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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逆》


第一章、老爹究竟在想啥

夕阳西下,定丰镇的城楼上,潘龙正在焦急地走来走去,不时向北方极目远望。

穿越到这个世界十六年,他第一次如此紧张和焦急。

“老爹啊老爹,你可千万要平安回来啊!”

见他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着急,北门尉韩庭劝道:“阿龙你就别担心了,壮武兄是我们定丰镇的第一高手,能生裂虎豹、掌碎磐石。这些年他带队猎妖也不是一次了,每次都顺利成功,这次肯定也一样。”

韩门尉的儿子,他的发小韩风也连连点头:“是啊,阿龙你简直是在自己吓自己。我们定丰镇周围哪有什么厉害妖兽?韩大叔一定不会有事的!”

潘龙勉强笑了笑,没有回答,心中却依然焦急。

老爹的身手,他是知道的。正如韩门尉所说,寻常妖兽绝对威胁不了定丰镇第一高手“铁掌潘壮武”。但那是指老爹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可是……老爹这趟出门之前,受过内伤啊!

半个月前,老爹突然说有急事要出去一趟,几天之前行色匆匆地回来,一回来就躲进了静室疗伤。这几天几乎就在拿养护脏腑的汤药当粥喝,伤势之重,令人担忧。

这种情况下,他偏偏还要硬撑着带队去猎妖,自然让潘龙十分担心。

以武学常识而论,受了严重内伤的人往往需要静养很长时间。别说是去跟妖兽作战,就算日常练武都要停下来。等到内伤恢复到六七成之后,才能开始作恢复锻炼。至于上阵搏杀什么的,除非是万不得已生死一发,否则无论如何都要尽力避免才对。

这些道理,老爹肯定比他还懂。可为什么不听他的劝告,坚持要去猎妖呢?

莫非这就是老人的倔强?

“唉!才四十出头的人,怎么就倔得跟个老头子似的呢!”

他心中叹息,却不能将这些话说出口——老爹叮嘱过,他受伤的事情一定要保密,谁都不能告诉。

两世为人,他的阅历自然也比寻常少年强得多,老爹说得这么严肃,他多少能够猜出其中的缘由。

身为定丰镇第一高手,潘雷潘壮武平时免不了会有需要展露武功的情况。他内伤不轻,想要一直瞒住,可能性不大。反而是这次猎妖,可以趁机受个伤。回来之后,他就可以借着这次受伤的名义养伤,避免泄露自己之前已经受伤的事情。

说白了,老爹潘雷就是要演这么一场戏,从而掩饰自己的受伤。

这一番谋划并没什么问题,可问题在于,老爹究竟为什么要隐瞒之前受伤的事情?

自从猎妖的队伍出发之后,潘龙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定丰镇并不大,也就一千多户,万余人口。老爹作为定丰镇第一高手,又有官职在身,家族里面也有不少官员和武林高手,称得上是地方豪强。别说北安伯委任的镇丞镇尉,就算朝廷的北地巡查使者都要敬他几分,在整个北安郡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以他们家的身份,只要自己不惹事,就基本不会有什么祸事上门。

像他们这样的家庭,只要自己不固执,随波逐流,那就可以一直平安康泰。除非是遇到那些数百年一次的大乱世,否则无论是官是匪,都不会来找他们的麻烦。

可是,为什么老爹要这么紧张,甚至于不惜冒险也要隐藏自己受伤的事情?

他要躲避谁的追查吗?

这些问题显然只能等老爹回来之后,从他那里得到答案。

但是……老爹能够平安回来吗?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定丰镇地处雍州北部,虽然还没越过金城防线,没有真正深入大荒,可也已经是实打实的九州边陲。传说中如同山岳一般恐怖的巨大魔物未曾出现过,但轻易就能杀死一群猎人乃至于对抗军队的危险妖兽却曾不止一次出现。

那些妖兽里面,力气大的能够撕裂坚固的铠甲,速度快的能够在一眨眼之中就杀死好几个人,而它们还不是最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一些特别诡异的妖魔。它们些明明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却有着诡异的能力,让人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就中招,死得稀里糊涂。

大概二十年前,西边二百里之外的定饶镇就遭遇了这么一个诡异妖物。短短一个月里面,定饶镇死了八百多人,光是死人最多的一晚上,就足足死了上百人!

偌大的定饶镇被它闹得风声鹤唳,人人自危,整个镇子几乎完全崩溃。最后还是从金城防线调来了一位身经百战,甚至于多次进入大荒猎妖的专家,才将其杀死。

当时那位猎妖专家召集了十余位高手助阵,年青的潘雷就在其中。这些年来,潘雷不止一次给儿子讲述当时的场面,每一次都显得心有余悸。

纵然有猎妖专家带队,十余位高手也死伤近半,最后能够全须全尾没受什么重伤的,只有三人而已。

潘雷侥幸成为这三人之一,但那个恐怖的夜晚,依然在他心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

潘龙不曾经历过那样的战斗,可来自于信息发达的科技世界的他,能够借助自己从影视动漫作品里面得到的印象,对照父亲的描述,去具体想象当时的场面。

那令他毛骨悚然,令他充满担忧,对这世界提不起半点安全感。

从父亲第一次讲述当年的那场猎妖之后,他就深切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危险。从那时开始,他天天苦练,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才十六岁,就已经是定丰镇年轻代里面毫无争议的第一高手,三十岁以下的人里面,没有哪怕一个人能赢得了他。

但他觉得不够,远远不够!

自己的实力比起父亲还差得很远,像他这样的“高手”,父亲能够一次打十个。如果动真格的话,也许还能打更多。

可即便是父亲,在这个世界上也算不得什么真正的高手。面对那些恐怖的妖物,他更多是靠着运气才能活下来。

每当想到这些,潘龙的心里就充满了不安。而父亲宁可冒险也要隐瞒受伤的事情,更让他的不安大大增加了。

前几天,他还能忍住,不让自己露出担忧之色。但到了今天,猎妖队伍预定回来的日子,他终于再也忍不住,天刚过午就赶到了城楼上,频频眺望北方,期待看到父亲平安归来。

“老爹!戏演没演成功不重要,猎妖失败也无所谓,你可一定要平安回来啊!”

当太阳几乎就要落到地平线上的时候,一大片黑点终于出现在了北方的远处。

这让一直关注那边的所有人都为之一振,潘龙更是忍不住大叫:“他们回来了!猎妖成功了!”

大家都露出了笑容,理解他的失态——他今天实在是紧张太久了。别说是个人,就算是一张弓,崩着弦这么久,也是吃不消的。

更有人在心中赞叹:“潘大少据说是个武痴,和家人并不亲近,看来全是谣言,他分明孝顺得很嘛!”

其实这话倒也并不纯是谣言,当初潘龙刚穿越的时候的确心有挂念,有好几年都和家人不够亲近。但他的父母并没有因为他性格冷淡就不喜欢他,相反,他们一直在想办法让他开心。母亲回故乡闭关修炼独门心法之后,父亲更是将所有的心思都用来照顾和教导他,无论时间精力还是物资财富,从没有吝惜过一星半点。

他能够成为定丰镇年轻代第一高手,固然有自己刻苦的因素,父亲的教导和培养,也同样不可或缺。

这些年来,父亲以及其他亲人对他的关怀照顾,潘龙一一都看在眼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早已完全认同了这一世的身份,认同了这位父亲,也认同了这个世界的亲人们。

眼看着猎妖队伍越来越近,他远远看到父亲的身影,等不及城门大开,直接从城楼上跳下,朝着猎妖队伍迎去。

片刻之后,他在一辆大车上见到了父亲潘雷。

往常威风八面,就算坐着不动都让人感觉到如同面前有一只猛兽那样紧张的“铁掌潘壮武”现在脸色苍白,甚至于连马都骑不了,只能坐在一辆车上,身下还垫着好几块兽皮,看起来啥是狼狈。

但当他看到儿子赶来的时候,却露出了发自内心的愉快笑容。

“老爹,你没事吧?”

“还行,跟一只铁背熊硬碰硬干了一仗。那老东西怕是都快成精了,我吃了点亏,才算是弄死它。”潘雷面带微笑,轻松地说,“喏,你看它的牙齿,多长!”

说着,他掀起了身边的一块兽皮,露出了下面硕大的熊头。

那是一只极为狰狞的巨熊,光是一颗脑袋,就差不多有寻常人小半个身子那么大,嘴里的尖牙比寻常猎人用的匕首还长。像这样的大家伙,寻常的猎人大概只要被它的爪子蹭上一下,就连抢救的机会都没了。也只有潘雷这样的高手,才有本事把它给活活打死,变成自己的战利品。

虽然潘雷也因此受了重伤,但像他这样的高手,受点伤不算什么。反正接下来他有好几个月时间可以养伤,在北地人的概念里面,猎妖受伤是理所当然的,只要没缺胳膊断腿,总是能完全康复的嘛。

潘龙更知道,如果老爹不是为了演戏的话,就算他此前受了内伤,也未必不能毫发无损地拿下这只凶猛的妖兽。

定丰镇第一高手的实力,其实比人们所熟知的更强!

所以他越发纳闷,不明白老爹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知道老爹肯定是有原因的,可究竟是什么原因,竟然连亲生儿子都要瞒着呢?

第二章、我家原来竟有如此宝贝!

猎妖队伍一人两骑,行进速度很快。太阳才刚落山不久,他们就来到了镇子外面。一支支火宛若长龙蜿蜒而至,火光映照着几辆大车上载着的战利品——那是来自于妖兽的皮毛骨肉,是北地最重要的特产之一。

每年秋天的猎妖,可以说是北地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这一年的收成究竟是好是坏,是过个丰年还是过个荒年,主要就看这一波。

北地土地贫瘠、气候寒冷,田地里面收获的粮食只能勉强果腹。而冬天又十分寒冷,需要大量的柴火和食物。所以每到晚秋下雪之前,来自中原的商队就会带来大量的粮食,用这些鱼米之乡产出的粮食,向北地的人们交换妖兽产出的各种材料。

妖兽在中原比较罕见,往往一张兽皮、几块兽骨,就能换到足够一个成年人吃上一个月的粮食。对于北地人来说,这就是冬天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

所以北地的壮丁们总是要在秋天出发去,和妖兽们作生死搏斗,将它们的皮毛骨肉带回来,换取不可或缺的粮食。

这当然很危险,甚至于猎妖队伍若是折损人手不超过两成,就可以算是喜事。年复一年,不知道多少北地男儿血染荒土,成为了妖兽的食物。

在北地人看来,这很公平。冬天对于这片大地上的所有生灵都是严酷的,大家都需要积攒食物。人需要,妖兽也一样需要。

北地人的猎妖,无非是大家争夺活下去的资源。我赢了,你的皮毛骨肉归我;你赢了,我的血肉归你,公平合理。

所以,北地也出产九州最凶悍的士兵。因为对北地人来说,用性命换取财富、荣誉和地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成功了,是英雄好汉。失败了,那也没什么。反正人总是要死的,早死晚死,区别很大吗?

在这片严酷的土地上,生命并没有那么珍贵。

但潘龙从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生命是很珍贵的,每一条性命,都该得到尊重。就算是死,起码也要死得有价值。重如泰山不敢说,轻如鸿毛就太不值了。

当然,最好的情况,自然是大家都不要死,安安稳稳过日子,共享太平。

这大约是不可能的,那么,他就只能优先照顾自己和亲人朋友们的生命了。

在丰收者的欢呼声和亲人死难者的哭泣声中,潘家一行人回到了家。潘雷让管家带上所有人去主持战利品的处理,只将儿子单独留下。

“我想,你一定有问题要问吧?”他笑着说。

潘龙连连点头,将自己思考了几天的问题说了出来。

听了儿子的询问,潘雷笑得更加满意:“很好!非常好!你能够想到这么多,我很满意。而你不胡乱猜想,只等我回来再询问,我更加满意!”

说完,他有些神秘地挑了挑眉毛:“这样吧,你猜猜看,我为什么要掩饰自己受伤的事情?”

潘龙不假思索地说:“我猜您之前那趟出去的时候,跟什么人交了手。但对方并没认出您来,所以您要隐藏自己受伤的事,好妨碍对方追查。”

他微微皱眉,又说:“但我很纳闷,相比身材相貌,武功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标志。您的铁掌功,在方圆千里都是有名的。对方只要跟您交过手,很容易就能追查到您的身份,这样的掩饰……似乎没什么必要?”

潘雷笑了:“谁告诉你,老爹我只会硬碰硬的铁掌功夫?”

潘龙瞪大了眼睛,震惊地看着父亲。

只见潘雷左手往腰间一抹,紧接着空中便是寒光闪烁,却是将一把匕首飞快地挥舞,顷刻间至少也挥出了七八剑——他眼力有限,只能看出七八道剑光,想来只怕还要超过这个数目。

“这……这……”他结巴了两声,急忙压低声音,问,“老爹您还懂剑术?”

“呵呵,我岂止是‘懂剑术’而已!”潘雷得意地说,“你老爹我最擅长的武功,其实不是铁掌,而是这左手快剑!”

“这些年来,我在定丰镇只展露自己的铁掌功夫。而当我隐藏身份外出闯荡的时候,则只用左手快剑。”这位相貌有些粗豪的大汉,露出了狡猾的笑容,“我的另外一个身份,你或许也听说过——左手剑金彪,那就是我。”

潘龙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特么是武侠小说里面的桥段吧!不对,就算是武侠小说,无非也就是“我的左手剑很快,但我的右手剑更快”之类,哪里有一个人平时是硬功高手,结果居然还隐藏着一个独行剑客身份的道理!

而且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父亲的剑术凌厉精巧,走的是快而敏锐的路线,和他平时展示的沉重浑厚截然相反。按照常理,父亲必定还有一套和“左手剑金彪”这个身份相称的轻灵功夫才对。

可这些年来,自己从来没见父亲练过哪怕一天剑,更没见他练过任何轻巧灵活的功夫!

功夫都是要日日勤练的,否则就会退步。父亲究竟哪来的时间,把这套截然相反的功夫练得如此厉害?

难道说,自己的老爹居然还是一个隐藏的武学奇才,不怎么修炼,就能练出足以扬名立万的剑术?

