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 - xp1024.com
《宿主》


第一节 饥饿时节

天浩走进寨门的时候,刚好遇到几个村人押着一名步履蹒跚,神情漠然的老妇,朝着议事堂的方向走去。

极度瘦弱的身躯佝偻着,就像一块被砸碎且表面有着大量皱纹的干核桃碎片。白色头发在棕黑色皮肤衬托下异常显眼,数量非常少,在寒风中散乱。无神的眼睛里透出一丝灰白,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信号。

这已经是一周以来的第三个人了。

今年的冬天来得比往年更早。突如其来的大雪将整个世界变成皑皑白色的同时,也彻底断绝了人们活命的希望。没有收集到足够食物的部落,只能依靠入秋以来的积蓄勉强渡日。

从上周开始,磐石寨就已经断粮。

饿得快要发疯的人们,不得不冒着大雪进山狩猎。留在家中的女人和孩子,也刨开村落四周的积雪,用简单的工具挖撬着从比铁块还坚硬的冻土,希望能够找到一点点可以果腹的草根和野茎。可是,即便侥幸偶有收获,得到的那点吃食也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饥饿,成了笼罩在所有村人头顶上挥之不去的可怕之灾。

在这种情况下,头领和祭司商议之后,无奈的宣布:从村子里挑选出一定数量的老人“抛弃”。

与青壮相比,体弱多病的老人显然属于部族里的负担。他们很少生产,却要消耗相当数量的食物。与其浪费资源养活他们,不如提前解决,让那些健壮的村民能够平安渡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磐石寨临海,人们已经习惯了直接用海水煮肉,这样做出来的食物带有咸味,只是村民们舍不得丢弃猎物内脏,肉汤腥味很重,闻起来令人作呕。

就算是这种淡薄寡味的东西,分到各人手中,也仅仅只有小半碗。

食物必须优先满足青壮组成的狩猎队。至于女人和孩童,顶多只能尝到一点残羹剩饭。在村里,经常可以看到饿极的孩童拿着任何在他们看来可吃的东西磨牙。甚至就连夏天被扔掉最坚硬的大型动物骨节表面,也能看到清晰无比的牙印。

整个村子都在挨饿。尤其是寒冷的冬天,死去的人会更多。

这一切在天浩看来,和自己根本没有半点关系。

尽管如此,他还是侧身畏缩到木栅墙边,小心翼翼地让满面饥容且神情冷肃的村民们走过后,这才小跑着溜回自家的小木屋。

如果狩猎队没有带回足够的猎物,如果这场大雪还要持续很长的时间……那么,当寨子里所有的老人都被抛弃,饥饿村民们接下来将把其他人当做目标。

天浩有理由为此感到恐惧。

只要有女人,就能生孩子。

至于男人……呵呵,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会缺少。

反正明天春暖花开食物丰足的时候,女人们还能生养更多。

……

和寨子里所有的建筑一样,天浩栖身的屋子,也是用粗大的原木建盖而成。粗糙、简陋,却相当结实。这也是父母唯一留给他的东西。

在记忆中,父亲曾经是村里最强壮的猎人,母亲则是公认的兽皮缝制行家。两年前,在一次外出狩猎的过程中,他们被可怕的暴熊双双啃掉了脑袋。虽说残留的尸体被同行的村民们抢了回来,却并未掩埋入土。而是被切块分成了数百份碎肉,成为了村人当日的口粮。

食物,是永远困扰磐石寨的最大难题。无论生老病死,所有村民的尸体都不会被浪费。

进屋前,他特意看了一眼放在门口的木碗。除了碗底一层薄薄的霜花,再也没有多余的东西。

每天早晨,村民们都会把各家的容器放在门口。“十人首”和“百人首”们则按照人口,把相应份量的食物分发下来。即便是来自死亡村民的食物分配,也是一样。

磐石寨规模不大,总共也就两百多人。寨子里地位最高的人是头领,其次是巫师。再往下,是两名相当于副头领的“百人首”。最后,就是分管各家的“十人首”。

父母死后,天浩分到的食物也断断续续。有时,甚至好几天才会得到一小块腐烂的臭肉烂骨。尤其入冬以来,他根本没有得到过任何配发的吃食。

如果父母健在,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同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在天峰、天狂两位兄长身上。他们身强力壮,是狩猎队成员,属于寨子里必须优先确保食物供应量的那种人。

“哼!”

望了一眼空荡荡的木碗,天浩冷笑着摇摇头,走进屋子。

木屋是北方蛮族的传统建筑模式。巨大的原木从中间锯开,分成厚达五公分左右的木板。地板与地面之间用冻土与岩石垫高,通常有四块墩基和六块墩基两种类型,在墩基之间用碎石和泥土填充,形成中空的矮墙,然后把木板铺在墩基上方,竖板与横板之间交错契合,构成圆形的屋子。屋顶覆盖着干茅草,或者是经过处理的树枝。这种建筑毫无美感可言,却很结实,可以挡住风雪。

木屋底部墩基的数量多少,与房屋主人的身份对应。正常情况下,“百人首”才有资格建造六个墩基的木屋,头领和巫师可以达到八个。如果身份更加尊贵,墩基的数量还可以多一些。

据说,大型部族的王,他们的居所墩基数量超过上百个。那样的建筑已经不能简单的用“木屋”来加以概括,应该称之为“宫殿”。

在天浩的记忆里,这种建筑与南方热带的“吊脚竹楼”颇为类似。区别在于:那时候的吊脚楼是为了隔热凉爽,现在的石墩木屋却是为了保暖。

九岁的妹妹天霜坐在火塘边捉虱子。

这个时代的蛮族身体发育速度与天浩记忆中有很大区别。天霜现在的身高与文明时代成年人差不多。她的皮肤很黑,表面沾染着大量污垢,掩盖了真正肤色的那种黑。长时间得不到充足营养,面颊两边的颧骨高高隆起,微张的嘴唇里露出颜色暗黄的牙齿。

磐石寨里从来不缺兽皮袍子这种东西。无论夏天还是冬天,这是村民们的标准化制式服装。最受欢迎的是巨角鹿皮,其次是凶狗的皮子。尤其是前者,它们吃素,只要不在发情季节招惹巨角鹿,猎人对付起来倒也不难。

皮袍必须将有毛的一面反过来穿在里面才能保暖。天霜身上的这件鹿皮袍子很旧了,破破烂烂。她从死去的母亲那里学到了针线手艺,缝缝补补,用上了很多散碎皮子,尽管如此,却是在寒冷天气里确保不被活活冻死的倚仗。

宽大的皮袍与天霜瘦弱的身体形成鲜明对比。隔着五米多远的距离,天浩可以透过皮袍空荡荡的领口,看见妹妹干瘪的**,以及一根根从皮肤下面凸起的肋骨。

他以前从未见过这种黄豆大小的虱子。

按照以往的经验,虱子在夏天最为猖狂,最多只能蹦跶到秋天。等到冬季气温骤降,这些提前在人类难以察觉角落里留下后代的吸血生物纷纷死亡,等到来年春暖花开,继续重复着固定的生命延续模式。

天霜从散发出浓烈体味的裤裆里抓住一个虱子,塞进嘴里,在牙齿中间咬出清脆的“嘎嘣”声,嚼得津津有味。

虱子也是可以吃的。

在这个寒冷的季节,在磐石寨的村民们看来,只要是会自由活动的东西,统统可以归于“食物”的行列。

从门口走到火塘前坐下,蓬头垢面的天霜一直盯着天浩。她深陷的眼窝里散发出狼一般的暗色幽光。

“阿哥……我饿……”

天浩看了她一眼,伸手从自己的皮袍里拿出一块肉,拔出佩刀,在地板上用力切成两半。

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无法独自杀死一头成年獠齿猪。超过四百公斤的体重是这种野兽的力量来源,外凸的獠牙略微向上弯曲,更像是一对朝着正前方随时准备穿刺的利剑。

第二节 思考

很幸运,天浩遇到的是一头幼年獠齿猪。也许是它的母亲正被强壮雄性同类按在地上摩擦,也可能是它的父亲被出轨母亲从悬崖上推了下去……用刀子割断幼年獠齿猪喉咙的时候,饥饿的天浩一边大口吞服温热的血,一边在大脑里迅速估算着这头猎物的各种数据。

除去骨骼与外皮,以及体内各种无法食用的部分,剩余重量为六十至于六十二公斤。

他当时生吃了心脏与肝脏,包括左右两边的腰子。这些内脏富含大量的维生素,必须趁着新鲜食用。天浩割下几块肥厚多油的腰肉,其余的埋在雪堆里,表面做了个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记号。

这个冬天很冷,冻得硬梆梆像石头一样的猪肉根本不会腐烂。

整个磐石寨都在饥饿。没有掌握绝对话语权,没有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就这样扛着一头獠齿猪回家,恐怕一丝肉渣都不会落到自己嘴里。

饿极了的天霜陡然睁大双眼,喉咙里发出极度欢愉的“嗬嗬”声。她丝毫不顾解开腰带的皮袍因为猛烈动作滑落,露出尚在发育但极其瘦弱的身体暴露在兄长眼前,双手如爪子般死死抓住天浩递过来的那块肉。

她抓得很用力,肉块却纹丝不动。

天浩眼里透出凶狠冰冷的目光:“不准说出去,否则我就吃了你。”

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天霜感觉自己的胳膊在颤抖。以前从未见过三哥露出这样的神情,让她感到恐惧,就像面对着一头食人的暴鬃熊。

战栗像瘟疫一样传遍了全身,天霜有种忍不住想要立刻逃出这间屋子的冲动,可是泛酸胃部传递出强烈的饥饿信号,手指触摸着冻硬了的肉块,熟悉的肌肉纹理瞬间压倒了所有思维。

“我,我不说……”她用力咽了一口唾沫,肮脏的脸上露出讨好的神情:“阿哥,可以给我吃了吗?”

天浩慢慢松开手掌。

他看着天霜急急忙忙抱住那块肉,用最疯狂的速度不顾一切啃咬。在这个滴水成冰的季节,任何东西都会被冻结。木屋里的温度虽然比外面高一些,却还不足以在短时间内让肉块变软。

天霜的牙齿并不整齐,尤其是左侧的犬齿已经掉了,这与她常年啃食骨头和肉类有直接关系。

拨开火塘里暗红色的余烬,添了几根干燥的木柴,很快升腾起一股明亮的火苗,逐渐变成了旺火。

冻硬的肉块放在木叉上,在火光映照下慢慢变软。天浩从屋角拎过一桶冻成冰块的海水,用匕首戳开少许碎片,他在肉块表面割出一道道缝隙,将散碎的海冰插进去,这些融化的液体混合着滚烫的油脂滴落下来,在燃烧木柴上发出接连不断的“嗤嗤”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很香的味道。天浩并不担心烤肉的气味传到外面。这是一个被寒冷禁锢的世界,村民们的情况都差不多,木柴必须在秋天的时候就开始预备,在这种天气外出砍柴,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被活活冻死。

看着天浩手里那块油滋滋的烤肉,天霜呆住了。

这东西看着就很好吃,与自己手上这块冷冰冰,硬邦邦的冻肉根本就是两种概念。

香气是最好的诱惑,口水不自觉的沿着嘴角流淌。

面无表情的天浩把烤肉递过去,天霜先是怔了一下,随即满面欣喜的伸出手。

指尖即将触碰到烤肉的时候,天浩以极快的速度将肉块举高,看着满面不解的妹妹,他露出魔鬼特有的,同时具备诱惑与威胁双重成分的笑容。

“不准告诉别人。”

已经压下去的恐惧再次涌入了天霜脑海。她无法抗拒近在咫尺的食物,也从未想过“拒绝”这个词,只是惯性思维与现实区别让她有些犹豫:“……大哥,还有二哥,也不能说吗?”

“是的。”天浩加上了一句能够让天霜安心的回答:“我会告诉他们。”

……

吃完烤肉,他非常小心地火塘恢复成为原样,又在醒目的位置扔上几块已经发黑的人骨。

天浩不希望自己的秘密被村人发现。

要知道,寨子里所有人,也许只有自己才有余粮。

两块肉都进了天霜的肚子。她吃得很满足,蜷缩在兽皮堆里沉沉睡去,干瘦的脸上带着微笑。

北方蛮族的建筑很有特色,不考虑美观和艺术感,一切从实用角度出发。中空的两层半壁之间填充着白绒草,这种植物夏天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到了秋天成熟,剥下发黄的植物外壳,收集里面柔软的草芯,加上松软的兽毛和枯草,相当于在木屋夹层里安装了一道隔热层。

天黑了。

这里没有任何一种娱乐项目。

往火塘里加了几块木柴,黑沉沉的屋子里多了些明亮光线,摇摇晃晃,在墙壁上照出沉默的人影。

抬起手,摸到了脸上粗糙的皮肤。十六岁的天浩正处于发育期,虽然没有镜子,他还是凭着双手缓慢的触摸,感受着自己削瘦的面颊,略有些外凸,幅度却不是很大的颧骨。眉弓很高,搭配着高挺的鼻梁,符合曾经那个时代的人类审美标准。吞咽口水的时候喉结在滑动,坚硬的牙齿表明钙质吸收效果不错,舌头对食物口感的判断也符合基本味觉标准。

这具身体不属于我。

但现在,他就是我。

文明时代的我已经死了。战争毁灭了一切,基地里的幸存者寥寥无几。在最后的日子里,最后的战士被技术手段封存起来,包括天浩在内,只剩下记忆,还有基因。

培养舱是他对文明时代记忆的最后片段。洁白的椭圆形,长度为十五厘米,除了基因活化因子,其中填充了维持细胞生存的营养液。

基地毁于火山爆发,建造基因库的时候已经考虑过发生这种灾难的可能性。多达上万个培养舱的保护措施被激活,它们像一颗颗白色炮弹被弹射到空中,在自动旋翼的帮助下缓缓降落。

在那之后,天浩陷入了长时间的记忆空白,直至再次苏醒。

他感觉自己像一只童话故事里的史莱姆……不,那时候的自己就是一只史莱姆。软软的,黏黏的,一团粘在破损培养舱内壁上的烂泥。如果一定要用某种东西作为对比,变质发臭呈灰黑色却保持着足够湿度的烂鸡蛋,这个比较贴切。

天知道培养舱砸过去的这段时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地震?还是海啸?总之它出现在地表,而且严重受损。本能意识清清楚楚告诉他:二十四小时内必须找到寄生对象,否则死。

天浩是属于这个男孩的名字。他碰巧的那个时候走过来,看到破损的培养舱,弯腰捡起,然后……我变成了他。

他第一次觉得选择是如此重要。在这个男孩出现以前,两只钢喙鸡从培养舱旁边走过,还来了一头凶狗。尽管距离最后时限只剩下四小时二十二分钟,他还是强忍着活下去的冲动念头,强迫自己等下去。

我进入了他的身体。一部分通过皮肤表面进行渗透,一部分直接钻进鼻孔,寄生体与宿主之间的融合时间为二十三分四十七秒。想要达到最好的效果,融合时间必须达到四十八小时。但是天浩计算过,这是宿主可以承受的时间极限。

寒冷环境下,长时间保持僵立不动非常危险。再这样下去,宿主会被活活冻死。

融合时间不足的后遗症在宿主身体开始活动后显露出来。天浩被那头幼年獠齿猪面前显得很狼狈,手忙脚乱,连续两次失手,佩刀没有准确命中目标。不过还算幸运,第三次攻击,干掉了那头猪。

无论钢喙鸡还是凶狗,都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与宿主之间达到这种契合度。

毕竟,我们都是人类。

虽然我的年龄可以成为他的曾曾曾曾……祖父。

从我决定进入培养舱到现在,究竟过去了多少岁月?

几百年?

还是几千年?

这是一个很难找到正确答案的问题。天浩只知道:培养舱虽然加装了多臂式机械足,却无法像其它交通工具那样,拥有长距离移动能力。大部分储存能量都供给了舱内物质,它的极限移动距离最多不会超过五十公里。

基地建造的位置在温带。历史资料表明,此前没有任何一年的气温会下降到这种程度。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天浩,也就是自己寄生的这个宿主,通过读取他的大脑记忆,目前所在的位置距大海不远。

基地的位置应该在内陆才对。

首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就是营养。

在天浩的脑海当中,原本属于宿主的思维里,“食物”两个字占据了最多的思维成份。不仅是他,寨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很少有真正吃饱过的感觉。附近山林里的动物虽多,却很难捕捉,其中更有凶残嗜血的猛兽。

他目前需要少量,多次的进食,而不是像传说中的饕餮那样,一次性把所有食物吃个精光。

第三节 回来的狩猎队

对面,熟睡的天霜翻了个身,发出含糊不清的梦中讫语。

天浩在沉默中注视了她很久,确定目标的确是陷入沉睡状态,这才舒展了一下腿脚,从皮袍里拿出另一块肉。

那是他现在的妹妹,至少名义上是这样。

冻肉已经在袍子里变得软化,却依然冰冷。天浩张开嘴,用强劲的咬肌将肉撕开,慢慢咀嚼。

他可不是茹毛饮血的野蛮人。但目前的身体状况需要大量营养。融合就是这样,初次融合时间不足,就必须花费成倍的时间和营养进行补充。天浩自己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要持续多久?

不考虑身体吸收与口感、味觉等因素的情况下,生肉中含有的能量与营养比熟肉要多得多。

生活也是一种融合。

虽然这是一个让天浩完全陌生的时代。

尽管淋上了少许海水,生肉的味道还是很糟糕。天浩不挑食,他觉得这顿快餐也还过得去。从皮袍里拿出带回来的最后一块肉塞进柴堆,他拢了拢放在屋角的干草,靠上去,说不出的轻松与舒服感从背部传来,很快蔓延到全身的每一个角落。

忽明忽暗的火苗映照着天霜熟睡的侧脸。她的皮肤虽然沾染着污垢,却可以看出是黄种人,黑色的头发,同样颜色的眼睛,这一切都让天浩悸动跳跃的神经缓缓变得安定下来。

我选择的寄生对象不是白皮,也不是黑鬼,他的身体的确很瘦弱,但就目前来看,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夜,渐渐深了。

屋外刮过的风,发出令人心悸的狂吼。仿佛在黑夜中寻找食物,肆意剥夺灵魂的魔鬼。

远处,传来阵阵低沉的呜咽,还有金属劈砍硬物的碰撞,以及某人临死前发出的惨嚎。

已经无法考证以老人作为粮食补充,究竟是从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习俗。通过被自己强行夺取了身体的宿主记忆,天浩知道每年冬天寨子里的总有一些村民会一这样的方式被消耗。作为必不可少的补充,来年春暖雪化的时候,就必须从邻近的其它村寨里抢劫更多的人口。

在村口看见的那名老妇,想必已经被杀。

明天,寨子里的每一户人家都能分到一些。

虽然味道肯定很淡,却毕竟是食物。

……

半夜,厚木板做成的门从外面被推开。裹挟着寒冷的狂风呼啸直入,吹散了覆盖在尚未燃尽木柴表面的灰,冷风带来了更多的氧气,晦暗余烬立刻变得明亮起来,火红色光线清清楚楚照出了闯入者的面孔。

超过一米九左右的个头,在人均身高超过两米的北方蛮族部落里只能算是矮子。从未洗过的鹿皮袍子与磐石寨里其他人一样肮脏不堪。四十多岁的闯入者很精壮,从短皮袍前摆露在外面的胳膊肌肉结实,偏偏佝偻着背,丝毫没有男人应有的雄壮威武,尤其是那双在蓬乱头发下面不断转动的眼睛,充满了森冷与怨怒,还有毫不掩饰的失望。

他看到了几乎是立刻醒来的天浩,还有迷迷糊糊半睁着眼睛,在兽皮堆上扭动身体的天霜。

宿主记忆告诉天浩,来人名叫平俊,是自己的直接管理者,寨子里的一位“十人首”。

北方蛮族的各个部落管理模式都差不多,“十人首”的职责与文明时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或者是户籍警颇为相似。通常是三户产生一位十人首,若是人数不足,就以更多的户数补足。四户,甚至五户都有可能。在管辖范围内,所有大小事务都必须经过十人首。他们直接对更上一级的“百人首”负责,相当于部族内部的基层官员。

平俊用凶狠的目光迅速在两兄妹身上扫过,他死盯着天浩看了足足五秒钟,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嘭”地一下用力摔砸着房门。

“码的,居然还没把这两个小杂种饿死!”

咒骂的声音很低,在这个寒冷到极点的深夜,平俊刻意压制的骂声很快被风雪吞没。

他不认为自己的愤怒发泄能被屋里的两兄妹听见。

正常情况下,的确如此。

天浩的融合程度虽然低,听觉和视觉却尤其敏锐。

嘴角慢慢向上弯曲,露出一抹冰冷的微笑。

懵懂的天霜被冷风和巨响惊醒,下意识裹紧了身上的皮袍。她满面茫然地看着天浩:“阿哥,出什么事了?”

天浩躺在那里没有动,平静地回答:“没什么,睡吧!”

他想起了白天时候放在木屋外面那只的木碗。除了落雪,里面什么也没有。

寨子里的老人被杀了,或多或少,自己和妹妹都应该得到一口食物。

平俊这个“十人首”是打算把自己和天霜活活饿死。

缺粮的时候,部落里的分配原则就谈不上什么平均公平。优先保障身强力壮的成年男子,其次是被巫师认定有着“高频率生育”能力的女人。在确保部族血统延续的前提下,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排在被消耗掉的第一序列,其次就是瘦弱的孩子,以及女人。

既然随时可能被放弃,也就用不着在可能当做食物的弱者身上浪费更多的肉。作为十人首,在拒不分配给两兄妹食物这件事情上,平俊有着充分的借口和理由。

文明时代的逻辑让天浩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利益,就会产生纷争。人类之所以用最凶残的手段对付同类,是因为可以从中获取专属于他们个体的好处。

如果自己和天霜死了,收益最大的人,就是平俊。

他可以得到更多的肉。

……

太阳像往常一样,从地平线东方升起。

厚厚的云层遮挡了阳光,在天空中形成令人畏惧且厌恶的阴霾。从夜晚带来的寒冷无法被驱散,只能停留在冰封雪锁的地面上,深深钻进地下,把原本松软的泥土死死冻结,变成堪比金属的最坚硬物体。

“来了……他们,他们回来啦!他们回来啦!”

一个十六岁左右,身材高瘦,正处于发育却多少有些营养不良,腰间裹着几块兽皮的青年男子神情亢奋地喊叫着,从村口的瞭望塔方向飞快跑来。

喊叫声带有明显的惊讶成份,却感受不到丝毫喜悦,更多的,则是恐慌和紧张。男子飞快穿过村寨中央的大路,以最快速度冲进头领居住的木屋。沿途,一座座屋子的房门和窗户被推开,露出一张张被刺耳叫声从睡梦中惊醒,彷徨带着几分茫然的面孔。短暂的观望过后,人们开始从各自居所里走出,相互低声交谈着,朝村口方向不断汇聚。

用粗大原木钉成的寨门已经敞开,一支从远处山脉里缓缓走来的队伍,慢慢进入村民们的视线。

四十三个人,都是身材高大魁梧的男女青壮年。兽皮缝制的衣服使他们看上去显得强壮粗豪,超过两米的黑灰色身影在雪原显得异常高大,产生了强烈的视觉震慑。他们背着硬木制成的巨弓,扛着粗木长矛,脸上的表情疲惫困顿,仿佛从雪地里拔出脚来向前迈步都觉得困难,身上也带着发黑冻结的血痕。

队伍走得更近了,可以清楚看到队伍里有几副用树枝做成的担架。虽然还不清楚躺在上面被抬回来的究竟是谁?但村民们只觉得心脏如同被无形巨手紧紧抓住,揪得很紧。

身材高大,满头粗硬乱发和胡须的孚松站在寨门前空地上,只觉得有种说不出的焦虑和烦闷。

身为磐石寨的头领,他接到消息后就立即赶了过来。

那是上周派出去的狩猎队。出发的时候,一共有五十七个人,都是寨子里最强壮,也是经验最丰富的猎手,可是现在回来的人数明显对不上号。

至于担架……孚松很清楚,如果不是受了无法支撑的重伤,磐石寨的猎手根本不会用到这种东西。

半小时后,狩猎队终于走进了寨子。

“阿华呢?阿华在哪儿?”

“怎么连天峰也受伤了?”

“天哪!其他人呢?其他人在哪儿?”

从旧木桩杂乱堆成的村口,瞬间被男男女女上百名族人围得水泄不通。

走进寨子里的猎手们神情木然,脸上一片灰败。他们顺序将担架倾覆,几具僵硬尸体在冰冷的积雪地面上堆着,像一根根颜色诡异的木头。

两具担架平放在瞭望台屋檐下没有落雪的位置。天峰和旭平躺在上面,奄奄一息。前者的左臂从肩部开始扭曲,显然是被某种巨大的力量拽脱。后者的伤势也极其严重,只是他们身上都盖着厚厚的兽皮,看不出具体状况。但他们都在发抖,也许是因为寒冷,或者是伤口被扯动带来的痛苦。

孚松用粗壮有力的胳膊分开黑压压的人群,走近担架的时候,他感觉脚步有些虚浮。掀开厚重的兽皮,他看到天峰左胸还有一道狰狞的裂伤,整个肌肉层已被撕开,露出两根从中部断开的肋骨。

旭平的伤势更严重:他的腹部几乎被彻底撕裂,从中部分开的伤口朝着周边方向延伸出多达六处缺口,中间位置缺失了巴掌大小的一块皮肉,露出表面粘膜已经干硬的青灰色肠子。

第四节 伤亡惨重

狩猎队长永钢的年纪已经超过四十,满脸都是粗硬的胡茬,皮肤颜色灰暗,也很粗糙。他推开嘈杂的人群,大步走到头领孚松面前,长长呼了戴着白色热雾的气,声音里充满了疲惫与低沉:“这一趟很不顺利,我们遇到了暴鬃熊,损失了十二个人,天峰和旭平重伤。没有弄到什么猎物……这个季节的暴鬃熊实在太强了,我们没办法把所有尸体都带回来。”

顺着他的指引,磐石寨头领孚松把目光集中到狩猎队伍之前放下猎物的那个位置————横七竖八堆着几具冻硬的死尸。那些已经冻成冰块,被霜花覆盖的死白面孔,都是自己熟悉的模样。就在尸体旁边,还有十几只用绳索串起的雪鸡和野兔。

不知道为什么,孚松忽然想起寨子中央那间厚实圆木搭建而成的粗陋房屋。那是族里平时用作储备猎物的仓库。屋子的空间极大,摆放恰当的话,足够装下几百头野牛。然而,用粗木制成的猎物架上,现在只零乱地挂着几只晾干的雪蛙、数十条表面已经变黑的大泥鳅、以及两头被冻得硬梆梆的野狍。

这些,就是全族两百多人仅剩的粮食。

今年冬天来的特别早。突如其来的大雪将整个世界变成皑皑白色的同时,也彻底断绝了人们活命的希望。

原本以为,在积雪封闭道路前,狩猎队能够从山里带回足够多的猎物。现在,却足足搭上了十二个猎手的性命。

损失很大。对饥饿的村民来说,死掉的猎手也是食物。

“头领……我们该怎么办?”

一个明显经过压抑,带有几分失落和悲观的声音,从他的身后慢慢传来。

不用回头看,孚松也知道,那是族中掌管巫祭的长老巫行。

不仅是磐石寨,整个北方蛮族所有的部落,所有巫师都以“巫”为姓氏,身份地位堪比贵族,比没有姓氏的普通族人高了很多。

孚松虽然身为头领,没有得到族长的赐予,不能拥有姓氏。

他无奈地摇头叹息:“……明天,带上几个女人,到南边走一趟吧……”

南面的山梁背后,有一个人口近千的大寨,其中成员多为男子。他们彪悍、健壮,对于女人的需求也更多一些。平常时节,一个女人在那里可以换到一头野牛,或者几只野羊。

一头牛的肉比一个人的肉多。只是为了吃饱,交易倒也划得来。

“这……”苍老的巫行迟疑着,半天也没有答腔。

他并非不明白头领孚松的意思。只是今年冬天猎物稀少,就算南面的大族人多势众,严寒之下,恐怕也不见得会有多少储备。到时候,只怕以人易货不成,反倒连自己的女人也会被对方抢走。说不定,还会被当作过冬的食物全部宰杀。

可是,不换又能怎么办?

狩猎队带回来的东西不多,仓库里只有一点点存粮,还有昨天刚刚杀掉的老妇,掺上一些草根和树皮,勉强能够维持一段时间。若是这几天再没有任何收获,全族人只得活活饿死。

或者,以抽签的方式相互而食。直至明年天暖雪化。

想到这里,年近七旬的巫行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枯皱干瘪的面颊上,萎缩的肌肉也在微微地抽搐着。如果当真只能以这样的方式过冬,到了明年春天,族里能够活下来的人,恐怕也剩不下十之一、二。

冬天才刚刚开始,就必须靠吃人度日。这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

明年,该怎么办?

孚松眼里满是苦涩和无奈,他走近被人群围住的担架,大声发号施令:“快让开,把天峰和旭平抬进屋,他们需要休息。”

……

警戒者从寨子入口发出第一声喊叫的时候,天浩就以最快的速度离开木屋。他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悄无声息看到了所有的事,狩猎队长永钢、头领孚松,以及祭司巫行之间的对话,一字不漏听得清清楚楚。

走过去,与二哥天狂一起从地上抬起起担架,将受伤的大哥天峰带回了木屋。

按照文明时代的标准,身高达到两米三的天狂就是一个巨人。他没有像其他狩猎队员那样穿着厚皮袍子,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短袖皮背心。小麦色的皮肤紧绷,胳膊上分布着钢铁般坚硬的肌肉。身体素质虽然强悍,却无法抵御寒冷。走进屋里刚把担架放下,他立刻跑到火塘前坐下,伸展开抖抖索索的双臂,带着脸上被逐渐化开的舒服表情,享受着久违的温暖。

他的皮袍盖在天峰身上。如果不这样做,重伤无法活动的天峰早已被活活冻死。

睡眼惺忪的天霜从兽皮堆上站起,跌跌撞撞走过来,看到人事不省的天峰,眼里透出一丝惊恐,双膝一曲在担架旁边跪下,“哇”地一声哭起来:“大哥,你怎么了?”

刚放松下来的天狂被这哭声扰得心烦意乱。他猛然从火塘前转身,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不准哭!再哭老子就把你扔出去!”

吼声很大,吓住了正摸着眼泪的天霜,也把昏迷中的天峰唤醒,发出痛苦的呻吟。

天浩走到天霜身边,与其说是平静,不如说是毫无感情:“去,找平俊把我们今天份额的肉要回来。”

父母都死了。他们的头骨就插在门外的木桩上。狩猎队刚回来,同样身为“十人首”的大哥天峰又受了重伤,寨子里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天霜很安全,平俊就算想要对她下手,也不会傻乎乎的选择现在这个时候。

看着天霜推门出去,灌进来的寒冷气流使天狂越发凑近了火塘。他看了一眼坐在担架前的弟弟天浩,皱起眉头,瓮声瓮气地问:“家里有吃的吗?”

“等等吧!会有的。”天浩低头注视着被自己寄生的宿主长兄天峰。

他一直在呻吟,被拽脱的手臂完全翻转,伤口部位的皮肤和肌肉一片黑紫,早已失去了应有的柔软。这种痛苦难以忍受,尤其是撕裂与扭伤。只是看见天浩的时候,天峰充满痛苦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极其勉强的笑。

“……阿弟……我们遇到了暴鬃熊。那些家伙块头很大,有好几只。阿生他们当场被拍死,连脑袋都被碎了。我被搧了一巴掌,要不是永钢叔拼死护着……恐怕也是回不来。”

天狂听见说话,连忙从火塘前转过身,很是关切地跪在天峰旁边:“大哥,你感觉好点儿了吗?”

“很暖和……回到家里,就好多了。”二十岁的天峰安慰着弟弟,他有着远超实际年龄的成熟。

天霜带回来小半条肉。她用化开的雪水洗刷,然后架在火上略微烘烤,烧掉表面的毛发,用小刀从软化的手指上剜出脏污,换大刀将整条胳膊剁成碎块,装进一口被烟火熏黑的阔口锅里,放水熬煮。

磐石寨虽然距离海洋不远,却因为气候与附近地形的缘故,很难得到盐。寨子里家家户户的调味料都一样,无论任何食材炖煮,都会放上一点海水。

天浩在担架前坐下,安静地注视着天峰因为疼痛而扭曲的脸。他的瞳孔深处隐约闪动着思索光芒,紧抿着嘴唇,一言不发。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惊讶的感觉在脑海里浮起。带着疑惑,天浩站起来,走过去。打开房门的时候,看到老祭司巫行与他的长子巫且站在外面。

“敲门”这样的行为……搜索宿主的记忆,整个磐石寨,大概只有祭司谨守着这般礼仪。

看着天浩,老祭司脸上一沉,他毫不掩饰眼睛里透出的厌恶,没有说话,直接从天浩面前走过,径直来到担架前。

天狂和天霜恭恭敬敬跪坐着行礼。祭司是寨子里身份最尊贵的人,甚至超过了头领孚松。能够与神灵沟通的人充满了神秘感,必须敬畏。

巫行手里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液体,看上去像是汤药。他把碗摆在靠近天峰头部的地板上,带着几分怜悯与无奈,叹了口气:“把这个喝了,它会让你变得舒服些。”

天峰说话很困难,只能虚弱地微微点头。

身材魁梧的天狂眼睛里充满崇敬,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个头,脸上全是激动与说不出的期盼:“大祭司,帮帮我大哥,请您一定要救活他。”

苍老的巫行注视了奄奄一息的天峰片刻,站起来,在沉默中转身朝着房门走去。

天浩一直站在那个位置没有动。巫行父子离开的时候,他再一次看到了老祭司的眼睛。除了厌恶,那双眼眸里还有深深的失望。

锅里的肉汤已经沸腾。天霜小跑过去,用木勺盛了一碗。肉虽未烂,汤却可以喝了。她觉得,受伤的长兄天峰现在更需要一碗热乎乎的肉汤,而不是大祭司送来的药。

只有真正经历过饥饿的人,才会明白那种煎熬的折磨。即便是强壮的天狂也面有菜色,他一直在用力吸着鼻子,仿佛空气中那些香味具有实质,可以填饱自己空荡荡的胃。看着妹妹把肉汤送到长兄面前,小心翼翼用木勺喂进嘴里,天狂觉得肚子一直在叫,却必须强忍着诱惑,不断吞咽着口水。

如果这锅肉汤可以让长兄活过来,伤势痊愈,就算自己活活饿死,强悍如巨人的天狂也觉得很值。

第五节 我可以救你

天浩伸手把放在地板上的那碗药端到一边。他控制着手臂力度,动作幅度非常小心。看上去,就像是为了不妨碍天霜给天峰喂汤,故意把药碗挪开,给她腾出足够宽敞的空间。

谁也没有注意到天浩将中指探入药碗,指尖飞快蘸了一下黑色药液,然后塞进嘴里,迅速吮了一下。

能够在文明世界最后时刻被选中成为继承者,有资格以细胞形式进入培养舱休眠的人,都经过异常严格的挑选。他们必须是强大的战士,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僵局艺术与慎密的逻辑思维……用那个已经毁灭时代的话来说,就是真正的“人类精英”。

一丝苦味在舌尖上蔓延,麻木感随即在口腔里弥漫。品尝的药液不多,天浩精确控制着数量,这足以让他判断出构成这碗药的具体功效。

对神经反射具有强烈压制作用的麻醉剂。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改良版本的“麻沸散”。

天浩微不可察地微皱了一下眉。

天峰的伤势很严重,目前最为迫切的就是灭菌消炎。很幸运,现在是冬天,如果换了是炎热的夏季,他根本不可能撑到现在,早已死在了路上。

在北方蛮族这个特殊的群体里,“祭司”相当于巫师,也等同于萨满,甚至可以理解为三者的集合体。他们负责日常祭祀,负责与神灵沟通,也负责族人的身体健康。其地位与职能有相当一部分与文明时代的医生重叠。

如果说寨子里有谁能救活天峰,除了老祭司巫行,不可能有第二个人。

他偏偏送来一碗麻醉剂。

天浩暗自叹了口气:这个时代的医术实在太落后了。老祭司之所以这样做,显然已经束手无策。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伤者的痛苦,让天峰在舒服的睡梦中死去。

天峰喝了小半碗肉汤,就不再张口。他把头扭到一边,闭着眼睛,躲开了天霜送到嘴边盛汤的木勺。

天狂用力按住肚子,这样可以略微减少肉味香气对饥饿身体的诱惑力。他嘴角不断流出饥馋的口水,急急忙忙连声劝道:“大哥,你得吃啊!多吃才能好得快,你把这锅肉全都吃了,一定会好起来。”

天峰苍白疲惫的面皮微微有些抽搐,唇部肌肉收缩与扩张幅度非常小,执拗偏向一侧的脖子丝毫没有变化,随着口水吞咽动作上下耸动的喉结却出卖了他的此刻思维,正在饥饿与理智之间激烈碰撞。

天浩走到距离天峰头部很近的位置,盘腿坐下,俯低上身。木柴在火塘里熊熊燃烧,天浩盯着长兄天峰那条已经肿胀变黑的胳膊:“哥,你想用自杀,把食物留给我们?”

天霜呆住了,端在手里的汤碗差点儿松滑掉落。

天峰脸上神情明显一僵。他缓缓睁开眼睛,艰难地转过头,用极其复杂的目光注视着坐在面前的“弟弟”。

性情粗豪的天狂眉毛拧在一起,抬手指着天浩张口骂道:“你这是在咒大哥死吗?信不信老子……”

“你给我闭嘴!”

天浩猛然转身,眼眸深处透出凶悍到极点的冷光:“耐心点儿,听我把话说完。”

凶猛的天狂愣住了。

记忆中,三弟是个性子温吞,平日里总是沉默,看上去很是懦弱的人。他从未像今天这样正面顶撞自己,尤其是那双一贯恭顺的眼睛,也从未像现在这样释放出森冷的目光。

屋子里重新恢复了安静。

“大哥和二哥你们出去打猎的这段时间,平俊每天晚上都会过来。村里连续杀了好几个老人,按照头领和祭司定下的规矩,每个人都应该分到一些。但是四天了,我和阿妹一块肉也没有得到。”

胳膊上肌肉虬结的天狂微怔片刻,怒意仿佛引爆的炸弹瞬间在脸上弥漫,粗线条的他理解方式简单直接,解决办法也一样:“平俊这个混蛋,我要杀了他。”

重伤的天峰被剧痛折磨着,却没有失去理智。他强忍剧痛,吸着冷气,用精明的目光在天浩与天霜两个人身上扫过,疑惑地问:“四天?你们是怎么撑到现在的?”

天浩在宿主大脑里搜索着之前的记忆:“秋天装粮食的袋子里能抖出来一小把糠皮,阿妹饿得实在受不了,她一直拔自己的头发吃,还有虱子,指甲也被她啃得很厉害。我把之前剩下的骨头熬了一下,没多少油水。很幸运,我昨天打到一头獠齿猪,这才坚持到你们今天回来。”

天峰与天狂同时露出极其震撼的神情。

“獠齿猪?你居然能对付那种野兽?”

“老三,肉呢?回来的时候我没看见啊?”

天浩简单地解释:“那是一头小猪,我把肉藏在外面,每次带回来几块,不会被人发现。”

说着,他解开皮袍,从衣兜里拿出几块硬邦邦的冻肉,放在木屋地板上,就像一块块颜色怪异的石头。

“平俊是十人首,食物具体怎么分配,他一个人说了算。这种事情就算闹到头领那儿去也没用。他敢这么做,肯定事先找好了证人。何况大哥二哥你们不在家,光是我和阿妹两个人,就算事情闹开,估计没有多少人相信,还会觉得是我和阿妹故意生事,想从平俊那里骗到更多的肉。”

天浩说话的语速不快,字句清晰,逻辑分明。他小心谨守着宿主原有的各种习惯,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少许因为环境产生的改变。

“寨子里缺粮,老人杀光了就杀孩子,孩子杀光了就杀女人。之前在外面的时候,你们也听头领说了,他让巫老带着女人去南边的寨子换粮食。暂且不论这件事成不成,摆在我们面前的情况已经非常危险。如果哪天平俊带着一帮人闯进来,把我们一刀一个宰了,我一点儿也不会觉得奇怪。”

再次低下头,天浩幽暗色眸子深处闪烁着令人信服的微光:“所以大哥你必须活着。因为你和平俊一样,都是十人首。”

这是他昨天思考了一整夜得出的结论。

与宿主身体融合需要时间,还需要大量的营养。文明时代毁灭太早,基因融合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基地也不会在最后时刻将所有成员转为基因形态,在培养舱内进行封存。关于融合,天浩没有任何前人的经验可循,也没有任何可堪参照的例子。

他只知道融合就是进化,需要逐渐不断的积累。

北方蛮族在文明历史上从未有过记载,这片冰寒荒凉的土地对天浩来说无限陌生。很幸运,选择的宿主体质健康,虽然在他的同类当中属于弱者,却并非没有改变的可能。

第一个融合点很容易产生。在“体能”与“大脑”两条选择线上,天浩谨慎地将其投入了“大脑”。

他迫切需要获取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情报。强大敏锐的思维反应和处理能力,在陌生环境里比强壮身体管用得多。

只要天峰这个名义上的“兄长”活着,自己就有了喘息的时间。

不断摇曳的火光在天峰脸上照出凄苦和无奈,他发出长长的叹息。

在磐石寨,健壮的男人才有得到食物的资格。断肢造成的残废,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死亡。因为伤者没有行动能力,无法耕种,更谈不上什么狩猎,还需要其他人的照顾。没有任何寨子会收养残疾村民。如果短时间内他的伤势无法恢复,一样会被村人当做过冬的食物吃掉。

在严峻的生存面前,亲情和友情就像空气一样透明。

“我恐怕好不了了。”来自肩膀与胸口的剧痛,使天峰说话觉得很困难:“杀了我吧!别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多瞒几天。你们哪儿也别去,就呆在家里,能吃尽量吃,多吃才能长得壮。如果平俊再来,天狂就出去应付,随便找个借口把他赶走。天浩和天霜你们多吃点儿……三天,或者四天,等到头领和巫老来了,你们也应该把我吃得差不多了。到时候就算故意隐瞒我的死讯,看在你们吃了那么多的份上,他们也不会对你们下狠手。毕竟寨子里需要人,你们吃饱了,就不用分其他人的粮食。”

天霜被吓得不轻,她坐在那里瑟瑟发抖,“哇”地一声哭起来:“大哥你不要死,我不吃了,我……我一点儿也不饿。”

凶暴天狂眼睛有些发红,他喘着粗气,咬牙切齿,浑身上下释放出类似野兽发狂的气息。脑子里不断出现兄长因为残疾无法行动,被村人拖走宰杀的可怕画面。这让他忍不住觉得浑身发冷,甚至连手指也开始颤抖。

旁边土灶里摇曳升腾的火焰,映出天浩眼睛里闪过的一丝宁定:“大哥,我可以救你。”

三个人同时把目光聚集到他的身上。

“救……救我?”天峰强忍着来自伤口的痛苦,疑惑地望着他,显然没有理解这句话里的意思。

“我可以让你的这只手复原,还有你胸口的伤,也可以治好。”天浩加重了说话语气,声音也变得更加清晰。

第六节 悲哀的对策

在已经毁灭的文明时代,天浩虽然不是医生,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疗护理训练,但他对人体骨骼、肌肉和血管的分布理解,却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何况,北方蛮族与前代人类身体结构区别不大。

这其实是磐石寨里大多数村民都明白的常识。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每一户村民的汤锅里,都煮过自己同类的肉。体验次数多了,看也看得明白。

天峰胳膊的伤势算不上严重。他只是肩肘脱臼,只要切开皮肉,让骨头复位,再辅以外物固定和伤药包扎,很快就能痊愈。

胸部的伤口关键在于断骨处理。接上骨头,对外皮和肌肉层进行缝合,以天峰强悍的体质,加上细菌活动处于低潮期的寒冬,辅以足够的食物和营养,很快就能康复。

自身没有强大到可以对抗一切的时候,天峰这个“十人首”必须活着。

他是宿主的长兄。

“……这怎么可能,就连大巫师也做不到……”

天峰虚弱地且本能地摇了摇头。惯性思维在脑海里延续,就像顺流直下的泉水冲撞在突兀出现的岩石上,瞬间飞散四溅。他忽然醒悟过来,陡然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天浩,腮边肌肉微微有些抽搐:“等等!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可以治你的伤。”

天浩的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要肯定:“虽然没有绝对把握。但不管怎么样,除了我,没人可以帮你。”

……

头领木屋。

孚松和巫行坐在火塘边,陷入沉默。

相比寨子里的其它建筑,头领的木屋只是体积略大,风格也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在装饰上也与磐石寨里普通人家一样,只有插在门口木桩上的人类或者动物头骨。

“……你和永钢明天就出发吧!带上二十个女人,到南边的部落走一趟。”孚松的声音很沙哑,仿佛沙漠中长途跋涉缺水濒死,奄奄一息的待亡者。

脸上满是皱纹的巫行沉默着点了点头。苍老的他伸手从旁边柴堆里抽出一根,想要添进火塘,重新拨活那堆半死不活的余烬,却只能在松散的火灰里来回徒劳。

过了近半分钟,孚松成又说了一句:“另外,把阿玫也带去。”

巫行面色一僵,忽然如被冰封了一样,完全不敢稍有动作,甚至于连呼吸都在极度的恐惧中凝止。他抬起头,震惊地看着坐在对面的这个男人,结结巴巴地说:“阿……阿玫?卖掉阿玫?你,你确定?”

孚松木然地点了点头。

“你,你疯了吗?她可是你的妻子。还……还有,她已经怀了三个多月的身孕。”

祭司巫行顿时怒火上冲,咆哮了起来:“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孚松面有菜色的脸上浮起一丝无奈:“寨子里已经没有食物。这个季节在山上活动的野物只有凶狼和暴熊。海边全是冰,我们弄不到鱼。没有吃的,到时候阿玫一样会饿死。到了南边,她也许还能活下去。用一个女人换一头野牛,寨子里的人也能吃得更久。野牛的肉……比女人身上的肉多。”

巫行愤怒地瞪着他,没有继续争辩,脖颈上粗大的血管不住跳动着,但最终还是放弃了一切诉诸暴力的想法。当粗重的呼吸逐渐变得平稳,他也耗尽了体内所剩不多的力气,颓然坐下,脸上满是无法抹去的悲哀。

阿玫是寨子里最和善的妇人。性子温和,长相也不错,吃苦耐劳。现在,却必须被当做货物交换出去。

凭心而论,头领做的没有错。只要最强壮的男人和女人能熬过这个冬天,磐石寨就依然存在。如果连他们都无法支撑,寨子只能像其它被冰雪吞没的村落一样,被人们永远遗忘。

孚松并不自私。在换人这个问题上,他首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女人。

“天峰和旭平怎么办?要不要去请大巫师?”停顿了一会儿,巫行继续着未完的谈话。虽然他已经知道孚松的答案,可是作为对寨子头领的尊敬,仍然要保持必不可少的礼仪。

“请大巫师至少要一头牛,仓库里的那点东西根本不够……我看过他们的伤,天峰肯定是残废了,旭平恐怕连今天晚上也撑不过去。”孚松用呆滞暗淡的目光看着火塘:“你已经给天峰送了药。这样吧!再给他们双份的汤,尽量稠一些,让他们好好吃一顿。反正是活不了,他们吃了,不算浪费。”

听着屋子外面如同鬼哭般的“呼呼”风声,巫行堆积着皱纹的脸上全是痛苦:“往后该怎么办?”

“老规矩:孩子和老人先抽签,然后是女人,最后是男人。作为头领,我加入到老人和孩子的第一组。”孚松端起摆在旁边的木碗,一口喝干碗里的水。胃里发酸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他就用这种方式解决饥饿。

巫行脸上酥松的浮肉微微颤抖,皱纹也被挤压得刀刻般深邃。

他并不怕死,只是对未来感到绝望。

孚松沉默着,麻木的眼神空洞无物,仿佛无生命的雕塑。

突然,屋子外面传来沉重杂乱的脚步,还有慌乱恐惧的喊叫。

两个人不约而同站了起来,快步走到门口停下,只听见“咣当”一声响,沉重的木制房门从外面被人猛然撞开,冲进一个满面惊惶的中年村妇。

“阿研,你怎么了?”

孚松和巫行同时认出,这是被派去照顾天峰的女人。对于在狩猎中受伤的男人,寨子里都比较照顾,派人过去帮着做点儿吃的,口头上安慰一下,仅此而已。

阿研看上去慌张到了极点。也许是因为恐慌和奔跑耗尽了力气,她身子一软,瘫倒在敞开的木门前,呼吸粗重,与不成句地连声尖叫。

“头领,巫老……你们,你们赶快过去看看。阿浩疯了,阿浩拿着刀,要杀了阿峰!”

……

孚松与巫行冲进木屋的时候,天浩正用一把小刀割开天峰的肩肘。

北方蛮族在锻造方面有着与他们野蛮文明毫不对称的精良技艺。十厘米长的小刀很薄,也很锋利,反射出金属特有的光泽。

按照记忆中的急救方法,天浩把手术刀在旺火上烧烫,对准天峰肿胀扭曲的胳膊,狠狠刺了下去。尽管天峰已经喝下那碗汤药,嘴里也紧紧咬住一根树枝,可是从他咽喉深处爆发出来的惨叫,仍然把呆在火塘前煨汤的阿研生生吓跑。

“快住手!你,你在干什么?”

满面暴怒的孚松发出怒吼,以最快速度伸手抓住天浩的衣服后领,粗暴地将他从天峰身边扔开。

“我可以救他。”天浩在地板上打了个滚,又重新跑回原来的位置,仰起头,冷冷注视着远比自己高大强壮的部族头领。

“你狗日的怕是饿疯了,竟敢对自己人下手。他可是你亲生的哥哥!他……他还没死。”孚松显然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也不想听天浩的解释,直接将一切归罪为饥饿。

阿研没有撒谎,他自己也看得很清楚————天浩正在用刀子割天峰胳膊上的肉。

“你懂个屁!我在救他!我在救他!”忽然,天浩仿佛疯了一眼声嘶力竭拼命嚎叫起来:“我哥的骨头没断,只要切开肌肉复位就能变得正常。他们在路上已经耽搁了很长一段时间。你要是再拦着我,他这只手就废了。”

“你懂个即把,你又不是大巫!”暴怒中的头领孚松再次抡起右手,狠狠甩了天浩一个巴掌:“滚!你给老子滚出去!”

“等等!”

忽然,进门以后一直守在天峰旁边的老祭司巫行拦住头领,认真地看了看面颊已被打肿的天浩,阴沉着脸,不太确定地问:“你……真的是在帮天峰治伤?”

天浩紧紧捂住火辣发痛的脸,用力抽了抽鼻子,恶狠狠地吐出一句:“我还没饿到吃自己人的地步!”

巫行眉头微微一挑,眼神随即变得十分凌厉,也多了几份期待的成份,随即追问:“你有多大把握?”

天浩瞪了一眼被长老拦住的头领,摇着头,用力咽了咽喉咙:“我也不知道,但我必须试试。”

其实成功的几率很大,但这种事情绝对不能说。以老祭司的精明,必然会在时候反复追问。与其早早说明给自己带来麻烦,不如先把人救活,以后再看情况发展进行解释。

岁月,是人类积累智慧和经验必须付出的代价。

巫行并不见得要比孚松聪明,他也从未听说过“外科手术”这种事情。甚至就连走进木屋的一刹那,他也同样觉得天浩是在杀人,想要割下亲哥哥天峰胳膊上的肉来果腹。但是巫行与磐石寨头领孚松唯一的区别在于————他比对方多活了近三十年。

在寨子里,巫行是年纪最大的老人。因此,他猎杀过的动物,宰杀过的人类都要比其他人多得多,吃过的肉也多。顺理成章,对于人体生理构造也更加熟悉。

第七节 思想者

孚松把天浩从天峰面前推开的时候,老祭司就觉得很奇怪————天峰胳膊上那条被手术刀切开的伤口长达二十多厘米,流出来的血却很少。

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很快,巫行注意到:天峰肩膀上侧与颈部连通的位置,被一根结实的绳索束缚着。尤其是绳结,系得很紧。

如果是杀人割肉,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老祭司当然不会明白,这东西在远古时代的名字叫做“止血带”。

他只知道寨子里没人能治天峰的伤。说不定大巫师对此也无能为力。与其眼睁睁看着一个强壮的年轻人变成残废,然后成为村民的食物,不如就让天浩试试。

……

从肌肉深处显露出来的骨头,在火光映照下显得更加森白。

天浩脸上的表情出奇的平静。他仿佛忘记了周围环境,全身心沉浸在对伤口的处理过程中,而脑子里却在回想着《外科手术临床范例》当中最为关键性的字句。渐渐的,他的表情变得肃穆,甚至就连旁人看了,都不由自主产生出本能的敬畏。

他的动作其实非常笨拙,完全是用最野蛮的方式,将脱臼的骨头重新复位。他没有伤及韧带,从肌肉内部摸到骨头,再用力回转的过程,产生了难以言语的巨大痛苦。与其说是那碗麻醉药产生了效果,不如说是天峰已经疼得昏死过去,只有身体在神经的牵引下,偶尔还会微微抽动。

这是天浩必不可少的伪装。在这种时候显露出熟练且精细化的手术技巧无异于找死。他仔细搜索过宿主的记忆,没有发现与文明时代有关联的任何信息。粗野、笨拙,甚至是故意在不重要的操作步骤上出错,都将对自己接下来对头领和老祭司的解释上产生完美掩饰效果。

天狂与天霜站在旁边,默默注视着这一切。

大约两小时后,满头大汗的天浩,终于完成了自己的首次手术摸索。他拿起天霜按照自己要求事先准备好,经过沸水清洗,穿进骨针针孔的一根长发,硬着心肠,照准天峰肩膀上刀伤边缘用力戳进,小心翼翼地缝合。

天峰的身体素质非常强壮,否则长达两个多钟头的血管束缚,完全可能造成肢体坏死。

手术本身也并不值得称道。他撕裂了好几条肌肉,复位手法粗暴无比,就像一个三岁孩子得到变形金刚玩具,只会在手里来回乱扭。却非常侥幸的没有当场掰散,或者拧飞某个零件,而是恰巧扳回原位。

一切都控制在可以被接受的范围内。

望着陷入昏迷,脸色一片苍白的天峰,天浩忽然产生了一丝淡淡的愧疚。虽然他很清楚自己已经尽力,天峰复原的伤势也不会致残,但他仍然觉得,是自己给对方带来更大的伤痛。

胸部伤口处理起来比胳膊上要困难。天浩用最简单的方法将断骨连接,用之前同样的手法缝合肌肉。整个过程,昏睡中的天峰没有发出声音,仿佛任由他操作的玩具。

一切都结束了。

转过身,长长地呼了口气,天浩忽然发现:头领孚松和老祭司都在盯着自己。

手术的整个过程,两个在磐石寨里地位最高的人,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偶尔有几次下意识的对视,他们都能从彼此目光中看到震惊的成份。

“你居然懂这个……你,你是医者?”头领孚松的表情极为激动,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寨子里多了一个能够治疗病人的医者,他比任何人都要明白其中的意义。

天浩摇了摇头,他已经猜到头领接下来要说的话,也非常直接地摇了摇头:“我只能治我大哥,却救不了旭平。”

“为什么?”孚松的声音陡然变大,也多几分惊怒。

“那不一样。我大哥只是伤了骨头,旭平的情况要严重得多。我……无能为力。”

这番话说得很诚恳,就连守候在火塘前的村妇阿研也听得出来,天浩没有撒谎。

伤及内脏与伤及骨头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木屋里再次陷入沉默。

“不管怎么样,这都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老祭司缓缓开口,他的目光深邃而富有智慧,声音沙哑却带有不可置疑的肯定:“寨子里的孩子长大了,至少天峰不用死,他可以活下去。阿浩……你做的很好。”

他微笑着,伸出干枯皴皱的手,把天浩拉近身边,用力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眼里丝毫看不到之前送汤药过来时候的厌恶。

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却让天浩感觉心底有股缓缓移动的暖流。他觉得视线有些模糊,眼眶里有某种温热液体正来回滚动。

这是专属于宿主的思维情感。融合程度很低,当这具身体原主因为外来刺激爆发出强烈情绪的时候,天浩就会在短时间内失去控制。愤怒、高兴、悲哀、痛苦……这种情况会随着时间产生改变,直到彻底融合。

宿主恨过头领和长老,因为他们经常克扣自己的食物。

后来,他逐渐明白,那不是克扣,而是自己本来就只能分到这些————磐石寨不养懒鬼。当自己躲在屋子里仰望屋顶的时候,其他人都在为了食物而忙碌着。其中,也包括那些比自己年龄更小,甚至只有四、五岁大的孩子。

其实,磐石寨的人很团结。

其实,磐石寨的人很公平。

他们一直没有变过,只是自己没有发现,没有察觉。

过错应该都在自己身上。

其他人外出狩猎、劳动的时候,我就坐在树下沉思。

这是一个喜欢思考,善于观察的青年。

树叶为什么夏天变绿,为什么秋天变黄,往后掉落下来?

海里为什么有鱼?

为什么会下雨,冬天则是下雪?

在文明时代,喜欢学习善于思考的人往往倍受尊敬。如果不是苹果砸到正在树下思考的牛顿,物理定律也许很多年以后才会出现。没人会要求爱因斯坦像钢铁工人那样站在高温车间里操劳,他的大脑是这个世界上最值钱的玩意儿。再看看研究原子弹的那些人,尽管他们在侍弄庄稼方面连个最普通的农夫都不如,却彻底改变了战争格局,改变了整个世界。

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人,永远被视作异端。

一个常年在家很少干活儿,经常坐在外面对着一只虫子、一只鸟、一棵树,或者阳光空气发呆的年轻人,能够在如此严酷的环境下活到现在,除了有着来自父母兄长的庇护,当然也少不了来自部族首领的宽容。

如果不是在“大脑”方面投入了那个珍贵的初始融合点,天浩也不会进入更深层次的宿主思维,知道这些事情。

说真的,他有些哭笑不得。

……

夜深了。

天浩站起来,裹紧身上的皮袍,走到外面小解。

呼号的寒风已经停息,没有下雪,黑沉沉的夜幕依稀可以看到星星。在极低温度环境下小便不是一件让人感到愉快的事情。把脱开裤子重新系拢的时候,天浩感受到小腹下方传来一阵温暖,雄性生殖器也在想象僵硬、低温坏死、冻结成冰等众多复杂可怕的幻想画面中恢复正常。

回到屋里的时候,熟睡的天狂被响动扰醒,坐了起来。天浩瞥了他一眼,径直走到发出均匀呼吸的天峰身边,手背轻轻落在额头上,感觉没有发热。他侧过身子,对着满面警惕的天狂轻笑道:“大哥没事,睡吧!”

性子粗野的天狂“哦”地答应了一声,再次躺下去的时候,天浩注意到他手边放着一把猎刀。

按照猎人的习惯,在野外过夜的时候,武器总会摆在旁边伸手就能抓到的地方。有些过于谨慎的还会把手掌与武器握柄绑在一起。

看着熟睡中的三位“亲人”,对于这个世界的残酷与生存压力,天浩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基地肯定是不存在了,否则培养舱也不会出现在野外。

低下头,看看自己的手:皮肤粗糙,骨节粗大。

天浩本能地抬手轻轻抚摸着面颊,指尖触到了毛发,唇边与下巴上的胡须已显得粗硬,只是数量不多,稀稀拉拉。

有了“医者”这个特殊身份,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应该不会饿死。

搜索着宿主的记忆碎片,天浩苦笑着,在沉默中发出叹息。

他发现,想要得到真正的安全,就必须依托磐石寨。否则即便是有了足够的食物安然渡过寒冬,也有极大的概率死于明年春天的部族争斗。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

无论原始时代还是文明世界,脱离社会独自生存的个体,不是被遗忘,就是在无法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情况下,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变成怪物。

第八节 关于交换

天亮了。

尽管天浩说过不用担心天峰的情况,天狂还是没有休息。他坐在昏睡的长兄旁边,不断给火塘里添柴。

天浩昨天就注意到,这种木柴的纹理非常致密,比文明时代自己熟悉的树木要坚硬得多。同样都是碳素物质,却更耐烧。

“老三,你做的很好。”天狂是个性情直爽的人,如同钢铁巨人般的他此刻眼睛里丝毫看不到以往对懒惰弟弟的轻蔑,只有无限的欣赏与狂热,以及肯定。

天霜揉着眼睛从兽皮堆里爬出,视线与天浩接触的时候,她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眼睛里掺杂着毫不掩饰的崇拜。

留下天霜照顾天峰,两兄弟推开房门,走出自己的木屋。

天浩仍然记得昨天晚上头领和老祭司对自己说过的话。

“有你这个医者,往后寨子里就再也不用请大巫师了。”

这是对他的肯定。只是天浩很清楚,自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者,明白理论和实际操作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

老祭司懂得一些粗浅的医术,但他对“外科手术”绝对是束手无策。人口数量密集的大型部落里才有大巫师,据说他们有着与神灵沟通的特殊能力,可以把死者唤醒,请求神灵放过重伤之人的灵魂,让他们痊愈。

摆在小屋门口的木碗里,放着一块肉。颜色很红,应该是今天早晨刚刚分配下来的新鲜货。从外形、骨头和肉的纹理判断,应该是来自野狍前腿上的某一部位。肉很厚,骨头极少,带着一层淡黄色的油脂。通常只有寨子里最强壮的男劳力,才有资格享用。

在缺粮必须以特殊物品充当食物的季节,兽肉很珍贵。

这是对自己的奖励,也意味着磐石寨的人把自己当做壮年劳力看待。

天浩并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医者。天峰的手臂虽已经复位,却谁也不敢保证就一定能恢复如初。幸运的是,现在天气寒冷,伤口发炎的几率远远要比夏天低得多。

想到这里,他与天狂一起朝着远处的大型木屋快步走去。

……

议事堂是磐石寨里最高大的建筑。厚重的原木排成墙壁和屋顶,大块未经打磨的石料堆成地基,没有细腻的雕琢刻画,却充满令人震撼且畏惧的粗犷。

这座大屋极其宽敞,足以容纳五百多人。也许,最初建造它的时候,磐石寨的人口数量的确需要如此规模的建筑。不过,从天浩记事的时候起,寨子里的人就越来越少。现在,包括病弱的孩子和老人全部加起来,还无法坐满议事堂的半数木凳。

路过,高台旁边的土灶上架着大锅,里面是煮沸的雪水。几个瘦弱的村人正将一些肉块洗净。一颗头颅放在旁边的木柴火堆上,已经冻成了冰块。

死者应该是旭平。

他的伤势很重,昨天狩猎队回来的时候,旭平就已经进入弥留状态。

一路过来,每一个人都在微笑和对天浩打招呼————昨天在木屋里发生的事情传得很快。只要是因为阿研,女性在八卦方面的特殊驱动因子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人们都知道寨子里多了一名医者。虽然天峰的伤势还未痊愈,但很多人已经去看过:那条原本脱臼朝后弯曲的胳膊,已经复原到正常的角度,原本裂开的胸口也在针线缝合下恢复了完整。如果换在在以前,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奇迹。

几个年轻女孩一直注视着天浩,笑容很是灿烂。不仅是磐石寨,荒民蛮族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通常看得很开,女人青睐的对象,都是强壮或者拥有权力的男人。何况十六岁的天浩早已成年。

懂得医术非常了不起。说不定年轻的天浩在未来某个时候被大部族首领看中,赐予姓氏,就像老祭司巫行那样。

在这个时代,有姓氏的人,都是贵族。

顾不上搭理这些女孩,天浩与天狂径直朝着议事堂方向加快速度。远远的,天浩看见:老祭司巫行和狩猎队长永钢站在堂前正商议着什么。在他们旁边,还站着十几个双手被绳索捆绑,神情麻木,被几个手持长矛男人围拢在一起的村妇。

天浩的眉毛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这些女人显然是从寨子各家挑选出来,年轻、漂亮、健壮的那一类。部落之间的人口买卖司空见惯,前些年磐石寨食物充足的时候,也曾用山上猎得的巨角鹿、黄獐和獠齿猪,向其它寨子买过女人。

如果换在以前,天浩根本不会过问这种事情。

然而,他在队伍里看到了阿玫。

阿玫是六年前从其它寨子抢回来的战利品。三十多岁的她很能吃苦,有着这个年纪妇人特有的耐心和健壮。也许是因为原来丈夫被杀死的缘故,她心甘情愿成为头领的妻子。磐石寨里的孩子都喜欢阿玫,她经常从山上带回酸甜的果子,很和善,无论对任何人,脸上都带着微笑。

有好几次,天浩隔着门缝,都看见阿玫往自己摆在家门前的木碗里,偷偷放上几块带肉的骨头。很多人都说这女人心善,做事情也很公平。按照正常辈分,她应该算是天浩的“姨娘”,可天浩总是调不好与阿玫之间的身份关系。他觉得这个女人有时候像自己的姐姐,有时候是婶娘,还有些时候甚至是姑母……怎么说呢?在父母死后那些寒冷孤寂的夜晚,天浩心里总会出现这个妇人带有暖意的身影。

没有迟疑,天浩大步走到老祭司面前,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

“你来了。呵呵!阿研刚刚来过,她说你大哥的胳膊已经可以稍微活动。你……做的很好。”

老祭司微笑着,这种热情的态度甚至感染了站在旁边的永钢。魁梧强壮的狩猎队长异常高大,浑身上下都充满令人畏惧的爆炸性肌肉,他那张仿佛永远被冰雪封冻的坚硬脸庞,竟也微微出现了一丝笑意。

返回磐石寨的路上,他不止一次查看过天峰的伤势。以永钢的经验,天峰的胳膊其实已经废了。然而仅仅只过了一夜,眼睛看到的现实,彻底颠覆了他以往的惯性思维。

就算长老和头领不说,永钢也会提议把天浩当做磐石寨最重要的男人,公平分配食物。

有医者,就意味着受伤之后可以活下来。

虽然医者的地位不如大巫,但在很多时候,医者的确要比大巫实用。与神灵沟通带有强烈神秘色彩,相比之下,医者更容易与普通人交流,也更容易被接受。

天浩没有浪费时间,他酝酿了一下情绪,抬手指了一下那些捆住的女人,直截了当地对巫行说:“长老,能不能不要卖掉她们?”

老祭司和永钢相互对视一眼,看到彼此脸上都显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渐渐变换为无奈。

“寨子里的食物已经不多了。下一场雪,很可能就会封住山路。我们没办法养活那么多人,没有吃的,用不了多久就必须抽签。与其让这些女人当做食物,不如把她们送去南边的寨子。那里比我们要富裕一些,她们不会死,如果明年光景好的话……还能再赎回来。”

上了年纪,巫行说话速度很慢,解释也很耐心。经过了昨天那件事,他显然已经把天浩当做寨子里具有身份的壮年男子。

“我们已经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没有去过南面。谁也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他们遭受的雪灾比我们还要严重?他们今年的庄稼也可能歉收,也可能正在与某个寨子打仗。路上的积雪很深,没有食物,女人走不了那么远。您也知道:在这种季节交易,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收获。”

天浩的声音很平淡,他没有故意加重语气,只是阐述所有人都清楚的事实。每多说一句话,巫行和永钢的脸色就要灰暗几分。

平俊从旁边走过来,对着巫行和永钢行了一礼。他面色阴郁,对着天浩语气不善地发出讥讽:“照你这么说,就该把女人留下,然后眼睁睁看着大家饿死?”

他尽全力压制着愤怒与不满。

平俊根本没有想到情况会在一夜之间反转。他原本计算着,按照以往的经验,狩猎队至少应该还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回来,只要没有食物,天浩和天霜将在接下来在这几天被饿死。头领孚松虽然做事公平,分配食物这种事情却是交给下面的“十人首”负责。寨子里人人都知道天浩懒惰的性子,以这个作为借口拒绝分配食物毫无问题。

他每天半夜都会去木屋里看看这两兄妹。第一时间发现尸体,就能掌握主动,将他们偷偷藏起来。

平俊自己也没有把握渡过这个漫长的冬天。他知道寨子里的食物不多,也并不看好狩猎队是能带回来足够的猎物。他不想死,前思后想,寨子里只有天浩和天霜最合适下手。只要他们死了,两具藏起来的尸体足够自己全家撑到明年春天。

第九节 没有伤口的熊

老祭司与狩猎队长没有在意平俊的冷嘲热讽。

“连一个娃娃都明白这些……这个冬天,看来我们真的很难熬过去。”年迈的巫行喃喃着,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要苍老,充满悲怆。

永钢沉默片刻,说:“还是让我带着剩下的男人再出去一趟。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弄到不少猎物。”

巫行苦笑着,摇头否定了他的想法:“这个季节,山里的野物只有凶狼和暴鬃熊,去再多的人也没用。何况寨子里连确保你们狩猎外出必须的食物都没有。”

外出打猎的男人一定吃饱。没有力气,自然谈不上什么捕猎。折算下来,其实远比呆在寨子里靠肉汤度日的村民消耗更大。

天浩没有参与老祭司与狩猎队长之间的谈论。他一直默默注视着那些被捆住的女人。

“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吧!”他的声音略显低沉,却有种不容置疑的坚决:“我能弄到足够的食物,让寨子里的人过完这个冬天。”

这句话完全出乎意料,以至于巫行和永钢骤然终止交谈,同时抬起头,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平俊猛然抬起头,佝偻的腰身被刺激着挺直了一些。短暂的惊讶过后,他眼睛里渐渐透出不相信的目光,夹杂着讥讽。

“我不会平白无故说这种话。我可以证明给你们看看。”天浩平静地看着对面,当双方目光接触的瞬间,他又补充了一句:“给我一天时间,在我回来以前,不要卖掉这些女人。”

……

阴霾的天幕笼罩群山,随着太阳从头顶渐渐沉落,暮色与黑暗也即将统治整个大地。

“你们就不该让他们走。只有两个人,在这种时候进山……唉……”

头领的木屋里,老祭司巫行与狩猎队长永钢神情呆滞地坐着。对面,是愤恨不已的寨子头领孚松。

“我们也没有想到阿浩和阿狂会离开寨子。长老和我都以为阿浩只是嘴上说说,等寨门前放哨的人传来消息,才知道他们竟然真的走了。”

永钢的眼眸里隐隐有些后悔与涩意:“一定要把他们找回来,我现在就去。”

“已经来不及了!”

老祭司巫行显得比平时更为苍老、虚弱。他苦笑着连连摇头:“天快黑了,现在出寨,外面全是野兽,只能白白送死……还是等到明天天亮吧,我和你一起去。”

头领孚松长叹一声:“我一直以为阿浩是个没用的懒鬼。现在看来,他应该是把时间都花在了研究医理方面……一个医者,一个医者啊!”

医者的宝贵不言而喻。

屋子里再也没有人说话,房间里充斥着悔恨和沉闷的气氛。火焰吞噬着木柴燃烧,发出“哔哔剥剥”的响声。

突然,屋子外面传来几声带有强烈亢奋情绪的喊叫。

头领孚松疑惑地站起身,走到门前,拉开。只见守候在寨门瞭望台上的哨兵正从远处狂奔过来。

“头,头领……咳……咳咳……”

也许是因为跑得太快,冲到近前的哨兵喘吁吁地咳了一阵。缓过气后,这才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连声嚷道:“熊,熊……阿浩,还有阿狂……他们……呼呼……他们猎回来一头熊,一整头暴鬃熊啊!”

……

天已经黑了,寨门入口的空地上点起了火把,被闻讯赶来的数十名村人围得水泄不通。中央一辆白桦木制成的滑撬上,用柔韧的藤条紧捆着一头双眼紧闭的暴熊。从那耷拉着半伸出嘴边的熊舌来看,显然已经死去多时。不过,透过那坚硬扎手的熊毛摸上去,仍然还能隐隐感受到一丝这头死兽体内尚未完全消去的余温。

老祭司眼光独到,视线直接略过负载上面的巨大熊尸,用意外与惊奇的目光打量着那几根压在下面的白桦木。

他不知道这东西叫做“滑撬”,只是觉得很神奇:几根看似随意钉起来的木头,竟然可以被两个年轻人随手拉动?

天浩蹲在滑撬前,他与二哥天狂招呼着旁边围观的村民一起,把巨大的死熊拖进村中的空地。楞角分明的眉宇在古铜色皮肤的衬托下,使得这个刚刚十六岁出头的年轻人看上去,竟有几分同龄人无法比及的冷静和沉稳。

寨子里其他人赶来的时候,暴鬃熊已经从滑撬上被抬下,正仰面朝天瘫放在地面。几个男性村民正和两兄弟一起,熟练地剥解着厚实的熊皮。

相互对视一眼,从对方眼中,老祭司、头领、狩猎队长三人,同时看到了彼此内心蕴含的震惊和喜悦。

一头成年暴熊,足有半吨多重。若是搀上一定数量的草茎树皮,足够全族人吃上几天。对于磐石寨目前极度缺粮的现状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可是,天浩究竟是怎么猎到这头熊的?

暴鬃熊是山林间最凶猛残暴的野兽之一。不仅力大无比,而且动作敏捷,爪牙锋利。平时偶然遇见,即便是族里多达二十余人的狩猎队也避之不及。何况还是两个势单力薄的年轻人?

孚松注意到:熊身上下没有任何一处破损的伤口。即便熊口乃至后部的肛门,也仍然保持完整。

也就是说,阿浩并非依靠肉搏杀死这头熊。而是另有蹊跷。

“头领!”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陷入沉思的孚松猛然惊醒。抬头看时,却见天浩站在自己面前,毕恭毕敬地递过一把锋利精巧的剔骨刀。

按照寨子里的规矩,分肉必须由头领执刀。也只有这样,才能把所有猎物公平地分给每一个人。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独自一人根本无法存活。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获取食物,才是生存的唯一法则。

头领不必将所有猎物逐一分解,只需切开每一头猎物咽喉部位即可。一方面是为了确保猎物毛皮完整,更重要的还是彰显自己的身份与权力。

孚松没有像往常一样接刀。他郑重其事地伸手拿起无锋的刀背,将剔骨刀握柄返还递给了天浩,脸上展现出温和的笑容:“今天的肉,你来分!”

所有人都感到无比惊讶。磐石寨虽说是部族当中的“下等寨子”,孚松也属于那种没有姓氏的低等头领。可是对于“分肉”这种事,孚松极少假手于人。记忆中,老祭司帮着分过两次,身为“百人首”的狩猎队长永钢也分过一次。

直接把刀递给一个年轻人,这在寨子里,还是破天荒第一次。天浩感觉有些意外,他搜索过宿主的记忆碎片,知道分肉看似简单,其实代表着一个仪式过程。

若是普通猎物也就罢了,但这是暴鬃熊,是寒冷大陆上位于食物链高端位置的存在。

天浩手握刀子犹豫了很久,他注意到老祭司和狩猎队长眼睛里同样释放出赞同目光,这才缓步上钱,用刀锋切开巨熊咽喉的毛皮,轻轻划开嫩黄色的厚厚熊膘。

分肉,以“户”为单位。

他分得很小心,很细致。数十份等量相同的肉块里,最好的脂肪和内脏,都被分给有男人和孩子的家庭。至于他自己,只取了一份搀杂有大量骨头的零散碎肉。

没有人表示出任何异议。再也没有比这分得更公平的了。就连身为头领的孚松成,也不住地微笑着暗暗颌首。

族中存粮不多,连日来,磐石寨一直处于半饥半饱之间。如此之多的新鲜熊肉对于人们来说,无疑是一顿丰盛的美餐。当下,欢天喜地的他们从地上捡起肉块,纷纷回到各自的棚屋里。很快,村落上空呼啸而过的风雪之中,也隐隐飘荡起一股令人垂涎的肉香。

……

已经是下半夜,头领木屋里的火仍然烧得很旺。

“你们都看到了,阿浩没有撒谎。他和天狂的确猎到一头熊。”

孚松用力嗅了嗅汤锅里飘散出来的香气,连说话声都微微有些变调。听得出来,他兴致很高,很喜悦。

永钢用藤绳将头发扎起,一直皱着眉头,他注视着火塘里跳跃的火焰,低沉而缓慢地说:“……我没有看到伤口。”

磐石寨外的这片山脉,叫做幽茫。

暴鬃熊是幽茫山中最令人畏惧的野兽之一。它的外皮非常坚硬,即便是力气最大的投矛手也很难将其透穿。唯一的弱点,就是胸口那抹“v”字形状的白毛,也是全身上下防御最薄弱的地方。

想要在无伤状态下猎杀暴鬃熊,只能将它的喉骨强行拧碎。永钢是磐石寨公认最强壮的男人,可即便他也很难做到这一点。何况,天浩与天狂带回来的是一头公熊,体格远比普通暴鬃熊强悍。尤其是冬天,在缺乏食物的状态下,这类野兽比平常时节更具攻击性。

永钢不明白,天浩究竟是用什么方法猎杀了这头暴鬃熊?

这也是寨子头领孚松和老祭司巫行正在思考的问题。

“不是天狂干的。”永钢盘腿坐着,用力掰断一根脆硬的树枝,塞进火堆里,注视火焰的眼睛里透出深深疑惑:“如果天狂真有本事干掉一头暴鬃熊,这次出去狩猎,天峰和旭平也不会受伤。”

第十节 清晨

火塘里燃烧的木柴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三个围坐在塘边的人却陷入沉默。过了很久,老祭司巫行才绽开脸上紧密的皱纹,慢吞吞地说:“阿浩的父亲,是一名优秀的猎人。”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是孚松和永钢已经听明白话里隐藏的意思————既然是猎人,总有对付野兽的某种绝招。也许这就是天浩从其父亲那里继承遗产的一部分。

“不管怎么说,阿浩都是磐石寨的人。他昨天的表现完全配得上“男人”这两个字。虽然没有治好阿平,却救回了天峰,光凭这一点,就能得上是一名医者。尤其是今天的事情,阿浩已经主动承担起对寨子的职责。所以除了足够的食物配额,我们还必须给予他应有的尊敬。我承认他的“医者”身份。等到明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还要为他建造一间更大,更结实的木屋。”

孚松一锤定音,结束了谈话。

永钢抬起头,深色皮肤被火光映照,显出北方蛮族特有的干练与强悍:“我在想,阿浩之所以能杀死那头暴鬃熊,会不会是用了毒药?”

老祭司摇摇头:“分肉的时候我一直在旁边看着,毒死的野兽内脏颜色变化很大。何况阿浩自己也分了肉,他还当场吃了一小块熊肝。”

“要不要派几个人盯着他?”说完这句话,永钢立刻对此作出解释:“我的意思是,看看阿浩究竟是怎么打猎的。”

头领孚松思考了几秒钟:“没那个必要。如果阿浩觉得可以说,他会主动找到咱们公开。如果那是他的秘密,就算逼他说出来,肯定也会有所隐瞒。”

老祭司的态度与孚松一样:“阿浩现在是寨子里的医者。以前我一直错看了这孩子,认为他是个懒惰的性子。现在看来,他是在潜心学习。我老了,撑不了几年。说不定以后阿浩会接我的班,成为寨子里的祭司。”

停顿了一下,巫行皱纹密集的脸上显出带有一丝神秘:“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注意到阿浩他们把巨熊运回来的那种东西。结构很简单,两根木头搭在在一起,前面削成向上的圆形。那么重的暴鬃熊,被两个孩子拖回来……永钢,换了是你,能做到吗?”

巨人般的狩猎队长陷入了沉思。

……

木屋里,天浩把那口煮肉的锅用沸水反复清洗了好几遍,确定没有丝毫油污或骨肉颗粒之后,这才放入一块块切成小块的肥肉,在旺火煎熬下逐渐变成汪集在锅底的液体油脂,以及漂浮在上面的棕黄色油渣。

捞起来的油渣装在木碗里,顺手递给旁边满脸馋相的天霜。她像宝贝一样紧紧抱住,迫不及待伸手朝着碗里抓去,立刻被尚未降下温度如针刺般烫得缩回来,忙不迭将手指头凑近嘴唇拼命吹着。

“别用手,用筷子。”天浩笑着递过去一双筷子,那其实就是两根削法粗糙的树枝。

身材巨大的天狂一边咧开嘴笑,一边在木桶里搅动着肉块。分到的熊肉很碎,佐料除了海水,只有一种味道与花椒类似的枯树叶。那是天浩从宿主记忆中找到的东西,这具身体的主人在夏天的时候收集了一些,却不知道该怎么用。

天狂不明白为什么三弟要求自己用热水连洗很多次手后才能做这份工作?如果换在以前,他对老三天浩的话根本置若罔闻,甚至是嗤之以鼻。可是今天跟着天浩到寨子外面走一趟,遇到了那头暴鬃熊……现在,天狂感觉自己仿佛不认识这个弟弟,惊喜之余,不自觉的产生了一丝敬畏。

天峰的伤势需要卧床调养。他侧着头,看着天浩从天狂手中接过那桶肉,倒进热油滚烫的锅里,用木勺飞快地来回翻炒,空气中顿时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香气。

天霜捧着木碗跑到天峰旁边,用筷子小心翼翼夹了一块油渣送进他的嘴里,脸上全是快乐:“大哥,你尝尝,很好吃。”

虽然没有盐,可是酥脆油渣味道的确很不错。炸得恰到好处,并不油腻。

肉块翻炒过后,天浩给锅里加上水,合上树皮与稻草编成的锅盖,给火塘里添了些柴。

所谓熬汤,就是把剩下的工作交给时间,耐心等待。

他并不反对吃人。只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去吃人。

看着坐到近旁的天浩,胳膊被固定的天峰眼里透出欣慰的笑意:“阿爸活着的时候,就说你是家里最聪明的人。”

天浩尽量让自己说话的语气符合宿主习惯:“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大哥。”

天狂用热水洗掉手上的油污,坐过来,好奇且崇拜地看着天浩:“老三,你是怎么想到用那种方法捕猎的?”

天浩笑着抬起手,轻轻点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有时候,头脑的力量会超过身体的力量。”

他并不指望天狂能理解这句话。转过身,冲着正端着油渣碗吃得不亦乐乎的天霜比了个手势,后者连忙跑到对面的屋角,从木箱里翻出一把锈渍斑斑的剪刀。

天浩接过来,右手操握,左手在头顶慢慢摸索,在不断的“咔嚓”声中,剪掉一把把已被污垢凝成绺状的黑色头发。

北方蛮族没有“留发”的古老习俗。但是长时间为了温饱挣扎的人们几乎不会想到与“美容”相关的事情。他们很少修建头发,除非是头发长至已经干扰到正常生活的程度。

剪掉过长的头发,用事先准备好的热水酣畅淋漓洗了个头,望着陶土盆里与泥浆没什么区别的污水,天浩这才觉得整个人活了过来,再次有了呼吸空气的动力。

头发扫进火塘的时候,发出“噼里啪啦”的轻微炸响,可以看到几只肥胖的虱子慌里慌张跳出来,却被眼明手快的天霜一把捉住。她本能的把手放到嘴边,想要像从前那样把虱子当做零食吃掉。可是看着三哥天浩严肃的目光,天霜只能把手放下,带着几分不情愿,将那些虱子在地板上用力摁死。

三哥说了:以后要是再吃虱子,就不给你肉吃。

还有,要是被我发现偷偷摸摸继续吃虱子,我就吃了你。

拿起剪刀,天浩走到天峰旁边,认真地说;“大哥,你的头发也长了,我来给你剪。”

因为长时间的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宿主体内有太多的寄生虫。其实不止是天浩,全家,包括整个磐石寨里的人都是这样。

清洁卫生首先从自己做起,才能影响到更多的人。

如果是从前那个懒惰的天浩,说话根本没有人听。

但现在不同,他是这个寨子里的医者。

……

清晨,天浩与天狂走出木屋的时候,整个磐石寨仍在沉睡。

寨墙设置的很巧妙,那是依托岩石基础,用巨大原木插入地面的做法,碎石混合泥浆填充了缝隙。无论胶泥还是石灰石,质地都很特殊,用它们混合而成的泥灰干燥后硬度极高,与文明时代的混凝土区别不大。

瞭望塔架设在寨门内部,距离地面大约十五米。三角形的塔楼结构稳定,顶部是一座用厚木板围成的屋子。正常情况下,塔楼里会安排两个人轮流值守,夜晚取暖用的木柴由寨子里供应,值夜者还能额外得到一份食物。

身材魁梧的天狂拖着滑撬走到瞭望塔前,松开肩膀上拖拽的藤绳,用力敲了敲塔基侧面的一根细长木条。这是一根中空的管子,与塔顶连通,能够产生特殊共鸣效果,从某种程度上看,其实就是这个时代的“门铃”。

一颗黑乎乎脑袋从塔顶窗户里探出来,天浩认出那是寨子里的值夜者木拓。他揉着惺忪睡眼,足足花了好几秒钟才看清楚塔下惊扰自己睡梦的人,原本想要发怒的心思仿佛如寒冷冰水迎头泼下,瞬间消退。他连忙用双手在脸上揉了几下,脑子变得更加清醒,说话也带上了几分和善与笑意:“是你们啊!怎么,大清早的要去哪儿?”

天狂用力挥舞了一下握在右手上的锋利投枪,很是张扬地大声炫耀:“我们去杀熊,晚上回来有肉吃。”

“杀熊?”

“这么早就出去打猎?”

另外一个守夜人阿杰也从窗户里探出上半身,他眼睛里闪烁着惊讶、羡慕,以及崇拜:“阿狂,昨天你打回来的熊肉真好吃,谢谢!”

巨人般的天狂伸手拉过站在旁边的天浩,用力搂住他的肩膀,仰起头,很是得意地放声大笑:“那是我们家老三的功劳,要谢得话,你得谢他。”

木拓与阿杰都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答话。在他们看来,只有天狂这般强大的战士才能对付暴鬃熊。

至于天浩……

天狂从来就不是一个耐心很好的人。昨天的成功让他对今天的狩猎充满了期待。看着塔楼里的两个守夜人陷入了呆滞,天狂拽紧了滑撬上的绳索,很不高兴地吼了一句:“快开门,我们赶着出去。”

第十一节 巫术狩猎?

天浩默默注视着沉重的寨门在“嘎嘎吱吱”的绞盘转动声中缓缓升起。

联排的原木从根部用钢筋贯穿,两端固定后与绞盘链接。内嵌式门栓决定了这种大门只能朝着外侧推开,却无法进行反向推动。大门设计得非常巧妙,内部有一个牢牢箍紧在原木门壁上的金属框架。若是遇到外敌入侵,预先设置在大门两侧的石块就会落下,加重门壁分量,即便是力气再大的勇猛战士,也无法突破这道坚固障碍。

很多事情都表明这就是自己曾经生活的那个世界。

寨子里的人说中文,很纯正的普通话,字正腔圆。

虽然没有激光,没有能量反应堆,甚至可能连火枪和蒸汽机都没有出现,但是这些所谓的“野蛮人”却懂得使用滑轮,懂得杠杆原理,精通基本的算术知识。

天浩曾经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人猿星球》里的情节,莫名其妙穿越时空虫洞,来到了文明毁灭,人类被另外一种智慧生命统治的世界。

现在看来,发生这种事情的概率极小,几乎为零。

毫无疑问这就是地球,磐石寨村民有着与我相同的血脉基因。

天浩再次觉得自己把珍贵的融合点投入到“大脑”是正确选择。他计算过,即便是融合阶段从一阶至二阶所有力量点数全开,也只能达到与天狂实力对等,或者略强的程度。这样的力量不可能单独干掉一头暴鬃熊,想要正面对付这种野兽,至少也要超越“融合形态”,达到更高级别的“平衡形态”。

两兄弟拉着粗糙的滑撬,走出寨子,在雪地上留下两条长长的拖痕。

沉重的寨门一直没有落下。

在他们离开后大约六分钟,两条黑影也离开了寨子,沿着地面残留的痕迹,悄然跟去。

……

风刮起来了。

天浩与天狂顶着肆虐的寒风,沿着崎岖不平的山石,从深度掩过足踝的积雪里拔出脚,艰难地向北方缓慢行进着。

他裹着兽皮缝制的袍子,虽然粗糙,却足够暖和。站在山顶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树龄百年以上的针松,它们密密麻麻堆叠着,遍布山脉的每一个角落,填充着被白色雪堆占领的每一处空间。

微微弓着身体拖拽滑撬,在原本布满乱石,被雪层完全覆盖,无法看穿本来面貌,复杂而且难以通行的地面上小跑前进。大脑迅速回放着春天时间这一带的地形画面,裂隙、山涧、石缝……每当遇到这些被积雪掩没的危险地段,天浩都会催促着天狂提前加速,然后借助大腿反蹬的力量悠然弹起,身体在空中舒展开来,再收缩蜷曲,轻盈地越过足以致命,却无法被肉眼看到的陷阱,如羽毛般轻轻飘落在地上,再继续向前奔跑。

这是他在沉眠前训练过的奔跑方式。省力、轻巧,能够把人类身体优势发挥到极限。

区区一头暴鬃熊当然不可能满足磐石寨数百人整个冬天的食物需求。既然当着寨子头领与老祭司的面做出承诺,就必须完成应允过的事情。

在这个时代,个人力量是如此渺小。

他得留下那些女人,得到在寨子里的第一批拥护者。

天狂松了一下肩膀上的绳索,微微侧过身子,低声道:“老三,有人在后面跟着咱们。”

天浩不以为意地轻笑道:“那是他们的自由。”

常年风吹日晒,天狂的皮肤粗糙程度堪比某些兽类。看似粗鲁的他也有精细的一面:“应该是寨子里的人。我昨天就说要在那头熊身上弄几处伤口,你偏说没那个必要。这种事情瞒不过头领和祭司的眼睛,永钢那里也不好糊弄。我估计他们肯定知道了。”

天浩微微一笑,不再言语。

……

磐石寨的人都知道附近这群暴鬃熊的巢穴位置,也划出了大体上的野兽出没范围。对村民们来说,这里属于禁区。

放下滑撬,选了一个上风位置,天浩从怀里取出满满一皮口袋血,泼洒在地上。

这是昨天晚上预先接下的熊血,放在怀里不会被冻冰。在这样的低温环境下,洒出来不过几秒钟就凝成冰块,但血腥味已经散发出去,以暴鬃熊敏锐的嗅觉很快就能发现。

远远的,雪地上出现了两个黑影,朝着这里迅速接近。

天狂有些跃跃欲试,也有些担忧:“老三,怎么一下子来了两头?”

天浩解下背在肩上的包,取出几个体积约莫缩小版排球那么大的肉丸,递给天狂:“来得再多也一样。拿着,就像昨天那样,用力扔吧!”

天狂的力气在这时候必不可少。他使出吃奶的力气将肉丸扔出,在天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准确落到了急匆匆朝着这里接近的黑影附近。

天浩靠着一颗针松,以悠闲的姿势看着天狂表演。这种力气活很简单,他自己也能做。只是有人代劳他就不想动,倒也符合宿主懒惰的性子。

这个世界的暴鬃熊不会冬眠。

它们显然没有想过这些从天而降的肉丸究竟来自何方。看到食物。立刻放弃了对血腥气味的追逐。硬邦邦的冷硬肉丸对它们粗壮的胃部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就这样争争抢抢地吃着,一口一个吞了下去。

凝成冰块的熊血被天狂用雪盖住。天浩盯着失去了气味来源却不愿意离开,仍在原地徘徊寻找的暴鬃熊,面无表情地默默发出感慨。

被自己寄生的这名宿主也许的确是个懒汉,但他对这个世界的观察与理解,远远超过磐石寨里的任何一位村民。如果没有宿主长久以来对暴鬃熊进行细致观察,自己的计划也就缺少必要信息,至少不会现在就产生效果。

时间在缓缓流逝。

在心中默默计算的天浩抬手捏了个响指:“差不多了。”

他昨天也是这样说的。有了之前的经验,天狂对自己弟弟增添了更多的信服。他拔出佩刀,用投枪尖端用力砸了几下,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两头听觉敏锐的暴鬃熊立刻找到了声音来源,朝着这边拔足狂奔。

在距离两兄弟六十多米的位置,它们的速度明显变慢。两头巨熊仰面朝天,发出令人惊悚的狂吼,鲜血从它们口鼻喷出,巨大的熊掌在胸前乱抓,扑倒在地上来回翻滚。脑袋撞在树上,落下大团的积雪。锐利的熊牙在树皮上疯狂乱啃,咆哮音量随着体能迅速流失变弱,听不出其中的愤怒,更多的还是哀嚎。

折腾了十多分钟,等到两头暴鬃熊彻底死透,天浩与天狂才慢慢走过去,两人分别抓住巨大猎物毛茸茸的足掌,很是费劲儿地将它们抬上滑撬。

……

磐石寨爆发出比昨天更加热烈的狂喜。

猎杀了两头暴鬃熊,这在磐石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猎手只是两个年轻人。

成年暴鬃熊身长超过四米,体重超过半吨。加上昨天分下去的那些肉,足够整个寨子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用不着吃人,也不需要用女人去其它寨子交换粮食。

孚松和巫行没有像昨天那样出来迎接。狩猎队长永钢挤进人群,把正被村民们欢呼簇拥的他拉出来,走到僻静角落里,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跟我来一下,头领要见你。”

大木屋的火塘里仍在燃烧,火烟有些呛鼻,却驱走了刺骨的寒冷。头领孚松与祭祀巫行端坐在火塘对面,永钢坐在天浩旁边,三个人就像一个无形牢笼,将他死死禁锢其中。

屋门紧闭着。天浩听出外面至少有四个人的呼吸,都是强壮的成年男子。

头领孚松清咳了一下,认真地问:“阿浩,你和天狂究竟是用了什么方法猎到那些暴鬃熊?”

年迈的老祭司脸上全是严肃:“你老老实实告诉我们,是不是用了邪恶巫术?”

狩猎队长永钢在旁边补充:“今天早上你和天狂出去的时候,思宇和阿力就跟在后面。他们看到了你们打猎的整个过程。先是用血,然后扔了几个东西给那些熊吃,接着熊就死了。”

北方蛮族有着一些绝对不能触碰的禁忌,邪恶巫术就是其中之一。通过神秘仪式让目标变得虚弱,这是南方联合王国诸多教派中盛行的方法。尤其是势力最大的“神主教会”,据说就是邪恶巫术的源头。北方与南方之所以成为永世仇敌,邪恶巫术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无论任何一个蛮族部落,都不可能接受使用邪恶巫术的成员。一旦发现,当场处死。

天浩在昨天就已经料到寨子首领们对自己有这样的盘问。他削瘦的脸上全是严肃与坚决:“我憎恨邪恶巫术,我永远不可能接触,更不可能使用那种肮脏的东西。”

铿锵有力的声音本身就具有说服力。三名寨子首领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跟踪者比天浩和天狂回来的更早,这样的狩猎方式他们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不是邪恶巫术,就意味着事情不会朝着最糟糕的方向发展。

第十二节 软骨

天浩从衣袋里拿出一个物件,轻轻摆在地板上:“我用的是这个。”

狩猎队长永钢距离最近,伸手拿起,凑近眼前仔细端详,经验丰富的他认出着手中物件:“这是巨角鹿的附属肋骨。”

夏天和秋天都是捕猎巨角鹿的季节,植食动物对捕猎的威胁比肉食动物小得多,尽管巨角鹿善跑,速度极快,却总有一些会落入猎人设下的陷阱。这种鹿角庞大的动物与前代祖先区别很大,生长着两层肋骨。外层是坚硬的钙质集合体,内层就较为柔软,具有很强的韧性。

天浩从永钢手里拿过那根巨角鹿附肋。正常情况下,这种附属肋骨呈浅月牙形状,略有些弯曲。天浩扬起附肋,将削尖的两端分别转向头领孚松与老祭司巫行,让他们看得更清楚。

“它有着极强的韧性,就算对折也不会断开。”天浩解释道:“我把两头削尖,淋上水,用力按着使它弯曲,来回掰上几次,就能控制它的长度。用切碎的肉把这根巨角鹿附肋裹在里面,现在这种天气,很快就能冻起来。暴鬃熊不挑食,它们从不放过任何一种能吃的东西。冻肉丸子很硬,而且很冷,它们不会在嘴里嚼碎,就这样直接吞下去。体内热量融化了冰块,巨角鹿的附肋会重新绷紧,回到原来的状态,刺穿暴鬃熊的胃。只要耐心等上一段时间,它们总会死的。”

在文明时代,这是因纽特人对付大型食肉动物的方法。

(考证党就不要深究了,尤其是杀伤力和动物死亡时间。)

狩猎队长永钢彻底呆住了。

做了那么多年的猎人,在寨子里拥有极高的威望,却从未想过居然还有如此简单便捷的狩猎方法。

头领孚松眼里泛起一丝苦涩,以及羞愧,他被深深的失落感笼罩着:如此聪慧有见识的年轻人,为什么自己从未发现,也从未看到过天浩身上的优点?

老祭司察觉到屋子里的沉闷气氛,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宽慰地笑道:“阿浩,你先出去吧!就按照昨天的规矩,你把那两头熊分了。”

天浩没有直接答应。他在头领孚松眼里看到了肯定的目光,狩猎队长永钢也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才站起身,对着三名寨子首领分别行礼,走了出去。

永钢一直捏着那根巨角鹿的附属肋骨看个不停,黑色粗大手指与半透明状的软骨形成鲜明对比,口中不断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我以前就怎么没想到过这个?太简单了,这东西实在太简单了。”

孚松很是感慨的发出叹息:“如果早点儿让天浩跟着狩猎队出去,寨子里就不用死那么多人。但是他以前很拒绝,也从不参加寨子里的这些活动。”

老祭司在苍老酥浮的皮肤之间显出思考神情,不太确定地说:“那时候阿浩应该正做着研究,他大概还没想到该怎么利用。”

永钢点点头,对此赞同:“他昨天分肉很公平,而且他和阿狂出去猎熊的时候就说了,让我们不要卖掉寨子里的女人。”

孚松的说话口气不是很肯定,带着明显的商量成分:“旭平死了。寨子里空出来一个“十人首”的位置,让天浩补上去,你们觉得怎么样?”

永钢回答的很快:“我没有意见。”

老祭司沉吟片刻:“让我和他谈谈,我想听听阿浩的想法。”

……

走进老祭司木屋的时候,堆放在屋角的几块黑色石碑引起了天浩注意。

认识这个世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眼睛。宿主的记忆碎片对天浩来说是一笔丰厚财产,他藉此理解那些未知的,也从未接触过的部分。毕竟他对这里很陌生,在培养舱里具体沉睡了多久,连天浩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他走过去,看着刻在石碑上的那些字,用手指轻轻抚摸着,故意做出好奇的表情:“这是什么?”

老祭司并不在意天浩的失礼。没有得到允许,任何人都不能进入这间屋子。既然来了,就意味着默许:“那是上古神灵的名字。”

这解释出乎天浩意料之外。他知道石碑上刻着人名,一个又一个,整整齐齐排成行列。区别在于,即便是这具身体的宿主此前也从未见过这些石碑,从未听过碑上任何一个名字。

老祭司在天浩旁边缓缓坐下,浑浊的眼睛里透出精明的光:“他们有姓氏,他们都是神灵。他们给我们留下了文字,留下了记载一切的方法。我们的名字都来自他们,唯独姓氏……必须通过你自己的努力才能获取,绝对不能自封。”

这些话打开了天浩脑子里封闭已久的思维窗户。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寨子里的人名字会如此特别。其来源,应该就是这些古老的黑色石碑。

“石头会烂掉,金属会变得腐朽,这上面的内容一代传一代,永远就这样刻下去。”老祭司微笑着,轻拍了一下天浩的手背:“孚松提议你接替旭平成为寨子里新的“十人首”,我和永钢都没有意见。我很好奇,除了巨角鹿附属肋骨这种新的狩猎方法,你还会带给我什么样的惊喜?”

天浩思考了几秒钟,这是表示对巫者尊重必不可少的礼仪:“我会让寨子里的每一个人吃饱,平平安安渡过这个冬天。”

……

死去的旭平名下有三户人家,因为人口数量不足,孚松让平俊将目前掌管的村民分出一户,补足天浩这位年轻的“十人首”。

平俊对此很愤怒,可是面对寨子头领、狩猎队长、大祭司共同构成的最高权力三人组,饱满怒火的抗议没有任何效果。极其不情愿的他耍了个花招,将统管之下人口最少,家户实力最弱的让了出去。

在自家的小木屋里,天浩第一次使用“十人首”的权力,召集统管之下所有青壮聚会。

旭平的弟弟叫旭坤。也许是因为家中遭遇丧事,这个十九岁的年轻人脸上带有化不开的悲意,进来以后对着天浩行了个礼,就默默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

长林和长峰是两兄弟,二十多岁的他们年龄差距不大,面相生得很老实,只是因为长时间没有吃饱,显得有些疲倦,神情麻木。

天狂被编入了天浩这个“十人组”。他对此毫无异议,眼睛里甚至隐隐透出一丝亢奋。

阿依走进木屋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意外。

她今年十二岁,按照文明时代的标准,只能算是小女孩。

重生的天浩无法知道在过去这段岁月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宿主的记忆告诉他,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与过去不同。以北方蛮族女子为例,十岁即可视作成年,应该出嫁,为丈夫操持家务的同时,更重要的就是怀孕与生产。

阿依至今也没有出嫁,她在磐石寨是一个特殊的女人,平时跟着其他成年女子外出劳作,毫无怨言。

平俊让出来的“人户”,就是阿依一家三口。她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死于外出狩猎,四十多岁的阿娘虽说正值壮年,却在前些年在外来部族战斗中被砍瞎了一只眼睛。像她那样的残疾人在寨子里地位很低,每逢粮食不足的时候,宰杀顺位就排在老人后面。

阿依下面还有一个七岁的弟弟。

按照文明时代的审美标准,阿依属于综合分值在八十左右的漂亮女子。她有着代表健康的小麦色皮肤,黑色长发用藤绳扎紧在脑后盘绕。黑色兽皮袍子对她来说过于宽大了,应该是从死去的某位家中长辈那里继承。站在天浩的位置,很容易就能透过开得过大的领口看到几乎整个胸部。她的锁骨轮廓分明,这是文明时代身材上佳的重要标志。可是按照北方蛮族现在的审美观,阿依太瘦,肉少,除了皮肤全是骨头……在这个某种程度上把女人当做“罐头”的特殊环境,喜欢阿依的男人几乎为零。

天浩属于那种用强硬实力摆事实、讲道理的人。他冲着站在旁边的二哥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转身离开,等到几分钟后回来的时候,天狂肩膀上多了大半条被冻得硬邦邦的熊腿。

“头领和祭司已经承认我接替旭平成为新的“十人首”。在这里,你们必须服从我的命令。”

天浩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把这条熊腿分了。今天晚上,你们好好吃一顿。”

旭坤脸上显出一抹惊讶。

长林和长峰两兄弟对视一眼,从彼此眼睛里都看到了意外。

阿依黑长的睫毛晃动了一下,她仰起头疑惑地问:“这是你的食物份额?”

“这是我的猎物。”天浩释放出专属于上位者的威严:“按照部族里的规矩,打到猎物的人,可以得到份额最多的部分。我是你们的“十人首”,在食物方面就必须为你们负责。”

长峰用力咽了一下喉咙,注意力完全被粗壮的熊腿吸引住了。熊皮已被剥掉,鲜红的冻肉表面白色经络纵横,表明这块肉质极紧,是真正的“上等食品”。

“我们已经分过一次肉了。”长林的话语中带着感谢。

“那是寨子里给你的份额。”天浩抬起手拍了拍那条熊腿,他的声音夹杂着威严,也带有令人舒服的微笑:“这不一样,是我给你们的福利。”

第十三节 我要与你决斗

(感谢唯青衫的万赏,感谢所有打赏的书友,我爱你们)

十二岁的阿依有着与她年龄并不对称的精明:“为什么?”

天浩赞许地看了她一眼:“明天你们要跟我外出,所以今天必须吃饱。另外,准备一些吃的带在身上。”

阿依几乎是立刻提出问题:“你要带我们去哪儿?”

磐石寨以前发生过的事情,在宿主脑海中以记忆碎片的模式出现。天浩很快找到并读取了这部分记忆。他给了满面戒备的阿依一个安慰眼神:“放心吧!我不会像平俊那样偷偷摸摸把你带出去卖掉。”

他随即转过身,环视周围:“我会让你们吃饱。不止是今天,也不仅仅是这个冬天。”

……

人类从原始时代就开始观测星象,对天气的预测也同时产生。术士、预言家、通灵者……神秘学总是可以在不同时代找到自己的位置。但谁也不能否认,在那些光怪陆离虚无缥缈的所谓“预言”当中,总有一部分是真实可信的内容。

老祭司巫行两天前就宣称“最近不会下雪”。这种预言应该来自他观测天空多年的经验,也可能是前人留下的智慧。

天浩花了三天时间,在磐石寨周围走了一遍。厚厚的积雪严重阻碍了速度,如果换在其它季节,探查时间至少可以缩短三分之一。

北方是连绵不断的山脉,密集的针松林层层叠叠。那片原始森林深处不时传来野兽咆哮的声音,却无法判断具体位置。

西北方有一条崎岖小路,据说通往“燃烧的群山”。老祭司翻出以前用于记录事务的干硬泥板,天浩仔细看过,他认为那里可能是一座活火山。

南面,在地图上垂直距离十公里左右,同样也是一道连绵的山脉。与北方山脉一起,南北两边就像一双从腕部合拢,朝着左右两边斜斜分开的手掌。磐石寨恰好位于“八”字形状底部,正对着“八”字尚未闭合的开口正中。

东面是大海,海面上飘着巨大的浮冰。

有些地方可以通过读取宿主记忆探究,有些地方宿主本人没有去过,必须亲自走一趟。这项工作只能在白天进行,黑色夜晚对居住在磐石寨的蛮人来说意味着危险,必须赶在日落之前返回。

天浩小队回到寨子里的时候,迎面走来了平俊。

他皮肤粗糙的脸上清清楚楚写满了憎恨与嫉妒:“我还以为你们不会回来了。啧啧啧啧……咱们寨子里最年轻的“十人首”,独自就能干掉一头暴鬃熊的英雄。让我看看你们带回来什么猎物……咦……什么也没有?连一只雪鸡,一只野兔也没有抓到?呵呵,看来你的运气不会永远那么好,随时可以在山上捡到冻死的熊。”

是的,冻死的熊,这就是平俊对天浩前两次外出狩猎的理解。他根本不相信那是天浩的功劳,头领和老祭司也没有公开巨角鹿附肋的秘密。

平俊恶狠狠地盯着阿依。没有下雪的时候,他经常去南边的寨子,知道某些特殊女人在那里可以卖到很高的价钱。去的次数多了,在那边就认识了几个熟人。平俊对他们描述过阿依的身材和相貌,对方答应:如果阿依真是如平俊所说,可以给他两头野牛。

这相当于正常女人交易价格的一倍。

天寒地冻自然比不得温暖时节,平俊估计就算是现在带着阿依过去交易,价格肯定要比之前低,甚至低很多。毕竟南边寨子的人也要吃饭,漂亮女人的价值只能在肚子吃饱的季节才能体现出来。在必须宰杀女人才能维持的日子里,身高和体重也就取代了容貌与身材,成为衡量交换价值的最直接标准。

旭平死了就死了,凭什么要把我统管的人口分给天浩这个小杂种?

如果是在其它季节,平俊无论如何也不会把阿依一家交出去。

但现在是冬天,情况不同。

看着平俊那张在愤怒与嫉妒中扭曲的脸,天浩淡淡地问:“你想跟我决斗?”

这是北方蛮族用于解决个人恩怨的公认法则之一。只要双方认可,在长者或身份更高者的裁判下就能进行,直到一方死亡,或者认输为止。

平俊狞笑着,慢慢活动了一下肩膀关节,发出清脆的响声:“就算我想也没用,你敢吗?”

怒火瞬间冲上彪悍的天狂头顶,他想也不想就横跨脚步站在两个人中间,像山一样居高临下注视着平俊:“你想找死?”

平俊压下眼里的部分凶狠,慌乱的目光中透出几分不甘心的惊怒。他往旁边侧移两步,确保可以看到被天狂挡住的天浩,愤愤不平地发出叫嚣:“我找的是他,不是你。”

“阿浩是我弟弟!”暴怒的天狂伸手抓向平俊肩膀,早有准备的后者连忙后缩,退到足够安全的位置。

叫嚷与争执很快成为了焦点,越来越多的村民围拢过来。

天浩一把抓住正准备扑过去的天狂,低声劝阻:“不要冲动,他是故意的。”

这是寨子里的交通要道。天浩刚才仔细观察过平俊之前站立的位置,发现周围有一部分与其足迹相同的鞋印。这意味着平俊在这里呆了很久,就为了等着自己出现。

通过决斗杀死憎恨的人,是解决矛盾的一种合法方式。这样做有一个前提,被挑衅的一方必须确定接受决斗。

有大量围观者的情况下,愤怒也会成倍增加。即便是头脑再冷静的人也很难在嘈杂议论环境下保持清醒。天浩不得不承认平俊的确挑了个决斗的好时候,自己目前只是融合形态第一阶段,而且偏重点是大脑。如果自己的融合程度更高,在体能方面投入一个融合点,至少能与平俊打个平手。

平俊避开了愤怒的天狂,他站在人群里不断发出高声挑衅。

“我就是要与你决斗。阿浩,你敢吗?”

“你这只缩头乌龟,你有什么资格成为十人首?”

“不服气就来啊!我就站在这儿,来跟我决斗!”

天浩宁定了看了他一眼,脸上显出诡异且轻蔑的冷笑。

这种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没有用。证明自己的唯一办法就是实力。聪明人从不与野蛮人较量力气,何况头领与老祭司都看重自己,狩猎队长也站在自己这边。

嘈杂产生了巨大音量,头领孚松从木屋里走出,皱起眉头,很不高兴地站在高处对着这边大声发问:“你们都站在那边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天浩连忙走过去,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头领,我有事情向您禀报。”

孚松神情略有缓和:“说吧,什么事?”

