火药简直是再轻松不过的事情。火药的威力,比起硝居不知道大了多少倍,如果火药能够出现在战场上……

我禁止自己想下去,普罗米修斯的用意我明白,因为火药武器的出现,将会使杀戮变成一件极简单的事。无论如何,普罗米修斯都不愿意打开这个潘多拉的魔盒。

对于普罗米修斯,我从心底充满了尊敬,于是对着那台大型计算机,毕恭毕敬的行了三个礼,算是答谢了这位先驱留给我们这些后辈如此宝贵的财富。

既然我现在不准备穿越回去,那么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不过九天神雷符,我只有一张,现在要想出去,只得再花上十天时间制作出一张。

普罗米修斯将冰晶宫建在这座山谷之中,并不是偏然,虽然这个异世天地元气异常的充沛,但在这冰晶宫内却显的更为集中。特别是在这最中心处的神之禁区,不知道是不是数千年来被普罗米修斯的禁制所禁锢的原因。积蓄的天地元气之浓厚,让我都觉得到了咋舌的地步。

在开始制作“九天神雷符”后,我打坐恢复自身真气时,觉得全身有一种前所未有地轻松感觉,浓厚的天地元气如潮水般的涌向我的全身经脉,滋润着我的每一寸肌肤,让我有了一种洗筋伐髓的快感。

在这样的坏境中,我重复着消耗真气再补充的过程,对于我的修为有着莫大地好处。我甚至认为。在如此优越的一个环境中修行,说不定只要个七八上十年,我的境界就会再有突破,到时候一举修成玄天诀的入门心法,跨入到金丹期也不是问题。

有了充沛的天地元气为后盾。这次我制作“九天神雷符”异常地顺利,七天之后就已经功德圆满。而我的修为也至少提高了两成多,实在可说是进步神速。

祭出这道“九天神雷符”,我轻松地破开了普罗米修斯布下的禁制,回到了冰晶宫中。

这次的冰晶宫之行,虽然没发现什么对兽族大有帮助的东西,但对于我自身来说,却是收获甚丰。至少,我算是明白了我们这些穿越者在这个异世的命运。

生命可以漫长到数十万年?我不禁摇头苦笑一下,这活脱脱就是神的存在啊。如果是在地球。即使你修炼到了元婴期的窥虚境界,也不过是延寿数百年,如果不能一举突破到大罗天境界从而飞外仙界,也就无法达到传说中长生不老的境界。

寿命如果真能达到数十万年。那怕我资质再鲁顿,也应该能够达到大罗天境界吧?只不过,如果在这个异世飞外仙界,那么这个异世所谓的仙界,会不会只有我这一个神仙?

想到这里,我算是有些明白普罗米修斯所说地寂寞滋味了,如此漫长的岁月,只有自己独自走过,实在是想想都觉得可怕。

不过,我却觉得自己并不会寂寞,因为我还有小丫!做为生命共同体,小丫应该能够和我共同分享这漫长的岁月吧?从这一点来说,我比普罗米修斯幸运,即使他是众人所称谓的“神”,但生命共同体这样地奇迹却是可遇而不可求。

如果穿越者的生命岁月真是如此漫长,那么我和小丫就有可能成为兽族新的神话。时间越长,我们的实力自然就会越强,别看现在有麦克雷瑟这样的大敌,但是百年之后呢?

那个时候,我们的敌人都已经命归黄土,我们的亲友也可能一个不到,而我和小丫也许会成为兽族新的传奇……

那个时候我会感觉到寂寞吗?应该不会,因为我还有小丫!

走出冰晶宫后,在一声“芝麻关门”声中,冰晶宫的大门缓缓的合拢,我大踏步的离开,只是现在我并不能完全的确定,我以后是不是真

的用不着再回到这里……

道格拉斯并没有在冰晶宫外等着我,但我相信他不会离开太远,估计是连着七天都呆在这里有些无聊,就到什么地方闲逛去了。

走到山谷出口,我看到那个冰冻结界还在,就从道格拉斯破开的缺口中出来,顺便用积雪将这个缺口遮住,然后御剑冲天飞起,四下里寻找道格拉斯。

刚刚飞出不过十余里,我就突然感觉到前方有两股极大的能量团撞在一起,隐隐的传来一阵低沉的爆炸声。

其中一股能量我并不陌生,正是由道格拉斯所发出,另一股能量我辨别不出来历,但其声势却胜过道格拉斯一筹。刚才的那次撞击,绝对是一次硬碰硬的较量,道格拉斯恐怕会吃不小的亏。只不过,能够强过道格拉斯的力量,也只有圣级了,那么道格拉斯和谁起了冲突?

当下我一催真气,全速赶了过去,眨眼之间就来到了战团之处。

我一眼就看到了道格拉斯,此时的他从外形看有些狼狈,浑身闪亮的银鳞沾染了不少血迹,不少鳞片都已经脱落,露出了一个个血肉模糊的伤口。他的左翅上更有一个巨大的伤口,几乎劈开了整个翅膀的三分之二,不断的向外涌出鲜血。如果道格拉斯不是身为龙族。生命力极为强悍,恐怕这个创伤可算是致命地。

不过道格拉斯确实有着身为龙族的骄傲,虽然现在是重伤处于下风,但他却毫不退让的与敌人对视,颇有些准备拼命一击的气概。

看到道格拉斯身受如此重伤,我不由的心头怒气横生,到底是何方神圣,将道格拉斯伤成这个模样?

此时站在道格拉斯身前的,是一个矮小而壮实的家伙。身高还不足一米五,浑身穿着一套漆黑的盔甲,浓黑中又透出一股莹莹的晶光,一看就不是凡品。这个家伙地右手,分别执着一长一短两柄战斧。右手长斧科靠着肩头,左手长斧却是指着道格拉斯。

看他的外貌。一把蓬松的大胡子将他的半张脸都遮了个严严实实,只能隐约看到五官。他的头发梳理成一条条地小辨,就这么顶在脑门上,顶有些像地球上某足球明星的发型。

毫无疑问,这家伙是名矮人,能够伤到道格拉斯,难道他是矮人族地圣战士?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地上的雪地中掉落有一个牛角型的黑色头盔,而且这名矮人浓密的胡子中。隐隐有丝血渍透出。看来,这家伙和道格拉斯硬拼了一记,虽然将道格拉斯重伤,但他自己也付出了一些代价。

当下我想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伤害我的朋友?”

我从远处御剑飞来。气势惊人,那名矮人战士早就注意到了我,但道格拉斯现在一副准备拼命的样子,他还是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道格拉斯身上,只是略略斜看了我一眼道:“这位是兽族的朋友吧?我们矮人族和这名龙族有着不可化解的仇怨,希望你能看在矮人族和兽族地交情上,不要插手此事。”

我怒道:“他是我的朋友,难道你要我任由看着他被你伤害?”说着,我御剑一引,“阿基隆斯之剑”立刻盘旋飞在了道格拉斯与矮人战士之间。如果那名矮人战士还想伤害到道格拉斯,就要问问我手中宝剑答不答应了。

这时道格拉斯在我身后道:“铁熊,你让开,我和这家伙还没决一生死呢!”

我转头看了看道格拉斯,摇摇头道:“你现在还不能发挥出自己百分之一百的实力,和这家伙算不上是公平一战。不会你和这矮人之间有什么矛盾,现在就让我为你接下吧。”

“铁熊?”这时那名矮人族战士也开口问道:“你就是近段时间轰传整个十万大山的那名兽族少年英雄?传说中你是第一个达到圣级地兽族战士,今日一见,实力果然不凡。不过,我们矮人族与你们兽族世代交好,我劝你犯不着为了这名龙族,与我们整个矮人族为敌!”

与整个矮人族为敌?道格拉斯和矮人族到底结下了什么染子,要闹到如此地步?但道格拉斯我视之为友,为了他,就算和整个矮人族为敌又算得什么?

于是我继续怒喝一声道:“我不管你是谁,但你眼前的龙族,是我们兽神帝国国王,神佑祭祀熊小丫陛下的龙族战宠,如果你胆敢伤害他,就是与我们整个兽族为敌!”

说着,我御剑向地面一斩,一股庞大的剑气奔腾涌出,在地面的冰层上斩出了一道十余米长的裂缝。要知道在安哥拉山的雪峰之顶,万载不化的玄冰比岩石更加坚硬,我这一剑立威之意,已经很是明显。

矮人战士沉默了一会,显然是考虑到他现在独自一人,不会是我和道格拉斯联手之敌,更何况他为了重伤道格拉斯,也付出了轻伤为代价,就算是现在和龙精虎猛的我单挑,落败的可能也在九成之上。

“好,今天的冲突我就暂时放下,但要请你们明白,我们矮人族绝不会善罢甘休,不日之后,我们将有使团,正式以我们矮人族的名义拜访你们兽神帝国,希望到时候你们能有所交待。”

这名矮人战士看来不仅是实力强横,同时也是一位精明干练的主,关键时刻拿得起放得下,不是位简单人物。

此时我自然不会示弱,当下朗声道:“我们会在帝都巴比论王城恭候大驾,到时候不知道是谁给谁一个交待。”

那名矮人战士深深看了我一眼,也不再和我做口舌之争,弯腰捡起那顶黑色牛角头盔端端正正戴在头上,转身场长而去。

对这名矮人战士的胆识,我不免也有些佩服,在我和道格拉斯两大强者的注视下,还能如此从容不迫,确实有着圣级强者的风范。

等到这矮人战士走远之后,我一面给道格拉斯包扎伤口,一面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道格拉斯吐了口带着血丝的唾沫,道:“算是我倒霉吧,想不到这些矮人族都是疯子,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们还缠着不放。”

原来,在我进入到冰晶宫中后,道格拉斯闲着也是闲着,这安哥拉

山毕竟是他的旧居之地当年虽然和矮人族一战将他居住的龙谷给埋在

雪崩之下,但他还是想故地重游一下。

没料到的是,近五百多年的时间过去,矮人族居然还没有放弃,在那片被埋算的龙谷附近,有着矮人所留下的哨卡。

数百年来,道格拉斯的外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即使不能肯定他是不是当年的那名龙族,矮人族也将这个信息传了出去。

很快的,矮人族的圣战士连夜赶到了安哥拉山,并在这片山峰上将道格拉斯给堵住。

虽然道格拉斯没有承认自己就是当年的龙族少年,但龙族的骄傲使他也没有开口否认。

这名矮人战士是个厉害角色,立刻就判断出道格拉斯与当年的事情有关联,至少也是名知情者,与是在他的连番追问下,双方终于大打出手。

第五十章 矮人族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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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矮人族来访

因为有着灵魂契约的束缚,道格拉斯所能发挥出的最强战力,无法超过现在小丫的上限,所以与那名矮人族的圣战士比起来,明显出于下风。

说来也算是幸运,如果我不是提前三天出来,恐怕道格拉斯就已经交待在这里,至少也会成为矮人族的阶下之囚。

对于矮人族数百年来坚特不懈的寻找冰晶宫,我也能够理解,毕竟这是他们的“神”留在世间的遗迹。这个异世的智慧生命,对于神的信仰,确实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高度,我甚至可以想像到,矮人族为了冰晶宫,可以不惜与我们兽族开战!

只是,冰晶宫的秘密我能够告诉矮人族吗?难道我告诉他们,他们的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是从一个叫地球的外太空星球穿越而来,后来又因为忍受不了寂寞,发明空间穿越装置回到了地球?而我之所以能够发现这些秘密,是因为我和普罗米修斯一样,同样是从地球穿越而来?

如果我敢这么说的话,估计马上会被矮人族视为渎神的异端,第一时间把我送上火刑架烧成飞灰!

不管怎么说,冰晶宫的秘密一定要保住,再说道格拉斯的身份也没有暴露,他现在是以道格拉斯后裔的身份出现,矮人族凭什么认定他就知道当年藏宝图的下落?真要扯起来,那怕矮人族闹上我们兽族的帝都,这也是一桩无头公案。

如果矮人族一定要问我们为什么前往安哥拉山,我也可以借我们兽族的传奇英雄安哥拉之名,就说安哥拉的陵墓在安哥拉山上,这是我们兽族的圣地,具体的情形自然不能向外族说明。

而且。矮人族真要闹上帝都我这次安哥拉山之行的秘密就保不住了。又不能向大长老说明冰晶宫地事,那么安哥拉的陵墓正好也是我向大长老搪塞地借口。

细想了片刻,将其中的关节都理清之后,我和道格拉斯也就踏上了回程。道格拉斯受伤太重,自然是没办法再飞行,只好变成白毛圆球的形态,由我载着返回帝都。

起初我还担心矮人族会在半途中设伏,但一路行来却是平安无事,五天之后,我们顺利到达帝都。

我第一时间去见了小丫。将这次的冰晶宫之行向她简单的讲了一下,当然没说的太具体,只说普罗米修斯所留下来的东西。对现在的我们来说用处不大。

同时,我也将道格拉斯与矮人族的冲突和小丫说了,道格拉斯是小丫的战宠。而小丫一向是十分护短,自然是完全站在道格拉斯这一边。

至于矮人族地压力,她压根就没考虑到。所以。仅从这一点来说,小丫还不具备成为王者的素质。

接下来,我们又去拜见了大长老,但并没有向他说明冰晶宫的事,只说这次其实是秘密拜祭安哥拉,而且之所以不想公开地原因,也是为了遵守安哥拉的遗言。至于道格拉斯的身份,更被我吹嘘成因为当年安哥拉与道格拉斯地友情,冰霜巨龙一族,成为了安哥拉陵墓的世代守护者。

当然,矮人族要来找麻烦地事,是肯定不能瞒过大长老的了,至于原因,则被我说成可能矮人族想从小白这里,追寻几百年前地一张与道格拉斯有关的藏宝图什么的之类。

听了我的解释后,大长老沉吟了一会几,才道:“矮人族对我们兽族算是有莫大的恩惠,当年我们退守十万大山,如果没有矮人族的帮助,恐怕也抵挡不住人类的进攻。而且,金汤要塞的建成,矮人族也在其中起了巨大的作用。虽然矮人族帮助我们的目的也有着为了自身安全的原因,但不管怎么说,没有矮人族的帮助,我们兽族也没有今天。当然,小白是小丫的战宠,不管矮人族有什么理由,我们也必须维护,但先礼后兵是必要的策略。而且,这样的争执,最好不要让精灵族的盟友知道。”

布伦特大长老多年来执掌兽族大权,处理这方面的事情自然是经验丰富,于是我们一切都听从他的安排。

在和大长老的交谈中,我们对矮人族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矮人族是整个大陆所有智慧种族中,唯一一个没有立国的种族,这和他们的族群习惯有关。

矮人族只喜欢在山上穴居,而他们的冶炼、煅造水平自然也是甲于天下。整个十万大山中矮人的分布很广,可以说只要有矿脉的地方,就有矮人的踪影。

矮人族没有立国,他们是以部落的名义分散而居,整个十万大山中,人口过十万的超大型部落只有五个,而这五大部落也基本可以代表矮人族的官方势力。

矮人族没有国王,一个部落的族长就是他们的最高领导人,而所有族长组成的联盟,就是矮人族的议会,用来计论事关整个矮人族的各种事宜。

五大部落的族长也被尊称为大议会长,拥有对重大事情的一票否决权。所以,对于矮人族的议会来说,只要五大部落达成共识,基本就可以视为矮人族的国策了。

矮人族的第一大部落叫做汉拨族,人口约有六十万,几乎占到整个矮人族人口的十分之一,是最强势的一股矮人族势力。当今矮人族唯一的圣战士木图,就是出生于汉拨族。

相传木图也是矮人族中的一个传奇人物,年青时曾游历天下,更在无意间得到了圣器“雷神套装”。

“雷神套装”相传是在五千年前由矮人族的伟大匠师拉斯菲尔德耗尽一生心血所铸,号称仅次于传说中的神器冰封王座铠甲。

“雷神套装”由精铜所铸,并且按独特比创融入了稀有晶石黑耀石,除了刀剑难伤之外,还能免疫所有高级魔法以下的元素伤害。可以说,有了这套“雷神套装”。绝对是在战场上那种四下里混战时保命的最佳装备。

像木图这样的圣级强者,在矮人族中有着超然的地位。如果在某些行动中需要动用到他,那么就代表矮人族是势在必得了。

当然,矮人族虽然是十万大山中地原住民,但真要论起种族势力,还是我们兽族更胜一筹,只不过我们兽族和矮人族的居住坏境完全不一样,双方没有什么冲突罢了。

如果矮人族真要来找麻烦,这件事就必须小心处理,万一有什么不妥之处,变成了兽族与矮人族地种族冲突。可就不好收场了。毕竟在十万大山之外,还有人类这个强敌,如果我们和矮人族发生内乱。只会让人类坐享其成。

另外,大长老也告诉了我一个好消息,在我离开的这十七天内。祭祀纸符的研究又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现在除了火球之外。风刃、水箭、土刺这些低阶元素攻击法术,全部都取得了成功。现在大长老已经向全国的祭祀下达了集合令,全都到帝都的主神庙集合,到时候将投入全部的人力、物力进行纸符的制作。

还有,迪加已经接受了我们兽族的高价委托,帮助我们前往亚美利加联邦物色造纸的工人,相信不久之后就能解决这个制作纸符地原材料问题。

至于精灵族一行,这段时间在和我们兽族的建交过程中也比较顺利,双方已经签订了一系列的交流合作协议,现在正在就某些军事方面地合作进行最后的磋商。

当然,精灵族一行归家的愿望十分强烈,这一点从她们地言行中可以看出,但不论如何,眼前先要解决好与矮人族的冲突,再想办法将文莉斯一行送回迷途之森。

接下来地几天,大长老十分忙碌,需要他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一点让小丫颇有些不好意思,她这个堂堂国王,整个成了一甩手掌柜。不过这也是没办法地事,如果不是为了平息兽族内部的冲突,小丫也犯不着登上国王的宝座,要知道这样的一个位置可并不适合她。

虽然不知道矮人族什么时候会来兴师问罪,但我也没闲着,抓住这段难得的空闲时间,拼命的进行修行,以求能够提外自己的修为。木图毫无疑问是个大敌,面对他我可没有必胜的把握。

至于用“九天神雷符”去对付木图,我也不是没想过,只是一来时间上不好把握,二来和矮人族又没到仇深似海的地步,犯不着用上这最强的杀招。

在我回到帝都的第六天,矮人族的使者团,终于来了。

我们兽族避居十万大山五百年,和矮人族从来没有在官方上有过正式的交往,一来是因为矮人族向来有着离群独居的传统,二来为了避免引起人类的猜忌,矮人族选择了一贯的低调。

现在我们好不容易迎来了矮人族的使者团,谁又能想到他们是来兴师问罪的呢?

这一次矮人族来了三百人,领头的是汉拨族的族长阿拓海。当然,做为押阵的高手,木图也这支矮人队位中。

出动矮人族唯一的圣战士,还由第一大族的族长带队,再加上这支三百人的队伍,几乎有着矮人族各大部族的代表,以及各方面的精英。

这样的一交使者团,已经代表了矮人族最核心的势力!

出于礼貌,我们也出动了最高规格的迎宾阵容,以小丫和大长老为首,各大兽族首脑全都到帝都城门外迎接。这样的阵势,既表明了我们对矮人族的尊重,也展现了我们兽族的诚意。不过,如果谁想上门生事,我们兽族也不是任人欺负的善茬。

双方见面之初,自然有着一番客套,看来都是信奉了先礼后兵这一套。我注意木图看着我时,眼中不停有精芒闪烁,我自然不会怕他,睁大着眼睛回瞪他。

当然,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下,道格拉斯和小红这对战宠并没有出现,不然的话,以矮人族的火暴脾气,恐怕一见到道格拉斯就会忍不住大打出手,把什么先礼后兵忘到九宵云外。

双方来到了主神殿中,分宾主坐下,起先还客套了几句,不过矮人放很快就挑明了话题。

只听阿拓海道:“听说贵族的神佑祭祀在成为国王之前,就以双圣战宠的大名传遍整个大陆,在金汤要塞一战中更是立下了赫赫战功,不知道能不能让我们一见啊?”

矮人族和我们兽族一样以直肠子居多,这阿拓海虽然是一个大部落的族长,但论起政治素养,显然是远远不如布伦特大长老。

只听大长老不慌不忙的道:“我们国王陛下的战宠,是在面对敌人时才会出现。而我们兽族和矮人族自古以来就交好,各位矮人族的朋友被我们视为贵宾,这种战场杀伐之事,不谈也罢。”

“这……”阿拓海一时之间有些语塞,但他又不能就这样翻脸,场面有些僵住。

坐在一旁的木图突然开口道:“我们矮人族和你们兽族一样喜欢直来直去,不喜欢这些故做虚伪的一套,我明说了吧,听说了你们神佑祭祀双圣战宠的威名后,我一时技痒,想切磋一下。”

大长老神色不动,平静的道:“我们的国王陛下年纪还幼,虽然神佑祭祀的威名不假,但所谓的双圣战宠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称号,实际上还不具备圣级的战力。木图圣战士是矮人族顶尖的强者,在你面前也就不用我们国王陛下的战宠献丑了。”

木图冷哼一声,道:“大长老阁下,我们用不着再兜圈子了,今天我们矮人族前来,确实是另有他求。为了不伤两族之间的交情,我们干脆以武会友,你们可以派出最强的战士与我交手,如果谁输了,就不带任何欺诈性质的答应对方一个要求,不知道意下如何。”

第五十一章 圣级之间的单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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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人族的圣战士木图果然是个厉害角色,眼见着玩先礼后兵这一套,论“礼”他们是肯定玩不过大长老了,立刻就开门见山的论“兵”!

按理来说,木图提出的要求并不过份,我们兽族以武勇闻名大陆,还会怕这种较量吗?不然的话,帝都如此规模宏大的斗兽场难道是摆饰?

但木图的果敢与决伐,还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毕竟这是矮人族正式拜访我们兽族,双方只是闲谈了几句,还没转入正题,更没有撕破脸皮,他就直接出言邀战,全然没有什么虚伪客套。

我不得不对木图说声佩服,他的决断无疑是最简短而又最有效的,反正矮人族对于所谓的藏宝图是志在必得,而我们兽族也不可能仅凭三言两语就任他们予取予夺,那么还不如直接打一架,以武论输赢更简洁明了一些。

难怪木图从一开始就直盯着我,因为当他提出一战时,整个兽族唯有我一个圣级,自然是只能由我出战了。

总的来说,这木图还算厚道,如果他趁着我们兽族还没圣级时就跑上门来要求单挑,到时候的下场就是会被我们群欧!

什么“过门就是客”的待客之道,压根就不存在于我们兽族的字典中,兽族信奉的原则一向是“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所以,木图这样堂而皇之的提出一战,我们根本就不好拒绝。

而且,木图提出的要求并不过份,他只是要求输方不带任何欺诈性质的答应胜方一个要求,又不是要求对方称臣纳供,我们兽族难道还能示弱不敢应战不成?

我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木图胜出,他所要问的肯定是关于道格拉斯和藏宝图的真像。但如果是我胜了呢?能够向他提出什么要求?

好一个厉害的木图,几乎是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了。不过,这木图虽然是矮人族中地英雄,但我自晋级之后实力大争,大有与他一战的信心。这木图再厉害,难道还能强过麦克雷瑟与塞勒不成?

我暗中和大长老对视了一眼,给了他一个无比自信地眼神,然后才大笑道:“我这熊族小子不才,早就听说过木图圣战士的大名,如果能有机会与你一战。相信也是我的荣幸。好,我们就约定,只要是对国家种族无害。我们之间的输方就答应胜方的一个要求!”

木图盯着我,眼中的精芒更盛,朗声道:“好。我们一言为定!铁熊小兄弟你年纪虽幼,但却被称为兽族千年仅有的奇材。我也早就想领教一下你这兽族千古以来唯一圣级战士的高招,还请赐教。”

我点点头道:“你是前辈。更是鼎鼎大名的圣战士,不如我们移步斗兽场,以示对这一场比斗的重视。”

木图略显迟疑,然后才重重一声道:“好!”

我心中暗暗冷笑一下,将决斗地场所放在斗兽场,那么这就是一场真正公开的较量了,不论结果如何,很快的就会轰传出去。木图身为圣级强者,肯定也会爱惜自己地名声,我和他之间不论谁在这一战中落败,名望立刻就会跌到谷底,这也是他略有犹豫的原因。

木图肯定会怀疑我敢提出到斗兽场一战,难道是因为有必胜的把握?不过他毕竟是圣级强者,心志极为坚韧,很快地就同意了我的提议。

于是我们一行又从主神庙移步到了斗兽场,两大圣级要在斗兽场中一战地消息一传出,立刻就在外边引起了轰动,无数兽族都想亲临现场一看。不过这一场比斗除了是私人之间的较量外,还涉及到两大种族之争,肯定是不能对外开放地了。

在出动了三万多帝都禁卫军后,才将局势渐渐的控制下来,而这时在斗兽场外,已经聚集了近十万的兽族居民,显的热闹无比。

斗兽场内有专门的休息室,坐在里面是看不到外面情形的,但塞勒天生就喜欢凑热闹,时不时的溜出去看一眼,然后回来向我通报外面的情况,还笑着说现在外围已经下了盘口,五陪一!我是一边倒的大热,导致庄家都没办法正式开盘,因为兽族的民族自豪感使他们几乎将所有的注码都投入到了我这一边。

当我临出门时,塞勒突然对着我喊了一声:“当年木图游历天下时,曾碰到过麦克雷瑟,结果是木图败了,但那时他还没有获得‘雷神套装’!”

我知道塞勒这样提醒我,是告诉我木图的实力绝对不低,虽然他当年败在了麦克雷瑟手中,但佣有“雷神套装”后,他的实力肯定会更上一层楼。

我回头看了看塞勒,笑笑道:“你放心,这一战我绝不会败!”

塞勒也看着我笑了笑,道:“小子,我对你有信心。”

当我步入斗兽场时,木图已经是全套装备齐整的站在场中央,黑色的盔甲黝黑而又闪亮,他双手扶着长斧站在那里,而腰上则斜挂着他的那柄矮斧。

斗兽场的外型看起来像是一头比蒙巨兽,但在内部却是一个圆形的碗底状,坚硬的红土铺就的竞技场就在正中央,四四方方的约有半个足球场大小。

竞技场比平地略微高出一米因为按照一般的竞技规则,倒地不起、掉出场外、主动认输是判定胜负的三大重要标准。而且,如果不是签定了生死状的死斗,是不允许杀伤性命的。

靠着竞技场最近的一排席外,被列为贵宾席,有专门的出入通道,这时矮人族的使者团和我们兽族的所有高层,都已经入座,等着欣赏这场圣级大战。

这个斗兽场设计合理,外界的嘈杂声音无法传到竞技场上,这样也就不会影响竞技者的心情。

我在踏入竞技场上时。向小丫做了一个一切ok的手势,这种来自地球地手势。也只有小丫能够明白其中的意思。对于我,小丫总是有着无比地信心,于是她回给了我一个微笑。

我满怀着必胜的信心,向木图抚胸行了一礼,然后道:“木图圣战士让你久等,不好意思,请!”

木图道:“无妨,我也刚到。今日一战,事关我们两族争雄。等会儿我不会手下留情,希望你也能出尽全力。”

我点点头道:“铁熊明白,我也不是妄自尊大之辈。难道在面对你这样的强者时,还敢有所保留?”

木图的眼中露出了一许称赞的神色,然后眼中又是精芒大盛。双手举起大斧,向我平平一举道:“请!”

当下我也不客气。头顶泥丸宫一开,一道剑气冲天而起。“阿基隆斯之剑”立刻浮现在空中。我手中剑诀一引,御剑疾如闪电般的向木图斩去。

我的这种御剑之术,绝对有别于这个异世的任何武技系统,如果木图是初次见到,肯定会被我攻个出其不意。但他在安哥拉山时已经见过我御剑飞翔的英姿,这段时间自然也寻思过破解之法。

只听木图大吼一声:“来得好!”本来是双手所执的大斧,突然变成右手单提,半转身将大斧抡圆了向外挥出去。

矮人族向来以力道刚猛著称,力气之大不弱于我们兽族地主战种族,特别是那柄大斧,至少有近百斤之重,被他这么抡圆了一砸,力道之猛早已胜过千钧。

只听“当”的一声脆响,我的御剑之术虽然精妙,但遇到如此大地一股巨力,顿时使“阿基隆斯之剑”暂时失去了我的掌控,被这一斧砸的远远飞出。

木图一击得势,也不见他有片刻地停留,就这么抡圆了大斧一个转身,向我直挥了过来,这一击借势而来,力道更是凶猛,我手无寸铁,仅以血肉之躯断然无法接下。

我身形向后一个疾退,暂时避过了木图的这一击,同时手中剑诀再引,将失去掌控地“阿基隆斯之剑”又给牵引了后来,向着木图的后背直刺而来。

木图早有准备,身体又在地上一个盘旋,像是砣螺般地转了一圈,这次是将大斧横着抡出了一圈,不仅再次将“阿基隆斯之剑”砸飞,还逼着我继续向后暴退数米。

刚一交手,木图就以这种霸道绝伦的连坏攻击方式占了上风,他使斧我使剑,像这样以力敌力的硬拼,肯定是对我不利。而这木图也确实是战斗经验丰富,巧妙的以拙破巧,压制住了我御剑术的灵活。

不过,我可不只是御剑术这一手绝活,早在迷途之森和麦克雷瑟一战时我就明白,以御剑之术远攻,然后再以拳脚功夫近战,这样的组合攻击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我的战力。

木图是一个强敌,面对他我自然是要全力以赴,眼见着他占了上风,我再不出奇招,可就要落于下风了。

当我再次闪过了木图的抡圆一斧后,手中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再不向着木图刺过来,而是盘旋着飞在我们战圈之上。这样一来,悬而不斩的“阿基隆斯之剑”反而更有威胁,因为木图必须分神提防我御剑突然斩下。

眼见着木图又捡圆了一斧向我横扫过来,我再次向后暴退数米,让过这一击,同时右手一挥,引发一道“五雷轰顶”向着木图直劈过去。

木图此时正在转圈,虽然他每转一圈速度都是飞快,不给我偷袭他背后的机会,但这雷电之速又岂是肉身可以比拟的?眨眼之间,五道紫色的蛇形闪电,一连串的全击在了木图身上。而这时,他刚好又转了一个整圈面对着我。

被我的“五雷轰顶”击中,就算是强如麦克雷瑟也无法硬扛,但木图却像是毫无影响,明明被我击了个正着,却依然威势不减的又向我抡了一斧。

无法可想之下,我只得继续向后暴退,而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我似乎看到木图眼中露出一股讥讽的神色。

猛然之间,我明白了过来:木图身上可是穿着有圣器之称的“雷神套装”啊!

既然被称为圣器,防御力之强自然是不在话下,而且可以免疫高级以下魔法,更是这套盔甲的稀有之处。黑耀石有着吸附转化一切能量的特性,是一种极其罕有的晶石,能够将这种稀有的晶石融炼到一副精铜盔甲之中,已经证明了矮人族那巧夺天工的手艺。

而且,“雷神套装”之所以用雷神为名,正是因为它对雷电系攻击那强大到难以想像的吸附能力。因此,就算我的“五雷轰顶”在攻击威力上不弱于顶级魔法,却依然无法伤到木图的分毫。

“雷神套装”抵抗电击的特殊能力,也可以用科学的方式来解释。

因为黑耀石的存在,“雷神套装”能够吸附电能,并通过整套盔甲为导体,将电能传导入地下。这样一来,就算是再强大的电流攻击,也只会是泥牛入海。

黑耀石吸附的能量有其极限,对于其他的能量攻击,只能是免疫高级以下魔法,但对于电击来说,则可以放大到无限。仅由此点来看,“雷神套装”名副其实。

我拿手的“五雷轰顶”对木图毫无作用,御剑术又被其压制住,现在可说是全面落于下风。虽然仗着身形步法灵活,没让木图的大斧子劈到我,但被他这样一步一步的向后逼退,也不是个办法啊。

要知道,竞技场虽大,却总有个片界,我不停的向后退,总有退出台外的一刻。当然,飞天而起我也可以避过木图的攻击,但在斗兽场中竞技,讲究的是面对面的对战,如果我飞天而起,虽然不算落败,却会被视为逃避的懦弱行径。

眼看木图大占上风,观战的矮人族一行,人人都面露喜色,就像胜券在握一般。

第五十二章 巧战得胜,三族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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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晋升到圣级以后,还从来没有当着兽族高层的面,展现过自己的圣级实力,所以对我到底有多强,绝大多数的兽族高层,都不太清楚。

刚开始我一亮出御剑术这么华丽的一手,他们个个都且惊且喜,但现在一看到我明显落于下风。就又都有些不安起来。

矮人族和我们兽族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什么交往,好不容易有了一次正式邦交,却是被对方上门踢馆,这样的事情说出去谁的面子都不好看。

唯一神色不变的兽族,只有小丫和大长老。小丫对于我的信心,可以说是盲目,反正只要我说能赢她就会无条件的相信我。至于大长老,则是知道我不会轻言许诺,既然已经表明了有获胜的信心,自然是极有把握,所以一时场面上的得失,还不足以让他变色。

至于塞勒,他可是见过我与麦克雷瑟大战的人,当然知道我还留有后手,所以他也不怎么担心,反而是一脸兴奋神情的看着我和木图交手,就像是期待我们继续接出更耀眼的火花一般。

我还留有后手,但在实际上木图也没有尽出杀招,不过当他以力破巧,占了上风之时,难免就想一鼓作气的将我拿下。

这时,我在木图连续十余斧的紧逼之下,已经退开了数十米,眼见着就要落到竞技场的边缘。

看来木图认为这是一个拿下这次较量的机会,只听他大吼一声。显然是要出杀招了。

只见木图一个大步向前,手中地大斧抡圆了向我横扫而来,这一击比起前几击,其势更快,其力更猛。隐约间还交带着一股风雷之声,实在是声势惊人。

我不敢直接硬扛,在不知道木图下一步意图之时,最好的选择还是向后一退,避过这一击的释芒。反正我身后还有十余米的空间,并没有到避无可避的绝境。

谁知就在我刚刚退后时,奇变横生。本来是抡圆了大斧地木图,突然手掌一松,这柄重达百余斤的大斧,立刻就像是离手的巨大暗器一般,笔直的朝我射了过来。

好家伙,重达百斤的暗器,能够以这么快的速度飞过来,木图也算是创造一顶纪录了。他先前不停的转着圈抡圆了大斧,在离心力地作用下积蓄的力量早就达到了巅峰,这样一种用力的技巧。颇有些像地球的链球运动员。

在扔出大斧之后,木图的攻势还没算完,只见他左手往腰间一摘。

那柄一直挂着的短斧也落在了他的手中。毫不停顿的左手一挥,那柄短斧或出一道飘忍的弧线,向我劈了过来。随着这柄短斧的袭来,我想避过木图地这一击,只剩下两条路可选择,一是继续飞速的向后暴退。二是立即飞到空中以避其释。

往后退,我肯定会落到竞技台下,也就等于我输掉了这场较量。如果往上飞呢?想来木图早就算好了这一招,只要我往空中一避。迎来的肯定是他早就准备好了地攻击。

当然,面对面的硬将这飞速射来的大斧给接住,也可以化解这次的攻势,但我又没有练成金刚不坏的金身,血肉之躯怎么可能挡的住这样地雷霆一击?

小丫虽然对我有信心,但眼见着木图出其不意的发出如此凌厉的一击,也惊呼起来。

一时之间,我就像是隐入了绝地。

不过,有句老话说的好,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当木图发出这记杀招后,肯定认为我必败无疑,他在心神上难免会有所松懈。而这时,也正是我突然反戈一击地最好时机,之所以从一开始交手我就一直隐忍不发,也就是为了等待这个时机。

眼见这柄大斧就要击到我胸前,我却没有选择后退,反而就这么迎着冲上了去,就像要以血肉之躯硬生生的挡住这一击一样。木图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他肯定认为我如此的举动,和自杀无疑。

猛然之间,我的身形一阵飘忽,就像是有一段空间突然在我面前消失一般,我猛的瞬移到了木图的身前,几乎是和他面对面的贴身而立。

在这关键时刻,缩地成寸的独门道法,不仅使我避过了木图的一击,还攻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木图显然没料到我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还没等他来得及做出第二反应,我疾伸而出的两掌,就按在了他的胸膛之上。

在修真界,有一种将真气凝聚如丝,传导到目标内部后再爆裂开来的掌法,被称为“开山破”,是一般修真之士为了遍寻天材地宝,开山挖石所创。

这“开山破”威力不大,一向只是被修真界视做一种辅助技能,但用在此时破开木图“雷神套装”的防护却正好对路。

黑耀石能够吸附能量,但我现在好歹也是先天境界,真气之浑厚早就超越了高级魔法威力的范畴,黑耀石是无法将我的真气全部抵消的。

大约有一大半的真气,顺利侵入了“雷神套装”,直接在木图的胸口爆裂开来。

被我贴身而立,木图在经过最初的惊讶后,早就觉得情形不妙,我双掌按在他胸膛上,仓促之下他来不及闪避,只好运起全身的斗气硬扛。

但是“开山破”的威力是在他身体上直接爆裂,早就超出了他斗气护身的承受范围,随着这一击木图张口就喷出了一口鲜血,身体也被击的向后倒飞而去。

我得势不饶人,再次一个缩地成寸,抡先一步瞬移到木图的身后,双手交叉架在他的脖子上,做了一个顺势一扭地架势。然后。我才微笑着退开数步,静静的看着木图。

此时的木图脸色铁青,连嘴角渗出的血丝都不抹去,看着我惨然一笑道:“好神奇的身手,这一仗。我输了!”

这木图果然还算得上是条好汉,颇有些光明磊落地英雄气概,明白最后我一击能够架住他的脖子,然后收力不发,已经算是手下留情。

要知道,矮人族虽然身材短小,脑装就像是直接长在肩膀上。但他们的颈骨还在。如果架住胜子用力一搓,这颈骨还是会折断的,而颈骨折断可是致命伤,圣级强者也不例外。

木图本来大占上风,谁知道转眼之间却是兵败如山倒,此时他一开口认输,各方反应大不相同。

矮人族一行是一脸的不敢相信,本来还以为胜券在握,谁知道却被整个翻盘。而兽族的众位高层,却全都是喜形于色。能够打败成名已久的圣级强者,我这新晋圣级,可算是给兽族大大地长了脸。

小丫早就高兴的合不拢嘴。而大长老也是一脸微笑,满脸的嘉许神色。

坐在旁边观战了老半天的塞勒早就闲不住了,直接飞身来到了竞技场上,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道:“好小子,看到我曾在这一手下面吃过亏,想不到你居然活学活用了。”

塞勒的出现。吓了矮人族使者团一跳,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我们兽族的坐席之中还有一个圣级高手。而且,这名圣级还是一个人类,兽族和人类不是大敌吗?

此时看着矮人族他们惊讶而张大了的嘴巴。好像塞一个鸭蛋进去都绰绰有余。

对于塞勒的疑问,我微笑不答,事实上早在较量开始之初,我就已经有所筹谋。

我在闪避木图连坏攻击之时。一直就是仗着身形灵活,目的就是要让木图以为我地长处在于敏捷。等到十余轮攻击下来,木图对于我的速度、身法都已经有了足够的了解,自然而然地也会调整他的攻击节奏。

谁知道我还隐有缩地成寸这一手绝招,在刹那之间就打破了节奏,出其不意的一举建功。

这一招,我算是学自麦克雷瑟,当初他和塞勒在空中一战,就算塞勒使出了超小型隔绝空间这样的绝对防御魔法,还是败在了他利用缩地成寸的出其不意一击之下。

所以,塞勒看到我用同样的方法轻松取胜之后,才会忍不住跑过来拍拍我地肩膀。只不过,这样的一种战斗方式,也就只能出其不意的用这一次,第二次再用,对方自然就会有了防备。

这时塞勒又来到木图的身旁,大大咧咧地拍了拍他的肩,道:“你也用不着丧气,当初我也被这一招糊弄过,下次注意一点,也就是了。胜败是兵家常事,不用打输了一仗就这么哭丧着脸。”

木图看了看塞勒,疑感的问道:“你是……?”

塞勒嘻嘻一笑,道:“我叫塞勒,是一个打架老是输的废材。”

“白袍魔法师?!”木图惊讶的叫了一声,然后才恭声道:“多谢老先生的关爱,木图受教了。”

这时我也走了过去,开口道:“今日一战,我胜在一个取巧,其实你的实力绝不在我之下,矮人族唯一圣战士的大名,绝不是虚传。”

木图摇头叹口气道:“还是铁熊你少年英雄,这兽族千古以来第一少年英才之名,才是真正的名副其实。以你的年纪,能够有如此的成就,足以让当世所有的强者汗颜了。”

塞勒眼一瞪,道:“都客气个什么?架都打完了,现在应该是做朋友的时候了。”

说着,一手一个,将我和木图拉着,走回到了观战席。

经过了这一战后,我和木图不打不相识,彼此之间有了种惺惺相惜的感觉,相互之间起了结交之心。

而矮人族和我们兽族一样,性格直爽,在见识到我们兽族的实力之后,才知道我们能够打退人类百多万大军的进攻,并不仅仅是靠的运气。双方的交流,终于回归到了正式的邦交氛围上。

矮人族愿赌服输,这场比斗输了之后,承诺满足我们兽族的一个要求。我和大长老相视一笑,提出愿意和矮人族建立正式的邦交,双方都是居住在十万大山之中,可以就军事、民生、贸易展开全方面的合作。

矮人族迫于赌约,不得不同意了这个要求,但看得出他们还有些不情愿,毕竟数百年来不同兽族建交的族规,对他们来说有些根深蒂固。

为此,我特意在席间谈笑风生,提到人类最强大的神耀之国摩西,自从出了“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的神迹后,早就变的野心勃勃,准备谋取整个天下的霸权。以摩西帝国现在的实力与凝聚力,整合整个人类国度是迟早的事。在此之后,他们的权力触角,就会伸向这个大陆的其他各个种族。

我特别向矮人族重点提到了麦克雷瑟这个“星空下第一勇者”,并坦言相告,我们兽族和人类三大公国在金汤要塞的一战,背后就有这家伙的操纵之功。经此一战,人类三大公国元气大伤,再想对抗摩西帝国,可说是难上加难。

同时,麦克雷瑟对从不过问世事的精灵族,也在暗中挑拨离间,引起了精灵族内部的争权夺利,这也可以视为摩西帝国准备向整个大陆下手的一个信号。

人类的野心昭然若揭,现在再不是我们偏居十万大山一隅,就可以安居乐业的时候了。就算我们现在不去招惹人类,他们的铁蹄迟早也会剑指十万大山,到时候我们兽族和矮人族唇亡齿寒,想独身于事外也不行。

矮人族并不愚蠢,当然明白我借机讲这么多,就是要让他们明白,现在整个大陆的局势有变,做为十万大山中的两个近邻,我们相互之间结盟是必然的选择。要不然,人类剑锋真的指到十万大山,我们就任为鱼肉?

最终,矮人族认可了与我们兽族结盟,这时我们又适当的将精灵族引见给了矮人族。于是,在我们兽族的调停下,一个三族结盟的雏形已经形成,而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大敌——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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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漫漫长路》完,请看卷五《兵戈天下》。

第一章 神迹再现,圣战将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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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神迹再现,圣战将启

在我和木图的那场比试之后,矮人族的使者团留了下来,同精灵族一样,为了同我们兽族签定正式的邦交文书,双方进行了更深层次的交流。

我在兽族的正式军职是金汤要塞右路军统帅,在帝国军方已经算得上是高层,但像这样建立邦交、互赠国书的政治交流,与我并没有什么关系。可是,不论是精灵族还是矮人族,全都是因为我的关系,才会和我们兽族拉上关系,在情在理我都要出席三方的交流。于是,我这个对政治方面一窍不通的家伙,也可以堂而皇之的列席于三方会谈之上。

这次的结盟,不论结果如何,对于我们兽族都有莫大的好处,首先精灵族会向我们首批提供超过一百名的箭术教官,这样一来,弓箭手这一个编制,终于有望成为我们兽族的正式军制。

经过金汤要塞一战之后,弓箭手的作用,在前线军官的强烈提议下,已经纳入了兽族官方军备发展的考虑范围内。虽然主战种族的战士们绝大多数都不屑于担任弓箭手,但我们兽族还拥有庞大的非主战种族。

虽然非主战种族中,像豪猪族那样天生的射手种族再没有第二个,但非主战种族胜在兽口基数大,占据了整个兽族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兽口数量,那怕弓箭手的诞生率只有千分之一,也可以向我们兽族提供高达数万的弓箭手。

非主战种族本来不能做为战场军力,但通过弓箭手这样的一个编制,却可以将他们转化为战斗力,实在可说是件幸事。本来在金汤要塞的一场大战中,我们兽族折损了十万精兵。现在通过补充弓箭手,终于可以弥补一下军力的损失。

和精灵族合作,能够改变我们兽族的军力结构,在和矮人族的合作中,也能给我们带来莫大的好处。

要知道。矮人族的冶炼水平可是甲于整个大陆而十万大山中的矿产之丰富,也是天下首屈一指。我们兽族地军工水平有限,无法自行炼制合格的钢铁,使的我们兽族军队的军装质量一直上不去。别说配置钢制武器,能够拿上一件上好的青铜武器,都可以引来不少战士的羡慕目光。

现在,我们和矮人族展开了全面合作。由矮人族负责为我们的兽族军队提供钢制的标准武器装备,无疑使我们地战斗力有了成倍的提升。

在拿着石制武器的时候,我们兽族都有陆战甲天下的美名,现在全部换上钢制武器,那么刀锋所向,还有什么部队能够匹敌?

如果说以前我们兽族和人类军队作战。能够给他们造成一比三的杀伤,那么换上钢制军备后,我们至少能将这个伤亡换算比率提高到一比五!

当然,让矮人族一下子就将我们兽族全部的军备更换一新,显然是不太现实。但矮人族已经同意,尽量先保证我们前方军队地需求。

总之。三族结盟的事情进行的非常顺利,我每天都能看到大长老笑的合不拢嘴,肯定是因为在谈判过程中,为我们兽族谋得了不少好处。

不过,精灵族与矮人族同我们合作,也并不是没有自己的打算,因为现在人类已经被我们视做了共同地大敌。而精灵族与矮人族的总人口数有限,他们地人口基数不足以支撑他们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卫国战争。

但是我们兽族则不同,我们天生就是一个适合战争的种族。也拥有这片大陆上唯一能够抵抗人类大军的军队。和我们结盟之后,做为友军,我们也有义务站在精灵族与矮人族的前面。

对于这一点,我们兽族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我们和人类早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有精灵族与矮人族做我们的后盾,无疑会减轻我们地很多后勤压力。

可以说,这次的三族结盟,是一件合则三利的事情,三方都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

我们兽族现在等于是迎来了黄金发展期,更重要地是我们还拥有祭祀纸符这样的一件绝密武器。

在大长老动员了全部的祭祀力量之后,我们兽族的纸符产量已经达到了日产八百张以上,而且是各系法术俱全。虽然都只是一些低阶法术,但所谓量变能够引起质变,一旦祭祀纸符能够在战场上全面开花,那绝对是一种跨时代的战争手段。

而且,现在已经召集了部分非常有天份的辅助祭祀,全力研究辅助型祭祀纸符。如果一旦成功,对于我们兽族的军队来说,又将是一顶巨大的贡献。

且不说狂战士部队带上“献祭纸符”后能够提升多大的战斗力,哪怕只是将“治疗术纸符”列为常备装备,那么我们兽族战士的伤亡率,会降低多少个百分点?

眼前的进展一切顺利,唯一让我有些担心的是那个隐藏在兽族的奸细,毕竟现在祭祀纸符闹出的动静这么大,再想完全的保密也不太可能。虽然只有一些兽族的高层收到信息,但这奸细的身份不明,难保他不会获悉这个秘密。

对于这个问题,我和大长老商量过,但大长老果断的认为,不能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奸细存在,就暂缓祭祀纸符的开发。要知道,我们兽族能不能够重拾往日的光挥,就全要看这祭祀纸符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了。

纸符的储量越大,对于我们兽族的战力提升就越有帮助,别看现在能够日产八百张,但真正一旦开战,消耗的数量绝对惊人,到时候我们能够依赖的也只有存货了。

半月之后,我们屯集的纸符已经超过了一成五千张,但这时材料不足的问题就凸现了出来了,我们库存的纸张已经消耗一空!

于是,我们只能寄希望于被我们重金收买的走私商人迪加,能够给我们带来惊喜了。

好在我们并没有停工多长时间,三天之后迪加就圆满完成任务回来了。他除了带来足够的造纸工人外,还同时运来了一大批纸张。

这个家伙,不愧是亚美利加联邦的精明商人,利用我们兽族还不具备生产纸张能力的时候。狠狠的赚上了最后一笔。

不过迪加这样做,也算是帮了我们兽族的大忙,至少我们在等待那些造纸工人转化为生产力地时候,并不会因为缺乏纸张而停工。

看到祭祀纸符的生产流水线又重新开始作业,我和大长老才算是同时松了一口气。

不过,迪加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纸张和造纸工人,还有一个更加惊人的消息。

人类的神耀之国摩西,以创世神教的名义。举行了一次“朝圣”仪式,向全大陆所有的人类国家的王室发出了邀请,说是请大家来共沫创世神地神恩。

整个人类国家,除了两个岛国蓬莱国与澳利亚国没有派出可以代表王室的正式代表参加这次“朝圣”外,其余的所有人类国家,迫于摩西帝国的强大压力。全都派员出席。甚至一直和摩西帝国貌合心不合的人类三大公国,也各自派出了自己的王子。

这无疑向大家发出了一个信号,结过金汤要塞一战后,三大公国地实力受到了极大损伤,现在已经不敢和摩西帝国公然唱反调了。

这一次。可说是人类国度的一个大聚会,除了三大公国之外。冰封之国奥丁、沙模之国阿拉滋也都派出了王子出席。而亚美利加联邦的十七个小国,则全是由国王出席这次的朝圣。一时之间,神耀之国摩西的风光可说是到了无以复加地地步,而他们的帝都红河之城,也可以说聚集了人类国度绝大多数地上位者。

而更可怕的是,在这次的“朝圣”上,再次发生了神迹。“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又一次降临在了摩西帝国的帝都。不过这一次,并不是因为摩西帝国又诞生了一位神宠之眷顾,而是他们的亚历山大王子。接受了第二次神迹的祝福。

据说,这一次摩西帝国所制定的“朝圣”日,正好是亚历山大王子地周岁诞辰,在进行“朝圣”仪式时,摩西帝国将他们的亚历山大王子,放在了神座之上,搞得这一次大家的“朝圣”像是为了给这个小王子庆贺周岁而来。

摩西帝国地这番举动,引来了各国代表的不满,虽然摩西帝国的实力强大,但并不代表他们可以将创世神的信仰当做儿戏。不过,还没等这些人发表自己的不满,实实在在出现在他们眼前的神迹,将他们的一切不满变的烟消云散。

摩西帝国的亚历山大王子聪慧异常,虽然只是刚满周岁,已经能够站立行走并出口能言,而且这位王子的胆色更是异于常人,就算是独自一人被置于神座之上,面对群情汹涌的场面也一直是笑眯眯的毫无畏色。

更可怕的是,当亚历山大伸出他一根肥嫩的小手指,笔直的向天上一指时,神迹就这么当着所有朝圣者的面,突如其来的降临了。

满天的鲜花不知怎么的突然冲天而降,在一片金光中,虚空中突然出现了一座巍峨的巨大宫殿,无数背生洁白羽翅的天使围着这座宫殿上下翻飞,动人的音乐也响彻了整个天地。

从宫殿的大门中,接连射出了十二道粗大的金光,笼罩在亚历山大的身上,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小孩童,但在那一刻的神圣与庄严,却让所有朝圣者不敢仰视。

这一次的神迹又有所变化,笼罩着亚历山大的金光,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渐渐的变成了八个斗大金字“天上地下,唯我独尊!”,飘浮在亚历山大的头顶,明灭不定。

只到良久之后,所有的这一切异像,才随着金光全部消散在虚空之中,而亚历山大王子那单手指天的模样,已经伴随着“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这八个字,深深的被入到了每个朝圣者的心里。

在场的不乏顶尖强者,完全查觉不出眼前的神迹是有人做出什么手脚,发生在“朝圣”日众人眼前的这一幕,无疑是货真价实的神迹。

这样一来,亚历山大王子就成为了独一无二的神之代言人,摩西帝国也不动任何刀兵,就确立了自己家主国的地位,就连三大公国此时也不敢表露出不臣之心。

借着这次神迹之威,创世神教很快的颁布了一条新的教典,其重要性位于所有教典之上。

“吾为世人之唯一信仰,除吾之外不得有任何神!”

简简单单的一条教典,就将这个世界上其他种族的任何信仰,都打入到了渎神之例。或者这么说,创世神教的这项教典,会被其他所有种族视为渎神之举。

在这个异世,信仰是高于一切的,创世神教的教典一出,立刻将人类置于了所有智慧种族的对立面。不过,人类的实力实在是太强大,他们有藐视一切对手的本钱。

还没等到有其他种族因为神的信仰向人类发难,摩西帝国已经倡导着要发起“圣战”,将所有的异端从这片大陆上抹去!

接连出现的神迹,将人类对创世视的信仰点燃到了狂热的程度,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表示支持圣战。毫无疑问,现在整个大陆战云密布,影响到整个时代的大战争就要暴发了。

迪加所带来的消息,让我们感觉到了震惊,谁都从中间嗅到了血腥的味道。所谓的“圣战”,就是人类对其他种族进行的屠杀。对于渎神的罪名,各族的手段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残忍。只不过,这次人类的手笔太大了,将其他的所有种族同时列为了讨伐对像。

此时,不论是我们兽族,还是精灵族、矮人族,都明白和平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第二章 风起云涌,局势变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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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帝国的味口太大了,他们显然是想将整个大陆的霸权一举掌握,除了两大岛国与水族之外,只怕马上就会对其他的种族用兵。

现在人类已经将摩西帝国奉为宗主国,那么整片大陆上人类唯一没能染指的,也就只剩下十万大山与迷途之森。毫无疑问,人类下一步的刀锋所向,就是这两个地方。

以人类的强大实力,就算是同时进攻这两个地方也行有余力,而创世神教喊出的“吾为世人之唯一信仰,除吾之外不得有任何神!”的口号,也彻底的断决了各大种族与人类共存的可能。

不论是那一个种族,除非是全族灭绝,不然的话是不会抛弃对自己种族之神的信仰。可以说,如果人类发起“圣战”,那么对于其他种族来说这也就是保卫自己家园的“圣战”!

到了此刻,矮人族终于明白,以人类的狼子野心,并不是你容忍他就可以与之和平共处的。于是,矮人族几乎动员了全族的力量,将精良的武器装备源源不断的送到了我们兽族前方。

如此一来,金汤要塞的兽族守军,在军备方面可说是焕然一新,而金汤要塞做为十万大山的屏障,在此刻更显出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

矮人族甚至派出了大批精英工匠,协助要塞进行防守。有了这批矮人工匠的帮助,金汤要塞被修整一新,事关金汤要塞命脉的绝对防御法阵也被再次稳固与强化。只要有了这个绝对防御法阵,那么金汤要塞就不会负其固若金汤的美名。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兽族“变色龙”部队也传递回来许多消息,摩西帝国果然是有大动作了。

摩西帝国有两个集团军进行了大规模的调动,名义上是换防。但实际却是陈兵于亚美利加联邦的边境,看他们的样子,随时都有可能借道亚美利加联邦。向迷途之森发起进攻。

听到这个消息后,交莉斯等精灵族一行忧心忡忡,毕竟现在精灵族内乱不休,如果外部又有人类这样地一个大敌,一个搞不好还真有国破族亡之祸。

但现在整个大陆局势紧张,本来我们和精灵族之间还可以暗中互通信息,进行双方的交流,但现在莫菲斯公国加强了对边境的盘查,使地我们再难和精灵族却得联系。

本来在和精灵族签定好国书之后。我们应该安排艾莉斯返回迷途之森,可现在却没有了这样的机会,为了安全起见,艾莉斯还是只能暂时停留在帝都。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大陆局势突变之前,精灵族的弓箭手教官,已经到达了十万大山,这使得我们兽族的弓箭手培训计划并没有被耽搁。不过,培养一个合格的弓箭手。并不是一朝一y之事,兽族弓箭手很难赶上这次大战了。

另外据“变色龙”部队传回来的消息,从摩西帝国有大批的物资运送到三大公国,而三大公国也已陈兵百万,随时都准备向金汤要塞开拔。

上一次金汤要塞之战,我们胜在损致了人类联军的后勤,但对于人类联军地主力部队并没有造成大的杀伤,三大公国联军的战斗力还在。

只要有了摩西帝国为三大公国提供补给,他们完全有能力再次向金汤要塞发起进攻。

局势之紧张。实在已经到了剑拨弩张的地步。大长老每天都忙的焦头烂额,需要他决策与安排的事情实在太多,想比之下小丫这个国王就实在是太不称职了,除了挂一个虚名,就没有任何可拿得出手的实绩。

不过。小丫既然是神佑祭祀,那么在兽族民众的心目中,她就是正统,这是一种对神的信仰,也就是我们兽族最大地凝聚力。

一提到神的信仰,我就忍不住要去想想摩西帝国的那个神迹到底是怎么回事。按道理说,在这个异世。还有比我对“神”的底细更了解的吗?

普罗米修斯留下了一副神的合照,里面五大种族的“神”尽列其中,说他们是并肩作战的战友也不为过。但是,就算是普罗米修斯这个真正的“神”,也从来没有只言片语提到过创世神地存在。

当然,对于一般的神话来说,创世这一级别的神,肯定应该有其体系,要不然的话,在一个对于神充满了信仰的时代,如何解释这个世界是怎么形成地?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普罗米修斯那个时代,所谓的创世神这种神话体系是不复存在的。这一点,从五大种族只信奉各自种族的神,就可以很明显的得出结论。

那么,创世神是怎么出现在神话传说中的呢?就这一个问题,我请教了布伦特大长老,但就算是他,也无法说出一个明确的来历。

只能说,当人类开始选择创世神为自己地信仰后,因为人类对着这片大陆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才使得创世神的神话体系广泛传播。

不过,由于创世神没有神迹的支撑,各大种族的神职人员,一向都不承认人类的创世神教是真正的神之信徒。但是,由于人类的强大势力,再加上他们不遗途力的宣传,创世神的传说,在民间还是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现在,人类所信奉的创世神,展现了他的神迹,使的创世神教的合法性明显增强。但是,创世神教不知道是不是信心暴棚,居然提出了除创世神外不得有其他神的口号。

据我所知,各大种族的神迹,都是由血继职业支撑,就像我们兽族的大圣女一样,在展现神迹时,都要付出代价。至于人类,他们千年来都没有出现神迹,现在一出现就是两次,那么他们的神迹就不像是用血继职业来传承。那么,人类的神迹。肯定是有着自己的独特一套。

从人类所展现的神迹来看,和地球的一些神话有所重叠,至于他们提出地“吾为世人之唯一信仰。除吾之外不得有任何神!”的唯一信仰口号,也和地球的一些神话信仰相符。

只不过,提出这样信仰口号地神话宗教,当信仰变的狂热起来,往往会变的极不理智,而他们所提出的“圣战”口号,更只是战争的借口。这一点,在地球的古代和近代,都有血一般的事实来证明。

现在的情形很明显。创世神教也要用所谓的“圣战”来证明他们地信仰,实际上只是为侵略打上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亚历山大?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创世神教?圣战?在这些秘团之间,一定有着什么隐秘联系。总之,人类千年之前没闹出这么多花样,却在千年之后一下抛出这么多重镑炸弹,显然是因为他们羽翼已丰,准备尝一尝整个大陆唯一霸主的滋味了。

不论怎么样,这一场战争绝对要打下去,人类的野心。怎么能够让他们轻易得逞?

而且,在有了人类这突如其来的压力后,兽族、精灵族、矮人族的三族联盟,变的前所未有的紧密。

唯一可惜的是,我们无法联系到星光龙城,不知道龙族在这一场变故中能够拾演什么角色。不管怎么说,以龙族地骄傲,难道他们能够容忍人类践踏对于龙神亥伯的信仰?

当然,龙族拥有这个世界上最高端的战力。但是由于总的种族数量所限,他们根本没有正式编制的军队。不过,以龙族近千头巨龙的数量,组织出三百能够参战的龙战士,应该问题不大。那怕这三百龙战士中。只有十名能够达到圣级,这一支龙战士部队,也能抵上十万大军。

就算他们不能在大会战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用来斩将夺旗,这股力量就算是强盛如人类,也会倍感头痛。

可惜的是,星光龙城位于大陆地正中间。也正是神耀之国摩西的腹地,虽然龙城周围百里早就被划为禁地,但人类要想将这一片地区控制住,也很是简单。至少,除非是龙族主动和外界联系,我们要想联系到龙族,却是苦于没有门路。

塞勒倒是自告奋勇的的愿意帮忙,当年他游历天下时,这星光龙城是肯定去过的。而且,龙族当代族长黄金龙克拉里与塞勒也算是有交情,至少塞勒前去打听龙族地动向,克拉里肯定会如实相告。但塞勒的人类身份却使他的处境有些尴尬,虽然我是百分百的信任他,但三族的其他高层却始终顾忌他的人类身份。

就算蓬莱国是没有奉摩西帝国为宗主国的两大岛国之一,这也仅仅只是使大伙不会敌视塞勒,但要做到信任他,却还是远远不够。

据塞勒所说,蓬莱国与澳利亚这两大岛国,一向同水族交往紧密,人类在统一大陆之后,肯定会将水族列为敌人。所以,很有可能蓬莱与澳利亚,会和水族结成联盟。至少,两大岛国因为地理上地特殊,都不愿意受摩西帝国的节制,只想保证自己自言自在、独立自主的地位。而且,两大岛国与水族联盟,有了大海这道天然屏障,人类再强大,也不可能打到海上去。

可惜的是十万大山与水族所在的东海,一个在大陆极西,一个在大陆的东方海外,相隔实在是太远,所谓远水救不了近火,就算想相互结盟,但光是来回一超书信,就需要耗时三个月,这显然是不现实。

而且,人类的动作比我们想像的更快,当迪加带回消息后的第二十一天,我们就确定人类以某支商队进入到迷途之森后失踪为借口,强行将两个集团军共四十万的部队,开向了迷途之森。

精灵族严阵以待,将与外界通商的三座城市全部关闭,同时毁掉了官道。但是人类早有准备,多年来的商业贸易,使得这三座通商的精灵城市,再也不是什么秘密,很快就兵临这三座城市之下,相信将这些精灵城市攻占,也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更可怕的是,据传人类军队中已经出现了精灵的身影。也就是说,内斗使的有部分精灵投向了人类,那么世界树之城也随时处于人类的威胁之下。

只不过,呆在帝都的艾莉斯她们再怎么担心精灵族的现状,也没机会回到迷途之森为国效力。因为就在收到迷途之森被攻击后的第三天,人类三大公国的百万联军,浩浩荡荡的杀向了金汤要塞。

这一次,人类是打着圣战的旗号,誓言要将十万大山的异端信仰全部给拨除掉,让创世神的光辉洒遍整个十万大山。

好家伙,人类对我们兽族还真不讲客气,进攻精灵族他们至少还会找一个鳖脚的借口,进攻十万大山却是打着消灭一切的口号。不过我们兽族和人类恶战近千年,难道还会怕他们不成?

三族结盟之后,我们兽族获得了来自各方面的帮助,这也使的我们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战争中去。

帝都果断的下达了黑旗征兵令,首批集结二十万援军,奔赴金汤要塞。同时,帝都军部已经做好准备,下一步是面向帝国全境下达血红征兵令,物必集中所有的有生力量,和人类来一场真正的绝一死战!

这一次,随着援军奔赴金汤要塞的,可说是阵容鼎盛,小丫身为国王御驾亲征不说,大长老也率领着帝国长老团全员随军出征,至于帝都的其他高层,也全部随军到金汤要塞。可以说,兽族将整个权力中心,由帝都移师到了金汤要塞,这也表明了一种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

精灵族的艾莉斯一行,矮人族的使者团,也都全员随军到金汤要塞,这表示三族此次的结盟,确实将命运系到了一起,而金汤要塞则是所有希望的所在!

第三章 战场风云,血战卫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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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战场风云,血战卫城

这次出征,布伦特大长老将制作纸符的祭祀们也全员拉上,反正迪加最后运回来的一批纸张,还能够支持我们消耗一段时间。这些制作纸符的祭祀随着我们一起出征,才能够保证在战场上给我们不断的提供祭祀纸符。

至于那些造纸工人,大长老在出发前就要求他们立刻开始赶工,估计等到我们的大军到达金汤要塞时,应该就可以开始生产第一批纸张,这个时候我们就有了源源不断的材料供应了。

一路上大军行进的非常快,因为我们都明白,早一日赶到战场,就可以减轻一些金汤要塞守军的压力。

由于有不少矮人族的工匠已经调配到金汤要塞帮忙,上次大战被毁的四道卫城,已经在最短的时间内修复一新,更重要的是有了矮人族的帮助,这些卫城比起以前更加坚固,这也等于在金汤要塞前的屏障又竖立了起来,而我们的防御能力也强上了几分。我们完全相信,就算是人类百万大军齐攻,要塞守军也能够支持到我们援军达到。

援军行进到半路时,我们已经收到前方战斗打响的消息,人类这次的攻击不如上次凶狠,并没有不停的派上炮灰,用人命去换取胜果。

估计是因为这次的战争,三大公国联军是响应摩西帝国的号召而发起的圣战,并不是为了自己本国的利益而出战,自然也就不会那么拼命了。

由此可见,人类国家目前看似已经统一,但这种依靠宗教信仰而强行促使的联合。在根基上还很范弱。如果短时间内人类无法取得让他们满意的战果,恐怕他们的内部马上就会传来不和协地声音。

至少,三大公国多多少少认为他们被派来强攻金汤要塞,有充当摩西帝国炮灰的嫌疑,自然就有些出工不出力了。

不管人类打的是什么注意,这样的局面无疑是对我们有利的,至少我们守住金汤要塞的信心更足了。

十四天之后,大军终于赶到了金汤要塞。而这时人类联军才攻下了第一座卫城。由于战况并不如想像中的激烈,双方的伤亡都不算大,人类付出地牺牲大约在一万五左右,而我们的兽族守军连三千的兵力都没有丧失。

能取得这样的战果。除了人类并没有拼命般地强攻外,还在于现在兽族守军的武器装备,比起以絮好了太多,而钢制武器的杀伤力当然强过了青铜武器。人类根本没想到我们兽族也能够鸟枪换炮,一时之间没有防备,在攻城时吃了大亏。

至少,配上了精炼钢刀的兽族勇士。再加上他们那强横的劈力,能够如同切纸般的破开人类士兵的制式皮甲,这样地战果是以前青铜武器办不到的。接连几场护城战打下来,由于对着人类士兵有压倒性的忧势,使的我们兽族战士的士气高昂。

本来要塞守军有绝大多数都是新调来的新兵,但他们通过这样的几场血战之后,也渐渐融入到了金汤要塞这个整体之中,越来越像一个合格的战士。

等到我们二十万援军到达,大家更是对胜利充满了信心。以我们兽族现在的军力与装备。三十万大军就算和人类地百万大军在平原上展开会战,至少也有七成的胜机,更何况还依仗有这天下第一的雄关呢?

看到整个金汤要塞上下都是一片乐观的情绪,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妥,人类和我们兽族作战多年。对于我们兽族的战斗力有着深刻了解。

就算他们不清楚我们兽族守军已经拥有了大批量地精良武器,也不至于会认为仅仅只靠这百万军队,就能将十万大山给踏平吧?

我的看法得到了兽族几位有识之士的认同,大家都认为人类肯定还有别的杀手锏,不然的话他们不会跑到金汤要塞来和我们浪费时间。

不过,金汤要塞是人类进攻的唯一路线,他们除了强攻之外。还能变出什么别的花样不成?难道人类是故意以战争为手段造成我们兽族超负荷地消耗,达到拖垮我们兽族国力的地步?但人类百万大军的后勤附担,比起我们依关而守消耗更大,他们不是连这么简单的算术题都算不过来吧?

更何况,现在人类还是两面作战,如果他们把这百万大军投入到迷途之森中,对精灵族形成东西夹击之势,岂不是比现在陪我们在金汤要塞这里干耗更好?就算我们兽族和精灵族现在已经结成了联盟,但迷途之森和十万大山之间,还隔着一个莫菲斯公国,除非我们能够彻底打垮这个人类公国,不然的话我们的援军就无法开拨到迷途之森,精灵族自然也就只能孤军奋战。

我们在防范人类有什么阴谋,而人类在这段时间内的进攻也有些要紧不慢。几乎是每天太阳刚升起时,就调集两队人马到第二卫城之下喊杀一番,大多还是来用投石机、弓箭手之类的远程攻击,并没有冲到城墙下强攻。

这样的进攻当然是不痛不痒,别说打下金汤要塞了,光这第二道卫城就可以和人类耗个十年八载。

兽族守军有些坐不住了,本来大家一直士气高涨,但每天像这样被困在要塞之内,没办法和敌人真刀真枪的干上一架,让这些兽族的壮小伙子们,满腔的热血没处发泄。于是,不少士兵们都嚷着要打开城门,出去和人类绝一死战。

士后们头脑发热,但我们这些统兵的将官却不会蠢到放充地利去和敌人拼消耗。好在有小丫这神佑祭祀兼国王在金汤要塞坐镇,她一句严令出战,顿时让这些兽族小伙子们老实了许多。

只不过这样一来,我们对人类的意图。更加看不透了,他们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

与此同时,“变色龙”部队也陆陆续续带来了一些关于迷途之森一战的消息。

人类进攻精灵族来取地是一种稳扎稳打的策略,他们不贸然前进,只是逐步逐步的向前坚壁清野,以推倒大片的森抹为代价,渐渐的整理出一片开阔地带。

现在位于东方前线的三座精灵城市,都被人类围而不打。反而将城围的森林给逐步清空。这样一来,这三座精灵城市被切断了与森林的一切联系,变地孤立无援,城市的活力也日渐枯萎。恐怕再拖上个把月,人类就算不进攻,这些精灵城市也注定会被毁灭。

种种迹象表明,这次人类是准备打一场持久战,试图一步步将我们这些反抗势力给蚕食掉。

面对现在这样的一种变化,我们兽族军方高层也产生了分歧,一些激进的将领认为。现在我们兽族战士兵强马壮装备也是前所未有地精良,已经具备了攻出去的力量。完全可以借助火焰峡谷的地型,一点点的将人类百万大军给肢解击溃。

要知道火焰峡谷的地形,使的人类百万大军不可能同时列阵。在这宽不过数里的长条形地带,如果我们和人类展开面对面地会战,人类能够正面投入的兵力,只能和我们兽族相当。这样一来,以我们兽族战士的武勇。就能够一批一批的将人类的百万大军给逐步消灭掉。

如果我们兽族只有十万守军,可能会因为疲劳值的累加,无法连续进行这样的蚕食作战,但我们兽族现在有足足三十万的战士,完全可以分批的投入战斗。在人类大军正面形成连绵不绝地攻击。

按照往常会战时的估计,金汤要塞前这片只有三千余米宽的开阔地带,能够同时容纳十五万人类大军与十万兽族战士展开大混战。以我们兽族战士的武勇,十万对战人类的十五万,完全有把握战而胜之。

只要我们兽族大军一涌而上,到时候人类就不得不硬着头皮与我们正面会战,因为他们如果敢不战而溃地话。那么被我们兽族衔尾追杀,死伤会更为惨重。

这些激进的兽族将领甚至认为,只要能够击溃人类的百万大军,我们兽族甚至可以顺势而出,全面出兵人类的三大公国,逐步收复失地,最后再与摩西帝国绝一死战,以求重振兽族昔日的荣光。

对于这样激进的意见,我和大长老都持相当保留的态度,要知道人类地整体实力远远胜过我们兽族,如果我们的敌人只有眼前这百万人类大军,对于我们三十万兽族能够战而胜之这点,我们同样是有信心。但说到反攻人类收复失地,则有些夺张了。

且不说我们兽族的后勤系统能不能够支撑如此大的消耗,就只是看人类的整体实力,如果我们兽族发起反攻的话,恐怕他们组织起来的大军就不限于用百万这个数字来形容了。

要知道,发起侵略和保卫家园,所能动员起来的兵力,那可是天壤之别。

更重要的是,人类向我们示之以弱,说不定就是为了引诱我们出击,因此出于保险起见,我们暂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能够保住金汤要塞就行。

虽然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但最终兽族战士们接到的命令还是稳守二字。

人类这样不咸不淡的进攻差不多持续了十余天,突然在第十三天,在人类的军阵后方吹起了响亮的军号声,然后大批的步兵部队扛着云梯涌向了第二卫城,突然一反常态的发起了强攻。

虽然刚开始人类的举动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但我们兽族守军很快的就反应过来,毫不手弱的向人类发起了阻击。

这一次人类大军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恢复了拼命三部的本色,就算是伤亡再大,也绝不吹响撤军的军号。一时之间,城头上下血肉横飞,这一场血腥的搏杀从天明一直杀到天黑,然后双方又继续挑灯夜战。

第二卫城不像金汤要塞那么牢固,在人类如此不要命的强攻之下,渐渐的有些撑不住了。在天即将亮的时候,第二卫城右边的一段墙脚,终于崩塌在人类投石机的连续攻击之下。

片刻之间,大量的人类士兵从这个缺口涌入了第二卫城,部分兽族守军且战且退,退回到了第三卫城。

另外,城破之时还在第二卫城城接上防守的兽族守军,已经来不及撤退了,他们在城楼之上与敌军战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无一员投降!

这一日一夜的血战,人类伤亡估计达到五万之巨,而我们兽族也有八千余战士倒了第二卫城。可以说,这一战双方之损失,超过了前面约二十天的总合。只到此刻,人类才算露出了他们的一些狰狞面容,使我们明白,这次的要塞攻防战并不是小孩子家的玩游戏!

我们不明白人类怎么突然之间一反常态的发起了强攻,而且人类这次不像是心血来潮因为在攻下第二卫城之后,他们只是稍做了一下调整,就继续不要命的向第三卫城发起了进攻。

人类的强攻,反而激发了我们兽族的血性,只有这样的血战,才能铸就我们兽族的武勇!战士们义无反顾的走向了卫城城头,让他们的刀锋饱饮人类的鲜血。

发生在第三卫城的这场血战,足足持续了三个昼夜,最终人类在付出了近十万的伤亡为代价后,拿下了这道卫城。

当第三卫城城破之时,大量的人类士兵从城破之处涌了进来,却发现第三卫城之内并没有迎战他们的兽族守军,就好像第三和第四卫城之间,是一片无兽防守的区域。

此时,在第四卫城的城门之后,我默默的看了看自己身后的三千狼骑,然后振劈一声高呼:“狼骑出击!”

战斗打响到现在,终于轮到我们要塞右路军的狼骑发威了!

近两天看到了大家的书评,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不会出现穿越对穿越的剧情,从头到尾真人演出的穿越者,只有熊熊,别无分号。

至于其他的谜团,还是让后续情节来展开吧。

另外,本书之中,熊熊不会轻易的天下无敌,但同时再强大的敌人也不可能伤到熊熊的生命,因为主角的强运是无敌的!

第四章 狼骑扬威,人类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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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狼骑扬威,人类突袭?

金汤要塞有四道卫城,其中第四卫城是以要塞瓮城的形式存在,前面三道卫城则是以横列方式挡在了金汤要塞之前,算是这座雄关不可或缺的屏障。

在前三道卫城之间,彼此相隔的距离都不算是太远,唯有第三卫城和第四卫城之间有着很大的一片开阔地。这一片开阔地,是为了防止第三卫城破后人类顺势攻上第四卫城,也算是留给金汤要塞最后的一个战列纵深。而此刻,这片开阔地却像是给狼骑量身订做,成为了展示他们武勇的最佳舞台!

随着我的振臂一呼,第四卫城的城门立刻洞开,我一催身下的多足马,抢先冲了出去。

在我身后,是足足三千武装到牙齿的狼骑,闪亮的精钢被子甲,千锤百炼的钢制弯刀就连每名狼骑的头上都带着瘦面式钢盔。从来没有一支兽族队伍,能够拥有如此奢华的全刚制装备。但现在,我们和矮人族结盟,使的这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这些狼骑勇士是我从右路军中精挑细选而出,全都是以一挡十的勇士,配上了精良的装备后,他们所能暴发出的战斗力,将会更加惊人。

自从战斗打响至今,他们早就憋足了干劲,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出击的机会,他们怎么会不兴奋?立刻骑骑奋勇当先的挥舞着手中的弯刀,从第四卫城中呼啸而出。

相比狼骑清一色骑着高大的青狼我这主帅骑乘的多足马有些不伦

不类,但我现在毕竟是兽族唯一的圣级战士,在如此大地威名下。也让这些狼骑勇士甘于跟随我赴汤蹈火!

第三卫城和第四卫城之间的开阔地,足足给了我们近三百米的冲锋空间,蓄足了气势的三千狼骑,如一道锐不可当的青色洪流,狠狠的冲进了人类的步兵队列之中。

攻破第三卫城之后,人类首先涌入的理所当然是步兵,而在他们身后地远程部队还来不及翻过第三卫城的城墙,根本无法对我们这支狼骑部队造成打击。虽然刚开始涌入到卫城内的人类步兵发现我们已经发起冲锋。但在他们身后却是源源不断不明就理的大军在向卫城内涌入。

所以,这些冲在前面地步兵,在退无可退的情况下,只好硬着头皮迎向

了狼骑的雪亮弯刀

装备精良气势如虹的狼骑。面对解型散乱毫无防备的人类步兵,胜负早已没了悬念,剩下的只是一面倒的屠杀!

我匹马当先,御剑术地剑光所指之处,立刻就有大好头颅喷涌着鲜血飞起,瞬间就将在最前面准备顽抗的人类步兵冲散。跟随在我身后的狼骑,手中雪亮的弯刀闪过一抹抹的寒光。每当一道寒光亮起,就必定会有一名人类的步兵倒下。在我们如此强而有力的冲击之下,收割生命变的是如此容易。

短短的十余分钟,冲进金汤要塞地人类士兵,全都倒了血泊之中,唯有我率领的二千狼骑还在战场上昂首扬蹄。

我坏首看了看眼前的尸山血海,在经过一连串的杀戮战场之后,我再也不是那个初上战场的毛头小子,即使面前血流如河。也很难让我地心境有所动摇。

我心中苦笑一下,难道唯有杀戮才是成长所付出的代价?

我看了看眼前这些狼骑勇士,如此酣畅淋漓的一场大胜,使他们的士气高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位,全然无视了战场上那浓浓的血腥味。

这里是战场!如果敌人想侵略我们。那就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

想到这里,我一举手中之剑,冲天地剑气直破苍穹,同时口中大声高呼道:“狼骑,扬威!”

三千狼骑立刻用轰然的声音回应道:“狼骑,扬威!”于此同时,三千柄血亮的弯刀。也指向了蓝天,仿佛就连那雪亮的刀身上都透出股浓浓如血般的杀意。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才带领着三千狼骑大摇大摆的退回到了第四卫城之中。在我们这些狼骑身后,是被杀破胆了的人类步兵,他们畏畏缩缩的站在第三卫城之外,看着眼前血流成河的一幕,不敢踏入卫城内一步。

这一战,三千狼骑收割了八千余人类步兵的生命,自身折损不足百骑,能在短短十余分钟内取得如此战果,实在可说是一场辉煌的大胜。

而人类步兵也被这一战杀寒了胆只到良久之后才敢移兵第三卫城之

内。此时,战场上的浓浓血腥味依然挥之不散估计狼骑那威武的身影,将长久的压在这些人类士兵身上。

战斗打到如今这份上,人类的伤亡已经超过十六万,而我们兽族也有差不多两万的好儿郎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目前为止,人类攻破了三道卫城,但离真正威胁到金汤要塞,却还差的老远。

经过狼骑的这一番冲锋,人类连续进攻的势头终于缓了下来,他们大约在休整了一夜之后,才开始向第四卫城发起了攻击。第四卫城的坚固,更胜前面三大卫城,一时之间,这场发生在金汤要塞前的最后攻防战,杀得难解难分。

于此同时,我们兽族却收到了一条让所有高层都感到震惊的消息:人类近十万大军,四天前突然出现在十万大山北方的不归冰原,连夜发起突袭,而我们兽族位于北方的防线,随时都有崩溃的危险!

对于这样的一个消息,我几乎不敢相信,但十万加急的军事情报,又绝不会有半点虚假。

但是,人类怎么可能出现在不归冰原上呢?

要知道,不归冰原以北,就是有着寒冰地狱之称的北冰洋,终年气温在零下数十度。几乎是一片死地,而这也是横在十万大山与人类之间的天堑。有着这道天然屏障,人类大军怎么可能悄无声息的穿过北冰洋,来到不归冰原?

不归冰原地坏境虽然不像北冰洋那样苛刻,但也是冰天雪地的极寒之地,一直以来都是大量魔兽出没之处。我们兽族的北方边防军,在不归冰原布防的目的,并不是害怕人类偷袭。而是防止那些魔兽冲入到十万大山中捣乱。

现在到好,人类军队出乎意料的出现在了不归冰原,也幸好有这些北方边防军守护,要不然人类大军就可长驱直下。直插十万大山的腹地了。

只不过,在上一次金汤要塞攻防战中,我们兽族的损失实在太大,不少现阶段要塞守军,都是由北方边防军中调防过来,这也使地北方边防军的战斗力有大幅度下降,难道人类就是瞅准了这一点。才从不归平原发动奇袭?

从传来的消息看,在不归冰原向我们兽族发动袭击的,全都是一些五大三粗地人类汉子,普遍体型比起一般人类要壮实,而且个个脚穿冰靴,非常善于在寒冷地带做战。

由此我们可以判断,这些人类士兵肯定是来自人类的冰封之国奥丁。也只有这个人类北方的国家,才有如此英勇善战且不怕酷寒的战士,因为他们除了是冰封之国外。还是赫赫有名的佣兵之国!

只是,奥丁的生活坏境顶多和不归冰原差不多,说不定还没不归冰原的坏境恶劣,更别提和有着寒冰地狱之称地北冰洋相比了。就算是奥丁的战士,也不具备越过北冰洋杀到不归平原的能力啊?

也难怪人类突然在四天之前发起强攻。原来是为了配合他们在北方发起的这次突袭。上一次金汤要塞攻防战,我们奇袭人类的屯粮重地,侥幸取得胜利,人类这次有样学样,准备以一支奇兵直接抄了我们的老巢,这报应还的还真是快啊。

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兽族兵员不足的劣势就凸现了出来。上一次大战十万精兵的损失使地我们兽族各方军力都出现了短缺,当时是拼了老命的调配,才能够保证金汤要塞的军力减员,但在其他地方就不免有些捉襟见肘。

现在,一个天大的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北方战势危急,我们能从什么地方调派援军?

金汤要塞的守军?在人类百万大军压境地压力下,如果还要抽减要塞守军,恐怕任何兽族都会觉得这是自杀式的行为。因为金汤要塞要是有了什么闪失,那么这场战争也就不用打了,反正失失这道屏障后,我们再没和人类较量的资本。

帝都的十万禁卫军?其中最精锐的五万禁军早已经在上次大战结束后,调到金汤要塞补充损失的兵员。现在十万编制好不容易才恢复到八万,就有七万又被编入到了这次的援军之中。剩下地一万禁卫军全是没战场经验的新兵蛋子,说他们是禁卫军还不如用民兵来形容。指望这些新兵保家卫国?想想都让我觉得头痛。

帝国各地的驻军与守军?十万大山僻处一隅,除了金汤要塞外再没战争之地,一般各地的驻军都是零零星星的小部队。北方边防军为了抵抗魔兽,已经算是驻军中势力最大的一股。但北方边防军的满员编制也只有一万五,在支援给了金汤要塞一部份守军后,现在北方边防军的实际编制已不足八千。以如此兵力挡住人类十万大军的突袭,我们已经不能要求北方边防军做的更好了。

我们兽族从来没有想到过,有朝一日在十万大山中也会遇到腹背受敌的困境!人类在攻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的同时,也瞄准了我们兽族的一个软胁,兵员不足!

特别是在多头做战时,兵员不足的毛病可说是致命的,人类这次发起的大战,完全是有针对性、有预谋而来,将我们兽族逼到了一个绝境。

在现在这样的一种局势下,我不得不向大长老提议,我们再也没有必要将秘密武器藏着了,只有此刻将秘密武器拿出来,才有可能一转扭举被动局面。

秘密武器,当然就是指祭祀纸符了。

经过了这一段时间的屯积,现在我们手头的祭祀纸符已经超过了三万张。这个数量虽然不足以支撑一场战役,却可以扭转一场战争的胜利天平。

三万张祭祀纸符,代表我们兽族能够在短时间内施放出三万道低阶攻击魔法。虽然每一道魔法的威力都不强,但集中在一起的效果却是惊人。

要知道,一个初级魔法师,通过吟唱咒语,一般也只能在一场战争中施放出三到四次魔法攻击,但祭祀纸符却是不论是谁都能用。如果纸

符进入到了真正使用的阶段那么这三万张纸符就差不多等于给我们兽

族大军临时送来近一万名初级魔法师。

一万名魔法师是什么概念?那怕仅仅只是初级,也能够对战争的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

要知道,整个大陆的人类魔法师还不足两万,这也使得魔法师部队才会显的那么弥足珍贵。

我们的祭祀纸符,着能将任何战士在瞬间变成魔法师的特殊之处,所以才会成为我们兽族的秘密武器,被视做使兽族中兴的法宝。

人类的突袭确实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现在唯一能够助我们扳回劣势的,也只有靠祭祀纸符了。

大长老是当机立断的性格,在听了我的建议之后,立刻从屯积的纸符中抽调出了两万张,并委托我尽快将其运送到北方边防线,打退人类的这次入侵。

我是兽族中唯一的圣级,也只有我的飞行速度才是最快,现在我们接到北方危急的信息已经晚了四天,如果不能在最快时间内赶到,恐怕一切都来不及了。

更何况两万张纸符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堆放起来也是好大的一堆,但我有“尼伯龙根指坏”,运送起来毫无问题。所以,这急援北方的任务,也只有交给我才最合适。

第五章 坚强的北方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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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坚强的北方防线

因为战况紧急,留给我的时间并不多,甚至我还来不及向右路军的将官们做一声交待。不过,我这所谓右路军的统帅,一年到头也没在金汤要塞呆几天,我在不在也不会影响到他们的日常运作。

人类突然杀到不归冰原,我们几个兽族高层严守了这个秘密,毕竟这样一个消息如果泄露出去,对士气的影响可以想见。

金汤要塞的威名在于难攻不破,如果敌人可以绕过要塞,直接杀到我们的后方,那这要塞的存在还有意义吗?

当然,人类突袭北方防线这样的大事,彻底掩盖是不可能的,但要想通过民间渠道再传到金汤要塞。那也不知道是多少天之后的事情了。

如果我能及时赶到北方,并将人类突袭军打败,那么这个消息就不会动摇我们兽族的根本。可以说此次赴援,我身上的担子可不轻,是一个许胜不许败的局面。

临行前,小丫和大长老共同给我签署了“比蒙王军令”,这是我们兽神帝国最高规格的一条军事任命,只有国王与大长老共同签名确认才算有效。执有“比蒙王军令”的兽族军官,有着可以接掌、调动任何兽族军队的特权,可说是军部的尚方宝剑。

之所以给我这样的一条军令,是因为北方边防军的统帅是卡恩王子,大长老怕他因为王位之争而心存芥蒂,才特别和小丫给我签著了“比蒙王军令”,以利于我便宜行事。

同时,大长老和小丫也向帝都下达了军令。调集五万预备役北上,增援北方防线。

现在我们兽族所谓的预备役,彻彻底底都是一些新丁,而且以非主战种族为主,这样的队伍拉到战场上,纯粹就是凑凑数量,别指望他们能够发挥多大的战力。

调动预备役,也是不得已之举。毕竟北方防线地兽族战士数量太少,八千守军要想挡住人类的十万大军,难度实在太大,有了这些预备役。充充门面也好。而且,就算预备役的兽族素质再差,也都还是货真价实的兽族,真要到了绝境拼起命来,也会给人类军放造成很大的麻烦。至少,当我赶到北方防线时,就算北方守军已经溃败。至少还有这五万预备役可供我调遣,不至于使我陷入到无兵可用的窘境。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大长老和小丫能够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最终,我们互道一声“保重!”,然后在大长老和小丫地注视下,我御剑冲天飞起。

与小丫再不分离的誓言犹在耳边,但现在我们却不得不各赴一方,这个也许就是命运的无奈吧。自从我和小丫卷入到帝国高层的纷争中开始,这样地结局就已注定。但我和小丫却只能无怨无悔,谁叫这十万大山是我们最爱的家园呢?

我全力施展起来,速度之快在这个异世几乎可称第一,现在我已到先天境界。拼了老命咬紧牙关,一天一夜不休息的连续飞行,也勉强办的到。

到了第二天午后,我的真气已经感到不继,但估摸着也飞出了二千余里,离北方防线应该是很近了。

果然,在我视野中出现了鹰族巡逻军的身影。我连忙飞身过去,高声道:“我是金汤要塞右路军统帅铁熊,授命增援北方边防军,请问你们的长官在那里?立刻带我去见他!”

那些鹰族巡逻军围了过来,在验过我地军令后立刻一脸严肃的敬礼道:“将军请随我们来,卡恩王子正在前方布置我们的防御工事。”

于是我急匆匆的和这些鹰族巡逻军向前飞去,并在途中详细问了问现在的战况。

兽族大军突然出现在不归冰原,确实打了北方守军一个措手不及,战斗打到现在刚过六天,北方守军可以作战的兵力已不足两千,而敌人的主力军团至少还有七万兵力。

在不归冰原这一带,并没有什么险峻的崇山峻岭,再加上我们的假想敌不过是魔兽,因此并没有在北方建立城关,只有一些驻军地营寨与简易的防守设施。

这些东西防备魔兽是足够了,但在面对人类大军时,却被他们势如破竹的连战连克。

北方边防军以八千军力迎战敌人的十万军队,已经顽强抵抗了六天六夜,杀敌近三万,并没有将整个北方防线拱手相让,已经算是极为难得的战果。

现在地兽族守军已经全线退守到加尔多山丘地带,这是由北方进入十万大山的必经之地,而且不像平原上无地利可守,特别是入山的一个谷口,只有百余米宽,利用这个地方对人类展开阻击,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类军力多过守军数十倍的优势。

也幸亏卡恩指挥得当,在前面几战中没让兽族守军死拼,这才保住了部分军力能够退到加尔多山丘。不然的话,在平原上和敌人展开会战,我们兽族再怎么英勇,也无法靠八千兵力支持六天。由此可见,卡恩王子带兵打仗,应该是很有一套的。

很快地,我就赶到位于加尔多的临时营地,一路看来心中不免一酸,现在所谓的两千兵力,恐怕是将一些伤兵也算上。我们兽族战士英勇过人,所谓轻伤不下火线,只要不是断手断脚的重伤,不少战士都是浑身缠着绷带在巡逻站岗。照我估计,整个兽族军营,能够全力做战的士兵能够过千就算是不错了。

北方边防军,在这六天的阻击战中,到底付出了多大的牺牲?

我匆匆赶到中军营帐,所谓的中军营性也不过是一顶简陋的帐蓬,勉强能够遮风挡雨就算不错了。

此时卡恩正和十余名兽族将领围着一个沙盘议论份份,在听到传令兵报告我从金汤要塞赶来后。才勉强抬头看了我一眼,苦笑一下道:“铁熊你来了?还请过来一起商议军情。”

看着卡恩那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显然他这六天六夜是硬生生熬过来地,恐怕一个觉都没睡过。抛开卡恩为了争夺王位而与我立场不同来看,他确实算得上一个杰出的兽才,不然的话,恐怕现在人类大军已经攻到十万大山内了。

我向卡恩点了点头,走到了沙盘前。只见这是一个加尔多山丘地带的仿真模型,制作虽然不算太精良,但高低起伏的地形却足以让我一目了然。

卡恩用他那粗大的手指在沙盘上点了几下,同时道:“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全部都要设下陷阵,一经发动就算不能大量杀伤敌军,也务必要将这几条要道给堵上,这样至少能够延缓敌人的行军速度。”

我看了看卡恩指点的那几处地方,都是一些还算险要地山径。如果这些地方被破坏,敌人的大军要想进攻到十万大山内部,必须要将这几条要道重新凿开才成。卡恩的布置,可说是非常恰当。

卡恩的手指顺着沙盘一路过去,最后停在了一个地方,然后抬眼扫了扫在场地各位兽族军官,然后才开口道:“各位,如果敌军势大,我们可以且战且退。但是退到这里……”

说到这里,卡恩握手成拳,重重的锤了一下才道:“我们全军必须死守,那怕是战至最后一兵一率,也绝不能再退后半分。因为再退一步就会进入到我们兽族的家园!身为北方边防军的战士,守卫我们的家园是天职,难道我们能够容忍这些卑鄙的人类进入到十万大山?北方防线如果被破,那必定是因为我们最后一名战士都已经倒下的原因。”

看着卡恩瞪着那双血红地眼睛下达如此军令,所有的兽族军官也都激动起来,纷纷叫道:“王子殿下请放心,我们兽族的勇士。不怕战斗到留尽再后一滴血!”

我心中暗暗点头,卡恩这北方边防军统帅当的还真不赖,难怪会获得一些爱德华兹陛下的老部下支持,确实有大将之风。

卡恩所指的最后一处地方,是加尔多山丘地带的出口,是一条略显狭长的栈道,将那里定为兽族的绝一死战之地,确实可以给我们提供不少地地利。看卡恩的布置,他已经有着不成功便成仁的觉悟了,准备率领全军与北方防线共存亡。

卡恩做的是如此出色,看来我那“比蒙王军令”派不上什么用场了,但我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卡恩殿下,我从金汤要塞接到命令前来增援时,帝都已经有五万预备役向这里开拨。虽然这都是一些新兵,但只运用得当,依然有着与人类一战之力。”

卡恩叹口气道:“如果有这五万预备役,就算他们完全没有做战经验,相信我们也能守住这片加尔多山丘地带。不过刚才已经有传令兵报告,预备役离我们这里还有两天两夜的路程,以我们手头现在地兵力,肯定撑不到那个时候。等会战斗打响,我们会慢慢诱敌深入,尽量将敌人的战线拖长,最后在出口处绝一死战。”

“按照我们推算,这场战斗能够坚持一天,就是我们最大的极限了。无论如何,是等不到预备役赶到了,我已经吩咐传令兵给预备役下达了命令,如果在一天时间内还没办法赶到战场,那么无论他们身处何处,也要就地驻扎,建立防御工事,以便阻挡人类继续向十万大山进攻。”

“我相信,人类就算能够冲破加尔多这里的防线,他们的剩余兵力顶多也就五万。我们兽族的五万预备役就算再怎么没有战斗经验,拖住人类的这五万大军也应该办地到。”

“哼,人类和我们兽族缠斗千年,一再相逼。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就算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能够发动奇袭,也别想顺顺利利的在十万大山里溜达!”

一口气说到这里,卡恩才看看我道:“铁熊,虽然我们交情不深,但你在这危争时刻孤身从金汤要塞赶到这里,我要向你表示谢意。敌人势大,我们所有的北方守军已经决定与敌死战。听说你已经是圣级,如果战斗到了最后非输不可的时候,我希望你能够先行撤退,任你的实力应该会没事。要知道,后面还有五万预备役没有指挥官,而你就是指挥他们最好的兽选!我相信,你有那个本事,带领着预备役将人类挡在十万大山之外。”

我看着卡恩,一字一顿的道:“殿下,我希望你明白,我从金汤要塞赶到这里,不是为了看着这么多兽族的好儿郎战死沙场,而是要帮助大家取得胜利。”

卡恩苦笑一下,道:“不到最后一割,我们兽族绝不会放弃对胜利的渴望。但我们手头的军队实际兵力已不足两干,这里又没有足够坚强的防御设施,怎么挡得住现在敌人的七万大军?”

“卡恩殿下,你放心,如果没有足够帮我们反败为胜的秘密武器,那么我也不会从金汤要塞千里迢迢的赶到这里了。”

“秘密武器?”卡恩有些疑惑的看了看我。

我笑笑道:“经过这一战后,秘密武器当然也就不再秘密了,但我们兽族的威名,又将响彻整个大陆。殿下请你想一下,以不足两千的兵力破敌七万,这样的战果足以成就一段传奇吧?”

“两千破七万?”卡恩摇摇头道:“铁熊,虽然我们兽族的战士比人类善战百倍,但双方军力相差太大,而且这次人类参加突袭的都是精兵,战斗力不容小看。更重要的是,我们兽族的两千兵力,实际还有一千多伤兵,我们怎么破敌制胜?”

我目光炯炯的看着卡恩,道:“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什么不拼命去博一下?”

卡恩一愣,然后狮目中射出一丝精芒,重重的向我点了一下头。

第二十一章 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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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二十一章炮灰

我御剑冲杀在最前面,因为一直是从空中向下攻击,不论是面对人类步兵还是骑兵,都是我大占便宜。至于唯一能对我构成威胁的人类狮鹫骑士,早就躲的远远的,让我可以毫无阻碍的放手大杀,虽然是在混战之中,却使我显的一派轻松。

当远处的烟尘滚起之时,我应该是兽族中第一个发觉的,只看那黑压压的一大片,也就知道达维柯所说的五万伏兵,从数字上来说没有半点虚假。

渐渐地这批人类伏兵越来越近,冲在最前面的是一批重装步兵,总人数只怕不下于一万。我心头苦笑一下,人类这次还真是下了大本钱,除了重装骑兵没有参与到这一战中,其他的诸如狮鹫骑士,重装步兵这些王牌兵种,全都是大批大批的杀上来,想将我们全歼的意图表现的十分明显。

好在人类的斗士战队没有出现在战场上,不然这支可说是我们兽族狂战天敌的部队,肯定会给我们造成极大的麻烦。

随着重装步兵之后,逐渐露出身形的是三万左右的人类步兵,再然后才是我最担心的一万人类弓箭手。

像这样处于被围攻的局面,只要敌人没有远程火力,局势再紧张我也不会太在意,因为只要是面对面的搏杀,我军不会惧怕任何人类兵种。但是。弓箭手的出现,会使我们处于一个极危险的境地。

因为这次我们准备打的是游击战,一直都是轻装上路,武器配备中没有足够的盾牌等防御武器,如果被人类弓箭手来上几次齐射。伤亡肯定会很大。唯今之计,我们只有继续和人类缠斗在一起。造成一个混乱地局面,让人类有些投鼠忌器,不能随便的发射弓箭。

这时,人类地骑兵也渐渐的退开,没有继续向我军发起冲锋。我知道人类的意图,他们的骑兵部队是想保存实力,等到我军的精力被消耗的差不多了,才会再次发起冲锋,只有这样才能给我们造成最大的杀伤。刚才,如果不是人类步兵在我军的冲击下表现的太过不堪一击。达维柯怕我军一鼓作气的冲出包围圈,估计他也不会命令骑兵在这个时候上来冲锋。

战斗打响到现在,不过是过了十余分钟,由于我军所表现出来地惊人战斗力,已经给人类造成了极大的伤亡。最初围攻我的四万多人类士兵,现在已经折损了一千多狮鹫骑士,近两千的骑兵,以及一万多的步兵。而与之相对应的。我军的折损还不足三百之数。

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战果,“治疗”祭祀纸符所起到地作用至关重要。我们兽族的习惯是轻伤不下火线,但现在就算是重伤,也可以立刻通过“治疗”纸符恢复成生龙活虎的模样,继续投入到战斗中。目前为止,我军伤亡的百份之九十几以上都是一些普通战士,像狂战士,鹰族空军,弓箭手,祭祀等特殊部队,几乎都还是满员状态。

特别是狂战士,两千多精锐的狂战士聚集在一起。所表现出来的巨大战力,足以让人类觉得恐怕。即使是和人类的骑兵部队展开对冲,依然是我军的狂战士大占上风。而战场上倒下的近两千骑兵,就是最好地证明。

到这个时候,达维柯一定会对我们这支部队所表现出来的战力感到震惊。也许他会后悔,为什么只调十万大军来围攻我们?为什么不调用斗士战队,魔法师部队来对付我军的狂战士?只让这些普通士兵与我这支精锐的兽族军对战,简直和送死差不了多少。

当然,达维柯最初打的如意算盘肯定是借步兵造成我军的消耗。然后再一鼓作气将我军拿下。但他显然估计错了我军的战斗力,现在离狂战士的冷却时间还差地老远,而我军的斗志依然旺盛。人类所谓的获胜时机,依然十分渺茫。

更重要地是。达维柯并不知道我们还有“献祭”纸符,这使我军地狂战士能够将狂化状态保持的时间倍增,这场战斗真要就这么打下去,估计到了最后,反而会是人类先坚持不住。

骑兵退开后,做为炮灰的步兵又围了上来,我立刻指挥大家冲了上去,尽量的和这些人类步兵纠缠在一起。以人类步兵的战力,对我军造成不了什么威胁,和他们纠缠在一起,我军反而安全一些。只要能够避免人类弓箭手攻击,就算我们的兵力处于绝对的劣势,也并非不可一战。

人类的第二批伏兵越来越近,位于前列的重装步兵又在包围圈外形成了一个更大的包围圈,然后,一直被我可以留心的人类弓箭停步在了那个大包围圈外。

我心头隐隐觉得有些不妙,大包围圈离着战团约有数十米,就算弓箭手停在后面,整个战场也在他们的攻击范围内。人类的第二批伏兵明明已经围了上来,但他们却没有上前加入战团,而是看着最初的那些人类步兵和我们缠斗,难道这些人类真的可以做到如此冷血,毫不在乎那些步兵的身命,让他们成为彻彻底底的炮灰?

突然之间,万余名人类弓箭手一起拉弓,寒光闪闪的羽箭上了弦,斜斜的指向了天空。我心头一痛,暗叹一声:好一个厉害的达维柯,难道为了胜利,你可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麾下的弓箭手向同为人类的步兵展开攻击?

要知道,现在和我军缠斗的人类兵还有一万大几千,虽然人类弓箭齐射的目标肯定是我们兽族,但由于人类和我军纠缠在一起,再加上他们的数量过我们五六倍,大面积齐射的羽箭只怕有大半要被这些人类承受了。

虽然这样的攻击能够给我军造成杀伤,但这群人类步兵的下场却会更惨,全军覆没很可能是他们唯一地结果。

不愧是人类啊。在战场上的所作所为,其冷酷一残忍之处。绝非我们兽族可以与之相比。为了换取胜果,可以让一万多士兵白白陪着我军一起牺牲!这样地手段,兽族永远都不可能学会。

随着弓弦响动,黑压压一片的万余枝羽箭,带着一丝遮天蔽日的气势,落向了战场之上。无数的血花飞溅开来,几乎是一瞬间就有千余名人类倒在了我的眼前。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我突然有了一种滑稽的感觉,明明我军才是人类的大敌,但他们却当着我军的面。用弓箭剥夺同伴的生命!

当然,在这一轮箭雨齐射之下,我们兽族也有数百名战士中箭。但相比人类而言,我们兽族地身体更为强横,不少兽族虽然中箭,却不算是什么致命伤,并不影响他们的战斗力,甚至对于一些实力特别坚强的兽族狂战士来说。这样逞抛物线攻击的箭雨,根本破不开他们的肌肤,更别提伤到他们了。只有一些运气不太好的我军战士,被羽箭射中了要害,才不得不含恨而亡。

虽然人类弓箭手对我军造成的伤害不如想象中大,但在箭雨的齐射之下,我们呈现出更高地伤亡率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我相信达维柯肯定会保持现在这种状况,不停的用弓箭手向我军发动攻击。就算将那一万多步兵全牺牲掉,至少也能换来我军的半数伤亡吧?

那么,就算我军剩下的战士再勇猛,也不是人类剩余的几支精锐部队的围攻之敌吧?

这样算下来,人类最终会获得一个惨胜,虽然他们的牺牲是数以万计,但能换来的战果却是能将我军全数歼灭。我想,这样地牺牲。达维柯还是能够承受的,甚至可以说早在他的预料之内。眼下,我们必须得改变战术了。不能任由这些人类弓箭手随心所欲的向我们发动攻击。

在我军战士的保护下,卓尔斯等弓箭手并没有受到攻击。同样身为弓箭手,他们也意识到那万名人类弓箭手对我军的威胁,于是将攻击目标转移到了那些人类弓箭手的身上,虽然卓尔斯他们箭无虚发,哪怕同样学人类那样用抛物线的射击方式发动攻击,也能够保证百发百中。但我军只有百名神射手,数量终究还是太少,无法在段=短时间内对万名人类弓箭手造成威胁。

这时,人类弓箭手的第二拨箭雨又射了过来,我狂啸一声,御剑冲天飞起,在剑气暴涨之下,将数百枝射到我身边的羽箭尽数绞了个粉碎。只不过,在这一轮攻击之下,我军还是有百名战士倒在了血泊之中。

我从空中御剑直冲而下,落到战场之上,在我身边的正是兽化阿米尼白银巨狮地莱因哈特。我向莱因哈特递了一个眼色,他心领神色的发出一声狮吼,立刻有两百余名最强壮地狂战士向我这里聚集过来。

这些狂战士全都是“兽神之锤”中的精锐,其中有不少我也认识,都是和我一起参加过寂静岭一役的战士。我们之中,即使实力最差的,狂化之后也有着等同人类中级剑士的身手,二百多名这样的战士聚集在一起,可以说只战场上一股无坚不摧的战力,只要我们愿意,能够将刀锋挥到任何人类的脖子之上。

早在战前,我就和莱因哈特商量过,精挑细选出这些最强战士,将在必要的时候当做特战队来使用,同我一起执行“斩首行动”!

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忘记我们这支队伍的目的是打游击,但我们孤军战斗在人类的国度中,总有失手被围的时候。如果这时我们还和人类打正面战,肯定讨不到什么好处。

我军唯一可以仰仗之处,就是我们的单兵作战能力惊人,集中我们之中最精锐的力量,即使是在敌人大军的包围之中,也可以来去自如的冲杀吧?

必要时,我和这两百余名狂战士将会成为“敢死队”,向着人类对我们最有威胁的地方发起冲锋。只要我们能够一战成功,说不定就能扭转整个战局,所以我将这样的作战计划称为斩首行动,意为“斩敌首要之处”!

现在,是我们发动攻击的时候了。

当人类的第三波箭雨射来之时,两百余名狂战士都已经在我身边集合完毕,随着一起狂吼一声:“兽神万岁!”,大家在我和莱因哈特的带领下,一起向人类发起冲锋。

对付从天而落的箭雨,我们有着最为简单的方法。比如说我,已经将“阿基隆斯之剑”握在手中,随手一箭将一名人类步兵调刺在剑尖之上,就这样举着当做人盾,向前直冲而去。

其余的狂战士自然也各有个法,有的伸出一双巨掌,像抓着一个洋娃娃般的举着译名人类战士,就这样顶在头上涉箭雨而过。有的则是巨口一伸,将一名人类咬的半死不活,然后往背上一甩,四蹄着地的向前直奔,而负在背上的人类就像一个活生生的肉垫,落下的羽箭扎在其上,却无法伤到这些狂战士。

地球上古诸葛孔明草船借剑,在这异世大陆则有我军“活人挡箭”,也算是一段战场佳话了。

集合在一起后,我们的冲击力是人类难以阻挡的,只不过片刻之间,我们就和大队拉开了距离,冲到了人类包围圈的更深处。

趁着人类发射弓箭的空隙时间,我们将“活人箭靶”随手哟扔,甩开手又向周围的人类士兵狂砍乱杀,在人类的包围圈中狂飙突进。等到人类的下一拨箭雨射过来,我们又随手抓过一些“活人箭靶”做挡箭牌,使得我们可以毫发无伤的继续向前冲。

第二十二章 战场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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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道包围圈的最前列,是由人类的中装步兵所构成,只要能够冲出他们的拦截,我们就能够冲到人类弓箭手的队列之中,到时候还怕不能杀他个血流成河?

人类显然没有料到我们这支只有两百余名战士的突击分队,居然会如此神勇,只不过是片刻功夫就冲出了第一道包围圈。我甚至可以看到站在前列的那些人类重装步兵,眼中都露出了惊骇的神色。

冲到如此近的距离,人类弓箭手对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威胁了,更何况这些人类也明白,像我们这样高明的身手,普通的弓箭手根本无法伤到我们。此时,面对如此局面人类的行动也很果断,重装步兵向前突进数米,准备挡住我们的去路,而弓箭手则仰天向战场上射出一片箭雨后,才收队向后退却。

很显然,人类认识到了我们这个突击分队的厉害之处,知道我们能给他们的弓箭手造成威胁,才会为了以策万全,让弓箭手向后撤一段距离,以保证他们不会落后在我们的攻击范围内。

但人类弓箭手此时在我眼中就像是一条大鱼,我怎么会允许他们就这样从我眼前溜走?大喝一声,我带着两百多名狂战士直接冲了上去,就好像拦在我们身前的那些人类重装步兵不存在一样。

事实上,这些重装步兵,也确实被我们当成了空气,因为祭祀纸符接连发威之后,终于轮到我的道家符咒有用武之地了。

当我军深入敌后开始打游击时。我就和那些祭祀一样,一有空闲时间就开始制作道家符咒。以我现在的修为,如果只是画些“缩地成寸符”之类地,哪怕是一天百张对我来说也是小菜一碟。

在实施“斩首行动”前,我就已经估计到“缩地成寸符”如果运用得当,一定能成为出其不意的制胜法宝。所以这些日子我画了不少“缩地成寸符”。给每一位身手高明的兽族狂战士配备了几张。

在这些狂战士中,有的已经用过了我的符咒,对于缩地成寸的功用自然知之甚详,至于其他地一些狂战士,既然会用祭祀纸符,那么道家符咒的使用自然不在话下。

所以,现在的一幕就变成。眼看人类的重装步兵要和我们撞在一起,所有的兽族战士突然同时使用了缩地成寸!

也许在人类的眼中只会觉得眼前一花,而后我们这些兽族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他们意想不到的地方,瞬移到了这些重装步兵地身后。我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再次同时一闪,又一次瞬移到了十米之外。

就这么一闪一闪的瞬移过去,只不过片刻功夫我们就越过了人类重装步兵的防线,来到人类弓箭手的身边。

在我们身前的是一群惊骇莫名的弓箭手。而我们身后。则是一群只到现在都有些不明所以的人类重装骑兵。

只是眨眼的功夫,我们这支突击分队就掌握了战场上的主动,看着如同待宰羔羊的人类弓箭手就在眼前,我们还用得着手软吗?杀戮开始了!

像弓箭手这样地远程兵种,近战本就是他们地弱项,更何况碰到我们这些真正如狼似虎的狂战士?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人类弓箭手在我们挥舞的刀光下成片的倒下,整个队列立刻混乱起来。

个人的战力无法左右一场战争的胜负,但当人类这支对我军最有威胁的远程攻击部队被我们压制住后。兽族战士们又可以放心的暴发出全部实力一战了。

只不过片刻之间,战场上的局势就变地奇怪起来,我军的大批战士被人类围在第一道包围圈中。陷入了混战。而我们这支两百人的突击分队,却已经冲到了人类地第二道包围圈内。反正双方打到现在。已经是一环套一环,层层叠叠的开始了绞杀。

人类弓箭手在我们地追击下,没办法保持完好的队形与编制,只能零零星星的发起一些远程攻击,对我军的威胁降低了一大半。至于那些步兵,则继续充当着忠诚的炮灰角色,不停的倒在我军刀下,战局继续向我军有利的发展。

达维柯再狡猾,看到眼前的这一局面,也应该沉不住气了吧?果然,人类的队列之中,响起了三声急促的军号,本来已经退开的人类骑兵,终于又开始有所动作了。

人类骑兵组成冲锋队形,如同波浪一般的前仆后继冲了上来,在现阶段这种情况下,也唯有骑兵的冲击能够非我军带来一些威胁了。

与此同时,狮鹫骑士也开始行动了,他们飞临到战场之上,开始帮助地面部队加强包围圈的包围力度。做为速度最快的人类部队,他们总能及时的出现在一些防守薄弱的地方,使得我军没办法顺利的继续扩大战果。

至此,人类的所有伏兵都投入到了战场之上,他们再也没有了预备役,这一场战争终于到了白热化的全面肉搏阶段。

身为圣级强者,这样的混战局面无疑最适合我发挥,虽然身围密密麻麻的全是敌人,但他们完全跟不上我的速度,除了眼睁睁的看着我形如鬼魅的四处游走,到处收割着生命,根本就没有什么有效方法阻止我。

最终,数百名狮鹫骑士围了过来,从空中限制了我进退驱避的道路,使得我无法尽情的发挥速度优势。

我有一点光火,这些人类是不是忘了什么?难道他们以为我这堂堂圣级,只有速度这一个优势?要知道,有那一名圣级不是千人敌的绝世强者?区区几百狮鹫骑士就想限制我的行动?

斗到性起处。我御剑飞在空中,开始专门飞斩这些狮鹫骑士,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些飞在空中的家伙,要让奥妙别以为会飞就有什么了不起。

高斯带着百名鹰族空军也升空而起,与我一起向狮鹫骑士发起了挑战。虽然我们在数量上远不如对手,但那份豪情却是更胜一筹。就让大家通过这样的一场血战,来证明谁才是空中的霸主吧。

我专注于空战之后,地面部队的领军者就成为了莱因哈特。事实上,能够狂化成为阿米尼白银巨狮,已经使他成为了兽族狂战士心目中的风向标。

近万年来狮族做为四大强族之一,王者辈出,史上不知道有多少白银巨狮一族地勇士写了数之不清的传奇。

现在莱因哈特只要巨抓一挥,立刻就有人类士兵血肉模糊的倒在地上。而他的巨口一咬,人类又不是铜皮铁骨所铸,立刻会被分尸为两段,纵横来去之间,居然没有莱因哈特的一合之将。

事实上这也很正常,按照兽族武士的标准来说,莱因哈特已经达到了颠峰,即使是爱德华兹陛下正当威年之时,估计也就这样的实力了。

对于这样一个离着圣级仅差一步的强横力量。那些人类士兵接不住莱因哈特地一招也很正常。如此一来,我军的士气更加高涨。

特别是这支突击分队中,不少都是“兽族之锤”中的战士,在莱因哈特这位老上司的带领下配合默契,能够发挥更强的战斗力。

只不过,最拉风的还是那百名豪猪族的神射手。虽然他们中间只有卓而斯能够狂化,但神乎其神的射术却使他们成为我军中杀敌最多的王牌。

请试想一下,如此密集地人群,别说这些神射手有着百发百中地身手。哪怕是胡乱一箭射出去,攻击也不会落空吧?而且,这些豪猪族神射手都是族中的好手。其中射术最差的也能达到一弦三箭的程度,更别提少数一弦五箭的高手了。

先前箭枝不多。无法发挥这些神射手一弦多箭的厉害,但现在人类弓箭手时不时的一阵箭雨射来,相当于给这些豪猪族的神射手提供了无限弹药,让他们能够尽情的一展射术。

百名弓箭手每一次弓弦响动,却能够射杀三五百人,如此奇特地场面,又可算得上战场上的一段佳话了。

至于祭祀纸符在这种混战中所起的作用更显突出,我军每一名战士在和敌人肉搏时,只要手头略有空闲,立刻就是一道纸符打出,轻松地就能名中远处的一个目标,简直个个都像魔武双修地战场杀神,打的人类心惊胆跳。

战争打到这个时候,人类已经没有对付我军的更好方法,他们只能凭借着绝对多数的数量与我军拼消耗。再勇猛的战士,精力也是有限的,我们兽族能在此刻表现出惊人的战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呢?

只要熬到我军坚持不住,而人类还保留有足够的军力,他们也有笑到最后的资本。

事实上,如果不是我军狂战士手中都有“献祭”纸符,这一场仗我们百分百会输掉。

当双方的大混战开打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我军之中的普通战士已经伤亡的差不多了。毕竟在数万人类大军的围攻下,“治疗”纸符的功用再大,也架不住乱刀不停的飞砍。

豪猪族的神箭手与祭祀是我军的重点保护对象,但战斗到此时他们的伤亡也至少过半,加起来只余下不到百名。

我和高斯带领的百名鹰族空军战果还算辉煌,战斗打响之初还有近四千狮鹫骑士,此时却孤零零的余下不到三百,稀稀落落的四散在空中。仅靠他们现在这点兵力,再想封住空中通道,也就是无异余痴人说梦了。

当然,鹰族空军此时也只剩下了十余位,和全军覆没相差无几,而且个个身上带伤,虽然再战之力已经不强,但那视死如归的气势,依然使他们看上去神威凛凛。

狂战士此时还有一千余,本来到了这个时候,是他们最为虚弱之时,但战场上时不时的闪过一道道“献祭”光环,使得这些狂战士又恢复了全部的战力。

被献祭祝福的狂战士,就像不知疲倦的杀戮机器,继续向人类发起了狂风暴雨般的攻势。而此时的人类,还有足够的本钱同我们拼消耗吗?

只是短短的一个小时,六万多人类士兵已经倒在了战场上,他们之中不论是骑兵,空军,步兵还是弓箭手,到了此刻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完整的编制,余下的军力几乎连两万也凑不起,只能说是一个残阵。

不到两万的人类伏兵,如果再和我军剩下的军力一战,结果会是如何?

就算所剩无几的鹰族空军,豪猪族弓箭手,祭祀们全都没了再战之力,只靠千余状态正佳的狂战士,也足以横扫这不到两万的人类残兵!

现在,人类残阵在狂战士们的冲击下,已经开始节节败退,那还有所谓的包围圈?战场上的局势已经变成人类不停的后退,而我军则在后面狂追掩杀。

事实上,当那么多的“献祭”光环在战场上闪亮登场时,就已经戏剧性的决定了这场战争的最终结局。人类本来以为熬到最后,他们终于可以收获胜利的果实,却又怎么能够料到我军能够绝境重生,继续拥有一战之力呢?

三千五百兽族,在人类十万大军的围攻之下,居然还能战而胜之?这样的一个结果,只怕是战前谁也不敢想像,包括我在内。

事实证明,祭祀纸符的作用远比我们想像的还要大,只要用得当,它使我们兽族的战斗力何止倍增?

相信经过这一战后,不光是我们兽族要重新估算一下自己的战斗力,那些人类也要再掂量掂量纸符的厉害了。

终于,一阵长长的军号声响起,人类残军开始败退了……

而这一战,将会成为战场神话,永远记载于史册之中!

第八章 百里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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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独脚……

由这两个词,我立刻联想到当初的金汤要塞一战,这独眼将军埃德正是冷面杀神德尔加多手下的的力干将。只不过在当初的战场上,我们并没有面对面交锋的机会。想不到今日一战,我在还不清楚他身份的情况下,就砍了他的脑装,不知道这算不算的上是冤家路窄?

只不过,德尔加多和埃德都是踏斯公国的名将,一向以冷血、残酷著称,怎么现在这支来自奥丁的人类军队,是由西斯公国的将军所率领呢?

西斯公国位千三大公国的最北端,与冰封之国奥丁毗邻,但这也不代

表他们之间的关系好到奥丁可以将本国的部队交给西斯公国的将军指挥

吧?还是说他们在摩西帝国的压力下,不的不来取这样的合作?

此次三大公国的联军统帅还是德尔加多,以他与埃德的关系,两者遥相互应,夹击我们兽神帝国到还说的过去,但奥丁的大军掺合进来,其间就有些不妙了。如果人类国度真能真诚合作到这种的步,那么对于我们兽族来说,可不算是个好消息。以人类的整体实力,如果他们能团结成一块,我们还怎么和他们拼?

眼前的这一场大火,使我们取的了这场战斗的胜利,但这以后呢?我们真的能够战胜人类?远的不谈,光只是想想人类大军怎么能够来到不归冰原。就足够我们头痛的了。

这一场大火足足烧了一夜,才慢慢的熄灭,山谷之中一片焦黑无数被烧成焦炭的人类尸体罗列其中。简直就如同人间的狱。空气中浑浊的不知道是一股什么怪味,闻到后让我有种呕吐的感觉。

保守估计,这一战至少烧掉了人类的三万大军,再加上受伤失去战斗力的,现在人类如果还有三万可战斗的士兵。就算是偷笑了。当然,我们兽族现在的情况也不怎么乐观,把伤兵算上,现在能够作战的兵力还不足一千五。不过,此时我手头还有一万五千张祭祀纸符,有了这个杀手锏,就算我们是一千五对三万,也用不着害怕人类。

而且卡恩告诉我。据传令兵回报,我们兽族的预备役,现在离加尔多山丘也只剩下一天一夜的距离,只要等到这批援军赶到,就是我们发起反攻之时,到时候人类就要尝尝孤军深入十万大山的代价,非把他们杀个全军覆没不可。

说这番话时,卡思头上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好、但他那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却好像自己并没有受伤一样。

但我总觉的有点不对头,我们有援军即将达到,那么人类会不会也有援军呢?不然的话,人类不会天真到认为只凭十万军队,就能将我们兽族给扫平吧?

要知道十万大山幅员辽阔。十万兵力的投入,简直就像是沧海一粟,怎么可能打败我们三千万兽族?就算这支军队只是想打到金汤要塞。前后夹击要塞的守军,但在这前行的半路上。也会将兵力消耗掉七七八八吧?

人类唯一的依仗,就是他们能够将一个十万大军神出鬼没的弄到不归冰原来,那么他们还能不能运来第二批、第三批……甚至更多批的十万大军?

也唯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人类的兵力优势。不然的话同等数量的兵力作战,人类对千我们兽族而言,就相当于送死。

乘着人类新败之机,我们要一鼓作气的彻底击败他们,最好能援到他们的一些将领,弄清楚他们怎么会突然来到不归平原的秘密,不然的话,如果人类还有援军杀来,我手头的祭祀纸符数量有限,可经不起这样的消耗。

卡恩细想了一下,同意了我的这个进攻方案,毕竞祭祀纸符在战争中的作用,已经用实战来证明了。如果我们两千兽族能够杀败人类的七万大军,那么以一千五的兵力去进攻人类的三万,也没什么不可以。

我们兽族战士都是胆大包天的主,他们全然不觉的以自己一千五的兵力主动向敌人发起进攻有什么不妥,在天还是蒙蒙亮时,就随看我和卡恩出发了。

一路上踩着山谷中的灰烬,脚下还传来阵阵的余温,让我们兽族战士的士气高昂,这算是挟着胜利之余威向敌发起追击吧。

出了谷口,眼见所见是一个诺大的平谷,这个平原被称为“冰之守卫平原”,尽头处和不归冰原接壤,虽然还没冷到处处结冰的程度,但也算的上一个酷寒之的,我们的站方防线主要就布防在这里。

走出山谷约三里路,我们就见到前方有一座简陋的人类军营,看来新败之后,人类准备选择在这里体整一下。

卡恩向我介绍,人类选择的驻扎之的,正是我们兽族以前的一个边防营寨他在率军撤退时,已经用一把大火将这个营寨给烧掉,想来现在

这个是临时接建的。

我冷笑一下,人类还真是什么都敢想,大败之余还敢在我们的的盘上进行休整,难道他们真以为我们不敢发起反攻?更离谱的是,在这个临时营寨的四周,人类连巡逻的士兵都没有安排。估计经过昨晚一场大火的惊吓,这些人类士兵正在临时营寨中补觉吧!

卡恩疑惑的看看我,问道:“人类会不会有埋伏,故意示弱引我们攻击?”

我仔细想了一下,道:“应该不可能,他们的领军将军被我给砍了头,正是群龙无首之时,还能有谁指挥他们在这里设下埋伏?再说了,人类怎么可能想到。我们仅仅只以一千多兵力,就敢向他们发起反攻?”

卡恩点点头,一挥剑道:“全军鸣鼓,准备进攻!”

我们兽族与人类以军号为进攻信号不同。我们擂响的是战鼓。战鼓的声音比军号更沉闷,更显的雄浑有力,最符合我们兽族风格。

北方边防军前段时间伤亡惨重,军鼓手早就已经阵亡,现在是由两名象族战士代替军鼓手的位置。敲响了两面军鼓。虽然这两名象族不是专业的军鼓手,敲鼓的节奏掌握的不是太准,但强大的臂力却足以保证他们将战鼓擂的如山响。

随着战鼓敲响,人类的军营中一阵慌乱,处处一副鸡飞狗跳的模样,看来人类新败之余,军心已丧。不然的话,只要安排有人巡逻值守,早就发现了我们这支部队的踪迹,又怎么会被我们的军鼓声给惊吓到?

如果不是我们兽族现在兵力实在太少。不适合冲入到敌营中与之混战,我们早就过去杀的人类一个措手不及了。

失去了统军将领,人类军队就连整军布防的速度也慢了许多,闹闹腾腾好半晌后,才组建了一支万余人的队伍,列阵于营前,与我们遥遥相对。

我暗暗好笑。这样列阵岂不是成为了我们祭祀纸符的活把子?当下我也不客气,挥手高呼一声道:“祭祀纸符,攻击!”

经过昨晚的一番战斗,祭祀纸符的威力早就被大家所认识,现在每名兽族战士身上差不多都分到了十张祭祀纸符。他们早就跃跃欲试,准备充当一回临时祭祀了,听到我的一声令下后。立刻抖手打出一张纸符。与此同时,那一声“疾!”成了这个战场上的最强音。

此次祭祀纸符出手后是一片“水箭”扫射的效果。完完全全出乎那些人类士兵的意料,站在最前列的那些士兵被这一排“水箭”给射倒在的。

非晚见识过祭祀纸符厉害的是人类前军,但他们的前军全部葬送在火攻之中,这些逃脱了性命的后军根本不知道我们还有祭祀纸符这手绝活。估计他们只知道自己败在了我们兽族的火攻之下,却不知道是祭祀纸符这道杀手锏起了决定作用。不然的话,他们也不会排出那么个白痴阵型,被我们当成活靶子打了。

人类大军全是由步兵组成,而我们兽族也没有弓箭手这样的远程部队,这么多天来双方作战,都是面对面的血肉搏杀,人类又怎么能够想到我们这些兽族战士,突然转职成了远程祭祀部队?

被射了一轮“水箭”之后,人类部队还有些傻傻的不知所措,等到第二轮“水箭”临头,他们才算是明白,原来自己遇到的是如此密集的元素攻击,立刻作鸟兽散的向后急撤。

两轮“水箭”齐射,被撂倒的人类士兵有四五千之众,昨天才经过火攻的折磨,现在又是面对如此恐怖的元素攻击。这些士兵早就没了斗志,开始了全面的溃败。

我带领着兽族战士们抢上前去,当一排土刺祭祀纸符出手之后,无数的刺从的下突然刺出,营帐被挑飞到天空,栅栏在片刻间支离破碎……

只是轻松一击,人类的这个临时营寨就已被攻破!

虽然我们只有一千五百兽族战士,而人类的军力还有两万多,但在人类全线溃败的情况下,我们所要做的就只是衔尾追杀。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往住就是这样,最大的伤亡总是出现在被追击的过程中。我们现在收割起人类士兵的性命,变的异常简单,只要快步赶上去,从背后轻轻的一刀,就算是完成了任务。而人类明明兵力多过我们十倍,却没有一个人敢回头与我们对战,只顾着埋头向前疾奔。

唯一有一点让我觉的奇怪的是,人类的败逃,并不像是一般战斗中那种满山遍野、不分方向的溃败,而是全集中一个方向,向不归冰原直冲而去。

我心中一动,难道人类只向一个方向溃逃,是因为那个方向有什么东西能帮他们逃出生天?联想到人类军队能够突如其来的出现在不归冰原上,如果我们紧咬着他们不停的追击下去,是不是有机会解开这个迷呢?

当下我快步来到卡恩身边,和他低语了几句。卡恩眼中一亮,显然是认同了我的想法,于是他同我一起,向追斩人类的兽族战士下了死命令:死追到底,不退一步!

人类只顾着逃命,而我们还要从后面追斩几刀,速度上自然会慢上几分,但人类两万多人一起溃逃,这么大一个目标,怎么也不可能追掉。

从日升到日落,整整一天的时间,我们追杀人类近百里,沿路血流成河,让上万的人类士兵把尸骨留在了这异国他乡。

现在我们早已身处不归冰原之上,远远越过了北方防线,但人类的目的的显然还在更远的的方,只要他们不停下,我们就继续在后面边斩。

估计人类此时的心里,将我们兽族的十八代祖宗都骂翻了,因为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我们会不吃不喝的跟在他们后面追杀!

在不归冰原,的面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层,恶劣的坏境使的双方的速度都慢了下来。有数千人类士兵看到我们还在紧追不舍,拼了命的返过身来想和我们绝一死战。但是我们两轮祭祀纸符招呼过去,这数千士兵能站着的不足百余人。这一下子,算是彻底的打消了人类反击的念头,他们的脑海中只剩下了“逃命”两个字。

在这北方防线上,我们兽族战士确实创造了一个战争史上的奇迹,仅仅只是以两千不足的军力,就击败人类的七万大军,而且只用千余战士,就对人类展开百里追杀。如此战果,难道还配不上奇迹这个词?

当然,带给我们这一奇迹战果的,就是祭祀纸符了。这一战,也论证了我们的一个设想,当祭祀纸符能够批量运用到战争中时,离我们兽族中兴的日子也不远了。

今晚的蓝溟,依然高挂在夜空中,但在这不归冰原的夜色,却是血红血红!

第九章 有创意,魔兽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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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已再次大亮时,我们兽族又在不归冰原上追杀了数十里,直到一个天然湖泊前,人类才停止了奔逃的脚步,聚集在一起,哆哆嗦嗦的看着我们这些杀气腾腾的追兵。

这个湖泊不算小,看水域面积足有数平方公里,潮面上结了一层薄冰,但并不算太厚,还不足以承载人的重量,所以这些人类败兵暂时都挤在湖边。看他们的样子,难道这个湖泊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现在人类败兵只剩下约四五千人,却被我们千余名兽族堵在这湖边,场面上有点诡异。按道理说四五千人类士兵,完全可以和我们千余兽族一战,但他们已经被祭祀纸符吓破了胆,根本没有一战的勇气。

我越步而出,走在最前面,盯着这群人类败兵大声道:“降者不杀!”

我们兽族和人类一直都是死敌,在战场上向来都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从来都不接受投降,双方的恶劣关系也不会相互交换战俘,自然就没必要接受战俘浪费米粮了。

我在这里提出接受人类投降,当然也是有其用意,因为我的目的就是想弄清人类到底是如何突然来到这不归冰原的。

这时人类中一个军官打扮的中年大汉站出来道:“你们兽族从来不

接受俘虏,我们怎么知道你这降者不杀是不是为了骗我们?“

我冷冷的盯着他,道:“现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还有得选择吗?”

那名中年大汉一呆,现在人类已经丧失了抵抗意识,如果我们想把他们赶尽杀绝,根本用不着耍什么花样。

看着那名中年大汉的尴尬表情,我开口道:“报上你的名字,官职。你能够代表人类接受招降吗?”

中年大汉思考了一下,才开口道:“我叫卡姆多。是奥丁拥兵公会的副会长。也是这次远征先锋军的副统帅。在埃德将军战死后,我就是这里的最高指挥官。不过,你们能够能保证我们投降后的人身安全吗?”

我自豪的一笑道:“卡姆多将军。我们兽族从来都是一诺千金,绝不会出而反而,这一点和你们人类可不一样。”

卡姆多尴尬地苦笑了一下,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他确实没有第二种选择。

一千多兽族战士将四千多人类看押起来,确实有些麻烦,我们唯一能做地,就是将他们地兵器都收缴过来。失去了兵器的人类,也就等于失去了反抗地能力。

经过清点,投降的人类有四千五百多名。其中还有一千多的伤兵,现在这么大一批人都呆在这不归冰原上。吃喝、御寒都是极大的问题。

我们兽族战士只是随身带了一点干粮,供自己吃喝都还嫌不足,更别提周济这些人类了。

卡姆多忧心仲仲的来找我,向我提出要求,既然兽族已经接受了人类的投降。就必须给他们提供基本的补给。

我点点头道:“卡姆多先生,你提出的要求非常合理,但我也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由于现在是非常的战争时期,我们兽族地损失也很大,特别是补给存在着严重的短缺。现在让我们照顾你们这些人类降军,对我们来说负担非常大。更重要地是,我还没有看到你们投降后的诚意。”

卡姆多一愣,道:“诚意?”

“不错,正是诚意!”我看着卡姆多道:“你是一个聪明人,我也就不拐弯抹角的说话了,你们在溃败之后,一直跑到这个湖边才停下来投降,不会没有原因吧?”

卡姆多呆了一下,才道:“跑到这里,我们再也没有退路,湖泊上的薄冰可没办法承受我们的重量,不投降怎么办?”

我淡淡一笑道:“这片湖泊可不算大,你们就算从周边绕过去,也不是不能继续逃吧?我唯一可以想到地就是,这片湖泊是你们的逃生之路,只不过等你们到这里的时候,却发现有了变故,不得不选择投降。

如果我没猜错,这个湖泊会不会和你们能够突然来到不归冰原有关?“

卡姆多神色大变,结结巴巴的道:“这……这……”

我摇摇手道:“卡姆多先生,我知道你是聪明人,那你就应该知道怎么选择。在不了解事实真相前,我唯一的选择就是在这里严守这片湖泊,以防发生什么意外。”

“在这里驻扎?不不不这可不是个好主意,不归冰原寒风刺骨,食物又严重不足,我们甚至连安营扎寨的物资都没有,怎么守在这里?

恐怕用不了一天一夜,我们所有的人类士兵都要冻饿而死了。卡姆多连声大叫着。

我看着卡好多道:“我们兽族战士有着不畏寒冷的勇气,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能够支撑三天以上。如果三天之后我们还没发现什么异状,就会撤回到北方防线。到时候我们兽族的援军也已经赶到,自然会带来足够的物资。”

“三天?!”卡姆多摇摇头道:“我们不可能支持到那个时候。”

这时我才微笑着道:“卡姆多先生,我可以做出另外的选择,但这一切要取决于你是如何选择。”

卡好多闭上眼睛想了半晌,才睁眼苦笑道:“铁熊将军,你是一名了不起的兽族,如果兽族个个都像你这样杰出,恐怕我们永远没办法打败你们。”

我摇摇头道:“卡姆多先生,你错了。我们兽族是不会被打败的,因为在我们的字典里没有败,只有死!”

接下来,卡姆多就向我讲述了一下他们这支大军是如何突然来到不归冰原的。

原来在冰封之国奥丁有一种特殊职业,被称为放牧者,他们有人工饲养魔兽的本事。不少被驯服的魔兽,可以发挥极大的作用,比如说体积巨大的可以用来搬运物资,速度快的可以用来当坐骑等。总之,驯服好的魔兽可说是人类的一大助力,虽然因为数量有限地关系。无法成为军方编制。却深受广大佣兵地喜爱。

其中有一名放牧者。善于饲养水魔兽,他甚至在北冰洋中发现了一种异种魔兽。才将之驯服成功。

这种异种魔兽体型巨大,从外形看有些像地球深海中地魔鬼鱼,扁平的身子舒展开来,差不多有数百平米。如此大地一种魔兽,偏偏还是素食,只靠吞食海水并过滤其中的浮游生物,就可以维持生命。而且性格温驯,从不主动攻击其他生物。

像这样好欺负的魔兽,如果不是生活在北冰洋中,因为天敌较少的原因。恐怕早就灭绝了。

放牧者将这种异种魔兽称为阿斯莫阿,意思是“空洞”。之所以叫空洞。也是因为放牧者发现阿斯莫阿的胃部非常大,几乎等于它的整个腹腔,估计这是它长期吞服大量海水进化而成。

经过驯养,阿斯莫阿吞服海水的时间可以由人类控制,于是拥有巨大腹腔的阿斯莫阿。成为了人类最好的水路运输工具。更重要的是,阿斯莫阿在海水与淡水中都可以生存,只要水路宽广到能够通过它地巨大身体,就可以畅行无阻。

多年来的培育,阿斯莫阿在奥丁已经繁殖出了极大一批,是奥丁最重要地水路运输工具。要知道在寒冷的奥丁,不谈和北冰洋接壤的北方,就算是国内的几大水系,全年也有百分之九十的时间是被冰封地,船只在这里可说无用武之地。但是,对于水路而言,冰封的只是表层,水下则是自有一边天地,自然就有了阿斯莫阿大展身手的机会。

西斯公国与奥丁毗邻,国内水系也比较发达,就向奥丁的买了不少阿斯莫阿用来进行水路运输。在一个偏然的机会中,西斯公国发现他们国内最大的内湖中有一个神秘的天然水下通道。

这个水下通道宽广巨大,就连阿斯莫阿也可以进入,经过多年的探查,西斯公国发现这个水下通道可以通到不少地方。甚至能够和北冰洋连接。

有一个放牧者突发奇想,阿斯莫阿的腹腔中有那么大的空间,那么活人能不能够呆在里面呢?于是他亲自实验,进入到阿斯莫阿的腹腔中,发现坏境虽然污浊,但生存却没有问题。

呆在腹腔中的放牧者更进一步的驯服了阿斯莫阿,可以操纵着它随意在水底漫游,最终发现那个神秘的水下通道,居然可以通到十万大山的内部。就目前而言,人类唯一探明的出口,只有不归冰原上的这个不大不小的湖泊。

谁又能够想到,常年冰冻的大陆北方,在水下却是四通八达呢?

西斯公国和奥丁有了这个发现后,将之视为两国共同的最高军事机密,阿斯莫阿能够运送活体,这个战略意义太重大了。要知道,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如果某一方拥有了“潜水艇”,而且还有一条秘密水路能够通到十万大山内,恐怕谁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经过多年驯养,一头阿斯莫阿的腹腔中最多能够运送四百左右的人类士兵,而集中奥丁与西斯公国所有的阿斯莫阿,能够达到两百五十头左右。

恰在这时,摩西帝国出现了第二次神迹,人类国度决定联合发动全面“圣战”。于是,阿斯莫阿就做为一个向我们兽族发动奇袭的特殊棋子,投入到了这场战争之中。

通过水下通道,阿斯莫阿只需要四五天的时间,就能从西斯公国的内湖到达不归冰原。由于西斯公国的大军都被调到了前线,奥丁就派出十万名战士以雇佣军的形式,参与到这次的奇袭。所以,这支队伍中士兵虽然都是奥丁的人,但军队统帅却是西斯公国的埃德。

首批十万大军被运送到不归冰原后,阿斯莫阿迅速返航,准备运送第二批军队以及部分物资过来。

人类的如意算盘打的很响,做为奇袭如果拥有压倒性的兵力,肯定能够快速取得胜利,到时候通过缴获的物资也能暂时满足先锋部队的需求。等到第二批部队与后继的物资运到,这支奇兵就可以合兵一处,奋力杀向金汤要塞,以求前后夹击,将金汤要塞给攻下。

只要金汤要塞一破,这十万大山,就成了人类的囊中之物,只不过,出乎人类意料的是,我们兽族的北方边防军,只以区区八千军力,就力敌住了人类十万大军的突袭,更在我来到后,利用祭祀纸符取得了一场不可能的胜利。人类的十万突袭军,至此可说是全军覆没。

人类溃败时,自然是向着这个湖泊而来,因为从时间上来算,如果第二批人类军队来得快的话,很有可能已经达到了不归冰原。可惜的是,卡姆多他们显然高估了同伴们的行军速度,人类的第二批军队,并没有出现在不归冰原上。

当然,人类的第二支军队到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说不定就是这一两天的事。如果不知道人类的这个秘密,恐怕我们又要陷入和人类的混战之中,但现在我们要做的就简单多了,只需要关门打狗就行。

阿斯莫阿性格温驯,是个只换打不还手的主,至于在它腹腔中的人类士兵当然没有那么善良,但我们兽族会给他们登陆的机会吗?恐怕绝大多数的人类士兵,要郁闷的在阿斯莫阿的肚子里丢掉性命了。

在了解到人类的意图后,我和卡恩很快的就制定出了应对的策略。

我们分兵两处,由两名原来卡恩庵下的大队长,带领五百兽族战士,押解四千多人类俘虏去迎接我们兽族的援军。至于我和卡恩,则带领着剩余的千名战士,在这个湖泊周围布防,只要那个所谓的运输魔兽阿斯莫阿一露头,招呼它的自然就是我们的祭祀纸符了。

第十一章 永远的选择,游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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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在血湖呆太久,因为这里的诸事都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而我们暂时也不用担心人类还会再度运兵而来,二百五十多头阿斯莫阿算是都交待在这一战中了,人类短时间内再上那儿去找这么多的阿斯莫阿?

眼下金汤要塞的战事还在焦作之中,也容不得我在这里多呆,简单的和卡恩道了个别,我就御剑向金汤要塞赶去。临行前,我看到了卡恩眼中的一丝复杂神情,对于这点,我能够理解。

当初为了王位之争,我和卡恩可说是面和心不和,甚至他在暗中还给我使过绊,怕我发展的太顺利,成为冷里发的有力臂助。但经过这几天的并肩作战,我们之间却有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情,相互之间都很佩服对方的武勇。只不过,看得出卡恩对王位的得失还很上心,让他就此与我倾心相交,却还是有点因难。

但至少有一点我可以肯定,那个暗中的兽族叛徒肯定不会是卡恩。

不然的话,发生在北方边防线的这场战斗,绝不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我归心似箭,一路上飞行的速度比来时慢不了多少,一天半之后就已回到了金汤要塞。

血湖大捷是发生在五天之前,战报早就通过战鸽传到了金汤要塞,于是我这个兽族的少年英雄,算是再度立下大功。但现在是战争的非帝时期,大家并没有为我的回归设下十分拉风的迎接仪式,只是把我迎到王帐中当着众多兽族高层的面大大夸奖了几句。

祭祀纸符在战争中所展现出来地威力,成为了这些兽族高层最关心的热点,在和我简单的容套了几句后。他们几乎都围绕着这个话题对我展开了狂轰乱炸般的询问。

祭祀纸符既然已经运用到了战争中,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保密问题了,这一点我和大长老早有准备。于是我当着大家的面展现了一下纸符地用法于威力,让这些兽族高层大开眼界。

只不过,涉及到一些绝对的机密。比如现在纸符有多少的存量,制造纸符的产量能不能跟上战争的需要这些问题,我就语焉不详了。毕竟我们兽族还隐藏有好细,不能让他们对纸符了解太多。

一些军方将领看到纸符的效果后,个个高兴异常,没人比他们更明白这些祭祀纸符如果能装备到每位兽族战士身上,所能带来的巨大作用了。人类能够制作魔法卷轴。就让他们骄傲地不得了。但是魔法卷轴能像祭祀纸符这样搞批发吗?

残存地两千北方边防军,在拥有了祭祀纸符后。能够全歼人类的十余万大军,虽然这个战例有些特珠,但已经能够证明祭祀纸符可以在战争中起到巨大作用。有些兽族将领甚至乐现地认为。只要我们的要塞守军都配上祭祀纸符,开门出去和人类的百万大军进行野战,也肯定可以一战胜之。

对此,我和大长老不由地暗中苦笑了一下。北方防线一战,两万张祭祀纸符差不多消耗一空,按照日产八百纸祭祀纸符来计算,现在我们兽族手中整个的存量加起来也不足两万张,真要用在大规模会战中。肯定是入不敷出。

现在人类还没有攻下金汤要塞的第四卫城,战争一时陷入到了焦作之中,对于那些兽族将领所期望的祭祀纸符马上能够在战争中大发神威,我的态度是不置可否。

最后,大长老以我返途劳累为由,结束了这次嘈杂的会面。到了晚上,则是小丫、大长老、安希、哈里发、凯瑟琳这些熟兽为我单独接风。从和下交情来说,塞勒、高斯等我也愿意同他们欢聚,但我知道这次的接风,暗中还要决定我们兽族下一步的行动,塞勒和高斯他们就不得不避一下嫌了。

哈里发做为要塞地左路军掌剑使,一直负责着金汤要塞的防守大任,这数天内人类紧攻第四卫城不松气,给他造成的压力实在不小。就这么几天的功夫,兽族的伤亡已经超过一万,而且这次人类三大公国得摩西帝国相助,在攻城器城方面比起以前先进了许多。特别是他们现在有了一种大型的投石机,能够抛投三百斤左右的巨石,对第四卫城的威胁很大。

这种人类的大型投石机比起我们兽族的巨型投石机在威力上自然还

是不如,但胜在更灵活,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移动,就算我们的投石机射程更远,也没办法定点清除掉这些投石机。按照现在的战况来推断,第四卫城支撑不了两天了。

当然,在攻城战中人类的伤亡也很大,只靠百万兵力就想打下金汤要塞肯定会很困难。但现在的局势不同,三大公国的背后还有一个势力更加强大的摩西帝国,人类将有大批援军到来肯定是不争的事实,现在唯一能让我们揣测的就是摩西帝国到底是在打什么主意。

以摩西的国力,调动百万大军是件非常简单的事,但到目前为止,他们也只是出动了四十万军队去围攻迷途之森,其余的就没任何动静了。

从摩西帝圆对精灵王国实行围而不打,逐步推进的策略来看,迷途之森的战争不是一时半会就能结束的。那么,这场发生在金汤要塞的战斗,人类准备打到什么程度?

只不过是一年的时间,人类就接连两次向金汤要塞发动攻击,将我们兽族绝大多数的兵力都牵制在了这里,虽然暂时不用担心金汤要塞会失陷,但这两场战争带给我们兽族的负担却是十分巨大。

首先,兵力的伤亡就是我们兽族所无法承担的,主战种族几乎已经无兵可征,现在只能抽调一些非主战种族成为预备役。

另外,战争时期的消耗。也是目薄西山的兽族财政没办法支撑地。

别的不说,只要人类有耐心,把这场战争拖个七八年,我们兽族的整个国家体系就会崩溃,也别想通过休养生息来恢复元气。

当然。战争打这么久,人类的消耗也会非常的巨大,但只要他们能获得最后地胜利,一统整个大陆的霸权,那么这样的消耗他们还是承受的起。

目前摆在我们兽族面前的处境很尴尬,如果仅仅只是被动的防守,天知道人类会和我们拖到什么时像?但是。以我们兽族的实力。能够主动向人类发起进攻,解除这次地要塞之围吗?

现在我们兽族还没到山穷水尽地地步。但从整个战略布局来说,后继的发展完全不被看好。

何去?何从?如果我们兽族不想出对策,恐怕最终地结局不容乐观。

沉吟半晌之后。我开口道:“如果人类真的是想和我们打消耗,那我们唯一的胜机还是在于能够破坏人类地后勤。”

哈里发点点头道:“话虽如此,但人类自从吃过上一次亏后,已经不集中在一处屯粮,我们再想偷袭也不容易得手。”

“就算无法偷袭粮仓,但破坏他们后勤的补给线呢?”我一字一顿的道。

“破坏补给线?……”沉思一会儿后,哈里发眼一亮,道:“你是说我们到人类大军的后方去打游击?”

“不错。如果是放在以前。我们根本没办法调动军队到人类的后方去,金汤要塞虽然是拱卫我们兽族的雄关,但同样也限制了我们的出兵之路。但现在局势不同了,因为人类又给我们找了一条路。”

说到这里,我大声道:“北方边防线一战的战报,相信大家都看过了吧?人类既然可以利用水下通道突袭到我们兽族后方,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反其道而行之,通过水路杀到他们地腹地呢?”

大长老皱眉道:“铁熊的想法也不是不可行,但据说你们捕获的水中魔兽阿斯莫阿只有十八头,这样算来总的运兵能力有限,不可能调动大军到人类的后方去啊。”

“不,大长老,您想过没要,我们不是要调动大军过去将人类灭国,只需要有个数千精锐战士来到敌后方,就可以执行游击战,专门破坏人类的后勤补给线。如果人类连后勤都没办法保证,他们怎么和我们打消耗?”

这时哈里发也有了疑问道:“铁熊,你的想法是好,但会不会风险太大?人类大败之后万一在水路的另一端出口设伏,防止我们反击,我们运兵过去岂不是自投罗同?”

我摇摇头道:“这点不用担心,水路的另一端出口是西斯公国的最大内湖,不像血湖这么小可以设伏。而且,十八头阿斯莫阿在那么大的一个湖中,根本就没显山露水,我们完全可以找一个偏僻地方登陆。”

对于我的这个作战计刻,大家又详细的讨论了一下,以确定其可行性。

如果真要突袭到人类后方,那么我们兽族出动的部队肯定要是最精锐的,最佳的选择当然就是“兽神之锤.至于补给,则完全不在我们的考虑之内。我们的任务是什么?是去破坏的人类的后勤补给线,就算我们兽族再老实,在这战争时期干点顺手牵羊的事也不难吧?

我们运兵的机会只有一次,因为在西斯公国的腹地可不像不归冰原那些兽迹罕至,我们数千兵力运到那里,肯定会被人类发现。他们就算再笨,也会明白我们是通过水路而来,自然不会再给我们第二次运送援兵的机会。

“兽神之锤”的总兵力不过五百,我们一次运送的兵力可以有数千,其余的兵员选择,自然是按最优秀的战士来挑选了。

总之,这支远征的游击队,一定是一支我们兽族最强大的部队,至少都是以一敌十的精锐组成。如此一来,这者游击队所能发挥出来的战斗力,绝对能够让人类觉得头痛。至少,随随便便的来个几万围剿军,肯定对付不了我们这支游击队。

同时,我们会通知“变色尤”部队与这支游击队全力配合,及时通报人类的各种信息,绝对会给人类的后勤线以致命的打击。而且,人类军队的大规模调动肯定没办法瞒过“变色龙”的耳目,这样一来我们这支游击队,就能够尽可能的避开人类的主力军队,给他们制造更多的麻烦。

最重要的是,我们这支游击队别的装备不说,祭祀纸符肯定是要管饱的,这也是保证这支游击队发挥最大战斗力的最佳方法。

大长老也给我的这个计刻提供了一颗定心丸,那就是辅助型的祭祀纸符也研究成功了。如此一来,“兽神之锤”所能暴发出来的战斗力,将会更加惊人。同时,也给大量狂战士提供了加入这支游击队的可能,能够使我们这支奇兵的实力更强。

抽调如此多的兽族高端战力深入到敌人的后方,这个作战计划大胆而且冒险,万一这支部队作战不顺,被人类给包了饺子,那我们兽族的损失就大了。但风险越大也就代表收益越大,这么强大的一支部队如果能够顺利深入到敌后,那就是插进敌人内脏的一枚尖钉,就算不能一下子要了对方的命,也能叫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游击战,永远是处于弱势一方的不二选择,现在有了这么一个给人类制造麻烦的机会,我们是怎么也不会放过了。

于是,再商量了一些细节之后,这个游击作战的计划终于被大家认可,接下来的一步,就是要精挑细选参加游击战的兽选了。

一头阿斯莫阿能够运送四百人类士兵,我们兽族战士的体形普遍比人类大,这个运兵量肯定会下降到不足三百,十八头阿斯莫阿运送四千兽族兵力无疑是我们最佳的选择。

第十二章 潜行与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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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兽神之锤”的成员,肯定要成为游击队的成员,另外则还要从金汤要塞的战士中挑选出一批杰出的兽族,以凑足四千战士之数。

我特别提出调豪猪族的箭豪卓尔斯到游击队中听用,并要求他带同一百名他认为信得过的弓箭手。理由很充份,如果要和人类打游击战,还有比单尔斯这样的神箭手更好用的吗?

另一个被我点名的兽族,就是高斯了,我同样要求他带领一百名鹰族空军加入到游击队,因为论起侦察能力,没有再比鹰族空军更强的了。

布伦特大长老也安排了一百名懂得制作祭祀纸符的祭祀参加了这支游击队,有了他们随军,就能够保证给我们源源不断的提供纸符。至少,用在偷袭方面,这百名祭祀的纸符产量应该能保证我们的需求了。

同时,大长老也将现在所有库存的两万张祭祀纸符全交给了我们这支游击队,以追求我们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最大化。

所有的兽族战士选拔,都是在秘密情况下进行,被挑选出来的战士也立即被隔离,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那个兽族叛徒,我们可不想这个游击战的策略被人类给事先知道。

总的来说,以金汤要塞的庞大兵力,只是从中挑选出四千精英难度并不算大。其中,以莱因哈特为首的“兽神之锤”,以单尔斯为首的百名弓箭手,以高斯为首的百名鹰族空军,都可以算是由我的熟兽所指挥的嫡系部队。

当他们听到这个游击作战计划后,兽族天生就喜欢冒险的天性也从他们的骨子里进发出来,除了兴奋之外他们全然没有觉得这么做有什么危险。

要知道,近五百年来,我们这支游击队可说是唯一进入到人类领地作战的部队,这样的一个殊荣,足以让任何兽族战士都觉约热血沸腾。

三天之后,四千兽族战士都已经聚齐,在我的带领下,以执行秘密任务为由,离开了金汤要塞。我们此行,显地十分低调,不想引起任何方面的注意。但是,一但我们这支队伍的大名开始在大陆上被传唱时,就是我们名震天下之时!

为我们饯行的只有小丫、大长老、安希、哈里发、凯瑟琳等,大长老为我们这支队伍送上了祝福,而哈里发则是和我紧紧的拥抱了一下。

清真意切的道:“保重!”

我点点头,道:“放心,我会带着这些最勇敢的兽族战士,做下震惊整个大陆的壮举。然后再平安无事的回来。”

在面对凯瑟琳时,我则是有些不自然,毕竟从她地眼中,我看到了太多我不懂的东西。好在安希一直在凯瑟琳的身边,使我少了几分尴尬,和她们为匆道别后,我就慌忙逃开了。

最后,和我两两相望的是小丫,接连不断地战事,使我们这一段时间聚少离多。但在我们的心中,却从来没有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会越来越远。

“铁熊哥哥。一路顺风,小丫会永远和你在一起!”

我明白小丫话中的意思,做为生命共同体。我们早就紧密联系在一起,变的密不可分了。

“小丫,你在金汤要塞等着我,最终我们会凯旋而归的!”

和小丫做完最后的道别后,我向大家挥挥手,义无反顾的带着这支兽族队伍踏上了征途。

陆地行军,速度当然比不上我在空中飞行。但我们这支部队集中的可是兽族精锐中的精锐,连夜赶路其速度也不是普通部队能够比拟地。

六天之后,我们就安然抵达了北方防线。

现在的北方防线,是围绕着血湖而建,我暗中向卡恩表达了来意,并出示了小丫与大长老共同签署地密令。

在了解到我们准备游击作战的计划后,卡恩先是震惊,然后才表示出了由衷的佩服,看着我们这些兽族战士地眼神也变的不同。这是一种战士对战士所表达的尊敬,毕竟我们孤军深入到敌后,等于是拿着性命去冒险,如此视死如归的豪情,当然值得尊敬。

从俘虏中将两名牧者征召过来,我和菜因哈特各自控制其中一个,由他们指挥被我们俘虏的十八头阿斯莫阿,进行这次游击战的第一步:秘密运兵!

这两个放牧者可不是什么英勇不屈的战士,当性命被我们捏在手中后,也不敢玩什么花样,吹着口哨将被我们放养在血湖中地阿斯莫阿给召唤到了岸边。

随着阿斯莫阿破冰而出,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等没见过这种奇怪魔兽的兽族,个个都啧啧称奇,谁又能想到靠这个大家伙,就能在水底航行呢?

和我们事先的估计差不多,十八头阿斯莫阿刚好能将四千兽族战士给装下。在阿斯莫阿的腹中,并不像我想像中那么差,除了黑暗一点外,并没有什么太过难闻的气味。想想也是,阿斯莫阿并不是什么肉食性魔兽,它的胃部唯一作用就是用来过滤水中的浮游生物或是搞运输,自然没有因为消化而散发出的腐蚀气味。

当然,这么多兽族战士都挤在一个空间中,空气就显的有些稀薄起来。不过阿斯莫阿的巨嘴边上,也有着发达的鳃系,隔段时间就能够给我们转换一些空气。虽然这空气的供应量有限,但却能够保证我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我知道,这一潜行下去,最少也要花个四五天时间才能达到目的地,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养精蓄锐。兽族战士们没事做就呼呼大睡,我则是在这么一个特殊的坏境中抓紧时间修炼玄天诀。

除了阿斯莫阿在缓缓的替换空气之外,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可说是一个活体中的密闭空间,我还真没尝试过在空气在如此稀薄的情况下进行修行。

在真气运行一个周天后,我就觉得在这种坏境下,真气的运行速度慢了许多,而且对天地元气的吸收也几乎完全停止,毕竟阿斯莫阿做为一个活体,它的体内和外界天地自然而然的有所屏障。

这种古怪地修行感觉,我以前从没体险过。所谓的真气周天运行,全是以快速为目标,毕竟每远行一个周天,真气自然就会浑厚一分。但现在我的情况却是反其道而行之,真气的运行速度越来越慢。

一个个周天搬运下来,我的真气慢慢进入到一个几乎停止不动的古怪感觉中,这对早已习慌真气永远川流不息的我,实在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真气运行越来越缓,在经脉中停滞不前。而后段的真气却慢慢挤压上来,最终在我地经脉内形成了一种古怪局面。不再流动的真气越聚越大,就像是一个逐渐膨胀的气球,将我某一段的经脉充大到十余倍。却偏偏又不能继续向前。

越聚越多地真气让我五内如焚,有种像要爆炸开来的感觉,这几乎是一种走火入魔的先兆。玄天诀是号称不起心魔的最温和的玄门正宗修真功法,却被我练的要进入走火入魔的窘境,实在是有损玄天诀的赫赫威名。估计出现这种现象,还是和我修炼时的这种独特坏境有关。

现在无人给我护法,黑暗中旁兽也不可能发现我的异状,但我自己却是有苦说不出。内火越聚越多,我觉得自己地血液都要沸腾起来,而此时我浑身的肌肤。想来也肯定是如火般地血红。

我心头暗暗叫苦,难道我一身的修为。就要莫明其妙的毁在这里?

给在这时,阿斯莫阿刚好进行了一次换气,一股徐徐地清风从我身边拂过。就像是给我原热的身体降温一般。

停滞不动的真气突然像是找到了一个宣泄口,又像是在一雄火药上点燃了一个火约引,猛然向前方冲了出去。如此多积压并膨胀起来的真气,比起我的经脉粗壮了十倍有余,就这么一下冲出去,对我经脉造成的冲击之大,可想而知。

好在我的经脉经历过破而后立地洗礼。再加上生生造化丹的强大功效,坚韧之处远远超过常人,居然让我撑过了这一次真气所带来的强大冲击,没有落个经脉暴裂的下场。

说起我现在的感觉,就像是有一个大气球突然钻入到了我的体内,在瞬间将我的经脉扩充了十余倍,然后一路汹涌向前,对我的全身都带来了次巨大冲击。

片刻之间,庞大的真气团就绕着我的全身走了一个来回,然后突然之间悄无声息的散开,变成了一道道涓涓细流,缓缓的填充到了我的经脉之中。此时,那些好像被真气扩大了十余倍的经脉,也收缩回来,变的和先前一般并无二致。

这一切,好像都只是我的错觉,因为此时我的体内平静如常,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我暗暗用内视之法观察了一下体内,终于确定了一点,现在我的修为又有所大进。表面上看,我的经脉和先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庞大真气团的冲击却是实实在在所发生过的事,收缩回来的经脉除了更坚韧之外,更像是从内到外都被改造过一般。

如果说,我以前的经脉只是一条条普通道路,供我的真气川流其间,那么现在这些经脉则全部变成了高速公路,能够让我的真气用最快的状态在其间飞速运行,不会引起我的任何不适。

从真气的总量上来说,这次的修行没有给我带来太大的收获,但我真气的运行速度比起以前却快了一倍都不止。这样一来,除了可以使我的修行速度倍增之外,我发招运气也比以前更快,等于大大提升了我的战力。

自从用这兽身开始修真以来,接连几次都出现过我上一世从来没遇到过的古怪状况,也许这是我自己胡乱瞎练,摸着石头过河所要付出的代价。好在我的运气不错,这几次都是涉险过关,还使自己的修为有了极大的进步。看来,到了这个异世之后,老天爷还是挺照顾我的。

我从入定中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身边还是一片黑暗,周围都是各类兽族此起彼伏的鼾声,看来我们依然停留在阿斯莫阿的腹中,并没有到达目的地。

刚经过一次凶险的修行,我现在也不敢太过玩火,只是静静的打坐,调整着身体的状态,不敢进入到深层次的修炼之中。

大约又过了一天左右的时间,我感觉到身周突然开始了一阵巨震,显然阿斯莫阿是做了什么大的动作。

修真功法中有夜视之术,我上一世更是精通此道,那名放牧者一直就在我身边不远处,我凝神看去立刻发现了他的所在,当即伸手一把将之抓住,沉声问道:“怎么回事?”

那名放牧者知道我有着圣级的身手,那有胆子不回答我的问话,连忙颤声道:“刚才肯定是从地下水道中出来所引起的震动,因为水道入口处有巨大水流的冲击,阿斯莫阿的身体才会暂时失去平衡。不过,现在我们肯定已经来到了西斯公国的内湖之中。您看,现在不就平稳多了?”

我哼了一声道:“如果目的地已到,你就赶快安排一下我们登陆。你也知道,我们兽族做事,向来是说一不二,你只要好好配合,我们自然不会伤你性命。”

那名放牧者连连点头,也没考虑我在黑暗中是不是能看到,然后一连声的道:“您放心,西斯公国的内湖宽广,适合阿斯莫阿登陆的地点就有数百个之多,其中北方湖边有一片滩涂,周围还有一片树林遮挡,是一个十分隐蔽的所在,现在我们就是向那里而去,保证能够让诸位兽族的英雄安全登陆。”

第十三章 情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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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拍了拍放牧者的肩头,以示对他的信任,然后运气低声向已经醒过来的各位兽族战士道:“各位,请做好登陆准备,等待着我们的将是一场艰苦战斗,但我们是在为兽族的明天而战,兽神与我们同在,神利与光荣一定属于我们!”

在这个封闭的空间内,我的声音缓缓传入了各位兽族的耳中,虽然他们无法用“兽神万岁”的口号来回应我,但我知道他们的心中和我一样,都对胜利充满了满望。

随着一阵轻轻的颤抖,我感觉到阿斯莫阿已经停止了前进,同时一片漆黑的腹腔,也从前端露出了点点微光。

放牧者欣喜的道:“到了,阿斯莫阿靠岸了。”

经过了这么长时间沉闷无比的潜行,众多兽族早就憋的不耐烦了,一听说靠岸就几乎是准备一拥而出。我连忙喊道:“大家先等一会,我出去看看情况再说。”

我的威信还算是能镇住这些兽族战士,他们立刻安静了下来,而我则是一个纵身,向阿斯莫阿的大口窜了出去。

也不能怪我如此小心,血湖一战中,因为被我们半途伏击,五万人类精兵就在阿斯莫阿的肚子里死了个不明不白。这阿斯莫阿用来运兵虽然是出乎意料,但万一被别人伏击,却是一个只挨打不还手的尴尬局面。现在我们等于是踏上了人类的地盘,自然一切要加倍小心。

很快的,我从阿斯莫阿的体内冲了出来,只见四周的天色不算太亮,现在应该是黎明时分。

确实如那名放牧者所说这里是一片还算广阔的滩涂,沿湖岸边都是白花花的鹅卵石,总共十八头的阿斯莫阿,都张大着嘴趴在岸边,从其他的阿斯莫阿嘴里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兽族战士走了出来。

我看了一下四周坏境。数百米之外是一片小树林,将这片滩涂围在中间,这里确实是个十分隐蔽地所在,而且我也察觉不到四周有行么异状。毫无疑问,我们现在登陆是绝对安全的。

于是我向阿斯莫阿腹腔里的兽族传话,大家可以放心的出来了。

大约半小时后,四千兽族战士已经整整齐齐的列队站在了滩涂之上,而那两名放牧者吹了几声口哨后,阿斯莫阿就主动潜入水中。消失不见。

在这个庞大魔兽肚子里呆了好几天,不少兽族战士出现了晕船反应,正趴在地上吐呢。这也怪不得他们,要知道我们算是第一批进行水下旅行的兽族。出现一些不适的反应实在是很正常。

现在我们已经算是神不知见不觉的安全登陆,那么按照事先的计划,就要和“变色龙”部队取得联系,获取与人类有关地情报。只有在大量情报的支撑下,我们的游击战才能达到目的。

我任命莱因哈特为这支队伍地副统领,暂时带领着大军就在这片滩涂休整,我则和高斯出去打接消息,争取早点和“变色龙”联系上。

西斯公国的这个最大内湖名为“贝尔塔斯”,有着无限广阔的意思,我们的大军藏在这个隐蔽所在。一时半会也不用担心被发现。至于我和高斯,都能够飞行。打探消息、查探地形自然是最为方便。

按照我们事先所了解到的情报,离这里大约五十里之外,有着一座莱云顿城。算是西斯公国的一个中等规模城市,常住人口差不多有八十万,算是比较繁华了。

“变色龙”部队在菜云顿城设有分部,负责人是一名狐族,名叫威廉,在城中的拥兵公会担任书记官,并以此来掩护身份。

要知道我们兽族和人类大战多年。“变色龙”部队除了用与佣兵相关的职业来隐藏身份外,再没有别的途径可选择。威廉担任一城佣兵的书记官,确实是一种最好地情报联络员的掩饰职业,而且我们兽族地情报人员都是分散在各个拥兵团内,没什么再比他这个书记官更容易收集资料的了。

“变色尤”在人类社会发展多年,总算是吸收了不少见钱眼开的人类为其下线,这几年来地情报越来越有价值,为兽族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

我和高斯身上都带有正式的拥兵徽章,来路也很简单,直接找塞勒订制的。有这位蓬菜国的大长老为后台,我们的身份就是货真价实的篷莱国佣兵,不会有任何人会怀疑。

五十里的距离用不了多久我和高斯就已经飞到,在靠近城墙前,我就和高斯落到官道上,向莱云顿地城门走去。

现在是早上,而莱云顿算是比较繁华的中等城市,在官道上已经有不少的人影。除了一些做生意的商队,还有的就是一些走亲仿发的普通老百姓。

我和高斯胸前挂着佣兵徽章,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引来了不少人的测目。要知道人类国度中兽族佣兵的数量不算是太多,特别像我这样强壮的熊族,以及高斯这样可算是特殊兵种的鹰族,就更为少见了,一路上引来不少人类的侧目。

我和高斯的感觉也有些怪异,就这么明目张胆的和人类走在一起,实在是我们以前没想过的。由此可见,那些情报部门的兽族,每日每夜的和那么多人类打交道也会觉得习以为常,应该是有一个适应过程吧?

同人类和平相处,对兽族来说还真是一门学问。

城门前有一小队人类士兵在盘查,看过我和高斯的佣兵徽章后,没做任何刁难的就把我们放了进去。

说起这些人类也怪,明明和我们兽族是死敌,但只要成为佣兵,那些人类就不会为难你,可能在这些人类看来,只要为他们工作,就不算是敌人吧。

进城之后,我们打听了一下拥兵公会的所在,就直接向那条大街而去。

佣兵是一个高危险的行业,但同时也有着高收入,莱云顿城的佣兵公会座落在城内最热闹的大街上是一栋极显会华的建筑,十分醒目,我们几乎没走什么冤枉路就将其找到。

凭着佣兵徽章,我们顺利进入了公会之内,立刻有一个一脸甜笑的女招待走了过来,笑眯眯的道:“两位兽族的勇士,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我点点头道:“我们要找书记官,看有没有什么任务可以做。”

女招待立刻道:“愿意为您服务。”说完。就将我们领进了一间单独地办公室。

按照规矩,佣兵接任务都要到书记官那里进行登记,完成任务后还要回来核销,以确定所能得到的经验奖励。经验值越高的佣兵。所能享受的待遇自然会更好,也能拥有极大的名声。通常来说,负责记录兽族佣兵事务的书记官,都是由兽族担任,所以我们用这种正大光明的方式来和威廉会面,反而不会引起任何怀疑。

这间办公室并不大,除了一名中年狐族正在一张办公桌上奋笔疾书外,就只在桌前有一排用来招待访客的座椅。

“威廉书记官,这两位兽族勇士是准备来接任务的,希望你们能合作偷快。”说完。这名女招待就掩上虏门出去了。

威廉抬头看了看我和高斯,神色如常地道:“请坐。”

身为一名情报人员。沉稳老练是其基本素质,我们不觉得威廉的表现有什么不妥,与是大大方方的在他面前坐了下来。

“请问。两位想接什么样的任务呢?我会尽量符合两位地要求,这也是我唯一能为两位效劳之处。”威廉例行公事的说着一套官方话语。

我也是一脸平静的开口道:“这次我们想接一个能够独力去完成的

任务,但最后的收益要能够归于整个群体。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任务呢?“

说着,我将右手伸了过去,平摊在威廉眼前,在我手中,是一面金色的比豪王军令,这也是我身份的证明,威廉依然神色不变。拍拍脑袭道:“这样的任务还真是有点麻烦啊,让我好好想一想,也许能够找到一个适合你们的任务。”

在回应我地同时,威廉的手中清落了一张白色地纸片,落在了比豪王军令上。我缓缓的将手收回,这张纸片自然也就落在了我的手心中。

“这样吧,位于北方地索尔村有一个任务还不错。”看到我将纸片收好后,威廉一边在桌上的一个笔记本上写些什么,一边开口向我道:“经常有魔兽去骚扰那个村子,如果你能消灭魔兽,除了会得到一笔佣金外,索尔村还会给你颁发英雄锦旗。这面旗帜是可以个人和团队共同的,不知道这样一个任务合不合您的要求。”

“好!”我简短的点了点头,然后用自己的佣兵徽章,在威廉的那个笔记本上盖了一个印章。

这样一来,也就等于我正式接受了一个佣兵任务,如此做地目的,当然是尽可能的掩护威廉的身份。

办完这一切手续后,我和高斯立刻起身告辞,这时威廉站起身来,向我们道:“祝一切顺利!”

只到此刻,我才从威廉的眼中看到一股热切的眼神,于是我回过身来,简短而又响亮的回答了他两个字:“放心!”

从威廉那里得到了我们想要的情报,我和高斯立刻毫不停留的从菜云顿城的北门而出,这样做也是为了尽可能的掩饰身份,就算在城中有人会跟踪监视我们,在看到我们接了一个北方村庄的任务后再从北门而出,应该也不会有任何怀疑了吧?

差不多走出了十里之后,我确定绝不可能还有人跟着我们,才和高斯一起冲天飞起,回到了贝尔塔斯湖边。

四千兽族战士在莱因哈特的带领下,老老实实的留守存那片滩涂,甚至在小树林间也布置了不少暗哨,再加上有鹰族空军的巡视,我和高斯刚刚出现在湖边,就已经被他们发现。

对于菜因哈特的这些部署,我大表满意,他不慌是我们兽族最强部队的大队长,处理起这些事情并井有条。现在我们是孤军踏上了人类的领地,自然应该加倍谨慎小心。

将莱因哈特、卓尔斯等领军兽族召集到一起后,我们一起传阅了威廉递给我的那张纸条。

纸上内容是用兽族文字所写,浅显易懂。主要内容说的是由于莱云顿城是最靠近贝尔塔斯湖的一座大城,这次人类向兽族北方防线发起突袭,就是选择菜云顿城做为后勤基地。

按照人类的计划,还要出动一次阿斯莫阿,这最后一次运送是以物资为主,只配备有五千名押运的士兵,其余的全是大量后勤物资。

这一批物资数量不少,但也不需要全部阿斯莫阿出动,大约只出动五十头就足够了。只不过人类左等右等,二百五十头阿斯莫阿根本就没有回航,很显然是出了意外。最近,从十万大山中传出了我们兽族血湖大捷的消息,使人类不得不相信他们的这次突袭计划,彻底的失败,只落得一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于是,这一批物资再存放在菜云顿城,可说是一种浪费,于是人类做出决定,就由这五千运粮兵,押送着这批物资去支援前线。我们来的时间可说是正好,因为这支部队的出发时间就在明天。

押送这批物资的人类士兵只有五千,这么点军力对上我们兽族的四千精锐,那还不等于是轻轻松松的吃下?

出现这种情形,不能怪人类粗心大意,要知道他们又怎么可能想到会有一支兽族的精锐出现在人类国度的腹地呢?

威廉的纸上,已经注明了这支人类运粮队的出发时间与行进路线,现在完全够时间让我们从容布置。

人类向我们发动过偷袭,现在是我们回报他们的时候了。

第十四章 伏击与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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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运粮队的行进路线是从菜云顿城的南门出发,然后沿着官道行走约三十里,就会到达一个人迹罕至的山谷。这个山谷并不太大,地势也不算险要,但位于人类的必经之路上,算得上是一个绝好的埋伏地点。

人类运粮队只有五千兵力,这么一点战力还不放在我们眼里,我们现在所要考虑的是怎么将敌人来个一网打尽。

只要能够将敌人全部干掉,虽然会使他们对一支运粮队突然消失的事感到奇怪,却不会在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事实上是有兽族的一支孤军深入到了他们的腹地。

我们这支队伍暴露的时间越晚,就越有利于我们行事,自然也会给人类造成更大的麻烦。我们选择这个山谷,就是看中了它在地理上的特殊性,只要我们将山谷的两头一堵,这支运粮队就算是交待在这里了。

想想我们这里有四千兽族精锐,其中超过半数是实力强横的狂战士,再加上百名久经战阵的祭祀,百名可说是数百步都能穿扬的神箭手,以及百名飞行速度奇快的鹰族空军,以如此豪华的阵容,将这支运粮队全灭也只是在弹指间的事。

我们突袭到人类的领地内,身上所带的补给并不多,这么快就有一支运粮队送上来给我们当靶子,可说是一切都进展的无比顺利,就像是兽神真的在保佑我们一要。

利用天黑的时侯,我们早早的就移兵到了那座山谷,然后兵分两路,一前一后的在出入口设伏。同时将祭祀和弓箭手埋伏在两旁地山壁之上,只等人类的运粮队进入到这个山谷中,我们立刻就可以来个关门打狗。

大约到了将近正午时分,人类运粮队的踪影,终于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中。

打头的先锋队约有百余骑。全是轻骑兵装备,应该是人类地斥候部队。仅从这一点看,人类军队在各类军种上的搭配,还是有其独到之处,虽然只是一支普通的运粮队,但也知道派出斥侯先行探路,工队则跟在后面。

人类的单兵做战能力远远不如我们兽族,但在大型会战中却总是他们能将我们兽族打败,并不是没有原因。要知道在这个冷兵器时代。

合理的兵种搭配以及最为适用的阵型,都可以将军队的战斗力发挥到极限。

可惜我们兽族的协调性太差,小规模的精兵可以培养出来,但要想将一整支大军都训练地如脑使臂、如臂使手,估计就算是兽神重生,也是没这本事了。

不过,这也许就是我们兽族和人类的不同之处,在战场上我们依靠的武勇。而人类则是更多的依靠整体配合作战。我们在战场上体现的是力,而人类则在战场上表现的是艺。算是各有所长。

这坐山谷是西斯公国的腹地而且位于官道之上,一向都比较安全,人类的斥侯也只是象征意思地查看了一下,并没有把侦查特别的放在心上,在看到一路通畅后,再没有继续向两山上查看地情况下,就示意一切安全,大队可以前进了。

战场上有时候就是这样,只要你一个小小的疏忽。换来的可能就是全军覆没的后果。只不过,这一次人类已经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人类的这支运粮队,除了斤候之外,全都是由步军组成,其中还有着三百弓箭手编制,而这些弓箭手,就是我们的第一打击目标。

人类用来运送粮食物资的并不是马车,而是使用的牛车。主要原因是一来现在是战争时期,马的价值远远大于牛,二来牛车地负重更胜于马车,这支运粮队又不赶时间,理所当然的就选牛车来做运输工具了。

用牛车运粮,使得这支运粮队的行进速度并不快,当他们的前队还没走出山谷时,后队就已经全部涌了进来。此时人类的队伍如一条长蛇般的直列在山谷之中,简直处处都是破绽,此时正是我们最便的出手时机。

当下我毫不客气的长啸一声,御剑飞身而下,在人类掌旗士兵的头顶盘旋了一圈后,顺势已经将其军旗斩下。

人类军旗的倒下,等同于我们兽族吹响了进攻的号角,所有的战士此时都不会手软。随着一声几乎整齐的就像是一根弓弦弹动的声音响起,一百支羽箭齐头并进,疾如闪电的从两壁山上射了下去,立刻就将百名人类弓箭手射翻在地。

于此同时,祭祀们也出手了,虽然他们吟唱的咒语各不相同,但定点打击的目标却是一样,片刻之间又是百名弓箭手倒地。

突然的变故让人类一片惊慌,还没等他们做好战斗准备,第二拔羽箭就破空而至,将人类最后的百名弓箭手也当场射杀。失去了远程部队的支援,眼前的这支人类军队,同待宰的羔羊也差不了多少。

祭祀同弓箭手轮番出手,从山壁之上向人类尽情的宣泄自己的火力,而失去了弓箭手后,人类连还击的余力都没有。

人类指挥官在突遇袭击之后,还想发布命令让部下稳守反击,但我在斩掉军旗之后,早就盯上了他,还没等他将命令传达下去,就已经一剑飞斩过去,取下了他的大好头颅。

失去了指挥官的人类,顿时就像无头苍蝇般的乱窜,前队妄想着能从出口冲出,后队则想尽快的退出山谷,使的局面更加混乱。

我们兽族伏兵牢牢守住了山各的出入口,冲上前来的人类不过是送死罢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后,谷中的人类运粮军已经全部被消灭,而我们兽族战士除了有几十名轻伤外,无一战死。

一战歼敌五千,兽族却没有一名战士阵亡。这深入敌后的第一战,还真算得上漂亮。我们甚至连祭祀纸符都没有出手,就轻松的取得了这一场大胜,像祭祀纸符这样宝贵地资源,还真用不着浪费在这里。

我让菜因哈特率队将战场上打扫了一遍。有些还没断气的人类伤兵也被补上了一刀。这可怪不得我们兽族残忍,因为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而且我们是准备来打游击的,怎么可能收容俘虏?

牛车散乱在山谷之中,我们很快将其集中起来,尽可能的取足了补给用品后,然后燃起一把大火,将这片山谷焚为一矩。

五千人类士兵的尸体,以及大部分我们还没取走地物资。再加上这一战所留下的痕迹,全被这一场大火给烧了个干净。等到人类发现这里火起,赶来查探时,我们早就远遁至数十里外了。到时候,留给人类的肯定是一头雾水,他们肯定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场大火就能将整支运粮队烧的片甲不还?

漂亮的干完这一票后,我们大部队急匆匆的向南方而退。在我们这批兽族战士中,有不少都是精通隐迹藏形的好手。由他们出手能将我们大军行进过后的痕迹尽可能的消除,这样也就减少了我们暴露地可能。

我们报军的方向尽量是往偏僻处走,到了天黑时分,就随地驻扎在一片小树林中,略为修整一下这两天来的疲劳。

天豪豪亮时,我和菜因哈特、卓尔斯一起,正准备招呼大家启程,高斯就一脸沉重神情的来找我:“铁熊将军,我们的部队被人类发现了。”

我一惊,怎么这么快就暴露了行踪?于是开口问道:“是人类的斥候吗?来不来得及将他们拦下?”

高斯摇摇头道:“不是人类的斤侯。只是普通的老百姓。”

“普通老百姓?他们怎么可能找到我们?”一时之间我大感惊讶,对于我们兽族那些隐藏容迹地高手来说,怎么可能连普通人类老百姓也瞒不过去?

高斯继续摇头道:“我们被这些老百姓发现,只能说是凑巧。昨晚我们驻扎的这片山林,在不远处有一个人类地小村庄,令天旱上有两名农夫进树林来砍柴,刚好发现了我们的临时营帐,我安排空军追了下去,已经将那个村子监视住。那个村庄并不大,顶多只有三百左右的人口,但我们下一步怎么办?还请做出指示。”

我苦笑一下道:“这么偏远的地方,居然还有人类的村庄?”

其实这一点我们兽族早有觉悟,在人类国度可不像在我们十万大山,由于国土面积有限,而人口数量又多,人类早就将可以生存的地方利用了个干净。我们这么大一支队伍,就算有情报支撑,专捡一些偏僻的地方隐藏行踪,也难保不会被人类发现。只不过,我没想到这个时候来的这么快。

这时,在一旁听了半天的莱因哈特发了话:“如果被人类发现了,那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可想,只能是屠村灭口!”

菜因哈特说这话时神色如常,就像是再平常不过地一种语气,反而将卓尔斯吓了一跑,连声道:“屠村?这怎么行?那些人类只是平民,又不是军队,我们怎么能够随便杀他们?”

“不杀他们,那么要不了多久,我们这支队伍就会被人类发现。”

菜因哈特的语气依然平静:“能够隐身在暗处,对于我们这支孤军来说,就会多增加一些安全。我可不想因为同情这些人类,而让我们兽族的战士蒙受损失。”

我的心头如一团乱麻,一时想不明白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从本质上来说,我修真求天道,不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心境都可算得上喜良,从来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更别说这种动不动就屠村的血腥之举。但我隐隐的又觉得菜因哈特的话很有道理,我们现在身处战场,像这样的同情心对我们这些铁血战士来说有必要吗?

我将求助的眼光望向高斯,发现他的眼神也有些迷茫,显然是拿不定注意,与之相同的还有卓尔斯,唯有莱因哈特还是一脸平静表情。

这也难怪,高斯和卓尔斯都是平民出生,对于这样视普通人性命如草芥的举动,天生就有种抵触心理。而莱因哈特呢?他是正宗的铁血军人,一辈子都在战场上打滚,别说杀掉数百人。就算足一口气干掉成千上万,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但我是这支兽族军队的主帅,做出决定的应该是我!但我要怎么选择呢?

我不是刽子手,如果让我一下子下令杀掉数百无辜的人类,我的心里确实会闹腾的慌。但是,如果因为我的一念之仁,却将跟随我的这些兽族战士置身于危险之中,则是我更不原意看到的!

杀?还是不杀?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只到这时我才觉得,原来在战场上,有时候遇到的因难,比死亡还要难以面对。

良久之后,我勉强的抬起头来,咬牙切齿的喊出了两个字:“屠村!”

说完这两个字,我觉得全身有种虚脱的感觉,因为我终于明白到了战场上的无奈。

我并不想滥杀无辜,但现在我们孤军身处敌人的腹地,我的一举一动再不是我个兽的事,而是关系到四千兽族战士的生死。这些人类老百姓确实无辜,但只要我们在今天放过他们,那么我们这支部队的消息就会泄露出去,人类肯定会加强警慌,如此一来我们下一步的行动所遇到的麻烦就会更多,我们兽族的伤亡也会增长。

对于这些无辜而死的人类我是有愧疚,但对于跟随我的兽族战士,我却是负有责任,他们的安全才是我现在要考虑的第一要素。其实归根到底,不论是人类还是我们兽族,都是这战场上的牺批品。唯一不同的是,为了我们晚一点的牺胜,只好先牺牲掉这些人类了。

第十五章 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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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的口中行到屠村两字后,莱因哈特神色不变,向我敬了一个军礼后转身离去。

高斯和卓尔斯则是神色变的十分复杂,神色瞬间接连数变,最后才勉强定下了心神,同样敬了一个军礼后转身离去。

我的手在暗中紧紧握成务,指节都因为用力而变的泛白,深深呼了一口气后,才走到了营帐之外。

小树林间有一点没没的晨间雾气,现在正在慢慢散去。这是一个晴天,太阳已经从云层中冒出了头点点细碎的金光有些晃花了我的眼。

如果不是远处升起的一股浓烟,我相信眼前绝对是一副十分宁静的晨景。

杀人,往往是和放火联系在一起的,看来兽族战士在执行屠村命令的同时,也没忘了放一把火毁尸灭迹。

兽族战士的刀锋,一向都是饱饮敌人的鲜血,现在应该是第一次把屠刀伸向了人类的平民吧?

但我知道,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既然有了第一次,也就不愁第二次、第三次……

良久之后,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一起来报,人类的那个小村已经被彻底的根毁,全村一共三百一十四人,没有一个活口。

我点点头,带点苦涩的道:“知道了,各位辛苦了。”

此时我心头的感觉十分不适我根本不敢问这次被屠杀的三百多人

中,到底有多少老弱与儿童?也许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人,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祸从天降。但是,这就是战争,我们没得选择。

卓尔斯看了我一眼,突然开口道:“铁熊将军,今天我射死了三个人,三个手无寸筷的人!难道,我们这些兽族战士冒险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屠杀这些平民?”

我深深吸了口气,才缓缓道:“卓尔斯,谁都不想这样,但我们没有选择。我们这支部队,孤军来到人类国度的腹地,可说是执行一次必死的任务。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目的就是尽可能的打击人类地补给线,让他们无法和我们兽族进行消耗战。为了完成这个任务,那怕是我们全部牺牲,也在所不惜。现在的我们,不是勇士。也不是战士,而是死士!”

说到这里,我一把抓住卓尔斯的肩头,道:“我们不能够失败,如果我们没法完成任务,那么我们兽族终究会败在人类的手下,我们位于十万大山中的家园,也会像令天的这个人类村庄一样,被敌人屠杀、焚烧……我身为兽族。无比热爱着自己地来国,准道我们能眼睁睁的看着兽族亡族灭国?现在,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保存我们这支队伍的实力。因为我们所肩负的重任实在是太重太重了。为此。那怕是要我化身成魔,将屠刀对准那些平民百姓,也在所不惜!”

说这番话时,我像是在劝导卓尔斯,但实际上却是在说出自己地心声。守竟在我下达好村令之前,心中的那番天人交战,比起卓尔斯更甚。

卓尔斯呆呆的看着我,然后重重点了一下头,向我道:“铁熊将军,我明白了,相比起整个兽族的安危,我个人所谓的荣誉确实不算什么。今后,您下命令,我执行,再也不会有半点扰像!”

我拍了拍卓尔斯的肩,然后看着菜因哈特等,又说了一声:“大家,辛苦了!”

菜因哈特依然是神色不变,向我敬了一个军礼,默默的退了下去。

卓尔斯和高斯相视一眼也一起退了下去。

眼见着要走远,高斯突然回过头来,对着我道:“铁熊,你确实长大了,也成熟了,已经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能够独挡一面的兽族。我想,丹尼斯老师他会觉得高兴地。”

说完,高斯头也不回的走开,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默默回味。

诚如高斯所说,我成熟了吗?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x手,也许从此刻开始,这双手的颜色就会变成血红!

我地剑下,并不是没有收割生命,但像这样染上平民的血,却真地是第一次!

在这个异世,有因果报应吗?如果真的有,那么也应该让我独自去承受,与这些兽族的勇士无关!

此时,我只能如此祈祷了。

屠灭了这个村子后,我们的大军继续向西斯公国的南方推进,两天之后,就比较靠近西斯公国地朗姆镇了。

朗姆镇并不大,常住人口约有三万,但在西斯公国乃至整个大陆却是赫赫有名,因为西斯公国的特产朗姆酒就是出产在这里。

朗姆酒在地球也有,但是这个异世的朗姆酒与地球却完全不同,唯一巧合的也许只有这个名字。

地球的朗姆酒是用甘蔗酿造,但在这个异世,用来酿造朗姆酒的却是苦泉。

苦泉是朗姆镇内一个不起眼的小泉,看起来有种碧幽幽的颜色,放到口中尝一口,苦的能让你恨不得把舌头都割下来。这样的泉水当然不能用来饮用,但它惦偏却是酿酒的绝佳材料。

用苦泉酿出来的酒,除了色译翠绿、鲜艳欲滴之外,那入口的回味之绵长,也是这个大陆上其他任何酒都无比与之相比的。

在大陆通用语的发音中,朗姆就是苦的意思,所以苦泉就是朗姆泉,而由苦泉酿成的酒,自然也就是朗姆酒了。

朗姆镇就是围绕苦泉而建,虽然只是一个小镇,却有着酒都之名。

我们之所以接近这里,当然不是为了贪图朗姆酒的美味,而是为了执行我们新一轮的行动。

早在昨天,我们就收到了“变色龙”通过战鸽传来的情报。在莱云顿城附近有一支运粮队被全灭的消息,并没有引起人类高屋的足够重视,他们甚至认为这只是一些亡命的佣兵团残部,变成流寇后所为。现在人类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如何支特金场要塞的一战上。

有一支军需部队,在调集了不少物资后,准备输送到全场要塞前线。而他们正好要路过朗姆镇。

人类的军中虽然禁止饮酒,但朗姆酒做为一种高级名酒,算得上是一种奢侈品,不少地人类高级军官喜次。因此,军需物品中也要提供一些这种奢侈品。

人类的军需部队在来的了一定数量的朗姆酒后,就会借道南下。将这些物资运到前线,以支撑人类的消耗。只不过,他们在朗姆镇这么一耽搁,就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说实话,如果我们不是打游击,而是在搞恐怖袭击。那么攻击朗姆镇会是我们不错的选择。毕竟凭我们现在的实力,再加上有祭祀纸符相胁,将这个小镇给摧毁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要想做到全部歼灭,一个活口不留,显然是不可能。

为了尽可能地保持我们这支队伍的神秘,我放弃了攻击朗姆镇的想法,把目标镇定在了军需部队上。

这一次人类运送的物资,在价值上远远大于粮食。主要是一些兵器、羽箭、盔甲之类的军用物品,所以押运的军力也强大一些,足足有一万两千人。

不是我自夸,打败这支人类队伍很简单。但要想将他们全灭,就要动点脑筋了。

在离朗姆镇不远处。有一条绵延有十里来长地小溪,算是一个风景不错的地方,特别是两岸老柳依依、凉风习习,绝对是个休憩的绝佳所在。

押送这批物资的军官,并没有什么真实本事。因为是贵族出身才混到了这么一个军需部队指挥官的位置,以他那好吃懒做的个性,也不也真的踏足于战场之上。

自从押送这批物资以来,在这家伙的指挥下,这支队伍走走停停,进度如同龟速。莱云顿城都已经组织过一次突袭,前后耗时十余日,然后才张出了运粮队,进度比起这早出发十几天的家伏也邑不了多少。由此可见,这家伙真在是个磨洋工地行家里手。

只不过,这人类指挥官肯定没想到。他故意拖拉时间不上战场,却还是将自己送入了另一道鬼门关——被我们这支史上最强大的兽族游击队给盯上!

人类指挥官贪图享受,在朗姆镇上曾好好的腐败了一下,估计出发时酒还没醒呢。

现在的季节才刚过夏李,日头还比较毒,这人类指挥官肯定走不出多远,就会找地方体息,这像边自然是最好地选择了。只是,人类肯定不会想到,我们的埋伏也就设在这里。

我们兽族并不擅长药物,调配毒药也不拿手,但毕竟有着多年地狩猎经验,调配一些麻醉品还算是行。这一次出发前,我往“尼伯龙根指环”中塞了不少东西,这麻醉药就是其中一项。

在这个季节,西斯公国吹的是南风,而人类的军队正是往南方而去,在他们经过之后,我们兽族伏兵可以轻易的占取上风。

到时侯,我们会点起加了麻醉药物的引火物,升起地浓烟之中肯定饱含麻醉药的成分,顺风之下还不够人类喝几壶?就算浓烟吹到下风后会有所稀释,但还是足以让那些人类士兵变成软脚虾。来此机会,我们兽族发动攻击,自然能够将人类一战搞定。

人类的军需部队离开朗姆镇后,如我们事先所设想的一般,还没走出太远,那指挥官就下令在候边先行休整一下。而且,这位人类指挥官的警惕性更是提都不用提,他连斥候部队都没有安排,甚至不察看一下周围安不安全,就一马当先的找了一个阴凉地方体息起来。

摊上这么一个脓包指挥官,就连我对这支军需部队的命运都感到不值,他们的失败已经不可避免。

这一战,我们进行的非常顺利,同样只付出了零死亡的代价,就取得了战斗的胜利。

最主要的原因是,用火点燃后的麻醉约物效果比想像中的更好,大多数人类士兵在接触到烟雾后,几乎是哼都没有哼一声,就昏倒在地,成了待宰的羔羊。

少部分逃过毒烟袭击的人类士兵却因为没有指挥官的原因,没能组织起任何有效抵扰就被我们兽族摆平,放下武器成为了俘虏。

此时我的心肠比起以前也不知道硬了多少,在我的暗中示意之下,人类的得兵都被当场格杀,尸体也推倒在溪水之中。

被毒烟熏倒的那些人类,我们也没有手下留情,统统补上一刀后再扔到溪水里。

随着一万两千具尸体被扔到溪水中,就连溪水也给堵塞住了,积水慢慢渗流到了溪水两边。只不过,这时的溪水已经被染成了暗红色。

一把大火将人类的军用物资焚为一炬后,我带领着兽族战士扬长而去,只给人类留下了一副如同地狱般的血腥场景。

接连两次的行动都十分顺利,也毁掉了人类的两批物资,我想这个时候,人类就算再迟顿,也会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头吧?

只不过,人类要想在短时间内接请我们的底细,显然是不可能,既然我们准备打的是游击战,自然会好好的陪他们“游击”下去,不把人类弄的风声鹤唳、卓木皆兵,我们这次的游击战就不算是成功。

人类实力强大,就像是一个巨人,但我们这支队伍却是植入到巨人体内的病菌,只要我们能够保特战斗力,就可以一点点的从内部将这个巨人的健康给吞噬掉。最终,让这个巨人轰然倒下,也不是不可能。

朗姆镇一战之后,我们的行动小心了许多,尽量往最偏远的地区移动,不接到确切的消息,绝不会展开下一轮的行动。

唯一让我觉得有些难受的是,这一段时间来,为了保特我们行踪的秘密,已经有不下于五个人类村子被我们屠杀,死在我们手上的人类平民,也达到了数千之多。

我想,此时的我,再也不是那个善良的铁熊了,而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刽子手!

第二十三章 “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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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战我军胜利了,以孤军之力战胜近三十倍的敌军,虽然可以说是创造了一个不可思仪的战场神话,但这一仗胜的也算是侥幸。

如果人类再多个一两万的军力,恐怕他们能够继续和我们熬下去,等到我军狂战士“献祭”的功效一过,结果就会变成我军全军覆没了。

如果人类的兵种再精锐一些,比如说他们的重装骑兵,或者是斗室战队,魔法师部队也出现在战场之上,那么双方的伤亡比就不会这么悬殊,我军也没法坚持到最后了。

如果不是辅助祭祀纸符所起到的作用超乎了我们的想像,使的我军战力能够发挥到最大极限,我军也就不可能和人类拼到如此地步。也许,经过这一战之后,敌我双方都要重新认识一下辅助法术对战争的影响了。

虽然如果的可能很多,但有一点却是必须肯定,那就是我们兽族确实不负陆战甲天下的美名,这一战所打出的威风,恐怕很快就能在整个大陆广为传唱。

人类败退的方向是退往火焰峡谷,我们在衍尾紧追了一段距离后,也就慢慢停下了脚步。

人类此战虽败,但他们的整体实力还在,总不至于我会狂妄到让这千名战士向百万敌军挑战吧?更何况,我军剩下的主要战力全是狂战士,不得不提前做一下后撤准备,毕竟狂化状态的保持时间有限。

人类大军撤退也算是走的有章法,全军殿后的大约是千余名骑士,领军之人正是达维柯。我很有一种御剑冲上去砍了达维柯的冲动,因为这家伙在是算得上一个危险人物,今日放虎归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再有机会能将他搞定。

但是在达维柯的指挥下。人类阵型不乱,就算是我身为圣级,也没有强攻地机会,只好看着他安然撤退。

我看了看身边的莱因哈特,高斯,卓而斯等,经过一番浴血奋战之后,还能够活生生的站在战场之上,也证明了我们这支部队不愧是精锐中的精锐。

一地伏尸,满眼血腥。大战之后唯一给我们留下的,也就只有这些了。环首四顾,四周到处是血淋淋的一片,纵观我上一世加这一生。还从来没有过如此多的杀戮。

今天死在我剑下的人类有多少?一千还是两千?抑或是更多?……

这些人类也有着他们地家庭,有着他们的父母儿女,这样的一场战斗下来,到底添加了多少破碎的家庭?人类如是。我们兽族同样如是。

这就是战争地无奈啊!

人类的败军终于完全从我眼里消失了,我看了看一身浴血的同胞,突然从心中涌起一阵快感将不快统统抛去:有这些忠诚的伙伴陪着我战斗到此刻,我难道还有什么不满意地吗?

人类撤军之后,我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纠集一批大军再次杀来,现在也应该是我军撤退的时候了。

伴随着一声声不停怒喊:“兽神万岁!”我带着剩余的队伍又潜回到了深山老林之中。现在我们必须要休养生息一段间,毕竟狂战士们的恢复还需时日。而且人类吃了这么大一个亏,谁知道他们会不会为了挽回损失,再安排一个陷阱让我们钻呢?

躲在深山里的几天,我们除了尽量恢复那一场大战的疲劳外,还与“变色龙”取得联系,这才知道外界早就闹了个天翻地覆。

十万对三千五,却是我军笑到了最后,这一战对整个大陆所带来地影响,了说是极其深远。

首先。从那一场大战中逃脱的人类,经在可说是“谈兽色变”,狂战士那威武的模样。已经深深的映在了他们心中,几乎成为了无敌的象征。

几乎所有人类异口同声的说。我们这一批兽族肯定是将灵魂卖给了魔鬼,不然怎么会如此可怕?