左手剑金彪可是北地著名的独行剑客,论名气比老爹的真实身份还响亮得多啊!

“老爹你哪来的时间练剑的?”他忍不住问。

潘雷哈哈大笑,在儿子震惊和钦佩的目光中,从怀里拿出了一枚竹简,递给了儿子:“我武功的秘密,就在这里。拿去吧,从今天开始,它属于你了。”

“这是……什么?”潘龙有些疑惑地接过竹简,感觉入手粗糙,一点也不像是宝物的样子。

“山海经残片,能够自开一境,转化虚实。”潘雷用平静却充满骄傲的语气,说出了让儿子震惊到几乎要呆滞的话,“我们潘家世代相传的绝世珍宝。”

“在这件宝物里面,可以开辟一个独立的小世界,用来练功。无论你在里面过了多久,外面都只是一瞬间,而且你也不会因此变老。”潘雷装作很轻描淡写的样子说道,“而且,只要你杀死那些有灵气的妖物,就能吸收灵气并且储存在里面。灵气储存到一定程度之后,就能把你的幻想暂时化成真实,创造出一个有山有水有生灵的世界。虽然那个世界同样只能暂时存在,但若是在其中找到什么珍贵的东西带出来,却是可以真实存在的。”

“什么?!”潘龙忍不住失声惊呼。

能够把幻想的世界变成真实,还能从其中把珍贵的宝物带出来?

那他要是幻想一个西游记世界,从里面把当初猴哥大闹天宫偷的蟠桃带一颗出来,岂不是吃了就能长生不老?

这也太厉害了吧!

“当然,这宝贝也是有限制的。越厉害的东西,制造起来就越难。”潘雷笑了笑,解释说,“我们潘家有一位祖宗,想要制造传说中的不死草。结果攒了二十年灵气,造出的世界里面,不死草依然是虚幻之物,没有化为实体。想来……那样的奇珍异宝,需要的灵气一定是个惊人的数字,凡人万无可能攒得出来吧。”

潘龙这才松了口气,觉得这样才算合理,但却又有些遗憾——自家的宝贝,何必要合什么道理!越不合理越好啊!

“这宝贝制造寻常世界,倒是花费不大。”潘雷继续说道,“我这些年在它制造的世界里面身经百战,一身剑术也是在其中修炼出来的——在这世界里面历练,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真的死掉。就算是被人杀死,也无非被暂时赶出来,身上带进去的东西掉个精光罢了,跟能得到的宝贵战斗经验比起来,算不了什么。”

潘龙也微微点头,觉得老爹所言极是。

生死搏斗的经验何其珍贵,能够只用一些外物换取,实在是非常合算。

“我就是靠着在这宝贝里面厮杀的经验,才能够一人一剑横行北地。”潘雷说着,脸上露出了骄傲之色,“上次出门,我和紫云宫的蠢娘们对上了。一人一剑,把那个什么‘紫云六仙子’杀了五个。那些蠢娘们功夫不差,可生死搏杀的经验给我提鞋都不配!这就是经验丰富的好处啊!”

纵然今天已经吃惊了好几次,潘龙依旧忍不住大吃一惊。

紫云宫是天下著名的大派,总部在南海交州,但在北地也有分部。这个门派以女子居多,剑法精奇、掌力阴毒、作风冷厉,经常一言不合就出手伤人。而“紫云六仙子”则是紫云宫北地分支的领袖人物,六个人都是先天高手,已经纵横北地超过二十年。

这些年来,她们在雍州、冀州一带行走,剑下染了不少名家的鲜血。光是潘龙知道的,被她们杀了满门老小的,就有好几家。

怪不得老爹要隐瞒受伤的事情,他竟然把紫云宫的高手给杀了!

“等等!老爹,你一个打人家六个,还杀了其中五个?!”他忍不住追问。

“本来是四对六,结果被她们给暗算了,一下死了三个。”潘雷满不在乎地说,“死了也好,我就不用隐藏实力了。不过紫云宫的确厉害,竟然还被她们逃了一个。既然人没死光,那左手剑金彪就只好‘死’了,唉,可惜啊。”

他说得轻描淡写,潘龙却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您老人家在被人偷袭的情况下,以一敌六,把天下名门紫云宫的六位先天高手杀了五个,还感叹最后一个没能杀得掉……我的天啊,老爹你什么时候这么勇的!

你是哪里来的武侠小说主角吗!

“好了,已经过去的事情,就不用再提了。”潘雷这次是真的轻描淡写地说,“这宝贝呢,我这就传给你了。你这几天先为它注入真气,将它洗练一番,成为它的主人。等你爷爷来了之后,再真正演练一回,熟悉熟悉它的用法。”

他拍拍儿子的肩膀:“阿龙啊,老爹这辈子呢,大概也就这样了。我们潘家的未来,终究还是要看你的!”

潘龙连连点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是眼前有些模糊的水光。

第三章、巴拉巴拉,芝麻开门

山海经残片妙用无穷,虽然没办法当做“储物空间”使用,也不能长久藏身,但却能够在其中练习那些不想要被别人知道的功夫,并且得到珍贵的实战经验——潘雷的左手快剑和轻灵功夫,就是在它开辟的小世界里面练出来的。

仅仅这样,已经可算是惊人的瑰宝,而这件宝物的妙用还不仅仅如此,这竹简竟然还能够化虚为实,凭空制造并不存在的宝物。珍贵的程度,简直难以估计!

潘家的历代祖先,之所以能够在这资源贫瘠的苦寒之地修成一身好功夫,并且在一次次惊险的战斗之中得以幸存,大概那些来自于“虚幻世界”的好东西,才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

潘雷原本还想要再等一段时间,才将这件宝物传给儿子。但他招惹了紫云宫,未来一段时间都要夹着尾巴做人,不能再去闯荡江湖。既然只能在家里修炼,那还不如把宝贝传给儿子,让潘龙早早开始。

过去,潘家的先祖都是生命快要走到尽头,才将这件宝物传给子女。结果并不好,后代得到宝物的时候往往都已经四十岁甚至更大了,能够获利的程度很有限。直到他祖父潘胜改变做法,在儿子潘寿仅仅二十五岁的时候就将宝物交付。果不其然,潘寿依靠这件宝物的帮助,一举突破到了寻常武者梦寐以求的先天境界,成为了定丰镇屈指可数的高手。

然后,潘寿同样在潘雷二十五岁的时候将宝物交给了他,潘雷的天赋更在父亲之上,只用了不到二十年的时间,不仅踏入了先天境界,甚至比父亲还多进了一步,修得了先天四异之中的胎息,真正成为了超凡脱俗的“异人”。

所以,这次潘雷决定将宝物更早交出去,交给才十六岁的儿子。

也许儿子能比自己再更进一步,彻底修成先天四异,甚至于臻于身心圆满,成为“真人”……

虽然时间可能还早了点,但对于儿子来说,早一天得到山海经残片,就早一天能够从中获益。或许他未来就能超过自己,甚至于强大到不用顾忌任何敌人,乃至于,完成潘家历代的夙愿……

看着儿子脚步有些虚浮地走出去,他咳嗽了两声,苍白的脸上,露出了期待的笑容。

“儿子,老爹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一代要比一代强,家族才能兴旺发达,你一定要超过我啊!”

从父亲的房间走出来,回到自己的卧室,潘龙的目光依然有些呆滞,脚步也还有些轻飘飘的。

他摸着怀里那枚已经被自己体温熨得温热的竹简,甚至直到现在,都有些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死后穿越到这个世界,成为武林高手的儿子,他觉得自己已经算是开了外挂——最起码,投了个好胎。

他现在这个出身,放在穿越之前的世界里面,至少也是那种地级市首富层次的家庭,甚至于是横跨官商两界,是地方上的巨无霸,含赵量颇高。

生在这样的家庭,可以说起点就是很多人的终点——不对,很多人的终点比这个起点差远了!所以潘龙对于自己的穿越和今生的身份没有任何不满,相反,他很感谢这次穿越。

无论是能重活一次,还是能够出生在富贵之家,家族和睦安泰,没有宫斗戏里面的那些幺蛾子,乃至于还能修炼一身出类拔萃的武功,都让他非常满意。

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辈子竟然还有这么大的好处等着自己!

摸着怀里的竹简,他不由得想起了曾经看过的很多网络小说。

(我这算是什么?穿越加外挂吗?想不到我居然还能享受主角待遇……不过我这外挂也真有趣,居然是家族世代相传的宝贝,而不是什么“叮当”一声被激活的系统,或者是带着我穿越的灵宝……)

一番胡思乱想之后,他终于让自己平静下来,关好门窗,拿出了这枚竹简。

黄褐色的竹简看起来很陈旧,上面有几个模模糊糊的文字,潘龙文化有限,看不出写的是什么。虽然它应该一直被潘家历代族长小心收藏,但却没有任何摩挲光滑的迹象,更不要说所谓的“包浆”。相反,它看起来粗糙残破,毫无半点出色之处。

这大概就是“神物自晦”吧。

按照父亲的介绍,潘龙默默运转真气,将其缓缓输入竹简。

一般来说,真气输入物品之中,会让物品的表面发出微弱的光芒,强度也随之大大增加。若是像潘雷这样的高手,甚至可以将这种光芒收束成一缕,威力足以摧金断玉——那就是通常所谓的“剑芒”。

但这竹简吸收了真气之后,却依然还是那陈旧残破的模样,看不出半点变化。潘龙感觉它犹如一片无尽的深渊,不管将多少真气注入其中,也看不出半点能填满的意思。

他倒也不担心,只是将真气源源不断输入。真气耗尽就打坐调息然后睡觉,醒来之后除去吃喝休息之外,时间都用来打坐恢复真气,以及将真气注入竹简之中。

如此这般,足足用了五天的时间,才感觉到竹简里面那无尽的深渊被真气填满。

仔细算一算,他已经向其中输入了超过自己十倍的真气。这么多的真气,别说是他这种年轻代,就算父亲那样的老牌高手,怕是也没办法一次性提供。

这宝贝,果然不同凡响!

用真气填满竹简之后,他本拟这就将其催发,但潘雷却让他再等等,一定要等待祖父潘寿的到来。

潘龙只好耐着性子又等了好几天。

几天之后,一年一度来定丰镇收购妖兽皮毛骨肉的商队来了。和商队一起来的,还有本已迁居中原的祖父潘寿,以及他的几个可靠弟子。

潘寿不是特地前来的,每年秋冬,他都要来定丰镇一趟。一则是看望子孙后代和一些老朋友,二则,也是防备不测。

秋猎是很危险的事情,就算武功再高,也很难保证自己毫发无伤。老头子每年过来一趟,就是防备着儿子在秋猎里面受伤,家族之中没了高手坐镇。

他今年六十三岁,对于寻常人来说已经垂垂老迈,甚至可以算得上长寿,但对于先天高手来说却还在壮年——突破到先天境界,非但可以提升武力,最重要的是能够增加寿命。哪怕是像他这种初入先天,四异一个都没能修成的,也能活到百岁以上,甚至于可以将自己的壮年一直维持到八十岁左右。

潘寿还有接近二十年的壮年时间,他或许还能在武道的境界上更进一步,那样的话,他还能把自己的壮年时代维持得更久。

有了他的坐镇,就算潘雷在猎妖的时候受了重伤,潘家也有主心骨,不至于被人趁虚而入,吃了大亏。

就像这一次,潘雷重伤,潘龙开启山海经的时候没有可靠的人保护,只有等他来了,才能放心尝试。

潘寿来到之后,先是安排同行的弟子门人将这段时间因为潘雷重伤而耽误的一些公务去处理了,然后他自己就打着为儿子运功疗伤的借口,祖孙三代进了地下密室。

潘龙本拟这就可以开始了,谁知爷爷却拿出一副蓍草,说是要占卜一番——老头儿自从移居中原,接触了不少道门中人,也跟着学了不少神神叨叨的东西。

等啊等啊,直到吃过午饭,他所占卜的“吉时”才姗姗来迟。

但吉时到了还不够,还要再焚香祷告,祭拜祖先,才能动手开始山海经残片。

潘龙急得要上火,却拿爷爷没办法,只能继续耐着性子等待。好不容易仪式都做完了,可以开始了,他立刻用钢针刺破手指,将一滴鲜血滴在了竹简上。

黯淡无光的竹简接触到那一滴血,顿时光华大盛。要不是躲在地下密室里面,只怕光芒会映上天空,将半边天都给照亮了。

光华之中,更有群山、沧海、无数海岛和星辰、数不清的奇人异兽……各种各样的幻象围绕着潘龙不停旋转,明暗不定,宛如走马灯一般。

潘雷和潘寿一惊,面面相觑。

他们开启山海经残片的时候,可没这么大的阵势!

而在他们看不到的意识世界里面,潘龙更是震惊。

他看到山海经残片骤然展开,化作一扇大门,将自己吸了进去——这倒跟长辈交代的一样。但被吸进去之后,却并非一片空荡荡的混沌世界,也不是他熟悉的草原或者潘府,而是一片浩瀚的星海。星海之中,无数大大小小的星辰光华闪烁,明灭不定。

作为一个曾经接受过现代科学系统教育的高级知识分子,潘龙有足够的天文知识,知道星辰其实都是距离自己无比遥远的巨大恒星。但他可不敢用天文知识来揣测眼前的景象——科学思想的基础之一就是实事求是,他对这山海经残片其实没有半点了解,怎么能胡乱判断?

更糟糕的是,按说应该传入他脑海之中的“使用指南”,直到现在都还无影无踪。反而是那一颗颗星辰里面,传来了异样的熟悉感,更能感觉到若有若无的牵引力,从那些星辰传来。

似乎是……想要把他吸进去一般。

他心里暗暗叫苦,偏偏丝毫动弹不得,明明亲人近在咫尺,却连一点示警都做不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他在心中大叫,却拦不住自己的身体陡然飞起,呼啸着向一颗大星撞去。

一声轰鸣,潘龙连反应都没来得及反应,直接昏了过去。

第四章、这个世界我有点眼熟……

“小伙子,你没事吧?”

