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过了头 - xp1024.com
《幸福过了头》


正文 多维的世界

多丽得坐三趟车,第一趟到金卡丁郡,在那儿等到伦敦的车,到伦敦以后,再等镇上的公交车去那里。星期天早上九点,她就出发了。等车等得太久了,一百来英里的路,等她到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两点了。这么长时间都得坐着,公交车上,车站里。不过没关系,反正她的工作也不是坐着的那种。

她在蓝杉树酒店当服务员,专门清理房间。刷浴缸、铺床、给地毯吸尘、擦拭镜子。她喜欢这份工作。这些事情把她的思想控制在某个范围内,让她筋疲力尽,晚上能睡着觉。有人劝她趁着年轻,长得还不错的时候,赶紧去上上培训课,找份坐办公室的工作。但她对现在的工作很满意。她不想和人说话。

和她一起工作的人,都不知道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或许他们知道,只是没有说。她的照片上过报纸——他们用的是他拍的照片,她和三个孩子,季米特洛,这个刚出生的婴儿还在她的臂弯里。芭芭拉和沙沙各站一边,看着镜头。那时候,她还是长发,棕色的波浪,自然卷曲,颜色也自然。她的表情正是他喜欢的,害羞温柔的面孔——这种形象与其说是她本人,不如说是他想见到的她。从那以后,她剪短了头发,漂淡了颜色,削尖了波浪,人也瘦了很多。现在,她用另一个名字生活:弗莱。此外,他们帮她找的工作,离原来住的小镇也很远。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去了。头两次,他拒不见她。要是这回他还这么干,那她以后再也不去了。就算是他同意见她,一段时间以内,她也不打算再来了。她不想让自己激动得没法收拾。不过,事实上,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想怎么样。

坐第一趟车的时候,她感觉还好,就坐在车上看看风景。她是在海边长大的,那里至少是有春天的。但在这儿,好像冬天直接跳到了夏天,一个月前还在下雪,现在出门已经热得要穿短袖了。一片片刺眼的水泊躺在田野之间,阳光从枯干的杈枝中倾泻下来。

上了第二趟车,她开始神经紧张,忍不住琢磨,身边的那些女人,哪一个和她去的是同一个地方。她们都是单身出门的,大半也都精心打扮过,大概是希望让自己看起来像是要去教堂。那些年纪大的,看上去似乎属于一个传统的、严格的老教区,大家都得穿上长裙、长袜,戴上帽子。而年轻的,仿佛属于灵活的教区,能接受女人穿裤装,配上鲜亮的围巾、耳环,还留一头爆炸式的发型。

多丽不属于这两种人。在这里工作的一年半,她没给自己买过一件衣服。工作的时候穿制服,其他时候就穿牛仔裤。以前,她不化妆,是因为他不让。现在,她可以化妆了,但也没化。谷穗式的刺儿头,配她瘦骨嶙峋的脸,一点儿也不合适。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上了第三趟车,她坐在车窗边,看着路边的指示牌,试图让自己平静。她在心里做游戏,让自己别的什么也不要想。她眼睛落在哪个单词上,就从这个单词里找另外的单词,看到底能找到多少。比如说,coffee这个词里能找到fee,然后foe。off里面有of,shop里则有hop、sop和so,哦等等,还有posh。出了城,能看见的单词就更多了,广告牌上,大型卡车经销店,轿车经销店,就连屋顶上系的气球都是销售广告。

多丽头两次去,没告诉桑兹太太,这一回,大概也不会告诉她。尽管她每周一下午都要见桑兹太太,谈谈近况,尽管桑兹太太永远说慢慢来,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时间,不要急。她对多丽说,你做得很好,你会慢慢发现自己是强大的。

“我知道这些话都快烦死人了,但无论如何吧,都是真话。”她说。

她的脸突然红了,因为意识到自己说到了死字。但是,道歉只会让场面变得更糟糕。

多丽十六岁的时候——那恰好是七年前,她每天放了学,要到医院去看妈妈。她妈妈后背动完了手术,正在恢复,听说情况严重,但不至于有什么危险。劳埃德在医院当护理员。他和多丽的妈妈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年轻的时候都是嬉皮士。当然了,劳埃德要年轻几岁。劳埃德一有时间,就到病房去和她聊天,聊他们都听过的演唱会,他们都参加过的游行示威,他们认识的那些狂暴的人物,还有那些让他们丧失知觉的吸毒幻觉,总之就是这类事儿。

病人都喜欢劳埃德,因为他的幽默感,还有他强有力的、自信的拥抱。他人长得结实,肩膀宽厚,有副权威的模样,常常被病人当成了医生。不过,他对此并不高兴,因为他觉得大部分药都是骗人的,大部分医生都是蠢货。他的皮肤是敏感发红的那种,头发的颜色很淡,长了一双醒目的眼睛。

他在电梯里吻了多丽,告诉她说,她是沙漠里的一朵花儿。然后他自己就笑了,说:“你能更有创意点吗?”

她让自己显得友好一点,说:“你不知道自己是个诗人。”

一天夜里,妈妈突然就去世了,死于栓塞。多丽的妈妈有很多女朋友可以照顾她。她和其中一个待了一段时间——不过,多丽还是更喜欢和自己的新朋友劳埃德待在一起。接下来的生日时,她怀孕了,然后就结婚了。劳埃德以前一直没结婚,但至少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尽管他并不知道他们的下落。不过,反正他们应该已经长大了。当他渐渐变老,人生哲学就变了,他开始相信婚姻,相信忠诚,而且反对避孕。他和多丽曾经住在色秋半岛,后来发现这里的人实在太多了,老朋友多,以往的生活方式多,还有一堆老情人。于是,很快他就带着多丽穿越了整个国家,到了一个小镇去生活。他们是在地图上单单凭名字挑中了那里:迈尔德梅镇。他们没有住在镇上,而是在乡下租了个地方。劳埃德在一家冰激凌厂找到了工作,他们耕种自己的花园,劳埃德很懂园艺,还会做木工活儿,搭了一间木头温室,一辆老掉牙的轿车也是由他来保养。

沙沙出生了。

“非常自然。”桑兹太太说。

“是吗?”多丽回答。

多丽一直都坐在办公桌前的靠背椅上。她从没有坐过沙发。沙发是花儿的图案,还有几个靠垫。桑兹太太把自己的椅子移到桌子一边,这样她们之间就没有任何障碍了。

“我有点儿,有点儿希望你可以……”她说,“我想,如果我在你的位置上,可能会这么做。”

开始的时候,桑兹太太从来没这么说过。甚至仅仅是一年之前,她说话会更小心的。因为她知道多丽有多讨厌这种话——不管是谁,随便哪个活人,怎么可能和她的处境一样?现在的她知道,多丽只把这种话当成一种说话的方式,甚至可能是谦虚的方式,只是表示试图理解。

桑兹太太不像他们。她不敏锐,不瘦,也不漂亮,也不太老。如果多丽的妈妈活着,也就是她这把年纪。当然了,她看上去,不像曾经是个嬉皮士。她灰白的头发剪得短短的,脸颊的一边有块胎记。她穿平底鞋,宽松裤,绣花上衣。不过,不管上衣是紫绛色,还是翠绿色,她看上去无论如何都不像在乎自己穿什么的人,反倒更像有人劝她应该打扮漂亮点,然后她就信了,跑去买了别人叫她买的衣服。她浑身散发出友好的、严肃的气息,把衣服愉快的、傲慢的气质都赶得无影无踪。

“嗯,头两次我没见到他。”多丽说,“他不肯出来见我。”

“那么,这次呢?他出来见你了?”

“出来了。我差点认不出来那是他。”

“他老了?”

“我想是吧。我觉得他也许瘦了。我是说,那种衣服,制服,我也从来没见过他穿成这样。”

“你觉得现在的他,和以前相比,不像是一个人了?”

“不。”多丽咬住上嘴唇,努力地想,到底区别在哪里。他很安静。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安静。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要坐在她对面。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不打算坐下来吗?”然后,他回答的是:“我可以坐?”

“他看起来,有些茫然。”她回答,“我想知道他们是不是给他吃药了?”

“也许吧,也许是让他保持镇定的药。不过,我其实也不清楚。你们没有聊一聊吗?”

多丽想了想,不知道能不能说是聊过了。她问了他几个愚蠢的普通问题。他觉得怎么样?(还好。)吃得饱吗?(他觉得饱了。)要是他想散步,有地方可以走走吗?(可以在监控下走走。他想,那儿怎么也算是个地方。他想,非要说成是散步也是可以的。)

她说:“你得呼吸点新鲜空气。”

他说:“没错。”

她差一点就问他有没有交些朋友。这种问题,似乎是在问刚上学的小孩子,总之,要是自己的孩子去上学,就会这么问。

“嗯,这样啊。”桑兹太太把舒洁纸巾盒子往前轻轻推了一下。不过,多丽其实不需要。她的眼睛是干的。有麻烦的是她的胃,胃的最深处,有什么在翻滚。

桑兹太太只是等待,自觉地把手拿开了。

后来,就像发现她要说什么了似的,劳埃德才说,有个精神病医生常常来找他谈话。

“我告诉他,他是在浪费时间。”劳埃德说,“我知道的一点也不比他少。”

这是唯一的一次,多丽觉得,他是她认识的那个他。

整个会见过程,她的心脏都咚咚地跳。她以为自己会晕倒,或者死掉。她是那么努力,才让自己能去正视他。把这个消瘦的、头发灰白的、踌躇的、冷淡的、动作机械的、精神紊乱的男人纳入视野。

这些话,她没有对桑兹太太说。桑兹太太也许会问——巧妙地问,你在怕谁?你是怕自己还是怕他?

但是,她根本不害怕。

沙沙一岁半的时候,芭芭拉出生了,然后,芭芭拉两岁的时候,他们又有了季米特洛。沙沙的名字是他们一起取的。之后,他们达成了协议,以后他取男孩的名字,她取女孩的名字。

季米特洛是第一个得婴儿疝气的。多丽觉得是因为他喝的奶不够,或者是她的奶水营养已经不够了。难道是营养过剩?总之,有问题就是了。劳埃德从国际母乳会请来一个女人,和她谈了谈。不管怎么样,你们不能用奶瓶代替,这个女人说。这是得寸进尺的开始,很快他会连乳头都不要了。

她不知道,多丽已经在用奶瓶喂他了。而且看起来确实他更喜欢奶瓶。渐渐地,他对乳房越来越抵触。再后来,就改成全用奶瓶喂了,三个月之后,没法再瞒劳埃德了,她只好告诉他说,她的奶水干了,必须得用替代品。劳埃德发了疯,用很大力气一个个地挤她的奶头,终于成功地挤出两三滴可怜的奶水,然后他就骂她是个骗子。他们吵了起来,他说她和她妈妈一样,是个婊子。

所有的嬉皮士都是婊子。他说。

很快,他们就和解了。不过,只要季米特洛一不高兴,只要他感冒,或者害怕沙沙的宠物兔,或者到了哥哥姐姐都能自己走路的年龄,他自己还得扶着椅子,没用母乳喂养的旧话就会一提再提。

多丽第一次去桑兹太太的办公室时,那里的一个女人给了她一本小册子。封面上印了个金色的十字架,字是金色和紫色的。“当你所失去的不可弥补……”里面有一张色彩柔和的耶稣像,还有些更精美的印刷品,不过多丽没有看。

坐在桌子前,坐在她那把椅子上的时候,她手里还紧紧抓着那本小册子。她开始颤抖。桑兹太太只好硬掰开她的手,把小册子给拽出来。

“是别人给你的吧?”桑兹太太问。

多丽回答:“她。”脑袋猛地转向关上的门。

“你不想要?”

“你倒下的时候,就是人们抓住你的时候。”多丽说。说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这是她妈妈住院的时候说的话,那时候,总有一些气场差不多的女人来探望她。“他们觉得太好了,你就要跪下来了。”

桑兹太太叹了口气。

“好吧,肯定不会这么简单的。”她说。

“基本没可能。”多丽说。

“也许没有。”

那些日子,她们从来没有提过劳埃德。只要能控制自己,多丽是绝对不会去想他的。当他不过是生物界的一个可怕意外而已。

“就算我相信这些东西……”她说,她指的是小册子上的话,“那也不过是……”她想说的是,这样的信念倒是挺方便的,相信劳埃德在地狱里被火烧,或者随便什么,总之就是这类惩罚吧。但是,说不下去了,这些话简直蠢得说不出口。还因为一种熟悉的障碍,就像一把锤子在肚子里敲她。

劳埃德认为,他们的孩子应该在家接受教育。不是宗教原因,不是因为反对恐龙、野人、猴子之类的进化论,而是因为他希望他们待在父母身边,要缓慢地,要小心翼翼地接触外面的世界,不能一下把他们扔进去。“我只不过正好想起来,他们是我的孩子。我的意思是,他们是咱们的孩子,不是教育部的孩子。”他说。

多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办好这事儿,不过后来她发现,教育部有指导手册,有课程安排,所有的学校都可以领到。沙沙是个聪明的孩子,实际上,是他自己学会了阅读。另外两个,还太小,学不了什么东西。晚上和周末的时候,劳埃德教沙沙地理、太阳系、动物冬眠,还教他车子为什么会跑,总之生活中出现的、包罗万象的种种问题。很快,沙沙就超过了学校的课程规定,不过多丽还是会去学校拿学习的试题,让他及时通过测试,这样合乎法律的要求。

这个区,还有一位妈妈也是自己在家教孩子。那位妈妈叫玛吉,她有一辆小型客货车。劳埃德上班要用车,多丽还不会开车,所以玛吉主动说每星期带她一起去学校,一起把上一周的试题交掉,再把下一周的试题领回家。多丽为此很高兴。当然了,她们会把所有的孩子都带去。玛吉有两个男孩儿,大的那个对什么都过敏,玛吉只好处处盯着他,但凡他要吃什么都得小心翼翼地观察。这就是她必须在家教他的原因。而且,看来她也会把小的留在家里,这个小男孩想和哥哥待在一起,再说了,小男孩自己也有哮喘病。

相比之下,自己有三个健康的孩子,多丽是多么心存感激。劳埃德说这是因为多丽生孩子的时候年轻,玛吉却等到快要绝经了才生孩子。玛吉根本没那么老,他说话太夸张了,不过他也没说错,玛吉一直在等。玛吉以前是个验光师,她和她的丈夫是工作的伙伴,他们一直等到她的实习期结束,在乡下买了一幢房子以后,才开始了家庭生活。

玛吉的头发是椒盐色的,贴着头皮剪得非常短。她个子高,平胸,人很开朗,固执。劳埃德叫她拉拉,当然不是当着她的面。他一边在电话里和她开玩笑,嘴却冲着多丽说:“是那个拉拉。”多丽没多想,反正他把大部分女人都称为拉拉。不过,她觉得这个玩笑对玛吉来说,可能有点亲密过头,不说是骚扰,至少也是在浪费人家的时间。

“哦,你要和那位传统女性说话?好的,我叫她,她正忙着擦地板呢……对,你说得对,我就是那种把人当奴隶使的人,她连这个也告诉你了?”

后来,多丽和玛吉养成了习惯,到学校拿完试题之后,她们再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之后,有时候会到蒂姆·哈德斯买外带咖啡,和孩子们一起到河边公园去。沙沙和玛吉的儿子赛跑,或者一起挂在攀缘架上,芭芭拉爬上秋千,季米特洛则玩沙盒子,她们就坐在长椅上。要是天气冷,她们就坐在车里。她们的话题大半都是孩子,或者做什么吃的。不过多丽还是发现,原来玛吉在当验光师之前,曾经背包艰苦地环游欧洲。而玛吉也发现了,多丽结婚的时候是那么年轻,也知道了起初她有多容易怀孕,现在没那么容易了,因此劳埃德生了疑心,还去搜查她的衣柜抽屉,看她是不是私藏避孕药,他觉得她肯定偷吃避孕药。

“你偷吃了吗?”玛吉问。

多丽吓了一跳,回答说,我根本不敢。

“我的意思是,不告诉他就吃药,不是什么好事儿。他去搜衣柜也不过是开个玩笑。”

“哦。”玛吉回答。

有一回,玛吉问她:“你都还好吧?我是说,你的婚姻还好吧?你快乐吗?”

多丽说她很快乐,毫不犹豫地这么回答。从此之后,她说话就小心了。她发现,有些她习以为常的事情,别人却无法理解。劳埃德对所有的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这只是他个人的方式而已。她在医院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子。当时的护士长是那种非常古板的人,他不叫她的名字米歇尔太太,而是叫她母狗儿太太,他发音太快了,所以大家其实都没听出来。他认为这个护士长偏心,而他不是她喜欢的人。如今在冰激凌厂,有个男人,他一直叫人家“舔冰棍”。她一直不知道这个人的真名到底是什么。不过,这至少能证明,他讨厌的不光是女人。

多丽知道,这些人没有劳埃德设想得那么坏,但反对他的看法没用。也许男人就是这样,男人需要敌人,就像需要开自己的玩笑一样。有时候,劳埃德也把敌人编进他的玩笑里,仿佛他嘲笑的是他自己。只要她没有先笑,他也不反对她笑。

她不希望他这样对待玛吉。她时不时会担心这样的事情发生。万一他不让她搭玛吉的车去学校,去购物,就太不方便了。更可耻的是,她还不得不为此编些愚蠢的谎言。玛吉不会上她的当,至少玛吉知道她在撒谎,玛吉也许把谎言当成了信号,多丽的婚姻极其糟糕的信号。玛吉对事情的看法,有她自己尖锐的一面。

然后,多丽问自己,为什么我要在乎玛吉的看法。玛吉是个外人,甚至不是多丽喜欢相处的那类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凝聚力,别人不会明白,也不需要他们明白,不关别人的事儿。劳埃德这么说,他说得对。要是多丽能亲眼看见自己的忠贞不渝就好了。

渐渐地,越来越糟。没有明令的禁止,但是越来越多的苛责。劳埃德提出一个全新的观点,他认为玛吉的孩子之所以过敏,之所以哮喘,都是她的过错。他说,原因经常都在当妈的身上。他在医院的时候见得太多了。过度控制,在受教育过多的母亲身上常见。

“有时候孩子出生就有问题啊。”多丽不明智地插嘴说,“你总不能说什么都是当妈的错。”

“哦?为什么我不能这么说?”

“我不是说你。我不是说你不能说。我是说,难道生下来就有问题不可能吗?”

“你什么时候变成医学权威的?”

“我可没说过我是医学权威。”

“你确实没说,你也确实不是。”

越来越糟糕。后来,他想知道她们究竟聊什么。她和玛吉平时都说什么。

“……我不知道。其实没说什么。”

“太有意思了。两个女人坐在同一辆车里。我头一回听说,两个女人在一起,竟然什么也不说。她就是想让我们分手。”

“你说谁?玛吉?”

“这种女人,我了解。”

“哪种女人?”

“就她这种。”

“别犯傻了。”

“说话小心点。你说我傻?”

“我们分手,对她有什么好处?”

“我怎么知道?她就是想这么干而已。你等着看,迟早有一天,她要跟你胡说八道,说我是个畜牲。迟早有一天,快了。”

不过,结果跟他所说的一样。至少对劳埃德来说,看起来确实就是这样。某一天,晚上十点,她发现自己竟然身处玛吉的厨房里,捧着清凉茶,泪水涟涟。她敲门的时候,隔着门听到玛吉的丈夫说:“见了什么鬼?”他不认识她。她说:“真对不起,打扰你了……”他看着她,扬扬眉毛,嘴巴紧闭。然后,玛吉就出来了。

多丽是在夜色中一路走到玛吉家的。开始是沿着她和劳埃德住的那条马路,然后就转上了高速路。只要有车来,她就得在沟里走,所以她走得很慢。她会看看路过的车,想是不是劳埃德的车。她不希望他找到她,至少不要这么快,至少在他完全清醒以前不要找到她。以前,都是她把他吓清醒的,她会大哭,号啕,甚至把脑袋往地板上撞。反复地说:“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一遍又一遍。最终他会妥协的。他会说:“好啦,好啦,我相信你。亲爱的,安静一点。想想,还有孩子呢。我相信你,真的,安静,安静。”

但是,今天晚上,她正打算开始这样表演的时候,突然清醒了。她穿上外套就出了门。他在她身后吼:“我警告你,别这么干!”

玛吉的丈夫上床睡觉了,多丽不停地道歉:“对不起,真对不起,这么晚了来敲门。”他的表情没有任何起色,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

“算了,闭嘴吧。”玛吉说,语气友好,有点职业化的客气,“你想喝杯酒吗?”

“我从不喝酒。”

“那么现在也别开始喝。我给你泡茶吧。茶有镇定作用。莓子甘菊茶。不是因为孩子吧?”

“不是。”

玛吉拿走了她的外套,递给她一卷舒洁卫生纸,让她擦眼泪和鼻涕。“先别告诉我。你先镇定下来再说。”

她镇定多了,不过她不想什么都告诉玛吉,她不想让玛吉知道她自己的问题。而且,她也不想解释劳埃德,不管和他相处有多么疲惫,在这个世界上,他仍然是她最亲近的人。她觉得,一旦她开口告诉别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就是对他彻底的背叛,那么接下来,现有的一切都会崩塌掉。

她说她和劳埃德又吵了起来,老调重弹,她烦了,她厌倦了,所以她想出门走走。没关系,会过去的。她说。他们没问题。

“每对夫妻都这样。”玛吉回答说。

这时候,电话响了。玛吉接了电话。

“她没事儿,嗯……她就是想出来走走,清醒一下……嗯,挺好的……那么行,明天早上我送她回家……没事儿,不麻烦的……好的,晚安。”

“是他。你听见了。”她说。

“他的声音听起来怎么样?正常吧?”

玛吉笑了。“我怎么知道?他本来就挺正常吧。反正,听起来没喝醉。”

“他也不喝酒。我们在家里连咖啡都不喝。”

“来点烤面包?”

一大早玛吉就开车送她回家。玛吉的丈夫还没去上班,他留在家里照顾孩子们。

玛吉急着赶回家,只说了一句:“要是想聊聊,给我打电话。再见。”然后就在院子里倒车。

春天的早晨很冷,地面上的雪还没有化干净。可是,劳埃德坐在台阶上,连夹克衫都没穿。

“早上好。”他声音洪亮,语气嘲讽。她也说早上好,装作没听出他的讽刺来。

她想上台阶,但他动都没动,根本没打算让她进门。

“你不能进去。”他说。

她决心轻松一点。

“我说请,也不行吗?请你让我进去。”

他看着她,却没有回答。他笑了一下,连嘴唇都没分开。

“劳埃德,劳埃德?”她问。

“你最好还是别进去。”

“我什么也没和她说,劳埃德。离家出走,是我不对。我想,我只是需要点空间,呼吸。”

“最好别进去。”

“你到底怎么回事儿?孩子们呢,在哪里?”

他摇头,仿佛她说的话他一点也不爱听。仿佛她的话挺粗鲁。仿佛她说的是“狗屁”。

“劳埃德,孩子们去哪里了?”

他稍微侧了侧身,让她进去。

季米特洛在自己的婴儿床里,婴儿床倒在走道上。芭芭拉躺在床边的地板上,似乎是掉下了床,或者是被拽下了床。沙沙在厨房门边上——看起来他想逃,只有他的喉咙上有伤口。其他的孩子,是用枕头干的。

“昨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劳埃德说。

“是你自作自受。”他说。

陪审团裁定他有精神病。不能审判他。他是犯罪型精神病。他应该被关在安全的机构里。

多丽跑出那幢房子,绊倒在院子里。她的双手紧紧捂住肚子,仿佛她的身体被切碎了,而她想要把它们再拼回去。这就是玛吉看到的情景。玛吉回来了。玛吉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在半路上又转了回来。她的第一个念头是,多丽挨了打,也许她丈夫踢中了她的肚子。她完全听不懂多丽发出的噪音。可是,明明劳埃德还坐在台阶上。她要进门,他彬彬有礼地为她让路,一句话也没说。然后,她看见了谜底。她报了警。

有一段时间,多丽抓到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从泥巴,到杂草,纸,或是浴巾,甚至她自己的衣服。仿佛她想要压下去的,不仅仅是号叫,还有脑海里的那个情景。然后,就给她定期注射药物,让她平静下来。药物奏效。她变得异常安静。不是那种紧张症。他们说她稳定了。她出院以后,社工就把她带到了这个全新的地方,桑兹太太接管了她的事务,帮她找地方住,给她找工作,为她安排每周一次的常规谈话。玛吉会来看她,但是,多丽受不了见她。桑兹太太说这种感受很自然——会引发联想。桑兹太太说玛吉会理解的。

桑兹太太说,要不要继续探视劳埃德,多丽可以自己做主。“我和你谈话,不是为了批准你做什么,不批准你做什么。你感觉怎么样,见他时,好还是不好?”

“我不清楚。”

多丽没办法解释清楚。她觉得她见到的,根本不是他。她见到的,仿佛是个游魂。苍白,如此苍白。肥大的衣服松松垮垮地罩住了他。鞋子落在地上,没有一点声音。也许他穿的是拖鞋。她还有个印象,他开始脱发了。他浓密的头发,波浪般的头发,色泽如蜂蜜般的头发。他的肩膀丝毫没有宽度可言,锁骨窝,她的脑袋常常依靠的地方,也不见了。

后来,他对警察说——这句话也被登在了报纸上——“我是为了免除他们悲惨的命运。”

什么悲惨命运?

“他们会知道,他们的妈妈离家出走,抛弃了他们。悲惨的命运。”他说。

这句话在多丽的大脑里灼烧。也许就是为了这句话,她才决定去看他。她要他收回这句话。她要让他明白,要他亲口承认,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的。

“你叫我别和你顶嘴,否则就滚出家门,所以我才滚出家门的。”

“我只不过是到玛吉家过了一个晚上。我肯定是要回家的。我从没打算抛弃谁。”

她记得清清楚楚,是怎么开始争执的。她买了一罐意大利面,罐子上有一个非常细小的凹痕。因为这种罐装面条降价,她很高兴自己省了钱,因此她还觉得自己很聪明。但是她没有告诉他,后来他就质问她。她觉得最好装作她没注意,没看见。

谁都会看到的。他说。我们全家都可能因此中毒。你到底怎么回事儿?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吗?或者你就是拿回来在孩子身上试试,或者在我身上试试有没有毒?

她叫他别发疯。

他说,发疯的不是他。要不是发疯,谁会给自己的家人买有毒的东西吃?

孩子们都站在房间门口的走廊上看着他们。这是最后一次,她看见活着的他们。

这就是她的想法。她想,这回我让你看看,你终于看见了,到底是谁疯了?

意识到自己的真实想法时,她就应该下车了。即便已经到了大门口,也可以回头的。几个女人和她一起沿着车道,脚步沉重地走向大门。她可以回头,过马路,等下一班回镇上的公交车。也许有人这么做过。原本确实打算来探视,后来又不想了。人可能永远都是这样。

但是,也许去看看更好,看见他这么古怪,这么虚弱。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责备某个人都是毫无意义的。没有一个人能负责。没有一个人。他不过是梦境中的一个角色罢了。

她做过许多梦。在其中一个梦里,看见了他们以后,她逃出了房子,劳埃德就开始笑她,就是平常那种轻松的笑容,然后她听到身后传来了沙沙的笑声。她惊喜地明白了,这不过是他们和她开的一个玩笑而已。

“你是不是问过我看见他感觉如何?你上次问过我的吧?”

“对,我问了。”桑兹太太说。

“这个问题,我得想想。”

“明白。”

“我现在觉得,感觉不好。所以我不去了。”

桑兹太太的反应不太清楚。不过,她点头的样子,看起来好像比较满意,或者说,赞许。

这就是为什么多丽又决定去的时候,觉得最好不要告诉桑兹太太。不管她的什么事,想要绝口不提,还是太难,不过大部分时候,她几乎什么事都没有。她给桑兹太太打了电话,取消了会见。她说自己要去度假。夏天就要到了,度假再正常不过了。和一个朋友一起去。她说。

“你上个礼拜穿的不是这件夹克衫。”

“你说的不是上个礼拜。”

“不是吗?”

“对,你说的是三个礼拜以前。现在天气已经热了。这件薄一些,不过其实也用不着了。这种天气,不用穿外套。”

他问她路上还好吗,从迈尔德梅镇过来怎么坐车。

她告诉他她已经不住在那里了。她告诉他她现在住哪里,要坐哪三班车。

“那你来一趟真不容易。你是不是喜欢住在大一点的地方?”

“大地方容易找工作。”

“哦,那么你现在工作?”

其实,上一回她就告诉过他,她现在住哪里,怎么坐车,她在哪里工作。

“我在一家酒店打扫房间。”她回答说,“我上次告诉你了。”

“对啊,没错。我忘记了。对不起。你没想过上学吗?上夜校?”

她说她想过,但只是想想,没有认真到去做的地步。她说她觉得现在的工作还可以。

然后,好像他们就再也无话可说了。

他叹了口气,说:“对不起,真抱歉,我已经不习惯和人说话了。”

“那么你平时都干什么?”

“我想,我读了很多书吧。还有沉思冥想……哦,我不是说宗教的打坐什么的。”

“嗯。”

“你来看我,我得谢谢你。对我很重要……不是,我不是说你非得来不可。你想来就来,我的意思是,要是有事儿,或者你觉得……唉,我想说的是,要是你能来,你只来一次,这对我来说,已经很奢侈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说应该是明白了。

他说,他不想妨碍她的正常生活。

“你没有妨碍我什么。”她回答。

“这就是你想说的话?我以为你会说点别的。”

其实,她差点说出口的是:什么正常生活?

但她回答:没什么了,没别的话要说了。

“太好了。”

三个星期后,她接到一个电话。桑兹太太亲自打来的,不是她办公室的其他女人。

“呀,多丽,我以为你再也不回来了。漫长的假期。现在你回来了?”

“嗯。”多丽的大脑在盘算,她应该说她去哪里了。

“回来了,还没打算安排一次会面?”

“还没呢。”

“好吧。我只是问问。你还好吧?”

“我挺好。”

“那就好,很好。要是需要我的话,你知道怎么找我。我是指,万一你想聊聊的话。”

“我知道。”

“那么,自己保重。”

她没有提劳埃德,也没有问她有没有去看他。当然了,因为多丽说过,再也不去了。不过桑兹太太很敏锐,通常她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桑兹太太也懂得回避,知道问没用。万一她真的问,多丽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回答。她是会撒谎,还是说出真相?实际上,就在桑兹太太告诉她去不去看都没关系的那个星期天,她就去了。

他感冒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就感冒了。

也许上次见她的时候,他就已经感染了,所以才那么乖僻。

“乖僻。”如今,她身边的人,都不会用这种词说话。这个词听起来感觉很奇怪。不过,他一向这样措辞。当然,有一段时间,她听到这类词不会觉得奇怪。

“你是不是觉得,我和以前不一样了?”他问。

“嗯,你看起来不太一样。我看起来一样吗?”她小心翼翼地回答。

他悲伤地说:“你看起来很漂亮。”

她心里有什么变柔软了。但是,她努力不让自己被打倒。

“你觉得自己不一样了?你认为你变成另外一个人了?”他问。

她说她不知道,然后问他:“你呢?”

他回答说:“完全变了。”

就是这一周晚些时候,一个大信封送到了她工作的地方。地址写的就是她工作的酒店,收信人就是她。写了好几张纸,而且正反面都有字。她开始没想到是他写来的,她本来以为坐牢的人不能写信。不过,反正他不是那种犯人。他不是罪犯,他只是犯罪型精神病。

落款没有日期,甚至没有写她的名字。这种写信的语气,让她开始以为是哪家宗教机构写来的邀请函。

人们四处寻找解决的办法。他们的心灵感到痛苦(因为寻找),一路跌跌撞撞,备受伤害。你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脸上的伤痕和痛楚。他们困惑不安。他们四处奔走。他们要去采购,要去洗衣店,要去剪头发,要赚生活费,或者要去领社会福利的支票。穷人只能这样生活,而富人们要想方设法花掉他们的钱。这也是项工作。他们不得不盖最好的房子,还得给他们的冷水和热水配上金龙头。他们的奥迪车,自动牙刷,还有各种各样精巧的装置,还有防盗报警系统,防杀戮(嘘!)和所有的事。总而言之,不论贫富,灵魂永不得安宁。我为什么要提到邻居?为什么?我在这里没有邻居。这里的人,至少避免了一大堆麻烦。这里的人,知道自己都拥有什么,永远都清清楚楚,甚至吃的东西都不用自己去买,不用自己挑,不用自己做饭。选择被消灭了。

我们这里所有人能得到的,是来自我们心灵的东西。

开始的日子,我的脑海里只有繁扰(是这样写吗?)。好一场无休无止的风暴啊,为了让它停下,我用我的脑袋撞水泥。让痛苦停止,让生命停止。于是我受到惩罚。他们用水管冲洗我,把我捆起来,往我的血管里注射药物。我不是抱怨什么,因为我必须明白抱怨并没有好处。所谓的真实世界也没什么不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喝酒、发狂,或者用犯罪来消灭让他们痛苦的念头。他们经常被拘捕,或者被关起来,但时间不长,不足以让他们抵达彼岸。彼岸是什么?是彻底疯掉,或者平静。

平静。我现在抵达了平静,并且心智健全。我猜,你看到了这里,会以为我打算说的是什么上帝,耶稣,或者佛,似乎我抵达的是某种宗教信仰的变化。不,我指的不是这个,我没有闭上眼睛,然后被某种更高的力量提升。那些东西我不理解。我做的只是认识我自己。“认识你自己”,是哪里的训诫?也许是《圣经》,那么我至少从这点上遵从了基督教。“忠于你自己”——这句也是《圣经》里的话吗?它没告诉我们应该忠于哪部分,好的部分还是坏的部分。让我们忠实,那么就不是道德的引导了。再说,认识你自己也和道德无关,正如我们在“行为”中了解到的。不过,我真正关心的也不是“行为”。他们不是判定我是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判断能力的人吗?正因为这样,我才被关在这里。

再回头说认识自己。我可以非常严肃地说,我了解我自己,我知道我最糟糕的地方,我知道这都是我做的。世界判定我是个恶魔,我没什么要争辩的。不过我也许可以顺便说说,那些往城市中心扔炸弹的,那些放火烧掉整个城市的,那些饿死、杀死成百上千生命的人,却往往不被当成恶魔,而是大把大把地被授予奖章和荣誉。只有针对少量人的行为被认为是骇人听闻的,邪恶的。我不是要找借口,这只是我的观察。

认识我自己,我认识的是我的邪恶。这是我隐秘的慰藉。我了解我最坏的地方。它也许比别人最坏的地方更坏。但我不在乎。用不着什么借口。我获得了平静。我是个恶魔吗?世界是这么说的,它既然这么说了,那么我就同意好了。不过,这世界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就是我自己,也不会有机会成为别人。我说,我疯了,但疯了又是什么意思?精神不正常,精神正常,我只是我而已。那时候我改变不了自己,现在我也改变不了自己。

多丽,如果你读到了这里,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但是我无法写在信里。要是下次你还愿意来看我,也许我可以亲口告诉你。不要以为我无情。我并不是能改变但不想改变,我就是不能。

我把这封信寄到你工作的地方,寄到你的小镇。如果我没记错,那么这证明我的一部分大脑运作还算良好。

这封信,她来来回回读了好几遍。她以为,他们再一次见面时,一定会谈起这封信。不过,她想不起来有什么话要说。她想知道的是,他到底有什么不能写下来。但是,当她见到他的时候,他表现得就像他从来没有给她写过信。她找到一个话题,她告诉他,一个曾经很著名的乡村歌手这星期住在她工作的酒店里。让她惊讶的是,他竟然比她还了解这个乡村歌手。原来他有台电视机,至少是可以接触电视机,能看一些节目,当然,还能经常看看新闻。这样,他们能聊的就多了。不过,到最后,她还是没能忍住。

“你非要亲口告诉我的,是什么?”

他说,他原希望她不要问。他不知道他们现在能不能谈这个话题。

这下,她害怕了,她担心真的是什么她根本不想听的话,可能根本无法忍受的话,比如什么我依然爱你。爱。她现在无法忍受听到这个词。

“好吧,也许我们确实没准备好。”她回答说。

不过,她还是说:“但你最好还是告诉我。万一我从这里刚出去,就被车撞了,也许就再没机会知道了。你再也不会有机会告诉我了。”

“这倒是真的。”他说。

“那么到底是什么?”

“下回吧。下回告诉你。有时候我就是说不下去。我想说,但是我大脑空掉了,说不下去。”

多丽,你走后,我一直在想你。我很后悔让你失望。当你坐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愿意表现得比现在更感性一点。但在你面前,我没有权利动感情。你比我更有权利,但你永远那么节制。所以上次,我没有把话出说口,因为我想可以写信给你,这样比我亲口说出来更好。

现在,让我告诉你。

天堂存在。

这是一种说法,也许并不准确,因为我从来没有相信过天堂和地狱。我以为,这些都是一堆废话。所以,现在突然谈这些,可能有点奇怪。

那么,我就直接说了。我看见了孩子们。

我看见了他们,而且和他们说话了。

现在你在想什么?你在想,现在他算是真疯了。或者你在想,哦,这是个梦,现在他已经分不清楚现实和梦境的区别了。但是,我要告诉你,我分得清。我知道,他们还存在。我说他们存在,不是说他们活着。因为活着的意思是,在我们这个维度里。我说的不是他们在这个维度。实际上我觉得他们不在。但是,他们存在,这世界上一定存在另一个维度,甚至有无数个不同的维度。我知道,我一定跨越了某个维度,碰到了他们。也许是因为我那么孤零零地执着于此,无休止地想这些我不得不想的事情。看我经历了这样的痛苦和孤独,有一种神恩感觉应该赐我这种奖赏。我是唯一有此资格的人,这和世界的想法大相径庭。

好了,如果你看到这里还没有把信撕成碎片,你一定想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他们挺好的。真的很快乐,而且很聪明。看起来,他们不记得那些可怕的事了。他们也许长大了一点,不过也难说。他们好像不同程度地能明白一些事情了。你会发现,季米特洛已经开始学说话了,那时候他还不会说话。他们住的房间,我能认出一点影子来,有点像我们以前的房子,但是更大更好。我问谁照顾他们,他们就嘲笑我,说什么他们已经会自己照顾自己了。我想这话是沙沙说的。有时候他们一个个地说话,我分不清楚他们的声音,不过明显能看出来都是谁。我得说,这真让我高兴。

请不要就此下结论,认为我疯了。我正是因为这么担心,才不想和你说。我有的时候会发疯,但是请你相信我,我已经褪去了旧日的疯狂,如同熊毛脱落,或者说,如同蟒蛇蜕皮。我知道,如果我不这样,就不会有机会再见他们,沙沙,芭芭拉,还有季米特洛。我希望你也能有这样的机会。如果这是奖赏的话,那么你比我更应得这种奖赏。让你这样做,也许比我更艰难,因为你生活的那个世界,远远比我的世界忙碌。但至少,我得告诉你——这是真相——告诉了你我看见了他们,我希望能够让你心里更好受一些。

多丽想知道,如果桑兹太太看了这封信会怎么想,会说什么。桑兹太太会很谨慎,当然,她会小心翼翼地,不直接说他已经疯了,但是她会小心地、亲切地引领多丽朝这个方向去想。

或许,也不能说她引领——她也许会置之不理,多丽则不得不独自去面对这类观点,仿佛自始至终是她自己的观点似的。得把这些危险的废话从心里连根拔掉——桑兹太太说。

这就是为什么多丽不会透露给她的原因。

多丽也曾经想他是疯了。就在他写给她的信里,还是能找到他过去夸夸其谈的痕迹。她没有回信。日子就这么过去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她的想法没有改变,可是,他的话牢牢地盘踞在她的心里,就像是一个秘密。时不时的,当她喷洗卫生间镜子的时候,或者整理床铺的时候,有一种感觉就抓住了她。近两年了,她从来没有注意过任何让人高兴的东西,比如好天气,比如即将盛开的鲜花,比如烤面包的香味。直到现在,她的内心也没有丝毫快乐的感觉,但仿佛有了种提示,提醒她快乐到底是什么感觉。与鲜花和天气都没关系。孩子们在他称为另一个维度的地方。这个想法渐渐占据了她的心头。头一回,有什么让她感觉轻快,而不是痛苦。

自从出事之后,任何有关孩子们的念头,她都让自己立刻抛开,抽出来,就像抽出插在喉咙里的一把刀。她不能去想他们的名字。偶尔听到某个名字,像他们哪一个的名字,她就得立刻走开。甚至,孩子的说话声,尖叫声,他们拍打着小脚、从酒店跑向游泳池的脚步声,她都用开门关门的声音来消灭掉。现在,有什么变得不同了。现在,她有了一个安全的港湾。一旦有类似的危险,她就可以立刻躲进她的避风港。

是谁给了她避风港?不是桑兹太太。这是绝对的。不是那些坐在桌前手边放着舒洁纸巾的时光。

是劳埃德给了她。劳埃德,这个可怕的家伙,这个被关起来的、疯狂的家伙。

疯狂的,如果你愿意这么说的话。但为什么不可能?也许他说得对。也许他确实看见了另一边,他在另一边得到了自由?谁敢说他的看法毫无意义,毕竟他经历过这样的事,有过这样的神游。

这样的想法,渐渐潜伏在她的脑海里,就在那儿停下不走了。

同时还有一个想法,在所有的人中,劳埃德才是那个她应该在一起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她还有什么用?这话她可能讲给谁听了,也许是桑兹太太——要是连他的话都不听,她待在这个世界上干什么?

我不是在谈什么“原谅”,她在自己的脑海里对桑兹太太说,我永远不会这么说,也永远不会这么做。

但是,想想吧,我不是和他一样吗?过去的事情,把我也孤立了。任何人但凡知道这件事,都不希望和我有什么瓜葛。对他们来说,我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他们想起他们根本承受不了的事。

伪装是根本不可能的,不可能的。这一头黄色穗冠般的头发,真是又笨又可怜。

于是,她发现自己又一次坐在公交车上了。公交车开向高速公路。母亲去世后的那些个夜晚,她还清楚地记得。那时候,她悄悄溜出去见劳埃德,对她妈妈的朋友,就是和她住在一起的女人撒谎,骗她自己去哪里去哪里。她仍然记得这个女人的名字,妈妈的朋友,名字叫做洛莉。

现在除了劳埃德,还有谁能记得孩子们的名字,还有谁记得他们眼睛的颜色?桑兹太太每次提到他们,甚至都不说你的孩子,而是说“你家人”,把他们堆在了一起。

那些日子,对洛莉说谎,偷偷去见劳埃德,她并不觉得愧疚,而是有一种命中注定、顺应命运安排的感觉。她觉得,她活在这个星球上并没有别的原因,只为和他在一起,努力去理解他。

得了,反正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一切都改变了。

她坐在第一排,和司机隔一个过道。透过玻璃窗,能看见清晰的风景。全车所有的乘客,除了司机以外,只有她看见那辆皮卡从旁路上冲了过来,甚至都没来得及减速。星期天的高速公路空荡荡的,卡车就在他们前面剧烈摇晃,穿过马路,一头扎进了沟里。接下来的情形更骇人。卡车司机飞到空中,仿佛很快,又仿佛很慢,既无比荒诞,又万分优雅。他落在公路旁的沙砾路上。

其他乘客不知道司机为什么急刹车,突如其来的事故惊动了所有人。多丽的第一个念头是,他是怎么飞出来的?那个年轻男人,或者说是男孩,肯定是开车的时候犯困,睡着了。他怎么会飞出卡车呢?而且落地的姿态还如此优美?

“我们前面的那个家伙……”司机对车上的乘客说,他努力让自己声音响亮,态度平静,可是他的声音明显带着惊吓,带着恐惧,“……他飞出来,掉进了沟里。能走的时候,我们马上就走。现在,大家都不要下车。”

她似乎根本没有听到他的话,或许是觉得自己特殊,是一个有用的人,于是跟在他身后下了车,他没有喝斥她。

“上帝啊,可恶。”他们过马路的时候,他说,这会儿他的声音只剩下了愤怒,“上帝啊,一个小屁孩儿,真让人不敢相信!”

这个男孩躺在地上,四肢摊开,仿佛有人在雪地上摆出一个天使飞翔的造型,他身边只有沙砾,没有积雪。他的眼睛甚至还没有完全闭上。他还那么年轻。一个身体正快速发育,甚至还不用剃胡子的男孩。可能还没有驾驶证。

司机在讲电话。

“巴菲尔德往南一英里左右,21号公路往东。”

一滴粉红色的泡沫,从男孩的头下缓缓地冒了出来,就在靠近耳朵的位置,看上去并不像是血,更像是做果酱的时候,从草莓汁里撇出来的泡沫。

多丽在他身边弯下身体。她把手搁在他的胸膛上。是静止的。她把耳朵贴过去。他的衬衫刚刚烫过——还有熨烫的味道。

没有呼吸。

但是,在他光滑的颈部,她的手指感觉到一丝脉搏。

她还记得有人告诉过她。是劳埃德告诉过她,万一有孩子出了车祸,他不在场的话。注意舌头,万一舌头堵在喉咙口,有可能堵塞呼吸。她把一只手搁在男孩的前额上,另一只手的两根手指放在他的下巴下头。前额往下压,下巴往上推,清理呼吸道。稳健的、轻微的倾斜姿态。

要是他还是没有呼吸,她就帮他做人工呼吸。

她捏紧鼻孔,深呼吸,紧闭嘴唇,吐出一口气。呼吸两次,检查一次。呼吸两次,检查一次。

传来了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不是司机的,一定是另一个乘客也下了车。“他头底下要不要垫张毯子?”她轻轻地摇了摇头。她还记得,不移动伤者,就不会伤到脊髓。她撬开他的嘴,伏在他尚且幼嫩的、温暖的皮肤上,呼了一口气,等着。呼一口气,再等。似乎她的脸感觉到一丝微弱的、潮湿的气流。

司机说了句什么,但她没法抬头看。之后,她确定了,男孩的嘴里,呼出了一口气。她的手在他的胸膛上摸索,刚开始的时候,她甚至不知道到底是他的胸膛在起伏,还是自己在颤抖。

是的。是的。

真的是呼吸。呼吸道打开了。他自己在呼吸了。他正在呼吸。

“盖在他身上,”她对拿毯子来的男人说,“保暖。”

“他还活着吗?”司机弯下身体,问她。

她点点头,她的手再次摸到了脉搏。可怕的粉红色泡沫不再流出来了。也许没关系,不是从大脑里流出来的。

“我不能再等你了。车子已经晚点了。”司机说。

那个乘客说:“没关系,我来照顾他。”

安静,请安静。她想这么告诉他们。仿佛这一刻,她最需要的就是安静。男孩子身外的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都必须安静,不要让他失去呼吸的迹象。

微弱但稳定的呼吸。仿佛他听到了,并且乖巧地依从了她。继续。继续。

“你听到了吗?他说他待在这里,照顾他。救护车马上就会到的。”司机说。

“没事儿。”多丽回答,“我可以搭救护车进城,晚上你回来的时候,我会赶上你的车。”

他得弯下腰来才能听到她说话。她甚至连头都没抬,不以为然地说话,好像是她自己呼吸有困难似的。

“你确定?”他问。

当然。

“你不去伦敦了?”