对此,我只是冷冷的一笑,人类这算不算是给自己的失败在找借口?把我们这支队伍吹捧的越可怕,就越能掩饰他们地无能。至少,这些败军之将可以堂而皇之的称:“打败仗算什么?要知道我们的对手可是一支魔鬼之师,能够在同他们地对战中逃出性命,就已经算是不错了,难道你还妄想能够击败他们?

我们这支队伍的厉害之处被无限夸大后,三大公国都受到了极大地影响,由于怕受到我们这支队伍的袭击,各地的运粮队轻易不敢随便出动。开玩笑,十万大军都被兽族几千兵马给砸了个稀巴乱,只靠几千运粮兵能够保证运输队的安全?

随着这种害怕心理的疯狂滋涨,人类的后勤线几乎处于全线停罢的境地,这也使位于金汤要塞前线的人类部队,只能靠存粮渡日了。

就算在我们准备打游击战之前,也没想到能够这么快就有如此一个让我们满意的战果。

最夸张的是,我们这支游击队在人类传言中有了一个响亮的代号:杀神战队!

甚至于传到最后,人类还给了我们一个牛×无比的口号:“杀神满万,天下纵横!”

人类也真好笑,杀身满万?他们也不想想,就算集合整个兽族的力量,恐怕也凑不出一支万人部队,能够是单兵素质达到我这支游击队的水准。

从表面上看,我们这一仗赢得五彩无比,但实际上我们所付出的代价,也几乎到了兽族无法承受的地步,要知道这一战折损了兽神帝国多少精英?如果不是我们确实给人类的后勤造成了极大的打击,这个游击作战的计划,只怕就要宣布为失败了。

在这一场大战三天之后,终于又传来了一个让我们振奋鼓舞的消息:金堂要塞大捷!

原来,造我们深入人类腹地进行游击作战时,三大公园的联军已经攻下了金汤要塞的第四位城,将战火燃烧到了金汤要塞的城楼之下。

小丫和大长老亲自坐镇金汤要塞指挥战斗,一直就是采取比较低调的作战方针,虽然要塞暂时还是固若金汤,但战况是显得有些悬乎。

到了后来,人类知道了我所有率领的这支游击队的存在,通过战斗力对比,他们也不难发现我们兽族绝大多数的高端战力都聚集到了游击队中。这样一来,金汤要塞的守军虽然没减多少,但真正的强者却所剩不多。

有了这个发现后,人类就开始动脑筋想一鼓作气的将金汤要塞给拿下,他们欺金汤要塞强者不多,一口气将三大花园的都是战队全部要集中起来,准备出其不意的攻下金汤要塞的一段城墙,以此为缺口打下金汤要塞。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达维柯在调动大军攻我这支游击队时,没办法召来斗士战队和魔法师部队,因为那个时候人类的所有精锐,全奉命集中在金汤要塞的前线。

三大公国的斗士战队集中起来,足足有越过四千的编制,按照常理来说,如果我们兽族没有“兽神之锤”押阵,恐怕挡不住这支队伍的冲锋。

只不过,金汤要塞的大捷,正是因为我们兽族有了非常理的制胜器:祭祀纸符!

人类以为他们的斗士战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向我们发动攻击,却没料到我们兽族早就胸有成竹,整个金汤要塞的守军全都配备了足量的祭祀纸符。

从我这支游击队出击之后,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祭祀纸符的存量又达到了两万多,大长老则是一口气将所有的纸符都用在了这一战之中。

人类的斗士战队是有四千之多,但当他们向金汤要塞的城墙发起冲击之时,迎接他们的却是数之不清的纸符攻击。

两万多道祭祀纸符,由一万多名兽族守军不断的轮流轰出,其攻击的密集幅度,恐怕史上都算罕见。

人类的斗士战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最终能够全身而退的不过是数百只众。本来,排列在斗士战队之后的,是人类的大量攻城部队,但他们全然没想到斗士战队会这么快的落败。趁此机会,我军狼骑从要塞中出击,将人类的这些攻城部队山了个血流成河。

等到人类反应过来,匆匆调骑兵部队上来增援时,狼骑已经带着丰硕的战果,安然的回到了金汤要塞之中。

这一战,人类在金汤要塞城墙之下伏尸十万,斗士战队几乎全灭,而我们兽族的折损却不到五千,同样可称得上是一场辉煌的胜利。

短短三天内,人类接连受到两次沉重打击,全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认识到祭祀纸符的作用。

人类对祭祀纸符的认知始终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总将其与魔法卷轴划等号,却没意识到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与能不能批量生产以及简单易用。

总之,祭祀纸符的时代,终于要来临了!

第二十四章 “熊魔王”的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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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山老林里窝了约有十余天,我所带领的之只队伍经过休养生息,差不多已经全部恢复。

剩下的战士数量统计了一下,全军总军力只有一千多,其中战士剩下一千一百零四位,除了七名是身手比较高明的普通兽族武者外,其余的全是狂战士。在这些狂战士中,原“兽神之锤”的成员则差不多还余下近四百,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兽神之锤”的实力。

卓而斯所带领的豪猪族神射手,现在只有三十七名。在那一场大战只中,这些神射手都立下了莫大的功勋,除了箭无虚发的干掉大批人类士兵之外,他们的神箭更是定点清除了人类中不少的中下级军官,使的人类军队在指挥上出现了极大的混乱,没办法发挥战阵的最佳效果,这也是那场大战中我们能拼赢人类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惨的是以高斯为首的鹰族空军,全军只剩下十一名,可说是十成中去了九成半。想一想也是,他们是唯一能和我同狮鹫骑士的兵种,在面对数千狮鹫骑士围攻的情况下,还能坚持到最后没有全灭,已经非常难得了。

至于我军中的祭祀,则有六十五名安然无恙,伤亡的比率不过是三成半。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我军知道祭祀的宝贵之处,所以在战斗中一直全力保护他们。

有这六十五名祭祀制作纸符,我们这支队伍兽均纸符的拥有量反而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至于这六十五名祭祀中的七名辅助祭祀,更是我们重点保护对象中的重点。

上一次大战中所有的纸符消耗一空,要想得到新地辅助祭祀纸符,可就全靠这几名辅助祭祀了。要知道,以他们地制作产量。十天顶多弄出二十张左右,再要想把辅助纸符平均分配给军中的各线战士,还不知道要等多久。

现在所有地战士都明白纸符对我们的重要性了,如果我们要成为人类传言中那名副其实的“杀神战队”。没有纸符的帮助怎么可能?只不过,仅靠我们手头的纸符制作能力,对于需求来说,还是杯水车薪。

但是,经过了那一场大战后,我们对自己的战斗力也有了长足的信心,只要不是面对敌人大军的围攻,我们这支“杀神战队”还有什么可害怕地?现在是时候我们再次出击了。

特别是最近一两天。从我们所收到的消息来看,三大公国的联军已经有了撤军的打算。原因无他,就是三大公国都觉得再在金汤要塞耗下去,实在是得不偿失。

战斗打到现在,联军的百万军力已经折损了二十余万。但金汤要塞仍然牢不可破。再加上我们兽族有了祭祀纸符,每一个守城地兽族战士,远攻时个个都可以充当元素攻击的高手,近战时有恢复成彪悍的兽族战士铁血雄风。人类和我们打起消耗战,双方的损失简直不成其为比例。

三大公国这次发动战争,是在摩西帝国的授意下,虽然战争的主要后勤物资都是由摩西帝国提供,但由于我带队打起了游击战,三大公国地后勤运输路线陷入了半瘫痪的状态。越来越不利的战局。让三大公国地高层渐渐地不爽起来。

就算是摩西帝国是创世神教的宗主国,但三大公国为了这一战的牺牲也不免太大了。神迹地接连出现能让人类国度团结在一起,但谁的心里又没有自己地小算盘呢?三大公国的国公也不是傻瓜。如果自己吃亏太大,那他们也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

在这个时候。摩西帝国却有新的指令传来,他们提出将继续提供三大公国物资,但要求三大公国联军不能先撤退,要尽可能的把兽族主力拖在金汤要塞。

对此,三大功过颇有微词,摩西帝国的这些举动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们自己的大军还在迷途之森与精灵干耗,一副出工不出力的模样,偏偏还要三大公国也陪着我们兽族耗下去。摩西帝国打的是什么注意?难道他们吃定了三大公国,非要将他们当炮灰?

只不过,接连两次的神迹,让摩西帝国现在的威望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三大公国也不敢贸然随便撤军。万一摩西帝国借机会给他们安上一个亵渎圣战的罪名,只怕所有的民众都会背弃他们的统治者,这可是三大公国承受不了的打击。

鉴于眼前这个微妙的时刻,我这支游击队的作用就更显至关重要了,只要我们能够再次严重打击人类的后勤补给线,让三大公国长时间地不到摩西帝国的物资援助,这一矛盾就会成为压跨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到时候三大公国想不撤军都不行。

我和游击队准备再次出击,只不过现在人类也狡猾了许多,他们的运输路线变的虚虚实实,总是让我们没法轻易的掌握真实情报。

人类之所以这么做,可能是忌惮我们这支“杀神战队”,但在我的心理,却还怕他们又想玩什么花样,再给我军安排一个陷阱呢。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桥梯!虽然我对战争军事之类的事情了解不是太多。但胜在有着转世的经验,眼光与见识胜过这个异世界的生命太多。对付人类,也不一定非要打击他们的后勤,如果我们能够在他们的国土腹地大搞破坏,也够这些人类头痛的了。

说简单一点,人类可以调动大军围攻金汤要塞,我则可以四处搞些恐怖活动,让人类的后院起火。这种手段,在地球的二十一世纪,已经被恐怖份子运用的烂熟,再强大的国家,面对这群躲在暗处的害虫也毫无办法。

现在我手头所拥有的战力,比起那些恐怖份子不知道强了多少,如果说他们是躲在暗处的害虫,那我就是堂而皇之,明目张胆过境的蝗虫,不把人类国度闹个天番地覆,怎么显的出我们“杀神战队”的手段?

休养生息后的第一战,我们并没有选择一支人类的运输部队,而是选择了一个位于克鲁斯公国边境的小镇。

这个小镇不过千余人口,除了有数十人组成的警备队外,根本没有任何武装力量,如何是我们这一群兽族壮汉的对手?几乎没遇到任何抵抗,我们就将这个小镇给拿下。

和以前屠村的举动不一样,我们这次的行动不是以杀伤人类生命为主,而是尽量破坏他们的家园,知道彻底摧毁。

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我们每袭击一个人类的城镇,自然就会增加一批流离失所的难民。他们每到一处,就会将我们这个“杀枢纽战队”形容凶神恶煞,要不恶劣多久,人类社会还不立马变的动荡不安?

人类国度占地广阔,留给我们这支游击队的活动空间实在太大了,而我们扮演一群四处烧杀抢掠的强盗,也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

解决掉克鲁斯公国的那个小镇,我们很快的有移师到了西斯公国国境内,同样选择了一个小镇做为下手的对像。然后在一片雄雄大火中,又是数千人类转职成了难民。

做为一群光荣的兽族战士,总是拿这些人类平民下手,确实有损我们的个人武勇。但是,值比国家存亡之机,为了换取兽神帝国的安定和平,就算牺牲掉我们的个人荣誉又算得了什么?更何况,我军连更惨绝人寰的屠村都曾经做过,更何况扮强盗?现在我的心理负担可要小的多。

随着我军不断的流窜犯案,“杀神战队”的名声在人类国度轰传的越来越厉害,在那些人类难民的口耳相传中,我们这支游击队变的比魔鬼还可怕,至于我这位领军人物,更是被人类形容成十恶不赦的魔王,什么身高五米,青面獠牙,一餐不吃五个人类的脑浆就不舒服之类的都已经是小儿科了。反正人类一门心思的认为,我之所以能成为首个突破到圣级武者,就是因为我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选择了堕落之路才换来了如此强大的力量。

到了最后,“熊魔王”铁熊的大名,成了人类国度最闻名的兽族,一举超越了神佑祭祀兼兽族国王熊小丫的大名。

面对这种结果,我不免有些哭笑不得,看来不论在哪个世界,八卦都是人类的天性。

只不过,我军在人类国度搞破坏,也并非全无目的。我们在每毁掉一个人类的小镇时,都极力鼓吹这是为了对人类向我们兽族用兵的报复。如果人类想入侵我们兽族的家园,那么我们兽族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总之,通过那些难民,我们将这样的一层意思,传遍到了人类国度的每一个角落。

第二十章 我以兽血证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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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达维柯所谓的五万伏兵有没有水份,但这些伏兵肯定是以步兵为主,因为忌惮我军鹰族空军的侦查能力,人类埋伏的地方应该比较远,使这些步兵不可能像狮鹫骑士和骑兵那样这么快的就冲上来合围,所以达维柯才会和我拖时间。

现在我唯一担心的问题是,这一批人类伏兵中有没有弓箭手与魔法师的存在?按照我原先的设想,排成圆阵可以收缩我军的防守面积,将祭祀与弓骑手围在阵中,能够给敌人造成远程打击。当然,我之所以这么安排,也是因为眼前围着我们的四万多敌军,并没有远程攻击部队的存在。

达维柯看似豪迈,其实却非常狡猾,将我军围住之后他没有立刻发动攻击,肯定是因为他的第二批伏兵中拥有强援。不然的话,只是围攻我们,凭他现有的兵力,他大可以步兵两翼围杀,骑兵正面冲击,狮鹫骑士空中围堵,对我们发起多面攻击。

但现在布伦特却没有任何动静,如果再这样拖下去,只怕第二批人类部队中的远程打击能力会赶到,到时候肯定会给我们制造更多麻烦。

反正今日的局面,不经历一番血战是不可能了,达维柯想拖时间,那么我军就应该主动出击才对。

趁着所有兽族战士大喊“兽神万岁”的余威未消之时,我再次振臂一呼,大声道:“狂战士,出击!”

随着“噢!噢!噢!”的大叫声,我这支队伍中最精锐的两千余狂战士。和我一起向人类地包围圈发起了冲锋。在我们的身后,剩下地一千余战士。则将卓尔斯等弓箭手与那百名祭祀牢牢护住,跟在我们后面向前移动。

我独自御剑当先,跟着我身后的狂战士们因为各自速度不同,渐渐地拉成一个长锥形的模样,也算是凑巧形成了一个突击阵型。

看着我们主动冲了上来,达维柯皱了皱眉,策马带着骑兵向后退去。由步兵完成合围,然后向我们掩杀过来。

这些人类步兵不被我放在眼里,我在意的可是那些狮鹫骑士,眼见着到了攻击范围内。我大喊一声:“攻击!”

只见所有冲在前面的兽族狂战士,手中火光一闪,已经打出了无数道祭祀纸符,一时之间以风刃、水箭为主的元素攻击布满了天空。

狮鹫骑士可能听闻过我们兽族的祭祀纸符,但没有亲身经历过,他们又怎么可能明白纸符地厉害之处?在措不及防之下,就算狮鹫骑士是人类的精锐兵种,还是被这满天花雨般的元素攻击打了个七零八落,只是一个照面间就有千余狮鹫骑士被击落在地。

双方还没正式展开接触。就有千余名平时看起来高高在上的狮鹫骑士命赴黄泉。相信这样地打击足以在一瞬间让人类的士气为之一夺。

狮鹫骑士也不愧是人类的精锐,在吃了这样的一个大可后,立刻全军分散开来。拉开与我们的距离,不和我们正面交锋,只是牢牢守住空中的退路,以防我们逃脱。

此时,我们和人类步兵的距离也拉近到了二十米左右,双方甚至能清楚的看到对方那杀气腾腾的脸。趁着还没短兵相接地这点空隙,所有地兽族战士又是同时出手打出了祭祀纸符,各类元素攻击立刻在人类阵营中炸开了花,使得他们产生了不少的骚乱。

在打出这道祭祀纸符后,冲在前面的狂战士们一起怒吼一声,随着那高昂地斗志暴涨,一个个都进入了狂化状态。

自我们踏入人类国度以来,这是我麾下的战士第一次进行狂化,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一战很可能是我们所经历的有史以来最惨烈的一仗。

虽然我们只有三千五百战士,而人类很可能是十万大家,但是,我们没有一名兽族退缩,因为我们都愿意用生命来悍卫兽族陆战甲天下的威名!

身为兽族最强部队“兽神之锤”的大队长,莱因哈特的实力之强,很可能是除我之外的兽族第二强武者,而这次也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狂化。

莱因哈特狂化的兽身形态居然是一头极为军见的阿米尼白银巨狮,要知道狮族做为帝国的四大强族之一,实力之强可说是数一数二,而细数整个狮族,最强的两大象门就是迈阿密黄金狮子一族与阿米尼白银巨狮一族。

迈阿密黄金狮子一族的威名已经由爱德华放陛下以及哈里发、卡

恩等王子证明,而菜因哈特居然代表了更神秘的阿米尼白银巨狮一族。

阿米尼白银巨狮的罕见之处在于这个族群数量极少,甚至可以说到了灭绝的边缘,但每一头白银巨狮的战斗力,却可以让所有的兽族都感到骄傲。

要知道阿米尼白银巨狮,是唯一在力量上不输于象族,偏偏同时还拥有狮族敏捷、刚猛等特性的种族,绝对是战场上的王牌。也难怪有兽族的民语相传,自从比蒙一族消失在历史长河之后,唯有迈阿密黄金狮子与阿米尼白银巨狮是撑起兽族天空的擎天玉柱。

莱因哈特变身为白银巨狮后,从头到尾足有四米余长,与十几位象族的狂战士相比体形都不遑多让。像他们这样体形巨大的兽族一旦进入狂化,在大地上奔跑起来其威势完全不弱于一辆重型坦克,那怕是人类的重骑兵与之对冲,也铁定会被撞个人仰马翻。

更难得的是,莱因哈特变身之后,并没有因为体形的巨大而使他的灵活身手有所减弱,闪转腾挪之间疾如闪电,是紧随在我身后速度最快的一批兽族狂战士。

还有一点让我没想到的是,高斯居然也是一名狂战士。狂化之后地他是一头展翅开来足有三米长的黑翅大雕,一振翅间速度之快毫不比我御剑逊色。也是唯一勉强能和我齐头并进地兽族。由此看来,说他是兽族速度第一只怕也不为过。

以高斯狂化后如此巨大的身形,配上他的速度与尖嘴钢爪,冲刺时之时,恐怕任何强者都不敢小看。看来高斯能成为升尼斯老师的得意弟子,并且在鹰族空军中拥有极高的声望,都和他身为强者是分不开的。

比起高斯地狂化。更让我想不到的是卓尔斯居然也能狂化。要知道豪猪族是辅助种族,而辅助种族诞生狂战士的机率比祭祀的诞生率还低,可说是低到了一个离谱地地步。

卓尔斯能够获得箭豪的荣耀,已经足以证明他的天才。但他同时又能成为狂战士,简直就可以用兽族的国之奇葩来形容了。事实上,如果不是我亲眼见到,也从没有想到箭豪配上狂化之后,威力居然会如此的惊人。

人类的狮鹫骑士已经远远退开,准备等到做为炮灰的步兵冲击之后再随之掩杀而来,但狂化状态下的卓尔斯,却让他的射程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地程度。虽然卓尔斯现在是以兽身形态存在,但并不妨碍他双蹄撑弓。嘴叼羽箭地将其一枝枝射出去。

灌注了狂化力量的羽箭。即使隔着数百米,也能带着强烈的破空声,展现出惊人地穿透力。几乎每一箭射出,都有一个狮鹫骑士应声倒下。如果不是因为兽形身体的限制,卓尔斯没办法展现他神乎其神的箭技,我倒很想知道,如果狂化后的箭豪还能施展出“七箭连环击”这样的惊世绝技,恐怕狮鸳骑士逃的再远也只能成为他的活靶子。

我从来没有想过,两千多最强的兽族狂战士同时变身狂化,居然是如此疯狂的一个场面。我相信,不论这一战的结果如何,兽族狂战士的大名,将会再次响彻整个大陆。

终于,双方猛烈的撞击在了一起人类士兵的数量虽然众多,但在这最初的接触之上,却无法体现出数量上的优势,被我们兽族狂战士如同摧枯拉朽般的横扫一大片。

我们兽族的战士,就像是一柄烧的滚烫的尖刀刺入了厚厚的一块黄油之中,所触之处如沸水泼雪,挡在身前的敌人无不血肉横飞。只不过,这层黄油太厚太重了,就算我们这把尖刀再锋利,也没办法将之刺穿。

还有就是人类的战阵之法确实精妙,在我们兽族战士狂奔突进时,他们能顺势将我们整个队伍拖入到包围圈中,数万人的大队随着我们的突进而移动,全然不见一丝散乱,始终牢牢的将我军围着中间。

人类目前为止没有远程部队,他们只能靠着不断堆兵上来与我们拼消耗。但我们兽族最外围的全是狂战士,狂化之后所体现出来的战斗力,又岂是这些人类士兵能够轻松抵挡的?

特别是狂化后的狂战士,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疼痛,除非你将狂战士的脑袋给砍下来,不然的话那怕这些战士断手断脚,也会毫不犹豫的用牙齿发动最后的攻击。

不到片刻之间,数千人类倒在了我军的脚下,而我军却几乎没有什么大的损伤。最让人类恨的牙痒痒的就是,我军的弓箭手与祭祀被战士们围在中间,只需要尽情的向四周抛洒自己的火力,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可说这一战打下来,他们个个收获甚丰,闭着眼睛也能让人类士兵倒在羽箭或是元素攻击之下。

现在的情形已经很明显,仅靠着这数万步兵,根本不可能给我们这支队伍造成什么伤害,他们除了耗费我军的精力,完全起的就是炮灰作用。我们兽族优秀的狂战士能够将狂化状态保持一小时左右,以我们现在的杀敌速度,人类步兵能够支撑一小时吗?

事实上,我们这群狂战士还有最后的杀手锏没有用出来,因为每名狂战士的身上都配有“献祭”纸符,这可是让兽族狂战士进入二度狂化的法宝,能够解除狂化的诸多后遗症,等于能够将狂化的状态再延长一倍的时间。可以说有了“献祭”纸符后,我们在不需要那么多辅助祭祀的情况下,就能将“兽神之锤”的编制扩大四五倍。

同时我军所拥有的“沿疗”祭祀纸符,等于给我们每一位兽族战士都配上了一个专用医疗兵,只要你不是受了立即致命的重伤,在一个“活疗”纸符的作用下,又能生龙活虎的投入到战斗。这样一来,我们的战斗力又何止是倍增?

可以说,现在战场上的局势十分诡异,虽然我们是被人类大军给团团围住,但战局却是在向着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估计达维柯看到这里,肯定会沉不住气吧?

果然,人类的包围圈外围,响起了一阵嘹亮的军号声,然后在我们身边围攻的人类步兵如潮水般的退了开去,转而向我们战阵的两翼发起了攻击,把正面交锋的空挡留了出来。

随着隆隆的蹄声,人类的骑兵部队终于从正面向我们发起了冲锋,比起人类步兵,这些骑兵虽然不像重装骑兵那样具有强大的冲击力,但借助马力之后他们同样能给我们造成威胁。

只不过,我们兽族战士狂化之后根本不会害怕人类骑兵的冲锋,就这么狂叫着迎了上去。只见一些熊族、象族的大力狂战士,直接撞向了冲过来的人类骑兵,将他们连人带马一起撞个筋断骨折。

而一些身形灵活的狂战士,则是腾挪闪躲如履平地的穿梭在人类骑兵之间,每一次巨掌扇动之间,就将一些骑兵扇落马上,任他们被万蹄践踏而死。

但人类骑兵的冲击力终究是胜过步兵太多,随着骑兵一波波不断的发起冲击,我们兽族战士也开始出现了不少的伤亡。

而这个时候,远处烟尘滚滚,人类的第二批伏兵终于赶到了!

第二十五章 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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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二十五章新的任务!

对于这个异世界的任何种族来说,对于神的信仰都是无比的虔诚,所以当摩西帝国宣称发起圣战时,几乎所有的人类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更何况,我们兽族一直和人族是世仇,发动这样的侵略战争对人族来说,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不过,当任何智慧生物的生存受到威胁时,还会保持虔诚的信仰毫不动摇吗?我想,除了一些不可用常理来衡量的狂信徒外,其他的信徒很难做到这一点,特别是人族。

贪婪与自私,再加上无限膨胀的野心,几乎是大陆其他种族给子人族的共同评价。如果人族自己的家园都被毁坏,那么他们还有所谓神的信仰吗?

大多数的难民用实际行动说出了他们心里的想法:如果不是为了圣

战,怎么可能把“杀神战队”这个凶神引到自己的国度中来?如果不是因为大批军力都因为圣战而调集到前线,国内的防御又怎么会这么空虚,让“杀神战队”来去自如?……

人族找借口的本事,同样是这个大陆上无敌的存在。只是因为自身利益的不同,同样的“圣战”却会迎来截然不同的呼声。

战争之初,三大公国的民众高呼“圣战”是神圣而伟大的,是创世神向那些异教徒发出的征伐令,所有的异放徒都应该被“圣战”所征服,整个大陆也将沐浴在创世神的神恩之下。

但是,随着我带领游击队在四处搞破坏,三大公国民众的声音就变了。

当老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中时,当老百姓家园被毁、流离失所时。他们所信仰的神在那里?所谓地神迹又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实际上的好处?

如果连基本地安定生活都无法保证,人类还会选择他们的信仰吗?

当然。对于全民皆是信徒的人族来说,他们不会直接怨恨创世神,但他们会把自己心中的不满转嫁到执政者的身上。

于是乎,人族杜会善于散播流言的天性又一次被发挥了出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圣战”,被扣上了阴谋地帽子。

反正在人族难民的口中,所谓的“圣战”只是那些当权者利用民众对神的信仰。挑动大家后才发起地一场战争,目的是为了那些高层争权夺利,并不是他们口口声声所说的为了散播创世神的信仰。像这样为了统治者和人的权力欲而发起的战争,早就应该停止了。

虽然这些只是流言。但和事实的真相却应该是比较接近的,在我的潜意识里就一直认为,人族国度一定会利用宗放信仰来为国家机器地统治服务!

不管怎么说,随着我这支游击队地战果越来越丰硕,三大公国民间的反战风潮越来越壮大。对于这样的一个结果,很可能也是因为有了三大公国地默许,才会发展到这种程度。

三大公国早就想撤军,但是碍于摩西帝国的要求,不好与之公然反目。民间反战的声音越高涨。反而越合三大公国统治者的心意。至少他们可以向摩西帝国宣称,为了平息国内的民情,撤军是无奈之举。不然的话国内局势动荡,引起民众暴乱谁负责?

虽然名义上神耀之国摩西是家主国,但三大公国自力更生数百年,自然成其了自己的一片气候,明目张胆的反抗摩西帝国做不到,阴奉阳违那还不是小菜一球?

就算摩西帝国再三强调要坚持拖住我们兽族,但三大公国还是决定撤军了,理由也很简单:为了防止国内即将发生的暴动。

这个“即将发生”的词用的好,反正是件莫须有的事情,也没办法做出证明。如果大军撤回之后,三大公国境内立刻变的海晏河清,就更能证明撤军的正确性了。不然的话,发生民众暴乱,国内还有可能这么平静吗?

三大公国找到了撤军的理由,我们兽族也自然欣喜若狂,能够一年内两次打退人类百万大军的进攻,这在兽族史上可不多见。虽然两次都是兵行险着才取得了这样的战果,但胜利就是胜利,相信现在兽神帝国的国内,国民士气应孩是前所未有的高涨。

我们这支游击队,终于取得了预定中的战果,虽然其中的过程有些曲折,而我们的牺牲也很大,但总算是完成了任务。估计回到十万大山之后,我们会受到全体兽族的夹道欢迎吧?

到了那个时候,我这兽族少年英雄的大名,更会响亮到一个无以复加的地步,成为全兽族心目中的骄傲吧?相比我在人族国家中“熊魔王”的称号,这差异是何等的巨大。

据说某位兽族先贤曾说过:“有多少的爱,就有多少的恨!”这向话用在战场上更是贴切。

我在人族国家中杀人盈野,自然会被人族视为魔王,但在我们兽族的眼中,我却是英勇杀敌的民族英雄!

立场的不同,导致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差别,这世间的事,莫不有正反两面,回归到本原之处,全都是一回事。难怪老子曾言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世间万象,看似纷繁复杂,实际上还不是同出一源?

从上一世到这一世,我一直都在修真,但在道心的修为上却没取得过什么进展。经过这一次连续的争战,我从战场上的血腥中领怪到了许多,心境也变的更为成熟一些。

虽然道心的坚圈对我的修为没有明显的提升效果,但我知道,感悟越多也就代表以后的进步空间越大。在这个异世修真,没有了师门长辈的指点,我也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了。

人族大军既然已撤,那么就是我们这支部队回归十万大山之时了。

离家日久,如果说没有思念,那是不可能的。于是,我带领着大家暗中向金汤要塞而去,一路上也就顾不得继续破坏人类的城镇了。

估计三大公国看到大军一撤,我们这群恐怖份子就老实了这么多,也会觉得这次的辙军决定英明无比,只不过在摩西帝国眼中,就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想了。

要说摩西帝国的举动也确实有些奇怪,他们自己围着精灵族不打,又要三大公国陪着我们兽族拖时间,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们这群“恐怖份子”一路上并没有遇到多少麻烦,事实上我们不去招惹人类,他们就要偷笑了。反正我军总是神出鬼没,人类也没指望还有第二次机会能将我们给包围住。

大约十天之后,我们已经接近了火焰峡谷,这时人族的大军早就撤走,四周少了些金戈铁马的萧杀之气。不过,还没等放们进入到火焰峡谷,就意外的遇到了一支从火焰峡谷中走出来的兽族部队。

难道因为我的游击队带了一个好头,就有越来越多的兽族部队准备到人族的地盘上去打秋风?

当然,我并没有认为兽族会趁这个机会反攻出十万大山,因为出现在我眼前的兽族,不过是区区数百之数。

这些兽族几乎是在同时发现了我,愣了一下后立刻兴高采烈的围了过来。很意外的是,在这一群兽族中,我发现了不少熟面孔。

当先一人正是塞勒,一直笑眯眯的看着我,和这位忘年之交有一个多月没见,此次重逢自然一番欢喜之处。罗丝与尼奥静静的站在塞勤身后,看来他们是准备把塞勒专属佣兵的身份进行到底了。

与塞勒他们并排站在一起的,却是精灵族一行,站在前面第一位的正是艾莉斯。我和艾莉斯不算是太熟,只不过此刻这位精灵族公主脸上的神情并不怎么偷快,就像是有什么心事。

温妮和安达并肩站在艾莉斯的身后,兰帝斯则站在更后面一点,这几位精灵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

我心中暗暗嘀咕,难道是迷途之森出了什么意外不成?

扫眼向护送着他们的兽族看去,我发现领军的正是金刚。金刚是要塞中路军的副统颌,官职基本可说是和我平级,而且他同样身为熊族,虽然我们之间没有什么深交,但彼此之间都还算是容气。塞勤和艾莉斯他们都是我们兽族的贵宾,由他亲自护送出十万大山,也表达了我们兽族对这友的的尊敬。

双方见面之后,互相恭维了几向,金刚赞我能够孤军深入敌后并取得如此辉煌的战功,实在是兽族史上罕见。我则谦虚的称大家能够牢牢守住金汤要塞,击退人类大军的进攻,才是真正保护了兽族家园的大功。

金刚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道:“铁熊,我们之间自夸自赞的话就不多说了,这次既然碰巧遇到你,正好给你传达一项新的任务。”

“新的任务?”我疑感的问道。

金刚点点头,正色道:“奉国王与大长老之令,请铁熊将军即日起率队护送精灵族盟友返回迷途之森!”

第二十六章 重返迷途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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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二十六章重返迷途之森!

护送精灵族返回迷途之森?难道真的如我所猜测一般,迷途之森发生了什么意外不成?不然的话,才刚刚结束一场大战,艾莉斯她们就这么急着赶回去干什么?

这时艾莉斯向我行了一个礼道:“感谢兽族英雄数次在关键时刻对

我精灵族施以援手,因为你们的热诚,兽族将被我精灵族视为永远的盟友,生死不弃。“

我连忙还礼道:“艾莉斯公主,你用不着容气,既然精灵族和我们兽族狮结了盟约,那么精灵族的事就是我们兽族的事,就算是有再大的因难,我们也会拼命帮助你们克服!”

这时,金刚向我转迷了一下发生在迷途之森的事。

昨天午夜时分,兽族高层收到了来自“变色龙”部队的秘密情报,由于我正率队连夜赶路,这份情报也就没有递到我的手中。

根据“变色龙”的情报,我们已经可以确定,人类在围困精灵族一个多月没有攻击后,终于主动出手将剑锋指向了精灵族的三座前沿城市。

以翡翠之心城为首的精灵族东方三大城市,早在人族围困之初,就被人类大军以坚壁清野的战术清光了城周围的值被,失去了森林灵气的供给。然后在被围一个多月后,三座精灵城市因为消耗失去了活力,城防变的脆弱不堪,轻易的就被摩西帝国的大军给攻陷。

失去了东方防线的精灵族,剩下的唯今之计,只能是利用迷途之森的纵深与独特地地理条件,将人类大军拖入森林战的海洋。

但是。三座精灵城被攻破之后,人类俘虏地精灵不知道有多少。

现在精灵族又不像以前那样是铁板一块,只要这些俘虏中出现叛徒,如何寻找世界树之城的秘密还能保住吗?

更何况,早在大战之初,就有情报显示人类大军巾巳经有精灵族的身影了。由此可见,精灵族的内乱给了人族可乘之机,不论巴斯图尔克与伦蒂亚最初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不是他们挑动了精灵族的内乱。今日精灵族也不会如此轻易地就败了。

人类大军攻下着翠之心等三座城市的战术,已经说明人类掌握了如何克制精灵族的方法。

做为与自然界沟通最为紧密的精灵族,有着许多其他种族所没有地异能,而世界树更是奇迹中的奇迹。正是因为她那强大的生命力,才能成就迷途之森绿色海洋的美名。

精灵族的城市美奂美仑,没有一座在风格上有所重复,要说这些城市有什么共同点,那就只有一个:精灵族城市全都是倚树而建!

精灵族之所以这么做,当然有其原因,这其中也有着精灵族城市的一个大秘密。

做为最亲近自然的种族,部份精灵族拥有能够与植物对话的能力,这也就是精灵族最犀利的武器战争古树只能由精灵操纵地原因。

组成精灵城地大树。实际上也是有生命的。只不过这种生命形式并不活跃,一般的精灵无法与之沟通。但世界树可不一样,她是这座迷途之森地真正主宰。任何值被都可以被她所掌控,那些构筑成精灵城市的大树也不例外。正是由于世界树赋予了那些大树生命力,它们才能源源不断的向各座精灵城市提供活力,保证精灵族的繁荣发展。

而人类大军显然是从精灵族的叛徒那里获知了这一秘密,才会把精灵城市四周的所有植被清除,人为制造出一个隔离带。这样一来,那些构筑精灵城市的大树,被切断了与世界树的联系,也就没办法继续获取世界树的生命能量,只能靠着自己的生命力供精灵城市消耗,这样做的弱点就是撑不了多长时间。

这不,仅仅只是一个多月的时间,三座精灵城市就相继枯萎,被人类兵不血刃的给拿下。接下来人类的目标肯定就是世界树之城了,相信对现在的人类而言,世界树之城的位置,再也不是行么秘密。

艾莉斯她们正是在知道了这样的一个消息后,才会对精灵族的前途变的忧心忡忡,强烈要求要返回到迷途之森,参加精灵族的这场卫国战争。

大长老和小丫无法拒绝精灵族的要求,只好派出一队护卫,由金刚护送她们出火焰峡谷,同时还指令由我所率领的游击队,做为兽族援军,去帮助精灵族对抗人类。做为盟友,这也是我们兽族能尽的最大努力了。

要知道在兽神帝国和迷途之森中间,还隔着人类的莫菲斯公国,我们兽族根本没办法大批的征调援军过去,现在唯一的可用之兵,也只有我率领的游击队了。

经过一连串的战斗证明,我们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无可挑剔,虽然现在所余的总兵力不多,但对于精灵族来说仍然可算是一大强援。要知道,我们这支队伍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啊。

因此,艾莉斯她们对我们兽族的慷慨大度,表示了由衷的谢意。

于是,我和我麾下的游击队,刚走到家门口还没来得及回去坐一坐,就不得不再次调转头,杀向了人类国度的腹地。

重新回到人族领地上,我们这支队伍只多了艾莉斯等精灵与塞勒等人,总数量可说基本没什么变化,但对于战斗来说却有着大幅度提升。

特别是有了塞勒的加入,以他不弱于我的强大实力,由我们两人组成搭挡搞突袭,这世上真还没多少对手。当然,塞勒做为人类蓬莱国的头面人物,没办法公开与我站在一起,但我们的行踪本来就准备偷偷摸摸,塞勒只要不摆明身份,一样可以帮助我。

更何况,塞勒还振振有辞的称,被他所肩佣的一群佣兵,现在还呆在世界树之城呢,如果让摩西帝国的大军杀到那里,岂不是这些佣兵还没为自己效力就全部玩完?这种亏本生意他老人家可不愿意做。

以我和塞勒的交情,已经用不着再向他说声谢谢,而罗丝与尼奥,则是对塞勒充满了敬意。不愧是传说中的白袍魔法师,心胸之宽广,早就远远超过了世俗的标准。以塞勒的身份,对罗丝带领的这个“血玫瑰佣兵团”能如此关爱,实在可说得上是极大的青眼有加了。

事实上,罗丝也不用太过妄自菲薄,她虽然身负“黑魔的诅咒”,但表现出来的特殊能力却是极为罕见的吸魔!这种强大的能力,如果运用得当,将会成为非常恐怖的战力。所以,塞勒才会对罗丝这么感兴趣。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塞勒与罗丝之间出现了类似于父女一样的感情,只不过对于罗丝来说,她宁愿认为这是一种对塞勒的尊重之情。

也许,在罗丝的心里,她唯一的“爸爸”,就是已经去世的佩德罗团长吧?

罗丝有着一张与云萝仙子一模一样的脸,这也使得我在不知不觉中对她多了几分关心,能够有塞勒照顾她,足以让我放心了。就算这次在迷途之森的一战十分危险,我也相信塞勒有能力照顾好罗丝他们,将“血玫瑰佣兵团”带回到蓬莱国。

也许只有这个不受创世神教太多影响的海外岛国,才是适合罗丝这样的黑魔所生活的国度。

在精灵族一行中,艾莉斯虽然贵为公主,实力却算是一般,但她身负月精灵的血脉,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圣器“哥莉娅风笛”的功用,在一心防御的情况下,除了圣级力量之外,只怕谁也伤不到她。

至于安达和温妮,全是精灵族中的高手,实力之强自然不在话下,绝不可能拖我们这支队伍的后腿。

另外对于兰帝斯这样的元素弓箭手,则可以说是一种特殊职业,在他加入我们的队伍后,意外的和卓尔斯成为了莫逆之交。也许是因为他们都有着共同的遭遇吧。

同样都是族中不世出的强大弓箭手,但一个因为出身,一个因为性别,都没有得到过重用。如果不是这个风起云涌的时代给了他们机会,也许他们会和自己的无数前辈一样,默默无名一辈子。

卓尔斯和兰帝斯越谈越投机,一路上一有机会就互相射几箭,探讨在射术方面的心得。自从我们兽放和精灵族结盟之后,他们可说是关系最好的一对异族朋友了。

我们在人类国度中打了一个多月的游击战,对于如何游走于穷山恶水之间,已经算是十分有心得。再说,以我们现在“兽神战队”的诺大威名,只要不是被人类大军围住,就只有人类躲我们的,透用得着我们怕人类?

于是,我们一行一路上没什么阻碍的就直接穿过了莫菲斯公国,来到了迷途之森的边缘。

刚离开这里不过数月时间,现在我又带着一帮战士回来了,有时候,你不得不感叹命运的奇妙。

第二十七章 团结的精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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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二十七章团结的精灵族?

在越过迷途之森和莫菲斯公国边境线的时候,我们遭遇到了一支人类的边境巡逻兵。

这一支巡逻队的兵力并不多,只有区区五百人左右,在我军的一个冲锋下就化作鸟兽散。只不过这些巡逻兵大多都是轻骑,虽然被我们轻松打败,但逃起来的速度却很快,最终我们没法将之全灭,让其中的十余骑逃出了生天。

这样一来,“杀神战队”转战到迷途之森的消息,很快就会遍传整个人族国度吧?不知道摩西帝国的大军听到这个消息后,会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应对策略。

进入到迷途之森后,有兰帝斯这个曾经的信使带路,我们走的自然还是那一条捷径。从金汤要塞到迷途之森,光是途中我们就耗费了八天的时间,好在根据最新的情报,人类还没有攻到世界树之城,不过他们采取的缓缓推进战术,却让精灵族很是头痛。

据“变色龙”部队的情报所说,人类大军在迷途之森中完全没有找不到路的困难,这很显然有熟悉路经的精灵族叛徒在给他们指路,因此人族大军能够牢牢的锁定世界树之城的方向。

在攻下精灵族的三座东方城市后,人族大军并没有冒进,而是采取稳步推进的一种战略,尽可能的推倒大片森林,然后重新修筑道路,缓缓向世界树之城逼近。

人类新修的道路,笔直而宽广,四周的大树又被砍伐一光,简直就像是一条康庄大道。哪里还有半点迷途的可能?有了这条道路,使得人族就算想继续往迷途之森增加兵力,也是一件异常简单地事。而迷途之森变得不迷途,就等于精灵族失去了自己最大的一个优势——地利!

为了阻止人类推近,精灵族也想了许多办法。甚歪学起我们兽族的做法。组织突袭队利用森林的掩护绕到敌军后方去打游击,试图破坏人族的后勤,并寻机毁掉那条可说威胁到精灵根大的新修大道。

不过。做为人族宗主国地神耀之国摩西,拥有一支异常强大的部队,保住了自己的后勤补给线。而这支部队,正是创世神教地神耀骑士团。

神耀骑士团中的战士,全都是身手高明的人类强者,同时也是信仰坚定的神教信徒。算是创世神教的一支宗教私兵。

创世神教信徒众多,每年都会从中挑选出一些资质特别优秀的孩子,加入到神耀骑士团进行学习与修行,只要达到一定地实力标准,都能成为神耀骑士团的正式成员。即使是被淘汰下来的非正式成员,也能够担任神教的布信使,充当创世神教的传道者。负责将创世神的光辉撒向这个世间的每一个角落。

做为一支宗教私兵,神耀骑士团一般不参加大陆上地争战,但在“天使十二音价之祝福”的神迹接连两次发生在摩西帝国的王子亚历山大身上后,创世神教对这位神宠之眷顾者显的无比重视,对于摩西帝国的王室几乎有求必应,因此最终同意了摩西帝国的提议,派出神耀骑士团参与到此次的圣战之中。

神耀骑士团的战力丝毫不弱于斗士战队,其中最精锐的圣天使分队甚至可以和我们兽族的“兽神之锤”相比。这次调派到迷途之森地神耀骑士团,虽然只是一支五百骑的分队,但他们同样能够发挥特种部队的战力。最重要的是。这支神耀骑士团分队交托给了一个让我都觉得可怕的家伙在领导,那就是有着“星空下第一勇者”称号的麦克雷瑟。

麦克雷瑟并不是神耀骑士团的成员,但以他在人类国度那么大的名声,却有足够地声望指挥这支宗教部队。

以麦克雷瑟的狡猾,精灵族想搞偷袭的计划怎么可能逃的过他的眼睛?在适当的抛出一个诱饵后,丢克雷瑟就将精灵族的突袭队给引入了圈套,然后只是动用五百神耀骑士团的成员,在没有调动任何人类大军的情况下。就将精灵族突袭队的两千战士给杀的大败亏输,连这支突袭队的带领者巴斯图尔克也受了伤。

提到巴斯图尔克,就不得不说一下现在精灵族内部的局势了。人类开始进攻迷途之森后,精灵族上下已经不敢再进行内斗,双方自然而然的达成了默契,把目标对准了共同的敌人。

伦蒂亚掌管精灵族的军事,但如果精灵女王不与之配合,那么调动大军也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反之亦然。不过,为了暂时团结伦蒂亚,再加上现在精灵族确实是生死存亡之秋,精灵女王默许了男性精灵参军“算不了一种合作的表态。顺理成章,做为精灵族唯一圣级的巴斯图尔克,自然得到了军部的重用。

在巴斯图尔克和伦蒂亚阁革命之初,麦克雷瑟很帮了他们一些忙,甚至从头到尾都参与了各种行动的策划,巴斯图尔克除了信服麦克雷瑟的实力外,还对他运筹帷幄的能力深表佩服。

不过,巴斯图尔克反抗精灵女王的目的是闹革命,他并不是想背叛精灵族,等到人族一暴露出他们的狼子野心,巴斯图尔克也就隐隐明白自己是被麦克雷瑟给利用了,当即就和他断绝了一切联系,将一脸热血全投入到了精灵族的卫国战争中。

麦克雷瑟曾多次参与到精灵族的内部夺权行动中,早就借机物色好了几个没多少骨气的精灵族,然后在恩威并施之下,使的这些精灵向人族投诚。这样一来,精灵族的不少秘密就彻底的暴露了出去,同时世界树之城也不再神秘。

精灵族组织突袭队,巴斯图尔克主动请缨,事实上以他的实力,也确实是突袭队领队的最佳选择。可惜的是。巴斯图尔克还不是麦克雷瑟地对手,在突袭失败后与麦克雷瑟火拼了一场,虽然没有去掉性命,但右手重伤之后已经无法开弓拉箭,实力等于去了一半。

有麦克雷瑟和神耀骑士团的存在,精灵族想搞偷袭战。几乎没有取胜的可能。因此在目前的局势下,也只能眼看着摩西帝国的大军向世界树之城逼近。在这种危急情况下,精灵族唯一的选择是聚集全族地兵力。在世界树之城与人类绝一死战。

对于精灵族来说,世界树之城绝不容有失,不然的话也就代表精灵族失去了传族的根本。面对人族地巨大威胁,精灵族的各大种族暂时摒弃了一切成见,紧密的团结在一起,准备共抗强敌。

踏入迷途之森六天后。我们一行终于又来到了世界树之城,此时人类大军离世界树之城只有区区三十里,顶多也就是三天的路程,我们到达的时间还算及时。

除我之外的所有兽族,都是第一次见到这座传说中地精灵都城,全被世界树那庞大的身姿所震撼。虽然兽族不像精灵族那样能够与大自然沟通,但兽族对于大自然的关爱同样是智慧生物中所少有。这也是源于兽族生活习慌的一种天性。一想到人类要破坏如此美丽的一座绿色山丘,所有的兽族都忍不住热血沸腾,打定注意要帮精灵族保卫家园。

对于我们这支援军的到来,精灵族表示了极大地欢迎,她们甚至是由精灵女王亲自带队迎接。

跟在精灵女王身后的一众精灵族高层,玛法和我相熟,而以伦蒂亚为首的其余几名长老,我也都见过。但是,看今天这迎接的架势,六大长老好像都不能算是主角。因为在精灵女王的身边。还站着三位老年精灵,一看就知道是身份地位极高之辈,要不然也不会与女王并肩而立了。

兰帝斯轻声的告诉我,这三名年老的精灵族,就是精灵族中最大三个种族的族长。

站在最中间的那一位,一头黄白相间的头发稀稀落落,一张开嘴好像满嘴地牙齿都已经掉落,完全是一副风烛残年的精灵老太婆模样。只不过她的双眼每次开合之间。都似乎有一股精光露出,显然是个异常难缠的老家伙。

这老家伙就是精灵族第一大族亚昆塔族的族长伦莉娃,在精灵族中可是手眼通天的实权派,虽然因为年纪大而退居幕后,但在精灵族中的影响力依然巨大。

分列于伦莉娃左、右两边的两位老年精灵,分别是精灵族第二大族门德斯族地族长阿德妮,精灵族第三大族多明戈族的族长碧昂斯。

门德斯族和多明戈族一向和亚昆塔族不和,但亚昆塔族的实力超强,又有伦莉娃这个强硬的掌舵者,一直压得门德斯族和多明戈族喘不过气来。

这次精灵族国难当头,三大种族也放弃了相互之间的成见,准备携手合作了,不然的话三大族的族长就不会并列站在一起。

伦莉娃在听到我的名字后,睁眼向我身上扫了一眼,然后才微微张口嘴,因牙齿掉落而有些漏风的道:“好!好!好!果然是兽族千年难得一见的少年英雄。”

虽然只是轻微的一个动作,短短的一向话,但我能够感觉出,伦莉娃肯定是位实力超凡的精灵族魔法师,恐怕并不弱于已经逝去的前精灵族大长老莎拉。

在这些精灵族的高层身后,我看了巴斯图尔克,此刻他右手缠着一些绷带,斜挂在胸前,显然是伤还没有好。

我心中有一种感觉,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些精灵族,虽然看起来是好大的一群,但在她们的心中,恐怕并不是一条心。

人族是一个强敌,由他们入侵所引发的压力,将精灵族的各方势力聚集在了一起。这一战,不论胜败对精灵族来说都是一个机会,就看她们能不能将所有的精灵族势力整合到一块了。

当艾莉斯出现在众精灵面前时,将这次的欢迎会推向了高潮,做为神之血脉传承的月精灵公主,终于在治好顽疾后归来,在这一个特殊时刻,绝对可以算是给精灵族臣民的一剂强心针。至少,精灵族的士气会前所未有的高涨,因为她们认为精灵女神并没有抛弃他们,不然的话艾莉斯公主也不会安全返回。

回到世界树之城的王宫中后,精灵族为了招待我们举行了一次盛大的晚宴。真到宴会开始后,罗丝和尼奥才同雷欧、内维尔他们碰了头,毕竟这是精灵族为迎接兽族而设的宴会,并没有谁特意去关注他们这些普通佣兵。至于塞勒,则是出言安抚了他们,称自己几次雇佣他们保护,都算是圆满完成了任务,足以让“血玫瑰佣兵团”的等级分上升个十余位。

事实上,我并不怎么喜欢宴会上的这种气氛,反而更钟意和雷欧他们这些老熟人混在一起,这样才自在一些。

至于精灵族款待我们兽族,则由莱因哈特与高斯负责应付。别看莱因哈特平时都是一副冷着脸的模样,但他毕竟是兽族中首屈一指的贵族出身,阿米尼白银巨狮一族的继承者,对于这些上流社会的交际可说是熟极而流。至于高斯,见多识广、八面玲珑,应付起那些精灵族也很容易。

这一次宴会宾主尽欢,从头到尾精灵族都没有丧失风度,就算明知道人族大军离世界树之城已不足三天的路程,也没在要会期间向我们兽族请教如体支援的相关问题,实在称得上风度十足。

事实上,对于如何帮助精灵族,我们早有腹案,毕竟我们这支部队,基本上都是由最精锐的兽族狂战士所组成,完全可以帮助精灵族对付人类的最强兵种,比如说他们的神耀骑士团。

高手对高手,大军对大军,世界树之城的一战,从刚一开始走的就是条常规路线。

第二十八章 大战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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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二十八章大战的开端

在我们到达世界树之城后的第三天,摩西帝国的大军也开拨到了世界树之城。

当时我正以精灵族援军的身份,在一棵做为了望塔的大树上值守,突然之间在几乎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眼前的一大片树林轰然倒下,然后就是一大群光着膀子,浑身肌肉虬结,下身只着一条皮裤,肩抗一柄大斧的人类壮汉出现在我的眼前。

这些人类壮汉,在人族国度中也算是有名,他们全都是一些特殊职业者,被称为伐木师!

一般来说,砍柴、伐木这种粗活谁不会做?这些人怎么会被称为“师”呢?

说起来也很简单,那是因为奇迹大陆上在各地都分布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树木——铁木!

铁木坚硬如铁,在人族国度的运用极为广泛,特别是做为军用物资,成为了人类的一种重要资源,像一般的云梯、撞车、投石机等,大多都是铁木所制。

铁木的坚硬,注定了一般的人类根本没法砍动它,于是人族中就出现了一个奇特的职业:伐木师。

所有的伐木师,都在工会挂有正式职称与名号,而他们的伐木技巧也都象承一师一徒制,绝不将技巧外泄。因此长久以来,整个大陆伐木师的数量相对来说十分固定。

伐木师所掌握的技巧,就是如何像砍伐普通树木一样砍伐铁木,能够将砍伐铁木的速度提高到与砍伐普通树木差不多的地步。人族对铁木的需求十分巨大,但由于伐木师地数量所限,每年的产量充其量也就只能达到一个封顶值。

我对制定伐木师一师一徒制的先辈十分配服:他也许是这个异世界

最初的环保理论者吧。

要知道铁木在人族国家的需求,可说是无限大,如果砍伐的规模不受控制,恐怕用不了数十年,这种奇特地木材资源就会到一个枯竭的地步。但现在由于伐木师数量受到限制,使的铁木地消耗和生长维持在了一个平衡的状态。

人类要感谢伐木师的先祖。不然的话以人类急功近利的性格,他们铁定会做出涸译而渔的蠢事来。

伐木师伐铁木都可说是手到捻来,砍起普通树木那还不是如同斩瓜切菜一般?摩西帝国这次调动了大批伐木师来到这迷途之森。用他们砍断大树开阵道路,确实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不然地话,人类也不可能将道路这么快的就推进到世界树之城。至于实施起坚壁清野的战术,这些伐木师就更是功不可没了。

世界树之城的生命活力几乎接近无限,甚至可以说整个迷途之森的活力都是由她提供,所谓的坚壁清野对世界树之城没有半点作用。

现在。摆在人族面前的问题变地无比简单,他们唯有通过正面出击,强攻下世界树之城,才能取得对精灵族战争的最后胜利。

而这些伐木师的手艺确实不是盖的,砍倒的那些大树就像是逞放射性的整齐倒向两边,露出中间语大的一条笔直大道。

紧跟在伐木师身后的是一些人类工程兵,他们手脚利落的快速将砍倒的树木清理到一堆。然后翻整土地、休整路面,一下子就整理出一条宽广平整地大路。

于此同时,伐木师们又开始向两翼展开推进,随着他们所过之处,大斧上下翻飞,几乎只要抡上个两三下,就能将一格大树齐整整的砍倒,如此高效的作业,确实称得上一个“师”字。

看人类的样子,是想在世界树之城前清理出一片空地。用来做为攻城的主战场。

我目测了一下人类与世界树之城的距离,大约在七八百米左右,按道理说精灵族的战争古树,都是有着千米以上的射程,作战威力不下于我们兽族地巨型投石机。这些人类完全在战争古树的射程范围内,怎么精灵族不下令攻击,反而任由他们在世界树之城前开僻战场?

现在的局势很明显,只要我们尽量破坏人类开僻战场。也就可以拖延人类攻城的时间,这样无疑对精灵族一方有利。同时,在世界树之城的这一面,生长着差不多六棵战争古树,只要全面开火,收拾起这些伐木师和人类工程兵应该是件简单的事。

想到这里,我立刻去寻找精灵族负责城防的将领。负责这一段城防的是一名绿发中年女性,虽然不算顶级美女,但也有着几分姿色。事实上,精灵族俊男美女之多,是大陆其他任何种族都无法比拟的,想在精灵族找一个难看的都很困难。

这名绿发女精灵,名叫仙蒂儿,是精灵族军中精锐部队月神小队的一名副队长,身手在精灵中算得上是极为高明。不过,现在精灵族的月神小队,都是由伦蒂亚一手提拔起来,算得上是她的心腹。而我现在的名气不算小,大家都知道我和精灵女王走得近,因此这位仙蒂儿对我的态度并不怎么热情。

我向仙蒂儿提议,应该尽快驱动战争古树,破坏人类开僻战场的行为。事实上,战场的范围收缩的越小,就越有利于防守一方,人类也没办法将他们的大部队摆成阵形。

可惜的是,我的提议遭到了仙蒂儿的白眼,她打着官腔称,因为没有收到任何作战指令,她无权下达即刻开战的命令。而且,她认为精灵族做为一个高贵的种族,在没有面对人类正规军时,不应该向这些辅助兵种动手,这样做会有失精灵族的身份。

我一听之后腾的一下就冒了火,这些精灵是不是因为和平年代过的太久,从而忘记了什么叫做战争?

战场上瞬息万变,作为第一线指挥防守的将官却不能下达作战命令那像话吗?难道要等到人类开始冲锋。接将战不战斗的请求交由精灵族地长老会进行审议,通过之后才能开战?真要到了那个时候,恐怕人类已经开始血屠世界树之城了。

再说了,什么叫做同辅助兵种作战就是有失身份?战争时期谁还和你讲仁义道德,战争的目的就是尽一切可能的手段,消灭敌军的有生力量。

看仙蒂儿一副公事公办、理所当然的模样,我彻底地无语了。看来精灵族这副臭胖气。已经被人类给掌握了,要不然他们怎么可能在精灵的眼皮底下,大大咧咧的开辟战场?

和仙蒂儿这种死脑筋。有道理也是说不通地,再加上我身为兽族,只能算是一个援军的身份,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没办法对精灵族的事情指手划脚。

无法可想之下,我准备直接到王宫中去找精灵女王,只不过还没等我动身。就看到精灵女王和精灵族的一帮高层,匆匆的向这里赶来。

看来,她们也是在得到人类出现的消息后,才一起到这儿来观察敌情。

我当着精灵女王地面,又将我的建议重复了一遍,并再三提醒现在是打击人类的好机会,并陈迷了人类无法开辟战场的好处。

精灵女王对我十分信任。当即就同意了我的建议,但伦蒂亚立刻跳出来反对,理由和仙蒂儿的差不多,无非就是精灵族身份高贵,不能做这样有失身份的事。

我对着伦蒂亚嘿嘿冷笑了两声,然后才斜眼看着伦蒂亚地老妈伦莉娃,眼中的嘲讽意味十分浓。

我的意思很明显,小的不懂事,你这老家伙不至于也这么不清不楚吧?

现在是什么时候?马上就要和人类展开生死绝战了,你们还在这里搞内斗?就算表面一团和气。但不论做什么都阴奉阳违,那么这一仗还能怎么打?如果你们精灵族如此看轻一场战争,那么迎接你们的唯一结果就只有败仗,然后亡国灭族!

毕竟还是伦莉娃这块老姜够辣,只是略略闭目沉思丫一会,就开口怒喝伦蒂亚:“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还这么不成熟?就算你身为大长老,但从来没有指挥军队作战的经验。这战场上的事你能明白多少?兽族盟友与人类战斗近干年,近几百年来的守城经验是何等丰富?铁熊将军是兽族最杰出的少年英雄,虽然年纪轻轻,但在最近两次的金汤要塞攻防战中,立下了多大地功劳?有他拱卫我们精灵族,人类怎么可能越雷池一步?再说了,既然女王陛下已经同意了铁将军的作战请求,我们精灵族全体上下,拼死效命,全由铁将军指挥。我相信女王陛下慧眼识珠,而铁将军又英勇无敌,肯定能带领我精灵族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伦莉娃不愧年老成精,这番话明着是训斥伦蒂亚,把我捧到天上去,实际却是拿我当炮灰使。一番话说下来,好像我如果不能带着精灵族赢下这一仗,就有负精灵族所托,就是精灵女王错信了我。

这老家伙狡猾是狡猾,但我却懒得于她纠缠,毕竟现在已经是战争时期,当务之急还是想办法打赢人类再说。

伦莉娃既然已经开口说话,那么伦蒂亚、仙蒂儿等,自然不敢再和我打马虎眼,立刻吩咐下去做好战斗准备。

我向精灵女王行了一个礼,道:“女王陛下,我兽族做为精灵族的盟友,既然踏上了这个战场,那怕是拼上性命,也要力争帮助精灵族赢得此战的胜利。请允许我和兽族战士,充当此战的先锋部队。”

精灵女王点点头道:“多谢铁将军,多谢各位兽族的朋友,一切有劳了。”

当下我也不再容气,返身登上树墙之上,向着仙蒂儿吼一声道:“赶快驱动战争古树,向人类的辅助兵种展开攻击!”

仙蒂儿虽然对我有所不满,但她毕竟是月神小队中地精英,关键时刻还算是分清了什么叫做轻重缓急,立刻下去传达命令。

所谓的战争古树,至少都是进化了五千年以上的参天大树才能长成,这些大树能够自己生成一丝意识,只有精灵放透过精神联合,与之形成沟通,就可以对其下达攻击之类的一些简单命令。至于精灵族的精神联合,和人类魔法师的魔法串联有些类似,可以将不止一位精灵的精神力合并到一处,达到与战争古树沟通的那种高频率。

战争古树相当于是已经拥有意识的植物型生命体,它们天性就热爱大自然,可以说是森林的守护者,任何伤害森林的行为都会引发它们的怒火。

人类大军一路进攻,对迷途之森的伤害可想而知,森林中的植被有着自己传递信息的方式,战争古树的心中早就积满了怒火。只要精灵族能够通过精神感应,向战争古树指明它们进攻的方向,战争古树将会毫不留情的将自己的怒火宣泄出去。

拱卫世界树之城的的战争古树,几乎可说是随着世界树一起生长起来的,寿命都接近万年。在接受了世界树近万年生命精华的滋润后,这些战争古树的威力,越非一般的战争古树可比。

近万年的岁月,使每一棵战争古树都结出了硕果紧累的果实,而这些果实就是战争古树攻击敌人的炮弹!

这些果实一颗颗都有蓝球般大小,从外形上看就像是一个硕大的海参,果皮表面生长着无数根坚硬的长针。

战争古树做为一种植物生命体,能够自行将树枝拉弯,然后利用反弹的反作用力,将果实弹射出去。

每一颗果实炮弹,只要落到敌人的上空,果皮表面的长针立刻会向四下里飞散射出。这些长针的长度约在十厘米左右,尖细无比,硬度也惊人,穿透力极强,即使是身着盔甲也挡不住这些长针的穿刺,如果被刺中要害,其结果自然是一命吗呼。

做为一种远程攻击武器,战争古树在攻击威力上远远不及投石机,但在面对大部队时的杀伤力,却要远远胜出!

第二十九章 月神小队,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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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二十九章月神小队,进攻!

战争古树一开始发动,人类的伐木师以及那些工程兵,立刻就变成了活靶子。七八百米的距离,完全在战争古树的攻击范围内,而人类却没有什么攻击手段能够越过这么远的距离。好在现在人类开辟的战线并不算太长,只有两棵战争古树能向这一片空地开火,不然的话,以战争古树散射式的杀伤力,这些辅助兵种吃的亏就大了。

伐木师和工程兵们一阵慌乱,早就顾不上自己手中的作业了,四散向后退去。与此同时,人类的一队重装步兵从大道上冲出,高举手中的盾牌,挡住了战争古树的大部分攻击。

人类重装步兵最拿手的防御方式就是盾阵,所有的盾牌全都咬合在一起,坚起了一道如同钢铁般的城墙,不过是片刻之间,就已经冲在了最前面,将伐木师与工程兵护在盾牌之后。

有了盾阵的掩护,人类又开始缓缓的开拓战场,重装步兵缓缓的向前推进,而那些伐木师继续砍伐树木,工程兵则做些后续的修补工作。

面对这种情况,精灵族也有自己的应对之策,战争古树的攻击方式发生了一点细微变化,从弹射变为了抛射,每一颗果实炮弹都划出了一个大大的抛物线,足以越过那道质牌构成的盾阵,然后在人类头顶的高空处散射开来。

高度过高就代表距离被拉远,每一枚长针的杀伤自然会减弱,而且攻击密度也不如近空暴裂那么密集,但散射而出的长针还是对人类造成了不少的麻烦,重装步兵前进的步伐明显一缓。

很快的,人类收缩了盾阵的范围,将一部分重装步兵调到后列,将盾牌举在头顶,一对一的掩护那些伐木师。这样一来。人类开搞战场的速度虽然放缓,但光靠战争古树已经无法阻止人类前进了。

我皱着眉看了看,向精灵女王道:“女王陛下,现在我们不能任由人类向前推进。如果他们把空地一直开拓到世界树之城地树墙之下,那么人类的大军就可以直接向我们发动攻击。现在我们这有六百余米的密林做为缓冲地带,我建议立刻出动一支精况部队,潜入到密林中打击人类部队,至少也要阻止他们继续推进。”

精灵女王点点头道:“铁熊说的对,现在人类地队列还没有展开,正是打击他们的好时候,我们精灵族虽然不善战。但这丛林却是我们的天下。”

说到这里,精灵女王转头对伦蒂亚道:“伦蒂亚长老,现在应该出动月神小队了吧?就让兽族朋友们看看我们精灵族的勇气吧。”

伦蒂亚缓缓的点了点头,有些不情不愿的将仙蒂儿叫了过来,低声吩咐了几向。仙蒂儿点了点头,向伦蒂亚行了一礼后。飞身向城墙之下掠去,从头到尾居然没向精灵女王行礼。

我暗中摇了摇头,这伦蒂亚抓权抓的很紧啊,这月神小队是她一手组建,而像仙蒂儿这样的小队长,居然只向伦蒂亚敬礼而不在乎女王陛下,放在其他任何王权国家,这都是大不敬之罪。看来。伦蒂亚真是把月神小队当做自己地私兵了,专权到这种地步,也难怪精灵族会内乱。

片刻之后,这四百道绿色的矫健身影。快速的从世界树之城的树墙之上,利用一根根的藤蔓飞荡到地面,然后快速的没入到密林之中。

她们地速度很快,所有的动作也很熟练,但我的眼力却更快。匆匆一扫眼下,就已经看清这些身影全是一些身着绿色皮甲的精灵,每名精灵的标配武器都是身背一张短弓,然后在腰间特上一把短匕首。

一身绿色的装备,进入到翠绿的密林之中,就像是一滴水融入了大海,让人难以察觉。这些月神小队的成员,显然个个都是与大自然沟通地好手,一旦她们潜入到密林之中,就像是和周围的气息融为一体一般,就算是我这圣级也没办法分辩出她们的气息。

看来,这月神小队做为精灵族的王牌兵种,还是有着其特殊能力地,至少在森林之中作战,她们铁定会成为让敌人头痛的存在。

不一会儿,人类的重装步兵队列突然出现了慌乱,盾阵也变的露放了破绽。趁此机会,战争古树赶紧发威,向着盾阵的漏洞猛攻了过去,使地人类队列乱上加乱。

虽然隔着有数百米,但我的眼力却能够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只是在这么短短的一瞬间,月神小队的成员就已经穿过了那片数百米的密林,来到了人类重装步兵的身前。

大多数的月神小队成员,取下了背上的短弓,向着重装步兵盾牌护不住的腿部射了起来。双方不过是间隔着数十米,以精灵族的射术自然是百发百中,几乎是每一箭都能射穿一名重装步兵的小腿。

刻痛之下的重装步兵,轰然倒在地上,他们手中的盾牌本来是通过搭扣组合在一起形成盾阵,其中部分受伤的人往地上一倒,立刻牵扯周围的重装步兵都东倒西歪起来,盾阵自然露出大量漏洞。这样的破阵方法,倒和地球古时候破连环马的方法类似。

月神小队如果只是隐身在密林之中,将会很难发现,不过在她们发起攻击之后,隐藏身形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人类的重装步兵立刻分兵一队出来向密林中藏着的月神小队冲了过去。

面对人类的反击,月神小队也飞快的做出了应对之策,她们将弓箭往身上一背,然后将腰间挎着的已首拿到手中,分兵两路向人类反赴了过去。

其中一路绕过重装步兵的盾阵,直接向人类的后阵杀了过去,估计她们的目标应该是那些伐木师。这些月神小队成员不愧是军中的精英,对于战场的判断有其职业水准,比她们那什么都不懂的长官要强一些,知道人类伐木师的存在很可能会对世界树之城构成威胁,就将攻击的目际移向了他们。

至于另一路,则是直接迎向了那些扑过来地人类重装步兵。想不到在这个关键时刻,精灵族露出了几乎不弱于我们兽族的悍勇。

精灵族手持匕首,她们的战术特点是灵活多变,身形与出手速度比起人类的重装步兵快了许多。双方一交起手来。只见绿色地身影上下翻飞,围绕着人类的重装步兵不停的发起攻击。精灵们手中的短小匕首,刺在人类重装步兵的钢甲之上,居然能够发出一丝丝滴溜溜的火花,显的十分耀眼。

人类重装步兵的战法和精灵族完全不一样,他们就像是一个会移动地钢铁疙瘩,利用自己身上的盔甲硬抗精灵们的攻击,然后再挥动手中的双手剑。或横扫或直劈,完全是一种一力降十会的战斗方式。

我心头冷笑,人类的重装步兵也就是只能在精灵族面前摆摆威风,如果碰到了我们兽族地战士,还容得下这些人类展现他们的力量?人类就算穿上重甲又怎么样,碰上兽族战士的重型武器。一样会被其砸个稀巴烂。

在纠缠中,精灵族渐渐占了上风,毕竟月神战队是从精灵族中挑选出来的精锐,论单兵作战能力,怎么都强过只是属于人类正常编制的重装步兵。

月神小队手中的匕首,算得上是一件锋利异常的武器,人类重装步兵的钢甲虽厚,但在脖颈、手肘、脚弯等关节处还是有缝隙。不少精灵族地好手都是瞄准了这些关节下手,放到了不少的重装步兵。

特别是其中几名身手特别好的精灵,身形灵动之间犹如幽灵,纤细的手脆翻飞之处。立刻能在一名人类重装步兵地咽喉处带起一抹鲜血。

总的来说,月神小队战绩辉煌,片刻功夫就干掉了千余人类的重装步兵,而精灵族出动的人数还不足四百,这样的一个杀敌成绩算是相当出色了。特别是冲进敌阵中地精灵。y要他们能够多干掉一些伐木师,那么人类的工程进度就会大大放缓,也就达到了此战出击的目的。

人类作战处于下风,但他们的优势却在于人数众多,眼见着冲出去的重装步兵吃了亏,立刻从大队中又分出了一批约千人的队伍,向着月神小队冲了过去。同时,位于两翼的重装步兵开始向中间收缩,看样子是准备将冲进盾阵的那一批精灵给包围住。

伦蒂亚一直在城头观战,看得出她对月神小队的成员还是很爱护的,毕竟这是她手底下最精锐的一股力量了。现在眼见骚扰战术取得成功,而人类利用优势兵力发起了反扑,再不及时撤走就要白白蒙受损失了,伦蒂亚立刻在城墙上吹响了精灵族所特有的风笛。

吹响风笛也就等于下达了撤退的命令,月神小队的成员听到风笛声后,立刻从战团中抽身而出,一道道绿色的光影再次没入到了密林之中。不发动攻击的月神小队一旦融入到密林之中,这些人类重装步兵也就等于失去了对手的踪影,只能站在那里干瞪眼。

短短的一次接触战,人类就被撂倒千余名重装步兵、两百多伐木师,虽然这样的战果之中也有战争古树的一份功劳,但精灵族这方的损失不过是三十余名,这样的一个伤亡比确实算得上战果辉煌。

仙蒂儿很快的就带队返回到世界树之城,在向伦蒂亚复命之后挑衅的看了我一眼,那意思是说她们精灵族的战士,真要打起仗来也不一定比我们兽族差。

我担过头去暗中撇了撇嘴,这些精灵族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毕竟她们没有什么真正的战斗经验。如此小规模的一次接触战,又没有碰到人类最精锐的部队,局部的小小胜利有什么用?根本对眼前的大局没有任何改变,有什么好沾沾自喜的?

人族大军则显然是训练有素,在挺过最初的骚乱之后,立刻又重新排好了队形,利用盾阵的掩护,再次开始向前缓缓推进。唯一的区别是他们的推进速度又慢了许多,毕竟伐木师的损失还是影响到了他们。

人类是铁了心要将战场开辟到世界树之城的城墙之下,这也是他们没有办法之下的唯一选择,要想攻击世界树之城,必须就得这么办,不然的话有无数的树木相隔,人类怎么发起进攻?

世界树之城,可不像其他精灵城市那样,只是简单的围一下,就能取得不错的效果。做为精灵族的帝都,人类早就有为攻打她而做出牺狂的准备。

光靠战争古树的攻击对人类的威胁不算太大,经过了一次实战的证明,突击出去是打破人类节奏的最好方式。于是,月神小队在稍做休息之后,又一次出发了。

这一次的效果依然不错,月神小队顺利的完成了骚扰任务,再次打乱了人类的节奏。

目前为止,一切还算顺利,但精灵族要想靠着这一板斧就能对抗人族,那显然是大错特错了。人类现在对月神小队的骚扰战术没有办法,那是因为他们最精锐的战士还没有投入到战场上来。打个比方,如果此时麦克雷瑟带着神耀骑士团出现,恐怕遭受巨大损失的,就是精灵族的月神小队了。

由于精灵族的骚扰战术执行的很坚决,这一战从白天打到黑夜,人类也没向前推进多少,顶多只是向世界树之城的城墙移近了数十米。真要按这种速度前近,我想人类光是推进到世界树之城,恐怕就要花上数十天的时间吧。

人类在前面的战争中浪费了不少时间,但这一次他们显然是想改变作风了,居然打出了挑灯野战的招牌,大有不将战场开辟完成,就誓不回师的气概。

第三十章 实力恐怖的神耀骑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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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三十章实力恐怖的神耀骑士团!

夜深时分,蓝溟高高的挂在夜空之中,撒下的淡淡光辉,如同给世界树之城罩上了一层莹光,给这杀战的战场增添了一丝朦胧之美。

战斗打到这个时候,精灵族和人族还处于焦作状态,此时开辟的战场空间虽然有限,但足以使人族将两万的重装步兵陈列在最前线了。

整个月神小队的成员加起来总数刚刚上千,随着时间的推移,伦蒂亚已经将之全部都派上了战场,但和人类的庞大兵力比起来,在数量上差距实在太大,现在已经有些顶不住人类的攻势了。

人族所采用的战术,类似于三大公国联军攻打金汤要塞时的消耗战术,精灵族和人族相比,虽然占尽了地利,但在兵力上却是十万比四十万,明显的处于劣势。

精灵族的单兵作战能力可不像我们兽族那么强悍,能够和人族拼个一比一就算不错了,即使是守城战,面对四倍于己的敌军也不容乐观。

精灵族军队中最强悍之处就是十万大军中足足有三万的弓箭手编

制,而且精灵法师的数量也达到了五千之多。如此高比例的远程攻击部队,对于其他任何种族来说,都是无法想像的。

精灵族弓箭手的厉害,自古以来就闻名于整个大陆,谁都不敢将之小看。而精灵族的魔法师诞生率,也远远的高于其他种族,不过是三百万的族群,魔法师的数量就达到了恐怖的近万名。比起我们兽族的祭祀诞生率,精灵族魔法师的诞生率,足足高了有数十倍。

虽然精灵族的魔法师,百分之九十以上只能修行风系魔法,但绝对的数量却能保证她们发动元素攻击时的覆盖面与威力。

要知道,两名圣级魔法师对战,即使是出动禁咒魔法,也不一定能战胜对方。但如果是一名圣级魔法师对抗五千名初级魔法师。那怕只是最初价地五千道风刃一起打出,圣级魔法怖也只有落荒而逃的份,这就是蚁多咬死象的道理了。

特别是在守城战中,远程攻击部队能发挥的作用放更大了。这也是精灵族虽然兵力远远不如人族,但仍然有信心与其一战地原因。只不过现在战场离着世界树之城还有六百多米,不论是精灵族的弓箭手还是精灵族法师,射程都不可能达到这么远,只能暂时作壁上观。

月神小队是精灵族大军中唯一可算得上是近战能力出色的部队,但仅仅只靠她们那一点数量,不可能顶住那么多的人类重装步兵。再加上人族渐渐掌握主动后,又调来了大群伐木师。加大了砍伐树林的力度。

摩西帝国的实力确实强,虽然他们只是调动了两个集团军来攻打精灵族,但只从伐木师的数量,也可以看出这次他们下的本钱不少了。伐木师地总数有限,而摩西帝国居然可以调动这么多,足以证明他们的国力之强。以及这次战争的决心之大。

月神小队给那些人类重装步兵所造成的困扰越来越小,而现在人族军队也铁了心,连脚下都多出了一块盾牌护住下半身,老老实实的组成盾阵,根本就不分兵与月神小队对战。这样一来,月神小队要想冲破盾阵,只有绕行过去,但这样很容易会被人类收缩阵型后给包围。变成有去无回。

我皱着眉,正在古虑此时需不需要我们兽族战士出马,以不少兽族战士所用的重型武器来看,就算人类组成盾阵。被兽族战士拼全力地抡上那么一下,只怕也会被砸倒一大片。

不过,精灵族都是些自尊心很强的家伙,现在月神小队还没有被下令撤回,我们就冒然出手相助。说不定会得罪这些精灵族。

还没等我想好怎么开口向精灵女王请战,前方的战况又有了突然的变化。

本来排成紧密一排的盾阵,突然如潮水般的向两旁退了开出,露出了中间诺大的一个缺口,只听一声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一群身着银色盔甲,手执银色长枪,就连路下地骏马也身执银色锁子甲的骑兵出现了。

这群骑兵虽然只有三百骑左右,但统一的装备,整齐划一的动作,还是彰显出这支队伍地不凡。特别是这些骑士胸甲上都有一个特别醒目的红色天使标志,已经表明了他们神耀骑士团的身份。

麦克雷瑟率领的神耀骑士团出现在了战场之上?那么麦克雷瑟离的还会远吗?

我心中掠过这样地一个念头,急忙向人族阵营中看去,并没有发现麦克雷瑟的身影,同时也感觉不到他的气势。

这家伙是没来呢?还是躲在暗处?一时之间,我全神戒备,不敢有丝毫大意,毕竟麦克雷瑟在我的心目中,是此生最大的一个劲敌。

重装步兵的盾阵让开之后,神耀骑士团面前就是密密麻麻的树林,并没有给他们冲锋的空间,那么这些骑士冲到最前面来是干什么?

一柄柄竖起的长枪解谷了我的疑问,那三百银甲骑士同时举起了手中的长枪,枪尖上泛出的斗气几乎全是紫色,中间还交杂着少数蓝色,两色斗气相互之间交相辉除,显的声势惊人。

好家伙,这些人类骑士的战斗力也不免太恐怖了吧?居然实力最差的都达到了高级骑士的斗气水准,更别谈其中还有近十名大骑士了。像这样的高阶武者,纵观整个人族也不会太多,神耀骑士团一下子就可以出动三百骑,足以说明创世神教的实力之强,已经到了一个让人惊讶的地步。

即使是三大公国联军,也凑不出一支这么豪华的骑士部队,难道说创世神教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可以媲美国家的程度?

随着这些骑士长枪上的斗气纵横,战争古树攻击过来的果实炮弹,全被这些骑士的斗气给笼罩,绞的连粉末都没留下,再难对人族的部队构成威胁。

战争古树地攻击力与杀伤力,已经算是很厉害。但面对三百名高级骑士或以上的强者,两棵战争古树又能起什么作用?

有了实力强大的神耀骑士团保护,伐木师砍起树来手脚更利索了,几乎是片刻之间。就又向前推进了二十余米。

潜伏在密林中的月神小队沉不住气了,她们猛地从隐身之处冲了出来,向那些神耀骑士团的骑士攻了过去。

我心头暗叫一声不好,以月神小队的实力,向这些高级骑士发动攻击岂不是等于找死?

但我也有些明白月神小队成员的想法,做为精灵族最精锐的战士,她们接到的命令是阻击敌军前进,在没有收到撤退命令之前。即使是拼了命也要上前阻敌。就算她们明知道对手实力惊人,但临阵脱逃则更是耻辱,这些月神小队的成员是抱着拼命的心态冲上去地。

也许她们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能够给这些高级骑士造成一些麻烦,说不定就会使他们分心,漏一两个战争古树的炮弹过去。只要能够伤到这些人类的高阶武者。那么月神小队就算有牺牲,也算是值得的。

只不过,神耀骑士团的实力更是超出我们地想像之上,月神小队的成员还没冲到那些骑士的面前,从这些骑士的身后突然之间就窜出百余身着银色劲装的身影,胸前的血红色天使标记也说明了他们是神耀骑士团成员的身份。

这些银色身影手中挥动的全是长剑,而剑身上发出来地紫色斗气,证明了他们至少都达到了高级剑士的水平。

想不到。神耀骑士团除了骑兵实力惊人,他们的斗士分队也达到了这样一个让人觉得恐怖的程度。

百余名高级剑士对上月神小队,唯一地结果就是单方面的屠杀,月神小队根本无法冲破这些高级剑士组成的战圈,就更别谈去冲击骑士联队了。

我大吼一声:“不能白白牺牲,赶快撤!”

伦蒂亚也心痛她麾下的这一支精兵,几乎在我大吼的同时,就吹响了撤兵地风笛。

总算撤军的命令下达的及时,月神小队一半的编制算是保留了下来。毕竟只要她们不主动攻击,隐身到树林中之后,那些人族高手也没办法发现她们的踪迹。

神耀骑士团所表现出来的战力实在太强大了,我心中暗暗寻思,即使是我带领自己的“死神战队”冲上去,恐怕也无法打赢,最多是拼个同归于尽的地步,这还是有我这圣级押阵的结果。

如果人族的这支神耀骑士团再配上麦克雷瑟押阵,说向不好听的话,就连我们兽族也几乎可说是没有任何战胜的机会。

有如此强大的一支兵力护卫,人族的伐木师和工程兵等于是领了一把保护伞,放心大胆的开始砍伐树木、开辟战场,而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

现在的情况很明显,除非是展开大规模的集团作战,不然的话我们拿神耀骑士团毫无办法。现阶段只能是眼睁睁的看着人类向前推进了。

等到人类接近到三百米以内,那就算是踏入到了精灵族射手与精灵法师的攻击范围,以精灵族远程部队的强大,就算神耀骑士团再牛x,也架不住不停气的轮番攻击。

为了避免损失,精灵族不再去骚扰人族军队,在差不多两个小时之后,人族已经将战场又向前开辟了三百米左右。

此时天色已经微亮,透过蒙蒙的晨光看去,世界树之城前已经被人族开辟出了那么大的一片空地,现在即使列下十万大军也绰绰有余。有了伐木师相助,人族在森林中推进的速度居然如此之快,难怪他们能够开辟出一条大道,直通迷途之森的腹地,使保佑精灵族平安的迷途之森不复再有迷途作用。

人族发动这次对精灵王国的战争,显然是经过了精心策划,从战争之初到现在,使用的都是一些非常规战法,但偏偏这些战法对精灵族都特别有针对性,使得人族几乎是没什么损失的,就将两个集团军四十万的大部队带到了世界树之城的面前。

人族选择了最好的战术,利用了一个最佳的时机,轻松的把精灵族逼入了背水一战的绝路。到了此时,我甚至有了一种回天乏术的感觉,精灵族现在和人族的差距太大了,我们有可能打赢吗?

精灵族已经调配了大批的弓箭手和精灵法师登上了世界树之城的城

墙,她们纷纷摩拳擦掌,准备等敌人进入到她们的射程范围后,再恨恨的给其一击。

巴斯图尔克也带伤登上了城墙,他不敢相信人族的神耀骑士团有现在这样强大的实力。要知道他前一段时间带队偷袭人族时所遇到的对手,绝没有我们眼前的这一支强大。不然的话,就算巴斯图尔克是圣级强者,只怕也没命活着回来了。

但更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却是眼见着人族大军再向前推进数十米就会进入到精灵族远程部队的攻击范围内,他们却停了下来。那些伐木师甚至开始收拾家伙,纷纷退下去休息。

人族的这些举动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他们打的是什么主意?现在离世界树之城还有三百余米,只要铲平了这一段密林,人类大军就可以直接发动攻击了,怎么到了这最后关头,他们却停手了?

当然,以精灵族远程部队的强大,人族部队要想继续开辟这最后三百米的战场,肯定会付出极大的牺牲,难道他们不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

但打起仗来那有不牺牲的道理,更何况是攻城的一方?也许人类认为到了最后这一段距离,如果让神耀骑士团蒙受损失显然是不划算。他们是不是准备派出一些炮灰兵种来接着干,以避免精英部队的损失?

第三十一章 禁咒,地火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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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三十一章禁咒,地火焚城!

目前为止,人族部队的最前端,和世界树之城还隔着有三百米的密林。

如此远的距离,人族是没办法直接发动攻击的,而比拼起远程部队的威力,这个大陆上恐怕还没有那个种族能够与精灵族相提并论。

又等了片刻,我们并没有看到人族军队中有新的兵种冲上前线,反而看到那群神耀骑士团的骑士,缓缓向两侧退开,排成了两列纵队,就像是要迎接什么人一样。

一个身着黑色魔法师袍的身影,背负着双手缓缓的走了出来。所有的神耀骑士同时将手中的长枪向天一举,路在马上向这位突然出现的魔法师行了一个尊敬的骑士礼。

虽然隔着有数百米,但我还是清楚的看到了那名魔法师身上的黑袍伤着一颗闪亮的金星,表明了他圣魔法师的身份。

以我的眼力,可以看清这位圣魔法师的容貌,那是一张很普通的脸,花白的胡子整理的井井有条,身上有种平定而淡静的气质。猛的一眼看去,他就像是一个图书馆的管理员。对,图书馆的管理员!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眼看见他,就有这种感觉。

摩西帝国的两大圣级高手名震整个大陆,剑圣麦克雷瑟有着“星空下第一勇者”的称号“那么眼前出现的这名圣魔法师,应该就是号称唯一能够使出火系禁咒的圣魔法师阿尔伯托了。

就整个奇迹大陆而言,排名第一的魔法师当然是有着“白袍魔法师”之称的塞勒,以他双系圣魔法师的成就,这个第一可说是当之无愧。

不过,也有很多人认为,塞勒的魔法造诣虽然是举世无双,但当今世界真正最让人觉得恐怖的魔法师,还应该首推火系圣魔法师阿尔伯托。

原因很简单,找遍整个世界。唯有阿尔伯托才能够使出火系魔法中的禁咒。而做为四系元素中攻击力最强的火系元素,杀伤力最为惊人,往往能够成片成片的夺取生命,把人间变成炼狱。

阿尔伯托是当今火系魔法地顶尖存在,他的拿手好戏就是火系禁咒“地火焚城”。

“地火焚城”的威力虽然还不如“流星火雨”,但在当今世界无人能使出“流星火雨”的情况下,“地火焚城”就是最高的存在了。当然。炎雀是一个例外,但她要想使出“流星火雨”,就要用生命为代价,显然不如阿尔伯托那样信手拈来容易。

阿尔伯托的魔法造诣也许不如塞勒,但要论起魔法的攻击力,就是阿尔伯托强地多了。

据说阿尔伯托上次施展“地火焚城”是在五年前,当时摩西帝国境内出现了一伙势力强大的蓝匪,占据了地势险恶的刀锋山无恶不作。由于刀锋山易守难攻。官方的军队都拿这批盗匪没有办法。

做为摩西帝国的首席魔法师,同时又是创世神教的护教长老,阿尔伯托到各地去传播信仰是他责无旁贷的责任。那一次阿尔伯托游历到了刀锋山附近,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子中。发现了一个穷人家地小孩。居然是天生的火元素沟通者。

一般来说,天生的元素沟通者都是天才的魔法师,诞生概率近乎于千万分之一,绝对是可遇而不可求。

阿尔伯托考验了那名小孩,发现他不仅心地善良,孝敬父母,而且对创世神地信仰十分虔诚。阿尔伯托自己也是一名火元素沟通者,可以说找了一辈子就遇到这么一个美质良材,立刻起了传衣钵之心。只是阿尔伯托当时还有要事需要赶到一个大城市中去处理。就和那个小孩约定半月之后回来收他为徒。

小孩并不知道阿尔伯托地身份,但这位圣魔法师稍微露了两手后,自然就成了这小孩崇拜的偶像,铁板钉钉的愿意当他徒弟。

可惜的是,就在阿尔伯托离开的这半个月内。让人悲伤的放事发生了——刀锋山的盗匪洗劫了小孩所在的村庄!

本来小孩是有机会和他的父母一起逃出去地,但他把阿尔伯托留给他的一件信物,一本魔法师手则落在了家里。于是小骇不顾危险的回去取,结果被那帮盈匪活生生的烧死在了家中。

天生的火元素沟通者居然被烧死在了火中,这无疑是一种讽刺,而最让阿尔伯托揪心地是,当他回到村庄从小孩父母口中听到这个噩耗时,在见小孩遗体最后一面时,发现他已经烧成焦炭的手中还残留有一片魔法师手则的碎页。

阿尔伯托惊怒了,一个这么好的传人就这么没了,他的愤怒之火只由那群倒雾的盗匪来承受了。

刀锋山易守难攻?对于阿尔伯托这位火系圣魔法师来说,简直就是个笑话。一个“地火焚城”的禁咒施展出来,刀锋山立刻成为了一片红莲的世界,盗匪们全军覆没,一切的一切,全都化为了飞灰。

被“地火焚城”洗礼之后,刀锋山变成了一座死山,再没有生命存在,据说连山峰上的石头都被烧的粉碎。

“地火焚城”这一禁咒的威力由此可见一般!

据说,阿尔怕托在全力施展之下,他引发的“地火焚城”能够燃烧近千平米的空间,只要天气适合,法术范围内的可燃物足够多,火焰的燃烧时间甚至可以达到三天三夜。如此恐怖的攻击力,别说是血肉之躯,就算真是钢精铁骨也承受不起。

阿尔伯托出现在这里准备干什么?摩西帝国真要出动这位王牌来攻击世界树之城?

不过,世界树之城过于广大,“城火焚城”能够烧掉一段树墙就不错了,难不成还真的能将世界树之城给焚了?

阿尔伯托在整个大陆都极负威名,在创世神教中也位居高位,再加上他的信仰虔诚无比,也难怪神耀骑士团会对他那么的恭敬。

此时阿尔伯托走到整个队伍的前列,微微的仰起头,向世界树之城扫了一眼。虽然相隔三百多米。我仍然感觉到一道如有实质的目光从我眼前掠过。不少心理素质不过硬的精灵族,抵挡不了这股无形的压力,下意识地将头低下,避过了这道逼人的目光。

阿尔伯托果然是顶级强者,仅仅只是一个出场,就带来了无形的压力。

突然之间,我的瞳孔猛的一缩。因为此时我又看到了一个从阿尔伯托身后踱步而出的身影。

一身普普通通的灰色剑士劲装,一副瘦小枯干地身体,缓步而行之间一切都显的再是平常不过。但这样的一个家伙,偏偏是号称“星空下第一勇士”的当今第一强者!

麦克雷瑟,他终于出现了!

和阿尔伯托并肩站在一起,麦克雷瑟的身形气度显然差了许多,但我的注意力却被这家伙给吸引了过去,毕竟在我的心目中。麦克雷瑟是最危险的存在。

巴斯图尔克看到麦克雷瑟后,按耐不住地显出一副怒火中烧的模样,毕竟在前一段时间,他还在和麦克雷瑟并肩作战。谁知道那家伙却是在利用他呢?

如果不是巴斯图尔克身上有伤。恐怕此时他已经执箭向麦克雷瑟射了过去,三百余米的距离,对圣箭师来说还真算不了什么。

现在形式很明显,对方有两名超强的圣级,战斗力都极其惊人。我们这方地圣级虽然有三名,但巴斯图尔克伤势未愈,无法发挥实力,仅靠我和塞勒同麦克雷瑟、阿尔伯托两人硬拼,显然是出于下风。

至于人类地神耀骑士团。更是实力惊人,我们这边的部队没有一支能够胜过他们。

比起高端战力,我们输了,比起整体兵力,精灵族更是远远落后。

这一战我们要怎么打?世界树之城能够成为我们抵挡人族大军的屏障吗?

眼前唯一留给我们的战略空间,只有眼前这数百米的密林了。不过,如果人类的高端战力真要发起突击战,这片密林根本没法阻挡他们的步伐,密林存在的意义,仅仅是可以阻止那些普通士兵向世界树之城发起攻击。

只不过,这三百米长的密林,能够保护世界树之城多久?

麦克雷瑟突然附过身去,在阿尔伯托地耳边说了些什么,然后我就看见阿尔伯托点了点头。紧接着,在他们周围的神耀骑士们,也都发出了欢呼声。

我立刻高度的警觉起来,麦克雷瑟和阿尔伯托他们是不是准备采取什么行动了?

猛然之间,空气中突然出现了一股灼热的感觉,即使我对元素力量的感应力极低,也能猜出这是空气中火元素能量极速聚集地先兆。

“地火焚城?”站在我身边的塞勒惊呼一声。

我自然不会怀疑这塞勒位魔法大师的眼光,只不过阿尔伯托甫一亮相,就秀出拿手绝活是什么意思?他准备直接用禁咒魔法的威力攻破世界树之城?

塞勒很快的行动了,只见他御风飞在空中,快速的在世界树之城的树墙之前布下了几个魔法点,同时将强大的魔法力注入了进去。

“隔绝空间”!

同样是禁咒魔法,更是塞勒的拿手好戏,估计眼下也只有这个号称防御力第一的魔法,才能挡住火系禁咒的狂暴攻击力了。

布置一个超小型的“隔绝空间”,塞勒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但像这样能够护住世界树之城这一段树墙的大型“隔绝空间”。就需要他花费大量的时间与魔法力了。

当然,阿尔伯托释放“地火焚城”的过程也不容易,除了大量咒长而复杂的咒语,同样会淘空他一身的魔法力。

阻止阿尔伯托的最佳办法是打断他吟唱咒语,但阿尔伯托的身边有麦克雷瑟和强大的神耀骑士团护卫,就算我全力出击,也伤不到阿尔伯托的分毫。

目前为止,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大圣魔法师,互相用禁咒斗法。

几乎是在同时,阿尔伯托和塞勒完成了自己的施法过程。

只见一道几乎让人细不可察的空气壁障猛然出现在了我们的身前,将世界树之城的树墙牢牢护住。在那一瞬间,空气中的灼热感觉完全消失不见,就像我们突然置身于另一个空间中一样。

但是,更让人觉得耀眼的存在,却是阿尔伯托所发出的“地火焚城”。他刚将咒语冷唱完毕,就从地底猛然窜出了十余米高的巨大火焰,将整片密林全给席卷了进去。

最前端的火苗,撞击在了“隔绝空间”的空气壁障之上,猛的又弹了回去,这样一来,身处隔绝空间之内的我们,能够近距离的看到一副奇景。

火海,真正的火海!这绝对是一片火的地狱,将这周遭近千平米全都纳入其中,有什么东西能够挡住这高达十数米的大火?

虽然感觉不到“隔绝空间”外的温度,但只看看那因高温而变的扭曲的空气,也就知道这“地火焚城”的可怕了。

隐隐约约之间,巨大的火焰中飞舞出一些小小的火精灵,她们就像是逃出乐园的调皮小孩,轻轻的鼓动小嘴,让火焰燃烧的更加旺盛。到了最后,仿佛连空气都已经被烧着,我们的眼前只余下一片红色。

如果没有“隔绝空间”的保护“恐怕首当其冲的一片树墙也会被卷入到这片火海当中。真要到了那个时候,我们除了能逃出”地火焚城“

的攻击范围后眼睁睁的看着外,还能怎么办?

禁咒的可怕就在这里,绝不是靠你自身的实力强大就可以抵挡的。

难怪大家都说,面对禁咒时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用禁咒对轰,要么快速的逃开,不然的话那怕你是圣级强者,也只有站在原地等死的份。

阿尔伯托,我永远的记住了这位人类圣魔法师的名字,如果以后将面对他时,我绝不会给他施放禁咒的机会!

第三十二章 远程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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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三十二章远程的威力!

“地火焚城”的火焰一直在熊熊燃烧,狂舞着的火焰全都是从地底喷薄而出,看来这也是这个禁咒魔法的厉害之处了。按照我的估计,“地火焚城”是直接从地心提取火焰的力量,有了无穷无尽的地火支持,也难怪大火能够一烧就是数天之久。

眼前的火焰丝毫没有减弱的趁势,在“隔绝空间”的防护范围外,一切的一切都已经被焚为一炬。我和塞勒对视了一眼,终于明白了阿尔伯托施展“地火焚城”的用意。

隔在人族大军与世界树之城的中间,还有着三百米长的密林,如果人族要进攻世界树之城,那么他们必须将这三百米的密林全部给扫平,就像他们在迷途之森中开辟道路一样。

但是,以精灵族远程部队的强大,进入三百米范围后,正是他们可以发挥威力的时候。战斗不用打人族也能想到,如果强行去推平那三百米长的密林,会有多少人族士兵倒在精灵族的远程打击之下?就算人族的士兵是精灵族的数倍之多,他们也不愿意就这样平白无故的牺牲吧?

所以,轻易不出手的阿尔伯托出手了,他的“地火焚城”能够毁灭一切,这区区三百米的密林又怎么会放在他的眼里?

人族的如意算盘打的非常好,只要阿尔伯托引发“地火焚城”,以其能够焚烧近千平方米地威力。立刻能够点起一道长三百米,宽数米的火墙。而且在这密林之中,地火一但喷涌而出。所有的一切都会被卷入到火海之中,那么挡在人族大军之前地这些密林,铁定会被烧成灰烬。

更重要的是,地火的威力能够直接攻击到世界树之城的树墙,如果能够将树墙烧开一个口子,那么火焰熄灭之后,人族大军立刻可以沿着被烧成一片平地的战场。直拉从这个树墙的缺口攻入世界树之城。这样一来,破城就指日可待了。

本来人族的计划是能够成功地,毕竟以精灵族现在的实力,他们没办法阻止阿尔伯托施放禁咒。但塞勒的及时出手。以禁咒对禁咒,使的人族想攻破世界树之城地预谋流产了。

不过,挡在世界树之城前的那片密林,还是如人族预想般的被烧成灰烬,他们至少制造出了一片可以展开大军的开阔地。接下来,精灵族与人族之间铁定要来上一场血淋淋的城墙攻防战了。

世界树之城的树墙高大紧密,而且生有荆棘藤蔓护体,人族大军要想将之攻破,绝不是件容易的事。但精灵族近战兵种实在太少。如果人族大军发动连续不断的进攻。精灵族还有多少的兵力可以填补在城墙之上?

世界树之城最大地优势就是她身周那密密麻麻地树林,能够成为她最好的掩体,但现在一个火系禁咒的攻击。将世界树之城地这一优势烧的荡然无存。看来,一场硬碰硬的仗,将不可必免了。

这一次的“地火焚城”并没有我想像中持续的那么久,大约在经过了十个小时的猛烈燃烧后,终于渐渐地的熄灭了。

除了世界树之城的树墙有“隔绝空间”保护之外“在我们眼前的浓郁绿色,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死灰色。

对,是一片灰色“而不是一片焦黑。因为在地火十个小时不停的燃烧之下,地表上的一切都被彻底的烧成了灰,哪还会有什么焦黑的东西留下?

塞勒长叹一声,撤消了“隔绝空间”的防护,一直支撑这么大范围的一个禁咒魔法,对他的魔法力损耗十分大,因此他还不如将这魔法力节约下来,投入到接下来的战斗中。

现在情势很明显,阿尔伯托引发的“地火焚城”只持续了十个小时,显然是因为他没有尽全力的原因。如果人族大军马上发动攻击,打头阵的将会是他和丢克雷瑟这两大圣级吧?我们自然也要早做准备。

“隔绝空间”一消去,我立刻感觉到一股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就连空气都已经被烧的熟透。

远处,人族的大军已经一队队涌出,步兵、重装步兵、长枪兵、弓箭手、工程兵……,各种不同兵种的人族大军,全都错落有致交叉排列在一起,一副摩拳擦掌,准备随时进攻的模样。

他们是在等战场上的温度慢慢冷却,然后就会踏着那厚厚的一层地灰,如潮水般的涌向世界树之城!

我带领着死神战队来帮助精灵族,那么到了这个关键时刻,也到了展现我们武勇的时候了。人类最强大的两名圣级,将由我和塞勒负责挡住,至于他们的神耀骑士团,在攻城战中那些骑兵发挥不了威力,唯一有威胁的就是那支剑士分队了。不过,我们兽族的战士也不是吃素的,对付这百余名人类剑士还是绰绰有余。至于精灵族的守军,能不能在肉搏战中守住城墙,就不是我能保证的了。

随着空气缓缓的流动,那股灼热的感觉渐渐消失,不时有打着旋的微风吹过,将地上的一层火灰刮起,仿佛给这战场平添了几分萧杀之气。

时近黄昏,人类的大军终于开始有所行动了。站在最前列的一排步兵“踏着整齐的步伐开始向前冲锋了。在他们身后,是一排工程兵和长枪兵的混合编队,共同架着一个个云梯,随着步兵向前推进。

树墙之上的战争古树毫不犹豫的开始倾吐它的怒火,一颗颗的果实炮弹砸向了人族大军。

人族军队毫不犹豫的顶着盾牌向前冲锋,仅仅只是两颗战争古树还吓不住他们。虽然不停地有士兵倒在战争古树的攻击之下,但相对于出动了四万以上大军攻城的人族来说,这么一点伤亡实在不算什么。

人族军队冲进三百米距离后。大约三千名地精灵族弓箭手站在了树墙之上,她们同时弯弓搭箭,射向了疾冲而来的人族大军。

和一般弓箭手向天仰射不同,精灵族的弓箭手对自己的射术有着非常强烈的自信,她们都是搭箭在弦后,瞄准了目标再拉弓射出。

精灵族的神射名闻整个大陆,绝不是浪得虚名。虽然隔着近三百米的距离,但那一支支羽箭就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向着人族士兵地要害直射而去。

冲锋在前的人族士兵,尽量将自己的身体缩在盾牌之后。毕竟隔了这么远的距离,羽箭射到之后力量也会减弱大半,没办法将盾牌射穿。

只不过,就算人族士兵再怎么小心防范,要想彻底躲开精灵族地神射,也是不可能。在这一轮的羽箭齐射之下,近千名人族士兵倒在了战场之上,他们所流淌的鲜血,也将地上那灰色的火灰给抹上了一片鲜红。

在所有的弓箭手中。最拉风的还是当属卓尔斯和兰帝斯这一对因箭结缘的朋友。

做为兽族的箭豪。卓尔斯的弓箭不仅神准,每一箭射出地力道,也绝非纤弱地精灵族可比。卓尔斯的每一箭都是指向一名人族士兵的胸膛。即使那名士兵用盾牌护住全身也没有任何作用,因为最终地结果只会是连盾带人同时被射个对穿。

至于兰帝斯,做为一名元素弓箭手,他的射术与卓尔斯又有所不同。几乎每一箭兰帝斯都是向着人族士兵最密集的地方射去,附有火系爆炸效果的羽箭一旦落入到人群之中,自然是来了一个群体杀伤。

在来的路上卓尔斯和兰帝斯就总凑在一起研究箭术,被我们戏称为“神箭双斯”。以现在的情况来看,经过这一场战斗之后,这个“神箭双斯”的名号,也会变成一个响亮的存在。

人族军队向前冲的速度很快,片刻之间就冲过了百余米的距离,这时精灵族弓箭手们只来得及射出三轮羽箭,杀伤了两千多敌军。只不过,人族军队的数量太多了,即使损失了两千多,看上去还是黑压压的一片,时时刻刻考验着精灵族的心理承受能力。

一直就守在树墙之上的两千名精灵族魔法师,到这人时候也出手了,毕竟人族军队马上就要冲进她们的攻击范围内。

这还是我首次见到两千名魔法师一起出手的豪华场面,当数千道风刃同时出现在战场之上时,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这就像是我们兽族战士将祭祀纸符同时打出手一般。如此密集的元素攻击,除了祭祀纸符外,也只有数量众多的精灵族法师部队才能办到了。

风刃的切割力比起弓箭强了许多,不少人族士兵即使将盾牌竖在身前遮挡,风刃也能将盾牌射个对穿,然后在人族士兵身上留下一道诺大的伤口,或断手或断脚,甚至是断头。

风刃齐射,千人授首!人族大军就是顶着这样的压力,向世界树之城发起了冲锋。也幸亏他们利用“地火焚城”清理出了这么大一片的空地,不然的话有密林阻挡,人族大军进攻的速度慢上十倍都不止,而他们在精灵族远程部队的打击下,伤亡也会更胜于现在十倍。

同我预想有些不同的是,人族的两大圣级高手并没有冲在前面,他们只是慢慢的跟在人族的一队重装步兵身后,以并不快的速度向世界树之城接近。

看来麦克雷瑟他们明白,就算圣级的实力再强,面对如此众多的远程攻击部队,也会缚手缚脚,他们自然不会贸然出击。

我看到神耀骑士团的百余名剑士分队成员,全环绕在麦克雷瑟和阿尔伯托的身边,估计他们这支最精锐的人族力量,是准备在攻城接触战全面暴发后,再一鼓作气的冲上前线,看能不能一战就攻下一段城墙吧?

集中精锐力量进行突击,这是最正规的战法,麦克雷瑟他们的做法并没有错,毕竟近战是精灵族最大的软胁,他们一战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

近一段时间,我的修为又有所进步。早就想和是麦雷瑟等较量一下,看看我和他的差距还有多大。

至于塞勒,他和阿尔伯托可以说是当今世上最负盛名的两大圣魔法师,但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正式的交过手,现在正是个机会,看看到底谁才是最强的魔法师。

在混战中,圣级对普通战士的杀伤力实在太大,像我们这样的顶级强者,还是适合在战场上进行单挑。

当下我长啸一声,运足了千里传音,大声的喝道:“麦克雷瑟你这卑鄙小人,想不到我们又在这里见面了吧?精灵族与世无争,热爱和平,但你们人族却擅自动起刀兵,将这平静了近万年的迷途之森拖入到战火之中,你们不觉得渐愧吗?今天小爷在此,就会会你这狗屁的”星空下第一卑鄙小人“,看你还能不能到处兴风作浪。”

麦克雷瑟的声音也响了起来,虽然他不懂千里传音,但在浑厚斗气的支持下,话声在战场上响起,轰隆隆的低沉如阔雷,气势十足。

“果然是铁熊小朋友,刚才我见到‘隔绝空间’这个禁咒魔法时,就想到肯定是塞勒老师大驾光临,那么小朋友你也应该就在附近。近一段时间,小朋友你的大名轰传整个大陆,‘熊魔王”的杀神战队更是威名赫赫。但我就奇怪了,你数度成为我的手下败将,怎么现在还可以如此风光?也许是你的对手弱了点,现在我就让你明白,真正的强者,还是能够轻松胜过你的。“

麦克雷瑟的话音充满了自信,他同时也在向所有的士兵们传达一个信息,他身为“星空下第一勇者”,不论敌人是谁,都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和麦克雷瑟的一战已经无法避免,于是我大喝一声:“麦克雷瑟,你可敢到空中一战?”

第三十三章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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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三十三章战!

听到我的大喝之后,麦克雷瑟同样高声长笑道:“铁熊小朋友,上一次空中一战,你和塞勒老师双战我都败了,这一次你单独战我反而还能取胜不成?”

我御剑冲天飞起,直接来到战场上空,道:“麦克雷瑟,废话少说,有胆子的话还是上来一战再说!”

“铁熊小朋友,今天一战我不会再手下留情,你自求多福吧。”说着,麦克雷瑟身上的金色斗气猛然暴涨,同样一飞冲到天上。

此时塞勒一边哈哈笑着,一边也飞了过来,向着战场上道:“阿尔伯托,你可有兴趣陪我这老头子玩上一玩?今天难得大家都在,少了我们凑热闹,这场面就不够大了。”

阿尔伯托似乎冷哼了一下,然后才飞身来到空中,只听他朗声道:“塞勒先生,你的存在本身就是魔法界的一个传奇,但为什么身为人类,你却整日和兽族斯混在一起?你们蓬莱国虽然位于海外,但同样是人族的一份子,就这样帮着外族与我们为敌,你就不怕被视为人族的叛徒?”

塞勒长笑一声道:“老头子我喜欢自由自在,我们蓬菜国孤悬海外,也习惯了自给自足。再说我做事,只喜欢凭着天地良心,最看不惯那些恃强凌弱却偏要找些冠冕堂皇借口的家伙。这片大陆从刚开始之初,就一直是各大种族共同生存,为什么要将别的种族赶尽杀绝?老头子我没到丧心病狂的地步,这样地事做不出来。”

“塞勒先生,这是圣战。这是消灭异端的圣战!难道,你没有聆听到神地旨意?”阿尔伯托的脸上。一片的虔诚。

“哈哈哈……”塞勒大笑了起来:“什么神的旨意会是如此的残忍?视杀戮为信仰?这样的神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吗?”

阿尔伯托地脸色一下变的铁青,只听他怒声道:“塞勒先生,想不到以你这么大的名声,居然是一位渎神者。看来,为了创世神的光辉,我必须与你一战了。”

塞勒哈哈一笑道:“早该如此,你们的神不都说了吗。拳头大的就是硬道理,说这么多废话干什么?”说着,塞勒随手一记风刃就向阿尔伯托削了过去。

以塞勒圣魔法师的身份,默发风刃还不像玩儿一样?实际上,这样一个低阶地风系魔法,根本不可能伤到阿尔伯托,塞勒只是想借此一击直拉展开较量。不用和阿尔伯托废话什么大道理。

面对塞勒的突然出手,阿尔伯托没有惊慌失措,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身前突然出现一道火盾,就将塞勒的风刃给抵消于无形。

我没料到塞勒这么大年纪。胖气居然是如此火暴,说动手就动手,当下也不甘示弱的御剑向麦克雷瑟斩去。同时口中也叫道:“麦克雷瑟,你看看我这一剑威力如何?”

“阿基隆斯之剑”夹杂着巨大的风声向麦克雷瑟当头斩落,而麦克雷瑟则是不慌不忙地抽出“阿拉斯加之星”,横剑向上一架,挡住了我的当头一斩。

随着我修为加深,运用御剑术也越发的得心应手起来,双剑交击地那一刹那,“阿基隆斯之剑”灵活的一个转折,沿着“阿拉斯加之星”

的剑身转了半圈。突然向着麦克雷瑟的前胸直刺而去。

身为“星空下的第一勇者”“丢克雷瑟的身手之强自然不待多言,他手腕灵巧的一抖,”阿拉斯加之星“猛的一下挑在”阿基隆斯之剑“

的剑身中段,立刻将之挑地斜飞至空中。同时,麦克雷瑟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一伸一吐之间,一道匹练般的金色剑气向我直刺而来。

我顺手一摆剑诀,挑飞出去的“阿基隆斯之剑”被牵引而回,向着麦克雷瑟的头顶斜刺而下,同时我一个缩地成寸,闪过了麦克雷瑟击出的那道剑气,瞬移到了他的身后,掌心中运起一道五雷轰顶,向着丢克雷瑟猛击了过去。

麦克雷瑟长笑一声,同样一个缩地成寸,一闪身之下使我的所有攻击都化为乌有。五雷轰顶的雷电攻击有追踪敌人的功效,在锁定了麦克雷瑟的气息之后,五道紫色的雷电在空中同时一个转折,向麦克雷瑟追击过去。

麦克雷瑟此时也不再闪避,身周泛起一道金色的光幕,硬生生用护体斗气接下了这记五雷轰顶。

紫色的电光砸在金色的光幕之上,僻哩叭啦的电火花猛的亮了起来,如同火树银花般的煞是耀眼。

我和麦克雷瑟打的好看,而塞勒和阿尔伯托的较量,则显的有些沉闷。两人遥遥相隔五十余米,挥手之间各种层出不穷的远程攻击法术轮流向对手招呼过去,同时也在运用各种防护技巧将对手攻过来的魔法接下。

他们之间不是用什么大型的高阶魔法直接对轰来比拼威力,而是采取这种连绵不断的攻击方式来较量相互之间操纵魔法的水平与技巧,这才是真正大师级之间的比试。换做其他任何一个魔法能力稍逊一筹的家伙在这里,恐怕此时已经被打成了筛子。

道理很简单,就像是火箭筒的威力远远大于冲锋枪,但是两者如果同时对射,冲锋枪的出手速度要比火箭筒快上许多,自然是用火箭筒的被射成了马蜂窝。

以两位圣魔法师的实力,别说是如同火箭筒般的威力,就算是弄出州际导弹爆炸般的效果也不是不可以。但现在这两位魔法圣手,却如同所有枪战片中的莽夫一般,只知道抱着冲锋枪对射,在外者看来实在是有失圣魔法师的身份。

实际上,塞勒和阿尔伯托如此较量,才是魔法师比试中最凶险的。

试想一下。如此快地出手速度,简直就是在挑战人类的极限。只要你有一个不小心,漏过对手地任何一次攻击,马上就会遭受到连绵不断的打击,后果比被一个大型魔法打中更严重。

从场面上看,塞勒和阿尔伯托的较量不是那么惊天动地,但其中的技术含量,则是魔法世界中最顶尖的存在。有幸能看到这两位顶尖魔法大师的较量,也算是难得的机会了。

我们这四大圣级在天上打地热闹,地上也是一片血肉横飞的惨烈模样。

人族的大军现在已经冲到世界树之城的树墙之下,高高架起的云梯也搭在了树墙之上。

本来精灵族在树墙之下种植有一圈荆棘,全都生满了尖长的倒刺,算得上是对人族的一个威胁。但那些人族士兵早有防备,每个人身上都背有一个小布袋。里面填装地都是沙土,扔出之后将那些荆棘全都埋在其下,使得人族不会被荆棘伤到。

很显然,人族对世界树之城的防御状况了解的很清楚,他们每一次进攻的步骤。显然都是经过了精心而周密的安排。

人族地云梯都是铁木所制,在顶端上安装有倒钩,一旦搭上树墙就很难将其推开。当人族的攻城部队顺着云梯拼命往城墙上爬时,鲜血淋满的肉搏战不可避免地展开了。

精灵族的弓箭手和法师部队,还在不停的对城下的人族大军施行打击,但对于那些顺着云梯向城墙上攀爬的人族士兵,就只有靠精灵族的战士与之血拼了。

人族此次出击的都是精兵,虽然在攻城时处于不利的位置,但在人人用命之下,还是给精灵族造成了不少的麻烦。

精灵族和平地年代太久了,绝大多数的精灵族战士根本没有经受过战场上的血腥洗礼。仓促上阵之间又怎么会是那些人族精兵的对手?好几处城头已经有人族的战士爬了上来。

关键时刻我们兽族的战士发挥了作用,他们总在最适当的对候,出现在精灵族需要帮助的地方,牢牢的将世界树之城给守住了。战斗打到后来,精灵族的战士们也渐渐能够适应战场,慢慢发挥出自已的实力,让人族占不到什么便宜。

特别是精灵族的弓箭手,也明白了一些战场上的关键所在,不在一窝蜂的只顾着招呼城下的人族士兵,对于那些敢于在城头上露出头脸的人类士兵,都是毫不犹豫的一箭招呼过去。

如此一来,城墙上的争斗趁于了一种平衡,而做为攻城的一方,人族的伤亡也在逐渐变大。

自我们几大圣级上天一战后,人族的那百余名神耀骑士团中剑士分队的成员,一直缓缓的拖在人类攻城大军的后列,在看到战况不利之后,他们终于忍耐不住,要开始出手了。

这支剑士分队相当于是百余名高级剑士聚在一起,所能暴发出来的战斗力是何等惊人?随着他们身上斗气的暴涨,一个个如疾驰奔马般的向世界树之城冲了过来。

精灵族的弓箭手早就查觉了这支部队的异常,只不过他们的射术再神准,也对付不了这些人类的高级剑士。人类剑士只需要挥剑轻轻一个格挡,或是灵巧的一个闪身,就可以闪过这些精灵族弓箭手的攻击。

人族剑士的速度飞快,不过是片刻之间就已经来到了世界树之城的城下,他们一个个纵身而起,如星丸弹跳一般,几个起落之间就已经跃上了城墙。

仅靠精灵族的战士,要想阻止这些人族高手,伤亡一定极其惨重,但我们兽族的战士早就将目标锁定在了这些家伙身上。人族剑士一冲上世界树之城,莱因哈特就带领着一批最精锐的兽族狂战士迎了上去。

狂化!对付这批人族的高端战力,莱因哈特他们不敢有半分大意,第一时间就进入了狂化状态,然后斗志昂扬的扑向了这些人族高级剑士。

一时之间,这一段城墙之上,变成了强者混战的舞台,一般的普通士兵根本难以立足其上。

化身为阿米尼白银巨狮的莱因哈特冲在了最前面,一名人族剑士首当其冲,当他剑身上的紫色斗气刚刚亮起时,莱因哈特已经疾若如风的冲到了他的身边。

两只巨大的狮掌向外一推,那名人类剑士的长剑还没来得及斩下,就已经被挡在外围。于此同时,莱因哈特巨嘴一张,狠狠的咬在了这名高级剑士的脖子上。纵然这名剑士有斗气护体,但莱因哈特狂化后的实力已经达到后天顶峰,离着圣级也只是一步之遥,这名人类如何挡的住他的全力一咬?

血光飞溅之中,这名剑士的半边脖子都被咬掉,自然是毙命当场,身子也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莱因哈特一声狂吼,借此威势,冲入到了人族剑士的阵营之中。跟随在他身后的兽族狂战士们,此刻也变的气势高昂,信心百倍的发起了攻势。

莱因哈特实力是强,但要想一招就解决掉一名高级剑士,依然非常困难。这一次之所以一击得手,靠的还是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以及无数次血染战场,徘徊在生死边缘的经验。那名人类高级剑士确实算是高手,但他毕竟是神耀骑士团的成员,能够有多少战场上生死搏杀的经验?还没等他明白比武较量与战场撕杀的不同,就已经被莱因哈特夺走了生命。

莱因哈特的先声夺人,帮助兽族战士占了上风,但这群人族剑士全都是实力高强之辈,在顶过了狂战士们的一轮猛攻之后,他们也回过了气来,开始与狂战士们展开了对攻。

高手较量与一般战士的打斗就是不同,虽然狂战士和高级剑士之间的战斗不像我们几个圣级打到天上去那么拉风,但双方各有百余名好手的对战,却依然是难得一见的奇景。

一时之间,这段城墙之上,除了紫色斗气纵横之外,就是我们兽族狂战士的声声怒吼。

第三十四章 首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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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三十四章首占上风!

莱因哈特带领的兽族狂战士,都是从“死神战队”中精挑细选而出,个个都算得上是难得一见的好手,只不过论起单兵作战能力,在整体上还是不如那百余名人族高级剑士。但我们兽族战士士气高昂,斗志旺盛,真要硬拼起来却也不弱于那些人族高手。

“死神战队”的其他战士都分散到了各处城墙,配合“月神小队”

帮助一般的精灵族战士进行防守,一时之间也没办法集中起来参战。至于靠近战团的一些精灵族战士,身手全都一般,根本不可能插手这样的强者争斗。

唯一能够腾出手来帮助莱因哈特他们的,也就只有卓尔斯与兰帝斯这“神箭双斯”了。

卓尔斯神射无双,他的羽箭能从各种匪异所思的角度射到战团之中,对于那些全力和狂战士对战的人族剑士来说,这神出鬼没的羽箭简直就是一道道催命符。

有时候明明见到是一箭射来,好不容易抽空挥剑挡了一记,谁知道这支羽箭之后还紧跟着第二箭?顺着挥剑露出的空门就射到了身上。因为有斗气护身,这一箭还不至于要命,但兽族的狂战士们却往往趁着这时发动攻击。在狂战士的强力打击之下,人族剑士的护体斗气可就有些撑不住了,随时一个不小心就会身首异处。

更夸张的是,卓尔斯有时候会射出连珠箭,往往是五六箭首尾相连,鱼贯而来。第一箭撞在人族剑士的护体斗气上,论力量自然是没办法攻破斗气的防护,但这时第二箭射到了,狠狠的撞在第一箭的箭尾上。这就像是往墙上钉钉子,想直接钉进去肯定不可能。但挥锤砸一下呢?更何况这后面还有接二连三的数箭之多,目标全都是撞击前一箭的箭尾。

像这样将几支箭地力量叠加到一起,就算是高级剑士的护体斗气也撑不住了,硬生生的就这么被钻出了一个窟窿,心不甘情不愿的伤在羽箭之下。这时候,自然会有兽族狂战士上来捡便宜。

至于兰帝斯,仅以箭术而论。还没有达到争尔斯那样神乎其神的地步,但他的元素攻击箭却有着独特功效,箭身所附带的爆炸效果,足以让那些人族剑士手忙脚乱。

兰帝斯射箭地目标都很刁钻,他并不是只朝着人族剑士的身体射,则是对准他们的跨下、身后、脚跟等不易于防备之处下手。

兰帝斯射出羽箭所带的元素攻击效果,论威力还破不开高级剑士的护体斗气。但每一支箭爆炸之后所带来的冲击,还是对人族剑士们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

试想一下,当你全神贯注的和强敌对战,但是在你地身后或是脚底,时不时的来上几下爆炸声,就算这冲击波伤不到自己,也会大大的分心吧?至于那些兽族狂战士。都是战场上的百战老兵,会抓不住这样的攻击机会吗?

有了卓尔斯和兰帝斯的帮助,人族的高级剑士们顾此失彼,在和兽族狂战士地战斗中,渐渐地落于下风。

当第五十名人类高级剑士倒下时。我们兽族的狂战士才阵亡了三十名左右,这样一来,只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族剑士们的处境会越来越不妙。

人族剑士中一名有着深紫色斗气的家伙,很可能是这支剑士分队地领军人物,眼见着事不可为,立刻长啸一声,带着剩下的五十余名高级剑士,向着城墙下突围而去。

这些人族剑士全是高手,他们铁了心要想突围,这么窄小的城墙怎么困地住他们?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败退到城墙下,消失在人族的大军中。

人族攻城军中最尖端的一股力量都被打退。城墙上的精灵族战士们全都士气高涨,杀起敌来更加奋勇了。

特别是我们兽族的这批狂战士与人族剑士一战取胜后,趁着狂化效果还没有消退时,向人族大军发起了强而有力的反扑。就算搭上城头的云梯全是铁木所制,在这些狂战士的巨刀撞击之下,也会被砸成两截。

这样一来,人族大军地攻城势头,也就渐渐的缓了下来。而顶住了最初一波攻势的精灵族战士,也慢慢的镇定下来,至少经过这段时间的战场洗礼,她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喋血场面。

我在空中和丢克雷瑟打的如火如茶,暗中却还是在留意城墙之上的战况,看到精灵族在我们兽族战士的帮助下,已经慢慢掌控了局面,也就放下心来,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和麦克雷瑟的大战之中。

在上一次的迷途之森一战中,我就发现自己的拳脚功夫,比起御剑术在单挑中更能发挥作用,因此这一次在对上麦克雷瑟后,我依然采用御剑术与拳脚相加的攻击模式。

上一次麦克雷瑟被我打了个措手不及,但这一次他显然是有所准备,右手挥洒之间,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将阿基隆斯之剑完全的挡在外围,根本不可能伤害到他。同时他的左手和双脚,也是上下一阵翻飞,和我硬碰硬的比起了拳脚功夫。

这麦克雷瑟果然不愧是武学奇才,除了是一名堂堂圣剑士外,拳脚上的功夫同样出色,还真看不出他那么一副瘦小枯干的模样,和我这个熊族壮汉比较起来,却完全不落于下风。

细想想这也是应该,麦克雷瑟的外炼功夫可是在爆布的冲击下进行锤炼,那么他的肉体强悍程度显然是远超一般人类,就算我身为熊族也不可能占到他的什么便宜。

最要命的是,麦克雷瑟分心二用的本事,显然是比我更为高明,右手挥剑,左手挥拳或掌,比起我更显多变与灵活,处处快我一步。渐渐地将我压在下风。

如果是和其他对手交锋,就算在场面上对我不利,只要我能运用一下缩地成寸,也能出其不意的扳回先机。偏偏麦克雷瑟同样能够将缩地成寸使用的得心应手,只要我一个瞬移后攻击,他同样会一个瞬移后闪避,让我占不到什么便宜。甚至于有一段时间。

我和他在空中就这么闪来闪去,颇有些像是在空中进行捉迷藏。

至于塞勒和阿尔伯托,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打越近,但出手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地减慢。这样一来,随着距离的拉近,他们的较量也越发的凶险起来,只要有任何一个不小心。在对方的连环攻击之下,很可能会有丧命之险。

我知道自己虽然在这段时间修为上有所提升,但比起麦克雷瑟还是差了不少,我拼尽全力短时间内还能与他一战,但随着战线的拉长,麦克雷瑟就可以接占上风了。

事实上,麦克雷瑟也清楚他的实力在我之上。只不过我毕竟也算是实力强横地圣级,真要拼起命来,麦克雷瑟应付起来也不会轻松,因此他大可以慢慢的和我拖时间,等到我真气消耗的差不多时。再给我雷霆一击。

麦克雷瑟的想法我不是猜不到,但实力不如对手,除了拼命之外我也没别的办法可想。唯一让我有点期望的就是塞勒能够胜过阿尔伯托。

然后过来与我双战麦克雷瑟,这样也许还有取胜的一线机会。只不过看现在地情景,塞勒和阿尔伯托斗的旗鼓相当,就算其中的一方能够胜出,估计也离筋瘦力尽不远,没有再战之力了。

看着麦克雷瑟那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我心中暗暗恼怒,如果此时我有一张九天神雷符在手,那还有他嚣张的份?只可惜九天神雷符制作与保存都不容易。事先我也不可能料到麦克雷瑟会在今天出现,这威力超凡的符咒显然是没机会发威了。

斗到激烈处,我抖手一个五雷轰顶向着麦克雷瑟轰了过去,同时飞身向前一跃,左手夹杂着五丁开山的力量,向着丢克雷瑟地右肩击去。

与此同时,“阿基隆斯之剑”在空中打着旋儿,向麦克雷瑟的胁下削过来。

三面夹击!是此时我能使出的最厉害手段了。我不求五雷轰顶以及我的一掌真能打中麦克雷瑟,只要能将他出手的速度拖地缓上一缓,说不定“阿基隆斯之剑”就有机会伤到他。

不过麦克雷瑟就是麦克雷瑟,就算应付起我的三面夹击,也显的从容不迫。只见他右手一抖,将“阿拉斯加之星”在身前划出一个半圆,然后斜斜地由肋下向后穿出,迎向了飞斩而来“阿基隆斯之剑”。

“阿拉斯加之星”在划出半圆的同时,飞射出五道金黄色的剑气,笔直的迎向我发出的五雷轰顶,随着“僻哩叭啦”的一阵暴响,剑气与五雷轰顶在空中撞击之后,同时消弥于无形。

这时麦克雷瑟才微笑着推出了他的左掌,与我硬生生的对了一掌。

麦克雷瑟同样能够使出五丁开山,像这样掌碰掌的硬撞,我没有丝毫便宜可占。

眼见着我地全力一击,就要被丢克雷瑟轻挡淡写的化解开,突然之间奇变横生。

一阵响亮的破空声猛的传来,然后我的眼角余光就看到一道如同火蛇般的红光,向着丢克雷瑟直冲而来。

火龙击?这一道红光绝对像是火龙击这一高级火系魔法,只不过速度却是快上了数倍都不止。

难道塞勒看到我这边没占到什么便宜,就抽空出手助我一臂之力?

不过他和阿尔伯托打的那么激烈,那有时间腾出手来发出这么一记火龙击?更何况这火龙击的速度还快的超乎寻常?

当然,就算这火龙击的速度再快,在通常情况下这样一记高级魔法攻击也不会被麦克雷瑟放在眼里,但此时的麦克雷瑟为了应付我的全力一击,右手长剑从肋上反手穿出,已经来不及做出什么快速的应变动作了。至于他的左手,正和我的左掌击在一起,应付着我五丁开山力量源源不断的冲击。

这一记火龙击攻击的时间拿摆的刚刚好,正是麦克雷瑟身上空门大开的时候,我就不信他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那么从容不迫。

果然,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记火龙击,麦克雷瑟眉头微皱,但他现在左右手都被牵制住,能有什么办法接下这记魔法攻击?

好一个麦克雷瑟,临危依然可以不乱,只见他的身形猛的一闪,居然是一个缩地成寸,硬生生的横移到十米之外,闪过了这一击。

我心中暗暗佩服丢克雷瑟应变神速,但这一次是他先我一步使出缩地成寸,在判断出他瞬移之后的方位后,也就是轮到我出击的时候了。

我同样一个缩地成寸,瞬间来到麦克雷瑟的身边,双掌运足了力气,向着他的小腹击去。

与此同时,又是一道速度不弱于先前那一道的火龙击,向着麦克雷瑟呼啸而来。

麦克雷瑟再次皱了皱眉,右手挥剑向火龙击迎了过去,同时左掌护在小腹之前,准备硬挡我的这一击。与此同时,麦克雷瑟的眼神不由自主的扫向了地面,因为他要确认一下,到底是谁接二连三的向他发射火龙击偷袭。

如此一来,丢克雷瑟难免有些分神,而这也是我等了许久的机会,当下毫不犹豫的又是一个缩地成寸,猛的瞬移到麦克雷瑟的身后,狠狠的一掌向他的右肋击去。

接二连三的变故,终于使我在丢克雷瑟的身边抢到先机,在应付了数次突变之后,麦克雷瑟因为分神终于没防住我的这最后一击,这一掌结结实实的打在了他的右肋之上。

我毕竟是一名圣级,麦克雷瑟的身体再强横,硬生生的接了这一击后,也难免有所损伤。只见他神色一变,张口喷出一口鲜血,然后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往回一圈,向我的右手斩来。

第三十五章 神话的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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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三十五章神话的破灭!

我好不容易打中丢克雷瑟一下,就算看到他挥剑向我斩来,也不舍得在这个时候松手后撤。当下我运足一口真气,运起金刚不坏体,准备强行挡下这一剑。同时我导引真气,通过右掌源源不断的向麦克雷瑟体内发起了冲击。

这个异世的人族和地球的人类还是有些不一样,外形虽然差不多没什么区别,但在经脉方面却是自成体系。当初我准备教导塞勒修真功法时,就曾发现过这个问题。

不过,只要你有经脉,也就等于有供真气流通的脉络,我猛然之间将大量的真气催逼过去,只要是超过了经脉的容量将之绷断,就算麦克雷瑟的肉体再强悍,也会因为经脉上的重创而毙命。

麦克雷瑟偷学了我的不少道法,但我有一点始终不明白,他明明没有修过真,体内经脉与丹田也没有经过温养而产生真气,那么他是如何施展出从我这里偷学过去的道法?

不管怎么说,现在我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先天境界,真气比起以前不知道丰厚了多少倍。如果被我抓住先机,将真气攻入体内,那么以我的真气丰厚程度,可以将这异世界任何对手的体内经脉彻底摧毁。

正所谓经断气绝,只要是血肉之躯的生命体,总逃脱不过这个规律吧?麦克雷瑟的外修之法独僻奇径,肉体被他锻炼的无比强悍,但他的经脉总不至于能够强到承受我真气的冲击吧?

麦克雷瑟手中所执的是圣器“阿拉斯加之星”,其锋利程度远超凡品,就算我运起金刚不坏体,恐怕也挡不住这神兵利器。但我现在又不想放弃这个可以给丢克雷瑟致命一击的机会,于是拼着手臂不要,也要给麦克雷瑟一记重创。

现在。我们就要比比看,到底是我真气涌动的速度快,还是麦克雷瑟挥手出剑的速度快。

我右掌紧贴麦克雷瑟地右肋,鼓动全身的真气如长江大河奔腾入海般的向他体内涌去。我能够感觉到,麦克雷瑟体内的经脉,对于我庞大的真气来说,就像是一条条窄小的溪流。根本无法将我的真气容纳。

我庞大地真气所过之处,如同拍岸裂石一般,将麦克雷瑟体内的经脉撑的肢离破碎。只不过是片刻之间,我的真气已经沿着麦克雷瑟肋部的经脉,顺血脉向他的心脏部位攻去。只要我能借此机会将麦克雷瑟的心脉摧毁,那么他也只好向这个世界说再见了。

就在这时,丢克雷瑟地嘴中狂喷出一口鲜血。洒了我一头一脸,同时我觉得一鼓巨力从他的体内暴发而出,强行挡住了我在他体内强突狂进的真气。

于此同时,麦克雷瑟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也斩在了我的右臂之上。随着一声金铁交鸣声,我运起金刚不坏体后硬若精钢的手臂,还是挡不住圣器的一斩,剑锋顺势切入了我地手臂。

这一剑入口极深。几乎将我的臂骨都斩成两段,如果不是因为麦克雷瑟伤重力乏,这一剑铁定能将我的手臂一削两断。

我的手臂在巨痛之下,真气不免有些松动,麦克雷瑟体内暴发出的那股力量乘机猛地一震。终于将我贴在他右肋上的手掌给甩开。同时麦克雷瑟施展出一个缩地成寸,眨眼之间已经离我十米开外。

此时我的右臂血流如注,只剩一半骨肉相连。根本抬不起手来只好垂在身前。不过,在我地内心中,并没有半点担心我手臂上的伤势,只是觉得没能将麦克雷瑟一举毙于掌下实在是可惜。

时机一但错过,就不可再来,面对麦克雷瑟这样的高手时更是如此。此时此刻,我和麦克雷瑟只能隔着十米遥遥相望,彼此之间相互戒备。斗到这里,我们都算是身负重伤。这一场架只怕再也打不下去了。

麦克雷瑟的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我,我能从他的眼中读出一股怨毒,甚至其中还有恨恨的一股妒意。

看来,在我将麦克雷瑟视为我此生最大对手的同时,他也将我当成了最能够威胁到他地位的大敌。

我想,自从麦克雷瑟踏入圣级三十年来,大大小小数百战,恐怕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过如此重伤吧?无论如何,今日这一战,足以让麦克雷瑟刻骨铭心!

我身上带有“疗伤”祭祀纸符,现在我手臂受创极重,如果放任不管,就算我身体再强壮,也顶不住血液这么快地流失。于是,我毫不犹豫的祭出了“疗伤”纸符,随着一道白光闪过,我手上的伤口开始缓缓收拢,血流也开始减慢。相信要不了多久,这道伤口就可以收口,到时候即使不能算是痊愈,也不会太妨碍我动手。

麦克雷瑟看着我的眼神更显复杂,良久之后他才如同受伤的独狼一般发出一声长啸,猛的返身向远处疾飞而去。

麦克雷瑟的举动吓了我一跳,但从他的那声啸声已经可以听出,此时他的气息杂而不纯,显然是体内的重伤,已经严重到他无法压制的地步。

本来我也应该是伤重无法再战,但我有“疗伤”纸符相助,很快就能减轻剑伤对我的影响。麦克雷瑟的性格果断决伐,他马上就能判断出此战局面对他不利,为了不吃更大的亏,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战场。

我们一直是在空中作战,任何举动都是地面战场上瞩目的焦点,当麦克雷瑟长啸一声败退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星空下第一勇者”,三十年来从无一败的顶尖圣级强者,居然在单挑中败了?

这样一个结果,对所有的人族士兵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足以摧毁他们所有的自信。

在战场上人族军队不敢说百战百胜,但对于他们无敌的圣剑士麦克雷瑟来说,所有的战士都对他执有不败地坚定信仰。这种信仰甚至上升到了一种崇拜的地步。

对于摩西帝国的所有臣民来说,他们有三件可以确信的事,一是创世神是唯一的真神,一是太阳每天都从东方升起,三是麦克雷瑟绝对是天下无敌的存在!

是啊,一个年仅二十一岁就踏入圣级,三十年来从未曾一败的强者。谁都会认为他是天下无敌地吧?

这个大陆上所有的知名强者,几乎全是麦克雷瑟的手下败将,这已经是大家公认的事实。

特别是麦克雷瑟当年独上星光龙城,用自己的实力得到龙族的贵宾待遇,这是何等的光荣?

单人独剑连败龙族三大高手,获得能够自由来往星光龙城地特权,麦克雷瑟当初的战绩是何等风光?有谁敢怀疑他天下第一强者的威名?

如果在头一天。有人说麦克雷瑟会战败,而且是败在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兽族手中,恐怕会被所有人当做笑话来看待吧?

但事实是,这个“笑话”确实发生了!在一个混杂了十余万人的战场,在一个有着兽族、精灵族、人族三族战士的战场,在大家的众目暌睽之下发生了。

谁都不敢相信,但又不得不接受这样地事实。甚至于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麦克雷瑟的实力明明胜过我,但我却能够将之击败,逼的他从战场上退走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也许,我能战胜麦克雷瑟是出其不意,是机缘巧合。但事实就是事实,谁也没有办法抹杀。

事实上,我今日能够击败麦克雷瑟。还靠那关键时刻突然而至的两记火龙击,不然地话完全惨败的肯定会是我。只不过,到底是谁用火龙击帮助我?当时我全神贯注在应对麦克雷瑟,根本就没有察觉,看来只有等到战后再去询问了。

一个不败的神话破灭了,那么一个新地神话会不会就此诞生?我想,绝大多数的人类,是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新神话的吧。

不败的强者也会战败?一时之间人族战士的士气为之一夺,在战场上根本无心恋战。

阿尔伯托和塞勒斗的正欢。但麦克雷瑟的战败显然影响到了他,在塞勒的紧逼之下他节节败退。只退到两人相隔差不多百余米后,阿尔伯托才一口气施放出十余面火盾护身后才猛的转身飞退而去。

塞勒密集地魔法攻击在瞬间将这十余面火盾给击碎,但他已经来不及去追阿尔伯托,只好和我一样看着这个强大的对手安然撤离。

摩西帝国一武一魔两大圣级,一直是他们的骄傲,今天却在战场上双双败退,这对于人族战士来说是何等大的打击?偶像的破灭,对于他的信仰者来说,确实是一场实难。

失去斗志的人族大军,已经在战场上等同于行尸走路,被兽族和精灵族的战士联合实施一番打击后,他们不得不鸣金收兵。

望着如潮水一般退去的人族大军,所有的精灵族战士兴奋的大叫起来,她们欢庆着胜利,感谢女神的保佑使她们能够守住世界树之城。

我和塞勒缓缓从空中落在了城头上,今日一战我们俩可说是大出风头,特别是我能够在单挑中击败“星空下第一勇者”,立刻使我在精灵族的心目中升格到了偶像的地位。

我来不及接受精灵族的欢呼,一心只想着在战场上助我的到底是谁?一落在城头上,我连忙向身边的几位精灵族高层打听,但看她们一脸茫然的模样,也就明白她们是不知所以了。

刚才战场上处处都在混战,有谁能够抽手助我一臂之力?我仔细回想了一下那两记火龙击出现时的模样和速度,绝对和一般的魔法攻击不同,倒有些像是用弓箭射出来的一般。

于是我将疑问的目光投向了卓尔斯与兰帝斯,我亲自上前低声询问,但他们两个全都是手一摊,表示他们当时只顾着对付冲上城头的人族战士,那还有空想到帮我对敌?更何况他们也不认为自已的实力,能够影响到圣级强者之间交手的胜负。

细想一下之后,我又将疑感的目光放到了巴斯图尔克的身上。这位精灵族的圣箭师,实力之强足以保证他射出那么惊世骇俗的一击。不过,巴斯图尔克并不是元素弓箭手,而且他身上有伤并没有复原,那么凌厉的火龙击真是他所发?

与所有精灵族都围着我问东问西不同,巴斯图尔克此时只是站在城墙的一角冷眼旁观,但在他身边的一个身影,却是让我一愣。

精灵族的公主艾莉斯正悄生生的站在巴斯图尔克的身边,虽然她现在已不是我初见时那么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但她的矜持与淡漠依旧,而她胸前挂着的那枚蓝色“歌莉娅风笛”,是让我不用细看就能一眼认出她。

唯一让我觉得显眼的就是艾莉斯手中所持的一张草碧色短弓,那奇特如一滴泪珠般的造型,已经说明这张短弓正是精灵族闻名天下的两大圣器之一——“月女神的泪弓”!

这一件圣器我并不是第一次见,因为在冰晶宫中的那个神之禁区内,我看过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那张五位大神的合影。

那张照片中的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与眼前的艾莉斯是何等的相象?我甚至觉得有种时间穿梭的感觉,将两者的影子重叠起来。

月精灵一脉,确实是流淌着阿尔忒弥斯的血脉啊,估计此时以艾莉斯的造型,只要她站上城头登高一呼,就能够让所有的精灵热血沸腾、含生忘死吧?

但现在艾莉斯只是静静的和巴斯图尔克站在那个角落,并没有像其他精灵那样欣喜若狂的庆祝胜利。

只不过,艾莉斯手中的“月女神的泪弓”,就像是在不断的提醒我,那帮我获胜的两记火龙击,难道是她射出??

第三十六章 精灵族最大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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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三十六章精灵族最大的秘密

在我的记忆中,艾莉斯的凝血之症治好之后,我曾见过她出手施展魔法。不过那只是一些初阶的普通风系魔法,连中级魔法师的程度都无法达到。由此可见,艾莉斯本身的实力并不怎么强。

这也可以理解,就算艾莉斯身为月精灵一脉,血统再怎么优秀,在得了绝症之后,又能有多少时间给她修行?实力自然只是一般。

难道说,只不过是过了半年多的功夫,艾莉斯的实力就精进到了能够发出那么凌厉的火龙击?但是,艾莉斯修习的是风系魔法,她又不是双系魔法师,怎么可能施展出火龙击这种高级火系魔法?

就算艾莉斯拥有“月女神的泪弓”这件圣器,但传说中“月女神泪弓”的作用只是可以将任何魔法都转化为无弦箭射出,还没听说过它能自己射出火龙击的。不然的话,这张泪弓就不会是圣器,而是神器了。

偷袭麦克雷瑟的那两记火龙击,速度快、角度刁,没有一身经验老道的身手,怎么能够将攻击机会把握的这么准?

从那一个角度看,艾莉斯都不像是个战场上的老手,这火龙击真的是由她射出?

我很想亲自上前问个清楚,但疯狂庆祝的精灵族们却把我簇拥了起来,使我根本无法靠近艾莉斯与巴斯图尔克。于是,我只能将这疑问埋在心底,以后找机会再问。

然后。我收拾心情,随着众多精灵来到了精灵族地王宫中,热闹的庆贺了一番。

人族大军只是被我们打退,他们还没有真正的被击溃,在庆贺之余,我和精灵族的高层也保持了清醒的头脑,依然派出大量啃兵严密巡查,以防人族大军去而复返。

值得庆幸的是,一夜过去,人族军队表现的还算老实。并没有再次向世界树之城发动攻击。实际上,在上一轮攻击时,人族就已经精锐尽出,还是没能将世界树之城拿下,他们肯定需要时间想出下一步的应对策略。

这一战精灵族在我们兽族的帮助下算是险胜,但有一点我始终觉得奇怪,以精灵族堂堂一个大族。就算只有巴斯图尔克这一名圣级,但族中其他的各类身手高明地强者应该也不在少数吧?

但从战场上的表现来看,集中了精灵族全族军事力量的精灵族守军,除了月神小队还显出一些强者的风范外,其余的精灵都只能说是表现平平。包括那支三千编制的精灵法师队伍,基本上都是初级魔法师的身手,极少见到一些高级别地精灵法师。

这种情况极不正常。就像是精灵族的高阶强者突然全部消失了一般,除了精灵族中的几位高层还和大军呆在一起外,其余的这些精灵族高手都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可不相信精灵族这么大的一个族群,高手的数量会这么稀少,但是精灵族明知道在人族大军的压力下。现在已是精灵族地生死存亡之秋,她们族中的这些高手不参加大战,反而跑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不成?

精灵族的此番举动实在是太冒险。要知道如果没有我们兽族援军的帮助,她们岂不是在一战之下就会被人族破城?

不会是因为精灵族地内乱,将这些精灵族的高手给内耗掉了吧?

我越想越不对头,虽然明知道这样直接问很不礼貌,还是向精灵女王开了口。

在倾听了我的疑问后,精灵女王沉吟了半晌,才长叹一声道:“铁熊小兄弟,也许真地是女神不保佑我们精灵族吧,前段时间内乱不止。

已经使我们精灵族内部出现了裂隙,而人族在向我们发动侵略之前,更有一件关乎到我精灵族存亡的大事发生了。“

我一惊,忍不住问道:“关乎存亡的大事?”

精灵女王神色况重的点了点头,然后才道:“铁熊小兄弟,虽然你是兽族,但对我精灵族的大恩,实在是不足以言谢。艾莉斯身系我们月精灵一脉的传承,如果没有你的帮助,也许她现在已经不在这个世间。

而我更要感谢的是,你们兽族战士能够在精灵族的危急时刻仗义出手,帮我们击退人族大军,救我精灵族于水火。因此,我绝对相信你,把你当做精灵族终身地盟友,就算事关我族最高的机密,我也会对你坦言相告。“

我连忙容气道:“女王陛下”我们兽族和精灵族结盟,出兵相助是理所当然。我能够在机缘巧合之下治好艾莉斯公主的绝症,也全是一种缘份。现在对于我来说,护卫精灵族就像是护卫我们兽族一样,这是我的使命。能够因此得到女王陛下的信任与赞许,也是我的荣幸。“

精灵女王叹口气道:“铁熊小兄弟,兽族能够出你这样的英才,说明兽神依然在保佑你族啊。只是不知道我们精灵族,算不算是被女神给抛弃了……”

说到这里,精灵女王一脸愁苦的模样,显的心事重重。看着精灵女王此时的神情,我明智的选择了沉默。

过了好一会儿,精灵女王终于收拾好心情,向着我勉强展颜一笑道:“铁熊小兄弟,你还是随我来,我让你看一看精灵族最大的秘密!”

我心头一惊,有些犹豫的道:“女王陛下,如果事关贵族的秘密,我还是不方便插手为好。”

精灵女王摇摇头道:“铁熊小兄弟,你为我们精灵族含生忘死,我们怎么好意思还有事情瞒着你?现在是我们共同为了世界树之城一战,但总要让你们明白。世界树到底是什么吧?”

世界树到底是什么?……

对于世界树地了解,我仅仅只是知道那些流传甚广的传闻。

传说中的世界树,在这片天地存在之初就已经诞生,她是所有植物生命的母亲,就连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都是从世界树的果实中蕴育而生。世界树拥有惊天法力,能够无限生长的她,甚至于能够触摸到高挂在夜空中的蓝溟。

世界树是精灵帝都的母体,传说中的世界树还能随心所欲的传移位置,使地精灵族的帝都永远飘忽不定。这才有“秘城”之称。

但在我看来,所谓的传说总有夸大之处,至少这世界树之城绝对不能够随意移动,不然的话,世界树之城只要在这迷途之森中随便改换一下方位,人族大军那还有机会发动攻击?

精灵女王似乎看穿了我的疑问,向我道:“你是不是听说过世界树之城可以随意移动位置?觉得这是无稽之谈。如果真有这么回事,人族也就不可能攻击我们了。”

我脸色微微一红,点头默认了精灵女王的猜测。

精灵女王淡淡一笑,道:“你有这想法也算正常,但事实上这个传闻却是真的,世界树之城拥有改变自己位置地特殊能力,迷城之名绝对名副其实!”

我忍不住问道:“那现在怎么会这样?”

精灵女王叹口气。道:“如果不是世界树出了问题,使得世界树之城无法再移动,我们也就不会呆在这里被动防守了。当然,如果不是我们精灵族中的内乱,人族也不可能知道这个秘密。他们也不会选择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出兵了。一切都可说是天意啊。”

说到这里,精灵女王又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我已经记不清这是精灵女王的第几次叹气,不过身为一族之王。事关帝都的存亡,甚至可说是精灵族最神秘的世界树都出了问题,精灵女王想不心烦都不成。

接下来,精灵女王没有再向我多解释什么,只是带着我向王宫深处走去。

最终,我们来到一个戒备森严地树洞之前,而领军驻守这里的正是温妮,估计周围的那些精灵族士兵都是禁卫军中的成员,算得上是精灵女王的心腹。

我明白这个树洞应该是关键所在。于是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看它高不过三米,宽约两米,里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除了大一点外,一切都普普通通,瞧不出其中有什么玄机。

看到精灵女王后,温妮连忙率守军行礼,但在见到我后,她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惊讶地神色。

精灵女王挥挥手,打消了温妮的疑问,然后向我道:“铁熊小兄弟,你别看这个树洞不起眼,但其中却藏着精灵族的最大秘密!你随我来。”

说着,精灵女王抓住我的手,和我一起走入树洞之中。

树洞里完全中空,我们一踏入就笔直的向下坠,但身手到了我这种程度,已经没有什么突变可以吓住我,于是任由精灵女王牵着我向下坠去。

按我的估计,我们至少下坠了三百余米,才算是落了地。触脚之处感觉坚硬之外却有一股韧性,就像是踩到了木材之上。

难道我们这是来到世界树的内部?

这里四周漆黑一片,但只要我运起道法,还是可以在黑暗中视物。

只是我还没来得及行动,就觉得精灵女王拉着我,熟悉无比的在暗中穿行起来,就像是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一般。

曲曲折折地转了十余个弯后,我发现前面透出了丝光亮,那么这应该表示离出口不远了吧?

唯一让我有些奇怪的是,这些亮光居然是色形缤纷的彩色,绝对不像是自然光。

精灵女王既然不解释,那么我也不好问,反正要不了多久,答案自然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又向前走出了数十米,彩色的光芒越来越耀眼,这时我终于察觉到,这些形光是由红黄蓝绿四种色形组成,刚好对应了四大元素的颜色。

我按捺住心头的疑惑,随着精灵女王来到了这个亮光发出来的所在。

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足有数千平米大小的诺大空间,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封闭型溶洞,唯一的区别是这个“溶洞”的四壁并不是由岩石所组成,而是一层层木质纤维。

刹那之间我就明白,我们现在等于来到了世界树的腹腔之中!

我和精灵女王此时正站在一个位于树洞半腰的小平台上,眼前漂浮着无数四色光芒,那全都是一团团纯正的四系元素能量。

如此多的元素能量充满了这个空间,难怪能够将这里照的亮如白昼。我从来没有想过,元素力量能够聚集的如此之多,那怕只是简单的换算一下,这些能量相当于多少个圣级?其结果十足的吓了我一跳。

所有的元素能量,都如同飘厚的汽球一般,不断的向着顶部涌去,我抬头向上看去,发现在这树洞的顶部,疑结着一团色彩缤纷的庞大能量团,好像在吸收着那些飘浮而上的能量。

这个能量团的形状很奇怪,就像是……就像是……某种果实一样。

只不过,在它吸收了那么多的元素能量后,也没见它的大小有丝毫的变化。

这时我抽空向树洞的底部看了看,又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此时至少有千余名精灵站在树洞的底端,密密麻麻的几乎再没有可供立足之处。

这千余名精灵全都保持着一个双手向天的姿势,从他们的手中不断的有一团团元素能量冒出,向着顶部缓缓飘移而去。

能够如此源源不断的提供元素能量,这千余名精灵无疑都给自已打上了一个强者的标签。难怪我见不到精灵族中的高手,原来她们都集中到这里来了。

眼前的场面十分诡异,就像是这千余名精灵族的高手,正在用自身的元素能量喂养那个位于顶部的能量团一样。

好家伙,这个能量团到底是什么?居然需要如此庞大的能量?难道它是世界树的精华所在?

聚集了精灵族千余名的强者在这里,舍得花下如此大的手笔,难怪称得上是精灵族最大的机密了!

第三十七章 世界树的生命之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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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兵戈天下第三十七章世界树的生命之秘!

此时我脸上的表情,肯定是写满了惊骇,而精灵女王则是叹了一口气道:“铁熊小兄弟,如你所见,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算是世界树的树心。

而维持世界树生命的所有能量,全都是由这个树心所提供。像这么一股庞大的能量,除了用奇迹来形容之外,你还能有别的词吗?只要树心运转正常,世界树就能成为奇迹之树,能够保佑我们精灵族生生不息的一代一代繁衍下去。“

我忍不住问道:“这树心里的能量,都是元素能量吧?如此庞大的能量是怎么聚集起来的?就算是神也达不到这样的程度吧?”

身处于树心之中,我能够感觉到这里的能量庞大无比,别说我这个小小的先天境界,就算是金丹期甚至是凝魄期的高手,在面对如此庞大的能量时,也只能俯首称臣。这股能量至少也是证道级的水准,说不定还在证道之上,能够达到元婴期的程度。

上一世我的恩师,也就是空空门的当代门生,是达到了证道修为的高手,但照我的估计,就算他老人家全力以赴,恐怕也搞不出这么大的声势。

如果说这个世上有稳胜过眼前这股力量的存在,那么以我两世的见闻,也仅仅只想的出青玄子一人!

我心中思绪万千,而精灵女王则向我继续解说着:“世界树在世界形成之初就已经存在的传闻是不是属实,现在已经没有办法考证了,但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是从世界树上诞生出来的传说,却是真实存在的!”

我大惊失色,不可置信的追问道:“精灵女神真的是由世界树蕴育生成的?”

精灵女王点点头,略带丝骄傲的道:“这是我们精灵族王族世代口耳相传的秘闻,难道还能有假?我们精灵族之所以一直深信世界树是生命之母,并不是没有原因。至少我们月精灵一脉知道,就连我们的女神,也是从世界接中诞生而来地。”

世界树是植物体。它怎么能够生出精灵族这样地活生命体?这岂不是完全违反了自然规律!

所谓大道无形。这世间万物都遵循着一定的法则在远转,虽然我们修真者是夺天地之力,修行自身的圆满,但要想做到能够逆天而行打破自然的规则,却还是力不能及。

这世界树所掌握的元素能量。真地有这么牛x?能够创造出生命体?

要知道,不论在那一种空间法则中,创造生命都是最高级别的存在。是我等凡夫俗子不能窥看的境界。这世界树所蕴含地能量虽然强大,但还没有达到能够逆天的程度,那么它是如何创造出精灵女神的?

精灵女王拉着道:“在整整万年前,我们的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就是诞生于世界树的树心之中。据说当时的情形和现在差不多,树心中的能量自动汇集起来,形成了一个能量团。然后通过源源不断的能量补充,在几乎耗干了世界树的所有能量后,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诞生了,从此我们精灵族开始了一个辉煌的时代!”

我惊讶地指着悬在我们头顶的那个能量团。问道:“女王陛下,你确认精灵女神是由这样的能量团中诞生?在整整万年之前?天啊,女王陛下,你不会认为我们眼前的这个能量团,会诞生出一个精灵女神吧?”

“怎么不会?”精灵女王反问我。此时她的脸上看起来熠熠生辉:“既然一万年前从树心中能够诞生出精灵女神,为什么一万年后就不行?只要精灵女王能够重生在这个世上,那么我们精灵族就会再次迎来一个辉煌地时代!”

我苦笑了一下,精灵族对精灵女神的崇拜,那是一种种族的本能,如果有可能让精灵女神重返人间,精灵族还真是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

最后我只能问道:“既然女王陛下你相信精灵女神能够重生,那为什么一直又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

精灵女王皱皱眉道:“那是因为这次的情形有点不对头。传说中的世界树足以提供足够的能量供精灵女神诞生。但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树心中所诞生的这团能量。对能量的吸收大的超乎想象。从暴发到现在,只不过是短短十余天地时间,就几乎将世界树的能量给损耗一干。

无法可想之下,我只好调集了千余名精灵族中的强者,一起聚集到这里,自愿为世界树奉献能量。好在我们精灵族对女神的信仰一片虔诚,大家都愿意为精灵女神做出牺牲,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一名精灵族的高手想退出。“

我低头看了看树心中的状况,忍不住摇摇头道:“就算这千余名精灵族的高手愿意牺牲,但看现在的情形,恐怕就算加上他们的力量,还是不如能量的损耗快。更何况现在情势危急,少了这些精灵族中的高手坐镇,世界树之城随时都有可能被人族给攻下,那时候你们精灵族只有城破族亡一条路可选,冒这样大的风险,值得吗?”

我之所以为精灵族惋惜,就是因为我不像这个异世的其他生命,对于神的信仰极其坚定。特别是我从普罗米修斯那里了解到,这个世界所谓的神,只不过是实力远胜于同族的一些超级强者,才会在最后被神化了。

精灵女王冒全族被灭之险,只求让世界树能诞生出一个精灵女神,这实在是个非明智的想法。且不说这样做到底会不会让女神降生,就算降生了一位女神又能怎么样?

“神”的力量再强大,面对数十万大军时也难以起到什么作用。如果精灵王国被人族所灭,就算精灵女神真诞生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只能看着人族耀武扬威。

更何况,所谓精灵女神的诞生,只是精灵族一厢情愿的想法,谁知道这个能量团中蕴育的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眼前精灵族迫在眉睫的事实就是人族大军压境,精灵族随时都有城破族亡的祸害。

失去了高手拱卫的精灵族,最终很难抵挡住人族的进攻,而我们兽族能帮得了她们一时,总不至于还要帮她们一世吧?

如果是我做出决择,我会选择放弃唤醒精灵女神。将这些高手解放出来保家卫国。但精灵族迫切希望她们女神重生的心情我能理解。于是我只好迂回劝道:“女王陛下,现在外面的战争凶险万分,能不能暂时将这里放一下,先应付人族地进攻再说?”

精灵女神摇摇头道:“铁熊小兄弟,你以为我会分不清事情地轻重缓急吗?如果没有这地精灵族高手的支援。世界树的能量很快就会被吸光,到时候世界树之城就会枯萎成一堆死木,人族攻下这里可谓是易如反掌。反正最坏的结果都是我们精灵族亡国。我还不如赌一把,把希望寄托在女神的诞生上!”

看着精灵女王此时无可奈何地神情,我无话可说,毕竟身为一族之王,如果她有的选择的话,怎么还会做此孤注一掷之举?

最终我理解地点了点头,向精灵女显道:“女王陛下,不论你们精灵族做出何种选择,做为你们精灵族的盟友,我和兽族战士们都会陪你们战斗到最后一刻!”

精灵女王感激的点了点头。向我道:“铁熊小兄弟,你们兽族的友情,我们精灵族会永远铭记于心的。”

当我和精灵女王准备离开世界树的树心之前,我又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眼前的一切和我刚到时没什么区别。头顶的那团能量外形还是没什么变化。依然是在源源不断的吸取能量,至于底端地那千余名精灵族高手,则是继续默默的做着奉献。

不管怎么说,精灵族为了一个希望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仅仅只是这份恒心与放力,就足以让我学习了。

从树心中出来,我也就不好意思继续打扰精灵女三了,和她道声别后,径直来到世界树城的树墙之土。和我并肩作战的那些兽欲战士们,此时应该还在等着我这个指挥官吧?毕童我能够打败麦克雷瑟这个“星空下第一勇者”。让所有地兽族战士脸上都有光。

刚回到城墙之上,我就碰到了塞勒、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兰帝斯等。对于我能战胜麦克雷瑟,他们表现的比我更加欢欣雀跃,特别是年轻的兰帝斯,他看着我的眼神简直就是把我当做了偶像。

我的朋友之中塞勒年纪最大,但他却是最能疯、能闹的一个,一把搭住我的肩后,就连称他当初看好我,认为我总有一天能将麦克雷瑟那个天下无敌的称号给抢过来,想不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对于我的这些好友,我没什么可瞒着他们地,于是我向他们坦言道,我之所以能够战胜麦克雷瑟,还是靠了那两记火龙击的帮助。只不过大家当时都在战场上混战,没有谁留意到这一点,我虽然怀疑是艾莉斯出手帮了我,却没有办法证实。

最后还是塞勒下了结论,就算有那两记火龙击的帮助,也要我的实力够的上挡次才能乘机将麦克雷瑟打败,要知道我刚踏入圣级时,和塞勒双战麦克雷瑟还收拾不了他,由此可见我的进步可谓一日千里了。

隔了这么长的时间,人族大军一直没有向世界树之城发起进攻,我们全守在这里也有些庞脚,于是商定轮班值守,大家可以换着休息一下。

塞勒老当益壮,自称还没有玩够,要我这打败麦克雷瑟的大英雄先下去休息,他还想在城墙上多呆一会儿,最好阿尔伯托的再来,这次非要好好的和他再玩一场不可。我争不过塞勒,只好谷应先去休息。

其实对于塞勒,我真是佩服万分,要知道刚才他和阿尔伯托的一战,实在可说是凶险万分,随时一个不小心,就会送掉性命,最后能够将阿尔伯托逼走,也确实说明他这位白袍魔法师名不虚传。

做为蓬莱国的长老会成员之一,塞勒可说是身份尊崇,如果他愿意,即使过上帝王般的生活也不是不可能。但他却因为我这个忘年交,陪着我四处游走,即使数度陷入危险之中,也没有半向怨言。

更重要的是塞勒心胸宽阔,没有种族之见,眼见着人族无端挑起刀兵,他也原意仗义出手,站在我们兽族和精灵族一方,即使为此与人族开战也在所不惜。

不管从那一个角度来看,塞勒的高风亮节都值得我学习,也只有他的所作所为,才配得上当世强者的称呼。

塞勒的脾气我明白,与他太过容气反而见外,所以我也就老老实实的听他吩咐,回去休息。

至于塞勒,我才不愁他找不到乐子,至少他拉上尼奥、雷欧等佣兵团的人后,双方光是吹嘘自己以前的游历经历,都可以说个一天一夜。

因为现在是战争的非常时期,接近城墙的一大片精灵族民居,都被征做了军用,因此分配给我的地方,也是做为精灵族特色的一间树屋。

能够进入精灵族的树屋,就已经等是她们的贵宾,现在整个房子都腾给我住,也能够证明精灵族是如何看重与我们兽族的友谊了。

身为熊族的我个子高大,精灵族给我安排的一间树屋却足够宽敞,不会让我有憋气的感觉。估计像这种大树屋,应该也是精灵族中有身份地位的才配拥有吧?

经过一战大战,本来我是准备如塞勒所说好好的休息一下,但我刚走到树屋前,就知道这下算是没办法休息了。

因为此时,艾莉斯和巴斯图尔克正站在我的树屋前,仅看他们的样子就知道是在等我。

第三十八章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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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当我看到艾莉斯和巴斯图尔克的同时,他们也看到了我。

巴斯图尔克一脸冷漠的样子,一手吊着绷带,一手负在背后,笔直如一杆标枪般的直立在那里。到是艾莉斯向我微微笑了一下,向着我走来。

我不知道巴斯图尔克和艾莉斯为什么总在一起,要知道就在不久前,在伶蒂亚和巴斯图尔克挑起精灵族内乱的时候,他可是连暗杀艾莉斯的事情都有可能做的出来。但现在巴斯图尔克和艾莉斯怎么变的像形影不离似的?这前后的反差也不免太大了点。

难道说精灵族暂时消除内乱之后,巴斯图尔克反而成为了忠心不二之臣?

对艾莉斯公主言听计从?

我心头疑惑,但此时艾莉斯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前,向我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后,脆声道:“铁熊将军,城头一战,你力败麦克雷瑟,如此辉煌的战绩,相信很快就会传遍整个大陆吧?”

我打量了一下艾莉斯,依然是那个风华绝代的精灵族公主,身上自然而然透露出的一股冷傲气质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只是,我和她并不是很熟,她用得着特意在这里等我吗?

我心中怀疑她就是暗中射出火龙击的高手,于是决定开门见山,在轻轻一笑后道:“艾莉斯公主,我能够一战得胜,还是靠了你的帮忙。再说,能够打退人族的进攻,靠的全是大家齐心协力,要说功劳,所有的战士都有功劳。”

艾莉斯点了点头,并没有否认我的话。反而大方地承认道:“铁将军,其实你也用不着谦虚,要知道没有你这样的强者坐镇,就算我用‘月女神的泪弓’出手,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不管怎么说,对于你无私的向我们精灵族伸出援手之情,我会永远记在心中。”

说着,艾莉斯从她的背上摘下那张草碧色的泪弓,轻轻的提在手中把玩。

这还是我首次从这么近的距离观看这件传说中的圣器,如泪滴般的弓身已经完美地勾勒出了那流线形的曲线。弓身上虽然没有拉上弓弦,但隐隐有一股五光十色的彩光被封印在弓身之中。很显然,在弓身中被嵌入了一种不知名地魔法阵。造就了这张“月女神泪弓”的神奇。

任何元素力量的操纵者,只要执有这张泪弓,就可以将他的魔法转化为无弦箭射出,威力与效果将完全保持与原魔法一致。而造成这种神奇效果的,就源于弓身上的这个魔法阵了。

如此神奇的魔法阵,早已起脱了凡间的魔法水平,也难怪这件泪弓会成为精灵女神阿尔式弥斯地武器。

在这个异世界,能够制作出如此精良武器的。我认为除了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外,再也不做第二人想。只不过,这张弓为什么要做成如此形状,更以“泪”为名呢?也许这牵扯到了那个神话时代的某些隐秘之事,就不是现在的我们能够揣测的了。

艾莉斯轻抚着弓身,向我缓缓道:“铁熊将军。我和你虽然认识不深,但你对于我的大恩。却让我无法忘怀!如果没有当日陨星峡谷内地偶遇,恐怕现在我已经不在世间。现在,为了解我精灵族之危,你又不惜千里奔赴来援,于私于公。你都是艾莉斯此身最大的恩人。”

我连连摇手道:“公主殿下太客气了。”心中却在暗想,这精灵女王和艾莉斯果然是一对母女。就连客套起来都是如此地相像。

这时艾莉斯又道:“我自小体弱,修行的效果十分有限,如果没有母王及众位长老的向悉心照料,只怕我连童年都熬不过去。自从饮下炎雀血治好我的绝症后,我惊喜的发现不仅自己地身体恢复健康,还获得了让我实力大增的异能。”

“异能?”我有些疑惑地问道。

艾莉斯点点头,向我解说着:“在你们兽族帝都生活的那短时间,我和小丫早就成为了非常要好的好朋友,所以对她战宠之一的炎雀也算是有了更多的了解。这炎雀不愧是强大的圣级魔兽,确实天生的火系元素操纵者,就连喝过它血的我,都莫明其妙的获得了操纵火系元素的能力。虽然还比不上小丫全四系神佑祭祀的神奇,但我也算是能够风火双修的魔法师了。”

“喝下炎雀血后,你就能够变成火系精灵法师?”我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如果炎雀血真有这种让人使用火系元素的力量,那么岂不是说,只要有足够的炎雀血,就可以凭空多出一大票的火系魔法师?

乖乖,批量生产魔法师,这是何等惊人的事情?都能够和祭祀纸符并列为划时代的发现了。

不过,艾莉斯接下来的一番话,就给我的yy泼上了一盆冷水:“本来我也以为是这样,但经过小丫和你们兽族大长老的试验,发现炎雀血好像只有用在我身上才有这种特别功效,如果是其他的兽族,那怕是饮用再多炎雀血,也无法获得操纵火系元素的能力。”

我苦笑一下,道:“这么说,也许你能获得火系元素的操纵能力,是上天为了补偿你被病痛折磨这么多年而特别赐予你的吧。”

从艾莉斯的经历来看,也许只有身患凝血之症的精灵,再配合炎雀血,才会获得这种获得操作火系元素的能力。从概率上来说,这种巧合可以说是世上仅有此一例的奇迹了,要知道凝血之症在精灵族中的发病率只有百万分之一,而炎雀更是天下仅有的圣级魔兽,可不是谁都有福气能喝上炎雀血的。

这时艾莉斯弹了弹手指,一团跳动的火焰突然在她的指尖燃烧,明灭不定的晃动了一会儿后,艾莉斯才轻轻一口气将之吹熄。

“本来我的实力不值一提,但在获得火系元素操作能力后,却突飞猛进到了高级魔法师的水准。这样的转变让我在惊喜的同时,也感觉到了肩头的责任更重。现在精灵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身为精灵族的公主,我必须为精灵族找到未来的方向!”说到这里,艾莉斯的情绪有些激动起来。

我有些明白艾莉斯的感受,双系高级魔法师的实力,已经等同于大魔法师了,以艾莉斯此时的实力,已经吓以算做精灵族中的顶尖强者,虽然还不如巴斯图尔克这个圣级,但已经可以和几大长老并肩。

再加上艾莉斯身为精灵族的公主,坐拥“歌莉妊风笛”和“月女神的泪弓”这两大圣器,所能发辉出的实力更为惊人。“歌莉娅风笛”能够发出绝对风壁,防御力之强连禁咒都能挡住,只要艾莉斯的魔法力能够支撑,她就等于立于不败之地。而“月女神的泪弓”能将她的所有魔法攻击都转化为元弦箭,又使的她的攻击力大增。

可以说,我们都小看了艾莉斯的实力,如果她真要全力以赴,恐怕是一股不输与圣级的战力。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艾莉斯可能正是因为自己的实力突然增强,才有了更深一层的觉悟吧。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在冥冥中好像自有一股天命,将各大族的年轻一辈,飞快的推上了世界的舞台。

艾莉斯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挑起精灵族大梁的唯一人选,将一族之大任,押在她这个自个被病痛折磨的柔弱女精灵身上,只能说这是她身为王族的命运了。

至于我和小丫,更是以刚刚成年的年纪,就成为了兽族最高层的领导,可以说兽族的整个希望,也是压在了我和小丫的身上。

不光是我们兽族和精灵族。就冥人族不也即将要进入年青一辈地时代了吗?

西斯公国的王子达维柯,同样可以算做是少年英材,仅仅只是看他在战场上的果敢与指挥能力,就已经可以看出他的大将之风。至于那个神耀之国摩西刚刚过一岁的小王子亚历山大,更是一个不得了的存在。

人类首个神宠之眷顾者,接受了两次“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天知道他长大在人后,会有什么样的惊天成就?这位亚历山大王子对于人族的作用,就相当于小丫对于兽族吧。

此时我的心中不免有了一丝预感,现在风云激变。人族雄霸天下之心一日不死,这片大陆上的战争就一日不会停止。人族地实力虽然强大,但要想一下子就将各族给扑灭。显然是不太现实。如果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要打上个十几数十年,最后肯定就是我们年轻一辈来主导这个世界的进程了。

想到这里,我看了看艾莉斯,缓缓道:“艾莉斯公主,如果是上天赐给你了这样地能力,那么总有其原因。我想,将整个精灵族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是你不得不背起的重担。所以。我只能对你说,请坚持下去,整个精灵族都看着你,你不能让她们失望!”

艾莉斯轻轻笑了一下,点点头道:“铁熊将军,谢谢你的激励。我会拼命努力的。”

说到这里,艾莉斯回头看了看巴斯图尔克。向我道:“我相信精灵族的所有臣民,都会为了全族而甘心付出自己的一切。巴斯图尔克先生以前因为理念地不同,曾和我们闹的很不愉快。但他在见过我的能力后,认为我能够挑起精灵族的重担,才会决定全力扶助我。而我也已经拜巴斯图尔克先生为师。我能在短短几天内箭术大进,全靠老师指点有功。特别是昨日一战中。

如果不是老师在背后指点,恐怕我的出手时机也不会掌握的那么好了。”

我早就觉得以那两记火龙击地刁钻,不是艾莉斯这个战场新手能够射出的,原来这背后还有巴斯图尔克地指点。也许,巴斯图尔克为自己曾被麦克雷瑟利用而感到很不爽,就用这种方式给麦克雷瑟一个教训,为自己出出气也好。

我向巴斯图尔克点头微笑了一下,但那家伙还是板着一张脸,目元表情的站在那里。

在我看来,巴斯图尔克身为男性精灵,因为传统的原因无法进入精灵族的高层,但艾莉斯做为年轻的王位继承者,在观念上肯定不会拘泥于常理,只看她尊称巴斯图尔克为老师,也就知道她丝毫没有看不起男性精灵地意思。

对于艾莉斯的做法,我是深表赞同,在这个战争时期,一切都应该以实力为主,为了所谓地传统而放弃一个圣级强者,实在是太不划算。巴斯图尔克曾因为不满自己的地位而闹起革命,但艾莉斯尊称他一声老师,却又可以让他重新为精灵族效力。

由此可见,艾莉斯一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者,至少她的领导魅力,已经被精灵族唯一的圣级强者认可。

这时艾莉斯继续向我道:“铁熊将军,我知道母王曾将你带进宫,将我们精灵族最大的秘密也告诉了你,她对你的信任也就等同于我对你的信任。现在人族大军压境,不知道铁熊将军你对这一战的结果有什么看法?”

我沉吟了半晌,才道:“公主殿下和女王陛下对我的信任,让我十分感动,因此我也不和你们说客套话了,这一战的结果,对精灵族十分不利。”

我看了看艾莉斯,发现她脸上是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并没有显出多少沮丧,才继续道:“人族大军的数量过多,我们又失去了迷途之森的地利,仅靠死守城墙,恐怕挡不住人类的进攻。最重要的是,精灵族的高端战力无法投入到战场,少了这股决定性的力量,我们想获胜就更不可能了。我唯一能够保证的就是,尽我的能力,多撑一天是一天!”

第三十九章 精灵族的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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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精灵族的退路!

对于精灵族,我没有什么保留,因此在说出我的想法时,也就是实事求是的说出了现实。

从前面一战的过程来看,精灵族普通士兵的战斗力实在是不敢恭维,别说和我们兽族战士相比,就算是比超人族也是远远不如。唯一值得称道的是,精灵族的远程兵种显示出了惊人的实力,她们也是在战场上表现最突出,能够造成人族最大伤亡的精灵族部队。

只不过,守城战中,真正冲杀在一线的普通士兵比起远程部队更加重要。

敌军在攻占城墙时,最重要的地方就是城头的肉搏战,但远程部队却无法在这样的近身战中发挥威力。就算远程部队能够杀伤再多的人族后备军队,失去了城头也就等于城破兵败。

真正最理想的兵种搭配,应该是由我们兽族战士配上精灵族的远程部队。

兽族战士陆战甲天下,而精灵族的远程部队又是天下无比,这样的强强组合绝对在战场上是最强悍的。

可惜的是我们兽族战士只有千名,数量实在太少,无法保证能够保护精灵族的一整条防线。而精灵族的战士,在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人族大军时,指望她们能够守住世界树之城?那还不如祈求奇迹来的有效。

艾莉斯显然是认同我的看法,向我点点头道:“铁熊将军说的不错,我们精灵族已经太久没有经历过战争,失去了在战场上与敌人争雄的本领,偏偏在这个紧要关头,世界树又出了状况,使我族不得不陷入苦战,前景确实不妙。

说句丧气的话,这世界树之城被人族攻占,只怕是个时间上的问题。兽族能够派出这么精锐的一支部队来帮助我族,这份大恩已经是难以报答。只不过,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兽族能够答应。”

“我们兽族和精灵族既然已经是盟友,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我绝对会尽全力支持!”看到艾莉斯态虔诚恳,我也就用不着转弯抹角了。

艾莉斯弯腰向我行了一个大礼,道:“铁熊将军,如果世界树之城一旦被攻破,我们精灵族不会选择与人族玉石俱焚,我们的主力部队会选择撤退,相信有迷途之森做掩护,我们的大多数主力能够在城破时逃脱。失去了帝都的我族,到了那时可说是无家可归,希望你们兽族能够看在结盟的份上,准许我族退入到十万大山!只要我族将普通臣民安排好,那么我族所有的远程军队,包括弓箭手与法师部队,都会交给你们兽族指挥。我相信合我们两族之力,让我们最优秀的兵种搭配在一起,肯定能给人族一些颜色看看!”

“啊?!”我忍不住惊讶的叫出声来。艾莉斯居然提议精灵族全族退到十万大山内?这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要知道迷途之森是精灵族生活了近万年的家园,如果不到万不得已,谁会轻言放弃?

只不过,真要到了亡族的边缘,退入到十万大山,也是精灵族唯一的选择。因为到了那时,整个大陆也只有十万大山不在人族的控制范围内!

放弃家园,选择撤退,这对尊重传统的精灵族来说,肯定是个无比艰难的决定。估计这不会是精灵女王的选择,因为她还把希望寄托在能够让精灵女神重生上,那么真正提倡撤军这个建议的,应该就是艾莉斯本人了。

年轻一代的锐气从这一点上就可以体现出来,如果是老一辈的精灵族,她们更多的考虑是在如何维护传统上。只不过,以人族的强势,精灵族如果选择食古不化,那么她们的下场实在堪忧。

而且,艾莉斯的提议中,精灵族的远程部队与我们兽族战士相配合这一点,更是深得我心。兽族和精灵族各有各的明显优势,如果两族真能合兵一处,那么所获得的效果远远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城破之后如果精灵族选择立刻撤退,那么以她们对迷途之森的熟悉,人族大军根本追不上他们。真正能够阻拦精灵族退回到十万大山的,也就只有莫菲斯公国了。

莫菲斯公国在迷途之森的边境线上阵列了不少大军,但他们的精锐兵力全都调到了三大公国的联军之中,只靠着这些边境守军,肯定挡不住倾全族之力突围的精灵族。

只要精灵族不遇到三大公国的联军主力,相信她们能够冲破种种险阻,退入到十万大山。到时候,我们兽族和精灵族、矮人族三族合力,肯定会实力大增,说不定就有了与人族一拼之力。

精灵族退入十万大山的好处显而易见,反正十万大山本来就是地广兽稀,多容纳一个精灵族毫无问题。虽然我不是兽族国王,也不是大长老,但接纳精灵族这件事,无疑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于是我点头道:“如果精灵族真要举族搬迁到十万大山,与我们兽族和矮人族为邻,我表示无限的欢迎。而我也相信,我族的国王与大长老等,绝对会欢迎精灵族朋友的到来。”

在等到了我的肯定答复后,艾莉斯的脸上露出一股轻松的表情,淡淡一笑道:“有了铁熊将军的承诺,我就放心多了。而且,我也相信贵族的女王陛下与布伦特大长老,肯定会接纳我们这些落难的精灵族盟友!”

我点点头,道:“不过在此之前,我们也不会轻易放弃世界树之城,如果人族大军想攻下这里,就要请他们先考虑一下,到底要付出多大的伤亡代价,才会冲破我们所布下的防线!”

艾莉斯听了我的豪言壮语后眼睛一亮,伸出她莹白如玉的手,向我一举道:“今日我艾莉斯愿以月精灵一脉的灵魂立誓,对于兽族无私的支援表示强烈的谢意,从个住后,兽族将会是精灵族永远的盟友,世世代代永不背弃!”

我也一脸神色镇重的伸出了手掌,与艾莉斯在空中连击三下,同时洪声道:“我铁熊,谨在此代表兽族,以兽神的名义立誓,精灵族将会是我兽族永远的盟友,世世代代永不背弃!”

击掌之后,我和艾莉斯相视一笑,觉得彼此的距离仿佛又近了许多。其实,早在万年前的神话时代,五大种族一直就是并肩作战的盟友,只要看看那张诸神的合照,也就明白各族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的密切了。

现在,我们兽族和精灵族走上了前辈们的老路,当我们紧密团结在一起时,应该能发挥出更大的能量吧?

击掌立誓后,艾莉斯等于放下了一桩心事,与我道别时显的一脸轻松,就连一直板着脸的巴斯图尔克,也难得友好的向我点了点头。

送走了艾莉斯和巴斯图尔克后,我终于能够回到树屋中好好信息一下了。

自从开始奇袭人族腹地后,这么长时间我还从来没有躺在床上好好休息一下。

只不过精灵族的床虽然小巧而精致,处处都显露出巧妙的匠心,但让我这么大的个子躺上去,还是显得有些缚手缚脚。

回想起这一段时间的经历,一幕幕的历历在目,如果不是抱着为国为家的奉献精神,我和我手下的那帮战士,也不会如此舍生忘死的进行连场恶战了。

虽然我们牺牲了很多,但我们的战绩却足以光耀我们的勇名。世界树之城的一战,就算失败的结局不可避免,我们还是会全力以赴。就让我们用事实来证明,人族的实力虽然强大,但他们要想实现霸图天下的野心,也要问问我们这些向往自由的种族答不答应!

打定主意之后,我很快的陷入了梦乡,终于能够睡个安稳觉了,这一觉我睡的无比香甜。

一觉醒来,已是午后时分,我来到墙头之上,换塞勒去休息。这位老人家精神好的很,乐呵呵的还不愿意去休息。我只好劝他,阿尔伯托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如果塞勒不好好休息,遇到他再战时万一败北,岂不是大失面子?

塞勒这才勉强答应我前去休息,不过临走前再三强调,如果阿尔伯托出现了,一定要及时通知他。能够遇到这样一个强劲的对手,让塞勒很是兴奋,自称多年没遇到能让他打的如此高兴的魔法对手了,不和他真的分出个高下,塞勒决不会甘心。

不过说也奇怪,自从人族首次攻城战败北后,已经有接连三天的时间没有任何行动。据精灵族的斥候回报,人族的大军就驻扎在他们开拓出的那片战场之后,这几天除了休息还是休息,根本没有任何行动,甚至连基本的工事都没做。

如此反常的举动,让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隐隐中我有种感觉,人族大军好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第四十章 世界树之城,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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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世界树之城,城破!

虽然我心中不安,但人族的实力毕竟还是强过精灵族许多,总不至于我们放弃守城之利,出城于人族正面决战吧?

人族没有什么动静,精灵族的一些战士反而放松了起来,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要知道现在是战争时期,一旦松懈下来就等于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虽然我一再强调,要小心人族的突袭,但精灵族始终没有提高警觉牲。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要知道精灵族已经有近万年没有经历过战争,不亲身经历一下,她们又怎么会知道战争的残酷?

这几天,我和精灵女王又见了两次面,了解到在世界树的树心之中,一切还是如常,什么变化也没有,谁也不知道那个能量团到底会蕴育出什么。

为了重振士气,我向精灵女王提议,一定要加强对世界树之城的防御,如果精灵族的战士再这么放松下去,实在是个很危险的信号。

为此,精灵女王将伦蒂亚等军方高层召集了起来,一再强调大家要振奋起军心士气,人族的威胁就在眼前,精灵族依然面临在生死存亡的关头。

虽然看得出伦蒂亚对精灵女王的态度并不是特别尊重,但做为掌管军部的大长老,她还是认同了精灵女王的提议,表示要好好的加强一下防御。

事实上,精灵族的自尊心十分强烈,总看到我这外族为世界树之城的安危而着急,她们也会觉得不好意思。于是,精灵族的军官对士兵们的督促严厉了起来,这也使得守军的军心与士气焕然一新。

又是两天过去,人族的军队还是没有什么动静,而经过精灵族斥候的侦查,也已经确认人族大军没有搞什么分兵突袭,绕道我们后路攻击之类的阴谋,就好像他们的大军很乐意驻扎在密林中野营一样。

我心中常常感叹,如果不是精灵族的战斗力太低,换做人族士兵敢在我们兽族面前这样不设防的休息,只需要一个冲锋就可杀得他们血流成河。

这一段时间,精灵女王露面的次数减减少了起来,估计她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世界树的树心之中,而艾莉斯做为王位的唯一继承人,更多的行使起了女王的职责。

在艾莉斯的安排下,一般的精灵族平民聚集到了远离战场的世界树之城西端,这显然是为了大撤退在做准备,一旦战况不利,这些平民可以第一时间撤退到西边的密林之中,不会成为拖累整个精灵族的后腿。

艾莉斯如此安排的用意,并没有向精灵族的高层明说,毕竟在现阶段,战斗还在继续,如果现在就透露已经准备撤退,会极大的影响全族的士气。

从艾莉斯的口中得知,这两天来精灵女王已经是全天都呆在世界树的树心,那团奇异的能量已经壮大了许多,随时都有可能产生异变,精灵女王自然不敢分心。

突然之间,我有了一种很荒唐的联想,精灵女王在等待这团能量产生异变,那么人族是不是同样也在等待?很快的,我就否认了这个想法,做为精灵族最大的机密,人族没理由会知道树心中的情况。再说这团能量到底会变成什么样,精灵族都不清楚,人族又能期待什么?

时间到了第十天,人族终于有所动静了,随着一声声军号的吹响,一列列的人族大军又出现在了战场之上。

唯一让我觉得有些奇怪的是,人族发动进攻的时间居然是在黄昏时分,难道他们是想夜战?

要知道做为喜欢在密林中生活的精灵,先天上就拥有能够暗中视物的本能,如果不是眼光犀利,精灵族又怎么可能盛产神箭手呢?

如果人族真的想进行夜战,那么对精灵族就会十分有利,毕竟黑暗中眼神的好坏,就会成为决定胜败的细节。难道人族指挥官的脑袋进了水,故意选择这样的一个进攻时间来送死?

不管怎么说,人类的这次进攻绝不是虚张生势,因为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开始向世界树之城发起了冲锋。在精灵族弓箭手与精灵法师部队的压制下,人族在一路上留下了无数尸体,才冲到城墙之下,架起了他们的云梯。

休养生息这么多天的人族,显示出了他们旺盛的精力,进攻时的气势显的更加狂野,人人奋不顾身的勇攀城头,全然不在乎牺牲。

人族的战意高昂,精灵族的守军就有些挡不住了,失守的城头渐渐多了起来。这个时候我和兽族战士们就成了最忙碌的救火队员,不断的补救着精灵族的失误,保持住了精灵族对城头的控制权。

激战之余,我也留心了一下人族的尖端战力,因为我害怕人族采用攻击金汤要塞时的办法,让一些高手化妆成普通士兵的模样,趁着守军不注意时突然发动强袭。

不过,在我的仔细观察之下,人族的神耀骑士团,依然稳稳的站在远处押阵,还时不时的出手挡住战争古树的攻击,他们自然不牙能分身前来攻击城头。

至于麦克雷瑟和阿尔伯托这两名圣级,我始终没有发现他们的综迹。现在离上一战已有十天,就算麦克雷瑟曾受了伤,现在也应该好的差不多了,他随时都会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来。只不过,就算麦克雷瑟和阿尔伯托隐于暗处,我们也不用怕他们。

要知道圣级虽然强大,但他们毕竟只有区区两人,还无法突破有数万守军把守的城墙。更何况,我方除了有我和塞勒这两大圣级坐镇,巴斯图尔克的伤也好了个七七八八,随时都可以加入到战斗之中。我方有三名圣级可以出手,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害怕对方。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战斗陷入到了焦作的状态之中,人族数次攻上城头,又被我们兽放战士联合精灵族的守军,数次将之打压下去,双方的伤亡数字都在直线上升。

人族大军休整了十天,到头来发动的攻击只是这种常规打法?打死我都不相信狡猾的人族会这么老实,他们在暗中肯定有着什么阴谋,只是暂时还没暴露出来。

战斗持继到夜深时分,双方算是进入了挑灯夜战的局面。今夜刚好是个无月之夜,黑暗中双方只能用火把来照明,如此幽幽的火光无法照亮整个战场,大家都是在一片阴暗中展开你死我活的拼杀。

黑暗果然给了精灵族不少的优势,即使视线受到影响,精灵族的弓箭手依然可以做到箭无虚发,而模黑而战的人族士兵,实力大打折扣,在与精灵族士兵的对战中,已经占不到多大的便宜了。

拥有修真功法,黑暗中视物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纵观整个战场,人族不仅没有占到上风,反而有渐渐趋于下风的态势,他们选在这个时候发动攻击,就只是为了换取这样的战果?

我还在细想人类有什么阴谋,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惊慌的叫喊声:“城破了!……城破了!……”

我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骚乱应该是发生在极远处的一段城墙上,那一片应该是战场的边缘地带,与我所处的位置隔着太远,一时之间我也看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直担心有意外发生的我,不敢有丝毫大意,立刻御剑飞向了骚乱之处。

当我渐渐接近那段城墙时,意外的看到城墙之上已经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族部队,而城墙之下架满了云梯,还有源源不断的人族士兵向上急攀。同时,已登上城墙的人族士兵,如潮水一般的向守护在另一段城墙上的精灵族士兵掩杀了过去。

失去了城墙这一地利的精灵族士兵,和人族大军在平地交战,毫无优势可言,立刻被人族杀得节节败退,而人族占领的城墙范围也一步步的扩大起来。

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已经有数千的人族士兵登上了城墙,而被他们占领的城墙,也已经递过了百米之长。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我这圣级出手,只怕也没办法收复夫地了。人族已经在城墙之上取得了足够多的落足点,涌上来的士兵只会更多,只要他们在内墙之上再架上云梯,甚至可以运兵直接到内城中发动攻击。

除非是奇迹发生,不然的话,世界树之城已经算是失守。

塞勒和巴斯图尔克紧接着我赶到,看到眼前这不可收拾的局面,都面露惊讶之色。要知道,就冥人族能够攻上这一段城头,也没理由在这么短的一段时间内取得如此大的战果啊?

巴斯图尔克气急败坏的道:“这……这是怎么回事?守军呢?这一段城墙的守军干什么去了?这么轻易的就被人族突破?”

我长叹一声,指着人族士兵的中间道:“原来人族一直打的就是这个注意,事到如令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顺着我手指所指的方向看去,在人族大军中有一群毫发无伤的精灵,她们居然能够和人族和平共处。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傻子也会明白,有一队精灵族士兵选择了背叛,她们将这一段城墙拱手相让给了人族,也难怪人族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取得如此惊人的战果。

巴斯图尔克不可置信的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巴斯图尔克虽然曾经桃超过精灵族的内乱,但他始终认为那只是精灵族自己的家事,可以称这为革命,但绝对谈不上是背叛。等到人族大军压境,巴斯图尔克也相信面对外来压力时,精灵族能够团结一心,将过去的不快抛下,共御外敌。

但让巴斯图尔克不敢相信的是,有着高傲自尊心的精灵族,居然会选择背叛,投靠人族?难道他们将精灵族的骄傲全都抛下了不成?

事实上,从人族开始进攻迷途之森,精灵族叛徒的身影,就一直浮游在暗处。

如果没有精灵族的叛徒指路,迷途之森这道天然的屏障,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被人族大军突破?

如果没有精灵族的叛徒泄露机密,人族又怎么知道坚壁清野的战术,能够断绝精灵城市的生机?

如果没有精灵族的叛徒做为向导,人族又怎么会直逼世界树之城,没有走丝毫弯路?

甚至可以说,没有精灵族叛徒传递消息,人族又怎么会选择如此恰当的一个时间,趁着世界树出问题的时候发动攻击呢?

我早就应该想到,精灵族并不像我们兽族那样铁板一块,只不过像这样一整队精灵同时背叛,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事到如今,再怎么懊悔也没有用了,人族已经抓住了这个机会,抓住了取得这场战争胜利的契机!

到了这个时候,虽然明知道已经无法阻止人族大军的进攻,但我还是决定尽力而为,当下一拉巴斯图尔克道:“现在就放弃还算太早,人族要想取得胜利,总要问问我们答不答应吧?现在我们并肩杀敌,只要能够扭转战局,就总有收拾那些叛徒的机会。”

看着节节败退的精灵族守军,巴斯图尔克的眼睛一亮,大声道:“不错,战斗还没结束,现在就说失败还太早了点,我们尽力而为,就会无愧于心。

正当我们准备投入到墙头的混战中时,突然一阵“哈哈哈”的长笑声传来,只见夜色中麦克雷瑟和阿尔伯托,联袄向我们飞来,只不过是片刻之间,就在距我们不过数十米的空中停住,遥遥与我们相对。

麦克雷瑟和阿尔伯托实力强大,有他们这两大圣级到来,我们算是没机会去压制人族的进攻了。不过,我方现在有三名圣级,真要较量起来,应该还是麦克雷瑟他们处于下风。

发出长笑声的正是麦克雷瑟,看他现在的样子,上次受的伤应该已经痊愈了,不然的话他的气色也不会如此神采飞扬。

看着麦克雷瑟一脸得色,我心头难免有些不爽,于是大声出口讽刺道:“原来是‘星空下第一勇者’大架光临啊,这最强的名声果然不是虚传,受了那么重的伤,短短十天就能痊愈,变得如此活蹦乱跳,果然是能人所不能。”

麦克雷瑟的涵养功夫极好,听了我的话后也没什么特别反应,只是笑笑道:“我三十年来无敌于天下,早就觉得有些寂寞了,现在多了铁熊小朋友你这样的少年英才,我真是高兴都来不及。有了你这样的一个对手,我们应该可以向这世间奉献更多的经典战斗吧?”

我则是冷冷一笑道:“被你这样的卑鄙小人当做对手,我可是觉得混身都不自在,真不知道你这样的家伙,有什么资格成为当世强者?人族把你当做崇拜的对像,还真是有些莫明其妙,也许对于你们人族来说,阴谋诡计也属于你们实力的一部分。”

麦克雷瑟哈哈一笑道:“铁熊小朋友,我们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自然也就不同。我能够获得这么大的名声,还不是靠着我的实力,这么多年拼回来的?就算小朋友你,不也是因为实力强悍,在短时间内声名鹊起,成为了各族闻名的少年英雄?今日这一战,我军取得胜利已经不可逆转,要不要我们俩再单独较量一番,为今日这一场战争添上一笔重彩呢?”

我知道麦克雷瑟上一战伤在我的手下,表面上像是满不在乎,实际上恨不得马上将我斩于剑下,一雪战败之耻。

我自己心中有数,现在要论起真实战力,还是麦克雷瑟强过我许多,和他单挑的话我占不到任何便宜,更何况这次麦克雷瑟是有备而来,只怕怎么应竹偷袭他早就想好了对策。如果我真要应战的话,麦克雷瑟肯定会想办法尽全力将我干掉,毕竟我每次与他交战,都显示出了惊人的进步,我就不相信他会不怕我。按照我的年龄与成长速度,绝对会成为麦克雷瑟最大的威胁。

照眼前的局势看,世界树之城的城破已是不牙避免,那么按艾莉斯的设想,应该是时候安排精灵族的全族进行撤退了。这个时候再和麦克雷瑟去搞什么单挑,实在是对全局无益。

麦克雷瑟越想找回场子,我就越不给他这样的机会,于是我朗声向他道:“麦克雷瑟,不要以为你们凭这些卑鄙伎俩,就真的能够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不到最后关头,我们是不会放弃的。今日这一战,我不是代表我自己,而是为了我身后千千万万的战士!”

说着,我没有理会麦克雷瑟,而是抽剑扑向了战团,与精灵族的战士并肩和人族大军展开了血战!

第四十一章 精灵族的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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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精灵族的叛徒

麦克雷瑟没料到我居然没有接受他的挑战,要知道以前数次相遇,我和麦克雷瑟之间总会有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就像是我们之间有着什么不可化解的深仇大恨一般。

其实原因很简单,我在忌惮麦克雷瑟的同时,麦克雷瑟也在忌惮我,如果有机会,我们之中不论是谁,都不会放过对方。只不过,麦克雷瑟肯定不会料到,我居然会不理他的挑战,返身杀到城头之上,和那些普通士兵较量起来。有了我这圣级的帮助,处于下风的精灵族士兵终于有了点起色,再没有被人族士兵杀的节节败退。

麦克雷瑟很不爽我的行为,只不过就算他想来找我麻烦,一时之间也抽不出身了,因为巴斯图尔克已经档在了他的身前。

巴斯图尔克被麦克雷瑟利用过,又曾伤在他的手中,对于麦克雷瑟的恨意比起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出于强者的自尊,就算他明知道麦克雷瑟实力强横,也要冲上去与之一战。不管怎么说,巴斯图尔克也是一名圣级,麦克雷瑟就算能胜过他,也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得手的。至少,他想找我的麻烦,肯定是分身乏术了。

至于塞勒,则是笑眯眯的迎向了阿尔伯托,开门见山的道:“上一次打的不过瘾,我们这一次再较量较量如何?”

面对塞勒这样强大的魔法师,阿尔伯托不敢有半点大意,狂暴的火元素能量已经在他身周聚集起来,而塞勒看到这一幕则是神色兴奋,抢先一道默发风刃出手,挑起了再一次的魔法大战。

巴斯图尔克和麦克雷瑟也没有闲着。身形晃动之下,这两大圣级也在第一时间内交上了手。

四名圣级强看在上空中打的不亦乐乎,我则是在城墙上力敌汹涌而至的人族大军。在御剑术地灵巧变化下,少有人族能够突破到我身前十米之内,再加上我身后还有大批精灵族的士兵拼命抵挡着人族的进攻,一时之间人族没办法将他们的占领地继续扩大。

不久之后,莱因哈特带领着一批兽族战士迸到,有了这批强手的加入,城墙上的防线终于稳固了,人族大军无法再取得寸近。不过。我们要想夺回这失去的百余米城墙,也是不可能了。人族的大部队已经源源不断的涌了上来,而他们在内墙那一面也架上了云梯。将城墙上容不下的多余兵力向城内转去。

虽然城内地精灵族预备役拼命的阻挡,但又怎么拦的住这些如狼似虎地人族士兵?好在世界树之城内不是一马平川,而是藤蔓遍地、大树横生,就像是一今天然迷宫一样,使人族军队无法很快的向城内突进。

我们在城墙之上挡住了人族军队继续扩大领地,但到了这个时候,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世界树之城守不住了。

艾莉斯带着一帮精灵族高层赶了过来。看到眼前这么一副不可收拾的局面,全都惊呆了。虽然大家对于世界树之城失守全都有心理准备,但没想到城破之日会来的这么快。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们没料到精灵族中居然会有一整队的守军突然叛变,将这么长的一段城墙拱手让给人族,才使战局到了如此一个不可收拾的局面。

精灵族的高层不是傻瓜。只是略微看了一眼场上地形势,也就明白这一段城墙为什么会失守了。

城墙之上的战局已经稳定。我抽身退回到后方,来到艾莉斯身边道:“谁也没料到居然会出现这样的变故,看来世界树之城失守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还请公主殿下早做安排。”

一向淡定的艾莉斯此时脸色变的铁青,她向我点点头后。才回头向玛法道:“玛法长老,你就按照我先前的安排。赶快行事,就让温妮协助你吧。”

“是,谨听公主殿下吩咐。”玛法和温妮一起向艾莉斯行了一个礼后,匆匆离去,显然是去安排精灵族撤退地事宜了。

这时伦蒂亚上前一步道:“公主殿下,你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安排?现在我们整个精灵族地高层都在这里,你是不是应该向大家说明一下呢?这么故做神密,可不像是有王者之风。”

艾莉斯淡淡的看了看伦蒂亚一眼,有些不着边际的道:“大长老今日的所作所为,恐怕精灵族永世难忘!”