一个苍老的声音将潘龙唤醒,睁眼一看,却是一位面目慈祥的老妇人,正担心地看着他。

但潘龙第一时间注意到的,却是她的穿着。

她的打扮绝对不是北地的风格,红黑两色为基调的花格长裙,袖子和裙摆的皱褶花边,同样有花边的披肩,从前胸到腰间的束带,头上那软蓬蓬的圆帽……配合她的金发蓝眼,让潘龙一瞬间以为自己是不是又穿越到了前世的欧洲,参加了某个乡村的节日庆典。

而且说来也巧,他还真听到了类似庆典的声音。

“感谢仁慈的月之女神,感谢您保护我们风调雨顺,感谢您赐予我们幸福安宁”——这是一个中年男子在高声唱着赞歌。

而在他两句歌词之间,都有许多大人小孩齐声跟着合唱“感谢啊感谢啊”。歌声相当的齐整,显然平时经常练习,绝对不是临时抱佛脚的成果。

(这是怎么回事?)

潘龙坐了起来,以手扶额,仔细回忆了一会儿,才算将混乱的思绪理清。

(哦,我开启了山海经残片,然后被吸进了……这是山海经残片制造的虚幻世界?这也太真实了一点吧,哪里像是虚幻的样子!)

他看向周围,但见一草一木都真真切切,看不出有半点虚假。

(老爹和爷爷说的,还真是一点不错。化虚为实,制造虚幻世界……人在其中,哪里分得出是真是假,是虚是实!)

(跟这个世界比起来,我前世玩过的那些vr游戏,简直都假得不能看啊!)

他大致上可以肯定,自己是被山海经残片吸进了虚幻的世界里面。至于为什么山海经残片第一次开启,出现的不是只能练功的虚无世界,而是可以历练的虚幻世界?那倒是很好解释,或许是老爹此前已经给它充满了灵气。

这个问题解决了,下一个问题就接踵而来。

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他有些疑惑。

山海经残片制造虚幻世界,并非完全无中生有,而是要根据主人的构想来创造。主人构想出一片山水,它才能创造出一片山水;主人构想出一座城市,它才能创造出一座城市;主人构想出一个宝藏,它才能创造出一个宝藏……一切都要依赖于主人的构想。

那么现在这个世界,是谁的构想?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的老爹潘雷。

过去的几十年,山海经残片都在老爹手上。甚至于十多天之前,都还是这样。那么,或许老爹早已构想好了一个世界,甚至于山海经残片都已经将它创造出来了,只等着主人来开启。

这是最合理的可能。

但他看了一圈,又觉得不大像。

老爹曾经说过,最有价值的世界,是那种遍地奇花异草的草原,或者干脆就是种满了灵药的药圃,这样可以在里面直接吃了消化,钻一个“系统bug”,拿到更多的好处。虽然限于灵气不足,制造不出太高级的灵药来,但质量不够数量补,人参灵芝茯苓首乌黄精什么的当饭吃,总会大补元气,对修炼大有好处。

老爹能够在短短十几年内修成先天境界,大概就是这么吃出来的。

而且灵药这东西,永远是不嫌多的,潘家上上下下有一百多个练武的人,对于灵药的需求大得很,再多都不够。

可是看看周围,只是个寻常村庄,完全没有药草的踪迹,跟老爹的说法完全不同。

很显然,这世界不是老爹设计出来的。

那么,是爷爷动的手脚?他也曾使用山海经残片几十年,论“工龄”之长,甚至还超过老爹。而且他这些年在中原居住,着实学了点不明觉厉的东西,没准真能做到这种事。

……也不大像,画风不对。

看这世界人们的相貌,就知道不可能是任何北地人的手笔——北地人喜欢的是粗壮魁梧的身材,无论男女。他们追求的是下马打豺狼、上马射鸿雁,梦想的是拳头上站人、胳膊上跑马,那种文质彬彬的娴雅气质,端庄柔和的长相,完全不符合他们的审美观,只会被他们嘲笑为“属兔子”。

嗯,这村子里面的人们,无论男女老少,都属于北地人嘴里“属兔子”的类型。

如果不是他有两世的记忆,有远远超过寻常北地人的阅历作为基础,他恐怕也会像绝大多数的北地人一样,觉得这村子里的人全都是兔子家族成员。

而且他们的穿着打扮,充满了前世的欧洲风,跟北地人也大相径庭——潘龙甚至没有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书画作品里面,看到过类似的穿着。

虽然爷爷这些年在中原居住,学了不少中原的东西,但他骨子里面毕竟还是个北地人。北地人的审美,北地人的穿着习惯……这些应该是不会变的。

也就是说,这个世界多半也不是爷爷设计出来的。

既然都不是,那这个世界来自于谁的构思呢?

自己?

他疑惑地观察着这个村子,想要从记忆里面寻找一些能对得上号的东西。

这里是一个不大的村庄,大概也就四五十间屋子,被一圈木头栅栏围住——从那木栅栏看来,这个地方应该挺安全的,常见的最危险野兽也不会超过豺狼之类。

村子里面的人,穿着都和眼前这位老妇人差不多,有着显著的欧洲风格。而且相貌也是,金发蓝眼的比比皆是,反倒是黑头发的一个都没见到。

更有趣的是,他一眼看去,至少扫过了二三十张脸庞,愣是没看到哪怕一个长得歪瓜裂枣的。就算是长得相对较丑的,起码也五官端正。而其中不少人,甚至可以算是相当好看——比方说这位老妇人,虽然两鬓已经有了不少白发,但看脸部的轮廓和眉眼间的气质,年轻时代必定是个大美人。

她不是特例,光是潘龙一眼看到的那些人里面,像她这个级别的俊男美女,至少还有三四个。

这基本上就可以确定了,这个世界应该是他构想出来的。

有一位伟人曾说,“所谓‘天马行空’似地挥写……也就是在正常的人体身上增加了眼睛一只,拉长了颈子二三尺而已。”人的想象,是没办法超出他自身阅历的,谁也不会例外。

就像是那些编故事的人,书生编出来的故事,主角多半是书生;武夫编出来的故事,主角多半是武夫。就算事情跟他们的经历未必契合,但故事里面的种种细节,必定是他们所熟悉的。

这个不知名的村子,他基本没有印象。但村子里面男男女女的相貌,明显符合他的审美观,他们的穿着,也只有他才知道,那这个世界显然就是来自于他的记忆。

所以此刻他身处的这个世界,必定和他两辈子阅历中的某些东西能够对得上号。

“小伙子,你没事吧?”

潘龙这才注意到,老妇人还在担心地看着自己。他急忙笑着表示自己没事,老妇人这才放下心来,转身朝着另一边正在集会的地方走去。

潘龙的目光也很自然地看向了集会的地方,那是一个不大的广场,二三百人聚集在那里,还有更多的村民正在朝着那边走去。

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虽然衣着略显简朴,但却一个个神情欢快,看得出来的确是在欢庆什么节日。

他更注意到,这些人的相貌,有着某种……让他很眼熟的感觉。

(他们的脸部和身体线条,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呢?我应该在什么地方见过这种……画风?)

他默默思考着,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见过长得这样的人。

这看起来有点像是欧洲的节日庆典,可他前世没去过欧洲啊!

他默默摇头,继续琢磨。

最让他介意的,还是这个世界人们的相貌。

他看到的这些人,颜值都相当的高。二三百人里面,丑的一个没有,俊男美女却比比皆是。

更重要的是,这些人的相貌有相似之处——不是说他们长得差不多,而是他们的气质,那种隐藏在脸部和身材线条里面的,可以被称之为“画风”的东西,有着相当明显的相似性。

这种相似性,有那种“同一个家族”的味道,但却又和那有细微的区别……就像是某一个画家,按照一个大致的思路,绘画出来的一系列作品的样子……而且,这种画风,他肯定在什么地方见过,甚至于,还曾经很熟悉……

就在这时,他注意到了小广场稍稍靠后地方的一尊雕像,以及站在雕像前面的人。

那是一尊双手抱着月轮的女神雕像,正被一丛鲜花环绕。雕像的胸口,还有一颗透明的宝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而那个站在众人中间,背对着一尊石质雕像的小姑娘,那长相,那身材,简直就和雕像宛如一个模子里面出来的,如果说是雕像变成了人,或许都有人会相信

他眼前猛地一亮。

(我想起来了!)

犹如一道闪电划破混沌,他终于想起了这里究竟是什么世界。

这是他前世玩过的vr游戏《英雄记剑与悲歌》里面的第一关,鲁纳村!

第五章、游戏的世界

潘龙上辈子生活在一个科技发达、生活富足的世界。那时候,他除了工作和家务之外,最大的消遣就是玩游戏。甚至于,他工作之后,专门攒了好几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套卧式vr游戏外设。

躺在vr设备里面,能够足不出户,就体会到各种真实和虚幻的风景,经历各种惊心动魄的冒险。玩家所要付出的,除了时间之外,就只是购买设备和游戏的钱而已。

那笔钱的数量不小,但比起能得到的愉悦享受,显然是值得的。

在那个世界的年轻人里面,vr游戏是很普及的娱乐项目。

……没办法,大家的投胎技术都很一般,也就享受享受这个了。

《英雄记》是卢娜公司出品的奇幻题材s-rpg(战棋类角色扮演)游戏,从pc时代一直到vr时代,前后出了七作,每一作的销量都很好,堪称游戏业的金字招牌之一。而在其中,第四部“剑与悲歌”有着很特别的意义。

这一部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标志着英雄记系列的画风变化。从这一部开始,英雄记系列从半q版画风转化为了全写实画风,也是vr游戏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把“写实画风”和大众审美观完美融合的作品,为后世的vr游戏创作,开辟了一条金光大道。

这个游戏采用关卡制度,玩家扮演的是一个立志成为英雄的少年战士,一路经历各种冒险,最终成就了伟大的事业。他可以是拯救世界的英雄,也可以是统治人间的霸主,还可以投靠魔族,在大地上散布灾难和恐惧……在后续的dlc(补充剧情)里面,玩家还能够变成太古巨龙,君临三界,甚至于直接成为神祇。

而无论走向哪个结局,玩家们初出茅庐的第一关,都是鲁纳村。

只是,潘龙熟悉的是游戏里面那个烈焰熊熊遍地尸体的鲁纳村,而不是眼前这个宁静祥和的鲁纳村。这两者的差距太大,所以他一开始才没能认得出来。

直到,他看到了和月之女神雕像长得一模一样的莉莉娜。

这个少女是月之女神卢娜圣痕的继承者,是整个游戏里面最重要的剧情人物之一。如果走光辉线,选她当女主角,可以走出大团圆的完美结局;走黑暗线,她则是完成魔神降临仪式必不可少的祭品;走霸主线,因她而起的那些战斗,是削弱光暗双方的重要环节;走游侠线,浪迹天涯的过程中,会一次又一次被卷入这些战斗之中……

除非你熟知剧情,什么事情都不掺和,专心走咸鱼路线,否则就别想要避开她。

潘龙对于后续的剧情没多大兴趣,他觉得山海经残片大概也没能力把整个“剑与悲歌”的故事都显化出来——那是跨越整个大陆,在一百多个场景展开的宏大的战争,甚至会有前往天界、冥界、魔界和精灵界的内容。他所要考虑的,是在这个“新手关”里面,自己能得到什么好处?

他努力回忆自己当初玩游戏时候的经验,以及在网上看到的攻略和剧情分析,忍不住叹了口气。

作为玩家初出茅庐的第一关,鲁纳村的敌人很弱,仅仅是帝国至圣军团抓走“女巫”、屠杀村民之后,留下来放火和监督整个村子烧完的一小批士兵。而这个被烧成一片火海的村子里面,自然也没有什么商店或者神殿,可以购买或者得到祝福。

除了两件隐藏宝物之外,这个地图里面没有任何别的有价值的东西。

就连那两件隐藏宝物,其实也一般得很。

第一件是一双羽毛靴,效果是移动速度5,大概相当于额外增加了每小时十公里左右的速度。第二件是一把屠戮之剑,基本伤害一般般,但对于人类会造成双倍的伤害。

除了这两件隐藏宝物之外,还有一个剧情里面必定会拿到的“月之碎片”,是日后用来重铸月之神器“卢娜之剑”必须的三件材料之一。

潘龙觉得,这三件宝物里面,大概只有“月之碎片”对自己有些价值。另外两个,简直就不值得浪费灵气拿回去。

从山海经残片塑造的虚幻世界里面将宝物拿回现实世界,是要消耗这件宝物本身灵气的。消耗得越多,下一次开启虚幻世界所需要补充的就越多。所以如果不是什么难以获取的宝物,一般的东西,真不值得将它带回现实。

为什么潘家列祖列宗都喜欢创造遍地灵药的虚幻世界呢?就是因为可以在里面直接胡吃海塞,直接把资源转化成自己的功力,哪怕吃撑了也没关系,回来之后慢慢消化就好。

吃下肚子的资源,是不会额外消耗灵气的。

老爹曾说过,祖先之中也曾有人琢磨着“吃下去就算”,而将一些稀有的宝物硬吞下去,准备回到现实之后再拉出来,或者干脆呕吐出来。可惜失败了,就算硬吞进肚子里面,那些不能被人体消化的东西,依然要消耗灵气,才能够转化成实体。

也不知道当初那位祖先究竟是吐出来的,还是拉出来的……

潘龙当然不会在做这种傻事,他如果要带什么东西离开,肯定是直接拿了走。然后在回归现实的时候,选择用灵气将其固化,走最正常的流程。

只是,月之碎片真的值得花费灵气固化,带回现实吗?

或者说,这东西,真能带得回去?

他琢磨了一下,暗暗摇头。

月之碎片是“月之女神水晶”的残片,可“月之女神水晶”是什么玩意儿,故事里面压根没提。按照当初玩家们的分析,无非两种可能,一种是月之女神卢娜的神力结晶,一种是月之神器残片的一部分。

无论是哪一种,这东西都相当的高端,高端到……很可能山海经残片储存的灵气,不足以将其具现的地步。

而且,就算把它具现出来了,带回去了,又有什么用处?

拿来打造一件神器?比方说打造成能够在斩杀敌人的同时汲取敌人生命力,同时还能无视任何罡气之类无形防御力场的神剑?

