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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深处》


第一部分 第1节:年轮-幸福深处(1)

童年时

放学了,我家院子门口聚着一群小男孩儿,齐声喊:

黄毛丫头去赶集,

买个萝卜当鸭梨。

咬一口,死辣的,

叫你黄毛丫头挑大的!

起哄声中,一个黄头发的小女孩"嗖"地撒丫子朝家里跑去。那就是我。

我小时候有两个外号,"金丝猴"和"罗马尼亚人"。因为我头发金黄,皮肤煞白,还长了一个大鼻子。我痛恨这两个外号,痛恨自己,为什么长得和别人不一样。

我妈告诉我:"等到18岁你的头发就变黑了。"因为她的一头金发就是18岁那年变黑的,小时候抚养她的大娘还给她吃过乌鸦肉。我妈是河南人。据说河南开封在宋朝时进来过一支犹太人,世代繁衍同化了,所以在河南有许多黄头发、白皮肤的后代。我想我有可能是其中一个。

少女时

我长成了一个胖姑娘,"穿上显瘦"是我对衣服唯一的审美标准。五楼住着一个漂亮纤细的女孩小红是我的好朋友,每天放学回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仰着脖子喊她下来玩儿。所有的男孩都看着她,围着她,仰慕她,而我也那么愿意和她在一起,这便注定了我将成为一个不会嫉妒的人。

在人艺学员班里排《西施》时,我最好的朋友罗历歌演女主角西施,王姬演宫女甲,有大段独白。剧本里,在她的大段独白后面有一个括号,括号里写着"宫女乙惊恐状"。我就是宫女乙,整个剧本里只有这6个字属于我。但我一点儿也不介意这些。

青春时

我从人艺学员班毕业后,参演了话剧《红白喜事》,获得文化部的一个大奖。获奖者中年轻女演员只有我一个,得了奖金,提了级别。跟我同在一个化妆室有个四十多岁的女演员,她那天当着我的面"问"我的同学:"哎,你们班这次提级的都是那种特会拍马屁、特虚伪的人吧?"

我听了这话,眼泪流下来,我当时"恨"死了这个每天毕恭毕敬喊她"老师"的女人。我暗下决心明天一定要扎她的自行车胎。她这样心胸狭隘的人,一定会被气疯的。

但是第二天我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第三天和后来几天也一样没想起来。

挺长时间以后,我又遇见她。她慈眉善目,拉着我的手问:"丹丹你好吗?你在忙什么?"

我发现我其实从来也不恨她。我不会恨人,所以总是很快乐。

中年时

有一天爸爸打电话叮嘱我说:"丹丹,女人啊,千万不能太厉害。"

痛定思痛,我想过去的确是我太能干了,太霸道了,表现得太"聪明"了,我爸说的"厉害"指的正是这些。爱一个人,要长久地像宠孩子一样宠着他,任由他去做喜欢的事,高兴的事,让他生活得轻松自在,让他一想起我就笑。

有时候先生和他的朋友出去吃饭,或在外面玩到很晚,我一定不打电话去追问。我会给他发个短信:"门给你留着,灯给你开着,千万不要考虑我,我睡了。"

很快,他的短信便回来:"大妮儿是我永远的、完整的最爱。"

人到中年,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

我和先生谈话时从不避讳我们从前失败的婚姻,在不断地追溯中我渐渐明白,那些曾令我忿忿不平,以为"不可原谅"的人与事,其实自有它存在的情理。我理解了英达,他在我心里仍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好人。如果说他的性格并不完美,是因为他在童年吃了太多苦,他的父母在"文革"中都进了监狱。他没有成年人的保护,也没有得到爱。我也理解了其他给我带来伤害的人。因为成长的环境不同,接触的人不同,性格不同,运气不同,你无法要求每个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都善良和充满理性。

第2节:年轮-幸福深处(2)

小时候唯一一张照片

除了需要法律介入的事情,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现在时

这天早上,我刚一开机便收到一条短信:"我是邮局,给我回电话。"我立刻把电话拨过去,并报上了自己的手机号码,问他:"您有什么事?"

"你家地址告诉我!"电话那一端一个男人没好气地说。

"您要地址有什么用吗?"我依然和颜悦色。

"有人给你寄快件,把你家地址给我!"他越来越凶,我也越发不明白。

"寄快件的人难道没有写地址吗?"

"你给不给?你给不给?我给你家送快件管你要地址你到底给不给!不给算了!""啪"地一声电话断了。

我丝毫没有生气,只是心里对这人充满同情。大清早,对待一个好脾气的顾客,他的态度如此恶劣,他心里该有多么不快乐?该有多少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讨厌他?他真的很可怜。我从心底里不怨他。

宽容了他人,解放的便是自己。

那天我发高烧,同时抗生素吃多了过敏,头疼,恶心,稍微一动就想吐。

我两个姐姐在超市里给我打电话:"丹丹你想吃点什么?"

"咸菜"我已经气若游丝,却听见她俩在电话里乐。

"哈哈,她就想吃口咸菜!咱上六必居给她买去!"

没挂电话,我听她们在那边吵吵:"买哪个?你说买哪个?哎我跟你说这个好吃,丹丹爱吃这个!"

"这不行!她现在胃不好不能吃辣的!"

"哎售货员,这榨菜丝儿多少钱一斤?啊?6块?"

我躺在床上紧闭双眼,她们的声音一会儿远一会儿近。我想她们可真有精神啊,真有兴致啊,真有体力啊。我琢磨着:什么是幸福呢?这就是幸福吧。

【连载2】初恋,时间已经送走一切

不记得是谁说过:"你不能既拥有青春又拥有青春的知识。"这句话只有当我进入中年的时候才明白它多么深刻。

19岁那年,我初恋了。那时候刚恢复高考没两年,许多已经不是学生的青年走回中学校门,和我们这些应届生一起复习高考。有一天下雨,我到教室门口才回身合上手里的雨伞。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靠窗子那排的倒数第二个座位上有一个陌生人。我没再抬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就是袁钢,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一个身高1.84米、挺英俊的转业军人,我们学校已经去美国探亲的语文孙老师的儿子。现在回想起来,我是第一眼就爱上他了,因为他长得比我们班任何一个同学都高大一圈儿。从那一眼开始,我的学习一落千丈,从班里的前5名,一直到高考落榜。

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在第二天。教室门口一个陌生的女孩问我:"袁钢在吗?"

我说:"谁是袁钢?"

"你们班新来的,孙老师的儿子。你能帮我把他叫出来吗?"那女孩很有礼貌。

"行!"我转身回教室向他走去。

我知道我的脸红了。我那时候特别爱脸红。我的心"扑嗵嗵"地跳着。

那天下午,上帝给了我一个机遇,让我有借口向他发出信号。

课间我到楼下上厕所。楼道很黑,刚下一个台阶,我就看到他往上走来。就在他与我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脚下一滑,朝楼下摔去。

"哎!"他大叫一声,一把抓住我的衣袖。

"刺啦"一声,我掉了3个扣子,但我站住了。我的右胳膊被他抓着,左手本能地迅速抓住衣襟。

"小心点!"他看着我,那一眼看得很长。我忘了我是否道了谢,反正我没上厕所,因为我必须得向同学借别针,我的衣服不能遮体了。

就在那天下午,我给他写了个字条,本能地使用了前人总结出的恋爱法则:我将离去法。

"我恨你。因为你救了我。我必须转学了,因为我什么都学不进去!"

这张字条很奏效,一个小时后我接到了一封长达3页的信,流畅而清秀的连笔字。信上他告诉我应该好好读书,但在结尾却约我当天傍晚在北海公园见面。

我放学回家先换上了我认为最漂亮的衣服,但我却无法去掉天天挂在我脸蛋儿上的两疙瘩红。十八九的年龄,女孩子发育得结实丰满,两疙瘩红又热又硬。我恨我自己,我羡慕死瘦弱的皮肤苍白的同学了。

第3节:初恋,时间已经送走一切

恋爱中的我学会了沉思。

我们在北海散步聊天,谈的大概都是些无聊的事情,因为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在准备回家的路上,北海公园后门的河边,他吻了我的脸。

毫不奇怪地我高考落榜了,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律系。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和他结婚,因为在与他相处的那些年里,大街上走着的和我周围的男孩子都不值得我一看!

与初恋情人结婚在现代社会所占的比例极小。命里注定我们不能做夫妻。

1983年的一天,我和他父母坐在一起吃饭。我们已经相爱了5年,这5年中他大哥、姐姐和二哥相继到美国去了。我从未想过他会走,因为他从未对我说过。我们那天依旧吃着他爸爸做的一大锅土豆炖牛肉。记得他爸爸常常会在肉里面放几个鸡蛋。鸡蛋在肉锅里炖久了,味道特别丰富。我们可以一人分到一个,吃得热火朝天。在我把鸡蛋刚刚放进嘴里没咬的时候,他妈妈说:"小钢,明天用你刚办的护照去友谊商店买瓶色拉油吧。"

那时候北京最高级的商店就是友谊商店,只许外宾进,而中国人持护照才许进。街上的商店里还没有进口商品,中国还不生产色拉油。无法想象我那口鸡蛋是怎样咽下的。我只记得不听话的泪水扑簌簌流下来。我没说话,离开座位到别的房间去了。

那一天我才突然明白,他从来没把我们的命运看成是在一起的,他从未想和我一起走人生的道路。于是,我决定分手。我知道不能犹豫,我要他看到我多么坚强,因为我觉得我受了"骗"。那时候出国太难了,去美国就意味着泥牛入海。

我脑子里一直幻想着他将来回国时的情景。当然应该是老年,白发苍苍,无论什么季节都应该穿西装,衣锦还乡走在北京杂乱的胡同里,摘下金丝眼镜找门牌号码,问有没有个叫"宋丹丹"的老太太,原先住在这院。当然,我应该已经是满脸皱纹,梳着髻,牙齿一个都没了,坐在路边晒着太阳。我们应该对视很久,彼此寻找着熟悉的痕迹,空气里应该飘着电影《第二次握手》的主旋律……

我给他写了绝交信,告诉他我不能再见他了。他曾说过我心狠,他也为我哭过。

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他1994年回来了,那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名演员"。有一天在中央台做节目,我遇到了我俩共同的朋友孙淳,他告诉了我袁钢的电话号码。

我们约在中国大饭店的咖啡厅见面,老远见他晃晃悠悠走过来,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回初恋的感觉。我们像朋友一样聊天,谈论彼此的情况,时不时地哈哈大笑。我们心里明白,时间已经把一切都送走了。

无论你经历了多么美丽的情感,虽然你也许认为"这次太不同了!""肯定永远不会分开了,因为我会活不下去;只有你到了中年,或许到了晚年,才明白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它把曾让你心碎让你失眠、让你坚定不移地确信永不更改的生活变成一个个梦,似真似幻,遥远而模糊,而人永远生活在今天,今天才是现实。

【连载3】为他守口如瓶

对任何人,我都不曾透露过那段往事的印记,因为我答应他绝口不提。

结束了初恋以后,我为了摆脱阴影,很快和另外一个认识了很久的男孩走到一起,恋爱3个月后闪电结婚。那年我24岁。

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一年,我们就分手了。办完离婚手续我们一起看了场电影,吃了顿饭。在饭桌上他很认真地对我说:"丹丹,我跟你结过婚,娶过你做我的老婆,已经很幸福了。但是有一件事你要答应我。"

"什么?"我看着他。

"将来如果你有名了,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永远别提我的名字。"

二十多年过去,我一直履行着承诺。直到今天,我不想再守口如瓶。因为我尊重他,尊重那段短暂的历史。并且我相信假如我们还能重逢,他也将不再执守年轻时的意愿。

那一年我们甜蜜得发腻。每天晚上,如果我先到家,没看见他,就沿着他回家的路去迎他。反之他也会去迎我。丝毫不觉累,更一点儿不嫌麻烦,只要能早一分钟看见对方,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

第4节:为他守口如瓶

第一次结婚时我其实还是个孩子。

他很憨厚。在他心里我聪明绝顶。

那年他在读夜大,一天早上临上班前,他惊呼一声:"哟,坏了!下午语文课老师让交一篇作文,我忘写了!"

我觉得他太大惊小怪,"什么题目?我在家帮你写一篇,你拿去交差不就行了?"

他告诉我题目叫做《秋天》,于是整个上午,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奋笔疾书。我一直感谢爸爸把文学修养遗传给了我,这类文章我向来驾轻就熟。

中午,我急急忙忙把写好的作文拿给他,他一边吃饭一边心不在焉地誊抄下来。

等到第二周的这一天,他们的语文老师--一位北大中文系教授在课堂上点评作文。

"在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的作文达到了可以发表的水平。他写的是自己在秋天里怀念一位老师

老师讲了很多文章中可圈可点的细节,他却一脸茫然,心想这是丹丹写的那一篇吗?