天浩压低了声音:“是关于狩猎,我找到了很多猎物。”

孚松不由得精神一振,一边招呼着天浩一边转身:“走,进屋里说。”

跟着头领走进去的时候,天浩故意侧身朝着平俊看了一眼。他毫不掩饰目光中的讥讽成分,以及深深的杀意。

很多时候,杀人不需要自己动手。来自文明时代的天浩见过太多次只需要上位者一道命令,就能决定无数人生死的场景。只要打开密码箱,轻轻按下电钮,如死亡使者的核弹就会喷吐着火焰与浓烟,毁灭一座座城市。

决斗?

呵呵,那是傻瓜才喜欢的无聊游戏。

……

接下来的两天,无论男女老少,磐石寨所有人都在进行相同的工作。

在拳头大小的木块上用刀子挖出孔洞,用一根手指粗细的横木嵌进去,中间串着一片薄薄的三角形木翼。精心削出来的木翼很是精巧,只要用手轻轻拨弄就会旋转,发出“呼呼”的风声。如果直接凑近用嘴吹气,木翼旋转速度加快,声音就会变得更加清楚,带有一种特殊旋律。

制作这种木头风哨是个技术活儿。头领和老祭司把寨子里所有人聚集起来,当着大家的面,天浩做了一个。他不断改进,用小刀挖空木哨内部,直到风哨转动发出的鸣音符合要求。

这种事情不难,只要看过一遍都会。原料也很简单,家家户户入冬前都备好了足够的燃料,只需要从木柴上砍下一块就行。

按照头领孚松的命令,天亮的时候,整个磐石寨动了起来。

老人已经被吃得所剩无几,除了身体瘦弱的孩子,所有村民都集中在寨子中央的广场上。在各自分管的十人首带领下,分成三拨,分别由头领孚松、狩猎队长永钢、新晋升的十人首天浩带领,浩浩荡荡走出了寨门。

老祭司推开木屋房门,走进天浩家中。正用勺子给天峰喂着肉汤的天霜连忙站起来,老祭司温和地看看她手里的汤碗,慈祥地笑道:“别管我,忙你的。”

热乎乎的肉汤下肚,天峰整个人都觉得舒服起来。他仰起头,望向老祭司的目光中充满了尊敬,也有几分惴惴不安:“巫者,我阿弟……你觉得他们这次出去会顺利吗?”

老祭司缓缓点头,皱纹密集的脸上显出一丝庄重:“阿浩是我们寨子里最聪明的人。”

第十四节 鹿群

其实说这话的时候,老祭司巫行自己也没有太大把握。

天浩使用的狩猎方法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上次是这样,这次也是如此。

就在前天,头领孚松召集狩猎队长与自己过去,听到天浩说出狩猎计划的时候,老祭司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愕然。

不光是自己,孚松与永钢当时的表情也一样。

那是一个庞大的计划,听起来就像是神灵当众显露神迹那么不靠谱。可即便是巫行也不得不承认,天浩的计划充满了诱惑力,令人难以抵挡。

天峰感觉肩膀与胸口没有前几天那么疼。他坚毅的脸上露出满足微笑:“我就知道阿浩不是普通人,他从小就善于思考。”

天霜已经喂完一碗汤,老祭司把兽皮盖在天峰身上,慢慢用手掌轻拍了几下,什么也没说,走了出去。

厚厚的云层中间透出一丝缝隙,冬日里珍贵的金色阳光洒落下来,虽然只是那么一缕,虽然距离磐石寨很远,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块幸运的地方被笼罩,但这样的场景看了就让人心生暖意。

我要给他们祈福,为所有出去狩猎的人祈福。

这样想着,老祭司回到了自己的木屋。

木头雕刻的神像立在墙边。准确的说,只是神像的头部。那是一个左右对称的长方形,简单利落的刀法在木质部分雕出轮廓。方形的眼睛,方形的鼻子,方形的嘴唇……乍看上去,就是很多小心长方体在一个大型长方体表面堆积、凹陷,互相搭配形成的粗糙头部。

“伟大的守护神,请保佑你虔诚的信徒吧!我们用黑色血液与红色火焰向你祭祀,献给你最珍贵的紫色宝石。你驱走了黑夜,只要有你存在的时间,天地将亮如白昼。”

……

长林把一个木头风哨绑在树枝上,用手指轻轻拨弄了一下里面充作簧片的三角形木翼,略带疲倦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忧虑。

他用胳膊肘捅了一下站在旁边的天狂:“阿狂,你觉得阿浩让我们做的这个东西,真的管用吗?”

天狂的外表完全符合北方蛮族审美标准。他宽阔的肩膀就像一块岩石,低哑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力量,没有丝毫迟缓,坚定得绝对不容别人怀疑:“当然管用。”

长林有些疑惑:“为什么?你以前用过?”

“没用过。”天狂摇摇头,他对这件事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理解方式:“这是我弟弟做的,他很聪明。”

对于一个饿得半死的人,再没有什么比一顿丰盛美食更有说服力了。

天狂从未见过先把熊肉炒过再慢火炖煮的做法。他以前根本不知道在肉汤里撒上一点干燥树叶能让汤味变香。对于食物的记忆,更多是来自死去的阿娘。家里那口锅日复一日都在煮汤,这项工作后来交给了妹妹天霜。海水是唯一的调料,盐巴倒也不是绝对没有,只是数量少得可怜。可即便就是这样简单、粗糙的食物,也不能每顿都让人吃饱。

阿爹活着的时候,每逢吃饭,他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差不多就行了,留到下顿再吃。”

粮食很金贵,每年产量都很少,如果没有狩猎所得,根本维持不到来年春天。在“饥饿”这个问题上,磐石寨里所有人都没有区别,即便是身份尊贵的头领和祭司也一样。

天狂从未想过能用那种简单便捷的方法对付暴鬃熊。

也许以前也吃过几顿饱饭,只是时间太久了,记忆已经模糊。阿弟那晚煮了很多熊肉,家里的三口大铁锅全都用上,吃饱的天狂第一次感觉到幸福,很撑。

以前让自己看不起的懒惰兄弟,现在变成了让天狂为之崇信的智者,以及医者。

在附近另一棵树上绑好风哨的长峰走过来,他脸上同样充满了困惑神情:“按照阿浩的说法,这次如果顺利的话,整个冬天我们都不会挨饿,是真的吗?”

天狂的铜黑色皮肤泛着一层油光:“我们必须相信阿浩。要知道,即便是头领和祭司也不敢说这种话。寨子里的老人差不多杀光了,再这样下去,就算真能熬到明年春天,寨子里也剩下不几个人。”

……

高大的雪堆后面,天浩微弓着身体,默默注视着远处被皑皑积雪与黑色森林覆盖的山顶。

第一个融合点投入大脑的效果已经开始体现。通过对宿主记忆碎片的印证,他知道自己目前的综合视觉能力超过宿主百分之五。听觉提升幅度约为百分之四,皮肤触感更加敏锐,中枢神经也在得到优化的同时趋于全方位平衡。

从皮袍口袋里摸出几片干枯的黑色树叶,塞进嘴里,一股淡淡的苦涩顿时在舌尖表面弥漫开来。

很多北方蛮人都喜欢嚼食针桦树的叶片。这种树的树干与天浩记忆中的白桦树没什么区别,叶片却呈尖锐的粗针状。也许是为了适应环境被迫自我进化形成的变种,无法考证北方蛮族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将针桦叶片纳入常备食谱。他们通常在夏季和秋季收集树叶,晒干以后就能长时间保存。有些人将其用来泡水,就像文明时代泡茶。有些则直接塞进嘴里含服,等到干燥的叶片被唾液浸透,变软,再慢慢咀嚼,然后吞下。

人类的每一种生活习惯都不是凭空出现。天浩感受着来自舌尖表面的微苦,融合细胞默默缝隙其中成分,很快找到了几种人体必需维生素的存在。

没有新鲜蔬菜和水果的漫长冬季,磐石寨的人就是依靠这个活下来。

狩猎队长永钢趴在天浩旁边,他手里紧握着两支投枪,同样注视着对面山顶的眼睛里全是紧张。

“阿浩,它们真会来吗?”永钢压低的声音里带有一丝怀疑。

天浩缓慢却不失肯定地点点头:“会的。只要有风,就能把声音传到很远的地方。”

起风了。

上千只绑在树上的风哨同时发出“嗡嗡”的鸣音。三角形翼片在高速旋转,在结构特殊的风哨内部产生了特殊旋律。气流撞击着这片被人为设定的树林,哨声压倒了风声,冲上天空,飞到遥远的地方。

十分钟,半个钟头,一个小时……

天浩看了一眼等得快要失去耐心的狩猎队长,年轻的脸上微微一笑:“如果我是你,就会把头发剪了,再换上一件干净的袍子。”

这话题与正在进行的事情明显没有联系,何况永钢在寨子里身份尊贵,极少有人用这种调侃的口气对他说话。永钢用古怪的目光望向天浩:“为什么?”

“你长时间没有洗澡,体味太大了。”天浩用手指从永钢皮袍上抠掉一块板结的污垢:“动物的嗅觉很灵敏,它们能通过气味判断出太多的秘密。”

永钢面色一僵,他知道天浩不是毫无根据的乱说,只是现实当中有太多无法改变的事情。他低下头,用抬手挠着发根痒处的动作掩饰尴尬,却在头发深处摸到了一片油腻,甚至还有一只被冻死在那里的虱子。

天浩从旁边地上抓了一把雪,用力在面颊上搓了几把,冰冷瞬间驱走了困顿:“这次的狩猎会成功的。到时候,我们就有新袍子穿了。”

话音未落,永钢突然瞪圆双眼,嘴里发出因为激动而颤抖的低音:“你看……那边……它们来了,真的来了!”

对面的山脊线上,出现了成群结队密密麻麻的黑影。

这个世界的很多动物习性都让天浩感到陌生。

按照文明时代动物学家的说法,鹿是一种智商很低的动物,甚至还有“蠢如鹿豕”这个成语。只不过,很多研究都表明,猪要比鹿聪明得多。

寒冷迫使巨角鹿缩减了活动范围,它们在北面有一块栖息地。这在磐石寨是公开的秘密,猎人们很多次都从那里经过,也无数次萌生了想要围捕的念头。可是鹿群太大了,这些性情温顺的动物依靠数量变成了强大整体。健壮且拥有巨大鹿角的雄鹿在外围防守,它们把雌鹿和小鹿围在中间,遇到突发情况,总量多达六万以上的庞大鹿群会跟随雄鹿一起行动,在苍茫山林之间形成足以碾压一切的可怕洪流。

区区两百多人的磐石寨在鹿群面前根本不是对手。多年来,付出了数十名猎人的代价之后,无论寨子头领孚松,还是狩猎队长永钢,彻底打消了猎鹿的想法。

这些巨角鹿很聪明,已经产生了最基本的社会框架。即便是最强壮的暴鬃熊也不愿意招惹它们。

无数的弱者因为同一个目标聚集起来,会形成无比强大的力量。

天浩很清楚,想要打破这种强大,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内部击破,在鹿群内部引发矛盾。

这是他从文明时代动物学家那里得到的经验。

第十五节 山谷

无论磐石寨还是附近的其他蛮族寨子,都对这个庞大的鹿群垂涎三尺。猎人们在漫长的时间里小心翼翼接近鹿群,收集关于鹿群的所有情报。从数量到个体性别,甚至这些巨角鹿在不同季节里最喜欢的食谱,详细得令人叹为观止。

通过这些信息,天浩发现了鹿群内部可供利用的最大破绽————雄鹿与雌鹿的比例差实在太大了,足足超过一比六十。

入冬前,巨角鹿会拼命进食,然后在背部和腹部形成厚厚的脂肪层。依靠这些储存,就算整个冬天找不到食物,它们也可以靠着舔舐雪水撑到来年温暖时节。

一群吃饱的动物,聚在温暖的山谷里无所事事,等待着春天降临……这本身就令人浮想联翩。如果是机器也就罢了,巨角鹿却是真正的哺乳动物。六十头雌鹿与一头雄鹿,如果换做人类,这绝对是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香艳待遇。

用木头风哨模拟雄鹿求偶的声音,只要风哨数量够多,就能传递到巨角鹿群的栖息地。这与文明时代男人勾引深闺怨妇的伎俩没什么区别。但是必须承认,这很管用。

正常情况下,雌鹿肯定是摄于雄鹿的威严。但是现在不同了,外面有无数“野男人”发出动情的声音呼唤自己,从秋天吃饱以后就积攒于体内的荷尔蒙也在蠢蠢欲动。六十对一的比例实在太可怕,就算雄鹿是变形金刚也被会活活榨干。何况这些家伙很矜持,几天下来恐怕也不一定能把所有雌鹿轮上一遍。在无所事事需求强烈的情况下,即便是雄鹿眼中的愤怒火焰,以及它们高高扬起的惩罚蹄子,也挡不住春心荡漾雌鹿追求自由的勇敢与疯狂。

颤抖从永钢的嘴唇急剧蔓延到整个身体,他的手脚四肢都在发抖,激动得几乎连投枪都握不住:“这么多……八千……至少有八千头巨角鹿。”

冷静的天浩从嘴唇中间吐出一个更加准确的数字:“八千五,基本上都是雌鹿。”

投入大脑的一个融合点非常关键,他现在看到距离比普通人更远。

任何男人都不会允许身边的女人变心离开。高大健壮的雄鹿咆哮着,夹杂在鹿群中间进行阻拦,可是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少,与笼罩着整个山林的风哨声比较起来,就像飘荡在海啸浪潮中的小树叶那么不起眼。

这个数字与天浩预计中差不多。他从未想过要把整个鹿群全都吸引过来。带头雄鹿早已在众多雌鹿脑海里留下了权威烙印,它们只是不能管束鹿群当中那些需求旺盛的部分。这就是后宫过于庞大的恶果,当自己无法身体力行满足所有个体需要的时候,红杏出墙这种事情总是无法避免。

数千头巨角鹿在山林间奔腾,从地面上扬起漫天飞舞的雪花,传来了令人心悸如山呼海啸般的的震动。

这是一个喇叭形状的山口,风哨捆绑在位于“八”字形顶部的树林里。按照计划,磐石寨的人分为两拨,一批由头领孚松带着埋伏在东面,天浩与狩猎队长永钢带着另一半人埋伏在西面。一旦庞大的鹿群冲进喇叭口,两边立刻合拢。

天浩侧过身子,看着聚集在身后的那些村民。一张张皮肤黝黑的脸上全是亢奋,一双双眼睛里放着光,所有人的胳膊都在颤抖,无论是从任何方向投射到自己身上的目光,都充满了尊敬与佩服。

粗豪的天狂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大声说话,满面激动的他凑近天浩耳边,从嘴里喷出热乎乎的臭气:“阿弟,你是对的,那些鹿来了,它们真的来了。”

天浩微笑着点头,露出一口虽然暗黄,颜色却比大多数村民显白的牙齿。

狩猎队长永钢突然抬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语音变得很是急促:“阿浩,你看那边,头领他们动了。”

闻言,天浩连忙扬起头,看到对面山梁上陆陆续续掷出几十支投枪。

“现在动手太早了。”他皱起眉头,暗自叹了口气。

两边约定围攻的时机是鹿群全部进入喇叭口之后。密集的鹿群根本不需要瞄准,长矛深深扎进猎物的身体。这些早早掷出的投枪让鹿群感到了危险,一部分尾随的巨角鹿立刻停下,用机警的目光打量四周,它们明显闻到了空气中的潜在威胁,当即转身朝着来路逃去。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天浩没有一秒钟迟疑:“我们也只能跟着一起动了。否则鹿群会被压着朝这边跑,必须让它们往山谷里去,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居高临下投掷标枪不需要太大力气,高度与投枪自身重量结合,让简单的动作充满了杀戮意味。随着狩猎队长永钢发令,数十支投枪形成一片死亡雨点,在密集奔腾的鹿群中间溅开血花。倒下的身体在悲鸣中无数同类践踏而过,冲在前面的巨角鹿对此充耳不闻,后面的跟随者闻到血腥,看到了死亡,它们迅速掉头,鹿群一分为二,在短短几秒钟内,前后鹿群之间出现了宽度超过五十米的空白地带。

三米多高的雌性巨角鹿无疑是一种巨物,加上头顶庞大的鹿角,整体高度超过四米。尤其是雄鹿,甚至可以达到五米。饥饿的潜伏者们纷纷从藏身处出现,他们不断朝着被隔断的前方鹿群投掷标枪,从死去的鹿尸身上拔出武器,发出聚合在一起的咆哮,驱赶着已经冲进喇叭口的鹿群向前狂奔。

从高空俯瞰,庞大的鹿群就像突发的泥石流,形成一片棕黄色的潮水,在极短的时间里疯狂涌入了喇叭口。

前面,是越来越响亮的风哨声。

后面,是口中发出怪异号子,发疯般掷出投枪的野蛮人。

“咯啦!”

突然,庞大鹿群奔腾的雪地上出现一道可怕裂缝,伴随着令人头皮发麻的巨响,难以言状的黑色随着裂缝迅速延伸而扩大。白色积雪变成无数碎片飞散在空中,一头头巨角鹿在无法理解的惊恐与绝望笼罩下急剧坠落。失去平衡的身体在空中碰撞,无法改变奔跑方向,无法改变动作,只能在翻滚与碰撞中发出最后的悲鸣。

大地仿佛一头怪物,对这些美味猎物张开了血盆大口。积雪飞扬,漫天都是散溅的冰渣与泥土,彻底淹没了鹿群。

距离自己做过记号那棵黑针松半米的时候,天浩就停下脚步。他看着高大魁梧的天狂奋力掷出投枪,准确射中一头在巨坑边缘迅速转身想要逃跑的巨角鹿。这是一头聪明的动物,反应敏锐,但它的幸运指数显然不够,无法躲过最后的劫难。

头领孚松冲得太猛了,脚下一滑,摔倒在雪坑边缘。狂喜瞬间被可怕的死亡阴影笼罩,他脸色骤然变得惨白,本能的反过身子,双手在地上拼命乱抓,眼看着就要滑下去。

“救命!救救我!”吓得半死的孚松连声惨叫。

天浩连忙扔出一直拿在手上的绳索,他眼疾手快,绳圈不偏不倚正好套中孚松胸口,当即收紧。绳索在强劲的胳膊上迅速反绕两圈,侧身滑步绕过身边高大的黑针松,使出吃奶的力气,迎面朝着正前方的巨坑大步冲去。

宿主的体质相对瘦弱,力气也许不够,天浩急中生智采取了聪明的做法,以黑针松为支撑点,有效缓解了来自绳索的拖坠力量。片刻,周围的其他人反应过来,帮着他一起,七手八脚将孚松拉回安全的地方。

鲜活的教训摆在面前,谁也不敢轻易冒险。猎人们簇拥着刚从地上爬起的头领纷纷后退,已经回到安全位置的天浩迅速瞥了一眼那棵黑针松,脸上很自然的流露出紧张与兴奋。

这种时候没必要表现出鹤立鸡群,与其他人相同的情绪外放就是最佳伪装。

永钢搀扶着心有余悸的头领孚松,后者踩着坚实的地面,与死亡擦肩而过的高吊心脏终于落了下来。他感觉双脚发软,失去力气的身体在冷汗与恐惧攻击下变得瘫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在颤抖中发出粗重喘息。过了几秒钟,一抹笑意缓缓爬上回过神来的孚松嘴边,弯曲弧度越来越大,很快变成了“哈哈哈哈”的酣畅大笑。

“这么多……哈哈哈哈,这么多的鹿啊!足够咱们吃到明年春天。”头领坐在地上,抡起拳头一下又一下狠狠捶打着面前的积雪,吼声中带着笑意,从眼角流出的泪水迅速在脸颊上变得冰凉。

第十六节 巨大的收获

地球其实是个多灾多难的倒霉孩子。矗立在地层的高耸山脉就像一颗颗怎么也消不下去的青春痘,坑坑洼洼的各种地坑凹陷就像筛子。靠着海水的伪装,马里亚纳海沟这条刀疤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东非大裂谷却如此明显,还有随时可能被地底能量喷发再次造成可怕伤害的圣安吉列斯断裂带。

宿主对磐石寨周围的环境很熟悉。他知道这里有个山谷,两边悬崖中间的宽度超过上百米。那些在岩石缝隙间生长的植物很有意思,先是蔓藤悄悄爬了出来,微风到了这里就再也承载不住如榆钱般带有翅翘的乔木种子。这些幸运的小伞兵成功完成了机降,生长环境虽然严酷,却并不缺少水分。几年时间下来,倒也磨磨蹭蹭发了芽,在悬崖内侧形成一片葱郁的绿色。

山间林木茂盛,每年都有枯枝败叶掉落下来。过重的部分直接坠落谷底,轻巧部分就晃悠悠飘落,软软躺在蔓藤与顽强生长在岩石缝中的同类上面。就这样,堆叠面积越来越大,悬崖两端的距离也不断缩小。到了冬天,飘飘悠悠的雪花覆盖了一切,原本肉眼可以看到的山谷急剧缩小变成了一个“洞”,等到天气越发寒冷,久居山林的人们在暖烘烘木屋里熟睡一晚,早晨起来,会发现眼前一片白茫茫,整个世界被冰雪改造得如此陌生。

号称地球上最智慧生物的人类尚且如此,巨角鹿就更是无法判断隐藏在脚下这片雪地里的死亡陷阱。

这个世界的野蛮人异常凶猛,得到第一个融合点的天浩对宿主身体有着深刻了解。他们身材高大,肌肉纤维紧密,骨骼强度极高,即便是文明时代全盛时期的自己,肉搏战想要打赢宿主的可能性也极小。

天峰、天狂、天浩三兄弟,宿主是最弱的一个。强悍如天峰这样的“十人首”,不要说是可怕的暴鬃熊,就算是面对发情时节的巨角雄鹿,同样也是生死难料。

多达数万的庞大鹿群在这个时代相当于一个王国。尽管磐石寨的村民会制造武器,拥有极其精湛的锻造技术,可他们的数量太少,与鹿群比较起来,区别就像山脉与砂子。

不使用计谋,不利用环境,人类根本无法与野兽相抗。

山谷之上,是一层薄薄的雪壳。寒冬时节,一两个人走在上面,树枝和积雪勉强可以承载,但只要重量超过极限,雪层立刻崩塌,露出被洁白掩盖的一切。

数千头巨角鹿填满了整个山谷。高达上百米的落差使这里变成了天然猎场。这些体量巨大的动物横七竖八躺在冰冷岩石上,其实摔死的不多,真正致命的东西,是此前掉下去同类头顶硕大坚硬的鹿角。盲从且被推搡着坠下的后来者无法避开,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活活戳穿,血流满地。

数十条藤绳牢牢栓紧了靠近悬崖外侧的高大黑针松,腰部被绳索缠绕的猎人们用最原始方法缓缓在山谷边缘落下。天浩走近一头侧躺着的巨角鹿,这头可怜的动物腹部被之前落下的同类头角扎穿,枝桠形状的鹿角在穿透皮肉后形成障碍,导致它无法挣脱,只能眼睁睁看着天浩拔出佩刀,以略带生涩的动作刺穿自己的脖颈。

孚松走过来,接过天浩手里的刀,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沉稳的声音里带着感激:“让我来,你去后面指挥着他们绑绳子。”

受伤的野兽会在伤痛与血腥气味刺激下变得比平时疯狂。虽然是素食动物,巨角鹿也同样遵循这条法则。给濒死野兽补上最后一刀,这工作看似安全,其实隐藏着太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

天浩微微一笑,略低着头,往旁边让了一步,为孚松让出足够的空间。恭顺且不自傲的态度让孚松很满意,脱口道:“你比你大哥厉害。”

天浩嘴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他转过身,捡起村民们从悬崖上扔下的绳索,熟练地打了个结,绑住已经不会动弹的巨角鹿四足,用力扎紧,确定没有松动,这才站起来退后,扬起胳膊,抬头对正在悬崖顶端守候的人做了个“往上拉”的手势。

整个下午,都在进行着机械重复的工作。除了十几头伤势较轻的幼鹿,所有坠入山谷的成年巨角鹿都被杀死。昏沉沉的太阳在云层后面朝着西面方向缓缓落下,在天空中释放出所剩不多暗淡光线的时候,天浩也攀着绳索灵活爬上悬崖,点算着这次狩猎的丰厚成果。

粗大原木制成的滑撬看起来很粗糙,却很实用。村民们拉着满载巨角鹿的滑撬运回磐石寨,算着这最后一趟,总数约为一千两百头。

山谷里还有四千多头死鹿。

起风了。根据多年来观测天气的经验,今天晚上肯定会下雪,磐石寨人少,这些猎物就任由落雪掩埋,它们在寒冷环境下不会腐烂,需要的时候再派人过来挖取。

长峰拖着肩膀上牢固的绳索,在雪地上吃力地走着。他不断用佩服眼光打量着走在旁边的天浩:“你那脑子是怎么长的,竟然想到用这种办法吸引鹿群?”

夹杂着细小冰雪颗粒的风吹在天浩脸上,他用微笑代替了所有回答。

一两句话不可能做出完美解释,粗浅字句无法满足探究者的好奇心。与其麻烦,干脆不说,这样还能在众人面前保持足够的神秘感。

在昏暗的光线映照下,身穿宽大皮袍的天狂看上去就像一头熊。他拖着沉重滑撬仿佛一点儿也不累,走在天浩身边,浑身上下都透出强烈自豪:“我们家老三是最棒的,是整个寨子里最棒的男人!”

天浩低着头,在旁人无法看到的角度发出无声叹息。纤细的双肩承担着宿主意想不到的尊严,喜欢思考的懒鬼也许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成为整个寨子里的英雄。但是我不一样。活着,用属于我自己的方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活下去,这才是目的。

……

老祭司手持火把站在寨门前,苍老双眼没有像平时那样被疲倦挤压着形成一条缝,它们努力睁大,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个回来的狩猎者,以及那些满载猎物的滑撬。

磐石寨再一次轰动了。

记忆当中,谁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猎物。人们习惯性的将滑撬称之为“车”。一车又一车的死鹿,巨大的鹿角耷拉在外面,在滑撬经过的沿途雪地上划出一道道痕迹。尤其是最早运回来的那些鹿,因为死亡时间短,手摸上去,仍能感受到透过毛皮传递出来的温热。

从第一车猎物回来的时候,整个磐石寨都陷入了忙碌。人们用巨大的钢斧头从鹿头上砍断巨角,趁着残留在死鹿体内的温度迅速剥皮。今天是磐石寨里所有孩童的节日,浑身血污的大人们脸上带着笑,不断从切割开的猎物腹内取出一块块鹿肝和鹿心。这些东西必须趁着新鲜食用。以前猎物少,只有部族勇士和德高望重的长者才有资格食用。现在不同了,连小孩子都能享受眼馋已久的鲜美。

不需要来自头领的命令,节俭惯了的人们主动将洗剥干净的鹿身放在雪地里冻硬,然后送入寨子里的公共仓库。从颈部砍断的鹿头仿佛一块块血红色三角形石头,就这样堆在剥下来的鹿皮旁边。随着运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它们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

今天的晚餐是巨角鹿内脏和鹿脑。寨子里所有人都可以吃饱。

“他们回来啦!”瞭望塔上,情绪激动的值守者发出高亢吼声。

天浩拖着滑撬走进寨门的时候,正在忙碌的人们纷纷停下手上的工作,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他注意到很多人的眼睛里都透出感激,即便是平俊这种对自己抱有敌意的人,目光也很复杂,充满了深深的嫉妒,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松开肩膀上的绑绳,大步走到老祭司面前,单膝跪下。这是北方蛮族在猎获归来后必不可少的重要礼节。猎物丰富是来自神灵的恩赐,祭司作为神的代言人可以享有这般尊崇。

“好孩子!做得好,你做得很好。”满面喜悦的老祭司弯下腰,将右手轻轻放在天浩肩上:“按照部落里的规矩,你可以分配属于你的猎物。”

第十七节 分配权

原始时代公有制社会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身为得到磐石寨三位最高权力执掌者承认的“十人首”,再加上此次狩猎的主导,天浩参与猎物分配的资格毋庸置疑。尤其是在他管辖之下内的那几户人家,分多分少,或者是连一根骨头也不给,完全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天已经黑了,人们从木屋里带出一根根燃烧的火把。天浩的黑色短发在火光映照下显出铜线般的亮色光泽,他转身走到满载猎物的滑撬前,朗声发布自己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道命令。

“天狂、长峰、阿依、旭坤,你们过来,每人拿一头鹿。”

磐石寨的村民没有私粮。除非你在寨子外面就把所有猎物吃干抹净,否则只要是带回来的部分都要交公,由头领和长者统一进行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确保大部分人不会饿肚子,甚至只是很简单的活着。

密密麻麻的围观者眼睛里透出毫不掩饰的羡慕。巨角鹿是如此的大,就算砍掉头顶鹿角,这种动物仍然超过北方蛮族的平均身高。尤其是阿依,家庭成员除了母亲,就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分到一整头巨角鹿对她来说相当于一笔巨额财产。在饥肠辘辘的人们看来,能够吃饱的人简直就是“幸福”的代名词。

没有人质疑天浩的分配方法。他对寨子做出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何况他是得到祭司和头领承认的“十人首”,

年轻女子们用热情发亮的目光盯着天浩。她们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以前从未发现天浩是如此的富有吸引力。他容光焕发,活力充沛,笑容踏实又纯真,整个人洋溢着强大且自信的男性魅力。

如果我是他管辖下的“十人首”部众,肯定可以得到与阿依同样的猎物分配。

平俊侧身隐藏在人群深处,他死死咬住牙齿,双手握得很紧,一声不吭。

……

天黑了。

磐石寨里没有娱乐项目。无论身份尊贵的头领还是普通村民,都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享受就是食物。

在没有盐和其它代用品的情况下,想要把动物肠子清洗干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天浩用最简单的办法,将肥厚的鹿肠用锥刀反推着反过来,从雪地里抓起大团积雪用力搓揉,温度加上力量,导致鹿肠组织大面积破损,再用烧开的热水一浇,肠管内膜很快变得泡胀,用手轻轻一拉就能撕掉。

鹿头是不能浪费的。天狂用斧子将其劈开,趁着新鲜取出被粉红色薄膜裹住的鹿脑,装在碗里,献宝般端到大哥天峰的病榻前,用木勺小心翼翼挖出那么一点,送进他的嘴里。

这是极其难得的美食。北方蛮族讲究“首为尊”,猎人带回来的猎物脑子从来都由祭司和大巫师独享。只有在数量多的时候,头领和族长才能分到。再往下,按照不同的身份等级,分配到普通部族成员头上的可能性极低。

没有添加任何佐料的新鲜鹿脑腥味很重,天峰却吃得异常满足。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食物,以前只能幻想着是何等美味,没想到本该属于祭司和头领的东西,因为最不起眼弟弟的努力,自己得以品尝。

天霜坐在火塘旁边,用锋利的小刀剥掉鹿头表面毛皮,非常仔细地割下一块块附在头骨表面的肉。她今天没有跟着狩猎队外出,在家里烧了几大锅热水好好洗了个澡。深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被烫死,污垢也纷纷脱落。虽然身上干净了许多,却还是无法彻底从入冬以来就积累的体味。

三哥的话必须服从。浩哥说了:你要是不洗澡,不洗头,我就不给你吃肉,还会把你杀了,分给寨子里的人。

天霜不怕死,死亡对她来说实在太远,也很陌生。但对于饥饿的体会她无比深刻,尤其是香味浓郁的肉汤,还有三哥做的那种烤肉,光是想想就让天霜流口水,无法找到任何一点点抗拒的理由。

鹿头上剔下的肉很散碎,只能熬汤。天浩砍下一整条鹿腿,切碎洗净了倒入锅里。当着两位兄长和妹妹的面,他从木屋角落里拿出两个拳头大小的皮口袋,解开系绳,大大方方往锅里放了些浅灰色的枯树叶子。

天峰示意天狂把自己的头部垫高,他躺在那里好奇地问:“阿浩,上次我就看你在肉汤里放了这种叶子。这是什么?”

“这叫百里香。”天浩笑着解开另外一个口袋,从中拈起一些黄豆大小的黑色颗粒:“还有这个,这叫花椒。”

真正的百里香与花椒当然不是这样。

在磐石寨的村民看来,宿主是个奇怪且懒惰的人。他喜欢收集各种植物叶片和种子,像文明时代小女生那样收藏起来。按照宿主的记忆,天浩在木屋后面的地板下面找到一个空间,里面有几十个这样的小皮口袋。有些打磨光滑的骨头碎片,就像男孩子经常玩的玻璃球;有些装着枯萎的干花,颜色褪尽,残留香气也被鞣制粗糙的皮袋混合,无法分辨本来面目。

灰色的枯树叶子散发出与百里香类似的气味。

干燥的黑色植物颗粒种子味道像花椒,有些麻。

最重要的是,它们不含有毒成分。

所以它们就是百里香和花椒,专属于这个陌生世界的百里香和花椒。

鹿腿切成小块,在海水里浸泡后穿在铁钎上,旺火很快把一根根肉串烤得表面冒油,发出让人舒服的“滋滋”声。天霜在旁边看得直流口水,天狂忍不住好几次伸手去拿,却被天浩一次次抬手挡开,直到最后撒上香料粉末,这才带着戏谑的神情,将烤好的肉串递了过来。

滚烫的油脂在舌面上化开,裹住了鲜嫩的烤肉。来路不明的香料虽然粗糙,没有文明时代那么讲究,却混合热油渗入了鹿肉纤维,在牙齿撕咬与唾液搅拌下散发出浓烈香气,沿着通道冲进鼻腔,升腾至大脑。

“好吃!”

“真好吃!”

“三哥烤的肉实在太好吃了。”

三兄妹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发出赞叹。

这些评论在天浩看来没有太多意义,纯粹只是维系家庭成员亲情的一种纽带。烤肉的同时,他用手指弹了弹串肉的铁钎,发出清脆的颤音。

他注意到许多琐事————磐石寨缺少很多日常生活必需的东西,也有着一些即便是他这个寄生复活者都为之惊叹的物件。

还是关于金属锻造,磐石寨显然在这方面掌握着高超技艺,无论矛尖、砍刀、匕首,还是手里这根串肉的铁钎,都有着令人惊讶的硬度和韧性。

吃饱的感觉很舒服,尤其是在劳累的一天后,吃上一顿美味的肉食,这在天狂看来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幸福。他抹着油光光的嘴,躺在厚厚的干草堆上,轻轻抚摸着鼓胀的肚皮,发出满足的呻吟。

天浩吩咐正在舔着手指的天霜:“肉汤还要熬上一段时间。你看着锅里的水,煮到半干就继续加满,再煮到半干就可以吃了。让大哥多喝点儿汤,对他的身体有好处。”

听出他话里意思的天峰连忙问:“老三,你要去哪儿?”

“我去找大祭司。”天浩简单的解释:“有些事情要商量。我可能回来的有些晚,大哥你吃饱了先睡吧,不用等我。”

……

头领孚松坐在一截粗大的原木段上,盯着眼前摇曳的火焰。沸腾的汤锅里炖着内脏和骨头,前者被切成碎块,后者被砸开,髓油从中空的骨管里流出来,在持续不断地高温炖煮过程中缓缓融化,随着不断在汤面上炸开的水泡四溅,在滚烫的金属锅缘上发出“嗤嗤”声。

狩猎队长永钢早就饿了。他砍下小半条鹿腿,直接握住靠近鹿蹄,尚未褪去毛皮的部分,将这块连骨的鹿肉架在火山烘烤。右手拿着小刀,烤熟一层就片下来吃一层。旁边放着一碗海水,他每次割下烤熟的肉片,总会在碗里飞快蘸过,带着一丝咸味儿和肉片表面急剧降低的温度,用刀尖挑着,塞进嘴里。

老祭司巫行慢慢往火堆里添着柴。上了年纪,残破牙齿对付烤肉之类的食物就不太容易。他更喜欢炖至烂熟的浓肉汤,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天气,热热的一碗喝下去,整个人都会变得舒服起来。

“五千头巨角鹿,这次的收获真有那么多?”尽管从一个个狩猎者那里了解到详细情况,老祭司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孚松颇为尴尬地低下头,用粗大的手指挠了挠后脑。他的指甲很长,缝隙里填充着黑色污垢:“我太冲动了。如果当时有点儿耐心,等着阿浩发出信号,整个鹿群都能被我们包进来。六千……至少有六千头鹿。”

“你已经做得够好了。”永钢咽下嘴里的食物,他放下手里的小刀和鹿腿,拿起放在旁边的木碗,探过身子,从沸腾的大锅里舀了半碗肉汤,凑近嘴边小心吹开滚烫的的热气:“今天要不是阿浩反应快,你现在已经死了。”

第十八节 神灵的指引

回想起自己差点儿坠下山崖的那一幕,孚松直到现在还觉得后怕。他脸上浮起一丝尴尬,自嘲地摇摇头,侧身用刀子割下一块摆在旁边的鹿肉,手指捏住肉块,用刀尖挑着在火上烘烤,也不言语。

“阿浩的变化很大。”老祭司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思索:“我们以前对他的看法好像都是错的,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永钢看待问题的方式很直接:“反正我只知道他救活了天峰。还有,要是没有阿浩出主意把鹿群引过来,咱们寨子里的人都得挨饿。”

孚松凝视着在刀尖上已经烤至冒油的鹿肉,认真地自言自语:“该给他点儿什么奖励呢?”

这个问题把老祭司和狩猎队长都难住了。

磐石寨的最高物质奖励就是食物。如果换在以前,一头巨角鹿绝对是令人震撼狂喜的最高级别奖品。可是现在……寨子仓库里全是剥皮冻硬的鹿肉,装的满满当当。

永钢舔了舔沾在嘴角上的油脂,用探询的目光分别在头领和老祭司身上扫过:“要不,让他在寨子里挑几个女人?”

北方蛮族对男女婚配这种事情没有强行规定,也没有文明时代《婚姻法》之类的法律法规。只要男女双方自愿,互相接受,在当地长者、头人或者贵族那里得到承认就行。说穿了,其实就是打个招呼,让寨子里的首领知道两个人关系到位,从今天开始睡到一张床上。

婚配的数量和年龄都不是问题。只要男人有本事,有足够的粮食,女人们自然会对他青睐……这道理从古至今都没有变过。

鹿肉熟了,孚松凑近嘴边吹了吹,尝试着咬了一口,却不敢直接用舌尖触及,只是咧着嘴用上下牙齿迅速嚼着过烫的肉块,吸呵着冷气,不断地摇头:“阿浩怕是看不上寨子里的这些女人。”

不等永钢和巫行说话,孚松继续道:“寨子里的年轻女人不多,又几乎都是有了男人的那种。如果阿浩喜欢,早就应该有迹象……还是从别的方面考虑吧!嗯,寨子里还缺一个“百人首”,要不就让阿浩来做吧!”

老祭司深吸了一口夹杂着烟火与烤肉味的空气,缓缓摇头:“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阿浩太年轻了,而且他刚刚当上“十人首”,这才几天的功夫,一下子就变成“百人首”,很多人会不服气,这对他没好处。”

“这样做的确不太合适。”永钢一口喝尽碗里的肉汤,他动作粗鲁,放下空碗的时候,蜷起左腿,单手从前面抱住膝盖:“说真的,阿浩最近做的这些事情,不要说是“十人首”,就算真给他当上“百人首”也绝对没有问题。还是大巫说得对:阿浩太年轻了,等等吧!再给他点儿时间。”

“大巫”是一个尊敬的称呼。不是所有祭司都能被称之为“大巫”,至少巫行就不够资格。永钢之所以这样称呼巫行,其实是他自己对巫行表示敬意,也是磐石寨的三位首领关起门来的私下行为。

孚松脸上泛起一丝苦笑:“这样的话,会不会对阿浩不太公平?”

老祭司拥有一双足以看透人心的眼睛:“阿浩今天救了你,你想用这种方式报答他其实没有错。但是不要忘了,你才是磐石寨的头领,你得主持大局。如果你真想对阿浩好,就让他多参与寨子里的事情,多做,多学,多看。有了足够的经验和资历,不要说是区区一个“百人首”,就算是头领、千人首,甚至族长都不成问题。”

正说着,外面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

老祭司不由得目光一凛,眉头微皱的脸上透出一丝疑惑。

北方蛮族恪守着独特的礼节。普通人见了上位者会行礼,甚至下跪磕头。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敲门”的行为被彻底漠视,他们总是直接推门进入,然后才会对着屋子里的寨子首领行礼。

永钢与孚松同样觉得惊讶。

三个人不约而同转过头,将视线焦点集中在紧闭的房门上。

阿玫从阴暗的屋子角落里出现。她低着头,从围在火塘边的三个男人面前匆匆跑过,半躬着腰,小心翼翼拉开房门。

女人的地位很低,否则也不会每年冬天缺粮时节成为男人们的储备品。尽管阿玫是头领孚松的妻子,却无法得到文明时代应有的权力与尊重。除非得到孚松的允许,平时的吃饭她只能呆在角落里,而且还得顾及着先让男人吃饱,剩下来的残羹剩饭才属于自己。

房门从里面被拉开的时候,天浩看到了阿玫那张略带羞涩,更多还是谦卑成分的面孔。久埋在身体内部的一些东西仿佛瞬间被注入兴奋剂,肌肉也变得紧绷起来。

他在沉默中无奈苦笑。这是专属于宿主的潜意识。按照北方蛮族的审美标准,阿玫其实很漂亮。头领妻子的身份让她得到了虽不能吃饱,却也勉强过得去的食物。与寨子里那些面黄肌瘦的女人比较起来,阿玫要显得更加丰腴,**和臀部很大,在从未经历过性事的懵懂少年看来,这就是女人身上最美丽,最值得赞美的部位。

天浩暗自叹了口气,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迫切希望得到第二个融合点。只有尽快强化身体和大脑,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来自宿主的记忆影响。

夹杂着一股冷空气走进木屋,分别对着三位寨子首领行礼。老祭司巫行对天浩的这些礼节非常满意。他微笑着,抬手示意天浩挨着自己坐下,满面慈祥:“吃过饭了?你大哥怎么样,好点儿没有?”

“吃过了,我大哥恢复的很好,应该没什么问题。”天浩回答得很谨慎。他强压着身体里那股专属于宿主对阿玫旺盛勃发的潜意识,神情庄重且严肃:“大巫、头领、队长,有些事情,我想和你们好好商量一下。”

老祭司用富含智慧的眼睛凝视着他,随手从火塘边拿起一块啃干净的骨头:“你指的是今天猎到的那些鹿?”

“神灵使者是人世间所有智慧的真正源泉。”天浩用老祭司喜欢的方式恭维了一句:“神灵保佑,我们这次得到了很多猎物,超过五千头巨角鹿,足够寨子里的人吃上很久。冬天、春天,紧接着就夏天。”

狩猎队长永钢被“夏天”这个词逗笑了。他没有思考,说话完全出于本能:“阿浩,你想的可真远。夏天……这么多肉不可能留到那个时候,会臭的。”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天浩认真的表情说明他对这件事情的重视程度:“猎物太多了,我们没办法一次性都运回来。现在是冬天,冻上的肉不会腐烂。但是天气不会一直冷下去,它会变热,春天,甚至夏天……如果我们不趁着现在采取措施,这些肉就会全部坏掉。白白浪费。”

三名首领面面相觑,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认同与思索。这是摆在大家面前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区别在于,年轻的天浩直接提出,而我们……却在围着火堆庆祝这次狩猎。

这个年轻人比我们想得更远,考虑问题也更加全面。

天浩的这些话让老祭司非常意外。赞叹之余,他对这个年轻人的认识程度不由得上升了一个层次:“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巫行不自觉的用上了探询口气,完全没有意识到已经把天浩摆在了与自己对等的高度。

“这个冬天,寨子里的人有事情做了。”天浩不慌不忙抛出自己考虑了很久的计划:“我们得把山谷里的死鹿运回来。男人负责剥皮,女人和老人负责清理内脏。这项工作大约要持续两周。皮子需要尽快鞣制,否则就废了。”

孚松微微颌首。他已经想过这些,只是在时间上没有天浩计算的那么精确。

“另外,我们需要盐。”天浩说出了问题关键:“寨子距离海边很近,却一直没有足够的盐,我们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永钢诧异地看着他:“怎么,你不知道东面那片海岸的危险?”

“我当然知道。”天浩执拗的神情表明他态度坚决。这让屋子里所有听者都感到意外,包括坐在黑暗角落里的阿玫。

他缓慢降低了音量,语气也变回了正常:“我不喜欢没有咸味儿的食物。我一直在观察。我有办法对付那些潜藏在海面之下的怪物。”

这种话与大脑里的惯性思维产生了激烈碰撞,永钢想也不想就张口否决:“这不可能。”

头领孚松张了张嘴,只是因为狩猎队长说出的话已经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就没必要继续重复。在这种时候,沉默不代表肯定与承认,而是深深的怀疑。

“上天赐予了我们思考的能力,这是我们与野兽之间的最大区别。这是来自神灵的指引,我们可以用智慧战胜海里的怪物。”把所有事情都冠以“神灵”的名号,这是天浩从宿主记忆里搜寻到的重要信息。

第十九节 海中巨兽

“神灵指引着我学会了用一根软骨杀死强大的暴鬃熊。它指引着我学会了制作木头风哨,把成千上万的巨角鹿吸引过来。现在,仍然还是神灵的指引,它让我知道如何杀死海里的怪物,寨子里的人从此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得到海水,得到足够的盐。”

“如果弄不到盐,我们今天的辛苦只能是白白浪费。这些肉不经过腌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放到明天冬天。到时候我们的状况仍然与现在没什么两样。整天困在屋里饿肚子,外面山里到处都是饥饿的野兽。巨角鹿很精明,它们今天吃亏上当,明年就很难用同样的办法就很难抓住它们。我们到时候有足够的存粮渡过寒冬?还是像现在这样,继续杀寨子里的老人和孩子,直到最后一个?”

“我们可以弄到海水,但是太少了。今年寨子里有很多人活着,女人也没有卖掉,到了明年春天,她们会生下孩子。照这个速度,寨子里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从海边弄回来的咸水根本不够分,我们仍要面对与现在同样的问题。”

三名首领不约而同陷入了沉默。区别在于:上身朝着旁边微微偏转的老祭司脸上满是思索;狩猎队长永钢有些跃跃欲试,状态也随着天浩的话逐渐变得亢奋;头领孚松却低着头,肩膀下沉,整个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们必须控制海边那块地方,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盐。”天浩尽量使用可以被这个蛮荒时代同类听懂的字句:“我们还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海里有鱼,秋天和冬天的时候,我们可以捕杀那些在冰块上爬来爬去的动物,再也不会挨饿。”

老祭司脱离了沉默状态。他直起身子,有着上年纪长者特有的冷静与睿智:“说说你的计划。”

狩猎队长永钢有些急切,思考问题的角度与老祭司不同:“阿浩,海里那些怪物可不是暴鬃熊,它们很危险。一味蛮干的话,会死很多人。”

火光照亮了天浩的半边侧脸,年轻自信的笑容是专属于他的英俊陪衬:“放心吧!只要按照我说的做,没人会死。”

……

薄雾笼罩着幽茫山脉,将所有山峰隐藏在人类视线看不到的雾气深处。深青色山脊从云层中蜿蜒而下,它被成片的黑松林与针叶橡木覆盖着,仿佛身材窈窕的少女穿了一件不知道从哪儿偷来的加大尺码上衣,看不到胸部,严严实实藏住了腰,没有留下哪怕一点点让你在脑海里构成美妙幻想的依据。

站在巨大的岩石上,天浩仰起头,双眼微闭,贪婪地大口呼吸着从头领掠过的寒冷空气。

磐石寨就像一个巨大的露天粪坑,到处都充斥着令人欲呕的臭味。“卫生城市”之类的荣誉称号与这里永远不可能产生交集。随地大小便已经成为所有磐石寨村民的习惯。没有纸,冬天也没有树叶,大便过后的村民直接用手指对肛门进行清洁,然后在旁边雪地里随便抓上几把,用手心里的温热将雪块融化,洗去污垢。

餐前洗手这种事情是不存在的。每次看到寨子里那些随处可见黄澄澄如香蕉般的条状冰块,天浩就有种想要揪住那些随便脱裤子排泄家伙的耳朵,狠狠踢着他们屁股,让他们把整个寨子干干净净打扫一遍的冲动。

他有些庆幸自己以细胞状态在培养舱里存活了那么久。如果换了是文明时代讲究的人类,在这种污秽的环境里肯定活不下去。就算没有因为缺少食物被饿死,也会被肮脏的细菌感染导致患病死亡。

每当这种时候,天浩就无比怀念记忆中的实验室。如果手上有各种设备,他真的很想抓几个村民过来解剖,仔细研究这些家伙的生理特征,连最细小的基因也不会放过。

他们与文明时代人类肯定有着很大区别。

科学……呵呵,我似乎想多了。摆在眼前的问题很多:怎样填饱肚子;怎样熬过这个寒冷的冬天;怎样干掉海里的怪物并得到盐?

与空乏的科学比较起来,这些问题无疑要迫切得多,也更加现实。

在“剃头”这个问题上,天狂曾经很固执。但他是个容易被影响的人。原本懦弱懒惰的弟弟忽然变得让自己陌生,天狂第一次看到了被自己轻视,甚至不屑一顾的“智慧力量”。他佩服强者,尤其是用一根小小的软骨干掉暴鬃熊……神灵作证,即便是大型部族的勇士也无法独力对付这种凶猛野兽。这意味着,弟弟阿浩已经拥有远远超过部族勇士的力量。

用毒是下三滥的手段。天狂知道天浩没有使用毒药。潜意识里,他对弟弟产生了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亲近。尤其是以木头风哨为诱饵,将巨角鹿群引入山谷陷阱,让整个寨子得到足以渡过寒冬的食物储备之后,他对天浩彻底信服,开始学着天浩的样子,笨拙地剪掉多余毛发,在火塘前抖开身上的肮脏皮袍,将一只只吸血的虱子活活烧死。

“阿浩,已经准备好了,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足足高出天浩一个头的天狂很是兴奋,他不断搓着双手,跃跃欲试。

这是一块由上至下缓缓没入海面的缓坡。远处巨大的山崖高达数百米,到处都是连绵的黑色松林。没有诗歌里令人向往的阳光海滩,远处的北方海面被冰块冻结,以黑色山崖为界,冰层变得破碎,继续往南,融化成介于墨蓝与黑色之间的海水。

这里的自然环境显然对人类抱有深深的恶意。与海面连接的山崖必须绕行很长一段路才能抵达。距离磐石寨最近的直线路程被悬崖挡住,坚硬光滑的岩石表面无法攀爬,这道天然屏障隔绝了村寨与大海,村民们想要取水只有两条路:要么往北走得更远,绕过这段山崖;要么选择最便捷的近路,直接前往海边那块缓坡。

对磐石寨的村民来说,盐很珍贵。他们当然懂得熬煮海水成为盐的道理,却必须离开寨子沿着崎岖山路北行数十里,爬上光秃秃的巨大山梁,用藤绳拴住木桶,扔下海去,再把装有海水的木桶用力拉上来。

这项工作只能在夏季进行。到了冬天,悬崖下方的海面冻结,全是冰。

不是没有人想过带着木柴到悬崖顶部点燃煮水,然后带着熬好的盐回来。这样做很危险,密林深处随时可能蹿出凶猛的野兽,它们与人类一样,从不放过任何捕猎的机会。

无论从哪方面看,南面这块与海面连接的缓坡位置环境都很优越。天浩读取宿主的记忆,加上之前带着手下民户对寨子周围进行探索,他觉得这里的海面之所以没有结冰,应该是附近有海底火山存在,致使这一带海水温度较高。在久远的文明时代,是寒冷区域中极其罕见的不冻港。

温暖的环境对人类有利,也引来了同样喜欢温暖的巨型生物。

“海里有怪物”的故事一直在磐石寨里流传。那不是人为编造的谎言,也不是端着爆米花在电影院里兴致勃勃就能看到的幻想场景。为了让食物带有咸味,前前后后至少有上百位村民为此付出代价。自缓坡顶部下行,距离海边两百米的部分就是禁区。无论人类或者动物,一旦进入,必死无疑。

“那是一条巨大的鱼,有山那么高。它从海里跳出来,一口就叼住阿坤的脑袋,整个人都拖了下去。”

“阿松运气不好,他当时已经用木桶装上海水,如果不贪多的话,转身就跑也还来得及。可他偏偏滑了一跤,脚被栓桶的绳子绊到了,海里的怪物咬住绳子把他拉下去,我们在岸上看着,连扔出投枪的机会都没有。”

“那头怪物太猛了,一口就把阿亮啃成两截,只剩下两条腿。”

比起令人恐怖的死亡,走远路取海水实在算不了什么。

这个问题困扰了磐石寨数百年,具体时间已经无法考证。对于死亡的恐惧是如此清晰,来自海面以下的可怕故事在磐石寨流传了好几代人。老祭司和头领不是没想过要解决这个问题,可即便是他们也对此束手无策。

孚松站在安全区域的一块岩石侧面,用复杂且感慨的目光注视着背对自己的天浩。他用低沉的声音自言自语:“真希望阿浩能做成这件事。如果干掉海里那头怪物,咱们寨子以后就有盐巴吃了。”

永钢手里握着一支投枪,他不停地用粗糙磨石在金属枪尖上来回打磨,目光从天浩肩膀上掠过,在平静的黑色海面上扫视着,缓慢且坚定地说:“阿浩会办到的。”

信心来源是之前对巨角鹿群的围猎。

老祭司目不转睛盯着天浩的背影,仿佛要把他活活看穿。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夹杂着叹息的呻吟:“寨子里需要一个新的“百人首”,年轻有年轻的好处……让他去做吧!”

第二十节 诱饵

两台巨大的弩炮分别架设在缓坡顶端。从这里开始,距离海边大约三百米,是无数磐石寨村民用鲜血和生命验证得出的安全位置。

北方蛮族的精良制造工艺似乎着重体现在武器方面。按照天浩的要求,原本架设在磐石寨警戒塔上的弩炮被连夜拆开,人们把各种零件运至海边安装。这玩意儿与天浩记忆中的古老版本区别不大,坚硬原木制成的横杆没有经过打磨,彰显出北方蛮族只看重实用,彻底忽视与“光滑”之类美好名词有关联的东西。

暴鬃熊强劲有力的肌腱无疑是弓弦的最佳来源,然而处理新鲜肌腱需要时间,弩炮上旧有的粗大皮绳倒也勉强够用。按照天浩的命令,人们把一捆牢固的绳网仔细折叠。那是从绳索中央开始,以每个绳结交叉点为中心,左右交合,将整张绳网收缩体积,紧密压实,叠成一个直径约为三米左右的球形,塞进弩炮尾端与弓弦连接的网兜。

这种重型武器对暴鬃熊之类的野兽有着致命威胁。唯一的缺点就是必须固定射击。磐石寨之所以能够在遍布凶兽的山林存在这么久,不是毫无道理。

人们站在岸上,围着两架弩炮,形成两个左右相聚约为五十米的群。

永钢和天狂各自站在弩炮旁边,他们粗壮有力的手中紧握着击锤,不约而同望向站在两个人群正中的天浩。

天狂发出亢奋十足的洪亮声音:“我准备好了。”

永钢张握了一下抓住击锤末端木柄的右手五指,冲着天浩点点头:“我也好了。”

“三、二、一,放!”随着倒计时数完,天浩用力挥下手中的那块兽皮。他心里有些小小的遗憾:这东西本该是红色才对,只是寨子里实在找不到合适的染料。

“嘭!嘭!”

两声巨大的撞击,紧绷的弓弦带着巨大力量瞬间收缩,装在网兜里的球形绳网在迅猛推动作用下射向天空,在一双双充满热切期盼的眼睛注视下变成两道黑色弧线,准确抛落在远处夹杂着少许白色碎冰的海面,溅开两朵不是很大的水花。

两团射出去的绳网都带着尾线,就像文明时代由于场地限制,又想要满足体育运动爱好者要求被制作出来的“带绳网球”。

发射前,天浩对所有人详细解释过自己的计划。留下几名工匠调整弩机,其余的人纷纷扛起摆在脚下的粗大绳索,沿着划定的安全边线,朝着海岸两端走去。

发号施令的人总是享有一些特殊权限。天浩站在一架弩炮旁边,注视着这台古老的武器,平静的面孔之下,是充斥在身体内部的惊涛骇浪。

制造弩炮远远没有弓箭那么简单,这需要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数学知识。在遥远的古埃及托勒密王朝时代,就总结出两条关于弩炮的基本准则:对于发射重型长矛的弩炮,扭力弹簧的最优至今应该是长矛长度的九分之一;而对于发射石弹的弩炮,其扭力弹簧的直径应该等于弹丸质量平方根的11倍。

一群吃人的野蛮人,竟然掌握着如此精妙的数学理论?

正常的弩炮射程通常为三百米,如果使用文明时代的钢铁工艺进行加固,五百米也不成问题。然而现在抛射出去的那两团绳网距离足足超过六百米,目测与实际距离肯定有误差,但绝对不会超过二十米。

这使天浩再次确定自己没有穿越时空来到另外一个世界,肯定脚下这片土地就是地球,只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超过普通人的巨大身材,木质纤维更加紧密耐烧的柴火,不存在于任何生物书里的凶猛野兽……还有这台弩炮,构成它的各个部件密度应该很大,包括金属弹簧和皮绳,否则绝不可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推动能量。

头领孚松与老祭司站在十多米外的松林边缘,望着那些肩膀上扛着粗大绳索兴高采烈交谈着走进森林的村民,孚松神情有些犹豫:“他们会成功吗?”

狩猎队长永钢迈着轻快步伐走过来,亢奋是染料,让血液在身体里燃烧,他脸上全是因为激动升腾起来的红色,话语充满火热的感染力:“一定会!阿浩的主意肯定能行!”

老祭司巫行上了年纪,动作有些迟钝。他杵着拐杖,手指触摸着光滑的握柄,眼眸深处的迷茫随着时间一点点消失,一些从未有过的东西占据了主动。

“让阿浩做吧!不试试怎么知道。如果他成功了,我们以后再也不用为了盐巴发愁。如果他失败了,我们也只是损失一些绳子。让寨子里的女人都动起来,明年夏天和秋天在家里多编一些绳子,也就是了。”

……

身背战刀的天浩牵着一头巨角鹿,朝缓坡下面的海滩慢慢走去。

风哨将鹿群引入死亡山谷的时候,埋伏在山隘对面的头领孚松忍耐不住诱惑,提前掷出投枪,受伤的鹿体力不支,无法跟上受惊狂奔的同类。它们被远远抛在后面,却也因祸得福,避免了坠落山崖活活摔死的命运。

这是一头受伤且尚未成年的幼鹿。它的体量只有成年巨角鹿的一半,头顶刚长出不久的鹿角直径约为八十公分。后背上被投枪射中的伤口敷着草药,结上了黑色血痂,两条后腿上留有刀伤,只是切口不大,血已经止住。

千万不要用旧时代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这是天浩在成功寄生后得到的经验。为了确保安全,他提前割断了这头幼鹿的部分后腿肌腱。这样做不会致命,也不会影响幼鹿蹒跚而行,但它永远不可能像从前那样以超过猎人和投枪追赶的极高速度奔跑。

一根绳索从鹿鼻中间穿过,这头有着旺盛野性的动物只能乖乖跟着天浩的脚步前行。

彪悍的天狂蹑手蹑脚跟在天浩后面,用机警的双眼死死盯着远处海面。他背着一把巨大的战斧,手里拎着一捆卷成圈状的绳索。裸露在外的肩颈部位丛生着浓密黑毛,因为紧张,皮肤表面不断渗出汗水,很快冻结成冰,它们抖动着掉落在皮袍深处,被体温融化,重新变为混合着浓烈体臭与咸味的液体。

天浩刻意放缓了速度,他和天狂穿着柔软的皮靴,那头作为诱饵的幼鹿四足都用干草包住。这样做,最大程度弱化了足底与地面之间碰撞发出声音。

鹿头上栓着一个结实的绳套,将整个鹿嘴包裹得严严实实。在靠近海边大约五十米的位置,天浩停下来,他与天狂一起用力按住鹿身将其放倒,前腿和后腿各为一组,分别用结实的绳索捆住。做完这件事,天浩下意识地侧身朝着海面瞥了一眼,那里依然平静,除了随波逐流的白色碎冰,别的什么也没有。

可怜的鹿什么也不明白。它侧躺在地上,用迷惑的眼睛看着这两个控制住自己的人类。天浩抽出斜插在后背皮鞘里的战刀,对着天狂比了个手势,后者会意地点点头,以灵活的动作将战斧紧握在手。天狂知道现在绝对不能发出声音,专注地盯着天浩,观察着他的动作,紧跟他的频率,两个人不约而同将武器高举过头顶,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分别朝着被捆绑的幼鹿狠劈下去。

锋利金属刃面切割皮肉的感觉是如此清晰,骨头被砍断发出的碎裂形成音波进入耳蜗,在脑子里形成无比清醒的思维概念。腥浓的鹿血溅在脸上,热乎乎,湿黏黏,天浩却根本没有抬手将其抹掉的想法,他一个大跨步跃过在雪地上发出惨嚎的幼鹿,扔下手里的战刀,以平生最快的速度,不要命地朝着来路拔足狂奔。

经过多次演练的计划不需要再次说明。天狂同样扔掉了战斧,以不输于天浩的速度朝着缓坡顶部冲去。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就意味着得到了安全保障。

四足被砍断的幼鹿躺在地上痛苦挣扎,它好几次蜷曲着身子想要站起,却无法像以前那样找到正常身体支撑点。夹杂着冰块的碎石地面洒落了大片红色液体,在呼号的寒风中迅速凝结。

“嗖!”

平静的海面上突然蹿起一股巨大水流,一头银白色的蛇形生物从水下高高跃起,带着巨大的动能撞破海面,朝着近在咫尺的陆地上扬着身体猛扑过来。

身后传来的巨大动静,让天浩有种想要转身去看的冲动。这不是自己熟悉的时代,有太多的东西令他着迷。然而他知道现在绝对不能这样做,如果不想死,只能以更快的速度向前狂奔。

已经可以看到正前方弩炮顶端高扬的机首。浓烈的血腥气味刺激着鼻孔,天浩放声狂吼:“拉,快拉啊!”

弩炮扭机释放的声音是如此清晰,疯狂奔跑的两兄弟看见天空中骤然出现密密麻麻无数黑色石块,它们以极高速度朝着自己身后飞射。

第二十一节 冻结

铺天盖地的石块从头顶越过,天浩听到身后传来无数重物坠地的声音。冰雪阻碍着速度,与其说是跑,不如说是连滚带爬。

狩猎队长永钢站在一台弩炮旁边,用力搬起一筐事先准备好的石块装进网兜。这种犀利的战争武器威力巨大,可是再次装填很麻烦,十几个村民聚在那里忙碌,合力将放松的绞盘再次绷紧,用沉甸甸的黑色碎石填满网兜。

天浩气喘吁吁爬上缓坡顶部的时候,正好赶上弩炮第二次发射。飞散的碎石在空中抛射,形成足以笼罩整个缓坡的攻击面。这些石头都是精心挑选,大的体积如排球,小的也与成年人拳头相当。但是它们有着共同点————边缘都经过打磨,有着锋利的棱角,表面也被钉子和铁凿挖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孔洞,非常粗糙。

从海里爬上海滩的银色蛇形生物正在进食。鲜血对于掠食者产生了巨大的刺激效果,它张开足以将整头巨角鹿一口吞下去的血盆大口,朝着四足尽断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那头可怜动物张嘴咬下,只是牙尖即将与猎物接触的一刹那,它仿佛被针扎了似的,将高昂的头部迅速缩回,在强壮蛇颈带动下,游动到巨角鹿的另一边。

天浩从未见过这种怪物。他只能按照宿主记忆与自己在文明时代的动物概念,将这头体长超过一百五十米的巨大蛇形物种冠以“皇带鱼”的名字。无论两者是不是同一物种,至少在外表上相似程度很高。它体表覆盖着厚厚的骨翅与鳞片,细长身形很适合在水中游动。分泌的大量粘液覆盖了地面,使它的动作没有丝毫迟滞,非常灵活。

巨口中的獠牙尖端向后弯曲,这应该是它没有立刻对巨角鹿下口的原因。倒齿形结构决定了猎物一旦入口就很难,甚至无法吐出。它的内颌生长着密密麻麻如鲨鱼般的锋利牙齿,足以粉碎任何一种吞咽进去的血肉生物。

这头怪物的体重目测超过十吨。它很聪明,已经进化出专属于掠食者的初级智慧。朝着远处迅速奔跑的天浩与天狂对它来说毫无意义。它可以凭借强大的呼吸功能在短时间内上岸活动,但这个时间段注定了不会太久。对海洋生物来说,陆地是陌生且恐怖的存在,它喜欢猎食傻乎乎来到海边的猎物,却不会为了一口吃的在这里长时间停留。

巨大鹿角迫使它改变了对猎物的下口位置。枝枝丫丫的叉状障碍吞下去很费劲,它很快转移到另一侧,带着说不出的满足和愉悦,一口咬住正在流血的肥美鹿腿。

简单的掠食者思维不会考虑那两个已经逃远的人类。弩炮发射的黑色石块对它来说无法构成威胁。即便砸中身体,也会被坚硬的鳞片挡住,这种程度的攻击甚至无法让它感到疼痛。

天狂从地上站起来的同时连忙转身,下意识反手抽出斜背在身后的战斧。他瞪大双眼,恐惧中夹杂着想要挑战未知事物的激动与亢奋:“它要跑了,那头怪物要跑了!”

“它哪儿也去不了。”天浩调整了一下呼吸节奏,让激烈跳动的心脏略微变得平缓,抬手擦掉挂在睫毛上的一抹雪花,目光炯炯注视着洒落在远处与海面临接地面上的那些黑色石块。

变异皇带鱼想要按照习惯,拖着猎物回到海里。只有在那里进食才会让它感到安全。然而转身游动,它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多了一张巨大的网,严严实实挡住了去路。

拳头大小的网眼不能说是细密,可对于变异皇带鱼是足够用了。巨大的体量不可能从中穿过,特殊牙齿结构使含在嘴里的食物一时间无法松开,它只能拼命朝着那道网冲撞,挣扎了几分钟,发现这样做只是徒劳。

按照天浩的计划,绳网两边各自安排了五十名强壮的男女村民。弩炮第一次发射,远远抛入海中的绳网属于隐藏环节。只要这条变异皇带鱼被鹿血刺激引诱着上岸,村民们立刻拉紧绳网,以山坡两端那些生长了数百年的黑针松为依托,在陆地与海面之间形成单凭蛮力绝不可能突破的障碍。

连续几次抛射的石块其实没有把巨鱼当做目标。碎石洒落在它的左右,形成两块散布面积很大的区域。穿越光滑的冰层对变异皇带鱼来说毫无困难,然而这些锋利坚硬的石块则完全不同,体表分泌的粘液固然可以对自己形成保护,却总有些锐利的石头会扎破鳞片,对自己造成伤害。

尝试了几次,变异皇带鱼放弃了选择其它方向突围。狂怒的它叼住已经死去的巨角鹿,一次又一次用巨大的身体对绳网发起冲击。

它毕竟不是人类,也不是猴子或猩猩之类的聪明物种。拥有锋利牙齿与爪子的掠食者从不以大脑为主要进化方向。可是现在,这样的选择足以致命。

拉紧的绳网末端栓在一颗颗需要数人才能合抱的参天巨木上。就像一颗颗钉子,与绳网结合成一片狭窄的禁锢,将贪婪的海中巨兽牢牢封锁。

天狂握紧了手中的战斧,跃跃欲试,眼睛里闪烁着亢奋与期待:“我可以干掉它。”

战胜猛兽是北方蛮族证明自身勇敢的最直接行为。真正的勇士家里总是以来自猛兽身上的巨大头骨和獠牙作为装饰。

“没那个必要。”天浩抬手按下了天狂手中已经抡起的战斧。他注视着远处海滩上那头发出恐怖“呜呜”声,徒劳撞击着绳网的蛇形怪物,淡淡地说:“它撑不了多久。”

左侧十多米外的岩石上,头领孚松的眼角一直在抽搐,他一直在喃喃自语:“这样就行了?这样就可以了?”

老祭司拢了拢身上的皮袍,发出苍老且赞叹的声音:“如果连这样无法解决那头怪物,那我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行。”

咆哮音量渐渐变低,撞击的力度也在明显减弱。十多分钟后,变异皇带鱼的动作明显变得迟缓。它已经不再灵活,仿佛刚刚过去的这段时间将体内精力消耗一空,冥冥中有可怕的魔法在生效,抽取着旺盛的生命力,将它变得苟延残喘,老迈不堪。

天浩的计划很简单:只要把这头吃人的海怪牢牢困住,不让它返回大海就行。

这个时代的生物对毒质很敏感,尤其是带有剧毒的血液会让目标迅速作出判断。拉紧绳网需要时间,而且这头变异海怪很聪明,类似的法子如果第一次就被识破,以后就无法产生作用。

越是粗砾的地面,摩擦力就越大。野兽和人一样,对于未知的,无法理解的伤害,它们总有着本能的畏惧。就像惧怕来自火焰的烧灼与烫伤,海中巨兽对锋利岩石割裂身体造成的伤痛同样会产生躲避心理。只要用弩炮抛射密集石块挡住两侧海滩,变异皇带鱼在尝试且付出血淋淋代价之后,就不会想要从这个方向突破。

接下来,就把一切都交给时间。

在冬天,寒冷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巨型怪鱼体内的血液在冻结,极低的温度无法让它感受到温暖。它在缓慢中变得僵硬,最后变成了冷硬的石头,一动不动。

头领孚松与老祭司走到天浩身边。望着远处海滩上如同雕塑般的银色巨鱼,连孚松自己也没有察觉,问话中不由自主带上了尊敬的语气:“阿浩,那头怪物应该死了吧?”

“再等等。”天浩用目光在海面上来回搜索:“说不定它还没有死透,海里也许还有它的同类。总之……多等一会儿。”

冰风吹动着老祭司散乱的灰白色长发。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却有着毫不掩饰的赞赏:“阿浩,你这次做得非常好。我们商量过了,回去以后就给族里写文书,你会成为寨子里新的“百人首”。”

北方大陆上活跃着很多蛮族部落。强壮的野蛮人以动物为图腾,同时也将其作为部族姓氏。有擅于捕猎的虎族,有居住在西面的狮族,鹿族的棉麻织品在各部族当中等同于货币,鹰族的弓箭手远近闻名……

每个部族都由大大小小的村寨构成,就像文明时代的城市,共同聚合起来,形成一个个信奉不同图腾的国家。

以天浩所在的“牛族”为例,大族长相当于国王,在族内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其下,还有狂牛部、野牛部、雷牛部、凶牛部等多个隶属于牛族的中小型部落。

磐石寨属于“雷牛”部。按照惯例,最基层的“十人首”可由各个村寨头领与祭司自行任免。可如果是权力更大,管控人数更多的“百人首”,就必须在兽皮上写下申报文书,送交所在部族的高级管理机构,得到承认,才能行使对应的权力。

即便是“百人首”,也不一定能得到大族长的赏识,赐下姓氏。

第二十二节 效忠的人

天浩脸上浮起感激的笑意。他半躬着身子,分别对三位寨子首领庄重行礼,诚惶诚恐逐一道谢。

这是一个蛮族少年突然得知自己名利加身的正常表现。父母从孩子会说话的那天就会教育他“要做出个诚实的人,绝对不要撒谎。”随着长大与成熟,我们知道很多时候不得不用谎言伪装自己。《狼来了》终究是童话,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到处充满着伪善与奸诈。

海面一片平静。

彪悍的天狂握着一支投枪,他特意选择了一块积雪不多的空地缓慢助跑,然后加速,隔着大约百米左右的距离,发出野兽般的咆哮,将高举过肩的投枪狠狠掷出,准确刺中远处的固定不动的变异皇带鱼。锋利的枪尖稳稳扎入目标体内,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发出震荡,木杆枪尾在短促的“嗡嗡”声中一阵摇晃。

正常情况下,投枪无法刺穿这头怪物。在宿主的记忆中,磐石寨早年的时候多次组织对海中巨兽进行围捕。村民们使用同样的办法将巨鱼诱骗上岸,但它体表覆盖着大量粘液,还有一层厚厚的皮下脂肪,再锋利的投枪刺上去也会打滑弹开。历次围捕的结果均以磐石寨村民伤亡惨重而告终。久而久之,单凭人力无法对付的怪物变成了盘桓在所有村民脑海深处的恐怖传说。

弩炮也许可以对它造成伤害,但是这样做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攻击位置距离海边太近,受伤的巨鱼有很大几率逃回海里。第一次没能将它杀死,想用同样的方法再来,就难如登天。

困住它比直接杀死要简单得多。其余的事情,老天爷会帮助我们的。

在树林里拉住绳网的村民们回来了。他们看着正从巨鱼冰雕上用力拔下投枪的天狂,眼睛里不约而同释放出敬畏的目光,纷纷聚集到天浩身上。

长峰的双眼发直,他感觉自己的舌头在发颤:“阿浩……他说的是真的,他真的干掉了海里的怪物。”

旭坤用手背狠狠擦了一下因为寒冷流出的鼻涕,发出失去本音的呻吟:“天啊,那头怪物被冻死了。它……它居然是被活活冻死的?”

一个强壮的中年男人沉默着走到天浩面前,单膝跪下。他双手握着一柄战斧,高高举过头顶。

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很快,天浩周围出现了多达十一个人。他们的动作一模一样,单膝跪倒,只是举过头顶的武器各不相同,有钢斧,有战刀,还有长矛和弓箭。

这是北方蛮族特有的效忠仪式。这意味着将今后的生命交给自己所跪的人,由其全权处置。

为首的中年人低声发出感佩无比的话音:“你为我的父亲报了仇,是你帮助我们得到了足够的食物渡过这个冬天。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主人。”

因为寒冷,天浩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白。在超过零下三十度的低温环境里,皮袍是必不可少的御寒物。然而更重要的,则是强悍的身体素质。

抬起手,在一件件举至面前的武器上轻轻按住,然后松开。他从地上一个个扶起这些人,带着宽慰与认可的微笑,在对方臂膀侧面逐一拍击着。

如果不是我寄生了这具身体,宿主永远不可能得到这些人的效忠。他的命运其实光是想想就能知道,不是在某个天寒地冻的深夜里活活饿死,就是按照排序被宰杀,成为寨子里饥饿村民肚子里的食物。

效忠仪式是神圣的,也令人羡慕。不知道是谁首先带头“噢”了一声,其他人也跟着发出具有节奏的“噢噢”声。跺着脚,提起手中的长柄武器,用沉重的末端跟随脚步与吼声同时落下,撞击与号子越来越大,直到天浩把最后一个人从地上扶起,人们才发出带着长长颤音的最后狂吼,悠远飘荡在远处的山林,响彻寒冷的天际。

悍勇的北方蛮族只会用充满战意的仪式表达对某人敬佩。他们只会在三种情况下下跪:首先,认同某人为主人。其次,向身份尊贵的部族首领行礼。最后,濒死即将被砍下头颅的时候。

平俊站在人群深处。他脸色一片惨白,必须紧握着长矛才能支撑身体。天浩朝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看到平俊正微微颤抖起来,仿佛是被强烈冷风灌进了皮袍,正在寒冷中饱受折磨。

谁也没有察觉到天浩眼里的那一抹讥讽和深沉笑意。

既然我来到这个时代,我就会带着你们活下去,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光明。

……

在凶悍的野蛮人面前,冻硬的怪物就是一堆需要分切的肉。制作精良的斧头砍下狰狞鱼头,将鱼身分成大块,装上滑撬,海滩上很快只剩下一堆散乱的血污杂物。

满载鱼肉的滑撬拉进寨子,在留守的女人和孩子当中再次引发了轰动。传说中的吃人怪物就这样摆在面前,无论是谁都可以走过去伸手触摸,它嘴里甚至叼着那头尚未吞咽下去的巨角鹿,发白冻硬的眼珠子看上去黯淡无光。砍成碎肉的身体无法通过体量证明力量与狂暴,但只要看看这颗狰狞完整的头颅,就足以让人们联想起那些从小时候就听大人讲述过无数次的死亡故事。

“是阿浩想出来的主意,把这头怪物困在海滩上活活冻死。”

“哈哈哈哈!以后我们取海水就方便了。”

“瞧你那死脑筋,以后哪儿还用得着什么海水,我们现在可以直接煮盐,要多少有多少。”

从无数敬佩的目光中穿过,天浩走到头领孚松面前,照例将握在手里的匕首恭恭敬敬递了过去。孚松笑呵呵地看着他:“老规矩,鱼头归你。忙了一整天,今天的肉就我来分。”

首猎者可以得到头部。最勇猛,名气最大的猎人家里,墙上必定是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野兽头骨,这是北方蛮族恪守的族规。

天狂扛着重达数十斤的一大块鱼肉风风火火走进家里。放下坚硬如岩石肉块的时候,木屋地板被震得差点儿翘起来。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躺在兽皮上的天峰旁边,很是激动地连声喊道:“大哥,老三真厉害,他带着我们干掉了海里的怪物,是老三带着我们做的啊!”

天浩紧跟着天狂的脚步走过来。他脸上洋溢着温和谦虚的笑,紧挨着天狂盘腿坐下,关切地问:“大哥,感觉好点儿了吗?”

脸色红润的天峰比起之前起色了不少。他笑着缓缓点头:“好多了。每天都有这么多吃的,还有肉汤,再这样养下去,我肯定会胖的。”

天霜对那块冻硬的鱼肉产生了浓厚兴趣。她砸着手指,用刀子撬下拇指那么大的一坨,想要塞进嘴里又有些迟疑。想了想,小跑着来到天浩身边,带着几分畏惧,讨好地问:“三哥……这个,该怎么吃啊?”

“别吃生的。”天浩转过身,和蔼地笑笑:“去烧水,等会儿我做给你吃。”

天霜顿时雀跃起来:“太好了,三哥做的饭最好吃。太好了!”

鱼肉冻结的时间虽说不长,却有着很高的硬度。按照天浩的吩咐,天狂抡起斧头一阵乱砍,天霜在旁边捡起散碎的肉块装进盆里,用冷水清洗,然后放进一口干净的锅里沥干。

当他们做这件事的时候,天浩已经把大块的鱼油切碎,放在大锅里慢慢翻炒。天狂使劲儿嗅了嗅鼻子,舔着舌头,带着几分对美味食物的向往,大笑着对天峰说:“大哥,今天大祭司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了,等申请文书送到族里,老三就是寨子里新的百人首。”

“百人首?”躺在病榻上的天峰一惊,仔细想想又觉得很正常。他叹了口气:“老三给寨子里做了这么多的事,今年冬天的食物足够了,现在我们还可以去海边煮盐……百人首,真正是名副其实啊!”

他的语气有些落寞。原本需要照顾的弟弟突然间崛起,无论能力还是声望都超过自己,身为家中长兄,肯定会觉得失落。

看到这一幕的天浩放下锅铲,走到病榻前,宽慰道:“大哥,别想那么多。不管怎么样,你永远都是我大哥。还有二哥、四妹,咱们永远都是一家人。”

天峰伸手握住天浩的胳膊,他很快调整情绪,感慨地点点头:“要是爹和娘还活着该多好。当年爹就说过,咱家所有人,你是最聪明的。”

“一切都会好起来。”天浩把天峰的手放回原位,细心地用兽皮盖上。天峰受伤无法活动,最重要的就是保暖。

用热油将鱼肉略微煎一下,边缘微焦,然后放水熬煮,这样炖出来的鱼汤呈奶白色。天霜呆在家里照顾天峰,天浩让她把所有花椒碾磨成粉,撒一把在沸腾的白色汤面上,看着汤色很快变得浑浊。天浩用勺子舀了一些尝尝,虽说仍是带着少许无法根除的腥味,却也勉强可以接受。

第二十三节 家庭

一大块鱼肉,仅是一餐就被消耗了四分之三。巨大的身体必须有足够食物为保障,这也是磐石寨入冬后食物短缺的原因之一。

鹿肉纤维紧密,适合烤食。磐石寨流传了几十年关于这条变异皇带鱼的恐怖传说,虽然生长期漫长,它的肌肉纤维强度却远远不如陆地生物。一锅奶白色的浓汤,加上穿在铁钎上的烤肉,破旧的木屋里第一次传出因为食物搭配产生的欢笑。

天霜吃相很贪婪,她的两边腮帮高高鼓起,滚烫的热油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用鱼汤就着大口吞咽烤肉,这种吃法在她看来很新奇。边吃边含含糊糊地连声称赞:“三哥煮的肉真好吃……香!”

天峰有着令人惊讶的强悍身体素质,充足的食物加上修养使他的恢复情况日益好转,现在可以在旁人搀扶下半躺着坐起。只要运动幅度不大,右臂缓慢起落不会牵动左侧肌肉,引起伤口崩裂。他拿着一串烤肉慢慢地吃着,嚼得很仔细,火光在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映出明暗,沉稳动作是他此刻内心的真实写照。

他从未想过这个家居然会在老三的支撑下变得兴旺起来。父母死后,天峰时刻告诫自己要照顾三个弟妹,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作为兄长,他非常感激天浩救了自己一命。天狂对外出狩猎的事情描述很详细,天峰做梦也没有想到老三会用区区一根软骨杀死几乎是北部山区位于食物链顶端的暴鬃熊。那一瞬间,他有些微微的失神。紧接而来,是无比欣慰“弟弟长大了”的想法。

一次围猎就能得到数千头巨角鹿的巨大收获,这种事情换在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偏偏是在老三的带领下做成。天峰亲眼看着弟弟带着村民们用木头削成风哨,他对此心存疑惑,觉得实际效果恐怕没有老三说的那么好。可是第二天整个寨子都沸腾了,家家户户都分到了入冬以来足够吃到饱撑的新鲜鹿肉。

这才短短几天功夫,老三先是成为了“十人首”,现在又要晋升为“百人首”。

在磐石寨,百人首的地位相当于首领。这意味着,在头领孚松、狩猎队长永刚、老祭司巫行之后,即将产生第四位对村寨事务有着绝对话语权的第四位掌权者。

天峰的心变得火热起来。

他要尽量多吃,这样才会好得快,才能帮助天浩做事,在寨子里树立更高的威信。

我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弟弟。

……

天浩走进同彪家里的时候,全家人正围在火塘边烤肉。

磐石寨有很多铁匠,同彪是其中之一。这个年近四十的男人有着文明时代人类看来可怕的巨大化身材。两米五,或者两米六,如果天浩手上有测量工具就能得到准确数字。他穿着一件无袖皮坎肩,裸露着粗壮的胳膊。铜黑色皮肤紧紧包裹着结实肌肉,树根状血管随着运动在皮层之下不断浮现。

他有四个儿子,元凯、元正、元齐、元猛均已成年,小女儿元琳今年九岁。按照寨子里的规矩,成家的男人都要分出去单过。除了尚未成亲的四子元猛,与同彪住在一起的只有妻子若巧,还有小女儿元琳。

北方蛮族男女之间婚配很简单。正常情况下,只要拿得出相当于一头牛的肉(新鲜或干制均可),或者价值与其对等的粮食、布匹,男人就能把自己看中的女人娶回来。

同彪连忙把火塘边最温暖的位置让出来,催促妻子从锅里舀出一碗热乎乎的肉汤,双手端着,恭恭敬敬送到天浩面前。

今天在海边,同彪是第一个站出来向天浩下跪表示效忠的人。

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时代,人口数量的多寡直接影响着群体实力强弱。同彪有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在磐石寨足以算得上是说话有分量的人。即便是寨子里的三位首领平时也要对他客客气气。可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文明时代“富户”的人,竟然选择了在公开场合对天浩称臣,以及服从。

从海边把猎物运回寨子的路上,天浩已经想明白了其中关键。

今年的这场雪太大了,彻底摧毁了人们生存的希望。磐石寨每年冬天都会因为缺粮而杀人,但是今年杀的人特别多。老人,孩子,女人这样的顺位排序早已固定。对于自己的亲人,肯定是下不了手。这种时候寨子头领会把各家列入排名需要宰杀的目标进行交换。没有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杀起人来也就不会手软。

同彪的妻子若巧正值壮年,她十二岁就嫁给同彪,除了现在已有的四子一女,另外还有过三个没能养大便夭折的孩子。三十多岁的女人在这样的年龄竟然生养过八个孩子,这个数字光是让天浩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可是这种事情在北方蛮族看来很正常。在这个没有任何娱乐,信息及其封闭的世界,男人吃饱以后最大的消遣,就是趴在女人肚皮上寻找旺盛的精力释放点。很自然的,女人也就沦为了生育机器。

每一次生育,都会消耗母体的大量营养。生了太多孩子的若巧看上去形容枯槁,根本不像中年女子。与同彪站在一起,完全有可能被不明就里的人认为是他的母亲,甚至奶奶。

按照寨子里的“储备粮”排序,如果饥饿状态继续蔓延,很快就会轮到若巧。

接下来,就是同彪的那几个儿媳妇,甚至可能是小女儿元琳。

天浩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有了足够的熊肉和鹿肉,今年冬天寨子里没人会死,大家都能活下去,而且吃得很饱。

仓廪足,才能知时节。同彪父亲的确是在海边取水的时候死于变异皇带鱼之口。超越了整整两个年龄层次的恩情,让吃饱的同彪在亲眼看到海中巨鱼活活冻死的一刹那情绪激动,难以自持,主动做出了向天浩效忠的决定。

是的,他对天浩有着强烈的感恩之心。可是在驱动同彪在那个时候下跪的真正因素里,只能占到百分之五十。

同彪是看着天浩长大的。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原先在寨子里被打上“懒鬼”标签,甚至被列入下一批缺粮宰杀名单的干瘦少年,竟然有着远超常人的智慧。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十人首”,得到三位寨子首领的赏识。更重要的是,此前在海边架设弩炮的时候,同彪听到了三位首领之间的谈话。

寨子里即将诞生一位新的“百人首”。这意味着,年轻的天浩将获得比现在更大的权力。

最直接的,就是食物分配权。

趋炎附势是很多人的本能。这不能简单判定为一种贬义的理解。磐石寨的生存条件是如此苛刻,谁也不愿意家里的亲人被排在“储备粮”名单第一位。这种时候就需要与寨子首领搞好关系。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对于那些平时在自己面前走动频繁,往来较多,关系较好的人,头领孚松也会在决定名单排序的时候将其往后挪一挪。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行为,足以决定某人生死。毕竟,苦难与饥饿都会在坚强的忍耐面前退缩。也许仅仅只是几天的宰杀延缓时间,就能找到更多的食物来源。

有着智慧的头脑,可以带领大家得到更多猎物,三位寨子首领对其交口称赞,而且即将掌控大权……这是促使同彪向天浩效忠的决定性因素,所占的比重甚至超过了“仓廪足,知时节”。

别以为野蛮人都是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傻瓜。

天浩抿了一口肉汤,浓烈的腥味使他彻底打消了对这碗汤的兴趣。他把盛汤的木碗放在一边,看着双腿盘坐的火塘斜对面的同彪,笑吟吟地说:“彪叔,我想请你帮我打造几件兵器。”

同彪很快从最初的拘束中释放出来。他粗糙的手掌互相摩挲着,笑道:“这种事情也值得让你跑一趟?随便叫人传个话就行了嘛!”

“彪叔是寨子里的老人,以前我爹活着的时候,经常称赞彪叔你的手艺好,打造出来的东西质量很高。”天浩仔细观察着同彪的神情,满口都是称赞话语。同彪被他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嘿嘿嘿嘿”笑着一个劲儿用手指挠头。小儿子元猛在旁边听得高兴,就连坐在木屋角落里的若巧和元琳也被他们之间谈话吸引,不由自主往这边挪了些距离,附和地笑着。

打造兵器只是个借口。天浩真正的目的,是想要看看用作锻造兵器不可或缺的“泥炭”。

这是宿主记忆的一部分。他当然见识过“泥炭”,却无法理解那是什么。寄生成功的天浩对此有些困惑,他下意识认为应该是煤炭,只是宿主记忆碎片中的形象与自己熟知的物质区别很大。

天浩注意到屋子角落里摆放着很多黑乎乎看似石块的东西。他笑着抬手往那边指了一下:“那是泥炭?”

第二十四节 泥炭和煤炭

同彪是真心想要结好这位年轻的寨子首领。泥炭这东西其实很普通,算不上什么秘密。他用手肘捅了一下坐在旁边的儿子元猛,随口吩咐:“去,搬几块装到筐子里,等会儿给阿浩送过去。”

天浩客套地笑着:“别这样,我就是随口一说,想要看看。彪叔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从磐石寨往东,大约二十里左右就有一个泥炭矿脉。这东西很耐烧,挖掘起来也不算困难,只是因为路远,大多数村民都选择在寨子附近砍柴烧火。

站起来,走到木屋角落,就这不算明亮的火光,天浩伸手拿起一块泥炭,目光与翻转过来部分接触的时候,他愣住了。

这东西估计是含有水分,被冻得很硬。丝毫没有普通煤块常见的干燥质感,用力捏上去可以在表面留下浅浅的指痕。整块物质基本为黑色,其中掺杂着少许暗黄与白色,以及不同程度的红。

天浩手里的这块泥炭中部呈现出规则的圆柱形。就像一个瓶子嵌入你快,或者应该说是用黑色泥土直接烧制成型。有着一圈又一圈的排列状圆环,甚至还有三个模糊不清的汉字。

排在首位的是个“农”字。

第二个有些模糊,与第一个字之间有着很大的空隙,勉强可以看出是个“山”字。

第三个字只有半数残留,上半部分是“白”字,下半部分难以辨别。

天浩强压下内心的惊涛骇浪,好不容易在抽搐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成功寄生后,他不知道苦笑了多少次。

“农夫山泉”,应该是这四个字。

这是一个从文明时代遗留至今的矿泉水塑料瓶。基础成分已经分解,之所以保持这种化石残留形态估计是埋入土中位置与环境较为特殊所造成。

宿主从未对泥炭产生过兴趣。带着说不出的感慨,天浩轻轻放下手中的泥炭。落地瞬间与侧面另一块泥炭发生了轻微碰撞,被冻硬的黑色物质从中间裂开。摇晃的光线从火塘那边投射过来,照亮了裂缝中间沾染了大量污渍,却保持着足够辨识程度的“知音”两个大字。

这是一本在文明时代广大人民群众中富有影响力的杂志。整体固化的书页已经无法翻开,杂志下方有一个很深的折角,整本书已经变黑碳化,估计是原主人当做垃圾扔掉的时候,封面沾染了某种涂料,这才与覆盖物之间保留着少许空隙。纸质部分早已分解,却残留着还算清晰的印刷体文字。

天浩在这堆泥炭面前足足翻看了十多分钟。他面沉如水,在同彪视线看不到的位置,双手正在微微颤抖。

这根本不是想象中的煤块,而是从文明时代遗留下来的垃圾。那是一个充满了浪费与挥霍的世界,当“塑料”这种东西被成功发明,人类也进入了自己制造的污染怪圈。每个城市都设置有垃圾填埋场,虽然政府整天都高喊着“垃圾回收”,真正落实下来的部分却微乎其微。被城市抛弃的废物在大型处理厂用机器碾压,形成一个个巨大的垃圾立方体,集中填埋在预先挖好的巨坑之中。

在自然环境下分解的塑料垃圾是否具有回收使用价值?这个课题也许有人研究过,也可能研究成果需要投入大笔资金才能实用化,在重视政绩与鸡得屁的领导看来,既然这样做无法让自己的位置上升,换上一顶品质更高级的乌纱,劳心劳力做了又有什么用?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前人遗留的塑料垃圾成为了野蛮人重要的资源。宿主记忆表明,牛族之所以拥有精良的金属制造工艺,与这些古老的遗物燃料之间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

天浩没有拒绝同彪热情的赠礼,他带着满满一筐泥炭走了。

这东西的确很耐烧。拳头大小的一块,燃烧时间是同等体积木柴的十倍。

夜深了。

天浩毫无睡意。他目光阴沉,盯着火塘里那块燃烧的泥炭陷入沉思。摇晃火光在熟睡的天峰等人身上投射出成倍放大的黑色阴影,仿佛在嘲笑着天浩这个陌生外来者。

他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蚊呐自言自语。

“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

磐石寨鞣制鹿皮的主要介质是草木灰,这东西可以有效去除附在兽皮内层的残余脂肪。冬天的阳光不如夏季那么强烈,鞣过的皮子只能分发到各家各户,在火塘前搭起木头架子,用适当的温度烘干。

一大早,天浩带着天狂带着工具出了门。他们铲起木屋后面的雪层,用铁镐刨开坚硬的冻土,挖出一个长约两米,深达半米的沟槽。

用木头搭建一个简易窝棚并不困难。天浩早就想建造一个厕所。身为男人,小便也就罢了,反正背过身子在僻静角落里没人看见。其实磐石寨的野蛮人无法理解很多文明时代人类的做法,也很难想象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裤子大便是何等尴尬。有人说这是一种心理疾病,都是家家户户有了独立卫生间以后惯出来的。曾几何时,大地上到处都是蹲位之间从无间隔的公共厕所。蹲下去,你看得见我的私密,我对你的尺寸一清二楚,反正大家胯下都是二两肉,顶多就是你颜色比我深一些,我的比你白那么一点点。

做事情总得有个名目。天浩打着“这是给我妹妹造的”旗号,挡住了寨子里那些好奇前来围观的村民。

厕所不是什么新事物。据说在一些人口数量众多的大型蛮族村寨,甚至城市,都可以看到类似的建筑。磐石寨地处偏远,居民数量少,彼此之间很熟,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只要方便,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看着妹妹天霜欢天喜地小跑着冲进新厕所,从里面关上门,天浩用微笑掩盖了眼眸深处的一丝鄙夷。

不是针对天霜,而是对寨子头领孚松的不满。身为首领,竟然连最基本的内部规划都没有,一片混乱。

彪悍的天狂很是兴奋,他看待事物的角度显然不是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光溜溜屁股:“老三,你这主意太棒了。以后解手的时候就不用吹冷风了。码的,那次我肚子疼,偏偏拉到一半就出不来,外边的冻住了,像根棍子吊着,又冷又硬,难受死了……”

天浩有种想要抬手捂脸的冲动。

之所以这样做,除了避免在公开场合大便的尴尬,就是为即将到来的春天做准备。冰消雪融,耕作势在必行。天浩怀疑磐石寨之所以缺粮,很大程度上是在肥料使用方面有所欠缺。把粪便集中在一处,到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猜测,仅仅只是猜测。不是所有事情都能从宿主记忆里找到答案。

造纸很麻烦。而且参考宿主记忆,其它蛮族聚集地好像已经有了类似的技术。

如今,现在,眼目下,还是老老实实烧上一桶热水,上厕所的时候拎进去用吧!

……

寨口瞭望塔上守卫者带着客人走进头领木屋的时候,孚松正切开一条肥厚的鹿腿。他的动作很熟练,锋利的刀子沿着鹿腿肌腱切割,将整条鹿腿从中间分成两半,挖出骨头,再撮着手指从旁边木桶里挖出少许黏糊糊的灰白色半凝固体,均匀擦抹在肉块表面。

那是尚未敖干的海水。虽然尚未彻底干燥变成盐粒,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了,却也可以用来腌制鹿肉。

来人的身高与孚松差不多,有些躬背,粗壮的胳膊从旧皮袍子里露出来,下摆用针缝起来的部分有些乍线,两条腿上全是污渍,附带大量积雪的靴子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他大步走进屋子,在地板上留下肮脏带雪的脚印,很快在室温烘烤下融化,变成一滩滩的水渍。

“浩平?你怎么来了?”孚松有些诧异。来人他认识,是西南面同属于“雷牛”部族的青龙寨百人首。

浩平脸上长满了黑色胡须,他显得很疲惫,一屁股在火塘前坐下,以很夸张的动作张开双臂,那架势看上去恨不得将燃烧的火焰搂抱在怀里。这时候只有温暖才能让他感受到生命的意义。

“饿坏了,有吃的吗?”在温暖中缓过来的他瞥见那条刚抹上盐的鹿腿,口水不由自主沿着嘴角流出。

孚松抬起头,冲着坐在屋角正在揉皮的阿玫叫道:“打碗汤过来,多盛点儿肉。”

他随即侧过身子对浩平道:“昨天晚上煮的,早上热了一下,现在已经放凉了。要不你先等等,我让阿玫给你弄点儿热的?”

浩平脸上全是疲倦与饥饿,他摇摇头:“先给我一碗吧!随便吃点儿垫着。对了,外面还有两个我的人,帮我招待一下,随便有口吃的就行。”

森严的等级制度是确保权力的根本。只有身为百人首的浩平能呆在头领木屋里烤火吃肉。

阿玫很快端过来一碗冰冷的肉汤,上面漂浮着凝固的白色油脂。肉的数量很多,在碗里堆成了小山。浩平对这份食物很满意,拿起筷子稀里哗啦吃了个精光。放下碗的时候,他看见阿玫已经把汤锅架在火上,锅口飘散出微微升腾的热气。

第二十五节 交易品

“你们的存粮还挺多啊!”浩平眼里全是羡慕。他现在才注意到吊挂在房梁上的一块块鹿肉。从部位和体积判断,应该是一头分切开的整鹿。

孚松脸上露出一丝得意,夹杂着毫不掩饰的高傲:“怎么,你们青龙寨断粮了?”

“上周开始就没东西吃了。”浩平叹息着,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寨子里杀了五十个人,狩猎队昨天回来,只弄到一头獐子。良栋实在没办法,这才派我到你这儿看看,能不能换点粮食。”

青龙寨是人口数量过千的大寨,良栋是那里的头领,也是地位更高的“千人首”。

孚松目不转睛地盯着浩平,他把擦抹过盐的鹿腿放到一边,用剪刀剪短了胡须的褐色嘴唇咧出一个微笑:“你想换多少?”

“一百个女人。”心中早有计较,浩平回答的很干脆。

“具体怎么换?”孚松想知道更多细节。

浩平有些犹豫。他很清楚,“你们寨子里有多少粮食”之类的问题不可能从孚松嘴里得到答案。可是人人都想要追求利益最大化,用活人换粮,实在是迫不得已,却总比直接把人杀死吃肉要好得多。其实这也是北方蛮族在缺粮时节同族之间最常见的往来手段。以青龙寨和磐石寨为例,大家都属于牛族中的“雷牛”部落,我今年缺粮换给你一百个女人,等到明年或者后面你的寨子缺粮,这些人还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再换回来。而且换过去的女人与原来寨子之间也会往来,说不定因为战乱或疾病等意外情况,两个寨子还会合并在一起。

“你们的狩猎队运气不错啊!居然弄到了这么多的巨角鹿。”浩平舔了舔沾在嘴角的肉油,试探着问:“一个女人换一头鹿,你看怎么样?”

孚松眼睛里闪烁着精明与讥讽:“你是在开玩笑吧!”

北方蛮族成年男子平均身高为两米七,特别强壮的战士可以达到三米。巨角鹿的雌雄体量与文明时代没什么区别。不计算头顶鹿角的前提下,成年雌鹿高达三米,雄鹿还要在这个数字标准上升三十至五十公分,平均体重超过半吨。

如果是温暖的春天或秋天,交易成功率很大,甚至可以用一个女人换到一头半的鹿。可是在这个寒冷缺粮的特殊季节,用一个成年女子交换一头巨角鹿……这是个谁都不会当真的冷笑话。

“呵呵,我就是随口说说。”浩平活动了一下坚硬结实的胳膊,笑得像个狡猾精明的商人:“那么,两个人?”

“三个人吧!”孚松不喜欢讨价还价,他在这方面毫无兴趣。之所以耐着性子与浩平说了那么多,完全是为了在对方面前体现一下自己身为寨子头领的威严,以及拥有充足食物不必受到饥饿威胁的满足感。

“三个人……这实在太多了点。”这个数字其实没有脱离浩平的预期,他的心理承受底线是四个人。既然是交易,该争取的好处肯定要尽量争取。

“你给我一百五十个人,我给你五十四头鹿。”孚松直接掐断了他不切实际的想法:“都是剥了皮没有内脏的净肉,多出来的部分算是补偿和添头。另外,我可以单独给你一条鹿腿。”

“两条,我要后腿。”浩平的态度很坚决。“吃回扣”这种事情不是文明时代专属,只要有利益纠纷就会存在。

孚松缓缓点头,肌肉松缓的脸上透出居高临下与掌控局面的笑容。他用清晰的声音发出威胁:“不准用老人和孩子充数,我只要漂亮和强壮的女人。”

“寨子里没那么多的女人。一百一,另外我再给你加上四十个男人。”这是青龙寨首领们多次商议后的结果。

“可以。”孚松提出自己的条件:“女人也就罢了,男人必须是整家整户换过来的那种。”

“那就肯定免不了有老人和孩子。”浩平摊开双手。

孚松对此有些头疼,他皱起眉头思考了几秒钟:“这样吧!你尽量选老人孩子少的那种家户,而且数量不能超过五个。”

“至少是十一个。”浩平计算了一下寨子里能够用于交换的村民:“五个绝对不可能,否则这买卖没法做了。”

交易基本上还算公平。锅里的肉汤已经沸腾,“咕嘟嘟”冒着气泡不断炸开。孚松挺起宽阔的肩膀,吩咐阿玫给浩平盛了一碗,不禁有些感慨:如果没有天浩,磐石寨早已断粮。就在围捕巨角鹿前,自己还与永钢和老祭司商量着用女人去青龙寨交易。没想到他们的日子比自己还要艰难……运气,真正是运气啊!

让天浩成为寨子里新的百人首,倒也名至实归。只是他太年轻了,才十六岁。

带着说不出的满足与舒服,浩平喝完了热乎乎的肉汤。碗极大,一次装满的肉块足有两斤。吃了几块阿玫递过来的烤肉,填饱了肚子,浩平站起来,有些不舍地跺了跺脚,很是嫉妒地说:“打猎这种事情就是看运气。唉……那个,什么时候交易?”

“尽快吧!”孚松认真地说:“这几天没有下雪,你快去快回,带着人过来交易。我现在就让下面的人把鹿肉给你准备好。”

家里的金属架子上摊着鞣制过的鹿皮,没有趁手的工具,阿玫只能用铁钎把鹿肉串上一块块的烤。谈完交易的浩平赶着离开,他不等孚松反应过来,一把抢过阿玫手里的铁钎,以极其麻利的动作撸下最后两块尚未烤熟的肉。肉块很烫,他手忙脚乱在掌心里来回颠着,把不断低头吹着冷气,顾不得烤肉表面黏糊糊的油脂,直接塞进皮袍怀里。

“下次你来青龙寨,我请客!”浩平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大家都是同族,没了粮食就交换女人。这样的规矩从老祖宗时代就延续至今,临走的时候顺手捎带几块烤肉也很正常。反正磐石寨今年冬天狩猎成果丰厚,孚松家里也不缺这口吃食。

孚松对此无可奈何。他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嬉皮笑脸的浩平,像撵苍蝇挥了挥手。后者也不多话,转身离开。

青龙寨距离磐石寨不远,趁着现在还早,得赶在天黑前回去。夜里的山林就是地狱,到处游荡着凶猛野兽,哪怕是最勇猛的蛮族战士,也不会轻易在夜晚外出。

在北方蛮族正常贸易项目当中,人口往往被当做货币使用。尤其是在资源匮乏的时候,人口往往决定了该族群另一半的生存几率。这样的生存切割舍弃有时候会高达百分之六十,但是谁也无法否认,活下来的那部分人群将在来年春天继续繁衍,生养众多。

木屋外面的脚步声很快消失,孚松也没了继续腌肉的兴趣。亢奋的火苗就这样一点点在身体里扩散,随之产生了骄傲,还有自豪。

磐石寨的人口数量只有青龙寨的四分之一。每年冬天缺粮的时候,孚松都会带着女人过去交易。有时候多,有时候少,这种情况持续了很久。最好的时候,磐石寨冬天只换出去两个女人。

毫无疑问,在这样的交易过程中,磐石寨属于弱势群体。青龙寨方面也在历次交易中故意压价,女人变得越来越便宜。

在孚松的记忆里,这是青龙寨第一次主动向自己求助。而且交易规模很大,超过了一百个女人。

女人,新的女人……呵呵……

不知道为什么,孚松忽然觉得口干舌燥,身体也渐渐发热。他站起来,大步走到正在火塘前仔细铲着火灰准备鞣制鹿皮的阿玫面前,不由分说,以最野蛮的动作几下扯掉她身上的皮袍,用最张狂的姿势狠狠刺了进去。

男人的威严需要在女人身上得到释放。

孚松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他真正找到了上位者应有的快感,多巴胺的分泌量是如此之多,肾上腺素刺激着浑身肌肉以最强劲的尺度紧紧绷起。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成为了千人首,成为了部族族长,甚至是大族之王。

他至少保持着一点点必不可少的清醒意识————这一切是天浩带来的。如果没有那个平时沉默寡言的少年,寨子里根本不可能得到如此之多的巨角鹿,也不可能用谁也没有想到的方法杀死海里的巨鱼。

寨子里是该增加一位新的“百人首”了。

……

饥饿是促使人类做出各种努力的最佳动力源。第二天下午,当浩平带着一群人走进寨子的时候,磐石寨再一次沸腾了。

人**易的目的只是为了食物。浩平无心多待,双方交割清楚后,他与手下拖着装满鹿肉的滑撬很快离开。

被传令者带着走进头领孚松那间大木屋的时候,天浩看到坐在火塘前的狩猎队长永钢和老祭司巫行。他对此有着足够的心理准备,照例对三人恭恭敬敬行礼,然后拣了一处距离火塘不太远的位置坐下。

第二十六节 上缴额度

老祭司的兴致很高,他笑得合不拢嘴,脸上皱纹被挤压得越发紧密:“太好了,咱们寨子里一下子增加了这么多人,明年春天的时候,北边那块荒地可以全部种上麦子,不会再闲着。”

永钢同样情绪高涨:“今年的雪特别大,这也是难得的好机会。咱们手里有那么多储备粮,根本吃不完。要不这样,我明天带着人到附近的寨子里走走,他们肯定有缺粮断顿的,我们可以趁机多换些女人过来。到时候,咱们磐石寨的规模说不定还会超过青龙寨。”

孚松对此表示赞同:“好主意,就这么干!”

距离三人谈话圈稍远的天浩插进话来:“如果真的这样做,磐石寨就完了。”

他已经接连表现出远超常人的智慧,三位寨子首领自然不会认为他是在大放阙词。顿时,木屋里一片死寂,三双疑惑的眼睛不约而同将视线投射到天浩身上。

“我们没有足够的房屋安置太多的人。”天浩不慌不忙的解释:“这么冷的天,如果屋子里不生火,呆在外面一个晚上就会把人冻死。冬天不是伐木造屋的季节,另外就是木柴,虽然我们在入冬前准备了足够的燃料,可那是以寨子里当时的人口数量为基准。少量超出一部分当然没有问题,可如果新增人口数量太多,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老祭司没有说话。他略显浑浊且经历丰富的眼睛里透出一丝明悟,很快变成了默默的赞许。

永钢是个固执的性子,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他皱起眉头问:“阿浩,问题应该没有你说的这么严重吧?多换些人回来总是好的,就算没有足够的屋子,把这些人分派到各家各户暂时挤挤,熬到明年春天不就行了?”

天浩没有夹杂任何情绪,平淡无奇地问:“你打算换多少人回来?”

永钢对此丝毫没有概念。他挠了挠头,不太确定地回答:“五百……一千……要不就一千五吧!咱们有那么多的鹿肉,足够吃了。”

天浩毫不客气指出他的思维漏洞:“如果是按照你刚才说的把人分派到各家各户,连着寨子里的仓库也用上,最多只能挤得进七百人。他们的吃喝拉撒都是大问题。吃的暂且不提,寨子周围的积雪已经不多,到了春天就只能依靠山上的泉眼,还有南面的那条河。最大的问题还是房子,包括寨子里原有的人在内,肯定会强烈要求新建更多的屋子。到时候谁来负责春耕?难道所有人全都上山砍树?”

“寨墙已经立起来了,墙内的空地就那么大,就算我们有足够的人手砍树造屋,又有谁会愿意住在寨墙外面?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新造第二道寨墙,这又是一个耗费人力和时间的大工程。”

“另外,寨子里的情况大家都有目共睹。我们没有公共厕所,所有人都是对地大小便。现在是冬天,寨子里人少,忍一忍也还过得去。等到春天天气变热,到时候情况会变得很严重。有人会因此生病,说不定还会引发瘟疫。”

老祭司巫行插进话来:“阿浩说的没错。关于公共厕所的问题,我以前不止一次提过。但是孚松你从未重视,永钢你也没放在心里。你们应该多出去走走,多看看。流云城、黑角城、红凰城这些大城市之所以干净,就是因为注重公共卫生。”

孚松彻底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面部肌肉变得冷硬:“那你说该怎么办?难道今年冬天我们什么也不做,就这样干等着?”

天浩接话的速度极快:“最多只能交换三百人,这是我们目前可以承受的极限。”

他不怕因此触怒孚松。

现在的天浩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孤独沉默的少年。他在寨子里拥有很高的威望,用事实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甚至得到了十一位村民的公开效忠。

如果是十一个女人也就罢了,可那是十一个健壮的成年男子,包括他们身后所有的家庭成员。

磐石寨就这么大。不夸张地说,亲眼看到在海滩上冻结成冰块巨型怪鱼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潜意识当中将其视作寨子里的第四位首领。

他这个“百人首”已经是板上钉钉,无可置疑。

孚松有些失望。三百人太少了,他其实更倾向于永钢的意见。但这种事情光是只有永钢一个人赞成可不行,老祭司德高望重,他却偏偏站在天浩那边。

屋子里变得有些冷场,永钢也在仔细思考天浩之前说过的那些话,觉得并非毫无道理。

“我们可以等到明年再换更多的人回来。”天浩尽可能保持着平稳宁定的语调:“三百个新加入的女人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耕种的土地面积可以扩大,麦子种下去以后就能腾出大量人手上山砍树,建造更多的房屋。寨子外墙可以先建造一部分,视具体情况,花上三年左右的时间分段完成。到时候,不要说是区区一千人,就算两千,甚至三千都有可能。”

这番描述对永钢产生了巨大刺激。他用力吞了一下喉咙,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三千人的寨子?这……我们真的可以吗?”