潘龙想不出来,到哪里能找到这么厉害的铸剑师。

找不到铸剑师,再好的材料也只能放在仓库里面积灰,那就只是在白白浪费灵气罢了。

“算了,没什么意义啊……”

他喃喃自语,打消了带走月之碎片的念头。

看来,自己这一趟鲁纳村之行,唯一的收获大概就是见到了没有被帝国大军毁灭的鲁纳村,近距离参观了一场充满中国特色的欧洲节日庆典。

……有点亏啊!

虽然理论上说,什么东西都不带走的话,山海经残片的灵气损失会很少,比较容易重新补满,然后再次打开新的虚幻世界。但好不容易来一趟,却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总觉得亏了一个亿。”

潘龙叹了口气,就要转身离开。

这节日活动无非也就是唱诗之类,他上辈子家附近就有个教堂,见得多了。

与其浪费时间看热闹,不如找个地方去练练功。看看在这个世界练功,效果和在现实中有什么不同。

他朝着村口走去,走出了鲁纳村,和村子门口手持长剑的月之女神雕像擦肩而去。

但还没等他走进附近的树林,就看到了两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人,在五六个面目凶狠的壮汉拱卫下,乘着马车朝鲁纳村来了。

潘龙注意到,这些人的黑袍上胸口处,有新月的图案。

“唯一神教的圣职者?他们来干什么?”

他自言自语,让到了路边,注视着这群人气势汹汹地进了鲁纳村,又好奇地跟在后面看热闹。

然后,这群人就跟鲁纳村的村民们起了冲突。

这群人隶属于弗瑞斯帝国,而弗瑞斯帝国官方唯一承认的合法信仰就是唯一神教。他们视各地传统的多神教为邪魔外道,一直从法律上予以打击。比方说只允许唯一神教信徒成为官吏和士兵,对信仰不同的地区增加税收,并且禁止任何不同信仰的宗教书籍出版,也禁止公开创作或者展示以其它信仰为题材的文艺作品。

这些也就罢了,最可怕的是,弗瑞斯帝国还专门成立了一个“至圣军团”,以唯一神教的狂信徒为核心,收编了大批流氓土匪之类,到处袭击其它信仰的人群。甚至于不止一次以“抓捕巫师”、“狩猎女巫”之类借口挥舞屠刀,将一整个村庄都屠杀殆尽。

游戏里面,玩家们无论走哪条路线,都会和唯一神教发生激烈的冲突。哪怕是你想要不问世事当条咸鱼,也会有唯一神教的狂信徒来找你的麻烦,躲都躲不开。

所以潘龙对这群神经病宗教狂一点好感都没有,甚至于巴不得看到他们倒霉。

而也正如他所期望的那样,面对着气势汹汹勒令他们立刻砸碎月之女神雕像,改变信仰皈依唯一神教的家伙,鲁纳村的村民们毫不退让。争吵很快就变成了斗殴,村民们仗着人多势众,挥舞着草叉锄头之类农具,打得唯一神教的家伙们抱头鼠窜。最后只能丢下“你们等着瞧”的狠话,逃进马车,灰溜溜地跑了。

打退了惹麻烦的家伙,鲁纳村的村民们兴致勃勃地继续庆典,潘龙却眯着眼睛,微微点头。

“我想……我终于明白,游戏第一关的剧情究竟是怎么来的了……”

说着,他来到了祭典会场,找到了刚才带头和那两个唯一神教传教士吵架的村长。

“村长先生,你知不知道,你们鲁纳村就要大祸临头了!”

第六章、鲁纳村寻宝记

须发皆白的鲁纳村村长是个见多识广的人,潘龙略一提醒,他就明白了鲁纳村面临的危机。

弗瑞斯帝国对于异教徒的压迫是全方位的,手段也是绝不只限于经济或者政治。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绝对可能挥舞屠刀,对鲁纳村痛下毒手。

按照潘龙的猜测,游戏里面的剧情,可能就是这么发生的。

或许,这世界之所以会演化如此故事,正是他内心猜测的体现?

他没有细细琢磨这个,只是告诉村长,自己是个到处寻找宝藏、财富和有趣事情的冒险家,偶然经过这个村子。他对于弗瑞斯帝国也好,唯一神教也罢,都没什么好感,所以如果村长愿意雇用他的话,他可以在鲁纳村住上一段时间,帮助村民们对付可能来找麻烦的唯一神教。

村长并没有立刻答应,而是先上下打量着这个不请自来的冒险家。

北地民风彪悍,人们平常都随身佩戴刀剑,有条件的人家,甚至日常都喜欢在麻布外衣外面套上一层轻皮革,以便随时跟人动手。现在潘龙也是这样的打扮,看起来倒还真是有点冒险家的意思。加上他常年练武,体型匀称、动作矫健,一看就知道是个有本事的。村长大量了他一会儿,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实力。

“那么,我们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呢?”他问。

不等潘龙开口,他又说:“坦率地告诉你,鲁纳村并没有多少钱,如果你想要一大笔钱的话,我们真的拿不出来。”

潘龙笑了,他当然知道这村子没什么钱,他要的也不是钱。

“我是一个冒险家。”他说,“钱不够的话……也可以拿一些特别的东西来凑数嘛。”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村长家。那是一座上下两层的小楼,除了作为住家之外,也兼营旅馆、杂货店,甚至于必要的时候,还临时充当医院。

村长在家里一顿翻箱倒柜,找出了约莫二十几个金币,银的铜的倒是不少,堆在桌子上,也算是颇为显眼的一堆。

“我们就这么多钱。”村长叹了口气,“至于古董啊、金银首饰啊什么的……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努力找一找,但估计也找不到多少。本村最珍贵的是那尊有上千年历史的月之女神雕像,上面还镶嵌着一颗名叫‘月之女神水晶’的宝石,但我们绝对不会把它给你——那样的话,还不如向帝国低头算了!”

潘龙原本只是要找个借口,本来也不打算勒索他们的钱财,只是为了防止被怀疑包藏祸心,必须走个流程罢了。闻言,他问:“那么,你们有药草之类的东西吗?”

在游戏里面“药草”是很寻常的道具,前期的每一关都能找到一两棵,商店里面更是可以一次购买十份——每个商店也只能买到十份,设定就是如此。

这东西能够一下子恢复10点生命值,乍看起来不多,可要知道,就算是满级的血牛型角色,最多也才一百二十五点生命值而已。哪怕是生命值最高的boss大地之神,也才400点生命值。

第一关初出茅庐的主角,不过区区20点生命值罢了。

换算过来,一份药草应该可以让一个壮汉从中等程度的伤势痊愈。更奇妙的是,药草的效果是瞬间完成的。

要是能带回现实,而且还能保持在这个世界的效果,那这些寻常药草都可以算是生死人而肉白骨的灵丹妙药!

村长回答说:“本地特产是月露草,捣烂了敷在额头上,对于治疗头晕发烧中暑等等疾病都很有效果。我是个草药师,还自制了一些药草,用来治疗外伤,挺不错的。”

潘龙又笑了笑,没说什么。

很显然,只靠着这样的代价,换取别人帮忙对抗唯一神教甚至于弗瑞斯帝国,怎么看都不可能。

村长自然也明白这一点,他干笑了两声,带着七分无奈和三分尴尬。

鲁纳村是真的拿不出什么东西来了。

等到这时候,潘龙终于可以把他之前想说的话说出来了:“你知道,我是个冒险家。对于寻宝,我颇有自信。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想要在鲁纳村内外找一找,或许能够找到比较有价值的东西。”

村长看着他,问:“不包括月之女神水晶?”

“当然不包括。”潘龙笑了,“而且我可以保证,不到村民们家里去翻箱倒柜——我只在室外寻找宝物。”

村长低下头,陷入了沉思。

他并没有考虑很久,因为他也实在没什么可以选择的余地了。

鲁纳村人口不少,青壮凑一凑总能凑出个七八十人。但如果帝国大军真的来了,尤其是……如果至圣军团来了,那么区区七八十个不会武艺的壮汉,其实根本不够看。

他是有实战经验的,深知没经过军事训练的人,面对正规军根本就不堪一击。只要来上三五十个军人,上来先射一波箭,然后骑上马一冲,村民们就会溃不成军,剩下的无非是单纯的追杀罢了。

可村民这边如果有一位高手,比方说能够一开始就带着他们反冲锋,冲破帝国军队阵势。那这一战的胜负,就尚未可知了。

只有打混战,才能发挥村民们的人数优势!

最终他答应了潘龙的建议,而潘龙自然立刻出发,在村子内外寻找宝物。

羽毛靴是村子最南边那户人家的传家宝,按照剧情,那户人家的祖先留下这个,让子孙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方便逃跑。只可惜他的子孙运气不好,没来得及用到它。

潘龙当然不好去打别人传家宝的主意,这件装备只能放弃。

但村子门口那把屠戮之剑,他还是可以拿走的。

虽然他不准备把这柄剑带回现实,可至少在这个世界里面,这柄剑对他大有用处。

要战斗,没有一件好兵器是不行的。就算屠戮之剑的特殊效果“对人伤害加倍”不一定用得上,起码也算是一把利剑。

来到村口,他向看守大门的卫兵打了个招呼,然后走到了月之女神的雕像前面。

“这个雕像,我碰一下没问题吧?”他问。

“只要不亵渎神明就好。”拄着长枪的卫兵回答。

潘龙点点头,将左手贴在了雕像手上的长剑剑刃上,微微用力。

看上去很粗钝的石片超乎意料的锋利,立刻划破了他的手,鲜血染在了剑刃上。

卫兵们惊讶地看着他,不明白这个冒险家究竟在发什么神经。

潘龙也不解释,将自己的鲜血在剑身上涂抹开来。他流的血不多,但已经够用。也不知道涂抹了多少地方,剑身上突然红光大盛,然后石头粉末簌簌落下,一柄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石剑,赫然变成了一柄通体血红的长剑。

它看上去朴实无华,却散发着阵阵杀气,令人心惊胆战。

这正是这一关的两件隐藏宝物之一,屠戮之剑。

记得游戏里面,这件宝物的获取方法是“受伤的角色站在女神雕像旁边”,然后提示就是“鲜血染红了雕像手上的剑,石剑化为了利剑,充满着杀戮的渴望”。

而此刻,屠戮之剑在手,潘龙也能隐约感觉到,这把剑在渴望战斗和杀戮。

看着石头剑变成了真剑,两个卫兵已经完全呆住了。潘龙向他们笑了笑,问:“有多余的剑鞘吗?”

卫兵们摇头。

于是他只好去找村长,村长表示可以给他现做一个,反正也就是一块皮子的事。

坐在大厅里面,看着村长找来兽皮,开始裁剪缝制剑鞘,潘龙又在考虑,自己是否还有什么宝贝可以寻找?

(好像是……没有了啊……)

他想来想去,把攻略和游戏经验想了好几回,始终想不出还有什么宝贝。

找莉莉娜,把她那支治疗魔杖要来?

要来也没什么卵用,那东西是祭司系职业专用的。

莉莉娜的“月之女神之泪吊坠”也是宝贝,可以大幅度增加魔防,可那是人家母亲的遗物,怎么可能给他!

但就在这时,他突然心中念头一动,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游戏中,通关之后可以开启二周目,玩家能够使用通关角色的能力、装备和道具,再从故事的开头重新冒险。快速体验剧情,轻松地完成和上次冒险不同的剧情道路。

而在二周目里面,如果玩家拥有很高的移动速度,就能抢在鲁纳村被烧毁之前赶到,从月之女神雕像前面的花丛中——也就是鲁纳村被烧毁之后得到月之碎片的地方,得到一件真隐藏道具。

小小的卢娜雕像。

这件“真隐藏道具”的注释是“卢娜公司的肥宅程序员们为了避免猝死,自制的锻炼器材”,它外形是一个巴掌大小的月之女神雕像,但却非常沉重,重量堪比一件全身铠甲。将它装备在饰品栏里面之后,得到的效果除了微弱提升攻防之外,最重要的是“获得经验值加倍”和“消除等级差导致的经验衰减”。

“剑与悲歌”里面,玩家各条路线加起来,总共有120人的庞大队伍可以控制,如果想要把这么多人都练到满级,会是一项让人崩溃的庞大工作。

但只要给需要练级的人佩戴上这件装备,然后带着他去几个怪物丛生的地图用群体攻击扫个几轮地,就会看到他的等级刷刷刷直线上升,很快就能满级。

对于二周目玩家来说,这件“真隐藏道具”才是鲁纳村最有价值的东西。

“虽然……说起来有点不靠谱,毕竟这个世界不应该出现那东西,但是……万一有呢?”

潘龙自言自语着,向村长说了一声,出门朝着小广场那边的月之女神雕像走去。

第七章、此宝竟恐怖如斯

鲁纳村不大,潘龙很快就来到了月之女神雕像那里。

因为唯一神教传教士的打扰,庆典结束得比较早,村民们已经纷纷离开,只有月之女神的祭司还留在这里。

也就是那位长得和雕像一模一样的少女,游戏的女主角,莉莉娜。

“你好,冒险者。”她很客气地说,“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潘龙看了看她,这女孩的确长得很漂亮,尤其身材完全不像是十四岁。明明应该很端庄的祭司袍穿在她身上,简直像是打着cos名义从事非正当行业的那种女人。

(英雄传历代作品的主画师肥鸭子那厮虽然是个拖稿王,但画工真是没得说,不愧是社保之王。难怪卢娜公司的老板天天在微博上喷大懒虫,最后还不得不掏出真金实银的公司股份跟他续约……)

当然,莉莉娜再怎么社保也跟他没关系——至少现在没有。

她才十四岁啊!就算是北地女人,也要十五六岁才结婚的!

他感兴趣的,是可能隐藏在这里的秘密宝藏。

“这雕像……我是说雕像周围的花丛,我可以在其中找找东西吗?”他问。

莉莉娜愣了一下,疑惑地问:“花丛里面有什么东西吗?”

“你知道的,我是探险家……”

这完全不着调的理由,愣是把性格单纯的小姑娘给忽悠住了,她想了想,后退两步,让开了一边。

“请不要触碰神像。”她叮嘱说。

(这人真好忽悠,当初大家说她x大无脑,真的是一点也没说错啊!)

(或许,就是这单纯的性格,才能成为月之女神神力的承载者吧?)