伦蒂亚神情一滞,有些慌张的道:“公主殿下,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啪”地一声,一个清脆的耳光扇在了伦蒂亚地脸上,将她打的几乎原地转了一个圈子,半边脸颊也高高的肿了起来。

出手给伦蒂亚一个耳光的,正是她的亲生母亲,精灵族第一大族亚昆塔族的族长伦莉娃。

“畜生,你怎么如此丧心病狂,忍心将精灵族万年的基业毁于一旦?”

伦莉娃虽然是一副风烛残年的模样,但她乾指怒骂伦蒂亚时,却充满了一股惊人的气势。

伦蒂亚一手抚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伦莉娃,颤声道:“母亲大人,你这是干什么?”

“干什么?我是想一巴掌打醒你这个畜生!”伦莉娃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你自己既然做的出这种事,为什么不敢承认?身为统管整个精灵族军务的大长老,帝都的布防工作都是由你安排。防守一整段城墙几乎整整一个联队的士兵突然一起投敌,这难道是一种偶然?伦蒂亚啊伦蒂亚,你居然选择了一条堕落之路,背叛了精灵族之后,你不配再拥有高雅的精灵之名!”

“母亲大人……”伦蒂亚还想争辩,但伦莉娃却一挥手阻止了她说话。

“我年纪虽大,但老眼还不算昏花,负责这一段城墙防守的阿罗约,是你一手提拔她成为大队长的,没有你的命令,她敢投降人族吗?”

“这……”伦蒂亚的脸负一阵青一阵白,最后才声辩道:“母亲大人,从即使成为精灵族之王,也不是不可能。甚至就在不久前,您不是还支持我成为精灵族的女王吗?现在正是一个机会,人族势力强大,有了他们的支持,我们亚昆塔族就可以取代月精灵一脉,成为精灵族中真正的王族!”

“你疯了!”伦莉娃一声怒喝打断了伦蒂亚的话:“人族的狼子野心,你这个笨蛋还看不出来吗?他们的目的是灭我们精灵族,你被他们利用完了后,还能有什么好下场?到时候,整个精灵族说不定都已经亡族,还妄谈什么成为新的王族?你前面再怎么胡闹,我也由着你,毕竟这是我们精灵族内部的事,但你居然勾结人族背叛我族,这样的大罪,已经是罪无可恕。今日我就用死亡来洗刷你的堕落之罪吧!”

说到这里,无数的蓝色风元素突然在伦莉娃手中聚集在了一起,硬生生的在她手中生成了一柄蓝光闪闪的光剑。

“元素之剑”!

这是一种极高端的元素力量操纵技巧,虽然算不上是什么禁咒魔法,但只有对某一系的元素精研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才能将这种元素能量拟形的技巧运用的灵活自如。

一般来说,由元素能量凝结而成的武器,虽然不像禁咒那样可以造成大面积的杀伤,但由于元素能量聚集的密度太高,拥有极为恐怖的杀伤力。

伦莉娃不愧为精灵第一大族的族长,有着和前大长老莎拉比肩的实力,仅仅只是看她能够施展出“元素之剑”,也足以说明她仍然老当益壮。

伦蒂亚虽然是精灵族有数的高手,但要想独自抵挡“元素之剑”的攻击。

还显地有些不够格。

在看到伦莉娃使出这样的一记杀招后,伦蒂亚忍不住色变道:“母亲大人,我可是你的亲生女儿啊,你真的忍心杀我?”

伦莉娃的眼中闪过一丝泪光,有些哽咽道:“伦蒂亚,自从你的姐姐不幸因意外去世后,我一直把你看做我的希望,用一切最好的方式来培养你,为你铺平一切道路,把你扶持到精灵族的顶峰。就是希望你能成为我们亚昆塔族的骄傲。但是,现在你却成为了我们精灵族地耻辱!你知道最痛心的是谁吗?正是我这个费尽一生心血培养你的母亲。既然你已经成为了耻辱,那么就让我亲手来将这一切终结吧!”

说着。伦莉娃将手中地“元素之剑”向上一举,蓝色的光芒越发的闪亮起来。

随着伶莉娃的一举一动,伦蒂亚的脸色也变的越来越难看,最终她嘶声道:“母亲大人,你真的忍心下手?”

伦莉娃没有回答伦蒂亚的问话,但那枯瘦地身躯却向前坚定的迈出了一步。

伦蒂亚的脸色变了,变的越来越狰狞,她突然怒吼一声道:“母亲大人。

这全都怪你,全都怪你!说什么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我的身上,但是你知道吗,这对我来说是多大地压力?我永远不可能成为姐姐那样的天才,她是我们精灵族百年都难得一见地奇材,我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做的像她那样好。

姐姐才是母亲大人你所钟意的继承人,如果姐姐还活着。这一切的压力就轮不到我来承担。”

“我不喜欢被拿来与姐姐比较,但为了不让母亲大人你失望,我咬紧牙,拼了命的想做到最好。但我没有姐姐那样地天赋,很多时候我都感到力不从心。但我只能硬撑着。这么多年来,庞大的压力总是将我压地喘不了气。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信念支撑着我,那就是我要尽力做到最好!”

“让亚昆塔族成为王族,这是母亲大人对我的期望,也是让我支撑下去的信念。如果是姐姐,以她的天才,这也许不是什么难事,但对于我来说,则是太难太难……”

“如果有机会让我完成这一目标,那么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我也愿意。

只有这样,我才能勉强追上姐姐的步伐,不会相差她太远。现在,我就快成功了,不论是谁,都无法阻止我,就算是母亲大人你也不例外!因为,姐姐她在天上看着我,等着我成功呢!”

说到后来,伦蒂亚变的歇斯底里,靛丽的面孔也显的极为狰狞可怕。可以肯定的说,此时伦蒂亚的精神,已经彻底的扭曲了。

两行老泪从伦莉娃的眼中流出,她喃喃道:“疯了,疯了……你真的疯了!也许……也许是我害了你,但现在,还是让一切都结束吧!”

说着,伦莉娃的双手同时一扬,那道凝结在她手中的“元素之剑”,立刻化做一道蓝光,向着伦蒂亚疾射而去。

双方相距不过十余米,伦蒂亚此时彻底的陷入了精神亢奋的状态中,全然不知道闪避,嘴里还在不住的叫着:“我要成功……我要成功……”

眼见着伦莉娃射出的“元素之剑”就要将伶蒂亚射个对穿,突然之间一道金黄色的剑气从天而降,击在那道蓝色的“元素之剑”上。

一阵巨烈的气暴声响起,金黄的剑气与蓝色的“元素之剑”撞击在一起,将周遭的空气搅的一片翻腾,实力稍逊一点的,甚至挡不住这股气流的冲击,接连向后退了数步。

随着一声长笑,麦克雷瑟笔直的落在场中,挡在了伦蒂亚的身前,只听他朗声道:“我们神耀之国摩西,一向重视我们的盟友,眼看着盟友落难,是绝不会袖手旁观的。你们精灵族大势已去,为什么还要死撑着不降?如果谁现在过来拜见新的女王陛下,我保征人族大军,不会真的毁坏这座世界树之城,并且允许你们精灵族继续自由自在的生活在迷途之森中!”

第四十二章 为了精灵的尊严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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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为了精灵的尊严而战!

麦克雷瑟的实力果然强悍,被巴斯图尔克缠住,他还可以及时出手,为伦蒂亚挡下了致命一击。但这样一来,伦蒂亚和人族勾结叛变的事,也就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实。

伦蒂亚本来已经陷入了疯狂之中,麦克雷瑟和伦莉娃交手一击所引起的能量风暴,却将她吹醒过来。她先是呆愣愣的看了看眼前的局面,然后才想醒悟过来似的,大声向精灵族的众高层宣称:“现在我才是精灵族的女王,宣势效忠于我的,都可以免予一死,同时还会被我委以重任。想开创精灵族新时代的,就站到我这边来!”

几乎所有的精灵都用一种鄙视的眼光看着伦蒂亚,没有任何一名精灵响应她所谓的号召,大家看着她的眼神,就像是看着一名跳梁小丑。

这时,巴斯图尔克紧追麦克雷瑟而至,他看到场面有些诡异,一时之间也就没有出手。

伦蒂亚看到巴斯图尔克,立刻兴奋的道:“巴斯图尔克,你不是一直认为精灵族的陈规陋习太多,男性精灵永远没有出头之日吗?只要你还是像以前那样,愿意拥护我为精灵族的女王,我马上可以下令,从个以后男女精灵的地位一律平等,我也可以策封你为掌管我族军部的大长老!”

巴斯图尔克眉头一皱,冷哼一声道:“原来是你背叛了精灵族,难道你认为我巴斯图尔克堂堂男儿,会去做你这种连自已种族都背叛的无耻之徒的走狗吗?”

艾莉斯在一旁鼓掌道:“老师,说的好,任何一名有骨气的精灵,都不会因为贪生怕死而放弃身为精灵族地骄傲!”

伦蒂亚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最后才看了看伦莉娃,道:“母亲,现在是我们亚昆塔族成为王族的最好时机,这不正是您一直期望的吗?您何必还站在月精灵一脉的身边?”

伦莉娃摇摇头道:“以你今天的所作所为,早就不被我精灵族承认你的精灵身份了,你还有脸谈什么亚昆塔族?像你这样的叛徒,任何精灵都会得而诛之,我们所谓的母子关系,就此一刀两断。”

说着,伦莉娃手一挥。一道大型的默发风刃向着伦蒂亚斩了过去。伦蒂亚虽然无耻,但她还不敢和伦莉娃动手,看到风刃袭来之后。选择了向后连退几步闪避。

麦克雷瑟挥剑上前,挽一个剑花将这一道风刃斩地七零八落,然后朗声道:“你们这些精灵以下犯上,居然敢向精灵女王动手,全部都应该诛杀!”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厚颜无耻之徒见得多了,但像你这样大厅广众之下都敢颠倒黑白的家伙还真是少见。你以为自己能够只手遮天?先问问我手中的剑答不答应吧!”

艾莉斯抢上一步,同样脆声道:“还要问问我精灵族三百万精灵答不答应!”

说到这里,几乎所有地精灵都向前踏上一步。与麦克雷瑟怒目相对。

麦克雷瑟冷冷的向我们扫了一眼,开口道:“现在我国大军已经攻破了你们精灵族的帝都,就让我看看你们有多大的本事,能不能够挡住我大军的刀锋!”

话音一落,麦克雷瑟已经一把抓住伦蒂亚,接连几个缩地成寸。退到了人族的大军之中。麦克雷瑟身手高绝,他一心想退。我们根本来不及出手拦住他。

此时人族大军已经牢牢控制住了他们所占领的那一面城墙,同时已经将万余名精兵输送到了世界树之城的城内。这些人族士兵早就在城墙下集结完毕,只等进攻地信号就要血洗精灵族的帝都。

世界树之城的内城格局复杂,如果没有向导,人族大军攻进城内也会像是进入了秘宫。但现在几乎有整整一个联队的精灵投降了人族,他们还怕没有足够的向导吗?

这时我不由暗暗的庆幸。还好艾莉斯早就做好了撤退地准备,要不然的话有精灵叛军指路,会给世界树之城带来多大地伤亡?

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的阻止这些人族士兵攻入到世界树之城的腹地,为聚集在城西的广大精灵族军民争取撤退地时间。

我和艾莉斯交换了一下眼神,从她的眼里我看到地是几许坚定,只听她高声喊道:“精灵族的战士们,现在是我们拼命保家卫国,给这些侵略者一些教训的时候了。”

说着,艾莉斯一拉“月女神的泪弓”,一道火龙击就向着退入到人族大军中的伦蒂亚射了过去。

麦克雷瑟长啸一声,挥剑将这记火龙击档开,眼神一凝,瞪着艾莉斯道:“原来是你!想不到我堂堂剑圣,居然在你这个小丫头片子手中吃了个暗亏。

我记住你了,总有机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实力。”

艾莉斯不屑的冷笑一声,又是一记火龙击射了过去,同时嘴中道:“对付你这样的卑鄙小人,用什么样的招数都算正常。你们人族无故侵略我们精灵族的家园,早就成为了我族的死敌,难道我还会怕你不成?”

“既然不怕,那就让你看看我们人族大军的手段!”麦克雷瑟一边说着,一边挥剑再次击落艾莉斯射出的火龙击,然后仰天发出了一声长啸。

麦克雷瑟的这声长啸声震全场,就像是吹响了人族的总攻今一般,片刻之间,不论城内城外的人族军队,都发起了亡命似的攻击。

在这一段城墙被攻破后,精灵族的主力和我们兽族的大部份战士,几乎全集中到了这里,在其他方位的守卫自然有所放松,人族一开始强攻之后,失守的城头越来越多。整个世界树之城全面被攻破,只是一个时间迟早的问题。

现在对精灵族最大的威胁,就是那只已经攻入到城内的人族部队。一旦他们在精灵叛军的指引下,冲入到世界树之城的内城之中,就会因为错踪复杂的地型关系,使的精灵族的远程部队无用武之地。而一旦进入巷战,普遍战斗力不强的精灵族士兵,更不会有什么优势。

当务之急,我们要尽可能的挡住那支人族士兵,将他们钉在城墙之下,这样才能给予他们更多的打击,并为精灵族的大撤退争取时间。至于在这里防守的精灵族战士,早就按到了死战不退的军令,她们将以自己的生命,为同胞争取逃生的时间。

我一马当先,带着莱因哈特等几个身手特别高明的兽族,直接从城墙上飞身跃下,向着城内的那支人族军队扑去。

到了这个关键时刻,艾莉斯显示出了她天生的领导才能,随着她的一声令下,精灵族的远程部队不再攻击那些攻城的的人族士兵,将火力全集中到了已经在城内集结的那支人族部队上。

艾莉斯的做法无疑很明智,再攻击那些攻城的人族士兵,也无法阻止城破的事实,现在转而攻击这些冲到城内的士兵,才能最大程度的减轻守军的压力。

在远程部队的火力掩护下,艾莉斯和所有的精灵族高层,率领着一批守城的精灵族战士,放弃了城墙上的防守,全部顺着城楼而下,投入到阻击城内这支人族部队的混战中来。

我和莱因哈特冲在最前面,在这些人族士兵还没有发起攻击前,就已经抡占了一个要道,将他们牢牢的堵在了外围。

我和莱因哈特守住的是两棵大树的中间,相当于一个进入到内城的门户,两树之间相隔不过五米,凭我和莱因哈特的武勇,足以做到两兽当关,干人莫开!

当然。进入内城的通道并不是只有这一个,但我们兽族战士基本上都是抢先一步,将这些通道给占领。由于通道挟窄,人族军队在短时间内无法发挥人数优势,在对战中占不到什么便宜。如果人族军队要绕远路去寻找另外的通道,则会因为绕路而花掉更多地时间。而这时,精灵族的弓箭手与法师部队可不会讲客气,他们将自己的怒火全发泄到了人族的头上。

最让精灵族气愤的,是那些投降的精灵叛军,不少精灵族的射手。都将目标瞄准了被人族大军重重保护的叛徒。只不过,人族还指望这些精灵叛徒引路,将她们护卫的极为周全。再加上这些精灵叛徒深知精灵族弓箭手的本事,十分注意保护自己,因此没让精灵族地弓箭手有得手的机会。

不过,防得住一般的精灵族射手,却防不住卓尔斯和兰帝斯这“神箭双斯”,他们地射术比一般精灵族射手更精湛,出手的威力也更强,几乎每一箭都能消灭一个精灵叛徒。只不过。精灵叛徒足有近一个联队的数量,仅靠卓尔斯和兰帝斯是没办法将她们全部干掉的。不然的话,人族军队少了这些向导,就算攻进内城,也只会被那些错踪复杂的地形折腾的找不着北。

人族军队进攻的道路被堵,精灵族弓箭手和法师地火力又在重点照顾他们。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伤亡。这些人族士兵也都是久经战场的精兵,知道当务之急就是攻破我们的封锁。杀入到内城之中,才可以一战而定胜负。于是,人族的进攻变的更加猛烈起来,我和莱因哈特所能感受到地压力越来越大。

我担心人族的高端战力随时会插手攻击我们,那样地话我们肯定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不过。让我有些奇怪的是,神耀骑士团这支王牌军队中的剑士分队。一直没有出现在战场上。

至于人族最强的两大圣级,阿尔伯托还和塞勒在空中打的热热闹闹,看来这两位魔法大师要想分出个胜负,还不是一时半会儿之间地事。

而麦克雷瑟,在他带着伦蒂亚退入到大军中后,就一直没怎么露面,特别是混战开始后几乎连人彩都看不到,这让我觉得很有点奇怪。

麦克雷瑟不是很想找我较量一番吗?眼前我为了挡住人族大军的进攻,根本是避无可避,他很容易地就可以将我缠上,怎么到了这个时候,他反而缩在后面不露面?

以麦克雷瑟的牲格,他一定是有什么更重要的事要处理,不然的话他是不会放过这个能教训我的机会。

只不过,眼前有什么事,比攻占世界树之城更重要?

猛然之间我想到,麦克雷瑟为什么在退下之前要顺手将纶蒂亚救走?以他那言而无信的性格,当然不会是为了遵守与伦蒂亚所谓的同盟之约。麦克雷瑟如此看重伦蒂亚,一定是因为她身上有什么东西是麦克雷瑟所图谋的。

我思如电转,当看到艾莉斯带着一批精灵族战士也冲杀到战场之上,拼命的阻挡着人族士兵的进攻时,忍不住扯起嗓子向艾莉斯喊道:“公主殿下,你们精灵族的那个大秘密,身为大长老的伦蒂亚知不知道?”

战场上虽然混乱,但我的千里传音自然有其功效,听到我的喊声后,艾莉斯的身边旋起数道风刃,将挡在我和她之间的几名人族士兵斩杀,她有一跃来到我的身边。

有“歌莉姓风笛”这件圣器的绝对风壁护体,艾莉斯根本不用担心那些人族士兵能够伤到她,一边档着人族士兵的进攻,一边向我道:“伦蒂亚身为大长老,又执掌军部,那个秘密她当然知道,有什么问题吗?”

我暗道一声不好,急忙向艾莉斯道:“难道你不觉得麦克雷瑟退走前特意将伦蒂亚也带走,是有其用意的吗?”

“啊?”虽然刚开始有些惊讶,但艾莉斯心思聪慧,她立刻明白了过来:“你的意思是说,麦克雷瑟真正想打主意的,就是我们精灵族的那个秘密?”

我苦笑了一声,向着艾莉斯缓缓点了一下头。

第四十三章 目标,世界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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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目标,世界树之心!

麦克雷瑟的为人,我算是深有了解,他每做一件事都有着很明确的目的性。

他那么看重伦蒂亚,绝不仅仅是因为与其达成了所谓的盟约,想利用她攻破世界树之城。

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城破之后麦克雷瑟依然很看重伦蒂亚,在她身份暴露之后还出手将之救走。或者说,麦克雷瑟根本就是等着伦蒂亚叛徒的身份被识破,将之逼上绝路后,再出手相救,从而获得伦蒂亚的信任,来达到麦克雷瑟最后的目的。

不管怎么说,伦蒂亚现在已经是没办法回头了,她注定会被麦克雷瑟牵着鼻子走。麦克雷瑟的手中抓着伦蒂亚这枚重要棋子,那么精灵族对他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想到这里,我向艾莉斯打了一声招呼道:“艾莉斯公主,麻烦你在这里撑一下,我去看看情况,绝对不能让麦克雷瑟这卑鄙家伙在暗中搞什么鬼。”

艾莉斯点点头,利用“歌莉姬风笛”发出的绝对风壁,将通道护了个严实,再加上有莱因哈特从旁相助,短时间内完全撑的住。

我放下心后,立刻御剑冲天飞起,以我圣级的身手,普通的人族士兵那里挡的住我?片刻之后,我就已经飞到了半空之中。

立在空中四下打量,世界树之城内战火纷飞,已经有人族士兵冲破了封锁,开始向内城涌入。由此看来,整个世界树之城的沦陷,只是个时间问题。不过,等到人族大军杀到西城时,精灵族的主力应该已经撤走了吧?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烧烧。”这句出自地球的谚语艾莉斯肯定不知道,但她保留实力以图后效的做法,却称得上是极为明智。

眼前存在地唯一变故,就是精灵族的那个大秘密了,世界树到底能蕴育出什么来?

不管怎么说,在世界树的树心之中,此时还有精灵女王与千余名精灵族的强者,如果麦克雷瑟对她们动上什么坏心眼,将会对精灵族造成极为严重的打击,我绝不能允许这种事发生。

很快的。我就在远处的一排大树的树端,发现了数十个身手异常矫健的身影。这些人绝对是神耀骑士团中的剑士分队成员,不然地话不可能拥有这种能够高来高去的超卓身手。

冲在最前面的一个。一身灰色劲装,再加上那显得十瘦弱地身形,我不用猎也知道他肯定是麦克雷瑟。

与麦克雷瑟并肩而行的,是一名有着一头飘逸金发的精灵,论身材显的比麦克雷瑟还高大一些,正是伦蒂亚。

毫无疑问,我的猜测再一次灵验,麦克雷瑟最看重的事情。并不是攻破世界树之城,而是为了世界树树心中的秘密。

麦克雷瑟一行的动作很快,我刚刚发行他们地行踪,那数十个身影就已经掩没有树丛之中,如果现在我追过去,不一定能吊住他们的尾巴。

世界树的树心我去过一次。但那是在精灵女王带路的情况下,以世界树之城的地形之复杂。要我自己独自找到树心的那个入口,显然是不可能。当务之急,我应该马上找一个熟悉地形地,带我前往世界树的树心,如果去晚了。天知道麦克雷瑟会闹出什么动静?

最适合带路地精灵,眼下没有比艾莉斯这个精灵族公主更好的选择了。

当下我不敢有半点担搁,急速的飞身而下,来到了艾莉斯的身边。

三名人族的士兵此时正挥着手中地钢刀,向艾莉斯身周环绕的绝对风壁猛砍,虽然他们伤不到艾莉斯,但在一旁手舞足蹈地样子也实在让我心烦。于是我顺手御剑一挥,一股庞大的剑气扫过,将那三名人族士兵轻松的扫出十余米开外。

我来不及解释,一手拉住艾莉斯的左手,将她带的冲天飞起,然后朗声向莱因哈特吩咐道:“情况有变,死守已经没有意义,赶快组织大家撤退。现在时间紧迫,战后不用等我,事后我自然会和大队会合。”

我速度奇快,话音未落,已经带着艾莉斯冲出了数百米之外。我并不担心莱因哈特领会不了我的意思,因为即使没有我带队,莱因哈特同样是一名优秀的指挥官,他知道如何带领部下在战场上生存。

事情发生的突然,但艾莉斯天生聪慧,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在空中主动问我道:“是不是发现了麦克雷瑟?”

我点点头,道:“不只是麦克雷瑟,还有伦蒂亚,他们带着神耀骑士团的剑士分队,已经进入了内城。除了世界树的树心之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够吸引他们。”

艾莉斯有些着急的道:“母亲大人还在树心照看那千余名精灵族的高手,这两天树心吸收元素能量的频率越来越快,那千余名高手撑到现在,几乎个个筋疲力尽,如果被麦克雷瑟冲了进去,后果实在不妙。”

“我就是帕发生这种事,才急匆匆的拉你过来带路,树心我虽然去过一次,但路经不熟。如果你知道什么近路就最好了,我们也许有机会赶到麦克雷瑟他们前面。”

“近路?最快的方式,就是从空中直飞过去!”艾莉斯连忙道。

“好,你指方向!”话音一落,我已经御剑全力向前冲去。

麦克雷瑟他们出发比我们早,但他们一行数十人,会飞的仅麦克雷瑟一人,行进的速度绝不可能比我全力带着艾莉斯飞行还快。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比麦克雷瑟先一步赶到树心。

有艾莉斯指路,我没有绕任何弯路,直接就飞到了精灵族王宫上空,然后在一棵大树旁落下时,正好是通往树心的那个大树洞。

从树洞旁的隐秘处,立刻窜出了十余名精灵,很显然她们是守护这里的侍卫。等她们看清是艾莉斯后,躬身行了一礼后,就准备隐入到暗处。

看这戒备森严的样子,麦克雷瑟他们显然还没有赶到,我暗中杜了一口气,能够抢占一丝先机,总比事后补救好的多。

不等那些精灵侍卫退下,艾莉斯就急匆匆的道:“各位,精灵族出现叛徒,马上就有大批人类高手会突袭这里,世界树的树心再也不是秘密了,大家马上做好撤退准备,我和铁熊将军进入树洞之后,你们立刻启动伪装,然后随大军撤出城外待命。我在会合女王陛下后,会从树心的另一端撤走,然后想办法和大家会合。

精灵侍卫中一名皮肤略显黝黑的精灵出列行礼道:“公主殿下,既然情况危急,我们愿意随行保护殿下。”

艾莉斯摇摇手道:“人多有什么用?再说大家都进去了,外面的伪装谁来布置?记住,刚才我的吩咐,就是命令。”

“是!”那名精灵不敢再争辩,躬身退了下去。于是,我和艾莉斯立即钻进了树洞。

还在空中向下坠落时,我就忍不住开口问道:“树洞的伪装能够瞒住伦蒂亚吗?”

艾莉斯摇摇头道:“虽然伦蒂亚还不知道有伪装的机关,但她在负责接引大批精灵族高手进入树洞时,曾经多次来过这里,对周围的环境很熟悉。估计伪装只瞒得了她一时,最终她还是会找到这里。”

“能拖一下是一下,现在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匆匆几句对话后,我们已经落到了树洞底部,然后穿过了那条曲折的通道,我又一次来到了世界树的树心之中。

走到平台上向四周看去,各色元素光芒显的比我上次来时更加耀眼,而头顶的那个能量团,也像是壮大了许多。

树心底部的千余名精灵族高手,此时几乎全部都跌尘在地上。唯一没变地还是双手向上高举,断断续续的向外送出元素能量。毫无疑问,经过了这么多天的消耗,这些精灵族的高手已经快到了支持不住的边缘。

精灵女王此时站在一个离能量团很近的高台之上,虽然隔的较远,但还是可以看到她脸上的紧张神情。

此时我已经能够感觉到,顶端的那团能量不仅是壮大了这么简单,内在也发生了变化。本来从能量团内可以透出的四色光华,现在也被一层黑色地光晕给笼罩,让我看不清能量团里的动静。

四周的能量还是源源不断地涌入那个能量团。但是能量团并没有像上次那样暴发出强大的气息,反而像是将所有的能量都内敛一般,显的极为平静。

难道这就是暴风雨前的平静?此时我没时间多想。一拉艾莉斯,飞身就来到了精灵女王的身边。

还没等到我和艾莉斯向精灵女王示警,精灵女王已经一脸激动的拉着艾莉斯的道:“女儿,你看到没有,看到没有?这团能量终于起变化了,也许,由世界树蕴育出地精灵女神,马上就要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了。”

艾莉斯则显的比精灵女王更着急。匆匆道:“母亲大人,恐怕现在来不及等到能量团蕴育出新生命了,因为现在城墙已经被人族攻破,而人族中的一狄高手也在他们最强的圣级麦克雷瑟带领下,马上就要攻到这里了。”

“什么?”精灵女王一惊,从狂喜中恢复了几丝镇定。开口问道:“帝都怎么可能这么快被攻破?人族又怎么可能知道向这里进攻?”

艾莉斯神情一暗,道:“我族不幸。出了伦蒂亚这个大叛徒,才使我们兵败如山倒!”

接着,艾莉斯将伶蒂亚叛变,世界树之城失守的事情,简单向精灵女王叙述了一遍。未了还提醒道:“母亲大人,有伦蒂亚给人族指路。树心的秘密肯定是守不住了。我们这里虽然有千余精灵族地高手,但大家全都筋疲力尽,如果人族杀到这里,我们毫无还手之力,只会白白牺牲。当务之急,我们还是赶快从这里撤走,只要保存了实力,就不怕没有复族的希望!”

精灵女王神色铁青,也不知在思考着什么,迟迟没有表态。

艾莉斯急道:“母亲大人,我已经和铁熊将军达成共识,我们精灵族将会退入到十万大山,双方只要精诚合作,足以和人族一争长短。现在时间紧迫,不能再耽误了。”

“唉……”精灵女王长叹一口气,深情地看了艾莉斯一眼,才道:“女儿,经过了那么多的磨难,你果然长大了,就算我现在把王位传给你,相信你也能做的很好吧?”

“什么?母亲大人,您在说什么?”艾莉斯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精灵女王淡淡一笑,道:“现在是精灵族生死存亡的关头,我身为一族地女王,没能力挽回败局,已经是有傀于我精灵族。世界树是我精灵族的像征,也是传承我精灵族地根本,现在眼看着在这树心之中就要蕴育出奇迹,这可是我们精灵族期盼了近万年的啊!都已经到了这最好关头,我绝不能放弃。

也许,只要再坚持一会儿,女神真的会再次降临于这个世间。做为女神虔诚的信徒,我必须坚守到最后一刻!”

“母亲大人,这团能量是不是真的能使女神转生,纯粹是我们的猜测,万一不是呢?难道您和千余名精灵族的精英,就要为此而白白牺牲?”

“从进行这个计划开始,我们就已经下定决心将一切奉献给女神,即使牺牲一切也在乎不惜。既然万年前女神可以从世界树之中诞生,那么万余年后的今天为什么不行?”精灵女王语气坚定。

“母亲大人……”艾莉斯急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在一旁听了半天的我,突然语出惊人的道:“女王陛下,公主殿下,既然这世界树之心中的能量团如此重要,我们将之带着一起撤走,不就行了吗?”

第四十四章 宁死勿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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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宁死勿退!

“你说什么?把这团能量一起带走?”精灵女王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我。

想想也是,且不说树心中的这个能量团有多大,只估计一下其中所蕴藏的能量到底有多么的充沛,就足以让任何人咋舌。吸取了整棵世界树的能量,再加上千余名精灵族高手供给的能量,说这团能量等于一个核弹都不为过。

如此庞大的一股能量,在不清楚其性质的情况下,谁敢轻言移动?要知道这团能量很可能和精灵女神的重生扯上关系,要是出了什么批漏,谁敢担当这个责任?

实际上我很清楚精灵女王是如何看重这团能量,但我又不想让她和那千余名精灵族高手困守在这里等死。要想打动精灵女王,只有带着这团能量一起跑路了。至于如何捂带这团能量,我倒是有一个冒险的方法。

我将自己的手掌向前一伸,露出手指上带着的“尼伯龙根指环”,向精灵女王道:“女王陛下,请你看看我手指上的这枚戒指,虽然看上去毫不起眼,但实际上它却是圣器‘尼伯龙根的指环’。相信你也知道,这枚指环拥有无限空间,虽然这团能量看上去足有三个精灵那么大,但我却可以很轻松的将之收入到指环空间中。这样一来,你就不用担心能量团没法随着我们一起撤退了。”

“尼件龙根的指环?”听到这里,精灵女王的眼神一亮,喃喃道:“难道真是女神显灵?这件圣器居然在铁熊小兄弟你的手中,这真是天不亡我精灵族啊!”

我连连点头道:“女王陛下,如果你认为我的提议可行。那么我们赶快收起这团能量,带着大家一起撤退吧。”

精灵女王却不置可否,向我道:“铁熊小兄弟,现在我有件急事,必须马上向艾莉斯说明,这是我精灵族中只有历代女王才能口耳相传的一个秘密,还请你暂等片刻。”

在这个紧要关头,精灵女王还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向艾莉斯交待?难道她已经打定主意要将王位相传了?事关只有精灵族女王才能知道地秘密,为了避嫌我不得不退后一步,向精灵女王道:“铁熊明白。那么我先行退避,有什么需要女王陛下再叫我就行了。”

说着,我飞身跃到空中。围着树心之顶的那团能量转了数圈,仔细比划了一下,觉得将之收到“尼件龙根的指环”中应该没什么问题。重要的是,我在打一个赌。

一般来说,空间装备都是开辟一个异次元的空间供使用者存储物品,不论是上一世我的乾坤袋,还是这一世的“尼伯龙根指环”,在原理上都差不多。

既然是次元空间。那么这个空间和我所处的物质界应该是不同的两个位面,除了空间道具外,两者之间再无交集。树心中这团能量有多么的庞大,我自然是清清楚楚,如果因为随便搬动,引起这团能量地异常。从而暴发开来,恐怕这个树心中的一切物质。都会被狂暴的能量狡碎成元素粒子。

不过,如果这团能量能够顺利收到“尼伯龙根地指环”中,那么就算它因为异变而引起爆炸,我也不会太害怕。因外此时承受爆炸的空间,是指环中的那个次元空间。和我们现在所处的物质界并没有什么关系。

我有理由相信,再强大的能量爆炸。也无法波及到另一个位面的空间。

这一点,从我被天雷劈到这个异界的事实就可以证明。

不管这团能量爆炸后有多么的恐怖,论威力也无法和天雷相比,但即使是以天雷地那庞大能量,也并没有破坏到乾坤袋中的空间。那么我就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把握,发生在“尼伯龙根指环”中的爆炸,也不会影响到我们这个空间。

说到底,在这个异世我不是任何神的信徒,这团能量到底会不会蕴育出精灵女神,我并不怎么放在心上,我只是不愿意精灵女王和这千余名的精灵族高手,就这么白白地牺牲。

在围着这团能量转的同时,我地眼角余光也扫了一下精灵女王和艾莉斯,发现精灵女王贴着艾莉斯的耳朵低声说着什么,应该是在交待那个只有女王才能知道的秘密吧?

并没有多长时间,精灵女王就向我招了招手,看来这个所谓女王才能知道的秘密,顶多也就是十余句话的份量。

我刚飞身回到高台之上,精灵女王就向我行了一个礼道:“铁熊小兄弟,承蒙你这段时间对我精灵族地帮助,现在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不论等会儿发生任何事情,你能不能始终守在艾莉斯的身边?”

精灵女王难道是要我护卫艾莉斯地安全?当下我义不容辞的道:“女王陛下请放心,艾莉斯公主的安全就包在我身上。”

精灵女王点点头道:“我知道铁熊小兄弟你心地善良,关心的是我和这千余名精灵族强者的性命,但你的好意我只能心领。在现在这个关头,我们是绝不会离开树心的。”

“什么?”我的失望溢于言表,只不过还没等我开口相劝,精灵女王就接着道:“尼伯龙根的指环功用玄妙,我相信它能够将树心中的能量团收进去。

不过,世界树是有着自己独特生命力的奇迹之树,而树心是她的生命之源,这团能量在树心中蕴育而出,吸收的也正是世界树的能量。如果离开了世界树的树心,那么这团能量就会像无根之木,只会自行慢慢消失。这样的损失,绝对是我精灵族无法承受的。可以说,这团能量,比起我们这千余条精灵的性命,更重要百倍都不止!”

“只要我精灵族不亡,那么新的女王、新的一批强者,都会渐渐的成长起来,但这次世界树树心的异变,却是我们精灵苦守了近万年才等到的机会,错过了这一次,就再也没有了。”

“铁熊小兄弟,你不用为我们这批老骨头觉得可惜,因为不论我们精灵族还是你们兽族,希望都在你和艾莉斯这样的年青一代身上。我不管人族攻来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强者,如果他们妄图想染指世界树的秘密,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说到这里,精灵女王回头深情的看了看艾莉斯,道:“女儿,记住我刚才的话!你小小年纪,就要肩负这样的重担,是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你。但是,你要记住,精灵族的万年之秘,就全在你的手上!”

艾莉斯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显出与她年纪不相符的成熟。至于我,则是一头雾水,精灵女王一下子说什么世界树的万年之秘,一下子又说什么精灵族的万年之秘,不至于搞的这么神棍吧?

不过,精灵族的这种牺牲精神,却让我很是佩服。不论是精灵女王还是那千余名精灵强者,以她们的身份或是实力,无疑都可以身处精灵族的上层,但现在她们却全都义无反顾的愿意将生命交狂在这里。很显然,虽然精灵族的墨守成规使她们没能顺应历史的发展,却能使她们收获到无比的忠诚!

一个能传承万年的智慧种族,总有其伟大之处!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可能劝服精灵女王和那批精灵族的高手同我们一起撤退了,那么现在我和艾莉斯应该做什么?是继续在这里陪着精灵女王,还是毅然的挥泪而别去追寻大军一起撤退?

在先前的耳语中,精灵女王显然和艾莉斯说了些什么,艾莉斯此时已经不像刚来时那么慌张,估计是因为她们已经有了下一步的安排吧?

我不喜欢把话闷在心里,于是挑明了道:“女王陛下。艾莉斯公主,你们是不是已经有了什么决定?方便的话,能否告知我?”

精灵女王沉吟了一下,向艾莉斯点了点头,于是艾莉斯向我道:“铁熊将军,刚才母亲大人向我口传了一个秘密,这是只有在历任精灵女王继任时,才能由上任的女王口中知道。这个秘密由于祖训,我无法向将军讲明。但是,我们又弃必须麻烦到将军你地地方。所以。等会儿将军能不能暂时听我的吩咐行事,不要问也不要说,一切的一切。将军只需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就行。我和母亲大人都相信铁熊将军身为当世兽族最杰出的英豪,一定能够帮我们精灵族保守自己所看到的秘密。”

艾莉斯她这么大的一个帽子扣过来,我也只能故做豪迈状的道:“这个当然。”

艾莉斯正准备开口向我详细说明,一阵我觉得异常刺耳的大笑声突然传来:“实在是让人以为观止啊,原来在你们精灵族的帝都之中,还隐藏着如此奇妙的一个地方。”

麦克雷瑟!这绝对是麦克雷瑟地声音,虽然比我和艾莉斯晚了不少时间。

但他还是来到了这里。

顺着声音,我从高台上向下看去,树心半腰的平台处,正站着麦克雷瑟和伦蒂亚,而从他们的身后,陆续有人族地剑士从树洞中钻出来。

麦克雷瑟显然也看到了我。长笑一声冲天飞起,向我们所在的高台上直冲而来。我正准备飞身而下迎击他。艾莉斯却将我的手臂一拉,示意我暂时不要轻举妄动。就这么一耽搁的功夫,麦克雷瑟已经来到了高台之上,离我们不过十余米。

麦克雷瑟向我笑笑道:“铁熊小朋友,我们又见面了。”同时向我身边的精灵女王行了一礼道:“相信这一位一定是精灵族的女王陛下了。请原谅我不请自来。在下麦克雷瑟,身为摩西帝国的护国剑圣。同时也是这次人族大军的指挥官,很想借这次地机会,缔结人族与精灵族永久的友谊。”

精灵女王神色不变的道:“友谊?恐怕是想永久的奴役我精灵族吧?不然的话,我精灵族的帝都,也不会战火纷飞了。”

麦克雷瑟淡淡地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化解的仇恨,也没有永远地敌人,战争只走一种手段,如果能够换来人族与精灵族的融合,小小的牺牲又算得了什么?”

“呸!”我忍不住在一旁插口道:“麦克雷瑟,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你总可以从容不迫的给自己脸上抹金?难道就凭你巅倒黑白的几句胡言乱语,就可以掩饰你们人族想并吞整个天下地野心?”

麦克雷瑟看了我一眼,摇摇头道:“铁熊小朋友,我一向极为看重你,这么多年来你可是第一个能伤到我的对手。但不知道你听说过一位先闲智者说过地一句话吗?历史往往是由那些胜利看来书写!”

我踏上前一步,冷冷道:“我兽族和精灵族一日不亡,你那来的所谓胜利?”

麦克雷瑟嘿嘿一笑道:“今天是精灵族,然后很快就轮到你们兽族,希望到时候你们还有机会,见见这个已经变的大一统的世界。”

按我的估计,眼下和麦克雷瑟一战已经无可避免,不过仅靠精灵女王和艾莉斯,绝对不可能挡住伦蒂亚和那批人族剑士。如果精灵族的这千余名高手不是已经筋疲力尽,那么只要一轮齐射,就足以将麦克雷瑟一行轰的连渣都不剩。只不过,麦克雷瑟他们选择的时机实在是太好,现在的事实就是精灵族的那群高手,反而成为了待宰羔羊。

唯一让我觉得奇怪的是,艾莉斯此时在我身后紧紧的拉住了我,就像是不想让我同麦克雷瑟动手一般。

与此同时,一直跌坐在地上的那些精灵族高手,如同奋起全身最后的力量一般,放出了一团团的元素能量,向挂在顶端的能量团飞速的涌了过去!

第四十五章 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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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光华!

千余名精灵族的高手,虽然个个都已是强弩之末,但她们突然一起出手,还是足以吓麦克雷瑟等一跳。只不过,麦克雷瑟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些精灵族的高手,并不是奋起最后一击,而是将她们的元素能量向顶端的能量团送了过去。

麦克雷瑟神色变的有些凝重,显然他摸不准这些精灵在做什么,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他挥剑做出了一个斩的动作!

人族的剑士们接到麦克雷瑟的命令后,立刻沿着树心的两壁,由平台上飞速的向下滑落,直接冲到了底部的精灵榷中,剑锋所指之处,立刻鲜血四溅。

此时的精灵族众高手,可说是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由人族屠杀,但没有任何一名精灵显露出惊恐的神情,他们全都双手向天,仰望着顶端的那团能量,仿佛这是比她们生命更为重要的存在。

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视死如归,这批精灵族的高手,真的是放弃了自我,将一切都奉献给了精灵族!

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我忍不住义愤填鹰,想就此冲下去一搏,但艾莉斯却还是牢牢的抓住我,同时在我耳边低声道:“你别忘了先前答应我的承诺!”

我一愣,只好努力的使自己平静下来,其实看精灵女王和艾莉斯的样子,她们显然是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这种牺牲也在她们的意料之中。只不过,我很不习惯这种上位者视生命如草芥的行径。

看着精灵族的高手成片成片的被人族剑士砍倒在血泊之中,麦克雷瑟终于放下心,他转头看着精灵女王道:“女王陛下,精灵族地牺牲精神确实让我觉得震撼。只不过我一直有个疑问。你们到底知不知道这团能量代表什么?居然愿意如此为之牺牲,难道就不怕这一切不值得?”

精灵女王冷哼一声道:“你不用借言语来挑衅,世界树是精灵族的生命之源,我们守护她,甚至将自己的生命都奉献出来,也是理所当然,就不劳你们人族操心了。”

这时,那些精灵族高手所送出的最后一股能量,也已经来到了树心顶端,围绕着那个能量团。开始飞速的旋转起来。

油尽灯枯的精灵族高手,所送出的每股元素能量,从单个上来讲也许微不足道。但上千道这样的能量聚集起来,却仍然让人不敢小视。

麦克雷瑟是离能量团最近的人族,他已经感觉到那些精灵族发出的能量汇集起来后,正在逐渐产生某种变化,于是他不敢大意,身上地金色斗气猛然亮了起来,显然是在全力做着防范。

我也感觉到那些精灵族的最后一击,有些不同寻常。随着这些能量全部融合在一起,并旋转的越来越快后,我终于有所察觉,忍不住在艾莉斯地耳边低声问道:“这难道是绝对风壁?”

艾莉斯没有回答我,只是紧张的盯着树心顶端的能量团,就像是希望这团能量能够在这个时候突然展现奇迹。告诉大家它到底在蕴育什么样的神迹。

渐渐地,精灵们发出的能量稳定了下来。而麦克雷瑟此时也察觉到了什么,带着丝惊讶的口气道:“绝对风壁?”

确实是绝对风壁!精灵族的千余名高手,联手所发出的最后一击,并不是什么搏命地招式,而是联合起来给那团能量加持了一道绝对风壁的护罩!

精灵族。用行动向我们释了到底什么才是比她们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一阵不合时宜的大笑声响了起来,麦克雷瑟就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笑的东西一般。指着那团能量向精灵女王道:“你们到了最后关头,居然还想着去保护这团能量?我真是佩服你们精灵族的执着啊。如果是换做我们人族,在不明所以地情况下,是肯定不愿意做出这样牺牲的。”

精灵女王冷冷地道:“只看看你们人族那永不满足的野心,也就知道你们是如何的自私自利了。你们除了会利用神的名义来喊喊口号外,又何尝有过对神的真正信仰?就算这个世上真有创世神,如果他阻拦了你们人族前进地道路,恐怕你们也会将之推下神坛吧?”

麦克雷瑟看了精灵女王一眼,又斜眼瞟了我一下,才仰天哈哈大笑道:“神?!……”那笑声中,居然有一股说不出的轻视之意。

我想起了与麦克雷瑟初见之时,这家伙曾和我论过神,以这家伙地性格,他除了信奉自己的实力外,根本就不会把神放在心里。可以说,这家伙是这个异世少有的不信神者。精灵族的这种为了“神”而奉献生命的牺牲精神,在麦克雷瑟的眼中,只会被视为愚蠢吧?

但有一点我觉得奇怪,听麦克雷瑟的口气,他就像是在嘲讽精灵女王并不明白树心中的这团能量代表什么,却宁愿牺牲似的。难道他这个人族,反而知道精灵族期待了近万年的世界树,最终会诞生什么?

精灵族月精灵一脉都不知道的秘密,麦克雷瑟反而有答案?虽然这看起来极为不合理,但麦克雷瑟做任何事,都会有着其明确的目的性,难道他真的知道世界树中的这团能量代表什么,才趁机来分一杯羹?

就在这时,在绝对风壁中的那团能量突然产生了异变。本来就像是被一团黑雾所笼罩的能量团,就像是从鸡蛋中破壳而出般,开始向外绽射出一道道光华。这每一道光华,都显的极为光灿夺目,将这树心中原本就无处不在的四色元素光华映射的暗淡无光。

最让人奇怪的是,这些光华看起来威势十分惊人,但射到树心的四壁上时,却如同泥牛入海一般,没产生任何想像中的碰撞就消失不见,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这光华能够像穿透玻璃一样的穿过四壁。

如此奇特的场面,是不是能将眼前的这一切,归纳为精灵族的神迹呢?

总之,如此神奇的一幕,绝对是平日难得一见。精灵女王已经兴奋的混身颤抖,难道真如她所猜想的一般,时隔万年之久,世界树又为精灵族蕴育出了一位女神?

艾莉斯抓着我的手也紧了紧,显然她也是万分紧张。按道理说,精灵族在这树心中另有退路,我和艾莉斯早就有机会离开这里,但艾莉斯迟迟没有行动,是不是因为她也期待着能够看到树心能量暴发时的这一幕奇观?

此时,不停射出光华的能量团,已经成为了这个树心中最为耀眼的存在,此时还幸存的精灵族,已经跪倒在地膜拜起来。充当杀手的人类剑士,却都是在呆愣了一会儿后,继续挥起了他们的屠刀。

在能量团射出光华时,最让我意外的却是麦克雷瑟,他得意万分的发出了一阵仰天大笑,就好像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中一般。

大笑声中,麦克雷瑟已经飞身而起,向着那团能量冲了过去,看他的样子,好像毫不担心这团能量发生异变后,会给他带来什么危险。

很快的,麦克雷瑟就接近了那团能量,虽然在外围还有绝对风壁的防护,但绝对风壁终竟还是比不上禁咒“隔绝空间”的威力,以麦克雷瑟的圣级力量,还是有办法攻破绝对风壁的。

出乎意料的是,麦克雷瑟并没有强攻,而是使出了一个讨巧的方法,只见他身形一闪,一个缩地成寸的瞬移,就轻松的进入到了绝对风壁内,来到了那团能量的旁边。

此时那团能量还在不断的向外射出光华,甚至其中还有几道向麦克雷瑟射了过去。但麦克雷瑟不避不闪,任由这几道光华射在身上,然后透体而过。

穿过麦克雷瑟的身体之后。这些光华的亮度没有丝毫地减弱,依然是射到四周的树壁上,再没入不见。

看来,这些光华就算是能够穿透世界树,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只是不知道在外界还能不能看到如此耀眼的光华?

麦克雷瑟毫不在乎的让这些光华透体而过,这也就证明他对能量团的这种变化非常了解,知道这些光华耀眼归耀眼,但毫无杀伤力。难道说,这团能量中蕴育着什么。麦克雷瑟真的知道?

当麦克雷瑟靠近能量团时,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幕就更让我吃惊了,只见他又是一个缩地成寸。居然进入到了那团能量之中!

震惊!除了震惊之外还是震惊!

麦克雷瑟居然进入到了能量团的内部?他到底要干什么?这团能量到底代表着什么?

一时之间,我的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了。而精灵女王与艾莉斯,却全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一幕。

最终,精灵女王反应了过来,她大叫一声:“读神!”

此时她脸上的优雅全都消失不见,青筋暴露地捏紧了拳头,就像是随时准备扑出去拼命一般。

我能够理解精灵女王的感受。对于她来说,一直认定这团能量应该会蕴育出新生的精灵女神,现在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族钻进到了能量团之中,也难怪她会如此失态了。不过,就算精灵女王想拼命,她也找不到对象。因为无论如何她都不敢对那团能量出手。

麦克雷瑟进入到能量团中,只在眨眼之间。能量团就又发生了变化。本来是一道道射出的光华,突然变成了一片片的涌出。到了后来,那团能量已经整个化成了光团,如同一个太阳般将耀眼的光华师遍了四周,把整个树心都笼罩了进去。

耀眼的光华让我无法睁开眼睛。但我却能够感觉到光华渗入到了我地每一寸肌肤之中,然后再透体而过。

此时我有一种感觉。所有在树心中的生命体,都沐浴在这一团光华之中,就像是接受着什么神圣的洗礼一般。

隐约间,我觉得浑身的真气都变得异常活跃起来,本来激战了大半天已有损耗的真气,也在瞬间被补满,恢复到了我的巅峰状态。

难道说,这一切地变化都是这耀眼的光华所带来?仅仅只是被这光华照射过,就能恢复全身地精力,并且觉得修为有所精进。这是什么光?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功用?

如果硬要我用一个名词来形容,那么这光华就应该是生命之光、奇迹之光!

但有一点细想之下却让我觉得心惊,仅仅只是被光华照射一下,就能获得如此的好处,那么全身都投入到能量团中的麦克雷瑟,所获得的收益岂不是更为惊人?

难怪先前他那么得意地大笑,靠近能量团时对那些光华也不避不闪,原来他早就明白这光华对身体是有益无害。这么说来,麦克雷瑟一定是事先就知道了这能量团的秘密!

只不过,身为人族地麦克雷瑟,又怎么会知道连精灵女王都不知道的秘密呢?

这一点,我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渐渐地,光华慢慢淡去,周围的一切都恢复了平静。我环眼四看,身边的精灵女王和艾莉斯还是那么傻愣愣的站着,显然是刚才发生的一连串变化,让她们有些消化不过来。

至于在树心的底部,人族剑士一等到眼睛能够正常视物,就将手中的剑向身边的精灵招呼了过去。只不过,本来筋疲力尽的精灵,被光华照射后也完全恢复了活力,身形异常灵活的避过了身边人族剑士的追斩,同时还能挥手发出反击。只不过此时还幸存的精灵族高手,已经不足一百之数,实在可说是伤亡残重。

而此时最醒目的存在,却是悬浮在树心之顶的麦克雷瑟,虽然他的样子没有任何变化,但那得意的笑声却掩饰不了他的兴奋之情。

第46--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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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退路?

在光华散去之后,原本悬挂在树心之顶的那一团能量已经完全消失不见。如果说这个能量团唯一的作用就是散发出这一团光华,岂不是太儿戏了一点?

事实上,世界树所凝结的这一团能量,确实蕴育出了一个生命,但绝非是精灵女王想像中的精灵女神!

在麦克雷瑟的长笑声中,我能感觉到他除了因为吸收光华的能量而使实力又有所精进之外,还在于此时他怀中所抱着的那一件事物。

悬浮在空中的麦克雷瑟,左手环抱着一枝翠绿的小树苗,就这么仰天不停的大笑着,这种样子看起来颇有些诡异。

那是一株从外形上看十分寻常的树苗,高还不足一米,稀稀落落的生出三四棵细枝,细枝上挂着的叶子也是七零八落,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麦克雷瑟却像是如获至宝,将这株小树苗抱在怀中,一副生怕有什么闪失的模样。

在进入能量团之前,麦克雷瑟的身上是绝对没有带着这么一株巾树苗的,因此可以断定,这株小树苗就是世界树所蕴育出的新生命!虽然只是一诛植物,但这却是货真价实的运用能量创造出生命,比起利用自然规律繁衍生命,不知道进步了多少倍!

这世界树,果然神奇!

难道说这株小树苗,是新的世界树?世界树近一段时间以来的异变,就是因为要以这种方式传承生命?

不管怎么说,麦克雷瑟肯定是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知道了世界树树心中这团能量的秘密,才会有如此大的收获。至于这小树苗有什么作用。他肯定也知道。不然地话,麦克雷瑟凭什么像抽了疯似的高兴的大笑?

我和精灵女王、艾莉斯一起瞪着麦克雷瑟,很想同时动手扁他,但又摸不准那株小树苗到底代表什么,万一和麦克雷瑟动手时伤到小树苗怎么办?一时之间我们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至于恢复了精力的那些精灵族高手,在眼见着那么多同胞毫无还手之力的被杀害后,早就积压了满腔的怒火,飞在半空中的麦克雷瑟他们对付不了,那么对于这些就站在身边的人族剑士还有什么好客气的?片刻之间,双方就已经大打出手。打的好不热闹。

精灵族在数量上占优,但她们多是元素系地魔法高手,像这样和人族剑士展开近战。却是用剑的那些人族剑士占优,在双方各有所长的情况下,斗了个旗鼓相当,短时间内恐怕也没办法分出个胜负。

此时我地心情很是郁闷,虽然想冲上去狂扁麦克雷瑟一顿,但艾莉斯却牢牢的拉着我,一副不想让我出手的模样。看她的神色,显然是在做着什么激烈的思想斗争。

悬在空中的麦克雷瑟狂笑了半天之后。才慢慢的平静下来,向精灵女王和我微微一笑道:“女王陛下,铁熊小朋友,此时此刻你们是不是觉得很意外?真要说起来,我唯一能给你们的忠告就是命运有时候确实很奇妙,而被命运所垂青地人。总是有着无比的强运。很显然,现在我就是那个幸运儿。因此我会笑到最后!”

精灵女王脸色苦闷,最终摇摇头道:“你是不是事先就知道在这树心中会发生什么样的异变?也明白借能量团而生的这株小树苗有什么功用?但是,这些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麦克雷瑟神色倔傲的道:“我说过,这就是命运地垂青!如果你们的那个什么精灵女神真地有灵,你就到天上去问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吧。此刻就让我送你们一程!”

说着,麦克雷瑟身上的金色斗气猛然暴发出来。比起以前更显得耀眼,而且金色光华流传之处,已经有了一种如同实物般的质感。很显然,麦克雷瑟的实力,可说是百尺竿头又进一步。

按一般的常规来说,在这个异世实力达到了麦克雷瑟这种程度,已经是顶尖地存在,要想再进一步可说是难如登天。但麦克雷瑟巧妙的利用这次世界树树心中地异变,又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实在是难能可贵。抛开敌我双方的立场不谈,麦克雷瑟这种利用一切条件增进他实力的手段,才是他能够成为当世最强者的原因吧?

麦克雷瑟说翻脸就翻脸,在他暴发出金色斗气的同时,右手挥剑向天一举,只见一团金色的能量向他高举的剑尖涌去,瞬间就在剑尖上凝结成了一个金色的能量球。

因为突然之间产生的能量异变,周围的空气也快速的流转起来,围绕着麦克雷瑟形成了一个小型的旋风团。

好强劲的力量,这应该才是麦克雷瑟的全力一击吧?在我和他数度交手时,麦克雷瑟并没有秀出他这记押箱底的绝话,毕竟他的实力稳胜过我,犯不着每次和我打斗都拼老命。

仔细回想一下,麦克雷瑟真正使出全力一击,恐怕还是当初在迷途之森中的一战。不过那时我拉着塞勒跑路,并没有看到麦克雷瑟在我身手使出的是什么绝招。只是他那一击的威力,让我很有些刻骨铭心的味道。至少,在我不使用九天神雷符的情况下,是绝不可能弄出这么大动静的。

估计,此时麦克雷瑟使出的这一击,应该就是当初的那一记绝技吧?只看这金光闪闪的样子,就足见其气势非凡!

麦克雷瑟的雷霆一击,我现在正面相抗能不能挡住?我心中没有半点底,但总不能就这么束手待毙吧?当下我运转全身的真气,准备硬碰硬的接下麦克雷瑟这一击。在我想来,就算我实力不如麦克雷瑟,但相差不会太远,再加上艾莉斯还有圣器“歌莉姬的风笛”帮我防御,我并非是没有机会。

只不过,艾莉斯显然并不准备和麦克雷瑟硬拼,因为她在这关键时刻,突然开口向精灵女王道:“母亲,我们还是快撤吧!事已至此,我们犯不着非要在这里送上性命!”

精灵女王神色木然的点了点头,艾莉斯则是面露喜色,一把拉住精灵女王,一把拉住我,向高台之后的一个树洞内钻去。

树心中并不是只有一个树洞,这一点我早就发现,但在高台之上的这个树洞,不过是一个凹进去十余米的树弯,几乎一眼就能看到底。这么浅的一个树洞,能够助我们逃离生天?也许,精灵族在这个树洞之中,设下了什么机关吧?不然的话,艾莉斯又不是脑瓜透逗了,拉着我们往这么浅的一个树洞里钻干什么?

麦克雷瑟的出手速度非常快,在我们还没有钻进树洞的时候,他就已经抖手一击,将那一团金色的能量向我们击了过来。同时,我的耳中也听到了麦克雷瑟短短的一声低吟:“霸剑击!”

霸剑?麦克雷瑟的这一剑,威力非凡,气势刚猛,到还真能配上霸剑这个称呼。以这一剑之威,我们所处的高台铁定会被击的粉碎,在此之前我们真能避过这一击?

艾莉斯身上的风系元素能量一阵涌动,在我们身周立刻出现了一道蓝色的光罩,这正是艾莉斯利用“歌莉姬风笛”所发出的绝对风壁。绝对风壁防护力惊人,但麦克雷瑟的一剑之威也堪比禁咒,两者碰撞之下到底谁胜谁负,实在是难说。

很快的,金色剑气就冲击到了绝对风壁的防护罩上,“滋溜溜”的发出一连串刺耳的声音,就像是铁器在碗底刮动一样。

我只觉得脚下不住的发出震颤,就像是天崩地裂般的感觉,勉强和艾莉斯、精灵女王一个前赴,钻进了树洞之中。

绝对风壁牢牢的护住了洞口,将追击而来的金黄色剑气挡在了洞外。此时,在麦克雷瑟剑气威力的肆虐之下,先前我们所处的高台,已经完全被击的粉碎,化为了一团满天飞舞的木屑。

霸剑一击的余威,并没有就此停歇,金黄色的剑气依然不断的向绝对风壁发起冲击,那刺耳的声音没有半刻消停,就好像这绝对风壁随时都有可能会崩溃。

透过蓝色的光罩以及一阵阵涌来的金色剑气,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麦克雷瑟的身影,虽然有些模糊,但他保持了一个挥剑向下的姿势,剑身上仍然不时的有金色剑气涌出。很明显,麦克雷瑟这次使出的是杀抬,在大占优势的情况下,他很想一劳永逸的将我们全部干掉。

绝对风壁能够护住树洞的洞口,麦克雷瑟地剑气还冲击不进来。但树洞周围的四壁却没有绝对风壁的防护,在霸剑的威力下一层层的被击碎。照这个样子,只要麦克雷瑟还能撑个数分钟,他就可以将这个并不深的树洞给铲平,到时候就算艾莉斯的绝对风壁还撑的住,我们也会失去可供藏身的树洞。

艾莉斯的脸上已经出现了一层细密地汗珠,麦克雷瑟的剑气对绝对风壁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这也使得艾莉斯为了维持绝对风壁地稳定,不得不治耗更多的风系元素能量。

艾莉斯虽然因为机缘巧合获得了不凡的身手,但她终究还不是圣级。和麦克雷瑟比起持久力,无疑是远处于下风。

从刚才开始,精灵女王就一直是一副木然的神色。在看到艾莉斯渐渐有些撑不住时,她终于有所行动了。

只见精灵女王突然一个闪身,站到了艾莉斯的身前,挥手向后一送,一股柔和的旋风刮起,将艾莉斯向后送出了十余米,直接摔到了树洞的底端。与此同时,精灵女王看着我。急切的说道:“铁熊,答应我,照顾艾莉斯!”

说完,精灵女王向前纵身一跃,居然穿过了绝对风壁,来到了树洞之外。

我大惊失色。失去了绝对风壁地防护,难道精灵女王要以自己的肉身去抵挡麦克雷瑟的剑气?

从精灵女王举重若轻的将艾莉斯送出十余米来看。她应该也达到了大魔法师的水准,但这样的实力绝对不是麦克雷瑟这名圣级地对手,她这么一冲出去,和送死有什么区别?

绝对风壁是单向防御,所以精灵女王能够轻松的冲到外界去。但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送死吧?当我正准备也冲到树洞之外,助精灵女王一臂之力时。却突然听到艾莉斯在我身后急切的叫了一声:“铁熊!”

我回头一看,却见艾莉斯泪光莹莹的坐在地下,难道刚才那轻轻一摔,将她给摔伤了?

艾莉斯神色凄苦的向我摇了摇头,看她的样子不像是受了伤,但却是一副伤心欲绝地模样。

猛然之间,我感觉到身后又是一股极大的能量涌起,惊骇之下我顾不得艾莉斯,转头又向树洞外看去。

此时,站在树洞外地精灵女王,双手环抱在胸前,以她的身体为中心,居然有一股白色的光芒由内向外涌出。在那白色光芒的映衬之下,精灵女王变得就像是一尊莹白如虽的玉石雕像。

随着白色光芒越来越耀眼,精灵女王缓缓的浮向了空中,当她全身都化成一个白色的光团后,就像是变成一颗白色的流星,向着麦克雷瑟笔直的冲了过去!

精灵女王的这化身一击,绝对有着不下于圣级的力量,但看她的样子,这样的一击显然是用她的生命做为代价。因为我能感觉到,精灵女王之所以能幻化成这样的一团白光,是以燃烧她的生命为代价。

难怪精灵女王先前曾经说过,不管来犯的是什么样的强者,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原来是因为她还有着这样的一个拼命绝活啊。

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来强力的一击,这一击和大圣女的“圣光自爆”

是何其的相似啊!

第四十七章绝密机关

看着如一颗白色流星般扑向麦克雷瑟的精灵女王,我突然有了一种感觉,那道如同划破苍穿的白光,就像是破蛹化蝶一般,留下的是一种锦绵无尽的感觉,使的这破空一击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凄美。

精灵女王的这一击,显然是出乎麦克雷瑟的意料,仓促之间他来不及闪避,剑锋一横,一波波的金黄剑气相继涌出,迎向了撞击而来的精灵女王。

白色的光芒,金色的剑气交织在一起,暴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般的巨响,整个树心中气流涌动,仿佛空间都扭曲了一般。如此强的两股力量撞击在一起,恰好斗了一个势均力敌,最终疯狂涌动的能量相互撞击之下形成了一股能量风暴,在这树心之中狂烈的刮了起来。

虽然看不到地面上是什么样子,但我可以想像到,精灵族的高手与人族的剑士虽然身手都还算高明,但在这样的一股能量风暴的吹袭下,他们也只能抱头蹲在地上,以避其锋。

而这么强的力量撞击在一起,所暴发出的亮光也足以晃花所有人的眼。

同时,我觉得一股汹涌澎湃的能量不停的向护在洞口的绝对风壁发起了撞击,所造成的压力是空前强大。

仅仅只是交锋后的余波都有如此的威势,那么谁敢想像能量风暴中心是何等恐怖的一个场面?

精灵女王已经化身为一团白光,那么等这一击尘埃落定之后,她是不是会战此消失于这世上?

能量撞击后的光芒实在是太强烈,我根本看不清风暴中心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形,但我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精灵女王的气息正在渐渐消失!

“铁熊,如果你不想母亲大人白白牺牲地话,那么赶紧到我这边来!”

我顺着声音望去,在树洞的底端,艾莉斯挂着一脸的泪珠看着我。身为精灵族的公主,她应该比我更清楚,精灵女王刚才所用的那拼命一招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我理解艾莉斯的心情,当年大圣女当着我和小丫的面引发“圣光自爆”,我的心也曾郁闷的像要炸裂开来。此时的艾莉斯,比起当年地我沉稳了许多。虽然悲伤的心情并无二致,但她显然还没有乱了方寸。

绝对风壁撑了这么长时间,再加上艾莉斯没有继续向其灌输风系元素能量。后劲已经显的十分不足,蓝色地光罩开始摇摇晃晃,就像是随时要崩溃一般。

树洞之外的能量风暴依然在肆虐,但精灵女王的生命气息已经完全的消夫,也许她真的化成了那团白光,在发出了最后的辉煌后,终于变的了无痕迹……

此时就算我想冲出去找麦克雷瑟拼命,也要考虑一下外面能量风暴的厉害。再说了。精灵女王临出击之前,她留下地遗言等于是将艾莉斯托付给我,无论如何我现在应该先看看艾莉斯再说。

我快步走到树洞底端,来到艾莉斯身边道:“女王陛下的勇气,我深表佩服。如果公主要想为母报仇,我愿意全力助公主一战!”

艾莉斯摇了摇头道:“母亲之所以牺牲。就是为了我们争取逃脱的时间。狠仇固然重要,但也要看场合与时间。我想。我没办法无视母亲最后的一条遗今。所以,铁熊将军,你就和我一起退避吧!”

说着,艾莉斯手一翻,将丹女神的泪弓拿着手上。向树洞内的一个凹槽压了下去。

这个凹槽生在一个不起眼地类似树推的木台之上,当艾莉斯将月女神地泪弓插上去时。居然正好严丝合缝,没有一丝的空隙。

要知道,月女神的泪弓是如同泪滴般的流线形,可不是四四方方的方形,现在却能够和这个凹槽如此相配,足以证明这是早就设计好了地机关。

这世界树的树心之中果然处处透着神秘,就算是一个机关,也是用圣器如此贵重地东西来做为启动的钥匙,这样的手笔实在是罕见。

联想到精灵女王事先曾对艾莉斯有过单独的嘱咐,这应该就是她们准备好的退路吧?艾莉斯叫我过来,显然是要带着我一起离开。

麦克雷瑟这大敌就在我们眼前,但现在并不是逞血气之勇的时候。在这么一个紧要的关头,还能保持如此冷静,艾莉斯已经展现出了王者气质。

艾莉斯推了我一下,道:“别愣着,快把。尼伯龙根的指环,脱下来,少了这件圣器,就没办法启动这个事关精灵族秘密的机关了。”

启动机关还要用到“尼伯龙根的指环”?这一点确实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难怪精灵女王在知道我有“尼伯龙根的指环”后,曾是那么的兴奋。

精灵族自古以来就拥有“丹女神的泪弓”,但从来没有听说精灵族得到过“尼伯龙根的指环”,如果开启这个机关要同时用到这两大圣器,也就说明现在应该是精灵族第一次开动这个机关。难怪这里会被当做精灵族的机密了,试想一下,近万年来,精灵族的王族明明知道有这么一个机关,却没有办法开启,那么她们对这机关的惦念程度,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步?

现在来不及问这机关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出于对艾莉斯的信任,我毫不迟疑的将“尼伯龙根的指环”交给了她。

艾莉斯接过“尼伯龙根的指环”后,神色凝重的将之对准“月女神泪弓”上的一个凹槽,用劲的按了下去。

这个凹槽位于弓身上的握手处,就算平时被人发现,也只会被大家当做这是一种便于握住弓身的设计,谁又知道这里是用来插放“尼伯龙根指环”的呢?

“尼伯龙根的指环”刚刚镶嵌到“月女神的泪弓”上,一道白色的光华就如流水般的蔓延开来,很快的就将我和艾莉斯笼罩其中。

就在这时,绝对风壁终于到了临界点,再也撑不住那一阵阵能量风暴的侵袭,终于“轰”的一声全部崩裂。

狂暴的能量风暴立刻沿着树洞冲了进来,而艾莉斯却像是视而不见一般,用一种奇特的音调开始吟唱起一段咒语。艾莉斯吟唱的咒语我听不懂,但觉得这应该是一种类似于精灵古语的语言,估计这应该是启动机关的咒语吧。连咒语都要用古语来吟唱,足以证明这机关的设计,确实是有着悠久的历史。

奔涌而来的能量风暴,虽然不像刚开始那样猛烈,但如果被其迎头来上一下,也足够我和艾莉斯喝几壶的了。当下我凝运真气,全力以待。

只不过,因两大圣器结合而发出来的那团白光,同样有着神奇作用。这团白光居然是一个不弱于绝对风壁的护罩,涌进来的能量风暴根本破不开它的防妒,只能在树洞中打着转。

这个树洞承受了太多强大能量的冲击,内部结构早就处在崩塌的边缘,随着能量风暴在洞中四处乱窜,终于将这个并不深的树洞给彻底摧毁。

木屑、残枝纷纷落下,位于白光防护之下的我和艾莉斯,虽然还是毫发未伤,但此时我们失去了树洞的掩护,算是彻底暴露出了我们的身形。

艾莉斯的咒语还没有吟唱完毕,但此时插着“月女神泪弓”与“尼伯龙根指环”平台,巳经渐渐嘻了变化。

本来像是生根于树心之上的平台,慢慢的悬浮在了空中,并开始旋转起来。随着旋转速度的加快,一片片的木皮被甩了开来,露出了里面一个散发着金属光泽的奇怪东西。

用我的眼光来看,这个金属家伙从外形上看有些像是科幻电影中的飞碟,特别是旋转起来后就更像了。只不过,这金属家伙顶多也就脸盆大小。真要是飞碟地话,也只能算是模型。

草碧色的“丹女神泪弓”插在这金属家伙身上,随着旋转在空中幻化成了一道绿光的光圈。而镶在弓身上的“尼伯龙根的指环”,也由最初的一个金黄色亮点,因为视觉效果的关系,拉伸成了一条长长的金色光线。

金属家伙越转越快,最后它自己也像是变成了一团黑光,承载着一团绿光和一条金色光线,在空中不断的划着圈子。

最后,三种颜色的光华渐渐向中间汇聚过去。就像是在空气中形成了一个旋涡,然后又慢慢地放大开来。

这时,能量风暴的余威才算是停歇下来。满天飞舞的木屑、碎片也都慢慢落在地上,我们地视线又逐渐请晰起来。

在能量风暴的中心点,化为白光的精灵女王早就消失不见,而麦克雷瑟也并非妥然无恶的悬停在空中。

在那么强的能量风暴冲击下,即使强如麦克雷瑟,也没办法毫发无伤,他被吹出了数十米之外,撞在树心的一面木壁之上。身体陷进去压出了一个人形。

在能量风暴的肆虐下,麦克雷瑟一身的衣服早破碎不堪,变成了一条条地碎布挂在他身上。从露出的肌肤来看,一道道血痕遍布了他的全身,显然这是能量风暴撕扯下的作用。身处能量风暴的中心,麦克雷瑟所承受的冲击之大。可以想像。

至于本来混战成一团地精灵族高手和人族剑士,此时巳经全都趴在了地上。虽然他们离着能量风暴中心很远。但这个树心相当于是一个封闭的空间,能量风暴来回冲击之下他们也受到了不少波折。为了抵抗这风暴地能量,个个累的筋疲力尽,能够不送掉性命,已经邱以证明他们的强者身份了。

在我看到麦克雷瑟的同时。他显然也看到了我,可能是察觉到我和艾莉斯这里的情况有些不对头。他长啸一声从陷下去地人形树坑中挣脱出来,飞身向我们这里冲了过来。

我们之间相隔不过百余米,以麦克雷瑟的速度还不是眨眼之间就到?在他地人还未到之时,一道金黄色的剑气巳径扑面向我冲了过来。

在能量风暴的冲击下,麦克雷瑟的样子虽然狼狈,但他受的不过是一些皮外伤,并没有真正的伤筋动骨,因此他仍然有实力向我们发起攻击。

那团白色光罩虽然能够挡住能量风暴的冲击,但在面对麦克雷瑟这样的强者挥剑一击时,还能不能撑住?为了以防万一,我运起真气,淮备随时接手与麦克雷瑟一战。

恰在此时,艾莉斯吟唱的咒语终于全部完成,一直旋转着的黑、绿、金三色光芒,在一瞬间被放大了数百倍,塞满了白光所笼罩的空间。相信此刻从外面来看,白色光团巳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飞速旋转的三色光团。

几乎是没有任何防备的,我就被卷入到了三色光团之中,一股强大的拉扯力将我的整个身体牢牢包裹住,使我根本没有办法动弹分毫。与此同时,我的身体也随着那三色光团,开始飞速的旋转起来。

我相信,身处光团之中的艾莉斯此时所遇到的情形应该与我一样,因为这旋转的光团而失去了自由行动的能力。

只不过,在光团之外还嘻麦克雷瑟这样的一个大敌杀来,在这样的情形下叫我如何还手?如果这三色光团没嘻防护作用,恐怕我们就会毫无抵抗力的成为麦克雷瑟的剑下亡魂。

我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因为在麦克雷瑟还没有冲到我们身前时,在我的感觉中旋转的三色光团再一次的被放大,就好像一下子充满这整个空间。然后我就觉得自己的全身上下,仿佛被散裂成了无数个细小的碎块,融入到了这旋转的光团之中。

这种感觉很奇特,就像是我的肉身巳经沾失,但我的思维和感觉还在。

如果硬要我形容的话,那么这感觉和穿越是何其的相似啊!

向大家说明一下,我不会设计反穿越的桥段。而按下来的故事发展,应该是比较独特的,而这样的情节也应该比较少见。

第四十八章精灵女神的行宫!

身陷于三色光团之中,我的视线受阻,根本看不清外界到底是什么情况,再加上我的意识虽然清醒无比,但肉身却是已经消失的感觉,就连麦克雷瑟向我们发起的攻击,到底对我们造成伤害没有,都无从判断。

好在这种身体消失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顶多是十数秒后,我的意识好像又回到了身体之中,身体与手脚又可以自如控制了。

这个时候,三色光团虽然还在旋转,但速度却已经开始渐渐变慢,估计这也是我的身体能够重获自由的原因。

我用内视之法察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好得不得了,完全没有任何不妥。这也证明了一点,至少在三色光团的保护下,即使是麦克雷瑟向我们发起了进攻,他也并没有伤害到我们。

只不过是百余米的距离,麦克雷瑟却拥有十余秒的时间,再加上我完全不能动弹,我有理由相信,如果他能够借这个机会干掉我,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但现在我却还能完好无缺的站在这里,应该也是狂了精灵族那个绝密机关的辐吧?

动用到两大圣器,再加上精灵古语做咒语,精灵族的这个机关处处都透露出一种不简单,只不过,在这三色光团的作用下,我和艾莉斯到底产生了什么变化?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我的身体没有出现任何异状。这三色光团显然和树心中蕴育出的那团能量不同,并不能通过光华的照射来加深我的修为。

我心中的疑团甚多,却摸不清半点头绪,好在三色光团已经渐渐开始消散,只要艾莉斯还在我身边。她应该能够解释我心中地疑团吧?

很快的,三色光团消失不见,我眼中的视野也渐渐的清晰起来。艾莉斯确实还在我的身边,但此时我却并不能指望她能解释我心中的疑问,因为我们都已经同时被眼前的景像给惊呆了。

三色光团消失的原因,是因为那个启动机关的金属家伙已经停止了旋转,“月女神的泪弓”与“尼伯龙根地猎环”自然也就没办法幻化出光华。此时金属家伙静静的停在一个金属台架之上,给我的感觉有些像是火箭被架设在了发射架上,只是在规模上应该和模型差不多大小。

至于让我和艾莉斯震惊地原因,则是因为此时我们身处的地方。已经不是世界树的树心,而是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金属!映入我们眼中的,全都是金属!

我和艾莉斯现在所站立的地方。是一个极为空旷的,全部都由金属构成的封闭大厅。

看着脚下光亮如镜,完全能够将人影映射出来地金属地板,再看看四周全都是由钢板组成的墙壁,然后我抬头仰望了一下头顶。才发现大厅顶是由一面巨大的玻璃组成,使我可以看到那灿烂的星空。

星空如泼墨般的漆黑,而那一颗颗闪亮的星星,比起平常地夜空更加的耀眼。就像是我们突然与这些星星拉近了不少距离似地。

如此模样的建筑,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中,因为由金属钢板构建出来的这座官殿,怎么看都像是机械化作业的产物。如果硬要我来形容,此时我们所处他方,到是和科幻电影中的外星人基地十分相像。

我吃惊地原因。是因为觉得眼前的这一幕,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异世。而艾莉斯的吃惊,就全是因为她从来没有想像过,这个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建筑物存在。

不管怎么说,现在的我们肯定已经远离世界树的树心,看来我们启动的那个机关。是一个类似于魔法传送阵之类的东西,将我们由世界树之城传送到了这里。难怪精灵女王和艾莉斯一直都不担心退路。因为她们肯定知道两件圣器汇齐后,可以启动这个传送机关。

但艾莉斯所表现出来的惊讶样子,则说明她虽然知道会被传送出去,却不知道会被传送到这样一个奇怪的所在。不过这也很正常,精灵族虽然有这样的一个机关,却从来没有启动过。

在这个异世界,魔法传送阵是一种极为高端的魔法成果,就像是魔法卷轴一样,并不是你想制作成功,就能成功的。

首先,制作魔法传送阵的材料很难配齐,即使是以人族国度如此强的国力,也仅仅只能在几个特大城市中安装魔法传送阵。另外,传送的距离越远,启动时需要的魔力就越大,仅仅只是保证人类几个特大城市相互之间魔法传送阵的运转,就已经让魔法师公会费尽了脑筋。

一般来说,由于魔法传送阵实在是太过珍奇,也只有人族国度中最显要的达官贵人,才能够使用。

受魔法传送阵的规模所限,人族也只能是利用其传递一些紧急消息,或是各国王室之间相互走动,要想将之大规模的运用,还不是现在的魔法水平能够办到的。

除了人族国度外,其余各族受国力所限,还没有听说谁能拥有魔法传送阵。至于精灵族的这一个,虽然传送的功能相同,但我却从中并没有感觉到什么魔法能量,显然是因为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不同。

不管怎么说,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不仅已经远离世界树,甚至已经超出了迷途之森的范围。不然的话,我们不可能看到如此浩瀚的星空。而且,以精灵族在迷途之森中经营近万年之久,如果这么大的一个金属建筑是在迷途之森中,她们应该早就发现了。

一连串发生的事情,全都出乎我的意料,但我毕竟有着两世经验,能够比艾莉斯更快的从震惊中清醒过来,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头问道:“艾莉斯公主,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我们是被传送到这里来的吗?”

艾莉斯神情呆滞的看了看我,显然还有些神游物外,好半天之后她才清醒过来,喃喃道:“难道……难道……这里真是女神的……行官?怎么会如此的奇怪?”

“什么?这里是精灵女神的行官?”虽然我听清楚了艾莉斯的话,但还是忍不住想大声的确认一下。

艾莉斯定了定神,终于使自己的气息平稳下来,缓缓的道:“这是我精灵王族自古相传的一个秘密,我也是在刚才从我母亲那里听到的。世界树的树心之中,承载了我们精灵族的太多秘密,而那个高台之上的树洞中,也有女神留给我们的一个传送阵。”

“相传,只要能够集齐‘丹女神的泪弓’和‘尼伯龙根的指环’这两大圣器,再加上以精灵古语所构成的启动咒语,就可以启动这个传送阵,到达女神的行宫。而女神的行宫之中,有着女神留给我们精灵族的无数机密。历代精灵族的女王,都矢志于集齐两件圣器,但可惜的是,除了我们所拥有的‘丹女神泪弓’之外,‘尼伯龙根的指环’始终没有办法得到。”

“这么多年来,女神的行宫离我们是如此之近,但又像是离我们极远,如果不是铁熊将军你刚好拥有。尼伯龙根的指环,恐怕我也不会成为首个能够踏足女神行宫的精灵了。”

说到这里,艾莉斯神情有些兴奋的看了看四周。看来,从最初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后,艾莉斯已经接受了精灵女神的行宫是如此模样的事实,虽然她不明白这样的建筑到底是什么,但既然是精灵女神的行宫,自然就是凡夫俗子所不能明白的了。

我再次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四周,就算这里真是精灵女神的行宫,也并不能把我吓住。要知道,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的冰晶宫,同样是属于神所居住的宫殿,现在却是任我随便进出,说我是冰晶宫的新一代主人。只怕都不为过。

只从眼前的这个金属大厅,我就能够感受到这座精灵女神地行宫,确实是宏大无匹,在规模上绝对不会比普罗米修斯的冰晶宫差。

但有一点让我觉得奇怪,做为穿越而来的普罗米修斯,有着科学家的身份,他虽然在冰晶宫中留下了不少科技产品,但整个冰晶宫的样式,却还算是符合这个异世界的风格。但这座精灵女神的行宫,却处处透出一种机械化的痕迹。根本就不像是这个异世的建筑。

如果把冰晶宫和这座女神行宫的主人玉换一下,那样才像是比较符合他们地身份。

我的思绪回想到了普罗米修斯留下的那张众神合影上,从那张合影上可以感觉到众神之间地友情绝对很深。那么精灵女神的这座行宫,会不会是出自普罗米修斯的手笔?

只有普罗米修斯这样一位超越时代的科学家,才有本事捣鼓出这样的一座金属行宫。

当着艾莉斯的面,我可不能随便猜测这座精灵女神的行宫是由矮人之神所建造,天知道这样的想法会不会被艾莉斯认为是读神?反正对于她们精灵族地信仰来说,精灵女神肯定是元所不能的。

如果我们所处的地方,确实是精灵女神的行宫,那么这里应该已经闲置了近万年。但我们所处的这座金属大厅。整洁明亮,可说是点尘不染,半点扬尘也没有,实在是让人难以想像。也许,只有这样洁净的环境,才算符合精灵女神地美神之名吧?

对于神迹。我向来是充满了兴趣,更何况这座金属行宫。处处都透出一股机械化的痕迹,让我很有几分重返上一世地感觉。于是我提议,应该马上开始参观这座行宫,模请这里的构造。

当然,对于艾莉斯来说。将参观改为朝拜,可能更符合她此时的心情。

本来。艾莉斯是不敢在这女神行宫中四处乱窜的,但我劝她道,既然精灵女神将许多有关精灵族的机密留在了这座行宫之中,那么你不四处去看一看,要如何接受女神传达给你们精灵地信息?

如此一番说辞之下,艾莉斯才打消了顾虑,她和我分别将“月女神的泪弓”与“尼伯龙根地指环”收起来后,就由这座金属大厅开始,对这座女神行宫进行了探索。

金属大厅的四面都有一扇金属门,居然还是那种自动感应门,只要我和艾莉斯走到门边,那扇金属门就会自动打开,而我们穿过门后,金属门又会自动关上。

四扁门中我们随便枕了一个,进入门后就看到一条长长的金属通道,四壁同样是由钢板组成,而在通道的尽头,又是一扇自动感应的金属门。

就这样,我们来到了第二间房中,这一间房大小顶多只有那个金属大厅的五分之一,但同样走全金属构造,只不过这间房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也没有摆上任何陈设。

这间房中有两扁门,我们再次随便挑了一个进入,发现门后又是一条金属通道,除了长度略有不同外,和上一条金属通道简直是一模一样。

这样一来,我对于这座行宫就像是一部科幻电影中的外星基地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真是没想到在这个异世还能见到这样的东西。

至于艾莉斯,她则是用一种朝圣的心情看着这里。在她看来,精灵女神当然是无所不能的,那么构建出这么一座全金属结构的行宫,自然也不是什么难事。至于她们精灵族那高雅的审美观,因为事关女神,被艾莉斯给自动忽略了。

突然之间,我脑海中灵光一现:传说中的精灵女神行宫,可是位于蓝溟之上啊!

这座精灵女神的行宫,之所以建成如此奇怪的模样,难道真的是因为这座行宫是修建在蓝溟上?

位于月亮上的行宫?一时之间我无语了……

第四十九章蓝溟之上

我记得得普罗米修斯曾提到过,他在蓝溟之上给精灵女神阿尔武弥斯修建过一个小型基地。但是,我眼前这座完完全全就是一副行宫规模的庞大建筑群,就是所谓的小型基地?

不过细想一下,普罗米修斯可是个身高十米的矮人山丘之王啊,在他眼里的小型基地,在我们眼中自然可以算处上是庞然大物了。

我毫不怀疑普罗米修斯的科学水平,但他真的能在外太空建造出如此规模的一座行宫?而且,他为什么要选择在蓝溟之上建这座行宫?难道仅仅只是为了阿尔武弥斯有丹之女神这个别称?

我有理由相信,阿尔武弥斯肯定不懂得什么是宇宙空间,真要把行宫建在蓝溟之上,她愿意到这个完全陌生的外太空环境中来居住?

眼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证实一下我们是不是确实身处于外太空。要知道在这个行宫中,我感觉到重力、空气等一切都很正常,身体也没有反应出半分不适,丝毫没有身处外太空的感觉。

当然,以普罗米修斯的科学水平,连穿越空间的机器他都造的出,那么搞出什么空气净化循环系统、重力调节系统等这些太空生活的必须装置,应该也不算什么难事。既然这座行宫是为精灵女神而建,如果环境不能改造的和奇迹大陆一模一样,也就显不出普罗米修斯鬼斧神工的手段了。

在接连穿过了七八个房间后,我和艾莉斯终于来到了这座行宫的边缘建筑中。这是一个类似于餐厅或是观察台的房间,有整整一面的墙壁都是由特殊材质地玻璃制成,春上去就像是一面巨大的舷窗。再加上这间房的角度十分特殊,只需要你斜斜的向上仰视。就可以看到一个偌大的星空。

首先映入眼帘的一个星球,和地球十分相象,主体为蔚蓝色的地表颜色说明了这个星球表面上是以海洋为主。

在一片蓝色中,这个星球表面也有一块面积相当广大的绿色,所代表的当然就是一块大陆了。本来这种蓝绿相间的色彩十分好看,但是在绿色版块地周边,却有一片偌大的灰色,几乎将绿色的整仑西南方都包裹了进去。

总之,这团灰色地出现,使的这样美丽的一个星球。变的十分的不自然。特别是那团灰色,面积足足大出绿色两倍以上,破坏了整个星球的美感。

很显然。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个星体,应该就是奇迹大陆所在的星球了。

事实证明,我们果然是身处于蓝溟之上。想不到,在这个异世,我居然还有机会来一次宇宙旅行,这可是我上一世都没有享受过地待遇。

星球上的那片绿色所代表的当然是奇迹大陆,从外层空间看来,奇迹大陆四面环水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在这整个半球,奇迹大陆也是唯一的一片陆地。

至于那团灰色所代表的位置,当然就是迷雾之海了,这片死亡之地名不虚传,那怕是从外太空地角度来看,都给人一种阴气沉沉的感觉。

我所看到地这一切。都明白无误的告诉了我一个信息:我和艾莉斯也许是除了众神之外,这个异世界的首批宇宙游客!

太空中的奇丽景观。绝对超出了艾莉斯的想像,她呆呆地看着舷窗之外,喃喃的道:“这……这是什么?太阳……月亮……还是别地什么?”

我摇头苦笑了一下,道:“那里既不是太阳,也不是丹亮。而是我们的故乡!”

接着,我反问艾莉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精灵女神的行宫是建在蓝溟之上?现在的我们,早就远离了大陆,来到了蓝溟!”

接着,我向艾莉斯进行了一番科普知识的扫盲,虽然一时解释不请到底什么叫做宇宙空间,但总算是让她明白,我们现在确确实实是自处蓝溟之上,和奇迹大陆可是隔着近百万里的超远距离。

百万里的概念吓了艾莉斯一跳,要知道在奇迹大陆上,万里就是天涯海角的代名词,那么百万里能远到什么程度?反正艾莉斯是绝不敢想像的。能够在一瞬间传送出这么远的距离,除了用神迹来形容外,她也找不到别的什么解释。

接下来,我和艾莉斯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整个行宫,终于对这里的布局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除了一些基础的设施之外,几乎所有的房间都是空的,看来自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之后,这座行宫已经空置了近万年。不过,由于这座行宫位于外太空之中,空气循环系统自成体系,才使的整座行宫没有半点扬尘,亮洁如新。

我们最开始所处的那个大厅,刚好位于行宫的中间,是专门用来进行远距离传送的控制中心。

不过,在将我们传送过来后,位于世界树树心的传送接应点,已经被完全的破坏,使的我们无法进行回传。

关于这一点,艾莉斯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毕竟她知道的仅仅是启动传送装置的咒语,不可能解决传送装置其中的一端被毁之后的问题。

没有传送装置,隔着近百万里的距离,我们如何从这外太空返回奇迹大陆?

当然,普罗米修斯在建造这座行宫时,一切都想的很周到,只要有了空气循环系统、重力控制系统、食水合成系统等,就能够满足我和艾莉斯基本的生存需要。

食水合成系统我试用了一下,虽然生产出的太空食品谈不上什么美味,但足够填饱我们那空空如野的肚子。

我和艾莉斯要想回去,就只能利用传送装置,我可不相信这座位于蓝溟之上的行宫,普罗米修斯只给它设置了一个传送点,按照科学家的思维,无论如何都应该有一个备用点才对。

经过仔细的搜索,我们终于在大厅中发现了一处机关,从而顺利的进入到了位于大厅之下的一个地下室中。

第五十章女神之叹息

大下室的空间很是广大,总面积和上面的大厅差不多,甚至连空间高度都有十余米之高。如此大的一个地下室,就算将之做为这座行宫的地下基地,也不为过。

事实上,这个地下室的用途恐怕也正是如此,而且这地下室的布局我很熟悉,因为这里和冰晶宫的那个神之禁区,在格局上非常相似。

不愧是出自于同一个人的手笔,在最关键、最核心的位置,总有着自己所特有的风格习惯吧?

地下室的周围分布着十余间房,但此时我却没有兴趣逐一参观,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被大厅正中间的那一团白色光幕给吸引住了。

神之禁区!冰晶宫中的那个神之禁区,正是被这样的一个白色光罩给笼罩!

一模一样的光罩出现在了这里,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在这白色光罩的笼罩范围内,是第二个神之禁区?

不管是普罗米修斯还是精灵女神阿尔式弥斯,会不会在这个神之禁区里留下什么惊人的东西?

想到这里,我决定上前一试,只不过当我用足全身的力气向那片白色光幕上推去时,情况却和冰晶宫中的一模一样,我的全部力气都如同泥牛入海,被这白色光幕给全盘吸收了过去。

这里果然是神之禁区,圣级力量在面对白色光幕时根本起不了作用,但此时我的好奇心已经被钩起,同时为了找到回归奇迹大陆的方法,我无论如何都要看看这神之禁区内到底每什么!

九天神雷符能够破开冰晶宫中的那个神之禁区,那么在这座蓝溟行宫内的神之禁区,应该也挡不住九天神雷符吧?

九天神雷符制作不易,但这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却是非花不可。于是我向艾莉斯说明,在这白色光幕内可能有着这座行宫中最关键的事物,我虽然有办法破开光幕,但耗费的时间却不少,这段时间我们就只能呆在这座蓝溟行宫里了。

艾莉斯很是好奇的打量了一下那片白色光幕,然后问我道:“你真的有能力能够强行突入到这片光幕中?不过,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我应该也有方法能够进去。”

“你能够进去?有什么特殊方法吗?要知道这光幕中所蕴含的力量超越了圣级,这可是真正的神级力量啊。”我提醒艾莉斯道。

艾莉斯点点头道:“据我所知,这光幕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女神之叹息’了。按照母亲大人告诉我的精灵族传说,女神确实是在行宫之中留下了这样的一个光幕,之所以这光幕被称为。女神之叹息,是因为女神有一件十分遗憾的事没有完成,于是就将相关的信息留在光幕之中。而我们精灵族的使命,就是要完成精灵女神所留下的神喻,让女神的叹息不复存在!”

说到这里,艾莉斯伸出她的双手,紧紧贴在这片白色光幕上,继续用她那独特的精灵古语,念起了一段冗长的咒语。

如果艾莉斯真有办法破开这光幕,自然也就用不着我用九天神雷符硬攻了,这样也可以结约不少时间。当务之急,我们就是要了解这蓝溟行宫的秘密,然后能够尽快的返回奇迹大陆就更好了。

世界树之城已破,精灵女王舍身成仁,我和艾莉斯这个精灵族的王位继承人此时却被困在蓝溟之上,天知道这时的迷途之森是怎么一个情况?

精灵族如果能够安全撤退到十万大山,那么我和艾莉斯也就可以放下心,但现在精灵族群龙无首,又有麦克雷瑟这个大敌存在,精灵族能不能安全退出迷途之森还是个问题呢?

更重要的是,至今为止我和艾莉斯还不知道由世界树蕴育而出的那棵小树苗,落到麦克雷瑟手上后会有什么后果。如果能够早点回到奇迹大陆,我和艾莉斯也就不会有这种有劲使不上的感觉了。

艾莉斯所念出的精灵古咒语虽然冗长,但十余分钟之后也总算是结束了,被她双手紧贴的那一部位,泛起了一种如漪游般的波纹。随着波纹的扩大,白色光幕上居然出现了一道一人多高的门户。

艾莉斯的古精灵咒语果然能够破开这白色光幕,这样一来还真给我们节约了不少时间,当下我和艾莉斯一前一后的钻进了这白色光幕之中。

一进入白色光幕之中,我就忍不住在心底叹道:“果然如此,眼前的一切还真的是如此熟悉啊。”

在“女神之叹息”内,果然就如同冰晶宫中的神之禁区,无数金属管子和线缆构成了一台现代化的电子设备。那是一个类似于冰晶宫中空间穿越装置的设备,但在规模上却小了许多。特别是在金属基座之上,并没有连接一个水晶玻璃罩,而是用一个金属圆盘来取代。金属圆盘的正上方,还有着一个类似于射枪之类的装置,正对着圆盘之上。

看到这样的一套设备,我已经可以猜测出,这套装备虽然还比不上空间穿越装置那么宏大而精密,但它至少也应该算是一个传送装置。也许,这套装置连接的另一端传送点,就在奇迹大陆之上。

至于尺寸的问题,这套装置显然是为精灵女神阿尔武弥斯这样身形正常的生命体所准备,自然也就用不着大到符合山丘之王的体形了。

我围着这套装置转了一圈,果然在另一端发现一个类似于电脑的装置,尺寸自然也算正常,同样有线缆与位于正中的那套设备相连。

我没有发现配电箱,估计不论是电脑还是那套装备,对电力的需求并不是特别强大,只需要有这座行宫的正常电力供应就能启动。

对于操作这种普罗米修斯的自制电脑,我还算是有些经验,不到片刻之间就找到了电脑的电源开关,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就将之启动。

电脑上的指示灯亮了,而我也能感觉到机器启动时的电流声,看来普罗米修斯制造的这些设备,从品质上来说确实不错,即使是时隔万年,也能够正常运行。

安装在电脑主机之上的水晶面板也明亮了起来,启动时的界面我很熟悉,正是普罗米修斯自制的那个系统,但屏幕上所显示的文字,我却半点都看不懂。

一直站在我身旁的艾莉斯此时出了声:“神典万年版?这是什么意思?而且,为什么这水晶面板上会出现古精灵的文字?”

这操作系统是用古精灵的文字所编写的?想想也有道理,既然这座行宫是给精灵女神阿尔式弥斯所准备的,普罗米修期总不至于给她安装一个中文操作系统吧?

神典估计是这个操作系统的名称,至于万年版当然应该是指版本号了。

历经万年这电脑还能使用如常,这万年版还真称得上是名副其实。

电脑启动之后,并没有直接就出现什么电子文档,而是显示出了一个正常的系统操作界面。只不过这个界面的文字都是用精灵古文字来标识,我完全不认识。

艾莉斯完全不懂电子设备如何操作,而我则是完全不认识精灵族的古文字,我们之中不论谁都无法单独使用这个系统。

这个时候只好由我和艾莉斯通力合作,艾莉斯给我当翻译,我来进行操作,总算能够勉强搞定这个系统。

经过一番查找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存放文档的地方,而这台电脑唯一的一个文档,就是一个电子视频文件。

打开这个视频文件后,我和艾莉斯立刻全神贯注,因为我们知道,马上就是精灵女王出面,给我们讲述一段远古时期的神话故事了。

视频文档的一开始,出现的是一粒种子,它飘飘忽忽的从空中直落而下,承接它的是一片黑色的沃土。

种子落在沃土之上,接受了雨水、阳光的洗礼,终于生根发芽。一颗小小的种子,却像是蕴育了无有的生命力,它飞快的成长着、成长着,终于在历经无数的风雨后,成长为了一棵小树苗。

当第一片绿色的树叶从这棵树苗上生长出来后,绿色就成为了水晶面板上的主色调,一片片绿叶层层叠叠的出现在我们眼中上,就像是在象征这棵树苗正在飞速的成长。

过了一会儿,面板上的影像终于有了变化,一棵足以用顶天立地来形容的大树,出现在了面板中。她的树干是如此的粗壮,她的枚叶又是如此的繁茂,甚至于那华盖如云的树冠,足以遮蔽整个天空。

春去秋来,冬雪夏雨,水晶面板上飞快的变化着四季,而那棵参天大树上也结出了累累的果实。随着一阵轻风拂过,无数的果实随风落到地上,又蕴育出了无数新的生命。

最终,一片满是绿色的世界,出现在了我们眼中!

第5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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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死亡之雾!

水晶面板中的画面变化到此时,终于有声音响起:“世界树,世界的生命之源,而我们的信仰也从此开始!”

这是一个标准的女性声音,音质软锦轻柔,听入耳中犹如黄莺出谷、沉鱼出听,那袅袅余韵的绵声细语,十足十的能够用莺声燕语来形容。

这应该就是精灵女神阿尔式弥斯的声音吧?从普罗米修斯留下的那张合影中,我曾见过这位女神的容貌,今天又有幸听到了她的声音。不愧是有着美神之称的精灵女神,不仅有着艳绝天下的绝世容颜,还有着如此风韵盈耳的嗓音。遥想当年,如此的绝世风姿,实在是让人心生神住啊。

至于艾莉斯,在听到女神的声音后,早就一脸虔诚的跪拜了下去,口中更是激动的喃喃自语道:“女神,这真的是你在和信徒说话吗?月精灵一脉的继承者艾莉斯将在这里斡听您的神榆。”

我没办法向艾莉斯解释她听到的声音只是录音,看她那么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说不定就让她认为这是阿尔武弥斯的神迹还好一点。于是我也不拦艾莉斯,就由着她跪拜托地上继续看这段视频。

此时在水晶面板上,满屏幕的绿色也发生了变化,无数的绿叶渐渐收拢在一起,就像是形成了一个绿色的茧一般,缓缓的在空中旋转着。

然后,这枚绿色的茧渐渐从头到脚裂开成为了两半,一个翠绿的身影头手抱曲成一团,由茧中慢慢的浮现出来。

突然之间,绿色身影四肢猛的一个伸展,同时背后张开了一对莹白如玉,逞半透明状,如同是蝉翼般的翅膀。随着这对翅膀的扇动,绿色的身影就这么悬浮在空中。

由抱曲成团再到悬浮而立,我已经看清楚这绿色的身影,正是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她的装扮与容貌,与那张众神合影上的样子全无二致。一身翠绿色的翡翠皮甲,挂在胸前的蓝色风笛,以及手中那宛如一滴泪珠的“月女神泪弓……”

只是这么一眼之间,我对精灵女神的评价就只余下了四个字:英姿飒爽!

毫无疑问,仅仅只是看了这段视频的一个开头,也就知道这段视频的制作是何等唯美了,显然普罗米修斯为这段视频花了极大的功夫。

这段视频的开头,是以精灵族的传说为蓝本,然后虚拟出来的,至于这其中的真实性,如果这些“神”不向我说明,那么我也只能靠猜测了。总之,传说中的事物,不可不信但也不能全信,只要你不迷信就成。

不过,精灵女神的背上长了一对翅膀,这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想来这对翅膀,她平时一定是收在背后,不会轻易的显露出来。

随着水晶面板上精灵女神的出现,艾莉斯的神情更激动了,只见她兴奋的在地上行了一个跪礼,然后衣服的后背就猛的裂了开来,同样有一对如同蝉翼般的翅膀伸展了出来。只不过这对翅膀比起精灵女神的那一对,在大小上小了许多,也没有那么的莹白。

也许,这如同蝉翼般的翅膀,就是精灵王族血脉传承的象征。月精灵一族是女神血脉的继承者,也由这样的一对翅膀得到了证实。

我知道精灵女神留下这段视频,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证明月精灵一脉的血脉传承,接下来按照一般的惯例,应该就是精灵女神的一段独白,这也是她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的重中之重。

“亲爱的朋友,不论你们是通过什么途逗来到这里,我都要向你们说一声有缘。启动传送阵需要两件圣器,而启动咒语更是要运用精灵族的古语念出来才有效。这个世上懂得精灵古语的精灵并不多,而你又能进入到这里,那么你应该是月精灵一脉的继承者吧?说一句狂大的话,我应该能够被你称为老祖宗。”

“我不知道你来到这里时,这个世界已经过了多长时间,也许是很悠久的一段岁月,但我还是要提醒你,身为精灵族中的一脉,月精灵一族肩负着完成我未完成事情的使命,这也是我将你召唤到这里来的目的。”

说到这里,水晶面板上的图画又起了变化,一张张在蛮荒时代同无数魔兽战斗的画面,如同幻灯片般的次第闪过。这些画面,并没有使我感到陌生,因为早在冰晶宫中的那台巨大电脑面前,我也曾经看过这些片段。

精灵女神那动听的声音,配合着画面又响了起来:“我不知道后世是如何形容我所处的这个时代,但为了和那些远古的魔兽争夺这片大陆的统治权,我们五大种族都付出了相当大程度的牺牲。”

“最激烈的战斗是发生在水域,因为大海的幅员实在太辽阔,其中生活在海中的水兽更是种类繁多。而五大种族中,真正精通水战的,也只有水族这一个种族,包括我们精灵族在内的其他四族,就算想帮忙也只能爱莫能助。”

“水族族长波塞冬是我的老朋友,而他的实力之强劲,也是我们那个时代公认的当世最强者之一。水族在他的带领下,渐渐取得了与海中水兽作战时的上风。陆地上的战斗比水面结束的早,于是我们其余四族中的强者,开始一起帮助水族,打击那些海中水兽。”

“最终,我们和海中水兽打响总决战的地方,就是位于大陆西南端的亚龙湾。经过多年的拼杀,海中水兽的一些小势力,已经被清除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它们的精锐之师。在这支水兽大军中,实力强劲的亚龙系水兽就占据了大部分的编制,更不用谈还有许多圣级水兽了。”

“统率所有水兽的是超级神兽哈马图尔,它所拥有的实力根本就不下于我们五大种族的族长,特别是当哈马图尔准备舍命一搏时,更是难以对付!”

“哈马图尔是少见的毒系水兽,除了力量强横之外,它身上的每一寸地方都面满了巨毒,甚至于它呼出的每一口气息,都等同于死亡。”

“我们之中最智慧的普罗米修斯曾说过,哈马图尔是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的魔兽,它应该来自于另一个位面空间,如果不将它尽快的解决掉,也许会有更多恐怖的魔兽从另一个位面入侵我们奇迹大陆。”

“终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之下,我们战胜了哈马图尔,同时也将亚龙系水兽大军全歼。不过,哈马图尔的凶狠,再次超过了我们的想像,在明知道战败已经不可避免时,哈马图尔引爆了自己,想与我们同归于尽。”

“虽然我们最终避过了哈马图尔的临死反扑,但它自爆时的威力实在太大,我们军中不少的战士都毁在了它的自爆之下。”

“由于是毒系水兽,哈马图尔的每一滴血肉,都含有巨毒,自爆之后杀伤范围实在惊人。但这还不算完,最奇怪的是战争结束之后,以哈马图尔自爆的地方为中心,突然涌现出了一团充满死亡气息的浓雾。”

“这团浓雾越来越多,最终将整个大陆西南端的海洋全都笼罩了进去。

所有被这团浓雾侵入过的地方,都会变成一片毫无生气的死域。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团浓雾只生于海上,并没有向陆地上蔓延,不然的话这场灾难就难以收给了。”

“根据普罗米修斯的分析,之所以造成这样的情况,还是因为哈马图尔的自爆。哈马图尔是来自于另一个位面的魔兽,它的存在已经使我们这个位面和另一个位面之间搭起了一道桥梁,特别是当哈马图尔自爆之后,他身体的残片飞散到四周,为别一个位面世界提供了无数坐标。”

“死亡之雾应该是别一个位面中的事物,哈马图尔爆炸后所产生的能量冲击,打通了我们这个世界与别一个位面的连接通道,才会有这么多的死亡之雾涌入到了我们的世界中。从哈马图尔是毒系魔兽这一点来看,也许在哈马图尔原先生存的那个世界,这种死亡之雾就像空气般的常见,当两个位面连接时,这些死亡雾气也就对流了过来。”

“最终,哈马图尔自爆的余波消失,两个位面也就中断了联系,但这时死亡之雾已经笼罩了极大的一片海域,甚至比陆地的总面积还要广阔。”

“之所以在短时间内搞出如此大的动静,是因为死亡之雾必须依水而生,而我们这个世界的广阔海洋,正是死亡之雾最喜欢的环境。当然,死亡之雾的依水性,正好是它无法登陆上岸的原因。”

“到了后来,那片海域被我们称为迷雾之海,成为了所有生命的禁区!”

第五十二章生命种子!

阿尔忒式弥斯的话音说到这里,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也随之出现了变化,一颗以蓝色为主调的星球出现在了屏幕中,这正是奇迹大陆所在星球的太空俯嫩图,和我们在有舷窗的那个房间中所看到的几乎一模一样。

同样是一片蔚蓝色中有一块绿色的大陆,而包围住这块大陆西南面的,还是那一团灰色。唯一的区别就是屏幕中的这一团灰色,并没有我们亲眼看到的那一团大,估计其所笼罩的面积,大概只等于奇迹大陆的四分之一吧。

但现在这团灰色,所占的面积却足足有奇迹大陆的两倍之多,难道在这近万年的时间内,迷雾之海的范围扩大了八倍之多?还好这些死亡之雾无法登上陆地,不然的话只怕现在整个奇迹大陆都会被它给吞噬掉。

精灵女神的声音继续向我们做着介绍:“睿智的普罗米修斯发现,那团死亡之雾居然是能够自己成长的,虽然速度很慢,但它所笼罩的范围却是在一点点的扩大。按照普罗米修斯的计算,大约经过十万年的岁丹之后,所有的海洋都会被死亡之雾给笼罩。到了那个时候,我们这美丽的家园,会整个的变成一片死灰色。”

“死亡之雾虽然无法入侵陆地,但当它笼罩了整个海洋之后,天空就会被灰色的雾气所遮挡。这样一来,不论是光芒万丈的太阳,还是胶洁的蓝溟,或是灿烂的星空,都将离我们而去,再也无法见到。而失去了阳光的照射,我们所生存的奇迹大陆也将变成死地!”

阿尔武弥斯地声音低沉了起来。而水晶面板的画面也起了变化,那团灰色慢慢的扩大,最终将一切都笼罩了进去,然后屏幕就黑了下去。

如果死亡之雾真的会扩展到整个星球,那么它确实可以将这颗星球变成一个死地。失去了阳光,植被就无法生存,没有了光合作用,空气也就无法净化。更重要的是,没有阳光,整个星球就会陷入彻底的冰河时期。任何生物都会失去他们的生存环境。

当然,死亡之雾要想将整个星球变成死地,需要十万年的悠久岁月。这么长的时间对任何生命来说都太过漫长,但对于一个星球来说,十万年的时间不过是弹指即过。

普罗米修斯、阿尔式弥斯、波塞冬等,在这个世界被大家尊称为神,当他们知道了这样地危机后,那怕明知道要数万年之后危机才会暴发,他们也会早做准备,为后世乎孙想想退路吧?

阿尔武弥斯给精灵族的留言中声称自己有未尽的心愿需要交给后辈去办。

应该就是指如何应付这死亡之雾吧?

水晶面板虽然黑了下去,但精灵女神地声音却还在继续:“我们的生命比普通族人不知道漫长了多少倍,但十万年的时间对我们来说还是太长了,我们不可能还活到那个时候。而且我知道,你们喜欢将我们称为‘神’,但神也不是万能的。至少我们做不到长生不死。”

“不过,既然我们被称为‘神’。那么为了不负神之名,也应该为我们的后代子孙做一些事了。”

“普罗米修斯是我们之中能力最强大的,但他也没有好办法消除死亡之雾。不过,他却有本事在蓝溟之上建造这座行宫,而蓝溟之上不会受到死亡之雾的侵扰。只不过。这座行宫能容下多少人?有了这座行宫,仅仅只是能够保证各大种族不会灭绝。还谈不上消除死亡之雾的威胁。”

“普罗米修斯也曾向我坦言,他还在抓紧时间研究另一种装置,只要这种装置能够成功,就可以将任何生命体都送到另一个世界去。只不过,要完成这种装置,难度实在太大,普罗米修斯也没有成功地把握。而且,就算他真的成功了,已经习惯了在奇迹大陆生活的各大种族,能够适应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吗?”

“普罗米修斯离开了我们,他说自己要去独立完成那个装置,也许会需要很长的时间。我没有拦住他,因为我知道,他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一但认准了什么,总会全身心地投入去做。也许正因为他有这样的性格,才会使他看起来就像是无所不能,什么都懂吧?……”

话音到了这里,有一段较长地沉默时间,也许是因为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想到了什么当年的事吧?

我到很是有些意外,原来这座建立在蓝溟之上的所谓精灵女神的行宫,最初的目地是想将之建成一个避难所,难怪普罗米修斯把这里称为基地。

至于普罗米修斯所研究的那个装置,应该就是空间穿越装置了。这个装置实在是太神奇,就算是普罗米修斯也不算是将之完全研究透彻了。至少在冰晶宫中现存地那一套,如果是为了应对将来要发生的灾难,实在算不上是一个成功的作品,顶多也就是一个实验装置。

不知道为什么,普罗米修期仅仅只是将空间装置研究到能够传送回地球,他就迫不及待的选择了穿越回去,并没有留在这个异世界继续深入的研究。

普罗米修斯曾说过,他忍受不了没有朋友的寂寞,但他真的仅仅只是为了这个原因,就离开这个异世,不再为如何消除死亡之雾而动脑筋?我隐隐觉得,普罗米修斯之所以这么做,肯定是有着什么别的原因,说不定这原因还和精灵女神有关。

果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后,阿尔式弥斯的声音又从电脑中传了出来,而这时水晶面板也被再度点亮,给我们呈现出了一副世界树的全景图。

“普罗米修斯没有好办法,但做为精灵族的一族之长,我却有一个办法消除死亡之雾的威胁。但我知道普罗米修斯的脾气,这个方法不能被他知道,因为他一旦知道,肯定会全力表示反对。”

“于是,在普罗米修斯离开的这段时间,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波塞冬和阿瑞斯。本来,亥伯也是可以来帮忙,但那个时候他已经逝去。为了阻击一颗即将撞击到奇迹大陆的天外流星,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对于亥件来说,用不着等到十万年这么长的岁丹,他就为了保护这片大陆而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听到这里,我不禁对这些神的高尚情操感到由衷的敬佩,看来他们之所以被各大种族尊称为“神”,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们的实力超群啊!

阿尔武弥斯的声音还在继续,而水晶面板上的画面此时又发生了变化,就像是与开头动画相反一般,高大的世界树慢慢的缩小再缩小,最后恢复成了一料种子的模样。

阿尔武弥斯的声音继续响起:“对于我们精灵族来说,世界树是神圣无比的,她是当之无愧的这个世界的生命之源,甚至于我的生命,都是由世界树蕴育而出。我与普通的精灵并不一样,世界树花费了近万年的时间,才赐予了我生命。”

“连我这样的生命都可以被称为‘神’,那么世界树应该算做什么?所以我们精灵族始终坚信,唯有世界树,才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真神!”

听到这里,我不由的暗暗感叹,原来这个世界的神话传说,多多少少还是和现实有些联系的。不论是龙神亥伯的牺牲,还是阿尔咸弥斯是由世界树蕴育而生,原来都并非是空穴来风啊。由呵尔式弥斯这个当事人说出来,传说也就成为了事实。

“如果说死亡之雾是为了毁灭一切生命,那么世界树的存在就是为了蕴育生命,两者之间是一种截然相反的存在,所以在我看来。唯一能够克制死亡之雾的,也就只有世界树了。”

“只要我们能给世界树种下一粒种子,她就能够将之蕴育成生命,而消除死亡之雾,就全靠这新生命了。”

随着阿尔式弥斯的声音,水晶面板上地画面再次发生了变化,那粒种子突然之间开始发出灿烂的光华,然后慢慢的涨大起来,成为了一团内蕴四色光华的能量团。这团能量我们当然不会陌生,因为在世界树树心中所见的那团能量。和屏幕上的这个一模一样。

“以我的能力,无法凭空创造出一粒生命种子,但我可以用性命去换!只要我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就可以在世界树的树心形成一个生命种子。这对世界树来说实在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因为她所做地只是一命换一命,并不是要她再凭空创造出一个生命。”

“我之所以说普罗米修斯不会同意我的这个方法,就是因为他绝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我牺牲生命。但是,死亡之雾地威胁如果不能消除,我们的那些后辈子孙怎么办?所以,明知道普罗米修斯会反对,我还是趁着他不在的时候。

决定实施这个一命换一命的计划。”

“阿瑞斯也不希望我做出这样的牺牲,但他永远不会逆我的意,因为只要我说要,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支持我。在这里,我真想对阿瑞斯说一声对不起,一直以来我太任性了。应该给他造成了不少麻烦吧?”

“至于波塞冬,他就像一个大哥哥。一直都是面冷心热,如果我因此而牺牲,他同样会非常伤心,但在他的表面却永远不会显露出来,他只会用实际行动表示对我地支持。”

“要种出一粒生命种子。除了付出生命为代价外,还需要庞大的能量来支撑。仅仅只是靠我独自一个是没办法完成的。所以,阿瑞斯和波寒冬的出手相助,也是必须的。”

“事实上,阿瑞斯与波塞冬为了帮助我,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合我们三人之力,虽然能够达到制作生命种子地要求,但对我们的损耗十分大,甚至可以说是在透支我们地能量。如果亥伯还在,再加上普罗米修斯愿意出手相助的话,合我们五人之力,才能算是真正达到所需的能量强度吧?”

“我们的生命比起一般的同族已经高出太多,原因就在于我们地实力强大,像这样透支能量,也就是等于损耗阿瑞斯和波塞冬的生命。完成生命种子地制作之后,我将随之而去,再也不会存在于这个世上。而阿瑞斯与波寒冬,他们的生命也会大大的缩短,最终离开这个世界吧?”

“如果说我对这个世界有什么遗憾,那就是没能亲口和普罗米修斯说一声再见!我想,在我们相继逝去之后,这个世界就只剩下普罗米修斯独自一个了,不知道他会不会感觉到寂寞?”

听到这里,我能从阿尔武弥斯的话音中感觉到几分侗帐,看来就算是所谓的神,也有着她的烦恼。

世事也确实如此,“神”的厉害也不过是在于实力强大,但就算你的实力再强大,又岂能做到事事如意?即使修为强大到青玄子这种地步,不同样也弃着抛不下的俗世烦恼吗?

我在感叹,而阿尔式弥斯的声音仍然在继续:“生命种子的蕴育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世界树的树心之中,是一个元素能量的天然聚集地。只要有了世界树的树心能量进行滋养,万年之后生命种子就会破茧而出,成为一个新的生命体。”

话音到了这里,屏幕上的画面再次产生变化,那个能量团发出了光芒万丈的白光,使得整个水晶面板在此时看来异常刺眼。等到白光闪过之后,一棵翠绿的树苗就出现在了屏幕之中。

这一幕,我们并不陌生,因为麦克雷瑟曾当着我们的面,上演了这么一出,而由生命种子成长起来的那棵小树苗,也是落在他的手中。

第五十三章“水世界”

经过万年岁月才蕴育而出的小树苗,即使是我没有见阿尔式弥斯的这一番介绍,也能够猜出她的用途必定不凡。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棵小树苗是由阿尔武弥斯、阿瑞斯、波塞冬这三位大神联手,耗尽他们的精力,甚至是付出生命为代价,才由世界树蕴育而出。

而最重要的是,这棵小树苗的作用,是用来对付死亡之雾,这可是关系到这个异世界生死存亡的大事啊。

从阿尔式弥斯所介绍的情况来看,知道这小树苗作用的,也就是那三位大神了。这件事情,他们连普罗米修斯都没有告之,更不可能告诉其他人了。

按照阿尔式弥斯的打算,她应该是寄希望于自己的后裔,由她们来掌握这小树苗的命运。只不过,精灵族的后裔们实在是太不争气,居然经历了近万年的岁月,也没有集齐两大圣器,就更谈不上斡听阿尔式弥斯所留下的遗命更糟糕的是,阿尔式弥斯肯定想不到在万年之后,世界树之城居然会被人族给攻破,甚至连那棵蕴育而生的小树苗都被抢走了。

只是有一点很奇怪,麦克雷瑟对这一切都显出非常熟悉的样子,他是从什么地方知道这个秘密的?别说麦克雷瑟和三位大神没什么关系,就算是人族也不过是这近千年才崛起,一万年前他们还只是老老实实的猴族呢!

难道阿瑞斯、波塞冬这两位神抵,也在这世上留下了什么遗迹,在其中提到了关于世界树的事,而这一切又恰好被麦克雷瑟知道,因此他才知道关于世界树的秘密。并趁这个机会来进攻精灵族?

当然,这一切仅仅只是我的猜测,麦克雷瑟是不是真地寻获了什么神迹,也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反正麦克雷瑟肯定知道世界树所蕴育出的那棵小树苗到底是什么,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我心中疑虑重重,但阿尔式弥斯的介绍却还没有完,她继续向我们讲述着关于世界树的事。

“千万别小看了由生命种子蕴育而出的这棵小树苗,因为她是延续我们这个世界的希望。不知道是在多么悠久的以前,世界树为这个世界带来了生命,而在万年之后。又将由世界树来拯救这个世界!”

“这一棵小树苗,可以称她为‘水世界’,因为她同样是一株世界树!但和位于迷途之森中的世界树不同,水世界,这样的一棵世界树,并不是生长在陆池之上,而是生活于海洋之中。”

“。水世界,没有固定地根系,但她会随水而生,并飞快的成长。和世界树据有能够自动聚集元素能量并将之吞食的能力不同,‘水世界’吞掉地东西,仅仅只是水份和空气!”

“死亡之雾虽然厉害,但还是伤害不了可说是生命之源的‘水世界’。

只要将‘水世界’移植到迷雾之海上,她就可以大量的吸收死亡雾气,并将之尽快的转化为正常的空气。死亡之雾的毁灭力量,反而会成为‘水世界’的成长元素,吸收的死亡之雾越多,‘水世界’就会成长地更快。而她净化死亡之雾的能力也会越强!”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水世界’就能够将死亡之雾全部清除掉。这样一来,威胁到我们这个世界存在的危机就可以被解除。清除掉死亡之雾后,水世界可以继续生长在海洋上,她甚至可以成长为海洋上的迷途之森,给各大种族开拓出一个新的生存空间。”

“经万年而生地,水世界,可以说是不知道积蓄了多少的能量。这些能量全都会转化为生命能量,而生命能量地强大。也正是世界树的独特之处。”

“在‘水世界’诞生之初,多余的能量会被她宣泄出来,这些能量都是经过世界树转化后十分纯净的能量,可以给接受光照者带来提升修为的好处。

这个,也可以算做是你们守护世界树蕴育出新生命后,所能获得地一些好处口p”

听到这里,我不由的苦笑了一下,麦克雷瑟果然是事先就知道了“水世界”诞生时是怎么一种情况,要不然他也不会毫不犹豫地就冲上去接受那白色光华的照射了。

我当时离着能量团有数十米的距离,在白色光华的照射下都已经获得了不少好处,修为有了显著的提升。而麦克雷瑟就更夸张,他是整个身体瞬移到了能量团之中,相当于全身的每一寸部位都被世界树的能量给洗礼了一番。

那么,麦克雷瑟到底获得了多大的好处?有没有可能使他的整体实力跃升一阶?

麦克雷瑟这家伙,对强大力量的追求,确实到了一个偏执的地步。按照阿尔式弥斯的说法,只提到接受光照就可以提升实力,她可没说整个身体都冲入到能量团中会有什么后果。

也许是提升实力的效果更为显著,但也有可能被这团庞大的能量给吞噬掉,白白送上一条性命。

麦克雷瑟能够毫不犹豫的就冲进能量团中,这份恨劲就足以证明他的不凡了。为了提升实力,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用来冒险,也难怪麦克雷瑟的实力会达到如此强横的地步。

此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开始发生变化,那棵翠绿色的小树苗被移动到了一团灰雾之中,随着光华的不断闪动,灰雾渐渐的越来越淡,最终还给了屏幕一个蓝天白云的晴朗天空。

这时阿尔武弥斯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有了‘水世界’,我们所生活的这片大地的未来就有了保障,这也算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神’,给这个世界所做的最后贡献吧。”

“事实上,死亡之雾必须消除掉,不仅仅是因为它威胁到了这个世界,还因为这死亡之雾是来自异界。只要这死亡之雾存在于我们这个世界,就等于给那个异界提供了一个座标点,如果那个异界中有什么能够破开空间的强大存在借机来到我们这个世界,那几平可以说得上茅一场滔天大祸了。要知道像那样的恐怖魔兽,实在是不好对付。”

“能够消除死亡之雾,也就算是完成了我最后的一个心愿,这样一来我在这个世界也就没有什么牵挂了。嗯……也许……还有一位朋友,我应该向他说一声对不起,但看来也没有这个机会了,这声对不起就免了吧,反正在此之前的那一声再见我也没能说出口。”

“我的孩子,请记住我的遗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各大种族,都曾是同生共死的手足兄弟。如果芽能的话,将这份友谊永远的保持下去吧。这样的话,不论是我,还是阿瑞斯、波塞冬、亥伯他们,都会非常高兴的。”

“嗯……最高兴的应该还是普罗米修斯吧?因为是他昔创了众族平等的理念,才使的我们各大种族消除了成见,共同并肩作战,战胜了众多的魔兽,使这个世界成为了一片乐土!”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会永远祝福大家的!……”

阿尔忒弥斯的解说到了这里,终于渐渐归于无声,而水晶面板中的画面,再次出现了阿尔武弥斯的身影,她就这样展开那一对如蝉翼般的透明羽翅,飞向了天际,最终化成一个遥不可见的小点。

此时,水晶面板整个的黑了下来,一切又都回复了平静。

精灵女神阿尔武弥斯的留言,仅仅只是到此就结束了?

我和艾莉斯继续操作那台电脑,但看遍了每一个角落,也没有再看到其他对我们有用的信息。

从头到尾,阿尔武弥斯都没有提到过和这台电脑连接的那台传送装置怎么操作,也没有说这个传送装置到底会将我们传送到什么地方。

估计按照海尔咸弥斯的设想。我们是肯定是启动了世界树之心中的机关,才会传送到蓝溟之上,但她考虑过世界树地树心被敌人摧毁的可能没有?

我和艾莉斯已经不可能原路返回了,如果搞不懂这个地下室中的传送装置怎么用,那我们也就只能呆在蓝溟之上了。

虽然不知道这个传送装置的出口在那里,但我和艾莉斯还是得赌一把。

不管怎么说,只要这个传送点的出口在奇迹大陆,我们就还有可能及时赶回去。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算是彻底明白麦克雷瑟的想法了,这家伙肯定是从什么渠道。知道了“水世界”的功用,才会出手抢夺。

一来,麦克雷瑟可以借助能量团散发出的能量。使自己的实力有所提升。二来,拥有了“水世界”后,麦克雷瑟可以实施一个更大胆的战略计划。

拥有亚美利加联邦地人族社会,海上的运输业十分发达,他们可以沿着大陆东方的海岸线,将无数地商品行销到内陆腹地。

但是,对于被死亡之雾浓罩的迷雾之海来说,那里是任何水上力量都无法涉足的禁区。人族的商队也不可能把触角伸到这里。

十万大山之所以成为只有一个进出口的绝地,也是因为迷雾之海封住了其南方和西方的海岸线。虽然十万大山的海岸线,绝大多数都是怪古磷响的悬崖峭壁,但在这长达数千里地海岸线上,总能找到可以用来登陆的地方吧?

至少位于陨星峡谷末端的亚龙湾,就是一个极为闻名的天然港口。试想一下当年那里甚至可以容纳大规模的集团军海上作战,怎么说都不可能是个小地方。如果不是因为死亡之雾的封锁。亚龙湾估计就会是奇迹大陆最大地一个港口吧?

现在,麦克雷瑟得到了“水世界”,以水世界对死亡之雾的克制作用,如果人族暗中组织一支大军,利用“水世界”破开死亡之雾。挠水路到十万大山地内陆登岸,岂不是可以打我们兽族一个措手不及?

仅仅只是一个亚龙湾。就足够人族陈兵数十万,如果有数十万的大军突然出现在十万大山的腹地,那将是何等可怕的一副情形?

如果人族真的可以开辟位于迷雾之海上地航道,并调动大军突袭十万大山,那么十万大山离陷落也就不远了。这一次的突袭,和不归冰原地那一次大不一样,除了规模上的不同,还在于人族牙以利用海运源源不断的投入兵力。

位于十万大山中的兽族,没有半点水上力量,对于人族从海上运兵,只能干瞪眼,没有丝毫办法可以阻止。而且以人族的海上力量,他们的运兵能力,可不是区区数百头阿斯莫阿可比。只要人族的军队可以开拔进十万大山,金汤要塞也就失去了它独一无二的地理优势。这样一来,还能有什么办法阻挡人族大军?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惊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不是我和艾莉斯听到了阿尔式弥斯的留言,知道了“水世界”的作用,那么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猜到麦克雷瑟有偷渡迷雾之海的打算。

如果等到人族大军攻入十万大山,那么一切都晚了,唯个之计也只有我们尽快回到奇迹大陆,想办法在人族登陆之前阻击他们。只要不让人族的大军上岸,我们就还香一拼的机会。

我将这个想法向艾莉斯一说明,她也紧张的不得了。毕竟在迷途之森兵败之后,十万大山就成了她们精灵族的唯一退路。如果人族就此将十万大山拿下,岂不是我们兽族、矮人族、精灵族三族要一起覆灭?

“水世界”对死亡之雾的吸收效果到底有多好,没经过实际验证我们拿不准,但只要其能在短时间内,让一支船队不受死亡之雾的影响,也就足以保证人族利用海路偷袭。

毫无疑问,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第五十四章传送!

我和艾莉斯很想回到奇迹大陆,但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这台传送装置到底要怎么操作?

在普罗米修斯的水晶宫中,他留下的那台空间穿越装置,毫无疑问比我眼前的这个传送装置复杂百倍。如果我能操纵那玩意,那么捣鼓起眼前的这传送装置,应该也不会太难吧?

可惜的是,虽然在普罗米修斯的电脑中有非常详细的空间穿越装置操作说明,但由于我拿定注意不准备穿越回地球,也就没怎么详看。不然的话,在面对这台传送装置时就不会一筹莫展了。

艾莉斯从没有见过电子设备,在这座蓝溟行宫中算是破天荒的开了回眼界,指望她能懂得操作传送装置,就更不可能了。不过艾莉斯的存在也有好处,因为在这座行宫中所有涉及到文字的地方,都是用精灵族的古文在书写。

精通精灵族古文的艾莉斯,充当一名合格的翻译还是毫无问题的。

找不到操作说明,我唯有靠自己来摸索这台传送装置要如何操作了。对于一般的电子设备操作步骤来说,至少应该先弄清楚电源启动开关,然后再找准功能启动开关,至于其他的功能就要慢慢尝试了。

如果这台传送装置和送我们来的那个装置一样,属于定点传送装置还好办一点,毕竟只要我们能正常启动这机器,就能进行传送。但就帕这传送装置与空间穿越装置类似,需要输入目标地的空间坐标点才能进行正确传送。

奇迹大陆的坐标点是多少,我怎么可能知道?如果胡乱输一个,天知道这装置会把我们传送到那里。但是,如果不冒险使用传送装置。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回到奇迹大陆?总不至于在这蓝溟之上,阿尔武弥斯会给我们留下一艘字宙飞船吧?

传送装置的个头不算太大,构造也不算是很复杂,很快的我就将之上上下下仔细地看了一遍。在艾莉斯的帮助上,我找到了传送装置的电源开关,至于功能启用开关,则是一个安装在电源侧边的金属手闸。

我之所以判断这金属手闸是功能启用开关,原因就在于这金属手闸现在推在闸上,而在闸下则用精灵古文字标明了清清楚楚的两个字:启动!

启动电源开关后,一阵轰轰的电流声响过。无数的指示灯次第被点亮,这也证明这台空间装置在电源上毫无问题。

如果我把问题想简单一点,是不是现在只要将金属手闸住下一拉。就可以启动这传送装置,将我和艾莉斯送回到奇迹大陆?

但是,这可是涉及到宇宙层面的空间传送啊,一旦出了什么批漏,我和艾莉斯就会消失在虚空之中,再也无法回到这个空间了。

出于谨慎小心的考虑,我们怎么也应该先做一个试验,于是我从地下室的一个角落里搬过来一些金属圆凳等摆设物。将之堆放在传送装置地那个金属大圆盘之上,只到总重量差不多等同于我和艾莉斯的体重后,我才停下了手。

这么做的目地很简单,既然是做试验,那么也应该验证一下这传送装置能不能同时运送我和艾莉斯。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台传送装置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想到这里。我毫不犹豫的拉动了那个金属手闸。

一阵机器启动的轰鸣声响起,传送装置上的各类猎示类不停的闪烁着。

红蓝黄绿的十分耀眼。

大约十余秒后,位于金属圆盘上方的那个射枪,突然启动了起来。一道蓝幽幽的光线从中射出来,直接射到金属圆盘上地一个对接点上。

突然之间,一道蓝色的光幕从对接点中扩展而出。将整个金属圆盘都笼罩了进去。这时,一阵机械似的读秒声也响了起来:“发射准备正常。十数倒计时读秒开始,十、九、八、七……一,发射开始!”

蓝色光罩猛然之间变的明亮起来,而光罩之内也变得蓝幽幽一片,从外面根本看不清里面,只是隐约间可以看到蓝色光幕中时不时的泛出一道道电磁火花,使这蓝色光罩看上去耀眼了许多。

大约三十秒后,只听到一阵沉闷的气流爆炸声传出,我和艾莉斯只觉得一股劲风扑面,然后我们就看到那蓝色光罩突然之间收缩成一道射线,投入到那柄射枪内消失不见。

随着蓝色光幕地消失,金属圆盘上的情景也落入到了我地眼中,此时上面空空如也,我们推积的那些东西就这么全部消失不见。

这个传送装置果然有用,我们的实验没有白费!

机械声音也适时的响了起来:“预定坐标校对无误,发射成功!发射成功!能量储备剩下百分之二十七,需要积蓄下次启动能量,预计时间二十小时。”

说完这句话后,机械声音彻底的停了下来,而传送装置上亮着地众多指示灯也全都熄灭,唯有一个红色的灯在不停地闪烁着,显然是表示正在给传送装置充电。

实验的结果我很满意,启动这个传送装置根本就不难,而传送点也是事先都预定好的,不需要我们进行调校。而且,拉下金属手闸后还有十余秒的启动时间,足够我及时回到金属圆盘之上。同时,从传送物资的重量来看,将我和艾莉斯一次性的传送出去也应该毫无问题。

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没料到传送装置启动一次之后,还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来积蓄能量,看来我们得在这蓝溟之上多呆二十来个小时了。虽然我很急着迸回去,但此时却没有其他办法可想,估计奇迹大陆上的局势,也不会因为这二十个小时,就发生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吧?

打发时间的最好方法,就是参观一下这蓝溟行宫,先前我和艾莉斯只是走马观花的看了一下,但现在却有足够的时间仔细搜索一下了,我相信阿尔武弥斯应该给她的后裔留下些东西吧?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艾莉斯可说是收获颇丰,特别是地下室中那十余间我们之前没时间看的房间中,被艾莉斯淘出了不少好东西。

一套不怎么起眼的玉牌,在艾莉斯的眼中却是一件至宝,据说这套玉牌是神话时代阿尔武弥斯指挥精灵族大军的令牌,一向只在传说中出现,但现在实物却落到了艾莉斯的手,她当然会欣喜若狂。这一套玉牌,可说是精灵族的圣物,只要玉牌一出,又有那个精灵敢不听号令?

精灵族连逢大变,伦蒂亚叛变,精灵女王辞世,甚至连立足已有万年的迷途之森都已失去,艾莉斯在这个时候接过精灵族的重担,可说是困难重重。

有了这一套玉牌之后效果就不一样了,至少艾莉斯可以在短时间内,成为精灵族的民心所向。然后,能不能夺回迷途之森,重现精灵王国阿兹台克的辉蝗,就要看艾莉斯自己的本事了。

另外,艾莉斯还发现了一些用古精灵文字书写的典籍,这些典籍记录了一万年前这个世界上各大种族的风土人情与一些历史大事。当然,这些典籍都是站在精灵族的角度来书写,但对于其他种族来说,同样有着很深的研究价值。

至少,各大种族可以堂而皇之的宣称,在万年之前,这个世界那有什么人族?更别谈什么创世神教了。现在人族打着“圣战”的旗号发动战争,才是真正的“读神”之举。这样一来,相信我们兽族、精灵族、矮人族会更加的团结,而水族肯定也会站在我们这一边。

我有预感,如果“水世界”真的将死亡之雾给清除了,那么海上战争将是决定这场席卷天下大战胜负的一个重要筹码。到时候,唯一能和人族海上争雄的,也就只有水族了。而且。我还寄希望水族能够封住人族前往十万大山内陆的航道。只要人族没办法源源不断地派遣援兵,我们还是有能力和人族在十万大山中决一死战的。

最重要的是,有了这些典籍,难道龙族还可以置身事外不问大陆上的战争?以神话时代中诸神那深厚的友情为说项,龙族最终也会被拉入到我们这一边,形成五族联盟吧?

虽然龙族没有大军,但他们的个体战力惊人,有了他们的加入,我们也就不用担心人族的那些高端战力了。不论是神耀骑士团还是人族的斗士战队、法师联队,我就不信联合五族之力。还没办法将之压制住。

我有“尼伯龙根的指环”在手,只要是艾莉斯认为有价值地东西,我就将之统统收到了戒指中。可以说在这二十小时内,我们对这座蓝溟行宫来了一次极为彻底的大扫除。

对于艾莉斯个人来说,她也在这次括除中获得了莫大的好处,因为她收获了精灵女神阿尔武弥斯地一本笔记。

这本笔记主要记载的是阿尔式弥斯的修炼心得,实在是非常适合同为丹精灵一脉的艾莉斯修行。特别是其中对于如何运用“丹女神泪弓”的技巧,有着极为详尽的描述。这样一来,艾莉斯如获至宝,要知道因为机缘巧合。她的实力虽然有了一个大幅度的飞跃,但对于如何运用这身能量,她却知道地不是很清楚。

巴斯图尔克可以给艾莉斯以指点,但艾莉斯以修习元素力量为主,巴斯图尔克则是靠修炼斗气而踏入圣级,他能够将战斗技巧教给艾莉斯。却没办法给艾莉斯指明一条修炼的明路。

阿尔式弥斯的这本笔记就不同了,这可是记载着精灵女神的成神之路啊!

就算艾莉斯达不到阿尔式弥斯的那种高度。但有了这笔记在手,她冲击圣级这一层次应该是指日可待吧?

这一次的蓝溟之行,总算没有空手而归,有了这样地一次经历,我相信艾莉斯能够成为一位合格的精灵族女王!

二十个小时说来漫长。但实际上很快地就过去,我和艾莉斯又回到了那个地下室中。

将蓝溟行宫搜刮一空后。我和艾莉斯的心情总算好了一些,而那台传送装置也充好了能量,仪器上的各色指示灯又闪亮了起来。

虽然我可以肯定这台传送装置的对接点,一定是设在奇迹大陆上,但在没有事实验证前,也不敢打包票。只不过,我们有着必须回奇迹大陆的理由,总不至于害怕这种微小地可能性,就不敢进行尝试吧?

确认将一切都收拾妥当后,我才向艾莉斯点点头道:“准备好了吗?现在是我们冒险的时候了。”

“我们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选择了,精灵族地臣民还在等着我呢。就这样开始吧。”艾莉斯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答复。

我回报了艾莉斯一个充满信心的微笑,然后挥手拉动了金属手闸。

在射枪还没有射出蓝色光芒前,我和艾莉斯就已经跳到了金属圆盘之上。

最终,当射轮射出一道蓝色光芒后,传送装置被启动了。

要说心情完全不紧张,那也不可能,毕竟这是要跨越近百万里距离的空间传送,一旦出了什么问题,我和艾莉斯就会连渣都不会剩下。

蓝色光罩将金属圆盘笼罩之后,我在里面除了蓝幽幽的光芒外,什么也看不见。只觉得被那层蓝光照在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异样感觉,就像浑身软锦锦提不劲来似的。

这传送装置,显然和世界树树心中的那一个不同,至少我的身体没有了那种消失的感觉。看来,这一套应该是比以前更先进一些的设备了,只是不知道和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那台空间穿越装置相比,在感觉上会不会有所不同。

最终,位于金属圆盘上的我和艾莉斯,化为一股蓝光被射枪给吸收了进去。

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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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烽火家园

第一章回归!

我的眼中只有一片蓝色,但身体上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看来这虽然是一次长达近百万里的空间跳跃,却并不像是我想像中的那么难受。

很难说经过了多长的时间,吓能是一瞬间,也可能是大半天,我觉得眼前的蓝光渐渐暗淡下去,同时脚下也传来了一种脚踏实地的感觉。

看来,传送顺利完成,我们到达了目标地,但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呢?

当我的眼睛能够接受四周的影像时,眼珠子却惊讶的几乎掉到了地上。

此时我和艾莉斯正身处一个巨大的水晶玻璃罩中,缓缓淡去的蓝光给这水晶玻璃罩渡上了十分好看的蓝芒,使我看到的周围景像就像是镀上了一层晶莹的蓝边。

水晶玻璃罩外,是一个十分广阔的空间,堆满了体积庞大的机械设备:巨大的金属基座、粗大的线缆、足有数人高的控电箱、以及如同专们供给巨人使用的超大水晶面板、键盘……

这里居然是冰晶宫中的神之禁区!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些装备,就是普罗米修斯留下的空间穿越装置!

原来,蓝溟行宫中的那个传送装置,是直接和冰晶宫相连的,这点还真是出人意料。

看来,蓝滇之上的传送装置,应该是这台空间穿越装置的前身,或者说普罗米修斯是在传送装置的基础上,发明了这套空间穿越装置。

只不过,传送装置的接收点,居然是设在冰晶宫中,这还真是让我感觉到大大的意外。

按照阿尔武弥斯的留言来看。她和阿瑞斯、波塞冬联手为世界树提供了生命种子,但这件事并没有向普罗米修斯明言。只不过,阿尔武弥斯在留言地字里行间,却又像是和普罗米修斯有着一丝不同寻常的关系。

可以感觉到,阿尔武弥斯对于普罗米修斯,有着一种异样的感情,这种感情很可能不仅仅只是朋友那么简单。

难道说,普罗米修斯和阿尔忒弥斯之间有着男女之情?

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后,我不由的吓了一大跳,难道矮人之神和精灵女神真的产生了感情?

在这个异世。不同种族之间产生感情,并且通婚的例子大有人在,毕竟各族之间的最终进化模样。都是以人形形态为目标。唯一的问题是,异族通婚的双方,很难产生后代,所以在这个异世,极少出现混血儿。

如果说阿尔武弥斯同阿瑞斯或是波塞冬产生感情,我还算是好理解一点,毕竟他们虽然种族不同,但在外形上还是很接近。算得上是比较般配。

但普罗米修斯可就不同了,他可是矮人族山丘之王一脉,是身高近十米的巨人啊!

身高顶多一米六地阿尔武弥斯,与身高近十米的普罗米修斯进行婚配?

光只是想想,我脑中就是一阵恶寒。

但是,阿尔式弥斯的留言中。关于普罗米修斯地部份,总有种缠绵徘侧的感觉。而且。精灵女神行宫地下室中的传送装置,可以和矮人之神的冰晶宫直接连通,这是不是也说明了什么?

更重要的是,我想起了普罗米修斯所独创的“大变形咒”!创造出这样一种可以改变形体的魔法,是为了什么?会不会是因为普罗米修斯想借此改变体形。好同艾莉斯一起厮守?

另外,普罗米修斯还创造出了另一种特殊魔法……“灵魂抽离术”!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在我想来。这个世界的任何身命都是有其生命极限地,就算是阿尔武弥斯达到了神级境界,也不会例外。做为穿越而来的普罗米修斯,因为时间流速的不同,有着几乎近似于永恒的生命,那么他发明“灵魂抽离术”,是不是为了保证阿尔式弥斯的灵魂印记不会消失?

“灵魂抽离术”再配上“大变形咒”,应该能够使阿尔武弥斯就算是生命寿元已尽,也可以继续活在这个世上吧?

事实上,道格拉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接连中了“灵魂抽离术”和“大变形咒”后,虽然他已是八百余岁地高龄,但仍然保持着如同壮年般的话力。

还有一点,普罗米修斯曾说过他之所以要冒险回到地球,是因为觉得太寂寞,而这寂寞地原因,是不是很大一部分来自于阿尔式弥斯无法陪伴在他身边?

换做我设身处地的想一下,我之所以不愿意冒险穿越回池球,也就是因为在这个异世有太多我割舍不下的东西。亲人、朋友、家园……这一切的一切,是你说抛下就可以轻易抛下的吗?

最重要地是,我还有小丫!

自从来到这个世上,小丫就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半,以我和她同生共死地命运,早就是无分彼此了,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抛下她。

如果,我仅仅只是指如果,因为我那悠长的生命,要眼眼看到所有的亲人、朋友,甚至包括小丫在内,全都离我而去,那么我是不是也会感觉到无比的寂寞呢?到了那个时候,我还愿意留在这个异世吗?

我想,多半我会和普罗米修斯一样,选择冒险穿越回到地球!

原因很简单,如果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念了,那我还呆在这里干什么?

如果说,普罗米修斯和阿尔武弥斯真的产生了感情,种族不同、体形差异这些问题都可以克服,但依然有一个更大的障碍,是他们不得不面对的。

在阿尔武弥斯被尊称为精灵女神以前,或者说远在她还没有认识普罗米修斯之前,她就已经不是一个云英未嫁的精灵小丫头了。

丹精灵一脉,是毫无疑问的阿尔式弥斯的血脉继承者,甚至在神话传说中,也有着精灵女神的唯一女儿继任为精灵族女王,带领精灵族在迷途之森中创建精灵之国陌兹台克的故事。

精灵族是母系社会,男性精灵的地位一直较低,当年有幸成为阿尔武弥斯丈夫的那名男性精灵,早早就已经过世不说,而且随着时间长河的推移,他没有在这世上留下任何痕迹。

精灵族的传统,是不允许改嫁的,因为这样会亵渎精灵一族的圣洁。阿尔式弥斯被尊奉为精灵女神,虽然没有谁去关注她曾经的精灵丈夫是谁,但女神已婚却是不争的事实。

身为一族之女神,怎么可能违反精灵族的传统呢?所以,在所有的神话故事中,都不可能有着普罗米修斯与阿尔式弥斯有暖昧的传说。更何况,以各族对神的信仰,他们怎么可能允许他们信奉的神在神格上有缺陷呢?

如果不是近距离的接触到这些神,我可能永远也没办法触摸到他们的内心世界!

就算是所谓的“神”又怎么了,同样有着他们的七惜六欲,在长时间的并肩战斗中,产生感情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不过可以想像,普罗米修斯和阿尔式弥斯真要是好上,也会因为偷偷模摸而过的很辛苦。说不定,这传送装置就是为了专门供给他们偷偷幽会所用。

不然的话,我先后听过普罗米修斯和阿尔武弥斯的两段留言,他们之中谁都没有提到这传送装置的只言片语,这里面蕴藏的意思就很明显了。

我想到的这些,肯定不可能和艾莉斯明言了,毕竟精灵女神在艾莉斯的心目中神圣无比。要说这个世上,真能够把那些所谓的“神”当做不过是一些实力超群的常人来看待的,也许只有我和麦克雷瑟了。

一想到麦克雷瑟,我就立刻想到十万大山目前可能面临的危机,现在可轮不到我们在这里浪费时间。

艾莉斯在见识过蓝溟行宫后,又一次被这冰晶宫给震撼了。我只是向她简单解释了一下,这座冰晶宫是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所留下的陆上行宫。在了解到这点后,艾莉斯地神情就变的更加恭敬了,毕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接连接触到神迹,对于艾莉斯这样的神权信仰看来说,带给她的震撼实在是太大冰晶宫中的神之禁区被那团白色光芒所笼罩,适用于蓝溟行宫中的精灵族古咒语,可破不开这冰晶宫的白色光罩。于是,我不得不抓紧时间制作起九天神雷符!

在我制作九天神雷符的这一段时间,艾莉斯极为清闲。但她对这神之禁区内的一切都不了解,也不敢四处乱动,于是就利用这段时间看始翻看阿尔式弥斯地笔记。我相信有了这本精灵女神的笔记。对于艾莉斯实力的提升,应该有着很明显地帮助。

十天的时间弹指而过,九天神雷符终于制作完成,当着艾莉斯的面,我一举将白色光罩攻破,拉着她走出了神之禁区。

对于九天神雷符的威力,艾莉斯十分吃惊,而我也没有向她说明这道神符目前还有许多弊端。只说这是我压箱底的绝活,轻易不会出手,就算真要用上,也是用来对付麦克雷瑟。

艾莉斯听后连连点头,她也早就在担心麦克雷瑟实力大增之后,会不会变得更为棘手。在看到我的九天神雷符的威力后,她又恢复了几分信心。

从时间上来说。此时离世界树之城城破的时候,已经有十一天之久了,现在局势发展到什么情况,还真不好说。

当务之急,我们应该赶到金汤要塞去。毕竟我们兽族现在地总部是设在那里。不论是调兵防守人族从海路偷袭,还是接应精灵族从迷途之森撤退。

都要以金汤要塞为据点。

一出冰晶宫后,我迫不及待的祭出了飞剑,拉着艾莉斯腾身而上,御剑疾飞起来。

论起飞行速度,我的御剑术可说是当世数一数二的极速,特别是我学着麦克雷瑟那样,将缩地成寸运用到飞行之中,速度更是有了极大的提升。

路上我不敢有半点耽搁,只到真气消耗一空后才停下来打坐恢复,元气一复立刻又是极速飞行。在这样昼夜不停的急赶之下,四天之后我终于看到了金汤要塞地后营出现在我眼前。

虽然是金汤要塞的后营,但巡逻地有卡布置的还是很到位,鹰族空军很快就发现了从空中急速接近的我。

现在我已经是兽族的超级大名兽,倒用不着担心这些鹰族空军会误会我的身份。只不过,我看到金汤要塞地后营之后,心中却觉得有些不安。

一直以来,金汤要塞的防御,全都集中在了正面,几乎所有地防御工事都是依正面城墙而设,甚至连卫城都高达四座。但是在这金汤要塞背面的后营呢?却是最简单的营寨结构,能称得上防御设施的,也就是那一排排木栅栏这样的设置也很正常,毕竟我们兽族的威胁全都来自于十万大山以外,谁会在乎关内的防御呢?

但这一次情形不同,人族如果从海上突袭,他们很有可能会分兵突袭金汤要塞。从正面攻不下金汤要塞,那么从反面来打,收效应该更大吧?

上一次人族从不归冰原发动偷袭,打的也是这个注意。如此看来,为了以防万一,即使是金汤要塞的后营,也需要加强一下防御了。这样的话,即使有什么突发情况发生,我们兽族也不至于被攻个措手不及。

鹰族空军在发现我后,惊喜的打出了迎接的旗号,但我没时间和他们寒喧,就在空中直言有紧急事情去见国王与大长老,然后就这么一路飞进入了火焰峡谷。

以我的速度而言,只怕鹰族空军的旗语还没有传递过去,我就已经到了金汤要塞的主营。

不一会儿,我远远的就看到了金汤要塞的城墙,依然是那么的巍峨雄壮!

离开了这么久,我终于又回来了!

第二章生日!

我们兽族的主营,就设在金汤要塞的城墙之下,离前线战场非常近,这样也便于兽族的高层随时来到战场之上。要知道兽族以武立国,勇猛冠绝天下,自古以来就没有畏战的帝王,历代帝王反而视能在战场上展现武勇为荣。

小丫虽然是一介女流,但她同时身兼国王与神佑祭祀两职,而且也不是初上战场的新丁,只要有她出现的地方,就足以保证我们兽族战士有着最高昂的士气,不会惧帕任何敌人。因此,小丫在前线时,几乎是每一战她都身先士卒站在第一线。也因为这个原因,兽族的主营才会设在最前线。

在兽族的军营之中,国王的营帐被称为“金帐”,造型是一头比蒙巨兽的模样,整个都被涂成金黄色,在一众营帐中显的十分打眼。我从空中直落在“金帐”之前,立刻有八名兽族战士从暗处窜出来,将我围在中间,其中狮虎各四名。

我知道他们应该是兽族国王亲兵卫队中的成员,这支卫队的成员数量虽然不多,但全都是从四大强族中挑选出来的青年才俊,实力十分强悍。我以这么快的速度从天而降,这八名战士能够迅速反应过来,第一时间对我形成合围,足以证明他们的应变能力。

以我现在的大名,在兽族中可说是无兽不识,见到我之后这八名兽族战士一愣,但还是尽职尽责的道:“前方是我族‘金帐’不得檀闯!”

说完这句话后,其中一名看来很是机灵的虎族青年向我行了一个礼道:“铁熊将军,我们职责所在。还请你稍等一会,我进去通报一声。”

我点点头道:“尽忠职守。这是应该的。请问一下大长老在吗?”

那名虎族青年回答道:“大长老以及诸位高层,此刻都在‘金帐’之中。”说着,那名虎族青年恭敬的退了下去,显然是去金帐中禀明情况。

兽族地高层此时居然都聚集在这里,看来我回来的还真是时候。不过,不会是这一段时间,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吧?

正当我思索的时候,一个在我听来如同天籍般的声音响了起来:“铁熊哥哥,真的是你?想死小丫了!”

随着话音,我就看到小丫从“金帐”中快步而出。一见到我的面后,立刻一个飞跃,纵身扑到了我的怀里。

数月不见。小丫还是这么纵情纵性,她也只有在我面前,才会这么旁若无兽的展现她小儿女的情怀。见到小丫后,我同样是激动万分,紧紧的抱住她道:“小丫,铁熊哥哥也很想你啊。”

小丫在我地怀里抬起头来,看着我道:“铁熊哥哥,你是赶回来为我过生日的吗?哼哼。其实今天也是你的生日。”

“啊?”我一脸地惊讶,难道今天是我和小丫的生日?这一段时间诸事繁多,我早就将日期什么的忘到九宵云外,难道不知不觉间一年过去了,我和小丫已经十五岁了?

真要说起来,这是我和小丫成年之后的第一个生日。按照兽族的惯例,应该在生日庆典上展示自己的一件战利品。做为自己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以示庆祝,并彰显自己的成长。

这件战利品,可以是自己措杀地魔兽,也可以是自己制作的某样东西。

总之。只要你能表示这一年来,你并没有虚渡光荫。而是有所成长就行了。

这么长时间来我一直征战在沙场上,那还记得这档子事?被小丫这么一问,有些纳纳的答不上话来。

这时,跟在小丫身后的大长老、格里雄、哈里发、霍尔曼等,都从“金帐”中鱼贯而出,看到我和小丫紧紧相拥的样子,都是相视一笑。

大长老老于世故,见到我的尴尬样子,也就猎出了几分,于是笑着上前为我解围:“大家都站在这里干什么?还是回到,金帐,内好好庆祝一下国王陛下和我们这位兽族少年英雄地生日吧。”

小丫连连点头,牵着我的手道:“铁熊哥哥,你快和我进来,大长老他们给我做了好大地一个蛋糕,现在你回来了,正好可以和我一起切。”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正准备和小丫一起走进“金帐”,但在突然之间想起,和我同来的还有艾莉斯,连忙向小丫和大长老道:“这次和我一同回来的,还有精灵族的新任女王,艾莉斯陛下!”

本来小丫的眼中只有我,在听到我地话后,这才注意到站在我身后的艾莉斯,立刻惊喜地道:“艾莉斯姐姐,你也回来了?你也是准备来给我过生日的吗?”

艾莉斯的神色略有些异样,但在小丫那纯真的面容前,她还是轻轻点点头道:“是啊,几个月没见,我也挺想大家的,这次刚好回来看看。”

这时大长老上前一步,用很正式的礼节向艾莉斯行了一礼道:“精灵女王架临,我兽族当以最隆重的礼节待之,还请女王陛下稍做休息,等我族准备安当后,再由我族国王带领全体兽族恭迎。”

精灵族一向注重礼节,艾莉斯虽然连逢大变,但在这正式场合,她还是显示出了一名精灵的高贵气质,同样回了一个正式的贵族礼节道:“一切就有劳贵族安排了。”

接下来,大长老叫了两名女性祭祀过来,带着艾莉斯下去休息。事实上,自从世界树之城一战以来,多日来我和艾莉斯都在外颠沛流离,根本就没有好好的休息一下。此时仅从外表上来看,都是风尘丁h卜的满面尘灰之色,论形象实在不像是精灵族的女王与兽族的高级将领。

单独招呼艾莉斯,自然也就是给她提供一个休浴更衣的机会,这样一来也就不会因为外表的不洁,影响精灵女王的形象,从而避免两族高层之间的尴尬。

事实上,我和小丫都还太年轻,像这样的一些处事之道,如果没有大长老从旁指导,一定会闹得手足无措。

安排好艾莉斯之后,我和小丫在大长老等一众兽族高层的簇拥下进入到了“金帐”。

兽族一向粗旷而简扑,即使是国王的“金帐”在陈设上也十分简单,里面并没有什么太过醒目的东西。但这次我一进入“金帐”,迎面而来的却是一个装典的十分华美的银色餐台,而在餐台之上则是一个高达九层的塔式蛋糕。

好家伙,做出这样大的一个蛋糕,以兽族厨师的手艺,恐怕是弄不出来的。特别是这蛋糕虽然个头大,但从细处看却依然是精雕细琢,色彩、层次分明,让人一看就不由的食指大动。哪些精良的糕点技巧,更不是兽族厨师能够展现的了。

小丫指着蛋糕高兴的道:“铁熊哥哥,这生日蛋糕是那些精灵族的弓箭教官特意帮我做的,真的是好漂亮啊。”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精灵族不愧是一个处处喜欢追求完美的种族,光只是做蛋糕就可以做到如此精致,搞这此精巧玩意我们兽族还真是八辈子也追不说到底,小丫还是个刚成年的孩子脾气,总让她处于铁与血的战场之上,实在是过于残忍了点,也只有这样华美的生日蛋糕才能让她恢复几分纯真的孩子气吧?

想想以前,每次过生日,用的都是些粗陋的家伙,甚至有一次是直接拿了个大个头的面包,在上面插上些蜡烛就充当了生日蛋糕,实在是有些对不住小丫啊。

现在有了这么个大蛋糕,就可以给小丫过上一个喜气洋洋的生日了,这样一来,也算是为她小小年纪就背负如此多的重任所做的补偿。能够这么安排的,也就只有大长老了。于是我感激地向大长老投过去了一丝谢意。

接下来“金帐”中的气氛可说是一片欢乐,我和小丫共同吹熄了插在蛋糕上的十五根蜡烛,然后一齐执刀将蛋糕分割,让在场的每一位兽族都分享了这分喜悦。

虽然明知道现在有诸多大事急需处理,但我实在不忍心破坏眼前这份难得的喜庆。形势再急,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功夫吧?就让小丫在这战场之上,过一个开心快乐的生日吧!

想到这里,我也就放下了心头的诸多心事,陪着小丫热热闹闹的欢庆起米。

这番热闹,一直持续到夜幕降临才算散去。小丫还有些意犹未尽,但大长老则适时的提醒她道:“铁熊远来劳顿,肯定很累了。应该让他多休息一下才对。”

小丫这才明白过来,向我吐吐舌头道:“铁熊哥哥,对不起了,你这么累还要你陪我过生日。”

我笑着摇摇头道:“小丫,难道你忘了,今天也是我过生日啊。再说了,和大家一起庆祝生日,有什么辛苦地?”

话虽是如此。但小丫还是体贴的宣布生日宴会结束,于是各位兽族自行回去休息。最后,“金帐”中只剩下我、小丫和大长老。

众兽离开之后,“金帐”中冷清了不少,而小丫则笑有有的看着我道:“铁熊哥哥,今天是我们成年后地第一个生日。按照兽族的传统,应该自己给自己准备一份生日礼物。看看这一年来我们到底成长了多少。”

说到这里,小丫眼珠子一转,道:“铁熊哥哥,我就让你看看,我给自己准备的生日礼物到底是什么吧。”

在我的注视下。只见小丫伸出两只俏生生的小手,口中吟唱起一段咒语。随着咒语声,在她的双手手心之中,各有一团元素能量凝结了起来。

左手蓝色的风元素,右手绿色的水元素,在这两团元素能量地交相辉映之下,“金帐”中也被映照的光彩照人。

风元素与水元素的能量在小丫的手心中凝结的越来越实,虽然只是小小的一团,但其中蕴含地力量任谁都不敢小视。虽然我因为自身的原因无法掌握元素能量,但这么强大地一股能量出现在我眼前,我还是能判断出其中的威力。

小丫十四岁时就突破到中级祭祀的境界,已经成为了兽族有史以来的最快纪录,特别之处还在于小丫是四系同修,晋级的难度何止是倍增,在这样地情况下都能达到如此快的晋级速度,更是让普通兽族想都不敢想。

更重要地是,小丫是神估祭祀,有着天生增幅十倍法力的异能,这样一来,就算她的级别只是中级祭祀,但能发挥出来的战并力,已经是等同于大祭犯级别了。

但现在小丫凝结在手中的元素能量,在威力上显然超过了中级祭祀这一级别,难道说小丫又取得了晋级,修为已经达到了高级祭祀的程度?

上一次我和塞勒返回帝都时,小丫还离晋级有一段距离,难道在这短短的数月时间,小丫又顺利的取得了突破?

如果小丫的级别真的达到了高级祭祀的程度,那么以她现在的实力,已经等于是兽族的圣祭祀了!

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如果真是这样,小丫无疑又创造了一项祭祀的纪录!

把最快晋级为圣级实力的神佑祭祀这件事,做为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那么小丫所取得的这番成就,还真是足以光耀兽族史册。

“小丫,你晋级了?”我忍不住又惊又喜的问道。

小丫笑嘻嘻的点了一下头,道:“我是昨天才取得突破的,目前为止只有大长老和铁熊哥哥你知道。大长老说,这可以算是送给自己最好的生日礼物我连连点头道:“这果然是最好的礼物,相比之下,铁熊哥哥什么也没有准备,这下子被你给比下去了。”

小丫则嘻嘻的一笑道:“铁熊哥哥你这一年来,名震整个大陆,所取得的成绩,才是小丫远远比不上的呢。”

第三章泡温泉

这一年来?

说句实话,自从成年之后试炼礼开始,在这近一年的时间内,我东奔西跑,四处转战,还真没有半刻消停。至于我所取得的战绩,确实当得起名震天下这一称呼。

首先是初出茅庐第一功,率队救下被偷袭的格里雄和哈里发,并当场击杀人族剑圣“血眼修罗”萨博,证明了我们兽族战士的武勇,就算你是圣级强者,也不可能任由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然后在金汤要塞的守城战中,我身先士卒,率领狂战士们挡住了人族斗士战队的突袭,一招击杀人族大剑士基德,扬威战场。

在这之后,我以十四岁之龄,出任金汤要塞右路军的统领,算是刷新了兽族军部的晋级纪录。更重要的是,我和“兽神之锤”中的精英战士,一起奇袭寂静岭,一把大火烧掉了人族屯集的军用物资,使得人族三大公国集结的一百二十万大军不战而退,实在可以算得上是天大的一件功劳。

虽然为了烧这把火,我被麦克雷瑟给擒住,但也正是因为这一役,使的我少年英雄的大名开始在整个兽族广为传唱。同时,麦克雷瑟和加蓬特相互算计,而加蓬特最终不如麦克雷瑟甚多,被他轻松的干掉。加蓬特这样一位圣级魔法师死在了人族的内斗之中,也算是间接为我们兽族除了一大害。

有幸结识塞勒之后,我们一同转战迷途之森,顺利与精灵族交好,算是一件意外的收获。在回到十万大山后,又因为机缘巧合同矮人族不打不相识。

最终促成了三族结盟这件大事,使的我们兽族在十万大山再无后顾之忧,并使兽族军队的装备获得改良,战斗力几乎翻番。

这个时候,神耀之国摩西借接连两次神迹之机,一举奠定人族宗主国的地位,发起了所谓地“圣战”。做为兽族当世唯一的圣级,在发现人族突施奇袭之后,我急援北方防线,利用纸符之威全歼人族偷袭的十万大军。并借此一战俘获了人族的水中异兽阿斯莫阿,这才促生了反偷袭、打游击的战略。

孤军深入到人族后方作战,可说是件九死一生的任务。但我却主动请缨,成为了这支偷袭部队的指挥官。我指挥着这支部队转战人族后方,毁粮队、破达克城,仅以区区数千军力,就将整个人族的后方搅得翻天覆地,后勤补给线近乎于瘫痪。

为了对付我们这支孤军,西斯公国的小王子达维柯设下伏兵,将我所率领的部队团团围困。借助纸符地威力。我们这支孤军却杀退了足足三十余倍的敌军,一时之间战场上血流成河!“杀神战队”从此名扬天下,而我在人族的传言中,也落下了一个“熊魔王”地名号。

在这之后,我没做任何修整,就毫无怨言的接受了新的任命。转战迷途之森,帮助精灵族抵抗人族大军。

虽然最终世界树之城被人族攻破。但在我们兽族的帮助下,精灵族保留了大部分的实力,只要能够将她们接近十万大山,我们三大种族就算是真正的团结在一起,只要有机会。总能够和人族再决雌雄。

而且,我和精灵族的新任女王艾莉斯一起造访蓝溟行宫。算是事先洞悉了人族准备利用海路偷袭的阴谋,这也可以算是件救兽族于生死边缘地大功。

不想不知道,一想才发现原来自己还真的给兽族立下了如此多的汗马功劳,纵观兽族史上那些名垂青史的名将,恐怕也没有谁在我这个年龄,就取得了如此成就。

实际上,我最了不起的一个贡献,就是给兽族提供了祭祀纸符这样的一个思路。有纸符在手,我们兽族就等于掌握了非常规地战略性武器,能将我们与人族的实力差距,大大地拉近。

虽然在综合国力上,我们兽族远远逊色于人族,但要对比起军事力量,只要我们兽族能够屯集足够多的祭祀纸符,就算人族尽起数百万大军,又能耐我几何?

难怪小丫此时看着我,完全是一脸崇拜的神情,原来我这兽族千古第一少年英有的大名,还真是有点名副其实。

不过,眼下可不是我飘飘然的时候,人族真正地威胁可说是迫在眉睫,我应该将这情报早早的和大长老商量一下,以便早做对策。而且,我也急需了解目前地大陆局势,精灵族到底顺利撤出迷途之森没有?她们能不能够安全抵达十万大山?

大长老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轻轻的抚了抚小丫的头道:“你铁熊哥哥为兽族立下的大功,自然是谁也比不上。呵呵,再这样下去,恐怕这兽族千古以来第一少年英雄的名号,要把少年两字去掉了。”

面对大长老如此赞誉,我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大长老,您也不免把我夸的太过了一点。万年以来兽族英豪倍出,我的这点成就比起众多先辈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大长老哈哈笑道:“铁熊你厉不厉害,我说了不算,我们的子孙后代自然会评述。只不过现在,你这位英雄真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了,要是你真累倒了,我到那里去找一个你这样的少年英才出来?”

小丫也点点头道:“铁熊哥哥,小丫本来有好多话想和你说,但不能让你太累了,等你休息好了后,再陪小丫好不好?”

其实我也很舍不得小丫,但我看到了大长老向我递了个眼色,就知道大长老肯定在私底下还有话要和我谈,于是向小丫笑笑道:“小丫,那你也好好休息吧,等明天有机会,我会把这一次的一些惊险故事,再详细的向你讲一讲。”

小丫拍拍手,雀跃的道:“铁熊哥哥,这我们可是说定了哦,你可不能耍赖不认帐。要不,我们拉勾,谁也不准赖皮。”说着,小丫伸出她的小手指,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微微一笑,伸出手指和小丫的小手指一勾,道:“放心吧,铁熊哥哥什么时候赖皮过?”

拉勾这种地球上的习俗,是我教会给了小丫,现在反而成为了我们之间玉做约定的不成文规定。虽然只是小儿女的一些游戏,但小丫却将之看的郑重无比。在她看来,只要和我拉了勾,那就是一辈子都不能反悔的约定!

把小丫哄得眉开眼笑之后,我和大长老有一起走出了“金帐”。

今晚夜空睛朗,蓝溟高挂天上,将那莹莹的光芒洒向了大地,一想到不久前我还呆在其上,真是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大长老仰天看了看蓝溟,对着我淡然一笑道:“今晚月色真好,不知道铁熊你有没有兴趣陪我这个老头子一起去泡个澡?”

“泡澡?”我有些诧异,但看到大长老那一脸睿智的神情,就同样淡淡一笑道:“那正好,我都不知道有多少日子没有好好的洗过一次澡了。”

于是,大长老在前面带路,和我走了良久之后,才穿出营寨,来到了峡谷峭壁下。借着月色,大长老手指前面一个一人多高的山洞道:“大家都知道金汤要塞建在地脉火泉之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绝对防御法阵的运行。但谁又知道,地脉火泉除了绝对防御法阵之外,还对我们有另一个贡献呢?”

我眼珠子一转,忍不住猜道:“难道是温泉?”

大长老哈哈一笑道:“铁熊你这聪明劲,果然少有兽族比得上。我年纪大了,骨头也老了,所以经常来泡泡温泉,算是对我这把老骨头还有点作用。”

听到大长老的话语中。透露出了一股迟暮味道,我不由的心一酸,劝慰道:“以您的精神劲,只怕还有几十年的岁月呢。再怎么说,您也要看看由您一手开创地兽族中兴的盛况吧?”

大长老神情一呆,道:“兽族中兴?但愿我这把老骨头还能熬到那个时候,不至于拖你们这些小年轻的后腿。”

今天的大长老怎么如此意气消沉?我不得不再次劝道:“大长老,没有您的指引,我们那里能够掌控住兽族的全局?不论是我,还是小丫。都还指望您继续指挥全局呢!”

这时大长老恢复了几分淡定的风采,笑笑道:“不把我这把老骨头榨干,你们还真是不愿意消停。走。先去泡个温泉再说。”

说着,大长老当先一步,走进到那个山洞之中,我自然是紧跟其后。

山洞并不大,路经也不曲折,不一会儿就走到顶头,而顶头之处,正是一个有着数十平米大小的天然温泉。在这山洞的洞顶。有一条裂缝直通天际,从中透出的月光照地这温泉波光莹莹、雾气膜脖,到还真有几分出尘的模样。

在金汤要塞这样的铁血之地,能有这样地一座天然温泉,实属难得。

大长老解开他的祭祀袍,逗直走入到温泉之中坐下。向我招招手道:“铁熊,过来。用不着客气。”

多日征战,我身上也确实需要梳洗一下,于是我三两下将战甲扯下,学着大长老的模样,跨入到温泉中坐下。

自从征战在外。我还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宁静时刻,特别是这天然温泉火候十足。温度不冷不烫,一泡入其内,浑身的三千六百个毛孔,就像是同时齐刷刷的打开般,有一种说不出的舒坦。

在这雾气环绕之下,享受着层层热浪的洗涤,足以将我征战沙场而积压地疲劳一扫而空。难怪在地球弃人视泡温泉为养生之道,确实有其一定的道理。大长老年岁已高,爱上这个调调,更是一点都不稀奇。

透过温泉的雾气与微光,我看到大长老的那副身体,确实已经垂垂老矣,身上的肌肉大部分已经私挎,纵然那一身的骨架依然雄壮,但年轻时地那股锐气,早已经被无情的岁月给消磨地差不多了。

难怪大长老的意志有些消沉,英雄迟蓦的感觉,你不走到那一步,是感觉不到的。

我在打量大长老的同时,大长老也在打量我,半晌后才听他哈哈大笑道:“铁熊,你不愧是闻名地少年英雄,光只是看看你的这副身扳,就足以让我这老头羡慕不已了。”

说句实话,身为熊族地我身高超过一米九,可说是标准的虎背熊腰身材,再加上我从小随着父亲进行锤炼,这副身扳放在任何地方,都足以去评选健美冠军。

岁月,在老年和青年间的不公平,已经由我和大长老的身体体现了出来。

面对大长老的羡慕眼光,我不由搔搔头道:“大长老,相信你年轻时,身材应该比我更彪悍。”

大长老摇摇头道:“我是祭祀,可比不上你们这些战士身子骨好。不过,爱德华兹年轻时,在身形气度上,可是半点都不输于你。而且他身经百战,身上伤疤无数。每当想起他赤身上阵杀敌时的那股凛冽豪气,还是如同历历在昆啊。”

兽族以武勇立国,战士身上的疤痕越多,往往就代表战功越是显赫,我虽然历经大小战役不少,但受伤的次数实际上并不多。这一点,比起百战余生的爱德华兹陛下,我自然是远远不如了。

想到这里,我点点头道:“如果没有陛下和大长老为我们兽族的中兴打下基础,我们今天恐怕也无能力和人族一战了。”

“兽族中兴?谈何容易啊……”嘴里这么哼哼说着,大长老棒起一把温泉水,从自己的头上淋下。

突然之间,我发现大长老胸口心脏处,有一处十分明显的疤痕。心脏可是致命要害,任谁这里受了伤,怎么还可能活下来?

一时之间,我的目光变的惊疑不定。

第四章战局分析

大长老看到了我疑惑的目光,微微一笑之后道:“铁熊,是不是觉得我身上的这伤口有些吓人?”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这时大长老抬起头,像是在默默思索着什么,然后才看着我道:“年轻时,我和爱德华兹一起,都是‘兽神之锤’的成员,参加了数次保卫金汤要塞的大战,也立下过无数汗马功劳。征战沙场,那有不受伤的道理?但真正要说差点要了我老命的那一战,还是三十五年前的那次金汤要塞保卫战。”

“那一战人族三大公国集结百万大军,出动两名圣级高手,准备强攻金汤要塞。为了应付这次大战,我们兽族也集结全国兵力近三十万,由当时的康德陛下和我们兽族唯一的圣祭祀格林大人领军,准备在金汤要塞和人族拼个你死我活。当时,爱德华兹和我是,兽神之锤,的正副队长,也随着大军参加了这次的大战。”

“这一场大战旷日持久,双方在金汤要塞如同狡肉机般的搏杀了六个多月,最终人族付出伤亡近一半的代价,才让先锋部队攻上了金汤要塞的城头。

至于我们兽族的战士,更是不可能放弃这最后的阵地。当时好一场混战,圣祭祀格林大人在人族两名圣级高手的围攻下,不幸身亡。虽然格林大人最后的奋起一击,也干掉了人族的一名圣级,但剩下的那名人族圣级,却几乎成为了决定战场胜负的关键。”

“康德陛下被那名圣级偷袭,重伤倒地,最后是我和爱德华兹拼尽了全力,趁着那名人族圣级经过连场大战。斗气消耗大半的机会,好不容易才将那名圣级给干掉。不过,圣级力量的强悍,是我和爱德华兹无法比拟的。那名人族圣级临死前地一剑,刚好将我的心脏刺了个对穿!”

“啊?!”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惊讶出声,心脏都被刺穿了,大长老怎么还能好生生的活在我们面前?

这时大长老只是看着我淡淡一笑,道:“本来我也以为自己死定了,但兽神保佑。我还是幸运的活了下来。原来,我天生的心脏位置向左偏了一个拳头,这一剑才没伤到我的心脏。使我能够幸运的活了下来。”

“借着干掉人族圣级的余勇,爱德华兹率领我们兽族战士一鼓作气,终于将人族大军给赶下了金汤要塞。这时康德陛下自知伤重难治,当机立断在战场上传王位于爱德华兹,才使我们兽族大军没有陷入群龙无首的混乱。”

“这一战,双方的损失都极为惨重,我们兽族失去了康德陛下与圣祭祀格林大人,而人族也折损了他们地前线指挥宫以及两名圣级高手。最终。人族大军选择了撤退,而我们也终于保住了金汤要塞。”

“在这一战中,我受伤极重,虽然没有危急到性命,但伤好之后也使我修为大损。本来我是有希望晋升圣级的,但受了这么重的一次伤后。我这一生也就算是晋级无望了。”

“这一次地金汤要塞保卫战,我们兽族只能算是惨胜。但不管怎么说,在这之后的三十年,人族没能再次纠集大军攻击金汤要塞,总算为我们兽族迎来了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

说到这里,大长老脸上显的光彩照人。显然是回想起了年轻时的那段光辉岁月。能够被兽族臣民称为“帝国双壁”,爱德华兹陛下和布伦特大长老。已经足以让我们领略一下,什么叫做前辈风范。

我一脸敬意的向大长老道:“我早就听闻过您当初是因为身受重伤才无法晋升圣级。您为了兽族,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实在可说是我们兽族的表率。”

大长老看着我,眼中布满了一种激情,向我道:“铁熊,我们这一些老骨头,年纪已经大了,而你们这些年轻一辈,才是我们兽族真正地希望啊。我和爱德华兹早就看好你们,而你们的表现也不负我们的重望。可以说,现在就算是马上让我重归兽神的怀抱,我也可以毫无遗憾的去见爱德华兹这个老朋友了。”

听到大长老的话中又透出股不祥之意,我连忙劝道:“大长老,现在兽族需要仰仗您他方太多,还请您保重。”

大长老“嘿嘿”一笑道:“放心,只要我这把老骨头还拼的动,总还是要撑上这么几年地。总不至于眼见着中兴在望,我在这最后关头按不上气吧?”

说到这里,大长老看了我一眼才进入正题道:“铁熊,前方已经传来消息,精灵族在迷途之森中战败,世界树之城已破,整个精灵族已经大规模的撤出迷途之森。在城破的最后一战中,你和精灵女王以及精灵族的公主艾莉斯同时在战场上消失。事隔十余天后,你却突然回到了金汤要塞,这其中必然有着什么原因吧?”

我向大长老点了点头,道:“在世界树之城被攻破时,我和精灵族的公主艾莉斯,确实碰到了一件不同寻常地事。只不过,在城破之前,我和精灵族就已经有约定,如果迷途之森实在守不住,精灵族也不必死守迷途之森,她们大可以撤退到十万大山中,和我们兽族结成真正的两族联盟。”

说到这里,我就将迷途之森中所发生地事情,从头到尾一五一十的向大长老讲述了一遍,就连蓝溟行宫和普罗米修斯的水晶宫都没有隐瞒。

以前,为了掩饰我是穿越而来的这件事,我和小丫将冰晶宫的事情隐瞒了下来,没向任何兽族说,包括大长老在内。但这次事关人族利用海路偷袭的阴谋,这可是关系到十万大山中所有种族生死存亡的大事,使得我无法再向大长老隐瞒什么。

不过,我还是对普罗米修斯的来历、空间穿越装置的用途等一些超越这时代的话题,全都避而不谈,只说这些行宫应该是众神所留下的神迹,而我也是因为机缘巧合才获悉这一切。

不已,连称想不到蓝溟之上还真有精灵女神的行宫,而矮人之神的行宫果然在这十万大山之内,难怪木图等矮人族不惜闯到帝都来找我和道格拉斯的麻烦。

不过,从大长老的口气来看,他并没有责怪我和小丫曾隐瞒冰晶宫的事。

毕竟关于神迹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再说还哼道格拉斯这位龙族前辈的事情不便向大众透露,如果一切都如实宣布,恐怕会引起轩然大波,还是像这样有所保留好一些。

至于精灵族退避到十万大山的事情,大长老表示他完全赞同,毕竟十万大山地广兽稀,容纳下一个精灵族完全没有问题。而且,精灵族举族迁入到十万大山,各种好处显而易见,以大长老的精明,他不可能看不出来。

现在从我们兽族掌握的情报来看,精灵族的主力已经撤出了迷途之森,只要她们能够穿过莫菲斯公国,就能够安全进入十万大山。大长老已经在考虑,需不需要派出一部分兵力,主动进攻莫菲斯公国,将他们的主要军力吸引过来,方便精灵族的突围。

在谈到人族利用海路偷袭的事时,短时间内大长老也没办法制定出一个合适的策略。

毕竟十万大山的海岸线长达数千里,适合大军团登陆的地方有着好几个。

虽然亚龙湾是最可能的登陆点,但在一切情况未明的时候,天知道人族又有什么鬼主意?以我们兽族那捉襟见肘的兵力,是不可能将这些登陆点全都布防的。

至于人族是不是有从海路偷袭的计划,已经从侧面几个渠道地消息可以证实。

攻入世界树之城的两个人族集团军,并没有乘胜追击精灵族的主力。而是选择了驻守,到于他们真正的动向,那就不是我们兽族的情报机关能够打听出来的了。

另外,自从“圣战”开始之后,亚美利加联邦的商业行动减少了很多,特别是他们的海运几乎完全停止。“变色龙”部队查不出这些船只都停靠到了什么地方,但对于人族来说,如果整个亚美利加联邦的水上运输力量聚集在一起,将会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同时,神耀之国摩西又有四支集团军蠢蠢欲动。其中两支开拨到了迷途之森,对外宣称是为了巩固控制迷途之森。但是,对于精灵族全族都已撤退地迷途之森。摩西帝国有必要集结四支集团军吗?恐怕这四支集团军的目的,就在于要和亚美利加联邦地海运力量结合起来,向我们兽族实施海上打击吧?

只不过,因为情报的不准确,我们此时无法判断人族的这个计划已经进展到了什么程度。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摩西帝国的另两支集团军,却是向着三大公国而来,对外宣称的口号是。三大公国攻打金汤要塞折损了大量兵力,因此他们支援了两支集团军共四十万的军力,再加上大批的物资,将和三大公国的联军凑在一起,共同进攻金汤要塞。

虽然等到摩西帝国地大军来到金汤要塞,也将是个把月后的事。但我们兽族总不能不做防备吧?

局势发展到这个地步,人族的战略意图已经十分明显。他们十有八九是要马上发动海上突袭了。同时,集结大军正面强攻金汤要塞,也是想将我们兽族的主力牢牢困在这里,没法回防。

从这场战役一开始,人族不论是攻打金汤要塞。还是进攻迷途之森,都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原来他们最终的目地,就是要在获得“水世界”

后,再迅速的完成整个布局,一举将十万大山拿下。

战局发展到眼下,人族可说是离着胜利已经不远了,他们事先没能料到地变故,仅仅只有两点:一是我们兽族成功发明了祭祀纸符,在拥有这种划时代的利器之后,我们兽族战士的战斗力提升到了人族难以想像的地步。只要运用得当,足以对人族大军构成威胁。

二是人族不可能想到我和艾莉斯在蓝溟行宫之上知道了“水世界”的秘密,从而猜出了人族准备海上偷袭地策略。失去了出其不意的效果后,人族海上偷袭地威力,将会大打折扣。

不过,就算我们现在能全盘推算出人族的战略意图,但由于他们投入的兵力实在太多,我们的胜算实在不高。

摩西帝国投入了六个集团军,这就是足足一百二十万的兵力,再加上三大公国现在至少还有八十万以上的兵力,人族集结起来的总兵力绝对超过二百万。

在这些兵力中,我们还没计算人族的另两个大国,冰封之国奥丁与沙漠之国阿拉滋的军力。

不论是奥丁的佣兵还是阿拉滋的驼峰骑兵,都是人族中闻名遐迩的精锐之师。而且,这两个国家的常备兵力,都在三十万以上,他们也在名义上奉摩西帝国为宗主国,如果这两国的兵力也投入到这场大战中,那我们取胜的希望就更渺茫了。

同时,做为人族中第一强国的摩西,国力更是恐怖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在出动了六支集团军后,在国内还驻扎有三支集团军。这样的一支兵力,如果在适当的时候投入到战场上,很可能会成为压挎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们唯一的希望,只能是期望人族各大国之间,并不会因为宗教的关系而紧密团结在一起。但是,眼见着可以攻占十万大山,这些人族国家肯定会暂时联成一气,先将我们这块大肥肉吞下再说。至于分脏能不能分匀,那也是吞下我们这块肥肉之后的事了。

第五章战术布置

我和大长老泡在温泉之中,言谈之间虽然对现在整个大陆的局势做出了分析,但我们兽族到底要如何在这样的一个局面下谋求生路,甚至打败人族的进攻呢?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唯一能够给我们加强一点底气的,也就只有祭祀纸符了。经过了这么长一段时间的屯集,现在库存的纸符数量已经超过了十万张,而且还以每天超过一千五百张的速度在递增。

之所以现在产量能够大幅度提高,除了制作纸符的诸位祭祀越来越熟练之外,是因为大家意外的发现,在制作纸符的同时,居然是一个迅速提升自身实力的捷径。小丫之所以能够比预计更快的取得突破,就是因为制作纸符,使得她的修为提升突然加快。

制作纸符能够提升修为,估计也就是一个熟能生巧的原因。试想一下,制作一张纸符,就等于施放一次法术。当你日以继夜的不停施放同一法术,这个熟练度最终能够达到多少?这施法的速度是不是也会越来越快?同时,制作纸符会不停的消耗元素能量,但为了投入下一阶段的工作,大家又会想法设法的尽快补足自己的消耗,这无异也是一种磨练。

种种原因加在一起,制作纸符就像是让大家参加了一个地狱式的集训,在高强度、满负荷的情况下,实力自然提升的较快。

我和大长老都有信心,只要兽族战士能够分配到足够多的纸符,那么我们兽族在任何局部战场上,都不会害怕人族军队,那怕是兵力悬殊也足以和他们一拼。

只不过。人族的战略布局已经完成,就算我们在战场上不惧怕他们,但有什么办法能够扭转战局呢?

思虑良久,我和大长老也没拿出来一个定案。相关的情报,我们决定在天亮之后的兽族高层会议上公开进行讨论,集中大家地智慧看能不能想出一个妥善的作战计划。

泡完温泉出来,大长老抬头看了看夜空,叹口气道:“这一次,恐怕真是要和人族展开全面战争了。五百年前我们兽族差一点亡族,这一次我们也不所拿出全副家底与人族一拼。不论胜负。都不能坠了我们兽族的威名。”

我点点头道:“大长老,你放心,局势就算再危急。只要我们兽族战士的血性还在,就一定可以扭转战局!”

和大长老分开之后,我独自回到自己的营帐中,心思重重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虽然心中苦苦思索着如何对付人族的对策,但始终不得其法。好在我现在修真还算略有小成,稍微打尘调息了一下,也就恢复了疲劳。

天亮没多久。就有传令兵进入了我的营帐,向我票狠道:“铁熊将军,女王陛下和大长老传令,请将军到‘金帐’参加军前会议。”

我点头表示知道,匆匆啃了几口干粮,就急匆匆的赶到了“金帐”。此时金帐之内只有大长老、小丫、和霍尔曼。看来因为我的营帐离“金帐”较近,算是第四名到达地兽族了。

大长老和小丫的表情很严肃。再加上有霍尔曼在场,我不方便和他们太过随意,匆匆行了一个礼后,就在“金帐”中找了一个位置尘下。

片刻之后,兽族高层陆陆续续赶到。可以说是将具有高级职务以上的兽族,全都聚集在了一起。

大长老看到大家到齐。当即就宣布议事开始。

首先,大长老将昨晚与我一起分析地大陆局势,又向大家复述了一遍,在听到人族准备利用海上发动偷袭后,几乎所有的兽族高层都脸色突变。人族的这一手确实漂亮,如果我们没有事先洞察,那么这一战的胜负就毫元悬念最终,大家将商讨的问题,集中在了三点之上:一是精灵族的撤退,到底要如何处理为好?

二是如果人族从海上突袭,我们到底要如何应对?

三是人族大军再次进攻金汤要塞,已是迫在眉睫,而我们防守的方式是不是还应该同以前一样?

这每一件事,都不容我们有半点大意,一个处理不当最终将会影响到整个战局。就像我和大长老一时之间无法决断一样,在我们兽族高层之间也很难达成统一的意见。

一时之间,大家各有看法,或保守、或激进,但要真正拿出一个可供全盘进行地计划,却都是语焉不详。照这样讨论下去,等到意见统一时,恐怕人族的大军已经攻到金汤要塞城墙之下了。

不少兽族认为,防守的重心,还是应该放在金汤要塞,至于人族的海上偷袭,只是一个大胆的猜测,如果仅仅只是为此就将兽族的主力调到海岸线去防守,绝对是浪费军力。如果真要以防万一,将兽族新组成地预备役,调防去巡逻海岸线就足以。

这部分兽族有这样的看法也很正常,毕竟大长老只是透露人族将从海上发起偷袭,而消息来源是精灵族,至于具体地情况因为涉及到蓝溟行宫以及冰晶宫这样的神迹,实在是不方便透露,也就没有明言。

按照我的想法,仅仅只是派预备役防守海岸线,显然是不太现实。要知道预备役的战斗力,恐怕无法和人族的精兵相抗衡,等到人族大军登陆成功,我们再想挡住人族大军地推进,难度何止是倍增?

与我持同样看法的兽族也不少,他们认为人族地海上偷袭不能不管,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其阻击在海上,不让人族登岸。但这样做有一个最大的难点,就是我们无法掌握人族部队的海上行踪,在迷雾之海的死亡之雾不散的情况下,我们根本无法将侦察范围延伸到陆地之外。

至于按应精灵族,大家的看法也是各异,有认为应该顺其自然,等精灵族冲破重围之后,再开金汤要塞迎接。但也有兽族主张,派出一支精兵冲出金汤要塞,和精灵族汇合后一起杀回金汤要塞。因为人族的另一路大家,已经进攻金汤要塞的路上。万一精灵族的行进速度落后于人族大军怎么办?如果等到人族大军将金汤要塞合围,精灵族还怎么撤回到十万大山?指望那些羊肠小道般的密经能够疏散近三百万精灵族?那还不等到猴年马月啊?

将精灵族迎进十万大山的好处显而易见,有了精灵族军队的远程火力支持,我们兽族大军还会在乎人族军队吗?

只不过,大家争来争去,谁也说服不了谁,“金帐”之内一时之间乱成了一锅粥。

突然之间,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为什么精灵族一定要撤退到十万大山?”

这个声音我异常熟悉,正是给里发的声音,不过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我们兽族可以不用在乎精灵族这个盟友?

一时之间,大家都将目光投到了哈里发身上,只听哈里发从容不迫的道:“精灵族之所以想撤退到十万大山,是因为她们的帝都世界树之城被人族攻破,担心人族大军的追杀,才不得不放弃她们已有近万年的基业。但据我们现在的情报来看,人族大军并没有在攻破世界树之城后继续追击精灵族,他们显然是将目标转移到了海路上。如果人族真是准备从海上突袭,那么人族大军的主力迟早要离开迷途之森,由海路进攻我们十万大山。”

“没有了人族大军的威胁,精灵族为什么还要离开迷途之森?她们完全可以返头杀回迷途之森,将自己失去的地盘都夺回来!就算人族在迷途之森还驻留有守军,但精灵族集全族之力,还对付不了区区的人族守军?事实上,人族大军根本不在乎迷途之森的得夫。他们在乎的是十万大山!”

哈里发地话如同当头棒喝,一下子将我从一个思维的死胡同里给解放了出来,而看大多数兽族的表情,似乎和我有着同样的感受。

哈里发继续侃侃而谈:“精灵族如果和我们兽族大军汇合在一起,确实能够大幅度提升我们的战力。不过,有了祭祀纸符,我们兽族战士的远程威力谁还敢小视?有了精灵族的帮助,也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事实上,如果精灵族能够夺回迷途之森,才真的是好处多多。首先。失去了迷途之森这个中转站,人族再想通过海上增运援兵,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另外。谁规定精灵族就只能死守迷途之森?只要没有人族大军的威胁,精灵族完全可以杀出迷途之森,在人族的后方大捣其乱,这种战术有没有用,我在这里就不用多说了吧?”

“同时,人族地亚美利加联邦并没有足够的军力驻守,精灵族只要冲出迷途之森,就可以犁庭扫穴般将亚美利加联邦给拿下。破坏掉人族的海运后勤基地。到时候,摩西帝国做为预备役地三支集团军,到底要支援哪里?海上?迷途之森?金汤要塞?这个问题,就足够人族去头痛的了。”

随着哈里发的分折,整个战局在我们面前渐渐开朗起来,看似复杂的局面。其实也并不难对付。总之我们只要抓住一条,紧紧咬住人族主力军队的尾巴就行。

不管人族如何布局。他们要想最终占领十万大山,还是得靠大军才能扫平障碍。所谓的战术、战略,最后都要回归到刺刀见红的硬拼硬杀上来。和人族大军正面搏杀,我们兽族还有什么好怕的?所谓光脚不怕穿鞋地,人族就算有二百万大军又怎么了?想啃下十万大山。还要看看他们的牙口硬不硬!

渐渐地,我们兽族高层之间的意见慢慢趁于统一。最终达成了共识。

首先由大长老亲自同艾莉斯详谈,将当前的局势分析给她听,然后我们会派出一支小分队,护送艾莉斯重返迷途之森,于此同时,“杀神战队”将继续留在迷途之森帮助精灵族。以“杀神战队”在三大公国腹地打游击的经验,肯定能帮助精灵族拖住人族的后腿。

我相信艾莉斯会同意这个计划,毕竟能够夺回迷途之森,才是精灵族真正地心愿。

然后,对于人族将进行的海上偷袭,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就算是兵力再紧张地情况下,也要抽出三万精锐战士,沿海岸线布防,同时将尽可能的调动兽族的预备役进行协防,说什么也不能让人族轻轻松扣的登陆。

另外,人族要是真能够消除死亡之雾,那么也就是我们和水族取得联系之时了。在会后,我将会去找塞勒,请他尽快回到蓬莱国。以蓬莱国与水族的交情,塞勒肯定能帮我们冷水族带一个信,现在兽族、精灵族、矮人族三族已经结盟,共抗人族!

看在万年前曾并肩做战地友情上,水族也不应该袖手旁观了吧?只要他们能够牢牢的守住水路,断绝人族继续利用水路住十万大山增兵地可能,就算是帮了我们的大忙了。

最后,最重要的也就是金汤要塞的防守了,毕竟这里是十万大山真正的门户,万万不容有失。人族的一百多万大军迟早会攻来,我们兽族的主力部队铁定要在这里留守,绝不能让人族的大军有攻破金汤要塞的可能。

至于调走三万精兵的空缺补充问题,我们就要拜托矮人族了。现在三族结盟之后,我们早就和人族撒破了脸皮,矮人族的战士完全可以堂堂正正的参战。虽然矮人族的战士没有多少战斗经验,但天生力大无有的他们个个都是耍斧头的高手,和人族士兵正面搏斗肯定不会吃亏。另外,矮人族还要帮助我们加强金汤要塞后寨的防御工事,以防万一。

战局发展到现在,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人族大军就等着和我们决一死战吧!

第6--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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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小丫的潜力!

“金帐”会议之后,我和大长老立刻去找艾莉斯,向她传达了我们兽族的健议。

在听了我和大长老的局势分析后,艾莉斯立刻意识到她们精灵族可以不用放弃迷途之森了,这对她来说实在是个天大的喜迅。当然,精灵族反攻迷途之森,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为人族大军随时都会反扑,如果真的在迷途之森和人族陷入缠战,恐怕精灵族就再也找不到能够将全族同时撤出的战机但是,游击战是精灵族可以固守迷途之森的最佳方式,为了守卫自己的家园,艾莉斯原意冒这样的风险。

既然艾莉斯已经同意了我们的作战计划,那么我们就应该尽快的和精灵族的大部队取得联系,因为现在精灵族已经撤出了迷途之森,随时都有可能和莫菲斯公国发生冲突,我们必须在精灵族还没有远离迷途之森的情况下,尽快的通知她们作战计划已经改动。

事不宜迟,当下大长老挑选了十名鹰族空军,和我一起护送艾莉斯重返迷途之森。而我在护送艾莉斯之余,还肩负着劝塞勒帮我们联系水族的使命。

在我看来,以塞勒古道热肠的性格来说,这个问题应该不大。

十名鹰族空军分成两拨,轮谅用软兜载着艾莉斯,而我则一旁御剑护航,很快我们就进入到了莫菲斯公国的地盘。这一段时间战乱频繁,沿途上莫菲斯公国加强了警戒,一路上我们至少遇到了五拟人族的狮鹫骑士巡逻兵。好在这些狮鹫骑士的数量不多,一般都是十人以下的小分队,有我这圣级出手。

很容易的就将之全部打发,并没有将我们地行踪暴露出去。

沿途看来,莫菲斯公国一直在调兵遣将,显然是在沿路设防,以阻止精灵族越过他们的国境,进入十万大山。这时我和艾莉斯不由的暗暗庆幸,还好我们及时改变策略,准备回攻迷途之森,不然的话精灵族要想冲出人族的重重封锁,付出的代价肯定不菲。

一路上我们没怎么休息。在第三天的凌晨,我们终于看到了精灵族的大部队。

足足近三百万的精灵,驻扎起来是好吓人的一大片。那绵延地临时营寨即使你站在空中的高点,也是一眼都望不到头。此时精灵族驻扎的位置,离着迷途之森不过百余里,之所以这段时间行军缓慢,是因为前期莫菲斯公国在迷途之森地边境沿线驻扎了不少守军,这些守军汇合起来数量还真不少,精灵族颇费了一番功夫才将之击散。而有着两百多万平民的精灵族队伍,行军速度自然不可能太快。本来乘胜突击应该是个向前报进的不错机会。但为了安抚平民却不得不将行军的步伐停了下来。

不过,这样的情形,对我和艾莉斯来说却是个好消息,因为离迷途之森越近,就越便于精灵族回攻迷途之森。

在我们接近精灵族营帐时,很快就被有岗发现。不过在证实了我们的身份后,精灵族的营帐中暴发出了惊天动地的一阵欢呼声。因为她们终于盼到了精灵王族地回归。

很快的,玛法就带着一群精灵族迎出了营帐,而塞勒、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等与我相识的旧友,也跟在精灵族的身后。

这一次重逢,双方自然各有别情可诉。特别是玛法,见到艾莉斯出现后简直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不停的向这位新任女王倾诉着自己地苦恼。

原来,当日世界树树心中的一番变故,已经有幸存地精灵族高手将所见所闻带到了外界。

这些精灵族高手本来是准备和那些人族剑士拼个你死我活,但精灵女王舍身成仁,而麦克雷瑟在发出惊天一击后,我和艾莉斯消失不见,这一连串的惊变让这些精灵族高手失去了拼死一战的决心,就各自顺着四通八达的树底通道退出了树心。

当这些精灵族高手与精灵族的大部队取得联系后,精灵族自然也就知道女王陛下已经身故,而艾莉斯公主则下落不明。

失去了世界树之城,精灵族也无法从挂在世界树之上,代表每名精灵生死地生命种子那里去查看艾莉斯到底是生是死。这样一来,精灵族内部的不稳定因素在这个时候暴发了出来。

毕竟精灵族地帝都被人族攻破,而她们王族的血脉又有可能断绝,这其中的任何一样打击,都足以使精灵族全族士气消沉,更何况是两个打击接踵而来?

当下就有不少精灵表示,绝不愿意撤出迷途之森,誓于人族拼个同归于尽。

撤退的命令是艾莉斯所下,但现在她不在,仅靠玛法的威望,还不足以号今精灵全族,眼见着精灵族就要分崩离折,关键时刻伦莉娃挺身而出。

以伦莉娃精灵族第一大族族长的身份,总算还是能够镇住大部份的精灵。

于是,精灵族的大部队,开始了她们拉拉扯扯的撤退之旅。

幸亏人族的大军没有追击精灵族,不然的话,以精灵族如此一团糟的局面,就算她们拥有地利,恐怕也会被人族给追上,到时候除了惨败,别元第二条路好走。

好不容易精灵族撤出了迷途之森,又遇到了莫菲斯公国守军的阻击。虽然精灵族凭借着绝对的优势军力获胜,但内部不和谐的声音又有所抬头。不少精灵认为,这么山高水远的去投靠兽族,恐怕在半路上,就会被人族的大军给围上,反正左右是个死,还不如回迷途之森与人族绝一死战。

这次精灵族的内部一闹腾,玛法与伦莉娃联手也压不住,一时之间,精灵族的大部队就僵在了这个临时营地中。

艾莉斯的出现正是时候,不然的话这些精灵还不知要争执到什么时候,只会白白的浪费战机。

精灵族的事情,自然是交给艾莉斯去处理,经过了这么多的磨练,艾莉灵族在她的带领下,会逐渐走向正轨。

至于我则是紧急和塞勒搓商,将我们兽族的意思开门见山的告诉了塞勒。

塞勒当即拍胸脯表示,水族的事情交给他去办,以他和水族族长的交情,应该能够说动水族与我们兽族等三族结盟。同时,塞勒还表示,搞定水族后,他还会抽空去星光龙城一趟,看看龙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果能够摸清龙族的动向,说不定也有可能帮到我们兽族。

对于塞勒的帮助,仅用语言已不足以表示我对他的谢意,最终我只能热烈的拥抱了他一下。虽然我们是一老一少,一人一熊,但相互间的那种深厚友谊,全在这一抱之间体现了出来。

其实我明白塞勒这样帮肋我们兽族,也是顶了很大的压力。要知道群岛之国蓬莱虽然和摩西帝国一直不怎么感冒,但他们毕竟是人族国家,不方便这么明目张胆的支持我们兽族。塞勒却不管这些,义无反顾的帮助我们兽族抵抗人族的侵略,这种高风亮节实在可说是这个异世的楷模。

别看平时塞勒一副大大咧咧,为老不尊的模样,但他却是我在这个异世最尊敬的强者!