“只要提前做好规划,按部就班,以我们现在的基础,没什么不可能的。”老祭司虽然也对天浩的话有些怀疑,却必须在这个时候给予他足够的支持。

头领孚松沉默了很久。他陷入激烈的思考,纷乱的念头与现实冲撞,那是谁也不知道,专属于他自己的内心秘密。

足足过了半分钟,他抬起头发蓬乱的脑袋,投射到天浩身上的目光有些复杂:“这样吧!阿浩你明天到族城走一趟,去申请你自己的“百人首”上证许可。”

新任百人首必须得到所在部族族长的认可。候选者所在村寨所有首领都要在皮纸申请书上签字,文书送到所在族城进行审核。这是延续了千百年的标准程序,无论牛族还是虎族,或者鹰族、狮族、鹿族……都会毫无折扣严格遵守这项规定。

天浩沉默着点点头,双手撑在盘腿坐着的两边膝盖上,朝着孚松略微俯低上身致意。

“还有,你顺便把寨子明年上缴的粮食份额数字带过去。”孚松的声音有种诡异且不容置疑的坚决:“百分之八十,这就是我们明年上缴的部分。”

牛族是一个大族,雷牛部落只是构成牛族的其中之一。磐石寨与青龙寨都隶属其中,族长平时不会干涉各城各寨的行政管理,各地村寨必须在年末的时候,向所在部落首领上报第二年耕种粮食的上缴比例。

老祭司巫行陡然瞪大双眼,布满皱纹的脸上升起又气又急的不正常红晕:“百分之八十?阿松,你疯了吗?”

永钢也被这个数字吓到了。他在第一时间猛然偏过头,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孚松:“这么多?我们今年才上缴了百分之七十,寨子里的人差点儿没被饿死,怎么你明年还要这么干,而且缴纳的数量比今年还多?”

磐石寨的饥饿不是没有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雪,另一方面则是头领孚松在秋天的时候把大部分收获上缴部族,导致寨子里各家各户存粮所剩无几。

天浩没有说话。他用充满疑惑的目光注视着孚松,想要看穿他的内心。

孚松早已料到这决定会遭到永钢和老祭司的激烈反对。他不为所动地发出冷笑:“我们今年得到了很多猎物。山里还有很多巨角鹿,大不了明年冬天按照今年的方法再给它们来上一次。阿浩的法子很管用,海里的怪物被干掉了。我们现在可以去海边捕鱼,还能煮盐……放心吧!明年冬天不会有人饿死。”

他继续用强硬的口气发出命令:“还有就是我们今年弄到的猎物,我打算向族长上贡三千头鹿。我会把这件事写进文书,让阿浩明天一起带去族城。”

老祭司已经陷入暴怒的边缘,他用颤抖的手指着孚松,怒不可遏:“你怎么能这样?那是寨子里所有人过冬的粮食。”

“那么多的肉,一个冬天根本吃不完。”孚松的态度异常坚决:“这次的上贡势在必行。其实三千头鹿的贡品还算少了,如果我不顾及着给寨子里留下过冬口粮,至少还要在这个数字上再加一千。”

永钢突然一下子站起来,气呼呼地瞪着孚松:“不,我不同意这样做。”

老祭司强压着怒火,他深深吸了口气,鼓起胸膛,带着无比的怒怨从鼻孔中喷出两道浊流:“阿松,你这样会毁了磐石寨。”

“你们的反对没有用。”孚松脸上浮起一抹狂热,以及明显带有凶狠的强硬:“我是磐石寨的头领,这件事情我说了算!”

静观已久的天浩一直没有插话。

他很震惊,脑子里充满了无法解释的疑问。

为什么?

难道孚松想毁了这个寨子?

第二十七节 头领的特权

百分之八十的上缴份额是什么概念?

磐石寨的基础农作物是小麦。宿主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说好听点儿是在沉默中思考人生,其实就是四肢不勤的懒鬼。从未做过农活儿的人当然不可能知道田地里的具体产量。天浩只能按照文明时代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判:那时候的小麦亩产量约为五百至九百斤。新闻上也爆出过亩产三千斤以上的显赫数字。可即便是取其中的较高值,参照磐石寨村民们惊人的食量计算下来,至少也要百分之四十至五十的当年粮食产量留取额度才能勉强存活。

如果按照孚松的要求,将寨子里明年粮食产量的百分之八十缴纳出去,整个磐石寨的人根本熬不过冬天。

火焰裹挟着木柴正在熊熊燃烧,仿佛一个红色的魔鬼,用炽热与滚烫将聚在火塘边这些人的凶狠与愤怒从心底最深处引诱出来。天浩看见永钢脸上充斥着从未见过的怒意,老祭司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疲惫,有种说不出的空虚感,其中明显夹杂着愤怒和强烈的痛楚,正在慢慢撕裂、粉碎那些最美好的特质。

“……阿松,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老祭司用沙哑的声音低喃。他还没有放弃,正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永钢双手紧攥成拳,死死咬在一起的牙齿骤然间松开:“为什么?照你这种搞法,剩下的那点儿粮食根本不够吃。你想让整个寨子的人全都饿死?”

“你们不懂。”孚松努力睁大的眼睛里释放出火一样的狂热光彩:“你们不懂。我要向大王上贡,我要把我们最好的东西敬奉给族长。他会看到我的忠诚,他会知道在偏远的海边有我们这样一个小寨子。他还会赐予我姓氏……懂吗?真正的姓氏!只有贵族才能得到的姓氏!”

老祭司和永钢愣住了。即便是冷静的天浩也不由得微微张开嘴唇,缓缓吸入一口冷气。

姓氏?

孚松没有姓,他有的仅仅只是名字。想要成为“牛孚松”,需要得到至少是部族族长的认可,颁发文书,才能公开使用赏赐的姓。

拥有姓氏的野蛮人,都是贵族。

孚松最后的那句话激活了天浩大脑里残存的宿主记忆。他听说过类似的事情:很多年前,一个位于东面的寨子头领把当年产出的大部分粮食上缴部族,因此得到了族长的赏识,被赏赐姓氏。就在昭告文书颁发下来的第二个星期,这位残暴的头领全家就被寨子里的村民所杀,一个不留。那些饥饿的人连死者骨头都啃得精光,等到部族方面得知消息,派来援兵,全寨人已经逃走,那块地方也由此变得荒无人烟。

文明时代的人永远无法理解野蛮人对姓氏的渴望。孚松即便坐到了寨子头领的高位,在贵族眼里,他仍然只是一个普通平民,甚至是贱民。

“我知道你们的想法。”孚松用自信且凶狠的目光横扫四方,发出力量感十足的威喝:“山谷雪堆下面埋着那么多的鹿,海里的怪物也被杀了,我们有很多办法可以弄到吃的。放心吧!明年冬天没人会被饿死,否则我也不会与青龙寨那边做人**换生意。”

他说的有理有据。

老祭司缓缓站起来,没有丝毫留恋,蹒跚着脚步往房门方向走去。天浩连忙跃起,快步走到旁边搀扶着他的胳膊。那双瘦骨嶙峋的手掌之间没有温热,只有老人特有的坚硬,以及冰凉。

出了门,走在雪地里,望着远处透出橘黄色光线的一间间木屋,老祭司的黑色眼眸中满是痛苦和愤怒。他低声道:“孚松是个骗子,他骗了我们。今年申报上缴这么多粮食份额的时候,我和永钢都不同意。可是最后,我们都被他说服了。”

天浩很平静,语气像夜风一样冰冷:“有了第一次,就肯定会有第二次,以后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孚松没有从大王那里得到想要的东西,没有得到赏赐的姓氏。”老祭司内心背负着深深的罪恶感,他紧紧抓住天浩的手:“他根本不明白,咱们寨子里的人太少了。区区两百多人能耕种多大面积的土地?这点儿土地上能产出多少粮食?基础总量少,就算你上缴的额度再高也没有用。整个雷牛部族人数多达好几十万,以大王的眼光,哪里会在意一个小寨子所有人节衣缩食上缴的这点儿东西?”

天浩没有说话,他有些微微的惊讶。没想到老祭司还能有这番见识。就像文明时代的企业纳税,诸如“腾讯”、“华为”这样的大型企业上缴数字至少是以亿元为单位。反观偏远郊县的一个小饭馆、小超市,就算咬着牙跺着脚将全部营业收入全部缴纳,与前者比较起来,连根蚊子腿都算不上。

“头领不明白这个道理。”天浩说的一针见血:“不要说是百分之八十,就算把寨子里明年产出的粮食全部上缴,大王也不见得会赐给他姓氏。”

老祭司痛苦地闭上双眼,僵立原地:“……你说得对。”

然而,天浩接下来的话,立刻使老祭司感受到刺入骨髓的寒意和恐惧:“达不到目的,他还会继续这样做。到了后年,上缴额度会变成百分之九十,甚至更高。”

老祭司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直到天浩搀着他送至自家木屋门前的时候,这位年迈长者自始至终没有发出声音。但是看着他佝偻着背,缓慢走进屋子,随着房门合拢,彻底封死了来自屋里的最后一丝火焰光线,身边一些重新被黑暗笼罩的时候,天浩知道自己已经在老祭司心里深深种下了一根刺,它会随着时间迅速成长,变成一把足以杀人取命的锋利长矛。

孚松之前说过一句颇有分量的话:他是头领,磐石寨所有事情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

清晨,天浩与天狂早早离开了寨子。

孚松是个急性子,想要得到姓氏的他连一秒钟都等不及。连夜做好了申报文书,催促着天浩上路。

在雪地上行走很费力,一天下来其实走不了多远。两兄弟对此早有心理准备,皮囊里装满了冻肉,足够来回消耗。

按照北方蛮族的习惯,一族的首领可以称王。比如牛族首领就自称“牛王”。往下,隶属于牛族的各个部族首领为族长。雷牛族长所在的雷角城距离磐石寨有着大约十天脚程,其中需要经过好几个小型村寨,以及规模较大的赤蹄城。

这样的天气几乎不可能在野外露宿。无论天色再晚,天浩与天狂都要打起精神走到下一个村寨求宿。费用很简单,直接用冻肉冲抵。

蛮族也有货币,金、银、铜三种,相互之间的价值等量顺序为一百倍。其中金币价值最高,在市面上也颇为罕见,普通民众常用的多为银币和铜币。

离开寨子的时候,老祭司塞给天浩一个兽皮缝制的小钱袋子。里面有一枚银币,三十多枚铜币。平时住在寨子里,没有花钱的地方,出来就不一样了,身上得带盘缠。

连续几天在不同村寨求宿,当地村民全都拒收金属货币。在他们看来,硬邦邦的冻肉比亮晶晶的金属圆片可信度更高。

赤蹄城有着高大的城墙,城门口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守卫。不需要证件,高大健壮的体格与黄色皮肤就是通行标志。两兄弟走进宽阔巨大的城门,不约而同被城市内部景观感到震撼。

换在文明时代,赤蹄城只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县,人口数量在五万左右。这里的建筑有木制和砖制两种。这表明北方蛮族其实不像天浩所想的那么落后,只是磐石寨地处偏远,与其它蛮族城寨接触不多,很多事情都觉得陌生。

找了家旅店住下。天浩看着房间里那两张用砖块垒成的床,不由得有些好笑。房间布置类似于文明时代的“标准间”,床上铺着兽皮,估计是烧着地炕,暖融融的很舒服。

这里可以使用货币,而且价值很坚挺:在这样的房间里住上一个晚上,需要付出的不过是两个铜板罢了。

旅店老板是个身材丰腴的中年女子。皮肤很白,透过厚厚的皮袍敞口,可以看到她穿在里面的红色衬衫。款式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只是无法伸手触摸,天浩无法判断质地究竟是麻还是棉。

她很会做生意,旅店隔壁是饭馆。两兄弟走了一天,实在是饿了。天浩要了两大碗炖肉,还有十几张烙饼。入口的时候,他尝出了熟悉的猪肉味。肉炖得很烂,肥瘦相间,筷子从碗底拨拉出少许大蒜,酱料估计还是用黄豆制成。撒上红艳艳的干辣椒,饼子掰成小块沾着肉汁塞进嘴里,连续吃了很多天烤肉和肉汤的天浩终于觉得心里一松,觉得这个世界没有自己最初想象的那么恐怖。

烙饼是粗面制成,有大量麸皮。吞咽下去的时候有些刺喉,就着热水和汤就好得多。

第二十八节 人生第一桶金

调料只有大蒜和生姜,宿主此前发现的“百里香”和“花椒”似乎并未流行。

这顿饭吃下来,花了三个铜板。

老祭司手里应该还有些钱,狩猎队长永钢和头领孚松也一样。但他们的钱肯定不多,否则也不会在全村人快要饿死的时候继续留着把这些有价值的金属。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之前那场雪实在太大,封死了磐石寨与外界联系的道路。如果不是这几天没有下雪,地面积雪在溶解效应下沉凝压实,天浩与天狂也无法在这个时候离开寨子外出。

货币铸造得很粗糙,谈不上什么精致感。

老板娘估计是看上了天狂。她好几次从餐桌旁经过,装作不注意,用不同的身体部位擦蹭着天狂。天浩装作喝汤低下头,心里默默评价着这女人的胸前尺度至少是h罩杯。

纤细的蜂腰女子在这个时代没有生存价值。这是一个健壮与肥胖女人对“美貌”有着绝对解释权的世界。肤白、**、粗腰,这是评判一名女子是否美丽的三大标准。宿主残存记忆是这样告诉天浩的,他也按照这个标准给老板娘暗地里打出了“七十五”的颜值分。

天狂这种毛头小伙哪里会是老板娘的对手。随便撩了几下,他就彻底失去了定力。带着看热闹的心理,天浩对两个人的苟且勾当装作无视,吃完饭后随便找个借口出去逛街,给天狂留出足够的私人空间。他在外面溜达了两个多钟头才回来,走进房间的时候,目瞪口呆的发现两个人居然没有另选安乐窝,天狂的床上一片凌乱。老板娘热得脱掉皮袍,里面那件红色衬衫半敞着衣领,兴奋过的脸色与衣服一样通红,露出大半个白乎乎鼓涨涨的胸脯。

天狂有些不好意思。他低着头从天浩旁边走过,说是太热了,身上全是汗,要去外面洗洗。

老板娘倒也放得开,就这样在桌子旁边坐下,热情招呼着天浩过来喝酒。他这才发现桌上摆着一盘花生,一盘卤肉,另外还有一坛开封的酒。

天浩很清楚,这女人对自己没有任何兴趣。北方蛮族崇尚武力,与天狂比起来,自己属于那种发育不良,身材干瘦的类型。当然,这种情况会随着不断产生新的融合点,投入到“身体”这条支线上得到改变。但是就现在来看,自己在蛮族女性当中绝对不会成为妇女之友。

酒是好东西,可以增进男女之间的感情。其实之前走进旅店的时候天浩就注意到墙上挂着一枚斧头徽记。那是战死者家属持有的东西。老板娘在店里也是对伙计呼来喝去,没人胆敢违背。这意味着她在店里有绝对掌控权,与天狂之间的事情可以控制,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聊了很多。

她的男人五年前被军方征召,与南方白人帝国打仗的时候战死了。

寂寞的女人都需要开解,蛮族在男女问题上没什么条条框框,只要相互之间喜欢就行。如果彼此之间想要更进一步的加深关系,可以走官方程序,成为公开的合法夫妻。

她很健谈,天浩说话也曲意奉承。这种不留痕迹的拍马屁让老板娘得到了心理上的绝对满足。她眉开眼笑,丝毫没有发觉天浩悄悄控制了谈话节奏,从自己的话里套出大量信息。

金属货币的使用量其实不大,在北方蛮族各个城寨之间,最受欢迎的货币其实是人口、粮食、布匹三种。据说金属货币是狮族大王前些年仿照南方白人帝国搞出来的玩意儿,当时很是兴起了一阵子,各个族群都在效仿,只是这种东西不能吃也不能穿,人口少的村寨难以流通,甚至被拒绝承认,只能在繁华的大型城市里才能使用。

夜深了。

老板娘走了。

天狂回来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脸上一直挂着讪讪的笑,从围在腰上的皮袍里掏出一只小钱袋,当着天浩的面,从中抖出两枚亮闪闪的银币。

“阿娇说,她喜欢我。”天狂用这样的话努力证明清白,就像小孩子不小心打翻了油瓶,却在大人面前嚷嚷着“瓶子上爬着一只老鼠,我是在打老鼠”。

天浩脸上浮起一丝会意的笑。

“阿娇”估计不是真名。文明时代男女之间的很多通用手段在这个世界并未绝迹。那时候天浩有个当警察的朋友,他曾经抓过一个诱骗无知少女的混蛋男人。那家伙从来不用真名,总是随口乱编。最令人发指的一次,他很认真地告诉搂在怀里的女人:我叫牛德滑,住在港城浅水湾大道七十二号。

偏偏那个女人还信了。

看着天狂摆在桌上的那两枚银币,天浩发出感慨的叹息:“好好留着吧!这是你依靠自己努力在人生中挖到的第一桶金。”

不管天狂能不能听懂,他吹熄油灯,睡了。

……

这个时代洗漱问题很难解决。洗脸也就罢了,漱口就很困难。天浩寻思着:是不是应该用野兽鬃毛和骨头做几把牙刷出来。

早饭是热乎乎的蒸馒头和肉汤。伙计没有收钱,只是用两只贼兮兮眼睛不时在彪悍的天狂身上来回打转。天浩咽下嘴里的最后一口食物,他忽然觉得带着魁梧强大的二哥出来不仅仅只是护卫那么简单,他还可以给自己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好处,比如刚刚吃完的这顿免费早餐。

两个人离开旅店,天浩没有沿着昨天的来路往城门方向走。他带着天狂拐了个弯,走上了通往赤蹄城中心的大路。

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天狂有些疑惑:“老三,咱们这是去哪儿?”

天浩微笑着解释:“去城主府。”

昨天晚上从老板娘阿娇那里了解到一些信息。天浩梳理了一下,从中找到一些对自己有用的部分。

城主府不难找,高大的砖石结构建筑颇具气势。但在天浩看来,也就是“勉强过得去”,顶多是一座具有这个野蛮时代气息的高大楼房罢了。

他拿出自己的身份文书,递给门前守卫的士兵:“磐石寨医者天浩,求见城主大人。”

……

看着被侍卫带进内堂的天浩,牛铜有些发懵。

实在是太年轻了。就这么一个看上去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年轻人,竟然会是医者?

天浩同样也在观察牛铜这位赤蹄城的首领。昨天喝得半醉的旅店老板娘说过:牛铜今年二十三岁,之所以年纪轻轻就坐上了城主的位置完全是出于意外。牛铜得两位兄长在南方战死,曾经在战争中受伤的老城主也早早去世。一方面是血缘,一方面是家族成员凋零,总之牛铜这一族只剩下他一个,算是最后的独苗。

他有着年轻高位者特有的傲慢,宽阔的肩膀就像文明时代身穿厚重护具的橄榄球员。留着长发,却没有磐石寨村民那种令人极不舒服的肮脏感。整个人看上去很清爽,腿部受伤导致他只能半躺在床上,无法下地活动。

病榻侧面站着一个身穿白色衬衫与黑色长裤的年轻男子。他身材高挑,皮肤比普通蛮族略白,消瘦的面颊棱角分明,看上去有几分严酷。房间里很暖和,单薄的穿着并未让他感到不适。这人与牛铜的关系应该很亲近,同样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天浩。

短暂的沉默过后,牛铜清了清嗓子,问:“你是医者?”

天浩的笑容看起来令人心情舒缓:“是的。”

牛铜有些犹豫。他看过天浩的身份文书,那是一张用药水炮制过的小型兽皮。上面用特殊颜料清清楚楚写着天浩所属磐石寨,正上方还有巫师或祭司才能使用的圆形徽记。

这东西无法作伪,至少普通人很难做到这一点。能够在兽皮上流利书写并长时间保留的墨水配方很特殊,是巫师阶层专用的秘密。尤其是那个徽记,绝不是按图临摹就能照搬,其中有多种微妙变化,对应着持有者出发地与目的地之间,对应着持有者年龄、性别、身份等信息。总之,只有受过训练,知晓其中秘密的人才能明白。

圆形徽记右下方有一个小小的星号图案,那是医者的象征。

持有这张兽皮的人,应该不是骗子。

想到这里,疑心打消了大半的牛铜点点头:“来吧!帮我看看这条腿该怎么治?”

掀开盖在身上的棉被,露出两条多毛赤裸的腿。

受伤的是左腿。膝盖以下明显变得肿胀,表皮颜色青紫。天浩神色凝重地观察了几分钟,抬起手,用指尖轻轻触碰了一下肿胀部位,牛铜立刻龇牙咧嘴,疼得连吸冷气,忍不住发出“嘶嘶”声。

“你的骨头断了,一般的治疗方法没用,必须动刀。”天浩笃定地下着结论。

“动刀?”牛铜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意思?”

“我得把你的皮肤和肌肉切开,清理创口和瘀血,让里面的骨头复位。”天浩尽可能让自己的语句简单,对方听得明白。

第二十九节 宴请

“动刀?”牛铜的理解能力不错。他忍着痛,用手指在自己的伤腿表面比划了一下,疑惑且试探地问:“你的意思是,要把这里切开?”

“是的。”天浩谨守着上下尊卑的礼仪,严肃认真的给对方增加心理压力:“大人,你的伤势已经非常严重,要是再不及时处理,恐怕就只能把这条腿砍断,才能保住性命。”

“不是吧!这么严重?”牛铜被吓了一跳,他虽然年轻,却并非毫无见识。这个世界早已经发展出了截肢手术,他可不想现在就变成一个身份尊贵的瘸子。

他从马上摔下来折断了腿。三天了,手下将求医的消息散了出去,还专门派出使者从其它地方请来大巫,前前后后来了十几个自称为医者的家伙。他们的治疗方法只有两种,除了举行仪式向神灵祷告祈福,就是弄些奇奇怪怪的草药塞进土陶罐子里熬煮。黑乎乎的汤药闻起来很刺鼻,喝在嘴里那味道简直令人难以下咽。牛铜并非不知道轻重,他耐着性子把医者们做出来的汤药逐一喝完,感觉胃里面全都是苦涩液体,一阵阵反胃……最后,喝进去的几乎全部吐了出来。

这个站在面前的年轻人很特别,他没有其他医者那种趋炎附势的奉承模样。懂得上下尊卑,却也不卑不亢。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份文书上有巫者专用的圆形徽章。

受伤的腿传来阵阵疼痛,催促着牛铜下了决心。他不再犹豫,认真地问:“如果按照你说的动刀,都需要些什么东西?”

“大人你首先要喝一碗药……”

这句话立刻刺中了牛铜最紧张也是最惧怕的心理触点,他顿时像被踩住尾巴的猫一样高声尖叫起来:“什么?喝药?”

“麻药!”天浩重重拖长了语音,耐心地解释:“它会让你好好睡一觉。直接下刀很疼,你会受不了的。”

利用山谷地形成功猎杀大批巨角鹿之后,天浩就成为了老祭司公开认可的弟子。“黑麻药”配方就是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之一。

站在牛铜身边一直没有说话的年轻人听到这里,不由得眼睛一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既然你懂得麻药配置,那就的确是巫神的弟子。”

在这个世界,很多知识处于被垄断和封闭状态。以黑麻药为例,配方一直掌握在巫师手里。只有得到巫师认可并确定纳入“行巫者”范围的人,才能传授相关的知识和技艺。

牛铜彻底放心了。

他喝下一碗天浩调配的黑麻药,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这是天浩第二次对病人实施手术。他现在没有上次那么慌乱,动作也比从前灵活了不少。牛铜光着下身,生殖器像添加了太多面粉劣质香肠那样软绵绵半塌着。天浩从侍仆那里接过热水浸湿的抹布,轻轻擦抹着即将下刀的部位。城主身份尊贵,家里自然少不了酒这种奢侈品。唯一的缺点,就是酿造不得法,度数太低,用来消毒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刀子插进皮肉的时候,立刻渗出了黑色的淤血。天浩没有危言耸听,牛铜的伤势的确严重,再不动刀,这条腿就废了。

他不是专业的骨科医生,但他知道人体骨骼的基本走向和分布。一点点将碎骨清除,把扭曲折断的腿骨挪回原位……动作还是那么粗鲁,在专业医生眼中绝对是惨不忍睹。然而现在具体怎么做完全是天浩一个人说了算,没人会对他的这些行为产生质疑。

那个年轻人一直站在旁边。他津津有味仔细观察着天浩的每一个动作,看着他用沸水煮过的线对伤口进行缝合,用临时制作的夹板将伤腿牢牢固定。黑麻药的效果只能算是一般,昏睡中的牛铜被活活疼醒,所幸手术已经到了尾声,年轻人与两名侍仆死死按住牛铜的肩膀,天浩加快了操作。几分钟后,明显感觉到痛楚不那么强烈的牛铜已经不再挣扎。他脸色苍白,大口喘着粗气,任由侍仆们抬着自己转移到另外一个干净的房间,只留下满床的血污。

天浩与天狂被安排在客房里休息。只是刚走进房间没多久,侍仆就过来传话:城主大人邀请您共进午餐。

年轻人有着旺盛的精力。牛铜这段时间过得实在很凄惨。掌控着多达数万人的堂堂城主,被一群莫名其妙的医者折磨得吃不好,睡不着。每个人都宣称自己的药有效,而且这些汤药总有着奇奇怪怪的使用方法和神秘来由。有些药引子很特别,要抓几只蟑螂一起熬煮。有些药引子就比较坑人,需要少女首次来潮的葵水。还有的药方一看就是故意难为人,尼玛的现在是冬天,却偏偏要三伏天凌晨时候落下的雨水。如果今年没有下雨,那就只能等到明年。

牛铜很想拎起斧头把这些人的脑袋一个一个砍下来。但他不能这样做。药方真伪暂且不论,至少医者是不能得罪的。区分其中谁是好人谁是骗子需要时间,如果因为自己的个人好恶干掉了真正的医者,会让牛铜产生深深的愧疚。

午餐很丰盛。各种肉食和面食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大盆的带骨炖肉,有猪肉和牛肉两种。鸡汤在瓦罐里冒着热气,煮熟的肝脏放凉后切片,旁边还有一小撮盐,专门用来蘸着吃。

面食比较粗糙,品质与天浩此前在旅店里吃过的烙饼和馒头没什么区别。夹杂着大量麸质,,馒头表面有很多小块的坚硬凸起,吃在嘴里感觉很糙,但绝对不是小石子和砂砾。

在这些大盆的食物之间,杂陈着几只粗瓷碗碟。里面装着蔬菜,颜色发黄,看不到丝毫应有的绿色。天浩夹了一筷子尝尝,发现那是用水泡开的干菜,估计是秋天晾晒后的存货。

这些食物谈不上美味。无论肉汤还是炖肉,都带着或浓或淡的腥味。天浩伸手拿了一个鸡蛋,在桌面上轻轻敲开外壳。这是他最喜欢的食物之一,也是餐桌上对他最有吸引力的东西。

粗豪的牛铜属于那种不怎么讲究礼节的类型。他坐在一张没有靠背的凳子上,旁边还有一条长木凳,用来摆放被夹板固定的左腿。单腿踩在地上的坐姿有些别扭,他端起酒碗,冲着那位年轻人与天浩分别各敬了一下,发出高兴的大笑:“来,来,来,喝酒!大家一起喝!”

酒很浑浊,味道有些酸。这东西的发酵工艺显然很落后,度数很低,喝在嘴里甚至还有淡淡的米浆馊味。

天浩放下手里的酒碗,冲着满面笑容的牛铜拱了拱手,认真地说:“大人,你的伤势需要静养,饮食方面也需要注意,这段时间最好不要喝酒。”

牛铜怔住了。

餐桌对面的年轻人有些好奇:“怎么,喝酒对伤势的变化有影响?”

不等天浩说话,他开口笑道:“我叫巫源。”

这个名字在天浩脑海里产生了特殊效果。他微微皱起眉头,觉得肯定在什么地方听过这个名字。思考了几秒钟,天浩离开座位,站起来,对着巫源恭恭敬敬行了一礼。

“见过大巫阁下。”

老祭司巫行不止一次对他提过“巫源”这个人。“行巫者”是专门与神灵沟通的职业。从最底层的村寨开始,分设有普通祭司。到了大一些的城市,就有级别更高的巫师。在往上,还有地位更高的“大巫”。

巫源是雷牛部族的大巫,也是统管数十万雷牛族野蛮人大大小小城市、村寨里所有巫师与祭司的最高行巫者。

大巫之上,还有专属大族的国师。比如统管雷牛、凶牛、野牛等族的“牛”部族,在身份尊贵的牛王之下,就是号令各部族大巫的国师。

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神灵?

这问题在天浩看来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行巫者绝对是北方蛮族社会体系的文化阶层代表。他们掌握着远远高于普通人的知识,将许多行为归结为“与神灵沟通”的范畴。

他对巫源这个人的第一感觉很不错:没有架子,态度谦和。如果不是天浩从老祭司那里得知北方蛮族的行巫者体系,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竟然会是雷牛部族的大巫。

“别那么客气,坐下说。”巫源笑着摆了摆手:“我和阿铜是朋友。他这次受伤,我是毫无办法。说起来,还是你帮了我的大忙。”

天浩重新回到椅子上坐下。该有的礼节不可少,不卑不亢的态度也不会让人轻视。餐桌上的气氛再次变得热火起来,三个人也干脆摒弃了客套的称呼,拉近了彼此关系。

牛铜把酒碗朝着旁边挪远了些,脸上露出好奇的表情:“阿浩,你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喝酒?”

“以前我做过几次类似的手术,有些不太确定的因素,我自己也拿不准。”天浩做出思考的样子,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大人你可以多喝些骨头汤,有助于恢复。”

第三十节 田忌赛马

“补钙”这种事是不能说的。可以特立独行,也可以惊世骇俗,但如果用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听不懂的字句对事物本身进行解释,你就是所有人眼中的异端,不是活活烧死在火刑架上,就是被饥饿的野蛮人分食。

“别那么生分,叫我阿铜吧!”牛铜丝毫没有上位者的威严,他热情地抬手指了一下坐在对面的巫源:“这里没有外人,我和阿源是朋友。呵呵……现在,你也是。”

巫源笑着插进话来:“阿浩,我之前看你身份文书上写着来自磐石寨。怎么,这次是来赤蹄城办事的吗?”

“我是村里新晋的“百人首”,要去黑角城申报晋升。昨晚路过,在旅店里休息,刚好听到客人们议论城主受伤,所以今天就过来看看。”这些事情没什么可隐瞒的。

巫源对他的兴趣越发浓厚:“这么说,你的身份还挺多。行巫者、医者,而且还是百人首。”

天浩谦逊地笑笑。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牛铜与巫源相互间使了个眼色,只是速度太快,一晃而过。

“正好明天我也要回雷角城,咱们一起同路吧!”巫源笑着发出邀请。

“那我就提前多谢了。”天浩拱手道谢,神情自若。

谈论内容很快偏离了牛铜的伤势,转移到了其它方面。

巫源应该是饿了,他卷起衣服袖子,直接拿起一块带肉的大骨头啃着。肉炖得很烂,他三口两口吃光,随手把光秃秃的骨头扔在桌上。看着骨棒的圆形断面,巫源不由得轻笑道:“阿铜,我这几天在城里转了转,就算是在你的治下,愿意接受新货币政策的人也不多啊!”

牛铜端起碗,喝了一大口肉汤,发出长长的叹息:“我是很支持狮王的意见,他这样做没有错。与南方的白人比起来,我们欠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天浩在旁边仔细听着两人谈话。

北方蛮族会定期召开首领大会,所有部族之王都会参加。不同部族之间会爆发战争,却必须在首领大会期间无条件暂时休战。从这一点来看,颇有些上古时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意思。

白人占据着南方大陆,他们拥有远超北方蛮族的科技文明。狮王是一位开明的部族首领,他在四年前的大会上提出新的货币政策:仿照南方白人的做法,定铸金、银、铜三种货币,用于取代粮食和布匹的旧式货币系统。对此,部族首领们当时分为三种意见。有人赞成,有人反对,还有人不置可否。经过投票表决,赞成者略占上风。狮族开始铸造货币分发给各部族,同时收取了对应价值的货物。然而四年过去了,北方蛮族的金属货币使用率不大,交易量极小。

牛铜是一位开明的城主。他在赤蹄城大力倡导使用金属货币,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人们还是习惯于使用粮食和布匹。

他对此感到疑惑:“会不会是狮王搞错了?金属货币不适合我们,还是以前的老办法比较好?”

巫源对此无法解释。他亲眼看到过南方白人王国的繁华,却不明白其中的原因。

“我来说说我的感受吧!”天浩从皮袍口袋里摸出一枚铜币,轻轻摆在桌上,又从旁边拿起一块之前吃净的拳头大小骨头,与铜币摆在一起:“这次我和我弟弟离开寨子前往雷角城,背包里装的全是肉。晚上在沿途寨子休息的时候,我们就拿出一些肉来作为费用。冻硬的肉很重,分割也不方便。说好了住一个晚上要花五斤肉,实际砍下来总会多点儿或少点儿。说起来,这还是因为天冷,肉装在袋子里不会坏。如果换了是夏天,只要在路上走上一天时间,肉就会变臭,没人会要。”

巫源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赞许地点点头:“所以狮王陛下是对的,金属货币制度肯定比我们原来的粮食和布匹制度先进。”

“但是想要让所有人都接纳这个制度,还需要时间,以及更多的宣传。”天浩尽可能让自己的话浅显易懂:“比如在我们的寨子,如果你用一枚这样的硬币买东西,没人会接受这种东西,说不定还会把你当做骗子抓起来,结结实实揍一顿。”

牛铜对此深有感触:“赤蹄城做到现在这个局面,真的很不容易。我当初强行在城内推行金属货币,很是花了些力气。”

“继续做你该做的事情吧!”巫源把视线落在牛铜的伤腿上,安慰地笑道:“这次赌赛你就不用出场了,安安心心呆在家里养病。明天我回黑角城,会向族长禀明一切。”

牛铜顿时变得有些闷闷不乐:“我只是有些不甘心。原本可以赢下一场,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他们显然在说着另外一件事。天浩观察着两人的表情:“什么赌赛需要阿铜你出场?”

巫源对他的问话毫不在意,顺口道:“雷牛部族与血鹰部族的射术比赛,各选三个人下场,阿铜也是选手之一。”

与牛族一样,鹰族也分为血鹰、飞鹰、猎鹰等多个部族。射术是他们的强项,鹰族弓箭手在所有蛮族当中首屈一指。其中最强的飞鹰部,其次是猎鹰部。血鹰部族人口稀少,属于弱族,居住区域与雷牛部邻接。蛮族与南方白人的战争延续了很久,强壮的牛族战士也在战争中不断进化,对于武器的使用和操控能力变强。十五年前,雷牛部开始与血鹰部共同举行射术比赛,各自拿出大量物资为赌注,族内贵族们也纷纷参加。双方输赢次数并不悬殊,区别不大。

“今年大赛的情况与去年不同。”巫源解释道:“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上个月战死在锁龙关,他们今年派出来的三名选手整体实力不如我们。原本应该是稳赢的局面,没想到阿铜出了意外,现在没法上场。这样一来,我们这边的整体实力就不如血鹰部,肯定是输了。”

牛铜对此也是无可奈何:“族长对这件事情很重视。他连续派人催促,还专门把阿源派来为我治伤。我的射术在部族里排名第一,这次不能上场,只能让族长另外选人了。”

“排名第一?”天浩试探着问:“也就是说,阿铜你是咱们部族里最好的弓箭手?”

牛铜点点头:“是这样。”

天浩把目光转向巫源:“你刚才说,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战死了,他们今年派来参赛的选手整体实力不如咱们?”

巫源不明白天浩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他端起酒碗抿了一口,语气有些沉闷:“如果阿铜可以上场,今年咱们肯定稳赢。现在嘛……唉,不提了。”

“我觉得我们现在也可以赢。”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房间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牛铜与巫源不约而同把目光聚集到天浩身上,如此的灼热,充满惊讶,天浩有种仿佛全世界都盯着自己的感觉。

他拿起一支筷子,用力掰成长、中、短三段。然后拿起另外一支筷子,对比之前的木段,将其掰成同等长度的三段,在桌上顺序摆开。

“这是血鹰部的选手。”天浩抬手指了指横列摆放的三条木段:“分别对应着他们的第一、第二、第三。”

接着,天浩将另外三条木段紧挨着摆下:“这是我们的人,对应第一、第二、第三。最上面这个,就是阿铜。也就是说,阿铜没有受伤以前,我们的人都要比血鹰部强,三场比赛都能赢,是这样吗?”

两个人都不明白天浩究竟是什么意思,却被他的举动提起了兴趣。桌上的碗碟挡住了视线,牛铜干脆把装肉的大碗挪到旁边,给天浩腾出更多的空间。他盯着桌面上那根最长的木段,再看看紧挨着摆放,长度略短的木段,神情有些不悦,缓缓点头:“是的。”

天浩左手拿起代表牛铜的木段,右手拿起代表雷牛部三名弓箭手的最短那根木段,相互交换:“现在阿铜变成了实力最弱的选手,我们同样可以把参赛顺序调换一下。阿铜你可以出场,但是你得对付血鹰部的最强选手。”

牛铜顿时瞪了他一眼:“为什么?”

“因为你肯定会输,但我们一定会赢。”天浩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木段改变对比顺序:“接下来,我们的长对付他们的中,我们的中对付他们的短。三场比赛下来,我们还可以赢两场。”

看着桌子上的这些小木段,瞪大双眼的牛铜彻底陷入沉默。

巫源感到自己的眼角在微微抽搐。他做了个长长的深呼吸,努力控制着身体里瞬间产生的强烈激动,发出惊叹:“阿浩说得没错,这样的话,我们能赢。”

良久,牛铜终于抬起头,他的望向天浩的目光里充满了震惊:“阿浩,你是怎么想到的?”

天浩的笑容很是平和:“看来明天我们要一起走了,大家都去雷角城。”

第三十一节 纯洁的友谊

这个时代的城主出行远不如上古时代那么隆重。赤蹄城附近的积雪没有磐石寨周边那么厚,四轮马车可以正常行驶。只是考虑到牛铜的伤势,速度缓慢,不算快。

巫源和牛铜身份尊贵,两个人的护卫队加在一起,人数超过了两百。天浩与天狂都不会骑马,他们与步兵护卫们走在一起,在雪地上留下杂乱的脚印。

望着前面骑在马上的巫源,再看看那辆被骑兵簇拥着的马车,天浩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昨天在城主府吃饭的时候,他就觉得情况不太对劲。无论行巫者、医者,还是百人首,这三个身份在巫源和牛铜看来都很普通。就算自己治好了牛铜的腿伤,他也没必要给予自己那种平等的态度。

巫源的态度就更难以理解。他是执掌整个雷牛部族的大巫,地位仅在牛族国师之下。而我……只是一个小村寨里的行巫者,而且还不是得到老祭司认可的正式行巫,最多只能算是预备人员。

这就像两头老虎邀请一只猫共进晚餐,主动要求彼此成为朋友那么诡异。

为什么?

有两种解释,天浩认为比较合理。

难道牛铜和巫源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已经毁灭文明时代的寄生者?

这种可能性的几率太渺茫了,天浩根本不敢出言印证。就算要说,也必须耐心等到对方先开口。

第二种解释,就是自己身上有着他们可以利用,有需求的东西。

这比第一种解释更加荒谬。

当正常逻辑无法对事物本身做出解释的时候,思维也就朝着另类方向产生偏移。天浩脑海里不禁生出连他自己都觉得后背直冒冷汗的念头————难道这两个家伙看上了我的屁股?

逃走是不可能的。两条腿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速度极快的骑兵。

玩笑归玩笑,他们亲近自己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眼缘”这种事的发生概率不大。这个世界的身份尊卑等级分化有多么严重,天浩已经有了极其深刻的了解。从本质上来说,磐石寨头领孚松不是一个坏人。然而他对姓氏的渴望是如此执着,就算赌上整个寨子的命运,也要不顾一切向部族统治者求取一个姓。

天浩的确想要与赤蹄城的统治者拉近关系,也想通过治疗腿伤从牛铜那里得到一些好处。棉布或者麻布、麦面、稻米、钱……总之,只要是可以改善生活条件,能够被称之为“财富”的东西,他都很乐意接纳。

一个普通小蛮族与城主和大巫之间纯洁的友谊?

还是让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见鬼去吧!

天浩从那顿宴席开始后不久就察觉情况有异。“货币政策”这种事情是统治者阶层的专利,就算牛铜与巫源两个人关系再好,也不会在自己这个外人面前提起。

拿不准对方的真实用意,天浩只能尽量在对方面前显示自己的存在价值。不得已,被迫给雷牛部和血鹰部的箭术比斗出谋划策。

谁赢谁输关我什么事?

还是那个问题,他们如此刻意与我拉近关系,究竟是为什么?

天浩找不到答案,百思不得其解。

算了,老老实实跟着走吧!看情况再说。

前面,就是雷角城。

……

这是一座有着十二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四面环山,中间凹陷形成盆地。一大一小两条河流分别从城市南面和东面经过,浸润着面积广袤的耕地,养活了数量庞大的部族。虽是冬天,这里却看不到太多积雪,气温比赤蹄城还要暖和。

巫源给天浩和天狂安排了一家旅店,算是雷角城内档次较高的地方。他和牛铜显得有些匆忙,随便交代了几句,留下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就离开了。

天浩数了一下,袋子里装着一百个银币。

以文明时代对工业产品挑剔的眼光来看,这种货币打造得其实很粗糙。铸造产生的圆形不太规则,边缘和表面有太多的微小凸起和凹陷。正面图案是一个犄角很大的牛头,背面是一个简化版的锤子。

“再有一把镰刀就好了,那样看起来才是我真正熟悉的东西。”天浩撇了撇嘴,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低音喃喃着。窗外的阳光照在平摆掌心的银币上,反射出银制品特有的金属光泽。

申报百人首的流程并不复杂。巫源帮着把申请文书递上去,第二天下午,一个身穿绯红色制服的中年男子来到旅店,出示了自己身为雷角城行政官员的兽皮证明,天浩跟着他离开旅店,前往签印府。

砖石建筑普及的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对水泥的使用。走进签印府的时候,天浩特别留意了一下这里高大的墙壁,可以确定砖块之间干燥的粘粘物体与自己熟知的水泥有着部分共同点,只是具体的硬度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宽阔的内堂,方形的结构,明亮的光线……天浩不禁想起了磐石寨阴暗丑陋的小木屋,不禁有些感慨:无论文明时代还是这个看似野蛮的世界,在政府办公区域建设方面都舍得下本钱。一样的奢华,一样的大气磅礴。

磐石寨的村民们在这个冬天几乎全部饿死,附近青龙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可是看看签印府里这些红光满面的家伙,“饥饿”两个字与他们没有半点关系。

有着来自整个雷牛部族所有村寨上缴的粮食,这座城市吃得很饱。

走廊上有十几个人在排队,他们手里都拿着各自的身份文书。天浩被安排在队伍末端,看着正前方被一个个高大背影挡住的走廊尽头,他闻到空气中飘来一股刺鼻的焦糊味。

是肉类在高温炙烤下烧焦的那种气味,其间不时传来忽高忽低的嚎叫声,更有几声凄厉的惨叫。

天浩觉得自己可能是来错了地方。看看周围的人,发现一个个脸上神情凝重,尤其是站在自己前面的那几个,他们紧握双拳,牙齿在口腔里死死咬住,身体也在微微颤抖。

走廊尽头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黑乎乎的屋子没有窗户,砖石结构的地面有两个火塘,几个赤裸上身的精壮男人聚在那里,中间看似为首的人手里拿着两张很大的兽皮文书,按照顺序念着名字。

“从峪寨,克刚。”

排在最前面的男人大步走过去,他脱下身上的皮袍,露出粗壮结实的胳膊。紧握着左拳,臂膀上的肌肉像膨胀皮球那样隆起。念着名字那人应该是个管事,他盯着叫做“克刚”的男人看了一眼,也不说话,随便抬起手了挥了一下,两名站在旁边的侍卫大步上前,一个从反方向用力扣住克刚的肩膀,另一个拿起放在炭火上烧至通红的烙铁,带着说不出的冷酷与一丝虐意,将这块滚烫的金属狠狠按在克刚左臂上端。

伴随着清晰的“嗤嗤”声,皮肉与烙铁之间立刻升腾起浓烈白气,蛋白质被烧焦的臭味再一次充斥鼻孔。克刚的的忍耐力显然要强于之前那些人。他紧紧咬住牙关,剧烈颤抖的身体在强大意志力控制下仅有微微起伏。他没有发出喊叫,冷汗在头皮和面颊上密密麻麻渗透出来,从鼻孔深处与紧抿嘴唇的背后,不断传来音量明显被压低的“唔唔”闷哼。

松开烙铁,负责叫名的管事用赞赏的眼光看着脸色发白,近乎虚脱的克刚:“还行,比前面那几个家伙强多了。这种有胆识不怕死的人才是真正的“百人首”。去那边休息吧!下一个。”

在这种地方得到上位者的赞誉,对接受烙印的人来说就是最高奖励。缓过气来的克刚忍着剧烈伤痛,高高兴兴地从排队等候的人群旁边走过,坐在侧面靠墙的木凳上休息。他叉着腰,故意把胳膊的受创面暴露在众人面前,天浩看到那里烙着一个清晰的圆形图案,正中是一只四十五度斜着向上的黑色牛角。

这个时代谈不上什么防伪技术,无法制造身份证、军官证、特殊单位工作证之类的东西。半军半名的类斯巴达制度决定了基层民众管理者同时也是低阶军官。想要成为百人首,除了得到所在村寨首领们的一致认同,得到所在部族族长的承认,还必须在左臂位置用烧红的金属标价打上烙印。

这只黑色牛角代表着百人首。无论走到哪里,只要脱掉上衣,露出特殊标记,就能得到所有蛮族的承认。

狮族的标记是一个狮头,虎族是虎头,鹰族是一对翅膀,熊族是尖利的牙齿……每一个种族都有专属的特殊标记。

想要成为人上人,先得吃点儿皮肉之苦。这与文明世界区别很大。

轮到天浩了。

尚未成年的他身材干瘦,虽说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上却看不到明显的肌肉轮廓。管事有些疑惑,他要过天浩拿在手上的身份文书,对照着自己手里的兽皮花名册,印证之后发现没有问题,于是摇摇头,眼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讥讽,还有一丝淡淡的鄙夷。

第三十二节 烙印

(新书更新会慢一些,章节也在调整(无奈),谢谢诸位书友的支持,老黑拜上!)

管事随口吩咐站在旁边的两名侍卫,抬手指了一下天浩:“你们按紧他的肩膀不要动,这次我来。这小子看着就是个不耐疼的,等会儿叫起来说不定会把房顶都震塌,还会当场尿湿了裤子。”

永远没有绝对的公平,任何时代都不会缺少享受家族和长辈福祉的公子哥。靠着别人照顾得到百人首之职的家伙经常会在这里出现。他们当中大多数无法熬过烙铁这一关,必须同时上去好几个人将他们死死按在地上,在痛苦凄厉的惨叫声中完成身份行刑。

天浩安定地凝立着,火光在他身后映照出摇曳不定的高大阴影:“用不着那么麻烦。把烙铁给我,我自己来。”

管事觉得自己一定是耳朵出了问题。他很惊讶,不太确定地问:“你说什么?”

“我说,我自己来。”天浩重复了一遍。

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咝咝”声,就连坐在墙边木凳上已经接受过烙印的那些人也纷纷站起,走过来,用惊异不定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小子。

这种时候说再多言语都不如实际行动更有说服力。

天浩大步走到火塘前,拿起一只插在火中保持高温的烙铁。掌面通红,圆形外框中间是一只粗大的斜向牛角。感受近在咫尺从滚烫金属表面喷涌而来的高温,他第一次对野蛮人的悍勇产生了深刻理解。

这是深深刻在骨子和血脉深处的特质。

众目睽睽之下,烧红的烙铁调转方向,准确按在天浩左臂上端。皮肉瞬间烫熟,烟雾混合着浓烈焦糊冲击着旁观者的视觉与嗅觉。天浩嘴唇紧抿,微微颤动的面颊表明他正用力咬住牙齿。但自始至终,他没有发出半点动静,哪怕是一点点模糊的鼻音。

房间里一片死寂,所有人脸上都有些变色,即便是管事与侍卫这种见惯了烙印身份过程的人也不例外。他们很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尤其是滚烫烙铁与身体刚接触的时候,持续十秒钟以上的痛苦真的很难忍受。若是换了承受能力差的人,足以让他们神经崩溃。

这个年轻人竟然在不需要任何帮助和辅助的情况下,自己完成了身份烙印。

管事眼睛里的惊异正在散去,之前的鄙夷和讥讽早已无影无踪。他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兽皮花名册,发出前所未有充满敬意的庄重语音。

“磐石寨,新晋百人首天浩,礼成。”

皮袍斜搭在肩膀上,神情自若的天浩转身朝着大门方向走去。无数热切崇拜的目光聚集在他身上,伴随着一阵阵惊叹。

“这家伙真厉害,他根本没要别人帮忙啊!”

“好汉子,这才是咱们牛族的男人。”

“磐石寨?天浩?我得回去打听打听,看看他婚配了没有。”

走到外面,天浩冷得打了个寒噤,连忙缩着脑袋穿好皮袍。

装逼是一种境界。

以细胞形态在培养舱里长时间存活,必须付出很多在普通人看来无法承受的代价。寄生虽然成功,宿主却不是天浩理想中的目标。他有些感慨,为什么刚刚脱出培养舱的自己没有遇到牛铜或者巫源?如此一来,在这个陌生世界的起点就会变得很高,很多事情也容易得多。

全面控制并占领了宿主身体,对神经中枢的调控也同时进行。在有意识的情况下,局部身体的神经末梢可以通过封阻血液的方式进行短时阻断,达到暂时性麻木状态。

这样的一块皮肉,不要说是区区烫伤,就算直接用刀子将整块肌肉割下来,天浩也不会感到疼痛。但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最多半小时就必须把阻断的神经末梢复原,否则会造成局部面积区域性坏死。

一个勇敢者的形象,这是在野蛮世界生存的倚仗之一。

……

第三天中午,天浩在城主府见到了雷牛族族长牛伟邦。

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黑色长发经过特殊修剪,剃去两侧部分,只留下中间宽约十厘米的一条。不知道是用什么颜料将头发染成了铁灰色,长长的一直拖到后腰,很有些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

他神色严峻,腰身结实。薄薄的无袖布衫穿在身上,贲张的胸肌被紧绷着高高鼓起。在整个族群内部,他是真正意义上,无人质疑其权力的王者。

“磐石寨的小子,我听说了你的事情。”身材壮实的雷牛族长斜靠在床榻上,精明的目光牢牢锁定半跪在五米外的天浩:“箭术比赛结束了,你的法子很管用,我们赢了。”

不等天浩回答,牛伟邦继续发出冷漠鄙夷的讽刺声音:“你是不是觉得很得意?是不是觉得我应该给你丰厚的赏赐?牛铜那个混蛋就是这么说的。你为他治伤,他在我面前可是替你说了很多好话,就差没把你夸成一朵花……呵呵,三比两胜,血鹰部的人输得不情不愿,他们一直在说我们耍诈,要按照最公平的方式比拼,重来一次。”

天浩保持着单膝半跪的姿势。他不明白牛伟邦的态度,也不知道对方那种冷意究竟从何而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位雷牛部的族长对自己没什么好感。

“赢了就是赢了,手段不重要。重新再比也不是不行,但必须按照族长殿下您的意思,明年再来。”天浩只能按照自己掌握那点不多的信息,小心揣测着部落族长的独特思维。

牛伟邦嗓音开始变得低沉起来:“我只提醒你一次:你可以叫我雷牛王殿下,也可以直接称呼我殿下。本王不喜欢“族长”这个称谓。”

天浩把头低了下去:“如您所愿,殿下。”

牛伟邦瞥了他一眼,随手拿起摆在旁边矮桌上的兽皮文书,反手将其甩出,轻飘飘地落在天浩面前:“这是你送来的文书。明年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另外还有三千头鹿的贡品。哼!区区磐石寨,三百人不到的小寨子,你们哪儿来这么多的贡品?欺君之罪,那可是要杀头的!”

天浩丝毫没有辩解,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平静:“这是头领的意思,与我无关。”

这话让牛伟邦感觉很是诧异。他微微皱起眉头,继续按照之前的说话语气发出讥讽:“看来磐石寨这个头领是个没脑子的家伙,你显然不是他的亲信,也没有站在他那边。”

“我们今年缴纳了所有收获的百分之七十,寨子里的存粮根本不够吃。下雪的时候,寨子里就开始杀人。老人、孩子、女人……如果明年按照百分之八十的份额继续缴粮,寨子里恐怕没人能活下来。”天浩用冷静的语调阐述事实。

牛伟邦眼底透出一丝冷意:“你在质疑你们寨子头领的权威?”

天浩注视着面前那块浅灰色的坚硬地面:“我没有违抗他的命令,我带来了没有删改过的文书,敬奉在大王面前。”

牛伟邦从中听出了一些别样意思:“这么说,你们寨子的确弄到了不少猎物,真能拿出三千头鹿的贡品?”

“是的。”天浩用平实无奇的语调叙述了那场围猎。他着重于数据,尤其是在磐石寨数量不多村民与多达数万庞大巨角鹿群的对比上,清晰到令人感到震惊。

“我们把大群野鹿逼进山谷摔死。太多了,根本没法点清,可能有四千,也可能是五千。所以我们可以拿出三千头鹿的贡品,这的确是真的。如果大王您不信,可以让人跟我回磐石寨,一看便知。”

说这些话的时候,天浩一直低着头。他努力扮演一个服从命令的卑微者角色。

牛伟邦冷漠的神情略微产生了变化,呼吸也变得悠长:“你们寨子头领是个有心的人。这份贡品,本王笑纳了。”

上位者最喜欢的就是忠诚下属。有没有能力不重要,只要听话,坚决服从命令就行。

听到这里,天浩连忙抬起头,说话速度也比刚才快了一些:“还请殿下尽快派人到我们寨子把贡品运回来。”

这要求在牛伟邦看来并不过分:“磐石寨人少,距离本王居城路途遥远,把三千头鹿运过来的确很困难。也罢,这件事情暂时这样,现在雪深路滑,运输不便,你回去转告你们头领,让他把鹿肉准备好,等到明年雪消融化,本王再派人去取。”

第三十三节 族长的想法很重要

天浩苦笑着叹了口气:“殿下,恐怕等不到那个时候。我们寨子虽然就在海边,却无法取水煮盐。现在天寒地冻,鹿肉不会坏。要是真等到春天,那些肉……全都臭了。”

牛伟邦微怔了一下,眼睛里随即释放出危险的冷光:“你说什么?”

“磐石寨附近的海面到了冬天会结冰,海里还有一些巨大的怪兽。只要在海滩上停留时间稍长,它们就会窜出来把取水的人拖下去吃掉。”天浩的嗓音里多了一丝颤抖,目光却很坚决:“这些事情不是秘密,殿下您只要一查便知。”

赌博需要勇气,尤其是把所有赌注摆上桌子,要求梭哈的时候,真正是孤注一掷。

牛伟邦脸上全是狐疑的神情。他捏个响指,唤来一名近侍,低声吩咐了几句,那人领命转身离开。高坐在上首的雷牛族长双腿分得很开,他左手杵着膝盖,上身前倾,居高临下注视着天浩:“你最好不要撒谎。欺骗我的人,都会死得很惨。”

天浩用沉默作为回答。

近侍很快取来了磐石寨的相关记录。那是记载在兽皮上类似文明时代地方志的一种资料。正常情况下,族群内部每隔五年会派出专人在辖下各地来往调查,各地特产、人口基数、气候与环境等信息都有记载,然后在之前的资料上进行修改。

兽皮上清清楚楚写着:磐石寨,距离雷角城脚程十天……邻海,冬季海水结冰,海中有食人巨兽,不可接近。

在资料末尾,还有一行小字注解:该地无法产盐,需从别处调运。

“混账!”

牛伟邦把手中的兽皮卷作一团,重重扔在地上。他轮廓分明的脸上全是怒意,思维在正常逻辑引导下朝着极为可怕的方向延伸。

这个叫做天浩的年轻人没有撒谎。

磐石寨的确是无法产盐。

不到三百人的小型村寨,牛伟邦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之所以突然间来了兴趣,一方面是牛铜和巫源对天浩的赞赏,另一方面则是他送来的文书上,清清楚楚写着关于贡品的内容。

牛伟邦很清楚底层平民对于姓氏的渴望。他不是一个残暴的统治者,每年收取的正常粮食缴纳税率只是百分之三十。贪婪这种东西伴随着权力蔓生,各地村寨不断增加的缴纳比例让牛伟邦感到无奈。现在,自发性缴纳的额度已经达到百分之五十,可是像磐石寨这种直接在文书上注明百分之八十的做法,牛伟邦还是头一次遇到。

他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这是要把所有治下人口活活饿死,只为了求得一个姓氏吗?

忠诚是足够忠诚,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治下的百姓全都死了,老子还当个屁的王?

至于那三千头鹿的贡品,牛伟邦的确很感兴趣。两样东西加在一起,赐予磐石寨头领一个姓氏倒也并无不可。只是摆在眼前的事实让牛伟邦勃然大怒,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一样被人耍了。

事情明摆着,以磐石寨的能力,根本不可能消化掉这么多的鹿。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春天很快就会来临。到时候,原本是丰厚财富的鹿肉会腐烂,偏偏磐石寨无法产盐,加之距离雷角城路途遥远,与其留在手上白白烂掉、臭掉,不如打着贡品的名义,把这个麻烦扔给自己。

冬天无法进行长途运输。车轮会被深深的积雪掩埋,即便是治下拥有多达数十万民众的雷牛族长牛伟邦,也必须服从自然环境的安排,将这项工作推到春天进行。

贡品?

呵呵……

一种原始血腥的愤怒从牛伟邦心底涌出,同时产生的还有反击**。杀人的念头在他学管里涌动,理智却将他从狂暴边缘硬生生拉了回来。沉重呼吸逐渐变得缓慢,他注视着跪在台阶下的天浩,想到昨天前来禀报的签印府官员,坚硬的嘴角慢慢向上弯曲,露出一抹诡异的冷笑。

“你回去吧!告诉你们的头领,上缴的粮食份额与贡品就算了,本王不感兴趣。让他好自为之。”

能够想出那种三局两胜之法,让雷牛部与血鹰部在箭术比斗中获胜的人,可以算是聪明。

能够一声不吭,自己拿起烙铁在胳膊上烙下身份印鉴的人,可以算是勇士。

一个有勇有谋的年轻人,偏偏出现在磐石寨这个地方,光是想想就值得期待。

百分之八十的粮食上缴份额牛伟邦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磐石寨连三百人都不到,就算粮食上缴份额再高又有什么用?与其从穷人嘴里抢下那口吃的,索性大度些直接放弃。他们毕竟是自己部族的百姓,是自己人。

贵族有贵族的骄傲,低贱的平民根本不会明白。他们天真的以为只要拥有姓氏就能摆脱命运跃升于贵族行列。殊不知,统治阶层从不轻易增加数量。就算这一代幸运得到了姓氏,死后也以各种理由被剥夺,后人很难,甚至无法继承。

磐石寨的头领简直又老又蠢。

一个年轻的百人首应该可以与他斗一斗,这种事想想就觉得有意思。

……

离开城主府的时候,天浩心里充满了意外。

那些应答的话并非急中生智。从磐石寨走来的路上,他就考虑得非常完整。

在赤蹄城之前,沿途经过那么多的村寨,天浩没有打探过任何与当地首领有关的信息。身份上的不对等会导致计划无法进行。无论五百人首还是千人首,在显赫的雷牛族长面前都排不上名号。真正可以利用的,只有赤蹄城城主牛铜。

不是所有新晋百人首都会得到族长接见。但如果有了一位城主帮着说话就不同了。就算牛铜的腿没有受伤,天浩也会寻找别的借口,想方设法与牛铜搭上关系。

必须保住寨子里的粮食,还有那些鹿。寄生复活的起点已经很低了,天浩必须牢牢抓住磐石寨这个地方,使其发展、壮大,真正成为自己的地盘。

献上“田忌赛马”这条计策会不会得到某种奖励?

说实话,这种事情不在天浩的考虑范围内。计划核心是粮食与鹿,至于其它的东西,有了当然好,没有也不值得惋惜,更不可能以自己区区一个百人首的身份,不知天高地厚的去拼命争取。

大巫的居所距离城主府不远。天浩回到旅店收拾好行李,带着天狂返回大路,来到大巫居所前。站在马路上,以最恭敬的礼仪,对着大门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牛铜与巫源后来就没有出现过。无论出于任何理由,天浩都没有上门叨扰。何况,他已经从雷牛族长牛伟邦那里得到了想要的好处。如果没有算错的话,牛铜和巫源应该从中帮着自己说了些好话。

在彼此身份与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猫和老虎不可能成为朋友。当然,打着“互相帮助”的名义,偶尔利用一下是可以的。

第三十四节 逃出来

身穿淡青色袍子的侍卫走进内堂,对着坐在桌前仔细把玩一块龟甲的巫源弯腰行礼,发出谦恭的声音:“启禀大人,您说的那两个人来了,他们站在外面,对着大门行了个礼,然后就走了。”

龟甲是所有巫师的必备品。这块龟甲被巫源带在身边很多年了,表面已经被抚摸把玩得一片光滑。因为品种罕见,这种龟甲造型别致,在所有巫师看来都是一种珍宝,巫源平时拿在手里也很小心,轻起轻放。只是忽然听到侍卫的最后一句话,巫源不由得抬起头,微微有些诧异,握在手里的龟甲差点儿滑落。

“他……什么也没说?”巫源脸上掠过一丝不悦。

“没有。”侍卫摇摇头。

牛铜坐在一张椅子上,一条很长的木凳撑着他那条被木板固定的伤腿。他冲着侍卫挥了挥手:“行了,我们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看着侍卫唯唯诺诺退出房间,巫源感觉自己好像是被某种说不出的东西击败了。牛铜伸手从旁边桌子上的金属盘子里拿起一个橘子,慢慢地剥着。这东西是秋天的收获,平时存放在地窖,这时候拿出来不会腐烂,也没有结冰,对普通平民来说属于奢侈品。

“天浩是个聪明人,否则也不会想出三局两胜这种法子。”牛铜把一瓣橘子塞进嘴里,牙齿咬破薄薄的内瓤,清甜的果汁在舌尖上四散溢开:“虽然我们没有告诉他那件事情,但我估计他多少猜到了一些。”

巫源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眼眸深处透出深深的疑惑:“他的眼光真有那么独到?”

“我只是觉得有这种可能性。”牛铜耸了耸肩膀,一边嚼着橘子,一边伸手撑了个懒腰:“别想那么多了。反正咱们的计划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族长那边我负责去游说,你就做好你自己的事情。说起来,这次与血鹰部的箭术比斗还真是托了天浩的福,否则咱们也不会赢那么多东西。我原本觉得他是个可以拉拢并且听话的家伙,可以多给他点儿好处。现在嘛……呵呵,既然人已经走了,也就没那个必要,我还能省一笔。”

巫源没有发表意见。他低头注视着握在手里的那块龟甲,看着光滑甲壳表面那些复杂神秘的花纹,陷入长久的沉思。

……

天气正在逐渐变得暖和,地面积雪已经出现了融化的迹象。

回程经过赤蹄城的时候,天浩花钱在店铺里买了几匹麻布。他现在不缺钱,只是用银币支付的时候,店铺经营者有些犹豫,最后还是收下了那些钱。

性情直爽的天狂问:“这钱有什么问题吗?”

布店老板是个身材偏瘦的中年男人。他笑着摇摇头:“这倒是没有。只不过……我也不瞒你,其实我不是很喜欢这种银币。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愿意你给我一些粮食,或者新鲜的肉。”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两兄弟背着麻布离开赤蹄城的时候,天浩一直在思考关于货币的问题。牛铜曾经说过,金属货币是狮族大王仿照南方白人帝国搞出来的东西。现在看来,普通民众对它的接纳程度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高。

边走边想,正在出神,冷不防天狂从旁边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瓮声瓮气地问:“老三,你觉得我给阿娇多少聘礼比较合适?”

“什么?”天浩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天狂面皮粗糙的脸上一片通红。长途跋涉激烈运动导致血液流速加快,扑面而来的冷风刺激着血管,更多成分还是年轻的他初涉人事感到害羞,就连说话也有些扭捏:“阿娇……你见过的,就是咱们之前在赤蹄城旅店里那个……我……我相中她了。老三你主意多。你帮我看看,多少聘礼能把她娶过来?”

娶亲?

那个白白胖胖的旅店老板娘?

以往的审美观念与现实世界之间区别真的很大。杨玉环算是四大美人中的特例,虽说丰腴,却还远远达不到旅店老板阿娇那种程度。可是没办法,在这个世界,在所有北方蛮族的逻辑思维当中,特别丰腴,有着强壮体魄,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走马的那种妹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绝色美人。

“……老二,你可想好了,真要娶她?”天浩用力咽了下口水。不是因为嫉妒,纯粹是对自家兄弟的特殊口味打心眼里感到佩服。

天狂坚定地点点头,眼睛里瞬间燃烧起充满**的熊熊火焰:“阿娇很漂亮,要不是因为她男人战死了,恐怕我是没有机会的。”

“那个……咱们先回家。这个事情回去以后你跟大哥商量一下。反正家里现在不缺吃的,咱们好好合计合计。”除了先开一张空头支票把天狂哄着,天浩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自家老二属于那种一根筋的人物。很讲义气,可以为了朋友和兄弟两肋插刀。可是一旦发起横来,同样也会六亲不认,反过来插兄弟几刀。

有了对未来的美好期盼,也就不觉得路远,速度也比平时快了不少。

距离磐石寨已经很近了。

突然,前面路口拐角冲出来一道黑色身影,在雪地里拼命迈开腿脚,以很费劲,却又相当别扭的姿势尽量提升着奔跑速度。

天浩有着超越常人的敏锐视觉,他清清楚楚看到了那张在零散长发摇来晃去遮掩下显出恐惧和慌乱的熟悉面孔:“阿依,你怎么了?”

在空旷的环境里,他的声音传递出很远。阿依顿时停住脚步,隔着十多米远的距离,愣愣地看着站在对面的两兄弟。突然,她仿佛被人从后面打了一针强心剂,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瞬间爆发出令人惊讶的力量,将腿脚迈至最大限度,不顾一切冲到天浩面前。

天浩成为“十人首”的时候,阿依是分到他手下的民户之一,也是最为年轻,也最特别的一个女人。

“你终于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身材纤瘦的阿依显然是受了很大惊吓,翻来覆去就只会说这句话。她死死抓住天浩的胳膊,裹着兽皮的膝盖哆嗦个不停,恐惧的声音里不由自主发出颤抖:“头领……头领要杀了我,他在寨子里杀人……杀人。”

天浩愣住了,天狂怔住了。两兄弟不约而同叫起来:“你说什么?”

“头领抓了很多女人。他……他要杀了她们。”惊吓过度的阿依短时间内很难恢复理智。她脸上一片惨白,双手十指死死抓紧天浩的胳膊不肯放松。此时此刻,这是她唯一能够依靠的男人。

到底怎么回事?

天浩与天狂对视一眼,各自拽住阿依的两边肩膀,带着她强行调转方向,朝着磐石寨快步跑去。

无论出了什么事,必须尽快赶回去。

……

在距离寨子很近的一个雪堆后面,三个人停下脚步。天浩抬手将食指竖在唇边,对天浩和阿依做了个禁声的动作。

这里其实是一片开阔平坦的区域。今年雪大,村民们外出往来不便,只好将靠近寨门的积雪挖开,顺手堆在路边。现在,超过四米的雪垛子成了极好的掩体。在这个很近的隐蔽点,天浩可以透过雪堆中间的缝隙,清清楚楚看到寨子里正在发生的一切,听到众人交谈的言论。

寨子中间的广场上,密密麻麻站满了人。天浩从他们身上扫了一眼,发现所有村民都在,就连受伤的大哥天峰也被人从屋子里抬出,躺在担架上,放在距离火堆较近的位置。

在村民的东侧,是一群以前从未见过的女人,都是生面孔。估计是之前离开寨子的时候,与青龙寨谈妥了用鹿肉换来的交易品。

空地正前方用积雪和各种杂物堆起一个半米多高的台子。一群女人跪在平台下面。她们双手反绑,光着身子。尽管背对着天浩,但是从身体特征很容易判断出具体性别。她们被一条长长的绳索连在一起,旁边站着几个手持钢刀,神情冷肃的壮汉。

磐石寨头领孚松站在平台上。在他身后,矗立着一尊不知道从哪里搬来的木头雕像。

看到这一幕,天浩只觉得心里猛然下沉,也终于明白了阿依为什么要从寨子里逃走。

还是宿主记忆的一部分。

蛮族祭祀有很多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活人祭祀,以及五牲祭祀。无论任何一种形式的祭祀都必须有行巫者在场,只有他们才能沟通神灵,向伟大的它们求得愿望。

被绳索捆住的女人们在抽泣,地上那些散乱的积雪表明她们曾经挣扎过,甚至反抗过,却终究无济于事。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强行剥掉身上衣服是最为有效的控制手段。极寒环境会助纣为虐,让无助的可怜人很快丧失抵抗能力,蜷缩在雪地里瑟缩着身体,直至冻僵。

第三十五节 活人祭祀

“头领从大清早就开始抓人。平俊带着人一个屋子一个屋子的搜。阿研告诉我说是只抓从外面交换的那些女人,说是头领的意思,我就没有在意。但是后来平俊把我也给抓了,跟外面来的那些女人关在一起。阿研偷偷溜进来给我解开绳子,我害怕……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我……我不想死。”

阿依战战兢兢的连声低语。风从对面吹来,这个位置发出的轻微语音不会被寨子里的人听见。天浩看到老祭司巫行站在平台侧面,神情全是麻木。狩猎队长永钢在他旁边,侧着身子,拧着眉毛盯着脚下地面,脸上一片铁青。

祭祀的过程很简单,冷风从不远处吹来了头领孚松对伟大神灵发出的高声祈求。

“冬神啊!赐予我姓氏吧!我会向您奉上最美丽的少女,向您奉上最美味的食物,向您奉上就连人间帝王也为之羡慕的财富。”

随着从他嘴里发出最后一个音节的消失,平俊脸上显出狂热光彩,高高挥起手中的钢斧,他用脚踩住一个快被冻僵,彻底失去反抗能力的女人。锋利的斧子带着力量与重量呼啸而下,在空中划出一道雪亮的反光,人头裹挟着泉水般喷涌的鲜血飞起,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几圈,歪斜着固定在雪堆里。

五十个女人被杀,这是一次敬奉丰厚的祭祀。活人祭祀的等级以“五”为单位,至少是五个人,往上必须以十、十五、二十、二十五的方式顺序递增。据说活杀的数量越多,神灵的满意程度就越高。天浩搜索过宿主记忆,以这具身体原主的身份,自然是没有见过大规模活人祭祀。但他听说过类似的事情,到了部族之王那个级别,一次活人祭祀,至少要杀好几千人。

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不多。尤其是随着文明进步,活人祭祀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上位者们不是傻瓜,他们都很清楚治下人口意味着权力和财富。话虽如此,活人祭祀却从未断绝过。

村民们拖来几具滑撬,把无头的赤裸尸体搬上去。这些死者的尸体会被运往远处山林抛弃,冬神眷顾着这个世界上所有生物,他老人家在享用祭品的同时,也不会忘记关照饥饿的野兽们。

所有人头被插在木杆顶端,按照顺序插在头领木屋周边。这是活人祭祀仪式中最重要的步骤之一,只有这样,才能让伟大的冬神知道是谁向自己敬献了这些贡品,才能对真正的敬奉者准确赐福,满足他想要的愿望。

远远望去,头领木屋就像一块做工粗劣的蛋糕,边缘插满了外形独特诡异的生日蜡烛。

人已经杀了,村民们正在清理广场的血污和尸体。滑撬很快就会装满,等到村民们拖着滑撬走出寨子,继续藏在这里也就毫无意义。

天浩带着天狂与阿依站起来,绕了个圈子,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快步走进寨门。

“阿浩回来了,还有阿狂。”

“他们来得挺快啊!我还以为还得过几天才能回来。”

“咦,阿依怎么跟他们在一块儿?”

在村民们纷杂的议论声中,天浩大步走近平台,恭恭敬敬对着站在上面的头领孚松行了一礼。后者情绪不错,他笑着走下平台,用力撸起天浩的皮袍袖子,看着左臂上已经结痂的牛角烙印,放声大笑:“不错!不错!咱们寨子里有了一位年轻的百人首!”

说着,他拉起天浩的手,将赤裸的左臂高高举起,对着环立在周围的所有人高声宣布:“大家都看看,天浩这次去族城申报,看到这个烙印了吗?阿浩现在是寨子里新的百人首!”

这个标志无法作伪,同时也是北方蛮族特殊的身份象征,族群认可程度远远超过文明时代的个人身份证。

周围响起了稀稀拉拉的回应。刚经历过成规模的屠杀,村民们的心里都有些复杂,只是对于新晋上位者的敬畏,以及天浩之前对寨子做出的种种贡献,很快冲淡了他们脑海中的负面情绪。欢呼声很快变得热烈起来,随即演变成数百人共同吼出,如山呼海啸般的洪亮音符。

天浩走到老祭司面前,鞠躬行礼。巫行紧紧握住他的手,长时间绷在脸上的僵硬表情开始有了松缓迹象。他张了张枯皱的嘴唇,却什么也没说,眼睛里释放出警惕的目光,牢牢锁定正从天浩身后朝着这边走来的头领孚松。

“阿浩,你送文书过去的时候,族长说什么了吗?”孚松深深地看了老祭司一眼,亲热地用力拍了拍天浩的肩膀,温和的说话语气中带有毫不掩饰的急切。

天浩摇摇头,满脸都是少年人特有的纯真与朴实:“没有。”

一股不妙的思维在孚松脑海里长出了嫩芽,而且生长态势很是茁壮。他脸色微微一变,话语顿时变得带有几分惊怒:“这怎么可能?族长到底有没有看过我让你转交的文书?”

“文书是我亲手递上去的,族长还专门问了咱们寨子明年为什么要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额度。”周围的人群还没有散开,天浩控制着说话音量,比平时大了些,却不会让心情急迫的孚松注意到这一点:“我当时就回禀族长,这是头领您的意思。”

一个距离较近的村民当场失声叫道:“百分之八十?怎么,明年我们要给族里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

站在他身边的另一个人也瞪直双眼,又惊又怒:“今年我们才交了百分之七十,明年要交的份额比今年还多?”

“天啊!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粮食全都交了,咱们到时候吃什么?”

“这该怎么办啊?”

很简单的一句话,就像可怕的病原因子,在极短的时间里引发了恐怖瘟疫。“百分之八十”的可怕数字在每一个听者脑子里急剧发酵,人们望向孚松的视线也失去了应有的敬意,变得冷漠且憎恨,甚至带有几分隐藏的杀意。

孚松感觉自己犯了个错误。他有些恼怒天浩公开文书上的内容,可如果要究其根源,如果不是自己过于心急在众目睽睽下发问,天浩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把事情挑明。

“族长有没有说什么时候给我赐下姓氏?”强压着内心火气,孚松直截了当问起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没有。”天浩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诚实认真的神情证明他不是一个撒谎者。

巨大的失落感与愤怒同时在孚松脑海里汹涌起来。就像两头互相争斗的怪兽,在不断吞噬其它思维的同时,也以可怕的速度急剧成长。他忽然感觉自己所做的一切失去了意义,认为本该十拿九稳的事情在自己从未想过的位置出现了意外。

族长为什么不赐予我姓氏?

难道我做的还不够吗?

我今年已经上缴了全寨粮食的百分之七十,明年还要缴纳更多,另外还给了族长三千头巨角鹿的丰厚贡品……这么多,竟然还是无法换来一个姓氏?

怒火像魔鬼一样啃啮着孚松的心脏,他觉得自己必须找点儿事情来做。铁青着脸,转身朝着自己的木屋快步走去。抬起脚重重把门踢开,用很大的力气将门摔砸着关上,发出巨大的响声。

木屋里很快传来凄厉惨叫的女声。

那是阿玫在尖叫。

孚松必须在女人身上暴虐发泄才能找回自我。他是寨子头领,是这个家的丈夫,他有这个权力。

看着僵立在原地的村民,再看看满地的血污,年迈的老祭司长叹一声,摇摇头:“散了,都散了吧!”

……

夜幕降临了。

铁匠同彪走进天浩四兄妹木屋的时候,发现国基和昌珉也在。

天峰的伤势好了很多,他已经可以半靠着坐起,饮食不需要旁人用勺子喂进嘴里。

天霜在屋子角落里玩着几块打磨光滑的骨头。这是北方蛮族小孩子常玩的游戏,磨光的骨块在平地上撒开,与文明时代“摸一抓四”的玩法颇为类似。

天浩在火上烧了一壶开水,摆开几个粗糙的土陶杯子,笑着招呼同彪等人坐下,分别给他们倒了一杯“茶”,又给盘腿坐在旁边的天狂弄了一杯。

说是茶,其实是黑针松叶子冲出来的热饮料。没有文明时代茶叶的清香,入口很是苦涩,喝过以后有些回甜。

同彪与国基和昌珉相互对视着,彼此的目光在默默询问。他们都是当天在海边成功猎杀巨型皇带鱼之后,当场对天浩下跪效忠的人。

“寨子里的情况你们都很清楚。我去族城的这段时间,孚松接连用鹿肉从其它寨子换回了很多人。青龙寨连续换了两批,总共三百个。环车寨那边换了一批,五十个人。庆元寨也换了二十个。另外还有其它寨子,林林总总加起来,总共是四百零四个人。”

天浩说话的声音平平淡淡,没有特别控制的语调节奏,丝毫听不出他的喜怒哀乐。

第三十六节 密议者

在寒冷的冬夜,一杯温暖热饮料是最好的享受。抿了一口苦味的液体,天浩认真地说:“其实寨子里的人不是越多越好。关于这个问题,我和大祭司、永钢,还有头领商量过。以咱们寨子现在的情况,从外面换来的新增人口最多不能超过三百。再多,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国基对此深有感触。他缓慢地点点头:“是啊!这段时间换进来的人太多了。寨子里的空屋全都住上了人,就连装肉的仓库都腾出来给他们。还好现在是冬天,鹿肉放在外面也不会坏。可是一下子进来这么多人,比咱们寨子里原先的人多多了,要是真闹出什么乱子,咱们说话他们也不会听啊!”

昌珉的年龄与国基差不多,都是三十多岁。经常修剪的两边面颊留有短短胡须,下巴上显出一片扎手的暗青色。他脸上带着愠怒,从进来以后就没有变过。听着天浩与国基两个人把话说完,他拿起杯子,像喝酒那样仰脖灌下去一大口黑针松茶。苦涩的液体在口腔里回荡,压抑了很久的怒火仿佛被浇了汽油一下子瞬间升腾起来。

“孚松那个该死的狗杂种,他抢了我的女人。”他感觉有些耳鸣,却不知道这是肾上腺素短时间内大量分泌所造成。

上次利用山谷捕猎了大量巨角鹿,让磐石寨家家户户都有了足够的肉食。昌珉看中了一个从青龙寨换过来的女人。胸大屁股大,腰身也粗,一看就是在地里干活儿的好手。头发梳得很干净,不像其他女人那样脏兮兮的散发着一股馊味。尽管昌珉已经有了老婆,却并不妨碍他对别的异性产生兴趣。找到狩猎队长永钢说了一下,按照寨子里的惯例,在泥模板上按了手印,昌珉欢天喜地的把那女人带回了家。

从外面换来的人属于“公用品”。想要得到,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给寨子修建围墙,开垦更多的荒地,熬煮更多的盐巴,砍伐更多的树木当做柴火……这些属于寨子里的公共事务。劳动可以致富,还可以得到比现任老婆更漂亮的女人。

妻子对昌珉带回来的女人没有表露出反感。她甚至很高兴能有一个新姐妹来帮助自己分担更多家务和农活。家庭成员多了是件好事,那意味着原本沉甸甸压在自己肩膀上的各种事情可以分一半出去。何况现在家里不缺吃的,新妇很勤快,自己可以在未来几个月里安下心来怀孕,然后舒舒服服的生孩子,把所有家务都交给她。

头领孚松的祭祀行为没有任何预兆。平俊带着一帮人挨家挨户的挑选,他们从换来的女人当中挑出年轻漂亮的。数量不够,又从寨子里的女人补足六个缺额,一起敬奉给了伟大的冬神。

祭祀是一种神圣行为。用歪瓜劣枣敬奉,只会激怒神灵,给寨子降下更大的灾难。

残忍与冷漠的笑意在天浩心中荡漾开来,他脸上保持着丝毫看不出任何预兆的平静。拿起水壶,给昌珉喝空的杯子加满,他耐心地发出劝解:“看开点儿,咱们寨子里的存粮很多,还可以从外面换进来更多的女人。孚松毕竟是头领,这件事情还是算了,没必要因为这个与他起争执。”

“……不,你不懂……你们……你们谁也不会明白……”昌珉脸上全是痛苦的纠缠。他低着头,膝盖曲起的双腿分得很开,脑袋低垂着深埋在两座如山峰的膝盖中间,发出隐约带有抽泣的悲鸣。

“爱情”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身上,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但是上天可以作证,昌珉发誓:自己第一眼看中那个女人的时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想法就在脑子里生根发芽。肥大的屁股看起来是那么诱人,强壮的腰身光是看看就令人血脉贲张。没有北地蛮族常见的粗糙皮肤,反倒有种类似油脂抹在脸上的光滑,眼睛很大,厚厚的嘴唇是那么性感……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非常符合蛮族审美观点的漂亮妞。

她被杀了。脑袋插在木杆上,在寒冷冬夜矗立在头领孚松家的外面,死不瞑目。

“孚松还会杀更多的女人。”彪悍的天狂插进话来:“再有一段时间,天气就会变得暖和。耕地以前得有春祭,对春神的祭祀规模还会更大。到时候死的人会比现在多。一百个,甚至两百。”

这些话不是天狂自己原创。昌珉等人没来的时候,天浩就把同样的话在家里说了一遍。他当时一直在长吁短叹,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反正都是家里人,就当做是发发牢骚。可是在外人,尤其是比自己年龄更大的成年人面前,天狂觉得自己必须表现出更加成熟的一面。他需要展示自己的能力,主动参与更多的公共事务。

男孩子都有极力证明自声能力的冲动阶段。天浩需要一个人在这时候充当自己的帮手。天狂很符合这个角色,他根本没想过这是天浩计划的一部分。就像一个小男孩听到父亲与客人高谈阔论,于是把谈话内容当做炫耀资本在小伙伴面前重复,以此显示自己比同龄人更加聪明,富有远见卓识。

所有人都沉默了。

坐在角落里玩着骨节的天霜受到影响。她停下手上的动作,睁大黑黝黝的眼睛望着这边,想要从一张张严肃冷漠的脸上看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良久,同彪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苦涩的黑叶茶,他用充满深深疑问的眼睛盯着天浩:“阿浩,孚松让你把文书带给族长的时候,真在上面写了咱们寨子明年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份额?”

一个成熟的男人不会相信谣言。同彪虽然当众向天浩效忠,但他毕竟与孚松一起在寨子里生活了很多年。有些事情,他必须自己探知真正的答案。

天浩认真地点点头:“当初他说这件事的时候,永钢和大祭司也在场。”

说着,他侧过身子,从摆在旁边的皮袍里翻出那张当做文书使用的小型兽皮,递给同彪:“你自己看吧。”

摇曳的火光照亮了兽皮上的每一个字。同彪死死盯着兽皮,双手在微微颤抖。这种动作很快沿着胳膊蔓延至全身,就连目光也被感染,在难以置信中透出无可遏制的愤怒。

“那么多的粮食,还有三千头鹿……疯了,孚松他一定是疯了!”这是同彪能够为这种可怕行为找到的唯一合理性解释。

国基是个性情沉稳的男人。他紧皱着眉头:“这是要把咱们寨子里所有的粮食全部上缴。以后……咱们吃什么?”

“孚松那个该死的王八蛋就是为了他自己!”昌珉出于激烈的爆发边缘,他双眼被愤怒刺激得一片通红,嗓音沙哑:“今天祭祀的时候你们都听到了,孚松根本没有向冬神祈求保佑寨子安稳。他只想着他自己得到姓氏,一个字也没有提到我们。”

这些话瞬间给予了同彪启发,他立刻转向看着天浩:“这么说,孚松让你去族城送文书,承诺明年这么多的粮食上缴份额,就是为了从族长那里得到一个姓氏?”

天浩很满意事态的发展。他冷静地点点头:“是的。”

同彪内心深处仍然保留着一点点卑微的期盼:“族长答应了?”

天浩用缓慢摇头粉碎了他的最后一丝希望:“族长说了,这不可能。”

虽然不是雷牛族长牛伟邦的原话,却是差不多的意思。只不过,同样内容的话用不同字句改变排列顺序,往往会在关键时候产生特殊效果。

躺在病榻上的天峰长长叹了口气,若有所思地发出声音:“缴纳这么多的粮食也不能让孚松得到姓氏,他以后还会变本加厉,百分之九十,甚至是所有当年收成的全部……他肯定会这么干。”

兽皮文书是真的,白纸黑字摆在面前。

天浩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撒谎。何况想要证实他刚才所说的这些话很简单。胆敢假传族长的命令,除非是活得不耐烦了。

同彪眼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失望。他死死盯着拿在手里的兽皮文书,发出仿佛落水濒死者般的呻吟:“三千头鹿,明年还要缴纳那么多的粮食……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没人发现天浩眼睛里透出审视的目光。他不动声色仔细观察着每一个人脸上的变化。

天浩手里握着一张具有决定性杀伤力的重磅底牌。

族长牛伟邦已经说了不要磐石寨的贡品,明年高额的粮食上缴数字他也不稀罕。

这些事情天浩没有公开。这会成为自己在磐石寨牢牢站稳脚跟,牢牢抓住寨子主控权的最大筹码。

坐在火塘边,感受着火焰释放出来的热度,国基觉得脑海深处一些被深埋的可怕念头被瞬间点燃。

“孚松是个自私的家伙。既然他不让我们活,干脆一刀宰了他,然后我们另选一位新头领。”

第三十七节 杀

解决问题的方式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看似无解的困局通过暴力就能达到所有人想要的最佳结果。

同彪用震惊的目光看着国基。

满面暴虐的昌珉呆住了,张着嘴,抬手指着国基,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天狂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摆在脚边的战斧,随即松开手指。

坐在角落里的天霜浑身抽搐了一下,像受惊的猫一样快步跑到天浩身边,紧挨着坐下,双手用力抓住他的皮袍下摆,恐惧的脸上一片惨白。

孚松做事情虽然不得人心,可他毕竟是寨子里的头领。

半躺着的天峰很快从震惊中冷静下来。他定定地看着国基,足足沉默了五秒钟,才慢慢地说:“如果杀了孚松可以解决所有问题,那么……我赞成。”

天浩清清楚楚听到了从每个人鼻孔里发出的沉重呼吸,看到了一双双因为激动正在不断充血的眼睛。这种时候表现出谦虚或者表面上的假意否定只会让事情走向反面。他装作思考,眉头深深皱起,缓慢沉重地点了点头,在叹息声中表明自己的态度:“如果孚松死了,那我就去族城向族长禀明一切,请求族长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粮食上缴额度。”

国基的眼角在微微抽搐,对未来的强烈希望瞬间代替了刚刚冒出头的杀意,只是连他自己都不太确定:“真的?族长真会答应?他真的不会追究我们杀了孚松这件事?”

“我们又不是造反,只是活不下去。”同彪的见识毕竟要多一些:“再说了,法不责众。”

“我去叫人。”国基站起来,朝着房门走去。他现在一秒钟都等不下去。

同彪和昌珉对视了一眼,两个人不约而同站起来,紧跟国基的脚步走出木屋。

以天浩为核心,已经形成一个成规模的群体。十一名效忠者在磐石寨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今天晚上叫来商议的三人就是其中代表。天浩对事态的发展很满意,他随手拿起摆在旁边的一把匕首,用磨石仔细擦着金属刃面。

天峰躺在兽皮上摇头苦笑:“老三,我从未想过你会这么聪明。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你和老二从族城回来的路上,你就已经想好要这样做了吧?”

天浩一下又一下磨着刀,动作专注敏捷:“如果不是孚松他自己不得人心,我也没有机会。没人愿意饿死,他用别人的口粮去换他自己的姓氏,本来就是个错误。”

天峰陷入了沉默。

同彪等人的速度很快,他们叫来了十多个人,把四兄妹的小木屋挤得满满当当。压低声音的商议没有持续太久,在绝对的利益面前,大家很容易就能组成共同对抗群体。

天浩带着他们走出木屋的时候,所有人都带着武器。

这种事情不能犹豫。知道的人已经很多,谁都有可能泄露秘密。之前造势的时候天浩可以藏在阴影深处,但需要自己露面的时候就必须干错利落。十一名效忠者,十一个在寨子里有家户的男人,这是属于我自己的力量。

敲门,照例是阿玫过来开门。

看到这么多的人走进来,孚松有些意外。正盘腿坐在火塘边吃着烤肉的他站起来,抬起手里油腻腻的带肉骨头指着对面,嘴里嚼着尚未咽下去的食物,含含糊糊地问:“你们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昌珉像一头饥饿已久的豹子,以最凶猛的动作扑过去。他的脑袋重重撞上了孚松腹部,架在火塘上的烤肉被踢翻,带起一阵被风吹起来的散漫火星。孚松随即感觉腹部传来剧痛,他低头看见昌珉握在手里的刀子,鲜血正从自己的皮袍破口汨汨渗出。

“你……我杀……”

又惊又怒的吼声在开口几个音节句被彻底封堵。孚松仰着头,感觉嘴里那口嚼烂的肉被唾液混合着,变成一种黏糊糊的东西堵塞了喉咙。喘不过气,也无法呼吸。他瞪大双眼,直愣愣看着近在咫尺的天浩。握在手里的肉骨头掉了,颤抖的手指朝着咽喉部位伸去,摸到一片温热,一片湿滑。

宿主是一个懒惰的宅男,原本属于寄生体的熟练战术动作却不会因此变得陌生。“割喉”这动作天浩演练过无数次,他本来就是个战士。

昌珉的脸被强烈复仇快意扭曲着。他不要命地将匕首向前捅,几乎连着握柄都差点儿送进孚松的肚子。折磨濒死者不是一种好习惯,甚至会被认为是北地蛮族的耻辱。天浩抬手抓住昌珉的肩膀,将他硬生生甩开,然后把尚在抽搐的孚松平平放在地板上,锋利的刀尖深插,熟练地割下他的头颅。

“按照计划,你们把孚松的亲信抓起来。我去见大祭司。”

抛下这句话,拎着正在滴血的人头,满面平静的天浩大步走了出去。

……

看着跪在面前的天浩,再看看歪斜摆放在他旁边的那颗人头,老祭司浑浊的眼睛里透出一丝复杂光芒。

“说吧!你是怎么想的?”良久,老人发出无奈且夹杂着威胁成分的声音。

“我们今年上缴了所有收成的百分之七十,寨子里所有人差点儿饿死。族长这次没有答应孚松的请求,他明年只会变本加厉,拿出更多的东西上贡。我在族城打听过了,正常的上缴额度只是百分之三十,族长也从未要求各村寨增加份额。粮食是我们种的,鹿是我们猎的,凭什么要把所有东西都变成他孚松一个人请求姓氏的筹码?”

“只有在寨子走投无路的时候才能杀人。冬天都快要过去了,孚松却在这个时候祭祀冬神。他是磐石寨的头领,可以跟我们同患难,却不能与我们共富贵。那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权力。春天的时候还有祭祀,夏天也是这样。从外面换来的女人都被杀了,以后谁还会跟我们做生意?”

“这次的事情是我做的,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明天我就去族城向族长禀明一切。无论族长降下何种惩罚,我都会一肩承担。”

老祭司的目光有种穿透人心的特殊力量。他仔细分辨着天浩脸上的每一个细节:“你想当磐石寨的头领?”

“是的!”天浩回答的很干脆,毫不掩饰内心想法。与之前在自家木屋里商量计划的那些效忠者不同,老祭司的精明绝不可能用几句谎言糊弄过去。在他面前,与其遮遮掩掩,不如直接翻开底牌。

“我会向族长申请得到明年最低的粮食上缴份额。我会让寨子里所有人吃饱,我们现在有盐,可以用来与其它寨子交换东西,尤其是南面的鹿族。他们会纺线织布,寨子里的人会有衣服穿。”

吃饱,穿暖。

这是人类的最低生存需求,也是磐石寨人向往了很久都没有实现过的美好愿望。

“按你的想法去做吧!”老祭司挥了挥手,他侧过身子,避免视线与天浩发生接触。沙哑的声音里透出一丝疲倦,同时带着深深的思考:“去吧!让我安静一会儿。”

天浩离开了木屋。

长子巫且在老祭司身边慢慢坐下,忧虑地问:“父亲,他们杀了头领,这样一来,会不会……”

老祭司抬起手,止住了儿子后面的话。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孚松已经死了,他的人头就摆在面前。

接连几件事情,老祭司对孚松的感官急剧滑落。他已经不是很多年前那个刚刚坐上头领位置,吃苦耐劳的老实人。环境对一个人的改变是如此巨大,老祭司也不知道孚松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沉迷于“得到姓氏,成为贵族”。

他是个沉稳的男人,也是个没用的男人。那么多年,磐石寨的情况没有丝毫改变,粮食每年都不够吃,村民们连一件麻布衣服都穿不起。

也许天浩这个年轻人会改变现状。

尽管他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却在磐石寨最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救活了大家。

一个人身上最美好的品质,就是忠厚老实。尽管很多时候被看做是能力低下的表现,但谁也无法否认,与一个老实人做邻居,肯定要比与一个狡猾聪明的家伙做邻居更让人放心。

何况天浩要求得到更多,他要代替孚松成为寨子头领。

老祭司觉得自己实在是无法改变什么。无奈又无力的感觉在身体里蔓延。很多时候都会这样,尤其是在孚松发疯把寨子里大部分粮食送出去的时候,老祭司就会产生深深的无力感。像他这样的高等行巫者属于贵族,孚松胆子再大也不敢对他下手。但他早已摸清了老祭司的脾气性格,做事情从来不会征求他的意见。

换个人做头领,寨子的情况也许会比以前好。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那句话————孚松已经死了。

第三十八节 塔楼

带有腥咸味的海风从东面吹来,湿湿的,带着一股陌生的暖意。

冬天的积雪在阳光下早已融化,坚硬犁头轻而易举插进湿软泥土,在简单的推拉动作下翻起厚厚黑泥。种子从背着蔑箩的女人手里洋洋洒洒落下,寻找着适合自己的位置,享受着春日的温暖,饱喝着充裕水分沉沉睡去。等到再次苏醒,已经是头顶嫩芽,一片绿油油。

北方蛮族显然并不在意文明时代男人的忌讳。在这里,“妻子”只是一种概念上的称呼。很少有男人喜欢妻子,那意味着被寨子头领和祭司共同见证,所有人认可的制度性婚姻。相比之下,“伴侣”就简单多了。喜欢了两个人就睡在一块儿,不喜欢了就分开。凭着体能与生理方面的强悍,男人在冬天没有食物的时候还可以把伴侣卖掉,等到有足够的食物再赎回来,或者干脆换个新面孔,全面感受属于自己的新鲜人生。

孚松的头颅经过处理,以完整的淡黄色骨骼形式悬挂在墙上。那是磐石寨的集会所,墙壁上悬挂着二十多颗人类头骨,都是历届的寨子头领。

尸体可以埋葬,头颅却必须留下作为后人的纪念。这是北方蛮族特有的习俗,与恐怖或邪恶之类的概念无关。

天浩召集所有村民,公开宣布上缴粮食份额降为百分之三十这个消息的时候,略带青涩的少年就在欢呼声中成为了新的头领继任者。

肯定有人对他的上位提出质疑,声音却在极短的时间被压了下去。这是一个随时必须准备应对饥饿的时代,没人会觉得碗里多一口吃的就是罪恶。想要追随孚松脚步前往另外一个世界的要求完全可以满足。就算天浩身边的效忠群体不动手,寨子里也有更多的人会帮助你实现这个愿望。

吝啬是一种恶习。在寨子里的老人看来,新晋的年轻头领显然不懂得什么叫做“精打细算”。“闲时吃稀少,忙时吃干”的千古训导在他身上没有得到丝毫印证。大块的鹿肉分发下来,家家户户都飘出大骨头熬汤的浓香。兴高采烈的人们在春天降临的时候像往年那样扛着犁头耕地,将一切希望都寄托在黑色的泥土深处。

老人们在担忧:鹿肉是有数的,吃完了该怎么办?

年轻人却没有那么多的想法。他们被天浩鼓动着,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比起往年,今年的耕地面积扩大了很多。在冬天用粮食换来的人口成为了新增劳动力,人们趁着冰雪融化的时节挖地播种,等到第一场雨水下来后,嫩绿的禾苗在一双双眼睛里映开了笑容。

烧窑对蛮族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家家户户都有一些粗陶物件。赤蹄城与黑角城高大的墙壁足以证明水泥和砖块被广泛运用。磐石寨之所以没有使用这些,是因为烧砖过于麻烦,不如就地伐木那么简单。

春耕结束后,天浩从寨子里分出两百人负责烧砖,他带着其余的人前往海边扎营。

山坡上有现成的石头,混合灰泥,很容易就能筑起一座坚固的警戒塔。正常情况下,塔里可以容纳六个人,天浩特地给塔里留造出足够宽敞的空间。铁匠和木匠正在村里赶制新的弩炮,造好以后会运到这里安装。平时村民们在海边煮盐捕鱼的时候,留守塔内的武装人员就负责警戒。

野兽是最大的威胁来源。春天到了,它们也纷纷离开巢穴,寻找填饱肚子的猎物。在它们看来,人血又鲜又暖,人肉又软又甜。

磐石寨的人不懒,只是没什么眼光。无论已经死去的头领,活着的老祭司巫行,还是狩猎队长永钢,在漫长的几十年人生里从未想过要真正走出这个寨子。耕种、狩猎,然后狩猎、耕种,生活永远在简单的圈子里循环,遇到危险就把刚刚探出去的手脚缩回来,高大坚实的寨墙会保护每一个人,所有问题都可以放在里面解决。

黑嚎狼是一种可怕的野兽。它们四足站立的时候高度超过一米五,厚厚的角质层在足尖部位形成硬度极高的爪子。它们成群结队,每年入秋的时候会大量进食,带着大量体内脂肪呆在洞里过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冬眠,只是把身体各项机能降至最低,在长达好几个月的时间里保持半睡半醒的慵懒状态,从根本上降低对营养物质的需求。

没人想要在冬天歪打误撞走进黑嚎狼的巢穴。那与主动走进地狱没什么区别。一群看似慵懒的野兽会一拥而上,把愚蠢的猎物撕食得干干净净。

长达一个冬天的饥饿足以证明黑嚎狼的坚韧耐心。春暖花开表明它们到了活动的季节,山林里经常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黑色身影。幼年黑嚎狼的反犬齿会在这个时候脱落,从内侧牙根生长出来的反向错齿将代替,最终长成暴露在口腔外部的锋利獠牙。

天浩下令在海边山坡上筑起那座警戒塔的时候,很多村民对此无法理解。一些人甚至找到老祭司,希望他可以出面劝说天浩打消这个念头,把宝贵的人力投放到其它方面,哪怕多开垦一些荒地,趁着天气暖多弄一些猎物回来也是好的。

狼群来袭的时候,塔上的警戒者第一时间发出了警报。在海边煮盐的人们迅速集结在塔下。他们扔掉各种工具,拿起各自的战斧和长矛,以这座小小的石头建筑为核心,形成一个攻击矛头向外的不规则圆阵。

在一对一的情况下,黑嚎狼不是北方蛮族的对手。这些野兽身上流淌着文明时代祖先的基因,它们会分工合作,从不同的方向对猎物发起进攻。磐石寨村民之所以惧怕狼群,是因为它们早已学会前后夹击的战术。蛮族虽然强壮,却不可能一心二用。专心对付前面挡住了咬断自己喉咙的獠牙,就无法防备从身后袭来,撕破皮袍,直接伸进肛门,将体内肠子硬生生拖拽出来的残忍狼爪。

所有人都面对同一个进攻方向的打法,让黑嚎狼群对眼前的猎物难以下口。站在塔上的弓箭手瞄准目标不断射击,精钢打造的箭头准确钻进野兽身体,在一片令人惊恐的黑色浪潮中溅开一朵朵血花。

战斗从清晨持续到中午,无法讨到便宜的黑嚎狼在凄厉的嗥叫声中被迫撤退。它们留下多达上百具尸体,就连最强壮的狼王腿上也结结实实挨了一斧,砍掉了大半个足掌。到了今年母狼发情的季节,伤残无力的它肯定会被年轻强壮的竞争者取代,成为狼群在饥饿时节被强行瓜分的食物。

人们唱着歌,拉着四轮货车,碾过崎岖不平的多石道路,缓缓走进大开的寨门,在广场中央堆起黑色山脉一般的厚厚狼尸。

刚得到消息的老祭司跌跌撞撞从自己的木屋里小跑着出来,迎面碰上了正往这边赶来的狩猎队长永钢。

“这么多的狼……天啊!咱们,咱们寨子里死了多少人?”神情紧张的老祭司手里拿着一包黑乎乎的伤药,长子巫且背着一个很大的兽皮包跟在旁边。“人类打不过野兽”,这是深深刻画在老祭司脑海里的记忆烙印。在磐石寨这个地方,人兽大战每年都有发生,从来都是己方伤亡惨重。

永钢脱掉沾染了大量血污的皮袍,用手抹了一把溅在额头上已经凝固的狼血,深沉的呼吸推动着胸部肌肉忽高忽低,他脸上交织着亢奋与感慨:“没死,一个人也没死。只有两个人受了伤,都没有大碍。”

老祭司一愣,随即勃然大怒:“这怎么可能?永钢,你可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真没骗你!”永钢拉着老祭司的手就地坐下,随手从旁边捡过来几块小石子,当做模型绘声绘色地解说起来。

永钢当过族里的预备兵队长,是寨子里颇有战术眼光的人。天浩在海边筑起堡垒的做法他完全可以理解。就这样,唾沫星子横飞,老祭司听得一愣一愣的,两个人如此做派吸引了其他人的目光,很多人纷纷围拢过来,边听边点头,不断发表自己的见解。

“要不是阿浩提前在海边筑起那座塔,咱们今天也打不赢这群狼。”

“阿浩是个聪明人。你也不想想,要是没有阿浩,咱们还能熬到现在?恐怕早就饿死了!”

“这可是黑嚎狼啊!那么多年了,咱们寨子什么时候杀过这么多的狼?而且一个人也没死。”

“阿浩是个好头领,他比孚松强。”

“就是。”

周围的声音乱七八糟,老祭司却听得很清楚。他没有老眼昏花,看到了跟随男人脚步逐渐围过来的女人。她们脸上充满了好奇,眼睛里投射出异样的光彩。有男人在,重体力活就轮不到女人。高大坚实的寨墙保护了女人,却并不妨碍她们从男人那里知道野兽的凶猛。一双双异性目光不约而同集中到了站在远处的天浩身上,有些较为羞涩,有的就毫不掩饰爱意,还有的女人更直接,老祭司看到她们干脆走过去,伸手拉住天浩的胳膊,就差没当着所有人的面往他怀里钻。

第三十九节 生活的多样性

站起来,蹒跚着脚步慢慢走回自己的木屋。巨大的失落感笼罩着老祭司巫行,他觉得自己突然间失去了很多东西,不是具有实质的那种,却异常珍贵。

喧闹和欢笑声像长了翅膀的精灵钻进耳朵,老祭司无奈地用棍子拨拉着火塘里的灰。在磐石寨生活了很多年,他早已忘记自己是一名贵族。有姓氏,还是行巫者,却从不在人前摆出架子使用特权……很多时候,村民们也忘记了这一点。

孚松的死对巫行刺激很大。他不喜欢孚松,单纯为了个人利益罔顾全体的做法,注定了不可能走太远。但不管怎么样,孚松毕竟是这个寨子的头领。

天浩又去了一趟黑角城,他居然带回了一份族长签字认可的头领委任状。左臂上多了一枚新的烙印,比之前的“百人首”烙印略小,图案是一个笔画简单的牛头。有了这两种东西,没人会对他寨子头领的身份产生质疑。

巫行只是觉得孚松罪不至死。对付他的办法很多,可以抓起来监禁,可以把人抓起来送到族城请求族长发落,还可以发动村民们进行公推,选举出天浩这个新的头领……可他偏偏采取了最激进的做法。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是熟悉的节奏。老祭司沉默了几秒钟,暗自叹了口气,对站在旁边的儿子挥了挥手。巫且走过去把门打开,只见天浩与天狂搬着一头巨大的黑狼,直接送进屋里,摆在老祭司面前。

天浩的神情很庄重,他把狼尸横摆地板上,以标准的祭祀动作跪了下去,双手掌心向下,指尖合拢,头部朝着老祭司缓缓落下去的时候,额头触碰在手背表面。

这表明眼前的黑狼是敬奉给自己的礼品。

不满和愠怒在一点点消失,带着感慨成分的复杂心理占据了大部分思维空间。老祭司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枯瘦如杏脯的脸上露出尴尬神情。他轻轻抚摸着跪在面前的天浩头顶,良久,发出长长的叹息。

“你是个有能力,也很聪明的孩子。但是……你不该杀了孚松。”

“他是个例外。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低垂着额头,天浩的声音充满了无可置疑的真诚。

这是所有猎物当中体型最大的一头黑嚎狼,它的眼睛被羽箭射中,锋利的箭头贯穿大脑致死,整块狼皮完整,的确是敬奉给贵族最好的礼物。

老祭司在沉默中禁锢已久的心,渐渐变得热火起来。

“我听永钢说了,这次你在海边做得很好,没有人死,大家都活着……我老了,不能跟着你们出去,祭祀的事情就交给我吧!咱们寨子小,经不起像孚松那么的折腾。过去的事情就算了,按照你的想法去做。记住你对我说过的话:要让大家吃饱、穿暖。”

……

新居的建造工作正在稳步进行。

磐石寨内部的原有建筑杂乱无章,除了中央广场和公用仓库,所有木屋的位置都很无序。天浩带着人用石灰在地上撒了白线,寨墙外面五十米的位置被划为新的住宅区。二十座新的石屋以此为基础开始建设。村民们对此感到很难理解,在这里建房无法得到寨墙保护,一旦到了冬天,很容易受到野兽攻击。

天浩没有对此进行解释,他安排人手在新住宅区外侧开始筑造警戒塔。十五米高,与最外沿的新屋之间留有宽敞通道。即便是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屋内住户也可以在警戒塔武装人员的掩护下有足够时间逃回寨墙内部,确保安全。

磐石寨人口不多,一次性修造功能繁琐的小型城市显然不可能。棱堡是欧洲在古老年代最优秀的军事要塞。天浩的计划很庞大,他要把附近山上的泉眼与南边的那条河全部囊括在内,把磐石寨变成无比坚固的“磐石堡”。

这种事要一点点慢慢来。军事类建筑有着很强的区块防御功能。就像一个个小型方格,以每个“格子”内部居住二十至五十个人计算,只要在格子主要外侧点修筑一个警戒塔,就可以最大限度保证这些居民的安全。

随着以后人口不断增加,方格的数量也会扩大。围墙和便道将其连同,原有建筑可以不断增高,外围依托警戒塔之间形成墙壁,继续按照这样的做法扩大控制区,等到磐石寨人口达到数千人的时候,一座小型棱堡也就自然而然初具规模。

这其中涉及到大量的工程学和数学计算。对天浩来说,不是什么高深的知识。

……

灰白色的海盐颗粒很大,看上去有些脏。

粗盐的制造谈不上什么工艺,单纯用铁锅煮水的工作小孩子就能完成。老人和孩子没有像往年那样闲着,他们聚集在海边,不断添柴加水,确保煮盐的工作不会断档。警戒塔上安排了寨子里最优秀的猎手,一旦发现情况不对,他们将在第一时间吹响牛角发出警报。

在淡水河道与海边连接的地方,天浩带着村民捕捞到大量鳟鱼。

这种鱼与记忆中熟悉的文明时代品种有一定区别。锋利的牙齿表明它们更具掠食性,体表鱼皮失去了磷光,在颈部与头部出现了细密的尖刺。平时以顺滑状态倒伏,不会影响水中速度,遇到敌人就立刻直起,与怒气冲天的河豚鱼颇为类似。

麻藤编织渔网的做法,是天浩传授给寨子里女人们的新技能。其实他在这方面也是个生手,不算行家,只是见多识广而已。用树枝在地上划出简单的网格图案,手指比划着,尽量用这个时代野蛮人能够听懂的字句解释,然后拿起几根准备好的麻藤,按照网格交织的方式笨拙地打上结,连接起来……天浩没有在这项工作上浪费太多时间,他只做出了一小块有着五、六个网眼的绳网。事实再次证明人民群众的智慧果然是无穷无尽,女人们在这方面有着令他为之汗颜的聪慧。她们很快发明了将树枝削成梭状,挑着麻藤在一个个网格之间来回迅速编织的方法。绳结钩连得异常牢固,就算是寨子里强如天狂之类的猛人用力撕扯也无法损坏。

在磐石寨,裤子是一种奢侈品。看着一群腰粗彪悍的女人将绳网挂在几颗大树中间,用梭针灵活地来回编织,不断迈开白花花长腿走动的时候,天浩总会联想起文明时代勾起原始欲望的性感黑丝网袜。

海里的怪兽已被干掉。有了网,自然就有鱼。

粉红色的鱼肉质地紧密,味道还是那么鲜美,遗憾的是没有酱油……文明时代岛国人在食物烹饪方面倒也独居特色,生鱼片在一群懒鬼厨师手里得以发扬光大。穷怕了也饿怕了的磐石寨村民连鳟鱼内脏也没有放过。尽管他们吃得很开心,天浩却看着那一张张嚼着生鱼肠子的嘴唇感到阵阵反胃。在“吃饭”这件事情上,他更愿意多花时间与老祭司交流。

清洗干净的鱼肉切成厚片摆在盘子里,紫黑色酸柠果可以代替柠檬,撒上少许碾成粉末的盐,加上一点专属于野蛮时代的“百里香”,这样的鱼生料理看起来马马虎虎,勉强算是过得去。

老祭司刚尝了一块,就彻底爱上了这种吃法。

妹妹天霜在食物面前从来就没有抵抗力。尤其是第一次吃过天浩做的熊肉,她脑海里产生了坚定且永远不会有变化的深刻意识:哪怕三哥把一盘子大便端上桌子,那东西也一定很美味。

常年吃惯了兽肉的磐石寨村民忽然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其它美好的事物。这一切都是年轻头领带来的:盐、漂亮坚固的新房、用麻藤编成的网、新鲜美味的鱼……

去年春天的时候我们在干什么?