"我在北大教过这么多学生,还没有人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我给他打了96分。"

等到作文发下来,他看到稿纸右上角果然写着一个鲜红的"96",先是一阵狂喜,很快就又发起愁来,愁的是既然老师对他如此印象深刻,将来的作文他是没法自己写了。

后来我把这篇文章寄给了《北京晚报》,真的发表了。我用了一个笔名叫做"小舟"。一来"舟"里包含着一个"丹"字,二来"舟"与他的姓氏"周"同音。那时候做任何事都一定要留两个人的痕迹在一起。

后来我们之所以分手,大概是因为再没有更多的缘分让我们继续共度更长的时光。现在想来每恋爱一次就建立一次婚姻并不太明智,但在那个年代、那个年纪,我能作出的选择无外乎此。因为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家,自己的床,自己的桌子,我想白天黑夜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被打扰,无需躲藏,不必为了几天一次的见面仓惶等待。

分手以后他便消失了。各种机缘巧合让我遇见小学同学,遇见儿时邻居,遇见聚会时偶然相识的朋友,甚至胡同口卖冰棍的大嫂,唯独没能再遇见他。

不知他将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离婚后一年多,我遇见了英达。在我的三次婚姻中,英达这一段总好像不可触碰。然而既要写我所经历的过往,与他共同走过的10年便无法回避。他比我大49天,我们27岁相爱,37岁分手,共同度过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光阴,从浪漫无忧的青年走到心事重重的中年。

分手时我曾经试图出一本书纪念那段旅程,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今天,当我同意了出版社的约稿,便又将那些尘封近10年的手稿找了出来。

重温以后我惊讶无比:时间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东西!太多的往事,太多的心情,我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假如当初没有记录下来,那段婚姻在记忆中将只余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所以我庆幸我写过并留下了这些文字。

但面对这真实得让人有些"难以接受"的历史,我又犹豫了。无论初恋,还是第一次不为人知的婚姻,想来我已十分淡然。而与英达共同生活的这一段却因当时正沉浸其中,色彩显得格外浓烈。如今我们已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出太远,再没有任何重合的足迹,翻回旧的一页是否仍有必要?是否会打扰别人的生活?更何况,即使一起走过的日子,他的记忆和我的记忆又能完全一样吗?

我不知道我应该仅仅留下那些故事,淡然地叙述,筛去彼时心情,还是应该保留既然已经保留下来的一切。我不知道应该将它们留给自己看,让自己记住曾经走过那样一段路,那么温馨那么动感情,还是应该说给别人听,告诉别人现在我早已不疼了,不在乎了。

最后我决定尊重历史,将逝去的那一段复原。所以现在的有关英达的文字大部分仍是出自10年前的我之手。

当然,在我们各自度过了又一个10年后回头看,37岁还是太年轻,那时的心境极端而热烈,红太红,黑太黑。于是只有到了一切都已平静的今天再去回首那段往事,冷静地,客观地,泰然地,看到的才是它本来的面目--没有是非对错,没有其他可能,海可枯石可烂,抑或新人笑旧人哭,其实不过是一个"缘"字。

第5节:每一次爱都是惊心动魄的

必须坦白地承认:我每一次爱都是真正的和惊心动魄的。

【连载4】每一次爱都是惊心动魄的

我和英达的相爱是在1987年,那年1月他母亲去世,他从美国回来奔丧。正好剧院要排一个新戏《纵火犯》,由林兆华导演,英达任副导演算作实习,也为将来能留在剧院做准备。我在里面演一个戏份很少的黑人小女仆。演出时我给自己梳了一脑袋小辫儿,满脸满手的黑油彩和一个大而厚的嘴唇,用尖而快的怯生生的声音讲话,可笑极了。那出戏演的场次不多,在我的艺术道路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但它却改变了我的生活。

建组的那天,在会议室讨论剧本,大家围坐在大桌子四周,我和英达挨着。我排戏从来不带水,因为我觉得无论坐下来谈什么都先倒上一杯茶那是老年人的习惯。英达的面前放着一个保温杯,满满的香喷喷的茶水。导演正在谈剧本构想,我渴得要命又不好讲话,就在纸上写了句:"我能喝你的水吗?我没病。"他笑了一下,在下面写:"当然能。但我有,AIDS(爱滋)。"

他就是这样一个机敏幽默的人,不认识他的人与他的第一次谈话都会很难忘。他的聪明,他的博学,他的狂放和不可一世,让喜欢他的人一见钟情,让讨厌他的人不能容忍。

"有什么了不起!"常常有人会这么说,"不就是英若诚的儿子嘛,不就是去过美国嘛。"

我们的关系有进展是在排戏后大概两星期。有一天早晨他进排练厅直接走近我,手握成一个拳头放在我的手上,松开是一个被他的手捂热了的煮鸡蛋。我笑着把鸡蛋磕开,连蛋清儿都还是水。

"你的手根本没把它焐熟!"我大笑起来。

然后是我请他在一个叫"白桦林"的小西餐厅吃饭。

然后是我接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满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一定要娶你!我一定会娶你的!"

"咱们得好好谈谈。"我说。因为我发现问题有点儿严重。

"好啊!我有套单元房,在水碓子13号楼,你来吧!"他的表情特别真诚。

约好下午5点见面,差5分钟5点我就到了。刚上楼梯我就听见有人在鼓掌,爬上来看见他换上了干净的白衬衫。

"我妈说女孩子跟人约会应该迟到。可我在大街上耗了半天还是早了5分钟。真够露怯的!"我说。

他笑起来。我说什么他都笑,他好像特别爱听我说话。

我们相爱了,像两个18岁的少年。每天在剧院见面我们都大喘着气。中午休息时我们跑到新侨饭店吃饭,整顿饭他都在教我唱英文歌。我那会儿一句英文都不会,靠死记硬背我的发音居然还特别准。4年后我第一次去美国时给美国人唱过那些歌,有个美国人无论如何不相信我根本不明白歌词是什么意思,他简直不能想象我那时不会说英文。

我不是那种把爱情一点儿一点儿给出去的人,我不在乎也不考虑是否自己像个傻瓜,我完全缺少女孩子的疑虑和谨慎。一旦爱上了就全心全意。爱会使我的理智消失,智商为"零"。人们常说:"真正的爱只有一次"。我必须坦白地承认:我每一次爱都是"真正"的和"惊心动魄"的。

热恋时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英达在看报纸。电视里演的是"世界名模大赛"。每一个模特走出来我都惊呼一声,然后我说:"快看呀英达,太漂亮了!这些女人真是上帝的宠儿!"英达漫不经心地抬了一下眼皮,嘟囔了一句:"比你还差得远啦!"

能想象我的智商吗?不撒谎,当时体重近130斤的我差一点儿就相信了他的话!

他还告诉我,我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儿。"大学里的那些女孩子可能会读书,但她们绝大多数都没你聪明,聪明不一定会读书,就像有文化不一定灵魂高贵一样,你经常会看到一个文化人有一个小市民的灵魂,而你是既聪明又灵魂高贵。"

这些话我听了心里可太舒服了!我深深地把它记了10年。

后来他回美国继续读他的学分去了。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信。他还给我写了好多特棒的"情诗"。他说他写的诗老在"韵"上,他不会不押韵,而在"韵"上就不能算好诗。我自视为文学青年,同样以诗回赠给他,同样地每一句收尾都在"韵"上,这很糟糕:

第6节:嫁给英达

刚生下儿子,我是个人见人笑的大胖子。

穿一件雪白的毛线衣,

拿一张正方的小纸躲在角落里,

用诉不尽的思念折一只纸鸟寄给远方的你。

我把纸鸟放在唇边装进无数的吻,

又轻轻搂在怀里装进我心中的秘密,

带着我的嘱托,

带着我潮湿的梦,

带着那一段无声的乐曲

飞吧,飞吧,

但千万不要歌唱,

记住啊,

做我和他的使者,

你要默默地,

默默地。

【连载5】嫁给英达

英达以最快的速度在美国读满了学分。1989年7月13日,我们终于在东城区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了。

我真正走进了那个家,卷起衣袖开始做"家庭主妇"。我首先打开壁橱,将英达的母亲生前存放多年的"宝贝"都翻了出来:大捆的布匹、大叠的口罩,以及许多永远不会再用的,每一个经历过"困难时期"的母亲都会保留下来的生活用品。我把它们分送给邻居和亲戚。

然后,我作出一个更为惊人的举动:我铺开了那张虽已购买多年却依然如新的仿古地毯。那是一张漂亮的地毯,是英达的父亲托朋友买的。它常年卷在沙发根处。从前只有来了重要客人他母亲才会把它打开,然后命令所有的人光脚。

我打开它的时候,英达的父亲还在看报纸。他吃惊地看着我,愣了半晌才问:"天天都铺着啦?"

"啊!"我坚定地,头都没抬。

"脏了怎么办?"他小声地说。

"洗!"我说。

"坏了怎么办?"他声音渐高。

"再买一个!"我动作麻利地收拾着。

"倒也是!"他嘟囔了一句,再没说话。

我把家里一个最大的黑衣柜里所有的东西清理出来,然后从街上叫来了收购旧家具的小贩。

"能卖多少钱?"我问。

他敲了敲木头,摇了摇头:"不要。"

"5块钱你拿走。"我着急地说。

他还是摇头:"都是三合板,卖不出价。"

"不要钱。"我狠狠心,"送给你了!你拉下去吧。"

他还是不要,他走了。这个衣柜根本没有后挡板,多年来它直接靠在墙上,里面的衣服都会蹭上白灰。我把它抬下楼,扔在了垃圾箱旁边。

8月底,我正准备接一部由滕文骥导演的电影《黄河谣》。我演女主角,英达当时还没有工作,就跟我一起去了西安,准备做那部戏的副导演。我们在西安为剧本的丰富出了一些主意。修改剧本的时候,我们回到了北京,就在那时我发现自己怀孕了。

"要这个孩子吗?"我问英达。

"要吧!"英达坚定地说,"反正早晚得要。"

"戏怎么办呢?挺好的机会,我应该再演几年。"

"也是,"英达说,"那就别要了。"

"为什么你不想要我们的孩子?"我盯着他,"为什么你想杀了它?"我开始无理取闹,开始有了做母亲的恐慌,开始撒娇和找理由哭。英达哄了我很久,我们决定生,并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滕文骥。

我非常兴奋地准备做母亲。八九月份北京还很热,我穿上宽松的孕妇服,每天都在毫无顾忌地大吃。终于可以不担心发胖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在长肉,并且十分得意地每天下午在楼下晒太阳。

"丹丹怀孕啦?"楼里的邻居见我穿着孕妇服都在问。

"当然!"我自豪地回答。

"多久了?"人家看我挺着肚子。

"1个多月了!"我努力控制着幸福的表情。每一个听见我回答的人都放声大笑,因为此时孩子大约只有一颗黄豆那么大,而我的肚子已经不小了。

就这样,我在家里准备做母亲,英达在陕西拍《黄河谣》继续做他的副导演。戏还没有拍完,英达就回来了,说滕导让他先回来写下一个戏的剧本。英达果真在写了,而且非常认真,然后很快发现人家只是找了个借口把他撤了。从来没人要用他写的东西。我想他第一次进摄制组,一定工作特别"认真",一定显得特别"聪明",一定给不少人提了不少意见,一定有滕导老班底的人问:"哪儿来个不知深浅的,跑这儿来指手划脚。他不走,我们走!"一定是滕导没招了,怕戏拍不下去,就想了个不伤英达自尊心的办法,把他先发配回来了。尽管情理上是这样,我还是像一个孩子被人欺负了的母亲一样被激怒了。我对后来到我家来给英达送稿费的制片主任说:"请你转告滕文骥,宋丹丹说他是个虚伪的小人

【连载7】了不起的勤杂工

在英达没什么工作的时候,他有很大一部分注意力在我身上。记得我28岁生日的前一天晚上,他谎称睡不着,想干点儿事,让我先睡。第二天我一觉醒来,我们小小的单元门厅被布置得焕然一新。墙上有一张我的画像,那是他用细水笔画的,上面写着"年方二八",据说他为此画到了天亮。桌子上摆着他"变"出来的蛋糕。点亮的28根蜡烛上火苗欢快地跳跃着,他的父亲、外婆和保姆小花都坐在桌前等我。我一出现,大家就高声说:"生日快乐!"英达把给我做的纸皇冠戴在了我的头上。无法形容当时的我沉浸在怎样的幸福中。

我永远也忘不了英达挣的第一笔大钱。那是《我爱我家》的作曲关峡付给他的分成。那天他和关峡在他的小书房里谈了一会儿,送走关峡他来到客厅。

"丹丹,看!噔、噔噔噔(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主题音)&;他嘴里打着拍子,一下解开了棉外衣,里兜儿揣着整整齐齐的6万块钱。他以最快的速度一叠叠地抽出来,撒向空中,有一叠落在了房顶的大吊扇上。大冬天,我们不得不启动它,让"无数张"百元大钞纷纷飘落下来。我们全家都撅着屁股捡,满屋回荡着我们欢快的笑声。

第二部分 第9节:了不起的勤杂工

那时我的确很能干,家里的煤气出了问题也由我修

英达有名了,能挣钱了。他的事业有成增加了我对他的信任和依赖。我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听从他的决定。不可否认在那10年的恋爱及婚姻中我是幸福的,但是也很累。很难想象我竟有如此韧性,长此以往地担当着那个家庭的"顶梁柱",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那时的英达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的生活能力的人,他不会也不愿做属于男人的家务,他的忘性令人发指。他从来不记得我交代他做的事情。如果别人有什么东西交给我,万不能由他中转,说不准他会随手往哪儿一扔,然后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一次我给他的小书房安窗帘,我把缝制好的布交给他,并给了他一根细长的铁丝,"帮我穿上"。我开始在窗边钉钉子,我们边聊天边干活,很久了我才发现他那根铁丝一点儿都没穿进去。

"它老扎出来,这活儿我没法儿干!"他急了。

我拿过来,把铁丝头弯回来一点儿,一分钟就穿上了。每到这种情形他都会发怒:"为什么你老想让我感觉自己是个白痴?!"

基于他的这些能力,我很少让他或指望他能干什么。家里修灯、修锁、修煤气、修马桶样样都是我。

有一天我们的汽车坏在半路动不了了,谁也不知出了什么问题。英达打算放弃,要叫辆出租回家。

我对他说:"把前盖打开。"

他笑了:"你什么意思?你想修车?"

看着他难以置信的样子我根本不理,挽起袖子就开始瞎碰。请注意,我根本不懂车的构造,我那会儿还不会开车,也丝毫不知道车前盖里头的那些乱七八糟散发着热气的东西是什么。但我把它"修"好了,触拨几下车就发动了,我们开车回了家。

"你是魔女。"他对我说,"你有一双神手!"