潘龙点点头,一弯腰钻进了花丛。

这片花丛颇高,在里面找东西并不容易。要是能够把花都割了,或许会比较方便,但很显然,他不能这么做。

所以他只能耐着性子细细搜寻,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就这么埋头翻找,找了大概四五分钟,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东西。

一个巴掌大小,散发着金属光泽的雕像,静静躺在花丛深处的草叶之间。

(就是这个!)

他急忙伸手把这雕像拿出来,果然极为沉重,怕是超过了五十斤。如果不是他武艺高强,换个寻常壮汉,两只手只怕都捧不动,非掉下来砸烂自己的脚不可。

他把雕像擦了两下,对照面前大约一人半高的石像,果然两者一模一样。

莉莉娜见他从月之女神雕像面前的花丛里面居然找到了一个小小的月之女神雕像,顿时大吃一惊。她忍不住凑过来,看看潘龙手上的雕像,又看看前面的石像,眼睛瞪得大大的,眼中全都是好奇之色。

“这是谁家丢了东西吗?”她问。

“你说呢?”潘龙反问。

莉莉娜想了想,摇头。她当祭司也好几年了,从没见过有人仿制神像。

月之女神信仰不讲究什么一天几次参拜,只要在节日拜一拜就好了。村子里面有两尊神像,哪里还用得着再仿制?

“那……这小雕像是哪里来的?”她又很好奇地问。

潘龙笑了笑,没回答。

他原本并不存着多少能找到这个的希望——毕竟,这装备明显有点超出游戏。但竟然找到了……他暂时也还没想好该怎么解释。

“奇怪啊!就算有人仿制了神像,为什么又要藏在花丛里面呢?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莉莉娜自言自语,“把神像放在神像面前,这是为什么?”

她不停地摇头晃脑,陷入了沉思。

宝物到手,潘龙的心情大好。不一会儿就编出了一套解释:“你知道的,我是个探险家,专门寻找宝藏和矿藏。前段时间,我找人占卜,说是在这个方向,会发现和月之女神有关的宝物。所以就出发来寻找,已经找了不少日子,现在总算是找到了。”

“原来是这样!”莉莉娜一下子就信了,高兴地说,“真想不到,居然还有外地人信仰月之女神!”

(你是怎么从我的话里得出这种结论的?)

潘龙反而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那个人一定是很虔诚的吧。他当年制造了这尊小神像,可能是因为有事没来得及带走,所以就藏在这里。然后呢,他假借占卜的名义,让你来这里寻找,为的是把它重新找到……嗯,真是个聪明的人呢!”

潘龙干笑了两声,对这小姑娘的脑补能力十分佩服。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那么,我可以带走它吧?”他问。

“当然可以,这并不是我们村里的东西,而是别人留下的。你既然得到了原主人的委托,当然可以带走它。”莉莉娜说,“不过呢,我希望你要好好尊重神像,至少要给它打造一个盒子。村子里面的工匠大叔人很好,做的东西都很结实,你可以找他帮忙……”

莉莉娜随即一拍脑袋:“对了,你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吧?这样吧,我带你去好了。”

潘龙有些后悔自己的多嘴,他觉得自己应该拿了东西直接就走……

半个小时之后,他拿到了一个厚重的木盒子,将雕像放在了里面。

至于那个木匠铁匠一把抓的工匠大叔,因为估错了雕像的重量,被砸了脚,已经被送到了村长家。村长给他敷上了草药,那草药真的是很奇妙,明明他一只脚都肿得像面包一样,砸到的时候甚至还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但只一会儿,他居然就可以一瘸一拐地走路了。

这越发坚定了潘龙要带点草药回去的念头。

骨折的伤都能短时间内基本痊愈,这草药简直神了!

现实中当然也有这种程度的药,可价格都非常的昂贵,当真是千金难换。能弄上一批回去,这一趟就没白来!

何况,他还有别的收获呢。

吃了晚饭,佩好已经做好剑鞘的屠戮之剑,他回到楼上的客房,从盒子里面拿出了那个很小却很沉重的雕像。

“这东西该怎么装备起来呢?难道说要弄个链子,然后挂在脖子上?”

他想象了一下那场面,立刻摇头。

不可能的!五六十斤的东西,挂在脖子上?就算不被勒死,也要得颈椎病的!

那给怎么办?在盔甲上加装几根链条,捆在盔甲上?

……这还怎么保持平衡!

“究竟该怎么办呢?”潘龙苦恼地说,“这又不是玩游戏,可以直接打开角色面板,切换到装备栏,然后——”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那透明的光幕。

【名称:潘龙】

【种族:人类——北地人亚种】

【称号:无】

【职业:无】

【等级:0】

【经验值:0】

【生命值:50】

【魔力值:20】

【攻击:22/9】

【攻击方式:钝击*2】

【防御:20/13】

【格挡防御:22】

【命中:13】

【回避:14】

【战速:21】

【暴击:13】

在这些字迹的右边,是他的3d投影全身像,全身像的背后,是一个七边形的属性图。

属性图分为力量、体质、精神、灵性、反应、感知、幸运七项,他的七大属性除了“灵性”只有19,别的都破了表,根本无法看出是多少。

不过,他多少还记得游戏里面各个数据的推算方法,根据自己各项数据推算了一下,大致算出自己的各项属性大多在40多一点的样子,灵性和幸运略低,而体质特别高,甚至超过了60。

《英雄传》历代都有转职系统,一般来说,角色可以转职三到四次,基础职业、专家职业、大师职业和终极职业的等级上限都是20级——也就是说满级可以达到80级。而少数角色还拥有最后的隐藏职业,总等级能达到90级(隐藏职业满级只有10级)。

每一次转职,角色面板上的七边形数值都会变化,上限增加,同样属性在图案里面的大小则会减小。基础职业的属性上限是20,隐藏职业的属性上限是100。

潘龙估算了一下,自己如果按照角色属性来看,应该是相当于40级以上的大师职业。但究竟相当于多少级的角色?他自己也心里没底。

“原来我这么强啊!”他忍不住笑了,“我还以为我很弱的呢。”

40多级的实力,放在游戏第一关里面,足以横扫无敌。只要他不发神经,去正面硬怼帝国四大军团长之一“至圣者”色列斯就行。

有这份实力,他顿时底气十足。

而且……看他的角色面板,莫非他还可以获得这个游戏里面的职业?学到技能和魔法?

他试着用手指在透明的光幕上滑动了一下,果然第二页是技能页,第三页是魔法页,都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滑到第四页,就是装备页了。装备页里面是一个简单的人像,在身上各处都有空格,可以将装备放进去。

潘龙试着拿起那个沉重的雕像,放在了饰品的位置。

空中宛若水波涟漪一闪,他感觉手上一轻,小小的卢娜雕像已经不见了,但装备栏的“饰品”位置,却出现了这个雕像。

但和游戏里面不同,雕像上除了介绍之外,还有一行小字“待激活”。

“待激活?这是什么意思?我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激活它吗?”

潘龙自言自语,试着喊了一声“激活”。

随即,他感觉到身上多了好几十斤的重量。这重量散布到全身,倒也并不让他难以承受。只是凭空增加重量的感觉,未免有些微妙。

再看属性栏,各项数值果然发生了变化,最明显的就是战速大幅度下降,格挡防御则明显上升。

这件装备就数值来说,最重要的大概就是那个“重量50”,这份重量既会妨碍战斗时候的速度,又会对格挡的效果产生帮助,可谓是双刃剑。

“太重了——取消激活。”

身上的重量立刻消失,装备栏里面的雕像上又多了那行小字。

“这真是太神奇了!”潘龙忍不住将屠戮之剑又装备起来,试着切换了一下激活状态。

当他激活这柄剑的时候,赤红的长剑会突兀地出现在他手上。而当他取消激活的时候,屠戮之剑就同样突兀地消失,前后都没有任何征兆,而随着剑的出现和消失,各项数值也在发生变化,立竿见影。

“这个……可以用来在战斗中阴人啊……”

潘龙立刻就想到了好几种骚操作——比方说,敌人原本以为你在空手作战,结果红光一闪,你手上多了一把长剑不说,这剑还特么是伤害加倍的……

想想就很有趣!

不仅如此,他现在的等级是0,职业、技能、魔法都没有。要是可以积攒经验值,提升等级,获得职业、技能乃至于魔法,那岂不是在原本实力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一大截!

“想不到山海经残片竟然还有这样的威能,凭空给我做了套游戏系统出来!”直到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潘龙依然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这件宝贝,真的是太厉害了!简直恐怖如斯,恐怖如斯啊!哈哈哈哈!”

第八章、该来的终于来了

第二天,潘龙起了个大早,天色才微微亮,他就跑到村子的小广场上去练功了。

功夫贵在日日苦练,这就像是储蓄,一点一点积累,才能攒起财富来。

不过和往常不同,今天他没有怎么练拳脚功夫,反而注重练剑。在练功的时候,还激活了两件装备,承受着五六十斤的重量,将鲜红的屠戮之剑挥舞出凌厉的风声。

北地的男人,只要家境许可,无论主练的是什么功夫,短兵器的刀剑,长兵器的枪矛,远程的弓弩,乃至于骑马射箭,都是人人必学的。

这些本事是北地男人安身立命的基础,骑得烈马,开得硬弓,长枪短刀都能灵活运用,才算得上是一个成熟的北地男人。至于更加高深的武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潘龙从小就学着耍棍棒枪矛,五六岁的时候就学着耍刀剑,七八岁就学着骑马,不到十岁就学着射箭。虽然他并不懂得什么高深的兵器武功,但使用各种常见兵器的手段,早已浸入他的骨髓,成为他身体的本能。

他的剑术简单明了,没有什么巧妙变化,就是快、稳、准三个字罢了——北地人从不讲究什么“狠”,因为那些所谓的争强斗狠的本事,他们从来就看不上眼。

用一只手换敌人的性命,用一条命换敌人几条命,这类的做法,对他们来说是司空见惯的日常操作,谈不上有什么“狠”可言。

要是能让北地人都觉得“卧槽这个人好狠”,那差不多就属于精神病的范畴了……

鲁纳村的村民们很好奇地看着潘龙练功,他们不会武功,看不出潘龙的武功高低,但他们至少看得出潘龙力量很大,动作很快,一剑挥出去杀气腾腾——嗯,像是个能打的!

村长远远地看着他,看他练得满头大汗,笑着点头。

虽然不确定这位冒险家究竟会不会真心帮忙,但至少从他的态度看来,应该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潘龙练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结束了日常的练习。回到村长家,提井水冲个澡,换了身衣服,将湿透的短衫交给村长的媳妇清洗,他才坐到桌前吃早饭。

“你天天都这么练吗?”村长的孙子,一个约莫五六岁的胖嘟嘟的小男孩好奇地问。

“只要有时间有地方,天天都练。”

“不累吗?”

“当然累。”潘龙被这个天真的问题逗笑了,“可是呢,只有平时多流汗,上阵杀敌的时候才能少流血。战斗是残酷无情的,所有平时不肯流汗的人,最后都死了。”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我不想流血,更不想死,所以只有平时苦练,多流一些汗水。”

村长的孙子听得似懂非懂,有些茫然。潘龙笑着摸摸他的头,说:“你还小,学这些还太早。有兴趣的话,过两年找个当过兵的跟着学学,打打基础也好。”

“我宁可他一辈子不用学这些厮杀的本事。”村长叹道,“用剑的人,终究会死在剑下啊!”

“人活在这世界上,总有你不杀人,就要被人杀的情况。杀人好过被杀,就算日后死在剑下,起码也多活了一些年嘛。”潘龙劝道。

他看得出来,村长是个有故事的人,心里藏着很多事情。

鲁纳村和月之女神同名,肯定不是没有原因的。月之女神圣痕的继承人会在这里出生和长大,肯定也绝非无缘无故。这些事情,寻常村民不知道,但这德高望重的长者绝对不可能一无所知。

或许,他跟这些事情还有很深的关系呢。

村长沉默不语,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

早饭之后,潘龙回房间休息——他还要修炼内功。

每天早起,练两个小时的武功,然后吃早饭,吃了早饭之后练两个小时的内功,再练两个小时的武功,然后休息,吃午饭,到了午饭之后,自由活动一两个钟头,然后看情况选择修炼内功或者武功,大概又是两个小时。

过去的几年,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每天八个小时,除非生病或者有事,否则从不间断。“定丰镇年轻代第一高手”的荣誉,是用无数的汗水积累起来的。

这种程度的锻炼,在潘龙看来其实还算不上多刻苦。然而练武的消耗是很大的,不仅营养要跟上,药物也要跟上。只有能够修复每天练功产生的暗伤,才能让练功的效果积累到最好。而潘家的辅助药物,只能支持每天这种程度的练功。

潘家的情况其实已经算是好的了,毕竟他们家有山海经残片作为后盾,那些比较珍稀但还不算很罕见的药材,基本上可以随意使用。很多武林世家和小门派,弟子们为了防止暗伤积累,一天只能练上五六个小时。

而那些名门大派、中原豪强,他们往往有更好的条件,能够支持弟子们一天苦练十个小时以上。所以他们的弟子门人虽然天资未必胜过别人,可他们的弟子门人,却总是能够把寻常小门小派的弟子们按在地上摩擦。

说白了,人家比你多流了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汗,你凭什么赢得了他?

潘龙的老爹潘雷,之所以能够一对六,杀得名满北地的紫云宫六仙子五死一逃,靠的不就是他在山海经残片的世界里面苦练了不知道多少年嘛!

回到客房,潘龙并没有急着开始打坐炼气,而是又打开了角色面板。

在属性那一栏,他的经验值已经不再是0,而是已经有了10点。

滑动手指,翻到“日志”页面,他看到了一行记录。

【练武一小时,获得10(5*2)经验】

看来,练武一小时,能得到5点经验,被小小的卢娜雕像加倍之后,就是10点。

10点经验值并不少,《英雄记》系列里面不搞什么经验值递增,每一级都是100点经验值。也就是说,他只要练功10个小时,就能提升1级。从0级到100级,总共也不过1000个小时。

问题在于,他明明练了两个小时,为什么只算一个小时?

(通过练武获得经验,每天只能有一个小时的效果?)