耕种时节过后,照例像往年那样组织大伙儿上山打猎。寨子里有一半多人闲着,每天看着太阳升起落下,诅咒着海里那头怪物什么时候突然死去,遥想着天空中会不会出现一个长着翅膀的家伙,如果是个女人我就拿起弓箭把她射下来,抱回家里用激情四射的方式度过漫漫长夜。如果是个男人,我就拿起弓箭把他射下来,抱回家里拔掉羽毛切块放进锅里煮了吃……据说,鸟人的味道很不错。

鳟鱼的数量相当庞大。那条被干掉的变异皇带鱼应该是制约着这一带海洋动物族群增加的重要原因。天浩实地测量过,这里的海水温度的确比其它地方高一些,也有可能正好赶上了鳟鱼的洄流期……总之,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人们从海里捕捞了几十吨鱼。

建盖房屋的工作被迫停下,大部分人手被紧急抽调过来熬煮海盐。晾晒鱼干成了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那是把整条鱼开膛破肚,斩去鱼头,在对半剖开鱼身表面抹上盐粒的做法。直接曝晒在阳光下只会让鱼块变臭,流通的空气会在短时间内挥发水分,使鱼肉变干。

第四十节 刺瓜

没人提起什么该死的“环境保护”。没人认为一头暴鬃熊或黑嚎狼的生命会高于人类。我们是这颗星球的主人,无论将其它物种杀光或者吃光,那都是专属于我们的权利。其实把事情倒过来想想就明白,如果远远跑在进化线前沿的不是我们,而且其它某种动物,谁又会为了人类惨遭杀戮与食用的命运哭泣?谁会举着鲜血淋漓的骷髅图案在当权者面前高喊着“保护(人类)动物”?

整个寨子散发着浓烈鱼腥的时候,人们开始了新的工作。

山谷里的积雪融化时间较晚,春耕结束后谷地仍有冰块残留。有了这个天然的冰箱保鲜,天浩才有足够的时间熬煮海盐。仍旧是老办法,绳索捆在靠近悬崖的大树上,把人放下去,再用绳子捆绑僵硬的死鹿,拉至崖上,运回村里。

这项工作在整个冬天都陆续进行,鹿肉的腌制过程比鳟鱼要复杂。天浩没打算把所有巨角鹿都制成咸肉,他把大块的鹿腿分散到村民家中,分割切小,挂在房梁上,借着火塘升腾的烟雾制成熏肉。

鹿脯是一种美味的食品。天浩打算趁着这个机会,把所有鹿肉晾晒干制保存下来。磐石寨现在的情况比过去好了很多,可是说到真正具有价值的财富,只有寨子里的这些村民。

百里香的来源是一种树叶。椭圆形,颜色青葱翠绿。寨子周围山上的大型乔木多以黑针松为主,其中夹杂生长着这种体型较小的树。宿主记忆只有对这种树叶的气味描述,天浩按照文明时代植物学的概念,认为大规模收取树叶并晾干保存的时间只能是夏季。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鱼干晒制的很成功,白色的鱼肉晾晒后呈现出半透明状态,附着鱼皮的那一面有着漂亮光滑的纹理。天浩用小刀切下一片塞进嘴里慢慢咀嚼,鲜咸的滋味在唾液搅拌下很快在舌尖上溢开,令他感受到粗糙兽肉所不具备的细腻。

春天大面积播种小麦的时候,人们也在田间地头洒下少量的蔬菜种子,主要是刺瓜和一些绿色蔬菜。天浩以前没见过刺瓜,这根本不是文明时代的植物品种。绿色的蔓藤沿着所有可供攀爬的固体向上延伸,藤上开出一朵朵黄色小花,看起来有些像南瓜。

同样还是依靠昆虫授粉,幼嫩果实从枯萎花瓣中长出来的时候,天浩发现这东西表面生长着密密麻麻的尖刺。起初这些刺较软,摸上去也不算扎手。几天时间过去了,淡青色的刺尖颜色逐渐变深。深绿、墨绿、暗蓝……最后彻底变成了黑色。

两个星期时间,刺尖变化是如此显著。这个时候的尖刺硬度极高,手指轻轻碰到会扎破皮肤,甚至流出鲜血。

瓜的体积不大,相当于成年的拳头。密布在瓜体表面的尖刺长度约为五厘米,与瓜体连接的大部分仍为青色。老祭司叫上天浩一起,摘了些刺瓜,又摘了一大把蔓藤枝头上的嫩芽。天浩看着老人用砍刀把刺瓜从中间破开,里面露出嫩黄色的肉质部,边缘的外皮有些发绿,很硬。

老祭司用刀子把带刺的外皮削掉,用勺子挖掉刺瓜中间空腔位置的黄瓤,将整个瓜体切成小块,放进锅里加水炖煮,锅里很快散发出一股闻起来令人愉悦的甜香。

蔓藤嫩芽洗清过后分掐成小段,放进沸腾的锅里,等到刺瓜煮熟,锅里的糖水变成黄绿相间的粘稠浓汁,老祭司撤了火,用木勺盛出两碗,他特意捻了少许粗盐,撒进天浩的碗里。

味道与记忆中的南瓜一模一样,被咸味刺激产生的清甜在唇齿间回荡。让天浩遗憾的是没有米,刺瓜蔓藤嫩枝虽说味道不错,吃在嘴里还是觉得寡淡了些。另外就是这个时候的刺瓜太小了,若是能够在长老一些,等到秋天收获的时候,瓜体内部积蓄的糖分更多,吃起来会更加美味。

刺瓜必须减藤,也必须在这个时候摘掉半数左右的果实。留足养分给剩余果实才能长大的道理与过去没什么区别。无论刺瓜还是南瓜,表面上的称呼通过外形来加以区分。

天浩不明白:南瓜在自己沉睡的这段岁月里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它表面会有那么多的刺?而且连名字都改了?

天峰的伤势已经恢复。北地野蛮人强悍的身体素质令人咋舌。天峰闲不住,他知道自己刚刚恢复,不能做太过剧烈的运动,于是在寨子附近下了几个套,捉到几只山鸡。

艳丽的羽毛表明这是雉鸡类品种,体型却堪比文明时代的吐绶鸡(火鸡)。天浩对此早以见怪不怪,自从进入宿主体内复活,他看到了太多体型超乎自己以往记忆的动物和植物。“巨大”似乎是这个特殊时代的最重要标签,随着野蛮人体型的暴增,所有物种仿佛也跟着产生了同样的变化。

烧水拔毛的工作交给天霜去做。她虽未成年,却很勤快。充足的营养让这个女孩变得脸色红润,干瘪的面颊也在一顿顿浓汤和烤肉的滋养下逐渐膨胀。吃虱子的老毛病一直改不掉,被天浩结结实实用棍子揍了几顿,被打怕了,终于学会捉住虱子就当场摁死,而不是像从前那样直接往嘴里塞。剪掉了长长的头发,整个人扒光皮袍扔进热水盆里好好洗了几次澡,脱去黑乎乎的油腻污垢,终于露出一张算是比较干净的脸。

天浩从雉鸡身上拔下颜色最漂亮的尾羽,细心插在天霜的头发深处。凑到近处的时候,他从天霜脸上闻到一股淡淡的油脂香气。

天霜很怕这位哥哥,但尊敬的成分显然多过畏惧。她扬起头,露出讨好的神情:“三哥,我听你的话,一直用熊油擦脸,你闻闻。”

再漂亮的女人也挡不住风刀霜剑,天生丽质的美人放在野外三个月就会变得无限沧桑。“美丽”这种东西有很大概率是后天养成,只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深闺大小姐才会皮肤嫩滑美丽动人,天浩一直很怀疑古老故事里那些当街耍横抢占民女的无脑恶霸……这些家伙难道都是没长眼睛的瞎子吗?居然连整日在田间劳作的村妇也能看中,拼着被青天大老爷砍脑袋的危险也要把那种女人抢回去?

世界上最好的化妆品其实是凡士林。文明时代的时髦女性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化妆品厂商会用无数例子让她们明白这种想法是多么愚蠢。总之,一万块一套的高端产品与几毛钱一瓶的甘油区别很大,你们不是科学家,花心思研究很伤脑,还是老老实实从口袋里掏钱出来,认认真真购买就行。

天霜毕竟是自己的“妹妹”。这个时代北方蛮族对女性特殊的审美观念令天浩很是无语。他可以按照自己的逻辑给天霜开具出一整套的形体训练课程。包括柔软体操、模特步、舞蹈……可是没用,这里的男人只喜欢虎背熊腰的彪悍女子,没人喜欢娇柔骨感的细腰妹纸。

用熊油擦脸是天浩的主意。世界终究在发展,时代终究会变化。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鸡头鸡脚鸡翅膀鸡脖子剁下来熬汤,内脏从不浪费,鸡杂煮进汤里味道很不错,非常鲜美。天浩切了一块熏鹿肉剁碎,又拿了一条刚从海边送来的鱼,将鱼肉剔下,加上一些调味的树叶混合,塞进挖空的雉鸡肚子里,架在火上慢慢烘烤,等到烤熟,香气四溢。

一家人吃得很开心,天峰脸上也露出久违的笑容。天浩舀了一碗鸡汤递过去,笑道:“大哥,你的伤已经差不多了,这段时间就帮帮我,盯着寨子里建造新房的进度,让他们弄快点。”

天浩没有完全摒弃平均分配这种古老低效的方法。但他承诺所有参与劳动的人都能得到双倍食物,而且品种丰富。私有制产生需要一个过程,在此之前,他要尽可能多的在磐石寨积累公共财富。

天峰嚼着鲜美的烤肉,吃得满嘴流油。他连连点头:“天气越来越热,最近几天已经穿不住这身袍子。今年有你在,咱们寨子的情况算是好的,有肉,还有鱼。别的寨子就不好说了。每年这个时候,还有冬天,他们都会出来换人。”

天浩微微点头。

这是青黄不接的时节。

当然,整体情况比冬天好一些。山上可以挖到野菜,野物们也不像冬天那么具有攻击性。

开春以来,寨子里有七个女人怀孕。按照惯例,天浩给她们安排了一些轻省的伙计。野蛮人与文明时代人类的区别从分娩上就能看出来。孕妇不需要十月怀胎,正常孕期为五个月,最多不会超过六个月。

这个世界没有“唐氏筛选法”,却同样有着先天性缺陷婴儿。遇到这种情况,孩子父母只能自认倒霉,耐心等待着女人身体恢复,然后与丈夫继续重复生理动作,生养健康的后代。

第四十一节 肉干与棉布之间的价值对比

“左所”是寨名,这里隶属于鹿族治下,是“牡鹿部”的势力范围。

寨主福全在自己的木屋里接见了天浩和天狂。寨门警卫验看过天浩左臂上的烙印,确认这是一位百人首兼寨子头领。无论如何,福全都认为自己必须给予对方足够的礼遇。

福全的眉毛比一般人更加浓密,用皮绳扎起来的黑色长发一直垂到肩膀。他打量着盘腿坐在对面的这个年轻人,看到对方身上那件兽皮坎肩的时候,福全心里不禁生出一丝得意,连带着目光也变得飘忽,不自觉地带上了几分轻蔑。

鹿族之所以在所有北方蛮族部落里拥有地位,是因为鹿族有着高超的纺织技术。五年前,鹿族各部开始大规模种植棉花。从那以后,棉布逐渐代替了麻布。现在,鹿族成员很少穿麻布织品,大多是棉质。

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秘密,纺车这玩意儿没什么技术含量,所有部族都能制造。可是说到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将麻线或棉线织成布料,这项技术只有鹿族掌握,其它部落即便有麻布产出,也只能使用老式织机,速度极其缓慢,数量极少。

“呵呵,磐石寨的人什么时候选了个年轻后生当头领?”福全说这话并无恶意,只是他忍不住加上了一些讥讽的成分。左所是人口数量超过一千的大寨,区区两百来人的磐石寨在他看来就是只小蚂蚱。

“孚松死了,我接替他的位置。”天浩抿了口杯子里的水。颜色有些微黄,有着很重的泥土味。他笑了笑,开门见山地说:“我这次来,是想找福全头领谈一笔生意。”

福全没有对此表示反对。他笑呵呵地问:“你想换多少布?棉布还是麻布?”

来左所寨子谈生意的人,都是为了这里的布匹。

“棉布,五百匹。”天浩平静的脸上透出成年人才有的老到。他直接说了个数字。

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正事。福全收起脸上玩味的表情,目光炯炯注视着天浩,彻底忘记了对年轻头领岁数上的质疑:“你用什么交换?我先说明,我们不要武器。”

牛族擅长冶炼金属和锻造兵器,磐石寨的金属制具品质优良。

天浩抬手摸了一下已经长出粗硬短须的下巴,手指慢慢从那个位置滑开,以很潇洒的动作在空中捏了个响指。坐在侧后位置的天狂连忙打开摆在手边的背包,拿出一块鱼干,递了过来。

福全颇为意外地看着这块鱼干。梭性的外观看上去干干净净,洁白的鱼肉捏起来很硬,没有丝毫水分。翻过来是淡青色鱼皮,凑近了可以闻到淡淡的腥味,没有肉质腐烂的恶臭。这表明肉干品质相当不错,是难得一见的优等品。

口腔里毫无预兆分泌出大量唾液,福全不断耸动着喉咙。经历了一个饥饿的冬天,左所寨的情况比其它寨子好不到哪儿去。所幸去年的粮食收成不错,寨子里没有死人,也没有在寒冷时节里与别的寨子进行人**易。

靠着野餐和时有时无的猎物,左所寨一直熬到现在。寨子里也种着刺瓜,已经被摘掉大半。剩下的那些绝对不能动,否则冬天存粮就会少掉很多。

说起来,这是福全的错误。

连续几年,附近的村寨都会派人来左所寨用粮食交换棉布。左所寨从这桩生意里获利丰厚,包括福全在内,所有人都认为没必要花力气耕种,只要确保有足够的棉花地产出原料就行。

去年,是左所寨历史上耕种粮食面积数量最少的一年,却偏偏遇到了百年罕见的极寒天气。

“衣食住行”,衣服虽然排在第一位,那却是文明时代以“廉耻”和社会道德基本框架为前提的说法。在北方蛮族看来,饥饿才是必须首要解决的最大问题。

即便是福全这个寨子头领,仍然过着饥肠辘辘的生活。这种情况要一直持续到入了秋,地里的第一批粮食下来,才会从根本上得以缓解。

“你们从哪儿弄的鱼?”福全一直狂吞着口水,脑子里却充满了疑问。磐石寨的地理位置他很清楚,据说那边的海里有吃人怪兽,很多年了一直无法靠近。

天浩耸了耸肩膀,仿佛没有听到他的问话,笑容可掬:“还是谈谈我们的生意吧!福全头领,你想要多少这种鱼干?”

“五十公斤换一匹布。”福全回答的很快。这是正常时节的交换价格。肉干与鲜肉之间的换算约为一比六。这些鱼肉晒的很干,福全估计不要说一比七,就连一比八都有可能。

布料比肉和粮食值钱。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只要爱惜点儿,可以维持很多年。

“你在开玩笑吧!”天浩脸上笑容变得有些冷淡,说话语气也变得不再客气:“如果是秋天,这个交换价格当然没有问题。但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五十公斤……呵呵……”

他摇摇头,讥讽和嘲笑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一览无遗。

磐石寨南面的地形很特殊,长达数百里的海岸全都是悬崖耸立。高达数百米的山崖找不到一条下去的路,无论捕鱼还是煮盐都很困难,无法形成规模。

距离左所最近的寨子就是磐石,这些牡鹿部族的野蛮人显然到现在还搞不清楚状况。

尴尬的心理在福全脑海里一晃而过。他知道这个要价有些过分,但生意就是生意,何况鹿族的纺织技术众所周知。天气已经热了,对面的年轻头领还穿着厚厚的兽皮坎肩,难道他就不想换件凉爽轻薄的棉布褂子?

“那就四十九斤。”福全觉得自己已经拿出了最大诚意。

他根本没有看清楚天浩的动作,只觉得手里一滑,那块当做样品的鱼肉干瞬间消失。等到回过神来,肉干已被那个该死的年轻人牢牢握在手里,然后递给坐在他后面的粗壮汉子。那家伙更可恶,他直接把肉干塞进背包,双手死死按住,用警惕如防贼般的眼睛盯着自己。

“算了,我还是走吧!”天浩站起来,抖了抖兽皮坎肩上实际并不存在的灰尘。他拿起摆在旁边的长柄战斧,阳光从木屋的缝隙间照进来,在锋利的斧刃表面反射出幽蓝色金属冷光。

第二个融合点已经产生,天浩直接投入到了“体能”方面。这段时间,大量食物营养补足了宿主体内的缺失部分,肌肉在迅速生长,骨骼强度也在增加,肌腱变得更加强韧,虽然还达不到天狂那种程度,两者之间区别倒也不是很大。九十分和八十五分,仅此而已。

做生意之前得考虑全面,在“成”与“不成”之间必须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磐石寨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天浩必须亲自跑一趟,这是诚意,也是身份对等上位者之间的较量。

福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打乱了阵脚,各种已经想好讨价还价的字句还没说出口就被迫咽了回去。他绞紧眉毛,脸上油然生出一丝怒意,很不高兴地大声嚷嚷起来:“那你说吧,多少能换?”

已经走到门口的天浩停下脚步,他举起左手,伸出五指:“五公斤鱼肉干换一匹棉布。”

福全想也不想就摇头否决:“这不可能。”

左所寨子从未以如此低廉的价钱交换布料。

天浩瞥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

望着他的背影,福全的恼怒在成倍扩大。

在这种时候用强硬手段留下一位寨子头领,是极不明智的行为。何况留下天浩也没用,他那个随从的背包不大,估计里面就没装多少东西。

五公斤鱼干换一匹棉布,你是在故意侮辱我吗?

……

饥饿阴影继续笼罩着左所寨。

粮食已经断档了。

这里所说的“粮食”,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所有田地里的农作物出产,以及肉类。在北方蛮族的字典里,“粮食”意味着营养品。

野菜不能算在其中。春荒时节,很多寨子都是全家人一起出动,他们在山上挖野菜,掏洞里的山鼠,搜寻一切可吃的东西,就连小虫子也不放过。晚上回家,各人的收获聚集起来,连汤带水煮成一锅,当时喝下去胃里倒是被撑得很满,到了半夜肚子里就“咕噜噜”响个不停。熬不到天亮,又会变得饥肠辘辘。

看着地里那些长出青嫩穗子的麦苗,福全心里急得像是着了火。

附近山上的野菜已经被挖光,野物们也没了踪影。鹿族居住的区域林木稀少,每次狩猎的成果都不多。再这样下去,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今年得了教训,耕种麦子的面积远远超过任何时候。等到秋天,大家都不会挨饿。

问题是,如何才能熬过这段最艰难的时间?

难道真要向磐石寨那个年轻的毛头小子屈服,用一匹珍贵的棉布交换区区五公斤鱼肉干?

福全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个事实。

就在他犯难的时候,一名族人兴冲冲地从寨门方向跑来:“头领,有人来换咱们的布了。”

第四十二节 跌价

那是一个很壮实的汉子,脸上随时带着笑,看上去很憨厚老实的一个人。

他很懂规矩,对着福全恭恭敬敬行礼,笑容可掬道出自己的来意:“头领,我想换点儿布。”

说话的时候,福全下意识带上了一些急切的口气:“你想换多少?怎么换?”

“五十匹棉布,我用这个换。”说着,壮汉从背包里拿出一块肉。

那是腌制过的熊肉。干燥的表面发黑,散发着一股盐的气息,以及淡淡的臭味。福全用刀子割下一块,发现肉块内部呈现出暗淡的酱色。这表明熊肉腌制过程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估计是在温度较高的环境里捂了一段时间,有些变质。

腌肉与干肉不同,前者含有水分,后者则是彻底干透,捏在手里非常坚硬。

福全再次皱起眉头,他用粗大的手指用力挤压着割下来的那块肉,暗自叹了口气。就品质而言,这块腌肉倒也马马虎虎。鹿族人不挑食,饿起来的时候,就连野外找到的腐肉也能吞下去。之所以觉得失望,是因为有了磐石寨那位年轻头领的上等鱼干作对比。看着手里这黑乎乎隐约散发着臭味的腌熊肉……福全顿时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

东西总是要换的。棉布虽然值钱,可是究其价值,却必须等到冬天才能体现出来。目前左所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即将到来的饥荒。

“说说,你想怎么换?”毫无选择的福全声音听起来很是沉闷。

壮汉咧嘴一笑,露出颜色暗黄的两排牙齿:“六公斤腌肉换一匹布,头领你觉得怎么样?”

“你说什么?”福全猛然抬起原本耷拉着的眼皮,放射出两道难以置信的冰冷目光。

壮汉被他盯得有些发毛,整个人连忙后退半步,浑身肌肉下意识紧绷,抬高肩膀,做出本能的戒备状态,小心翼翼的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我说六公斤腌肉换一匹布,棉布,不是麻布。”

这个数字的确比天浩给的高一些。可账不是这样算的。腌肉不同于鱼干,其中的含水量约为百分之五十。如此一来,实际到手的食物总量远远不如鱼干。

“这笔生意我不做了……你走吧!”福全低下已是铁青的脸,抬起手,像撵苍蝇那样冲着壮汉挥了挥。这一刻,他连杀人的心都有。

头领的命令不可违抗。武装侍卫们推搡着壮汉把他带出了屋子,已经走出去很远,还能听见他模糊的叫嚷。

“别这样,价钱不合适咱们可以再商量啊!”

“我吃点儿亏,六斤半总行了吧?”

“……七斤!不能再多了。”

“连七斤都不换?那你们自己留着那些布好了。呸!我看你们到时候吃什么!”

杀人抢货的想法的确在福全脑海里出现过。但谁也不是傻瓜,不会傻乎乎随身带着所有交易品。左所寨现在是最虚弱的时期,寨子里的存粮只够以最低食用标准限度维持约两个星期。在这样的情况下,无法对其它寨子发动进攻。

战斗需要力气,吃不饱的结果就是白白被杀。

第二天和第四天,左所寨又来了两个想要换布的家伙。一个想换十匹,一个想换四匹。他们开出的价钱同样低得令人发指:一个给出六公斤粗面换一匹布。那是带有大量麸皮,其中掺杂着大量杂质的面粉。福全用手摸了一下,指尖不时传来很硬的刺扎感,估计不是麦芒就是小石子。另一个拿出来的交换的也是腌肉,因为盐抹的不够,肉块腐烂程度很高,散发着令人欲呕的浓烈臭味。

即便是这种勉强可以算是食物的东西,他居然张口给出“五公斤换一匹棉布”的交换价。

福全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他不是没想过自己出去寻找生意。其实就在天浩来之前,福全已经打算组织一批人,在周边几个寨子顺序走访,推销左所寨产出的布料。但他实在是有些抹不下面子……往年,都是其它寨子里的头领带人上门求着自己交换布匹,今年的情况偏偏颠倒过来。“身份”这玩意儿很多时候会束缚着大脑,让你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对一些本该自己亲力亲为的事情产生奇怪的傲慢感。福全现在情况就是这样,他迫切需要帮助,却实在是拉不下这张脸。

后悔的思绪在大脑里徘徊,越来越深重,占据了每一根思维神经。

饿肚子的感觉很糟糕,尤其是半夜被饿醒的时候,黑暗的四周一片寂静,只有肚子里传来“叽里咕噜”的诡异声音,仿佛有种置身于食人魔窟的可怕经历。

有好几次,福全都会伸出左手,轻轻抚摸睡在旁边的妻子,右手却悄悄探到床榻边缘,手指触摸着斜插在那里的刀柄。

饥饿的时候,无论看见什么都会与食物联系起来。

他感觉妻子也在伸手抚摸自己的身体。也许,她也在想着与自己同样的事情,另一只手也在锋利的金属凶器附近转悠。

等不到天亮,打定主意的福全早早爬起来,叫上几个护卫,以及寨里的祭司,离开家,朝着磐石寨而去。

……

福全以前来过磐石寨,那还是好几年前的事情。如今,这个寨子的变化令他感到惊讶。

所有人都在忙着盖房子。整整齐齐的青色砖块用拖板车子运来,与大块的岩石混合堆砌,中间填塞着搅拌均匀的泥灰浆料。屋顶没有使用瓦片,而是用原木当做房梁,表面有大块的覆盖物,然后在用砖块砌上。

这样的建筑方法不算新鲜,鹿族的一些村寨里也可以看到类似的建筑。可是像磐石寨这样成规模的建设,福全还是头一次看见。

矗立在房屋之间的警戒塔数量太多了。福全用手指点了一下,就数出七座。他觉得很疑惑,一个正常的村寨,根本不用设置这么多的警戒塔,正常情况下只要两座就已经足够。

他叫住一个正推着木板车来回运送砖块的男人。那人倒也实诚,没有丝毫遮掩,直言不讳:“这是咱们寨子里新建的暖房。”

“暖房?”福全及其手下瞪大双眼,都感觉脑子有些不够用,从那人嘴里蹦出的新鲜名词实在很烧脑,从未听过,无法理解。

“那房子是冬天用的。”运转的男人索性放下推车,双手比划着,口沫四溅炫耀性解释:“你看那房子是不是像个长粗筒子?我们头领说了,那叫“烟囱”。看没看见房子下面紧挨着别的屋子?那里面有管子连着,冬天的时候只要在大粗筒屋子里烧柴,周围所有的屋子就算晚上不点火也冻不着,很暖和,所以叫暖房。”

启发性语言对封闭大脑有着意想不到的促进效果。飞扬的思绪让懵懂听者们瞬间提升了好几个智商等级。包括福全在内,都在不由自主连连点头。

没错!看起来像警戒塔的“暖房”周围连着十几间房屋,排列的整整齐齐。

果然是奇思妙想啊!

今天就算了,等到冬天的时候,找个时间再过来看看,亲身体验一下这种暖房究竟有没有用。如果真的管用,左所寨也可以跟着搞起来。

带着这样的念头,福全见到了天浩。

没有表面上的虚伪客套,年轻人就是这一点好:实诚!不像上了年纪的老狐狸,总是顾左右而言他,胡乱找个别的话题敷衍,先把你急得没办法,然后自己赶着就把要求和底线一股脑全说出来。哪里会像磐石寨的年轻头领,见了面就笑着问:“福全头领,你是来换粮食的吗?”

“幸福”这种事情需要对比才能产生。寨子里接连来了几拨用粮食交换布匹的家伙,对比来对比去,还是磐石寨这边开出的价钱最合适,也最优厚。

福全已经不去想什么“以往的辉煌”。去年全寨人纺线织布就能吃饱肚子的好光景早已不在。做人嘛,得往前看,踏实一些。天浩给出的鱼干兑换数量虽然少,可是那东西质量不错,用水泡开,实打实的可以填饱肚子。

有了互相认同的基础,谈判气氛才会变得友好,事情也就变得容易商量。用文明时代《新闻联播》的话来说:两寨头领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贸易关系达成共识,并就双方感兴趣的话题交换了意见。磐石寨方面承诺绝不会在交易中以次充好,左所寨表示赞同,要求把双方友谊延续下去。

最终的成交数量为一千五百匹棉布,六百匹麻布,足足超过天浩原先要求的好几倍。

这几乎是左所寨的所有库存。

谈判的事情由头领负责,接下来的工作交给两寨祭司。他们现场制作泥板,用雕刀在上面写下交易全过程。文字很简单,重点是双方交换的货物种类,以及数量。完成了这一切,天浩和福全分别在两块泥板上用力按下拇指,双方祭司确认无误,同样压上了自己的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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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 布料分配

北方蛮族没有发展出造纸术。据说狮族正在就这一技术进行摸索,他们已经研究出很粗糙的原纸,可是距离全面实用化还需要解决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

在泥板上留下契约是蛮族的做法。具体保留时间视交易进程而定。像这样粮食与布匹之间的交换,通常是保留三年,然后在双方立据者在场认可的情况下进行销毁。如果其中一方表示泥板需要继续保留,另外一方必须同意,不得反对。

福全高高兴兴地走了。

包括他带来的那些手下,离开的时候脸上都带着微笑。

在半饥半饱的状态下过了这么久,再没有什么比一顿热乎乎肉汤,加上数量管够的烤肉更能令人满足。

上门是客,肯定要好好招待。

左所寨的客人刚离开没多久,同彪和国基就不约而同走进了天浩的寨子。

“阿浩,你这法子挺管用啊!”同彪眼睛里闪烁着崇拜的目光,脸上全是喜悦的神情:“你让我拿着腌熊肉去左所寨的时候,我还觉得这事儿恐怕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没想到今天还真是被你搞成了。”

向来稳重的国基也满面激动:“是啊!你怎么就能肯定,左所寨的人不会接受我和国基的条件,用布料从我们手上换粮食呢?”

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明,大脑的进化更多时候需要自主性思考。天浩笑了笑,抬手拍了一下同彪的肩膀:“有对比,才能产生好坏优劣的判断。五公斤鱼干这个价钱其实不算低了,但是比起冬天去交换布料花费的粮食,福全肯定不会接受。我得让他明白现在是什么季节,更重要的是,再不换点儿粮食回去,左所寨的人就要饿死了。”

正说着,外面有人敲门。天浩偏头往房门方向看了一眼:“进来。”

在寨子外面推车运砖的汉子走了进来。他对着天浩恭敬地行了个礼,压低声音描述了一遍之前发生过的事:“头领,按照你交代过的,我告诉他们塔楼是暖房。他们相信了。”

天浩的话音充满了上位者特有的力量与威严,他笑着点点头:“做的好!去,找仓库管事多领一天的肉食。这是给你的奖励。”

磐石寨的新建筑功能与分布是一个秘密,在外人面前必须尽可能遮掩。

福全是个急性子,被饥饿驱使的他想要尽快完成这桩交易。第二天,双方满载的运输车队在指定地点碰头,验看过货物后,两位头领完成了最后的交割。

一辆辆装载布料的木板车被拉进寨门的时候,磐石寨再一次陷入了沸腾。

“布,看到了没有,那车上装的全都是布。”

“是麻布,还有棉布。我的天,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多的布啊!”

“哈哈哈哈,以后咱们有衣裳穿了。”

“这都是天浩从鹿族人那里换来的,是他帮着咱们换的。”

天浩爬上位于广场正中的一辆板车,站在用干草裹住的布料堆上,发出洪亮且富有感染力的声音:“去年冬天,我接任寨子头领的时候,曾经答应过你们,要让这里所有的人吃饱肚子,穿上衣服。”

“现在,我做到了!”这句话爆发出天浩的最大音量,连站在寨墙外树枝上的鸟儿也被吓住,连忙扑棱着翅膀飞走。

同彪的长子元凯眼睛里释放出狂热,望着站在车上的天浩喃喃自语:“他说的没错,他的确做到了。”

身材纤瘦的阿依站在人群前面,牢牢锁定天浩的目光充满了炽热与崇拜:“没人会比你做得更好,你是一位真正的头领。”

旭辉在沉默中弯下右腿膝盖,对着天浩恭恭敬敬跪了下去。

他仿佛是个无声的信号,旁边、周围、附近……更多的人做着相同动作,几乎是齐刷刷地向天浩下跪行礼。

孚松统治磐石寨几十年,真正向他效忠的人其实没有多少。天浩接替他成为新头领不过半年时间,已经从根本上掌握了人心。

其实磐石寨的人要求不高。只要吃饱、穿暖,就已经足够。

寨子里没有专职裁缝,天浩沿用了老办法,直接把布料分给每一个人。数量前所未有的丰厚:成年男女每人可以得到一匹棉布,孩子减半。

满载布料的板车聚集在寨子广场中央,天狂等数十名经过挑选,体格健壮的年轻男子手持武器守候在天浩周围。他们是寨子的执法队成员,这是天浩最近搞出来新鲜玩意儿,相当于文明时代专门负责维持秩序的警察。

很多蛮族都不知道什么叫做“排队”,磐石寨的人对此也丝毫没有概念。执法队的威严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一点点积累。从去年冬天杀死孚松,全面执掌寨子统治权,对所有人公开发放食物的时候,天浩就有意识的培养村民们的纪律。

阿依和几个女人从车上取下一匹匹布料,打开以后用米尺量着,对折以后从中间剪成两半。村民们排成不算整齐却井然有序的队伍,依次从天浩手中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让他们学会遵守秩序很难,执法队没少抽那些不遵守规则家伙的屁股。每当这种时候,天浩就站在一边冷眼旁观,等到揍得差不多了,才会走过来和颜悦色地劝阻。受罚者知道了厉害,也感受到了来自年轻头领的关爱与温暖。他会把这一切铭记于心,皮肉疼痛令他长时间甚至永远保留这份教训,从痛苦中被拯救的经历会让他对天浩充满感激。

今天的“胡萝卜”是布料。

孚松去年不顾一切用粮食从其它寨子换取人口。冬祭的时候杀了一批,后来被天浩制止,没有继续换人。虽说寨子里的人口数量一直在危险边缘游走,却得益于储备充足的粮食,大量外来人口没有闹出什么乱子,只是居住房间显得拥挤。

七百零二人,这是磐石寨目前的人口数量。

微笑是一种颇有杀伤力的武器。天浩是个英俊的男人,长达几个月的食物充足使他发育良好,个头一下子蹿高了很多。块状胸肌从敞开的皮坎肩下面裸露出来,与高挺的肩膀连接着,凸显出力量与健美。

把布料递给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男人,他会抬手拍拍对方肩膀,说些鼓励的话。

如果是老人,天浩会显出几分尊敬的神情。

他对女人的态度同样温和,丝毫没有这个时代男人高高在上的傲慢。磐石寨不大,人口目前来说也不算多,里里外外各家各户的事情不算什么秘密,天浩总能找到一些女人们感兴趣的话题。比如孩子,比如男人,比如家里的粮食等等……这是来自文明时代的特殊技能,他学过一段时间即兴演讲。倒不是说在那时候对节目主持人之类的职业产生了想法,纯粹只是个人爱好,以及从普通战士晋升为军官后的必须技能训练。

一个在民众眼里优秀的领袖,不仅仅只是施政方针给予普通人更多利益那么简单。还需要宣传,需要在不同场合表现出更多亲民姿态,更加与老百姓打成一片,没有丝毫阶层隔阂的意识障碍。

聚集在天浩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了。十几个,都是年轻“漂亮”的那种。天气炎热,全身皮袍根本穿不住,她们半露着胸脯,粗壮的胳膊就连文明时代轻量级健美冠军也自愧不如。粗壮的腰身意味着力量,无论农活或者狩猎都是一把好手。寨子里原本的年轻姑娘不多,大部分是用粮食从外面换来。每次看到她们,寨子里的男人总是忍不住摇头叹气:这些女的其实只能算是一般。真正漂亮的那些,已经在冬祭时节被孚松动作祭品杀死。现在,“伴侣”这种事情,只能在矮个儿里找高个子。

天浩从未接受过任何女人的示爱。她们的目光毫不掩饰,动作大胆。他相信只要自己一个眼神,这些粗壮黑实的妹纸们就会主动钻进自家小木屋,脱掉皮袍安静等候着夜幕降临……天浩费了很大力气好不容易才从女人堆里钻出来,浓烈的汗臭几乎令他窒息,在一个个滑腻肥壮的身体之间招架游走差点儿没让他崩溃。尤其是拖着疲惫脚步走进老祭司居住那间屋子的时候,他无比怀念已经逝去的文明时代。

得想办法让寨子里的女人们洗澡了。

还有,究竟是哪个该死的混蛋改变了曾经的审美观,把一群强壮有力的黑胖女人看做绝色妹纸?

捧着一匹柔软的棉布,恭恭敬敬奉在老祭司面前。

这是福全按照天浩的要求,特地从交换货品里精心挑选出来的上等品。纺布也有精品和次品。比起普通棉布,上等品质地更加柔软,透气性更好,穿在身上更舒服。

老祭司很满意。与死去的孚松比较起来,天浩这个年轻头领更讨他的喜欢。食物就不说了,各种敬奉的东西都是精品。很多时候老祭司都觉得感慨:在磐石寨生活了这么多年,唯独天浩担任头领的这半年时间,自己过得最省心,最愉快。

第四十四节 商人

“每个人一匹布,会不会太多了?”老祭司枯瘦的手轻轻抚过柔滑的棉布表面,望向天浩的目光中带着探询:“其实每人给一件衣服就行,用不了那么多。”

这个时代的布匹长度为二十米。按照北方蛮族平均两米七的身高,一匹布做成衣服裁剪下来颇有富余。

“多给他们一些吧!”天浩在微笑中缓缓摇头:“男人也就罢了,女人总得有几件衣服穿,还有裤子和裙子。天气热,总不能一直捂着皮袍。就算咱们寨子里自己人不说,别的寨子也会把这个当做笑话。”

老祭司对此不置可否,他笑道:“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吧!”

离开老祭司木屋的时候,天浩看见站在不远处的阿依。

她穿着宽大的鹿皮袍子,像寨子里别的女人那样光着两条腿,穿着粗糙的兽皮鞋。纤瘦的肩膀上锁骨凸起,显出很好看的轮廓。她有些犹豫,似乎是想要走过来,脸上却露出明显的迟疑。过了几秒钟,她感受到天浩朝着这边看过来的目光,连忙低下头,带着脸上两团迅速扩大面积的红晕,转身跑开。

天狂扶了一下背在身后的战斧握柄,咧开嘴笑了。他用肩膀使劲儿推了一下天浩,挤眉弄眼地说:“老三,阿依喜欢你。”

不等天浩回答,天狂又颇为遗憾地摇摇头:“阿依长得真难看。她太瘦,太丑了。”

天浩若有所思地从鼻孔里发出“唔”的声音。他注视着阿依的背影,思考了近半分钟,慢慢收回目光,低声吩咐天狂:“我先回去,你把平俊叫来。”

……

平俊跪坐在天浩面前,低着头,神情惶恐。

这是磐石寨的议事堂,平时门关着,只有得到三位寨子首领的允许才能进来。过去的几个月,这里挤满了从外面换来的人,现在新房盖好,议事堂自然就空了出来。

“我知道你这段时间一直过不好。”天霜从家里送来一壶烧开的热水,天浩沏了两杯黑叶茶,盘腿坐着,把其中一杯摆在平俊面前:“喝吧!有些事情,我想跟你好好谈谈。”

投入身体方面的融合点效果明显。现在的天浩足以在体能方面碾压平俊。他特意让天狂守在外面,房间里只有他和平俊两个人。

“我不喜欢杀人,但是我不反对杀人。你当时投靠孚松是为了对付我,我也知道你曾经想要杀了我和我妹妹。之所以让你活着,不是我特别好说话,也不是我这个人心慈手软。寨子的人杀一个就少一个,但是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煮盐、捕鱼、盖房子、挖泥炭、编织渔网、上山砍树……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所以磐石寨不养懒鬼和废物,你懂我的意思吗?”

天浩的语调平淡无奇,也没有掺杂威胁成分。可越是这样,平俊就越是觉得胆战心惊,身体忍不住微微颤抖。

从孚松脑袋被割下来,挂在议事堂墙上的时候,他就一直在等死。

天浩抓住了孚松所有的亲信。没有想象中的血腥杀戮,甚至连殴打询问都没有,只是在那件事后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包括平俊在内的所有人只得到最低限度粮食配给。

平俊一直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

“都是寨子里的人,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们之间没有血海深仇。说起来,都是粮食闹的。如果能吃饱,谁会故意搞出这些?”天浩发出感慨的叹息,转过头,眼睛迎向从房门缝隙里透射进来的那一抹光线,眼角余光却飞瞟着坐在对面的平俊,看似随意地问:“你家这次也分到了棉布,回去以后做几件衣服穿吧!”

一股深埋在血液里的特殊能量猛然间冲上头顶,迅速散发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平俊张了张嘴,想要说话,最终却没能发出声音。

他心里有种冲动的激涌着。

除了孚松,寨子头领更换的的确确没有波及到第二个人。站在天浩的角度,这种事情其实很简单,凶猛野兽和大雪是最好的守卫,它们把磐石寨在去年冬天变成了一个天然监狱。只要从源头上控制住粮食,就没人会在那个时候离开。无论孚松的亲信也好,自己的敌人也罢,所有乱七八糟的心思都在饥饿面前粉碎。用一根带肉的骨头,就能决定一个人的未来命运。

平俊没理由不服从命令,否则就会活活饿死。

天浩的确想过要杀了平俊。杀人的念头随着情况不断改变而淡化。一方面是他对老祭司做出承诺,另一方面也是天浩想要看看自己能不能对平俊产生影响。

现在看来,效果斐然。

宁定的目光注视着平俊,看着他浑身颤抖着双手按在地板上,整个上身弯曲,面对自己恭恭敬敬行了北方蛮族最尊贵的礼节。

这表示着愿意对自己效忠。

天浩耐心地等着平俊完成了整个仪式,重新直起身子,才认真地问:“有件事情我不明白。寨子里那么多女人你都看不上,为什么唯独要抓走阿依?”

去年冬天,刚成为“十人首”的时候,阿依就对天浩说过:平俊想要抓她,把她卖掉。

后来孚松杀人冬祭,平俊又趁着这个机会想把阿依抓起来,可惜被她逃走。

“冬祭的时候你去抓阿依,应该不是想要杀了她吧?”天浩抿了一口茶水,感受着口腔里散开的余味,眼睛里闪烁着专属于他的精明:“怎么,你想把阿依卖掉?卖给谁?”

“是南边寨子过来的一个商人,他叫金生。”平俊丝毫没有隐瞒,老老实实地说:“他呆在青龙寨的时间比较长,以前我都是去那里找他。”

“商人?”天浩微微皱起眉头:“跟我们一样的商人?”

平俊听懂了这句话,点点头:“是的,他是牛族人,跟我们一样,都属于雷牛部落。”

天浩心中的疑惑仍未解开:“他为什么要买阿依?阿依长得并不漂亮……嗯,很丑。寨子里年轻漂亮女人多得是,你为什么偏偏看中了阿依?”

这是长久以来盘桓在天浩脑子里的诸多问题之一。

平俊脸上浮现出犹豫的神情。他迟疑片刻,缓缓张开嘴:“当初,我也觉得奇怪。后来我盯着金生问了几次,他不耐烦了才告诉我,像阿依这样的女人的确长得很丑,但是在南方大陆的白人看来就不是这样。他们喜欢很瘦的女人,尤其是腰身很细的那种,阿依符合他们的要求。”

“南方大陆的白人?”天浩慢慢咀嚼着这句话,他控制的很好,内心震惊丝毫没有流露在脸上。

“就是锁龙关南面的那些人。”平俊在脑海里努力搜索记忆:“我没去过锁龙关,据说只有最强大的战士才有资格在那里作战。那道关口把我们和白人的世界分开,我们在北,他们在南。”

“你说的那个商人……金生,他现在在哪儿?”天浩直接抓住问题核心。

“也许会在青龙寨吧!”平俊自己也无法肯定:“他总是到处走,我也不知道他具体在哪儿。反正咱们周边的几个寨子他都会去,没有固定的地方。”

“去找到他,把他带回来。”天浩很清楚,从平俊身上已经榨不出更多有用的信息:“告诉他,我要和他谈一笔生意。”

……

寨子里诞生了五个婴儿。

原本应该是七个,三个因为难产死了。接生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女人帮女人。拜上一任头领孚松所赐,连续几年冬天磐石寨都在缺粮,老人几乎被杀光了,年轻女子在接生方面毫无经验,胎儿体位不正导致难产的问题必须通过剖腹才能解决。可是等到天浩得到消息赶过来,帮助接生的女人已经从孕妇双腿中间抓住婴儿手脚生拉活拽强行拖出……孩子离开母体的时候,脑袋歪朝一边,颈骨已经折断。

之所以被称之为“野蛮人”,实在是他们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太多的现状需要改变。

老祭司熬了一大锅黑乎乎的草药,看着虚弱的产妇们喝下去。从火塘里舀起大把的冷却草木灰用于止血,被血水浸透就再换一把干燥的,家里灰烬不够就去别家讨要……天浩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现在还要另外分出一个“妇科医生”的可怕选项。

新的命令在第一时间颁布:严禁产妇丈夫以任何借口驱使她们下床。

蛮族女人都很强健,即便是生孩子这种对身体有着强烈损耗的事情,她们也要在生下孩子的第二天继续操劳。

男人们对此觉得难以理解。

女人们却很高兴,因为年轻头领紧接着下达了第二条命令:所有产妇可以在生育后的两个月里得到双倍口粮。

人口是繁衍的基础。天浩没有破坏规则,他只是让这些女人过得比以前更好。

寨子里有更多的女人怀孕。

再有几个月,妹妹天霜就年满十岁,到了该出嫁的年龄。

第四十六节 养鸡专业户

“阿依……算了,这个事情我还真不好发表意见。还是阿娇好,我得找个时间去赤蹄城向阿娇提亲。”

天霜睁大了黑亮亮的双眼,从她嘴里说出的话毫无遮拦:“三哥,你和阿依姐睡过了?”

正在举杯喝茶掩饰自己尴尬的天浩一口喷了出来。

他一言不发,站起来,铁青着脸转身走了出去。

野蛮人的比想象中更加开放。

看来,我对这个全新的世界还缺乏了解。

……

二十多天后,振辉和阿力回来了。

“头领,我们一直跟着那个商人。我亲眼看着他去了赤蹄城,进了城主府。”

这间新屋子是按照天浩要求建盖。中空的墙壁里填充着木头刨花,隔音效果非常好,独门独栋,位置也很隐蔽。天浩把这里当做自己的日常办公场地,摆放着简单的家具。

振辉和阿力都是猎人,也是寨子里排的上名号的斥候。他们身手敏捷,动作灵活,尤其是天浩接任成为寨子头领以后,要求寨子里所有人定期修剪头发,并且洗澡。振辉发现这样做可以有效清除身上的体味,降低了被野兽发现的几率。

天浩缓缓点头,思考片刻,他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件事就这样吧!你们对谁也不要说。出去以后,找仓库管事领取今天的双份口粮。”

加倍口粮是非常有效的奖励。

独自坐在“办公室”里,望着从窗外照射进来的那抹阳光,天浩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被凝重的沉稳取而代之。

与自己猜测的一样,金生果然不是普通商人。具体情况还需要更多情报和更进一步了解,不过现在可以暂时确定他与赤蹄城城主牛铜有联系。

南方大陆的白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这方面的宿主记忆寥寥无几,只知道南方大陆由白人统治,由很多不同的王国组成。在“南北对抗”这个问题上,北方蛮族所有部落都站在相同立场。无论部族之间是否有仇,或者正在爆发战争,一旦情况需要,都会毫不犹豫从己方族群里抽调最勇猛的战士前往锁龙关战场。

“最优秀的战士”不是一种广义概念,那是精挑细选的结果。天浩在残存的宿主记忆里搜寻到这样一段内容:很多年前,牛族选拔猛士,磐石寨当时有五个人入选,他们在部族首都黑角城比试之后,只有一个人被选中,成为正规士兵,编入军队。

那时候,磐石寨的人口多达四百。

按照四百比一标准挑选出来的精锐编组军队,那是何等恐怖的概念?

由此可以看出占据南方大陆那些白人有多么强悍。

金生居然能与他们做生意……他背后要是没有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作为支持,打死天浩他也不会相信。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金生不是一个人,像他这样的商人,还有很多。

……

在喧闹的鸡叫声中,浩浩荡荡的商队开进了磐石寨。

关在篾筐里的母鸡扑腾着翅膀,用好奇与恐惧的目光打量着这个新地方。公鸡保持着必不可少的威严与气势,却被狭窄的篾筐限制着无法伸直脖子,只能低下头,不断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声。

尖嘴猴腮的金生实在无法让人将他与“勇猛”这个北方蛮族常用形容词联系在一起。他带着一队护卫,接过天浩递过来的钱袋,从中拿出一把白花花亮闪闪的银币,在手心里摊开,用手指随便点了点,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银币的购买力很高,之前在赤蹄城的时候,天浩就对此有着深刻了解。

吩咐天狂带着人清点笼子和鸡蛋,天浩带着金生走到旁边的僻静角落,和颜悦色地说:“有了这次良好的开始,我们之间的合作看来没什么问题。”

金生目光里透出商人特有的精明:“尊敬的头领大人,听你的意思,你还有别的商品需要交易?”

天浩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兽皮小包,递了过去。金生解开系绳一看,里面装满了灰白色的粗盐。

“这盐的颗粒太大了,煮的时候也不太干净,颜色偏黑,这东西卖不上价。”挑剔的字句当然是为了压价,金生捻起少许塞进嘴里尝了尝味道,望向天浩的视线夹杂着一丝试探:“看在咱们之间有过合作关系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个还算不错的价钱。嗯,这东西的数量多吗?”

“不多,只有五十多公斤。”天浩回答的很快。

一抹失望在金生脸上掠过,他很快调整情绪:“这样吧,我把这次交易货款从你给我的那些银币里扣除。”

“我不要钱,我要别的货物。”早有打算的天浩说话速度很快:“我要布匹,还有就是棉花。”

金生在天浩的注视下流露出带有淡淡轻蔑的神情:“盐巴虽然值钱,但布匹和棉花也同样值钱。头领,恕我直言,你这点儿盐巴换不了多少布。”

“你帮我看着办吧!能换多少换多少。”天浩此刻是个坦诚的老实人,诚挚的面孔,清澈的眼睛,甚至带有一点在金钱力量震慑下产生的畏惧:“我们寨子离海边不远,随时可以煮盐。我们不缺吃的,就缺衣裳穿。”

傲慢的成分在金生脑海里徐徐升起。他没有在脸上显露,却忍不住在说话的时候夹杂着讥讽:“这种事情我也说不准,行情随时都在变化。五十公斤粗盐……呵呵,我争取过几个星期再来一趟,到时候把布和棉花给你带来。”

“太感谢了。”天浩的姿态有些卑微。

……

商队离开磐石寨的时候,天浩站在寨门口的警戒塔上,久久注视着在远处山路上缩成黑色蚂蚁般大小的车辆与人影。

身后传来用力踩踏木板的声音是如此熟悉,不用回头看也知道那是天狂。

“数量点过了,鸡和鸡蛋数目都对得上,没有问题。”他跑得有些快,呼吸粗重。

塔顶天棚挡住了斜射夕阳,光线没有直接与眼睛接触,只照亮了天浩的下半张脸,耀出一片灿烂的金黄。

“按照我们事先商量好的计划,把母鸡和鸡蛋分下去。告诉女人和老人,这是她们以后的工作。”

任何一个蛮族寨子里都有老人和孩子,受伤与生病无法避免。天浩是老祭司认可的行巫者,他可以借助神灵的名义对这一切做出解释。可实际上,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类生理循环过程。

去年冬天没有把寨子里所有老人“消耗”一空。现在,七百多的村民当中,有五十一个人无法参加重体力劳动。

阿依的母亲就是其中之一。

不能干重活儿,但总不能让他们闲着。编织渔网、搓麻绳、帮着铁匠打磨金属制具、煮盐……现在,天浩又给他们增加了一项“养鸡”。

每天有二十四小时,除去睡觉吃饭,有很多时间可以利用。磐石寨的时间使用率其实不高,天黑以后就被迫中止所有活动。木柴和泥炭燃烧释放出的光照程度太低,人们基本上是摸索着做事,规模化养鸡可以趁此机会提上日程。天浩计算过:改变现有的煮盐程序,白天用板车从海边把水运来,留到晚上光线不足的时候熬煮。留出来的时间,老人和孩子就照顾那些鸡,尽快让叮嘱金生购买的“熟鸡蛋”孵化。

“熟鸡蛋”是民间的称呼,指的就是能孵化的鸡蛋。

天浩从未想过要白白养活一大帮人。他不是天使,也不是老天爷派来拯救这些人的慈悲菩萨。一群精力旺盛的野蛮人吃饱肚子什么也不错,光是想想就觉得危险。必须不断想着法子折腾,让他们有干不完的活儿,做不完的事,每时每刻都朝着自己勾画的美好未来方向上一路狂奔。

文明世界有太多例子证明无所事事的懒鬼吃饱以后有多么危险。那个时代居高不下的犯罪率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实。磐石寨目前的犯罪率基本为零,天浩不知道这种情况能持续多久,他只能尽可能延缓第一个罪犯在寨子里的出现时间。

狠狠压榨他们。

让他们感到疲劳,让他们无法拥有多余的精力。更重要的是,让所有人都对我感恩戴德,觉得是我给了他们足够的粮食,足够的衣服。

邪恶的事实往往会被障碍性思维所掩盖。很少有人拥有透过迷雾看穿真相的眼睛。

右手插进衣服口袋,指尖触到了几枚圆形的银币。

夕阳笼罩下,天浩嘴角弯起一抹得意的笑。

付给金生的那些银币,来源于牛铜给自己的那个钱袋。也许是自己帮他们赢下箭术比赛的报酬,也可能是上位者打发叫花子的施舍……总之,无论赤蹄城城主牛铜,还是雷牛部的大巫巫源,他们的态度很明显,都不愿意与天浩扯上太多关系。

付给金生的那些钱,有很大一部分是天浩自己造的。

绝密的伪币制造计划参与者不多,只有同彪和国基两个人。

天浩不知道狮王陛下究竟是出于何种想法大力在蛮族中间推广金属货币。但是这种货币质地粗糙,丝毫没有冲压机械制品应有的光滑质感。

第四十七节 充满八卦的世界

这件事情天浩做得很小心。

磐石寨仓库里有银矿石和金矿石,只是数量不多。天浩尝试着使用了代替性金属,铅块、铜,还有锡……凭着对文明时代先进科技的深刻理解,他成功造出一种外观与银币光泽相同的合金。在自制天平上称过重量,切割成小块,然后把烧红的金属液体倒入自制模具,冷却后取出,用粗大沉重的锤子在铁毡上稍事敲打,最后的打磨阶段要慢一些,但是成果斐然。

这种“银币”含银成分极低,外观上却与真币没什么区别。很幸运,现在是金属货币推广的初级阶段,货币价值坚挺,天浩只花了几十枚伪币就从金生手上购买了母鸡和鸡蛋。

委托金生卖盐买布只是个幌子。商业规模一步步扩大需要时间,磐石寨是个穷地方,牛铜给了自己多少银币他自己心中有数。一下子拿出太多的“钱”,傻瓜也知道其中有问题。

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在周边村寨毫无作用。整个蛮族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全民接受金属货币的程度。以物易物是基础,就像左所寨的鹿族人,他们只要粮食。

全新的生活需要试探,计划和谋略也是一样。

……

第一声公鸡报晓,把整个寨子从沉睡中唤醒。

天浩与狩猎队长永钢商讨过军事训练计划,永钢对此并无异议。

用文明时代的标准来看,天浩寄生的这位宿主无疑属于“宅男”序列。他在军事方面并不精通,知道的事情寥寥无几。天浩只能采取隐蔽手段,旁敲侧击,从永钢那里隐晦得知了一些关于北方蛮族的军队信息。

锁龙关是隔绝南北大陆的重要关隘,那里由最精锐的蛮族战士把守。无论任何族群和部落,一旦情况需要,必须根据战事进程向锁龙关给予最大限度支持。从人力到物力,毫无保留。

正常情况下,驻扎在锁龙关的蛮族军队对南方白人保持着监视机制,而不是无休无止的高烈度战争。事实上,双方交战的次数不多,南方白人同样在那里驻扎了大量军队。双方与其说是战争,不如说是在彼此敌对的状态下占据各自地形优势,长时间对峙。

北方蛮族各部落每三年征一次兵。各地村寨必须将适龄青壮发往征募军官所在的城市,由他们负责挑选。

严酷的自然环境逼迫着北方蛮族从幼年时代就必须学习格斗与射术。以磐石寨为例,家家户户无论男女,都擅长使用弓箭和战斧。哪怕是个孩子,遭遇突发情况同样可以当做战士看待。他们在战斗力方面的唯一制约就是正在发育的身体,在身高和体能方面,无法与成年人相提并论。

这些人没必要在战技方面进行加强。天浩决定的军事训练计划也只是从纪律方面着手,希望在短时间内让村民们懂得什么叫做“规矩”。

在广场上整齐排列为一条直线是暂时不用想了。五大三粗的汉子们眼里全是茫然,他们的确对天浩这位让自己吃饱肚子的年轻头领充满敬意,却不明白为什么大白天的让所有人分队站在这里晒太阳?听说是军事训练,这还用得着练吗?杀人多简单,就像平时在山里遇到野狼和熊罴,抡起斧头上去砍就是。

在天浩看来非常简单的“正步走”,这帮家伙硬是学了一个多钟头也无法理解。他们就像一只只笨拙的企鹅,脚步僵硬,如机器人般左手左脚,有手有脚,不时朝着站起队列前面脸色阴沉的天浩偷偷望去,努力挺直身体和脖子,继续以全是错误的动作机械前行。

被打败的感觉在脑海里呈现出越来越浓的灰黑色。天浩只能退而求其次,他不再要求这帮野蛮人正步走,必须从源头开始,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左”和“右”。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发令所有人举起左手的时候,还是有半数的人在满面懵懂中举起右手。

地上爬过来一只蚂蚁,满脸平静的天浩抬起脚,将其狠狠踩死。他觉得自己必须弄死点儿什么活物才能发泄心中怒火。把一群野蛮人训练成号令严明的士兵实在太难了,老天爷你发发慈悲吧!要不咱们换个题目,你给我一头猪,我保证让它学会说话。比较起来,这种事情显然要简单得多。

思考了很久,天浩让天狂从家里弄来一些锅底的烟灰,用水调开。他端着这碗与墨汁没什么区别的东西,用木棍蘸着,在所有受训者左手手背上画了一个圆圈,右手背上画了一个三角。

“圈!”

齐刷刷统一举起了左手。

“三角!”

齐刷刷统一举起了右手。

看来这些家伙不是天生愚蠢,而是自己的训练与沟通方式有问题。

明白了这一点的天浩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发号施令的声音也比之前更加洪亮。

他开始有意识夹杂了一些基本指令:“圈,三角右……左,三角,圈……”

交替的指令很有用。野蛮人们渐渐明白了圆圈代表左手,三角代表右手。他们的动作依然笨拙,出错率却远远少于之前,显出了整齐的雏形。

“圈!”

“三角!”

“圈!”

“三角!”

“左,右,左……”

寨子里的公鸡叫了。

“喔,喔,喔!”

……

“阿依和头领好上了。”

“你听说了吗,阿依跟头领睡过了。”

“阿文看见阿依和头领偷偷亲嘴,连舌头都伸进去了……”

风言风语很快传遍了整个磐石寨。“八卦”是女人身体里永远不可能剥离的特殊成分,无论文明时代还是现在都是如此。她们津津有味口沫四溅说得头头是道,更有几个当事人振振有词表示自己当时在场,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个细节。刻画程度细致的令人发指,就连文明时代中马文宗师也自愧不如。

生活需要消遣,从更简单更直接的方面来说是娱乐。事态发展令天浩有些措手不及,他确定那天发生在阿依家里的事情非常隐蔽,不可能有第三个人在场,可那些女人说的有鼻子有眼,实在是让他哭笑不得。

我用辛勤和汗水填饱了他们的肚子,却无法用劳作和超越时代的智慧让所有人在思维感官方面得到满足。就像文明时代被很多人争论的那个话题:娱乐明星与科学家的收入和知名度不成正比,前者拥有大量粉丝,后者虽然对国家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却默默无闻……这其实很容易理解。很少有人会对着密密麻麻如天书般的研究数据津津有味看上一整天。有那个时间,不如打开电视看看选秀节目,看看哪个男演员长得帅气,哪个女明星长得漂亮。

寨子里牙尖嘴利平时最八卦的那个婆娘,在天浩看来很有成为娱乐明星的潜质。这婆娘甚至把阿依和天浩之间那些从未被人见过的事情变成顺口溜,就像韦小宝随时挂在嘴边的《十八摸》。她肯定不会当着天浩的面说这些,村民们却对在背后编排自家头领风流韵事这种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议论群体从最初的婆娘堆里不断蔓延,很快扩散到男人中间。

狩猎队长永钢这几天看着天浩的目光有些古怪。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冲着天浩竖起大拇指,声音压得很低:“兄弟,连阿依你都能下得去手……佩服,我实在是佩服啊!”

老祭司巫行外表端庄严肃,骨子里却是个闷骚到极点的糟老头子。他编了个由头把天浩叫到面前,似笑非笑地轻声低语,传授着人生经验:“你是寨子头领,只要是看上的女人,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我看阿研就不错,腰身粗,是个好生养的。阿容也很漂亮,嘴唇厚,皮肤白。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偏偏看中了阿依?还是你觉得对其他女人有些不好意思,先在阿依身上练练手?”

这种事情无法解释。

天浩郁闷的心情,如同临近秋天多雨的阴霾天空。

谁能理解我?

……

秋天到了。

麦子熟了。

这是一年当中最忙碌的时节。镰刀这种工具并未被抛弃,人们在金黄色的麦浪深处挥汗如雨。抢收这种事情全看老天爷给不给面子。只要一场大雨,全年的辛劳就会化为乌有。

寨里的广场早在一个月前就做好了硬化准备。全面夯实,表面用灰浆抹平,干透的硬度与文明时代水泥相似。成捆的麦子收割上来,第一时间运到这里脱粒晾晒。

一千二百斤,这是今年的亩产数。

几个月前新建仓库的时候,老祭司就放弃休息整天呆在工地上监督。从山上运来大块的石头垫成地基,仓库内部是厚重的木板,边缘放着一个个转有石灰的蔑箩。这东西能吸收水分,确保仓库内部干燥。等到地里的麦子收割下来装进去,才能保存很长时间。

看着仓库里堆积如山的麦子,老祭司皱纹密集的脸上笑开了花:“今年冬天,咱们有馒头吃了。”

第四十八节 肉饼

天浩嘴上不说,心里对却对此感到好笑:馒头有什么好吃的?

把晒干的麦子磨成粉,是一项极其枯燥的工作。磐石寨没有牛马,自然也就谈不上使用畜力。寨子外面有河,北方蛮族在水力机械方面的运用程度为零。麦粒脱壳的工作交给女人处理,通常要持续很久。相比之下,人力推磨虽然辛苦,却也简单。

第一包新麦面粉送到天浩面前的时候,秋收已经结束四天了。

面粉颜色偏灰,甚至有些黑,不是记忆中的粉白色,这表明有大量麸皮掺杂其中。文明时代用一百斤麦子连续脱壳去掉大量麸皮才能制出的精面“八五粉”(一百斤麦子出八十五斤面),在这个时代实在太过于奢侈,也远远超出村民们对“粮食”的逻辑概念。

掺水和面,等待面团发酵的时候,阿依一直在砧板上剁肉。天狂在山上猎到一头鹿,这种善跑的动物体内没多少油脂,天浩剖了一条鳟鱼,让阿依把两种肉混合起来剁成肉糜。这样一来,吃起来就不会感觉太柴。

刺瓜已经长大。这些平均重量为三公斤左右的果实看上去对所有觊觎者充满了敌意。表面尖刺变得异常坚硬,必须用柴刀一一斩断,才能伸手把瓜从蔓藤上摘下,然后抱起。坚硬的瓜皮仿佛一个坚果壳子,分开的肉质部呈现出橘红色,散发出诱人的甜香。

留下瓜子做种,天浩选了几块瓜肉让阿依剁碎,与之前备好的肉糜混合,加入各种调料和盐。

阿依现在是他的女人,天浩却没想过要结婚。并非吃过以后想要赖账不负责,而是没有这个必要。文明时代在道德框架在这个世界毫无用处,谨守着曾经的婚姻规矩在北方蛮族看来会显得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身为寨子头领,与寨子里最丑的女人睡过也就罢了,如果还要进一步谈婚论嫁……包括永钢和老祭司,所有人都会认为天浩是个白痴,是个疯子,还会进一步怀疑到阿依身上,认为她是个可怕的巫婆,给伟大英明的头领下了蛊,诱惑着他做出不合规矩,令人无法理解的可怕行为。

异端的下场,是被捆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

既然丰收,肯定就得请客。天浩请来了老祭司和永钢,还有同彪和国基。家里地方小,坐不下那么多人,天浩干脆把宴客地点放在村里的议事堂。

人们看着他熟练地把面团摊开,用一根打磨光滑的圆木棍子在上面擀来擀去,中间填上事先准备好的馅料,做成馅饼,烧热的锅里放上熊油,慢慢地烙着,空气中很快散发出令人馋涎欲滴的浓烈香气。

天浩用了懒办法,他把饼子烙得很大。这样做,省事省力。热乎乎的馅饼离开锅,平放在砧板上,天浩用菜刀切开,笑着分给坐在周围的人。

很烫!面团被肉汁与熊油浸透,牢牢锁住了鲜美的馅料。

第一口咬下去的时候,永钢就彻底爱上了这种馅饼。他顾不得烫热,吸呵着冷气,肉汁与肉油在舌尖上跳动,几乎没尝出什么味道就慌慌张张咽了下去。第二口咬得很大,食物填满了整个口腔,他边吃边点头,眼睛里全是满满的幸福。

老祭司吃得太急,啃掉了一颗牙。他懊恼地捡起牙齿,脸上露出痛悔的神情,最后还是把牙齿塞进口袋,专心致志嚼着自己的那份肉饼。

阿依叫来了十多个女人,她们模仿天浩的动作,在一个个大盆里和面,然后剁肉。

就这样,没有任何预兆,很简单的小范围宴请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全寨人参与进来的大型集会。主食只有这种馅饼,只是其中的肉馅填料不同。

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年轻头领给予自己的礼物。全新吃法比单调的馒头更加美味。

……

天峰带着一些人,拖着满载粮食的大车出发了。

上缴族群的百分之三十额度绝对不能少。这件事情没得商量,必须在入冬前把粮食送到雷角城。否则,整个寨子将面临着来自雷牛王的滔天怒火。

永钢照例组织寨子里的青壮编成狩猎队。秋天是人类欢庆丰收的季节,山里的动物同样有着比平时更多的食物。它们会在寒冷降临以前大量进食,积蓄体内脂肪。山鸡、野兔、獐子、狗獾……这是一年当中野物最肥美的季节。

磐石寨附近的黑嚎狼被打散了。它们连续多次对海边煮盐的人们发动袭击,每次都被野蛮人依托警戒塔彻底击败。庞大的的狼群在过去几个月里大幅度缩减,现有的黑嚎狼已经无法对磐石寨构成威胁。它们面临的出路有两条:要么修生养息耐心等待几年,让种群整体回升到原先的数字。要么离开这个地区,融入别的狼群。

智慧性思维一旦打开大门,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虽说现在不是冬天,在冻肉里添加巨角鹿软骨“佐料”的做法无法使用,但这并不妨碍猎人们从其它方面进行思维延伸。铁匠做出了很多弹性极好的细铁签子,两头磨尖,平时以直立状态插在箭筒里,需要用的时候就拿出来,将铁签弯曲,中间用韧性极好的细麻绳绑紧,外面裹上新鲜的肉。暴鬃熊对这种加料肉丸毫无抵抗力。有些直接吞下,胃液腐蚀着麻绳,铁签穿透胃部,让它们在痛苦嗥叫中死亡;有些会在嘴里嚼嚼,细绳当场断开,瞬间绷直的铁签扎破熊嘴,弄得到处是血。等候已久的猎人们趁机拥上,捂着嘴巴痛苦惨嗥的暴鬃熊根本无法反抗,只能眼睁睁看着各种武器往自己身上招呼。

天浩带着女人和孩子采摘苹果。

这东西与记忆中的苹果没有任何相似之处。黑灰色的外壳很硬,用力捏才会裂开一条细缝。果实差不多有成年人拳头大小,切开可以看到与普通苹果相同的肉质层,味道也没有区别。

坚硬外壳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天浩不明白,在自己沉睡的这段时间,苹果到底经历了什么?

这片果林距离磐石寨约六里,位置偏僻,狼群密集,平时很少有人过来。整个林间山谷地上落满了果实,厚厚的一层。下面的已经腐烂,上面覆盖着去年落下的部分,已经萎缩,又干又瘪。

天浩带来了八辆板车,一个个装满苹果的篾筐码在车上,堆成小山。尽管如此,人们摘下的果子只占整个树林外面很小的部分。

第四十九节 肉果还是坚果

苹果很甜,与文明年代的优良育种有一定关系。更重要的,还是苹果自身的进化。甜味果实是植物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与鲜红耀目的外表一样,只有这些才能吸引鸟兽前来啄食,它们吞下果核在排泄过程中给予植物养料,帮助生长与扩散。

天浩并不认为手上的苹果属于这个范畴。这样的进化逻辑无法解释坚硬且颜色暗淡的果壳。严格来说,这样的苹果正在脱离“肉果”行列,朝着“坚果”方向一路狂奔。

坚硬的果壳必须用刀子才能破开,果肉有些软,与其说是固体,不如说是淡黄色的半凝固物质。总之这是一种天浩从未见过的水果,柿子的口感,苹果的味道。

盐,可以让很多东西改变原有的形态。

将硬壳苹果对半剖开,表面抹上一层碾细的盐末,放在阴凉的位置风干。做法很简单,就算没有硬壳苹果,以前也不是没人想过对别的食物进行腌制。因为海里有吃人怪兽威胁,磐石寨无法得到更多的盐,也就无法对基础食物进行深层次加工。

天浩觉得这种硬壳苹果很适合酿酒。他让村民们大量采摘,除了留下腌制的部分,其余的用水清洗果皮,挖出其中甜软的果肉,掺入一部分寨子周边山上采来的浆果,将其捣烂,放入一个个土陶罐子,耐心等待着发酵。

浆果的外形与蓝莓相似,口味偏酸。之所以选用这种东西,是因为浆果外皮有一层野生酵菌。文明时代很多水果外皮上也有着类似的自然发酵物质,比如葡萄和李子,果皮上都有着淡淡的“白霜”。

老祭司对一个个装满硬壳苹果的土陶罐子很好奇。这些罐子存放在磐石寨的公共仓库,他每天都会过去看看,用手指关节轻敲着罐子,仿佛这样做可以加快发酵速度,提前喝上春甜美的酒汁。

夜晚降临了。

天浩有礼貌地敲开老祭司的木屋房门,走了进去。今天下午的时候永钢就找到自己,说是晚上约着来老祭司家里吃饭。狩猎队这次出去收获丰富,得好好庆祝一番。

面目狰狞的野猪头被整个砍下,连同内脏一起放在屋角的木盆里。腥臭的猪肠即便是在文明时代也很难清洗干净,必须用面粉和盐反复搓揉。这种方法在磐石寨人看来实在过于奢侈,天浩也没兴趣自找麻烦。他微笑着对老祭司和永钢行礼,然后走到正用刀子从猪身上砍下整条后腿的巫且面前,接过他手里的刀,割下一大块腰窝肉。

这是整头猪身上最柔软的部位,俗称“五花”。与被驯化的家猪不同,野猪的体脂含量很低,凶悍好斗的它们外皮极厚,无法像家猪那样连皮带肉烤着吃。

天浩将猪里脊成两厘米见方的肉块,让巫且把肉块穿在铁钎上。这种简单的金属制具家家都有,而且数量很多。只要是为了晾晒肉干,尤其是到了秋末快入冬的时候,为了尽快制成腌肉,人们会用多根铁钎把清洗后的猎物撑开,挂在房梁下面,易于风干。

撒上盐和调料的肉块烘烤时间不长,嚼在嘴里很嫩。

吃了几串烤脊肉,天浩放下手里的铁钎,挥刀将摆在砧板上的五花肉切成薄片,照例穿上铁钎,架在火山烘烤。

老祭司和永钢邀请他过来吃饭,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天浩在烹饪方面的超人技艺。一顿饭,同样的食材有很多种吃法,谁也不会拒绝在享受方面提高层次。

生猪肉是北方蛮族的传统做法。必须是鲜嫩的里脊才能生吃。天浩进来的时候,老祭司长子巫且已经在砧板上剁碎了不少。天浩把小山般的剁肉装进木盆,放上从外面摘来的野生香菜,撒上自制的百里香。没有醋,就用野果发酵而成的一种酸汁代替。天浩没有放入传统做法必不可少的新鲜猪血,他在肉糜里加上了半个硬壳苹果,最后才撒上盐。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辣椒。

文明时代的西南省份生猪肉吃法盛行。有香脆劲道的“烤生皮”,还有麻辣酸香的“剁生”。当地很多人因为生猪来源不干净,吃了以后被寄生虫感染。尽管疾病缠身,仍然不肯放弃常年形成习惯的特殊美味……天浩原本对此一直都是敬而远之,很偶然的机会,被朋友拖着勉强尝了一次,结果吃了以后就上瘾。

食物与执拗性思维之间的差距是如此巨大。很多事情如果不亲自尝试,永远不会明白其中的奥妙。

老祭司吃得很满足,他用手背抹了一下沿着嘴角流淌下来的鲜红肉汁,对天浩笑道:“阿浩,咱们寨子如今是越来越兴旺了。我和永钢商量过,入冬前,你去一趟族城,把你的“千人首”职位申请下来。”

天浩心脏猛然抽动了一下,他没有在脸上显露丝毫痕迹,淡笑着摇摇头:“咱们寨子现在只有七百多人,达不到千人的标准。”

“等到冬天就够数了。”狩猎队长永钢用筷子挑起一大团生猪肉送进嘴里,边嚼边说:“我这段时间在周边寨子里转了一圈,他们的粮食收成跟咱们差不多,但是往族城里送的上缴份额至少也是百分之五十。人人都想得到姓氏啊!像孚松那样的家伙还有很多。”

说到这里,永钢放下手里的筷子,端起摆在面前的陶杯喝了一大口浓茶。他用舌头在口腔里剔着牙,叹了口气:“不是我对族长不敬,他是个好人,百分之三十的上缴定额一直没有变过。可是下面各个寨子里的头领不这样想,人人都表现,争先恐后把粮食缴上去,到头来,有几个人会真正管过别人的死活?”

天浩微微一笑,也不言语。

他其实对此深有感触。文明时代某省地处边疆,经济不发达,地方官员却将每年收入几乎全部上缴中央。几年后,那位官员因为政绩斐然青云直上,留下一片狼藉多年得不到发展的省内烂摊子。

“千人首你是绝对够格。”老祭司嚼着嘴里尚未咽下的肉,递过来一张小型兽皮:“这是我开给你的文书,永钢已经看过,我们俩都按了手印,你尽快送到族城审验。咱们寨子里的人会越来越多,明年这个时候,估计会超过一千。呵呵,好好干,别让我失望。”

……

饭后,巫且送着永钢出去。看着他们消失在门口的身影,老祭司转过头,望向天浩的时候,眼眸深处透出一道意味深长的幽暗目光。

“说是收你为徒,可实际上,我还真没怎么教过你。”老祭司的语调有些自嘲。他抬起头,望着被烟雾熏成黑色的天花板,喃喃自语:“当年师傅收下我,让我成为行巫者的时候,差不多也是你这个年龄。”

天浩用探询的目光注视着老祭司:“您的师傅?”

“他一直跟我在一起,从未分开过。”这句话有些莫名其妙,充满了缅怀,隐隐有一丝悲伤,更多的却是兴味索然。

老祭司站起来,慢慢走到屋角,抱起一个十多公分高的土陶罐子,转身回到他自己的位置,将陶罐轻轻放下。

罐口用一整块揉制过的旱獭皮封着,扎口的藤绳系得很紧,就像文明时代罐装腌菜的做法。

当着天浩的面,老祭司解开系绳,揭开封皮,从罐子里拿出一颗人头。

第五十节 干缩人头

在人类文明史上,干缩人头曾经给生物学家造成了很大困扰,认为在沙漠和南美雨林里生存着文明世界当时尚未发现的“矮人王国”,甚至将其称之为“侏儒卑格米”。

后来才知道,这是食人族用特制药水对猎物头颅进行炮制的做法。他们取出颅内骨骼,却不会损伤外皮。大量失水导致干缩的人头仍然保持着能够判断的死者面容。原本足球大小的人头干缩成拳头那么大,的确令人惊讶。尤其到了大航海时代,来自蛮荒地区的干缩人头甚至成为欧洲贵族的收藏品,风靡且盛行于整个上流社会。

老祭司捧在手里的这颗干缩人头看上去很精致,没有浓烈的药水气味,萎缩成拳头大小的面孔双眼紧闭,可以看出是个成年男子。

“这是我的老师。”老祭司用粗糙的手指轻轻抚摸着人头颅顶,仿佛触摸着那里并不存在的头发:“是他教会了我行巫者的基础,他让我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未解的秘密,让我拥有了姓氏,成为贵族。”

天浩的眼睛里透出一丝好奇。行巫者师尊与弟子之间存在着如此诡异的依存方式?还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现在,我把他送给你。”说着,老祭司抱起摆在手边的陶罐,轻轻落在天浩面前。然后,拿起地板上的干缩人头,递了过来。

“为什么?”天浩控制着思维情绪,下意识地问:“这是行巫者的传承礼仪吗?”

老祭司摇摇头:“这是老师临死前对我的叮嘱,我只是按照他的吩咐,把他的一切传给你,也就是被我认可的磐石寨下一任接掌祭司。”

“他的一切?给我?”天浩不认为这是一份礼物。尽管如此,他的语气仍然变得软化,脸上与眼睛里的震惊毫不作伪,非常真实。

“老师当年是这样告诉我的。”老祭司沉默片刻,颇为遗憾地摇摇头:“我本想把这些东西留给巫且,可他在行巫方面实在没有天份。按照部族里的规矩,长子可以继承贵族名号和身份,如果无法从族长那里得到承认,到了死的时候,形式与身份会被自动剥离。”

天浩眼里闪烁着明悟的光:“你想要我照看巫且和他的家人?”

“我总会死的,巫且也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唯一能指望的人,只有你……阿浩,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头领,没有之一。”老祭司的精明一如既往,他从不做亏本生意。

……

夜深了。

天浩洗过脚,盘腿靠在兽皮垫子上,默默注视着摆在面前的这颗干缩人头。

这是他的新居。身为寨子头领可以拥有一些特权,单独享有一间住房也是天峰主动提出。他是这个家的长兄,是过来人。男女之事方面天峰早就经历,只是那时候家里穷,那女人虽然喜欢天峰,却不会跟着他一起饿肚子。两个人睡过并不意味着永远都保持样的关系,反正不是寨子头领和长者见证过的正式婚姻,谁也不会当真。

三弟天浩已经成年,阿依虽然相貌丑陋,性子却还不错。天浩得单独有一个房间,这样一来,他方便,大家也方便。

手指触摸到人头的时候,天浩感觉自己就像在摸着核桃。他不相信巫术崇拜,也不相信所谓的神灵,但是这一刻,在四周静谧的环境里,他忽然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神秘且从未接触过的世界。

在老祭司家里,第一眼看到这颗人头的时候,他就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死者在对我说话。

那是一条很长的密码,其中有汉字的天干地支,有英文字母,还有罗马字母和俄文字母。

没有声音传入耳朵,纯粹是停留在意识层面的交流。

如果对方是活人,天浩会觉得很正常。可问题是,发出这道信息的偏偏是一颗干缩人头。想要把人类头颅制作到这种形态,需要高超的技艺取出颅骨,包括脑浆等内容物,只剩下一张干燥的完整外皮。

玩具、收藏品、纪念品、崇拜物……它居然在对我说话,从意识形态进行交流?

这不是梦,也不是幻象。

天浩在心里默读秒数时间,每隔五分钟,干缩人头会发送一次密码:甲0079qv840丁申w戊辰322……

密码长达九十九位。

冷汗从天浩后背上渗透出来,他感觉全身湿滑。这让他感到十分恐惧,无法判断自己是否真正清醒。有好几次,他盯着那颗人头,忍不住想要随便抓起什么砸过去,将其彻底粉碎。

如果不是那条密码,天浩已经这样做了。

密码传递结束,后面还有一句话:“读出来。”

天浩很清楚这三个字的含义。

他自己也拥有一条这样的密码。那是所有战士在最后时间里各自持有的身份编码。九十九位代码据说是计算机自动生成,平时在基地里用于身份扫描,只有在不确定持有者是否被复制人替换的情况下,才会要求对方用语音读出。

这是保存在每一位战士记忆深处的秘密。密码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无论构成的汉字还是任何字母,都有着五个不同的发音。比如“甲”字,规定它另外还有“列”、“司”、“亭”、“暴”等四个读音。比如编制表上用印刷体显示的英文字母“v”,其实在不同排列阶段代表着罗马字母,发音为“牛”。

任何得到密码却无法用正确发音读出的人,都会在第一时间被杀,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

战争的残酷与冷漠,让一切都充满了森严规则,以及死亡。

天浩在再一次把手指按在干缩人头顶端。他发现这是与死者进行意识交流的正确方式,双方有肢体接触,才会产生意识。

脑海里默念着正确密码读音,天浩没想过要故意念错。规则限制是如此可怕,以至于多年后苏醒的他仍然感到畏惧。有时候想想觉得挺可笑,这里没有高强度激光,没有基因毁灭器,没有自动控制的多管机关炮,就算不小心说错了什么也很安全。

“你好,我叫詹建华,机动四十一师准尉队长。很高兴你读出了密码,只有我们自己人才知道正确发音。”

不能算是交谈,密码显然是一道锁扣,大量信息随着最后一个脑海里的音节落下,如潮水般涌入天浩的思维中枢。

“这是基因层面的交流。你收到这些信息的时候,我已经死了。基因细胞可以保存一部分记忆片段,希望对你有用。”

“我进入了培养舱,通过寄生复活。我的运气很糟,寄生舱破裂,规定时间内无法找到宿主就会死亡。迫不得已,我毫无选择,只能选择一匹马作为宿主。”

“以马的形态生活了四年,我终于找到机会,改变了固有形态,重新成为了人类。”

天浩缓缓摇着头,发出无声的叹息。

他不认识这个叫做“詹建华”的人,但是对方提到的这些事情自己都有经历。机动四十一师是友军,说起来,天浩的职位比詹建华高,他当时官至上校。

至于寄生……詹建华的确运气不好。脑海里随之出现了大量画面,天浩“看到”一匹毛皮颜色暗黄的马趁着马倌不注意,从后面一口叼住他的脑袋,将整个人头死死含在嘴里。习惯了草料的臼齿无法啃断脖颈,但是腥臭的马口足以致使马倌在短时间内窒息。拼命挥舞的双手渐渐不动了,扭动挣扎的身体也软软垂落。周围是多达上百匹的马群围绕,谁也不会看到这里发生的诡异场景。一个多小时候,密闭的马口张开,浑身沾满唾液的马倌倒在地上,同时倒下的还有那匹马。又过了半个多钟头,看上去与死者没什么两样的马倌突然睁开眼睛,大张着嘴,带着满脸惊骇紧张的神情,大口呼吸着空气。

“我在体内封存了百分之三十的基因种子,如果无法成为人类,我宁愿死。付出了百分之七十的生命精华为代价,我成功进行了第二次寄生。但是这样做损耗极大,我活不了多久,只有二十年,甚至更短。”

“后来者,接下来的信息,应该对你有用。”

“我在这个世界走了很多地方,行巫者是一个不错的身份掩护。我花了十五年的时间,从一个马倌成为了大巫师。这个世界的知识机构有很多断层,一些在我们看来简单无奇的东西,野蛮人很难理解。”

“想必你已经注意到,“巨大化”是这个陌生世界给你的第一印象。无论人类还是动物,包括植物都是如此。我没有仪器,无法对空气成分进行测量。但我估计氧含量应该很高,至少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次见到南方白人的时候,我终于从他们身上找到了熟悉的感觉。与我们比起来,他们更像是正常意义上的人类。平均身高约为一米七,拥有大量北方蛮族不具有的知识。”

第五十一节 迷乱的世界

“他们的文明程度极高,拥有先进的科技。当然,这是以北方蛮族为对照体而言。南方白人的文明进程相当于十七世纪初期,甚至更早,介于黑暗时代与启蒙时代之间的那个的阶段。他们懂得使用火绳枪,也许还出现了原始燧发枪的雏形,至少我没有见到。他们有着强大的海军,大规模使用木制风帆船,文化经济远远超过北方蛮族。与他们比较,我们是真正的野蛮人。”

“我不知道南方和北方的对峙形态究竟从什么时候形成。蛮族与白人之间互为矛盾不可调和的死敌。我建议你有机会的话,最好去一趟锁龙关。那里的地形特征很难用一两句话描述清楚,很多事情你必须亲自看过才有体会,我的生命已经到了最后时间,基因保存的信息容量有限,无法进行详细记录。”

“我是牛族人。贵族……呵呵,以前从未想过这辈子竟然有机会跻身于上流社会。算是入乡随俗吧!我现在的名字是牛建华。”

又是姓氏。

沉默的天浩目光随着这段基因信息变得轻柔。没想到连文明时代的幸存者也不能免俗,来自社会道德框架的压力果然大于个人意志。

“以所属部落作为姓氏是一件奇怪的事。我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我记得进入培养舱以基因形态休眠的时候,基地里所有人都有着不同的姓氏。我假设是一场大毁灭改变了一切。全球性的核大战?剧烈的地壳运动?还是像《福音书》里说过的那样,上帝用洪水淹没陆地,只有最后的义人亚当才有资格活下来?”

“如果是最后一种假设,那与这个世界的现状倒也吻合,勉强能解释过去。历史证明,只有整个社会制度被颠覆,掌权者牢牢统治民众思维的时候,一些匪夷所思的法令才可能被所有人视作正常。尤其是大规模的活人祭祀,这在文明时代是不可想象的。可是在这里,在虎族,我亲眼见过他们一次性屠杀了好几万人,把尸体做成菜肴,端上宴席的餐桌。”

“我个人倾向于核战争。锁龙关的确地势险要,可是以南方白人的先进科技,打消耗战,源源不断提供更多的火药和士兵,锁龙关失守是迟早的事情。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古怪,我作为牛族大巫跟随军队在前线待过一段时间,提审过几个白人俘虏,他们对踏上北方大陆这片土地显得畏惧。俘虏的数量不多,甚至应该说是极其稀少。他们拒绝投降,即便是在突围无望的绝境下,也宁愿自杀。”

“白人王国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北方大陆是一块禁地,任何踏上那片土地的人都会死。”

“很奇怪不是吗?这让我想起了核战争结束后的世界。所有的东西,包括土壤也被辐射污染,人类在这样的环境里无法生存。就像切尔诺贝利,那块死域存在了很多年,没人敢踏足其中。”

核战争?

辐射?

天浩想起了巨角鹿。寨子背面的鹿群规模实在太庞大了,很难想象林木繁茂的山区能有足够的食物养活这些动物。它们体型高大,意味着每天必须大量进食才能维持生命。山林可不是牧场,没有足够的草料,光靠啃食树皮和嫩叶,它们到底是怎么存活的?

还有海里的那条巨型皇带鱼,如果是在辐射环境下导致变异,那的确是合乎逻辑的解释。

“最大的问题,是生活在北方大陆这块土地上的野蛮人。”干缩人头传递过来的信息直接触动着天浩思维最深处:“白人的禁地,却是野蛮人的天堂。他们在这里自由自在的生活,用原始的方式狩猎,田间耕作水平低下,知识传递沿用着古老的“口授”方式。”

“无论任何一个部族,每天冬天都会面临食物短缺的问题。上位者的行为在我看来是如此愚蠢,他们宁愿耗费大量粮食也要酿酒,在所谓的节日和神灵祭祀上的宴饮庆祝,对治下活活饿死的平民视而不见。没人想过要起来反抗,所有人都觉得上位者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贵族权利”。很幸运,野蛮人强大的生育能力填补了死亡陷阱,女孩十岁成年,当年出嫁后有百分之六十的几率怀孕生产。文明时代成年女子十个月的成熟怀孕期,现在被缩短到了五个月,甚至四个月。我观察很多胎儿,他们从未出现过先天性缺陷,“唐氏筛查”在这个时代毫无用处。他们不会顾忌近亲结婚,在一些遥远偏僻的部落村寨甚至出现了直系男女通婚的情况。”

“后来者,你可以沿用我目前已有的数据对这个世界进行观察。缩短怀孕周期与高速发育成长没有必然关联。它们导致的唯一结果就是整个北方蛮族种群人口大量激增。文明时代国家管理者忧心忡忡难以解决的人口繁殖问题,如今被彻底自然化。这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而是以几何倍数增长的爆发性模式。我觉得我开始理解蛮族部落上位者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残酷至极的做法,也不再对每一个神灵祭祀大规模屠杀行为觉得反感。生得多,杀得多,他们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确保了社会框架平衡,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我没有去过南方。对于野蛮人,那里同样是一片死亡禁地。”

“我不明白,为什么南方白人拥有如此先进的科技力量?其实从地域角度来看,北方与南方之间就隔着一道锁龙关。按照文明时代的观点,战争是最好的科学催化剂,交战双方都可以从对手身上学到更多的知识。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野蛮人仍然愚昧,他们拒绝使用新式武器,从未对火药进行研究。反观南方白人,他们却一直走在科技的最前沿。封闭是如此严密,尽管我是大巫师,也很难得到关于来自南方的更多情报。但是前线士兵对此深有感触,我看过一份报告:白人在火绳枪研究与使用方面不断进步,这种古老枪械的射程在十年时间里提升了二十米。”

第五十二节 历史沉淀

“我与这个世界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我比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老,甚至有可能是他们真正的祖先。可是我从他们身上无法感受到尊重……不要误会,我没那么狂妄,我指的是对待知识与科学的认同感。我见过牛王,见过虎王,甚至与鹰王有过简短的交谈。他们僵化守旧的大脑令我感到恐惧。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对他们产生绝对影响力与震慑力的存在,就是神灵。”

“愚昧、无知、堕落、野蛮……我从未想过会给庞大的人类种群打上如此之多的丑陋标签,然而这是最真实的存在。我无数次啃咬自己的指头,狠狠掐着自己的大腿,来自肉体的疼痛告诉我没有做梦。我无数次在黑夜中哭泣,我对着天空中灿烂的星星哀求祷告,我从未想过要做什么人类中的王者,我只想回到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这是我唯一的愿望。”

“假如……时间可以倒流。”

“去北边看看吧!那里是一片陌生的世界。我能力有限,实在走不动了。我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对这个世界进行更加深刻、仔细的探索。大陆北面是一块神秘的地方,即便是土生土长的野蛮人也极少踏足。具体原因我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那里有猛兽,真正的变异怪物……我曾经在虎族部落看到一具巨大的骸骨。从骨骼分布来看,与恐龙相似程度极高。剑龙,只是后脊上没有那么多的骨板,但它真的很大。”

“我以为自己可以征服这个世界,我觉得我拥有超乎整个社会的知识与见解,我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成为部族首领,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一切……我输了。什么小小一只蝴蝶扇扇翅膀就能变成滔天龙卷,什么重生者穿越者随便动动手指就能掌控权力,统统都是毫无根据的空想。个人力量永远不可能对抗整个社会。连我自己都觉得滑稽,我连改变北方蛮族各部落现状的能力都没有,居然妄想着征服南大陆,进而统治世界……我输了,即将死去。”

“后来者,送你一件礼物吧!巫行是我的弟子,他当着我的面,以虔信的神灵之名发过誓,会把我留下的一切完完整整交付给被他选中的人。孢子形态生物置换法则……如果你成功接收到我留下的信息,并且一直聆听到这里,你应该明白,并且很清楚刚才这句话的意义。”

孢子形态生物置换法则。

天浩黑色眼眸深处顿时腾起难以置信的火焰。

当初进入培养舱休眠的时候,世界战争局势已处于胶着状态。地球表面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城市被毁,失去了束缚,杀红双眼的交战国开始大规模使用生物武器,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包括当时的天浩在内,所有人都认为核大战已经不可避免。这种本该成为战略性威慑力量的武器之所以一直没有动用,是因为各大交战集团认为己方在生物研究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对手绝不可能对此有所突破。

全身百分之八十面积覆盖着坚硬角质层的巨大化战狼。

拥有超高肌肉力量,骨骼得到大幅度强化,一次性可以携带五百公斤装备的“阿尔法”型战士。

早在一九八零年,合众国陆军总部就提出“兽化士兵”的概念。当时因为两大超级集团对峙,克格勃的触角无孔不入,成功从合众国国防部得到了完整的计划书。公开后,国际舆论大哗,当时的中央情报局长也被迫引咎辞职。该项计划后来一直无人提起,本以为就此束之高阁,没想到在争夺南极新城区的战斗中,突然出现了战熊化状态的士兵,他们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彻底改变了战局。

另外,就是各种想想就令人头皮发麻的致死病菌。

战争概念从很早的时候就被彻底改写。拿破仑曾经认为大炮是战争之神,但他从未想过后世的战争格局会是如此多样化。手握核弹的掌权者其实并不愿意使用这种武器。原因很简单:战争需要海量资源支持,一旦发射核弹,将对手领土化为一片白地的同时,也意味着那片区域在随后漫长的岁月被辐射污染,无法产生收益。相比之下,生物兵器才是更好的选择。

“孢子形态生物置换概念”就是在这样的背景被被提出。不同于动物和植物,以孢子繁衍的菌类是地球上已知的第三种生物形态。从“概念”形成“法则”的时间很短,天浩对此没有深刻研究,他对此所知甚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

大体上,就是以人体内部的基因为“原料”,产生出很多拥有原主生命特征的“孢子”。它们会在人类体内发育成型,这个复杂的过程可以理解为身体内部产生一串串“葡萄”,每一棵葡萄就是一枚专属于你自己的孢子。当它们成熟的时候,就意味着可以“采摘”。无论原主活着还是死亡,这些成熟的“葡萄”都能选择新的寄生目标,可以是植物,也可能是某种动物。

这样做,比单纯意义上建立冷冻精子库,由机器繁衍人类的概念更加靠谱。至少自主权掌握在人类手上,孢子寄生体可以在情况允许的时候产生二次进化,彻底改变现有状态,集中宿主体内的所有营养物质,抛弃一切不需要的部分,彻底转化为新的人类。

科学的复杂性注定了这是一种无法被大多数普通人理解的概念。用简单化的字句描述,就是从某人身上采摘一枚成熟的孢子,植入一头牛的体内。你可以把这个过程理解为给牛打了一针,牛对打针这件事毫无抗拒,也没有感觉。它向平常一样吃着草,喝着水,突然有一天寄生在体内的孢子变成了完全体,它从内部撕裂肌肉,破开牛皮,一个有着成年形态的人类就此出现。

人类是一种在进化方面并不成功的物种。我们惧怕的东西太多了。畏寒、惧热、身体受损承受能力低下、两次进食间距过短、身体需要各种微量元素……不夸张地说,一只蚂蚁都要比我们活得轻松,它需要考虑的生命问题远远要比人类简单。我们自诩走在“所有物种最前面”的科学,其实只是为了强化人类种群,甚至是给我们自己懒惰的思维寻找借口。

天浩与将军有着很好的私交。进入培养舱以前,他与将军谈过。将军对战争未来不抱任何希望,他自己也要进入培养舱。他那时候谈起未来,显得很感慨,也透露了一些关于孢子形态置换法则的秘密。

对植物形态的寄生转换研究一直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于动物形态的寄生倒是成果斐然。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人类本来就是动物界成员,跨界寄生的难度极高,这个难题也许会困扰人类很久,说不定会延续到下个世纪。

干缩人头发送过来的信息让天浩再次提起了兴趣:“我体内产生了一枚成熟的孢子,你可以随意使用。只要滴入你的血,让它对目标进行寄生,你就可以控制对方。”

成熟的孢子就在干缩人头内部。思维信息让天浩“看到”了人头颅顶左侧位置,在干硬的皮肤和肌肉中间,隐藏着一团直径一点五厘米,整体基本呈圆形的物质。

天浩并不怀疑干缩人头,也就是詹建华的遗留信息。将军的级别比自己高,他接触到的秘密比自己多得多。他曾经说过同样的话。甚至在接受注射前,生物教官也告诉自己:从沉睡状态醒来的第一件事是寄生,第二件事就是检查体内有没有产生成熟的孢子。如果有,最好在第一时间立刻使用。那意味着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起一批专属于自己,对自己绝对服从的力量。

孢子的所属性可以转换。如果身边的战友死亡,你可以从他体内挖出成熟孢子,滴入自己的鲜血改变基因统属,改换掌控。

大半年过去了,来到这个世界的天浩体内没有产生孢子。也许是成长时间不够,也可能是尚未达到孢子产生的要求。他现在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有些惊悚,更多的还是惊喜。

“我的时间不多了。最后,给你几个忠告。”

“不要尝试以科技手段去改变这个世界。相信我,在这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绝不可能成为众人眼里的英雄。你只会成为怪物,成为被他们视作与神灵敌对的妖魔。”

第五十三节 宣传手段

“第二条忠告:这个世界……也许真有神灵存在。我没有亲眼见过,但我可以感受到那种来自神灵的力量。很飘渺,就像玄幻小说里的情节。这也许是深埋于这个世界的秘密之一,反正我是没有胆量进行挖掘研究,我也奉劝你最好不要这样做。”

“接下来,我想说说我的仇人。之所以把这件事列入忠告,是因为我觉得杀死我的人极有可能会把你列为敌人。听清楚,是敌人,而不是对手。他很强大,是……”

信息到此中止。

话说到一半就卡住的感觉很难受,天浩静等了十多分钟,仍然无法从干缩人头那里得到任何感应。拿起来,在手里翻来覆去仔细端详,除了那张被永远固定的陌生面孔,天浩脑海里一片安静,仿佛之前的一切从未发生过。

为什么会这样?

基因存储空间不够?脑海里冒出这念头的时候,天浩自己都觉得滑稽。他不是专业研究人员,只是一个战士。就像一个网络游戏迷摆弄着突然出状况黑屏的电脑,焦急又迫切,却无法让死机的电脑重新恢复运行,只能胡乱敲打,设想着种种不切实际的解决方法。

又过了半小时。

天浩轻轻放下干缩人头,在宁定中长长呼了口气。

詹建华……他毕竟是死了。如果没有注射过基因改良药剂,如果不是与自己同样在培养舱里休眠,然后苏醒寄生,他也无法以这样的方式留下信息。

人类在进化,文明时代的遗留者,大概只剩下我一个。

以成熟的孢子为基础,对某人进行寄生,从而达到控制目的……这种事情真能实现?

天浩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

在年轻人的心目中,“诗和院方”曾经是令人迷醉,令他们对这个世界充满希望的方向。

天浩很喜欢席慕蓉,也喜欢普希金。他觉得自己有那么几分文学青年的成分,这个世界有太多值得歌颂与感动的事物,无论过去,还是未来。

推开门走出去,已是黑夜,星斗满天。

夜晚的磐石寨远不如白天那么热闹,光线限制了人们行动,黑暗把一颗颗躁动的心牢牢锁在家里。他们偎依在火塘边上,母亲哼着从古老年代流传下的歌催眠孩子入睡,男人在摇曳火光映照下忙碌。搓麻绳、煮盐、腌肉、用泥巴制成陶胚、挑选矿石……懒惰者在这个世界的结局只有死亡。如果有电灯,磐石寨应该会成为蛮荒世界的文明发源地。

在黑暗中漫步,天浩走进寨子里新建的塔楼,沿着楼梯一路向上。负责警戒的哨兵祖木有些意外,他手里握着长弓,很是恭敬地对天浩行礼,后者微笑着随口说了几句鼓励的话,推开通往顶层的门,走上了塔顶。

有风,但是这个季节不冷。站在距离地面几十高的位置,天浩发现自己的视线无法越过山脉看到远处,也看不到远处的大海。但他可以闻到从山那边被风吹来的草木香气,还有从海面方向裹挟而来的潮湿。

我想我的妈妈。

我想我的爸爸。

孤寂的时候容易想起更多,发散思维会让你产生平时从未有过的纷乱念头。天浩眼前晃动着几个熟悉的面孔,那是他曾经喜欢过的女孩。主动追求过,却没人喜欢他。

“亮煌煌几页史书,乱纷纷万马逐鹿……”

适合这种时候的歌有很多,天浩哼唱的声音不大,这是专属于自己的时间,之所以选择这首歌,不是因为特别喜欢,只是想到了,就唱了。

天总会亮的。

他以后再也不会唱这首歌,黑夜是白天的分隔线,意味着过去,代表着很多必须被割舍,必须被遗忘,必须永远封禁在记忆最深处,甚至遗忘的东西。

……

磐石寨的议事堂经过扩建,现在变成了一座高大宽敞的砖石混合建筑。

天浩坐在椅子上,满面微笑注视着跪在面前的十名妇人。

是妇人,不是少女。

她们每个人旁边摆着一个背篓,透过盖在表面的树叶,隐约可以看到一块块腌鹿肉和半透明的鱼干。

事实上,装在背篓里的东西很多,包括一袋磨制好的面粉,一小袋粗盐,半匹粗布。

鹿族的纺织技术的确走在各部族前列,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它部落不会纺布。比较下来,鹿族的纺织效率最高,棉麻布匹质量也最好。以磐石寨为例,虽然也有织机,无论产量还是质量,远不如鹿族那么优秀。

这些东西都是磐石寨的出产。

天峰站在天浩左侧,成熟干练的他是“十人首”,在村民当中也颇有威信。朝前走了两步,天峰用力拍了拍手,跪在地上的妇人们纷纷站起,她们背起背篓,纷纷望向坐在对面正中的年轻头领,眼里泛着惊喜,也有些不知所措。

“去吧!记得在规定的时间回来。”充满善意的微笑很适合这种时候,天浩的话语充满了关爱与潜在威胁:“我历来说话算话,也希望你们不要让我失望。”

磐石寨的人口来源很杂。目前,外来人口比例已经高于寨子里的原生群体。去年的这个时候,孚松是寨子头领,执拗的他为了姓氏不顾一切用鹿肉换进了大量人口。按照孚松的本意,这些换进来的人都会在祭祀的时候献给神灵。天浩阻止了这一切,却必须解决外来人口太多给自己带来的麻烦。

很幸运,从春天到秋天,寨子里没有爆发疫病,田地里的收成也还不错,大批量建筑工程让换进来的这些人没时间想太多。他们每天都忙忙碌碌,丰盛且足以吃饱的食物让他们毫无怨言。第一批新房建成的时候,天浩心中的那块大石也终于落下,这意味着磐石寨的局面趋于稳定,朝着更加牢固的方向发展。

换进来的人,大部分是女性。“残、病、老、弱”,这是北地蛮族人**易的最普遍规律,也是人口卖方的交易排序。孚松很挑剔,残疾和病人绝对不会要,上了年纪的老家伙只会浪费粮食。在寒冷饥饿的前提下,手握粮食就拥有最多筹码,再加上孚松从一开始就存心想要对神灵进行活人祭祀,因此换进来的大多是未婚少女,妇人数量偏少。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一日夫妻百日恩”的说法在野蛮人世界同样盛行。蛮族女子地位低,她们并不抱怨自家丈夫在饥饿时节把自己卖掉,老老实实遵从安排,也默默接受了来到磐石寨后的安置现状。

天浩没有急于分配这些女人。他要求兄长天峰对换进来的人进行甄别,阿依负责暗中监管其中的女性。磐石寨必须团结,决不能有外来的声音。

外来者对这里的生活非常满意。

但是仍有一部分女子思念自己的家人。她们有丈夫,有父母,甚至有孩子。

让这些在交换之前就已经成家的女人回去探亲。这是天浩与老祭司和永钢商议后的结果。

不是所有人一次性放行,必须分批,分时间进行。

看着这群妇人欢天喜地走出议事堂,像鸟儿一样叽叽喳喳议论着走向远处寨门,天峰眼里的担忧成分越发浓郁。他快步走到天浩旁边,不无忧虑地说:“阿浩,这样做会不会太草率了?我不反对让她们回家去看看,只是现在可能早了点儿,至少应该让她们在寨子里再呆上一年。”

老祭司笑着走过来,他手里杵着一根做工精美的拐杖:“现在正是放她们回去的时候。放心吧!她们会回来的。”

天浩笑着从椅子上站起,他下意识摸了一下背在身后的战斧。这是北方蛮族的习惯,男人在正式场合必须携带武器,这是从多年悍勇杀戮中演化而来的礼仪。

只有经历过文明时代社会变迁的人,才会明白“宣传”的重要性。

“咱们寨子的情况比过去好多了。”不等天浩开口,狩猎队长永钢就忙着对天峰解释:“仓库里有那么多的腌鹿肉,今年的麦子收进来,只向族里缴纳了百分之三十,狩猎队这次带回了很多猎物。食物方面是绝对没有问题,咱们可以高高兴兴渡过这个冬天。”

“寨子里的人都有新衣裳穿,咱们有足够多的皮子,冻不着。”笑呵呵的老祭司下巴上白胡子乱颤:“我们还有盐,这可是好东西,很多寨子根本吃不上,也没办法弄到。”

“是啊!我们今年还盖了很多房子。我算过,足够容纳两千人。如果挤一下,四千也不是问题。”脸上全是笑意的永钢连声附和。

“所以我们现在缺人。”天浩用冷静睿智的目光注视着兄长:“让她们回去,带上咱们寨子里出产的东西,所有人都会知道磐石寨的变化。想要吃饱就过来,想穿新衣服也没有问题,咱们打开寨门,欢迎所有的人。”

几个人一席话,把天峰说得连连点头,紧皱的眉头松开,豁然开朗。

第五十四节 阿菊

只是天峰心里还有最后的疑问:“阿浩,你这做法当然是好的,我也没有意见。只不过……要是她们被扣住,这该怎么办?以前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你得小心啊!”

一般情况下,买进来的女人通常会关在寨子里养上几年,然后才会给予自由。可即便是这样,回家探亲的女人也有可能被家人或原先的寨子里扣住。要么杀了吃肉,要么当做商品另外卖到其它地方。只要没人抓住把柄,矢口否认,事情到了最后,往往只能是不了了之。

天浩笑了。

永钢笑了。

老祭司也笑了。只是相比天浩和永钢,他的笑容没有那么得意,其中夹杂着几分无奈。

“让他们扣吧!呵呵,其实这是我最想看到的结果。”天浩的眼睛透出几分狰狞,期盼中明显带有嗜血成分。

……

环车寨的守门人认识阿菊。

高大坚固的寨门徐徐开启,两名手持长矛的警戒者跑过来,他们用惊奇的目光在阿菊身上打转。

去年冬天寨子里缺粮,阿菊和另外几个女人被头领选出来交换粮食,听说卖到了磐石寨。

“阿菊,你怎么回来了?”较为年长的警戒者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尽管是熟人,他仍旧紧握长矛,分开双脚站在道路中间,丝毫没有让开的意思。

“我来看看我妈。”阿菊很和善,她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侧身放下沉重的背篓,蹲下去,掀开背篓顶部用作遮盖的树叶,抓出一把苹果干,笑着递过去:“宏叔、阿平,你们尝尝,这是我自己做的。”

礼物是消除人与人之间陌生与戒备的最佳溶解剂。阿菊本来就是寨子里的人,何况她还是个女的,孤身一个,无人跟随。

年长的警戒者宏叔很快打消了疑虑,他半信半疑从阿菊手中接过一块果干,凑近眼前仔细端详。以前没见过这种东西,手指长短的一条,看上去有点儿像黄米面捏成的不规则团子。果干的甜香味散发开来,灵敏的嗅觉迅速捕捉到这一缕令人愉悦的特殊气味。

他忍不住问:“这个……能吃?”

脸蛋肉乎乎的阿菊笑起来很好看:“你尝尝,是甜的。”

旁边的阿平已经三口两口吃完了一块,他迫不及待从阿菊手里抓起另一块。

“甜”是一种极其难得的味道。不同于为了生存的咸,那意味着盐巴,意味着长时间不吃咸味食物就会身体乏力。北方蛮族没有营养师,也没有化学家和生物学家,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糖”,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氯化钠”。舌头是判断食物是否美味的唯一标准。甜……除了野蜂蜜和山上的果子,一年当中的绝大部分,只能在记忆深处寻找它的存在。

给两人手里各塞了一把苹果干,阿菊迈着细碎却不失沉稳的步伐进了寨子,朝着熟悉的旧木屋走去。

年轻的阿平咽下嘴里的食物,他盯着女人的背影笑道:“阿菊变漂亮了。”

年长的宏叔有着敏锐的观察力,视线一直在远去背影的腰部和臀部打转:“看来阿菊在磐石寨那边的日子过得不错,能吃饱,没饿过。”

只要吃饱,有足够的食物,干瘦丑陋的女人也能变得漂亮。“白白胖胖”曾经是文明时代所有女人为之痛恨的可怕形容词,可是在这里,意味着比四大美人还要动人心魄的绝色容姿。

阿菊父亲死的早。他运气不好,上山打猎的时候遇到了狼群,争斗中被饿狼啃断了左手,尽管同行者拼死把他救回来,却变成了残疾,第二年冬天就被寨子里的人杀死分食。

母亲会纺线,这种技能是她的庇护伞。当寨子里其他老妇在缺粮时节不断被杀的时候,只要她坐在纺车前“吱呀吱呀”转着纺锤,就没人会冲进家里把她带走。

大哥是个老实人,三锤打不出一个闷屁的那种。一辈子老老实实,寨子里分粮分东西他从来不去争,给多少就拿多少,就算分得不公平也不会说话。老实人总是被欺负,尽管他身材高大,脸上却总是带着一副憨相。

短暂的惊喜与问候过后,阿菊把背篓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她勤快地点火烧水,拿出两块鱼干泡上,然后从家里取了些粗麦面,让大哥到邻居那里用腌鹿肉换了些鲜肉,按照自己在磐石寨学到的方法,开始制作肉饼。

“听说了吗,阿菊回来了。”

“她不是去年冬天卖给了磐石寨吗,怎么又回来了?”