我也许天生不该做演员,我其实可以成为了不起的勤杂工!

我们在1988年就买了刚才提到的那辆车,墨绿色的、流线型的英国车:Vauxhall。英达说在美国留学都没开过这么好的车。我们对它心爱极了。

新车刚刚买回来的时候,全家兴奋得坐立不安。那天正巧我刚从外地拍戏回来,吃完晚饭大家决定开新车出去兜风。请注意:家里任何一个人都还没有驾照,只是英达和他父亲在美国都曾开过车。那天晚上他父亲喝了许多酒,临出门时揣上了他的"人大代表证"。

"万一出什么事,谁也不能抓我!"他说。

我们笑着走下楼,我埋怨他这话说得很不吉利。

英达把车开到了离我家不远的红领巾公园附近,那里没什么人。他父亲强烈要求"过过瘾",我们同意了。他坐到了驾驶的位置。先是发动不着,打火的时候发出一阵阵金属摩擦的刺耳的声音,英达在耐心教他。终于发动着了,然后车"噌"地一下就蹿了出去。

无法想象当时的情景,车就像一匹脱了缰的马在飞奔,眼瞅着就冲一个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去了。那个女的还回头仿佛微笑了一下,她全然不知身后的这辆绿车的驾驶员多么可怕。他喝了许多的威士忌,并且很多年没开过车了。他没驾照,只有兜里的"人大代表证"!

我和英达都在大吼,我们疯了一样地喊:"快踩刹车呀!"然后就看见老人家手中的方向盘拐到了一边,只听见"嗵"的一声,车右侧的后视镜在1秒钟之内就没了,"咣"地一声车子撞在了一根电线杆上。

车停了,我们谁也没动,那个中年妇女又回了一下头,继续骑走了。我听见车窗外一个老大爷的声音:"镜子在后边那,还不捡去!"

我们回去了。把车停在楼下谁也不肯上楼。英达父子俩蹲在单元门口,英达说:"这下可好了,从来没开过这么好的车,一转眼就变破车了。"

我们看着车鼻子前面巨大的"酒窝儿",谁也没埋怨已经吓坏了的"人大代表"。

第二天早晨起来,他们父子俩说夜里做的都是撞车的梦,其实我也一样,我的脚在梦里一直使劲儿地在踩刹车。

这辆车我们开了不到两年,英达相继弄丢了行车执照和车钥匙。没办法我们只好请了监狱里专干溜门撬锁的小偷把车打开了。他每天出门我都大喊着:"带驾照!"而他比预定的时间晚回来半小时我就坐立不安。最后我坚定不移地把车卖了,要不然我有可能死在这上面。

【连载8】得心脏病都会快活

1993年我到欧洲演出,在意大利给英达买了一双细腻如丝的皮手套。那副手套太漂亮太精致了,花了我一百多美元!我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给他买的,交给他时我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千万、千万别丢了,本来我可以给自己买双皮鞋!"他很郑重地收下了。

一天他和一个朋友一起去办事,出家门的时候他第一次戴上了新手套。他们一起走到胡同口叫了辆"面的",当然他就把那副手套落在了出租车上。他只戴了不到100米,然后,是对那个朋友的一路叮咛:"不许告诉丹丹!"

过了一些时候他又要出门,仿佛很随意地对我说:"是不是应该给我买双手套?太冷了!"

"你的高级手套呢?"我担心地问。

"怎么问我?我哪儿知道,我从来没戴过。你不舍得让我戴,谁知道你又藏哪儿了!"

我开始在家里找,急死了。我想我真是老了,什么都记不住。我把箱子柜子翻了个底朝天,然后十分歉意地上街又给他买了一副。

过了很久那个朋友才把这件事告诉我,我一点儿也没生气,我已经知道他那么怕我唠叨,也已经明白了我不能要求他做"做不到"的事情。我想在接受他的优点的同时接受他的缺点,反正我们在经济上已经不窘迫了。

在这儿我还要讲一件事情,为这事儿我差点儿得心脏病。英达的父亲英若诚是一个极其顾家又热爱"科学"的人。很多年前,在别人还没听说过那些新鲜玩意儿的时候,他就把日本出的"换气机"和英国产的"电灭蚊器"搬回了家。插上电源我不知道空气是否被换过了,反正电表的指针老是在"揪"我的心。而我在"电灭蚊器"里没看到过一只蚊子,即便把它放在院子里也一个小虫都没有。

有一天,他看见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3800块钱的真空管太阳能使您一年四季24小时享受热水。"于是他决定安装。大卡车拉来了设备,能装几吨水的大锅炉往房顶上扛。我们所谓平房房顶都是斜瓦,我真怕那几个工人掉下来。我们的墙被凿了无数个大洞,直径近1尺的大圆管子从房子的最东头穿到最西头。洗手间的瓷砖都碰坏了,墙上好几个窟窿连接着错综复杂的电线、好多个水管的开关和电插座。装好以后,我们果真看见房顶的锅炉冒着烟,可以肯定水开了。可是打开我们所有的水笼头,却没有一滴热水。

我打了无数次电话请他们来修,他们确实每次都上房顶看看,但丝毫不见成效。我请求老人家让他们把它拆下来,房顶上压着一个盛着几吨开水的大锅炉实在让人害怕!他去了,回来高兴地告诉我:人家决定不收我们1分钱,并且把那些"真空管"都送给我们了。后来我发现水不冒烟了,也就没再想这件事。

不久后我去了美国,有一次跟英达通长途电话的时候,他对我说:"你能想象吗?咱们家两个星期以来一直顺着房顶往下哗哗流水,1秒钟没停过。院子里长出了许多不知名的植物,隔壁残疾人基金会每天都来敲门,因为水也流到他们院子里去了。"我在电话的这一端一下子就懵了,心动过速。

我大喊着:"快去找人修呀!"

"我不知道找谁!"

"快把所有的笼头都关上!"

"关上了。"

"再把卫生间所有的插销都拔掉,别挂电话,现在就去,然后告诉我情况!"

他放下电话去了,然后气喘嘘嘘跑回来说:"好了,水停了。你快回来吧,家里没你不行。"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能让你得心脏病,而你得心脏病都会快活。

1994年我们的四合院准备拆迁。城建公司在方庄给了我们两套单元房。我觉得房子分配得不够到位,就四处奔波上告要求再加一套。

"我们家有老人有孩子,我公公和英达都需要书房。如果不多给一套,我们没法生活。"我在相关人士面前喋喋不休。

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争取到了3套单元房。这下可有活干了,我开始了漫长而劳累的装修。

所有的装修材料、设备、墙纸、瓷砖、洁具、大理石、花岗岩和热水锅炉都是我挑选并拉回来的。3个单元有3个洗手间、3套洁具、3个锅炉和无数的瓷砖。我一趟趟搬运,往返于城南和城北。历时近1年,房子终于快装好了。有一天我对英达说:"今天抽空来看看新家吧,瞧瞧我的劳动成果。"

第11节:当爱已成往事(图)

刚离婚,我的生活回到了一无所有的原点

他来了,一进门看见我正趴在地上给地板打蜡。"你可爱死了!"他对我说,"咱们家真漂亮!"

装修花去我太多的心血,几乎每一个钉子我都那么熟悉。我把好多从国外带回来的小饰物挂在墙上,给许多画和证书都配了框子挂起来。整个家看上去是那样整洁典雅。

不光是心血,装修还花去了许多的钱。11间房子,每一个房顶都需要吊灯,6个房间需要空调,添买了新的电视,并购置了很多家具。没有一样不是我一个人买回来的,没有人不为我的"能干"而惊叹。当然,我也总忍不住去炫耀自己的能力,后来我发现为此英达有些不高兴。

"你让我觉得我什么都没有做,"他说,"而实际上你什么都不让我做,什么都要按照你的意志。"

他说得对,这的确是我的问题。我是那么霸道,那么精力充沛。记得有一年我出国回来,英达为了让我高兴,把家的样子改了,客厅的家具都挪了位置。我看着别扭极了,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但在当天夜里3点钟,我一个人把所有家具又放回了原处。不能想象我是如何挪动那些大柜子和大电视的。我总显得那么力大无比。直至今天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和一个人共有一个家,你要照顾对方的感受。你要与他共同分享一切,包括情感,也包括劳动。

【连载9】当爱已成往事

1991年英达的父亲出现了第一次大吐血。当时血就像水笼头里的水一样从嘴里喷出来,我被那情景吓得一声声尖叫。这样的事情自1994年至1996年又发生过多次。时间长了,我也习惯了,每每遇到这个局面我都会表现出异常的镇静。我会以最快的速度把他送进医院,然后开始漫长的守候。病房允许支床的时候我就支张行军床,不能支床了我就蜷在沙发上,一住几个月。

"你去忙吧,"我对英达说,"我一个人行。"

老人得的是酒精性肝硬变,吐血前他每天晚上手里都会拿着一杯加了冰块的威士忌,吐血后他连酒酿都不敢吃了。他病得太久了,我已经完全成了"特护"。我借来医书研究肝硬变的病理,我知道如果他发生什么情况该如何抢救,输什么药。我每天用医院的微波炉给他做两顿饭,他需要吃很软很软的食物,正常人吃的米粒可能把他的食管划破。我还负责为他洗脚、擦身、剪指甲

他住在协和医院。过去"协和"的大部分医护人员都住在医院里,长时间不见阳光,几乎个个脸色苍白,他们自称"协和脸"。有一天,一个护士对我说:"宋丹丹,你也有一张协和脸了。"

我曾经因48小时没睡晕倒过。

我曾经一连10天吃方便面。

没有人问我:"你的吃饭问题怎么解决?"也没有人问我:"你是否需要回去洗个澡?"

我几乎48小时没合眼的那一次,第三天我出去给老人买饮料。当我提着两大兜饮料走进病房,迎面撞见英达的表弟英宁和他的妻子,我眼前一下子黑了,晕倒在床上。醒来后我大哭,说我需要帮忙,需要有人换班,我要睡觉!

英达不是不帮我,首先他特别忙。他不是在给上一部片子做后期,就是在准备下一个戏。并且多年来"丹丹什么都行""丹丹不需要也不喜欢别人帮助"的概念在他心里已根深蒂固。

记得一次老人连续几天高烧、说胡话、出现幻觉,吓得我很久没敢好好休息。终于熬到有一天的后半夜,我躺在用3把椅子搭成的"床"上睡着了。凌晨3点半,我的呼机"嘀"声大作。起身打开一看:

感谢你使我没有后顾之忧,我永远都会爱你。

英达

这就是他,在你需要感情的时候,他随时散发出让你土崩瓦解的温暖。

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是哪一天悄悄溜走的。那些年我只知道忙于家里家外的活儿。没有一个妻子会像我一样给丈夫更为广泛的自由。我忘了撒娇,忘了受保护,忘了得到应有的温存和体贴。我只是忙着给予,忙着告诉我的亲人们:"没关系,天下太平,再大的困难我一个人就能扛住。"

诚实地说,那些年我累苦了,到极限了,要崩溃了。离婚之后英达还对我说过:"你应该给我点儿预感,让我明白你已经支持不住了。"

第12节:挨过烫的小孩都躲着火

巴图出生不满百日,我在学着做母亲

我像溺水者急于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地急于得到照顾,急于有一个成熟的男人对我说:

"你要多休息。"

"你不能吃太多。"

"你该穿厚些。"

我忽略了一个生活中重要的原则:给予比接受更为幸福。我总是忙着给予,忙着让自己幸福。我不会也不太懂得接受,我忽略让他人给予,也就是忽略他人得到幸福的权利。

是陈词滥调,也是绝对真理:婚姻需要经营,需要两个人不断地付出。错就错在,我以为,10年的时间能包容一切尚未说开的话,能化解一切来不及疏导的郁结。我还以为10年情缘堪比血缘,不必再修正自己的弱点,反正他已习惯,并且我那些"汗马功劳"足以抵消我做错的一切了。

好像是3年前,我从报纸上看到李宗盛和林忆莲分手的消息,难过莫名,有种为他们流泪的冲动。我对一个朋友说:"他们曾经那么相爱,那么多动人的歌都是李宗盛为林忆莲写的,连他们也分手了,爱情这东西真没意思。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的朋友迟疑了一下,告诉我:"丹丹,当年你和英达离婚,我们就是这种感觉。"

我愣住了。如果不是我自己为了一对陌生人深感惋惜,我绝不相信我的婚姻破裂竟会影响到、甚至动摇了其他人心中的什么。

是的,那个冬天,所有的朋友听说了这消息都表现出极大的震惊,所有的人都在问为什么。

必须诚实地说,离婚是我提出来的。那时候我偶然地认识了一个人,迅速堕入"情网"。10年来我有了第一次"婚外遇"。没几天我就打电话给英达:"我有外遇了,咱们离婚吧。"

"行。"他说。没有犹豫,也没有挽留。

【连载10】挨过烫的小孩都躲着火

我们是1997年1月2日离的婚。那天早晨我们约在剧院门口见面。

之前他对我说:"丹丹,我们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模范夫妻,所以分手时也要和和气气、高高兴兴的,这对我们彼此都好。"我说"好吧"。

对他的话,我一直由衷地信服。所以那天我们挽着胳膊一同走进了人事处。管人事的同志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你们俩--要离婚?!"