得到了塞勒的肯定答复后,我又长话短说的拜托莱因哈特,由他继续带着“杀神战队”帮精灵族打游击,而我则要急着赶回金汤要塞,毕竟还有预防人族海上偷袭这件大事要处理。

匆匆忙忙之间,我在精灵族临时营寨里呆的时间还不到半个小时,就不得不向大家告辞。于是,在大家的注目之下,我冲天飞起。急速的回程而去。

回程的路上因为不用护卫艾莉斯,只用了三天还不到地时间我就赶回了金汤要塞,而这时也有确切的消息传来,摩西帝国的两个集团军四十万人马,已经汇合了三大公国的八十万联军,浩浩荡荡的向金汤要塞杀来,顶多还有二十天的时间,就能够抵达火焰峡谷。

这已经是一个很明显的人族进攻信号,我相信于此同时,人族的海路进攻也应该偷偷摸摸的在进行。看来。“水世界”游除死亡之雾的效果肯定不错,只不过是二十天左右,就可以促使人族下定进攻地决心了。

我急匆匆的和大长老会了面。了解到这个时候准备调去加强海防线的三万精兵已经整合完毕,就差确定一个领军将领就可以出发了。

我当仁不让地主动请缨,因为我知道带领人族大军发动海上偷袭的,极有可能是麦克雷瑟。纵观整个兽族,也只有我有能力与之一战。

当我向大长老说明这层意思时,大长老毫不反对的点头同意了,事实上这也正是他所想。同时,大长老还向我提了一个足以让我大吃一惊的决定:小丫将和我一起。率领大军防守海防线!

看着我目瞪口呆的模样,大长老笑着道:“怎么,难道你不希望小丫和你一起出征?这一年来你们可是聚少离多啊。”

我苦笑一下道:“大长老,您不会是在开玩笑吧?现在小丫身份特殊,身为一国之王,她如果离开了金汤要塞。这军心士气要如何振作?”

大长老则道:“金汤要塞是千古雄关,即使没有小丫。只要有大军坐镇,我们有信心将人族的大军阻挡在要塞之外。但是,布防数千里的海岸线,仅靠这三万精兵,再加上十余万预备役的新兵。实在是甫些难为你了。

如果人族真地能借此攻进十万大山的腹地,就算我们能守住金汤要塞。也免不了要面对后院夫火的困局。小丫随你出征,可以更高限度的提升你这支军队的战斗力。难道,你还不信任小丫现在的能力?”

小丫现在地能力我当然不会怀疑,自从她晋级之后,已经是相当于圣级战力,而她的两大圣级战宠,这下子总算是能够名副其实地发挥出圣级实力了。

完全可以说,谁要是敢正面挑战小丫,就等于要面对三大圣级的合力围攻!就算是麦克雷瑟现在的实力更上层楼,在面对小丫时也要掂量掂量自己够不够份量了。

不过,战场上个体的实力再强,也无法左右整个战局的胜负,有了小丫与我同行,表面上看我们是很风光,相当于四大圣级联袄而来,但事实上我们手头可用之兵,仍然只有三万,随时都要面对人族数十万大军地压力,要想获胜谈何容易?

现在我们兽族的祭祀纸符,总数也只有十余万张,就算全交给我们这支队伍,分配到委名战士地手中,也不过是四、五张,还不足以供应我们几次大战的消耗。

事实上,我带领大军去阻击人族登陆,也是赌赌运气,唯一的机会就是趁着人族还没能登陆的时候,半途阻击。真要是等人族数十万大军上了岸,仅靠这三万兵力,能起的作用就不多了。

能够和小丫并肩而战,对我来说当然是好事,但大长老为什么要这么安排?其中显然是有着什么特殊目的!

于是我满脸疑惑的看着大长老,而大长老也没有向我卖关子,直接明言道:“你可别忽视小丫的潜力,她不仅仅是陪你防守海岸线,还能给我们兽族征召一支庞大的援军!”

“援军?”我疑惑的道:“难道矮人族可以调动大军援助我们?不过他们的常规军不足十万,现在至少有七八万都在金汤要塞,哪还有余力增援我们?”

大长老摇摇头道:“我们的援军可不仅仅只是矮人族,难道你忘了,在陨星峡谷的深处,还深藏着一支战斗力恐怕的队伍啊!”

第七章魔兽大军!

陨星峡谷内有一支战斗力恐怖的队伍?

听到大长老的这一句话,我的脑海中立刻如电光火石般的想起了一件事!

小红!!炎雀小红!!!

炎雀这种天生的火系圣级魔兽,可说是陨星峡谷深处的王者啊,在它的魔下足足有着数万魔兽大军。

在重生成卵之前,当今世上的炎雀只剩下两只,小红的同伴燃尽生命召唤了火系禁咒“流星火雨”从而烟消云散,而小红则在破卵而出后,成为了小丫的战宠,她也是这个异世仅存的唯一炎雀。

小红曾经告诉过我们,她和雄性炎雀在陨星峡谷内有一片地盘,只不过管理地盘一向都是雄性炎雀的事,小红对这些毫不感兴趣。

不过,与小丫签定了心灵契约,再加上一直喊小丫妈妈,小红对于小丫来说,绝对是言听计从。如果小丫对小红提出要求,要她回到陨星峡谷中,召集魔兽大军来帮助我们兽族,小红百分百会毫不迟疑的答应!

人族如果要从海上偷袭,而他们选择的登陆地点是亚龙湾的话,那么他们必须要通过陨星峡谷才能进入十万大山。有做为地头蛇的魔兽大军在陨星峡谷内给人族增加些麻烦,何乐而不为?

现在的问题是,离开陨星峡谷差不多一年,炎雀对于魔兽大军的掌控力还剩下多少?还能不能指挥那些魔兽?

不管怎么说,只要小红还能成为陨星峡谷的土霸王,人族要想从亚龙湾登陆,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能够想到利用魔兽大军,大长老的精明确实让我佩服万分。由此看来,小丫还真的是是有必要同我一起出发了。

不过,小丫身为一国之王,离开金汤要塞随我去海防线防守,相关的繁文褥节实在不少,好在一切有大长老把舵,很快地就处理好了各项事宜。

我回到金汤要塞的第二天,小丫和我就带着三万兽族精兵,从金汤要塞出发了。

这三万兽族精兵,除了一千鹰族空军外。其余的全部都是本属于右路军的狼骑部队,由我这要塞右路军统帅带领,还算得上是名正言顺。人族大军如果前来攻打要塞。狼族骑兵在守城战中的作用不是很大,但如果用来巡防海防线,狼骑的强大机动力,就绝对是最适合的兵种。因此,大长老调配给我的部队,是以狼骑为主。

人族将从海上发动突袭的消息,我们不可能向所有的兽族战士明言,因此对外宣称我们这次是回兽族帝都召集预备役。准备随时增援前线。虽然从战场上撤离,失去了展现自己武勇地机会,但有身为神佑祭祀的女王陛下随军同行,我们这支队伍的斗志依然十分昂扬。

离开金汤要塞之后,渐渐地大军就发现自己行进的路线,并不像是回归帝都。于是士兵们免不了有些议论纷纷。

现在离金汤要塞已远,用不着担心人族从海上发动偷袭的消息会影响到全军的士气。于是我和小丫开诚布公的向全军讲述了我们此行的真正目的。

人族大军将要从海上发动偷袭的消息,并没香吓到这些统勇善战地狼骑战士,他们反而全都发出了欢呼!

本来以为自己是离开前线返回帝都,现在却意外的得知自己身上原来是负有如此重任,所有的狼骑都兴奋起来。骑兵能够真正发挥威力的地方。就是在战场纵横驰骋、冲锋陷阵,如钢铁洪流般的冲击敌军的阵营。在金汤要塞这样地守城战中。真正能够发挥狼骑作用的机会并不多,但这一次就不一样十万大山西南面有着数千里地海岸线,哪里将成为狼骑策根纵横的战场,不论人族从那一个地方登陆,能够最先做出反应的,必定是这支狼骑部队。

也许近五百年来,困守金汤要塞的兽族,没有如此好的机会让这些狼骑尽展自己地武勇。所以,即使是面对有可能十余倍与己的大军,这些狼骑又有什么可怕地?

出发之前,大长老亲手交给了我和小丫整整九万张祭祀纸符,这可是现在兽族所有库存的一大半。当我们将这些纸符分发给所有的战士时,大家的欢呼声再一次的暴发出来!

祭祀纸符的威力,现在早已传遍了整个大陆,但并不是所有的兽族军队都能像我当初所率领的“杀神战队”那样,每名战士都能分到数张纸符。特别是狼骑,在上一次的金汤要塞防守战中,只远远的看过守城士兵利用纸符发威,他们还没有机会试试这威力无有的新式武器呢。

现在可好,平均每名兽族战士都分配到了三张纸符,大家都有机会体验一下什么叫做魔武双修了。这样一来,狼骑战士的士气高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估计现在就算是有百万人族大军出现在他们面前,这些狼骑也可以毫无惧色的挥舞手中的弯刀冲上前去。

明确了此行的目的之后,整个队伍的行军都快了许多,终于在第十一天,我们来到了陨星峡谷的入口处。

这一段时间,兽族的调军令早就送到了帝都,已经有十五万的预备役被调到了海岸沿线。

按照我们兽族以往的地形勘探,整个十万大山的西南沿海虽然长有数干里,能由于悬崖峭壁林立,真正能够容纳大规模船队靠岸的地方,只有五个。

这五处地方从西向南分别冰风渡、剪刀口、黄潮湾、鼓浪湾与亚龙湾。

最适宜登陆的,当然是亚龙湾了。不过,亚龙湾和十万大山的真正腹地,还隔着一个陨星峡谷,不像其他四处登陆点,只要人族能够上岸,就可以挥军直冲入十万大山的腹地。不过,人族如果真是以数十万的大军从海上而来,那就只有亚龙湾有足够的地方,让人族士兵在登陆之后还能进行调整。

综合考虑之后,人族到底会选择那一处地方登陆,我们还无法做出判断,现在唯有桥十五万预备役平均分配到各个登陆点防守,只有亚龙湾这里,是由我和小丫率领狼骑精锐亲自坐镇。

毕竟亚龙湾离人族国度最近,又是最容易登陆的地方,就算人族明知道从这里登陆,还要过陨星峡谷这一关,但为了赶时间,他们说不定宁愿从这里冒险。

越远的登陆点,被人族选中的可能性就越低,毕竟在迷雾之海上航行,等于是随时拿大军的性命在冒险,就算“水世界”确实有奇效,人族还是会希望早一点上岸更安全一些。因此,除了亚龙湾之后,鼓浪湾是人族第二可能选择的登陆点。

针对这种情况,我和小丫将狼骑大军驻扎在了陨星峡谷的入口,因为这里刚好处于亚龙湾与鼓浪湾的中间地带,不论人族从那一处登陆,两天左右的时间,狼骑都可以凭借其出色的机动力杀到。

同时,我将二百名鹰族空军平均分配出去,几乎每隔数十里就有一名鹰族空军站岗,这样不论是那里发现了人族的综迹,都可以将消息迅速的传递到整条海防线,位于各处的士兵就可以同时向人族的登陆点涌去。

虽然不是我们兽族的主力部队,但弃十余万的战士防守海防线,人族大军要想登岸,并不见得是一件容易的事。

安排好了这一切,我和小丫才带着道格拉斯和小红动身住陨星峡谷的深处,同我们随行的还有十名鹰族空军。有我们四大圣级在场,这些鹰族空军更多的是充当信使的作用,一旦有什么消息,可以由他们快速的传递到外界。

对于亚龙湾的防守,我和小丫早就打定了注意。准备招揽魔兽大军来充当第一条防线。如果能够将人族给堵在海上,不让他们登陆,对我们来说才是最好地结果,但以我们现在捉襟见肘的兵力,要做到这一点显然是很困难。

在来的路上,我们已经向小红打听过,陨星峡谷的深处存在着四股圣级魔兽的势力,当年安格拉和道格拉斯见过其中的三种。

炎雀的势力最大,占据的也是最中心的一块地盘,麾下魔兽的总数差不多有五万。可说是圣级魔兽中地王中王。

同道格拉斯打过一场的云生虎,以及另一种被为通臂金刚的大力暴猿,则分别驯服了三万左右地魔兽大军。盘踞了另外两块略小一些的地盘。

第四种圣级魔兽则是喜欢独来独往的角蛟了,不过这种魔兽很奇怪,他们不喜欢驯服其他魔兽为自己所用,只喜欢独自占据一个山头,将之划分为自己的势力地盘,不允许其他的任何势力靠近。

按道理说,角蚊的实力再强,也敌不过拥有大批部下的其他三种圣级魔兽。但角绞的族群却是所有圣级魔兽中最多地。差不多有两位数的角绞分散生活在陨星峡谷深处的各处,平时这些角蚊虽然玉不住来,但一旦遇到什么危难,他们又会同仇敌忾。

四种圣级魔兽,各有势力,在这陨星峡谷的深处还算是相安无事。各自管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过,当小红离开陨星峡谷之后。炎雀这支势力就相当于失去了首领。现在差不多过了一年的时间,峡谷之内现在是一副什么情况,小红就说不上来了。

不过,炎雀做为圣级魔兽中最强地存在,在陨星峡谷中称霸了近万年。

就算小红离开了一年,但相信炎雀的余威还在。重新整合魔兽大军也只是时间地问题。

我们一行都能够飞行,前进的速度当然极快,大约十余个小时后,就从入口处来到了陨星峡谷的深处。

这里果然保留了一片上古洪荒世界的风貌,怪石磷晌、黑水横流,各种奇奇怪怪的植物遍布谷内。最奇特地是,不少地下的岩浆洪流就这么裸露在地表上,使地空气中充满了一股硫磺味。

习惯了外界的环境再到这里一看,真给我一种是不是坠入到了地狱中的感觉。也难怪炎雀等圣级魔兽无法离开这里到外界去,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使得他们在离开这里后,根本无法适应外界炽烈的阳光和成份含量完全不同的空气。

至于一些普通的魔兽,反而没有圣级魔兽的种种限制,经过了近万年的种族繁衍,已经足以使它们进化到能够适应外界的环境了。但圣级魔兽不一样,种族的稀少与繁衍的困难,在保证了他们血脉纯正的同时,也使他们无法随着环境而进化。

因此,真正能够供这些圣级魔兽表演的舞台,在这整个天地之间也唯有陨星峡谷了。像小红这样因为签定心灵契约而可以到外界去的情况,对于这些圣级魔兽来说是苛遇而不可求。

虽然是第一次回到这陨星峡谷的深处,但小红却像是对眼前的一切觉得非常熟悉一般,特别是回到了最适合她的环境,那浑身喷涌而出的火焰,更加的光彩夺目,在这昏暗的峡谷深处,小红就像是如同一盏明灯般的耀眼,恐怕远在数里之外,也能清晰的看到她。

小红的变化,就像是脱胎换骨一般,毕竟这里才是最适合她生长的地方。

和小丫签定心灵契约后,虽然小红能够到外界去,但不适于生存的环境极大的限制了小红的实力。就算小丫晋级到圣级实力后,小红能够发挥的战力吏大,但离她真正的实力巅峰,还是有着一段距离。只看看小红现在的样子,也就明白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她是有多么的如鱼得水!

精神异常根奋的小红,突然之间发出了一声冗长而又响亮的鸣叫,同时她浑身的火焰猛烈的燃烧起来,灿烂的就像是悬浮在空中的太阳!

第八章魔兽争霸!

小红的这一声鸣叫,不停的回荡在陨星峡谷之中,夹带着回音隆隆作响,良久之后才渐渐地归于平复,但她那灿亮如火、光芒万丈的身姿,却依然悬停在空中,是此刻最醒目的存在。

突然之间,远处隐隐传来一声兽鸣,就像是回应着小红的鸣叫,但可能是隔着较远的关系,我们听的不是太清楚。只不过,随着这一声兽呜,越来越多的奇怪叫声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

渐渐地,无数叫声汇聚成了一股声音的洪流,向着我们所站的地方直冲而来,就像是有着无数魔兽正在向我们这里集中。

这种情景,让我不由的想起了一个词:百鸟朝凰!

片刻之后,最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黑影,其身高递过了三米以上,上半身肌肉蛇结,顶着一个似狮非狮、似虎非虎的兽头,而下半身则是隐于一团浓浓的黑雾之中,让我们看不清里面有些什么。

这家伙个头虽然大,但速度却是非常的快,特别是下半身那团黑雾不停的涌动翻滚,使的那大家伙看起来就像是向我们这里飘了过来。这样的情形,让我不由的想起了地球上对妖怪最常用的一些形容词:黑云滚滚,妖风阵阵!

不过,仅从外形上来看,出现在我们眼前的这家伙,以如此拉风的一副造型,还真当得起妖怪这一形容词。

从这大家伙身上涌动的元素波动来看,他至少也是一头造阶魔兽,在不知道其来意的情况下,我不由的加强了警惕。

这大家伙一直冲到我们的面前,才突然地停了下来。一个翻身就跪拜了下去,口中更是咿咿啊啊的叫个不停,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不过,现在的情形已经很明显,这大家伙所跪拜的对象,正是炎雀小红!

越是实力强大的魔兽,智慧程度就会越高。像圣级魔兽这样,在智慧程度上实际和各大种族并没有什么区别,就算是言语交流也没有什么问题。而实力比起圣级稍逊一筹的选阶魔兽,除了口不能言之外。在其余方面也足够当得起智慧生命这一称呼。

出现在我们眼前的这头超阶魔兽,很显然是炎雀的部下,此时正在用魔兽之间的交流方式。向小红述说着什么。

这头超阶魔兽停下来后,聚集在他下半身的黑雾才慢慢散开,露出了一个形如马匹地下半身。

道格拉斯见多识广,在我和小丫的耳边轻轻道:“这大家伙应该是风系的超阶魔兽柳马兽,实力非常强劲,速度更是它地特长。想不到小红以前蛮风光的啊,这样强大的魔兽都可以收服为部下。”

速度见长的狮马兽是第一个跑过来拜见小红的魔兽,到于接下来的场面就更加壮观了。黑暗中不停的涌出各种各样的魔兽,全都跟在狮马兽地身后向小红跪拜了下去。

蓝背苍狼!象鹫!剑齿虎!幽纹影豹!独目地行龙!雷霆火翅鸟!冰风兽!箭棘兽!……

随着道格拉斯一声声的惊叹,他将自己能够认出来的一些超阶魔兽以及实力强大的高级魔兽一一指点给我和小丫看,这其中还不包括其他的各类普通高、中级魔兽。

短短的数分钟内,出现在我们眼前地魔兽已不下万头,密密麻麻的将这一片山谷给跪满。林林总总地共有一百多种类型各不相同的魔兽。眼前如此壮观的场面,让我和小丫不由的以为观止。在此之前把我和小丫所见过的所有魔兽加起来,恐怕也不及眼前地一半,至于实力的高低,那就更是提都不用提。就我们眼前所见地这些魔兽来看,实力还没有低于中级以下的。

魔兽的数量虽然多。却显的极有组织性,绝大多数的魔兽都是跪拜托哪里。动也不动。只有狮马兽以及其他数个超阶魔兽,才能跪在小丫身前喳喳的叫个不停。

好半天之后,这些超阶魔兽终于停了嘴,只到这时小红才有了动作,只见她在空中一展翅,无数条火龙从她的身上疯涌而出,四面八方的射向了天际,在这昏暗的空中划出了一道道火红的轨迹。于此同时,小红又发出了一声尖利的鸣叫,其声直冲九宵,似乎直达云层之上,才隐隐的有回声传来。

等小红收翅从空中缓缓落下时,所有的魔兽才同时发出了一声大吼,就像是在三呼万岁拥立他们的国王一般。这万余头魔兽的吼声聚集在一起,声势实在是惊人。

小红落在了小丫身边,还没等她开口说话,道格拉斯已经在旁边给言冷语的道:“好大的威风,就像是生怕大家不知道你有多么本事似的,把魔兽大军拉出来显摆啊?”

道格拉斯和小红从初识到现在,一直是鼻子对眼般的不登对,谁也不服气谁,一有机会就要互相冷嘲热讽一番。现在小红威风凛凛的搞出这么大的阵仗,道格拉斯在一旁自然是有些吃味,因此他出言嘲讽实在是正常不过。

不料小红只是冷冷的看了道格拉斯一眼,就用一种不屑的口气道:“懒得和你一般见识,勉得被人说我是借助主场欺负你!”

说完,小红马上换了一副热情的表情,向着小丫道:“妈妈,这些魔兽把这一年来发生的事都告诉了我,我马上就讲给您听。”

道格拉斯被小红的一句话顶的够呛,但这时小红向小丫谈起了正事,他也不好在旁边捣乱,只好气呼呼的在一旁干瞪眼看着小红。

随着小红的述说,我们这才算是弄明白了,在这近一年的时间内,陨星峡谷内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事。

做为陨星峡谷内的王者,拥有五万魔兽大军的炎雀势力,一直是其他势力不敢招惹的。但是,自从小红借卵重生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到自己的领地,而失去了首领的魔兽大军,也就慢慢的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特别是其余的几股魔兽势力,在知道炎雀已经消失不见后,免不了打起这块地盘的主意。

云生虎性格急燥,但他只喜欢和强者交手,而失去了炎雀领导的魔兽大军,他还不屑于去打秋风。至于另一位圣级魔兽大力暴猿做事可就没这么多顾虑了,立即就摆明车马向尖雀的地盘发起了挑衅。

群魔无首的炎雀大军,虽然在总兵力上胜过大力暴猿的势力,但失去了首领也就等于失去了军心,仅靠狮马兽等超阶魔兽的统率力,还无法掌控近五万的魔兽大军。只是短短数个月的交锋,炎雀大军就节节败退,被大力暴猿夺去了近一半的地盘。而五万魔兽大军逃的逃、散的散,剩下的都是一些对炎雀忠心耿耿的魔兽,势力已不足以前的三层。

本来秧照这种情况,属于炎雀的魔兽大军是坚持不到我们回来了,但关键时刻属于云生虎的势力却出了手。

原来,按照云生虎的观点,去抢群魔无首的炎雀地盘,有失他的身份,但对于大力暴猿那些刚枪到手的地盘,云生虎就用不着有什么顾虑了,直接带领大军就到猿口拨食。

这样一来,大力暴猿就将主要的精力放到应付云生虎身上,也正因为这样,才使炎雀的势力才有了喘息的机会。

所以,此刻在陨星峡谷之内,完全是一副魔兽争霸的战乱局面,除了一向独来独往的角蛟外,其余的三大圣级魔兽势力,全都打的热火朝天。

其中最憋屈的当然就是炎雀势力了,首领不在,他们可说是打一仗输一仗,从来就没有扬眉吐气过。要是搁在以前。炎雀势力在陨星峡谷中,可是有着老子势力天下第一的气势。

小红回到自己地领地后,气势十足的开始召唤自己的部下,而这些魔兽听闻炎雀召唤,可说是喜极而泣,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首领给盼回来了。于是所有还属于炎雀势力的魔兽,全都兴高采烈的跑出来拜见自己的首领,因此才出现了万兽朝拜如此壮观的一幕。

只不过,打了近一年的败仗,现在属于炎雀的魔兽势力顶多也就万余头。

不像大力暴猿和云生虎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发展,属于他们地魔兽大军都已经超过了四万。

在陨星峡谷中,由于地貌特殊。十分适合魔兽生长,整个峡谷中的魔兽超过了百万头,但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不入流或初级的魔兽,它们等于处在这个魔兽世界地底层,只能做为食物链的最底端存在。

能够被收归到各支魔兽大军中的魔兽,至少也是中级魔兽的级别,而且还要据有一定的战斗力才行。这也是在这个魔兽世界中唯一的生存法则:强者生存!

处于高端的魔兽数量有限,这也是各大魔兽势力在总体规模上无法扩大太多的原因。以前炎雀在时还好说。一旦炎雀不在了,相当于平衡地三角失去其一,也就难怪这场魔兽战争打的如此惨烈了。

现在小红登高一呼,立刻就将属于她的势力给召集了起来,但仅仅只是万余头魔兽,和我们先前的期望值相去甚远。仅靠这么一点魔兽。如果人族真从亚龙湾登陆,我们拿什么力量去阻击他们?

而且。陨星峡谷中暴发了魔兽大战,等于给了人族可乘之机,说不定他们可以借机顺利通过陨星峡谷,直杀十万大山的腹地。

从眼前的局面看,如果真要召集魔兽大军为我们所用。那我们首先要想办法平息这场魔兽战争。至少,我们要帮小红恢复自己地地盘。才能保证有足够的魔兽供我们所用。

炎雀是天生地火系圣级魔兽,云生虎是生天风系的圣级魔兽,至于角蛟则是天生的土系圣级魔兽,唯有大力暴猿和他们不一样,并不具备元素能力,仅仅只是靠着自身的钢筋铁骨以及天生神力,就可以挤身圣级之列了。可以说,炎雀等是魔法圣兽,大力暴猿就可以算是斗气圣兽了。

因为各自擅长的领域不同,大力暴猿地的势力一向有些游走在其余势力地外围,和炎雀等从来没有什么交情。而云生虎就不一样了,他可是经常会去找炎雀打上一架,互相切磋一下。虽然还谈不上什么不打不成交,但在关系上还是这两股势力还是走的近一些。所以,云生虎不会直接去抢炎雀的地盘,但对于和大力暴猿干架,他却是乐此不疲。

小红虽然从没有统率过这支魔兽大军,但炎雀天生骨子里的那股傲气,已经融合在了她的血脉之中。这些魔兽可说是她的子民,如果有谁趁她不在的时候,上门来揍这些魔兽,也就等于是不给炎雀面子,这样的仇,小红是铁定要报的。

炎雀能够近万年雄霸陨星峡谷中的霸主地位,除了他们总是雌雄共生外,还在于有着禁咒“流星火雨”这记杀手锏。谁要是把炎雀给惹急了,存心和你接起命来,就算是其余的圣级魔兽,又如何档的住“流星火雨”?

毫无疑问,大力暴猿是小红首先要报复的对像,不将自己的失去的地盘夺回来,她是怎么也不会甘心的。而我也在考虑,从现在得到的信息来看,人族大军还没有出现,我们还有足够的时间帮助小红收复自己的失地。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有足够的魔兽大军为我们所用,到时候头痛的就是人族了。

当下,小红又是仰天长鸣了一声,就连我都听出其中充满了战斗的意味。

早就憋气多时的众多魔兽,一看到首领刚回来就准备带它们去报仇,立刻都兴奋的叫了起来。

一时之间,群兽齐吼,那场面足够壮观!

第九章大力暴猿

其实,小红发出的那声长鸣,很明显是有着向其他圣级魔兽示威的意思。而群兽相呼应的齐吼,也证明了它们准备跟随小红,放手进行一搏。

按照以往的传统,一向都是由雄性炎雀领导群兽作战,但雄性炎雀已经不在,小红也就只好挑起这个担子了。

本来炎雀麾下的超阶魔兽,见到小红形单影只,心中还有些惴惴不安,只不过当我们和小红并肩站在一起时,强大的气势又让这些魔兽彻底放了心。

四大圣级汇集在一起,这样的一股气势,让这些信奉实力就是一切的魔兽会做何感嗯?它们肯定会觉得自己苦等炎雀回归的这段日子所付出的辛苦,全都是值得的!

小红既然已经决定发动反击,那么她首选的攻击目标,自然就是大力暴猿所属的势力了。

根据小红向我们的介绍,大力暴猿共有三只,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分别称为金大、金二、金三。虽然他们不会运用元素力量,但天生就力大无穷,哪帕是是数千斤重的巨石也能随手抄起,像投掷炮弹般的扔出去伤敌。同时,大力暴猿还有先天生成的一股护体斗气,如果不能破开这护体斗气,根本就无法伤到他们的本体。

虽然炎雀一向不怎么瞧得起这些只有蛮力的家伙,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力暴猿的圣级魔兽之名,并没有半点虚假。

不过,大力暴猿再凶悍,也不可能比我们一行更强大,所以小红此次的讨伐之旅。还算得上是信心十足。

虽然现在大力暴猿的魔兽大军在数量上胜过我们数倍,但魔兽世界也有着自己的规矩,信奉实力为王的它们,就算相互之间有争斗,也都是平级地魔兽各选对手单挑,还从来没有靠数量围攻取胜的陋习。

而且各大势力王者之间的单挑,更是能让这些魔兽群情激奋的开味大餐,就算其他各级魔兽在较量中处于下风,只要王者能够在单挑中取胜,也足以让己方士气大振。就像是取得胜利一样。

按照以往的战例,大力暴猿在单挑中不是炎雀的对手,即使是三头暴猿车轮战。也不是雌雄两只失雀的对手。这一次小红虽然没有雄性炎雀相伴,但有我们一行在身边,实力只能算是更强,用不着担心和大力暴猿在单挑中会落于下风。

陨星峡谷在这近一年的时间内,各大势力相互争斗,地盘之间犬牙交错,小红率领着魔兽大军,没过多久就浩浩荡荡的杀到了大力暴猿的地盘。

沿途上遇到了好几股小规模地魔兽部队。不过这区区数百头的魔兽,看到由小红率领的魔兽大军,全都吓得龟缩不前,根本不敢有什么异动。

对于这些小角色,小红完全是不屑一顾,她地目的很简单。就是直挑大力暴猿的老巢。

沿途上所遇到的魔兽越来越多,很显然我们离着大力暴猿的主力部队越来越近。那些小股的魔兽虽然不敢主动上前动手。却渐渐地的汇集在一起,跟在我们这支魔兽大军的后面。

此时地局势很显然,这一战如果我们胜了,自然可以借机收服大批的魔兽,但万一要是败了。则会被对方的魔兽大军落井下石。

没过多长时间,我们一行渐渐来到一个十分空旷的所在。这里就像是一个干涸的湖泊,隋入地表有十余米深,遍地都是一些巨大的石块,圆滚滚地一看就知道曾长期的被水流冲测过。

一直跟在小红身边地狮马兽,此时停下来大吼了一声,像是在向小红票狠什么。而小红点了点头,展翅腾空飞起,身上的火焰同时也变的越发炽烈起来。随着她一仰头,一声直冲云宵的清脆鸣叫响了起来,绵锦长长充满了挑战的味道。

良久之后小红地鸣叫声渐渐地的停歇下来,此时才从远处猛然响起了一个沉闷如同炸雷般地吼声,就像是贴着云层一样,向着我们这里轰隆隆而来。

第一道吼声还没有停,第二道吼声又响了起来,然后是第三道吼声,这三重声音叠加在一起,声势更显惊人,就像是有着干军万马向我们这里奔袭而来一般。

随着这三道吼声之后,又是无数种各类吼叫声响起,只不过这些叫声虽然众多,但论起气势却是远远不及先前的那三道吼声了。

渐渐地,无数魔兽的身影出现在了这空地的周围,将这片陷下去的空地团团围在了中间。

这些魔兽和追随小红的魔兽在种类上略有不同,全都是一些体形高大,一看就是恐武有力的肌ròu棒子。

果然是有什么的首领就有什么样的兵,大力暴猿是由武入圣,这些跟随他的魔兽,也基本都是些偏重于物理系力量的魔兽。

被这么多魔兽虎视眈眈的围着,小红麾下的魔兽却没有露出丝毫的怯意,不断的由喉咙中发出声声低吼,就像是和这些敌对的魔兽叫板一样。

在数量上,小红这边的魔兽明显处于下风,但这些魔兽跟随着炎雀在陨星峡谷中横行霸道惯了,虽然近一年来风光不在,但骨子里的那种优越感还在,小红回来后,这些魔兽也立马变得神采飞扬,觉得重拾以前的荣光,就像是举手投足般的简单。

属于大力暴猿的魔兽,在首领未到之时,自然不敢轻启战端,只敢围着我们,不时的滋牙裂嘴,发出如同示威般的吼叫声。而小红魔下的魔兽当然也不会示弱,同样呼呼喝喝的吼了回去。一时之间两帮魔兽相对而立,吼来吼去,颇有刀兵未动,先展开一场骂战的气势。

小红显然不耐烦任由两帮魔兽吼来吼去,猛然之间又发出一声长鸣,身上的火光越发明亮起来。同时,一道火焰从她的尖嘴中直冲而出,遥遥的击向天际,如同一道冲天火柱般将四下里映照成火红一片!

圣级之威,果然能够震惊全场,这一下子双方的魔兽都老实了起来,再也不敢胡乱吼叫,四下里突然之间变的落针可闻,只余下小红浮在空中,顾盼间四下张望,显得神威凛凛。

猛然之间,大地发出了一阵轻微的颤动,所有的魔兽都觉得脚下一个抖动,身形也不由自主的摇晃起来。而这阵颤动,却是三个巨大的身影从空中落向地面时引起。毫无疑问,大力暴猿已经到达了现场。

我顺着那三个巨影望去,好家伙,不愧是有着通臂金刚之称的大力暴猿,这三个家伙的身形高度全都超过了五米,一身黝黑闪亮的毛发,遮掩不住身上那一块块鼓起如小山包般的结实肌肉。这大力暴猿从外形上来看,确实和电影金刚中的大猩猩十分相像,只不过青面獠牙的样子更显的丑陋一些。特别是两条长长的巨臂,垂在身前几乎等同于整个身长,看来这通臂的称呼也是因此而来。

这三个大力暴猿在外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唯一的区别在于他们的额头前各有一撮不同色彩的毛发。站在中间的大力暴猿是一撮金发,而一左一方的两头暴猿,则分别是红发和白发。

这三个家伙从天而降,能够将大地都震动,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体重,很显然是他们在落下时故意加大了力道。不过,能够引超大地的震动,这大力暴猿的大力之名,还真是名不虚传。

这三个家伙一出场,小红立刻发出了一声尖锐的鸣叫,从空中缓缓收翅落向了地面,与大力暴猿隔着百余米遥遥相对。

只见那个头有金毛的大力暴猿吐气开声,用一种沙哑而瓮声瓮气的声音道:“差不多有一年没见着了吧?怎么刚一回来就跑到我的地盘上来发威?你们失雀再厉害,也欺负不到我们三兄弟地头上来吧?”

小红忍不住又鸣叫了一声。才尖着嗓子道:“早就听说大力暴猿的老大,四肢虽然发达,但头脑却不简单。难道,在你们想抢夺我炎雀一族的地盘时,就没想过我们炎雀会登门回访吗?”

金毛大力暴猿还没有回话,旁边那红毛的大力暴猿已经叫嚷着道:“老大,和这火鸟有什么好说的?挥着拳头上去打不就完了?”

与此同时,白毛的大力暴猿也在一边大点其头,露出一嘴尖锐的巨牙,就像是示威似的挥了一下自己的拳头。

大力暴猿的这一个“暴”字。不仅仅是指他们地暴力,还在于他们的火暴脾气。但他们三兄弟中的老大,显然是大力暴猿中地异数。除了拥有暴力外,还难得的拥有头脑。不过,金二、金三这两兄弟,却都是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暴猿了。

金大当然不会像金二和金三那样冲动,依然是不紧不慢的道:“久闻炎雀一族自古以来都是雌雄同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你却是独自前来?如果我们三兄弟欺负你一个,不免显的有些胜之不武。”

金大的话看似漂亮,实际却是在摸小红的底。事实上他也明白,炎雀不可能像自己地那两个兄弟一样没半点头脑,敢带着这万余魔兽就直接杀上自己的老巢,肯定是有着什么倚仗。

小红摇摇头讽刺道:“好好的做你的大力暴猿不就得了,用得着扮出这么一副奸诈的模样吗?还不如你的那两个笨兄弟爽快。废话这么多干什么?按照这陨星峡谷内魔兽地规矩,我们之间单挑。谁胜了谁就得地盘,败的家伙自己老老实实地夹着尾巴滚蛋。”

金大虽然有头脑。但他毕竟还是大力暴猿,性格脾气是天生的暴燥,并没有因为他的智商高就能将涵养也提升,在听到小红的讽刺言语后,立刻气呼呼的道:“打就打。难道你真以为炎雀就是天下第一?就帕你败了之后,说什么我们兄弟用车轮战对付你胜之不武地话。”

小红道:“你放心。你们什么时候听说过炎雀一族还啃说话不算数的?

放心,一切依足魔兽规矩,我们是同级之间地挑战,只到对方无对手应战,就算是胜利!”

听了小红的话后,金二、金三已经是直嚷嚷的叫好,而金大却是谨慎的又看了看四周,确定小红是孤身一只,暗中并没有隐藏着另一只雄性炎雀,有点头道:“好,我们就按魔兽的规矩单挑,输的一方自动让出所有地盘!”

小红道:“就这么说定了,我们双方各有数万部下,它们现在都可以算做是见证,如果谁输了不认帐,以后也没脸面统率魔兽大军了。”

金大道:“你放心,我们魔兽就是讲究实力为王,谁要是打输了,自然也就没有脸面还呆在这里。”

陨星峡谷中的魔兽之所以有单挑的规矩,也是因为环境所限而在多年前形成的。这陨星峡谷虽然占地广阔,但终究是生存空间有限,能够有百万魔兽生存其间已经算是到了极限。

如果魔兽之间每有争斗,就全是一拥而上的大打出手,恐怕要不了几次,绝大多数的魔兽种类就要亡族灭种了。特别是那些战并力比较强的魔兽,本身数量就比较少,不像那些低阶魔兽还能靠庞大的族群来进行繁衍,如果打一仗就死一批,那么要不了多久,各圣级魔兽麾下的势力,都会大幅度的减员。

所以,为了保证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牺牲,魔兽之间的争斗基本都会采取单挑的形式来进行。同阶的魔兽之间打上几场,胜的一方自然就收获胜利果实,而败的一方也不用担心会伤筋动骨。

大力暴猿三兄弟想用车轮战与小红斗,自然是想占便宜,但他们又怎么会料到我们这一方足足有四名圣级呢?

第十章战魔兽!

敌我双方既然已经约定由圣级出手,那么所谓的超阶、高级魔兽也就用不着献丑了。于是臣服于炎雀和大力暴猿的魔兽自动分成两列,隔着那块低地遥遥相对,相互之间更是怒目相视。眼前的这种局面,颇有些像双方各有拥泵,然后分成主客场,准备为自己支持的对象加油。

事实上,这一片低地还真是大力暴猿的主场。早在远古以前这里曾是一片大湖,后来因为地理变化日渐干涸。干涸之后的湖底,留下了无数巨大的鹅卵石,随便挑一颗都有千斤之重。大力暴猿的拿手好戏之一,正是捡起巨石进行投掷,因此在这随时能抬超大石头的地方作战,最便于他们发挥实力。

不然的话,大力暴猿也不会将这一片地区,做为他们的老巢了。

至于小红故意在这里挑战大力暴猿,则是出于炎雀的傲气了,因为她认为只有在最适合敌人作战的地方将敌人打倒,这样的胜利才更有成就感。

既然已经决定和大力暴猿用武力来解决问题,我们也没什么好和对方客气的了,当下小红振翅一飞,来到双方对持的场中央,高声叫道:“你们谁敢来与我一战?”

小红信心暴棚,而金大也不甘示弱,同样越众而出道:“炎雀,我们三兄弟中,任你先桃一个做为首战对手,免得你到时候说我们车轮战胜之不武。”

“车轮战?”小红傲然一笑,道:“用不着这么麻烦,你们三兄弟一起上吧!”

听到小红这么狂的挑衅,金二、金三已经气的哇哇大叫,而金大也脸色铁青的道:“你们炎雀就算再傲气。想同时挑战我们兄弟三个,也不免太狂妄了吧?”

小红不屑的道:“我就说你们大力暴猿没脑袋,谁说我要以一敌三了?我们双方三对三,公平决斗!”

随着小红地话音一落,一直蹲在小丫肩头扮乖巧状的道格拉斯,腾身一跃来到空中,由白毛圆球形态变身为了威风凛凛的冰霜巨龙,仰天一声长啸后,一震翅就飞到了小红的身边,顾盼之间一股强者气势尽显无疑。

与此同时。我头顶泥丸宫一开,一道剑气冲天而起,然后我飞身踏于剑上。御剑一飞也来到了小红和道格拉斯的身边。

早在小红向我们介绍大力暴猿的情况时,我们就已经定好了策略,由我们三个同时出手,争取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搞定大力暴猿。毕竟在帮小红夺回地盘后,我们还要花时间重整魔兽大军,而人族随时都有可能发超越攻,留给我们的时间很可能不多了。

大力暴猿三兄弟虽然都是圣级魔兽,但我们的实力显然吏胜一筹。小红身为炎雀。本身就是圣级魔兽中的王者,在这陨星峡谷内更是可以发挥百分百地战力,一对一对付任何一头大力暴猿应该都没问题。

至于道格拉斯,他本身已经算是传说中的史诗英雄,五百年前就随着安哥拉纵横天下,大小帕不有数百战。其战斗经验是何等的丰富?还怕对付不了困守在陨星峡谷中地大力暴猿?

而我就更不用说了,晋升圣级之后又有了数次突破。现在能够发挥出来的实力,隐隐然已经到了圣级顶峰,普天之下除了麦克雷瑟之外,恐怕再无对手。大力暴猿是因为力量强大而入圣级,对于我这圣级武看来说。正是最容易对付的一类强者,我唁把握能够最快的结束战斗。

不管从那个角度来考虑。有我、道格拉斯、小红出马,对付暴猿三兄弟应该是稳操胜券。真要是有个什么万一,还有小丫坐镇,可以确保万无一失。

说到底,大力暴猿之所以现在尽丧先机,还是在于他们错估了我们这一方的实力,以为我们这边仅有小红这一个圣级。就算金大顾虑有伏兵,也尽想着雄性炎雀的事,他又怎么会料到貌似白毛圆球状的道格拉斯,居然会变身成为龙族呢?

至于我,就更是出乎大力暴猿的意料了,毕竟我修行地道法和这个异世威行的元素力量与斗气都不相同,不经过交手,大力暴猿怎么也不可能摸清我的虚实,顶多只能从我可以飞行这一点判断出我有着圣级身手。

突然的变故,果然让金大傻了眼,只听他呆呆的道:“龙族?兽族?……”显然是有些没弄明白,怎么我们这些外来种族会参于到魔兽的斗争中来。

良久之后,金大才咬着牙道:“炎雀,我们陨星峡谷中地争斗,你居然想借用外族的力量帮忙,难道你不怕被所有地魔兽嘲笑?”

小红毫不退缩,以一脸叹息的神情道:“说你无知还真是无知,我和小丫妈妈签定了心灵契约,那么他们都可以算是我的亲人,请他们出手对付你们这些枪地盘的浑蛋,还用得着讲客气吗?”

金大铁青着脸,转头看了看自己的两个兄弟,凑在一起低声商量了几句,然后有一起走了出来,与我们面对面而立。

只听金大朗声道:“反正是对战,一对一和三对三也没什么区别,我们就好好地混战一场,那一方全被揍趴下了,就算是输!”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当着数万魔兽的面,大力暴猿已经没办法打退堂鼓了,他们唯有出列尽全力一战。只不过,从这三兄弟各自选定了对手来看,这大力暴猿还不算是傻地没有半点头脑。

金二站在了小红的面前,金三则是对上道格拉斯,而金大则将目标牢牢的锁定在了我身上。

按照金大所说的三对三混战规则,那一方全倒下才算输,那么肯是定对总体战力强的一方有利。试想一下,只要其中有一对能够先分出胜负,那么混战的局面就会变成三对二,自然是先胜出者大占赢面。

大力暴猿三兄弟中最强的毫无疑问应该是金大,而他桃上了我的原因,肯定以为我呆我们这一方中最弱的一环。金二、金三对上道格拉斯和小红,一尽快的战胜我,就可以帮着他的两个兄弟,以多打少取得最后的胜利。

能够嗜这样的头脑,金大已经算是够精明的了,唯一可惜的是,他还是犯了与刚才同样的错误,就是错估了我们双方的实力。很快,我就会让金大明白,误踢到铁扳是个什么滋味。

小红和道格拉斯从性格上来说,都属于好战份子,而金二、金三更是暴力份子中的翘楚,双方眼对眼的互相一瞪后,那里还捺耐的住,立刻同时吼了一声,冲上前去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四大圣级就在身边交手,我却是神色不变的静静看着金大,仿佛在我身边暴出的一团团强大气暴,不过是拂面的微风一般。

金大这时有些拿捏不准我的实力了,一时之间不敢抢先出手,而是开口问我道:“你是兽族的战士吧?什么时候兽族除了祭祀之外,拥有了能够飞行的强者?”

我淡淡一笑道:“所谓的圣级标准,不就是指能够依靠自己的实力飞行吗?既然这样,我能够飞行又有什么奇怪的?”

金大神色一凝,道:“看来外界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发展,各路强者应该是层出不穷了,我大力暴猿一族在这陨星峡谷中生活了近万年,就当是今天有机会领教一下外界强者的厉害了。”

我点点头道:“既然想打,那么我就奉陪!”

话音一落,我猛然将真气提升到极限,随着暴涨而起的剑光,人剑合一的向着金大直击而去。

金大没料到我说打就打。仓促之间有些吓了一路,但他的圣级身手并没有半点虚假,还是能够及时的从身边捞起一块千余斤重地巨石,向着我扔了过来。

我心中自有打算,看着这扔过来的巨石,不避不闪的就这么直接迎了上去。

在我御剑的全力一击之下,别说是块巨石,就算是块铁锭,也会被我一剑劈个对半。所以,当我的剑气与巨石相交之时。只有一声“轰”的巨响,那块巨石四分五裂,被击成了无数碎块。自空中纷纷落下。

大力暴猿的力道果然强横,这巨石重有千斤,但附在巨石之上的力量却更是胜过千斤,虽然我一剑之威足以将巨石击碎,但在这么大的冲击力之下,我在空中的身形难免有所一滞。

就在我略微停顿地这么一个刹那,金大又从地下捡起了一块巨石,向着我掷了过来。大力暴猿投掷巨石的出手速度如此之快。不愧是他们看家的本领,如果是换做一般地对手,光应付这不断掷来的巨石都腾不出手,那还有机会与大力暴猿近战?

迎着金大掷过来的第二块巨石,我御剑硬冲了上去,大有于之硬拼个高下的气势。只不过。这一次我出奇招了!

眼见着巨石要和我相交,猛然之间我施展出了一个缩地成寸。身形在空中一闪一灭之间,已经避过了这块急速飞来的巨石。然后我又是一个缩地成寸,突然瞬移到了金大的方侧肋下。

在我的掌心之中,早已凝结好了一道五雷轰顶的道法,当下毫不客气地向着金大的右肋狠狠的击了下去。

这一次我用缩地成寸攻了金大一个出其不意。早就有了一击必中的把握。要知道当初以塞勒的实力,在麦克雷瑟突然施展出这一招时。也不免着了道,这金大总不至于比赛勒还强吧?

出乎意料的是,在这电光火石地一刹那,金大那近五米的庞大身躯居然硬生生地向旁边横移了半米,我的一记五雷轰顶立刻有大半落空,只有两道尾雷轰在了金大的身上。

大力暴猿有天生的斗气护体,只见金大身上白光一闪,两道紫雷砸在这层白光上,噼噼啪啪发出一连串刺耳的响声。最终,两道紫雷没能破开这白色地护体斗气,居然让金大毫法无伤的躲过了我这一击。

自以为一击必中地招式,却没有收到预期中的效果,我不由的惊讶万分,难道这金大的身手敏捷到了这种地步?

但我抬眼向金大望去时,却发现他脸上的神色,居然比我吏惊讶百倍,然后我听见金大讶声道:“你居然也会这么神奇的招数?”

我一愣,“也”是什么意思,难道金大在与我交手之前,就曾见识过缩地成寸?

当今世上,除我之外,也就只有麦克雷瑟会施展缩地成寸了,难道他在我之前,已经和大力暴猿交过手了?

大力暴猿不可能离开陨星峡谷,麦克雷瑟要想与之有所交集,除非是他亲自到陨星峡谷中来过一趟!

麦克雷瑟到陨星峡谷中来干什么?而且还和大力暴猿交过手,他这次打的什么主意?

以麦克雷瑟的为人,他不会做无目的事,难道他的目的也是为了收服魔兽大军?

大力暴猿的实力再强悍,也斗不过麦克雷瑟,就算暴猿三兄弟用车轮战轮番与麦克雷瑟动手,也不会是这位“星空下第一勇士”的对手。

如果麦克雷瑟真将大力暴猿给收服了,那么他能获得什么好处?

我唯一能够想出来的,就是人族如果在亚龙湾登陆,而麦克雷瑟又将大力暴猿给收服了,那么人族大军就能够毫无阻碍的穿过陨星峡谷,直达十万大山的腹地。

这么说来,人族所选择的海上登陆地点,有极大的可能就是定在亚龙湾了。要不然的话,麦克雷瑟千里迢迢到这陨星峡谷中来干什么?难道是为了和大力暴猿以武会友啊?

如果人族真要在亚龙湾登陆,那么我就必须要收编魔兽大军,不然的话,如何才能给人族一个好看呢?

第11--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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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重整魔兽大军!

如果大力暴猿真的和麦克雷瑟有什么关系,那我就用不着再讲什么客气了,当务之急应该是尽全力将其拿下!

乘着金大还在发愣的机会,我手中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从空中夹杂着一股庞大剑气,向着金大的天灵盖直劈而下。

大力暴猿的身高近五米,光一个脑袋就差不多有半米大,“阿基隆斯之剑”对普通人来说已经算是难得一见的巨剑,但在金大的眼中看来,应该和玩具也差不了多少。

不过,已经被我炼成本命剑丸的“阿基隆斯之剑”,剑身上已经附着了我强大的真气,真要是被这一剑斩中,就算金大有天生的斗气护体,恐怕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御剑而击的速度虽然快,但金大的反应也不慢,随着凛冽剑气的袭来,他猛的手掌一翻,双掌向上一个夹击,准备将“阿基隆斯之剑”的剑锋给夹在掌中。

与此同时,我却是一个缩地成寸,直接瞬移到了金大的胸前,双掌拼尽全力的击向了他的胸口。

我的个头和金大比起来,顶多只能算个洋娃娃,就算两掌结结实实的击在他的胸口,顶多也就像是格痒痒一般,破不开他的护体斗气。但我掌中所蕴合的真气,却是真正催心夺命的杀抬。

金大的护体斗气能够挡住我双掌击过去的力道,但我掌中所含的真气,却在与护体斗气的接触中,顺着他的斗气侵入到了金大身体内的经脉之中。

护体斗气能够抵挡一般地元素或是物理攻击,但我的真气却与这个异世界的力量有所不同。真气本身就是积蓄在我体内的能量。一旦将之释放出来,可以顺昔任何介质将真气的力量传导出去。金大的护体斗气虽强,却只能起到暂缓我真气入侵他体内的作用,还无法将真气给抵消掉。

一但真气侵入到金大的体内,立刻就会在他的经脉内四处横冲直撞。就算大力暴猿一身的铜肤铁骨,但他体内地经脉毕竟还是血肉铸成,如何挡的住我如此强大真气的冲击?

可以说,在我地双掌一击之下,金大的表面肌肤看上去没有任何损伤,但他体内的经脉却已经伤在我的一掌之下。

金大毕竟是圣级魔兽。实力极为强横,很快就察觉了我这双肉掌虽然看上去普普通通,但击在他身上却给他带来了想像之外的伤害。情急之下金大猛的住地上一蹬。身形凌空向后一个倒翻,身形落地时已经是十余米之外。

这大力暴猿个头虽然大,但名字中有一个猿字,这身形的灵活自然不在话下。而且大力暴猿天生神力,如果他用劲向外全力一挣,就算真气的攻击啃粘着性,也被他一下子用蛮力甩开。

金大不是傻瓜,相信在这一番交手之后。他立刻就会明白我地御剑术虽然厉害,但真正能对他构成威胁的却是双掌上的那道古怪力量。

我一击之后占了上风,肯定不想错失这个先手,立刻右手一挥剑诀,“阿基隆斯之剑”带着尖锐破空声,向着金大追击而去。同时。我左手一翻,一道“五雷轰顶”就向着金大的身后落了下去。这道“五雷轰顶”的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封住金大地退路。

我身形向前一跃,将于金大的距离拉近到十米,然后又是一个缩地成寸,欺近到金大地身边,一掌向他击了过去。

金大显然没有想到我的攻击速度会这么快。急促之下就地一个翻滚,闪过了我这次的前后夹击。不过。以金大那么大的个头,做出这种懒驴打滚般的防守动作,从外形上来看,还真是相当滑稽。

接下来地几番交手,我和金大一个追一个躲,虽然我大占上风,却没办法真正攻击到他。毕竟金大有着圣级身手,就算我能将之击败,但要想将其一举成捻,却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不由地皱起了眉,如果像这样总是无法正面交手,那么这场较量我要施到什么时候?在追击金大的同时,我眼角的余光也扫了一下小红和道格拉斯的战况。

他们两个和金二、金三倒是斗着欢,全都是堂堂正正的正面相抗,只不过看他们打得不亦乐呼的样子,要想分出胜负恐怕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

金二、金三的打法和金大不一样,这哥俩一看都是逞勇斗恨的角色,全都是抡起两条长臂,握紧磨盘大的拳头,如风车摆动般的向着小红和道格拉斯攻击。

道格拉斯还好说,身为龙族,肉体的强悍也算是他的天然本钱,大可以和金三硬碰硬的对掐,反正他们两个打起来,绝对是战团中最好看的一对。

至于小红和金二,则又是另一番光景,如果仅凭肉搏能力,小红还没办法和金二硬抗,只好采取游击的策略,尽量避开金二的拳风,然后再抽空子给他如果战局就这么僵持下去,短时间内只怕不论是那一方都无法获胜,看来现在是要用一下非常规的手段了。

我们和大力暴猿交手的地方,就在那干涸的湖底,这一片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虽然容得下我们各自为战,但在进退驱避之间,总有擦身而过的时候。眼见着这一次我还差一点就能打中金大,却又被他一个闪身给躲开。

按常理来说,这时候我应该施展缩地成寸,拉短与金大之间的距离,以防他逃脱。但是,我缩地成寸是施展出来了,但接近的对象却不是金大,而是正在和道格拉斯拳来脚去,打的不亦乐乎的金三。

我拿捏的方位非常好,一个瞬移之后正好出现在金三的背后。此时金三正全力和道格拉斯掐架,那里会想到我从他背后发起偷袭?几乎是没废半点功夫,我的双掌就结结实实的轰在了金三的背上!

借此机会,我的真气如同大河奔腾入海般,以一浪高过一浪的气势,向着金三体内发起了冲击。

惊怒之下金三很想回过身来给我一拳,但战斗经验比我更丰富的道格拉斯怎么会错过这种机会?早就一个飞扑上前,双爪牢牢抓住金三的肩头,同时奋起双翅向金三的脑袋上砸了下去。

金三的肉体再强悍,也架不住我们两大圣级这样的联手一击,身体摇晃了一下,如同推金山例函柱般的倒了下去。道格拉斯还不放心,又挥翅住金三的脑袋上砸了几下,将其彻底的打晕了过去,才算是停了手。

金大本来还在奇怪我怎么没继续追击他,没料到眨眼之间我却利用偷袭将他的一个兄弟打倒在地,立刻顾不上再躲着我,咬牙切齿的转头向我冲了过来。

单挑我都可以稳胜金大,吏何况现在身边还多了一个道格拉斯助阵?金大不再躲避而是回身与我一战,正中我的下怀,立刻和道格拉斯一前一后将金大夹击在中间。

金大气急败坏的向我道:“亏你们兽族自称忠厚诚实,居然用这么卑鄙的手段偷袭我弟弟。在这里有这么多魔兽看着,你就不怕被大家嘲笑胜之不武?”

我淡淡一笑道:“我们约定的就是三对三混战,又没有规定谁必须和谁硬拼。你既然不愿意和我面对面的打,那么我也就只好顺便向你弟弟出手了。

不然的话,都像你这样光顾着躲,恐怕一辈子都分不出胜负。既然你不敢堂堂正正一战,那么我也就只好用些非常手段了。”

论动武,金大不如我,论口才和编些大道理,他就更是拍马都及不我,此时只能气呼呼的张大着嘴巴。盯着我一句话不说,不过,他那双眼睛里的恨意,如果能化成实质的话,只怕早就将我戳了十七八个对穿。

看着金大那么一副愤愤不平的模样,我继续挑明了道:“现在你地一个兄弟被我们打趴下了,局势已经很明显,你是自动认输还是要继续打下去?说实话,三打三你们已经没有胜算,现在变成三打二就更不会有机会了。等会不管你是打是逃。都由我独自陪着你,但你剩下的那个兄弟,怎么都不可能是失雀和龙族这两大圣级联手之敌吧?我看你也算是个嗜头脑的大力暴猿了。

难道还不明白你们战败的结局已经不可避免?再打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金大握紧了拳头,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良久之后才仰头郁闷无比的长啸了一声,向着我点点头道:“好,我认输!但是你们要答应我,不能伤害我的兄弟。”

我点头道:“既然你们已经认输,我们自然也不会赶尽杀绝。但是你们必须扶约定,让出所有的地盘。至于你们麾下的魔兽,也就交给炎雀吧。”

金大神情沮丧,道:“输都输了,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们怎么说就怎么办。”

说着,金大又是仰天一声狂叫。一直和小红缠斗的金二听到这声吼叫后一愣,最终还是收回拳头。一连几个健步蹿到金大地身边。本来金二还想开口问一下怎么回事,但看到倒在地上的金三,他也就闭了嘴。

看来,这大力暴猿三兄弟之间的感情非常好,其中之一有难。另两个绝不会袖手旁观。

这时小红飞到半空中,一根身上地火羽。无数亮丽的火星从她的身上散落,飘油在空中显得异常夺目。然后小红昂首发出一声响亮的鸣叫,这应该算是胜利者的一种宣言。

属于小红魔下的魔兽全都随着小红的这一声鸣叫,大声的吼叫起来,将胜利者地架子摆的十足。

至于原来归属于大力暴猿的那些魔兽,数量虽多此时却全都搭落下脑袋,显然是士气低落到了谷底。

小红就像是巡视自己臣民的君王,饶场飞了一周,在沿路洒下了无数火星后,才飞回到小丫身边落下。

此时,不论原先是属于那个势力的魔兽,全都一齐暴发出了一声怒吼,然后密密麻麻的跪倒了一地,所跪拜地方向,正是小红所站的位置。

看来,这是魔兽之间表示服从地一种仪式,此刻在场的所有魔兽,全都已经承认炎雀为王!

聚集在这里的魔兽,总数已经足有五万多,这样的一股势力,绝不会下于炎雀的全盛期。由此看来,我们此番前来重振魔兽大军地目的已经达到。

看到自己地势力突然一下子拱手让出,金大的心情肯定不会太好,但些时金三还倒在地上,他只好走上前向我道:“现在我们兄弟已经将自己的势力让出,好么你也应该放过老三了吧?”

金大没有找小红开口,却是直接来找的我,显然他已经看出,我才是我们这一群中,真正说得上话的带头者。

我向金大点点头,道:“你放心,既然你们遵守承诺,那么我们也不会难为你。”

说着,我和道格拉斯退开十余米,任由金大和金二走到金三的身边。金三脑袋受到道格拉斯的重击,一时半会儿之间还醒不过来,只好由金二将其背了起来。

金大恨恨的看了我一眼,道:“今天我们兄弟败了,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在这陨星峡谷中依然还会有我们的一片天地。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来挑战,到时候再看看会是谁让出地盘吧。”

我点点头道:“这陨星峡谷中还算广阔,本来就有你们各自的生活空间,如果不是你们强行想抢夺本来属于炎雀的地盘,我们也不会与你们为敌。日后这陨星峡谷中的地盘,大家就各凭实力去争取好了。不过,在你们离开之前,不知道我能不能问你们几句话?”

金大神情一凝,带着几分警惕的神色看向了我。

第十二章云生虎!

估计在金大的心目中,我一定是卑鄙无耻、狡猾奸诈的代名词,如果不是我用非常规的手段将金三给打晕,这场比试也不会这么快就结束了。现在听到我出言相留,金大立刻提高了自己的警觉性,生怕我会找借口,不遵守放过他们兄弟的承诺。

我向金大微微一笑,道:“你用不着紧张,我真的只是想问你们几个很简单的问题,愿不愿意回答随你们愿意。”

金大沉吟了一下,才道:“你想问就问,但我不保证一定会回答。”

我点点头,直接问道:“是不是在和我交手前,已经有一名人族圣级高手,曾和你打斗过,并施展过我用的那种瞬移功夫?”

金大一愣,疑惑的道:“人族?不是猴族吗?”

听到金大的话,我这才明白过来,陨星峡谷中的魔兽世界与外界隔绝已经近万年,大力暴猿他们又如何知道千年前猴族背叛兽族,从而改变了整个大陆的格局,并自称人族的事呢?

这些问题我用不着向金大解释,便顺着他的话道:“嗯,就算是猴族高手吧,他是不是和你们交过手?按我的估计,就算车轮战,恐怕你们也打不过他吧?”

显然我的话说中了金大的痛处,他神色一暗道:“那名猴族高手实力确实强大,我们不是对手。嘿,他可说是我前所未见的强大对手,就算是你们也比不上他。不过,他到是确实和你一样,能够施展那种瞬移的神奇功夫。”

我的猜测已经由金大的话得到了证实,麦克雷瑟果然来过这陨星峡谷。

当下我点点头,道:“那家伙确实很强,他在外界有着‘星空下第一勇者’地称号,不少极道强者都曾是他的手下败将,输给他也没什么可惜的。不过,他打赢了你们,应该不会就这么算了,总会提出些要求吧?”

“这……”金大犹豫了一下,没有开口。

我笑笑道:“你不用说我也知道,他打赢你们后。肯定会提出如果他要带领大队人马从陨星峡谷通过,你们要提供方便吧?”

“你怎么知道?”金大一下子惊呼出口。

我笑笑不答,只是反问道:“那个猴族高手。是什么时候来找的你们?”

“大概是大半年前吧。”金大答道。

我心头默默盘算了一下,那段时间应该是我得塞勒相助,刚从帕维尔圣山逃出来的时候。两相映照来看,麦克雷瑟应该就是从那个时候有了一个对付我们兽族的全盘计划。

估计麦克雷瑟从什么特别的途径,知道了关于“水世界”的秘密,与是他挑动精灵族的内乱,从而埋下了伦蒂亚这个对于精灵族来说最危险的棋子。

与此同时,他远赴陨星峡谷打败大力暴猿。为人族军队登陆铺平了后路。只要“水世界”到手,对于麦克雷瑟来说,偷袭十万大山还不是易如反掌地事。

现在我已经牙以肯定,麦克雷瑟所带领的人族大军,一定会在亚龙湾登陆,但他不会料到现在我们重整了魔兽大军。那么也是时候给麦克雷瑟一个“惊喜”了!

麦克雷瑟现在肯定认为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而我就要在他最得意地时候。给他一个最出乎意料的打击。

人族想从亚龙湾登陆?那我就让你们看看,一旦魔兽大军发起威来,可不是好惹的!

我在心头将一切盘算清楚后,便向金大道:“大半年前?恐怕你们也是那个时候才开始动心思抢夺炎雀的地盘吧?是那个猴族高手向你们提的建议?”

金大一愣,惊讶的问我道:“你怎么知道?”

我淡淡一笑。道:“那个猴族高手叫麦克雷瑟,实力确实是很强。但性格就不仅仅是卑鄙能够形容的了。你以为他挑动你们抢夺炎雀的地盘是什么好事?陨星峡谷中地魔兽世界本来相安无事,被你们这么一闹,立刻天下大乱。而他的大军只要穿过陨星峡谷,夺取了十万大山之后,还会放过你们这些魔兽吗?只要陨星峡谷被魔兽盘踞一天,就相当于十万大山连接海路的通道不顺畅,只要他能够腾出手来,立刻就会将所有的魔兽都给收给了,让陨星峡谷成为畅通无阻的要道!”

听了我的一番分析后,金大有些疑惑地看着我,显然是不太明白。我暗暗叹了口气,这金大已经算得上是精明了,但呆在陨星峡谷中与外界少有接触,他那里又能明白,外面的世界已经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呢?

最终我只能劝劝金大道:“不管你听不听得进去,反正我劝你一句,那个叫麦克雷瑟地家伙不可相信,他随时都会害了你们。”

金大呆立在哪里想了半天,最后才神色复杂的望了我一眼,道:“你放心,对于你们这些外来的种族,我谁也不会相信。不论是你还走那个叫做麦克雷瑟的家伙,都算是我们的敌人!输给了你们,承诺我们会完成。但下次相见,就让我们再凭实力说话吧!”

说到这里,金大转身和金二一起扶起金三,蹦蹦跳跳地向远处掠去。大力暴猿体形虽大,但行动却疾掠如风,眨眼之间就在远处消失不见。

接下来,就涉及到收编魔兽大军的一些琐事了,小红在狮马兽地陪同下,如同帝王般的开始检阅她的军队,而我则和小丫仔细分析了一下我的猜想。

由于已经确定麦克雷瑟会选择亚龙湾为登陆点,我们除了将魔兽大军向那个方向调集外,还要通知守在谷口的狼骑马上进入谷内支援。至于预备役,由于战力不强不用调动,还是让他们沿海防线巡逻,以防万一。

对于我的提议,小丫当然是完全赞同,于是立刻有两名鹰族空军,受命向驻守谷口的狼骑传达入谷的命令。

收编魔兽进行的很顺利,差不多半天之后,所有的魔兽大军就已清点完毕,总数量达到了五万三千多头。这些魔兽被分成了十余个小集团,分别由一些实力强横的超阶魔兽率领,然后下面再按种类分成各个小分队,则是由一些高级魔兽带队。

在这陨星峡谷中发展了近万年,魔兽之间也自成了一套体系,这种分级领导的模式,还真的和大军没什么区别。这样一来,只要小红一声令下,就能如脑使臂、如臂使手,让所有的魔兽投入战斗。

我们现在没必要留在这大力暴猿的老巢,于是由小红带队,一起向着亚龙湾进发。

现在小红虽然还没有完全收回以前的领地,但收编了大力暴猿的势力后,所统辖的地区并不比以前少,甚至还有过之,魔兽大军完全可以浩浩荡荡的直按开向亚龙湾。

一路行来没碰上什么意外,但到了第二天,就有麻烦找上了门。

一只雷霆火翅鸟哭哭涕涕的找上了小红,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就像是受到欺负后向小红诉苦。

雷霆火翅鸟是超阶魔兽,一双火红的羽翅与炎雀有几分相似,一向以炎雀的亲卫军自居,实力在所有的超阶魔兽中,也算是位于前列。如果说这只雷寞火翅鸟真是被谁欺负了,那么对手很可能就是圣级强者。

好不容易小红将这只雷霆火翅鸟的情绪安抚了下去,有过来向我们说明了这件事的起因。

原来,在小红重回峡谷收编魔兽大军后,这支雷霆火翅鸟急于立功,直接去到了云生虎的地盘,向几名暂时被云生虎收编的同胞劝降。

雷霆火翅鸟一直对炎雀忠心耿耿,如果不是被大力暴猿欺负的太狠。那几只雷霆火翅鸟也不会投到云生虎的麾下。在听到炎雀回归之后,这些雷霆火翅鸟个个兴高采烈,准备跟着前来劝降地雷霆火翅鸟投奔小红。

但他们的行踪被云生虎拾发觉了,天生傲气的云生虎那里能够允许自己的手下公然投靠到别的势力?哪怕是投奔旧主也不行!

于是,几头准备投诚的雷霆火迪鸟全被软禁,而这只劝降的雷霆火翅鸟,也在暴揍一顿后,才被云生虎放回来传话,说是云生虎马上要带着他的魔兽大军,前来和小红一决高下。

据小红的介绍。陨星峡谷中的云生虎,刚好是雌雄一对,算得上是夫妻。而云生虎和炎雀不一样。不论雌雄都异常好斗,只要能有对手打上一架,就不知道有多高兴。而且,云生虎心高气傲,自尊心丝毫不弱于炎雀。

估计小红这次高调回归,肯定惊动了云生虎,于是他们才会故意找雷霆火翅鸟地麻烦,好借机过来与小红别别苗头。

以我们的实力。当然不会惧怕云生虎,就算他们上门挑战也能轻松应付。不过,如果能够借机将云生虎的魔兽大军也收编过来,那我们地实力岂不是倍增?对付麦克雷瑟和人族大军也会更有把握吧?

想到这里,我到是希望云生虎主动前来找麻烦。

大约数个小时之后,魔兽大军的前队一阵骚动。突然停步不前。与此同时,一声似虎啸但又更洪亮的吼声。从前方传了过来。这吼声,如同晴空里的霹雾,还夹杂着一股大风,显示出了十非凡的气势。毫无疑问,这是云生虎向我们发起了挑衅。

小红不甘示弱的回复了一声请鸣。然后我们急急忙忙的向前阵赶去,准备会会这风系的圣级魔兽。

没过多长时间。我们已经赶到了前阵,这里到还算得上是一片开阔地,算是陨星峡谷中难得一见地平整地带。云生虎选择这样的一个地方找我们的麻烦,显然是想让双方公平一战。

与我方魔兽大军相对持的,同样是一支魔兽大军,数量差不多也有数万之多。

此时在两军阵前,有两头形如飞虎,肋生双翅,身上皮纹一圈白一圈黑的魔兽,正在熏躁不安的走来走去。

毫无疑问,这两头魔兽应该就是云生虎了。看他们地个头,身长足有两米有余,如果将双翅展开,应该更显威风。虽然云生虎的体型还无法和龙族或是大力暴猿相比,但仅仅只是从他们身上涌出来地强烈元素波动,已经将他们的圣级实力彰显无疑。

看到小红和我们走近,那两头云生虎立刻面露喜色的迎了上来,看那样子那像是找麻烦,反倒像是多年老友重逢一般。

当然,现在双方还是处于敌对程度,云生虎也不会真的走上前来与我们勾肩搭背,而是离着我们十余米停了下来。

“炎雀,想不到你破卵重生之后,居然有近一年的时间不露面。害得我这段时间找谁相互切磋?前段时间和那些暴力猩猩打了好几架,但和那些只会耍蛮力地家伙对战一点都不好玩,我就准备等着你回来和你好好打上一架呢!”两头云生虎中的一只,大大方方地直接向小红开口。看他的样子,应该算是雄云生虎了。

这时另一头雌云生虎也开了口:“有几只雷霆火翅鸟没经过准许就想离开我们的麾下,那我们也就只好出手教训一下他们了。如果你想将这些雷霆火翅鸟给收编回去,打赢我们再说。”

小红事先已经得到过我的指点,故做傲气毫不退让的道:“区区几只雷霆火翅鸟算得了什么,这么小的赌注会不会太小家子气?干脆我们之间玩大一点,好好比斗一下,如果谁输了,谁就将自己的地盘和魔兽大军拱手让出,还要听命于对方一个月如何?”

两只云生虎听到后一愣,半晌之后才由雄云生虎道:“炎雀,看来你这次回来,图谋不算小啊。难道你真的想做所有魔兽的帝王?”

第十三章绝技立威!

而对云生虎的质问,小红傲气十足的道:“我们炎雀本来就是这陨星峡谷中的帝王,这还用得着争吗?”

没料到小红居然会用如此据傲的语气回答,雄性云生虎气得仰天一阵虎吼,怒道:“想不到你们炎雀重生之后,居然会变得如此傲慢无礼,不要以为你打败了那些只懂蛮力的大猩猩,就可以无视我们云生虎的存在!”

小红撇撇嘴,不屑的道:“如果你们云生虎真有了不得的本事,还用得着怕和我打这个赌?强者为尊,这是我们魔兽世界的不二法则!你们云生虎不是一向自相喜欢向强者挑战吗?总不至于我提供了这样的一个机会,你们反而畏战不前吧?”

这一次雌雄两只云生虎同声道:“好,打就打!”

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小红轻描淡写的冷讽几句,就挑拨的云生虎大有不打一架势不罢休的架势。而双方议定的比式方法也很简单,二对二的对战,谁实力强自然能够笑到最后。

实际上,炎雀虽然天生傲气,但没有我的指点,小红恐怕也不会用如此犀利的语言激怒云生虎。而我这么做的目的也很简单,只要我们能够打败云生虎,也就可以轻易的完成此行的目标——整合陨星峡谷中的所有魔兽大军!

云生虎不愧是好寺的圣级魔兽,一谈好赌约后,就迫不及待的想大干一场,雄性云生虎更是跃跃欲试的向小红道:“既然说好二对二,为什么不马上开始?你们这一方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是不是你身后的这个龙族大家伙?我记得几百年前和这龙族较量过。他的实力非常强悍,是一个好对手。”

小红摇摇头道:“谁说我们这一方一定是由我来出战?实际上这次我重回陨星峡谷,是因为我地小丫妈妈想整合魔兽大军。为了让你们输个心服口服,就由小丫妈妈和铁熊爸爸和你们打好了。”

小红是圣级魔兽中的佼佼者,道格拉斯是龙族的传奇英雄,他们的实力全都不可小瞧,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是跺跺脚就可以大地乱晃的绝世强者。云生虎虽然是很厉害的圣级魔兽,但真要打起来,应该还是小红和道格拉斯吏胜一筹。

但是,我们这一行中。真正要论实力最强的两个,却毫无疑问是我和小丫。我的实力不用多谈,已经是等同于圣级顶峰的超强身手了。至于小丫。

她天生的优势早就注定她地个人战力出类拔萃。

四系全修的天赋!十倍增幅法力的神佑祭祀!几乎能够施展出这个世界已知地所有复合型法术!……

仅仅只是看看小丫所能展现出来的能力,已经足以吓的掉落一地的眼珠由我和小丫双战云生虎,肯定能够很轻松的就将之拿下,更何况我这样的战士配合小丫这样出色的祭祀,本来就是最棒的战斗组合,肯定能够发挥出双方地最佳实力。

当小红说明由我和小丫出战后,我牵着小丫的手,一起微笑着走到了场中。和云生虎遥遥相对。

我在不运转真气的情况下,身上的强者气势并不是很明显,但小丫则有所不同,从她身上泛出的那强大元素波动,论谁都不敢忽视。

云生虎喜欢打架,但并不能因此就说他们是空弃蛮力不会动脑子的低智商魔兽。只听雄性云生虎道:“既然要打一架,那么不如我们一起飞在空中打好了。这样观战地众多魔兽刚好能看个清楚,我们之间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我心中好笑,这云生虎还算是懂得给自己创造有利机会,做为肋生双翅的魔兽,飞行本身就是云生虎地强项。而且云生虎在空中飞行的速度与技巧。

均是十分的了得,可以说在空中的灵活程度上。远远胜过龙族。

云生虎当然知道我和小丫是熊族,就算我们有着圣级实力能够飞行,但不论从那个方面来看,在空中作战的本领不可能强过云生虎吧?

我和小丫在出战前,已经有了对付云生虎地策略,并不怎么在乎是空中战还是地面战。这次比斗为了能让云生虎心服口服,就算在局部地方顺着他们也没关系,只要能够凭借我们的实力一战立威,自然就可以收服魔兽大军。

于是,我和小丫手牵着手,缓缓浮到了空中。

两头云生虎双翅一振,同样飞到空中,与我和小丫相对而立,雄性云生虎开口道:“能够和兽族地强者较量一番,我觉得很是高兴。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帮炎雀作战?这爸爸妈妈的称呼又是什么回事?”

我淡淡一笑道:“等我们打败你们后,这些问题你想问就问,我们自然会回答。”

雄性云生虎一愣,咬咬牙道:“想不到你们兽族也和炎雀一样,这么的狂妄自大。”

雌性云生虎有些不耐烦了,在一旁催道:“还和他们罗嗦个什么?要打就尽快打,赢了自然一切都会知道。”

我继续微微一笑道:“速战速决也是我们所期望的,不过,在我们真正交手前,能不能让我们展现一下自己的实力?到时候两位自然能够判断出,到底谁的赢面会大一些。”

说着,我也不理会云生虎,直接向小丫道:“就让对手看看我们的实力吧。”

云生虎有些等不急,看样子还准备开口说不用,但小丫却唯我马首是瞻,点点头后立刻秀出了自己新学会的绝技。

只见小丫神色轻松的伸出她白嫩的手指,在我和她身周的空间中迅速的连点数点,随着她手指的每一次移动,都有一股绝强的风元素力量涌动。片刻之后,一个牢不可破的结界就在我们身周形成。

不用疑问,这一手正是塞勒的拿手好戏,有着准禁咒威力的“超小型隔绝空间”!

小丫的天份,毫无疑问异常之高,虽然她和塞勒见面的次数不多,但也从塞勒那里受到了不少教益,甚至包括施展风系禁咒“隔绝空间”的技巧,塞勒也没有向小丫藏私。

小丫获得晋级之后,以她增幅十倍法力的天赋异能,已经达到了施放禁咒的标准,至于让她施展这准禁咒级别的“超小型隔绝空间”,自然更不在话虽然小丫施放这个准禁咒的速度还不能和塞勒相比,但隔绝空间就是隔绝空间,一时施法成功,以云生虎的实力,是根本破不开这一层结界的。

身为风系的圣级魔兽,云生虎对这风系的禁咒自然不会陌生,就算小丫施展的只是准禁咒,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其风系法术的造诣,已经足以让云生虎以为观止了。

我呆在隔绝空间内,朗声向云生虎道:“你们觉得这一手如何?有了这个小型隔绝空间的保护,恐怕你们没办法伤到我们吧?”

云生虎一愣,但不甘心就此示弱,分辩道:“隔绝空间是双向隔绝,就算你们呆在里面很安全,但没办法向外界发动攻击,我们这场较量又如何分出胜负?”

我微微一笑,道:“呆在这隔绝空间内,就真的没办法向外界攻击吗?”

说着,我一个缩地成寸,身形一闪一灭之间,已经瞬移到了隔绝空间之外。同时,剑光大盛之间,“阿基隆斯之剑”已经被我握在手中。

我双手举剑高地头顶,真气鼓动之处,剑身上闪起了一片闪亮的曲紫色光芒,同时我头顶的空气一阵搅动,在瞬间就形成了一团厚厚的云层。

我低喝一声:“天雷正法,引雷诀!”手中挽了一个剑花,在剑尖牵引之处。一道巨大的紫色雷电从云层中汹涌而出,随着剑尖所指方向,猛然的劈了下去。

“轰”地一声巨响,这道紫色雷电猛的落在地面上,立刻就在地上击出了一个长约五米,深约三米的大坑。从这大坑周围翻出的泥土来看,全都是一片焦黑,足以证明这记雷电的杀伤力。

单论这一记紫色雷电的威力,可能只是略强于一般的高级魔法,但雷电之威胜在可传导性强以及速度起快。只要我瞄准目标,并不是谁都可以躲过这道雷电攻击的。

天雷正法是道家“降魔神通”中威力比较强的一种道法,我是在修为达到了先天顶峰之后。才能勉强施展出天雷正法的入门级功法引雷诀。如果我地修为能够达到金丹期,自然就可以施展出天雷正法中的正宗杀抬“狂雷诀”。

到时候一连串数十道的闪电接连轰击而下,谁可抵挡?天雷正法地威力,可是丝毫不弱于“九天神雷”的。

天雷正法是玄门正宗心法,能够用真气引动天地元气,从而借助自然之威,形成雷电作战。这样的一种攻击方式,在这个异世生命的眼中。话脱脱就是呼风唤雨的神通。

总之我这引雷诀一出,立刻枝惊全场,云生虎满面骇色,而小丫更是在隔艳空间中鼓起了掌。

我长啸一声,收剑挥手一振,将聚在头顶的云气击散。才又是一个缩地成寸回到了隔绝空间内。我这么做的意思很明显,有了隔绝空间的保护之后。我进可攻、退可守,已经等于立于不败之地。

我向小丫点头示意了一下,小丫立刻手指连点,将这个小型地隔绝空间给撤消了。

我转头向云生虎道:“你们别以为小丫只有这一手防御禁咒的本事,现在就让你们见识一下小丫真正厉害的地方吧。”

说完。我向小丫投去了一个鼓励的眼神。小丫淡淡的一笑,就这么悬浮在空中。将双手平伸。

很快的,在小丫地左手上出现了蓝、绿两个光团,而她的右手上则出现了红、黄两个光团。与此同时,周围空气中地四系元素,猛然以小丫为中心聚集了起来。

看到这样一副异景,两只云生虎异口同声惊呼道:“四系元素同修?”

但吏让云生虎惊讶的事情还在后面,随着元素能量的聚集,小丫左右两手上的光团渐渐融合在了一起,变成了两个双色旋转的光球。

同时施展两个双系复合法术,小丫地表现足以开创元素界的新纪元,而这样地奇迹也只有四系同修的她才能办到。

小丫更神奇的表现还在后面,当两个双色光球越来越大时,它们逐渐浮在了半空中,然后缓缓靠近,居然相互咬合在一起,然后随着旋转融为一团,最终形成了一个闪着四色光彩的光团。

小丫的这手表现,无疑又颠覆了元素界一个不可逾越的真理:水火不可相容!

元素界的复合魔法足有上百种,二系、三系复合都很常见,但不论是那一种复合魔法,都无法将水火融合在一起。这也是由元素力量的基本性质所决定。

但小丫此时显露的这一手,却打破了这样的一个桎梏,首次让大家见识到水、火两种元素经过特殊的组合后,也是可以融合在一起的。只不过,这样融合四系后的魔法,到底有何厉害之处?

当四色光团扩展到极限时,终于停止不动了,而它的颜色也转变为了黑白二色。只有我能够感觉到这团能量的内在变化,四系元素经过融合,已经转变为了阴阳两股最纯粹的天地元气!

天地元气是一切力量之母,元素力量自然也不会例外,小丫的这个四系复合魔法,已经很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

最终,在小丫的一挥手间,这个黑白色的能量光团,徐徐的向天空高处升了上去,一直到了离地面足嗜五百余米时,才猛然爆裂了开来。

刹那之间,风云色变!

此时大家耳中能听到的,唯有小丫所说的轻轻四个字:“毁灭之光!”

第十四章兵发亚龙湾!

狂暴的能量风暴,在刹那间席卷了整片天地,分成两拨对持的魔兽大军,在这么偌大的一股能量面前,全都吓得低声嘶语,整个队列都变的骚动不安。

地面上无数细碎的石块、残枝、杂草,全被狂风卷到了半天高,如果谁不小心被这些夹杂在狂风中的杂物打个正着,立刻就是钻心彻骨般的痛疼,一些防护力差的魔兽甚至会落得一个头破血流的下场。

隔着足有五百米开外,仅仅只是因为爆炸而引起的风暴,就可以带来这样的威势。那么,万一你是处于爆炸的中心……

这后果,谁敢想像???

四系复合的魔法,这还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世上,其展现出来的威力,绝不仅仅是四系魔法叠加这么简单。这就像是一种化学反应,是一种质的变化,是能量的一种升华!

回归到天地元气这个力量本源之后,能量所展现出来的本质,就有夺天地造化之功,说这一击内含天地自然之威也一点不为过。

从这一刻起,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禁咒,禁咒之名——“毁灭之光”!

这个禁咒,也许从始至终只能由小丫独自使用,毕竟这个世界除了小丫之外,再没有其他强者能够四系同修。不管怎么样,“毁灭之光”将和神佑祭耙一起,载入到兽族的史册中,成为响彻大陆的一种存在!

小丫之所以将“毁灭之光,射到天上,自然是因为这一记禁咒的威力实在是过于巨大。不然的话,这一击如果是向地面击出,恐怕我们所处的这一片平地,立刻会变成一个超级大坑。

“毁灭之光”地威力笼罩范围。还比不上“圣光自爆”那么广阔,但论起单体杀伤力,却绝对不会弱于“圣光自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小丫在施放这个禁咒时,前后的时间不过是区区两分钟!以两分钟就可以施放一个禁咒的速度,估计从今以后任何强者在面对小丫时,都要掂量掂量如何才能应付小丫的这记杀招了。

事实上,小丫确实是天才,她的这记“毁灭之光”,在能量的暴发形式上。确实是在模仿“圣光自爆”,但施展这记四系复合法术的方法,却全是由小丫自行摸索出来。

水、火两系元素确实不能相融。即使以小丫的能力,她也不可能直接合成这两系能量。只不过身为四系同修的神佑祭祀,小丫却动脑筋另辟蹊径,终于摸索出了四系元素混合地方法。

其实这个诀窍说来也很简单,就是先将水、火分别于风、土两系先行复合,这样融合出的两个双系元素,就不会带有特别明显的水、火无素特征。

然后,再将这两个双系复合魔法进行二度融合。就可以获得四系复合地神奇效果了。

在这个异世,也唯有小丫能够施展出这一手了。毕竟只有四系同修才有能力到这一点,那怕是换做另一个能够精通三系元素的天才,也只能望水、火二系而兴叹。

当然,如果是换做两个不同的人来进行复合魔法与复合魔法的融合,契合度肯定不如小丫独自施展这么高。如果引起元素能量的反噬,那就等于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不管怎么说。小丫的这一击,开创了元素力量的一个新纪元!

良久之后,能量风暴才渐渐的在空气中消失不见,所有地魔兽都以一种敬畏的眼光看着小丫。

一直以来,小丫的表现都是柔柔弱弱。就算小红对小丫一直是毕恭毕敬,众多魔兽也没谁把小丫真的放在心上。但“毁灭之光”这个禁咒一出。

所有的魔兽立刻就明白,圣级就是圣级,她这身强烈的元素波动难道是假地?

真正发起威来,这种毁天灭地的恐怖力量,是一般地血肉之躯能够抵挡的吗?

魔兽世界,尊崇的就是实力,当小丫展现出她的实力时,所有的魔兽也就对其只余下敬畏之心。

我和小丫先后展现出了自己地实力,也就是要给云生虎一个下马威,好不战而屈魔兽之兵,从现在的效果来看,还算得上是收到了奇效。

云生虎虽然好战,但他们地头脑却不笨,看到我们露出的那几手后,也就明白了实力的真实对比。一时之间,不论雌雄云生虎,全都是一脸土色。

做为圣级魔兽,云生虎真要和我们打起来,也并非没有一战之力,只不过要想获胜,那就是千难万难了。云生虎喜欢打架是不假,但明知道打不赢还要硬拼,那就是一种弱智行为了。

两只云生虎相互对望了一眼,一起长叹一声,然后由雄性云生虎道:“这场比试不用打了,我们认输!”

看到云生虎这么光棍的认输,我也不由高兴的道:“你们放心,就算我们收编了整个魔兽大军,目的也不是为了这陨星峡谷内的霸权,反而是为了维护你们陨星峡谷内的魔兽世界,不会受到外来势力的侵害。久闻云生虎喜欢向强者挑战,享受那种酣畅淋漓的战斗过程,那么我们就给你提供这样的机会!”

本来神色沮丧的云生虎在听到我的话后,立刻兴奋的同声道:“怎么,真有打架的机会?你们愿意随时陪我们切磋一下?”

我摇摇头,笑道:“总是我们几个打来打去的,有什么意思?不知道你们想过没有,真正大规模的会战,岂不是比单挑更有意思?数十万大军的血肉搏杀,放眼望去血谅千里,目光所及之处尽是金戈铁马,面对如潮水般一波又一波的敌人,无数的兄弟、战友陪着自己一起与敌死战……只有这样的战斗,才是真正的战斗!”

云生虎听到这番话后,目光闪动,显然是动心之极,但雄性云生虎还是叹口气道:“这样的大规模会战,怎么会在陨星峡谷内发生?就算我们愿意,只帕也没有这样的机会。”

“怎么会没有机会?”我向云生虎承诺道:“不知道你们听说过神话时代的亚龙湾一战没有?数十万大军,无数的极道强者,在亚龙湾展开了一场惊天大战,终于由众神赢得最后的战争,无数的史诗英雄在这一战中展露头脚,成为传奇。现在,我们就有机会重现亚龙湾一战的辉煌。”

云生虎显然对我的话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立刻兴致勃勃的向我问起详情。

我也没有隐瞒,将现在外界的大略局势向他们讲了一下,并向他们说明人族将嗜极大的可能登陆亚龙湾,并借道陨星峡谷。以人族吞并天下的野心,最终会灭掉陨星峡谷中的魔兽,将这里变为他们的地盘。而我们此战的目的,就是要阻止人族登陆,将他们赶出十万大山!

云生虎对地盘的保护欲很强,特别是听到人族的领军人物是号称“星空下第一勇士”的极道强者,立刻就想见识一下。于是云生虎很乐意随着我们,一起去找找人族的麻烦。

至此,收编魔兽大军的计划,完成的非常顺利,陨星峡谷内的三股魔兽势力全部整编完毕,魔兽大军的总数也超过了十万!

陨星峡谷中还存在着另一种圣级魔兽角绞,只不过这些家伙只喜欢独居,只要不侵入他们的地盘双方就会相安无事,因此我也不指望能够将这些角蚊收编过来。毕竟圣级魔兽和一般的魔兽不同,就算他败给你也不一定会听命于你。

反正我们这一方拥有六名圣级,近五十头逸阶魔兽,各类高级魔兽近三千,再加上差不多十万之数由中级魔兽组成的大军,就冥人族入侵军有数十万,又有何惧哉?

不论是高端战力还是主力部队的战斗力。我们比超人族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人族想登陆,而我们是半路伏击,不论是天时、地利、兽和全都在我们这一边,人族不来则已,只要敢来,就可以杀他们一个屁滚尿流!

有小红和云生虎尘镇,再加上小丫以禁咒立威,我们指挥起魔兽大军实在是没有任何问题,当下浩浩荡荡的继续向亚龙湾开拔。

魔兽行军的速度。丝毫不下于骑兵,差不多两天之后,我们终于赶到了亚龙湾。

从一个宽只有百余米地谷口出来。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一个蛮荒世界。

无限广阔、无限平坦,这是一个呈半月形足有数十平方公里的巨大滩涂。

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岁月,海水没有涨潮至这一片土地上,整个滩涂处处都干裂出一道道豁口,就像是一块平整的玻璃上浮现出了无数裂纹,任谁只要敲上一敲,就会全盘碎裂一般。

滩涂上有徐徐的海风吹过,但带来的味道却是一种如同死亡般的气息。

毕竟。靠近迷雾之海这样的死亡之地,吹在这里的海风,除了死亡之外,还能有别的吗?

远远地一眼望去,滩涂上零零落落的插满了一些腐锈的如同破铜烂铁般地长矛、大刀或是盔甲。也许在万年以前,这些武器和盔甲都有着显赫一时的名字。但在经过了万年岁丹的风霜之后,也不过是一堆腐朽。

整片滩涂陷入在一种沉沉的灰色之中。处处都向我们说明,这里是一个没有生命的死亡之地!

看着眼前的这一片蛮荒之地,遥想万年煎的那一场血战,到底有多少英雄埋骨于此?太过久远的岁月,已经使我们无法记起这些英雄地丰功伟绩。但新的丰功伟绩却将由我们来创造!

据小红和云生虎介绍,由于亚龙湾紧靠迷雾之海。虽然海上的死亡之雾扩散不到陆地上,但这里的自然条件实在是太差,连一根野草都没办法生存,是一片真正的不毛之地。

对于魔兽来说,他们也不喜欢这一片没有丝毫生气的土地,因此没有什么魔兽对亚龙湾地环境是非常熟悉的。

只不过,亚龙湾一片平坦,一眼望去就可以将整片滩涂尽收于眼底,这样地环境实在是不利于预先设下伏兵。如此看来,我准备在岸边设伏阻击人族登岸的计划,没办法实施了。

像亚龙湾这种天然平整的滩涂,实在是登陆的最理想地点,在见过现场后我更加肯定人族会选在这里登岸。

整个亚龙湾唯一能埋伏的地方,也就是陨星峡谷地出口了。唯个之计,我只有将魔兽大军收缩在谷内,静等人族靠岸,等他们的大军有差不多一半上岸时,再率领魔兽大军从谷口杀出,打人族一个出其不意。

虽然从谷口到海岸线,还有着数里地距离,但魔兽的脚程比较快,顶多数分钟就可以拉近这一段距离。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人族想摆出作战阵形,时间和空间上显然不够,最终的结果就是会和魔兽大军陷于混战之中。

如果比起作战纪律性,魔兽大军连我们兽族都不如,就更别提和人族相比了。但是,一旦陷入到混战之中,靠的就是单兵作战能力,这一点人族可没办法和魔兽相比。

我有理由相信,没有列好阵形的人族军队,是挡不住魔兽大军冲锋的。

如果狼骑大军能够及时赶到,安排在魔兽冲锋之后再投入到战场,以狼骑的冲击力,更可以轻松将人族军队割裂成数块,合围而击。

我方将尽最大的可能,将人族的部队歼灭在滩涂上,不让他们有机会逃到海上。不过,尽歼人族军队恐怕是不可能了,毕竟我们没有水上力量,人族军队只要败相一现,他们的后军自然会撤退到海上。

唉,如果水族能够及时出现在这一战中,那就是最完美不过的结局。不过,现在的水族对于我们来说,还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他们能够帮我们封锁住人族的海上援军,就算是帮了大忙了。

第十五章登陆!

人族大军什么时候会达到,我现在还不清楚,但既然在亚龙湾没办法设伏,我就只好将魔兽大军全都集结在陨星峡谷的出口处,只要人族敢从这里登陆,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好看。

我从金汤要塞带过来的狼骑大军,正在向这里行军,估计两天之后就能达到。介时,有十万魔兽冲锋在前,三万狼骑随后掩杀,人族大军就准备在这亚龙湾吃一记败仗吧。

不过,人族的运气似乎不错,仅仅过了一天的时间,狼骑部队还隔着老远,在海岸边巡逻的鹰族空军就向我们发出了消息:人族的舰队已经快靠近海岸线了!

我急匆匆将所有巡逻的鹰族空军召回,然后带领魔兽大军埋伏在谷口,并运足目力向海上看去。

渐渐地,长期笼罩在海面上的死亡之雾,就像是被一个抽风机给吸走了一般,变的越来越稀薄,最终露出了朗朗晴空之下碧波万倾的海面。与此同时,一副奇异的景像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死亡之雾被驱散的那片海面上,出现了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无数船舰。这些舰艇形态各异,或长或宽,或快或慢,在海面上挤成一团破浪而来,给我一种极为杂乱无章的感觉。

我知道人族运兵的船舰,除了少数是由他们的水军提供之外,绝大多数都是征用的亚美利加联邦的商用货船。这些货船分属不同小国或是某商业家族,自然大小规模各不相同。但身为货船,这装载量就绝对不容小看,就算这些货船在海上没有什么战斗力,但做为运兵船却是十分的合适。

就眼前所见的这些船舰。帕不有二千艘之多,即使按每艘船能够运兵两百来计算,这也是足足两个集团军的四十万人马。如此大规模地海上运兵,人族所下的功夫不算小了。

而最独特的是,在这些密密麻麻舰艇的簇拥下,正中间居然是一个偌大的可以浮游的绿色岛屿!

这个漂浮的岛屿,论面积差不多有十平方公里左右,整个岛上遍布绿色的植被,处处花团绵绣,再加上时不时有乳白色的白雾如同轻纱般的从这绿色岛屿上飘起。还真是有几分像那超然脱俗地神仙景致。

在这绿色岛屿的中间,如同鹤立鸡群般的耸立着一棵参天大树,远远看去怕不有百余米之高。枝繁叶茂让我以为观止,仅仅只是看那偌大地树冠,几乎就可以将整个岛屿的十分之一给遮掩住。而那一团团的白雾,也正是从这巨大的树冠中冒出,一接触到那些灰色的死亡之雾,就像是春阳融雪一般,能将那些灰雾驱散融化的一丝不剩。

水世界!这一定是水世界!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水世界就由一株只不过一米余高的小树苗。成长为这样地参天大树,甚至在海面上创造出这样的一座漂浮岛屿,成长速度之快实在是太惊人了。

水世界居然会是这么一副模样,这全然打破了我的想像。而最让我意料之外的是,做为一座面积如此超大的漂浮岛屿,完全可以被看做是一个巨大的运兵船!

我甚至可以看到在那一片片地绿色之间。无数人族的军队列队其中,其中还有着大量地骑兵!

在我先前的设想中。人族是通过海上运兵,自然会是以步兵为主,不可能配备有大量的骑兵,但由水世界所形成的这座漂浮岛,彻底的打破了我地设想。

难怪人族曾向迷途之森增援了两个集团军。在有了这座漂浮岛后,他们的运兵能力得到了大幅度地提高。估计人族次此派出的海上部队,极有可能达到四个集团军八十万之巨。而更难缠的是,这支军队中还包含了大量骑兵。

骑兵的威力和步兵比起来,自然是不在同一个档次之上。如果说我先前有把握对付四十万的人族部队,现在人族的军力与战力几乎都翻上了一番,鹿死谁手还真的很难说。

现在我要如何选择?按照原计划等人族大军登陆一半后再中途杀出?还是为了避免人族的大部队上岸,现在就杀出去尽可能的将人族堵在海上?

但是,供人族备选的登陆地点可不止一个,如果我们不能事先判断出人族的登陆点,将优势兵力集中起来,又如何能够防住人族的登陆?以人族如此海量的兵力,如果没有魔兽大军与之相抗,他们随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强行登陆。

我心中天人交战了良久,最终决定在这亚龙湾和人族绝一死战!现在也不用等到人族登陆一半就冲杀了,干脆等到人族全上岸后,我们再列队过去一番冲杀,如果能够将人族大军的有生力量全给灭在这亚龙湾就好了。

人族有了漂浮岛后,他们的运兵能力实在是增强了太多,不论是上岸还是回到海上都十分方便。如果我不能把人族的主力部队拖在这里,让他们重回海上四处流窜,将会变得更加难以对付。

我的这个决定,将会使大量的魔兽牺牲,毕竟面对近八十万的人族大军,实在是难言必胜。但是,只要是战争,又怎么会没有牺牲呢?虽然利用魔兽大军为我作战,有点像是利用了它们,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可以算是魔兽为了保护陨星峡谷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我努力说服着自己,尽量平心静气的等着人族登陆。亚龙湾浪平水深,是一个极大的天然港口,实在是非常适合于登陆。人族的船队很快就靠了岸,搭上了舢板,开始将士兵往岸上转移。

与此同时,漂浮岛也开始和亚龙湾对接,最终有近百余米长的一条海岸线,和漂浮岛完全对按成功。这样一来,在漂浮岛上的人类大军,立刻可以大批大批的涌向岸上。

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族士兵登上了亚龙湾,密密麻麻的将整个海岸线都给遮挡住,让我们再也看不到海面。

眼见着这么多的人族大军出现在眼前,魔兽们开始有了一丝骚动,毕竟绝大多数魔兽从本质上来说都非常好战,平时魔兽之间很难发生大规模的混战,但在面对外族时则不会嗜所顾虑,不少魔兽已经露出了跃跃欲试的表情。

我同小红、云生虎沟通过,由他们严令魔兽大军在没有得到命令前,不得妄动,以他们圣级魔兽的威望,还算是能够压制住魔兽大军。

不过云生虎自己就是头号好战份子,让他们忍着不出击还真是很困难,好在我用一句话稳住了他们的情绪:“你们是想现在冲出去,还没等到打过瘾,就把这些人族给吓回到海上去好?还是等他们全部登陆之后,再彻彻底底的打上一场好?”

打架如果不能尽兴,对云生虎来说等同于一种酷刑!于是,云生虎也就老老实实的陪着我一起埋伏了。

近八十万大军登陆,不可能区区数十分钟就完事,我们足足等了半天之久,人族的大军才终于在亚龙湾集结完毕。

放眼看去,整个亚龙湾尽是密密麻麻的人族大军,几乎站满了整块瘫涂的一大半。站在最前面的一列,全都是一批装备精量的人族步兵,制作精良的钢制盔甲在这午后的阳光余辉中,闪烁的光芒十分耀眼。

为了解人族部队的构成,我在峡谷出口后偷偷飞到半空中,向人族的大军望了过去。

人族的军队,显然还是以步兵为主,而做为人族第一强国摩西的士兵,这些步兵的装备显然胜过三大公国许多。在众多的步兵之间,还夹杂着一些弓箭手部队。但规模都不算很大,估计顶多就二十个联队。事实上,在十万大山这种崇山峻峪般地地区,弓箭手很难找到发挥自己战力的机会,人族安插这些弓箭手,也只是为了预防万一。

在人族大军后列的中心处,则有着约五万规模的人族重骑兵!像这样的王牌兵种,人族一口气就在这里砸下五万之多,可以说是下了极重的本钱。这些武装到牙齿的重骑兵,全都像是一个个活动的小型坦克。那帕只要有个百余米的距离让他们发起冲锋,就可以汇集成一股能够碾碎一切的钢铁洪流。

在十万大山中,除了帝都之外我们兽族再无高城。绝大多数族民都是以村庄地形式生活,在规模上能够称上镇的都不多。但不论是村还是镇,以我们兽族那简陋的防御工事,肯定挡不住人族重骑兵地冲锋。而人族出动这么多重骑的目的也很明显,就是想踏平十万大山!

人族大军此时已经算是集结完毕,我在空中只看到少数的后勤兵,还在向岸上搬运一些物资。不过,人族现在有数十万大军横陈在这些物资之前。我们根本不可能动这批物资的脑筋。

让我有些奇怪的是,当人族的运兵完毕之后,漂浮岛居然离开了亚龙湾,和千余艘人族的运兵船,向海上退去。

从这些船地吃水深度来看,显然都是一些空船。他们不像是分兵去第二个登陆点的模样。

那么漂浮岛和这些船只离开的目的是什么?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他们想回航再运一批援兵过来。从我们先前所探听到的情报来看。摩西帝国至少还有三个集团军做为后备,以漂浮岛地运兵能力,随时可以再运一两个集团军过来。

这个时候,我只能指望水族能在关键时刻出手,只要他们能够封锁住人族的航道。我们就能专心致致地对付眼前的人族大军。

而漂浮岛离开之后,那些灰色的死亡之雾并没有卷土重来的架势。先前由水世界开通的航道,依然是畅通无阻。由此看来,这水世界果然是死亡之雾地克星,只要假以时日,将所有的死亡之雾都给清除掉也不是什么难事。

当迷雾之海真地不再成为死亡之地后,我们兽族就要考虑整个海岸线的防守了。到时候,十万大山再不是金汤要塞一个出入口,这将是对我们兽族极大的一个挑战。只不过,真要顾虑到以后,还是让我们能够渡过眼前的难关再说。

人族这次下的本钱这么在,简直就是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甚至可说是背水一战!在战斗还没有打响前,就将最能保证他们运输能力的漂浮岛回航,显然是不想给大军留什么退路了。

人族表现出了他们的决心,但同时也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这一战,可说是决死一战,只要我们能够战而胜之,说不定就能一鼓作气将人族的八十万大军给消灭在这里。

虽然人族还留有近千艘船在岸边,但登船的速度和登陆可不一样,如果人族的大军会被我们击溃,仓促之下他们能有多少部队逃上船?说不定到时候为了逃生抢船,自相残杀都有可能。

漂浮岛完全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之后,我从空中落了下来,现在也是时候向人族发起冲锋了!

几乎所有的魔兽,都用一种渴望一战的眼神望着我,等待了这么久,他们的耐性显然也到了头。

看着这些魔兽好战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我从中读出了一种只有兽族战士才有的热血!那是一种义无反顾、无视牺牲的精神!

我们兽族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家园,我们可以为了这一切而战。但魔兽是为了什么而战?为了他们的尊严还是为了这陨星峡谷?

不管怎么样,在这刹那之间,我和这批魔兽大军突然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敌人!

压抑不住心头的热血,我猛的挥手高呼一声:“魔兽大军,出击!”

第16--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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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魔兽冲锋,势不可挡!

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小红和云生虎以最快的速度作出了反应。

小红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鸣啼,而云生虎则是一声低沉的虎吼。有这两名圣级魔兽下达攻击今,早就等得不耐烦的魔兽大军,立刻就像潮水一般的涌出了谷口,向着人族冲了过去。

冲在最前面的,是魔兽大军中最庞大的一个族群——啃金兽!数量足足有五千余之多。

啃金兽是一种中阶魔兽,体型不算太大,和一般的粮差不多,是一种肉食魔兽,一般以猎食一些低阶的魔兽或是普通野兽为食,不具备元素力量,战斗力也不算太强。但啃金兽有一项特殊之处,就是它们的牙齿锋利无比,足以咬金断玉,有时候措不到食物,它们可以食用金属充饥。

陨星峡谷中地表环境特殊,不少金属矿都是天然的裸矿,这也为啃金兽准备了大量的备用食物。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啃金兽是所有中、高阶魔兽中,发展最为壮大的一个族群。

一头啃金兽不可怕,但是数千头啃金兽聚集在一起,声势就十分惊人了。

更何况,紧随在啃金兽身后,还有那么多各种各样的魔兽呢?

伏地兽体形如猪,奔跑起来速度并不快,但懂得运用土元素力量的它们,却有着一手可以遁地的绝活,而且在土中穿行起来速度不亚于奔行的骏马。

甚至在穿土前行的同时,它们可以将自己的那张大嘴伸出地面,将凿出的泥土合成一枚枚地泥弹,从它们的口中不停的喷射而出。

这些泥弹如同篮球般大小,每一个重约十斤。从空中直落下来时,所附着的冲击力绝对不弱,而伏地兽在喷射这些泥弹时,足以将射程拉长到三百米。可以说,这两千余头伏地兽,就是魔兽大军中独一无二的远程兵种。

不过,真要论起冲锋时最具威势的魔兽,则首推铁甲斑斓兽了。这种魔兽可说是高阶魔兽中数量最多的一种,达到了五百之数。

每一头成年的铁甲斑斓兽,体型就和大象差不多。但浑身蛇结的肌肉可不像大象那么臃肿,特别是四条巨腿强壮有力,足以支撑它们那庞大的身躯如果骏马般地疾驰。

铁甲斑斓兽的皮肤看起来五颜六色。但实际上却是坚若精钢,一般的刀剑根本无法破开,不难地话也不会有铁甲之名。

铁甲斑斓兽一旦发起冲锋,就像是一堵移动的铁墙,冲击力比起人族的重骑兵,不知道要胜出多少倍。事实上,如果这些铁甲斑斓兽的数量再多上个十倍,就足以和人族的那五万重骑兵并个旗鼓相当了。

随着这些冲击能力强的魔兽身后。还有大批各式各样的魔兽不断的从谷口中汹涌而出。它们多则千余头,少则过百,但不论数量多少,全是一窝蜂般地向人族直冲而去。

指望种类如此繁多的魔兽能够协同作战,无异于痴人说梦,现在唯一能采用的作战方式。也就是任由这些魔兽胡乱冲锋了。好在人族的大军已经站满了半个亚龙湾,他们的最前列离着陨星峡谷的出口不过干余米。那些冲地快的魔兽,顶多就是一分多钟就能和人族士兵直接交锋。到时候双方必然是一场混战,也就用不着计较什么阵型了。

人族大军这次本来是想偷袭我们兽族,却没料到自己刚一登岸,就被一支突如其来地魔兽大军给打了个措手不及。好在这些人族士兵全都是训练有素的精兵。再最初的惊讶之后,已经趁着魔兽发起冲锋的这段距离。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不过,由于人族士兵实在太多,而这亚龙湾能够供他们调动大军、扩展队形地空间有限,人族唯一能做的调整,也就是让他们地前列尽量收缩防守,减少与魔兽直接冲突的面积。

抢先出手的,当然是魔兽大军这一方,伏地兽的射程足足有三百米,这是人族弓箭手无法相比的。一进入射程之内,所有的伏地兽立刻就一连串的吐出了泥弹。

这些实心泥弹在空中划了大大的一个抛物线后,直接砸向了人族的队列。

大多数的人族士兵举起了盾牌,迎向这些从高空而来的袭击。泥弹砸在高举的盾牌上,发出了沉闷的轰击声,虽然不能直接伤到这些人族士兵,但那随弹而来的冲击力,却让这些人族士兵吃不住劲,防线已经有所松动。

伏地兽的泥弹喷射,可以连续不断的射击,在接二连三的重击之下,那些举着盾牌的人族士兵就有些挡不住了。不少人族士兵被砸的连盾牌带人倒在地上,而一些没有盾牌护身的人族士兵,更是被砸的狼奔兔逐,好不狼狈。

试想一下,就算你身上穿着一整套的盔甲可以防身,但被这种重达十斤的泥弹给击个正着,谁受得了?一个不巧就是筋断骨折的下场。

这一番交锋,不过是十余秒之间的事情,很快冲在最前面的啃金兽与人族相距已不过百余米,而这也算是进入了人族弓箭手的射程。

位于前列,能够和魔兽大军交锋的人族弓箭手,只有区区三个联队,当他们拉响弓弦向天空射出第一波箭雨时,仅仅三千支羽箭实在算不了什么,根本没有被啃金兽看在眼里。

身形灵活、速度奇快的啃金兽,在箭雨下自如的穿梭着,绝大多数的羽箭根本找不到目标。即使有的羽箭凑巧射准了一只啃金兽,也只是被啃金兽张开它的大嘴,一口将金属制成的箭头给咬掉。可以说,这一波箭雨能伤到的啃金兽仅仅限于个位数。

人族弓箭手的射速不可能有伏地兽快,当他们第二波箭雨射出时,啃金兽已经又向前冲出了数十米,已不在弓箭的射击范围内。

迎上人族第二波箭雨的,是紧随在金兽身后的铁甲斑斓兽,对于这种皮厚肉粗的大家伙来说,人族的弓箭攻击简直就是毛毛雨,给它们搔痒都算不上,完全不可能造成任何伤害。

两轮攻击,人族的弓箭手可说是寸功未立,而这时啃金兽也正好和位于人族最前列的步兵交上了手。

做为摩西帝国的士兵,这些人族步兵的武器装备绝对称得上精良,但不论是人族的大刀还是长茅,只要这些武器是金属制成的,对于啃金兽来说就是一盘菜。

当人族步兵挥刀向啃金兽砍去时,却发现这家伙只是头一扬,就一口将自已的武器给啃掉了半边,这些士兵心中会怎么嗯?如果自己倍感自豪的钢制盔甲,在这些异兽的嘴中,却是如同纸扎一般的弱不禁风,这些人族士兵又会怎么想?

可以说只是区区第一轮的交锋,人族位于最前列的步兵,就被啃金兽打的士气全消,只想着转身逃命。只不过,人族大军的阵型排的密密麻麻,这些步兵就算想逃又那有路可逃?

一时之间,在啃金兽的撕咬之下,人族士兵的惨叫场响彻了整个战场。

不过,人族的歪梦还没有完,紧随着啃金兽身后的铁甲斑斓兽此时也冲了上来。虽然只有区区五百头,而且这些铁甲斑斓兽因为脚力的不同,已经拉成了前中后三列,但模跨起来还是有近五百米的长度,夹带着一丝势不可挡的气势,撞向了人族的队列。

被啃金兽一番撕咬之后,人族的队形本就有些散乱,根本就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来挡住铁甲斑斓兽的冲锋。就算有些步兵想结起盾阵挡上一挡,但铁甲斑斓兽的冲击力道势若万钧,那里是这些血肉之躯能够阻挡的?

短短地一瞬间,铁甲斑斓兽所过之处,就像在人海之中踏出了一条血肉通道。无数人族士兵在它们的巨蹄之下化成了血肉模糊的一团。

铁甲斑斓兽足足向前冲出了近二百米,才被层层叠叠的人族士兵给挡住了去势,而这时所有的铁甲斑斓兽又长嘶一声,分左右向冲来的方向兜了回去,将自己冲开的人族队列缺口,再一度的扩大开来。

这时,其余的魔兽也都或快或慢的冲到了前列,由铁甲斑斓兽冲开地缺口杀了进去,与人族大军展开了全面的混战。

魔兽大军的攻击是如此凶猛,全然出乎人族地预料。但人族的总兵力实在是太多,他们完全有继续拼下去的勇气,随着人族后列中传出来的军号之声。本来已经陷入了混乱之中的人族前列部队,又渐渐地稳住了阵脚,和魔兽大军有攻有守的撕杀起来。

并不是所有的魔兽全都是凶悍难敌的恨角色,而人族之中也有着不少身手高明地强者,当战局进入焦作状态后,双方开始各有伤亡。

随着时间的推移,十万魔兽大军没有留下任何预备役,全都冲上了战场。

使整个亚龙湾都陷入了混战之中。事实上,魔兽大军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战略掩护,也不会去考虑留下部分部队做为役备役以防万一,它们更多的是依靠本能在作战。但是,魔兽的单兵作战能力,确实远远的强于人族士兵。人族除了用更多的牺牲去阻挡魔兽地进攻外,也没有什么吏好的方法。

在我最初地思考中。我们兽族狼骑就是最好的预备役!趁着魔兽和人族打的难分难解之机,三万狼骑如果能在最适当的时候投入到战场,将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现在地问题是狼骑没能及时赶到,但顶多再弃半天的功夫,三万狼骑就能够全员到达。急行军后地狼骑。当然没有养精蓄锐的狼骑所能发挥的战斗力强。但是,魔兽大军的战斗力超过了我的想像。人族和魔兽大军真要拼上个半天,足以消耗掉人族的大部份精力。到时候只要狼骑出击,肯定能收获到丰硕战果。

魔兽大军打的欢,而做为最喜欢战斗的云生虎,更是兴高采列的投入到了战斗之中。在云生虎的有生之年,他们还真没有经历过这样大规模的战斗,像这样的群攻群战,和他们以前所习惯的单挑,还真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但云生虎喜欢向强者挑战的习惯没变,专桃人族中一些表现出众的战士下手。

这些实力超出一般士兵的人族,多是人族的各级军官,身手自然要高明的多,但他们之中最强的也不过是高级剑士的身手,如何是云生虎这圣级之敌?

从交锋到现在不过十余分钟,就有数十名人族军官折损在了云生虎手上。

云生虎的这种攻击模式,无意间起到了擒贼先擒王的作用,人族分配在前列的各级军官大量阵亡,使的他们的整个指挥体系运转不灵,加速了战场上的混乱程度。

人族很快就意识到如果不想办法对付云生虎,任由他们这样胡闹下去,造成的后果会更严重。

数百个带着各色斗气的身影,其中以蓝、紫色居多,由人族军队的中枢向前线扑了过来,他们的目标正是云生虎!

这些身影我丝毫不觉得陌生,在世界树之城我和他们已经有过数次照面,这些身手高明的人族剑士,正是神耀骑士团中的剑士分队。

圣级力量虽然厉害,但在战场上这样混战的局面中,还是架不住人多,吏别提对方如果是数百个至少高级剑士级别的高手围攻了,如果云生虎被对方给围住,结局实在不太好说。

不过,人族显然低估了我们这边的高端战力,数百高级剑士加上不少大剑士,围攻两名圣级自然大占上风,但如果对手是六名圣级呢?

这些人族的高手是战场上的一大盛胁,如果有机会能给他们一记重创,这样的机会我绝不想放过!

第十七章以己之长,攻敌不备!

云生虎显然没有发现自己身处险境,当他们正觉打的过臆时,已经被人族的剑士分队拾团团围住。

云生虎战斗经验丰富,当然能够察觉出这一批人族剑士个个都不是易于之辈。当下一雄一雌两只云生虎不敢有半分大意,背靠背而立,以防止人族剑士的围攻。

这一群人族剑士数量差不多有四百余,比起我在世界树之城所见多了不少,应该是人族扩兵的原因。在这群剑士中,至少有八名剑士身上泛出的斗气是蓝色,这可是实打实大剑士级别的高手。

这个世上圣级强者屈指可数,即使是大剑士级别的高手,也就足以名动整个大陆。我们兽族和人族长年累月的作战,对于人族那边有些什么高手,也算是比较了解。不过,任何一个人族国家的斗士战队中,都不可能拥有八名大剑士这么豪华的阵容,但神耀骑士团的这支剑士分队显然是个例外。

作为人族唯一的宗教,创世神教所吸纳的信徒实在是太多了,而由信徒中各类精英组成的神耀骑士团,更是强者云集。

做为这些宗教信仰的狂热看来说,为了信仰他们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吏何况是区区虚名?

任何一名大剑士级别的高手,如果来到世俗间都是各国争相拉拢的人才,但这些属于神耀骑士团的强者,却甘心放弃世俗的名利,默默无名的做一名护教剑士。除了宗教势力外,这世上再没有第二个势力能做到这种事。

神耀骑士团仅仅只是浮出水面的实力就有这么强,那么他们的整体实力会强到什么地步?如果有谁告诉我,神耀骑士团中还有圣级强者坐镇。我也不会觉得奇怪。毕竟,仅仅只是依靠眼前这八名大剑士联手,已经有着不弱于圣级地战力了。

两头云生虎被这八名大剑士以及数百高级剑士围住,如果没有外援他们是必败无疑。

云生虎明白这一点,人族剑士也明白这一点,而且这些人族剑士像是比较了解魔兽的高端战力一般,将云生虎团团围住后就放松了对外围的警惕。

我相信麦克雷瑟肯定将陨星峡谷内的魔兽详情告诉了其余人族,魔兽大军的袭击虽然出乎他们的意料,但他们却能推断出魔兽大军的高端战力。

炎雀已经消失不见,角蚊只要你不惹他。他不会主动出击,至于大力暴猿更是与人族有赌约,不会干涉人族的任何事。因此。人族有理由相信,只要他们将眼前的这两只云生虎给干掉,就可以一举清除掉魔兽大军中的圣级力量。

但是,人族算漏了我,以及拥有双圣战宠地小丫!可以说,他们的这一次误算,将会给他们带来极为沉痛的打击。

我和小丫默契十足,只要我动一动手指头。小丫就会明白我地想法,至于道格拉斯和小红,吏因为嗜心灵契约的关系,能够和小丫心意相通。

在人族剑士向云生虎包围时,我就和小丫打了个招呼,同她一起带着道格拉斯和小红偷偷跟在那些人族剑士的后面。准备在时机适当的时候发起偷袭,给这支人族的高端战力一个突然打击。

当这些人族剑士将云生虎给围住。并将全部心神放在云生虎身上时,我们突然出手了!

我、小丫、道格拉斯和小红,早就各自选定了一个目标,突然之间就各施绝招从背后向四名人族的大剑士发起了偷袭。

我施展缩地成寸,瞬间就来到一名人族大剑士的背后。一剑之下将之刺了个对穿,然后抬眼望去。发现小丫、道格拉斯、小红也都相继得手。

只是一刹那间,就有四名人族大剑士倒在了战场之上,这个结果只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人族剑士没有想到在他们身后还有着四名圣级强者,更没有想到这四名圣级居然什么招呼也不打,就这么突然发起偷袭,全没有半点强者风范,只是短短一个交锋,就放倒了四名大剑士。

大剑士实力很强,即使正面和圣级交锋,也绝不可能一个回合就丢掉性命。但是,身为圣级却偷袭一名大剑士,那么战果自然就不尽相同。

现在地我和小丫,早就不再是纯真、善良的兽族少年了,近一年的战场搏杀、生死交锋,已经使我们明白在战场上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初上战场时,面对血腥和死亡,我和小丫会忍不住落泪。但到了现在,我们却可以为了达到杀敌的目的,毫不犹豫的从敌人身后发起偷袭,而全然不在乎自己地强者身份。

这可能是一种成熟,也算是一种世故,这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须要做出的改变。不然地话,后悔与伤心的将会是我们自己!

我们唯一能保证的,就是这铁与血、杀与伐的獠牙,只会咬向我们的敌人!

一次偷袭,就让四名大剑士倒下,剩下地人族剑士一片哗然,仓促之间有些不知所措。而我们这一方的六大圣级,可丝毫不会和对手讲客气,毫不留情地继续向人族剑士痛下杀手。

此时如果还想干掉几名大剑士,显然是不太现实,但那些人族高级剑士则是比较好下手的目标。换做平时,一招之下我们也收拾不了一名高级剑士,但这些高级剑士在分神的情况下结果就不同了,立刻又有十余名人族剑士倒在了我们的突袭之下。

到了此刻,人族剑士们终于反应过来,接受了居然有四名圣级高手向他们发起偷袭的事实,一个个咬牙切齿的挥剑上来想给同伴报仇。

不过,围攻两名圣级和围攻六名圣级,完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数百道交织的剑气,可以让两只云生虎无法冲上天空,但六大圣级合力在一起,就不是数百剑士能够封锁住的了。

偷袭得手之后,我们带着云生虎合力向上一冲,立刻来到天空之中,只留下那些不能飞翔的人族剑士在下面急的只跺脚。

人族的弓箭手联队离着我们较远,同时战场上又没有空军制约,我们完全可以放开手对付下面的人族剑士。

小红双翅一阵狂扇,无数火羽随着她双翅的扇动向下面的人族剑士直射而去,这正是小红用于群攻的一种拿手好戏——火羽乱舞!虽然单体攻击力顶多等同于一个中级魔法,但胜在数量多,杀伤覆盖面积大,足以给那些人族剑士添上不少麻烦。

道格拉斯和小红不同,他的攻击方式是大嘴一张,立刻就是一道冰霜之气从口中喷出,就像是一条全良链从空中而落,任何被这道冰霜之气刮到的人族,立刻就会被冰冻成一块冰晶。这种冻气的运用,是道格拉斯结合自己风水双系的体质而独创,相当于是一种龙息魔法,被他命名为“霜落九天”,威力堪称顶级魔法。

两头云生虎的攻击方式则又有所不同,做为天生的风系圣级魔兽,操控风系元素力量自然是他们的拿手好戏。随着他们吟诵一种艰涩难懂的古语,两道直径近乎三米长的巨大风龙卷凭空出现,随着云生虎的指挥四处游走。

这两道风龙卷和普通的风龙卷相比,除了在直径上大了几倍之外,还在于其中蕴藏了无数的风刃。任何被卷入这风龙卷中的人族,除了丢掉性命外还会被切割的体无完肤。

这样的攻击模式,和加蓬特曾使用过的“龙卷暴风阵”有几分相似。虽然云生虎召唤出的风龙卷在数量上少很多,但论起单体威力却又强上好几倍。

因此不论从那个角度看,这两道风龙卷也都有着顶级魔法的威力。

我当然也没有闲着,“阿基隆斯之剑”早就被我持在手中,而天空中也因为我的道法而产生了一块雷云。像这种居高临下,只用想着攻击而不怕对方还手的情况下,还有什么比“天雷正法”中地引雷诀更好使?

只要雷云中积蓄了足够多的电力,我立刻就是剑尖一指,引雷攻向地面。

以雷电的速度自然是一击一个准,那些人族剑士那里躲的过去?

我们在空中向下打的不亦乐乎,片刻之间又弃数十名人族剑士倒在我们的攻击之下。伤亡虽然惨重,但那些人族剑士此刻却只有空跳脚的份,要知道他们的剑气可攻不上这么高的高空。

只不过,真正要说对人族剑士威胁最大的。还要昔推小丫。此时小丫不像我们那样频繁秀出杀抬,只是这么静静地悬浮在空中,而在她的双手之间。

已经各形成了一个双色光球!

毫无疑问,小丫准备施展的正是她所独创地四系复合魔法,威力可比禁咒的“毁灭之光”!

如果这记禁咒砸下去,而那些人族剑士还不四散逃避的话,只怕一击之下他们的伤亡数字就要达到三位数。

做为人族的高端战力,这些剑士也算是人族的一笔宝贵财富,如果因此一战而伤亡殆尽,这样的损失即使是人族也承受不起。

此时。随着小丫聚集的元素力量越来越多,那股毁天灭他气势也越来越强,位于地面的人族剑士们也发觉有些不安,特别是那四名大剑士,望向小丫的眼神中只剩下不安。

终于,两个双色光球合二为一。小丫离出手只差最后的合成阶段,而人族剑士们最后的一点勇气也已被游磨光。随着四名大剑士的一声令下,聚集在一起地人族剑士向四下里逃散开来。

这些人族剑士可不蠢,如果他们还聚集在一起,无疑就会成为小丫这惊天一击的首选目标。而此时任谁都可以感觉到,小丫地这一击如果出手。绝不是血肉之躯能够力敌的。

在此刻小丫已经成为了战场上的暴风眼,任何只要对能量有些微感应的人。都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小丫身上。特别是对于那些人族士兵来说,只怕他们个个都在担心,如此威力巨大地一击,会不会落在自己的头上?

事实上,以小丫这一击地威力,再加上人族士兵那密密麻麻的阵形,随便向一个地方砸出这记“毁灭之光”,就足以带给人族上千的死亡!

神佑祭祀,在我们兽族心目中是神的宠儿,是兽神在地面世界的代言者,是害狂兽族信仰的伟大存在。

同时,神佑祭祀在人族的眼中,却是魔鬼的化身!因为每一位兽族的神佑祭祀,都以他们的天赋,在战场上化身为杀神,给人族带去了无尽的杀戮!

十倍法力增幅,足以使神佑祭祀比起一般的元素操纵者,多使用九个大规模的杀伤性法术,这足以让任何对手都感到头痛。

而小丫做为全四系的神佑祭祀,在这一点上无疑做的比她的前辈们更出色。仅仅只是十五岁,她就已经有实力成为战场上的焦点。

远处的人族阵营中,突然传出一声长啸,气势十足,声震四野。我心头不由一凛,因为我听的出这声长啸正是麦克雷瑟所发出。

随着这声长啸,人族后军中有三个身影冲天飞起,向我们这里直冲而来!

三个?不错,确实是三个!人族这次出击下的本钱可真是十足,仅仅圣级强者就是三个。

除了麦克雷瑟之外,阿尔伯托应该也在其中,但另一个是谁?是帕班?还是来自奥丁或是阿拉滋的圣级强者?

很显然,麦克雷瑟他们感觉到了小丫这一击的威力,如果任由这么一击落下来,不仅会给部队造成极大的伤亡,还会使整个大军的士气尽丧。因此麦克雷瑟他们迫不及待的赶过来,正是准备阻止小丫的这一击。

在战场上不论是谁,都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对方施展出禁咒!

第十八章教宗现身,圣级混战!

小丫的“毁灭之光,和一般禁咒大不一样,在出手速度上实在是快上太多,当麦克雷瑟他们离着我们还有两百余米时,小丫已经准备施法完毕,一抖手间,就将“毁灭之光”向地面砸了下去!

疯狂涌动的元素力量已经说明了“毁灭之光”的力量斧多么的恐怖,如果这一击落到实处,人族的惨状恐怕就只能用血流成河来形容了。

急切之间麦克雷瑟大吼一声,一挥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一团金色的剑光在剑尖凝结成球,然后疾如闪电的飞射而出,直接迎向了小丫的“毁灭之光”!

麦克雷瑟一出手就是他的押箱底绝技“霸剑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面对禁咒再加上又是后手,麦克雷瑟想不出全力都不行。

“霸剑击”威力刚猛绝伦,杀伤力极为惊人,但要和小丫的“毁灭之光”

相比,则还是逊上一筹。

当两团能量撞击在一起时,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般的巨响,同时爆出了一团极为耀眼的光华,炽烈的让我们根本无法睁眼直视。于此同时,一阵狂暴的气流猛然向四周猛烈的扩散开来,足足有百余名人族士兵被这股气流卷到数十米的高空,然后猛的落下来,摔了一个筋断骨折。

麦克雷瑟发出的金色剑气此时已没有半点残留,显然被小丫的“毁灭之光”给抵消掉,而小丫的那团“毁灭之光”则还剩下约四分之一大小,速度不减的砸向了地面。

又是“轰”的一声巨响,一团如蘑菇般的烟云升腾而起,而地面上则留下了一个足有十余深地大洞。

方圆五十米内。一切尽成蕉土,至少有三百多名人族士兵在这一击下尸骨无存,连任何痕迹都没有留下。

不愧是复合四系元素力量而形成的禁咒,“毁灭之光”真的就像是有毁灭一切的力量一般,实在是让大家觉得可畏可怖。

麦克雷瑟的脸色铁青,显然他没有料到小丫出手的这记禁咒,威力居然会大到这种程度。不仅挡住了他“霸剑击”的拦截,还在顶多只余下四分之一能量的情况下,造成了如此大面积的杀伤。

紧跟在麦克雷瑟身后的两名人族圣级,其中之一正是阿尔伯托。他显然也震惊于小丫这一击地威力,张大了嘴巴半天不说话。

至于另一名人族圣级,则是一身连头到脚都罩进去了的银色长袍。看不到他的模样。这银色长袍地样式和魔法师袍有些不一样,显的更紧身一些,而且在长袍的正胸前,绣着一个血红色的天使标志,说明这位神秘圣级是属于神耀骑士团的成员。

神耀骑士团果然是强者云集,连圣级强者也可以网罗其中。我可从来没有听闻过人族还有这样一位默默无名的圣级,对于这家伙的实力深浅,还真是半点底都没有。

我在打量这几名人族圣级的同时。他们也将目光投向了我们。不过,他们地注意力绝大多数都是放到了小丫身上。

在见识到了如此威力强大的一记禁咒后,这些人族强者已经将小丫当成他们最大的劲敌了吧?

麦克雷瑟最先将情绪稳定下来,伸手向小丫遥遥一指,问道:“这位就是兽族的神佑祭祀吧?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如此强横的实力不愧能成为兽族的传奇!”

小丫淡淡地回应道:“如此杀抬,只是为了对付那些丧心病狂的侵略者。

就算有些威力。也不过是以血止血罢了,算不上什么厉害。”

小丫成为兽族国王后,果然成长了许多,至少在面对外族时,她不再是什么那个什么话也不会说地小丫头。

麦克雷瑟仰天一阵哈哈大笑。道:“难道你们兽族真的是得蒙神之恩宠,仅仅只是以十五岁的稚龄。就可以有一武一魔两大圣级?这天纵奇才四字,不会是专门为了你们兽族而设吧?”

还没等我反唇相讥,身穿银色长袍的那名人族圣级突然冷哼一声道:“麦克雷瑟大人,请注意你的言辞。这些兽族全是异端,他们借助地全是魔鬼的力量。唯有创世神才是世上唯一地真神!请你别忘了,我们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消灭这些异端!”

麦克雷瑟点点头,恭敬的道:“教宗大人说的对,在创世神的神耀之下,这些异端必定会被铲除。我和他们客套两句,也只是为了彰显创世神的博爱。”

教宗?难道这名人族圣级居然是创世神教的最高掌权者,代表创世神最虔诚信仰的一教之教宗?

以创世神教在人族的势力,教宗的权力比起任何一个国家的国王,都可说是不逞多让。一般来说,创神神教的教宗并不一定是实力强横之辈,但他的信仰一定是最虔诚的那一个。创世神教的教宗大人,极少在公开场合露面,也只有创世神教最忠诚的信徒,才会有机会靶见教宗。

实在想不到,创世神教的教宗居然是一位深藏不露的圣级强者。看这位教宗现在的打扮,不仅没有穿上他那一身华丽的教宗袍,还将神耀骑士团的标记绣在胸前,看来这位教宗大人同时也兼任了神耀骑士团的一把手。

出现这种情况也很正常,掌握了最高神权的教宗,如果再将代表创世神教军权的神耀骑士团控制在手中,他自然就成为了整个神教中最至高无上的存在。

我有一种预感,这位教宗大人肯定是一个极不好对付的家伙。

小丫做为神佑祭祀,是兽神在地面的代言者,听到对方开口闭口都是异端,自然老大的不爽,她必须开口维护自己的信仰:“侵略者总会给自己找些冠冕堂皇的借口,而你们这些人族神棍才是真正的读神者!在这片奇迹大陆上,智慧生命传承的文明已经持续了近万年,各大种族都有着自己的信仰,并且能够和睦相处。偏偏你们人族野心勃勃,才不过短短干年的历史,就妄言论神,视各大种族的信仰为异端,实际上却难掩你们借圣战之名,实行侵略之实。别看你们人族现在势力滔天,处处咄咄逼人,但我们各大种族绝不会抛弃自己的信仰,那怕是和你们战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也在所不惜!”

听了小丫这段发自内心的感言,我忍不住大喝一声“好!”,并开口赞道:“小丫,你果然长大了。对于这些侵略者,我们不会手下留情,今天就让他们有命来,没命回!”

此时麦克雷瑟终于把目光投向了我,叹口气道:“铁熊小朋友,想不到又是你坏我大事。世界树之城一战时,你突然神秘消失,我还在一直纳闷你到底去了何方。想不到再见面时,你居然有本事整合魔兽,给我们造成了这么大的麻烦。我不得不对你说声佩服,你是怎么猜到我们的计划,并且还在此处伏击?”

我冷哼一声道:“你能知道精灵族都不知道的秘密,我自然也有机会从别的渠道知道一些消息。不管你们人族耍什么阴谋手段,做为我们兽族家园的十万大山,都会安然如故!”

麦克雷瑟点点头,向还在混战的魔兽大军与人族士兵一指道:“铁熊小朋友你玩的这一手确实漂亮,我还没见到你们兽族一兵一卒,就给我们这支部队带来了以十万计的损失。如此大恩大德,如果不将你挫骨扬灰,哪能表达我对你的佩服之情?”

我嘿嘿一声冷笑,道:“你能够在大半年就想到利用大力暴猿借道,相比之下我今日之举不过是后知后觉罢了。麦克雷瑟,像你这样危险的卑鄙小人留在这个世上实在是太危险,今天我有机会的话。一定会想办法尽量干掉你。”

麦克雷瑟哈哈一笑,挥剑挽了个剑花道:“彼此彼此!”

在旁边的教宗大人显然不耐烦我和麦克雷瑟唇枪舌剑,断喝一声道:“麦克雷瑟大人,用不着和这些异端废话,直接动手让他们接受神罚好了!”

说着,也不见这位教宗大人有什么异动,八面旋转跳动的火云盾凭空出现在他身周,将之护了个严实。于此同时,一道若隐若现地气团也围着这位教宗大人开始了旋转。

我心头一惊,难道这位教宗大人居然是风火双圣?修炼双系法术能够达到圣级。这位教宗的实力果然强悍,这也使得“双系圣魔法师”这一称号不再是塞勒一人所独有。换句话说,这位教宗大人的实力。应该丝毫不会逊色于塞勒。

不论是麦克雷瑟、教宗还是阿尔伯托,都算是圣级中的顶级强者,这三圣联手在一起,实力确实可称惊人。

不过我们这一方却用不着怕他们,拥有六名圣级的我们,几乎是等于二打一,总不至于还会输吧?

事实上,如果此时只是圣级之间的对战。麦克雷瑟他们只要脑瓜没被烧坏,也就知道以三敌六他们肯定不是我们的对手。

但是,在这战场之上人族有着八十万大军作为后盾,只要麦克雷瑟他们能够坚持到魔兽大军被击溃,到时候借助大军之力,自然可以将我们这六名圣级都留在这里。

这是一场赌博。就看麦克雷瑟他们和魔兽大军谁坚持的时间更长,而胜利则会垂青笑到最后的那一方。

教宗一出手。就是给自己加上护盾,显然是准备以防守为主。而小丫对这位教宗大人早就看不顺眼,既然要动手,她带着道格拉斯和小红立刻向这位教宗展开了围攻。

至于两头云生虎,则是一前一后的夹住了阿尔伯托。大有一鼓作气将其拿下地气势。不过阿尔伯托的实力已经可以算得上顶级,再加上他施放魔法的速度快地惊人。就算以一敌二也不是短时间内就会落败的。

小丫他们说出手就出手,而我则是和麦克雷瑟相互持剑遥遥而对。在这短短的一年内,我和麦克雷瑟已经有过多少次交手?

从刚开始相遇,我和他的实力差着十万八千里,到最后我迎头赶上,逐渐缩短与他的实力之差,我的进步速度可谓惊人。但麦克雷瑟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同样做到百尺竿头吏进一步,始终压住了我一头。

自从世界树之城一战后,我也很想知道麦克雷瑟接受树心能量洗礼后,实力究竟进步了多少!这一次,终于是我们相互印证对方实力的时候了。

猛然之间,我和麦克雷瑟同时一个缩地成寸,一闪一灭出现在十米之上地高空,玉砍一剑后,“阿基隆斯之剑”和“阿拉斯加之星”两柄名剑交击在一起,滋溜溜擦出了一连串火花。

做为准圣器的“阿基隆斯之剑”,在威力上肯定不如圣器“阿拉斯加之星”,但“阿基隆斯之剑”被我炼化成本命剑丸之后,已经融入我的神念之中。只要我真气一摧,那帕剑身上有损伤,也会尽复旧观。因此,我丝毫不用担心和麦克雷瑟交手,会吃兵器上的亏。

事实上,我的乾坤袋中有着不少上品飞剑,甚至还有着几柄极品飞剑,随便拿一把出来,在这个异世也应该能够被封为神器吧?

但我收藏的飞剑品级过高,就算我上一世地金丹期修为,也没法把这些飞剑给伺候后,就更别谈我这一世区区的先天境界了。

如果我能够发挥这些飞剑中随便那一把地威力,估计麦克雷瑟此刻也就只有夹着尾巴逃的份了。

双剑交击只是我和麦克雷瑟的相互试探,都没有出尽全力,而剑锋一交之后我们同时向后一个飞退,然后遥遥相对互相瞪视。

突然之间,我和麦克雷瑟异口同声道:“你进步了!”

第十九章天下如棋,阴谋初现!

虽然只是短短一次的双剑交锋,但以我和麦克雷瑟多次交手的经验来看,他的实力确实是比先前更进一步,隐隐然有突破圣级的迹象。

做为“星空下的第一勇者”,麦克雷瑟实力强横,他修炼时为了打熬自己的力气,甚至于钻到瀑布底下练功。正是因为这样的苦练,才成就了他的一身钢筋铁骨,以及力大无匹的神力。

以前和麦克雷瑟交手,他每一次出手都是霸道无比,蕴含着元穷力道,就算我身为熊族,如果不是靠五丁开山术提升力量,仅靠本身的蛮力甚至还不如麦克雷瑟这个人族。

可以说,以前的麦克雷瑟所展现的是一种至肿至强的力量,这也是他纵横天下的本钱。

但现在的麦克雷瑟,却学会了将力量内敛,对于运用力量之道,已经达到了妙用于心、随心所欲,信手指来皆如意的境界。在他和我一剑相交时,所运用的力量强弱完全是随着我用力的多少而变化。

我增一分力,麦克雷瑟就增一分力,我减一分力,麦克雷瑟就减一分力,始终保持着同我旗鼓相当,不多一丝也不少一毫。

力量的运用达到这种极致,已经是先天顶级修为的标志,只要再进一步就可以从修力变化为修心修内在,那也就是我们道家所称的金丹期,也就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神级力量。

此时的麦克雷瑟,离封神仅差一步之遥,现在的我还和他有着一段距离。

毫无疑问,麦克雷瑟能取得这样的进步,是源于他在世界树之心所接受的能量洗礼。

当然。麦克雷瑟也能够感觉到我地进步,因为就在刚才短短交手的一瞬间,我已经连变十余种力道,或刚或柔、或震或颤、或直进或侧击,实在可用变化多端来形容。

这样的用力技巧,已经可以算是略略胜过以前的麦克雷瑟,但和现在的他却仍然有着不少的差距。

我的进步之神速,已经可以算是这个异世的奇迹,但麦克雷瑟却始终可以胜我一筹。虽然这其中有着种种机缘巧合,但也许正是因为有我这个突如其来的劲敌。才给了麦克雷瑟继续突破下去的动力吧。

此时麦克雷瑟横剑向我一指,轻叹一声道:“铁熊小兄弟,看来当个世上。唯有你有能力同我一战。不过,你地实力毕竟不如我,千抬之内必败无疑。”

我冷哼一声,道:“不拼尽全力打打看,又怎么会知道?”

说着,我御剑向麦克雷瑟直刺而去,同时一个缩地成寸来到麦克雷瑟的身前,双掌上下一错。向他的前胸和小腹击去。

麦克雷瑟长笑一声,同样一个缩地成寸闪过我地双掌,然后回剑横贴在急刺而来的“阿基隆斯之剑”的剑身上,随着他手腕巧劲一抖,“阿基隆斯之剑”就像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击中一般,向着天空笔直飞去。

如果换做一般长剑。麦克雷瑟这一挑的力道,已经足以将剑送到数千米之外。但御剑术的强项正是隔空御剑。随着我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

又兜回头来,向着麦克雷瑟的头顶直斩而下,同时我继续伸掌向他攻了过去。

事实上,麦克雷瑟并没有说大话。他说干抬之内能击败我,刚好和我自己的估计差不多。只不过现在我也不是易于之辈。麦克雷瑟要想短时间内将我拿下,也是不苛能。

现在打地就是时间差,只要我能坚持足够长的时间,小丫她们以多打少只要能够抢先一步胜过教宗和阿尔伯托,就可以腾出手来和我围攻麦克雷瑟。

单挑不是麦克雷瑟的对手,以多打少我们总不至于输给他吧?

但圣级之间真要到了生死相搏的关头,要想决定胜负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能在麦克雷瑟手下撑上千抬,天知道教宗和阿尔伯托能不能在小丫她们手中支撑吏长时间呢?

至于魔兽大军和人族军队的混战,此时已经进入白热化地阶段,到底这样的一场战斗什么时候能够分出个胜负,谁也心里没底。

双方都在拎时间,谁能跑在前面,谁就能拎得先机!

小丫她们之间地战斗,都是用元素力量进行对轰,各色光团不时的亮起,声势上极为热闹,噼噼啪啪的就没个诣停,不像我和麦克雷瑟这样的圣级武者,基本上是以贴身近战的方式在战斗。

不过我和麦克雷瑟都懂得缩地成寸,打打斗斗之间一闪一灭,显地极为诡异,而且战斗的地点越拉越远,渐渐脱离到了主力战圈之外。

我有一种感觉,麦克雷瑟是故意将我引开,他是不是咬着别地什么打算?

不过,脱离主战团由我和麦克雷瑟独战,反而让我更加放心。要知道麦克雷瑟的“阿拉斯加之星”,据有能够隐藏他攻击气势的异能,是最好的暗杀武器。而且麦克雷瑟还偷学到了缩地成寸,配合起来偷袭还真是防不胜防。

如果我们是在一起混战,我很担心麦克雷瑟会采用我对付大力暴猿的方法,突然向小丫她们发起偷袭。正因为我有这样的担心,所以麦克雷瑟引我到外围远战,正和我的心意。

不知不觉之间,我和麦克雷瑟已经来到数千米的高空之上,脚下是一大片一大片的云层飘过,整个亚龙湾也缩小到像一面半圆的扇子般大小。此时就算我眼力再好,也不可能看清战场上的细节。

被麦克雷瑟拉到这么远的地方,我心中觉得有些不安,就想将和地面的距离拉近一些,于是在打斗中有意的向下方移动。

突然之间,麦克雷瑟哈哈一声长笑,收剑立于云层之上,看着我一言不发,只是笑个不停。

我一愣,不由的收剑问道:“麦克雷瑟,你把我引到这里来,是不是又有什么阴谋诡计?”

麦克雷瑟轻轻点了点头,微笑道:“和铁熊小朋友这么精明的兽族打交道,还真是方便,有时候用不着我开口,你也能猜出我的几分用意。”

我打断麦克雷瑟道:“你少在那里转弯抹角,有什么话就直说!”

麦克雷瑟神情一凝,向我沉声道:“铁熊小朋友,如果我说我想帮你打赢这一场仗,不知道你相不相信?”

我闻言一惊,忍不住问道:“你说什么??”

“我是说,我想让你们兽族打赢这一场仗!甚至我还有办法让这八十万的人族大军,片甲不归!”麦克雷瑟以斩钉截铁般的语气道。

让八十万人族大军片甲不归?麦克雷瑟抛出的这个诱饵,还真是一枚重磅炸弹,让我一时之间有些失神。

麦克雷瑟打的是什么鬼主意?他费尽周折谋求到“水世界”,就是为了借海路偷袭十万大山。好不容易如他所愿运进来八十万人族大军,虽然被我率领魔兽大军打了一个埋伏,但此时胜负还未分,他怎么会突然向我提议要帮我赢得这一仗。吏有甚者,他可以下狠心让这八十万大军全军覆没?

麦克雷瑟的话,到底是真是假?这其中是不是又蕴藏着什么别的阴谋?

一时之间我心中思如电转,闪过了无数念头,却仍然猜不透麦克雷瑟的用意。

此时麦克雷瑟继续向我游说道:“铁熊小朋友,你可以怀疑我的用心,但如果我真的帮你,这八十万大军难道还不能成为送给你的一份大礼?”

如果确实如麦克雷瑟所说,身为人族大军的统帅,他故意想让人族落败,还有谁比他吏有资格夸下这海口?

“铁熊小朋友,你仔细想想。为什么我明知你们这一方有六名圣级,还敢只带着两名帮手就来向你们挑战?就算我的实力确实盖过你们,但也架不住你们的围攻吧?你什么时候见我麦克雷瑟做过如此失算地事情?”麦克雷瑟看着我,用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道。

我仍然警惕的看着麦克雷瑟,并没有放松半分戒备,毕竟到现在我还拿不准这家伙的真实心意。

麦克雷瑟不理我的反应,继续道:“等会儿我故意落败,然后远远的逃开,你大可以返身帮助你的同伴,将教宗和阿尔伯托葬送在这亚龙湾。这一次出击。我八十万大军中除了少数用来警戒的巡逻队,并没有成建制的空军。没有了圣级、没有了空军,以你们六名圣级的力量。可以轻松地越过战场,将停留在海面上的船只摧毁。这样一来,既可以彻底断绝大军的退路。

又可以毁掉大批地后勤物资。到时候,就算我军有八十万之众,又能有什么作为?你既然能够整合魔兽大军向我军发起突袭,想必在暗中还有一支兽族的精兵吧?到时候双管齐下,我军就算有八十万之众,也只能落得一个客死异乡的下场。”

麦克雷瑟的一番话听的我暗暗心惊。这还真的是一条绝户计,如果一切真的挟他所说的发展,这八十万人族大军算是真地交待在这里了。不过麦克雷瑟为什么要这么做?

突然之间,我从骨子里感觉到一股寒意,不论麦克雷瑟的这番言语是真是假,仅仅只是以他谈笑间就可以牺牲八十万大军的性命来看。这种冷酷的心性实在是太可怕。

我的脸色此时肯定很不好看,但麦克雷瑟却像是没见着一般。继续向我出着主意:“阿尔伯托实力虽强,但并没有什么领军的才能,而且他对创世神教极为愚忠,就算明知不敌也会死战不退。到是教宗是个棘手人物。他精通风火双系魔法,虽然在外没有什么名声。但实力之强绝对不下于我地老对手塞勒。而且他拿手的正是防御魔法,如果一心想逃。那么他拼着重伤说不定会有机会逃离战场。不过,只要你按我地计划行事,我有办法让他想逃也逃不了。只要代表我军最高战力的我们这些圣级一败,相信以铁熊你的能力,取得这一战的胜利会易如反掌吧?”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一脸得意洋洋的表情看着我。

听完麦克雷瑟地话,我沉吟半晌后才道:“麦克雷瑟,你给我一个让我相信你的理由!”

麦克雷瑟淡淡一笑,道:“你可以选择不相信我,但是,按照我地计划行事,你会有什么损失吗?”

我摇摇头道:“就算没有损失,我也不愿意被你利用!”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道:“铁熊小朋友,这天地间的战局就如一盘棋,进退攻伐各有目的。你的目的是灭眼前的人族大军,只要能够如你所愿,你又何必在乎我下的另一盘旗呢?”

我月光一凝,道:“因为我明白,以你的野心,这天地虽大,却只容得下一盘棋。谁又能保证这一次不是你为了另一盘棋而设下的局中局?”

“铁熊小朋友,就算是局中局,但你会怕与我争锋吗?遍数天下强者,也唯有你有资格与我对弈!”

说这番话时,麦克雷瑟豪气干云,大有指点江山,天下我有的气势。

这麦克雷瑟确实是我在这异世所见的异类,从初见时他论神的言论,也就知道这家伙只会以自我为中心,信奉自己的实力。

在这之后每次的相遇,这家伙总是或多或少有目的的在做着什么。在我眼中看来,他就是一个十足的阴谋家、野心家!

一个连神都不放在眼里的家伙,一个谈笑间可以拿八十万人命做牺牲的家伙,他还会在乎什么?

突然之间,我脑中灵光一现,忍不住大声道:“麦克雷瑟,难道你想谋朝篡国,做这天下的霸主?”

麦克雷瑟神色不变,只是静静的看着我,良久之后才道:“有何不可?”

第二十章王图霸业,世事无常!

是啊,有何不可?

麦克雷瑟是当今天下实力最强者,同时又是一个冷静残酷、狡猾奸诈的枭雄人物。连诸神都不放在眼里的他,会甘心只是做一介臣子?

人族的历史虽然只有短短千年,但王朝的更替却已有数次,现在大陆上的人族国家格局,是在五百年前形成。经过了这么长的岁月之后,立图寻求变化的潜流已经渐渐浮出水面。

远在海外的蓬莱国与澳利亚国,早就能够一切自给自足,自得其乐的在海上逍遥,与大陆上的国家已经没有什么交集。

三大公国、冰封之国奥丁、沙漠之国阿拉兹则或多或少都有不臣之心,这也使得神耀之国摩西第一强国的地位摇摇欲坠。

如果不是接连两次在摩西帝国出现神迹,以现在人族各国之间的微妙关系,他们是不可能整合到一起,出动如此规模庞大的联军。

至于亚美利加联邦的十余个小国,多年来只是醉心于营造一个庞大的商业网络,到了整个大陆人族进行总动员时,他们也就只能随波逐流,不得不为人族联军服务了。

摩西帝国利用宗教的力量,使自己成为宗主国,能够以信仰的名义调动所有人族国家的资源为自己所用。从表面上看,人族大军来势汹汹,踏平十万大山指日可待。但在实际上,人族内在的隐患众多。

仅仅只是靠着宗教信仰团结各国,实在是非常冒险,毕竟在不同国家的统治下,各国都有不同的习惯和生活。当宗教的狂热还在时,一切地茅盾还可以被压制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国与国之间的冲突终竟会浮出水面,人族也会再度四分五裂。

表面上看摩西帝国十分风光,集合了数百万大军强攻十万大山,大有一统整个大陆的气势,但实际上他是在进行一场豪赌。赢了,摩西帝国可以借机整合所有的人族势力,建立一个真正大统一的帝国。输了,摩西就会将自己积攒多年的资源全耗费在战争这个无底洞上,从此之后再也无法约束其他人族国家。甚至于连自己第一强国的地位也无法保住。

本来摩西帝国的赢面颇大,但是,如果在摩西帝国内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麦克雷瑟其实是存有异心。那么局势地走向自然又会有所不同。

借战争之机,消耗摩西帝国的实力,然后自己再寻机而起,取代摩西帝国的王室,成就自己地一番霸业!这应该就是麦克雷瑟所打的如意算盘了。

或者,麦克雷瑟会用什么手段,让摩西帝国现任国王亚里安三世下台或者出意外,然后麦克雷瑟就可以借辅政之名。将年仅一岁的亚历山大王子扶上王位,但实际却是自己在暗中掌权。

就算按爱了两次“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就算是人族的首位神宠之眷顾者,亚历山大天份再高现在也只不过是个婴儿,还不是任由麦克雷瑟摆弄。

以麦克雷瑟的野心,不论他采取什么方法。最终的目的就是让自己站上权力顶峰。然后他一定会有兵默武,谋夺整个天下的霸权。成就自己一代霸主地伟业。

麦克雷瑟从头到尾布这样的一个局,就是借神耀之国摩西出现神迹的机会,让亚里安三世的野心无限膨胀起来,发动一场席卷整个大陆的战争,然后借此谐耗各方的力量。他才好在乱中谋利。

对于麦克雷瑟来说,最好地结果当然是这八十万大军能在十万大山中闹个天翻地覆。将我们兽族的大后方破坏之后再逐步地消耗一空。

与此同时,金汤要塞是这个大陆上最大的一个绞肉机,各国联军和我们兽族的主力铁定会在这里拼个两败俱伤。接下来,自然就是麦克雷瑟出面收拾残局了。

实力大损的摩西帝国肯定无法阻止麦克雷瑟谋朝篡位,到时候只要他再集结一批人族势力进攻十万大山,自然能够将不堪重负的我们击败,让我们这些异族亡国灭种。

再然后,麦克雷瑟自然是一步步地吞并各个人族国家,反正经过这一场大战,各国实力均会受损,还有谁是麦克雷瑟的对手?

现在由于人族海上偷袭地计划被我识破,并且被魔兽大军打了一个伏击,使得战局又有变化。麦克雷瑟立刻可以当机立断的将这八十万大军当做炮灰牺牲掉,实在可说是心恨手辣。

表面看来,他处处为摩西帝国出谋划策,实际上却是使自己一步一步的接近权力顶峰。

难怪麦克雷瑟可以视天下如棋盘,原来他自己确确实实是把这霸图天下的野心,当做一盘棋来下!

短短的一瞬间,我惴模出了麦克雷瑟的用心,就算不全中,也肯定猜到了他十之八九的想法。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长笑一声道:“麦克雷瑟,既然你贪恋权利,喜欢和那些人族权贵狗咬狗,我也就由着你。但是,你想利用我们兽族就万万不行。”

麦克雷瑟同样长笑一声道:“铁熊小朋友,我以八十万大军为礼,难道还不能表明我的诚意?”

我点点头道:“这份大礼,我们兽族还真是想不收下都不行。不过,日后你如果还想妄图染指十万大山,可就别怪我们兽族不客气了。”

麦克雷瑟淡淡一笑道:“铁熊小朋友是我唯一看得起的对手,能够和你争雄天下,也算是我的一件人生乐事。我也不说假话,总有一天我会再次踏足这十万大山,让这里成为我们真正的战场!”

接下来,我和麦克雷瑟的谈话就简单明了许多,他等会故意落败,并借机逃开,直接追上先前离开的水世界之岛,然后就由着我随意对付这八十万人族大军了。

至于麦克雷瑟如此高明的身手为什么会败,实在是很好解释,毕竟他在世界树之城也曾有过败于我的先例,这一次再度败在我手上也不算是特别奇怪的事。

我假意击败麦克雷瑟之后,自然可以和小丫她们围攻教宗和阿尔伯托。据麦克雷瑟所说,教宗并不是一个迂腐的人,如果他察觉出形式不对,就会立刻想办法撤退。但是,麦克雷瑟却告诉我一个方法,保证能够逼的教宗死战不退。

这个方法很简单,只要我在和教宗对战时,向他提起两个词就行:克库尔滋和艾斯美拉达!

这两个词,像地名也像是人名,但不论其合意如何,一定是涉及到教宗的一个天大秘密。因为麦克雷瑟向我保证,只要我说出这两个词,就算我拿刀架住教宗的脖子也赶不走他,他必定会拼尽全力的同我拼命。

至于阿尔伯托,教宗不退,他也会死战不退,到时候不论他们两个有多厉害,以二敌六也不会有丝毫胜算。

我没有向麦克雷瑟追问这两个词代表什么意思,因为我知道就算我问他也不会说。但我从麦克雷瑟的言行之间,可以看出他对教宗的忌惮,大有不将之整死势不罢休的味道。

以教宗在人族社会中的影响力,确实会对麦克雷瑟的野心形成极大盛胁。

现在深居简出的教宗上了战场,如果不借这个机会将之除掉,还有别的更好选择吗?

明知麦克雷瑟是借我之手下屠刀,但这屠刀还真是不得不下,谁叫他送上门的诱饵是如此诱人呢?

远在高空之上的我们,并不担心我们的这番密议会被第三者察觉,但我却免不了有一种世事难料的感觉。

试想一下,我和麦克雷瑟本来走不死不休的死敌,现在却又联手在一起搞些阴谋诡计。

麦克雷瑟把天下当一盘棋,而我则必须陪他下这一盘棋!不然的话。没有对手的麦克雷瑟,岂不是更加危险?

当然,我也可以不理会麦克雷瑟,就借这一战地机会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但我实在没有必胜的把握。如果麦克雷瑟他们能够带着人族大军冲进十万大山,所造成的破坏一定是我们兽族所承受不起的。能够将人族大军全歼在这亚龙湾,对我们兽族来说是最好的结果。麦克雷瑟点中了我的这个死穴,让我不得不和他联手!

商量妥当之后,我和麦克雷瑟打着打着,又退回到了主战场之上。

小丫她们这些圣级之间打的热火朝天。而魔兽大军依然和人族大军陷入胶着,谁也无法一口啃下对方。因此,并没有谁对我和麦克雷瑟忽来忽去的行踪起疑。

我和麦克雷瑟又假战了十余个照面。然后麦克雷瑟大吼一声,剑尖上亮出一团金黄色剑光,像是要使出“霸剑击”的模样。

我则是装模作样施展“引雷诀”,一个电击将麦克雷瑟打个正着,同时我缩地成寸瞬移到麦克雷瑟身边,双掌结结实实的击在了他地胸口之上。

麦克雷瑟狂吼一声,仰天狂喷一口鲜血,然后身体化作一团金光。向着海面直扑而去,刹那间就消失不见。

其实我有假借这次下手机会真施毒手的打算,但麦克雷瑟也不是省油的灯,在他全力地防护之下,仅仅只是任由我的这两击,还破不他的护体斗气。

只不过。我们的这一番做作,看在外人眼里。却是我大发神威,将麦克雷瑟击的吐血而逃。

失去了麦克雷瑟这个最难缠的对手,我立刻御剑向教宗斩杀了过去。麦克雷瑟曾说这教宗精于防御性魔法,果然不是虚言,在小丫、道格拉斯、小红这三圣围攻之下。他虽然没有什么反击的机会,但还能保住自己不受伤。

我御剑一击。破开了教宗的一面火云盾,却没有余力继续伤他。而教宗看到我向他袭来,也不由地身形一呆,显然是不相信我能够战胜麦克雷瑟。

人族的战略其实也很简单,他们以区区三人就敢向我们六名圣级挑战,就是指望麦克雷瑟实力超群,可以将我们各个击破。

教宗防御能力出色,可以拖住我们中的多名,而麦克雷瑟则负责找我们其中的一个单挑,只要他能快速斩杀其一,就可以大幅度拉近双方的实力差。

这样一来,就算我们醒悟过来不再各自为战,他们也有理由相信能将战局拖到大军战胜魔兽,然后再利用大军将我们围剿。

只是教宗万万没有想到,在我和麦克雷瑟的单挑中,居然是由我胜出。

这样一来,双方地强弱立判。

教宗不是笨蛋,知道再战下去就是白白送死,他立刻将自己的防御魔法范围收缩地更加窄小,显然是在做撤退前的准备了。

麦克雷瑟想让教宗死,而我也不想放过他。你们人族不是说这是“圣战”吗?好,那我就将你们最高的神权代言人杀死在这战场上,看看你们这一战到底怎么个“圣”法!

不等教宗拨脚开溜,我伸剑向他一指,一字一句的道:“克库尔滋!艾斯美拉达!”

教宗身形一僵,向我大喝一声道:“你说什么??!”

我暗中运转真气,做好万全准备,又重复了一遍道:“克库尔滋!艾斯美拉达!”

突然之间,教宗一声狂吼,本来一直将他头脸都遮住的长袍也像是被一阵无形地风吹起一般,将他的真面目露了出来。

这是一名年约五旬地金发男子,此时因为愤怒而使他的容貌看起来有些扭曲。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五官非常精致,平时如果扳起脸来,一定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

麦克雷瑟教我的这两个词,果然有作用,就像是触动了这位教宗大人的逆鳞一般,使的他暴怒异常。

“我要杀了你!!”一直采取守势的教宗,突然之间狂吼一声,咬牙切齿的向我赴了过来。

第十章 伏击!血腥的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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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伏击!血腥的屠杀

卡姆多并没有随着大部份人类俘虏被押走,而是留在我们身边,因为有许多问题还需要从他这里了解。

阿斯莫阿的登陆方式并不复杂,它的大部分身体都会浮在水面上,然后张开大嘴搭在岸边,呆在他腹腔里的士兵自然而然的就可以上岸了。

由于这个湖泊并不算太大,二百五十多头阿斯莫阿不可能同时登陆,最有可能的方式就是先将人类的第二批军队运上岸,然后再接收运来的物资。

只要我们做好准备,趁着阿斯莫阿登陆时,对着它最脆弱的嘴部发起攻击,将这么大的一个魔兽给干掉并不算太难。阿斯莫阿一死,装载在它腹内的那些人类士兵自然会落个一起陪葬的下场。

即将运来的人类第二批军队,足有五万的规模,但我们却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紧张,因为只要我们发起突袭,摆明了就是一个对方只挨打不还手的局面。

也许这就是报应吧,当人类准备突袭我们兽族时,会不会想到他们反而会被我们打一个突袭呢?

不归冰原上寒风刺骨,我们又没有物资搭建临时营帐,在湖边设伏时,只能靠着身体和这恶劣天气硬扛,好在我们兽族身体素质出色,短时间内还能撑下去。

按照我们的估计,来自帝都的预备役要想赶到这里,至少还有两天的时间,而按卡姆多提供的消息来看,人类第二批军队的到达,应该就是这一天内的事。

为此,我暗暗感到庆幸,好在我们追击人类时,他们的第二批军队还没有到。不然的话,我们的总军力毕竟太少,而且祭祀纸符的数量也有限。要想正面战胜人类地五万大军。基本可说是不可能。

好在人类地效率刚好不快不慢。我们只不过布守了半天地时间,就开始感觉到湖泊之下有动静了。

首先。湖面的那层薄冰,开始渐渐地出现龟裂,就像底下的湖水突然剧烈的翻腾起来一般。想想也是,二百多头那么巨大的魔兽突然挤进这个小湖中,那动静自然是够大。

随着冰面的完全破碎,一个个巨大的黑影浮在了湖面之上,怕不有一百余个之多,将整个湖面遮了个严实。

先前只听卡姆多描述过阿斯莫阿的模样,现在亲眼见到,才知道这家伙果然大的离谱。已知的任何陆地生物都无法与之相比。在阿斯莫阿黑漆漆的鳍背上,全是一片片磨盘大地鳞片。代表了它是水生物。

而整个阿斯莫阿的形状就像是一个扁平地诺大圆盘,一张巨口也是大的离谱,如果整个张开来,估计有数十米长。

这么大的一个家伙,也只有在水中才能够生存了。如果是在陆地上,那有供它生存的空间?

靠着湖边比较近的七十来头阿斯莫阿,此时已经游到了岸边,那张巨大地宽嘴也渐渐张开,向着岸边咬去,如此模样的登陆方式,也算是罕见了。

不过,还有比现在更好的突袭时机吗?我和卡恩同时发难,大喝一声:“进攻!”

千余祭祀纸符同时被打出,于是千余道风刃呼啸着射了出去,目标正是那张大到极点的阿斯莫阿大嘴。

阿斯莫阿的身体表面有鳞片,有一定的抗击打能力,但它的那张大嘴却是完全不设防,脆弱的要命。而现在,几乎每一个张开的大口内,都被射入了十余道风刃。

旋转的风刃带有强大的切割力,将阿斯莫阿的口腔内破坏的一塌糊涂,大量的血水狂涌奔出。突然遭受到这样的打击,阿斯莫阿立刻在水中不停的翻滚起来,口中还发出类似于娃娃鱼般的鸣叫声,显的十分痛苦,那还顾得上靠岸?

我御剑飞起,直扑湖中心,向着其中的一头阿斯莫阿全力斩去。这阿斯莫阿虽然有鳞片护身,但它的鳞片能够硬过石头?我一剑飞斩之威,至少也有碎石裂地的威力,这种性格温驯的魔兽仅凭血肉之躯如果能够抵挡?

瞬间,被我斩中的那头阿斯莫阿,背部裂开了一道十余米长的伤口,惨叫着就想向水下潜去。不过,这个并不大的湖泊中突然涌入了二百多头阿斯莫阿,除了浮在水面的这一些,水下也还有大量的阿斯莫阿等着上浮。这一上一下之间,自然也就堵住了那头向下潜的阿斯莫阿。

于是,这头受了重伤的阿斯莫阿,只能在湖面上一阵翻腾,将身周的湖水都染的一片血红。我毫不停手,接连又是数剑斩在这头阿斯莫阿之上,才算是彻底的将之了解。

砍死一头阿斯莫阿不算什么,但他腹腔中的那数百名人类士兵,也就只好跟着一起陪葬了。

登陆的阿斯莫阿有卡恩带着大批兽族用祭祀纸符围攻,而处于湖中心的一些阿斯莫阿,则被我御剑一头头的斩杀。没用太长的时间,就有七八十头阿斯莫阿葬身在了这湖水之中。

我们兽族的士兵数量还是少了一点,不可能将整个湖岸滴水不漏的防个严实,在顶住最初的慌乱之后,还是有部分阿斯莫阿冲到岸边,张开了它的大嘴,将不少的人类士兵放了出来。

不过,这些人类士兵在阿斯莫阿的腹腔中呆了数天之久,所处坏境空气一直很稀薄,身体各方面自然都会受到影响,脚步也十分虚浮,在短时间内根本形成不了什么有效的战力。

在这种情况下,我和卡恩同时做出了正确的判断,根本不去管这些已经登陆的人类,而是继续向湖中还没登陆的阿斯莫阿发起攻击。

■了水面,如果这些阿斯莫阿都是野生的魔兽,看到大量同伴

被杀,肯定会觉得情况不对掉头就跑。可这些阿斯莫阿都是被驯服的魔兽它们接到地命令是登陆,就只会老老实实地执行,居然没有一头主动逃跑。

等到卡恩他们将手中地纸符消耗的差不多了,而我在湖中盘旋一圈后也找不到什么攻击目标。这才发现在这个湖中地阿斯莫阿。差不多已经被我们消灭一光。整个湖泊,已经被染成了一片赤红色。空气中也充满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一面倒的屠杀,至此可说是结束了。

最终幸存下来的阿斯莫阿,只有十八头,全都大张着嘴,咬着岸边一动不动。其中十一头是运兵的,另外七头却是运送物资的。

区分这些阿斯莫阿的用途是什么很简单,其中十一头的身前,各自站在数百人类士兵,只不过他们的神情全都是惊恐,毕竟眼前的这一幕。实在是太血腥。至于另外还有七头阿斯莫阿,就这么张大着嘴趴在岸边动也不动。估计还在等着有人给它却货呢。

我们兽族合兵一处,向这些呆站在岸边地人类围了过去。十一头阿斯莫阿运送的兵力,加起来足有四千多,但这些阿斯莫阿登陆地地点各不相同,根本来不及让这些人类聚兵一处。刚好给了我们各个击破的机会。

我们一个个的扫荡过去,没用太长时间就将这些人类统统俘虏,可说是兵不血刃就取得了完胜。

从头到尾,这些人类根本就没动过逃跑的念头。要知道,不归冰原这样的酷寒之地,在没有物资地情况下,你要这些人类如何生存?至于让他们重新钻于阿斯莫阿

的肚子,从水路逃走,他们就更没那个胆量了。因为只要阿斯莫阿被我们攻击,那么就等于他们自投绝境,毫无活命的机会。湖面上的血腥味已经说明这次人类突袭

军全军覆没,这些幸存者那还敢冒险?

这一战我们胜的轻松,自己没有丝毫的伤亡,就彻底的解决了人类的第二批突袭军,同时还俘虏了四千三百多名人类士兵,以及十八头阿斯莫阿。

最让我惊喜的是,在人类之中还有两名放牧者,这种稀罕职业可是个宝贝疙瘩,有了他们之后,至少这被俘虏的十八头阿斯莫阿,也可以为我们兽族所用。

另外,我们从那七头运货的阿斯莫阿腹中,缴获了大批物资,完全够我们在这湖边设立一个临时营地了。

这个湖泊中的水道可以直通到西斯帝国,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将这里严密监控起来。可以说,我们兽族的北方防线,从这一刻起又向北移了一百多里。

将一个临时营地搭建好之后,人类俘兵被我们围在中间的数十顶大帐蓬中,而我们兽族则零散分布在四周。这个营地,我们留了极大的扩建余地,因为我们还要等五万兽族预备役赶到。

十八头阿斯莫阿被我们圈养在湖中,这些大块头的家伙还真是老实,当我用刀架在那两名放牧者的脖子上时,只听他们吹了几声音调有些怪异的口哨,那样阿斯莫阿就自动沉入湖中,老老实实的呆在那里也不四处乱跑。

湖面平静下来后,寒冷的天气很快的又在湖面上凝结出了一层薄冰。这一层冰,透着一股血红的颜包,充满了一种肃杀感,见证了这场战斗的血腥。

不归冰原是魔兽出没之地,如此浓的血腥味也吸引来了不少想打秋风的家伙。不过这里不算是不归冰原的深处,并不是一些特别厉害的魔兽地盘,那些跑来小打小闹的家伙,自然是被我们三下五除二的给打发掉了。

我们对待人类俘兵还算不错,不仅给他们提供了营帐御寒,还定量分配了一些食物。对此,卡姆多向我表达了谢意。

我摇摇头,表示他用不着谢我什么,毕竟这些物资都是从他们人类那里缴获过来,我们顶多算是慷他人之概。同时我告诉卡姆多,我们兽族从来没有接受过人类俘

虏,所以他们最后的处境,我也不清楚。不过,我们兽族社会以前没有奴隶这一个制度,但不知道会不会为这次的人类俘兵而破例?

听了我的话后,卡姆多的神色有些复杂,最终只能苦笑一下,表示这就是战争,如果命运硬要如此安排,他也无法可想。

差不多又过了一天半之后,五万兽族预备役终于赶到了。这些预备役以马、牛、羊、猪等族为主,毕竟在我们兽族的非主战种族中,这些族类体型较大,力气也不小。虽然战斗力不算强,但经过操练之后,至少也不会弱于人类士兵。

这批预备役的装备不算太好大多都是矮人族向我们提供军需用品

后淘汰下来的。不过,这支预备役中的不少兽族,都是身背弓箭,看来弓箭手这一编制,在我们兽族的非主战种族之间,还真的是大有潜力可挖。

上一批被我们俘虏的四千多人类,也随着预备役再次来到了不归冰原之上,两批俘兵合在一起,差不多近九千人,这可是个不小的数量。

这次预备役随军也带了不少物资,于是我们派出部分兽族监视着这些人类,由他们自己动手搭建了一个简单的军营,算是做为他们的临时监狱吧。

看着那些平时老实巴交的兽族当起了临工,我不由的感叹,我们兽族会不会就是从此时,才开始有了俘虏人类成为奴隶的想法呢?

所谓兽多好办事,预备役到来之后,湖畔成为了最热闹的工地,我们彻底的将北方防线建在了这里,只花了两天不到的时间,就在这里搭建了一个极具规模的军营。

军营是围湖而建,而这个小湖泊本来是没有命名的,但现在我们驻军在这里,自然要给这湖泊起个名字了。

我和卡恩看着那结成红色的冰面,异口同声的想到了同一个名字:血湖!

第二十一章——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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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红莲滔天,教宗授首!

虽说教宗擅长的是防御性魔法,但他身为双系圣魔法师,一旦发起狠来想拼命,攻势同样异常的凶猛。

此时教宗凌空向我笔直的飞来,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球突然在他身前自虚空中浮现出来,而他就像是完全感觉不到那团火球的热量一般,将两只手伸到了火球之中。

我能够感觉到一股股强大的风系元素能量由教宗的双手灌入到了这枚火球之中,而随着风系能量不断的涌入,这火球燃烧的越来越胚,而且体积也变得越来越大,甚至于在火球中心逐渐形成了一个旋转着的蓝色风团。

很显然这是一个风火双系复合法术,教宗在准备和我拼命的情况下将之施展出来,威力自然是不可小看。我不敢大意,正准备挥剑反击,小丫却突然横身站在我的身前。

随着小丫伸手飞快的在空中点了数点,一个超小型隔绝空间立刻将我们笼罩了进去。有了这个防御力第一的魔法护身,教宗的这记复合魔法就算威力再大,我也用不着担心了。

虽然只是一个超小型的隔绝空间,但这种做为禁咒存在的魔法,其中所蕴含的元素波动注定十分惊人,教宗做为本身就擅长风系的双系圣魔法师,不可能察觉不到这个小型禁咒的存在。但是怒火攻心的教宗并没有采取任何应变措施,就这么笔直的冲了过来!

克库尔滋!艾斯美拉达!这两个词都底有何特殊之处,能够让这位教宗大人愤怒到失去理智,连自己的性命也不在乎的程度?

我心中没有答案,而来势汹汹的教宗也没有给我更多的时间考虑,他双手之间挥舞着那枚已经比他整个人都还要大地火球。狠狠的砸在了小丫布下的“隔绝空间”之上。

耀眼的红色火光在刹那间喷射开来,一道道火蛇就像是出闸之箭一般横冲直撞,带着仿佛能将空气都点燃的高温,沿着“隔绝空间”的防护罩不断游动,在短短的一瞬间就将我和小丫包裹在了一片火海之中。

有隔绝空间保护,我和小丫丝毫不用担心这些赤红的火焰能够烧到我们,但眼见着面前一片滔天红莲,连空气都已经被烤焦到扭曲变形,也就可以想像这些火焰所蕴含的高温了。

这一记魔法攻击,虽然还达不到禁咒的程度。但论起威力已经可以算是双系复合魔法中地佼佼者了。

小丫神情凝重,不断的释放出风素元素能量,用来维持“隔绝空间”的稳定。同时向我轻声道:“铁熊哥哥,这个应该就是人族所独创地风火双系复合法术‘红莲滔天’了,不仅施放速度快,而且威力十分惊人,如果我们不是嗜。隔绝空间,护身,被这种蕴含了风系力量的红莲之火缠身,除非是将一切都烧成灰烬,否则是不会停歇的。”

我点点头。这红莲之火附身即燃、不死不休,特性和道家的三昧真火还真是有些相像,毕竟这种借着风系元素能量将火焰沿空气传超出去的方法,已经十分接近三昧真火中的空中火了。

当然,这“红莲滔天”再厉害,也不可能达到真正空中火的境界。顶多只是借助风系元素力量模拟出空中火的效果罢了。如果是真正地三昧真火向我袭来,别看“隔绝空间”有号称防御一切的能力。还是会在瞬间被击破。

毕竟修炼三昧真火有所成就是凝魄期修为的标志之一,难道你认为区区一个只是等于先天境界顶级力量的禁咒,能够档的住凝魄期高手的一击?

明知“红莲滔天”破不开“隔绝空间地防护,但教宗还是不肯放弃,一味的加摧力道。好像不一把火把我给烧死,就势不罢休一般。

既然这教宗大人摆出一副拼老命地架势。我也就用不着和他讲客气了,不给他点厉害看看,难道他还真以为自己拼起命来,就可以以一敌六?

我猛的一个缩地成寸,从“隔绝空间”的防护罩中脱身而出,直接来到火圈之外,手中御剑一引,当头一剑向教宗劈下。

教宗红着眼睛,让过这一剑,就想扑上来同我拼命,而我则是毫不客气的左右手各击出一道五雷轰顶,向教宗招呼过去。

教宗一挥手,接连八面火云盾在他身前次第出现,抵住了我的前八道雷击。还有两道雷击眼见着就要落到教宗身上,只见他双手一翻,立刻有两个气团出现,将这两道雷击引向了远处。

难怪这教宗号称防御本事了得,在狂怒之下还能如此举重若轻破解我的攻击,手段确实十分高明。

如果只是我独自一个与这教宗交手,就算我实力胜过他,也不能短时间内就将其给收拾掉。但现在情况不同,不仅有小丫在旁边助我,道格拉斯和小红这两大煞星也在一旁虎视眈眈。

难道四大圣级联手还收拾不了一个教宗?这岂不是笑话!

教宗转头与我交手,“红莲滔天”失去了持续支撑地能量,威势上立刻减小了许多。小丫当即撤掉“隔绝空间”,然后在身边涌起两道风龙卷,将剩余的火焰全都逼退开来,最后才将双手在身前一合,将一蓝一黄两团元素能量揉合在了一起。

两团元素光华在小丫的手中就像是拉面一般,被拉长成数十条光带,蓝黄两色混杂在一起,煞是好看。随着小丫一抖手,这数十条光带被她抛洒出去,在空中形成一道光网,向教宗罩了过去。

教宗刚展现过一门威力惊人的双系复合魔法,小丫立刻就毫不客气的回敬了一个双系复合法术。与“红莲滔天”的作用是主攻不同,个丫施展的这记风土双系复合魔法“风网束缚”,主要作用则是用来困住对手。

由小丫手中施放而出的光带,会自动形成一个光网,锁定对手气息后会自动追踪,不将对手给束缚住,是绝不会消失的。

论威力这“风网束缚”实在是不算什么,但它这种如同附骨之蛆般的特性,却足以让任何对手都感觉到头痛。

教宗将攻击的目标锁定在我身上,对于小丫她们可说是不闻不问,但这道光网向他罩过去时,他还是会下意识的躲避。

但不论教宗在空中怎么变幻身形,光网始终紧随在他身后,让他根本腾不出手来攻击我。

最终教宗忍无可忍,双手中各升腾起一个火球,向着光网硬砸了过去。

看来他是准备以硬碰硬,将这道光网拾抵消掉。

不过“风网束缚”变化万千,眼见着两道火球要砸在光网之下,组成光网的各条光带突然一个扭曲,将光网的网眼扩大了数倍,让那两枚火球击了一个空。随即,光网又猛的收缩起来,将教宗的双手以及上半身牢牢的给束缚住。

这时小红已经飞到,只见她双翅在身前一合,高高的举起后向下一个直劈,随着她翅尖在空中划动,一道由火焰凝结而成的巨大刀锋,向着教宗直斩而去,这一招正是火系的顶级魔法之一“火焰刀”!

“火焰刀”的穿透力惊人,而且其火焰燃烧的高温丝毫不弱于红莲之火,如果被这一记“火焰刀”斩中,不论是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会在一瞬间被切割下来。

被光网给缠住的教宗,在身形移动方面很是不便,但眼见着这记“火焰刀”直劈而下,他还是勉强的向外横移了一个身位。“火焰刀”堪堪贴着教宗的鼻梁直劈而下,甚至将他飘动的几缕发丝也给斩下,在空中瞬间被火焰汽化。

教宗的麻烦并没甫就此解除,因为在他的身后还有守株待兔已久地道格拉斯。

身为龙族,道格拉斯除了精通风水双系元素力量之外。还凭借着强横的肉身,有着极高的武技。传说中的龙族英雄“风霜之刃”,这一个“刃”字除了是指他的成名武器寒冰月刃之外,同时也喻指道格拉斯武技强横,那怕是赤手空拳,他的一双龙爪也可以是追魂夺命的利刃。

现在,道格拉斯的一双龙爪,就正等着教宗送上门来。眼见着教宗刚刚勉强躲过小红的一记“火焰刀”,道格拉斯就挥舞着双爪从他的背后掩杀而至。

以多打少还要从背后偷袭,看起来有失强者地身份。但现在我们身处战场。和敌人拼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哪里还用得着和敌人讲什么道义?

教宗实力再强,但接连被几大圣级出手攻击。此时已是强弩之末,再也避不开道格拉斯从背后发起的这一击。

道格拉斯双爪一错,在教宗的背后划出了一道深道寸许地叹”形伤口。

道格拉斯的这一击有个名堂,叫做“剪刀手”,伤筋断骨的威力丝毫不弱于一些神兵利器。

阿尔伯托看到教宗接连遇险,数次想冲过来施以援手,但他独战两只云生虎,自保都有问题。如何冲得过云生虎的封锁?

道格拉斯在教宗背后的一击,已经确确实实将教宗击成重伤。在遭此打击后,教宗双目尽赤,但仍然用一双眼睛恶狠狠的盯着我。

我将心一横,突然一个缩地成寸瞬移过去,乘着教宗还来不及反应之机。

已经欺身近到他的身前,然后我双掌贴在教宗的胸口之上。手掌中狂运真气猛地向他体内冲击了过去。

道格拉斯的一击是给教宗外伤,我的这一击则是彻彻底底的内伤,随着我掌劲一吐,教宗的身体被击退到数米开外,然后仰天就是一口鲜血喷出。如同在空间绽开了一朵血色之花。

我再次欺身而上,手中“阿基隆斯之剑”一引。已经架在了教宗的脖子之上。接连遭受两下重击,教宗此时已经萎靡不根,任由我将剑架在他地脖子之上,无法避开。

更何况,此时小丫、道格拉斯、小红已经纷纷靠拢过来,将教宗围在了中间,此时他已经是插翅难飞!

虽然此时教宗对我已经构成不了什么威胁,但他的双眼仍然以一种恶毒地眼神盯着我,就像是和我有着化不开的浓浓深仇一般。

仅仅只是两个词,就可以让教宗陷于这种置生死于不顾的疯狂状态,这其中绝对隐藏着什么极大的秘密,而麦克雷瑟正是借此利用我来对付教宗。

虽然明知道被麦克雷瑟利用,但我仍然不会放过教宗,因为做为人族创世神教的最高权利者,如果战死在沙场上,绝对会极大地打击人族士兵的信心,毕竟他们是以“圣战”地名义发动战争。如果连教宗都战死了,那这“圣战”还有可能赢吗?

吏重要的是,人族是利用宗教信仰团结在一起,教宗一死,会削弱人族的信仰力度,加速他们内部的分裂。

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教宗一死对我们兽族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不过,在干掉教宗之前,我还是准备让他做一个明白鬼。

“其实那两个词到底代表什么意思,我并不明白。我可以老实的告诉你,是麦克雷瑟出卖了你们,正是他告诉我利用这两个词,可以让你留下来死战不退。”

“什么?!”教宗大感意外,惊叹一声后,他才双目赤红、面目扭曲的狂吼了一声:“麦克雷瑟……”

我并没有让教宗有机会说太多的话,当他的那声狂吼余音未消进,我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向前一斩,随着一阵血雨喷涌而起,教宗的大好头颅冲天飞起。

相信教宗是死都不愿意瞑目的,因为他那双血红的眼睛依然睁的如同铜铃般大,而且元巧不巧的在空中正面对东方。

东方,正是麦克雷瑟佯败后逃遁而去的方向!

第二十二章人族溃败,狼骑歼敌!

此时,不管教宗再怎么不甘心,不管他对麦克雷瑟的恨意有多么的浓,要想讨回公道的话也只有等麦克雷瑟下地狱的时候了。如果,这个异世有地狱的话。

教宗无头的尸体从空中坠落,我则是身形向前一探,将教宗的人头提在了手中。

远远看见这一幕的阿尔伯托发疯似的大叫起来,再也颈不上与他交手的云生虎,完全不设防的就这么硬生生的向我冲过来。

云生虎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乘着阿尔伯托后背空门大开,接连两下重击得手,打得阿尔伯托口中鲜血狂喷。但阿尔伯托全然不顾云生虎的追击,就这么一路吐着血冲到了我的面前。

“你居然胆敢杀害教宗大人!?”阿尔伯托不顾自己的嘴中还在不停的流血,盯着我恶狠狠的道。

这阿尔伯托身为圣级强者,但他对创世神教的信仰却与一般的信徒无异,简直就像是失去自我,实在称得上是个异数。按道理说,圣级做为这个异世顶级力量的存在,走到那里都会是风光无限受人尊敬,何必让自己受什么宗教的束缚?

阿尔伯托把教宗当做不可乘读的存在,但他们的身份再珍贵,在我眼中也不过是敌人,于是我拾手将教宗的头颅向上一举,道:“对于胆敢入侵我们家园的敌人,我当然是以杀止杀,还用得着对你们手下留情吗?”

“读神者,杀害了教宗大人,就让神罚来惩治你吧!”说出这番话后,阿尔伯托已经陷入一种巅狂的状态,他双手高举向天。居然不顾四周强敌环伺,就这么咒唱起施法的咒语来。

空气中火元素力量快速的汇集起来,声势看起来十分惊人,难道阿尔伯托是想施展他的拿手好戏“地火焚城”?不过,实力再强大地魔法师,也不可能瞬发出大型禁咒,像阿尔伯托这样身周无论何防护,就敢在战场上召唤禁咒,和自杀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们趁他施法未完成时攻击他,那怕只是一个小小的火球就造成他施法中断。而禁咒魔法的元素反噬之力也足以让他命丧当场。

圣级力量是很强大,但失去了理智的圣级,在这战场上也实在算不了什么。教宗如是。阿尔伯托同样如是!在这个异世虽然没有“趁你病,要你命”的名句,但对于这种找上门来送死的圣级,我实在是没有手下留情的必要。

“神罚?恐怕你还不佩!”说完这句话,我顺手一挥,“阿基隆斯之剑”

立刻向着阿尔伯托飞斩过去。

与此同时,小丫、道格拉斯、小红、云生虎也没有闲着,她们出手的虽然只是一些类似于火球、风刃、水箭这样的低阶魔法。但对于现在不设防的阿尔伯托来说,每一击都可说是致命。

阿尔伯托地禁咒召唤被迫中断了,强大的元素反噬力量瞬间轰击了他的全身,随着一口浓浓地鲜血喷出,他的身形立刻萎顿了下去。

我没有手下留情,“阿基隆斯之剑”飞射而至。一剑将阿尔伯托穿心!

阿尔伯托身形摇晃了一下,终于从空中坠了下去。隐约间我听到了他此生的最后一句话:“异教徒……读神者……”语气中充满了一种不甘心的味道。

麦克雷瑟假装战败而逃,教宗和阿尔伯托授首,人族大军的高端力量可说是被我们一扫而空。接下来,就轮到那些人族士兵了。

我运足真气,仰天一声长啸。然后声震四野的怒喝一声道:“教宗已死,头颅在此!你们人族注定了败亡的命运。给我杀!杀!杀!”

喊完这句话后,我就这么一手提着教宗的头颅,围绕着战场四下里飞行了一圈。于此同时,小丫带着道格拉斯、小红、云生虎,直接从空中扑向了海岸边。

现在是时候截断人族地海上退路了!

一般的人族士兵,一直将教宗当做创世神的代言人来膜拜,视教宗为一种高不可攀的存在。现在猛然间听到教宗已死的消息,对于这些人族士兵来说是何等巨大的冲击?

再加上我确实是举着教宗地头颅绕着战场飞了一圈,在这种眼见为实的刺激下,人族地军队立刻险入了崩溃之中。

宗教信仰一直就是一柄双刃剑,有了这种信仰固然很容易将大军团结起来,但一旦信仰缺失,他们又会崩溃的最快。

教宗的死,已经彻底的打击了人族的士气。而军无士气地人族军队,已经无法和魔兽大军相抗衡,开始了大面积的溃败。

这时我和小丫她们已经在海边汇合,眼见着无数人族士兵向停靠在海边地战船上爬去,显然是准备撤退了。

没有空军和圣级护航的船队,在我们六大圣级的眼里,和活靶子也没什么区别。我们所要做的也并不是摧毁整艘船,只需要在每艘船的船身上击出一个大窟窿,也就足以让这些人族领教一下什么是身处绝境之中欲哭无泪的感觉在我们不停手的攻击之下,绝大多数的人族船只永远沉没在了亚龙湾,即使有少部分船只能够逃离海岸线,但行驶不了多远,就会因为海水的灌入而渐渐沉没。

近千余艘船,不仅没能成为人族逃生的工具,反而成为了诱杀他们生命的诱饵。

很快的,人族败军就明白过来,像这样乱哄哄的住海上逃,和送死实在是没什么区别,于是他们不再一门心思的往海上钻,而是四下里逃散开来。

亚龙湾不算小,但出入的通路却只有两个,一是海上,一是陨星峡谷。

海上人族是不敢去了,而他们四散奔逃之后,最终都会向陨星峡谷的出口汇聚过去。

魔兽冲锋之后,根本没有留下任何预备役,此时的陨星峡谷出口可说是完全不设防,如果被人族一口气冲进陨星峡谷,再想收拾他们就麻烦了。

机会。

不过,魔兽作战是很勇猛,但毕竟没有受过什么专业的军事训练,陷入混战之后它们那里还懂得保持队形?全都是凭本能的和人族作战,现在正是它们四处追杀人族最过瘾的时候,突然要它们整合队伍听从调遣,显然是不可能。

无法可想之下,我只好让小丫他们继续留在海上摧毁船只,彻底的断绝人族的海上退路,然后自己独自飞到陨星峡谷的出口,看能不能尽可能的集结一些智商比较高的魔兽,将人族溃逃的士兵给堵在亚龙湾中。

不过,人族溃逃的士兵可不只是一万两万,而是数十万之多,就算我能成功的拉拢成百上千的魔兽,也没有丝毫把握堵住这些败兵。

幸运的是老天爷再一次的站在了我这一边,当我刚刚冲到陨星峡谷出口,只来得及召集十余头逸阶魔兽,就听到从陨星峡谷内传来了一阵密集的蹄声。

一个蹄声也许算不了什么,但数万蹄声汇集在一起,却足以造成一种地动山摇的感觉。此时我的心中一宽,终于用不着担心人族败军会逃散了,因为我们兽族的狼骑大军,终于在这最关键的时刻迸到了。

远远传来的这阵蹄声,让人族败军更加恐慌,他们争先恐后向陨星峡谷的出口冲了过去。

我和十余头超阶魔兽并站一排,充当起阻止人族冲锋的肉盾,以我们的实力之强,任何冲到我们面前的人族士兵,只会落得一个尸横就地的下场。

但陨星峡谷地出口有百余米宽。仅靠我们是无法封住的,片刻之后就有近百名人族士兵从我们的身边溜过,冲进了陨星峡谷之内。

我丝毫不担心这些人族士兵会逃出去,因为他们的命运已经注定,只能成为狼骑雪亮刀锋下的祭品。

果然,当冲锋在最前面的狼骑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时,立刻如同一道洪流般将那近百名人族士兵吞噬的踪影全无。

片刻之后,狼骑已经冲到了我的身前,毫不停顿的在我身前横列成一排,将那些人族败兵地冲锋给尽数挡住。

这些狼骑显然是急驰而来。已是十分劳顿,但比起军心已丧,只想着逃命的人族败军还是强上太多。随着一柄柄弯刀扬起。立刻就是一片片人族士兵倒下。

我根臂一呼,高声喝道:“狼骑,扬威!”

所有的狼骑举起弯刀,随着我地喊声叫道:“扬威!……”

看着士气如虹的狼骑,我心满意足的点点头,伸臂向前方一指,下令道:“狼骑,冲锋!”

“兽神万岁!”随着这声响亮的口号。狼骑大军如开闸的猛虎一般,恶狠狠的赴向了人族。

有了矮人族的帮助,狼骑的装备比起以前有了天翻地覆地变化,精钢铸造的弯刀削铁如泥,闪亮的锁子甲使这些狼骑看起来就像一排排会移动的钢铁丛林,至于那独特的覆面式钢盔。更给这些狼骑增加了一份萧杀之气。

除了五千狼骑被我留下来牢牢封锁住陨星峡谷的出口外,另外两万五千狼骑。已经自动分成三个纵队,从谷口冲出,杀向了已经混乱不堪地人族士兵。

每一个狼骑纵队,都是呈锥形直插人族败军的腹部。在强大地狼骑部队面前,人族败军就像是纸扎的一般。根本经不起任何冲击,就这样被切割成两半。任狼骑来回纵横驰骋。

三只狼骑纵队,在战场上重复着冲锋、切割、围杀,然后再冲锋、切割、围杀……

论战斗力,这么一支狼骑部队还比不上十万魔兽大军,但这样的冲锋战术比起魔兽的混战,却吏据杀伤力。吏何况,狼骑嗜意的将冲散地人族败军驱赶到魔兽大军主力的附近,让这些魔兽也不用闲着,可以过过痛打落水狗地瘾。

少股不成气候的人族残兵,即使能够躲过狼骑和魔兽的双重追杀,来到陨星峡谷的出口,在面对我所率领的五千狼骑时,他们除了死亡之外,再也没有第二种选择。

至于海上,经过小丫她们这么长时间的破坏,千余艘人族战船,有近七百艘就这么沉没在了岸边,至于另外的三百余艘,或远或近的消失在海面上,可说是无一漏网。

退元退路,攻又攻不上去,此时的人族大军已经是如同待宰的羔羊般,任我们收割生命。

八十万的人族大军,即使是毫不抵抗的任我们宰杀,恐怕所有的狼骑砍到手软,也没办法将他们全干掉。好在战场上还有魔兽大军的存在,虽然经过一连番的撕杀,现在的魔兽已经折损到只有近七万头,但这些魔兽的杀伤力,依然不可小视。

猎食是魔兽的本能,嗜血更是魔兽的爱好,随着他们利爪、钢牙不断的发威,人族败军的死亡数字呈火箭速度般的窜升。

早在开战之前,我就已经下过严令,此战不留任何俘虏!而人族败兵在尝试投降却依然被毫不留情的宰杀后,他们也就放弃了侥幸活命的幻想,和狼骑、魔兽拼起了老命。

只不过,战斗到了这个时候,人族已经彻底的失去了他们的阵形,只能是各自为战。军心、士气已失的人族,就算想拼命,又有什么用?迎接他们的依然只有死亡!

这一战,足足持续了十余个小时,等到天色全黑时,整个战场上再没有一名人族能够站立!

一战灭掉八十万的人族大军,这样的大胜对兽族来说真是前所未啃!

此时亚龙湾尸横遍野,处处血流飘井,空气中更是有着一股浓浓化不开的粘稠血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也许,地狱就是这样的一番景象吧?

第二十三章班师回归,风云变幻!

人族八十万大军尽数覆灭,与此相对应我方的损失也不在少数。

十万魔兽大军损失过半,其中有着十余种的魔兽吏可说是种族全灭,从此成为陨星峡谷内魔兽族谱中的绝响。

三万狼骑也差不多阵亡了近万骑,毕竟人族临死前的拼命一击,给我方造成了不少伤亡。特别是人族大军中的神耀骑士团,集中的全都是些人族高手,如果不是我们几大圣级及时插手,光这只队伍都能给我们带来不少伤亡。

真正最憋屈的,还是那五万人族重骑兵。当战局一片混乱之时,人族士兵只顾四下乱窜,根本没给这支重骑兵留下任何可供活动的空间,最后反而被铁甲斑斓兽来了一次集体冲锋,在他们的阵形上撞开了一个大口子。

大批啃金兽借机冲进了人族重骑兵的队列之中,失去了机动性的人族重骑兵如何是这些身形灵活的啃金兽之敌?而人族引以为傲的钢制重甲,在这些啃金兽的利齿之下,和纸糊的也没什么两样。

于是这支人族最昂贵的兵种,可说是花了大价钱打造的重骑兵部队,还没有立下任何战功就交待在了这亚龙湾,实在可说是生不逢时。

八十万的人族大军中集中了不少人族的精锐,要想消灭他们不可能不付出代价,这点我早有心理准备。但不管怎么说,能够全歼八十万敌军,这样辉煌的战果已经足以光耀整个史册!

对于魔兽大军,我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如果没有这批生力军的帮助,仅靠三万狼骑是不匪能挡住人族大军的。如果这些人族军队冲进了十万大山。

那后果真是不敢想象。

能够取得这样的战果,已经是大大出乎我先前地预料,虽然这其中有着麦克雷瑟临阵反戈的原因,但现在的事实毕竟是我们成功阻止了人族由海上发起的突袭,为我们兽族解除了后顾之忧。

“水世界”消除死亡之雾的效果,看来是永久性的,就算水世界之岛已经远离,被人族开辟出来的那条水道,依然是畅通无阻。在打扫战场的同时,我派出了数十名鹰族空军去探索那条水道。因为我不敢肯定麦克雷瑟退走之后。还会不会借用水世界之岛搞出些什么花样。

鹰族空军远远探出了近两百余里,没有发现人族的半点踪迹,我这才算是放心下来。看来。麦克雷瑟暂时是不会打十万大山的注意了,他肯定会借着这次机会赶回去争权夺利。

神耀之国摩西在亚龙湾一下子损失了八十万大军,另有四十万大军和三大公园联军远征金汤要塞,国内只有三支集团军留守。

现在教宗授昔,阿尔伯托陨命,摩西帝国引以为傲地圣级强者唯有麦克雷瑟一人,只要剩下的三支集团军中有一支能够被麦克雷瑟策反,他就足以颠复现在的王室。

更何况。以麦克雷瑟地心机,他铁定会留下一些后手?只怕留守摩西帝国的这三支集团军,或多或少都和他有些手续。

不管怎么说,我到是很希望麦克雷瑟在摩西帝国闹出今天大的动前来。

只要摩西帝国内乱不止,人族的暂时同盟就会松动,那么各国联军还会不会铁扳一块的强攻金汤要塞。也就是一个问号了。

在这场战争开始之初,人族来势汹汹。大有势不可挡之势,但从现在的局面来看,我们兽族同样有着绝对反击的胜机。至少,发生在亚龙湾的这场阻击战,就是最好地一个证明。

也许。整个战局就会因为这样一场辉煌的胜利,走向完全不同的方向。

现在对于我们兽族能够挺过这场大战。我的信心已是十足,唯一需要颈忌的是,麦克雷瑟手中掌握有“水世界之岛”,只要他能夺取摩西帝国的政权,随时都有可能再调集大军由海上向十万大山发起突袭。

我们兽族主战兵种地数量有限,不可能防守这么长的海岸线,现在唯有寄望于塞勒能够帮我们联系上水族。只要水族同意和我们结盟,由他们帮我们封锁住人族地海上航道,就可以解除我们的这个潜在威胁了。

打扫亚龙湾的战场差不多费了我们一天一夜的时间,而处置八十余万具尸体的最佳方式,就是让他们尸沉大海。

远在神话时代,亚龙湾就是葬送了无数大军地主战场,而这一战又给这里增添了八十余万的亡灵。不知道死神在看到这个数字后,会不会也觉得惊讶?