不去了。

<hr />

注释:

正文 纯属虚构

<er top">1</h3>

冬天里最愉快的事儿,就是结束胭脂河学校的音乐授课,开车在回家的路上。这时候,天已经黑了,城北的街道也许正在飘雪,而海岸边的大路上,噼噼啪啪的雨水打在汽车上。乔伊丝开过了城镇和森林的分界线。那里是真正的森林,遍地都是高大的黄杉和雪松,大约每隔四分之一英里,便有一户人家。这里的人家,通常都是经营菜园的,少数还养了羊和马。还有一些小业务,比如乔恩,他翻新家具,打家具。沿路的两边,还有各种特殊服务的广告,多半都是专门针对世界的这个角落的。解读塔罗牌,草药球香熏按摩,调解纠纷。有些人住在拖车里,有些人盖了自己的房子,边角都是木料的混搭的茅草屋。当然也有不一样的,比如乔恩和乔伊丝,就是翻新了老农舍。

在回家的路上,就在快拐进自己家地产的地方,乔伊丝最喜欢看见的是,有些人,甚至有些还是住在稻草屋顶下的人,也在院子里装上了落地玻璃门,即便像乔恩和乔伊丝这样没有院子的人家。这些门,通常窗帘都没拉上,灯光从两块长方形里透出来,仿佛是某种舒适、安全以及休闲的象征。为什么相比普通窗户,它们更会让人有这样的感觉,乔伊丝也不是太明白。也许因为它们大部分的功能不光是往外看,而且直接通往森林的黑暗,于是便自然地展现了家给人的安全和温暖。人们在玻璃门内做饭或者看电视,这种景象深深地诱惑了她,虽然她心里明明知道,屋里的生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当她的车转到家门口泥泞的车道上时,进入她视线的,是乔恩装的玻璃门,勾勒出房间光闪闪的破败内景。活梯,没打好的厨房架子,裸露的楼梯。灯泡把木头照得暖洋洋的。乔恩在哪里干活,就把灯泡拉到哪里。他几乎整天都在他的工棚里干活,天黑的时候,他把徒弟送回家,就回家干活。只要听到她车的声音,他就会回头看着她的方向,用这种方式来迎接她。通常情况下,他的手全占着,没法挥手迎接她。停下车,熄了车灯,整理采购的日用品,查看信件,穿过黑暗的天色、阴冷的风雨,就差最后一个冲刺就能进门了。乔伊丝的感觉是那么愉快。她感觉仿佛白天的工作正从她的身上脱落。这样的工作,不确定,又折磨人,只不过是把音乐分发给一些热心的人,以及一些根本不关心的人。一个人工作,只和木头打交道,这样的工作好多了。她没有把学徒算进去——和那些莫明其妙难以预测的年轻人相比,学徒可不算什么。

这些话,她从没有对乔恩说。他讨厌听人说什么和木头打交道很简单,很纯粹,很有尊严之类的话。

他会说,废话。

乔恩和乔伊丝是在安大略省一座工业城市的高中里认识的。在班上,乔伊丝的智商是全班第二,乔恩的智商是全校第一,有可能还是全城第一。本来,人们都认为她会是个优秀的小提琴手,直到后来,她改拉大提琴了。而他呢,大家觉得他会变成某类让人敬畏的科学家,这种工作远远不是普通人能了解的。

不过,他们大学的第一年都退了学,一起跑掉了。他们在这里,或者那里工作,坐大巴士绕北美大陆旅行,他们在俄勒冈海岸生活了一年,距离遥遥地和父母重归于好。对他们的父母来说,这件事简直相当于世界熄灭了一盏灯。那年代,再说什么嬉皮士已经太晚了,但他们的父母就是这么叫他们的。可他们自己却从来没有这么想。他们不嗑药,虽然穿着确实破旧,但还算得上保守,乔恩的胡子必刮不可,而且还让乔伊丝帮他理发。这种低薪的临时工做了一段时间,他们就厌倦了,从他们失望的家里借来了钱,乔恩学了木工活儿,乔伊丝获得了音乐学位,以便能在学校里得到一个教音乐的职位。

她在胭脂河学校找到了工作,而这座摇摇欲坠的房子几乎是分文不花就买下来了,从此之后开始了他们人生的一个新阶段。他们开辟了个菜园,还认识了邻居——有些还真是嬉皮士,他们在灌木丛深处种植少量大麻,做串珠项链和香料袋卖。

邻居们都喜欢乔恩。他仍然瘦得皮包骨头,眼睛明亮,以自我为中心,却愿意随时准备倾听。那正是大部分人刚刚开始接触电脑的时代,他懂电脑,而且愿意耐心地解释。乔伊丝就不如他受人欢迎了,大家都觉得她教音乐的方法太正式了。

乔伊丝和乔恩一起做晚餐,喝他们自酿的酒。乔恩酿酒的办法很严格,也很成功。乔伊丝会谈谈这一天的麻烦和快活。乔恩不太说话,因为主要是他做饭。不过,吃饭的时候,他可能就会告诉乔伊丝哪些客户来了,或者谈论他的徒弟伊迪。他们取笑伊迪说的话。不是因为蔑视,而是因为伊迪像宠物,乔伊丝有时这么想。或者说像个孩子吧。尽管如果她真是个孩子,或者他们的孩子如果像她这样,他们大概会非常困惑,也许就笑不出来了。

为什么呢?她是什么样的人呢?她不是笨蛋。她来学木工的时候,乔恩觉得她没有天赋,但是教她什么,她都能学会,能记住。关键是,她也不多嘴多舌。雇用一个饶舌的学徒是最可怕的事了。政府刚启动一项计划,他如果教徒弟,政府会支付他一笔钱,在学习期间,政府也支付学徒的生活费用。一开始他不愿意,不过乔伊丝说服了他。她觉得他们对社会应该尽些义务。

伊迪不太说话,但只要一开口说话,就力量满满。

“我戒了酒,戒了药物。”这是她第一次和他们见面时说的。“我加入匿名戒酒协会,现在正在恢复期。我们永远不会说我们已经完全戒掉了,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活着,就不可能永远戒掉。我女儿九岁了,她生来就没有爸爸,所以我得对她负全部责任。我的意思是,我得一个人好好带大她。我想学木工,这样才能养活我自己和女儿。”

发表这番讲话之时,她坐在他们的对面,隔着厨房的桌子盯着他们看,从这张脸,到那张脸。她个子矮,看上去挺结实,还算年轻,看上去没有老到像那种被酒精毁掉的女人。她宽宽的肩膀,厚厚的刘海,扎了条马尾辫,脸上没有笑的迹象。

“还有一件事。”她说。她解开扣子,脱掉了长袖上衣,只穿着背心。她的双臂,前胸,还有,她一转身,后背上方,全是纹身。她的皮肤看上去和衣服差不多,或者像是一本漫画,一张张既淫荡又温柔的脸,被龙、鲸鱼和火焰等乱七八糟的,难以理解的,或者是太恐怖了让人根本不想理解的东西包围着。

看到这个,第一个念头是,是不是她的全身都被这么纹过了。

“惊人。”乔伊丝说,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不表现出好恶来。

“好了,反正我不知道有多惊人。总之,要是让我付钱的话,这些纹身得花掉一堆票子。”伊迪回答说,“这就是以前的我。我告诉你们这一切,有些可能让你们反感。想到在工棚里热了还得穿着衬衫干活的话……”

“我们无所谓。”乔伊丝看看乔恩,说。他耸耸肩。

她问伊迪要不要来杯咖啡。

“不用了,谢谢。”伊迪重新穿上她的上衣,“匿名戒酒协会的人,有好多简直是靠咖啡活着。我和他们说,我说,你们是怎么戒的,只不过是换了个坏习惯而已。”

“厉害。”乔伊丝后来说,“反正不管你说什么,她都能就这个话题来一段演讲。我不敢问她童贞女生子的问题。”

乔恩回答说:“挺结实的。这个最重要。我看到她的胳膊了。”

乔恩说的结实,就是结实。他的意思是,她扛得动木头。

乔恩干活的时候会听加拿大广播电台。音乐,当然也有新闻,评论,热线接听。有时候,乔恩会告诉她伊迪的种种观点。

伊迪不相信进化论。

(一个热线接听节目,有人反对学校里教进化论。)

为什么不相信?

“嗯,因为在这些圣经国家……”乔恩说着,改口学伊迪的腔调,那种没有音调变化的语气,“在这些圣经国家里,有很多猴子,猴子经常从树上荡下来,所以大家以为猴子下了树就变成了人。”

“不过,首先……”乔伊丝说。

“别管她。试也别试。你知道和伊迪讨论问题的第一原则是什么?别理她,闭上嘴。”

伊迪还相信,大医药公司都有治愈癌症的药,不过他们必须先和医生讨价还价,配方保密,因为医药公司和医生都要赚钱。

当广播里响起《欢乐颂》时,她叫乔恩关掉广播,因为太难听了,简直像葬礼进行曲。

还有,她觉得乔恩和乔伊丝,哦,不,实际上是乔伊丝,不应该把还有酒的酒瓶子搁在那里,站在厨房桌子那儿就能看见。

“这关她什么事儿?”乔伊丝问。

“显然她觉得关她的事儿。”

“她干吗跑到我们厨房桌子那儿?”

“她经过厨房,上厕所。她总不能在树丛里撒尿。”

“我真不知道这关她什么事儿?”

“还有,有时候她去厨房,做三明治。”

“那又怎么样?那是我们的厨房。我们的。”

“哦,她只是感觉到,嗯,猛灌一通的威胁。她很脆弱。这不是你我能理解的事儿吧。”

猛灌一通。威胁。脆弱。

乔恩用的都是什么词儿?

她早就该明白了。这时候就该明白了。甚至这时候,他自己大概都不明白。他坠入爱河了。

坠入。这意味着有时间的跨度,渐渐下滑。不过,也可以是迅速的,瞬间的,也许只花了一秒钟,就掉进去了。现在,乔恩爱的并不是伊迪。滴答。好了,他爱上了伊迪。反正也不会看见,看不清楚的,除非你以为眼睛与眼睛之间会刮起风暴,突然之间灾难降临。命运瞬间会让一个健康的人腿瘸掉,一个缺德的玩笑能让明亮的眼睛变成盲目的石头。

乔伊丝试图说服他,告诉他误会了。他对女人有什么经验可言。根本没有,除了她以外。他们以前一直认为,和各种各样的伴侣做试验,简直是孩子气。通奸既麻烦又有破坏性。现在,她开始想,是不是他应该多点体验,多点经历?

现在,整整一个阴冷的冬天,他都关在工棚里,和那个浑身散发自信的伊迪关在一起。这简直相当于因为通风不良而得了病。

伊迪会让他发疯的,要是他再这么对她认真下去。

“我想过。”他说,“也许她已经认真了。”

乔伊丝说这简直幼稚得像青春期对话,好像他被吓得七魂没了六魄,软弱无助。

“你觉得自己是谁?圆桌骑士?有人给你吃了什么药了?”

话一出口她就立刻说对不起。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这次谈话当成一段分享时光。河流上的阴影。只不过是某一天,他们的婚姻中,出现的一点小干扰。

“我们能过去的。”她说。

乔恩远远地看着她,甚至是亲切地。

“已经没有‘我们’可言了。”他说。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乔伊丝问乔恩,问她自己,然后再问别人。那么一个脚步沉重、头脑笨拙的木工学徒,整个冬天全穿着松松垮垮的口袋裤、法兰绒上衣,就没见换过,暗淡的厚外套上永远沾满了木头屑。一个费半天劲也不过是从一句废话到另一句傻话的大脑,一个把走过的每一步路都当成法律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让乔伊丝黯然失色,让她修长的大腿,纤细的腰身,乌丝般润滑的麻花辫,还有她的智慧,她的音乐,她全班第二的智商,失败了。

“我告诉你,我想是这样。”后来,乔伊丝这样说。已经过去一段日子了,壕沟里的湿地百合如同火焰一般蔓延摇曳。她去上音乐课的时候,总是戴副浅色的眼镜,以掩饰她因为喝酒和抽泣深陷的眼眶,放学以后,她也不再是开车回家,而是去惠灵顿公园,她希望乔恩会因为担心她自杀来找她。(他确实来过,不过只来过一回。)

“我觉得,她站过街。”她说,“站街的妓女为了揽客都纹身,男人看见标志就过来了。我的意思不是纹身都——嗯,可能也是,当然,纹身也会激起他们的欲望——我是说,出售的标志。可以卖,有经验。现在从良了。他妈的是个抹大拉的马利亚,就是这样。而他呢,在性方面简直是个婴儿,真让人恶心。”

她现在有朋友了,这种话可以对朋友说。她们全是有故事的人,有些人之前她就认识,不过之前的关系和现在不一样。她们现在互相倾诉,大声说笑,直到大家都哭为止。她们说简直无法相信,无法相信。男人啊。他们都干了什么,这么恶心,这么愚蠢,简直没法相信啊。

所以才是真的。

聊天的过程之中,乔伊丝觉得很不错。真的很不错。她说,甚至有时候,她对乔恩心存感激,因为她现在感觉自己比以前,更像活着。是的,很糟糕,但是很精彩。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赤裸裸的真相。赤裸裸的生活。

但是,当她凌晨三点,或者四点起来时,竟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再是他们的房子里。现在,伊迪住在那幢房子里。伊迪、她的孩子,以及乔恩。这是乔伊丝自己同意的,她以为这样能让乔恩恢复理智。她搬进了城里的一座公寓。这座公寓是一个正在休年假的老师的。夜晚时分醒来,她看见马路对过餐馆的粉红色灯光,颤抖着穿过她的窗户,闪闪烁烁,照在那个老师的墨西哥小饰品上。种了仙人掌的罐子,晃荡的猫眼,条纹毯子的颜色像干涸的血迹。那些醉酒后的洞见、兴奋,像呕吐物一样,全被清除得干干净净。并且,连宿醉后的头痛也没有,仿佛她可以一气喝下几湖的酒精,一觉醒来,就会干燥得像块硬纸板。

她的生活没了。一种日常的不幸。

她还是醉的,尽管感觉是彻底清醒的。她有种强烈的冲动,想冲上车,开往那所房子。她不会冲到沟里,这种时候,她的速度很慢,很谨慎,不过,在黑漆漆的窗外停车,然后哭叫乔恩的名字——他们一定会叫她闭嘴。

闭嘴。这样不对。叫她走开。

记得我们在野外睡着又醒来吗?母牛在我们身边吃草,我们不知道这里还会有牛。记得在那冰冷的小溪里洗澡吗?那时候你妈妈病了,我们以为她快死了,我们在温哥华岛采蘑菇,然后飞回安大略省,把蘑菇卖掉付旅费。我们说,开什么玩笑,我们不是吸毒者,我们既孝顺又传统。

太阳出来了。墨西哥的颜色开始在她身上闪烁。夸张丑陋的颜色。过了一会儿,她起身洗漱,用胭脂拍打双颊。她把咖啡煮得浓得像泥浆。一边喝咖啡,一边穿上新衣服。她买了几件薄薄的上衣,轻飘飘的裙子,还有用彩虹色的羽毛装饰的耳环。她去学校教音乐,穿得却像个吉卜赛歌舞女郎,或者鸡尾酒会女招待。她看见什么都笑,和谁都可以调情。楼下餐车给她做早餐的男人,给她的汽车加油的男孩儿,或者邮局里卖给她邮票的男职员。她总觉得乔恩会知道的,会知道她看起来多漂亮,多性感,多快乐,她多么简单地就打倒了所有的男人。她一出公寓的门,就像站上了舞台。而乔恩是那个必不可少的观众,纵然是二手的观众。哪怕乔恩从来没有为夸张的打扮,轻浮的举止所吸引,也不会认为这样能让她更有吸引力。他们一起旅行的时候,最惯常的不过是最普通不过的行头。厚厚的短袜,牛仔裤,深色衬衫,防风外套。

还有一种变化。

和学生在一起,哪怕是最年幼的或是最愚蠢的学生,她的语调也变得极其亲切,充斥了淘气的笑意,她的鼓励简直无法抵挡。她的学生要在年终总结会上表演,她要帮他们排练。之前几年,她对这个公开表演的晚会并不热心,觉得这类演出妨碍有天赋的学生进步,把他们推到了一种他们并没有心理准备的场合。所有的努力和紧张,招来的不过是错误的评价而已。但今年,她全心全意地投入了这场演出的一切准备工作。编排,灯光,介绍,当然还有表演的全部过程。应该是件有意思的事儿。她说。对学生来说,有意思。对观众来说,也有意思。

当然了,她算准了乔恩应该在场。伊迪的女儿也是演员之一。所以伊迪必然会在场。乔恩当然得陪着伊迪来。

这是乔恩和伊迪,第一次以伴侣的身份在镇上公开亮相。他们的声明不可避免。大家还都没听说这样的变化,特别是住在小镇南边的人。不过,他们没有那么默默无闻。确实,这样的变化算不得什么丑闻,但不等于不会引起注意。肯定会有大家都感兴趣的阶段,直到大局已定,大家都习以为常。到这时候,人们就能看见在超市里,百货店里,更新换代的伴侣和被抛弃的人聊天,至少会打招呼。

但是,在公演的夜晚,当乔恩和伊迪,哦不,其实只是乔恩看着自己的时候,这并不是乔伊丝看到的自己扮演的角色。

她看见了什么?上帝才知道。清醒的时候,她从不会指望自己获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就能让乔恩感动得立刻恢复理智;不会认为因为他看见她很快乐,光芒四射,仪态万千,而没有忧郁自杀,就会立刻放弃他的荒唐。但是总之离此也不远——她盼望的,她也说不清楚,她还是忍不住抱有希望。

那确实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场演出。所有人都这么说。他们说更有气势,气氛更欢快,更热烈。孩子们的服装也和演奏的音乐非常相衬。他们脸上的妆让人看不出来他们的恐惧,像搁在台上的祭品。

乔伊丝最后出场,她穿了一条黑色的长丝裙,一走动,便闪出一道道的银光。她蓬松的头发之间,也镶嵌了银色的环饰和亮片。掌声中,夹杂了口哨声。

乔恩和伊迪并不在观众席上。

<er h3">2</h3>

乔伊丝和马特在他们位于北温哥华的房子里举办酒会,这回是为了庆祝马特六十五岁的生日。马特是一个神经心理学家,但同时也是位业余小提琴手。这是他认识乔伊丝的原因。乔伊丝,现在是一位职业大提琴手,也是他的第三任妻子。

乔伊丝一直在说:“看看这里的人啊,绝对是一个生命的故事。”

她是个瘦弱的表情热切的女人,有一头锡白色的蓬松头发,后背微微有些弯曲,也许是长期拉琴的缘故,也有可能是有随时倾听交流的习惯。

在场的人,当然有马特大学的同事,那些被他视为朋友的同事。马特是个慷慨的人,但同时也是个直言不讳的人,所以不会把所有同事都当成朋友。他的第一任妻子莎莉也来了,陪着她的是护理师。莎莉二十几岁的时候,经历了一场车祸,把大脑撞伤了。所以,她可能不知道马特是谁,也不认识自己三个已经长大的儿子,当然也不记得当她还是一位年轻的妻子时,就住在这幢房子里。不过,她的快活天性倒是毫发无伤,她喜欢认识人,即使她可能十五分钟前已经和他们认识过了。她的护理师,一个整洁的小个子苏格兰女人,忙着和人解释说她不太习惯这类大型酒会,而且她自己是在工作时间,也不能喝酒。

马特的第二任妻子,多丽丝,和他生活在一起未满一年,虽然她和他结婚一共三年。她和比她年轻很多的伴侣露易斯一起来的。她们还有个小女儿,露易斯几个月之前刚生的。多丽丝和马特一直保持朋友关系,和马特、莎莉的小儿子托米关系特别亲密。马特和多丽丝结婚的时候,托米还很小,还需要她的照顾。马特的另外两个儿子,现在正和他们自己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妈妈在一起。虽然其中一个孩子的妈妈,已经和孩子的爸爸解除了婚姻关系。这个孩子的爸爸,是和现在的伴侣以及她的儿子一起来的,她的儿子和他嫡亲的儿子,为了轮流荡秋千闹了起来。

这也是托米第一次把他的情人杰伊带回家。杰伊到现在还没有开口说一句话。托米告诉乔伊丝说,杰伊不习惯大家庭。

“我很同情他。”乔伊丝说,“有一段时间我也不太习惯。”她笑,向人解释这个家庭正式成员的情况,还有被马特称为宗族的外围成员的情况时,她总是忍不住笑。她自己没有孩子。她只有一个前夫,乔恩。乔恩如今快乐地生活在一个破落的沿海工业小镇上。她请他来参加酒会,但是他不能来,今天正好是他的第三任太太的孙子的受洗日。当然了,乔伊丝也邀请了他太太,她的名字叫沙琳,她开了一家面包房。

为了受洗的事儿,沙琳写了一封友善的短信给她。乔伊丝还特意对马特说,简直不敢相信,乔恩竟然也会信教。

“我真希望他们能来。”她对所有的邻居都这么说。(他们把所有的邻居也都请来了,以免屋里的声音吵到他们,惹出麻烦来。)“要是他们来了,我也能分享这种生活的复杂性了。他还有第二任太太,不过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估计他也不知道。”

马特和乔伊丝做了很多吃的,大家也都带了很多食物,还有一大堆酒水,孩子们的果汁,以及马特自己调制的潘趣酒。他说,是为了纪念那些人们知道怎么喝酒的美好岁月。他说,他要用一个洗干净的垃圾筒来酿酒,那时候的人就是这么酿酒的,但是如今,大家都很脆弱,不愿意喝垃圾筒里的酒了。总之,大部分年轻人不愿意喝了。

庭院很大,要是客人想打球,还有一个槌球场。两个孩子抢的秋千是马特自己小时候玩过的,他把它从车库里又翻出来了。大多数孩子只见过公园秋千和后院的塑料游戏装置。马特大概是全温哥华少数几个至今仍然生活在他长大的房子里,并且拥有自己小时候玩过的秋千的人了。这座屋子位于松鸡山山坡的温莎路上,曾经毗邻森林。如今,房子越盖越多,都沿着山坡往上走,大部分豪宅都有巨大的车库。马特说,迟早有一天,这房子会保不住。税收高得吓人。迟早有两幢丑陋的房子把它代替掉。

乔伊丝很难想象有一天,她要和马特住到别的地方去。这里每天都有新的事情发生。人们来了,又走了,丢下一些东西,然后又回来找,有时候丢下的甚至是小孩儿。每个礼拜天的下午,马特都要排练弦乐四重奏,到了晚上,唯一神教派的成员要在客厅聚会,绿党战略小组在厨房里开会。剧本读演俱乐部在屋前表演的时候,厨房还有人在诉说现实生活剧中的种种琐碎细节(两边都需要乔伊丝的参与)。而马特和大学的同事则关起门来,费尽心思地研究他们的弦乐四重奏。

她经常说,除了在床上以外,她和马特几乎没机会单独相处。

“然后他就要看些重要的东西。”

而她,只能看一些不重要的东西了。

不过没关系。他的繁多欢宴和趣味,是她需要的。即便在学校,和研究生、科研伙伴、潜在的对手、造谣诽谤的人相处,他也是像风车一样转个不停。这一切对她来说,曾是如此安慰。也许要是有时间停下来站在局外看,仍然觉得是慰藉。要是站在局外,她都可能嫉妒她自己。别人也会嫉妒的,至少会羡慕她——想到她和他是如此班配,还有她的朋友们,她的职责,以及她这么多的活动,当然还有她的事业。看见现在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当初她刚来温哥华的时候,是那么孤独,竟然会同意和一个干洗店的男孩约会,这个男孩比她足足年轻十岁,然后,他放了她的鸽子。

这会儿,她胳膊上搭着一条披肩,穿过草坪,给福勒太太送去。福勒太太是马特的第二任太太多丽丝的妈妈,多丽丝是个后知后觉的同性恋。福勒太太不能晒太阳,但躲在阴凉处又直打哆嗦。她另一只手端的新鲜柠檬水是给高恩太太的,就是莎莉的护理师。高恩太太觉得给孩子喝的潘趣汽水太甜。她不让莎莉喝东西,莎莉会泼在自己漂亮的衣服上,或者干脆为了一时好玩就扔在别人身上。看起来,莎莉不是太在乎被剥夺的权利。

一群环坐在草坪上的年轻人,乔伊丝绕过去,是托米和他的新朋友,有些她常常在家里见到,还有一些人,她觉得没见过。

她听到托米说:“嗨,我可不是伊莎多拉·邓肯。”

所有人都笑了。

她猜他们肯定是在玩几年前流行的游戏,这种游戏很难,而且还挺势利。叫什么来着?字母B开头。她觉得在这时候玩这类游戏消磨时间,纯粹是反精英。

布克斯特胡德。她大声地说。

“你弹的是布克斯特胡德的音乐。”

“哦,B开头倒是没错。”托米取笑她,以便大家都能笑出来。

“嗨,我漂亮的小妈不是个笨蛋。她是个音乐家。布克斯特胡迪不也是音乐家吗?”

“布克斯特胡德步行五十英里,就是为了听巴赫弹琴。”乔伊丝用微愠的语气说,“他当然是音乐家。”

“老天爷。”托米说。

一个女孩从人群中站了起来,托米叫她。

“克里斯蒂,嗨,克里斯蒂,你不玩了?”

“我马上回来。我得带着我邪恶的香烟,躲到树丛里去。”

这个女孩穿了条镶褶边的黑裙子,让人感觉像一件内衣或是一条睡裙,披了一件简朴的黑色短夹克,不过是低领的。一把淡色的细细的头发,五官模糊,苍白的脸,眉毛淡得都看不见。乔伊丝第一眼就不喜欢她。她觉得,这类姑娘,这辈子的使命就是让人不舒服。陪谁来的——乔伊丝想,她一定是陪谁来的,跟着别人到陌生人家参加酒会,倒觉得自己有权利蔑视别人,蔑视大家简单的(浅薄的?)快乐和资产阶级的友善。(现在大家还用资产阶级这个词吗?)

要是客人想抽烟,似乎没人说过哪里不能抽,也没有大惊小怪地挂上禁烟标志,就连屋里也没有。乔伊丝觉得自己的快乐,就这么大把大把地枯掉了。

“托米。”她突然说,“你帮我把这个披肩给福勒外婆送去,行吗?她觉得冷。还有,这杯柠檬水是给高恩太太的。你认识她,和你妈妈在一起的那位太太。”

提醒他和这里的关系和义务,没什么坏处。

托米立刻姿态优雅地站起来。

“波提切利。”他说着接过了她手中的披肩和杯子。

“对不起,打扰你玩游戏了。”

“反正玩得也不好。我们没有你们以前的人那么聪明。”一个她见过的男孩,贾斯汀说。

“以前这个词,用得好。”乔伊丝回答,有那么一会儿,她茫然了,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到哪里去。

乔伊丝、托米和他的新朋友杰伊在厨房洗碟子。酒会结束了。大家以热烈的欢呼、拥抱、亲吻相互道别。盛食物的浅盘子冰箱都装不下了。萎蔫的沙拉和冰激凌饼,还有辣味蛋全都扔掉了。反正没几个人吃辣味蛋,老派,胆固醇又高。

“烦透了,有这么多事儿,这些大概会令人想起教堂的晚餐吧。”乔伊丝把一盘子的东西倒进垃圾堆。

“我外婆以前老做的。”杰伊说。这是他对乔伊丝说的第一句话。她看见杰米的表情颇为感激。她自己也觉得感激,尽管他把她和他外婆归为一类。

“我们吃了几个,挺好的。”托米说。他和杰伊与她一起干活,至少已经有半小时了,他们把散落在草坪、阳台等各个地方的酒杯、盘子收到一起,就连花盆里、沙发底下这种奇怪的地方都有。

男孩子们——她认为他们只是男孩子,他们把东西堆进洗碗机的动作比她熟练多了,她实在太累了,他们还准备好了洗杯子的冷水和热水。

“我们得拿出一些下批洗。”乔伊丝说,但托米不同意。

“要不是今天的活儿太多,你就不至于心智失常到要把它们全堆在洗碗机里吧?”

杰伊负责洗,乔伊丝擦干,托米归位,托米倒是还记得这幢房子的东西都放在哪里。走廊外面,马特正和系里的一个男同事进行一场艰难的谈话。很明显,他已经不像刚才那么不清醒了,那会儿他醉得和人没完没了地拥抱,告别。

“我可能是抓狂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些东西全扔掉,买一次性塑料的算了。”

“酒会后综合征。”托米说,“我们大家都会这样的。”

“那个黑衣服的姑娘是谁?就是那个玩了一半离开的?”乔伊丝问。

“克里斯蒂?你指的是她吧,克里斯蒂·奥黛。贾斯汀的太太。她没跟贾斯汀姓。你认识贾斯汀。”

“哦,我认识。我没想到他结婚了。”

“哈,大家都已经长大了。”托米打趣说。

他又补充说:“贾斯汀已经三十了,她可能还要大一点。”

“她长得真有意思,像什么来着?”乔伊丝问。

“她是个作家,人不错啦。”

杰伊冲着水槽俯下身体,折腾出一阵噪音,乔伊丝没法说话了。

“有点孤僻。”托米问杰伊,“我说得准确吗?你怎么觉得?”

“她觉得自己是个人物。”杰伊斩钉截铁地回答。

“哦,她的第一本书刚出版。”托米回答说,“我忘记叫什么名字了。听起来好像是本什么实用手册,反正我觉得名字不好。要是你刚出版了第一本书,大概也会有段日子觉得自己是个人物。”

几天之后,乔伊丝路过朗斯代尔的一家书店,在海报上看见了这个女孩的脸。她的名字,克里斯蒂·奥黛。她戴了一顶黑帽子,身穿黑夹克,和酒会那天一模一样。剪裁讲究,样式朴素,领口开得非常低,尽管她的胸口实在没什么可展示的东西。她眼睛紧盯镜头,一脸严肃的、受伤的、冷漠的、责难的表情。

乔伊丝在哪里见过她吧?酒会那天,当然了。但即使是酒会上,就在她突如其来感觉厌恶的时候,她就觉得以前见过这张脸。

一个学生?她毕竟有过那么多学生。

她进了书店,买了一本。《我们如何活着》。没有问号。卖书的女人告诉她:“星期五下午两点到四点之间来的话,作者可以给你签名。不过不要撕掉这个金色的标签,它证明你是在这里买的。”

乔伊丝一直不懂,排长队去看作者一眼,然后带一本陌生人签名的书回家,这到底算是怎么回事儿,所以她只是礼貌地嗯嗯嗯,既没有说来,也没有说不来。

她甚至都不清楚自己会不会看这本书。最近,她在读两本不错的传记。她知道那两本书更适合她的趣味。

《我们如何活着》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不是长篇小说,这就够令人失望的了。短篇小说集,似乎光是这种形式就削弱了书的权威性,让人感觉这个作者不过是在文学的大门口徘徊,而不是已经安稳地坐在文学的殿堂之中。

不过,当天晚上,乔伊丝还是拿着这本书上了床,规规矩矩地翻到目录页,中间的一个名字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亡儿之歌。”

马勒。这是她熟悉的领域。她稍许有了些信心,翻到这篇故事。有人,或许是作者自己,觉得有必要翻译一下。

“死去的孩子的歌。”

马特在她旁边哼了一声。

她知道这意思是,他对他正在读的某些东西嗤之以鼻,希望她问问他看到了什么。她问了。

“天哪。这个白痴。”

她把《我们如何活着》倒扣在胸口,摆出听他说话的姿势。

书的背后还是作者的照片,不过这一张没戴帽子,还是没有笑容,愠怒的面容,好在没有那么造作了。马特说话的时候,乔伊丝动了一下膝盖,以便看清楚作者简介。

克里斯蒂·奥黛,成长于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胭脂河镇,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创意写作硕士,现和她的丈夫贾斯汀,以及她的猫提比略,居住在温哥华。

马特一边跟她说他手里的这本书有多么白痴,一边从书上抬起眼睛,看了看她的书,说:“那个来参加我们酒会的姑娘?”

“对,贾斯汀的太太,叫克里斯蒂·奥黛。”

“哦?她写了本书?什么题材?”

“小说吧。”

“嗯。”

他继续看他的书,不过没过一会儿,以一种略带懊悔的语气问:“好看吗?”

“我不知道呢。”

“她以前和妈妈住在一幢依山傍海的房子……”

就在这时候,乔伊丝突感不适,念不下去了。要么,干脆和丈夫一起看书算了。她合上了自己的书,说:“我下楼待一会儿。”

“光线不舒服?我把灯关了吧。”

“不是。我想喝茶。我一会儿就回来。”

“一会儿我可能就睡着了。”

“那么晚安。”

她吻吻他,带着书下楼了。

她以前和妈妈住在一幢依山傍海的房子里。在此之前,她寄养在诺兰德太太家。诺兰德太太家的孩子数字一直在变,但是永远都是很多的。小孩子们睡在屋子中间的大床上,大孩子们则睡在四周的小帆布床上,这样小孩子就不会掉到地上去。早晨,铃声把孩子们叫起来。诺兰德太太站在门口摇铃铛。摇第二遍铃的时候,孩子们就应该已经撒完尿、洗完脸、穿好衣服,坐在桌子前准备吃早餐了。大孩子要帮小孩子整理床铺。有时候睡在中间的小孩子来不及穿过大孩子们爬下床,就尿到了床上。有的大孩子会告状,还有一些比较和善,只是把床单拿出去晾干,有时候到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没有干透。这就是她对诺兰德太太的大部分记忆。

然后,她和妈妈一起生活了。每天晚上,妈妈要带她去参加匿名戒酒协会的聚会,妈妈只能带着她一起去,没有人可以帮忙照顾她。大人聚会的时候,给孩子们准备了积木,不过她不太喜欢积木。后来,她开始在学校学小提琴,她带着她的小提琴去参加戒酒会。在那儿她不能拉琴,但是她必须随时随地都紧紧抓着那把琴,因为琴不是她的,是学校的。要是大人说话声音大了,她就能轻轻地练习一会儿。

学校开的小提琴课。要是不想学琴,还可以学三角铁,不过老师肯定喜欢学生学习难一点的乐器。她的老师是一位身材修长的女人,一头棕色的头发,一条长长的麻花辫拖在后背上。她身上的味道和其他老师都不一样。有些老师喷香水,但是她从来不用香水。她身上的味道,如同木材,如同火炉,如同树林。后来,孩子知道了,这是碾压雪松的味道。再后来,她妈妈给老师的丈夫工作,就在他们家里,妈妈身上也有了这种味道,但是似乎又不完全一样。也许是因为妈妈闻起来只有木头味道,老师是音乐中的木头味道。

她并不是一个有天赋的学生,但是她学得很勤奋。她这么勤奋不是因为她爱音乐,而是因为她爱上了这位老师。没有别的理由。

乔伊丝把书放在厨房桌子上,再看作者的照片。她长得像伊迪吗?没有,一点也不像。脸的轮廓不像,表情也不像。

她起身取白兰地,倒了一点在茶里。她回想伊迪的女儿的名字,肯定不是什么克里斯蒂。她不记得伊迪把女儿带到她家去过。在学校,学琴的孩子有好几个。

这个孩子不可能完全没有才华,否则乔伊丝不会让她学小提琴,肯定会让她学容易的乐器去了。但她也确实不会是天才——她不也说她没有天赋吗。要是觉得她有天赋,乔伊丝一定会牢牢地记住她的名字。

一张空白的脸。女孩子的孩子气。看来,乔伊丝在她的脸上认出了曾经那个女孩的痕迹,而她现在已经长大了。

要是伊迪哪个周六帮乔恩干活的话,她怎么会没有跟去?或者可能,有时候伊迪不是去上班,仅仅是过去看看情况怎么样,是否需要她帮忙,难道不可能带孩子去吗?突然出现,看看乔恩在干什么,想方设法在她不在的时候,打断乔恩和乔伊丝任何可能的沟通机会。

克里斯蒂娜。对。是这个名字。所以现在变成了克里斯蒂。

在这对情人暗度陈仓的时期,多多少少,克里斯蒂娜是个隐隐约约的知情人。一定会有某些时候,乔恩顺便拜访她们的公寓。正如某些时候,伊迪也会突然光临那幢房子一样。伊迪也一定试探地打听过孩子的意见。

你喜欢乔恩吗?

你喜欢乔恩家的房子吗?

我们去乔恩家住好吗?

妈妈和乔恩互相喜欢,非常喜欢。当人们互相喜欢的时候,他们就希望能住在一起。乔恩和你的音乐老师不再那么互相喜欢了,不像妈妈和乔恩那么互相喜欢了。所以,你和妈妈要搬到乔恩的房子里住,你的音乐老师要搬去公寓住。

不可能的。伊迪不可能有这么滔滔不绝的一通废话,也太高估她了。

乔伊丝以为自己知道这故事接下来是什么了。孩子看大人们的行为,不是幻觉就是混淆,这里那里全对不上号。但是当她再翻开书的时候,她发现,换房子的事儿,竟然根本就没有提。

一切故事皆以孩子对老师的爱为中心。

星期四有音乐课,成了每星期最重要的一天。这天的成败,就取决于孩子这天在课堂上的表现,以及老师对她表现的关注程度。两者都是那么令人无法忍受。老师的语调是节制的,亲切的,用玩笑来掩盖她的厌倦和失望。孩子感觉痛苦。或者,老师会突然变得轻松而愉快。

“今天你真不错。太棒了。今天你真的有很大的进步。”孩子高兴得小腹痉挛。

有一个星期四,孩子在操场上跌了一跤,膝盖擦伤。老师用湿布帮她擦洗伤口,她突然温柔的声音声明这是一种特殊的待遇,特别是当她端起那一碗鼓励小孩子们的糖果。

“你喜欢哪一种?”

孩子思想斗争了半天:“哪一种都行。”

这是不是一种变化的开始?这是因为春天到了,还是因为公演的排练?

孩子觉得她成了特殊的那一个。让她独奏。就是说,星期四下课之后,她要留下来练习,这样的话,她就赶不上出城的校车了,校车开往她和妈妈住的那座房子。老师会开车送她回家。在路上,老师问她演出会不会紧张。

有点紧张。

然后,老师就说,她得学会往好处想,想好的事情。比如,鸟儿飞过天空。她喜欢什么鸟儿?

又是喜欢。孩子想不出来,想不出来自己最喜欢哪一种。后来就说:“乌鸦?”

老师就笑了。“不错,好吧。乌鸦。演出之前,想想乌鸦。”

之后,也许是感觉到孩子的尴尬,为了弥补自己的笑给孩子的伤害,老师问要不要在惠灵顿公园看看夏天的冰激凌店开没开。

“要是你不马上回家,他们会不会着急?”

“他们知道我和你在一起。”

冰激凌店开了,不过口味选择有限。他们并没有买到更特别的口味。孩子选了草莓味儿。等冰激凌做好的那段时间,简直是无上的幸福和激动。老师选了香草味道,好多大人都吃香草味道。老师和侍者开玩笑,叫他手脚麻利点,放点朗姆酒渍葡萄干,否则她就不喜欢他了。

也许又有了一个新的变化。听到老师用这种腔调说话。这是一种调皮的语气,简直像那些大女孩儿说话的语气,孩子立刻放松了。之后,那种震撼心灵的崇拜就少了,余下的只是纯粹的快乐。她们把车开下码头,去看停泊的船只。老师说,她一直希望住在船屋里,很好玩。孩子当然同意。她们选了一艘船,是一艘自家制造的船,刷了淡蓝色的漆,一排小小的窗口摆了一盆盆天竺葵。

自然而然,她们聊起了孩子现在住的房子。老师曾经住过的房子。不知道为什么,回家的路上,她们的话题总是转到房子上。孩子说她很高兴有了自己的卧室,但是她不喜欢屋子外头那么暗。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听到窗户外头有野兽的动静。

什么野兽?

熊。美洲狮。妈妈说这些野兽都在树林里,不会跑出来。

“你听到野兽的声音时,会不会跑到妈妈房间去?”

“我不能。”

“天啊,你为什么不能?”

“乔恩住在妈妈的房间。”

“野兽,乔恩怎么想?”

“他觉得只不过是鹿。”

“那么你妈妈说野兽的故事,他一定很生气喽。”

“也没生气。”

“我估计他从来不生气。”

“有时候也生气。我妈妈和我把他的酒全倒进水槽,他就会生气。”

老师说,真遗憾,你害怕森林。森林里有不少小路,走在小路上,没有野兽会来打扰你。因为人总是会有动静的,野兽听到声响就不过来了。老师认识那些安全的小路,也知道每一种野花的名字。现在正好是野花盛开的季节。犬齿赤莲、延龄草、海芋、紫百合、耧斗菜、巧克力百合。

“巧克力百合应该还有别的名字,不过我喜欢叫它们巧克力百合。听起来味道不错,是吧?当然,看起来像,不过尝起来肯定不一样。只是看起来像巧克力,还有点紫色,像挤出来的浆果汁。这种不常见,不过呢,我知道在哪里能找到。”

乔伊丝再次放下了书。现在这会儿,她真的抓住了漂流的记忆。她感觉到恐惧的逼近。一个天真的孩子,一个病态的偷偷摸摸的大人,那种引诱。她早该知道了。这在现在是多么流行,几乎是必须了解的。森林,春天的野花。现在,有一个作家将她丑陋的谎言与她已经驱逐出生活之外的人物与境遇嫁接,告诉了大家。她懒得虚构,却不是出于恶意。

一部分是真的。当然了。她想起来了,这些她早已经忘掉的事儿。开车送克里斯蒂娜回家,但她没有想过这是克里斯蒂娜,想的只是她是伊迪的女儿。她还记得,她从不会开进院子里再调头,总是让孩子在路边下车,然后要再开半英里左右的路才能调头。她不记得冰激凌了,但是码头确实曾经停泊过一艘如她描述一般的船。就连那些花儿,那些可怕的,对一个孩子的狡猾追问,可能都是真的。

她只能继续看下去。她想再倒一点白兰地。但是明天早晨九点,她还得排练。

再也没有这样的事儿了。她又猜错了。森林和巧克力百合消失在故事之外,公演也被忽略了。这学期就这么结束了。学期结束后的礼拜天早上,孩子早早就醒了。她听到院子里传来老师的声音,就凑近窗户去看。老师坐在她的车里,车窗摇了下来,和乔恩说着话。汽车后面还拖着辆小货车。乔恩赤着脚,没有穿上衣,只披了一件夹克衫。他叫孩子的妈妈,妈妈走向厨房门,下了台阶,进了院子,但是没走到车前。妈妈穿着乔恩的衬衫,她通常把这件衬衫当晨衣来穿。她永远穿长袖,遮住自己的纹身。

是一场关于公寓的对话,乔恩答应帮助接手。老师把钥匙扔给他。然后,他和孩子的妈妈说话,催她去拿什么东西。但是老师不快地笑了,说:“全是你的。”然后乔恩就说:“好的,再见。”老师也说:“再见。”孩子的妈妈说了句什么,听不清。老师又笑了,笑容和之前一样,乔恩告诉她怎么在院子里调头,就是这时候,孩子穿着睡衣跑下了台阶,尽管她其实清楚,老师根本没有心情和她说话。

“没时间了。她要赶渡船。”孩子的妈妈说。

一声喇叭响。乔恩抬起一只手。然后,他穿过院子,对孩子的妈妈说:“就这样吧。”

孩子问老师是否还会回来。乔恩回答说:“看起来,似乎不可能。”

另外半页,是孩子渐渐越来越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当她渐渐长大,当她回想到一些往事,表面上的一个个偶然,渐渐指向了真相。那些信息——根本没用的信息——关于乔恩(她并没有这么称呼)和她的妈妈。早晨他们几点起来的?他们吃什么,是不是一起做饭?广播都讲了些什么?(没讲什么,他们已经买了电视机。)

然后,老师呢?她是不是想听到坏消息?或许她只是想知道,知道那个曾经和她睡在一起、吃在一起的人的消息,而她是天天和这两个人在一起的人。

老师的想法,孩子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她只知道自己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多么微小的角色,她的痴情是如何被利用,她曾经是一个多么可怜的小傻瓜。这一切让她内心酸痛,是了,当然是痛苦。痛苦并且骄傲。她以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被人愚弄了。

但是,又发生了些事。故事有个令人惊讶的结局。她童年时期对老师的感情,在某一天,就变了。而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改变的,什么时候改变的,只是,她不再认为那只是个骗局。她想到她勤奋学习过的音乐(当然,她早就不拉琴了,还没到十几岁就已经不再拉琴了),还有她飘渺的希望,间或得到的快乐,那些她从未有机会亲眼见到的森林野花,以及它们奇异欢快的名字。

爱。她感到了快乐。在这个世界上,感情部分的内部谐调,一定是有某些偶然性的,当然不可能公平,一个人巨大的快乐,会来自于另一个人巨大的悲伤,尽管,巨大的快乐都是短暂的,脆弱的。

哦,是的,就是这样的。乔伊丝想。

星期五的下午,她去了书店,还带了一小盒巧克力,加入了等待签名的队伍。排队的人那么多,她有点惊讶。有和她同龄的女人,也有年长的,年轻的。仅有的男人都是年轻人,还有陪女朋友来的。

卖给乔伊丝书的女人认出了她。

“看见你回来真高兴。你看了《环球》杂志的书评?哇哦!”

乔伊丝很困惑,甚至有点哆嗦。她发现自己开不了口了。

这个女人穿行在队伍中,和大家解释只有在这家书店买的书才能在这里签名。还有,收录了这位作家短篇小说的几本书不能签名。她很抱歉。

排在乔伊丝前面的女人又高又脏,所以直到这个女人弯下腰把书放在桌子上,请克里斯蒂·奥黛签名,她才看见她。她看见的是一个和那天的酒会,以及书的海报上完全不同的人。黑外套不见了,黑帽子也不见了。克里斯蒂·奥黛穿了一件玫红色的丝绸上衣,翻领上缝了金色的小珠子,套了一件精致的粉红色马甲。头发上有新近的金色染发剂,戴了金色的耳环,一根精致得如同发丝的金链子缠绕在她的脖子上,她的嘴唇如花瓣一般闪闪发光,眼皮上涂了褐色的眼影。

好吧——谁会愿意买一个怨妇或是失意者写的书呢?

乔伊丝还没来得及想明白她要说什么。希望时间到了就有话说了。

卖书的女人又说话了。

“把书翻到签名的那一页了吗?”

乔伊丝只好把巧克力放下来翻书,感觉到自己的喉头一阵悸动。

克里斯蒂·奥黛抬头看她,朝她微笑——一种优雅而诚恳的微笑,一种职业化的距离感。

“你的名字?”

“乔伊丝就行了。”

她的时间这么快就要过去了。

“你就生在胭脂河?”

“不是。”克里斯蒂·奥黛的语气有点不高兴,至少,没刚才那么愉快了,“我在那儿住过一段时间……我要写日期吗?”