"是啊。"我一脸笑容,生怕别人以为我很痛苦,或者为我们惋惜。

要想离婚我们必须带着结婚证。像往常一样,英达把它落在车上了,当然要由我跑到楼下去取。

剧院开好了介绍信。我们找能办手续的地方。我们是开我的车去的。一上车英达就对我说:"丹丹,送你一首歌吧!"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

爱悠悠,恨悠悠

为何要到无法挽留

才又想起你的温柔

给我关怀,为我解忧

为我凭添许多愁

在深夜无尽等候

独自泪流

多想说声真的爱你

多想说声对不起你

你哭着说情缘已尽

难再续,难再续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时间

再多一点点温柔

别把一切都带走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空间

再多一点点问候

别再让我独自难受

我哭成了泪人,没说一句话。

我们先去东城区街道办事处,因为结婚登记是在那儿办理的。去了以后才得知离婚在中山公园里面办。随即我们把车停在了公园门口。

那天特别冷,地上是厚厚的结了冰的积雪,公园里静极了。英达总怕我滑倒,紧紧地搂着我。我们彼此间掏出了最心底的话,好像不是要去离婚,而是在约会。

"英达,我有两个请求。"我说。

"你说吧。"

"第一,孩子跟你一起生活,但我希望随时可以去看他。"

"当然,你是他的妈妈。"

"第二,爸爸(英若诚)的病越来越重了,假如有一天老人去世,你要告诉我。"

"我一定会告诉你,他是你的亲人。"

当他非常肯定地给予我以上答复的时候,我感到很踏实,似乎除了这两样,再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

当然离婚不是在中山公园,最后我们到了户口所在地丰台区街道办事处。那天不办离婚,可我们是"名人",为我们破了例。

第13节:有了一个儿子(图)

巴图两岁,戴着爷爷的眼镜

晚上我们拿着离婚证分手了,10年的姻缘结束。

离婚前我还对人说过:"有的人希望自己年轻,回到18岁。而我只爱现在的年龄。因为18岁你还什么都不可知:你该做什么工作?嫁给谁?生孩子疼吗?而我现在已经基本功成名就了。我做着最喜欢的职业,嫁了我最爱的男人,有了最健康的儿子。"这下好了,我的年龄不可能回去,生活却都回到了原点。我又像个刚刚毕业的学生,提着两只箱子,没有家,没有前景。

当英格丽•褒曼与罗塞里尼相恋并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时,曾饱受世人非议并被好莱坞拒之门外。萧伯纳对她说:"上帝要成就一个伟大的女演员,必会让她受到挫折。"这句话一直是我前行的力量。

一场婚姻的瓦解让我痛苦,更让我醒悟。这不是儿戏,我离开的不仅是一个人,一个家庭,还有昨天的整个世界。我打乱的不仅是这个家庭中每一个人的生活,还有他们的整个世界。

假如现在你问我:"离婚你后悔吗?"

我一定会诚实地回答:"不,我不后悔!"

但你如果问我:"如果回到那时再重新选择,你还会离婚吗?"

我同样诚实地回答:"不,我不离!"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背十字架的,是要经受一些委曲、忍耐一些寂寞的,是要更多地替别人考虑的。打碎了一个家庭,便无法修补,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夫妻二人,还有彼此共同的亲友和孩子。而要建立起一个更美好的超过从前的家是件十分困难的事,需要太多的运气和缘分。只是我属于特别幸运的一个。

我很认真地检点过自己,疏忽了什么以及错过了什么,我得出很多经验,很多教训。但是事情太蹊跷,突如其来,容不得拐弯,容不得再回头。所以关于婚姻,没有谁配得上做谁的楷模,有缘时随便怎样都好,缘尽时一切灰飞烟灭。

"挨过烫的小孩都躲着火。"我是挨过烫的。我猜想命运即如此,一定有一些坎坷无法绕过,一定有一些黑暗必须历经。

【连载11】有了一个儿子

刚刚写下这个标题,心已化作了一汪清水。

1990年3月20日早上8:30我生下他。在其后的24小时内,我含着眼泪,对每一个来探望我的、还没生过孩子的女人用低沉而真诚的声音说:"千万、千万别生孩子,实在是太疼了!"

第三天,我已经可以下地吃饭,盼星星盼月亮般地盼着那辆躺着十几个新生儿的推车。走廊里惊天动地的哭声一起,他们就来了,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开始感受做母亲。我开始发现母亲的心压根儿就是和孩子连在一起的。两个礼拜以后,我的伤口不疼了,我开始问英达我们是否可以再生一个。

儿子乳名"巴图",在满语中是"英雄"、"勇士"的意思。一开始我不好意思把这名字告诉那些问我"儿子叫什么"的人,我认为他们一定会想起烤羊肉串的。可英达执意起这个名字,并应允我孩子上学以后起个"学名"。

巴图9个月会走路,可2岁多了还不会说话。我曾经十分担心,但我妈总安慰我说:"贵人话语迟。"

有一天晚上,我坐在床上叠衣服,电视里在播放新闻,小阿姨在洗脚,巴图在玩玩具。当播音员字正腔圆地说"新闻节目就播送到这里"时,一个幼嫩的声音接上:"谢谢搜按(收看)。"我们都愣住了。然后,我大笑着把儿子抱起来:"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巴图!"

"谢谢搜按,谢谢搜按。"巴图笑着。能想象吗?一个从不说话的孩子,第一句就说了四个字!我抱着他跑进客厅,对正在看报的爷爷高声宣布:"我的儿子,天才!"

巴图3岁的时候,我发现他第一次出现了"品质"问题。

那天下午小阿姨和我带他一起去自由市场买菜,市场上除了蔬菜水果还有许多其他东西:玩具、画书和各类日用品。那时候巴图已经很喜欢让阿姨或我每天给他读画书了,所以在一个卖书的地摊前,他停住,向小阿姨申请买一本。小阿姨对他说:"管妈妈要,妈妈有钱!"

第三部分 第17节:最寂寞时我们相依为命

巴图的自画像

我怎么能不夸奖他呢?他真的是个很可爱很懂事的孩子,虽然他太好动,在班上"第一闹",学习马虎,成绩不怎么太好,但在学年结束时的计分册上,他的品行一栏工整地、令人欣慰地写着:全优。

【连载14】最寂寞时我们相依为命

巴图小时候刚刚会讲话,我们怕他丢了或出什么意外,让他熟背家里的地址、电话和亲人的名字。有一次他跟姥姥坐公共汽车,上车后一个中年妇女给他让座,并逗他:"你叫什么呀?"

"我叫英巴图,今年3岁。我妈妈叫宋丹丹,爸爸叫英达,爷爷叫英若诚。我们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富建胡同3号,我们家的电话是5131531!"他认真地、一股脑儿地把"家底儿"和盘托出,在场的人无不哈哈大笑。

是的,他曾经有一个美满的家庭,这个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出色的。而在他还不到7岁的时候,一夜之间就什么都破碎了。

离婚后我飞往美国旧金山度假。在美国期间我发现并忏悔我犯下了一生最大的错误。我心如刀绞地思念我的儿子,无法控制自己的懊悔。我原本以为一切是可以补救的,但英达的迅速再婚打破了我所有的幻想。

3月20日是巴图的生日,我从美国寄给他两张照片和一个漂亮的生日卡:

我最心爱的儿子,我的宝贝:

妈妈简直没法儿说多么想念你。美国的天气特别好,蓝极了,云彩特别白。但是妈妈无心在这里呆,因为妈妈只想尽快回去,马上见你、抱住你。回去以后妈妈会带你过周末,睡一个被窝儿,给你讲故事。

我的宝贝,你7岁了,真是大小伙子了。妈妈希望你永远做一个善良的、诚实的人。

宝贝,妈妈会在3月底以前回去,妈妈会给你带礼物。

永远爱你的 妈妈

1997.3.10.

我对不起孩子。我只想到自己。我义无反顾地离了婚,把孩子留在那个家就走了。万万没想到,从那一天开始,我的心就被吊在了半空中,无法踏实下来做任何事情,就像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不知会飞向何处。

上帝是那么公平:你迈出一步,就只有向前走了。

回国后,在约定好的一天里我见到了巴图。我对他说:"你已经大到了可以了解我要跟你分享的事了,你准备好来听了吗?"

"当然啦。"他回答。

然后我告诉他我正准备把他要回来,我告诉他妈妈现在没有家,不能给他很舒适的生活,但妈妈永远也不想再离开他了。

他是那么明亮、那么从容,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他听完后马上问我:"妈妈,爸爸已经结婚了,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不知道,儿子。"我说,"妈妈如果找到一个爱妈妈的男人,会让你来为妈妈作决定,你觉得好,妈妈就嫁给他,你觉得不行,妈妈就,我伸出一条腿,做了一个"踢"的动作。

他大笑起来,那么开心。他觉得自己有了很大的权力,他感受到了他对妈妈是多么重要。

"对呀,"他说,"要是爸爸只爱妈妈,而爸爸不爱我,妈妈就也不幸福。"

"不!"我看着他,"爸爸永远都爱你,只是由于某些原因爸爸和妈妈不能一起生活了,而爸爸和妈妈都永远爱你!"我坚定地说。

"不是!"他有些急了,"我说的不是自己的爸爸,我说的是将来的爸爸,那个和妈妈在一起的爸爸。"

那一刻我的膝盖软了,我没想到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我抱住儿子,在那看似最寂寞的时候我们抱在了一起。

"你会比别的孩子都幸福,我保证。"我对他轻声说,"你看,别的同学只有一个家,而你有两个家,两个家里的人都是你的亲人,你比别人幸福!"

我只想告诉他也告诉自己:太阳还会发光,我们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那年6月30日,我要回了儿子的"监护权",吊在半空中的心落回了原处。

他上的是寄宿学校,星期五中午,我去接他。一进大门,传达室的老大爷就对我说:"您来啦?您儿子这礼拜从头到尾都在对别人讲:星期五我妈妈来接我,我归我妈妈了!"所有的老师见了我也转达着同样的话。

第18节:妈妈我很快就长大了(1)

为了辅导巴图的功课,他爸爸也把几何拣了起来

我的心"扑嗵嗵"跳着,张着双臂等待着他向我跑过来。

把儿子接到身边以后,我从来不会在他面前讲他父亲半点"不好",我不能让他在心里困惑父亲的为人。如果说从前父亲在他心目中是榜样,是权威,是偶像,那么我需要让他一直相信这一点。

我从来认为父母离婚给未成年的孩子带来的,除了"害怕"就没有别的了。他不可能懂,也没能力表达。我从来不以为孩子越怨恨父亲,便越是会爱我。

孩子的爱不是一盆水,倒给了爸爸,妈妈便没有了。它更像一口井,如果你在他幼小的时候教会他如何去爱,在他漫长一生中是受用不尽的,他会爱朋友,爱师长,爱生活,更爱父母。而一个心里被灌输了"恨"的孩子,属于他的那口井就干涸了,他不爱父亲,同样不会爱母亲,他很自私,只爱自己。

我很庆幸自己当时没有昏了头脑,让孩子背负父母间的恩怨。更何况走到今天,我已经非常理解关乎此事的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如果说有谁做错了什么,我也已经全部原谅,同样,包括我自己。

第19节:妈妈我很快就长大了(2)

和先生第一次合影

"100块钱。"

巴图回来了,我很平静地问他:"巴图,你拿妈妈的钱了吗?"

"妈妈,妈妈我告诉你啊,那100块钱,好小子,他倒是不抵赖,我认真听他如何自圆其说,"那100块钱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它飘啊飘,飘啊飘,就飘到地上了。"

我气坏了!我告诉他天底下没有自己"飘"下来的钱,告诉他这件事情牵扯品质,永远不可以再出现。我问他是否一定要被揍一顿才能记住这个教训。他说:"不用了,妈妈,你的目的是为了让我改,现在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肯定改。"

那天我没听他的"花言巧语"。我揍了他,在他身上留下了几道血印儿。确实我原本没想打这么狠,但我气疯了。过后我还给他照了张相。他指着照片里自己胸前的血印儿委屈地说:"妈妈,这哪儿像亲妈打的呀?"

大约10年前我参与过小崔主持的一期《实话实说》,话题是"孩子是否不打不成材",当天我坚决站在正方:说什么也不能动孩子一个手指头!

10年过去了,我已深深体会到孩子管教起来多么难。他不听话的时候,他犯了错误老师找我谈话的时候,总有一股火苗从脚底一直蹿上我的头顶,随即我会陷入一种深深的自悯自怜。我禁不住又问起自己当初到底该不该离婚,尽管我先生对他非常尽心,尽管就算他的生父在身边,也未见得能帮得上什么。

青春期的孩子,说教对他是无力的,我几乎没有办法去扭转他已认准的方向,我只有等他长大,等待的过程却是那么漫长。我经常对着儿子说:"你是谁派来的啊?你是专门来气妈妈的吧?"一边说,一边止不住地掉眼泪。

所以当我后来又与小崔见面,第一句话就是跟他说:"咱再来场实话实说吧,这回我一定站在反方!孩子不打不行,我实在受不了了!"

在我每一次扬起巴掌不知是想揍他还是想自残的时候,他总是使劲地抓住我的双手,抓得紧紧的,不让它们动弹,然后他捧起我的脸,对我说妈妈,妈妈,你看着我的眼睛!再给我一点时间吧,很快我就长大了。

【连载16】他该有个完整的家

巴图写过一篇关于课堂的作文:"在我看来,上语文课和下课没什么差别吧?可以睡觉、看书、画画、打闹、我真的没有好好上过几节语文课。总是觉得语文课很无聊,还是睡觉的好。"

然后他说有几节语文课讲《范进中举》他觉得很有意思,那天他"奇迹般地"听了两节课。

张老师让同学们分角色朗读,我也使劲地举手。于是,张老师便叫了我读范进。

一开始,范进老是说一些特别窝囊的话,什么"岳父见教的是"。我那岳父嘛;就是杀猪卖肉的胡老爹。而张老师还让班上最猛的侯星云来当胡屠夫。这不是要了我的命吗?台词里,胡老爹对我说的话全都是骂我的话,什么"像你那尖嘴猴腮,也该撒泡尿自己照照!"之类的话,像是真比我爸还厉害。但是,天无绝人之路。不一会儿,我便中了举人,我虽然疯了,被胡老爹打了一嘴巴,但是我醒了以后,胡老爹反而成了我儿子了,三番五次地讨好我。我想:哈哈!侯星云!以前你是风光够了,今天也栽在我手里了吧?弄得班里也热闹起来了,大家都很积极地回答问题、读书,张老师也很高兴。

现在想想,这样上课难道不比画画、睡觉强吗?同时,知识也学到了,也没有违反纪律。

我还是喜欢这样的语文课啊!