处理完陨星峡谷地事宜之后,我和小丫就想带着狼骑部队立刻赶返金汤要塞,因为我们已经收到战狠,就在我们打响亚龙湾一战的前一天,人族联军已经开拨到了金汤要塞的城墙之下。

由于上一战哪结束不久,金汤要塞的四道卫城还没完全修复,这一次双方是直接开始了金汤要塞城头的攻防战。仅仅只是头一天,战况就十分激烈,双方伤亡的数字加起来,已经接近十万之数。

我们好不容易在亚龙湾全歼了敌军,按理说应该休整一下,但金汤要塞形式危急,那么尽快的赶回去就是我们唯一的选择了。

小红自然是不愿意离开小丫,于是她主动将所有魔兽的领导权交给了云生虎,相信由云生虎领导整个魔兽大军,同样能够给陨星峡谷一片安宁。

这一次魔兽的损失十分惨重,不休养生息数十年,恐怕恢复不了元气,而云生虎只需要防范大力暴猿杀回来闹事,也就没什么别的事情需要担心了。

经过亚龙湾的一战,云生虎也算是成为了同我们一个战壕的战友,而且魔兽大军帮了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忙,离开之际还真有一种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

由于还有一个更大的战场等着我们,我们不敢多做停留,带着两万狼骑部门,匆匆住金汤要塞赶去。

一路上我们不停的按到战报,内容都是战况紧急,我军伤亡多少,敌军伤亡多少之类的情报。鉴于伤亡过大,兽族高层不得不征调役备役,驻扎在北方防线的五万役备役,已经启程向金汤要塞赶去。

毕竟北方防线的那一批预备役,是最早投入到战场上的,经过这长一段时间的磨练,总能发挥出一些战力。

我把教宗的头颅和尸身都存放在了“尼伯龙根的指环”中,在亚龙湾一役,杀死教宗对人族大军士气打击之沉重,可说是历历在目,如果不是人族大军因为士气消沉而彻底的崩溃掉,我们要想全歼他们将会付出更多的代价。

我希望教宗的脑袋能够在金汤要塞也起点作用,那怕是打击一下他们对创世神教的信仰也好,如果能够借机造成人族联军的分崩离析,那就更好了。

眼见着我们一路急行军,离着金汤要塞还有三天的路程,却接到了一今天大的好消息:人族退军了!

而人族退军的原因也很简单,神耀之国摩西发生内乱!

只不过,摩西帝国的内乱,从表面上看和麦克雷瑟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摩西帝国的国王亚里安三世突然遇刺身亡,而亚里安三世的弟弟雷给格尔亲王借机宣布帝国戒严,由他出面继任王位,自称雷哈格尔一世。

与此同时,留守国内的三只集团军,立刻有两支宣称承认新王登位,宣布效忠雷哈格尔。

至于另一只集团军,则旗帜鲜明的竖起了保皇派的大旗,同时还宣称雷哈格尔弑兄夺位,阴谋加害尚在榷裸之中的亚历山大王子。幸亏创世神教有神耀骑士团中的大批高手留守帝都,他们从大军的包围中拼死救出亚历山大王子,投向了这只保皇大军。

于此同时。位于金汤要塞地摩西帝国两只集团军,再也顾不上攻击金汤要塞,同样打出保皇旗号,回师勤王。

摩西帝国的内战一触及发,那还顾得上继续向人族联军提供后勤物资?而其他的人族国家,都不愿意放弃这个浑水摸鱼的机会,既然连正主都撤了军,他们自然也全部鸣金收兵,回到国内暗做准备,看能不能从摩西帝国的内乱中取得什么好处。

这样一来。金汤要塞之围不战而解,就好像前几天发生的连续激战,只是过眼云烟。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人族务实的作风,由此可见一般。

我自然能够从这一连串的变故中,嗅到一丝阴谋的味道,看来麦克雷瑟已经在暗中动手。至于这个中途冒出来的雷哈格尔亲王,无疑是麦克雷瑟借刀杀人之刀,利用他想谋夺王位之心,将亚里安三世给除掉。

雷哈格尔弑兄夺位,可说是犯下弥天之罪。毫无疑问所有地斥责都会落在他身上。这个时候,早有安排的麦克雷瑟,就会以一副忠心护主的模样,将亚历山大控制在手中,打起勤王地旗号,将军心、民心甚至是创世神教之心。都收归于旗下。

我可不认为那个名不见经传的雷哈格尔会是麦克雷瑟的对手,只要麦克雷瑟最后勤王成功。扶助亚历山大登上王位,他就可以狭天子以今诸侯,成就自己的霸业。

不管从那一个角度来看,此次人族的内乱,最大的收益者只能是麦克雷瑟。他处心积虑的布下这么一个局。终于到了收网的时候。

按道理说,人族地内乱对我们兽族来说只有好处。至少眼前的金汤要塞之围就是不战而解。但麦克雷瑟如果取得摩西帝国的霸权,以他的野心,会不会借机一统整个人族?

到时候,麦克雷瑟肯定不会放过十万大山,而以人族的综合实力,只要他们举族来攻,那怕是我们兽族、矮人族、精灵族三族联手,也不会是其敌手。

但不管怎么说,麦克雷瑟的威胁是来自以后,至于我们兽族目前地难关,则算是安然渡过了。

相信此时亚龙湾大捷的消息还没有传到外界,要不然其他人族国家知道摩西帝国有八十万精兵折损一空,只怕更会蠢蠢欲动。

牺牲八十万大军,麦克雷瑟也是兵行险着,但也许是他对自己地实力有着十足的信心。摩西帝国失去这八十万大军后,才会将王室的影响力降到最低,而麦克雷瑟才有可能将整个帝国彻底的掌握在手中。

至于来自其他国家的威胁,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麦克雷瑟肯定有信心应付过去。甚至于,麦克雷瑟会不会在暗中又埋下什么伏笔,也不是我一下子能够猜出来地。

我所率领的狼骑大军这段时间十分疲惫,不停地行军、打仗、再行军,还没有好生的休整一番。既然金汤要塞之围现在已解,我们也就用不着急行军,于是我下令大军修整一夜,明日再继续赶路。

一夜无话,当第二天启程之后接到新的战报时,我发现局势果然又起了变化。

西斯公国突然宣布,由他们的王子达维柯率领二十万大军,加入摩西帝国的保皇大军,誓言声讨雷哈格尔。

我和达维柯有过交锋,知道他是人族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而西斯公国突然这么高调的介入摩西帝国的内乱,是不是有着什么另外的打算?

如果说保皇派的幕后操纵者就是麦克雷瑟,那是不是代表着麦克雷瑟和西斯公国达成了什么协议?

总之,人族的局势越混乱,对我们兽族来说就越嗜利,我们唯一所要做的事,就是静观其变。

不过,我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当下午时分我接到今天的第二份战报时,立刻变得心急如焚,恨不得插翅飞到金汤要塞才好。

原因很简单,因为战报上只有短短的一行字:大长老病危,速归!

第二十四章甘霖普降,惊变横生!

大长老对于我和小丫来说,是等同于慈父般的存在,自从我们来到帝都生活后,一直都是在大长老的关爱下成长。特别是爱德华兹陛下逝去后,大长老更成了唯一可以倾听我们心声的长辈。

吏重要的是,大长老的存在对兽族来说是无可替代的,甚至于小丫这个国王,如果没有大长老在背后帮扶,为她出谋划策,只怕小丫在这个位置上一天都呆不下去。

可以说大长老是兽族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失去了大长老,还有谁能指引兽族前行的方向?

靠我和小丫?不可否认,我们的实力强横已经算是兽族顶峰,但处理国事、整治政务这些事,可不是你有圣级身手就能无师自通的。

平时有大长老在一旁照拂,各项军政要务都可以有条不紊的执行,要是突然之间没了大长老?

我不敢想像这个后果,兽族的一切肯定都会乱套!

如果再给小丫几年时间,让她逐渐熟悉了帝国的各项事务,说不定小丫还能够撑起帝国的脊梁,但现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大长老不在,也就等于失去了帝国的主心骨。

大长老年岁已高,而且年轻时受过重伤,这对他的生命力是一种摧残,像这样油尽灯枯的一天迟早会到来。

但是,我们想不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出发之前大长老的音容笑貌犹在眼前,甚至与他温泉夜话也如同还在昨日,怎么突然之间大长老就病危了呢?

我和小丫心急如焚,一门心事想迸回金汤要塞。当下就命令狼骑自行返回金汤要塞,我们先行一步回去探望大长老的病情。

爱德华兹陛下逝去时,我们没能见到他的最后一面,已经算是终身憾事,如果连大长老的最后一面都无缘得见,那老天爷也不免对我们太残酷。

在回行地路上,是由小红载着小丫,道格拉斯载着我急速的住回飞行。

我之所以要道格拉斯载我,是因为我要节省真气,全力赶制出一张“甘霖普降符”出来。

甘霖普降咒。是金丹期修为的修真人士必修的一种疗伤圣法,虽然还达不到活死人、肉白骨的境界,但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就能被甘霖普降咒治愈重疾,保住性命。

可以说,只要不是当场死亡,或是肢体截断这样的伤残式重伤,甘霖普降咒一旦施出,立刻咒到病除。

我现在的修为还不到金丹期,但玄天宝鉴中的制符之法,却可以让我制出超越我修为一阶的符咒。

甘霖普降咒不像九天神雷那样需要消耗大量真气。按我的估计,只要我全力运传真气,累计消耗我现在修为地约三倍左右真气,就可以制造出一张甘霖普降符。而我的回气速度快,整个制符的过程,应该还不到两天时间就能完成。

虽然这张符地有效期也不过是两天。但我们现在距离金汤要塞刚好差不多两天的路程,只要我一路上赶过去。还能见到大长老最后一面的话,应该就可以用甘霖普降符救活大长老的命。

因此我在道格拉斯的背上,全力运转自己的真气,努力赶制这张“甘霖普降符”。在高空上急速飞行,并不是一个好的施法环境。特别是像我这样全力运转,极容易走火入魔。但此时此刻我什么也顾不上。只想着全力以赴。

好在还有小丫可以帮我护法,这一路行来还算安全。

现在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大长老能够坚持到我们回去!

唉,如果我有着上一世我师父那样地修为,那么只要一个证道期修为才能施展的“白骨荣生咒”罩过去,那帕是大长老已经身死多时,也可以将他的魂魄狗回来还魂。

一路无话,当我们看到金汤要塞的后营出现在自己的眼里时,我苦修一天两夜的“甘霖普降符”终于制作完成了。

后营地营寨并没有挂上黑色落月旗,那就证明大长老还没有逝去,因为按照我们兽族的传统,国王去世要悬挂黑色落日旗,而大长老去世悬挂地则是黑色落丹旗。

虽然此时我因为制作“甘霖普降符”而筋疲力尽,但还是按奈不住心头的喜悦,毕竟我的这一番苦心不会白费,大长老还有救!

已经有巡逻的鹰族空军在空中迎向了我们,道格拉斯和小红体形特殊,任谁远远的看去,也就知道这是小丫地两大圣级战宠,我们用不着担心身份被误会。

我累的说不出话来,而小丫则是急匆匆地问道:“大长老呢?还安好吗?”

一名鹰族空军连忙回禀道:“大长老身体不适,暂时在王帐中休养,已经有五天没有议事了。”

只要大长老还没有逝去,对我们来说就是好游息,他老人家能够撑过这五天,等着我们回来,也可以说是命不该绝吧。

小丫没时间继续详问细节,就向那名鹰族空军道:“你自行去通报消息,说我和铁熊将军已经回归要塞,我们急着去看大长老,其余的事情一切从简。”

“是!”那名鹰族空军向小丫行了一礼后,返身飞回去用旗语开始传递消息,我和小丫则是继续迫不急待的骑着道格拉斯和小红向王帐所在的方向飞去。

片刻之后,金色的王帐出现在我们眼前,道格拉斯和小红一落地,小丫立刻就扶着我翻身落地,向王帐走去。

此时王帐中已经有两个我们熟悉的身影出迎,正是哈里发与格里木。本来他们俩脸上均有喜色,但见到我居然要小丫扶着,却是同时一愣。

哈里发反应快,抢先问道:“铁熊,你这是什么回事?刚听闻亚龙湾大捷,还来不及向你庆贺,你怎么是这么一副模样?难道受了什么伤?”

我摇摇头道:“不过是一时脱力,没什么大不了的。大长老呢?他老人家怎么样了?”

哈里发道:“大长老旧疾复发,情况很是不妙,这两天神智都开始有些不请,现在还在帐中休息。我扶你去看看。”

说着,哈里发和格里木上前,从小丫手中扶过我,一起向王帐内而去。

王帐很宽阔,此时在最里端摆放着一张卧榻,榻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背影,裹着一床羽被向里而卧。卧榻前有一个小火炉,上面煮着一罐汤药,还冒着热气。

兽族的医疗水平不高,平时受什么伤只能乱用些没加过工的草药,如果有幸碰到辅助祭祀,才可以尝尝治疗法术的妙用。像大长老这样的旧疾,并不是什么外伤,治疗法术已经没用,只能靠草药来医治。能够用药罐来熬药,已经是兽族最高医术的体现。

只不过,这种简单的疗法,肯定治不好大长老,但我有甘霖普降符在手,也就不用担心大长老会出事了。

很快的,我们就来到卧榻前,我忍不住道:“大长老,铁熊和小丫来看你了!”

卧榻上响起了一个低沉的哼哼声,白发苍苍的身影缓缓支起身子,向我们这边转过身来。

突然之间,我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卧橱之上的身影,虽然也是一名虎族,但那一头的白色,却白的有些不自然,细看之下和大长老的那种自然银白有些不一样。

我心中惊疑不定,立刻就察觉哈里发和格里木扶着我的手,突然之间一下子握紧,就像是要将我牢牢接住一般。

于此同时,卧榻上的羽被之中,亮起一团寒光,那个白色苍苍的身影突然之间翻身跃去,手中的一柄短剑笔直的向我刺了过来。看那白发身影如此矫健的模样,有那一点像病重的大长老?

这个变化发生的太突然,一旁的小丫早就惊呆了,至于我则是全身乏力,没力气挣开哈里发与格里木。也避不开那当胸而来地一剑。

事实上,就算我状态正常,只怕也应付不了这样突如其来的袭击,更何况我现在真气全无?

眼见着这一剑当胸刺来,我只来得及略略偏过一下身子,让过心口要害,就被这一剑透体而入。

此时,我也看清了这个偷袭我的虎族到底是谁,除了那一头白发是化妆的外,那副精干的样子正是虎族族长泰格。

哈里发、格里木、泰格为什么要联手对付我?他们又是怎么联合在一起的?

我心中刚转过这样的一个念头。就发现他们的袭击并没有就此完结!

除了抓住我的一只手外,哈里发和格里木的手中同时祭起了一道火球纸符,狠狠地砸在我的两肩关节之上。失去了真气护体。我也不过是一副普通熊族的身躯,在这两击之下肩骨立刻折断。

于此同时,靠在我身前地泰格,一手抽出短剑,别一手却是祭出一道水箭纸符,对准我的伤口就射了进去。

这一下最是歹毒,我只觉得撕心裂肺般的一阵巨痛钻进我的胸腹之间,显然是这道水箭重伤了我的内腑。

就在我大吼出声的同时。小丫也冷哼一声,脚下一软坐倒在地。我猛然明白过来,小丫和我是生命共同体,物理伤害我们是各承受各的,但元素伤害对于我们来说则是对方受伤,自己就会感同身受。

一直以来。和我交手的都是圣级武者,我还从没有受过元素攻击地伤。

至于小丫虽然并不至一次踏上战场。但身为神佑祭祀的她身边护卫十分周全,也轮不到她去受伤。久而久之,我几乎还忘了有这么一回事。

只不过,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这个秘密哈里发应该不知道。但现在哈里发他们却知道只要用元素攻击伤我。小丫一样等同身受,显然是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个秘密。才会如此计划。

好计策啊,只是伤了我一个,却一举让我和小丫这两大圣级都动弹不得,这显然是早有预谋。

突然之间,王帐向两旁裂开,道格拉斯和小红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本来他们是守在王帐之外,但听到我和小丫的叫声,立刻就明白我们出了事,才会这样闯进来。

哈里发手上又多了一道风刃的纸符,紧紧的贴在了我地脖子上,向道格拉斯和小红大喝一声道:“你们别想着再上前一步,只要我这张纸符一出,铁熊的脖子立刻就会被斩断,到时候神佑祭祀也活不了!”

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地事,和小丫签有心灵契约的道格拉斯、小红自然知道。虽然他们还不明白发生什么事,但看到哈里发这么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也就停了下来。

我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哈里发,他的这副样子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

难道,这就是那个和我相交莫逆地兽族少年英才?那个可以说是和我不打不相识的狮族小王子?

我推心置腹当哈里发是我地兄弟,但他却突然给我来了这么一下,这是为什么?

“这是为什么?”这也是我此时唯一能向哈里发问出的一句话。

“为什么?”哈里发自己也摇头叹息了一下,才缓缓的道:“要怪也就怪你实在是太出色了,处处都压过我一头,有了你的存在,我还怎么安安心心去当这个国王?”

“你帕我去抢这个王位?”我瞪着哈里发道:“难道你不知道大长老的计划?小丫暂时担任国王,是因为非常时期要平息各方的纷争,等到时机成熟,自然会让位于你。这也是为了完成爱德华兹陛下和大长老最初的心愿,难道你认为我和小丫会贪念这个王位?”

“你和小丫是清高,可以视王位与权力如粪土。但是,我哈里发同样是兽族堂堂一代天骄,难道我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得到这一切,反而要你们的怜悯与施舍?”

说这番话时,哈里发的脸色,已经有些狰狞!

第二十五章因妒成恨,绝处逢生!

眼前的哈里发,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哈里发了,他变的是如此陌生,就像我从不认识他一样。

想想在帝都的初逢,想想那称兄道弟的少年时光,想想那纵论天下、把酒言欢的豪情……

一切的一切,在我心中突然变得模糊了。

我一直认为,给里发是兽族当代青年一辈中最杰出的英才,他的智慧与实力,不仅远超一般的兽族少年,即使比起那些成年兽族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甚至认为,只要哈里发经过几年的磨练,他将是兽族国王的最佳兽选,必定能够肩负起兽族中兴之任。

不仅仅只是我这么看,爱德华兹陛下、布伦特大长老也十分看好哈里发,甚至于小丫被迫成为国王,也是为了哈里发的未来而铺平道路。但是,哈里发显然是不想等到将来,他现在就想出手夺走这一切!

难道正如哈里发所说,他不需要怜悯与施舍?

我痛苦的摇了摇头,向哈里发道:“在这个世界,我把你当做兄弟,真正的兄弟!但是,我没想到今天对我下手的,却正是你这个兄弟!”

“兄弟?这个称呼我可承受不起。”给里发冷哼一声道:“铁熊,你是兽族千古唯一的少年英雄,刚刚成年就跨入圣级不仅是兽族的奇迹,就算纵观整个大陆历史,你也可以独占鳖头。像你这样的绝世英才,还有谁配做你兄弟?”

“接连几场大战,有哪一次不是靠你力挽狂澜,于不可能中取得胜利,才使我们兽族能够不动刀兵就取得胜利?别说你是我们这个时代独一无二的英雄。即使翻遍整个兽族历史,还有谁能做的比你更出色?”

“但是,我不服气!凭什么这样的光荣只是属于你?”

说到这里,哈里发地声音就像是突然高了八度,变的有些歇斯底里。

“在你没出现之诉,这一切的光荣本来都属于我!帝都最杰出的少年才俊,大家眼中的兽神宠儿,无论走到那里,都是众所瞩可的焦点!我已经习惯了这样被关注,习惯了在所有兽族艳羡的目光中做出谦恭有礼的模样。但你的出现。却将这一切都打破了!”

“初次交手时,我不也相信自己居然会败在你的手中,本来我有自信在年青一代地兽族中。我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高手,但你的年纪比我小,却能够打败我,这是为什么?”

“从那一刻开始,我最想做地事情就是打败你,把你踩在我的脚下,让你明白什么是失败的痛苦!在和你的接触中,这股恨意我只能藏在心里。而且随着与你接触越多,我越来越感觉到你的威胁。”

“明明年纪那么小,但你的言论与眼光,却有着超越时代的独到之处。

本来我以为自己思维敏锐,有着许多前兽所示见的独特见地,但和你比起来。

我才知道自己地那点东西实在是井底之蛙。”

“我不敢对自己有丝毫放松,拼命的提升着自己的实力。想要一举超过你。因为只有我才应该是兽族最独一元二的耀眼存在,凭什么你能够比我更强?”

“如果没有你,一切就会按部就班,你在战场上所创造的那些荣耀,也会由我来创造。但你的出现。却将所有属于我地荣耀都夺走了,现在整个兽族都只知道铁熊这个名字。还有谁会在意我给里发?难道我就真的不如你?”

说到这里,哈里发地身上暴发出一股强悍无比的气势,虽然他还没有进入狂化状态,但那强大的威压感,已经体现出他的实力达到了兽族武者的顶峰,只要再进一步就可以跨入圣级。也许,就算爱德华兹陛下年轻时,也达不到哈里发这样地程度吧?

原来一直以来,哈里发对自己的实力有所隐瞒,抛开我和小丫不谈,他地实力在兽族中已经算得上数一数二,除了莱因哈特外我想不出还有那名兽族有他这样的实力。

哈里发确实是兽族难得一见的天才,他也确实弃值得骄傲的资本,如果抛开我不算,他确实是当世年轻者中的佼佼者。

但是,哈里发太骄傲了,他忍受不了我超越他的事实,才会将一腔恨意都转移到我身上来。

如果没有我,哈里发是不是不会变成现在这样?我心中没有答案,但以哈里发这样的心态,如果由他肩负起兽族未来的重担,也不免太危险了一点。

对于哈里发,我已经彻底的失望了,现在我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于是我打断哈里发近乎病态的自语,向他喝道:“哈里发,够了!从今以后,我们恩断义绝,现在我只想知道大长老在哪里?你把他怎么样了?”

哈里发冷哼了一下,道:“你放心,大长老没事,不过,他年纪大了,老眼难免有些昏花,看事看物已经不是那么准了。他总是怕我误会,不断的向我保证小丫会将王位传给我。但是,他又怎么明白,我要的不是送,而是自己去争!”

看来哈里发还没有到丧心病狂的地步,大长老应该还安然无事,我不由暗中松了口气。但看到哈里发现在的模样,我的心中还是免不了隐隐一痛,忍不住叹口气道:“你公然在王帐中袭击我和小丫,难道就不怕兽族其他的大臣判你一个拭王重罪?没有民意支持,难道你认为这兽族王位是可以靠武力夺取的?”

“为什么不行?”哈里发自信的道:“我们兽族一向信奉强者为尊,只要将你除掉,纵观兽族还有谁可以同我一争长短?你放心,我不会杀了你,毕竟你和小丫同生共死,我可不忍心看着小丫陪你一起死。但废掉你则是避不可免的了,只要小丫肯听从我的吩咐,我会留你一条性命。”

“不杀我?难道你不怕我恢复过来找你麻烦?”现在看来,哈里发是打算利用我来控制小丫,但我还是想再试试他的底限。

“恢复过来?”哈里发的眼中掠过一丝残忍的神色,一字一句道:“我会断掉你的手脚,到时候你这四肢全无的圣级,还能有什么其他惊天动地的本事不成?”

我心中暗叹一口气,将最后的一丝幻想也放下,喃喃道:“原来你恨我恨到这种地步,既然如此,你不仁也就不能怪我不义了!”

哈里发不屑的道:“你真以为圣级无所不能啊?事到如今,难道你还玩的出别的什么花样?”

嘴中虽然这么说,但哈里发却向泰格递了一个眼色,那家伙立刻提着短剑上来,看样子是准备先桃断我的脚筋和手筋。

事到如今,我再也用不着隐忍了,来本我怀中还有一张“甘霖普降符”是准备用来救治大长老的,但现在却成了能救我于危难中的最后王牌。

我胸口中了一剑,大量血液流出,早就浸湿了“甘霖普降符”,而借着和哈里发对话之机,我暗中恢复了少许真气,用来驱动“甘霖普降符”绝对是绰绰有余。

随着我真气一催,怀中的“甘霖普降符”立刻驱动,一道薄薄的白光在一瞬间就笼罩住了我的全身。

哈里发应变很快,发现不妙后一手向我的锁骨抓来。看他那劲力十足的模样,如果这一抓落到实处,立刻会洞穿我的琵琶骨。

但“甘霖普降咒”是道家金丹期的疗伤圣咒,以哈里发现在的实力,他如何破得开那层白光的防护?他的手抓还没触上我的肩头,立刻就被那层白光反弹了开去。

我借机运力一挣,将接着我的哈里发与格里木地手掌弹开,同时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了十米开外,暂时脱离了哈里发他们的控制。

小丫受我伤势施累,一时之间无法出手助我,但道格拉斯和小红早就在全神戒备,一见场面有所异动,他们立刻窜上前来,牢牢护住了我和小丫。

有这两大圣级护法,我再用不着担心哈里发他们会对我和小丫构成威胁,立刻运转真气,导引着“甘霖普降咒”运转我的全身。

随着那层白光在我身上游走。我所受的伤势快速的复原起来。胸口处那道穿胸而过的剑伤恢复起来犹为明显,只见伤口处的肌肉一阵蠕动,立刻迅速的闭合到一起。甚至连疤痕都没有留下。如果不是我胸口的一大滩血迹,恐怕谁也看不出来我刚受过运如此重伤。

至于体内破损的内腑与经脉,也在“甘霖普降咒”地作用下快速恢复,甚至于我本来空空如也的丹田,也在瞬间被注入了不少真气,使得我至少恢复了三成功力。另外像肩头骨折这样的外伤,更是好地飞快,白光滚过一次之后。立刻恢复如常。

片刻之后,我身上的各处伤口全都治愈,我缓缓的收功站起,紧紧的盯住了哈里发。

眼见局势突变,一切都失去控制,但哈里发仍然神情镇定。鼓着掌向我道:“铁熊你好手段,居然还有这样的疗伤方法。简直比辅助祭祀还神奇。

看来,我还是小看了你这一身异能。或者说,为了除掉你这么个厉害的对手,我应该刚一偷袭得手,就直接干掉你才对。也是怪我太贪心了。以你和小丫这样的兽族精英,就算是我也无法控制啊。”

我冷笑一声。道:“你确实是太贪心了,为了这本来就是准备给你的王位,居然在这个时候就向我和小丫下毒手。”

“我贪心?”哈里发仰天大笑道:“铁熊,真正贪心地是你!为什么所有的荣耀都被你夺走?为什么小丫只会对你死心蹋地?为什么偏偏只有你能成为圣级?我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却还是被你远远甩在后面,把我全部的荣耀都夺走,甚至连王位都可以施舍给我。高高的站在我上面,把我的骄傲全都践踏在脚下,这样地你难道还不够贪心?”

我摇了摇头,道:“哈里发,你已经不可救药了!”

哈里发道:“你放心,一切我都会靠自己,用不着你的任何同情,我也会救自己!”

我冷笑一声道:“在这种情况下,难道你认为我还会放过你?”

随着我地话声,道格拉斯和小红枪上前一步,而在我伤势恢复后已经没事的小丫,也站到了前列。

我现在真气还未全复,但有小丫等三大圣级,收拾哈里发等可说是易如反掌。眼前局势如此不利,哈里发还能这么镇定,我也不禁有些佩服他的勇气。

眼见着小丫她们逼上前来,哈里发神色不变,坦然道:“我知道今日之后,你我之间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我也不指望你手下留情。另外,我也没狂妄到自己能胜过你们这些圣级高手。但是,你们今天却杀不了我!”

我眉头一皱,道:“你以为我不敢?虽然有些对不起爱德华兹陛下,但以你现在的所作所为,就算陛下复生,只怕也会站在我这边,同意砍下你地脑袋!”

哈里发冷冷一笑道:“砍下我的脑袋也没什么。不过,大长老地脑袋如果陪着我一起落下,那就实在是太伤感情了。”

我闻言一愣,难怪哈里发如此有持无恐,原来是因为大长老落在了他的手中。此时哈里发的话中意思已经很明显,我们杀他是易如反掌,但大长老就免不了要同他一起陪葬。

既然哈里发布下这个局对付我,那么大长老肯定是落在了他手中,这一点我用不着有所怀疑。

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可能不硕大长老的安危,于是我立刻开口道:“你把大长老交还给我,我保证今天不为难你,放你离开。但是下次相见之时,我必取你人头!”

第二十六章野心勃勃,暗流涌动!

哈里发静静的看着我,突然长叹一口气道:“铁熊,为什么兽族有了我之后还会有一个你?我知道你的性格,喜欢随遇而安、逍遥自在,像这样的权力之争你不会感兴趣,但为什么你偏偏在权利的道路上越攀越高,成为阻挡我前进的存在呢?”

我冷冷的道:“哈里发,现在的你和以前完全不同,那么你认为我还会是那个少不吏事,只知道逍遥自在的少年熊族吗?能力越大,所肩负的责任就会越大。我热爱兽族,热爱十万大山这个家园,所以我会尽我的能力去保护她!这与个人的权利无关。如果说我阻挡了你前进的道路,那么这也是因为兽神的安排。因为像你这样的家伙如果登上了兽族权利的顶峰,对兽族来说会是一场灾难!”

哈里发摇摇头道:“铁熊,此时在你的心中,一定很看不起我吧?会认为我利欲熏心,是不择手段的卑鄙小兽,而像你这样淡泊名利,一心为公的兽族才是真英雄。但你知不知道,此刻我的心中很后悔,后悔你为什么没有落在我的手里。如果一切都能按照我的计划来进行,我们兽族何止是中兴,就算重新夺得大陆的霸权也不是不可能!”

说到这里,哈里发的眼中透露出一股狂热,就好像他此刻已是能够指挥兽族干军万马的最高统帅,只要族旗一指,就能踏平一切阻碍。

我暗暗叹了口气,哈里发已经在他执意要走的那条道路上和我越行越远,这个曾是我最亲密的兽族朋友,已经彻底的和我背道而驰了。

我伸手扯住自己衣襟的下摆,猛地用劲撕下一片碎布。掷向哈里发道:“哈里发,你我观念不同,今日再谈也是多余。从今以后你我之间的友情就像这片衣袍一样,就此断绝!你将大长老交出来,我们各行其道,将再无半点瓜葛。”

哈里发再次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才开口道:“大长老被我安排在一个他最喜欢的地方,你去接他吧。这次别过之后,如果下次我还有机会能制住你,我就会直接下杀手。以免造成今日的遗憾。”

我冷冷的回应哈里发道:“你放心,错过今日,我同样不会放过你!”

我明白哈里发所说的大长老最喜欢的地方应该是指他常泡的那个温泉。

当下再也不理哈里发,带着小丫他们住温泉所在的山洞直飞而去。

哈里发有着他地骄傲,而我也有着我的骄傲,闹到现在这种地步,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必要玩花样了。他交出大长老,我放他走,然后,就要让时间来证明。我们之中谁才是兽族真正的英雄!

很快我就找到了当日与大长老夜话地那个温泉山洞,仗着自己超强的身手,我也不怕里面有什么埋伏,一头闯了进去。

来到温泉边,我就看到大长老正安安静静的躺在山洞中的一张卧榻之上,周围连半个看守的兽族也没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王帐中的一番惊变。这里的守卫收到消息后撤走了。

看到大长老,我忍不住心中一酸。上前半跪在卧榻前,哽声道:“大长老……”

大长老缓缓的睁开了他地眼睛,看着我勉强一笑道:“铁熊,你回来了?

看来我这把老骨头还够坚挺,能够等到你回来。”

说着。大长老接连咳了数声,才缓缓的道:“哈里发那个孩子……唉。

不说也罢,你能够安然到这里,应该是躲过了他的伏击吧?你把哈里发……怎么样了?”

看大长老如此虚弱的模样,看来他老人家重病是真,而哈里发也是利用大长老重病之机,才有机会设下这个圈套对付我。

看大长老的样子,对哈里发完全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这也难怪,没有子嗣地大长老,一向把哈里发、小丫、我,都当做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看待,而哈里发居然会变得如此野心勃勃,实在是让大长老太过痛心。但大长老对哈里发还存有几分关爱之情,不然地话他也不会如此问我,言下之意自然是怕我和哈里发起了冲突后,哈里发会伤损在我手中。

我上前一步,把大长老扶了起来,道:“大长老,为了知道您被哈里发藏在那里,我已经答应今日放过他。不然的话,我也不会这么快找到这里来。”

接着,我就把刚才发生的事,简单扼要的向大长老述说了一番。

大长老听后长叹一口气,道:“哈里发这孩子变成这样,其中也有着我的责任,看来我是太溺爱他了。说起来,铁熊、小丫,为了给里发,我也做过对不起你们地事啊。其实对于哈里发的一些异常举动,我早就有所察觉,但一直认为这个孩子不过是一时行差踏错,最终会回头是岸,现在看来还是我错了啊。”

接下来,大长老一边喘着气,一边向我讲述了许多以前未曾告诉我地事。

原来,自从发现兽族有奸细之后,大长老已经开始留意兽族高层的动作。

大长老和爱德华兹陛下执掌兽族三十余年,明里暗里的势力积累不知道有多厚,在有心查探的情况下,没过多久就查明除军方之外,是谁在帝都暗中培训战鸽。

私养战鸽的是泰格,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查访后,大长老发现泰格并不是独自行事,在前线军中还有兽族高层与他暗中联络。

花了好大的功夫,大长老才查清楚,暗中与泰格有联系的,居然是哈里发。原来,哈里发和泰格早就已经暗中结盟,只要他们一个登上王位,另一个就是大长老,到时候他们就会将狮、虎两族立为王族,不再于其他兽族并列。

在调查哈里发和泰格野心的同时,大长老发现哈里发居然已经开始在金汤要塞暗中培植自己的势力,他一直用些或明或暗的方法,将自己的嫡系与亲信安插在各级中低层军官的位置上。

本来金汤要寒是格里雄的势力范围,哈里发搞些小动作他可以睁只眼闭只位的时候,格里雄是绝不会坐以待毙的。偏偏这个时候格里雄因萨博的暗杀而被刺成重伤,失去了与哈里发一争长短的机会。而哈里发则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将金汤要塞的势力暗中进行了一次大洗牌,已经足以和格里雄分庭抗礼。

泰格当年和人族通信,道不是说他和哈里发已经暗中投向人族,只不过是他们想利用人族除掉格里难罢了。难怪当年我飞军驰援时,明明应该是身手更高明一些的格里雄受了重伤,而哈里发却没什么事,原因就在于哈里发隐藏了自己的实力。

至于哈里发将格里雄救出,只怕也没安什么好心,因为在周围护卫众多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公然对格里雄不利。但只要到了僻静处,格里雄的生死还不是他说了算?

如果不是因为我救援及时,哈里发只要将格里雄抛给紧追过来的萨博,也就能够达到借刀杀人的目的了。少了格里雄,哈里发再想控制金汤要塞的势力,就会简单许多。

那一次我及时赶到,带大军将萨博围杀,表面上看是救了哈里发和格里雄一命,实际上却是坏了哈里发的好事。

大长老发现哈里发的这一番作为后,还没把他想的太坏,只是认为他年少气盛,野心过于大了一些。于是,大长老以家书的形式,委婉的向哈里发去了几封信,提醒他注意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

哈里发回信表示自己一定会听从大长老的教诲,但暗中却仍在发展自己的势力。只不过大长老在帝都,而哈里发远在金汤要塞,两者之间相距过远。

大长老也找不到机会亲自劝说哈里发。

这一次兽族高层全体增援金汤要塞,对大长老来说正是一个机会,只不过当他和哈里发暗中见面时,还没轮到他劝哈里发,哈里发就已经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向他哭诉起来。

这一次哈里发绝口不谈自己地野心,只是说自己如何的喜欢小丫,但我却处处胜过他一头,如果他不能努力赶超我,就永远没有获得小丫芳心的可能。

总之,哈里发就是以这样的言语。使得大长老忽略了他的勃勃野心。

对于哈里发的溺爱,大长老是毫无保留的,最后终于忍不住告诉他。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别说哈里发比不上我,就算他比我再优秀百倍,也不可能获得小丫的芳心。大长老的本意是劝哈里发死了这条心,不要一味钻牛角尖,谁知道哈里发却暗中留了个心眼,利用这一点设计对付我和小丫。

大长老溺爱哈里发是事实,但精明、睿智的他慢慢也察觉出哈里发言行不一。暗地里野心勃勃。痛下决心之后,大长老决定和哈里发摊牌,如果哈里发能够听从劝告,他还可以原谅哈里发。如果哈里发硬要一间孤行,那他就不得不放弃哈里发,干脆就让小丫一直领导兽族好了。

所以。大长老才会提议让小丫和我一起去阻止人族地海上偷袭,其实是想把我们支开。以免我们不知如何面对哈里发。

哈里发虽然在暗中培植势力,但和大长老比起来他还是嫩了一点,如果哈里发不听从大长老的吩咐,大长老完全可以将他控制起来。

只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大长老刚刚和哈里发摊牌。就旧疾突发,倒在了卧榻之上。

这一下。哈里发失去了束缚,更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只要他能够一举将大长老、小丫加上我都控制住,也就等于控制住了整个兽族。于是,这才出现了王帐中设伏地一幕。

大长老一边喘着气,一边断断续续的将前因后果向我和小丫分析了一遍。

我这才明白过来,看似一团合气的兽族,暗地里同样有着无数潜流。

最后,大长老长叹一口气道:“铁熊,小丫,我身为上位者,能够和爱德华兹执掌兽族三十余年,并不仅仅只是靠我们的声望,还有着种种为了统治安定而不得不使用的手段。见惯了兴衰离合的我,见到你们之后,觉得你们就像是注入我心中的一股清泉。唯有你们,还保有我们兽族那纯朴的天性,不会为了权利和利益而动摇。但是,你们这样地性格,却并不适合做一国的领导者,所以我和爱德华兹才会钟意于哈里发。”

“哈里发这孩子,对于我们兽放来说,是个难得的天纵之才,只可惜如今却走到了这个地步。铁熊,你今天为了我放走哈里发,实际上却是为我们兽族埋下了大患。如果我还在,估计哈里发还玩不出什么大浪,但我这病……

唉,恐怕我时日无多了。”

“其实,哈里发这孩子野心虽大,但他描绘的蓝图,却着实让我这老家伙都有些动心。人族现在内乱之象已呈,正是我们兽族大展宏图的时候。如果没有祭祀纸符,我们可能还动不了什么心事,但现在我们有了这张法宝在手,与人类一战已经有了获胜之机。”

“铁熊,你在亚龙湾尽歼人族八十万大军的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整个大陆,这个消息足以打破一切地平衡点,到时候暗流涌动,各方势力争雄,只怕整个大陆都会陷入黑暗时代。”

“只不过,这对我们兽族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个机会,只要我们抓住时机,兵出金汤要塞,灭掉一个已经被分化的人族公国并不是不可能。然后我们可以用雇佣军地身份,帮助人族的某一势力,并借此要回布鲁赛尔圣山的控制权!”

“能够重回布鲁赛尔圣山朝圣,这对任何兽族来说,都是一种无上的光荣啊!”

此时大长老满脸红光,就像是陷入了一种亢奋之中。

第二十七章将星陨落,兽族分裂!

布鲁赛尔圣山对我们兽族来说,是一种无任何事物可以取代的最高存在,兽族自认为本族是兽神在世间的遗脉,而朝圣布鲁赛尔圣山在近万年的历史之中,一向是兽族最重要的传统。

如果这一辈子不去一次布鲁赛尔圣山,那么你就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兽族!

这样的一种观念,已经深入到了每一位兽族的骨髓之中,和他们的血脉融为一体,那是一种比生命还要崇高的信仰。

即使是五百年前兽族与人族的那一场终极大战中,布鲁赛尔圣山的主峰在“圣光自爆”中被削去了一半,但圣山的神圣在兽族臣民的心目中,仍然没有任何改变。

兽族为了避免亡族灭国之祸,不得不退守到十万大山之中,但还是不忘将比奇利山称为小圣山,用来做为朝圣的需要。

祭祀做为兽神信仰的传播者,对于布鲁赛尔圣山的向往更是远超一般兽族百姓十倍。一年一度的朝圣大典,是由大长老和大圣女共同主持,而每一名祭祀不论你身处何方,除非万不得已都会赶回到圣山参加朝圣。

人族雄霸大陆之后,五百年来兽族已经元缘踏足于布鲁赛尔圣山,这已是历代兽族高层心中之痛。比奇利山,终究只是一个替代品,怎么可能取代布鲁赛尔圣山在兽族心目中的神圣地位?

对于任何一名兽族来说,如果能够让布鲁赛尔圣山重回兽族的怀抱,这都是一个莫大的诱惑。

大长老对哈里发不择手段谋取王位的做法极为反感,但对于他精心描绘出的兽族未来蓝图却充满了向往。毕竟,朝圣布鲁赛尔。是大长老心目中最终级地梦嗯!

大长老的身子骨很虚,但他现在的神情却过于亢奋,甚至于有一点像是回光返照。我心中暗惊,连忙安抚大长老道:“大长老,您放心,我们兽族总有一日能够将布鲁赛尔圣山夺回来!”

大长老伸出手,紧紧的抓住了我的肩膀,向我道:“铁熊,现在就有一个机会!你一定要把握住!”

说着,大长老重重咳了几声。但他不顾自己满脸赤红,而是急促的向我道:“人族内乱之局已定,如果你抓住时机。整合兽族大军,集一只精兵,备足祭祀纸符,兵出金汤要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席卷人族的莫菲斯公国,就可以将十万大山和迷途之森联按起来。到时候你从迷途之森兵发北上,利用精灵族补给后勤,只需要突进千里。就可以杀到布鲁赛尔圣山。那时摩西帝国的内战肯定还没停止,我们大有机会将布鲁赛尔圣山重新夺回。足足五百年了,我们兽族再没遇见过这么好的机会,只要一切顺利,布鲁赛尔圣山就是我们的!”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大长老没有丝毫地气喘。继续向我道:“利用人族分裂的机会,我们可以左右逢源。用外交手段控制局面的平衡,将布鲁赛尔圣山牢牢地控制在我们手中。这个计划,和哈里发提出的有些不同,但目的却是一样,那就是让我们兽族能够重回大陆。再次投入布鲁赛尔圣山的怀抱。”

说到这里,大长老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忍之色。但最终还是痛下决心道:“要想利用人族的内乱,我们必须尽快出兵,而哈里发的存在将会是你们的障碍。铁熊,你听我地,尽快赶回去,别让哈里发走掉,就算是留下他的性命也要在所不惜。哈里发的势力已经不小,今日你放过他,来日他必定会有所图谋。到时候不仅人族的内乱我们没办法利用,我们兽族自己都会乱起来!”

“哈里发这孩子……既然他已经行差踏错,那么为了兽族大业,牺牲他也是迫不得已。”

大长老视哈里发如己出,说出这番话一定是经过了极剧烈的内心并争,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要我去取哈里发地性命了。

此时不宜于拂逆大长老之意,于是我向他点点头道:“您放心,我会照您的吩咐去做,我们兽族一定会重回布鲁赛尔圣山,到时候朝圣大典还需要您主持。”

大长老再次重重地咳了数声,带着几分喜意向我道:“铁熊,我知道你是好孩子,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长时间与我们说话,大长老的精神萎顿了不少,此时他就像是放下了什么心事一样,眼睁半睁半闭像是陷入了昏睡之中。

看着大长老现在的样子,已如风烛残年,我忍不住哽咽道:“大长老,您保重!给我两天时间,我保证能够将您治好。”

此时我心中唯一恨的就走自己为什么修为不够,不然地话只要施展出“甘霖普降咒”就可以为大长老续命延年。但现在唯一的一张“甘霖普降符”用在了我自己身上,要想再制作一张,还得两天时间。看大长老现在地样子,他还能撑过两天吗?

昏昏沉沉中,大长老点点头道:“铁熊,我相信你!我还要等着去主持朝圣大典呢!不过,现在我很累,能不能扶我去泡泡温泉?这把老骨头实在是太不中用了。”

我和小丫一起将大长老扶起,慢慢将他放到温泉之中。大长老混身放松的靠在温泉池边,一脸十分享受的表情,他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低声道:“好舒服,就让我在这里休息一下好了。铁熊,你去办你的事吧……”

说着,大长老闭上了他的眼睛,在温泉的雾气中,缓缓入睡……

执掌兽神帝国大长老之位长达三十五年,被称为“帝国双壁”之一,数次将帝国从生死存亡的边缘挽救回来,并打下兽族中兴坚实基础的布伦特大祭礼,在这座他最终爱的温泉之中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享年六十九岁。

六十九岁,对于兽族来说不算什么罕见的长寿,但也可以算得上是得享天年。六十九载波澜壮阔的岁月风云在今天结束了,兽族的一代传奇英雄终于离我们而去。旧的时代结束了,也许会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静的躺在温泉之中,脸上挂着一丝幸福的微笑,这样的表情说明他走的很安详。也许,在大长老的心目中,此时他已经身登布鲁赛尔圣山,在万千兽族的注目中,举行着朝圣大典。能够在这样的时刻蒙受兽神召唤,对于大长老来说应该是最好的结局吧?

我并没有按大长老所说去追杀哈里发,而是留在这个山洞中,静静的看着大长老吐完他此生的最后一口气……

我将泪流满面的小丫紧紧拥在怀中,心中的悲痛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哈里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难到你的野心大到连几年的时间都不愿意等待,一定要在这个时候把权利握在手中才会放心吗?

如果不是哈里发的偷袭,我不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用掉那张“甘霖普降符”,那么大长老就会顺利得救。然后,我们兽族就会按照兵发布鲁赛尔圣山的那个美好蓝图,趁着人族内乱之机一圆五百年来的梦嗯!

这并不是不可能!

但是,哈里发偏偏选在这个时候背叛了大长老与我的信任!

我知道哈里发是怎么想的,他想乘着这个大好机会,将权力抓到自己手中,然后这个兽族中兴圣主的称号才会落到他的头上。不然的话,只要小丫还是名义上的国王,只要我还是兽族那战无不胜的少年英雄,这样一个光复兽族圣山的荣耀,将永远不会落在他的头上。

哈里发野心勃勃,但他的骨子里又是无比骄傲,他不甘于坐享其成。于是为了他那所谓的自尊,他暴露出了自己地真实面目!

在我心中,对哈里发的恨意是无比的炽烈,别说大长老最终已经决定彻底的放弃他,就算大长老临终前求我放过哈里发,我也不会饶过他!

如果不是哈里发,大长老也就不会逝去。害大长老身死,就如同杀我生父!哈里发与我的这段仇,我是不可能不报的。

只不过大长老刚才很明显已是油尽灯枯,走到了他此生的最后一段路。

无论如何此时我都不愿意离开他的身边。如果大长老生命的最后时刻,我不能陪伴在他身边,那将会是我终身的遗憾。

哈里发。我不会放过他!但是,这一切都要等到大长老安息之后。

整整一夜,我和小丫都呆在那个山洞之中,因为这是我们能够陪伴在大长老身边地最后时刻了。

第二天,整个兽族的高层乱了套,而金汤要塞也乱了套!

这几年,哈里发在金汤要塞培植了不少自己的势力,格里榷更像是一个被架空地主帅。昨夜。哈里发假传军令,谎称人族已经从海上登陆,杀向了十万大山的腹地。然后在哈里发的一些心腹将领鼓动下,足足有八万兽族大军,在没有接到国王与大长老联名的最高军令的情况下,跟随哈里发离开了金汤要塞。

名义上。他们是回十万大山阻止人族的入侵,但实际上这一支队伍被哈里发拉走。将会被收编成他的势力。

整个十万大山,除了金汤要塞之外,能被称为要塞的地方也就只有帝都了。我甚至可以预见,哈里发回到帝都后,会运用手中地势力。扯起旗号与我和小丫对立。

如此一来,我们兽族的分裂已经无可避免!

正统的名份。无疑还在小丫这一边,而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兽族高层,还都聚集在小丫的魔下,再加上留在金汤要塞足足十五万以上的精兵,也全都是兽族最精锐地战士。更何况,以小丫神佑祭祀的名望,整个兽族民间都将是我们地后盾。

更重要的是,精灵族、矮人族这两支盟友,只会承认小丫是兽族正统,能够成为我们平息内乱的臂助。

当然,也有对我们不利的地方。我们所掌控的十五万兽族精兵,有十万是由帝都方面而来地援军,再加上所有兽族高层的家底全都在帝都,如果让哈里发将帝都给控制住了,无疑对这一部分兽族在心理上是一个极大地打击。

要想尽快解决这一次兽族的内乱,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速战速决,让哈里发之祸还没扩散到整个十万大山时,就将之扼杀住。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按大长老所说,不那么意气用事,当时立刻就去追杀哈里发,会不会使局面更有利一些?

但细想一下,哈里发的势力在金汤要塞这么大,一呼之下居然有八万兽族大军会响应他的号召,他绝不会傻的不利用这股力量,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和我单挑。

到时候,最大的可能是当场引发兽族的内战,双方会将这金汤要塞做为内战的战场。

从外攻金汤要塞是难攻不破,如果是从内破坏呢?

如果绝对防御法阵被破坏,金汤要塞那固若金汤的美名就不会存在。失去了这座壁垒,人族只要缓过气来,随时就可以将这道雄关给破坏掉。那么,不论我和哈里发是那一方赢得这场兽族的内战,所能接手的都是一个烂摊哈里发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有没有立刻在金汤要塞发难,而是将队伍拉扯回帝都,重振旗鼓与我方绝一死战。

不管从那一方面来说,哈里发确实都可以算得上是杰出的兽才,他的每一步计划都是环环相扣,给自己留有余地。

事实上,哈里发把战场拉到帝都,等于又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虽然我们手头有十五万兽族大军,但这其中还包含有金汤要塞的守军,就算我们想回师讨伐哈里发,又能调动多少兵力呢?

难道我们可以置金汤要塞的防守于不顾?

第二十八章碑文铭志,狼骑阻敌!

失去了大长老这面旗帜,现在整个兽族又面临着两难决择,在重新竖起的王帐里面,总多兽族高层吵成了一锅粥,看着那一张张焦虑的面孔,显然一个个都是六神无主。

往常在这种情况下,是最能体现大长老价值的时候,只要有大长老出马,立刻就可以为大家找准方向,快速的制定出应对策略。但现在呢?仅仅靠呆坐在王位上的小丫?这显然是不太现实。

忠诚、团结、玉助,这一向是兽族标榜自己所拥有的崇高品德,除了千年前猴族背叛兽族自称人族这一变故之外,近万年的历史中兽族还不曾有过内战的纪录。

哈里发突然闹出这么大的一个动静,让兽族的各位高层感觉到措手不及。

能够身居高位,他们之中没有谁的脑子是真正蠢笨,当然嗅的出现在兽族已经充满了内战的味道。

以这些兽族高层对兽族的忠诚来说,他们基本不可能投向哈里发的阵营。

但是,哈里发现在摆明车马是要以帝都做为自己的根据地,这就等于是抄了大家的大后方。

绝大多数的兽族高层,整个身家都在帝都之中,考虑问题难免穷投鼠忌器之感,一时之间议和者有之,建议抬降者有之,立马出兵追击者有之。反正王帐内一片闹哄哄,讨论了半天也没有一个确切的主意。

我看了小丫一眼,向她点点头,然后我们俩同时提气,将自己的气息全都放了出来。

两大圣级同时展现自己的实力,所造成的震撼力足以让在场的兽族全都惊呆。看着我和小丫身周疯狂旋动地气流。这些兽族才算是明白过来,我和小丫已不再是他们印象中的兽族小孩,而是掌握了巅峰力量的极道强者。

只到此刻,众多兽族的高层才突然意识到,如果他们之中谁还把小丫这个国王当做一个若有若无的摆设,那就大错特错了。小丫身份特殊,又掌握着兽族最高端的力量,大长老逝去之后,她实质上已经成为了兽族唯一的领导者!

这样一个效果,也正是我和小丫目前极为需要的。

强者的气势。足以压制住在场的众多兽族,让他们禁若寒蝉。良久之后我才扫视了他们一眼,缓缓道:“哈里发有什么好担心地?只要我们大军出动。片刻之间就可以让他束手就捻,大家用不着如此慌张。现在,还是让我们考虑一下怎么将大长老风光下葬吧!”

在现在这样的一种气氛下,没有那个兽族敢提出异议,于是大家乖乖的闭上了嘴巴,静静等着我和小丫吩咐。

事实上,我一向对独栽作风十分反感,但万万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也要施展这样地高压手段。也许。这就是此一时、彼一时的意思吧。

我直接提议,大长老的灵枢就安葬在那个温泉山洞之中,毕竟那里是他身前最喜欢呆的一个地方。

至于将大长老安葬在比奇利山的英雄墓地,我根本不会考虑这样的提议,因为比奇利山毕竟不是布鲁赛尔圣山。在我的思维里,唯有布鲁赛尔圣山上真正的英雄墓地。才是大长老最渴望地埋骨之所。

我一定会尽力完成大长老的遗愿,让布鲁赛尔圣山重回兽族的怀抱。到了那个时候,我才会将大长老以及爱德华兹陛下的灵枢,移回到真正的英雄墓地,让他们与众多兽族先烈一起长眠。在此之前,就让大长老安安静静的在这里暂眠吧。

我地提议。小丫不会反对,而其余的兽族高层则不敢反对。于是。没有什么太过华丽地仪式,也没有什么冗长的繁琐礼节,我将大长老的遗体放置到一副石棺之中,然后安置在那个温泉山洞之中。

走出山洞之后,我运足真气,御剑将山壁轰塌,将入口封在了一堆乱石之后。

与此同时,我从山壁上削下一块十余高的巨石,将之切成一个平滑的巨大石板,封住了倒塌地洞口。

我剑如游龙,随着阵阵火花的溅射,石板上浮现出一排巨大地文字,这正是我给大长老提写的碑文:“光耀帝国的无上智者,兽族中兴的奠基之石,‘双壁’之一,布伦特大祭祀埋骨于此!”

大长老的碑文,比起爱德华兹陛下那简单至极的碑文无疑要华丽许多,但再华丽的文字也不足以言明大长老光辉的一生。有朝一日,只要我们兽族能够再度踏足于布鲁赛尔圣山之上,我将会为大长老和爱德华兹陛下重整大墓,将他们的功绩制成铭文,永传后世!

大长老已经被尘封,他的音容笑貌将再也不会出现在我们面前。我转过身去,看到小丫、安希,以及凯瑟琳全都站在我的身后,她们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泪流满面。

看着凯瑟琳,我的心情有些复杂,甚至有些不敢直接面对她。哈里发毕竟是她的亲哥哥,而且他们兄妹的感情很好,但眼下的局面却是我们和哈里发马上就会兵戎相见,那么凯瑟琳的立场将会十分尴尬。

小丫向我提起过,哈里发分兵时曾想将凯瑟琳带走,但凯瑟琳很果断的拒绝了他。在凯瑟琳看来,哈里发的做法完全是背叛兽族,更是置父王的遗训而不顾,实在是让黄金狮子一族蒙羞。

时间紧迫,哈里发没有继续再劝凯瑟琳,就匆匆拉着队伍离开了金汤要塞。而哈里发身边最决定的支持者,则是格里木。他之所以如此支持哈里发,除了他们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外,还在于哈里发曾向格里木许愿,只要他大事一成,就会让妹妹下嫁给格里木。

身性木钠、沉默寡言的格里木,如果要说他唯一有什么心病的话,那也就是他对凯瑟琳的感情了。为了凯瑟琳,他甚至宁愿背叛兽族,背叛自己的父亲。哈里发能够一下子拉走八万大军,格里木也在其中起到了不少作用。

处理完了大长老的后事,也应该是追击哈里发的时候了。

如果让哈里发顺利回到帝都,使他有机会重整大军,无疑将会是一个大麻烦。不过,要想昨晚就将哈里发留下,又恐怕内战之火会损坏金汤要塞。现在,哈里发行军已经有一天之久,差不多已到百里之外,再和他开战我就没什么后顾之忧了。

现在不宜分兵远征,但内战又不能发生在金汤要塞,我唯一的选择就是在哈里发回帝都的路上与之决战,一举解决兽族的内乱。唯有这样,才能将兽族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让哈里发先走一天,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有鹰族空军跟在哈里发的大军之后,不断的将他行军的情报传递回来,使我对哈里发的行军路线了如指掌。

当然,随着哈里发行军距离越来越远,我掌握的情报就会越来越不及时,渐渐的就会变的不准确。但是,哈里发还有将行军距离拉到极远的机会吗?

我要庆幸自己在前往金汤要塞的途中还留有一支狼骑部队,这两万余的狼骑将会成为一股决定性的力量。我早已通过鹰族空军向这支还在回师途中的部队,下达了阻击哈里发大军的命令。

两万多狼骑,不可能从正面硬抗哈里发的八万大军,但这支狼骑部队却装备了足足有八万张左右的祭祀纸符!

这一批祭祀纸符,本来是准备用来对付人族的海上偷袭军,没想到魔兽大军立下大功,再加上麦克雷瑟的出卖,我们异常顺利的歼灭了人族八十万大军。在如此大规模的一战中,消耗地祭祀纸符仅仅只是万余张。这才实的我所率领的这支狼骑部队。能够屯集大量纸符。

哈里发做为原金汤要塞的左路军掌剑使,防守金汤要塞的任务主要是由他负责,而祭祀纸符也主要是由他的部队在消耗。哈里发既然早有打算,那么他必定会暗中截留祭祀纸符。我可以肯定,哈里发此时手中掌握的祭祀纸符,少则有一万,多则是数万都有可能。

我对两万狼骑的要求并不高,他们只需要尽量的阻止哈里发的大军前行。

只要能拖上个一两天,等我将大军开拨到两军阵前,将可以将决战提前上演。

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经过一连串地变故之后,我对兽族的高层已经不能完全相信,由于担心哈里发还在金汤要塞留有耳目。我的作战计划并没有向大家公布。相信此刻,哈里发就算还能通过什么渠道得到金汤要塞地消息,也只是知道我在处理大长老的后事,并没有发兵追击他。

这样一来,哈里发就会错误的认为,我还处在犹豫之中,并没有下定决心同他一战,而给里发也就会继续安心的向帝都赶路。但是。他怎么也不会料到,两万余装备精良的狼骑,正在前方的道路上虎视眈眈的等着他。

狼骑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哈里发地大军,只要能起到阻击的目的就行。

两万多狼骑,这可是一股不可忽礼的战力,再加上装备有足够多的祭祀纸符。

就算哈里发手中有八万精锐的兽族战士,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突破狼骑地封锁。

狼骑部队。只需要给我争取一整天的时间就够了!

处理完大长老地后事,我连夜击鼓鸣号,让兽族大军随时处于待命状态,然后在王帐之内再次召开了兽族高层之间的会议。

会议之所以要连夜进行,是因为我在不久前。刚收到鹰族空军的情报,哈里发大队的前锋。已经和设伏的狼骑部队有了接触。狼骑部队按照我地战略布署,并没有直接和对方拼杀,而是用一通祭祀纸符将对方轰了回去。

我相信哈里发很快会做出反应,但他要想率队冲破狼骑的封锁,可不是件容易地事。而我则需要抓紧时间,率大军从后面尽快赶上,形成对哈里发的合围,逼他进入决战。

在王帐中的会议,我开门见山的直接道出,我会连夜集结大军追击哈里发,在半路上进行决战,一举解决此次兽族的内乱。至于我带去的兵力,将会是整整十二万大军!换言之,留守在金汤要塞的守军,只有区区三万。

此言已出,众兽族高层一片哗然,吩吩言道只留三万大军防守金汤要塞,会不会儿戏了一点?万一有什么意外,金汤要塞失守怎么办?再说,我带着十二万大军,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追上哈里发?万一赶不及,总不至于我带着这十二万大军一路追到帝都去吧?

看着众兽族议论纷纷的模样,我冷冷的环视全场,突然提高音调道:“各位稍安勿燥,此次行军我早有安排,三天之内必能解决问题,然后带领大军回到金汤要塞。各位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

这时小丫也在一旁帮腔道:“我会和大家一起带领三万守军坐镇金汤要塞,难道大家担心在三天之内还能有什么别的变故不成?就算人族有百万大军突然而至,我们这三万兽族勇士也足以将敌人阻在关外,等到大军的回归。

我熊小丫,势于金汤要塞共存亡!难道各位反而没有这样的勇气?”

看到我和小丫一唱一和,这些兽族高层也就明白过来,我们早已拿定主意,所谓的会议也只是一个形式。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也没有那名兽族高层有反驳我和小丫的勇气。

在小丫一连串事先都已安排好的命令中,我大喝一声:“得令!”接过代表最高军权的比蒙军令,大踏步向王帐外走去。

片刻之后,我集结十二万大军,踏着月色向哈里发的军队直追而去。

这一战,必须速战速决!

第二十九章星夜追敌,首度交锋!

我带领的十二万兽族大军,全是金汤要塞精锐战士中的精锐,做为主战军力的狼骑、鹰族空军、狂战士大队等全被我抽调一空。

此时留守金汤要塞的三万守军,全都是清一色的步兵,其中还有不少是刚从预备役中提拔上来的新兵,战斗力还有待考验。

可以说自从金汤要塞修建已来,驻扎在这里的防守军力还从来没有薄弱到这种程度。面对这种情况,一众兽族高层全都提心调胆,如果现在有外敌入侵,仅靠这三万守军那里守得住?不过,他们敢怒不敢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带领主力部队而去。

为了增加主力部队的战斗力,金汤要塞屯集的祭祀纸符也全部我抽调一空,总数大约是三万张。这点数量算不上很多,但已是兽族现在全部的家底。

我手中大约有五千鹰族空军,于是我将这一批纸符中大部分都分给了他们。毕竟做为机动性最强的鹰族空军,可以将祭祀纸符的攻击力发挥到极致,这也是保证我能彻底将哈里大军发击溃的王牌。

一路连夜行军,我不停的收到来自前方的战报,足以保证我掌握前方战线上的整个战况。

哈里发在发现有狼骑阻路之后,已经明白情况有些不对,因此他组织大军连夜向狼骑布下的防线发起冲锋。不过,狼骑部队配备有足够多的祭祀纸符,收缩防线之后再利用祭祀纸符阻敌,效果是出奇的好,足以在短时间内挡住哈里发大军的冲锋。

为了阻击哈里发的大军,狼骑已经事先沿路破坏了不少道路。使得哈里发地大军就算想挠路而行,也找不到别的路经可行,不得不向狼骑封锁的官道发起冲击。

狼骑并不善于防守,但在我的严令之下,他们还是在官道上设下了不少路障,然后收缩兵力层层布防,利用祭祀纸符的远程攻击压住阵脚,让哈里发的大部队无法寸进。

如果哈里发大军发起的攻势太过猛烈,狼骑也不会与之硬拼,他们会适当的向后退防一段距离。总之。就是要像这样打打婷婷,让哈里发的部队无法顺利前行。

跟随哈里发的部队,大多都是陆战中地主力部队。也是原先要塞左路军和中路军的主力,其中不乏采族力士、豹族利爪队、熊族大斧队、狮虎联队这样的强力战斗军种。

只不过,步兵就是步兵,行军地速度肯定比不上狼骑和空军。我所率领的部队主力刚好是由狼骑和空军组成,而且为了赶时间,我并没有将十二万大军集结在一起行军,而是大家各凭速度,以最快的方式向诉方战线推进。至于我。则是亲自率领着狼骑和鹰族空军冲在最前面。

一夜急行军,我所率领的前锋军终于靠近了前线战场,按照鹰族空军的回报,在我们前方不足十里的地方,就是哈里发大军的后翼部队。

经过一晚上的激战,狼骑部队地战果十分出色。使哈里发大军向前推进的路程还不足区区十里。只不过,经过一晚上的消耗。狼骑手中的祭祀纸符也所余不多了,如果我的大军没有及时迸到,要不了多长时间,狼骑就将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来阻挡哈里发大军地前进步伐了。

狼骑圆满的完成了阻敌任务,现在是时候轮到我大军发威了。经过一夜地急行军。我的部队此时已经分成了前、中、后三股。

跟随我的前锋军,是由四万狼骑与五千鹰族空军组成。数量虽然不算是最多,但论机动性却是最强,只要我这支前锋军能正常的发挥出战力,足以将哈里发的大部队全部给拖在战场上。

至于中路军则是由狮、虎、狼、豹等主战种族所组成地六万多陆战主力部队,他们的速度比不上狼骑和空军,但身手矫健,行军地速度不算慢,只是落后于前锋军不足二十里的距离。顶多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就能做为一只生力军投入到战场上。

拖在最后面的,是由象、熊、蛇等族组成的强力兵种,这些兽族士兵的勇猛早就闻名整个大陆,但速度并不是他们的强项,一路上行来,他们已经落后中路军也有二十多里路了。不过,他们就算速度再慢,也终有赶到战场的时候。到时候,也许这支数量仅一万多的强力部队,将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最后关键。

事实上,我的大军除了在数量上优于哈里发的部队,还有一个极大的优势,那就是几乎所有兽族祭祀的力量,都掌握在我的手中。

当然,愿意跟随泰格的祭祀也有一部分,但这些祭祀不论在数量以及在实力等级上,都无法和忠于大长老以及小丫这神佑祭祀的祭祀部队相比。

兽族陆战甲天下!而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祭祀,更可以使兽族战士的战力翻番!

和哈里发一战,我有着足够的信心会赢,但问题的关键却在于我能不能以最小的代价以及最快的速度结束这一战。毕竟,兽族的内战,消耗的全都是我们自己的资源,我必须尽量的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很快的,我所率领的前锋军已经咬上了哈里发大军的后翼部队,随着我的一声令下,狼骑部队化为两股洪流,斜斜的兜向了敌军。

经过一晚上的攻坚战,哈里发已将将主力部队调向了前方,现在留守后翼的部队一大半都是战斗力较弱的兵种以及一些新兵。这样的一支部队当然无法和我的精锐狼骑相比,再加上我军是突然杀出,等于攻了对方一个猎手不及,使的突击的效果更加显著。

就像是两根斜插而上的利刺,狼骑部队沿着敌军的两翼进行了一番劫杀,除了在外围留下两条血路外,还将敌军向中间进行了压缩。

冲击而上的狼骑在兜杀一圈之后,并没有回归本队,而是立于本队两侧,形成一个斜斜的半月形圆阵,将敌军给围在中间。

兽族由于天性的关系,只喜欢野战冲锋,很难将之训练成有整体配合的战阵,即使是训练有素的狼骑也不行。最精锐的狼骑,只能够做到保持一个完整的队形进行冲锋,如果要他们接受指令,变幻出别的阵形,那就不可能了。

为了对敌军形成包围的效果,我特意下令狼骑斜向冲锋,将敌军部队压缩在中间,然后再命令狼骑沿着敌军外围列阵,果然形成了这种有半包围效果的月牙阵。

所有狼骑全都弯刀出鞘,雪亮的刀锋映射着晨光反射出阵阵寒寒刀光,相信这样的一个阵形,能够给敌军一种极大的心理冲击,因为他们放眼望去,眼前全都是那雪亮的弯刀。

我越众而出,飞身来到两军阵前的上空,手中高举着黄金比蒙军令,大声喝道:“你们未接军令,就敢擅自私离金汤要塞,难道不知道我们兽族军规森严,临阵脱逃者斩吗?”

一众敌军噤若寒蝉,无兽敢于上前搭话,良久之后才有一名豹族将领越众而出,向我颤声道:“铁熊将军,我们……也是奉上级之命行事,因为有……

有人族由海上入侵十万大山,我们才……才会回师救援,实在……实在不能算是逃兵。”

我看了这名豹族一眼,看他的军衔应该是大队长,这个职务并不算小,如果说他不知道哈里发的叛变意图,我可是半点不信。

于是我冷哼一声道:“人族八十万大军由海上突袭十万大山是事实,但是这八十万大军已经被我和女王陛下率军伏击,全数歼灭。同时还当场格杀人族创世神教的教宗,以及他们的圣魔法师阿尔伯托。这也是前一段时间我和女王陛下率军离开金汤要塞的真正原因。八十万入侵军被我兽族全歼。这样一场大胜,不日之间就要传遍整个大陆,现在那还有什么入侵的敌军?黄金比蒙军令在此,女王陛下有令,只要各位檄械不战,我会将各位收编入我地军队,重回金汤要塞驻防,临阵脱逃之罪既往不咎。”

随着我的这一番喊话,敌方军中产生了一阵骚动,不少战士开始交头结耳。军心士气吏显散乱。

那名豹族大队长接连下了数道命令,但除了他的亲兵之外,并没能有效的控制局面。最终这名大队长硬着头皮向我道:“铁熊将军,虽然你的武勇名震整个大陆,但是要想做到全歼八十万人族军队也是不可能的,不知道你夸下这番海口是为了什么?为了不让忠于兽族的战士受到你的蒙骗,我不得不将事实公布于众了。”

哦,看这豹族大队长的言行,他应该是属于哈里发死忠一派的了,我也正好借机看他们能玩出什么花样。

那名豹族大队长看我没有什么过激地反应。胆子大了许多,高声道:“事实上,铁熊将军和女王陛下已经背叛了兽神的信仰,突然向十万大山发起突袭的人族大军,正是由你们引进来地。这次你们回到金汤要塞,就是想借机暗杀大长老。好达到你们独栽的目的。哈里发殿下识破了你们的阴谋,为了不让兽族葬送在你们这对叛徒手中。殿下才带着我们离开,以求保住兽族最后的一丝力量。总之,真正的兽族勇士,绝不会贪生怕死,吏不会去做人族的走狗!”

听了这番话。我忍不住怒极反笑,给里发做事还真有一些手段。居然可以胡编乱造出这么一段故事,果然极具煽动性,难怪能在一夜之间带走兽族的八万战士。

一般兽族地个性纯朴,极容易被这样的谎言哄骗,分不清事情的真假,我必须出言反驳一下。于是我仰天一阵大笑,洪声道:“对于你们这些妄想把兽族拖入内战的叛徒来说,还真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啊。女王陛下身为神佑祭祀,代表的是兽神信仰的正统,她怎么可能背叛兽族?要知道神佑祭祀蒙兽神亲赐异能,以兽神地无所不能,他怎么可能选一个叛徒去做神佑祭祀?至于你们这一番勾结人族、引人族大军入十万大山的谎言更是一戳就穿,现在十万大山中风平浪静,怎么可能会有人族军队?你们妄想用临阵脱逃地罪名拖住这些兽族战士,让他们不得不和你们一起背叛兽族的阴谋同样不会得逞。我再重复一下女王陛下,也就是神佑祭祀的命令:只要各位放弃抵抗,重新回归金汤要塞,一切罪名都会既往不咎!”

说到这里,我怒视那名豹族大队长一眼,厉声道:“至于那些妖言惑众,妄图分裂我们兽族的罪魁祸首,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说到这里,我挥手向天上一指,一道乌云立刻出现在了空中,正是由我的真气所形成。随着我真气运转,乌云中闪过一丝紫色地电光,猛然向战场上落了下去,这一击正是天雷正法中的“引雷诀”,而我地目标当然是那名豹族大队长!

这名豹族大队长能够编出那样的谎言,早就说明他是哈里发的死党,我自然用不着对其手下留情。他的身手虽然不算太差,但面对我这圣级的拿手一击,还是不可能避过去。随着一声霹雳般的雷响,那名豹族大队长,被击成如同木炭般焦黑的一团,就这么倒在了战场之上。

借着这一击这威,我当即向场上大声道:“兽族叛徒的下场就是如此,只要各位明白了真相,就算是现在重回兽神的怀抱,也不算晚!”

随着我的喊话,场中发出了“哐啷啷”之声,已经有兽族战士将手中的武器抛向了地上,以示投诚。

第三十章两军对垒,峰回路转!

神佑祭祀的威名以及我的武勇,早就成为一种压力,沉甸甸的压在每一名兽族叛军的心头。

我引雷一击就干掉一名大队长,如此威势简直就如同天神降世,足以吓的这些叛军魂飞魄散。既然已经有带头抛下武器的,那么剩余的兽族叛军也就有样学样,一刹那之间地上就抛满了武器。

哈里发大军的后翼部队,足足有上万名战士,虽然这些战士不是作战的主力兵种,但能够被我兵不血刃的收服,也算得上是意外之喜。至少,万余战士不战而降,对于哈里发这支叛军的士气,绝对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在这上万名叛军中,弃着数百名哈里发的死忠份子,眼见局势不妙,他们立刻四散奔逃而出,向哈里发的前军方向逃去,目的当然是想去通风狠信。

对于这些不知悔改的叛徒,我用不着有丝毫的留情,随着我的一声令下,数百鹰族空军腾空飞起,飞快的追上了那些叛军,随着数百道祭祀纸符的光华闪过,那些叛军全都尸横就地,无一逃脱。

至此,哈里发叛军的后翼部队被我无声无息重新收编,大大降低了此战的伤亡率。我稍做调整,只留下两支狼骑联队看守这批投诚的叛军,就继续带着大部队向前追击而去。

向前奔出了差不多三里之遥,我就看到前方军旗抬展,显然是哈里发大军的中军部队就在前面。

哈里发将主力全集中在中军和前军,轮番向狼骑的防线发起冲击,前军累了就撤下来换中军上,两军如此轮换就可以保证持续不断的冲击力。因此。

不论前军还是中军,随时都处于高度戒备之中,他们和那些菜鸟级的后军可不一样。在我发现哈里发中军地同时,对方也发现了我军,随着一声长鸣的军号响起,敌方部队很快的做出了反应,位于最后列的一群步兵,已经立刻转过来身来,竖起盾牌举起长枪,全神戒备做好布防。

这一战再想突击而胜。显然是不可能,于是我抱定着与敌军主力决战的决心,率领大军逼了上去。与对方遥遥相对。

我运足真气,大喝一声道:“兽族军令如山,你等临阵脱逃等同于叛国之罪!难道说你们这些英勇的兽族战士,要背负起挑起我们兽族内战的罪名吗?”

我的大喝声震全场,但叛军中都是一些久经战阵的勇士,并没有因为我的这句话分神,依然手握武器全神戒备着。

这一批战士,确实是兽族地精兵。只知道忠实的执行着上级的指令,不会被别地外来因素影响。如果让这样的一批精兵折损在内战中,我于心何忍?那怕只有一丝劝降的可能,我也要尽全力一试。

我一翻手,将黄金比蒙军令高举在头顶,继续大声喝道:“奉女王陛下军令。只要兽族战士肯听今重回金汤要塞驻防,临阵脱逃之罪可以既往不咎!”

这一番话喊过之后。果然收到一点效果,有部分战士出现了动摇,但敌军的整个队列并没有放松,依然在戒备着我军。

我正准备继续喊话,敌军阵容中却抢先响起了一个声音:“你们这些叛国之罪兽的谎言。任何一个真正的兽族战士都是不会相信的!”

这个声音我十分熟悉,正是哈里发所发出。我忍不住大喝一声道:“哈里发,难道你这个真正的叛国之贼,就只敢像这样躲在暗中说话吗?”

随着我地这一声大喊,敌军队列中露出一个缝隙,哈里发和格里木一前一后从中走出,毫无惧色的望着我。

只听哈里发大声道:“铁熊,虽然你有着圣级身手,但叛徒就是叛徒,真正的兽族勇士绝不会屈服于你的暴力。你想将兽族的家园拱手送给人族,这样的丧心病狂之举,是任何一名兽族都会坚决反对地。”

我不怒反笑,大声道:“哈里发,想不到你颠倒黑白的本事还真是厉害,明明你贪恋权势,想谋取兽族国王地宝座,从而不惜挑起兽族内战,现在反而污蔑我和女王陛下投靠人族。要知道,你这样的谎言骗对了大家一时,骗不了大家一世。哈里发,我最后再问你一句,难道为了你自己的欲望,你宁愿让这数万的兽族战士,去做无谓的牺牲?”

哈里发冷笑道:“铁熊,不论你如何狡辩,我魔下这些忠勇地战士也不会受你欺骗。既然我们的追求不一样,那就在战场上见一个真章吧!”

我摇摇头道:“哈里发,你如此执迷不悟,我也就用不着和你讲什么情面了,就让我们以胜负来论成败吧。”

哈里发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叹口气道:“铁熊,像你这样杰出的兽才,为什么最终非要和我走上不同的道路?实在是可惜。就借今日一战,将我们之间的一切都了解吧!”

我同样叹口气道:“哈里发,我也为你选择这样的一条不归路感到可惜。

你确实有着十分杰出的才能,但你这种才能如果不循正道,则危害更大。今日,确实应该将一切都了解!”

哈里发缓缓抽出了他腰间斜挎的长刀,向我一指道:“铁熊,我确实小看了你,没想到你居然还能安排一支狼骑部队阻我前进之路,然后带领大军这么快的追来。不过,总不至于凭你眼前的这点兵力,就能够胜过我的大军吧?

今日一战我就让你知道,你的圣级力量在这大军混战之中,也没什么了不起!”

我头顶泥丸官一开,一股剑气冲天而气,随着“阿基隆斯之剑”在我头顶盘旋,朗声道:“哈里发,所谓的圣级力量确实没什么了不起,相比起国家以及整个种族,我个人的武勇又算得了什么?权力这玩意同样如此,为了追求所谓的权利顶峰,难道就必须牺牲千千万万的兽族同胞?这样无情的事我绝对做不出来,而你又于心何忍?”

哈里发神色一凝,道:“铁熊,你不用再花言巧语的乱我军心,要战就战,多说无宜。”

对于现在的你来说,还真是多说无宜。好,既然你要战,那便战!”

随着这句话音一落,我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向天一举,伴随着真气搅动天上的云团,“引雷诀”再度发威,一道紫色的闪电向着哈里发直劈而去。

哈里发实力极强,离着圣级也仅仅一步之遥,再加上他早就全神贯注防备着我,“引雷诀”的攻击速度虽快,却还是被他一闪身躲过。

随着我这一击出手,也就相当于发起了攻击信号,所有的狼骑发出一声怒吼,举起雪亮的弯刀,向着叛军的阵营发起了冲击。而鹰族空中也在同一时间冲天飞起,从空中向着敌方包围过去。

我军最大的优势,就是空军数量远远胜过对方,再加上我给空军配备了大量的祭祀纸符,这一仗就要靠空军给我来一个全面开花了。

两军交战,哈里发不可能笨的和我直接单挑,在躲过我的一击之后,他不愿意再站在两军阵前等我攻击,第一时间就和格里木转身向大军中退去。

我很想追上去一剑解决哈里发,但面对成千上万的叛军,我就算再神勇,也不可能真的将哈里发斩于剑下。于是我收敛心神,准备好好的指挥这一仗,争取能用最小的代价赢得胜利。

不料,还没等我来得及做出什么其他指令,敌军阵容中突然奇变横生。

一直跟随着哈里发身后,从来都是默不作声的格里木,突然向着正住大军中退去的哈里发,发起了致命一击!

格里家族的“熊掌拍击”,是兽族威名赫赫的绝学。有着能一击使对手陷入昏晕状态地特殊异能。格里木本身就已经是高手,而哈里发对他根本就没有任何防范之心,在突然偷袭之下,居然被格里木一击得手。

沉默的格里木突然之间一声大吼,趁着哈里发还在发晕的这个机会,猛然将哈里发提刀的右手抓住,横着向哈里发的咽喉一切。

刹那之间,哈里发的咽喉处血如泉涌,格里木手中加劲,随着刀光一闪。

哈里发的头颅被斩的冲天飞起,鲜血狂洒之下淋了格里木一身。而哈里发的身子,则是在摇晃了几下之后。猛然的扑倒在尘埃之中。

这个变化实在太突然了,完全出乎我地意料,一时之间我呆愣在空中,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虽然我见不到哈里发此时的表情,但相信他的脸上应该写满了不甘吧?在众目瞪瞪之下被格里木一刀砍掉脑袋,这种死法也不免太过窝囊。更重要地是,哈里发至死也不明白,格里木为什么要偷袭他?

我同样不明白!难道说格里木也想着要执掌兽族江山。所以才借机除掉哈里发?

不过,就算格里木真是一个野心家,他也不会白痴到这个时候动手干掉哈里发吧?

真要和哈里发争权夺利,那至少也应该是等到弃所建树之后,像这样两军阵前,突然当众将主帅刺杀。别说无法收获众多战士的忠心,更将己方的士气一泄而光。等于是这一仗还没开打,就已经投降认输。

我还在猜测格里木的用意,他已经弯腰拾起哈里发的头颅,高举在手大喊道:“我军愿降!我军愿降!”

格里木的声音还是那么瓮声瓮气,虽然低沉却足够响亮。而此时此刻那怕格里木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他的声音也能成为这战场上最响亮的存在。

喊完话后。格里木转过身对自己身后还呆站着地众多士兵道:“全军放下武器,放弃抵抗!如果大家不想做兽族罪兽的话,就听我的命令行事!”

哈里发是叛军主帅,而格里木是叛军副帅,按道理主帅阵亡,自然应该听从副帅的命令,但眼前的情况却是副帅当众击杀了主帅,那么这副帅的命令还算不算数?一时之间,众多叛军面面相觑。

叛军中有一部分是原来金汤要塞中路军所属,算得上是格里木嫡系,虽然还不太明白眼前的状况,但格里木地命令他们却习惯于听从。于是,不少列阵于敌军中的兽族,将手中的武器给抛下。

这种放下武器的气氛确实会传染,不论你是百战老兵还是初上战场的新兵蛋子,既然有带头地,那么余下的自然也就有样学样。片刻之间,刚才还执戈以待地敌军,就变成全军弃械而降。

狼骑还没冲到敌阵之前就停下了脚步,鹰族空军刚刚起飞就不得不回航。

眼前的一切变化实在太快,几乎所有的兽族都有些摸不清头脑,把疑惑的目光望向了我。

我虽然不明白局势为什么会变成眼下这样,但关键之处就在于格里木,于是我忍不住上前数十米,向格里木问道:“格里将军,感谢你临阵反戈,才消除了我们兽族的一场刀兵之祸。不过,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格里木看了我一眼,神情并不友好,只是冷冷的道:“你不是刚说了吗,我此举能够消除兽族的一场刀兵之祸,还需要问为什么?难道我可以忍心看着这么多兽族战士自相残杀?让这些最勇敢的战士死在自己的同胞刀下?所以,没有为什么,只是应该这么做!”

话说到这里,格里木就垮下了一张脸,再也不愿意理我。我知道格里此举肯定别有内情,但在这战场众目瞪瞪之下,也不好细问,只好找机会私下再谈了。

不过,这一战能够以如此结局收场,实在是让我大喜过望,兵不血刃的平息这场兽族内乱,实在是太过重要了。

至少,数万兽族最英勇的战士,用不着白白牺牲了!

第三十一章——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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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幡然一悟,何必当初?

哈里发授首,格里木率部投降,这样的一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战场,对于本来就不想自相残杀的兽族战士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有部分叛军中的中、高层军官,属于是哈里发的死党,还妄图率部顽抗到底,但由于绝大多数的战士吏愿意放下武器停止战斗,至使这一批叛军将领没能闹出什么大的动静。

对于其中特别顽固的,我也没有手下留情,凭着自己的造强身手,再加上有格里木帮我指引,将其中几名最死忠份子当场格杀。

在如此恩威并施的情况下,我终于将整个大局很快就控制下来。

值得庆幸的是,叛军虽然向狼骑布下的防线发动了近一个晚上的冲锋,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祭祀纸符给击退,双方并没有进入实质性的肉搏,因此伤亡不算惨重,总共只折损了大约三千左右的战士。

对于一场双方共投入二十余万兵力的叛乱来说,三干伤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我们兽族的国力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

等到紧随我的中路、后路大军赶到,他们发现战争早已经束,并没有看到想像中血流成河的场面,一个个全都目瞪口呆。不过,可以不用向自己的同胞挥起屠刀,使得每一名兽族都是从心底里绽放出了笑容。

我忍不住想,如果哈里发还活着,看着眼前这些兽族战士的笑容,他会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

不管怎么说,哈里发已死。叛乱已经结束,也是时候带领大军返回金汤要塞了。

在现场经过清点,投降的战士有七万八千余名之多,对于这些战士我给予了信任,并没有没收他们的武器,而是将他们直接编进了我地大军之中。

十二万随我出击的战士,两万余设伏的狼骑,再加上这近八万的降军,此时聚集在我麾下的部队已经达到了二十二万之巨。如此庞大的一批军力,可以说是当今兽族的精锐之师尽聚与此。

还好这场内战并没有真正的打起来。不然的话,因此而造成的重大损夫,绝对是兽神帝国难以承受地。在我看来。不论格里木是出干什么目的突然诛杀哈里发,但他的这番作为无疑是为兽族立了大功。

回军路上,我特意和格里木走在一起,诚心向他道谢,并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会临阵倒戈?

格里木对我并不友好,虽然我是满脸热情地上去搭腔,但他却一直用副冷面孔对我。不过,态度虽然冷淡。但格里木还是言简意贼的说明了他如此做的原因。

原来,在哈里发设伏偷袭我失败之后,格里木就认为大势已去,对于哈里发召集大军回帝都,以图东山再起的做法并不看好。

至少,格里木并不像哈里发那样。为了争权夺利而丧心病狂,他唯一在乎的就是凯瑟琳。而哈里发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来达到指挥格里木的目的。

哈里发劝凯瑟琳同他一起走,但凯瑟琳坚决不同意,最终没有与他们一起同行,这样的一个结果无疑让格里木很失望。

格里木驻守金汤要塞,除了上一次凯瑟琳随我驰援金汤要塞外。两年来和凯瑟琳没有什么见面机会。这次好不容易全体兽族出征金汤要塞,有再次有了见面机会。因此从本意上来说,格里木是不愿意离开凯瑟琳太远地。而且,凯瑟琳表明态度不会和哈里发一路,那么格里木只要继续跟着哈里发干,无疑就等于和凯瑟琳成了势如水火的敌对双方。

格里木心中已经在后悔,但他和哈里发偷袭我和小丫已经成为事实,再想中途退出谈何容易?于是格里木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和哈里发一起鼓动大军离开金汤要塞。

在离开金汤要塞之前,格里木忍不住又和凯瑟琳见了一面,也正是这一次见面,在他心中埋下了一颗判断是非的种子,才会使他在最后关头悬崖勒马,没有继续行差踏错。

格里木去见凯瑟琳,本来的目的是想劝她和自己一起走,但最终却是凯瑟琳地一段话骂醒了他。

对于兽族来说,最值得尊重的永远是那些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地勇士,而不是把屠刀伸向自己同胞的千古罪兽!

凯瑟琳因为倾心于我而拒绝了格里木,这一次她更认为自己的决定是明智无比!

只有像我这样不畏强敌,敢冒九死一生之险,以一己之力数次大败人族,拯兽族于危难之中,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兽族英雄,像格里木和哈里发这样偷偷摸摸搞些阴谋沟当,不过是卑鄙小兽的行径罢了。

凯瑟琳更反过来劝格里木,叫他不要跟着哈里发继续错下去,不然地话有朝一日战场相见,凯瑟琳宁愿自己亲手斩下他和哈里发的头颅,用来洗测他们叛变兽族地耻辱。

最终,格里木是以一种失魂落魄的心情随着哈里发离开了金汤要塞。在路上,格里木有意无意的向哈里发提起,不如干脆放弃,主动回金汤要塞认罪算了。

但深陷权利欲望中的哈里发,全然没有考虑格里木的提议,只是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去谋夺王位。

格里木的心本来就摇摆不定,战场相逢之后我的一番良言相劝,终于使他痛下决心。

一来我既往不咎的承诺使他没了后顾之忧,二来身为一名兽族的高层将领,让这么多精锐的兽族战士自相残杀,也确实于心不忍。

哈里发不听劝告一意孤行,格里木终于在大战一触即发的最后关头下定决心,痛施狠手杀掉哈里发,消弥了这场兵灾。

当然,格里木向我述说的内容不会这么详尽,以上种种都是我从格里木那里旁敲侧击听出来一些片短,再加上自己的一些联想才摸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心中对格里木三心二意摇摆不定的作法很是不齿,但他最后关头砍下哈里发的头颅,阻止了这次兽族的内战,不论从那一点来看,也算是将功赎罪,立下了大功。

不过,经此一事之后,格里木在凯瑟琳心中的地位,算是彻底的完了,不知道这一点格里木他自己能不能想到。

也许格里木认为凯瑟琳曾说过她宁愿亲手杀死哈里发,来洗删哈里发的罪名,那么他出手干掉哈里发,也应该不会引起凯瑟琳的反感。

但是,哈里发是凯瑟琳的亲哥哥,这种血源上的关系无法改变。凯瑟琳确实宁愿哈里发死,也不想看着他做错,但这仅仅只是出于她自己的感情而言。

如果是由别兽出手杀了哈里发,那么不管造成的结果是好是坏,这出手之兽在凯瑟琳眼里,都会被看做是仇兽。

吏何况,按照兽族的观念,如果是战场上面对面的交手战死,那么也不算是辜负兽族的武勇之名。偏偏哈里发是死于偷袭之下,而这出手的格里木,就更是完全称得上卑鄙小兽这一称号了。

格里木一向沉默寡言,在我的想像中他应该是一个标准的兽族汉子,沉默却不泛血性。但从种种迹象来看,他对凯瑟琳的感情虽可说是一心一意,但为此叛离父亲,和哈里发狼狈为奸,就已经不算是真正的兽族战士所为。

至于这之后,于大节处格里木没有在一开始就明辨是非,于小节处他又在确认自己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出手偷袭对他信任务加的哈里发,可说是毫无光明磊落之处。

总的来看,格里木外表沉默,却很善于保护自己,虽然他的武勇和能力都不错。但终究缺少一股大将之风。除了对凯瑟琳的痴情还算难得外,也就没多少可称道之处了。

凯瑟琳没有接受格里木,可说是眼光不错,看来她早就清楚了格里木地本质。

话说回来,凯瑟琳对我情有独钟,难道也是因为她独具慧眼的原因?想到这里,我就此打住,没敢再胡思乱想下去。

带着二十多万大军行军,速度当然比不上只带着主力急行军快,我们差不多到了后毕夜天快亮时。才终于又回到了金汤要塞。

最初大军出现的时候,还让金汤要塞的守军紧张了好半天,因为平叛之战谁也不敢先言结果。在确认是我得胜归来后。整个金汤要塞响起了一阵阵的欢呼声。

估计留下的这三万守军,在这两天的时间内都是提心吊胆过日子,毕竟以这么薄弱的兵力防守金汤要塞,谁的心里都会不踏实,只到我大军回归,才算是放下了压在大家心头的大石。

出营迎接我们地队伍是由格里雄带队,这位昔日威名赫赫的“金汤将军”,经过一连串的变故之后。已经显出一副心力交瘁地模样。在看到格里木之后,这位做父亲的将军忍不住横眉一竖,显然是怒气勃发。

我连忙上前一步,首先就言明这次平叛,格里木可以记一大功,不然的话兽族损失将会十分惨重。

格里雄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毕竟他也明白现在是迎接我得胜归来,不宜于在这样的场合发作。不过。从头到尾格里木依然是那么一副沉默的样子,好像事不关己。真不知道他这样的一副性格,到底算是好还是坏。

很快,这次平叛几乎是以零伤亡的代价,就换来了叛军投诚。我们兽族地实力未损分毫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金汤要塞。四下里的欢呼声更雀跃了,时不时的居然传出“不败军神万岁!”的欢呼。

我很是奇怪。忍不住私下打听了一下,原来在这两天内,由于担心守军士气不振,兽族高层将亚龙湾一战的战果进行了大肆宣传,一战灭掉八十万人族大军更是被吹地神乎其神。

神佑祭祀的威名固然随着这一战水涨船高,但做为领军将领地我,更是被棒到了一个无经复加的高度,甚至有些士兵已经在私下里称呼我为“不败军神”。

这一次平叛,谁都抱有兽族必定会损失惨重的心理,谁知道我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带着全部大军几乎以无损状态回到了金汤要塞,这一战果更是被大家津津乐道,这“不败军神”的称呼则被更多地士兵接受。

在短短一年的征战生涯中,我可以算是和两个“神”地称号有所关系,人族称我这熊魔王为“杀神”,而兽族战士则称我为战无不胜的“军神”。

同样是战争,同样是杀戮,却有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这也许就是战争的特殊之处吧。

能够让这些兽族战士用不着白白牺牲,将他们全数带回来,享受到一阵欢呼也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吧?不过,此次平叛的最大功臣格里木,依然是没什么表情的随行在大军之中,他的心中到底怎么嗯?会不会有一种悔不当初的的感觉?

格里木的幡然一悟,虽然不是出于他的高尚情操,但好在出现的时机恰到好处,才使得结果是这般完美。

记得以前在地球上,不记得从什么地方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历史的流向不会因为个人力量而改变,但有的人确实是在创造历史!

格里木的这一番举动,虽然有着很多偶然性在里面,但其结果对个后的影响却毫无疑问会极其巨大。

如果兽族陷入内战,那么局势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如果大批的精锐战士死在同胞的屠刀之下,我们兽族最终还会剩下多少可战之兵?这样一场内战打下来,会不会给多年来一直团结紧密的兽族留下仇恨的种子?

太多太多可怕的后果,让我不敢想像。哈里发啊,给里发,如果早知道有这样一个结局,你又何必当初?

只不过,这世上永远没有如果!

第三十二章大权在握,剑指圣山!

虽然现在还是后半夜,但我来到王帐中时,却发现所有的兽族高层此时全都聚集在这里迎接我凯旋归来。

当我和格里雄一起走进王帐时,就发现这些兽族高层看我的眼神和以前已经有所不同。

我的实力早就被大家认可,以前我出现在这些兽族高层眼前时,他们更多的是把我当做一个后辈,看着我时不时会流露出几分长者特有的关爱之情。

但今天则有些不同,我从这些兽族高层的眼中看出了几分敬畏与无数的尊敬!

也许是因为我一战灭敌八十万,也许是因为我仅仅只用两天就兵不血刃解决兽族内乱,也许是因为大长老离世之后再也没有能在权势上压过我一头的兽族!毕竟现在我的威望之高,已经成为了兽族最顶尖的存在。

巨大的荣耀光环笼罩着我,使我的种种功绩看起来是那么高不可攀,已经没有兽族再把我当成一个刚过十五岁的普通少年,因为他们已经明白,对于兽族来说,属于我铁熊的时代来临了!

小丫是国王,是神佑祭祀,更是我的青梅竹马,而且对我言听计从,有了这一层关系,可说是我已经掌握了兽族的全体祭祀以及所有的民心。

至于军队,以我“不败军神”的赫赫威名,几乎所有的兽族战士都把我封做偶像,使我成为军部的最高统帅可说是顺理成章。

大长老已经不在,那么小丫也就从兽族名义上的最高领导者变为了实际的领导者,再加上有我从旁辅助,并掌握军队的实权之后,我们对兽族所有地军政大事。已经实现了实际性的全面统治。

小丫可能还没感觉出异样,但我已经从那些暗含敬畏的眼神中,嗅到了一丝权力在握的味道!

做为一名修真者,我对这些权力之争真的没什么兴趣,吏不喜欢去当一名独裁者。只不过,在风云际会之下,经过种种意想不到的变故,最终却把我推到了今天的这个位置上。

我一直牢记着一句话:“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现在大长老已经不在,而我又处在这样的一个位置上。那么也应该是我一肩挑起重担的时候首先,我例行公事的向小丫汇报了一下平叛地经过,由于在战前已经宣布过只要叛军投诚一律既往不咎。再加上首恶哈里发已经被斩首,也就没必要秋后算帐,各级官、兵全部回归旧位,包括泰格在内,都没有受到什么特别的处罚。

如此处理皆大欢喜,毕竟都是自己的手足同胞,谁也不忍心真以军法处事,斩一个血流成河。

至于兽族下一步地打算。我则是非常明确的指出:兵出十万大山,剑指布鲁赛尔圣山!”

这是大长老的遗愿,现在轮到我自己所能,为兽族圆一个梦了!

兽族困守在十万大山中近五百年,以往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现在也是时候给他们一个翻身的机会了。

能够这么短时间内平息兽族内乱。终于给我们争取到了时间,现在我们兽族已经收到消息。人族内战已经全面暴发。

在接受了西斯公国的二十万援军之后,摩西帝国的保皇派已经正式拥立年仅一岁的亚历山大王子为新任国王,然后向整个大陆发出檄文,讨伐弑兄夺位地雷给格尔。双方势力分南北对持,前方战线已经暴发了数次中等规模的接触战。暂时还看不出那一方占上风。

从人族那边没有传回来关于麦克雷瑟的消息,但我相信他一定是隐身于暗处。操纵着这一切。在我看来,雷哈格尔不可能是麦克雷瑟的对手,保皇派迟早会打到人族帝都伊利亚。

布鲁赛尔圣山在兽族眼中是永远的圣地,但对于人族来说不过是山头被削去一半的荒山野地,那里处在双方势力地连缘地带,根本就没受到重视。只要我们兽族的大军能够进入到迷途之森,那么只要再北上千里,就能重新夺回布鲁赛尔圣山。

这是大长老早就想好地战略,哈里发也曾想过以这样的方式来树立自己的威名,而实际上这确实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如果错过这一次,那我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以我们兽族现在的国力来说,还经不起与人族进行旷日持久地拉锯战,但现在我们已经和精灵族、矮人族结盟,后勤方面基本元忧。只要我们造成重夺布鲁赛尔圣山的事实,人族也只得接受。

毕竟,处于内战中地摩西帝国,不论是那一方势力,都不会主动和我们兽族交战让对方得利。只要我们能抢在人族结束内战之前,巩固在布鲁赛尔圣山方面的防守,完全可以长期坚守。

我提出的出兵计划很简单,全军都由狼骑和鹰族空军组成,不要求数量特别众多,只要能够保证足够的机动性就行。

带领着这支部队,我会以最快的速度,从十万大山中出击,横扫莫菲斯公国,开辟出一条能够与迷途之森连接的通道。到时候,集中我们兽族、精灵族、矮人族三族的力量,足以和莫菲斯公国对抗,保证这条通道的畅通。

接下来我要做的就是借道迷途之森,然后率队飞夺布鲁赛尔圣山,最后由矮人族帮我们修筑防御工事,以做长期坚守的打算。

只要我们兽族力量能够插入到人族腹地,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吹吹秋风、打打边鼓,让人族将内战旷日持久的进行下去,我们也就能够从中取利。

只要人族各个国家之间互相猜忌,没办法真正联合到一起,我们也就用不着过于顾忌他们。

当然,孤军深入敌后相当危险,这一次我们是有目的而战,不像上一次打游击可以东躲西藏。如果顶不住人族的压力,达不到我们的战略目的,这一次行动就只会白白牺牲一大批兽族的精锐战士。

不过,夺回布鲁赛尔圣山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以大长老的睿智都无法免欲,更何况其他的一些兽族高层?

当我抛出这枚重磅炸弹时,兽族众高层最初是惊讶,但很快他们就沉醉于重夺布鲁赛尔圣山这个诱惑中。只要这个计划成功,任何参与到这个计划中的兽族,都能够名垂青史。

对于绝大多数兽族来说,重名胜过重利,再加上兽族天生的热血因子,重夺布鲁赛尔圣山的计划迅速被通过,剩下的就是如何进行前期准备了。

执行这样一个计划,领军将领毫无疑问只能是我,这也不会引起其他任何兽族的争议。不过,只要能够参与到这个计划中,没有那一个兽族是不尽全力争取的。不少兽族高层,甚至愿意降级去当一名联队长,也要坚持成为出击军队中的一员。

考虑到此战危险极大,不可能将所有的兽族高层全都投入到这一战中。

不然的话,万一战败,兽族也就离亡国不远了。最终,由我亲自挑选了一批少壮派的军官充实到队伍中,才算解决了此次出征的兽选之争。

眼见出征无望,众多兽族高层又开始争抢后勤、协调、情报等与战争相关的辅助工作,毕竟这也是留名青史的一种方法。于是,闹哄哄只到天色大亮,才将整个计划与各项安排商量妥当。

我负责出征的一切事宜,而格里雄还是继续镇守金汤要塞,本来我看重格里木的能力,想不计前嫌让他随我出征。但一想到格里木那难以揣摩的心思,我也就不敢冒这个险,还是让他跟着格里雄防守金汤要塞好一些。

至于军队方面,狼骑与鹰族空军一直是我所钟爱的兵种。这一次除了祭耙联队与狂战士大队外,我率领的其余战士全部都是由这两支劲旅组成。

整个兽神帝国鹰族空军地编制是十二个联队一万两千名战士,我一口气就抽调了八支过来。有这八千鹰族空军在手,足以保证我这支部队的制空权以及机动性。

驻守在金汤要塞的狼骑总数共有六万多,我更是一口气将其中的六万全都召入麾下。在我看来,留守的兵力是以防守金汤要塞为第一要任,毕竟还要防着我们攻击莫菲斯公国的时候,其余两个公国会不会趁机来攻打金汤要塞。

反正是守城战,狼骑发挥作用的机会不是很多,还不如全部随我出征。

然后。再加上一千祭祀与一千狂战士,这七万战士就构成了我统领的全部大军。从兵力上来看,这支部队已经集中了兽族主力部队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数量。至于能够发挥出的战力更是无法估计。

五百年来,兽族地大部队从没有杀出过十万大山,使得兽族陆战甲天下的威名,只是存在于历史之中。毕竟,在守城中创造再多的武勇,也无法和以前兽族陆战无敌地光荣相比。

上一次我带领“杀神战队”到人族后方打游击,曾创造出以三千余兵力击溃人族十万大军的纪录。而这一次,我更要率领着这支兽族大军去改写整个大陆的历史!

战静准备一切从简。集结军队我们只预留了一天的时间,因为谁都知道战局如棋,抢得一步先机往往就能决定整个成败。按照我的计划为了保证行军速度,大军的给养在进入迷途之森以前,主要靠掠夺人族来补充。反正以前打游击的时候,这种事我没少干。已经算得上是行家里手。

在出征之前,我特意抽出一点时间。和小丫带着哈里发的头颅,去祭拜了大长老。

大长老待哈里发如己出,但哈里发最终却辜负了大长老地期望,因为权利欲而迷失。如果不是哈里发偷袭我,使我不是不用掉那张“甘霖普降符”。

大长老也就不会逝去了。无论如何,哈里发都必须到大长老的墓前谢罪。

在祭拜完大长老之后。我忍不住对着墓碑道:“大长老,你等着,这一次出征,我一定会夺下布鲁赛尔圣山。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将您的灵枢,移到那真正的英雄墓地。至于现在,我就让哈里发在这里陪您吧,希望您在另一个世界,和爱德华兹陛下能够将哈里发重新教好。”

说着,我挥剑而出,在地上斩了一个近一米余深的土坑,准备就此将哈里发掩埋。

突然之间,在我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铁熊,你能不能让我最后再看看我哥哥一眼?”

我身形一震,缓缓回过头去,只见一身白色祭祀袍的凯瑟琳正俏生生地站在不远处。

平时喜欢身着红衣的凯瑟琳,此时却身着白衣,也算得上是批麻戴孝了。

毕竟在短短数天之内,大长老和哈里发相继而去,凯瑟琳心中绝不会好受。

小丫暗中拉了我一下,于是我和小丫默默地退开站在一旁。凯瑟琳缓步走了上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番哈里发的头颅,泪水默默无声的落了下来。

我心中默然,哈里发和凯瑟琳自小就兄妹感情极好,凯瑟琳从小刁蛮任性,除了有陛下夫妇的宠爱外,哈里发这哥哥也在其中推波助澜不少。

遥想一下,当初在帝都地那一段年少生活,也许是我们这些兽族年轻一辈,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岁月了。

可惜地是,时光一去就不会复回,我们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时候了。

凯瑟琳双手将哈里发的头颅捧起,面朝下的放入了深坑之中,缓缓洒上一层泥土,轻声道:“哥哥,你已经没有脸面去见父王和大长老了,也许唯有这样的埋葬方式才适合你!”

说到这里,凯瑟琳脸上的泪珠,已经一颗接着一颗,滴入到了泥土之中。

第三十三章黄金军旗,扬我兽威!

我和小丫默默的走了过去,各自捧起一把泥土油在了土坑之中。

凯瑟琳挂着满脸的泪珠看了我们一眼,缓缓的将一堆堆泥土推入到坑中。

很快,哈里发的头颅就埋没不见。

我们没有为哈里发竖碑,因为以他的所作所为,必定会受到兽族民众的唾弃,如果在碑上刻上名字,只会遭来骂名。

最终,当土坑被填平时,凯瑟琳在土坑之上插了一支堕梦萝。堕梦萝是十万大山中的名花,颜色一般为分为黑红两种,红色代表忠诚,而黑色则代表背叛!

堕梦萝就像是能够代表光与暗的两面,如果说哈里发的以往可以被冠称为忠诚,那么他的结局就是背叛。这支黑色的堕梦萝,也许就是哈里发最后的归宿。

断了根的堕梦萝没办法保存太长时间,也许不久之后它就会枯萎凋零并化为泥土,最终消失不见。而哈里发,就这样让他慢慢的消失于大家的记忆之中吧……

在我们大军出发之前,凯瑟琳已经决定离开金汤要塞返回帝都,因为她和哈里发的母亲还在帝都等着安慰。

凯瑟琳的离去很低调,只有我、小丫、安希结伴去送她。在将要离开时,格里木出现了,但他还来不及说任何话,就迎来了凯瑟琳迎面一巴掌。

然后,凯瑟琳头也不回的骑上多足马,绝尘而去,只剩下格里木呆呆的站在那里。

格里木的神情变的极为复杂,我一时之间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也完全猜不透他此刻的感受。最终,格里木默默无言地返回金汤要塞。从始至终没有看我们一眼,就像是我们一行完全不存在似的。

此时我对格里木已不能完全放心,便私下里叮嘱小丫,等我率领大军出征之后,她要时刻注意一下格里木的动静,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同时,我拜狂安希,请她尽可能的多多帮助小丫。

小丫和我今时今日的地位,已经是兽族至高无上的权利者,但真正能得到我们完全信任的兽族高层却没多少。特别是能够被我们视为亲兽的,也唯有安希了。

身为高位者,在获得权利的同时。也必定会牺牲些什么,这也许是一种没法改变的宿命。

一天之后,大军终于集结完毕,一大早上我们就誓师祭旗,准备出发。

足足七万名兽族战士,整整齐齐地站在金汤要塞的内墙之下,而在城楼之上,我从小丫手中跪接过黄金比蒙军令。于是。这个代表兽族最高军权的符印,正式递交到我手中,由我单独掌管。执弃黄金比蒙军令,我在外就拥有完全地自主权,可以对军队下达任何命令而且不受任何节制。

一般来说,不是国王与大长老共同亲征。我们兽族对外作战是绝不会出动黄金比蒙军令的。从这一点来看,我算是又创造了兽族的一个历史。当然。这其中也有着小丫对我绝对信任的原因。

接过黄金比蒙军令后,我抖手展开一面金黄色的军旗,就这么迎风持着走下了城楼。

军旗上绣着一个金黄色熊头,然后一柄滴着血的扳斧、一面满是血痕的盾牌交叉立在熊头之下,而四周围全是如火焰般的图腾。

这一面军旗。是兽族特地为我而制,被正式命名为“黄金熊旗”。是我独家专用地军旗。

兽族自古以来,除了国王之外,唯有黄金狮子一族能够拥有金黄色军旗,而我这次被破格授权使用金色军旗,同样代表了一种无上的光荣。

我举着金色军旗从城墙上缓缓而下,所有兽族战士看着我的眼光,充满了热切与崇拜。

对于兽族来说,永远只有强者才值得尊敬,我之所以能受到这一系列的殊荣,全和我的武勇分不开。在我成为众多兽族战士偶像的同时,我也为他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所有地兽族战士都会渴望着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创下与我一样的辉煌,然后接受一份这样地殊荣……

至此,我收获的是所有兽族战士的绝对忠心!

从城楼之上走下,我站在七万兽族战士的队列之前,猛然甩手将军旗插在地上,随着旗杆颤悠悠的晃动,映射着阳光反射出一片金光,确实显地威猛无比。

看着眼前这些士气高昂的兽族战士,我吐气开声大声喝道:“今天,兽神赋予了我们使命,就是让我们去开拓历史!能够肩负这样地使命,是我们每一名战士的光荣!”

“布鲁赛尔圣山,是我们兽族的荣耀之地,代表着兽神的无上光辉。夫去了圣山,就等于我们所有兽族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五百年,足足五百年!我们兽族没办法踏上圣山朝圣,没办法近距离聆听兽神的声音,这对于我们兽族来说,简直是莫大的遗憾。”

“不过,兽神并没有遗忘我们兽族,现在终于有一个机会摆在我们眼前,可以让我们将布鲁赛尔圣山重新收回到兽族的怀抱。那么,我们这些兽族最勇敢的战士,会因为害怕而放弃这次机会,会因为害怕而停步不前吗?”

“不!不!不!绝不!”几乎所有的兽族战士齐声大喝着,声震整个金汤要塞。

我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大声道:“这一次我们孤军杀入人族国度的腹地,一旦战败就很可能所有战士都是有去无回。但是,死亡并不能浇灭我们熊熊的战意,对兽神虔诚的信仰将会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我们兽族战士,自古以来就有着陆战甲天下的美名。只要我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就是无敌的!而布鲁赛尔圣山也必定属于我们兽族!”

“今天站在这里的所有战士,已经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因为近五百年来兽族最光荣的一战,将由各位来谱写。今天,我们兽族在这里竖起了一面黄金军旗。明天,当立下盖世武勋的诸位和我一起朝圣圣山时,还将竖起更多的黄金军旗!对于兽族战士来说,荣耀即吾命!那么,现在我们还等什么?历史,就让我们以武勇来书写!”

说到这里,我将黄金军旗一拨而起,翻身跃上多足马,随风将军旗招展开来,大吼一声道:“大军,出征!”

所有兽族战士响应着我的大喝,共同齐声大喝道:“兽神万岁!兽神万岁!……”

金汤要塞的大门打开了,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身后的兽族战士则化为一道洪流,紧随在我身后涌出了金汤要塞。

不论是我们这些出征的兽族战士,还是在城墙上观礼的兽族守军,相信此刻的心情都是无比激动。

整整有五百年了,我们兽族困守在金汤要塞之内,苦苦支撑着,还从来没有反攻到人族境内的机会。这一次,终于轮到我们主动出击了!

我回头看了看城楼之上,小丫正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凝视着我们这支大军向前冲击。虽然我的身形已经淹没在大军之中,但那面黄金军旗就能代表我的存在,而且这面军旗也将是小丫目光凝聚的所在。

小丫,你等着我,相信不久之后,我就可以让你在布鲁赛尔圣山之上,主持朝圣大典了!

大军冲出火焰峡谷之后,略做了一些休整,就向着我们这次的第一站,莫菲斯公国直冲而去。

大军出征之前,我们已经重新整合了一下手头的资源,几乎将所有祭祀纸符都集中在了我这支远征军的手中。

金汤要塞的所有库存,再加上叛军投诚之后收缴回来的,以及狼骑所余不多的剩余纸符,总数量约有五万张。这一个数字。还不够我地大军兽手一张。于是,我继续着先前的分配策略,将绝大多数的纸符分配给鹰族空军,保证他们平均每兽不下于五张。

我们这次出征,就是准备以疾掠如火的势态,快速的冲击莫菲斯公国,以求打通与迷途之森间的连接通道。这样的策略,必定要求我们每一战都要速战速决,也唯有鹰族空军才能发挥出祭祀纸符的最大功效。

人族三大公国,都在边境交界处设唁有所。但我们这支部队的攻击速度何等之快?人族的几个哨所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信息,就已经被我们一锅端掉。

等人族发现哨所出问题,估计会到两三天之后。那时候我们早已冲到莫菲斯公国境内,早就没必要隐藏行踪了。

行军时间还不到半天,我就接到战鸽送过来地最新好消息:就在我率军刚刚离开之后,兽族就已经收到了由水族传递过来的国书,正式同意与我们兽族、精灵族、矮人族建立同盟。

同时,水族已经注意到迷雾之海上发生的变化,虽然他们暂时还没有掌握到“水世界之岛”地踪迹,但是对于人族在迷雾之海上开辟出来的航道。已经进行了全面监视。人族如果再想借助海上航道向十万大山发起突袭,就要问问水族答不答应了。

能够收获水族的友谊,我们首先要感谢塞勒,正是我的这位人族挚友不遗余力的奔走,才为我们解决了海上这个后颈之忧。传递消息过来的小丫,知道我很关心塞勒现在的去向。还特地在消息末尾提到塞勒正孤身前往星光龙城,为我们了解龙族的动向去了。

对于塞勒如此无私地帮助。仅用谢谢根本表达不了我的感激,我唯一能够说的就是,只要有机会与塞勒再聚首,一定要和他痛饮三百杯!

孤军深入到敌军国度,我深知情报对我军的重要性。因此在出征之前。

我们已经通知“变色龙”部队将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到莫菲斯公国,务必为我们摸清敌方军队的布防。趁其不备。挑对方地软肋下手,永远是战场上出其不意的致胜法门。

莫菲斯公国最值得我注意地对手,当然就是他们的圣骑士帕班了。做为三大公国的第一名将,帕班不仅有着圣级强者的身份,在临战指挥上的能力也无人能出其右。

生性严谨地帕班,绝对是一名最正统的用兵家,说他是一本活地军事教科书也不会过。在面对帕班时,你用不着妄想什么奇计、诡谋能从他身上占到便宜,唯一能胜过他的方法,就是堂堂正正的击败他!

做为莫菲斯公国最王牌的兵种,黑暗之星重骑兵联队,正是由帕班所统领,这支部队的战斗力,早在我第一次参与金汤要塞攻防战时,就已经见识过。

狼骑与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那一场大战,我现在仍然记忆犹新。兽族的单兵作战能力远胜人族,差不多能够以一敌三,就更别谈精锐的狼骑了。但是狼骑在于黑暗之星的交手过程中,即使是一对一也占不到上风,甚至还有不敌的可能。

当然,当时双方装备有差距,是造成这种战果的原因之一,现在我们兽族战士的军备经过改良,已经能够发挥出更强的战力,再和黑暗之星来次一对一的较量,我有信心狼骑一定会胜出。

黑暗之星重骑兵联队的满员编制虽然只有五千人,但他们能发挥出来的战斗力,无傀于人族最强大部队之称。为了避免我们兽族增加伤亡,避开黑暗之星是我们最明智的选择。

情报显示,帕班带着黑暗之星骑士联队驻守在莫菲斯公国的王城附近,离着边境还很遥远,只要我们路线选择正确,应该可以避开他们这支军队,进入到迷途之森中。

沿路之上,我们需要靠劫掠人族来补充给养,因此在进军的路线上,我们已经事先预定好了三个攻击目标。

首先我们要拿下的,就是位于肃方草原上莫菲斯公国的重镇:谢伍德城!

第三十四章星夜奔袭,狼骑屠城!

谢伍德,在大陆古语中,直译过来的意思是“绿色珍珠”,而谢伍德城也确实是莫菲斯草原上一颗耀眼的璀璨珍珠。

谢伍德城与其说她是城,还不如说她是一个天然的牧场!

站在谢伍德城中,不论你向任何一个方向看去,都是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而且,有着“饮马之河”之称的多伦带河,正从谢伍德城中横穿而过。

多伦带河发源于十万大山,绵延数百里后正好经过谢伍德城,那清凉的河水就如同一条翡翠玉带般晶莹透彻,几乎能将整个蓝天白云都映射到河中。

多伦带河水质甘甜,莫菲斯草原草质优美,这里是绝佳的天然放牧场所。

整个谢伍德城约十万人口,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以放牧马匹为生。每当日出日落之时,近五十万匹放牧的马儿出巢归巢,实在是可以用盛况来形容。

谢伍德城为了方便放牧,名义上虽然是城,但实际上吏像一个集寨,根本没有修建任何城墙,只是用木栏圈出了一个城镇的轮廓,而帐篷也是这座“城市”里唯一的建筑。毕竟,在草原松软的地基上,很难建有大型建筑。

盛产骏马的谢伍德城是莫菲斯公国的军马放牧基地,除了供本国军队需要外,还大量外销到其他各国,为莫菲斯公国带来大量的财富。

可以说,谢伍德城毫无疑问是莫菲斯公国的一个重镇!

但是,这样一个重要的地方,只有区区五个联队的骑兵驻守,再加上没有城墙可以依仗,我军的首选目标当然是袭击这里。

谢伍德城防守薄弱并不是因为人族不重视这里,主要是因为这里已经远离金汤要塞足有五百余里,等于是位于莫菲斯公国的腹地。我们兽族五百年来都没有反攻出十万大山,莫菲斯公国连个假想敌都没有,自然不会费功夫在这里设大军布防。

而我军攻击谢伍德城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借此一战摧毁这个人族重镇,同时夹带大量马匹与我军一同前行。

这一次我军轻装上阵,解决后勤军需只能靠掠夺,而人类的马匹正是最适合的目标。

狼骑部队是以青狼为骑,不论战士还是座骑,都是典型的肉食动物,而人族的马匹正是可口的美味佳看。更重要的是,马匹可以跟着我们的大部队急行军,不会拖累我们的速度,而我军要想填饱肚子时,随时可以宰杀它们就地食用。

谢伍德城,已经被我军看成了一块鲜美的肥肉,只等着我们去品尝。

五百余里的距离,在狼骑的急行军下,只不过花了两天时间,到了第三天清晨,多伦带河就已经出现着我们眼前。

我军稍做修整,就地在河边饮水、早餐,然后全军沿河而下,直奔谢伍德城。

时值谢伍德城放牧之时,无数匹骏马正撒着欢儿准备奔向四方,我则在这时带领着杀气腾腾的狼骑出现了!

马匹在惊嘶,人族在惊呼,他们肯定会觉得奇怪,怎么眨眼之间,就有这么多的兽族大军突然冲过来?

几乎是没受到任何阻拦,我军的狼骑就直接穿越过马群,杀入了谢伍德城之内。那沿城而建的木栅栏,在士气如虹的狼骑眼中,简直就如同玩具般的可笑。

鹰族空军冲天飞起,沿着谢伍德城的四周围了过去,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想放过一个人族。

这一战,我们的选择是——屠城!

无数的人族在狼骑的弯刀之下倒在血泊之中,无数的帐篷随着狼骑的突进,化成了一个个火堆……

谢伍德城,在我们发起攻击的那一瞬间,就等于是沦陷了!

驻守的五千人族骑兵反应不算慢,他们很快就由三个方向汇聚到谢伍德城的中部,向狼骑的先锋部队发起了阻击。只不过这五干人族骑兵的战斗力不算特别强,顶多也就是人族的一支普通轻骑兵部队,如何能是这些精锐狼骑的敌手?

虽然这些人族骑兵拼了命的想抵抗,但只是在短短的一瞬间,就被淹没在了青色的洪流之中。

居住在谢伍德城的人族,以放牧为生,民风算得上彪悍,他们只要骑上马匹,也就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只不过,这些平民再悍勇,也无法和军队相抗衡,所有的抵抗都零星的发生在局部,根本对我军构成不了任何威胁。

多伦带河横穿谢伍德城而过,为了方便穿行,人族在河面上搭建了数十座浮桥,但到了这个时候,这些浮桥全都成为了供我军狼骑纵横驰骋的舞台,使我们将杀戮渗透到了谢伍德城的每一个角落。

不少人族眼见大势已去,开始向四散里奔逃,但鹰族空军可不是摆设,足足八干的空军可是一个相当恐怖的数量,这些零散奔逃的人族,如何挡的住这些鹰族空军的截杀?从战斗打响到最后结束,没有一名人族能够逃出生天!

不到一个小时,战斗就已经结束,谢伍德城已经彻底的化为了废墟,除了无数的奔马之外,再没客一个活口。

鹰族空军在空中四下拦截,狼骑则在地面收拢集中,因为受惊而散逃到草原四周的马匹很快就被我们集中了二十余万匹之多。虽然四下里散落的马匹还有很多,但那些已不是我们计划内的猎物。几乎是毫不停留的,我率领狼骑大队,夹杂着这二十余万马匹,继续向南疾奔而去!

在我们身后,是火光中的谢伍德城,这颗绿色珍珠,从此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经过谢伍德城的屠城一战,我们这支大军的存在一定会给人族造成极大的震惊。按照我的估计,亚龙湾一战摩西帝国八十万大军全军覆没,这个消息或多或少已经在人族国度中传开。至少,在我们兽族中,这消息可是被当做元上光辉的战果大肆宣传,人族其余的国家不可能收不到风声。

摩西帝国实力大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现在还暴发了内战,几乎将所有人族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看能不能在其中捞到些好处。

人族在这段时间内是不怎么会关注我们兽族的,吏不可能会想到我们居然会兵出十万大山。毕竟这五百年来,一直都是由人族主导进攻,他们还从没意识到,我们兽族其实也是可以反击的。

不管莫菲斯公国是不是想趁摩西帝国的内乱捞油水,在知道我这支部队的存在后,一定会将所有的注意力都调回到国内,以图对付我军。毕竟,我以前率领杀神战队在人族境内创下的战绩,足以让人族高层感到胆战心惊,更何况我这次率领的足足有数万大军。

在我大军向南而下时,特意沿途绕过了两个人族的小村镇,造成一种我的大军是准备向莫菲斯公国王城奇袭的假象。这样一来,驻守在王城附近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肯定不敢轻易调动,也就可以为我后一步的计划减少障碍。

莫菲斯公国虽然不算是什么太强的人族大国,但遍布全国的常规总兵力也接近五十万,这还不算随时可以征调的庞大役备役。虽然以我们兽族的实力,单独对付莫菲斯公国还是可以胜出,但我现在的目的却不在这里,绝不可能真的去攻击他们的王城,和其进行总决战。

只要莫菲斯公国暂时摸不清我的意图,我就可以带领大军奇袭事先枕选好的第二个攻击目标,位于八百里外的沃基城。

沃基城是莫菲斯公国仅次于王城的第二大城,但这座城市却不是什么军事重镇,而是闻名于整个大陆的艺术之都、文化之城!

不知道沃基城是不是水土特别养人,人族近几百年来最闻名退途的艺术大师与知名学者,基本都是出生于这里。由于名人效应,以及历史的积累,沃基不仅有着这片大陆上最大的图书馆与博物馆,还有着整个大陆最知名的学院。

人族学院的发展史差不多亨近干年,可不是我创办的兽神学院这短短数年的资历能够与其相比的。而沃基城一直也有一个骄傲,那就是“天下英杰,皆出于此!”

虽然这句话有一定的夸张,但事实上不论是人族那一个国家的达官显贵,都以能到沃基城求学为荣。至少,在沃基城的各国贵族少爷、千金的数量,远超过这个异世任何一座城市。

沃基城虽然是一座大城,但军事力量并不强,这也是受文化氛围所影响,毕竟在文人的眼中,拿刀动枪是件粗鲁的事。

当然,我袭击沃基城,并不是想当恐怖份子,将那些求学的贵族少爷、千金抓来当人质,而是因为沃基城有着一件极为希罕的玩意——魔法传送阵!

第三十五章奇袭沃基,速战速决!

任何文明在高度发展之后,必定会追求空间与时间上的突破,所以魔法传送阵和空间戒指才被并称为魔法界在魔法成就上的两大瑰宝。

和空间戒指已经普遍运用不同,魔法传送阵是极尖端的魔法产品,除了人族之外其他种族都还没有研究成功。当然,普罗米修斯的传送装置除外,因为普罗米修斯运用的是科学力量,和元素力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

研究魔法传送阵最困难的地方,就在于相关材料极其罕见,不论是铸造传送阵的延展性金属,还是驱动魔法阵的的传送水晶,在自然界的出产率都比黄金稀罕干倍以上。

人族几乎集中整个大陆的资源,才在为数不多的特大城市中设立了魔法传送阵,而莫菲斯公国仅有的两个魔法传送阵,一个是在王城,另一个就是设在沃基城了。

我抢夺魔法传送阵的目的,并不是想利用传送阵向人族的几个重要城市发动袭击,毕竟传送阵的传送能力有限,再加上传送水晶的稀缺,谁都不可能奢侈到用魔法传送阵来传送大军的程度。

不过,魔法传送阵如果落到了我的手上,对人族来说会是件极为麻烦的事。因为现在谁都知道,我们兽族一下子拥有了四大圣级,如果再把和我们交好的塞勒、巴斯图尔克、木图等都算上,我们的高端战力已经超过了人族。

魔法传送阵传送不了大军,但仅仅只是传送几名圣级强者,却很容易就能办到。没有魔法传送阵的地方,绝大多数是人族的王城以及一些数一数二的大都有。如果我们这些高手能够随时随地的出现在这些地方,恐怕会让任何一个人族国家都觉得头痛。

毕竟,人族不可能派遣大军二十四小时不停的监守魔法传送阵,他们也不可能为了以绝后患就将这么珍贵的传送阵弃之不用。掌握了魔法传送阵,就等于我掌握了对人族的一种威慑力,在以后与他们的交涉中会大占便宜。

当然,选择攻击沃基城,除了魔法传送阵是我的目的之一,吏主要的原因还是想继续混淆人族的视听,让他们无法察觉我的真实意图。只要我军能够顺利进入到迷途之森,有了精灵族的帮助,那么离布鲁赛尔圣山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按照预定计划,我带领大军几乎是一路毫不停顿的直奔沃基城,只在中途休整了一个晚上,就于第四天的傍晚时分,来到了距沃基城不到十里的旷野中。

做为莫菲斯公国的第二大城,人族的文化与艺术之都,沃基城无疑是一坐超巨大城市,论规模几乎比得上我们兽族的帝都,而且人口更是高达五百万之巨。对于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仅靠我的七万兵力,是不可能将其完全摧毁的。不过,这一战我的目的只是破坏与掠夺!

只要我向沃基城发动了攻击,相信在不久之后的人族文学作品中,我铁定会被形容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魔,野蛮、粗鲁、嗜血再加上残忍,十足十一个未开化的魔鬼兽族形象。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会去攻击这座艺术之都,让无数灿烂、珍贵的文化传承毁在战火之中呢?

人族之所以会这么说,因为这就是人族的特点。千年前人族崛起时,将兽族拖入到了战火与苦难的深渊,让传承了近万年的兽族,不得不退缩到十万大山之中。在那个时候,人族绝不会说自己是在摧毁兽族的文化,只会说自己正在开创新时代。

相比较而言,人族的历史不过只有千年,那种厚重感能够与兽族的万年传承相比?就算真摧毁了他们的文化,也抵偿不了人族对我们兽族文化造成的损夫!

着着远处的沃基城,我缓缓的举起了手,大声向着众战士道:“前方,是人族的沃基城,也是他们的一座特大城市。那里的高墙,丝毫不低于我们的帝都。数百年来,我们兽族总是困守在十万大山,只能在防守金汤要塞时展现自己的武勇。这么多年过去了,是不是我们已经忘记了如何进攻,如何破城?”

在我如此话语的刺激下,所有的狼骑全都抽出了弯刀,高高的举在头顶之上,他们的眼中露出的神色全是一种坚定!我知道这一群战士的意思,他们要用战场上的表现来证明自己的武勇!

我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大声道:“现在,我们就要让人族明白,即使是高达三十米的城墙,也无法阻止我们兽族战士的铁蹄!全军战士,出击!”

随着我的一声大喊,所有的狼骑就如同翻滚着的惊涛骇浪,向着沃基城席卷而去。于此同时,八千鹰族空军全都根翅飞起,黑压压的好大一片,几乎将整个天空都遮蔽。

所唁兽族战士的目标,就是位于正前方的沃基城!

狼骑冲锋,就是快速与犀利的代名词,很快沃基城那高大的城墙就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而洞开的城门就是我们的刀锋所向。

沃基城的城墙实际上只有二十二米之高,城墙的厚度也只是一般,反而是砌城的城砖之上绘风画雨、勾红涂蓝,就像是搞艺术创作一样。简单来说,这沃基城的城墙就是中看不中用的最佳写照。

沃基城的常驻守军有十万,不过这批守军说是人族中战斗力最弱的一群也不为过。同时,大家谁也不能否认,这批守军更是人族中平均文化水平最高的一批士兵。甚至可以说,这十万守军平时舞文弄墨的时间,远多于拿刀动枪。如果指望这一批拿笔杆子比枪杆子吏厉害的“文人骚客”与如狼似虎的狼骑动手,那结果真的是和鸡蛋碰石头差不多。

沃基城真正的防守依仗,还是在于那一圈绕城环流的护城河,不知道是不是艺术细胞过于泛滥,这沃基城就算是修筑护城河也搞的一片花团锦绣,看上去两岸垂析裹泉、绿草如茵,河宽的最窄处都超过二十米了,在河上甚至还能看到不少扎满鲜花的游船,简直就当这护城河是游玩之地一般。当然,人族的如此态度,也正是我希望看到的。

唯一能直接跨过护城河的地方,也就只有连接城门的那座高大吊桥,为了尽现气派,这吊桥也是宽广如康庄大道,几乎能够同时容纳四辆马车并列而行。

位于莫菲斯公国腹地的沃基城,从来没有想过会遭受到兽族军队的攻击,就算他们知道有我这样一支大军已经杀进了他们的国土之内,也以为我们的目标是王城,怎么会料到我会绕路来攻击他们这座艺术之都呢?

因此,虽然时近傍晚,但一向没有宵禁习惯的沃基城并没有关上城门,等于是将她的大门向我军敝开!

沃基城的城门出现在我军视野中时,城头的岗有也发现了我们这支大军,立刻之间,急促的鸣锣报警声响彻了这座艺术之都。

优雅、矜持、彬彬唁礼等词句,一向就是代表沃基城居民的高休养。不过,到了真正生死搏杀的关头,这些高雅的情操还能剩下多少?

护城河上的游船之中,已经奔逃出了数百人族,他们急匆匆的上岸之后向城内跑去。这群人中男女都有,穿着也是依红喂绿,展现富贵,如果放到平时肯定个个都是风流人物。但到了现如今,他们也都是一个个哭爹喊娘,逃跑时只恨少生了两条腿,和一般的平头百姓也没什么区别。

突然出现的我族大军,固然吓破了这些人族的胆,但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吊桥已经在徐徐收起,而城门也在缓缓合拢。谁要是晚了半步,也就等于是留在城外独自面对我这支大军,在这样的压力下,这些人族当然是连吃奶的劲都拿了出来,向着城内拼命跑去。

早在发动冲锋之初,我就已经有所计划,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人族收起吊桥关上城门。不然的话,我所部除了空军外全是骑兵,就算沃基的防守再怎么薄弱,也拿这高墙没办法。

鹰族空军的速度,在这个时候足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八千空军这个数量,又岂是毫无战斗力可言的沃基城守军能够抵挡的?

沃基城的吊桥、城门全都华而不实的巨大,收放起来自然颇费功夫。从他们看到我军、鸣响警报,再到收起吊桥关上城门,这中间大约需要近一分钟的时间。但是,对于鹰族空军来说,只要给他们二十秒也就足够了。

冲在最前面的数百空军,鹰爪之间突然泛起了一团团闪亮的光华,数百道风刃几乎同时发出,将拉住吊桥的两条铁链削成了无数截,随着轰隆一声巨响,巨大的吊桥重重的砸在了地上!

第三十六章巷战争雄,攻坚破阵!

当吊桥落下之时,沃基城的护城河对我们兽族大军来说,已经成为了一条康庄大道!

惊慌失措的人族守军拼命的想将大门给掩上,但是行动迅速的鹰族空军并没有给他们这样的机会。随着两道土刺纸符的施展,从城墙之下突然冒出两根数米长的石柱,正好将城门的转轴给卡住,使的城门无法合拢。于此同时,鹰族空军手中的弩弓也开了火,十余支劲努齐齐射出,那些还在推动绞盘的人族士兵立刻尸横就地。

越来越多的鹰族空军落在了城楼之上,以八干精锐空军攻占这个只啃区区数百守军的城楼,简直没有任何悬念,只不过是短短的数十秒,沃基城的北门控制权就已经落到了我军手中。

沃基城内不停的响起了警号声,守城的人族部队全都向北门涌来,只不过他们的行动速度远远及不上我们兽族。

控制了城门之后,鹰族空军立刻将城门再度大开,而汹涌而至的狼骑,几乎是没有毕点阻碍的就冲进了城内。

此时,那些在护城河上游玩的人族还没来得及逃进城内,只能傻呆呆的站在护城河畔,眼睁睁的看着无数狼骑从他们眼前掠过。对于这些人族,没有一名兽族士兵愿意把时间浪费在他们身上,此时所有战士的目标只有一个:杀进城内!

城门大开的沃基城,相当于已经被我军攻破,战斗才刚刚打响,就使的双方陷入了巷战之中。

做为莫菲斯公国的第二大城,沃基城的街道无疑是宽广而整洁的,而到了现在这个时候,那一条条笔直的街道,正好供狼骑发挥战力。

首先迎上我军的是人族的一个步兵联队,他们将长长的一条大街堵了一个严实,竖起一杆杆长枪准备迎击。但是,四通八达的街道使得他们的布防完全是无用功,一支狼骑部队从横街杀出,直接冲击了这支人族布军的后阵,仅仅只用了数分钟,就将这支联队给全数歼灭。

相同的战斗场面,几乎在每一条街道上都发生,绝大多数的人族部队不堪一击,就算有少数战斗力强一些的人族部队,也仅仅只是做到暂时守住一条或是半条街道。只不过,随着狼骑不停的向沃基城内挺进,这一条半条街道的得夫已经不是很重要。毕竟我军的目的并不是攻占沃基城,而是尽情的进行破坏!

随着战斗的进行,无数火头在沃基城的北门升起,一步一步的将这座艺术之都卷入到战火之中。

也许,一个火头凑巧点燃的就是某知名艺术大师的故居,平时这地方可能是无数学子心目中向往的圣地,但到了这个时候,也不过是战场上一个微不足道的点点星火罢了。

生活在沃基城的人族居民,平时一定以那浓厚的艺术氛围为傲,但在战火的洗礼之下,这艺术之都也和普通的人间炼狱没什么区别!

我带着一支狼骑部队冲锋极快,就算遇到有阻路的守军,凭着我超卓的身手在前面强行突破,总能瞬间破开对方的防守阵形,然后带着大队呼啸而过。

短短十余分钟之后,我已经带队冲到了沃基城的中心地带,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占地有数千平米的大型广场。只要能够冲过这广场,也就能马上会到达我此战的目的地: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

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是整个人族国度中最为出名的军事院校,号称名将辈出,只要能从这所学院顺利毕业,还没有低于联队长级别以下的军官。这所学院,是无数人族贵族的渡金之地,而沃基城的魔法传送阵,也正是架设在这座学院之内。事实上,皇家学院的院长,同时也兼任沃基城的城主一职,而且是莫菲斯公国王室中的成员。

从事先的情报得知,现任皇家学院的院长叫延金·莫菲斯,是当代莫菲斯大公的亲弟弟,一身魔法造诣相当不俗,已经达到了大魔法师的水平,号称莫菲斯公国第二高手,实力仅在帕班之下。

延金·莫菲斯的实力强不强,我并不放在心上,我现在最关心的是魔法传送阵!

战斗一打响,只要这位延金·莫菲斯大人不是白痴,也就知道沃基城算是完了,他的第一选择肯定是利用魔法传送阵,将一些最重要的达官贵人转移到安全地方。毕竟,以我“熊魔王”的赫赫威名,干出些绑票勒索的勾当再正常不过,恐怕这也是人族认为我攻击沃基城的主要原因。

沃基城中的各国王公贵族不在少数,就算将他们分批分批的传送,由于受传送数量上限的限制,也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只要魔法传送阵还在使用,就总有强烈的元素能量波动,我虽然对元素能量的感觉不是很强,但跟在我身边的几名祭祀高手却全是这方面的专家,只要在合适的距离之内,他们一定能察觉魔法传送阵的元素波动,从而找到魔法传送阵的所在。

此时在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前的广场上,驻守着一支重骑兵联队,估计这支部队应该是沃基城最强大的一支部队了。如果所有的城内重要人物需要利用魔法传送阵逃命,那么这支重骑兵联队在这里负责防守也就理所当然。

跟随在我身边的狼骑不足五百骑,但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面对数量递过我们一倍的这支人族的重骑兵,也没有丝毫的惧色,随着我直冲上去。

人族的重骑兵联队看到我所率领的这支队伍呼啸而来,不敢有丝毫大意,纷纷勒紧缰绳,将手中的长矛举了起来,组成了一道森然的长轮阵。

这些人族重骑兵,连人带马全都身着重甲,就算站在那里不动也能形成一道钢铁城墙,再加上他们手中的长矛全都是长度递过两米五的长兵器,像这样列出枪阵是应对我军冲锋的最佳方式。

无数长矛竖起的枪阵,在远处火光的映照下,反射出森森寒光,向这样的钢铁丛林面对面的撞击过去,确实需要极大的勇气。不过,跟随在我身后的这批战士,全都是身经百战的精兵,应付这种场面实在是不在话下。

我低空飞在队伍的最前列,眼见着离人族布防的阵线还有十余米,手中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化做一道寒芒,笔直的射向了首当其冲的人族骑兵。

御剑术的灵活诡变与速度,绝非这些普通人族战士能够抵挡,随着剑芒一闪,立刻有两名人族骑兵的头颅冲天飞起。于此同时,我左右手轮流交击,一道道“五雷轰顶”击出,落在骑士战阵之中全面开花。

所有的人族骑兵都是身着钢制重甲,而金属的导电性能极佳,正好发挥“五雷轰顶”的威力。因此,仅仅在这一个照面的交锋中,就有十余名人族重骑坠下马来。

严密的长矛枪阵出现了一丝空隙,我毫不犹豫的投身冲入其中,将这个空隙再度扩大。紧随在我身后的狼骑,呈一个锥形冲进了人族重骑兵的队列之中,双方立刻如同火星撞地球般的展开了激烈搏杀。

人族重骑兵的优势在于甲厚矛长,如果双方是面对面的发起冲锋,一定是他们占便宜。但现在战况不一样,人族是列阵等着我军冲锋,而且由我打开了他们阵形的缺口,使得双方很快就到了近身肉搏战的境地。

论身形灵活,人族重骑兵如何能够和我们兽族的狼骑相比?随着一柄柄弯刀上下翻飞,不断的有人族重骑坠落马下。而在密集阵形中,重骑兵的长矛施展起来十分不便,根本发挥不出多少战力,有些脑子灵活的人族骑兵抛下手中长矛,抓起腰间的骑士剑和狼骑动起手来,这才有了反击之力。

不过,这支重骑兵联队无法和黑暗之星那样的精锐相比,单兵作战能力远远不如狼骑,再加上交战之初就已经失去了先机,使的双方的伤亡完全不成比例。

我冲锋在前,以我的递卓身手,那些人族骑兵没有一个是我一合之敌,有我在前面攻坚,也使的狼骑的攻击更加凶狠。

如果说人族重骑兵布下的防线,就像是铁锁横江般的拦在我们身前,那么我军的冲锋威力就更像是一把绝世名剑,能将一切阻碍全都劈散。

短短数分钟之后,人族重骑兵的队列已经被我们杀了一个对穿,狼骑在呼啸一声后,兜转回去继续冲杀,而我则带着几名高级祭祀,向着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直扑而去。

一道朱红的大门档在我们身前,我运足真气上前双掌一击,立刻将这大门劈的向内倒下,我则是毫不停留的直冲而入。

第三十七章魔法传送,另有所图!

负责防守的人族重骑兵见我冲进了学院之内,还想冲上来阻拦我,但我们兽族的狼骑可不是摆设,上下飞舞的弯刀让这些人族重骑连自保都困难,那还来得及阻止我?

跟在我身后的几名高级祭祀也趁机冲入到学院之内,看着眼前那无数充满艺术气息的古典建筑,再加上盘根错节郁郁葱葱的林荫古道,使得这座学院看起来和外界完全是两种天地。这座学院不愧是人族最著名的学府,仅仅只是看这规模,我们兽族那刚刚起步的兽神学院,还真是不够份量。

厮杀声被我们甩在身后,而在这学院内则显的十分宁静,四周静悄悄的看不到半个人影。我和几名祭祀一起,快速的在学院内的建筑内搜索起来。

魔法传送阵是人族的顶尖装备,一向都是人族的机密,我们兽族的情报系统只查到沃基城的传送阵是设在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里,至于具体位置就打探不出来了。

这所著名学院的占地面积极为广阔,我和几名祭祀在短短数分钟之内接连查看了几十栋建筑,依然是毫无所获。

突然,跟随在我身后的一名狐族风系祭祀道:“铁熊将军,你看那个方向,我感觉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元素波动。”

我顺着这名狐族祭北所指的方向看去,发现就在前方不远的一片树林中,有一间六芒星形的巨大石屋。这石屋的外观看起来并不华丽,处处透出一股古扑的典雅风格,只看那墙面上的风化痕迹,也就知道这古屋建成已经很有一些年月了。

我相信这名狐族祭祀的判断,估计这里应该就是我们的目标了,与是我手一挥,带着几名祭祀奔了过去。

近看之下,这间石屋的墙壁很有几分厚重感,特别是那一扁大门,居然是用整块钢板所铸,显然特为牢固。

我用劲一掌击在铁门之上,轰隆隆的响起一声闷响,铁门摇晃了一下却没有被震开。这一击证明了一件事,显然这铁门是从里面给锁上的,那么也就说明这里面必然藏着有人。

恰在这时,几名祭祀同声道:“铁熊将军,这里面果然有动静,是一种很独特的元素波动,这绝对是一种空间魔法,看来魔法传送阵肯定是在这里从狐族祭祀发现异常到现在,刚好过了差不多一分多钟,传说中魔法传送阵使用之后的冷却时间是一分钟,两相印照正好相符。

我点点头道:“看来是不会错了,你们退开,我来破门!”

说着,我双掌贴在铁门之上,默运真气,然后大喝一声:“开!”

一道庞大无匹的力量猛然从我掌中涌出,击在铁门之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后,那面整体用钢板铸成的铁门,向内弯成了一个碟形。与此同时,铁门四周的巨大石块也产生了松动,最后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铁门带着五六块巨石向后倒了下去。

原来,铁门的门框焊接着十余根粗大的铁辊,深深的嵌入到了巨石之中,使得这铁门特别牢固。由于我这一击的力量太过巨大,虽然没将整个铁门震飞,但已经使的石屋的墙壁产生松动,这才使铁门连着石块一齐向后倒下。

我隐约看到门后不远处有两名年轻人族守着,铁门向后一倒,这两人就惊呼道:“熊魔王来了!熊魔王来了!”然后连滚带爬的向石屋内跑去。

有人引路正合我意,于是我不慌不忙跟在他们身后向石屋内走去。

拐过几道弯后,我眼前出现了一个占地足有数百平米的大厅,四壁镶嵌了不少水晶壁灯,将这大厅映照的一片光明。

大厅正中地面上铺设着一个约有十余平方米大小的六芒星形铁牌,上面镌刻了无数魔法符纹与符咒,就算我这个元素能量的门外汉,也能感觉到其中蕴藏的能量之巨大。

这个,应该就是魔法传送阵吧?据说魔法传送阵只能用比黄金吏珍贵的延展金属打造,看眼前这个六芒星铁牌的大小,仅论重量只怕就有一吨多。制造出这么一个玩意,还真是烧钱的大手笔啊。

此时大厅中还有着数十名人族,绝大多数都是衣着华丽的年轻人,看来都是一些贵族子弟。其中大约有十余名人族,站在六芒星铁牌之上,而在六芒星铁牌的六个角上,各有一名魔法师打扮的家伙,将手中的一种红色水晶,塞在了铁牌角上的凹槽之中。

“传送水晶?”我忍不住低呼一声,相传延展金属配上传送水晶,才能驱动魔法传送阵,今天我终于有机会见识一下了。

一名头发花白,身着一件黑色魔法师袍的人族老者,站在六芒星铁牌旁边,口中正在不停的吟诵着一段咒语。

片刻之后,一道白色的光华聚然亮起,将整个六芒星铁牌都笼罩在内,相比之下,那些水晶壁灯的光芒,真是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

奇特的元素波动在石屋内泛起,然后随着光芒的暗淡渐渐消失,等我再抬眼看去时,原先站在六芒星铁牌上的十余名人族全都消失不见。

这果然是魔法传送阵,看来一次性传送十余名人族,就是它的极限所在了。秧照时间估算,魔法传送阵每隔一分钟可以启动一次,再加上安排人员上下,施法的时间等等,从战斗打响到现在的近二十分钟,足以让他们使用七八次魔法传送阵了,这也就说明至少有一百多人族的重要人物,被魔法传送阵给转移了。

剩下的这些人族,显然是因为地位较低,才会被留到最后。不过,我要是再晚来个五六分钟,估计所有的人都会溜的精光。不过,我的目标只在于魔法传送阵,能不能逮到这些人族并不是很重要。

我环视了一下在场的人族,显然那位启动魔法传送阵的魔法师是其中最有地位的一个,而他的身份也并不难猜出,于是我笑着向他道:“延金·莫菲斯城主?或者,我应该称呼你为院长大人。”

延金·莫菲斯叹了口气,道:“你们兽族来的好快,不过还是晚了一步,相比我送走的百余位大人物,就算现在我们都落入你手中,也不算是什么太大的损失。”

我哈哈一笑道:“院长大人,难道你认为我带领大军攻打沃基城,就是为了来当绑匪?”

延金·莫菲斯看了我一眼,道:“如果你的大军是堂堂正正的攻击我国帝都,那么我还会佩服你们兽族敢于孤军奋战的豪情。不过,沃基城是著名的文化之城,并不是什么军事要塞。今天阁下使的这里被战火卷入,无数宝贵的文化财富就此蒙尘,实在可称得上是件让人唾弃的恶行!”

我冷笑一声道:“反正我被你们人族称为熊魔王,那么做下这件。恶行,又有什么了不起?你别忘了,我们兽族和你们人族是死敌,当初你们背叛兽族,经过了多长时间的战争?又摧毁了多少兽族的城市?不少兽族古城,有着近万年的沧桑历史,不也毁在了你们人族的刀兵之下?难道这些不算恶行?事实上两族交战,那还有什么道义可言?我攻破沃基,但并没有下令屠城,已经算得上是仁义之举。至于你们这些人族,我还真看不上眼,犯不着搞什么绑架。”

延金·莫菲斯再次看了我一眼,道:“传闹中兽族的年轻将军铁熊,年少多智勇猛无敌,是兽族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材。看你数次带军出征,确实建立了十分难得的武勋。但是,你突然变道突袭我沃基城是为了什么?如果不是为了这里的几位重要人物,难道还有别的什么能够吸引你?”

我点点头道:“沃基城里当然啃我感兴趣的东西,毕竟数遍整个莫菲斯公国,也只有王城和你这里有魔法传送阵了。如果不是你们急着将那些所谓的大人物送走,恐怕我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这魔法传送阵。”

延金·莫菲斯神色一变,道:“你想将这魔法传送阵占为己有?”

我淡淡一笑道:“有何不可?据我所知,魔法传送阵的传送坐标都已经镌刻在上面,只要我能启动传送阵,也就可以随意到你们人族的那些大城市去逛一下了。当然,我知道你们并不欢迎我,那我也就只好偷偷摸摸了。如果你们人族不是太健忘的话,相信五年前你们指使两大圣级偷袭我们的神庙,将我家乡毁掉的事应该还记得吧?有机会的话,我也很想这么来上一出!”

延金·莫菲斯神色铁青,指着我颤声道:“你果然是货真价实的熊魔王,是我族最大的祸患!”

我哈哈大笑,全然不在乎延金·莫菲斯的这番话。

第三十八章火墙焚天,法阵到手!

人族有些什么样的特性,还有那一个兽族比我更清楚?虽然这个异世的人族和地球的人类不是同根同种,但在人性与社会结构上,实在没有什么两样。

人族,一向因为自己种族实力的强大,自栩站在了所有生物的顶端,是食物链中最高端的存在。在人族的意识里,其他的生命天生就应该被人族所奴役,为人族服务。因此,在人族看来,他对其他任何种族实施暴力手段,都可以称为替天行道,但如果谁反过来用暴力手段对付他,那就是恐怖活动了。

想,这种心态,应该可以称之为一种霸权心态了。不论是在上一世的地球,还是在这个异世,对于这种心态我一向喷之以鼻。现在我故意当着这么多人族的面,和延金·莫菲斯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利用他们把我的这番话传出去,让人族感觉到我的威慑力,这才是我奇袭沃基的目的。

我伸剑向延金·莫菲斯一指,道:“以你们这里的区区数十人族,难道还能挡的住我?今天,这魔法传送阵我是势在必得!”

延金·莫菲斯盯着我,喃喃道:“你这恶魔,我拼了命不要,也不能让你的阴谋得逞!”

说着,延金·莫菲斯押手入怀,掏出了一个装饰十分华丽的卷轴,在双手间猛然用劲一瓣,断成了两截。

当这卷轴断成两截之时,一股强大的火系元素力量突然之间涌现,布满了这整个石屋空间,而一道卷着滔天热浪的巨大火墙。突然出现在我和几位祭耙的身前,将我们阻挡在了外围。那雄雄的烈火阻住了我们前进地方向,也挡住了我的视线,使我根本无法看清火墙后发生了什么。

魔法卷轴!延金·莫菲斯居然拥有魔法卷轴。而且,这还是一记超级魔法“火墙焚天”!

“火墙焚天”虽然还达不到禁咒的级别,但威力同样不可小看。施法者可以在空中祭起一道燃烧的火墙,厚度与高度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整,只是总燃烧面积和施法者的魔法力深厚程度成正比。这个石屋中空间有限,而延金·莫菲斯又是大魔法师的水平,因此他祭出的火墙完全能够把我们全数档在火圈之外。

做为人族最知名学院的院长。延金·莫菲斯果然还是有着几手特别绝话的。看他使用地那魔法卷轴,成色之新显然不是什么陈年旧货,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由他自己亲手制作。能够制作出一个超级魔法的卷轴。延金·莫菲斯在这方面地成就,已经可以算是人族顶尖的了。

在祭祀纸符没有出现之前,魔法卷轴算是这个异世最超出常规的武器,而人族之所以突然崛起,击败如日中天的兽族,也是因为他们利用禁咒魔法卷轴“流星火雨”,对兽族施行了斩首行动,才一举奠定了战争获胜的基础。

魔法卷轴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一旦施展就能瞬发魔法,所以延金·莫菲斯才能瞬发出这记“火墙焚天”。而魔法卷轴的弱点在于制作不易,就连一般的初阶魔法卷轴,制作起来成功率也很有限,就更别谈这种超级魔法卷轴了。如果说,延金·莫菲斯能够制作出超级魔法卷轴。那么他在这方面地研究,无疑站在了这个时代的前列。

一时之间。我心中涌起了杀机,像延金·莫菲斯这样危险的存在,还是尽可能的除掉为好。万一这家伙在魔法卷轴的研究方面取得突破,能够使得魔法卷轴像祭祀纸符那样进行批量生产,那么我们兽族好不容易取得的优势也就会荡然元存。

心中注意一定。我立刻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了火墙之中。于此同时,我也运起了一道金刚伏魔圈,将我全身都护住。

“火墙焚天”地烈火看起来威势惊人,但终究只是凡火,无法和修真之士的三昧真火相比。我有金哪伏魔圈护体,投身到火海之中虽然大损真气,但这火焰还伤不到我。

一记缩地成寸能够瞬移出十米,但这个距离显然还无法突破火墙地封锁,我身周全是一片火海,烧在金刚伏魔圈之上不停的闪烁出一圈圈赤红的光华,而且真气损耗的速度也变得异常快。

我不愿再做停留,又是一个缩地成寸向前瞬移过去,如此四次之后,才铬于冲到火墙之外。由此可见,这道火墙的厚度足有三十余米,这也可以证明延金·莫菲斯地实力十分不俗,不愧是号称莫菲斯公国第二高手的人物。

一出火墙,我抬眼向四周一扫,发现延金·莫菲斯正在指挥十余名人族青年站在魔法传送阵上,看来他还想利用火墙阻敌地机会,将这些人族再运送一批出去。

不过,延金·莫菲斯低估了我,他显然没料到我居然能够这么快就突破火墙,来到里面。现在,延·莫菲斯的传送咒语刚刚吟唱到一半,还没办法启动魔法传送阵。

一看到延金·莫菲斯,我立刻身剑合一,向他飞斩过去。认识到他的危险之后,我再不想手下留情,一上来就使出了杀抬。

延金·莫菲斯实力不俗,在仓促之间他中断了传送咒语的吟唱,并同时召唤出三道火云盾挡在身前。能够突然中断施法不引起元素反噬,还能同时瞬发出三道具有高级防护力的火云盾,已经说明他在元素力量运用技巧方面,已经是大师级水准。

只不过,火云盾的防护力再好,也挡不住我这圣级的全力一击。“阿基隆斯之剑”本身就是准圣器级别的名剑,在灌满了我的真气之后,其剑锋的锐利,已经不可用常理来衡量。特别是剑身上被我硬生生的逼出了一道道游走的紫色雷电,对于攻破魔防更具威力。

“噗……噗……噗……”随着三声脆响,延金·莫菲斯祭出的三道火云盾在我飞剑一击之下,相继碎裂开来,而我去势不衰的一剑直刺他的心口。

好一个延金·莫菲斯,在这关键时刻突然一个“漂移”,随着我那一剑的破空声,轻飘飘的向旁边移出了三、四米。

延金·莫菲斯果然不愧是风火双系的魔法师,虽然他的风系魔法不像火系魔法那样达到大魔法师的境界,但由于他长年累月的研究魔法传送阵,对于风系魔法在空间运用方面的技巧,还是有独到之处,居然能够利用我一剑破空引起的气流流动,施展出“漂移”躲过我的一击。

延金·莫菲斯的身手不弱,但毕竟还是我枝高一筹,随着一个缩地成寸的施展,我立刻又紧紧的贴上了他,然后横剑一挥,剑锋立刻在他的咽喉间抹过。

一道血花猛的飞溅出来,因为咽喉受创,延金·莫菲斯只能发出几声低沉的闷吼声,与此同时他的双手间闪过一道红光,两道如同钢刀形状的火焰向着我直削过来。

仗着有金刚伏魔圈护体,我不避不让的直接迎了上去,两道火椅刀击在金刚伏魔圈上,暴发出一蓬蓬四射的火花,显的十分耀眼。只不过,火焰刀的攻击力虽然十分强悍,但还破不开我的金刚伏魔圈,而我也借这个时机,一剑正中延金·莫菲斯的心窝,将之刺了一个对穿。

咽喉被我一剑削断,已经是致命伤,而心窝上的那一剑吏让延金·莫菲斯当即命丧当场。

我缓缓的退后一步,将“阿基隆斯之剑”从延金·莫菲斯的心口抽出,然后静静的看着他就这么软倒在血泊之中。

周围地几名魔法师,显然都是延金·莫菲斯的学徒。在看到他们的导师只不达是数个照面就倒在我的剑下,看着我的眼神中只余下了恐惧。至于另外分散在四周的几十名人类贵族青年,更是个个被吓的面无血色,其中几个特别不堪的,甚至还当众哭出声来。

我再次看了延金·莫菲斯一眼,虽然是敌人,但这家伙也亨值得我尊敬之处。毕竟,能够驱动魔法传送阵的并不仅仅只是限于他一人,以他的身份地位完全可以成为首批离开沃基城地人,但他却选择留到了最后。这显然是一种极为了不起的情操。

我挥剑向延金·莫菲斯行了一个军礼,算是对这位对手的一个认可,然后才缓步走到魔法传送阵旁边。向还站在上面地十余个人族冷冷喝道:“给我滚开!”

被我熊魔王的威名所吓,这十余个人族青年立刻屁滚尿流的逃到一旁。

我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魔法传送阵,做工确实可以称得上精细,不过上面的那些花纹与符咒我根本看不懂,只好拿回去给兽族这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了。

兽族祭祀是天生的元素能量使用者,其中不少精通风系能量的祭祀,在空间魔法地研究方面也有着不少的成果。只不过我们兽族不像人族那样国力雄厚,能够用延展金属制作出真正的魔法传送阵。

延展金属比黄金还贵重千倍。而且密度也十分高,看这魔法传送阵的个头,重量至少也在一吨之上。我伸手抓住魔法传送阵的一角,用力向上一抬,凭着我的熊族蛮力,再加上“五丁开山术”相助。硬生生地将这重达吨余的魔法传送阵给抬了起来。

我低声念了一句:“尼伯龙根!”随着一道白色光华闪过,这个魔法传送阵立刻被我收到了“尼伯龙根地指环”之中。

眼睁睁的看着我做完这一切。在四周围观的人族没有一个敢于开口说出半个“不”字。

我冷冷的扫视了这群人族一眼,与我动手一搏的勇气都没有,如果这些青年贵族代表了人族地未来,那么人族未来的前景也谈不上有多么美妙。没有一丝血性与勇气,还能做出什么大事不成?

我轻蔑地一笑。淡淡的道:“一群废物!就算杀了你们也只是白白污了我的长剑。”说着,看也不看那群人一眼。就准备转身向火墙外走去。

有两个年青贵族受不了我如此的口气,颤微微的站出身来,鼓足勇气齐声道:“你……你站住!身……身为一个贵族,绝对无法容忍你……你这样的污辱,我……我们要和你决斗!”

看着这两名贵族青年胆战心惊的说出这番话,显然是用尽了他们所有的勇气,我忍不住仰天一笑,道:“还算有两个有点骨气的,不过要想获得敌人的尊敬,还要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以你们的实力,这辈子恐怕是没机会向我挑战了。如果真有勇气的话,就指挥大军与我战场上相见,到时候我们不以个人武勇来决胜负!”

两个贵族青年中年纪略长一个的继续颤声道:“熊……熊魔王,你别得意,虽……虽然你是圣级,但又不是强到天下无敌的程度,总有一天,我……

我们人族的强者,会把你……给收拾掉!”

我看了他一眼,突然开口问道:“你是摩西帝国的人?”

那青年一愣,随即挺起胸膛道:“我的父亲是摩西帝国第二集团军的军团长加俐略侯爵,我是他的次子法尔瓦多·加俐略子爵!”

“摩西帝国第二集团军?”我仔细想了一下,这支集团军不正是摩西帝国内乱时留守的三个军团中,唯一宣布成为保皇派的那支军团吗?看来,在这位年轻子爵口中的人族强者,应该就是指麦克雷瑟这家伙了,而第二集团军,很可能就是麦克雷瑟暗中培植的势力。

我看了法尔瓦多一眼,道:“你很崇拜麦克雷瑟吗?如果有机会见到他,就帮我转告一声,我铁熊迟早会和他决一死战,到时候自然会分出一个彻底的胜负!”

第三十九章火烧沃基,再攻曼城!

麦克雷瑟,不论从任何一个方面看他都注定是我的劲敌,我和他之间迟早会有一个了断。

我的计划是夺取布鲁赛尔圣山,而麦克雷瑟是想谋夺摩西帝国的霸权,我不认为自己的计划会失败,但我同时也认为麦克雷瑟肯定会是人族内战的胜利者。

布鲁赛尔圣山,位于摩西帝国境内,麦克雷瑟怎么可能容忍我们兽族占据这里?到时候自然免不了有一番交锋。

以麦克雷瑟在人族国度的偌大声名,自然是拥有无数粉丝,法尔瓦多是他的崇拜者可说是毫不为奇。吏何况,法尔瓦多的父亲,也应该是属于麦克雷瑟的势力。

一谈到自己的偶像,这名年轻的贵族小子胆子大了许多,口中的话语也流利起来:“麦克雷瑟大人号称‘星空下第一勇者’,是拥有长胜不败声名的世间最强者,像你这样的熊魔王就算再凶残,也不可能是麦克雷瑟大人的对手。

总有一天,麦克雷瑟大人会代表我们人族,将你这个兽族的恐怖份子打败!”

“长胜不败?”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你难道不知道,麦克雷瑟想偷袭十万大山,结果被我当众打的吐血而逃,八十万大军也无片甲归还,这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长胜不败?”

法尔瓦多脸色铁青,气急败坏的争辩道:“这个谁都知道,当时你们兽族以多打少……”

我摇手打断法尔瓦多的话,道:“什么叫做以多打少?当时你们人族的八十万大军是我们兽族的多少倍?到底是谁以多打少反而被全歼?别忘了,就算是在迷途之森中,麦克雷瑟也曾被我打的当众吐血。”

“这……”法尔瓦多还想争辩,但一时间又说不出什么反驳地话。

我冷哼一声道:“什么‘星空下第一勇者’?难道他还真是战无不胜不成?这只不过是你们人族的自我陶醉。在我们兽族的眼里,所谓最强的剑圣,也不过如此罢了。”

事实上,我并不是想和法尔瓦多做这样的口舌之争,但考虑到在场的还有众多人族青年,他们之中可不一定全都是属于摩西帝国的势力,甚至于和麦克雷瑟是敌对关系的都有可能有。麦克雷瑟是摩西帝国的一面旗帜,我越将其说的没什么了不起,就更容易激起其他人族势力地争雄之心。总之,我必须多给麦克雷瑟设置一些障碍。不能让他那么容易就取得霸权。

我再次环视了现场一眼,冷冷的道:“你们这些人族,还不配成为我的对手。如果有命活着回去地话。就找些真正的强看来和我较量吧!”

说着,我头也不回的直接一个缩地成寸投入到了火墙之中。这一次,我连续三个缩地成寸就脱出了火墙范围,看来火墙的威力正在减弱。不过,要想等到火墙完全消失,则还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就让这些人类的贵族青年,多多享受一下被火焰包围后烘烤的滋味。等到火墙燃烧完毕。恐怕我已经带领着大军,杀出沃基城,遁向远方了。

跟随着我的几名祭祀还守在火墙之外,但他们对我的实力有信心,并不担心我会遇到什么意外。我一出火墙就向他们挥手招呼道:“得手了!”

这几名祭祀立刻脸露笑容地跟着我,一起离开了这间人族知名的学院。

在学院大门口。做为防守主力的那支人族重骑兵联队已经被全歼。主要是因为后来又有几只狼骑小队杀到这里,配合原先的五百狼骑。里外夹攻之下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这些人族骑兵给干掉。

发生在沃基城中的巷战,我军占了全面上风,因为我们地目的只是破坏,再加上狼骑与鹰族空军地机动能力远超人族守军,可说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在城中疾掠而过。

沃基城中有十万守军。但其中顶多只有半数和我军有过交锋,不少人族守军赶到时连狼骑的影子都没有看到。留给他们的只是狼骑肆虐之后的一个烂摊子。

最好地破坏方式就是纵火,此时沃基城内燃起的火头足有数千个之多,几乎将半座城市都陷入了火海。

莫菲斯皇家图书馆、古艺术大师雕塑馆、沃基博物馆、文艺作品展览馆等等知名文化艺术馆以及数间极具威名地人族学院,全都没能幸免。相比较之下,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能够得以保存全貌,已经算得上是不幸中的大幸。

相信这一战之后,不少人族的学者和文化界人士,会指着我的脊梁说我是野蛮残暴、不懂风雅的屠夫,一把火就让艺术界倒退了一百年!

不过,这些人族如果真有机会当面指责我,我也只会用一种极为不屑的语气回答他们:“书呆子们,这就是战争!”

会和狼骑之后,我领着大军继续向沃基城的南门冲去,有八千鹰族空军在空中预警及指路,我军丝毫不用担心会在城中的大街小巷中找不到出路。

沃基城的南门早就被先一步杀到这里的狼骑和鹰族空军拿下,而我军的一支支小分队也渐渐在这里集合。人族守军主力也向南门围了过来。不过,以他们的行军速度,也只配跟在我军屁股后面吃吃土罢了。

随着预警的鹰族空军渐渐全都回归大队,我一声令下,带领大军从沃基城的南门而出,没入到漆黑的旷野之中,在我们身后,是火红一片的沃基城……

这一战我军大获全胜,顺利完成事先制定的战略计划,而全军的伤亡不过区区五百之数,实在可说微不足道。

我们杀出沃基城时,已经是深夜,而沃基城南之外,正是一片广阔的平原,正好尽展我军速度快的特长。等到天明时分,人族再想掌握我军的踪迹,也就只有靠斥候搜索我军行军之后所留的痕迹了。

经过这一战之后,人族会更加摸不清我的意图,再加上我夺走了沃基城的魔法传送阵,更增添了人族无限猜想的可能。就算人族从我军不断向南方行军而猜想我们是不是要和精灵族联合,但他们肯定不会知道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借道迷途之森夺取布鲁赛尔圣山。

我不担心人族会在迷途之森的边境线上布下重兵等我,毕竟那么长的一条边境线,他们不可能不留下漏洞。

事实上,我还有第三个攻击目标可以混淆人族的视听,那就是距离迷途之森已不足百里的莫菲斯公国南方小城曼城。

曼城并不大,总人口约有三十万,仅论占地面积还比不上谢伍德城,更别提和沃基这样的超级城市相比。但是,蔓城对于莫菲斯公国的意义却十分重大,因为这里是莫菲斯公国最大的钢铁生产基地!

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方,毫无疑问昔推十万大山,但人族毕竟统治了整块大陆,手头所能掌握的矿产虽然并不相对集中,但数量也有不少。

曼城建城的历史只有区区百年,那还是因为百年前在这里勘探出了一条藏量十分丰富的铁矿脉,才使得这里渐渐形成了一个小城市。

三十万人口的曼城,有二十五万矿工,而其余的则全是军队!

毕竟,这里出产的钢铁,能够供应莫菲斯公国八成以上的需求,只要有曼城存在,就能够使莫菲斯公国用不着向其他国家进口铁矿石,而人族军队要想能够与我们兽族的勇士一战,精良的装备必不可少。所以,这里的防卫比起一般人族小城,不知道森严了多少倍。

更重要的是,曼城出产一种黑铁矿,可以提炼出黑铁。这种特殊金属在韧性与强度上都胜过一般钢铁,这也是打造黑暗之星骑士联队标准装备的最主要原料。

我可以预想,只要曼城战事吃紧,一旦发出求救信号,四面八方地人族军队都会向这里涌过来,边境的防线自然就会薄弱,到时候我再突然带领大军直扑迷途之森,就可以兵不血刃进入精灵族盟友的领地,到时候我军的行踪,就吏不可能被人族摸清了。

于是。在火烧沃基之后,我就带领着大军马不停蹄的向曼城赶去。差不多在五天之后的中午,我们就已经靠近了曼城。

出产铁矿的地方。是一条绵延数百里的低矮山脉,被称为“矮人之丘”,意指像这样蕴藏极丰富的矿脉,一般只有矮人才会拥有。而曼城就建立在这山脉的尽头,占尽了地势之险。

两山夹壁之间,一座孤城独自耸立,除了规模略啃不及外,这里话脱脱就像一个小型地金汤要塞。

当然。这里不像金汤要塞有绝对防御法阵保护,而我手中又拥有八千鹰族空军这样绝对优势的空中力量,真要一门心思拿下曼城,并非做不到。只不过,这次我攻击曼城的目地,只是要吸引人族的大批援军。实行声东击西的策略。

不论是我攻击谢伍德城,还是我攻击沃基。都会给人族造成一种假象,就是我好像是专门搞破坏而来。试想一下,我“熊魔王”的称号如何得来?

不就是凭借着打游击,搞破坏吗?

当然,带领大军打游击夸张了一点。毕竟补给问题不像小部队那样好解决,但我又不是真的要打游击战。只要能够在短时间内起到迷惑人族的目的就行。

曼城已经在出现在我军面前,现在是时候让我们“堂堂正正”向其发起攻击了。于是,我整顿好大军,排起了整齐的队列,敲着战鼓向曼城杀了过去。

曼城地守卫十分森严,在五万守军之中配者一个狮鹫骑士联队,在我军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之后,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我们。

经过前两战,我所带领的这支军队,在莫菲斯公国的眼中,恐怕和蝗虫也差不了多少。人族以为我真把主意打到这个钢铁基地头上,警报声早就响彻了全城,而且狼烟也已经点燃,化成一道笔直的黑色烟柱,真冲天际。

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只要在这附近地人族军队向曼城聚集过来,我马上取道直奔迷途之森,为了掌握作战的时机,我派出了大量地鹰族空军在这四周围进行警戒,到不用担心真的会被人族给合围。

我率领的大军看似万狼齐奔杀气腾腾,实际上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刚刚冲到离城墙一箭之地就停了下来,这下子搞的紧张万分的人族守军变地有些莫明其妙起来。

做为盛产钢铁的城市,恐怕找遍人族国度,还没有其他地方地军备之优良,能够超过这里。

据我所知,在这曼城的城头之上,至少分布有三百余架劲督,装配的全是钢制羽箭,在两百五十米内能够破金穿石,威力十分强大。

我的目的本来就是详攻,总不至于真指挥这些骑兵和空军去进攻这座要塞吧?如果不能搞奇袭,我带领骑兵去攻城,和送死有什么两样?

因此,为了避免无谓的牺牲,我带领大军刚好停在对方劲弩射程之外。

我独自踏步向前,又前行了百余米,才运起千里传音,向着曼城守军大声喊道:“在我兽族大军的铁蹄与刀锋之下,为了避免白白牺牲,你们赶快投降献城。不然的话,等我军攻进城去,难保这里不会变的血流成河!”

我想拖时间,城内的守军同样也想拖时间等援军,于是有一个大嗓门的人族士兵爬上城头,向我叫道:“我们城守大人不在,请暂候一会儿,等城主大人回来后再给你们答复。”

这种借口当然骗不过我,但我却故意配合着道:“只给你们一刻钟,如果到时候还不答复,别怪我们手中弯刀无情!”

说完,我又退回到大军队列之中。

第四十章——第五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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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神箭扬威,奇袭遇伏!

早在进攻曼城之前,我就已经派出千余名鹰族空军,在四下里布置岗哨,使远近数十里内的动静,全都能够在我的掌握之中。

曼城守军点起狼烟,正和我的心意,相信分布在四周的人族军队,在见到曼城告急之后,一定会飞军来援。我重点观察的是莫菲斯公国迷途之森边境守军的动向,只要这条防线有所松动,我马上就会挥军掉头,直赴迷途之森。

我故意凶神恶煞般的向人族下达一刻钟的时限,也是想演戏演出全套,让他们以为我对曼城是志在必得。这样一来,曼城守军的求救信号就会更迫切。

一刻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是时候再给人族一点压力了。我从一名鹰族空军手中借过一张强弓,再次出列面向曼城的城墙。

我们兽族之中,除了豪猪族的神箭手外,就属鹰族空军最擅长弓箭之术,毕竟空射在战场上的威力远远超过一般的常规战术,但由于空射难度极高,一般能够掌握这门射术的,都是鹰族空军中的绞伎者。这次随我出征的鹰族空军有八个联队之多,其中自然不乏强者。

我向其借弓的那名鹰族,是空军中少见的强者,同时也是一名神箭手,他的那张强弓足以保证射程超过二百米,已经和豪猪族的弓箭手有得一比。

我向前走出数十米,距离曼城缄墙差不多有两百米,才大吼一声道:“人族守军,时间已到,是战是降,赶快做出一个交代。”

还是那名大噪门的人族士兵爬上城头向我回话道:“我们的城守大人正从后山赶回。只要大人一到,立刻就可以给你们明确回复。”

我仰天哈哈一阵大笑,然后大声喝道:“难道你们想用缓兵之计等待援军到来?哈哈哈,实在可笑,小小一座曼城,我弹指之间就可以攻下,你们以为还有时间等到援军到达吗?此战我军势在必得,不论你们耍些什么花样都没有用。我就再给你们半个小时时间又算得了什么?到时候不论你们是战是降,我必定挥军直夺城楼!”

说着,我将强弓执在手中。搭上一枚羽箭拉了一个满弦,直指城头。那名大噪门人族士兵以为我要用箭射他,吓得哇哇大叫。口中不停的叫着:“饶命!……”同时飞快的想从城头退下。

我吐气开声,将弓弦拉到了极致,只听“嗖”地一声,羽箭已经如同流星赶月般的疾射而出。于此同时,一声清脆的“咋擦声”响彻全场。原来,在我的大力之下,已经将那张强弓给拉断了。

以这一箭去势之疾,如果我要取那名人族士兵的性命。肯定不会论他逃脱,只不过我这一箭的目的在于立威,目标也不是那名士兵。

刹那之间,我这一箭已经射到城头,只听“扑”的一声闷响,两尺余长的羽箭全部没入城墙之中。只在墙面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窟窿。

人族守军发出了一阵如同倒抽气般地惊叹声,而所有的兽族战士则是同声高呼道:“将军神威!将军神威!……”

我和曼城城墙隔着两百余米。以我的圣级身手将羽箭射出这么远地距离,甚至是将弓身都拉断,并不能算得上什么特别了不起的本事。但是,远距两百米,还能用普通弓箭一箭穿石。让整支羽箭都没入石中消失不见,这样的神勇就足以彰显圣级强者与普通人的巨大差别了。

要知道。曼城做为人族的一座要塞,城墙可不是土砖垒积而成,全是用一块块巨大的青石严丝合缝的砌成,其硬度已是一般的刀兵难伤。但我却能在极限距离之外一箭穿石,如此威力足以说明,在这段距离内如果我想取谁地性命,直接一箭射过去就行。毕竟,不论人族的盾牌、盔甲有多么的坚韧,也不可能挡的住这穿石一箭。

这一箭射出,我军声威为之一振,而人族的士气难免为之一夺。此时就算我已经身处人族的劲努射程之内,他们也不敢轻易地向我射击,主动挑起战端。更何况,没有那一个人族会奢望,仅仅只是靠着远程鸳箭,就能伤到我这圣级强者。

在兽族战士的欢呼声中,我大摇大摆地再次回到队列之中,剩下的时间就让人族去伤脑筋吧。

按照我现在的估算,位于曼城四面八方的人族部队,应该已是处在向这里集结的过程中。狼烟传讯地方式虽然古老,但无疑是一种十分快捷而迅速的手段,曼城告急地消息此时只怕已远传到数百里之外。

曼城对于人族的重要牲自然是不言而喻,其他地区的人族军队驰援曼城是他们必然的选择,我只需要静静的坐看好戏就成。

当然,我不会真的在这里傻等人族大军的合围,只要我能够掌握到人族军队的动静,剩下的就是和他们打时间差了。

半个小时之后,被我布置在四周巡查的鹰族空军,已经有消息向我回报,人族军队果然已经从四面八方向这里汇聚过来,其中从迷途之森方面,也有一支人数至少超过五万的军队,向曼城疾驰而来。

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当下我翻身骑上多足马,向全军下令道:“大军,出击!”

看到我军不停的调动,相信曼城的人族守军会紧张万分,以为半小时时限已到,我即将率军攻城。只不过我接下来的举动,却实在是大出他们的意料之外,因为我居然带着大军饶曼城而过,向着曼城后方疾驰而去。

在指挥大军的同时,我依然不忘迷惑人族,运足千里传音大声吼道:“我军绕道直赴曼城后山,断他们的矿脉,如果敌军敢于出城迎战,我军就趁机夺门攻城!”

我的喊声声震全场,相信人族守军也会听个一清二楚。自古以来,在战场上大声将己方军队的作战意图吼出来,让敌我双方所有战士都听到,只怕这也是头一遭了。

我军自然知道这是惑敌之计,但人族就要伤脑筋了,他们也不知道是信好还是不信好。

如果我军去断曼城的矿脉,莫菲斯公国的损失自然很大,但我军总不可能占着这矿山不走吧?因此矿脉迟早还是会回到人族手中,顶多是在过程中产生一些必然的损失罢了。

如果人族出兵阻止我军夺矿,又帕我军真的是想借机诈城。于是,在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下,曼城守军就眼睁睁的看着我军绕城呼啸而去。只不过,就算我军走后,曼城守军也不敢有所松懈,毕竟他们还在担心我军会不会杀一个回马枪,再度回来攻城。

我带领大军,片刻之间就挠过曼城,向着迷途之森的方向而去。如果我们就这么笔直的向前,难免会迎上疾驰而来的莫菲斯边境守军。

正面交战我军当然不会弱于下风,但为了避免损失,我会尽可能的选择避过其锋芒。反正我军有数量庞大的鹰族空军做为后盾,足以掌控周围数十里内的一切情况。

在鹰族空军的指引下,我军一时大路,一时小路,疾驰在莫菲斯公国的田野之中,避过了一拨拨的人族军队,离着迷途之森越来越近。

曼城离迷途之森不足百里,以我军的行军速度,数个小时之内即可赶到,行军到一半路程时,我军已经彻底的避开了由迷途之森边境开拨过来的那狄人族援军。这样一来,沿途就再也不会有人族军队需要我军闪避了,于是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全军全速向迷途之森冲了过去。这个时候,就算人族大军发现了我的企图。也来不及回军追击我军。只要我军一口气冲过莫菲斯公国的边境防线,这次作战就算大功告成。

先前精灵族曾有过放弃迷途之森地打算,率全族冲破过莫菲斯公国的防线,后来因为作战计划的变吏,精灵族又回到迷途之森中打游击战,并取得了不俗的战果。

经过精灵族的一番冲击后,莫菲斯公国这才知道自己的边防是如此不堪一击,于是花大力气调集大量兵马到了迷途之森边境。这是一种必然的战略调整,毕竟现在人族和精灵族翻了脸,如果不加强边境的守卫力量。总不至于放任精灵族可以随时调动军队杀入莫菲斯公国境内吧?

迷途之森与莫菲斯公国接壤的边境线有数千里之长,想要防守到滴水不漏自然是不可能。因此莫菲斯公国有针对性的在几个要点设立了要塞,以防止精灵族地进攻。毕竟。边增线虽长,但真正能够让大军通行的地方,还是集中在几条要道之上。

当然,由于时间过短,人族所谓的要塞,也不过是就地取材修建地一些简易工事,就像是一般的营盘,并不什么真正的高城坚垒。更何况莫菲斯公国主要是面向迷途之森进行防御。如果我军从背面突然发动袭击,自然是可以一击而溃。

在急行军近三个小时后,鹰族空军回报,前方不远处已经可以看到迷途之森,而在我军正前方不远处的大路尽头,就是人族的一个防守营寨。

从空中观察来看。这营寨中的守军并不多,远远达不到满员状态。估计是将大半军力抽调出来去解曼城之危。在我声东击西的策略之下,这里几乎变成一个空寨,现在是我军一战建功的时候了,莫菲斯公国地这个营寨再不会有机会搬救兵了。

我得意的向狼骑下令,全军向前突击。务必一举拿下前方营寨!急行军这么长时间,却一直避开敌军不能正面交锋。这些兽族战士早就积蓄了满腔战意,立刻一个个斗声昂扬的向前发起了冲锋。

做为主帅,我一向喜欢身先士卒,这一次也不例外,骑着多足马带头冲在了最前面。眼见着敌军后寨就在眼前,只要我们再前冲数百米,就可以踏入敌军营中,我却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眼前的营寨实在是太安静了,按道理我们数万大军杀气腾腾的扑过来,声势何等之大?就算这营寨中的守军不足,也不至于我们快冲进营寨了,还傻愣愣地没半点反应?如果不是这营寨中的守军想等死,就是他们设好圈套想让我们钻进去送死!

我一扫眼间,发现这营寨后方连基本地木栅栏等工事都没有,反而处处堆满了粮草。后营之中堆积粮草本来也不算什么,但其中有两大堆的干草,正好堆在靠近入营道路的两边,实在是显的有些不协调。如果人族是以营寨为饵,诱我军袭营之后再用火攻断我军退路,岂不是一个绝户之计?

想到这里,我猛然勒马大喝一声:“停!全军停止进攻!”

虽然今出突然,但兽族一向军令如山,再加上众战士对我一向敬畏有加,全军还是今行禁止的突然停顿了下来,只不过阵形难免散乱。

此时我军离着敌方营寨已不足百米,我冷冷地盯着依然一片安静的敌营,大声喝道:“是那一路伏军藏在营中,想打我军一个伏击?现在既然计谋败露,为什么不现身与我军堂堂正正一战?”

随着我地大喝,敌军营寨中还是没有半点动静。

我眼珠一转,继续大声喝道:“想不到莫菲斯公国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虽然是名动天下的劲旅,此刻却只敢躲在营寨之中做缩头乌龟,实在是见面不如闻名。”

这一次,人族营寨中终于有了反应,随着一顶顶营帐被掀开,一排排全身黑甲的重装骑兵出现在了我军眼前,正是我指名道姓的莫菲斯公国王牌劲旅——黑暗之星骑士联队!

第四十一章针锋相对,火中乱战!

莫菲斯公国第一名将的光环,毫无疑问应该戴在帕班的头上,如果说人族将领中还有谁能从我一系列的军事行动中洞察出我军真正的意图,那也只有帕班了。在我七万大军冲锋的威胁之下,还能如此从容的布下圈套,谋求与我军一战,这样的智谋与勇气,如果不是出自于帕班这位圣级强者的手笔,还能有谁?

帕班是一名正统的骑士,但在战场上他也会使用计谋,只不过计谋一旦被对手识穿,他就会谋求堂堂正正的一战。所以,当我指名道姓喊出黑暗之星这个骑士联队的番号时,帕班果然就光明正大的现身了。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满员编制是五千人,看眼前这么黑压压的一大片,显然是已经全军尽出,再加上人族营寨中留守的万余军力,整个人族的兵力还不足两万人。

我手头有七万大军,攻击两万不到的人族军队,就算其中有着他们最精锐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也有着百分之百必胜的信心。只不过,为了这场胜利,我们到底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兽族精兵的数量有限,我采取的策略一向是尽可能的减少我军的牺牲,这样也有利于兽族保存实力。不论是踏平谢尔德、火烧沃基还是兵临曼城,我军的伤亡都可说是微乎其微,这当然与我军的策略也有关,毕竟我军总是以绝对优势去攻击弱势敌人,自然容易取得大胜。但是,在面对黑暗之星这支名震大陆的劲旅时,我军想不付出些代价恐怕就不可能了。

在一众黑甲骑士之中,浑身银甲。骑着一匹雪白毛色骏马的帕班,自然是最为醒目,所以当他单骑走出队列时,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帕班策骑走出营寨,与我隔着有数十米远,然后朗声道:“铁熊,从和你在战场上初见到今天,不过是短短的一年时间,想不到你就能够创造出如此多辉煌的战绩。虽然当初我就知道你不会是一名普通地兽族,但还是没有想到你的本事会大到这种程度。嘿嘿。熊魔王!仅仅只是这个名字,就足以吓破不少人族的胆。古往今来,如此年纪就能取得如此战绩的。你实在可称得上是当之无愧的举世第一!”

对于帕班,我心中还颇有几分敬意,因为即使是在战场之上,他也是一名有着强者风范,并能遵守骑士操守的圣级强者。我只有在和他作战时,才有一种堂堂正正,不会觉得别扭的感觉。

因此,我也回敬他一句道:“帕班。你们人族那么多圣级,我也就看你才有真正的强者风范。而且,你也不愧有名将之称,居然能够在最后关头于这里设伏,将我的大军堵住。仅仅只是凭这份眼光,我也会对你刮目相看。”

帕班摇摇头道:“真正厉害的。还是铁熊你!早在你孤身带领杀神战队突袭我们三大公国后方时,我就觉得地你的胆气之壮、用兵之奇。已经算得上是大家了。想不到事隔不久,你居然搞出更大的手笔,带领着一支真正地大军杀到了我国境内。最初,我还真是被你吓了一跳,孤军敢于如此深入敌国。你也算得上是古今唯一了。”

我哈哈一笑道:“我铁熊只是一介武夫,更是一个天生的赌徒。行事喜欢冒险罢了。但我想不到的是,帕班将军你一向用兵谨慎,居然会只带着这么一点兵力就在这里设伏?就算你的这支骑兵联队,是人族难得一见的劲旅,想战胜兵力大占优势的我兽族大军,也是不可能吧?”

帕班神色一凝,道:“身为军人,守疆卫国是自己的天职,明知有你这么一支大军在我国境内四处流窜,如果不做点什么,如何对得起手中的这杆长矛?”

说着,帕班举起手中地长矛,斜斜的向我一指。

我点点头道:“看来传言也不可尽信,帕班将军你在用兵方面同样敢于用险。你离开帝都到这边境布防,就不怕我的大军真的是准备攻打你们莫菲斯公国的王城?”

帕班淡淡一笑,道:“当谢伍德城被踏平的消息传出来时,我确实被吓了一跳,虽然当时还不知道是铁熊你率领地大军,但为了王城的安全,我确实是不敢有半点大意。不过,当你火烧沃基之后,我才确切地掌握到了你这只部队的兵力构成。你这支军队几乎全员都是骑兵,再配上那么多数量的空军,这样的军力搭配,绝不会是出于攻城掠地的目地。组成如此一支快速部队是为了什么?我唯一能想到的答案,就是铁熊你声东击西,实际目地却是想借道前往迷途之森!吏何况,我虽然率领骑兵离开了王城,但以王城城墙的坚固,绝不是你凭骑兵就能攻下的。再加上王城守军中有五个狮鹫骑士联队,虽然无法击败你们兽族的空军,但也可以协助守军防止你们兽族利用空军飞降夺城。只要王城固若金汤,我就可以投入全部军力与你一战。”

仅仅只是从我的兵力构成,就能看穿我的用兵意图,帕班果然不愧为一代名将,但我还是忍不住问道:“我奇袭沃基之后,夺走了魔法传送阵,难道你就不担心我用这魔法传送阵做点什么?”

帕班道:“你得到魔法传送阵对我们人族来说虽然是一个大盛胁,但魔法传送阵又不能传送大军,就算你真想借这传送阵来找我们人族的麻烦,也是安顿好大军之后的事。再说了,从你以前的种种表现来看,绝非是只知道逞勇斗根的武夫,因此我就猜你夺取魔法传送阵,威胁的意味更大一些。再结合你的行军路线来看,我就更肯定你会兵进迷途之森!因此,在你火烧沃基之后,我就率军直赴边境,想将你的大军给吃掉。”

我忍不住鼓掌道:“在战场上有帕班将军你这样的对手,也算得上是一件快事。你的武勇我深表佩服,居然敢于孤军在这里设伏,只是不知道你能挡住我军多长时间?等不等的到曼城那里聚集的大军转向这里合围?”

帕班也鼓掌赞道:“我就知道这件事骗不过你,我早就在设伏之前改变了狼烟信号,通知四周大军真正遇险的是这座营寨。唯一可惜的是,我到这里的时间还是晚了一步,大部分守军已经被你佯攻曼城的狼烟给骗走,而我点起根烟的时机也晚了点,不然的话,我会更有把握将你的大军留在这里。”

我哈哈一笑道:“不管你设伏的军队是多是少,也不管你合围攻的军队来的是快是慢,我都有把握冲破你的防守,杀到迷途之森!”

随着我的这番话,帕班身上泛起了一团金色的斗气,显然他已经提运全身劲力准备与我军一战,只听他道:“既然我们对此战都有把握,那么还是用事实说活吧!”

我点点头,同样一脸肃然的向前挥剑一指,大喝道:“全军,冲锋!”

兽族战士们齐声大喝了一声,狼骑和鹰族空军一从地面,一从空中,恶狠狠的向敌军扑了过去。

帕班没有示弱,他同样将手中的长矛一举,大喝道:“点火,迎敌!”

随着帕班的命令,人族事先设置好的各个草榷,同时被点燃了火头。这些草堆显然是淋上了火油等易燃物,火苗窜的非常快,只不过眨眼之间,就熊熊的燃烧起来。

如此大的火势,缩小了我军冲锋的空间,而且人族设置火堆的方位很有讲究,所有火堆错落有致的交叉在一起,使得我军眼前根本没有一条直通敌营腹地地通路。

更重要的是。在火摧的交错掩护下,帕班所率领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也自动分成了一小团一小团的战斗单位,而他们扼守的位置在各个火堆之间,正是我军必攻之处。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以攻击力强而闻名大陆,想不到他们做起防守来,同样有扳有眼。虽然我对人族的战阵之法不是太了解,但也能够看出来黑暗之星骑士联队此时布防的战阵,正是人族最高明的战阵之一,有着防守力最强之称的五星联珠阵。

五星联珠阵和五行阵有些类似。更有点像地球唐代名将李靖所创地六花阵,各支小分队如同花瓣般等距而站,相互之间同进同退。一但遇到敌攻,立刻就如同转盘般旋转起来,不但可以极好的分散敌军的攻击力,同时还能发挥出各支小分队数倍地战力。

我对道家阵法有研究,但这种战阵之法就全然不明白了,人族军队在火堆之中进退驱避,显然是有着什么规律,可惜我一时半会无法摸清。更重要的是。人族军队借用火堆之助,使的我军无法充分展开阵形发挥优势兵力的作用,只能在局部和人族陷入混战。大多数的狼骑无法攻到前方,只好在后军中焦急的待命。

鹰族空军从空中突进,过程到是很顺利,几乎是一路无阻的杀到了敌营腹地。但帕班毫不在乎鹰族空军。只是利用那些留守在宫寨中的一些役备役,象征性地做一下抵抗。

我军主力是狼骑。光是鹰族空军冲过去有什么用?只要狼骑还被阻在外围,帕班的阻击就算是成功了。哪怕鹰族空军想从内来个夹攻,所面临的局面也和狼骑一样,必须先破了人族的五星联珠阵,才能使双方会师。再说。

在五星联珠阵的巧妙布置下,人族各个小队都是单独作战。根本不存在被我军前后夹击的问题。

短时间内我看不出五星联珠阵地破绽,但我又不想就这样浪费时间,急促之下突然灵机一动,连忙大声向鹰族空军吩咐道:“纸符攻击,火球、水箭除外,目标火堆!”

部分还在空中盘旋的鹰族空军一愣,但还是忠实地执行了我的命令,由于我已经命令火球、水箭不能出手,空中闪烁的光华全是绿黄两色。一时之间,足有数百道风刃和土刺击中了位于各个方位的火堆。

火堆是由堆积的干草点燃,如果火堆中突然伸出数米高地土刺,自然是一下乎就将火堆给挑翻,再加上风刃可以火助风势,将那些散落的火堆割成了一小团一小团,随风吹地遍地乱滚。

如果从空中来看,就像那些火堆突然全部从中间爆裂开来,变成了无数的小火团,散落到了整个战场之上。如此一来,人族再想借助火推进退驱避,也就不可能了。

更惨的是,此时遍地都是火团,几乎没有可供大队人马落脚之处,人族骑兵跨下的骏马虽然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不会怕火,但也不至于敢踏到火团之上吧?短短片刻之间,人族骑兵的队形就已经散乱,五星联珠阵不攻而破。

虽然我军狼骑同样面临火团遍地的窘境,但兽族战士习惯单兵作战,在火团之间退让时,只要和人族骑兵一照面,立刻就挥刀上前撕杀!

战并打到这个时候,场面已经是一片混乱,不分敌我全都在一片火海中乱糟糟的战成一团。好在火推被轰散之后,每一个小火团的火势不算太强,只要小心一点还不至于被大火烧死。但眼前到处是寒光闪闪的刀枪乱舞,脚下又时不时是滚过一个火团,谁都会觉得不好受。

在这样的混战中,唯一能体现双方强弱的,也就是单个兵员的素质了。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虽然是人族军队精锐中的精锐,但碰上我们兽族的狼骑,还是逊色不少。双方在混战之中虽然互有伤亡,但伤亡比一直维持在一比二左右,我军狼骑大占上风。

第四十二章混战歼敌,目标达成!

从双方一开始交锋,我就将目标牢牢锁定在了帕班身上,不过他一直都跟随着整支骑兵联队行动,从容的居中调度,没有给我一个单挑的机会。但到了战局一片混乱时,帕班就算能力再强,也无法继续展现他的指挥能力了,而我也终于有机会接近到他的身边,毫不犹豫的当头一剑向他斩了过去。

身为圣级强者,帕班并不怕与我单挑,眼见着我御剑向他飞斩而下,他也忍不住长啸一声,举起手中手矛向上一挑。

这一剑我运足了力量,而帕班则是骑在马上,虽然他的座骑肯定是万中挑一的良驹,但在圣级力量的压制下,也免不了四条腿打晃,膝盖一弯半跪到地帕班身上的金色光芒猛然一亮,显然是运足了全力,我只觉得矛身上一股大力传来,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也不由的向外围荡去。与此同时,帕班已经飞身跃到空中,与我遥遥相对。很显然,帕班骑在座骑身上,只会白白给座骑增加负担,根本不利于作战,于是他决定在空中与我对决。

战场上虽然是一片混乱,但两大圣级在空中交手,仍然十分引人注目,特别是帕班身上泛出的金色斗气,更是战场上最耀眼的存在。

反观我,虽然不能像帕班那样能够通过斗气光芒展现威力,但每一剑挥动时所造成的破空声,同样声威惊人。

帕班的身手当然不如麦克雷瑟,甚至比起萨博都要稍逊半筹,如果仅以实力而言,我应该是稳胜于他。但帕班身为圣骑士。有一套独特的矛法,使他的长矛在击刺之间,总像是夹杂着一股一往无回的冲锋气势,可以凭添几分攻击力,短时间内能够同我斗个旗鼓相当。

而且帕班手中地长矛也不是什么凡品,在矛身四周似乎有着几个空气形成的气旋,将长矛包裹在其中,只要我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和长矛一相交,就总觉得那股气团抵消了我不少的力道,然后进一步旋缠到剑身上。几乎要将长剑搅的脱手。

我记得人族有一柄十分有名的强大魔法武器,被称做“鄂尔多斯长矛”,相传是由三千年前矮人族著名的大匠师鄂尔多斯打造。矛身之中镌刻了几个小型风系魔法阵,能够自动生成气盾以及微型风龙卷。

气盾可以帮助增加防护力,而风龙卷则可以将敌人的兵刃绞住,让对手对兵器失去控制。当然,面对我这样的强者,想让我兵器脱手显然是不可能,但只要能造成短短一瞬间我对兵器的失控,也会给帕班迎来战机。

帕班手中地长矛毫无疑问是“鄂尔多斯长矛”。这刚好是和我手中“阿基隆斯之剑”齐名的利器,这一战也还算得上是公平。

一时之间,我和帕班在空中矛来剑往,打了个不亦乐乎,但要想在短时间内分出胜负,显然是不太可能。

我和帕班是单挑。但发生在地面上的战斗又有所不同,失去战阵掩护地人族骑兵。已经无法挡住我兽族大军的冲锋,再加上燃烧的火团逐一熄灭,露出来的空档越来越多,渐渐就形成了我军以多打少的局面。

光单挑都能够以一敌二的狼骑,如果是以多打少那优势就实在是太明显了。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伤亡立刻成倍上涨起来。

此刻,不论是帕班还是那些黑暗之星骑士联队。全都是咬紧牙关在苦撑,他们唯一的胜机就是坚持到救援地人族大军赶到。只不过,他们显然是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大量的鹰族空军依然在四处巡视,如果人族大军接近到了三十里内,我马上就可以收到消息,只可惜到了现在,还见不到人族援军的踪影。

此时,绝大多数的人族骑兵,都已经被狼骑砍到在地,只剩下一些个人武勇十分出众的战士,还在做着一些零星的抵抗。至于人族地营寨之内,早就被兽族大军来回冲了数遍,已经彻底的打通了前往迷途之森地道路。

我运足全力,猛然劈出一剑,将帕班逼退到数米开外,然后大喝一声道:“帕班,到了此刻你还不认输?离此地最近的人族援军,至少还在三十里之外,仅以你目前的这点兵马,能够挡的住我的大军吗?”

帕班低头看了看战场,叹口气道:“可惜我晚到一步,原来驻扎在这里地五万守军被曼城狼烟骗走,不然的话我以五星联珠阵配上步兵组成地斯巴达锤阵,能够将战略纵深拉长到极致,就算你有十万兽族大军,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冲破我布下的防线。只要我能坚持到大军合围,胜利的天平自然会逆转。”

我淡淡一笑道:“战场上瞬息万变,谁又能做到真正的算无遗策?能够仅以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五千兵力,挡我兽族大军近半个小时之久,这样的战绩也算得上难得了。”

帕班苦笑一下,道:“我这支号称最精锐的劲旅,此时几乎全军覆灭,还有何面目称得上难得?”

我举剑向帕班一指,道:“自从我军兵出十万大山以来,先后数战,只有这一次付出的伤亡超过千数,如此战绩足以证明你所率领的这支骑兵联队,确实是人族中难得一见的精锐之师。不过,以我兽族十倍于你的兵力,如果还不能将你这支军队全歼,也就算是我军的失利了。帕班,你是人族中难得一见的将材,我十分欣赏你的能力。不过,今日一战既然我有机会取你性命,也就不想放过了。毕竟错过今日,来日让你继续统率大军的话,对我兽族会是一种威胁。”

帕班哈哈一笑,道:“熊魔王难道对敌还会有不忍心的时候?你放心,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如果我有机会也绝对不会放过你。不过,骑士的守则是‘留有用之身,谋明日之事’,就算此战我军已败,我也不会束手待毙!”