乔伊丝拿起了她的盒子。巧克力精品店有巧克力花卖,不过没有百合,只有巧克力玫瑰和巧克力郁金香。她只好买了郁金香,实际上和百合花也差不多,都是球茎。

“我想谢谢你的《亡儿之歌》。”她的语速太快了,几乎把整个词儿都咽了下去,“它对我很重要,所以我买了个礼物给你。”

“的确是个好故事。我爱不释手。”卖书的女人拿起了盒子。

“不是炸弹,是巧克力百合。”乔伊丝笑了,“实际上是郁金香,没有百合,所以我就买了郁金香,我觉得它们都是最美的花。”

她发现卖书的女人不笑了,反倒用一种极为严厉的眼光看着她。克里斯蒂说:“谢谢你。”

女孩的脸上,没有丝毫认出她的表情。她既没有认出多年前胭脂河的乔伊丝,也没有认出一个星期前酒会上的乔伊丝。你甚至都不能确定她自己小说的名字,她是否还能记起来。你会觉得这篇小说根本不是她写的。似乎这是她想办法逃避的,想要抛弃的东西。

克里斯蒂坐在那儿签她的名字,仿佛在这个世界上,唯有写这种东西,是她能做的事儿。

“和你说话很愉快。”卖书的女人说,眼睛仍然盯着那个盒子。巧克力店的女孩用黄丝带把盒子扎紧了。

克里斯蒂抬起眼睛,欢迎人群中的下一位。终于,乔伊丝觉得,她在变成人群的笑柄,而那个盒子,天知道,也许会变成警察的目标。在此之前,她还是先走为好。

走在朗斯代尔大道上,朝山上走去,她渐渐镇定了。要是哪一天,她把这件事当成趣闻轶事告诉别人,她都不会感到奇怪。

<hr />

注释:

正文 温洛岭

我妈妈有一个没结婚的表弟,以前每年夏天都到农场去看我们。和他妈妈内尔·鲍兹姑妈一起来。这位表弟名叫艾尼·鲍兹,个子高高的,面色红润,一脸好脾气的神态。方方正正的大脸,漂亮的微卷的金发在前额上跳来跳去。他的双手、指甲,简直和肥皂一样干净,他的臀部有点肥。我背后叫他“胖屁股”。我是毒舌。

不过我认为,我没什么恶意。绝少有恶意。内尔·鲍兹的妈妈去世以后,他就不来了,不过会寄圣诞卡。

我到伦敦上大学的时候,我说的是安大略省的伦敦,他就住在那儿。那些日子,他每隔一个礼拜的星期天晚上,都接我一起吃晚饭。对我来说,我以为这是他应该做的,只因为我是他的亲戚。他大概都没有想过我们的相处有没有问题。他带我去的从来只是一个地方,一家名叫老切尔西的餐馆,餐厅在楼上,可以俯瞰丹得斯大街,挂的是紫罗兰色的窗帘,铺的是白色的桌布,桌子上搁的是玫瑰色的灯罩。这样的消费他未必能承受得起,不过这个问题不是当时的我能想到的,对一个乡下姑娘来说,所有住在城里的男人,每天都穿西装,指甲修剪得都这么干净,绝对很富足,放纵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我吃的都是菜单上最有异国情调的菜,比如蘑菇鸡肉酥盒、法式焦糖橙汁鸭胸,而他永远都是烤牛排,甜点是送餐车推到桌子旁边选的,大半的时候上面搁了一个高高的椰子蛋糕,铺一层不合时令的奶油小饼、装满冰激凌的巧克力羊角酥。我得花很长时间才能下决心吃什么,就像个五岁的孩子面对冰激凌的犹豫。因为这一天的暴饮暴食,我星期一只好再戒食一天。

如果说是我爸爸,艾尼看上去有点年轻。我希望学校的人看见他,不会以为是我的男朋友。

他会问起我的课程,我告诉他,或者提醒他我的专业是英语和哲学时,他就严肃地点点头。听别人说话的时候,他不像老家的人,他不会眼珠乱转。他告诉我说,他对教育怀有无上的崇敬之情,很遗憾他读完高中以后,没有机会继续深造,而是在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找了份当售票员的工作。现在,他已经是管理员了。

他喜欢严肃读物,但是这一切,都无法替代大学教育。

我很确定,他说的所谓严肃读物,指的是《读者文摘》精简本。为了避免继续讨论我的学业,我就告诉他我租的房间。那时候,大学没有宿舍,我们全都租房住,有的是便宜的公寓,有的是兄弟会、姐妹会的房子。我的房间是一幢老房子的阁楼,建筑面积大,实用面积却很小。不过因为是以前的用人房,所以有自己的卫生间。第二层住了两个公费学生,他们是现代语言学的学生,已经在读最后一年了。一个叫凯,另一个叫贝弗莉。楼下的房间有高高的天花板,不过被漫长的历史割得支离破碎,住的是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他极少在家,他的妻子贝丝则天天在家,因为他们有两个尚且年幼的孩子。贝丝也是这幢房子的管理人,住在二楼的姑娘们老在卫生间里洗衣服晾衣服,为此总和贝丝吵架。医学院学生在家的时候,有时会用那个卫生间,因为一楼的卫生间里塞满了婴儿用品。贝丝说不该在他用卫生间的时候,长袜之类暧昧的东西全挂到他脸上。凯和贝弗莉则反驳说,搬进来的时候就说好她们可以用卫生间。

这就是我有选择地告诉艾尼的事情,他脸刷地红了,说这类事情她们本该写在纸上。

凯和贝弗莉也让我失望。她们在现代语言系学得很勤奋,但是她们关心的东西,还有她们的对话,似乎和在银行或者办公室工作的姑娘没什么区别。她们把头发梳成鬈发,周六就开始涂指甲油,因为这天她们要和男朋友约会。星期天再用护肤膏擦脸,因为大胡子男友把她们的脸擦伤了。从两位男友身上,我就没找到一点点的优点,我都奇怪他们怎么能变成这样。

她们说,曾经有一度,她们有个疯狂的理想,就是希望到联合国当翻译,不过她们现在觉得,要是结婚的话,还是到高中当老师比较好。

她们给我的建议,我可真不喜欢。

我在学校的餐厅有一份工作。我推着小车收桌子上的脏盘子,客人走后还要擦洗桌子,及时补充架子上的食物。

她们说这份工作不是什么好主意。

“男生看见你做这种工作,就不会和你约会了。”

我告诉了艾尼,艾尼问:“那你怎么说?”

我回答说,我也不想和这么想的男生约会。有什么问题吗?

这句话说到艾尼心里去了。他一下就容光焕发起来,手在半空中比画来比画去。

“绝对正确。”他说,“就是这样的态度。诚实的工作,永远别听这种人的话。她们因为一份诚实的工作就打击你。做你自己的事情,别理她们。保持你的骄傲,有人不喜欢,那就让他们将就吧。”

讲这番话的时候,正义和赞许让他硕大的脸闪闪发亮,他急促热情的动作,让我第一次起了疑心,第一次沮丧地怀疑,这个建议毕竟还是有一定的重要性。

一张纸条从门下塞进来,说贝丝想和我谈谈。我担心她要跟我谈我把衣服搁在楼梯扶手上晾干的事儿,或者指责我走路的声音太响,她丈夫布莱克白天要睡觉(有时候),她的孩子们白天也要睡觉(永远)。

门内一派悲惨的景象,屋里乱成一团,预示贝丝的好日子早已经结束了。湿淋淋的尿布和味道奇重的婴儿羊毛衫高高挂在天花板上,消毒柜里的奶瓶嘟嘟冒泡,炉子咔咔作响。窗户上全是蒸汽,椅子上扔着湿透的衣服和脏兮兮的毛绒玩具。大孩子吊在婴儿护栏上,发出愤怒的号叫——显然贝丝是故意把他搁在那里的。小点的婴儿在一把椅子上,嘴角、下巴上沾满了南瓜玉米颜色的食物,像长了皮疹。

贝丝就在这么一幅情景之中往外看,紧张的神情,扁扁的小脸上有一种优越感,仿佛在告诉别人,这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像她这般忍受如此的噩梦,尽管世界竟然吝啬到没有给她丝毫的荣誉。

“你搬进来的时候……”她的嗓音提高八度,为了把大孩子的声音压下去,“你搬进来的时候,我告诉过你,地方够大,可以住两个人,是吧?”

高度可不够,我想说。但是她立刻继续说下去,告诉我另外有个姑娘要搬进来了。她大概每星期四星期五住在这里,她是学校的旁听生。

“布莱克今天晚上搬张沙发床过来。她占不了多少地方。我想她也不会带多少衣服来,她就住在城里。你已经一个人住了六个星期。不过以后,周末还是你一个人的。”

甚至提都没提减房租。

妮娜确实没占多少地方。她个子很小,举手投足都小心翼翼的,从来不会像我那样,经常撞在柱子上。大半的时间,她都是盘腿坐在她的沙发床上,棕黄色的头发垂下来盖住她的脸,一件宽大的日本和服松松垮垮地搭在她孩子气的白色内衣上。她的衣服都很漂亮——驼毛外套,山羊毛套头衫,别了银别针的格子百褶裙。总之都是那类在时尚杂志上看到的衣服,往往都还配着这样的标题“全新的大学生活需要添置的……”不过,一从学校回来,她就把衣服全扔在地上,换和服穿。她甚至都懒得把衣服挂起来。我和她一样,一出门就换上学的衣服是常规,不过我还得烫衬衫,还要让我的长裤、毛衣保有清新的气味,所以衣服都是小心挂起来的。晚上,我穿羊毛浴袍。我都是在学校早早吃过晚饭才回来,晚饭算是工资的一部分。妮娜似乎也吃过了,不过不知道她在哪里吃的。也许她的晚餐就是零食,杏仁、橘子,还有用红色、金色、紫色的锡箔纸包装的巧克力球。

我问她穿这么薄的和服,会不会感冒。

“嗯哼。”她抱住我的脑袋,靠在她的脖子上,“我永远都这么暖和。”她说得没错。就连她的皮肤颜色,看起来都很暖和,但她说是因为晒成褐色了,颜色正在消褪。和她温暖的皮肤有关的,是一种特殊的香味儿。仿佛一种果子的味道,或者是某种香料,我不是说这种气味让人讨厌,不过经常洗澡的人,身上不会有这类味道。我自己也谈不上味道清新,因为贝丝规定,每星期只能洗一次澡。那年代,很多人至多一周洗一次澡,我有种想法,即使人们会用爽身粉和磨砂膏,周围人的味道更多。

我通常看书看到很晚。我原以为,屋里添了一个人,看书恐怕就难了。不过妮娜是个容易相处的人,她剥橘子,撕巧克力的包装纸,耐心地摆放纸牌。有时候她伸手去够纸牌会有一点点动静,叹气或者嘟囔的声音,仿佛在抱怨不得不挪一下身体,不过,她还是乐在其中的,如果她玩够了,就蜷起身子睡觉,灯还一直开着。因为没什么特别需要聊的,所以我们很快就开始聊天了,谈的都是自己的生活。

妮娜二十二岁,下面就是她十五岁以后所经历的事。

首先,她把自己搞怀孕了(这是她的原话),然后就嫁给了孩子的爸爸,孩子的爸爸也不比她大多少。那时候,她住在芝加哥城外的某个小镇。小镇的名字叫兰尼维尔,在那儿,男孩子能做的事只有在谷物仓库干活或修机器,女孩子只能在商店里打工。妮娜的理想是当个理发师,但想要学理发,必须离开小镇。乡间小镇不是她长大的地方,而是她外婆生活的地方,她之所以和外婆住在一起,是因为她爸爸去世了,妈妈改嫁了,继父把她赶出了门。

她还生了另外一个孩子,也是个儿子,她的丈夫在另外一个小镇找到了工作,所以就走了。他本来答应回来接她,却再也没有回来。她把两个孩子留给了外婆,就坐车到了芝加哥。

在车上,她遇见了一个叫马西的姑娘,马西也是去芝加哥的,马西很喜欢她。马西认识芝加哥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开了一家饭店,他能给她们工作。不过,等她们到芝加哥的饭店的时候,发现原来这个男人不是开饭店的,只不过曾在这个饭店工作,不久前已经辞职了。饭店真正的老板在楼上有个房间,他收留了她们,回报就是每天晚上她们得打扫饭店。她们可以用饭店的洗手间,但白天不许待太久,因为白天洗手间是给客人用的。她们只能在关门以后洗衣服。

晚上她们几乎都不睡觉,因为她们和一个酒吧男招待交上了朋友。这个人有点怪,但是个好人。酒吧就在马路对面,他给她们免费喝姜汁汽水。在酒吧里,她们碰到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请她们去参加一个酒会,在这个酒会上,她们又接到了别的酒会邀请。后来,妮娜就认识了普维斯先生,实际上,妮娜这个名字就是普维斯先生取的,在此之前,她的名字叫琼。她搬到了普维斯先生在芝加哥的住处。

她一直等待有合适的机会,告诉他她有两个儿子。因为普维斯先生的家很大,她以为两个孩子可以和他们一起生活。但是,当她提出来的时候,普维斯先生说他讨厌小孩子,他也永远不想让她怀孕。不过,她还是怀孕了。然后,她就和普维斯先生去日本堕胎。

直到上手术台以前,她都以为自己会堕胎的。但到最后一分钟,她却决定不干了。她决定就这样吧,她要这个孩子。

好吧,他回答。他会支付她回芝加哥的路费,然后,请她一切自便。

这一回,她已经大致知道怎么办了。她找了一个地方,那儿的人会照顾她,等孩子生下来,可以送人收养。这一回,是个女儿,妮娜叫她吉玛。妮娜决心自己抚养她。

就是在这个地方,她认识了另一个姑娘,她们都在这里生孩子,都决定自己抚养孩子。于是她们决定在一起生活,轮流上班,一起养孩子。她们合租了一个公寓,两人都找到了工作。妮娜在鸡尾酒吧工作。一切都挺不错的。然而,圣诞节前,在吉玛八个月大的时候,某一天妮娜回到家,发现那一位妈妈喝得半醉,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厮混,而吉玛发着高烧,病得连哭都哭不出来。

妮娜抱起孩子,拦了辆出租车,去了医院。因为圣诞临近,交通混乱。等她们到了医院,医院告诉她说,你送错医院了,然后把她送往另一家医院。在路上,吉玛一阵抽搐,死了。

她想给吉玛办一场真正的葬礼,不想把她和那些死掉的老叫花子埋在一起。她听说过,就是因为没钱,一个小孩子的尸体就这么被扔掉了。所以她又去找了普维斯先生。出乎意料的是,他的态度居然很好。他付了棺材钱,付了墓碑钱,墓碑上还刻了吉玛的名字。葬礼之后,他又把妮娜接回去,他们一起去伦敦、巴黎还有很多地方旅游,他想让妮娜高兴。回芝加哥以后,他关上房子的大门,搬到了这里。他在这里的乡下养赛马。

他问她想不想上学。她说想。他叫她来旁听几门课程,看看自己究竟想学什么。她说她希望给自己一些时间过普通学生的生活,像学生一样穿着,像学生一样学习,他说可以。

她的生活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笨蛋。

我问她普维斯先生的名字叫什么。

“亚瑟。”

“那你为什么不叫他亚瑟?”

“听起来怪不自然的。”

除非有特别活动,比如戏剧,音乐会或者演讲,妮娜不应当晚上外出。妮娜应当在学校吃饭。当然,我不知道她到底吃没吃。早餐是在房间里喝雀巢,吃我从餐厅里带回来的油炸圈饼。普维斯先生不喜欢吃油炸圈饼的声音,但是可以把这当成妮娜模仿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接受。只要她一天能吃一顿热乎乎的好菜,另一餐吃点三明治,喝点热汤,他就满意了。他以为她就是这么生活的。她跑去看了餐厅的菜单,以便告诉他她吃了香肠,还是汉堡牛排,或者三文鱼鸡蛋三明治。

“你就算晚上出去了,他又怎么会知道?”

妮娜站起来,也不知道她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嘴里咕噜着,踮着脚走到阁楼的窗口。

“你过来,待在窗帘后头,看见了没?”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街道对面,不是正对面,差几道门的距离。街灯照在司机的白发上。

“温纳太太。她一直要待到半夜才走。也可能要待到更晚的时候?我不知道。要是我出去,她就会跟着我,我到哪里她就到哪里,然后再跟我回来。”

“她不会睡着吗?”

“不会的。要是她真的睡着了,只要我想干点什么,她也会像挨枪子似的,马上醒过来。”

为了给温纳太太一个锻炼的机会,这是妮娜的说法,我们某天晚上出了门,坐上公交车,去了市图书馆。我们透过车窗看见,公交车一到站,这辆加长的黑色轿车只好放慢速度瞎晃荡,然后再加快速度跟上来,我们还得步行一个街区才能到图书馆。温纳太太的车超过我们,在图书馆前门入口停下来,看着我们——我们是这么想的——从后视镜里看。

我想找一本,这是课程的阅读要求。自己买我是买不起,学校图书馆的也已经借光了。另外,我还想帮妮娜借一本有简单图表的历史书。

妮娜买了她旁听的课本,买了笔记本和钢笔。她的笔是那时候最好的自来水笔,还配好了颜色。红笔《中美洲前哥伦布时期的文明》用,蓝笔《浪漫主义诗歌》用,绿笔《维多利亚以及乔治王时代英国小说》用,黄笔则是《从佩罗到安徒生童话》用。她几乎什么讲座都要去听,每次都坐在后排,因为她总认为后排才是适合她的位置。她说话的样子,仿佛她很享受夹杂在学生的人流之中,走向人文学院的教学楼,找到自己的座位,翻到课本指定的那页,拿出钢笔的感觉。不过,她的笔记本上什么都没记过。

我觉得,问题在于,她不懂这些课题。她既不知道维多利亚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浪漫主义是什么意思,前哥伦布时期,对她来说也毫无意义。她去过日本,去过巴巴多斯,还去过欧洲很多国家,但是在地图上,她却找不到这些国家。她丝毫都不了解,原来法国大革命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选这些课程,是因为她喜欢这些名字,还是普维斯先生觉得她能学会,难道是他替她选择这些课程,以便让她尽早明白,她根本不适合当学生?

在找书的时候,我一眼看见了艾尼·鲍兹。他捧了满怀的悬疑小说,他告诉我是帮他妈妈的一个朋友借的。他告诉我他一直帮她借书,正如他每个星期六早晨都会陪他爸爸的一位密友去退伍老兵俱乐部下棋一样。

我介绍他和妮娜认识,告诉他她刚搬进我的房间,当然了,我不会告诉他她的过去,更不会告诉他她的现在。

他和她握了握手,说他很高兴见到她,接着就马上问我要不要他开车送我们回去。

我打算说谢谢不用,我们可以坐公交车。妮娜却问他的车在哪里。

“后门。”他回答。

“还有后门?”

“有啊,当然有,四门轿车都有后门啊。”

“不,我不是这意思,我是问图书馆还有后门?就在这幢楼后头?”妮娜温柔地说。

艾尼狼狈不堪,说:“是,有,有的。抱歉,我以为你说的是车。图书馆有后门,我自己就是从后门进来的。对不起。”他的脸涨红了,要不是妮娜插嘴,他还要接着道歉。

妮娜的语气温和,甚至有点谄媚,带着笑意。

“那么,好吧。咱们从后门走,就这么决定了。谢谢。”

艾尼开车送我们回家,问我们要不要顺路到他家坐坐,喝杯咖啡,或者热巧克力。

“抱歉,我们急着赶回去,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妮娜说。

“你有家庭作业。是吗?”

“家庭作业……是啊,我们要做家庭作业。”她回答。

我在想他从来没有请我去他家。太得体了。一个女孩就不行。两个女孩就可以。

当我们说谢谢再见晚安的时候,黑车没有在街对面。我们从阁楼窗户往下看的时候,也没有看见它。电话不久就响了,是找妮娜的。最后,我听到她说:“没有啊,我们就去了一趟图书馆,借了一本书,然后直接坐公交车回来了。立刻就回来了……我挺好的。绝对没问题。晚安,晚安。”

她一路走一路笑,摇摇晃晃地上了楼梯。

“温纳太太今天晚上的日子不好过了。”

她跳起来胳肢我,自从发现我异常怕痒以后,她常常这么干,事先不会有一点点征兆。

一天清晨,妮娜没起床,说她喉咙痛,发烧了。

“摸摸我。”

“对我来说,你永远在发烧。”

“今天更烧了。”

那是星期五,她叫我给普维斯先生打电话,告诉他她想在这里过周末。

“他会同意的,他不能忍受身边待了个病人。”

普维斯先生问需要不需要他派个医生来。妮娜料到他会问这个问题,叫我回答她只是需要休息,要是她的情况不好的话,她或者我会再给他打电话。那么好吧,叫她注意身体。谢谢你打电话来,谢谢妮娜有你这样的朋友。然后,说再见的时候,他问我愿意不愿意星期六和他一起吃晚餐,因为他觉得一个人吃饭很无聊。

妮娜也想到了这个问题。

“要是他叫你明天晚上去吃饭的话,你就去吧。每个星期六晚上都有好吃的。”

周六餐厅关门。再说,想到要见到普维斯先生,让我很好奇,很激动。

“要是他问的话,我真的可以去?”

所以,我上楼的时候,已经答应了和普维斯先生共进晚餐。共进晚餐,这是他的原话。我问妮娜我应该穿什么衣服。

“急什么?不是明天晚上吗?”

真的。急什么?实际上,我也只有一件正装,是我用奖学金买的一件青绿色的绉纱裙。我高中毕业典礼就穿着这条裙子演讲。

“再说了,你穿什么他都不会注意。”妮娜又说。

温纳太太来接我。原来她的头发不是白的,而是银灰色。对我来说,这种颜色象征着一颗冷酷的心、不道德的行为方式、肮脏的后巷里坎坷的生活经历。我打开前门,打算坐到她身边,因为觉得这样礼貌一点,显得很民主。但是,尽管我就站在她旁边,她对我的举动却视而不见,灵巧地打开了后门。

我原来以为,普维斯先生必定住在城北一幢庄严的豪宅里,周围几英亩的草坪和未开垦的田野。也许是赛马的说法让我这么联想的。但实际上,车子穿过繁华却并不高贵的街道,朝东面开去,经过一幢幢仿都铎时代的砖瓦房。天色刚暗下来,街灯已经亮了,被雪覆盖的灌木树丛外头,圣诞灯已经开始点点闪烁。车子转进一条被高大的树篱包围的狭窄车道,在一幢房子前面停下。我认出来了,这是现代派的建筑,因为屋顶是平的,窗户开在一道长长的墙上,而且还是水泥建筑。没有圣诞灯。其实,根本就没有灯。

也没有普维斯先生的影子。车子滑进巨大的地下室,我们坐电梯到了一楼,进了一间光线昏暗的厅堂,装修得像是客厅,搁了坐垫的硬木椅子,抛光的桌子,镜子,还有地毯。穿过一扇扇门,温纳太太在一扇门前示意我走到前面。我走进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四面墙都是挂钩,屋里搁了一条长椅,像极了学校的衣帽间,除了光滑的漆和地上铺的地毯不怎么像。

温纳太太说:“把衣服放在这里。”

我脱了靴子的护套,把手套塞进外衣口袋,把衣服挂起来。温纳太太站在我旁边。她大概只好陪着,给我带路。我口袋里有一把梳子,我想梳梳头发,但是不想梳头还被她盯着。而且,这儿也没有镜子。

“现在,其他的。”

她直勾勾地看着我,看我明白没有。我显得像是没明白(其实我应该是明白了,但是我希望我听错了)。她说:“别怕,不会冷的。屋子里很暖和。”

我没有听她的话立刻行动。她似乎受不了对她的不尊重,随和地说:“我以为你不是婴儿。”

我本可以拿回外套,要她把我送回去。要是她不肯,我自己也能走回去。我记得来时的路,走回去可能挺冷,不过不到一小时差不多就到了。

我觉得外头的门不可能上锁,找回去的路也费不了什么力气。

温纳太太看我还是没有动,开口道:“哦,不会吧,你以为你和我们其他人有什么不一样?你以为你有的东西,我都没见过?”

因为她的蔑视,我决定留下来。部分是因为这个,还有一部分,是我的骄傲。

我坐下来,脱掉了靴子,脱了袜子,站起来,脱掉我的裙子。我穿了发表告别演说的裙子。当时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用的是拉丁语。啊,再见。

还有我的衬裙。我手伸到背后,解开胸罩搭扣,从肩膀上掀起来,脱掉,扔出去,动作一气呵成,接下来就是吊袜带和内裤,全脱下来,塞进胸罩里,再穿上鞋子。

“光脚。”温纳太太说,叹了口气,似乎再补充一声衬裙她都嫌累。不过,等我脱了鞋子,她又开口了:“你明白光这个字的意思吗?”

我把衬裙脱了,她递给我一瓶乳液:“涂上。”

妮娜的味道。我在胳膊上、肩膀上涂了一些。温纳太太站在旁边盯着我,我也只能涂这些地方了。然后,我们又进了大厅,我尽量不让自己去看镜子。她推开了另一扇门,这回只有我自己进房间了。

我想都没想过,普维斯先生自己可能也光着身子等我。的确他没有光着。他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运动夹克,一件白衬衫,灰色的居家裤,脖子上还系了一条宽领带,我以前都不知道这东西叫宽领带。他的个子和我差不多,人很瘦,老了,头发大半都掉了,一笑额头就有皱纹。

我也不觉得脱掉衣服就是强奸的前奏,或者非晚餐的什么仪式的前奏。从房间里的饭菜香,以及餐桌上的银色餐具盖来看,估计也不是。为什么刚才我一点也没想到这种可能性呢?为什么我没有多想一点呢?也许和我理解的老男人有关。我以为他们不光已经性无能,而且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和体验之后,疲惫不堪,不是自以为高贵,就是沮丧不振,再说了,每况愈下的健康也不会有太多兴致。当然,我也没蠢到以为自己脱光衣服,身体也不可能有性作用的地步。不过,我考虑更多的是挑战,而不是可能的危险。我之所以这么做,大半是出于荒唐的骄傲,正如我刚才说的,不过是一种犹疑的莽撞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裸露皮肤带给我的羞辱感,远远不如露出我的牙齿深重。当然了,这不是实话。我的皮肤已经开始出汗,不过不是因为害怕被侵犯。

普维斯先生和我握了握手,他的神情看起来就像根本没发现我没穿衣服似的。他说他很高兴认识妮娜的朋友,似乎我是妮娜从学校带回家的朋友。

不过,这么说也没错。

你鼓励了妮娜。他说。

“她对你赞不绝口……你一定饿了吧,让我们看看他们做了什么?”

他掀起餐具的盖子,帮我盛食物。康沃尔鸡。我一直把这种鸡当成矮种鸡。搁了葡萄干的番红花饭,刀工讲究的蔬菜按角度摆开,蔬菜的颜色比我平时见到的腌渍蔬菜更接近原色。一盘泥浆般的腌芥菜,还有一盘深红色的泡菜。

“不要吃太多腌菜,先来点热的吧。”普维斯先生说。

他把我带回餐桌前,自己又回餐桌边,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盛了一点点,坐了下来。

桌子上放了一罐水,还有一瓶酒。我拿了水。他说,在他家里让我喝酒,可能会被当成严重的冒犯。我从来没有机会喝酒,听了这话,未免有点遗憾。周末去老切尔西餐馆也没有酒,星期天不供应含酒精的饮料或者酒。对此,艾尼总是很满意。他不光自己不喝酒,不管星期天还是任何日子都不喝,而且还不高兴看见别人喝。

“妮娜告诉我说,”普维斯先生开口道,“妮娜告诉我说,你是学英国哲学的,但我想可能是英语和哲学吧,我猜得对吗?英国可没什么哲学家。”

尽管他叫我不要吃太多腌菜,我还是把一大块绿色的腌菜塞进了嘴里。这下愣在那里,没法回答他的问题。在我狼吞虎咽地喝水时,他礼貌地等着我回答。

“我们开始上的是古希腊课,是一门概论。”我终于能说话了。

“哦,希腊,那么你已经了解了一点希腊,谁是你最喜欢……哦,等一下,这样切更容易。”

然后,他就演示怎么把康沃尔鸡的肉从骨头上剥下来——他的表现不错,没有流露出屈尊的态度,反倒像是我们在一起开玩笑。

“你最喜欢的是谁?”

“柏拉图。我们还没开始上他的课,现在只讲到了前苏格拉底时期,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他。”

“你最喜欢柏拉图。你提前看了他的作品?不是还没学到吗?柏拉图,嗯,我应该猜到的。你喜欢他的洞穴比喻?”

“喜欢。”

“当然,当然,洞穴理论,很美,不是吗?”

坐着的时候,身体最可耻的部分就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外了。要是我的胸像妮娜的那么小巧,仿若装饰,而不是有如今这样硕大的乳头,完全可以用来哺乳,我可能早已经放松了。说话的时候,我努力让自己注视他的眼睛,但不如人愿的是,我的脸一阵阵发烫。我觉得,但凡我的脸一红,他的声音就有些许变化,颇有一丝欣慰的味道,以及彬彬有礼的满足感,仿佛我们在下一场棋,他刚走了胜利的一步。他继续说话,反应敏捷,很殷勤,他告诉我他曾经去希腊观光,特尔斐,卫城,以及众所周知的希腊阳光,美好得你简直不能信以为真,还有伯罗奔尼撒半岛一目了然的地貌。

“……克里特岛,你知道克里特文明吧?”

“知道。”

“你当然知道。当然。你知道克里特的姑娘穿什么吗?”

“知道。”

这一回,我直接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睛,我决心再也不躲躲闪闪,就算喉头发热也不回避。

“很好看,我是说风格。”他几乎是悲伤地说,“很好看。每个不同的地方都藏着不同的东西,都能看得见。真是古怪。”

餐后甜点是香草乳冻和生奶油,奶油里搁了一点酥块和莓子。他只吃了几口。我因为第一道菜的时候精神紧张,下定决心不能错过第二道了,但凡味道甜美营养丰富的,我都要吃,所以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我的食欲和每一勺食物上了。

他往小杯子里倒了咖啡。

我试图放松一下身体。我的屁股在光滑的椅子上发出了声响。不过,精致的咖啡杯和咖啡碟在他年老力衰的手中咔咔作响,把这响声几乎淹没。

我只在书上见到过家庭藏书室。普维斯先生家的藏书室,是从餐厅的一扇门过去。他的脚抬起来碰了一下,门就悄无声息地开了。他道歉说他得走在我前头,因为他要端咖啡。我很欣慰。因为我觉得,我的背——其实不光是我的背,所有人的背,都是身体最难看的部分。

我在他指的椅子上坐下,他把我的咖啡递给我。坦白地说,在这里坐下来可不比在餐桌前坐下那么容易。餐厅里的椅子都包着光滑的条纹丝绸,但这把椅子包的是长毛绒之类的材料,长毛一直在戳我。一种极为私密的不安感油然而生。

这个房间的灯比餐厅的灯光亮,墙面是一排排的书,和灯光晦暗的餐厅墙上的风景画和吸光板一比,藏书房的气息便显得烦扰、苛刻了。

从那个房间到这个房间的过程,有片刻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故事。我听说过这种故事,不过很少有人能亲自体验这种故事——被叫作藏书房的地方,实际上是卧室,有柔和的灯光,柔软的床垫,形形色色的松软被子。我还没来得及想如果真是这样,我该怎么办,我们就已经到了。分明是一间藏书室。有阅读灯,架子上摆着书,咖啡清新的气味。普维斯先生抽出一本书,哗哗翻到他想看的那一页。

“要是你愿意帮我读就太好了。我的眼睛一到晚上就累。你知道这本书吧?”

《西罗普郡少年》。

我知道这本书。其实里面有许多诗我都能背下来。

我说我帮他读。

“我能,我能请你……我能请你……不要跷着腿吗?”

从他手里接过书的时候,我的双手都在颤抖。

“对。”他说,“就是这样。”

他挑了书架前的一把椅子,正好面对我。

“现在……”

“温洛岭一带草木深诉着悲苦——”

熟悉的词语和韵律让我平静,占据了我的身心,渐渐地,我从平静之中能感觉到更多了。

<small>它吹得这样猛,将没有多久延捱:</small>

古乌里恭城在哪里?有谁知道?

我没有真的忘记我这是在哪里,和谁在一起,我是怎么坐在这里的。但是我有一种更加细微、更富有哲学意味的感受。我突然觉得,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赤身裸体的。普维斯先生穿了衣服,但他是赤裸的。我们全都是忧伤的、赤裸裸的、矛盾重重的生物。羞耻感消隐,我一页页地翻书,读一首,再读一首,然后下一首,享受自己的声音。所以,当普维斯先生打断我时,我有点吃惊甚至失望——还有些著名的诗句没念呢。普维斯先生站了起来,一声叹息。

“够了,够了。”他说,“太棒了,谢谢你。你的乡音非常合适。这会儿,我得睡觉了。”

我任他把书从我手里抽走,放回书架,关上了玻璃门。乡音?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

“我想是时候送你回家了。”

他打开另一扇门,通向那间好久以前、其实就是晚上一开始见到的大厅。我走过他身边,身后的门关上了。我可能说了声晚安,也许还说了谢谢你的晚餐,他回了我几句干巴巴的话(哪里哪里,要谢谢你陪我,你真好,我还得谢谢你给我朗诵豪斯曼呢),突然之间,他的嗓音变得疲惫、苍老、破碎、冷淡。他根本连碰也没碰我一下。

还是同一间灯光模糊的衣帽间。我的衣服还是原样摆着。青绿色的裙子。长袜。内衣。在我系长袜的时候,温纳太太出现了。她只和我说了一句话。在我准备走的时候,她说:“你忘了你的围巾。”

确实。这条围巾是我在家政课上自己织的,我这辈子也就织过这么一样东西。我差一点就把它抛弃在这个地方。

我下车的时候,温纳太太说:“普维斯先生睡觉前想和妮娜讲话。麻烦你提醒她一下。”

但是,妮娜没在屋里等着提醒。她的床铺得整整齐齐,外套和靴子全不见了。有几件衣服还挂在衣橱里。

贝弗莉和凯周末都回家了,我只好跑下楼找贝丝打听。

“我很抱歉。”贝丝回答。我从来没觉得贝丝对什么事真会感觉抱歉,她接着说:“你们来来回回,我总不能每一回都盯着。”

我一转身,她又说:“我跟你说过好几次了,上楼的时候轻一点。我刚哄萨利睡着。”

刚到家的时候,我还没有想好该怎么和妮娜说,她是不是知道得很清楚,我要去度过的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夜晚?或者,我是不是应该什么也不说,等她先问我?然后,我再无辜地说我吃了康沃尔鸡和黄米饭,味道很不错,还有,我朗诵的是《西罗普郡少年》。

我可以什么也不说,随便她好奇就是了。

但现在她不见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关键问题立刻就转移了。十点以后,温纳太太打电话过来,这下又违反了贝丝的另一项规定。我告诉温纳太太,妮娜不在。她说:“你确定?”

我又说我也不知道妮娜去哪里了,她还是这么回答我:“你确定?”

我再告诉她晚上不要再打电话了,有事明天早上再说,这是贝丝的规定,因为贝丝的孩子要睡觉,她说:“哦,我可不知道,问题严重了。”

等我早上醒来,车子就停在马路对面。过了一会儿,温纳太太按门铃,告诉贝丝说主人派她来检查妮娜的房间。看来温纳太太镇住了贝丝,因为她上楼时,身后没有什么训斥和警告。温纳太太看完了房间,又看了卫生间和衣帽间,甚至还把卷起来搁在衣帽间地板上的两条毛毯抖开来看看。

我还穿着睡衣裤,一边喝我的雀巢,一边写一篇关于《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的文章。

温纳太太说她要给医院打电话,看看妮娜是不是病重去了医院。普维斯先生自己出门了,去几个她可能在的地方找。

“要是你知道什么,最好还是告诉我们。”她说,“不管是什么。”

然后她下楼,又转过身来说了一句,语气里少了一点威胁:“她在学校还和什么人来往?你认识吗?”

我说,我想没有。

在学校,我只见过妮娜两次。有一回,正好是下课,她夹在人群中,走在文科楼的走廊里。还有一回,在餐厅。但两回都只有她自己。学生下了这堂课去上另一堂课,一个人待一会儿没什么大不了。不过,下午三点四十五通常餐厅都没什么人,一个人坐在那儿喝咖啡,是显得有点奇怪。她坐在那儿,还面带笑容,仿佛让别人知道,这种时候坐在餐厅里对她来说,仿佛是一种愉快的特权。她似乎打算告诉人们,只要她知道新生活是什么样的,她就能立刻对新生活的要求做出积极反应。

到了下午,下雪了。停在对面的车只好给扫雪车让路。我发现妮娜的和服挂在卫生间的钩子上。直到这时候,我才感觉到一直压在心里的恐惧,真的开始担心她了。我似乎看到了这样的情景:她不知所措,迷了路,在雪中游荡,穿着她白色的内衣裤,而不是驼毛外套——虽然我清楚地知道,她带走了外套。

星期一早上,我刚准备出门上第一堂课的时候,电话铃响了。

“是我。”电话那头是妮娜,语调急切而警惕,但似乎有一种得意洋洋的胜利情绪,“听着。拜托。能不能麻烦你帮我一个忙?”

“你在哪儿?他们一直在找你。”

“谁?”

“普维斯先生。温纳太太。”

“哦,你不要告诉他们。什么也别告诉他们。我在这里。”

“哪里?”

“诚实的艾尼家里。”

“艾尼?”

“有人听你说话吗?”

“没有。”

“那你听我说……你能不能坐车过来,帮我把剩下的东西带过来?我要用香波,还要我的和服。我现在穿着艾尼的浴袍走来走去,你真应该看看我现在的样子,我简直像一条灰毛老狗……哦,那车还在外头吗?”

我到窗口看了一眼。“还在。”

“明白了,那么,你先像平时一样,坐车到学校。然后在学校坐车进城。你知道在哪站下车吧,坎贝尔豪这站。然后,步行到卡莱尔街。三百六十三号。你记住了没?”

“艾尼在家?”

“不在。没在家。他要上班。他支持我们,不对吗?”

我们?艾尼要支持我和妮娜?

才不是呢。是艾尼和妮娜。艾尼和妮娜。

妮娜说:“哦,拜托了,除了你,我找不到第二个人。”

我照办了。先坐学校的公车,然后又上了到市中心的车,在坎贝尔豪站下车,往西步行,到卡莱尔街。暴风雪已经停了,天空清亮灿烂,一丝风也没有。天寒地冻,脚下的雪吱吱作响,光线晃人眼睛。

卡莱尔街往北走,过半个街区,就到了艾尼曾经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后来和他的妈妈住在一起、最后一个人住的房子。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成了他和妮娜一起生活的地方。

房子的外观没什么变化。以前我和妈妈来过一两次,一座带有前院的平房,拱形窗户的卧室,窗格装的是彩色玻璃,狭窄,仿上流社会的样式。

妮娜打扮的模样,正如她自己所形容的一样,一件褐色的有流苏的男式羊毛睡袍,一股艾尼自己恐怕都没发觉的男人味道,他的刮胡水泡沫和救生圈牌香皂的味道。

她抓住我的手。手在冰冷的手套里已经冻僵了。我过来的时候,每只手都拎着一个购物袋。

“冻坏了。”她说,“来,倒点热水,很快就暖和过来了。”

“不光冻坏了,而且冻死了。”我说。

她不理我,继续帮我放下东西,带我去厨房,用一碗热水冲我的手。在我感觉到血液回到手指的疼痛时,她告诉我星期六晚上艾尼去了我们住的地方,他带了一本杂志去,杂志上都是遗迹和古堡的图片,他认为我会喜欢。她起了床,下了楼,因为他当然不能上楼去。然后,他见她病得厉害,就坚持要带她回家,以便照顾她。他确实照顾得很好,她的喉咙已经不疼了,热度也全退了。之后他们就决定,他们要住在这里,她决定和他一起生活,再也不回到以往的生活之中了。

她似乎都不愿意提普维斯先生的名字。

“不过,这是一个大秘密。”她说,“你是唯一一个知道的人。因为你是我们的朋友,你也是我们相遇的原因。”

她在煮咖啡。“抬头看看。”她说,摇了摇敞开的柜门,“看看他是怎么收拾东西的。大杯子在这儿,小杯子和碟子在这儿。每个小杯子都有挂钩。整洁吧?整个房子都是这样。我喜欢这房子。”

“你是我们相遇的原因。”她又重复了一遍,“要是我们生的是女儿的话,就取你的名字。”

我双手捧着杯子。我的手指仍然能感觉到悸动。水池前的窗台上,搁了一盆非洲紫罗兰。柜子里是他妈妈的秩序,窗台上是他妈妈的盆景。那盆巨大的蕨草恐怕依然搁在卧室的窗户前。摇椅的扶手上,还是那几块垫布。她刚刚说的话,她说她和艾尼的未来,听起来简直厚颜无耻,特别是当我想到艾尼也是她未来的一部分,感到无比反胃。

“你们要结婚了?”

“噢。”

“你刚说你们要生孩子。”

“哦,你就没有想过,我们可能没结婚就先生孩子。”妮娜说着,还俏皮地歪歪脑袋。

“和艾尼?”我问,“艾尼?”

“怎么,不行吗?艾尼不错呀。”她回答,“不过,我喜欢叫他艾尼斯特。”她抱了抱自己身上的浴袍。

“普维斯先生怎么办?”

“什么他怎么办?”

“嗯,又不是没有过?怎么就不能是他的孩子?”

妮娜仿佛变了个人,脸色难看,甚至有些恶毒,语气充满了鄙视。“他!你非要谈他干什么?他又不能生。”

“啊?”我刚想问问她吉玛是怎么一回事儿,但她立刻打断了我的话。

“你想和我谈过去干什么?让我恶心。过去的,都死了。对我和艾尼斯特,过去并不重要。我们现在在一起,我们现在相爱了。”

相爱。和艾尼相爱。和艾尼斯特相爱了。现在。

“好吧。”我回答。

“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吼的。我是不是吼了?对不起啊,你是我们的朋友,你还帮我把东西带过来,我应该感谢你才对。你是艾尼斯特的表妹,你是我们的家人哎。”

她闪到我身后,双手插进我的胳肢窝,挠我,一开始慢慢的,马上就用上了力气,动作飞快。“你是不是?是不是?”

我想挣脱开来,但是没办法,我又笑又叫又扭又求她住手。她一直把我挠到有气无力,我们两个几乎都喘不上气来为止。

“你是我见过的最怕痒的人。”

等公交车花了很长时间,我只能在人行道上不停地跺脚。到学校的时候,我不光错过了第一堂课,第二堂课都结束了。而且,餐厅的工作也已经迟到了。我在清洁室里换上绿色的棉布制服,把我乱糟糟的黑发塞进束发网里(经理警告我说,掉进食物里的头发,黑头发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一种)。

餐厅午餐开门时间之前,我本应该把三明治和沙拉端到架子上,但现在,难堪的是,我只能在一队等得不耐烦的客人的注视下端过去。这种情况,比在餐桌之间推着小推车收脏盘子更加引人注目,那种时候,客人的注意力在食物和谈话上。而这会儿,他们全在看我。

我想起贝弗莉和凯说的话了,她们说在餐厅工作浪费自己的机会,是对自己的错误定义。现在看来,她们的话可能是对的。

清理完餐桌,我换回平时的衣服,去学校图书馆继续写我的文章。下午没有课。

人文学院大楼到图书馆有一条地下通道,地下通道的入口附近,往往贴着一些电影海报、餐馆广告,或者二手自行车、打字机转让的消息,还有各种戏剧和音乐会的通知。音乐系的公告通知说有一场免费演唱会,英国田园诗人作品的演唱会,不过已经过期了。我以前也见过这张通知,不过那时候,我对这些名字没有特别感觉,赫里克、豪斯曼、丁尼生。而走进地下通道后,这些文字开始打击我。

如果臀部不再感觉到毛茸茸的刺痛,我是不是再也不会想起这些诗句?挥之不去的刺痛之耻。现在,耻辱感变得远比当时更加深重。归根结底,他仍然是对我做过些什么。

不。不。不要。

它们永远会提醒我,我曾经答应的事。并没有人强迫我,也没有人命令我,甚至没有人说服我。我自己同意的。

妮娜是知道的。那天早上,她满脑子都是艾尼,没有提这件事。但是,迟早有一天,她会为此发笑。算不上残酷,和她嘲笑其他可笑的事一样,也许她还会拿它开玩笑。她的玩笑大约和她的挠痒一样,没完没了,让人讨厌。

从此以后,妮娜和艾尼,就这么存在于我的生活之中了。

学校图书馆的建筑高大漂亮,有一些人相信,坐在书桌前,面前放着一本敞开的书的人,头顶都应该拥有一片足够的空间,这些人设计、建造了这幢大楼并且买了单,他们不管坐在书桌前的人到底是余酒未醒,昏昏欲睡,还是内心充满仇恨,毫无领悟力。光泽隐约的深色木板包围了他们,高大的窗户上刻着拉丁文的警句,透过这些文字,能看见外面的天空。在人们最终以教书、商务或者生养孩子为主业之前的几年,应该拥有图书馆。现在,轮到我了,我应该拥有图书馆。

《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

我正在写一篇好文章。我有可能得A。我要继续写文章,得无数个A,这是我能做的事。那些发给学生奖学金的人,盖学校和图书馆的人,会继续撒点钱,于是我还可以继续这么做下去。

但是,这一切都不重要。它们无法保护你免受伤害。

妮娜和艾尼在一起,甚至不满一个星期。很快,某天他回家,发现她已经不见了。她的外套,她的靴子,她可爱的衣服,还有我帮她带过去的和服,都不见了。她乳脂般嫩滑的头发,她爱挠痒的习惯,她肌肤残留的温度,还有她走动时轻微的声响,全都消失了。没有解释,没有留下一个字,也没有一句话。

不过,艾尼不是那种保持沉默、独自悲伤的人。他这么说。他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这个消息,问我星期天是不是有空和他一起吃晚饭。我们又爬上老切尔西的台阶,他告诉我说,这是圣诞节前我们的最后一次晚餐。他帮我脱掉外套,我在他身上闻到了妮娜的味道。难道她的味道还留在他的皮肤上?

不是。他递给我什么东西的时候,我知道了味道的来源。一块像大手绢的东西。

“放在你外套口袋里就行了。”他说。

不是手帕。更硬的布料。还有一条棱纹。是件内衣。

“我不想留在家里。”他说。听他的腔调,人们大概会以为他只是不想把女式内衣放在家里,而并非介意内衣是妮娜的,还留有她的味道。

他点了烤牛排,切牛肉和吃牛肉的速度以及食欲都和平时没什么两样。我告诉他家里的消息。每当这种季节,家里的消息总是积雪有多深,堵了多少条路,冬日的浩劫给了我们不同之处。

隔了一会儿,艾尼说:“我去过他家了。屋里没有人。”

谁的屋子?

她叔叔的。他说。他知道那幢房子在哪里,某天天黑以后,他和妮娜曾经开车路过。现在那儿没有人了。他说。他们收拾东西走了。她的选择,归根结底是她的选择。

“这是女人的特权。”他说,“大家都这么说,改变心意是女人的特权。”

这会儿,我看进他的眼睛深处,看见一种干涸的饥荒表情,眼圈发黑,还有皱纹。他噘起嘴,不让自己发抖,以一种努力顾及方方面面、试图让自己理解的语气,说了下去。

“她没法离开她的叔叔。她没有勇气抛弃他。我说我们可以和他一起住,我自己以前也和老人一起住,但是她说她宁愿决裂。我猜她根本一点勇气也没有。”

“最好别指望太多。我想,有些东西,并不是你真正想要的。”

去卫生间的时候经过挂外套的地方,我把内衣从口袋里拿出来,塞进用过的餐巾纸里。

在图书馆的那天,我没有继续写我的高文爵士。我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拿起笔走出图书馆。出了大门的平台上,有一个付费电话机,旁边挂了一本电话簿。我翻开电话簿,在纸上记下了一串数字。不是电话号码,而是门牌号。

亨福莱大街1648号。

另一个我需要的门牌号,最近的圣诞卡和信封上都有,查一下就知道了。卡莱尔街363号。

我沿着地下通道回到人文学院大楼,穿过公共休息室,进了一家小店。口袋里的零钱够了,买了一张邮票和一个信封。我把写有卡莱尔街地址的那一半纸撕下来,塞进信封。封好信封,写好另外那个地址,写上普维斯先生的名字。每一个字母都用大写印刷体。舔舔信封,贴上邮票。我记得,那时候应该是四分钱的邮票吧。

商店外面就有一辆邮车。我把信封扔进去。就在那儿,人文大楼宽敞的过道上,赶去上课的学生路过我的身边,出门抽烟的,或者到公共休息室打桥牌的学生也路过我的身边。他们要做的事,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hr />

注释:

中的一个比喻。洞穴内代表假象的世界,洞穴外代表真实的世界。</a>

正文 深洞

莎莉把辣味蛋包了起来。她最讨厌带辣味蛋去野餐,因为这种东西烂糊糊的。火腿三明治,蟹肉沙拉,柠檬馅饼,也是怎么打包的问题。给孩子们准备的是酷爱果味饮料,给她自己和阿历克斯准备的是玛姆香槟,但她只能尝几口,她还要给孩子喂奶。她为这次野餐准备了塑料香槟酒杯,不过因为阿历克斯端不稳塑料杯,洒了她一身酒,所以他最后带的是真的香槟酒杯——是人家送的结婚礼物,从陶瓷柜里取出来的。她不同意,但是他坚持,并且自己负责把酒杯包好,装进了行李。

“爸爸真是个资产阶级绅士啊。”多年以后,当肯特十多岁,在学校里门门拿第一名的时候,用法语对莎莉说。这时候,他相信自己会当一个科学家,所以没人会责备他在家里还滔滔不绝地乱喷法语。

“别拿你爸爸开玩笑。”莎莉的反应是。

“我没拿他开玩笑。不过,地质学家多半都太邋遢。”

那次野餐是为了庆祝阿历克斯在《地貌学杂志》发表了第一篇独自署名的文章,去的是奥斯勒悬崖,因为发表的文章写的就是这地方,而且莎莉和孩子们没去过。

他们从一条未铺柏油路况尚好的乡间路转上另一条崎岖小路,开了几英里。停车的地方当时没有车停在那儿。指示牌不过是刷着粗劣字样的木板,上面的标记需要修描了。

小心。洞——深。

为什么要用连接号?莎莉想。不过谁在乎这些事儿呢?

进森林的路口看起来很平常,一点也不危险。当然,莎莉知道这一片片的森林位于陡峭的悬崖顶部,所以她想找个地方往山下看,体会一下眩晕的感觉。但她并不想立刻就看见四周的景致,知道前面路上都有什么。

洞穴真的很深,有些和棺材差不多大小,还有一些更大,如同从山岩上切出来一个个房间。岩石间隔出一条条蜿蜒前行的走廊来,苔藓和蕨类植物在路的两边滋长,算不上青葱,至少,没能变成一层松软的毯子覆盖碎石,碎石看起来远在下方。道路在苔藓和蕨类植物之间蜿蜒而流,脚下不是坚硬的土地,就是谈不上平整的岩石。

“啊呀!”传来的是男孩子们的叫声,九岁的肯特和六岁的彼得跑在前头。

“不要乱跑!”阿历克斯叫道,“别臭美了!听到没?听明白了?说话!”