潘龙皱了皱眉,但随即释然。

如果可以无上限地练下去,他每天练4个小时,用不着一年就能升到100级。

就算每天只能得到1个小时的经验,他也只要不到三年,就能升到100级。

(这么容易的吗?)

他并不觉得苦练三年有什么困难可言,反正这几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但只要短短的不到三年,就能成长到相当于游戏末期那些能跟各方大佬不相上下的水平……怎么看,似乎都太容易了一点。

(还是说,会有别的困难等着我吗?)

思考了一会儿不得解答,他只好将疑惑暂且放开,先完成每天的内功修炼。

内功不同于外功,每天能够修炼的时间很有限,一般也就一两个小时。超出这个程度,经脉会承受不住。据说某些体质特殊的人,或者是某些特殊的内功,可以打破这个限制,甚至于每天修炼几倍的时间,但潘龙从没真的见到过。

当天下午,他又在小广场上练武的时候,村长的儿子突然急匆匆来找他,表示有重要的消息。

看他脸色,潘龙就已经猜到是什么消息。跟着回到村长家,只见村里的几个老人已经聚集在这里,大家的脸色都很难看,还有一个满脸惊慌的年轻人。

看到他赶来,村长介绍说:“金恩是村子里面的猎人,他今天一大早出门,结果快午饭的时候,远远地看到有一支军队在路上休息。他不敢靠近,只能爬到大树上偷看了一下,确定对方的旗帜是绿色的新月——那是帝国四大军团之一,至圣军团的旗帜。”

他这话说出来,村民们的脸色越发难看。

弗瑞斯帝国四大军团里面,至圣军团名声最坏,行事也最为凶恶。如果是别的军队来了,或许还能讨论一下投降的问题,但既然是至圣军团来了,那“投降”这个选项就可以被划掉了。

作为以唯一神教狂信徒为核心组建的军团,至圣军团对于异教徒从不心慈手软。他们的军团长,“至圣者”色列斯不止一次公开宣布“只有死掉的异教徒才是好异教徒”。

如果他们是奔着鲁纳村来的,那么鲁纳村怕是要大难临头了!

“他们有多少人?”潘龙问。

“我没……没敢仔细数。”猎人金恩结结巴巴地回答,“大……大概,有……有……二三百。”

一个老人叹道:“二三百人,那差不多就是整个鲁纳村的人口。一个人要对付一个士兵,不可能打得赢的!”

没有人反对他的说法。

一个平民对上一个军人,打得赢才是真有鬼。

老人们顿时一个个面如土色,只有潘龙还脸色如常。

他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了,甚至可以说,情况比他预料的,其实还要稍稍好上那么一些。

昨天看到村民们暴打那唯一神教的那伙人,他就知道帝国的军队要来了。当时他曾经考虑过,是否要偷偷追上去杀人灭口,免得这些人引来帝国大军。但转念一想,这世界其实并非真实存在,不过是他记忆中的游戏内容的显化。既然是他记忆中的游戏内容,那么无论如何,帝国大军终究是要来的,又何必多此一举?

就算想做什么,也要等帝国大军来了之后再说。

现在,帝国大军终于来了,但数量却比他预计得要少很多——他本来还以为,可能是成千上万的大军蜂拥而至。现在才二三百人,数量简直没法比。

成千上万的大军,他的确无法可想。区区二三百人,那可就不同了……

第九章、人活着,开心最重要

村长家里,德高望重的老人们正在激烈地讨论着。

他们讨论的并不是投降之类的问题——那用不着讨论,确定来的是至圣军团,他们就一致决定逃跑而不是投降了。

他们讨论或者说争执的,是逃跑的时候谁留下来断后的问题——他们都在争着要带队断后。

(真是一群热血的人,也难怪他们在剧情里会不顾一切对抗至圣军团,保护莉莉娜,就算是惨遭屠村,幸存者们也没有一丝后悔。)

潘龙心里暗暗赞叹,却一言不发。

谁带队逃跑,谁留下断后,这是鲁纳村的内政,他只负责对付帝国的军队。

又旁听了一会儿,发现老人们始终在争论这个话题,他打了个哈欠,上楼睡觉去了。

今晚有事情要做,他要早点睡觉。

一觉醒来,天色已暗,楼下的争论声也已经消失不见。他才慢慢下楼,正遇到要上楼喊他吃饭的村长。

鲁纳村的晚饭寻常得很,烤面包、蔬菜沙拉,加上野菜汤,汤里还有点儿油盐,倒也不难进口。只是一点肉都没有,让平素习惯了顿顿吃肉的潘龙稍稍有点不适应。

相比他的少许不适应,村长一家倒是被他的惊人食量给吓了一跳。

原本村长是准备留老人们一起吃晚饭的,所以额外多烤了几条面包。他本拟吃不完,可以让逃跑的村民们带到路上吃,却不料潘龙轻描淡写就把它们吃完了。吃完了不说,他还明显等了一会儿添汤。直到意识到已经被吃完了,才尴尬地笑着,放下了碗。

潘龙自己也有点脸红,前几顿饭,他都是刻意悠着饭量的。因为他知道村长家不会准备太多。但这一顿,村长家明显准备了很多,他就打算放开吃——结果才吃了五六分饱,居然就吃完了。

可谁叫他食量大呢……

武者除非能够踏入先天,否则食量都很大。毕竟力气不会凭空产生,就算真气也是从消化的食物转化而来的。所以越是厉害的武者,食量就越大。像潘龙这种,一顿饭吃掉一斗米、十斤肉,完全不在话下。

他的食量其实还不算大,家族里面有一位在先天境界门口被卡了快十年的族叔潘猛,一顿饭能吃掉四五十斤的米面——这位族叔为了突破瓶颈,改行信了佛,一口油腻都不吃,全靠米面过日子,当真活生生是个大饭桶。

为了掩饰尴尬,潘龙也懒得等吃饱之后再说话,直接找了个话题:“至圣军团是奔着你们来的吧?还有之前的传教士……唯一神教似乎很看重你们村啊。”

村长脸色黯然,叹了口气,想要解释几句,却又被潘龙给打断了。

“你不用解释,我也不想知道你们村子究竟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们。”他淡淡地说,“我是冒险家,不是情报贩子。我既然收了你们的好处,被你们雇佣来保护这个村子,就一定会把这份工作给做好了。”

他停顿了一下,补充说:“先说好了,我不当什么保姆,最多负责帮你们断后砍人。”

潘龙愿意帮忙断后,村长当然喜出望外,更不会拒绝。

他昨天就估摸着潘龙武艺高强,但并不知道潘龙有多强。不过今天看了潘龙练武时候的场面,很容易就判断出他远比村子里面最能打的猎人都厉害不知道多少。

有了这位高手的帮助,他们就能拖延至圣军团更长的时间,让逃跑的乡亲们多一份安全。

至于究竟能拖延多久?村长也懒得去细想。反正他已经做好了准备,这一战有死而已。

但他毕竟是个厚道的人,将村子面临的危险,详详细细地说了一番。

原来,鲁纳村本是月之女神信仰的核心地区。当年月之大神殿被摧毁,大祭司带着才三个月的圣女逃到了这里,被村民们庇护了下来。不久之后,大祭司伤重去世,村民们就把圣女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帮她隐藏身份,一直隐瞒到了现在。

“本以为可以一直隐瞒下去,但昨天那两个唯一神教的传教士来的时候,我就知道……终究还是没能瞒住。”村长叹了口气,说,“我们已经商量好了,今晚大家收拾东西,明天不等天亮,大家就出发向东,逃进蒙多森林。森林里面,本来就有大神殿之战中侥幸逃脱的圣职者们建立的临时据点,虽然简陋,也足够大家暂且安生了。而我呢,带着一部分人留在村子里面,无论如何,总要设法跟至圣军团周旋一下……”

“就一个村子,你打算怎么周旋?”潘龙好奇地问,“莫非你们这个村子里面有地道,。可以打地道战?还是当年月之女神教会留下了许多魔法陷阱,可以弄个地雷战?”

村长干笑两声,说:“我的意思是,努力和他们讲讲道理什么的……”

“你还没睡呢,怎么就做梦了?”潘龙忍不住摇头:“人家都要来剿灭你们了,你还想要跟他讲道理?你也一把年纪的人了,怎么比我还天真啊!”

“道理,什么是道理?拳头大就是道理,刀子快就是道理,人多势众就是道理,我站着,你躺着,我就是道理!”他重重地说,“明天你也别浪费吐沫星子,等他们来了,我上去先砍死他们带头的,然后你带着村民帮我砍死剩下的。有一个砍一个,有两个砍一双,多准备几把刀,一把砍钝了砍坏了就换一把……总之,把他们都砍了,你给他们收尸的时候慢慢讲道理也不迟。”

说到这里,他笑了:“嗯,到那个时候,他们一定都乖乖听话,你说什么,他们都不会反驳的。”

这番充满北地人风格的话说得村长一家目瞪口呆,什么都说不出来。

屋子里面一片寂静,大家都呆呆地看着潘龙。

他们设想了许多可能,唯独没想到,这位热心的探险家居然是要以一敌众,把来袭的弗瑞斯军全给杀了。

而且……听他的口气,似乎还很有信心的样子。

“那个……您真的有把握?”过了好一会儿,村长的儿子西安忍不住问。

“这种事情,谈得上什么把握?”潘龙摇头,“不过是没有选择罢了。”

他看向众人,用很坦率的表情和语气说道:“至圣军团要来屠灭你们,我接受了你们的雇佣,要帮你们的忙,所以我就只能砍死他们。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不是我不想要讲道理,实在是人家不打算跟咱们讲道理了。如果他们来的不是军队,而是一个官员和几个传令兵,我肯定支持你去跟他们讲道理,讲多久都行!”

说着,潘龙也叹了口气:“你以为我是妖怪还是神仙?一个人打一支军队,换谁都没把握的。我只是没得选择……既然答应了要帮忙,那就要说到做到。否则的话,就算我逃走了,活下来了,这辈子也都不会开心的。”

“人活着,图个什么呢?不就是图个开心嘛!开心也是一辈子,不开心也是一辈子,为了多活几年而不开心,不值得啊!”

这番话武德充沛,正是典型的北地人风格。

北地人生活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之中,谁也不知道过了今年还有没有明年,所以养成了这种干脆、直爽到有些粗暴的风格。一个北地人要是答应了什么、认定了什么,那除非你舌灿莲花把他给忽悠瘸了,否则当真是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很多时候,北地人脑子里面也没那么多的脑回路,可以思考很复杂的东西,跟他们折腾那些幺蛾子,无异于对着瞎子抛媚眼。

潘龙也算是大半个北地人,有选择的话,他也同样懒得玩什么幺蛾子,直截了当最痛快。

不过,潘龙倒也并不打算真的去试试一个人砍二三百个,他计划今天连夜出发,趁着夜色找到来袭的至圣军团,对他们展开骚扰,让他们无法好好休息。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首先可以削减敌人的数目,今晚多杀一个,明天就可以少杀一个;其次敌人今晚睡不好,明天白天就要浪费一些时间休息,村民们就能有足够的时间撤退。

总的来说,一举两得。

这套做法属于一个丰富而完善的体系,在前世的世界里面威名赫赫,直到他穿越的时候,都还有很多人将这套体系奉为宝典,利用它来打击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战果还真不错,可以说是经过了时间和实践的考验,有血与火的证明。

听了他的计划,村长又吃了一惊,老头一会儿连着吃惊好几回,嘴巴都有点要脱臼的样子。

“这……真的可以?”

“应该是可以的。”潘龙说,“反正弗瑞斯军也想不到会有人半夜去袭击,就算我没能弄到多少成果,至少应该不会有多大危险。”

村长思考了好一会儿,眼睛渐渐亮了。

“你说得对!半夜去袭击,一打就跑,他们根本想不到。就算想追,在森林里面也追不上!”他高兴地说,“你需要多少人帮忙?我们村里还有几个猎人……”

潘龙急忙婉拒,他倒不是不想要帮手,实在是觉得那些猎人不堪大用。

何况,明天大批村民逃进森林,正需要这些猎人们一路护持,怎么能耽误他们休息呢?

他这一说,村长才觉得自己的想法还是孟浪了,连声称赞还是冒险家有见识,又询问他是否需要什么帮助。

“要说帮助……让明天准备留下的人,今晚制作一些投矛,顶端捆上柴草松油,做成可以投掷的火把。”潘龙想了想,想起父亲曾经谈过的秋猎的情况,顿时来了灵感,“明天……或许用得着。”

第十章、夜袭正是游击战的精华所在

夜色深沉,风吹过树林,发出簌簌的响声。

潘龙换上了一身纯黑的衣服,悄悄地走在靠近大路的树丛里,渐渐接近远处那支军队。

大约是有恃无恐,帝国至圣军团直接驻扎在距离鲁纳村约莫十里外的大道上,二三百人分了几十个帐篷,大大小小,将大路遮得水泄不通。

军营前面几排拒马,锋利的尖端朝着外面,中间的空隙仅容一个人走过。更有几个全副武装的哨兵,在拒马后面东张西望,随时警惕。

潘龙远远看见,皱了皱眉。

如果敌人只是一群乌合之众,那就算数量再多也不可怕。无非冲进去,一路大喊大叫“敌袭”什么的,到处跑、到处放火,只要掀起混乱,就算十万大军都能自己土崩瓦解。

但眼前这支军队,显然不是那种土鸡瓦狗之类。

按照他所知道的,至圣军团名字虽然响亮,其实士兵来源很差,大多是收编的流氓土匪之类人渣。这样一群货色,全靠着以“至圣者”色列斯为核心的唯一神教狂信徒们当主心骨,靠着动辄杀人的残酷统治,才能把他们统合起来,称其为一支军队。

可眼前看到的,并不是这样。

这支军队的素质不能算有多高,但绝对不是一触即溃的废柴。

潘龙仔细看了一会儿,思考许久,然后转身钻入了更深的树林之中。

前往鲁纳村的大路两边都是树林,虽然没有原始森林那么茂密,但在夜色的帮助下,已经足够他玩“秘密潜入”。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他绕了个大圈,来到了靠近弗瑞斯军军营中部的地方。

这里的军队,明显没有军营入口地方那么警惕,虽然一堆堆篝火熊熊燃烧,将夜色照得通明,但篝火旁边却没人看着,人都躲在帐篷里面呢。

这个世界如今是冬暮春初,夜里的天气颇为寒冷,站岗是个辛苦活儿。

色列斯的统治虽然残酷,可他也知道不能把士兵们逼得太狠。所以只要哨兵能够忠于职守,别的方面,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反正这支军团又不需要去跟各国强军刚正面,只是用来剿灭异教徒罢了。异教徒们不过是一群平民,屠杀平民的军队,马马虎虎能凑合着用就可以了,不需要太强大。

不如说,要是这支军队素质很高,那他反而要担心他们会不会讲究所谓骑士美德,宁死也不肯将刀子对着手无寸铁的人挥下去呢……

现在这群人渣们组成的军队,正合色列斯的需要。

潘龙俯下身体,几乎贴在地面上,慢慢接近了弗瑞斯军的军营。很快,就来到了大路边上,距离最近的帐篷,甚至不足十步之遥。

此时夜风颇大,树林里面簌簌之声不绝于耳,正是最好的掩护。

帐篷里面的士兵并非都已经睡着,比如说面前这个,他就听到里面有人在聊天,谈的是明天到鲁纳村烧杀抢掠的事情。

一个人说要多抢点钱,拿去吃喝嫖赌,另一个人说不用这么麻烦,直接抢个漂亮小妞,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玩到死都可以,一个铜子儿都不用花。

(想得倒美!你们有没有明天,都还不一定呢!)