说到这里,帕班手中长矛猛然一抖,一道金黄色的斗气笔直向我刺来,同喝一声道:“全军,撤退!”

帕班这一击显然是全力而发,我不敢有丝毫大意,一个缩地成寸向旁边瞬移过去,让过了这一击。

按照我的设想,帕班接下来应该发动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好缠住我掩护他的那些属下撤退。没想到帕班在一击过后,居然立刻调头向远处遁去,态度之坚决,简直出乎我的意料。

好一个帕班,身为名将果然是拿得起放得下,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既然打定注意要逃,立刻就逃的如此坚决。如果以后谁还和我说所谓骑士都是一些克守教条的榆木脑袋,一定会笑掉我的大牙。

帕班转身一逃抢得先机,但我不想就这么轻易放过他,连忙一个缩地成寸向他追了过去,同时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御剑向帕班的背后飞斩了过去。

帕班头也不回,只是顺手将长矛住背后一竖,就连护体斗气都没啃施展,只是一门心思全力向前疾飞。

“阿基隆斯之剑”飞斩在“鄂尔多斯长矛”上,矛身在冲击力之下撞上了帕班的背心,但帕班却借这一击之力,再次快迅的向前遁去,很快就超出了我的攻击范围。

在帕班掠过空中时,我能够见到在他身后洒落了几丝血迹。很显然帕班在我的这一击下已经吐血受伤,但他却借这一击的反作用力提速,使得速度更要快上几分。

以我的速度如果想追上帕班,当然还是办得到,但难免会耗时极长,眼前的当务之急还是赶快带领大军进入迷途之森。至于帕班就不得不暂时放一下了,如果以后有机会,再和他在战场上一决雌雄。

至于那些还在零星与狼骑作战的人族骑兵,早在帕班的那一声令下后,全员策马向四周逃散,而狼骑不想放过这即将到手地战功,立刻衔尾追了上去。

能够坚持到这个时候的人族骑兵,都是一些身手特别高明之辈,虽然是在狼骑的围攻之下,还是有数十骑冲出了包围。侥幸捡回了一条性命。

果然是有什么样的将领就有什么样的士兵,帕班逃的如此坚决,这些人族骑兵也不是省油的灯。

虽然这一战没能尽歼敌军。但总算打开了通往迷途之森的道路,据鹰族空军的回报,此时离我们最近的一支人族援军,刚刚踏入三十里区域范围,已经不可能阻止我军了。

匆匆请点了一下战场,这一战阵亡地兽族战士接近一千五,而人族的伤亡则高达一万五。双方的伤亡比虽然达到一比十,但考虑到人族阵亡地士兵中有一万战斗力极差的役备役。我们这一战还算不上大算。黑暗之星骑士联队和他们组成的战阵,给我军造成了极大麻烦,如果不是兵力占优,这一战结果到底如何,还真是难说。

当然,我军也并没有出尽全力。毕竟最后的压轴武器祭祀纸符还没有全面开花。

祭祀纸符数量有限,在我军实力占优的情况下。实在不用浪费这么宝贵的资源。真正需要动用到祭祀纸符的最佳时机,应该是我军作战不利,需要纸符一举扭转乾坤的时候。

从踏入莫菲斯公国境内到现在,不过短短十天左右地时间,我军终于按照事先制定的战略计划。来到了迷途之森的边境。七万大军此时还余下六万八千,虽然没能创造全员无损的奇迹。但也算是不容易了。

看着这群斗志昂扬的战士,我忍不住挥剑大声喝道:“全军出发,目标,迷途之森!”

冲过这座人族的营寨,向前不过数百米,就已经是迷途之森地边缘。这一段地方的树木比较稀扣,还称不上密林,大军能够自由地进出,不然的话莫菲斯公国也不会在这里设营了。

很快,我就带领着全军进入到了松林之中,向前数里之后,树木渐渐密集起来,行军变得困难了许多。此时在我军眼前出现了三条大道,由于没有向导,我带领着大军随便选了一条,就此向迷途之森的腹地行去。

迷途之森号称迷途,道路自然是错踪复杂,没有向导引路只会被困在其中往返折腾,找不到出路。但此刻我却用不着有丝毫担心,虽然我军兵发迷途之森算是军事机密,没香事先知会精灵族,不过我这么大一支军队进入到迷途之森,精灵族很快就会发现,自然就会主动与我联系。

莱因哈特还带着“杀神战队”帮精灵族打游击,只要他们知道了我军的消息,双方就可以会合到一起,以雷霆万钧之势一举将迷途之森全境夺回,把人族驻军赶出去。

亚龙湾一战人族损失八十万,再加上内战急需用兵,真正能够留守迷途之森的人族兵力不会太多,这绝对是精灵族重根家园地最好时机。

只要迷途之森重回精灵族的掌控,也就是我兽族大军剑指布鲁赛尔圣山之时,到时候有精灵族相助,我这支孤军也就不会为后勤地问题头痛了。

有迷途之森做后盾,再加上有水族帮助控制了水路,我们就可以通过海上与十万大山相连。如此一来,才算是战略意义上的四族真正同盟,不会因为大家各守一方而变的势单力孤。

麦克雷瑟利用“水世界”在迷雾之海上开辟新航路偷袭十万大山,确实阴险,但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此举等于给十万大山打通了另一条通道。这是一个危机,也是一个机遇,兽族再也用不着困守一隅,是时候让天下都感到震惊了!

夺回布鲁赛尔圣山,就是我们兽族诏告天下的一记最强音:我们,又回来了!

第四十三章蔓德拉城

在林中大道行军还不到半个小时,前方树林中就有了动静,只见路边一株大树的树顶上,突然站起一名身着绿色衣甲的精灵,拉弓就是一箭向我射来。

以我的身手,当然不会在乎这射来的一箭,更何况我目光锐利,早就看清射来的那只箭已经瓣掉了箭头,并无杀伤力。

当箭射到我身前时,我顺手一捞,就将这箭夹在手中,发现箭尾上系着一张小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只有短短一行字:前方三岔路口,左行。

我微微一笑,掌中用劲,立刻将这张纸片捏的粉碎。看来,精灵族已经知道了我这支大军的存在,开始给我军做起了向导。

果然,继续前行数百米后,前方道路突然一分为三,而我则老神在在的带着大军向左而行。

就这么每前行一段路,都会有一名隐在暗处的精灵飞箭传信,指引我军前进的方向。甚至到了天色将黑之时,还有精灵射过来一张路线图,告诉了我军一个极佳的驻军地点,可以扎营休息。

一路行来,我们早已深入了迷途之森,周围的参天大树多到数不胜数,浓密的枝叶遮挡住了大量的日光,使得密林内昏暗阴森,再加上一路行来道路都是住返曲折,且没有一个固定的参照物,如果不是有精灵指路,我们大军早就找不到北了。

这一晚,我让大军好好休息了一夜,调整了一下近一段时间里积压的疲劳,然后第二天继续在精灵族布下的暗梢指引下行军。

一路上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到了第五天的午后。我终于碰到了相熟地一帮老朋友。

在穿过一条林中秘道之后,出现在我军面前的是一座完全由藤蔓构成的绿色城市!

粗壮而布满尖刺的藤蔓构成的是城墙,笔直而高大的藤蔓上悬挂的则是树屋,而无数细如手指的藤蔓交织在一起,织成了一个巨大的蛛网将这座藤蔓之城托起,就像是将之悬挂在树林的半空中一样。

精灵族地每一座城市都各具特色,绝没有重复的模式,这一点我早就有所听闻,而且也到过好几个不同的精灵城市,但眼前这么一座具有如此特色地精灵城市。还是让我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随着这座精灵城市城门的洞开,我的一些老朋友逐一出现在我面前,而为首的正是年轻的精灵女王艾莉斯!

“铁熊。欢迎来到精灵族的绿野仙踪之城蔓德拉!”艾莉斯给了我一个热情的微笑,并做了如此地开场白。

在她身后,精灵族的玛法、温妮、兰帝斯等都是一脸的微笑,而我们兽族的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等,更是一脸的兴奋,甚至于血玫瑰佣兵团的罗丝、尼奥、雷欧、内维尔等,也能从他们脸上看到几分亲近与敬意。

从上次我送艾莉斯回来到现在有过一个多月,隔地时间也不算太长。怎么我觉得这些老朋友对我的态度和以前有些不一样呢?

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我还是热情地向大家打起了招呼,而精灵族的玛法更是兴奋的握着我的手道:“现在有了铁熊你这‘不败军神’相助,我们夺回世界树之城应该是猎日可待吧?呵呵,能够一战尽歼人族八十万大军,驻扎在世界树之城的数万人族守军。肯定更不会在你话下。”

玛法身为精灵族地大长老,平时一向沉稳冷静。这次见到我却如此的失态,显然是因为兴奋过头了。而我也算是有些明白,为什么大家看我地眼神与以前有所不同。想来是亚龙湾一战,我尽歼人族八十万大军的这场大胜,让他们觉得太不可思议。从而使他们对我的态度,在不知不觉中多了几分敬意。

大家都是我的老朋友。我可不想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变远,于是走上前去尽情的和他们高声谈笑,玉诉这一段时间的别情。渐渐地,大家之间的那种隔阂感消失,使我又找到了以前那种如同伙伴般的感觉。

事实上,不论我现在变成什么样,对于那些老朋友来说,我还是我,依然是那一个铁熊,从头到尾都不会改变!

就算我的战功再卓著,手握的权力再大,但有一些东西还是不会变的,那就是对待朋友的一颗赤诚之心。

蔓德拉城的规模不算大,不可能将整个兽族大军都容纳,于是我命令狼骑在城外就地扎营,而我则带着鹰族空军进驻城内。在进城和大家闲聊时,我才对蔓德拉城有了一些了解。

蔓德拉城在精灵族中被称为绿野仙踪之城,意思是隐密之城,自古以来就是月精灵族一族的封地,由王族护卫军把守,对外界严格保密,即使是军方也不能刺探关于蔓德拉城的秘密。

之所以如此隐密,是因为蔓德拉城事关月精灵一族的传承之私,这是绝不能泄露到外界的极度机密。

蔓德拉城半悬在一片密林之中,平时城中还会启动雾隐魔法阵,将整座城被云雾所笼罩,所以多年来都未曾泄密。

蔓德拉城离世界树之城极近,双方的直线距离只不过百余里,精灵族回到迷途之森中打游击,最终的目的就是想收复世界树之城,于是艾莉斯大大方方的将蔓德拉城贡献出来,做为精灵族的基地。当然,艾莉斯再大方,也不会将月精灵一族最大的机密公开,所以在蔓德拉城的核心处,依然由王族护卫军把守,不论是谁都不准接近。

其实我对月精灵一族的秘密也很好奇,毕竟月精灵一族近万年来都是一脉单传,而且从来没有出生过男牲精灵,实在是很神秘。更何况,历任女王的丈夫,都是名不见经传,是不是也和这蔓德拉城有关?

不过,现在不是对这些感兴趣的时候,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夺回世界树之城!

第四十四章压力!

世界树之城对于精灵族来说,就像是布鲁赛尔圣山于我们兽族,都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存在。当精灵族决定重回迷途之森打游击战时,就已经把夺回世界树之城当做自己最终的目标。

虽然打游击战的时间不长,但精灵族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战果,现在已经将人族的防线彻底压缩在了世界树之城的周围。当然,这并不是说精灵族的战斗力强过了人族,而是因为亚龙湾的大败再加上人族内乱,使的留守在迷途之森的一批人族士兵失去了后援。再加上精灵族占尽天时地利,全族上下一心用命,能够战胜人族守军也在情理之中。

蔓德拉城做为精灵族反攻的大本营,已经集结了十万精灵族大军,做好了进攻世界树之城的准备。而我带领的兽族大军在这个时候赶到,正好可以帮精灵族一个大忙。

据情报分析,留守在世界树之城的人族守军约有八万,由于精灵族四处出击,将迷途之森中的不少要道全都截断,使得这批人族士兵不得不聚守卫世界树之城,不然的话,分兵驻扎在野外,更容易被精灵族各个击破。

世界树之城就在不久前才被人族攻破,再加上世界树之心中的能量几乎耗尽一空,使得世界树的生命力大减,整个城市的自动修复能力等同于停滞不前。因此,如果在这个时候向世界树之城发起攻击,将有许多破绽可寻。

目前最大的麻烦是以伶蒂亚为首的一帮精灵叛徒也和人族大军一起驻扎在世界树之城内,毕竟伦蒂亚叛变就是为了精灵族的王位,对于世界树之城这座帝都她绝不会放弃。

伶蒂亚身为精灵族的原大长老,又是负责军部。对于世界树之城地了解自然极深,更重要的是她和那帮精灵叛徒同样可以操纵战争古树来帮助防守。

以现在我军和精灵放联合后的实力,攻下世界树之城应该不在话下,现在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毕竟,对于精灵族来说,如果因为攻击她们心目中的圣地而付出太多的牺牲,实在是件可悲的事。

最终,大家商定必须在一个月明之夜进攻,因为艾莉斯做为月精灵一族,弃独特的种族异能。可以让战争古树无法发挥威力。失去了这个远程攻击利器的威胁,我们要想打下世界树之城自然会容易许多。

由于蔓德拉城离世界树之城还有百里,现在行军过去时间已经很仓促。

于是大家议定明天早上,精灵族大军协同我兽族大军一同出发,到了晚上正好可以合围世界树之城。只要明晚皓月当空,就争取一战而定胜负。

大事商讨完毕,接下来就是大家聚在一起叙叙私谊了,所有的焦点自然聚集到了我地身上,毕竟这一段时间让整个大陆都感到震惊的消息实在是太多了。从我这个当事兽口中能听到如何歼灭八十万大军的真实过程,才能够满足大家地好奇心。

至于大长老过世、哈里发引起的兽族内乱。同样引起了大家的一阵烯嘘。还好哈里发的背叛没有引起真正的兽族内战,不然现在十万大山之内也会是一片锋火连天了。

在座的都是精灵族和兽族的高层,我也没必要将次此出征的目地隐瞒,而是向大家明言这次我们兽族的目标就是布鲁赛尔圣山!

此话一出,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全都是眼中一亮,能够重夺布鲁赛尔圣山。这是何等的荣耀啊?于是他们当即表示,一定要和我的大军一起行动。

至于艾莉斯她们。也被我们兽族的勇气所折服,敢于孤军奔袭千里在人族境内去夺取圣山,这实在需要极大的勇气。虽然人族现在处于内乱,但并不代表他们就能允许一支兽族势力突然扎根在他们境内。夺取圣山也许不难,但要想守住圣山。就不是件那么容易地事了。

为此,我只回答了大家一句话:“尽力而为!”

就这么一句话。让大家的心紧紧地团结在了一起,因为不论是精灵族还是兽族,大家心中都对自己种族的圣地怀有同样的敬仰,这是一种比生命更高一层的牵挂。甚至于罗丝、尼奥等,也被我们的这种精神所感染,心甘情愿地和我们走的吏近。

事实上,不论是任何种族,抛去利益还原成最纯粹地信仰,那颗金子般的心都是一样,自然可以让大家冲破种族的隔阂走到一起。相比之下,人族的各个国家之间,总是因为利益而联合,这也使得他们的联盟从来没有真正亲密元间过。不然的话,我们兽族也不可能仅凭金汤要塞就守住十万大山五百年大家相谈甚欢,一直到晚宴之后才各自散去,但艾莉斯却在大家都走后,单独把我叫住。

“铁熊,有件事情我想问问你,处在如今这样的一个位置上,你真的没有一点压力吗?”

此时现场只有我和艾莉斯,我没有想到她会如此问我,不由的有些一愣。

艾莉斯叹口气,继续道:“我年纪轻轻就接任精灵族女王之位,而母王她又走得太突然,这一段时间以来,我总觉得不论做什么,都有着极大的压力。

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想,万一精灵族在我的领导之下,渐渐走向衰败怎么办?万一我们无法夺回迷途之森的控制权,就真的要带领着全族远走他乡?一万年,整整一万年!精灵族都是平平静静的生活在迷途之森,从来没有因为外界的干扰而改变什么。但是现在呢?不过是短短的一年余时间,就有了这么天翻地覆的变化,我真的不知道何去何从。”

说这番话时的艾莉斯,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精灵女王,而像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精灵族小丫头。

第四十五章精灵族誓师!

艾莉斯居然啃如此压力?我心中不由愕然。

虽然我的年纪比艾莉斯更稚嫩一些,但实际上我却有着两世的经历。自从我认同了身为兽族这个事实后,已经将全身心都奉献给了兽族。每一次兽族遇到危机,我都是拼尽全力,尽我所能的将之化解。即使到了现在,年纪轻轻就已成为兽族真正的实权掌握者,我也并没有感觉到压力,只是觉得自己责任更大一些罢了。

但艾莉斯和我不一样,她虽然年纪稍长一些,但总究还只是一名年青的精灵,突然之间让她肩负起一族的重任,确实是难为她了。玛法、温妮等对艾莉斯的忠诚自然是毫无问题,但她们却不能成为艾莉斯倾述心事的对像。在见到我之后,艾莉斯终于忍不住要宣泄一下心头的郁闷了。

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对于艾莉斯感受到的压力,我只能好言相劝。

“艾莉斯,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压力是指什么,但对于我来说,只要能够为兽族做出奉献,也就心满意足了。对于自己的家园,我是无比的热爱,小时候我曾经亲眼见过一次自己的家园被毁,从那时起我就发誓:我要变的最强!

让任何势力都不能侵入我的家园。于是,我拼命的进行修炼,在不知不觉中达到了今天这样一个程度。也许在你眼中看来,我数次为兽族出生入死,建立了好多功勋,十分的了不起。但在我自己看来,这些不过是理所当然罢了,根本就没有什么了不起。兽族,不是我一个人的兽族。我相信每一名同胞都和我一样热爱这个家国,就算没有我存在,一样会有其他的兽族同胞站出来,助兽族渡过难关。有多大的能力,就要尽多大地责任,只要自己能够做到全力以赴,就可以问心无愧!我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

“铁熊,这就是你所说的尽力而为?”

面对艾莉斯的疑问,我默默无言的点了点头。

“谢谢你。铁熊。和你说过这番话后,我心里轻松了许多。为了精灵族的将来,我会尽力而为!至少这么做了之后。到了将来我不会感觉到后悔。”

我点了点头,向艾莉斯道:“当务之急,就是我们要尽快将世界树之城拿下,把人族彻底的赶出迷途之森。”

“对!”艾莉斯咬着贝齿道:“我绝不会让战火,继续燃烧在我们精灵族的家园!身为月精灵一脉的唯一继承者,这是我必须肩负起的责任!”

说到这里,艾莉斯地语气变得无比坚定,先前那种彷徨与无助的表情。

已经全然一扫而空。月精灵一脉不愧为精灵族中的王族,眼前地艾莉斯不论从那一方面来看,其素质都是精灵族中的佼佼者。

不经历磨难,又怎么会成长?也许经过这一连番的变故后,艾莉斯会成为一名了不起的精灵女王,带着精灵族走向新生!

在我们定好出征时间后。蔓德拉城陷入了平静之中,不论是精灵族还是我们兽族。都在默默无声的做着准备。劳累的战士们抓紧这最后的休息时间,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佳,务求能在即将来临地大战中,发挥出真正的实力。

一夜无话,到了第二天清晨。精灵族和兽族的大军全都整装完毕蓄势待发。精灵族的十万大军集结在一起,而我率领的兽族军队则暂时分成了两个部分。近六万狼骑在城外列队待命,八千鹰族空军和杀神战队混编在一起,同我一起静静的站在城内。

出发之前,有精灵族地誓师大典,做为友军我则带领兽族战士在一旁观礼。

精灵族誓师有着自己的特色,被她们拿来祭旗地是一朵雪白色的月莹花。

这种花开如满月的月莹花,不分四季都能够盛开,而且生命力极为旺盛,是迷途之森中的一种特产。

这种随处可见的月莹花很得精灵族地喜爱,散发着浓郁花香的洁白花朵,常被精灵族拿来装饰家居,我以前也见过不少。但想不到地是,在誓师这样的大典上,居然是由这月莹花来唱主角。

在所有精灵族战士的注目中,艾莉斯拿出匕首在手腕上一划,立刻有鲜血喷洒而出,淋在了月莹花之上。很快的,洁白的月莹花变的如火般的鲜红,就像是饱吸了艾莉斯之血,变的无比妖艳。

艾莉斯匕首一挥,将这朵染血的月莹花从花茎上斩下,同时大声道:“我们精灵族热爱和平,从来都不会随便动起刀兵。但是,我们对于自己家园的珍爱,胜过于爱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有敌人侵略我们的家园,把我们平静的生活粉碎,让迷途之森陷入到战火之中,这时的我们将不会继续沉默。以血还血!是我们对于侵略者唯一的回答。女神在上,蓝溟在上,这一战我们精灵族必胜!”

“必胜!必胜!必胜!……”十万精灵族大军齐声响应着,虽然这些女性精灵的声音略显娇弱,但那话声中的信念,却是无比的坚定!

誓师完毕,十万精灵族大军开始向城外开拨,而我们兽族的狼骑大军,则在精灵族向导的指引下,成为了这一战的先锋军。

狼骑行军速度快,在熟悉地型的精灵族引导下,可以快速的扫荡人族在沿途布下的哨岗,就算人族派出斥候进行侦察,只要被狼骑给盯上,他们也不会有逃脱的机会。

艾莉斯带领着十万精灵族大军坐镇中路,她们是收复世界树之城的主力,而我们兽族虽然在战斗力上远胜精灵族,但在这个时候也只能做为陪衬。

“精灵族的圣地,就由精灵族来收复吧!”艾莉斯是这么对我说的,而且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艾莉斯的自信当然有其原因,毕竟精灵族有着收复世界树之城的杀手锏!

第四十六章月女神之光!

世界树之城是一座有着生命的城市,这一点谁都无法否认,就算世界树之心中能量全无,但世界树依然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生命存在,是精灵族的象征。

做为精灵一族的王族,月精灵确实是传承于阿尔武弥斯的血脉,因此也拥有一些特殊的血继能力。这就像我们兽族的大圣女一样,只有拥有血继能力,才能继任大圣女之位,并且施展出圣光加持或是自爆。

“月女神之光,就是月精灵一族的一种血继法术,在任何一个睛朗的丹明之夜,只要拥有丹精灵血脉的精灵,以血为引并吟唱出咒语,就能启动“月女神之光”。

所谓的“月女神之光”并不是什么攻击型的法术,只是和我们兽族大圣女的圣光加持差不多,是一种展现神迹的异能。

启动了“月女神之光”后,高挂在天空中的蓝溟会给大地投下一道巨大的光柱,任何被这光柱照射到的植物,都会像变的有生命一样,将所有的枝叶朝向月光射来的方向,就像是进行朝拜一样。

“月女神之光”的笼罩范围,会随着蓝溟的阴晴圆缺而产生变化,而月圆之夜就是“月女神之光”威力最大的时候,几乎能够笼罩十平方公里的范围。

任何一名达到高级魔法师修为的月精灵,都可以引发“月女神之光”,但做为一种血继能力,这种异能也有着限制,一名丹精灵终其一生也只能引发两次“月女神之光”。

一般来说,历任的精灵女王,都会在继承王位时启动一次“月女神之光”。以此来彰显精灵女神的神迹。至于第二次,除非是碰到什么精灵族特别重大的仪式,比如说阿尔武弥斯的千年诞之类,不然地话是不会轻易施展的。因此,对于绝大多数的精灵女王来说,她们一辈子也就只有施展一次“月女神之光,的机会。

鉴于“月女神之光,在重要仪式时起到的作用,以及光照下所有植物都朝向蓝溟的特性,凡是需要启用到“月女神之光”的仪式,都会被称为“拜月仪式”,这也是精灵女王登基时的保留项目。

艾莉斯在危难之际接任精灵女王之位。此时的精灵族几乎连迷途之森都失去,那还有机会搞什么“拜月仪式”?但这一次为了攻克世界树之城,艾莉斯准备动用自己的异能。引发“月女神之光”了。

今晚虽然不是月圆之夜,但蓝溟在夜空中也超过了半圆状态,只要引发“月女神之光”,其光柱笼罩地范围少说也应该有数平方公里。

战争古树在“月女神之光,的照耀下,只会傻愣愣的朝向蓝溟,自然就顾不上向进攻地精灵族大军发动攻击。

至于世界树之城,就算她的体形再巨大,也改变不了是植物生命的本质。

虽然引发的“月女神之光”不可能笼罩全城。但只要光芒照射到的部分也如同其他植物那样做出反应,也就算是达到了我们的目的。

试想一下,整个世界树之城的城基,都是构筑在世界树身上,如果其中地某一段城墙,突然被“月女神之光”所笼罩。那会出现一副什么样的情景?

我相信,一定会有无数巨大到不可思议的藤蔓。高高的竖起朝向夜空中的蓝溟!

至于城墙,连做为基座的藤蔓都竖了起来,城墙还有可能安然无恙吗?吏何况,构成世界树之城地城墙,本来就是生长在世界树之上的一些大树。同样会受到“月女神之光”地影响,集体朝向蓝溟。

所有的枝叶都会竖起。那么树干与树干之间的空隙也会变大,此时的城墙也就等于不存在了。

世界树之城的防守力量,主要就是集中在战争古树地远程以及城墙的高大上面,当这两大依靠都没有了时,世界树之城就等于是完全不设防,精灵族和兽族联军自然能够轻轻松松地攻入到世界树之城内。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记杀手锏,艾莉斯才会那样自信满满的表示能够夺回世界树之城。

百余里的距离不算是太远,我们行军也没有特意的赶速度,因此刚好到了夜幕即将降临时,大军来到了世界树之城的南门之外。

沿途狼骑摧毁了无数人族的哨岗,使得人族没能事先得到我们进攻的消息,但此时大军离世界树之城如此之近,就算人族守军再怎么迟顿,也已经有所反应了。

世界树之城的城墙上已经出现了大批人族士兵的身影,其中夹杂着少量精灵。这些精灵族自然而然的分布在了这段城墙上的几棉战争古树之旁,显然是想抢先用战争古树给我军一个下马威。

只不过,现在天色还没有全黑,我和艾莉斯带着精灵族和兽族的大军,遥遥的站在战争古树的射程之外,静静的等待着机会。

夜,终于黑了,半圆的蓝溟也升到了夜空之中。这是一个睛朗的夜,即使不是圆月,在这无风无云的夜晚,蓝溟也显的格外皎洁。

艾莉斯站在队伍之前,而我和巴斯图尔克这两大圣级则充当起她的护法,保护她在召唤“月女神之光”时不会出什么乱子。

艾莉斯的手上依然拿着那柄誓师时用过的匕首,在刚刚伤口刚凝结好的手腕上又是一划,鲜血立刻顺着她的雪白的手腕,一滴滴的落向了地面。

艾莉斯仰面向着蓝溟,开始吟唱起一段咒语。这段咒语是用精灵古语吟唱,但那节奏却更像是一首歌,而且语调轻柔充满了宁静,在这寂静的夜空中简直就如同天籁!

月光照射到了艾莉斯身上,如同给她渡上了一层蓝色的外衣,就连那仍在缓缓滴落的鲜血也不再是那么鲜红。

渐渐地,艾莉斯手上的伤口凝结,再也没有鲜血涌出,而此时她口中的最后一个音符也吟唱完毕。

第四十七章重夺世界树之城!

一道蓝色的光芒从艾莉斯身上扩散开来,投入到了茫茫的夜空中,就像是能和天上的蓝溟遥相呼应一般。

猛然之间,漆黑的夜空中猛然光芒大亮,就像是突然有一个小太阳悬浮在空中。然后,一道巨大的光柱从天空中直落而下,笼罩了近六平方公里的范围,而我们眼前的那一段世界树之缄的城墙,正好在光柱的范围之内。

神迹果然是神迹,在光柱的笼罩范围内,一切都亮如白昼,而所有的植物,不论是枝干还是树叶,统统都向天上竖起,甚至还有着轻微的摇罢,那模样真的就像是在朝拜蓝溟。

在见识到这样的神迹之后,谁还会怀疑精灵女神阿尔武弥斯的能力?谁还会置疑精灵女神又被称为月女神的原因?谁还会置疑精灵族天生与植物进行沟通的能力?

此时在我们眼前的世界树之城已经完全变了模样,无数根直径超过十米以上的巨大藤蔓高高坚起,在这些藤蔓上还附生有不少大树,原本是由它们并列在一起构成城墙,但此时却都是笔挺挺的向上竖起,那里还有一丝半点城墙的踪影?

至于战争古树,同样是所有的枝干竖的笔直,在光柱的照耀下摇摆的甚是欢快,就像是一个虔诚的信徒,那还有半点战争机器的模样?

人族守军和那些精灵族叛军此时全都呆在原地,显然是眼前的这一番变化让他们的大脑暂时短路。如此的神迹,早已超越了普通生命体的认知范围,除了傻愣愣地站着外,他们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此时的世界树之城。在我们眼里已经是一马平川,借着“月女神之光”

这一神迹的威势,艾莉斯缓缓的将手向前一指!

十万士气已经高涨到极点的精灵族战士,如同潮水一般的涌向了世界树之城,此时在她们的眼中,充满了必神的信念:在这样的神威之下,敌人怎么可能是我们地对手?

我同样挥剑向前一指,兽族战士跟随着精灵族大军的步伐,向世界树之城杀了过去。精灵族此时的士气确实是高,但要说到单兵作战地能力。当然还是我们兽族战士甲天下。夺取世界树之城,是精灵族重给自己种族信仰的一战,是应该由她们来唱主角。但我们兽族战士能从旁相助一下的,还是应该出手相助,这样至少可以减轻精灵族的伤亡。

人族守军还没有从巨变中清醒过来,眼见着精灵族大军杀到,匆忙之间才想起反抗,但双方兵力悬殊,士气高下更是叛若云泥,再加上没有城墙可以利用。这一场攻城战还真是与平地会战没有多少区别。只不过是片刻功夫,人族守军就节节败退,眼睁睁的看着精灵族大军攻进了世界树之城。

很快的,在光柱的笼罩范围内,已经全成了精灵族的天下,而精灵族大军仗着对世界树之城内部结构地熟悉。已经沿着各条大街小巷向城内杀去。而我们兽族战士则负责跟随着精灵族大军身后,为她们打扫战场。巩固攻下来的阵地。

我指挥一部分鹰族空军飞到空中查看此时世界树之城内的情况,发现人族大军像是已经放弃抵抗一般,集结了大量人马向相反的方向撒去。此时精灵族所遇到的阻击,于其说是人族守军在进行反击,还不如说是他们撤退不及才做的困兽之斗。

我能够理解人族军队如此做地原因。毕竟人族自己境内还在进行内战,他们占据迷途之森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能够把伦蒂亚扶植成精灵族的傀儡。自然是最好地一个局面,但精灵族在艾莉斯的率领下,做出的反击是如此顽强,已经超过了人族的承受能力。与其将这支守军放在迷途之森中白白损耗,还不如将之调回国内参加内战,反而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这一次精灵族反攻世界树之城地攻势是如此的猛烈,正好给了人族一个撤军地理由。可以说,世界树之城,人族已经是准备拱手让出了。

相信在这种局面下,最不甘心的会是伦蒂亚,但她需要仰仗人族的地方实在太多,仅只靠她自己的那点力量,又如何能够挡的住精灵族和兽族的联军?

按照我的估计,伦蒂亚应该带着她的心腹和人族大军一起撤退了,不然的话我们在攻城之战所遇到的精灵族叛军,不会只有这么一点。

一方是士气高涨,一方是无心恋战,因此这一战结束的异常之快,不到半个小时世界树之城就已经易手。

当精灵族的王旗在世界树之城的各个角落升起之时,所有的精灵都发自于内心的欢呼起来。她们终于将自己心目中的圣地夺了回来,从此再也不会觉得自己是仿捏没有依靠的无根浮萍。家园,只有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国,才能够使自己的心灵平静下来。

失去世界树之城再到夺回,这其中虽然只经历了短短数月的时间,但对于精灵族来说却是一段终生难忘的经历。

只有失去,才知道珍惜!

经过这一连串的战役,精灵族已经明白,要想适应这个风起云涌的时代,不做出一些改变是不行的。依靠迷途之森的天险就可以过着世外桃源生活的这种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精灵族失去家园到夺回家园,这期间只有数丹的时间,但我们兽族呢?

困守十万大山中五百余年,积蓄在我们兽族心中的思乡之情,会浓郁到怎样的一个地步?

热血的兽族从不缺少激情,在郁闷了五百年之久后,广大的兽族战士们再也不会选择沉默,杀出十万大山,夺回布鲁赛尔圣山,在此刻不仅仅是战略意义上的一个选择,还在于这是全体兽族的民心所向。

精灵族已经开始重整家园,下一个就轮到我们兽族了!

第四十八章精灵族的变革

艾莉斯没想到这一场胜利居然是来得如此容易,当她重新立足于世界树之城中的精灵王宫时,忍不住回头问了一句:“这都是真的吗?我们已经夺回了世界树之城?”

我在一旁微笑着回答道:“当然都是真的,难道你以为四下里如此响亮的欢呼声,都是你的幻觉?”

艾莉斯重重的点了点头,道:“铁熊,谢谢你!这样一来,我就不会觉得对不起母亲大人了,我们精灵族从今天开始要获得新生!”

我投给了艾莉斯一个鼓励的眼神,道:“艾莉斯,身为一族的王者,你要带领着精灵族重根自己的家园,相信女王陛下在天弃灵,一定会保佑你的!”

艾莉斯给了我一个感激的微笑,然后就一连串的下达了命令,看她那指挥若定的模样,显然是这一段时间的磨练,已经让她据有了身为王者所必备的统筹能力。这一点,小丫还真是要好好学习一下,不然的话,身为兽族的一国之王,总是那么天真烂漫可不好。

不过,小丫就是小丫,她不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显的那么可爱吗?如果硬要她改变些什么,说不定反而不好。我们兽族的事,还是一切顺其自然的好。

重夺世界树之城后,经过战后请点,这一战还真是前所未有的轻松大胜。

在攻城战中,人族守军留下了近万具尸体后,其余的人马全部撤退。至于精灵族的叛军,除了有四十余名被俘虏之外,其余战死的仅仅只过百数。

根据俘虏的口供交代,伦蒂亚已经带着三个联队地精灵叛军。和人族的军队一起撤退了。有伦蒂亚这个叛徒在,人族大军要想撤出迷途之森将会十分的容易,我们也不用指望能借地利将其全部围歼了。

相比人族的伤亡,精灵族仅仅只付出了三千余名战士的牺牲,只用这么小的代价就夺回了世界树之城,估计是事先谁也没有料到的。至于我们兽族的伤亡就更是微乎其微了,除了有百余名战士受伤之外,真正阵亡的战士不过是两位数。当然,兽族如此低伤亡的原因,在于此战是由精灵族主导。兽族战士真正出手地机会并不是特别多。

“月女神之光”经过了半个小时的冷却时间后,所有的植物又恢复了原样,世界树之城地城墙还是显的那么高不可攀。战争古树还是那威风凛凛。

艾莉斯调派好了守军轮值,并派出大量精灵族战士搜索全城,以防在某个角落里还有没被发现的人族败军。

等到将一切都安顿完毕,天色也已经大亮。当初世界树之城失守之时,精灵族已经将全城的平民都转移了出去,因此虽然城破却并没有对精灵族带来太大的损失。在夺回世界树之城后,艾莉斯已经传令安排一支部队护送精灵族的平民重回帝都,相信世界树之城恢复往日的繁荣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帝都已经收复。那么光复整个迷途之森地事宜自然被提上了日程。按照我的估计,人族已经准备放弃迷途之森,那么精灵族要想收复夫地应该很是容易。

事后的发展果然如我所料,迷途之森四处捷报频传,数座被人族占领的精灵城市,都是不战就已收回。所有的人族部队全部撤出了迷途之森。

在这一次人族入侵迷途之森的战役中,精灵族地伤亡并不是特别惨重。

但战争过后四处一片残垣断壁,特别是有几座精灵城市已经彻底的枯萎,要想重振家园还需精灵族付出不少地时间与努力。

在这次战役之后,艾莉斯已经明白过来,精灵族必须在不少陈规陋习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毕竟万年前的那一套已经不适合现在这个时代了。

首当其充就是男性精灵不得参政、从军的限制被彻底的废除,只要是有能力地精灵。不论性别都可以投入到重根家园的建设中去。为了表示改革地决心,艾莉斯破格提升巴斯图尔克为精灵族长老,并让其执掌军部。

这样一个举动,立刻为艾莉斯在广大平民中赢得了巨大的声誉,特别是精灵族以前为了闹革命而种下的种种裂痕,经此一个任命就得到了全面修复。

当然,艾莉斯的举动也不是全然没有反对声,不少格守传统的老年精灵提出了异议。但刚刚收复世界树之城的艾莉斯,其声望在精灵族中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小小的反对声瞬间就被淹没。

特别是当精灵第一大族亚昆塔族的族长伦莉娃公开提出支持艾莉斯女王的一切新政时,所有的反对声音都消失不见了。

伦莉娃这位精灵族此时最年长的长老,在经过了这一连串的变故后,终于开始痛定思痛,公开支持改革。当然,伦莉娃的此举,也许有着为伦蒂亚赎罪的心理在里面。

艾莉斯提出的另一项新政,就是从此开始加强精灵族的军备,精灵族的各个部族要根据总人口数,按一定比例抽调青年精灵义务服兵役。

这一点因为涉及到精灵族各种族自身的利益,本来是很难推行,但伦莉娃又是第一个站出来支持。既然连第一大族都没有反对,那么其余的精灵族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实际上,经过了这一次大战之后,精灵族已经认识到了自身力量的薄弱,如果迷途之森的天险无法依仗,精灵族就没有了自保能力。因此,只有让精灵族的战士更英勇、更善战,他们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园。

对于精灵族的变革,我代表兽族表示支持,并根据以前和精灵族的盟约,同意调动大批兽族的战士,帮助精灵族战士进行训练,以提高精灵族的作战能力。

总之,一切就像是百废待兴,精灵族打定主意要从头开始,迷途之森中处处干的热火朝天。

第四十九章出征!

精灵族收复迷途之森的过程是如此顺利,前前后后也就只是十天的功夫,整个迷途之森就已经重归精灵族掌握。

此时大家才发现,在迷途之森靠近迷雾之海的沿岸,被人族开辟出了一个大码头,估计当初偷袭十万大山的一部分人族军队,就是由这里出海。甚至有可能,“水世界”就是从这里开始吸收那些死亡之雾,从而在迷雾之海上开辟出了新的航道。

据消息回报,水族已经有军队进驻了迷雾之海上的航道,有了这批水上盟友的帮助,迷途之森和十万大山就可以通过水路连通,大家再也不是各自为战。而且,水族的使者已经分别前往迷途之森和十万大山,向精灵族、兽族、矮人族递交正式结盟的国书。

但是,我等不到水族使者的到来了,布鲁赛尔圣山还等着我去光复,而如此众多热血沸腾的兽族战士还在期盼着,也让我没理由再拖下去。最重要的是,已经有情报传来,摩西帝国的内战终于全面暴发了!

以雷哈格尔亲王为首的谋反派和以尊奉亚历山大为王的保皇派,一直都是分南北对持,双方的势力交界线,正好是横穿摩西帝国而过的大陆第一大河古奇河。

三天前,在古奇河南岸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暴发了一战大战,双方投入的兵力都超过了一个集团军。

首先发起挑衅的是雷哈格尔阵营,他们仗着自己兵力较多,连夜强行渡河向保皇派发超越攻。没想到保皇派兵力虽然处于弱势,却早就察觉了对方的意图,在营寨中设入埋伏。以弱势兵力将谋反派的大军给牢牢拖住。

然后,达维柯率领的西斯公国援军突然出现在战场之上,攻了谋反派一个措手不及。更重要地是久没消息的麦克雷瑟终于现身,凭借着他高超的身手以及“阿拉斯加之星”利于暗杀的特性,在乱军中袭杀敌方统帅成功,终于一战而使敌军崩溃。

谋反派足足一个集团军二十万人马,被保皇派歼灭十二万,俘虏七万,能够在败后逃过古奇河的,已经不足万余人马。

保皇派趁此大胜之机。强行渡过古奇河,将战火烧到了对方的势力范围内。据说,现在保皇派的大军已经开始围攻位于通往帝都要道上的圣坦丁堡城。只要此城被拿下。保皇派就可以在对方的势力范围内建立一个立足地,就算择日发起全面攻击也不是不可能。

谋反派的实力并不仅仅只是一个集团军,二十万兵力地损失虽然不算小,但还不至于让他们失去抵抗能力。综合双方的实力对比,这一场内战还会打上一段时间。

保皇派的总兵力并不多,如果他们地大部份军力都渡过古奇河参加内战,那么留守的兵力肯定就会十分有限。值得庆幸的是,布鲁赛尔圣山正位于保皇派的势力范围内。我们兽族绝对可以趁对方兵力不足的时候,向布鲁赛尔圣山发起进攻!

失去的机会不会再来,此时如果不出击,难到还能等到更好的机会不成?

我向艾莉斯等打好招呼后,立刻集结兽族大军,离开了世界树之城。

艾莉斯一直都很感谢我们兽族对于精灵族的帮助。对于我们想夺取布鲁赛尔圣山地计划给予了全面的支持,除了她亲口向我承诺精灵族会保证兽族大军的补给之外。她还调配了一个精灵弓箭手联队供我指挥。

突袭夺山这支弓箭手联队也许起的作用不大,但我们夺下布鲁赛尔圣山之后,这支远程部队的威力就会体现出来。打防守战的话,还有什么比精灵族地神射手更合适的?

当然,精灵族弓箭手联队地大队长我也不陌生。正是被破格提升的兰帝斯。再加上杀神战队已经被我整编到了大军之中,此时我的部队完全可以用兵强马壮来形容。

莱因哈特被我任命为副官。而高斯则担任空军总指挥以及大军的幕僚长,有经验丰富的他们进行辅佐,终于可以分担一下我肩头地重任,不至于全军大小事务都要我一把抓。

兽族军队的战斗力自然是没话说,但真正据有统筹与指挥能力地兽族军官却不是太多,这正是兽族军队的一个明显弱点。

莱因哈特和高斯都是兽族中少见的全材,我挑选他们辅助我的原因,一是出于信任,二是希望他们能够真正磨练出独挡一面的能力。

从我们兽族决定走出十万大山,夺取布鲁赛尔圣山开始,早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与人族的冲突势不可免,到时候我们兽族说不定会面临多点作战的困境,能够派上用场的将材越多越好!而战场就是最的锻炼场所。

我们兽族进攻布鲁赛尔圣山是不需要做任何战前动员的,因为只要你一提到“圣山”两字,就足以将所有战士的全部热血都点燃!

大军终于出发了,事先并没有大张旗鼓的搞什么誓师之类的仪式,因为按照我的说法,一切的庆典我们都要搬到布鲁赛尔圣山上去搞才对,因为这世上再也不会有比圣山更神圣的地方了。

这样的说辞,自然得到了全体兽族战士的支持,于是全军士气如虹的向着布鲁赛尔圣山而去。

精灵族调配给我军的弓箭手联队,就是此行最好的向导,我们兽族大军没走任何歪路的就来到了迷途之森的北方边境。

迷途之森的北右边境与摩西帝国接壤,以摩西帝国现在的局面,当然不可能在边境线上陈兵防守。再说人族已经从迷途之森撤军,他们并不认为精灵族有胆量向他们发起反攻。

但人族肯定想不到,精灵族不敢做的事,我们兽族敢!为了布鲁赛尔圣山,我们又有什么是不敢做的呢?

此战,我军有着必胜的信念!

第五十章夺城!

布鲁赛尔圣山一直是我们兽族最为关注的焦点,因此关于圣山的情报早就由变色龙部队收集齐全了。

圣山在我们兽族眼里是圣地,但在人族眼中,所谓的布鲁赛尔圣山,不过是一块没有多少战略价值的荒郊野地。所以,在布鲁赛尔圣山人族从来没有派遣大军布防,只在半山腰设置了一个联队的军力,算是维持地方治安。毕竟,每年都有不少兽族以私人身份跑去圣山朝拜,热血一旦沸腾起来总会闹出点事端,而人族驻军主要负责处理的就是这种事。

可以说,以我们如此阵容的大军去攻占布鲁赛尔圣山,大有用大炮打蚊子的感觉,因为只要我军能够到达到布鲁赛尔圣山脚下,圣山自然就是我们兽族的囊中之物。

唯一的问题就是在我们奔袭布鲁赛尔圣山的途中,毕竟有着千里的路。

如果人族没啃发现内乱,我率领孤军深入敌后就等于是送羊入虎口,恐怕还没有冲到布鲁赛尔圣山,就已经被人族围追堵截给干掉了。

现在的情况当然有所不同,据变色龙部队传回来的消息,从迷途之森到布鲁赛尔圣山的沿途之中,有两座人族城市是我们必须经过的,分别是加里曼丹城和卡夫卡城。

如果放在以前,加里曼丹城有八万守军,卡夫卡城有五万守军,都算得上是难啃的骨头。

但自从人族内乱之后,加里曼丹城的城主宣布加入保皇派,而卡夫卡城的城主却是一名死忠的拥雷哈格尔派。

保皇派当然不允许一支敌军势力留在自己的境内,早就调集大军想将卡夫卡城给夺下来。

没想到卡夫卡城地城主是一名根角色,他居然将全城的军民一古脑儿的全部带走。偷偷的由古奇河偷渡到了谋反派的势力范围内。更绝的是,这位卡夫卡城的城主在临走前一把大火,将卡夫卡城烧成了一片平地,真可谓是做事不留后路。

这样一来,卡夫卡城名存实亡,真正成为我军进攻布鲁赛尔圣山拦路虎的,只剩下加里曼丹城了。

保皇派军力不足,当内战打响之时,立刻将加里曼丹城的八万守军抽调了大部分,真正留下来守城的军力。还不足五个联队。

如此一来,我军就占有绝对地优势兵力,再加上出其不意的偷袭。如果这样都攻不下加里曼丹城,那我们兽族也就没有脸面以武勇自居了。

只要加里曼丹城一破,布鲁赛尔圣山也就等于暴露在我军面前,由我们予取予夺了。

加里曼丹城离迷途之森有五百里,刚好位于布鲁赛尔圣山与迷途之森中间,夺下此城后牙以将其做为我军连接布鲁赛尔圣山和迷途之森的据点,同时还可以为我军提供大量地后勤物资。

因此,预夺布鲁赛尔圣山。先取加里曼丹城!这是我军事先就已经拟定好的作战计划。

杀出迷途之森后,我军一路北上快速行军,由于人族大军的主力全都调到古奇河沿岸参加内战,我们一路几乎没唁碰到半点阻碍,遇到的几个人族哨所,也是被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给铲平。

有两个有所的人族士兵拼尽全力放出了报警的信鸽。但我军的鹰族战士可不是吃素的,根本没让这些信鸽逃出多远。就将之全部擒于爪下。

如此一来,我们兽族大军杀进摩西帝国境内地消息,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就传超出去,这也给我军的快攻提供了方便。

两天两夜之后,我军急袭五百里。如同神兵天降一般的突然出现在了加里曼丹城,漂漂亮亮的打了人族一个措手不及。接下来攻城的一幕。就如同我军攻击沃基城的重演,轻轻松松就由鹰族空军夺下了城门,然后就是狼骑杀进城内进行大扫荡。

加里曼丹城地五千守军不到片刻之间,就放弃了抵抗,至于城中的近五十万人族平民,则全部被我军干出了城,任其在四野里游荡。

这么做当然是有其月地,要知道五十万的流民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不论这些流民逃到什么地方去,对于人族来说都是一个很难收拾的残局。更重要的是,随着这些流民四处流窜,我们兽族大军杀到人族境内的消息,就会经过最大限度地夸张,流传于摩西帝国境内。

人族现在正处于内乱之中,而我们兽族大军的凭空出现,更是给其乱上加乱。我相信,只要雷哈格尔不是笨蛋,也就知道有我们这一支兽族军队位于古奇河以南地腹地,对保皇派来说是何等难受的一个事实。

我相信,在人族的权力欲面前,所谓的种族隔阂根本就算不了什么,雷哈格尔一定会派员联络我,甚至不惜给予我必要的援助,只要我能拖一拖保皇派的后腿就行。

至于保皇派,在和雷哈格尔争权的这个关键时刻,会不惜损耗大军来剿灭我们兽族吗?

要知道,布鲁赛尔圣山对人族来说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荒山,保皇派绝不会在这里浪费兵力,他们肯定是盘算着解决内战之后,再来收给我们这支敢于入侵摩西帝国境内的兽族孤军。

不论从那一方面考虑,和人族做这样的买卖,对于我们兽族来说都是划算的,这也是我军夺下布鲁赛尔圣山之后,还能将这圣地保住的资本。

只要人族短时间内顾不上搭理我军,我们兽族就可以借这段时间,巩固我们夺下来的这一片阵地。

到时候,布鲁赛尔圣山、加里曼丹城、迷途之森三点一线,我们就能够拥有和人族叫板的本钱。

总之,我军要尽可能的损耗摩西帝国的国力,只要人族国家中的这个庞然大物逐渐衰败,其余的人族国家自然会开始动脑筋,人族就将陷入到无休止的内战之中。

也是时候轮到我们兽族浑水摸鱼了。

第五十一章——第五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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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光复圣山!

我率领大军在加里曼丹城休息了一夜,然后留下一千鹰族空军与五千狼骑守城,就带着其余的战士全军向布鲁赛尔圣山进发。

疾掠如火,充分发挥我军的速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下布鲁赛尔圣山,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

沿途之中,我们遇到好几拨加里曼丹城的流民,看着我们这些侵占他们家园的罪魁祸首呼啸着从他们身边疾掠而过时,这些流民眼中留露出的是愤恨与恐惧的眼神。

在这些人族的眼中,我军是破坏他们家圆的刽子手,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五百多年前,又是谁从兽族手中夺走了我们赖以生活的家园?

你从别人手上夺过来的,就总有一天会被别人夺回去!

这就像是冥冥中自然有着因果循环与报应,天下的事莫不如是。

从加里曼丹城到布鲁赛尔圣山是五百里的路程,在大军全力以赴的疾驰之下,仅仅只是两天一夜的功夫,我们就达到了布鲁赛尔圣山脚下,这样的行军速度可说是发挥了我军的极致。如果不是有精灵族增援的一千弓箭手拖慢了速度,恐怕我军的速度还会更快!

布鲁赛尔圣山是一座孤峰,方圆数百里内都是一片平原,即使你站在数十里之外,也能看到那笔直的山峰直插入云宵之内。

据说,布鲁赛尔圣山的峰顶,曾竖立着超过百米以上的巨大兽神雕像,是这个世界的八大奇迹之一。可惜,当年的圣山保卫战。牺牲了数十万地兽族儿女,甚至于连布鲁赛尔圣山的山峰都在圣光自爆中被炸去了峰顶,但兽族还是败在了人族的手中。

失去了朝圣的圣地,巨大的兽神雕像、宏伟的神庙、热闹的庆典……

这一切的一切,都已尘封在历史之中,据个已经有五百余年。现在,我们离着传说是如此之近,甚至可以说,传说就在我们眼前!

我压抑住心头的激动,伸手向前一指道:“兽族战士们。圣山就在我们眼前,现在我们离她如此之近,是时候由我们来创造历史了。全军战士。冲锋!”

“兽神万岁!兽神万岁!……”所有兽族战士狂喊着,化做一道洪流,冲向了布鲁赛尔圣山。

夺回布鲁赛尔圣山,这对于兽族战士们来说是何等巨大的一个荣耀啊,只要谁地双脚能够抢先踏上圣山的土地,那么他就足以被载入史册。

荣耀即吾命!

没有任何一名兽族战士会放弃对荣耀的追求,就算明知眼前困难重重,就算明知夺下圣山后也要面对人族大军反攻地压力。我们兽族还是选择了义无反顾。

有些信仰,高于生死,这是一种没法用理性去解释的现象,而热血的兽族,正是培养这种信仰的最好土壤!

布鲁赛尔圣山的人族守军只有一个联队,仅仅只是这么一点兵力当然不会放在我大军的眼里。现在的圣山等于已经敞开了大门,等着我们随时去攻占。

目的地就在眼前。使得兽族战士地脚步都轻盈了许多,不到片刻功夫,大军就已经开始登上布鲁赛尔圣山了。冲在最前面的一批狼骑,突然都从青狼背上跳了下来,扑倒在土地上亲吻起了泥土的芳香。

这是游子归家的一种感觉。是一种信仰又重新注满心间的充实,除了我们兽族之外。恐怕外人难以体会到这种感情。

人族低估了圣山在我们兽族心目中的地位,而我们也终于抓住了这个机会,重新拥有了布鲁赛尔圣山!

大军沿着山路蜿蜒向上,我知道人族地守军就驻扎在峰顶,当初山尖被削平之后,峰顶就变成了一片平地,正好供人族驻军。平时这批人族驻军也没什么事好干,只要那些零星前来朝拜的兽族不闹出什么大乱子,他们就可以平平稳稳地渡过一天。长期作风懒散又缺乏训练与实战,这支人族驻军的战斗力实在称得上是可怜。

经过了五百年的萧条,布鲁赛尔圣山已经荒凉了许多,四处荒草丛生,和以前年年都有万兽朝拜的盛景根本没法相比,难怪人族会将这里视为荒郊野地。传说中耗费兽族数百年时间开辟出来的天梯石道我也没机会得见,毕竟这个同样可称为奇迹地浩大工程,已经随着山顶在爆炸中烟消云散。

身为一名兽族,在踏足于圣山之上的那一刻起,我地热血也沸腾起来,忍不住冲到了整个大军的最前面。下意识里,我还是想将五百年来第一个登顶布鲁赛尔圣山这样的一个荣誉揽在自己怀中。

嫌跨下多足马登山的速度太慢,我飞身跃在空中,抢在那些鹰族空军的身前,向着山顶直飞而去。

我的速度胜过鹰族空军,没花片刻功夫就第一个冲上了山顶,然后在空中一个轻巧的翻身,准备落到地上。

只不过,在我还没有落地之前,鼻子中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在吓了一跳之后连忙一眼扫过去,这才发现山顶之上已经是一片腥风血雨。难道,还有谁比我们抢先一步攻上了布鲁赛尔圣山?

在我眼前不远处,就是人族的营寨,而营寨之前的一片空地上,有着整整一个联队的人族士兵,正围着一个白色的身影缠斗不休。

这个白色身影,并不是因为他身着白衣才会被我看成白色,完全是因为他的须发以及身体肌肤,全都是真正的纯白色。须发是白色还好理解,但皮肤都是白色就显的有些诡异了。

这白色身影身周有一团金色斗气笼罩,虽然被人族围攻却显得游刃有余,每一出手就必有一名敌人倒下,显然他是一名圣级强者。

在这布鲁赛尔圣山的山顶,突然冒出来一名闻所未闻的圣级强者,确实有一丝古怪。但真正最让我惊讶的,却是这名圣级强者居然是一名兽族!

第五十二章神秘的圣级?

兽族历来都是强者倍出,也曾有过无数的圣级英雄在历史上留下过赫赫威名,但在我之前的所有兽族圣级强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全都是圣祭祀!

兽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圣级武者!包括我在内。

我的修炼体系是从地球泊来的修真,在这个异世算得上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虽然我达到先天境界后,已经相当于公认的圣级实力,但从我展现实力的方式来看,像一名武者多过像一名法师。

归根到底,我究竟不是一个正牌的圣级武者,而这个异世圣级武者的通用评判标准——金黄色斗气!更是与我无缘。

此时与人族缠战的那名兽族,只从他身上暴发出的金黄色斗气,也就知道他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圣级了,而且他仅凭双手在举手投足之间就可杀人如拾草芥,不是武者难道还会是法师不成?

我之所以一眼就能认出这白色身影是一名兽族,其原因还在于他的长相。

如果硬要我来形容的话,我唯一能说出来的感觉就是“猴族回归”!

是的,猴族!

这名兽族圣级长了一张毛茸茸的雷公脸,尖嘴猴腮话脱脱就是一齐天大圣的异界版,这么一副模样不是猴族还能是什么?

猴族这个词,已经在兽族大家庭中消失干年之久,因为猴族背叛了兽族,成为了人族!

这千年来,大陆的历史是由人族主导并书写的,而猴族只是记忆中一个遥远的名词。

眼前的这名猴族。是从什么地方蹦出来地?看他的样子,兽形特征很明显,拟人化的程度不是太高,和现在的人族截然不同。难道说,在这片大陆的某个不知名角落,还有一支隐世的猴族部落没有被大家发现?

看这猴族圣级与人族为敌的模样,他显然是站在人族的敌对面,这是不是说明并不是所有的猴族都选择了背叛?

圣级强者的实力都是千人敌,仅靠这一支战斗力并不强地人族联队,显然不是这名猴族圣级的对手。迟早会落的一个全灭地下场。既然这猴族圣级与人族为敌,那么自然也算得上是盟友,于是我长啸一声。毫不客气的拨剑上前相助。

那名猴族圣级看到我上前相助也没做出什么表示,只是一门心思的向着那些人族守军痛下杀手。

有我相助,两大圣级收拾这支人族联队还真是件很容易的事。这时已经有不少兽族战士也登上了峰顶,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同样是觉得震惊,但我示意他们不要上前帮手,因此这些兽族战士也就只好眼睁睁的看着我和那名猴族圣级进行表演。

仅仅只过了二十分钟左右,最后一名人族也倒在了那名猴族圣级的手中。

此时猴族圣级收回了金色斗气,举起了一双血淋淋的手。眼神茫然地向四周看了看,突然吼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为什么圣山的山顶会消失?

为什么兽神像会消失?神庙呢?这些普通的猴族士兵为什么要以下犯上攻击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

话音到了此时,猴族圣级已经显的有些颠狂,再加上他一身的白色毛发沾染上了片片血迹,从外形上看实在是极为凶悍。

从这名猴族圣级还称人族为猴族,以及不知道布鲁赛尔圣山的变故来看。

他应该是来自一个至少与世隔绝已经千年以上地地方吧?也许,他到布鲁赛尔圣山来是为了朝拜。却没想到和人族守军发生了冲突。但是看这名猴族圣级下手狠辣,一板一眼像足了一名久经沙场的老手,又不像是名初涉尘世地新这名猴族圣级称那些人族士兵以下犯上,显然是因为他身份高贵的原因。

难道说,这名猴族圣级是来自于一个隐世的古老贵族?要知道。猴族以前是兽族的四大强族,很有几个自古以来就十分显赫的大家族。

不过。浑身白色地猴族应该是非常显著的一个特殊,我怎么从来没有听闻过有这样地猴族?

我在这里思前想后,那名猴族圣级却渐渐平复了心情,突然向我开口问道:“熊族小兄弟,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强的身手,实在是难得啊。刚才谢谢你的帮忙,不知道你能不能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心头的疑惑实在是太多。”

我点点头道:“这位猴族前辈,你可以叫我铁熊,我们兽族各族之间团结如一家,如果你有什么问题,请尽管问。”

那名猴族圣级显然是个急性子,一听我答应,立刻就开口问道:“小兄弟,这里是不是布鲁赛尔圣山?”

我向着猴族圣级点点头,表示默认。

得到了我的肯定答复后,猴族圣级忍不住搔搔头道:“既然这里是圣山,那就不是我走错地方了。但是,这里怎么变了样子?兽神像呢?神庙呢?”

看着这名猴族圣级抓耳搔腮,一副具思苦想的模样,我忍不住问道:“前辈,你是不是从一个隐密的地方而来?因此不知道隔了这么久,这个世上已经有很多地方都改变了。”

猴族圣级疑惑的道:“我养伤的地方确实是很隐密,但伤好之后我马上就赶回来,不可能一下子就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啊?”

我一愣,忍不住提醒这名猴族圣级道:“自从千年前人族背叛兽族,并逐渐壮大起来,这个世界的格局已经变了。五百年前圣山一战,我们兽族惨败,不得不用圣光自爆和人族拼命,结果毁掉了圣山的山峰,兽神像以及神庙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之后我们兽族在十万大山隐忍五百年,好不容易等到机会收复圣山,才因此遇到了前辈你。”

“千年前?五百年前?你在说什么啊?”猴族圣级忍不住惊讶的叫出声来,看他脸上的表情,全然是一副惊骇欲绝的模样。

第五十三章穿越时间?

我的一番话居然引起这名猴族圣级如此大的反应,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这外,不过看他的样子,好像真的对这千年来的事情毫不知情。

我还没想好如何措词再与他沟通,这名猴族圣级就抢先说出了一番让我惊骇欲绝的话。

“阿瑞斯陛下呢?在阿瑞斯陛下的领导下,我们兽族怎么可能战败?人族是什么种族?很厉害吗?难道是从另一个位面空间而来的魔兽一族?”

阿瑞斯??!!

这不是兽神的名字吗?这名猴族圣级居然直呼兽神为陛下?这可是万年前那个神话时代才特有的称呼啊。联想到这名猴族圣级完全不知道大陆的近代史,我突然有一种极为荒唐的想法,难得这位猴族老兄是从那个神话时代穿越时空而来到这里?

穿越时间是穿越,穿越空间也是穿越,既然我可以穿越空间来到这个导界,那么在这个异界有某个生命体刚好穿越万年的时间,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这名猴族圣级正是万年前神话时代的见证者,那么从他的口中可以听闻到多少以前的秘辛?也许不少谅传千古的秘密,都会在这个时代解开吧?

历史所特有的神秘感,以及解读历史的渴望,对任何一个智慧种族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诱惑。

揭开时间长河的神秘面纱!

能够有这样的机会,想想都觉得兴奋,这是何等幸运的一件事啊?

想到这里,我就算养气功夫再好,也拣忍不住心头的紧张。颤声问道:“阿……阿瑞斯陛下?你居然直呼兽神大人的名字,难道不怕落下不敬之罪?”

“啊?”猴族圣级搔了搔头,啃些郁闷地道:“阿瑞斯陛下虽然一直不喜欢大家称他为神,但是那么大的雕像都已经在圣山上竖起,他就算不想称神也不成了。对了,说起圣山,现在这副模样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所谓的人族,难道比魔兽一族还厉害?就连阿瑞斯陛下都战胜不了他们?”

我吞了口唾沫,好不容易才平心静气的道:“前辈,有件事情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兽神大人是存在于万年前的神话时代,而人族崛起是近千年前的事,我们兽族则是在五百年前才彻底败在人族的手上。至于人族。这只是他们的自称,一般我们兽族会将之称为猴族叛徒!”

“你说什么?”猴族圣级再次以惊讶万分的语气表达了他的震惊,而仅仅看他地表情,我也基本可以确定,不管是出干什么原因,这位猴族圣级还真以为自己所处的时代是万年前的神话时代!

“一万年?这怎么可能?我只不过是受伤昏迷了一段时间,怎么阿瑞斯陛下就成了万年前地存在?还有,我们猴族是四大强族之一。对于兽族是绝对的忠心,怎么可能成为叛徒?你们是不是有什么阴谋诡计?你们是不是在骗我?”

说到这里,这名猴族圣级目露凶光,显出一付杀气腾腾的模样。联想到先前这位猴族圣级在对付人族守军时,完全是一副下手狠辣无情的模样,已经可以肯定他绝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而且他身上那凛冽的杀气,绝对是久经沙场才能磨练出来的。

一言不和就暴起伤人。对这位猴族圣级来说并非不可能,我暗运真气小心戒备着,同时嘴里继续措词想着如何向他解释当今世界是怎么样的一个时代。

“前辈,还请你平心静气听我一说,虽然这说起来话长。但我还是将现在到底是什么时代给你讲解清楚……”

接下来,我就将自己所知的兽族近万年历史。简单扼要地讲述了一遍,重点比较详细的内容则是从千年前开始,仔细的向这位猴族圣级讲明,千年前由于猴族的日渐壮大,野心也越来越膨胀,最终挑起了兽族的内战。而人族的实力确实很强,最终战败兽族,夺得了大陆地霸权。

近五百年来,兽族的生活虽然苦难,但一直都没有放弃与人族地抗争,现在好不容易抓住人族内乱的机会,才终于有机会光复布鲁赛尔圣山。但是,人族在绝对实力方面占优,就算我们现在夺下了圣山,但对于未来的情形仍不乐观。

为了证实我这番话的真假,我特意向这名猴族圣级展示了一下现在兽族军队的精良装备,以及各种各样地制式武器。

那名猴族圣级一看就像是战场上的行家,如果他真是来自于万年之前,当然能够分辨出那个时代和现代地差距。以当时的条件与文明水平,兽族战士不可能佩备有现在这样优良的武器。要知道,如果没有矮人族的帮助,我们兽族到现在还在使用石制武器或是青铜武器,至于万年前就吏不用提了。

我近七万的大军,装备的都是精钢武器,猴族圣级一看就知。如果我要骗他的话,也不可能用这么大的手笔,搞出这么多他前所未见的东西来。

良久之后,猴族圣级长叹了一口气,道:“难道现在真是万年之后?我这次昏迷还真是厉害啊,居然一觉醒来就过了万年。嘿嘿,时间魔法,想不到这种偏门魔法真的存在,而且还被那些魔兽给掌握了。幸亏这种魔法的成功率不高,而且结果无法控制,不然的话我那还有命在?”

这时我向猴族圣级行了一个礼道:“前辈,我向你解释了半天,就是想向你说明,现在距离众神活跃的那个年代确实已有万年之久。不过,你真的确认自己曾生活在万年以前?这实在让我觉得不思议!”

“小朋友,你这是怀疑我来历的真实性了?”说到这里,猴族圣级眼中精芒一闪,瞪了我一眼后傲然道:“以我维登·芒的名号,难得还会玩什么花样骗你们这些年轻后辈不成?”

第五十四章史诗英雄!

维登·芒克?这名猴族圣级居然是维登·芒克?

如果有一位传说中的史诗级英雄话生生的站在你面前,你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道格拉斯最风光的时候是在五百年前,仅仅只是五百年时光,他的英雄事迹就已经从吟游诗人的口中传遍了整个大陆,即使是在高傲的龙族之中,也被视为了偶像。

如果,一位史诗英雄的事迹被传唱了万年还经久不衰,那么他的名声又会大到什么程度?

维登·芒克就是这样的史诗英雄,甚至可以说那怕时间只是向前推移一千年,任何一名兽族对他的形象都不会陌生。

因为,维登·芒克是可以和兽神像并列在一起的伟大存在,他就是最初四大强族中猴族的代表!

众所周知,兽族的四大强族之所以成为四大强族,就是因为兽神麾下的最为杰出的四大神将,就是出于这四族。

为了纪念这四大神将的武勋,兽神像的周围也会竖上这四族代表的形象。

如果不是千年前猴族背叛,狐族也不会顶替猴族成为四大强族之一,那么我从小所见的四大神将的雕像中,就会有这维登·芒克的存在!

四大神将,也被四大强族尊称为一族之租,他们个个都已化身为那个神话时代的一部份。但是现在,一个活生生的神话却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维登·芒克?你居然是维登·芒克?兽神麾下的四大神将之一?

一万年,足足有一万年之久,像你这样地史诗英雄居然会出现在我眼前?实在是太神奇了。”我忍不住惊呼道。

维登·芒克苦笑了一下,道:“连我自己都觉得神奇。想不到我一觉醒来,时间居然都已经到了万年之后?难道我真是一个活了万年的老怪物?”

我突然想到一个不对劲的地方,连忙开口问道:“不对,传说中的维登·芒克应该是一名圣祭祀才对,但看你的身手明明是一名圣级武者,这是怎么回事?”

维登·芒克一愣,随即道:“我魔武双修,即是圣祭祀的同时也是一名圣级武者,难道你们这些后辈不知道?”

“魔武双修?”我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苦笑道:“就算你是传说中的英雄。但能够魔武双修都达到圣级的程度,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维登·芒克摇摇手道:“你别把我想的那么厉害,不论是那个种族都会受体质与天姿所限。不可能魔武双修同时有成,除非是达到阿瑞斯陛下那样的神级境界,才不会受魔、武两种体系地制约,随时可以发挥出超强的实力。我的实力比起阿瑞斯陛下还差地远,但我在幼年之时曾凑巧吃过一枚宾力果,才使我具有了无穷的天生神力,然后才习武有成。实际上,我从小的修行。就走的是一件祭祀之路,而且我是天生的风元素体质!不然的话,我恐怕无法达到魔武双修的双圣境界。”

宾力果?我忍不住暗中叹了口气,维登·芒克的远气也不免太好了,像这种只存在于传说中地东西,他也能碰到?

传说中的宾力果。是和这个世界同时诞生的一种神奇果实,服用之后可以彻底的改变一个生命体的命运。因此也被称为命运之果。但是,在各大种族的传说中,并没有听说谁吃过这种宾力果。

如果维登·芒克地话属实,那么所谓宾力果改变命运的传说,正确地解释应该是宾力果能改变一个生命体的体质。就像是“生生造化丹”能够帮人洗精伐髓一样。

维登·芒克是天生的风元素体质,这已经是老天爷对他了不得的春顾。偏偏他还有机会吃到宾力果。这样的强运,真是让别池兽族想不忌妒都难。

难怪传说中维登·芒克能以猴族之身,位列四大神将之首,全然在于他的实力确实超群。想比其他三位神将地“勇将”之名,维登·芒克被称为“智将”,显然是更高一层次的称呼。

也许猴族的姿质真的是得天独厚,不然的话为什么发展到如今,人族不论是修魔还是修武,都可以通过自身的修炼,突破身体的天姿限制,达到极高的境界,并保证圣级强者层出不穷?

至于其他的兽族种族,不论是成为祭祀还是狂战士,如果不是天生的体质,那怕后天再怎么苦练,也不可能取得突破。

维登·芒克既然号称猴族之租,说不定就是他的这种特殊基因遗传了下来,慢慢改变了猴族的体质。不然的话,猴族的发展速度为什么远胜其他种族?猴族的拟人化程度,为什么又能达到最高的程度?

也许,维登·芒克就是造成如令人族强大的源头,这个世界还真是会开玩笑,将这位猴族始祖送到这个时代,难道是为了让他见证猴族的强大与风光吗?

至于传说中为什么只提到维登·芒克是圣祭祀,估计和他在战场上的表现有关。毕竟在战场上,圣级武者再强大,论起群体杀伤还是比不上元素攻击,估计在那些著名的战役中,维登·芒克都是扮演法师的角色,至于冲锋陷阵的事,则是由狮、虎、熊那三位神将给包了。

我心中想着这些问题,脸上自然会流露出一些疑惑的神色,而维登·芒克也像是察觉了一般,他显然想证明什么,在手中凝结出了两个蓝色的光团,随着光团的扩大,强烈的风元素波动围绕着他的身体旋转起来。

突然之间,维登·芒克双手一合,两个蓝色光团合二为一直冲天际,在空中“轰”的一声炸响,然后一股庞大而狂乱的气流从空中横刮而出,就像是台风过境一样,吹得这山顶飞沙走石好不吓人。

这一手一露出来,就已经明白无误的说明维登·芒克确实是魔武双修的超级强者!

第五十五章昏睡万年!

传说中的史诗英雄确实厉害,能够在历史上留下那么大的名声,当然是因为他的实力实在是超群。

如果说刚开始我对维登·芒克的身份还有所怀疑,那么现在我不得不承认,他应该真的就是那位传说中的史诗英雄,并且因为某种不知名的原因,使他由万年前来到了这个时代。

魔武双修达到双圣境界,足以使维登·芒克不论身处于那个时代,都可以成为顶尖强者。按照我的估计,维登·芒克的实力早就达到了圣级顶峰,再加上他魔武双修的特性,他绝对和麦克雷瑟是同一级别,都达到了近神之境,只要再进一步就是神级!

至于我,虽然实力的提升可说是突飞猛进,但比起麦克雷瑟和维登·芒克,还是差了一筹。

以兽修的艰难,我能取得这么快的进步,已经实属不易,再加上我年纪还轻,相信只要继续勤修苦练,也就总有取得突破的一天。至少,我要保征自己能够压过麦克雷瑟一头,不能让这个对兽族威胁最大的人族太过活跃。

只要能够达到金丹境界,体内就会自成宇宙,到时候不论是什么样的能量运转方式,都可以自如的模拟出来。因此,在这个异世才有着众神无所不能的传说。因为,他们的实力确实是达到了那个境界。

我坚信,自要我继续苦修玄天诀,就钨有突破到金丹期的一天。毕竟玄天诀是最正宗的道门心法,又不容易滋生心魔,如果守着这么一座宝山我还不能有所作为。也就狂有两世经历了。

唯一的问题是现在给我的时间实在是太短,而修为地突破又需要时间积累,如果能有个十年的空闲时间让我闭关,还怕我不能达到金丹期?到时候也就不怕麦克雷瑟之流能闹出什么花样了。

只是,在现在的这种局面下,我可以撒手一走就是十年吗?

维登·芒克是敌是友还无法得知,不过以他对兽神阿瑞斯的忠心,总不至于倒戈到人族那一边吧?

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批拨一下维登·芒克,让他以讨伐叛徒的名义去对付人族。至少,以维登·芒克的实力。可以压制一下麦克雷瑟,让他不至于那么嚣张。

事实上,以现在我方阵营中的圣级强者数量。已经超过了人族,真要打起高端战,我方是稳占上风。但人族最可怕的地方是他们随时都可以征调以百万为单位的大军,因此对付人族的策略,只能是分化他们,让他们不能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然后我们再伺机慢慢蚕食他们的力量。

今后大陆的局势,只能走一步算一步。目前摆在我面前地问题,还是在于怎么和维登·芒克处好关系。现在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维登·芒克对兽神阿瑞斯绝对是忠心不二。

“好厉害的魔武双修,不愧是兽神麾下四大神将之首。”我适时的拍了维登·芒克一个小马屁。

维登·芒克看了我一眼,道:“你这位熊族小朋友才是真厉害,我在你这个年纪时离圣级可还差着别。想,就算是杰弗斯·彼尔。比起你只怕也有所不如。”

杰弗斯·彼尔就是四大兽神将之一的熊族英雄,一向被我们熊族视为始祖。同样是传说中的史诗英雄,要说我能胜过他,实在是一种了不得的荣耀。

对这位熊族先祖我可不想有什么不敬,于是连忙道:“前辈,像我这样的兽族后进小子。和你们这样地史诗英雄可没办法相比。不过,看前辈的样子。你好像并不知道有万年的时光已经留逝,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其他的几位神将大人是不是也和你在一起?”

维登·芒克的眼中闪过一丝迷茫,道:“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在封印地下世界的一战中,我和一只梦魇兽领主交手,结果中了它地一记不知名魔法,昏睡了过去。等我醒来时,发现身周的所有伙伴都已经不见,而且自己还身受重伤。我在地下世界中养了近两年伤,才总算是好利索了,于是急匆匆地离开地下世界,想回到圣山找阿瑞斯陛下。但是,现在的圣山却一却都变了样,早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时代。一觉就睡过万年的时间,到现在我都不太敢相信。”

“地下世界?”我忍不住惊呼出声,道:“难道是星光龙城之下的那个地底世界?当今世上地四大禁地之一?”

“四大禁地?星光龙城?”维登·芒克显然对现代的一些名词一无所知。

我苦笑一下道:“四大禁地是指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危险地几个地方,地底世界就是其中之一。而星光龙城就是龙族居住的地方,正好位于地底世界的上方。”

“哦。”维登·芒克像是明白了什么,叹口气道:“原来亥伯陛下的遗体,真的被龙族用来做为了他们的居住地。看来,为了封印地底世界,亥伯陛下真的是牺牲了他的生命啊。”

亥伯?龙神亥伯?难道传说是真的,星光龙城真的是亥伯的身体所幻化而成?

维登·芒克不愧是万年前的史诗英雄,从他口中透露出的随便一句话,就可以解读历史上的一段秘辛。

这时维登·芒克继续叹着气道:“亥伯陛下是龙族仅有的超阶钻石龙,有着矿物质的生命特征,因此他在燃烧生命力之后,所留下的遗体会化为这个世上最坚硬的物体,能够隔绝一切物理与元素力量的攻击。在战前,几位陛下就商量过,如果战况实在不利,最后的杀手锏就是亥伯陛下牺牲自己,务必要封印住地底世界。看来,在我受伤昏睡之后,战局实在是不怎么顺利啊。”

我隐隐觉得,此刻我能从维登·芒克的口中,听闻到一个天大的秘密!

第五十六章时空断裂点

经过万年时间岁月的洗礼,留存在大家脑海中的记忆还有几分真实?

传说中的神话时代,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伟大的诸神以及那些传说中的史诗英雄,在那个时代又各自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在当今世界上,恐怕只有我对那个神话时代了解最多,毕竟先后到过冰晶宫及蓝溟行宫,听闻过普罗米修斯和阿尔忒弥斯的留言,再加上超越这个异世界的见识,使得我算是窥看到了那个神话时代的边缘。

但现在,一个活生生从万年前走过来的史诗英雄,来到了我的眼前,他会带领着我们还原万年前的那个世界吗?

我压抑住自己心头的激动,向着维登·芒克道:“前辈,你所说的大战,是指万年前和魔兽争雄的那场大战吗?”

维登·芒克点点头道:“当年五位陛下惊才绝艳,带领着我们五族开辟出了好大一片疆土,使得奇迹大陆成为了一个适合安居乐业的欢乐家园。

但是,魔兽的突然出现,打破了这份宁静,将各大种族拖入到了水深火热的战乱之中。”

“魔兽突然出现?”我忍不住问道。

“魔兽确实是突然出现,它们从何而来,我至今也不清楚,但我唯一能够肯定的就是,这些家伙所懂得的东西只有杀戮与破坏!”说到这里,维登·芒克就像是陷入到了回忆之中。

原来,在万年前的那个神话时代,确确实实算得上是这个异世大陆的黄金年代。

普罗米修斯突然穿越而来,为这个异世带来了文明的火种。而更凑巧的是,在各大种族之中都出现了不得了地青年才俊,他们不仅自身的实力强横到了前所未有的境界,还能够带领着自己的种族开创出好大的一片基业。这也是普罗米修斯、阿尔忒弥斯、阿瑞斯、亥伯、波寒冬等为什么会被后世尊称为神的原因。

如果大陆的发展就这么按部就班的进行,这个异世也许会走出一条与现在截然不同的文明轨迹,但魔兽的突然出现,将奇迹大陆这个家园地宁静给彻底打破了!

奇迹大陆上突然出现了两个时空断裂点,从其中莫名其妙的涌出了众多异常凶悍的魔兽,就连圣级魔兽也不在少数。这些魔兽天生就是猎食者,它们用杀戮与血腥来满足自己野蛮地欲望。在短短的一个丹之内,就将整个大陆拖入到了一片战火之中。

两个时空断裂点的其中一个正位于现在的迷雾之海,由超级神兽哈马图尔率领着众多水魔兽出现在那里。几乎一度将整个水域给彻底的颠覆。

另一个时空断裂点出现在地底世界,数量更是众多,它们是由另一头名叫哈克雷斯的超级神兽所带领,这些魔兽涌涌不断的由地底世界冲出,四处进行着破坏。

根据普罗米修斯的分析,从时空断裂点中出现地魔兽,绝大多数都是在奇迹大陆远古的蛮荒世界曾活跃过的生物,但其中实力最强大的一批魔兽。则完全不像是这个异世界的生物了。

特别是为首的哈马图尔和哈克雷斯,是仅有地两头有着神级力量的魔兽,而它们更是智慧生命中地翘楚,俨然是以魔兽的国王自居。

这些外来的魔兽生物,才是真正开辟出时空断裂点的罪魁祸首,估计它们最先出现的时空应该是在奇迹大陆远古地蛮荒时代。将那里的魔兽收服之后,它们才再次开辟时空。来到了我们这个时代。

由此普罗米修斯推断出,这些外来魔兽精通空间和时间这之类地偏门魔法,不然的话,像开辟出时空断裂点这样超自然的手笔,即使是神级力量也不可能办到。

除了少数智慧型魔兽之外。所有的魔兽都只知道破坏,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给各大种族造成了十分沉重的打击。最后。在普罗米修斯等的联合下,五大种族与魔兽之间展开了长时间的争战。

最终,各大种族在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后,终于将局面板回了上风,只要大家能够将时空断裂点给破坏掉,也就能够早日结束这场战争了。

五大种族最先发起反攻的目标,就是地底世界,而维登·芒克最后的记忆也就停留在了这一战役之中。

和维登·芒克交手的梦魇兽领主,正是一种从另一位面空间而来的圣级魔兽,它擅长的正好是偏门的时间魔法。结果,即使实力强如维登·芒克这样,也不免着了它的道。

估计维登·芒克一“觉”睡醒已万年,就是狂时间魔法的“福”。看来,为了打赢地底世界这一战,各大种族之间付出的代价实在是不小。

打完地底世界,接下来的一战自然就是维登·芒克所不知道的亚龙湾一战了。哈马图尔战败后自爆,引来了死亡之雾,将迷雾之海变为了一片死地,也算得上是对整个大陆影响深远的大事了。

按照事后的结果来推算,阿尔忒弥斯想造出“水世界”消除死亡之雾,却没有谈到关于地底世界的事,显然是因为那边的问题解决的比较圆满,顺利的封印了时间断裂点,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至于龙族永驻星光龙城的原因,只怕也有着镇守地底世界的含义在内。

从维登·芒克口中听闻的消息,再加上我自己掌握的一些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我也就慢慢能够理请万年前的神话时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来自于另一个位面空间的魔兽既然擅长时间与空间魔法,说不定普罗米修斯能够开发出空间传送装置,就是受这些魔兽的启发。

不过,维登·芒克在地底世界养了近两年伤,却逐渐发现有些地方变的不对劲,地底世界的空间重新不稳定起来,本来已间消失的时空断裂点,好像又有了重新开启的征兆!

第五十七章不同的选择!

正是察觉到了时空断裂点有可能再次开启,维登·芒克才急匆匆的赶到圣山,准备找他心目中永远无敌的阿瑞斯陛下商议对策。只不过,维登·芒克肯定不可能知道,现实世界中的时间已过了万年之久。

本来,地底世界的出口被星光龙城给封印住,如果冲不破龙族布下的禁置就无法来到外界,这也是维登·芒克无法回到地面养伤的原因。但凑巧的是,因为地底世界的空间不稳定,反而使得地底世界出现了与外界连通的空间乱流。

维登·芒克冒着迷失在空间乱流中的危险,通过这道空间乱流又回到了地面之上。当他急匆匆的赶到圣山,却发现圣山被毁,四处一片荒凉,偏偏这个时候人族的守军又找起了他的麻烦。

维登·芒克是久经战阵的超级强者,本来就因为圣山被毁的事情心中不爽,人族守军还在这个时候找麻烦,立刻就引起了他的杀意,于是我刚登上布鲁赛尔圣山就看到了血腥一幕。

按照维登·芒克的思维,如果时空断裂点的出现会再次引来大量魔兽,那无疑是整个大陆的灾难,当务之急当然是各族联合起来,共商如何应对的大计。

但是,现在的大陆局势早已不是各族团结和睦的年代了,人族的崛起以及他们的野心,将整个大陆拖入到了战火之中。现在人族和我们四族联盟的关系势成水火,怎么可能再和我们合作?

甚至于我在私底下还有一个阴险想法,如果任由魔兽由地底世界冲到大陆上来。首当其冲地就是人族国家。让人族和魔兽拼个两败俱伤,我们再坐收渔人之利岂不是更好?

因此,维登·芒克虽然是一副十万火急的模样,我却是不慌不忙的和他闲聊,顺便委婉的将现在的大陆局势分析给他听。

半天之后,维登·芒克总算是会过意来,忍不住大声道:“你别以为我是在危言耸听,魔兽的残忍与嗜血绝不是你能想像的,不管现在各族之间有什么矛盾,都应该调转枪口一至对外。不然的话。真等魔兽冲到地面来,对大陆上的所有生灵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我摇头苦笑了一下,对维登·芒克道:“前辈。恐怕你也很难明白,仅我们兽族和人族而言,在这近千年的争斗中,到底死伤了多少同胞?你只要想一下,我们兽族从雄踞整个大陆,到不得不收缩在十万大山之内,整个兽口也下降到了三千万之内,这一切是谁造成地?特别是几大主战种族。兽口数量还在年年下降,对于人族这个罪魁祸首,我们兽族怎么可能原谅?前辈你也是兽神忠实的信仰者,难道不明白以我们兽族的刚勇,是绝不会和敌人妥协地吗9”

维登·芒克听闻这番话后神情一愣,半晌后才道:“在这个紧要关头。难道各族之间还要内战,任由魔兽肆虐大陆?”

我叹口气道:“真到了那个时候再说吧。现在我们兽族只是一心想着光复圣山,从人族手中夺回我们曾失去的荣誉。如果前辈不相信的话,不如问问眼前这些热血的兽族战士吧!”

维登·芒克回过头去,看了看散布在四周的狼骑与鹰族空军,良久之后才叹口气道:“看来眼前的世界同我的那个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普罗米修斯陛下不愧有着智慧天下第一之名,他说时间能够改变一切。现实果然如些。”

看到维登·芒克如此沮丧,我忍不住劝道:“前辈,时间虽然改变了很多东西,但我们兽族对兽神的信仰却不会变!前辈不如就和我们大军在一起,共同讨伐人族。如果以后魔兽真闹出了什么大乱子,我们再联合其他族一起对付。”

维登·芒克摇摇头道:“各族都可以观望,但唯有龙族不能忽视这件事,毕竟从我们那个时代起,龙族就负责镇守地底世界,他们绝不会允许魔兽冲到地面世界来。既然万年地时间都已经过去,相信我的那些同伴已经全都烟消云散,那么我还不如回到星光龙城去,帮助龙族防守地底世界的出口,尽自己最后的一份心力吧。”

维登·芒克索有智将之名,带领兽族战士行军打仗绝对有着极丰富的经验,但现在却不能为我军效力,让我觉得十分遗憾,但他的那份高尚情操仍然值得我佩服。只可惜现在地大陆局势确实混乱,我们兽族怎么也不可能和人族共同联合抗敌。更何况,人族的内乱也是个麻烦,他们不决出一个最终地结果,是不会有心思顾忌到其他的。

不知道龙族是不是已经察觉到了地底世界的异变,所以才会困守在星光龙城中,对外界的事情不闻不问。这使我不由的想到了前往龙族进行游说地塞勒,以他的古道热肠,如果听闻到地底世界还隐藏着这么一个巨大地危机,恐怕也会和维登·芒克一样,主动请缨帮助龙族进行防守吧?

维登·芒克是一名处事果断的兽族,在决定了前往星光龙城后,就准备立刻向那里飞去。不过在临走之前,维登·芒克又特意的向我嘱咐了几句,说如果想封印住时空断裂点也很简单,只要向时空流的中心部位输入足够强的能量,就会破坏时空流的平衡,将时空断裂点给封闭掉。

维登·芒克传授我这样的技巧,当然是希望我有机会能够助他一臂之力,毕竟我的实力在那里摆着。最终,我向维登·芒克点了点头,算是应承了他,如果形势真的十分危急,我会尽我可能的帮助他。

像是读懂了我的心意,维登·芒克向着我微微一笑,就冲天而起化做一团金光,向着远方疾驰而去。

看着维登·芒克渐渐消失,我不由自主的有了一种强烈感觉,也许整个大陆在不久的将来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吧!

第一章——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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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战前准备

我们兽族夺回布鲁赛尔圣山已经过了三天,相信这一消息已经轰传整个大陆,但从我们收集回来的情报看,人族国家并没有什么太过激的反应。

毕竟,现在摩西帝国闹内乱,不论是雷哈格尔的谋反派还是麦克雷瑟的保皇派,都没有功夫关注我们兽族的这次行动。至于其他的人族国家,更是打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主意,只是一门心思等着看好戏。

人族不行动,那么我们就必须要有所动作了。

早在夺回迷途之森的时候,矮人族就已经派出了大批工匠,由水路离开十万大山,准备通过迷途之森到达布鲁赛尔圣山,然后帮我们重新修筑防御工事。

还有,对于圣山来说必不可少的神庙与兽神像,我也希望能够尽快的竖立起来,毕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将兽族的激情激发出来。当然,神庙和兽神像的规模不可能达到以前的那种水准,真要想重现昔日辉煌,还需要我们兽族花极长的时间去经营。但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们要能够保住布鲁赛尔圣山再说。

多年前人族之所以攻击布鲁赛尔圣山,就是因为圣山寄托着兽族最后的信仰与希望,只要圣山失守,就能极大的打击兽族的士气,使兽族最后的心理防线也崩溃。

当年一战的结果,也确实达到了人族预想的效果,布鲁赛尔圣山失守之后,兽族的抵抗力量再也没有以前那么顽强,最终被逼退入十万大山,而人族也终于取得了大陆的霸权。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兽族的国力已不可能和当年相比,比超人族更是不知道差到那里去,就算让我们兽族夺回了圣山,对于人族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难道我们兽族仅凭三千万地兽口,就能够反攻整个大陆?十亿人族可不全是吃素的。

所以,人族明知圣山的收复会极大的鼓舞我们兽族士气,他们也并没有太放在心上。至少,现在的人族并不认为我们兽族还有与他们争雄的实力。

布鲁赛尔圣山位于保皇派的势力范围之内,虽然不算是什么军事要地,但毕竟也位于人族后方。还占着几分地利。趁着人族还腾不出精力对付我们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发展自己的势力,然后再想办法利用人族的内乱从中取利。

我暗中派出了使者。看能不能和雷哈格尔取得联系,到时候我会以扰乱保皇派后方为条件,寻求与雷哈格尔表面上地结盟。只要雷哈格尔能把保皇派的主力部队牢牢捍在古奇河沿岸的战场上,也就能为我们兽族争取时间。

现在雷哈格尔地势力略处于下风,如果我军能够稍微的帮一下他们,将局势又拉回到平衡点,也就能够让人族的内乱更长时间的持续下去。

和雷哈格尔结盟是我军整个战略部署的下一步,因此派出去的使者必须能言善辩。办求能够一举说服雷哈格尔。而我麾下的兽族,唯有高斯有这样的能力,他自然也是这使者地不二之选。

高斯那边还没有消息传回来,迷途之森方面就传来了好消息,矮人族的大批工匠已经安然抵达迷途之森,估计半个丹之后就能赶到布鲁赛尔圣山。到时候我们就能将圣山建成一个真正的要塞。

和人族的抗争,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结束的。我们必须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现在唯一让我觉得无法掌控地事情,就是维登·芒克所带来的游息。

地底世界如果真地有所异变,会不会给整个大陆的格局带来不可预知的变化?

星光龙城与布鲁赛尔圣山的直线距离有着三千余里,刚好位于整个大陆的正中心。而雷哈格尔与保皇派双方大军地主战场,就位于布鲁赛尔圣山与星光龙城的中间。就算所谓地地底魔兽能够冲破龙族的封锁,在我军前面也会有人族的大军帮我们先挡一档。

人族是我们兽族的大敌。但那些有血的魔兽同样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邪恶力量,特别是这些魔兽中如果真有来自另一位面空间的力量,那就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侵略,是空间与空间之间的侵略。

不同空间之间的生命,有着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如果对方是抱着侵略的目的而来,那么战争唯一的结局就是不死不休。从万年前给马图尔与哈克雷斯带来的那一场魔兽大战来看,这两个超级神兽肯定是来自一个极为恐怖的空间,不然的话也不会有死亡之雾这样可怕的东西存在。

这一次如果真有魔兽入侵,会不会还是和哈马图尔与哈克雷斯来自同一个空间?如果对方真有神级力量的存在,那奇迹大陆目前为止还真没有那路高手能够与其对抗。魔兽如果霸占了整个大陆,那会是一副什么情景?我还真是不敢细想下去。

我不是神,也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自然不可能事事都料敌机先,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做好准备,真有什么变化也不至于手忙脚乱。我坚信一点,只有自身拥有足够的实力,才能任他惊涛骇浪也能处变不惊。

又是五天过去,高斯带回来了我所期待的消息,雷哈格尔这个老狐狸同意了与我们兽族的结盟。当然,我们这种所谓的结盟,只是相互利用罢了,一旦从中得不到什么好处,自然就会毫不犹豫的抛弃“盟友”了。

为了让雷给格尔多支撑一段时间,我们必须帮助一下这位盟友了。麦克雷瑟率领的保皇派现在大占上风,如果我不拖一下他的后腿,真让他这么容易就把雷哈格尔给收拾了,岂不是太便宜了他?

以我手头的力量,正面和麦克雷瑟冲突还讨不到什么好,但我是靠游击战成名,给麦克雷瑟搞搞破坏,可正是我的老本行!

第二章抢粮?这事我常干!

人族现在是打内战,为了保证民心所向,不可能像土匪或是侵略军那样随时强征军粮或是干脆就现抢。

麦克雷瑟的保皇派大军已经攻过了古奇河,形势看起来一片大好,但他们的后勤补给线却在无形中拉的吏长。

根据变色龙打探到的消息,麦克雷瑟的军用物资,大部分都是由亚美利加联邦提供。联想到以前麦克雷瑟曾策反尼可逊,谋夺了达伽马莫尼卡城的城主之位,那么尼可逊自然就成为了麦克雷瑟的羽翼。估计这样的事情麦克雷瑟以前没在亚美利加联邦少干,掌握在他手中的力量肯定十分庞大,足以支撑他进行一场内战。

麦克雷瑟行事步步为营,显然是将各项事情都策划好后才有所行动,但如果我在适当的时候给他捣捣乱,估计他也会头痛万分吧?

当然,这中间的尺度我要把握好,既要达到拖麦克雷瑟后腿的目的,又不能彻底的激怒他。不然的话,麦克雷瑟不管雷哈格尔这个大敌,先将枪口调过来对付我们兽族,就实在是得不偿失了。

我军攻占布鲁赛尔圣山以及加里曼丹城,都是采用快速突击的战术,自然不会携带太多的军粮。虽然有了加里曼丹城这个后勤基地,但谁又会嫌自己的粮食多呢?因此,偷偷找一下麦克雷瑟后勤军的麻烦,为我军补充一些军粮,是我很乐意做的一件事情。

我等不到矮人族的大批工匠赶到了,暂时任命由莱因哈特负责处理圣山上的一切事务,而我则带领着两千狼骑以及一千鹰族空军,浩浩荡荡的下圣山而去。

出发之前。我早已经打听清楚,有一支押送着五百车粮草地运输队从亚美利加联邦出发,经过一路行军将在五日后到达古奇河沿岸。而我要做的,就是将这批粮草据为己有。

从亚美利加联邦出发之前,这支运粮队还不知道我们兽族已经出兵攻占了布鲁赛尔圣山,他们以为在自己势力范围的后方运送物资会十分安全,因此护送的兵力并不多,仅仅只有一个联队的士兵。可以说,只有这么一点军力的队伍如果被我军盯上,他们没可能逃脱了。

离开布鲁赛尔圣山之后。我率军走的是一条斜线,估计两日之后就能正面碰上这支部队,到时候这五百车粮草自然会归我军所有。

这一批粮草的数量不算太多。我也是借机试探一下人族军队的容忍限度。如果我军劫走这批粮草后,麦克雷瑟不闻不问,那就表示这样的损失还不被他放在心上,在没收拾掉雷哈格尔之前,他不会为这点损失就同我军大动干戈。

反之,如果人族因为我军这次地抢劫而变的怒火中烧,不顾前方战线的紧张局面,反而调集大军找我们兽族地麻烦。那我就要顾及一下人族的反应了,总不至于我帮雷哈格尔那老狐狸当出头鸟吧?

一路上我行军都是大张旗鼓,相信人族的探子只要不是白痴,也就知道我们这支军队是由布鲁赛尔圣山而来。至于我们这支军队要去干什么,在没遇到人族的运粮队之前,一切都只能是人族的猜测。

行军的途中。我军偶尔和一支人族的巡逻队相遇,在鹰族空军的逼迫下。这支二十人地小分队很快就被我军全部俘虏。

我和蔼可亲的会见了他们,并亲自给他们私绑,放他们离去,如此亲善的举动,实在是不符我熊魔王的赫赫威名啊。

在放走他们的同时。我也告诉他们,我们兽族是为了圣山而来。所以手中拿的是橄榄枝,如果香谁硬要与我族为敌,那么我军不介意将橄榄枝换成钢刀与长矛。总之,我们兽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管是谁如果还胆敢侵犯圣山地话,我们宁死也要让其付出血的代价。

这番话真真假假,我地目的也是要让人族暂时摸不清我们兽族的底限在什么地方。要想对付我们兽族七万精兵,人族不调集三十万以上的兵力根本就不够瞧,如果要想必胜,出动的军力只怕要达到五十万。

以摩西帝国保皇派和谋反派地实力来看,他们其中之一谁也抽调不出这样的一支大军。所以说,在内战没结束之前,只要我军不触动人族地底限,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二天之后,我军顺利的迎面撞上了那支人族运粮队,我御剑飞在空中一亮相,就把人族吓了个够呛,这可是圣级高手在他们头顶上耀武扬威啊。接下来,狼骑和鹰族空军次第登场,虽然我们的总兵力并不多,但瞧那架势人族也就知道自己没有丝毫逃脱的机会了。

特别是我御剑的造型,早就轰传整个人族国度了,见到我自然也就知道是熊魔王大架光临,于是在我一声大喝:“降与不降?”之后,所有的人族士兵全都束手成擒。没费吹灰之力,这五百车粮草就正式易手。

接下来我化身为监工角色,带领着狼骑和魔族空军,押着这支运粮队转向住布鲁赛尔圣山而去。

一路行来,我们没有丝毫隐藏行踪的意思,实际的目的也就是在挑衅人族,看看他们会不会派兵追击我们。只不过,人族的绝大多数主力全都集结到了前线,仅仅只是靠一些地方的治安维持军,根本不可能啃下我这支队伍。

于是我军一路上风风光光的回到了布鲁赛尔圣山,沿途上没见半支人族军队敢出来亮个相。很显然,人族已经默许了我这次的挑衅,并不会因为我的这次出击,就立马与我刀兵相见。

回到布鲁赛尔圣山之后,我军接收了这批粮草,然后将押运的人族全部释放。

在放走他们之前,我特意无比自豪的说了一名话:“抢粮?这事我常干!”

第三章熊魔王,抢劫!

抢粮这种事,我不仅以前干,现在干,还打算将来也常干。这一次夺回来的五百车粮草,虽然不算是太多,但也够我大军十余天之用,也算是暂时解决了我军初占布鲁赛尔圣山之后所面临的后勤压力。

我夺回粮草之后,继续等着消息,看有没有下一支肥羊送上门来,结果人族运粮队的消息没有等到,矮人族的大批工匠却准时到达。最让我觉得惊喜的是,负责护卫这批矮人族工匠的居然是木图,有了这一位矮人族的圣级高手相助,无疑我军的实力又会上一个台阶。

矮人族工匠一到,布鲁赛尔圣山之上可就立刻热闹了起来,处处都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施工景像。

矮人族的匠师根据圣山的地势与资源,在通往峰顶的四条要道上,各起了一座要塞,所选的地方都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险,充分发挥了布鲁赛尔圣山身为一座孤峰的险要特征。

另外有几处不算太险峻的地方,矮人族则对地势进行了改造,使其险峻难行,这样一来,能够通往布鲁赛尔圣山山顶的通路,也就只剩下耸立有四座要塞的那四条通道了。

依据如此险要的地势防守,人族要想攻占这里,付出的代价绝对会非常可怕。而为了更好的发挥防守功能,十万大山已经暗中向布鲁赛尔圣山增兵,这次调来的狮、虎、豹、熊、象等族战士,都是步战的绝对主力,更是能在守城战中发挥极大作用的精兵。

如果这一批数量达到三万的精兵到来,就可以将一半的狼骑部队换防回十万大山。毕竟现在我们地战略目的已经从攻占转换为了防守,留下一半狼骑部队足以支撑我打游击战了。

峰顶之上的神庙与兽神像也已经开始动工。这样一来随军出征的祭祀们也相当于有了一个安家之所,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开始全心全意的赶制祭祀纸符,增加我们的库存量。要知道,一旦真正打起仗来,祭祀纸符的消耗速度,肯定会十分的惊人。

矮人族的施工,所用地材料都是就地取材,好在山上从来不缺少石头、树木这些资源,足以保证矮人族的工匠们大展拳脚。

从加里曼丹城已经运送过来了大批物资,使我们短时间内不用为后勤担忧。但为了防守一座孤山,必须保证有足够多的后勤储备,以支撑敌军围山之用。当然。我唯一能打主意地,也只有人族的运粮队。

布鲁赛尔圣山位于人族保皇派大军的后方,而人族军队的后勤补给绝大部分都是由亚美利加联邦提供,只要我率军以直线横切过去,足以袭击任何一支人族的运粮队伍,只要距离合适,我军完全可以在人族反应过来之前,就将劫来的粮食运回布鲁赛尔圣山。

不停的搔扰保皇派的后勤补给线。自然会影响到前方地战局,如果雷哈格尔不能抓住这样的机会扳回一些局面,那么他也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不配和麦克雷瑟争雄。

但我的搔扰战术又不会做的太过份,必须保证不会让保皇派的补给线出现伤筋动骨地大损失,这也是维持各方势力平衡的重要手段。

等了好几天。终于等来了我期盼地消息,一支人族的运粮队。即将从距离布鲁赛尔圣山不足三百里的一条要道经过,目的地是古奇河畔的一个大渡口。

这一批物资数量巨大,光是运输地车辆就超过了三干余乘,其中大部分的都是粮草,然后还夹杂着一些药品、武器以及冬衣。

现在地时节已是深秋。人族内战的战线又位于北方,气温已经日渐寒冷。光解决士兵的吃喝问题还不行,还要考虑他们的御寒问题。所以这一段时间,人族将有大批的物资向前线运去,如果我军能抓住这次机会,油水自然大大的丰厚。

“熊魔王”劫粮的消息,已经在人族之间传开,所以在押运粮草之时,他们已经开始特别注意安全问题。由于这一批物资数量巨大,人族从最初派出的五个联队兵力的基础上,又不断从各地方守备的兵力中抽调士兵,使的护卫的兵力达到了一万之众。

一万的人族兵力,还不放在我军眼里,而且为了速战速决,尽量的减少牺牲,我军还要出动优势兵力,务求以雷霆万钧之势,将这批物资夺到手中。

于是,我点兵两万狼骑与三千鹰族空军,并带着木图一起出兵。带上木图这位矮人族圣级高手的目的,当然是希望我们两大圣圾联手,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最好。

目标一旦锁定,以我军的快速机动能力,三百里的路程不到两天就已赶到,而这时人族的运粮队还离着我们有一段的距离。

我派出鹰族空军四处巡逻了一下,确定四下里并没有什么人族的埋伏,而远近数十里之内也没有大军的痕迹,因此我基本可以确定这一次人族的运粮队绝不是什么诱捕我军的诱饵,我们可以放心大胆的抢劫。

将两万狼骑分别埋伏在要道两边的小山丘之后,我和鹰族空军则躲进了路旁的一座树林之中,一心一意的等着运粮队到来。到时候只要我一声令下,大军四下合围,就不怕这批物资飞上天了。

“熊魔王”抢粮,这可是我对付人族的传统战术,我到想看看,人族到底要在吃多少次亏之后,才能想到对付我的办法。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差不多到了午后时分,而人族的运粮队也终于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之中。

兽族早就得到了我的严令,没有我的命令不得擅自出击,因此全都伏在暗中不动声色。

我默默观察着这支运粮队,确定他们已进入包围圈后,才猛的飞身而出,声震四野的大喝一声道:“熊魔王,抢劫!”

第四章“檄枪不杀”!

随着我的一声大喝,埋伏在四周的狼骑和鹰族空军应声而出,眨眼之间就将所有的通路都给封了个严实。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变,人族运粮队一片哗然,乱糟糟的布起了防线,负责押运的人族士兵尽量将队列收缩,把粮车等物资护在中间,然后心惊胆颤的看着我们兽族大军。

一直和我在一起的木图看到我飞身而出后,紧跟着我飞了过来,学着我的样子大喝一声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猛然听到木图喝出这么一段熟段子,我差点一头从天上栽下来。刚才埋伏时我闲着无聊,和木图讲起了一些地球上关于绿林好汉的传说,极尽夸张之能事,把这些绿林好汉说的侠肝义胆,救黎民于水火之中,个个都像是天使的化身。

我这么说当然有目的,主要是帕木图身为一名圣级强者,却要放下身段陪我拦路打劫,难免内心里会有什么想法。但经过我的一番绿林思想灌输,说不定会让他觉得像这样劫富济平才是真正的正义行为。

很显然,木图入戏颇深,真把自己当成了绿林好汉罗宾汉,急匆匆的一亮相,就迫不及待的把自己新学的段子亮了一嗓子。虽然这样的结果让我有些哭笑不得,但对于人族运粮队来说,却无疑会觉得眼前一黑。

两名圣级强者带着数倍数量的大军把自己给包围了,这一仗还有任何希望吗?几乎所有人族士兵的脸上,都露出了绝望的表情。

木图自我感觉良好,他显然觉得自己的表演还没结束,又学着一般地球主旋律影片中地正面人物一样。手往胸前一屈,在空中摆了一个弓箭步,再次大喝一声道:“缴枪不杀!”

这样一个造型,当然也是从我的故事中听来,我实在没想到木图居然是如此忠实的一名听众,这么快就将听到的故事赋予到了实践之中。堂堂圣级做出如此儿戏的举动,如果有知情看在这里,岂不是会笑掉大牙?

木图的举动在我眼中看起来很可笑,但对于那些人族士兵来说,却松了一口气。传说中杀人如麻的熊魔王据说最近发了善心。十分优待俘虏,从眼前的变化来看,好像还真有这么一回事。

缴枪不杀的口号虽然从来没有听过。但从字面意义上也不是太难理解。

既然缴枪可以不杀,那么缴刀、缴剑、缴矛一样可以不杀吧?

刹那之间,几乎所有的人族士兵都将手中地兵器扔到地上,其中以放下长枪的那批人族枪兵表情最为轻松,毕竟一名堂堂圣级强者喊出了“缴枪不杀”

这句话,那么老老实实放下手中长枪的他们,自然应该是性命无忧。

我有些郁闷地看了看木图,本来还以为和人族会有一番撕杀。没想到他近似儿戏的就这么喊了两嗓子,居然使得这一万人族士兵真的“缴枪不杀”?

当然,人族士兵投降的真正原因,还是在于我们兽族的大军给予了他们太大的压力,让他们有了一种无以为杭的感觉,才会借机“缴枪不杀”。以求保命。

这样的一个结果正合我地心意,毕竟我们的目的就是抢这批物资。并不是要取这些人族士兵的性命,能够这样不留血的解决争端当然是最好。

我们贯彻了缴枪不杀的理念,不仅是缴枪,只要是缴刀、缴剑、缴矛等缴一切武器,我们都不杀!

鹰族空军分散在四周押阵。而军容整齐地狼骑则将人族士兵与运粮的普通民众分割开来。

这一战地战果确实不错,三干余车的物资尽落入我军的手中。而人族缴纳的兵器也达到了一万多件。如果换做以前,能够这么完整的缴获如此多兵器,只怕兽族战士们会兴高采烈地挑选一番,找些称手合心意的兵器。但自从和矮人族联盟之后,有矮人族为我们兽族战士量身定做武器,一般地人族兵器已经不入兽族战士的法眼了。

一万人族士兵缴下兵器后被我军驱散一空,但这些兵器却不能分还给他们。这么多用不着的兵器如果拖运到布鲁赛尔圣山,无疑也会给我们增上一些无谓的麻烦。

很快我就做出决定,三千余车物资之中,我们只挑选出粮草、药品等有用物资,其余的像什么缴获的兵刃以及冬衣之类,全都就地堆放在大道上,一把火将之焚为一炬。

放火烧掉这批东西,自然有着不少好处,一来我们用不着的东西,也不会留给人族,一把火烧掉足以让人族心痛一阵子。二来在大道上焚烧这么多东西,火势之猛可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熄灭的,就算我们放走的那些人族士兵回去引来大量追兵,也会因为大火所阻,无法在第一时间追击我军。三来,如此大火自然烈焰焚天,浓浓的烟雾只怕方园数百里内都可以看到,这也等于是给了人族一个下马威,表示我们兽族又在人族的地盘上,让他们吃了一个大了。

自从来到人族境内,一切都显的十分顺利,所有的兽族战士士气高涨,全都认为这是夺回布鲁赛尔圣山之后,兽神给大家带来的庇佑。于是,我们一路上兴高采烈的押送着这批物资,向布鲁赛尔圣山赶去。

由于多了这么多物资,回程的时间比来的时间要多花一倍,差不多四天之后,我们才算是到达了布鲁赛尔圣山。

沿途之中风平浪静,人族根本没有派出兵力对我军进行追击。事实上,我军已经收到消息,在前方战线上,保皇派与谋反派正打的不可开交,此时麦克雷瑟就算本事再大,也不可能抽调出一支大军来对付我们。

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我当然要想办法尽情的利用一下了。

第五章绿林好汉们,出发!

前两次动粮,可以说都是轻易得手,虽然对保皇派来说这样两笔损失还没到不可承受的地步,但他们在前方的军备还是受到了一定影响。

本来这两批物资应该是运往保皇派右路军的大营,但由于我们兽族的横加插手,使得这批物资落入了我的手中,导致保皇派方路军差点陷入了断粮的窘境。

人族赶紧从中路主营抽调了一部分物资增援右路军,谁知这时候谋反派的大军居然冒险从圣坦丁堡城出击,打了保皇派一个措手不及。不仅将这批增援的物资给烧掉,还顺着押运士兵的败阵,奇袭了保皇派的方路军大营,一战将就保皇派的方路军击退了二十余里。

遭遇这一大败之后,保皇派全军不得不向后败退,也算是暂时解了圣坦丁堡城之围。谋反派抓住机会,接连抢占了几条通往圣坦丁堡的要道,把战线移到了野外与保皇派进行对持。一时之间双方你来我往,战况陷入了胶着。

谋反派能够抓住这么一个反击的机会,归根到底还是托了我军抢劫保皇派运粮队的福,由此看来雷哈格尔这老狐狸也不是省油的灯,只要我能给他创造出机会,他立马就可以扳回一城。人族内战打的越久,双方越相持不下,对于我们兽族就越弃利,这样一个局面是我热于见到的。

保皇派好不容易攻过古奇河,自然不愿意再退回来,更何况只要攻下圣坦丁堡城,就可以剑指摩西帝国的帝都伊利亚,这就等于向着最终胜利迈出一大步。所以。保皇派坚守住了古奇河阵线,并全力组织大军反攻,务求能够再度兵围圣坦丁堡城。

于是在圣坦丁堡城前的一片旷野中,谋反派与保皇派展开了血肉搏杀,双方都是寸步不让的咬牙死撑,一个想将对方赶过古奇河,一个又想将对方压缩到圣坦丁堡城内。

客观上来说,谋反派的优势在于兵力较多,而保皇派地优势则在于战斗力更强,但总体的实力则差不多相当。谁也不能轻言战胜。不过,我总认为麦克雷瑟既然布下这么一个局,挑动雷哈格尔进行谋反。那么他必定会留有对付雷哈格尔的后手,别看现在双方势均力敌,说不定眨眼之间麦克雷瑟就会利用什么特别的手段一战定下乾坤。

所以,我还得继续给麦克雷瑟找麻烦,再帮帮雷哈格尔,让谋反派积累吏多一点的优势,不能让保皇派轻易就取得胜利。

现在“变色龙”的整个情报系统,都在全力运转侦察人族后勤补给线的异动。只要一有机会就是我们这帮“绿林好汉”再度出击的时候了。

自从木图以一句“缴枪不杀”成功俘虏人族一万士兵之后,这个词就已经成为了兽族战士们的流行用语,大家在练兵的同时,都不忘随时喊上这么几句,以便于下次再上战场,可以风风光光地接受人族投降。

一时之间。木图成为了整个军队中最受欢迎的人物,大家总是拉着他。

要他摆摆那个“缴枪不杀”的poss,并讲述一下绿林好汉地故事。

以前和木图交往不深,我实在不知道他虽然身为圣级强者,但个性却十分随和,从来没有一点大人物的架子。和那些普通士兵也能打的一片火热。

于是,木图就将从我这里听去的不少故事。原封不动的讲给了大家听。

于是,我军在无意中形成了一股讲故事的风潮。

绝大多数的兽族战士都没受过正式的文化教育,只喜欢凭着一腔热血快意恩仇,因此对于这种大碗吃肉、大秤分金地绿林好汉生涯十分向往,于是个个都以“绿林好汉”自居,都觉得这个称呼比起“英雄”的名号吏拉风。

我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一副局面,试想一下,堂堂兽族黄金军旗之下,却聚集着一批高喊“缴枪不杀”的“绿林好汉”,实在是件非常诡异的事。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有兽族先辈从九泉之下跳出来,指责我们这是在瞎胡闹?

风气既然已经形成,再将之强压下去也没必要,于是我只好默认了这种情况,专心等着看有什么好消息送上门,然后再带着这批“绿林好汉”出去打家劫舍。

很快的,人族运粮队的第三个目标就出现在了我地视野之中,虽然这支队伍行进的路线离着布鲁赛尔圣山比较远,达到了五百里路之遥,但运送地物资却实在是极多,足足有五千车之巨。运粮的队伍再加上两万多押送的官兵,锦延开来足足有十余里之长,实在是一头超级肥羊。

如果把这批物资搞到手,不知道会对保皇派造成多大的打击,会不会触动到他们的底限?但我知道,就算麦克雷瑟再怎么不爽,他此刻也不会抽调兵力来对付我们兽族。

本来就没想着和麦克雷瑟和平相处,难道我还会帕因为触怒他而不敢对这支肥羊下手?

很快地,我就召集了三万狼骑与四千鹰族空军准备出击,这一次我出动的兵力差不多等于手头兵力地一半,但只要能够将那么大一批的物资给抢回来,也算是值回禀值了。

临走之前,我还有一件大事要吩咐莱因哈特和高斯共同注意,因为我们兽族后继的三万援军就将在这几天之内到达布鲁赛尔圣山,到昨候就让他们负责让援兵和留守的三万狼骑换防。只要有了这批精兵的加入,再加上防守布鲁赛尔圣山的要塞即将完工,我们兽族就能在圣山扎下更深的根!

率领着大军出发之前,我还看到一些兽族战士口中低声练习着“缴枪不杀”的口头掸,心中童心忽起,忍不住大喝了一声:“绿林好汉们,出发!”

随着我的这一声令下,“绿林好汉”们浩浩荡荡的出击了!

终于将任务完成了,这样一来我就还请了欠债,也是时候下线睡觉了。

第六章假运粮队?

疾掠如风,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一个用来形容狼骑部队的词!

挥舞着弯刀,如同青色洪流般向前直冲而去,狼骑的这股气势实在是盖世无双。

普天之下,单论骑兵威力,还有谁能同狼骑比肩?

人族的重骑兵在冲击力上也许和狼骑差不多,但要比试起战场杀敌的功夫,以及那矫健如龙的灵活身手,人族重骑就拍马也及不上狼骑了。

“兽族陆战甲天下”!

能够带着这样一支精锐之师纵横天下,也足以快慰此生了。

五百里的路程,不到三天时间就迸到了,这一次人族运粮队的行军速度比我们预料的略为快一些,因此我军没来得及设伏,刚好和他们迎面撞上。

这支运粮队在官道上拉扯出一条十余里长的队伍,押运的兵力虽然有两万多,但随着队型的拉长,分摊到各处之后兵力也就有限,即使是先头部队的防守兵力也不足三千之数。

当人族运粮队和我军迎面碰上时,士气如虹的我军足以震摄敌胆,人族士兵没有做半点抵抗就哭爹喊娘的四散而逃。

这就是人族士兵的素质?未战而先溃?我忍不住暗中摇了摇头,就算这支队伍不是人族的主力,只是一些后勤兵种,但战术素养差到这种地步,实在是有负军人这一称呼。

试想一下,所有的人族国度加起来,足足有数百万职业军人,如果都是些这样的货色,也真难为人族是如何称霸大陆的。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有点不安,我和人族交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人族士兵从客观上来讲单兵作战能力确实远远不及我们兽族,但他们在战场上军纪严明,只要一声令下就有死战不退的觉悟,绝不是什么乌合之众。

接连三次劫粮,对于我军来说都实在是太顺利了,人族士兵连稍微抵抗一下都没有,这实在太不正常。如果说前二次我军是以绝对优势兵力吓住了人族,那么这一次呢?人族运粮队押运地兵力可是超过两万之数。怎么仍然是不举一刀、不放一箭的就开始溃逃?

我越想越不对劲,急忙一个纵身飞到队伍前列,顺手一掌推翻了一辆粮车。

粮车轰然倒地。那轻飘飘的模样,哪里像是押运什么重物?随着车上物资洒在地上,我不由的一呆,车上根本就不是什么粮草,全是一些破布、乱絮,以及碎石。

这支运粮队难道是人族的诱饵?不然的话,车上怎么会运这些东西?以前我率领着杀神战队打游击战的时候,就曾中过这样的埋伏。因此行军之前一向十分小心,随军出发的鹰族空军一直都在空中巡视,绝对能够保证方圆数十里内没有半点伏兵。

既然不是设伏,那么人族把我军引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急切之间我想不明白,忍不住冲到奔逃的人族士兵之中,随手抓了一个奔逃地人族。

这名人族三十来岁的样子。个子瘦小脸有病色,完全就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那像是什么职业军人?

我把这名人族提在手中,厉声问道:“你叫什么?隶属于人族军队地那个番号之下?是不是你们上面有命令,要你们不做任何抵抗就四散奔逃?”

这名人族像小鸡似的被我提在手中,早就吓的面无人色,颤声答道:“小……小人巴克利。是一个南……南方小……小镇的平民,根……根本就不算是正规军。差……差不多十天之前。突然有一批军官到了我……我们小镇,要我们穿……穿上军装,押着这批东西沿……沿着官道前进。还……还说半个月到不了古……古奇河,就治……治我们的罪。不……不过,那些军官也说过,如……如果碰到兽族打劫,我……我们可以逃命……”

这名人族断断续续的说到这里,我已经没有耐心听下去了,顺手一抛把他扔到地上,还算我手下留情,没有当场取他性命。

难怪我先前觉得这支人族军队怎么未战就先逃,完全没有一点真正军人的气势,原来他们根本就不是正规军,而是临时强行征调的普通老百姓。

人族摆出这么大地一个陷阱把我军骗到这里来,当然不会是只为了耍我们玩,此时此刻我只能想到唯一的一个解释:人族的目的是分化我军兵力,然后他们会趁机出兵夺回布鲁赛尔圣山!

布鲁赛尔圣山不是什么军事要地,我一直认为麦克雷瑟在夺权这样一个紧要关头,不会分散兵力来对付我们,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显然是我判断错误。

人族运粮队可以假扮,但谋反派和保皇派现在正陷入焦作之中则的地确确是事实。在用兵如此紧要的关头,麦克雷瑟居然还想着分兵对付我们兽族,难道他有着什么必须动手地原因吗?

难道我军前两次对运粮队的袭击,触动了麦克雷瑟的底限,使得他无法再容忍我军如此随意肆虐?但是,相对于数十万大军的补给物资来说,我军所抢的东西只是其中地一小部分,绝对还不到麦克雷瑟无法承受的程度。以麦克雷瑟地城府而言,他绝不可能这么容易就生气。

但是,麦克雷瑟如果不是想夺回布鲁赛尔圣山,又何必花这么大力气搞出这么一支假的运粮队,将我和一半大军都诱出?

现在我唯一能够指望的就是在布鲁赛尔圣山留守的战士们能够挡住人族的进攻,等到我军的回援。

圣山上的防守要塞虽然还没完全竣工,但勉强也可以加强一下我们兽族的防御,如果从十万大山而来的三万援军能够在敌人进攻之前赶到那就最好,只要有这批精于守城战的精兵在,人族要想攻下布鲁赛尔圣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管怎么样,当务之急是我要尽快率军回援!

第七章圣山攻防战!

在行军途中我暗暗后悔,我实在是过于小看人族了,在前两次劫粮的行动中,我军的行为模式过于单一,都是在收到消息后利用狼骑的快速机动能力进行突袭,然后利用鹰族空军侦察四周情况以策万全,特别是夺到粮草后再押运回布鲁赛尔圣山,使我军在圣山上的一些布置全被人族给看到。

也许,人族就是因为看到我军在布鲁赛尔圣山构建要塞,生怕我们就此在这里扎住根,才会急着趁我们立足未稳之机将我军赶走。

五百里的路程,是我军出击的极限距离所在,即使是以狼骑的速度,一来一回之间至少也要五天多的时间。人族的计算可真是精准,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了时间,恐怕我刚遇到这支假的运粮队之时,就是人族向布鲁赛尔圣山发动进攻的时候。

果然,在回程的路上刚过一天,我就收到了“变色龙”部队的情报,说是在一天半之前,人族的一个集团军突然急袭布鲁赛尔圣山,现在已经将圣山团团围住。而人族军队的领军将领对我来说也不算陌生,正是西斯公国的王子达维柯。

说起来,我和这达维柯还真是有缘,上一次我率领杀神战队打游击,就是因为中了他的埋伏,才会在经过一番苦战后险胜,成就了杀神战队的威名。

想不到这一次,又是他给我布下了这个陷阱。

我早就觉得达维柯不简单,把握战机的能力能够到如此细微的地步,他确实算得上是一名将才。同样的一个圈套,只是略略变幻了一下想下手的目标,居然可以骗过我两次。让我想不说佩服都不行。

唯一对我们兽族有利地一点,就是从十万大山来援的三万兽族精兵刚巧在人族发动进攻前的半小时到达了布鲁赛尔圣山,及时的参与到了这次防守战中。不然的话,留守的部队中主力是狼骑,靠他们还真不知道要如何防守才好。总不至于要狼骑放下坐骑,冲上城头与敌军进行肉搏吧?

有了这三万援军,结果就大不一样,不仅四条要道上的要塞有了精于防守的精兵把守,就算是要塞还没有完成的部分,也可以让机动能力强的狼骑进行补守。

这可能就是所谓地人算不如天算。如果人族的进攻早个半天,我们兽族的援军没有赶到,仅靠三万狼骑做为主力。恐怕撑不住人族一个集团军地强攻。但现在情况不同,有精锐的兽族步兵守住各个要塞的城头,再加上狼骑机动策应,四千鹰族空军在空中辅助,以及一千祭祀和一千精灵族弓箭手的远程支持,人族要想在短时间内攻下布鲁赛尔圣山,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

更何况,我们兽族还有祭祀纸符这个杀手锏。足以在关键时刻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只要大家能坚持到我率领大军赶回,到时候里应外合,完全可以和人族一争胜负。

既然前方的局势已经明朗,那么我军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尽快的赶回去。

一路上不眠不休地赶路,终于在第三天的上午时分我军到达了布鲁赛尔圣山脚下。

远远看去。密密麻麻的人族军队,将通往布鲁赛尔圣山峰顶的各条要道塞了个满满当当。半山腰上狼烟四起,隐约中还有阵阵撕杀声传来。

看人族军队的番号,应该是西斯公国增援保皇派的那个集团军,由达谁柯任这支人族军队地统帅,实在是再正常不过。

既然战斗还在继续。那么就表示我们兽族守军仍然坚守着布鲁赛尔圣山,没有让人族的偷袭得手。如此一来。我精神不由大根,仰天一声长啸表露出了自己地强烈战意,然后率领着狼骑向人族的后军直冲而去。

人族军队在战场也有狮鹫骑士四下里巡逻,早就察觉到我军主力回援,因此算不上是仓促应战,后军早就做好了调整,摆好了阵势准备迎击我军。

人族的后军以长枪兵居多,一排排列成一个内凹碟形阵,层层叠叠的将一杆杆长枪竖起,在狼骑冲锋的前进路上立起了一片枪林!

我自然不会让狼骑傻呼呼地就这么硬冲上去,随着一声令下,三千鹰族空军抢先一步冲出,立刻就是三千道祭祀纸符从空而落,砸向了人族后军布下的枪林。

一时之间空中各色光华闪过,显地十分夺目,而经过这一轮攻击过后,人族布下的枪阵已经露出了许多破绽。

人族阵营中的一批狮鹫骑士腾空飞起,扑向了发动纸符攻击的鹰族空军,但鹰族空军还留有一千数量的役备役,立刻毫不示弱的迎了上去,截住人族的柳鹫骑士来了一场空中捕杀。

这个时候,空军数量多的优势就彻底的体现了出来,腾出手的三千鹰族空军继续发动了他们的第二波纸符攻击,在接连如此密集的两轮元素攻击之下,人族的枪阵再也不能成形。

狼骑部队适时的冲了上来,雪亮的弯刀上下翻飞,立刻在人族的防守阵列中割开了一道口子,然后恶狠狠的杀了进去,把人族的后军分割成了两块。

狼骑一冲到底后,又兜头绕了个圈子向来的方向杀回。此时人族布防的都是枪兵与步兵,而枪阵一旦被狼骑冲破,他们再难挡住狼骑的铁蹄,一时之间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天上的战斗此时也分出了胜负,用不着再发出纸符的鹰族空军立刻腾出手来围攻人族的狮鹫骑士,以多打少没花多长时间就将人族的这不足一个联队编制空中力量给消灭一空。

刚一交手,人族的局面就是一面倒的不利,而这时人族的军营中响起了一阵急促的军号声,人族步兵如潮水般的向两侧退了开去,终于露出了他们位于中军中的主力骑兵!

第八章言和

此时出现的人族骑兵,大约是一个万人队,人人重甲覆面长矛在手,这显然是人族最强的兵种重骑兵了。

看来,我军在人族后方的这一番撕杀,把他们的主力部队吸引了过来,相信此时防守圣山的兽族战士肩上的压力会为之一轻。

分成两股截杀人族步兵的狼骑兜过头来汇合在一起,与人族的重骑遥遥相对,只需要我一声令下,他们立刻就会让这些人族重骑见识一下兽族战士的武勇。

不过,人族重骑的举动有些奇怪,他们列队出来之后,居然就这么静静的站成数排,没有任何后继动作。要知道,人族重骑的威力,必须在冲锋之后才能百分之百的发挥,他们的机动力本来就不如狼骑,如果等到狼骑先动起来,他们岂不是会被我军牵着鼻子走?

反正和人族是死敌,我也懒得想他们为什么会弃如此举动,正准备挥手下今狼骑冲锋,人族的重骑队列却有了动静。

不过,人族重骑并不是在此时发起冲锋,而是他们的前排向两边一闪,从中间独自放出一骑,慢悠悠的走到了两军阵前,然后伸手将覆面的铁甲解下,露出了一张年轻的脸。

这名人族骑士我并不陌生,正是西斯公国的王子达维柯,算上眼前这一次,这已是我们第三度交手了。

只见达维柯朗声向我军喊道:“铁熊将军在吗?请出列说话。”

对方既然指名,我当然不会示弱,立刻一催座下多足马,来到战场中间,和达维柯相隔十余米而立。

我一指达维柯。朗声道:“达维柯,同样的计谋你能用在我身上两次,确实让我佩服,但在战场之上,诡谋只是左道,真正要想决出胜负,还是得靠实力说话。今天,就让我们正面一战吧!”

达维柯摇了摇头,道:“我军的目的是想夺回布鲁塞尔,既然没能在第一时间达成这个目的。再战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不如言和吧。”

“言和?”我哈哈大笑起来:“你在算计我军之前,怎么不先来言和?现在打到一毕。眼见讨不到什么便宜,就想谈和撤军?那有这么便宜地事。”

达维柯叹口气道:“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我们双方交战,都有着自己的目的。但现在打下去,只能是白白牺牲麾下的战士,有什么益处?难道你真的想让你那个所谓的老狐狸盟友白占一个便宜?”

人族的情报系统比起我们兽族只强不弱,我和雷哈格尔暗中结盟的消息。

达维柯有所听闻并不奇怪。我们兽族和人族不可能和平共处,但达维柯此时所说地话却有一些道理。

人族内战正在激烈之时,抽调出一个集团军的兵力与我们兽族为敌,说明保皇派确实是下了极大的决心。不过,保皇派却经不起太大地人员伤亡,如果他们在这里消耗太多兵力。那么前方战线又怎么办?

眼下人族与我军对垒的兵力只有一个集团军,以我们兽族现在近十万的总兵力。我有把握彻底的战胜这支人族部队。只不过,就算我们能取得一场大胜,也必定会付出大批兽族战士的性命。我们兽族兵力补充不易,如果伤亡过大,我就不得不盘算一下眼前这一战到底还有没有意义。

人族如果愿意退兵言和。那么布鲁赛尔圣山就依然在我们兽族的掌控之中,对于我们兽族来说并没有任何损失。如果此时我不放过人族。坚决与之一战,那么我要付出多少牺牲才能将眼前的这支军队给吞下?而且,我要真这么做,会不会打破我一心相维系的平衡,便宜了雷哈格尔?

一时之间,我还真无法下定决心与人族拼死一战。

达维柯像是看出了我地犹豫,继续劝我道:“虽然你们兽族数度劫走我军的军粮,算得上是先行挑衅,但发动这一战的毕竟还是我军,如果就这么说打就打、说走就走,确实有些与理不合。但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我军确实非常有诚意言和。而且,我愿意将一个事关兽族的大秘密相告,以此证明我军的诚意。”

我皱眉问道:“大秘密?”

达维柯呵呵一笑道:“如果我说地这个秘密,是关于兽神地上行宫的事情,不知道铁熊将军你有没有兴趣?”

“兽神地地上行官??”我忍不住惊呼出声。

达维柯点点头道:“正是!”

看达维柯面上的表情,他不像是在说谎,难道兽神地上行宫的秘密,他真的知道?

兽族对于兽神的敬仰,是永远不会退色与变质地,我军冒险夺回布鲁赛尔圣山,不也正是为了恢复兽神信仰方面的传统吗?

如果说我们真地能找到兽神在地上的行宫,那么这样的一个发现,足以和光复布鲁赛尔圣山相媲美。

人族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还要强攻布鲁赛尔圣山?圣山有什么东西对他们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两相一映照,我猛然脱口而出问道:“难道兽神行宫就在布鲁赛尔圣山?

你们强攻这里的目的就是想夺取兽神行宫的控制权?”

达维柯一愣,随即鼓掌笑道:“铁熊将军你的聪明才智果然非凡,短短的几句话就能把事实的真相猜个八九不离十。虽然我们人族并不信仰兽神,但做为一个神迹的存在,其中很多有价值的东西也是我们感兴趣的。不过,现在你们兽族既然已经实际上控制了这里,我们人族也就没必要趟这滩浑水我牢牢的盯着达维柯,看着他一副坦然的模样,突然开口问道:“你是不是要告诉我,我族兽神地上行宫的遗址,就在我们修筑的某个要塞之下对不对?”

神色一直淡然的达维柯,在我的这一句话之下,终于忍不住神色大变。

第九章兽神行宫

良久之后达维柯才苦笑了一下道:“铁熊,从现在起,我才算是真正的对你钦佩有加。你猜的不错,兽神行宫就在这布鲁赛尔山的山腹之中,而你们离入口也确实非常之近!”

我能猜出兽神行宫的所在,其实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试想一下,既然知道了兽神行宫就在布鲁赛尔圣山,那么除了地下之外,还有什么地方能够容纳这座行宫?

我们兽族与人族为敌,早已势成水火,达维柯吏不是一个省油的灯,以他的精明,怎么会想不到兽神行宫对我们兽族的重要性?那怕是兽神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遗产,仅仅只是发现兽神行宫这件事,就能最大限度的鼓舞我族士气,将所有的兽族紧密团结在一起。

光复圣山、发现兽神行宫,这样两个巨大的利好消息加在一起,谁都会认为这是兽族中兴的迹象吧?仅仅只是这股提起来的士气,就能将兽族全族都凝聚起来,让兽族变的吏强大。

我们兽族越强大,人族就会越不爽,更何况西斯公国直接和十万大山接攘,如果我们兽族真要想中兴,准备恢复失地,首当其冲的就会是三大公国。

可以说于公于私,达维柯都不会对我们兽族有任何好感,也不会坐看我们兽族强大起来,如果兽神行宫的秘密能够守得住,就算他真的想和我族暂时休战,也不会拿这个来做交换条件。

因此,我断定兽神行宫的秘密,就算达维柯此时不说,我们兽族也能够很快就发现。

人族不顾战况紧急。硬是抽调兵力攻打布鲁赛尔圣山是为了什么?与其说他们想夺回兽神行宫,还不如说他们想阻止我们兽族发现这个秘密。

如果人族真的知道兽神行宫的秘密,布鲁赛尔圣山落在他们手里这么多年,真有什么古怪也早就被他们研究透了,如果他们现在还十分看重这个遗迹,也就不会只派区区一个联队的兵力在这里驻防。

人族这么快就抢攻布鲁赛尔圣山,说明如果他们再不行动,只怕兽神行宫地秘密就会被我军发现。

现在布鲁赛尔圣山之上到处都是工地,各项工程干的热火朝天,既然兽神行宫是藏于山腹之中。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在做工程时,无意间挖通了前往兽神行宫的通道。

地基需要挖掘最深的建筑,当然是位于要道上的那四座要塞了。那么最可能挖到兽神行宫的地方,就是这几座要塞!

人族抢着进攻布鲁赛尔圣山,除了有趁要塞还未完全修好而发难的因素外,还在于他们如果再不行动,我们兽族很快就会挖到兽神行宫。

基于以上种种,我才断言兽神行宫会在某个要塞之下,而达维柯也比较光辊的在震惊之余承认了。

相比发现兽神行宫这件大事而言,再和人族缠战确实没有什么意义。于是我爽快的同意了达维柯停战言和地建议。

很快,双方停下刀兵,人族重整大队之后,分狄分狄的撤走。达维柯在临走之前,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眼,才道:“铁熊。能够有你这样杰出地对手,战场上我就不会觉得寂寞了。你们兽族可以注意一下位于北面要道那座要塞的地下。会让你们有所发现的。其实,这座地下兽神行宫的存在,即使是在人族之中也是一个极大的秘密,真正知道的没有几人。不过,就算你们发现了里面的东西。对于你们兽族的信仰来说,也不知是好是坏。”

我看了达维柯一眼。淡淡地道:“关于我们兽族信仰的事,还轮不到你们人族操心。”

听了我的话,达维柯也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道:“铁熊,但愿不久之后,我们还能在战场上再战一次!”

“如你所愿!”我斩钉截铁的回应道。

人族大军撤的很快,我派出鹰族空军尾随侦察,终于确定达维柯没有玩什么花样,而是率军向着古奇河的一个大渡口迸去,显然是想过河重回前线。

这一战,我们兽族折损了近五千战士,而人族则是将三万多士兵地性命葬送在了这布鲁赛尔圣山,相比战后的结果而言,双方除了白白牺牲士兵之外,这一战还真地是没什么存在意义。当然,如果人族能够攻下布鲁赛尔圣山,结果自然是另有不同。

我们兽族在这一战中检验了守住布鲁赛尔圣山的可能性,终于确认只要我们布防得当,人族想要攻下圣山将是十分困难的事,同时还要付出极大的牺牲。至少,在人族内乱的期间,他们要想再次调兵攻打布鲁赛尔圣山,显然是不可能。

当然,要说此战最大地发现,还是首推兽神行宫。

战后,我让矮人族的匠师在北面要塞那里进行了勘探,果然在一片还未挖好地地基之下,发现了一个在地面下横穿而过的隧道。

隧道里面黑呼呼的,但有空气流通的迹象,显然不是什么死路,事关兽神行宫,不下去查探一下是不可能的。

在没有摸清兽神行宫的底细之前,不适合让太多的兽族知道这个秘密,于是我只带了莱因哈特、高斯与卓尔斯,下到隧道里进行查探。

隧道里通风良好,也十分干燥,我们一行举着火把前行,沿途走来几乎就是一条直道通到底,没有什么岔路。如此一来,大大节约了我们探路的时间。

走了大约数分钟后,隧道开始有些向下倾斜,显然是要通到山腹之中。

此时我不由的感叹,幸亏是建在这么深的山腹之内,所以当年的圣山保卫战,就算把峰顶都给炸平,也没有损坏到这里。

终于,隧道走到了尽头,我们进入到了一个略显空旷的洞室之中,而此时挡在我们面前的,是一道铁门与门上的密码锁。

第十章大陆全图?

铁门显的古朴而厚重,黑沉沉的一大块,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花有装饰,完全符合兽族粗旷的风格。到是门上的那把密码锁,显出了几分精巧与细腻。

我运力推了推铁门,即使是在我运起五丁开山的神力之下,铁门也纹丝不动。很显然,如果不开锁的话这扇铁门很难被强行破开。于是,我们一行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那把密码锁上。

密码锁是一个面盆大小的正方型金属框,做工十分精细,正好焊接在门把手的位置上。在大的金属方框内,又被分割成了九块大小想同金属方格,在每个金属方格内有一个金属方块,上面都雕刻着一个兽文数字,正好是从一到九。

我心中一愣,难道这金属方框代表的是九宫图?

身为一名道家的修真者,对九宫图自然是毫不陌生,那句“九宫之义,法以灵龟,四二为肩,八六为足,左三方七,戴九履一,五居中央”的九宫口诀,更是入门时就已背的烂熟与胸。

开这密码锁,难道就是要摆对九宫图,让这九个数字不管横直斜竖三个字相加都等于十五?

在这个异世,如果说有谁能够搞出这些名堂来,肯定只有普罗米修斯!看来,这座兽神行宫,应该也是出自于这位矮人之神的手笔。

莱因哈特他们对着这密码锁显然不知如何摆弄,我则走了过去,将那些代表数字的方块,一个个的推到了它应该在的位置上。

当最后一个“五”字被我摆到正中间时,只听“哐”的一声。金属方框从中线裂开,而铁门也略微地弹开了一条缝。

莱因哈特等一脸惊奇的看着我,显然没料到我这么轻松的就解开了这密码锁。我则是对着他们淡淡一笑道:“以前我刚巧见过这样一组数字,就想试试这锁是不是这么开,谁知道一试就成功了。”

莱因哈特连连点头道:“如果这是通向兽神行宫的大门,这大门又是因为你而敞开。铁熊,看来你和兽神还真有缘啊,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神迹吧。”

高斯和卓尔斯大表赞同的连连点头,我则是摇摇头道:“这算得上什么神迹?不过是凑巧罢了,我们还是赶紧看看这铁门之后是什么吧。”

说着。我伸掌按在铁门之上,全力向内推去,莱因哈特等也在一旁帮忙。随着一阵“吱吱呀呀”的门轴转动声。铁门终于缓缓的开启了。难怪先前我全力推动铁门它也纹丝不动,原来这铁门厚达一米多,厚度几乎达到了宽度的一半,两扇门的重量加起来只怕有数十吨之重。

我相信门轴处一定设有机关,不然地话就算那粗有尺余宽的铁门栓因为密码锁被破而弹开,光凭我们的力气只怕也推不到这铁门。

随着铁门地缓缓开启,我和莱因给特等的心中难免心潮起伏,毕竟马上就可以接触到传说中的兽神遗迹。我们即将见证历史。

终于,铁门全开,我当先一步跨入门内,立刻就见到一个极为广阔的空间出现在我眼前。

眼前的空间,像极了一个半圆的球形天幕,不知道用的是什么采光方式。

淡淡的光源都是从墙壁中向外透出,虽然这光芒并不强烈。但也足以使这个高达百余米地空间如同在外面一般明亮,四周有些什么可以尽收我们眼底。

最让人惊讶的是,在半圆形的天幕之上,居然刻绘着一副巨大的山川地形图。我仔细的对照了一下,发现这副图居然是一副整个奇迹大陆的地形全图!

在这副图中。你不仅能找到奇迹大陆上地所有知名山川,就连海外的一些孤岛。也全都应有尽有。那怕是迷途之森这样地神秘之地,在这张图上也清楚的标明了好几条可以穿行整个森林的要道。

更有甚着,通过贝尔搭湖与不归冰原相通的那条秘密地下水道,都在图中有一条特别的粗线注明。

如果有谁掌握了这么一副图,那么整个奇迹大陆地所有要道、秘经岂不是尽在手中?这对于行军布阵的帮助有多大,任何一个带过兵地将领都能体会的到。相比这么一副全图,我以前所见过的一些地图或是地形模拟的沙盘,全都是属于不入流的产品,其精细程度根本无法和这么一副全图相比。

难怪近一段时间来,人族用兵大胆而诡异,和以前有着极大的不同,这其中固然有麦克雷瑟推波助澜的原因,还与人族得到了这副地图有关。

试问一下,如果有谁得到了这么一副图,他的野心会膨胀到什么地步?绝对会产生一种把天下当做棋盘的冲动!

难怪人族这么急着夺回布鲁赛尔圣山,不想让我们兽族发现这座地下行宫,原因就在于这个行宫中隐藏着这么大的一个秘密。

达维柯曾言道,知道这座地下行宫的人并不多,但不论怎么算,他和麦克雷瑟都必在其中。真不知道这地下行宫的最初发现看到底是谁,说不定麦克雷瑟的野心,就是到了这里才彻底的膨胀开来。

这座地宫的建成时间,肯定是在消灭了魔兽大军之后,不然的话,维登·芒克肯定会知道这座地宫的存在。

维登·芒克明知自己有一段万年的时光产生空白,但他到了圣山后并没有前往这座地下行宫中一观,唯一可解释的原因就是他并不知道这地宫的存在。

兽神阿瑞斯当初建这地宫,以及留下这副全图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独霸天下。事实上,当时兽族十分繁荣,兽口也是前所未香的多,实力是各族之最,成为整个大陆的王者理所当然。

在这副全图上,圣山、十万大山、迷途之森、迷雾之海以及星光龙城的所在,都单独标出了一个十分醒目的星形记号,显然是别有所指。

第十一章——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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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兽神遗迹

星形记号所标注的位置,有几个我非常熟悉,比如十万大山中星形记号所代表的方位,正是冰晶宫的所在。而代表迷途之森的那个星形标记,指的则是世界树之城。至于代表圣山的这个星形标记,除了这座地下行宫之外,还能指什么?

星光龙城是代表龙族的地方,那么迷雾之海呢?从这些星形标记都是代表一族之象征来看,难道说水族之神波塞冬的行宫就在迷雾之海中?

当然,在哈马图尔自爆之前,迷雾之海还不是一片死地,也应该有着别的名字,就算水族的大本营设在那里也不足为奇。

看来,掌握了这副图,不仅仅是掌握了全天下的山川河流,还能掌握几大种族之神的遗迹所在。

如果麦克雷瑟看过这副图后,他会不会找到冰晶宫?这一点我无从做出判断。不过,就算麦克雷瑟找到了冰晶宫,在不知道开门咒语的情况下,他也进入不到里面。毕竟冰晶宫弃灵魂抽离术与大变形咒这两大神级法术保护,麦克雷瑟就算有登天本事也不可能胜过普罗米修斯。

至于迷雾之海,麦克雷瑟现在有“水世界”在手,说不定他能找到水神波塞冬的行宫,至于他会不会在那里发现什么,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继续观察这副大陆全图,发现在迷雾之海和星光龙城的下方,还标有一个血红色的骷髅头,这肯定是代表当年哈马图尔和哈克雷斯这两大神兽所率领的魔兽军团。或者,这两个位置正是出现时空断裂点的地方。

很显然,这是一副为了对付魔兽而绘的大陆全图!

万年前地一场大战。虽然最终是五族联手取得了胜利,但只要时空断裂点再度出现,依然会有来自另一个位面的强横生物威胁奇迹大陆。阿瑞斯是不是在这行宫中留下了什么指示,告诉我们这些后辈如何应付魔兽来袭的危机?

想到这里,我立刻四下里打量起来。在这个半圆的球形空间内,四面的墙壁上有着不少大大小小的门户,显然在这些门户之后有着什么。

我的目光停留在了其中最大的一个门户上,这扇门上绘着一副兽神带着面具的全身像,在他身周正是狮、虎、熊、猴四大神将。

如果这座兽神行宫里有着什么秘密,那么这扇大门之后。肯定藏着最大的一个。想到这里,我大步向那扇门走去。

来到那扇大门之前,我却发现门上无锁。也没有门把手之类,只在门边有着一个类似于掌纹识别器地东西。

掌纹识别器?不用说,如果这异世有这玩意,一定是普罗米修斯给捣鼓出来的。

难道说这扇门必须通过掌纹的鉴定有能通过?万年前地掌纹,还有谁能留到现在?

我抱着估切一试的心情,顺手将右手按在了那个掌纹识别器上。

随着“叮略”一声响,这个掌纹识别器居然真的启动了,一道类似于扫描的白光闪过之后。一个电子合成声音响了起来。

“身份确认程序启动……熊族身份确认……符合开门条件,可以进入此门!”

随着这个电子合成音,我眼前的这扇门无声无息的向两壁滑开,我怀着一丝兴奋的心情,跨步走入门内。

很快的,大门就在我身后合拢。然后我就看到一条长长地通道出现在我眼前。

通道的两壁之上画满了壁画,我一副副的看过去。发现在这壁画就像是一本连环画一样,向我讲述着万年前发生的一切。

五大种族如何历经艰辛,开辟出了一片适宜于生存的天地,而魔兽又是如何突然出现,让世界陷入黑暗年代。于是各大种族奋起反抗。终于打败了魔兽,重新又换来了和平。只不过。壁画到了这里并没有结束,居然还有着关于未来的描述。

在魔兽爆炸之后留下地死亡之雾,必须经由世界树催生出的新生命才能吸收干净,而在壁画地表现方式上,则是一个有着兽头、精灵耳朵、矮人胡须、龙族身体以及鱼尾巴的英雄,先是休浴在世界树的光芒之中捧着一根树苗,然后在大海之上吸雾吐风,终于还来一个朗朗睛天……

到了此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连精灵族都已经不知道的“水世界”之秘,麦克雷瑟会知道,原因就在于麦克雷瑟曾见过这副壁画。这么说来,这座地下兽神行宫的首个发现者,只怕就是麦克雷瑟本人了。

达维柯能够分享这个秘密,足以证明他和麦克雷瑟有着非同寻常地关系,真不知道这位西斯公国的王子为什么会和麦克雷瑟走到一起。只不过,这两个家伙都算得上是人族中地俊杰了,不论那一个都可说是我兽族的大敌。

壁画在“水世界”之后还有内容,描述的是魔兽重现,各族在新英雄的带领下,再次战胜了魔兽,为世界迎来了和平。

我能够理解这壁画上的新英雄为什么会是那么一副形象,因为这副模样有意味着五族合一、同心协力的意思。

看来,兽神阿瑞斯在向我们讲述远古故事的时候,还对我们的未来充满了希望。只不过,他肯定想不到人族的突然崛起,会将大陆各族卷入到战火之中吧?

终于看完壁画,我也走出了通道,来到一个类似于工作间的房间内。这个房间并不大,占地约有百余平米,正中间放着一个陈列柜,但柜门已经打开,里面的东西显然是被拿走了。看来,麦克雷瑟捷足先登一步,只是不知道他到底拿走了什么东西。

房间角落里,摆放着一台我算是十分熟悉的设备,正是普罗米修斯自制的电脑,看来这座地下行宫是出自普罗米修斯的手笔已是毫无疑问了。不过,兽神阿瑞斯会不会在电脑中给我们留下什么宝贵遗产呢?

第十二章神器

我走到那台电脑的旁边,按了一下电源启动键,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我不由的一愣,难道这电脑出故障了?

我围着电脑仔细检查了一下,才发现原来电脑的电源是连接在一台类似于ups的电源箱上,并没有外接电源,现在ups里的储备电源已经完全耗光,电脑当然就无法启动了。

我在房间里又找了许久,才终于在墙角找到了一个隐蔽的翻盖式地插,估计这座地下行宫内走的都是暗线,甚至于连照明系统都是隐藏于墙壁之内。

将地插的盖板打开后,我连忙扯过ups的电源线,连接在地插之上。终于,ups的充电指示灯亮了起来,显然还能正常工作。

我再一次试着按了一下电脑的启动开关,这一次一切正常,电脑终于启动很快,电脑的水晶面板上显示出了进入系统的画面,而电脑正常启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始播放一段事先录好的视频。

这样的场面我见过两次,在普罗米修斯的冰晶宫和阿尔忒弥斯的蓝溟行宫都是如此。看来,兽神阿瑞斯也喜欢玩这一套。也许他们都是受了普罗米修斯风格的影响。

视频的开头,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是由戴着黄金面具的阿瑞斯讲述大陆在万年前的历史,内容和我们先前看过的壁画差不多。只不过,多了阿瑞斯这个当年历史的见证者之后,从他口中听来的这段大陆历史,显的更加真实,如同身临其境。

终于。阿瑞斯讲到了关于“水世界”的秘密,这件事只有阿尔忒弥斯、波塞冬与阿瑞斯这三者才知道,我相信麦克雷瑟在找到这地下行宫之后,看过了壁画又听过这段视频,才动脑筋策划出迷途之森中地一连串事件。毕竟,接受“水世界”能量光华的照射后能够实力大增,对于急着寻求突破的麦克雷瑟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诱惑。

接着,阿瑞斯就开始讲述与这座地下行宫相关的事宜,他就像是一个合格的向导一般。将这种行宫的秘密一点一滴的向我透露着。

在这座地下行宫内,阿瑞斯给我们兽族留下了两件至宝,一个就是他从来都不离身的兽神黄金面具。另一个就是他击杀超级神兽哈克雷斯之后所得到的一块魔晶。

兽神阿瑞斯戴在脸上地黄金面具,是由普罗米修斯亲手为他打造,作用之一是因为阿瑞斯天生的相貌实在是太秀气,和他那一副魁梧的身板相比较而言实在是不相配,只有戴上这黄金面具后,才能显示出与他身份相符地威严。

但更重要的一点是,这副黄金面具,是普罗米修斯打造出的可说是为数不多的神器之一!

兽神黄金面具。对于任何戴着他的生命来说,有着能在短时间内提升其整整一阶实力的异能。虽然提升之后因为透支的精力过多,使用者需要花较长的时间进行休息,但提升一阶地实力这一作用实在是太可怕了,也正因为如此黄金面具才能被称为神器。

试想一下,如果只是一个初级战士。利用黄金面具提升到中级,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如果这黄金面具落到圣级手中呢?他岂不是可以一跃而踏入神级?

至于像阿瑞斯这样的神级强者,戴上黄金面具后实力就能够提升到和凝魄期等同的境界了,也难怪这个异世会有兽神勇猛无敌的传说谅传下来。

如果单论个体实力,我相信五族之神中应该是以龙神亥伯为尊,只不过阿瑞斯有黄金面具在手。这战神的名号才会落到他地名下。也许,只有兽族那强横的肉体以及最具暴发力地潜能。才能承受使用黄金面具的后遗症吧。

黄金面具就存放在这个房间的陈列柜中,柜门上加特的是一道力量锁,只有达到圣级程度的力量,才能开启力量锁,取得黄金面具。现在柜门大开,黄金面具不见踪影,毫无疑问这件神器已经落到了麦克雷瑟地手中。

我心头暗暗不爽,麦克雷瑟的实力已经是这世上顶尖地了,现在让他得到这个黄金面具,那么还有谁可以制住他?本来我们这一方可以凭借圣级强者数量多的优势,压制住麦克雷瑟,但麦克雷瑟要是能再进一阶,那么实力之差就不是光靠数量能够弥补的了。就算黄金面具的使用时间有限,而且也不可能重复使用,但麦克雷瑟有这样一件神器在手,无疑是等于又多了一个杀手锏,要想对付他只怕更难了。

接下来,阿瑞斯谈到的就是他留下来的另一件宝物,神兽哈克雷斯的魔晶!

哈克雷斯是实力选卓的神级魔兽,而它的拿手好戏就是时间与空间魔法,根据阿瑞斯他们的猜测,恐怕所谓的时空断裂点,就是哈克雷斯用它的魔力所开通。

当年的大决战之中,阿瑞斯突然启动黄金面具的异能,强行提升自己一阶的实力,出其不意的击杀了哈克雷斯,得到了它的魔晶。

这一块魔晶,蕴含着强大的元素波动,只要谁能够启动,就能够施展出极为罕见的时间与空间魔法。因此,这块魔晶又被称为“时空之心”!

只不过,要想驱动“时空之心”,所依靠的并不是强大的魔法力,而是需要精神力。原因就在于“时空之心”的表面,被一层精神力给笼罩住,如果不将其破开,是无法启动“时空之心”的。

从这一层意义上来判断,时间与空间魔法是近似于一种精神力的运用,和元素力量有所不同。不然的话,奇迹大陆上空间魔法的研究不会这么缓慢,搞得一个魔法传送阵都算得上是高精尖产品。

至于“时空之心”最宝贵的地方,则在于只要你精神力达到足够高的程度,就可以启动“时空之心”的终极禁咒——时间停止!

第十三章神之遗产!

能够让时间停止,这在任何位面都是一种无敌的杀招,那怕是元婴期高手面对停止的时间,也只能是任人宰割。只不过,在这个异世,还从来没有谁的精神力能强到启动时间停止。

所以,关于“时空之心”能够使时间停止只是一种猜测。但不管怎么说,“时空之心”仍然是一种可以媲美神器的存在。幸好,这样的一件至宝,并没有也被麦克雷瑟得去。

根据视频中的介绍,“时空之心”就内嵌在电脑主机箱的狂盘之上,而我开启托盘后,就见到一颗通体流动着晶莹光华的水蓝色晶块静静的横陈在托盘之上。

“时空之心”并不算太大,大概只有一个核桃般的大小,当我将其轻轻的捏在手中时,立刻感觉到一股如水纹般的凉意缓缓流淌到了我的全身,心头一片空宁。

好家伙,看来这“时空之心”并不只是蕴含时空魔法那么简单,其宁心静气的作用,很有点像道家的修真至宝万年寒玉。

修真即修心,修真之士最怕的就是心魔一起后走火入魔,如果贴身藏有一块万年寒支,能够起到宁神静气、心魔不生的作用,对于修真之士提升自己的修为,极为啃用。

万年寒玉十分少见,就算有修真之士得到这件至宝,一般来说也是秘而不宣,只供自己使用。上一世我的兴趣在于收集奇珍异宝,但偏偏没有寻得过一块万年寒玉,实在可说是一种遗憾。想不到,我在这个异世,却能在这种情形下得到一块类似于万年寒玉的魔晶。

我们修真之士讲究修身养性。在精神力方面的锻炼一向都是远远超过常人百倍。我在这个异世使用不了元素力量,但论起精神力却是我的强项,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地使用这“时空之心”,万一真能搞出什么时间停止之类的超级禁咒出来,就算麦克雷瑟有黄金面具又算得了什么?

但有一点很奇怪,这“时空之心”藏的也不算是隐蔽,而且还有视频解说,怎么麦克雷瑟没将之搞到手?难道他只是得到黄金面具就感到了满足?

当我的眼光无意间看到电脑旁边的ups时,才突然的明白过来。当初麦克雷瑟进到这地下行宫时,肯定也发现了这个房间。虽然他不可能像我一样明白电脑是个什么东西,但东摸摸西看看,找到开关将电脑启动并不是什么难事。

电脑启动后使用的是ups电源。但由于ups没有连接外接电源,当储备的电量耗尽之后,电脑肯定就会断电停机。

麦克雷瑟不明白电脑是什么东西,更不懂得如何操作,但电脑启动后自动播放的视频,却足以让他了解到不少事。估计视频刚刚播完关于黄金面具的事,还没来得及谈到“时空之心”,就凑巧电力耗尽。因此麦克雷瑟才没看到关于“时空之心”地介绍。不然的话,以麦克雷瑟的牲格,怎么会放过这件到手地异宝?

幸亏如此,这“时空之心”才落到了我的手中,这算是阿瑞斯冥冥之中的保佑吧。

接下来,在视频中阿瑞斯又向我讲述了他在这座地下行宫中。到底给我们兽族留下了什么样的宝贵遗产!

我进入这个房间前启动过的掌纹识别器,其实是一个身份识别器。进来的房门之上有着那一种兽族的画像,也就只有属于这一族的兽族才能通过身份识别器进入这道门户。

换句话说,门上有狮子图案地,就只有兽族中的狮族才能进入,而绘有虎族图案的门户。自然是属于虎族专用的了。

最大的一个门户上有着兽神与狮、虎、熊、猴四大神将的画像,这也就代表着这个门户除了兽神后裔之后。就只有四大强族才可以进入。

我是熊族,而麦克雷瑟则可以算是猴族,我们进入这道门户当然没什么问题。只不过,没看到后半段视频地麦克雷瑟,肯定不知道其余的门户之后到底有着什么。

事实上,在万年之前,是一个兽族最为昌盛地黄金年代,当时的兽族不仅武勇冠绝天下,而且每一族都亨自己秘传的绝技,但随着万年时间岁月的流淌,如今能传下来的已经不多了。

像黄金狮子一族地“狮子吼”,格里家族的“熊掌拍击”等,都是当今世界所存不多地兽族绝技。不过,比起万年前每一族都有绝技而言,现在的那点兽族武技还真是不够瞧。

而在这地下行宫的所有门户之后,留下的正是兽族各族如何修炼自己种族绝技的方法!

当我从视频中了解到这个信息之后,简直忍不住要为兽神阿瑞斯的睿智高呼万岁。

如果兽族的各个种族都能够有自己的绝技可以学习,那么对兽族整体战斗力的提升将起到何等巨大的作用?

兽族战士绝大多数都不能狂化,他们只能凭借自己天赋的过人体质展现自己的武勇,但只要有了系统的适合自身种族的绝技可以修练,那么兽族战士所能发挥的威力岂不是倍增?就算还达不到狂战士的程度,至少也算得上半个狂战士了。至于狂战士,就更不用说了,如果他们也能施展自己的种族艳枝,那威力自然更为惊人。

更重要的是,有了种族绝技之后,一些兽族的辅助种族,同样可以上战场杀敌。就拿马族来说,性格温顺的他们虽然体格巨大,却只能做做后勤运输的工作,不能上战场杀敌。但是,如果全体马族都能够修习他们的种族绝技“马后炮”,撩起后腿以千钧之力踢打敌人,同样具有极其强大的杀伤力。

相同的绝技还有牛族的“牛角撞击”、羊族的“悬蹄擂鼓”等等,数不胜数!

我越想越兴奋,在这座地下行宫内,兽神阿瑞斯给我们留下的是何等宝贵的遗产啊!

第十四章兽族绝学!

在看完了视频的所有内容之后,水晶面板上的画面渐渐暗淡下来,我沉默了片刻,心里终于做出一个决定,上前一步将电脑关闭之后,又将连接ups的电源线插头给拨了下来,然后再将地插的盖板盖好。

这样一来,换做另一个兽族进入到这个房间,由于不懂什么叫做电器,就算见到了电脑也因为电源没有接上而不能开启。

我这么做的目的,是不想让其他的兽族知道这段视频的存在。毕竟,在视频的介绍中,已经还原了万年前的部分真实历史。在见过这段视频之后,只怕谁都会明白,原来各族所拜祭的神,也只不过是一些实力特别强大的同族罢了。

如此一来,兽族对兽神的信仰岂不是会毁于一旦?神之所以会高高在上,就在于其保持了神秘感,在普通民众的心目中是无所不能。如果,将一个被大家崇拜了近万年的神,突然还原成一个和所有兽族都差不多的普通兽族,岂不是等于毁掉了大家心可中唯一的信仰?

对于兽族来说,缺失了信仰也就失去了兽族之魂,大家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不计付出的为全族而战。

兽族这座精神上的丰碑,无论如何都不能倒下!为此,我只有将万年前的真相尽量的隐瞒。

前前后后我在这房间中呆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当我推门而出时,发现莱因哈特等还呆在外面的大厅中,研究着球形天幕上的那副全大陆的山河地理图。

大家都是带兵打仗的将领,自然知道熟悉地形在战争中能起到多大地作用。

因此全在用心记忆各处险要位置。

可惜的是,这一副大陆全图相信也在麦克雷瑟的脑海里留了一份。不然的话,只有我们兽族掌握这一资源,在未来的战争中会占到多大的便宜啊。

看到我从里面的房间出来后,高斯一脸兴奋的过来拉着我,指着地图上离布鲁赛尔圣山不远处的一个山谷道:“铁熊,我们只要在这里再起一座关卡,借险要的地势之利,就可以挡住人族从东边而来地全部进攻,到时候圣山的防守压力就会减轻。”

我向高期笑笑道:“兽神大人给我们留下来的遗产。可不仅仅只是这么一副大陆全图。从今以后,我们兽族地实力将得到极大的跃升,我们所能做的再不仅仅只是防守。还有进攻!”

高斯一愣,问道:“我们兽族的实力能够大增?”

我伸手向一个标有鹰族图像的门户一指,道:“你到这里面去转一圈,也就明白我为什么会这么说了。”

“哦?”高斯有些不解的走了过去,学着我先前的样子,伸掌在门前的身份识别器上一按。

同样是一道白光闪过之后,一个电子合成声音响了起来:“身份确认程序启动……鹰族身份确认……符合开门条件,可以进入此门!”

高斯信步走了进去。然后大门又紧紧地合上,良久良久,门后没有半点声息。

我暗暗笑了笑,估计高斯此时已经被门后的内容所吸引住,他不研究出一点门道来,是绝不愿意出来的。

我继续鼓励莱因哈特和卓尔斯。向他们道“你们也可以到自己种族的门后去看一看。这里一个门户就代表了兽族中的某一族,虽然不是所有的种族全部都有。但相信所有地大族都已经包含在内。有了这里,我们兽族的整体强大,指日可待。”

莱因哈特和卓尔斯看我如此自信地模样,都忍不住找到自己种族所属的门户,同样是一头钻进去后半天没有动静。

我知道他们不是一天半会儿就能出来的。于是信步到熊族的门户后走动了一下,果然在房间的四壁上看到了不少熊族绝学地修炼方法。格里家族的“熊掌拍击”,赫然是其中之一。

这些兽族所特有地武技,论威力虽然都不错,但还是无法和我的道家修真功夫相比,因此我也没多大的兴趣修炼,只是大略的看了一眼后,就走出了房间。

门外大厅中空荡荡的,显然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他们还沉醉在自己种族的绝学之中,如果他们不感觉到肚子饿的话,估计很难回过神来的,我要等到他们出来,恐怕还得有一段很长的时间。

闲着也是闲着,我忍不住把“时空之心”掏出来把玩。球形天幕内的光芒很是明亮,但“时空之心”的蓝色莹光则更为醒目与耀眼,映射着我整个身体都变成蓝幽幽一片。

我盯着狂在掌中的“时空之心”,尝试着将一丝精神力向其侵透过去,但刚一接触到它的表面,立刻就感觉到一层精神护罩将我的那丝精神力给弹开。

果然是精神力不够的话,就无法操纵这“时空之心”,我压抑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于是加强了精神力的强度,再次向“时空之心”探测过去。这一次精神力的强度显然还不够,我又一次的被弹开。

这一下子,激发出了我的好胜心,于是我再度加强了精神力,大有不将这“时空之心”折服就誓不罢休的架势。

终于,当我的精神力强度加大到我巅峰值的差不多一半时,保护在“时空之心”上的那一层精神护罩,被我攻破了。

我展开内视之法,将自己的意识附在精神力上,向“时空之心”的内部钻了过去。眼前所见,四处都是一片蓝光,显然我的意识还位于“时空之心”

的外围。

我凝聚了一下精神力,不停的向着“时光之心”的深处侵入,但渐渐的,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头。

越往内,我的精神力所受到阻力就越大,到了后来我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居然被“时光之心”给吸附住了。那种感觉,就像是你落在了沼泽之中,越想用力挣扎却陷得越深!

第十五章神秘空间!

我的意识是附着在精神力之上,由于精神力被“时空之心”给吸附住,导致我的意识也深陷其中。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我暗暗叫苦,要知道修真之士除了达到元婴境界的顶级高手才能真正的化出身外化身之外,一般的修真者魂魄与肉体还是共生共存的关系。意识就相当于是我魂魄的载体,如果我的意识被吸到这见鬼的“时空之心”里,岂不是等于将我的魂魄从肉体中抽离?真要是这种情况,就算到时候我的意识还在,但肉体却已经等于死亡。

我又不是什么邪派修真,不懂得什么夺舍重生的手段,更何况我只是区区先天境界,没有肉体做为后盾,意识又能强到什么程度?就算我真懂得夺舍,只怕到时候夺舍不成,意识反而会被对方的神识给吞掉。

我想抽身而出,但“时空之心”的吸力极大,根本容不得我挣扎,最初是我想钻进蓝光之内,但现在却变成我身不由已的被拖到了蓝光深处。

“时空之心”居然还有这样的作用?估计就算是阿瑞斯只怕也不知道。

毕竟如果只是用精神力去驱动“时空之心”,再怎么说损失和被吸收的都只是精神力,但像我这样以修真的内视之法把意识附在精神力之上,阿瑞斯肯定没有试过,自然也不知道这“时空之心”中居然暗藏凶险。

好家伙,什么叫做“时空之心”能启动的最强禁咒就是时间停止?如果我的意识被完全吸入到这“时空之心”中,那么和隔屁也就差不多了,既然人都挂了,这时间自然也就停止了。

我心中虽然还在暗骂。但不愿意就这么放弃,意识还在拼命挣扎,想抽身而出。只可惜我现在修为太低,如果换做青玄子这种等级的超级强者,以他元婴等同于金身的强度,别说意识被这“时空之心”给吸住,只需要一丝神念顶过去,就足以将这块魔晶给撑爆。

最终,挣扎是无用地,我的意识被深深的吸入到了蓝光之中。我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暗,就这么意识全无的昏睡了过去……

这是哪里?我怎么好像从来没见过?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悠悠醒转。发现自己平躺在一片郁郁葱葱的绿色草原之上,抬眼向天上望去,纤尘不染的蓝天万里无云,空气清新的就像你能够一眼看到大气层之外。

更重要的是,我感觉到这里的天地元气充沛到我无法想像的程度,几乎每一个呼吸吐纳之间,都可以将无数元气收纳到内丹之中。

这样地修炼福地,别说是地球上几大知名的灵穴无法相比。就算是元气充沛的奇迹大陆,也找不到这么好地所在。

我明明记得自己的意识最后是被吸收到了“时空之心”中,怎么醒来之后却是身处这样的一个地方?

难道这里只是一个梦境?是我意识消失之前幻想出来的一片天地?

但是,这风的感觉,这气的流动,身周的一切一切。都是这么的真实,不像是有半点虚假。使得我一时之间又陷入了迷惘之中。

猛然之间,草丛之中窜起了一个绿色地身影,猛的向我扑了过来。此时的情景就像是一副极为平静的山水墨画,突然变成了一部动画片,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就从极静变成了狂风暴雨般的极动。

我神思虽然晃忽,但身手并没有因此减弱。眼见着这绿色身影就要扑到我身上,立刻一个缩地成寸闪到了一旁。

我凝目向那绿色身影看去,却发现这是一头我从未见过地蛇形魔兽,从头到尾身长约在两米,身体粗约杯口左右,头的大小则如海碗一般,一张嘴几乎裂开到了整个腮边,露出里面一排尖森地牙齿,十足一副极度凶狠的模样。

最特别之处是在这蛇形魔兽的下肢处,居然长出了两只类似于后腿的物事,虽然粗短却显得很有力,估计这蛇形魔兽能以那么快的速度向我扑过来,就是借这双怪腿地瞪地之力。

这蛇形魔兽一扑不中,落地之后马上又是一个反扑,张开大口再次向我咬了过来。

这一次我早有准备,伸手一记五雷轰顶就击了过去。这蛇形魔兽身形很是了得,扑在空中身体还能扭动,居然接连避过了两道雷击。不过五雷轰顶是五雷连发,后继三雷还是接连轰在了蛇形魔兽身上。

这蛇形魔兽速度极快,来去如风,但抗击打能力却并不是很强,按连被三道雷击中,立刻落在地上,变成了焦黑一团。

看这蛇形魔兽的综合实力,估计也就是一般中级魔兽地水准,对我构成不了任何威胁。而这蛇形魔兽的出现,却说明我现在所处的位置虽然还不知道是在那里,但同样有着生命体的存在。只不过,这蛇形魔兽并不是属于奇迹大陆的生命物种,至少我从没有闻过还有这种魔兽的存在,即使是在陨星峡谷这个魔兽大本营,也不曾有过。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难道我又莫明其妙的来到了另一个空间?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必须到四周查探一下,看能不能收集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于是,我随便选了一个方向御剑飞去。

我御剑飞行的速度极快,但在空中飞了差不多两个多小时,四周却仍然是那一片绿色的草原,景致没有半点变化。好家伙,我至少飞出了四五百公里,但还看不到草原的边际,那么这草原到底有多么广阔?

而且,飞出了这么长一段距离,这片草原依然平坦的就像是一块草坪,沿途没有半点高低起伏变化,更别说是凸起的高地与丘陵了。

我越来越觉得这空间极为古怪了,至少这草原也平整的太不正常了!

第十六章虚拟?

我越想越不对头,正准备马上落到地面,寨看一下土壤与这些绿草有没有什么别的古怪,一声奇怪的鸣叫声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我顺着这声音看去,远处一个黑点渐渐的越来越近,却是一只有着柳头鹰身的古怪飞禽。这家伙一对翅膀舒展开来,差不多有四米多长,这样一副块头可不算小,几乎不输于象鸳,只是这飞禽在外形上凶残了许多,特别是身后一个类似于蝎子尾巴的倒钩高高竖起,尖端还泛出蓝幽幽的光芒,显然是巨毒无比。

这飞禽不仅长相凶猛,来势更是汹汹,从空中就向着我直扑而来,狮头上张开大口向着我咬来,而一双类似于鹰爪的下肢也抓向了我的腰腹之间,同时那个如蝎子尾巴般的倒钩,也从我的头顶上扎了下来。

刚一照面就是连续三击而来,这头飞禽还真是不讲情面,我堂堂一个圣级,总不至于被对方这样欺上门来吧?

当下我长啸一声,脚下飞剑带着一道凛然的剑气冲天飞起,如同一道白幕般的直下往上划去。

我是挟怒出手,这一剑之威绝非普通魔兽能够抵挡,这飞禽连续三击还没落到我身上,就被这道冲天而起的剑气一分为二,一蓬绿色的血雨立刻在天空中洒落。

看着这飞禽分成两半从空中栽落到地面的尸身,我暗中摇了摇头,这家伙个头虽大,扑过来的气势也十足,但实力却并不怎么样,也就是一中级魔兽的水平。

在这个古怪的地方。我先后遇到两头魔兽,都是不由分说的发起攻击,看来这里算得上是一个凶险之地,讲究地是弱肉强食,不然这么大一片的草原,为什么见不到别的生物?估计这里的生物都是在相互攻击,只有最强者才能活下来。只不过,仅仅只是中级魔兽,就可以在方圆数百里内称王称霸,这里的魔兽实力会不会太差了一点?或者说。只有到了更远的地方,才会出现更强的魔兽?

总之,当务之急是先摸清这里的底细。弄清楚这里到底是什么所在。于是,我从空中落下,在地上抓了一把土壤,捏在手中细细察看。

不对头,这绝对不对头!抓在我手中的这把土壤,仅仅只是从外观、色泽与味道上来看,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但是,构成这土壤的每一个细小土粒。却全是一模一样地大小,全无任何分别。

如果是自然生长的东西,即使是相同的物种,在个体上也会有所区别,绝不可能像这样一把土壤中,每一颗土粒都是一样。这就像是你抓起一把沙子。却发现每粒沙子都像是同一个模子中刻出来一般,这是绝不可能地。

我又抓起了一把草。细看之下又发现,这些绿草虽然一看就知道是活生生的植被,但每一棵之间却和那些土粒一样,完全是一模一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正在惊疑不定的时候,突然觉得眼前一黑。本来的如碧洗般的蓝天突然消失不见,变成了一幅满是星尘的夜空。在点点星光的映照下。草原笼罩在夜色之下,变得黑脖脖一片。

难道这是“乾坤斗转,日厅星移”大法?这可是号称达到了元婴境界的顶尖修真者才能施展顶尖道法,具有偷天换日地功效啊。不然的话,还有什么办法是能够让日夜突然颠倒的?

我心中暗惊,如果这里有这样的高手存在,想收给我还真是如同捏死蚂蚁一般的容易。只不过,我呆立了半天,周围却没有半点动静。

突然之间,我想起了一个极为不对劲的对方,不论是先前地白天还是现在的黑夜,我怎么没有看到太阳或是月亮?难道在这个空间没有太阳和月亮?

经过了短暂地惊讶之后,我也渐渐地明白了过来,看来我所处的这一个空间,只是虚拟出来的一个空间罢了。不然的话,怎么可能每一粒土壤、每一棵绿草,都全然是一模一样?

这就像是一个电脑程序,相同的物种都是用相同地代码编写出来,个体虽然不同,但不论从外形与内在却全都是一模一样。

难怪我在这草原上飞出了数百公里,眼中所见到景致却全然没有二样,因为这草原本身就是虚拟出来的。而在这个虚拟地环境中,只要不出现别的东西,在你眼中这里的一切就永远都不会有变化。

只不过,这个虚拟空间好厉害,模拟出来的感觉居然是这么的真实,让我完全是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察觉不出和现实有什么不同之处。

难道说,这里是“时空之心”内部所营造出来的空间,而我的意识则被吸入到了这里?但这真实的肉体感觉是怎么回事?总不至于“时空之心”连我的肉体都可以吸进来吧?

像《西游记》这样的神话故事中,有着不少能够把人给吸进去的法宝,比如说金角、银角大王的羊脂玉净瓶,只要喊一下人名,对方答应一声,就会被吸进瓶内化为一滩脓水。

但在现实的修真界中,像这样可以收人的法宝,实在是凤毛臃角极为少见,任何一件具有这样强大能力的法宝,都可以被冠上顶级二字。而其中最有名的一件,就是大名鼎鼎的炼妖壶。

传说中的炼妖壶是修真界十大仙器之一,具有移山倒海,夺天地乾坤的造化,壶中能够自动形成一片广阔天地,与外界并无二致。被吸进炼妖壶中的妖魔鬼怪,为了夺地盘、谋生存,往往互相之间不断的残杀,可说是一入炼妖壶,就等于是进入了一片永不停歇的杀伐战场。所以三界之内的异类修真,一闻炼妖壶之名,无不心惊胆颤。

难道说,这“时空之心”,居然有着和炼妖壶一般的功用?

第十七章一场游戏?

“时空之心”不像炼妖壶那样可以主动攻击,但仅仅只是具有再造一个空间间的能力,就足以被评为一件了不得的至宝了。

现在困惑我的问题是,到底仅仅是我的意识被吸入到了这个空间,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虚幻出来的,还是我的肉身随着意识一起来到了这个独特的空间呢?

不管是哪一种,我到底还有没有机会从这个空间中出去?还有机会安然返回奇迹大陆吗?

我试着吸一口真气在体内运行,发现这里充沛的天地元气确实妙用非凡,我御剑飞行这么长时间,真气居然没有一点损耗,仅仅只是在自然而然的呼吸间,居然就可以补足我御剑飞行所诣耗掉的真气。如此说来,我在这个空间中岂不是想飞多久就能飞多久?

由此看来,在这个空间中进行修炼,只怕有着事半功倍的效用,对于我的修为提升有莫大的好处。

按照我先前的增界,要想突破先天跨入金丹,至少还需要十年的苦修,但在天地元气如此充沛的地方,修行的进度只怕要快上十倍都不止。只不过,在这个怪异的空间中,我提升修为到底有没有用?

如果不能离开这里,我修为再高又有什么用?呆在这个怪异的空间里称王称霸?

还是说,我干脆就留在这里,勤修苦练一直到元婴境界,然后再破碎虚空离开这个鬼地方?

想来想去,我自己也觉得哑然失笑,现在我连这个空间到底是怎么回事都没有搞清楚,想这么多东西有什么用?

不过。现在我有一点牙以确定,就是在这个空间里,我的回气速度极快,几乎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至少能够支持我不间断的长时间御剑飞行。

在这个世界中,不可能就只有这么一片草原吧?为了探索更远的地方,我继续御剑而起,向远方飞去。

差不多又是两个多小时过去,虽然是在夜色之中,但这草原地模样在我眼中却没有半点变化。依然是那么一成不变,就好像我这两个小时并没有飞出数百公里,而是在原地踏步一般。

仔细想一下。神级魔兽哈克雷斯拿手的是空间和时间魔法,那么在这个怪异的世界里,空间法则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看似无比广阔的空间,其实就只是一小块,我顶多像是没头苍蝇一般的在这里原地打转?

只不过,飞了这么久,眼前的景致虽然没有变,但我却能感觉到这里和我原先呆的地方弃所不同。之所以会让我产生原地踏步的错觉,就在于这片广阔草原的每寸土地,从外观上看来全都是一模一样。

我准备一鼓作气继续前飞,却发现在我的前方,突然又快速地飞过来一头魔兽。

这一次飞过来的家伙,有着一双如蝙蝠般的肉翼。长着一个如同鸡冠形地尖尖脑袋,一双尖嘴更是长有一米多。就像是一杆长矛的矛尖,双翼扇动之下风声大作,显得极据威势。

看这家伙的模样,和地球恐龙时代的翼龙差不多,只是看起来更凶悍一些。

我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有些什么本事。也不知道它的实力到底如何,出于试探的目的。运起一道五雷轰顶就向它击了过去。

这头外貌像是翼龙的魔兽,果然和前两头魔兽一样,都是酷爱争强斗狠地角色,一双肉翼刮起两团旋风,就向着我的五雷轰顶迎了上来。

只不过,这魔兽看起来凶狠,但实际的战斗力却并不怎么样,依旧是一般中级魔兽的水准,和我的五雷轰顶硬拼了一记后,两只肉翼被轰的一片焦黑,打着旋儿一头向地面栽去。

这里地魔兽怎么回事?看似凶猛却都是如此不堪一击?像这种程度的魔兽,如果是成群结队我还有所顾忌,但如果像这样一只只地跑过来,那真的和送死没什么区别。

更何况,飞两个多小时才碰到一只,别说这里我的回气速度快到不可想采,就算是在外界,我也不可能被这样的“车轮战”给累倒。

心头疑惑不解,但我还是决定继续向前直飞,于是在这片一成不变的草原上,在这一成不变地夜空下,我毫不停歇的全速向前飞着。

一夜地时间就这么过去了,我足足又飞了七个多小时,前前后后累计的飞行距离差不多有两千公里,但还是身处那一片草原之上,依然看不到草原的边际。

最奇怪的是,差不多每隔两个多小时,就总会冒出来一头魔兽向我攻击,只不过全都是一些中级实力的货色,连让我认真起来的实力都没有。

我觉得极为古怪,但还是咬着牙继续向前直飞,现在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种像是在玩rpg游戏的感觉,自己在一个迷宫中不断重复的兜着圈子,然后在同等的一个间隔时间内,发生一场踩地雷般的战斗。只不过,现在的情况有些像是我已经练到了极高的等级,却还在一个低等级区域混,出来的这些对手想给我送经验值都不配。

猛然之间,我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抛开我一身的修真功法不谈,仅仅只是以我的熊族之身,所能发挥出来的实力,岂不是刚好和这些中级魔兽差不多?

这么说来,并不是我等级高却被误安排到低等级区来混经验,而是因为修真功法就像是一个作弊器一样,将我自身的能力扩大到了数百倍,才使得这些本来应该和我旗鼓相当的魔兽,变成了不堪一击的土鸡瓦狗。

如果这真是一场游戏,如果这空间真是根据我的身体素质而虚拟出来的,那么创造这个空间的规则显然是不明白修真功法的作用,并没有将这一变化计算在内。

这个空间,会不会因为我的等级变强,出现的魔兽就更厉害一些呢?

第十八章怪异空间!

如果想收集关于这个空间的更多信息,我就不能只待在这草原之上,唯今之计只有想办法离开这里,看能不能找到另一个不同的地方。于是,我只能继续前飞。

当我还在空中飞行时,原本的黑色夜空突然一下子又变成了万里无云的睛朗蓝天,由于我是第二次经历这样的突变,没像上次那样被吓的以为是高手偷天换日。

在这个空间内,没有什么日升月落,昼夜的交替总是突如其来,就好像是编排好的程序一样,只要时间一到,白天和黑夜就会玉换。如此一来,使我就像是身处一个游戏之中的感觉更强了。

我就这么不停气的在空中接连飞了四天四夜,好在这个空间中真气的补充速度超快,我并没有感觉到劳累。由于天地元气补充快,进入辟谷的境界也非常容易,用不着担心吃喝的问题。唯一要克服的困难也就是这么长时间,眼前的景色总是一成不变,这样的一种压抑感如果不是心志坚强之辈,只怕真的会郁闷的疯掉。

好在修真之士的心境本就平和,有时候闭一次关就是十年八载,我虽然还达不到这种苦修士的境界,到也不怕这景色过于单调,依旧能够平心静气的向前直飞。

至于每隔两个多小时就会出现一次的中级魔兽,就像是专们用来给我打发时间的调剂品。沿途碰到二十余只,居然没有一只的种类有所重复,而且全是我从没见过的品种。我有时候忍不住会怀疑,这个空间到底是不是魔兽种类的博物展览馆?

飞行了这么长时间之后,估计距离差不多达到了一万公里之巨。我才终于发现达到了草原的尽头。

好家伙,我地起始位置还不知位于草原的什么方位,但仅仅只是我飞过的这一段广阔距离,就差不多等同于整个奇迹大陆的大小了。

我在暗暗咋舌的同时,也开始打量与草原接壤的那边地区。

就我目力所及的天际,那片广阔的草原就像是被一刀切断一般,呈现出笔直的一条绿色直线,而和碌色草原紧密相连的,则是一片锦延地低矮灰色山丘。

从我所处的空中高度看去,眼前的这副景象,完全就像是两块颜色不一地地砖,严丝合缝的拼接在一起,只要你一步跨过去。就完全是另一副天地。

我御剑飞行的速度极快,片刻之间就来到了草原和山丘地带的交接处。

这一片山丘,绵延无边直通向天际,使我有一种感觉,就好像这山丘地带的范围,一点都不比草原小。

这一片山丘都比较低矮,最高的不过四五百米,低矮的则在三四十米之间。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绵绵延延就像是无穷无尽一般。

只是一扫眼间,我也就看明白,这里的一片山丘,好像是以百里为一个单位,就像是由无数个完全一模一样地沙盘拼凑在一起。重重复复之后才形成了这样广阔的一片山丘地带。

这样的景致,绝不可能是自然形成。看来这个空间的形成方式,还真的十分像是电脑程序。只不过,虚拟的真实程度能达到如此精细地地步,绝不是我已知的任何科技能够做到地。

我现在算不算是游走在真实与虚幻之间?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摇头苦笑了一下。从空中直接落到了山丘地带。

我选择落下的地方是一个小山谷,四周的峭壁高约百米。无法遮挡住来自天空的光亮,但不知为什么,这山谷还是给我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其实原因很简单,在这山谷之内,只有赤裸裸露出地面地一片片山石,再没有半点绿色的植被,就像是一片完全沉寂地死地。

难怪先前从天上往下看来,这片山丘全是一片灰色,原因就在于这里没有任何的绿色植被进行点缀。

从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再到这一片死气沉沉的灰色山丘,这两种地形还真是极端啊。

只不过,很快事实就告诉我,这片山丘地带并不是真正的死气沉沉!

我明显的感觉到大地传来一阵颤动,然后一种类似于脚步声的巨大“轰隆”声,由远及近向我所处的山谷快速接近。

片刻之后,从山谷之外冲进来一头体形巨大的魔兽,看它的身高怕不有近二十米,粗大的两条下肢一看就显得强壮有力,足以支撑它那巨大的身躯人立而起,而一颗如同巴斗大的脑袋直接就顶在了肩膀之上,一张裂开的大嘴几乎等同于整个脑袋一半的大小。

好家伙,我这是在看科幻电影吗?这是怪兽哥斯拉还是保罗纪公园里的霸王龙?

这头巨大的魔兽瞪着一双铜铃般大的眼睛,很快就发现了我的存在,迈开大步就向我冲了过来。别看它体形巨大,但加起速来却快逾奔马,就像是一座移动的小山丘一般,极居冲击力。

更厉害的是,这头魔兽所依仗的不仅仅只是物理力量,只见它的巨口一张,一道如同火龙般的粗大火柱,抢先一步向我直喷过来。

我祭起一道金刚伏魔圈护住全身,然后御剑冲天飞起,闪过了这道喷涌过来的火柱,此时我飞起的高度差不多正好和这魔兽比肩。

这头魔兽的两只前肢虽然不像后肢那样强壮有力,但也不是只看不用的摆饰,立刻上下挥舞着兜头向我抓了过来。

我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如长虹般的飞过,带着一片光华削中了这头魔兽的前爪。

一蓬鲜红的血液冲天飞起,这头魔兽的两只前爪被我一剑削断。剧痛之下,它发出了一声震天响的怒吼,张嘴就是一道火柱向我袭来。

我回剑一圈,剑气再次大作,带着一股劲风将火柱一分为二,同时我引剑向前一刺,直接一剑刺入了魔兽的咽喉!

第十九章升级?

这头魔兽的咽喉要害被我一剑刺中,气血立刻倒涌灌入喉头,堵住了它的气管,使得它再没办法发出吼声,只是呜呜咽咽的从喉中发出几声低沉的呼痛这一下子,这头魔兽再也没有办法张开口喷出火柱了,而我也用不着手下留情,在手中剑诀的牵引之下,“阿基隆斯之剑”绕着魔兽的脖子飞快转了一圈。随着鲜血的飞溅,它那颗巴斗大的脑袋掉落在了地上,近乎二十米高的巨大身躯,也如同推金山、倒玉柱般的摔倒在,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后溅起一地灰尘,声势好不吓人。

这头类似于哥斯拉的魔兽,在实力上很显然超过了先前出现过的那些中级魔兽,实打实的具有高级魔兽的实力。实际上,以它的个头与攻击力,就算是列入超级魔兽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它的防御力太差,个头虽大皮却不够厚,才会轻松的就被我飞剑断头。

难道我真的是在玩一个游戏?进入到了下一个区域,出现的魔兽级别就会更高?

事到如令我也没有别的退路可供选择,只有这么一路前行下去,看看走到最后能不能揭开这个怪异空间的秘底。

于是,我再一次御剑冲天飞起,由空中飞速的向着这片山丘地带的深处直飞而去。

这一片山丘地带看起来虽然是一副穷山恶水的模样,但那充沛的天地元气却与草原上并无二致,足以补充我体内真气的损耗,不会丝毫影响到我飞行的速度。

在空中差不多飞行了两个多小时,果然又有一头魔兽从空中向我恶狠狠地直扑而来。这一次来的是一头类似于巨龙的魔兽。只是个头小了许多,顶多和一般的鹰族空军差不多大小,但它的速度却是极快,可说是我所见过的空中速度最快的生物。

由于这家伙速度太快,对付起来还颇费了一点功夫,最后还是我一个缩地成寸抢在这家伙飞行路线的前头,迎面一剑将之断成两截,才算是结果了它。

这片山丘地带和那片草原,除了地貌不同外,其余的地方还真是一模一样。都是差不多两个多小时就冒出来一头魔兽找我的麻烦,而且魔兽地等级也从中级魔兽自动升级到了高级。

细想一下,如果我不是凭着修真功法会飞行。而是一路沿着地面走过来,这近万公里的路程,岂不是要花我个三年二载的时间?如果我真是凭借着熊族地那副身体,从地面上一路硬打过来,能够坚持到这山丘地带,也应该将实力提升了一级吧?

这个怪异的空间,难道真是供人修炼升级所用?如果我冲出了这片山丘地带,进入到下一个场景中。那个时候来找我麻烦的,会不会变成超级魔兽?

要想知道最终的答案,我只有一路不停的向前了。借助这里元气充沛的好处,我可以一路不眠不休的向前直飞,试图早日冲出这片山丘。

一路上都有一些层出不有的魔兽跳出来找我麻烦,但这些高级魔兽还远远威胁不到我这圣级强者。只要敢来找我麻烦地,全被我顺手给收拾掉。

又是一个枯燥无比的四天四夜过去。我再次差不多飞出了一万公里的超远距离,终于见到了这一片山丘地带的边缘。

如同我飞出草原一般,在山丘地带的边缘也笔直的就像是一条直线。只要越过这条直线,迎接我地就是另一片完全不同的地貌——土黄色地戈壁沙漠!

按我眼中所见的范围来看,这片戈壁沙漠和山丘地带差不多。也是以百里为一单位,都是由无数片完全相同的沙漠所拼凑而成。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在这片黄沙万里的区域内,迎接我的会不会是超级魔兽?

飞出山丘地带后,我落到了戈壁沙漠之上,顺手掏起一把沙子捧在手中,居然有一种滚烫地热度,就好像这沙子真的是在烈日下暴晒过一样。尽管这空间没有虚拟出太阳与月亮,但仅仅只是这么逼真地环境,就足以让我惊叹不已了。

突然之间,我面前的沙地凭空出现了一个大坑,无数的沙子就像是被一个巨大的漩涡给吸住一般,呈螺旋形的不断向大坑中崩塌下去。

当沙子停止了下陷之后,我面前的这个大坑已经有数十米见方,深陷到地下也差不多有十米之深,而此时一个大约有四、五米长的黑彩,从大坑缓缓的爬升了出来。

这是一个巨大的蝎子状魔兽,浑身的黑色鳞甲在这一片土黄色中显的十分显眼。在它的额头前生长着两个巨大的钳状夹子,边爬边将沙子住嘴里扫。

而它的大口就这么一直张着,任由这些沙子不停的被扫进嘴里。

难道这蝎子魔兽是靠吃沙子为生?这实在是让我觉得有些详异。一般来说,蝎子最厉害的武器就在它的尾巴上,我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了过去。

高高竖起的一根蝎子尾巴,黝黑油亮,足有大腿般粗细,仅仅只是外观,就赚足了分数。

在这只蝎子魔兽的头上,一对黑色的晶甲突然翻起,露出了下面一双血红的眼睛,直钩钩的望向了我,其中充满了敌意。

这家伙应该是头超级魔兽吧?我在心中暗暗提高了警惕。超级魔兽虽然还不足以威胁到我,但它们也不是中、高级魔兽可比,绝不是我简简单单一两下就能收拾的。

这个怪异的空间中还真是古怪,一个个不同的地形,实力逐级不断提升的魔兽,还真的像是在提供一个给人练级的地方一样,你不打倒眼前的敌人,就没办法向下一个更高的级别挑战。

如果真是要这样一级一级的挑战下去,那么最终出现在我面前的魔兽会是什么级别?

圣级?神级?柳或是吏高级别的存在?

第二十章战超级魔兽!

此时容不得我继续胡思乱想下去了,因为那头蝎子魔兽已经爬出了大坑,就停在我面前十余米的地方盯着我!从那双血红的眼睛中,我可以看到充满了杀意。

看来,在这个空间中,不论魔兽级别的高低,对我的敌意都没有任何区别,仿佛不拼个你死我话,就不会罢休一样。

这头蝎子魔兽的尾巴高高竖起,尾端的尖刺遥遥对准了我,就像是要随时发动进攻一样。不过,它个头虽大,但和我隔着有十余米,不可能一下子就能攻击到我吧?

猛然之间,蝎子魔兽的尾巴动了,就像是一条鞭子般横向抽了一下。于此同时,在蝎子魔兽的背部突然开了一个小吼,就像是鲸鱼喷水般的喷出了一道黄色的水柱。不,说水柱并不正确,那应该是一道黄色的沙柱才对。

难怪这蝎子魔兽先前不断的吞食沙粒,看来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裹腹。

横击而出的蝎子尾巴,猛然抽在了这喷出的沙柱之上,立刻千万颗细碎的沙粒就像出膛炮弹一般向我直冲而来,密密麻麻的笼罩了十余平方米的范围,让我根本无处可避。

这种情形,就像是有着十余挺机枪同时对准了你,在短短的一瞬间就向你倾泄出了无数子弹,天罗地网般的火力网已经将你所有的退路全部封死。

以这蝎子魔兽的力量,被它抽出来的每一粒沙子,我相信都有不弱于一颗子弹的威力。换做一般对手,在这样突如其来的一击之下,只怕要吃大亏。

好在我有缩地成寸地道法。身形在一闪一灭之间已经让过了这片沙雨。

不过,蝎子魔兽的攻击手段并不是只有这么一招,随着这阵沙雨的袭来,它那庞大的身躯异常灵巧的在沙地上一阵滑行,瞬间就来到我身边,高举着尾巴向我扎来。

我御剑向上一挡,“阿基隆斯之剑”斩在蝎子尾巴上,居然发出了一声金铁交击般的响声,甚至爆出了一串火花。好家伙,这蝎子魔兽护甲的强度。

丝毫不弱于最精炼的钢铁,这应该就是超级魔兽和普通魔兽的区别吧?

虽然我一剑斩不断蝎子魔兽的尾巴,但一斩之下也化解了它地攻势。只不过这家伙的手段还不止如此,只见它大口一张,一个黄色的沙团就如同炮弹一般从它地口中喷出,疾如闪电的轰向了我。

仓促之间我一个侧身横移,以毫厘之差让过了这一记沙团,同时我回首一剑向这蝎子魔兽的头顶斩了过去。

蝎子魔兽挥舞着两只前爪迎了上来,“当”的一声响,我这一剑依然没有破开它身上的护甲。

一击不中。我立刻缩身回退,眨眼间退出二十余米,再次与这蝎子魔兽遥遥相对。

虽然只是短短一瞬间的交手,但我已经可以肯定这蝎子魔兽算得上是超级魔兽中实力比较强的了。它体形巨大、行动迅速,再加上身上的护甲坚韧异常,仅物理力量就已经很难对付。吏何况它还有利用沙子发挥远程攻击地本事。在这个有着无数沙子的沙漠中,等于是给它准备了永远不会枯竭的弹药。

近战远攻都不弱。这头蝎子魔兽发挥出来的战力确实极强,估计这也是狂了地利的原因,换做另一种环境,估计它就不是这么难对付了。

蝎子魔兽看到我退开,立刻毫不犹豫的跟了上来。再次喷出一道沙柱,又是尾巴一鞭将沙雨向我抽来。这一次我有所准备。御剑冲天而起,无数地沙子都从我脚下掠过。

我挥剑向天上一引,片刻就在空中聚集了一朵雷云,既然剑击对付不了它的护甲,我当然要试用一下天雷正法中地“引雷诀”了。

“引雷诀”没发动前,这头蝎子魔兽还不知道厉害,见我向天上躲去,不依不饶的向我连喷三个沙团,都被我在空中轻松闪过。

随着我御剑一引,一道巨大的紫色闪电从空中直劈而下,刚好击在蝎子魔兽那高高竖起的尾巴上。

那条尾巴就像是一根引雷针,将“引雷诀”的雷电之威全数给吸收了进去,在强大地雷击面前,那头蝎子魔兽就像打摆子般的在沙地上抖动起来,显然是被这一记雷击给电地不轻。

看来,这蝎子魔兽身上的护甲,防刀防剑很是厉害,却挡不住雷电之威。

它大意之下不知闪避,承受了一记“引雷诀”的全部威力,已经伤在这一击之下,出现了全身性的麻痹。

我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立刻从空中御剑向下直击,单足踏在剑柄之上,连人带剑呈一条直线般的刺向了蝎子魔兽的顶门心。此时在“阿基隆斯之剑”的剑尖上,还凝集着一道紫色的雷光,却是我把一记“五雷轰顶”通过剑身为媒介引发了出来。

雷光击在蝎子魔兽的护甲之上,立刻发出一串串闪亮的电光,在雷电的轰击之下,魔兽头顶的这块护甲已经出现了龟裂。这时我脚下加劲,使出了一个千斤坠,“阿基隆斯之剑”立刻刺破了魔兽的头顶护甲,深深的扎了入它的顶门心。

我轻喝一声,身子凌空翻了一个筋斗,头下脚上的在掌中凝结出一记“五雷轰顶”,然后一掌挨在剑柄之上,将这道“五雷轰顶”沿着剑身传递到了蝎子魔兽的身体之内。

我顺手一抽“阿基隆斯之剑”,踏足于剑身之上,拨高飞升到了半空中。

此时,蝎子魔兽的体内才传出来一声低沉的爆裂声,一道血泉从它头顶的伤口中喷涌而出,直达数米之高。

蝎子魔兽在沙地上疯狂的扭动起来,就像是在重死挣扎一般,搅动的地面上沙尘滚滚。

半晌之后,一切安静了下来,蝎子魔兽趴在地上动也不动,那根高高竖起了尾巴也彻底的软倒在地,显然是死透气了。

第二十一章——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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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连战!

等级之差,就像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而超级和圣级之间,硬要比较的话也就是天与地的区别。

这蝎子魔兽再凶悍,也只是一头超级魔兽,还不足以威胁到我这圣级,就算它的战斗力再强,但只要我认真起来施展出杀抬,它也就只是能够接我几招的问题。

当然,超级魔兽和中高级魔兽同样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至少我在对付超级魔兽时,已经不可能做到秒杀。

看着蝎子魔兽倒毙在沙地上,我随手挥起一掌,一股掌风过处,就将它的尸体给送回到了那个大坑之中。随着沙子的慢慢流动,这头蝎子魔兽的尸体被掩埋到了沙粒之中,就像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般。

我长啸一声,御剑冲天飞起,继续向着沙漠的深处飞去。要想揭开这个空间之秘,我没有别的办法,唯有向前向前再向前!