他们说听到了。他继续前进,手里提着野餐篮,显然是以为用不着再以父亲的权威警告他们了。莎莉磕磕绊绊地往前走,走这么快不容易,她还背着尿布包,还有只是婴儿的萨维娜。她一直走到能看见儿子们的时候才放慢了速度,看着他们一路奔跑,张望黑暗的洞穴,仍然发出夸张的尖叫,一惊一乍,但明显因为惧怕谨慎多了。她疲惫不堪,一直处于紧张的状态,外加上一点一滴堆积的怒气,已经快要哭出声了。

风光渐渐显现的时候,她觉得,他们已经沿着尘土飞扬的土路和石头路大概走了有半英里,也许是四分之一英里。天色开始亮了,天空露了出来,走在她前面的丈夫停下脚步,发出胜利抵达和炫耀的一声欢呼,男孩子们兴奋得叫嚣不已。莎莉从树林里钻出来的时候,发现他们在树顶的岩石上,站成了一排——是隔了好几层的树顶之上,从她的角度看过去,他们的身后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夏际原野,闪着绿油油、金灿灿的波光。

她刚刚坐在毯子上,萨维娜就开始哭。

“饿了。”莎莉说。

阿历克斯说:“我以为她在车里吃过她的午餐了。”

“她是吃过了。现在又饿了而已。”

她一手抱着萨维娜,另一手打开野餐篮。阿历克斯之前显然没想到是这样,不过他保持了幽默感,叹口气,把香槟酒杯从包里拿了出来,放到旁边的草地上。

“咕咚咚,我也渴了。”肯特说。

彼得立刻学他。

“咕咚咚,我也要,咕咚咚。”

“闭嘴。”阿历克斯说。

肯特说:“彼得,闭嘴。”

阿历克斯对莎莉说:“你给他们带了什么喝的?”

“酷爱,蓝瓶子里。杯子在底下,裹在餐巾纸里。”

当然了,阿历克斯知道肯特说这种废话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渴了,而是因为他看见了莎莉的乳房,本能地兴奋了。他觉得,现在是时候让萨维娜改用奶瓶了,她已经六个月了。他觉得莎莉对这类事儿实在太漫不经心,有时婴儿在她怀里吃得正香,她在厨房里转来转去,一只手干活儿。肯特就会溜过去偷看,彼得则会打听妈妈的奶壶,这个词肯定是肯特说的。阿历克斯认为。肯特一向鬼鬼祟祟,他有一颗肮脏的心灵,而且不断地惹麻烦。

莎莉说:“好吧,反正我又不能不干活儿。”

“哺乳不是你非要干的活儿。你明天就可以用奶瓶喂她了。”

“很快了。不一定非得是明天。但肯定很快。”

但现在,她还不是照样,出来野餐仍然是萨维娜和奶壶。

先倒了酷爱,然后是香槟。阿历克斯和莎莉碰了碰杯,中间还隔着萨维娜。莎莉喝了一小口。要是能再喝一点就好了。她冲阿历克斯一笑,用笑容来表达她的希望。也许还有另一个希望,如果能和他单独在一起就好了。他喝了他的香槟,仿佛她喝了那一口,加上她的笑容,足以安慰他。他开始忙着准备野餐。她负责口头指挥,诸如哪个三明治有他喜欢的芥末,哪些有她和彼得喜欢的芥末,哪个是为根本不喜欢芥末的肯特准备的。

这时候,肯特正忙着想方设法溜到她身后,喝掉她的香槟。彼得肯定看见了,但也许出于某种原因没有揭穿他。莎莉是过了一会儿才发现他干的好事儿,阿历克斯倒是一直没有发现,因为他很快就忘记了她杯子里还有酒,一边告诉男孩子们什么叫白云石,一边把他们的空酒杯洗干净包起来。孩子们想必在听吧,他们狼吞虎咽地吃三明治,抢夺水果馅饼,对辣味蛋、蟹肉沙拉视而不见。

白云石,阿历克斯说,你们看见了,就是这种厚厚的盖岩,底下的叫页岩,沉积物形成的岩石,花纹非常非常精美。水作用于白云石,流到页岩层时,只能留在表面上,因为水没法穿透这些薄薄的岩石层,所以侵蚀——就是指白云石的毁损——一而再、再而三回到它们的源头,慢慢地形成一条回流的沟槽,盖岩就形成了一条垂直的缝隙;孩子们,你们知道什么叫垂直吗?

“上下。”肯特懒洋洋地回答说。

“浅浅的垂直的缝隙,它们一条一条伸出来,渐渐形成一条条裂口,几百万年后,它们一起开裂,滚下山坡。”

“我得走了。”肯特说。

“去哪儿?”

“撒尿去。”

“哦,上帝呀,去吧。”

“我也去。”彼得说。

莎莉往下抿了抿嘴,做出了个小心点的警告表情。阿历克斯看看她,表示赞同她的警告。他们冲对方微微一笑。

萨维娜已经睡着了,嘴在乳头边安静了下来。男孩子们不在,抱走她就容易多了。莎莉可以一边拍她的背,一边把她放到毯子里,用不着担心自己袒胸露乳。要是阿历克斯讨厌这种场景,转过头就是了。她知道他的确讨厌,他讨厌任何能联想到性或者哺乳的场面,他老婆的乳房变成了牛羊的奶头——他确实转头看别处了。

她扣好衣服的时候,传来一声惊叫。不算尖利,仿佛距离遥遥,声音在渐渐消失。她还没来得及反应,阿历克斯就站了起来,一路狂奔。然后,更响亮的尖叫从近一点的地方传过来了。是彼得。

“肯特掉进去啦!肯特掉进去啦!”

他们的父亲吼道:“我来了!”

莎莉一直坚信,甚至在她听到彼得的声音之前,她就知道出了什么事儿。如果说有什么意外发生,一定不会是六岁的儿子,他勇敢,但从来没有创造性,也不喜欢炫耀。一定是肯特,她几乎像是看见了事故如何发生的。朝洞口撒尿,试图站在洞口保持平衡,还取笑彼得,拿自己开玩笑。

他还活着。他离他们很远,躺在裂缝底部的一片乱石之上。不过,他还在挥舞他的胳膊,挣扎着想站起来。他的挣扎是那么无力。一条腿压在自己的身下,另外一条腿则扭曲成奇怪的形状。

“你帮我抱妹妹行吗?”她对彼得说,“你回去把她放下来,看着她。我的好儿子,我的壮小伙。”

阿历克斯下了洞,往下爬,他叫肯特待着别动。一个人下去还有可能,但是要把肯特弄上来就太困难了。

没有绳子。这里怎么会有绳子呢?

阿历克斯碰到他了。他弯下身去,把他捧了起来,他弄疼了肯特,肯特的叫声像是恳求。阿历克斯把肯特扛在肩上,脑袋搭拉在一边,没用的腿搭拉在另一边——其中一条腿伸出来的样子极其古怪。阿历克斯站起来,踉跄了两步,又跪了下来,但还是紧紧地抓着肯特。他决心爬上去,而且找到了路。莎莉也看明白了。他走向裂缝的那一头,里面有一些碎石。他朝她喊叫,吩咐她做什么,但是并没有抬起头来,她一个词也没听清楚。她站起来——她为什么要跪着?她挤进小树丛,来到碎石通往的洞口,这里大约距离洞口有三英尺远。阿历克斯和肯特一起爬上来,肯特在他身上晃荡,像一头被枪打中的小鹿。

她喊道:“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爸爸得把儿子举上来,由他妈妈把他拽上坚硬的岩石层。他是个瘦小的孩子,还没有到第一次拔高的年龄,但是怎么就像一袋水泥那么重呢。第一次试时,莎莉的胳膊根本撑不住。她换了个位置,不再趴着,蜷缩起来,用尽了肩膀和前胸的力气,再加上阿历克斯在后头撑着,用力推,他们终于把肯特弄了出来。莎莉搂着他的身体往后退,看见他的眼睛睁开了,但随即往后一翻,又晕了过去。

阿历克斯也爬了出来。他们带上别的孩子,开车到柯林伍德医院。那里似乎没有内伤科。两条腿都断了。一条腿断口边缘平整,医生这么说,还有一条是粉碎性的。

阿历克斯在照顾别的孩子,莎莉和肯特一起进了医院,所以医生是对莎莉说的:“孩子每分钟都得看着。那儿就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吗?”

要是是阿历克斯,医生就不会这么说了。男孩子就是这样,你一转身,他们就去不该去的地方乱跑。“男孩就是男孩。”

她的感激之情——当然是对上帝的感激之情,其实她也不信上帝;还要感激阿历克斯,他是她信任的人——如此强烈,她没什么可抱怨的。

接下来的半年,肯特没法上学了。他第一回躺在租来的医院床位上时,兴奋坏了。莎莉去学校取他的作业,之后再送回学校。他每次都是立刻就做完了。他们鼓励他学其他的课程,其中有旅游和探险——先选个国家。

“我想选一个没人选的地方。”他说。

这时候,莎莉告诉他以前她从来没告诉过别人的事儿。她告诉他,她曾经如何被遥远的小岛所吸引。不是夏威夷、加那利群岛,也不是赫布里底群岛,更不是希腊的岛,这些是人人都想去的地方,她指的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偏僻的,没有人会谈起的,人迹甚少的小岛,阿森松岛,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岛,查塔姆群岛,圣诞岛,凯尔盖朗群岛,法罗群岛。她和肯特开始收集有关这些地方的所有信息,不允许自己胡编乱造。他们从来没有告诉阿历克斯他们在干什么。

“他会觉得我们大脑脱线的。”莎莉说。

凯尔盖朗群岛最值得一提的是一棵独一无二的卷心菜,它是来自远古时代的遗物。他们想象为这棵卷心菜举行的庆祝仪式,道具服装,以及卷心菜游行。

莎莉告诉她的儿子,在他出生之前,她曾在电视上看见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岛的原住民,他们在希思罗机场下了飞机,因为岛上的一场大地震,他们被转移了。他们看上去非常奇怪,驯服,却又威严,像来自另一个世纪的人。他们多多少少都开始适应伦敦的生活,但等火山平息下来,他们都要回家。

肯特回学校之后,一切都在改变。当然会改变。不过,相对他的年龄,他还是有点老成,他对萨维娜和彼得都有了耐心。萨维娜已经变得热爱冒险,个性顽固。彼得则永远是闯进家门,仿佛有灾难临头。肯特对父亲格外有礼貌,他把从萨维娜手里抢救回来的报纸送给他父亲,还会仔细地叠好,吃饭的时候还要帮他拉开椅子。

“要对救了我一命的人表示敬意。”他有时这么说。或者说:“家庭英雄。”

他说这话颇为戏剧性,不过倒也不完全是戏谑的口吻,但是,还是刺激了阿历克斯的神经。肯特刺激他的神经,其实早在他掉进洞里之前就开始了。

“住嘴吧你。”他说。然后私下对莎莉抱怨。

“他说你救了他,一定是因为爱他。”

“得了吧,是谁我都救。”

“你可千万别和他这么说。求你了。”

肯特上中学以后,和父亲的关系有所改善。他选择学科学,学的是自然科学,而不是人文地球学科。即便如此,阿历克斯也没有一点反对。越自然越好。

可是,上了六个月大学,肯特就失踪了。认识他的人——似乎学校里没有人是他的朋友——说他说过要去西海岸。后来,收到一封信,恰好在他父母决定去报警的时候收到的。他在多伦多北郊一家加拿大轮胎公司的店里工作。阿历克斯到那儿去看他,命令他回学校继续上学。但肯特不愿意,说他现在工作得很开心,赚了不少钱。或者是说只要一升职,很快就能赚不少钱。接着,莎莉悄悄去看他,没有告诉阿历克斯,她发现肯特很愉快,重了十磅。他说是因为啤酒。他有朋友了。

“这是个阶段。”她对阿历克斯承认这一趟旅行的时候,说,“他想尝一尝独立的滋味。”

“据我所知,他得到了一肚子的独立。”

肯特没有告诉她,他到底住在哪里。不过没关系,因为她第二次去看他的时候,听说他辞职了。她觉得很尴尬,因为她觉得,那个告诉她的职员,脸上闪过一丝自鸣得意的笑容。她没问肯特去了哪里。她觉得他只要一安定下来,迟早会和她联系的。

他确实和她联系了。不过是三年以后。他的信来自加利福尼亚的尼德尔斯,他告诉他们不要去找他,他只是路过那里而已,像布兰奇一样。阿历克斯问,谁他妈的是布兰奇?

“他只是开玩笑。有什么关系?”莎莉回答。

肯特没有说他做什么工作,或者他到了哪里,有没有朋友之类的。他也没有为这么长时间的音讯全无道歉,没有问他们怎么样,没有向他的兄弟姐妹问好。他写了几页纸,全是自己的生活。也没有实际的生活,而是他相信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为此他正在做什么。

“对我来说,这样的前途有点可笑。”他说,“大家就应该把自己锁进一套套正装里面,我的意思是,得穿得像个工程师,一个医生,或者地质工作者,然后皮肤就长出来了,从衣服上面长出来了,我的意思是,自己再也脱不下来了。我们人类有机会在这世界上活着,有精神的存在,有物理的存在,给了我们机会去探索整个世界内在的、外在的真实,不论是美好的,还是邪恶的,都给了我们,这里面既有快乐,也有痛苦,还有混乱。对你们来说,我这样表达自己的想法,不过是华而不实,空洞无物,不过我已经学会放弃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智力优越感……”

“他嗑药嗑多了。”阿历克斯回答,“一英里以外大概都能闻到。药物把他脑子弄坏了。”

半夜,他突然说:“性!”

这时候,莎莉躺在他旁边,也是清醒得不能再清醒了。

“什么性?”

“性让人变成那种状态,就是他说的状态。成为这个,那个,才能维持生活嘛。这都是为了稳定的性生活和性生活的后果付的代价。他没考虑到这个。”

莎莉回答:“哇哦,真浪漫。”

“但凡接近本质都谈不上浪漫。他不是正常人,我就是想说这个。”

他的信里还说,或者用阿历克斯的话,他的疯话,他说,他觉得自己比大部分人都幸运,因为他曾经有过,他称之为濒死的体验,这种体验给予他不同的认知,因此,他必须永远对他的父亲心存感激,因为是他的父亲抬着他,送他回到如今的世界,而他充满爱心的母亲,在这个世界里把他接了过来。

“也许在那些时刻,我得到了重生。”

阿历克斯呻吟。

“哦不,我不觉得。”

“你可别,你不是这意思吧。”莎莉回答。

“我不知道是不是。”

这封信,签名时说爱你们的信,是他们最后一次得到他的消息。

彼得进了医学院,萨维娜则学了法律。

出乎莎莉意料的是,她自己开始对地质学感兴趣。有一回,出于刚刚结束性生活的信任,她对阿历克斯提起那些岛。当然没有说她的白日梦,她认为肯特生活在其中某个岛上。她说,她以前知道这些岛的不少细节知识,不过现在都忘了,应该在百科全书上查查这些地方,以前就是从百科全书上知道的。阿历克斯回答说,你想知道的也许网上都有,很容易查。我不要那些模糊不清的东西,她回答。他让她起床,带她下楼,立刻,她眼前出现的是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岛,茫茫的南大西洋上的一块绿地,还有丰富的资讯。她震惊得立刻背过身子去。当然,阿历克斯很失望,问她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突然觉得,好像我失去了它。”

他回答,这不太好,你需要做点真正的事儿。那时候,他刚刚从他的教职退休,正打算写一本书。他需要一个助理,因为不再能像在学校工作的时候,可以指派学生。(她不知道这个理由是真是假。)她提醒他,她不懂什么岩石层。他说没关系,他按她拍的照片付酬。

从此以后,她变成了一个穿黑色或者亮色衣服的小人儿,专门对比志留纪或泥盆纪岩石带的碎石,或者是和形成现在的大陆之前,美洲和太平洋板块互相挤压,强压之下折叠变形形成的片麻岩对比。慢慢地,她学会了用自己的眼睛,应用新获得的知识,后来,当她站在一条空荡荡的郊区马路上的时候,她知道自己脚下深远之处,是一个没有人见过的,装满了碎石的坑洞,没有人亲眼看见它出现之时,也没有人看见洞的形成,看见碎石慢慢地填充,藏匿,消失,整个过程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阿历克斯的工作,拥有了解这一切的荣光,他尽力去挖掘这类知识,她为此赞美他,尽管她心里清楚,最好别夸奖他。过去的这些年里,他们是好朋友。她并不知道这些年是他们最后的年头,也许他知道。他进医院做手术的时候还带了他的图表和照片,应该出院回家的那天,他死了。

这是夏天的事儿,同一年的秋天,多伦多烧起一场大火。莎莉坐在电视机前,看了一会儿火灾现场。火灾发生在一个她熟悉的地区,或者说,她以前熟悉。以前那些日子,这块地方住的都是嬉皮士,到处都是他们的塔罗牌,珠子,南瓜大小的纸花。后来,那儿的素食馆被改造成昂贵的小酒馆和时尚服装小店。如今,这一街区的十九世纪建筑彻底消失了,播音员对此表示惋惜,说那些住在商店楼上老式公寓的人们,这会儿已经被人从险境之中拖到了安全的大街上,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家。

没提楼房的主人,莎莉想。这些人可能侥幸逃脱了线路达不到安全标准,臭虫蟑螂的防疫管理也不合格的惩罚,而那些被蒙蔽的,或者心怀恐惧的穷人也不会投诉他们。

这段时间,她有时会觉得阿历克斯盘踞在她的头脑之中。比如现在。她关掉了火灾的场面。

顶多不过十分钟,电话就响了。是萨维娜的电话。

“妈妈,你看电视了吗?你看见没?”

“你是说火灾?我刚才是开的,现在已经关了。”

“不,我问你有没有看见……我在找他……我刚才看见他了,五分钟之前吧。妈妈,就是肯特。现在找不到他了,但我看见他了。”

“他受伤了吗?我这就开电视。他受伤了没?”

“没有。他在帮忙。他在抬担架,担架上有个婴儿,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受伤了。就是肯特,就是他,我能看见他一瘸一拐的。你现在电视开了吧?”

“开了。”

“好。我要镇定一下。我想他回那幢楼里面了。”

“不过他们不应该让人……”

“他也许是医生,也说不定啊。哦,妈的,他们现在又在和那个老人说话,他家已经经营了一百多年……把电话挂掉,继续看电视吧。他肯定会再出现的。”

他没有再出现。镜头开始重复。

萨维娜又打电话过来。

“我要查查是怎么回事儿。我认识新闻频道的一个人。我去看看那个镜头,我们一定要把他找出来。”

萨维娜并不了解她的哥哥。她为什么这么激动?难道她爸爸的去世使她感觉到了对家庭的需要?她很快就要结婚;她即将有自己的孩子。不过,一旦她下定决心要干什么,她有一种顽固的天性。她真的有可能找到肯特吗?她十岁的时候,她父亲曾经说,她对自己的想法,就像狗咬到了骨头似的,所以她应该去当律师。于是,从那时起,她一直说她要当律师。

莎莉浑身发抖,感觉到自己的渴望和疲惫。

就是肯特。一星期之内,萨维娜就发现了有关他的一切。不对,应该说,发现了他想告诉她的一切。他在多伦多已经住了有几年了,他经常路过萨维娜工作的地方,在街上也见过她几回。有一次,在一个四岔路口,他们差一点就撞了个对面了。当然她认不出他来,因为他穿着袍子。

“印度教克利须那派教徒?”莎莉问。

“哦,妈妈,即使你是和尚,并不等于你就是克利须那派教徒。不管怎么样,他现在不是。”

“那他现在是什么?”

“他说他活在当下。我说我们不全是活在当下吗?他说不是,他的意思是,真正的当下。”

就是现在我们所在的地方,他说。萨维娜问:“你的意思是这个垃圾堆?”因为他约她见面的咖啡馆,现在成了个垃圾堆。

他回答说:“我看的角度不一样。”不过接下来他说,他也不反对她的看法,谁的看法他都不反对。

“好吧,这是你的宽宏大量。”萨维娜回答,不过,她借此开了个玩笑,他也算笑了一下。

他说他在报纸上看见阿历克斯的讣告了,觉得讣告写得不错。他觉得阿历克斯会欣赏附注的地质文献书目的。他还想知道自己的名字会不会出现在家人名单里。他惊讶地发现有自己的名字。他想知道,爸爸死前是不是告诉过他们想在讣告里列谁的名字。

萨维娜说没有,他根本没想过自己这么早去世。是家里人聚在一起商量,大家都觉得应该把肯特的名字列进去。

“哦,不是爸爸。”肯特说,“好吧,不是他。”

然后他问起莎莉。

莎莉突然感觉到,胸腔里有点像塞了个膨胀的气球。

“你说了什么?”

“我说你还不错。也许有点无所适从。你和爸爸那么亲密,现在一个人还没来得及习惯。他就说,要是她愿意的话,叫她来看看我。我说我要问问你。”

莎莉没有说话。

“妈妈,你在听吗?”

“他说什么时候,到哪里去看他了吗?”

“没有。我这个星期还会见他一回,就在上次的地方,我来问他。我想他还是喜欢他自己做决定。我想你会同意的。”

“当然我同意。”

“你不害怕一个人去?”

“别犯傻了。他真是你在火灾现场看见的人吗?”

“他才不会说是不是呢。不过我的消息是确定。他在市里某些地方的某类人群中,还是挺有名的。”

莎莉收到一张便条。便条本身就相当特别,她认识的大多数人都用电子邮件,或者打电话。她很高兴他没有打电话。她觉得现在她可能已经听不出来他的声音了。便条告诉她,把车停在地铁终点站的停车场,坐地铁,到哪一站下车,他会去接她。

她本应该在十字转门的另一边和他碰面。可是他不在。也许他的意思是说在外面接她。她拾阶而上,步入阳光,停下了脚步。各色人等熙熙攘攘地经过她的身旁,她有种沮丧而且尴尬的感觉。沮丧,是因为肯特显然没有来。尴尬,则是因为她正有一种与那些和她来自这个国家同一个阶层的人常有的感觉,尽管她永远也不会说出他们的话来。他们会说,你会觉得你自己在刚果、印度或者越南之类的地方,总之任何地方都可能,就是不可能是安大略省。在这里,更明显的是穆斯林的头巾,印度人的纱丽,非洲人艳丽的大席吉装。莎莉喜欢它们奢华明亮的颜色,但这些衣服还没有被当成异域服装穿在身上。穿这些衣服的人还没有到,他们正往里面赶。而她正好挡住人家的路。

地铁入口不远处,恰好是一家老银行大楼。几个男人或坐或睡或走在银行的台阶上。当然这里早已经不再是银行了,尽管银行的名字还刻在石头上。她宁愿看刻着的名字,没去注意这几个男人。这些男人的懒散,斜躺着或是昏昏入睡的姿势,和地铁里拥出来的匆匆人群,以及银行的功能真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妈妈。”

台阶上的一个男人不紧不慢地朝她走过来,一条腿微微有些跛。她明白这就是肯特了,在那儿等着他。

她本来差点就被吓跑,不过立刻反应过来了。不是所有的人看起来都污秽不堪,或者绝望无助。有些人看着她的样子并无恶意,也没有蔑视。知道她是肯特的妈妈之后,他们的表情甚至有了一些友好的愉悦。

肯特没有穿袍子。他穿着灰色的长裤,裤子太大了,扎了皮带,一个字也没有的t恤衫,一件破旧的夹克。他的头发剪得很短,连天然的发卷也已经看不出来了。他皮肤暗沉、干裂,牙也掉了好几颗,骨瘦如柴的骨架让他的外表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

他没有拥抱她——实际上,她也不希望他抱她。他只是将手轻轻地放在她背上,带她往他们要去的方向走。

“你还抽烟斗吗?”她闻到的味道,让她想起来他读高中的时候就开始用烟斗吸烟。

“烟斗?哦,没有啊,这味道是大火留下的烟味儿。我们都没注意。我估计,我们去的地方,味道恐怕还要更重。”

“要经过火灾现场?”

“不会,不经过的。就算想去,也不可能经过。那儿已经封锁了。太危险。有好几幢楼得拆掉了。你别担心,我们住的地方挺安全。一个不错的街区,离火灾现场还有一半路。”

“你的公寓?”她问,留意到他说的是,“我们”。

“算吧。你马上就见到了。”

他的语气温和从容,不过仍然听得出一种额外的费力,仿佛他在用外语表达,努力让自己更礼貌一些。他身体微屈,以方便她听清楚他的话。这些为了和她说话所做的特别努力和牵扯的体力,仿佛在做一种谨慎的解释,是她想要注意的某种信号。

成本。

他们走下人行道的时候,他碰了碰她的胳膊。也许是他轻轻绊了一下。他说:“对不起。”她觉得他轻微地打了个寒战。

艾滋。为什么她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想过?

“没有的事儿。”他说。尽管她并没有说出口。他说:“我挺好的。既不是hIV阳性,也没有其他毛病。几年以前我得过疟疾,不过现在已经控制住了。可能我有点虚弱,不过用不着担心。从这里转弯,我们就住在这个街区。”

又是“我们”。

“不是因为我通灵。我只是猜出来萨维娜想知道什么,所以先让你安心。我们到了。”

是那种前门距离人行道只有几个台阶的房子。

“实际上,我禁欲。”他说着,帮她撑住门。

一块纸板遮住了原本应该是窗格的地方。

光秃秃的地板在脚下咯吱作响。屋里弥漫的味道成分复杂。街道上的烟味飘进了屋里,显然。不过,还混合了时日漫长的烹饪味道,煮糊的咖啡味道,厕所的味道,疾病的味道,以及腐烂的味道。

“禁欲这个词可能错了,这个词听起来好像和意志力有关似的。我想我刚才应该用阉割这个词。我不觉得这是什么成就。当然不是。”

他带她绕过楼梯,走进厨房。一个女巨人背对他们,在搅拌炉子里的什么东西。

肯特说:“玛妮,这是我妈妈,你可以和我妈妈问个好吗?”

莎莉注意到他的声音有些变化,放松、诚恳,也许还有尊重,这和他对她说话时刻意表现出来的明快有所区别。

她说:“你好,玛妮。”女人半转过身,肉乎乎的脑袋上长着一张压扁了的娃娃脸,不过眼神并没有看过来。

“玛妮这个礼拜当我们的厨师。”肯特说,“闻起来不错,玛妮。”

肯特对他妈妈说:“咱们去我的圣殿坐坐,如何?”他领路,下了两级台阶,走进后头的门廊里。这里不太好走,堆满了报纸、广告,还有捆好的杂志。

“应该把这些东西拿走,今天早上我告诉过史蒂文了。火灾隐患呀,我一直这么说,不过现在才知道是什么意思。”

哎呀。她一直想知道他会不会隶属于哪个便衣教派。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也不会告诉她,他会说吗?当然是某种信仰的什么教派,而不是基督教。

再下几级台阶,就到了他的房间。其实就在地下室里。房间里有一张小帆布床,一张伤痕累累的,有文件架的老式书桌。两把靠背椅,椅子横档已经不见了。

“椅子很安全。”他说,“我们几乎所有东西都是捡来的,不过,没法坐的椅子,我都画线了。”

莎莉觉得自己筋疲力尽,坐了下来。

“你现在干什么?什么工作?”她问,“这房子是客栈,还是怎么回事儿?”

“不是,谈不上,连过渡住处也不是。只要有人来,我们都收容。”

“连我也收容。”

“连你也收容。”他说,连点笑容也没有,“除了我们自己,没人帮助我们。我们就靠捡垃圾,收破烂维生。报纸啊,瓶子啊,都能赚点钱。而且,我们还轮流去向公众筹款。”

“筹慈善款?”

“乞讨。”他回答。

“马路上?”

“还有更好的地方吗?就在街上。还去一些关系好的客栈,虽然这是违法的。”

“你也这么做吗?”

“要是我不做,我怎么能要求别人做呢。这就是我要克服的东西。我们所有的人都得克服点什么。也许是羞耻感,也许是观念,‘我的’观念。有时有人扔一张十块的钞票,有的时候只有一块钱,私有观念就来了。它到底属于谁?嗯,我的——心跳一下——我们的?要是觉得是我的,一般就会赶紧花掉。有人回来的时候闻起来一股喝高了的味道,还说,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连口吃的也没要到。之后,也许因为感觉不舒服,就坦白承认了。或者,有人也不会承认,没关系,过些日子,我们就发现他们失踪了,过几个礼拜吧,要是在外头的日子不好过,会回来的。有时候,你能看见他们自己在街边乞讨,别去认他们。别回来了,就这样行了。他们是我们的毕业生,可以这么说,要是你信任这个体系的话。”

“肯特……”

“在这里我叫约拿。”

“约拿?”

“我挑的名字。我想过拉撒路,不过也太戏剧化了。要是你喜欢,还是叫我肯特好了。”

“我想知道你的生活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我的意思是,和这些人没什么关系……”

“这些人就是我的生活。”

“我知道你就会这么说。”

“好吧,我自作聪明了。不过,这……这些活儿,我已经干了……有七年?九年。九年。”

她继续问:“之前呢?”

“我怎么会知道?在此之前?在此之前。男人的日子像杂草,不是吗?割下来,扔进炉子里。听我说,我再次见你,就开始炫耀。割下来,扔进炉子里,我对这话题没兴趣。我的每一天都是顺其自然,真的。你不会明白。我没有生活在你的世界,你也没生活在我的世界,你知道我为什么今天想在这里见你?”

“不知道,我没想过。我觉得挺自然,就是时候到了吧。”

“自然。当我在报纸上看见爸爸的死讯,我自然想到,哦,钱哪儿去了?哦,我想,她会告诉我的。”

“暂时,我继承。”莎莉回答说。她费劲地克制自己,不过还是有撒了气的失望。“房子也一样,如果你想知道的话。”

“我猜就是这样。行吧。”

“等我死了,给彼得和他的儿子们,还有萨维娜。”

“真不错。”

“他不知道你活着,还是死了……”

“你以为我在问你要?你以为我是个白痴,问你要钱?不过,我还是犯了个错误,我还想怎么用这笔钱呢。想着是家里的钱,当然我能用。确实是个诱惑。现在,我高兴了,我没法用。”

“我可以……”

“问题是,问题是,这座房子被认定为危房……”

“我可以借给你。”

“借?我们这里不借钱的。我们这个体系没有借钱这回事儿。抱歉,我得去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你饿了吗?你要不要喝点汤?”

“不用了,谢谢。”

他不在的时候,她想一走了之。要是她能找到后门的话,要是她不必经过厨房的话,她就走了。但是,她又没法这样做,如果她这么做,等于以后再也没机会见到他了。这种房子都是汽车发明之前盖的,后院不会通往大街的。

大概隔了半小时,他才回来。她没有戴手表。她觉得手表也许在他的生活里不受欢迎,看来,这个想法还是对的。至少这个想法是对的。

看见她还在,他似乎有点惊讶,或许是有点困惑。

“对不起,我去办事儿了,然后去和玛妮说了会儿话,她总是能让我镇定下来。”

“你给我们写过一封信,对吧,你给我们的最后音讯。”

“哦,不用提醒我。”

“没有。信写得很好。一次很好的尝试,你想解释你的想法。”

“请你不要提醒我。”

“你试着想清楚你的生活……”

“我的生活,我的生活,我的进步,还有我能找到的,讨厌的自我。我的意义。我的废话。我的精神。我的才智。莎莉,那封信没有内容……你不介意我叫你莎莉吧?只是写了些容易说出来的。你做了什么,你生活的每一分钟,都是外在的。当我明白这些时,我非常快乐。”

“你快乐?真的?”

“当然了,我再也不用想自我这类愚蠢的事情了。我想,怎么办?这是我允许自己想的唯一的事情了。”

“活在当下?”

“要是你觉得我迂腐,我不在乎。我也不在乎你的嘲笑。”

“我没嘲笑你……”

“我不在乎,听着,要是你觉得我想要你的钱,也不错,我就是想要你的钱。我也想要你。你难道不想过一种不同的生活吗?我不是说我爱你,我不用这么蠢的语言。我只是想拯救你。你知道,你能救的只有自己。所以,关键在哪里?我并不经常找人家说话。我惯常是避免和人有关系。我说的是真的,我尽力避免和别人有任何关系。”

关系。

“你干吗要忍着笑呢?”他说,“因为我说关系?这个词是黑话吗?我对措辞不太讲究。”

莎莉回答说:“我在想耶稣。‘母亲,我与你有何相干?’”

瞬间跳到他脸上的神情,几乎是凶残的。

“你累了吧,莎莉?你这么聪明,不累吗?我不能再和你聊天了,真抱歉,我还有事儿要忙。”

“我也是。”莎莉回答说。这完全是谎话。“我们以后……”

“别说了,别说了。你想说的是,我们以后再联系。”

“可能我们以后可以再联系。这样说是不是好一点?”

莎莉开始迷了路,后来还是找到了路。又见银行大楼,还是那一群,抑或换了一群流浪者。坐地铁,停车场,钥匙,公路,塞车,然后公路变少,太阳就要落山了,没有下雪,光秃秃的树,田野渐行渐暗。

她热爱这片乡间,这个季节的乡间。她必须要想自己值不值得这个问题吗?

猫儿很高兴见到她。电话里有两个朋友留下的口讯。她热了一份烤宽面。现在,她买这些烹饪好的冰冻食品。这种食物不错,想到既然不会浪费,也就觉得不算贵了。等面热好的七分钟,她慢慢啜饮一杯酒。

约拿。

她愤怒得浑身颤抖。她该怎么办?回到那幢被公布为危房的楼里,死命擦洗恶臭的油地毡,帮他们煮因为过期被扔进垃圾堆的鸡肉?然后天天还会有人告诉她,她的水平实在不如玛妮,或者随便哪位备受折磨的可怜人?而做这一切只是为了对别人的生活,肯特的生活,肯特选择的生活有用。

他病了。他已经把自己消耗完了,也许他就快要死了。即使她真的这么做,他也不会因为干净的床单,新鲜的食物感激她。哦,这是不可能的。他更愿意盖着他那张到处都是洞的毯子,死在帆布床上。

不过,一张支票,她还是可以写张什么支票。不要太荒唐就好。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明摆着,他不会用这笔钱帮助他自己。而且,他也不会因此不再鄙视她,显而易见。

鄙视。哦,不是这个问题。和他们的关系没关系。

总而言之,这样的一天,还是应该有什么,让这一天不至于变成一场绝对的灾难。并非是一场绝对的灾难,不是吗?她最后说的可能,他并没有纠正。

<hr />

注释:

正文 游离基

一开始,大家都打电话给妮塔,确认她不至于过度消沉,不会过分孤独,不至于吃得太少或者喝得太多。(以前她的酒喝得太多,大家对此都记忆深刻,所以忘记了如今,医生要求她滴酒不沾。)她和大家都保持距离,不让自己听起来痛苦崩溃了,也不至于让他们觉得她不合情理的快活,也不会心不在焉,情绪混乱。她说她不需要什么生活用品了,她要把手上的事儿都做完。哦,处方药,足够了,给感谢信准备的邮票,也够了。

好朋友可能会怀疑——也许她懒得吃饭,也许她把收到的悼函直接扔掉了。她甚至没写信给远方的朋友,自然也不会收到他们的悼函。连里奇在亚利桑那州的前妻,住在新斯科舍省的几近失和的哥哥,她都没通知。尽管,他们也许比在身边的人更能明白她为什么要处理手头这些和葬礼无关的事。

里奇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正准备去村里那家五金店。那时候,差不多是上午十点左右,他打算油漆露台的栏杆。就是说,他要刮掉旧漆,重新上漆。旧刮刀在他手里折断了。

她没时间操心他为什么迟到。五金店门口的人行道有一块广告牌,割草机打折的广告,他就在这块广告牌下面弯下腰,死了,甚至还没有走进商店。他已经八十一岁了,除了右耳有点背以外,健康情况还是不错的。一个星期前,医生刚刚给他检查过身体。妮塔会知道,最近这次体检,这张干净的健康证明出现在无数的猝死事件中,现在,她就遇到一个。她说,她本以为这样的突然造访是可以避免的。

这种话,她本应该只对亲近的,可以互相挖苦的朋友说说。维吉和卡罗尔,她们和她年纪相当,都是六十二岁。年轻一些的人会觉得这种话并不得体,意在逃避。刚一出事儿,他们打算蜂拥而来,把妮塔包围。其实,他们并没提起悼念的安排,不过,她害怕他们随时都可能开始这个话题。

她继续安排各种事宜的时候,显然,除了久经考验的真正朋友以外,全都消失不见了。最便宜的棺材,立刻下葬,什么仪式也没办。承办的人说这样可能违法,不过她和里奇早查清楚了,一年前,她的病情确诊时,他们就查过了。

“我怎么知道他要抢在我前头呢?”

大家没指望传统的服务项目,不过,他们希望有些现代的项目,歌颂生命,弹奏他最喜爱的音乐,大家的手握在一起,共同讲述赞美里奇的种种故事,同时诙谐地提起他的小怪癖,以及可以原谅的过错。

里奇说过,这类事儿让他恶心。

因此,迅速处理完了。骚乱,以及包围了妮塔的关爱,也消失了,尽管她想,还是会有一些人说他们在关心她。维吉和卡罗尔没有这么说。她们只是说,还没到要死的时候,要是她现在就垮掉,那么她就是条自私卑鄙的母狗。她们说,她们还会来看她的,带伏特加酒给她提提神。

她的癌症现在处于缓和期,不管缓和到底是什么意思。不是消失,反正不是永远。要动手术的主要是她的肝脏,现在她坚持小口小口地吃东西,一直还没什么问题。她的朋友们想起来,她不能再喝酒了,这让她们泄气。不能喝伏特加。

毕竟,春天时进行的化疗对她是有好处的。现在已经是仲夏时分,她觉得现在自己的样子不那么像黄疸病患者了。不过也难说,可能也只是因为她习惯了这副模样而已。

她早早就起床洗漱,找到什么就穿什么。但是,她至少还会穿衣服,会刷牙洗脸梳头。头发最近又长出来了,脸庞附近的发根都是灰的,发梢是黑的,和以前一样。她涂口红,画眉毛,现在,眉毛已经非常稀疏了。出于她这一辈子对细腰和丰臀的向往,她不断地检查自己又朝这个方向进步了多少,尽管她明明知道,现在,最适合她全身上下的词汇是皮包骨头。

她就坐在平常坐的宽敞的扶手椅上,旁边放了一堆书,还有没翻开的杂志。她小心地啜饮杯子里清淡的草药,现在她不喝咖啡了,取而代之的就是草药。有一段时间,她以为自己没有咖啡就活不下去了,不过现在,她想要的是手里捧着一杯温草药。草药对她的思维有帮助,或者不叫思维,随便叫什么都行,总之就是她用来打发每一天、每个小时的东西。

这里是里奇的房子。他还和妻子贝特在一起的时候,就买了这幢房子。那时候,这只是用来过周末的地方,整个冬天都没有人。两间小卧室,厨房是单坡屋顶的,离村子的距离差不多半英里。不过没多久,他开始维护这幢房子,学木工活,给两间卧室和洗手间修了边房,给他的书房也盖了边房,把整幢房子变成敞开式平面结构,卧室、餐厅、厨房处处相通。刚买下这房子的时候,贝特说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买这么一座垃圾。这时候她就有了兴趣。修缮的活计让她忙个不停,她买了一件木匠的围裙。她正好要找事情做,她刚刚花几年时间,写完并且出版了她的烹饪书。他们没有孩子。

这时期,贝特告诉身边的人,她发现自己的人生角色变成了一个木工助理。这些事儿使她和里奇的关系比以往更加亲近,直到后来,里奇爱上了妮塔。妮塔在里奇任教的大学教务处工作,他在大学里教中世纪文学。他们第一次做爱是躺在刨花和锯开的木料中间,如今这些木料成了带着拱形屋顶的大厅。妮塔落下了太阳镜,她并不是故意的。不过,从来不丢三落四的贝特不相信。随后便是惯常的吵闹,老一套的陈词滥调,还有痛苦,终于,贝特去了加利福尼亚,然后又去了亚利桑那州。妮塔听从了教导主任的建议,辞去工作,而里奇也未能得到人文学院院长的职位。他提前退休,卖掉了城里的房子。无序之中,妮塔也没有接手那条小一号的木工围裙,反倒是高高兴兴地读起了书。她用轻便电炉学基础的烹调,花很长时间探索式地散步,把带回家的参差不齐的麻点百合、野胡萝卜花搁到空油漆罐里。后来,她和里奇成了家,想到自己欣然扮演了年轻女人,快活的第三者,身体柔软、欢声笑语、脚步轻快的无邪少女,她略感难堪。她原本是个思想严肃,行为笨拙,有自我意识的女人。很难说是女孩儿。她甚至能细述英格兰所有的,不光是国王,还有王后的历史,她知道欧洲三十年战争造成的倒退,却羞于在众人面前跳舞,也永远不会像贝特那样学习爬活梯。

房子的一边是雪松,另一边则是铁路的地基。这段铁路的交通从来都不忙,现在大概也就是一个月来两辆列车。铁轨间长满了野草。有一段时间,就是她快到更年期的时候,妮塔挑逗里奇去铁路那儿做爱。当然不是在枕木上,而是在枕木旁边狭小的草地上。他们爬下去,快乐得不得了。

每天早上,每当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现里奇没有在他的位置上时,总会仔细地想这是为什么。他不在小洗手间里,他刮胡子的东西还在那儿,还有他的处方药,治疗各种各样的小毛病,没有治大病的,这些药他都不肯扔掉。他也不在卧室里,她是刚刚打扫完卧室出来的。也没有在大洗手间,他去大洗手间唯一的可能就是泡澡。近一年来,厨房已经多半变成他的地盘了,但他也没在。当然了,他也没有在油漆剥落了一半的天台上,开玩笑地从窗户缝往里面偷看——以前他这样时,她总是装出要跳脱衣舞的样子。

或者书房。在所有的地方里,这里是他的消失最为明显的地方。起先她觉得一定要走到门前,推开门,站在那儿鸟瞰堆积如山的报纸,几乎已经报废的电脑,散落四处的文件,翻了一半或者反扣的书,乱七八糟挤在书架上的书。到现在,她能做到的,也只是想想这些东西。

迟早有一天,她得走进书房。她觉得这是侵略。她不得不侵入丈夫已经死去的心里。这是她以前从来没想到的。她眼里的里奇,效率和能力都几乎高不可及,他精力充沛,意志坚定,她一直毫无来由地相信自己会死在他前头。最后一年也证明了,这种信念并不只是个愚蠢的念头,她觉得,在他们两人的心里,这已经是确定的事实了。

她第一个要收拾的是地窖。是真正的地窖,不是所谓的地下室。厚木板架伸出地面,搭出一条人走的路。高高的小窗户上挂着脏兮兮的蜘蛛网。搁在这里的东西,她从来都没有需要过。只是里奇剩下一半的油漆罐,各种宽窄不一的纸板,也许哪天就派上了用场。各种工具也一样,也许哪天有用了,也许哪天扔掉了。她只下来过一次,来看看灯是不是忘记关了,确定所有开关都贴上了标签,注明每个开关都控制哪一盏灯。上去的时候,她像平常一样,从厨房那头插上了门。里奇常常取笑她这种习惯,问她觉得谁会穿过石头墙,从小矮人才能钻进来的窗户跑出来害他们。

不过,从地下室开始比较容易,要比从书房开始容易一百倍。

她已经收拾了床,清理了厨房和洗手间属于她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是通常情况也是这样,彻底大扫除的念头,实在超出了她的能力。除了十五年前她和里奇旅游带回家的爱尔兰硬币碟子以外,她只扔掉了一个回形针,或是失去磁性的冰箱贴。每样东西似乎都有自己独特的意义,以及奇妙之处。

卡罗尔和维吉每天都会打电话,一般都是晚饭时间打,她们肯定觉得晚饭是她孤身一人最难忍受的时间。她说自己还不错,她很快能从自己的窝里出来,她只是需要一段时间,她只是思考、看书。她吃得不错,睡觉也还行。

除了看书以外,这些也都是真话。她坐在椅子上,身畔全是书,但一本也没有翻开过。她一直喜欢看书,因此里奇也说,她就是他想要的女人。因为她能坐下来看书,让他自己待着。但现在,她连半张纸也看不下去。

她也不是那种只读一遍的读者。《卡拉马佐夫兄弟》,《弗罗斯河上的磨坊》,《鸽之翼》,,她都是一遍遍地反复看。她会挑出一段来,觉得自己只看这部分就可以了,然后就发现停不下来了,一直到再感受一遍全文。她也看现代小说,不过看的永远都是小说。她讨厌大家一提小说就会说什么“逃避”。也许她会辩解说,真实的生活才是逃避。这并不是个玩笑,但是,这种话题太重大了,根本没法争辩。

最奇怪的是,如今,阅读的兴趣消失了,不仅是里奇的死,她自己也身患重病。她想过,这种变化只是暂时的,等她不再服用某些药物,不再接受消耗的治疗方式,奇迹就会再度出现。

显然没有。

有时候,她试图对她自己想象出来的询问的人解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我最近太忙了。”

“大家都这么说。忙什么呢?”

“实在是太忙,根本没注意。”

“没注意什么?”

“我是说,没想过。”

“想什么?”

“哦,算了,没什么。”

一个清晨,坐了一会儿,她发现天气太热了。她应该起来开电扇。或者,她可以更有环境责任感地打开前后门,让风吹进来——要是有风的话,让风穿进纱门,穿过这幢房子。

她的第一步是打开前门。晨光还没来得及洒进屋里,她意识到,一缕阴影就把光线截断了。

一个年轻男人站在纱门外头。纱门用挂钩钩住了。

“我没想吓着你。”他解释说,“我在找门铃,也敲了门框。不过我估计你没听到。”

“对不起。”她回答。

“我是来检查保险丝的,你能不能告诉我保险盒在哪里?”

她侧身,让他进门。她花了一点时间回想。

“哦,在地窖里。我把灯打开,你就能看见了。”

门在他身后关上了。他弯下腰去脱鞋。

“穿着鞋好了。外面又没下雨。”她说。

“不妨脱了。我习惯了。”

她进了厨房。只要他不走,她是没法子再坐回去了。

他上楼梯的时候,她帮他开了门。

“没事儿吧?你看?”她问。

“挺好。”

她领着他走向前门,突然意识到身后没有脚步声了。她回过头去,看见他站在厨房里。

“你这里有东西吃吧?能给我做点吃的东西吧?”

他的声音有种变化。也许是因为激动,嗓音发劈,声调上扬,她想起了一个电视喜剧演员的哭诉。借着厨房天窗的光线,她看出来他并不是太年轻。她开门的时候,只看见他瘦小的身材,以及背对清晨光线的面部阴影。现在,她看见了,他确实身形瘦小,但并非她之前以为的孩子气,而是因为糟蹋。他装出一副友好又懒散的模样。硬朗的长脸,一双往外突的淡蓝色眼睛。模样滑稽,但是有一种坚持,仿佛他通常都能如愿以偿。

“你看,我正好有糖尿病。”他说,“我不知道你认不认识有糖尿病的人,不过,情况就是这样的,糖尿病人要是饿了,就得赶紧吃,否则身体机能就出问题。我进屋之前就该吃东西了,不过我走得太匆忙了。你不介意我坐下吧?”

他已经坐在厨房桌边了。

“你有咖啡吗?”

“我有茶,草药茶,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没关系,当然可以。”

她往杯子里放了茶叶,插上水壶的电源,打开了冰箱。

“没多少吃的了。”她说,“有些鸡蛋,有时候我炒鸡蛋,加上番茄酱。你喜欢这么吃吗?我还有点英格兰松饼,可以烤一下。”

“英格兰,爱尔兰,乌克兰,随便,我不在乎。”

她往平底锅里打了两个鸡蛋,把蛋黄搅破,用叉子把两个鸡蛋拌在一起,切了一块松饼,放进了烤箱。她从碗橱里取出一个盘子,搁到他面前,然后又从抽屉里拿出了刀叉。

“漂亮的盘子。”他说着,把盘子举起来,似乎要从盘子里看看他的脸。就在她的注意力转移到鸡蛋上时,听到了地上粉碎的声音。

“哦,老天保佑。”他又换了一种声音,一种卡住似的,绝对无误的下流腔调,“瞅瞅我干的好事儿。”

“没关系。”她回答说,知道自己现在什么都不要做。

“肯定是从手指间滑下去了。”

她再拿下来一个盘子,放在餐桌上,等着把烤松饼和加了番茄酱的鸡蛋盛出来。

这时候,他弯腰去捡地上的碎瓷片。他捡起其中一块,有一头是尖的。她把饭菜放在桌子上的时候,他用碎瓷片轻轻地顺着自己光溜溜的胳膊往下刮。细细的血滴从皮肤里渗出来,开始是分开的,渐渐血滴连成了一条线。

“没事儿。只是个玩笑。我知道分寸。要是我想严重一点,咱们就用不着番茄酱了,对吧?”