那篇作文老师给他打了90分,我很感谢老师愿意去理解一个不那么"乖"的孩子。然而事实上不可能每一节课都那么"好玩",都能够由着他的喜好来安排,所以巴图在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毛毛躁躁的破坏分子,因为课堂让他感到"无聊"而表现得任性和多动。

他上初中时,老师始终安排他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紧挨着教室后门。他的视力其实很不好,经常看不清黑板,我曾经请老师考虑把他的位置换得靠前一些,老师说她做不到。

"您儿子实在太闹了,话太多了。他要逮所有的话茬开玩笑,不甩出包袱逗得大家哄堂大笑不算完。他要是坐在前面,我们这个班就没法上课了。"

第20节:他该有个完整的家

结婚了,幸福像花儿一样

开家长会的时候,我向全体家长道过歉。我站在教室最前面向大家鞠躬,说对不起,我对儿子管教不严,让你们的孩子学习受影响了。我看到坐在底下的家长有的用眼斜觑着我,一脸不买账,心里在说"你有什么了不起",也有的眼中含着泪花,他们是理解我这样的母亲的无奈的。

每天下午临放学前,我儿子的教室后门外都有只眼睛透过门上的窄玻璃盯着他,那就是我。我偷偷观察他到底有多"闹",有多"害群之马"。我看见离下课还有20分钟的时候,他就已经把书包收拾得规规整整,往桌上一摆,然后就抄着手看其他同学写作业,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

放学后,他一坐进车里,我就想揍他。虽然我明知他不是一个喜欢读书喜欢写作业的孩子,天底下也没有这样的孩子,虽然我明知自己小时候也比他强不到哪里去,但我控制不住我的愤怒和我的手!在中国的学校,面对中国的老师,我不得不被中国家长的价值观念牵着鼻子走;

"巴图,巴图你为什么啊?为什么别的同学都写作业就你坐在那儿?妈妈为你难过死了,和你说过几百遍了你都不听,你是谁派来气我的啊?"

巴图的校长非常喜欢他,虽然曾经亲自给他两个处分。校长办公室就是巴图的避难所。她告诉我:

"宋丹丹你就偷着乐吧,我们从来没见过像巴图这么孝顺母亲的孩子。他调皮捣蛋的时候谁也管不了,但只要我们一说巴图,你再这样老师就要找你妈妈谈话,他一下子就受不了了。他可以给老师写很长的信承认错误,他可以把老师堵在办公室门口说:老师你说吧,我有什么缺点?我什么缺点都能改,只要你不告诉我妈妈!我就是一不小心没控制住!"

校长还偷偷把巴图写给老师的信拿给我看:

张老师:

听您说今天下午要请我妈妈来以后,我心里非常着急。我知道要找她来是因为我上美术课的时候影响了别人,可是我实在不想让她来,不是因为我怕她打我或者骂我,而是我真的害怕她的心理会受不了。您一定会说:"你如果真的体谅她,就别干让她伤心的事啊。"我也真的非常后悔,我上美术课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这会使您把她请来啊!

星期天的下午,我打完了球回到家里,看见她两只眼睛哭红了,躺在床上。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我问她是不是因为我的事,她还是说没事。我就猜到了是因为我的事,就问她到底是为什么。她说,到了英国,那里的中国孩子的父母都很有钱,他们会买车,买房,你可不能跟他们比。原来是因为那天中午我说过我很羡慕林子有好几个手机跟电脑。她怕我到了英国以后不学习,跟别人攀比。

但她的苦恼不只在经济上,还有父母、姐妹、家庭,还有她的剧院都在不同的方面给她压力,她的精神、身体上都受着各种的折磨。但她最不放心的还是我的前途。我实在不希望今天您再给她一个沉重的打击。当然,这不怪您,是我不好,但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给您找麻烦了!我保证!

求求您再帮我一次,谢谢!

赵如镔

2004.6.14

听校长一席话,又看到巴图幼稚的笔迹写满了密密麻麻两页纸,我的心是暖的,也是痛的。10年了,我一直相信自己是一个幸运的女人,离开那个家庭后,又找到真正的归宿,找到一个好男人,疼爱我,并接纳我的儿子。然而一想到巴图,从6岁的孩子长成17岁的少年,我始终不能确定父母离异对他的伤害更多,还是督促他成长更多。

今天的我,还是想劝做了母亲的女人们,哪怕自己多受些委屈,为孩子维护一个完整的家庭吧。

【连载17】给他一个他想要的人生

巴图上初一,我试过陪读,他自己什么都学不懂。

代数、几何、物理,已经依稀成浆糊的记忆全部重新清理出来,我陪他背长长短短的数学公式,教他算奇奇怪怪的长度角度,帮他画枝枝杈杈的受力分析图;还有英语,我买了一本英文笑话给他,让他背诵然后默写,我戴副老花镜坐在台灯下逐词对照,少写一个s都不行。

第21节:给他一个他想要的人生

那时孩子们都还小,我们也正年轻

一陪1年多,我一部戏也没拍,还累得精疲力尽。开始我打算坚持,因为我认为这是我在为自己的错误埋单,人生中没有哪桩错误不需要埋单。后来,实在受不了了,我发现再这样下去我既养不活他,也养不活自己。我给他联系了一所英国的中学,送他远走高飞,不爱学习的孩子在国外会愉快一些。那时他刚满14岁。

他第一天在英国上学,我送他到宿舍就回酒店了。学校到酒店要坐1个多小时的火车。刚到酒店我就接到他的电话,

"妈妈,我饿,我特别想你。"巴图在电话里哭。

我不能跟他一起哭,只好很平静地告诉他:"巴图,你去找管生活的老师,问问他有没有面包给你吃,然后给妈妈回个电话,告诉我你吃到东西没有。"

一会儿,电话打过来了。"妈妈我吃饱了,老师不光给了我面包,还给了黄油和果酱。"

好像后来他就很少给我打电话。他很快适应了在国外的生活,不饿就想不起我。

可以想象,假如我们身边来了一个外国人,我们可以跟他客套地聊聊天气,聊聊新闻,却很难和他成为知己。巴图对于他的英国同学,就是这样一个外国人,更何况那群小男孩儿连客套也没有,他们很喜欢恶作剧。

刚开始巴图一进浴室,总有谁在外面"啪"地一下把灯关了,他只好穿上衣服,走出来打开灯,看见外面一个人也没有。然后他再进去,刚准备放水,"啪"一下灯又灭了,他又穿上衣服出来开灯,还是找不到是谁干的。直到那帮孩子看巴图被折腾来折腾去却不急不恼,自己觉得没意思了,他才能踏踏实实洗个澡。

但他很快和他们打成了一片,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小时候向同学拉选票"行贿"那一套在国外还是否行得通,只觉得他在人际交往方面是个天才,或许和他的快乐开朗有关。

由于女儿及我们所有的朋友都在美国,巴图在英国的学校呆了不到3个月我就把他转到了纽约。

巴图的英语口语真是好,刚到美国,老师几乎不相信他是一个外国孩子。但是真正上课的时候他就懵了,尤其是生物课,肝硬变、肺叶、心肌炎--很多词听不懂可以猜,这些词却没法儿无师自通。所以在美国的第一年,巴图有好几门课得了D,用中文讲叫"挂红灯"。但是到了第二年、第三年,成绩单上的字母就不再让我担忧了。

巴图在美国的第一个情人节很特别(在中国,没有哪个成人认为"情人节"和十四五岁的孩子有关)。他告诉我在那一天,老师作为"爱的使者",可能会敲开305宿舍的房门,带着一束花,告诉他们这是407的helen送给Johnson的,你愿意今晚与她一起看场电影吗?

于是我问巴图:"有人送花给你吗?"

"目前没有,亚洲人都没得到花。"巴图措辞严谨,强调这种状况可能只是暂时的。

"那你给别的女孩子送花了吗?"我忍住笑问。

"目前没有,那些女生我都看不上。"这次他的回答理直气壮得多。依我猜,这孩子要是有钱,宁可拿去买"比萨"吃也懒得讨好哪个女孩子。

随着儿子一天天地长大,我也在学习不再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他身上,否则我累,孩子更累。

那天我闲来无事,打电话给巴图,是录音留言状态。"嘀"一声响后,我欢快地对着电话说:"巴图,妈妈给你打电话,妈妈很想你,你方便的时候来个电话好吗?拜拜!"

等了俩小时,没有回应,我又把电话追过去,仍是留言:"巴图,妈妈一直在等你电话,你怎么不回啊?你给我回一个好吗?"我装成很可怜的样子。

又过两个小时,我有些愠怒,心想这孩子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巴图,你怎么还不来电话?我告诉你,妈妈特别生气?你干吗呢?给我回电话!"

打第四个电话时我的情绪已经要失控了。"巴图我告诉你,今天晚上妈妈不睡了!看你什么时候打电话过来!"

全部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的女人就是这样,很容易钻牛角尖。其实孩子能有多大个错呢?可能他听到第一个电话留言时正在和朋友玩儿,没工夫理我。听到第二个留言觉得妈妈又是老一套,没什么意思。然后稀里糊涂就接到第三个、第四个留言,妈妈已经气疯了,叫他还怎么回呢?这时候回电话,就必须瞎编,刚才为什么没有回,在干什么,和谁一起;最后就变成了惹不起躲得起,任凭你怎么喊怎么骂,我干脆不回了,舒服一会儿是一会儿。

第22节:幸福来得如此突然(1)

1998年8月25日,妈妈、婆婆(左一)和巴图一起为我过生日,这也是我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

而当他真的打电话给我,通常是遇到了什么麻烦:犯了错误、缺钱花,或是没考好。"妈妈!"电话里他一喊我,我的心"噗通"一下便落了地,"我跟你说件事&;一听这开场白,刚刚落地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儿。

所以现在我再留言给他通常是这样措辞的:"巴图,你要是想跟妈妈说话就打个电话给我,实在懒得打就算了。妈妈很想你。"

我无法要求一个16岁的男孩子每天思念我,每周都想听我说话,我必须接受的是他在随后的几十年中会经常思念着另外一个女人。我养了两只小狗,照顾它们给我带来乐趣。至于儿子,我一定会让他过自己想过的人生。

【连载18】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离婚后的那个夏天,我要回了巴图的"监护权"。我们娘儿俩在亚运村租了一套公寓住下来,一室一厅,月租高得惊人。白天,我以泪洗面,晚上抱着枕头说话,逢人便哭诉自己的悲惨境遇。听的音乐不是充满宗教色彩,就是"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孤独总在我左右"、"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基本上离精神病不远了。

这时候,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两个特别好的朋友:苏小明和张暴默。她们认为我不能一直以这副祥林嫂的形象示人,发誓要帮我一起开创新的生活。

每天,苏小明就在我面前"哗哗"地翻她那本通讯录,边翻边发牢骚:

"怎么他妈没一个未婚的!"她一心给我找一个可靠的男朋友,哪怕暂且不谈婚论嫁。

第一个男朋友用现在的话讲是个"海归",非技术型人才,外形很各色:体重200多斤,头上系小方巾,开大吉普,敞着天窗。

"这人身体太好了吧;他硕大的体型使我不得不望而却步。

"我靠,那你说清楚了,你喜欢身体不好的?"苏小明恨铁不成钢,很快给我介绍了第二个男朋友,此君高瘦儒雅,对我非常体贴入微。我与他约会过两次,除了吃饭和聊天,绝无"越轨"之举。

苏小明知道后急了,一个电话打过去:"我说你怎么回事?有你这样的吗?你得扑啊!(意指主动点儿)" 又回头对我劈头盖脸:"你也得主动点儿知道吗?今儿你跟我说清楚,你到底想找什么样儿的呀?"

我想了想,条件有三。第一,我是非常注重交流的人,他必须跟我说得上话。第二,我不要他特别有钱,我可以养活他。如果我的条件在某一方面比他好一点儿,他可能就不会丢掉我。第三,他最好是丧偶的,于是他懂得珍惜我,知道有一天爱人会离去;

"得了得了,你这忒难了!"苏小明不耐烦地打断我,"还得先把人家老婆弄死!"

如此这般折腾几回,我已经心灰意冷,决意与儿子相依为命了此余生。很久没有人找我拍戏,为了维持生活质量,我打算"出卖隐私"写书赚钱。于是在我家里是这样一幅情景:桌子上、椅子上、床上、地上,铺天盖地全是稿纸,稿纸中间有一个不洗脸、不梳头、面如菜色的女人正在含着眼泪奋笔疾书,旁边是她幼小的儿子,坐在那里寂寞地玩着玩具。

有一天,我正在家里回顾前半生的血泪史,苏小明打来一个电话:

"干吗呢?"

"写东西呢。"

"得了别写了,你今天晚上得出来跟我们一块儿吃饭。"

"不行啊姐姐,你是不是又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啊?"

"你真没劲,我告诉你啊,绝对不会!就我们几个女的。"

尽管她一口咬定只是普通的朋友聚会,我还是隐约觉得"有情况"。

"姐姐你死了这条心吧,我就是一个黄脸婆,还拖着个油瓶儿,人家谁愿意理我呀?"话虽有几分玩笑,内心确是凄凉。

这时候,正坐在床上玩儿的巴图说话了:"我妈妈不是黄脸婆。"小人儿抬脸望着我,表情颇认真。突然间,我的眼泪奔涌而出。电话里苏小明还在做工作:

"哎我说,你在听吗?我跟你说你现在这样儿不行啊,这叫自暴自弃你懂不懂?"