如果超级魔兽还是按照两个多小时出现一次的频率来找我麻烦,而这片沙漠又与前面出现的草原、山地是一样的广阔,那么我要想越过这片沙漠所要花的时间就要多上许多了。毕竟,我每飞一段距离就必须停下来和那些时不时出现的魔兽交手,要知道对付超级魔兽可不像对付中、高级魔兽那样,可以任我一剑一个随手打发。

只不过,让我有些意外的是,我在空中飞行了两个多小时后,并没有出现第二头超级魔兽来找我的麻烦,只到五个小时后,才有一个巨大的沙魔兽挡在我面前。

这头沙魔兽论攻击力远不如蝎子魔兽,防御力也差了许多。但它的长处却是在于可以随时改变形状,除了体积不能改变外,可以任意变成各种不同种类的魔兽向我发起攻击。可惜地是,不论它变成什么样子的魔兽,实力终究只是停留在超级。当我尝试了十余次之后,终于一剑斩中了它的心核,将这头沙魔兽给干掉。

收拾了沙魔兽后,我继续前飞,意外的发现并没有飞出多远,就来到了沙漠的尽头。整个距离顶多也就是千余公里的样子。

远处,与沙漠紧紧相连的一片地形,是一座不停刮着风雪的巨大山脉。

绵延一片也不知有多么广阔。

我暗暗纳闷,难道这超级魔兽所占的地盘,反而只有那些中高级魔兽的十分之一?那么我进入到雪山之后,其中出现地会不会是圣级魔兽?

想到这里,我小心翼翼的靠近了雪山。雪山之上,不停刮着寒风,卷起一片片鹅毛般的大雪,几乎让我睁不开眼睛。好在修真之士有真气护体。可以做到寒暑不侵,不然地话从一个酷热的沙漠突然转变到极寒的雪山,谁都会觉得极度不适应。

我刚从空中落地踏足到雪山之上,风雪中就突然传来了一声沉闷的吼声,然后我就看到一个巨大的身影,踩碎了一地的冰棱。夹带着满天的风雪来到了我的眼前。

这是一头身高超过十五米,浑身毛茸茸地巨大魔兽。粗壮的四条大腿就像是四座小桥墩一样,每一步移动都是轰轰作响。足有一扇大门般大小的脑袋瓜子上,顶着一对黑黝黝的长角,拳头大的鼻孔中喘着粗气,把一片片的雪花吹地乱舞。

好家伙。这是牛魔王现出了他的牛形真身吗?如此彪悍地模样,一看就是力大无穷之辈。

按照每转换一种地貌。魔兽的等级就要提升一阶来看,这牛形魔兽会是圣级魔兽吗?

我不敢有半点大意,全神戒备着。只不过,这牛形魔兽外形看起来凶猛,却并没透露出圣级魔兽所特有的强者气势,怎么看都还只是一副超级魔兽的模样。

牛形魔兽出现之后没和我讲客气,它四只巨蹄在地上乱踢,一块块坚冰就像是炮弹一样的向我轰了过来。同时,它不断地摇晃着自己的巨头,口中发出低沉地吼声,就像是向我挑衅一般。

圣级魔兽具有语言能力,这头牛形魔兽却不会言语,看来它只是一头超级魔兽了。但我又怕是这头牛形魔兽故意示弱,于是横剑一拍,将一块飞射而来的坚冰给反弹了回去,准备试探一下它。

这块坚冰飞回去的速度比来时更快,砸在牛形魔兽的头上碎成了无数块,而那牛形魔兽就像是被这一击砸的巨痛无比一般,昂首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

巨大的声音回响在雪山之间,从远处轰隆隆的有回音传来,但细听之下又有些不一样。等到天边一道白线迅速无比的向这里移动过来时,我这才看出随着这牛形魔兽的一声大喊,一场雪崩势不可免的暴发了。

白线越滚越近,最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道高有数十米的白色雪浪,兜头盖脑的向我们这里压了过来。

这牛形魔兽个头虽大,但在这样的天地之威面前,也免不了会落得一个被雪崩所埋的下场。我不由的有些暗暗纳闷,难道引发雪崩就是这牛形魔兽的攻击手段?难道它就不怕自己也被埋在这片积雪之下?

很显然,这牛形魔兽不会做出这么蠢的事,就在雪浪要滚到它身前时,在它那四只巨蹄的周围,各自刮起了一团小型的龙卷风。

这四团龙卷风,就像是四台喷射器,将牛形魔兽的巨大身体在起,瞬间就飞到了数十米的高空中。

看来,这牛形魔兽是一头精通风系魔法的魔兽,能够以龙卷风托起那么巨大的身体,可见它对于风系法术的运用,已经到了极为精妙的地步。

如果这牛形魔兽真是圣级魔兽,它不可能采用这样的方式飞到空中吧?我几乎可以肯定,这牛形魔兽的实力,也就是超级的水平。

只不过,它引发雪崩,然后自己躲到空中,不会是认为这样的攻击手段就能对付我这堂堂圣级吧?

第二十二章过雪山

能够凭借自身的力量飞翔,就是达到圣级实力的一种标志。如果我不具备圣级身手,又不是天生具有飞行能力的种族,遇到这么一场大雪崩,下场只怕会很惨。

不过,等到我御剑冲天飞起时,隆隆而至的雪崩也就只能从我脚下淌过这牛形魔兽也不知道是不是脑袋秀逗,还是它真不明白自己与我的实力差距,居然就这么由四个风团狂着,从空中向我一头撞了过来。牛形魔兽是利用风团做为动力,能够撑起它那庞大的身躯飞到天上就已经算是不错了,至于在空中的灵活程度,就实在是太业余了。像它这样如同一头蛮牛似的向我撞过来,怎么可能对我构成威胁?

我在空中轻轻一个闪身,就让过了牛形魔兽的这一击,然后御剑向它的脖子斩了下去。

牛形魔兽体形巨大,而且皮厚肉粗,我那一剑只是斩进去寸许,也就没办法再继续深入了。以我们双方的实力来说,空中作战它只能任我宰割,我一剑斩不死他,百剑、千剑的斩下去呢?不过,我可不太愿意陪着这牛形魔兽浪费时间,收剑在手之后,我立刻就是瞬发四道掌心雷轰了过去,目标直指牛形魔兽位于四蹄部位的风团。

掌心雷的威力不算大,但击中风团之后却破坏了其平衡性,于是靠着风团才能飞到空中的牛形魔兽,立刻在空中摇摇晃晃起来,最后更是一头栽向了地面。

地面上全是雪崩之后残留下来的积雪,牛形魔兽体积大,份量自然也不会轻。砸到地面后立刻没入到了积雪中,只留下了好大的一个窟窿。

我摇头苦笑一下,不想呆在这里浪费时间,立刻御剑飞起,准备直接飞出雪山。

牛形魔兽被我斩了一剑,脖子上已经挂彩,但这还算不上是致命伤,它一声怒吼从雪坑中爬出来,脚下又升腾起四个旋风团,托起它那庞大的身躯。

从我身后追来。

我回头看了一眼,牛形魔兽的速度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过可笑,于是我不理不睬地继续前飞。眨眼之间就将它抛的不见踪影,只余下身后隐隐传来的一声声怒吼。

雪山一座连着一座,而且那狂暴的风雪从来没有停过,在这样的环境中飞行,我的速度或多或少都受到了一些影响,顶多只有先前的七成。

就这么不停歇的飞了五个多小时后,前方风雪中突然出现了一个银色的身影向我迎了过来,等到近一点细看之下。才发现这居然是一头混身晶莹透明的冰龙,但看它扇动翅膀时地模样,圆润自如,一点都没有冰雪之躯的僵硬感。

当然,从这冰龙身上泛出的杀气我也能感觉到,它接近我地目的可不是为了和我做朋友。

至此。我也差不多明白过来,不论是沙漠还是这雪山。魔兽都还停留在超级这一层次,而且间隔出现的时间也延长到了五个小时。如果雪山的范围与沙漠一样宽广,那么我干掉眼前的这头冰龙,只要再飞个两小时左右,就能越过这雪山地区吧?只是不知道下一阶段我又会碰到什么样的地形和魔兽呢?

冰龙的速度和牛形魔兽不可同日而语。很快的就飞到我地正面,只见它双翅一扬。一枝枝亮晶晶的冰箭就这么凭空出现,如同满天花雨般的向我射了过来。

我御剑在身前一转,宽大的剑就如同一个旋转的磨盘挡在我的身前,将那些激射而来地冰箭全部磕飞。然后我顺势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如一道游龙般的直向冰龙射去。

冰龙巨大地身形在空中灵活的翻了个筋斗,让过了我飞剑一击,不过御剑术的长处就在于能够隔空控剑,我手中剑诀一捏,“阿基隆斯之剑”立刻反向对着冰龙又是一斩。

这一斩将冰龙吓了一跳,仓促之间它斜向下方坠去,刚好躲过了这一击。

我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一个出手良机,一个缩地成寸瞬移过去,刚好挡在了冰龙的退路上。

我左右手同时一扬,两道五雷轰顶向着冰龙交替击出。这冰龙好生了得,明明在身形已经失控地情形下,还能硬生生的躲过我地一记五雷轰顶,但另一击它就怎么也闪不过去了。

紫色的雷光击落在冰龙晶莹的身体上,立刻顺着它的身躯向四下里游走。

看来,冰龙的这副身体,居然是绝佳的导体。

随着电光的肆虐,在冰龙身体上留下了极长的一条焦黑痕迹,这一击可伤的它不轻,使其在空中的速度明显有所减慢。

经过这一番交手,冰龙明显不是我的对手,但它的杀气却没有半点减弱,依然缠着我苦斗不休。

先前对牛形魔兽,为了节约时间我没有痛下杀手,但冰龙这么一闹,我再没有手下留情的理由。

冰龙的速度一慢下来,就失去了与我交手的最大资本,随着我御剑上下翻飞,交手十余个回合后,就在它身上留下了五六道伤口。特别是当我迎头一剑将冰龙的左边翅膀几乎斩断一半后,它更不可能对我构成威胁了。

最终,我乘着冰龙闪避不及的一个瞬间,一剑由它的口中刺入,从后脑穿出,才算是结果了它。

看着冰龙的尸体坠向地面,我继续踏剑而行,迎着风雪向前飞去。

自从来到这个空间后,已不记得有多少魔兽被我斩于剑下,但我心头还是充满了疑问。这些魔兽就算明知不敌,仍然会缠着我死战不退,是不是因为它们的背后有着什么庞大的势力在操纵?

不管怎么样,要想返回奇迹大陆,我就必须弄明白这个怪异的空间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管前面有着什么,我都要勇往直前!

既然收拾了冰龙,我就应该继续上路,向着不确定的前方而去。

第二十三章血腥海战

两个小时之后,我终于飞出了那片雪山,和我事先预想的一样,雪山的范围和沙漠差不多大小,长度都在一千公里左右。

至于我飞出雪山之后,呈现在我眼前的景色,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

从狂风暴雪的大雪山,突然之间又来到这有着碧水蓝天、洁白沙滩的大海岸边,这种转变还真是落差太大,让我有一种不适的感觉。

在这大海里面,也应该藏着不少凶险吧?这一次我并没有落到海边察看情况,而是就这么直接飞了过去。因为我已经打定了注意,准备就这么一鼓作气,直接闯关到底。

突然之间,平静的海面上出现了一道巨大的波纹,就像是有什么巨大的东西要从海平面下升上来一般。

我不敢大意,做好了应对准备,然后就看到水面之下,突然喷起一道足有数米粗壮的洁白水柱,向着我疾射而来。

我御剑在空中兜了一个半圆,让过这道水柱,然后凝神向水面看去,发现已经有一个巨大的黑影浮了上来。

这是一条从头到尾差不多长达百米的鲸鱼,或者说它只是一头形似鲸鱼的魔兽,因为它那因吸水而大张的巨口上,还生长着一排极为锋利的尖齿,单单只是其中的一颗,只怕就有一个活人那般大小。而更吓人的一点,就是这条鲸鱼魔兽的尾部,还长着十余根足有十数米长的倒刺,显得十分可怕。

这头鲸鱼魔兽在水中移动的速度极快,眼见着喷出的一道水柱被我轻松躲过,它立刻在水面上一个滑行。冲出了数百米,来到我地脚下又是一道水柱向我喷来。

这一次我看的清楚,这头魔兽喷水的方式和地球上的鲸鱼确实一样,都是吞入大量海水后,再打开位于身体顶部的出水孔,利用气压将水柱喷出去。

不过,这条鲸鱼魔兽个头实在太大了,光只是喷出的水柱就显的威势惊人,让人不敢硬接。

看这鲸鱼魔兽的样子,对于我的追击肯定会是不舍不休了。如果我不将其干掉,只怕这一路上都不会安稳。

鲸鱼魔兽的个头这么大,我丝毫不用担心对准它发起地攻击会落空。当下就悬停在空中,挥剑召来了一片雷云。对付这种大个子魔兽,当然还是攻击力极强的“引雷诀”最有效果。

我挥剑一引,一道粗大的紫色雷电从空中向着鲸鱼魔兽直击而去,与此同时,它也向着我喷出了第三道水柱。

这头鲸鱼魔兽个头虽大,头脑却不笨,它很可能是感觉到了“引雷诀”地威力巨大。居然拖着庞大的身躯向水中一沉,于是我的引雷一击立刻就落在了海面上,击起了偌大的一片浪花。

难道这鲸鱼魔兽想和我打游击?这家伙在水中速度奇快,再加上体形巨大,如果被它给缠上了,要浪费我多少的时间?必须速战速决!

想到这里。我立刻身剑合一,向着那道冲着我喷来的水柱迎了上去。

最先撞上水柱的是剑尖。在我强大真元的鼓动下,立刻有无数水珠被击地四下飞溅。以剑锋为钻头,我整个身体都钻入到了水柱之内,凭借着我一剑之威的强大冲击力,把这股巨大的水柱搅的七零八碎。化为万千水珠落回了海面。

我毫不停顿,继续挥剑直冲而下。迎向了潜下之后又再次浮出水面的鲸鱼魔兽。

刚刚从水底浮出,却没料到我居然会御剑冲上来近战,鲸鱼魔兽有些手忙脚乱,仓促之间再次喷出一股水住射向了我。

这一次我同样没有闪避,挥剑挡在身前,用刚才一样的法子将水柱给绞碎,然后借着饰剑一冲之势,连剑带整个身体都冲入到了鲸鱼魔兽地出水孔中。

我运转全身真气,将功力提升到了极致,“阿基隆斯之剑”光华大亮,势如破竹般的开出了一条通道,直接杀入到了鲸鱼魔兽地体内。

这鲸鱼魔兽的个头实在太大,就算它浮在水面一动不动,任我千刀万剐,也不是我短时间内能够将其解决的,而冲到这鲸鱼魔兽的体内,从内向外搞起破坏,情况自然又会有所不同。更何况,在我的全力施展之下,这鲸鱼魔兽地肠胃又不是铜浇铁铸,怎么经得起我的折腾?没花多长时间鲸鱼魔兽地体内就被我搅的天翻地覆。

内腑重创,这鲸鱼魔兽自然会痛的胡乱翻滚,我也就在它的体内体验了一番什么叫做天旋地转。不过,任这鲸鱼魔兽怎么折腾,我在它体内搞破坏的举动也没有停下来。

良久之后,一切似乎安静了下来,而鲸鱼魔兽的体内,也早就被我搅的一片稀烂,处处都是碎肉与血泥。

此时我已找不到进来的出水口,更不知道这鲸鱼魔兽的口部在什么地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随便找了一个方位,就利用手中利剑在鲸鱼的肉壁上凿起洞来。

好在我一口真气极为充足,并不在乎这鲸鱼魔兽体内的一片血腥味,就这么足足挖了近一刻钟,才顶着一头血雨将鲸鱼魔兽的身体给凿开,冲到了外面。

此时鲸鱼魔兽翻着白肚皮,就这么躺在海面之上,显然已经死过了气。

从它那巨大的口中,还不断向外涌着污血,将数平方公里内的海域染的一片赤红。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脚与身体,也因为沾染了太多的血迹而变的一身赤红。

想不到与这鲸鱼魔兽的一战,场面居然会是如此的血腥。

我长啸一声,从空中直接一头栽回到海中,就这么憋着一口气,在海底快速潜行了十余里,将一身的血迹全洗尽之后,才双臂向上一振,冲出海面飞腾到空中。

此时,我离那片血腥的海面已经有些距离,缓缓的将心头的杂念抛开,我再次御剑向前方直飞而去。

第二十四章开经辟脉

自从来到这个怪异的空间之后,我一直重复的就是打魔兽、飞行、然后再打魔兽、再飞行这样的过程,实在是可谓单调之极。不过,为了解开这个空间之秘,我却没有第二条路可供选择,只能如此做。

海洋地区的面积和雪山、沙漠一样大小,在我飞出了差不多一千公里,又干掉了另一个形似章鱼的超级魔兽后,就看到了第四种地形——森林!

看来,在这片出没超级魔兽的地域内,是每隔一千公里就要换一种地形了。如果这一整片区域和出没中、高级魔兽的地方一样大,是不是就说明我只要经过十种不同的地形,就可以杀出这片超级魔兽盘踞的区域?

超级魔兽的种类不像中高级魔兽那样多,各自生活的区域不一样,才会被分割成这么多不同的地形吧?

以我的实力,要冲出由超级魔兽把守的区域,并不存在任何问题,但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我渐渐的也就能够肯定,当我走出这片区域之后,等着我的只怕就是圣级魔兽了!

不管怎么说,我是利用精神力潜入“时空之心”后才会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怪异空间,那么这里肯定和神级魔兽哈克雷斯有所关系。像我这样一关一关的闯下去,最后所要面对的会不会就是哈克雷斯?

现在我的修为是先天大成境界,基本上等于奇迹大陆上圣级的顶峰修为,就算是面对圣级魔兽,我也有着取胜的信心。

但是,如果对手是神级呢?

越级挑战。几乎就等于是自杀行为。实力之差,可不仅仅只是凭借你斗志顽强就可以弥补的。神级就等于金丹期修为,而以我现在的实力,面对金丹期高手,不存在取胜地可能。哈克雷斯能够与阿瑞斯、普罗米修斯等为敌,实力自然不可小看。更何况,阿瑞斯还是借助兽神黄金面具能在瞬间提升一阶修为的异能,才将哈克雷斯击杀,足以印证它的实力了。

如果哈克雷斯真是这个怪异空间的最后守护者,我要如何面对它?

看来。只有借助这个怪异空间天地元气极为充沛的机会,努力提升自己的修为,只要我能一举突破到金丹期。就足以拥有保命的实力了。到时候,就算我自身的修为还及不上哈克雷斯这样的老怪物,但乾坤袋中不少的法宝,却可以拿出来助我一臂之力。

我上一世收集地绝大多数都是上品法宝,其中最差的也要金丹期修为才能驱动,在我自身实力不强的情况下,只能空守着这座宝山叹气。不过,一旦我取得突破。只要挑选几件合适地法宝,应该就足以让我在这个世上横着走吧?

只要能从这个怪异空间里脱困而出回到奇迹大陆,就算麦克雷瑟拥有黄金面具这件异宝又如何?我还是有把握对付他!

仔细分析了一下现在的处境后,我决定不再这么急着向前赶路,反正呆在这只有超级魔兽的区域,不会对我构成什么威胁。趁着这段时间。我正好努力提升自己的修为。

从眼前的这片森林开始,我再也不直接从空中急速的飞掠而过。而是就这么从地面开始,一步步的缓缓向前步行。

如此一来,我前行的速度慢了许多,但每隔五个多小时就出现一头超级魔兽地规律却没有变。只不过,任这些超级魔兽再厉害。也只配给我练练手,我主要的精力全放在如何打熬真气。提升自己的修为上。

我体内金丹已成,真气也十分的凝炼,就如同金汁一般在我体内流淌,也因此有时候我全力出手,真气中总会夹杂着一丝金光,和奇迹大陆的圣级斗气比较相象。

修为到了我这种程度,要想再取得突破,必须在体内再造天地,开辟出新的经脉路线,才能使我冲入金丹期。毕竟,我这一世是以兽族之身修真,经脉系统远不如人类发达,能够自成一个周天循环就算不错了,不可能像人类那样有七经八脉这么多地经脉系统进行修炼与储存真气。

玄天诀中有开经辟脉之法,这种玄门正宗修炼方法,即使是兽身也能修炼。而开经辟脉也正是我现在唯一能提升修为的方法。

熊族身体地经脉,主要有三条,一条通上肢,类似于手少阴心经、手少阳三焦经等,但远没有人体经络复杂,能够储存的真气也有限。

熊族的另一条经脉通下肢,算得上和足少阴肾经、足少阳胆经类似,只不过与熊族的手经一样,无法像人类经脉那样成系统。

熊族最后的一条经脉,环腹绕胸,正是熊族最主要地一条经脉,我也是通过这条经脉才练出了内丹,达到今日的成就。

熊族地三条经脉相互之间独立运行,只有一些细小的脉络相通,如果我想开发出这具熊族身体的最大潜能,就要想办法将这三条经脉间的联系打通,使它们能够融为一体,在我体内生成一个真正的大周天循环。

要想做到这一点,我就必须用开经辟脉之法,在这具熊族身体的三条经脉之间,开辟出几条大的经络使之相互连通。

以我现在先天境界的修为,做到这一点并不是太困难,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与真气打熬体内的经脉,就可以逐步将那些细小的脉络慢慢开通放大,达到与主经脉等同的程度。

只要体内的大周天系统生成,我不仅可以突破到金丹期修为,还因为经脉数量的增加,使得储存的真气可以更多,也相当于是实力的一个大飞跃。

在这个怪异空间内,天地元气充沛的难以想像,而我补充真气的速度也是极快,正好可以弥补开经辟脉所需损耗掉的大量真气。

我有信心在数月之内,就能达到外界苦修十年的效果!

第二十五章越战越强!

我有两世修真经验,境界突破的感觉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至少对于达到金丹期修为,对我来说并不是没有头绪。

按兽族年龄来算,我到现在还不满十六岁,算上真正开始修真的年限,还不足八年。以兽族之身,在不足八年的时间就有望晋升到金丹期,别说在这个异世无兽可及,就算让我回到地球去,只怕也是修真界的纪录。

相比较而言,一般的兽类修真,往往都是有千年道行之后才能取得一些突破,我能以这么小的年纪就有如此成就,实在是算得上非常幸运了。

穿过这片森林,我花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我除了击杀数十头超级魔兽外,剩下的时间都是在细细推敲,如何着手进行开经辟脉的修炼。

首先应该连通的是手部经脉与胸腹间的经脉,只要原先的那些细小脉铬扩大到与主经脉相等的程度,我运转真气到手经中的速度只怕会提升十倍以上,这样一来能够施展的道法就会更多。

连通手上经脉的过程,就是提升我攻击力的过程,完成了这样的改造后,下一部才是连通足部经脉。

全身经脉相通,我这熊身就算是有了一套真正的经脉系统,突破到金丹期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要想真正连通手部经脉,我必须打通三条细小的经络,这个过程可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够凑效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抓紧时间,一点一点的慢慢改造我体内地经脉。

等到我走出森林之时,连通手部经脉的三条经络。已经被我打通了一条,进展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全是狂了这个怪异空间中天地元气充沛到极点的福,如果换做奇迹大陆,恐怕我要花的时间十倍都不止。要是在元气更为稀薄的地球上,所要花费的时间只怕就更为惊人了。

虽然只是打通了一条经脉,但对于我现在攻击力的提升,却有着明显的好处。比如说五雷轰顶,我的击出速度足足比以前快了三成,我相信等到连接手经的三条经脉全部打通。我就可以做到连发五雷轰顶了。到时候,除了对付麦克雷瑟、维登·芒克这一级数地顶级强者之外,我对阵其他任何圣级都能有必胜的信心。

连接着森林地貌的区域。是一片充满了瘴气地沼泽,出现的魔兽也是奇形怪状,丑陋不堪。呆在这样的地方进行修炼,实在是让人觉得别扭。于是,我再次御剑飞到空中,花了七个多小时后才穿过这片沼泽,来到了下一个区域——花海!

这是真正的一片花海,放眼望去遍地都是五颜六色的花朵。好一片烂漫无暇的世界,让我一见之下就为之精神一振。

凯瑟琳是爱花之兽,她在帝都打理的那座花园也确实不错,但比起眼前这样规模的一片花海,恐怕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事实上,数遍所有我已知地空间。又有那里能像我眼前这样,锦延千里全是一片花的世界呢?

我可不介意在这样的地方多呆一阵。于是我淌过花海的时间比起经过森林,所花的时间超过了一倍,达到了一个居之久。而等我走过花海之后,连接手经的三条经脉,也已经全部打通。

至此为止。我开经辟脉地修炼可说是一切顺利,实力再一次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估计此时让我回到奇迹大陆。我就能够和麦克雷瑟、维登·芒克比肩,成为当世最强的三雄!

在修炼地同时,有时候我又忍不住想,在这个怪异的空间之内,我已经呆了近五十天。这么长一段时间我不在奇迹大陆,现在各大种族之间的局势到底如何?我们兽族能够巩固布鲁赛尔圣山的统治吗?人族的内乱此时分出胜负没有?小丫会不会为我地突然失踪而伤心?

只不过,被困在这个怪异的空间内,想再多也没有用,只要我一日无法脱离此处,对于奇迹大陆地事情也就鞭长莫及。

既然修炼的进展一切顺利,我忍不住又加快了自己前进的速度。在花海之后,我又差不多花了一个月时间,先后经过了石林、雾区、盐碱地、热带雨林四种地形,终于将超级魔兽出没的地域逛了一个遍。

最终,当我来到热带雨林边缘时,终于发现这里和其他的地方有些不一样。

紧紧连接热带雨林的区域,被一片脖朦胧驼并不透明的光罩给遮挡住了,我站在雨林这边,根本看不透对面有些什么东西。

我尝试了一下,这一片光罩是由纯能量构成,如果不是超过圣级的能量,根本无法将之击破。这是不是能够证明我的一个猜想:紧接着我要对付的,将会是层出不穷的圣级魔兽?

比起初到这个怪异空间,我现在的修为已经大进,只差最后一条通往足经的经脉打通,我就能够完成此次的开经辟脉,让修为提升一阶。

此时最保险的做法,就是我继续呆在热带雨林这边,打通最后一条连接足经的经脉,取得货真价实的突破之后,再前往圣级魔兽的区域。

不过,在这个怪异空间内呆的时间过长,我现在的耐性已经极为有限,再让我无所事事的在这里厮混半个多月,我宁愿选择早一步继续前进。

本来修炼之道就是十分坎坷,绝不会一帆风顺,特别是在即将突破到下一阶的关口,这临门的一步最难跨出。在修真界往往有一派人士认为,修炼之法也可以以战代练,在不断向强者挑战的过程中,逐步提升自己的实力。从战斗中吸取经验,远比闭关苦修成长的更快。

现在,我决定检验一下这种修炼方法到底有没有可行性。毕竟,除了在这个怪异的空间内,我还能上哪儿去找这么多能够陪我练手的魔兽?

第二十六章堕落之龙

面对这层光罩,我将双手按在其上,掌心中凝聚了两道五雷轰顶,就这么压了下去。

一团紫色的雷电被极大的力量牢牢压住,带着一种不断跳跃的韵律慢慢的没入到了光罩之中。良久之后,一声清脆的如同玻璃破碎般的声音响起,这层光罩已经被我破开一个数米见方的缺口。

光罩的厚度差不多有半米,其中游离的是一种不知名的乳白色能量,难怪从外面看这光罩会是朦胧一片。而这层光罩显然是能够自动修复的,在我跨步踏入其中不久后,破掉的缺口就恢复如初。

只不过,此时我已经顾不上研究这光罩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出现在我眼前的景象,已经将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如果这世上真有地狱这个词的话,那么此时我眼前的景象,就是对这个词最佳的注解吧?

整个空间的色彩,都是一种透着赤红的灰暗,天空中无星无月,低沉的就如同一道铁幕,而地面也都是全黑色,龟裂的就象是干涸已千年的大地。最让人胆战心惊的是,在这些龟裂的地缝中,时不时都有一些赤红的岩浆喷涌而出,使得空气中充满了一股刺鼻的硫磺味。

只是,不知道在这样一个如同地狱的地方,会有什么样的魔兽等着我呢?

突然之间,我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无素波动从远处泛起,在西方一座冒着浓烟的火山口中,升腾起了一个庞大的黑色身影,一双巨大的肉翅扇动了两下,就夹杂着一股极为强烈地巨风。飞到了我的身边。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是一头混身黑鳞的巨龙,它的每一片鳞片都反射出一种角质似的黝黑亮光,而且口鼻在每一个呼吸之间,都隐隐的透露出一股火幅气熄。

难道这就是龙族传说中堕落的地狱黑龙,有血与强壮的代名词?

地狱黑龙在龙族中的地位,类似于比蒙在我们兽族,都是最强有力的象征,也代表着族中最终极地力量。传说中的地狱黑龙,不仅拥有龙族中最强壮的身体。而且还拥有所有高级以下魔法免疫地特殊体质,一向都被称做是最强的生物。

只不过,地狱黑龙在拥有强大力量的同时。也是一个桀骜不驯的角色。

据说地狱黑龙一族曾经胆敢挑战龙神亥伯的权威,最终被龙神战败,从而被永久的放逐到了空间洪流之中。

传说往往和事实有着差距,但不少传说也能从现实中找到影子,难道传说中放逐地狱黑龙的空间洪流,无巧不巧的就是这个怪异空间?

眼前地这头地狱黑龙,仅仅从它身上暴发出的这股气势,已经毫无疑问的彰显了它圣级强者的身份。

看来。我在这个怪异空间中所碰到的第一个圣级对手,就是这头传说中的地狱黑龙了。

地狱黑龙地体形大我十倍都不止,它站在我身边以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我,良久之后从口鼻中喷出一团热气,以一种洪钟大吕般地低沉声音道:“卑微的的熊族,想不到这么长久的时间岁月流逝之后。出现在我面前的居然是像你这样弱小地生命体。难道,外面的世界出现了什么意外。才会让你来到这里?”

进入到这个怪异地空间以来,这还是首次有生命与我对话,只不过它话中的语气可不怎么客气。我知道这头地狱黑龙为什么这么看轻我,因为抛开修真功法不谈,我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熊族。以这样的一副身板,自然不会被地狱黑龙放在眼里。

就算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传说中的堕落龙族。但敢以如此轻蔑的语气与我说话,我也必定会让其付出代价。

于是我大声哈哈笑道:“卑微的爬虫,你是不是因为呆在这个狭窄的空间中实在太久,脑袋已经像岩桨凝固了一般变的不好使?能够进入到这里,应该就能证明我的实力吧?一路上我宰杀了不知道多少不知天高地厚的魔兽,此时也不介意加上一个区区的你。”

地狱黑龙响亮的打了一个响鼻,一道约有半米长的火焰从它的鼻中喷出,显然是被我的这番话给气的不轻。只见它扇了扁一双巨大的肉翅,飞跃到半空中怒声道:“卑微的熊族,你将因为污辱高傲的黑龙一族而付出代价!”

我冷哼一声道:“卑微的爬虫,像你这样被龙族放逐的堕落之龙,还配在我这样的一名兽族贵族面前提起高贵一词?今天,我要代表龙族的盟友教训教训一下你这样的堕落之民。”

“龙族?!!”听到这个名词后,地狱黑龙铜铃般大的双眼猛的瞪圆了,双翅狂扇刮起一团团巨风,一边吐着火焰一边愤怒的道:“任何敢和龙族扯上关系的家伙,都将是我们黑龙一族不可宽恕的敌人。卑微的熊族,准备受死吧!”

说着,地狱黑龙张口就是一道火焰龙息向我喷来。

传说中的地狱黑龙,都是天生的火元素体质,在操控火元素的天赋方面丝毫不弱于炎雀,就算只是它随随便便的一击,这一道火焰龙息依然据有极强的威力。

我不会傻的和地狱黑龙硬拼,一侧身让过了这道龙息,而这地狱黑龙除了会喷火外,显然还是一名肉搏战的高手,居然像是预先判断出了我的反应一般,抢先一步挡住我退开的方位,伸出双爪就向我抓了过来。

我右手腕一翻,挥剑斩上了它抓过来的双爪,同时左手一道五雷轰顶,向着地狱黑龙的腹部击了过去。

地狱黑龙皮厚肉粗,号称高级魔法以下全免疫,但我的五雷轰顶是正宗道家天雷正法中的招数,可不管你是不是魔法免疫,砸在地狱黑龙的肚皮上立刻就暴出一串串电光。与此同时,我的剑也砍中了它的双爪!

第二十七章“飞火流星”

传说中的堕落之龙果然名不虚传,只看它那角质的黑色鳞甲,也就能够想到它身上的皮甲必定十分坚韧。

果然,不论是五雷轰顶的雷电攻击只能在它的皮甲上暴出一团团电光,还是长剑削中后发出的金铁交鸣之声,都足以说明如此程度的攻击,还伤不了这头地狱黑龙。

地狱黑龙显然也对自己的防御能力非常有自信,双爪挨了我的一剑后,依然是不闪不避的向我直抓而来。

如此一来,不免激发了我的好胜之心,我将手中剑向天上一抛,奋起双掌,就向地狱黑龙的双爪迎了上去。

此时我不仅以五丁开山术将自身的力量提升到了极限,还在双掌的掌心之中各蕴含了一道五雷轰顶,就这样硬生生的和地狱黑龙的双爪撞在了一起。

论个头,地狱黑龙大我太多,如果它的双爪一合,足以将我的脑袋都抓在其中,更别提我的双掌了。

不过,这地狱黑龙显然也有着强者的自尊,眼见我居然敢不闪不避的和它硬碰硬对抗,它也就直挺挺的伸值双爪,和我较量起力量来。

一时之间,双方斗了一个旗鼓相当,就这么僵持在了半空中。

地狱黑龙眼见硬拼力量居然都无法压过我一头,眼中充满了惊讶与疑惑,毕竟在它的眼中,我这个头明明只有它十分之一大的兽族,怎么可能在力量上丝毫不弱于它呢?

地狱黑龙强烈的自尊心显然无法接受平手的这一结果,只见它开始扁动自己的那一双大肉翅,用空气地反作用力增加它给予我的压力,希望能在空中将我逼退。

都斗到了这个份上。我又怎么会甘心示弱?仗着自己手部的连通经脉已经打通,将内丹中的真气源源不断的输向了手中,如同连珠价般的发出了五雷轰顶。

真气的迅速流动,足以支撑我不断的发出五雷轰顶,而地狱黑龙的防御力再强,就这么和我紧贴着任由一道道五雷轰顶在它的双爪之中爆开,说什么也无法持久太久。

终于,在承受我地第十三波五雷轰顶的攻击时,地狱黑龙顶不住了,它双爪之间的皮肉。因为连续电击地高温而变的一片焦黑,甚至还发出了一阵焦臭的味道。

地狱黑龙吃不住痛,仰天发出一声龙吟后。快速的向后退了开去,而我则立在空中,发出了一阵畅快的大笑,同时还将双掌一翻,任由两团紫色的雷光就这么滴溜溜的悬浮在我的掌心中。

地狱黑龙是天生地火元素体质,此时却被电击将它的双掌给烫伤,这真的是相当于给了它一个响亮的耳光。试想一下,地狱黑龙喜欢生活在火山口。

以岩浆、硫磺为食,什么时候试过被烫伤的滋味?

地狱黑龙低昔看了看自己爪上的伤痕,然后招头望向了我,眼神中充满了怨恨,然后口中开始低声吟唱起了一段十分扮口地咒语。

看来,这家伙在受伤之后自尊心大大受挫。忍不住要使出自己押箱底的绝活了。而龙族最后地杀招,当然就是龙语魔法。

在战斗之中。我可不会绅士的任由对手吟唱咒语而不抢先动手。我顺手一招,收回还盘旋在天上的“阿基隆斯之剑”,握在手中向天上一挥,立刻引来了一片雷云。现在我的修为大进,就算旋展起“引雷诀”。速度也比以前快了许多。

我剑尖一引,一道巨大的雷电立刻击向了地狱黑龙。而地狱黑龙仗着自己皮厚肉粗,一动也不动地硬挨了这一击,口中却仍然在不停的吟唱着龙语。

这地狱黑龙不愧是圣级强者,在硬接了我地一记“引雷诀”后,居然还能保持自己吟唱咒语的声调平稳而快速,没有丝毫的颤动。要知道“引雷诀”

的威力远远强过五雷轰顶,我可不认为地狱黑龙能够若无其事的接下这一击。

但是,硬拼着挨我一击也要坚持吟唱出龙语魔法,也足以证明地狱黑龙等会的招数,一定不简单。

当然,我并不认为这头地狱黑龙会召唤出禁咒魔法,因为禁咒魔法的持咒时间太长,就算它的抗击打能力再强,连续挨上我几记“引雷诀”,也必定会引发元素反噬。而禁咒魔法的元素反噬何等厉害?只怕到时候不用我动手,这头地狱黑龙也就要交待在这里了。

地狱黑龙的龙语魔法施放速度极快,我还来不及施放第二道“引雷诀”,空中就突然出现了一股强烈的火元素波动,然后三团如同磨盘般大小的火球凭空出现,围绕着地狱黑龙的身体旋转起来。

如此大的火球,只要有一个击中我,估计就能将我给烧成一团焦炭。

三枚火球围着地狱黑龙转了一圈之后,立刻排成直溜溜的一条,夹杂着一股强烈的破空声,飞快的向我射了过来。

面对如此大的火球,我可不愿意正面相抗,当下御剑向侧边一飞,准备让过这三枚火球后,再寻机会给地狱黑龙几下重击。

没料到,这三枚火球居然像是装备了自动追踪系统一般,呼啸着从我身边飞过之后,居然又兜头再次向我袭来。

我心中奇怪,立刻御剑向高空升去,谁料这三枚火球并没有直接从我脚下冲过,而是划了道弧线继续向我衔尾追来。至此我终于肯定,这些火球确实具有追踪伤敌的能力,恐怕不是仅凭我闪避几下就能让过去的。

龙语魔法果然厉害啊!

看着我在空中被火球追的不住闪避,地狱黑龙忍不住大笑道:“在我黑龙一族的秘技‘飞火流星’之下,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它也会跟着你不死不休,非要逼的你来次硬碰硬不可。”

说到这里,地狱黑龙却忍不住咳嗽一声,从它的口中吐出来一团暗红色的血液。

第二十八章屠龙!

我的“引雷诀”并不是做无用功的摆设,地狱黑龙虽然成功召唤出了它的龙语魔法,但在我的“引雷诀”一击之下,虽然没有引起元素反噬,但也应该伤到了它的内腑。不然的话,以地狱黑龙的强壮身体,怎么可能轻易吐血?

至于“飞火流星”的龙语魔法,确实有其独到之处,能够锁定对手气息进行追踪攻击,已经算的上是一种不死不休的魔法,难道我真的必须和其硬碰硬才能化解?

我回首发出一道五雷轰顶,笔直的击向了冲过来的第一个火球,只可惜的是火球的个头实在太大,我发出的那团雷光没入到火球中后就消失不见,甚至连一点碰撞的声响都没有发出。

龙语魔法威名赫赫,确实有其独到之处,“飞火流星”凝结出来的火球,在火元素的凝结程度上远比一般的火球术紧密,要用科学术语来形容的话,也就是龙语魔法发出的火焰,在纯度上要远远胜出一般火焰,燃烧起来的破坏力自然也就更为惊人,仅凭五雷轰顶的威力,还无法与这样的准禁咒魔法斗个旗鼓相当。

“引雷诀”的威力更大,但我现在还做不到瞬发,而火球攻过来的速度极快,只怕我刚召出一道“引雷诀”,三枚火球就会接瞳而至砸向我。

难道我要启动金刚伏魔圈和“飞火流星”硬扛?但金刚伏魔圈并非什么高段的道法,在这种圣级力量的对决中,只怕无法保证我能够毫发无伤。

吏要命的是,“飞火流星”的速度奇怪,刚好超过我御剑飞行地速度。

就算我想不停的闪避拖时间,最终也会被这几枚火球给追上。

仓促之间,我斜眼看了地狱黑龙一眼,发现它吐出一团鲜血后,在空中悬浮的身体有些微微颤抖,显然是伤势不轻。

但龙族的身体确实强悍,地狱黑龙借着吐这一口血之机,将伤势强行压住,扑扁着一双肉翅就向我冲了过来,显然是想借肉搏之机缠住我。让“飞火流星”能尽快的击中我。

我心头灵机一动,当下不再闪避,反而迎着地狱黑龙冲了过去。摆出一副要和其硬拼的架式。

地狱黑龙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狂热,显然我这副拼命的模样也激发了它的斗志,就这么张牙舞爪的冲向了我。

眼见着就要和地狱黑龙撞个正着,我突然施展出一记缩地成寸,身形一闪一灭之间,就紧贴到了地狱黑龙地背后。

三枚火球一直紧紧追着我,我施展出缩地成寸,只是突然向前瞬移出了数米距离。前进的方向并没有改变,因此火球依然是笔直的追向我,要说此时有什么意外地变故,那就是地狱黑龙心不甘情不愿的挡在了我身前。

“飞火流星”的追踪能力是强,但在我并没有挠弯躲向别处的情况下,它也不可能真神奇到能够自动绕过地狱黑龙。只是攻击躲在黑龙后面的我。

地狱黑龙被我的缩地成寸摆了一道,它显然没有料到我突然就能躲到它的身后。急切间想要闪开,但我在它的背后紧紧贴住它,双手用劲压住了它地一只肉翅,使它无法及时逃开。

地狱黑龙显然比我更了解“飞火流星”的威力,在无法避开的情况下。

它不得不硬着头皮硬扛了上去。

一声嘹亮的龙吟响彻全场,地狱黑龙就像是暴发出了自己全部的龙威一般。张开双翅以自己的胸膛迎向了火球。

第一枚火球很快就砸到地狱黑龙地胸膛上,就像是触到什么媒介一样,猛然剧烈的燃烧起来,即使地狱黑龙地体形巨大,也被整个包入到了火焰之中。

而我则是趁着火焰合围的瞬间,一个缩地成寸向后退出了十米,脱离了火焰的包围。

第二枚、第三枚火球接连击中了地狱黑龙,使的火势燃烧的更旺,让我根本无法靠近。

火焰之中地地狱黑龙,怒目圆睁,显然为自己被这样的小把戏给骗地当了炮灰十分的不甘心,但此时为了化解“飞火流星”的攻势,它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撑下去。

地狱黑龙高级以下魔法免疫,但“飞火流星”是准禁咒级别的超高端魔法,如此强的攻击力度,就算是地狱黑龙也不敢有丝毫大意。

地狱黑龙此时浑身的鳞片都已经片片竖起,露出了鳞片下如火焰般鲜红的血肉,在火焰的围绕中,显得特别刺眼。

最重要的是,地狱黑龙的鳞片竖起后,那些火焰就像是被其血肉缓缓吸收一般,慢慢的没入到了它的体内。

不愧是天生的火元素体质,就算如此猛烈的烈火也无法真正伤害到它。

不过,为了吸收火焰的威力,地狱黑龙不得不将鳞片竖起露出血肉,这也就等于它主动脱去了一件防护力极强的铠甲。

一般来说,全身都处于火焰中的地狱黑龙,并不怕被人欺近身偷袭,但我可是拥有御剑术的修真,隔着十数米同样可以遥控飞剑伤敌,现在的这种情况,实在是我最佳的出手时机。

随着我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快迅的向前刺去,穿透熊熊燃烧的火幅,猛的从一块竖起的鳞片下刺了地狱黑龙体内。

在大火的燃烧下,我根本看不清中了这一剑后,地狱黑龙到底留了多少血,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此时的地狱黑龙绝没有以前强悍!

我手中暗捏剑诀,刺入地狱黑龙体内的“阿基隆斯之剑”斜斜向上一挑,居然顺着它的肌肉就这么势如破竹的切割了下去。

看来,失去了鳞片的保护后,地狱黑龙也不过如此,和普通的魔兽并没什么区别。

剑尖终于切割到了颈部,我暗中屈指一圈,剑身围着地狱黑龙的脖子转了一圈,立刻就将那颗巨大的头颅给切割了下来!

第二十九章真龙!

头颅被斩断的地狱黑龙立刻失去了生命,而此时燃烧着的火焰就显示出了其恐怖之处。

偌大的黑龙尸身,在火焰的燃烧之下,只不过是在短短的数秒时间内,就化为了飞灰凭空消失不见。与此同时,“阿基隆斯之剑”也完全的暴露在了火焰之中,同样也没坚持多长时间,剑身就已经开始融化变形。

“阿基隆斯之剑”被我修成了本命剑丸,剑身受损也就等于我感同身受,我只觉得胸腹间气血一阵翻滚,忍不住口一张,吐出了一口鲜血。

如此一来,我不敢有丝毫怠慢,手中剑诀一引,赶紧将“阿基隆斯之剑”

从火焰中收了回来。

我凝神看去,只见“阿基隆斯之剑”的两侧剑刃,已经被火焰烧烤的弯曲变形,甚至有部分弯曲的剑刃已经被融成了铁汁,顺着剑身住地面滴落。

好家伙,这“飞火流星”的火焰温度之高,确实达到了融金断玉的程度,即使是以“阿基隆斯之剑”这样准圣器级的武器也挡不住,如此威力虽然还及不上道家的三昧真火,但相差也不算太远了。

回头再想想,地狱黑龙能够仅凭肉身就挡住这样的火焰,实力确实非常惊人,我能够将其斩于剑下,也算是有些巧合。不然的话,这地狱黑龙实在可以算得上是我的一大劲敌。

圣级魔兽果然都不是易于之辈,和它们交手就算我能占到上风,只怕也难以全身而退。

我胸中默运真气,压制因吐血而引起的内伤,同时将“阿基隆斯之剑”收入到了泥丸宫中。本命剑元在我真气的滋养之下。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尽复原貌,损耗的只会是我的真气罢了。

在这片圣级魔兽盘踞地区域内,下一头圣级魔兽出现在我面前会是什么时候?此时我还没有摸到规律,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盘膝打坐,尽快的恢复因为这一战而损耗掉的真气。

差不多过了近五个小时,我收功站起身来。在这今天地元气充沛的空间里打坐修炼,确实好处多多,此时我不仅真气尽复,就连破损的“陌基隆斯之剑”也已经修复一新。

我御剑冲天飞起,仔细查探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并没有发现其他圣级魔兽的踪影。看来,在这样的一副地貌中,应该是属于地狱黑龙的主场。其余地魔兽是不可能侵入到这片地盘内的。现在我唯一要担心的,就是会不会有第二头地狱黑龙向我发起袭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差不多将这片地狱火山区域全都查看了一遍,也没有发现第二头地狱黑龙的踪影,而此时距我与先前那头地狱黑龙的大战,相隔已经有八个多小时。

很显然,圣级魔兽的区域内,五个多小时就会再出现一头的规律显然不适用。而就我查探的结果来看,在这一整片区域内,也仅仅就只有那一头被我干掉的地狱黑龙。

整个地狱火山地区的面积,差不多有近五千平方公里,看来这片区域就是那头地狱黑龙地领地,不可能还有其他强大的魔兽存在了。

我干掉了地狱黑龙。是不是等于这块地盘就已经被我占用?只要我愿意,想在这里待多久就多久?

可惜的是我并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如果只是一门心思想找地方修炼的话,我呆在超级魔兽出没的区域,岂不是吏安全一些?

真要想充分的了解这个世界,最好地办法就是继续向前。就算前面等着我的圣级魔兽个个都不好对付,我也有信心在不断地战斗中尽快成长起来。

早日突破到金丹期。

认准目标后,我御剑向着下一个地区飞去。

挡在地狱火山地区边缘的。同样有一个看上去朦胧一片的光罩,和我进来时打破的那个一模一样。如此看来,这圣级魔兽的区域,都是由这样地光罩一个个的给隔开。

我毫不迟疑地双掌贴在了光罩之上,再次运用五雷轰顶将其击破,然后昂首跨步进入其中。

这一片区域,和地狱黑龙盘踞的火山区完全不同,四周一边阳光明媚、草长莺飞,而位于我视线正中的,却是一个极为广阔的大湖。湖面波光鳞鳞,显的一片平静,时不时有不知名的飞鸟飞起,斜斜的插入湖面,叼起一尾游鱼就“扑哧”一声飞上了天空。

如此一副恬静的画面,简直就如同田原春光一般,那有丝毫杀伐之气?

但我却不敢有丝毫大意,往往这看似平静的画面下,总是隐藏着不可预测的杀机。

我踏剑悬浮在空中,凝目向湖面看去,只见远远的湖中心,在水面下似乎有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向着岸边而来。这黑影来势奇快,但水面却依然是波澜不惊,看来这黑影对水势流动的掌握,已经到了一个炉火纯青的程度。

很快的,黑影就来到了我的眼前,明显是呈一长条状,我不敢大意,暗凝真气全神以待。

猛然之间,平静的湖面破开了一道缺口,虽然没有半点水花飞溅,却有一个银白色的身影从水中猛然冲到了天上。

龙?难道这是一头龙!!

看着这个在我眼前盘旋飞舞的身影,我忍不住心内大惊。此时我口中的龙,并不是指西方神话中那种肋生双翅,长脖细头、身躯肥大的所谓巨龙,而是指东方神话中那种能够兴云布雨,翱翔于九天之上,大则兴云吐雾,小介隐迹藏形的神兽!

在修真者的眼中,龙是立于天地之外的神物,只有飞升到了下一个层次,才会有机缘得见,是不应该出现在凡间的。

但我眼前的这条怎么解释?悠长的身躯布满如鱼鳞般的细小鳞片,身下四只如鹰爪般的龙爪在空中四下飞舞,如同有着划破芥穿的力量一般。

在这一刻,我完全被震撼住了!

第三十章老乡见老乡?

龙是神界之圣兽,在传说中实力之强,至少也是等同于元婴级的修真高手,像我这样的先天顶尖修为,如果碰到真正的神龙,只怕它一个喷嚏打过来,就可以使我落得一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如此强大的神龙,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怪异空间内?如果连神龙都会被困在这里,那么就算我能在此次的危机下保住性命,恐怕也不可能有机会离开这个空间了。一时之间,我不免有些心灰意懒。

“神龙”在我身前盘旋了好一阵子,才在空中展开它那数十米长的身子,将一颗巴斗大的头对准了我。

“等候了这么久,终于有来访看了,寂寞了这么长一段时间,总算有个对手可以陪着我玩一下了。”

随着龙口的一张一合,一串极为清脆的声音响彻在了空中,而且看这“神龙”的表现,它好像和前面出现的那些魔兽并不一样,至少在杀意上不是那么浓,没唁一见我就冲上来拼命。

虽然如此,但我心头的压力仍然十分沉重,强提起精神,开始仔细的打量着出现在我眼前的“神龙”。

银白色的龙身,反射出莹莹的鳞光,仅从外观上来寿,确实华贵非凡。

但是,在它那龙须遍布的头上,怎么没有那一对形同鹿角的龙角呢?更重要的是,在它的额头正中,到是长着一支形同独角兽长角般的螺纹状银白长角。

独角则蛟!

把眼前出现的这家伙看了一个清楚后,我终于放下了心头的一块大石,因为它并不是让我害怕的神龙,而应该只是属于蚊地一种。

古语有云“池鱼满三千六,化蛟而去!”。这蛟在传说中是一种水兽,虽然被称之为龙属或是小龙,但终究和真正的神龙比起来,有着天差地远的区别。

传说中的蛟,都是有着千年修行的水兽,只有经过万年苦修将蛟角化去,它们才有可能飞升成龙。

因此,蛟虽然在外形上和龙极为相似,但只要看看头上的角也就能区分两者间的差别。

上一世在地球上,龙是传说中的神物。我自然无缘得见。而随着地球科技的发展,各处水源都有所污染,已经有近百年时间没听闻过有蛟出没的消息。因此蛟我也没见过。

眼前地这头蛟突然出现,我差点将之当成神龙,还好看明白后,才让自己那颗忐忑不安的心平静下来。较再厉害,也只是有着千年修行的水兽,也就等于是结成内丹地水准罢了,实力就算强大我也不会惧怕于它,顶多是和它大战一场罢了。

不过。这头白蛟从头到尾都没有摆出穷凶极恶的模样,于是我也就静静的静观其变。

白蛟再次打量了我一眼,突然开口道:“你是熊精修成的同道吧?能够御剑飞行,想来也是内丹有成,我们可以痛痛快快的打上一架,看看谁的道行更高深一些。”

白蛟的这一番话。差点没把我一下子从剑身上吓的掉到地上,从它话中地口气来看。它显然对于修真十分了解。至于将我看成一头熊精,对于一个修真的同道来说,实属正常。

懂得修真,这头白蛟难道是从地球而来?压抑住心头的震惊,我忍不住问道:“你是蛟?是从地球而来?但为什么会困守在这里?”

“地球?”白蛟的眼中露出了一丝迷茫。道:“那是什么地方?其实我本来是长白山天池中修炼的一条蛇精,好不容易有了千年道行蜕皮成蛟。在一个月圆之夜吸引月华之时,突然被一道白光笼罩,然后就到了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所在。这里自成一片天地,完全不知道时光岁月如何流逝,我独自生活在这里,已经不知道寂寞了多少年。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你出现,还和我是修真地同道,怎么能叫我不高兴呢?”

听了白蛟的自述,我已经明白它确实是从地球而来,只不过它所处地时代,只怕还没有什么宇宙空间的科学知识,自然也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地球。

虽然白蛟是长白山的蛇精修炼而成,但怎么说都和我同样来自地球,算得上是老乡了。

只听白蛟继续道:“不过有一点很奇怪,我心头总有个声音响起,要我冲上来将你杀死。如果不是当年我在天池中听过一位得道高僧讲经,领悟了宁神静气的静修法门,只怕此时已经忍不住向你大施杀手了。但我修为有限,还无法完全驱除心魔,所以还是想和道友切磋一番,算是互相印证所学吧。”

居然有心灵控制在控制白蛟和我搏杀?我终于明白那些种类各不相同的魔兽,为什么一见我就要拼个你死我活了,显然是因为心灵都被控制。白蛟能够独善其身,是因为它懂得静修地法门,能够压制心魔,不然的话只怕我们这对同样来自地球地修真,就要大打出手了。

这个怪异的空间,百分之百和哈克雷斯有关,难道精通时间与空间魔法的它,利用魔晶创造出了这样的一个独特空间,从不同的位面空间抓来一些魔兽关到这个空间中,分区域让其相互自相残杀?

但哈克雷斯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目的?不管怎么说,如果哈克雷斯真有能力创造出这样的一个空间,哪怕它在死后过了这么长时间都没让这空间崩溃,确实算得上是极为了不起了。

和白蛟相互切磋一下,我到是无所谓,但重要的是我能不能从它这里知道一些关于这空间的更多详情呢?

想到这里,我向那头白蛟抱拳道:“道友如果想切磋一下,在下自然愿意奉陪。不过,在这个怪异的空间内,居然有能够控制道友那颗道心的心魔存在,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不知道道兄能不能说一下其中详情?”

第三十一章——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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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境界,突破!

听了我的问话后,白蛟沉默了片刻,才道:“其实我也心中奇怪,但这股心魔来的无影无形,我也无法应付。只知道,有股强大的精神力波动,就位于我后方的极远处!”

白蛟的后方?那应该就是我的目标所在吧?只是不知道这一路之上,到底还有多少凶险在等着我?

我继续问白蛟道:“道友既然知道那股精神力的波动来自后方,不知道有没有前去探视过?”

每一块圣级魔兽盘踞的地区,都是被一层光罩给笼罩,但这层光罩在圣级力量的面前,并非是牢不可破。既然白蛟还能保有自己的意识,并不像其他的魔兽那样被控制住,那么它会不会离开过这里,到后方去查探过呢?

让我失望的是,白蛟摇摇头道:“刚到这里时,我也不喜欢被困在这里,但不知道是不是那股精神力的控制力太强,就像是一道强大的封印轻桔住了我的行动,使我根本无法离开这片区域。道友你显然是从另一片区域而来,只怕知道的信息比我还多。”

当下我也没有隐瞒,除了没说明自己的身份与来历外,将关于这个怪异空间及我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都向白蛟简单的讲述了一遍。

白蛟听后耸然动容道:“听道兄所言,这哈克雷斯到底是何方妖魔鬼怪?

能够有再造空间如此厉害的手段?就算是传说中的每只怕也没有这么强的本事,能够在身死万年之后还留下这样的空间。”

昼其实也是蚊属地一种,善于口中吐雾营造出幻景,也因此才会有成语海市蜃楼的出现。不过,蜃的本事比起哈克雷斯。显然是差了太远。毕竟,蜃所营造出来的幻像再逼真,也只是幻像,可不像这个空间,完全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存在。

我看着白蛟身后的远方道:“我也不知道这哈克雷斯到底用的是什么手段,但不管怎么样,我必须揭开这个怪异空间的秘密,唯有这样才有可能返回我原来所处的世界。说不定,就连道友你也可以不用被困守在这里,能够回到天池去潜修!”

白蛟的眼神一亮。道:“困在这个地方,确实无趣地很,既不知道时光岁月的流逝。也无法进行正常的修炼,如果能够再回天池修炼,真是固我所愿也。说来也好笑,这里地灵气比起任何灵穴只怕都要充沛数十倍,但偏偏我却不能在这里修炼,每日只能在这里无所事事。”

“不能修炼?”我忍不住惊讶的道:“自从我进入这个怪异空间以来,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在修为上已经有所精进。并不是不能修炼啊?道兄在这里所呆的时日更长,我本来还以为你的修为已经深不可测,但这不能修炼是怎么回事?”

白蛟叹口气道:“也许还是那股精神力压抑的关系吧,在这里我顶多只能保持住自己的最佳状态,却无法通过修炼再进一步,真是可惜了这样一个适合修炼的好地方。”

白蛟在这个空间中居然无法进行修炼。这一点和我完全不一样,也许是因为我们进入这个空间的方式不同。才会导致这样截然不同地局面吧。很显然,这个怪异的空间被一股强大的精神力给控制住了,而我则是相当于一股入侵的外来力量,虽然要承受数之不请的魔兽攻击,但却可以在这里通过修炼来提升自己的修为。估计原因就在于那股神秘地精神力无法控制我。

白蛟能够不被那股精神力给完全控制住,已经算是极为难得。为了平抑它的心魔,我也就只好和它相互切磋一下了。

做为兽修,能够达到如今地境界,白蛟已经有了两千余年的道行,实力相当不俗。但我是出身于玄门正宗的修真大派,在上一世的眼界与见识已经十分不凡,这一世虽然是兽修,但修习的却是天下第一玄天宗地不传之秘玄天诀,在道法的比拼上,我比起白蛟强了可不止一筹。

遇到白蛟之后,我也就在湖边暂时停留了下来,一面尽快地提升自己的修为,一面和白蛟相互切磋,以求相互印证,同时还传授了一些正宗的玄门道法给白蛟。在这个怪异空间中白蛟虽然无法修习,但只要能够离开这里重回地球,相信今日我的传授,对于白蛟未来的修行有着极大好处。

从白蛟这里肯定了在这个空间的背后,确实有着一股强大的力量,我也就不急着继续向前了,毕竟不提升自己的实力就这么盲目冲过去,和送死元异。

有白饺陪我练手,修行的进度果然吏快,五天之后我就打通了与腿筋相连的最后一条经脉。至此,我体内的经脉全部改造完毕,开经辟脉大获成功。

新的经脉系统,已经等于在我体内形成了一个大周天,真气的温养与运行比起以前更加活泼。现在,只需要我积蓄真气,做最后一次突破,也就能够一举踏入金丹期!

白蛟也知道我到了紧要关头,强行压抑住自己的心魔,躲到远远的地方,以免打扰到我,而我则是积蓄着全身真气,力求一举突破关口。

强大的真气在我体内飞速的运行着,环周天经脉一周之后,就全数被我胸腹间的内丹给吸收,随着吸收的真气越来越多,我体内的内丹就像是初升的太阳一般越来越耀眼,发射出一道道金光,仿佛能将我的体内照射的一片通透。

最终,位于我体内的内丹猛然爆裂开来,化成一团金色的流动光华,在我的四肢百骸之间快速的流动了一遍。我能够清楚的感觉到,金色光华流动之处,我的每一寸肌肤、骨赘、血肉,都被彻底的改造了一番,就像是脱胎换骨一般。

至此,我终于突破到了金丹期!

第三十二章七星剑

良久之后,在我体内流动的金色光华渐渐停歇了下来,聚集在我的胸腹气海中,呈一团雾气状的缓缓旋转,时不时的吞吐出一丝金色光华,在我的经脉内不住的游窜。

通过内视之法,我已经可以看到此时在我体内的经脉,已经扩宽到了以前的一倍多,原来凝炼如金汁的真气,此时都变成了一团团闪着金色的光华,在我的经脉中飞速流转。

这些金色的光华,就是我此时体内真气的存在形式,它们不仅在质的方面远胜从前,在经脉内迅速搬运、移动的速度上,也是以前远远无法比拟的。

这种感觉,我并不陌生,因为在上一世我就曾有过这样的修为。只要我能继续凝炼真气,将胸腹间的雾状金色光华再次凝结成实质,就能突破到下一阶的凝魄期。只不过,这种突破可不是短时间内能做到的,即使是在这天地元气异常充沛的怪异空间中也不行。

我收功站起身来,只觉得胸腹间豪气顿生,浑身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舒适感觉,就好像有着发泄不完的精力一般。

我忍不住在手中捏出一个法印,金色光华般的真气在体内迅速远转一圈后,从我的掌心中喷涌而出,在空中形成了一团巨大的雷云,随着“噼啪啪”

的一声巨响,九道粗大的雷电光柱从空中直劈而下,砸在了平静的湖面上。

巨大的能量风暴在一瞬间暴发出来,滔天的巨浪猛的翻涌而出,直冲到数十米地高空中,然后就像是排山倒海般的向四周倾泄而出。如此威猛的声势,绝不逊色于已知世界中的任何海啸。相信巨浪所过之处,一定会四处一片疮痪。

随着巨浪的翻滚,被雷电直接击中的湖面,已经形成了一个直径有着数十米的巨大漩涡,深深的陷入到湖水中,甚至能见到湖底的淤泥,以及一些游离的电光在漩涡中不停地乱窜。

这就是天雷正法中的“九天神雷”,降魔神通中威力极大的一记杀招,以前为了炼制这样地一道符咒,我需要全身心的投入并耗费十天以上的时间。

但在此刻我只是信手一辉,就可以发出这种等同于禁咒的强大杀抬。

这就是境界之差,只要踏出这一步。就会是另一番天地!

以我现在的修为,已经足以俯视奇迹大陆上的天下群豪。嗯,也许只啃拥有黄金面具的麦克雷瑟可以同我一战吧?但现在的我,却有着必胜地把握!

在我的乾坤袋中,可是藏着无数奇羚异宝啊!以前我修为不够,只能空望着这座宝山而叹气,但现在以我的金丹期修为,终于可以动用到其中的部分法宝了。

“阿基隆斯之剑”是奇迹大陆的准圣器。我当初不得已将之炼成了本命剑丸,但在此刻,我终于可以选择一柄真正的道家飞剑,将其炼化成威力无穷地真正剑丸。

我凝神细想了一下,探手从乾坤袋中拿出了一柄飞剑祭在空中,同时由口中吐出一道金色真气将这柄飞剑给包裹住。逐步的进行炼化。

远远地,白蛟向这里迅速赶了过来。估计它见到“九天神雷”的巨大盛力后,知道我已经晋级成功,想过来向我祝贺一下。但此时我却开始炼化剑丸,它也就只好在一旁静静等待了。

被我选中的这柄飞剑,名为“七星”。在我的收藏之中,品质只算得上是下品。但配合我现在的境界修为,却刚刚正好。

“七星剑”吹毛断发、削铁如泥自不待说,最独特地地方就在于它的剑身之上,镶嵌着呈北斗七星状排列地七枚银白色仙石,每一枚仙石都可以储藏一记道法,能在我飞剑的同时,附带上道法攻击的效果。

有“七星剑”在手,我御剑术的威力何止是倍增,至于剑身上的七记瞬发道法,更是可以攻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七星剑”虽然只是一柄下品飞剑,但剑身还是用上好的晶石配合秘银打造而成,剑身的韧性与强度不是一般凡品可比,要想将之炼化并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成功的。

足足三天三夜之后,“七星剑”终于在我金色光华的真气炼制下,收缩成一团拇指般大小的剑丸,被我“嗖”的一声收入到泥丸宫中。

至此,我大功告成,睁开眼睛看了看四周,而白蛟也在此时靠了过来,向我道喜:“恭喜道兄修为大进,还将一柄仙家法宝炼制成了剑丸,以兽修的艰难,道兄能达到今日的境界,实在是恒古少见。我有幸得与道兄结识,在这几日的交往中,承蒙道兄的指点,实在是获益非浅。”

我连忙谦虚道:“道兄言重了,我是有幸得窥玄门正宗心法后,才有今日的成就,比起道兄经千年苦修而磨练出来的那颗道心,远远有所不及。而且我相信,只要道兄继续坚持潜修下去,将来的成就必定不下于我。”

双方又客套了几句,才渐渐转入了正题,我向白蛟道:“道兄,要想破开这空间之秘,我必须查清楚那股庞大精神力的真面目,在这里就向你告辞了。

如果有幸能解开这个怪异空间的秘密,我们能回到各自所处的空间,那就将来有缘再见吧。”

白蛟洒脱的点点头道:“道兄修为大进,顺利进入金丹期,相信此次出马,必定能够马到功成。在这里,我遥祝道兄一切顺利,我们将来有缘再见。”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上前去拍了拍白蛟的头,然后才头顶泥丸宫一开,祭出了“七星剑”,飞身踏足了剑身之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破空而去。

在我身后,只留下了白蛟有些依依不舍的眼神。不过我们修道中人,来去聚散如浮萍,对于这种离别之情看的淡了,慢慢也就能将心情平复下来。

第三十三章梦幻空间!

突破到金丹期后,我御剑飞行的速度与以前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横掠而过整个湖面,来到了这片区域的边缘。

档在我眼前的,依然是那层并不透明的光罩,只不过以我现在的修为,破开这层光罩简直就如同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我直接御剑冲了上去,只是夹杂着疾掠而来的风声,就将光罩上撞破了一个缺口,笔直的冲入到了下一片区域。

此时出现在我眼前的这片区域,整个都没入在一片大雾之中,能见度即使是以我的眼力,都不能看到五米开外。如果在这片雾中隐藏有圣级魔兽,在这里和其作战确实占不到任何地利。但此时我一门心思只想冲到这怪异空间的最里面一探究竟,根本不愿意在途中耽误时间,因此我毫不停留在空中御剑全速向前直飞。

在茫茫的雾气中,我急速的御剑飞过,在雾区中就像是划空而过的一颗金色流星,十分的光灿夺目。

我闹出如此大的声势,相信隐藏在雾中的某圣级魔兽肯定察觉了我的存在,但我相信不论这圣级魔兽是何种类,在速度上也绝对无法和现在的我相比,就算它想找我的麻烦,也只能是跟在我的身后徒呼奈何。

同样是差不多两个小时后,我笔直的飞过了这片雾区,然后毫不停顿的撞在分界的光罩上,直接冲入到了下一区域。

这一次映入我眼帘的景色,是一片星罗棋布的海域,碧蓝地海面上有着近百座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小岛。

我此时御剑而飞的速度已经超过音速,快速的掠过之后能够产生音暴。

将这片海域的宁静在瞬间打破。

斜眼看处,某一座较大的岛屿上,有一个类似于秃鹫的巨大身影飞起,想兜在半空中将我截住。但我飞行的速度实在太快,还没等它达到足够的高度,我就已经疾冲而过,只留下这黑影在我身后傻呆呆的看着。

同样是两个小时后,我掠过了这片海域,然后依法炮制地直冲向下一个区域。

如此这般,我在空中利用速度强行突破。又接连掠过了六块不同的地貌后,才终于在一道如钢铁般的黑色光幕前停下了前进地步伐。

在接近这黑色光幕前,我已经察觉出这光幕与那些不透明的光幕有所区别。但仗着自身实力强横,还是御剑强行撞了上去。但这黑色光幕的强硬程度显然超出了我的想像,我御剑撞上去时,只发出了一声金铁交鸣的巨响,就将我整个的反弹了出去,而黑色光幕却没有半点损伤。

回想起在冰晶宫中破开神之禁区的手法,我再次御剑靠近了黑色光幕,然后在手中将法印一结。祭出了一道“九天神雷”,狠狠的砸在了黑色光幕之强大地电光笔直劈中了黑色光幕,发出“滋溜溜”的响声,暴出了一串串的电火花。终于,当九道雷光全数闪射过后,这层黑色光幕也被我击出了一个一人多高的缺口。

即将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不是就代表着这个怪异空间的最后秘密?

我心中这么默默地想着,然后毫不犹豫的直接御剑前飞。进入到了黑色光幕之中。

黑色光幕上地缺口,在我身后缓缓的合拢了,而出现在我眼前的这副景象,却让我大大的感到吃惊。

这里就像是一片虚空,在我身体的四周。是无数繁星点点地星空,不任我从上下左右那个方位看去。都像是无边无际的浩瀚宇宙。虽然我是踏剑立于虚空之上,但在这样地一个空间中,却有一种天旋地转,分不清乾坤上下的感觉。

出现在我眼前的星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就像是按照天体运行的规律一般,不停的缓缓移动着。这种情形,给了我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就像是我此刻正立于银河的正中,缓缓看着宇宙的变迁。

在这无边无际的虚空之中,我不敢有丝毫大意,全神贯注的戒备着,同时将神念向四周散开,看能不能探索到什么隐藏在暗处的生命体。

猛然之间,在我的正前方出现了一股强大的精神力波动,然后虚空中突然出现了一团如水纹般的涟漪,随着这涟漪缓缓的波动,一个和我差不多等同大小的黑影,出现在了虚空之中。

水纹般的波动渐渐归于平静,而这黑影的模样此时也变得越来越清楚:这是一个类似于章鱼般的奇特生物,八条触角般的触手构成了身体的下肢,而上身那光光的脑门上,却生长着一副完全同人类一模一样的脸,透出一股妖异般的美感。

这头类似于章鱼的生物用他的那双眼睛紧紧的盯住我,良久之后脸上才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用一种极为空洞、十分漂渺的声音道:“欢迎来到这梦幻空间!”

梦幻空间?难道我所处的这个怪异空间,应该被称做梦幻空间?从这个空间种种不可思议的地方来看,被寇以梦幻这样的称呼还算是名副其实。

只听这章鱼生物道:“本来我应该模拟出类似于阁下这种类型生命体代表友好的笑容,但由于我的面部肌肉无法完全做出相应的变动,恐怕我的笑容会有些奇怪,还请阁下见谅,这样的笑容并不代表我会对阁下不友好。”

对于这章鱼生物的话,我能信他几分?我沉吟一会儿后道:“请问你就是哈克雷斯吗?”

章鱼生物的脸上再次浮现出诡异的笑容,然后道:“哈克雷斯?当然,阁下可以这么称呼我,因为我就是哈克雷斯一族的代表,负责在这梦幻空间中处理与阁下一切有关的事宜。”

“梦幻空间?”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恐怕你的目的就只是想让我在这个空间中成为一具行尸走肉吧?”

第三十四章土著?流浪者?

哈克雷斯的脸上还是那么一副诡异的笑容,继续用那种空洞的声音道:“阁下对我充满了敌意,这一点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阁下能够进入到这。梦幻空间,的最里层,足以说明阁下实力的强悍。为了避免与阁下之间产生什么误会,看来我有必要向阁下解释一下这‘梦幻空间’的存在原因了。”

我有些意外,难道眼前的哈克雷斯这么好说话?而且从他的口气中也能吃出,给克雷斯只怕是他们这一种族的称号,并不是单指某一个魔兽。出现在我眼前的哈克雷斯,虽然他已经将浑身的气机都已锁住,仅从外表看不出实力深浅。但是,能够将全身的气机都隐藏起来,已经就是强者的表现,而这种返碟归真的境界,已经不在圣级范畴内了。

一时猜不透哈克雷斯的意思,我只能暗中全神戒备,然后开口道:“在这个空间里的一切还真是有些莫明其妙,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其中的秘密,我也不介意听上一听。”

哈克雷斯怪异的笑了笑,继续道:“不知道阁下对生命的种类怎么看,在我给克雷斯一族的眼里,这浩瀚星空中的万物生灵,总的来说也不过是可以分为两类,土著与流浪者!”

“土著?流浪者?”对于这样的分类方法,我还真是的感觉到十分奇怪。

哈克雷斯继续道:“对于绝大多数的生命来说,他们终其一生的脚步,也就只能是立足于土地之上,无法去窥探浩瀚星空的秘密,这样的生命当然就是土著了。”

我冷冷一笑道:“难道不能进入宇宙空间地生命。就是土著?”

哈克雷斯一愣,但随即道:“身为奇迹大陆的生命体,你居然也知道宇宙的概念?哦,也对,以你的实力来说,已经超越了一般的生命层次,也是弃可能明白什么叫做宇宙空间的。只不过,就算有的生命体能够离开自己所居住的星球,进入到宇宙空间,他们还是只能算做土著。因为他们毕竟还在着自己的家园。只有没有家园,就像无根浮萍一样在宇宙中不停漂流、冒险的生命,才有资格被称为流浪者。比如我们哈克雷斯一族。”

说到这里,哈克雷斯地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表情,但依然看起来很是诡异。

“哈克雷斯一族,拥有掌控时间与空间的能力,我们踏着时间长河地巨浪,永远不停的浩瀚星空中流淌,这整个宇宙,就是我们的牧场!”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心下嘀咕:什么流浪者,说的到是好听,其实不就是一群宇宙海盗吗?

于是我仰天哈哈一阵大笑,道:“你们哈克雷斯就这样自相为流浪者?在我眼中看来,不就是一群在宇宙间流窜的蝗虫吗?除了搞破坏外,你们还能做什么?估计你们所谓的流浪。就是榨干一处地方,然后再把目标放到下一处。这样的生活,和丧家之犬有什么区别?”

哈克雷斯脸上的神情变了,那副货不对版地笑容看起来更加诡异,而他的语调也显的急促了一些,道:“对于绝大多数的土著来说。他们又懂得什么叫做宇宙?在这个茫茫的星空中,最强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我们哈克雷斯一族拥有强大地力量,我们有能力使自己的足迹踏遍这个宇宙海一个角落,对于土著们来说,我们和神有什么区别?那么土著向我们这样的神奉献所得,又有什么不对的吗?我们踏着元素能量潮汐的高峰而来,又在元素潮汐的低潮中离去,时间和空间这些桎梏都对我哈克雷斯一族无效,我们地能力就算被称为神又有何访?”

我再次仰天大笑,道:“真是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跳梁小丑,自恋到这种程度,实在是笑掉了我地大牙。难道你们自认为自己的实力强大?只不过是井底之娃罢了。就算想当蝗虫,也要有蝗虫的本事才行。万年前你们哈克雷斯不是想洗劫奇迹大陆吗?结果还不是落得一个被干掉的下场。”

哈克雷斯沉默了,我估计他是在生气,但从他的表情却看不出有什么异常。良久之后,哈克雷斯才道:“由于阁下的实力强横,所以我对阁下十分尊敬,但从阁下的言行来看,却对我们哈克雷斯一族并不尊重。尊重,是建立在双方相互的基础上,如果阁下对我哈克雷斯一族有所成见,恐怕我们之间很难再这么心平气和的交谈下去了。”

哈克雷斯的话中有一股威胁的意思,但我却没有丝毫怯意,冷冷的回应道:“我想听的内容是这‘梦幻空间’到底有什么秘密,可不是某些家伙的自吹自擂。”

哈克雷斯沉默了一会儿,才最终开口道:“做为能够凭借自身实力闯到这里来的强者,你有资格知道这‘梦幻空间’的秘密,这是强者应该享受到的权利。”

“我们哈克雷斯一族能够掌控空间与时间,在宇宙中跋涉对于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我们族人的数量并不多,平时也是各自负责一片区域,极少共同行动,而联接我们整个哈克雷斯一族的地方,就是在这个‘梦幻空间’。”

“梦幻空间形成干什么时候已经不可考证了,反正这个空间是集合了我们全族之力,才开辟出来的一个独特空间。她游离在整个宇宙空间之外,而且这里的时间相对于外界来说,可说是停止不动的。”

“为了打造这个空间,我们哈克雷斯一族的各位族人,将自己经历过的地方,以及驯服过的魔兽,全都抽取样品集中到了这个空间之中。可以说,在这梦幻空间之内,浓缩的全是我哈克雷斯一族的丰功伟绩。”

“至于开启和进入这梦幻空间的钥匙,就是精神力!”

第三十五章回归的唯一办法!

精神力!

从哈克雷斯的话中可以寿出,精神力只怕就是他们这种生物强大的原因不论是开辟这个“梦幻空间”,还是控制那么多的魔兽,都显示出哈克雷斯精神力的强大。至于哈克雷斯自称能够掌控空间与时间,应该也是靠他那强大的精神力吧?

“梦幻空间”是由哈克雷斯集全族之力所创造,至于我之所以能够进入这里,应该就是因为我用精神力这把钥匙,开启了通往这个空间的通道。而哈克雷斯死亡后所留下的那块魔晶,显然就是连接“梦幻空间”的关键所在。

身为修真者,我精神力之强同样毋庸置疑,哈克雷斯如果想以精神力来控制我,显然是摸错了门路,而我也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此时哈克雷斯继续向我解说着:“整个哈克雷斯一族,并不是常驻在梦幻空间中,我们只是按照我一族所特有的规律,每隔一段时间就公派出一名同胞负责雄系这个空间的平衡,而最近的这一段时间刚好是轻到我值守。”

“阁下的实力十分强大,当你强行进入梦幻空间时,我就已经得到了警报。而最神奇的是,阁下似乎也懂得掩盖自己实力的方法,进入到这个空间后,居然被传送到了一些低等级魔兽活动的区域。本来我是很想提前会会阁下,但为了保征这个梦幻空间的平衡,我又不能离开做为中枢控制的这片星空区域太久。于是,我就只好在这里静静的等待阁下光临了。时间对于我们哈克雷斯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而阁下来到这里的速度。也快地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早在阁下进入这梦幻空间时,我就已经从开辟通道所残留的精神力波动上察觉出,阁下是来自奇迹大陆。按照奇迹大陆这个时空的时间,我的一名同胞大约是在一万年前到了那里,很可惜他失败了,被那些土著杀死,使这个梦幻空间少了一个标本。”

“由于我们哈克雷斯一族分散在宇宙各处,要调动另一名同胞到达奇迹大陆,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按行程估计,那名同胞应该也快接近奇迹大陆了吧?但我万万没有想到。阁下居然会抢先一步从奇迹大陆进入到这梦幻空间。

“当然,从梦幻空间出现之初到现在,侵入这里的并不是只有阁下。只不过以前的那些入侵者。不具备阁下这样的强大实力,将精力耗费在了漫长的途中,最后不是被控制住精神成为这里的标本,就是永远地埋尸于这空间的某一处土地之下。阁下能够以这么快的速度就突破到这星空区域,而且沿途之中几乎没有耗费任何力气,实力之强实在是罕见啊。”

哈克雷斯想利用这沿途地各级魔兽损耗我的力气?那么显然是他打错如意算盘了。在这“梦幻空间”内,天地元气充沛的超乎想像,使得我回气速度极快。根本不存在力有不继的可能。

从哈克雷斯先前的话中来看,他们这一族追逐的是元素能量的潮汐,那么他们接触的生命体,只怕都是运用元素力量地族群。

别看哈克雷斯自称足迹遍布宇宙,估计他们也没接触过科技文明或是像我这样的修真者吧?

只看看他们在梦幻空间中所建立的标本,也就明白他们征服的多是魔兽类生命。至于白蛟。很可能是一个例外,也许是那头不开眼的哈克雷斯。傻里傻气的跑到地球,搏获了白蛟做为标本。但是,如果他想对地球发动所谓地侵略,估计会死得很难看。

抛开元婴期这样的顶尖修真高手不谈,只要随便来个凝魄期修为地修真者。也就吓以轻松的将哈克雷斯给灭掉。只可惜这哈克雷斯不知道被那位修真者给收拾了,除了收服一头白蛟外。没在地球上闯出任何名堂就魂归异乡。而干掉哈克雷斯的修真者,估计也只会认为自己不过是收给了某路妖魔鬼怪,并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只可惜了哈克雷斯死后留下的魔晶,如果地球上甫这么一块玩意,而同样用精神力入侵就能进入到这“梦幻空间”,那么这里如此充沛的天地元气,恐怕是任何修真者都梦寐以求地洞天福地。

真是不知道哈克雷斯一族是如何造出这“梦幻空间”的,居然能够聚集如此多地天地元气,估计这是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效果吧。

哈克雷斯不明白为什么我经过连番大战,却没有耗费什么力气,而我当然也不会向其明言,只是开口问了一个我最关心的问题:“就算我是无意中进入到这梦幻空间,难道我就没有办法回到奇迹大陆了吗?”

哈克雷斯叹了口气道:“我想把你留在这里,你却急着想回去,这真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啊。实际上,你要想回去也很简单,只要杀掉我,得到另一块魔晶,自然可以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我眉一挑,道:“就这么简单?”

哈克雷斯点点头道:“当然简单,比如说我想把你留下,只要杀了你,自然就可以办到。就这么简单!”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看来我们的矛盾真是没办法调和啊,只有打上一架了,输的那个自然就一了百了。”

哈克雷斯点点头,道:“像阁下这样实力强大的存在,如果任你留在这个梦幻空间里,可说是一种破坏平衡的存在,不论是我杀了你,还是你杀了我,都可以抹去你在这里的痕迹,这对于我们哈克雷斯一族来说,是件好事。”

我冷哼一声道:“对于我来说,收拾掉你,回到奇迹大陆,才算得上是件好事!”

“这个当然,任何生物都有着追求生命延续的本能,就算是强者也不会例外。”哈克雷斯的语气依然是那么的平淡。

第三十六章双剑战风火!

我静静的看着哈克雷斯,然后缓缓将全身的气机提升到了极限,向他一指道:“既然矛盾不可调和,那么就让我们看一看,谁有本事将生命延续下去吧!”

和哈克雷斯接触的时间不算太长,但给我的感觉却是这种生物简直就是一种类似于机械生命的存在,对生死的概念极为淡漠,一切行为处事就像是按部就班一样,不做任何变通。这样的特性,可能和他们的种族习惯有关吧。

哈克雷斯一族在我眼中看来,就像是在宇宙中流荡的蝗虫,这种生活方式类似于以前一种在地球上很流行的游戏《星际争霸》中的虫族,所有族中生命都听从于同一个大脑——母虫的指挥,然后再把破坏蔓延到自己触角所能及的每一处地方。

消灭掉我眼前的哈克雷斯,顶多就只像是灭掉了一个铬端,对于整个哈克雷斯一族来说并没有任何影响,他们还是会继续把恐怖与破坏带给整个宇宙!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干掉眼前的这家伙,然后回到奇迹大陆,阻止哈克雷斯入侵我的这个第二故乡。估计,在万年前的那个众神时代,正是因为有了给克雷斯这样的强敌,才使各族之间能够紧密的团结在一起吧?

相比较之下,不知道另一种神级魔兽哈马图尔又有着什么了不得的来历。

我将气机全数放开,给予哈克雷斯的压力极大,如果他再隐藏自己的实力,就会在气势上彻底的被我压制住。

也不见哈克雷斯有什么特别的动作,我就看到从四周地虚空中。不断的涌来一股股元素能量,最后化成红、蓝两道光华,团团的围住哈克雷斯,呈螺旋状的不停旋转着。

如此强大的元素能量,我以前从来没有正面应对过,这毫无疑问就是神级的力量!而更厉害的一点是,给克雷斯居然还是风火两系双修的神级魔兽,这也使得他的实力将会更为强大!

这是我来到这个异界后,首次面对如此实力的对手,自然不敢有一丝一毫地大意。随着我头顶泥丸宫一开,两道剑气先后冲天飞起,“阿基隆斯之剑”被我踏在脚下。而“七星剑”则是在我头顶如同游龙般的上下飞舞。

以双飞剑对双元素,这一战到还算得上是旗鼓相当。

出于对哈克雷斯实力的忌惮,我不可能一上手就全力出击,于是手中剑诀一引,“七星剑”疾如飞虹地就向哈克雷斯笔直射了过去。同时,我脚下踩着“阿基隆斯之剑”,在空中走出一个s形,尽量的向哈克雷斯靠了过去。

拥有双飞剑后。我在空中的身形也灵活了许多,至少不会因为御剑攻击之后,因为脚下无飞剑可踏,只能靠着肉身在空中飞行。多出的这一柄飞剑,就足以保证我在空中飞行的速度与持久性。只要能够近哈克雷斯的身,到时候我就可以试试“九天神雷”在实战中的威力了。

面对我的飞剑一击。哈克雷斯不慌不忙,只见他地两只触手向上扬起。

红、蓝两道光华快速的在他身周盘旋一圈后,立刻化成一连串的小光圈,向飞射过来的“七星剑”套去。

“七星剑”在修真界只算得上是一柄下品飞剑,但在这个异世之中,却可以称得上是胜过圣器的神器。其锋锐程度,绝对超过哈克雷斯的想像。

最前面地一道光环已经套住了“七星剑”的剑身。同时向内一缩,就像是想将“七星剑”给绑紧一样。可惜地是,光环在“七星剑”的剑身上划过,立刻就被切成两半,化成一团班驳的光屑消失不见。

哈克雷斯惊讶的喷了一声,显然他没料到我飞剑的锋利会达到这种程度。

不过,由哈克雷斯发出来地光环数量实在是太多,能够拉二连三的不停向“七星剑”套去。

每一道光环只要一接触到“七星剑”地剑刃,立刻就会被切碎成光屑,无法将“七星剑”给套住,但光环的数量多,上面附着的力量也不弱,在接连破开数十道光环后,飞剑的去势终于缓了下来。最终近乎于停滞不前。

给克雷斯借机再次扬起了一只触手,一挥之间就弹出了一团拳头般大小的青色火焰,以极快的速度向着“七星剑”射了过去。

青色火焰可是代表着最高段的火系元素力量,号称燃烧温度胜过了一般火临十倍以上,能够烧毁任何物质,被称为“融金火”,意思就是指任何金属都挡不住这种火焰的燃烧。

当然,这种说法带着夸张的成分,至少这“融金火”的威力比起三昧真火还差了许多,肯定融不掉经三昧真火淬炼而成的“七星剑”。而哈克雷斯把攻击目标放在飞剑之上,也说明他对“七星剑”的锋利十分顾忌,想抢先一步毁掉我的这件利器。

“七星剑”虽然不惧“融金火”的焚烧,但我也不想就这么让哈克雷斯得手,挥手暗中作势一引,“七星剑”立刻斜斜的向外围兜了一个半圆。没料到哈克雷斯的触手同样是向前一挥,“融金火”居然也能够由他随心所欲的控制在空中的走向,紧紧咬住我的飞剑,没有被纳下半分。

看来我不得不使出一些杀抬了,不然的话还真让这些异界生物小看了修真功法的妙用。

我暗中控剑向哈克雷斯回刺,哈克雷斯则操纵着“融金火”迎头拦上。

眼见着一剑一火就要在空中撞到一起,我突然手捏一个剑诀,向着“七星剑”

一指,同时口中大喝一声:“疾!”

一道白色的光华闪过,疾飞在空中的“七星剑”居然就这么凭空消失的无影无踪,只不过是眨眼之间,它又突然在十米外的虚空中出现,然后继续疾如闪电的刺向哈克雷斯!

第三十七章飞剑斩神兽!

毫无疑问,“七星剑”能够瞬移,这是缩地成寸的功效!

“七星剑”做为飞剑,威力只能算是一般,但它的特点是在剑身上镶嵌有七颗仙石,能够储存七记道法,以增飞剑的威力。当然,这七记道法的威力同样有限,先天境界能够运用的道法已是这种品级仙石所能储存的极限。

沿途之上,我早料到最终会遭逢强敌,因此暗中已将七记道法存到了这七颗仙石之中。在我御剑攻击的时候,只要我以神念驱动,就能在瞬间激发仙石中的道法,攻对手一个措手不及。

“七星剑”突然的一个缩地成寸,绝对是出乎哈克雷斯的意料之外,仓促之下哈克雷斯的八条触手同时一软,就像是身体突然矮了一截一般,飞剑擦着他的头皮直掠而过,在他光光的脑门顶上留下了一条血痕。

哈克雷斯惊怒至极,八条触手向上一弹,正准备起身向我反击,我却又是捏剑诀向“七星剑”一指,然后大喝了一声:“疾!”

这一次,同样启动的是一记缩地成寸,本来已经冲过头的“七星剑”,又如同鬼魅一样瞬移到哈克雷斯的身前,再次向着他直刺而去。

哈克雷斯正是奋力站起的时候,没料到飞剑这么快的又向他袭来,万不得已之下只好将身子缩成一团,凌空翻了一个跟头。那架势,颇有些像是在空中使出了一记懒驴打滚,实在是极夫颜面。

接连吃了两次亏,要说哈克雷斯没有一点火气,几乎是不可能。趁着哈克雷斯在空中滚了一圈。刚刚稳住身形的时候,我又是捏剑诀大喝一声道:“疾!”

“七星剑”第三次瞬移到了哈克雷斯身前,疾如闪电的向他刺了过去。

哈克雷斯没料到我的攻势居然会这么迅猛,急切之下无法闪避,只好挥起一条触手向着飞剑一抽。

以哈克雷斯神级魔兽的身躯,就算他地身体没有鳞甲保护,其坚韧程度也十分惊人。如果我操纵的飞剑还是“阿基隆斯之剑”,恐怕这一击没办法真正的伤到他。但“七星剑”就不同了,锋利的剑锋足以破开任何护甲,更何况是哈克雷斯触手这样的血肉之躯?

随着剑光闪过。一蓬血光飞溅,哈克雷斯抽向“七星剑”的那只触手被“七星剑”割开了极大的一个口子,几乎就只剩下一丝皮内相连。

受到这样的重创。哈克雷斯的一张脸已经开始扭曲了,显然是准备向我痛下杀手,但就在这时,我再次剑诀一引,大喝了一声:“疾!”

哈克雷斯吓了一路,以为“七星剑”又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向他袭来。但这一次,“七星剑”并没有随着我地一声“疾”瞬移回来,只是顺着我的剑诀指引。兜头向哈克雷斯刺了过来。

哈克雷斯扬起两只触手,空中立刻出现了两团旋风,将“七星剑”一裹,刮到了一边,轻松挡住了我的这一击。

我对着哈克雷斯古怪一笑,手中又捏剑诀喝了一声:“疾!”

哈克雷斯眼皮跳了一跳。回头向“七星剑”看去,却发现这次“七星剑”还是老老实实地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后向他刺来。

失去了缩地成寸的瞬移攻击效果。飞剑的速度再快,也对哈克雷斯构成不了多大的威胁,他在空中轻巧的一个闪身,让过了“七星剑”的这一刺,同时口中开始吟唱一种艰涩难懂的咒语。

我知道哈克雷斯准备向我发动攻击了。但这一刻也是我苦心等候良久的机会,如要要想一决胜负就在此一举了!

我心中神念暗暗涌动。“七星剑”上蕴含地第四记缩地成寸启动了,只是一个眨眼的功夫,飞剑又攻到了哈克雷斯的身前。这一次,比最开始的那一次瞬移,更出乎哈克雷斯的意料。

实际上,我要启动“七星剑”上的道法,根本不用捏剑诀,大喝一声“疾”之类地准备动作,只需要我神念一动,剑身上的道法自然就会发动。

先前我接连数次这样做作,就是想让哈克雷斯认为我必须喝一声“疾”后才能操纵飞剑瞬移。但我这一次却是默默用神念控制,自然大出哈克雷斯地意料,可以攻他一个措手不及。

随着我神念的闪动,蕴含在剑身上的最后三记道法,一鼓脑儿了的全都被引发了。

这是三记“五雷轰顶”,论单体攻击力,这一道法的杀伤力还不足以对哈克雷斯构成威胁,但十余道雷光突然随着突如其来地飞剑一起暴发出来,足以将哈克雷斯闹一个手忙脚乱,而我努力想争取的,就是这一机会。

随着一记缩地成寸地施展,我自己已经瞬移到了哈克雷斯的身边,双掌一伸抵在给克雷斯的脑门上,掌心中早就画好的一道“九天神雷符”猛的击了出去。

我修为突破之后,已经可以轻而易举的制作“九天神雷符”,而此刻瞬发一记强于禁咒威力的杀招,对哈克雷斯造成的杀伤力会何等之大?

估计哈克雷斯眼前满眼都是雷光的闪动,根本就没防住我瞬移后的这记攻击,九天神雷的威力全数被他的脑袋瓜子给硬接了下去。

受此重创的哈克雷斯,发出了一声极为凄厉的惨叫声,而我猛然觉得一股类似于精神力冲击波的攻击,向我的脑海中袭来。

在那一瞬间,我没有料到哈克雷斯居然还能发动这样的精神力攻击,只觉得脑海中一阵震痛,呆立在空中动也不能动。

哈克雷斯挥舞着他的触手,向我扑了过来。此时我的意识仍然清醒,看着哈克雷斯赴过来的样子就像是在放慢动作,但偏偏自己的身体却怎么也动不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就好像……就好像……真的就好像是时间被凝固了一般!

第三十八章返程!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瞬间,也许是很久,我突然觉得胸口一痛,然后那种时间凝固的感觉彻底消失了,眼前的世界又像是恢复了正常。

我低头向胸前看去,扑上来的哈克雷斯已经将整个身体都撞到了我的怀里,而且至少有三只触手,就像是尖利的钢刺一般,扎进了我的胸膛。至于另外的几只触手,则是牢牢的缠住了我的手脚与脖子,然后慢慢的缩紧。

我感觉到喉头能够呼吸的空气越来越少,而胸膛上的伤口虽然没伤到心脏要害,但伤口中的血液却在不停的泊泊流出,而我的力气也像是随着这些鲜血流出了身体一般。

我咬咬牙,暗屈手指捏了一个剑诀,“七星剑”如同划破天际的长虹,从空中直落而下,狠狠的刺入了哈克雷斯的额头,然后整个剑身都没入其中。

我感觉到给克雷斯的身体急剧的抖动了一下,缠住我的触手也加大了几分力气,就像是想一下子勒断我的脖子一般。只不过,哈克雷斯的这番举动,只是他临死前的回光返照,仅仅只是片刻之后,他缠着我的几只触手就酸软元力的垂下,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三只触手深深的扎入我的身体,只怕此时他的身体已经坠落到那虚无的星空中。

我伤势不轻,现在既要继续御剑飞在空中,还得将哈克雷斯就这么挂着不能扔下,实在是有些吃亏。

我暗暗吸了一口气,强提精神将哈克雷斯插入我身体内的触手拨出,然后将他的尸身挂在了“阿基隆斯之剑”的剑身上。幸亏“阿基隆斯之剑”是柄双手巨剑,做为踏脚的飞剑算得上宽敞。挂上哈克雷斯地尸体也承受的起。

我暗暗念诵“甘霖普降咒”,随着一道白色光华的流转,身上的伤口飞快的收了口,虽然一时之间失去的鲜血还无法补回,但伤势却在顷刻之间就已恢复。

我暗暗道了一声侥幸,这一战实在是胜的好险!

还好我事先在“七星剑”上暗藏了七记道法,然后巧妙的和飞剑结合在一起,搅乱了哈克雷斯的心神,最终利用一记“九天神雷符”一击得手。不然的话,要想收拾掉哈克雷斯。可不是短短数个照面之间就能决出胜负地。

哈克雷斯最后的一连串攻击,同样是出乎我的意料,而且犀利无比。那种类似精神波池冲击。直接攻击的是我的大脑,实在可说是防不胜防。

至于最后我感觉到时间几乎停滞不动,更是一种不得了的攻击手段,要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时间停止更厉害的招式?由此看来,哈克雷斯至少在操纵时间方面的名声,并没有半分虚假。看来,传说中“时空之心”能够启动终极禁咒时间停止的说法,估计也是来源于哈克雷斯的这记压箱底绝招了。

好在我事先就重创了哈克雷斯。影响了他出手地精准度,才使的插入我胸口的三只触手没有击中我的要害,不然的话,以堂堂神级魔兽的出手威力,怎么可能连我地心脏都插不中?

接连发动精神力攻击与时间攻击,估计对哈克雷斯的损耗也非常大。而且他在重伤之下成为了强弩之末,才会被我榔飞剑直插入额头。轻易取了性命。

“七星剑”从空中直落而下,三尺剑锋全没入哈克雷斯地头顶,估计这一剑穿头而入直插入了他的胸腔,绝对是直击要害的致命伤。

我伤势已愈,虽然因为失血还有些虚弱。但身体已恢复正常,手中屈指剑诀一引。插入哈克雷斯头顶的“七星剑”猛的又飞了起来盘旋在空中,带起地是一连串乌黑的血液。

哈克雷斯身死之后会形成魔晶“时空之心”,一般就藏在他地头颅之中,我再次御剑一击劈开了他的头颅,就这么翻找起来。

散发着莹莹蓝色光芒的“时空之心”,即使是在一片血污之中,也像是点尘不染般的极为夺目,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之找到,托在了手中。

“时空之心”在手,我低头看了看已经一片血肉模糊的哈克雷斯尸身,叹了一口气后挥手一拂,就将其卷入到了虚空之中。在这片类似于宇宙空间的虚空之中,哈克雷斯的尸体漂漂荡荡的落向远方,最后在星空中消失不见。

不知道会不会有给克雷斯的同胞来为其收尸?如果没有的话,就让其永远的飘浮在这空间中,对哈克雷斯来说也许是个不错的归宿。

我细细打量了一下手中的这枚“时空之心”,和我在兽神地宫中得到的那一枚几乎一模一样,现在我要证实的就是哈克雷斯所说的是不是属实,我要想从这“梦幻空间”中出去,是不是只要采用同进来时一样的方法就行。

回到奇迹大陆是我必须的选择,不论哈克雷斯所说是真是假,我唯有一试。

我施展出内视之法,将意识附着在一股精神力之上,然后缓缓的向“时空之心”侵入进去。

同样的,我遇到了一股精神力护罩的的抵抗,随着我不断提升精神力的强度,终于猛的一举突入进去,然后一股突如其来的吸引力,将我的精神力牢牢的给吸引住,不断的向那团蓝光中陷入。

这一切果然和我进入到“梦幻空间”之前一模一样,只是不知道下一步我是被传送回奇迹大陆,还是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空间呢?

我的意识被深深的吸入到了蓝光之中,然后只觉得眼前一黑,就这么昏睡了过去……

良久之后,我缓缓的醒了过来,一睁眼就发现小丫那张宜嗅宜喜的俏脸就在我的眼前。

“铁熊哥哥,你醒过来了?!”

小丫的语声中充满了惊喜,但我却有些回不过神来,小丫什么时候来到我身边了?难道这是幻觉??

第三十九章兽神诞!

我暗暗咬了咬自己的舌尖,传来的微微痛楚感觉证明我现在并不在做梦,小丫确确实实的来到了我身边。

我忍不住惊喜的道:“小丫,是你?你怎么在我身边的?难道这里是金汤要塞?”

小丫看着我,一脸的笑意,道:“铁熊哥哥,这里还是布鲁赛尔圣山,我是听到你失踪的消息后,特地从金汤要塞迸到这里来的。”

看到小丫那兴高采烈的模样,我心中柔情涌动,起身轻轻的抱了抱她,道:“小丫,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小丫轻轻的点了点头,道:“铁熊哥哥,我和你同生共死,自然知道你不会有事,但我还是忍不住想来看看你。”

我吻了吻小丫的额头,问道:“小丫,如果你来到圣山,金汤要塞那里怎么办?而且圣山这边的局势还没稳定,到这里来实在是很危险。”

小丫道:“有格里榷将军防守金汤要塞,应该可以放心。吏重要的是,身为神估祭祀,我有不得不到布鲁赛尔圣山来的理由。铁熊哥哥,我们又有机会并肩作战了!”

“不得不来的理由?”我忍不住疑惑的问道。

“想。”小丫轻柔的点点头,道:“铁熊哥哥你可能忘了,马上就是兽神诞的日子,现在布鲁赛尔圣山已经重回我们兽族的怀抱,我们就必须在圣山举行一次朝圣大典,这也算是全体兽族的共同心愿。同时,我们向所有的人族国家正式下了国书,宣布将举行这次朝圣大典,如果人族愿意来观礼。我们表示欢迎,如果人族想在这个时候动起刀兵,我们全体兽族也不会退缩。”

“兽神诞?”我有有自语着,借这个机会举行一次朝圣大典,同时观察一下人族对我们兽族夺取圣山后的反应,确实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看来,在我不在地这段时间内,小丫也肩负起了身为兽族领导者的责任。

但现在的问题是,我在“梦幻空间”中呆了两个多月,印象中兽神诞的时间已经过了啊?于是我向小丫问道:“兽神诞是每年的十一月十一日吧?现在时间不是过了吗?”

小丫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道:“铁熊哥哥,现在是十一月二日,离兽神诞还有九天呢。帝都的祭祀长老团还在住圣山赶来的途中。到时候除了留守金汤要塞的一支祭祀联队外,几乎所有的兽族祭祀都会来到圣山参加这次圣典,那怕是民间祭祀也不会例外。如果人族敢来,我们就能将兽族最强地一面展现给他们看。”

顺利晋级到金丹期后,我已经拥有了这个异世最强的力量,当然不会怕在朝圣大典上有人族高手前来捣乱,真正让我觉得不安的是现在地时间问题。

如果现在距离兽神诞还有九天时间,那么说明自从我进入到梦幻空间后。

时间只过去了二十天,难道说梦幻空间中的时间流速比奇迹大陆快三倍多?

普罗米修斯也曾说过,相隔太远的不同空间,时间刻度不一样,流速也会大不相同,相比地球与梦幻空间的数千倍时间差。梦幻空间的三倍流速实在不算什么。

为了确认我的推算,我开口问小丫道:“我到底失踪了多长时间?”

小丫道:“从接到你失踪的消息到我赶到这里。刚好过了半个月,我焦急的等了五天后,今天早上铁熊哥哥你又突然出现在兽神地宫中,被轮值地侍卫发现,过了半天才醒过来。到现在刚好是二十天。我还一直觉得奇怪呢,铁熊哥哥你在兽神地宫中突然失踪。又突然出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会不会和兽神有关?”

看着小丫期盼的眼神,我叹口气道:“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我等会再详细讲给你听。还有一点小丫你快告诉我,在我失踪之后,你们是不是在原地捡到了什么?”

小丫摇摇头道:“没有啊,当时什么都没有发现。”

我默默点了点头,看来将我传送到“梦幻空间”之后,“时空之心”也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如果我想再度前往“梦幻空间”,唯有再想办法弄一块“时空之心”了。对于其他生命来说,“梦幻空间”也许没什么大不了,但对于我这样的修真看来说,那里实在是修炼的最佳场所。

奇迹大陆上风起云涌,我必须赶回来往持大局,但如果能将这里一切都安顿好,我到还真是有兴趣再去一次“梦幻空间”,说不定能在那里修成大道。

接下来,我向小丫讲述了一下我失踪之后的一些事情,种种匪异所思之处,听的小丫睁大了她地眼睛。至于兽神在地宫中的留言,我也向小丫转述了一遍。

按连了解了水晶宫与兽神地宫地底细后,小丫也算是对传说中的诸神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但这并没有减弱小丫对兽神的虔诚之心。

按照小丫的说法,就算这些传说中地诸神不过是各族的先辈,但仅仅只是他们对这个世界所做出地贡献,也足以使他们配得上“神”这一称呼。近万年来,兽族在兽神的光耀下传承不息,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兽神依然值得所有兽族尊敬。

对于宗教信仰,我一向不怎么排斥,更何况有兽神这块金字招牌在,有利于兽族的团结。做为神佑祭祀,小丫坚定的信仰兽神,也是极为自然的事。

吏何况,兽神在兽神地宫中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足以让兽族在很短的时间内强大起来。三千万兽族中主战种族只有数十万,这是制约兽族发展武力的瓶颈。如果近三千万辅助种族也能成为上阵杀敌的兽族精兵,那么兽族的实力何止是增加十倍?

所谓风水轮流转,人族风光了近千年,也应该轮到兽族发发威了。

第四十章当前局势

和小丫互相交流了一下这一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算是对当前局势有了一个全新的了解。

我们兽族攻下了布鲁赛尔圣山,对于兽族、精灵族、矮人族、水族的四族联盟来说,是个极为根奋军心的消息。矮人族此时已经倾全族之力同我们兽族合作,再没有什么保留,甚至在金汤要塞的守军中都已经有了矮人族战士的身影。而大批矮人族工匠的到来,也极大的丰富了金汤要塞用于防守的器械种类,使得金汤要塞更加牢不可破。

正是因为巩固了金汤要塞的防守,我们兽族才会放心大胆的向布鲁赛尔圣山增兵,将整个战场的重心由金汤要塞转移到了这里,现在甚至连小丫这个兽族国王都亲临了最前线。

三大公国现在的形势也变得很是微妙,西斯公国介入了神耀之国摩西的内战,而莫菲斯公国与克鲁斯公国则进入了观望期。莫菲斯公国的境内曾被我率军大闹了一番,现在的国策趋于保守,只想守成静观其变。而克鲁斯公国的想法则多些,既想乘摩西帝国内乱捞些好处,又想借我们兽族分兵之机进攻十万大山。不过,在这个时候克鲁斯公国找不到什么盟友,仅以他区区一个公国的实力,向任一方出兵都不会讨到太大的好处,只得静看局势发展。

失去了三大公国来自金汤要塞正面的威胁,在海路上开辟出来的那条黄金水道就越发凸现出了其重要作用。有着水族的保护,这条能够穿过迷雾之海的航道,彻底成为了联接十万大山与外界地最重要通道。不论是兽族的战士还是矮人族的工匠,都可以借助水路自由的穿梭于十万大山与迷途之森两地。

这也使得各族之间的联系越发紧密起来。

精灵族继收复迷途之森全境后,已经开始尝试对外用兵,首当其冲的就是亚美利加联邦。

做为一个商业都有的联盟,亚美利加联邦所拥有的武力实在不怎么样,要不是摩西帝国的保皇派为了保住这个重要的后勤补给基地,派出五支万人部队常驻在这里,精灵族几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就将亚美利加联邦给荡平。

不过,就算有了来自摩西帝国的援军,亚美利加联邦的日子也不好过,毕竟整个联邦与迷途之森地交界线太长了。精灵族总是可以选择一些防守薄弱的区域,对亚美利加联邦进行最大程度的骚扰。

水族正式宣布加入四族联盟之后,亚美利加联邦的海上运输线也就等于被掐断了。而陆路又被精灵族这么一折腾,整个联邦对外的输出能力降低了差不多一半,这也使得保皇派在前线的补给出现了一定困难,战局正向着雷哈格尔有利的方向发展。

不过,正如我先前所预料的一般,麦克雷瑟行事不会不给自己留下后着,正当谋反派士气大振时,雷哈格尔却被刺身亡!

动手行刺雷哈格尔地人。正是率领全城军民弃城而去,投诚谋反派的卡夫卡城城主!

在战局有利之时,雷哈格尔亲临诉线督战,示图鼓舞全军的士气,却没料到在与高级将领夜宴之时,卡夫卡城城主借敬酒之机暴起发难。一举将雷哈格尔刺于剑下,然后挥剑自刎。

谁也没有料到。这位宁愿焚城也要投诚的卡夫卡城城主居然是麦克雷瑟安排的死士。在失去了雷哈格尔之后,阴谋派阵脚大乱,保皇派趋机大举反攻,一举夺取了圣坦丁堡城,不仅缴获了大批物资。还打通了剑指摩西帝国帝都伊利亚城的通道。

谋反派不甘心就此失败,推举雷哈格尔地幼子查普伊哈为王。纠集最后的残兵与保皇派对持。不过,查普伊哈只是一个十二岁地小孩子,的谓的王权早就落在几位谋反派的要臣手中。这几位要臣之间相互勾心斗角,根本就不能同心协力,按照这样的局势发展,保皇派收复伊利亚王城只是时间上地问题。

至于在布鲁赛尔圣山,神庙、兽神像以及要道上的几座要塞,已经全部完工,我们兽族总算是在圣山这里扎下了最初地根。

兽神行宫中留下的各族绝学,小丫已经安排由专兽全部拓印成册,运回十万大山后分发给各族学习。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能够从十万大山中源源不断的输出一批扒精兵。

到了这个时候,我有理由相信兽族的实力,已经足以和人族一较长短了。

首先我们有祭祀纸符这件利器在手,能够将任何一支部队变成威力恐怖的法师部队,而战场上魔法集射的覆盖性杀伤威力,早就在无数战争中被证明是最快捷的杀敌方式。只要祭祀纸符充足,我们随时随地都能让敌军陷入法术攻击的海洋。就算人族还真保存有所谓的禁咒卷轴,也一样无法和我们兽族源源不断的纸符攻击相比。

另外,兽族各族绝学的再度传承,使的我们兽族战士的战斗力何止是倍增?在这一刻,绝不会再有任何种族怀疑我们兽族战士陆战甲天下的威名。

一切的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我现在唯一要担心的,也就是如何顺顺利利的将朝圣大典办好。

兽族现在发展迅猛,人族又不是白痴,自然是一切都看在眼里,如果让兽族的朝圣大典顺利举行,造成万兽归心的局面,那么我们兽族就真的有可能威胁到人族的统治地位。所以,人族一定会在暗中玩些花样,让朝圣大典进行不下去,借此来打压我们兽族的士气。

但同时,这也是证明我们兽族的一个机会,只要能在这次朝圣大典上展现出我们兽族现有的实力,也可以给人族一定的威慑力,让他们明白我们兽族再不是只会困守于十万大山的那个兽族了。

第四十一章——第五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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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大典之前

唯一在此时我还不知道其确切动态的,只剩下龙族以及维登·芒克和塞勒这两大强者。不知道星光龙城之下的地底世界现在到底是什么一个局势。朝圣大典结束后,我无论如何都应该抽时间去看一看。

据被我干掉的那个哈克雷斯所说,经过万年的时间岁月后,另有一个哈克雷斯将入侵奇迹大陆,完成万年前他的同胞未能完成的事业。

哈克雷斯是货真价实的神级魔兽,虽然龙族强者云集,维登·芒克和塞勒的实力也都算得上是当世之雄,但他们比起神级力量还是差上一级,不可能是哈克雷斯的对手。就算是为了塞勒的安危着想,我唯一能寄望的就是新来的哈克雷斯还来不及到达奇迹大陆,地底世界只是一些其他的魔兽在捣乱。

只可惜我现在首要的任务是保证朝圣大典的进行,至于其他的事情只能缓上一缓了。

接下来的数天,我四下里巡视,发现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显然兽族为了举办这次的朝圣大典,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实在没什么地方让我操心。

看来,我就当一名只负责大典顺利进行的保镖,也就足够了。

离朝圣大典还有三天的时候,来自帝都的祭祀长老团风尘仆仆的赶到了,而带队的却是安希。

原来,大长老逝去,泰格又因为参与兵变被削权,再加上国王兼神佑祭祀还在前线,长老团真的是缺乏一个足够份量的领头者。无法可想之下,安希只好由金汤要塞出发。在途中和长老团会合,一同前往布鲁赛尔圣山。

安希有着大圣女的身份,由她暂时带领长老团,基本还算得上是合适。

更何况,为了给新落成的兽神像加持圣光,她这位大圣女是非到场不可。

由于啃了矮人族工匠地帮助,新竖立在布鲁赛尔圣山山顶的兽神像做工极为精细,在个头上也丝毫不比位于帝都主神庙的那座兽神像差。虽然这座兽神像还远远无法和当年那座可以被称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兽神像相比,但矮人族工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竖起这样的庞然大物,也实在是不容易了。

安希要给兽神像加持圣光。那么她付出的代价就会是修为降上一阶。据我所知,在大长老逝去之后,安希化悲愤为力量。在前不久已经取得修为上的突破,成功晋级到大祭祀级别,难道我就任由她为了进行圣光加持,又重新退回到高级祭祀?

我唯一能帮安希的地方,就是在她进行圣光加持时,我赶紧施放一记“甘霖普降”,看能不能补充她因为越级施用神级法术而引起的过度消耗,从而避免安希修为降阶。

随着兽神诞地临近。布鲁赛尔圣山也越发的热闹起来,无数的兽族从四面八方涌向这里,几乎可说是重现了昔日圣山地辉煌。不少老年兽族看到这样的盛景,都忍不住老泪纵横的感叹:真没想到他们的有生之年,还有机会亲临布鲁赛尔圣山参加朝圣大典,这实在是件值得庆贺的事。

从十一月八日开始。就陆陆续续的有兽族跑到布鲁赛尔圣山山顶的广场上进行跪拜,而且占了位置后就不椰窝。显然是想抢占观礼朝圣大典的有利位置。

巡逻地兽族士兵曾劝过这些狂热的兽神信仰者,要他们先到由官方提供的临时营帐中休息,等到朝圣大典正式开始后再出来观礼。但这些虔诚的兽族宁愿打地铺餐风露宿,也不愿意离开自己抢占的好位置。

无法可想之下,我们也只能听之任之。结果。超来越多的朝圣者登上山,在广场上预先抢占了位置。到了十一月十日地时候。广场上已经是满员状态,我和小丫不得已调动巡逻队,将还在陆续到来的朝圣者安排到外围,才暂时解决了兽满为患地危机。

也是从十日这一天开始,陆陆续续的有代表结盟各族的使节团到来,前来观礼我们兽族的朝圣大典。对于这些同盟的各族使节,我们都将之安排到了位于神庙中地贵宾席上。

到了十日的下午时分,在我意料之中地,开始有代表各国的人族代表到达。领头的或是人族国度的重臣,或是某国的王子,因为身份的尊崇自然是带有众多护卫。

以我现在的眼光看去,这些人族护卫个个神情彪悍、精芒内敛,显然都是拥有不俗实力的高手。很明显,这些高手名为护卫,实际上却是人族各国的精锐,他们聚集如此多的高端战力在这里,显然是别有所图。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这些人族真想玩什么花样,我们兽族奉陪到底就是。

对于这些前来观礼的人族,我也早有安排,在兽神庙之旁的一块空地上,搭建了一排高台与木屋,足以安置这些人族使看了。

现在兽族和人族的关系十分微妙,抛开这次朝圣大典不算,在其余的任何时间与场合,我们都是不共戴天的仇敌。这次之所以有机会坐到一起,还是因为我们想互相试探一下对方的底细。

人族近来遭逢巨变,而我们兽族却以强力姿态收复了布鲁赛尔圣山,个后兽族与人族到底要以何种方式相处,就全看这次朝圣大典的结果了。人族想借机打压一下我们兽族的气势,给我们一个下马威,但我们兽族又何偿不是想摆下鸿门宴,让人族瞧瞧我们的厉害。

除了内战的摩西帝国之外,人族的其他各国都派来了代表团,莫菲斯公国是由他们的圣骑士帕班亲自带队,而沙漠之国阿拉与冰封之国奥丁也各有圣级强者押阵。

只不过,任这些人族国家的阵容再豪华,我最为在意的还是麦克雷瑟!他会暂时抛下内战不管来到布鲁赛尔圣山吗?

第四十二章小丫的表演时间!

按道理说,这么多人族国度一起来到布鲁赛尔圣山观礼,要说他们事光没有达成什么共识,只怕谁都不会相信。问题的关键在于,麦克雷瑟到底有没有参与到这次对付我们兽族的行动中来?

摩西帝国还处于内战,但从现在的局势来看,麦克雷瑟取得胜利是迟早的事。那么,麦克雷瑟现在是想一鼓作气拿下谋反派,取得内战的完全胜利,还是先借机消除我们兽族这个潜在的威胁,再转头去对付谋反派?

为了保持人族内战的平衡,我们兽族与雷哈格尔达成协议,暗中拖麦克雷瑟的后腿,种种举动自然是让其大为光火。只不过,麦克雷瑟有本事一下子翻盘,打破摩西帝国内战的平衡,就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

兽族的国力现在蒸蒸日上,麦克雷瑟没理由看不出来,他肯定不想出现自己刚夺得摩西帝国的政权就不得不面对崛起的兽神帝国这一局面。

人族要想捣乱朝圣大典,有麦克雷瑟和没麦克雷瑟,在威胁上会截然不同。为了保险起见,我不得不多做一些准备,提防麦克雷瑟在暗中搞些小动作。

时间很快就到了十一月十一日,今天的天气老天开眼,是深秋之后难得一见的一个睛朗天气。一大早上,当一轮红日跳出地平线时,万道霞光给整座圣山渡上了一层金光,显得是那么的庄严与肃穆。

无数兽族在晨光中拜伏于兽神像前的广场上,安安静静的没有半点嘈杂之音,显示出了他们对兽神的无比虔诚。除了广场上,满山遍野之间还有无数没机会登顶地兽族,将整座布鲁赛尔圣山塞了一个密密麻麻。

相传。在布鲁赛尔圣山朝圣之时,无数的兽族会站满圣山上的每一寸土地,不留下半点空隙。而现在,当年的这一盛况又再次重现了。

我们兽族和精灵族、矮人族、水族盟友坐在神庙前的贵宾席上,而旁边就是人族观礼团的高台。我打量了人族一眼,发现他们绝大多数看到朝圣的这一盛况后,脸色都有了一些微微变化。

看来,我们兽族的这种虔诚与团结,已经让人族感到震惊!而团结,正是我们兽族永远强于人族的地方。

在广场前。搭建有一个高高的祭坛,这全是托矮人族巧手工匠地福。祭坛是由一块块约三十斤重的石块拼接在一起而组成,无论拆、装都十分方便。

就像是一种积木式建筑。

虽然是拼装的祭坛,但矮人族依然赋予了它庄严而华美地外表,如同汉白玉般的石材,让整个祭坛看起来熠熠生辉,充满了神圣的气息。

此时,祭坛就是场中最注目的焦点,而代表兽族第一个登上祭坛的,就是我们的国王兼神佑祭祀了。

今天的小丫。一身洁白的祭祀长袍,在袍袖地边缘全都镶上了金边,在阳光的映照之下真有一种漂然出尘的姿态。

在小丫的左右两侧,是在空中盘旋飞舞的道格拉斯和小红,这一白一红两大圣级,在空中的每一个动作都彰显出力与美地完全结合。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放下身段,以圣级强者地身份。去衬托小丫的高贵,如同众星捧月般将小丫拱卫在中间。

这是小丫的表演时间!我站在祭坛之下,眼见着她一步步的走了上去,好像每迈动一次步子,就能将现场的气氛点热一分。

终于。小丫登上了祭坛,双手缓缓地向上举了起来。小红在空中转了半圈,稳住身形后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长鸣,而道格拉斯也像是配合般地在另一边兜个半圈,发出了一声低沉的龙吟。

如此一来,所有兽族的狂热都被点燃了,他们向着祭坛拜伏下去,口中狂喊着:“兽神万岁!神佑祭祀万岁!……兽神万岁!神佑祭祀万岁!……”

我注意到,面对这样的局面,人族的脸色再次变了变,显的比上次更明显。

我们兽族的神佑祭祀,一直是人族的心头病,也是对他们最大的威胁,小丫是全四系神佑祭祀,人族对她的顾忌吏大,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出动两名圣级来刺杀小丫了。

现在,小丫已经完全成长起来,以区区十五岁的年纪就突破到高级祭祀的境界,再借助神佑祭祀的天赋已经等同于圣级强者,更何况小丫还史无前例的拥有双圣战宠,在战场上的威摄力有多高,自然是不言而喻。

敌人害怕小丫的能力,但兽族的臣民却以小丫为荣,只要听听这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也就知道小丫在兽族的地位如何了。

小丫将手向下平压,所有的兽族终于渐渐平息下来,但他们却依然向着祭坛和兽神像跪拜着。

站在祭坛上的小丫,缓缓扫视了一下全场,然后大声道:“各位兽族同胞们,你们知道自己脚下所踩的是什么土地吗?你们能够感觉到这片土地中蕴含的那股热量吗?不错,现在我们就站在圣山之上,因此我们母以毫无愧疚的大喊一声:五百年,我们终于又回来了!”

话音一落,现场的气氛立刻又变的狂热起来,七零八落的有兽族喊出声来:“我们终于又回来了!……”

渐渐地,“我们终于又回来了!”这句话化成了一股洪流,响彻在了布鲁赛尔圣山的第一个角落。

人族使者们的脸色又变了,其中几个沉不住气的家伙甚至在脸上露出了一股惊恐的神色。

只不过是短短的数分钟,我们兽族就已经掀起了两波高潮,如此的热血当然让人族闻之变色。

更重要的是,这些人族终于认识到,小丫绝不再是他们想像中的那个柔弱熊族小丫头,自从她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后,就一直在飞快的成长!

在这一刻,小丫终于表现出她有着成为王者的潜质。

第四十三章圣光加持!

当兽族的欢呼声再次沉静下去时,小丫在祭坛上大声的宣布道:“既然我们兽族回来了,那么兽神的光辉就会继续闪耀在布鲁赛尔圣山!兽神将会永远的保佑我们兽族繁荣昌盛,以圣光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

随着小丫的画音一落,同样是一身祭祀白袍的安希也缓缓的登上了祭坛。

火红的狐尾在她身后摇拽生姿,虽然是一脸肃穆的神情,但那种狐族的天然媚态却依然是动人心魄。

比起姐姐南希,安希的性格吏为火爆,因此在气质上比起南希少了那份出尘的超然与恬静,但在现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安希的出现却能够更好的引发兽族的热情。

这一次朝圣大典,既是向兽神感谢神恩,也是要向人族示威,让他们知道我们兽族现在的实力!

看着祭坛上的小丫和安希向我轻轻的点了下头,我知道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当下运起千里传音大声喝道:“圣光加持仪式,现在开始!”

我的修为已达金丹期,施展千里传音完全是牛刀小试,有了道法的护持,我的那声大喝随着空气的震荡,传遍到了布鲁赛尔圣山的每一个角落,使得大家听闻起来就像是有人在自己耳边细语一般。

人族使者看着我的脸色已经变了,实际上我的大名早就传遍了整个大陆,但人族在见识到我这样的身手后,自然而然对我的顾忌又加重了几分。

随着我的一声大喝,站在祭坛上的安希猛然纵身向上一跃,而一直盘旋在空中地小红,则适时的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叫声。扳翅斜飞而至,将安希稳稳的托在了背上。

托住安希的小红,只是轻轻的扇了两扁,就平稳的飞到了位于山顶的那座新落成的巨大兽神像前,基高度大约与神像的肩部等高,所有地朝圣者此时只能对其仰望。

一声纯白祭祀袍的安希,踏足于浑身浴火通体鲜红的小红身上,真地有一种飘然若仙的感觉,更形成一种超凡脱尘的强烈视觉效果。相信任何见到这一幕的兽族,打心底里都会出现一股对兽神的敬意。

立足于小红的背上。安希的口中开始吟唱起一段冗长的咒语,随着咒语地吟唱,空气中一股极强的能量开始由四面八方向安希汇集过去。而安希一面吟唱着咒语。一面将双手平伸在胸前,汇集而来的能量在她双右手之间形成了一团白色的光球。

这样的场面我并不陌生,因为当年南希在神佑之庙对兽神像进行“圣光加持”时,我就已经见识过。现在,除了施术者不同之外,这一切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有一种熟悉地感觉。

此时安希施法的场面,比起当初南希那一身白袍如雪地造型。更多了几分震撼,可说将“神迹”这一名词的意思诠释的淋漓尽致。

随着安希口中咒语越发的响亮与急促,白色光球也越来越亮,当咒语达到最高潮嘎然而止时,光球已经变得如同太阳般的耀眼,让大家不能逼视。

只听“嘭”地一声脆响。光球猛然的炸裂开来,破碎地光芒就像是满天繁星一样。汇成了一条银色的光流,沿着兽神像盘旋往复,将其整个都圈入到了光流之中。

然后,银色的光流向着兽神像的顶部汇聚而去,最终形成一道巨大的光柱。带着穿破云宵的气势向着天空直冲而去。而兽神像在这巨大的光柱之中,就像是话过来一般。全身散发出凛然的光芒,其神威让人不敢直视。

良久之后,巨大的光柱才缓缓消失,最终化为了虚无,而兽神像的身周则出现了一道白色的光圈,散发出柔和的白光。

“圣光加持”至此圆满完成,所有的兽族都被这样的神迹给震撼住了,他们齐齐的拜伏在地上,让一句“兽神万岁!”的呼喊声,成为了此时布鲁赛尔圣山上最强的一种声音。

施展一次圣光加持,对于安希的损耗自然是巨大无比,她勉强稳住了自己的身形,由小红载着落向了地面。

我快速的靠了过去,将早已准备好的一道“甘霖普降符”打了出去,一道白光很快的就将安希的全身都笼罩了进去。

脸色惨白的安希猛然身形一震,脸上的神情变的惊讶却又带着几分惊喜,连忙盘膝尘在地上,进入了冥想状态。

很显然,这道“甘霖普降符”对安希起到了作用,至于她能不能保住大祭礼的级别,就要看她冥想结束之后的效果了。

此时,所有的兽族都还在高呼“兽神万岁!”,个个的神情都是那么亢奋,小丫连连挥手了好半天,才好不容易让大家渐渐平静下来。

看着所有兽族那兴奋的眼神,小丫大声的宣布道:“从现在开始,布鲁赛尔圣山上的兽神像,终于又开始散发他的神光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兽族又可以开始一年一度的圣山朝圣。万年前就已经开始的传统,在中断了数百年之后,终于在这一刻又有了传承。今天,站在这座圣山上的所有兽族,都将是历史的见证者,而此后世世代代的兽族子孙,也绝不会忘了今天!”

站在祭坛上的小丫,一身祭祀白袍透着一股神圣气息,而位于她身后的兽神像散发着淡淡的白色光芒,更以货真价实的神迹证明了兽神的伟大。前来朝圣的兽族,都是对兽神最虔诚的信仰者,此时已经不需要再做任何动员,就已经能够收获他们绝对的忠诚。用不着发出任何指示,所有的兽族都知道朝圣已经开始!

满山遍野的兽族此时全都盘膝坐到了地上,在心里开始了最诚挚的祈祷。

从现在开始只到夜空中蓝溟升起,所有的朝圣者都不能进食与饮水,以示对兽族的虔诚之心。

终于从同学聚会全身而退,还好席间并没有想像中的腥风血雨,聚餐是在友好、和谐、团结的气氛中进行。

第四十四章人族发难!

小丫做为神佑祭祀,已经身为表率的盘膝坐在祭坛上开始了祈祷,只有我和一些兽族战士,因为肩负维持现场秩序与安全的责任,用不着尘到地上。

我打量了一下位于高台上观礼的人族使节团,现在这个时候,他们应该会有所行动吧?我可不信这些人族大老远跑这里来,真的是为了观礼。

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大多数的人族使者,将目光投向了安坐在高台一角的帕班。但帕班却像是没有注意到这些眼神一样,目无表情的双手抱臂坐在高台之上,没有任何异动。

看来,人族使节团是想把桃大梁的任务交给帕班,但不知道出干什么原因,帕班却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在确定了帕班不会有所行动后,大多数人族使者又把目光投向了另一个人族年轻小伙子的身上。

我打量了一下这位年轻人,他大约二十岁左右,鹰目钩鼻,论相貌有着一种异域所特有的俊美,而一身古铜色的肌肤也显的他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年轻人的头上缠着一条偌大的白色头中,一身的长袍宽神,有些类似于地球阿拉伯民族的打扮,而这样的一身衣着,也正好是沙漠之国阿拉滋的正统服饰。

这名年轻人显然是阿拉滋使节团中的代表人物,因为在他的身周,是数十名同样打扮的壮汉,将其拱卫在中间,特别是一名年近六旬,身形瘦小枯干的老头,静静的站在年轻人的身后。静默地就如同不存在一般。

瘦小老头缠头的白色头巾上,绣有一个金色的星形标志,表示了其圣级魔法师的身份。据我所知,沙漠之国阿拉滋只拥有一名圣级强者,那就是土系圣魔法师特兰克伊。

特兰克伊的实力十分强悍,而他最厉害之外,就在于他是当个世上唯一掌握了了土系禁咒“浮沙千里”的魔法师。

“浮沙千里”是一种十分特殊的土系禁咒,如果是在沙漠这样的环境下施展出来,能够将方圆一平方公里内的沙地,全部变为一种极为恐怖的浮沙地形。任何有质量地物体。只要踏在浮沙之上,立刻就像是坠入到沼泽中一样,会缓缓的沉入到浮沙之中。遭遇灭顶之灾。

而且,在“浮沙千里”的禁咒范围内,还会在浮沙表面形成一道禁锢结界,即使是能够飞行地物种,沾到浮沙后也无法摆脱浮沙的吸附力。

禁咒“浮沙千里”的冷却时间是三十分钟,而在这样的一段时间内,任何生命都足以被浮沙给吞噬掉。而正因为“浮沙千里”那超级恐怖的攻击范围,特兰克伊才会被称为“一人能敌十万大军”的超级魔法师。

当然。禁咒“浮沙千里”只有在沙漠地带有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如果是来到了一般的土地之上,这记禁咒地攻击范围就要弱减到五十平方米。也因此特兰克伊有着沙漠无敌,但一离开沙漠就是最弱的圣级强者之称。

年轻人对特兰克伊在态度上十分客气,但从他和特兰克伊前后所站的位置来看,这名年轻人的身份显然是高于特兰克伊。

能够比圣级魔法师的地位还高。那么这名年轻人肯定就是阿拉滋帝国王室中的重要成员,说不定还会是他们地王子。

在名声最为响亮的帕班无所举动之后。人族使者们将目光转移到年轻人地身上,显然是因为他身份最高的原因。

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年轻人不像帕班那样毫无反应,而是站起身来走到观礼高台的前沿,靠着栏杆拼命的鼓起掌来。

这一阵掌声来地有些突兀。身在祭坛上的小丫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道:“各位人族使看来我兽族观礼。只要心诚我们自然欢迎,现在仪式进入到朝圣阶段,直到夜色全黑祈祷结束,我们这些兽神地虔诚信仰者,都会拜伏不动。如果各位使者觉得没有必要等下去,大可以自行下山。不然的话一旦打扰了朝圣的宁静,对我们双方来说都不算什么好事,免得各自尴尬。”

小丫果然厉害了许多,这一番说辞话中有话,直接指出那名人族年轻人此时鼓掌等于是骚扰到了我们兽族,如果他再这么继续捣乱,对于双方的面子来说都不好看。

那名人族年轻人嘿嘿一笑,道:“小王侯赛因·穆罕默德,是沙漠之国王族穆罕默德家族的长子,这次代表阿拉滋帝国前来观礼,看到如此精彩的表演后忍不住鼓掌,有什么不敬之处还请兽族国王陛下见谅。”

看来这个沙漠之国阿拉滋的侯赛因王子言辞很是犀利啊,他的话看似谦逊,实际却是在嘲笑我们兽族举办这样的朝圣大典,就像是在搞一场表演一样。

小丫听到这番话后,忍不住柳眉一竖,针锋相对的道:“我原谅你的无知,因为对于我们兽族所展现的神迹来说,那些毫无历史传承可言的种族又怎么会明白?这就像是一个乡下的土财主,口袋里的金币再多,也只会露出一副暴发户的嘴里,他又怎么会明白什么叫做内敛与砷士风度?”

侯赛因的脸色变的有些尴尬,但很快他就回过气来,道:“兽神像‘圣光加持’的仪式,确实声势浩大十分惊人,但小王有幸参加过摩西帝国所发生过的‘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的盛典,深深被当时的那副震撼场面所吸引,觉得天下间最奇妙的神迹莫过于此了。因此,今日见到兽族的神迹,难免不够兴奋。总之,兽族的神迹也十分了得,十分了得,让我等有种不虚此行的感觉。”

侯赛因这么说,当然是想和小丫唱对头戏,言中之意有着我们兽族的“圣光加持”,远远不如他们人族的神迹来的震撼。

第四十五章舌战!

看着一脸得意神情的侯赛因,小丫哈哈的道:“我们兽族大圣女一脉,闪,有着近万年的传承,自古以来已经展现出了无数的神迹,而各族受邀观礼的次数也不下数十次之多。但是你们人族所谓的神迹,这千年来大陆上的各大种族都是闻所未闻,即使前段时间你们人族有所谓的神迹发生,但除了人族之外,还有那一个种族亲眼见过?要说这演戏的功夫,我们兽族是远远比不上人族的。”

人族质疑我们兽族的“圣光加持”,小丫就质疑人族的“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这正好是以其人之道还冶其人之身,一时之间让侯赛因哑口元言。

站在侯赛因身后的特兰克伊这时走上前一步,用一种沙哑的嗓音道:“不论是我们人族还是你们兽族的神迹,都是代表自己种族信仰的传承,相互之间比较其实没什么意思。这一次我们人族受邀前来观礼,在感到荣幸的同时也有一个疑问,这布鲁赛尔山是人族神耀之国摩西的领地,不知道你们兽族在这里举行所谓的大典,征求过摩西帝国的同意没有?更别谈以后还想一年一度的将这个仪式举行下去了。”

特兰克伊不愧是年老成精,他的言辞显然比侯赛因吏老道,并没有说些什么花架子,一上来就直奔主题,显然是要借领地归属的问题,和我们兽族正面交锋了。恐怕,这也是人族联合在一起前来观礼的真正目的。

面对特兰克伊的质疑,小丫很快的就回应道:“众所周知,布鲁赛尔圣山自古以来就是我们兽族地圣地,就算在数百年前被你们人族夺去。也改变不了这万年前就存在的事实吧?再说了,你们人族也承认这里是摩西帝国的地盘,但今天我们兽族却没有看到摩西帝国的使者,不知道你们是代表什么身份说话?据我们兽族所知,摩西帝国还没有同那个人族国家达成过同盟协议吧?”

小丫的话,也是直指要害,人族就算想来兴师问罪,但现在正主儿摩西帝国不在,他们也是师出无名。

特兰克伊神色不变,继续沙哑着嗓子道:“我们人族虽然国度有别。但大家都是一族同源,摩西帝国国内有事,暂时无法前来观礼。由我们这些同族的代表暂代其发表意见,也是情有可源。我们希望你们兽族能够明白,要想在现在的这一片土地上站稳脚跟,至少还得经过我们人族的同意。”

小丫冷笑一声,道:“如果要说到同根同源,不知道千年之前你们人族的根又在那里?几百年来,我们兽族和人族之间征战不断,那还有什么国与国之间的正式邦交?别说摩西帝国地人不在这里。就算在这里,我们兽族也可以堂堂正正的说一句:谁的拳头硬,谁就是布鲁赛尔圣山地主人!五百年前,你们人族实力强大,从我们兽族手中夺走了大陆的霸权,五百年后我们兽族靠着自己的拳头夺回布鲁赛尔圣山。又有什么不对的?难道你们人族妄想不动刀兵就要我们兽族让出布鲁赛尔圣山?那么你们可以问一问,在这里的众多兽族。到底会不会答应!”

随着小丫这句话的话音一落,所有的兽族暴发出一股山呼海啸般的声音:“猴族叛徒,滚出去!……猴族叛徒,滚出去!……”

在绝大多数兽族军民地眼中,唯一适合人族的称呼。也只有这猴族叛徒四个字了。

面对群情激奋的兽族,特兰克伊依然神色不变。而是冷冷的道:“这就是你们兽族对待访客之道?相侍多为胜将我们这支使节团留在这里吗?看来所谓的兽族武勇之名,也不过如此。”

小丫冷静的看着特兰克伊,朗声道:“特兰克伊大人,你们人族和我们兽族多年来一直刀兵不断,这一次前来观礼只怕也没有安着什么好心,估计还是想借机摸清我族地底细吧?我们兽族做事不说暗话,布鲁赛尔圣山是我们全体兽族的精神家园,既然我们已经踏足这里,就绝对不会再退开。所有地兽族,都会为了布鲁赛尔圣山举起刀枪,甘于流尽自己的最后一滴血。对于这一点,希望你们人族不要有什么误解,以为我们兽族会因为委曲求全而放弃圣山!”

小丫的这一番话态度坚决,绝没有半丝回旋的余地,而四周兽族那一张张热切的脸,也征实了小丫所言没有半分虚假。

在如此众多兽族地威压之下,人族使者团的气势为之一夺,特兰克伊皱着眉头没有说话,而侯赛因却在一旁接口道:“既然兽族地国王陛下都这么说了,我们这些前来观礼的使节团也不便妄自非议两族之间应该以何种关系相处。反正是来观礼,我们干脆就等到你们朝圣结束,以示对贵族传统的尊重吧。”

绝大多数的人族使者,对于侯赛因的话都纷纷表示赞同,就连特兰克伊也没有表示什么异议。眼见着所有的人族使者又安坐在高台之上,学着一直静尘不动的帕班模样,眼观鼻、鼻观心的静坐起来。

人族如此举动,显然是眼见言辞交锋占不到什么便宜,就开始静坐待援。

不管怎么说,这里都是神耀之国摩西的地盘,不论摩西帝国现在是不是处于内战之中,都还论不到人族的其他国度在这里拍板定案。

刚开始,人族还想利用我们兽族立足不稳,布鲁赛尔圣山四周还深陷人族势力重围之中的局势,想给予我们一点压力,逼迫我们兽族做出一些让步。

但谁都没有想到,年幼的小丫在这关键时刻,却表现出了与她年龄不相符的果断,针锋相对的打消了人族的妄想,并同时表达出了我们兽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

第四十六章强敌现身!

在现在这种局势下,人族使节团还要留下来进行所谓的观礼,目的显然是在等着什么人。

这些人族使者所等的人,八成应该是麦克雷瑟吧?虽然现在摩西帝国陷入内乱,但麦克雷瑟所率领的保皇派已经大占上风,而麦克雷瑟本身又有着“星空下第一勇者”的称号,一向代表人族最高端的力量。人族真要想对付我们兽族,自然不会漏过坐镇主场的麦克雷瑟。

麦克雷瑟如果要到这里来,那么是不是代表他已经将谋反派给彻底的收拾掉,才会有闲功失掉转枪口来对付我们兽族呢?

不管人族和麦克雷瑟想玩什么花样,我全数接着就是,总不至于我晋级到金丹期后,反而会害怕麦克雷瑟吧?

接下来的场面,略显的有些沉闷,以小丫为首的全体兽族,都进入到默默的祈祷之中,而观礼的人族,也显的个个极有耐心的坐在高台之上默默无语。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但甫一件事情让我觉得十分高兴,那就是“甘霖普降符”对安希起了作用,当她从冥想中恢复过来时,虽然一身的法力已经消耗一空,但大祭祀的级别却保住了。只不过,她的法力损耗实在太严重,要想恢复还需要极长的时间通过具想来积攒法力。

安希的这一遭遇,在我眼中却算得上是件好事,损耗到如此严重的程度,颇有些符合我们道家破而后立的情况,等到安希法力能够全部恢复时,她的实力肯定会更进一步。说不定。有了这样的一个契机,安希将来地成就还能再取得突破也说不定。

身为祭祀的安希,对于兽神的虔诚自然是不会输于任何兽族,她刚刚从算想中回过神来,看到朝圣仪式已经开始,立刻不顾自己身体的虚弱,拜伏在地上和众多兽族一起祈祷起来。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也只能一笑置之,任由她去了。

就在这默默的祈祷中,时间过的飞快。很快的夜色就已经来临,明亮的蓝溟高高的挂上了夜空,向大地洒下了层蓝色地莹光。当蓝溟的月光照射到散发着白色圣光的兽神像上时。两种颜色地光芒交织在一起,显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动人之处。

巨大的兽神像耸立在布鲁赛尔圣山的山顶,再加上如此灿烂夺目的圣光映照,确实显的如梦如幻,让人一见之下就有一股兽神的神威凛然生于心头。

遥想当初,高达百米以上地巨大兽神像立于布鲁赛尔圣山的山峰之巅,那种状观的场面肯定更胜眼前数倍吧?难怪有着世上八大奇迹之一的美称。

所有拜伏的兽族此时站起身来,仰望着溶入白、蓝两色莹光中的兽神像。

个个脸上都显示出了一份沉醉地神情。

如果朝圣大典在这样的气氛下结束,应该可以算得上十分完美吧?

只可惜,一名突如其来地访客,打破了这夜色的宁静!

北方的天空之中,突然有一道灿烂的金色光华如同划破天际的一颗流星,夹带着一股极强地气势从空中向这里疾飞而来。即使是天边那胶洁的蓝溟月光。也无法掩盖住那灿烂地金色光华。

麦克雷瑟!只能是麦克雷瑟!

除了他之外,还有哪一名人族圣级有着如此绝强的气势与身手?

这道金光直冲到布鲁赛尔圣山的山顶。就嘎然而止悬停在了空中。

瘦小却显的挺拔的身姿,一身干净利落的灰色剑士劲装,倒提在手中的亮银色圣级武器“阿拉斯加之星”,每一处都表明他就是麦克雷瑟。

要说此时麦克雷瑟和以前真有什么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的脸上戴着一副黄金面具。而这一张面具所有兽族都不会陌生,因为这样的一副面具在每一座兽神像上都可以见到。

我一眼能够认出来者是麦克雷瑟。但绝大多数的兽族对这位人族的第一强者并不怎么熟悉,他们只是惊讶于麦克雷瑟脸上的黄金面具,甚至有的兽族已经拜伏在地,口称:“黄金面具?兽神显灵了……兽神显灵了……”

一时之间,整个布鲁赛尔圣山上的局面显的有些慌乱起来。而位于高台上的人族使节团,却个个都面露出喜色,因为他们等了许久的强援,终于在这时赶到了。

从麦克雷瑟出现到现在,只不过是短短的数分钟时间,他甚至没有开口一言,就以黄金面具将我们兽族的士气给彻底的打压了下去。甚至连我都没有料到,麦克雷瑟居然会直接带着黄金面具出现在布鲁赛尔圣山,而他的这番举动也确实收到了奇效。

我不能任由麦克雷瑟就这么让兽族陷入混乱,立刻御剑冲天飞起,来到空中与麦克雷瑟遥遥相对,并大声怒喝道:“麦克雷瑟,以你堂堂人族圣级强者的身份,什么时候学会了藏头露尾,不敢以真面目见人?不知道你从什么地方弄来这幅假的黄金面具戴在脸上,以你们猴族背叛兽神的无耻行径,那怕是假冒的黄金面具你也没有资格佩带。或者说,你自知没有面目直接面我们这些兽神的虔诚子民?”

麦克雷瑟脸上所戴的黄金面具,当然是货真价实的真货,但我直呼其名并说这黄金面具是假货,就是要指明麦克雷瑟的真实身份,让兽族不至于陷入混乱。只要大家明白戴着这黄金面具的是一名人族,那么这黄金面具就算是真的,也一定会被认为是假的。

麦克雷瑟是聪明人,他以这样的出场方式乱我兽族军心的目的已经达到,也就不和我多做什么无谓的争辩,而是直接朗声道:“铁熊小朋友,好久不见,你的风采依然如旧。不愧是兽族最年轻的俊才,居然能够利用奇袭杀入我们人族腹地。不过,你们兽族要想夺下布鲁赛尔山,还要问问我们人族答不答应!”

第四十七章约战!

麦克雷瑟的态度如此强硬,当然是想借机给我们兽族一个下马威,而我自然也不会示弱,同样朗声道:“我们兽族行事,什么时候还需要问你们人族答不答应?布鲁赛尔圣山自古以来就是我们兽族的朝圣之地,这在各族的历史之中都有明文记载,你们人族不过是崛起于千年之前,然后窃取了大陆的霸权,难道真的就能以天下之主自居?在这朝圣大典之上,我们兽族早就表态,为了布鲁赛尔圣山,我们全体兽族甘愿留尽最后一滴血。我们兽族的勇士到想看看,你们人族有什么本事能够逼的我们兽族低下高昂的头颅!”

麦克雷瑟沉默片刻后,道:“铁熊,你不愧是兽族的当世之雄,知道趁我摩西帝国内乱之机发动突然一击,轻松的占下了布鲁赛尔圣山,说到这审时度势的本领,也实在是了得。不过,你们兽族想混水模鱼,只怕也没有机会了。帝国内乱被我军迅速平定,亚历山大王子已经正式登基成为神耀之国摩西的新一任国王。有了亚历山大王这位神宠之眷顾者为我帝国之王,我们人族必定会如日中天!你们兽族想在我们人族的领地内玩出一些花样,显然是不可能了。”

麦克雷瑟这么快就平定了摩西帝国的内乱?以他的能力来说,做到这一点也不算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只不过这样一来,我们兽族就必须正面应对这样的一个强敌了。

“真正懂得审时度势的,恐怕这世上没有谁能胜过你麦克雷瑟吧?”尽量压制住心内的波澜,我继续与麦克雷瑟针锋相对:“摩西帝国统一,那我还真的是要恭喜你,恐怕你这位人族地第一强者。转身一变成为了人族的第一强权者吧?真希望人族在你的带领下,早日取得真正的统一啊。只看看这些前来观礼的人族使节团,也就知道他们对于你是寄予了多大的厚望,在你没来之前都不敢和我们兽族翻脸。”

我的这一番话,当然也是在挑拨人族的关系了,我当众说明摩西帝国内战结束,最大的受益者肯定是麦克雷瑟。别看这新任的亚历山大王是什么神宠之眷顾者,但终究只是个一岁多地娃娃,还不是任由麦克雷瑟操纵。而我也在提醒人族其他的国家,麦克雷瑟野心勃勃。他掌握了人族第一强国的权力之后,下一步就是妄想统一所有地人族国家了。

可惜的是,听闻了我的这一番话。人族使节团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目无表情,唯有帕班的神色微微一变。看这情况,不知道麦克雷瑟用了什么手段,除了帕班还在警惕他之外,其余的人族显的对他十分信任的样子。

麦克雷瑟弹剑一声长笑,道:“我们人族虽然国家众多,却能够精诚团结一致,相信这一点是你们兽族最不愿意看到地吧?我们两族既然是始终敌对的双方。那么有些虚假的客套也不用再讲了。既然你们兽族打定注意要占领这布鲁赛尔山,那么我们人族也不会任由你们兽族胡闹,我们双方就战场上决胜负吧!”

麦克雷瑟的做法倒也光棍,他直言准备和我们兽族决一死战,那么我们在这里再进行唇枪舌剑也没有什么意思。不过,人族怎么说都是由我们兽族邀请来观礼。我不可能调动大军将他们全都留在这里,但麦克雷瑟出现在我眼前。如果就这么任由他走掉,我心里难免有所不甘。

干脆,我就以个人名义向麦克雷瑟发起挑战,正好试试我晋级到金丹期后,能不能收拾掉有黄金面具相助的麦克雷瑟。

不料。还没等我开口,麦克雷瑟就抢先一步道:“铁熊。你们兽族邀我们人族前来观礼,其目的无非是想向我们立威,而我们愿意孤身涉险来到这里,也就是不想让你们兽族如愿。既然我们双方已经挑明敌我关系,也就不用相互藏着核着了。你们兽族以武勇自负,以多为胜地事情估计是做不出来的,干脆我们双方就在这布鲁赛尔山之巅,各出三名强者捉对厮杀,分一个高下如何?”

麦克雷瑟居然主动约战?细想之下我也就明白了他地用意。麦克雷瑟获得黄金面具之后,实力等于有了跃升一阶的提升,对于自己的武勇自然有着强烈的信心,估计这也是他能快速平定内乱的一个原因。

任由我们兽族借朝圣大典立威,显然是麦克雷瑟不愿意看到地,如果他直接调动大军与我们兽族作战,一来他的军队长期作战需要休整,二来又怕人族地其他国家作壁上观享渔人之利。吏何况,我们兽族刚刚举办完朝圣大典,士气正是最旺盛的时候,这时与我们兽族进行大规模会战,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但单挑就不同了,当着这么多兽族军民的面提出,以我们兽族自负武勇的性格怎么可能退避?只要在这朝圣大典上将我们兽族的顶尖强者都战败,对于兽族的士气来说,将是一种极大的打击。

毕竟,我们兽族刚肝通过朝圣大典祈求兽神的保佑,最强的勇士却在这个时候被敌人给打败,那么这兽神的保佑,到底保佑到了什么地方?

出于对武力的自信,麦克雷瑟想出这么一个法子,这是逼的我们兽族不得不应战。

但麦克雷瑟显然漏算了一点,那就是他绝没有料到,只在这么短短的一段时间内,我的修为就再一次取得突破,达到了这个异世货真价实的神级境界。

真要战下去,靠着黄金面具才能提升一阶实力的麦克雷瑟,论精力与持久力肯定不如我,实力绝对低我一筹。

细想之下我找不到任何退缩的理由,于是向麦克雷瑟朗声道:“好吧,既然你要战,我便战!”

第四十八章三圣vs三圣!

麦克雷瑟戴着黄金面具,我看不到他此时的表情如何,但他眼中明显露出了笑意,看着我道:“铁熊小朋友,你的勇气确实惊人,希望我们这一次的强者之战,能够传为一段佳话!”

麦克雷瑟对自己的实力充满信心,而他也明白我肯定到过兽神地宫,应该知道黄金面具有着能够提升一阶实力的异能,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敢应战,确实是勇气可嘉。

我可不愿意让麦克雷瑟太过得意,于是向着他神秘一笑,低声道:“兽神在这座圣山留下了无数遗产,他又怎么会仅仅只是便宜那些叛徒呢?很快我就要让你后侮,为什么让我有机会成长到今天的地步!”

麦克雷瑟得到黄金面具的时间肯定不短,至少是在他动精灵族的脑筋之前,在这期间他和我有过数次交锋,只要那时他动用黄金面具,绝对能够稳稳的将我收拾掉。很可惜,麦克雷瑟错过了这样的机会,而我也不会再给他机会。

也许,麦克雷瑟是对于自己的实力过于自信,总认为一切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握中,又或者他认为不杀我,可以将我当做一枚棋子来完成他的布局。但在今日的一战之后,我会让麦克雷瑟明白,他将因为自己的自大,而付出代价!

麦克雷瑟听闻了我的话后,眼神中确实闪过一丝迷惑,但很快他又镇定下来,道:“战争本来就充满了意外,谁又能够轻言必胜呢?这一战,我们双方各出三名强者,采取打通关的方式。那一方的三名强者都败下阵来,就算那一方输如何?”

采取打通关的方式,在麦克雷瑟的心目中肯定是一种必胜地模式吧?因为只要有他坐镇最后一关,基本上就不可能战败。而我的心中所想,和麦克雷瑟也差不多,只要由我最后一个出场,我们兽族怎么也不可能输吧?

于是我向麦克雷瑟点点头道:“不管怎么说,你们人族远来是客,就扶你说的办。不过,这一战分出高下后。输的一方总要付出些代价吧?”

麦克雷瑟点点头道:“既然我们是在这布鲁赛尔山一战,而我们人族与你们兽族的争端也在于这座山的归属,不如我们就以这座山为赌注如何?如果我们输了。这布鲁赛尔山就算是割让给你们兽族的领地,人族绝不会对其用兵。反之,如果是你们兽族输了,就老老实实的交出布鲁赛尔山,退回到十万大山中!”

我盯着麦克雷瑟道:“有何不可?不过我还想加一点筹码,如果我们双方之中有那一名强者能够在此战中笑到最后,这‘星空下第一勇者’的名号就归其所有如何?”

麦克雷瑟看了我一眼,然后哈哈大笑道:“铁熊小朋友。看来你信心十足啊。反正这个虚名我顶了几十年,今天就拿出来做赌注又算得了什么?更何况,只要你能打败我,这个名号自然也会归于你的名下。”

我冷笑一声道:“说地也是,反正我也不是没试过把某些所谓的强者打的吐血而逃。”

听闻我地话后,麦克雷瑟的瞳孔忍不住一缩。然后才道:“放心,这一战我们必定会分出一个货真价实的高下!”

双方既然已经敲定三对三的强者战。接下来就是各回本方阵营挑选出战的人选了。

小丫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显然是想代表兽族出战,但她的请求却被我断然否决。以小丫神佑祭祀的天赋,她地实力之强在当世圣级中已经算得上是佼佼者,但实力和战斗力却不能简单的划上等号。

小丫并不是没有上过战场。相反她还多次拼杀在战斗的第一线,但她的缺点是缺少与顶级强者战斗的经验。当初在陨星峡谷内与大力暴猿一战。恐怕就是小丫至今为止所经历过的唯一圣级战。

如果小丫代表兽族出战,人族肯定会抓住她战斗经验少这一弱点,力图将小丫给击败。更重要地是,这一场比试并不是什么以武会友,小丫的身份特殊,如果人族借较量之机下杀手,还真是让我们防不胜防。小丫如果有什么意外,这一损失我们兽族可承受不了。

小丫很想出战,但我少见地对她板起了脸,于是小丫只有委委屈屈的站到后列,充当起啦啦队来。

抛开小丫之外,我们这一方出战的三强,毫无疑问是由我、道格拉斯、小红所组成,至于人族那边,则也有了结果。

麦克雷瑟当然是人族出战的主将,而第二名确定下来的圣级强者则是来自冰封之国奥丁地圣战士杰克弗里德。

杰克弗里德身材矮壮,斜披一件兽皮上衣露出半个赤裸的臂膀,一眼看去蛇结地肌肉如同一块块贡起的小山丘。他的右手持一柄黑色的大锤,锤身上刻着一个蓝色的闪电标记,隐隐约约透出一股强烈的元素波动。

这柄大锤可不简单,正是奥丁帝国的镇国圣器——闪电锤,也是名闻大陆的十大圣器之一。当年奥丁帝国的开国之君奥丁一世,有着“雷神”的绰号,正是靠着闪电锤这件圣器,才在冰封的北国打下了偌大的一片疆土。

杰克弗里德是奥丁帝国当今最强的战士,不然的话也没有资格继承这柄闪电锤了。人族由他出战,绝对算得上是我们的一大劲敌。

至于代表人族出战的最后一名圣级强者,麦克雷瑟并没有指派特兰克伊,而是迳直走到了帕班的身前。

起初帕班表示了抗拒,甚至还和麦克雷瑟起了争执,但不知道麦克雷瑟说了一些什么,最终帕班还是答应了麦克雷瑟的请求。

这样一来,双方对战的六名强者就已全部确定,人族是麦克雷瑟、帕班、杰克弗里德这三大圣级,而我们兽族则由我、道格拉斯、小红做为代表。

第四十九章道格拉斯vs帕班!

双方出战的六名强者全部都是圣级,以如此豪华的阵容,这一战不论结果如何,都必将会轰传一时了。

首先出战的,是由我方的道格拉斯对阵人族的帕班。帕班此时没有骑马上山,但他提着长矛住神庙前的广场上一站,只观气度就有一代宗师的风范。

我明白麦克雷瑟为什么不选特兰克伊而强行要帕班出战,要知道特兰克伊的特点是在大规模会战中才能发挥他的威力,但现在是圣级之间的单挑再加上地形不适,特兰克伊要想取胜,机会可说是微乎其微。

帕班则不同,他的实力在圣级之中虽然不算很强,但他的身份却是圣骑士。而骑士是最适合战场上冲杀的职业,并且对单挑有着一种近乎于痴迷的狂热,帕班身为圣骑士更是其中的行家里手。由帕班出手,不敢言必胜,但任谁要想胜过他,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在这种打通关的战芋模式下,帕班确实比特兰克伊实用的多。

我和帕班有过数次照面,甚至在最近还有一次单对单的交手,对于他那种充满冲击气势且一往无前的矛法,有着极深的印象,而且他手中的“鄂尔多斯长矛”也是一件准圣器,此战道格拉斯决不能有半点大意。

我低声向道格拉斯讲述了一下帕班的战斗技巧,叮嘱他小心迎战,道格拉斯笑着道:“铁熊,你放心,我,风霜之刃,的大名也不是虚传,早在数百年前就有着战斗专家之称,对阵这名人族圣级。还怕我会犯错误?”

我点点头,道:“一切小心。”

道格拉斯洒脱的一笑,振翅飞到广场中间,和帕班遥遥相对,而他的双爪之间也已扣上一对月牙形的利刃。很显然,道格拉斯并没有轻视帕班,将他当年成名地武器“寒冰月刃”也拿了出来。

只听道格拉斯一声长吟,然后高声吼道:“兽神帝国神佑祭祀座下龙族战宠——白,在此领教!”

帕班瞳孔一缩,盯着道格拉斯爪中的“寒冰丹刃”道:“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寒冰月刃’?”

“寒冰月刃”算不上是件圣器。顶多也就是准圣级的武器,但这件武器的主人道格拉斯却实在是太有名,毕竟他是传说中的龙族英雄。当年和安哥拉一起做下无数惊天动地的大事,威名在人族之中也广为流传。

对于帕班的提问,道格拉斯傲然道:“这正是先祖曾使用过的武器,今天在我的手中,它一样能够痛饮敌人之血!”

道格拉斯确实有着骄傲地资本,时隔五百多年他的大名还能被广为传唱,确实不负传奇英雄之名。唯一可惜的是,此刻他不能以自己地真正身份昂首立于世间。只能冒充自己的后辈。不过,道格拉斯是天生的战斗狂,对于这些身外的虚名根本就不在乎,重要的是能有一个值得一战的对手。

面对帕班这样的强敌,道格拉斯全身都陷入到了兴奋中,在相互通完名之后。已经忍不住抢先出手。

只见道格拉斯胸前双爪一扬,两柄弯月形的月刃。猛然脱手向帕班击去。月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极其诡异地弧线,然后突然消失不见,等到下一刻月刃现身时,居然像是跨越了一段空间一样,突然出现在了帕班眼前。

“寒冰月刃”号称有着切割空间般的锋利。估计就是由这个特性而成名吧。

事实上,“寒冰月刀”还做不到像缩地成寸那样瞬移。它之所以突然像是消失于某段空间之中,全因为它飞行的弧线太过诡异,再加上刃身上有特殊的反光,才会让人错误的觉得它消失于视线中。

帕班是战斗经验丰富的圣级,即使不用眼睛去看,仅仅只是听闻一下“寒冰月刃”地破空声,也能知道其攻击方向。

只见帕班大喝一声,一挥“鄂尔多斯长矛”,在空中快速的两个连刺,射出了两道斗气,直接就迎上了飞舞而来地“寒冰丹刃”。同时,帕班启动了长矛上自带的小型风系法阵,两道微型的龙卷风凭空出现,将被斗气击中的月刃包裹在其中。

“寒冰月刃”有着独特的设计,本来刃身被斗气击中后,应该坠在地上才对,但月刃只是略微一沉,就像是与斗气擦身而过般,顺着斗气破空而来地空气流动,继续向前飞旋而去。

适在这时,帕班引发的两道小型龙卷风将月刃给裹住,正好抵消了借空气流动前进地动力。一时之间,“寒冰月刃”就在空中这么滴溜溜的旋转着。

从这交手的第一击来看,双方斗了一个旗鼓相当,而帕班显然对“寒冰月刃”的特性十分了解,才会做出这么有针对性的防御。

有这么一个好对手,道格拉斯的眼神一亮,显的斗志更为高昂。只见他快速的冲上前去,两支巨大的翅膀在空中一扇,一股巨大的劲风吹起,立刻将缠在“寒冰月刃”的两道小型龙卷风给吹散。与此同时,劲风刮到月刃上时,就像是重新给其添加了动力一般,“寒冰月刃”继续带着破空声,兜过一个半圈后,从帕班的背后掩杀而至。

道格拉斯是风水双修的圣级强者,控风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而他显然是利用丹刀的独特设计,再加上风力为辅,才能操纵这寒冰月刃达到与我御剑术几乎相同的效果。

风霜之刃,果然是名不虚传!

但帕班也不是易于之辈,只见他头也不回,长矛反手大在背后挽了一个矛花,立刻在身后布下了三道气盾。同时,帕班脚下在地上用力一蹬,身矛合一如同一枚利箭般向道格拉斯直刺而来。

帕班这一击极为犀利,但道格拉斯的反应也不慢,只见他那庞大的身躯在空中轻巧的一个凌空倒翻筋斗,避过了帕班的这一击。

第五十章两败!

闪过帕班的一击后,道格拉斯也没有闲着,双翅一挥立刻就是一前一后两道冰封罩向帕班套了过去。

不过帕班前冲之势十分迅疾,矛尖上的冲击力更是大到出乎道格拉斯的想像,只听“澎”“澎”两声脆响,两道冰封罩先后被帕班突破。

与此同时,回旋而至的“寒冰月刃”斩到了帕班布下的气盾之上。这三道由“鄂尔多斯长矛”催生出的气盾,在效果上也有着十分独特之处,就像是有着一股粘滞力一样,使月刃如同斩中了一堆胶水,无法强行将其斩破。

而对这种情况,道格拉斯也有后着,只见他借着翻筋斗之机,一条巨尾在空中抡圆了抽下来,猛的击在“寒冰月刃”的刀柄之上。这一下,两柄月刃就像被突然注了极大的动力一般,一举破开三道粘性气盾,疾如闪电般的向帕班追击而去。

帕班向前的速度虽快,但终究还是及不上“寒冰月刃”,眼见转着圈呼啸而至的月刃将要斩到帕班的背后,却见他猛然一个大转身,手中长矛抡圆了向后一挥。

这一矛击出的角度绝佳,正好挑在“寒冰月刀”的侧面,在强大的撞击力作用下,月刃就像是被击中的捧球一样,猛的向道格拉斯回射了过去。

道格拉斯是以“寒冰月刃”成名,当然不会伤在自己的成名兵器之下,只见他双翅一挥,一股劲风猛的从下向上吹起,卷着月刃斜飞到了空中。

回手一矛将月刃敲回之后,帕班已经借势转过身来。再次平举长矛在身前,向着道格拉斯疾冲而来。

帕班的矛法确实有着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势,一旦出手就绝不退缩,只会向对手发动连绵不绝的攻势。

面对如此难缠地对手,道格拉斯的斗志更加眨威起来,只听他长吟发出一声龙啸,在身周卷起了两团旋风,夹杂着月刃向帕班猛的刮了过去。与此同时,道格拉斯双迪一扇,庞大的身体也像是加了速一般。向着帕班笔直的迎了过去。

帕班大喝一声,身上的斗气暴涨,就像是一颗金色的流星。而道格拉斯也是浑身的气势高涨,明晃晃的就如一轮银月,带着破空而至的巨大响声,毫不退让地直撞而去。

金色与银色的光团猛然的撞在一起,就像是天雷勾动地火一般,发出了惊天动地地一声巨响,然后就只见一团狂暴的气流,向着四周喷涌而出。就算是站在数百米之外观战的不少兽族,也被这股气流给吹的东倒西歪。

为人族搭建的高台,也在这阵狂暴的气流下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响声,麦克雷瑟不动声色的上前一步,随着他身上斗气地涌出,在高台之上形成了一道防护罩。立刻就将冲过来的气流全数挡住。

两名圣级强者的全力一拼,造成的气势果然非凡。如果是一般人,可能还看不清场中发生了什么,但以我的眼力,却将这一次碰撞所发生的一切看了个清清楚楚。

当道格拉斯向帕班正面冲上去时,帕班并没有回避。而是继续举着长矛前冲。被狂风卷过来地“寒冰月刃”在速度上比道格拉斯快,抢先一步袭到了帕班的身前。

帕班前冲地速度不减。手中的长矛却是快速的接连挑了两下,利用巧劲将两枚月刃挑的飞向了空中。在速度这么快的情况下,还有如此精准地矛法,帕班的身手确实非凡。

挑开月刃后,帕班继续向前冲,对着道格拉斯当胸就是一刺。道格拉斯毫不退让,挥右翅横向一击拍了过去。

道格拉斯身为龙族,挥翅力量之大不可想象,但帕班身为圣级,他地力量也不能用普通人族来衡量,道格拉斯的这一翅之力,并没有将帕班逼退。

帕班手中的长矛,可是有着准圣器之称的“鄂尔多斯长矛”,其锋利之处绝非血肉之躯能够抵挡,随着这一击一下子就将道格拉斯的一只方翅给刺了个对穿。

受此重创,道格拉斯却像是毫不在乎,或者说他早就有此打算,只见他发出一声嘹亮的龙吟,右翅用力一紧,将帕班的长矛牢牢夹住,然后左翅毫不留情的扇了过来。

很显然,道格拉斯是以自己的右翅重伤为代价,换来对帕班发动致命一击的机会。此时帕班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弃矛而退,要么硬挺着挨上一击。

好一个帕班,在这紧要关头猛然大喝一声,就像是暴发出了巨大的潜力一般,身形猛然向上一个空翻,居然就这么举着长矛,将道格拉斯的右翅足足拧了一百八十度,显然是将翅骨从根部给拧断了。如此一来,帕班并没有弃矛,反而像是借道格拉斯的方翅为杠杆翻了一个空心筋斗,可以借右翅的掩护避开左翅的一击。

战并就算到了此刻,道格拉斯居然还是不动声色,就像这一切都是他预计好了一般。眼见着帕班一个倒翻筋斗就要落地,道格拉斯的巨口一张,一道匹练般的白色光华,从他的口里喷了出来!

龙息,这就是道格拉斯的龙息!龙族压箱底的艳枝。

圣级龙族的龙息,和一般龙族的龙息在威力上大不一样,此时的道格拉斯可不像当初对阵萨博那样,无法发挥出自己的真正实力。在全力一击之下,喷出的龙息之中已经蕴含了自己冰霜体质的精魂,甚至在那白色光华中还有闪烁着点点晶光的结晶体。

帕班正是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机,眼见着这一记龙息扑面而来,再也没办法躲过去,只好硬生生的挨了这一击。

道格拉斯的龙息中有着强烈的冻气,就算帕班在仓促之中运斗气护体,但终究还是抗不住这股严寒,整个身体被冻进了一块冰晶般的结晶体中,然后就这么硬梆梆的倒在了地上。

第五十一章——第六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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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小红vs杰克弗里德

渐渐地,尘埃落定,大家再定眼向场中看去时,发现这场圣级战已经结束了。

被冻成冰晶的帕班还是直挺挺的倒在地上,而道格拉斯已经抬起他的一支巨腿,踩在了帕班的身上。现在的形势很明显,只需要道格拉斯用力一踩,帕班立刻就会四分五裂。

当然,道格拉斯此时的状态也算不上好,他的整只方翅已经全然无力的拖在地上,特别是翅根之处一片血肉模糊,从中还有森森的数截白骨突出。相比之下,翅身上那被一矛刺穿的那个血窟窿,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鲜血早就洒满了道格拉斯的全身,此时他还能稳稳的站在,已经是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要知道道格拉斯现在的伤势之严重,可说是半边身子都已经被废掉。

这一场较量,虽说是道格拉斯最终获胜,但也只是一个惨胜,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看着道格拉斯断翅之处还在泊泊不断的渗出鲜血,我心急如焚,立刻一个纵身跃上前去,一道“甘霖普降符”出手,立刻就有一道白光将道格拉斯的伤处给笼罩。

鲜血在瞬间就止住了,而破碎的血肉也在快速的愈合,为了对准道格拉斯断掉的翅骨,我狠心的抬起他的右翅用力向回一板,总算是勉强按好了他的断骨。

道格拉斯受如此重伤,如果没有“甘霖普降符”相助,只怕数月之间都休想恢复元气。不管怎么说,以道格拉斯现在的状态,显然是没办法进行下一战了。

麦克雷瑟也飞身来到近前。扶起被冻成冰晶的帕班,运起寺气在冰晶上一敲,立刻就将整个冰晶层碎开,露出了里面被冻的硬柳柳的身体。

以帕班圣级强者地体质,只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也就能够尽复元气。如果从这一点来看,虽然这一战是道格拉斯获胜,但实际上却是他吃的亏更大。

道格拉斯不愧有战斗狂之称,如果他和帕班按照正常的模式打下去,恐怕要等到许久之后才能分出胜负。但道格拉斯却宁愿拿自己的身体冒险。出其不意的一举击败帕班,取得了这一战的胜利。传奇英雄就是传奇英雄,他的战斗经验使他虽然兵行险着。却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麦克雷瑟把帕班冻僵的身体抱在怀中,看了我一眼道:“铁熊小朋友好手段,刚才你用地那道纸符,好强的疗伤效果。如果你们的每一道纸符都有这样地功效,那么兽族的军队岂不是几乎等同于不死军团?”

我当然不会向麦克雷瑟解释“甘霖普降符”不是什么大路货,只是冷冷的道:“祭祀纸符的妙用,你有很多的机会可以见识,相信会不断的带给你惊喜。这第一战虽然是我方获得。但小白也身受重伤无力再战,我们双方干脆开始第二轮吧。”

麦克雷瑟点点头道:“也好。”但同时他却压低声音向我道:“其实我真正期待的是你我之间的最后一战,我很想看看你是不是又取得了什么惊人地进步。”

我不冷不热的回应道:“你放心,会如你所愿的。”

麦克雷瑟自知斗嘴皮子在我这里讨不到什么好,也就不在和我对话,抱着帕班飞回到人族的高台之上。自有相关的人士对帕班进行治疗。

我扶着道格拉斯回到了己方阵营,而小红则兴高采列的一振双翅飞到场中央。发出了一声清亮地鸣叫声后,英姿勃发的绕空急翔。

人族那边地杰克弗里德从高台上一跃而下,将“闪电锤”住肩膀上一抗,然后一步步慢慢向场中走来。

杰克弗里德手中持有圣器,小红却是赤手空拳。仅从这一点上来看,双方此战并不算是完全公平。不过炎雀的战斗习惯就是不用武器。如果谁自持有一件圣级武器就能战胜炎雀,那么他必定会为轻敌付出代价。

在佣兵之国奥丁成长起来的圣战士杰克弗里德,一生所经历的大战无数,战斗经验丰富无比,当然不可能犯轻敌这样的低级错误。

杰克弗里德看似缓慢地一步步走来,实际却是在逐步的积蓄自己地气势,从而能够保证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到这一战中。

终于,杰克弗里德走到了小红身前二十米的地方站定,将抗在肩上的“闪电锤”横持在手中,身上的金色斗气猛然闪亮起来,然后才低喝一声道:“请指教!”

心高气傲的小红不屑的撇撇嘴,道:“要打就打,这么婆婆妈妈的干什么?”

说着,只见小红双翅向上一举,浑身喷薄的火焰猛然向前一涌,汇聚成一只同小红等大的火鸟,以雷霆万钧之势向杰克弗里德扑了过去,这一击正是小红的拿手好戏“火鸟炎击”。

杰克弗里德看似一个莽撞大汉,实际性格却极为沉稳,眼见火鸟向自己扑来,不慌不忙的将“闪电锤”在自己身前挥了一个毕圆。只见一股金色的斗气凝结成一面护罩,而面罩的四周居然还有着一层游离的蓝色电光,就这么向着火鸟迎了上去。

斗气之上还能附着一道电光,估计这就是“闪电锤”的功效了,只是不知道这道电光的威力到底如何。

很快的,火鸟就在半空中撞上了这层斗气护罩,只听“嘭”的一声脆响,撞在斗气护罩上的火鸟突然散裂开来,化成了无数篮球般大小的火团,从斗气护罩的边沿向下疾攻而来。

这样的突变,正是“火鸟炎击”的升级版“火鸟乱舞”,只要火鸟在空中遭到阻击,它就会自动散裂成无数火球,化整为零的向敌人发动攻势。

杰克弗里德发出的斗气护罩大小有限,挡住一只火鸟还可以,但如果是满天飞舞的数千火球,就不免捉襟见肘了。

小红的这一手攻击,确实玩的漂亮!

第五十二章炎极四身杀!

面对如此惊变,杰克弗里德并没有半点慌张,只见他身上的金色斗气猛然暴涨开来,将那层斗气护罩扩大了一倍有余。

无数红色火球撞在斗气护罩之上,发出了一阵“噼噼啪啪”如同炒豆般的声音,随着红光与黄光的交替闪烁,绝大多数的火球都被斗气护罩挡住,化为了虚无。但火球的数量实在太多,仍有不少火球从斗气护罩的边缘穿过,往杰克弗里德身上落去。

这个时候,一直游离在斗气护罩上的蓝色电光,终于开始发挥它的作用,直见这道蓝色电光飞快的向外弹射而出,向还在空中飞舞的火球追击了过去。

火球的速度当然及不上闪电,只是短短的一瞬间,蓝色电光就在空中划下了无数道光轨,而所有越过斗气护罩的火球全被这道电光击中,在空中消失不见。

小红瞪圆了眼睛盯着杰克弗里德,显然是不甘心自己的拿手一击,居然没有收到任何效果。

杰克弗里德持锤横立,傲然道:“我手中这件圣器。闪电锤,传自我奥丁帝国的开国之租,是名闻大陆的十大圣器之一,传承至今已有九百余年历史。

任何一名奥丁的战士,都必须完成佣兵公会公布的三大不可能任务,才有资格持有这件‘闪电锤’。至今为止,我是这件圣器的第十一任主人。”

“闪电锤攻防俱佳,不论任何性质的斗气输入到锤身中,都可以自动催生出一道蓝色闪电,进可攻退可守,只要斗气不竭这道闪电就不会消失。持有这样一件圣器与赤手空拳的你对战。我等于是占了一个极大的便宜。如果等会你败在我的手中,我会手下留情地。”

杰克弗里德能够说出这么一番话,显然是对自己信心十足,心高气傲的小红那受得了这个?于是小红把她的凤眼一瞪,道:“我们炎雀一族自古以来就站在奇迹大陆的魔兽之颠,与任何敌手对战所凭借的都是我们天生的战斗本能。不管你手上的武器是不是圣器,我都会让你成为我炎雀一族战功薄上的一页!”

杰克弗里德闻言也不生气,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各凭本事分个高下吧!”

说着,杰克弗里德举锤护在身前。那道蓝色电光开始在他身周游走,平添了他的几分气势。圣器就是圣器,有了这道蓝色电光伴身。杰克弗里德就等于多了一个远攻近守的助手,对于实力地提升可不是一点半点。

小红明白这是一名实力强劲的对手,她身上喷涌而出的火焰突然燃烧地炽烈起来,显然是准备全力一战。

看到小红这副样子,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妥。要知道小红和道格拉斯玉别苗头已久,刚才道格拉斯不计后果全力一击,用重伤换得了漂亮的一场胜利,这对小红绝对有着极强的刺激。至少。小红绝不愿意自己出场后的表现会比道格拉斯差。

杰克弗里德是名强敌,小红要想胜过他已不容易,如果还想漂亮的胜出,那就更是难上加难。恐怕,小红会采取一些非常的手段了。

当然,小红是不可能施展出她的拼命杀括火系禁咒“流星火雨”的。因为只要这一禁咒放出来,这布鲁赛尔圣山地山顶只怕会变为一片炼狱。那么。小红是不是还另有押箱底的绝招呢?

很快,小红就以她的行动向我做出了说明。

如果说杰克弗里德的优势在于他手持圣器“闪电锤”,那么小红的优势则在于她身为炎雀,在空中身形的灵活,几乎算得上是举世无双。

小红不动则以。一动就必定惊人!当她开始全力在空中闪转腾椰时,身形几乎是快到看不见。只余下一道红影在天空中不停地变幻着。

渐渐地,红影越来越密集,就像是化成了一团化不开的红色浓雾,将杰克弗里德地整个身形都笼罩了进去。

此时的杰克弗里德,就像是处在风暴的中心,但他却没有任何慌乱,只是稳稳的握住“闪电锤”,静等着小红发出最后一击。

猛然之间,满天的红影收归到一团,随着一声响彻云霄地清鸣,小红在空中再次现出了自己的身形。只不过这一次,足足有四个小红分守住四个方位,将杰克弗里德团团围住。

难道这是分身术?以我现在地修为,已经能够施展出“一气化三清”中的镜中身,但那也只是限于化出两个不具实体的化身,不像现在小红一下子多出了三个化身。按道理来说,小红的境界还差我一阶,不可能在这身外化身的法门上比我还高超。

如此看来,这一种幻化分身的本事,也应该是炎雀的种族异能了,多半是利用他们那超凡的速度,来达到幻出分身的目的。又或者炎雀有能凝结火焰成形的本领,反正从外形上看炎雀本身就是浑身浴火的模样。

不管怎么样,杰克弗里德此时已是身陷四只炎雀的包围之下,他不敢有半点大意,全神戒备着。

很快小红就有所行动了,只见四只炎雀无论真假,全都是双翅向天一举,空气中立刻充满了灼热的感觉,然后满天红光一闪,无数的火羽炸裂开来,几乎将整个天地都遮掩不见,更别提杰克弗里德的身形了。

这个时候,空气中才隐隐传来小红那有些虚无飘渺的声音:“炎极四身杀!”

在满天火羽爆开的一瞬间,我看到四只炎雀身上的羽毛就像是离体飞出一般,幻化成了满天的火焰,将周围的一切都包裹了进去。仅仅只是在外围观看,都会觉得小红的这记“炎极四身杀”实在是威力惊人,真不知道身外火焰中心的杰克弗里德是个什么滋味。

良久之后,满天的红光才暗淡下来,而这一场比斗也有了结果。

第五十三章俱伤!

这一场比斗,和上一场圣级战差不多,如果硬要说分出了胜负,还不始说是再次拼了一个两败俱伤。

因为红光诣散之后,大家所看到的场中情形是杰克弗里德呆呆的站立在场中央,双肩锁骨之处各被凿穿了两个对开的大洞,泊泊而出的血液就像是两道血泉,血肉模糊十分吓人。如果不是杰克弗里德身体壮健,任何人像他这样流血只怕都会因为夫血过多而晕死过去。

小红的状态也不是太好,所谓的三个分身早就消散不见,真身此时正仰躺在地上喘着粗气,胸口处就像是受到什么重击一般,深深的向内凹陷下去,显然是伤的不轻。看小红现在狼狈的模样,那还有炎雀半分飘逸的风姿?

至于那件圣器“闪电锤”,就落在数米之外的泥地上,静静的躺在那里,沾满泥尘的它此时也看不出和普通的兵器有着什么区别。

满天的红光遮住了所有的视线,即使我的眼力再好,也看不穿那层火焰。

只不过,看看眼前的这副模样,也就不难想像刚才发生了什么。

在满天火羽遮天蔽日的情况下,杰克弗里德身上居然没有半点火焰灼伤的痕迹,我就已经可以肯定,小红所谓的“炎极四身杀”看起来神威凛凛,实际上不过是一记虚枯。

不论化身为四,还是满天火羽,甚至于空气中的灼热感觉,这一切的景象都应该是小红克意营熊出来的。在如此多火羽环绕的情况下,即使眼力强如我,也有看不清地感觉,更何况是身处火焰中心的杰克弗里德?

估计任谁见到如此密集的攻击手段。唯一能够想到的对策就是运足全力进行防守吧?而小红要的恰恰就是这种效果。

如此多的火羽,只怕谁都会认为这一击威力惊人,但实际上这只是掩人耳目的手段,只需要看看杰克弗里德身上没有任何被火攻的痕迹,也就不难明白这些火羽的攻击威力了。

事实上,借“炎极四身杀”为掩护,真正发动攻击的正是小红地本尊真身,而且还是以肉搏的形式。

小红肯定是借火羽的掩护,扑到杰克弗里德地近身处,然后出其不意的以尖嘴或是利爪将他的肩部重伤。但杰克弗里德并不是什么易于之辈。就算是遭逢小红的突然袭击,还是及时的做出了反击,将小红重创在地。

看小红胸口伤痕的模样。显然是挨了“闪电锤”的一记重击,才会使伤口这么深陷下去。不过,杰克弗里德的双肩受了那样地重伤,就算能够伤到小红手头上也不会再有半分力气,才会使“闪电锤”摔在不远处的地上。

在场中央呆呆站立的杰克弗里德,半晌之后才开口道:“这场较量,算是我输了!如果没有圣器在手,只怕我现在已是躺在地上的一具尸体。”其语气中的沮丧不言而喻。

躺在地上的小红。重重地喘着气,勉强提神道:“我也没有想到,那道蓝色闪电居然还有操纵。闪电锤,的异能,所以才会在你双肩已伤地情况下,反而被一锤砸个正着。如果此时我们是性命相拼,你双肩虽然重伤。但要想杀掉动弹不得的我,也还算是容易。所以。这一场较量真正输的是我。”

杰克弗里德摇摇头道:“凭借武器的效用才侥幸反击得手,怎么能够算做是我的胜利?身为圣级强者,你在战斗意志方面远远地胜过了我,你确实是将自己的整副身心都投入到了战斗中,这一点我自愧不如。”

小红还想和杰克弗里德争辩。但她地气息一促,半晌张口说不出话来。

很显然。胸口的这记重击,已经伤到了小丫的内腑,从外表来看小红的伤势没有杰克弗里德那么吓人,但实际上却是小红的伤势更重。

眼前的这个结果,双方都没有受致命伤已经算是万幸,既然都已经失去了战斗力,那么这一场较量估切就算做是打成一个平局吧。好在我们双方约定的比拼方式是打通关,这一战的结果并不能直接影响到最后的胜负。

小红的伤势沉重,早疗伤就会早好,于是我逗直来到场中,将一道“甘霖普降符”施展到了小红的身上,如此一来,小红只要将折断的骨赘复位,她的伤势就可以算是痊愈。

麦克雷瑟也飞身而出,准备扶杰克弗里德下场,但杰克弗里德向他缓缓摇了摇头,居然不顾自己重伤的双臂,走到“闪电锤”之前,弯腰拾起将之包在胸前,任由身上淋漓的鲜血流在锤身之上。

在小红动弹不得时,杰克弗里德虽然已经重伤,但他仍有机会取小红的性命。结果,杰克弗里德却光明磊落的承认自己战败,对于他如此敢作敢当的行为,我十分欣赏,而他也确实算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强者。

当杰克弗里德拖着一路血迹回到人族高台前,早有几名人族的神官大呼小叫的围了过来,为他疗伤制血。

道格拉斯和小红相继出战都落得一个重伤的下场,小丫自然是极为心痛,亲自来到场中将小红接回。在她将要离开时,一双妙目自然而然的落在了我的身上。

小丫的意思我能读明白,下一战既然是由我出战,那么一切都应该小心,千万别又落得一个重伤的下场。我微笑着向小丫点点头,示意她大可放心。

等我回过身来,离我不远处的麦克雷瑟轻叹一口气道:“铁熊小朋友,看来到了这最后时刻,还是要让我们来上演这压轴的一场较量啊。”

我淡淡回应道:“既然提议打通关的较量方式,那么这样的一个结果不正是你期待的吗?我看也用不着再多废话了,我们直接就以实力决出个胜负吧。”

话音一落,我头顶泥丸宫一开,两道剑气先后冲天飞起!

第五十四章我vs麦克雷瑟!

随着“七星剑”和“阿基隆斯之剑”在我头顶盘旋飞舞,麦克雷瑟的眼神变得凝重起来,盯着我好半晌后才叹了口气道:“铁熊小朋友,看来你的实力果然是大有提升。你不愧是我生平所仅见的奇才,从初识你到现在不过是短短一年多,就能够进步这么快,简直是闻所未闻。”

我淡淡一笑,道:“这一年多来,你也没闲着,百尺竿头还能再进一步更不容易,得到这黄金面具后,只怕你就有了一种天下之间再无抗手的感觉吧?”

麦克雷瑟摇摇头道:“再无抗手谈何容易?铁熊小朋友,如果今天我能够彻底的击败你,说不定还能达到这种程度。现在,就让我们好好的打上一场吧!”

麦克雷瑟说打就打,只见他伸手向黄金面具上一按,就像是将这面具紧了一紧般,然后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幻化成一团剑花,向着我刺了过来。

麦克雷瑟与我相隔有十余米,仅仅靠剑刃不可能伤到我,但随着他挽出剑花后,从剑尖吐出了十余道细细的剑气,并排成如一朵花般的形状向我直射而来。

身为顶尖的圣级强者,麦克雷瑟所发出的斗气,一直都是深深的金黄色,但这一次从他剑尖吐出的剑气,却是逞一种乳白色,就像是一朵洁白的百合花突然绽入,直取我胸腹要害。

斗气颜色的转变,表明麦克雷瑟已经借助黄金面具的帮助,将自己的实力提升了一阶,一举从圣级跨入了到了神级。别看他这只是随手一击,但威力和圣级时代已不牙同日而语。

我左右手同捏剑诀。两柄飞剑一左一右盘旋着交叉斩下,将麦克雷瑟的剑气给挡了一个严严实实,乳白剑气射在剑身之上,发出了清脆地金属交鸣声。实际上,以麦克雷瑟现在斗气的威力,如果是寻常兵器早就被他射断,但在我充沛的真气护持下,飞剑足以和麦克雷瑟的剑气拼个旗鼓相当。

这一击,只能算是双方真正交手前的一个试探,还没到我们双方各自使出押箱底绝活的时候。

黄金面具不可能不间断的持续激发麦克雷瑟的潜能。时间拖的越久对麦克雷瑟就越不利,因此我断定他在小小的试探一下我现在地实力后,立刻就会发动狂风暴雨的攻势。

我心中暗暗盘算了一下。“七星剑”已经再次被我补足了七记道法,在关键时刻应该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我唯一需要注意地就是,奇迹大陆和“梦幻空间”不同,在这里我的回气速度不可能还那么快,一些极为消耗真气的杀抬不能随便乱用,必须将好钢用在刀刃才行。

如果麦克雷瑟实在不好对付,我也安排好了一记最后的杀手锏,可以保证对付他。原因就在于我乘着这几天有闲功夫的时候。已经将乾坤袋中的一件法宝给炼化,随时都可以借这法宝的威力来对麦克雷瑟。

被我炼化的这件法宝,并不是什么威力惊人地仙兵利器,但如果做为辅助之用,却是能够保证我在战场上无往而不利的神秘武器。因此,我和麦克雷瑟的这一场较量。在底气上我有着十足把握!

经过最初的试探之后,麦克雷瑟果然不愿意再耽误时间。只见他双目圆睁,气势十足的大喝了一声,配上那副狰狞的黄金面具,还真地是极有压迫感。

一层浓白如初乳般的斗气从麦克雷瑟地身上涌出,将他的整个身形都裹了进去。在我眼中看去只余下了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

正在我疑惑不解的时候,麦克雷瑟有所行动了。只见身处斗气之中的他双手连挥,一条条针状地乳白色芋气从并气团中激射而出,就像是连绵不绝的箭雨般向我直射而来。

麦克雷瑟地这一手确实厉害,能够将斗气凝结成如同实物般的结实,然后再将之当作羽箭射出。由于省了拉弓抽箭这一环节,在射速上足以保证他可以连续不断的向我发超越攻,而遍布他身周的斗气层,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弹药库。

我手中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如同一个大圆盘般的旋转起来挡在我身前,无数斗气箭射在剑身上,发出了连绵不绝的“叮咚”脆响声。至于“七星剑”,则在我的操纵之下,划出了一个半圆弧线,绕到侧面后向斗气团中的麦克雷瑟直刺过去。

麦克雷瑟显然是察觉到了我的这一举动,只见一部分射出的斗气箭改变了方向,向着疾刺而来的“七星剑”迎了上去。这是一种针尖对麦芒似的碰撞,“七星剑”的坚韧当然胜过虚体的斗气箭极多,但斗气箭在数量上则大占优势。由于“七星剑”不停的撞上斗气箭,居然就像是被悬停在了空中一般,无法再向前刺进半步。

麦克雷瑟分出那么多的斗气箭去拦截“七星剑”,对于我的攻击自然也就没那么密集,使我终于有机会腾出手给他来一记远程攻击。

强大的真气快速的向我掌中聚集,瞬间就形成了一团紫色的雷球,随着我大喝一声:“疾!”这枚雷球在空中划出一道紫色的光轨,向着麦克雷瑟直击而去。

雷光球的速度极快,眨眼之间就已经撞上了那层乳白色的斗气,然后猛的碎裂开来,一连九道狂暴的雷电相继射出,狠狠的砸在了斗气层上。

这一击,正是威力堪比禁咒的“九天神雷”,在金丹期所有道法中攻击力都是可以排上前列的。

麦克雷瑟的斗气层无法挡住威力如此强大的雷电攻击,仅前面三道雷击就将斗气层上给击穿了一个窟窿,而后面的六道紫色雷电,都是一溜烟似的钻入到了斗气层中,接连向着麦克雷瑟轰了过去。

第五十五章大爆炸!

“九天神雷”的威力显然是出乎麦克雷瑟的意料,他没有料到自己布下的斗气罩居然会被几道不起眼的雷电这么快的击破。事实上,麦克雷瑟此时还没有察觉到我已晋升到了神级,仅仅只是把我当做圣级顶峰来对待,自然也就错估了“九天神雷”的威力。

身处斗气罩中的麦克雷瑟,已经顾不上向我进攻了,他的左手还在不断的挥出斗气箭,继续阻挡着“七星剑”,而右手则是一挥“阿拉斯加之星”,迎向了朝他袭来的雷电。

第一道雷电很快的就被“阿拉斯加之星”给牵引了过去,落在了斗气罩内的地上,一时之间乱石横飞,地面上瞬间被击出了一个十余米的深洞。而麦克雷瑟也因为雷电的电击威力,而浑身剧震。

仅仅只是一道雷电就造成如此大的破坏,相信麦克雷瑟此时终于明白,他的那层并气罩为什么会这么快的被攻破吧?

以“九天神雷”的威力,如果麦克雷瑟呆在斗气罩内不动,显然是无法不停气的接下后继的五道神雷。

麦克雷瑟是名行事果绝之人,立刻就做出决断,只见他身形一晃,整个人从斗气罩中突然消失不见,刹那之后已经现身于斗气罩外。很显然,麦克雷瑟是以缩地成寸的方式从斗气罩中瞬移而出。

麦克雷瑟既然已不在斗气罩中,斗气箭自然也就无以为继,“七星剑”立刻又如闪电般的向斗气罩直射而去。突然之间我心念一动,连忙剑诀一引,将“七星剑”给收了回来。

这时。余下的五道神雷在斗气罩内开始相继发威,在雷声隆隆之下电光不停的闪烁,斗气罩内立刻一片飞砂走石,看起来好不吓人。

失去了麦克雷瑟居中维持平衡,斗气罩已经变的极不稳定,当威力巨大地神雷在斗气罩内开始横冲直撞后,就像是一个装满了火药的火药桶被点燃了引线,猛然的爆炸开来。

随着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狂暴的气流夹杂着无数大小不一的碎石,向四周疯狂的涌射而出。而在爆炸的中心处,灰雾腾腾让人看不清情形。

这一次爆炸的威力,绝对不下于一枚巨型的炸弹。仅仅只是那狂暴地气流,就带有极强的破坏力,更别提其中夹带的碎石了。

我对这样地一个局面早有预感,因此在爆炸肝刚开始时,就已经站在神庙之前,双手连结数个法印,布下了一道金刚伏魔阵。

金刚伏魔阵是金刚伏魔圈的升级版,不到金丹期修为是无法施展出来的。

而金刚伏魔阵相比较金刚伏魔圈而言,就像是由十余个金刚伏魔圈共同组成一个大的法阵,能够保护更大的一块面积。

此时以我的修为,刚好能够护住神庙,而爆炸后的气流夹杂着碎石,很快的就砸在了金刚伏魔阵上。暴起了一团团黄色地光晕。

我抽空看了看麦克雷瑟,发现他已经退到人族观礼的高台前。撑起了一个巨大的斗气罩进行防护,暂时保住了高台不会受到攻击。

至于围在四周观战的兽族就有些倒霉了,有些机灵的赶快趴在地下,算是躲过了一劫,而有一些反应较慢的兽族。或是被碎石击伤,或是被气流卷到半空中然后摔下。

在这短短地一瞬间。就有数百兽族倒下,其中还有十余名伤势特别严重。

相隔数百米观战,居然还会伤在爆炸的余波之下,这也许就是神级力量对战时地巨大威势吧。

唯一在这场风暴中屹然不动的,就是散发着柔柔白色圣光的兽神像。圣光加持同样是一种神级力量,对于这些爆炸的余波自然是毫不在乎,那些碎石根本无法伤其分毫。

良久之后,一切的尘埃才落定,此时神庙前地广场已经整个被掀翻,变的面目全非。而爆炸地正中心,留下了一个直径近三十米的大坑,深深的陷入十余米,露出了下面黑黑的一片山石。

这只是圣级力量对撞后的余波所造成的破坏,就已经有这么大的破坏力,难怪当年的一记“圣光自爆”,能够将整个布鲁赛尔圣山的山峰都削平。

挡在高台前的麦克雷瑟收回了斗气护罩,飞身来到场中紧盯着我,眼神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

我同样飞身来到场中,和麦克雷瑟遥遥相对。

还是麦克雷瑟先开了口:“铁熊小朋友,我知道你有进步,但想不到你的进步居然会快到这种程度。你的这种天赋,真的是让我妒忌啊!”

我淡淡一笑道:“难道你忘了,我曾经说过,兽神给我们兽族留下了无数遗产,很快我就会让你后悔的。”

沉默了半晌,麦克雷瑟才道:“我确实后悔了!看来兽神地宫中的秘密,你比我了解的更多。早知道这样,得到黄金面具后我应该将那里毁掉才对。”

我哈哈一笑,道:“在没有摸清整个兽神地宫的底细前,你又怎么舍得毁掉那里?从兽神地宫中,你确实是知道了不少秘密,但兽神的留言你只怕没有听完整吧?这也难怪,估计就算你研究再久,也不可能弄清楚兽神留言的方式,并不是依靠什么魔法或是神术,而是依靠一种叫做电的能量。这也许就是真宾中神的意志,兽神又怎么会让你这个家伙继承他真正的遗产呢?”

麦克雷瑟摇摇头道:“我可不相信什么神的意志,这世上的事,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来决定。虽然你的实力提升远超出我的想像,但不经过全力一战,谁又知道胜负?”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一横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道:“铁熊,今日就让我们在这里全力一战,为布鲁赛尔圣山写下一段佳话!”

我目光一凝,道:“如你所愿!我们就以今日的这一战,来见证兽族的重新崛起吧!”

第五十六章星光龙城来的访客!

我话音一落,两道飞剑已围着我盘旋飞舞,露出了凛凛杀气。

面对我的压力,麦克雷瑟也激发出了斗志,只见他将“阿拉斯加之星”在手中挽了一个剑花,然后浑身的斗气就如实质般的向外喷涌而出,显然是准备尽全力一战了。

我心头盘算着,要应付麦克雷瑟的雷霆一击,我也必须早做准备,如果能利用“七星剑”攻他一个措手不及那就最好。

一时之间,在我们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已经凝结,气氛变得充满了萧杀之意。

正当我蓄似待发,突然发觉从东北方急速飞来了五团极为强烈的气息,至少都达到了圣级水准。

我心下大惊,这是何方势力,居然能有如此强的阵容?难道是麦克雷瑟埋下的伏兵?但我看麦克雷瑟的眼神,发现他也是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

难道在我们双方之间,还存在着第三股强大的势力?

猛然之间,我心中一动,难道哈克雷斯所率领的魔兽军团,已经攻破了星光龙城的防御,杀到了地表世界上?

突然之间出现这样的变故,我和麦克雷瑟之间也不可能打下去了,我们难得有默契的同时收手而立,一起看向了东北方的天空。如果我的目光能够穿越遥远的三千公里距离,就能看到奇迹大陆的中心腹地——星光龙城!

很快的,三个巨大的黑影与两个较小一些的身影就出现在了空中,正以极快的速度向这里飞来。

我运足目力看去,那三个大一些地黑影显然是三名龙族,体形之健硕与道格拉斯的龙形真身也差不了多少。这三名龙族在大小、外形上差不多。但颜色却是各异,左边的一头呈金黄色,右边的一头呈银白色,而中间的一头就更古怪了,居然是如同七彩琉璃般的彩虹色,在空中显的十分耀眼。

这难道就是当今龙族的三大圣龙,黄金龙古蒂、银龙蒙多以及虹龙潘帕斯?

龙族独处于星光龙城之中,与外界很少有交流,但龙族的鼎鼎大名却是奇迹大陆最威名赫赫的存在。

当个龙族中最为强大地三位,理所当然都有着圣级以上身手。因此也被称为三大圣龙,被视为代表这个世界最尖端实力的存在。麦克雷瑟之所以被称为“星空下第一勇者”,就在于当年他造访星光龙城时。曾凭自己单人独剑,先后战败了三大圣龙,才会被公认为举世实力第一。

黄金龙古蒂以及银龙蒙多,都在当年败于麦克雷瑟剑下,唯有虹龙潘帕斯则是龙族在近十年内才崛起的新一代龙族,仅以百岁不到之龄,就接过了龙族族长之位,并成为了新一任三大圣龙之首。

虹龙是龙族谱系中最为独特地一种存在。几乎是处于一脉单传的境地,能在生育力本来就不强的龙族中延续至今,已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了。

虹龙的特点在于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自身所拥有的元素能力会发生变化,常常是某一段时间能够操控风元素,隔一段时间后又只能控制火元素。甚至四系元素交替出现的情况也有。只有到了成年之后,虹龙的元素力量才会定型。而他们至少也能够保留两系元素能量,而其中姿质特别优秀地,可以达到三系同修的程度。

潘帕斯正是一名能够风火土三系同修的虹龙天才,被喻为龙族千年仅得一见,所以才会在成年不久之后就从年迈的老族长手中接过了族长之位。他也是公认的当今最强龙族。

甚至有人认为,如果麦克雷瑟不和潘帕斯较量一下。恐怕这“星空下第一勇者”的名声就会名不符实。不过,潘帕斯处事低调,一直都呆在星光龙城之中,并没有到外界进行游历。

现在三大圣龙同时离开星光龙城,几乎是从所未有之事,我立刻就可以断定是星光龙城地地底世界出现变故了。

跟随三大圣龙而来另外两个较小身影,一个是裹在一团金色光华中的圣级战士,我看不清他地模样。至于另一个御风而行,偏偏速度又奇快的白色身影,我立刻就可以判断出他正是塞勒!