地板上还有些他没捡起来的碎片。她转身想去拿扫帚,扫帚就搁在后门附近的储藏室。就这么一刹那,他抓住她的胳膊。

“你坐下。我吃饭的时候,你就坐在这里。”他又抬起那条血淋淋的胳膊给她看。接着,他用松饼夹鸡蛋,几口就吃光了。他张大嘴咀嚼。水壶里的水开了。“茶叶包在杯子里?”他问。

“对。不过,是茶叶。”

“你别动。别走近水壶,明白了吗?”

他把烧开的水倒进茶杯。

“跟干草似的。你只有这个?”

“对不起,确实只有这个。”

“不许再说对不起。只有这个就只有这个。你不会真以为我来这里是来看保险丝的吧?”

“哦,我真这么以为的。”妮塔回答。

“你真不知道?”

“不知道。”

“你害怕了?”

她选择把这个问题当成认真的提问,而不仅仅是奚落而已。

“我不知道,也许更多是震惊,不是害怕。我想是这样。我不清楚。”

“有一样,有一样你用不着害怕。我不是来强奸你的。”

“我不至于这么想。”

“永远也不要这么确定。”他喝了一口茶,做了个鬼脸,“就因为你是个老太太?这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家伙,什么都可以强奸的。孩子,狗,猫,老太太,都行。老爷子也行,他们可不挑剔。我,我挑剔的,我很正常,除非是我喜欢的,对方也喜欢我的漂亮姑娘,否则我都没兴趣。所以其他人可以放心。”

妮塔说:“我很放心。不过,还是谢谢你告诉我。”

他耸耸肩,仿佛被他自己逗乐了。

“外头停的是你的车?”

“我先生的车。”

“你先生?在哪里?”

“他死了。我不会开车。我想卖了这车,不过还没来得及卖。”

多傻。她这么傻,竟然告诉他这些。

“两千四?”

“我想是吧,应该是。”

“开始我还以为你是骗我的,你丈夫。当然了,骗我也没用。女人是不是在装腔作势,我闻都闻得出来。只要一进屋立刻就能知道。她一开门,我就知道了。本能啊。这车还能开吧?他最后开这车是什么时候?”

“六月十七日。他死的那天。”

“还有汽油没?”

“我想应该有吧。”

“要是他刚加过油就好了。你有车钥匙吗?”

“没在身上。我知道在哪里。”

“好吧。”他把椅子往后蹭,压在了一块碎片上。他站起来,惊讶地摇了摇头,又坐了下来。

“我累死了,再坐一会儿。我想,吃了东西就会好点了。糖尿病是我编的。”

她椅子往后蹭。他跳了起来。

“你给我待着别动。我还不至于累到抓不住你。我只不过走了整整一晚上而已。”

“我是去拿车钥匙。”

“我叫你去你再去。我是沿着铁路走过来的。一辆火车也没看见。我一路都是走来的,结果一辆也没看见。”

“很少有火车。”

“哦,很好。我下到沟里走,沟是围着几个建得半半拉拉的小镇修的。天亮的时候,我还行,除了要过马路,我得跑的时候。然后我就看见这里了,看见你的房子,车,我就告诉自己,就这里了。我本可以开我家老头子的车,不过,还好还有点脑子留在头壳里。”

她知道他希望她问他到底干了什么。她也清楚地知道,她知道得越少越好。

这是自从他进屋后,她第一次想到自己的癌症。她想到癌症给了她自由,豁免了她的危险。

“你笑什么?”

“我不知道,我笑了?”

“我猜啊,你大概喜欢听故事。想听我讲故事吗?”

“也许我更希望你走吧。”

“我会走的。不过,我先要给你讲个故事。”

他一只手伸到后头的口袋里。“要不要看张照片?给你看。”

一张三个人的照片,在客厅里,照片的背景是一道拉起来的花布帘。一个老头儿,也不是真的很老,大概也就六十岁的样子,还有一个年龄相当的老太太,一起坐在沙发上。沙发的一端,靠前一点的位置,一个肥胖异常的年轻一些的女人,坐在轮椅上。老头子体格结实,头发花白,眯缝着眼睛,嘴巴微微张开,仿佛呼吸困难似的,不过他尽力在微笑。老太太的身材瘦小许多,头发染黑了,还涂了口红,身上的短上衣以前叫作村姑衫,领口和袖口都镶有红色的小蝴蝶结。她的笑容坚决,甚至有点疯癫,她的嘴唇拉得太长了,也许是因为牙齿坏了。

不过,这张照片的焦点是那个年轻些的女人。她鲜亮的宽松长袍大得古怪,很是抢眼,黑色的头发在前额上梳成一排小卷儿,双颊都挂到了脖子上。尽管脸上全是肉团,她的表情还是透出几分满足和精明。

“这是我爸爸,我妈妈,坐在轮椅上的,是我姐姐玛德琳娜。

“她生下来就很奇怪,不管医生还是谁,反正什么也帮不了她。她吃得像头猪。自打我记事,我们就互相仇恨。她比我大五岁,所以我一出生,她就可以折磨我了。抓到什么都朝我扔,用她妈的那该死的轮椅把我撞翻,想从我身上压过去……对不起,原谅我的粗话。”

“你一定很艰难。对你父母来说,也不容易。”

“哈哈,他们翻个身,就接受了。喏,他们去一家教堂,看看,一个牧师告诉他们她是上帝给他们的礼物。他们带她一起去教堂去,她在院子里嚎得他妈的像只操蛋的猫。他们就说,哦,她在唱歌呢,上帝他妈的保佑她吧。哦,对不起,还要请你原谅我……

“所以,你明白,我从来不费这个劲在家里多待,明白吧,我走,过自己的生活去。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的意思是,我从来没因为这个废物就闲晃荡。我有自己的生活。我有工作。我大半时候都有工作。我从来没有喝得醉熏熏的,一屁股坐在政府的钞票上游手好闲……好吧,我说的是,臀部。我从来没有问老头子要过一分钱。九十度那么热的天,我在屋顶上浇柏油。我给臭哄哄的饭店拖地洗碗,去破破烂烂的骗钱加油站给他们当孙子,浑身是油。我都做过。不过我不可能永远有精神吃他们的屎,所以干不了多久。那些贱人永远都是要控制我这样的人的,我可受不了这个。我家算是体面人家,我爸爸一直有工作,直到后来他生病,实在干不了了。他的工作是在公交车上。他们不是让我吃屎长大的。好吧,算了,没关系。我爸爸妈妈一直告诉我,家里的房子是你的。房子的钱已经付清了,保养得还不错,它是你的了。他们是这么说的,我们知道你小时候的日子不好过,要不是因为不好过,你本应该上学的。现在,我们打算尽可能补偿你。前些日子,我爸爸在电话里和我说,这事儿你当然明白。我说什么事儿啊。他说,只要你签个协议,答应这辈子照顾你姐姐,答应这里只要是你的家,也就是她的家。

“上帝,他以前可没这么说过。以前他可没说过这是个协议。我一直以为,只要他们死了,她就上哪家福利院去了。看来根本不是我家。

“所以,我告诉老头子,我以前没这么想过。他说,你自己决定吧,你不想签就不签,等我们不在了,你伦妮姨妈会来看着你,看你能不能遵守协议。

“耶,伦妮姨妈,她是我妈妈最小的妹妹,也是一位天赐的婊子啊。

“反正,他说,你伦妮姨妈会来看着你。我马上就改变了主意。我说,好吧,就这样吧,我觉得这挺公平的。好吧,不错,挺好的,这周末我去看你们,和你们一起吃晚饭吧。

“太好了。他说,你能用正确的方式对待这件事儿,我很高兴啊。你连珠炮一样,总是反应过头,你这个年龄,应该有点理智了。

“我当时想,你这么说真是可笑。

“所以我就去了。妈妈做了鸡肉。一进屋就香味扑鼻,然后我就闻到玛德琳娜的味道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我妈每天都给她洗澡,她身上的味道还是很可怕。不过,我的表现不错,我说,这是个机会,我们应该拍照留念。我告诉他们说,我有一个非常不错的新相机,照片立刻就能冲出来,马上就能看见。按下快门就能看见照片,你们喜欢吗?我让他们全都坐在前屋,我给你看过了。妈妈说,快点,我得马上回厨房呢。我说,马上就好。就是这张照片。她说,来,现在来看看我们的样子。我说,坚持一下,耐心一点,一分钟就好。他们等着看照片的时候,我把自己漂亮的小手枪掏出来了,乒乒乓乓,开枪打倒他们,然后我又拍了张照片,去厨房吃了点鸡肉,又回去看了看他们。我希望伦妮姨妈也在场,可惜妈妈说她教堂有事儿。要是她在,我一样轻松地毙了她。瞧瞧,《天伦劫》嘛。

“老头子的脑袋往一边歪,老太婆是往后倒,他们脸上的表情都被打飞了。我姐是往前趴着的,看不到脸,只能看见她那双华丽的肥腿,黑压压的脑袋上还别着精美的过气头花。

“我可以在那儿美美地坐上一个礼拜的时间,感觉真轻松啊。不过,天黑以前我就走了。我把自己收拾干净了,吃完了鸡肉,我知道最好还是走吧。我准备好了伦妮姨妈随时会来,不过,那会儿的情绪已经没了。我知道我最好打起精神干掉她,不过我已经不想了。肚子也太饱了,这鸡还真不小。我不打算打包带走,就全吃掉了。我打算从后头小路抄过去,要是随身带只鸡,害怕狗闻到味道闹出动静来。我以为吃掉整只鸡能支撑一个星期。不过,你看看,我到你家的时候,多饿啊。”

他四下打量厨房。“你这里没什么喝的了吧?这茶也太难喝了。”

“可能有酒,我也不太清楚,我已经不喝酒了。”

“你参加戒酒协会了?”

“没有,就是不合适喝罢了。”

她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双腿发抖。当然发抖。

“我进来之前,帮你修了电话线。”他说,“只是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要是他喝了酒,会放松一些,更好相处呢,还是会更加疯狂邪恶?她怎么知道呢。她没离开厨房,就找到了酒。她和里奇习惯每天喝一点红酒,因为红酒对心脏有好处,或者是能防止一些对心脏有害的东西吧。恐惧和混乱让她想不起来到底那叫什么了。

因为她吓坏了,确定的是,这一会儿,她得了癌症这个事实,已经帮不上她的忙了。一点用也没有。她活不过一年的现实,并不能抵消她可能马上死掉的事实。

他说:“嘿,这是好东西。不是螺旋盖,你有没有开瓶子的锥子?”

她往抽屉方向走,但他立刻跳了起来,把她推到一边,不过不算太粗鲁。

“嗯哼。我拿到了。你离抽屉远点儿。哦,天哪,抽屉里有不少好东西啊。”

他把几把刀子搁在他的椅子上,她不可能够得着的地方,开始用锥子起瓶盖。她不会不知道,这些东西在他手里都是致命武器,不过,她也不见得完全没可能用得上。

“我去拿酒杯。”她说。但是他说不用了。不要玻璃杯。他说。有塑料杯没。

“没有。”

“那就咖啡杯。我看着你。”

她拿下来两个咖啡杯,说:“我只喝一点。”

“我也是。”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得开车。”但他的酒杯倒满了。“我可不想让条子的脑袋伸到车里头,看我是怎么回事儿。”

“游离基。”她说。

“什么意思?”

“红酒的什么东西。好像是杀掉有害细菌,构成有利细菌,我忘记了。”

她喝了一小口红酒。她本以为自己会觉得恶心,结果没有。他也在喝,还是站着。她说:“你坐下来的时候小心那些刀。”

“别拿我开玩笑。”

他把刀子放回抽屉里,坐了下来。

“你以为我是个蠢货,还是以为我很紧张?”

她利用了这个好机会,她说:“我只是以为你以前没这么干过。”

“当然没有。你以为我是杀手?哦,没错,我确实把他们宰掉了,不过,我不是杀手。”

“有区别。”她回答。

“当然。”

“我明白这是什么感觉。我是说,我明白消灭掉伤害你的人的感觉。”

“是吗?”

“你做过的,我也做过。”

“没有吧。”他把椅子往后推,不过没有站起来。

“你不愿意相信就别相信,反正我干过。”

“别扯淡了。你怎么做的?”

“毒死。”

“你胡扯什么呢?你让他们喝这操蛋的茶,还是什么意思?”

“不是他们。是她。这茶一点问题也没有,它可能延长你的寿命。”

“要是喝这种垃圾,我还是别长寿的好。他们会在中毒的尸体里发现毒药。”

“我不知道植物中毒是不是能查出来。不过,没人想过要去查。她小时候得过风湿热,后来就一直有问题,不能运动,体力消耗不能多,老是要坐下来休息休息。她死了,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意外。”

“她怎么伤害你了?”

“我丈夫爱上了她。他当时打算离开我,和她结婚。他这么告诉我。而我为了他付出了一切。我们在这屋子里一起工作,他就是我的一切。我们没有孩子,因为他不想要。我学木匠活儿,我那么害怕爬梯子,但是我爬了。我的全部生命就是他了。就因为这个在教导处工作的没用的可怜虫,他要把我踢出门去。我们经营的生活,就是为了她。你觉得公平吗?”

“你怎么弄到毒药的?”

“我用不着去弄,后花园就有。那里几年前有一块大黄地。大黄的叶脉就有最合适的毒素。不是根,我们平时吃的是根。根没问题,味道不错。不过,大黄叶子上,那种细细的红色叶脉是有毒的。我知道,只是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起作用,所以,我做的一切更像是试验。不过,各种情况对我都很有利。首先,我丈夫去明尼阿波利斯开座谈会。他原本可以带她一起去,不过那时候刚好是暑假,她是个低级职员,得值班。另外,她本来也不一定是自己待着,也可能会有人和她在一起。再说了,她还有可能怀疑我。我估计,她未必知道我已经知道了,也许还把我当朋友。她来我家做过客,我们挺友好的。我还要考虑到我丈夫的为人,他是那种什么都要往后拖一拖的人,他会提前告诉我,让我接受现实,但不会告诉她他已经说了。为什么杀了她?也许他两种可能性都在考虑?

“不会的,反正他还会和她交往的。就算不会,反正我们的生活也被她毁了。她毁了我们的生活,我只好毁了她。

“我烤了两个水果馅饼。一个里面有叶脉毒素,另一个没有。当然,我做了标记。我开车到大学,买了两杯咖啡,然后去她办公室。只有她一个人在,我告诉她我要进城,路过大学广场,看见了这家相当不错的糕饼房,我丈夫经常夸奖他家的咖啡和烤饼,我想到大家都去度假了,她一个人在办公室,而我丈夫去开座谈会了,我也是一个人,所以我就进去买了两个水果馅饼,两杯咖啡。她很开心,连连道谢,她说她待在办公室很闷,大楼里的咖啡馆关了,还得到理工楼去喝咖啡。理工楼的咖啡肯定放了盐酸。哈哈。所以,我们就共度了茶点时间。”

“我讨厌大黄。”他说,“这种办法对我不会有用的。”

“对她有用就行了。我得碰碰运气,得快,总之要在她觉察出不对之前,把东西吃下去。但又不能太快,不能让她立刻想到是我干的。我得快闪,于是我就走了。那幢楼位置很偏,到现在为止,据我所知,没有人看见我去过。当然了,我知道从后门走的路。”

“你觉得自己挺聪明的,你逃脱了。”

“你不也是。”

“我的做法没你的保密。”

“你有必要保密。”

“一点没错。”

“我也必须保密。我保住了我的婚姻。他意识到她对他不会有什么好处。她会让他厌倦的,几乎百分百的肯定。她就是这类型。对他来说,她只能是个负担,什么用也没有。他明白了。”

“最好你鸡蛋里没放什么东西。”他说,“要是你放了,你会后悔的。”

“当然没放。我也不想放。人又不是每天都要下毒的。实际上,我也不懂毒药,不过是碰巧知道一点点。”

他突然站了起来,差点碰翻他坐的椅子。她注意到瓶子里的酒没剩多少了。

“我要钥匙。”

她没时间思考。

“车钥匙放在哪里?”

可能会发生。一旦她把钥匙给他,就可能会。要是告诉他,她已经得了癌症,活不久了,有用吗?真愚蠢,不会有用的。将来死于癌症又不妨碍她今天讲话。

“我告诉你的事儿,从来没和别人说过。”她说,“我只告诉过你一个人。”

这样说可能好很多。他的脑子大概立刻就转了一圈,她给他提供了什么机会。

“现在没有人知道而已。”他回答。她想,天哪,感谢上帝,他的想法对头。他意识到了,他意识到了吗?

也许要感谢上帝。

“钥匙在蓝色的茶壶里。”

“哪里?那该死的茶壶在哪里?”

“餐桌那头。茶壶盖子砸坏了,所以我们拿它放东西……”

“闭嘴。你再不闭嘴,我就叫你永远闭上嘴。”他想把手伸进茶壶里,但是塞不进去。“操,操,操。”他嚷嚷着,把茶壶倒过来,狠狠砸在桌子上。这下,不光是车钥匙,房子的钥匙,各种各样的硬币,一卷加拿大轮胎公司的老货币散落在地板上。蓝色的陶瓷碎片落在桌子上。

“红绳子串的那把。”她轻声说。

他把乱七八糟的东西踢开,才找到了车钥匙。

“你跟别人怎么说?”他问,“说你把车卖给了一个陌生人,对不对?”

这句话的意思,她一下没反应过来,等她明白了,屋子都在发抖。“谢谢你。”她说。但是她的嘴巴太干了,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发出声音来。应该有声音,因为他说:“现在还不用谢我。”

“我的记性很好。”他说,“很长时间都记得清清楚楚。你要让这个陌生人一点都不像我。你不希望他们跑到墓地里去挖尸体吧。只要你说出一个字来,我就说出一个字来。”

她看着地下,没有动作,也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地下的一片狼藉。

走了。门关上了。她还是没有动。她想去锁上门,可是却动弹不了。她听到引擎发动,接着就没声音了。怎么回事儿?他太紧张了,什么都干不好。然后,又响起来了,发动,发动,调头,轮胎碾在沙砾路面上。她浑身打战地走向电话,发现他说的是真话。一片死寂。

有一个书架就在电话边上。书架上放的都是老书,都是好多年没有翻过的书。《骄傲之塔》。阿尔伯特·斯佩尔。里奇的书。

《家常水果蔬菜的礼赞》,《优雅的美味,奇特的惊喜》,贝特·昂德希尔收集、测试、编撰。

厨房刚刚装修好的时候,妮塔犯了个错误,有段时间,她想学贝特那样做饭。时间不长,因为后来里奇不想没完没了操心这些小事儿,她自己也没有耐心没完没了地切菜煮饭。不过她还是学到了令她惊讶的知识。比如,一些熟悉的公认无害的植物的毒性。

她应该给贝特写封信。

亲爱的贝特,里奇死了,我变成你,救了自己一命。

贝特怎么会关心救了她的命?其实,只有一个人值得倾诉。

里奇。里奇。现在,她才明白了思念他的真正滋味。仿佛空气离开了天空。

她应该去村里,镇礼堂的后头就有警察办公室。

她应该去买部手机。

她实在太过惊骇,如此筋疲力尽,连脚也抬不起来了。她应该先休息一下。

她是被敲门声吵醒的。有人在敲她仍没锁上的门。是一个警察。不是村里的警察,是省里的交警。他问她是否知道她的车在哪里。

她看着车原来停的那块地方。

“不见了。”她回答,“应该停在那儿。”

“你不知道车被偷了?你最后看见它是什么时候?”

“应该是昨天晚上。”

“车钥匙丢在车上了?”

“我猜一定是这样吧。”

“我得告诉你一声,你的车出了一起严重的车祸。就在华伦斯坦这边,车子出了事儿。驾驶员冲进了涵洞,车撞毁了。还不止如此,他还因为谋杀三个人被通缉了。反正,这是我们听到的最新消息。米切尔斯通的谋杀案。你没碰到他,算是走了运。”

“他受伤了?”

“死了。当场就死了。活该。”

接下来,他发表了一番好心而严厉的演说。钥匙留在车上。一个独居女人。这时代,你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儿。

永远不知道。

<hr />

注释:

正文 脸

我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爸爸看着我、凝视我、注意到我,也只有过这么一次。在此之后,他就接受了现实。

那时候,还不允许父亲步入孩子出生的光荣舞台,也就是女人准备生孩子的地方,在那儿,产妇强忍住哭泣,或者大喊大叫地忍受痛苦。只有睡在病床上、躺在半私人或全私人病房的妈妈们收拾干净了,清醒了,盖上了浅色的毯子,才会让爸爸们见到。我妈妈有间私人病室,正如她在小镇的地位一般,并且正好也亲眼看见了未来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我不知道爸爸站在育婴室的窗户外面凝视我,是在见过我妈之后,还是之前。我倾向于之后。这样的话,当她听到门外有他的脚步声,脚步声穿过她的房间时,她听出来他脚下的怒火,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不管怎么样,反正她给他生的是儿子。大家都觉得所有男人都想要儿子。

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或者说,是她告诉我他说过的话。

“好大一块碎猪肝。”

然后是:“你用不着想着把那东西带回家了。”

我的脸有一边很正常。我的全身,从脚趾到肩膀,也都很正常。我身长二十一英寸,体重八磅五盎司。一个结实、白皙的男婴,虽然刚刚经历了一趟寻常不过的旅行,皮肤可能还是红通通的。

我的胎记不是红色的,是紫色的。在我还是个婴儿,还是个小小孩的时候,颜色很深,不过等我长大一些,就渐渐地淡下来了,虽然从来没有淡到看不出来。迎面过来的人,第一眼看见的肯定是胎记。你要是从我干干净净的左脸那侧过来,会吓一大跳。胎记看起来就像有人把葡萄汁或颜料甩在了我脸上。飞溅上来一大块,到了脖子那儿,变成了点点滴滴的形状。它围住一只眼睛,然后绕着鼻子转了漂亮的一圈。

“就因为如此,这只眼睛的眼白看起来才这么清澈可爱啊。”这是妈妈傻瓜语录中的一句,虽然情有可原。她只是想让我自己喜欢自己而已。更奇怪的是,因为没有人和我说真话,所以我几乎相信了她的话。

当然了,我爸爸终究没办法阻止我进家门。并且,我的存在,我的出现,理所当然地筑就了父母之间的巨大裂痕。不过我很难相信以前没有裂痕,至少有误解,还有冰冷的失望。

我父亲的父亲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开了一家制革作坊,然后是一家手套厂。当时间进入二十世纪,财产渐渐缩水,不过,大房子仍然屹立在原地,园丁和厨师也还在。我父亲上了大学,参加了兄弟会,每次提起时,他都说这是他人生的一段美好时光。手套厂破产以后,他进了保险公司。和上大学的时候一样,他在我们小镇是个公众人物,高尔夫球打得很棒,还是个好水手。对了,我还没说,我们住的是祖父盖的维多利亚式房子,房子坐落在休伦湖的山崖上,面对夕阳。

在家里,父亲最活跃的特质就是仇恨和鄙视的能量。其实,这两种情感是共生的。他仇恨并且鄙视一些食物、汽车的构造、音乐、演讲礼仪、时尚服装、广播喜剧演员,后来又仇恨鄙视电视名人,还有惯常的种族和阶级分类,不过在那个年代,这本来就是用来仇恨和鄙视的,尽管用不着像他那么彻底。实际上,只要一出家门,他的大部分观点没有人和他争论,不管是他的兄弟会伙伴,还是出海伙伴。我认为,正是他的激进给人们带来了尴尬,同时也带来了对他的赞赏。

直言不讳。别人就是这么说他的。

显然,制造出我这样的产品,在他看来,简直是每天一推开房间门就不得不面对的污辱。他自己一个人吃早餐,不回家吃午餐。早餐和午餐妈妈都和我一起吃,有时的晚餐也和我一起吃,余下的时候和他一起。后来,我估计他们为此吵过架了,变成了我吃饭的时候她陪我坐着,她和他一起吃。

可以这么理解,对他们的婚姻幸福,我是一点帮助也没有。

不过,他们当初怎么在一起的?她没上过大学,她只能借钱读一所培训学校,在她那个年代,老师就是从培训学校出来的。她害怕出海,高尔夫也打不好。就算有些人说得不错,她以前是个美女(人很难判断自己的妈妈是美是丑),她的外表也不会是我爸爸喜欢的类型。他聊过他觉得是尤物的几个女人,还有后来成了他甜心的女人。妈妈不是这类型的。她不涂口红,戴的是单层胸罩,头发编成麻花辫盘在头顶,额头显得更宽更白了。她的衣服永远和时尚没关系,多少有几分没形状,过分地庄严——她是那种你觉得戴着上好的珍珠项链的女人,虽然我想她大概从来不曾真的戴过。

我似乎打算说的是,我猜想自己可能只是个借口,甚至有可能是天赐良机;我成了他们之间现成的争端,成了他们不可解决的问题,把他们扔回天然的分歧之中,实际上这样的状态下他们反倒舒服点。我在小镇生活的所有年头,都没见谁离过婚,所以也许是想当然地认为,还有别的夫妻在一幢房子里各过各的日子,还有别的男人女人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现实:他们之间的差异从来没能弥补,有些话或行为从来没得到过原谅,障碍从来没能消失。

这样的故事,接下来也毫不意外了。爸爸抽烟喝酒很厉害,当然,他的大部分朋友不管是什么处境,大半也是这样。爸爸五十多岁就中了风,几个月后就死在了床上。当然,这段时间,我妈妈把他留在家里,始终在照顾他,他并没有变得温柔一点、感激一点,反倒是一直污言秽语地辱骂她,不幸让他更为激烈,反正对她来说什么污辱都能解释得过去。他呢,似乎非常地满足。

有个女人在葬礼上和我说:“你妈妈是个圣人。”这个女人的面孔,我至今仍然记得非常清楚,不过忘记她的名字了。一头白色的发卷儿,涂了胭脂的脸颊,面容清秀,垂泪低语。我立刻开始讨厌她。我板着脸。那一年我大学二年级,从来没有参加,也从来没有人请我参加爸爸的兄弟会。和我一起消磨时光的人,是一些想当作家、想当演员、有活在当下的智慧、致力于浪费时间的家伙。他们是无情的社会评论家,横空出世的无神论者。那时候,我对言行举止像圣人的人毫无敬意。而且,诚恳地说,我妈妈也没打算当圣人。她离那些虔诚的神圣观念远得很,所以对我也没有这种要求,我每次回家,她从没叫我去爸爸的房间说一言半语和解的话。我自己也没去过。没有和解的观念,更别说什么祝福。我妈妈可不是个白痴。

她曾经一心扑在我身上——我们俩都没这么说过,但我想在我九岁之前,就是这样的。她一开始在家教我,然后把我送到学校去。上学,听起来就像一个灾难之源。备受妈妈宠爱的紫脸蛋的小家伙,突然掉进了形形色色的奚落之中,遭受幼小的野蛮人无情的攻击。不过,我的日子算不上糟糕,现在想起来,我也不清楚这是因为什么。我个子高,身强力壮,也许这些帮了我的忙。不过我想,我家里的气氛和脾气暴躁、粗暴无礼、互相憎恶的环境(即使这一切都来自于并不经常出现的父亲)能让其他任何地方都显得合情合理、容易理解,哪怕这种理解并非积极主动的,只不过是被动接受。有没有人努力对我好一点,这根本不是个问题。我的外号叫葡萄籽,不过反正每个人都有个难听的外号。有个男生脚特别臭,每天洗澡都没用,大家都叫他黄鼠狼,他高高兴兴地忍着。我过得不错,我给妈妈写信时语调滑稽,她的回信风格也颇为近似,她略带讽刺地告诉我发生在小镇或者教堂里的事儿。我记得她描述了一场争论,议题是为女士的茶会准备的三明治怎么切才正确。她甚至试图幽默地、不带怨毒地描述爸爸。她称他为神的恩典。

写到这里,我已经把我眼中的父亲塑造成了一个畜生,而我妈妈则是拯救者和保护人,对此,我深信不疑。不过,他们并不是我的故事里仅有的人物,家里的氛围也不是我唯一知道的。我现在说的是我上学之前的事儿。我认为是我生活中的大戏的事件,早已经在这座房子之外发生了。

大戏。这么写让我觉得尴尬。我不知道这句话听起来是不是像廉价的嘲弄,或许只是让人厌烦的自以为是。但随后我就想,你想想我是以什么为生,难道不觉得我这么看我的生活、聊我的生活很自然吗?

我变成了演员。奇怪吗?当然,读大学的时候,我周围的人都是戏剧社的活跃分子,最后一年我自己还导演了一出戏。戏里有一个经典笑话,创作来源是我本人,就是关于我是如何处理自己的角色的。用没有胎记的半边脸对着观众席,必须走过舞台的时候就倒退。不过,如此极端的手法其实没有必要。

那时候,国家电台有一档雄心勃勃的常规戏剧节目,每个礼拜天晚上都有。都是根据小说改编的。莎士比亚,易卜生。我的嗓音天生就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再加上一些训练,变得更好了。所以我被录用了。开始只是小角色,不过那时候电视把广播挤得行将凋零,我却几乎每周都要上节目,所以我也有了一批忠实的听众,即使人数算不上众多。有观众来信批评不良语言,反对提及乱伦(我们确实在某些希腊戏剧里提过)。不过,并不像妈妈担心的那样有大量雪花般的来信指责我。每个礼拜天的晚上,妈妈都坐在收音机旁的椅子上,忠心耿耿,而且,忧心忡忡。

之后是电视行业。对我来说,相当于演艺生涯就此结束。不过,声音给我带来了好处,我得到一份播音员的工作,刚开始在温尼伯,后来就回了多伦多。在过去二十年的职业生涯中,我每个周末的下午主持一个电子音乐节目。并不像大家通常以为的那样,由我来负责精挑细选各类音乐。我对音乐的鉴赏能力有限。不过我训练出一种令人愉快、略显古怪、富有耐心的个人特色。节目组收到大量的观众来信。有的来自老人院、盲人之家,有的来自经常开长途车的人、正在无聊的出差路上的人、白天独自在家做饭熨衣物的家庭主妇,以及正在用播种车耕作或耙松大片田地的农夫。信件来自全国各地。

等我终于退休的时候,溢美之词奔流不息。他们写信来表达他们的失落感,仿佛失去了一个亲密的朋友,甚至是家庭成员。他们的意思是,这一档固定时段的节目,让他们这一周的另外五天都感到充实。时间被填满,可靠,并且愉快,让他们不再茫然,因此他们表达真诚的,也颇为难堪的感激之情。意外的是,我也有同样的感受。我只好小心自己的声音,不让自己在节目中读他们的来信时哽咽。

对节目的记忆,还有对我的记忆,迅速消失了。新的忠诚形成了。我休息得很彻底,拒绝主持慈善拍卖会,也没有发表过怀旧演说。妈妈去世的时候,已经活到了寿星的年纪。房子我没有卖,只是租了出去。现在我打算卖掉了,也已经通知了房客。我打算自己住一段时间,把这地方(特别是花园)整理出模样再说。

这些年,我并不孤独。除了我的听众以外,我还有朋友。也有女人。当然了,有些女人就喜欢和她们以为需要她们支持的男人交往——她们急不可待地带你到处炫耀,作为她们自己慷慨付出的证明。我对这些女人保持警惕。这些年,我最为亲近的女人是台里的接待员,她是个明智温良的人,和四个孩子一起生活。我们曾经觉得,等她最小的孩子离家之后,我们会搬到一起生活。但是她最小的孩子是个姑娘,她没有离开家就有了个自己的孩子。于是,我们的期望,我们的关系,都渐渐消退。我退休回到老家之后,用电子邮件和她保持联系。我请她来看我,她突然宣布说她正在准备结婚,要去爱尔兰生活。我实在是太过震惊,都被这个消息震翻了,没有问她女儿和小婴儿是不是也跟她一起去。

花园实在是又脏又乱。不过,我觉得待在花园里比待在房子里更轻松。屋子外头还是老样子,里面的变化则翻天覆地。妈妈把后头的起居室改成了卧室,食物储藏间完全改成了洗手间。再后来,为了适合房客居住,放低了顶棚,装上便宜的门,贴了几何图案的艳丽墙纸。花园就没有这么大的变化,只不过是疏于照顾。多年生长的植物仍然在野草中间蔓延。大黄苗圃有六十年或七十年历史,比雨伞还大的撕破的叶子成了它的地标。六棵苹果树还在,挂着的小苹果被虫子蛀得坑坑洼洼,是什么品种我也忘记了。我清理过的地面看起来那么微小,但清理出来的野草和树枝已经堆积如山了。必须要拖走,而且还得我自己花钱。城里不让放火烧落叶了。

以前,一个叫皮特的花匠照料我们的花园。我忘记他姓什么了。他跛了一条腿,脑袋永远歪向一边,不知道是因为事故,还是中风的缘故。他干活儿慢,但是心细,勤勤恳恳的。皮特似乎心情永远都不好,妈妈和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柔和,以示尊重,她让他留意下他照料不够的苗圃,后来这些苗圃就有了变化。他讨厌我,因为我总是在不该骑车的地方骑我的三轮车,还在苹果树底下搭我的藏身之处,大概也因为他知道我小声骂他小人皮特。我也不知道这外号从哪里来的,也许是从漫画里来的?

还有一个他叽里咕噜讨厌我的理由,我刚刚才想到,奇怪的是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们都是有缺陷的人,明显都是身体遭受厄运的受害者。你可能以为这样的人有共同话题,不过通常来说,他们没有。有的事本来很快能忘记的,对方可能又提醒了。

不过,这我也不确定。妈妈把事情都安排好了,所以大部分时间,我似乎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情况。她声称她要在家里教我,是因为我支气管有毛病,而且一开始的两年学校闹传染病,她要保护我不受细菌感染。有没有人相信她的话,我不知道。何况,我爸爸的不友善,家里人人都有感受,我从来不觉得他是专门针对我的。

在这里,我还得重复自己的话,我要说,我觉得妈妈做得对。对一个人明显缺陷的强调、持续的刺激和成群结伙造成的压力,会把尚且年幼的我抓住,让我无处可逃。现在就不一样了。对一个像我这样忍受折磨的孩子来说,真正的危险是周围的人小题大做,卖弄爱心,而不是嘲笑和孤立。或许对现在的我也一样。那段日子也许正像妈妈一贯知道的那样,从纯粹的恶毒里感受到的,更多是生活中的活力、智慧,以及人们种种似是而非的观念。

大概二十年前,也许是更早的时候,我家的地界上还有另一座房子。我以为是一个小谷仓或者棚屋,皮特用它来放工具,有些我们暂时不用的东西,在最终确定处理方法之前,都放在棚屋里。后来,皮特的工作被一对年轻活泼的夫妻——吉妮和弗朗兹接替,他们用自己的卡车运来了最新的设备,没多久就把棚屋拆除了。再后来,他们转行做园艺生意的时候,就让他们十岁出头的孩子们来除草,反正那时候,别的事情我妈妈也不想做了。

“随它便吧。”她说,“这样不就容易多了嘛。顺其自然。”

话题再回到那座房子里去——看看我,绕着主题转来转去,心里惴惴不安。这座房子彻底变成储藏室以前,曾住过人,最早住的是贝尔夫妻两人,他们为我的祖父祖母工作,一个是厨师兼管家,另一个是花匠兼司机。祖父有一辆帕卡德,但他自己一直都不会开车。我出生之后,帕卡德和贝尔夫妻都已经不在了,不过大家还是把这座房子叫作贝尔小屋。

我小的时候,有几年,贝尔小屋租给了一个叫沙仑·萨特尔的女人。她和女儿南希住在里面。她原本是和丈夫一起来镇上的,他当时刚当上了开业医生,但不过一年左右,他就死于败血症,她和孩子留在了小镇上。正如大家说的,她没有钱,也没有朋友。意思就是,没有人帮她,没有人请她做客。某个时候,她在我爸爸的保险办事处得到了工作,就搬进了贝尔小屋。我不确定这是在什么时候,她们搬进去的时候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小屋又空了。总之,那段时间,小屋重新粉刷成灰扑扑的粉红色,我一直觉得这是萨特尔太太自己挑的颜色,就不觉得她还有可能住在别的颜色的房子里。

我当然叫她萨特尔太太。但是我知道她的名字,而大部分成年女人的名字我并不知道。在那个年代,沙仑不是个普通的名字。我从主日学校里知道,这个名字和一首圣歌有关。我妈妈之所以能同意我去主日学校,是因为主日学校监控严密,根本没有休息时间。大家一起唱歌,圣歌的歌词在屏幕上闪烁。我觉得,我们中的大部分孩子在还没识字的时候,就从我们面前的词句形状,对这些诗篇有了些印象。

我没想到屏幕的角落真的有一朵玫瑰,然后我看见了,我看见了一朵淡粉色的玫瑰花,花朵上方的光环,变成了沙仑的名字。

我的意思不是我爱上了沙仑·萨特尔。在我刚刚离开襁褓的时候,我确实恋爱过,我爱上了一个调皮的女仆,她叫贝西。她推着婴儿车带我去散步,我坐在公园的秋千上,她把我推得很高很高,我几乎要从秋千架顶翻过去。后来,我又爱过妈妈的一个朋友,她的外套领子是天鹅绒的,她的嗓音感觉也像是天鹅绒。沙仑·萨特尔和爱没有关系,她的嗓音不像天鹅绒,她也没兴趣给我展示什么美好时光。她个子很高,很瘦,瘦得不像当妈的人,身上似乎一点曲线也没有。她的头发是太妃糖的棕色,发梢是金色,就连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她也始终留着短发。她的口红是鲜亮的红色,看起来很浓稠,像我在电影海报上看见的明星。在家的时候,她永远穿着一件和服式晨衣,那副样子总是会让我想起某种有气无力的鸟。鹳?鹳的腿挺像她的腿。大半时间,她都躺在沙发上抽烟,有时候为了让我们或者是让她自己开心,她就把腿伸直了,先伸一条,再伸另一条,把羽毛拖鞋甩到半空中去。她不和我们生气的时候,声音嘶哑粗糙,语气谈不上不友好,但也从来不是明智、温柔或者斥责的,不是感情丰富、有点悲哀的,这些才是我对妈妈的通常印象。

你们这些白痴。她就这么叫我们。

“出去,让我安静一会儿,你们这些白痴。”

我们跟着南希的玩具汽车在屋里跑来跑去的时候,她躺在沙发上,烟灰缸就搁在她的肚子上。她到底想要多安静?

她和南希的吃饭时间不规律,食物也很奇特。每回她到厨房去给自己做点心,回来的时候从来不会给我们端可可或者全麦饼干。另外,南希用调羹从罐子里直接舀和布丁差不多黏稠的菜汤,用手从盒子里直接把大米麦片抓出来时,她也从来不管。

沙仑·萨特尔是不是我爸爸的情人?给她工作,给她粉红的小屋,是不是免费的?

妈妈谈起她时态度友善,有时也会提到她遭遇的悲剧,就是那位年轻丈夫的去世。她会叫我们的女仆给她送花园里新摘下来的土豆、莓子和豌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豌豆。我记得沙仑·萨特尔躺在沙发上,用食指把豌豆一颗颗弹到半空中,说:“这东西有什么用?”

“可以放在锅里加水煮。”我好心提醒她说。

“你不是开玩笑吧?”

至于我爸爸,我倒从来没有看见他和她在一起。他去上班的时间挺晚,回家又早,然后就去玩他的各种体育活动。有些周末,沙仑搭火车去多伦多,不过每次她去的时候都带着南希。南希回来后,会讲述她的种种经历,还有她看见的大场面,比如多伦多的圣诞大游行。

当然,南希的妈妈也有不在家的时候,并未穿着和服躺在沙发上。可以假设这些时间她不是在抽烟或休息,而是在爸爸的办公室工作。反正我从来没有去过我爸爸的办公室,那儿也绝对不是欢迎我的地方。

南希的妈妈上班的话,南希就得待在家里,每到这种时候,爱发牢骚的科德太太就坐在厨房里,听广播里的肥皂剧,她不让我们进去,自己把能吃的都吃了。因为我们一般都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想过,妈妈其实可以一边照看我,一边照看南希,或者叫女仆看着我们,把雇科德太太的钱省下来。

现在我的印象是,只要是醒着,我们就在一起玩。大概是从我五岁开始的,一直到八岁半结束。南希比我小半岁。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是在室外玩,肯定有下雨的时候,因为我记得,要是在屋里玩,南希的妈妈会生气。我们得离菜园子远一点,不要踩到花,不过我们一般都在苹果树底下玩,在一片浆果地上来来去去。还有小屋一头的一块荒地,德国人来的时候,我们的防空洞就盖在这里。

我们的小镇北边有一个训练基地,真正的飞机一直在我们的头顶盘旋。有一次飞机坠毁,让我们失望的是,飞机掉进了湖里。因为这些战争的迹象,我们把皮特想象成了一个纳粹,而不仅仅是小镇的敌人,还把他的割草机想象成坦克。有时候我们爬到野苹果树上朝他扔苹果,站在树下就看不见我们。他跟妈妈告一回状,妈妈就会少带我们去海滩玩一回。

去海滩的时候,她常常带着南希。我们不是去我家房子下面的山崖,那里是一片海水涌来涌去的沙滩。我们去的是另一片要开车去的小沙滩,那里没有吵吵闹闹的游泳者。其实,她教过我们游泳。南希比我胆子大,这让我很生气,所以有一次我把她扔到扑过来的海浪里,一屁股坐在她脑袋上,她屏住呼吸乱踢一气,杀出一条生路来。

“南希是个小姑娘。”我妈妈批评我,“她是个小姑娘,你应该像对妹妹一样对她。”

我其实就是这么对她的。我从来没觉得她是个弱者。她确实比我小,但是,有时年龄小是优势。我们一起爬树的时候,她可以像猴子一样在树枝之间荡来荡去,而我就不行,我太重了。有一次我们追来追去(我不记得为什么追了),我一拦住她,她就一口咬在我胳膊上,咬出了血。这一回我们被分开了,大概分开了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不过,很快我们就从一开始的怒目而视,转为急切盼望、苦苦哀求,所以禁令就解除了。

冬天的时候,哪里都可以玩了,我们堆雪碉堡,用柴禾来布置碉堡,我们的军火库里装满了雪球,谁过来就砸谁。实际上没人过来,这条街是条死巷。我们只好自己堆一个专门用来挨揍的雪人。

要是大雪天出不了门,就在我家由妈妈带着我们玩。万一爸爸头痛躺在床上,我们只好安静点,妈妈会给我们读故事书。我记得是《艾丽丝漫游奇境记》。听到艾丽丝喝了一种水,越长越大,卡在兔子洞里出不来了,我们都给吓坏了。

也许你想知道的是性游戏。没错,我们也会做性游戏。在额外炎热的某一天,我们扎好了帐篷,躲在里面,我忘记是怎么回事儿了,总之帐篷就在小屋的后头。我们蜷缩在里面,有意识地互相摸索。帐篷有一种色情但并不成熟的气味,如同我们脱下的内衣裤。各种瘙痒的感觉让我们兴奋,不过,没一会儿,就不对了。我们浑身发痒,汗淋淋的,迅速萌生了羞耻感。钻出帐篷的时候,感觉竟然是从未有过地疏远,并且奇怪地厌倦了对方。我不记得有没有类似的事情,是不是同样的后果。反正,要是有也没什么奇怪的。

如今,南希的脸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没有她妈妈的脸记得清楚。我想她的样子和她妈妈是一样的吧,至少迟早会一样的。金黄色的头发自然地变成棕色,但是因为在太阳底下晒得太久,有些褪色。肤色是玫瑰色,甚至差不多是红色。是了,我看见她的双颊通红,简直像蜡笔涂过。这也是因为夏天在户外待的时间太久。阳光的力量是巨大的。

不用说,在我家,除了特意说可以让我们玩的房间,其他房间不给进去。我们做梦都别想上楼去,也休想下楼去地下室、去前廊或者去餐厅。然而,在南希家的小屋里,除了南希妈妈想静悄悄地待着的地方,或者科德太太黏着收音机的地方,哪里都是可以的。每当下午的炎热连我们都受不了时,地下室是个好地方。台阶边没有扶手,我们可以互相挑衅,看谁敢跳,一步一步跳下去,直到跳到坚硬的泥地上。厌倦了互相挑衅,就爬到旧帆布床上蹦来蹦去,装出用鞭子抽马的样子。有一回,我们从南希妈妈的烟盒里偷了一根烟(主要是不敢多拿),想试试抽烟的滋味。南希抽得比我好,因为她比我有更多机会练习。

地下室还有一个老式的木制梳妆台,上面搁了几罐油漆和清漆,大部分都干掉了。一堆干硬的刷子、搅拌棒,还有用来调试颜色和清洗刷子的木板。少数几罐漆的盖子还扣得挺紧,挺难撬,开了以后我们发现油漆还能搅拌均匀。我们把刷子放进油漆里,花了点时间把刷子弄松,然后把沾着油漆的刷子往梳妆台的木板上砸,砸了个乱七八糟,还是没见到多少颜色。不过,我们发现一瓶松节油,这下效果就好多了。猪鬃刷子可以用了,我们可以刷了。感谢妈妈,这时候我已经学会一些拼写了。南希也会,她刚上完了二年级。

“写完之前不要看。”我对她说,把她稍微推远了点。我已经想好我要写什么了。反正南希也正忙着在一罐红漆里搅她的刷子。

我写的是:纳粹有售。

“现在看吧。”我说。

她早就转身背对我了,这会儿正拿着刷子对着自己挥过来挥过去。

她回答说:“我很忙。”

她回过头来面朝我,脸上涂满了红油漆。

“现在我和你一样了。”她说着,把刷子往下拉,红漆一直刷到了脖子上,“现在我和你一样了。”她听起来很兴奋,我以为她在嘲笑我,其实她的声音充斥的是满足感,仿佛她达成了毕生的心愿似的。

现在,我必须得试着解释接下来的几分钟发生的一切。

第一反应是,她看起来真可怕。

我不相信我的脸上有哪里是红的。根本没有。半边脸上是胎记通常的颜色——紫色。而且,我说过了,我觉得随着年龄的增长,颜色渐渐地淡了。

不过,在我心里,我看见的颜色不是这样的。我心里觉得,我的胎记是柔和的褐色,如同老鼠皮毛的颜色。

我妈妈没有夸张地不让在家里摆镜子,没做过诸如此类的蠢事儿。不过至少可以把镜子都挂得高高的,让孩子看不到镜子里的自己。洗手间的镜子就是这样的。唯一能让我轻松地看见自己的,是挂在前厅的镜子。白天室内颇为晦暗,到了晚上就有了微弱的灯光。一定是因为这面镜子,我才以为我的半边脸是这种阴暗的、温和的颜色,是如同老鼠皮毛一般的阴影。

我一直是这么想的,所以南希的红油漆成了一种巨大的污辱、一个恶毒的玩笑。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她往梳妆台一推,自己夺路奔上台阶。我想我是想找一面镜子,或者找个人,让这个人告诉我她错了。只要有人确认我的想法,我立刻恨死她。我要惩罚她。不过在那会儿,我没有时间盘算怎么惩罚她。

我从小屋跑出去,虽说是礼拜六,不过我没看见南希的妈妈。我砰地关上纱门,在沙砾小路上狂奔,然后跑上了剑兰丛中的石板小径,我看见妈妈从阳台上的柳条椅上站了起来。她平时就坐在那里看书。

“不是红的!”我咽下愤怒的泪水,喊道,“我不是红的。”妈妈震惊地下了台阶,但还是太远,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紧接着,南希就从小屋里跑出来,昏头昏脑地跟在我后面,涂着一张鲜艳的脸。

我妈妈明白了。

“你这个讨厌的小畜生。”她冲南希吼道。我从来没有听过她发出这样的声音,尖利、狂乱,并且颤抖。

“你别过来。你敢过来!你这个坏姑娘!你有没有一点起码的同情,你有吗?没人教育你……”

南希的妈妈从屋里出来了,一头湿淋淋的头发挡在了眼睛上面,用手按着浴巾。

“老天爷,这儿连洗个头发也不得安宁……”

我妈妈冲她继续吼。

“别在我和我儿子面前说这种话……”

“哎呀呀呀。”南希的妈妈马上就回答,“我就听到你大喊大叫……”

我妈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在——大——喊——大——叫。我只不过在告诉你那个没良心的孩子,以后我家不欢迎她。这个残忍的、恶毒的孩子,她竟然嘲笑我可怜的儿子,就因为他自己也没办法的缺陷!你什么也不教她,连点礼貌也不教她,我带她去海边,她连道谢都不会。她连‘请’、‘谢谢’都不会说。也难怪,有这么一个裹了块毛巾就开始晃来晃去炫耀的妈妈……”

妈妈的话滚滚而来,仿佛一股愤怒、痛苦、挣扎的洪流倾泻出来,将无休无止地继续下去,尽管这时候,我已经拽住了她的衣服,说:“别,别这样。”

这下更糟了。妈妈的话咽到了肚子里,眼泪却流了出来。她身体颤抖,声音哽咽。

南希的妈妈把湿头发从眼前撩开,站在那儿看。

“有件事儿我得告诉你。”她说,“你要是再这样下去,他们会把你送到疯人院去的。你说,丈夫恨你,儿子长了张乱七八糟的脸,我怎么帮你?”