“不清楚,可能是被那边的男人揍了,逃回来的吧?”

“净瞎说,阿宏和阿平今天值守,他们说阿菊带回来很多东西,有种甜甜的果子干很好吃。这哪儿像是被男人打过的样子啊?”

消息像风一样在寨子里飞蹿着,钻进所有人的耳朵,仿佛猫爪挠脚底板那样牵动人心。

卖出去的女人从未有过回来的先例。环车寨如此,其它寨子也是这样。

浓烈的食物香气从阿菊家的木屋里飘散,每一个从附近走过的人都忍不住吸着鼻孔,努力判断气味来源,在大脑里拼命思索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屋子里密密麻麻挤满了人,都是来看热闹。苹果干的数量不够,阿菊只好用刀切成小块,分发到每个人手里,尝过的都说好。

羡慕的眼光与嫉妒的话语成为了最佳配额。

“你看看阿菊,去了磐石寨一个冬天,没想到回来以后还变漂亮了。你瞧瞧她那腰身,下地干活儿肯定很有力气。”

“真香啊!她在锅里做的那是什么?我看她刚才把泡在水里的肉拿出来剁了,说是鱼。我以前没见过。白色的,那么大一块,那是什么鱼啊?”

“你瞧瞧她身上那件衣服,还有裤子,都是棉布做的。她哪儿来这么多的布做衣裳?该不会是偷的吧?”

衣服是女人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无论文明时代还是现在从未变过。满心好奇的她们小心翼翼凑过去问,阿菊对此毫不隐瞒:“这是我们寨子头领发的,每个人都分到一匹布,小孩子减半。”

满屋子的女人顿时瞠目结舌,彻底惊呆。

一匹布是什么概念?

在某些特殊的时候,比如冬天,或者夏天,一匹布可以换一个女人,甚至两个。

当然,这样的生意不会多,主要看交换双方的需求。价格随时都在变动,但人们只会记着最昂贵的部分。

能吃饱,有衣裳穿,在绝大多数北地蛮族看来,这就是最幸福的生活。

关于阿菊的议论变得更加热烈。环车寨所有女人一致认为:阿菊现在是个真正的富人。

嫉妒心理很快压倒了羡慕:去年冬天被寨子里卖掉的臭婆娘,居然过上了这种跟神仙没什么两样的好日子,实在不公平。

半夜,磊志冲进屋子。

他是阿菊以前的男人。

是彼此互相看中后睡在一起的男人,不是经过寨子首领和祭司同意,当众举行见证仪式的丈夫。

阿菊有些惊慌。她勉强挤出笑脸,对磊志打着招呼。后者却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说话,直接过来抱住她的腰,将整个人横着拽起,高举过肩,扛了出去。

磊志带着几个人,大哥跑过来阻止,被他们拦住。

公开的抢劫毫无秘密可言。他们抢走了阿菊的背篓,把她带回来的所有东西瓜分一空。又惊又怒的阿菊力气没有磊志那么大,她被扛在空中,挥舞着拳头,对这个蛮横不讲道理的男人又叫又骂,磊志却置若罔闻,就这样大步穿过寨子,在纷纷走出各自木屋好几百人的目光注视下,把阿菊带回了家。

阿菊被磊志狠狠扇了几个耳光,打得头晕脑胀。她感觉有人在脱自己的衣服,拼命挣扎着连声尖叫:“我结婚了,我有丈夫。”

“你有个鸡把的丈夫。我才是你的男人。”磊志抡起拳头,狠狠砸中阿菊的面颊,发出凶狠威胁的声音:“再乱喊乱叫,信不信老子用刀子剁了你?”

卖出去的女人还会有丈夫?磊志根本不相信这种话。北地蛮族女性地位极其低下,尤其是相互交换的女人,她们有可能被别的男人看中,但绝不可能成为公开合法的夫妻。

男人不喜欢束缚,请寨子首领见证婚姻也需要付出代价。粮食、猎物、布料、盐巴……那是一笔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花费。

望着被痛打了好几拳,躺在地上瑟瑟发抖,扭动身子在抽泣中挣扎的阿菊,磊志眼里的凶狠逐渐散去,释放出带有强烈**成分的火焰。

阿平他们几个说得没错,阿菊的确比以前漂亮多了。

她以前很瘦,摸上去全是骨头。

现在变胖了,肥厚的腰身捏起来感觉柔软,原本凹陷的面颊也被撑开,变得圆嘟嘟,一片光滑。

码的,磐石寨那边的生活水平看来不错,连这种丑婆娘也能养得油光水滑,真正是母猪……哦,不,骷髅变貂蝉。

第五十五节 把我的人交出来

清晨,被折磨了整整一夜的阿菊从浑身酸痛中醒来。她惊恐的发现:双脚被一根粗大的铁链拴住,中间还扣上了一把沉重铁锁。

磊志光着上身坐在火塘前,大口啃着从阿菊家里抢来的腌鹿肉。他吃得很开心,脸上全是满足:“既然来了,就不准走。以后就住我这儿,咱们还是像以前那样,我是你男人,你是我的女人。”

……

第四天下午,天浩带着几名护卫走进环车寨,见到了头领雄奎。

简单的寒暄过后,天浩直接挑明了来意:“阿菊是去年冬天你们寨子换过来的女人。三天前,她回到环车寨探亲。现在约定的时间到了,她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

年近六十的雄奎长得很高,将近三米。长短不一的头发看上去就像乱草,黑色与白色相互掺杂。鼻孔下面长了一大把胡子,呼吸通道被挡住的感觉很不舒服,他却偏爱这种野蛮的造型。宽阔的肩膀和肌肉随着年龄增长不断退化,腹部不再像年轻时候那么平坦,圆圆的,鼓鼓的,文明时代的人类管这个叫做“啤酒肚”。

“你们寨子的女人不见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因为对方也是头领,与自己身份对等,雄奎根本不会接见天浩。他打心眼里看不起年轻人,尤其是天浩这种外表英俊,女人们看了直流口水的类型。

对方态度强硬,天浩没兴趣与他掰扯细节:“有人看见阿菊进了环车寨,从那以后就一直没有出来过。”

“谁看见了?让他站出来。”雄奎高扬着满是胡须的下巴,傲慢的眼睛居高临下注视着天浩:“老子当了这么多年头领,从来就没听说过换出去的女人还会回来。小子,告诉你这件事的那个人一定是眼睛瞎了。”

周围的人顿时爆发出哄堂大笑。

天狂眼中闪过一丝凶光,他反手想要去摸斜插在后背上的战斧,天浩伸手牢牢扣住他的胳膊,盯着雄奎的目光一片冰冷。

“我给你们三天时间把人交出来。否则,后果自负。”

留下这句话,天浩带着人转身离开,大踏步走了出去。

“呸!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竟然对我说这种话。”望着他的背影,雄奎狠狠啐了口唾沫。

如果换个时间地点,雄奎早已直接下令,把天浩等人抓住。可是现在不同,他没有这个底气。

阿菊的确在寨子里。

磊志那个混小子把她关起来,还给自己送了一大块腌肉和好几块鱼干。不知道磐石寨那些人究竟是怎么弄的,鹿肉的味道真不错,切片烤了嚼在嘴里很是鲜美,有股特殊的香气。鱼干也是,用牙一丝丝啃下来,越嚼越香,比黏糊糊血淋淋的兽肉好吃多了。

磊志是寨子里的人,阿菊以前也一样。虽说换出去的女人没有扣下来的道理,可是磊志那小子说的对:去年冬天寨子里卖了很多女人,说起来也是自己考虑不周,剩下的男人多了,连个婆娘都找不到。难得有个阿菊回来,肯定不能放过。再说了,谁知道今年冬天会是什么状况?要是还像去年那样下大雪,恐怕还得把扣下来的阿菊当做货物再转卖一遍。

用刀子在她脸上划几刀,破了相就没人能认出来。再不就挖掉一只眼睛,打掉她半边牙齿。只要不伤了手脚,不耽误做事情,就没人嫌弃,价钱只比正常女子略少那么一点点。

……

黑夜遮蔽了眼睛,封锁了秘密。

清晨,阿平打着呵欠,伸着懒腰站起来,像往常一样用慵懒目光扫过寨子外面的时候,飞掠过的视线似乎看到了什么,迫使他把已经侧过去的身体重新回转过来。目光与远处的目标对焦,他顿时睁大双眼,瞳孔瞬间缩小。

环车寨北面有两座山头,原本光秃秃的山顶上,明显多了一些东西。

北地蛮族视力再好也比不过望远镜。阿平眯着双眼,站在那里凝视了很久,好不容易才看出那是几具重型弩炮。

谁会把那种东西扛上山?

脑子里的疑问越来越深重,耳边传来急匆匆从楼下跑上来的脚步声。年长的宏叔冲过来,狠狠给他脸上一记耳光,发出紧张的怒声斥责:“你狗日的眼睛瞎了吗?寨子外面那么多人都看不见?快去塔顶吹牛角,给寨子里发警报!”

这不能怪阿平。塔楼的窗户就那么几扇,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北面,就没想过要寨子外面会出问题。

长长的队伍从南面走来。他们全副武装,在距离环车寨门大约百米的空地上列成军阵。

得到消息的雄奎匆匆赶来,站在寨墙上,他看到了令自己胆战心惊的一幕。

男人排列在军阵最前面。他们顶盔贯甲,手持钢斧和盾牌。牛族有着北方蛮族最精良的锻造技术,高大变异的身体足以承载厚重盔甲。那是真正的战甲,头部、肩膀、手臂、胸部、腹部、大腿……几乎身上所有部位都被覆盖,高过头顶的巨型塔盾插在地上,形成一片令人畏惧的金属坚墙。

女人组成了军阵的另外一半。健壮的妇女在战场上同样也是战士。她们穿着半身甲,尤其注重胸部与背部的防御。短刀与圆盾是她们的武装,除此而外每人还有三支短柄投枪。

一对一,雄奎是不怕的。若论武器装备,环车寨也有铁匠,同样制作精良。

让他感到畏惧震惊的是首先人数。粗略估计,这个军阵至少有五百多人。

“我刚数过,总共是六百二十八个。”身边传来亲信战战兢兢的声音:“头领,他们的人太多了。”

微凉的晨风带来一片清新,刺激着雄奎的大脑从混沌变得清明。他是从床上被人叫起来,这感觉很糟糕,何况来到这里又看到如此惊悚的一幕。

年长者对年轻人有着本能的蔑视,雄奎也不例外。昨天,磐石寨年轻头领离开时扔下的那几句狠话,雄奎根本不在意。好勇斗狠谁不会?每年都要与周边山林里的野兽打交道,拼死拼活,在血腥和死亡中挣扎生存,谁会被口头上的威胁吓住?

让我三天之内交人,你算老几?

前年的时候,雄奎去过磐石寨。那时候磐石寨有三百不到的人口。去年冬天是环车寨祭司带着人过去做交易,据说磐石寨那边人口数量增加不多,也就是三百出头的样子。

现在寨子外面的进攻队伍足足多达六百以上,他们哪儿来这么多人?

更可怕的,还是他们排列的军阵。

雄奎年轻的时候去过锁龙关,即便是那里最精锐的蛮族军队,也不如眼前这些人排列整齐。挡在前面的塔盾非常整齐,彼此之间紧密的仿佛没有缝隙。头盔与肩盔严严实实护住了一切,就算是最高明的弓箭手也找不出破绽。面对防护如此严密的“乌龟壳”,就算自己这边占据寨墙优势,居高临下射箭,也很难给对方造成伤害。

他看到了天浩,那个年轻小子被四面塔盾围着,站在军阵侧面。

满面愠怒的雄奎抬手指着那个位置,发出粗野狂暴的咆哮:“小子,你想干什么?”

用大嗓门长时间嘶吼会撕裂声带。天浩早早用薄铁皮做了个简单的卷筒喇叭。他警惕地观望四周,确定没有任何弓箭手之类存在,这才从塔盾的严密保护中探出少许身子,发出足以让对面所有人听见的声音。

“把我的人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交人?

雄奎压根没想过这种事。

他苍老的脸上肌肉微微抽搐,惊讶与怒火使表情扭曲得一片狰狞:“都说了你弄错了,这里是环车寨,没有你要的人。另外,昨天你不是说有三天时间嘛,怎么今天一大早就……”

“我改主意了。”天浩冷冰冰地打断了他的话:“立刻交人,没得商量。”

“码的,有本事你就攻进来!”被激怒的雄奎仿佛一头饿兽,他像雄性成年大猩猩那样用拳头狠狠砸了几下自己的胸口:“来啊!人多了不起吗?老子很久没动刀了,让我多砍几颗脑袋过过瘾。”

天浩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下达了撤退令。整个军阵随着几名十人首的号令,保持着整齐统一的步调拔起塔盾,依序后退。整个过程无人喧哗,站在塔楼上的弓箭手无法找到破绽,看到这一幕的环车寨村民纷纷张大了嘴,半天也合不拢。

雄奎听到亲信在身边用震撼的语调喃喃自语:“……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也是盘桓在雄奎脑海里的最大疑问。

……

第一块石头从空中落下,砸中塔楼的时候,雄奎就知道事情变得很麻烦。

磐石寨的人占据地利优势,他们趁着夜色把重型弩炮搬上山顶,居高临下用石块抛射。四台弩炮轮番轰炸,一会儿是铺天盖地的碎石,一会儿是巨大坚硬的成块岩石。

寨子北面的塔楼被砸塌了。即便是粗大的原木也无法抵挡来自空中的袭击。高度加上速度,以及石块自身重量,组合在一起变成了令人惊恐的可怕杀伤力。

第五十六节 赔偿

雄奎从未见过三块岩石砸中塔楼同一个位置。

环车寨也有重型弩炮,这东西的射击精度不高,尤其是抛射石块的时候,只能谈得上“面”杀伤,根本无法做到精准的“点”攻击。

支撑塔楼的粗大木柱从中间折断,“嘎嘎吱吱”的断裂声令人头皮发麻,摇晃歪斜的塔身朝着寨墙内部倾倒,两个反应敏捷的警戒者飞快从塔楼里跑出,剩下的动作慢了,他们发出凄厉惨叫,被倒塌建筑激起的漫天尘土淹没。

灰头土脸的亲信气急败坏跑到雄奎面前,抬手侧身指着远处的山顶:“头领,这样下去不行啊!咱们的弩炮打不到他们,得冲出去,跟他们拼了。”

地形落差决定了自下向上射击无法达到既定射程。雄奎被气得浑身发抖,颤动的胡须沾满了泥灰:“这些该死的混蛋,不就是一个女人而已,至于吗……冲,冲出去,把他们的弩炮给老子砸了!”

想要打开沉重的寨子大门就必须依靠绞盘。一个壮汉手脚利索地爬上控制台,立刻被远处射来的羽箭射翻。紧接着,弩炮改变攻击方向,满满一大网兜碎石朝着这边砸来,在后续人群里制造出无数伤痛,无数惨叫。

整整一个上午,环车寨内的局势被彻底压制,没人冲得出去。占据了寨子外面制高点的磐石寨人根本不与对手正面接触,碎石砸死了十二个人,弓箭射死了四个,另外还有数十人受伤。

雄奎知道自己输了。就算搬动绞盘开启大门冲出去也没用,磐石寨那些人在远处保持着完整的军阵。从起跑的贴身近战,途中肯定会遭到射手攻击。何况对方严阵以待,光是那堵厚厚的塔盾墙,自己就难以应付。

“升白旗,不打了。”想通了这一点,他很干脆的下令。两寨同属于一个部族,虽说矛盾纠纷从来都是看谁的拳头大,却没必要在毫无赢面的情况下硬撑。而且对方占据全面优势,再打下去死的人就越多,对自己没有半点好处。

……

谈判地点约在环车寨外距离寨墙两百多米的山岩下面。看到雄奎带着十几个人怒冲冲大步走来的时候,好整以暇的天浩心里忽然生出一丝古怪的愧意:北地蛮族果然是性情豪爽,不会耍阴谋诡计。以雄奎为例,他显然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谈判的时候突然下手。

就像古代小说里的情节,摔杯为号,一群如狼似虎的刀斧手蜂拥而出,将目标活活剁成肉酱。

“你到底想干什么?”雄奎一屁股坐在充当凳子的石头上,冲着天浩吹胡子瞪眼。

“把我的人交出来。”天浩保持着戒备,钢斧放在伸手就能摸到的位置,话音平静得听不出丝毫情绪波动:“有人看见她进了环车寨。我这人没什么耐心,十分钟的时间,要是我看不到阿菊出现,那我们之间就没什么可谈的了。”

“我已经说了寨子里没有你要的那个女人。”雄奎满面暴怒,理直气壮的样子根本不像一个撒谎者。浓烈的口气与热量夹杂在咆哮声中混合喷出,天浩不得不侧过脸避开,以免窒息。

“那就是没得谈了?”他耸了耸肩膀,皮肉不笑地抓起摆在手边的钢斧:“回去吧!咱们接着打,等到我把环车寨所有男人全部杀光,事情自然就清楚了。”

……

十多分钟后,阿菊被两名健壮的妇人搀扶着,从寨门方向缓缓走到天浩面前。

雄奎实在是无可奈何,他手里没有过硬的筹码。周围几个山头都被磐石寨人占领,他们装备精良,居高临下用弩炮和弓箭牢牢封死了寨门。再这样打下去,整个环车寨里所有的人都会被活活耗死。

只是一个女人罢了,不值得为了这种事情与磐石寨交恶,更不值得为此搭进去更多的村民。

阿菊脸色惨白,眼角与额头有明显的青紫,右边面颊高高肿起,两条腿一直在打颤,无法合拢。裤子被撕破了,双腿中间的部位一片潮湿,其中夹杂着鲜红血渍。如果不是那两名妇人牢牢抓住她的胳膊,根本连站都站不稳。

“……头领,我……”

她挣扎着想要跪下来行礼,却被天浩伸手挡住,随即吩咐旁边的侍卫把阿菊带下去。

“现在我要和你谈谈赔偿的事情。”在令人煎熬的沉默中等待了近两分钟,确定阿菊被侍卫们带到了安全位置,天浩这才抬起头,望向站在对面雄奎的目光微微有些发冷,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雄奎对此无法理解:“你说什么?”

“阿菊回家探亲,她随身带了五十公斤腌肉,五十公斤鱼干,五千公斤麦面,十公斤盐,另外还有一千公斤苹果干。雄奎头领,她只是一个女人,你们这样对她不好吧!打了我的人,还抢了她的东西,呵呵……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天浩的视线在雄奎健壮的身体表面缓慢移动,仿佛在搜索每一根骨头的痕迹,就像猎人审视猎物,酝酿着合适下刀分解的位置:“你是不是觉得磐石寨的人很好欺负?还是你们想要打一场,用拳头和斧子来说话?”

“你放屁!”暴怒的雄奎再也忍不住了,破口大骂:“你这该死的骗子,五千公斤麦面,一千公斤苹果干,码逼的你当老子是白痴吗?区区一个女人怎么可能背得动那么多东西?还有腌肉和鱼干,还有盐……”

“别那么惊讶,声音大不代表你占着理。”天浩毫不客气打断了他的怒吼,对付无赖最管用的办法就是比对方更加无赖:“反正阿菊当初离开磐石寨的时候,她带走的所有东西在我那里都有报备。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把东西交出来,否则咱们接着打,”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仿佛具有神奇的魔力,把雄奎的吼声逐渐压了下去。后者很快变得沉默,肌肉狰狞的面孔表明雄奎心中怒火丝毫未减,他大口喘着粗气,却不再张口骂人。

这是**裸的讹诈。

“你们用如此肮脏、卑鄙、下流、无耻到极点的手段对付一个曾经被你们卖掉的女人,难道你们不觉得羞愧吗?”天浩的声音铿锵有力,占据着绝对不容置疑的道德制高点:“你们必须对她给予赔偿,一钱麦面也不能少。”

“这就是你想要的?”雄奎眼睛里一片明悟,他深深吸了口气,控制住内心的愤怒,极不甘心地抬起头看了一眼远处山头上的那些重型弩炮:“是不是我答应你,就不打了?”

“把抓走并虐待阿菊的人交出来,还有她的家人。”这是天浩最后的条件。

……

环车寨外的空地上竖起了一根粗木桩,赤身**的磊志被绑在上面。结实的藤绳环绕过他的腰和胸口,不受束缚的双手可以活动,却无法绕到身后解开绳结。

他战战兢兢,满面惊恐。从被几个身形魁梧环车寨男人从家里抓住送出来的时候,磊志就不断发出恐惧的尖叫声。

“你们想干什么?”

“别杀我,你们不能这样,阿菊是我的女人。”

“阿菊的东西都在我那儿,我什么也不要了,都给你们。”

尖叫与挣扎毫无作用,闹出来的动静很大,环车寨所有人都上了寨墙,隔着几十米远的距离,心情复杂地望着这一幕。

窃窃私语和低声交谈使一切在暗地里传播。

“磊志把阿菊打了一顿,还抢走了她带回来的所有东西。磐石寨的人现在找上门来找他算账。”

“搞了半天原来是这么回事。照这么说,人家还真是占着理。”

“阿菊本来就不是咱们寨子里的人。她去年冬天就被卖掉,现在回来只是为了看看她娘和她大哥。都是磊志这个狗杂种惹出来的祸,要是他不把阿菊扣下来,磐石寨的人又怎么会跟咱们过不去?”

“呸!活该!”

天浩走到木桩钱,用冷森的目光盯着磊志。后者瑟瑟发抖,不断地哀求告饶。

他不为所动,抬起手,带着说不出的冷漠与残忍,指了指磊志双腿中间,然后手臂下沉,指了指磊志那双没有穿鞋的脚。

北地蛮族的刑罚非常残酷,但作为囚犯,仍然保有那么一点点可怜的选择权。比如现在,磊志可以选择自己身体的受刑部位。

“发发慈悲吧,我……我不敢了……不要……求求你,不要……”他无从选择,任何一个部位磊志都不愿意放弃。除了用最凄惨的声音苦苦哀求,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放弃应有的权利其实很愚蠢。不过也好,这会让你牢牢记住这次的教训。”天浩仿佛地狱学校里最邪恶的教师,嘴里轻声慢语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其中意义的可怕字句:“这是一道选择题,答案a和答案b你都不选,那就意味着交白卷……嘿嘿嘿嘿,零分。”

(接到通知,明天单位出差,要停更几天。。。泪奔)

第五十七节 人心

失去雄性象征物和双脚的磊志依旧被绑在粗木桩上,发出不似人声的惨痛哀嚎。

天浩觉得自己的涵养比过去好多了。遇到事情虽然愤怒却不会大声咆哮,其实想想也是这个道理,有理不在言高。嘴上说一万句恐吓威胁的话,比不上直接捅过去的一刀子。

“不管是谁动了磐石寨的人,我都不会放过他。”

留下这句轻飘飘的话,他带领全副武装的军队,带着几十辆满载粮食的大车,走了。

……

阿菊得到了五百公斤麦面的补偿。

她不顾伤痛,跪在天浩脚下感激涕零。老娘在旁边搀着她,憨厚的大哥也跟着妹妹跪了下去。一家三口流着眼泪,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没有来到磐石寨以前,老娘对阿菊的话半信半疑,大哥也不怎么相信。谁能想象真有这么一个愿意为了手下村民拼命的寨子头领?谁能想象磐石寨这边真有宽敞的石头新房?何况这里粮食丰足,有盐,还有甜甜的苹果干?

宣传的重要性,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清清楚楚体现出来。

章浦寨的人带着麦子来了,说是要换些盐巴,还有鱼干。

青龙寨的人也来换盐,他们同时也对苹果干表示出浓厚兴趣。

平林寨的人想要腌鹿肉,那东西很好吃,滋味儿香美。

放出去探亲的女人都回来了。这完全得益于拒绝承认失败,心里充满了屈辱和愤怒的环车寨头领雄奎。他暗地里联络了周边的多位寨子头领,邀约对方联手对磐石寨发起进攻。虽说大家都同属于一个部落,都是雷牛族的一份子,可实际上,部族首领对治下各村寨的控制力很是松散。无论雷牛族长还是牛族之王,只有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战争,才会对治下村寨下发号令。平时各寨之间的矛盾都是自行解决。只要不是叛乱谋反这种涉及到统治基础的严重问题,上位者不会计较村寨之间的小规模械斗。

对于雄奎的建议,的确有人动心。

有资格做到寨子头领的人,绝不会是傻瓜或白痴。他们悄悄打听过雄奎与天浩之间的矛盾,知道了发生在环车寨的所有故事。男人之间的交心往往很简单,一顿烤肉,加上一点盐巴,粗豪直爽的野蛮人就会把自己知道的一切痛痛快快说出来。的确有那么一点儿显摆的意思,当然如果有酒效果会更好。但是那玩意儿属于奢侈品,具体细节不是很清楚,只要了解个大概,也就够了。

牛族领地内各个城寨的金属锻造工艺都差不多,盔甲武器质地都很精良。你有的我有,我有的你也有。

可是磐石寨的人居然会摆军阵,而且号令严明,这就不一样了。

通过各种渠道打探回来的消息都差不多:环车寨在那次械斗中伤亡惨重,反观磐石寨这边却毫无损失。雄奎这个老东西空有一身蛮力,智力方面明显不上档次,白白赔付了多达好几吨的粮食,到头里还被人家把惹事的男人绑在木桩上,制作成可怕的鲜血标志。

谁也不会知道磐石寨的军阵其实是做做样子。若论真实战斗力,其实与过去没什么区别。天浩花了一个多月时间,费了很多功夫,好不容易才用圆圈和三角把一群野蛮人训练得能整齐排列,服从号令,让所有人穿着盔甲站成一排。可如果贴身近战,他们立刻一哄而散,单打独斗,根本谈不上什么军阵配合。

马屎表面光,就是这样。

若要真正磨合,让他们成为真正意义上互为配合的战士,还需要更多的训练。

派去磐石寨交易的人都说了,那里的村民最近都很自豪,嚷嚷着什么“谁敢动咱们磐石寨的人,老子就剁了他全家。”

还有那个叫做天浩的年轻头领,脸上笑眯眯的,动起手来狠得吓人。

最令人无法理解就是那次矛盾起因只是一个叫做阿菊的女人。谈不上国色天香,普通得实在不能再普通。就为了这么一个毫不起眼的婆娘,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竟然带领全寨六百多人正面硬杠环车寨,把雄奎那个老鬼揍得灰头土脸。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缺狠人。

狠人同时也是被大多数人所警惕,为之戒备,想要除之后快的那种类型。就像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引爆的炸弹,总觉得不安全,很危险。

可是从不同渠道反馈回来的消息,让各个寨子头领对此前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所有交易都表明磐石寨的人并不傲慢。无论任何项目的交易都很公平。没有仗势欺人,没有缺斤短两,也没有人多势众就对外来贸易者强买强卖的霸道行为。尤其是那位年轻头领天浩,他甚至主动出面主持公平,对己方寨子里一些在交易中占小便宜的人当场斥责,严重的还公开实施鞭刑。从他嘴里喊出来的口号也的确打动人心:公平交易,绝不欺骗老人和孩子。

其实应该是“童叟无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野蛮人没有那么高的文化水平。

没人再理会雄奎的撺掇。磐石寨的确物产丰富,令人为之垂涎,可伸出爪子的同时也要想想人家手里握着刀枪。六百名可以组成军阵的武装人员,这是一个无论对谁都充满了威慑力量的数字。

雄奎是个外表蛮横,实际上没卵蛋的怂包。如果他当时不顾一切带着寨里的人冲出去拼命,立刻就会发现磐石寨的军阵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

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以前如此,现在是这样,以后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磐石寨优待女人”的流言,开始在各个村寨里传播。

在那里,能吃饱饭,有衣裳穿。

在那里,肉有咸味,还有甜甜的苹果干。

在那里,女人每个月来那种事情的时候,寨子头领和管事都会酌情减轻你的工作。遇到怀孕生孩子,还会额外给你更多的营养品。

神灵作证,这在任何寨子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孕妇挺着大肚子在田地里干活的比比皆是,很多孩子甚至就在田间地头里诞生,男人觉得这很正常,女人也不觉得这是一种悲惨。可是作为当事人,女人都希望得到关照,得到爱护。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天堂”。在对比产生幸福感的前提下,你的舒适生活就是我的向往,你的居所就是我心目中的天堂。

还有就是磐石寨的年轻头领,听说连丑陋到极点,腰身瘦不拉几,身上松垮垮没几两肉,胳膊腿脚细得跟麻杆没什么区别,小屁股一看就是不好生养那种类型的女人也能伸手,晚上搂着能睡下去……啧啧啧啧,想起来就令人头皮发麻,恶心想吐。

这是好事情。

他连那种其丑无比的女人都不放过,对于别的胖乎乎,圆滚滚,粗壮壮,孔武有力,五大三粗的美丽女子,肯定是饥馋无比,随时见了都流着口水。

秋天快要结束,寒冷的季节即将到来。

这注定了是个人心躁动的冬天。

……

雪花飘落在脸上,凉丝丝的。

天浩低头注视着拿在手上的一把野草,看得非常仔细。

这种草叫做“黑麦冬”,文明时代很常见。

不是真正的黑色,而是草叶呈现出浓密的墨绿,近似于黑。

绿油油的叶片狭长肥厚,用手指掐开,断面上立刻流淌出散发着浓烈青草香味的汁水。草茎长却并不坚硬,它们保持着很强的韧性,植食类动物很喜欢,将其当做主食。

天浩很重视干缩人头遗留的信息。从环车寨回来后,他就加大了对北方区域的探索力度。

北面山区的庞大巨角鹿群是探索重点。天浩一直很奇怪,如此庞大的鹿群究竟是靠什么维持种群?

他在山区边缘找到了这种外部细节与文明时代没什么区别,只是整体形态变得巨大,增加了近四倍以上的黑色麦冬草。

整个山谷,包括周边山坡上长满了这种草,绿油油的,随着寒风吹拂形成一片片波浪,起伏不定。

天气虽然寒冷,它却丝毫没有枯黄的痕迹。

夏天的时候,天浩就来到这里观察。那时候的草叶颜色与现在一样。

它显然已经适应了冷热气候变化,四季常青。

这是巨角鹿的最主要营养来源。

山坡和山谷的面积不大,正常情况下,多达数万头巨角鹿只需要几天就能把这里所有的黑麦冬全部吃光。

天浩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把失去水分的枯萎草叶。

这是三天前从同一个位置摘取的黑麦冬。

对比了一下长度,都是从根部掐断,两者没有区别。

那里位于巨角鹿的进食区,它们从不放过任何可以啃进嘴里充当食物的绿色。

这意味着从文明时代存活至今的黑麦冬拥有强悍生命力。就像野蛮生长的韭菜,一刀子割下去,用不了多久又会长出来。其中间隔被缩短到令人恐惧的程度,三天,甚至两天。

怪不得巨角鹿群不愿意离开。

第五十八节 北方

对它们来说,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粮仓。

天狂凑过来,他挥舞了一下胳膊,饱满贲张的二头肌表面盘虬着密集血管。他把握在右手的长柄战斧换到左手,凝神注视着天浩手里的黑麦冬:“老三,这草长得真快啊!我记得前两天它们还很短,怎么现在一下子就变成了这样?”

“我不知道。”天浩英俊的侧脸上掠过一丝自嘲:“恐怕只有神灵才能给我们解释。”

天狂“嘿嘿嘿嘿”讪笑了几声:“现在怎么办?”

“这是一块天然的牧场,巨角鹿呆在这里撵都撵不走。”天浩边说边弯下身子蹲在地上,随手捡起一块小石子,在雪花融化浸润过的空地上划出几根简单线条:“这是咱们的寨子,东面是大海,南边是耕地,现在北面这个山谷,也就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距离寨子其实不远。只要连起来,整块地方都是咱们的。”

他说话言简意赅,跟在天浩身边时间久了,天狂已经习惯这种表达方式。他并不认为在三弟身边充当保镖是一种羞辱,身高与体重永远比不上高深的智慧。大块头的他单膝蹲下,左手倒杵着握柄朝下的战斧,思索片刻:“你的意思是,咱们要占领这个牧场?”

“为什么不呢?”天浩很高兴天狂保持着与自己一致的思维:“地里的庄稼收成会受到天气影响,降水或者干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年的收成。可是这里不同,我观察了很久,鹿群一直保持这个规模,无论增加还是减少的幅度都不大。这意味着它们可以自我调控,更重要的还是食物,也就是这种草。它的生长速度刚好可以满足鹿群需求,就像一根钉子,把它们牢牢钉在这儿,哪儿也去不了。”

天狂眼睛里闪过一丝喜悦:“也就是说,咱们以后每年都有足够的麦子,有鱼,还有鹿肉?”

“还有奶油和奶酪。”天浩并不介意先在空中画出一个大饼,但他至少有足够坚实的依据。

“干了!”天狂放开握着战斧的那只手,低头冲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很是兴奋地双掌用力搓了搓:“老三,你说吧!该怎么做?”

“老规矩,现把警戒塔建起来。”天浩站直身子,观望四周,抬起右脚足尖轻轻点了一下地面:“第一座塔就设在这个位置,然后在两百米外建第二座。巨角鹿再凶猛,也比不上黑嚎狼。告诉下面的人,可以射杀一部分雄鹿,尽量捕捉已经怀孕的母鹿和小鹿。呵呵……奴隶得从小培养,关在笼子里饿上一段时间,再狂暴的野兽也得老老实实服从命令。”

天浩不是专业驯兽师,但他知道如何驯化野兽。如果没有原始人从荒原上捕捉到第一头野牛,也就无从谈起文明时代给人类提供了大量营养的良种母牛。狗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比野狼更凶更狠,比它们更加残忍嗜血,它们才会乖乖褪去野性,摇身变成蜷缩在人类脚下舔着主人脚趾头的拉布拉多。

……

初冬的天空一片阴霾。雪不大,稀稀拉拉,尚未落到地面就已经融化。

皮袍的保暖效果非常好,加上穿在里面的一件棉布内衣,身上没有那种令人不舒服的空荡荡感觉。

长峰和长林走在最前面,天狂和天浩走在队伍中间,旭坤负责押后,阿依是这支小规模搜索队里唯一的女性。厚厚的鹿皮袍子掩盖了苗条细瘦身段,她脸上擦着熊油,在寒风中透出热情与笑意。

大陆北方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詹建华遗留的信息不多,天浩必须自己去寻找答案。

二十天时间过去了。

越过第一道山脊线,天浩发现这里的植物非常陌生,从未见过。

乔木数量明显增多,针叶与阔叶类型相互夹杂。阔叶植物表面尖刺丛生,叶片很硬。天浩尝试着用小刀从树干表面割下一块树皮,他发现皮层结构致密,外部干燥层竟然厚达两厘米,尤其是被割开的部位,竟然在短短几秒钟时间分泌出大量粘稠的棕色液体,迅速覆盖了与空气接触的断面。

这是植物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就像人体受伤流血,体内血小板会在伤口附近大量集中,堆砌成厚厚的阻塞层,减少血液流失。

旭坤加快脚步跑到天浩身边,低声劝道:“头领,咱们不能再往前了。族里的老人说过,前面有很多怪物。咱们的狩猎队从不往这个方向走,很危险。”

天浩瞥了他一眼,淡笑着问:“怪物……你见过?”

旭坤怔了一下,脸色顿时变得有些发红:“……没有。”

寨子里一直都有关于怪物的传说。流传时间非常久远,具体时间已经无法考证。

“我也没有见过。”天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担心,我有分寸。都来到这儿了,总不能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做,转身就走吧?”

旭坤点点头,不再言语。

天浩并非固执且不分轻重。

从昨天开始,他发现了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到处都是混凝土。非常坚硬,保持着自己那个时代熟悉的风格。偶尔会捡到中间插着锈渍斑斑钢筋的混凝土块,有些已经松散,无法看出本来的面目。

茂密的植被挡住了肉眼视线,把无数秘密深藏其中。天知道它们究竟经历了什么,寒冷天气对它们毫无影响,仍然保持着绿色。各种各样天浩叫不出名字的灌木在山林中密集生长,其中不乏颜色鲜红令人很感兴趣的果实。阿依想要伸手去摘,却被天浩挡住。经验告诉他,越是令人动心的野果,往往含有极其可怕的毒性。

短短几天时间,天浩发现自己体内突然出现了两个融合点。

他一直想要弄明白这玩意儿的增长规律,却毫无头绪。抛开寄生成功产生的第一个点不算,在过去的一年里,天浩也仅仅增加了一个新的点。可是现在,离开巨角鹿牧场才几天的功夫,竟然给了他如此之大的惊喜。

没有犹豫,他直接把两个融合点投入到体能方面。

强化效果需要过段时间才能体现,这越发刺激着天浩朝着大陆北面深入探索的好奇心。

詹建华说得没错,这片土地隐藏了太多神秘。

几个人沿着土坡爬上山顶,气喘吁吁踩着坚实地面站直身体的一刹那,天浩觉得整个人浑身一震,差点儿保持不住平衡,从狭窄的站立位置摔倒下去。

他感觉自己踩到了某种东西。

“那边……你们看那边,那是什么?”天峰抬起手指着正前方,他脸色苍白,脖子仿佛被无形之手用力捏住,只能发出沙哑的声音。

第五十九节 神秘世界

一颗巨大的头颅从树林深处钻出,厚厚的角质层覆盖了整个头部,粗糙皮肤下面高扬起两大块圆形骨板,像盔甲一样形成保护。

它的头部前段生长着锋锐犄角,比长矛还要尖利。

最可怕的是它的高度,目测超过二十米。

暗黄色的眼睛里,镶嵌着令人心悸的竖瞳。它像变色龙那样有着内生眼角肌,可以操控眼球以灵活速度查看四周,一百八十度无死角,而且两只眼同时可以朝着不同方向转动,搜索频率和速度同时产生变化。

“快走,我们离开这儿。”这次天浩没有固执己见,他以最快的速度下达了命令。

那是一头三角龙。

早已灭绝的恐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天浩不是生物专家,他所在的那个时代也没有活着的三角龙。可是通过短暂观察,他发现这头巨型野兽与记忆中在博物馆里看到的化石有着很大区别。

体量更大,腿脚长度也没有那么短粗,这意味着它的奔跑速度比想象中更快。

也许在远古恐龙里它算是慢跑选手,可对于平均身高两米七的北地蛮族来说,巨大的体量填补了速度短板,它一个跨步就能达到人类绝望的距离。

两根尖利獠牙从它的下唇凸伸出来,向上生长。这是促使天浩迅速下令离开的原因。那意味着原本应该是植食动物的三角龙极有可能改变了固有食性,对血肉生物产生了浓厚兴趣。

一口气冲出很远,以极高的速度越过山脊,在平缓的山坡底部停下,转身看了一眼远处仿佛笔直插入天空的黑色山峰,大口喘着粗气的天浩这才觉得双腿发软,身体不受控制般向后歪倒,缓缓跌坐在地上。

所有人都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很幸运,风往这边吹,那头变异三角龙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

天狂紧握着手中的战斧,过于用力,胳膊与肩膀一直在颤抖。他连滚带爬跑到天浩旁边,在粗重的呼吸中瞪大双眼“老三,那个那究竟是什么怪物”

天浩摇着头,脸上全是苦笑“我不知道。”

其实真正令他恐惧的不是那头三角龙,而是别的。

爬上山顶的时候,天浩就觉得自己好像踩到了什么,只是天峰的喊叫让他转移了注意力,只能在转身逃跑的时候本能低头往脚下瞥了一眼。

那里有一个大部分隐没在泥土和碎石里的正方形,只留下一个外露的直角。旁边残留着一个从土壤里外凸的“锅盖”。如果没有文明时代残留的记忆,天浩也不可能判断出那是一个家用电视卫星接收天线。

那不是什么山顶,而是某个建筑的楼顶。

他还看到了另外一些熟悉的东西。

一辆车。

很旧,很破,引擎盖早已不见,面目全非。一株两人才能合抱的巨大乔木从车底生长出来,将整个底盘撑开,满是锈渍与污垢的车体从中段裂开,仿佛两片无法合拢的嘴唇,默默讲述着曾经的历史。

这是一个被毁灭的世界。

暂时离开并非胆小,而是不得已为之。

天浩很清楚,自己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我可以得到更多的融合点对自己进行强化。

我不会放弃,我还会再来。

赤蹄城,城主府。

商人金生跪在宽敞的内堂地板上,就像一头温顺的看家犬,不敢抬头,用最谦卑的姿态注视着眼前这块地面。

“磐石寨的生意没有太大增长。每次交易总量保持在九十个银币左右。但是他们可供贸易的货物种类很多腌鹿肉、鱼干、粗盐、麦面苹果干是上个月出现的新品,只是数量不多。”

城主牛铜坐在椅子上,粗糙的圆形木桌谈不上什么制作工艺,表面上了一层亮漆,却没有经过打磨,摸上去有些扎手。他从盘子里拿起一块苹果干,凑到眼前翻来覆去端详了几秒钟,调转方向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味道还不错,挺好吃的。”

大巫师巫源坐在对面,神情宁定的他关心重点显然与牛铜有所区别,目光一直停留在金生身上,丝毫没有偏移“接着说吧,还有什么”

金生身体的弯曲程度比刚才更低了,语调也变得更加卑微“磐石寨方面每次购买最多的货物就是布匹,无论棉布还是麻布都要。”

牛铜嘴里含着尚未嚼烂的苹果干,笑呵呵地插话进来“既然他们想要,就给他们好了。区区一个几百人的小寨子,能要得了多少”

巫源抬手撩了一下从额前垂落的长发“他们给钱了吗”

他随即更正了自己刚说的话“他们有没有在交易过程中使用金属货币”

“没有。”金生回答得非常肯定“最初的几次交易用过,后来就没了。他们总是要布,超过了我从磐石寨收购货物的价值总量。一来二去,生意就变成了交换。”

巫源手指轻轻点着桌面,若有所思道“也就是说,他们手里没有多余的钱。”

牛铜对巫源的态度有些不满。他眼下嘴里的那口食物,喝了一口温热的茶,颇为满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不明摆着的事情嘛磐石寨的东西就那么多,其实也值不了几个钱。阿源,要达到你说的那种程度,至少得让那个寨子产出物质增加好几倍才行。”

巫源平静地看了牛铜一眼,没有争辩。他把摆在手边的一摞兽皮翻了翻,对金生发出冷漠如冰的声音“接着说下一个寨子的情况。”

每一张兽皮上,都记录着一个寨子最近三个月的商品交易情况。

章浦寨的余盈为十五个银币。

松风寨的余盈为两百三十三个银币。

山游寨的余盈为四十七个银币

这是账本,但是记录方式与文明时代有很大区别。记录数字并非金生这边的盈利状态,而是各个村寨在交易之后,转化为金钱的所得利润。

半小时后,神情谦恭的金生从房间里退了出去。

“就整体来看,情况比我们想象中要好。”巫源拿起摆在最上层的那张兽皮,递给坐在对面的牛铜“松风寨竟然有两百多个银币的利润。呵呵,延森这个家伙,比我想象中更会赚钱。”

延森是松风寨的头领。

牛铜丝毫没有伸手去接那张兽皮的意思,苹果干的味道不错,他干脆把整个盘子都拖到面前“账本我已经看过了。所有寨子都有余盈,除了磐石寨,那是个例外。”

巫源脸上的轻松神色缓缓消失,取而代之的一丝凝重“是啊好几个月了,他们竟然没有攒下一分钱。”

第六十节 生意人

“他们要的布料太多了。”牛铜尽量寻找在自己看来符合推敲的逻辑:“磐石寨不产布,以前孚松当头领的时候我就听说过那个地方,又穷又苦,寨子里的人几年下来连件衣裳都穿不起。”

“这就是磐石寨攒不下钱的理由?”巫源轻轻笑着,英俊面孔因为这善意表情显得越发充满了吸引力:“我可不这么认为。阿铜,难道你不觉得磐石寨那个小头领要求得到的东西太多了吗?”

不等牛铜回答,巫源继续道:“夏天的时候,他们从鹿族那边换到了很多棉布。金生每年都要去左所寨做生意,唯独今年他没能带回来哪怕一块布料。左所寨的人说了,他们的布料全都换给了磐石寨,没有使用金属货币,交换的货物是鱼干。”

牛铜把手里那块吃了一半的苹果干调换方向,灵活地在手上抛了抛,不太明白地问:“这件事情我知道,那时候正好青黄不接,鹿族人粮食不够吃,磐石寨的人用粮食换他们手里的布匹,这有什么问题?”

笑容在巫源脸上逐渐淡化,从皮肤深处与肌肉之间透出深深的思考。语速变得缓慢,仿佛从嘴里说出的每一个字都需要深思熟虑:“鹿族人把棉布卖得太便宜了,左所寨子的头领福全很后悔……非常后悔。”

“我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牛铜撇了撇嘴,有些不屑:“男人说话,一口唾沫一个钉。既然当时谈好了价钱,双方买卖成交,现在后悔有什么用?说实话,我就是看不起鹿族那些家伙,打仗不行,就会呆在家里纺线织布。”

“这不是问题的重点。”巫源眼睛里闪烁着精明的目光:“阿浩……这位年轻的小头领是个聪明人,他很会做生意,懂得抓住机会。你还不明白吗?他从鹿族人那里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换到了大量布匹,磐石寨就那么丁点儿地方,能有多少人?不要说每人一匹棉布,就算更多也够了。”

“金生从今年夏天开始与磐石寨做生意。从最初的粗盐,到后来的腌鹿肉和苹果干,磐石寨拿出来卖的货物花样很多,层出不穷。可那位小头领的要求很单一,除了布料还是布料。阿铜你自己算算,加上前后几次交易的数字,磐石寨现在囤积了多少布料?”

牛铜感觉自己被点醒了。他抬手拍了一下脑门,惊讶且明悟地问:“囤积?你是说,他是故意的?”

“棉布做的衣服,穿在身上肯定要比兽皮舒服。天气这种事情没定数,今年冬天说不定还会比去年更冷。除了木柴和泥炭,这个季节最好卖的货物就是棉布。”巫源从鼻孔里发出嘲讽意味浓重的冷哼:“磐石寨的这位年轻头领很精明。别忘了,当初咱们与血鹰部的那场箭术比赛,还是靠了他的主意才赢下来。”

牛铜被巫源的这些话说得有些心慌意乱:“阿源,照你这么说,他……会不会看穿了咱们的计划?”

“不可能!”巫源断然否定:“当初狮王殿下邀请咱们的时候,我可是足足花了一个多星期才把前后关节想明白,想透彻。那还是因为狮王殿下给了我各种暗示。他区区一个小寨子头领能有多大见识?别开玩笑了,这根本不可能!”

牛铜被巫源这番话说得有些不高兴,他微微皱起眉头:“既然如此,那你还觉得阿浩有问题?这不是瞎即把乱猜嘛!”

巫源面皮紧绷,他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你说的也有道理,可能的确是我想多了。”

牛铜把小拇指塞进嘴里,用长长的指甲剔着牙,含含糊糊道:“你能不能不要老是盯着磐石寨不放?那是个小寨子,满打满算也就几百人,何况磐石寨是族长牛伟邦的直属领地,就算那里年年粮食丰收也跟我没有半点关系。我是赤蹄城的城主,周围几十个寨子都要听从我的号令。阿源,我劝你还是把心思收回来,先把咱们领地里问题解决了再谈别的。古人说得好:好高骛远要不得。”

怀疑的表情变成了迟疑,眼眸深处的冰冷逐渐变得犹豫。

巫源缓缓点头,在沉默中表示赞同。

……

坐在磐石寨崭新的屋子里,青龙寨百人首管事浩平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充满了新奇。

宽敞的砖石建筑很宽敞,火塘照例挖在屋子中央,地上铺着打磨光滑的木板,柴火烧得很旺,暖烘烘的非常舒服。

浩平知道孚松已经死了,如今磐石寨换了一位叫做“天浩”的新头领,据说很年轻。

尽管前后只是一年时间,磐石寨却不是过去的样子。浩平记得清清楚楚,自己上次来的时候,在孚松的木屋里吃过一顿烤肉,两个人商量着定下用鹿肉交换人口的生意。那时的磐石寨与别的寨子没什么两样,一圈粗大的原木围成寨墙壁,前后寨门各有一个瞭望塔。

现在,磐石寨的规模比过去扩充了好几倍。新建的砖石建筑挡住了木头寨墙,仿佛一块块积木,在高低错落间构成全新格局。如果从空中俯瞰,会发现以老寨子为核心,被一个巨大的“十”字形街道贯穿连接,周围是数十条窄巷,形成一个小规模的城市。

浩平数了一下,发现磐石寨里里外外共有二十二座高塔。这种建筑非常显眼,与林立周边的低矮平房构成鲜明对比。虽然负责引路的人一再声称“那是冬天烧柴供暖的烟囱”,浩平却半信半疑。

高超的锻造技术使牛族所有村寨都能打造精良武器,所有寨子都有猎人。打的野兽多了,看待事物角度自然不同。浩平很清楚占领制高点对弓箭手的重要意义,就算磐石寨里这些诡异的高塔真是所谓的“烟囱”,只要上面站几个人,那种居高临下的威慑力不言而喻。

浩平不喜欢这间新屋子,可是磐石寨负责接待的人说了:我们头领觉得以前的木屋太旧,烟火味太重,而且寨子里人多嘴杂,乱七八糟什么声音都有,这才专门在寨子外围新建了这间会客室。

第六十一节 回扣

磐石寨内部正朝着要塞化方向转变,建筑格局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多一个外人进来参观,就多一分泄密的可能。

天浩在磐石寨外面单独设置了一间会客室,距离最外围新建的警戒塔约有两百米。

浩平不认为这是对自己的怠慢。位置虽然偏僻,磐石寨方面的招待却很不错体格健壮的女招待端上了一盘面饼,当着浩平的面用刀子把饼切开,她用勺子捞出锅里的炖肉,在案板上剁碎,熟练地用菜刀把肉末塞进饼里。

寒冷天气,一碗热乎乎的肉汤下肚,整个人瞬间变得暖和起来。老天爷丝毫没有怜悯,今年的雪虽说没有去年那么大,感觉却比去年还冷。从青龙寨一路走来,浩平觉得自己整个人快要冻僵,好不容易在这件暖烘烘的会客室里烤着火,他一口气喝了两碗热汤,吃着烫呼呼油碌碌的肉饼,这才觉得汤的味道与平时区别很大。

非常鲜美,没有那股难闻的肉腥气,扑鼻的香味彻底颠覆了浩平对食物的一贯认知。

“这肉汤是怎么煮的”吸饱了肉汁的粗面饼给予了舌头和口腔豪华享受,四十多岁的浩平忽然觉得此前的人生全都白白浪费,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人世间居然会有如此美味的食物。大口咽下嘴里尚未嚼烂的肉饼,他冲着正在做饼的女招待继续之前的问题“这汤里究竟放了什么”

她尚未说话,门开了,头上和肩膀上洒着落雪的磐石寨头领天浩大步走进。他站在门口拍了拍身上,带着一股冰凉空气走过来,在火塘边坐下,朗声笑道“浩平管事,这汤的味道还不错吧”

浩平连忙站起来想要行礼,却被天浩抬手抓住肩膀硬生生按了下来“别那么客气,坐,坐下说。”

浩平犹豫着坐下“这个你是头领,一寨之首,我”

“没什么你你我我的。”天浩大度地挥了挥手,从侍女刚摆好的盘子里拿起一块饼,边吃边说“你是百人首,我也是百人首,都是一个部族里的兄弟,咱们不分彼此。”

虽然是场面话,却给了浩平极大的心理满足感。磐石寨这位新头领虽然年轻,看起来却比孚松好打交道。

“拿酒来”随着天浩一声命令,随从长林连忙端来一个土陶坛子。他手里拿着一块石头,小心翼翼敲掉坛口边缘干硬的土块,很快露出规则的圆形坛口。

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中。

浩平使劲儿吸了吸鼻子。他喝过酒,对这股熟悉的气味并不陌生。这是珍贵之物,只有在丰收时节才会耗费粮食酿上那么一点点。无论在北方蛮族的任何一个部落,都是被所有人认同的奢侈品。

浪费粮食会遭天谴。一口酒,十口粮,尤其是在缺粮的时候,一口吃的就能救活一条人命。人人都知道酒好,寒冷时节喝一口,浑身暖洋洋的舒服极了。可即便是最富裕的寨子也不会大规模酿酒,那相当于把活人扔进酒缸里,喝一口下去都是人血。

看着天浩拿起土坛倒出满满一碗棕黄色的液体,浩平的心也随着酒香飘散变得激动起来。说实话,百人首这个职位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光鲜,其实真正得到的好处没有多少。尤其是青龙寨这种人口数目过千的大寨,与浩平身份对等的百人首还有很多。实际算下来,他实际掌控的权力,真的很少。

浩平在青龙寨没有喝酒的权力,那是专属于头领的特权。粮食金贵,每年只能在收获季节酿上那么一点儿,装酒的坛子还没有眼前这个土陶罐子大。看着磐石寨年轻头领双手端着恭恭敬敬递到面前的满满一碗酒,一股说不出的冲动仿佛电流瞬间贯穿浩平全身,整个人在激动与亢奋中微微颤抖,几乎连酒碗都端不稳。

这碗酒喝下去,至少要值一、两个人吧

他深切感受到了来自年轻头领的尊敬。

青龙寨与磐石寨同属于雷牛部,虽说两寨之间距离不算远,但平时少有联络。大冬天的,天寒地冻,在雪地里站久了不走动就会活活冻成冰雕。谁也不是傻子,在这种天气主动上门,其实目的只有一个,为了求取帮助。

傲慢与鄙夷往往会在这种时候成倍放大。尽管大家都是穷鬼,但手里多一口吃食的人瞬间变成了富翁,可以站在高处尽情奚落快要饿死的同族。没人理会秋收时节的粮价,一个个都会把粮价钱抬得很高。只要不超过彼此共同默守的人口与食物比例底线,那么一切都有得谈,再屈辱的条件也必须接受。

“阿浩你是个好的”忽然,浩平的话语变得有些哽咽。他冲着天浩翘起左手大拇指,然后双手捧着酒碗,带着说不出的感慨抿了一口,感受着迅速在口腔里弥漫甜香与**的同时,他长长叹了口气,拉住天浩的胳膊,两个人就这样紧挨着坐下。

天浩笑着问“浩平管事,你们寨子的粮食还够不够吃”

在恰当时候说出特定话语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即便是防备心理再重的人,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拒绝满面微笑的天浩,何况他还是一寨之首。对方在言语上没有讥讽,再加上那碗价值昂贵的酒,浩平彻底放下心来。他自嘲地摇摇头“我也不瞒你,青龙寨的粮食不多了。”

天浩转过头,对站在身后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转身出去,等到过会儿回来的时候,天狂肩上扛着一个很大的鹿皮袋子,沉甸甸的。当着浩平的面,他把口袋放在地板上,解开封口系绳,里面全是大块的鹿肉,还有鱼干。

天浩从旁边接过长峰手里的一只布口袋,体积约有成年人两只拳头大小。他递给浩平的时候,后者发现里面装满了粗盐。

“这是我送给浩平管事的礼物,先吃着,不够再来拿。”天浩说话慷慨有力“大家都是雷牛部落的人,分什么彼此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

第六十二节 说漏嘴

负责交易的人或多或少都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这是公开的秘密。如果不是因为这样,浩平也不会冒着大雪,顶着在野外遇到猛兽与活活冻死的危险,在青龙寨与其它村寨之间来回走动。

浩平舔了舔满是肉油的嘴皮,看着放在自己面前这只装满东西的皮口袋,不由得有些发怔。他小心翼翼把装盐的小布袋放好,整个人忽然变得有些畏缩,脸上挤出一丝警惕多于尴尬的讪笑:“这个……这些东西,太多了吧?”

拿人回扣也是有规矩的。浩平很清楚“天底下没有白吃午餐”这个道理。寒冷天气在外面跑动用人口换粮食的确可以得到好处,但不是所有好处都能闭着眼睛收下。若是乱了规矩,不顾一切张口把各种苛刻条件答应下来,别说到时候生意做不成,就算回到青龙寨,头领也绝饶不了自己。

天浩诚挚的神情和语气没有丝毫作伪:“我说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这是在生意之外的。呵呵,说起来也是缘分,咱俩名字里都有一个“浩”字,我可是对浩平大哥你崇拜已久啊!以前孚松老头领活着的时候,就经常说浩平大哥很讲义气。平时大家就应该多走动走动,你得多来磐石寨做客,咱们也能见见面,多喝几次酒。”

孚松死亡的消息在磐石寨内部被严格封锁。除了老祭司等极少参与者知晓内情,绝大部分村民都以为孚松是“暴病身亡”。在寨子里大部分人都公开效忠的情况下,天浩轻而易举掌控了局面。孚松被杀的时间距离现在将近一年,在平时充满快乐与希望的日子里,没人会想起老头领之死的种种疑点,潜意识接受并认同了寨子里流行的说法。

磐石寨的人尚且如此,外寨的人就更不可能知晓真正细节。

浩平紧绷的面孔明显变得放松。他伸手用力拽了一下沉重的皮口袋,朝着自己这边拖动了十多公分距离。这动作看似随意,实际上是为了估测重量,顺便看看天浩的态度。

两个结果都让浩平感到满意:口袋沉甸甸的,自己需要花上很大的力气才能拖动。年轻头领的目光与神情都没有变化,也不像孚松那个死鬼那么斤斤计较,吃他一块烤肉就跟从他婆娘身上占了便宜那么不容商量。

礼物……直到现在,浩平才真正觉得年轻头领没有撒谎,对方的确是诚意十足,也开始对天浩从进门以后就一直挂在嘴边“浩平大哥”四个字产生了自傲。

苹果酒的度数不高。酿造酒可不是蒸馏酒,天浩暂时也没有科技改良的想法。十二度的果子酒很甜,来自青龙寨的管事不知不觉就喝下去小半坛。在不考虑个人体内解酒酶基因的前提下,酒量与身体素质一样,都需要长期锻炼才能产生效果。浩平觉得身上暖烘烘的,大脑思维也变得比平时更加活泛。

“老弟,我也不瞒你,接下来,青龙寨有大动作。只要价钱合适,这次可以换给你三百人。”说着,醉眼惺忪的浩平举起右手,冲着天浩竖起三根指头。

这数字让天浩感到意外。

正常情况下,各个村寨之间用作交换的人口数量不会太多。青龙寨虽说是人数过千的大寨,一下子换出这么多人,的确有些不合常理。

何况青龙寨去年就因为缺粮失去了相当一部分人口。秋收之后,天浩放出去探亲的那些女人纷纷带回各寨消息,其中就包括青龙寨今年的粮食上缴份额为百分之五十。

现在,他们剩下的粮食就算不够吃饱,但也绝不至于缺粮缺到这个程度。

天浩笑容可掬又给浩平敬了一碗酒,观察着对方身上和脸上的每一个细节变化:“浩平大哥,这次你能换给我多少女人?”

“你说多少……就是多少。”半酣的浩平丝毫没有察觉对方在故意引自己的话。他吃得很饱,脑子也在酒精作用下有些不太清楚:“这次是头领发话,尽量把寨子里的女人换出去。老弟啊!机会难得,如果你这里有足够的粮食……嗯,就算质量差点儿也没什么,我做主,这笔生意就跟你们磐石寨做了,我也懒得往别的地方跑。”

天浩搬起酒坛,把浩平面前的空碗倒满,故作惊讶试探着问:“怎么,你们寨子里不要女人了?咝……这大冬天的,平时也没事情做,要是没有足够的女人,寨里的男人熬得住?”

“嘿嘿嘿嘿……”浩平被酒精刺激着泛红的脸上浮起一片得意:“这你就不知道了。这是我们青龙寨头领从秋天时候就定下来的计划。我们要去打南边的鹿族人,到时候女人要多少有多少,要是现在不趁着……”

说到这里,浩平突然抬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脸上全是惊慌。

他发现自己说漏口了。

房间里的气氛瞬间降温,所有人都保持死一样的沉默,只有木柴在火塘里发出不断炸开的燃烧声。

天浩对坐在旁边的天狂等人挥了挥手,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起身离去。

很快,房间里只剩下年轻头领和青龙寨管事。

“浩平大哥,这件事情我不会告诉别人。”天浩把位置往浩平那边挪近了几厘米,声音压得很低,他的微笑有种安抚人心的魔力:“刚才那几个都是我的亲信。放心吧!他们不会乱说话。”

浩平的酒已经醒了大半。他感觉有些焦头烂额,必须严守的秘密莫名其妙就说出了口,他同时也有些庆幸。如果换了是磐石寨以前的头领孚松,事情肯定不能善了,那是个见了好处就不会放过,无论如何也要从自己身上啃下一块肉来的家伙。相比之下,满面真诚的年轻头领就让人放心多了。

刚见面人家就送了自己一份大礼,还一口一个“大哥”。北方蛮族都看重身份,虽说大家都是百人首,但管事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一寨头领。

第六十三节 小规模战斗

想到这里,浩平暗自咬了咬牙“都是自家兄弟,反正这事儿早晚也会公开。老弟,我可是丑话说在前头,你自己听了就算过去了。如果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自己去找我们寨的头领商量。但是有个前提————千万不能说是从我这儿得到的消息,不能把我拉扯进去。”

天浩用力拍了拍胸脯,义正词严“如果我连浩平大哥都要出卖,那还是人吗?”

看着就差没把“正义”两个字用刀刻在脸上的年轻头领,惴惴不安的青龙寨管事情绪也逐渐平定。

“我们头领要对南边的鹿族人动手了。”浩平偏头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音量被压得很低,他凑到天浩耳边,神神秘秘地说“蒙香寨离青龙寨很近,正常走过去也就是两天时间。我们头领说了,这次一定要把蒙香寨拿下。到时候,别说是区区几个女人,要什么东西都有。”

天浩脸上微微有些动容“蒙香寨?那可是牡鹿部的大寨子,据说有三千多人,以你们青龙寨现在的力量,能打得下来?”

浩平得意地笑笑“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既然我们头领敢这么做,就肯定有他的原因。呵呵,刚才我是喝多了才说起这件事。老弟,你知道归知道,别去外面乱说。现在这消息还是个秘密,就算你要找我们头领商量参与,至少也得等到下个月。”

天浩了然地点点头,笑道“放心吧!我不会给浩平大哥你添麻烦。”

浩平用力拍了一下大腿“这就对了,这才是自家兄弟的样子。哈哈哈哈,既然老弟你都这么说了,大哥我也不能不给你点儿好处。嗯……这样吧!我做主,这次交易的数量可以给你加一些,四百个,你看怎么样?”

天浩缓缓搓着手指“都是女人?”

“哪有那么多!”浩平不在意地摇晃着脑袋“都是老人和孩子。我知道你们磐石寨不缺粮,反正就是生意上的一点儿添头。早晚得处理他们,不是今年就是明年,价钱方面可以便宜些,就按照往年一半的粮食交换吧!”

……

浩平带着沉甸甸的好几个皮口袋离开了磐石寨。他心满意足,手下的几个人也面带微笑。在外面奔走交易那么多年,唯有这次从磐石寨得到的好处最多,最丰厚。

天浩在第一时间召集所有亲信开会。按照惯例,他与老祭司和狩猎队长永钢坐在屋子正中。

所有人都对青龙寨管事泄露的秘密感到震惊。

“青龙寨的确是人口过千的大寨子。可那是从前。去年他们缺粮找我们换了几百个人,今年又是四百,这样算下来,青龙寨其实没多少人了。他们的头领良栋我认识,挺精明的,不像是头脑发热就乱干的那种类型。鹿族的蒙香寨就算你们没有去过,多多少少也听过那边的名字。三千多人啊!良栋该不是犯糊涂了吧!他怎么打得赢人家?”永钢脸上全是不信,他随便摆出两个数字就得出青龙寨必败无疑的结论。

天狂杵着手中巨大的钢斧,新剃的光头表面密布着青色发根“既然要打仗,为什么要把寨子里的女人换出来?三百可不是小数,那差不多是青龙寨里所有的女人了。”

老祭司陷入了思考“青龙寨的情况我比你们清楚。孚松还活着的时候,他与那边走动多,知道的事情也多。包括现在的头领良栋,青龙寨连续几任头领都是通过打仗升上来的。他们那边的女人换得很勤,寨子里正式结婚的男女数量少,不是去外面抢,就是用粮食换。因为距离鹿族人近,几乎每年都会打上几次。去年冬天来得早,两边都没动手。我估计良栋憋了整整一年就是为了现在,他这次对蒙香寨是势在必得。”

伤势恢复的天峰也是与会者之一“满打满算,青龙寨的男人不会超过五百人。我实在看不出他们有赢的可能。”

老祭司对天峰的话不置可否。他转过头,用富含智慧的目光注视着一言不发的年轻头领“阿浩,说说你的看法。”

抬起头,天浩的声音里没有嘲弄几分,没有挖苦,也没有故弄玄虚,他平平淡淡地回答“青龙寨会赢的。”

除了老祭司,屋子里所有人都感到惊讶,很多声音不约而同问“为什么?”

天浩拔出佩在身后的小刀,手指在锋利的刀刃表面轻轻横刮了几下“纵观天下蛮族,唯有咱们牛族在金属锻造方面独具一格。虽然我没有去过锁龙关,但我知道驻守那里所有蛮族军队使用的武器均为牛族打造。反观鹿族,他们最擅长的是纺织。单论兵器锋利程度与质量优劣,青龙寨就占了绝对上风。”

身为效忠者之一的旭坤觉得难以理解“话虽如此,但是青龙寨人少啊!比起蒙香寨,少得也太多了。四百对三千,这仗怎么打?”

天浩没有直接给出解释“浩平这次从我们这儿得到了很多好处。光是那几口袋东西,就够他全家吃到明年春天。何况过几天他还要带人过来交易,所以没必要骗我们。只要不是正式结婚,女人在寨子里就没有地位。而且青龙寨那边的情况与咱们这里不同,因为女人是从外面抢回来,在青龙寨被视作消耗品。我估计这批女人已经被那边的男人感觉腻烦了,接下来要从鹿族那边抢到很多新面孔,与其把旧有女人放在寨子里浪费,不如趁早拿出来换粮食。”

狩猎队长永钢对此表示赞同“阿浩说的没错。如果青龙寨打赢了这一仗,消息传开,到时候所有牛族寨子都会对他们拿出来交换的女人压价。与其到时候卖不上价钱,还不如现在就把女人换掉。战士吃得饱了才有力气,才能多砍几颗脑袋。”

旭坤依然眉头紧皱“他们就这么肯定能赢?”

“青龙寨应该是从其它方面得到了支持。”天浩沉稳地说“能当上一寨头领,良栋可不是傻乎乎什么也不明白用区区几百人就往三千名鹿族人这块石头上硬碰的白痴。这就是他们之所以对外隐瞒消息的最重要原因。”



第六十四节 谁支持他们?

天峰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谁会支持他们这样做?这可是攻击一个大型寨子,打仗要死人的,还会消耗兵器和盔甲,还有粮食。”

旭坤连忙点头附和道:“没错!有人在背后支持青龙寨,也得掂量一下付出的代价。蒙香寨可是有三千多人,想要稳赢至少也得出兵三千,甚至四千。这么多人光每天吃饭就是个大问题。”

天浩依旧是带着淡淡微笑的模样,丝毫未变:“蒙香寨是牡鹿部落的寨子,而我们是牛族的雷牛部落。”

一股无法言语的可怕思维如潮水般重重袭向旭坤,他感觉自己血液里明显多了一些与平时截然不同的成分。令他惊喜,令他恐惧,令他有种脑子清明瞬间看明白迷雾的通透感。但沉重的压力随之而来,仿佛巨石压在胸口,无法动弹,难以呼吸,就连自己的脉搏也感受不到。

“头领,你是说大大王?”这句话,旭坤说的无比艰难。

天峰同样被瞬间思维转换震撼得张开了嘴。他毕竟比旭坤年长,又是天浩的长兄,虽说对这种事情从无经验,接受速度却明显比其他人快了许多。深深吸了口气,天峰用探询的目光望向三弟:“阿浩,你说的是真的?”

“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天浩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发散性思维让他想到了更多方面。

狩猎队长永钢挪动了一下屁股,换了个更加舒服的坐姿:“阿浩,你觉得我们应该参战吗?”

天浩摇摇头,坚定的话语不容置疑:“那只会让我们的情况变得更糟。”

旭坤对此觉得难以理解:“为什么?就算我们人少,也可以跟在青龙寨的后面。战利品他们拿大头,我们多多少少可以得到点儿好处。何况”

“你以为打仗是这么简单?”天浩轻笑着,他语气温和,丝毫没有嘲笑或讥讽:“如果是公开的部族之战,浩平根本用不着遮掩。事情明摆着,这次族战的规模不回大,恐怕就连大王自己也不会承认。没错,青龙寨的确是得到了来自其它方面的大力支援,但是就我猜测,攻击范围应该仅限于蒙香寨,不会扩大到其它鹿族村寨才对。”

他停顿了一下:“最重要的是,大王没有下达征召令,这次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老祭司插话进来:“这不是族战,而是一次试探。”

天浩笑道:“大王看中了鹿族人的东西,既然没办法通过明面上的手段得到,那就干脆去抢。”

“阿浩,你指的织布机?”老祭司不太确定。

“我觉得应该是人,熟练的织布工人。”天浩对此颇为笃定:“再好的织机也得有人会用才能发挥效果。鹿族人每年用布匹从牛族换走很多东西,比如粮食。他们对武器的需求不大,就像上次我们与左所寨的生意。这光是有需求,却没有卖出去的部分,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平衡。只要是人就得穿衣裳,大王不会永远容忍下去。”

天峰恍然大悟:“只要抓住一批鹿族人的纺织工,就能把我们的人训练出来?”

天浩对长兄的理解能力感到满意:“所以战斗规模必须控制。寨子对寨子,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鹿族人的警觉。消化纺织技术需要时间,我估计上面的人早就想好了应对措施。到时候被抓住的鹿族人直接送往王城,青龙寨只说是战俘都被卖了,或者被吃了,鹿族那边也拿他们没办法,到时候问题就交给两族首领会谈解决。”

永钢若有所思地问:“所以我们这次不能参战?”

“非但不能参战,甚至对这件事连提都不能提。”天浩拿起火钳,松了松火塘里燃烧的木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王派出的军队已经在路上,用不了几天就能抵达青龙寨。我们插进去非但得不到好处,还会惹得大王震怒。”

旭坤已经从刚才的震惊中冷静下来。他疑惑地问:“那我们就什么也不做,光这样看着?”

天浩意味深长地说:“把我们的斥候放出去,告诉他们不准参与战斗,在远处看着就行。等到青龙寨和蒙香寨两边打得差不多了,再等我的命令,进行下一步动作。”

在北方蛮族的字典里,“冬天”是个残酷又安静的季节。没有食物,遍布冰雪,人死得多了,烦恼痛苦嘈杂混乱的声音也就少了。

今年的冬天与往年有些区别,至少在磐石寨是这样。

几乎每天都有人在寨子外面徘徊。有时候是单独的一个人,有时候是拖家带口的好几个。领头的大部分是女人,年轻的很少,大部分都上了年纪,身边带着脸上全是懵懂,面黄肌瘦一个劲儿砸吧吮吸手指,仿佛把这个当做点心的孩子。

森林和荒原上有很多流浪的人。

北方与南方是永远的敌人,尽管所有北方蛮族都会挑选族内最勇猛的战士定期前往锁龙关戍卫,但各族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你死我活的战争从未停歇,连绵延续了千百年。

战争产生了大量死者,导致无数家庭破碎。正常情况下,胜利者会被被攻破城寨里的年轻男女带走充作奴隶,杀死老人和孩子。毕竟,留着他们只会浪费粮食。

很多村寨都会收留这些在野外流浪的人。当然,很多时候并非出于善意,而是将其当做应对残酷季节的储备粮,他们相当于自然保鲜,可以存放很久不会变质的罐头。

流浪者与缺粮村寨之间一直进行着斗智斗勇的游戏。他们之所以进入村寨当然不是对人生未来感到绝望,只是为了在可能的情况下得到帮助,得到一口热汤,甚至是一口吃下去就不至于饿死的粮食。反正这里不是我的家,死亡威胁一旦从头顶上淡化了笼罩阴影,流浪者同样也会思考该用什么样的方法逃离给予自己生机的冬季屠宰场。

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八卦的群体,没有之一。

天生喜欢议论的她们比嘴皮子最利索的喜鹊还要张扬。攀比成分大概从古代文明毁灭的时候就牢牢刻画在她们的基因深处。一口袋颜色较白的麦面,一块用盐较多没有发臭的腌肉,一件新裁的麻布衣裳,都会成为女性世界里抬高身价傲视群芳的资本。

第六十五节 闻讯而来的人

这是一个消息封闭的时代。村寨之间交流往来完全靠走,大声吼叫是唯一的远距离通讯手段。

一群来自磐石寨的女人回到各自的村寨探亲,很快成为了当地村民们感兴趣的话题。

真正是令人感觉不可思议,她们竟然没有在去年冬天被当做粮食吃掉,反而一个个活得很滋润。光滑的皮肤一看就是吃了很多肉,粗壮浑圆的腰身表明她们平时不会缺粮,就连粗糙略黑的面颊两边也出现了代表健康的红润。

口臭在文明时代令人厌恶,可是在北方蛮族朴素的认知逻辑当中,这意味着吃饱吃好,顿顿有肉。道理很简单:常年挖草根啃树皮吃素的穷鬼拉泡屎连臭味都没有,只有经常吃肉的人才会张口就能闻到来自油腻腻肠胃里的那股特殊气息。

没错,在这个野蛮的世界里,这就是身份的象征。

磐石寨有足够的粮食。

磐石寨不会杀人祭祀。

磐石寨给所有村民分发布料做衣裳穿。

磐石寨有个年轻英俊的头领,关键是他没有结婚,没有老婆,而且他太年轻了,被一个身材干瘦浑身骨头摸上去没有二两肉的丑陋女子勾引……不是老娘吹牛,放眼望去,这村村寨寨里哪一个姑娘不比她漂亮?

千万不要怀疑,我以神灵的名义发誓这一切都是真的!去吧,别犹豫,赶紧去磐石寨,去了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尤其是女人,你有很大机会成为寨主夫人。

天浩发誓,他从未给回家探亲的女人们下达过拐骗人口的命令。

很多人对女人们说的这些话半信半疑,但女人们从背篓里拿出腌肉和苹果干的时候,怀疑心理也在一点点消除。

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各个寨子就涌动着往年不曾有过的暗流起伏。人们开始谈论磐石寨,那里所有的一切都令人好奇。有人觉得女人们带回来的消息有假,有人对此付之一笑,还有人不置可否,冷眼旁观……但是不可否认,的确有一部分人动心,早早做好了准备。

变乱,从最穷困的那部分人开始。

北方蛮族的物质分配原则为公有制。刻在泥模板上的粗糙文字告诉人们这已经延续了千百年。尽管有着部落贵族、村寨头领,以及巫师和祭司的监督,仍然不可避免出现了个人财产私有化的情况。虽然不太明显,但各个村寨里已经出现了模糊概念上的穷人和富人。

每年冬天粮食不够的时候,首先考虑的目标就是穷人。若非自觉自愿,没人敢对头领和富户家里的老人下手。

逃吧!去传说中神奇的磐石寨看看。如果那里的情况真有女人们说得那么好,对活不下去的穷人就是一条生路。就算她们胡言乱语欺骗我们也没什么,反正留在原寨是死,过去了也是死,神灵会收取死者的灵魂,我们没有任何损失。

流浪者和逃亡者构成的庞大群体,源源不断出现在磐石寨的外面。

就在青龙寨管事浩平来之前,一个星期时间,磐石寨就收容了三百二十四个人。

都是老人和孩子。其中年龄最大的超过六十五岁,是一位多年前因为战乱被迫逃亡的荒野流浪者。最小的只有五岁,是附近村寨的一个小女孩。

“给他们肉汤。”

“给他们房子。”

“给他们正常份额百分之六十的食物。”

天浩的命令充满不容置疑的威严。他给了这些收容者两天休息时间,减少食物份额让这些人不会因为吃得过饱而导致撑死。他是一个很亲民的头领,在设置的收容区里看望这些主动投靠过来的人,一个个握手,问寒问暖,尤其是遇到孩子的时候,他总会微笑着从口袋里摸出几块香甜的苹果干。

两天的休息时间结束,天浩露出了残酷冷漠的一面。

所有来到磐石寨的逃难者都必须工作。

以六十岁为限,高于这个年龄段的老人要参与煮盐,揉搓麻藤编制绳索,跟随寨子里的女人一起织网……

九岁至六岁的孩子必须跟随大队前往海边捕鱼。他们虽然力气不大,却是很好的辅助力量,帮着撒网,在岸上收拾散落的鱼。

六岁以下的孩子要参与的事务更多,他们要在铁匠铺、人工磨坊、伐木区和捕鱼区之间来回走动,学习所有规定技能。

在孚松执掌寨子的时候,老祭司曾经想过要在磐石寨开设一所巫师培训学校。年复一年,计划一直无法得到实施,大量人口在冬季时节被消耗,老祭司火热的心也逐渐变冷。

直到现在。

天浩满足了老祭司长久以来的心愿。这相当于一所规模不大的学校。在十岁成年之前,孩子们可以在老祭司教导下学会文字和所有必备的蛮族基础知识。只有在这里,他们才不会成为食物,装进别人的肚子。

其余的人,都必须参加军事训练。

尤其是射箭。

有三个人拒绝服从命令。

他们都是年龄超过六十岁的老人。磐石寨的肉汤滋味儿香浓,对于长时间呆在冰天雪地里的流浪者来说,温暖的屋子简直就是天堂。他们并不认为两天休息时间是对自己的优待,反倒觉得可以用谎言和无赖手段长时间留在这里。

生病。

我不舒服。

我老了,实在是没有力气,连走路都喘气厉害觉得难受……

总之一句话,我拒绝任何形式的劳动工作。

三颗血淋淋的人头被当众砍下,用长达好几米的木杆高高撑起,矗立在磐石寨广场的正中央。

天浩举行了一次郑重的冬神祭祀。他用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对神灵的敬奉。磐石寨并非从根本上杜绝了活人祭祀,他只是不愿意白白浪费宝贵的人口。但该杀的时候,绝不手软。

浩平带着大量礼物心满意足离开磐石寨的时候,没有看到插在广场中央冻僵的人头。

他连磐石寨的大门也没有进去。

几天后,他从青龙寨带来了约定交易的人群。

第六十六节 吃亏

四百零五个人,几乎全是女性。

破破烂烂的皮袍老远就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馊霉气味,乱蓬蓬的头发上堆着落雪,一个个冻得嘴唇发青,站在雪地里瑟瑟发抖。

天浩连忙让人打开寨门,安排这些人进屋取暖。看着成群结队从面前走过的交易品,再看看她们脚上用木头削成的鞋子,他颇有些气恼地对浩平说:“老哥,从青龙寨走到这儿可不算远。就算不给她们吃的,好歹给块保暖的皮子也行啊!你看看,这些人的腿脚都冻成什么样了?照这种情况,很多人就算呆在屋子里一个多星期也不能下地。”

浩平穿着厚厚的皮袍,路上走得急,鼻尖与额头上渗出少许汗珠。他讪笑着搭腔:“兄弟你就包涵一下吧!我也是没办法,给不给皮子那是头领说了算,就算我有这个心,也没有那个能力啊!”

“老哥,你不能这样啊!”天浩抱怨着,唉声叹气:“你瞧瞧我这寨子里每天都有那么多事情。老头领给我留下一个烂摊子,去年换了几百人进来,总不能让他们白白饿死吧?我这寨子虽然看着大,人口多,大部分都是老人和孩子,真正顶事的壮劳力其实没几个。要不是靠着海边能捕鱼煮盐,这日子可真是没法过了。我原本还想着跟浩平老哥你搞好关系,看在咱俩的关系上,你会多给我带些壮实好用的女人过来。可是现在你看看,她们饿得连路都走不稳,身上几乎连衣裳都没有一件这你这不是坑我吗?”

浩平知道这事做得有些过分,脸上浮起一丝羞愧。他毕竟在各寨之间走动的多,脸皮较厚,没过多会儿已经恢复正常,笑道:“好好好,这事儿的确是你占理。可我实在是没办法啊!我只是个下面跑腿儿办事儿的,我也有心想要给老弟你留几个好的,但是头领不让,我也不能把人从他手里强要过来不是?”

天浩面色逐渐紧绷:“我给你的可是实打实的粮食,麦面,加上鹿肉,还有鱼干。可你们呢?就用这些乱七八糟没人要的女人打发我老哥,咱俩算是老关系了,这事情要是说出去,你觉得以后还会有谁跟你们青龙寨打交道?做生意?”

浩平讪笑了几声,压低声音:“那你说怎么办?”

天浩思考片刻:“再补给我十个人。这次你个不能糊弄我,必须是年轻健壮的女人。”

“这个”浩平有些犯难:“这个我可做不了主,得回去找头领商量。要不这样,你等我的消息,最多三天时间,我一定回来给你个准信儿。”

“那行!”天浩抬手叫过守候在旁边的旭坤:“你回头在交易的泥板上特别注明一下这件事,浩平老哥你也在泥板上留个印记。这样吧!我不会让你难做,约定的粮食你先带回去,另外那十个人的事情咱们下次再谈。怎么样,我够意思了吧?”

浩平听得连连点头,翘起了大拇指:“我就知道兄弟你是个讲义气的,不会让老哥我难做。行,放心吧!回去以后我立刻找头领把这件事说了,让他斟酌着给你补偿。”

天浩用大拇指揉了揉太阳穴,看得出来他对之前谈定的生意变成现在这样非常不满。浩平知道这事儿的确有些过分,可责任真的不在自己。他毕竟只是个百人首管事,不是决定一切的寨子头领。

良久,天浩叹了口气,他侧过身子对站在靠后位置的旭坤挥了挥手,后者会意地转身跑进距离最近的仓库。过了几分钟,等到旭坤出来的时候,他身后跟着一名壮汉,两个人肩膀上各自扛着一个鹿皮口袋,直接放在浩平脚下。

“这是我答应过给你的好处。”天浩示意旭坤解开口袋顶端的系绳:“浩平老哥,咱们男人说话得算数。我是真心想交你这个朋友,所以你提出的要求我一点儿也没有犹豫,全部满足。大家都是一个族里的兄弟,做事情得凭良心。”

浩平低着头,讪笑表情无法掩饰他内心的羞愧。

送到磐石寨的这些女人从前天就没吃过东西。头领良栋亲自下了命令:既然是决定换出去的“货物”,就没必要在她们身上浪费粮食。如果不是担心她们因为饥饿导致脱力在路上活活饿死,良栋还会进一步克扣她们的食品配额,多饿几天,甚至长达一个星期。

食物尚且如此,衣服就更不用想了。除了鹿族,北地蛮族的大部分服装材料都是兽皮。山上的野兽虽能生养,但是上山狩猎的野蛮人更多。从双方谈定交易的那一刻起,这些女人就是别人的东西。没必要在她们身上浪费皮子,随便裹着一块烂布就行。

浩平知道自家头领这事情做的不地道,可他无法从中插手改变什么。在来的路上,浩平已经预见到磐石寨年轻头领会对此不满,甚至发怒,也做好了属于自己那份好处缩水一半,甚至更多的心理准备。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天浩说归说,给自己的好处却丝毫未减。

“我知道这件事情错不在你。但是良栋归良栋,你是你。反正这个亏我已经吃了,但我说过的话必须算数。”天浩弯下腰,用手拍了拍其中一个口袋,对浩平认真地说:“这是你应得的。”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浩平却感觉仿佛有无数洪钟在耳边轰鸣。羞愧之心被刺激着成倍扩大。这一刻,他真的很想说点儿什么,有种忍不住想要面对天浩跪下去,深深膜拜的冲动。

眼睛里毫无预兆出现了湿润,鼻子也在一阵阵抽搐着发酸。浩平的头更低了,他实在没有勇气抬起来。这种时候的男人很窝囊,尤其是自己最软弱的一面被别人看见。他紧紧咬住牙,浑身肌肉在后悔与羞愧中颤抖绷直,双手各自抓起一个口袋,也不管这样做会不会失礼,像一只偷窃成功的老鼠,无法顾及两只口袋的重量,带着说不出的仓皇,以最快速度从天浩面前逃开。

第六十七节 敌人

天狂站在门口,冷眼看着浩平把两只口袋拖上滑撬,带着数十名押送女人的手下迅速离开,雪地上留下无数杂乱脚印,还有一道道深深的碾压痕迹。

天浩从屋子里走出,抬头遥望着即将消失在远处新建寨门方向的那群客人,淡淡地问:“青龙寨送过来的女人都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天狂收回视线,转过身:“老三,我过来就是要找你说这件事。这笔生意做的亏啊!你是没有看见,那些女人都饿成什么样子。我们准备好的肉汤,才几分钟就被她们一下子抢光。一个个嚷嚷着没吃饱,张着嘴要。”

天浩冷静地点点头:“我猜着也是这样。良栋不会让她们吃饱。”

“她们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粗豪的天狂难得叹了口气:“以前我觉得没粮食的时候杀老人和孩子天经地义,现在想想……如果这种事情落到我自己身上,真正是接受不了。”

“告诉阿研和阿玫,让她们带着人给新来的女人煮点儿面汤,把鱼干切碎了掺进去。”天浩维持着冷淡的语气:“数量别太多,每人给一碗,否则会被撑死。咱们用粮食把她们换回来,如果死了,就太不值了。”

天狂点点头,用力紧握了一下巨大的拳头。他凑近天浩身边,低声问:“老三,青龙寨和蒙香寨什么时候能打起来?”

“反正不是现在。”天浩背着双手,望着北方连绵起伏的山脊线:“浩平从咱们这儿换的粮食没有运回去以前,良栋不会出兵。他是个眼光与格局都很小的人,就算可以从其它地方得到支持,也不会放弃哪怕一点点好处。”

天狂有些奇怪:“你见过良栋?”

天浩偏过头,视线落到了天狂身上:“怎么可能,我又没去过青龙寨。”

“那你刚才为什么说……”

天浩直接打断了天狂的疑问:“如果换了是我,我会给卖出去的女人吃上几顿好的,再给她们每人发一件新衣裳。短时间的困难并不意味着永远都会这样。一个寨子想要发展,关键还是在于人口。让她们记着原来寨子的好处,让她们就算被卖掉也会对原来的寨子念念不忘。总有一天,她们在新寨子里对生活感到绝望的时候,还会偷偷跑回来。”

天狂恍然大悟,他摸了摸光秃秃的脑袋:“这就是你让那些女人带着粮食回各自寨子探亲的原因?”

天浩坦然看着他:“咱们现在比以前过得更好,这是磐石寨的优点。关起门来谁会知道?口头上说说也没人相信。必须让别人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我们。”

天狂笑起来的时候总会咧开嘴,露出几乎整个上下牙面:“这就是你平时常说的“羡慕嫉妒恨”?羡慕我可以理解,嫉妒也很正常,可是恨……老三,听你的意思,这是准备着要跟周围的寨子干一仗?”

天浩笑了,整个肩膀都在张扬的笑声中颤抖:“该来的,总会来的。”

……

麻烦与混乱就像一对老友,总会不约而同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数百名饥寒交迫的妇孺刚得到安置,天浩下发一道道命令的时候,警戒塔上的守卫发来消息:磐石寨东面通往王城方向的道路上,出现了一大群全副武装的陌生人。

天浩带着卫队匆匆赶往寨子东面,站在高大的寨墙上,隔着不算太远的距离,他认出了其中有张熟悉的面孔。

环车寨头领,雄奎。

他穿着厚厚的熊皮袍子,外面罩着全钢打造的护胸盔甲,长柄战斧倒放在地上,双手杵着斧柄,冷眼盯着这边。

天狂眼睛里燃烧着嗜血火焰,他紧握着战斧,不断活动着肩膀与颈部关节,发出“噼里啪啦”的骨节脆响,带着说不出的亢奋连声嚷嚷:“这帮家伙看样子是来打架的。很好,我要砍下他们的脑袋,把头盖骨做成喝酒的碗。”

天浩瞥了一眼浑身上下弥漫着好战因子的自家二哥,吩咐站在身后的亲信长林:“传我的命令,全寨戒备。另外,派个人出去,问问他们究竟想干什么?”

雄奎带来的人不多,大约三百左右。虽说都是顶盔贯甲的精壮汉子,但数量太少,如果对方正的想靠这点兵力攻下磐石寨,只能说雄奎是个没脑子的白痴。

上次在环车寨周边制高点设置重型弩炮全面压制的情况,在磐石寨永远不可能发生。附近没有高于寨内塔楼的山头,天浩对寨子的建设计划完全依据棱堡,塔楼之间互为依托,平民居住区距离外围战斗区域很远。以北方蛮族目前的科技手段,无法打造超过这一射程的攻城武器。

派出去的人很快回来,带来了令人意外的消息:“环车寨、庆元寨、章浦寨三个寨子的头领都在外面,他们要求进来,说是有要事商谈。”

想要进来是不可能的,否则天浩也不会在寨墙外面单独设置面积足够宽敞的会客室。

既然要谈,那就谈吧!

大家都属于雷牛部族,如果不是杀父灭门的滔天仇恨,断然没有一言不合就打起来的道理。

几分钟后,天浩带着随从走进会客室,看到了围坐在火塘旁边的三名寨子头领。

庆元寨头领益丰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身材虽然高大,却很削瘦。狭长的脸型看起来颇为温和,他对剃短里的头发的天浩有些好奇,盯着看了近五秒钟,才笑着伸出手:“都说磐石寨的新头领很年轻,没想到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料。”

天浩礼貌地握住对方的手,脸上显出与对方同样停留在皮肤程度的浅淡笑意:“你好。”

他随即转向坐在雄奎左边身材魁梧的中年壮汉:“你就是章浦寨的建平头领?”

彼此身份一样,没必要用敬语。

建平缓缓站起,带着挑剔的目光上上下下对着天浩打量一番,缓缓伸出手,轻握了一下,随即松开。

天浩转身吩咐长林:“给客人们上茶。”

第六十八节 翻脸

从高处壶口落下的沸水注入陶碗,炒干的黑叶茶随着水流急速旋转,泛起成串的白色泡沫,散发出一股很香的气味。

庆元寨头领益丰对递到面前这碗茶产生了兴趣,他端起陶碗看个不停:“天浩头领,怎么你这儿的黑叶茶跟我那儿的不太一样?好香啊!”

天浩谦虚地笑笑:“大家都是同族,别那么客气。益丰头领比我年长,就叫我阿浩吧!其实都是一样的茶叶,只不过是我掺了点儿粗麦面,在锅里炒了炒。你回去可以试试,很简单。”

益丰脸上的笑容比刚才更加浓密。他端起碗来抿了一口,连连点头,侧身示意坐在旁边的章浦寨头领建平:“你尝尝看,味道不错。”

建平放下手里的钢斧,端起碗来喝茶的时候,还半信半疑用眼睛斜瞅着对面的天浩。

疑惑与戒备很快从他的脸上消失:益丰没有说错,茶味的确香浓。

雄奎对两人突然变化的态度很是不满,他抡起拳头,重重砸了一下地板,巨大的音量仿佛要把屋顶震塌:“别管茶不茶的,咱们今天过来是有事情要谈。”

天浩冷冷地偏头看了他一眼,却被雄奎用凶狠的目光狠狠对着。益丰一看情况不对,连忙放下手里的茶碗打圆场:“老奎,有什么话好好说,咱们今天就事论事,我看阿浩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

说着,他转向天浩,收起脸上的笑,神情变得严肃:“阿浩,咱们都是寨子头领,是百人首。有些话,我就直说了。”

天浩从满是横肉的雄奎脸上收回视线,缓缓点头:“请说。”

“去年冬天来得早,我的寨子准备不足,实在没办法,就找你们磐石寨用女人换了些粮食。那时候还是孚松当头领。其实吧,这女人换了也就换了,大家都得讲规矩,做生意断然没有反悔的时候。后来孚松死了,阿浩你接替他的位置……我得承认,你是个有脑子的年轻人,磐石寨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好多了。你放回来探亲的那几个女人穿上了棉布衣裳,说是在这边能吃饱,有腌肉和鱼,还有一种很好吃的苹果干。”

天浩脸上显出淡淡的笑意:“益丰头领过誉了。”

益丰摆了摆手:“这是事实。孚松活着的时候我来过磐石寨,那时候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你们寨子又破又旧,哪会像现在这样,修了这么多塔楼不说,面积还扩大了不少。我一向佩服那些有本事的人。跟孚松比起来,阿浩你是这个。”

说着,他伸出右手,翘起了大拇指。

随即,益丰话锋一转:“磐石寨发展得好,吃饱穿暖,我很羡慕,但我并不嫉妒。可是我寨子里的人偷着逃到你这里,我就必须上门找你讨个公道。”

天浩深黑色眸子透出一丝冷光。他宁定地笑笑:“益丰头领,你说你的人逃到我们磐石寨?有多少人?具体的名字呢?”

“有六个,一男五女。”益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张小型兽皮递过来:“名字都在上面,你自己对照着看看。”

“我们章浦寨也有人跑到你这儿。两个男的,九个女的,总共十一个。”旁边,建平头领瓮声瓮气地插话进来。

“还有我!我们环车寨的人也跑了,三十个男的,六十多个女的,将近一百多号人。”满面激动的雄奎再次抡起拳头朝着地板上狠砸了一下,大声咆哮:“小子,要不是你指使那些女人回家探亲,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没错……你就是故意的,就是你指使她们在我们几个寨子里散布消息,故意把我们的人骗走。”

来自雄奎巨大的音量没有对天浩产生任何效果。他甚至连偏转身子往那个方向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目光注视着坐在正对面的益丰,天浩意味深长地问:“欺骗?益丰头领,建平头领,你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吗?”

不等两人回答,雄奎再次跳了出来大声指责:“小子,你就是个不要脸的骗子!”

刚说完这句话,雄奎突然感到一阵强烈且毫无缘由的恐惧游走全身,仿佛一直罩在身上的安全防护屏障瞬间消失,把自己毫无保留暴露在一头凶猛巨兽的獠牙之下。

他看到天浩冲着自己微微一笑,突然从地上跃起,雄奎本能地伸手去抓摆在旁边的钢斧,却被长林眼疾手快迅速把兵器抢了过去。毫无防备坐在地板上的姿势本来处于弱势,雄奎眼睁睁看着天浩扑到面前,用力抓住自己的头发,劈手冲着自己脸上狠狠扇了一记耳光。

无比巨大的力量,雄奎感觉眼前直冒金星,耳朵也被这股力量冲撞得什么也听不见,在可怕的“嗡嗡”声中短暂失聪。整个头部被扇得偏转过去,半天也回不过神来。足足过了半分钟,感觉好些的雄奎嘴角流下鲜血,面部也火辣辣疼痛不已。

益丰和建平在天浩动手的时候就立刻站起,拿起各自的武器想要有所动作。天狂带着十几个面色凶悍的壮汉冲进屋子,形成一堵厚厚的人墙,把他们牢牢挡在天浩与雄奎外面。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益丰又惊又怒,他双手持斧横架在身前,上身微躬,保持着随时准备战斗的姿势,眼睛透过人墙之间的缝隙,死死盯着正对雄奎动手的浩平:“阿浩,你想杀了我们?你知不知道同族之间这样做是违规的,难道你就不怕惹怒大王,派出大军灭掉你们磐石寨?”

这时候的雄奎已经缓过劲来,面部剧痛束缚着肌肉,无法让他发出与之前同等音量的威胁,只能含糊不清地骂道:“……混蛋……你……我要杀了……你……”

“你是一泡该死的臭狗屎!”天浩绷紧肌肉,一记勾拳打在雄奎的肋骨上,疼得他整个人蜷缩起来。他艰难地喘着气,双手不由自主捂着伤处。天浩并未因此放过他,右脚运起力气,就像文明时代绿茵场上得到开球权的运动员,以最大力气冲着雄奎腹部狠踢过去,他惨叫着在地板上滑出一条直线,撞上对面坚实的墙壁,发出“嘭”的一声巨响。

第六十九节 撺掇者

从北方神秘地带回来后,天浩体内又产生了一个新的融合点。他毫不犹豫投入了体能,获得了超越天狂的强大力量。

野蛮人的体质远远超过文明时代人类。天浩下手很重,却保留着底线,没有伤及雄奎的性命。他尖声惨叫着在地上翻滚,感觉胃里一阵翻腾,连续呕出很多酸水。

天浩厌恶地朝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用力搓掉手上沾染的血迹,转过身,伸手插进背对自己的天狂与旭坤之间,没费什么力气就从人墙中间隔出足够通行的距离,径直走到浑身紧绷,保持着最高戒备状态的两名寨子头领面前。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雄奎撺掇着你们来我这儿要人的吧?”天浩的目光冰冷,态度坚硬的就像一块花岗岩。

会客室地下设置了供暖通道,屋内温度比外面暖和得多。建平进来以后脱掉了堆满落雪的皮袍,他袒露着胸口,尽管兵器被抢走,两条胳膊上却暴起大团结实的腱子肉,在愤怒情绪驱使下不断膨胀,胸口也随着剧烈呼吸上下起伏。

“……你,你敢……”狂怒的他抬起右手指着天浩,厉声咆哮:“你今天要是敢动老子一下,章浦寨将永世与磐石寨为敌。还有,大王也不会放过你!”

益丰抬手挡住紧握双拳,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的建平。他毕竟年长,经历过的事情多。他朝前走了一步,看着在人墙后面捂着肚子痛苦翻滚,短时间内彻底失去反抗能力的环车寨头领雄奎,目光重新回到天浩身上,疑惑地问:“阿浩,你怎么知道是雄奎带我们来的?”

虽是探询的口气,益丰却显得相当镇定,言语当中也带着威胁。

天浩没有转身,就这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注视着益丰随口吩咐:“旭坤,去把阿兰叫来。”

阿兰很快被带进了会客室。当着所有人的面,她把自己回环车寨探亲的全部遭遇清清楚楚说了一遍,还特意脱掉身上的皮袍和衣服,露出肩膀与胳膊上被虐待殴打留下的一道道伤痕。

头领之间的谈话,普通人没有资格参与。天浩安静等待着阿兰讲述完一切,旭坤把她带出房间,这才挥了挥手,示意天狂等人解除警戒,散开人墙。他转身走到差不多已经恢复过来的雄奎跟前,冷笑着,以不可抗拒的力量,一把抓住他的右手。

“你……你要干什么?”腹部的疼痛感比之前有所减缓,雄奎真正被吓怕了。本以为自己是老资格头领,同时还有另外两个寨子的头领在场,就算天浩不会答应自己提出的所有要求,至少也会看在三寨使压的前提下勉强答应一半。可是现在看来,这个年轻人简直就是一头凶悍到极点的黑嚎狼,不管不顾,六亲不认。

天浩脸上的笑容颇为玩味,他伸手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钢制矬子,灵活地在空中抛了抛,抓住握柄,把粗糙尖锐的一头直接顶入雄奎的大拇指甲里。

这是他特意让铁匠同彪做给自己锉指甲用的小工具。

“你……等等……你不能……不要……”雄奎忽然明白了天浩想干什么。他拼命挣扎,扭动的身体活像一条被扔进火里的泥鳅。

天浩脸上浮起阴测测的笑:“你怕什么,我又不会杀了你。既然有胆子来磐石寨,就得做好全盘的考虑。”

说着,他用力扣住雄奎的手掌,小锉刀在手上力量的推动下钻进手指与指甲中间。天浩顺势向上一挑,剧烈的神经抽搐让雄奎有种心脏被狠狠戳了一刀,然后像未成熟桃子那样直接从树上狠拽下来的可怕感觉。他双脚蹦跳离开地面,双眼拼命朝上翻动,惨叫声大得简直可以震聋所有在场者的耳朵,剧烈抽搐与痉挛使整个身体颤抖不已。

他的胯下出现了一片湿痕,很快流淌到地面上,以令人厌恶的暗黄色占据了一块面积。

天浩松开手的时候,所有人都看见雄奎的指甲被挑飞,大拇指上全是血。

文明时代的医学科技发展到了极高层次,对人体痛觉神经的研究理论更是单独成为一学科。说起来很奇怪,文明时代的人口数量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却偏偏废弃了死刑,以“无期”和“终身监禁”取代。

在那个时候,杀人这种行为被绝对禁止。但是在某些国家,只要巧妙掌握不越过被法律制裁的那条警戒线,就可以对别人造成极其痛苦程度极高的小伤害。

手指是人体神经最为集中的部位之一,硬生生撬掉指甲对受刑者造成的痛苦,相当于疼痛指数第九等级。

这是特种部队成员的受训常识。

大家都属雷牛部落,天浩从未想过要杀死雄奎。那样做,只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甚至可能被直接逐出族群,得不偿失。

区区一块指甲就不同了。没人会认为这点微末的角质层会对一个人构成致命伤害。当然惨是惨了点儿,但我们毕竟是雄赳赳气昂昂的蛮族男子汉,就算手指头断了,也绝对不会眨一下眼。

此时此刻,雄奎宁愿自己手指被砍断,也绝不愿意承受如此惨烈的痛苦。

庆元寨头领益丰和章浦寨头领建平吓了一跳,他们不由自主紧贴着站在一起。尤其是建平,他现在才真正收起刚来到磐石寨时对天浩的轻视心理,对这个年轻头领的心狠手辣有了全新认识。

天浩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雄奎。

他缓缓走到近前,用森冷目光盯着死死攥住受伤大拇指的环车寨头领。雄奎疼得浑身颤抖,蜷缩在墙下,牙齿在剧烈恐惧中疯狂打战,“格格格格”响个不停,望向天浩的眼神再也没有了傲慢与狂妄,仿佛站在面前的根本不是一个人类,而是一头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利獠牙的吃人怪物。

“把手给我。”天浩说话的语气平淡,带有一点点温和,就像幼儿园里把苦涩汤药描述成美味甜汤诱骗小盆友喝下去的爱心阿姨。

“不要!我不要!”雄奎用慌张的眼睛搜索一切可能的逃路:“我……我要走,我要离开这儿……”

第七十节 公平

这不是我要的回答!

天浩毫不客气又是一巴掌扇在雄奎脸上,鲜血夹杂着唾液像雾一样喷洒出来。他的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粘稠的鲜红液体沿着嘴角缓慢流躺,下巴和脖子逐渐改变了颜色。

抓住雄奎的另一只手,他被吓得脸色惨白,张口疯了似地连声尖叫:“不要!我错了!阿浩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不要你赔我的人,我现在就走!现在就走!”

天浩手里捏着小钢锉,怜悯地在雄奎粗糙布满斑点的脸上轻点了几下:“骗人是一种不好的习惯……真的。”

带血的钢锉尖端一点点扎进指甲盖里,大团鲜血从灰白色角质层下面急剧涌出。雄奎疼得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他双眼外凸着就像离开水的鱼,肩膀拼命向后,仿佛这样做可以摆脱天浩的控制。即便是会客室里特殊的隔音墙和无法挡住他的惨叫声,而且没有丝毫人类应有的成分。

“杀了我吧!求求你杀了我吧!”拼命扭动的雄奎脸上和身上全是血,他怒目哀求,思维趋于混乱的边缘。

庆元寨头领益丰连忙小跑着来带天浩面前,带着仔细斟酌过的语气好言劝说:“阿浩,差不多就行了,算了吧!”

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出天浩与雄奎之间有私怨,何况之前阿兰的现身说法已经讲明了一切。

天浩微微一笑,松开手,任由浑身颤抖的雄奎躺在地上翻滚,飞起一脚,以巨大的力量把雄奎从敞开的会客室大门踢了出去。

“看着他,别让他冻死了。”随口对旭坤和天狂吩咐着,天浩转身走到之前摆开的茶碗前坐下,残忍与冷漠已经从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春风般温暖的表情。他偏过头看了看依旧站在身后发呆的益丰,又转回来看看站在前面的建平,朗声笑道:“两位头领,咱们还是好好喝茶。有什么事,大家坐下来好商量。”

益丰眼角微微抽搐了几下,没有做声,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了过去。

建平坐下的时候,他死死咬住牙齿,两边腮帮上的肌肉不时鼓起,整个人保持最高戒备状态,仿佛坐在对面的天浩根本不是一个人类,而是最危险,最可怕的暴鬃熊。

“我们之间的事情可以谈。”天浩不动声色给两位头领各自倒了一杯茶,他侃侃而言:“人活着,总得有点儿追求。饿了就想要吃饱,冷了就想着有衣裳穿。两位都是前辈,我没有责怪你们的意思,各人管理寨子的手段不同,但你们不能因为别人随便说了几句,就头脑发热带着人到我这里闹事。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紧张气氛在缓慢的时间流逝中淡化,益丰与建平面面相觑,都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疑惑和不解。其中,最令他们心情安定的成分,就是对目前环境下自己人身安全的肯定。

尽管有些不太愿意,章浦寨头领建平还是带着几分不满,颇为勉强的承认:“今天的事情的确是雄奎带头。他找到我和老丰,正好我们俩的寨子里也有人往你这边跑,所以就过来找你讨个公道。”

“公道?”天浩毫不掩饰笑声中的讥讽:“照建平头领你的意思,是我让你的人跑到我这儿?我倒要问问你,我有没有去过你的寨子?我有没有对这些人说过让他们离开章浦寨之类的话?”

尽管愤怒,建平却被问得张口无言。

益丰插话进来为自己的盟友打圆场:“阿浩,你这话就不对了。明明是你把我们之前卖掉的女人放回去探亲,要不是她们……”

“我让她们回家探亲有什么错?”天浩毫不客气打断了益丰的话,他的语句坚硬,坚决的立场不容动摇,根本没有商量余地:“你们搞清楚,这些女人只是回去看看亲人,没有想要煽动你们寨子里其他人的意思。要不这样,咱们把各自寨子里的人都叫出来,当面对质,看看我的人明里暗里有没有说过撺掇的话?再让你们寨子里的人来评评理,看看当时到底是不是这样一个情况?”

咄咄逼人的态度使两名上门问罪的寨子头领彻底偃旗息鼓。益丰和建平已经记不清楚这件究竟是第几次两个人互相对视。他们无法从对方那里获得帮助,两个人只能在无奈中长时间沉默。

“磐石寨不是任人捏弄的软柿子。如果你们想打,我们随时奉陪!”

露出锋利獠牙的同时,天浩也逐渐改变强硬的态度,久违的微笑重新在脸上出现:“不过话又说回来,大家都是雷牛族的兄弟,两位头领比我年长,无论如何,我都得叫你们一声“大哥”。这次的事情,说起来都是因为缺……这样吧,益丰大哥,建平大哥,你们寨子逃到我这里的人,就按照你们之前说的数字,我都认了。”

事情转换得是如此迅速且毫无预兆,益丰与建平两个人怔住了。他们嘴唇微张,神情呆滞,足足过了三秒钟,建平才发出疑惑的声音:“阿浩,你的意思是……让我们把人带回去?”

“我估计他们不会愿意跟着你们走。”天浩的笑容有种令人难以猜测的特殊魔力:“而且事情闹得这么大,回去以后他们肯定会受到惩罚。结结实实打一顿,或者当做祭品杀了敬奉神灵……实在太浪费了。与其这样,不如我们各自退一步:你们把人卖给我,我会为此支付足够的粮食。”

停顿了一下,天浩认真地说:“正好两位大哥的寨子也缺粮,算是咱们彼此互补吧!”

精神高度紧绷的建平脸上一下子显出狂喜之色,他连连点头,刚想张口答应,却被坐在旁边的益丰抬手挡住。

他想到的问题比建平更多,更全面。

“阿浩,你能给我们多少粮食?”这才是问题的重点。

“跑到我这里的人,每个人三百公斤,麦面和冻肉各占一半。”天浩抿了一口茶水,语句铿锵有力:“这是我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第七十一节 兄弟

平心而论,这是个极其公道的价钱,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能给出“每人三百公斤”这个数目,绝对是良心价。

原本以为的障碍忽然变成平坦大道,内心深处的愤怒烈火瞬间消失。就连性子暴躁的章浦寨头领建平也忽然觉得坐在对面的年轻头领比之前要看起来顺眼多了。只是他仍然存有少许疑虑,无法完全相信这是真的。

天浩捡起他们之前摆在地上那两张写有人名的小型兽皮,拿在手里晃了晃:“益丰大哥,建平大哥,我尊敬你们是前辈,所以今天给你们这个面子。但是我得丑话说在前头:若是粮食不够吃,你们尽可以来找我换。若是你们照看寨子不严,人跑了出来,就不能把责任怪在别人头上。类似的事情,下不为例。”

和煦如温暖阳光的微笑总是伴随着严厉告诫同时出现:“当然,我很欢迎你们随时过来找我喝酒。既然今天两位大哥来了,就是看得起我磐石寨。这样吧,答应给你们的粮食,先让管事的下去交接,你们远道而来,我应该好好招待你们。稍等片刻,我让他们把这里收拾干净,然后陪两位大哥好好喝几杯。”

……

地板上的血迹用抹布擦干,空气中令人生厌的浑浊气味被驱散,火堆里添加不会产生烟雾的木炭,香喷喷的夹肉馅饼使益丰和建平彻底打消了疑虑。苹果酒度数虽低,喝多了却会醉人。缺食少粮的两寨头领平时极少有机会品尝,难得今天放开肚皮痛饮,他们很快被酒精刺激得脸色通红,纷纷搂着天浩称兄道弟。

等到酒宴结束,时间已近黄昏。

看了一眼躺在地板上昏沉沉睡去的两寨头领,天浩眼睛里掠过一丝鄙夷,站起来,走出房间。

寒冷的风吹得他头脑为之一醒,长长呼出沉闷在胸中的浊气。

天峰尾随其后,他皱着眉,颇为厌恶地偏头朝着会客室里两名醉汉看了一眼,低声劝道:“老三,其实你没必要这样招待他们。这件事情是咱们占着理,就算是在大王面前打官司,咱们也不会输。”

“我知道。”天浩保持着对长兄的尊敬,笑道:“我是故意的。”

天峰感到难以理解:“为什么?”