塞勒为了我们各族结盟的事情,不遗余力的四处奔走,对于他的感激之情,我早就深深记在了心里。身为人族,却能抛开种族之见,塞勒地胸襟之宽广,在这个异世也算是罕见了。

圣级速度之快自然不待多言,不到片刻之后,三大圣龙以及塞勒也就飞到山顶,缓缓的从空中落下,而这时我也终于弄清了另一名圣级强看到底是谁,他正是莫明其妙跨越了万年岁月地兽神将维登·芒克。

三大圣龙加上塞勒和维登·芒克,如此豪华的阵容实在是少见,但看他们现在的模样,却一个个灰头土脸、身上带伤,十分的狼狈。仅仅只是看他们现在的样子,我也就能读懂一个消息:星光龙城肯定失守了!

三龙一人一猴很快就落到了一片狼藉的广场上,塞勒向我苦笑一下,算是打了一声招呼,而维登·芒克则是四下打量着,然后看着重新竖起的兽神像有了一丝激动,但他在片刻之后就板起了脸,向着我道:“现在是整个大陆的危急时刻,如果各族不联合起来,恐怕整个大陆都要落入异类的手中,你们还有闲功夫在这里打内战?我不管猴族是怎么变成人族的,但大家都是自万年前的兽族传承下来,就算有什么恩怨也要暂时放下,共同携手对付外敌!”

对于这位兽族的老前辈,我当然不会当众驳他的话,只是淡淡道:“如果有威胁整个大陆的危机出现,我们兽族自然会义不容辞的贡献自己的力量。

不过,这世上的霸主是人族,上门欺负兽族的也是他们,要说到全大陆动员,我们兽族可没有资格。”

第五十七章龙族的危机!

听闻了我的话后,维登·芒克神情一愣,做为一名生活在万年前的他当然不明白就在这短短的千年内,兽族与人族到底结下了多大深仇大恨,岂是轻易就能够握手言和的?

人族将我们兽族堵在十万大山中数百年,常年累月的不断挑起战争,数百年来有多少的兽族好男儿战死沙场?这样的血债哪一个兽族能够轻易就遗忘的?

更重要的是,十万大山中的地理环境,并不适合种族众多的兽族生存,除了一些适合山居的兽族外,不少其他兽族种族都或多或少的出现不良反应,也因此这数百年来兽族的发展受到了极大限制,甚至有几个小族已经灭绝。

现在,我们兽族好不容易有机会重新踏上了大陆,就是打定注意和人族再度争雄,如果突然一下子要我们和人族合作,兽族战士岂会心甘情愿?

甚至于在我的心里还有一些阴暗想法,哈克雷斯真要是带领魔兽大军打了过来,说不定对我们兽族反而有利。毕竟现在几乎占领整个大陆的是人族,他们首当其冲就要和魔兽大军较量一番。等魔兽打到十万大山,那还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在这一段时间内,我们兽族大可以作壁上观,趁人族和魔兽斗个两败俱伤后再坐收渔人之利。

维登·芒克看我的态度,也知道光和我沟通可能没用,于是他将目标落在了麦克雷瑟的身上,相信在维登·芒克的心中,这个能继承兽神黄金面具的“猴”族。肯定是一位能说得上话地大人物。至于麦克雷瑟会不会卖这位“人”族老前辈的帐,就不是我现在能够猜测的了。

趁着麦克雷瑟和维登·芒克讨价还价之机,我热情的和塞勒来了一个拥抱。

“老大哥,这段时间可真是辛苦你了!”虽然没啃说一个谢字,但我语气中的感激之情表露无遗。

“熊小子,辛苦什么的到谈不上,不过今天还能够安然回到这里,也算得上是福大命大了。”塞勒看着我苦笑了一下。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塞勒,他那一身标志性的白袍,此时灰一块、黑一块。

早就脏乱不堪,而且不少地方已经破碎,更有几处染上了不少血迹。

能够将这位堂堂的双系圣魔法师弄的如此狼狈。可以想见他曾遇到了多大的风险。

“是不是在星光龙城地地底世界遇到了麻烦?神级魔兽哈克雷斯真的再度出现?他带领的魔兽大军到底冲出了地底世界没有?”我一连向着塞勒问了好几个问题。

“唉。”塞勒叹了口气,向我道:“你看我老人家这副模样,也就知道这次真是吃了一个大亏!”

接下来,塞勒就向我大概讲述了一下这一段时间他地遭遇。

帮我们联系好和水族结盟的事宜之后,塞勒就风尘仆仆的赶往了星光龙城,看能不能争取到龙族的同盟。

只不过,当塞勒到达星光龙城时,却发现整个龙族如临大敌。一副紧张万分的模样。

塞勒和龙族的关系向来不错,经常到星光龙城做客,他还真没见过龙族有紧张成这副模样的时候。一打听才知道,被星光龙城封住出口的地底世界,近一段日子突然出现了不少魔兽,主动向地底世界地出口发动了攻击。龙族凭借着自身的强大实力挡住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击。但随着魔兽数量的越来越多,等级的越来越高。龙族也渐渐的感觉到吃力了。

更重要地是,在龙族之中一直有一个传说,那就是龙神曾说过:当时间岁月走过一个轮回,地底世界将会产生异变,而威胁整个大陆的远古魔兽。又将降临世间!

一个时间地轮回到底是指多久,龙族并不清楚。但现在刚好是神话时代至今的万年之期,而地底世界又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骚动,这一切不就和龙神的传说相符合吗?

万年前的远古魔兽有多么厉害,现在地龙族当然不清楚,而从地底世界源源不断涌现出的魔兽,吏有许多是闻所未闻地种类。但这些魔兽不管实力强弱,全都是不断的向地底世界出口发动攻击,实在是让龙族倍感头痛。

更重要的是,在远古时代最强的魔兽,可是有实力和众神相抗衡的,如果真有这么厉害的魔兽来到这个无神的时代,要龙族怎么去应付?

既然龙族遇到了这么大的麻烦,塞勒当然是义不容辞的留下来帮忙,结果他和三大圣龙当即就议定,干脆冒险深入到地底世界,查探一下这次魔兽的暴动,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

有四大圣级强者联手,就算是深入地底世界这样的禁地,只要小心一点不被庞大的魔兽群给围住,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风险。

结果,塞勒和三大圣龙在地底世界的某个深处,发出了一个巨大的时空断裂点,而源源不断的魔兽大军正是从这个时空断裂点中涌出。

塞勒他们的实力虽然强大,但对于时空断裂点却不是很了解,他们只能肯定一点:看来所谓的远古魔兽,都是从另一个世界而来。

而且,这些魔兽只知道杀戮,没有半点理智可言,要想对付他们实在是十分棘手。更可怕的是,现在出现的魔兽等级越来越高,甚至已经有零星的圣级魔兽出现,能够带领一大群低级别的魔兽形成集团军的模式,向地底世界的出口发动攻击。

现在摆在龙族面前的唯一应对办法,就是死守住地底世界的出口,希望借助禁置的力量,再加上地利,将魔兽牢牢的堵在地底世界。

不过,所有的魔兽就像是失去理智一般,不停的发起自杀式攻击,简直就是一群群不要命的亡命之徒。按照他们这样的攻击强度,迟早有一天要冲到地面上来。

第五十八章龙城沦陷!

随着时间的推移,魔兽大军中的圣级魔兽数量渐渐多了起来,无形中给龙族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要知道圣级魔兽可是智慧生命,和一般只靠本能行事的魔兽不同,一群魔兽如果有了圣级魔兽的指挥,就能发挥分工合作、协同作战的能力。而且,不同的圣级魔兽会带着不同的魔兽大军,轮番发动攻击,在保持不间断冲击的情况下,又能调整出部分时间供魔兽休息。

这样一来,魔兽大军所能发挥出的战斗力,比起一窝蜂的冲上来乱战一通,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正当龙族倍感头痛时,维登·芒克赶到了星光龙城,这位经过万年前那场大战的兽神将,在和魔兽作战的经验方面,是塞勒和三大圣龙无比相比的。更重要的是,维登·芒克知道时空断裂点在这一战中的重要意义,只要切断了这一不断输出魔兽的总后勤基地,也就不用担心魔兽会有源源不断的援军了。而且,趁着哈克雷斯还没有从时空断裂点中现身,抢先一步将其关闭掉,也就有机会阻止哈克雷斯的降临。

和我会过面后,维登·芒克也算是对这个万年后的世界有所了解,知道当今世上已经没有了神级力量,如果任由哈克雷斯降临,那么还有谁能对付他?

事实上,哈克雷斯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在于他的神级力量,而是因为有了他的存在,可以召来源源不断的魔兽大军,这才是对整个奇迹大陆地最大盛胁。不从源头上堵住哈克雷斯,奇迹大陆就注定会成为一片炼狱。

维登·芒克知道破坏时空断裂点的方法。就是向其中心注入强大的能量,在破坏了时空断裂点的能量平衡后,就可以将其关闭。按道理说,能够封闭时空断裂点的能量,只有神级以上的水准才办得到。但现在镇守星光龙城的最强者,仅仅只是五大圣级。

好在这五大圣级不是圣级顶峰,就是有着接近圣级顶峰的实力,联合在一起实力还是相当惊人,为了不坐以待毙,维登·芒克决定带着大家再次冒险潜入地底世界。看能不能在联手的威力下将时空断裂点给封闭。

五大圣级联手,实力自然是不可小瞧,途中虽然遇到一些凶险。但维登·芒克他们一行,还是顺利的摸到了出现时空断裂点地地方。

好不容易等到一个魔兽群并不是很密集的机会,维登·芒克他们一拥而上,准备合力尝试一下看能不能封住时空断裂点。

也许是运气实在不好,就在维登·芒克他们刚要出手时,时空断裂点就传出来了一股强大的气息,哈克雷斯无巧不巧地在这个时候降临了。

本来是准备出手关闭时空断裂点的攻击,结果全招呼到了哈克雷斯的身上。而哈克雷斯是货真价实的神级魔兽。凭借着一级之差的巨大实力差,以一敌五还大占上风,把维登·芒克他们打的灰头土脸。

眼见力不可敌,维登·芒克他们只好选择撤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在这一战中只是受了一些小伤,并没甫被魔兽大军给真正的包围。不然地话。

只怕五大圣级就要交待在地底世界了。

哈克雷斯并没有追击维登·芒克他们,而是在地底世界重整魔兽大军。然后向星光龙城发动了最猛烈的攻击。有了哈克雷斯尘镇,魔兽大军所暴发出来的实力更为惊人,龙族最终没有顶住魔兽的潮水战术,星光龙城夫录。

随着无数的魔兽从地底世界冲出来,维登·芒克他们知道事已不可为。只好尽量拖后掩护一般的龙族战士撤退。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虹龙潘帕斯。别看他看起来性格平稳毫不张扬,但到了关键时刻却显示出了他身为龙族之长地果敢。在魔兽大军攻破地底世界的出口后,潘帕斯果断地下达了全体龙族撤退的命令,避免了龙族战士无谓的牺牲。

要知道以龙族的骄傲,怎么可能轻言败退?更何况龙族全员一撤,就等于是将龙族圣地星光龙城给拱手让出,身为龙族之长要下达这样的命令,还真不是一件容易地事。

潘帕斯凭借自己的威望办到了,虽然绝大多数地龙族战士不甘心就这样败退,但他们最终还是忠实的执行了族长的命令。

潘帕斯的做法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失去了防守的地利,面对几乎可说是无穷无尽的魔兽大军,龙族的战士就算再强悍,也无法阻挡住魔兽大军前进的步伐了。与其全部牺牲在这里,还不如留有用之身以图后效。

正因为潘帕斯的这一英明决定,才最大限度的保住了可以被称为奇迹大陆战斗力最强的龙族战士军团。

维登·芒克等留在最后殿后,他们身上的伤以及那狼狈的模样,都是在这最后一战中造成,最终还是凭借他们强悍的实力成功撤出了星光龙城。

龙族也知道我们兽族在布鲁赛尔圣山举行朝圣大典,这里注定要成为奇迹大陆的暴风眼,那么代表整个大陆最钵端的力量都将聚集在这里。于是,维登·芒克、塞勒以及三大圣龙,一从战场上脱离,就一路向布鲁赛尔圣山直飞而来,不敢有半点担搁。

好在这五大圣级实力强悍,几乎是两天两夜不眠不休的赶路,才以最快时间赶到了布鲁赛尔圣山。而他们的目的也很明确,在向我们通报这个重大消息时,也希望奇迹大陆上所有的种族能够再度联手合作,共同抵抗入侵的外来者。

从塞勒的口中了解到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一个难题不免就摆在了我们兽族的面前:难道为了对付魔兽大军,我们就不得不暂时放下仇恨,和人族结盟共同对付魔兽大军?

世事的变化,还真的是难料啊!

第五十九章无奈的选择!

按照塞勒他们在最后一战后的估计,整个魔兽大军的数量不下百万之众,除了有哈克雷斯坐镇中央之外,基本上被分为了十个军团,分别由十头圣级魔兽率领。因此,魔兽大军并不是乱糟糟的一窝蜂,而是有着上下从属关系的集团。

魔兽凭借着强悍的肉体,可以暴发出极强的战斗力,当初我在陨星峡谷一战,仅凭十万左右的魔兽就打败了人族八十万大军,由此就可以看出魔兽的战斗力之强了。更何况,哈克雷斯所率领的魔兽,和陨星峡谷中的又有所不同,这批魔兽是被哈克雷斯召唤而来,更被他的精神控制洗了脑,只知道破坏与杀戮,而且无惧于死亡。可以说,这样的一支魔兽大军,完全有能力将整个奇迹大陆变为一片焦土。

哈克雷斯是从另一位面空间而来的入侵者,再加上魔兽的破坏性,为了共同的利益各族联合似乎是唯一的选择。但我们兽族和人族之间,有可能放下仇恨吗?一时之间,我的脸色变的有些难看。

塞勒像走读懂了我的心思,叹口气向我道:“熊小子,是不是心里很难下决定?就这么和麦克雷瑟放下刀兵握手言和很不甘心?从私人感情来讲,做出这样的决定确实很难,但这个世上的事情往往就是如此,在我们做出决断时,常常需要放弃自我。相比整个奇迹大陆完全被魔兽给摧毁,人、兽两族之间的恩怨难道真的无法放下吗?”

我默默无语,但脑海中却回想起了一副副画面,其中有兽族百姓困苦的生活,有金汤要塞一幕幕的血战。有被萨博和加蓬特摧毁成一片蕉土地故乡,也有一张张和我并肩作战的兽族战士浴血的脸……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促成我对人族恨意的原因,我真的能将这些都放下?

我自问胸襟并不宽广,虽说是修真中人,但从上一世开始一向都是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但一旦有人欺我一尺,我必将还他一丈!

哈克雷斯很了不起吗?我可是才在不久前就干掉了一只,难道我会因为害怕他,而不得不和人族结盟?

想到这里。我不由露出愤愤不平之色。

塞勒察言观色,显然知道我还是放不下,不由的又叹了一口气道:“熊小子。我在你这个年纪时,也喜欢快意恩仇,爱憎分明。但是,你想过没有,虽然我和你投缘,一见如故,但我终究还是一名人族,为什么却总不是辞辛苦的为你们兽族奔波?”

听闻此言。我不由的一愣,塞勒确实是毫不保留地帮助我们兽族,但他为什么这么做,仅仅只是一句心地好就能解释通的吗?

看着我疑惑的样子,塞勒淡淡一笑道:“我从年轻地时候就喜欢巡游天下,四处走走看看。也因此到过很多不同的地方,经历过很多不同的人和事。但不论我走到那里。所遇见的是那一个种族的平民,他们最乐意谈到的就是安居乐业,最为闻之色变的就是战争!”

“战争,应该是那些手握权利的高层,用来谋求吏大权利地一种手段吧。

要怎么形容呢?如果把这天下当做一种奖励。那么战争就是获取这种奖励的唯一手段,而发动战争者。就是把争霸天下当做一种游戏了。不论这个游戏最后的胜利者是谁,受苦的永远是平民百姓,无数的牺牲所堆砌起来的,也只不过是少部分当权者地丰功伟绩罢了。”

听闻此言,我不由的感觉到极度震撼,想不到塞勒居然有这样地见识。

视天下为棋盘,指点江山以展自己的抱负,这走多少泉雄人物拄在嘴边引以为傲的话?但如画的江山之下,却是无数平民百姓的累累尸骨,真正看重这些平民地,不论是地球还是这个异世,古住今来的又有几人?

塞勒地实力不是当世第一,但他的这份胸襟,却真正称得上举世无双了。

这时塞勒继续劝我道:“数百年来,人族往往调动百万大军进攻兽族,像这样的大战数之不尽,但你想过没有,这百万大军的背后,又是多少个伤心绝望的人族平民家庭?每一个牺牲在战场上的士兵,他们在家里的身份也许是爱子,也许是丈夫,也许是孩子的爸爸……但是,一场战争之后,又有谁还记得这些牺牲的士兵?”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长叹一口气道:“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无数自命风流的英雄人物,确实是靠无数默默无闻的扣牲来堆砌自己的英名啊。”

塞勒闻言眼睛一亮,道:“熊小子,既然你能说出这番话,想必也就明白我的意思了吧?人、兽两族之争,就算累积了再多血仇,也不应该祸及平民。

但现在肆虐大陆的魔兽,全都是只知道破坏的有血怪物,不论他们攻击到那里,都只会将那里化为一片焦土,而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无数人族的平民。什么争霸,什么王权,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是不忍心看着那些平民白白牺牲。因此,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那怕为此格上一条老命!”

我点点头,道:“老大哥,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就像你不忍心看到我们兽族平民受苦一样,我也不愿意看到无数的人族平民牺牲。我答应你,只要人族不主动找我们兽族的麻烦,我就同意各族结成联盟,共同对付入侵的魔兽。不过,在魔兽被消灭之后,我们兽族和人族依然势不两立!”

塞勒连连点头道:“先对付魔兽再说,至于这之后的事情,那就是以后的事了。”

我和塞勒这里谈的差不多了,而维登·芒克和麦克雷瑟在沟通之后似乎也有了结果,他们正一起向我和塞勒走来。

第六十章结盟!

在维登·芒克刚过去和麦克雷瑟等人族进行沟通时,双方还起了一点小误会,毕竟不是谁都能接受一个只存在于万年前传说中的前辈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这样的一件荒唐事。更何况,维登·芒克还一口一个猴族的自称,这让所有的人族都觉得十分刺耳。

不过,维登·芒克的实力摆在那里,再加上啃三大圣龙从旁周旋,最铃麦克雷瑟等人还是相信了维登·芒克的身份。

魔兽大军重回奇迹大陆,首当其冲受其影响最大的当然就是人族。要知道星光龙城所处的位置正好是大陆中心,在其周围全都是人族的地盘。如果把魔兽大军比喻成瘟疫,那么它们刚好可以由中心向整个大陆幅射。

麦克雷瑟听闻过神之留言,也看过兽神行宫中的那些壁画,对于哈克雷斯这种神级魔兽有怎样的能力,当然是知之甚详。

以人族现在的实力,如果他们真的倾全族之力,就算集结出千万大军也不是不可能,完全有能力和魔兽大军一战。不过,在这一战之后呢?人族实力再强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吧?而更微妙的是我们其他几族和人族并不怎么友好。

至于最重要的一点是,就是只要有哈克雷斯的存在,他就能够随时从时空断裂点中召集新的魔兽过来补充兵力。由此可见,和魔兽大军拼消耗是最为不智之举。

事实上,从万年前的神话时代就已经说明,对付魔兽大军的最好方法,就是击其首脑。破坏时空断裂点。不论是哈克雷斯还是哈马图尔,控制魔兽的方法都是利用精神力,只要能够将这两个神级魔兽给击杀,魔兽大军也就等于失去了最高主脑,只会陷入混乱,发挥不了多大地战力。至于时空断裂点,只要将其关闭,魔兽大军也就失去了源源不断的援军,败亡在我们各族联手之下,只是迟早的事。

我们其余各族。论整体实力即使联合起来,也无法和人族相比,但至少能在对付魔兽大军的战斗中。成为人族的一大臂助。吏何况,我们各族虽然总兵力不多,但顶尖好手却是不少,真要是想对付哈克雷斯,自然还是需要我们这样的强者帮助。

麦克雷瑟是一代亲雄,他为人处事应当不会墨守成规,明知道在这个紧要关头,与我们各族合作。对人族来说是利大于敝,他自然知道如何选择才是明智的。

果然,当麦克雷瑟和维登·芒克一起走到我们近前时,麦克雷瑟哈哈的看了我一眼后道:“魔兽入侵奇迹大陆,首当其冲的就是我们人族,但从长远的威胁来看。所有种族都别想置身事外。虽然我们人族和其他地各族之间闹的有些不愉快,但在共同的敌人面前。大家还是应该团结合作为好。如果魔兽地危机解除之后,我们各族之间还想再请算什么恩怨,就各凭实力解决。”

“好,就如你说言,这也正好是我的想法!”听闻了麦克雷瑟的话后。

我也大声表了态。

以麦克雷瑟现在的表现来看,他还算得上是光明磊落。直接就开门见山的向我们说清楚了他的意思,那么我们自然也不会退缩。

事已至此,万年前五族结盟,共抗魔兽的威事,又在这一刻重演了。和以前比起来,我们各族现在可没有“神”能够引导我们,一切都必须靠我们自己努力。

好在我们的敌人,并没有万年前地那么强大,暂时只有哈克雷斯所率领的魔兽大军这一路敌人,不像我们的先辈那样,要承受来自陆地和海洋两方面夹击的压力。

既然各族已经决定联盟,而布鲁赛尔圣山上刚好又聚集了各族的代表,于是理所当然的将布鲁赛尔圣山当做各族联盟地总基地。

现在对于各族来说,首要的任务就是将魔兽入侵地消息,尽量的快速传回自己的国度,早做准备将更多的兵力投放到这样的一场大规模会战中。

至于我们各族地代表,就在这静等援军的时间内,召开了多次会议,共同协商如何对付魔兽大军。但由汲及到各族之间地利益,相关处理的琐事实在太多,再加上我们和人族之间又谈不上什么信任,致使作战方式、派兵布阵、后勤补给、指挥调度等于战争相关的各项事宜,都无法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

只到两天后,一个让我们震惊的消息传来,大家才在最短的时间内放弃成见,拟定出了一个基本的作战计划出来。

原来,魔兽大军冲出地底世界后,立刻就开始了疯狂的破坏,以星光龙城为中心,向四周幅射开来。短短的两天内,已经推进了一百五十余里,而在这数万平分公里的范围内,更是寸草不留的一片血腥。

特别是人族有两个人口超过十万的中小型城市,被突如其来的魔兽大军给淹没,全城被屠没有留下一个活口,据称这两座城有的护城河,已经全部变为散发着浓浓血腥味道的血河。

至此,各族终于明白了魔兽的残暴确实是货真价实,对它们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于以往的传说中。

接下来,各族之间的谈叛就进行的比较顺利了,而人族也做出了巨大的让步。

实力最强的人族理所当然的将派出大量兵力,做为此次迎战魔兽的主力。

这一点,对于人族来说,是他们无可推托的责任,毕竟与魔兽交战的战场,就在于人族境内。

我们其他的各族,将派出自己最精锐的士兵,和人族的大军混编在一起,做为一种特殊的精兵编制存在,至于这些部队的所有军资物品,都将由人族免费提供。

另外,我们在最重要的一个关键点上,终于达到了一致共识,那就是特别针对哈克雷斯而制定的作战计划。

第六十一章——第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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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作战方针!

魔兽大军并没有将军力集中到一处,而是分成十个军团四下里同时出击,这样一来如果我们要想阻止这些魔兽的进攻,就必须分兵才能将其各个击破。那么这一点必定耗时长久,而且我军在指挥调度上十分不易,更何况魔兽还有着源源不断的后补兵力,我军真的能将其各个击破?

为此,我提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作战方案,那就是不抵抗战略!

面对魔兽的入侵,我提议以星光龙城为中心,一千公里为半径的一整片区域,所有的人族全都直接向大后方撤退,然后趁这个撤退纵深的机会,在一些要地及时修筑防御工事,然后借地势之利阻挡魔兽大军。

对于我的提议,麦克雷瑟第一时间就表示反对,因为如果真的将这么大一片地区拱手让给魔兽,那么等于摩西帝国近四分之一的国土都论陷。以魔兽的破坏性而言,这些地区只怕不会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留下,这对摩西帝国的损失实在是无法估计。因此,麦克雷瑟肯定会怀疑我如此提议的动机。

我对麦克雷瑟冷笑了一下,然后才问道:“让出这么大一片地方,然后保留实力在后方进行集结,利用地利来对付魔兽,总比这样傻愣愣的和它们展开对攻伤亡要小的多吧?再说,你们摩西帝国虽然让出千里之地,但保住了这些地方的万千平民。只要有了这些人,那怕是一片荒地,也可以在战后让其变的生机勃勃。如果你们还不明白,不如就看看这沙盘吧!”

说着,我就来到了由人族提供以便我们制定作战策略的沙盘之前。如果不是和人族结盟,恐怕我这辈子没机会使用如此精致,而且比例和现实中几乎一模一样的沙盘。实际上我在暗中还留了一个心,借助观察这个沙盘之机,将摩西帝国的地形地貌尽可能的记在了心里。

我指了指沙盘中星光龙城所在的位置,道:“大家可以看看,以星光龙城为中心,方圆千里之内几乎都是一片平原,除了散布有十余座池之外,根本无险可守。而且这些城池都不是什么战略要冲,再加上分散各处不易形成协同联防,如果我们要在这一片地区和魔兽展开激战,那就必须是硬碰硬的拿命去拼。这些魔兽可都是一些不要命的家伙,在这里白白牺牲何其不智?”

看着麦克雷瑟铁青着脸,我继续指着沙盘上道:“如果我们将这一片不宜防守的区域拱手让出去,而是在这里、这里、这里,以及这里布下重兵,那么魔兽大军推进到这些地方时,再要想寸进可就困难了。更何况,我们还有矮人族的工匠帮忙,能够尽可能快速的在这里建设起足够多的防御工事。”

我在沙盘上所指点的地方,刚好是东、南、西、北方的各一处险要所在,在这些地方布兵防守,当然比在平原上省力许多。

在沙盘上一边点我一边解释着:“从前方传回来的情报看,魔兽的十个集团军,有三个是向北方而去,挡在它们前面的刚好就是古奇河的中下游。这里水势虽然不是很急,但胜在河面宽广,只要我们将一切能够渡河的东西都摧毁,魔兽要想过河将会十分困难,毕竟会水的魔兽总是少数。”

“至于向东的两路魔兽大军,前进到这里时就会进入这片沼泽区,只要我们在沼泽区的边缓竖立足够多的工事,就能将魔兽大军暂时挡在这片治泽中,让它们无法继续突破。”

“另外向南的两路魔兽大军,对付起来就比较容易了,只要我们在其必经的三条峡谷地带用硝石炸崩岩壁,堆住这个出口,再借地利筑起防御工事,也就能够尽可能的抵挡住魔兽大军。”

“最后剩下的就是向西而来的这三路魔兽大军,我们可以借布鲁赛尔圣山向北延伸的横断山脉为防线,将魔兽大军给牢牢的挡住。虽然横断山脉的险峻比不上十万大山,但现在我们各族联合,在总兵力与兵种的调配上,有充足的选择余地,就算和魔兽展开大规模的会战,也不会很快的就落于下风。”

“按照我的这一布局,虽然在短期内拱手送出了大片的土地,但实际上对于你们人族来说,却是将伤亡减到最低的一种方法。如果我们真的和魔兽大军一路硬拼,像这样血战千里下来,哪怕你们人族真的能集结千万大军,只怕也不够这一战消耗的。吏何况,离时空断裂点越近,魔兽补充兵力就越快,当战线向各个方向都拉长到千里之后,就算魔兽能够从地底世界源源不断的增兵,赶到千里之外也需要时间吧?”

“同时请大家别忘了,魔兽也是生命体,它们同样需要吃喝与补给,而魔兽大军实行的是焦土政策,它们的补给就是从占领的地方进行抢掠,所过之处简直可说是寸草不生。如果它们将这方圆千余公里的地区全都给破坏掉,在这之后却被牢牢的档在了我军的防线这外,那么这些魔兽再到那里去找吃找喝?只怕到了最后,众多魔兽自己之间就要争相而食了。”

“魔兽是很可怕,但在万年前的神话时代,先辈们就曾经彻底的将它们给击败。万年后的我们,同样也能办到这一点,如果在座的各位连这点信心都没有,我们又何必结盟共同对抗魔兽?直接等死岂不是更好?”

说到这里,我双手一摊,目无表情的看着大家。

对于我提出的作战计划,精灵族、矮人族、水族,甚至于龙族都没有什么意见,唯一需要表态的就是人族了。

麦克雷瑟沉默了片刻,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良久之后才道:“铁熊小朋友被称为兽族的不败战神果然有其道理,这么好的作战计划都能够想出来,我看我们人族也没有什么理由好反对的了。”

“不过……”说到这里,麦克雷瑟的话锋一转,道:“如果按照这样的作战计划,我们确实可以用最少的牺牲,暂时挡住魔兽大军的进攻。但是,魔兽的优势就在于它们不在乎牺牲,而且拥有源源不断的援军,像这样的防守归根到底还只是消极策略,如果就这么和魔兽耗下去,最终防线还是会崩溃。

不知道铁熊你对后继的作战有没有什么安排?我们到底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彻底的打败魔兽大军呢?”

麦克雷瑟果然是一代袅雄,虽然一开始是他反对我的作战计划,但摊开了说清楚之后,在他想不到更好的方法之前,也就不得不同意了我的计划。毕竟,星光龙城就位于摩西帝国的境内,要想不蒙受损失就将这次大劫应估过去,也不免太不现实了。所以麦克雷瑟最关心的应该是,在挡住了魔兽大军的进攻之后,我还有没有别的策略能够将它们打败。

既然麦克雷瑟已经表态同意我的作战方案,那么我也没必要继续卖关子,而是再次来到沙盘前,指着一处地方道:“把魔兽大军挡住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我们要做的第二步,就是直捣敌方老巢,从根源上一刀切断这次的祸根!”

至于我手指的地方,正是星光龙城的所在!

麦克雷瑟先是眉头一皱,但随即眼光一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借魔兽大军四下出击战线拉的过长的时候,突然主动向地底世界发动攻击,力求一举破坏掉时空断裂点?”

我点点头道:“和魔兽一战,如果无法将时空断裂点关闭,那么我们将永远无法取得最后的胜利。而且,我们还要借这次突袭的机会,将坐镇地底世界的哈克雷斯给干掉,以绝这一战的后患。因此这次突袭,实际上等于我们和魔兽的终极一战,必须集中我方所有的顶尖高手,务求能够一击成功。如果我们这一战失败了,那么奇迹大陆也就没有了明天。”

听到这里,维登·芒克在一旁一拍大腿道:“熊族小子说的对,要想对付魔兽,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解决哈克雷斯和关闭时空断裂点。当年的那场大战,我们就是把大决战放在地底世界,毕其功与一役。不过,不管是对付哈克雷斯还是关闭时空断裂点,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不是具备有圣级这样的身手,就算参加这次的行动也只会成为累赘。”

我看了看在座的所有入会者,然后才缓缓开口道:“正因为此行凶险,所以我提议,趁我们准备防御的这段时间,将各族所有的圣级强者全部召集起来,找准时机奇袭魔兽的大本营,打哈克雷斯一个措手不及,并借此战一举奠定整个战局的胜负!”

第六十二章强者云集!

听闻了我的这一番话后,麦克雷瑟长嘘一口气,然后才叹道:“铁熊小朋友,如果说这个大陆上有谁指挥作战时言必谈奇袭,我想除了你之外再无第二者。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奇袭这一招虽然冒险,但的确是眼下最有效的一种手段!”

对于麦克雷瑟这种不知道是赞扬还是暗损的评价,我淡淡一笑没有回应。

不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我从没有接受过正统的军事理论学习,而兽族逐步开始重视教育还是在我创办兽神学院之后。我所谓的军事能力,不过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血战之中吸取经验,然后结合我前世的一些记忆,慢慢自行摸索出来的。

奇袭,从军事角度上来分析就等于是冒险的代名词,在未进行之前谁也无法肯定这样的战术有多大的成功性。但我在好几次战役中,又不得不采取奇袭的战术,原因就在于我方的实力,总是处于一个弱势地位。

在绝对弱势之下还想循正途取得战争胜利,我想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智慧生命都不会有此奢望。于是,为了搏一搏,也为了必须争取的胜利,我不得不采用冒险的方法。这一次同魔兽大军作战,形式同样如此。

别说哈克雷斯能够源源不断的召唤魔兽补充军力,只算眼前这只已从地底世界冲到地面上来的百万魔兽大军,就已经极为难以应付了。如果不想让奇迹大陆因为魔兽的肆虐而变为一片焦土,我唯一的选择就是打败哈克雷斯!

在我看来,我们的冒险并不是没有获胜的机会,毕竟我已有了金丹期的修为,再加上麦克雷瑟也能发挥出神级力量,联手之下对于干掉哈克雷斯这一点,我还是有着信心的。至于封闭时空断裂点,只要有足够强大的能量就行,这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唯一的难度就是要想办法为我争取到一个出手的时间。

最难缠的反而是呆在地底世界没来得及到外界去的魔兽大军。要知道,随便什么级别的魔兽只要来上个几万头,就算我和麦克雷瑟有着神级身手,也架不住对方连锦不断的攻势。好在哈克雷斯召唤魔兽也并不是全无限制,一天之内他召唤魔兽的时间只有正午和午夜这两个时间,一次能输送两万余魔兽也就不错了。

这样的一个规律,是维登·芒克他们上次探访地底世界时摸清楚的,刚好和维登·芒克万年前的记忆中差不多。

召唤出来一批魔兽,那么前一批就会出发到地面上去,以补充魔兽大军损耗的兵员。换句话说,就是在绝大部分的时间内,防卫在哈克雷斯身边的魔兽部队,也不过是两万有余。只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等到一批战力不是特别强悍的魔兽出现,就可以借机向哈克雷斯发起突袭了。

真要是集结了各族所有的顶尖强者,要想对付两万魔兽,也就不是什么太过困难的事。

我的作战计划,经过大家再次详细讨论后,终于全票通过了,而计划的具体实施步骤,也已经全部拟定好。

各族都通过自己的消息渠道,将召集所有的圣级强看到布鲁赛尔圣山集合的消息发布了出去,只等大家到齐之后,就一起去执行这次行动中最重要的“斩首计划”。

摩西帝国境内的撤军令,在第一时间就发布了下去,刚经过内战的大批平民还没来得及恢复元气,就不得不背景离乡。不过,出于对魔兽大军的恐惧,这一次的撤退进行的格外顺利。不论向那个方向出击的魔兽大军,所面对的都将是一片片荒芜的大地与没有留下任何物资的空城。

至于矮人族,则将全族的工匠都集中起来,分批运送到了我们准备打埋伏的各个战略要冲修筑防御工事。各条防线到底能够抵御多久,就要看这些矮人工匠的本事了。

人族的两大岛国蓬莱和澳利亚,将会协同水族共同出兵帮助布防北方与东方防线,而古奇河与沼泽地,也都是便于这些水上战士发挥实力的地方。

精灵族则负责调集军队帮人族防守南方防线,相信以她们的远程能力,对于杀伤魔兽与缓解人族守军的压力,将是不小的帮助。

至于我们兽族,理所当然就是帮助人族在横断山脉布防了。有了困守十万大山多年的经验,论起山地战的防守,只怕谁也没有我们兽族精通。正所谓世事难料,谁又想到我们兽族被人族逼出来的本事,最后又能运用到帮助人族身上呢?

各方布防的兵力已经分配完毕,接下来我们就是等着来自大陆各地的圣级高手齐集了。

做为实力最强的人族,他们的圣级高手也是最多,此时在布鲁赛尔圣山之上就有代表神耀之国摩西的麦克雷瑟、代表莫菲斯公国的帕班、代表沙漠之国阿拉滋的特兰克伊、代表冰封之国奥丁的杰克弗里德,以及代表岛国蓬莱的塞勒,足足有五名之多。

另外,人族还可以召集的圣级强者还有三人,其一是第一大岛国澳利亚的水系圣魔法师朱里安,他和塞勒算得上是多年知交的好友,绝对会鼎力相助。

另外,创世神教神耀骑士团执法队的大队长让·雷诺,也是一名圣级实力的圣骑士。出于对创世神的信仰,消灭魔兽这些异端是神耀骑士团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他也必定会参加这次的行动。

抛开已死的教宗不算,创世神教居然还是一名圣级强者,这样的实力已经不弱于一个国家了,难怪麦克雷瑟会有所忌惮,借我们兽族之刀干掉了教宗。

至于人族的另一名圣级强者,就甫些出乎意料了,他居然是来自于亚美利加联邦这个弱小国度。事实上,这位罗格风系圣魔法师,是一位典型的二世租兼花花公子,好色的声名远播整个联邦。不过,罗格在风系魔法方面的天赋,好的让人忌妒,就算他没怎么刻苦努力,也以不到四十岁之龄就跨入了圣级。

以罗格的觉悟,他还没高尚到为了整个人族,而将自己置于险地中的地步。不过,魔兽大军从星光龙城杀出后,首遭它们屠灭的两座人族小城中,刚好有一些属于罗格的物业,由他极为宠爱的一名情人负责打理。结果,罗格的这位情人自然没能逃脱魔兽的杀戮,而自命情圣的罗格当然要为他的情人狠仇了。于是,这位花花公子似的圣级强者,也成为了我们这次行动中的一员。

这样一来,人族能够调动的圣级强者就达到了八名之多,阵容实在可称豪华。如果把已死的萨博、加蓬特以及教宗算上,人族曾拥有过十一名圣级,这样的实力不愧为大陆最强。

至于我们兽族能够出动的圣级强者数量,仅仅排在人族之后,达到了四名之多。不过,除我之外,小丫和道格拉斯、小红这两大战宠到底应该算一个名额还是三个名额,也很难说清楚。

当然,我们兽族的强者数量虽然少一些,但我有着金丹期的修为,是货真价实的神级身手,比麦克雷瑟这个伪神级还是强了许多,真要是较量起来,人族还不是我们的对手。

拥有三大圣龙的龙族,在强者数量的排名上,理所当然的占据了第三的位置。但要说到仅次于圣级的准圣级身手,龙族却是数量最多的,在总共近两百名龙族战士中,有超过半数以上都是这种级别的实力,而且因为撤退及时的关系,这一批战力全都保留了下来。

这一批龙族,已经分散到了各条防线之上,当我们所有的圣级集结完毕出击之后,他们就是在各条防线上押阵的中坚力量了。

精灵族的圣箭师巴斯图尔克以及矮人族的圣战士木图,都是他们族中唯一的圣级力量,自然是义不容辞的代表各自己的种族参与到了这次行动中。

最后,就是代表水族出战的圣级强看了,出乎意料的是居然有两名之多。

水族的水系圣魔法师戴维和水族的圣剑士戴夫,刚好是一对同胞兄弟,据说他们俩之间弃着奇怪的心灵相通异能,两人同时出战的话刚好是一魔一武,配合之默契就如同是一名魔武双修的圣级强者。因此,只要联起手来,戴雄和戴夫兄弟所能发挥出来的战斗力,就会成倍的增长。

最终,我们所能聚集的圣级强者全部集中起来,将达到创纪录的十九名之多,如此鼎盛的阵容,除了万年前的那个神话时代之外,在奇迹大陆的历史上再也不曾出现过。

而我们这次的目的,也正是想复制万年前那伟大的一战,主动攻入地底世界,彻底击败哈克雷斯这名来自异位面的侵略者!

第六十三章进入地底世界!

大约在十天之后,位于大陆各个方位的圣级强者终于都集中到了布鲁寒尔圣山,像这样共有十九名圣级齐聚一堂的盛况,还真是万年都不曾出现过。

有时候我想,如果陨星峡谷内的那些魔兽能够出来帮忙,我方的实力岂不是又要提升一个台阶?不过,这些圣级魔兽不适应外界的环境,即使真能出来也发挥不了多少战力,再加上哈克雷斯对于操纵魔兽的精神控制这么厉害,可千万别把陨星峡谷的魔兽也给收编过去。

在这十天的时间内,人族的平民全都撤退到了防线之后,而矮人族的工匠也日以继日的在各条防线上建造了不少防御工事。此时终于有战报传来,南方防线已经和魔兽大军有了接触。

如我们事先所料,崩塌的峡谷阻挡住了魔兽大军前进的步伐,如果它们要绕路而行至少要多走一千多公里的路程,而魔兽们显然没有这么好的耐心,它们选择的是强行突破。

借矮人族修筑的防御工事之利,再加上有精灵族弓箭手的压制,我军在双方的接触战中占了较大优势,仅仅以三百不到的代价,就杀伤了五千多魔兽。

这一战的胜利,让大家信心大增,觉得真和魔兽大军干起来,它们也不是那么的可怕。至少,有了防御工事之后,大家能够将魔兽牢牢的挡在防线之外。

既然魔兽大军已经开始和我们布下的防线接触,那么此时也是我们这些顶尖强者出击的时候,在下达了各条防线务必死守的命令后,我们一行同时冲天飞起,直上云宵。

魔兽大军之中。有着不少能够飞行的种类,为了隐藏我们地行踪,大家全都是飞到云层之上,而且尽量的压制自己的气息,以免被魔兽发觉。

大家虽然都是圣级,但在过高的空中飞行,因为氧气的缺少,消耗难免要大一些,唯有我御剑飞行,在一众强者中显的卓而不群。相当的轻松写意。

到了后来,为了减少小丫的消耗,我把她接了过来。一同踏剑而飞。

高空中的强风将我和小丫的须发与衣襟吹地猎猎作响,看着翻滚的云层就在自己脚下涌动,我难免升起一股豪情万丈的感觉,觉得此行我们必胜无疑。

小丫很是享受现在这样地感觉,静静的斜侍在我的怀里,一双大大的眼睛微闭,长长的睫毛随风扑闪扑闪,是说不出的妩媚动人。如果不是旁边电灯泡实在太多。我肯定会忍不住吻下去。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结束这颠沛流离的生活,过上我们向往的失静日子呢?

一路上为了隐蔽行踪,我们没做任何休息,终于在两天之后赶到了星光龙城。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地环境,确定现在不是魔兽调动的时间,我们在三大圣龙的带领下。猛的向星光龙城冲去。

经过魔兽的肆虐之后,星光龙城已经是一片狼籍。但三大圣龙毫不理会这些,带着我们直向城中的广场而去。

星光龙城并不大,广场就位于城中央,等我们到达那里时,才发现所谓地广场。现在已经变为了一个方圆足有三百余米的大坑,黑乎乎地也不知有多深。在这大坑的边缘。不少翻出来的泥沙与碎石,都显露出一种焦化的痕迹,仿佛在向我们表述,当初为了形成这个大坑,发生了多么可怕的一场大爆炸。

这时潘帕斯向我们解释道:“地底世界地出口,就被压在这个广场的正下方,在万年前就已经布下了一道法阵,使得这里和外界完全隔绝了起来。只不过随着时间地流逝,这个法阵的威力已经减弱了许多。差不多半年前,就已经开始有魔兽冲击这个法阵,如果不是我们龙族的几名魔法大师努力在雄系,法阵早就被破了。”

“哈克雷斯出现之后,以他那强大的实力,将本就已经减弱的法阵给完全毁掉,然后魔兽大军中的一名火系圣级魔兽,召唤出了一种类似于流星火雨的禁咒魔法,从天外飞过来一颗直径足有数十米大小的陨石,直接砸在广场之上,将这里砸出了一个大洞,彻底的将地底世界与外界联通。”

“如果大家不想从这里进入地底世界,我们龙族还另有秘道,只是那里要狭小许多。”

事到如今,我们当然不会去走什么秘道,而是鱼贯从那个大坑中进入了地下世界。

大自然的神秘,确实是让我们难以相信,从这个大坑下去数十米后,我们就觉得眼前一亮,一个偌大的空间出现在了我们眼前。

如果说外面的世界是以天为幕,那么这个地底世界就是以石顶为天了,广阔的就好像是毫无边际一般。在这个地底世界顶部的石壁中,不知道蕴含着一种什么物质,闪闪发光就像是石英,但在明亮度上却又强了百倍,成为了这个地底世界最好的天然照明。

比起外界的阳光显照,这里自然是阴暗了许多,但也并不是我想像中那种完全黑暗的世界。

一座高高的石山拨地而起,它最为平缓的那一坡面,正好和地下世界的出口相连,估计魔兽大军就是顺着这条坡道来到了地面上。

在坡面上,有一条深约数米,宽数十米的深痕,就像是什么巨大的东西刮过一样,显然也是那个从天而降的陨石功劳。

石山有数百米高,搁到外界只能算是座丘陵,但在这地底世界却是等同于顶天立地的存在。

我们一行顺着石坡而下,而那道深痕也一直延伸到了石山脚底,我们这才看到一个直径近五十米的巨大陨石落在地上,一大半都没入到土中。

只是哈克雷斯麾下的一只圣级魔兽,就可以召唤出破坏力如此惊人的禁咒魔法,由此就可以想见魔兽大军的实力之强了。

第六十四章目标出现!

走下石山后,我们已经立足于地底世界,此时给我的唯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空旷!

头顶岩壁上透出的微光,使得这地底世界并不是漆黑一片,远远看去四下里一片灰朦朦,颇有几分像是传说中的阴曹地府。空气中带着几分沉闷与腐蚀的味道,远远向四周看去,就目力所及的范围内,看不到任何的生命气息。

这里曾经向外输送过一百多万魔兽大军,以魔兽的嗜血性格来说,所过之处当然是寸草不留一片焦土了。

维登·芒克和三大圣龙他们是识途老马,立刻在前带路,向着远处慢慢飞去。

维登·芒克指着远处的一片茫茫空地道:“上次我们来到地底世界时,那里还是一片广阔的盐碱森林,但看看现在?这里已经被彻底的破坏!如果任由魔兽到外界进行猎食,我想整个大陆都会像这样被夷为平地。”

合力对付魔兽,这在大家的心中早已达成了共识,要不然的话我们也不会齐集到这里来,用不着麦克雷瑟提醒,我们也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据说,地底世界的面积,差不多相当于奇迹大陆的三分之一,但因为土地太过贫瘠,而且环境苛刻,并不是特别适合生存。现在经过魔兽大军的一闹腾,就更像是一片死亡世界了。

我们在空中差不多飞了一天,于途中遇到过两股魔兽大军,数量都是在两万左右,显然是哈克雷斯新召唤出来的援军。我们自然不会打草惊蛇,而是远远的就躲开这些魔兽。

现在各条战线上的情况我们已经无法掌握。但魔兽大军可以不断的进行补充,战争时间拖地越长,对于我方来说就越为不利。

终于,在靠近一个巨大峡谷的地方,维登·芒克带头从空中落了下来,然后向我们招呼道:“时空断裂点就在这峡谷之中,但同时这里也以魔兽的大本营,以哈克雷斯的实力,如果我们就这么飞过去,即使将气息压的再低。也会被他感觉到。所以,剩下的这段路程,我们只能步行过去。”

我打量了一眼这个峡谷。确实巨大到不可思议,两壁的间距至少在数公里以上,即使是以我的眼力向对面看去,也能只看到一条模模糊糊的黑色边际线。至于这峡谷的长度,那就是锦延弯曲不知有多少公里了。

看这峡谷两壁,岩壁平整光滑,就像是经过长时间水流地冲捌一般。由此看来,这座峡谷在很久以前。可能是一条巨大的地下河流,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水流干涸之后才形成了这座峡谷。

有维登·芒克在前面带路,我们一行就沿着峡谷的边缘,向前直奔而去。参于到这次行动中地,全都是顶尖的强者。即使不能飞行,但在地面上的奔行速度。也不弱于一般的骑兵。

大约半个小时后,在我眼前的峡谷已经变得越来越宽阔,而维登·芒克也慢慢降下了速度,向我们道:“大家小心一点,前面就是时空断裂点。

而魔兽的大本营也就设在这里。”

我们小心翼翼的移动到峡谷边缘,探头向下看去。立刻就发现距离我们差不多二千余米的峡谷中间,有一团闪烁着极为妖异光芒地蓝色光团。

这光团被拉长到有三百余米长,在这灰膜膜的地底世界显的十分耀眼,如果硬要去形容这光团的模样,它就像是一个巨大无比、闪耀着蓝色光芒的眼睛!

只不过,在这眼睛的中央,并不是类似于眼珠地东西,而是一团呈螺旋状不停旋转的光华,就像是能将周围地光芒都吸收进去似的,显得十怪异。至于更增威势的,则是在这光团周围,不时的冒出一些风暴团或是游离电光,僻哩叭啦的“滋滋”作响,就好像这光团极不稳定一样。

毫无疑问,这光团就应该是时空断裂点了。至于在时空断裂点地正下方,则有着一片巨大的石林,最细地石柱都有着数米的直径,更别谈石林中间四根斜靠在一起,搭建成巨大金字塔形状的石柱了。

这四根石柱每一根都有着至少二十余米粗,数百米高,搭建在一起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空间。而维登·芒克指着这几根巨大石柱道:“哈克雷斯应该就隐身于那石柱之下,至于一般的魔兽,则都是暂昨栖身于那片石林之中。”

我凝目看去,在石林之间影影绰绰的能寿到不少魔兽晃动的身影,但在那几根巨大石柱下的空间,却像是死一般的宁静,没有半点异常动静。很显然,哈克雷斯也善于隐藏自己的气息,而且我相信,不停的召唤魔兽,对于他来说也是一种消耗,肯定需要休息才能恢复精力。

我打量了一下那不断闪烁着光华的时空断裂点,压低声音向维登·芒克问道:“前辈,你确定要想破坏时空断裂点,只需要向其中输入巨大的能量就行?”

维登·芒克点点头道:“你看到时空断裂点中那旋转的光团没有?这正是时空裂隙的所在,哈克雷斯就是通过这里才能联接不同的位面空间,将魔兽源源不断的输送过来。像这样的空间通道,必须保持能量的稳定性才能雄持,如果能量一旦夫衡,仅仅只是不同位面空间的能量压力差,就可以将这个通道压的崩溃。只不过,要想破坏时空断裂点的能量平衡,仅仅靠圣级力量还做不到,现在只有大家合力才有机会一试。或者,借助黄金面具的力量……”

说到这里,维登·芒克打量了麦克雷瑟一眼,做为当年的兽神将之一,他当然知道黄金面具的作用。只不过现在黄金面具落在麦克雷瑟的手里,他到底有什么想法,一时之间我们都每些猜之不透。

不好意思,从圣诞节那天开始,持续进入低烧,精神状态极差,头痛无比,就更别谈码字吏新了。这一章是我断断续续码成的,先传上来再说。这几天欠大家的字数,恐怕我没精力补了,就只当是我向大家请了几天病假吧。

还请多多包涵。

第六十五章开战!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峡谷周围的环境,然后在心中暗暗盘算了一下,这才抬头对维登·芒克道:“如果你们能够给我三十秒的时间,让我接近时空断裂点,我就有把握将其封印!”

维登·芒克惊讶的看了我一眼,问道:“你真的有把握?要知道封印时空断裂点所需要的能量极其庞大,就算我们好几名圣级一起联手,也不一定能够保证成功,你确定自己能行?”

维登·芒克和三大圣龙当日来的晚了一步,并没有见到我和麦克雷瑟在布鲁赛尔圣山一战时所展现出来的神级力量,因此他还只是把我当做一名圣级强者看待。

我没有时间向维登·芒克详说,只是对着他淡淡一笑道:“我敢这么说,就一定有把握能够做到。不过,给我争取三十秒的时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且不说这里有着近两万的魔兽大军,单单只是一个哈克雷斯就十分难以对付了。”

这时,一直没什么表态的麦克雷瑟突然开了口:“哈克雷斯由我来对付,魔兽就交给其余的各位,至于时空断裂点就看铁熊的吧。既然他这么说,我认为他应该办的到。”

我看了看麦克雷瑟,从他木无表情的脸上我看不出他到底是什么居心,但从目前的形式来看,也只能如他所说的那样去分配战力。毕竟,如果我要去封印时空断裂点,也只有拥有黄金面具的麦克雷瑟能够挡哈克雷斯一下了。

至于维登·芒克他们十七名圣级联手对阵两万魔兽大军,也可以维持个不胜不败的局面。

我和维登·芒克对视了一眼后,有点点头道:“好。就按你说的办!”

当下,我们凑在一起,具体布置了一下分工,等会儿大家会同时向峡谷中冲去,然后我地目标是直奔时空断裂点,而麦克雷瑟负责在我身后截击可能出击的哈克雷斯,至于维登·芒克、小丫等则分散在四面,将我们护在中间,以防魔兽前来捣乱。

随着维登·芒克一声长啸,我们一行同时冲天飞起!十九名圣级同进暴发出自己所隐藏的气息。那一刹那间所凝聚起来的气势几乎连四周的空气都感觉到了颤抖。

石林中的魔兽开始骚动起来,无数的黑影从石林中窜起,站到了石柱的顶端。不安的嚎叫着,更有着近千只肋生双翅的石像鬼猛地升腾到空中,挡住了我们一行的去路。

石像鬼是一种高级魔兽,在空中飞行的速度不算是太快,但它们天生就带有护体石肤地种族异能,是极为强悍的空中近战兵种,能够一次召集千余只以上,也只有哈克雷斯才有这样大的手笔了。

而更惊人的一股气势。则是从那巨大的石柱空间中暴发出来,就像是突然从极静一下子变为了极动,使得那石柱周围的空气都凝聚成了一团团的气旋,不停的盘旋向上直冲。

好强地一股气息!我心中暗惊,这次出现的哈克雷斯比我在梦幻空间碰到的那个,实力上显然不止强了一筹。这样的一股气息。简直是达到了神级顶峰的水准,比初入神级的我和麦克雷瑟实在是强上许多。

哈克雷斯地气息一暴发出来。所有燥动不安的魔兽都发生了变化,它们从惊恐变成了兴奋,上跳下窜地耀武扬威,似乎根本不将我们如此多的圣级放在眼里。特别是那千余只石像鬼,居然主动向我们迎了上来。

跳粱小丑也敢与我们为敌?我眉一皱。放出“七星剑”,大喝一声:“杀!”

随着我的这声怒喝。一道匹练般的剑光闪起,立刻将首当其冲的三只石像鬼腰斩成两截。

石像鬼有护体石肤在身,还被我一剑斩掉三只,足以见证我这一剑之威。

维登·芒克脱口赞一声“好!”,然后连身带剑化为一团金色地剑光,正面迎向了石像鬼群,真是所向披靡,硬生生的在石像鬼群中撞出了一个缺口。

跟随在后地小丫、塞勒、帕班、三大圣龙等,也都不甘示弱的纷纷出手,一时之间空中各色光华大盛,石像鬼就如同落羽般的纷纷向下掉落。

千余名石像鬼,如果缠上一名圣级,还有可能拼个同归于尽,但碰上十余名圣级,那也就和送死没什么两样了。

我出手第一剑后也就没有再动手,而是随着维登·芒克他们在石像鬼群中杀出的通道,向时空断裂点直飞过去。至于麦克雷瑟,从头到尾都没啃出手,只是默默无声的紧跟在我身后。

在我们脚下,有无数魔兽就像是不要命似的向天上猛扑,看那气势实在是凶狠异常。不过,我们都飞在半空中,只要石像鬼不能把我们逼迫到地面上,这些魔兽也就威胁不到我们。

很快的,我和麦克雷瑟就从石像鬼群中穿出,不少石像鬼呼啸着还想跟上来追击,但都被维登·芒克他们给拦了下来。

眼见着我们就要接近时空断裂点,一个黑影从巨大石柱下的那个空间猛的窜到空中,向我和麦克雷瑟扑了过来。

一直不动声色的麦克雷瑟大喝一声道:“这个我来对付,铁熊你只管向前。”

说着,麦克雷瑟一挽手中的“呵拉斯加之星”,化成一团白色的剑光向着那道黑影迎了上去。

在这个时候出来阻击我们的,只能是哈克雷斯了,所以麦克雷瑟一上手就动用了黄金面具,以自己所能发挥的最强战力迎了上去。

这头哈克雷斯的实力极强,但麦克雷瑟也不是弱者,就算胜不了也可以拖住他一段时间。

当下我再无顾忌,猛的一个加速就直接来到了时空断裂点前。哈克雷斯有麦克雷瑟挡着,至于魔兽大军则由维登·芒克他们众多圣级挡着,我到要看看现在还能有谁阻止我封印时空断裂点!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第六十六章封印时空断裂点!

和时空断裂点接触的如此之近后,我才觉得那团如漩涡般光华中所蕴含的能量,是极其的不稳定,我甚至能听到空气中有着“滋滋”的电流摩擦声,甚至于我的须发都因为静电而微微的竖起。

那团旋转着的光团,似乎就在我眼前触手可及的地方,而那妖异的蓝色光芒,则像是有着吸附人心的作用,让你不知不觉沉入其中而不能自拨。好在我是有备而来,暗藏神识紧锁道心,这道蓝光对我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我挥手一招,“七星剑”钻入到了时空断裂点的里面,在那如漩涡的光团中被吸拽的摇摆不定,但我有真气可以凌空御剑,倒不怕“七星剑”失去控制。

如何破坏时空断裂点,我心中早有计划,在前来的途中就已经暗中做好准备,画好了九张“九天神雷符”暗藏在身上。

要破坏时空断裂点不是需要极强的能量吗?我就不信能够轰破“神之禁区”的九天神雷符,一连九道轰过去,还干不挎这个时空断裂点!

站在时空断裂点前,我抖手一挥,口中大喝了一声:“疾!”

只见三道“九天神雷符”飘飘荡荡的出现在空中,瞬间化为一团火焰燃烧起来。与此同时,三串紫色的雷电猛然从空中劈下,笔直的劈在“七星剑”

的剑柄之上,然后通过剑身的传导,输送到了时空断裂点的中心。

三道“九天神雷符”能够引来三九二十七道紫色雷电,以雷电的速度,再加上又是劈在同一目标上,就算眼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到一片紫色的雷电光幕落在“七星剑”上。而分不清到底有多少道雷电。

“七星剑”算不上什么仙家极品,但好歹也是经过三昧真火淬炼地飞剑,以“九天神雷”的威力,还无法破坏剑身。而且,通过剑身的传导,所有的神雷之力,全都结结实实的轰在了时空断裂点上。

三道“九天神雷”就相当于有三名神级高手同时发出威力吏胜于禁咒的一击,我就不信这样还不能破坏时空断裂点的能量平衡。吏何况,实在不行的话我还有六道“九天神雷符”备用,随时可以派上用场。这也是我夸口三十秒钟就能破坏时空断裂点的原因。

随着摇摆的剑身,一道接一道地紫色雷电被送入到了那旋转着的蓝色光团之中,“七星剑”就像一根最好的引雷针。将九天神雷所有地威力都传送了过去。

随着雷电的威力在漩涡光团中暴裂开来,那蓝色的光团变得不稳定起来,不停的发出“滋滋啪啪”的电流火花声,甚至于那娇艳的蓝色不芒也变得忽明忽暗,呈现出一种随时都要爆炸的样子。

我心中暗喜,看来我这三道“九天神雷符”没有白费,时空断裂点真的被我给破坏掉了。我正在考虑需不需要再加一道“九天神雷符”上去,却突然心中一惊。感觉到有一股极强则尖锐地力量向我背后袭来。

急切之下我来不及细想,猛的一个缩地成寸向前瞬移过去,正好避过了这从后而来的一击。

这一次,真是凶险到了极点,我还差不足一米的距离,就会掉到时空断裂点中去。我可不敢肯定。在时空断裂点不稳定的时候,投身到其中之后会有什么后果。也许我将永远的飘浮在时空乱流之中。

从我背后突袭地家伙,显然没料到我在关键时刻距离能够瞬移,一时愣在那里,等他回过神来想继续追击我,已经没有那个机会了。我再次一个瞬移。横向移出十米之外,与偷袭的那个家伙遥遥相对。同时。我手中剑诀一引,“七星剑”已经从时空断裂点中抽了出来,盘旋在我身前以助声势。

我这才有机会看了看偷袭我地到底是何方神圣,但一看之下却让我大吃一惊!

出现在我眼前的家伙,有着一个类似于人类的上半身,但他的下半身显然就是一副章鱼的触手模样,这正是哈克雷斯独一无二地造型。

麦克雷瑟没有挡住哈克雷斯?难道这哈克雷斯实力太强,强到足以秒杀麦克雷瑟?又或者,麦克雷瑟不顾整个大陆的危机,想借机除掉我,才故意放哈克雷斯过来偷袭我?

我心中惊疑不定,忍不住偏过头去看了看一片混乱地战场,然后一眼就看到麦克雷瑟正挥剑与一头哈克雷斯斗的正酣,他显然没有机会暗算我。

难道出现了两头哈克雷斯?这样的一个局面可是我事先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不论是从万年前的战绩来分折,还是我从梦幻空间中所得到的信息,又或是维登·芒克他们曾来这里实地查探过,都从来没有提到过哈克雷斯的数量会达到二这样的一个数字。

这到底是怎么会事?难道因为万年前的一场败仗,哈克雷斯阵营改变了单兵作战的习惯?还是说梦幻空间中的那头哈克雷斯一直在骗我?

我心中念头急转,而此时在我身后的时空断裂点也开始发生了异变,刺耳的电谅磨擦声充斥了我的耳膜,本来旋转成一团如漩涡般的蓝色光华,在猛然之间被拉长成了一条极细的光线,然后在光芒突然一闪之后,一切都消失不见。

有着数百米之长的时空断裂点彻底的消失了,它最后留在这世间的景象,就像是电视在关闭电源前屏幕上的最后一闪,虽然醒目却再也无法亮起来。

如此大的一个时空断裂点,就这样无声无省的消失,没有引起任何能量波动。也许,时空断裂点的消失会带来可怕的能量风暴,但随着时空断裂点的关闭,这样的风暴也只唁让时空断裂点另一头的空间来承受了。

在这一刻,我忍不住仰天一阵长笑,因为时空断裂点终于被我封印住了!

第六十七章星陨!

时空断裂点被我封印住,场上的形势立刻大变,无数的魔兽变的惊恐不安,四处粮奔兔逐,而我们这一方则是士气大根,乘机将还傻呆在空中的石像鬼斩杀了大半。

就在此时,偷袭我的那头哈克雷斯突然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就像是用刀叉刮在瓷器上一般,让人一听就觉得头痛欲裂、心神不宁。

这是哈克雷斯的精神攻击!我不敢有丝毫大意,立刻稳住心神,运足真气发出一声长啸,以此来压制胸腹间那翻腾如涌的血气。

在梦纪空间中我和哈克雷斯有过交手,曾经承受过与之类似的精神力攻击,但与我随行的小丫、维登·芒克、塞勒等,则都是首次遇到这种精神力层面上的交锋,在瞬间出现了短暂的失神,一个个从空中坠向地上,只有三大圣龙、道格拉斯、小红等,因为天生就能飞行,还能暂时在空中稳住身形。

本来是慌乱不安的魔兽,在哈克雷斯的这一声尖叫之后又像是注入了兴奋剂一般,再次变的生龙话虎,向着掉落地面的众多圣级扑了过去。

好在小丫他们的实力毕竟不弱,在短暂的失神之后立刻清醒了过来,适时的挡住了魔兽们来自地面的进攻。只不过,无数的魔兽就像是潮水般的涌了过来,全都是不要命的亡命扑击,小丫他们要想腾出手飞到空中,暂时也没有什么机会。

道格拉斯、小红、三大圣龙想飞过去施加援手,但剩下的数百头石像鬼却发疯似的将他们缠住,在这种拼命的打法下,他们暂时也腾不出手来。

不过。圣级就是圣级,眼前的战况虽然比起先前凶险了几分,但魔兽真要想伤害到小丫他们,却并不是那么容易。事实上,此时真正陷入危机地,反而是麦克雷瑟!

被麦克雷瑟挡住的那头哈克雷斯,正如我先前所感应的那样,有着神级顶尖的身手,在绝对实力上远远胜过我和麦克雷瑟。

麦克雷瑟想挡住给克雷斯,必须要拼尽全力。绝不能有半点分神,但另一头给克雷斯突然发出的精神力攻击,却对麦克雷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以麦克雷瑟的强横。他对于精神力攻击的抵抗力比小丫他们强一些,但仍然使他有了短暂的一个失神。

哈克雷斯是什么身手?他断然不会放过这样的一个机会,立刻适时地一个出击,一只触手伸的笔直如枪,一下乎从麦克雷瑟的前胸透胸而过。好在麦克雷瑟地实力不弱,在最后关头略略偏了一下身子,让过了心脏要害。不然的话,这位“星空下的第一勇者”。只怕就要毙命当场。

遭此重击的麦克雷瑟,突然大吼一声,在剑尖凝结出了一团白色的剑气,猛然抖手挥了出去,笔直的轰向哈克雷斯。

这一击我并不陌生,正是麦克雷瑟的拿手绝招“霸剑击”。现在麦克雷瑟已经到达了神级境界。这一击的威力自然吏为强大。

哈克雷斯没有傻地硬碰硬接,他突然收手向后一个疾退。让过了这一击。“霸剑击”一击落空,斜坠而下轰在地面的石林之上,立刻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以这一击为中心,方圆数百米内的石柱全都被狂暴的能量绞为石粉,至于藏身在这其中的魔兽。自然也无一幸免。

这一击余威所引起地气流涌动,也夹杂着极为强大的能量向四周散去。

所过之处将数百根石柱连根推倒,又引起了魔兽极大地一阵搔乱。

一击之威能够达到如此境界,麦克雷瑟也足以为傲了。

只不过,发出这一击之后,麦克雷瑟就像是透支了所有的精力一般,从空中向地面缓缓坠去。身受重伤再发出威力如此惊人的一击,他估计也近乎于油尽灯枯了。

麦克雷瑟可说是我的生平大敌,但现在他和我却是盟友的身份,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陷入危机而不顾吧?再说,真要收拾麦克雷瑟的话,我想靠地还是自己的力量!

当下我不再犹豫,猛的御剑向前一冲,准备去接应麦克雷瑟,但挡在我身前的那头哈克雷斯却不让我如愿,身形一晃之间已经挡住了我的去路,尖声尖气的道:“你想过去?那也得看能不能过我这一关。”

我眉头一皱,道:“滚开!”说着,手中剑诀一引,“七星剑”凌空飞至,向着他直斩而去,同时一个缩地成寸,猛然靠瞬移越过了他的阻挡。

但就这么一耽搁的功夫,我再想对麦克雷瑟施加援手,就已经来不及了。

重创麦克雷瑟的那头哈克雷斯,已经快速的接近到他的身边,然后触手一伸,再次将麦克雷瑟的身体给洞穿。

与此同时,哈克雷斯闲着的两只触手,轻巧的在麦克雷瑟脸上拂过,将他的黄金面具给揭了下来。

给克雷斯像是知道黄金面具是件了不得的异宝一般,一边用触手举着,一边发出了一阵尖细的笑声,显得十分刺耳。

麦克雷瑟的身体还挂在哈克雷斯的触手上,大量的血液随着伤口不断的向外喷涌而出,他握剑的手还在微微颤抖,似乎想聚集最后的力气挥剑一击,但始终差那么一点。

黄金面具在手的哈克雷斯,再也没有看麦克雷瑟一眼,只见他的触手一抖,麦克雷瑟的身体就像是一个被甩出去的破麻袋一般,直挺挺的向地面落去。此时麦克雷瑟的样子,那还有半点强者的风范?

难道麦克雷瑟就这么死了?这个人族最杰出的天才,多年年一直占据着“星空下第一勇者”威名的圣级强者,我心目中最为忌惮的大敌,居然就这么死了??

麦克雷瑟!就算你要死,也必须死在我的手上!!!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仰天发出一声长啸,声震四野!

第六十八章意料之外!

不知道为什么,麦克雷瑟明明应该是我的敌人,但看着他在我的眼前倒下,我心中却不知为什么有一种十分特别的感觉。

那是一种不甘心的感觉,就像是不甘心被别人偷走胜利果实一样!一时之间,我心头烦闷无比,胸中升起的一团无名火急需找地方来发泄。

挡在我身前的哈克雷斯,适时的成为了我泄愤的对像,因为他就像一只讨厌的苍蝇般又缠了上来,同时口里还尖声尖气的叫着:“你这兽族还算得上厉害,能够破坏掉时空断裂点不说,还懂得一手瞬间移动的本事。能够和你这样的家伙较量,才好打发我那无聊的时间。”

我转过头去,对着哈克雷斯狞笑了一下,道:“我不光是懂得如何封印时空断裂点,还有另一件事我更拿手!”

哈克雷斯一愣,问道:“是什么?”

“当然是……”说到这里,我语气一缓,而哈克雷斯像是十分感兴趣的样子凑了过来,我这才猛然吼道:“……如何干掉你!”

随着这句话吼出,我心中神念一动,“七星剑”上蕴含的一道缩地成寸猛然暴发出来,“七星剑”在空中一个瞬移,就猛然来到了哈克雷斯的身前。

哈克雷斯大惊失色,他怎么也没有料到这一剑凌空飞斩居然会来得如此之快,仓促间只来得及向旁边一闪,同时触手向我一指,怒道:“你……”

但很可惜,时间已经容不得哈克雷斯再多说话了,我突然也使出了一记缩地成寸。瞬移到给克雷斯的身边,将手中早就扣好的两道“九天神雷符”猛的向哈克雷斯打了过去。

随着一声“疾!”满天突然都是紫色的电光闪烁,而哈克雷斯地速度再快,也及不上这瞬发的雷电速度快。眨眼之间,接连一十八道神雷全轰在了他的脑门上。

九天神雷的威力,可不是区区肉体凡身能够承受的,那怕他是什么神级魔兽。在神雷的威力之下,哈克雷斯的身体如同打摆子般的颤抖起来,全身漆黑就如同一团焦炭。

“七星剑”在我的操控下兜了回来,随着剑光闪烁。将已经完全丧失了抵抗力的哈克雷斯地八只触手,全部斩为两截。同时,我一声长啸。欺近到哈克雷斯的身边,一双手运足力气如穿腐泥般的直插入了他地脑袋之中。

我双手在哈克雷斯的脑中一搅,已经将他脑中的“时空之心”抓在掌心中,然后双手用力向外一分,哈克雷斯的尸身立刻裂为了两半。

我浑身浴血,两只手上更是血淋淋、白花花的一片,相信从外形上看肯定是说不出的恐怖,而“时空之心”在我掌中所透出的莹莹光芒。却又是那么的夺目与耀眼。

此时,被我分尸地哈克雷斯,带着满天的血雨,就如同两瘫烂泥般坠落到地上。临近范围内的所有魔兽,全都吓的逃到一旁,不敢靠近半分。

夺得黄金面具的那头哈克雷斯。此时还在尖声的哈冷笑着,他显然没想到变故居然会如此之快。上一刻还能与我对持地哈克雷斯,眨眼间就死在了我的手上。

实际上,这个被我干掉地哈克雷斯,在实力上虽然不如枪到黄金面具的那一头,但怎么也不会比我差。只不过。有实力是一回事,临战时能发挥出多少又是另一回事。这头哈克雷斯在临敌应变以及作战经验上。显然并不怎么出色,在我的超常规打法下,立刻乱了阵脚,被我轻松干掉。

相比之下,干掉麦克雷瑟的那头哈克雷斯,下手尽得快、准、根三字诀的精要,使得麦克雷瑟都折损在他手上。很显然,这头哈克雷斯比起被我干掉地那一头,不知道难对付多少倍。而更让我头痛的是,这头哈克雷斯夺到了黄金面具,那么他岂不是能够发挥出超越神级地力量?

夺得黄金面具的给克雷斯,因为同伴的死,神情从得意变成了愤怒,在大吼一声后,立刻疾如闪电的扑到那头已死的哈克雷斯尸体旁,发出了一声声如同尖叫般的嚎叫。

随着这一声声嚎叫,所有的魔兽都变得惶恐不安起来,全都吓得趴伏在地上,动都不敢动。

维登·芒克他们借机又斩杀了不少魔兽,才发觉情况有些不对头,渐渐聚集到一起,向我靠拢过来。

我从空中飞身来到麦克雷瑟坠落的地方,怀着一种不知怎么形容的心情,将他的身体扶了起来。

突然之间,我心头一惊,麦克雷瑟此时居然还有着一丝微弱的呼吸,我连忙将他横抱在身前,同时心头也展开了一番天人交战:此刻我到底应不应该用“甘霖普降咒”救他一命呢?

虽然不能肉白骨活死人,但只要有一口气在,“甘霖普降咒”就有着起死回生的功效。只不过,我真要救麦克雷瑟一命?

还没等我做出决断,一个更大的惊讶就袭上了我的心头,当我将麦克雷瑟横抱在胸前与我正面相对时,突然发现他居然不是麦克雷瑟!

事实上,被我抱在胸前的这个“麦克雷瑟”,我也并不陌生,他正是西斯公国的王子,那个和我在战场上有过数次交锋的达维柯·西斯!

原来,戴着黄金面具的并不是麦克雷瑟,而是达维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脑海中思如电转,从布鲁赛尔圣山开始,“麦克雷瑟”出现时脸上就一直戴着黄金面具,从来没有露出过自己的真面目。至于说话的声音,达到圣级程度的强者,要改变自己的嗓音并不是什么难事。

我从没有想过黄金面具会戴在别人的脸上,再加上达维柯手持“阿拉斯加之星”,我自然就将之当成了麦克雷瑟。

达维柯为什么要假冒麦克雷瑟呢?此时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

第六十九章挑衅

有一点,是我事先绝没有料想到的,那就是达维柯居然也拥有着圣级身手。

不然的话,他戴上黄金面具之后,就发挥不出神级力量了。

我和达维柯各自指挥大军有过好几次交锋,但我们相互之间却没有动过手,所以我也不知道他的实力到底有多强。不过,身为一名圣级强者,达维柯却可以不显山露水的深藏不露,这份隐忍的功夫也实在是算得上厉害了。

黄金面具能够落在达维柯的手中,再联想到他主动出兵帮助麦克雷瑟参加内战,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绝不会简单。到底是出干什么原因,能够将他们联系的这么紧密呢?

达维柯冒充麦克雷瑟出现在众人面前,那么隐在暗中的麦克雷瑟在干什么?这个家伙,是不是又有什么不寻常的勾当?

要想解开这些迷团,我必须先将达维柯救活!当下我不再有任何犹豫,随着“甘霖普降咒”的施放,一道白光闪过,算是暂时保住了达维柯的性命。

不过达维柯受伤过重,虽然性命保住了,但要想恢复还需要时间。

眼前还有哈克雷斯这名强敌存在,我无法在这时逼问达维柯,于是将他交到塞勒的手中,道:“老朋友,这家伙你可要看好了。麦克雷瑟这个卑鄙家伙突然玩出这么一手,将大家全都给骗了,要想知道他到底是出干什么目的,就只能着落在这个西斯公国的小王子身上了。”

塞勒向我点点头,然后苦笑一声道:“麦克雷瑟……这家伙,真是败给他了。”

塞勒也是有感而发,毕竟他在麦克雷瑟的手中吃亏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而这一次。麦克雷瑟似乎玩的吏大,将所有地人全都蒙在了鼓里。

我心中隐隐有种预感,当我们应付完这次魔兽的危机后,恐怕麦克雷瑟还会给我们造成更大的麻烦!

保存实力!

这是我现在心头唯一能闪过的念头。麦克雷瑟隐身在暗处,多多少少有坐山观虎斗的意思,不论他在暗中有什么布置,只要我们一行没有什么大的损伤,那么集合了整个奇迹大陆最尖端力量的我们,总有对付麦克雷瑟的办法。

想到这里,我斜眼看了看哈克雷斯。那家伙还在悲痛不已的尖叫,但神色之间已经变的极为凄厉,显然是极为愤怒。

我知道等哈克雷斯会过神来。他必定会对我们一行展开疯狂地报复,于是回头对维登·芒克正色道:“时空断裂点被封印,我们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趁现在魔兽一片混乱地机会,大家赶紧撤退,由我殿后对付哈克雷斯!”

维登·芒克摇摇头道:“这头哈克雷斯的实力之强起乎想像,更何况他现在又得到了黄金面具,你独自一个如何对付他?我们既然是一起来。当然就应该一起走,不能留着你一个独自冒险!”

维登·芒克的话,得到了小丫和塞勒的一至赞同,大家都表示出了相同的意思。

我叹口气道:“你们放心,我自然有办法对付哈克雷斯,但你们都留在这里。却只会拖我的后腿。请别忘了,虽然你们都是圣级强者。但卷入到神级战争中,就不是你们能够应付的了。”

说到这里,我转头盯着小丫道:“小丫,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既然我说我能够对付这头哈克雷斯,那么我就肯定有办法。至于你们。赶快离开地底世界,到了外界后也不能掉以轻心。要随时注意麦克雷瑟的阴谋。”

然后,我又看了塞勒一眼,道:“老朋友,还请你一切费心。”

小丫和塞勒看到我主意已决,只好轻轻地点了一下头。而维登·芒克则在一呆后道:“熊族小朋友,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实在没想到,以你的年龄居然能够达到神级境界,真要对付哈克雷斯,也只有你有这个能力了。

好,我们就在地面等着你胜利凯旋!”

身为圣级强者,维登·芒克他们都不是什么婆婆妈妈之人,立刻同时纵身跃到空中,飞速的向远方遁去。

如此大的动静,自然引起了哈克雷斯的注意,他瞪着一双血红地眼睛望了过来,我则是哈哈一笑道:“怪物,你是不是想为那头已经被我干掉的怪物报仇?放心,我还等在这里呢。因为,只有把你也给干掉,我才算是完成了这次地任务。”

哈克雷斯愤怒了,他怒吼一声道:“卑微的家伙,你会因为杀了我的弟弟,而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弟弟!?由此看来,这次之所以会同时出现两头给克雷斯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是兄弟关系,甚至还很有可能是挛生地。只不过,做为哥哥的哈克雷斯,比弟弟强了太多,估计是处于主导地位,而弟弟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哥哥地影子。不然的话,也不会这么容易的就被我干掉了。

“想报仇?”我冷笑了一声道:“你们哈克雷斯不是一向视杀戮为本能吗?你们不是陌视一切生命吗?怎么,你对你这个没用的所谓弟弟还有感情?

有本事的话,你就过来狠仇吧。”

说着,我暗诵法诀,探手伸入乾坤袋的空间,掏出了红、蓝、黄三面小旗,抖手一掷,分布成三角形插在了我身前十余米的地方。

面对我的一再挑衅,哈克雷斯的怒火已经是压抑不住了,他撑起了八只触手,猛然一下跃到半空中,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嚎叫。同时,哈克雷斯将黄金面具缓缓的覆盖到了自己的脸上。

所有的魔兽,全都在这一声嚎叫中,吓得趴伏在地上,战战兢兢的如同世界末日来临。

至于我,则给了给克雷斯最后一次挑衅:“对了,不知道这个东西,是不是你急着想收回的?”

说着,我将握在手中的“时空之心”往空中一抛,然后随手接住。

第七十章三才迷踪阵

看到“时空之心”后,哈克雷斯更为愤怒了,他通红的双眼恨不得能喷出熊熊的火焰,将我烧成一堆焦炭。在喉中发出一声类似于怒吼的低鸣后,哈克雷斯笔直的向我赴了过来。

哈克雷斯显然明白黄金面具的作用,在戴上这件异宝之后,他已经强行提升了自己的境界,此时从他的身周,透露出一股凝炼如乳汁般的白色劲气,这正是实力达到凝魄期的一种标志。换做这个异世的标准来说,这应该就是神上之阶吧。

哈克雷斯在空中的速度之快,已经达到了音爆的程度,虽然他离着我还有一段距离,但气流的震动已经带给了我极大的一股压力。

面对哈克雷斯的威胁,我并没有慌张,而是运转真气伸手向前一指,口中喝了一声:“疾!”

就在这一瞬间,插在地面上的那三面小旗,按照各自的颜色吞吐出了红、蓝、黄三色光芒。当三色光芒交织在一起后,似乎转化成了一股淡淡的白色雾气,从我的角度看去,有一种若隐若现的感觉。

为了对付哈克雷斯,我早就有万全的准备,制作“九天神雷符”的目的是确保能够封印时空断裂点,至于对付有着神级实力的哈克雷斯,就要靠我道家所独有的法阵了。

上一世我身为空空门的弟子,对于阵法、禁制之类的自然是深弃研究,在我的乾坤袋中就收藏着不少布置法阵的法宝。

以我现在金丹期的修为,想要布置出一些有着巨大杀伤力的超大型法阵,还难以办到。但是,一些简单地法阵我却可以利用法宝轻松的设置出来。

比如说眼前的这座三才迷踪阵。只要我有“三才翻天旗”在手,然后计算好五行方位,再将“三才翻天旗”插在阵眼之上,这座可以困千军万马的三才迷踪阵就算是完成了。

别看三才迷踪阵的阵眼只是在我身前十余米的范围内,但只要我以真气驱动法阵,那么周围方圆十公里之内的天地,全都会在我的神念掌握中。所谓“三才翻天旗”其中“翻天”二字的意思,就是指法阵在我的驱动下,可以颠天倒地,反转乾坤。忽左忽方,虚实莫辩。

三才迷踪阵不算是什么了不起地阵法,在修真界一般都是一些小门派为了隐蔽山门。才偶尔为之。至于大的宗派,自然要更厉害的法阵可以驱动,不会祭出这种小法阵来丢人现眼。

在修为高深地修真者眼中,三才迷踪阵自然是不值得一提,但在这个不知修真为何物的异世,就算哈克雷斯现在有着超越神级的力量,他也无法破解这三才迷踪阵的奥秘所在。

哈克雷斯号称精通空间与时间的魔法,但在道家法阵的玄妙面前。他所谓的那些空间魔法,以算得了什么呢?

哈克雷斯以如此快的速度冲到我身前,而他身上所蕴含地强大能量,正是激活三才迷踪阵的最佳媒介。只是在一刹那之间,整座峡谷的范围内,已经被我的法阵威力所笼罩。

在我这个施法者的眼中。周围的一切还是如常,但在哈克雷斯与众多魔兽地眼里。一切却有了大变化。

也许他们只是觉得眼前有一阵白雾闪过,然后周围的环境就有了翻天覆地地变化。他们会惊讶的发现,眼前的天再不是他们熟悉的天,眼前的地也不是他们熟悉他,在他们周围的一切都会变得完全陌生。

也许。峡谷会变成巍峨高山,石林会变成茫茫大海。至于我这个哈克雷斯急于想除之而后快地仇敌,自然是消失不见。

陷入了三才迷踪阵后,左右、前后、上下全都会颠颠倒倒,真假莫辩,至于远近的距离更是没有了概念。也许陷入阵中的人会觉得自己已经跋涉千里,但实际上却是在原地踏步。

阵法一启动,哈克雷斯的眼前立刻就会失去我的踪影,他就像只没头苍蝇一般乱窜起来,虽然我们之间只是相隔十余米,但这距离对于陷入阵中的哈克雷斯来说,实在是遥不可及。

所有的魔兽大军也被困在了三才迷踪阵中,突然的环境变化使得他们全都陷入了混乱,慌慌张张的在峡谷内四处奔逃起来。有一些特别不长眼的,和哈克雷斯撞到了一起,被现在心急如焚的哈克雷斯当成了出气桶,触手挥舞之间就卸成了十七八块。

哈克雷斯终究是实力强横,而且以他对空间变化的理解,很快就冷静下来,知道自已是陷入了一个空间的陷阱之中。此时的哈克雷斯,不再茫无头绪的四处乱窜,而是稳住了身形,开始四处打量起来。

只不过,道家阵法的玄妙,又岂是他用眼睛就能看出其中奥秘的?陷入阵中的哈克雷斯对我来说,完全成为了一个不设防的攻击目标。

我缓缓的欺近身去,将身上还余下的三道“九天神雷符”一起打了出去,同时运转自己的全身真气,祭出了一道我所能发出的威力最强的“九天神雷诀”!

如织的雷电在哈克雷斯的头顶亮起,哈克雷斯在惊怒之余抽身向后想闪过这突如其来的偷袭,但在阵法的干扰下他却是主动的向前迎上了一步。

眨眼之间,所有的雷电全都击中了哈克雷斯,特别是我运足全力击出的九道神雷,更是蕴含了符咒所不具备的强大盛力。就算此时的哈克雷斯有着神级以上的实力,但在不设防的情况下先后挨上这四记重击,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没事。

乘着哈克雷斯遭受重击的同时,我挥手引来“七星剑”,从空中笔直的斩下,一剑之下就将哈克雷斯的脑袋削去了半边,而黄金面具也飞舞到了半空中。

我剑诀一引,“七星剑”稳稳的托住黄金面具,飞回到了我的手中。

第七十一章——第八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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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重返地面

哈克雷斯的实力很强,戴上黄金面具之后更让他一举踏入神上之阶,这样的实力绝不是我能应付的。不过,现实却是我轻松的将哈克雷斯斩杀!

利用阵法之便,我顺利的将不设防的哈克雷斯干掉,如此屈辱的死法,也许会让哈克雷斯觉得十分不甘心,但这就是战争!我当然要运用一切对我有利的条件来对付哈克雷斯,难道谁还会在这个时候讲什么公平较量?

真要讲公平的话,哈克雷斯也就不应该戴上黄金面具后再来和我动手了。

我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黄金面具,虽然它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但入手却是如流水般的柔软,甚至能在我的手中自如变幻着形状。看来,黄金面具正是因为有着如此特性,才能随意覆盖在任何人的脸上。

我轻声念了一句:“尼伯龙根!”将黄金面具收到了指环空间中,然后才挥手一引剑诀,“七星剑”从低空掠过,将哈克雷斯的尸体穿在了剑身之上,兜了一个圈后飞回到我身边。

哈克雷斯的半边脑袋已经被我削掉,就算他脸上有着再怎么不甘心的表情,也不可能被我看到。我探手伸入到他被剖开的脑袋中,将凝结而成的“时空之心”给掏了出来。

看着手中蓝莹莹的两枚“时空之心”,再看看哈克雷斯那血肉模糊的尸体,我暗暗叹了口气,挥手将“七星剑”一抖,将哈克雷斯的尸体甩的飞了出去。

当哈克雷斯的尸体落到地上时,刚好和先前死去的那头哈克雷斯摔在一起。这对妄想入侵奇迹大陆地难兄难弟,就让他们在死后交融在一起,化为这个世界的尘土吧。

我打量了一下眼前,发现本来还在三才迷踪阵中不停奔走的魔兽,突然全都变得狂性大发,就像是失去了控制一般,相互之间拼命的不停撕咬。不到片刻之间,遍地都是残破的魔兽尸体。

看来,哈克雷斯身死之后,这些魔兽也就等于失去了控制。全都陷入精神错乱之中,才会像这样不分敌我的自相残杀。如果攻到地面上的魔兽大军也全都是这副模样,那还真的会省掉我们不少的事。

事实上。就算这些魔兽不发疯,被困入到三才迷踪阵后,只要我不撤阵,它们也将永远被困在阵中,无法脱离出来,下场可能比死还要惨。

我呆立在空中想了一下,最终没有将“三才翻天旗”收回,就让这三才迷踪阵永远的布在这峡谷之中吧。也许。又一个万年之后,新地时空断裂点会再次在这里形成,如果还有哈克雷斯带领魔兽大军入侵这里,迎接他们的就会是这道家阵法,足以让他们有来无回!

这样的布置,就算是为奇迹大陆地未来做一个防备吧。

陷入法阵中的魔兽还在自相残杀。我确认眼前再无什么是需要我留意的,就头也不回的冲天而起。向着地底世界的出口飞去。

数个小时之后,那座紧挨地底世界出口的石山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而我也看到了小丫、维登·芒克他们一行的身影。

我全力飞行时所展现出地强大气势,自然被飞在前面的小丫他们察觉,我已经看到小丫调过头来。迎着我飞了过来。

很快的,我和小丫就在空中相遇。我一把将她紧紧的抱在了怀里,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宁静感觉。不论经过怎样的大战与腥风血雨,最终只有小丫这里,才是让我恢复平静地港湾。

塞勒、维登·芒克等也都靠了过来,我拥着小丫向他们微微一笑,道:“这个地底世界的一切都结束了,魔兽再也不可能成为我们地威胁!”

说着,我将掌心中握着的“时空之心”展现给大家看。对于这种哈克雷斯身死之后才能形成的魔晶,大家都不怎么了解,于是我向他们简单讲解了一下。当然,我并没有详细说明,利用“时空之心”可以进入到那个神秘的“梦幻空间”。

听完我的解释之后,维登·芒克忍不住长叹一声道:“真是想不到,这一次带领魔兽大军入侵奇迹大陆地居然会有两头哈克雷斯,而他们居然都折损在了你的手中。看来,冥冥之中地众神也在保佑着大家,恰巧在这个万年之后的时代,送给了我们兽族一个新的英雄!”

我摇摇头道:“前辈太寿重我了,对付魔兽是大家共同承担的责任,并不仅仅只是我的功劳。不过,我总觉得危机还没有过去,恐怕我们回到地面上,还有难题要等着我们去解决。”

塞勒在一旁插口道:“铁熊,你是在担心麦克雷瑟吗?”

我缓缓点了一下头,而维登·芒克有些不解的道:“麦克雷瑟?就是那个找人假冒他的猴族?你们为什么这么忌惮他?”

我叹口气道:“前辈,现在的大陆局势和万年前可不一样,至于麦克雷瑟,是他的一些所作所为让我们其他各族不得不防啊。”

在闲谈之中,我们一行已经飞出了地底世界,来到了位于地表上的星光龙城。我和塞勒已经商定,先借星光龙城的位置,从达维柯口中打探到他为什么要冒充麦克雷瑟之后,再决定我们下一步的行动。

经过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休养,在甘霖普降咒的作用之下,达维柯的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当然,就算他实力已经全复,身周有这么多圣级环视,也用不着妄想有机会逃脱。

龙族虽然撤出了星光龙城,但因为龙城远超钻石般的坚硬,魔兽大军无法破坏龙城的主体建筑,于是我们就一起来到了保存完好的龙城议事大厅,准备三堂会审达维柯。

龙城之中的一切建筑,都可以用巨大来形容,偌大的大厅之中只有我们区区一行,显得是特别的空旷。

第七十二章黑魔!

此时达维柯站在大厅正中,而我们一行则将他团团围住。我看了看达维柯,那是一张目无表情的脸。

我向着达维柯淡淡一笑,道:“王子殿下,想不到我们在这种情形之下又见面了。你的出现,还真是让我觉得意外啊。我真的想不通,王乎殿下既然有这么好的一副身手,居然一直深藏不露,更甘心为他人效命,这又是为了什么?”

达维柯看了我一眼,把双手一摊道:“铁熊,既然我落入到你的手中,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好吧,你有什么想知道的,尽管问,我也不怕被你知道。”

想不到达推柯这么配合,与是我向他点点头道:“王子殿下既然愿意解我疑团,真是让我感激不尽。其实我很想知道,王子殿下与麦克雷瑟究竟有什么关系?是什么原因使你不余遗力的站在麦克雷瑟这一边呢?”

达维柯嘿嘿低笑了两声,才道:“麦克雷瑟大人是我的恩师,我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全都是拜恩师所赐。恩师有事,我这做弟子的难道不应该效全力吗?”

“麦克雷瑟是你的师父?”我忍不住惊呼出声,然后才缓缓点头道:“果然是名师出高徒,难怪王子殿下能有如此了不起的成就。不过,就算身为麦克雷瑟的弟子,但你同时也是一个公国的王子,可以不用顾忌自己国家的立场,而全面与麦克雷瑟合作吗?”

达维柯道:“我和恩师有着共同的目标,自然可以进行全面的合作。”

“共同目标?我愿闻其详。”

达维柯看了我一眼,突然冷笑一下道:“你是不是认为我们的目标是为了称霸天下,将整个大陆都牢牢的握在手中?”

我神色不动。淡淡地道:“身为强者,既然有着常人所不具备的力量,那么他们的志向就算远大一些,也是应该的。”

达维柯摇摇头道:“对什么称霸天下之类的,我还真是没什么兴趣,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想让黑魔一族能够堂堂正正的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端!”

“黑魔?”我忍不住再次惊呼出声,然后问道:“你是说有着黑头发、黑眼睛的那一类人族?”

达维柯没有回答我,而是站在原地,也没见他运用什么斗气或是魔法之类的技巧。我就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头发渐渐变成了黑色,而一双眼珠也变成了漆黑一对。

达维柯外貌没有任何变化,但头发和眼珠颜色的转变。却让他在突然之间,至少有了五六成像是地球东方人种地模样。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良久之后才涩声道:“原来……你也是黑魔一族!

或者说,你是黑魔和人族的混血儿。”

达维柯点点头,带着丝自豪的语气道:“黑魔之名,在这个大陆上流传的并不广,你身为一名兽族,能够了解到不少关于黑魔的事。也算是不容易了。我的母后,就是一名完完全全的黑魔,但这并不妨碍我地父王爱她。什么‘黑魔的诅咒’,什么狗屁的创世神教。他们之所以如此讽毁黑魔,还不是因为害怕我们黑魔一族的能力!事实上,在这个世界所有的生命种族中。

只有我们黑魔一族才是最完美的。如果不是因为我们一族地人数太少,我们又怎么会被创世神教追杀数百年?如果我们黑魔一族能够和普通的人族放在一起公平竞争。我们早就能够成为这个世界地主宰!”

达维柯越说越激动,看他的样子,十足就像是某种狂信徒。至于他口中的黑魔,是不是什么优秀的人种我不管,但他们的外貌却十足地讨我喜欢。

毕竟这是我最熟悉的一种面孔。更何况,血玫瑰佣兵团地罗丝。就是和我关系非浅的一名黑魔。

猛然之间,我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忍不住问达维柯道:“难道说,麦克雷瑟也是一名黑魔?”

达维柯带着一脸敬意道:“黑魔是人族之中最优秀的一支,而老师他是这个世上人族中最杰出的天才,那么老师他当然也是黑魔的一员了。我们黑魔一族,不论男女在天资上都是远超常人十倍,同时每个人都还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异能。身为黑魔,不论修炼斗气还是修习魔法,所取得的快速进步,都是普通人族难以望其项背的。而且,不少黑魔所拥有的异能,本身就是不输于斗气或是魔法的强大力量,我的老师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至于我所拥有的异能,在能力上就差得远了,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我或者是同为黑魔同伴的头发与眼珠的颜色,使我们能够混入人群而不被普通人族发现。”

我苦笑了一下道:“这么说来,麦克雷瑟的头发与眼珠颜色,也是你帮助其改变的?”

达维柯点点头道:“老师以前只能靠着乔装打扮掩饰自己的身份,在和我相遇之后,借助我的异能,老师才结束了浪迹天涯的旅程,开始在一个地方扎下根来,为我们黑魔的未来进行谋划,而不用担心暴露身份。”

我忍不住道:“这么说来,麦克雷瑟之所以选择效力摩西帝国,就是看中了这当世第一大国的国力,好借此来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达维柯道:“也不仅仅是如此,创世神教和摩西帝国联系的最为紧密,对于创世神教数百年来给予我们黑魔一族的‘照顾’我们当然要尽可能的找机会报答一下他们。”

听闻此言,我忍不住苦笑一下,难怪当初麦克雷瑟把神耀骑士团当炮灰使,还借亚龙湾一战之机让创世神教的教宗身首异处,原来这中间还有着这样的隐情。

我叹口气向达维柯道:“你说你的异能没什么了不起,但在我看来,恐怕你的出现,才是真正能够改变黑魔命运的契机啊!”

呵呵,我家丫丫在酒席上的表现还算不错,从头到尾笑咪咪的没哭没闹,看来以后可以多带她出席这样的场合了。

第七十三章询密!

我之所以如此看重达维柯,完全是因为他那独特的异能。能够改变发色和眼珠的颜色,这对黑魔来说就是最好的掩饰身份的方法。

如果说,以前黑魔只能偷偷摸模躲在黑暗之中,那么正是达维柯的出现,才使黑魔们有了光明正大走上前台的机会。麦克雷瑟、达维柯,他们之所以能成为这个时代的风云人物,全在于他们很好的掩饰了自己黑魔的身份。不然的话,就算他们的实力再强,也应付不了创世神教无休止的追杀。

黑魔和创世神教之间的恩怨纠葛我并不清楚,但创世神教的教义充满了强烈的排他性,如果黑魔一族真的是天生每一个人都拥有神奇的异能,那么这一种族的人还真是拥有得天独厚的天赋。

帕潜在的对方威胁到自己的统治地位,从而在内部进行残酷的请恍,这可是人族惯用的手段。估计创世神教对黑魔的追杀,就是源于对黑魔一族神奇异能的忌惮。

说到创世神教,我忍不住打量了一下我们这一行中的让·雷诺,他可是创世神教执法队的大队长,属于缉拿黑魔的排头兵,他在得知达维柯的真正身份后,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

不过,让·雷诺从头到尾都表现的很冷静,并没有显出对达维柯过于敌视的样子。如此看来,这家伙不是特别善于隐忍,就一定是别有所图,我决定暗自留意一下他。

我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达维柯身上,继续问他道:“既然王子殿下和我们一起来到了这地底世界,那么不知道麦克雷瑟留在地面是为了什么呢?”

达维柯并没有回避这个话题。而是直接道:“我冒充老师的身份,公然出现在众人面前,目的当然是为了便于老师暗中行事。不知道是不是天意,魔兽大军恰巧在这个时候出现,一时之间将整个大陆的强者都集中到了这里。

如此一来,隐于暗中的老师更便于行事了。不过,魔兽是所有种族地共同敌人,为了对付他们我们黑魔一族也应该贡献一份力量。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和大家一起来到这地底世界。可惜的是,我还是小看了哈克雷斯的力量。没想到我会在他手上输的这么惨。”

说到这里,达维柯忍不住看了一下我,道:“但更让我意外的是。铁熊你的实力居然强到了这种地步。哈克雷斯可是神级魔兽啊,而且一下子是出现两头,结果全都被你斩于剑下。难怪老师和我谈起你时,总说你是当今世上最杰出的英才,唯一可惜的是你出身于兽族,最终还是会和我们为敌。”

我淡淡一笑道:“对于麦克雷瑟的称赞,我还真是不敢当。真正要说到最厉害的家伙,应该还是他吧?我们在这里打死打活。他隐在暗中只怕已经达成了自己地目的吧?嘿嘿,所有的强者全都云集在这里,真不知道外界还有谁能制衡他。”

达维柯缓缓地闭上了眼睛,道:“我们黑魔一族,并不是为了所谓的霸权,而是为了能够让我们堂堂正正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人族由我们来领导。将会变得更为强大。”

“仅仅只是领导人族?”我摇了摇头道:“恐怕你们不会忘记,在这个大陆上。并不是只有人族一种智慧生命!虽然你们口口声声说对称霸天下没有兴趣,但对于自身能力的过于自信,足以使你们不会甘于寂寞。对于你们黑魔一族数百年来所曾蒙受的苦难,我深表同情。但是,一旦你们站在阳光中后。推行的却是另一种不公平,就注定我会同你们永远敌对!”

达维柯睁开了眼睛。看着我道:“铁熊,你自己是不是也因为实力的膨胀,才会想到负起更多的责任?难道说,强大到了你这样地程度后,你会甘心选择默默无闻的静静站在一边?”

我斩钉截铁的道:“你我立场不同,追求也不一样,各有自己的坚持也很正常。我现在最后想问的问题就是,你们黑魔一族现在能够调动的力量有多少?是不是每个人族国度都有你们地人潜伏进去?而你和麦克雷瑟,是不是所有黑魔之中实力最强的两人?”

达维柯嘿嘿笑了几声道:“你还真是不将一切都问个清楚就绝不罢休地个性啊,我实话实说,我们黑魔一族人丁虽然不距,但两百多人的规模还是有的。以我们黑魔的能力,如果我们能够混入到主流社会中,又怎么会无所建树呢?现在有了这么好的一个机会,就算我们一举将所有地人族国家全都控制住,也不是不可能。至于实力,老师当然是当之无愧的最强,而像我这样地弟子,还有着好几个。”

我点点头道:“按你这么说,区区两百多黑魔,就可以出现两名以上的圣级,这样超过百分之一的成才比例,确实足以让你们一族自傲了。麦克雷瑟隐在暗中,手中又握有这么大的一股力量,相信现在所有的人族王室,都已经落入到他的掌握中了吧?只是不知道你们准备让这些国王禅让呢还是准备成立一个所谓的联盟,好让黑魔将权利集中起来?”

达维柯道:“采用什么方法已经不重要了,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虽然只是短短的数天时间,但外界的局势肯定已经大变样。我们黑魔一族隐忍数百年,只用几天就能打一个翻身仗,这也是因为有着无数先辈在保佑我们的原因。”

“一切都还没唁尘埃落定呢!”我摇摇头道:“既然是打翻身仗,那么为什么我们兽族不能利用这样的一个时机?就算你们黑魔能够掌握人族的一切,你们也会发现,大陆的格局已经不一样了,再也不是你们人族可以一家独大,称霸整个大陆的时候了!”

第七十四章一生的大敌!

我环视了一下大厅中所有的圣级强者,然后才缓缓道:“自从我们兽族决定光复布鲁赛尔圣山开始,就已经表明了我们的态度,那就是我们再也不会困守在十万大山之中,而是要重新回到大陆,再现我们兽族昔日的辉煌。这片奇迹大陆,自从她诞生之日起,就是所有种族共同的乐园,而不是只允许一族独霸的私家土地。不论你们人族最终当权的是谁,黑魔也罢,创世神教也罢,对于我们兽族来说都无所谓,因为我们只会坚定的走向自己的目标,那帕是有所牺牲也无怨无悔!”

达维柯盯着我看了好半天,才叹口气道:“你有资格说这番话。因为不论是谁,如果能以一己之力根兴一个种族,都足以自傲了。”

我摇摇头道:“相比我个人的得失,我吏在乎的是整个兽族能够重新昌盛起来。现在,我只希望能够快点找到麦克雷瑟,然后在我们之间尽快的做一个了断。奇迹大陆虽然广阔,但也容不下一个总是喜欢搞风搞雨的阴谋家。”

达维柯沉默了下来,半晌之后才道:“也是时候要做出一个了断了,毕竟你的存在,对老师来说也是一种强大的威胁。相信老师他也很想和你分出一个真正的胜负。”

我把玩了一下手中握着的“时空之心”,然后才道:“麦克雷瑟放心的将黄金面具交给你,想来是因为他的境界又有所突破吧?相信他现在就算不借助黄金面具的帮助,也能够突破到神级境界了。而更让我好奇的是,既然黑魔一族不论是谁都拥有某种异能,那么麦克雷瑟所拥有的异能是什么?相信会是一种极为强大地力量吧?这还真是让我有所期待啊。”

达维柯道:“老师是我们黑魔一族最为杰出的天才。他早就达到了圣级顶峰的境界,在得到黄金面具之后,他老人家只要体验一下神级境界到底是什么感觉,自然也就能够取得突破了。最没用的就是我这个弟子,不仅败在哈克雷斯的手中,还丢掉了黄金面具这件异宝。不然的话,只要黄金面具还在老师的手上,这个世上还有谁是老师的敌手?”

我冷笑了一声道:“哈克雷斯是拥有黄金面具的神级魔兽,但他的下场呢?真正地强者,又怎么会屑于利用道具来提升自己的实力?你尽管放心。

就算黄金面具在我的手中,我也不会动用,我会和麦克雷瑟堂堂正正地一战。

这也算是我对他这个生平最大敌人的一种尊敬吧。”

达维柯长叹了一口气,带着丝无奈的语气道:“难怪我常听老师叹气道,‘这世上既然有了我麦克雷瑟,为什么又要多一个铁熊出来?’。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有一种气度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你想学就能学会。”

我仰天大笑数声,然后才道:“你放心,就算你不拍我的这记马屁。我也不会再为难你。你现在就可以走,然后告诉麦克雷瑟,让他做好准备,我很快就会找上门去的。”

达维柯有些意外的道:“你愿意放我走?”

我点点头,道:“不放你走,留着你干什么?总不至于好容易把你救活了。转头又一剑干掉你吧?”

达维柯一愣,然后才哈哈大笑道:“铁熊。你真的很有趣,和你接触越多,越觉得你与众不同。我真是很奇怪,怎么会有你这样地兽族呢?”

“觉得我奇怪,那只是因为你不了解兽族。而且你们也忘了,所谓的人族不也曾经是兽族中的一员吗?你只需要试想一下。任何一个能经过万年的悠久岁月而传承下来的种族,总有其了不起的地方。不论是我们兽族,还是精灵族、矮人族、水族、龙族,全都是如此。”

达维柯神情凝重地向我点了点头,道:“永远不要轻视任何一个对手!我想,我以后会永远记住这样一个道理。”

我微微一笑,道:“对了,既然你要走,不如和让·雷诺一道吧,路上也好有个伴。”

我话一出口,达维柯脸上的神情大变,而一直不怎么引人注意地让·雷诺也忍不住出声问道:“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我淡淡的道:“既然同为黑魔一族,当然还是结伴而行的好。”

让·雷诺神色铁青的道:“你说我是黑魔?”

我答非所问的道:“既然黑魔一族可以改变外貌,混入到人族地各个国度之中,我实在想不出,他们为什么要独独漏过最有深仇大恨的创世神教?神耀骑士团中地执法队以追杀黑魔为己任,难道我会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对同胞有最大盛胁的机构而不采取措施?在我看来,最高明的办法,就是让这支部队变成由我指挥。我想,麦克雷瑟一定会这么想吧?让·雷诺先生,你认为呢?

或者我应该这么称呼你,麦克雷瑟的又一名得意弟子?”

随着我的这一番话,让·雷诺的脸色变得青一阵红一阵,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倒是达维柯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叹口气道:“既然老师都认可你是他的生平大敌,那么你识破老师的安排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好,我就和让·雷诺一起离开,我们一定会告诉老师,有铁熊你这么一个好的对手在等着他。”

我点点头道:“也请你帮我转告麦克雷瑟一声,正因为有了他这样的一名对手,我才不会觉得寂寞。”

达维柯深深的向我鞠了一个躬,然后才和让·雷诺一起,转身走出了龙城的议事大厅。

等到他们的身影消失不见,我才转过头来对着维登·芒克、塞勒等道:“刚才我自说自话,擅自决定了不少事情,还请大家见谅。不过,我相信很快,一切都会有一个最终的结果!”

第七十五章“神圣同盟”

此次的地底世界之行,可以说是由我立下了全功,不仅顺利将时空断裂点封印,还先后斩杀了两头哈克雷斯,并且力保我们一行全身而退。因此,在无形之中,我也成为了我们这一行的领头者。

我和达维柯的对话,大家都听了个明白,对于我的决定,大家也没有什么意见。只不过像帕班、特兰克伊、杰克弗里德等,对于自己的国家还是充满了忠心,当他们听闻到麦克雷瑟居然在暗中有所图谋时,全都心急如焚,恨不得能马上赶回去就好。

不过,大家的心里都明白,麦克雷瑟既然筹谋了这么久,肯定是不发动则已,一发动必定会尽全功,现在就算大家能够赶回去,估计也是与事无补。

看着帕班等一脸的焦急,我沉思了一会儿后道:“我看大家现在还不适合各自分开,不如我们暂时还聚在一起,到外界打听清楚到底有什么样的变化之后,再决定如何行动,怎么样?”

在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吏好的办法可想,大家只好同意暂时还在一起行动,就连三大圣龙都愿意继续与我们同行。毕竟,龙族的战士还分布在各条防线上,就算龙族准备重振星光龙城,也要先将这些战士招回来再说。

于是我们一行离开星光龙城,快速向布鲁赛尔圣山的方向飞去,由于方圆千里之内已经因为魔兽的肆虐而变得一片荒芜,我们要想打听消息至少还要到千里之外。

差不多一天之后,我们已经赶到了被修筑城西方防线的横断山脉附近,战场上的一片狼籍让我们这些见过大场面的强者都忍不住心惊。

攻向西方地魔兽大军差不多有三十万之多,本来这是一股十分可怕的力量。但在哈克雷斯被我灭掉之后,这些魔兽全都失去了控制,开始自相残杀,在不到一天一夜的短短时间内,竟然已经全军覆没。

现在横断山脉的山脚之下,遍地都是肢离破碎的魔兽尸体,一股充满着死亡气息的血腥味,就算我们是从空中掠过也能在老远就闻到。

黄色的泥土、黑色的山石、碧绿的野草……所有的这一切,现在都被淹没在一片暗赤色地血红之中。

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了此时还固守在横断山脉的守军,由于不知道我们此行已经成功的封印了时空断裂点。他们虽然惊讶于魔兽大军地突变,但还是稳稳的守在防线之后,不敢轻易出击。

领军的将领向我们述说魔兽突然之间产生异变的时候。还一个个面露惊骇之色,毕竟有着数十万魔兽就在眼前互相撕咬抓扯,这样的场面足以让他们心惊胆战。

只不地,当我问起现在大陆之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时,这些将领却一个个都露出莫名其妙的神情。很显然,他们一门心思的扑在了前线,还不知道人族有可能就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一些惊人地变化。

要想打听清楚确切的消息,我们必须继续西行。能够和情报部门取得联系就最好了,于是我们一行继续向布鲁赛尔圣山飞去。

在途中经过一个中型的人族城市时,我终于和驻扎在这里的“变色龙”取得了联系,从而也落实了麦克雷瑟的行踪。

就在两天之前,由摩西帝国官方发表了一个声明,宣称要成立一个“神圣同盟”。从此之后人族所有的国家称号都将被取消,一切地军事、财政大权都将收归到“神圣同盟”的管辖之下。

面对摩西帝国地声明。所有的人族国家王室几乎都是在第一时间号召了响应,甚至也有军方代表都做出了支持声明。只不过,耐人寻味的是这些军方代表全都是各国军队的二号或是三号人物。

“神圣同盟”的成立仪式,安排在三天之后地摩西帝国帝都伊利亚举行。

所有国家的王室成员,都在这个消息公布之后。通过魔法传送阵地便捷方式,齐集伊利亚城。由此看来。成立“神圣同盟”的事情已经板上钉钉。

这则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人族国度,除了前线没受到什么影响之外,四处都炸了锅。所有人都对这个凭空出现的“神圣同盟”没有半点了解,如果所有的人族国家真的合并成这个所谓的同盟,那么领导者是谁?将实行的又会是什么治国方针?

魔兽入侵奇迹大陆的这个恐怖消息刚刚传遍整个大陆,现在又突然闹出了这么一个插曲,可以说近一段时间人族的混乱,是他们独立以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前后的消息一印阵,立刻就可以说明,麦克雷瑟他果然成功了。黑魔一族积蓄了这么久的力量,一旦暴发出来,效果可说是立竿见影。

所谓各国王室齐集伊利亚城观礼,当然是因为他们已经被麦克雷瑟给控制住了,而代表军方做出声明的那些人族军方高官,估计无一例外都是黑魔的成员。虽然他们之中很少有军方的一把手,但既然连王室都可以被黑魔所掌控,那么把军方的一把手架空又有什么难的?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让对手避无可避,只能俯首称臣!这样的雷霆手段,还真是符合麦克雷瑟的风格啊。

至此,我对麦克雷瑟的全盘计划总算有了一个了解。

借我们兽族攻下布鲁赛尔圣山,并举办朝圣大典之机,麦克雷瑟成功的给各个人族国家树立了一个假想敌……正在飞速成长的兽族!

为了对付我们兽族这个大敌,麦克雷瑟力劝人族各个国家联合起来,为此他还拿出了自己的诚意,无偿将上古遗传下来的人族秘枝向所有的人族国家公升。

当然,所谓的上古人族秘枝,铁定是麦克雷瑟从兽神地宫中获得的猴族绝枝。只不过,在这个时候没有人族会承认这一点。

第七十六章失踪的罗丝

正因为了有麦克雷瑟在暗中鼓动,人族各国的使者团才会云集在一起,旧,瓶我们兽族的朝圣大典并在大典上挑衅我们,想借机来打压兽族。

做为人族的第一强者,麦克雷瑟肯定是事先承诺由他带头对付我们兽族,只不过真的事到临头,来的却是达维柯这个冒充者。至于麦克雷瑟当然是隐身暗中,准备实施他的夺权计划。

最让麦克雷瑟高兴的是,在他实施计划之前,魔兽大军突然入侵奇迹大陆,这样的一个变故,一下子将所有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还更近一步的将全大陆所有的强者都集中了起来。

这下子更便于麦克雷瑟各个击破了,而从目前的局势发展来看,一切都如麦克雷瑟所愿。至于魔兽的威胁,麦克雷瑟肯定是有着自信,只要他能统合人族的力量,就有把握击败哈克雷斯。

麦克雷瑟这家伙,一向都是这么的自信,从他的论神之语也就可以看出,他对所谓的“神”也不怎么看在眼里,一旦他自己拥有“神”的力量之后,当然就会认为过去的“神”能办到的事,他这个现在的“神”也能办到。

麦克雷瑟成功了,或者说他无限接近于成功,因为他只料错了一件事,那就是错估了我的实力!

麦克雷瑟以为他是当个世上唯一的“神”,但在实际上我同样拥有神级力量,甚至于我比麦克雷瑟吏优秀,因为我还有着众多他根本不了解的秘密武器。

当然,我不会像麦克雷瑟那样有轻敌思想,因为我知道他做为黑魔一族的成员。肯定会拥有某种异能。在不了解这种异能的情况下,我绝不会对麦克雷瑟有任何轻视。

现在的局势已经十分明显,麦克雷瑟选择在伊利亚举行“神圣同盟”地成立大典,那么这个大陆的暴风眼,就毫无疑问的转移到摩西帝国的这座王城了。最后的胜负,就要在伊利亚见分晓。

我们一行这么多圣级聚集在一起,目标实在太明显,当下大家议定化整为零,分头潜入伊利亚,如果能将被麦克雷瑟控制的各国王室救出。自然也就能够破坏所谓的“神圣同盟”。至于像三大圣龙、木图、巴斯图尔克、戴维和戴夫兄弟等,则分别协助人族的几名圣级,看能不能在暗中有所作为。

麦克雷瑟很强大。黑魔的力量也不容小看,但我们一行却是聚集了当个世上最顶尖的一群强者,这样地一股力量足以让麦克雷瑟心慌。

至于我和小丫、塞勒、道格拉斯、小红,则是准备先回布鲁赛尔圣山一趟。原因很简单,因为血玫瑰佣兵团此时还在布鲁赛尔圣山,而罗丝身为黑魔的一员,她的动向我们不能不关心。

要知道,罗丝地能力可是类似于禁魔空间的一种异能。这种能力在黑魔之中绝对算得上是十分强悍了。至少,罗丝的能力只要适当的运用,就能让代表这个大陆尖端力量的魔法师无用武之地!

一想到罗丝那张和云萝仙子几乎一模一样的脸,我就忍不住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但愿塞勒对罗丝的信任并没有判断错,虽然同样身为黑魔,但罗丝一直就是独自奋斗。和麦克雷瑟地黑魔一族并没有什么关系。

三天之后就是“神圣同盟”的成立仪式,留给我们的时间并不多。我和小丫等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飞行,不到半天的时间,我们就到达了布鲁赛尔圣山。

兽族对于人族突然搞什么“神圣同盟”的消息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但魔兽大军已经被击败地消息,这时已经传了回来。大家还以为我和小丫是凯旋而归,甚至想为我们举办一个盛大的庆功仪式。

我们当然没心思捣鼓这些。而是第一时间打听关于血玫瑰佣兵团地沾息,结果马上就迎来了哭丧着脸的尼奥等人。

原来,罗丝突然失踪已经有四天的时间了!

按照尼奥的说法,在罗丝失踪之前,一切还是风平浪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发生。但在第二天一大早,尼奥就发现罗丝在自己地营帐中消失不见。

佣兵团的营帐和我们兽族地军营是混在一起的,在罗丝失踪的那今晚上,各处巡夜的兽族都没有发现什么异动。以兽族天生的敏锐感觉,就算罗丝会飞天遁地,她也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瞒过兽族巡逻兵,从军营中消失。

可现实却是罗丝真的失踪了,这一下尼奥他们可慌了神,委耗兽族帮忙四处寻找。兽族战士们知道这些人族佣兵是我和塞勒的朋友,并不敢怠慢,几乎将军营翻了一个底朝天,却没有发现半点蛛丝马迹。

好不容易等到我和塞勒回来,而且还问起罗丝的事,尼奥他们立刻向我们哭诉起来,希望我们能够找到罗丝的下落。

对此,我和塞勒只能够相视苦笑。如果是罗丝自己离开军营,巡逻的兽族肯定会有所发现,那么现在唯一的解释就是,罗丝是被某位超级强者给带走以兽族天生的洞察能力,就算是圣级强者也不容易瞒过巡察,潜入到军营之中,更别谈带一个活生生的人离开了。真据有这种能力的,也只有是拥有神级力量的麦克雷瑟了。

看来,麦克雷瑟还真是非常看重罗丝的能力,居然亲自前来将她给带走。

难道说,罗丝在麦克雷瑟的计划中,占据着一个极为重要的位置不成?

一切的秘底,看来只有到了伊利亚城才能解开了。我和塞勒只好安慰尼奥等人,说罗丝的下落我们已经有所察觉,这就前去将她带回来。

对于我和塞勒的实力,尼奥他们当然是相信的,也算是暂时放下心来。

于是,我和小丫、塞勒、道格拉斯、小红,立刻转向往伊利亚城的方向飞去。

第七十七章伊利亚

我们一路往伊利亚城飞去,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波折,很顺利的就于一天半后到达了离这座大陆上最著名城市不远处的一个小镇。

在这个小镇之上,有一个“变色龙”部队的据点,我们先到这里的目的,也是为了进一步掌握当前最新的消息。

此时离人族举行“神圣同盟”成立大典的时间还有一天,但从伊利亚城中却没有传出什么特别的浩息。

帕班他们至少应该比我们早到一天,相信此时他们已经潜入了伊利亚城,只不过还没展开什么行动。不然的话,“变色龙”部队或多或少应该能打听到一些消息。

把人族各国的王室掌握在手中,是麦克雷瑟夺权的一个重要筹码,因此要想把这些王室给救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寿来,要想让一切都有个水落实出,只有等到“神圣同盟”成立大典的正式开始了。

一个大统一的人族,是我们兽族绝不愿意看到的,麦克雷瑟想完成这样的一个壮举,那么我就绝不能让其如愿,毕竟不论于公于私,只有破坏麦克雷瑟的专权,才符合我们兽族的利益。

把麦克雷瑟打倒,让人族继续分裂,显然对我们兽族更有利。而且,绝大多数的人族国家会因为我们兽族这一次的援手而欠下我们一份大人情。虽然在国与国的交往中,所谓的人情不过是薄如纸,但我们却能在道义上占得一个先机。

麦克雷瑟想借黑魔之力一统整个人族,但这对于我们兽族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个借机崛起的机会。

就在不久前。人族为了压制我们兽族,曾准备破坏我们兽族的朝圣大典,现在也是时候轮到我们还以颜色了。麦克雷瑟想让人族统一?哼,那也要问我答不答应!

接下来,我们在变色龙部队的安排下,以自由佣兵地身份潜入了伊利亚城,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酒馆中暂时藏身。

这个小酒馆也是“变色龙”的产业,平常就是用来传递消息之用,一向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在这里藏身。只要不出什么意外,应该能够极好的掩饰我们的身份。

安顿下来后,我和小丫结伴出去逛了逛伊利亚城。做为当世第一大城。

能够容纳五百万人的伊利亚城着实让我们大开眼界,这座摩西帝国的帝都,在繁华程度上可说是我们前所未见。

按道理说,摩西帝国刚经过一场大规模的内战,帝都多多少少要陷入萧条,但我们一路行来,每一条大街小巷都是人潮如帜,热闹非凡。特别是一些商业区。可说是集中了这个大陆上所有的人族国家与各大种族,叫买叫卖之声此起彼伏,真地是给我一种商贾冠盖如云的感觉。

难怪有人称,伊利亚城就是大陆的明珠!

在伊利亚城地市中心,是一座能够容纳五万人以上的大广场,此时却被军队戒严。原因很简单。因为明天的“神圣同盟”成立大典,就将在这里举行。

于是。我和小丫只好围着广场周围转了转,算是熟悉了一下这里的环境。

伊利亚的内城,就是摩西帝国的王宫,占地足有数万亩,其奢华程度更是让我以为观止。不过。王宫的戒备十分森严,不准任何人进出。在光天华日之下我也没办法潜进去。

在我看来,各个人族国家的王室,多半就是困在这座王宫之中,但如果没有内应地话,我们就很难查清楚他们具体被困在什么地方。我相信帕班他们如果要动手解救各国的王室,最好的场所还是在明天举行仪式的广场上。

我和小丫此时只能熟悉一下王宫周围的环境,然后就匆匆赶往我们的下一个目标。

在伊利亚城地东城,座落着创世神教的主神殿,这里也是我们不能不察看地地方。

只不过,创世神教的神殿,同样被军方把持,不准任何人进去参观,也不允许信徒进去朝拜。为此,不少狂热的信徒聚集在神殿前的广场上,以绝食来表示自己的抗议。

看来,麦克雷瑟地突然发动,已经将整个伊利亚城都掌握,包括创世神教都没能幸免。

以黑魔一族和创世神教的恩怨来看,麦克雷瑟他们掌握了权利之后,创世神教地好日子也就一去不复返了。不过,麦克雷瑟真要想把创世神教给拨除点,只怕也不容易。毕竟,创世神教在人族普通平民的眼中,还是那么的神圣。而且,创世神教的信徒,可是遍布了整个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黑魔和创世神教想争人族的主导权,这正合我意,甚至于就这么让他们一直争斗下去也行。

在创世神教的主神殿前转了好半天,并没有什么特别发现,我们只好选择离开,但我的心头却始终有一个疑问。

在我观察神殿时,发现这座神殿的建筑模式,居然和地球的教堂十分想像。

尖顶屋、十字架!这些有特色的东西出现在这里,仅仅只是一个巧合吗?

仔细想想创世神教的教义,和地球上的基督教极为相似,难道这也是一个巧合?

我隐隐觉得,只怕创世神教、黑魔,甚至于人族突然于千年前崛起,说不定都和地球有所联系。

这个异世,显然是和地球有着什么关联,不然的话也不会接连有穿越者从地球来到这个异世。

既然穿越者可以出现在兽族、矮人族,那么自然也有可能出现在人族。

甚至可以说,一个地球人混入到了人族之中,你根本无法将之区别开来。

猴族能够脱离兽族独立,是不是也是托了穿越者的福?只有穿越者夹带着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思想来到这里,才能给这个世界带来极大的变革。

麦克雷瑟也许比我吏清楚一些内幕吧?此刻在我的心中,真的很想揭开这些秘底。

第七十八章贵宾席

基本上把伊利亚城转了一圈后,我和小丫也就回到了那个小酒店,静静等着第二天的到来。

是时候和麦克雷瑟做个了断了,但如果人族调大军围攻,就算我有着神级实力,也禁不住这样无休止的消耗。在熟悉了伊利亚城之后,真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们也好有一个退路。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小丫以及塞勒带着变身为白毛圆球的道格拉斯前往市政广场,至于外形太过显眼的小红,则是留在小酒店中。反正小红和小丫心意相通,如果有什么事发生,小丫马上就可以通知小红,以小红的速度,赶到市政广场不过是分余钟的事情。

成立“神圣同盟”,这可是人族近段时间的头等大事,想凑这个热闹的不知道有多少人。伊利亚城有五百万人口,但市政广场只能容纳五万人,为了一睹这一大典的盛况,到处都是人山人海,将通往市政广场的各条道路都挤了个水泄不通。

以我的力量,只需要暗中略微的使一下劲,还没甫人能拦在我的前面,于是我带着小丫他们缓缓向前挤去,慢慢的就来到了市政广场中靠前的位置。

此时的市政广场中央,已经用白色的玉石搭建了一个巨大的高台,颇有些像是封掸台的样子,特别是在封掸台的四角,还竖起了四根类似于华表的柱看到这么一副场景,我心下暗自嘀咕,怎么这次麦克雷瑟搞出的这一套,居然这么据有东方文化的韵味?至于创世神教所搞的那一套,则是典型的西方宗教作风。难道说。黑魔和创世神教之间地对抗,就像是东西方文化之间的一种碰撞?

此时,早晨的阳光刚好斜射到了白玉石台上,反射出了一层莹莹的玉白色光芒,到还真的很有几分庄严肃穆的感觉。

此时的市政广场上,早已挤满了人群,有一个联队全副武装的人族士兵,横排在白玉石台前,将拥挤的人群档在了外围。以我的眼力看去,这些人族士兵全都是一些身手高明地强者。恐怕是由斗士战队的成员组成。因此,就算面对数万群众,他们也能够将场面给镇住。

我扫视了一下周围的人群。并没有发现帕班等人地身影,但我相信他们肯定和我一样隐身在人群之中,只要时机合适,就会暴起发难。

突然之间,一阵急促的鼓声响了起来,隐隐之间带着一阵杀伐之音,有着一种震慑人心的作用。本来增杂哄乱的场面,在这鼓声的威慑下渐渐的安静下来。大家都明白,看来这所谓“神圣同盟”的成立仪式,即将要开始了。

随着鼓声,一群盛装的少女登上了白玉石台,她们地手中提着一个花蓝,随着莲步的轻移。扬手洒出了一把把的花瓣,把白玉石台点缀的花团锦绣。

而让我大跌眼镜的是。这些少女的穿作打扮,颇有些唐朝飞天宫装地样式,但在不少细微之处却又不同,整体效果显的有些不论不类。

随着这些盛装少女地登场,白玉石台后一块巨大的帷幕被拉了开来。露出了一个类似于贵宾席的高台。

我凝神向高台上看去,看到最前面一排尘着七位头戴王冠。身着华服的男子,他们或是年过花甲的老人,或是正当而立地中年,在举手投足之间,自然流露出一股身为上位者的气势。

看来,这应该就是人族各个国家地王看了,冰封之国奥丁、沙漠之国阿拉滋、群岛之国蓬莱、第一大岛国澳利亚,再加上西斯、克鲁斯、莫菲斯这三大公国,刚好是七位国王。

在这七位国王的正中间,却还有着一把更高大的座椅,铺着鲜艳的软垫,上面坐着的却是一个只有岁余大小的娃娃,甚至在这座椅之后还有两名女仆服侍着他。这个小娃娃,当然就是神耀之国摩西的新任国王,亚历山大大帝在这些王者的背后,还尘着有两排数十人,打扮与服饰各异,按我的估计,只怕这些人都是在亚美利加联邦能够当家作主的那些大富豪。

仅仅只是看这贵宾席上的阵容,还真担得起贵宾二字,这里已经囊括了人族中最有权势的人。麦克雷瑟这一次玩的确实是大手笔,能够将这么多当权者掌控在手中,他也算得上是人族第一人了。

这时塞勒在我耳边小声道:“熊小子,看到前排左边那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没有?他就是我们蓬莱国的国王卢西奥一世,也是我的教子。等会儿要动手的话,我肯定会先出手救他。”

我点点头道:“真要动手的话,由我来缠住麦克雷瑟,然后小丫和小白协助你救人。如果我没料错的话,其他的那些圣级强者也都会同时配合一起发难,到时候麦克雷瑟暗中布下的防御一定会手忙脚乱。”

塞勒打量了高台上一眼,道:“麦克雷瑟还真是大手笔,看到台上四周的那些护卫没有?没有一个是弱者,而且你刚放走的那个叫做达维柯的小家伙,也在台上。”

“嗯。”我应承一声继续道:“让·雷诺也在台上,别外还有两个不认识的家伙,应该也是圣级吧?至于其余的几十名护卫,没有一个是弱于大剑士的级别。看来麦克雷瑟手下的这黑魔一族,确实是强者辈出,如此强的一股力量,已经不比龙族差了。”

塞勒皱着眉道:“但到现在还看不到麦克雷瑟的影子,他不会又在暗中搞什么鬼吧?”

我摇摇头道:“麦克雷瑟花了这么大的力气,好不容易走到现在这一步,此次可说是凝结了他的全部心血,在这个关头他绝不会再玩什么神秘,而是想让黑魔一族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我们暂时只需要静观其变就行。”

第七十九章“神迹”?

渐渐地,鼓声停了下来,那些撒花的威装少女站在了白玉高台的四周,单膝脆下,摆出一副十分虔诚的样子做着祈祷。

这时,一排精赤着上身,露出一身虹结肌肉的壮汉走上了高台,他们单手持着一柄长长的牛角号,放在嘴边用力的“呜呜”吹起来,响亮的号角声远远的传上了天际。

又是打鼓又是吹号的,再加上搞什么威装少女撒花的慷头,看来麦克雷瑟很是下了一番功夫。只不过,这样的仪式再怎么搞,顶多只是显的比较庄重,根本比不上神迹那种震憾人心的效果。

麦克雷瑟现在有着神级力量,他会不会搞出一些什么类似于神迹的花样?

毕竟在这种万众瞩目的情况下,还有什么比搞出一种神迹让黑魔一族以最震撼的方式登陆历史舞台吏好的方法吗?

我所料不差,因为就在这时我感觉到从天空中传来了一股极强的威压,让周围的群众有种惶恐不安的感觉,绝大多数都忍不住跪倒在了地上。

这样强的威压,也只有神级力量才能办到了,想比之下所谓的龙威,也只不过是办家家酒的小孩玩意罢了。

我仰首抬头向天上看去,只见一团闪着金光的云团从天上缓缓落了下来,颇有些像神话中那种腾云驾雾的味道。

这个云团足有四十余米见方,差不多有着那白玉高台三分之一面积的大小,周遭环绕着的团团金光,一眼看去瑞气千条,十分的晃眼。而随着云团越来越靠近地面。那种威压的感觉就越发强烈了,甚至于连小丫、塞勒这样地圣级强者,都有些脸色微变。

突然之间,白色云团上冲起了一道冲天白色光华,就像是一道巨大的光柱一般直冲天际,就算是在这大白天里也显的十分耀眼。

白色光柱冲天而起,直搅得四方风云涌动,天空就像是被捅开了一个大窟窿般,让这道光柱冲向了芒芒宇宙的深处。

随着这光柱的出现,云团落在了高台之上。显露出了云团上的两个身影。

站立的那个,穿着一身不起眼的灰色剑士劲装,身形显的有些瘦小。但那张古井无波的脸却显得神威凛凛,让人不敢逼视。这个人,我当然不会陌生,正是麦克雷瑟!

平常时地麦克雷瑟,很善于隐藏自己的力量,很少有着这么霸气十足的模样,但在这个关键时刻,他终于不再隐藏。展现出了自己地全部实力。

至于云团上的另一个身影,却让我和塞勒、小丫大吃一惊,因为这位身着如同飞天霓裳羽衣般华美衣裳的绝美少女,正是罗丝。

那张典型古典东方美人的脸,再加上这样一身飘逸的羽衣,突然之间让我产生一种错觉。仿佛那敦蝗莫高窟壁画上的飞天神女,突然降临到了这个异世!

罗丝有着一张绝美的容颜。此时的她虽然紧闭着双神,宝相庄严地盘腿坐在云团之上,但那不停闪烁的金光就像是围绕在她身上一样,四处游走着。

而更夸张的是,那道冲天而起的白色光柱。就像是从罗丝身上发射出来一般,将她的整个身形完全的笼罩了进去。

这样地声势。实在是太惊人了,就算是先前还有一些坚持着没有跪下的人族,这时也都忍不住全都跪伏在地上。

一时之间,广场上只剩下十余个站立地身影,显得特别的显眼。我四下里打量了一下,和我们同样站立着的,正是帕班他们。可以说,此时还能傲然而立的,也只有这些圣级强看了。

以圣级强者的自尊,当然不会去跪拜麦克雷瑟,即使他弄出地声势确实十分惊人。只不过这样一来,我们的身份却无疑完全暴露了。

站在云团之上地麦克雷瑟冷眼看了一下四周,突然吐气开声高声喝道:“神女降临!黄金一族现世!奉神榆统合全族,以神之名,以圣之灵,将开创新的黄金时代!”

麦克雷瑟的这声大喝,如同雷声隆隆,带着轰响传遍了四周,不仅这个广场上所有的人都能听清楚,只怕这声怒喝已经传到了伊利亚城的每一个角落。

以神之名开创新的格局,麦克雷瑟这次确实是下了大功夫,如果一切都如他所愿,让这场大典继续演下去,那么“神圣同盟”一定会顺利成立,而黑魔一族也会堂而皇之的正式登上权利顶峰,而且他们还能借神迹在这伊利亚城中收获无数的信徒……

只可惜,我不会任由麦克雷瑟这么表演下去,反正我们的行踪已经暴露,现在也用不着藏头露尾了。

我运起了千里传音,仰天发出了一阵大笑,然后才道:“一个卑鄙的窃国者,借假神之名义欺骗民众,你就不怕这样的读神之举,会引来神的天罚吗?”

我的千里传音,与麦克雷瑟纯用力量扩大声音相比,在声色上柔和了许多,不仅声音传播的范围比起麦克雷瑟唁过之而无不及,而且音量适中,就像是在每个人的耳边轻声细语一般。如果要说是神渝,显然是我的声音吏神棍一些。

麦克雷瑟神色不变,继续提高声音道:“你只不过是兽族的异端,就算将灵魂献给了魔鬼而获得强大的力量,但也阻止不了黄金一族将真神的光辉撒向世间。神榆之中早就有了明示,像你这样的兽族异端,必定会受到最为严厉的神罚!”

我哈哈大笑道:“人族不是一向自称是创世神的宠儿吗?难道除了创世神外这世间还有其他的真神?真不知道被创世神教所判定的异端,怎么突然之间又成了黄金一族?”

我和麦克雷瑟的对话,可以声达全城,但能在现场看到的不过是区区数万人,此时整个伊利亚城的人肯定会以为是天降神音,这是神与魔鬼的对话。

第八十章剑拨弩张

神与魔鬼吗?那么,到底谁是神,谁是魔鬼?想到这里,我嘴角不由泛出一丝淡淡的轻笑,紧紧的盯着麦克雷瑟。

麦克雷瑟继续大着声音道:“神女已经降世,她已经带来了真神的神榆。

所谓的创世神教,不过是一帮欺市盗名的神棍,他们假借创世神的名义,对于真正神之最忠诚的子民黄金一族展开了残酷的迫害,并欺骗了民众的信仰,让大家陷入了黑暗时代!但神女不同,她是能够与神直接沟通的天降神女,可以将神的声音直接传播到世间,而我们人族也将迎来真正的黄金时代。到时候,不管是兽族、精灵族还是其他的什么种族,都将彻底的臣服在我们人族之下,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人族的天堂!”

这一番话,无疑据有极强的煽动性,看来麦克雷瑟在事先也是做足了功夫。这一番话不仅给创世神教抹了黑,还利用神女、黄金一族这些响当当的字眼来给黑魔一族正名。而眼前的神迹,就是印证麦克雷瑟这番话的最好证明。

我飞身而起,直接落到了白支高台之上,和麦克雷瑟遥遥相对,然后才大声道:“那么你所谓的这个黄金时代,准备用多少流血和牺牲来换取呢?”

说到这里,我手上凝结出了一道“九天神雷”,猛的一下击在了白色云团之上。随着“噼哩叭啦”的电光响动声,一道道的紫色雷电饶着白色云团快速的游走起来。

我能感觉到在这云团之内蕴含着不少的斗气,但在威力上还不如我的“九天神雷”,随着电光地闪烁,不少白色云团已经被击散。

麦克雷瑟冷哼一声。突然纵身上前,抽出了挂在腰间的“阿拉斯加之星”,横向在身前一扫,随着一道乳白色的斗气直冲而出,缠绕在紫色的雷电之上,发出了一声如同撕裂锦帛般的刺耳声间。然后一阵劲气四溢,斗气与雷电都消失不见,只不过那团白色云团的体积却缩小了三分之一左右。

我皱了皱眉,看了一眼还端坐在云团之上的罗丝,她依然紧闭着眼。就像是对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没有任何感觉一样。看来,麦克雷瑟是用某种特殊的方法控制了她,而我想不通的是。麦克雷瑟为什么非要让罗丝来充当神女呢?真地只是因为看中了她那类似于禁魔空间的异能?

不过,麦克雷瑟不愧是人族的最强者,此时他所展现出来地实力,已经胜过了戴着黄金面具的达维柯,绝对实力估计还在我之上。毕竟,麦克雷瑟踏入神级的时间,很可能比我更长一些。

此时我和麦克雷瑟相隔不过十米,互相瞪视着对方。看着他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我忍不住笑道:“怎么,怕打我不过,从你那宝贝徒弟手中把这件圣级武器给拿了回来?早知道这样,你还不如把黄金面具留着,这样一来天下还有谁是你的对手?”

麦克雷瑟盯着我。冷声道:“铁熊,我一直觉得你是兽族中难得一见的奇材。虽然极为欣赏你,但还没到忌惮的地步。但是,我现在却有一点后悔了,为什么要放任你成长到这种地步?嘿嘿,厉害啊。按连干掉两头哈克雷斯,这样的战绩。简直就不逊色于那些远古时代地神。不过,现在后悔也没用了,你我这一生注定了是不死不休的敌人!”

我凝视着麦克雷瑟,叹口气道:“你也是人族千年难得一见的英才,你确实有着能够开创一个时代的能力。不过,你的开创注定会带来一股腥风血雨,这一点是我绝不想看到的。所以,今日我们这一战,恐怕是无法避免!”

说着,我开始运转全身地真气,随着一个呼吸之间,一股磅礴的气势立刻弥漫了整个白玉高台。此刻地我,再没有任何保留,只觉得随着真气的运转,我的精、气、神仿佛已经融入了天地万物之间,心胸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意。

神级力量的气势,确实是不同凡响,在我地这股压力之下,麦克雷瑟再也无法保持他的平静,从喉间发出了一声低吼,将他全身地斗气也提升到了极致。随着一团乳白色的斗气在他身周翻滚,一股强大的气势向着我压了过来,和我所发出的气势一相交,居然就像是有着无形的刀兵在交锋一般,在空气中发出了隐隐的交鸣之声。

神级力量运用到了极致,几乎就有着这种化虚为实的强大盛力,当这样两股强大的力量正面开始碰撞时,其威压感足以让在场的人族全都感觉到惶恐不安。

麦克雷瑟发出的气势,就像一堵无形的墙,将我的神念档在了外围,无法查探白色云团中的情况,自然也就谈不上如何解救罗丝。

我和麦克雷瑟既然已经开始针锋相对,小丫、塞勒、帕班这些散布在四周的圣级自然也就忍耐不住,纷纷飞身登上了白玉高台。而一直在贵宾席上布防的达维柯、让·雷诺以及另一名圣级,也都飞身来到了台上,站在麦克雷瑟身后。

与此同时,贵宾席高台之下的一块木板突然翻起,就像是洞开了一道门户一般,至少走不下于三个联队的步兵,身着重甲手持长枪从中鱼贯而出,将白玉高台团团围住。这群士兵身扒重甲但行动却是异常的矫健与迅速,显然不是什么普通士兵,只怕也是由斗士战队的成员所组成。

至于先前那些维护治安的部队,也开始将普通人群向市政广场外疏散,同时口中还高声叫着:“奉神之渝,扫灭异端!奉神之渝,扫灭异端!”

如此剑拨督张的气氛,足以将那些普通人族吓得心惊胆战,纷纷哭爹叫娘的向广场外移动,片刻之间就走了一个干干净净。

第八十一章——第八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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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单挑?

将普通人群驱散之后,那群卫兵也回到了围住白玉高台的队列之中,口中一样高喊着:“奉神之榆,扫灭异端!奉神之榆,扫灭异端!……”

这时,天空中传来了一阵密集的翅膀“扑愣愣”声,至少有五个联队的狮鹫骑士从四面的空中合围过来,简直有种遮天蔽日的压迫感。

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至少有着近万人族的精锐战士将我们一行从上到下团团围住,这样的阵势显然是早有安排。

我们一行都是顶级强者,虽然被重兵围困,但并不慌张。只不过,大多数人此行的目的都是为了救人,看到贵宾席上依然有不少护卫将那些人族皇室给团团围着,心里难免有些不安,怕麦克雷瑟的人会来个鱼死网破。

麦克雷瑟不是傻子,在听到达维柯的汇报之后,当然会料到我们不会善罢甘休,因此他也准备好了这么大的一个阵仗来招呼我们。

渐渐地,四周合围的人族战士停止了喊口号,就这么静静的把白玉高台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麦克雷瑟看了我一眼,道:“铁熊,我准备如此多的人手对付你,也算是极为看重你了。就算你们能杀出这里,在外围还有二十万的大军等着你们。

真的很难以想像,今日这一战之后,是不是整个大陆上的绝世强者,都会在此陨落!”

我嘿嘿冷笑一声,道:“只怕在你看来,为了你所谓的理想,这样的小小牺牲也是在所难名的吧?只不过,想把我们这么多强者都留下。你准备付出多少的代价?想让这伊利亚城血流成河?”

“想成就大事,不付出一点牺牲怎么行?”说到这里,麦克雷瑟一抖手中地“阿拉斯加之星”,挽出了一个剑花。

“哈哈哈……”我大笑起来,然后才看着麦克雷瑟道:“不知道你忘了没有,现在黄金面具可是在我的手上,如果以我的力量再配上黄金面具,你有多大的把握可以将我留在这里?”

麦克雷瑟沉默了片刻,才道:“不可否认的是,我现在最后悔的事情。

就是放任你成长到今天的地步。不过,你既然已经成为了我最大的威胁,那么不利用今天的这个机会把你干掉。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做任何事情都是需要冒险的,那么我不介意今天和你决一死战。”

“决一死战?这也正是我想做地!”说到这里,我的语气停顿了一下,然后才道:“我不介意和你大打出手,但不习惯将所有的人都牵连进来,不如你我单独一战,我绝不用黄金面具,你我纯凭实力分胜负。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也就免得其他人白白牺牲。”

麦克雷瑟冷哼一声道:“好不容易有了一个一网打尽地机会,我为什么要放过他们?我可不想若干年后这些圣级中再出一个铁熊!”

我淡淡一笑道:“想斩草除根?不愧是枭雄本色啊。不过,难道你就没有一丝好奇,我到底是为什么能取得这么快的进步,达到现在这种境界呢?”

麦克雷瑟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精芒。沉吟后才道:“铁熊,你这样的奇材。确实是我此生所仅见,也许纵观整个奇迹大陆的历史,再找不出比你更出色的兽族!正因为意识到你的出色,我才不能留着你,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你今天也必须……死!”

对于麦克雷瑟地话我毫不在意,只是一翻手腕。露出了握在手掌中的一枚“时空之心”,蓝莹莹的光芒在这剑拨努张的气氛中显的格外耀眼。

我将“时空之心”往空中一抛,然后押手握住,看着麦克雷瑟道:“我曾经说过,兽神留给我们兽族的遗产,并不只是黄金面具!”

麦克雷瑟目光一凝,盯着我道:“你是说,你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就突破到神级,和兽神地宫有关?”

我点点头道:“恐怕你自己也清楚,兽神地宫中地秘密你并没有全盘掌握,要不然的话你也不会指挥达维柯在内战期间还要回来争夺布鲁赛尔圣山了。我可以很坦然地告诉你,兽神的遗产已经被我全部继承,你是不是对这个秘密很感兴趣?”

麦克雷瑟一愣,然后才恨声道:“只要今天把你交待在这里,就算兽神真留下什么遗产,也无所谓了。”

我看了麦克雷瑟一眼,然后才道:“今日你我一战,已经势不可免,但我可以给你一个承诺。只要你同意我们单挑决胜负,我就会告诉你兽神留下的最后秘密!”

说到这里,我又将手中的“时空之心”抛接了一下,然后才道:“当然,你可以选择不相信我,而是直接与我们开战。但我们这里如此多的强者,你有把握真地能将我们全部留下?我有黄金面具在手,如果一门心思的只想着突围而出,只怕你也挡不住我吧?只要我一日还在世上,以我地实力,我可以保证你们人族将永无宁日!这样的代价,你真的愿意付出?花了这么多的心血,我相信你也不愿意功败垂成。只要冒险与我一战,胜了自然可以掌控一切,败了就算是你时运不济。难道你这堂堂。星空下的第一勇者,连这样搏一搏的勇气都没有?”

说到这里,我紧紧盯着麦克雷瑟,真气流转之间,释放出了更强的一股气息,其中充满了强烈的战意。在我如此的逼迫下,麦克雷瑟也绷紧了全身的神经,脸上的神情变得无比肃穆。

良久之后,麦克雷瑟重重吐了一口气,向我道:“好!今日我就和你单独一战。能在这个时候遇到像你这样一个强大对手,并且与你有着这么多次的争斗,我此生也算是不寂寞了。今天,就让这一战在你我之间划上一个句话吧,最终我们将只有一个能活下来!”

第八十二章再入梦幻空间

麦克雷瑟愿意和我单挑,这对我来说正合心意。要知道我们这一方强者云集,在尖端力量上远远胜过对方,就算被对方的重兵围困,也并不是没有一拼之力。只不过这样一来,损失难免会很巨大。

麦克雷瑟对我的实力十分忌惮,我看准了他并没有十足把握借这一战将我干掉,再加上他对于兽神所留下的秘密非常感兴趣,我倒是有几分把握诱使他和我单挑。

麦克雷瑟喜欢追求吏强大的力量,如果兽神留下的秘密能够使我的实力突飞猛进,那么对麦克雷瑟是不是也同样有效?如果能在神级力量上更进一层,这对于麦克雷瑟来说是个何等大的一个诱惑?

只要能在单挑中将我打败,就可以给一切都划上一个圆满句话!因此,麦克雷瑟愿意冒险与我一战。当然,麦克雷瑟并不知道“时空之心”的真正作用,也不知道“梦幻空间”的存在。

我将“时空之心”在麦克雷瑟的眼前晃了一下,然后才道:“这是兽神给我们兽族留下的遗产,叫做‘时空之心’,是开启一个神秘世界的钥匙。只要到了那个神秘世界,你会找到你想知道的答案!同时,我保证向你承诺,我不会借助黄金面具与你一战,也不会搞什么埋伏与阴谋诡计,我们将凭借自身的实力做一个了断。”

说到这里,我将收在尼伯龙根指环空间中的黄金面具拿了出来,当着大家的面,交到了小丫的手中。

小丫轻声问我道:“铁熊哥哥,你真有把握与那个家伙一战?”

我轻轻拥抱了一下小丫。在她耳边道:“小丫你放心,我什么时候打过没把握的仗?两头哈克雷斯都败在了我地手中,对付这一个麦克雷瑟还能有什么问题?”

小丫点了点头,凑在我耳边道:“铁熊哥哥,你要记住,我们的生命是一体的!为了我,你一定要赢!”

我看着小丫露出了一个自信的笑容,然后才转身向麦克雷瑟走去,片刻之后就和麦克雷瑟面对面而立。

我和麦克雷瑟此时身上都蓄满了劲气,两大神级靠着这么近。仅仅只是空气中无形的劲气磨擦,就发出了“滋滋”的响声,甚至能在空气中看到不时暴出一团团的能量火花。

我缓缓的伸手到麦克雷瑟的面前。一颗“时空之心”正安安静静的躺在我地掌心之上,那层蓝莹莹的光芒,将我和麦克雷瑟的脸都映照成蓝色一片。

“你握着我地手,看着这颗‘时空之心’,看能不能将精神力注入其中?

我会告诉你,如何开启那片神秘的世界!”

说到这里,我看了麦克雷瑟一眼才继读道:“你放心,我绝没有设下什么阴谋诡计。不知道你敢不敢信我这一次?”

麦克雷瑟看着我,没有说话,只是缓缓的伸出了手,和我一起将“时空之心”握在了手掌中。同时,我感觉到麦克雷瑟正凝神向“时空之心”输出了一股精神力。

麦克雷瑟虽然有着神级实力,但按照这个异世的修炼方法。精神力的强度不可能达到我这种程度。因此,他肯定无法破开“时空之心”的那层精神力护罩。

果然。片刻之后麦克雷瑟的眉头就轻皱起来,显然是他感觉到了“时空之心”的怪异之处,却没办法弄明白其中地奥秘。

我淡淡一笑,伸手紧紧握住了麦克雷瑟的手,然后将一股精神力向“时空之心”猛然灌输了过去。

虽然事出突然。但麦克雷瑟能感觉到我的精神力主要是针对“时空之心”发出,因此他还算镇定。并没有误以为我是要偷袭他,只不过全神戒备却在所难免。

随着我精神力的深入,“时空之心”的那层精神力保护层渐渐被突破,而麦克雷瑟的精神力,则趁机跟随着我地精神力慢慢深入。

终于,那种精神力如同被漩涡吸住的感觉又出现了,只不过这一次吸住地是我和麦克雷瑟两个人的精神力!

麦克雷瑟脸上出现了一阵惊惶的神色,想抽身而出,但那股吸力绝不是他的精神力所能抵抗。而我的神识也早就附在精神力之上,将麦克雷瑟地那股精神力牢牢缠住,拖着他深深的陷入到了“时空之心”中。

终于,我感觉到眼前一黑……

良久之后,我睁开了眼睛,看到自己地身周是无数的星晨,就像是身处在虚空之中。而在我不远处,几乎与我同时醒过来的,正是麦克雷瑟。

一切如我所料!

当我和麦克雷瑟的精神力同时被吸住时,我们就会被同时传送到这梦幻空间。在此之前,我和麦克雷瑟是畜足劲气相持,正因为我们表现出来的是神级实力,才会被直接传送到这梦幻空间的最深处。

值守梦幻空间的哈克雷斯才被我干掉不久,相信他的继任者还没办法这么快来到这里,我也可以和麦克雷瑟在这里放心一战了。

说到这里,我就要感谢一下这次入侵奇迹大陆的刚好是一对兄弟哈克雷斯,不然我可没办法轻易就搞到两块“时空之心”,保证我能一进一出这梦幻空间。

在这个独特的空间内,天地元气异常的充沛,绝对是最有利于我作战的主场。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和麦克雷瑟一战,也算是我占的一个小小便宜吧。而且,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内,由于没有退路,我和麦克雷瑟的这一战可说是不死不休,这也符合我想一战而决生死的想法。

麦克雷瑟显然是很惊讶这样的一个地方,他四处打量了几眼后,才带着一丝不可置信的口气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居然没有天也没有地?”

我淡淡一笑,学着初遇哈克雷斯时我所听到的那个声音,向麦克雷瑟道:“欢迎来到这梦幻空间!”

第八十三章梦幻一战

“梦幻空间?”麦克雷瑟一脸的惊疑,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不用担心,这里就是我所说的神秘之地。不知道你到了这里之后,有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麦克雷瑟道:“特别的感觉?我只觉得这里的灵气好像特别丰富,而且各类元素力量更是充沛到难以想像的地步。只不过,这种连天和地都无法区分的地方,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笑笑道:“虽然你的实力达到了神级,但见识却还仅仅只是停留在奇迹大陆这样的一个层面上。如果你有那份雄心,敢于不停的高飞到虚空之中,你就会发现眼前所见到的这副景采,正是我们每晚所见星空的真正模样!”

麦克雷瑟沉默了,半晌后才问道:“这个梦幻空间,是不是和那些‘神’有关?”

我摇摇头道:“这里是由哈克雷斯一族集全族之力所创建,这种奇特的神级魔兽不停的入侵各个位面,就是为了完善这里的物种。如果奇迹大陆真的被哈克雷斯所灭,那么这里只会留下几个我们那个世界的生命体做为蓝本,而我们的家乡将会从此成为一片焦土。至于我们之所以能进入到这个空间,就是因为我在干掉哈克雷斯之后,得到了他的魔核‘时空之心’,而‘时空之心’正是开启这个梦幻空间的钥匙!”

“你就是在这里突破到了神级?”麦克雷瑟盯着我问道。

我点点头道:“你已经有所察觉了,这里的灵气十分充沛,是一个绝佳的修炼之地。而且,在这梦幻空间中,时间的流速比外界不知道慢了多少倍。

可以说。在这里修炼一年,抵得上外界苦修数十年!”

麦克雷瑟深深的吸了口气,叹道:“有这样地一个奇妙池方,也难怪你能顺利突破到神级了。”

我手腕一翻,露出了掌心中握着的“时空之心”,对着哈克雷斯道:“要想离开这个梦幻空间,只有使用‘时空之心’这一个办法,我手中的这枚‘时空之心’是最后的一枚,所以我们之间只有活着的那一个才能离开这里。当然,如果你能胜过我。然后在这里修炼个一年半载再走,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外界的时间顶多只是流逝了数天。”

麦克雷瑟点点头道:“好!当今天下虽大。却无法同时容纳下你我,我们之中只有一个能活着离开这里,这也算是宿命的安排吧。”

我大喝一声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在今天决一生死!”说着,我头顶泥丸宫一开,两柄飞剑先后冲天飞起,一时之间身周剑气纵横。

麦克雷瑟眼中精芒一闪,身上猛然暴发出一股乳白色的斗气。挥剑向我一指道:“今日就让你我尽全力一战吧!”

说着,麦克雷瑟身剑合一,如同化着了天边的一颗银白色流星,向着我猛的撞了过来。

我大喝一声:“来得好!”手中剑诀一引,“七星剑”在我身前开路,然后脚踏“阿基隆斯之剑”。运转全身真气,如同一团闪烁着万道光芒地金色光团。向着麦克雷瑟迎了上去。

在轰的一声巨响声中,我和麦克雷瑟狠狠的撞在了一起,四溢地劲气在这虚空之中荡出了好远,而这一撞所发出的光亮,在一刹那之间就成为了这片空间中最耀眼的存在!

这一记对撞。完全是硬碰硬,中间没有玩半点花巧。我只觉得一股巨大的震力袭遍了我的全身,耳鼓中嗡嗡作响,有一种头昏眼花的感觉。

我拼命的稳住心神,然后招眼向麦克雷瑟看去,发现他的情况和我差不多。看来,晋升到神级之后,我们地实力半斤八两,谁也无法压过对方一头。

不过,在这今天地元气异常充沛的空间里,我们这一战时间拖得越长,对我就越为有利。当下我不再客气,剑诀一引,抢先一步向麦克雷瑟攻去。

麦克雷瑟和我有过多次交手,自然知道我御剑术的攻击方式,虽然我现在御剑速度更快,攻击力更强,但麦克雷瑟的实力也有着相应提高,应付起我的飞剑,恰好是旗鼓相当。

这一次和我决斗,麦克雷瑟再没有半点藏私,只见他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上下翻飞,围着我地身周刺出无数剑花。虽然在奇迹大陆没有所谓的武功招式,但麦克雷瑟在剑术方面地技巧,达到了一个极高的程度,他出剑的每一个角度,都有着一种浑然天成的感觉,绝没有浪费一丝一毫的力气,也没有任何多余地动作。攻击手段强到他这种地步,颇有些符合地球上武学中无抬胜有招的境界。

至于我地御剑术,在攻击上更是灵活多变,只需剑诀一引神念一动,就可以在空中随心所欲的操控,但一接近到身前近战,我却没有多少办法能够破开麦克雷瑟的剑招。

麦克雷瑟身为黑魔,我最忌惮他的地方就是不知道他有着什么样的天赋异能。万一在关键时刻他用异能使出一些特殊的手段,对我来说实在是极具威胁。当然,我也有着压箱底的本事没有使出,至少“七星剑”能够蕴藏道法麦克雷瑟就不清楚,我同样有机会能够偷袭他。

我在还没有晋升圣级前,有着不少道法被麦克雷瑟偷学过去,虽然我至今为止没有弄明白麦克雷瑟身上不具有真气,他怎么能够用运这些道法?但不可否认的是,麦克雷瑟对于缩地成小五丁开小金刚伏魔圈等道法的运用,没有丝毫弱于我的地方。

可惜的是我们这一战并没有旁观者,不然的话一定会觉得这一战实在是精彩纷呈,因为缩地成寸的瞬移效果,使我们的身形总是忽闪忽灭,再配上这一片虚空的背景,还真有几分神仙中人的味道。

第八十四章傀儡人

经过最初的一次硬碰硬交手,我和麦克雷瑟都明白双方的真正实力相差不多,我们之间交手的胜负也许就决定在一瞬间,因此动起手来都是小心谨慎,不想给对方可乘之机。

在这梦幻空间内,我的回气速度是外界的数倍之多,因此我在和麦克雷瑟动手时,放心大胆的接连使出了数次有着极大盛力的杀括,就连“九天神雷诀”都用出了三次之多。但麦克雷瑟不愧是格斗方面的天才,对于战斗中的每一个细微变化都有着极为敏锐的触觉,一旦觉得情形有所不对,立刻就会避重就轻闪过我的重击,使自己处于一个不败的位置。

和麦克雷瑟交手,让我有一种棋逢对手的感觉,也许正如某位强者曾说过:没有对手的人生,那会是多么的寂寞啊!

麦克雷瑟可说是我在这个异世所遇到的最难缠对手,有时候我甚至会想,如果我没有来到这个异世,那么这个世界会不变成任由麦克雷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也许,是这宾算中的天意才使我来到这个异世,成为麦克雷瑟的对手吧?

麦克雷瑟很善于把握战机,他任由我发出一些威力强大的招式,也是为了让我加大消耗,然后再后发制人。只不过,麦克雷瑟显然是打错了算盘,他又怎么会知道在这梦幻空间内我回气速度之快,根本不用担心打什么消耗战。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精神劲没有一点减弱,反而有越打越兴奋的感觉。

麦克雷瑟显然也察觉出了情况有些不对头,我甚至能看到他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显然是在思考我为什么就像是不知疲倦般地能够接连发出一些大招呢?

我在此时也提高了警惕,因为麦克雷瑟肯定会寻求一些变化,要知道他可不是一个总是甘心处于下风的主。毕竟,他还从来没有展示过身为黑魔的异能。

果然,麦克雷瑟有所变化了,只见他在和我错身而过时,突然一个加速冲出到十余米之外,然后挥剑在身前舞出了一个光团,就像是一个抽气泵一样不断的将他身周的斗气吸入到光团之内,使得这个由剑光凝结成的光团。就像是有着实质一般,呈现出一种如牛奶般的乳白色。于此同时,护在麦克雷瑟身周的斗气层像是暗淡了许多。显然麦克雷瑟在提升攻击力的同时,降低了自身的防御力。

麦克雷瑟想使出绝招,那么现在也应该是我和他分出胜负地一个良机。

虽然我对自己准备实施的作战方式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要打败麦克雷瑟这样地强敌,不冒一点险是不可能的。

我在空中稳住了身形,“七星剑”在虚空中引来一团雷云,正是施展“引雷诀”的前兆,同时我双手虚抱在胸前。凝结出了一团紫色的雷光,这也正是“九天神雷诀”的起手式。

不论是“引雷诀”还是“九天神雷诀”,我都在和麦克雷瑟交手时施展过,因此他也知道我这两招的威力。特别是“九天神雷诀”,有着堪比禁咒的恐怖杀伤力,而且攻击速度神速。就算以麦克雷瑟的实力,他每次也不敢直接硬扛。

和麦克雷瑟交手。“九天神雷诀”已是我能使出地最强杀招,现在我摆出这么一副架势,当然会让麦克雷瑟认为我是准备施展绝招和他来一次硬碰硬。但在实际上,我却是另有打算。

在我的乾坤袋中,收藏有我上一世自控符门盗来的一个傀儡人。控符门是“一宗二谷三大派。四庙五观六玄门”中的六玄门之一,在地球的修真界中也算得上是一个大家门。尤其以制符炼器的玄妙而闻名修真界,常能制作出一些神鬼莫测地东西。

傀儡人在控符门也算得上是件异宝了,当代控符门懂得制作傀儡人的不超过三人,而且由于制作材料极难配齐,所以他们就算知道傀儡人有着极为难道地妙用,也难以轻易的就制作出来。据我所知,地球修真界的傀儡人数量,不超过十个手指头之数,我能够盗得一个,也算是机缘巧合了。

傀儡人的最大妙用,就在于拥有者以自身精血喂养之后,能够以傀儡人为媒介,将施加到身上的百分之八十伤害,转嫁到傀儡人身上。从这一种角度来说,傀儡人也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性消耗品,所以数量才会这么稀少。

而抵消百分之八十伤害,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关键时刻救命地法宝,这才是傀儡人之所以珍贵的能正原因。有傀儡人傍身,就等于多背了一条命,当然是人人都会欢迎。

启用傀儡人地封印,必须有着金丹期以上的修为才行,而且隔一段时间还得再喂精血以保持傀儡人的法力。如果没有金丹期的实力,其精血就提供不了足够的法力。

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生命力之强本来就超过普通兽族一倍,再加上有傀儡人防身,就算麦克雷瑟是以神级力量给我一击,也应该威胁不到我的生命。但是,如果我能全力一击打中麦克雷瑟,而他没有我这么强的防御,一定会吃不了兜着走。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打算,我才决定和麦克雷瑟借这一击决出个胜负。

麦克雷瑟凝炼斗气的速度非常快,而且随着他蓄势欲击,在那团大的斗气团周围又出现了五个小的斗气团,就如同是卫星一般挠着大的斗气团不停的旋转。

猛然之间,麦克雷瑟怒睁双眼向我瞪了过来,眼中闪过一丝凝厉的精芒,同时口中大喊一声:“五环霸剑击!”

随着这声怒喝,大的斗气团带着五团小的斗气,飞速旋转着向我击了过来,即使是在这虚空之中,也让我觉得身周的气压,猛然之间沉重了十倍都不止!

第八十五章搏命一击

“五环霸剑击”显然是麦克雷瑟的拿手绝技“霸剑击”的升级版,只需要感受一下这一击所带来凛冽杀气,也就能够明白这一击的威力绝对不凡。

我也在口中大喝一声,“七星剑”一个转动之间,引来一道天雷撞上了麦克雷瑟的斗气团。于此同时,我双手向外一推,“九天神雷诀”也被我引发,接连九道紫色雷电,向着“五环霸剑击”迎了上去。

首先是“引雷诀”撞上了“五环霸剑击”,面对着神级斗气的威力,“引雷诀”就像是一朵小小的浪花撞上了茫茫大海,眨眼之间就被吞噬的干干净净,几乎没留下任何痕迹。

接下来就是“九天神雷诀”撞上“五环霸剑击”了,紫色的雷电与乳白色的斗气相互碰上时,并没有发生想像中的剧烈爆炸声,只是两种色彩不同的能量,在相互撕咬吞噬,就像是两个有生命的灵体在一较高下。

从威力上来说,“九天神雷诀”还及不上“五环霸剑击”,刚开始还是旗鼓相当的局面,很快就变成了紫色的雷电将被乳白色的斗气慢慢给吞噬掉。

我能够感觉到麦克雷瑟正静立在交锋的两团能量之后,准备等我在应付疾冲而来的斗气团时再趁机给我一击。但此时我却做出了一个完全出乎麦克雷瑟意料之外的动作。

我突然向前一冲,双手之间再次凝结出了一道“九天神雷”,向着正在做着最后交锋的两团能量轰了过去。

我这样的举动,无疑是一种自杀式的行为,要知道两团如此强的能量正在做着激烈交锋。我突然又加上另一股强大地能量,等同于在一个点燃的巨大火药桶上又浇了一把油,绝对会引起极为可怕的能量连锁爆炸。

麦克雷瑟绝不可能想到我会做出如此引火烧身的举动,必定会在短时间内有一个呆滞,而这一个出其不意的效果正是我刻意追求的。

很快,第二道“九天神雷”就撞上了能量团,一股庞然不可抗的巨力猛的向我袭来,我只觉得胸腔之间就像是要炸裂开来一般,浑身的血液也仿佛沸腾如开水,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然后喉头一甜,仰天喷出了一口鲜血。

就在这时,我身上有一道隐隐约约地土黄色光华突然闪现。然后我的身体就像是变成了透明的水波纹一般,任由袭向我身体地那股庞大能量穿透了我的身体,冲向了无尽的虚空。

我早已准备好的傀儡人在这个时候起了作用,将我所承受的百分之八十伤害转嫁到了虚空之中,但就算如此,我身体里仍然就像是起火的洪炉一般,经脉趋于崩裂的边缘。可以想像,如果没有傀儡人护身。想必此时我已经落得一个全身经脉尽断的悲惨下场吧?

付出这么大地代价,我就是要枪得对付麦克雷瑟的先机,可不能任由这样的机会从手中白白溜走。

我咬紧牙关,忍受着如同撕裂般的痛苦,硬生生的将双手挤入了已经引起了剧烈变化的能量团中。这时,我地第三道“九天神雷”暴发了出来。

在能量乱流的中间再引爆另一股巨大地能量。就像是给这团能量乱流安装上了一个火箭推进器,猛烈的能量冲击带着已经乱成一团的能量流。向此时有些目瞪口呆的麦克雷瑟轰击了过去。

这一击,等于是包含了麦克雷瑟的“五环霸剑击”以及我接连三道“九天神雷诀”地能量。虽然在这几团能量的相互攻击中,能量会弃所损耗,但这几股能量叠加起来地威力,仍然远远超出了麦克雷瑟的想像。被这样的一股能量击中。就算麦克雷瑟是拥有神级实力的强者,也会被击得灰飞烟灭。

能量乱流反攻过去的速度疾如闪电。有些发呆的麦克雷瑟在仓促之下,只能施展一个缩地成寸,硬生生的横移出十米,险之又险的避过了这团能量乱流。

不过,早在我发起这次攻势之前,就已经将麦克雷瑟的闪避方法料到,我本来就是随着能量乱流向麦克雷瑟攻去,在他施展出一个缩地成寸的同时,我也是一个缩地成寸跟了过去。

也许麦克雷瑟会庆幸自己躲过了如此可怕的一击,但在下一刻他却会陷入更大的危险之中。

就在麦克雷瑟惊魂未定之时,我已经瞬移来到了麦克雷瑟的身旁,双掌忽的向前一伸,按在了麦克雷瑟的胸腔之上。这样一个绝佳的攻击机会,我是绝对不会放过的,我第一时间就强行催运真气,如同排山倒海般的向麦克雷瑟的体内冲去。

以前在迷途之森的一战中,麦克雷瑟曾被我的真气侵入体内,受伤而遁。

虽然当时麦克雷瑟也许有着几分作秀的嫌疑,但他体内的经脉受不了真气的冲击却是事实。就算麦克雷瑟现在有了神级实力,他的身体与经脉比起以前更有韧性,但我的真气威力却也有着数倍以上的增长。

我几乎是拼着性命换来了这出手一击的机会,自然是不会再有丝毫留情,将全身残余的真气全都硬生生的灌入到了麦克雷瑟的体内。

没有经过正式修真功法的锻炼,一般生命体的经脉绝对容不下海量的真气,这就像是要将一江水硬要注入到小误中一般,只会水满四溢。

麦克雷瑟体内的经脉,对我来说就是一条小误,随着我真气的注入,经脉一段一段的在他体内爆裂开来。

身体内部的破坏,绝对是致命的,就算麦克雷瑟平时将身体锻炼的再怎么强悍,他的体内对我来说仍然像是一片不设防的开阔地,我的真气几乎是毫无阻碍的在他体内四处肆虐。

遭受如此重击的麦克雷瑟再也忍不住,猛然张口喷出一口鲜血,浇了我一头一脸。

第八十六章伤!

我顾不上抹去脸上的血迹,双掌仍然贴在麦克雷瑟的胸膛上,将所余不多的真气继续猛攻过去。

接连施展三记“九天神雷诀”,对于我真气的诣耗极大,再加上我不留余地的将残存的真气全数攻入麦克雷瑟的体内,即使是以我现在的修为,也觉得真气已经完全消耗一空。

在这个梦幻空间内,我真气的恢复速度确实极快,但在我使用真气的强度大大超过恢复速度时,仍然会有真气枯竭的可能。至于麦克雷瑟则是吏惨,在遭受到我这样的重击之后,还能不能保住性命也难说。

当我将最后一丝真气也催入到麦克雷瑟的体内后,才忍不住松了一口气,只觉得全身酸软无力,几乎连动一下手指头的劲也没有。好在这个空间内天地元气充沛,缓缓的被我吸入体内,给我带来了一丝暖意。只到这时,我才有机会抬头看一看麦克雷瑟。

这是一张面容已经唁些扭曲的脸,脸颊上的肌肉莫名的抽搐在一起,堆叠出深深的皱纹,显的极为痛苦。特别是口鼻、眼角、耳孔这些地方,都有丝丝的鲜血渗出,显然是内腑已经受到重创。

经脉暴裂的痛苦,那是一种由里到外的剧痛,绝非肉体凡身能够承受。

不然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修真之士,会谈走火入魔而色变了。我的这一击,不仅仅将麦克雷瑟给重创,还给他带来了莫大的痛苦。

我深深的嘘了一口气,看来麦克雷瑟这个大敌,终于败在了我的手下。

只不过,还没等我感到有多少得意。就突然觉得身后有一股劲风袭来。

我明明感觉到了这个危险,但因为身困力乏,根本没有办法挪动身体,只是略略侧了一下身,然后就觉得背部一凉,一件尖锐的铁器从我地后背刺入,对穿而过后由下腹穿出。

我微微低头,看着那一截透体而出闪着寒光的尖细剑尖,忍不住苦笑了一下,这正是麦克雷瑟的随身圣剑……“阿拉斯加之星”!

在任何时刻。我都不能轻视麦克雷瑟,那帕是已经将之击成重伤!因为这个家伙实在是太危险了。但现在,我却仍然犯了这样一个错误。由于轻敌大意,居然会被只剩下半条命的麦克雷瑟偷袭得手。

我太过得意忘形了,我怎么能够忘记“阿拉斯加之星”这件圣器是最利于偷袭的呢?那帕麦克雷瑟只剩下半分力气,他也可以借这垂死挣扎的一击,将我重创在剑下。

冰谅的剑身穿过我身体时的刺激,将我身体里的最后一丝潜能也激发了出来,我的肌肉猛然用劲,将“阿拉斯加之星”地剑刃牢牢的夹在了身体之上。

接着我右手一挥。化掌刀向麦克雷瑟握剑的手腕砍去,同时左掌用劲,狠狠地在麦克雷瑟的胸膛上用力一推。

“咔嚓”一声脆响,这走我掌刀斩在麦克雷瑟的手腕上,将之腕骨折断时的声音。受到这样的一击后,已是强弩之末的麦克雷瑟。再也握不住剑柄,手掌不由自主的松开。

接着是一声“啪”的低沉闷响。却是我地左掌按在麦克雷瑟胸膛后,将他的胸骨压断了几根,而且在大力一框之下将他的身体推出了十余米远。

我和麦克雷瑟都已经身负重伤,离死也就差那么几口气,此时我们只能默默的飘浮在这虚空之中。就算想转动一下身体也办不到,我们能做的只是静静等待。

我和麦克雷瑟之间。谁能先一步恢复几分力气,就能获得这一战的最后胜利。对于这一点,我还是有着几分信心地,毕竟这个梦幻空间对我而言益处良多。

“阿拉斯加之星”就插在我的身上,伤口处还在泊泊地流血,好在我身为熊族,身体本来就很强健,再加上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生命力更是加倍的旺盛。所以,就算我外伤不轻,但保住牲命却没有任何问题。

麦克雷瑟所受的是内伤,虽然在外表上看来没我这么吓人,但他的伤势只会更重,而且是短时间内不可能恢复的,能够保住一条性命就算是不错了。

不知道为什么,麦克雷瑟几乎已经被我逼到山穷水尽地地步,但他仍然没有展现出所谓的黑魔异能,让我有些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说,麦克雷瑟这个黑魔是个冒牌货?

对于麦克雷瑟地所作所为,我还有许多疑问未解,因此这时的我反而希望他能够留住最后一口气,好让我能够彻底的问个明白。

就这么浮在虚空之中差不多过了近一个小时,我觉得身体越来越虚弱,有一种头昏眼花的感觉。毕竟,我的熊族身体再怎么强壮,像这样不断的流血,也有些坚持不住了。

好在我的真气已经恢复了两、三成的样子,虽然离完全恢复还有差距,但足以供我施展一次“甘霖普降咒”了。

随着一团白色的光华将我的全身包裹住,我这才算是彻底的放下心来,现在那怕我的外伤再怎么沉重,只要有“甘霖普降咒”护身,也就不会有什么大碍了。

此时我心中暗暗觉得有一丝侥幸,还好和麦克雷瑟是在这梦幻空间中决斗,才使得我的真气能够恢复这么快,尽早的施展出“甘霖普降咒”稳住了伤势。如果换在其他的地方,只怕我的真气还没恢复到能够施展“甘霖普降咒”的地步,就会因为流血过多而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和麦克雷瑟的这一番较量,只算得上是两败俱伤,但由于我有着类似于主场的优势,才能最终笑到了最后。

我猛的抽手拨出了插在身上的“阿拉斯加之星”,伤口中并没有鲜血喷出来,而是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收口。我这才算了松了一口气,然后缓缓飞身来到麦克雷瑟的身边。

第八十七章虚弱的强者

麦克雷瑟不愧身为神级强者,生命力极为顽强,即使是在受到这样的重伤之下,还能保持神智清醒。只不过,我在他半睁半闭的双目之中,看到了几许不甘、几许失望以及几许悲凉。

麦克雷瑟的心情,我能够理解几分,毕竟他为之奋斗了一生的理想,已经是无限接近于成功边缘,却在最后一战中惨然败北,让一切又都付诸东流。

这就像是英雄盖世的西楚霸王,就算是有着百战百神的武勇,却也因为在最后一战中一败涂地,不得不自刮于乌江。这种不甘心的心情,应该就是所谓的英雄迟暮吧?

被我的真气侵入体内后,麦克雷瑟胸腹间主要的经脉已经全部被破坏,能够暂时吊住一口气不丧命,就算是十分难得了。此时的麦克雷瑟,除了眼神中的不甘心,脸色更是一片灰败,从他五官中渗出的血迹也已经干涸,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了几道乌黑的血痕。

看着我靠近到他的身边,麦克雷瑟的身体动了动,似乎想站起身来,但最终却只能无力横躺在虚空之中。

看着这个生平大敌如此软弱无力的样子,我叹了口气道:“你败了!”

麦克雷瑟的嘴角牵动了一下,半晌后才虚弱的道:“不错,是我败了。

我这一生,还从来没有尝试过失败是什么滋味,想不到这一次却败得如此之惨。铁熊,你有一句话说的很对……成王败寇!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看来,你们兽族中兴已是指日可待了。我只希望你们兽族在争霸大陆之时,给人族留一点情面。不要斩尽杀绝。”

我看了麦克雷瑟一眼,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于是我回应道:“你放心吧,我们兽族只是想夺回自己的生存空间,并不想独霸整个大陆,至于屠灭一个种族地事,我们还做不出来。”

麦克雷瑟“嘿嘿”轻笑了两声,突然以一种近乎于哭泣的声音道:“我明明在心底告诫自己,胜就是胜,败就是败,不要这么的耿耿于怀。但为什么我的心里还是这么的不甘心?”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就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般,勉强的抬起头来看着我。大声道:“为什么?为什么?既然这个世上有了我麦克雷瑟,为什么还要有铁熊你?如果没有你,我现在应该能够品尝到最后的胜利果实吧?”

我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宁愿相信自己的实力,也不相信所谓的神。

但在这冥冥中似乎总有着天意,不然地话,为什么偏偏是我成为你的对手?有些言语我无法对你明言,但这一切的一切。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一机缘巧合!也许,这是命运地安排吧。”

“命运?!”麦克雷瑟喃喃低语了一声,才愤愤不平的道:“如果真有所谓的命运,那么这个词所代表的也是不公平!就那我们黑魔一族来说,这数百年来过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日子?不停的被追杀。没有自己的家园,永远只能躲躲藏藏地生活。简直就像是阴沟里的老鼠,永远的那么暗无天日!”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的神情多了几许激动,嘶声道:“从我记事开始,我就不停的拼命怒力。因为我就是不甘心屈从于黑魔一族的命运!凭什么我们被视为异端?凭什么我们要被无休止地追杀?事实上,以我们黑魔的杰出能力。应该是由我们来主宰这个世界才对!”

黑魔地能力?其实从种种迹象来看,这个长相酷似地球东方人的人族一脉,确实有着最优秀的基因,仅仅只是每一名成员都拥有某种异能的能力,就足以让黑魔一族傲视所有的智慧生命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地又产生了几许好奇,为什么从头到尾麦克雷瑟都没有展现出他的异能呢?

于是我忍不住开口道:“说实话,对于你们黑魔一族,我有着相当地好感,你们的黑头发,你们的黑眼珠对我来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说到这里,我停顿了一下,然后才接着道:“而且,对于你们黑魔一族所特有的导能,我十分的钦佩,从这一点而言你们确实是一个十分优秀的种族,甚至于我在和你交手时,都克意的提防你的异能,毕竟我不知道你还有什么压箱底的绝活没有使出来。”

“提防我的异能?”麦克雷瑟一愣,但随即轻笑一声道:“身为黑魔,我当然拥有异能了,甚至可以说我的异能十分强悍,我之所以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也全是靠了我的异能。只不过,我的异能并不是什么战斗型的异能,自然也就没办法在战场上施展了。”

“非战斗型的异能?”我忍不住问道。

“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说到这里麦克雷瑟叹了口气,然后才继续道:“我的异能很独特,甚至可以说是以前的黑魔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应力,除了元素力量之外的任何一种力量只要被我感觉到,我就可以自然而然的模仿出这种力量。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异能,我修炼起来的进步才会特别的快,因为任何战士在我面前,都会暴露出他自己的独门寺气修炼方法。甚至可以说,任何一名与我动过手的战士,只要他在我的面前施展过什么招式,我就能十分轻松的将之模拟出来。”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异能,我的实力才会进步的那么快。你也知道,我曾利用附骨藤的特性来窃取别人的修炼方法,但真正的目的却是为了掩饰我的这种异能。”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嘿嘿笑了数声,神色之中有种说不出的得意。

第八十八章人族秘辛

麦克雷瑟确实有值得他得意的地方,能够将自己的黑魔身份掩饰的天衣无缝,在人族社会中取得那么高的地位,不论从那一个方面来看,他都是黑魔之中当之无愧的最杰出人才了。

这时麦克雷瑟继续道:“没有人知道我的异能到底是什么,自然也就不会有谁防范我。至于我这辈子所能学到的最厉害的本事,就是铁熊你所带给我的了。”

“当初和你初遇之时,我就发现你所掌握的是一种闻所未闻的技巧,就算我能够感觉到你这种技巧的独特之处,却没有办法掌握其运用技巧。在这个时候,我就生起了将你劫掠而走的心思。附骨藤是我掩饰自身异能的道具,但同时也是我了解你那种独特技巧的唯一工具。呆在帕维尔圣山的那数个厅,我一有机会就和你进行切磋,目的就是为了掌握你那种独特的技巧。”

“最终,我的目的达到了,虽然我不太明白支撑你那种独特技巧的能量是什么,但我却能够利用寺气施展出和你一模一样的技巧。铁熊啊铁熊,我当时就觉得你的这身技巧还真是厉害无比,居然能够让你这样的一个普通熊族发挥出那么强大的战力。学到了你的这一种技能之后,再配上我的强大实力,我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天下无敌了。”

“就在我偷学到你的技能不久之后,我接到了达维柯传来的消息,说是在兽族曾经的圣山布鲁赛尔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于是我匆匆的赶过去,终于揭开了兽神地宫地秘密,了解到了部分所谓神话时代的真像。这时我就已经想到,我们黑魔一族苦等数百年的机会。也许已经来到了!于是,在我的心中,渐渐地形成了这一整套的计划。”

“可惜的是,我没料到就在我离开的这数天时间内,塞勒居然将你给救了出来,而且你还顺利的突破到了圣级。失去了附骨藤的帮助,我无法学到你那些新的技能,这也是我至今为止地遗憾。其实在我了解到你拥有如此特别的能力时,我就应该想到,你迟早有一天会成为我最大的心腹之患。事实证明。没能将你给及时地铲除掉,是我这辈子所犯下的最大错识!”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连连叹气。而我这才算是对一切事情的前因后果有了一个侧面的了解。

难怪麦克雷瑟明明不知道修真的法门,却能够施展出我的道家功法,原因就在于他的异能。虽然他无法真正的进行修真,却可以通过异能用斗气模拟出我地一些道家功法,如此创举确实算得上是天纵奇有了。

至于麦克雷瑟所制定出的全盘计划,就更是让我自愧不如。这个家伙,抛开他的个性不谈,单单只是他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不愧是我在这个世上最大的劲敌!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麦克雷瑟显出了几份疲惫神情,但他仍然盯着我道:“铁熊,我佩服你的实力,但我仍然有些想不通,你地那些奇特技能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也是兽神留给你们兽族的另一种遗产?”

我沉吟了片刻。觉得就算这时告诉麦克雷瑟真相,也并非不可。于是我叹了口气。道:“我不是说冥冥中总有天意吗?事实上,我是从另一个世界而来地智慧生命,并不能完全算是兽族,而我的那身技能,也是从我原来的世界所带来。”

“另外一个世界?”麦克雷瑟惊讶的睁大了眼睛。然后有有细声道:“果然有从另一个世界而来的智慧生命啊,看来我们黑魔一族并不孤单。”

这一次。换成我十分惊讶了,忍不住问麦克雷瑟道:“你说什么?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黑魔并不孤单?”

麦克雷瑟想了一下才道:“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隐瞒地了,不如就告诉你一些只有我们黑魔才知道的秘密吧。”

“事实上,人族虽然不承认自己是所谓地猴族叛徒,但我们黑魔一族却知道,这是一个无法抹杀的事实。而人族崛起的原因,就要从千年前谈起了。”

“大约是在一千余年前,有一批奇怪的智慧生命,因为某种莫明其妙的原因,突然来到了我们这个世界。然后这些家伙惊讶的发现,我们的这个世界与他们所在的那个世界虽然完全不同,却同样有着各式各样的智慧生命,特别是兽族之中的猴族,和他们在外形之上几乎一模一样。”

“这一批外来生命虽然只有七个人,但他们很聪明,利用自己外形上与猴族相似,顺利的混入到了猴族之中,并慢慢的了解了这个世界。在了解这个世界的同时,这些聪明的外来生命也学会了魔法的运用,他们甚至为猴族量身订做了寺气的修炼方法,使得原来只是头脑聪明的猴族,在武力方面也获得了极为快速的成长。”

“这些外来生命,天生就对权力十分的感兴趣,在猴族越来越强大之后,他们不甘心就此屈从于兽族,而是想谋求独立。这些外来生命,称自己为‘人’,同时也在暗地里将猴族称为人族。”

“这些人十分聪明,他们创造了所谓创世神的传说,并慢慢在猴族之间流传,由于有着和‘神’最为相似的外貌,猴族的野心也无限的膨胀起来。我相信,你们兽族也听说过创世神教所谓的由创世神用七天的时间创造了这个世界的传说吧?但在我们黑魔看来,所谓的七天创造世界,应该就是暗指这七个外来的‘人’!”

我忍不住暗暗苦笑,从麦克雷瑟的话来看,只怕这所谓的‘人’,应该也是地球而来的穿越者吧?不过他们很可能是一群西方人,所以才会将上帝创造世界的神话给复制到了这个异世。

第八十九章黑魔的秘密

据我所知,在地球的西方教会中,也存在着一群拥有特殊力量的人,所谓的斗气就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看来,这些穿越而来的“人”,很有可能是西方教会中的人,所谓的斗气自然也就是来自地球的绝学了。

西方教会的教义,在我这种修真者的眼中看来十分的古怪,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对西方教会太过虔诚,居然将地球的那一套都照搬到了这个异世,难怪我觉得创世神教给我的感觉是如此的熟悉,原来是依狂西方教会的教义而生。

这时麦克雷瑟继续道:“这群人中,有一个叫做罗伯特·巴乔的家伙特别了不起……”

我忍不住打断麦克雷瑟道:“你是说那个能够制作禁咒卷轴的人族圣魔法师?”

麦克雷瑟点点头道:“正是因为罗伯特·巴乔制作出来的禁咒卷轴,才使人族在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打败了实力强大的兽族大军,相信这样的一段历史不用我说你也应该很清楚。”

“人族打败了兽族,成为了奇迹大陆的主宰,而创世神教更是莫定了在人族国家中独一无二的地位,整个大陆的局势也因此进入了新时期。”

“知道人族真正秘密的,历来只有创世神教的教宗以及摩西帝国的国王,而虽着时间的推移,那七名莫定人族崛起基础的外来人,也都因为年老而逐一去世,这个秘密就更没有外人知道了。”

“死了?”我忍不住惊讶出声的问道。要知道,我从普罗米修斯那里得知,穿越到这个异界之后。我们这些穿越者近乎于有着无穷的生命,这些“人”怎么会老死?

难道说,他们是肉身穿越,和我这样的精神穿越有所不同?看来,这种不同空间之间地穿越,实在是充满了不可解的奥秘,并不是我能够全盘了解的。

地球上总是有穿越看来到这个异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普罗米修斯的关系,难道是因为他利用空间穿越装置回到地球,从而使这个世界和地球建立了联系。

才会发生这么多起穿越事件?此时,我也只能这么设想了。

面对我的疑问,麦克雷瑟一愣。然后才道:“那七个人虽然实力很强,但终究还是会老死,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只不过,在七百多年前,人族之中又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一次,又有一批外来的智慧生命来到了这个世界,他们同样是‘人’,但和普通人族又有所不同。因为他们是我们黑魔一族的租先!”

对于黑魔也是从地球穿越而来的事,我已经有所察觉,现在从麦克雷瑟的口中亲耳听到,也就印证了我地这个猜测。

而麦克雷瑟则继续道:“起初,创世神教对于我们黑魔的祖先还表示了欢迎,但很快他们就因为妒忌而暴露出了残忍的真面目。我们黑魔一族蒙受天之眷颈。拥有让创世神教羡慕不已地异能。而且,我们的祖先一行有四十三人。其中有男有女,可以将纯正的黑魔血脉传承下去。不像创世神教的七个创建者,他们都是男人,无法将自己最纯正的血脉留在世上。”

“当创世神教发现我们黑魔的异能居然可以传承之后,就再也忍耐不住自己的杀意了。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任由我们黑魔一族发展下去,最终会成为人族的统治者。将他们地胜利果实给夺走!”

“于是,在创世神教的污蔑之下,我们黑魔一族成为了不祥的象征,成为了创世神教的猎杀对采。虽然我们黑魔一族单兵作战的实力都很强,但还是无法和创世神教的庞大势力对抗,这也使得我们黑魔一族多年来只能四处躲藏,过着逃亡般地生活。”

“迫于生存的压力,也为了种族地繁衍,我们黑魔开始与普通人族通婚。

也许真是因为我们黑魔一族过于优秀,与普通人族婚配之后的孩子,元一例外全都继承了黑魔的血统,同样有着杰出的异能。正因为如此,这七百年来就算我们黑魔一族受尽迫害,但还是将血脉顽强的传承了下去,并且在暗中地势力越来越壮大!”

我暗暗的点了点头,所谓地黑魔一族,毫无疑问应该是地球的东方人种了,在地球上东方和西方本来就有文化冲突,西方人创建的创世神教对东方人有所忌惮也属正常。而且,东方人到了这个异世之后,总能获得一些特别的能力,这一点也是西方人比不了的。

更重要的是,东方人可以将异能通过混血的方式传承下去,这就更非西方人能够料想到的。按照科学的解释,应该就是东方人的基因十分强悍,在蕴育后代时,可以将异世配偶的遗传基因压制下去。不然的话,仅仅只是靠着四十几个人,无法保证种族的繁衍。

这时麦克雷瑟继续道:“我们黑魔一族从来都是团结无比,所有人齐心合力的守望相助。而在我们黑魔一族中最有影响力的人,毫无疑问就是拥有纯正血统的黑魔了。”

“所谓纯正血统的黑魔,就是指父母双方都是黑魔一族中的成员,而且这样生出的后代在异能方面总是特别的强大,比如说我就是拥有纯正血统的黑魔。”

“不过,真正最高贵的黑魔,则是拥有王者血脉的纯正黑魔。而王者血脉是指,由首代黑魔传承下来,不含一丝混血成份,世世代代都是由真正最纯统的黑魔血脉蕴育的后代!”

“在创世神教的压迫之下,连纯正血统的黑魔都比较少见,就更别谈拥有王者血脉的黑魔了。事实上,在当今世界,我所知的拥有王者血脉的黑魔,仅仅只剩下一位,也唯有她才能成为我们黑魔开创新时代之后的王者!”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的神情显的有些激动。

第九(十章 王图霸业云中梦(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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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王图霸业云中梦

我心中一动,忍不住问道:“你所说的这个王者血脉,是不是指罗丝?”

麦克雷瑟点点头道:“确实是罗丝,她也是我们现在唯一能找到的拥有王者血脉的黑魔了。只有王者血脉,才能真正的统合黑魔一族,引导这个世界走向未来!”

我回想起罗丝闭眼坐在高台之上的样子,显然是身不由己,于是摇了摇头道:“只怕未必吧?至少在我看来,罗丝对这个所谓的王位,根本没有什么兴趣。”

麦克雷瑟一愣,然后道:“罗丝因为从小就父母双亡,并不了解黑魔的历史,才会这样。一旦她明白了我们黑魔一族的艰辛之后,她一定会担负起根兴黑魔一族的重任!”

我叹了口气道:“所谓的王图霸业,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追求的,可能你永远无法明白,平静的生活是多么的难得吧?”

“平静的生活?”麦克雷瑟有有细语着,突然大声道:“难道我们不想吗?但是你能体会我们黑魔一族被追杀数百年,那种时昨刻刻都担心吊胆的生活吗?我没有错!我只不过是想争取我们黑魔一族的话语权,让那些曾欺辱过我们黑魔一族的人受到报应!”

我再次叹口气道:“真的只是如此吗?难道你的心中,从来都没有想过,你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自己霸图天下?”

“霸图天下?霸图天下?……”麦克雷瑟有有细语着,眼神中闪过一丝迷茫。可能他自己也无法真正的弄明白,自己所做的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麦克雷瑟的伤势之重,已经足以致命,而且他强撑着和我说了这么多话,就像是回光返照一般,到了这个时候,他的生命力终于燃烧怠尽了。

随着口中的有有细语,麦克雷瑟的眼神渐渐暗淡元光,最终闭合到了一起。一代人族泉雄,这个我此生最大的劲敌,终于在这梦幻空间之中,结束了他那是非功过很难评述的一生。

看着麦克雷瑟已经没有了生命力的身体,我的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样的一种滋味,最后只能长叹一声道:“王图霸业云中梦,是非成败弹指空!麦克雷瑟啊麦克雷瑟,如果你泉下有灵,回顾自己的一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感嗯?”

感叹之余,我从麦克雷瑟的手中将“阿拉斯加之星”接了过来,然后轻轻在麦克雷瑟的身体上一推,他的尸身就这么远远的向虚空中飘去,最终消失在我的视线之中。我看了看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这一件圣级武器,就算是这位人族的绝世强者留给世界上的最后一个纪念品吧。

我取出了“时空之心”,缓缓的将精神力注入了进去,和麦克雷瑟在这个梦幻空间中既然已经有了一个了断,现在也是时候我回去收拾残局了。

虽然我和麦克雷瑟在梦幻空间中交手了数个小时,但对于奇迹大陆来说也不过是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当我现身在白巫高台之上时,一切和我离开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一样,小丫他们依然和达维柯等相互对持,但并没有大打出手。不过,达维柯他们却在和小丫争论着,我们肯定是用了什么阴谋诡计,才使我和麦克雷瑟突然消失不见。

我的突然出现,自然是吓了双方一跳,我则是将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

一亮,大声道:“麦克雷瑟在和我的较量中已经败北身亡,如果大家不想伊利亚城变得血流成河的话,现在也是时候让我们双方坐下来谈一谈了。”

说着,我将“阿拉斯加之星”往白玉高台上一插,然后运足真气从剑身上直压而下,随着我真气源源不断的涌出,白玉高台在强大的压力之下,慢慢的出现龟裂,最终崩塌成了无数碎块。

我露出这一手,自然是为了示威,麦克雷瑟已经不在,当个世上再也没有能制衡我的人,如果我想大开杀戒,后果一定是不堪设想。

达维柯是聪明人,虽然他对麦克雷瑟十分尊敬,但不会因为冲动而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于是,最终的结果,是我们双方收起了刀兵,在伊利亚展开了一场艰苦的谈判。

失去了麦克雷瑟这个领头者,再加上拥有王者血脉的罗丝明显对我们一方有好感,黑魔一族对我方的敌意已经不是太强,而达维柯的影响力唁限,还无法决定黑魔一族的选择。

最钵,我们兽族和黑魔以及人族的各位当权者,终于达成了共识。人族各国将正式承认黑魔的合法身份,并愿意帮助黑魔打压创世神教。事实上,各国王族对于创世神教的存在早就心有不满,毕竟神权压制王权是任何一个当权者都不愿意看到的。

罗丝被黑魔公推为黑魔一族的族长,而我则相信黑魔和创世神教的争斗将会在人族之中长久的进行下去,黑魔有了各国王室支持,创世神教的日子不会太好过了。

首先,黑魔揭穿了创世神教所谓的神迹……“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的真面目,这个所谓的神迹,完全是由神教的创始人所想出,准备利用魔法和幻术,营造出这样的一个场面。可惜的是,仅仅只是提出了这样的一个构想后,这位创始人就已经蒙主召唤。在这之后的千年时间里,创世神教经过一代代人不懈的努力,才终于完善了引发这个所谓“神迹”的方法。

事实上,所有种族的“神迹”,归根到底还是人为,只不过这个人族“神迹”出现的时间晚了点,没有历史做为“神迹”的后盾,那么这“天使十二音阶之祝福”也只好棠上了一个骗子手段的污名。至少,这件事在人族的民间影响力极大,创世神教再也不是那么神圣不可侵犯了。

人族和我们兽族,也就谈和的事情达成了共识,首先神耀之国摩西算是彻底的亡了国,其大片的国土被人族各个国家给瓜分,特别是三大公国从此立国,去掉了一个“去”字。

新生的三大帝国,将摩西帝国东、南方的广大土地,划入了自己的版土,至于北方的大片土地,则由阿拉滋和奥丁平分。为此,人族付出的代价是原三大公国的地盘,全部移交给兽族。同时,布鲁赛尔圣山方圆千里之内的土地,也都划归为兽族所有。

这样一来,以布鲁赛尔圣山为最前有,十万大山、迷途之森再加上原三大公国的土地,联接成了极大的一个势力范围。而且,有水族牢牢的掌握住了制海权,可以保证我们各族势力顺畅的进行沟通。

至此,兽族、精灵族、矮人族、水族的联盟,完全有了与人族抗衡的资本,人族一家独大的局面再不付存在。

所谓的“神圣同盟”,并没有创建成功,但大陆的各方势力却还是趁这个机会聚集在一起,共同决定了大陆未来的走向。

当然,虽然各方已经达成了共识,相关要处理的各类琐事仍然极多,这些都需要时间。不过,由于有我的存在,却不用帕各方临时反悔。因为拥有黄金面具的我,实质上已经拥有了超越神的力量,即使是面对任何圣级也可以做到秒杀。

我的存在,就等于是件威力无有的核武器,足以使各方不得不选择平衡。

奇迹大陆,借此机会又进入了一个各族共同繁荣的黄金时代!

很久很久以后,久远到也许是百年、千年甚至是万年,某段历史已经成为了传说,被无数吟游诗人传唱到了大陆的每一个角落。而传说中的主角,则在这一天出现在了十万大山中安哥拉山的雪峰之颠。

普罗米修斯的推测并没有错,我真的是几乎拥有无尽的生命,即使过了这么悠久的岁月,仍然没有什么变化。而与我是生命共同体的小丫,同样也是如此。

奇迹大陆已经渡过了一段漫长的岁丹,当年我们所熟识的一切人和物,都已经化为了历史中的一部分,而我和小丫则是从始至铬扮演着奇迹大陆守护神的角色。

远古的神话传说在这个时代早已变得模糊,所有的智慧种族只流传着一个新的神话:在这片奇迹大陆上,有着两位永远不老的守护神,他们保佑着奇迹大陆永远健康、和平的发展……

在漫长悠久的时间岁月中,我的修为早就突破到了元婴期,甚至于在最近更是顺利的进入了窥虚境界。现在的我,应该已经有了不弱于青玄子当年的实力吧?

小丫在我的帮助之下,也在很久之前就踏上了修真之路,而且她也已经修炼出了元婴。以我们的实力,即使回到地球上,也是顶儿尖儿的修为,在这个异世,更是一种远远超越神的存在!

如此长时间的岁月都已经流逝而去,我开始开比的思念地球这个故乡,现在我和小丫之所以来到这安哥拉山,原因就在于我想家了!

冰晶宫内还是那么一尘不污,而空间传送装置还在等着我启动。承如普罗米修斯所说,使用空间传送装置是件极其冒险的事,因为谁也不知道在空间的另一头,到底有些什么在等着我们。但这一切的危险,比超强烈的思乡情绪,又算得了什么?

当我和小丫步入冰晶宫中,那扇大门缓缓关拢时,传说也应该落幕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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