我妈妈用双手捂住脑袋,叫唤道:“哦!哦。”疼痛仿佛吞噬了她。那时候,家里的女仆叫维尔玛。维尔玛从屋里出来,来阳台上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她说:“太太,太太,别这样。”然后,她提高嗓门呵斥南希的妈妈。

“你省省吧,回你自己屋里去,嘘!”

“哎呀,你别急,我肯定会回去的。不过,你以为你是谁啊,你管我?给一个疯女人干活,滋味儿怎么样啊?”接下来,她又去吼南希。

“上帝!我怎么把你洗干净?”

说完这句话,她放大了声音,让我听清楚她说什么。

“他还要吃奶呢,看看他挂在老女人身上的样子。你以后不许和他玩了。老女人的小屁孩。”

维尔玛和我各站一边,试图安慰我妈妈,让她回屋里去。她没有再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挺直后背,用一种不自然的快活声音说话,以便让小屋里的人听到。

“把剪刀给我拿来,维尔玛。我要剪剪剑兰了,有些花儿都已经败掉了。”

不过,等她住手的时候,剑兰倒了一路。没有一株是站着的,不管是枯了的,还是正在盛开的。

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件事儿一定发生在礼拜六,因为南希的妈妈在家,维尔玛也在我家,礼拜天维尔玛是不来的。到了礼拜一,或者可能更早,我知道小屋已经空了。维尔玛也许在公共俱乐部找到了我爸爸,也许在绿地上,谁知道在哪里,总之他回了家,起初很不耐烦,非常粗鲁,没一会儿也就服从了。服从指的是让南希和她妈妈搬走。我不知道她们去了哪里。也许他把她们安置在某个酒店里,然后再找地方给她们住。我相信,搬家对南希的妈妈来说,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我渐渐地明白了这个事实,我再也没机会见到南希了。刚开始,我生她的气,并不在乎。后来,只要我一打听她去哪里了,妈妈就含糊其辞,她再也不愿意回想那个痛苦的场面了,不管是我的痛苦,还是她的痛苦。可以肯定的是,就在那段时间,她开始认真地考虑送我去上学。我想,就是那年秋天,她送我去了莱克菲尔德学校。也许她觉得但凡我习惯了男生的学校,对女伴的记忆就会越来越淡,渐渐觉得不值得,甚至有些可笑。

爸爸葬礼后的第二天,妈妈让我吃了一惊,她居然问我愿意不愿意带她去几英里外湖边的一家餐馆吃饭。实际上,明显是她要带我出去吃饭。她想找个没有熟人的地方。

“我就是觉得,我一直被关在这房子里。”她说,“我需要新鲜空气。”

在餐馆里,她谨慎地四下打量,然后宣布说,没有她认识的人。

“你陪我喝杯酒?”

难道开车来这么远的地方,只是为了在公共场合喝酒?

我们点的酒上来以后,她说:“我觉得有件事儿应该让你知道。”

这种话,大概是谁都最不愿意听到的。通常来说,你应该知道的,往往都是你难以承受的,这种概率很大。而这一切,其实只是一种暗示:其他人都不得不背负负担的时候,你却得到了轻松的豁免。

“我爸爸不是我的亲爸爸?”我回答,“太棒了。”

“别傻了,你还记得你的小伙伴南希吗?”

其实,有一会儿,我根本想不起来南希是谁,之后,我说:“有点印象。”

这一回,和妈妈的谈话似乎需要技巧。我要让自己的心情保持愉快,俏皮,而且不为所动。她的声音,她的表情,都有些隐隐的悲伤。她从来没有抱怨过自己的痛苦,但是在她告诉我的故事里,有很多无辜的人、受虐待的人,有如此之多的暴行,我打算转身离开这一切,至少带着一颗更沉重的心灵,回到我的朋友和我幸运的生活里。

我不会合作的。也许她想要的,不过是看见同情的迹象,或者是温柔的动作。我不会满足她的。她是个过分敏感的女人,并没有因为岁月而受些许污染。但是,我退却了,仿佛感觉到没完没了的悲苦的危险,这是一种会传染的气质。特别是,我要避免一切可能,不要让她提到我的痛苦。我觉得她仿佛特别热衷于提这些。她是我无法摆脱的镣铐。我不得不承认,从在子宫里发育开始,我就和她息息相关。

“要是你一直在家,可能早就知道了。”她说,“这事儿就发生在我们送你去学校前不久。”

南希和她妈妈住在了一间公寓里,公寓也是我爸爸的,就在广场那儿。一个明亮的秋天的清晨,南希的妈妈偶然发现,她女儿在浴室里,把一把剃须刀割进了自己的脸颊。地板上,水池里,南希身上,这里,那里,到处都是血。可是,她没有住手,也没有叫疼。

我妈妈怎么会知道?我只能猜是整个城镇到处都在流传这个故事,本来是想隐瞒的,但是实在太过血腥了——就是字面意思,不要想细节。

南希的妈妈用浴巾裹住她,不知怎的把她送到了医院。那时候,还没有救护车。她可能是在广场上找到一辆过路的车。她为什么没给我爸爸打电话?没关系,反正她没打就是了。伤口不深,流血也不算过多,尽管血四处飞溅。没有伤到重要的血管。整个过程中,南希的妈妈一直在训斥她,问她大脑有没有问题。

“看看我的命。”她不断地说,“有你这么个孩子。”

“毫无疑问,要是那时候有社工,”我妈妈说,“这个可怜的小东西会有儿童救助病房的。”

“就是脸上。和你一边。”妈妈说。

我想保持沉默,装作听不懂她说什么,可是,我不得不开口。

“她满脸都是油漆。”我回答。

“没错。这回她小心多了。她只割了半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你。”

这下,我不再克制自己了。

“要是个男孩,可能就不一样了。一个女孩,这样的事儿太可怕了。”

“如今的外科大夫厉害着呢。”

“嗯,也许行吧。”

隔了一会儿,她说:“这么深的感情。孩子居然有。”

“长大就没了。”

她说她不知道她们怎么样了,孩子和妈妈的情况都不清楚。我一直都没问过,她挺高兴的,因为她不希望在我尚且年幼的时候,告诉我这么痛苦的事儿。

我不知道这件事儿和其他事儿有什么关系,不过,我不得不说,妈妈在她非常高寿的时候,人彻底地变了,变得粗鄙、沉溺于幻想之中。她声称我爸爸是个伟大的情人,而她自己则是一个“漂亮的坏女孩儿”。她宣称我应该娶“那个割脸的女孩”进门,因为我们两个人中,谁都不会因为对方干了什么好事嘲笑对方。她咯咯直笑,说,因为你们两个都乱七八糟的。

我同意。从此以后,我相当地喜欢她。

几天前,我被一只黄蜂叮了,当时我正在一棵老苹果树下面清理腐烂的苹果。正好叮在我的眼睑上,眼睛立刻就睁不开了。我一只眼睛看路,开车去了医院。被叮的眼睛在我“好”脸的那边。医生竟然要我在医院过夜,因为一打针,两只眼睛就都得用绷带扎上,防止能看见的眼睛疲劳过度。我度过了一个不平静的夜晚,老是醒来。当然,医院从来都不可能真的安静,就在这段短暂的、看不见东西的时间里,我的听力似乎更敏锐了。脚步声在病房里响起来的时候,我立刻感觉到是一个女人。而且,我有一种直觉,她不是护士。

不过,当她说,“太好了,你还醒着。我来给你读了”时,我以为我肯定搞错了,她到底还是个护士。我伸出一只胳膊,以为她是来读生命体征参数什么的。

“哦,不是的。”她的声音低低的,语气颇为坚定,“我是来给你念书的,如果你愿意听的话。有时候人在床上躺的时间太长了,眼睛又不能睁着,就会希望听人念书的。”

“他们选,还是你选?”

“他们选。有时候我也会建议。有时候我提议读《圣经》故事,他们能记得的故事。或者他们小时候听的故事。我带了一堆书呢。”

“我喜欢诗。”

“你听起来一点也不积极。”

我确实不积极,我知道是为什么。我自己有在广播里大声朗诵诗歌的经验,也听过别的受过训练的嗓音在广播里朗读,有些朗诵风格我觉得很舒服,有些我简直是深恶痛绝。

“那我们做个游戏吧。”她说,听起来好像我和她解释过了,事实上我没有。“我给你读一两行,然后我停下来,看你能不能背出下一行,行吗?”

我突然意识到,她可能非常年轻,急切地需要认可,需要在工作上获得成功。

我说行。不过不要古英语,我说。

“国王坐在邓弗姆林城堡之中……”她以询问的语气开始了。

“喝着血红的葡萄酒。”我接上。我们一句接一句,情绪不错。她朗诵得很好,虽然语速有点孩子气,仿佛在炫耀。我渐渐开始喜欢自己的声音,不时地陷进演员的光环之中。

“真不错。”她说。

“给你看看那百合生长的地方,在那意大利的岸边……”

“是百合生长的地方?不是风吹百合的地方?”她问,“其实我没带有这首诗的书。我应该记得的。没关系,挺好的,我喜欢你广播里的声音。”

“是吗?你听过?”

“当然听过。很多人都听过。”

她不再给我一句一句的提示,让我一个人背下去。你大体能想得到。《多佛海滩》,《忽必烈汗》,《西风颂》,《野天鹅》,《青春挽歌》。嗯,也许也没全部都朗诵,或者没有从头背到尾。

“你喘不上气来了。”她说着,小手飞快地放在我嘴巴上,接着,她的脸,或是半边脸,靠在我脸上。“我得走了。走之前还有一个。这个难,因为我不打算从头开始了。

“没有人为你长久悲伤,为你祈祷,想念你,你的位置空空如也……”

“我从来没听说过。”我回答说。

“真的?”

“真的。你赢了。”

这时候,我起了疑心。她似乎变得心烦意乱,甚至有些乖戾。我听到大雁从医院飞过时的鸣叫声,每年这个季节,它们就开始练习飞行,然后飞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有一天,它们会飞得不见影子。我从这个令我心悦诚服的梦中醒过来,处于一种惊讶和愤慨交织的状态之中。我想回到刚才那一刻,想让她把脸靠在我的脸上,让她的脸颊贴近我的脸颊。但是,梦乡一般不会如此乐善好施。

我回家了,也能看书了,我开始回想她在我梦里留下的诗句。我查了两本诗集,但没有发现。我开始怀疑那几句根本不是真的诗,只不过是梦里编出来的几句话,给我挫败感而已。

可是,到底是谁编的呢?

秋天更晚些时候,我在整理一些旧书,准备捐给慈善义卖会,一张褐色的纸掉了出来,上面用铅笔写了诗行。不是我妈妈的笔迹,我也不觉得是我爸爸的笔迹。那么,到底是谁的?这个人也在底下写了作者的名字。瓦尔特·德拉梅尔。没有书名。这个诗人我不熟悉,对他的作品没有印象。不过,我应该读过这首诗,也许不是在这张纸上,可能是在教科书里。我肯定是把这些诗句埋藏在了记忆深处。但是,为什么?是为了让这些诗句在梦中和我开玩笑?为了让一个坚定的女孩子的幻影在梦中和我开玩笑?

这首诗并没有影响我的心情。某种程度上,它让我觉得我的决定是对的,我没有卖掉房产,而是选择住在这里。

这里发生过事情。在你的一生中,有几个地方,甚至只有一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所有其他的地方都只是这里。

我当然明白,要是我认出了南希——比如说,在地铁里,在多伦多——我们两人的脸上都有醒目的标记,最大的可能是,我们想方设法做到的,恐怕只是一场尴尬且毫无意义的对话,急急忙忙地列举一些没用的事实当成自传。我会看到她修复得近乎正常的面孔,或者仍然显著的伤口。但是大概不会谈这个。也许会谈谈孩子。不管她的脸修复得怎么样,也未必不能有孩子。孙子。工作。我也可能不得已地和她谈谈我的工作。我们会感到无比震惊,情感受到强烈刺激,急不可待地想要走开。

你觉得这样能改变什么吗?

答案是当然,暂时,然后永不会再改变。

<hr />

注释:

正文 一些女人

有时候想到自己的年龄就会觉得奇妙。我记得住在小镇的时候,我住的那一条街盛夏时节什么时候洒水来平息飞扬的灰尘;也记得什么时候姑娘们会穿上束腰背心和都能自己立起来的裙衬;还记得一些无能为力的时候,比如小儿麻痹症和白血病。得了小儿麻痹症的人好了,跛了,也有没跛的;而得了白血病的人躺在床上,在悲伤的气氛中经历几个礼拜甚至几个月的持续衰弱之后,死了。

因为这么一件事,十三岁那年的暑假,我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年轻的克罗泽(布鲁斯)先生从战场安全回来,他打仗的时候是战斗机飞行员。他去上了大学,学的是历史,然后毕了业,结了婚,然后得了白血病。他和太太回到了小镇,和他的妈妈老克罗泽太太一起生活。年轻的克罗泽太太名字叫西尔维亚,她每个礼拜有两个下午去暑期班上课,暑期班就在他们相遇的那所大学里,离小镇有四十英里。她不在家的时候,就由我照顾克罗泽先生。克罗泽先生住在楼上靠前方角落的卧室,睡在床上,他会自己洗澡,我要做的就是帮他倒热水,开关百叶窗,他摇床头铃时,看看他需要什么。

通常,他需要的只是把风扇拿走。他喜欢风扇的轻风,但是讨厌风扇的声音。所以他放在屋里用一会儿,就得把风扇拿到外头走廊上,搁在他敞开的门边上。

我妈妈听我说以后,奇怪他们为什么不把他挪到楼下的卧室里,楼下的天花板高,肯定更凉快。

我告诉她,楼下根本没有卧室。

“喔,好吧,上帝,难道不能修一个吗?暂时修一个?”

这种话,只能说明她对克罗泽家了解得太少了,或者说,一点也不了解老克罗泽太太的规矩。老克罗泽太太走路都拄拐杖。我在的那些个下午,她上楼来看望她的继子的动静,简直如同渐渐接近的噩耗。我估计我不在的下午也差不了多少。还有,她上床睡觉的时候,声音也是一样的。不过,假如告诉她说,卧室应该在楼下,她会愤怒得像听到厕所应该修在客厅一样。幸亏楼下有厕所,就在厨房的后头。不过我敢肯定,如果没有,她宁愿经常奋力爬到楼上上厕所,也不愿看见这么剧烈的改变,让她六神无主。

我妈妈想做古董生意,所以她对这一家的家具很有兴趣。这屋子她进来过一次,就是我第一次来的那天下午。那时候我在厨房,听到她“唷嗬”一声,并亲热地叫我的小名,我一时间怔住了。她象征性地敲了敲门,就走上了厨房的台阶。老克罗泽太太则咚咚咚地从阳光房出来了。

我妈妈说她只是顺便过来看看她女儿在这里怎么样。

“她挺好的。”老克罗泽太太站在门廊上,恰好挡住了妈妈看古董家具的视线。

我妈妈说了几句更丢脸的话,就走了。那天晚上,她说老克罗泽太太没有礼貌,她只是老克罗泽先生到底特律出差路上拣回来的继室,所以她抽烟,头发染得像柏油,口红涂得像没擦干净的果酱。她根本不是楼上那个病人的妈,她的智力不够当人家的妈。

(接下来,我们吵了一架,为了她去拜访的事情,不过这无关紧要。)

而在老克罗泽太太眼里,我必然和我妈一样冒冒失失,兴奋过度,自以为是。第一次去她家的那天下午,我去了后面的起居室,打开书橱门,看见一溜“哈佛经典”,一本本按顺序摆放。大部分我也没兴趣,不过我拿了一本像是小说的,尽管名字是外语。《约婚夫妇》,一看就是本小说,内容是英语。

我肯定有这样的想法,所有的书都是免费的,不管是在哪里发现的,就像公共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是免费的一样。

老克罗泽太太看见了我手里的书,问是从哪里拿来的,拿来干什么。我说书架上,我借到楼上来看。似乎她觉得最费解的是书被从楼下拿到了楼上。拿上来是为了看,她倒不在乎,可能这样的行为对她来说,实在是奇怪得无法理解。终于,她说,要是我想看书,应该从自己家里带过来。

《约婚夫妇》这本书,带来带去也太重了,放回书架上我也无所谓。

病人的房间当然也有书。看来房间里看书没问题。不过,他的书大部分都是翻开的,反扣的,似乎克罗泽先生只是翻看几页,就放到一边去了。而且,这些书名也实在对我没有吸引力。《经受着考验的文明》、《反苏大阴谋》。

而且,我外婆提醒过我,但凡病人碰过的东西都尽可能不要碰,因为会有病菌,所以我拿起他的杯子都要隔一层布。

我妈妈说,白血病不是因为病菌。

“那是因为什么?”外婆问。

“医生也不知道。”

“嗯。”

年轻的克罗泽太太开车接我,再开车送我回家,尽管距离只是从小镇这头到小镇那头。她高高瘦瘦,金色的头发,肤色经常变。有的时候,她的脸颊有红斑,好像是她自己抓的。有流言说她比她的丈夫大,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她是他的老师。我妈妈说,没人有空去查清楚这件事儿,既然他是个老兵,他当然可以又是她的学生,又比她年纪大,大家都只不过因为她受过教育,就喜欢贬低她。

他们还说,她应该待在家里照顾他,遵从婚礼上的誓言,而不是跑出去教书。我妈妈还是帮她说话,说一星期也不过教两个下午,既然过不了多久她就又单身了,当然还是得保留自己的教职。再说了,要不是隔一段时间就离开那个老女人一会儿,你们不觉得她会发疯吗?我妈妈一直帮那些有工作的女人说话,外婆为此总是训斥她。

有一天,我尝试和年轻的克罗泽太太说话,她可是我认识的唯一的大学毕业生,更别说是老师了。当然,不算她丈夫,也不应该再算他了。

“汤因比是写历史书的吗?”

“抱歉你说什么……哦,是的。”

我们中的任何人对她都是无关紧要的。不管是我,还是批评她或维护她的人,都不会比灯光下的飞蛾更重要。

克罗泽太太最喜欢她的花园。她请了人来帮她莳弄花园,这个人年纪和她差不多,不过手脚比她灵活。他也住在我们这条街上。实际上,她是听他说起我,才觉得也许可以雇我的。他在自己家里只会说长道短,自己的花园里全是野草,但在这里,克罗泽太太戴着大草帽,拄着拐杖站在一边,他就拔野草,给草地做覆盖层,忙得团团转。有时候,她坐在长椅上抽着烟,评头论足,指手画脚。刚开始的时候,我竟然敢穿过整齐的树篱问他们要不要喝杯水。她大吼一声“别踩了田埂!”然后才告诉我不要。

没有人把花儿拿进屋去,他们忘记修剪的罂粟花在树篱外头疯长,几乎长到了路上,所以我问能不能摘一束放到病人房间里,振奋一下精神。

“花放在屋里只会死掉。”她说。她似乎没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她的话似乎有双重涵义。

这类想法,或者说是观念,会让她枯瘦的,斑斑点点的脸上肌肉战栗,眼神变得粗暴,黑洞洞的,嘴的动作仿佛里面含着什么恶心的东西。她会打断你的思路,就像拦路的蛮荒荆棘丛。

我工作的那两天不是连着的。还是这么说吧,我礼拜二和礼拜四工作。第一天,我单独和病人,还有老克罗泽太太待在屋里。第二天有人来了,不过没人告诉我是谁来了。我听见车道上的动静,后门台阶上轻快的脚步声,有人没敲门就进了厨房。随后有人叫“多罗西。”在此之前,我还一直不知道老克罗泽太太的名字。这是一个女人,或者说是女孩,她的声音莽撞,揶揄的语气,能立刻感觉到她在开玩笑。

我跑下了后面的楼梯,回答说:“我想她在阳光房。”

“老天爷!你是谁?”

我告诉她我的名字,我在这里的工作,年轻女人说她叫罗克珊。

“我是按摩师。”

我听不懂,但我不喜欢让别人知道我的困窘。我什么也没说。她看出来了。

“难住你了,嗯?我做按摩,你听说过按摩吗?”

她打开随身带的包,里面是各种各样的软垫、布,还有用平滑的天鹅绒盖着的刷子。

“我要用热水烫烫这些东西,你帮我烧一壶水。”

这幢房子很大,不过水管里只有冷水,和我家一样。

她对我已经有所判断了,显然,正如所有人在下命令之前做的一样,也许,特别是用这么哄骗的语气下命令的时候。当然,她的想法挺对,尽管也许她没想到,我愿意这么做更多是因为自己的好奇心,而不是因为她的魅力。

这个夏天早些时候,她的皮肤晒成了褐色,发卷里散发着铜一般的光彩——现在这个时代这么做很容易,不过在那年代很少见,很让人羡慕的。她有一双棕色的眼睛,一边脸颊上有一个酒涡,显得笑盈盈的,又仿佛是戏弄的表情,让人想不起来要看看她是不是漂亮,到底有多大。

她的臀部曲线往上翘,不是往两边摊开。

我很快就知道了,她刚来小镇,嫁给了一个埃索加油站的机械师,有两个儿子,一个四岁,一个三岁。“我花了挺长时间,才知道他们是怎么来的。”说话的时候,她的酒涡同谋似的隐隐闪烁。

她在汉密尔顿受的按摩培训,他们原本住在那里,没想到最后按摩成了她的一技之长。

“多罗西?”

“她在阳光房。”我又说了一遍。

“我知道,我是和她开玩笑。你现在可能不了解按摩,做的时候得把所有的衣服都脱掉。你还年轻,脱衣服对你不是问题。不过等你老了,你明白吧,你会觉得非常尴尬的。”

她有一件事弄错了,至少在我看是这样。年轻的时候,脱光衣服也不见得不是问题。

“所以,也许你应该逃跑了。”

她忙着弄热水的时候,我站到了前面的台阶上,站在这里我能透过阳光房敞开的门看见里面的情景。屋里其实没什么阳光,三边的窗户被肥大的梓树叶盖了个严严实实。

我看见老克罗泽太太四肢展开,趴在长椅上,后脑勺对着我的方向,赤身裸体,皮包骨头的一条白肉。她身上的皮肤没有平时露在外面的那么衰老,比如,遍布雀斑和青筋的手和前臂、斑斑点点的脸。平时衣服盖住的肤色是黄里发白的,如同刚刚剥去树皮的木头的颜色。

我坐在最高一层台阶上,听着按摩的动静。啪啪啪,哼哼哼。这会儿,罗克珊的腔调变得独断起来,虽然听起来挺愉快的,但却全是训导。

“喏,这里有个节。哦天呐,我得拍得狠点……开玩笑啦,拜托,放松,这里的皮肤不错。你后背的这一小块,都是怎么形容来着?对,像婴儿的小屁股。现在,我得用点力气,你能感觉到吧,这里。别紧张,放松,哎,好姑娘。”

老克罗泽太太发出几声低低的叫声,是倾诉和感激的语气。我又听了一会儿,然后就厌了。我翻看几本旧《加拿大家庭杂志》。我是在走廊的食品柜里发现这些杂志的。我看了一些食谱,浏览了过去的时尚,然后听到罗克珊说:“现在我收拾一下东西,然后听你的,咱们上楼。”

上楼。我赶紧把杂志放回原处。食品柜是我妈妈早已垂涎三尺的那种。我回到克罗泽先生的房间,他正在睡觉,至少闭着眼睛。我把风扇挪开几英寸,替他拉了拉被子,到窗口去弄百叶窗。

我肯定地听见后楼梯有了动静。老克罗泽太太缓慢的脚步声,以及她的拐杖发出的充满威胁的响声。罗克珊走在前头,嘴里说着:“小心,看路,站稳了。咱们每一步都要走稳了。”

现在,克罗泽先生睁开了眼睛。他的脸上,除了平日就有的疲惫以外,还有一丝警觉。可是,没等他继续装睡,罗克珊就突然出现在房间里。

“哦!原来你躲在这里。我刚跟你妈妈说,我觉得她应该介绍我认识你了。”

克罗泽先生说:“你好,罗克珊。”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话总是传来传去的。”

“你在这儿有新伙伴了。”罗克珊和刚进门的老克罗泽太太说。

“别拿着百叶窗转来转去。”老克罗泽太太说的是我。“要是你没事儿干,给我倒一杯冷水去。不要冰的,只要凉的。”

“你看上去真狼狈。”罗克珊对克罗泽先生说,“谁给你刮的胡子?什么时候刮的呀?”

“昨天我自己刮的,我尽力了。”他回答说。

罗克珊说:“我猜就是。”她转身对我说:“你给她倒水的时候,正好帮我烧点热水。我要帮他把胡子刮得体面点。”

罗克珊就是这样接过了刮胡子的任务,之后每星期都是这样,做完按摩就来刮胡子。第一次刮的时候,她和克罗泽先生说,别担心。

“刚才在楼下多罗西这个傻瓜的动静,你肯定听到了。不过放心,我不会揍你的。我以前是当护士的,在做按摩以前。嗯,其实是护士的助手。就是我负责干活儿,护士在旁边负责指挥我。反正呢,我学会了怎么样才能让别人感觉舒服点。”

多罗西这个傻瓜?克罗泽先生咧嘴笑了。奇怪的是,老克罗泽太太也咧嘴笑了。

罗克珊刮胡子技巧娴熟。她用海绵给他擦脸,擦脖子,擦手,把他的被子推到一边,以免碰到他,她拍松他的枕头,给他重新放好。忙这些事的时候,她嘴也没停,全是调侃和废话。

“多罗西,你是个骗子。你告诉我楼上有病人,我进来一看,哪里有什么病人?我根本没看见有病人。”

克罗泽先生问:“那你觉得我是什么?”

“正在恢复的健康人。我一直都这么说。我的意思不是你得马上起床,在屋里乱跑,我还不至于这么笨。我知道你该躺在床上休息。但是我要说,你正在恢复健康。没哪个人病了还有你看起来这么好。”

我觉得这种轻浮的废话简直是污辱。克罗泽先生脸色很难看。她给他擦身体时,这个高大的男人的肋骨看起来如同刚刚经历过饥荒,他的头发已经秃了,皮肤的质地看起来像是拔了毛的鸡,脖子皱巴巴的,仿佛老年人。每回我服侍他,都不会看着他。不是因为他病了,他丑,而是因为他奄奄一息。就算他看起来像天使一样英俊,我还是能从同样的沉默中感觉出来。我清楚地感觉到房间里死亡的气息,当你走近这房间时,就能感觉到这种气息越发浓郁起来。而他,则是这种气息的中心。如同天主教堂的主人,他被放在盒子里,盒子有个非常的名字叫作神龛。他是灾难的中心,注定与其他人隔绝,而罗克珊则在用她的娱乐观念,她的玩笑和吹嘘,在他的领土上践踏。

比如,问,家里玩不玩中国跳棋。

这是她第二次来的时候,她问他平时都在干什么。

“看看书,睡觉。”

然后问晚上睡得好不好。

“要是睡不着,就躺着。发发呆。或者看看书。”

“会不会打扰你太太?”

“她在后面的卧室睡觉。”

“嗯哼,你需要消遣。”

“你要为我唱歌跳舞?”

我看见老克罗泽太太转过脸去,露出她古怪的、不自觉的笑容。

“别不要脸了。”罗克珊回答,“会打牌吗?”

“我讨厌打牌。”

“喔,那你家有没有中国跳棋?”

这个问题,罗克珊是问老克罗泽太太的。她开始说不知道,后来说餐厅的柜子抽屉里可能有棋盘。

那么,就叫我下楼去找,把棋盘和装着石头棋子的罐子拿上楼。

罗克珊把棋盘铺在克罗泽先生腿上,她和我、克罗泽先生三人一起玩,老克罗泽太太说她不会下跳棋,只会直通通地往前走。让我惊奇的是,她拿出棋盘来,似乎是为了开玩笑。罗克珊每走一步都要尖叫,万一隔着她的棋子跳一步,她立刻呻吟不已,不过,她倒一直很小心不去惊扰病人,身体静止不动,放棋子的时候动作也轻如羽毛。我努力学她的动作,因为我要是不学,她就斜着眼睛警告我。不管她什么表情,总之酒涡从没有消失过。

我记得年轻的克罗泽太太西尔维亚在车里和我说过,她丈夫不喜欢说话。她说他觉得谈话累,他一觉得累,就会变得暴躁。所以我觉得他暴躁的时机就要到了。在他的临终病床上,被人逼着下弱智的棋,我甚至都能感觉到床单上有他的热度。

但是,西尔维亚错了。她大概没发觉,他可能已经修炼出了更持久的耐心和谦和。和素质相对低的人在一起——显然,罗克珊就是素质低下的人——他让自己的态度宽容温和一些。他现在最想做的肯定是躺着,仔细地回想自己曾经走过的路,为未来做好准备。

罗克珊拍掉了他脑门的汗,说:“别兴奋,你还没赢呢。”

“罗克珊,罗克珊,”他回答,“你知道这是谁的名字吗?”

“嗯?”她反问,然后我就插了嘴。我实在忍不住了。

“亚历山大大帝的妻子的名字。”

我的脑袋如同一个鸟巢,全是由这类历史的闪光碎片搭起来的。

“是吗?”罗克珊回答,“亚历山大大帝是谁?”

我看着克罗泽先生,顿时发现他的表情里有种奇怪的东西。令我震惊,也令我黯然。

我敢说,他喜欢她什么也不知道。他喜欢她无知。她的无知唤起他的某种愉悦,这种愉悦感融化在他的舌尖,像太妃糖一样。

头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和我一样,穿的是短裤。再来的时候,她穿的就是一种淡绿色的、有点僵硬的发光面料做的正装了。她上楼的时候,能听见衣服发出的瑟瑟响声。她给克罗泽先生带来一个羊毛垫,这样他就不会长褥疮了。她对他的床单被褥摆放总是很不满意,老是要帮他整理。总之,无论她怎么责备,她的行为从来没有激怒他,她还强迫他承认整理之后确实更舒服了。

她从来不会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有时候她带谜语来,有时候带笑话来。有些笑话就是我妈妈称为猥亵的那种,不许在家里讲的,当然要除去爸爸的一些亲戚,因为他们除了这类玩笑以外,什么也不会说了。

这种笑话,经常是以听起来很严肃、但其实很荒唐的问题开始的。

你听说过这件事没有?有个修女去买绞肉机了。

你知道有对新郎新娘为婚礼晚会订了什么甜点?

而答案永远是双关的,然后讲笑话的人就可以装作非常震惊,指责听众的内心肮脏。

等大家都习惯了这些笑话,罗克珊又接着讲另外一种,我估计妈妈连听都没听过,常常是和羊啊鸡啊甚至尸体发生性关系的笑话。

“可怕吧?”这句话是她永远的结束语。她说,要不是她丈夫把这些故事从车行带回家,她也不会知道的。

除了这些笑话给我的震撼以外,老克罗泽太太的窃笑也给了我同样的震撼。我本以为她根本没听明白,她只是喜欢听罗克珊说话,不管她说什么都行。她坐在那儿,脸上挂着深思熟虑却又心不在焉的笑容,仿佛有人送了她礼物,她尽管还没拆开包装,却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会喜欢。

克罗泽先生没有笑,不过他从来都不笑的。他扬起眉毛,装出责怪的表情,觉得罗克珊不文明但又惹人怜爱的表情。也许这是他的礼貌,或者是对她的心意表示感谢,不管她的努力是什么样子的。

我是一定要笑的,省得因为自以为是的无知而被罗克珊看不起。

为了活跃气氛,她做的另外一件事就是讲述她的人生。她来自安大略以北一个不为人知的小镇,去多伦多看她姐姐的路上,在伊顿她找到了一份工作,开始是在咖啡馆里打扫卫生,不过因为她总是快快活活,而且手脚麻利,被一个经理看中了,很快就成了手套店的售货员。她把这段故事描述得简直像是她被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发现了。有一天,店里来了一个人,竟然是花样滑冰明星芭芭拉·安·斯科特,她买了一副长到肘部的儿童手套。

与此同时,罗克珊的姐姐的男朋友实在太多,所以她每天只好扔硬币决定到底和谁约会。她付钱给罗克珊,让她抱歉地待在公寓前门口迎接落选的人,而她自己则和胜利的人从后门悄悄地溜之大吉。罗克珊说,也许这是她变得如此多嘴多舌的原因。很快,通过这种方式认识的男孩子们开始带她出去,再也不找她姐姐了。他们根本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

“我尽情地寻欢作乐啊!”她说。

我渐渐明白了,大家喜欢听某些人——某些姑娘——说话,不是因为她们说了什么,而是因为她们说这些时的喜悦。她们内心的喜悦,她们的脸闪闪发亮,相信自己的话不同寻常,她们忍不住要和大家分享快乐。可能有些人,比如我这样的人,根本没有兴趣,不过这也不是她们的损失。反正,这样的姑娘永远不需要我这样的听众。

克罗泽先生靠在枕头上,坐着,看着所有的人,似乎很快乐。这就是快乐,闭上眼睛听她说话,然后睁开眼睛,发现她在面前,如同复活节的清晨看到一只巧克力兔子。然后他睁着眼睛,看她糖果般的嘴唇的每次颤动和硕大臀部的每次摇摆。

老克罗泽太太则轻轻地前后晃动,一副心满意足的好奇神态。

罗克珊在楼上待的时间和楼下做按摩的时间差不多长。我真好奇他们有没有付钱给她。要是没付,她为什么愿意费这事儿?除了老克罗泽太太,又有谁会付钱给她呢?

她为什么付钱?

让她的继子高兴舒服?我表示怀疑。

以一种奇特的方式自娱?

一天下午,罗克珊离开房间后,克罗泽先生说他渴。我下楼打开冰箱拿水罐给他倒水,罗克珊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我没想到待到这么晚,”她说,“我可不想撞上那个学校老师。”

有一会儿,我没明白她在说什么。

“你知道的吧,西尔——维——亚,她也不喜欢我,对不对?她送你回家的时候,提过我吗?”

我回答说,西尔维亚送我的时候,从来没有提过罗克珊这个名字。她干吗要提呢?

“多罗西说,她不知道该怎么照顾他。她说我让他快乐了很多。多罗西说的。要是多罗西当她的面这么说,也不奇怪。”

我回想起来了,西尔维亚下午到家的时候,不会先和我们打招呼,而是先跑到她丈夫的房间,脸色会因为急切和焦虑而潮红。我想说句什么。我想帮她说话,但是不知道怎么说。自信如罗克珊,多半比我更占优势,即使她的优势是因为根本不听别人在说什么。

“你确定她没说过我什么?”

我又说了一遍没有。“她回家的时候就已经很累了。”

“那是,每个人都很累。只是有人努力装作不累而已。”

然后我就没说什么了,只是拒绝她的话:“我很喜欢她。”

“你很喜欢她?”罗克珊嘲弄地说。

她开玩笑似的突然拽住我的一缕刘海,我最近刚自己剪了头发。

“为了你的头发着想,你该做点体面的事啦。”

多罗西说。

罗克珊需要赞美,那是她的天性。那么,多罗西需要什么?有种挥之不去的不祥感,但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她只是希望罗克珊能待在这座屋子里,希望屋里有她的生机,时间加倍。

仲夏过去了。水井里水低了。洒水车也不来了。一些商店已经在窗户玻璃上贴了一张张像黄色玻璃纸的东西,防止货物日晒变色。树叶开始斑斑点点。草干枯了。

老克罗泽太太叫她的园丁日复一日地锄地。干燥的季节就是要这样,不停地锄地,锄地,把地下深处能翻出来的水分都带到地面上来。

大学里的暑期班到八月的第二个星期就结束了,到时候,西尔维亚就天天在家了。

克罗泽先生还是很愿意见罗克珊,不过,他经常睡着。他能做到的就是当她讲奇闻轶事和笑话的时候,即使睡着了脑袋也不会垂下来。每隔一会儿,他醒来,就问他在哪儿。

“就在这儿,你这个瞌睡虫。你应该注意听我讲。我应该给你一棒。要不我挠你痒痒怎么样?”

谁都能看出来他有多么虚弱。他凹陷的双颊看上去已经老态龙钟。光线穿透了他的耳朵上方,看起来不像血肉,而是塑料。(当然,后来我们也不叫塑料了,而叫赛璐珞。)

我在那儿工作的最后一天,西尔维亚教书的最后一天,正是按摩的日子。因为要参加活动,西尔维亚出发得早,所以我自己步行穿过小镇。我到的时候,罗克珊已经在了。老克罗泽太太也在厨房里,她们都看着我,好像忘记我要来了,好像我打扰了她们。

“我特意订的。”老克罗泽太太说。

她指的肯定是桌子上的蛋白杏仁饼干,就搁在面包盒里。

“嗯,不过我得告诉你,我不能吃这些东西。绝对不吃。”

“我特意叫赫维去烤饼店买的。”

赫维是我家邻居,就是她的园丁。

“那叫赫维吃了吧,我不是开玩笑,我在出皮疹。”

“我以为我们要来好好庆祝一下,来点特别的东西,”老克罗泽太太说,“今天是我们最后一天……”

“她的屁股永远搁在这屋里之前的最后一天。是了,我知道,但这也不能不让我出皮疹。”

谁的屁股永远搁在这里?

西尔维亚的。西尔维亚。

老克罗泽太太穿了一条漂亮的黑色丝裙,衣服上绣了睡莲和鹅。她说:“她要是在的话,就没机会了。你知道的,要是她在,你连上楼看他的机会都没有。”

“那么就今天找时间去。别管这东西了。不是你的问题。我知道你是好意。”

“我知道你是好意。”老克罗泽太太用一种恶毒的腔调模仿她的话,之后,她们两人都看着我。罗克珊说:“水罐在老地方。”

我把克罗泽先生的水罐从冰箱里拿出来。我希望她们能想起来给我一块金色的蛋白杏仁饼干。不过,显然她们没有想起来。

我以为克罗泽先生是闭着眼睛躺在枕头上,其实,他的眼睛睁得很大。

他深深地喘了口气,说:“我一直在等你,等你来,我想让你帮我一个忙。行吗?”

我说当然了。

“可以保密吗?”

我开始担心他想让我扶他上便桶。最近,他屋里添了个便桶。但要是这事儿,就不用保密了。

好的。

他叫我到他床对面的桌子前,拉开左边的小抽屉,看看里面有没有钥匙。

我照他说的做了,发现一把巨大的老式钥匙,沉甸甸的。

他叫我出去,把房间门锁起来。然后把钥匙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也许就搁在自己短裤口袋里。

叫我不要告诉任何人。

在他太太回家之前,不要告诉任何人钥匙在我手里。等她回来了,交给她。明白了吗?

明白。

他谢我。

不用谢。

他跟我说话的时候,脸上有一层薄薄的汗珠,眼睛灼灼发亮,仿佛处于一种狂热的情绪之中。不过,这些天他常常这样。

“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不让任何人进来。”我重复说。

“我继母不能进来,罗克珊也不能。只让我太太进来。”

我从外面锁上门,把钥匙塞进短裤口袋里。不过随后,我又害怕这么轻的棉布料子很容易看出来,所以我下楼去了后门廊,把钥匙藏在了《约婚夫妇》里。我知道罗克珊和克罗泽太太不会听见我的脚步声,她们正在做按摩,罗克珊正用她职业化的腔调大呼小叫。

“我今天不干别的,就是帮你把这些节松松。”

然后,我听到老克罗泽太太的声音,一种新的不高兴的腔调。

“……按重一点,比你平时的力气大一点。”

“好吧,我知道了。”

我再往楼上走的时候,忽然有一些想法。

如果是他而不是我锁的门——他明显希望别人是这么以为的——而我和平时一样坐在最上面的台阶,就一定能听到他的动静然后喊人,把屋子里的其他人叫上楼来。所以我又往下走,坐在前楼梯最底下的一层台阶上。在这里,我有可能听不到他的动静。

今天的按摩似乎清清爽爽,比较职业。没有玩笑,没有调侃。很快,我就听到罗克珊从后面的楼梯上楼的响动。

她停下了脚步,说:“嗨,布鲁斯。”

布鲁斯。

她拧门把手。

“布鲁斯。”

接下来,她肯定是嘴巴对着钥匙洞了,她想让他听到她说的话,但不让别人听到。我听不清她说了什么,但我敢担保,她在恳求。开始是取笑,后来就是恳求。有一会儿,她听起来好像在背祷告辞。

她放弃祷告之后,就开始咚咚咚用拳头捶门,不是非常用力,但非常急切。

过了一会儿,她也不敲门了。

她以一种更坚定的语气说:“得了,要是你能锁门,你就能过来开门。”

没有动静。她走到楼梯口,隔着扶栏往下看,看见了我。

“克罗泽先生的水你送进房间了吗?”

我回答送了。

“你送水的时候,他的房间没锁,什么事儿也没有?”

没有。

“他和你说了什么?”

“他说谢谢。”

“喔,他把门锁上了,我怎么叫都不说话。”

我听到老克罗泽太太的拐杖咚咚地向后楼梯的顶头移动。

“你们在闹什么?”

“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句话也不说。”

“锁在房间里是什么意思?风把门吹关上了,门卡住了?”

其实那天没有刮风。

“你自己来试吧。是锁上了。”罗克珊回答。

“我还不知道这门也有钥匙呢。”老克罗泽太太说,仿佛她不知道就等于没有。然后,她敷衍地试了一下把手,说:“好吧,好像是锁着的。”

他预料到了,我猜。他猜到她们不会怀疑我,会以为是他干的。事实也是如此,就是他干的。

“我们得进去。”罗克珊说着,一脚踢在门上。

“别踢了。”老克罗泽太太说,“你想把门拆掉吗?反正你又不能砸进门去,门板可是硬橡木的。我们家所有门都是硬橡木的。”

“那么我们只能报警了。”

一阵沉默。

“他们能从窗户爬进去。”罗克珊说。

老克罗泽太太倒吸一口气,果断地回答。

“你在胡说什么!我绝不会让警察进我家。我不会让他们像毛毛虫一样在我家的墙上爬来爬去。”

“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

“干什么是他自己的事吧?你觉得呢?”

又是一阵沉默。

脚步声。罗克珊的脚步声。她走回了后楼梯口。

“对。这样更好。最好在你忘记这是谁家以前,从这儿出去。”

罗克珊下了台阶。拐杖声在她身后响了起来,重重地敲在楼梯上。不过,只响了两声,就没继续了。

“你休想去找治安官。他用不着听你的命令。这家到底谁说了算?总不会是你吧。你听清楚了没?”

紧接着,我听到厨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之后,是罗克珊的汽车发动声。

我不会像老克罗泽太太那么担心警察。小镇的警察指的就是治安官麦克拉蒂,他去过我们学校,告诉我们冬天不要在大街上滑雪橇,夏天不要到磨坊游泳,因为我们老是这么干。想到他爬梯子,或者冲着锁眼对克罗泽先生发表演讲,实在很好笑。

他会对罗克珊说,管你自己的事儿,克罗泽家的事让克罗泽家操心。

想到老克罗泽太太要来指挥,就不那么好笑了。我估计,罗克珊既然已经走了,显然,老克罗泽太太现在不喜欢罗克珊了,那么她马上就会自己指挥。她马上会来找我,问我到底怎么回事。

不过,她其实连门把手也没拧一下,她站在锁住的门口,只说了一句话。

“想都想不到的怪事。”她咕哝道。

然后她就下楼了。和平时一样,坚实的拐杖发出吓人的声音。

我等了一会儿,然后去了厨房。老克罗泽太太不在。她不在门厅、餐厅,也不在阳光房里。我鼓起勇气,敲敲卫生间的门,再一开门,她还是不在。我从厨房水池往窗外望,看见她的大草帽缓缓地在松树篱上面移动。她冒着大太阳出去了,步履沉重地沿着她的花床走动。

罗克珊害怕的事,我一点也不害怕。我不这么想,因为我觉得,一个本来就活不了多久的人自杀是很荒唐的。不可能发生。

不过,我仍然六神无主。蛋白杏仁饼干还搁在桌子上,我吃了两块。我希望美味带来的愉快让我恢复常态,但是我几乎不知其味。然后,我把面包盒子塞进冰箱,省得我把吃当成个办法,没完没了地吃下去。

西尔维亚回家的时候,老克罗泽太太还在外面。她没进来。

我一听到她的汽车响,立刻把钥匙从书里拿出来,她一进屋就把钥匙给了她。我飞快地告诉她是怎么回事,不过没告诉她那些大惊小怪。反正她也不想听。她跑上了楼。

我站在楼梯底下,听听有什么动静。

没有动静。没有。

之后是西尔维亚的声音,惊讶,不安,但不绝望,声音太低,让我听不清在说什么。大概也就五分钟吧,她下楼来说送我回家。她的脸色通红,仿佛双颊的红点扩张了一脸,表情震惊,但有抑制不住的快乐。

然后:“哦。克罗泽妈妈哪里去了?”

“我想在花园吧。”

“嗯,我最好先和她打个招呼,你等一下。”

她打过招呼之后,表情就没这么快乐了。

上车前,她告诉我说:“我想你知道,你可以想象,克罗泽妈妈心烦意乱。我不是怪你,你做得很好,很守信用,是克罗泽先生叫你这么做的。你不害怕出什么事吗?克罗泽先生出事?你不害怕?”

我说不害怕。

然后我说:“我觉得罗克珊害怕了。”

“霍伊太太?嗯,太糟糕了。”

车沿着克罗泽山往下开的时候,她说:“他不是想吓她们。你明白吗,当一个人生病,病了这么长时间以后,他没法感激别人的情感,即使他们都是好人。非常好的人,尽了一切努力来帮你,你也还是会和他们作对的。克罗泽太太和霍伊太太当然是尽全力对他好。不过,克罗泽先生就是觉得,他不想再看见她们了,他受够了她们。你明白吗?”

她自己似乎不知道自己讲这些的时候在笑。

霍伊太太。

我以前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说得这么温和、尊重,这是一种和对方的距离可以以光年计算的俯视态度。

我相信西尔维亚的话吗?

我相信这是他说的话。

那天,我又见过罗克珊。就在西尔维亚和我说话,告诉我霍伊太太这个全新的名字的时候,我恰好看见了她。

她,罗克珊,坐在自己的车里。她的车停在克罗泽山底的第一个拐弯口,她看着我们的车开过去。我没有回头看她,因为西尔维亚正在和我说话,这时候再回头看,会乱套的。

西尔维亚当然不会知道那是谁的车。她不知道罗克珊会回来看看,想知道出了什么事。或许,自从她离开克罗泽家之后,她就一直围着这条街转?她会这样吗?