潘龙心里冷笑,他已经决定了,等一下如果有机会,就冲进这个帐篷杀上一通。就算没机会,也要对着这个帐篷放一把火。

人生如此短暂,哪有那么多明天留给你!今晚就死了吧!

他没有继续缓缓靠近,而是沿着路边向前走,直到又看见了哨兵,才停下了脚步。

那几个哨兵站在营地的最后面,守着一个最为华丽的有着绿新月标志并且有着金色顶帽的帐篷,显然是在为“至圣者”色列斯放哨。

虽然至圣军团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但作为军团核心的唯一神教狂信徒们却训练有素,这群哨兵站得很好,将帐篷基本都围住了,没有留下可供潜入突袭的空隙。

潘龙心中暗叫可惜,却没有再贸然接近,而是缓缓地吸了口气,从背后解下了一个黑色的布袋,里面一排七八个,都是村长他们帮他准备的松油火把。

(呵呵,让我来代表鲁纳村人民,给你们一个“热情”的欢迎!)

他拿出一块火绒,也不用火镰什么的,只是运起内力一搓,易燃的火绒就变成了一团小小的火苗,落在火把上,瞬间点燃。

黑暗中的火光十分明显,一个哨兵立刻就朝着这边看过来。他大叫“谁在哪里”,更迈开步伐,跑向火光传来的地方。

他这么一喊,其余的哨兵也都纷纷警觉,有的跟在他的后面,有的更加警惕周围,更有人进入帐篷,向色列斯报告。

他们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但终究还是迟了。

那个哨兵才跑了五六步,就听到火光处传来了“阿x胡阿x巴”的吼声,然后一个接一个的火把被扔到了一个个帐篷上面。至圣军团普通士兵们用的并非具有一定防火能力的行军帐篷,而是普通的油毡布帐篷,遇火即燃,只是一转眼,就烧出了好几团大火球。

这还不算完,潘龙一边扔火把,一边拔剑冲进了军营之中。第一个目标,就是刚才认定了的那个帐篷。

一剑划破帐篷,冲进去一看,十来个面目凶恶的弗瑞斯士兵正在急急忙忙往身上套铠甲。看到他冲进来,一个个神情慌张,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其中倒也有个勇士,大吼一声,举起长矛朝他冲过来,听声音,却正是刚才说话的两个人之一,就是那个嚷嚷着要多抢点的。

这家伙人高马大,举着长矛冲锋的模样,还真是挺吓人的。但想要吓唬北地男儿,他显然还不够格。

潘龙不退反进,迎着长矛冲过去。在即将被刺中的时候身体一歪,躲过了长矛,同时手上长剑挥舞,猩红如血的屠戮之剑准确地划过了这个士兵的脖子,人头当即就飞了起来,鲜血像喷泉一样直冲到了帐篷的顶棚。

其余几个士兵看得发呆,他们哪里见过这种迎着长矛冲上来砍人的!

潘龙可不会跟着发呆,脚步飞快,一转眼就冲到了人群之中,血色长剑挥舞,惨呼声接连不断,鲜血喷得满地都是。

只不过十几秒钟,这帐篷里面的十来个士兵就已经横七竖八死了一地。他这才挥剑又划破了帐篷的另外一边,冲了出去,直接冲进了另外一边的树林。

一口气冲到树林深处,他停下脚步回头看,只见弗瑞斯军营已经乱成了一片,好几个帐篷都成了熊熊燃烧的大火炬,更有身上被烧着了的士兵发出凄惨的叫声,在向同僚求救。

“至圣者”色列斯的亲信护卫们愤怒地大吼,想要稳定局面。可整个军营已经乱做一团,他们哪里稳得下来!

(呵呵,祝你们今晚睡得愉快。)

潘龙得意地笑了,转身朝着鲁纳村的方向走去。

他心里多少还有点遗憾,看那群乌合之众的模样,明显没有应付夜袭的经验。要是自己能够有几个可靠的帮手,比方说发小韩风那样从小在北地长大,骑得了烈马开得了硬功,马上马下都能杀敌的好哥儿们,他现在就敢弄点动静把至圣军团吸引过来,然后趁着夜色直接冲阵。

一波火箭,一轮投枪,马踏矛刺刀砍,区区二三百个已经被吓成惊弓之鸟的杂兵,最多两三分钟,就能让他们溃不成军!)

可惜的是,这里没有他在定丰镇那群愉快的小伙伴们。甚至于,他连一匹像样的战马都没有。

鲁纳村的确有几匹马,村长也建议他路上骑马过去。只是他一看,就看出这些马全都是驽马,只能驮运货物充当畜力,没办法载着骑士冲锋陷阵。所以干脆就不用了,自己直接跑过来算了。

反正像他这样的武林高手,若是可以肯定路上不会遭到袭击,可以到了地方之后休息一下,那奔跑的速度其实并不逊色于战马,甚至还要略胜一筹。

只是,跑到了地方,一身力气已经消耗了四五成,那还怎么打仗?

“唉!鲁纳村也实在是没什么像样的人,村子里面甚至连一个像样的高手都没有。要是能够有几个帮手,我就能在路上再埋伏他们一下,保管叫他们心惊胆战,没准不敢打,直接就跑了……”

潘龙一边走,一边在心中暗暗叹息,觉得今晚这一战还美中不足。突然间,他心中微微一动,莫名其妙地有了危险的感觉。

(谁?!)

他下意识地朝着侧面一闪,只听风声呼啸,一个黑色的人影擦身而过,雪亮的刀光映着从树丛间落下的月色,微微一闪,令人心惊胆战。

(我什么时候被追上的!)

潘龙大吃一惊,没料到竟然被敌人贴身到如此地步。

他急忙后退几步,拉开彼此的距离。但见对面那人身材瘦小,一身黑袍紧紧裹着,只露出两只眼睛,看不出半点特征。唯一显眼的,是他胸口绿色的新月标志,和双手寒光四射的短刀。

(是唯一神教的刺客?这不是要到后面才会遇到的敌人吗?对了,色列斯是唯一神教的大祭司,他身边当然有刺客随行。毕竟刺客和邪术士是唯一神教的两大招牌,没有才是怪事!)

他心中念头闪过,更加警惕。

虽然这世界是以他的记忆为基础构建的,但却未必和他记忆里面完全一样。一些理所当然的内容,多半是会添加进去的。

如果一味想当然的话,只怕会吃亏。

那刺客冷冷地看着他,双眼之中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感情,就像是机器人一样。此时夜风颇冷,但这刺客的眼神却分明比夜风更冷,令人不寒而栗。

唯一神教的刺客都是极端危险和恶毒的,他们从小接受严酷的训练,训练内容甚至包括将朝夕相处的同伴活着解剖,至于别的丧心病狂的内容更是完全不在话下。经过这些训练,每一个唯一神教刺客都有一副铁石心肠,一旦接受命令,只有死亡才能阻止他们。

很显然,这个刺客收到的命令,就是追杀在军营纵火的人。

“看来,你是不打算让我离开了。”

潘龙冷笑一声,手上红光一闪,将剑鞘里面的屠戮之剑拔了出来,摆出了战斗的姿势。

第十一章、夜色之中的死斗

双方对峙片刻,那刺客突然身体一晃,就在潘龙眼睛前面消失得无影无踪。

(怎么可能?!)

潘龙知道刺客最厉害的就是潜行背刺,像他这种不穿铠甲的人几乎中者必杀。所以他一直在小心翼翼警惕着对手的动静,眼睛死死盯住对方身体,连眨都不敢眨一下。

谁知道,对方竟然能够在这种情况下发动潜行!

不及细想,对方刚一消失,他就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危机感再次袭来,和刚才几乎一模一样。

(见鬼了!)

双方隔着差不多十步,就这一转眼的工夫,那刺客是怎么到他背后的?

潘龙大吃一惊,急忙躲闪,却不料刀光突兀地出现在了胸腹之间,若非他本能地后仰,同时猛一呼气,胸口凹陷下去,几乎被这一刀刺了个透心凉。

(虚招!)

潘龙没料到自己的直觉居然都错了,动作的节奏顿时有些变形,露出了一个破绽,被那刺客贴了身。只见双刀上下翻飞,刀刀不离他的要害,整个人更是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几乎都要贴到他的身上。

高手搏杀,胜负往往只在毫厘之间。对方竟然连他的直觉都能混淆,真可谓神乎其技。他从未遇到过如此对手,甚至于想都没想过有这种可能,要不是基本功过硬,身法步法已经成了本能,转眼间就是大开膛。

好在多年的苦练终究还是起了作用,躲开了最致命的几下,他就能够靠着身法和步法的变化勉强支撑,双手接连挥舞,不断在毫厘之间抵挡刺向要害的一刀又一刀。

这个时候,他的兵器反而成了阻碍。

长剑这种武器的攻击范围大致在半步到一步半之间,再远或者再近,就要靠着脚步的娴熟变化,改变彼此距离。而若是被枪矛之类长兵器拦在两步之外,或者是被匕首之类短兵器贴了身,那就会难以招架。

虽然长剑也有倒转剑柄当小锤子的招数,但这功夫有些偏门,潘龙是真不会。

好在,他是个拳脚高手,面对这种情况,他还是有办法的。

更妙的是,那个唯一神教的刺客应该还没发觉,到现在都只以为他是个身手敏捷的剑士。

潘龙很快就意识到这一点,然后醒悟,这就是自己反败为胜的机会!

眼看着长剑因为距离原因施展不开,他脸上作出惊慌的表情,脚下不断后退,却渐渐给左手腾出了空间。

突然间,他右手一松,屠戮之剑落地,吸引了刺客的少许注意力。抓住这转瞬即逝的机会,左手五指张开如同虎爪,一把扣住了刺客的右臂,发力一抓一扭。

他苦练铁掌功多年,手上的力道极为凶狠。一抓能将一把黄豆捏出油来,一扭能将寻常刀剑扭成麻花。别说那刺客只穿着一件黑袍,就算是戴着钢铁的护臂,也休想挡得住!

潘家铁掌祖传七八代,威名赫赫。号称打铁铁碎、抓石石裂,潘龙年纪虽小,但这一抓之力,却已经有了几分潘家铁掌的神髓。

那刺客的右手被他抓住,还没来得及挣脱,只觉得一阵剧痛,半截手臂已经扭曲成了一个古怪的角度,赫然被他一下就扭断了骨头。

不仅如此,潘龙扔了剑,右手也腾了出来。身体在方寸腾挪之间避开对方左手抹向他咽喉的短刀,一掌直取中宫,重重地拍在了对方的胸口。

骨骼碎裂之声响起,刺客发出沉闷的惨叫,口鼻之间鲜血喷涌,整个人就像是一捆稻草般摔了出去。

潘龙当然不会就此算了,受伤的野兽最危险,趁他病要他命,确保他不会再对自己构成威胁,才是当务之急!

他猛地冲出去,如影随影,紧紧跟着摔出去的刺客,对方才刚刚撞到一棵树上停下来,还没来得及缓过气,他的双手已经重重拍在了对方的头颅两侧。

这一记双风贯耳极为狠辣,那刺客的头骨整个变了形,红的白的都流了出来。到现在,就算是有法力高强的祭司出手,也救不回他的性命了。

连环三招打死这个唯一神教的刺客,潘龙才稍稍松了口气,突然汗毛倒竖,就像是大冬天被人泼了一身冰水,冷到连骨髓都要冻结。

(还有敌人!)

他陡然醒悟,知道怕是已经中了招,身体一躬,犹如一块从投石车上扔出去的大石头,轰的一下向前猛冲,一个跟头滚进了前面七八步外的草丛中。

树林里面枯草甚多,他一下子滚进去,就靠着这些半人高的枯草藏住了身影。

直到这时,他才感觉到后心的位置阴寒刺骨,就像是有一块寒冰放在那里,甚至寒气还在不断散发,朝着内脏和四肢蔓延。

他打开角色面板,看到了“冰冻、中毒”两个状态。

(果然是唯一神教的邪术士!)

潘龙顿时了然,天底下能够把寒冰法术和用毒混合在一起的,只有那些跟魔界有关系的邪术士们。他们靠着借用恶魔的力量,把自己转化成了半人半魔的存在,才能驾驭这种魔性的寒毒而不至于杀死自己。

幸运的是,自己是外功高手,战斗的时候真气勃发,自然在身体周围形成一层防护。这层防护虽然跟老爹那等先天高手的真元护体不能比,却也有一定的防御力,为他挡住了一部分的攻击。

否则的话,仅仅刚才那一招,他不死也要重伤。

现在,他虽然受了伤,但随着真气运转,背后的冰寒正在缓缓减弱,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恢复正常的战斗力。

至于生命值的损失……那一下打掉了他二十点生命值,对于总生命值有五十多点的他来说,勉强算是“中破”罢了。

潘龙躲在草丛里面一动不动,警惕地注意周围的任何风吹草动,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片刻之后,他听到某个方向有声音传来。

(就是那边!)