"行,姐姐,你说几点吧,在哪儿。"

第23节:幸福来得如此突然(2)

我们4个孩子都是奶奶一手带大的

"今晚6点,建国饭店。你给我化点妆啊,见我们几个女的也不能拿自己不当人,听见没有!"

当晚5点55分,我再次提前到达建国饭店。之所以说"再次",是因为我逢约会必提前,永远学不会摆谱儿,特露怯。还好,尽管我再次提前,却是最后一个。

这伙儿人,果然被我猜中了。在座的除了苏小明、张暴默,还有一位英俊儒雅的男士,一眼望去相当赏心悦目。她们软硬兼施地哄我过来,我本有几分怨气,这会儿全打消了,脚下有些飘飘然,不过又立刻警觉起来--这人肯定是有什么毛病吧?要不能落在我手里?

席间我与这位姓赵的先生比肩而坐,话语十分投机。我记得他问我老家是哪里,我说山东,苏小明为了活跃气氛赶忙举手说她也是山东人,可是人家根本就像没听见,注意力全在我这里。我心里喜忧参半,喜的是今天居然白拣一个大便宜,忧的是天下真有白拣的便宜吗?

趁着我去洗手间的工夫,苏小明和张暴默也"噔噔噔"脚底生风跟了过来:"怎么样怎么样?你看他还行吧?"

"这个人,条件忒好点儿了吧?是不是生理上有问题啊?"我其实特别不愿意这么不浪漫,但又确实不敢把现实想象得过于美好。"他要是没问题,怎么可能留给我啊?"

"没问题,我跟你说,不信咱可以打个赌!"

"多少钱?"

"2万!他要是有问题,我给你2万!"

"成,就这么定了。"

三个女人重新入席,各自心怀鬼胎,玩笑间动辄就提到那个2万的赌。赵先生不明就里,还很真诚地问道:"你们打的什么赌啊?我也下个注好不好?"

那天晚上我没开车,我的车坏了,于是赵先生送我回家。到了楼下他帮我打开车前盖看了看,弄了黑乎乎的两手机油。我说:"上楼洗洗手吧!"他犹豫着这是否合适。我告诉他没什么不合适的。于是我们一起回到我那小得可怜的公寓中。

洗了手,我给他看我正在写的"作品",他边看边笑。那些文字真是太重要了,尽管最终没有发表,却让他从中读懂了我伤痛而落寞的心。

【连载19】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和他们在一起

我从来没敢想象我的幸福来得那么突然。

那一天,他出现了,像一束光,把我和我的四周以及我目光所及的世界照亮。

我是那么幸福,浑身暖融融。我失去过爱,才懂得如何珍惜爱,才知道我需要什么样的爱情。

我忘记了高声说话的感觉,我回到了18岁。

"我有一个儿子,你能接受他吗?"在我们相爱的开始我认真地问他,因为这对我太重要。

"当然。"他说,"我从来都希望有个儿子,但这需要你做一定的工作,让他接受我。"

他有一个14岁的漂亮可爱的女儿,我见了她,我们像成年人那样谈了话。我愿意做她的亲人,因为我的心里洋溢着太多的爱,我愿让人分享它。我爱他所有的亲人和朋友,我乐意付出,只要他能够快活。

但我担心巴图,因为他还太小。他怎么能够理解我们将打破从前的模式,去过一种全新的生活呢?他怎么能够懂得妈妈对感情的期待和寻求归宿的急切心情呢?他能接受这个高大的陌生人吗?我惶恐不安,我决定让他们见面。我在心里祈祷着他们能够彼此喜欢,因为这对我至关重要!

那一天巴图正在二姨家玩,我到楼上接他,我的爱人在楼下的车里等着。天上下着小雨。我把巴图叫出来,在楼梯上我紧张地对他说:"儿子,一个叔叔爱上了妈妈,现在他就在楼下呢,妈妈打算让你认识他,帮妈妈看看他是不是行。妈妈希望你特别乖、表现特别好,因为妈妈非常爱他!"我替他抻抻衣服,抹去他嘴角上的脏。

"行,"他说,"但是我也得看看他是不是对我好。"

我们牵着手走出来。他举着伞等在车边。

"你好,巴图先生,我姓赵,男子汉见面都该先握握手。"他伸出了那只大手。

"赵叔叔好。"巴图把小胖手伸过去,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我的心从嗓子眼儿放回原处。

第24节:为了和他们在一起

这是张旗,她的一个偶然的建议改变了我的一生

一路上巴图都在为我们唱歌,他左手搂着赵叔叔,右手搂着我。他在幼儿园时参加过全国少儿独唱比赛,得过第八名,他有很好的乐感。他唱了参赛歌曲,然后唱了新学的迎接香港回归的歌。他几乎唱遍了他会的所有的歌。车里洋溢着欢乐的歌声和笑声。我是那么快乐,我想我幸福地快要晕过去啦。

这以后的日子里我的睡眠很少,我总是不能入睡并且吃不下什么东西。我和我的爱人常常会捏一下对方的腿,问一声:"这是真的吗?"

有一天早晨五六点钟我就醒了,走出我和巴图的卧室,发现他在门厅里睁着眼睛。我们开始聊天,然后他拿出一个漂亮的心形的丝绒首饰盒交在我的手上。打开一看--一条精美的K金项链。那是他在澳门买的,意大利著名设计师的设计:两只手捧着一颗心形的钻石。我得到了一生中第一个"定情之物"。

正在这时巴图也走了出来。我的爱人对巴图说:"你看,这只大一点儿的手是叔叔的手,小一点儿的手是妈妈的手。"

"那颗心是谁?"巴图诡秘地看着我们,亮亮的眼睛里有所期待。

"当然是巴图,我们捧着巴图。"我们俩大笑起来,我们三个搂在一起。

我注视着他们两人的眼睛。在他们的眼神里,心灵的太阳光辉灿烂!如果用我的两条腿换那个时刻,我愿意换。我愿意从此为他们活着,做一切事,吃一切苦。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对我说:你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和他们在一起。

那天晚上,他们俩关上灯在屋里讲故事,我坐在外屋的书桌旁写东西。我看到时间太晚了,决定让他们停下来休息。

"巴图,你该睡了,让赵叔叔出来。明天再讲吧。"我温和地说。

他们互相亲了一下,他就走了出来。我们小声在外屋聊天,聊了很久。我们以为儿子早就睡着了。突然巴图说"妈妈,你写东西不能有人打扰,赵叔叔呢反正也没什么事儿,要不然还是让他过来跟我再躺一会儿吧。"

我们俩大笑起来。他走进去,他们在黑影里抱在了一起。

我的儿子需要父亲,正如我需要丈夫。

如果我的生活一帆风顺,我将失去发自灵魂深处的喜悦。只有经历了黑暗,见到光明时才会欣喜若狂。

1997年8月25日,我与他注册结婚,距离相识仅有28天。那天恰是我的生日,新的年轮的开始,我从一个婚姻走向另一个婚姻的过程得以告终。

或许,这一次决定得有些仓促,以至于我们彼此都用了很长时间从上一次婚姻中抽离出来。

记得我们结婚一年多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他突发感慨:"我这人啊,活了这把年纪,除了我老婆和你,没跟别的女人过过夜。"我当下愕然,合着一年多了,你还没把我当老婆那?

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努力地适应着新的角色,新的家庭,让自己慢慢地从过去的10年中走出来。结婚前两年,我常常从梦中哭醒,梦见自己被抛弃,被欺骗。我与英达再也没有联络,只是从朋友那里听说,他们很快有了一个孩子,又很快,有了第二个。这些消息使我越来越真切地意识到,他真的已经离开我的生活了,而我的生活中没有这个人,一样可以向前继续。

知道补牙的感受吗?一颗牙坏了,医生把神经抽出来,再向空洞中填满新的物质,将洞口封死。奇怪的是神经抽走了,依然会感觉疼,感觉新的物质还没有与自己的牙齿融合在一起。对于这疼,每个人都需要适应,有的十几天,有的几十天。离婚到再婚很像这个过程。不同的是它会疼得更久,几个月,乃至几年。相同的是都有那么一天,我们永远不再疼。

【连载20】我疼过,所以知道她们多疼

1997年底,我在拍摄李少红导演的《红西服》,有一天先生下班后去片场陪我拍片,拍完回家已经凌晨1点多了。冬寒刺骨,而我们一推开公寓的楼门,一股热风扑面而来。当时,北京大多数居民楼的走廊里都是冰冷的,我们买的这个公寓设施却很完善,楼道里也有暖气。

第四部分 第25节:我疼过所以知道她们多疼

考上人艺那个夏天

一进家门,他连衣服也没脱,径直走向沙发,躺倒在上面默默地流眼泪。

我问他:"你怎么了?"

"我觉得我特别对不起黄涛,我太幸福了,可是她太可怜了。家里原本三口人,我先走了,又把女儿也接走了,就剩她一个人,这会儿,不知道家里多冷。"

他一动情,我的眼泪也落下来。我被他的善良所触动,不由地想,他们的婚姻,比10年更长,他的前妻,比我年长。如果我对她心狠而冷酷,他会觉得自己过去十几年的生活全都被否定了。

我还想起我自己的前夫,他也会在自己幸福的时刻想到我们娘儿俩吗?

我疼过,所以知道别人有多疼。

在我家二楼的楼梯拐角,一个摆放着我们生活照的中式柜子上,有黄涛和女儿的合影,也有英达和巴图的合影。我们这个再婚家庭有两个理念:第一是彼此相爱,第二是血缘是不能忘记的。先生经常和黄涛一起讨论女儿的事,有关女儿的想法我也一定会和他们商量,我深知她的孤独,也深知她不能忍受女儿与自己断了情感上的关联。

我和黄涛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几乎无话不说。我们之间的玩笑总开得没深没浅:

"咱俩能处成今天这样,那得说是我人太好了。"

"得了吧,你抢了我老公,还成好人了?要不是我不跟你计较;"

"行了,你老公又不是我从你身边抢走的,是你自己没看住,他跟别人跑了。当然,别人不要他了,我看他可怜。再说我这么大的腕儿;

最后两人都哈哈大笑。

母亲节那天,我带女儿婷婷去商场给她妈妈选了一件衣服,又买了一张卡片。我告诉她,你要在上面写一句话,然后把卡藏起来,让妈妈在你走了之后才发现,她会很高兴的。

她琢磨半天,不知道写什么好,又怕俗,又不想肉麻,于是让我帮她想。我告诉她,就写:"妈妈,我是你这一生最好的作品,祝你母亲节快乐!"

看着她把这句话一字一字地写在卡上,我在心里想,一个母亲,听到女儿这句话,一定将一生的劳怨都化解掉了,而我的巴图什么时候能够长大,能说出这样的话给我听呢?

有一天,我们全家在一起玩,说笑到很晚。夜深了,我把孩子们往房间里轰:"去去去,回去睡觉去睡觉去!"女儿一侧身闪进卫生间,冲我招手:"嘿,你过来一下,过来过来!"

"干吗?"我当时挺奇怪。

"哎呀过来一下,让你过来一下!"

我看她脸涨得通红,欲言又止的样子,心想这丫头肯定又干什么坏事了要向我偷偷求饶。我走过去问:"什么事?"

"你等会儿,你等会儿啊。"她定了定神,"预备--起--妈咪!"她轻轻叫了一声。

我愣了一下,不敢相信:这是那个最初咬牙切齿叫我"宋丹丹"的小女孩儿吗?她自己给自己喊"预备起"然后叫我"妈咪"?

"妈咪!"她又叫了一声,笑盈盈,眼睛亮亮的。

1998年,女儿去英国留学,8岁的巴图把自己全部的压岁钱--1400元,兑换成100英镑寄给了姐姐,还写了一段话:"姐姐你随便花吧,反正我也不会花。"女儿假期里回国,给她妈妈买了一个礼物,却送给我一个她自己做的搔首弄姿的泥塑,相当难看。

我心里平衡了:凭什么只给你妈妈买,不给我买?大概,我脸上的怨气被她看出来了,她就开始哭:

"呜;我看你那么有钱,我不知道给你买什么。我妈穷,我给我妈买点什么她都高兴,呜;我以为你就喜欢精神上的,我就给你弄点精神上的,呜;这是我自己创作的,更有意义,呜;"

我的孩子气也上来了,跟她比着哭:"呜;凭什么呀?我精神物质都要!"

"那好吧,那我下次给你物质还不行吗!"

说着说着,我们就抽抽搭搭地抱到一起去了。

几年前,黄涛也结了婚。她嫁给一个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对她宠爱备至。她也拥有了新的工作,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完全找到了自我的位置。她自己说:"过去跟老赵,我是从将军到奴隶,现在我又从奴隶变将军了。哈哈,不过我估计现在赵大将军又变回奴隶了吧!"

第26节:亲爱的婆婆大人(1)

我曾是一个爱读书、爱幻想的文学青年

她说得没错,先生常笑呵呵地说自己是个"快活的奴隶"。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女儿的话就更有意思了。她在国外留学时总是向别人这样介绍她的家庭:"我的继父是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我的继母是中国非常有名的演员,但没我父母什么事儿!"