罗克珊可能认得出西尔维亚的车,她会注意到我。她看见西尔维亚和我说话的表情,友好,认真,微笑,就知道什么事也没有。

她没有转弯上山去克罗泽家。哦没有,她过了街——我从后视镜里看见,她朝小镇东头开走了,那里全是战争年代盖的房子。她就住在那里。

“感觉到了吗,风,”西尔维亚说,“可能那些云能送给我们一场雨。”

我清楚地知道,西尔维亚和罗克珊之间的输赢已经清清楚楚。不过,想到这场输赢的奖品竟然是命都快没有了的克罗泽先生,难免让人觉得奇怪。想想克罗泽先生,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还是愿意剥夺自己的时间,以便做这么一个决定。在死亡门槛上的淫欲——或者是真爱,那也同样——就像背脊上的异物,让我巴不得要抖落。

西尔维亚带克罗泽先生去了湖边,租了一间小木屋。树叶还没开始落,他就死了。霍伊全家都搬走了,正如通常的机械师家庭一样,搬迁是家常便饭。

我妈妈忙于与疾病战斗,这场重病断送了她一切赚钱的美梦。

多罗西·克罗泽中了一次风,不过好了。最著名的是她会给孩子们买万圣节的糖果了,这些孩子的哥哥姐姐,当初她可是从门口赶开的。

我长大了,变老了。

<hr />

注释:

正文 孩子的游戏

我猜想,之后家里会有一场谈话。

真伤心,真可怕。(我妈妈。)

本应该有监督的。辅导员到哪里去了?(我爸爸。)

要是我们再一次经过黄色的房子,也许我妈妈会说:“你记得吗?记不记得你以前多害怕这房子?可怜的小东西。”

我妈妈有种习惯:对我在遥远的婴儿时代的种种毛病,她总是抓住不放,甚至可以说,如数家珍。

如果你还是个孩子,每一年,你都会变成一个不同的人。通常都是在秋天,当你丢掉暑假的困惑和懒散回到学校,升了一级的时候。这是你记录变化最为明显的时光。在此之后,你就不会记得哪年哪月在变化了,但是变化仍在继续,完全一样。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过去会从你身边溜走,走得如此轻松,完全是自动流失。场景常常还未消失,已然不再相干。然后突然一个急转弯,某样东西遍地开花、处处涌现,想要得到关注,甚至还想要你做点什么。虽然显而易见,实在没什么可做的。

马琳和沙琳。别人都以为我们绝对是双胞胎。那几年流行给双胞胎起压韵的名字,邦妮和康妮,罗纳德和唐纳德。另外,沙琳的帽子和我的很配。这种叫苦力帽的帽子是宽大的低顶圆锥形草帽,用一个结或者松紧带系在下巴上。这个世纪后期,这种帽子在电视上越战的镜头里就很常见了。西贡街头骑自行车的男人戴着它们,走在路上的女人也戴着它们,她们的身后是被轰炸的村庄。

可能在那个时代——我是说我和沙琳露营的时候——大家说到亚洲苦力,不会觉得这种说法有什么不妥,说黑鬼,或者说像个讨价还价的犹太人,也不会觉得有问题。我那时十几岁,还不会联想这些词汇的背景文化。

我们有这样的名字,戴这样的帽子,所以第一轮点名的时候,我们喜欢的辅导员——快活的梅维斯指着我们说:“嗨,双胞胎。”我们还没来得及解释,她就已经在点别人的名字了。我们喜欢梅维斯,但是,我们更喜欢漂亮的辅导员保利娜。

不过在点名之前,我们就注意到对方的帽子,互相有了好感。否则的话,我们中至少一人,甚至可能两人都会把全新的帽子摘下来,准备塞到床底下,声称是妈妈逼我们戴的,我们自己不喜欢,诸如此类的话。

我挺欣赏沙琳,但我不知道怎么和她交朋友。夏令营的女孩,除了少数几个稍微大一点以外,都是九到十岁的年龄。在这个年龄,大家已经不再像六七岁的女孩那么容易交朋友、那么容易出双入对了。我只是简单地跟在几个女孩子后面,她们和我是一个镇的人,但没有一个是有特殊之处的朋友。我们进了一间还有空床的小木屋,我把自己的东西扔在棕色的毛毯上,听到身后一个声音在问我:“请问,能不能把我的双胞胎姐姐旁边的床让给我?”

是沙琳。不知道她在和谁说话。木屋大概能住下二十多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回答,“当然行”,就搬走了。

沙琳用了一种奇特的腔调,逢迎、玩笑、自嘲,还有一种引人注意的兴奋,如同鸣钟的颤音。很明显,和我相比,她不是一般地自信。她不是相信那个女孩一定会搬走,也不是强硬地说:“我先来的。”(如果她是那种家里疏于教育的女孩——有些女孩就是这样的,她们来这里是由国际狮子会付的钱,或者是教堂支付的,反正不是她们的父母——她可能会这么说:“赶紧上厕所去吧,省得屎拉在裤子上。反正我是不会走的。”)不是这样的自信。沙琳的自信是,她相信她想要别人做什么的时候,大家都希望这么做,而不仅仅是同意她的要求而已。我本也有机会拒绝她,我可以说,“我不想当什么双胞胎”,然后不理她,收拾自己的东西。但是,当然了,我没这样。如她所料,我的感觉是受宠若惊。我看着她兴高采烈地把包里的东西倒了出来,有些东西掉在了地板上。

我只找到一句话说:“你已经晒黑了。”

“晒黑太容易了。”她回答。

一开始是找我们的不同之处。我们讨论后发现,她晒了变黑,而我晒了就会长雀斑。我们的头发都是褐色的,不过她的颜色深一点。她的头发是波浪形,而我的头发则茂密如树丛。我比她高半英寸,而她的手腕和脚踝粗一些。她的眼睛偏绿,而我的眼睛偏蓝。我们一直热衷于观察彼此的不同之处,甚至把后背的痣和能看见的雀斑都列在了表格里,还有第二根脚趾的长度(我的第二根脚趾比大脚趾长,她的则短一些)。我们详细地回忆了从小到大得过的病,种种意外事故,身体有没有什么部位修补或切除过。我们两个的扁桃腺都摘除了——在那个年代,这是种普遍的预防手段——我们都得过麻疹、得过百日咳,都没得过流行性腮腺炎。我拔过一颗上犬齿,因为它挡住了其他的牙。她的拇指被窗户夹过,所以半月痕不完整。

我们把身体的历史和特征都整理完了以后,就开始讲故事——家族的戏剧性事件、故事,以及区别所在。她是家里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女孩。而我是唯一的孩子。我有个姑姑,高中的时候死于脊髓灰质炎。她有个哥哥加入了海军。那是战争年代,所以我们在营火晚会上会唱《永远的英格兰》、《橡树之心》、《统治吧,不列颠尼亚》,有时候会唱《永恒的枫叶》。我们生活的背景,是空袭、战争、沉船,虽然距离我们很遥远,但是每天都在发生。每隔一段时间,不远的地方也会有那么一回军事袭击,很吓人,又很庄严、很刺激。要是我们镇或同一条街的某个男孩死了,他住的房子就算没有挂花圈,没有黑色的布帘,也会有一种特殊的沉重气氛。使命完成,尘埃落定。尽管房子里可能什么特别之处也没有,也许只是门口路边停了一辆陌生的车,表明有亲戚来,或者是牧师来这个失去亲人的家里坐一坐。

夏令营的一个辅导员在战争中失去了她的未婚夫。她佩戴着他的表。我们认定是他的表,就别在她的外套上。我们倒是愿意为她难过,关心她,不过她嗓门尖利,颐使气指,连名字都让人讨厌。阿尔瓦。

我们生活的另外一个背景是宗教。在夏令营,这个背景本来应该要强调的。不过,因为是加拿大联合教会负责这里,所以不像浸信会或圣经基督教会那么喋喋不休,也不会像罗马天主教会甚或英国国教会,有那么多正式的认可仪式。大部分女孩的父母都属于加拿大联合教会。不过那些由教会付钱的女孩子,可能不属于任何教会。联合教会用的是它最为亲切的民间方式,我们甚至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对我们的要求只有晚上祈祷,吃饭时唱圣歌,还有每天半小时的特殊谈话。这种谈话就叫聊天,早餐以后的聊天。不过,即便是聊天的时候,也很少提上帝或是耶稣,说得更多的是日常生活中的诚实品质、友好性情、纯洁思想,要我们承诺长大以后不抽烟、不喝酒。没有谁对此提出过异议,也没有人中途退场,因为我们早就习惯了这种谈话,而且温暖的阳光下,坐在长椅上也蛮舒服的,一大早,我们还不想跳进水里,都嫌冷。

我和沙琳的这些事儿,即使是成年的女人也会做。也许她们不会互相数后背上的痣,不会去比较脚趾的长度,不过当她们相遇,感觉到彼此之间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惺惺相惜时,她们也会感觉到需要,需要了解重要的信息、重大的事件,不管那些事件是公开的还是私密的,以此填满两人之间的所有空白之处。如果她们感觉有这样的温暖和渴望,那么她们几乎不可能厌倦。不管说的是什么琐事和傻事,她们都会一起笑,也会笑她们揭露的自私、欺骗、吝啬,以及纯粹的恶。

当然,一切都需要非凡的信任。不过,这种信任的建立,可以只在片刻之间。

我曾经观察过。围坐在营火边,搅拌树薯粥的时候,或者因为传说有野兽,剥夺男孩子们说话的机会,让他们去树林放哨的时候,这些漫长的时段就是开始的时间。(我是个受过正规训练的人类学者,虽然比较差劲。)我观察了,但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女性之间的秘密交换。也并非全然如此。有时候好像需要这么做,我也装作自己在参加。但是对方永远能发现我的装腔作势,变得既茫然又警惕。

通常和男人交往,就不至于这么谨慎。他们并不指望这样的交换,对这种交换绝少有真的兴趣。

我说的这种和女人的亲密关系,不是情欲的,也不是情欲的最初阶段。情欲的关系,我在青春期前也经历过。情欲的关系,也会有信任,也许还会有谎言,可能会走向游戏,总之不管有没有性玩笑,都会有一段热火朝天的短暂兴奋,紧随其后的则是不舒服、拒绝承认,以及厌恶。

沙琳告诉过我她哥哥的事儿,不过说的态度是一种真实的厌恶。就是参加海军的那个哥哥。她去他的房间找她的猫,他正在对他的女朋友干这种事儿。他们根本不知道她看见了。

她说他上上下下,啪啪啪啪。

你的意思是他们在床上互扇耳光?我问。

不是。她回答。是他的那东西进进出出的时候,啪啪啪啪。下流。恶心。

他光溜溜的白屁股上还有疙瘩。恶心。

我告诉她的是维尔娜。

回到我七岁的那年,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座当时我们叫作拼连住房的屋子里。那时候,连栋式住宅这个词可能还没有。总之,那座房子不是平均分割的,维尔娜的外婆租了后面的房间,我家租的是前面的房间。房子很高,光秃秃的,很难看,刷的是黄色的漆。我们住的小镇太小了,人口加起来也没多少,不用划分居民区。不过,实际上是有分区的,我觉得,我们的房子恰好位于体面地区和年久失修的地区的分界线上。我说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正好是经济萧条的最后时期。当然了,我估计那时候没人知道经济萧条这个词。

我爸爸是个老师,他的工作稳定,但是钱很少。我们另一头的街道渐渐消失,那条街的房子属于那些既没有稳定工作,也没有钱的人。维尔娜的外婆显然有点钱,因为她说起领救济的人,用的是十分轻蔑的语气。我妈妈肯定和她争论过,说那不是他们的错。不过没用。这两个女人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不过,有关怎么安排使用晾衣绳,她们的态度真诚而友好。

这位外婆的名字是霍姆太太。有一个男人时不时来看望她。我妈妈说他是霍姆太太的朋友。

不过,实际上,每次他来的时候,妈妈都不让我出门玩,所以我没什么机会和他讲话。他长什么样子我都不清楚,不过我认识他的车,车是深蓝色的福特V-8。我对车特别有兴趣,可能是因为我家没有车。

然后,维尔娜就来了。

霍姆太太说维尔娜是她的外孙女,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但是,从来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们中间隔着的那代人存在。我不知道是霍姆太太去把她接回来的,还是她的朋友用V-8把维尔娜送来的,总之,那是夏天,还没有开学的时候,她出现了。我不记得她告诉过我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她不是个健谈的人,我肯定也没有问过她。从最早的时候起,我就对她有一种强烈的反感。在那时,我对其他人无论如何也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我告诉妈妈我恨她。妈妈问你为什么要恨她,她对你做什么了?

可怜的东西。

孩子用恨这个词来表达各种不同的感受,意思也许是他们吓坏了。吓坏了的意思不是他们担心挨打。拿我自己的感觉来举例吧,当你走在人行道上,一些大男孩喜欢骑自行车拦住你,冲你发出恐怖的怒吼。你害怕的不是对身体的伤害。好像我对维尔娜的恐惧,差不多是对诅咒或者阴暗企图的恐惧。这种感觉,小孩子都会有,也许是因为一座房子的样子,也许是因为一根树干,更多时候或许是因为霉烂的地下室、幽深的衣橱。

她比我高很多,不知道她比我大多少。也许是两岁,三岁?她瘦得皮包骨头,骨架子那么小,脑袋也那么小,让我想起蛇头来。细密的黑发平滑地盖在这颗脑袋上,遮住了前额。我觉得她脸上的皮肤很暗沉,很像我家旧帆布帐篷的盖布。她颧骨突出来的样子,就像盖布被风吹得鼓起来的样子。她的眼睛永远都在斜视。

不过,我相信,大家看见她的时候,不会觉得她的模样有什么地方特别招人讨厌。实际上,我妈妈说她楚楚动人,或者说几乎算得上楚楚动人。(比方这么说:“真可惜啊,她本来可以长得楚楚动人的。”)但仅仅就我妈妈从她的一举一动中看到的而言,也没法反对这种说法。她比她的实际年龄小得多。这是一种拐弯抹角的说法,指的是维尔娜还没学过读书写字,也不会滑冰、打球,另外,她嗓音粗哑,而且不会压低自己的嗓门,她的措辞奇怪地断断续续,好像这些词儿结成了块儿,卡在她的喉咙里。

她干扰我、毁掉我自己玩的游戏的办法,不是一个小女孩,而是个大女孩的办法。一个年龄不小,但是没有经验、没有权利,什么都没有的女孩,只有宁死不屈的决心,以及丝毫不明白自己并不受欢迎的无能。

孩子理所当然是一群保守得可怕的人,他们当机立断地反对一切边缘的、反常的、难以驾驭的东西。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备受溺爱,当然,也备受训斥。我笨拙、早熟、羞怯,有自己私密的规矩和憎恶。我甚至讨厌维尔娜头发上不停掉下来的赛璐珞发夹,还讨厌她老是想塞给我的红绿条纹的薄荷糖。她会试图追赶我,硬把这些糖塞到我嘴里,以她独特的断断续续的发音方式,吃吃吃吃傻笑个不停。直到现在,我还是不喜欢薄荷的味道。还有,我不喜欢这个名字,维尔娜。这个希腊名字是春天的美女的意思。我觉得它听起来和春天没什么关系,也不像青草地,不像花环,不像穿薄纱裙的姑娘,更像一抹顽固的薄荷污渍、绿色的黏液罢了。

我也不相信妈妈是真的喜欢维尔娜,因为她天性中有些许伪善,还因为她决心不让我快活,就装作同情维尔娜。她要求我友善。开始,她说维尔娜不会待太久的,暑假一结束,她从哪里来的,就回哪里去。后来,维尔娜根本没打算回哪里去,她又告诉我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说我们自己很快就搬家,友善的日子不长了。实际上,这时候距离我们真正搬家还有一年。最终,她耗尽了耐心,说我让她失望,她从来没有想到我的天性原来如此刻薄。

“她生来就是这样,你怎么能攻击她长的样子?这是她的错吗?”

这种话对我没有意义。要是我有足够的辩论技巧的话,我会说我根本没有攻击维尔娜,我只是希望她离我远一点。不过,我本来就是在攻击她,用不着质疑这到底是不是她的错。不管我妈怎么说,我的这种态度,其实多多少少和我住的地方、我生活的年代里,周围没有说出口的看法是和谐的。即便是大人们,他们的笑容里都藏有一种无法克制的满足感,以及理所当然的优越感,每当他们说某人“太简单”、“少根筋”的时候,我都能看见这种表情。我相信我妈妈就是这种人。私下觉得。

我开学了。维尔娜也上学了。她进了一个特别班,在学校操场边上一幢特别的楼里。这幢楼是镇上学校最早的教学楼。不过在那个年代,没人有时间研究城市志,没几年这楼就被拆掉了。楼里面有一块用墙隔出来的空间,让学生休息时间聚在一起玩。那幢楼的学生,早晨上学比我们晚半个小时,下午放学比我们早半个小时,所以课间休息时,没人会去骚扰他们。不过,因为他们都攀在墙上,看我们普通学校的操场到底有什么,挤得太厉害的时候就会出事儿,会用尖叫、挥舞棍棒之类的吓唬他们。我从来没走近那地方,几乎没见过维尔娜。我是在家里被迫应付她。

刚开始的时候,她站在黄房子的角落里,看着我,我装作不知道她在那儿。后来,她走进了前院,在我家的台阶上占个位置。她在那儿,我要是想去厕所,或者我冷了,就非得经过她身边不可,而且还很近,很可能会碰到她,也许她会来碰我。

我从来没见过哪个人能在一个地方待那么长时间,而且眼睛只盯着一样东西。常常盯的是我。

我有一个秋千,秋千挂在枫树上,荡秋千的时候,我的脸要么冲着房子,要么冲着大街。也就是说,要么我和她面面相觑,要么她的目光让我若芒刺在背,她甚至有可能过来推我一把。她老是推我一个趔趄。不过,这还不是最倒霉的。最倒霉的是,她的手指戳在我背上,真像一支支冰凉的针管,直接穿透了我的外套和里面的衣服。我还有一个游戏是堆叶子、盖房子。就是我用耙子耙,或者用手抱,总之设法把枫树的落叶堆到一起,然后把树叶拼成房子的图样。这里是起居室,那里是厨房,那一堆松松的是卧室里的床,等等等等。这个游戏不是我发明的。学校的看门人把落叶全部耙走烧掉以前,课间休息的时候,女孩子们都在操场上盖房子,她们堆出来的房子更豪华,有时候甚至还会有点装饰。

开始时,维尔娜只是看我在干什么,她永远斜着眼睛的表情,在我看来,是一种莫明其妙的优越感。她凭什么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后来就到了她行动的时候了,她走过来,抱起一团树叶,大概是因为她自己也在犹豫,或者就是手笨,叶子漏得满地都是。她抱起来的叶子,不是搁在一边备用的那堆,而是从我房子的墙上抱走的。她把墙抱在怀里走了几步,扔进我整洁有序的房间里。

我冲她大喊大叫,叫她住手。她弯下腰,想把她扔下来的树叶重新抱起来,但没办法聚拢,干脆又抛撒下来,等叶子全落到地上,她就开始傻乎乎地乱踢。我冲她吼,一点用也没有,或许她把我的吼叫当成了鼓励。于是我只好低头朝她冲过去,正好顶在她肚子上。我没有戴帽子,所以我的头发就碰在了她的羊毛衫或者是外套上。我的感觉是,我的脑袋撞在了一个坚硬而又臃肿的肚子的刚毛上。我喊叫着跑回家。我妈妈听完之后说的话更让我发疯:“她只是想玩,但不知道怎么玩。”

第二年秋天,我们搬进了另一座平房里,我再也不用经过那座黄房子了。黄房子总是让我想起维尔娜,似乎它也学会了她斤斤计较的算计,恐吓似的斜视。黄颜色似乎正是侮辱的色彩,而那扇并没有坐落在中间的前门,添了一分残疾的感觉。

我们住的平房和这座黄房子只隔三个街区,就在学校边上。我既然逃离了维尔娜,就忘记了小镇的大小和生活的复杂性。有一天,我和学校一个同学在街上迎面碰到了她,我才明白这并不是真的,不全是真的。这回应该是我们谁的妈妈派我们跑腿做什么事儿。我没有抬头看,不过我相信,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听到了吃吃的笑声,也许是高兴,也许是因为认出了我。

同学的话顿时让我觉得可怕。

她说:“我以前觉得这是你姐姐。”

“什么!”

“我知道你们住在一起,所以觉得你们肯定是亲戚。至少是堂姐妹。你们不是?不是堂姐妹?”

“不是。”

特殊班上课的老楼没通过安全检查,不能再用了,镇里就租用了圣经礼拜堂,学生们去那里上课。圣经礼拜堂恰好就在我家的街角,过了马路就是。维尔娜上学有两条路可以走,她选择了那条经过我家的路。而且,我家的房子离人行道只有几英尺远,所以,实际上,她经过的时候,影子都会落在我家的台阶上。要是她愿意,她可以把鹅卵石踢到我家的草坪上。除非我家的百叶窗拉上了,否则她就可以偷窥我家的客厅和门厅。

特殊班的上课时间这时候和普通学校一样了。至少早晨一样的,下午放学还是会早一点。学校也许觉得,他们在礼拜堂上课,就不会和普通学生挤在一条路上了;所以,这时候,我就可能在上学路上遇见维尔娜。我随时随地都看着她可能出现的方向,只要一看见她,就躲回家里去,借口说忘带什么东西,或者说鞋子磨脚、我得找一块橡皮膏,再或者说我头上的发带松了之类的。我不至于傻到说看见维尔娜了,我妈妈会说:“那又怎么了?你怕什么?她会吃了你?”

又怎么样呢?有污染?会感染?维尔娜看起来挺干净,挺健康。而且,基本上她也不可能上来就骂我、揍我、拽我的头发。不过,只有大人才会笨到以为她没什么力量。力量,再说了,这种力量也是特别针对我的。她的眼睛盯住的是我。至少我这么觉得。仿佛我们之间有一种默契,这种感觉无法形容,也没法解决。这种感觉固执得如同爱情一般,尽管在我看来,绝对更像仇恨。

我想,我讨厌她,正如有人讨厌蛇,有人讨厌毛毛虫,有人讨厌老鼠,有人讨厌鼻涕虫。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理由。她确实不会对我有什么实际的伤害,不过,她能扰乱你的五脏六腑,让你痛恨自己的生活。

告诉沙琳维尔娜的故事时,我们的聊天已经很深入了。除非游泳或者睡着的时候,我们才停得下来。维尔娜成了我的祭品,虽然并不是这么拿得出手,相比沙琳哥哥抽动的、疙疙瘩瘩的屁股,没有那么生动活泼、让人恶心。我记得我和沙琳说,维尔娜的可怕之处,我没法描述清楚。不过紧接着,我就开始描述,我感觉,我描述得应该还算不错,因为为期两周的夏令营就要结束的一个中午,沙琳冲进了食堂,脸上闪烁的是恐惧,以及一种奇怪的兴奋。

“她就在这里。她在这里。就是那个女孩。那个可怕的女孩。维尔娜。她就在这儿。”

午饭吃完了,按规矩我们要收拾东西,把我们的盘子、碟子搁在厨房的架子上,然后当天值日的姑娘会拿走去洗。然后,我们会去糖果店排队,糖果店每天中午一点钟开门。沙琳刚刚就是回宿舍拿钱去了。她是个富人,因为有个企业家爸爸,所以她就马马虎虎,把钱随随便便放在枕头里。我除非是游泳的时候,钱都是贴身放的。所有付得起钱的女孩子午饭后都要去糖果店买糖,把讨厌的甜点味道清理掉。我们明明知道甜点难吃,但还都非要尝尝,想确认味道有没有我们想得那么恶心。木薯布丁,烂糊糊的烤苹果,黏糊糊的奶油冻之类。所以,我第一眼看见沙琳这种表情的时候,我以为是她的钱被偷了。不过转念一想,这种倒霉事儿不至于让她的脸扭曲成这样,她眼里的震惊分明是种喜悦。

维尔娜?维尔娜怎么会在这里。认错人了吧。

这天应该是礼拜五。夏令营还有两天时间。我们还有两天就要走了。最后我们才明白,夏令营也有个特殊营。在这里他们也还是特殊的。他们过来和我们一起度过最后的周末。人不算太多,估计总共也就二十个,也不全是从我们小镇来的,还有附近其他小镇的。沙琳刚想清楚地告诉我怎么回事儿的时候,一声哨响,辅导员阿尔瓦跳到了椅子上,朝我们讲话了。

她说,她知道我们肯定会尽责尽力地欢迎观光客,也就是夏令营的新营员们。新营员带来了自己的帐篷和自己的辅导员,不过,她们会和我们一起吃饭、游泳、游戏,也要参加早晨的聊天。她说,她肯定我们会把这场相遇当成交新朋友的机会,语气里有我们已经熟悉的警告和叱责。

这些新来的人花了一会儿时间支帐篷,安排床位。有些人明显毫无兴趣,跑开了,辅导员只好连吼带叫,把这些家伙抓回来。这段时间我们正好自由活动,是休息时间,我们到糖果店买了巧克力、甘草糖、太妃软糖,躺在铺位上吃。

沙琳一直说:“想想,想想。她在这里啊。我简直没法相信。你觉得她是不是跟踪你?”

“可能吧。”我回答。

“你觉得我能不能把你藏起来呢?”

我们在糖果店排队的时候,我一直低着头,让沙琳挡在我前面,不让附近的特殊营员看见我。我飞快地偷看了一眼,我看见了维尔娜的后背。她垂下来的、蛇一般的头颅。

“我们应该想办法让你乔装打扮。”

根据我说出来的故事,沙琳大概以为维尔娜主动骚扰我。我想这也是真的吧,除了她的骚扰没有这么显眼,比我能说出来的更加隐秘以外。现在,我就让沙琳这样想吧,反正这么想会让她更兴奋。

因为我和沙琳一直处心积虑、躲躲藏藏,所以维尔娜并没有立刻发现我。也有可能是因为她和其他特殊营的新营员一样昏头昏脑,不知所措,努力想搞明白自己到底来这里干吗。没一会儿,她们就被带到海滩的另一头去上游泳课了。

晚饭时,我们在餐桌前唱歌的时候,她们排着队进来了。

<small>在一起,在一起,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small>

再后来,她们平静地各自走开,散落在我们中间。她们全都戴着写了名字的牌子。坐在我对面的那个叫玛丽·埃伦,类似这个名字吧,她不是从我们小镇来的。不过,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看见维尔娜在隔壁桌,她比同桌的女孩都高。不过感谢上帝,她和我坐的是同一个方向,所以吃饭的时候不会看见我。

她是那一桌最高的,不过也并没有我记忆里那么高,没有高得扎眼。大概是因为过去的一年,我的个子长得飞快,她也许已经不长了。

吃完饭,我们站起来收拾盘子。我一直低着头,一眼也没朝她的方向看。不过,我还是知道什么时候她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什么时候她认出了我,什么时候她笑了,她嘴角下垂露出微笑,她的喉咙发出那种古怪的吃吃声。

“她看到你了。”沙琳说,“你别看。别往那儿看。我站在你们中间,走吧,往前走就是了。”

“她也朝这里来了?”

“没有。她站在原地,一直盯着你看。”

“笑?”

“有点。”

“我不能看她,太恶心了。”

剩下的一天半,她会怎么迫害我?沙琳和我一直在用这个词,实际上,维尔娜甚至根本没有靠近我们。迫害。听起来像是大人的法律腔。我们始终处于守望的状态,仿佛我们被跟踪了,或者只是我被跟踪了。我们试图把握维尔娜的动向,沙琳和我汇报她的态度、她的表情,等等等等。有两次,我自己也冒险去打量她,不过得沙琳先告诉我:“好啦,现在她不会注意你的。”

这两回,我看见的维尔娜都略微显得沮丧,或者说愠怒、困惑?就像大部分特殊营的孩子一样,她很茫然,不清楚自己在哪里,她在这里干什么。有几个孩子——当然,其中没有她——跑到海滩另一头的悬崖上,钻进了全是松树和杉树的树林里,引发了一阵骚乱。还有几个沿着通往公路的沙石小径就打算出发了。所以辅导员召集我们开了个会,要我们看好我们的新朋友,因为我们比我们的新朋友熟悉这个地方。沙琳又捅了捅我的肋骨,当然,并不是因为她觉察到维尔娜有什么变化,信心没了、身材变矮了之类的消息,她只是持续汇报,汇报维尔娜狡猾的表情、邪恶的神态、讨嫌的外表。也许沙琳说得对,维尔娜看见了沙琳,看见了我的新朋友、新保镖,一个陌生人的出现是某种信号,告诉她一切都已经改变,她不再可以确定了。这种意识坏了她的心情,尽管我没看见她心情不好。

“你没告诉我她的手。”沙琳说。

“她的手怎么了?”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长的手指。她要是双手掐住你的脖子,肯定能掐死你。肯定行。你说,晚上和她住在一个帐篷里,有多恐怖呀。”

我说确实挺恐怖的。

“不过,和她一个帐篷的全都是白痴,不会注意的。”

最后一个礼拜天,发生了一种变化,夏令营的感觉完全不同了。并没有激烈的事件,餐厅的钟也在通常的开饭时间敲响,饭菜不比平时更好,也没有更糟。休息时间到了。然后是游戏时间,游泳时间。糖果店照常营业,我们也像往常一样,聚在一起聊天。不过,你还是可以感觉到一种心神不宁、心不在焉的气息,连辅导员都是这样的。她们没有像平时那样,一堆斥责或者鼓励的话就堆在舌尖准备着,而是大约会花上一秒钟时间盯着你看,似乎在努力回忆自己平时会怎么说。其实,这种变化自打特殊营到来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她们的出现改变了营地的气氛。以前这里是真正的夏令营,有自己的规则,还制定了奖罚制度,和学校或孩子们生活的任何环境一样。而他们来了,每个角落都开始崩塌,充分暴露了它只不过是临时的。表演而已。

是否因为我们看见特殊营员的时候,就想她们是不是真正的营员,然后发现其实根本没有真正的营员?部分如此吧。不过,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夏令营就快结束了,夏令营的作息制度就要瓦解了,爸爸妈妈快来接我们回到日常生活里去了,辅导员也要回去做她们的普通人,也许她们甚至不是老师。我们正处于一个即将被拆散的阶段,这期间的友谊、敌人、竞争,在过去的两个礼拜里活跃的一切,都要被拆散了。谁能相信这所有的一切,仅仅是两个星期?

没人知道该怎么说,但是没精打采的气氛在我们中间蔓延,这是一种厌倦的坏脾气,就连天气表现的也是同样的感受。过去的两星期应该不是每天都阳光灿烂、无比炎热,不过我们的印象大半是如此。而现在,礼拜天的早晨,不一样了。礼拜天的早晨我们不是聊天,是祈祷。我们在外头祈祷的时候,云彩暗了。温度没什么变化。要是非说有变化的话,应该是这一天的热量更多。不过这一会儿,像是暴雨就要来了,而且,寂静无声。辅导员们,还有礼拜天特意从附近小镇开车过来的牧师,都不时地抬头看,担心要变天。

确实掉了几滴雨,然后就没再下了。雨水就此结束,没有下暴雨。云朵稍微亮了一些,并不足以确保之后会阳光明媚,但足以保证我们的游泳不会取消。之后就不供应午饭了,早餐结束厨房就关门。糖果店的百叶窗也不会再拉开了。午饭时间,我们的爸爸妈妈就会陆续赶来接我们回家。会有一辆大汽车来接特殊营员。我们多半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床单抽掉了,粗糙的棕色毯子叠好了,搁在床脚。这种毯子睡觉的时候总是潮乎乎的。

虽然我们都挤在木屋里,叽叽喳喳地说话、换游泳衣,可是,木屋内部还是展示了它的短暂,以及忧伤。

海滩上也是一样,沙滩上的沙子似乎比平时少,石头则比平时多。沙子所在的那块地方颜色是灰的。水看起来很冷,不过实际上海水挺暖和。然而,我们游泳的热情已经消退,大部分女孩只是在水里漫无目的地跋涉而已。游泳辅导员是保利娜和一个负责特殊营的中年妇女,她们两人只好冲我们拍手。

“快点。你们等什么呢?今天是夏天的最后一次机会哦。”

有几个女孩是游泳的一把好手,她们经常一下水马上就朝木排游过去。还有一部分人游得不错,我和沙琳就是这类,我们会往木排的方向游,然后再转身游回来,证明我们至少能闷在水里游上两码的距离。保利娜一般都是立刻游到木排那儿,待在深水里看着大家,以防有人出事儿,还要保证所有营员都确实在游泳。不管怎么样,这个礼拜五,游泳的人还是比平时少,很多本应该游的人没有游。保利娜也许是为了打气,也许是因为气恼,叫大家都下水去,不过她也只喊了这么一句,然后自己就在木排周围拍水,和几个铁打不动的游泳专家一起说笑去了。大部分女孩子还是在浅水区里玩水,只游了几英尺或几码就坐在水里互相泼水,有些转了个弯就去找空瓶子做漂流物了,似乎谁都对游泳不感兴趣。特殊营的女辅导员站在水刚刚到她的腰的地方。不过,大部分特殊营员都在水没有淹没她们膝盖的地方。这个辅导员裙装式游泳上衣上的花甚至没湿。她弯下腰,用手溅起微弱的水花,一边笑一边冲她的学生们说,好玩吧。

我和沙琳待的地方,水至多到胸口,我们没有走到更远的地方。我们和游得很差的女孩子们一起做做漂流瓶,懒洋洋地游游仰泳,或者蛙泳。没有人训斥我们吊儿郎当。我们试了试在水底睁着眼睛能游多久。我们偷偷摸摸地游到对方身上,猛地趴到对方的背上。我们身边也有一群这么玩的人在大笑大叫。

我们游泳的这段时间里,一些父母或者被派来接孩子的人已经到了,他们说自己没有时间可浪费,所以他们要接的女孩子在水里就被点名叫走,这又导致了一些额外的紧张和混乱。

“看,你看。”沙琳说。她的声音咕咕噜噜的,因为我刚刚把她按到水底下,她这才抬起头来,湿淋淋的,还在吐水。

我看到了。维尔娜正在朝我们走过来,她戴了淡蓝色的橡胶游泳帽,修长的手正在拍打水面,面带微笑,表情像是,突然之间,她收复了对我的权利。

我没跟上沙琳,我甚至都不记得我们是怎么道别的了,我们到底有没有道别都是个问题。我的印象是,我们的爸爸妈妈差不多是一起到的,我们匆匆忙忙钻进各自的车里,回到了以往的生活之中——我们又能怎么办呢?沙琳爸爸妈妈的车当然不会像我爸爸妈妈的车这么破旧、嘈杂,性能还不可靠。不过,即使并非如此,我们也绝对不会想到要让这两对父母互相熟悉一下。大家,每个人,包括我们自己,都急于出发,远离喧哗——有人是因为丢了东西喧哗,有人是因为看见了孩子喧哗,有人是因为没看见孩子喧哗,有人是因为错过了大巴喧哗。总之,一片喧嚣。

多年以后,一个意外的机会让我看到了沙琳婚礼的照片。那个年代,婚礼的照片会在报纸上刊登,不光是小镇,城市的报纸也会登。看见照片的时候,我正在多伦多布罗尔大街的一家咖啡馆里,一边翻看报纸,一边等一位朋友。

婚礼是在圭尔夫举行的。新郎是多伦多人,毕业于奥斯古德法学院。他个子很高,也可能是长大后的沙琳特别矮。即使她的头发厚厚地盘在了头顶——就是那个年代流行的精致的钢盔头——也只刚有他的肩膀高。这种发型让她的脸看起来平淡无奇,像是被压扁了似的。不过我记得是克娄巴特拉妆,眼睛描得很浓,嘴唇淡淡的。听起来很怪,不过那个年代,这种样子必然会被盛赞。而这一切让我想起来的,只是她还是个孩子时下巴上长的滑稽的小肿块。

她,报纸上说的新娘,毕业于多伦多的圣希尔达学院。

那么,到圣希尔达学院上学,她肯定来过多伦多。她在的时候,我也在同一个城市,我在大学学院上学。某一个时刻,我们可能走在同一条街上,或者校园的小路上,却从来没能相遇。我不觉得要是她看见我,会故意不和我说话。我也不会躲开她。当然了,一旦我得知她在圣希尔达学院上学,一定会觉得自己才是个真正的学生。我和朋友们都觉得圣希尔达是淑女学院。

现在,我是人类学硕士,我已经决心永远不要结婚,尽管不排除会有情人。我披了一头长长的直发,我的朋友和我都喜欢嬉皮士的风格。相比现在,那个时候童年记忆更为遥远,早已褪去了色彩,一点也不重要。

我本可以给沙琳写信,请她的父母转交,报纸上就有她父母在圭尔夫的地址。不过我没写。我觉得祝贺女人结婚这种事儿,伪善到了极点。

不过,也许是十五年后,她给我写了信,请我的出版人转交。

“我的老朋友马琳,”她这样写道,“在《麦克林》杂志上看见你的名字,别提有多高兴了。一想到你写了本书,我真是惊叹不已啊。我还没去买书,因为我们刚度假回来,不过我肯定会去的,而且一定会尽早看的。我刚刚翻了翻外出期间积攒下来的期刊,在上面我看到你的照片了,很有个性,评论也很有趣。我觉得必须要给你写封信祝贺。

“你是不是已经结婚了,但还在用婚前姓写作?你成家了吗?给我写信,告诉我你的生活吧。我伤心的是没有孩子,不过我终日忙于志愿者工作、园艺,或者和我的丈夫基特一起出海。永远都有那么多事情要做。我现在在图书馆工作,要是他们不订你的书,我就拧断他们的胳膊。

“我要再次祝贺你。我要说,我有点惊讶,但也不完全惊讶,因为我一直觉得,你可能会做一些特别的事情。”

这一次的来信,我也没有回。似乎根本没有意义。一开始,我没有留心信结尾的“特别”这个词,但后来想起来的时候,它仿佛是给我迎头痛击。然而我对自己说,她用这个词没有特别的意思,我如今依然相信这一点。

她提到的书,是我从一篇文章慢慢写成的一本书。我一度失去了继续写这篇文章的兴趣,开始写另一篇,后来有空了,就当成业余消遣再回头继续写。自那以后,我和别人合著了两本书,适时地满足对我的期望,不过,我自己写的那本,是唯一给我带来一些外界关注的,更不必说来自同僚的批评了。现在,书已经不再印刷了。书名叫《偶像和白痴》,要是现在,这种名字绝对逃脱不了惩罚,甚至连我的出版人都很紧张,尽管他们也承认这个书名朗朗上口,容易记住。

我研究的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的态度——我指的是那些不可能称之为原始的文化背景——研究这些人对精神或者身体异常的人的态度。“有缺陷”、“残废”、“迟钝”这些词汇当然都进了垃圾箱,也许有好的理由——不仅是因为这些词表现出优越感,以及习惯性的不善态度,也因为这些词并非准确的描述。这些词汇忽略了这类人群身上丰富、精彩,甚至卓越的(至少算是特有的)力量。最有意思的是,除了迫害之外,其中还能发现一定程度的崇拜,有一系列的能力被归咎(这个词并非完全不准确)为神圣的、神奇的、危险的,或者说,有价值的。我能做到的全都做了,我做了历史研究和当代研究,也涉及了诗歌、小说,以及宗教习俗的影响。自然,因为我的专业背景,大家批评我过度文学化,批评我引用的信息全部来自现成的书籍,但那时候我不可能跑遍全世界。我没有得到任何资助。

当然,我能看清楚其中的关系。这种关系,我想可能沙琳也看出来了。很奇怪,那些事儿感觉是那么地遥远,那么不值一提。它只是一个起点。那时候,对我而言,它和童年时代其他的事情差不多。因为从那以后的旅行、长大后的成就。安全感。

“婚前姓。”沙琳这么写。这种说法,我很久都没有听说过了。这种说法和“老处女”基本相当,听起来贞洁又愁苦,明显不适合我。早在我看见沙琳的婚礼照片前,我就不是处女了。当然,我也没以为她是。并不是因为我有一群情人,其中大部分甚至也谈不上是情人。和许多与我同龄的、没有过一雌一雄单配婚姻生活的女性一样,我知道数字。十六个。我敢肯定,很多比我年纪轻的女人,刚二十出头就已经达到了这个数字,甚至可能十岁出头。当然,收到沙琳的信时,总数没这么多。我不能(不能是真的),也不愿意费心去算了。其中有三个重要的人,按年代顺序排序,这三个人都排在前六位。我说这三个人“重要”的意思——哦不,只有两个,这第三个人对我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我对他的重要性。我说的重要是指,和这两个人在一起会有这样的时候:你想把自己撕开,远远不只是身体的屈服,想把你全部的生活安全地和他的生活搁进同一个篮子里。

我不让自己这么干,不过只是勉强能做到。

可能是这样的安全感不能完全说服我。

不久之前,我收到了另一封信。这封信是学校转给我的。退休以前,我一直在大学教书。我从巴塔哥尼亚旅游回来,发现这封信在等着我。那时候,我变成了一个吃苦耐劳的旅游爱好者。信已经来了有一个月之久。

信是打印的——对此,写信的人立刻表示了歉意。

“我的字写得很难看。”他写道,接下来,他介绍自己是“你的童年伙伴沙琳”的丈夫。他说他非常抱歉,非常非常地抱歉,给我带来了一个坏消息。沙琳住在多伦多的玛格丽特公主医院,癌症已经从她的肺部扩散到了肝脏。可叹她终生都在吸烟。她活的日子不长了。她并没有经常和他提起我,不过这些年以来,只要她提起来,都是为我杰出的成就而高兴。他知道她的内心是多么地珍视我。现在,当她的人生走到尽头之时,她热切地想见我。她拜托他来找我。他说,也许童年的记忆是最珍贵的。童年的感情。无可比拟的深厚友情。

哦,她现在可能已经死了。我觉得。

不过,要是她已经——这就是我想问题的方式——要是她已经走了,我到医院打听打听,也没什么风险。接着,我的意识,或者不叫意识,随便叫它什么好了,变得清晰了。我可以给他写一张便条,说可惜我出门去了,不过我会尽快赶去。

哦别,最好别写便条。他也许借此便出现在我生活里,为了向我表示感谢。“伙伴”这个词,让我很不舒服。“杰出成就”也是,另外一种不舒服罢了。

玛格丽特公主医院和我的公寓只隔几条街。某个春光明媚的日子,我步行走了过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先打个电话问问。也许我想让自己觉得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在总台,我发现,沙琳还活着。对方问我想不想见她,我根本没法说不想。

我在电梯间时依然在想,我现在还来得及转身走,现在还没到她楼层的护士站。也许我可以走出电梯,搭下楼的电梯。总台的接待员不会注意我的。事实上,我一转身,她就在接待下一个人了,那时候就已经没有注意我了。再说,就算她看见我走了,又有什么关系?

我估计,我会感到羞耻。多半不是因为自己缺乏感情而羞耻,而是因为自己缺乏意志而羞耻。

我在护士站停下了脚步,护士给了我她的房间号。

那是一间私人病房。非常小的房间,并没有明显的医疗设备、鲜花或者气球。事实上,起先我连沙琳的人都没看到。一个护士面对床,弯着腰,床上似乎是一堆被子,没有人在。这堆东西仿佛放大了的肝脏,我觉得。我希望自己赶紧跑掉。

护士站直了身体,转过身朝我微笑。她身材丰满,是棕色人种,声音轻柔,有一种哄孩子的语气。也许她来自西印度群岛。

“你是马琳。”她说。

这句话似乎让她颇为愉快。

“她一直盼着你来。你走近一点吧。”

我走近了。我看见一个肿胀的身躯,一张严重毁坏的面孔,小鸡似的脖子。对这个身躯来说,医院的睡袍实在是太肥了。拳曲的头发还是褐色的,从头皮上也就长出四分之一英寸的长度。哪里也不像沙琳。

我以前也见过临终的面容——我自己的父母,还有我害怕自己会爱上的男人。我不会为此感到震惊的。

“这会儿她睡了。”护士说,“她很希望你来。”

“她现在意识还算清醒?”

“清醒的。她只是睡着了。”

嗯。现在,我看出来了,是沙琳的模样。哪里?也许是一丝抽动的表情,自信顽皮地将一边的嘴角隐藏起来的样子。

护士用她快活而又轻柔的腔调对我说:“我不知道她还能不能认出你来。不过她希望你来看她,还给你准备了东西。”

“她会醒来吗?”

耸耸肩。“我们经常给她注射止痛剂。”

她拉开了床头柜。

“东西在这儿。她说要是你来晚了,就由我把东西给你。她不想让她丈夫给你。你现在就来了,她会很高兴的。”

一只封好的信封,上面写了我的名字。字母是大写的,字迹摇摇晃晃的。

“不是她丈夫。”护士眨了眨眼睛,咧嘴笑了。难道她觉得有什么古怪的?一个女人的秘密,一个旧爱?

“你明天再来吧。”她说,“谁知道呢?要是她醒了,我告诉她。”

一到楼下的大厅,我就打开了信封。沙琳的字写得很规矩,不像信封上的字那样张牙舞爪、潦草狂野。当然,她有可能先写了便条,放进信封里,然后粘好放起来,以为有一天可以亲自交给我。后来,她才觉得有必要在信封上写上我的名字。

马琳。我之所以写这张条子,是怕有一天我没法亲口和你说。请你答应我的请求。请去圭尔夫,去大教堂找霍夫斯德神父。永援圣母教堂。教堂很大,用不着名字也能找到。霍夫斯德神父。他知道该怎么办。这件事儿,我不能让C帮我,也永远不想让他知道。霍神父知道,我告诉过他,他答应会帮助我。马琳,求你帮帮我,谢谢你。和你没有关系。

C,指的必然是她丈夫。他不知道,当然了,他肯定不知道。

霍夫斯德神父。

和我没有关系。

我本可以一走到街上,就把纸团起来,扔掉。我确实这么做了。我把信封扔掉了,风把它吹进了大学林荫道边的排水沟。然后,我才发现,便条并没有在信封里,还在口袋里。

我再也不会去医院了。我也不会去圭尔夫的。

她丈夫名叫基特。现在我想起来了。他们一起出海。克里斯托弗。基特。克里斯托弗。C。

回到公寓楼,我发现自己搭电梯下了楼,到了车库,而没有上楼回家。我上了车,套上外衣,出门上了大街,朝加德纳高速公路开过去。

加德纳高速公路,427号公路,401号公路。这会儿,正是交通高峰时间,不是出城的好时机。我讨厌这种时候开车,我很少在这种时间出门,没有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开车。还剩下半箱油,另外,我还得上个厕所。也许在米尔顿,我想。我可以停在公路边,加满油,上个厕所,再考虑考虑。这会儿,我除了继续开车,没别的办法。朝北,然后再朝西。

我没有下车。先经过了米西索加出口,接着是米尔顿出口。我看见公路的指示牌告诉我还有多少公里到达圭尔夫。我像往常一样,脑子里大致换算了一下有多少英里,估计汽油够用。我不给自己停车的理由是,太阳就要落下来了,越来越麻烦了。现如今,即使在最好的天气,城市的上空也会笼罩一层雾霾。

我在圭尔夫转弯以后才下了车,迈着僵硬、颤抖的双腿去了卫生间。随后,我加满了油,付账的时候顺便打听了大教堂的位置。方向不清楚,但是对方告诉我在一座山上,到了镇中心,随处都能看见。

显然并非如此,尽管确实在哪里似乎都能看见它。一个个精致的尖顶从四座塔楼里伸展出来,我以为它只是大,结果还挺漂亮。当然确实很大,对于这么一座相对较小的城市来说,这肯定是最权威的主教座堂了。不过,后来有人告诉我,实际上,它并不是主教座堂。

这就是沙琳结婚的地方吗?

不是,明显不是。她当年参加的是联合教会的夏令营,那个夏令营没有天主教徒,倒是有不少新教徒。那么,和C有关吧。不知道。

她也许悄悄地改了信仰。从那以后。

我及时地找到了到教堂停车场的路。我坐在那里想我该怎么办。我穿着休闲裤、夹克衫。我觉得,到天主教堂——不是,是主教座堂——的要求是非常古典的,我不知道自己这一身是不是合适。我试图回忆去欧洲大教堂参观的时候,是不是不许露胳膊?头巾?裙装?

上了山,是一片辉煌的、尊贵的寂静。四月,树叶还没有开始发芽,不过,挂在上空的太阳毕竟已经很明亮了。地上有一条低矮的雪堤,呈现出教堂前空地路面的灰色。

我身上的夹克衫,晚上穿太单薄了。或许是这里的夜晚太凉了,风比多伦多大。

这个时候,教堂也许已经锁门了。锁上了,空荡荡的。

高大的前门看起来确实如此。我没有爬上台阶去试,我决定跟着两个老太太,她们和我一样老。她们是沿着长长的阶梯从大路上过来的,看起来完全没打算走这些台阶,而是直接朝教堂一侧的便门走去。

里面的人更多,大概有二三十个,不过感觉他们不像来参加什么活动。他们分布在教堂前排的座位上,有的跪着,有的在聊天。走在我前头的两个老太太顺手在一只大理石圣水盆里沾了沾手,甚至没有抬起眼睛看看自己在干什么。她们冲一个正在布置桌子上的篮子的男人打了个招呼,声音也不算低。

“这天气,看起来挺暖和,其实真够呛。”一个老太太说。男人说风快把鼻子刮下来了。

我看见了告解室。如同一座座独立的避暑屋,像哥特式的玩具房,大量阴沉沉的木雕,深棕色的布帘。而其他的地方都闪闪发亮,光彩夺目。最高的弧形天花板是最神圣的蓝色,底下的弧线和直立墙连接,用绘制着圣像的漆金徽章来装饰。彩色玻璃窗在这会儿的阳光照耀下,变成了一块块的珠宝。我沿着侧廊小心地往前走,想看一眼圣坛,可是,教堂的高坛在西面的墙上,那儿的光线太亮,照得我睁不开眼睛。纵然如此,我还是看见,窗户的上方画的是天使。一群天使,鲜艳、透明,纯净得如同光线。

这是最需要谨慎的地方。不过,这里似乎没有人小心翼翼。聊天的女人们确实是轻声聊天,但并没有轻到窃窃私语的地步。其他人事务性地点点头、画画十字,就跪下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我也该忙自己的事儿了。我四处张望,想找一个神父,不过视线范围内没有。神父肯定也和其他人一样,工作了一天;他们现在肯定已经开车回家,进了起居室或办公室、书房,打开电视,松开衣领,拿了一杯喝的,心里想的是晚上不知道有没有好吃的。他们来教堂的时候,是来供职的。他们穿上法衣,准备主持仪式。或者弥撒?