“给了人家脸上狠狠一记耳光,总得再给他们一点看上去还不错的甜头。”

这就是生活。

“同时对付两个寨子并不明智。何况章浦寨和庆元寨与咱们一样,都是隶属于雷牛部族。”天浩保持着尽可能随意的样子,他注意到兄长眼眸深处隐隐流动着一丝不安:“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没有足够的粮食,谁也无法安安稳稳度过冬天。大哥你也看到了,今天的事情其实就是个阴谋。雄奎对上次的事怀恨在心,他知道单凭环车寨的力量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所以拉上章浦寨和庆元寨的头领一起过来找我讨说法。哼……连自己手下的人都喂不饱,他们有什么资格跟我谈这些?”

“你要杀了雄奎?”这句话天峰脱口而出。连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自己双手紧握着拳头,手心里攥着湿黏黏的冷汗。可怕的念头一旦在脑子里生根发芽,就很难祛除干净。

“我干嘛要杀他?”天浩削瘦的脸上棱角分明,在火光的映照下充满了严酷,微微向上翘起的嘴角显露出大写的讥讽:“他完全可以像只鼹鼠老老实实躲在暗处过冬,却偏偏觉得可以用这种方法挑战我的权威。呵呵……就他这样的废物,不是我瞧不起他。我原本打算等到明天春天再对环车寨动手,现在看来,用不着这么麻烦。”

他说话毫不避讳歪躺在地板上那两名酣醉的寨子头领。酒很珍贵,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喝。连续在体能方面投入多个融合点的天浩探知能力极其强大,他听到建平与益丰发出均匀鼾声,这种深度的睡眠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清醒。

天峰用力吞咽了几下口水。他很钦佩自己的弟弟,感情却有些难以接受摆在面前的事实。颇为惆怅地叹了口气:“老三……你变了,变得比以前厉害多了。我……说真的,我感觉都有些不认识你,就像另外一个人。”

天浩双手反叉在腰间,摇晃的火光在他脸上映照出大片黑色阴影:“我不能永远躲在你的后面。大哥你不知道,上次狩猎你受伤回来把我吓坏了。俊平要杀了我和小妹吃肉,你和二哥都不在……我没有更好选择。我必须活得像个真正的男人。”

房间外面传来雄奎痛苦的呻吟,天峰觉得思维深处一些从未想到过的部分正被徐徐唤醒。眼前的弟弟神情坚毅,眉眼之间有着自己熟悉的少许青涩,却同时兼具着上位者狠辣,不畏一切的刚硬。

“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吧!”天峰抬起手,用力按了一下天浩的肩膀,张开的五指像钩子那样狠狠扣住:“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还有我和阿狂。要打架,咱们三兄弟一起。要杀人,我会帮着你冲在前面。”

说完这些话,他松开手掌,大步走出充满浓烈酒精气味的房间。

望着兄长远去的背影,天浩忽然觉得门框仿佛一幅模糊的人像油画,充满了温暖,很有人情味。

他笑了。

喃喃自语:“还是太祖说得对:所谓政治,就是把我们这边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那边搞得少少的。”

……

磐石寨西面的空地上点起了篝火。

雄奎带来了一支小型军队。

足足三百人。

加上章浦寨头领建平与庆元寨头领益丰的护卫,总数为三百三十五个。

环车寨的人都认识阿菊。上次她回寨子探亲闹出来的动静很大,所有人记忆犹新,也清清楚楚知道磐石寨的年轻头领心狠手辣,磊志临死前的惨状仿佛历历在目,所以当阿菊带着一群女人走到近处的时候,雄奎留下的带队头目很警惕,举起长枪指着她们,不准靠近。

第七十二节 渗透

寒冷的冬夜非常可怕,尽管有火堆取暖,环车寨的人还是被冻得直打哆嗦。他们随身带着干硬的麦饼,用火烤热了虽然很香,嚼起来却很费劲。就这样伸手抓着地上的积雪,半冷半热地啃着,几乎所有人都在心里咒骂着该死的雄奎。

说是谈判,就这样进了磐石寨,直到天黑。

这种时候就应该呆在家里,舒舒服服烤火休息。偏偏雄奎这个寨子头领不知道发什么疯,带着一帮人来到这个地方,说是联合章浦寨与庆元寨一起找磐石寨的头领要粮食要人,结果一去就是大半天,连个人影也没见着。

愤懑思绪像病毒一样很快扩散到了其他人身上。

阿菊和磐石寨的女人们偏偏在这个时候火上浇油,隔着不算太远的距离大声嚷嚷。

“雄奎今天晚上不会出来,他正在寨子里跟我们头领喝酒。”

“屋子里烧着泥炭,暖和极了。我们头领宰了一头大鹿,撒上盐烤着吃,味道很香,你们环车寨的头领吃了很多,我估计是吃撑了,他跑到外面解手,来来回回好几次。”

“等他们吃完谈完至少也得明天。雄奎看上了我们寨子里的几个女人,说是要带回去。他有这个权力,我们头领也同意了。”

阿菊撒谎的本事并不高明。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她觉得脸红心跳,说话也结结巴巴。她毕竟曾经是环车寨的人,再加上没有携带武器,守卫的警惕性在黑暗与寒冷侵蚀下一点点淡化,直至消失。

逐渐走近了以篝火为中心的人群圈子。以阿菊为首,十多个女人分散开来。她们带着一块块新鲜鹿肉,还有装在篮子里的鱼。东西虽然少,可是用刀子切开架在火上烤熟,倒也勉强能让三百多人都尝上一小点。

吃饱是不可能的。夹杂着动物脂肪熔化香气的烤肉令人馋涎欲滴,再想想被磐石寨头领邀请在会客室里大吃大喝的雄奎,不满的声音逐渐变大,开始朝着愤怒方向转化。

“你们傻啊!也不想想,雄奎什么时候管过寨子里的人?”

“他当了那么多年的头领,环车寨年年缺粮,我们什么时候吃过一顿饱饭?”

“外面这么冷,还有野兽,你们在这儿能呆多久?要不这样,我跟头领说说,你们跟我进去,找几个房间让你们休息,有什么事,明天早上再说?”

非常暖心的建议,让人觉得阿菊的确是站在公道的立场上说话。

领队的环车寨头目犹豫了。

他毕竟是雄奎的亲信,警惕性比一般人高。

可是仔细想想,阿菊应该没有恶意。

磐石寨的人如果想要动手,根本不会等到现在。

大家都属于雷牛部族。同族之间有矛盾最多就是打一架,不会出现杀人灭寨的情况。如果磐石寨的人真敢这样做,雷牛族长饶不了他们。

北方蛮族的历史,是证明这种想法的最有效经验。

雄奎在吃肉喝酒,身边还有漂亮妞陪伴。

老子却在这里吹冷风吃雪球……码的,这不公平!

信念一旦动摇就再也不可能坚决。

走吧!

跟着阿菊一起进磐石寨。

……

阿菊和女人们手持火把走在前面,三百多人的队伍紧跟其后,仿佛一条在黑暗中被火光引导的长龙。

这是一块陌生的区域,谁也没有来过,没人知道磐石寨究竟有多大。

突然,走在前面的女人溜了。

她们跑得很快,动作整齐划一,不到五秒钟,她们手里燃烧的火把直接插进雪地里迅速熄灭,就像一只只熟悉周围环境的老鼠,飞快消失在黑暗深处。

领队的头目一下子懵了,身后随即响起阵阵不满的嘈杂。

“阿菊你怎么把火给灭了?”

“喂,阿菊你在哪儿?”

“前面是怎么回事?阿菊她们呢?”

不妙的预感在头目身体里发酵,他清清楚楚听到周围传来金属铿锵与沉稳的脚步声。

头顶亮起了火光,富含油脂的松枝被燃点起来,在上空与地面形成两层光线来源,让慌乱的人们看清了一切。

这是一片被四座警戒塔围成的空地,面积不大。

依稀可以看到塔楼上站着人,他们手持弓箭,正对下方的钢制箭簇在火焰映照下发出冰冷寒光。

前面的道路被封死,至少上百面重型塔盾整齐排列,形成一道难以逾越的坚墙。

退路也被封死,后面的人群不断发出尖叫,那个方向闪耀着成片的火光,估摸着至少有好几百人。

左右两边是高大的建筑。领队头目伸手摸了一下,是岩石与砖块构成的建筑,高大坚硬,最令人恐惧的找不到门。

这是一条甬道,一块只要走进来就几乎没有逃离可能的死亡地带。

上当了!

头目感觉身体里的血液瞬间凝固,他努力睁大双眼,紧握长枪的双手却有些发软,颤抖不已。

身穿黑色皮袍的天浩出现在南面警戒塔平台上。他低头俯视着这些落入陷阱的人,缓缓举起手中用薄铁皮卷成的简易话筒,发出威严的声音。

“下面的人听着,我是磐石寨的头领。放下你们的武器,我可以保证你们的安全。”

三百多人被关在狭窄圈子里的感觉很糟糕。队伍末端的人群立刻产生了骚动,他们想要转身逃跑,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身后位置出现了武装人员,排着整齐的队列,密密麻麻的长枪分为两层,锋利矛尖正指着自己。

“冲……别听他的,大家一起冲出去!”

满面恐惧的头目不顾一切尖叫着,他现在恨不得把阿菊这个贱人从黑暗中揪出来,用最残忍的方法剁成肉酱。

“雄奎一定是被他们抓住了。”

“想想磊志,他只是吃了阿菊带回去的一点东西,就被磐石寨的人活活弄死。他们不会放过我们,不会!”

“跑啊!杀出去!”

喊叫的声音在嘈杂人群里是如此明显。天浩眉头紧皱,他挥了一下右手,警戒塔上立刻朝着发出叫嚣声的位置扔下去十几支火把。

第七十三节 坑

长林站在警戒塔上,手持长度几乎与他身高对等的鹰角弓。这种长弓用北方大陆特有的紫华木制造,具有良好的韧性。他的目光和注意力集中在地面火把集中的位置,死死盯着那个满面张惶,像疯子一样拼命挥舞胳膊,企图带人想要冲到寨子外面的家伙。

手指一松,紧绷弓弦发出低沉的轰鸣,羽箭在长林与目标之间连出一条直线,准确钻进对方左眼,在巨大的推动力作用下贯穿颅骨,精钢箭镞拖拽着少许神经肌肉组织从脑后暴露在空气中。火光下,锋利锐状金属三角表面滚动着令人心悸的鲜红。

充满压迫感的吼声此起彼伏。

“放下武器,否则死!”

“这里是磐石寨,不是你们撒野的地方。”

“谁再敢乱动,老子就用钢枪捅穿他的屁股,向上一直插到头领,把他做成人肉干。”

这些威胁绝对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北方蛮族有着把死者头盖骨做成小碗的可怕习俗。“骨碗师”是一个令人尊敬且神秘的职业,据说他们能够与神灵交流,骨碗也根据死者和使用者身份高低贵贱有所区别。普通平民使用的骨碗最多就是打磨光滑,若是贵族用的骨碗,周围要用黄金镶边,讲究的还要嵌入宝石。

环车寨的人被吓坏了,他们战战兢兢聚在一起,更多的火把在黑暗中燃起,照亮了前后两边像活动墙壁一样徐徐推进,不断压缩活动空间的厚重塔盾。

带队的头目已经死了。他的手脚仍在抽搐,仿佛被人狠踩了一脚,受到致命伤害,神经传输却还没有彻底断绝的某种昆虫。

警戒塔上出现了更多的弓箭手。

他们甚至把架设在塔楼上的重型弩炮也调转方向,拆下仰角支撑器,成年人胳膊粗细的巨大箭头直指向被围拢的密集人群,一声令下,操控者立刻用木槌砸下钢闩,朝着目标倾斜死亡。

在乱哄哄的惊恐状态下对峙了约三分钟,第一个投降者出现了。

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领队的头目死了,失去纪律约束的人们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活着才有希望。

何况这不是常规意义上的投降。彼此同属于雷牛部落,都属于牛族。把阵营条件放宽,我们都是生活在北方大陆上的野蛮人。

只要投降对象不是南方大陆上那些个头矮小的白人,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

天色已经破晓。

宿醉的感觉很糟糕,益丰醒来的时候,感觉手脚四肢不属于自己,从未有过的麻木与迟钝在身体里弥漫,口腔里黏黏的,干渴像火一样烧灼着喉咙,迫切想要喝水。

更令他头疼的是已经发生的事情。

这是个冬季时节难得的晴天,曙光从天空洒向磐石寨,将一切都染上了粉红色。空气依然很冷,夜幕驱逐白天少量热度之后带来的刺骨寒冷仍在发挥作用。更糟糕的是起了风,钻进人们单薄的衣服,从兽皮袍子的角落里灌进去,狠狠蹂躏撕扯着皮肤,以及更深层次的肌肉。

建平紧握着他的长柄战斧,保持着高度戒备的战斗姿势,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怒火中烧,却死死抿着嘴,牙齿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几乎快被咬碎,却长时间沉默,连个屁都不敢放。

雄奎带来的军队,连同他和益丰手下的护卫都被抓住,一个也没有剩下。

看着面带微笑坐在对面的天浩,益丰下意识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手指触到一片密集粗糙的皱纹,他第一次感觉自己老了,而磐石寨这位年轻头领就像天空中正在徐徐升起的太阳,正从晨曦薄雾中一点点释放出刺眼的光线,从温暖转化为灼热的温度。

“阿浩,你应该不会忘记我们昨天晚上谈定的事情吧?”成年人的狡猾与计算在益丰身上得到了体现,他迅速摆正自己的位置,愤怒心理在畏惧警告下很快转化为不满,就连说话语气也下意识带上了几分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谦恭:“就按照你说的那个价钱,从我寨子里跑过来的那些人……嗯,我说错了,是我主动卖给你的那些人,就以你给的价钱结算吧!”

天浩的笑容充满了大度:“我就知道益丰大哥很讲义气,也有信用。哈哈哈哈,没问题,我这就让人去仓库里取粮食。”

益丰“嘿嘿嘿嘿”干笑着,坐在那里丝毫未动:“我还有几个人昨天一直呆在寨子外面。阿浩,你和雄奎之间的事情我不参与。但是我的人……”

“说起这件事情,我正好想请益丰大哥和建平大哥做个见证。”天浩打断了他的话:“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有麻烦。地里的庄稼收成不好,这人饿了就会想着找着吃饱。所以我和两位大哥之间的事情,咱们就生意归生意,不扯别的。”

“但是雄奎和你们不同。”说着,天浩话锋一转,凶狠冷酷没有丝毫遮掩浮现在脸上:“益丰大哥,你说你的寨子跑了六个人。建平大哥,你那边是十一个。雄奎呢?他张口就是一百多……码的,他真以为我磐石寨是泥捏的好欺负?带着几百人气势汹汹硬闯进来,他以为这是他自个儿家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益丰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建平也讪讪地坐下,将手中的长柄战斧放平在膝盖上。他有些不好意思,酒精的效果还在,脑子也不大清醒,早上起来就听说昨天夜里发生战斗,再看看那些被控制住的俘虏,他一下子热血上头,以为磐石寨的年轻头领要对自己下手。可是现在看来……事情显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良久,打定主意的益丰缓缓开口,他用老谋深算的眼睛盯着对面:“阿浩,你想要我们做什么?”

“实话实说就行。”天浩回答得很干脆:“无论任何人问起,只要你们照实描述发生过的一切,包括雄奎撺掇你们来到我的寨子要人,以及昨天他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一个字与不要漏。”

第七十四节 劝解的人

建平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他觉得难以置信,伸手摸着光秃秃的脑门,疑惑地问:“就这么简单?”

天浩看了他一眼:“就这么简单!”

……

带着各自被释放的护卫,扛着一个个沉重厚实的口袋离开磐石寨,益丰和建平的心也变得活泛,感觉从被束缚的空间里彻底挣开,重返自由。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还会派人过来取剩余的粮食。那是一个很大的数字,需要拉着木头大车才能搬运。

建平粗糙的面孔被寒风吹得一片通红。他转过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磐石寨,目光中闪烁着本能的贪婪:“这些家伙……他们现在可真是富得流油,这么多的粮食说给就给,一点儿折扣都不打。老丰,要不咱们好好计划一下,约上几个寨子的头领,商量着看看能不能拿下磐石寨?”

益丰仿佛没有听见这些话,他神情严肃,迎着风向前走,自言自语:“雄奎这次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我估计环车寨是保不住了。今年,要不就是明年,这家伙肯定会被阿浩吞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建平站在原地呆了几秒钟,随即反应过来,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去,眼神里带着质疑:“……他……他真会杀了雄奎?大王有命令,同族之间严禁私斗。我刚才也只是想多约几个寨子一起去磐石寨抢粮,没想过要阿浩的命。”

益丰停下脚步,转过身,用复杂目光注视着远处已经模糊不清的村寨:“阿浩不会杀雄奎。他是个聪明人,不会主动给人以把柄。但是环车寨的情况我们都很清楚,雄奎野心勃勃,他这次想要一口吃成胖子,把手下所有能打的人都带了过来。现在……呵呵,一个也没剩下。”

建平忽然有种正被黑暗笼罩的可怕感觉。

他仔细询问过手下被释放的护卫,知道了昨天夜里发生的所有事情,没有落下任何细节。

用环车寨熟悉的女人进行欺骗,谎称可以给他们温暖的房间,足够的食物,轻而易举把全副武装的军队骗入陷阱,当场射杀为首的头目,招降所有人。

如果是一对一正面对抗,建平还真没怕过谁。

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简直就是魔鬼。洞察人心,懂得利用天时地利,没费任何力气,没有任何伤亡,轻轻松松抓到了几百个俘虏。

他们是环车寨的精锐,能上阵打仗的那种。

可是现在……

就连寨子头领雄奎也落到了天浩手里。

益丰说得没错:环车寨真的完了。

“雄奎狮子大开口,他以为有我们俩在旁边帮忙,就能从阿浩手里弄到一大批粮食。”益丰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讥讽嘲笑:“现在好了,这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建平连忙问:“老丰,那我们……”

益丰抬起手,打断了他后面的话。这时候天空中飘下雪花,落在睫毛上,眼前一片迷茫。

他叹了口气:“好好跟阿浩做朋友吧!他是个讲规矩的人,只要不主动招惹,他就不会找你的麻烦。”

停顿了一下,益丰为这句话加上了注脚:“至少现在是这样。”

……

短时间内想要消化三百多人,对磐石寨是个不大不小的挑战。

他们不是女人和孩子,也不是为了一口食物就会跪在地上向你磕头的衰弱老者,而是精壮彪悍的成年男子。

神情呆滞的阿平被人押着,跟在阿菊后面,走进一间宽敞的木屋。

里面坐着一个身材丰腴的妇人,火塘里跳动着火焰,上面架着一口锅,沸腾的水面“咕嘟嘟”不断冒出气泡,空气中充满了熟悉的肉汤浓香。

阿菊转过身,冲着阿平笑了笑:“这几天你就在这儿吃饭吧!介绍一下,这是阿玫姐。”

被俘的羞辱在阿平心中冲撞,他愤愤不平地瞪了一眼阿菊,也不说话,带着怒意坐在地板上,低着头,一声不吭。

阿菊与押送者离开木屋,房间里只剩下阿平与阿玫。

她从锅里舀起一碗热汤递过来,温柔的声音听起来让人感觉舒服:“你饿了吧?先喝碗汤,暖暖身子。”

阿平有着年轻人的执拗与高傲,他瞥了一眼这个年龄明显比自己大的妇人,强迫自己把视线从汤碗与她美丽的脸上移开。

“你逃不掉的,外面有人,你只要出去就会被抓住。”阿玫笑着发出糯软的声音:“就算你想抓住我,把我当做人质也不行。阿浩的心肠很硬,要是真这样做了,你会死得很惨。”

她用细致化描述丰富着自己的口头威胁:“连续在你身上割好几百刀,从额头开始,然后是肩膀和胳膊,再往下是两条腿。大祭司配了一种药膏,抹在伤口上能止血。最初动刀子的时候,他们会避开你的内脏。整个过程至少要持续三天,你会不停地叫,直到没了力气。到了最后一刻,他们才会砍下你的脑袋。”

阿平听得不寒而栗,浑身忍不住颤抖:“……你见过?”

阿玫没有直接作出回答。她用优雅动作从面盆里取出一个事先做好的麦饼,表面撒上少许冷水,用细长的手指捏着,在靠近火塘的位置慢慢烘烤:“我丈夫以前是这个宅子的头领,阿浩当着我的面杀了他。”

再也没有比这更真实的恐怖故事。阿平用力咽下一口唾液,年轻的他感觉仿佛置身于食人魔窟:“你想报仇?”

阿玫停下手上的动作,转过身,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报仇?为什么?”

阿平对此难以理解:“刚才你不是说,你的丈夫被……”

“那个男人对我不好。”阿玫回答得很简单:“再说了,他也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是被他抢回来。他杀了我的丈夫,强行把我变成了他的妻子。”

不同的思维在脑海里纠缠,阿平觉得实在难以从中找到答案。他用警惕的目光盯着阿玫:“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

第七十五节 美丽的诱惑

“你是环车寨的人。那里只是一个小地方,不是圈禁限制你的监狱。我们都是牛族人,都属于雷牛部落。说真的,你们头领就跟我那个死掉的丈夫一样,是个毫无眼光,没有见识的废物。他们从未想过应该怎么做才能让手底下的人吃饱穿暖,而是绞尽脑汁拼命想着给大王上贡,以此给他们自己换来一个高贵的姓氏。”

阿玫的这些话让阿平逐渐低下了头颅。他忽然感觉有些心虚,不敢与这个女人进行视线上的接触,声音也变得低落,夹杂着叹息:“我们寨子今年给大王缴纳的粮食份额是百分之六十五。去年……是百分之六十。”

“都一样。”阿玫的声音甜糯,却有着毫不掩饰的愤恨与讥讽:“我那个死鬼丈夫比你们头领更狠,他直接把粮食上缴份额调升到百分之七十。”

阿平猛然抬起头,难以置信地问:“这么多?那你们吃什么?”

“他就是一个为了姓氏什么也不管不顾的疯子。他永远不会明白,大王不会因为多交那么点儿粮食就轻易改变规矩。要么在锁龙关与白人打仗立下战功,要么对族群做出所有人认同的贡献,否则几乎不可能从平民一下子变成贵族。”阿玫发出轻蔑酣畅的大笑,仰起头,双手拢住在脑后散开的长发,饱含憎恶的眼睛里隐隐释放出一丝感激:“老天有眼,他死了。否则我们全寨所有的人都得饿死。”

她头部后仰的幅度很大,衣服领子随着肩膀运动被撑开,露出线条分明的锁骨,以及大片铜色的细腻肌肤。两个人之间坐的距离很近,阿平闻到了从阿玫身上散发开来,女性特有的淡淡体味。

不是那种刺鼻的汗臭,而是夹杂着荷尔蒙的味道。

天浩下令寨子里所有人必须定期洗澡。很多人最初无法理解这道命令,本能加以排斥。天浩手里掌握着粮食发放权,身边有实力强大的效忠群体,不听话就饿到你服从命令为止,若是再继续顽抗就抓起来结结实实揍一顿。

阿玫注意到阿平的表情明显有了变化。她笑着挺起胸脯,骄傲且挑衅地伸出右手,带着说不出的风情与轻佻,在阿平脑门上轻轻戳了一下:“只有在我们磐石寨,才能找到整个雷牛部落最漂亮的女人。”

阿平对此很赞同。

记忆中的阿菊,是个瘦弱丑陋的女人。皮肤寡黄,头发蓬乱,身上的皮袍又脏又旧。这样的女人光是看看就觉得倒胃口,根本提不起想要亲近的兴趣。

上次阿菊回环车寨探亲,阿平惊讶的发现她变漂亮了。干瘪凹陷的面颊变成了圆形,枯瘦的胳膊表面皮肤光滑。虽说磊志的确蛮横不讲道理,可是包括阿平在内大部分环车寨男人都站在磊志那边————阿菊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样子,她是我们环车寨最漂亮的女人。尼玛的,凭什么要便宜磐石寨的男人?

“留下来,你可以吃饱。”阿玫改换坐姿,她用手肘杵着左边直立的膝盖,手背自然下垂,支撑着懒洋洋斜靠过来的面颊,右手随意虚点了一下火堆旁边那半块尚未吃完的肉饼:“只要你愿意,每天都有这样的食物。”

阿平感觉心脏深处被某种锐利的东西狠狠刺中。对现实的理解压制了正在体内不断升温的原始**。低头看看肉饼,再抬起头来看看眼中带笑的阿玫,他觉得喉咙有些干燥:“……你不会是在骗我吧?每天都能吃上这种好东西,这……这……”

火焰在阿玫脸上映出一片令人心动的红色。她很是珍惜地用手指轻轻抚过身上的衣服,感受着棉布特有的质地与细腻:“我以前一直想要一件这样的衣服,盼了很多年,是阿浩帮我实现了愿望。”

阿平脑海里出现了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男子影像:“你是说,你们寨子现在的头领?”

“如果你还是坚持要回去,那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女人变脸就像翻书一样快,阿玫瞬间收起甜腻挑逗的微笑,整个人变得冷如冰霜。她发出女妖般令人心悸的冷笑:“小子,滚回你的环车寨去吧!陪着雄奎那个混蛋一起去死。你们没有粮食,这次出来白白耽误了那么多天,如果是上山狩猎,说不定还会有点儿收获。现在你们被抓住,是我们的俘虏。阿浩说了,看在大家都是同族的份上,他不会对自己人动手。你吃饱了,也喝足了,如果你还是那么固执,那就站起来,立刻给我滚出去!”

美丽幻梦与黑暗地狱之间的转换速度实在太快。阿平一下子懵了。他心中本能腾起一股怒火,很想抓住这个该死女人的头发,劈头盖脸揍一顿。然而理智告诉他,这样做只会让自己死的更快。

学会思考,是人类凌驾于整个地球生物圈顶端的最大奥秘之一。

环车寨只剩下几百个老弱病残。

他们不可能在这种天气上山狩猎,只能留在寨子里等着年轻人带回食物。

这次出来,雄奎叫嚣着“要让磐石寨付出代价”,他邀约了章浦寨和庆元寨的人,带上了寨子里所有青壮,包括仓库里的大部分粮食。

事情没有朝着雄奎希望的方向发展。

现在回去,只会活活冻死、饿死。

年轻人是最容易改变立场的群体。想通了这一点的阿平眼睛里重新燃起火焰,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忽然伸手握着阿玫的手腕,带着说不出的急切,颤抖着问:“……你……我要你……可以吗?”

阿玫是过来人,她很清楚应该如何对付这种年轻小子。风情万种的微笑令人迷醉,她慢慢抽回自己的手,却留下手指,在阿平掌心里用指甲轻轻地抠着,刺激着神经,麻酥酥,痒乎乎的感觉沿着血管在身体里弥漫。此时此刻,除了阿玫,阿平脑子里没有多余的念头。他甚至觉得眼前这个年龄比自己大了很多的女人美到极致。

“我没那么随便。”阿玫轻笑着,说出了自己的条件:“如果你想和我在一起,就必须结婚。”

第七十六节 你可以走了

她随即补充了一句:“磐石寨所有的女人都是这样。”

认定目标的年轻人是如此执着。阿平反手紧紧扣住阿玫的胳膊,仿佛铁箍,紧密得没有丝毫缝隙。他说话斩钉截铁:“我娶你!我这就回磐石寨,把家里所有人接来。”

阿玫身体随着荡漾的笑声一起颤抖:“你确定?”

阿平恶狠狠地重重点头:“你说的对。环车寨什么也没有了。现在回去,死路一条。”

他的喉咙随着用力吞咽动作上下耸动:“做我的女人。从今往后,我养活你。”

阿玫在媚笑声中更正他话里的错误:“是妻子,被头领和祭司当众宣布认同的妻子!”

……

雄奎翻来覆去一夜没有睡好,早上醒来的时候觉得头疼。他感觉这是比手指甲被拔掉更难以忍受的折磨。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活了几十年,就在刚刚过去的这几天,高频率的大脑活动远远超过以往人生岁月所有思考时间的累计。那时候的雄奎对“智慧”两个字很不感冒,觉得那是愚蠢到极点的做法。与其有时间坐在那里冥想思考,不如到山上猎几只山鸡、野兔,或者找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女人,在她身上狠狠发泄多余的精力。

不得不承认,磐石寨的女人很漂亮,美丽指数远远超过雄奎知道并去过的任何城寨。就连阿菊这种以前在环车寨面黄肌瘦丑陋无比的女人,如今也变得落落大方,腰肢浑圆,光是看看就让人心痒猫抓,想要伸手过去舒舒服服捏一把。

天浩走进监禁室的时候,雄奎忍不住颤抖着身子瑟缩了几下。他现在很清楚眼前这个年轻人绝对不是表面上看来人畜无害的样子。那是一个真正的魔鬼,他甚至怀疑直接就是南方白人崇拜的可怕邪神。

身体得到全面强化的天浩在雄奎对面坐下。上次反抗失败,雄奎就彻底丧失了反制对方逃跑的想法。作为惩罚,他的左脚大足趾被砍下,足掌失去了位于正前方的平衡力支撑点,导致无法奔跑,永远只能缓慢步行。

当时天浩留下一句话:“我不会杀你。但我保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会一点点取下你身上的零件。眼睛、耳朵、鼻子、手指……这将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游戏。当然,前提是你喜欢并且愿意主动参与。”

“零件”是个很陌生的词,雄奎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其中意义。

侍卫退了出去,从外面把门关上。天浩在火塘前坐下,他随手拿起火钳拨弄着木炭,扬起头,瞟了一眼战战兢兢的雄奎,平静的脸上没有丝毫威胁成分:“我听下面的人说,你这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

雄奎警惕地盯着他的手,视线焦点牢牢锁定钢制火钳,仿佛那是一把随时可能捅进自己心脏的锋利匕首。

察觉到这种在沉默中不断膨胀的畏惧,天浩淡淡地笑了:“我今天来,是有件事情告诉你————你可以走了。”

无数与死亡有关可怕念头在大脑里冲撞的雄奎没有听清这句话。他蜷缩着身子,大气也不敢出,足足过了半分钟,才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这句话进行理解。

“……你要杀了我?”绝望的雄奎感觉呼吸都无法维持。

“杀你?”天浩的目光富有洞察力,他放下火钳,随手拿起摆在旁边盘子里的一块面饼,凑近火堆慢慢烘烤。这是雄奎的早餐,总共有四块,足够他吃个满饱。被恐惧支配的雄奎几天以来一直没什么胃口,他吃得很少,有时候甚至连碰都不会碰侍者送来的食物。

“杀了你,对我有什么好处?”面饼冷了就变硬,火焰带来的温度使它在烘烤下逐渐变软。天浩从烤热的面饼边上撕下一块送进嘴里,慢慢咀嚼:“我派人去了一趟环车寨,你留在那里的女人和孩子现在全都归我。那边已经空了。要是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自己回去看看。”

对环车寨的并吞对消化,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阿平与阿玫的结合不是特例。天浩从未想过要灭杀被俘虏的三百余名青壮。马洛斯需求理论虽然是文明时代产物,却同样适用于这个野蛮世界。把所有投降的环车寨青壮单独分离,由女人出面劝说,一顿他们从未见过的美味晚餐,一套用昂贵棉布制成的衣服,足以消除他们心中的大部分敌意。

大家都是雷牛族的兄弟,自己人不杀自己人。

磐石寨与环车寨不分彼此,有我一口饭吃,就不会让你饿着。

还有就是女人。

人类历史上无数例子表明,女性美丽的基础来自丰衣足食。鹿肉、新鲜的海鱼、秋天收获的大量麦子、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奢侈品的苹果干……丰富的营养使她们胸部膨胀,日益粗圆的腰身意味着力气,干瘪的面颊鼓起来了,皮肤表面也泛起象征健康的红润。在天浩严令下被迫洗澡逐渐形成习惯,穿久了就会发臭的兽皮袍子换成了棉布衣服。寨子里不养闲汉,每个人都有事情做,做得越多就得到越多,工作出色还能得到额外奖励。

平均分配相当于吃大锅饭。在过去的一年里,天浩有意识的在磐石寨“制造”出一个富裕阶层。干活努力的人必须得到奖赏,哪怕只是比其他人多得一份口粮,也是专属于他们自己的个人财富。

只要不是傻子和瞎子,都能清清楚楚看到磐石寨的这些变化。

加入我们的寨子,成为我们的人。

除了吃饱穿暖,这里还有你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的漂亮妞。更重要的是,磐石寨有很多这样的漂亮女人,只要彼此看对了眼,在头领或祭司那里得到公开承认,结为夫妻,你就有了永远留在磐石寨,成为这里正式成员的资格。

这是一个秘密,女人偷偷说给被俘男人们听的秘密。

公开的政策不值钱,也没人会珍惜。

越是偷偷摸摸像做贼那么在暗地里操作,就越是令人心动,绞尽脑汁想要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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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节 面对现实

以被招降的这些人为先导,带上足够的食物前往环车寨,随便几句话就能叫开寨门。

最强壮的男人们都改变主意加入了磐石寨,剩下的女人、老人和孩子自然不可能有别的出路。所有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美味的夹肉馅饼,人们纷纷带着不多的个人私产,在寒冷季节离开环车寨,成为了磐石寨的新成员。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雄奎被监禁的时间里进行,他对此一无所知。

“这不可能!”雄奎双眼瞪直,像受伤的狼一样嚎叫起来:“那是我的寨子,我才是他们的头领。你……你在骗我,你一定是在骗我。我不相信!”

“信不信那是你的事。”天浩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我很忙,没工夫在你身上浪费时间。要不是看在你好歹也是一个寨子头领的份上,我才懒得过来跟你说这些话。”

雄奎的第一直觉是天浩在欺骗自己,想要籍此达成某种目的。理智和冷静同时在大脑空间里清除这些疯狂念头,用现实依据证明一切都是真的。虚幻与真实之间的对比是如此残酷,雄奎苍老的脸上肌肉纠结,随着愤怒一层层紧绷堆起,又在痛苦和追悔中绝望散开。他张着嘴,丝毫没有发现失去控制的唾液从嘴角慢慢往下滴淌,就像被人随手拧开又忘了关上的水龙头,很快在那个位置出现了一条被火光映照出黏白色的细密直线。

天浩不动声色观察着雄奎的情绪变化。他又把一块碎饼塞进嘴里,边吃边站起来,话音里夹杂着毫不客气的咀嚼声:“你现在自由了,想去哪儿都行。”

……

踉跄着脚步走出房间,雄奎发现这是一个全新的,自己从未见过的世界。

高大的塔楼非常显眼,上面站着强壮有力的弓箭手。广场上有很多人在排队,为首领队喊着“圆圈、三角”之类的号子,具体代表什么意思雄奎一点儿也不明白,只觉得那些人排队走路非常整齐,看起来挺有意思。

几十个女人拖着木制滑撬从远处走来,上面装满了鱼。个头很大,差不多有成年人手肘到指尖那么长,青色鱼鳞表面微微泛起粉红,只是已经冻硬了,不会跳,不会挣扎,硬邦邦的像根柴火。

铁匠铺子里生着火,里面传来“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屋门敞开,很多孩子挤在熔炉旁边围观,前面站着一个男人,正对他们说着话。距离太远了,听不清楚究竟在讲些什么。不过就雄奎猜测,应该是与金属打造与矿石熔炼有关。

每个人脸上都泛出健康的红色,丝毫没有饥饿的迹象。

更加令他震撼的是数量。

人太多了。

这绝对不是一个区区几百人小型寨子应有的数字。放眼望去,光是自己能看到的这些,至少就有上千人。

其中有不少熟悉的面孔。

他们都是环车寨的成员。

女人松开手里拉车的绳索,不知所措地看着站在十几米外的雄奎。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纷纷围拢过来,与孩子一起,以雄奎为核心形成一个圆,圈内是大片空白,没有人上前。

阿平距离有些远,他颇为心虚地透过人墙缝隙看着雄奎,下意识伸手握住站在旁边阿玫的胳膊,心中刚冒出来的一点慌乱,随着手指触及到柔软皮肤的时候随之散去。

雄奎低着头,脏乱的头发在寒风中散开。

他们都是环车寨的人,是自己手下的寨民。

我是你们的头领!

没有人像往常那样下跪,也没人对着雄奎弯腰行礼。一双双眼睛里流露出冷漠,可怕的平静逐渐转化为波及整个寨子的沉默。更多得到消息的人四面八方围拢过来,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厚重人墙,雄奎的身体也在不由自主发抖,恐惧占据了整个大脑空间。

这里的人至少超过两千,而不是自己之前估算的一千。

他现在终于相信天浩没有撒谎。环车寨的确被吞并,从老人到孩子一个也没有放过,还包括自己带来的所有年轻汉子。

你们为什么不反抗?

拿起钢刀和斧子,砍死磐石寨的狗杂种!

还有女人……你们这些不要脸的贱货,明明是环车寨的人,却偏偏躺在磐石寨男人的身边,你们到底还要不要脸?

雄奎张了张嘴,很想对着面前这些人破口大骂。他有暴跳如雷的资格,这是头领对手下呵斥责骂的权力。

可他不敢。

人太多了。

即便是自己最熟悉的亲信,眼睛里也看不到丝毫服从命令的可能。他们要么把身子偏过去,要么低着头,尽量不与自己的视线接触。很明显,他们不打算站出来帮着自己说话,根本不会站在自己这边。

至于其他人……雄奎看着那几辆满载冻鱼的滑撬,忽然觉得明白了什么。

他们现在可以吃饱,可以穿上柔软舒服的棉布衣裳,就像天浩此前对自己说过,有了这些,谁还愿意回到环车寨过以前的苦日子?

“……我……我是你们的……头领……啊……”沙哑的嗓音被压得很低,雄奎觉得喉咙一阵发颤,痛苦扭曲的脸上全是悲苦。

他用拳头狠狠捶打自己的胸膛,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痛悔像刀子一样扎进了心脏。

“你想要我们跟着你回去?”

忽然,一个清脆的声音从人群里响起。循着方向,阿菊分开人群走了出来。她干净的脸上擦抹着动物油脂,即便是在寒风中也不会皴皱:“环车寨没有粮食,你能解决这个问题?”

雄奎被问得哑口无言,但是被挑战的权威瞬间使他腾起一股怒火,忍不住想要抡起拳头砸烂眼前这个该死女人的脑壳。

“我以前就是环车寨的人,去年冬天你把我卖了。换回去的粮食,你吃得最多。全寨人老老小小辛辛苦苦在地里种麦子,到了秋天被你一句话就送了出去。你想成为贵族,你想得到姓氏,可是我们呢?我们能有什么?”

第七十八节 恨意

“身为寨子头领,你一点儿也不公平。”

“我从小在环车寨长大,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还有衣服。前些年,咱们在山上猎到很多野牛,当时用牛肉换了些布,全都被你和你家里人占了。”

阿菊的话就像火焰,一下子点燃了深埋在环车寨村民脑海深处的种种记忆。平时畏于头领威严不敢说的话纷纷嚷嚷起来,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嘈杂。随着更多的人得到消息赶来,乱哄哄的人群也变得言辞激烈,不少胆子大的甚至抬手指着雄奎破口大骂,脸上全是愤恨的神情。

雄奎被骂得怒火上冲,他想要抡起刀子把这些该死的家伙一个个砍成两段。凶狠的目光从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上滑过,雄奎看到站在人群后面高台上的天浩。狂怒仿佛火焰遇到迎头浇下的冰水,瞬间熄灭得干干净净。

天狂押着两个衣衫褴褛的年轻男子分开人群,一直走到雄奎面前。

那是他的两个儿子。

“我问过环车寨的女人,没有一个人愿意跟着你。”天浩从高台上走下,发出清朗洪亮的声音。他站在人群前面,周围很多人都能听清他说的这些话。

雄奎没有老婆。他的合法妻子很多年前难产就死了。那时候,雄奎很高兴老天爷收走了自己的负担,那意味着从此以后可以在寨子里随便与任何看中的女人睡觉,若是喜欢,两个人呆在一起的时间会略久,但肯定不会结婚。

天浩从侍卫长林手里接过一个鼓鼓囊囊的兽皮口袋,当着所有人的面,他解开口袋上的系绳,倒提着口袋把里面所有东西倒出来。聚拢在圈子内部的人们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块块厚实的面饼,还有一块块专门剔去了骨头的鹿肉。

“这些食物足够你们吃着回到环车寨。”天浩朝着寨门方向抬起右手,整个人散发出冷酷威严的气势:“走吧,磐石寨不欢迎你们。”

雄奎默默看着自己的儿子,他们脸上有明显的青肿,嘴角带着少许血痕。估计是被人揍狠了,两个人站在那里畏缩着身子一言不发。

弯下腰,从雪地上捡起面饼和肉块装进口袋。雄奎故意拖延时间,动作缓慢。他最终还是失望了,没有一个人开口向磐石寨的年轻头领求情,也没有人走过来帮自己的忙。

软禁雄奎的这几天时间,天浩没有闲着。舆论宣传工作做得非常细致,以阿菊为首,把环车寨的男女老少聚在一起,哭诉着曾经遭遇的苦难。

“诉苦会”在特殊历史时期曾经发挥了强大的作用,真正把底层民众团结在一起。目前的情况完全适用,悲伤痛苦的口子一旦打开,很快就会形成汹涌如洪水般的民情。没人会记得雄奎是寨子头领,他们彻底忘记了自己是环车寨成员,再加上天浩慷慨下发了充足的粮食,还有每人一匹布料的优待条件,谁也不会陪着雄奎继续回到空无一人的环车寨受冻挨饿。

上千双眼睛看着雄奎扛起装满粮食的口袋从雪地上站起来,带着两个儿子往寨门方向走去。

他毕竟是一寨头领。两个寨子之间可以闹矛盾,但擅杀头领是大罪,即便有天大的理由,在部族首领看来也相当于谋反。

从天浩面前走过的时候,雄奎停下脚步,他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看了几秒钟,发出只有彼此才能听见的凶狠誓言。

“小杂种,你给老子等着,我一定会回来的!”

……

阳光透过厚重的灰色云层投射下来,就像火红的烙铁将天幕捅穿了一个洞。雄奎带着两个儿子走在雪地上,踩着被风刮落的干枯树枝,留下一串杂乱脚印。

“阿爹,环车寨已经没有人了。”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是啊!这点儿食物不够我们度过冬天,最多只够吃上一个星期。”

“要不我们到章浦寨去看看,那里的人一定会收留我们。”

雄奎走在前面一言不发,两个儿子走在后面越说越起劲。离开磐石寨快一天了,现在已近黄昏,四周是野地和森林,除了他们自己,没有多余的听众。

“你们两个给我闭嘴!”雄奎猛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冲着两个儿子发出怒吼:“粮食,收留,过冬……混蛋,难道你们只会想到这些事情吗?你们为什么不想想该怎么干掉磐石寨的那个小杂种?为什么不想想怎么做才能让他跪在我们脚下求饶?你们是我的儿子,是头领的儿子啊!”

两个年轻人面面相觑,良久,长子朝前走了一步,壮着胆子说:“阿爹,他们人多,我们打不过的。”

次子连忙在旁边连声符合:“是啊!以前就这样,现在磐石寨收留了我们寨子里所有的人,我们没办法赢的。”

雄奎感觉自己快要被活活气死。

他忽然感觉自己很孤独,真正是被整个世界所抛弃。

扬起头,对着天空长长叹了口气,带着说不出的无奈与疲倦,雄奎摇着头转过身,在雪地上转了个方向,朝着西面走去。

长子在身后高声叫道:“阿爹,你走错了,我们寨子在北边。”

雄奎收回已经迈出去的脚,站在原地,侧着身子冷冷盯着后面:“你们给老子滚过来。”

等两个儿子走到近处,雄奎收起脸上的狰狞与恨意,凶狠的声音却丝毫没有减缓杀意:“我们不回环车寨。我们去雷角城,面见大王。”

小儿子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满面疑惑:“为什么?”

“去找大王告状!”雄奎冲着雪地狠狠啐了口唾沫:“就说磐石寨的头领杀了咱们的人,吞了咱们的寨子,大王不会不管我们。”

“可是……可是他没有这样做啊!”长子毕竟年轻,思维方式没有雄奎那么卑鄙无耻:“是咱们寨子的人主动逃过去的。”

次子也在旁边点头道:“大哥说得没错,何况他今天当着所有人的面放了我们,大王只要派人下来调查,随便问问就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第七十九节 后手

“你们这两个蠢货!”雄奎低声骂道:“大王当然会派人调查,可是大王也会派出军队帮着我控制局势。只要咱们攻进磐石寨,抢在前面先杀一批人立威,剩下的那些家伙就算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敢开口。”

几十年时间给了雄奎丰富的经验和人生阅历。他的位置来源于父亲,也就是上一任环车寨头领。不同势力之间的勾心斗角使他大开眼界,也懂得了很多部族村寨默守的规则。

抬起头,透过天空中缓慢飘落的零星雪片,雄奎狠狠喷出一口污浊的恶气,咬牙切齿道:“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

把失去的权力夺回来。

杀光所有胆敢跟自己作对的人。

老子要报仇!

“嗖!”

一道熟悉的恐怖音响从背后传来,雄奎下意识猛然转身,只见一支羽箭准确穿透了长子咽喉,红色箭簇在天空中正被乌云再次吞没只剩下少许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他满面痛苦,想要低头去看这枚正在夺走自己生命的凶器,却只能看到一点箭尖。长子左手捂住喉咙,右手颤抖着抬高,慢慢攀上了与下巴齐平的光滑箭杆。

他张着嘴,不断张合的嘴唇无法发出声音,雄奎却看懂了儿子想要说的话。

“阿爹,救救我……我不想死……”

更多的羽箭从空中飞射过来。这些可怕的飞矢极其精准,力道极大,一箭就把次子胸膛射穿。他口中喷血,惨叫着迈开大步向前狂奔,破空袭来的飞箭直接钻进他的后脑,将凄厉的尖叫永远定格,箭簇射穿了舌头,从张开的嘴里“噗”地一声显出狰狞冰冷的金属锐状三角。

雄奎左腿上中了一箭,不等他完成转身动作,另一箭射中了右脚足踝。他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身子向前扑倒在雪地上,激起一片如白色迷雾般的雪花,四散飞扬。

一股巨大的力量按住他的脖颈,把雄奎整个人死死压在地上。他心中顿时腾起一股不妙的预感,不顾一切拼死挣扎。就在这个时候,雄奎感觉左臂传来被锐利重物劈砍的剧痛,他在白色冰雪深处忍不住张口惨叫,声音被深厚的积雪阻挡,没有传出太远。

我的手断了!

这是雄奎脑子里唯一的念头。

几秒钟后,奄奄一息的雄奎被人强行翻转着拉起来。他大口喘着粗气,靠着长子带有温度的尸体,透过被鲜血粘连挡住部分视线的发丝,用愤恨通红的眼睛死死盯住站在几米外的磐石寨年轻头领。

天浩抬手做了个手势,阻挡了正要抡起战斧砍下雄奎另外一条胳膊的天狂。他向上提了一下握在手里的长弓,使金属包角的尖端避免与地面接触。这动作其实很自然,可是在半死不活的雄奎看来,充满了说不出的残忍,更有着野兽捕猎前的沉静与冷酷。

“你走错了方向。这里不是去环车寨的路。”天浩年轻的脸上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睿智,玩味地问:“雄奎,你打算去哪儿?”

回答他的是带血的凶狠目光,以及沉默。

“你想去雷角城,想要面见大王,然后用这张比粪坑还臭的烂嘴颠倒黑白,从大王那里骗取军队。”

天浩抬起脚,毫无怜悯踩在雄奎另一个儿子的尸体上:“其实你很蠢。你觉得我会放过你,白白留下这么大的一个安全隐患,等到你恢复了实力,再回来找我报仇?”

一个个音节,仿佛一颗颗钉子狠狠捶打砸入雄奎的心脏。恨意与疯狂从他的眼睛里退去,惊骇与恐惧成为了新的主导。他终于彻底明白,眼前这个年龄与自己儿子差不多的年轻人,根本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不容易对付。

“……你是故意的?”雄奎的声音在发抖。

天浩平静地低头注视他:“我要让所有人看到你平平安安离开了磐石寨。从环车寨过来的人很多,想要让他们安分守己留在我的寨子里,就必须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宅心仁厚的好头领。我连自己的敌人都不会杀,又有什么理由去对付他们?只要他们在磐石寨待上几个月,吃上几顿饱饭,谁也不会记得环车寨,不会记得你这个曾经的寨子头领。”

他随即换了低沉森冷的语气:“但是你必须死。在这里,离开所有人的视线,我会亲自动手。”

明白了一切的雄奎面色灰白,连一丝挣扎反抗的勇气也没有。他脸上闪过绝望的阴影,苦苦哀求:“饶了我吧……我……我不会去雷角城,我不会找你报仇……求求你,饶了我吧……”

凄苦卑微的话语无法打动天浩。他冲着站在雄奎身后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抡起钢斧,锋利的金属刃口在空中划出一道银线,带着泰山压顶般的气势落下,雄奎的脖颈当即被砍断,头颅夹杂着鲜血滚落在地,在白色积雪上染出一条不规则红线。

天狂弯下腰,把战斧在尸体表面来回蹭了蹭,抹掉血迹。旭坤等人也纷纷动手,他们搬起雪地上的三具尸体,放在滑撬上,用绳索捆牢。

做完这一切,天浩走到天狂面前,低声叮嘱:“快去快回,别耽误太久。”

身量巨大的天狂笑了笑:“放心吧,我会办妥的。”

从这里往北走十多公里,就是暴鬃熊的群居区域。这些不会冬眠的野兽在寒冷季节总是饥肠辘辘,它们不挑食,什么都吃,而且吃得很干净,连一根骨头也不会剩下。

杀了人,就要毁尸灭迹。

这是天浩从文明时代学到的经验。

……

蒙香寨位于磐石寨南面,距离左所寨约二十公里。

三千多人的大型寨子,百人首就有好几十个,昆炜是其中之一。

他有着圆圆的脸庞,那并非天生,而是长时间保持微笑致使肌肉扭曲的结果。

微笑是一种本领,尤其是无论对着谁都能保持微笑。昆炜用这种方法赢得了一个好人缘,成为了百人首,还得到了令人羡慕的仓库主管位置。

第八十节 恋旧的女人

看到阿芹的时候,昆炜有些发懵。

她曾经是他的女人。

时间很早了,距离现在至少有五、六年。那时候寨子里缺粮,头领挑选了一部分女人前往狮族部落进行交易。狮族是北方蛮族当中最擅长耕种的族群,他们几乎每年都会丰收,储备充足。

收成这种事情得看老天爷的心情。雨水多了会涝,少了则会干旱。除了粮食,所有鹿族的寨子都会种植棉花。很遗憾,布匹虽然贵重,可在冬天的时候还是不如粮食值钱。

昆炜不知道阿芹被卖到什么地方。这种事情对他来说不值一提。仓库主管是个肥缺,只要愿意,寨子里有的是女人随时主动贴上来。

以前的阿芹黄皮寡瘦,经常佝偻着背,又脏又乱的头发从额前垂下,薄薄的嘴唇永远不会合拢,那是轻微程度的龅牙所导致。可越是这样,就越是让人感觉她充满了饥饿感,就像一个随时都在寻找食物的幽灵。

现在的阿芹,已经不是昆炜记忆中的模样。

她的脸变圆了,腰身明显比过去粗壮,长长的黑色睫毛使她看上去更加漂亮,牙齿也刷的干干净净,凑到近处闻不到臭味,活脱脱是一个经常可以吃饱,不缺乏营养的快乐少妇。

“我来看看你,你毕竟是我以前的男人。”这是阿芹主动找上昆炜的原因,听起来理由充分,没有任何破绽。

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人类是一种恋旧的动物。亲人与家庭是最难以割舍的东西。尤其是女人,“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句古话的确很有道理。虽然两个人不是被寨子头领认可的正式夫妻,阿芹却表现的很主动。她告诉昆炜我很想你,真的只是回来看看,没有别的意思。

勤快的阿芹从进屋的时候就开始忙碌。她整理各种杂物,用簸箕把火塘里的炭灰清了出去,用破旧的兽皮擦拭地板……等到屋子变得空旷清爽,她从背篓里拿出一块块鱼干和腌肉,在土陶盆里掺水和面,开始做饭。

昆炜一直没有结婚。

他仔细观察着阿芹的一举一动,脸上虽然带着笑,心里却充满了警惕。

因为想我,所以回来看看?

带了这么多的礼物?

进门就帮我打扫房间,然后做饭?

田螺姑娘是上古时代的传说。北方蛮族信奉神灵,自然也有各种神话故事口口相传。类似情节的传说很多,母鹿姑娘、母狼姑娘、母狐姑娘、母猪姑娘……都是讲述某个幸运儿无意间做了好事,从邪恶猎人手中救下一头雌性野兽,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这样的借口骗骗白痴还可以。但也不看看昆炜是谁?如果他是那种没脑子的蠢货,也不可能在仓库主管这个位置上一坐就是十几年。要知道蒙香寨可是人口超过三千以上的大寨,想要从一大群聪明人当中脱颖而出,除了有精明的头脑,还得有过人的智慧。

吃饱饭,天黑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该发生的一切都发生了。

阿芹躺在昆炜的臂弯里,温顺得就像一只兔子。

不出昆炜所料,她开始提出要求。

“我去年被卖到了北边的磐石寨,那里的人不错,对我很好。寨子头领知道我以前是蒙香寨的人,就让我回来找你,像跟你谈谈关于布匹交易的事情。”

黑暗中,昆炜脸上的表情终于变得松缓,眼眸深处的戒备成分也消退了大半。

他就知道这个女人回来找上自己肯定另有目的。

布料交易当然可以谈,昆炜甚至有些求之不得。这意味着自己可以从中得到一部分好处。

认为找到了事情真相,消除戒备的他对阿芹更温柔了。

夜深了,两个人都没有睡意。阿菊絮絮叨叨说了很多,都是昆炜爱听的话。

我被卖了好几遍,遇到过好几个男人,没有一个像你对我那么好。

我一直没办法忘了你。

磐石寨有个男人向我求婚,我觉得他还不错,可是我放不下你,就借着这次机会回来看看,以后……我就是别人的妻子。

阿炜,你已经不年轻了,该找个合适的女人成家。就算你不喜欢我,也不能永远这样单独一个人过下去……

昆炜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过敏。

这的确是一个曾经爱人的感慨,无论怎么看,阿芹都没有理由陷害自己。何况她现在就在身边,若是想对自己不利,何必绕来绕去搞出这么多的麻烦,干脆利落直接捅自己一刀岂不是更简单?

彻底放下心来的昆炜开始有了谈话的兴趣。

两个人就这样聊天,说着说着,话题不知不觉被阿芹带着偏离的方向。她谈起了别的寨子,谈到了自己的各种见闻,谈到了部落村寨之间的械斗,甚至战争。

“北边的牛族人很厉害,打起仗来简直不要命。”

“他们射箭很准,四个人就能对付一头暴鬃熊。”

“牛族的寨子之间也会打架,女人和孩子也会像我们这边被卖来卖去。”

阿芹不经意地提了一句“阿炜,我觉得蒙香寨应该学学牛族人的做法,他们的寨子有前后两道门,而不是像我们这样,只有前面的正门。”

各个部族都有自己的建筑特色。鹿族村寨只有一个入口。这样做其实没有错,寨门设置越多,就必须安排更多的人看守,附近还得额外修建警戒塔。

昆炜觉得阿芹说的有道理,但也仅此而已。

聊得困了,也就睡了。

……

阿芹在蒙香寨呆了四天。

她每天都会寻找机会和借口对昆炜提起关于寨门的事情。

有两个寨门会更方便,从对面方向出去就不会绕远路。

如果遇到危险,多一道门也方便逃跑。

磐石寨有很多粮食,如果布匹交易的生意真能谈成,北面的寨子围墙上新开一道门,运输货物会节省很多时间。

阿芹说话很有技巧,她的各种话题非常丰富,没有专门特意提及“寨门”两个字,总是以各种借口,在昆炜毫无察觉情况下,悄然无息引导着他的思维。



第八十一节 她是一个演员

很快,到了离开的时候。

阿芹依依不舍,双手搂着昆炜的脖子亲了又亲。

“好好活着,千万不要出事。”

“要是你在蒙香寨待不下去,就到磐石寨来找我。那里的头领是个好人,他一定会收留你,到时候我们就能在一起。”

“我还会回来的。”

妻子不如情人的感觉,是所有男人都有的通病。望着阿芹远去的背影,昆炜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失去了控制。这几天他过得很幸福,阿芹的确没有恶意,她真的是想念自己特意回来看看。

尽管是被自己卖掉,同时遗忘了很多年的女人,昆炜却认为阿芹才是自己最喜欢的对象……真是奇怪,为什么以前我没有这种感觉?

回到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失落感变得更加强烈。

阿芹做得饭菜很香,非常美味。

阿芹很勤快,这几天家里干干净净。

阿芹是个好女人,她会站在我的角度,替我考虑各种问题。

思维就是如此不可思议,昆炜想起了阿芹说的那些话,想到了她一再提到的寨门。

是啊!两道寨门的确比一道要方便得多,以后去北面的磐石寨做生意,也能少走一些冤枉路。

这念头一旦冒出来就不会停下。

昆炜觉得自己应该找到头领好好谈谈,是时候改变一下鹿族固有的村寨修建模式,在寨子后面多开一道新的门。

……

阿芹回到磐石寨,在首领房间见到了天浩。

仔细询问过阿芹回蒙香寨“探亲”的每一个环节,天浩很满意。他吩咐旭坤,给阿芹一头巨角鹿和五十公斤鱼干作为奖励。

看着欢天喜地面朝天浩跪拜行礼,随即跟着旭坤离开房间去领取奖赏的阿芹,天狂用骨节粗大的手指挠了挠后脑,皱起眉头问:“老三,不就是一个女人罢了,你干嘛给她这么多东西?”

天浩端起土陶杯子,抿了一口温热的茶水,笑着说:“阿芹是我特意让平俊从外面换回来的。”

“平俊?”天狂脑子里出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他扭动了一下宽阔的肩膀,两道眉毛朝着中间开始挤压:“他想吃了你和小妹,我不喜欢那个家伙。”

“都是以前的事了。”天浩劝解地抬手拍了拍天狂的胳膊:“其实平俊也是被逼的,人饿起来就顾不了那么多。他现在愿意效忠,愿意为我做事,就没必要再计较这些。”

这不是天狂想要的答案,他觉得更糊涂了:“平俊和阿芹之间有关联吗?”

天浩手里端着茶杯沉吟了几秒钟:“青龙寨的浩平前段时间过来找咱们换粮食,带来了一个消息,他们正在集结军队,打算对南边的蒙香寨动手。”

“这事儿我知道。”天狂神情开始变得严肃,他沉稳地点点头:“上次老三你对我和大哥说起过,让我们保密,不要外传。”

天浩对自家二哥的表现很满意:“蒙香寨是个大寨,以青龙寨目前的实力,根本不是对手。综合这段时间从各方面收集到的情报,我觉得应该是大王想要对鹿族人下手,但他不愿意扩大战争规模,青龙寨对蒙香寨,只要把矛盾纠纷限制的两个寨子之间,那么一切都好商量。”

天狂虽然粗鲁,却不是傻瓜,他思考了几秒钟,脸上露出惊悚的神情,声音也压得更低了:“老三,你是说,大王以后有可能把青龙寨的头领良栋交出去,扔给鹿族人处置?”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天浩补充了一句:“如果牛族在争斗中落于下风,良栋就必须成为替死鬼。”

天狂在认真思考,越这样他就越是觉得自己与三弟之间有着太过遥远的距离。这是一种人格的影响力,仿佛天浩生来就会发号施令,善用权谋。

“阿芹以前是蒙香寨的人。怎么,你也打算对那个鹿族寨子动手?”他眼睛里闪烁着向往战斗的**火焰。

天浩淡笑着摇摇头:“开什么玩笑,触怒大王可不是闹着玩的。青龙寨之所以封锁消息,就是为了保密。要不是上次浩平喝多了酒不小心说漏嘴,我们也不可能知道这些。”

他用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有句老话说得好: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只要方法得当,我们未必不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

天狂觉得自己隐约捕捉到了什么:“你指的是阿芹?”

天浩缓缓点着头:“平俊把阿芹买回来的时候,我专门对她训练了一个多星期。她这次回蒙香寨,说话做事都是按照我的要求进行。其实我也不确定这样做到底有没有用。但不管怎么样,做了总比不做好。”

“仅仅只是这样?”天狂觉得自己的价值观正被颠覆,他难以置信地问:“就因为这个,你就赏了阿芹那么多的东西?”

“她做得很好。以前训练的时候,她就把我教的东西全部吃透,记得很牢,理解也很深刻。”天浩脸上释放出高深莫测的神秘微笑,说了一句天狂无法理解的话:“阿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演员。”

眼缘?

天狂撇了撇嘴,直接略过了最后这句自己听不懂的怪话。

老三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谁也不明白其中含义。这大概就是聪明人与自己这种粗豪汉子之间的本质区别吧!所以他成为了百人首兼寨子头领。

“这件事情还得看看再说,青龙寨那边我派人盯着,一直没有动静。你就暂时别管了。”天浩笑着转移话题:“二哥,你上次不是说想娶赤蹄城的那个女人嘛,咱们现在有粮食,棉布也不缺。这样吧,你明天带上几个人,多带些礼物,去赤蹄城走一趟,早点儿把你的亲事定下来。”

天狂立刻想起了阿娇,他不由得一阵脸红,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老三,你说的是真的?”他用力咽了一大口唾液。

“咱们爹娘去的早,以前家里一直都是大哥说了算。这事儿我和他商量过,大哥也很赞成。”天浩笑声爽朗:“二哥你明天就放心的去吧!早点儿把婚事定下来,迎娶嫂子进门。”

(感谢诸位书友的打赏,关于的更新的问题,我会在九月增加数量。请诸位理解,我毕竟不是专职写手,要上班的……)

第八十二节 驯鹿者

并吞了环车寨,磐石寨的现有人口超过两千三百人。

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

夏季建造的大量空屋派上了用场,天浩在入冬前做了一次评估:正常情况下,磐石寨现有的住宅可以容纳三千五百人左右。若是住的拥挤些,五千人也没有问题。

进来的人太多了,粮食供应隐隐出现了压力。

明年春天扩大耕地规模势在必行,然而现在的问题迫在眉睫,可供增加数量的粮食来源不外乎磐石寨北面的巨角鹿群,以及东面的大海。

以警戒塔当做“钉子”,掌握周边区域控制权的做法除了对黑嚎狼有效,对成年累月占据天然牧场的巨角鹿同样产生了作用。六座高大的警戒塔由西向东形成中间凹陷的弯月形状,塔基用坚硬的石块砌成,为了确保稳固,天浩在所有塔楼底部用上少量钢筋。每座塔楼间距为四百米,刚好覆盖了塔与塔之间的有效弓箭射程。

文明时代研究表明,鹿的智商极低。天浩又玩弄了一次风哨模拟雄鹿发情呼唤的小把戏,仍然有成群结队的巨角鹿上当,积雪覆盖的山谷再次被多达数千头向往爱情的蠢鹿填满。这些头脑发热动物盲目冲进山谷的时候,天浩指挥磐石寨猎人用牢固的套索救下一些,加上位于冲击队列末尾那些没有摔死的受伤部分,总共得到了三百多头活鹿。

砍掉它们的角,关进狭窄的木头笼子。浑身上下充满了野性的巨角鹿纷纷发出高亢咆哮。然而它们再怎么叫唤也没用,木笼是天浩仿造文明时代奶牛养殖场的做法:长度和宽度刚够容纳鹿身。笼子虽未封顶,弹跳能力强大的巨角鹿却无法通过奔跑获得逃离禁锢的助力。这些体量巨大的动物一个个目露凶光,挣扎摇晃着身子不让村民们割掉自己头上的角,残酷的现实如魔鬼般狞笑着,让它们在疼痛与不甘中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做屈服。

木笼周边半米的空间寸草不生。天浩让人清除积雪,铲走所有植被,撒上石灰。一天两天还没什么,体内积蓄着大量脂肪的巨角鹿保持着高贵与傲慢,拒绝人类驯服。它们没有料到饥饿时间会持续的如此长久,足足超过了一个星期。当天峰带着一群妇人拿着它们最喜欢吃的黑麦冬草在眼前出现,所有被圈禁的巨角鹿纷纷觉得眼前一亮,不顾一切嚎叫起来。

人类提供的草料不多,就那么一小把。想要吃饱是不可能的,最多就是吊吊胃口,相当于给饥肠辘辘饿至半死不活的人嘴里为了一口粥。对食物的迫切向往使所有巨角鹿在吃过那点草料后开始发狂。它们觉得无法继续忍受这种屈辱,在狭窄的木笼里用脑袋顶,焦躁不安地用膝盖撞。

闹得最凶的家伙被人类用绳索套住脖子拉了出来。它显然没弄明白状况,当场被粗大的木棍砸断后腿膝盖,左前腿被一斧头当场砍成两截。凶残的野蛮人把这头可怜的巨角鹿绑在木桩上,用带刺的鞭子狠狠抽打。一下又一下,鞭鞭下去都带着血。它一直在惨叫,从中午到晚上一直没有停过。

刑场位于新建牧场中央,所有关在笼子里的巨角鹿都能看到这一幕。混乱很快平息,它们从鲜血淋漓不断惨叫的同类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饲养者显然不打算就此放过带头闹事的巨角鹿,它的肚子被锋利尖刀割开一个洞,肠子被拉出来。这个时候,其他野蛮人从牧场外面带来了两头黑嚎狼。

文明时代人类对野兽最成功的驯化案例应该归属于狗。那时候有很多爱狗人士叫嚣着要提升狗的社会地位,摆在与人类同等的高度。黑嚎狼虽然性情凶狠,天浩却认为可以尝试着对它们进行驯化。磐石寨猎人按照他的命令清除寨子周边狼群,攻破了两处黑嚎狼巢穴,得到了十几头幼狼。

把肉剁成糜,混合着麦面熬成粥,其中掺上一定数量的野菜,这就成了饲养幼狼的食物。

不是所有幼狼都愿意改变固有食谱。饿死了六头性情最执拗的“熊孩子”,剩下的幼狼被逼无奈,只能接受残酷的现实。

野兽其实与人类一样,都会在现实面前选择屈服。

带进牧场的这两头黑嚎狼,是所有幼狼当中表现最好,最听话的个体。作为奖励,它们可以得到新鲜的鹿肠。长久没有闻到血腥的它们不顾脖子上拴着铁链,拼命向前挣扎,拽动着金属链子“哗哗”直响。训犬者狠狠抽了它们几鞭子,两头龇牙咧嘴的幼兽立刻被吓得缩回爪子。它们伏低身体趴在地上,一面用畏惧的目光飞瞟主人,一面留着贪馋的口水,死死盯住鲜血直流的巨角鹿不放。

得到允许命令的时候,两头幼狼以最快速度狂奔过去,各自叼起一段肠子大口啃食。更多的内脏从鹿腹内部被拖拽出来,瞪直双眼的它惨叫凄厉,却无法挣扎,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两头幼狼以可怕速度大口吞噬自己的肠管。

所有巨角鹿都被吓呆了。

我们要自由!

与生命比起来,自由算个屁!

杀鸡给猴看的做法,可能适用于地球圈的所有生物。

接下来的驯化工作就变得容易。两天后,一些性情温顺的雌鹿被挑选出来,它们可以离开狭窄的木笼,在野蛮人严密监控下进入被一块木头栅栏围成的空地,得到的草料数量要多一些,也更加新鲜。

待遇区别有助于分化固定群体,即便是巨角鹿,内部也会因此形成不同阶级。

死掉的那头鹿仍然绑在木桩上。虽是鲜活恐吓的示范,却也不能浪费。人们割掉鹿身上的肉,除了一颗完整的鹿头,就只有一块块带血的骨头。

想吃饱就得听话,何况牧场外面还有虎视眈眈的幼年黑嚎狼。尤其是尝过新鲜血肉的那两头小魔鬼,它们整天都在冲着笼子里的鲜活食物磨牙,服从主人的指令,耐心等待着下一顿。

(感谢书友“大佬秋哥”的万赏。)

第八十三节 亲事

对雌鹿进行人工授精是个技术活,这种事情以前没人做过,即便是天浩对此也毫无经验。野蛮人们只能按照年轻头领的命令,参照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正常做法,笨手笨脚,将整个流程以人工方式在雌鹿身上过了一遍。

已经学会初步服从的可怜动物们肯定很痛苦,但人类永远不会顾忌它们的感受。

有两百多头雌鹿成功受孕,其它怀孕失败的雌鹿仍将接受固定不变的粗野流程。

捕捉野鹿的工作仍在继续着。天浩给牧场分派了两百人,同彪的长子元凯成为了牧场主管。他做得很用心,捕猎队每天都能带回一定数量的野鹿。少的时候五、六头,多的时候几十头。元凯牢记着天浩的命令:多抓雌鹿,务必将雄鹿与雌鹿的比例保持在一比一百左右。

随着牧场规模不断扩大,这个比例还会进一步降低。

首批怀孕的雌鹿在大雪落下前就开始生产。不出意外的话,它们将长时间保持哺乳状态。

杀鹿取肉是最低级的做法。在大规模驯化成功前,牧场很难大量提供肉食,并形成稳定有序的牲畜宰杀环节。相比之下,奶制品的获取要更为简单。随着进入哺乳期的雌鹿数量不断增加,磐石寨可以得到新鲜鹿奶,还有一定数量的奶酪。

……

通往海边的道路被不断拓宽,人们砍伐林木,搬开地面上碍事的大块岩石。用铁锤砸小石子的工作交给外寨换进来的女人和孩子完成。这些石料被有序铺开,强壮有力的男人们拖着大石碾子在上面来来回回过了几遍,一条宽敞的新路就此出现。

与磐石寨同样的建造方法,人们在距离海滩不远的高地上建盖塔楼和房屋。这里的塔楼现在多达四座,新造房屋至少能容纳六百人。仓库里堆满了渔网和泥炭,取水煮盐的人数不断增加,从最初的几十个,发展到了现在的两百余人。

北方蛮族的造船技术非常简单,磐石寨目前的人口数量也不足以维持向深海进军的想法。天浩把这个新建的小村子定位为“渔村”,村里有一座结构简单的船坞,人们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砍伐树木,按照他的指点,造出了四艘小型平底船。

这种船只能沿着岸边游弋,捕捞海鱼。若是划远些,稍微遇到风浪,就是船毁人亡的结果。

振辉被任命为渔场主管,这里成为了磐石寨越来越多新增人口的食物供应基地,比北面的巨角鹿牧场更重要。

……

天狂从赤蹄城回来了。

他把自己关进屋子,天峰和天霜无论怎么敲都不开。天浩一大早就去了渔场,带着振辉等人沿着海边观察地形,寻找大规模鱼群踪迹……等到他晚上回来的时候才听说这事。

也许是白天长时间的思考让天狂头脑变得冷静,他没有继续禁闭自己。门开了一条缝,他低着头,带着肌肉紧绷的表情,一言不发,侧身让等在外面的天浩等人进来,自己默默走到只剩下少许余烬的火堆前坐下。

天峰刚准备张口说话,却被天浩抬手挡住。他吩咐惴惴不安坐在旁边的妹妹天霜:“去弄点儿柴,把火烧旺。再弄点儿吃的来,老二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了。”

很简单的几句话,使天狂那颗仿佛被寒冷冻结的心脏逐渐暖化。他抬起少许低垂的头颅,看着妹妹天霜在火堆前忙碌。

很快,屋子里飘散着肉汤的香气。天浩拿起一块烘热的面饼,连同一碗热气腾腾的浓汤递到天狂面前:“不管怎么样,自己不能亏待自己。哪怕有天大的事情,这个家里有大哥,还有我。”

天峰盘腿坐着,双手杵在膝盖上,沉稳地点点头:“老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肉汤香气一丝丝钻进天狂的鼻孔,这是他平时最喜欢的食物,此时此刻却对他毫无诱惑,大脑里的沉闷思维使他无法产生食欲:“……阿娇死了。”

正往火堆里添柴的天霜停下动作,抬起头,用惊愕的目光看着天狂。

天峰一怔,随即急速发问:“到底怎么回事?”

天浩微微皱眉,问话更加直接:“谁干的?”

“一个叫昌茂的家伙。他是青龙寨的管事。”天狂拿起放在面前的面饼,张嘴狠狠咬了一口,咀嚼特别用力,牙齿每一次咬合会牵动腮帮两边强劲的咬肌高高隆起,仿佛食物就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阿娇是个寡妇,她的丈夫在锁龙关战死。按照北方蛮族所有族群共同遵守的条例,勇士遗孀可以在税收和年度纳粮方面给予优待。可阿娇毕竟是个女人,在这个以男人为尊的野蛮世界,她必须服从父亲的安排。

昌茂是青龙寨的管事,他以“百人首”的身份向阿娇提亲,倒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阿娇其实不喜欢昌茂,但阿娇父亲看中了丰厚的彩礼,不顾阿娇的反对,强行把她嫁了出去。

天狂去晚了,阿娇早在几个月前就被昌茂娶走。

蛮族女人在婚姻方面很少有自主话语权。

“青龙寨的昌茂……”天浩沉吟片刻,用力掰断握在手里的一根树枝,认真地问:“他为什么要娶阿娇?是出于真正喜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他看中了阿娇的财产。”天狂红着眼睛,狠狠咽下嘴里嚼烂的食物:“阿娇在赤蹄城经营的旅店很赚钱,我听城里的人说,昌茂从一开始就打着这方面的主意。阿娇他爹是个心黑的,从昌茂那里要了一大笔彩礼。他提前买通了赤蹄城的一个管事,等到两个人成亲后,借口阿娇跟从夫家,把她的所有产业强行收走。更可恨的是,他没给阿娇嫁妆,连一块肉,一袋粮食,一块皮子都没有。”

房间里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只有木柴燃烧发出的“噼啪”炸响。

“阿娇是被昌茂活活虐待死的。”天狂呼吸变得粗重,沉闷的语音从牙齿缝里一个个蹦出:“他没能从阿娇那儿得到任何好处,结婚第一天,就把阿娇打得下不了床。”

第八十四节 流言

他缓缓垂下头,谁也无法看到天狂布满血丝的眼睛正在分泌酸涩液体。他的语调逐渐变成了低声呜咽:“……我去晚了……都怪我……去晚了……”

天霜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她本能的想要安慰二哥,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能走到天狂身边坐下,伸手抱住他肌肉发达的胳膊,紧贴在自己黝黑柔软的脸上。

天峰长长叹了口气,抬起手,用力拍了拍天狂的肩膀。他毕竟是家里的老大,这种事情平时见过,也听过一些。罪魁祸首的确是阿娇的父亲和昌茂,可是按照北方蛮族共同约定的族规,没人能给他们的所作所为定罪。

“有什么好哭的?”天浩发出冷酷的声音,促使悲伤中的天狂缓缓抬起头。隔着火堆,他看见坐在的三弟眼睛里透出凶狠杀意:“谁敢抢你看中的女人,我就杀光他全家。”

天峰连忙劝阻:“老三,别那么冲动。”

“我没有冲动,也没有开玩笑。”天浩削瘦的面部轮廓线条看上去无比坚硬,有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狠辣:“这件事情没那么容易了结。我还是那句话,敢惹咱们家的人,我会要他好看。一个一个来,青龙寨的百人首昌茂……他会为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

高大厚实的城墙无法挡住风雪,赤蹄城大街上空荡荡的,这样的天气很少有人外出,偶尔有几个身影出现,也是紧紧裹住衣服,蜷缩着身子避开寒风。

城主牛铜的房间里烧着好几个火盆,通红的木炭释放出温暖。他穿着厚厚的皮裘,看着正在埋头算账的大巫师巫源,闷闷不乐道:“你整天就这样算来算去,有意思吗?”

巫源头也不抬地回答:“你无法理解计算带来的愉悦。我们的生意在盈利,把账本上这些数字一个一个加起来,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事情。阿铜,你身为投资者,应该多参与才对。”

“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耐心。”牛铜鄙夷地笑笑,撇了撇嘴:“城里最近出了件事,比账本上那些数字加起来要有趣多了。”

巫源正好算的有些累了,他放下手中的笔,把椅子向后挪了一下,转向摆在侧面的火盆,冰凉的双手感受着温暖,不由得笑着摇摇头:“这不可能,任何事情都比不上数学,对我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

“那是因为你孤陋寡闻。”牛铜嘲笑的声音更大了:“南区那边有个经营旅店的寡妇,几个月前嫁给了青龙寨的一个管事。前段时间,听说那寡妇嫁过去以后被活活打死,现在城里很多人都在议论这件事情。”

“寡妇?”巫源的眼睛里透出一丝迷惑:“你什么时候对寡妇产生了兴趣?”

牛铜有些哭笑不得,他忽然发现自己与巫源之间实在很难进行沟通,因为两个人的思维基础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无奈,他只能把寡妇阿娇的故事完完整整说了一遍,包括她那个死要钱不要脸的亲爹,还有一本心思想要讨老婆发财却发现到头来没有得到半点好处,暴怒之下把阿娇活活打死的丈夫昌茂。

巫源很快被故事吸引,听得很入迷,他忽然发现自己所谓的兴趣其实不仅仅局限于数学和账本,思维和眼界的开阔使他透过事情本身想到更多问题:“青龙寨的管事娶了赤蹄城的女人。呵呵,不得不说,这家伙其实挺聪明的,他至少懂得资源价值最大化的道理。用婚姻换取一间赚钱的旅店,的确是桩好买卖。可惜啊!他那个老丈人心黑手硬,早早把女儿名下的财产拿走了不说,更是连一点儿嫁妆都不给。要换了是我,恐怕也会冒出杀人的心思。”

很意外,牛铜没有像往常那样附和或反对。他坐在椅子上沉思,过了很久,才慢慢地说:“阿源,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会不会把整个部族推向最可怕的反面?”

“反面?”巫源怔住了,随即反应过来。他淡淡地笑了,笑声中充满了笃定:“社会在发展,金钱的力量永远只会起到推动作用。放心吧,狮王殿下的计划非常周密。看看南方大陆的那些白人,他们的正常综合体能相当于我们的二分之一,但社会进化程度极高。火枪、机械、海船、艺术……所有的一切都走在我们前面。我们已经落后太久,如果再不对整个社会进行彻底变革,总有一天我们会落魄到比野兽还不如。相信我,金钱的力量可以推动一切,有刺激,有**,人们才会产生改变自身的强大动力。”

每当巫源长篇大论的时候,牛铜就觉得自己插不上话,只能老老实实当个听众。巫源的谈兴一旦被勾起就很难停下。他站起来,来来回回在房间里踱着步:“如果换了是南方白人的世界,青龙寨的那个管事就触犯了法律,他会被定罪,接受惩罚。”

“南方大陆?那离我们太遥远了。”牛铜耸了耸肩膀:“还是谈谈青龙寨吧!大王这段时间一直向那里秘密集结军队,你觉得他什么时候会对鹿族人动手?”

虽然身为雷牛部族的大巫,巫源却从不在私下场合尊称部族首领为“殿下”或“大王”。他儒雅的脸上显出一丝轻蔑,左手拈起耳边垂下长发的动作是如此飘逸:“牛伟邦一向没有眼光,他早该看出我们牛族与鹿族之间可以进行资源互补。他接任雷牛族长这么多年,根本没有对鹿族宣战的勇气。这次的事情倒也符合他小心谨慎的性格,五千大军化整为零,悄悄进入青龙寨集结,时机一到,轻而易举就能拿下蒙香寨。说起来,青龙寨也算是沾了光,可以从中分到一些好处。”

牛铜观察着巫源的表情变化:“看样子,你好像有了某种计划?”

“你太高看我了。”巫源叹了口气:“这次不一样,给我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插手。”

第八十五节 小说,故事

“鹿族是咱们牛族的邻居,蒙香寨就在雷牛部落的边上。这些年生意做得多了,我们掌握了一些织机和工人,布料质量虽然没有鹿族人那么好,自产自销却没有问题。”

巫源没有直接把话挑明,牛铜却听得睁大了眼睛:“阿源,你的意思是,这次青龙寨出兵,是大族长的意思?”

大族长指的是牛族之王,包括雷牛部、狂牛部、凶牛部和野牛部等逐部的共尊首领。

“我只知道牛伟邦没那么大胆子主动挑起与鹿族人的战争。”巫源也不解释,他重新回到椅子上坐下,拿起摆在桌上的笔,继续之前中断的计算:“赤蹄城有好几万人,阿铜你身为城主,连你都知道了青龙寨管事与那个寡妇之间的事情,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东西,一定会闹得满城皆知。青龙寨……呵呵,良栋的手下,果然是一群惹是生非,专门给他这个头领找麻烦的废物啊!”

……

流言扩大化的过程比天浩预计要简单得多。

平俊做这种事情天生是把好手。

他装作是外地途径赤蹄城的客人,找到阿娇以前经营的旅店,三言两语就问出漂亮的老板娘已经出嫁等一系列事情。这时候旁边会有一张陌生面孔插进来,神神秘秘告诉正在聊天的人们:听说那个老板娘嫁到青龙寨后日子过得很艰难,被她丈夫虐待死了。

流言像长了翅膀的鸟儿,短短几天时间就传遍全城,迅速扩散了到了周边村寨。

青龙寨出了名,“百人首管事昌茂”这个名字也在口述耳闻中流传甚广。北方蛮族本来就是以男者为尊,丈夫打老婆更是天经地义,但流言内容经过改编,添加了很多绘声绘色的叙述,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故事话本。

既然是故事,就肯定有恶人,有饱受欺凌的可怜女子。善良深埋在每一个人心底,所有听者无不对吝啬的父亲报以鄙视,对奸诈狡猾的昌茂恨之入骨,阿娇成为了所有人同情的对象。

故事里,穿插着一个对阿娇痴情眷恋的男人。天狂的名字当然不可能直接出现,人们只知道早在昌茂之前阿娇就有她自己喜欢的对象。痛恨与惋惜越发深重,流言影响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其它蛮族寨子和城市。

这个世界基本上没有娱乐项目,人们喜欢听故事,就像上古时期专门的说书人,通过他们,一个个白话本子和演义故事才能流传开来。

关汉卿的伟大在于他写出了《窦娥冤》。很普通的曲艺话本,传统到极点官府断案还冤女清白的故事。之所以能口口相传,是因为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太多与窦娥遭遇相似的可怜女子。

阿娇的故事也一样。在这个几乎所有女人都被丈夫打过,被男人欺凌的野蛮世界里,女人们很快从中找到了与自己对应的部分。

一个女人是弱者,十几个女人联合起来就有可能形成“复仇侠女十三太保”之类的社团组织。随着这股力量不断扩大,几百、数千、上万……她们可能彼此之间并不认识,素未谋面,可她们都听过《阿娇的故事》,知道青龙寨,知道那个万恶的百人首管事昌茂。

可怜的昌茂,他对此一无所知。

……

冬季的北方大陆被大雪覆盖,碎裂的岩石一片白色,看上去有种令人感觉舒适的绵软。仿佛那是一个个厚厚的白色垫子,可以坐进去,或躺着,还有等到春暖雪融,才能看到深埋其中如钢刀般锋利,笔直插向天空的山峰。

尽管天气寒冷,蒙香寨仓库管事昆炜的兴致却很高。他早早起来,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计划,让下面的人挨家挨户通知,很快集中了几百个青壮汉子,扛着各种工具,往寨子北面走去。

新寨门的建设计划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蒙香寨头领景中生性谨慎,不会因为昆炜随随便便几句话就说动。真正让他改变主意,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寨子附近出现了一群黑嚎狼。

这种野兽在冬天会变得尤其凶猛,攻击性比其它季节强烈。蒙香寨北面是山林,去那里砍柴的蒙香寨村民当场死了两个,有三个人被咬成重伤,等到寨子里得到消息,派出大队营救,重伤逃脱的那几个血已经流得差不多了,没能活过来。

昆炜的劝说对头领景中产生了效果。他虽然谨慎,却并不固执。景中仔细看过,如果在寨子北面新开一道大门,在林子里砍柴的村民就算发生意外,自己也能及时派人救援。而不是像之前那样,从寨子南面的正门过去,绕上一个大圈,白白浪费时间。

在寒冷的冬天,新建寨门不是一件容易的工程。这需要把原有的木头寨墙推倒,然后趁着白天光线充足,尽快完成新大门的安装工作。

两天过去了,工程进度缓慢。

这毕竟不是为了食物和生存,蒙香寨的人没什么工作激情,人也逐渐变得懒散。

远处的森林里蹿出两头黑嚎狼,它们站在以岩石为基础堆起的厚厚积雪顶端,冲着相距数百米外正在寨墙内部工作的人们发出嚎叫。

林子里还有狼,要是不尽快把这道新门建好,以后上山砍柴仍会遇到危险。

工程进度变得比之前迅速多了。

到了中午,寨墙已经推倒,中间出现了一段十米左右的宽度。人们用厚重的原木钉在一起,做成简陋的门。

在蒙香寨村民视线看不到的山峰背面,天浩带着几名侍卫用树枝扫除雪地上的脚印,朝着磐石寨走去。

磐石寨捕获了一些活狼。

给这些野兽灌下老祭司熬制的麻药,它们立刻变得昏昏沉沉,任人摆布。

带上几头喝了药分不清天南地北的黑嚎狼,估算着它们清醒的时间,把这些野兽放在距离蒙香寨很近的北面山林。等到它们醒来,立刻会变得暴跳如雷,脑子里全是疯狂报复的念头,张开獠牙,拼命攻击在林子砍柴的村民。

必须制造出威胁近在咫尺的紧迫感,才能加快蒙香寨新大门的建设速度。

第八十六节 行军

没人怀疑这其中有什么蹊跷。

黑嚎狼喜欢人肉,还喜欢人血,它们不会听从任何人的命令。

……

天色尚未破晓,天狂就急匆匆冲进房间,把天浩从温暖的兽皮堆里拉起来。他粗糙的面部皮肤因为激动而扭曲皱起,张开的嘴唇大口吐出白色热气:“老三,青龙寨那边动了……他们开始动了。”

天浩从沉睡中清醒的速度很快,他低下头,双手紧贴着面颊,用力抹了几把:“有多少人?”

“我离开的时候至少出来了三千人,后面肯定还有。我赶着回来给你送消息,旭坤和长林在那边盯着,没什么问题的话,他们最迟中午就能回来。”天狂的呼吸节奏逐渐恢复平稳,说话音节高低起伏也没有之前那么强烈。

“那我们也该行动了。”天浩说着站起来,他伸手拿起放在旁边的战刀,脸上露出天狂熟悉的微笑:“传我的命令:磐石寨第一战团,全体出发。”

……

这是一个没有飞机的野蛮时代。

没有火车,也没有汽车。

即便时光之神大发善心赐下这些文明时代的先进产物,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也无法使用。

以成年人正常的步行速度,从青龙寨到蒙香寨要走上四天。折去天狂从侦查地点返回磐石寨报告的时间,留给天浩的剩余部分,只剩下两天。

不出意外的话,时间应该足够了。

战团,是天浩设置的战斗部队。编制五百人,都是体格健壮,格斗技巧熟练的战士。

以磐石寨目前的规模,能凑出这么一支军队已经是竭尽全力。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战斗人员数量还会更多。除了未成年的孩子、孕妇、年老力衰的长者,磐石寨所有能打的男女统统拉出来,至少超过两千。

这就是精锐部队与民兵的区别。

战团运动速度很快。

天浩要求所有士兵把日常训练与生产工作结合在一起。谁都知道军队专业化的好处,但目前磐石寨没有能力供养这么多的职业军人。巨角鹿牧场从建设的第一天,整个战团就被抽调过去,人们在山林间奔跑,用套索捕捉活鹿,体能消耗大约是平时的两倍。

大运动量,必须有足够的营养为基础。

平时,面饼和炖肉敞开供应。

现在,每人带着足够四天消耗的粮食:主要是面饼和腌鹿肉,还额外发放了每人两公斤苹果干。

在文明时代,无数胖子抚摸着身上的肥肉,恨得咬牙切齿,痛哭流涕高喊着“糖是魔鬼送给人类的礼物。”

长途跋涉体能消耗巨大,果糖是必不可少的能量补充。

天浩没见过雷牛王麾下的精锐部队究竟是什么样,但他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好。放眼周边所有部族村寨,谁能打得赢自己手下这五百名战士?

对北方蛮族来说,营养就意味着战斗力。

天狂背着巨大的钢制战斧,急不可耐,一路上不断催促天浩加快速度。

“老三,快点儿啊!”

“去晚了就赶不上了。”

“咱们出发本来就比青龙寨晚,再磨蹭的话,他们都打完了。”

天浩边走边看着从厚重云层里斜射下来的少许阳光,心里计算着时间:“急什么,现在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来得及。”

“青龙寨那边人多啊!”天狂跑得浑身燥热,他用手背抹掉额头上的汗:“鹿族人打仗本来就不行,大王这次又派出那么多军队,蒙香寨根本挡不住。”

战团出发前,负责监视的旭坤和长林也回来了。他们记录了从青龙寨出发的后续雷牛族军队总人数,战士数量累计多达五千。

天浩继续用威严且平淡的语气说:“蒙香寨可不是泥巴捏的,一碰就碎。这是灭寨之战,他们就算再不能打也得拼命。大王一次性派出那么多人,想要不引起注意,只能化整为零,分批在青龙寨集结。他们必须速战速决,否则等到其它鹿族寨子收到消息,派出增援部队,不要说是五千人,就算这个数字再多一倍也是死。”

“二哥你监视的时候也看到了,那支从青龙寨里出来的军队没有携带重型武器。他们的配置跟我们一样,不外乎战斧、盾牌和弓箭。蒙香寨的外墙高大又坚固,只要封住南面的寨门,里面的人出不来,我估计三到四天的时间,消息无法传递出去。”

天狂觉得眼皮连续抽搐了几下,疑惑地问:“老三,你去过蒙香寨?”

“没去过。”天浩边走边回答,速度不紧不慢。

“那你怎么对蒙香寨的防卫情况这么清楚?”天狂觉得自己越来越难以看清这个共同生活了很多年的亲弟弟。

“阿芹去过。”天浩没有故意卖弄,他的解释干脆利落:“她以前就是蒙香寨的人,回去探亲不会引起注意。否则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赏赐她那么多东西?”

一股亢奋的冲动在天狂身体里蹿动,他忽然觉得这次战斗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困难,已经牢牢站在了稳赢不败的制高点。

跟着聪明的老三时间长了,天狂也学会思考问题。两个人肩并肩走了一段,他犹豫着问:“老三,你觉得青龙寨会不会也像你一样,知道蒙香寨的情况,在里边儿安插了内应?”

天浩颇为意外地偏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中隐约带上了一丝赞许:“可能性不大。”

“为什么?”

“我们是牛族,他们是鹿族。平时两族之间互相往来做点儿生意还行,若是想要在鹿族的寨子里安插眼线,至少也得几年前就开始布置。这次咱们从浩平那儿得到消息纯属意外,我观察过,青龙寨是最适合进攻蒙香寨的出发点。良栋野心很大,如果他早几年……不,就算他去年知道大王要对蒙香寨下手,我估计他心里根本按捺不住,早早就会把青龙寨多余的女人卖掉,换成粮食全力备战。”

周围的人都是心腹,天浩并不介意自己与天狂之间的对话被旁人听见。

旭坤和长林互相对视,从彼此眼睛里都看到了钦佩与震撼。

第八十七节 机会

天狂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全是惊讶的神情:“老三,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听你这么一说,感觉很复杂的事情一下子变简单了。”

天浩轻描淡写地笑着:“你得学会分析,透过表面现象看到事物本质。”

……

密密麻麻的针叶林沿着山坡生长,仿佛一层层有序堆叠覆盖在大地表面的黑色鱼鳞。塔状披散开来的冠顶上堆着积雪,在大片黑色之间显出散碎洁白。

整个磐石寨的战团隐蔽在树林深处,没有人说话,他们得到命令,有五分钟的进餐时间。人们解下身后的背包,拿出各自配发的面饼和腌肉,按照各自小队的排列,聚在一起默默啃食。

从不懂得规矩到学会服从,需要付出鲜血和惨痛的教训。

整个磐石寨,这五百名战团士兵的待遇最好,伙食品种也丰盛得令人羡慕。虽然是半农半兵,却也精挑细选,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进团。平时有问题可以提,训练的时候就绝对不讲情面。出了差错就取消一切待遇,还得结结实实抽上一顿鞭子。

每当有人受罚,天浩就会拿着伤药,在无人注意的时候悄悄走进受罚者的小屋。恩威并重才能收获感激与效忠,这决定了他在磐石寨的地位稳如泰山,无人胆敢撼动。

森林隐藏了战团的踪迹。

这里与山脚下蒙香寨之间是一道斜坡,高低落差约为一百五十米。天浩眯着双眼,注视着远处被高大寨墙围住的鹿族聚居区。

融合点对身体的强化效果涵盖了所有方面。天浩可以感觉到自己眼部的视觉细胞数量有显著增加。尤其是双极细胞,数量剧增导致多级神经元反应度超过普通人四至五倍。这使自己拥有超卓的远视能力,居高临下,即便是隔着数公里的距离,仍能看到蒙香寨内的动静。

从青龙寨出发的牛族军队已经发起进攻。他们没有耽误时间,攻击方向是位于南面的寨门。蒙香寨内一片混乱,到处都是奔跑的身影。

天浩虽然拥有强大的视觉能力,却无法看清牛族军队的整体进攻态势。这不是重点,脑补一下就知道良栋不会用人命去填充蒙香寨墙外面的壕沟。他应该是用北方蛮族常见的方法,以数十面厚重大盾形成保护,缓慢移动到寨门正前方,挡住头领落下的密集箭雨,让那些腰圆膀大的壮汉挥舞斧头朝木头寨门上拼命乱砍。

再坚固的原木寨门也无法抵挡这种进攻,区别只在于时间长短罢了。

只要人多,武器锻造技术精良,这办法对付小型村寨非常管用,百战百胜。

这就是牛族与鹿族之间的最显著区别之一。前者的村寨大门会在原木排列基础上增加一层钢板,后者能做的,顶多就是增加构成寨门的原木数量,两层排列,或者三层。

天狂三口两口吃光手里的腌肉,在身上的皮袍表面随便抹了几把,擦掉油脂。他急不可待地抓起钢斧,大步冲到正在观察情况的天浩身旁,亢奋得就像文明时代金霸王电池广告里那只动力十足的粉红玩具兔:“老三,该咱们上了吧?”

天浩注视着远处从蒙香寨内向外抛射,不断从天空掠过的黑色羽箭,平静地问:“你想去哪儿?”

天狂眨了眨眼睛:“当然是帮着青龙寨的兄弟一起打鹿族人。”

随手从旁边的树枝上摘下一小撮针叶,在指尖缓慢用力地揉搓着,天浩认真地问:“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和心思,耗费那么多粮食,带着寨子里最精锐的战士走了那么远的路,怎么你以为我是来帮着青龙寨打蒙香寨?”

天狂觉得自己的思维瞬间凝固,想象与现实之间产生了堪比深渊般的可怕距离。他张了张嘴,好不容易才发出不连贯的声音:“……难道……不是吗?”

“那只会给良栋增加更多的战绩,我们却捞不到半点好处。”天浩感受着碎裂针叶戳在手指表面的轻微刺扎,这有助于让他保持理智和清醒:“昌茂是青龙寨的管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现在一定在山下参战。二哥,你这次可以替阿娇报仇了。”

天狂的面部表情已经僵硬。他用力咽了一口口水,压低声音:“老三,你到底想干什么?”

“耐心点儿,等着吧!”天浩诡异的笑容令人无法猜透:“我们的机会就快来了。”

……

蒙香寨里一片混乱。

身材削瘦的头领景中单膝跪在地上,手里撑着长矛,用仅剩的独眼死死盯着喧嚣嘈杂的寨门方向。

他的左眼插着一支箭。不知道是哪个牛族的混蛋干的。牛族人的弓箭手五十人为一队,根据命令对指定区域进行抛射。景中刚好走进弓箭压制范围,身边的护卫连忙举起盾牌防御,却漏掉了这支射瞎他眼睛的飞矢。

这次战斗没有任何预兆,牛族人说来就来。还好瞭望塔上的警卫发现得早,立刻落下寨门,否则寨子现在已被攻破。

高大厚重的寨门已经出现了一丝倾斜。

牛族人没有采取四面围攻的做法,他们集中兵力在寨门附近,只要有足够的耐心,那里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每一种战法都有其优劣。全面围攻需要更多兵力才能形成绝对优势。景中观察过集结在外面的牛族军队,大约五千人左右。围攻情况下,即便有少部分进攻者越过寨墙,自己也能组织力量迅速将其反杀。防守的一方本来就占据地利,何况蒙香寨的人数不少,足足多达三千以上。

一旦寨门被攻破,成规模的牛族战士冲进来,立刻会形成洪水溃坝的可怕连锁效应。鹿族的战斗力本来就不如牛族,武器质量也没有对手那么精良,根本无法抵挡。

一名侍卫手里拿着一块棉布,犹豫着应该用什么方式给头领包扎。又痛又恨的景中干脆扔掉长矛,左手五指张开,紧扣住大半个头部,食指和中指死死夹住箭杆。

第八十八节俘虏

右手用力掰断木质箭杆的一瞬间,景中觉得大脑仿佛被某种硬物撬动,硬生生的离开了原来位置,拖拽着中枢神经爆发出无法形容的剧痛。

他紧紧咬住牙齿,痛觉刺激着神经产生巨力,碾碎了右边的臼齿。仿佛嚼了很多沙子的麻木感在口腔里弥漫,他随即张开嘴,发出“啊”的一声惨叫,那声音凄厉得简直不像人类,充满了绝望。

侍卫连忙伸手将他扶住,景中侧着身子挣扎了几下,用颤抖的右手在地上摸索找到自己的长矛。他强忍剧痛,努力睁大右眼,在血丝晕染的朦胧鲜红中死死盯着远处寨门,爆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走,所有人都走走啊”

攻城掠寨,最常用的武器就是火箭。

但是牛族人偏偏没有使用这种东西。

他们的目的很明显从一开始,目标就瞄准了寨子里的仓库。那里除了粮食,还有堆积如山的布匹。

那是女人和老人辛苦了大半年的劳动成果。

“该死的牛族杂种,老子什么也不会留给你们”

他挣扎着站起来,拼着所剩不多的力气举起长矛,发出平生音量最大的咆哮“男人都跟我来,杀杀光这帮牛族混蛋”

头领的威严一如既往发挥作用。景中身边很快聚集起数百名跟从者。他们搬来各种乱七八糟的杂物挡在岌岌可危的寨门后面,迅速形成一道新的障碍。

景中现在外表看似疯狂,脑子却很清醒。

蒙香寨已经守不住了,陷落只是时间问题。

我将战死在这里。

他心里唯一的庆幸,就是在此之前没有那么固执,听从了仓库主管昆炜的建议,在寨墙北面修建了一道新门。

牛族人肯定不知道这件事。

女人和孩子已经开始从北面撤离蒙香寨。

必须给给她们争取到足够的时间。

他吐掉嘴里咬碎的牙,恶狠狠吩咐身边的一名侍卫“传我的命令,点火,烧掉仓库。”

侍卫沉着地点了一下头,迅速转身跑开。

哪怕是是一块布,一颗粮食,也不能留给牛族人。

昆炜背着沉甸甸的藤编背篓,跟着一大群女人,乱哄哄地从北面新寨门逃了出来,爬上山坡。

西面和南面被牛族军队封锁,过不去。

蒙香寨东面是高达数百米的山崖,必须爬上北面的山坡,从山顶绕过去,才能从小路前往别的鹿族村寨。

恐惧疯狂啮咬着昆炜的大脑,他觉得自己很幸运,有先见之明,提前在北面寨墙上开了一道门。这不,瞧瞧身边这些蓬头垢面惊慌失措的女人,要不是因为我,你们现在只能困在寨子里等死。

一种说不出的自豪与优越感油然而生,昆炜觉得自己应该成为所有逃难者的领袖。他很佩服头领景中,那是个真正的男人,带着一群悍不畏死的汉子顶在前面。其实回过头来仔细想想,那的确是他的职责。

我要把这些逃难者带去流云城,对大族长禀明一切。

昆炜打着如意算盘,此时此刻他彻底忘记了阿芹,脑子里丝毫没有“要不是阿芹建议,我也不会想到要求头领在北面新开寨门”的想法。对死亡的恐惧感已经没有刚从寨子里逃出来时那么强烈,跟着女人逃出来的男人不多,昆炜还是一个颇有身份的“百人首”。如果运气好,顺利抵达流云城,鹿族大王肯定会觉得我立了功,说不定还会让我带着这些人另选地点重新建寨。到那个时候,我就是新的头领。

上了上坡,进了森林,没人会在这种时候顾忌林子里有黑嚎狼之类的野兽。逃难的人多,再凶猛的野兽也不敢出来。

“啊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逃难者队伍最前端发出惊恐无比的女性尖叫。透过乱纷纷的人群间隙,额头上正在冒汗的昆炜看到几十个影影绰绰的高大身影。

全部都是男人,穿着牛族人特有的皮袍,披着牛族人特有款式的盔甲,手里握着精钢打造的战斧,反射出令人心悸的金属寒光。

尖叫声更大,更多了。

逃难者群体仿佛集体触电,“哄”的一下朝着来路转身退缩。昆炜脑子里那些带着美丽梦幻色彩的念头瞬间消失,他猛然转身,一把推开挡在前面的女人,踩着她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的身体,以最快速度向树林外面狂奔。

“嘭”

一个黑乎乎的坚硬物体迎面袭来,准确砸中昆炜的面颊。他惨叫着反向摔倒,眼前全是鲜血渗开的颜色。昆炜双手紧捂着脸,惨叫声透过手掌缝隙传递开来。手指在颤抖,他摸到从中间凹陷下去的鼻梁,骨头肯定被砸断了。

身高将近三米的天狂手持钢斧站在树林边缘,他披着厚重的肩甲,金属胸甲被绳索缠绕着穿在身上。从腰部至腿部,三层盔甲按照人体关节构造以堆叠方式排列。他朝前走了一步,带着清脆的金属碰撞,毫无怜悯直接踩在失去反抗能力的昆炜身上,握着沉重的长柄战斧,在地面上重重一顿,发出满足且充满威慑力的狞笑。

“所有人,双手抱头,老老实实给我蹲着。”

他随即补充了一句“不想死就照我说的做,要是谁敢不听话,老子就砍掉他的脑袋”

蒙香寨被攻破了。

看着眼前满目疮痍,到处都是火焰的寨子,青龙寨头领良栋气得快要发疯。

战斗过程很简单,没什么值得描述的细节,事实再次证明鹿族不是牛族的对手。

但是己方伤亡数字很大,超过了预计。

战死两百余人,另有七百多人受伤。

按照北方蛮族的逻辑,身体非要害部位中了一箭,这其实不能算是战损。只有手脚被砍断无法恢复,或者伤及眼睛、下体、关键指拇指或大足趾、内脏等部位的伤害,才能算是真正意义的受伤。

五千打三千,将近一千人左右的战损这根本不是良栋想要的结果。

更糟糕的是,此战几乎没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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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节 没有战利品

所有仓库都被鹿族人自己放火烧了。

空气中弥漫着粮食被烧焦的特有香气。良栋派人查看过,粮仓被烧得很彻底,肉块变成了一团团黑色焦炭,它们与麦子混合堆放,油脂渗透布袋,成为了最好的燃烧添加剂。

粮仓旁边紧挨着布料仓库,无论棉织品还是麻织品统统被付之一炬。巨大的火势直到寨子被攻破也无法减弱,良栋站在距离燃烧区数百米的位置,仍能感受到从那里传来的烈焰温度。

纺织机被鹿族人自己砸碎了,遍地都是木头碎片,丝毫没有拼和的可能。

良栋怒火中烧,脑子里的狂暴之火令他失去冷静,再也无法保持理智。

几个月前,雷牛部族首领秘密派人来到青龙寨,启动了整个计划。

物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巨大数量差额,是无法以任何正常手段进行调控的矛盾。雷牛部与牡鹿部接壤,青龙寨是整个部族边缘地区实力最强的寨子。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最适合执行计划的基础力量。

雷牛王牛伟邦派出了五千名精锐部队,矛头直指蒙香寨。

为了做成这件事,他花了很多功夫:所有部队化整为零,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悄悄进入青龙寨。大量粮食从北方小路运过来,那里很偏僻,无人察觉其中的变化。

北方蛮族最能打的战士和军官都在锁龙关,鹿族人也不例外。雷牛王派来的这支军队的确很强大,可就综合能力来看,只能算是北方蛮族的二线部队。

良栋很清楚,这大概是自己目前最大的一次机遇,也是获得姓氏,真正跻身于贵族行列的绝佳时机。

长久以来,青龙寨走得就是纯军事化发展路线。良栋要求寨子里绝大部分男人都成为战士,他从不看中农耕,寨子里获取食物最多的方法就是上山狩猎。纵观附近所有的雷牛族村寨,青龙寨的人口数量变化最大,村民更迭最频繁。如果是在文明时代,这可以理解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不同层次人口文化交流:城市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乡村需要来自城市的知识性人才进行科教普及。但在青龙寨,“人**换”只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食物。

在战士基础培养这个问题上,良栋与天浩有着共同的逻辑思维。他们都认为必须给战士提供大量的食物,充足的营养。但良栋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产生了偏差,崇拜神灵的他相信勇气来源于死者灵魂。无论男女老幼,只要将其当做食物吃掉,活人就可以从死者身上得到更多勇气。

浩平能与磐石寨之间进行多达数百人的交易,其实是来自良栋的示意。

在青龙寨,女人的地位极其低下。这里几乎没有北方蛮族认可的合法夫妻,绝大部分男人与女人之间保持着“需要”的关系。在这里,女性的地位更像是奴隶,而不是部落成员。良栋把女人当做奖励,赏赐给那些在日常狩猎获取丰富的男性村民。他鼓励男人之间互相争斗,胜利者可以得到寨子里最年轻、最漂亮的女人。

谁也不会主动往火坑里跳。很多年了,青龙寨极少有外面的女人进来。缺粮、社会地位低下、生命和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种种问题制约着寨子发展。虽然附近村寨公认青龙寨的男人很能打,这种认知却是建立在野蛮好斗,残酷凶暴,以荒废每年大部分耕作收获为代价的基础上。

青龙寨不可能长期维持这样的优势。在毫无爱情与家庭生活可言的前提下,男人对女人的需求更多是来源于新鲜感。没有新面孔加入青龙寨,男人对彼此争斗就失去了兴趣。

雷牛城距离青龙寨很远,牛伟邦对这里的详细情况并不熟悉。身为族群统治者,他对领地的了解程度更多是来自手下官员,以及每半年一次的各地情况汇总报告。

既然大家都说青龙寨的战斗力很强,那里的男人很能打,想必寨子头领良栋颇有军事眼光,干脆就让他充当这次计划的指挥官,也省得从雷角城派出自己的亲信,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这次进攻蒙香寨,绝对是稳赢不输。

良栋仔细对比过双方实力,五千对三千,自己这边所有人都是战士,蒙香寨虽然人数多达三千,可真正评估下来,能打的人没几个。

良栋这次真正是孤注一掷。

他卖掉了寨子里所有的女人换回粮食。男人吃饱了才有力气,只要攻破蒙香寨,粮食、布匹、女人……所有付出都能得到回报,连本带利统统收回来。

蒙香寨头领景中和六名护卫被带了上来。他们死战不退,直到最后一刻。七个人身上遍布大大小小的伤口,干涸与新鲜的血混在一起,将身上的衣服染出大片红黑颜色。

全副武装的青龙寨战士把他们团团围住,用兵器钝面狠狠敲打着这些失败者的腿弯,强迫他们跪下。良栋快步走到景中面前,居高临下恶狠狠盯着对方,被强烈期待感扭曲的脸上肌肉一直在抽搐。他弯下腰,一把抓住景中的衣领,发出有些失去控制的尖叫声。

“你竟然把粮食和布匹烧了……说,你们寨子的人呢?还有没有额外的仓库?”

景中已经看不清眼前的景象。被弓箭射中的眼睛导致整个视觉都出现了问题。他努力在一片鲜红遮蔽下分辨着面前这个大喊大叫的男人,耳朵清清楚楚听到对方吼叫的每一个字。

他毫不掩饰轻蔑的笑,甚至从鼻孔里发出非常响亮的冷哼。

再没有比从敌人那里得到的情报更真实。虽然看不清楚良栋的脸,景中却大体上可以判断对方的身份不低。所谓战争,除了报复与仇杀,最大目的就是获利。对方既然说出这种话,就意味着大部分蒙香寨村民都逃掉了。

景中再也不想保持什么情绪,他忽然张口爆发出放肆到极点的大笑,眼角部位稍有愈合的伤口再次被肌肉牵引着崩裂,鲜血夹杂着酣畅淋漓的欢畅流下,在面颊上铺开一道道红色的河。

第九十节 速度

良栋被彻底激怒了。

任何男人被这样侮辱都会激起心底的血性,何况没能从景中嘴里得到想要的答案,对方的态度竟然如此傲慢……景中整个身子都在狂怒中发抖,暴怒的他彻底失去冷静,反手抽出斜背在身后的战斧,瞪着毫无理智可言的通红眼睛,发出令人震撼的低吼,咬牙切齿朝着景中头部狠劈下去。

小半个头颅在雪亮的金属光线中被切开,在力量作用下远远飞了出去。切口在断裂肌肉与皮肤之间留下光滑边缘,暴露在空气中的白色骨头立刻被血水浸透。景中双手在空中抖索了几下,仿佛失去平衡的人想要抓住某种支撑。他有些不理解视线瞬间的变化,太快的死亡降临让他无法右半边头颅被砍飞的过程中感受痛苦。身体失去了一部分的感觉是如此清晰,他张了张嘴,身体后仰,在逐渐恢复意识,大部分脑神经仍然沉浸在之前满足与快感的思维环境中缓缓倒下。

良栋觉得自己现在像一头受伤的暴鬃熊。他双手紧攥着沾血的钢斧,大步走到另一名俘虏面前,鼻梁上方与眼眶外围连接的肌肉不断抽搐,仿佛不受神经控制的面瘫患者。张口发出咆哮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牙床在发颤,口水从牙尖上滴落下来。

“说,你们的人在哪儿?”