我总在感谢命运的恩典,让我遇到一个最好的先生,他的前妻是最简单最可爱的女人,他的女儿是最善良最清澈的孩子。

【连载21】亲爱的婆婆大人

婆婆是个特别可爱的老太太。"绝不让孩子因为自己的存在感到不舒服"是她的教子哲学,她在哪里,哪里就有踏实和快乐。

结婚前,先生带我回家拜见未来的婆婆,指着我对她说:"妈,这是宋丹丹,我要和她结婚。"

"什么时候结啊?"老太太喜形于色,笑眯眯地打量我。

"8月25号,那天是她的生日。"

"好好好,我瞅瞅皇历去,"说了一迭声的"好",老太太踱到皇历跟前,"我这皇历啊,特别准。8月25号;哦;这不准。"一扭身回来了。"行,就那天吧,生日好,双喜临门。"

我一伸脖,瞅了一眼皇历,8月25号旁边一行三个小字:忌嫁娶。

结婚以后,我做的任何一件值得表扬的事,婆婆都要夸上一通,夸得我两脚离地,对自己的要求一日更比一日严格。

有时候先生与她拌嘴,我就向着老人说话:"干什么干什么?妈都这么大岁数了,不改缺点,我们没缺点!这辈子就这样了!"

有一次,我请先生的弟弟、弟妹带她一起去看我演出的话剧《万家灯火》,我也送了票给先生的前妻黄涛。弟妹去洗手间的工夫恰好遇见了她,回来后,全家围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弟妹说:"刚才我看见黄涛了,她也去看演出。"

婆婆一激动,一时间忘了我的存在,赶忙说:"哎,那你怎么不跟她说,我挺想她的,让她来家玩儿啊;"正说着,突然想起我就在旁边呢,马上打住,转向我"嘿嘿"地笑:"嗨,我这就是客气客气!"

"妈,看您说的。我也欢迎她来家玩儿啊。"

"丹丹,你真是胸包太虚。"婆婆是居士,时不时就要甩出点儿"专业术语"。

"胸包太虚怎么讲?"我虚心请教。

"意思就是,你的心胸,像大海一样宽广;"

每天早上,婆婆要在佛像跟前磕许多头,为儿孙求好运。有时我们约了朋友在家打麻将,第二天早上,她磕完头就来悄悄问我:

"哎,昨晚,输了赢了?"

但凡我说"赢了",她就捂着嘴可劲儿乐,乐完趴我耳边来一句:"告诉你,是我求的。"反之,我若说"输了",她一言不发扭脸就走,接着磕头去。

每个月我都会给父母一些零花钱,婆婆当然也一视同仁。那时候我们还没把婆婆接过来,所以每次去看望她就是"发工资"的时候。

有一次去看婆婆,把一件外套落在她家了,于是过几天又去取。自然,不能拿上衣服就走,我又陪她边聊天边嗑瓜子,然后去包里拿纸巾擦手。婆婆见我手伸进包里,脸上乐开了花,"啪啪"地拍起了巴掌:"我儿媳妇又要给我零花钱喽!"

"给什么零花钱,上周刚给过,瞧您这记性。"我嗔怪道。她对我没有婆婆的威严,我对她也就没了媳妇的客套。

"嘿嘿,哦,刚过一个礼拜啊。"

有一年我迷上了炒股。白天在大户室,我一个人守着四台电脑。先生中午来给我送吃的,见此架势一惊:我也管理挺大一个企业,你却比我还像个大领导!回到家里,我的电脑首页永远是股市行情。

那天婆婆走进我们的房间观摩"大领导"炒股。"丹丹,你这个东西它怎么看呢?"

我教她看屏幕:"您看这些个红线绿线,它一奔上翘,儿媳妇就赚钱了,它一耷拉下来,儿媳妇就赔钱了。"说完我就出去了,留老太太自己在那儿琢磨。

过会儿我回来,就听房间里传来抑扬顿挫的念经声,进门一看,好嘛--地上摆着一个念佛机,喇叭对着电脑,我婆婆正跪在电脑前面磕头呢!

第27节:亲爱的婆婆大人(2)

我和黄宏在途中,牛群为我们拍的照片

"嘿,您这是求啥呢?快起来快起来,您没瞅那些线还都耷拉着呢?"我把婆婆从地上半搀半拽起来。她拍拍手上的灰,一脸神秘的笑:"你瞅着,一会儿就翘起来!"

婆婆教我怎么做母亲,跟她在一起太舒服了。对我们的生活她永远缄默不言,没有意见,没有评论,没有任何指导,哪怕我们做错了。

那年我去拉斯维加斯赌钱,我妈快急疯了,不停地给我净化思想:"丹丹你不能赌钱,万一赌输了呢?万一被人录下来呢?"婆婆就在一旁轻轻按一下她的手,使个眼色,"她还玩儿了呢。"

我和巴图在家的时候,我一看见他大冬天光着脚在大理石地板上走来走去就起急:"巴图,麻烦您把鞋穿上行不行?"每当我说完这话就会立刻想到我妈对我的点评:

"丹丹,把胸挺起来!"

"丹丹,不要穿露脖子的衣服,你会咳嗽。"

如果等到我老了,将和孩子们一起生活,我要做一个像婆婆这样的母亲,闭上我的嘴。我一定不以为我有多少人生经验他们应该借鉴或愿意借鉴。

婆婆一生结过3次婚。第一个丈夫20多岁就去世了,留下一个儿子。她带着大儿子嫁给了第二个丈夫,是个总工程师,生了我先生和他的弟弟。第二个丈夫在"文革"中自尽,她独自拉扯大3个孩子,又在60多岁时与她多年的老邻居结了婚,没过几年,老邻居也去世了。

怕婆婆寂寞,这些年我经常给她张罗:"您身边有没有差不离的老头儿啊?"

"丹丹你快别提了。我这人啊,就好跳个舞,这些年学的都是男步,有的是老太太愿意让我带着,我还找个老头儿干吗呀?"

看吧,这才是真正的"胸包太虚"呢。

【连载22】奶奶,一个几十载不忘的梦

小时候,大姐和二姐总在争论一件事:到底是谁梦见奶奶在南河沿骑自行车。二姐说是她梦的,奶奶满头白发,裹着小脚,然后她讲给大姐听,时间长了大姐就以为这是自己的梦。大姐不承认,她说是谁梦的就是谁梦的,怎么可能把别人的梦"以为"成自己的?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我最近回想起来,不对,那梦分明是我做的!我还能记起梦中的场景:在南河沿那条街上,奶奶骑着一辆半新不旧的女车,颤颤巍巍,晃晃悠悠,由远及近;我坚信没人给我讲过这些细节。

于是我感慨时间的残酷和记忆的不牢靠。时间使你记得一部电影的情节却不记得是看过电影还是仅仅看了影片简介,时间使你记得一句箴言却不记得它是一本书里写的还是一首歌里唱的,时间使你记得一个场景却不记得它是真的还是一场梦。时间使一切过去了的都不再真实。

但是又很奇怪,一个时期的经历,无论在岁月涤荡中如何斑驳,总会在另一个特定的时期被清晰地回想起来,譬如当我记起那梦其实是我做的,我的两个姐姐或许也发觉她们当年的确是弄错了。

所以,趁往事苏醒、正无比鲜活时,我必须用文字记录下那些尚未被时间混淆的记忆。既说起那个梦,就写写奶奶吧,她为我们这个家承担了太多,付出了太多。

我们4个孩子都是奶奶带大的。自从妈妈怀上大哥,奶奶就到了我们家,4年间接连添了仨孩子,再过6年又生了我,可想而知奶奶的工作量有多大。白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她除了拉扯几个孩子,还要做饭、洗衣服、拾掇屋子。晚上我们缩在她怀里睡觉,她背上长着一个"肉鬏儿",成天被我们揪来拽去。

小时候家里的笑话全是关于奶奶的。奶奶是山东蓬莱人,普通话她听不太懂。她经常问我妈:

"今天星期几?"

"星期日。"我妈说。

"哦,星期一。"山东话把"日"说成"一","那明天呢?"

"星期一。"

"哦,星期一。"然后想想不对,"那今天呢?"

"星期日。"

"也是星期一,那明天呢?"

"星期一。"

"还是星期一,怎么都是星期一啊?"

"文革"期间,街上遍是花花绿绿的传单。有一天我兴奋地跑回家,顶着一脑门子汗大喊大叫:"奶奶--奶奶--外面撒传单!那么多传单!"

第28节:一个几十载不忘的梦

黄宏说,我没上-春晚;那4年,他就像个离了婚的单身汉一样飘零

"你怎么不抢一个啊?"奶奶急切地问。

"我没抢,特别多,满地都是!"

"哎呀,你快去抢啊!"

我就又转身朝门外跑,奶奶也急匆匆挪着小脚跟在我后头。我冲到大街上正准备捡呢,只听奶奶在身后叹了口气,"哎呀,俺以为是床单呢。"

大概在我10岁那年,哥哥姐姐们有的上山下乡,有的进了工厂。中午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自己在王府井附近一家红卫食堂"包伙",吃完带一份回来,爬到奶奶床头把饭放在她床边上,她睡醒了自己吃。

有一天她病了,忽然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便把我叫到床前。她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只对我指了指枕头底下。我伸手一摸,摸出一个纸叠的钱包,里面有5块钱。她的意思是这钱全都留给我了。

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哭完我赶紧去找爸爸妈妈,他们把奶奶送进了医院。

过了几天,奶奶病好了。她回家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向我把钱要回去。我已经花了3块多了。

我妈3岁上就没了母亲,总把奶奶当亲妈来孝顺,也希望奶奶能像疼闺女一样疼她。她在我爸面前受了委屈,或者对我爸有什么意见,就跟奶奶说,巴望着奶奶给她主持公道。哪知在奶奶心里妇女的"三从四德"根深蒂固,每当我妈向她抱怨我爸的"缺点",她就幽幽地叹上一声"哎呀",然后绕着弯子暗示她男人永远无错,有错全在女人,令我妈一度非常失落。

每天放学回家,我准能看见桌上摆着一个大碗,上面扣着一个盘子,用手摸摸,热乎乎的。那就是奶奶给我爸做的油茶面,等他下班回来吃。我经常偷偷掀开盘子,把脸埋进碗里迅速"吸溜"一口,再飞快地把盘子盖上。

因为我偷吃,家里有几样东西奶奶不大让我去买。一个是芝麻酱,我拿碗去打,回来的路上边走边舔,舔得碗边上全是。一个是醋,我一路走一路小口小口地喝,全然不计后果,到家以后胃里火烧火燎的。

据说几个孩子里面,奶奶最宠我大哥,但大哥和我年龄相差太远,所以我对他得宠这件事没有太多感觉。我只记得大哥对奶奶非常孝顺。奶奶70岁那年突然因中风而半身不遂,大哥每天中午背着奶奶去医院扎针灸,身后跟着一大串胡同里的小孩儿起哄,编着歌儿嘲笑他。大哥怕奶奶为此伤心,干脆自学针灸,在家给奶奶扎。我看见过他那个方方正正的包,一打开,全是长长短短的银针,给奶奶扎之前,他就对照着书本,在自己身上做试验。

奶奶1973年去世,我13岁。我最大的遗憾就是她没能享上我的福。

梦见奶奶在南河沿骑车的时候她还活着。我在梦里惊愕无比,拼命向她摆手,叫她赶快下来,危险,但我喊不出声音来。没想到这番梦境我竟然记了几十年,并且成为了今天我为奶奶写下这些文字的线索。

【连载24】会哭就没问题!

人艺三试是在一个大的排练厅里,全体老师一同出席,考生则参加专业课和文化课的考试。专业课考试时我先朗诵了一首泰戈尔的散文诗,他的诗充满幻想。然后我接到了我的小品题目:妈妈病危,给爸爸打电话。

我的右手食指在空中急急划圈儿,作拨电话状。写到这儿,我不得不向大家说说我爸的名字。

我爸小时候在老家叫宋明东,十几岁时跑到解放区参加革命,就给自己起了个革命的名字。这名字学问太深了,"汎",字典里没有,一般的汉字输入系统里也没有。念起来要多气人有多气人,叫"送饭"。光是"送饭"也还好了。小时候,和同学一起参加公审大会,身负各种罪名的犯人一一拉出来示众,姓张的叫"张犯",姓李的叫"李犯",偏有一次碰上一个姓宋的。"现在把宋犯拉出来枪决。"公审员话音一落,"刷",同学们全都把头转向我,我简直羞愤难当。

还有我妈,本名常花珍,在投奔革命的路上看见大海,她说自己像大海上的一颗星星,于是改名叫"海星"。她就不知道海里有种动物也叫海星,写下来跟她的名字一模一样。小孩子之间开玩笑总是很残酷的。我有个同学就曾经拿着本画儿书来给我看,指着上面一只张牙舞爪的大海星说:"宋丹丹快看!这就是你妈!"所以我小时候觉得自己处处都很倒霉,连父母的名字也惹人笑话。

这都是旁的话。又转回那天的三试考场,我给我爸打电话告诉她我妈病了,手指在空中急急划圈儿。

"喂?请问宋汎在吗?"

"噗哧"一声,我听见底下有人小声在笑。该死!我的心"咯噔"一下,注意力顿时集中起来。这时候蓝天野老师扮演电话中的对方说:

"你打错了。"语气缓慢沉着。

我又重拨一遍,再问:"喂?请问宋汎在吗?"

"你打错了。"还是蓝天野老师的声音。

我有点儿慌神,但只有继续划圈儿,手指开始微微发抖。

"喂?请问宋汎在吗?"

这一次,蓝天野老师没有说话。我等了一会儿,又对着"电话"说:

"那您帮我找一下他好吗?"

又等了一会儿,我想象"电话"那一端"爸爸"应该已经过来了。

"爸,我妈病了,住院了……"刚说到这儿,我竟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被刚才那些小障碍给吓的,可能是紧张,也可能是委屈……总之我那么意外地当众大哭,那么自然地进入了"规定情境"。

"哇……我妈病了,住院了,你快来吧!破伤风!"考试那几天,我妈刚巧因为破伤风住进了医院,所以连素材都是现成的,让我由着性子发挥,渐入佳境。

我实在不能忘记那最后一刻,要和"爸爸"挂电话的时候,是喜剧天分还是童心未泯,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抽泣道:"爸,你快……快来吧,来的时候给我带……带两瓶酸奶!"