或者是来听告解的。问题是,没有人知道他们在不在。他们的格子隔间,不是有他们自己进出的门吗?

我得找个人来问问。那个在桌子上分篮子的男人,看起来不是光为了自己的事儿才出现在这里的。他也显然不像引座员。大家在这里都是自己决定坐在哪里、跪在哪里的,有时可能会因为宝石一样刺眼的光线干扰,站起来再换个地方。我和他说话时压低了声音,以往我在教堂就是这个习惯。他没听清,只好叫我再说一遍。或许是因为困惑或尴尬,他犹疑不决地朝某间告解室的方向点了点头。我应该非常明确,他才可能明白。

“哦,不,不,我是想找一个神父。有人叫我来找他。霍夫斯德神父。”

整理篮子的男人消失在侧廊稍远的一端,过了一会儿,他和一个神父一起回来了。这个年轻的神父矮胖结实,脚步轻快,穿了一件普通的黑色袍子。

他叫我到一个房间去。之前我没注意到这个房间。实际上,也不是房间。我们走过了一段拱道——不是门廊,到了教堂后面。

“这里方便谈话。”他说着,给我拉过来一把椅子。

“霍夫斯德神父……”

“哦,不是我。我得告诉你。我不是霍夫斯德神父,他不在这里,他在休假。”

有好一会儿,我都不知道怎么继续说下去。

“我会尽力帮助你的。”

“有一个女人,”我说,“她在多伦多的玛格丽特公主医院,快死了。”

“是啊,我明白,玛格丽特公主医院。”

“她请我来,我这里有一张她写的条子。她要我来找霍夫斯德神父。”

“她是这个教区的成员?”

“我不知道。我都不知道她是不是天主教徒。她原来住在这里,她是圭尔夫人。她是我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她什么时候和你说的?”

我只好解释,她没有和我说过,她睡着了,不过她留了张条子给我。

“那你不知道她是不是天主教徒?”

他的嘴角有一块开裂的溃疡,他讲话的时候一定很疼。

“我觉得她是,不过她丈夫不是。他也不知道她是吧。她不想让他知道。”

我这么说,想让事情更清楚一些。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有种感觉,神父可能很快就要烦了。“霍夫斯德神父肯定都知道。”我说。

“你没和她谈谈?”

我说她正在接受药物治疗。不过,她不会一直在接受治疗,她一定有清醒的时候。我也强调了这一点,我觉得有必要强调一下。

“要是她希望做告解,你知道,玛格丽特公主医院就有神父。”

我想不出来还该说什么了。我拿出字条,抹平了递给他。我发现她的字迹没有我想象得那么正常。只是因为有信封上的字做对比,才可能觉得这些笔迹容易认出来。

他露出了困惑的表情。

“谁是C?”

“她丈夫吧。”我担心神父问我他的名字,然后再和他联系。不过,他只问了沙琳的名字。这个女人叫什么名字,他问。

“沙琳·沙利文。”真是奇迹,我记得她姓什么。我又想了一下,确信我没有记错。因为这个姓太像天主教徒的姓了。这不是说明这位丈夫可能也是个天主教徒嘛。不过,神父也许会推断这位丈夫堕落了,这样的话,沙琳的秘密就容易理解了,她的便条也会因此变得急迫了。

“她为什么只要霍夫斯德神父?”

“我想大概是有特别的事儿吧。”

“所有的告解都是特别的。”

他站了起来。我还是坐着不动。他又坐了下来。

“霍夫斯德神父正在休假。不过,他没出门。我可以给他打电话问问,要是你非这么坚持的话。”

“好的,谢谢你。”

“我不想打扰他。他最近情况并不好。”

我回答说,如果他的情况确实不太好,没法开车到多伦多,我可以开车送他去。

“要是有必要的话,他的交通问题,我们会解决的。”

他朝四周看看,没找到什么能帮他的,便取下别在口袋上的钢笔,打算在便条的空白处做点补充。

“我确定一下这个人的名字。夏洛特?”

“沙琳。”

在整个谈话过程中,我没有想过吗?一次也没有?你可能觉得,当我瞥见广博的怜悯(即便有些小小的狡猾),我可能便崩溃了,崩溃是明智的。但是我没有。不适合我。做过的事情都做过了。天使云集,却血泪斑斑。

我坐在车里,没想到要开发动机,尽管车里冻得我直发抖。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我知道我可以怎么做:找到公路入口,加入奔向多伦多的永恒、灿烂的车流;或者,要是没力气开车的话,就找个地方过夜。大多数地方都提供牙刷,至少也会有台机器卖牙刷。我知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但是我累了,太累了,没有力气做什么。

湖面上的摩托艇本来离岸边应该有些距离,特别是离我们夏令营的营区,以免摩托艇造成的水波妨碍我们游泳。但是,最后一个早晨,那个礼拜天的早晨,有两艘摩托艇开始比赛,它们转着转着,就近了。当然没有木排那么近,不过已经足以掀起波浪。木排来回颠簸,保利娜提高了嗓门,她的叫声中满是斥责和惊恐。摩托艇的噪声太大了,开摩托艇的人根本不可能听见她的声音。他们掀起了一个巨大的浪头,浪花冲向岸边,我们这些在浅水里的人也站不稳了,有的随波浪起伏,有的失足跌进水里。

我和沙琳都没站住。我们背对木排,因为当时我们在看维尔娜。我们站的地方,水大概没到我们的腋窝。我们被水抬起来,同时又被扔了出去,这时候听到了保利娜的尖叫。我们可能也像其他人一样尖叫了,开始是害怕,后来是被浪头淹没再站稳的兴奋。随后的浪头再也没这么大了,我们能控制好站着。

我们摔倒的时候,波浪把维尔娜卷了起来,朝我们的方向抛过来。当我们重新浮上水面,脸上挂着水珠、胳膊胡乱扒拉时,她就在水面下,四肢张开。四面八方都是尖叫、呼喊,浪头变小了,尖叫反而变多了。错过了第一次袭来的浪头的,装作被第二个浪头打翻了。维尔娜的脑袋没有钻出水面,她现在不再迟钝了,而是从容不迫,在水中轻盈得如同水母。我和沙琳的手碰到了她。碰到了她的橡胶泳帽。

要是我们在力图保持平衡的时候,抓住手边一块不小的橡胶物件,根本没发现它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干了些什么,这可能就是一场事故。我想清楚了。我觉得没人会指责我们。小孩子们都吓坏了。

是的,是的,不会知道我们干了什么。

这是真的吗?是真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起初我们并没有做任何决定。我们没有互相看,然后决定做这件明明是有意识做的事儿。说有意识,是因为当维尔娜的脑袋想伸出水面的时候,我们的目光确实相遇了。她想把头伸上来,如同锅里煮沸的团子。她的身体在水下徒劳无益地虚弱挣扎,这种时候只有脑袋知道应该怎么办。

我们可能没抓住橡胶脑袋,橡胶帽子没有防滑设计,没有凸起的花纹。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它的颜色,苍白乏味的蓝色,不过我没法描绘它的花纹——一条鱼,一个美人鱼,一朵花儿——花纹的脉络压进了我的手掌里。

沙琳和我的目光落在了对方的身上,我们都没有看我们的手在干什么。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充满了喜悦的神采。我猜想我的眼神也是如此。我想我们并没有罪恶感,也没有为我们的邪恶得意洋洋。感受得更多的是,我们仿佛正在做神奇地召唤我们去做的事儿,仿佛这是我们这辈子当中,让我们之所以成为自己的一个最高点,一个巅峰。

你可能会说,我们走得太远了,没法回来了。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但我发誓,从来没有过选择,对我们来说,从来没有过。

整个事情可能没有超过两分钟。或者三分钟?一分钟三十秒?

要是说那时候,阴沉的云彩渐渐散了,可能太过分了。但是,就在某个时刻——或许是摩托艇侵入的时候,或许是保利娜尖叫的时候,或许是第一个浪头打过来的时候,或许是我们手掌下面那块橡胶不再挣扎的时候——太阳突然出来了,海滩上来了更多的家长,辅导员叫我们别玩了,赶紧上岸。游泳课结束了。对那些住在远离湖边的地方,家乡也没有游泳池的孩子来说,夏天结束了。私家游泳池只存在于电影杂志之中。

我已经说过了,和沙琳分手、钻进父母车里时的情景,我记不清楚了。因为无关紧要。在那个年纪,事情早已经结束了。你会盼望事情结束了。

我确信,我们没有说陈词滥调,没有污辱,也没说过没必要的话。比如,不要告诉别人。

我可以想象,骚乱就此开始。不过,要是没有急剧的变化,不会迅速蔓延。有一个孩子的凉鞋丢了。最小的孩子里有一个因为浪里的沙子卷进了眼睛尖叫不已。一个孩子在吐,不知道是因为在水里兴奋过度了,还是因为家人来了太高兴,或者是偷吃糖的动作太快了。

很快,但不会是即刻,焦虑就开始弥漫。有人失踪了。

“谁?”

“一个特殊营营员。”

“该死。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负责特殊营的女人跑来跑去,穿着她那件花游泳衣,肥胖的胳膊和大腿上,奶油冻般的肥肉直晃荡,声音发了狂,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有人去树林里找,沿着林间小径往上走,叫着她的名字。

“叫什么名字?”

“维尔娜。”

“等等。”

“什么?”

“水上面有什么东西?”

不过,我相信,那时候我们早已经走远了。

正文 森林

罗伊做家具,也给旧家具抛光,他还接别的活儿,比如把断了腿、掉了横档,或者其他没法再用的桌子椅子翻新。如今,这个行当已经没多少人了,所以他接的活儿很多,忙不过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愿意雇人帮忙,借口是政府会逼他办一堆繁琐的手续,但真正的原因恐怕是他习惯了一个人工作——他自从离开部队以后,就一直是自己做这个工作,他简直没法想象身边一直有个人在转悠。要是他和妻子莉有个儿子的话,儿子耳濡目染,也许会对这活计感兴趣,等年纪够大,就理所当然地到他的店里帮忙。即使有一个女儿也行。他曾经想培养妻子的侄女黛安娜。黛安娜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总是围着他晃荡,看着他工作。后来,她结婚以后还帮他打过下手。她是突然结了婚,那时候十七岁。她和她丈夫都需要钱。但是她怀孕了,脱漆剂、木材着色剂、亚麻籽油、上光剂和木头烟尘的气味让她恶心。总之,她是这么告诉罗伊的。她告诉了他太太真正的原因:她丈夫觉得这工作不适合女人。

所以,现在她有了四个孩子,在一家老人院的厨房工作。显然她丈夫觉得这工作适合女人。

罗伊在房子后头的棚屋里干活儿。工棚取暖靠的是一座烧木头的火炉。为了给这座火炉添加燃料,他有了另外一个爱好。这个爱好很私密,却不是秘密。大家都知道,但并没有人知道他这么重视。或者说,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儿对他有多重要。

锯木头。

他有一辆四轮驱动的卡车、一把链锯,以及一把八磅重的很锋利的斧头。他在树林里待的时间越来越长,他砍来的柴火自己都用不完,后来只能去卖掉。如今的房子,一般都是起居室有座壁炉,另外一座炉子在餐厅,家庭游艺室则摆一座火炉。大家希望每时每刻都有火,而不仅仅是开酒会、过圣诞节的时候。

他一开始去树林时,莉常会担心。她害怕他在树林里有什么意外,也怕他误了正事儿。她不是觉得他会马虎应付差事,而是担心时间表的问题。“你不会想让人家失望吧,”她说,“人家希望什么时候来拿,都是有理由的。”

她认为他的生意是一种义务,他在帮大家解决问题。当他提价时,她会觉得尴尬。其实他也尴尬。她用自己的方式想办法告诉大家,材料涨价了,他吃不消了。

她有工作的时候,他还不算困难。她去上班,他就去树林,在她到家以前返回。她在镇上的牙科诊所当接待员和会计员。她觉得这工作不错,因为她喜欢说话。牙医也觉得不错,因为她出生在一个忠诚的大家族,他们绝不会让别人关照他们的牙,除非这个人是她的老板。

她的亲戚们,姓博尔的、姓耶特尔的、姓普尔的,原来附近有很多家。或许本来就是因为莉希望住在他们中间。这个家族并非永远喜欢互相陪伴,但是确实喜欢人多。一到圣诞节、感恩节,一间屋子至少得塞二三十个人;就连普通的星期天,他们也能应付一打人——看电视、说话、做饭、吃饭。罗伊喜欢看电视,喜欢说话,喜欢吃饭,但不喜欢同一时间做两件事情,更别提同时做三件事儿。所以,他们星期天在他家聚时,他就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早早去工棚,用铁木或者苹果木烧火,随便哪种都行,不过苹果木有种香甜安逸的气味。外面的空地上搁了个架子,放的是着色剂和油漆。他永远会搁一瓶黑麦威士忌。屋里也有。伙伴分享他的酒他也不在乎。不过,他自己在工棚倒一杯的时候,会觉得味道好一点。就像没人在旁边说这烟味道真不错时,烟的味道也感觉好一点。他修理家具或到树林去时从来不喝酒,只有星期天屋里全是人的时候喝。

他这样一个人走开,不会有什么麻烦的。亲戚们一点也不觉得受怠慢。他们对罗伊这种人不怎么感兴趣。他不过是和家里某个人结婚的人,甚至连个孩子也没贡献出来,和他们不一样。他们体型庞大,滔滔不绝。而他则短小精悍,沉默寡言。他的太太莉总的来说是个随和的女人。她就喜欢罗伊这样子,所以不会因为他的表现感觉抱歉,绝不会责怪他。

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在某种意义上,与那些为孩子焦头烂额的夫妻相比,他们对彼此更为重要。

这个冬天,莉一直生病,流感没有好过,还有支气管炎。她觉得她把大家带到牙科诊所的所有细菌都吸收了,所以辞了工作。她说反正已经有点厌了,她想把时间用在自己一直想做的事情上。

但是,罗伊从来不知道她想干什么。她旺盛的精力突然崩溃,一直没能恢复。而且,这似乎给她的性格带来一种深远的变化。客人让她心神不安,她的亲戚则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她觉得说话很累,也不想出门。她把家里照顾得还是很好,但是每做一件杂事儿都要休息,简单的家务就能花上她一整天时间。她对电视节目的兴趣大半没了,尽管要是罗伊开了电视,她还是会看。她也失去了她那圆润愉快的体型,变得枯瘦、毫无身段可言。那种温暖,那种热情,就是以前让她显得好看的神采,从她的脸上、从她褐色的眼睛里被抽走了。

医生给她开了药,她却不知道这些药对她有没有用。她的某个姐妹带她去了一个整体医疗实践者那里,光咨询费就花了三百块。她也不清楚好点没。

罗伊怀念以前的妻子,怀念她的玩笑、她的活力。他希望以前的她回来,但他无能为力。他只能对现在这个性格阴沉、无精打采的女人保持耐心。有的时候,她的手在自己的面前挥舞不停,好像有蜘蛛网,或者是被荆棘缠住了。问她是不是视力不好,她回答说好得很。

她不再开车了。罗伊去树林,她也什么都不说。

黛安娜几乎是唯一一个还继续来拜访的人。黛安娜说,有一天,她可能突然就好了,或者,好不了了。

医生也是这么说的,只是措辞要谨慎得多。他说,让她吃的药能预防她陷进过于低沉的情绪里。罗伊想,多低沉才算过于低沉?你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吗?

他有时在树林里能发现锯木厂砍伐过的地方,他们把树冠还留在地上。有的时候,森林管理处的人来过了,给一些树围上标志,有生病的树、弯掉的树,或者他们认为不适合当木材的树。比如说,铁木不适合用作木材,山楂树和蓝山毛榉也不行。他发现了这样的树丛,就会和林子的主人联系,讨价还价;要是达成协议,就可以去砍树了。一般这些事情在现在这种晚秋时节做,就是十一月或者十二月初,因为这是卖木柴的季节,也是卡车开进树林的最好时机。如今的林场主已经不像在当初那个他们自己砍伐和拖运的年代了,不大会给自己修一条便于车行的小路。如今车子通常得从田野里开过去,一年只有两个季节可以这么开——田地播种之前,收割之后。

收割之后的季节更好,地面因为霜冻而坚硬。今年秋天,木柴需求量比以往大,罗伊每星期都要来两到三次。

大部分人靠叶子来分辨树种,或者看树的形状、大小。不过,走在叶子已经掉光的丛林里,罗伊根据树干来分辨。铁木重,是可靠的木柴,它的树皮是棕色的,表面粗糙,树干又矮又壮,但是,它的树枝末端则是光滑的,而且明显地发红。树林里,樱桃是最黑的树,它的树皮是一片片的,形状别具一格。要是亲眼看见这里的樱桃树长得有多高,大家都会大吃一惊。它们一点也不像果园里的樱桃树。这里的苹果树和果园的苹果树倒是更接近,不算太高,鳞状树皮不像樱桃树那么明显,颜色没有那么黑。梣树则是一种有军人风度的树,树干上长了类似灯芯绒的棱纹。枫树的树皮是灰色的,表面不规则,阴影变成了黑色的条纹,有时能交叉出长方形的大体形状,有时也不能。它容易遭到无心的忽视,对随处可见、非常平凡的枫树而言,倒也相宜。多数人想到树,一般想到的都是这种树皮。

山毛榉和栎树则是另外一回事儿。虽然它们没有现在几乎已经消失的大榆树的可爱造型,但它们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特点。山毛榉光滑的树皮是灰的,像大象的皮肤颜色,人们经常在这种树皮上刻自己的名字。一年一年过去了,时日漫长,字迹变宽,从细小的刀痕渐渐长成了黑斑,最终这些字变得模糊不清,宽度远远超过了长度。

树林里的山毛榉能长到一百英尺高。在空地上,它们自由生长,宽度和高度长得差不多,但是在树林里,它们迅速地拔高,顶端的树枝会突然来个大拐弯,看起来和鹿角似的。但是,这种趾高气扬的树有一个弱点,木头纹理是扭曲的,从树皮的纹路上就可以看出来。所以,它会断,要是风大了,就倒了。而栎树在这个国家则不是太普遍,没有山毛榉常见,但很容易认出来。相比之下,枫树是最普通的,是后花园里必不可少的树。栎树则永远像是故事书里的树。仿佛所有的故事都是这样开头的,“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树林”,而树林里全都是栎树。这要归功于它们黑亮、精致的锯齿状叶子。不过,叶子落光的时候,它们一样具有传奇色彩,到那时候,你会看见它们厚厚的、松软的树皮,灰黑的颜色,复杂的纹路,以及拳曲得奇形怪状的树枝。

罗伊觉得,只要你知道要干什么,一个人去砍树也不会有危险。你打算砍一棵树,第一件事就是估定重心,然后砍一道七十度的楔口,重心要恰恰在楔口之上。楔口的方向当然决定了树将倒下的方向。然后,再从对面砍让树终于倒下来的一斧。这一斧不是和楔口相连,而是要和楔口的最高点平行。就是说要把树砍断,把树重心的末端留下,树的重量都压在重心上,从这里下手,树肯定倒。树倒下的时候最好不要影响其他的树枝,但有时候没办法完全做到。要是树倒在另一棵树的枝条里,也没办法开着卡车用链子拖出来,就只能从底下砍成一段一段的,直到树冠自己掉下来。要是砍断的树干落在自己的枝条中,那么就只好砍大树枝,直到砍断托住树干的枝条,树干才会掉到地上来。这些树枝可能压力太大,弯得像弓,那么需要的技巧就是,砍断树枝,让树干滚离你的方向,不让树枝重重地反弹到你身上。树干安全地掉下来之后,把树干砍到炉腔的长度,再劈成几块。

有时也会出意外。某些古怪的木头块用斧头劈不开,只能把它们放在地上,用链锯锯开。这么锯出来的细条状木屑和锯末会被运走。还有,一些山毛榉或者枫树必须要从边上切开。就是说,一大块圆木头,沿着四边的年轮切,差不多切成方形,就容易劈了。有的时候木头腐烂,年轮之间长了真菌。通常来说,木材的韧性如大家所料,树干坚硬,树枝就差一些。一部分在开阔处成长的宽大树干,比在丛林中间成长的细长树干要更为坚硬。

充满了意外。但你可以有所准备。要是你准备好,就不会有危险。他曾想过和妻子解释,解释砍树的过程、其中的意外,以及分辨方法。不过他不知道怎么解释她才会有兴趣。有时,他会后悔没在黛安娜小的时候把这些知识传授给她。现在,她再也不会有时间听了。

另外,从某种程度来说,他对木头的想法也太私密了——贪婪,还有挥之不去的执着。在别的方面,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贪婪的人。但是,因为想着某株漂亮的山毛榉,他可能失眠好几个晚上,想着它有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好,有没有隐藏不为人知的毛病。他会想这个郡里还有他从没见过的林场,它们就在农场的后头,私田的后方。要是他开车沿着公路走,穿过树林,他会看看这边,再看看那边,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即使是他完全用不上的,他也有兴趣。比如说,有片蓝山毛榉太纤细、太瘦弱,根本不值得他操心。他看见高处的深色棱纹斜布在淡色的树干上,都记得是在哪里。他想把见过的每一片林地都变成他心里的地图。他也许会举例说林地的实际用途,以此证明地图的合理性,但这理由不完整。

第一场雪后的第二天,总之差不多是这个时候,他到一片树林里去看系标志的树。他已经和林场主说好了,他可以来这里了。这片树林的主人叫苏特。

树林边上有个非法垃圾场。大家都把垃圾倒在这个隐匿的地方,不愿意带到镇垃圾所去。镇垃圾所的开放时间不方便,地点也不太方便。罗伊看见有个东西在里面晃动。一条狗?

但是,一会儿,一个身影站直了。他发现是一个人,穿了一件肮脏的外套。是珀西·马歇尔,他在垃圾堆里闲逛,东翻西找。有时候,在这里或者那里能找到价值不菲的旧瓶罐,或许还有铜壶;但这回似乎并非如此。珀西并不是个知识丰富的拾荒者,他可能只是找找自己能用的东西。不过,这座垃圾山堆满了塑料瓶罐、撕破的纱窗,以及露出填塞物的床垫,很难找到什么东西吧。

珀西一个人住,就在离这儿几英里的十字路口的木屋里。他不住,那房子也是空的。他沿着公路走,沿着溪流走,穿过城镇,自己和自己说话,有时扮演一个流浪的笨蛋角色,有时则扮演一个精明的本地人角色。这种营养不良、肮脏、邋遢的生活,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曾经试过去郡里的流浪者之家,但他受不了那里的日常生活安排,也受不了那儿全是老人。很早之前,他有过一个相当不错的农场,但是,农场主的生活太单调,于是他开始了一路下滑的职业生涯,贩卖私酒,入室行窃,隔一段日子就在监狱里待一阵。大约十年前,他有了养老金,又一路上行,生活多少有了些保障。他的照片和有关报导甚至还在地方报纸上登过。

最后的另类。本地的自由精神坦露的经历和视角。

他费力地爬出垃圾山,仿佛觉得有义务要说几句话。

“你打算把树运出去?”

罗伊回答:“可能。”他以为珀西也许希望他捐些柴禾。

“那么你得快点。”

“怎么了?”

“这个地方就要签合同了。”

为了满足他,罗伊只好继续问他要签什么合同。珀西爱说闲话,但不喜欢撒谎。至少,对他真感兴趣的事儿,他不撒谎。比如,交易、继承、保险、擅闯私宅,总之是各类和钱有关的事儿。要是以为,从来不费心去赚钱的人也从来不会费心想钱,那就错了。这让那些以为他是一个流浪哲学家、只爱怀念古昔的人感觉很意外,尽管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也可以滔滔不绝地谈哲学话题。

“我听说过这家伙。”珀西的回答拖泥带水,“我在镇上的时候。不知道。好像这个人开了一家锯木厂,和河畔酒店签了合同,要给酒店提供一个冬天的柴禾。一天一捆。他们烧这个。一天一捆。”

罗伊问:“你从哪里听说的?”

“啤酒店。嗯,我隔一段时间都要去一趟啤酒店的,不过从来不超过一品脱。那儿的人我都不认识,不过他们也不会喝醉。就是谈谈哪里有林场。说的就是这个林场,苏特家的。”

罗伊上个星期才和林场主谈过,他以为这桩买卖已经敲定了,正打算做通常的收尾。

“那可是一大堆木头。”他轻松地说。

“是啊。”

“要是他们想全要的话,那可得要许可证。”

“肯定了。除非有鬼。”珀西更高兴了。

“没我什么事儿了。我能做的都做了。”

“当然,你能做的。”

回家的路上,罗伊忍不住一直在想这件事儿。他自己时不时也卖柴禾给河畔酒店。不过,现在他们肯定是决定要一个稳定的供应商了,而他不是这个人。

他也在想怎么把这么多木头都拉出去。现在已经开始下雪了,能做的就是在真正的冬天来临之前,把木材都拉到开阔的田野里。必须要尽快拖出来,堆在一起,先锯开,然后再劈。要拉出来的话需要一台推土机,或者至少是一辆大型拖拉机,得先开一条进去的路,然后用链条把木头拖出来。还需要一群干活的人,这些活儿一两个人是不可能干完的。这是规模作业。

所以,这供应商一定不是他这种自己经营的业余作坊,应该是一家大型企业,有全套装备,是从外头来的。

罗伊谈的时候,埃利奥特·苏特没提过这桩事儿,一点都没有透露过。但很有可能,他们谈过以后,才有了这桩大生意,于是苏特决定忘掉罗伊的非正式合同,让推土机进来。

晚上,罗伊想要打电话,问问是怎么回事儿。但他又觉得,要是林场主人真的改变主意了,那他也没办法。口头协议没什么可坚守的。这家伙可以直接叫他走开。

对罗伊而言,最好的办法是当作没有听到珀西的话,也从来没听别人提过,去林场,在推土机来到之前尽快运走自己想要的树。

当然,也有这样的可能性:都是珀西弄错了。他的样子不像只是为了让罗伊不高兴,就瞎编了个故事。不过,他还是有可能弄拧了的。

但是,罗伊越想越觉得是真的。他的心里总是看见推土机,看见链条锁住的木材、堆在田野里的木头、拿着链锯的工人。如今都是这样。大规模的。

这个故事对他造成影响,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不喜欢河畔酒店。河畔酒店位于帕瑞格瑞河畔,是一家度假酒店。它原本是座老磨坊的遗迹,离珀西·马歇尔住的十字路口并不远。实际上,珀西住的房子,还有那里的土地都归酒店所有。原来的规划是把这房子拆了,但酒店的客人无所事事,喜欢沿着大路走下去,给这座被遗弃的房子、破旧的农具、翻倒的四轮马车,以及没用的水泵拍几张照片。珀西愿意的时候,也可以给他拍照片。还有些客人来写生。客人们来自遥远的渥太华、蒙特利尔,他们毫无疑问以为自己到了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

当地人去酒店,都是为了来一顿特别的午餐,或者是晚餐。莉也和牙医、牙医太太、牙科保健师、保健师丈夫一起去过一次。罗伊没去。他说他不愿意去吃赔本儿的饭,即使是别人买单。但他不清楚这是不是他讨厌酒店的理由。他并非完全反对花钱买享受的观点,也不反对别人从喜欢花钱的人手里赚钱的想法。不用否认事实:酒店的古董家具翻新重装,请的不是他——根本没请当地人;但是,就算是请他去,他也可能拒绝,因为他已经有太多的活儿了。莉问他对酒店到底有什么意见,他能想出来的唯一理由是,黛安娜申请过那儿的工作,她想当服务员,他们不要她,说她超重。

“哦,她本来就超重,”莉回答,“她现在还超重。她自己都这么说。”

没错。但罗伊还是觉得,这些家伙都是势利小人。唯利是图的势利小人。他们在盖新楼,应该是一座老式商店、一座专门用于演出的老式剧院。他们烧柴就是为了演出。一天一捆。现在,某个开推土机的操作员就要把树林夷平,平得像小麦田。这就是那类你一想就明白了的专横规划,你知道他们能做到的掠夺。

他告诉了莉他听说的事儿。他还是会告诉她。这是个习惯。不过,他现在也已经习惯了,她实际上根本不会留心听,所以他也没留意她回答没有。这回,她的回答是重复他的话。

“没关系。反正你有足够的活儿了。”

他早料到是这样的结果,不管她好没好。答非所问。不过,妻子不就这样吗——丈夫可能也一样——百分之五十的时候?

第二天早上,他在一张折叠翻板桌上工作了一会儿。他打算在工棚里待一整天,有两样活儿要交工了。中午,他听见黛安娜的汽车消音器的动静,往窗户外头看了看。她是来带莉去看足底按摩师的。她觉得这对莉有好处,莉也不反对。

不过,她却朝工棚过来了,没进家门。

“好吧?”她说。

“好啊。”

“辛苦地工作?”

“一贯辛苦。”罗伊说,“给你提供个工作机会?”

这是他们对话的程序。

“我有工作了。听着,我来这里是想让你帮一个忙。我想问你借卡车。明天,带老虎去看兽医。我没法用汽车,它的体型太大了。我讨厌要你帮忙。”

罗伊说没问题。

带老虎去看兽医。他想。这可真够累的。

“你不用卡车吗?”她问,“我的意思是,或者你用汽车?”

既然今天要把活儿干完,他自然是原打算第二天早上去树林的。他现在决定,他今天下午去树林。

“我帮你加好油。”黛安娜说。

那么,他自己也要记得加好油,以防万一。他刚想说:“你知道,我想出去,因为正好有点事儿,所以我老在想……”不过,她已经去找莉了。

等她们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外,他立刻收拾好了东西,钻进了卡车,往昨天那地方开去。他想顺路停车问问珀西,但最终觉得还是没用。表现出这么浓厚的兴趣,只能让珀西开始杜撰。他又想和林场主谈一谈,但是结论和昨天一样,还是算了。

他把车停在进树林的小路上。这条小路很快就消失了,在此之前他便拐了弯。他四处走走看看。树看起来和昨天没什么区别,没看出任何破坏计划的迹象。他随身带了链锯和斧子,他有种感觉,觉得要赶紧。要是有人来了,要是有人问他在干什么,他就说林场主同意的,他没听说过别的买卖。另外,他还要说,他会继续砍下去,除非是林场主亲自来让他出去。要是真这样,他当然得走。不过,这种事儿大概不会发生,因为那个苏特是个胖子,屁股沉得很,并不常常在自己的土地上转来转去。

“没有许可……”罗伊自言自语,像珀西那样,“我要看白纸黑字。”

他在对一个他根本没有看见的陌生人说话。

通常来说,树林的地面要比周围的土地更加崎岖不平。罗伊一直以为,这是因为树倒下,把泥土也拔了起来,然后就在原地慢慢地腐烂。树木堆积腐烂的地方成了一座土丘,树根把泥土拽出来的地方则成了洞坑。不过,他从哪里看到过——应该就是最近,他真希望自己还记得是哪里——真正的原因是很久以前形成的,就在冰河时代之后。当时地层之间结了冰,就把泥土往上推,形成一个个小土丘,如今在北极地区也是这样,那里土地还没有消失,形成的土丘还在。

这回发生在罗伊身上的事儿,是最为普通的,也是最难以置信的。它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在丛林里漫步的恍惚的空想家身上,发生在任何一个呆呆地盯着自然美景观赏的度假者身上,发生在任何一个以为树林就是用来散步的公园的人身上,发生在穿着便鞋却没有穿靴子,也没有留心看地面的人身上。罗伊钻进树林上百次,这事儿从来没有发生在他身上,连差点发生也不曾有过。

已经下了一会儿小雪了,地面和落叶都开始打滑。他的一只脚滑了一下,扭伤了。然后,另一只脚猛地踩进了盖着雪的灌木丛中,地面远比他想象得低。他走路太粗心了,几乎是跌了进去。这些地方,本应该是小心翼翼地试着踩踩看,要是附近有更合适的地方,连试都用不着试。即使如此,又怎么样?他没有重重摔一个跟头,一头摔进土拨鼠的洞里面。他失去了平衡,心不甘情不愿地晃了晃身体,甚至可以说,怀疑地。然后,他跌倒的时候,那只滑倒的脚基本上被压在另一条腿的下面。摔下来的时候,他把锯子反对着自己,把斧子也抛了出去。不过,抛得不够远,斧子把手重重地打在他扭伤的腿上。锯子拽他过去,不过,好在他没有直接跌在它身上。

他觉得自己跌倒的样子几乎像是慢动作。深思熟虑,精心设计的动作。他本可能摔断肋骨,但是没有。斧子把手可能飞起来,打在他脸上,但是也没有。他还可能砍伤自己的腿。他想到了所有的可能性,没有立刻如释重负,而是没敢马上就相信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因为这一切开始的方式——他滑了一下、踩进灌木丛、跌倒的方式——这么愚蠢、笨拙,这么难以置信,简直不知道会有什么荒诞后果。

他开始让自己站起来。双膝都受伤了。一只膝盖被斧子把手砸伤了,另外一只重重撞在地上受伤了。他抱住一棵小樱桃树的树干——本来樱桃树也可能会抽打他的脑袋。他慢慢地抬起身体,试着把全身的重量压到一只脚上,另一只滑倒扭伤的脚压在身下,只是碰了碰地面。花了一分钟,他成功了。他弯下腰去捡锯子,差点又摔倒。疼痛从脚底升起,一直冲到他的脑门。他忘记了锯子,站直身体。不知道疼痛从何而来。脚?他弯腰的时候把重量压在这只脚上了?疼痛缩回到脚踝。他尽力伸展这条腿,考虑着脚的情况,异常小心地在地上试了试,试着把重量压上去。钻心的疼痛。他不愿意相信会有这么疼。他不愿意相信自己会被疼痛打败。脚踝一定不只是扭伤了,韧带肯定拉伤了。难道断了吗?它在靴子里,看起来和另一只没受伤的脚踝没什么不一样。

他知道自己必须要忍。他只能适应它,走出树林。他不停地试,但是什么进步也没有。他没法把重量压在上面。肯定断了。断裂的脚踝。这只是小伤。老太太在冰上滑倒,也会摔断脚踝。他很幸运。一只断掉的脚踝,一个小伤。然而,他一步也迈不出去。他没法走路了。

他终于明白了,要想回到卡车里,他不得不放弃他的链锯、斧子,用手、用膝盖爬出去。他尽量让自己轻轻地伏下去,沿着自己的脚印拖动身体。现在,他的脚印已经盖上了一层雪。他想检查一下口袋,看看钥匙在不在,把口袋的拉链拉上。他把帽子从头上抖落,随它掉在地上,因为帽舌挡住了他的视线。现在,雪落在他光着的脑袋上。不过不是太冷。一旦觉得爬行也是一种移动的办法,它也确实不算太坏了。就是说,尽管对他的手、对他尚好的膝盖来说不容易,但至少不是不可能。他现在足够小心,缓慢地把自己拖过灌木丛,穿过小树丛,爬过了起伏的圆丘。他经过一个斜坡,原本是可以滚下去的,他也没敢——他还得小心地护着自己受伤的腿。他很高兴自己没有走过沼泽地,他很高兴自己没有耽搁就动身回去——雪越来越大,他的脚印就快给盖住了。没有脚印,视线又和地面平行,他就很难判断到底是不是回去的路了。

一开始,他都不能相信这种状况是真的,现在却已经变得越发自然了。贴近地面,用双手、双肘和一只膝盖前进。试试看这段木头有没有烂掉,然后,拖着身体趴在上面,用肚子压住它。他的手上全是腐烂的落叶、灰土以及雪泥。他不能戴手套了,否则抓不住东西,也没法清楚地感觉到地面的东西,他只能露出冰冷、擦伤的手。他已经不再为自己感到惊讶了。他也不再想留在那里的斧子和链锯,尽管一开始,他简直没办法让自己从它们身边爬开。他没怎么想事故本身。无论如何,它已经发生。这件事已完全不显得不自然,也不至于让人没法相信了。

前面有一个相当陡峭的坡要爬,到坡下的时候,他稍稍休息了一会儿。已经爬了这么远了,他松了一大口气。他把手伸到夹克里暖和了一会儿,一只一只轮流取暖。不知道怎么着,他想起黛安娜穿的那件不合身的红色滑雪夹克,他决定她的生活是她的,操心这些没用。他也想起了他的妻子看电视的时候装腔作势的笑。她的寂静。至少她吃得饱,穿得暖。她不是拖着脚爬在路上的难民。还有更糟的,他想。有更坏的。

他开始上坡了,用他的双肘撑住,还有他疼痛的,但是还能用的膝盖。他继续前进。他咬住牙,仿佛咬牙能防止他滑下去似的。他抓住能抓得到的根,或者他看见的不太坚固的茎。有时候,他抓的东西断了,他就往下滑。他停下来,继续一英寸一英寸地往上爬。他一直没有抬起头来看还得爬多远。要是他假装这个坡永远没有尽头,万一爬到了顶,就算是一份额外的礼物、一个意外的惊喜了。

花了很长时间,不过,最后他终于把自己拽上了平地。透过树的间隙、飘落的雪花间隙,他看见了卡车。他忠诚的老朋友是一辆红色的旧马自达,它奇迹般地仍然在等候。已经到了平地,这让他重新燃起了对自己的期望。他撑起身体,那只受伤的膝盖轻轻地、轻轻地挪动。他战栗地抬起没有受伤的那条腿,拖动另一条腿,像醉汉一般摇摇摆摆。他试着单脚跳。效果不好,他会失去平衡的。他试着将一部分重心转移到受伤的腿上,动作轻柔。疼痛让他知道还是不可能。于是,他又回到以前的姿势,爬行。但他没有直接穿过树林朝卡车的方向爬,而是转了弯,朝他知道的脚印方向爬。等他找到了地方,他加快了速度,以弥补失去的时间。他沿着坚硬的印记爬。在白天阳光的照耀下,地面已经化成了泥浆,现在又再次开始冻结。这对他的双手和膝盖来说,实在很残酷。但是与之前他爬的路线相比,已经轻松了许多,那条路,他一看就头昏眼花,精神崩溃。他能看见前头的卡车。卡车也在看着他,等着他。

他应该能开车。还算幸运,受伤的是左腿。现在,伴随欣慰而来的除了一大堆的麻烦以外,还有最糟糕的那个问题。谁帮他去拿斧子和链锯?他怎么告诉别人它们在哪里?再过多久雪会把它们盖住?他什么时候能重新走路?

没用。他把这些念头抛出脑海,抬起头,充满希望地看看卡车。他又停下来休息,暖暖手。现在,他可以戴手套了。但是,已经这时候了,为什么还要毁了手套呢?

一只大鸟从树林中飞了出来,他伸长脖子去看是什么鸟儿。他想是只鹰,但也有可能是只狂鸟。要是狂鸟,应该会以为自己撞大运了,会盯住他,看看他是不是受伤了?

他等它转回来,要是看到它飞的样子、它的翅膀,他大致就知道是什么鸟儿了。

他这么等待的时候,他看见鸟的翅膀、发现它的确是狂鸟的时候,对过去二十四小时一直在他脑海里萦绕的事儿,他也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卡车在移动。什么时候发动的?他看见大鸟的时候?一开始,只是轻微的动静,地上的车辙颤动了一下——也有可能只是幻觉。可是,他听到了引擎声。车走了。难道就在他思绪纷飞的时候,有人钻进了车里?还是车里一直有人?他肯定锁了车的,钥匙还在身上。他又摸了一下口袋的拉链。有人就在他的眼前把他的车偷走了,没用钥匙。他在自己蜷缩的地方大喊、挥手,仿佛这样有用似的。不过,车子并没有转向回车道并开远,而是沿着他的足迹一路颠簸,直接朝他开了过来。这会儿,开车的人在鸣喇叭,声音不像是警告,而是庆贺。然后,车子放慢了速度。

他明白了是谁。

唯一还有一套钥匙的人。也只可能是这个人。莉。

他努力用一条腿站起来。她跳下卡车,跑出来帮他。

“我摔了一跤,”他喘着粗气告诉她,“这是我这辈子干过的最蠢的事儿。”然后,他才想起来问她怎么会过来的。

她说:“哦,我又不会飞。”

乘小汽车来的。她说。听她的语气,就好像她从来没有放弃开车。她开车过来,把车留在了公路上。

“这一路地面太软。”她说,“我还以为会被困住,不过没有,泥浆又冻了。

“我看见卡车就过来了,开了锁,坐在车里。我看见下雪,觉得你很快就要回来了,不过我倒是没想到,你是用膝盖和手回来的。”

也许是因为走过来,也许是因为太冷,她的脸色发亮,声音也变尖利了。她蹲下来,看了看他的脚踝,说他的脚肿了。

“可能更糟。”他回答。

她说,今天她本来一点也没担心。她没担心,结果反而是应该担心。(他懒得告诉她,这几个月以来,她看上去其实什么也没担心过。)她没有一点点不祥的预感。

“我只是赶来告诉你一件事儿,我实在迫不及待要告诉你。”她说,“那个女人给我治疗的时候,我突然想到的。然后我就看见你在爬。我就想,我的天哪。”

什么想法?

“哦,想法。”她回答,“嗯,好吧,嗯,我不知道你会怎么想。我以后再告诉你。我们先去把你的脚治好。”

什么想法?

她的想法是,珀西听说的事儿根本就不存在。珀西确实听到一些传说,但其实不是外人拿到了砍伐许可证,其实他们说的就是罗伊。

“因为埃利奥特·苏特喜欢说大话,我知道这一家人。他的太太是安妮·普尔的姐姐。他到处吹牛说他拿到了大生意,添油加醋地说。刚开始可能说的就是你,最后变成了河畔酒店的永久供应商,一天一百捆。有人在喝酒的时候听到别的客人说,最后传到了你这里。你已经得到了合同——我的意思是,你们已经达成协议了……”

“好吧,听起来挺蠢的……”罗伊说。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不过,你想想……”

“听起来是挺蠢的,不过,五分钟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

事实正是如此。当他仰望狂鸟的时候,正是这个念头跳进了他的脑袋。

“你也想到了。”莉的笑声中带着满足,“和酒店有关,但是关系不大,这种传说最后都变成大话。越来越夸张的大钱的故事。”

就是这样。他想。他听到了自己的想法。他内心的所有骚动都回来了。

狂鸟没有再来。带链锯的男人们不会在这里济济一堂。梣树、枫树、山毛榉、铁树、苹果树都安全了,暂时都安全了。

莉用力扶着他,累得气喘吁吁,不过还是勉强能说话:“英雄所见略同。”

现在不是提醒她她的变化的时候。就像不要向站在梯子上的人报告好消息一样。

他站起来的时候脚撞了一下,被搀扶着进了卡车的客座。他呻吟。要是只有他一个人,呻吟就不一样了。不是因为他想把疼痛戏剧化,他只是用这种方式对他的太太描述一下这种疼痛。

或者只是送给他太太的礼物。因为他知道,要是她的活力回来了,他也不会有自己当初想象得那么糟糕了。呻吟可以掩饰他的需要,至少能当成借口。当然了,他自然会警惕的,他不知道她是永远好了,还是只是昙花一现。

但,就算是永远的,即使全好了,依然会有别的问题。有些损失会使收获变得不甚清晰。即便他有足够的精力,这些损失他仍然是羞于承认的。

天色阴暗,还有浓密的雪,他只能看见第一排树。今天早些时候,他经过这里时,冬天的夜幕还没有降临。不过,这会儿他才注意到,他才发现,以前来树林的时候,他错过了一些东西。树林竟然这么纠缠不清,这么稠密,这么隐秘。它不是一棵树,然后另一棵树,而是所有的树在一起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然后编织成一样东西。在你不知不觉之中发生的一种变形。

这片树林还有个名字。这个名字在他的心里溜溜达达,进进出出,他几乎要抓住它了,但是还没有。是个大词儿,听起来不太吉利,不过,无关紧要。

“我把斧子丢了。”他机械地说,“我把斧子丢了。”

“丢了就丢了,我们可以找个人拿回来。”

“汽车在这儿。要不你去开汽车,让我开卡车?”

“你疯了吧?”

她的声音显得心不在焉,因为她正在倒车,进回车道,慢慢的,但也不是太慢。车子在车辙上颠簸,不过保持住了平衡。从这个角度看后视镜,让他很不习惯,所以他摇下了车窗,伸着脖子看。雪落在他脸上。他不光是要看看她倒车;车子里的暖意让他有点糊涂,他要让自己清醒清醒。

“放松。”他说,“对。慢点。好了。不错,干得不错。”

他说话的时候,她也在说话,说医院什么的。

“……让他们给你看看。最重要的事情先来。”

据他所知,她从来没有开过卡车。她开得很棒。

森林。原来这个词儿是森林。根本不是一个奇怪的词儿。不过他从来没用过这个词儿。只是因为它有一种正式的意味,所以他通常不会这么措辞。

“荒无人烟的森林。”他说着,仿佛要给什么戴帽子似的。

正文 致谢

某天,我在百科全书上查资料时,无意中发现了索菲娅·科瓦列夫斯基。她兼有小说家和数学家的身份,立刻吸引了我。于是我开始阅读能找到的有关于她的一切。其中有一本书迷住了我,所以,对此书作者,我必须记录自己从中的受益,并表达我无限的感激之情。《小麻雀——索菲娅·科瓦列夫斯基的一幅肖像》(俄亥俄州立大学出版社,雅典,俄亥俄州,1983年),尊敬的D. 肯尼迪先生,以及他的太太尼娜,索菲娅·科瓦列夫斯基的一位旁系后裔,她为我提供了大量从俄语翻译过来的文本资料,包括部分索菲娅的日记、信件,以及无数其他文字。

我的故事截止于索菲娅去世前的日子,回溯她的早年生活。不过我竭力推荐对她有兴趣的读者阅读肯尼迪的书,他的书呈现了丰富的历史与数学内容。

正文 后出版后记

译介出版世界一流作家的一流作品,是译林出版社建社以来的追求。这些年,我们出版了伊塔诺·卡尔维诺、唐·德里罗、阿摩司·奥兹、菲利普·罗斯、多丽丝·莱辛、卡洛斯·富恩特斯、伊莎贝尔·阿连德、亨利·米勒、雷蒙德·卡佛、尤多拉·韦尔蒂等在国际文坛声望显著的作家作品,努力以披沙拣金的态度,为读者献上高品质的中文版本。

译林出版社与艾丽丝·门罗渊源已久,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曾关注过她的作品。这位“当代短篇小说大师”以家乡安大略省温格姆镇为背景的创作缔造了静水流深的文学世界。她擅写故事的复杂性,而不只流连于复杂的故事;善于洞悉平常生活的表象,抽丝剥茧般揭示隐藏的秘密和谎言。她以淡然平实的悲喜剧,延续了比同时代作家更为长久的文学生命。此次,门罗版权花落凤凰传媒,译林出版社有机会把代表艾丽丝·门罗不同创作时期的主要作品介绍给国内读者,我们由衷感谢作家本人及安德鲁·纳伯格联合国际有限公司的厚爱和信任。

感谢江苏人民出版社在译本提供等方面给予的诸多支持,让我们得以尽早将门罗作品整体奉献给文学读者。囿于时间仓促,译本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错讹疏漏之处敬祈读者诸君海涵并不吝赐教。

★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短篇小说女王”艾丽丝·门罗七部代表作中文版

温情上市

译林出版社独家出版——艾丽丝·门罗系列作品















艾丽丝·门罗(Alice Munro,1931—— )

加拿大女作家,当代短篇小说大师,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少女时代即开始写作,37岁时出版第一部作品。门罗一生专注于中短篇小说创作,讲述小地方普通人特别是女性隐含悲剧的日常生活,以细腻透彻、暗藏波澜的描写,洞见人性的幽微处。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