依然是与景中没有任何区别的轻蔑微笑,还有那种该死的,难听的冷哼。

几分钟后,六名护卫的尸体倒在地上。

丝毫没有泄愤的良栋抡起钢斧在他们身上乱砍,仿佛要把这些尸体劈成碎片才能消退心头怒火。

蒙香寨的人没有全部逃走,战士们在火焰与烟雾中捕捉一个个逃难者。成规模的抵抗已经结束,但寨子角落里仍然不时发出暴喝与惨叫声。

良栋倒提着战斧,头部低垂,阴森森目光漫无目的朝着四周望来望去,扯着嗓子发出充满报复与恶意的叫唤。

“把他们都带过来。”

“让他们开口,谁要是不老实,就杀了他。”

“我要人,还要粮食和布。用钳子拔掉他们的牙,他们会说的……一定会老老实实交代值钱的东西藏在哪儿。”

一个粗重沉稳的声音从良栋身后响起:“差不多就行了。杀太多人对我们没有好处,这不是大王想要的结果。”

良栋本能地转过身,目光与目标的时候,他愤恨不甘地用力吞了下喉咙,把未说完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

刚典是牛伟邦的侍卫队长,绝对的亲信。他是那五千名战士的统领,同时也对战斗结果进行统计。

看着神情阴郁的良栋,刚典叹了口气,他用力拍了拍良栋的肩膀,低声劝道:“我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放心吧,我会把整个战斗过程如实向大王禀报。”

这的确是刚典的心里话。良栋的表现他一直看在眼里,尽心尽力。对蒙香寨的进攻也颇有章法,即便是换了自己来指挥,估计结果跟现在差不多。说起来,大家都低估了蒙香寨的战斗力,谁能想到鹿族人竟能爆发出如此强烈的抵抗心理。从寨子头领景中以下,大部分男人宁愿战死,没人想过投降苟活。

一个个俘虏从寨子不同方向被押着聚拢过来。从他们杂七杂八的声音里,良栋和刚典听到了令他们为之震惊的消息。

蒙香寨还有另外一道门。

战斗刚开始,老弱妇孺就从北面新门逃出了寨子。

这些人的数量,多达两千。

……

黑沉沉的森林仿佛一头怪兽,不断吞噬着胆敢深入这里的生命。

“所有人加快速度。”

“都给我跑起来。”

“前面拉上后面的一起走,快点儿,再快点儿!”

五百名磐石寨战士分成一个个小队,押着庞大的战俘群沿着来路小跑前进。

一千九百三十七名俘虏,这是最初点算后得出的数字。

天色已经黑了,在雪地上以这样的速度行进,对体能消耗非常大。被抓住的女人和孩子不断发出哭喊,她们招来了棍棒和皮鞭,结结实实挨上几下,试探性的哭喊立刻变成了抽泣,再后来,谁也不敢发出声音,只是用一双双眼睛释放出仇恨目光。

一个头发散乱的老妪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她腿脚抖索得厉害,胸口随着剧烈呼吸节奏上下起伏,望着从面前走过的人,目光茫然,充满了无助。

“……我实在走不动了……求求你……休息……让我休息一下。”

天浩手里握着长柄战斧,大步走到老妪面前,发出不容置疑的威严命令:“站起来,继续走。”

他的目光中带有强烈最后通牒式的警告意味。天色昏暗,密集树林挡住了从天空中落下的最后一点光线,老妪只能看到天浩面对自己的高大阴影。她跪坐在地上一个劲儿凄声哀求:“让我休息一下再走吧,我老了……没有力气……”

后面应该还有话尚未说完,钢斧已经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轰然劈下。天浩这次没有留手,锋利的斧刃直接从老妪左肩劈到左腹,整个人被分成两半,鲜血混合着浓烈的内脏气味,迅速在林地里弥漫开来。

“走不动就得死。”天浩在温热且尚在抽搐的尸体表面用力擦了擦战斧,他此刻就像一块冰冷坚硬的钢铁,扫视在每一个俘虏身上的目光是如此刺眼,仿佛具有实质:“还有谁要休息?”

无人回答,只有加快速度踩踏积雪发出的摩擦声。

两小时后,队伍终于在黑暗中抵达了预设营地。

这是天浩提前派人修建的简易休息区。四周堆砌着雪墙,兽皮毡子下面盖着木柴之类的燃料。随着营地里升起一堆堆篝火,被死亡恐惧占据了绝大部分脑部思维的鹿族战俘也逐渐安静下来。

只要没有在战乱中被杀,就基本可以确定安全。作为北方大陆通用于蛮族的财富标准衡量群体,战俘就是胜利者的财产。

天狂安排好负责警戒的哨兵,大步走到天浩所在的火堆旁坐下。

第九十一节 是他吗?

这里相对干燥,是专门为头领特设的休息场所。

冰天雪地里,烘热的饼子虽说硬了点儿,吃在嘴里却很舒服。天狂用树枝扫了些火灰,把一块腌肉塞进灰里慢慢捂热,他偏头看了一眼被铁链拴在远处木桩上的那两条黑嚎狼幼兽,不由得低声笑道:“老三,以前你派人抓狼的时候,我还觉得这是在浪费力气。这一路上多亏了那两条狼崽子,要不是它们在前面开路,咱们肯定得遇上麻烦。”

皮鞭加上巨角鹿的血肉,对黑嚎狼幼崽产生了绝佳效果。它们嗅觉灵敏,很远就能闻到空气中的异样,对主人发出警示,避开危险。

天浩裹紧身上的皮袍,从烤热的饼子上掰下一块,塞进嘴里慢慢地嚼着。他侧过身子,扫了一眼聚集在远处的鹿族战俘:“随便吃点儿东西就安排他们休息吧!传我的命令,让负责看守的人都机灵点儿,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从现在到天亮还能睡上一段时间。天黑了,青龙寨的人不敢追上来。我们天亮就出发,尽快赶回去。”

天狂挪了下位置,凑到天浩近前,低缓的声音只有彼此才能听见:“老三,这次咱们明摆着是从青龙寨嘴里抢食吃。要是人少了还好说,这足足一千多快两千的俘虏,回去以后人多嘴杂,消息根本藏不住啊!”

天浩颇为意外地看一眼天狂:“哦,说说你的想法。”

“咱们肯定要跟青龙寨干一仗。”天狂从火灰里扒拉出那块熟肉,用力咬下一大块,嘴唇曲线按照咀嚼方向左右晃动着:“回去以后得提前做好准备,再联络几个关系熟的寨子,到时候才能占上风。”

天浩没有把话点破,他笑了笑:“大哥在寨子里已经给这些人安排好了住处。回去把人交给他,你跟我去一趟雷角城,面见大王。”

天狂愣住了。他虽然性情粗豪,却不是傻瓜。思考片刻,夹杂着疑惑认真地问:“老三,你的意思是,把蒙香寨这些人献给大王?”

“我们吞不下他们,何况这次对蒙香寨发难的计划是大王一手安排。我这么做,只是从中取了个巧,真正算下来,其实没有花费什么。”感受着口腔里麦饼的香气,天浩淡淡地说:“我真正的目标是青龙寨。表面上看,咱们绕了个圈子,抓了蒙香寨这么多的难民,帮着良栋完成了大王的计划。实际上,咱们究竟有多少功劳,大王应该很清楚。”

天狂加快思考速度,让自己尽量学着理解天浩刚说的这些内容。

“你说得没错,得到大王的认同和庇护,比攻下十个蒙香寨都强。”

“咱们离开的时候,我看见寨子里正在着火。良栋这次死定了,我估计他抢不到多少东西,又没能得到人,大王一定不会放过他。”

“老三,你之前派平俊在赤蹄城散布消息,是不是为了现在做准备?”

天浩用严肃认真的语调回答了最后一个问题:“你是我二哥,你看中的女人没了,我必须帮你讨回这个公道。”

……

青龙寨的人没能追上来。这得益于天浩从文明时代保留的经验。按照他的命令,旭坤和长林带着几个人在队伍最后清除痕迹。做法很简单,用树枝在雪地上来回清扫,抹掉脚印。

整个磐石寨戒备森严,所有塔楼上都能看到全副武装的弓箭手。

昆炜从队伍里被单独叫出来,捂着用破布条裹住的破碎鼻子,佝偻着背,大气也不敢出,跟着天狂走进一个小房间。

他对这个身材魁梧,看上去就像是人形暴鬃熊似的家伙产生了强烈畏惧。鼻梁骨是被天狂砸断,昆炜一路上疼得死去活来。

走进房间,昆炜看到年轻的磐石寨头领坐在火塘侧面,旁边还有一个自己熟悉的身影。

阿芹半躬着身子,双手杵着地面跪坐在那里,神情很是恭敬。

天浩抬起在火面上烘热的手掌,慢慢握着搓了搓,随手指了一下被天狂押着走在前面的昆炜,用探询的目光望向阿芹:“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他?”

阿芹肯定地点点头。

看见熟人的喜悦心情并未持续太久,不知道为什么,昆炜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丝不妙的预感。他好不容易挤出一点干巴巴的笑,点头哈腰冲着天浩连连示好,又冲着阿芹露出谄媚的神情。

他很想说点儿什么,夹杂着恐惧与期盼的心却牢牢扼住了喉咙,无法发出任何音节。

“我也觉得应该是他。从蒙香寨回来的路上我就问过几个俘虏,都说他是百人首,寨子里的仓库主管,名字也对得上。”天浩转过身,用宁定的目光注视了昆炜几秒钟,视线随即越过他的肩膀,转移到站在后侧的天狂身上。

房间里的气氛是如此沉闷,昆炜从阿芹脸上丝毫看不到往日应有的热情。他感觉鼻子一阵麻木,眼睛不由自主随着天浩的视线与动作产生移动。他看到年轻的头领将右手抬高,细长的手指在脖颈中间轻轻平划了一下。

死亡动作他做得如此轻描淡写,面无表情。

他想杀了我?

快逃!

两个念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脑海里瞬间闪现。电光火石之间,昆炜突然发现自己明白了很多事情。不等完全转身,一直守在后面的天狂左手扣住他的肩膀,右手死死扼住他的喉咙,粗壮胳膊爆发出惊人的力气,昆炜感觉咽喉就像被铁钳牢牢卡紧,气管内壁没有丝毫缝隙。

昆炜听将咽喉部位传来清脆的骨头碎裂声。他努力瞪大双眼盯着阿芹,脸上全是不甘心的神情。

这是个阴谋。

她根本不爱我,更不可能被卖出去那么多年还记着我的好,口口声声说什么“我是她这辈子最喜欢的男人。”

一切都是故意的。

为了让我相信蒙香寨会遇到危险,为了撺掇我在寨子北面开一道新门。

我真蠢,竟然会相信阿芹的鬼话。

该死的臭女人!

第九十二节 惩罚

第二天清晨,天浩带着几名亲信离开了磐石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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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炜必须死。

蒙香寨被攻击,从北面逃离寨子没多久就被抓……只要静下心的想想,谁都会发现这其中有蹊跷。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

蒙香寨、青龙寨、磐石寨,相互之间是一个锐角三角形。天浩带着大批俘虏从蒙香寨返回磐石寨,路程虽说比良栋带领军队返回青龙寨短,可良栋不会呆在青龙寨长时间休整。他虽然打赢了蒙香寨这一仗,却几乎没有得到战利品。

天浩仔细询问过俘虏,很多人都说逃离寨子的时候,头领景中已经下令点燃仓库。通过战场观测与战斗时间分析,估计寨子里的粮食和布匹已经被烧得所剩无几。

酝酿了那么长时间,秘密派出庞大的军队,却得到这样一个结果,无论换了是谁都会大发雷霆。

现在前往雷角城,献上大批蒙香寨的俘虏,正是时候。

从浩平那里得知消息,直到后来针对蒙香寨设置种种计划,天浩从未想过要吞下这些人。

文明时代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有些钱可以拿,有些钱连碰都不能碰。

鹿族人擅长纺织。

牛伟邦身为一族之长,区区蒙香寨三千余人的财富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之所以大动干戈,偷偷摸摸安排军队化整为零从青龙寨出兵,目的应该就是鹿族的纺织技术和熟练工人。

良栋进攻失利,这件事情肯定会一查到底。

与其被查出来是自己私下截胡,不如大大方方把这批鹿族人主动交上去,换取更多的好处。

……

雷角城。

牛伟邦坐在高大的王座上,他左手反向杵着膝盖,上身前倾,右手握着一颗约莫有拇指大小,不知道具体是什么质地的珠子,在掌心里慢慢摩挲。

半米多高的五层台阶下,赤身**的良栋跪在地上,他低着头,颤抖的双手直接触摸冰冷石砖。身后,一名凶神恶煞的壮汉手持皮鞭,鞭梢划过空气,发出令人心悸的呼啸,一次又一次准确落在良栋的背上,很快变得皮开肉绽,血痕淋漓。

侍卫队长刚典光着上身站在侧面。他紧抿着嘴唇,在伤痛与寒冷的混合进攻下浑身直打哆嗦。他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发出声音,只能死死咬住牙齿,冷漠注视着正在受刑的良栋。

刚典十鞭。

良栋三十鞭。

暴鬃熊皮下面有一层质地坚韧的内膜,厚度约为三毫米。把这层膜割下来,用熬化的熊油浸泡,三天以后取出晾干,然后继续浸泡……这样的过程往复五次,就成为制作鞭子的最佳材料。不会轻易折断,柔韧中不失坚硬。正常力度一鞭子下去,即便是皮糙肉厚的北地蛮族,同样也会皮肤绽裂,流出鲜血。

蒙香寨战斗结束后,良栋一秒钟也没有耽误,带领军队第一时间返回了雷角城。他很清楚自己这次办砸了差使,没有胆量吞没从蒙香寨搜刮到的那点儿战利品。连同破寨后抓住的一百二十二名俘虏,一起献给了部落族长。

这不是牛伟邦想要的结果。

三十鞭已经抽完,良栋疼得脸色惨白,整个人几乎瘫在地上。他大口喘着粗气,目光麻木,默默注视着从后背上不断滴落下来的那些血,在地上形成一个不太规则的人形。

牛伟邦眼里释放着愤怒火焰,他不由自主加重了左手的力气,按紧膝盖,冲着已经收起鞭子站在台阶侧面的行刑手破口大骂:“我让你停了吗?给我打,再打三十鞭,然后砍断这个混蛋的腿,把他扔出去,分给外面那些饿鬼。”

雷角城里也有穷人。尤其是冬天,没有食物来源的他们越发感到饥饿。

刚典本想开口替良栋求情,听到最后一句话,吓得连忙再次咬紧刚松开一丝缝隙的嘴唇。

良栋猛然抬头,难以置信的眼睛里满是绝望,他不顾一切拼命磕头,脑袋撞击地面发出“咚咚”的响声,一个劲儿的连声哀求:“饶了我吧……请大王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给我一次机会啊!”

神情凶狠的牛伟邦死死盯住良栋,咬牙切齿发布命令:“拖出去,现在就给我砍了他的脑袋。”

在这里,他有绝对的权威,无人违背。

两名如狼似虎的侍卫急匆匆走进大殿,分从左右按住良栋肩膀,顺势抓住他的胳膊,将整个人倒提着从地上拎起,不顾挣扎,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拖着他往外走。

“先等等。”一个沙哑的声音喊住了侍卫。

牛伟邦王座右侧的房门从里面被推开,一个将近三米的高大身影走了出来。见状,雷牛王连忙离开王座,站起来,对着来人躬身行了一礼。大殿上的侍卫们纷纷跪下,就连被倒拖着已经走到大殿门口,遍体鳞伤的良栋,也强忍剧痛,以最标准的动作跪拜下去。

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他穿着质地昂贵的裘皮大衣,做工考究,无论款式还是质地,都与普通蛮族服装有着显著区别。手里杵着一根硬木拐杖,顶部镶嵌着一头黄金质地的有角怪兽,只是做工粗糙,难以分辨究竟是什么。

部族王座只能是族长一人专享。牛伟邦直起身子,对老者身后的侍卫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连忙转身跑回内屋搬来一把椅子。老者侧身坐下来,他看了一眼神情恭敬的牛伟邦,轻轻叹了口气,带着明显可以听出的不满,慢慢地说:“事情办砸了,该罚的当然要罚。身为一族之首,必须一言九鼎,该罚该杀,事先就应该想好。若是已经罚了又觉得不够,想要杀他泄愤,那你以后如何取信于人?”

平时狂傲的牛伟邦在老者面前大气也不敢出。他低着头,唯唯诺诺:“国师说得是,在下谨遵国师之令。”

老者是牛族国师巫彭。除了尊贵无比的牛族陛下,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他脸上全是皱纹,密密麻麻长满了老人斑。坐在那里,有着不怒自威的上位者气势。巫彭注视着跪在大殿边缘的良栋,额头附近的皱纹开始朝着眉心位置集中:“蒙香寨这件事你办得很糟糕。五千打三千,到头来只抓住百十个鹿族人。没有粮食,没有布……哼!要不是刚典为你说话,证明你没有在中间上下其手吞没东西,你以为你还能活到现在?”

良栋心里丝毫不敢有怨气。他顾不得后背伤痛,捣蒜般跪在地上连声哀求:“求大国师开恩,饶了我吧!”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国师巫彭厌恶地从良栋身上收回目光:“剥去他左臂上的皮,从此贬为平民,永不录用。”

按照北方蛮族的规矩,有身份的人都会在左臂上烙下痕迹。十人首、百人首、千人首……就像文明时代的个人身份证,或工作证。

刚刚从死亡阴影里挣脱的良栋呆住了。

对他来说,这是个更可怕的噩耗。

青龙寨是人口数量过千的大寨,他这个头领是真正的千人首。一旦被剥皮去烙,就什么也没有了。

良栋以更加猛烈的力度拼命磕头,发出凄惨无比的哀嚎:“求大国师给我个机会,我再也不会这样了,我……我一定会把交代的事情办好,一定……”

巫彭安静地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看着良栋跪在那里折腾。直到他没了力气,额头上的皮破了,满脸是血瘫在地上,这才直起身子,发出带有恨意的冷笑。

“我从三年前就开始关注青龙寨。良栋,你的寨子距离鹿族人最近。按理说,你应该与他们接触频繁,要么用粮食换布,要么打过去,抢人抢粮。你倒好,呆在青龙寨无所事事,整天就琢磨着对付自己人。三年了,青龙寨的人数非但没有增加,反而越来越少。当然,每个头领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办法,你用女人刺激男人,让他们变得更加好斗,这我没意见。可结果呢?青龙寨的女人被你一年年的折腾光了,现在只剩下几百个男人。”

“我这次已经给了你最好的机会。”巫彭嘴角露出一丝残酷的冷笑:“雷角城出兵五千,由你统领攻取蒙香寨。要是你干得漂亮,我也不介意你吞下几百个女人充实青龙寨。可是你看看,到头来损兵折将不说,你给我带回了什么?”

良栋浑身颤抖,鼓起勇气,结结巴巴地辩解:“……蒙香寨的人新开了一道门,他们都从那里跑了……我什么也不知道……我……”

“你是吃屎长大的吗?”巫彭苍老沙哑的声调听起来尤为低沉:“长达几个月的准备时间,你为什么不派人到蒙香寨打探情况?新开一道寨门虽说不是什么大工程,但只要多加留意就能发现。告诉我,你派出去多少探子?他们都给你带回了什么消息?”

大滴的鲜血从良栋头顶滑落,掉到了鼻尖上,又从这个位置缓缓坠下。他感觉整个心脏被恐惧填充,没有留下丝毫缝隙。

“青龙寨的人很能打。”

“你是个带兵的好手,非常不错的能人。”

“青龙寨是我们牛族牢牢钉在边界上的一颗钉子,随时都可以用来对付鹿族人。”

巫彭以极慢的动作转过身,抬起被皱纹压住的眼睛,满是讥讽看着站在侧面的雷牛王牛伟邦:“这一切都是你告诉我的。我历来都相信下面的人说话,因为他们最了解事实,接触的次数也最多。你倒好,给我推荐了这么一个废物!”

牛伟邦站姿僵硬,一言不发。

他自己也不了解实际情况。

“我们需要布匹。”耳边再次响起国师巫彭沙哑的声音:“我们牛族的领地位于整个大陆的最北边。这里天寒地冻,御寒是个大问题。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从鹿族人那里学会了种植棉花,偷偷摸摸学会了造纺织机……必须承认,鹿族人在这方面的确很有天赋。几百年了,他们接连改进织布机,效率超过我们好几倍。鹿族有明主,接连几任大王都很精明,族内规矩森严,我们可以用粮食找他们换布,但只要涉及到织机和技术就没得商量。陛下和我一直想要改变这种状况,甚至不惜一战。”

“若只是鹿族一家也就罢了。但他们后面有很多人支持。虎族、狮族、豹族、熊族……呵呵,一个个都见不得我牛族好,都想把咱们活活困死在这冰天雪地。”

“我们随时可以对鹿族人动手,但绝不能爆发全方位战争。蛮族内部皆兄弟,最大的敌人是南方白人。这个道理你们应该懂,也必须懂。”

“这次虽然攻下了蒙香寨,整体计划却失败了。逃走的那些鹿族人会把消息传回去,他们边境上所有寨子都会提高戒备,再想有类似的机会就难了,说不定明年他们还会拒绝与我们交易,到时候……唉……”

大殿里鸦雀无声,巫彭觉得说够了,也懒得继续看着这些畏首畏尾,无法提出任何建设新意见的废物。他撑住椅子扶手慢慢站起来,这简单的动作忽然让他觉得筋疲力尽。完全出于心理上的错觉,并非真正的体能衰竭。越是这样,巫彭就越觉得悲哀————堂堂牛族,几百年来一直是扼守锁龙关的主力部族,除了正常的军事物资供应,无法从其它部族得到援助。各部落都在死守着族群拥有的技术秘密,谁也不肯公开。照这样下去,北方蛮族被南方白人全面超越,只是时间问题。

一名侍卫急匆匆跑进大殿,在台阶下面单膝跪倒:“启禀国师和大王,磐石寨头领求见。”

“让他滚!”正处于怒意焦点的牛伟邦此刻听不进任何一个字,他发出狂怒咆哮:“抽他三十鞭,逐出雷角城。”

国师巫彭沉默着看了一眼进来通报的侍卫,眼底掠过一丝嘲讽。

有资格在雷牛部族首领身边担任侍卫的人,除了具备本事,还必须拥有眼色。

第九十三节 我来了

难道这侍卫不知道牛伟邦正在惩罚下属?

这个时候冲进来禀报说有人觐见,显然是大着胆子冒着危险故意为之。

如果不是拿了别人的好处,他会这样做?

既然有胆量伸手,就得做好接受暴怒与惩罚的思想准备。

这样的人巫彭见多了,也懒得管。

估计牛伟邦不会下令杀人,但狠狠责罚一顿是肯定的。

继续呆在这里已经没什么意思。

剥皮的刽子手已经走进大殿,他手里拿着一把短刀,正低头打量着瘫在地上的良栋。

巫彭转过身,正准备离开,忽然听见侍卫紧张地说:“启禀大王,磐石寨的头领天浩,他……他声称有大批来自鹿族蒙香寨的战俘要献给大王。”

“什么?”

国师身子一僵,猛然转身。

满面怒意凝固在雷牛王脸上,变成了定格的惊愕。

“磐石寨头领天浩,声称有大批来自蒙香寨的战俘要献给大王。”侍卫再次用洪亮声音重复着之前说过的话。

“让他进来。”巫彭直接越过牛伟邦,下达了命令。

……

走进大殿的时候,天浩闻到了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

良栋被两名壮实得堪称恐怖的男人压在地上。他的左臂被单独拉开,刽子手操控短刀的技艺熟练又高超,刀尖刺入肌肉不深,切开的断面不大,在身份烙印边缘划出一个半圆,拇指和食指拈起外翻的皮肤,就像文明时代菜市场肉摊屠户的常见做法,锋利尖刀在猪皮与肥肉之间不断游走,轻而易举将其分离。

割下来的那块人皮长达二十公分,上面顺序排列着四个烙印。由下至上,分别是十人首、百人首、五百人首和千人首。

整个过程良栋一直在惨叫,与其说是疼痛,不如说是恐惧和不甘。刽子手接到的命令只是剥皮,他从腰间解下一个小皮口袋,从里面掏出一把草木灰洒在伤口表面,很快止住了血。

面朝王座台阶单膝跪下去的时候,天浩忽然想起文明时代的样板戏。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这里很像座山雕的老巢,阴森森,血淋淋,到处充满了死亡与野蛮气息。

“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这句话只能在心里默念,肯定不能说出来。

雷牛部落族长牛伟邦坐在王座上,居高临下盯着天浩,目光阴晴不定:“磐石寨的小头领……说吧,你给我带来了什么?”

天浩从皮袍内袋里取出一张小型兽皮,双手捧着,恭恭敬敬举过头顶:“在下侥幸捉到一些鹿族人,特意敬献给大王。”

侍卫从天浩手中接过兽皮,转呈给牛伟邦。后者接过扫了一眼,瞳孔骤然缩小,不由自主显出震惊的神情。

“一千九百三十个,这么多?”虽然之前侍卫通报的时候牛伟邦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真正看到兽皮上用炭笔标注数字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

天浩保持着下位者必不可少的恭敬:“我们当时抓住了一千九百三十五个,作为威慑,杀了五个。”

“都是蒙香寨的鹿族人?”牛伟邦脱口而出。

天浩沉着地点点头:“是的。”

自始至终,他的目光丝毫没有偏移,视线一直锁定在牛伟邦身上,仿佛坐在王座侧面的老者巫彭是一尊雕像。

突然,身后传来明显失去理智的尖叫声。

“是你,是你抢走了我的战利品!”

“就是你,该死的磐石寨,老子带人在前面流血拼命。你倒好,把逃出蒙香寨的鹿族人都抓起来,现在跑到大王和国师面前邀功请赏。你……你这个该死的混蛋!”

“我要杀了你!”

良栋不顾一切从地上仰起头,力量之大,就连两边按住他的侍卫都有些压不住。他一扫之前的颓然与绝望,眼睛里燃烧着狂怒火焰,双脚来回蹬着地,好几次想要挣扎着站起来,仿佛胳膊上的伤口根本不会痛,满面狰狞想要扑过来找天浩拼命。

天浩下意识地转过身看了一眼双目充血的良栋,又立刻转身,用崇拜震惊的目光看着台阶上坐在牛伟邦旁边的巫彭,失声道:“国师?”

他掩饰得恰到好处。这种时候需要极其自然的情绪外放。尽管走进大殿之前天浩已经知道巫彭的存在,但他觉得这样的表现最符合实际。

身穿皮裘的老者神情淡然,他从牛伟邦手里接过那张兽皮,非常认真地看了近半分钟,抬起头,眼眸深处充斥着威严与冷静。

“磐石寨头领兼行巫者天浩拜见国师大人。”天浩立刻转移跪拜方向,自禀身份的同时,刻意加上了“行巫者”三个字。

这番说辞立刻引起了巫彭的兴趣。他严肃的神情略微变得缓和:“你也是巫师?寨子里的祭司?你的师者是谁?”

“在下还没有正式晋升为祭司。”天浩仔细观察着巫彭脸上的变化,小心翼翼地回答:“磐石寨祭司巫行,他是我的师者。”

“巫行?”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巫彭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再次望向天浩的时候,目光也变得有些复杂。

身后,良栋仍在不甘心地破口大骂。

“贼!小偷,你这个不要脸的狗杂种。”

“把属于我的东西还给我!”

“国师、大王,是他抢了我的功劳,是他抢走了蒙香寨的鹿族人啊!”

尖厉声音对正在思考的巫彭造成了干扰。他皱起眉头,抬起左手,对站在旁边的侍卫做了个手势:“去,把他的嘴巴堵起来。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这里需要足够安静的听众,不是胡乱叫嚷的乌鸦。”

一块粗硬的木头塞进良栋嘴里,侍卫用韧性极强的绳索直接从良栋嘴唇中间绕过,在他脑后用力拉紧,栓上活结。木块在口腔里毫不客气占据了几乎所有空间,舌头被死死挤压在角落里。良栋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他努力瞪大双眼,从口鼻里发出痛苦的“呜呜”声,但谁也没有理他,魁梧强壮的侍卫仍然死死从后面按住肩膀,他紧贴地面,脸颊在不可抗拒力量的力量碾压下扭曲变形。

巫彭平静地注视着跪在台阶下首的天浩:“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在这种时候撒谎,是极不明智的行为。天浩丝毫没有隐瞒,他从当初与青龙寨管事浩平交易说起,完整讲述了事情的全过程。

一口气说了近半小时。

“这么说,是青龙寨的人自己泄露了消息?”牛伟邦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愤怒随之涌上心头。他抬起头,视线越过天浩,直接落到无法发出声音的良栋脸上,抡起拳头,往自己的腿上重重砸了一拳,怒不可遏:“本王是怎么交待你的?严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半分……好,非常好……原来你就是这样给本王办事的?”

国师巫彭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精神矍铄的他测过身子,注视着站在大殿侧面,之前与良栋一起受罚的侍卫队长刚典:“百人首浩平,青龙寨有没有这个人?”

刚典忍着后背上火辣辣的伤痛,快步走到台阶下首正面,与天浩并排跪在一起:“禀国师,浩平的确是青龙寨的百人首,他一直负责对外交易。天浩头领说的时间没有错,我记得当时浩平的确卖掉了寨子里四百多老幼,带回了大批粮食。”

牛伟邦的怒火丝毫没有平息迹象,他发出雷霆般的咆哮:“区区一个百人首管事竟敢泄露机密,这样的人,该杀!”

刚典迟疑了一下,略微偏头看了一眼天浩,他迅速回转视线:“启禀大王,浩平此人我认识。他……他谨慎小心,不像是个随便乱说话的人。”

他心中仍有怨气。无论是谁被抢了功劳都会觉得这口气下不去。在这个问题上,刚典站在良栋这边,潜意识里把天浩当做敌人。

“这不是浩平大哥的错。”天浩处变不惊,回答得有理有据:“远来是客,何况青龙寨与磐石寨之间几乎每年都有交易往来。身为头领,我肯定要设宴招待。浩平大哥那天喝醉了,他也是无心之失。”

“喝醉?”雷牛族长牛伟邦觉得很意外。

国师巫彭略有缓和的面孔再次紧绷,密集皱纹也变得如刀刻般坚硬,语调再次变得冰冷:“天寒地冻,很多寨子都在缺粮,你们磐石寨居然还有酒喝?”

“是苹果酿的酒。”天浩毫无惧色,来自台阶上两位大人物的威严气势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影响:“磐石寨北面有一片果树林子,我们把熟透的苹果摘下来,一半酿酒,一半做成苹果干。”

他很聪明,丝毫没有让话题涉及“粮食”这个敏感词。

国师巫彭的思维慎密,他眼里闪烁着精明目光:“浩平泄密的事情暂且不论。既然你当时知道要对鹿族人用兵,为什么不直接去青龙寨说明情况?”

天浩沉默了几秒钟,缓缓回答:“我不敢。”

“为什么?”巫彭用洞悉人心的双眼紧盯着他。

“这样会牵连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天浩的回答很符合他的身份。

“哼!”巫彭讥讽地冷笑着,他眯起双眼,苍老的脸上无数皱纹再次朝着那个位置挤压:“你偷偷摸摸避开青龙寨单独行动,难道就没想过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我没想过要抢功劳。”天浩年轻的脸上浮起一丝坚决与倔强:“我只是派人潜入蒙香寨后山,在很远的位置观察情况。我安排的斥候每三天更换一次,一个多月了,青龙寨方面按兵不动,但我的人发现蒙香寨在北面寨墙上新开了一道门。”

巫彭的问话仍然冰冷:“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当时我也不明白。但我觉得情况肯定有了变化。”天浩沉着地回答:“斥候带回消息后,我连夜派人去了青龙寨,可是想想这样做不太把稳,就带上寨子里的狩猎队,立刻朝着蒙香寨出发。”

他的确派出一名亲信前往青龙寨,不过时间上卡得恰到好处,良栋和刚典带领大队足足离开了半天,磐石寨的人才慢悠悠出现。

“既然你和良栋差不多同时抵达蒙香寨,为什么不带着你的人参战,而是躲在后山旁观?”牛伟邦的问题更加尖锐。

“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青龙寨的大队已经对蒙香寨正门发起进攻。我本想派人联络良栋头领,可是一来一去要消耗大量时间,估计消息传回来的时候,良栋头领那边已经打完了。”天浩不留痕迹的巧妙地奉承道:“大王的军队果然是百战精锐,鹿族人根本抵挡不住。刚开战没多久,大部分鹿族人就打开北面寨门逃了出来。”

巫彭目光深邃,发出讥讽的冷笑:“所以……你就捡了个便宜?”

此时此刻,天浩一场冷静。他迅速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之前的应答计划,确定没有任何破绽好遗漏。足足过了五秒钟,他再次发出清朗的声音。

“其实,从浩平大哥那里知道大王要对蒙香寨动手的消息后,我一直在思考:大王为什么要这样做?”

“蒙香寨是鹿族大寨,人口多达三千以上。大王的军队化整为零悄悄进入青龙寨集结,就是为了不引起鹿族人注意,打一场速战速决的快仗。正是依据这一点,我推算大王派出的军队应该在五千人左右。”

巫彭脸上的冷意略有缓和。他发出深重悠长的呼吸:“接着说。”

“鹿族是大族,引发全面战争显然不是大王的本意。那么新的问题出现了————目标为什么是蒙香寨?”

说话是一门艺术,抑扬顿挫的声调比平淡对话更能引起听者兴趣:“多达五千人的军队不是一个小数,每天要消耗大量粮食。就算蒙香寨的鹿族人站在那里什么与不做,任由我们攻破寨子,从他们仓库里得到的粮食和布匹最多能与这次出兵的费用持平。我们根本得不到任何好处。”

“我们牛族的特长是锻造兵器,鹿族则是纺织。所以我大胆推测:大王的目的应该是人,蒙香寨里那些会织布的鹿族人。”

第九十四节 落差

大殿里一片安静。

刚典彻底忘记了后背上正在流血的鞭伤,他保持着单膝下跪偏头转向右侧的动作。粗黑的眉毛下面双眼瞪圆,被震惊所驱使的嘴唇张开幅度不算大,却怎么也合不拢,可以看到白色的牙齿边缘。

良栋不再挣扎,偶尔扭动腿脚也只是想要换个姿势,让自己被压住的身体不那么受罪。木块塞进嘴里的不适感仍然强烈,无法控制沿着嘴角向外流淌的口水。脑海空间里仿佛有一块无形橡皮,逐渐擦去愤怒,呆滞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地方。

牛伟邦眼中的敌意明显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思考,甚至流露出几分欣赏。他当然记得这个叫做天浩的年轻人,只是没想到一年时间未见,对方竟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出现。

巫彭用苍老浑浊的眼睛盯着天浩,仿佛要把他看穿。

良久,国师发出平淡的声音:“你很聪明,至少你目前说的这些让我听起来感觉很顺畅,没有任何漏洞。但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既然你已经猜到这么多,为什么当时没有带兵封住蒙香寨北面的寨门?前后夹击,没有一个鹿族人能跑掉。”

“在蒙香寨后山观察的时候,我注意到从青龙寨派出的大王军队没有使用火箭。”天浩的声音有些低沉,听起来像是敬畏的语调:“这意味着除了人,我们还可以这场必胜战斗中得到更多。但情况很快起了变化,从北面大门逃出寨子的鹿族人越来越多,他们甚至在自己寨子里点起了火。如果我的人加入战斗,封住北门,等到攻下蒙香寨,收获肯定比现在少得多。”

“那相当于把鹿族人逼上绝路。绝望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他们是一群疯子,先杀自己人,然后自杀。”天浩对此非常笃定:“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大殿里再次陷入沉默。

牛伟邦惴惴不安地偷瞟着巫彭,苍老的国师一言不发,仿如树皮的脸上冰冷严肃。事情到了现在,天浩已经把来龙去脉说得很清楚,条理分明。牛伟邦心中的怒火早已消失,他很庆幸自己有这么一个聪明的下属,也对天浩的眼光感到赞赏。相比之下,此前认为是猛将的良栋……根本就是个没用的废物。

沉默中,天浩感觉国师巫彭的态度有所变化。

裹在皮裘里的老人其实很清瘦,那双鹰一般的眼睛里不再流露出凌厉慑人的气势,转而变得温和,更有着几分说不出的暖意。

“站起来。”他冰山般的脸上绽露出微笑:“走近点儿,让我好好看看你。”

天浩依言站起,朝前走了几步,保持着必不可少的礼仪站在台阶下面。

“磐石寨……”巫彭缓缓念着,在脑海深处搜索这个名字,同时以更加仔细的目光打量着天浩:“你现在是什么职位?五百人首?还是千人首?”

这不是胡乱猜测。身为国师,巫彭对牛族内部大部分城寨情况了如指掌。对照天浩之前说过的那些,巫彭觉得这个年轻人至少应该是一位五百人首。

“在下是百人首。”天浩垂下头,恭敬地回答。

“百人首?”即便是城府极深的巫彭也对此感到惊讶,他微怔片刻:“你只是一个百人首?”

牛伟邦从旁边凑过来低语,抬手朝着天浩虚指了一下:“磐石寨是个小寨,人口刚过百。去年冬天,他们以前的头领暴病死了,寨子里长者公推他继任。”

“……百人小寨?”巫彭坐直了身体,收起脸上刚露出的笑意,严肃地问:“你们哪儿来这么多的粮食?”

不等天浩回答,巫彭加重了质询:“之前你说过从青龙寨换了四百多人,你用什么交换?”

“我们上山打猎,从海边能捕到一些鱼。”天浩想了想,决定不再遮掩:“我们还养了很多母鸡,现在寨子里不缺吃的。”

“养鸡?”这是个新鲜的话题,巫彭忽然对此产生了兴趣:“你们养了多少鸡?”

“几千只吧!”天浩微笑着给出一个笼统的数字:“八千,也许九千。”

巫彭和牛伟邦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异口同声:“这么多?”

“总得给寨子里的老人和孩子找点儿事情做。”天浩摊开双手,颇为无奈地说:“他们不是太老就是太小,干不了重活,又不能跟着男人们狩猎打鱼。寨子想要发展,必须人人都尽一份力。”

国师用幽深的目光看着天浩,他忽然明白这是在故意分散自己的注意力,然而事情就是如此奇妙,年轻头领说的这一切充满了魅力,无论是之前对鹿族人的围捕,还是现在谈起的母鸡,都让巫彭对遥远的磐石寨产生了好奇。

“你这次来雷角城,不仅仅只是为了献上那些鹿族人吧?”巫彭认真地问。

天浩点点头,从口袋里拿出另外一张小型兽皮:“磐石寨村民数量超过上千,祭司和长者公推我成为千人首,还望大王批准。”

“千人首?”接过兽皮的时候,雷牛部族长牛伟邦愣住了:“去年冬天磐石寨才有两百来人,今年怎么会一下子增加这么多?”

天浩的回答很简单:“我们用粮食换的。”

牛伟邦下意识看了一眼台阶下被侍卫按住的良栋:“包括青龙寨的那四百多人?”

天浩微笑着摇摇头:“不包括。”

巫彭直截了当地问:“说个准确的数字,磐石寨现在究竟有多少人?”

“两千三,零头没有计算在内。”

“这怎么可能?”极度震撼的牛伟邦猛然从王座上站起,他呼吸变得基础,鼻孔张大,失态的巨大声音在大殿里回荡,颤抖的手指着天浩:“去年……仅仅一年时间……两千三……等等,你说,你老老实实告诉我,你都干了些什么?”

所有人目光纷纷集中到天浩身上,他摊开双手,神情自若:“我只是做了一个头领该做的事。让寨子里的人吃饱,让他们有衣裳穿。”

“这不可能!”牛伟邦深深吸了口气,宽阔的双肩随着身体微颤上下起伏:“从去年到现在才多久,不……我觉不相信这是真的。”

理智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可身为部族首领的骄傲让牛伟邦实在无法接受。

“有什么话好好说,就算是假的,他人在这儿,跑不了。”巫彭眼神凌厉得就像刀锋,他抬手虚按了一下牛伟邦的胳膊,示意他坐下。

他能理解牛伟邦的失态。

北方蛮族的人口增长速度其实不慢。女人怀孕期短,小孩子十岁就算成年。十一、二岁女人背着娃娃忙碌的情形在所有城寨里都能看到。男人承担重体力劳动,压在女人身上的担子要轻一些。一年到头,最大的目标就是吃饱、穿暖。

很简单,却又无比奢侈。

在占据大陆南方的白人看来,北方蛮族是一个整体。实际上,各部族之间都在勾心斗角,爆发不同规模的战争。彼此都想得到技术,交换合作这种事情各族首领嚷嚷了几百年,至今仍然停留在表面阶段。谁也不是傻瓜,谁都想得到更多,以此作为统治对方的基础。

以牛族为例,居住地周边有鹿族、虎族、狮族、鹰族……位于部族中央区域的城寨情况最好,那里不会受到战争威胁,地里的农作物可以保证收成。位于边缘地带的城寨则不同,他们随时可能遭到来自其它部落的攻击,严重的时候,城毁人亡。

锁龙关是一个平衡点,所有部族都会抽调最精锐的战士在那里守卫,防备来自大陆南面的威胁。这只是表面上的合作,在确保关口安全的前提下,各部族仍然私斗不止,纷争不断。

除了狮族,其它所有部落的粮食都不够吃。狮族对外宣称这是因为他们掌握了精湛的耕作技术,实际上,他们拥有比其他部落更好的农作物良种,还有两种至关重要的东西。

玉米,还有马铃薯。

巫彭和牛族大王一直想要改变这种状况。他们尝试过很多方法。然而狮王的态度非常强硬:可以用牛族打造的兵器交换玉米面和马铃薯粉,无论数量多少都行。可一旦提及关于这两种农作物的种子,那就绝对没得商量。

每年都有很多牛族人活活饿死。

蛮族的食量大,即便是位于部族居住区内部,不会受到战争影响的城寨,年度收获只够。勉强维持。即便是部族首都黑角城,在国师巫彭多年苦心经营下,也才拥有半年的余粮。

磐石寨距离青龙寨不远,从区域划分来看,同样属于部族边界。在这样的地区,人口增长速度极其缓慢,能够保持百分之十的年增长率已经非常不错。去年两百多人,今年突然暴增超过两千……这种事情如果是真的,那简直就是神迹。

巫彭对天浩的话本能产生了质疑。可这个年轻人“行巫者”的身份让他有些犹豫。“诚实”是一名巫者必备的品质,何况他仔细看过天浩之前拿出来的那张小型兽皮,上面盖着祭司特有的火漆符号,无法作假。

短暂的思考,巫彭很快做出了决定。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用威严的目光扫视周围,视线落定在天浩身上。

“走吧,带我去你的寨子看看。”

国师的决定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牛伟邦对此毫无准备,他下意识地阻止:“大国师,这恐怕……”

巫彭抬手打断了他:“雪已经停了,算算时间,冬天差不多快过去了。我从黑角城来一趟也不容易,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在你的领地里走走。”

他随即注视着天浩:“年轻人,你最好不要撒谎。虚荣心和身份光环的确很重要,但它们往往会把人害死。我可以给你个机会:如果刚才你在胡编乱造,只要现在承认,我会下令割掉你的舌头,留你一条命。可如果我到了你的寨子,看到现状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我会让你承受最残酷的刑罚。”

牛伟邦神情凝重地点点头:“千刀万剐,少一刀都不行。”

天浩仰着头,侧身往旁边走了一步,让开足够宽敞的通道:“您会看到的。”

……

一队彪悍的骑兵走出了雷角城。

马匹高度与巨角鹿差不多,它的外观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后颈有马鬃,脚下有坚硬的足蹄。骑士们同样配备了鞍鞯,踩着钢制马镫翻身上马,整齐列队。

骑兵数量不多,大约两百人左右。沿途城寨会提供饮食和草料,不需要为补给操心。

天浩没有把鹿族战俘带来雷角城。在这种寒冷天气带着上千名老弱长途跋涉会导致大量减员。他只是赶在有效时间内表明自己的态度,献上俘虏。按照计划,大批战俘离开磐石寨前往雷角城,这件事情必须在冰融雪化的春天才能进行。

第一次骑马的感觉很奇妙,不知道为什么,天浩感觉胯下这匹杂色马惧怕自己。它很安静,丝毫没有一头野兽应有的狂性。

刚典紧挨着天浩。虽然受罚,可他毕竟是牛伟邦的侍卫队长,他牢记着大王的命令:时刻盯着这小子,如果他要逃,立刻给我抓回来。

来自周围怀疑且不善的目光太多了,天浩对此只能抱之一笑。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只有到了磐石寨,那里才是自己的主场。

……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巫彭看到了矗立在远处的高塔。

用石块堆砌而成,中间填塞着泥灰。这是北方蛮族筑城的常用方法,只是没想到会在牛族部落的遥远边陲之地看见。

生活在小型寨子里的人通常不会花力气做这种事。他们更关心食物,宁愿花大量时间外出狩猎。

天浩驱马来到巫彭座驾前,侧身行了一礼:“启禀国师,请让我去前面通报一下,否则寨子里的人看到这么多士兵,情况不明,他们会放箭的。”

刚典在旁边冷冷地说:“你该不是想趁机逃跑吧?”

第九十五节 养鸡场

天浩淡笑着看了他一眼:“有那个必要吗?”

牛伟邦一路上都在观察,没发现天浩有什么破绽。他大度地挥了挥手:“你去前面,让你的人打开寨门。”

天浩点点头,双腿用力夹了一下马腹,来到骑兵阵列最前端,打开背包,取出一块半米见方的黑布,借过旁边骑兵手中的长枪,将那块布穿在长矛顶端,左右摇动了几下。

蛮族的染料来源于自然。村民们在海边捕到一些乌贼,用它们的墨汁染了些黑布。

“左二,右三。”巫彭注视着天浩的动作,喃喃自语:“这是他们约定的信号?”

从这个位置看不到寨门。几分钟后,长林带着几个人从警戒塔方向匆匆跑来,远远看到骑在马上的天浩,他们脸上纷纷露出释然的微笑。

大队骑兵继续前进。

巫彭凝视着逐渐接近的高塔。六座、七座、八座……距离磐石寨越近,进入视线的塔楼数量就越多。灰白色塔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周围是大大小小的砖石建筑。

走到近处,仍然没有看到寨门。

来到最外侧塔楼近处的时候,巫彭示意暂停前进。他从马上跳下,走到塔楼基座前,伸手摸了一下坚硬的墙壁,发现那与自己所想一样,是整块的岩石。

牛伟邦从队伍后面策马上前,来到近处,从马背上俯下身子问:“大国师,怎么了?”

“没什么。”巫彭拍了拍手上的尘土,遥远远处的目光如炬:“别骑马了,下来陪着我一起走走。”

看着这一切,天浩没有插话,远远走在队伍靠后的位置。

沿途,高低错落的建筑让巫彭多次停下脚步仔细查看。这里的房屋格局令他感到迷惑,道路虽然宽敞,却拐来拐去非常复杂。很多本该是直来直去的大路,偏偏被一幢房屋从中间隔断,不得不绕着建筑外墙多走出上百米,才能来到大路的另一侧。

牛伟邦觉得很困惑:“奇怪,在外面的时候,我看这磐石寨不大啊!怎么进来以后绕来绕去走了这么远?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是一座迷宫。”经验丰富的巫彭淡淡地说:“这里所有的建筑都是为了应对战争。狭窄区域能有效分散兵力,只要熟悉地形,外面攻进来的敌人会被隔离成小块,数量再多也是死。”

说着,他指了一下距离最近的塔楼:“那上面全是弓箭手,还有重型弩炮,你再看看这下面的房子,平平整整,没有屋檐。而且房门全是朝着寨子内部方向开。不知道地形状况冒冒失失攻进来,根本不可能活着离开。”

牛伟邦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这里的房子全是砖石结构,这种建造法很费时间,需要的人很多。我不明白,他们哪来那么多精力搞这个?不种地了?不吃饭了?”

巫彭整了整身上的皮袍:“先进去再说吧!我有种预感,统管磐石寨的这个年轻人,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惊喜。”

……

原木构成的寨墙已经拆除了三分之一,剩余部分与高塔和外围建筑连接起来,形成一道不太规则的屏障。寨门敞开着,除了塔楼上负责警戒的哨兵,老祭司巫行与狩猎队长永钢带领所有人沿大路两边排开,迎候着远来的客人。

“大国师!”远远看到从道路尽头走来的巫彭,老祭司连忙双喜跪倒,额头紧贴着地面。

在他身后,所有人都跪了下去。

“是大王。”

“还有国师。”

无论牛伟邦还是巫彭,对磐石寨人来说尊贵无比的存在。尤其是后者,更能与神灵交流,声望甚至超过了牛族大王。

类似的场面巫彭经历很多,他知道该如何应对。可眼前密密麻麻跪倒在地的人群还是让他吓了一跳————天浩没有撒谎,目测这里的人数至少超过两千。

他缓缓走到老祭司面前,盯着那颗布满白发的头颅,轻轻发出一声意义莫名的叹息:“巫行?”

老祭司颤巍巍地抬起头,颤抖的嘴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没想到你还活着。在雷角城,刚听到“磐石寨”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些熟悉。后来在路上才想起到,你是这里的祭司。”

国师伸手虚扶了一下老祭司:“起来吧,陪我走走。”

老祭司连忙站起,小心翼翼在侧前方引路。

几名贴身卫士把想要凑过来的人挡在外面,与他们隔开十米左右的距离。

三个多钟头时间,老祭司带着巫彭在寨子里参观,谁也不知道他们具体谈了些什么。等到一一看完,已经是吃饭时间。

平底渔船只能沿着海岸航行,却可以带来更多的新鲜渔获。鳕鱼个头很大,足有成年人手臂那么长。阿菊带着几个女人当着客人们的面操作,她们把整条鳕鱼清洗干净,用刀子从鱼尾部分向上平切,呈现出大片的粉白色鱼肉。

肉块切成小段,撒上盐和调料,放入面粉鸡蛋混成的糊,下油锅炸。

巫彭咬了一口色泽金黄的油炸鱼块,酥脆的外皮在齿缝间跳动,软熟的鱼肉纤维滴淌出鲜美浓汁,在舌头表面留下令人愉悦的回味。

的确很美味,牛伟邦等人吃得赞不绝口。

巫彭却神情严肃,慢慢皱起了眉头。

这样的食物太奢侈了。

油脂价格昂贵。正常情况下,人们宁愿用油脂交换粮食。

脑子里刚冒出这个念头,巫彭下意识联想起在寨门前迎接自己的磐石寨村民。他们很健壮,所有人都这样。脸上泛着红光,高大结实的身体一看就是营养充足。尤其是那些孩子,圆滚滚的面颊看起来很可爱,与其他城寨里的孩子有着显著区别。

铁钎上叉着一只只拔掉羽毛清出内脏的鸡。它们事先用盐揉过,用架子从里面撑开的做法对牛伟邦和巫彭来说并不陌生。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煎蛋,看着女人们端来一盆盆鸡蛋,当着自己的面打蛋下锅,在“滋滋”的热油里变成一个个荷包蛋,惊讶也在内心深处逐渐扩大,变成了震撼。

鸡蛋的数量太多了。粗略估算,按照这次的宴会规模,至少得消耗上千个蛋。

巫彭不禁想起老祭司带着在寨子东面看到的那些平房。走进去,数百个木头笼子沿着墙壁摆放,放眼望去,笼子里密密麻麻全是毛色杂乱的鸡。

木笼制作的很精妙,内侧有一条倾斜坡道,新鲜鸡蛋会沿着坡道缓缓滚到下一层。距离太远,有嗜蛋习惯的母鸡无法啄食,管理鸡棚的人走进来,就像在田间随手摘取成熟果实那样便可轻松拿起。

一群孩子端着藤编簸箕蹦蹦跳跳走进鸡棚。他们从簸箕里抓起一把把饲料放入食槽。母鸡吃得很欢,带着红冠的脑袋上下颠动。巫彭很好奇,叫住一个孩子,从簸箕里拈起一点饲料在掌心上摊开,发现一部分是碾碎的糠皮,还有一些散发着腥味,颜色灰白,他端详了很久,还是无法判断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是鱼骨、兽骨,还有一些晒干的小鱼小虾。”巫行在旁边解释:“这些孩子每天的工作就是用石块和锤子把骨头砸碎,碾压成粉。每次打鱼回来,都有一些散碎的鱼虾。阿浩说了,什么也不能浪费。这些东西我们无法消化,可对于母鸡来说,却是很好的饲料。把它们掺水混合,做成小块就行。”

“放养”是不可能的。无论公鸡还是母鸡都有着强烈野性。即便剪掉飞羽,仍然无法挡住它们向往自由的疯狂。文明世界在山林里放养的土鸡肉质鲜嫩,那时候的环境与现在区别很大,天浩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这些鸡放出来。它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吃东西、产蛋,一代又一代,先关上几十年再说。

缺少活动空间的封闭环境有助于母鸡变得肥胖。虐待动物,关于肉质老化嚼不动之类的嘈杂声音在这里无人回应。规模化养殖的便利与好处正在显现,短期内母鸡数量增加到十万只,这是天浩给磐石寨养殖场定下的目标。

鸡肉熟了,穿在铁钎上的熟鸡表面“滋滋”冒油。阿菊把鸡肉从烤架上取下,放在托盘里,熟练地用刀在鸡肉表面切了几道,撒上盐,恭恭敬敬端到国师面前。

熟肉香气刺激钻进鼻孔,刺激着口腔里分泌大量唾液。巫彭伸手拧下鸡翅膀,咬了一口,烤酥的脆皮混合着嫩肉被牙齿撕裂着,说不出的鲜美立刻涂抹在舌面上。

这是贵族的吃法。鸡身上最好吃的部位莫过于翅膀和脖子,那里肉质细嫩。如果换了是平民,他们首先瞄准的目标是鸡腿,或者鸡胸。原因很简单,这些部位肉多肥厚,吃起来顶饱。

女人们端着几坛酒走上客席,将一个个空碗斟满。巫彭抿了一口,味道很甜,不是粮食酿造。

果子酒的度数虽低,喝多了也会上头。心情畅快的牛伟邦一口喝干碗里的酒,抓住旁边正给自己倒酒的女人手腕,拉进怀里,在她圆润的脸上狠狠亲了一下,顿时引起哄堂大笑。

巫彭朝着热闹喧嚣的焦点方向看了一眼,一言不发,细嚼慢咽,慢吞吞吃着自己的那份鸡肉。

磐石寨的女人很漂亮。

宴会厅里烧着十几个炭盆,这里非常暖和,穿着皮袍会感觉很热。负责招待的女人们穿着棉布衣裳,很单薄,不像其它地方蛮族女性故意在腰间裹上兽皮,显得腰肢粗壮,吸引男人眼球的做法。她们胳膊上全是肌肉,圆滑的弧度看上去很舒服,红彤彤的面颊仿佛苹果熟透,也难怪喝多了微醉的牛伟邦兴致大发,当着所有人做出那种举动。

身为统治一族的族长,雷牛王什么没见过?男人都喜欢漂亮妞,如果换了瘦骨嶙峋,面黄肌瘦的女人,不要说是亲嘴,估计牛伟邦只会觉得倒胃口,连摆在面前的美食都吃不下去。

在这个蛮荒的世界,营养决定了一切。

磐石寨果然不缺粮食啊!

……

入夜,酒宴散了。

巫彭端坐的房间的首位上,旁边是年轻的雷牛部族长。火塘把天浩隔在对面,他神情自若地坐在那里,十分安静。

“我原本想在这里多留几天,好好看看。但情况有了变化,我们明天就得离开。”巫彭的声音很平缓,充满了之前从未有过的善意:“年轻人,你做得很不错。”

身为国师,巫彭极少像现在这样夸赞某人。

刚进磐石寨,他的手下立刻分散开来。他自有一套手段探明当地的状况,上百名骑兵近卫各自寻找目标,通过交谈,在短短几个钟头的时间里迅速收集情报。

老人、女人、孩子、青壮……离开雷角城来到磐石寨是巫彭临时起意,沿途他命人盯着天浩,确定对方没有离开队伍,或者与其手下沟通提前返回寨子进行安排之类的行为。换句话说,磐石寨的村民不知道自己要来,在寨门前迎接的时候,巫彭看到了村民脸上的震撼与尊敬,以及毫不掩饰的不知所措……他对此非常满意。

所有反馈回来的信息显示天浩没有撒谎。他与周边几个小寨子之间来往密切,关系倒也正常,与环车寨干了一架,活捉了寨子头领,并吞了那里的全部村民。

他用新奇特殊的方法获取大批鹿肉。

他带着村民杀死了海里的怪兽,得到了盐。

总之,他的表现很不错。

“有一件事,我不明白。”巫彭微笑着,苍老的脸上露出一条条交叉皱纹:“据我所知,雷牛部族所有所有寨子上缴的年度粮食份额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唯独磐石寨今年只缴纳了百分之三十。这是为什么?”

天浩回答得顺理成章:“这是大王亲口答应过的缴纳额度。”

“我知道。”巫彭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右边膝盖:“这是正常的上缴额度。但你为什么不多缴一些?要知道,大家都这么做。”

第九十六节 你想要的什么奖励

(感谢书友前小白的万赏!)

“那是他们的想法。”天浩回答得很快,不假思索:“缴纳超过定额的粮食以换取姓氏,这种做法很蠢。”

巫彭注意到牛伟邦的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他随即淡笑着问:“为什么?”

“我可以理解第一个做这种事的人会获得成功。但只要是英明的统治者,就不会让其他人复制这种行为。”天浩纯净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杂色:“只要缴纳额度超过百分之五十,寨子里的人就会挨饿。我知道那种感受,很可怕,恨不得连木头地板都塞进嘴里嚼成碎片咽下去……百分之六十、七十、甚至更高。为了一己私欲他们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送上去。可最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

“就算他们成功了又能怎么样?所有人都饿死了,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贵族。我不否认姓氏的重要,但我绝不认同用这种办法获取。”

“我宁愿去锁龙关,砍下足够数量的白人脑袋。”

“我可以把这个寨子经营得更好,所有人吃饱穿暖,女人们生养更多。按照族规,只要寨内人口超过一万,就能改寨封城,身为头领,同样可以得到姓氏。”

巫彭盯着天浩:“你真是这么想的?”

“这里是我的家。”天浩挺起胸脯,面无惧色:“我有家人,有兄长和妹妹,还有我的老师,我的朋友……他们信任我,让我成为寨子头领。我不能辜负这份信任。想要吃饱其实不难,这里的每个人都很勤劳。我们甚至可以拿出一部分粮食找鹿族人交换布匹。我们可以过得很充斥,非常满足,很幸福。”

“这是你的目的?”巫彭问。

天浩注意到这些话给国师造成了极大的震动。他略微降低音量,态度变得和缓:“得知青龙寨出兵的消息后,我觉得应该考虑更多的问题。磐石寨位于族群边界,我们不可能迁徙到别的地方。说实话,鹿族人其实很好打交道,他们不喜欢打仗,我们与附近鹿族寨子相处得很不错,可是现在……这种情况被打破了。”

巫彭眼里闪过一丝满意:“你很聪明。”

天浩感受到一股难以抗拒的压迫之力。他轻轻叹息着:“我毕竟是牛族人。为了我的部族,为了这个寨子,有些事情就算不愿意做,也必须去做。”

巫彭用鹰一般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我想……我可以放心了。”

停顿片刻,国师认真地问:“这次你捕获了大批蒙香寨的鹿族人,立下大功。说吧,你想要什么奖励?”

“能免去年度缴纳的粮食额度吗?”心中早有计较的天浩回答得很快。他伸出右手,张开五指:“五年时间。”

这回答出让巫彭和牛伟邦都觉得出乎意料,他们下意识互相看了看,从彼此眼睛里都看到了惊讶。

“免税?”牛伟邦上身前倾,有些不太相信:“就这么简单?”

磐石寨的确发展的不错,但目前人口只是两千左右。这些人每年耕种的农田面积不大,百分之三十的缴纳额度其实没有多少。身为一族之王,这点儿好处牛伟邦并不放在眼里。

巫彭同样对天浩的回答感到诧异:“你就不想要点儿别的?你这次立下的功劳很大,弥补了良栋的差错,抓住了超乎我想象数量的鹿族人。这样吧,我可以给你一千枚金币的赏赐。”

“金币?”天浩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他思考了很久:“我要那么多金币做什么?”

“有了钱,你可以买到更多的东西。”巫彭密切注意着天浩,他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掠食动物般的阴暗目光:“就像你与赤蹄城那边的人做生意,用他们新铸的银币结算。金币比银币更值钱。”

“国师大人您说的是商人金生吧?”天浩无奈地摇摇头:“那是没办法的事情。寨子里的人越来越多,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粮食,还得给他们衣裳穿……我们把苹果酒卖给金生,以前那种一坛酒值多少匹布的换法没用了,他给我们的酒定了个价钱,用银币和铜币结算,然后再把我们需要的布料以这个价钱换过来……说真的,我看不出这办法究竟有什么好。换来换去其实都一样。他每次都劝我留下银币,说这玩意儿留到以后肯定比现在值钱。可是这东西硬邦邦的,不能吃也不能用,放在家里还占地方。”

巫彭用探究的目光盯着他:“你真是这么想的?”

天浩摊开双手,笑得很坦然:“我不要钱,这东西还没有一块烤肉来得实在。”

巫彭眼里的那道暗光消失了,他很快恢复了平静。

“我得恭喜你。”他的声音威严又庄重:“你可能是所有牛族部落里最年轻的“千人首”。在不远的将来,我希望你能成为五千人首,甚至万人首。”

“会的。”天浩坚定地点点头:“我一定会成为万人首,得到属于我自己的姓氏。”

“青龙寨归你了。”

巫彭笑了,他拍了拍手掌,房门从外面推开,走进来两名国师的贴身护卫。他们手里拿着烙铁,在天浩身后站定。

两块烙铁,代表着两个顺序上升的不同身份。

一块是五百人首,一块是千人首。

带有身份认证的金属在炭火上烧红,烫面与胳膊上的皮肤接触,灼痛感瞬间传遍了天浩全身。他死死咬住牙,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脑子里每一根神经都在呐喊。尽管神经痛觉减弱幅度很大,可这对他来说仍是一种折磨。唯一能做的,就是转过头,睁大双眼,恶狠狠盯着那块正在伤害自己的烙铁。

“很不错,牛族就需要像你这样的勇士。”牛伟邦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忍不住赞了一句。

“你还拥有极其聪慧的头脑。”第二块千人首烙铁盖上天浩胳膊的时候,巫彭长长呼了口气,他目光变得意味深长:“神灵眷顾着磐石寨,这里的人们很幸运,有你这么一位睿智勇敢的头领。”

……

凌晨,太阳尚未从地平线上释放出金黄光线的时候,国师与雷牛族长的骑兵队就离开了磐石寨,沿着来路返回。

他们将在中途转向北方,距离下一个寨子很远,否则天黑的时候无法抵达。

天浩端着装满食物的托盘,恭恭敬敬送到巫彭面前。后者很满意,抬起手,拇指轻轻抚过他的额头。这是行巫者之间特有的礼仪。

“我很喜欢你做的那种酒。”他摘下手上的戒指递给天浩,微笑着说:“每年都给我送几坛过来。拿着这个,都城的守门官不会为难你。”

牛伟邦骑在马上,居高临下注视着天浩:“好好干。五年的免税期,这是你自己要求的奖励。希望我下次再来的时候,这里已经不是磐石寨,而是一座磐石城。”

男人之间的友情很容易通过酒精变得热络。刚典接过天浩递来的一大块熟肉,用复杂的目光看着他:“……我应该早点儿认识你就好了。”

天浩笑了:“现在也不晚。”

刚典很认真:“有空的话,来雷角城找我喝酒。”

“你请客。”

“没问题。”

骑兵队很快消失在远处的山林之间。

天浩站在寨墙上,朝着那个方向一直眺望。皮袍袖管斜搭在肩膀上,左臂裸露着。低温可以有效减缓伤口灼痛,他在烙印表面轻轻涂抹了一层油脂,五百人首和千人首的标志异常显眼。

“即便是野蛮人,也不可忽视啊!”几天以来,天浩第一次露出自然的微笑:“这是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以前如此,现在还是这样。”

平俊很适合情报首领这个位置。如今,磐石寨的情报网遍地开花,附近所有城寨都有平俊手下的密探。

抵达雷牛城的时候,天浩已经知道国师几天前抵达城内的消息。他花了两个小时,认真听取了密探这段时间对国师的各种监视信息。其中有一条,引起了天浩的重视。

巫彭带着几名手下穿着便服在雷角城里了解民情,顺便询问各种货物的价格。他想用布料交换一种肉干,却被不识身份的货主拒绝。对方要求巫彭用金属货币交易。巫彭表现得很愤怒,他铁青着脸,转身离开。

对北方蛮族来说,金属货币是一种新事物。

如果不是非常偶然的机会遇到了牛铜和巫源,天浩也很难知道部族高层对货币的真实态度。

简而言之,有人赞同,有人反对,两派阵营泾渭分明。

文明世界的历史表明,货币出现并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是自然进化的必然结果。

然而,北方蛮族目前的生产力似乎暂时还不足以让货币制度自然产生。

国师巫彭应该是货币制度的反对者。

他给出的那些金币是一笔巨款,价值远远超过五年免税期。

天浩决定赌一把。

他不想因为一句话就赔上自己的脑袋。

现在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

蒙香寨的俘虏将在下周送往雷牛城。那时候天气已经回暖,路上积雪也开始融化。

身后传来天峰的笑声:“恭喜你,我们磐石寨最年轻的千人首。”

转过身,寨墙下面聚集着大批前来送别的村民。老祭司站在最前面,他旁边是狩猎队长永刚。他同样袒露着左臂,胳膊侧面有一个清晰的“五百人首”烙印。

绝对不能独自贪下所有功劳。这是天浩从文明世界带来的重要经验。自己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同时也必须给手下争取到最大程度的利益。

磐石寨多了一大批新晋的百人首。

天峰、天狂、长林、旭坤……

现在的磐石寨人口众多,需要的管理人员更多。

天浩没有忘记老祭司。虽然他在磐石寨德高望重,身份已经无法晋升,但并不妨碍这种荣耀落在家族成员身上。他的儿子巫且同样得到了一个百人首之位。

阿依和阿菊成为了百人首。

昨天晚上,天浩对国师和雷牛王提出这要求的时候,两个人同时愣住了。足足过了好几分钟,巫彭才犹豫着缓缓点头答应下来。

很多寨子里都有女性十人首,但女性百人首还从未出现过。天浩觉得这是个机会,应该尝试着做了看看。

“她们很聪明,在女人当中很有威信。搓绳子、煮盐、养鸡、织布……寨里很多事情都需要女人参与,把她们组织起来,男人们才能放心的上山狩猎,外出打仗。我们应该给女人更多的权利,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

从寨墙上下来,天浩走进自己的房间,命人叫来了平俊。

与成长的年轻头领比较起来,已过中年的平俊显得更矮了。

“头领!”他双膝跪倒,左掌压着右掌,双手相对横摆在身前,身体弯曲,卑微的额头紧贴着手掌背面。

“起来吧!”天浩示意平俊直起身子,他善意地微笑着:“你这段时间做得不错,情报方面你很有天分。”

得到夸奖的平俊显得有些兴奋,他不断搓着手:“谢谢,谢谢头领。”

“做得好,就有赏赐。”天浩赞许地看着他:“等会儿你出去找到长林,让他给你开具一份“百人首”的身份证明,然后送到大祭司那里留下泥版,让旭坤给你胳膊上烙印。下个星期,你带着蒙香寨那些鹿族人前往雷角城,顺便把你的身份证明文书送过去备案。呵呵,从现在起,你就是咱们磐石寨新的百人首了。”

什么?

百人首?

突如其来的消息把平俊砸的晕乎乎的,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他张着嘴,脸上全是震惊的表情。

“好好干,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千人首。”天浩站起来,走过去,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是巫彭与牛伟邦给予他的特权————百人首以下的职位可自由任命,自行烙印,只要事后把人事任免文件送到雷角城就行。用国师巫彭的话来说:无论是谁能把百人小寨在一年时间里发展到人口过千的中型寨子,都可以给他同样的权力。

第九十七节 收编

走出房间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望着远处山脉凹线上投射过来的那缕金黄,平俊觉得浑身暖洋洋的,舒服极了。

他的身体不再颤抖,只是鼻孔酸酸的,很想哭。

平俊曾经以为自己死定了。

没想到,居然还有成为百人首的一天。

望着远处金黄色太阳,他暗暗发下毒誓。

头领,我永远效忠于你。

……

阳光同样笼罩着青龙寨,然而相同性质的金色光线没有让这里的人感受到丝毫温暖。

浩平从家里急匆匆赶到寨子门口,远远看见外面排列着多达数百人的军阵。前排的武士穿着钢甲,手持圆盾和长矛。后排的身着半身甲,手里握着尺寸惊人,杀伤力巨大的长柄战斧。

寨门敞开着,军阵朝着寨子里缓缓移动。他们步调统一,整齐得令人难以置信。所有人在同一时间迈出左脚,然后是右脚,白茫茫雪地很快被践踏成肮脏的泥浆,这些仿佛机器般的家伙却不为所动,继续缩短着与寨门之间的距离。

“他们是什么人?”

“为什么要把大门打开?关上,快关上。”

“怎么没有发警戒信号?哨兵在哪儿?”

短暂的混乱过后,一个个消息在慌乱的人群里传递开来。

外面那支军容整齐的队伍来自磐石寨。

这不是战争,也不是寨与寨之间的械斗。他们派出了联络人员,出示了部族首领签发的文书,还有两名来自雷角城的传令官。

整个青龙寨里弥漫着混乱,恐慌的表情出现在每个人脸上。无数张嘴都在问着“怎么办”,无数目光集中在浩平等七名“百人首”身上。

这种时候需要有管事的人站出来。然而想象中有人登高一呼做出决定的画面没有出现,直到磐石寨军队大踏步走进寨子,分派弓箭手占领寨墙和瞭望塔,要求青龙寨所有人在中央广场上集合……没有一个百人首挺身而出。包括浩平在内,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来人。

“阿浩?你怎么来了?”浩平眼睛尖,看到了被几名高大魁梧近卫簇拥着走出人群的天浩。他不由得面露喜色快步迎了上去。

天浩对浩平略一点头,也不说话,朝着旁边侧让了一步,为一名身穿黑色皮袍的中年人让出空间。

牛伟邦走的时候,留下了两名传令官。他们将协助天浩完成收编青龙寨的后续工作。

加盖了部族首领的文书权威性不容置疑,没有文明时代亢长繁琐的字句,语言表述简单得不会让人产生偏向性误导思维。

“从即日起,青龙寨归于磐石寨,任何人不得异议。”

嘈杂的声音立刻从人群里冒出来,就像病毒,迅速扩大并感染着每一个人。

“我们被磐石寨收编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良栋呢?他不是去雷角城向大王复命了吗?怎么现在会变成这样?”

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这种时候每个人都想弄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

浩平费力地挤到前面,他仗着自己与天浩关系熟,凑到近处,满脸堆笑,压低声音问:“阿浩,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大王会下这样的命令?”

“良栋惹怒了大王,他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大王已经下令剥夺他千人首的职位,青龙寨现在归为磐石寨,我是你们的新头领。”

解释很简单,却非常可怕。

一个四十多岁,左臂上留有百人首烙印的中年男子大步走到天浩面前,愤愤不平地问:“大王怎么能这样?就算我们头领有错,可看在我们攻下蒙香寨的份上,至少应该功过相抵才对啊!”

“功过相抵?”天浩平静地看着他,回答像鞭子一样狠狠抽了过去:“区区一个鹿族寨子,良栋耗费那么久才攻进去。损兵折将不说,没抢到粮食,没有布,连人都没能抓住几个。哼!他这算是有功?”

中年人没想到天浩对情况如此了解,他顿时感觉无话可说,正在搜肠刮肚寻找合适的字句反驳,天浩却没给他机会,直接迈步从他身边走过,从侍卫手里接过铁皮话筒,对所有人发布命令。

“你们有半天时间收拾自己的东西,然后跟着我去磐石寨。”

周围立刻响起无数抗议和不满的声音。

“不,我哪儿也不去,这是我的家。”

“我绝不相信这是大王的命令,你们一定是在骗我。”

“我要去雷角城面见大王。”

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走上前来,他说话的口气平平淡淡,言语当中却充满了威胁。

“年轻人,别那么急,青龙寨的头领是良栋,我劝你还是先回磐石寨。有点儿耐心,具体情况还是等我们头领回来再说。”

天浩打量着他:“你是谁?”

“我叫昌茂,是这里的百人首。”看着比自己年轻太多的天浩,昌茂眼里闪过一丝轻蔑:“收编不是你想象中那么简单。我还是那句话:如果良栋不回来,这件事情就没得商量。”

“良栋?”天浩突然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大笑:“你确定?”

他侧过身子,对站在后面的旭坤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拎起一直拿在手里的一样物件,掀起盖在表面的灰布。

那是一个用蔓藤变成的笼子,里面装着一颗人头。当着所有人的面,旭坤把笼子打开,一把抓住死者头发,抬手将其高高竖起。

是良栋!

极度震惊之下,所有吵闹声都消失了。

昌茂仰起头,呆若木鸡注视着那张在寒风中凝固的熟悉面孔。令人恐惧的灰白色面皮,厚厚的嘴唇挂着白色冰霜,睫毛被冻住,眼睑彻底上翻,浑浊的颜色占据了整个眼眶。

“你们可以拒绝接受大王的命令。良栋就是最好的榜样。”

天浩的声音异常凶狠,浩平感觉自己仿佛面对着一个从未打过交道的陌生人:“现在,立刻收拾各自的私人物品,仓库主管清理寨子里所有储备品,中午以前必须完成交割。违令者……杀!”

……

强有力的铁腕压倒了一切质疑,期期艾艾的反抗注定没有前途。良栋的人头被挂在高杆上,距离地面不远,每个人都能看到他的脸,知道那是曾经的寨子头领。

磐石寨迎来了一批全是男性的移民。

收编工作其实很简单。顽固的死硬派毕竟是少数。之所以想要留在青龙寨拒绝离开,是因为在那里生活了很久,觉得磐石寨情穷困不堪,生活水平低下。

热乎乎的肉饼堵住了嘴,不满的声音彻底缩进肚子里。

棉布衣服穿在身上比兽皮舒服多了,没人会拒绝免费下发的布料。

所有人打散,按照一家一户的原则分配房间。五百多个强壮的男人聚在一起容易滋生事端,分散以后就很难聚集。反正大家都是牛族人,磐石寨里有的是空房。

天浩宴请所有青龙寨的百人首,饭菜准备的很丰盛,酒的分量很足。

他对房间里那一双双带有敌意和忿怒的眼睛视而不见,端着酒碗走到浩平面前,热情地敬了一杯。

“浩平大哥千万不要见外,以后就把磐石寨当成你自己的家。别有什么太多的想法,良栋归良栋,你们是你们。大王下令让我执掌青龙寨,以后寨子里的事情还需要你们多多帮衬。”

话风和态度与在青龙寨时截然不同,更多是商量的口气,没有强硬森冷的命令。这让浩平等人紧绷戒备的心缓缓落下,觉得事情应该不是自己之前猜想的那样。

一轮酒喝下来,房间里的气氛立刻变得热烈起来。

“磐石寨的这个年轻人不错,至少他还懂点儿道理。”

“就是,刚才我听他说,以后咱们的职权不变,在青龙寨的时候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要是这样的话,那咱们还是赚了。”

“是啊!磐石寨可比青龙寨富裕多了。你瞧瞧这里的人,皮袍里面都穿着布料衣裳。要换了以前,咱们能有这些东西?”

“这肉饼好吃啊!你们快尝尝。还有这酒……啧啧啧啧,好多年没喝过酒了,以后这磐石寨就是咱们的天下,每天都有好酒好肉,随便吃,随便喝,哈哈哈哈……”

天浩与浩平说了会儿话就离开房间。没有了他这个寨子头领在现场看着,青龙寨的管事们越发肆无忌惮。酒精上头,浑身变得燥热,反正这里没有外人,随便什么话都能说。

昌茂喝了好几碗酒,肉饼和烤肉的滋味儿不错,他一口气吃了很多,肚子胀鼓鼓的,小腹释放出强烈的尿意。醉醺醺的他抬脚跨过正在议论勾画未来美好生活蓝图的同伴,嘴里发出意义不明的嘟囔,推开房门,半歪着身子走了出去。

扑面而来的冷风使他清醒了大半,一股说不出的傲慢与鄙夷在昌茂心中散开。

哼!年轻人都他吗的是废物!大王下令收编青龙寨,这么好的机会不用,偏要笼络包括自己在内的百人首……说起来,良栋是个狠人,要是没有他那股子凶狠蛮横的劲儿,也不会统治青龙寨那么多年。

人都死了,在背后说人坏话不道德。可昌茂并不看好天浩,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取而代之。青龙寨的男人都是战士,表面上将他们打散,但只要自己一句话就能把人聚起来。到时候找个借口公开向天浩发难,识相的就自己下台把头领之位让出来,不识相的就跟他打一架,让他知道厉害。

站在屋子外面撒尿,紧绷膨胀的腹部感觉逐渐消失,整个人变得酣畅淋漓。

现在是黄昏,天色尚未暗下来,周围很多人来来往往,他们皱起眉头,对着站在公开场合肆无忌惮释放的昌茂指指点点。

天浩在磐石寨强令推行厕所,现在已经没人会在公开场合这样做。

来自周围的目光让昌茂很不高兴,顿时瞪起眼睛吼道:“看什么看?再看老子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妈比的,没见过男人撒尿吗?”

他没有注意几个女人走进了身后的房间。

阿玫端着一盆鱼从对面的大路上走来。

昌茂的眼睛立刻亮了。

他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女人。五官生得很端正,眉眼之间带着一股魅意,丰腴的身材简直让人看了就流口水,皮肤很白,走路的时候屁股自然扭动,就像两个柔软圆球挤压着相互磨蹭,带动腰肢形成恰到好处的角度,形成一幅美丽的画。

昌茂立刻扑了过去。

这种事情在他看来没什么大不了。青龙寨是男人的天下,良栋从不过问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反正看中了抓过来带回家,关起门来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很多年了,青龙寨的女人来来去去换了好几拨,真正留在寨子里结婚的其实没几个。她们要么死了,要么被卖掉。

阿玫没注意到狼一般凶狠的昌茂,她惊叫着打翻了手里的盆,几条洗干净的鱼掉在地上。昌茂抓住她的胳膊,不由分说狠狠扯开她的皮袍,顺势俯低身子,右手灵活地穿过阿玫腿弯,将她整个人横抱着举过头领,扛在肩上。

周围人多,昌茂脸皮还没有厚到公开做那种事情的程度。他打算把阿玫带回房间好好收拾,麻痹的长这么大还从未遇到过这么漂亮的妞,今天晚上要是不把她收拾得服服帖帖,老子名字就倒过来写。

昌茂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老子是百人首,这是我的权力!

人群里立刻爆发出惊怒的喊叫声。

“快去叫阿平,有人抓了阿玫。”

“拦着他,不能让他走。那家伙是青龙寨的人,快抓住他!”

“把卫兵叫来,快去通知头领和祭司,出事了!”

几个男人拦住昌茂的去路,他瞪起眼睛盯着对面,狠狠给了肩膀上挣扎哭闹的阿玫一拳,示威性地扬了扬拳头,带着酒意口齿不清含含糊糊骂道:“……滚开……你们……想打架吗?”

不等对面的几个男人回答,昌茂身后的宴会厅大门“嘭”地一下从里面猛然撞开,一个满脸惊恐的女人尖叫着逃出来。

第九十八节 群众的呼声

得到消息赶过来的人更多了。

几百双眼睛清清楚楚看见宴会厅里一片混乱,那些喝醉的男人追逐着女人,他们口鼻里喷吐着臭味和酒气。场面已经失控,到处都是摔碎的土陶碗盏,吃了一半的肉饼扔在墙角,烤肉从架子上掉进火塘,表面全是灰。男人们已不再对食物和酒感兴趣,荷尔蒙在他们体内涌动,现在迫切需要寻找发泄目标。

“救命……救救我!”

更多的女人从屋子里逃出来。

他们毕竟喝醉了,软绵绵的手脚没了力气,何况这些女人身强力壮,不比男人差太多。

怒火像风一样被瞬间点燃。

“青龙寨的这帮混蛋太欺负人。”

“百人首又怎么样?那是我们寨子的女人。还有阿玫,她已经和阿平结婚了。”

“先把他们拉开,有什么等头领来了再说。”

乱哄哄的叫嚷声中,一个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的男人快步冲到昌茂面前。他眼窝深陷,粗糙的皮肤一看就是常年劳作。身上穿着无袖皮袍,后腰上佩着一把短刀,木头刀鞘看上去很简单,表面用藤绳捆绑,做工很是精细,应该在这上面花了不少时间。

“阿玫!”他一个跨步拦在昌茂面前,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把我老婆放了,否则我就宰了你!”

凶狠的怒意使昌茂瞬间酒醒了一半。他使劲儿甩了甩头,看到更多的人从远处跑来,他们把自己围成一个圈,更多的人冲进身后的宴会厅,具体什么情况不知道,但只要想想就知道事情没有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

昌茂有些心虚地想放下阿玫,这件事到此为止。可心底的狂傲吞没了冷静,扛着阿玫那么久,肩膀与脖颈触到她柔软的身体,那股舒服的感觉是如此美妙,这女人身上没有臭味,甚至隐隐透出一丝特殊的香气。这在以往青龙寨女人身上是从未有过的,很陌生,对男人充满了吸引力。

“她现在是我的女人!”昌茂瞬间恢复了凶狠,他估量了一下阿平的身高与实力,觉得自己至少能打个平手:“老子是百人首,你不过是个下三滥的狗杂种。就算她是老婆又怎么样?也不撒泡尿看看你自己那副熊样,能睡上这么漂亮的女人算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她现在归我了!滚!马上给我滚!”

类似的事情,昌茂在青龙寨没少干。

那时候好啊!良栋只要男人能打能杀就行,女人的事情他从来就是睁只眼闭只眼,从不计较。就算是寨子头领公开认证过的合法夫妻又怎么样?只要老子看上了,她男人打不过我,就一样得乖乖跟着我走。

现在情况有些变化,磐石寨不是青龙寨,可这在昌茂看来其实没什么两样。天浩太年轻了,像他那样的年轻人在自己面前根本没有威严。是大王砍了良栋的脑袋,跟他有狗屁相干?这不,两寨合并,他还不是一样得好吃好喝招待我。哼……想要控制从青龙寨过来的人,还得依靠我们这些管事。

在这里随便睡几个女人,也是应该的。

阿平的站姿蓄势待发,他反手拔出佩刀,刀尖直指着昌茂,连声怒吼:“青龙寨的狗杂种,我再说一遍,立刻放了我老婆!”

威胁话语迎来了昌茂再一次嘲笑:“滚!”

听到这个关键词,怒火中烧的阿平彻底失去冷静,他怒不可遏狂吼着,双腿爆发出惊人的力量,握在右手的尖刀直接捅向昌茂侧腹。

清清楚楚的刺痛感使昌茂身子一歪,左手再也扶不住扛在肩上的阿玫,任由她滚落下去。剧痛随之引起了恐惧,昌茂张着嘴,双眼瞪得斗大,他下意识用双手捂着肚子,发现握住刀柄的那只手硬邦邦的,充满了可怕的力量。

“敢动我老婆,我宰了你!”

“狗1日1的,死吧!”

“我要割掉你的舌头!”

暴怒的阿平无理智可言,锋利尖刀轻而易举在昌茂腹部开了个洞。拔刀,猛插,再拔刀,继续猛插……昌茂惨叫着摔倒,阿平却没有因此放过他。冲上去,整个人骑在昌茂身上,双腿用力夹紧他挣扎颤抖的胳膊,刀子一下又一下乱捅,插进口腔,磕飞了半颗牙齿,绞碎舌头,星星点点的淡粉色软肉夹杂着鲜红血水四散飞溅。

愤怒是一把火焰,迅速点燃了更多的人。

从宴会厅里逃出来的女人们放声哭诉着。她们紧紧捂住被撕开的皮袍,躲到熟悉的男人身后瑟瑟发抖,激起了越来越凶暴的杀意。

混乱与尖叫延续了很久。

身材高大的天狂站在塔楼上,居高临下注视着这场混乱。他面皮紧绷,手里握着几枚硬币,用手指轻轻摩挲着。

“阿娇,我给你报仇了。”

杀人,不需要自己亲力亲为。

可以雇佣:只要价钱合适,很多人愿意出手。

可以命令:只要你占的位置够高,身份足够尊贵。

还可以使用计谋,编织陷阱,让令人厌憎的目标自己走进去。

塔楼内部的空间很宽敞。天浩站在天狂身后五米多远的位置,看着自己二哥高大强壮的背影,脸上微微露出笑意。

夏天的山里,雨后会长出很多蘑菇。

麦角菌是一种神奇的物质。它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令欧洲研究者感到迷惑,后来发现这种外形与牛角类似的菌类含有致幻成分。

天浩让人收集了很多,晒干磨成粉。这玩意儿洒在肉饼和烤肉上,只要少许一点,就能产生极好的效果。

整件事是天狂制订计划。

收编青龙寨的当天,他就想要杀死昌茂,用斧子砍下他的脑袋。

天浩告诉他:杀人当然没有问题,但必须杀得有价值。应该找机会对付他,让青龙寨这些自视甚高的百人首当众出丑,从而取代他们,真正掌控青龙寨。

磐石寨的规矩与别处不同,男人可以追求这里的女人,但绝对不能用强。

只要对民众灌输“她们是我们的女人”这种概念,就会收到不错的效果。

阿玫在宴会厅外等了很久,直到昌茂出来,她才迎着那个家伙走过去。她当时走路的动作很特别,挺胸抬头,扭肩扭腰扭屁股,双脚走在一条直线上,看起来风骚无比,有股特殊的魅力。

天浩用文明时代的模特步法训练了阿玫一段时间。

遗憾的是没有高跟鞋,如果有那种神器存在,阿玫可以成为当之无愧的北地蛮族第一美女。

背对天浩的天狂忽然弯下身子,蹲在地上,头颅深埋在双膝之间。

天浩轻轻往前走了几步,听到天狂发出低沉的呜咽。

他在哭。

肩膀随着抽泣微微颤动。

月亮升起来了,照亮了挂在他眉角的泪水。

脚下是一片嘶吼,几具躺在地面的尸体被刀斧分割,零散破烂。

没有打扰天狂,天浩以同样轻微的脚步缓缓走下楼梯。

阿娇是他的初恋。

可以理解。

……

一颗颗人头挂在高杆上,在寒风中变得僵硬。毫无生机的灰色皮肤与白色霜花混杂,死者面目显得越发狰狞。

昌茂死了。

浩平死了。

所有青龙寨的百人首都死了。

平民百姓杀的,法不责众。

要怪,就怪他们自己不长眼睛,平时在青龙寨欺男霸女也就罢了,还要把这种恶劣习惯带来磐石寨。别以为没人治得了你们,你敢惹,我就敢杀。

死者不能浪费。

天浩用这些尸首举行了盛大的春神祭祀。

百人首是非常关键的位置,只有得到认可的自己人才有资格担任。

如果浩平聪明些,他应该卸掉这个位置。天浩为他准备了大量财富,足以让浩平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

……可惜。

失去了头领和管事,青龙寨的男人们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昨天晚上的混乱有扩大迹象,天浩第一时间下令出兵平息。没必要滥杀,青龙寨这些人现在属于磐石寨。只要加以时间磨合,他们就会老老实实服从命令。

祭祀开始。

春天来了。

……

春神对这片土地的确是格外优待。第一场雨下得很透,吸饱了水分的土壤变得蓬松,犁头轻轻松松就将它们翻起,女人和孩子在笑声中抛洒麦种,播撒希望。

人多了,耕地面积自然要扩大。磐石寨周边的荒地面积广阔,就算目前寨子里的人口数量增加十倍,也有足够的农田养活他们。

天浩召集所有十人首以上的官员开会。

“与往年不同,今年的规矩改一下,实行包产到户。”

什么是包产到户?

这是个谁也没有听过的新词。

解释起来并不费劲,其实道理大家都懂,也有不少人想过要这样做,就是没有胆量当众提出。

“大王免了我们磐石寨五年的粮税,但寨子里必须有足够的存粮。包产到户,各家各户自己种多少就吃多少。种得多就收得多,到了秋天无论多少都归自己。但有一条:地属于寨子,每家每户按照实际耕种的面积,上缴百分之三十的寨内公粮。”

天浩实在是不想吃大锅饭了。去年他就发现寨子里有些人出工不出力。但这种事情缺少衡量标准,无法用法律规矩对其进行惩处。

分,与耕地有关的一切都分出去。

分房子。

分农具。

分皮子分布,确保磐石寨里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生活资料。

他没打算在短时间内把磐石寨变成全面私有制的天下。拆分范围仅限于耕地。巨角鹿牧场、渔村、铁匠铺这些地方划分职能更加清晰,产品纳入寨子公共管理。简单来说,肉类、鱼类,包括牧场规模扩大后产出的奶制品,都会逐渐成为对村民公开出售的商品。

想吃肉?

方法不外乎两种:要么自己带着武器上山狩猎,要么多耕荒地多打粮食进行交换。

这是一种尝试。

国师与雷牛王做梦也不会想到,当初看在磐石寨一年时间从几百人暴增至两千以上人口的份上,给了天浩足够的权力,却被他用在这种地方。

公平的集体合作注定了不会走太远。

寨子头领不是管家婆,从米面口粮到布匹衣裳什么都要管。可以放出去一部分权力,让寨子里的人自己管理自己。

天浩在考虑更加重要的问题。

究竟是从原始社会进化到奴隶社会?还是应该直接进化到封建社会?

……

左所寨的头领福全上门求见。

按照北地蛮族的规矩,即便是相互敌对的部族,当其中一方头领提出会见要求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但有个前提:接受情况下,会面必须光明磊落,诸如“埋伏五十刀斧手,摔杯为号”之类的事情绝对不行。会面仅仅只是会面,可带随从两三个人,谈完了就走,谁也不得阻拦。

尽管有些意外,天浩仍然接受了请求。

会客室依旧设在寨子外围。比起去年,现在这间会客室距离有着同样功能的老房间直线距离超过两百米。

福全外貌没什么变化。他带着一个年轻随从,看上去二十多岁的样子。这个年轻人大部分时间低着头,有些羞涩,从不插话,默默坐在福全侧面旁听。

“老弟啊!这次我是来求你帮忙的。”

福全的神情有些尴尬,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天浩对此并不在意,他微笑着让人上了热茶,吩咐侍卫弄来几条新鲜鳟鱼,当着客人的面,剖开鱼腹掏去内脏,将鱼肉切成小块,用铁钎穿好,架在炭火上慢慢烘烤。

磐石寨与左所寨的关系不错,这是正常的待客之道。

两串烤鱼下肚,福全也变得不那么拘束。他用手背抹了抹,挪动屁股坐到天浩近处,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认真地问:“阿浩,有件事情我得问问你,你可得对我说实话。”

“没问题。”天浩的笑容甜得有些发腻:“福全大哥你直管问,知道的我一定说。”

“蒙香寨那边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们牛族人干的?”福全目不转睛盯着他。

“我不知道。”天浩满脸都是真诚。

第九十九节 小王子

“蒙香寨怎么了?”

“去年冬天那么冷,我们一直呆在寨子里没出去。那是你们鹿族人的地盘,我跟那边从无来往,平时要交换布匹什么的都是找福全大哥你交易,从来不去蒙香寨。”

“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看着满面无辜的天浩,福全长叹了一声:“蒙香寨惨啊!全寨三千多人就这么没了,房子烧得乱七八糟,寨子里也没剩下什么东西。”

“咝!”天浩倒吸了一口冷气,正往嘴里送的一串鱼片停了下来:“照你这么说,他们是跟别的寨子打仗了?”

福全用手按住天浩的膝盖,推心置腹低声低语:“所以我才过来问问你,知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天浩摇着头:“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福全眼睛里闪烁着疑惑:“磐石寨距离蒙香寨这么近,你就没听到点儿什么?”

“这话你就说错了。”天浩认真地回答:“离蒙香寨最近的寨子是青龙寨。福全大哥你要是有什么问题,应该去问那边才对。”

“青龙寨已经空了。”福全盯着天浩,仿佛要把他整个人看穿:“我这段时间派人查过,青龙寨如今是个废寨,”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正在吃肉的天浩停下咀嚼,手指慢慢搓动着剩下一半烤肉的细长铁钎:“这里是磐石寨,他们那边的事情我管不着。”

很简单的一句话,隐隐约约透露出不少信息。如果是个聪明人,应该懂得恰到好处就及时收手,打住不问。偏偏福全脑子里一根筋,他丝毫没有听出天浩话里的意思,仍不死心地继续追问:“老弟,你肯定知道点儿什么,还是告诉我吧!”

天浩没有理会死缠烂打的福全,他转过身,注视着坐在福全身后的年轻人,轻笑着问:“这位兄弟很面生啊!福全大哥你怎么也不给我介绍一下?”

福全顿时僵住了。

那位年轻人目光闪烁,视线不由自主与天浩的眼睛碰撞,释放出下意识的警惕。

“他,他是我的随从。”福全说话的速度先慢后快,其中有着明显的思考间隔。他颇为紧张地舔了舔嘴皮,挤出一丝笑:“那个,青龙寨的事我就不问了。阿浩那个,你们寨子今年还换布吗?”

“换!”天浩微笑着随口答应,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沉默中的年轻人:“你姓鹿?”

福全脸色骤变,他单手撑着地面想要站起来,这时候房门从外面被推开,两名精悍强壮的侍卫快步冲进,分从左右扣住他的肩膀,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将他死死按在地上。

“你要干什么?”福全眼里充满了惊恐,声嘶力竭发出尖叫:“你放了我,快把我放开!”

这声音对天浩丝毫没有产生作用。他保持着固定的坐姿,凝视着对面的年轻人,微笑在他脸上形成固定不变的模板:“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事已至此,已经没有必要继续掩饰。年轻人深深吸了口气,过于紧张导致身体有些僵硬。他慢慢握住双手,又缓缓松开,很无奈,带着几分不甘,用阴沉的声音回答:“你说的对,我的确姓鹿。”

“左所寨隶属于牡鹿部,牡鹿部的族长名叫鹿庆元。我听说庆元族长是个志向远大的男人。从第一个儿子降生的时候,他就给自己的后代安排好了名字。庆东、庆南、庆西、庆北这样的排序很不错,但他至今还没有第四个儿子。现在,庆元族长的长子鹿庆东三十多岁了,已经成家立业。他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呵呵告诉我,你是鹿庆南?还是鹿庆西?”

平俊的情报部收集效率很高,他手下有一批人。按照天浩的要求,无论传说、故事、各个部落与城寨的人物杂谈,统统都属于信息收集的范畴。以牡鹿部为例,族长姓名与年龄,家里的人口组成,儿子女儿老婆等等只要稍加留意,很快就能形成一份完整详细的个人资料。

情报工作没有想象中那么神秘。只要善于分析,对大量繁杂信息进行整理就行。这是文明时代遗产,天浩极有可能是唯一的持有者。

被按在地上的福全惊呆了。他脸上肌肉抽搐,惊愕的神情很快变得狰狞起来。

“不他不是你说错了,他不是”

年轻人侧身看了一眼拼命挣扎的福全,神情晦暗地对他摆了摆手,随即转身面对着天浩,用力咬了咬牙:“是谁向你告发了我的身份?我的那两位哥哥是他们干的吗?”

天浩继续着之前的问题:“你是鹿庆南?还是鹿庆西?”

“我我是鹿庆西。”他脸上已是一片铁青。

足足注视了对面五秒钟,天浩认真地说:“没有人对我说过你要来,是我自己猜的。”

“猜的?”鹿庆西抬起头,从鼻孔里发出很轻的冷哼。他摇头的幅度非常小,根本不相信天浩的说辞。

“你和福全进来的时候我就感觉有些不太对劲。虽然他一直走在前面,保持着身份比你更高的样子。但他显得很不自然,好几次回头看你。”

说着,天浩抬起手指了一下自己的眼睛:“从这里可以看出很多问题。目光交流往往比语言更加直接,你们应该事先预演过,但无论福全还是你,对彼此身份的转换并不适应。尤其是福全,他对你有着明显的敬畏。通过这一点不难判断你的身份比他高贵。我说过,左所寨隶属于牡鹿部族,你很年轻,很少有人能够在这个年龄通过自身实力坐上极高的位置。除了族长鹿庆元的儿子,我想不出还有更合理的解释。”

福全张着嘴,愤怒在眼睛里逐渐退去,只剩下惊恐和呆滞。

鹿庆西沉默了很久,仿佛是放弃抵抗,无可奈何地摇头笑笑:“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

“你想多了。我不会杀你。那样做对我没好处。何况福全是以头领的身份要求会谈,我得遵守规矩。”

天浩脸上再次浮起微笑,他对那两名按住福全的侍卫挥了挥手:“把他放了。”

福全用手揉着肩膀上的酸痛部位,缓缓直起身子,脸上全是僵硬,一言不发。

天浩对此毫不在意。他笑着对鹿庆西说:“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就算你是牡鹿部的小王子,我也不会把你怎么样。远来是客,何况牡鹿族还是我们磐石寨的朋友。这样吧,我给福全大哥另外安排个地方,咱们也能好好谈谈。”

鹿庆西缓缓点头。

房间里很快只剩下他和天浩两个人。

“说吧,你为什么想到用这种方法与我见面?”天浩认真地问。

“两个原因。”没有第三个人在场,鹿庆西的状况比刚才好了许多:“福全说过,你是个讲道理人,但是很狡猾。”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蒙香寨?”天浩不打算浪费时间。

“三千人的大寨就这么没了,我们当然要寻找原因。”鹿庆西上身向前探出,压低的声音里透出一丝凶狠:“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人干的?”

天浩看了他一眼:“你为什么会选择我作为答案突破口?仅仅只是因为福全的推荐?这个理由并不充分。”

“我打听过你和你的寨子。”因为激动和急迫,鹿庆西的脸有些泛红:“你经营的很好,磐石寨从去年到现在一直没有缺粮。这里的村民比以前增加了不少,就连环车寨的雄奎也不是你的对手。更重要的的,你遵守规矩,不会随便对人下手。”

天浩感觉颇为意外:“我的名声有这么好?”

“这些事情我也是从庆元寨和章浦寨那边听说的。”鹿庆西道:“其实我们一直不喜欢庆元寨,那个寨子与我父亲的名字一模一样。但我觉得这些传言可信程度很高,庆元寨和章浦寨是你们牛族的寨子,地位与磐石寨差不多,连他们都说你的好话,真实程度就算没有十分,至少也有八分。”

这答案有些出乎意料。天浩用手掌捂住下颌,在粗糙的短硬胡须上来回摩擦了几下,若有所思道:“你的胆量不错。牡鹿族的小王子其实我真的很想把你抓起来,献给雷角城的大王。我们一直想要鹿族的纺织技术,你是一个身价很高的筹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勇气可嘉?还是愚蠢透顶?”

“我必须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鹿庆西无奈地叹了口气:“我手下可用的人不多,福全算是比较好的。但他能力有限,我只能装作他的随从跟着过来。有些事情从别人嘴里转述与自己亲耳听到,无论内容还是真实含义,都有很大的区别。”

天浩思考了很久,终于放弃抓住鹿庆西从雷角城换取好处的想法。

“给你个建议。”他注视着坐在对面的年轻人:“忘了蒙香寨吧!这件事情已经超出你的能力范围。”

“这不可能。”鹿庆西想也不想就当场拒绝。

“哼!”天浩毫不掩饰出自己的嘲讽:“就算你心不甘情不愿又能怎么样?鹿族能打得赢牛族?你们有我们的装备精良?你们有多少战士?每年分派到锁龙关的精锐名额,所有部落就数你们鹿族的比例最低。”

年轻的鹿庆西脸涨得通红:“这这是两回事。”

“在我看来就是一回事。”天浩没有给他丝毫怜悯:“如果换了我是你的父亲,就把附近的寨子整合聚拢,合并成至少五千人的大寨。你们占据的地方太多了,还有你们掌握的纺织技术,所有部落都想要。就算没有蒙香寨,同样的事情也会落到其它寨子头上。”

鹿庆西猛然从地上站起,居高临下怒视着天浩:“是你们牛族人干的?”

“我什么也没说。”天浩很平静:“给你个建议:我们之间可以合作。”

火焰燃烧从旺盛到衰竭是一个必然过程。愤怒也一样。当身体耗尽了所有激发怒火的能量,鹿庆西忽然发现自己这样做毫无意义。磐石寨这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头领说得一点儿也不错:就算知道灭杀蒙香寨的凶手又能怎么样?就算说动父亲尽起牡鹿族全部军队,仍然不是雷牛族的对手。鹿族内部四分五裂,其它部族根本不管牡鹿族的事情。如果派出大量军队,族城的局势不稳,说不定还会引来虎族和狮族的觊觎,趁虚而入。

领地周边强敌环伺,这就是鹿族的现状。

良久,鹿庆西淡淡地问:“你想怎么合作?”

“我这里有你感兴趣的东西。”天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我喜欢交易,不喜欢战争。”

“你指的是粮食?”鹿庆西本能的想要发出冷笑,他最终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情绪,硬邦邦,冷冰冰地说:“我知道福全去年找你换过粮食,但他是他,我是我。再说了,狮族和我们之间一直有稳定的粮食布匹贸易往来。他们的粮食数量更多,价钱也比你的便宜。”

“我说的是盐。”天浩感觉鹿庆西就像一头蠢萌冲动的小野兽:“我可以大量提供。”

“磐石寨有奶酪,狮族人应该没有这种东西。”

“我还可以提供这个。”说着,天浩随手解下系在腰间的一只小皮口袋,扔了过去。鹿庆西接住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满了灰色粉末。

“这东西对身体虚弱的人很有好处,是一种珍贵的补品。”天浩明亮的眼睛里没有一丝虚假。

鹿庆西低头嗅了嗅,皱起眉头问:“这究竟是什么?”

“你可以自己尝尝。撒点儿在烤肉上,或者炖汤。”天浩笑容可掬,声音充满了诱惑。

“蒙香寨”

“我说了不要再提蒙香寨。那已经超出了你现有的能力。如果你现在不是王子,而是牡鹿部的族长,我会考虑告诉你更多的事情。因为那样的话你力所能及。可现在你还没有那个实力。”

第一百节 异兽

离开磐石寨的时候,鹿庆西脸上带有明显的愠怒。

但不管怎么样他都必须承认:天浩说的这些话一点儿也没错。

自己的确是过于莽撞,太年轻,没有经验。

更重要的是……没有实力。

坐在空荡荡的会客厅里,天浩缓缓摇着头,发出叹息。

年轻人都很冲动,都想做成几件大事,好在父辈和朋友面前彰显力量。

如果不是遇到自己,换了一个人,鹿庆西现在已经被抓,直接送往雷角城领赏。

天浩不认为这样做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区区一个牡鹿部的小王子,连毛都没长齐的娃娃,他对鹿族内部的纺织技术秘密能知道多少?就算牡鹿族长愿意换回幼子,估计付出的代价也不会多。

这是个女人廉价甚至根本不值钱的时代。五个月的短暂怀孕期致使生育繁衍变得简单。一个儿子死了,再生一个就是。相比之下,族群秘密才是维持一切的根本。

傻孩子。

小白痴。

不过他的小王子身份倒是可以利用。贸易往来是维持不同族群之间的友谊的基础纽带,尽管这种“友谊”极有可能是笑里藏刀,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磐石寨与左所寨之间的交易仍会持续下去。

磐石寨与鹿族之间必有一战。

蒙香寨的事情不可能轻易了结。虽然牛伟邦和巫彭尽最大努力保守秘密,自己也捉到从北面寨门逃离蒙香寨的鹿族人,可那么大一个寨子说没就没,鹿族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福全的左所寨规模很小,他考虑的问题只是寨子安全,战争之类的事情与他无关,甚至根本不会参与。

看得出来,鹿庆西是个颇有野心的家伙。他想干点儿大事,超越继承顺位排在前面的两个哥哥,说不定还想干掉他的老爹,提前继承族长之位。

他不会撺掇着牡鹿部与磐石寨开战,那样做对他没有好处。原因很简单,尽管他是部族王子,可他实在太年轻,无法得到掌控军队的权力。无论在一个父亲眼里,还是部族长老看来,军权必须交给年富力强有经验的人。

长子鹿庆东,或者次子鹿庆南。

抓住这家伙只会更加触怒鹿族,提前战争时间,还会有损自己的声誉。

放了他,鹿庆西回去会想方设法阻挠开战。想要上位的人不会眼睁睁看着别人得到好处。北方蛮族最看重的就是战功,他的两位兄长如果因为蒙香寨事件踏平几个牛族村寨,声望比以前更高,排在第三的鹿庆西距离族长之位更远了。

这家伙有着成为一根优秀搅屎棍的潜质。

必须让他活着,至少现在是这样。

天浩是一个诚实的人。

他没有欺骗鹿庆西。

那种灰色粉末的确很珍贵,是真正意义上的大补药物。

把巨角鹿的角割下来,切片晒干,磨成粉。

在文明时代,鹿茸的功效广为人知。

现在,北方蛮族对这种药物的理解与使用一片空白。天浩觉得自己有必要为他们补上这一课。

给他点儿试用品。

只要尝到甜头,他会回来的。

……

穿过巨角鹿牧场,踏上遥远的山脊,沿着同样的路线,天浩再次来到山脉北面的神秘之地。

磐石寨现在很安全。收编了青龙寨的全部居民,寨子总人口突破了三千。

战团规模没有扩大,这五百人也不是专业士兵。他们只是训练时间与战斗科目比普通人增加三倍。基础武器配备为圆盾和战斧,另外还有弓箭。

士兵数量不足,只能用这种方法弥补。充足的食物使他们体格强健,抛开战技与经验不谈,单论体质,磐石寨完全可以在北地蛮族各部落之间名列前茅。

永钢仍然像往常一样带着狩猎队外出。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五百人首这个职位圆了他多年以来的梦想。寨子里的年轻人需要锻炼,再没有什么能比狩猎更能提升民兵的战斗力。

就像那句广泛流传在北地蛮族之间的谚语:白人有火枪,我们有弓箭。

寨子里的铁匠由同彪统一管理。除了打造盔甲兵器,天浩额外交给他一些图纸。热兵器取代冷兵器是文明进化的必然趋势。虽然不明白在自己沉睡的时候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天浩仍然觉得自己应该未雨绸缪,就算目前为止尚未在活动区域内发现硫磺,也应该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

振辉的权力比以前大。他现在不仅管着渔场,还必须腾出一定数量人手修建盐池。

煮盐的规模无法扩大。想要大量获取,最好的办法还是晒盐。

去年之所以没有修建盐池,是因为天浩对这个世界完全陌生。在过去的一年里,他观测天象,记录了一年之中最炎热,日照时间最长的月份。修建盐池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把地面摊平,留出潮水涨落的出入口就行。剩下的工作,一切都交给太阳,交给时间。

海水不能直接食用,没有经过净化处理的粗制海盐同样含有毒素。然而天浩观察了很久,磐石寨的村民从未有发生过体内重金属元素超标的迹象。联想到北地蛮族超过正常人将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巨大体量,他隐隐觉得文明时代人类惧怕的食物安全问题恐怕早已烟消云散。看看身边这些身体比熊还壮实的家伙,只要能够填饱肚子,他们什么都吃。

造船的工匠比去年增加了二十人。正在制造的新船尽管很小,却已经插上了风帆。这是平底船的改良升级版本,具体性能需要离开船坞下水以后才能知道。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像小孩子学算术,不懂得一加一等于二,永远不可能明白二加二等于四。

寨子的防区在扩大,更多砖石结构房屋按照图纸设计矗立在蛮荒世界。

对于提高女人地位这件事,男人们颇有微词。天浩的解决方法很简单:他把那些意见最大的家伙集中起来,每天干完活让他们自己做饭吃。在过去一年里习惯了肉汤、面饼、炖肉等美食的肠胃已经变得很娇贵。他们无法忍受粗硬糙口的烤肉,不会自己熬汤,慢火炖肉的技能更是只有女人才掌握……连一个星期都不到,这群男人只能缴械投降,老老实实服从命令,学会对女人微笑,开始放弃成见,耐心听取女人的声音。

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文明世界,仍然存在大量把女人当牲口使唤的男人。“讨来的媳妇买来的马”,这观念根深蒂固,很难彻底扭转。

磐石寨的日常物资积累,有四成来源于女人。

阿依和阿菊做的很出色,她们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无愧于“百人首”这个职位。

相比之下,天浩这个寨子头领过的越来越清闲。

他打算趁着这段时间去北方看看。

这次,他只带了天狂一个人。

冥冥中,那片土地与自己之间有着神秘关联。

还是没有任何变化,越过山脊,从蓬松土壤踩上坚实地面,天浩立刻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悸动。仿佛体内血液运转速度瞬间提升了几个档次,就连肌肉和皮肤都在发热。

“你留在这儿别动,我过去看看。”他叮嘱天狂。

“那你自己小心。”天狂已经习惯三弟用命令的口吻说话。他把战斧从后背上取下,双手握着重重在地面上一顿:“我就在这儿,哪儿不去。”

天浩笑了笑,转身离开。

再次来到上次那幢建筑前,弯腰捡起那块锅盖形状的残破卫星接收天线。天浩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在碗形的北面发现几个模糊小字。

中……耳……通。

中间的“耳”字显然是个偏旁,右边部分被抹掉了,只留下几道深刻划痕。

那辆中间长出一棵大树的车,正前方残留的模糊标志表明它是一辆“长城”。估计树苗发芽的时候正好从底盘间隙里穿过,逐渐长大,从敞开的车顶天窗里生长至今。植物的力量就是如此神奇,日积月累,撑破了坚硬的汽车底盘,把这台文明时代的人类造物变成它身体的一部分。

砍刀比战斧更适用于现在的环境。

到处都是植物。蕨类、灌木、蔓藤、高低错落的乔木……越往前走,天浩就越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热带雨林,密密麻麻的绿色遮天蔽日。然而气温保持如常,湿度也不是很大。总体来说,与山脊另外一侧的磐石寨区别不大。

太阳已经越过头顶,估计时间差不多过了中午一点。从离开天狂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走出的路程其实不算远,天浩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大概只有十公里左右。

在不考虑障碍的情况下,成年人步行时速为五公里。

北方蛮族体格高大,步行时速约为八公里。

这里的地形其实并不复杂,天浩感觉自己其实是在平地上行走。问题是一路上植被繁茂,很多地方必须用砍刀开路。

为什么是这个方向?