话音刚落,我听见所有的老师都哈哈大笑起来,大概他们觉得这孩子太有意思了,这会儿还惦记着吃呢。

听到他们笑,我突然有了种预感:成了!我会哭,会哭就没问题了!

出了考场已是天色擦黑,我心情奇好,一路唱着歌走回了家。

6月30日,人艺发榜,"宋丹丹"3个字不出所料地榜上有名。晚上,我爸下班回来,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光酸奶就不止两瓶。

"我一猜丹丹就考上了!"这是他进家门说的第一句话,"今天早上,我一进办公室,打开报纸就看见红彤彤喜盈门仨大字,占一整版。太吉利了!我当时就一动心思--今天家里准有喜事!"

您瞧,人逢喜事看什么都顺眼,电影《喜盈门》做个广告也成了专为您家张灯结彩了。

从那天起,我郑重其事地开始减肥。我要和李婉芬老师的预言作斗争。半年以后我再回家,已经成了个标准的瘦子。院儿里的小孩儿见了我无比惊讶:"丹丹,真是你吗?你这脸,打老远一看就剩个大鼻子了!"那时候我们还在剧院洗澡,我总是希望碰上李婉芬老师,希望她重新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地打量我一番。

第31节:一个文学青年的梦(1)

我也慢慢地开始显露出喜剧天分,特别是演"老太太"的天分。同学的小品里要是缺奶奶我就去帮人家演,班里有人来观摩教学时,排演的小品也多是我自己编的。

在人艺,我非常幸运地与老一代演员同台演出过,包括、《红白喜事》。他们在做人的方面给了我莫大的影响。于是之老师写过一本书,他在书里说郑板桥的竹子之所以"好",并不因为它"像",画竹子很容易,寥寥几笔,但郑板桥的竹子透着作者的胸怀和品位,画如其人。

看于是之老师表演,我渐渐悟到,戏演得好,倚仗的是"术"和"道"。"术"是技术,唱歌、跳舞、节奏感、幽默感;"道"则是认知,你对世界的认知,对人和事物的认知。于是之老师在里扮演王利发,教人一看便知,这是一个富有学识的知识分子在诠释一个小市民,这个人物有文学性,有表演者赋予的很多定义。如果找一个真正的茶馆老板来演他自己,结果一定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在我们结婚8周年的庆典上,在我自己虚设的"奥斯卡"仪式中,我第一个要感谢的就是张旗。她的一个偶然的举动改变了我的人生,使20岁的险些去卖了酱油的我峰回路转走进艺术的殿堂,传承了老一辈艺术家的好恶和趣味,慢慢成为了今天的我。

张旗帮我垫的那两块钱我至今欠着。利滚利情生情,我是怎么也还不上了。

【连载25】一个文学青年的梦

从人艺毕业以后,有一天,同剧院的梁月军找到我,告诉我她的一个朋友正在挑演员,演一个和工读学校有关的电视剧。她让我去剧组试镜。

到了剧组所在的招待所,有人领我见了导演。我在导演面前对着镜头说了几句台词,导演头一点:"行,就是你吧,你演宋晓丽。"

那时我还不知道这部电视剧叫做《寻找回来的世界》,也不知道我所"试"的角色是一个女混混儿。

我高兴极了。在那个年代,得到一个电视剧的角色,无异于"飞黄腾达"的开端。因为人们能看到的电视剧太少了,但凡有一个人演,就准有一百个人看。

我回到剧院大声宣布:"我准备去拍电视剧了,马上就签合同!下面的戏不要安排我的角色了。"

接下来同事们一见到我就问:"哎,你怎么还没去啊?什么时候拍?"

我骄傲地告诉他们:"下礼拜!"

过了好几个"下礼拜"以后,剧组那边杳无音信,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儿。我照着他们留给我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天啊,整个摄制组已经搬离了那家招待所!

我马上去找梁月军,她七弯八绕帮我找到摄制组的新地址。我风风火火就去了,进了房间一屁股坐定,面前是剧组里的三五个人。

我胆子很大。我开始悲愤地控诉:"你们这算怎么回事?你们改变主意了不要紧,但必须告诉我。这是对我的起码的尊重。我已经告诉剧院领导我要拍电视剧,所有人见到我都问我什么时候开始,我老告诉他们下礼拜。但是你们却连招呼也不打就搬家了!你们不能对一个年轻演员这么不负责任!"一边说,我一边哭起来。

这时候,我认识的那个小场记突然"滋溜儿"一下站起来跑掉了。过了一会儿,她又脚步轻快地跑了进来,"宋丹丹,你别哭了!导演说还是你演宋晓丽,马上就可以签合同!"

180度的事态转变倒让我愣住了。后来才知道,起初他们的确想要反悔,但还没找到更合适的演员。他们嫌我作为一个女混混儿不够漂亮。然后,小场记跑到导演房间里去通风报信儿,她说宋丹丹找来了,她在隔壁哭。导演正在闹胃病,他的胃经常出问题。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他捂着肚子慢悠悠地说:"那--咱们就用她吧。"

命运向左还是向右,有时就取决于你所迈出的微小的一步。那天我签下合同,并且拿到了剧本。

剧本里的工读生宋晓丽成天撒泼打滚,动辄大哭大闹,作风不端正,生活不检点,而有关她的成长背景却是一片空白,仿佛她生就一个野丫头,命中注定女流氓。对此我感到不解。

第32节:一个文学青年的梦(2)

我正在热爱文学,我以文学的视角审度这个故事,它因缺乏情理而不让人信服。于是我擅自做主,加了两场戏。不谦虚地讲,今天的我都未必能有这么灵光的念头。

其中一场戏,是宿舍里的女孩子夜里不睡觉,打着手电相互算命。一个同学说宋晓丽的命特别好,宋晓丽一撇嘴:

"得了吧,净骗人,我还命好呢,我都不知道我爸是谁,我刚懂事我妈就进大狱了,谁有吃的我跟谁走……"

然后有一个同学问她:"晓丽,你想你妈吗?"

"我才不想呢,我一个人更好。"说话的时候宋晓丽笑着,眼泪就在她的眼中打转。

这场戏不长,但它使人们突然间忘却了宋晓丽的累累劣迹,只记得她的可怜。正如我的希望,我希望我演的是一个"坏"却富于悲剧色彩的角色。这是文学教予我的审美。

另外一场戏,是一个大晴天,老师带着学生们上山郊游。在山顶,老师从书包里拿出好多好吃的东西分给大家。

"咦?今天是什么日子?" 孩子们意外极了。

"你们猜呢?"

大家七嘴八舌地猜了一通,没有结果。然后老师告诉他们:

"今天是宋晓丽的生日。"

宋晓丽的生日,宋晓丽自己却没想起来,她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同学们围着她又叫又跳,他们捧起野花洒在她的身上。他们说:"晓丽,你跟我们说点什么吧。"

于是宋晓丽给大家唱了一首歌。歌词当然是我写的。

我的心是一条小河,

一条无声的小河。

妈妈你看见吗,

我常常从你身旁流过。

我的心是一只小鸟,

一只无巢的小鸟,

妈妈你听见吗,

我天天在你耳边唱歌。

唱过这首歌,宋晓丽的全部缺点都被理解了,被原谅了。她其实是那么孤独和无助的女孩子,她那么想念她的母亲。

我写完这两场戏,交给导演,导演看后决定拍。

这引起了女主角的不满,她在剧中饰演老师,她认为我这样下力气地诠释宋晓丽是一个配角在"抢戏"。

导演又在闹胃病了。每当剧组里的人惹他闹心他的胃就先有反应。他只好捂着肚子无可奈何地对女主角说:"那你也写吧。你写好了,咱们也加上。"我觉得导演在息事宁人的方面算得上天才。

电视剧演完以后,导演、副导演还有黄凯老师都兴奋地断言:"宋丹丹肯定能得奖!"我打心眼儿里不相信,我想他们只是在打趣儿我。然而事实被他们言中。《寻找回来的世界》使我成为"飞天奖最佳女配角",并在此后的表演生涯中一路顺风顺水。回想起这些事儿,其实我最想说我之所以能演戏,首先得益于我曾经是一个文学青年。

【连载26】黄宏,改变我命运的载人

我和黄宏认识是在1989年的春节晚会。那年他第一次上"春晚",好像和方青卓等人一起演了个关于喝酒的小品。而我是因为晚会节目时间不够长,节前十几天临时加了一个小品《懒汉相亲》。不知是谁推荐的让我来演,我还从来没演过。我不了解小品那么容易"火",更不知道日后它能让我挣那么多名和钱。

一天晚上彩排完了回家,我的前公公问我这些天在忙什么,这样早出晚归。我告诉他我要上春节晚会,演一个小品。他问我演什么角色,我又告诉他演个老姑娘去男方家里相亲,眼神儿不大好,一会儿把暖瓶踢碎了,一会儿又坐在气球上。

"干吗?拿肉麻当有趣?"他直眉楞眼地瞧着我。

"对。"我说,"拿肉麻当有趣。"应了这句话后我幡然醒悟。天哪!太露怯了!不定多少人会这样评价我。我是一个搞"高雅艺术"的人,我的人生目标是手里端着茶水、兜里揣着牙签走进排练厅的"艺术家",怎么能去演这么矫情的角色呢?万一剧院里的老师们在电视里看见我怎么办?我还有脸回去吗?

我当即决定退出春晚。第二天我找到负责语言类节目的导演告诉她我不想上了。她诧异地盯着我像盯一个外星人。

"宋丹丹,你知不知道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上春晚?你知不知道我们毙了多少小品?你知不知道上一次春晚得凭多大造化?"

第33节:黄宏,改变我命运的人

我不得不诚实地说我不知道。

总之,我是在犹犹豫豫、扭扭捏捏、半推半就的状态下走上了"春晚"舞台。我万没想到当我操着不知是山东哪个地方的口音、捏着小嗓儿说:"俺叫魏淑芬,女,29岁,至今未婚"的时候,全国已有上亿观众认识了我。我也不知道台底下坐着一个叫黄宏的男孩儿,他已打定了主意要跟我合作。

当时我们都还不满29岁,他改变了我的命运。

《超生游击队》是黄宏自己创作的,他邀我一起上1990年的新年晚会。那时候我正怀着近7个月的身孕。

"不行,"我在电话里说,"我演不了,我大着肚子。"

"要的就是这个。"他说,"你还省得往里垫枕头了。"

每天,一到排练厅,我先把大肚子搁桌上喘喘气儿,气儿喘匀了,还得靠床上歇歇脚。边歇脚边跟黄宏聊天,聊着聊着我肚子就饿了,得下楼去吃口饭。吃完饭上来又挺困,于是再睡会儿。也有的时候吃过午饭,我靠在床上打游戏机,他就歪在我旁边闭目养神--条件差,就一张单人床,只好将就些。问题是歪就歪吧,没过几分钟他就鼾声如雷了,这有点儿不像话。我使劲摇晃他,"起来起来起来!麻烦您注意点儿行吗?您也太不把我当女的了吧!"我们俩都笑起来。

总之等我完成一系列的身体调整,排练的时间也剩不下多少了,逼得黄宏逢人便诉苦:"跟个孕妇合作,那真是太--困难了!"

打死我也没想到《超生游击队》能那么轰动。中央台的新年晚会从没出现过那么"火"的节目。我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真正地体会到什么叫"一夜成名"。

第二天我和我的前公公一起去菜市场,所有的人都兴奋地和我搭话,我腆着大肚子简直疲于应付,我公公在我身后朝他们不断微笑颔首:"谢谢,谢谢。"

我一扭头:"嘿,有您什么事儿啊?"

"丹丹,他们都是你的观众。"估计老人家无法不震撼于影视传媒的能量,过去的"不屑于"如今需要重新审视。

有一天我接到黄宏的电话,他轻声地、慢悠悠地说:"丹丹,你什么时候还我那4万块钱哪?"

"我什么时候欠你4万块钱?"我一听急了。

"你在家生孩子,起码耽误我挣4万块……"

挂上电话我把这话学给英达和他父亲听。

"4万?"老人家吃惊地说,"我要有4万块,这辈子我什么都不干啦!"

我看着他:"别说您,我也不用再干啦!"

三个月后我生下了儿子,儿子满月后的第四天,我开始走穴。

那两年我和黄宏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有时候我们一天演两场,最多演过三场。为了赶场儿,我们乘火车转汽车,成天在公路上飞奔。

黄宏说:"开始我跟个孕妇合作,现在我和个产妇合作,真不容易。"

是,我是个大胖子产妇,黄宏处处得照顾我。记得一次我们去一个县城演早场,连夜我们得从另一个县城赶过去。那天夜里不顺,拉我们的吉普车坏了两个轱辘。第一个坏了换上备胎,第二个再坏了就"瘫"在了路上。

眼瞅着天就亮了,上午9点开演,听说县委书记也来看演出。我和黄宏站在大马路上截车。黑灯瞎火的,截谁都不停。好不容易有辆大卡车停了,才发现是个拉煤的。驾驶室里已经有了两个人,最多再挤下我一个。黄宏让我坐进驾驶室,他穿上我在《超生游击队》里穿的服装,戴上我演戏时戴的大头巾坐在了煤堆上。

大煤车"呼呼"地在公路上飞驶,我不停地回头看坐在煤堆上缩成一团的黄宏,心里充满"不落忍"。

不能想象当我们到了目的地,黄宏从大煤车上下来的时候多么可笑。他脸上所有有"窝儿"的地方都是黑的。连续几个钟头的颠簸使我们疲惫不堪,但我还是忍不住哈哈大笑。黄宏则完全笑不出来。

主办单位的人把我们从车上扶下来,说县委书记正等着和我们合影留念。

"不行!" 黄宏急了,"先洗澡,然后睡俩小时,演完照!"

我们"脚底踩着棉花"进了屋,往床上一扎,昏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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