这问题他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直觉。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天浩找了个平整的地方坐下,打开背包,拿出一块肉饼,撕了一半,慢慢地吃着。

皮袋里装着水。

阶段性少量进食有助于保持体力,也不会因为吃得太饱导致大量细胞参与消化导致身体疲劳。

“哗啦!哗哗!”

树林里传来清晰的摩擦声。天浩连忙把最后一口食物塞进嘴里,手忙脚乱拧紧水袋塞子,背上背包,抓起摆在脚边的长刀,上身前倾,全神贯注盯着发出声音的方向。

太近了,就像隔着一道薄薄的门板,可以听到对面的人在说话。繁密的树叶只能遮挡视线,无法形成足够坚固的障碍。

一颗面目狰狞的三角形脑袋从树叶里探出,表面覆盖着整齐有规律的鳞片。它用带着黄色暗纹的竖瞳盯着天浩,细长脖颈支撑着头颅缓缓向前。

天浩感觉周围的温度瞬间下降了不少,心脏仿佛停止跳动。他用力咽了一口唾沫,握着长刀的右手掌心里全是汗水。

这头可怕的怪物正在向上延伸。直到后半身从树林里探出,天浩才发现它的高度超过五米。自己必须抬头仰望,就像看着一座活动的怪物雕塑。

它毕竟是活物。

更重要的是没有敌意。

由下至上可以看到它短小的前肢,尖端有锋利的爪子。强壮有力的后腿支撑着身体,巨大的勾爪在脚趾尖上闪闪发亮。

这是一头迅猛龙。

按照达尔文学派的说法,它应该是鸟类的祖先。可是天浩无论如何也难以将面前这头怪物与笼子里的金丝雀联系在一起。它实在太大了,无论身高还是体量都远远超过《侏罗纪公园》里版本,也远远超过文明时代博物馆里的那些史前骨骼化石。

它低着头,久久注视着浑身僵硬的天浩。

它缓缓张开嘴,露出锋利整齐的獠牙。

天浩在等待,他告诉自己现在绝对不能慌。握刀的手运足了力气,就等着迅猛龙低头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刹那。

他有些后悔,这种时候长刀的威力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战斧。重量加上速度,估计这样做才能干掉这头怪物。

可怕的竖瞳看起来就像魔鬼之眼。它应该没有像人类这样的双目对焦能力。偏着头,用单侧眼睛打量天浩,头颅垂得更低了,舌头从上下张开的牙齿中间伸出来,缓缓落在天浩的头顶上。

它没有敌意?

天浩再次产生了与之前相同的感应。

很软,很热,只是黏糊糊的不怎么舒服……舌头与新剃过头发的脑袋接触,就是这种感觉。

天浩有些哭笑不得。

它在舔我?

舔完头顶,粉色舌头继续向下,慢慢舔着胳膊,然后是手指。如此的仔细,就连握刀的右手也没有放过。

它很小心,灵活避开了锋利的金属刃面。

迅猛龙的唾液很腥,散发出难以言语的臭味。

这动作持续了好几分钟,它终于心满意足地抬起头,迈开长腿,从天浩身边离开。

它为什么要舔我,而不是吃我?

第一百零一节 老嬷嬷

长时间屏住气息的天浩终于放开口鼻,仿佛溺水者重新爬上岸,大口呼吸着带有浓重潮湿的空气。

回头看着迅猛龙消失的方向,那里已经毫无气息。

它究竟把我当做食物还是朋友

或者同类

脑子里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接踵而至,

忽然,天浩想到一种不太确定的可能。

之前长途跋涉,身上流了很多汗。

气味是吸引动物的关键。

难道是因为盐

穿过茂密的丛林,眼前变得豁然开朗。天浩发现脚下土地不再柔软,杂草与死亡植物积年累月交叠形成的触感开始变得坚硬。他颇为疑惑地低下头,用力抬腿在脚下这块狭窄范围横擦了一下,带起大片枯萎枝叶,露出一块熟悉的灰白色。

是水泥地面。

这里应该曾经是一个很大的广场。

向前走,天浩感觉有些茫然。地面上很多位置已经龟裂,各种叫不出的名字的植物从缝隙中生长出来。越往前走,视线变得更加开阔。广场南面方向有明显的隆起,就像某种钻地机械从地下潜行,在那个位置用钻头冲出地表,带起大量泥土,形成一座小山,如今被各种植物包围占据着,显得很突兀。

阳光变得更加刺眼。

突然,天浩停下脚步,他眯起眼睛,努力辨认远处那些刚进入视线的奇怪物体。

加快脚步提升速度。几秒种后,心情季度紧张并且迫切的他开始小跑。

十几个体量巨大的金属块散落在附近。金属是的,天浩可以确定它们就是金属。虽然表面长满铁锈,蔓藤弯弯曲曲裹附在它们身上,黄白色小花在它们高大坚硬的身躯庇护下茁壮成长,位置高一些的位置盛开着紫色牵牛。

重型坦克、轮式装甲车、轻型步兵战斗车辆所有这些都是天浩熟悉的兵器。军绿色涂装早已剥落,露出大片暗红色的锈蚀部分。

脚下传来清脆的声响,低头一看,天浩发现自己踩到一支突击步枪。坚硬的枪托早已脆化,被自己踩得四分五裂,黑色碎末下面迅速钻出几只胖胖的白色虫子。它们丝毫没有对临时居所的眷恋,在草丛与各种杂物掩护下疯狂奔逃,很快消失在新的屏障阴影深处。

这里应该是一个军事基地。

长长吸了口气,天浩抬起右手,手指用力插进了头发深处,指尖倒抓着头皮,他需要刺痛与按摩,才能重新恢复清醒,变得冷静。

细胞在身体里涌动,敦促着他继续向前。

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在哪儿

潜意识告诉天浩,这里应该是自己休眠的基地。可以放眼望去,他找不到任何与记忆中重叠的熟悉部分。

在搜索中前行,他看到了更多从文明时代遗留至今的古老痕迹。然而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它们残破不堪,被腐蚀得厉害,氧化程度极高,轻轻一碰就碎。

远处不时可以看到三角龙和迅猛龙。前者巨大的体量令人心悸,后者比天浩之前遇到的那条还要大,身量高达七米以上。

无论素食还是肉食,它们都没有表现出对天浩这个陌生闯入者的丝毫兴趣。并非没有看见,有好几次,天浩清清楚楚感受到这些怪物察觉到自己存在,朝着自己所在的方向看过来,但三角龙仍然自顾嚼食树叶,迅猛龙也有它们自己的猎物。那种漠然的态度,仿佛路上走过来一个陌生人,稀松平常。

十多分钟后,一幢坍塌的建筑出现在眼前。地面有巨大的裂痕,就像张开了嘴,把原本矗立在地表的建筑吞下去。只是裂缝宽度不够,只能把这块肥美的食物含在嘴里,一时间上下不得,就这样永远变成了凝固的风景。

到处都是树,植物多得令人感到厌烦。大片绿色丝毫没有让天浩感到愉悦,他用力挥舞砍刀分开一条路,朝着被密林遮掩的建筑深处走去。

这的确是自己曾经待过的基地。坍塌的大楼虽然破碎,却保持着勉强可以辨认的外观。

天浩有生以来第一次相信了直觉的存在。如果不是大脑深处神秘的意识牵引,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找到这里。从磐石寨一路过来,没有偏转方向,整个路程几乎是一条直线。

大厅里一片黑暗,倾斜的地板像刀一样插入地下。进入基地下层的通道被堵死,除了植物和土壤,以及各种杂物,那里没有一丝缝隙。

风从空洞的窗户吹进来,玻璃早已消失,天浩看到散碎的大块钢筋混凝土下面露出人类骸骨,还有坚硬的单兵防护陶瓷盔甲。

死寂的黑暗深处,有一点幽幽的红光在闪烁。忽明忽暗,就像某人在黑夜里吸着烟,看不清面容,看不到喷吐出来的白色烟雾,那点红色光亮就像魔鬼的眼睛,让你在恐惧中想要转身逃跑,却又无法舍弃潜在的诱惑,被极其强烈的复杂心态支配下,寸毫艰难地向前挪动脚步。

天浩在记忆深处搜索关于这里的所有信息。

这里是基地大厅东面,原本应该有一条走廊,还有两堵隔墙。过道之间装有防弹玻璃,想要进入首先要接受机械守卫的身份验证。所有基地成员都必须佩戴个人身份卡片,机械守卫认卡不认人。这不是它们的错,自从人脸识别技术全面推广以来,以电子方式谋取他人面部信息的罪案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

隔墙已经坍塌,只剩下残垣断壁。可是远处那点以极慢节奏不断闪烁的红光对天浩产生了强烈吸引。残存在脑海深处的记忆告诉他那是一台光脑查询器。同样的机械在基地大厅里共有四台,分别安装在四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它们与基地核心主机相连,为基地成员各方面的服务便利。就像文明时代市场占有率很高的“家庭服务机器人”。

想想以前下班回家不用做饭,服务型机器人会过来主动帮你拖鞋,甚至把劳累了一天的你抱到床上休息。做饭之类的事情根本不用操心,只要预先输入每日菜单,它们会全程帮你搞定。扫地、洗衣服、打扫房间如果男主人有特殊方面的生理需求,它们同样会按照你的要求,全方位做好每一个细节,甚至包括你从岛国动作片里看到的邪恶非人类部分。

前提是你得有钱。不同型号的家用服务型机器人价格不同。从粗糙简单的保姆大妈型,到精致可爱模仿率百分之百的美丽女仆型,区间售价从几千到数十万不等。

安装在基地大厅里的这些光脑仅限于查询。它们有个很特别的外号老嬷嬷。

据说是一个值班女军官先叫起来的。查询光脑在基地内部的数量更多,它们会无时无刻提醒你各种注意事项。那名女军官值班的时候闲极无聊,找了一部很早的电视连续剧打发时间,随口把剧中一个喜欢监视别人幽灵般可恶可恨面目可憎的老太婆联系起来,给查询光脑起了个“容嬷嬷”的名字。后来传开,叫得人多了,也就以讹传讹,变成了“老嬷嬷”。

挥舞砍刀斩断一从灌木,天浩用力分开各种障碍,带着无比迫切的心情来到查询光脑面前。倾斜地面迫使他必须抓住旁边柱子上的凸起部位,抬手抹掉光脑显示屏上的灰尘。他并不确定这台机械是否还能用,期待的心情是如此强烈“老嬷嬷,你你还好吗”

天浩以前的职位很高,他知道基地能量有两条供给源。一个是超长合金探针吸取地热,另一个是从基地外部吸收的太阳能。

红色光点仍在闪烁,就像哮喘病人间歇极长的呼吸节奏。满怀期盼的天浩在黑暗中足足等了三分钟,最后还是失望了。

他没有听到熟悉的电子合成声音。以前在基地里,只要通过身份验证,无论是谁对查询器提出问题,都能以音动方式获得回答。

就在希望沉入海底的时候,他忽然看到死气沉沉的屏幕闪了一下,随即出现了一行字。

“音源判断姓名,龙天浩。军衔,上校。职位,第四十七机动战斗部队指挥官。”

天浩感觉浑身上下所有神经瞬间抽紧。他激动得有些难以自持,话语不由自主带上一丝颤抖“老嬷嬷你,你还能听得见我说话”

仍然没有熟悉的电子音回应,取而代之的是屏幕上闪烁的方块形文字“音控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到底发生了什么”声音与否并不重要,看到希望的天浩呼吸骤然变得粗重。他感觉喉咙里黏糊糊的,连忙吞了一下口水,急不可待地问“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这里会变成这样”

光脑对人类思维与情感的理解显然没有达到更高层次。屏幕亮度颇为晦暗,闪烁的文字看上去比以往更加刺眼“身份级别判定军衔甲级,职务甲a,非基地核心成员,未参与基地建设,密级掌控百分之八十再次核准,密集掌控缩减百分之六点五。”

“查询范围a级。”

“第二身份审核判定第三梯队沉睡者。”

“预定职务新编第二区域指挥官。”

“权限提升程序生效,自动排序认证中”

“再次生成身份审核判定模式,综合判定权限甲级,控制密级权限百分之九十九。”

天浩没有继续发问,很有耐心的等待着。他知道这是光脑自动进入了搜索计算模式。进入休眠仓之前,他喜欢上技术部的一名年轻女中尉,有事没事经常往那儿跑,知道了一些相关的机械操作程序。两个人曾经有过几次亲密关系,可到了后来沉睡中的男人没有爱情,更不可能指望有睡美人那样被人吻醒的运气。

屏幕上很快出现了一行新的字“你指的是什么基地还是世界”

天浩犹豫了一下“世界。”

他不知道光脑还剩下多少能量,也不知道这台机械还能撑多久,只能选择最重要的问题解答。

“世界毁灭于核战争。按照卫星监控的数字,交战国总共发射各类型核弹八千四百零一枚。”

核战争天浩感觉自己的眼角在微微抽搐“所有人都死了”

“估计全世界在战后有百分之四十的幸存者。战后大规模死亡不是因为核辐射,而是小行星撞击。战争摧毁了各国政府,失去对外太空的全面监控。小行星撞击地球引起地轴偏移,地壳首发爆裂点为马里亚纳海沟,然后是圣安吉列斯断裂带,全球火山爆发频繁,所有人口定居点无一幸存。”

事情显然没有完全与想象中重合。天浩从呆滞中清醒过来,试探着问“也就是说,核战争只是起源,根本原因还是小行星撞击地球”

“是的。”以屏幕文字为回答的方式非常刻板“灾难原本可以避免。和平时期各国都有针对撞击的预防性措施,但核战争摧毁了整个控制系统。”

天浩有些不甘心“可就算是这样,至少应该有少数人幸存才对。”

“没有幸存者。”光脑的回答是如此冰冷“撞击引发的地壳运动超过历史上所有记载。太平洋整体范围缩小了百分之三十,欧亚板块从土耳其方向开始碎裂,然后被巨大的力量推动着向东移动,华中平原形成新的山脉,北美和南美同时被撕裂详细情况由监控卫星记录,如有需要,可以调阅这期间的相关数据。”

“监控卫星还能使用”天浩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所有数据只记录到距今八百六十七年两个月零四天十一小时二十二分十九秒的时间。”

八百六十七年

天浩感觉自己的头“嗡”地一下炸响,无数杂乱的念头像蝗虫一样冲了出来。

究竟过去了多久

沉默片刻,他发出如同濒死者般沙哑的喊叫“我要看地图,让我看看现在的世界地图。”

第一百零二节 残破的世界

光脑屏幕上很快出现了陌生的地图。

没有亚洲,没有欧洲,没有非洲,没有南美和北美,有没有澳大利亚。

到处都是支离破碎的土地,它们被茫茫大海包围着,形成新的岛屿。

找不到熟悉的意大利长靴,地中海彻底消失,太平洋面积整体缩小了百分之三十,大西洋却扩大到令人难以置信。

“……这是监控卫星最后发回来的图像吗?”天浩用颤抖的手扶住墙壁,他现在迫切需要一点足够坚固的支撑。

“是的。”老嬷嬷一直在重复这两两个单调的字。

天浩缓缓抬起头,用发红的双眼死死盯住屏幕:“全世界几十亿人,你确定没有任何幸存者?”

机械的回答充满了冷酷:“是的。”

天浩陡然睁大双眼,剧烈波动的情绪导致他有些失态,声嘶力竭:“我呢?我不是还活着吗?如果按照你的说法,全世界所有人类都死了,那我算什么?”

“你不同,你是苏醒者。”光脑没有任何情绪,仅仅只是就问题本身做出回答。

“苏醒者?”天浩大口喘着粗气,理智与清醒控制着大脑,之前的失态是因为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巨大落差。他恢复的很快,至少现在不像刚才那么疯狂。

“所有在战争之前接受休眠指令进入沉睡状态的个体都是苏醒者。”屏幕上的文字随着光标逐行跳动:“你是第三批,基地编号000152,整体编号甲乙甲000271。”

“第三批?”情绪略有恢复的天浩不由得张大了嘴,愕然地问:“这是什么意思?”

“你是第三批进入休眠状态的指定人员。”即便是解释,机械的逻辑仍然如此刻板。

“等等!先等等!”天浩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恐惧正侵袭着大脑空间:“老嬷嬷,你的意思是:在我前面,还有两批跟我一样的人?”

“不一样。首批休眠者有六个人。他们的身份属于最高密级,代表着整个国家最高权力与顶级科研水准。人类无法抗衡自然衰老,癌症之类的疾病在那一时期属于绝症。旧式休眠法以低温急冻为基础,这在当时属于最先进的研究成果。对外宣称这些人已经死亡,实际上,他们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进入休眠舱,长时间封冻。”

听到这里,天浩忍不住问:“为什么一直没有首批休眠者解冻?”

光脑沉默了几秒钟:“涉及到的因素很多。他们的封存基地属于最高等级,我只负责通过主控设备接受并保存相关资料。时代的变迁,科技的进步,不同时期权力群体的构成,以及对当前时局造成的影响……首批休眠者的存在被列为最高机密,即便是高级研究人员也无法接触。这是你们人类的权力纷争,你应该理解。”

天浩在阴暗的环境里发出悠长的呼吸:“继续吧,我要知道更多的事情。”

“第二批休眠者有十一个。这是在和平状态下对未来的一种假想尝试。东西方对峙将长时间存在,只要是稍有头脑的领导者都不会主动引发战争。限定范围内的小规模武装冲突发生概率极低,更多的还是相互试探,以及通过遥控第三方进行的摩擦。只要全球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就算增幅缓慢,对峙双方仍将保持,并共同稳固和平局面。核武器的存在只是一种威慑,任何新的有核国家都将遭到两大集团严厉制裁。在这样的局面下,历史和现有文化得到从未有过的重视。休眠者的选择标准更看重于对权力核心的忠诚,以及自身在本民族文化方面的造诣。”

“文人?”天浩觉得越发不可思议:“你的意思是,第二批休眠者全部都是文人?”

“文学艺术与传统文化这是一阶段休眠者的核心选择标准。战争能毁灭一切,但文明必须以本民族独有的方式延续。该计划延续了二十二年,所有休眠者自愿签署沉睡协议。”

“那么……我呢?”犹豫着发问的同时,天浩心中也充满了期待。

“你属于第三批,也是最后一批。第六次纽约金融风暴对全球经济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伦敦金融市场接连重挫,全球各大股票交易指数纷纷下行,各国都在寻找解决危机的办法。集团对峙升级为全面危机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敌我双方都选择以战争刺激经济。但这样的情况历史上任何一次世界大战都有区别,先进科技导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出现,无论在战争中处于先手还是后手,最终局面都是两败俱伤。出于对未来局势的考虑,包括你在内,总共有五万人被列入休眠计划。”

天浩注视着光脑屏幕,心中充满了感慨。

思绪回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一天。基地司令把自己叫到办公室,拿出绝密文件。自己就是在那个时候知道了休眠计划。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按照文件内容,所有休眠者军衔自动晋升一级,身为上校的自己得到了向往已久的准将金星,却仅仅只是存在于脑海和档案中的形式。没有能够触摸到的实物,带着义无反顾的责任与理想,注入药物,陷入沉睡。

“那场战争……在我沉睡之后爆发的战争。我们……打赢了没有?”伤感的思绪支配着中枢神经,声音也变得低暗沙哑。

“核大战其实是个误会。”

看着屏幕上弹出的这行字,天浩的瞳孔瞬间骤缩:“你说什么?这是什么意思?”

“这件事情有些复杂。”毫无情绪的光脑在执行命令方面毫无折扣,解释得非常清楚:“你知不知道“人类改造计划”这个技术项目?”

天浩缓慢地点了下头:“知道。”

长时间以来,不断有人对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及生物进化理论提出质疑。越来越多的人拒绝相信自己是从一只猴子进化而来。这种观点在十九世纪末达到了**,反对者开始对地球环境与人类自身各种数据进行综合研究。他们认为地球环境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宜居,人体存在着太多无法克服的生理缺陷。

这种观点影响甚广,其中一些理论依据引起了各**方的注意。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巨人化”和“人体功能多样化”。

“巨人化”属于反对者的传统学派。该理论核心以地球质量与后期宇宙研究数据为准,认为人类最佳身高比例应该在三米左右,以强化自身体质及综合环境适应能力为基础,进一步缩减人口数量,达到“以质换量”的目的。

这一观点得到了大批拥护者。精英化与普通化历来是人类社会的两大概念形态对立群体。居于金字塔顶端的少数精英认为大部分人类只是浪费粮食,他们是造成各种混乱的源头。反过来,普通人群对极少数精英的厌恶同样深重,认为少数服从多数才是分配权力的唯一选择。

屏幕上继续弹出新的文字:“早在第三次休眠计划实施前五十年,我们已经展开了人体巨大化的研究。最初的目标完全出于军事层面考虑。骨骼强度、运动能力、战场综合反应、物资负重……所有项目综合计算,身高二百七十厘米至三百厘米的士兵最符合要求,首批三十名实验体被注入药物,在基地内部接受训练。”

二百七十厘米?

这是北方蛮族现在的平均身高。

天浩努力控制住激烈跳动的心脏,继续注视光脑屏幕上显示的信息。

“巨人计划得到了成功,整个计划延续了四十五年,从药物注入改变固有形态,到基因层面改良直接作用于胎儿,巨人被证明在各方面综合能力明显优于普通人类。考虑到民众的接受能力与可能引发的社会性恐慌,只能暂时以军方内部小范围群体为试点,通过长时间多层次的广泛宣传,最终达到全民化改造目的。”

“也就是说,目前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类,都是巨人计划的基因改造体?”天浩认真地问。

“是的。”

“他们不是幸存者?”

“不是。”

“……他们是怎么来的?”天浩盯着屏幕:“没有幸存者,他们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从十九世纪开始,各国都制订了针对大毁灭环境下的文明延续计划。其中,投入资金数量最多的项目就是太空移民。这其中有两个关键:首先是选择适宜人类居住的星球。其次是能够大规模运载人类的星际飞船。”

“有人提出质疑,认为通过太空射电望远镜发现的“类地行星”存在着太多不确定因素。电脑分析得出的宜居数据极有可能是某种人类尚未发现的未知成分。以氧气为例,太空分析数据完全有可能来源于另外一种成分比例相似的东西。它可能对人类构成致命威胁。毕竟纸面上的“类地行星”太远了。物理、数学、生物繁衍体系……所有这些只是在地球上被证实为真实有效,一旦离开,进入太空,在另外一个陌生的星球,谁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否管用。”

“大量冷冻精子库的建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无论军事基地还是科研基地,都配备了智能化释放装置。这些装置每年都要进行安全检查,信息库与卫星联网,自动判断繁衍体的最佳释放时间。尤其是全面核战争爆发的前一年,小型智能机器人技术开发成功,它们携带着综合探测器,依靠太阳能持续运转,在外界搜索环境数据,发回基地,中枢光脑依照这些数据改变繁衍体的释放标准,从而达到最佳效果。”

“也就是说,北方大陆上的这些人,都是智能机械与冷冻精子库的综合产物?”天浩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哭,还是该笑?

“是的。”

“为什么他们的智慧……”天浩犹豫片刻,换了种更加合适的问法:“嗯……他们的社会文明程度如此低下?”

北方蛮族其实很聪明,国师巫彭就是最好的例子。

“社会文明等级需要输入大量知识才能确认保持。核战争爆发后的地球环境非常恶劣,中枢光脑判定当时无法启动繁衍计划。而且战后人类幸存者数量众多,他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食物。启动繁衍计划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小行星撞击地球引发了全球性灾难,恶劣的环境持续了很长时间。频繁地震导致各基地损毁严重,等到漫长的尘埃期结束,中枢电脑已经在地球活动灾难期间丧失了对繁衍体的知识灌输能力。除了最大限度增加人类数量,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天浩在黑暗阴影中发出无声的叹息:“其它物种呢?我指的是动物。小行星不可能只毁灭了人类,其它物种的复苏也是整体繁衍计划的一部分?”

“是的。”

屏幕上闪烁的光点速度明显比之前慢了一些,“老嬷嬷”似乎在思考:“巨人化的人体各项标准无懈可击。最初制定计划是军方主导,计划重点以培养战士为主。到了计划后期,针对所有繁衍体进行了基因改造,因此大毁灭之后出现在北方大陆的人类对环境适应能力极强,他们的综合体能指数全面超越前代人类。尤其是抗辐射能力。”

“辐射?”天浩心中一凛:“你的意思是,北方大陆仍然残留着辐射?”

“这种辐射不是核大战的产物,而是来源于小行星撞击后的一系列灾难。主要是火山爆发和地壳运动。”

“锁龙关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有大陆南方的白人,他们为什么身材矮小?”天浩立刻想到一系列问题。

“这是很多个问题,我需要逐一回答。”光脑按部就班,刻板到极点。

天浩换了一个较为舒服的站姿:“说吧,我有足够的时间。”

“我的数据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监控卫星。监测图像表明,大毁灭对地球各部分造成的伤害程度不同。”

第一百零三节 基因再造

“大陆板块移动主要发生在亚欧板块与非洲板块。南美和北美被大海吞没,沉入海底。太平洋板块被挤压上升,形成新的陆地。地球整体移位导致的地轴产生变化,来自地壳内部的大量岩浆带来了新的辐射。但辐射的主要笼罩区域为新大陆北面,南方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

天浩若有所思地点头:“大规模地震带来了新的辐射源?从地下随着岩浆流出的强放射性物质?”

“是的,你可以理解为新的,以前从未发现过的露天型铀矿。”

天浩觉得释然,又有些难以理解:“放射性物质对自然环境下的物体会不会造成影响?比如一辆车,在非辐射环境下被破坏的很严重,可在辐射环境下却能延缓这种效果?”

他想起进入北面区域时,在路上看到的那辆“长城”车。长达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自然腐蚀,竟然保持着相当的完整程度,的确有些不可思议。

“这要看具体的区域环境数据才能得出分析结果。但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光脑继续道:“大陆南方的白人与你有着很大区别。他们的祖先是核大战前另一个对峙集团,虽然同样受到“人类改造理论”的影响,可他们的研发方向与我们不同。”

天浩疑惑地问:“不是巨人化?”

“他们选择了多功能人体改造。”屏幕以稳定的速度显示文字:“长出翅膀,不需要借助任何外物就能自由飞翔;增加皮肤角质层厚度与硬度,抵挡任何口径的枪弹伤害;强化牙齿和指甲,强化肌肉与身体协调性,成为廉价的生物兵器……这些情报的密级等次极高,我们对此所知不多,只能推断出大概的情况。他们也有与我们类似的文明末期人类繁衍计划,但是很明显,南方白人的体质与核大战前没有任何区别,一模一样。”

“所以他们无法进入北方,只能以锁龙关为界?”天浩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可他们为什么拥有比北方蛮族更先进的科技力量?”

“地壳运动从来就不是一件公平的事。他们那边的基地受损程度应该没有那么严重,中枢电脑多多少少保留了一部分文明输入的能力。但根据卫星早期监控数据,我估计他们的文明信息残留程度不是很高,百分之二十……最多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二。否则他们早就穿着防辐射服开着飞机坦克攻破锁龙关,占领整个新世界。”

“他们也在进化……”天浩眼眸深处闪烁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意义的暗光。

光脑却误会了这句话,将其当做一个新提出的问题:“从大毁灭至今已经过去了好几百年。他们当然在进化,在逐步适应新的环境。锁龙关是板块挤压形成的自然天险,但它无法确保大陆北方永远安全。”

“为什么?”天浩连忙追问。

“辐射这种东西不可能永远存在。它们会淡化,会消失。几百年前南方白人无法攻进来,并不意味着他们现在没有这个能力。就算现在不行,以后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确定。”

狭窄破败的空间再次陷入沉默。说不出的失落笼罩着天浩。他从攀扶的墙上收回右手,用左手代替交换着保持平衡的位置。他觉得筋疲力尽,就算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要花掉他所剩无几的残存力量。

“还有其他幸存者吗?我是指像我一样的人……苏醒者。”

“没有。”屏幕上的光点闪烁片刻,补充了一句:“基地损毁严重,监控卫星多年前就已经失联,我无法对外界进行探测,无法得到更多的信息。按照我的计算,前后三个批次的休眠人员应该全部死亡,苏醒的可能性低于十亿分之一。”

“为什么会有恐龙?”这是天浩觉得必须找到答案的迫切问题之一:“他们是自然产生?还是基因再造的结果?”

“基因再造。这源于一个早期的模拟计划。该计划于十九世纪由考古人员提出,认为可以通过骨骸化石发掘找到恐龙基因,对其进行小规模复制。计划本身其实就是《侏罗纪公园》那部电影的翻版,当时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只能当做参考资料列入电脑存储备案。二十年后,有人提出“已灭绝生物规模化繁衍”计划,认为可以挑选已经灭绝的物种进行规模化复制,从而达到地球生物圈再次平衡,减少人工干预降低后期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目的。该计划的探讨时间长达七年,但出于各方面的因素考虑,计划最终封存,不予实施。”

“大毁灭时期地震频发,基地中枢光脑认读程序错误,将归列于同一信息库的“已灭绝生物规模繁衍计划”予以自动执行。该计划基因排列模式为配对化整理,素食物种与肉食物种一对一进行基因再造。序列编号一:迅猛龙对三角龙。序列编号二:翼手龙对小型食草龙。”

屏幕上没有显示后续文字,天浩觉得奇怪:“序列三是什么?”

“没有序列三。”光标带着文字继续:“非人类特殊繁衍计划只执行了序列一和序列二,中枢光脑自动修复程序纠正了这一错误。按照正常情况,应该派出战斗部队或机器人在第一时间灭杀错误培育物种。然而基地损毁严重,我们什么也没有,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即刻中止错误的繁衍计划。”

天浩想起途中遇到那条用舌头舔过自己的迅猛龙:“它们似乎对人类没有敌意?”

“这同样是程序错误的一部分。基地对所有休眠者的身体变化进行了详细记录,尤其是第三批休眠群体,所有人基因信息各基地联网封存。特殊物种序列一和序列二开始育种的时候,地震导致基因库出现大面积破裂,第三批休眠群体与史前物种基因出现部分混合,因此两个序列四个物种对相同基因携带者会产生天然的亲近感。”

“天然的亲近感?”天浩有些惊讶,随即想到磐石寨村民口口相传关于大陆北方关于怪物的传说,疑惑地问:“这种亲近感只局限于个人?还是会扩散到整个灾难后的人类繁衍群体。”

“就目前的情况分析,应该只局限于你一个人。”

“为什么?”天浩觉得更意外了。

“第三批休眠者是一个特殊群体。你们的存在是为了应对未来战争中出现的极端危险情况。因此从基因改造的最初阶段,你们的强化过程有别于正常意义上的改造。你们可以通过战斗、高质量营养摄入、脑部微量激素分泌等方法产生强化点,对自身缺陷与不足的分项进行补充。”

天浩忽然变得紧张起来:“这样做真的有效?”

“这问题应该问你自己。因为你现在已经是强化人了。”光脑回答:“其实这个计划的开发程度并不完整,只有百分之九十八。之所以有部分缺失,是因为无法以计算方式得出最终进化体会达到何种程度。就人体基因改造层面来看,当时我们已经走在世界最前列。以“兆”为单位的频繁验算证明注入你们体能的改造药剂非常安全,不会缩短寿命,也不会造成基础性不良影响。唯一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大概就是整体外貌因为肌肉纤维粗大化会产生少许变化。”

“那普通人呢?你之前说过,巨人计划针对的是所有人。”

“基地受损导致的基因混合并不涉及他们,只针对第三批休眠者全体。基因受众面会随着自然繁衍和生育产生同等效果。比如你让一个女人受孕生产,你的后代将继承这种基因特质,第三代、第四代、第五代都是这样。”

“群体性扩散化?”

“是的。”

天浩用力咬了一下后槽牙:“这种情况会不会波及到大陆南方的白人身上?”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屏幕上显示的文字明显带有讥讽成分:“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不同的人种基因构成有着显著区别。只要掌握了基因排列规律,即便是同一种病毒,就可以做到具有针对性的感染群体限制。在北美和欧洲释放一株病毒种源,杀光所有白人,其它肤色的人类安然无恙。这绝不是科幻小说里的场景,而是真正可以用于实战的生化武器。”

“巨人计划是我们的最高机密,从未有过泄露的迹象。虽说科学无国界,但我们绝不可能无私到将整个计划受益层面扩大到全世界。他们是他们,我们是我们,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再次沉默。

天浩在阴影里苦笑着:“老嬷嬷,基地里还有什么部分是可以正常运转的吗?”

这其实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回答是如此的冷酷:“没有。”

天浩仍不死心:“兵器生产车间的情况怎么样?能不能修复?”

回答:“它毁于六百二十年前的地震,大量岩浆涌入,无法修复。”

“武器储备库呢?”

“岩浆高温引发了大规模爆炸,仓库被彻底炸毁。”

“轻型装备车间位于地表,那里的情况怎么样?”

“彻底损毁,无法使用。”

“食品加工厂呢?”

“彻底损毁,无法使用。”

天浩顺着把所有记忆中的部门车间全部问了一遍,得到的回答都一样,他那刚有了一丝起伏的心也再次沉入谷底。

“我能从你这里得到什么帮助?”思考很久,他换了一种较为笼统,觉得应该有少许效果的问法。

“我无法为你提供任何帮助。”屏幕上显示的文字是如此令人沮丧:“我只是一台光脑……不,我已经失去了大部分运算功能。现在的状态,最多只能算是一台信息存储器。我的设计使用寿命是三千个地球年,以人工或自动更换内储零件维持硬件良好状态。基地的所有太阳能吸收装置全部损毁,只有一根地热吸收探头还在发挥作用,提供为数不多的能量。虽然你拥有目前为止的最高密级,支配我的最高权力,但是很遗憾,我什么也做不了。”

“未来只能靠你自己。”

“你是人类,而我……只是一台机器。”

毫无疑问,老嬷嬷已经出现了智能化的迹象。如果基地正常运转,它的变化会引起所有研究人员的重视和关注。

“我给你看点儿东西吧!这是特工人员在核大战爆发初期从特殊渠道弄到的情报。”

屏幕上出现了一些文字和图片。

……

历年军费居高不下一直是合众国内部的矛盾纠纷之一。特殊人类改造计划使五角大楼看到了缩减经费的最佳来源。他们在计划中添加了一个新的分项:多功能士兵。

战斗中会出现各种意外。哪怕性能再优秀的武器装备也需要人类士兵才能操作。完全以机械取代人类会导致一系列不可控的情况。这些意外如果发生在敌军身上,当然是皆大欢喜,可如果发生在自己人身上,将会引发可怕的灾难。

因此,军费再高也不可能完全剔除人类士兵。这是合众**方的基础观点。

基因改良可以使人类外形产生更多的变化。

增加腿脚长度让士兵跑得更快;强化骨骼强化他们的单兵格斗能力;角质层大幅度增加可以让指甲变成爪子,想想看,一头人形的猛虎或狮子,配备了远距离攻击的热兵器,在这种强悍到极点的军队面前,无论是谁都不堪一击。

只要做到上述几点,就能大幅度缩减军队数量,就算不能缩减均分,至少可以做到与目前的水准持平,国会那帮该死反对派的议员就不会永远攻击这个问题。

合众国的人类改造研究成果斐然。

初步的研究实验体已经走出了培养舱,在长达半年的适应期内感觉正常,所有身体监控指数没有变化。

直到马尔斯引发了那场可怕的灾难。

第一百零四节 小人物

在五角大楼的电子管理中心数据库里,佛罗里达基地属于密级顺位首要序列部分的存在。

这里是一个远程导弹地下发射场,总共十五枚洲际导弹全天候处于值班状态。因为是战略性攻击武器,目标由国防部直接锁定,范围囊括了俄罗斯在欧洲地区的主要人口密集城市。

马尔斯是第四批多功能改造士兵。

按照五角大楼的计划:首批改造士兵六名,重点改造骨骼与肌肉,增加负重与身体力量输出。第二批改造士兵两名,重点为脑部神经扩容与外接设备同步化。第三批改造士兵四名,重点是多武器同时操控(如双手同时对不同目标射击,强化级别可操作不同型号武器)。

严格来说,第四批是第三批改造计划的延续。因为从这一批次开始,研究部门的改造计划提升了一个档次。

所有接受改造的士兵都是志愿者。马尔斯从签下志愿书的那一刻,就做好了“老子以后不再做一个人类”的思想准备。

离开培养舱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条章鱼。

肩膀两边多了四条胳膊,加上原有的两条,总共有六只手。胳膊长度按照从上至下的标准不同,原有的那对胳膊最短,越往下就越长,六只手掌可以排列在一条直线上。

这批改造的计划核心针对技术兵种,而不是最初的战斗人员。

如果每个人多一双手,某些特殊行业就能产生双倍的效益。国防部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进行类似的项目,直到现在才有了突破性进展。

以马尔斯所在的战备导弹值班为例,正常情况下他这个岗位需要四个人。现在,马尔斯一个人就能搞定。

实验改造体总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马尔斯也不例外,成倍增加的上肢数量导致体重暴增,他无法像正常人那样行走,研究组不得不专门为他配备了一辆电动滑轮车,他现在只能坐着移动。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最初的新鲜感在逐步消退。马尔斯开始觉得自己做了个错误的决定。现在这种章鱼模样无法见人,就连知晓实验内幕的上级,每次看到自己都有种本能的厌恶。当然,他们绝不可能当面嘲讽,可眼睛里那种鄙夷和轻视却一览无遗。

马尔斯对研究部门提出更多要求。

我要质量更好的饭菜:最顶级的小牛排、新鲜的日式料理、鹅肝和鱼子酱,还有来自法国的上等白兰地……所有的一切我都要,而不是你们口口声声所谓“营养丰富”的特殊餐。

我要喝威士忌。

我要抽烟。

我还要一个帮助我排解寂寞的漂亮妞,像玛丽莲。梦露的那种。

区区一名上尉提出诸多要求,在正常情况下肯定会被上级当做精神病患者关入禁闭室。

但马尔斯不同。

他得到了想要的一切。

反正他只是一个实验品,只要在这过程中得到所有数据,就能对下一次改造提供更多经验。

科学是一种探索,面对无知前途寻找摸索的时候,总会有牺牲,总会有消耗。没人逼你签志愿书,现在想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了。

马尔斯不是普通的军人。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坐在战备导弹值班室的椅子上时刻关注监控屏幕。事实上像马尔斯这样的技术军官数量不多,薪水也远远超出战斗部队的普通士兵。虽说签署实验协议的志愿者可以晋升一级军衔,但没人把扛着少校徽章的马尔斯当回事。他的所有训练和数据监测都在实验室模拟环境下进行。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隐藏得相当好,至少在监控人员看来,除了在生活物质方面要求多了点儿,其他倒也不算什么。

异常听话,毫无折扣服从命令。长达一年的观察期,监控人员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马尔斯在物质方面提出的各项要求被认为是合理并可以接受。

上级决定让马尔斯回归原来的工作岗位,真正成为一名可控制的成功基因改造人。

一个人干四个人的活儿,相当于减免了另外三个人的薪水。如果加上各种相关的正常开支,就能省下一大笔钱。

特殊改造的意义就在于此。

对马尔斯的监控仍在继续。他知道自己身后时刻存在着好几双眼睛,还有时刻瞄准自己的枪口。他掩饰得非常巧妙,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名优秀军人。马尔斯甚至主动找出导弹发射中心电脑程序的一处错误,避免了意外造成的大规模核辐射。

上级终于对他放心了,马尔斯的军衔也升到了中校。

花了两年时间研究整个发射系统,通过各种方法复制了战备值班军官的核钥匙,早已在电脑系统留下暗门的他选择生日那天行动。

至少需要两个人才能启动的发射台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十五枚负载着长时间憎恨与怨念的巨型导弹从发射井里腾空而起。那一刻,马尔斯感觉自己得到了新生,反锁控制室大门的他满面微笑,注视着巨大的监控屏幕,轻轻哼着从小时候就听祖父唱熟的那首《苏珊娜》,举起手枪枪口塞进嘴里,带着无限满足与期盼,用力扣动了扳机。

只有疯子才会毁灭这个世界。他们从不怕死,耗费心力绞尽脑汁执行可怕的计划只是为了让世界给自己陪葬。

淳朴的想法,奢侈的野望。

……

看完了老嬷嬷屏幕上显示的这些资料,天浩的表情依然严肃,眉心因为怀疑而紧皱着。他现在对一切都充满了疑问,整个世界,包括眼前这台历史悠久,像风烛残年老人一样苟延残喘的破旧光脑。

离开光线阴暗的废弃基地大厅需要勇气。天浩觉得极度疲劳,两条腿沉重得就像灌了铅。尽管如此,他仍然踉跄着步子,缓缓走了出去。

橘红色的太阳已经接近地平线,天空中残留的光线让天浩觉得刺眼。他闭上眼睛,坐在地上。他知道这里的黑夜充满危险,但他觉得无论如何也需要坐上一会儿,哪怕只有几秒钟也好。

机器会撒谎吗?

答案模棱两可————也许会,也许不会。

苏醒者?

我就是这个世界最后的幸存者。

继续询问已经毫无意义。无论世界毁灭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天浩都失去了挖掘的兴趣。

远处传来踩动落叶和杂物的声音。树林里探出两颗布满细小鳞片的狰狞头颅。

是之前那头舔过自己的迅猛龙。它并不孤单,带来了一个伴儿,体量比它大多了,高度约为八米。

这应该是区别它们幼年与成年的标准。大个儿的迅猛龙也许是它的父亲,或者母亲。天浩没有研究过史前生物,至少现在从外观形态上无法分辨。但只要多给他一些时间,总会弄清楚。

两条迅猛龙同时低下头,伸出舌头慢慢舔着他的头顶和脖颈,以及裸露在袖口外面的手掌。

天浩越发肯定这两头野兽是被自己体表的残留盐分所吸引。

解下背包,拿出一小袋备用的盐,倒在掌心,手掌举高,两头迅猛龙立刻转向,把舌头伸向那一小堆颜色浑浊的粗糙盐粒。

它们很温顺,丝毫没有把天浩当做点心的意思。舔光他手中的盐粒,体量较小的迅猛龙弯下腰,用硕大的头颅轻轻触碰着他的肩膀,令人心悸的竖形瞳孔表面眼皮半闭,活脱脱就是一头在主人面前撒娇卖萌的宠物。

体量大的迅猛龙较为矜持。它低头注视着天浩,目光中没有敌意,充满了令人感觉舒服的柔软。

“我要离开这儿。”天浩伸手抚弄着面前的野兽,感慨着发出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其中意义的叹息:“你们想跟我一起走吗?”

野兽不会说话,它们看着天浩站起来,安静地跟在他的身后,以实际行动作出回答。

这里到处都是辐射。天浩觉得这是迅猛龙比印象中体型更大的原因。

一个人,两头本该在亿万年前就灭绝的肉食恐龙结伴而行,离开废弃基地,离开被植物占据的广场,离开被埋葬的历史。

辐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天浩忽然明白了为什么这块土地上的生物如此诡异。

无论巨角鹿还是暴鬃熊,都有着令人畏惧的巨量体型。

有着生命力极其旺盛,可以像韭菜一样频繁收割的野草。

皇带鱼体型大些也就罢了,但它很聪明,离开了文明时代生物学家认为最适合生存的深海,像两栖动物那样攻击陆地上的人类。

远远的,看见了天狂。

他坐在用树枝搭建的简易营地前,手里拿着一块肉干,刚好侧身看见朝着这里走来的天浩,手指一松,吃了一半的肉干掉在地上。他以最快的速度抓起斜靠在旁边的长柄战斧,巨大魁梧的身体表面肌肉贲张,脸上肌肉因为紧张和焦虑挤压在一起,鼻梁上方层层叠叠全是皮肤堆积,沉重的脚步溅起沙土灰尘,一路狂冲大声咆哮:“老三快跑,那些怪物会吃人,我来帮你!”

片刻,冲到近前的天狂双手挥舞战斧举过头顶,怒吼着朝距离最近的迅猛龙奋力劈砍。杀伤力十足的武器即将落下的时候,天浩眼明手快一把抓住斧刃下方的握柄,攻击画面瞬间定格。

“别怕,它们不会伤害我。”天浩脸上露出虚弱的笑容。

“这……怎么会……”紧张到极点的天狂死死攥住战斧握柄,一丝也不敢松开。他大口喘着粗气,血液在体内以极高的速度疯狂流转。

他知道这种怪物。

听说过,也远远地见过。

它们吃人。磐石寨、青龙寨、庆元寨、章浦寨……附近大大小小所有寨子都有人丧生在这种怪物口中。它们饭厅灵活,行动敏捷,长着一口锋利密集的尖利牙齿,是天狂见过的最可怕生物。

它们像黑嚎狼一样群居,经常集体攻击另外一种体型巨大的怪物。但那种脑袋上长有三支角的怪物也不好惹,它体表生长着厚重的骨板,像盔甲一样坚固。

“它们是我的……嗯……”天浩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件事,也找不到合适的词。他转过身,用瘦长的手指轻轻拂过年长那头迅猛龙的前胸,感受着来自鳞片的冰凉与光滑,目光落到了它两边翘起,中部凹陷的后背上。

“它们是我的坐骑。”这个理由比较有说服力。

这不是重点。死寂冰冷的心脏因为天狂重新恢复了活力。我不是一个人,并不孤单。

“坐骑?”天狂再次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他缓缓放低战斧,双眼死死盯着记忆中喜欢吃人的怪兽,明显对天浩的说法表示怀疑:“你是说,可以骑在它们背上?”

“也许是这样。”天浩努力让自己笑了一下。沉闷灰暗的心情仍在支配着他,无论换了是谁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从世界毁灭真相的困境中走出来。失去的一切永远不可能回来。最后的幸存者……多么滑稽可笑,又令人悲哀的头衔。

对于这个在一夜之间展现出诸多优秀特质与卓越能力的弟弟,天狂有着一种盲目的崇信。他半信半疑地收起战斧,犹豫着伸出手,不太确定地问:“我可以试试吗?”

这也是天浩所希望的。

粗糙的手指缓缓向前探伸,距离迅猛龙越近,天狂就越发明显感受到来自对方的凶狠与敌意。这是两种截然不同更多态度,它们对待自己没有像对待天浩那么温和,就像火与冰。

天浩察觉到这一点。

他用手按住迅猛龙的前胸,感觉这动作可以让它安静下来,至少不会对正在接近的天狂发出威胁性低吼。

驯兽这种事情极有可能需要天分。没有人教,也没人说过具体该怎么做,天狂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从皮袍里掏出一块肉干,递了过去。

它低头嗅了一下,张口叼住这块从未尝过的食物。凶狠的竖瞳瞬间变得柔和下来,它慢慢咀嚼,狰狞可怕的狭长形头部显露出满足表情。

第一百零五节 牡鹿族

“它喜欢肉干。”

天狂喃喃着继续伸手向前,亲眼看到的变化给了他更多信心和胆量。终于,指尖颤抖着触摸到迅猛龙体表鳞片的一刹那,天狂清清楚楚感受到这头食人巨兽轻微抖动了一下,它没有张口攻击自己,也没有在第一时间闪身离开。

它低下头,默默注视着自己,就像文明时代相亲男女见面,充满了审视与挑剔。

“扶住它的背,骑上去。”天浩在旁边鼓励。他知道迅猛龙会接受自己这样的动作,但无法确定它们是否会接受天狂。

这很重要。

这是一个野蛮疯狂的时代,想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立足,掌控更大的权力,就需要同样野蛮疯狂的想法和计划。

马为什么能骑?

这是文明时代生物学家绞尽脑汁也无法找到答案的问题。

在全世界毁灭背景下自动激活的冷冻精子库再造了人类,基因得到全面改良的北方蛮族早已适应了辐射环境。他们可以自由进入这片区域,只要确定有办法驯服变异恐龙,磐石寨的实际控制区就能成倍扩大。

打造一支以变异迅猛龙为基础的骑兵。这种肉食怪兽在战场上将所向披靡。

还有变异三角龙,天浩同样将它们列入了计划。基地所有车间尽毁,造不出枪炮,造不出子弹,但我可以建立一支“生物坦克”部队。体量超过二十米的三角龙,它们足以碾压一切。

天狂终于骑在了迅猛龙背上。整个过程与其说是“骑”,不如说是“爬”。没有鞍鞯,他的动作显得极其笨拙。离开地面数米的高度使他有些眩晕,双手紧紧抱住迅猛龙细长的脖颈,确保不会掉下来。

“感觉怎么样?”天浩的心情比刚才好多了。

“神灵在上,我竟然骑着一头怪兽……”天狂狠狠掐了一下大腿,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你可能是这个世界的上第一位龙骑士。”天浩认真地说。

“什么是龙骑士?”天狂有些疑惑。

天浩一阵语塞。

在文明世界,龙骑士是个意义丰富的词。某些相貌特殊的妹纸被称之为“恐龙”,与她们有着超乎友谊亲密关系的男人就是龙骑士。

“它们不是马。刚才你也看见了,它们吃肉。”天浩觉得自己的思维方式需要改变,随口敷衍着,寻找适用的解释字句。

天狂虽然粗豪,却不是傻瓜。他轻轻拍了一下迅猛龙的脖颈:“老三,你为什么把它们称之为龙?”

“它们不是龙。”天浩想也不想就张口否认:“至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龙。”

天狂更疑惑了:“龙是什么东西?”

“一种伟大的神灵,一种必须崇拜的图腾。”天浩回答得异常坚定:“它有牛族的臂膀,鹿族的角,狮族的鬃毛,虎族的爪子,鹰族的眼睛,豕族的鼻子……总有一天,所有人,整个世界,都将匍匐在龙的脚下。”

……

鹿族领地,牡鹿城。

很少有人仅从第一眼就喜欢上这座城市。作为必不可少的防御性建筑,牡鹿城的城墙很糟糕,没有砖,也没有石头,从城头到墙基,所有一切都是用木模干燥后的土块建成。为了增加墙体坚固指数,人们在土块里添加了稻草茎秆,整个城墙看上去很粗糙,毫无美感可言。

相比之下,位于牡鹿族领地外围的流云城情况就好得多,有着砖石结构的高大城墙。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族群统治者的意志与思维脉络————如果连防守严密的外围城寨都被敌人攻陷,位于领地核心的族群首都也就失去了存在价值。

有限的资源要用在刀刃上。

族长鹿庆元焦躁地走来走去,愤怒的面孔看上去无比狰狞。他双手互相绞着,大拇指在虎口中央旋转着拔出,又以更加强烈的力度狠插进去。

潜伏在雷角城的探子发回消息:蒙香寨的覆灭是雷牛族所为。详细计划与攻击路线暂不明确,但牛族军队的出发位置已经探明,就是已经废弃的青龙寨。

王座位于议事厅正中,两边顺序摆着十多把椅子。除了三个儿子,有资格进入这个房间的人不是牡鹿族长老,就是身份尊贵的统领。

次子鹿庆南性子暴躁:“父亲,让我带兵出征吧!必须让雷牛部的人血债血偿。”

一个身材高大的统领从椅子上站起来,面对鹿庆元躬身行了一礼:“大王,二王子说得对,这次我们必须从牛族人那里讨要说法。两族相邻几百年了,他们总是越过边界袭击我们的领地。以前只是小打小闹,偶尔几个人口数量少的寨子也就罢了。但是这次他们竟然对蒙香寨下手,那可是足足三千人啊!如果这次我们没有反应,还是像以前那样不为所动,那么下一次,他们的目标就会是流云城。”

对面,身穿黑色棉袍的部族大巫冷哼了一声:“嘴上说得好听,我们拿什么打?牛族人善战,他们掌握着最精湛的锻造技术。早在二十年前我就说过,雷牛部必定是我们牡鹿部的大敌,必须早做准备。可是你们有谁把我的话真正听进去?他们需要布匹,用武器与咱们交换是笔双方都能受益的好买卖。只要达成供需协议,我们就能与牛族和平相处,还可以通过供应布料的方式源源不断获得武器和盔甲。可你们呢……德耀,你一直反对我们与牛族人交易,每年产出的布料大部分用来与南边的狮族人交换粮食。现在好了,牛族人打到了咱们眼皮子底下。你倒是给我说说,仓库里那些腐朽生锈的刀枪,还有破破烂烂的盔甲,这就是你口口声声要与牛族人开战的底气吗?”

“巫智,你什么意思?”德耀是拥有姓氏的牡鹿部贵族,掌管着多达上万的军队。他脸色微微有些发红,恼羞成怒抬手指着对面厉声叫道:“我们的土地要种棉花,用布匹换粮是大王的意思。二十年……如果每年都把布匹换给牛族人,我们要那么多的盔甲和武器做什么?我们要的是粮食,粮食!”

“哼!除了嘴上说得好听,你还能干什么?”巫智用嘲笑的目光看着对面:“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每年从狮族换回来的粮食有很大一部分被你截留下来用于酿酒,真正分发到各个城寨的部分能有一半就不错了。”

“我们需要盐!”鹿德耀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用酒才能从豕族那里换到盐。”

巫智的冷笑声更大了:“我只看到一枚一枚的银币装进你的口袋。别说我没有提醒你,那是狮族搞出来的玩意儿,你把它们当做宝贝一样藏起来,究竟是能吃,还是能穿?”

“够了!”烦躁不已的鹿庆元爆发出怒吼:“现在不是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要吵架就给我滚出去!”

每一个统治者都会面临各种麻烦,鹿庆元也不例外。

他在心里计较得失。

制定族群政策很难,目光超卓的伟大领袖终究是凤毛麟角。不要说是二十年,就算五年,甚至两、三年后的变化也很大。其实巫智和鹿德耀之间的争论孰是孰非并不重要,那就是一锅稀里糊涂的烂米粥,无法分清上下轻重。

鹿族需要粮食,需要铁器,需要盐,需要各种各样的生活物资。尤其是牡鹿部,刚好夹在几大部族之间,领地面积就这么大,每年种植棉花或粮食都有定数。这种多了,那种自然就少。更糟糕的是牡鹿部无法拓展领地面积,被迫限制人口数量。

鹿庆元从未想过要与牛族人全面开战。那样做是自寻死路。就算战争规模限制在雷牛部与牡鹿部之间,自己仍然不是对手。

难道就这样算了?

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长子鹿庆东离开座位,在众人注视下走上王座台阶,他凑到很近的位置,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低语:“父亲,我们可以仿照雷牛部的做法,攻击他们边境上的某个寨子。”

鹿庆元在沉默中缓缓抬起眼皮,用复杂的目光看着鹿庆东。

他其实并不喜欢这个儿子。首次成为人父的喜悦随着次子和三子接连降生被冲淡了许多。“爱到三岁恨到老”,文明时代的谚语经历了漫长时间考验。鹿庆元知道自己能力有限,而且上了年纪,永远不可能成为传说中被无数人敬仰的部族领袖。每天看着水面倒影里苍老的面容,抚摸着白色头发,他心里总会生出说不出的恐惧。

长子从年轻时代就表现出部族首领应有的诸多特质。他聪明,对很多事情有着特殊见解,与部族各方面势力都有交集,优秀公平的处理方式得到所有人一致认可……但越是这样,鹿庆元对长子的戒备就越深。

干掉亲生父亲取而代之不是什么新闻。现在的狮王就是最好的例子。他起兵造反,攻入部族主城,当着所有人的面,砍下他父亲的头颅,将上任狮王的尸体分给所有降臣,逼迫着他们当场吃掉。

这是蛮族统治者证明实力的一种方式。

鹿庆元无法保证长子不会效仿年轻的狮王,突然在某一天把同样方法用在自己身上。

他更信任次子鹿庆南,还有三子鹿庆西。尤其是次子,从小就很听话,不像长子那么叛逆。

“你想进攻哪个牛族村寨?”其实长子的意见正是鹿庆元内心所想。可越是这样,他对这个儿子就越是忌惮。

“暂时还没有具体目标,这只是我的一点想法。是否可行,还需要父王您拿主意。”鹿庆东半躬着身子,小心翼翼的回答。

鹿庆元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过身,缓步回到王座前坐下。他对站在侧面的贴身近侍使了个眼色,跟随多年深知他心意的后者点点头,转身离开……几分钟后,近侍拿着一卷兽皮返回。他将兽皮在鹿庆元面前的木桌上摊开,分别用沉重的物件压住边角。

这是牡鹿部周边区域的。绘制得很粗糙,很多地方线条模糊,只能大概看出以轮廓形式存在的部族边界。

“你们都来看看。”鹿庆元用低沉的嗓音对所有人发布命令:“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向雷牛部讨一个说法。”

议事厅里所有位高权重的人纷纷围拢过来。

巫智站在最前面,他用看透一切的目光注视着自己的王,不无忧虑地问:“大王您的意思,是打一场小规模的仗?”

鹿庆元没有否认:“牛族不会承认蒙香寨的事情是他们干的。就算我们把状告到部族联盟那边也不会有结果。我知道牛族人不好打,但我需要牛族人的脑袋。”

鹿德耀立刻朝前迈了一大步:“属下愿为大王分忧。”

鹿庆元仿佛没有看见他的存在,视线直接从鹿德耀身上掠过,落到了次子鹿庆南身上。他抬起手,朝着那个方向招了招:“阿南,准备一下,这次就由你领兵出征。”

鹿庆南有些惊讶,他本能地偏头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大哥鹿庆东,然后转过头:“父王,这个……大哥他……”

“我说了这次由你领兵出征!”鹿庆元有些恼火,加重了音量和说话语气:“没让你向牛族人全面开战,只要攻下边境上的几个寨子就行!他们抓我们的人不外乎是为了织布,我们同样可以抓他们的人过来炼铁。”

鹿庆东半低着头,默默无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鹿庆南不停地偏头看着兄长,结结巴巴地回答父亲:“那个……我……我……”

他很想说“让大哥去吧!”

这句话已经到了嘴边,还是被鹿庆南强迫着咽了下去。他知道父亲的脾气,这样做只会越发触怒,后果变得越发不可收拾。

周围一片安静。

鹿庆元内心的怒火略微消退。他抬手在兽皮地图上画了一个圈,用手指在中间用力点了几下:“就这片位置。章浦寨、磐石寨,还有庆元寨……本王全部都要。能抓多少是多少,不愿意投降的统统杀掉,烧光他们的寨子,夷为平地!”

第一百零六节 战争模式

天浩没有直接把两头迅猛龙带回寨子。他在巨角鹿牧场逗留了一天时间,让人叫来了主管元凯,带着人,在距离牧场北面大约五公里的山坳里造了几间简易木屋。

对变异迅猛龙来说,北方蛮族就是食物。天浩需要时间探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驯化方法。他让天狂先回寨子,挑选出五十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带上各种必需物资,前往自己选定的“龙骑兵驻地”。

盐和肉是最好的诱饵,即便是凶猛的吃人怪物,同样喜欢不劳而获的幸福生活。

尤其是盐。

给它们装上鞍鞯的时候,迅猛龙表现的有些抗拒,天浩下令增加盐的供给量,它们很快变得温顺下来,任由皮带绕过腹部,给脖颈周围套上缰绳。

“骑上去。”

“让它们学会服从命令。”

“不听话就用鞭子抽,用长矛狠狠给我刺。让它们流血,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规矩。”

“如果实在无法驯服……就杀了它们!”

身为一寨头领,天浩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不可能长时间待在这个地方。

他有种破釜沉舟的觉悟。

在蛮荒世界生存本来就极其艰难,知晓了文明世界的结局,让他对未来那一丝最后的期盼彻底破裂。创造需要打破原来的桎梏,任何胆敢反对声音都必须被狠狠压制。如果遭到激烈反抗,那么该杀就杀,绝不手软。

对人如此,野兽就更是这样。

大陆北方面积广阔,杀掉两头拒不服从的迅猛龙,它们还有更多的同类。

想象中最糟糕的情况没有发生,两头迅猛龙都很配合。它们没有对四周这些手持武器的人类表现出敌意,只要有盐,或者是用盐腌制的肉干,它们就觉得心满意足。

天色很快变得昏暗下来。

营地点起篝火,天浩也差不多到了即将离开的时候。这时,元凯带着几个人从远处小路上匆匆赶来。

“头领,寨子里传来消息,有紧急情况。”他边说边把站在身后的一个年轻男子拉到前面。

天浩认识这个人,他是平俊手下的一名探子。

“出什么事儿了?”

“鹿族人大举出兵,已经越过了边境。”

……

磐石寨议事厅里的三个火塘里燃烧着熊熊烈火,在没有开发出更好的照明方式以前,这是人们向黑夜换取活动时间的唯一方法。

寨子里所有“百人首”阶位以上的人都参加了会议。他们聚在宽大的原木桌子旁边,以天浩为核心,低头注视着桌面上平摊开的兽皮地图。

平俊有生以来第一次在这种场合公开露脸。他很激动,甚至转化为亢奋在心里冲撞。他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却很难控制住颤抖的身体,导致说话声也变得断断续续,不那么连贯。

“牡鹿城的军队前天就已经出动。我们按照头领的指示,从赤蹄城买了十几匹马,这才抢在鹿族人前面把消息传了回来。”

天浩抬手拍了拍平俊的肩膀以示鼓励,认真地问:“打探到他们行进的方向了吗?”

“我们正在查探,消息以接力的方式回传过来。”按照天浩之前给平俊的建议,每五人一个小组,分派在几个必须重点关注的方向。一旦出现必须尽快传递的重要情报,磐石寨立刻往该方向派出一至两个信息联络组,所有人配马,以单人单次的方式将最新情报逐层后传。

天浩不知道这个陌生的世界有没有鸽子。捕捉驯化鸟类用于传递消息的方法已经告诉平俊。遗憾的是,一切都需要时间。

“军队人员构成仅限于牡鹿族,数量在六千人左右。他们针对的目标就是我们雷牛部。”

打探到这些消息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鹿族人的战斗力只能算是一般。行军打仗当然要保密,可是这次的情况不同:对于强悍凶暴的牛族,鹿族人有着本能的畏惧。隐瞒消息欺骗他们越过边境进入牛族领地,只会在军队内部引发恐慌。没人喜欢与强大的对手交战,赢面太小了,与其白白战死,不如提前逃跑。

迫不得已,鹿庆元只能公开蒙香寨被毁灭的消息。主动出兵与报仇雪恨是两种概念。鹿族军队低迷的士气开始变得高涨,士兵的畏惧心理也没有那么强烈。

“我们没有打探到鹿族人的具体攻击目标。那支离开牡鹿城的军队没有从直线距离最短的方向进入边境,而是从我们的东面绕了个圈子。”平俊用手指着地图,在磐石寨东南方点了一下:“他们的入境位置在这儿。”

“有一件事很奇怪。”停顿片刻,平俊继续道:“这次鹿族人的统兵大将有两个,都是牡鹿族长鹿庆元的儿子。”

天浩抬起头,感觉有些意外:“其中一个是鹿庆西?”

“不,他不在其中。”平俊摇摇头:“是鹿庆东和鹿庆南。具体谁是正将谁是副将,我们正在打探。”

目前知道的情况就是这些。

天浩双手杵在桌面上,双臂分得很开,他仰起头,用充满威慑力的目光扫视四周:“咱们的麻烦来了。攻击蒙香寨是大王下的命令,但现在青龙寨已经没了,我们肯定会成为鹿族人的攻击目标之一。”

狩猎队长永钢有些疑惑:“阿浩,你的意思是,鹿族人这次想打大仗?”

“他们没那个本事,也没有那个资本。”天浩冷静地摇着头:“如果是全面开战,他们派出的军队数量就不会这有这么点儿,至少也是两万以上。负责监视其它方向的斥候一直没有传来消息,这就意味着其它部族没有出兵。”

老祭司低头看着地图,面带忧虑:“就算是六千也很多了,咱们寨子连上老人和孩子才有三千多人……这仗怎么打?”

天峰插进话来:“阿浩,趁现在还来得及,我们尽快派人向赤蹄城和雷角城求援吧!”

“暂时还用不着。”天浩诡异地笑了:“说起来,我得感谢鹿族人这次派来的统兵大将。是他让我有了打赢这一仗的底气。”

永钢皱起眉头,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阿浩,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天浩用右手在兽皮地图上标准的磐石寨位置重重点了一下:“我们寨子距离鹿族人的领地最近,他不会把我们当做首要攻击目标。”

说着,他的手指朝着右侧移动,自下而上以磐石寨为中心画了一个圆:“这个范围内所有的寨子都有可能遭到攻击,但我们排在最后……肯定排在最后。”

天狂横抱着粗大的胳膊,他与其他人一样,想不明白,也无法听出天浩话里的隐藏内容,只能把求解的目光偏转到天浩身上:“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聪明人。”天浩笑了:“颇有头脑,远见卓识的那种。”

……

永利寨被攻破了。

兴奋的鹿族战士大声呼喊着冲进寨子,锐利长矛捅穿一个个牛族人的身体,然后将长矛倒插在地上。尸体和武器,这是彰显武功的最直接方式。

被杀的都是男人,女人被抓起来集中看管,这是战斗结束后的统一规则。但在这之前,谁都可以把她们横扛在肩上带进小木屋,做大部分男人都喜欢的事情。

老人没用,统统杀掉。

身高达到一定程度的孩子可以活命。他们会长大,成为优秀的奴隶。

太小的孩子没用,他们和老人一样,都会成为蛮族战争中的备用粮。

坐在原本属于永利寨头领的木屋里,看着正用小刀切割一大块鲜肉的牛族女人,鹿庆南非常满足,发出爽朗的笑声。

“还是大哥你聪明啊!这次多亏了大哥你跟我一起出来,否则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要先打永利寨。”

鹿庆东坐在旁边,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面前摆着一个木盆,盆里装着一颗刚砍下来不久的新鲜人头。死者嘴里塞着一块木头,约莫有孩子拳头大小,口腔内部空间只能勉强容纳。它是趁死者还活着的时候硬生生塞进去,然后用皮绳勒紧木块,防止死者将其吐出,然后等待死者在刺激食道产生强烈呕吐感及半窒息状态下挣扎近两分钟的时间,这才用刀斧将头颅砍下。

这是永利寨头领的脑袋。

鹿庆东不是骨碗师,但他知道制作骨碗的每一个细节。给死者口腔强塞木块会导致面部肌肉紧绷,对颅骨产生足够的挤压感,最大限度密闭颅骨之间的缝隙。保持这样的死状,剥皮割肉,剔除大脑,就能沿着颅顶边线取出完整的碗形。

永利寨规模不大,满打满算也就是一百多人。鹿庆东打算趁这次出征的机会,砍下九个牛族百人首和一个千人首的脑袋,亲手制成一整套十个骨碗,敬献给父亲。

蛮族详细用死者头骨制成的碗具有神秘力量。病人喝药用这种碗会好得很快,虚弱者用骨碗吃饭会获得力量,胆小的家伙多用骨碗能得到胆量……可怕的迷信就这样广泛传播开来,就连孕妇也愿意使用骨碗,认为这样可以让生产变得顺利,大人孩子平平安安。

火光照亮了已经剥掉头皮的颅骨,鹿庆东手上全是血,他在抹布擦干死者头骨,在靠近火塘的位置略微烘烤。炭笔在干燥的骨头表面画出一条线,他拿起小钢锯,沿着线条开始切割,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

牡鹿族长鹿庆元的三个儿子,长子鹿庆东经验丰富,头脑聪明,是一名优秀的统兵将领。

鹿庆南知道自己在军事方面无论眼光还是能力都比不上大哥。他属于那种老实忠厚的性子,对族长之位向来没有太大兴趣。鹿庆元决定出兵的前一天,鹿庆南找到父亲,请求带上大哥鹿庆东一起出征。为打消父亲的怀疑,他主动提出:自己为正将,大哥鹿庆东为副将。

事实证明,鹿庆南的选择没有错。

鹿庆东的进攻路线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他没有直接攻打距离鹿族领地最近的磐石寨,而是带领军队从东南森林越过边境,进入牛族领地,在没有暴露行踪的情况下在山林深处足足走了一个多星期,绕到雷牛部后方,对人少偏僻的永利发动泰山压顶般的猛烈进攻,一战而平。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鹿庆东对二弟的称赞毫不在意,他专心锯着木盆里的人头,发出轻轻的叹息:“牛族人悍勇凶猛,他们打造的兵器举世无双。就拿这把钢锯来说,这么小的一点儿东西,他们都能做得如此精巧。要换了是咱们族里的铁匠,还真是不行。”

“我们鹿族人的士兵只能打顺风仗。这次咱们出兵,磐石寨肯定是最方便的攻击目标。但是老二你得明白,很多事情不能光看表面。磐石寨位于边境,这种地方的据点历来是守备坚固。我估计青龙寨的人已经集中到了磐石寨,雷牛族长牛伟邦很聪明,他知道我们早晚会报复,所以提前做好了应对。两寨合并为一寨,战斗力也就成倍增加。”

“磐石寨是个硬核桃,咱们就偏不理他。绕过去,打他们的后方。你看看这地图上:永利、甘泉寨、积麦寨、漳浦寨……咱们用不着有什么规律,只要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就能把这些小寨子一个个推平。”

整个作战计划鹿庆南已经知晓,但他仍然有些担心。挪动屁股朝着鹿庆东那边移了一些,低声道:“大哥,父王要求咱们这次必须打下庆元寨,这才是重点。”

“胆敢冒犯父王的名讳,他们必须要付出代价。”鹿庆东视线自始至终没有离开手里的那颗人头:“我仔细考虑过,庆元寨排在倒数第二的攻击顺位,磐石寨排在最后。那里距离我们的领地最近,有什么意外的话也能及时撤离。总之,磐石寨能打就打,打不赢就走。只要拿下庆元寨,再加上我们这段时间林林总总攻下的这些牛族小寨,在父王面前就是大功一件。”

第一百零七节 跟我走

鹿庆东从未没想过要进攻赤蹄城。

区区六千鹿族军队就想进攻牛族坚城,无异于痴人说梦。

直接进攻磐石寨是愚蠢的选择。鹿庆东太清楚鹿族士兵的德行,如果磐石寨首战不利,损兵折将,自己这边立刻会士气大降。到时候远距离迂回的策略根本无法实施,军队也会出现大量逃兵。

事实证明自己是对的。虽然在钻山绕林走了那么多远路,可数千名鹿族军队突然出现在永利寨的时候,寨子里所有牛族人都惊呆了。六千对一百,就跟石头砸鸡蛋一样轻松。

外面到处都是女人的尖叫与哀求,鹿庆东却充耳不闻。烧杀抢掠,侮辱妇女,这同样是提升士气的必要手段。何况对方是牛族,是灭杀蒙香寨的仇敌。

“老二,把命令传下去。”永利寨头领的头骨被切开,看着整齐的骨质部切割边缘,鹿庆东很满意。他伸手从中挖出死者大脑,边做边说:“让他们统计寨子里的粮食,杀光老人和孩子,剔除骨头只要肉,带上所有的女人,我们明天一早出发,直取甘泉寨。”

正看着女人烤肉的鹿庆南一愣,随即倒吸一口冷气:“这么快?还是在这儿多待一天吧!让下面的人高兴高兴,咱们在林子里走了那么久,大伙儿都……”

“多一天都不行。”鹿庆东轮廓分明的脸上浮起强硬表情:“这里是牛族人的地方,不是我们的牡鹿城。告诉下面的人,所有战利品上缴五成,剩下的全归他们自己分配。不服从命令的人,格杀勿论。”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道:“命令就由你来发。毕竟……你才是正将。”

……

天浩带着几名侍卫走进漳浦寨的时候,寨子头领建平丝毫没有主动出来迎接的意思。他坐在屋子里,眼睛里全是冷漠与傲慢。

“真是难得,阿浩你怎么有时间来我这儿做客?”他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不是很好,火塘对面的客位上没有奉茶,甚至没有摆放专供贵客使用的兽皮坐垫。

“我没时间跟你说这些。”刚进门,天浩就直截了当地说:“我是来救你的。”

“你说什么?”身材魁梧的建平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他觉得很意外,对方应答完全背离了自己之前的猜想。建平觉得磐石寨年轻头领这次过来应该是有事需要求助自己。人口、粮食,或者别的。

“鹿族人打过来了。”天浩尽量言简意赅:“我收到消息,他们已经攻下永利寨,正朝着这个方向进攻。”

“这不可能!”回过神来的建平本能对方在撒谎。他气呼呼地瞪着天浩:“永利寨离我这儿比磐石寨近多了。连我都不知道的事情,你怎么可能知道?”

“你平时不与他们联络,当然是什么也不知道。”天浩发出冷淡的嘲讽:“别说我不帮你,我可是在救你的命。”

“够了!”恼羞成怒的建平“嗖”地一下站起来,胡须随着脸上肌肉一起颤抖,抬手指着远处的寨门方向:“出去!滚!漳浦寨不欢迎你!”

“你自己想也就罢了。可是他们怎么办?”天浩仿佛根本没有看到建平的动作,侧过身,指了一下敞开的房门外面:“漳浦寨上上下下五百多牛族兄弟,难道你想让他们为你陪葬?”

“我根本就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建平被他说得一阵火大,不由得怒从心起:“哪儿有什么见鬼的鹿族人?再说了,磐石寨旁边就是鹿族的左所寨,你前面还有青龙寨挡着。就算鹿族人真打过来,有麻烦的也是良栋和你,跟老子有屁的关系?”

“良栋已经死了,大王下令,青龙寨所有人并入磐石寨,由我统一节制。”没有争论,天浩放缓语速,充满了不可置疑的威严。

“这不可能!”建平想也不想就重复了一遍刚说过的话,心里却同时生出说不出的惊异。

磐石寨这位年轻头领是个胆大包天的家伙。这是建平很难对他产生认同感,也很难喜欢的原因。

雄奎同样惹人讨厌,可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是认识了很多年的老人。彼此面子上很熟,来往也多,不像磐石寨刚蹿起来的小年轻,让同为头领的建平觉得很不舒服。

但是天浩提到了大王。

他胆子再大,也不会扯着虎皮冒用大王的名义吧?

何况话里还说到良栋……良栋死了?青龙寨与磐石寨合并?这段时间春耕忙碌,各个寨子平时也很少走动,难道这事儿是真的?

天浩深深地看了一眼神情明显变得犹豫的建平,突然下令:“抓住他!”

几名特别挑选,训练有素的近卫立刻一拥而上,按翻建平身边猝不及防的护卫,两个人死死卡住他的肩膀,以熟练地动作将他用绳索捆紧。

“混蛋,你想干什么?”

“我……我就知道是你杀了雄奎,你现在也要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我,谋夺漳浦寨?”

“你走不掉的!这里到处都是我的人!”

又惊又怒的建平一个劲儿地破口大骂,他拼命挣扎,只是绳索捆得太紧,怎么也挣不开。

房间里的混乱传到外面,附近的人纷纷围过来,想要看个究竟。

天浩索性一脚踢开房门,一把抓住正在大声叫骂的建平,大踏步走了出去。

他立刻感觉到来自所有方向的敌意。

“那家伙是谁,他抓了咱们的头领。”

“砍死他!立刻把我们头领放了!”

“好像是磐石寨的人……先等等,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近卫把刀子架在建平肩膀上,看到这一幕,附近几个想要冲过来的男人纷纷停下动作,脸上露出犹豫的神情。

天浩从一名近卫手里接过铁皮话筒,面对木屋前越聚越多的人,发出足够所有人听见的洪亮声音。

“章浦寨的兄弟们,我是磐石寨的头领天浩。我今天来只为了一件事:鹿族人打过来了,他们已经灭掉了永利寨,说不定还灭掉了甘泉寨。情况紧急,暂时还没有更多的消息。你们现在立刻各回各家收拾东西,跟着我往南走。”

“放你妈的屁!”肩膀上那口刀对建平没能产生威胁,他冲着天浩啐了一口,连声怒道:“你就是想要谋夺我的寨子。别信他,他在撒谎!”

“如果我要谋夺你的寨子,你现在已经死了!”话筒扩大了天浩森冷的声音:“有这样把寨子头领公开带到所有人面前的谋夺方式吗?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我才带了几个人过来,在这种公开场合就算杀了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被愤怒与杀意笼罩的情绪逐渐平息,人们开始理智思考问题。一时间,木屋前的广场上窃窃私语,人们交头接耳,虽然心中仍有怀疑,却不像之前那样把天浩当做敌人。

怒火缓缓从建平身体里冷却,他大口喘着粗气,却比之前理智了不少,用带有血丝的双眼盯着天浩:“……你……你说的是真的?你没骗我?”

这时候,一名老者从台阶下方走过来,他皱紧眉头道:“年轻人,有什么话好好说。先把建平放了,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谈。”

他随即补充了一句:“我是漳浦寨的祭司,我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现在我们没时间慢慢谈。”天浩想也不想便拒绝了对方。他加重了语气和音量:“鹿族人已经在路上,他们的速度很快,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不想死的话,就跟着我一起走。”

他转身看了一眼建平,吩咐旁边的近卫:“把绳子解开。”

冰冷凶狠,如刀子般锐利的目光死死盯着建平:“现在下令让你的人集合,一小时候出发。带不走的东西全部烧掉,一颗粮食也不能留给鹿族人。”

事情到了现在,建平对天浩的话已经信了大半。如果要谋夺章浦寨,也绝对没有如此愚蠢的做法。何况以天浩刚才话里的意思,他几乎不可能从漳浦寨得到任何好处。

都烧了,还有个屁啊!

台阶下的祭司脸上全是震惊,但他反应很快,立刻转身对附近的寨民发出急促喊叫:“看来事情是真的。把车子套上,老人和孩子现在就走,能带的都带上。快……一定要快!”

章浦寨顿时乱作一团。

建平耸动肩膀,摘下捆绑自己的绳索。他用极其复杂的眼光注视天浩:“你怎么知道鹿族人从东边打过来?那个……大王真的下令让青龙寨与磐石寨合并?”

天浩平静地看着建平,缓缓脱下上衣。

这动作让建平迷惑不解,可随着天浩袒露上身,脱去最后一条衣袖的时候,他眼眸深处的疑惑仿佛黑暗在烈阳照射下瞬间退散,只留下深深的畏惧,说不出的惶恐,张口结舌的呆滞。

年轻头领的左臂上有一排烙印。

十人首、百人首、五百人首……在这些烙印的最下方,顺序排列着清晰无比的千人首记号。

……

短短几天时间,磐石寨涌入了大量的外来者。

庆元寨、漳浦寨、平林寨三个寨子的人都在这里集中。

庆元寨头领益丰不像建平那么固执。天狂三言两语就把他说动,答应带领所有的人撤往磐石寨。

从上一任头领孚松在位的时候,平林寨与磐石寨的关系就不错。老祭司巫行带着天峰一起出马,说动了平林寨头领广胜。

章浦寨距离最远,行动速度却不慢。天浩与建平带着五百多人进入寨子的时候,老祭司刚把平林寨的人安顿下来。

三位寨子头领都在第一时间派出斥候,沿着东面方向打探消息。

天浩没有撒谎,鹿族人的确杀了进来。

永利寨被灭。

甘泉寨被灭。

方陵寨也被灭了……

所有头领和祭司聚在议事厅里,凝神关注在木桌上摊开的兽皮地图。

“鹿族人这次的行动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蒙香寨报仇。”天浩指着地图侃侃而谈。

性子暴躁的建平当场骂了起来:“都是良栋那个混蛋惹的祸,要不是他已经死了,老子一定多砍他几刀。”

天浩平静地注视着他:“这种话咱们几个关起门来说说也就过去了,在外面可不能这样。建平大哥,别发那么大火,良栋再有诸多不是,他也是奉了大王的命令。这件事就此打住,谁也不要再提。”

建平讪讪地随口答应了几句,旁边的庆元寨头领益丰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低声道:“阿浩是为了你好,你可别不识好歹。良栋都死了,还提他做什么?何况现在阿浩是千人首,多听听他的,没坏处。”

“我知道……我明白……”建平连连点头:“我就是随口一说。这次的事情要不是阿浩,漳浦寨就真的完了。”

他脸上全是真诚:“谢谢你,阿浩……等这次的事情结束,干掉那些该死的鹿族杂种,我请你喝酒。”

天浩略一点头,立刻转换话题:“现在不谈这些。今天把诸位请来,是商量着看看应该怎么做才能解决目前的问题。”

漳浦、平林、庆元三寨头领当中,平林寨头领广胜最年轻。他三十来岁,瘦高的身材看上去很有精神:“阿浩,我们是不是应该派人向雷角城和赤蹄城求援?”

“来不及了。”天浩的声音沉稳,有种令人心情平和的特殊魔力:“正常情况下,赤蹄城一来一去至少需要两个星期,雷角城就更远。出兵很麻烦,就算赤蹄城的牛铜城主愿意帮助咱们,也需要时间集结军队,还得在两周时间基础上增加一至两天。”

“那该怎么办?”建平觉得身体微微有些发抖:“鹿族有整整六千人,都是战士。咱们这边实力最强就是阿浩你的磐石寨,三千人。其次是广胜的平林寨,八百人。接下来是老丰的庆元寨,七百。我的章浦寨最少,才五百人……这一仗,能赢吗?”

益丰冷静地说:“你只算了总人数,老人、孩子和一部分女人不能算进去。这样一来,数量更少。”

第一百零八节 乱

紧张沉闷的气氛瞬间在房间里弥漫开。益丰忧虑地看了一眼广胜,发现对方的反应与自己一样,于是两个人不约而同低下头,深深皱起眉头,双眼盯着桌上摊开的地图。

没有人说话,房间里死一样的寂静。

外面人声鼎沸,厚厚的门板无法挡住音波传递。有孩童在哭喊,有女人在责骂,有男人在叫嚷,还有老人在向神灵祈祷……平时的磐石寨稳定有序,一下子进来了两千多外来者,他们对这里一片陌生,不熟悉环境,一时间难以适应天浩制定的各种规则,争吵只是苗头,极有可能演变成混乱。

议事厅里虽然宽敞,天浩却觉得太闷了。他解开上衣领口用硬橡木做成的纽扣,从众人聚集的木桌前离开,一把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长林!”

“旭坤!”

“天狂!”

“所有人都给我过来!”

强化过的身体拥有巨大肺活量,他发出堪比饥饿时节暴鬃熊更有威胁力的咆哮。喊道名字的几个人匆匆跑来,在天浩面前站成一排。

“怎么回事?”天浩面色阴沉:“为什么这么乱?”

“漳浦寨的人不守规矩。”长林无可奈何地解释:“他们随地大小便,我让他们把粪便清理干净,他们却说以前在寨里就是这样,反正过会儿会风干,说了半天就是不肯动手。”

旭坤愤愤不平道:“平林寨的人说是安排给他们的房间太挤了,至少要增加一倍才够。我过去看了,有两个百人首在带头闹事,他们霸占了最好哦度房间,下面二十多个十人首就有样学样,自己占了一间,剩下的人当然不够分。”

“庆元寨的那帮家伙在偷藏粮食。”天狂偏头冲着地上啐了口浓痰,凶神恶煞地回答:“我按照人均每天的定量给他们分发粮食,面饼和烤鱼各半,还有你规定数量的蔬菜。他们倒好,几个领头的家伙先把鱼肉吃了,只把饼和菜分下去,没吃到的那些人当然不愿意,为首的那几个混蛋根本不承认,说是咱们分配的数量就这么多。”

天浩脸上显出一抹狠辣。

“让所有负责警戒的人上塔,战团成员集合。”他没有刻意降低音量,附近所有人都能听见:“把闹事的抓起来。有一个抓一个,拒绝反抗的格杀勿论!”

“等等,先等等!”开着门,益丰连忙跑过来,伸手拽住天浩的胳膊,低声劝道:“阿浩,还是让我去吧!这件事情我来解决。”

建平也离开房间走到近前,广胜跟在他的后面。建平对长林很不满意,挺不高兴地嚷嚷:“不就是撒个苗拉泡屎的事情,有必要搞得那么严重吗?我承认你们磐石寨是挺干净,但我的人已经习惯了。怎么着,难道还要让他们憋着不成?”

天浩缓缓转身,冷冷地注视着建平。后者被他刀子般森冷的目光盯得心里发虚,嘴上却兀自强硬:“阿浩你看我干什么?本来就是嘛,鸡毛蒜皮大的一点儿事情被闹得这么大,咱们眼前的麻烦可是鹿族人。我劝你还是……”

天浩的眉毛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

没有任何预兆,喋喋不休的建平突然感觉视线被无比巨大的拳头填充,可怕的冲击力迎面砸来,建平脑子一阵眩晕,短暂的麻木感支配了视觉神经,眼球在眼眶里一阵摇晃,有种随时可能飞脱出去的恐惧思维。他惨叫着歪倒,却被天浩一把抓住头发,右手像拔萝卜那样将整个人狠狠揪起,左手冲着他眉头上方皮肤破裂流出鲜血的位置抓去,直接从额头上撕去巴掌大的一块皮。

“……啊!”

建平惨叫着,双手分别捂住头顶和伤处,痛到极点的尖叫立刻覆盖了广场其它声音。

“放开我!”

“我要去大王那儿告你!”

“老丰、广胜,帮帮我……快把他的手拿开……救命,救命啊!”

天浩猛然转身,抓住建平头发的右手丝毫没有松开。他狞笑着盯住想要动手的益丰和广胜:“你们想跟他一样吗?”

益丰粗大的喉结明显耸动了一下,他脸色变得有些苍白,脑子里下意识联想起上次来磐石寨的时候,双手指甲被活生生撬飞,至今下落不明的雄奎。

“别这样……阿浩,不要这样。”他不断用舌头舔着黏糊糊的嘴唇,感觉自己的劝解没有丝毫说服力:“有话好好说,咱们都是一个部落的兄弟。”

广胜浑身肌肉紧绷,他觉得身上的血液有很大一部分停止了流动,导致神经与皮肤无比相应,只有大脑勉强保持着思考能力。张着嘴站在益丰侧后的位置,双手感觉没地方放,颤抖沿着足尖向上延伸,爬上膝盖,越过腰部,攀上胸口,直至肩膀。

“……你……阿浩……你想干什么?”这不是广胜平时正常的说话语调,惊恐到极点,听起来就像见了鬼:“难道……你要杀了我们?”

凶狠的目光直接从益丰和广胜身上掠过,松开手,一脚踢中建平的肚子。他双手紧紧捂住腹部,像断线的风筝惨叫着飞出好几米远。

淤积在天浩胸口的怒意稍稍缓和,他随即发出残忍冰冷的命令。

“把所有闹事的人抓起来,拒捕者当场格杀。这里是磐石寨,不是你们随便撒野的地方。”

……

三十三颗血淋淋的人头高挂在木杆上。死者睁着眼睛,张着嘴,有恐惧的表情,愤怒凝固,祈怜求饶的也有,它们混合扭曲在一起,成为残留在这个世界的最后存在物,随着时间在阳光下腐烂,成为苍蝇蚊虫争相撕咬的美餐。

随地大小便,杀!

抢占房间,杀!

欺上瞒下,截留本该分发给其他人的粮食,杀!

这些人态度嚣张,平时在各自寨子里蛮横惯了,谁也不觉得屁大点儿事情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天狂带人把让他们抓起来的时候,一个个叫嚷得比谁都厉害,愤怒不甘的嗓门堪比炸雷。天狂性子粗豪,笨嘴拙舌,最烦的就是摆事实讲道理,直接把人抓过来,照准脖子一斧头劈砍过去,全世界都清净了。

很多人围上来劝解,还有更多人满面怒意要找磐石寨的年轻头领讨说法。他们觉得不该这样做,大家都是一个部落的兄弟,何况这些人罪责不大,如果连撒尿拉屎弄错了地方都要杀头,磐石寨的规矩也未免太可怕了。

残酷的事实让他们明白这个世界必须有规矩存在。面对几十上百号人的哀告求情,天浩冷酷得就像魔鬼。

杀,全家株连,一个不留。

老人、女人、孩子……只要是犯者家属,所有脑袋统统挂在一起。

留下心底深埋仇恨种子的幼小敌人,给自己未来增加难度更大的变数,这种事情无论怎么看都很愚蠢。

只要有不服的人就杀,杀到所有人彻底惧怕、拜服为止。

建平的肋骨断了,胸前有一大块明显的凹陷。他躺在地板上疼得死去活来,却只能死死咬住亲信递过来的一根硬木,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现在是四个寨子所有头领和祭司共同参加的会议。天浩说了:谁要是在会上胡乱说话打断会议进程,就直接把人拖出去,砍头敬神。

“既然你们来了磐石寨,就必须遵守这里的规矩。我把大家约在一起是为了对付鹿族人,如果你们觉得没这个必要,现在就可以离开。寨子大门在那边,走出去就是。但是有一点你们最好记住————一旦离开,就别指望我会看在同族的份上出兵救援。”

天浩用凶狠暴戾的目光横扫四周,无人胆敢应答。

“看来是没有人反对。”他对现在的状况很满意:“很好,你们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

益丰连忙战战兢兢地接上话问:“阿浩,我们该怎么做?”

他被吓怕了。

活了这么大岁数,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凶残的人。根本不给自己这个寨子头领情面,两个百人首全家说杀就杀。感觉天浩就像一块硬度强悍的金属,威胁哀求全然无用。

益丰觉得这次带领所有人离开庆元寨恐怕不是什么好主意,他隐隐有些后悔。

比较下来,继续留在庆元寨肯定没有来到磐石寨这么安全。益丰知道牡鹿族长的名字,可是没办法,庆元寨之名沿用了千百年,如果因为惧怕鹿族人报复就更换寨名,族长牛伟邦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我要从章浦、庆元、平林三个寨子里挑出最勇敢的战士。这一战,我们共同对敌。”天浩说得轻描淡写,丝毫没有商量的语气:“益丰大哥、广胜头领,你们就在磐石寨待着,所有事情我负责处理。放心吧,我能打赢鹿族人。”

听到这里,益丰的心猛然往下一沉。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被无形的山脉活活压倒:“阿浩……你……你这是要吞了我的寨子?”

“你想到哪儿去了?”满面惊诧的天浩不像是撒谎:“这怎么可能?大王不会允许我这样做。”

这回答同时也让广胜惴惴不安的心落了下来。他急忙问:“可阿浩你刚才说……”

“如果不把所有人的力量集中到一处,你们觉得有多大把握打赢这一仗?”天浩平静地注视着他,脸上没有高傲,只有一种诡异且令人不安的冷漠。

……

益丰和广胜毫无选择。

阿菊与几个妇人领着他们出去了。

他们抬着载有建平的担架。一行人从天浩身边走过的时候,奄奄一息的建平连大气都不敢出,仍然死死咬住那块硬木,整张脸膛憋得发紫。

很快,议事厅里只剩下天浩与天狂。后者透过半开的房门,看着已经走远的人群,眼眸深处闪烁着嗜血的光。

“老三,你怎么不制造点儿机会,把建平那个混蛋干掉?”天狂说着,右手掌面平摆在脖子中间,狠狠朝着旁边用力一拉。

“这次的情况不一样。”天浩淡淡地解释:“人太多了,三个寨子几千号人聚在一起,很多双眼睛盯着我们,不方便下手。”

天狂遗憾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你要吞了漳浦寨。”

天浩冷峻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你没猜错,我的确有这个想法。”

“……那你刚才不是说……”天狂有些摸不着头脑。

“必须解决眼前的问题。”天浩重新变得严肃:“先解决鹿族人,再解决漳浦寨,这是顺序。”

……

从走进漳浦寨的大门到现在,鹿庆东一直保持着凝重的神情。

积麦寨已经荡平,连同现在的漳浦寨在内,这次出兵已经连续攻下了三座牛族村寨。

在永利寨和积麦寨,所有鹿族战士都认为这次作战没什么困难,轻而易举就能打败牛族人。想赢其实很简单,只要看看兽皮口袋里那些从死者身上割下的耳朵就行。除此之外还有从两寨抓获的六十多个女人,她们属于战利品的一部分。

积麦寨的规模与永利寨差不多,都是小寨。

包括鹿庆东在内,所有鹿族战士都对漳浦寨寄予厚望,认为可以在这里好好捞上一笔。

可是……这里竟然是个空寨。

亲信急匆匆小跑着过来,在鹿庆东面前单膝跪倒:“启禀殿下,我们仔细查看过每一个房间,没有找到一个人,仓库也是空的。”

鹿庆东缓缓点头:“知道了,安排下去,让大伙儿休息。空了就空了,没什么大不了。应该是牛族人提前得到消息躲了起来。用不着担心,他们总会回来的。”

亲信答应着转身离开。看着他的背影,鹿庆南走到鹿庆东身侧,不无忧虑地说:“大哥,情况不太对劲儿啊!漳浦寨的人全走空了,咱们什么好处也没捞到。从积麦寨到这儿我们走了四天,会不会是速度太慢,走漏了消息?”

“……有这种可能。”鹿庆东略低着头,手指轻轻按揉着太阳穴。他对此也感到无可奈何,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一百零九节 空寨

鹿庆南显得有些焦躁:“大哥,你说他们会不会去了庆元寨?还是直接逃往赤蹄城?”

“……可能吧!”鹿庆东的回答很含糊。事实上他自己对此也没有多少底气。行军打仗,斥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带领大军进入牛族领地之后,他在第一时间派出了大量哨探。这些人做得很不错,每天都能带回不少有用的情报。

接连攻下永利寨和积麦寨后,情况明显产生了变化。

从前天到现在,一个斥候也没有回来。他们仿佛消失在空气中,无影无踪。

鹿庆东感觉不妙,接连又派出了上百名哨探,然而还是与之前一样,这些人有去无回。

直到现在,来到了空无一人的漳浦寨。

他默默陷入了思考,慢慢走到最近的一幢木屋前,仔细观察着门板内侧,过了半分钟,这才推开缓步走进。

房间里一片阴暗。北方蛮族很多村寨房屋都是这种建造模式:朝南的墙壁上把木头锯开,厚重的粗木窗户底部必须用撑杆才能打开。平时关上窗户的时候,光线难以照进来,必须在位于中央的火塘生火,才能看清屋子里的各种摆设。

鹿庆南满面焦躁,他跟在鹿庆东后面,左手反叉着腰,一直撮着牙,砸吧着嘴,满脸都是想要杀人泄愤的表情。

他不明白,这间空荡荡的木屋究竟有什么好看的?

大哥在这里耽搁了很长时间。

看来看去,还不是与别的屋子一个样。反正漳浦寨里没有人,感觉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

一名领队的百人首从远处匆匆跑来,他在木屋外的台阶上单膝跪倒,恭恭敬敬地问:“启禀大王子,已经到了做饭的时间,今天该怎么安排?”

北方蛮族各部落纷争不断,大族内部又有更多的部落。通常情况下,各大族族长可称呼为“陛下”,像牡鹿族长鹿庆元这样的小族长称为“殿下”。因为身份上的限制,族长后代只能直呼“王子”和“公主”,无法使用“殿下”的称谓。

鹿庆东从黑暗笼罩的屋子里走出来,站在阳光笼罩的区域边缘,淡淡地问:“我们还有多少从积麦寨和永利寨带出来的女人?”

跪在地上的百人首略微思索了一下:“六十二个。”

“把她们都杀了。”鹿庆东的语调平淡无奇,仿佛在说着普普通通的生活话题:“不准有人藏私,所有女人必须全部杀掉,加上一点儿干粮掺进去……今天的晚餐和明天的早餐,差不多够了。”

这命令让鹿庆南和百人首听得张口结舌。

前者连忙快步上前,急匆匆地问:“大哥,这……为什么啊?”

跪在地上的百人首也满面惊愕,觉得自己是不是耳朵出了问题。

这批掳掠而来的女人有些特殊。其中有几个长得很漂亮,就连鹿庆东自己也试过,称赞不已。攻下积麦寨的时候,他亲口告诉鹿庆南:要把这几个女人带回去,当做礼物献给父王。

还有几个女人是铁匠。她们懂得铸造兵器,从辨识矿料到精炼成钢,拥有一整套锻造技术。鹿庆东一再吩咐下面对她们严加看管,将其当做最重要战利品的一部分。

“我们现在不需要女人。杀了她们,一个不留。”鹿庆东没有当着百人首的面解释,他加重了语气:“我们需要食物。”

充满威严的命令不容置疑。尽管内心充满疑问,忠心耿耿的百人首还是面朝鹿庆东弯下腰,额头在地面上轻轻一触,他随即站起来,带着疑惑去执行上位者血腥残忍的意志。

“我们来晚了。估计是之前被我们攻下来的两个寨子有人逃掉,要不就是我们的斥候被他们抓住。”鹿庆东一边思考一边解释:“消息传到赤蹄城至少需要一个星期,雷角城就更久。从做出反应,集结部队,然后派出,抵达……整个过程差不多也是一个星期左右。综合计算下来,我们至少还有十五天的时间。”

鹿庆南脸上一片茫然。他实在难以适应鹿庆东这种跳跃式的思维。之前明明说着杀女人充作军粮的事情,瞬间就转换为牛族军队的动向。

看了一眼张口结舌的弟弟,鹿庆东微微一笑,抬起手,按住他的肩膀:“阿南,父王对你很看重。你得学聪明些,自己分析问题。”

说着,他转过身,指着敞开的木屋门板:“你看这儿,这是正常推门的位置。你摸摸,上面这层灰很薄。这说明漳浦寨的人离开时间不长。”

“跟我进来。这儿,看这扇窗户,它是开着的。再看看房间里的摆设,牛族人走得很从匆忙,他们没时间把所有东西全部带走,甚至连自己的家都顾不上。”

细节决定成败。按照鹿庆东的指点,鹿庆南逐渐看出了很多问题。他抬起头,用崇拜的目光看着兄长:“大哥,漳浦寨的人没有走远?”

鹿庆东点点头:“他们应该正在逃往附近寨子的路上,也可能直接选择逃往赤蹄城。”

鹿庆南眼里浮起一丝迷惑:“那我们为什么不追上去?”

“斥候一直没有回来,情况不明,我们暂时只能待在这儿。”鹿庆东耐心地解释:“我们这次打的是快仗,要速战速决,抢在雷角城牛族主力反应过来以前结束战斗离开。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只带了十天的粮食。咱们人多,进攻路线上的牛族村寨规模小,容易打,一攻就破,只要保持这种进攻势头,我们会很顺利的在牛族领地里绕个圈,最后杀穿磐石寨,安安稳稳的回去。”

“所以大哥你觉得带着那些女人很累赘?”鹿庆南有些明白了。

“现在的情况与前几天不同。”鹿庆东叹了口气:“那时候需要激励士气,带着她们对我们有好处。何况那几个女的确实漂亮,还有铁匠……她们很值钱,父王见了也会喜欢。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我前前后后派出去一百多的斥候,一个人也没有回来。我们在漳浦寨最多只能待上半天,明天一早必须出发。”

停顿了一下,他缓慢地说:“这里是牛族人的地盘,除了抢,没人会给我们提供粮食。”

鹿庆南默默点头。

良久,他认真地问:“大哥,我们明天去哪儿?”

鹿庆东早已思考过这个问题:“按照原计划,直接攻打庆元寨。”

……

第一抹曙光从天边升起的时候,鹿族军队离开了休息一夜的漳浦寨,朝着远处的庆元寨徐徐而去。

夜晚的光很珍贵,长时间行军让每个人都感到疲劳,除了烧水做饭的必需燃料,谁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在林子里砍柴。很多人对鹿庆东下令杀死随军女人感到不满,但彼此身份摆在那里,牢骚归牢骚,没人胆敢违抗。

只是汤碗的肉块有种莫名的熟悉,有些不舍,更多的还是遗憾。

很多人都在揉着肚子,在脑海里回味着自己曾经亲近的那一张张漂亮脸蛋。

没有马,包括鹿庆东和鹿庆南在内,所有人都是步行。

北方蛮族拥有耕牛数量最多的部落是牛族,这也是部族之名的来源。

虎族拥有最强大的骑兵部队。他们是这块大陆上最早捕获野马并将其成功驯化的种族。

狮族拥有数量最多的骑兵。请注意,是“最多”而不是“最强”。这与狮族掌握着某些特殊农作物有直接关系。但就骑兵战斗力来看,狮族不如虎族,仅仅只是在数量上占据优势。

鹿族当然有骑兵部队。牡鹿族也不例外。

一名骑兵的总体消耗比一名步兵昂贵。鹿庆元把骑兵当做手里的宝贝,列入族长直辖。天性多疑的他谁也不相信,更不可能在这种小规模报复战中投入使用。

鹿庆东对此很是无奈。远距离奔袭最适合的兵种就是骑兵,但父王对自己一直抱有戒心,即便是二弟鹿庆南为正将,父王仍然拒绝下派骑兵使用权。

出发时超过六千的军队在战斗中略有损失,但是对整体而言影响不大。鹿庆东照例派出哨探,他穿着破旧的衣服,外表看上去与普通士兵没什么两样。优秀将领应该与战士呆在一起,能保障安全,同时也能及时掌握情况,下达指令。

道路两边是高低起伏的山峦。牛族领地地形复杂,到处都是山林。其实这里的山不算高,最多只算是丘陵,但到处都生长着成片的森林,只有靠近村寨的位置才被牛族人砍伐出一片片空地。

“嗖!”

空中传来成片的可怕呼啸,鹿庆东听觉敏锐,他连忙反手摘下背在身后的圆盾挡在身前,连声疾呼:“所有人散开,敌袭!”

几十支箭从东面的山头上飞射下来,立刻在庞大密集的人群里引发了混乱。反应敏锐的战士们纷纷冲到近处的岩石与树木后面寻找掩护,来不及转身的直接举起盾牌斜着迎向天空。

鹿庆东的盾牌被射穿了。锐利箭头带着巨大惯性透穿了木质盾牌,带着长约两公分左右的箭杆出现在鹿庆东眼前,然后被盾牌死死卡住。

牛族与鹿族在金属锻造方面的技术对比是如此明显。即便是身份尊贵的大王子,也只能配备普通士兵常用的木质圆盾。为了增加防御,顶多就是在盾牌表面蒙上一层生牛皮。

一个倒霉的家伙脑袋被射穿了。他倒在地上,双手挣扎着想要站起,却只能将这种动作转化为无节奏抽搐,迅速死亡。

一个动作慢的士兵手掌被射穿,被牢牢钉在路边的树上。他惨叫着转身想要拔出那支箭,却被更多的箭矢射中,穿透胸脯,在濒死状态下喷血尖叫。

只有一波飞矢,混乱持续时间前后只是几秒钟。鹿庆东将手中的圆盾朝着左侧移动,紧张的眼睛透过盾牌边缘向远处望去,山头上有几个黑乎乎的人影……距离太远了,无法看清楚具体面容,他们消失得很快,一秒钟也没有犹豫。

是牛族人!

伤亡结果很快报了上来:四人死亡,十五人不同程度受伤。

对多达数千的军队来说,这点损失微乎其微。

然而,对整体士气的影响很大。

百人首和十人首们重新整队。这一次,鹿族战士没有之前那么随意,他们变得小心翼翼,直接将盾牌套在手腕上。

鹿庆南找到鹿庆东,他显得有些兴奋:“大哥,牛族人不敢跟我们正面打硬仗。漳浦寨的人肯定是逃到庆元寨去了。”

简单的一次骚扰,可以分析出很多问题。

鹿庆东没有回答,他缓缓点头,轻轻“唔”了一声。

牛族人到底在干什么?

小规模骚扰的确对自己造成了影响。周围地形复杂,对方提前设伏,离开得很从容,自己这边虽然占据了绝对数量优势,却因为距离太远无法追赶。

鹿庆东对自己派出的斥候已经不抱太大希望。步兵斥候……就算他们发现了敌人踪迹,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把消息传递回来。

也许鹿庆南说的对:牛族人在庆元寨集结。

那是此次出兵攻伐的重点。

牛族人不是傻瓜,他们知道牡鹿族大王的目的。

从时间上看,赤蹄城方向目前不可能派出增援部队。

牛族人如果集中在庆元寨就再好不过。附近所有寨子的人加在一起,也不是鹿族大军的对手。

鹿庆东第一次萌生了想要打主力对决战的念头。

……

事情没有按照他所想的方向发展。

两小时后,军队进入一条山谷。两边山崖突然掉下大块落石,三十一人死亡,六十八人受伤。

下午,再次遇到远距离弓箭袭击。这次的规模比上午大得多,估计对方弓箭手数量不会少于上百人。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连续多次发射,当场射死五十七人,伤者数量达到一百零六人。

鹿庆南终于看见了派出去的斥候。

路边竖着十几根木棍,上面插着一颗颗人头。

在这些人头正前方,一具浑身被剥光的无头尸体用木杆撑起,保持着双手分开的站立姿势。

第一百一十节 最后的目标

死者胸前的皮肤破了,刻着一句鲜血早已干涸的话。

“我在庆元寨等你。”

鹿庆东缓步上前,用冰冷的目光死死盯着这具尸体。

这个“我”到底是谁?

他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恐惧,感觉整个人被看穿。

愤怒也随之而生,是谁在跟我作对?

鹿庆南走到近前,小心翼翼地问:“大哥,现在该怎么办?”

“加快速度,尽快赶到庆元寨。”鹿庆东想也不想就做出回答。

父王一直想剥夺自己长子的位置。如果没有攻下庆元寨,就这样调转方向返回,他绝对不会轻饶自己。

想要掌握军队,就必须得到士兵与中下层军官的支持。没有足够的战利品,哪怕自己身为大王子,在其它方面表现的再优秀,也无法得到他们的认同。

最后的问题,就是粮食。

原路返回是不可能的。为了隐蔽踪迹,来的时候绕了远路。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打下庆元寨,然后从磐石寨方向离开牛族领地。

鹿庆东打定主意:攻下庆元寨为首要目标,无论如何也要从那里得到补给。

至于磐石寨,打与不打都不重要。看情况,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走。

与章浦寨一样,庆元寨是一座空寨。

没有一个人,没有一颗粮食。

鹿庆南慌了。

他惊慌失措的连声喊叫:“为什么会这样?牛族人为什么连他们自己的寨子也不要了?他们在哪儿?”

鹿庆东感觉心脏彻底沉到了谷底。

如果漳浦寨是个意外,那么眼前空荡荡的庆元寨则真正令他感到恐惧,第一次对牛族人产生了重视。

聪明的将领知道如何作战,清楚对手的弱点,胜利对他们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现在问题是,对手根本不与自己直接碰撞。能躲就躲,能逃就逃。

“大哥,我们现在怎么办?”鹿庆南的声音有些发颤。

“天已经晚了,走夜路不安全。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我们明天一早出发。”鹿庆东没有优柔寡断,他在惊惧愤怒中迅速考虑了前后关节,做出决断:“不要管周围寨子,我们直接去磐石寨,越过边境返回牡鹿城。”

“啊?”鹿庆南做梦有没有想到他会这样说,极其不甘地连声发问:“就这样走了?那岂不是什么也没有得到?父王不会高兴的大哥,要不咱们分兵,去附近的牛族寨子看看?”

“附近的村寨肯定已经空了。”做出最后决定的鹿庆东彻底冷静下来:“老二你听我说,现在我们遇到了大1麻烦。对手很难缠,可能是附近某个寨子的头领,也可能是赤蹄城城主牛铜。我们出其不意攻下两个寨子,牛族人集结军队需要时间,所以把所有村寨的人清空集中。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些人应该是去了赤蹄城。”

“所以我们直接进攻磐石寨?”鹿庆南有些明白了。

“必须有战利品,必须给父王一个交代。”鹿庆东咬牙切齿地恨声低语:“只要打下磐石寨,我们至少可以应付过去。反正庆元寨在我们手上,这是所有人都看到的。明天走的时候放火把这里烧掉,算是毁了这个寨子。”

鹿庆南连忙点头:“好,我听你的。”

“先等等。”鹿庆东叫住想要转身离开的弟弟:“传令下去,把受伤的人全部杀掉。”

鹿庆南感觉自己的眼角正在抽搐:“大哥这这样做,不太好吧?”

“留着他们干什么?”鹿庆东此时此刻铁石心肠:“要怪就怪他们自己反应慢,运气不好。这一天下来那么多人受伤,他们需要人照顾。咱们明天要加快速度赶到磐石寨,他们会成为累赘。再说了,把他们扔在这儿不管,牛族人回来他们一样要死告诉下面的人,动手的时候利索点儿,让他们少受点儿罪,我们能吃肉,还能省下些粮食。”

夜深了。

鹿庆东的房间里生着火,他没有闲着,坐在火塘前用钢锯锯着人头。

用十颗牛族寨子头领脑袋制成一套骨碗的计划注定不可能实现。但他想要尽可能增加骨碗数量,哪怕这次凑不齐,以后也会省去不少功夫。等到明年父亲大寿,就是一份很不错的礼物。

父亲身份尊贵,使用的骨碗来源至少也是“百人首”这个级别。白天的伤者当中就有一个百人首,用同族的人头制作骨碗,在鹿庆东看来没什么区别。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对事态失去掌控的感觉在脑子里盘桓,可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儿,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突然,外面传来惊恐的尖叫声。

“着火了!”

“是牛族人,他们在外面。”

“快吹牛角,把大家叫起来。”

鹿庆东猛然站起,一把拉开房门冲了出去。

他立刻被眼前的可怕景象惊呆。

漫天的火箭从寨墙外面飞射进来,无数星星点点汇聚为成片的闪亮光河。它们落在屋顶上,点燃干燥的树枝,腾起成片的熊熊烈火。

到处都是呼喊声,无数人影在眼前晃动,人们手忙脚乱用各种工具疯狂扑打火焰,却无济于事。

鹿庆东呆住了。

他知道火箭的威力,却从未见过这种从空中飞射而来却很难扑灭的火焰。

“嗖!”

一支火箭落在距他不远的地上。鹿庆东连忙跑过去,左手撑起盾牌挡住火箭来袭的方向,迅速弯腰,右手拔起斜插在地面的箭矢,转身跑到屋檐下面仔细查看。

这支箭做得很精致,箭杆前段绑着厚厚的布条,同样是在油里浸过。可是燃烧散发出的气味与鹿庆东记忆中截然不同,丝毫没有动物或植物油的香气,只有刺鼻的呛味。

小行星撞击地球改变了很多东西。蕴藏在地下的石油也从地壳深层喷涌出来,有些油层距离地表极近,甚至直接氧化变成沥青。

鹿族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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