已经靠着真气将冰冻状态完全祛除的他怒吼一声,犹如离弦之箭冲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那是一片空荡荡的树林,什么都没有。

看到他冲过去,不远处的大树背后传出冷笑声,好几道在黑夜里面根本看不清的幽暗光芒浮现在空中,朝着那片树林射去。

这是个陷阱!

可设下陷阱的这人显然高兴得太早,还没等那几道幽暗光芒飞到半路,潘龙的身体已经凭空飞起来,重重撞在了一棵大树的树冠上。

他又不是傻瓜,哪有被一点风吹草动就吸引过去的道理!想要这样算计他,未免太小看人了。

潘龙将计就计,在树冠上一撞,靠着枝条的力量化解了冲击力,身体一个倒翻,朝着刚才冷笑和发出幽暗光芒的大树后面冲去。

大树后面那人做梦也想不到猎物和猎手的关系转瞬间就对换,顿时有些慌乱,抬起手来想要施法,却哪里还来得及。

伴随着怒吼声,潘龙带着狂风冲到了他的面前,迎面一掌,重重地打在了他的额头。

裹着黑袍的干瘦身影直接栽倒,腥臭味道的液体流得满地都是。

弗瑞斯军的军营大帐里面,一个柔和平静,仿佛天崩地裂也不能让他为之色变的声音淡淡地说:“三十一号死了,放火的那个家伙,还真有点本事。”

坚守在帐篷门口,面对火灾和袭击都纹丝不动的近卫士兵颤抖起来。他们的脸上并无恐惧之色,却充满了羞愧,大约是相比值班时候被人夜袭成功可能受到的惩罚,让这说话的人不高兴了,才更让他们难受。

“不要介意,那家伙本事再大,终究也只是以卵击石。”那声音又说,“何况他要是真有本事,刚才又何必要逃?趁着混乱冲进来,直接杀了我,岂不是更简单。”

“我们绝不会让他碰到金帐一根手指!”近卫队长大声说。

“呵呵,我相信你们的决心。那么,就让我看看吧。”那声音微微一笑,“那群废物们也闹得够久了,让他们安静下来。”

近卫队长立刻躬身领命,随即向周围宣布:“至圣者有令,安静,不得喧哗!”

这句话立刻被一声声传下去,被一个个人复述。但凡是因为慌乱恐惧而没有立正复述的,巡查的近卫队立刻就拔刀砍去。

片刻之后,军营里面虽然依旧火光熊熊,但却再也没有半点慌乱。弗瑞斯士兵们在近卫队的指挥下,井然有序地救火,并将一具具尸体扔到路旁。

只是,尸体的数量,远比被潘龙杀死、被火烧死的,要多得多。

树林深处,潘龙长长地吐了口浊气,因为激战而沸腾的真气完全平和下来,收回了丹田。

刚才那一战,前后不过一两分钟,却是他生平仅见的凶险。若是重来一次,他甚至没把握一定能够活下来。

首先是那刺客,他潜行功夫当真神鬼莫测,尤其是第二次出手,竟然让他的武者直觉都发生了错误。若是放在现实世界,必定是一门奇功绝技,足以令人闻风丧胆。

现实世界的武者极为注重对自身直觉的磨砺,在战斗之中也对此十分依赖。若是能够把这刺客的本事学会了,在战斗中突然用出来,就算是武功高他两三筹的高手,都有极大可能被他阴上一把。

高手搏杀,被这么阴一下,差不多就生死立判了。他能在千钧一发之际躲过那第二刀,运气的成分其实多过实力。

那刺客大概也想不到,世界上有他这种穿着皮甲,动作却比刺客还敏捷,甚至于扔了武器之后反而更厉害的怪异职业,想必一直到死,都没弄明白他究竟是什么来路。

(按照这个世界的职业体系,我应该算是武僧吧?不对,我能使用铠甲和兵器,而且兵器功夫还凑合,怎么也不能算是武僧来着……)

潘龙回忆着刚才那一战的情况,想起那刺客第二刀失手时候眼中那少许诧异,不由得笑了。

然后是那邪术士,此人冷酷阴险,竟然眼睁睁看着战友被杀都不为所动,只耐心等待偷袭他的机会。用心之险恶,令人心寒。

可惜这人的硬实力比刺客要低了一筹,尤其是自作聪明想要玩渔翁得利那套,否则的话,若是他们两个一开始就联手,潘龙必死无疑。

“这世界上果然高手如云,区区两个不知名的角色,就差点要了我的命。”潘龙长舒了口气,心中也暗暗警觉,“以后一定要更加小心才行!江湖路远,且行且珍惜啊!”

第十二章、幸福的纠结

一番苦战,打死了两个追兵,潘龙自己也受伤不轻。

但只要没死,他就是赚到了。

这种生死搏杀的机会很难得,每一次都是一个巨大的促进。很多细小的问题,没有生死之战的刺激,是不会让人刻骨铭心的。

比方说,如果再遇到刺客类的敌人,他就绝对不会再犯刚才的错误,手上拿着剑却让敌人有机会冲上来贴身。

江湖高手都是从一次次战斗之中成长起来的,生死搏杀的成长效果尤其好。只是生死搏杀太凶险,不知道多少有才华资质好的年轻人,没来得及成长起来就死了。

山海经残片给潘家人带来的最大帮助,就是可以让他们安全地获得生死搏杀的经验。

就像他的父亲潘雷,要不是有许多生死搏杀的经验,估计也没那么容易一个人打败六个同级的高手。

手捂胸口,咳嗽两声,潘龙又打开了角色面板。

他的经验值已经满了,可以升级。

按照系统日志,他火烧军营,得了50经验,杀死十二个弗瑞斯士兵,得了240经验(每人20),杀死唯一神教刺客和邪术士,干脆直接就都是100经验!

《英雄传》系列的经验系统分战斗经验、杀敌经验和剧情经验三种,剧情经验统一都是每次50,战斗经验和杀敌经验按照彼此的等级差距,分别是1/2(比对方高10级以上),3/5(比对方高不超过10级),5/10(比对方高不超过5级),10/20(比对方高、低不超过2级),15/30(比对方低不超过5级),20/50(比对方低不超过10级),50/100(比对方低10级以上,或者对方是每关boss)。

刚才那两个敌人实力不凡,那刺客一对一都几乎杀掉他,就算不是40级以上的大师职业,也不会差多少。那邪术士虽然暴露踪迹之后几乎被他秒杀,但就凭一击能打掉他那么多的生命值,也知道绝对不会是弱者。

要不是一次获得的经验值最多也就100,这两个人估计能给他提供好几千的经验值。

“可惜没来得及激活卢娜雕像,否则经验值再翻个番……不对,扛着五六十斤的重量,我的动作会慢很多,怕是刚才直接就让给一刀捅死了。”

潘龙说着说着,自己都笑了。

既然经验值已经足够升级,那当然是现在就升了算了,攒着又不能生利息。

只是,当潘龙在角色面板上轻轻按向“等级”旁边那个向上箭头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个小困难。

他看到了一条系统提示:【请选择初始职业】

在这个提示下面,是一字排开的八个初始职业。

战士、骑士、射手、盗贼、街头艺人、祭司、魔法师、学者。

潘龙笑了:“怪不得我之前的等级居然是0级,原来连初始职业都还没选呢。”

“让我想想看,该选择什么职业……”

他并没有贸然决定,而是努力回忆起当初游戏时候的经验来。

首先,射手和杂耍艺人是肯定不用选的。这两个职业都是以远程攻击为主,甭管射箭还是扔飞刀,都跟他的战斗习惯完全不搭调。

虽然一寸长一寸强,远攻胜于近战,但一个人的战斗方式最好能够跟他的战斗习惯配合起来。

他倒也并不是不能借助这个游戏系统把自己培养成一个神箭手,就像老爹除了是铁掌高手之外,还能够是个快剑高手,两个身份南辕北辙。

可那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

技能,战斗的技术,这些也许可以很容易地得到,但实战经验,生死搏杀的感悟,却没那么容易获得。

两套截然不同的战斗方法,就需要双倍的积累。

潘龙觉得,老爹如果专注于一个身份,或许早就已经是名动天下的大高手,打什么紫云宫六仙子,也许都不用受伤。

反正他不想学老爹——还是专注于自己喜欢的战斗方式算了。

然后,魔法师、学者、祭司,这三个职业也可以略过。

魔法和武艺其实是能够互补的,就算不以魔法为主要战斗方式,仅仅拿来辅助,都会产生11远远大于2的效果。

但问题在于,职业能力是跟属性息息相关的,他最优势的属性是体质,其次是力量、反应、感知、精神,再然是幸运,最低的就是灵性。

而不管哪一种魔法,它的威力都和灵性有极大的关系。

他的初始灵性19,倒是也不低,可为什么要放着别的初始40的属性不用,舍长取短呢?

否决,否决。

剩下的,就是战士、骑士和盗贼了。

战士职业的核心属性是体质,重视防御力,就属性来说,是和他最契合的。

战士将来既可以转指挥系,也能转单挑系,当然转骑兵方向、射手方向、圣职者方向和施法方向也都是可以的——虽然没必要。

这个系列的最终职业是“将军”、“豪杰”和“铁卫”,一个具有极大范围的支援光环,一个战斗技能非常丰富,一个防御力高到丧心病狂。

潘龙对于支援光环或者指挥系职业没兴趣,但无论是豪杰还是铁卫,都可以给他带来很大的帮助,让他的实力有大幅度的提升。

骑士职业的核心属性是力量,重视攻击力,他的力量属性也相当高,可以作为备选。

除去跨系转职不提,骑士的最终职业是飞行兵种龙骑士,水上兵种海龙骑士,以及陆地兵种皇家骑士和骑士统帅这四种。骑士统帅是光环职业,另外三个大致上都差不多,无非适应环境不同。

指挥系自然不用说了,骑士的核心技能是突击类,说白了就是一个“冲”。凭借高速突击,能够产生可怕的威力。他的骑术也不错,跟骑士技能配合起来,绝对可以成为天下闻名的马战高手。

或许,未来的九州第一骑士,就是他了……

至于盗贼,这个职业的核心属性是反应,跟他也算搭调。

盗贼的攻击速度快,移动速度在无坐骑的职业里面最快,而且无论密林还是室内都不受影响,灵活性很高。尤其战斗习惯和现实中的武者十分相似,都是高速、无甲,这意味着盗贼技能可以很好地用在他的实战中,不需像别的职业一样再作额外的纠正。

但盗贼的缺点也很显著,它攻击力低,全靠暴击过日子,要不然就只能欺负无甲职业。而抵抗暴击的技能或者装备,在游戏后期并不罕见。相信在现实世界里面,也应该有类似的宝物——最起码,高端人群里面会有。

盗贼的转职方向是刺客和窃贼,刺客是纯攻击职业,潜行加背刺一套走起,除非重甲否则基本见一个秒一个。而窃贼移动更快,还能开锁和扒窃,许多珍贵道具和装备的获得,都离不开他们。

回忆了这些职业的能力之后,潘龙首先想到的就是盗贼,盗贼可以进阶杀手,杀手还能再进阶刺客,最终进阶到刺客之王,那真是神出鬼没。要杀谁的话,敌人可能到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刚才那一战,他是亲身体会了刺客的厉害。自己的硬实力应该在那刺客之上,可之所以能活下来,关键却还是运气。要是自己有这个本事,神不知鬼不觉就把敌人给一刀捅了,那自然可以纵横四海,天下哪里不能去得!

但是,选择战士职业的话,会有一系列增加生命值和防御力的技能。尤其是一定概率免疫任何攻击的被动技能“铁壁”和短时间内必定免疫任何攻击的主动技能“底力”,一想到就让人流口水。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血多一点,更能挨得住一点,或许在关键时刻就是生和死的区别。这未必是最佳选择,但肯定不会是错误的选择。

至于骑士……潘龙略一考虑,就把它扔到一边去了。

虽然骑着马/飞马/飞龙/海龙……的时候,骑士真的是很厉害,尤其是如果有一匹稀有的高档坐骑,战斗力足以甩开别的职业半条街。但骑士下了坐骑就不行了,冲锋等一系列技能全都作废,实战中就是个只有基本技能的高属性菜逼战士,而且骑士在很多环境里面还会降低移动速度,尤其是室内关卡,完全只能拖后腿。

这样的职业适应性太低了,不要!

那么,最后就是二选一了。

“战士还是盗贼,选哪一个好呢?”

直到返回了鲁纳村,潘龙依然在思考这个问题。

要是可以的话,他其实想要说“我都要”。

别说是战士的防御能力和盗贼的潜行暗杀能力,骑士强大的攻击力,射手卓越的远程攻击,杂耍艺人千变万化的战斗手段,魔法师纯粹的火力输出,祭司的治疗,学者的辅助……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来个“一个都不能少”。

但是不行,只能选一个。

回到鲁纳村,躺在客房的床上,他依然在纠结不已。

这纠结当然是很幸福的,正如“我是该去夏威夷的私人海滩冲浪呢?还是该去新西兰的牧场散心?”这种纠结,是个人都想要的。

虽然随便哪一个都很好,反正都是血赚,但是……

“究竟该选哪一个呢?”

他琢磨了一会儿,最后祭出了绝招。

扔硬币。

一枚大夏通宝被扔到空中,转了几个圈,落在他的掌心。

背面朝上。

(我明白了,这就是天意啊。)

潘龙点点头,打开透明的角色面板,点下了职业选择。

【选择职业:盗贼】。

第十三章、升级

决定职业之后,再提升等级的时候,就不再弹出“请选择初始职业”的提示了。

手指轻轻一按,等级从0变成了1。

伴随着升级,属性图表中的好几个属性都跳了个1的符号。虽然不多,但潘龙依然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实力有了少许提升。

再接连按了四次,等级提升到5级,力量、体质和幸运提升了3,精神和灵性提升了2,感知提升了4,反应提升了5——这次的效果就比较明显了,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灵活了不少,应该是“反应”属性提升了差不多十分之一的原因。

十分之一的提升,说起来不多,实际上对于他而言,至少需要好几个月的苦练。这还是因为他正在实力高速成长的阶段,要是到了老爹潘雷的那个层次,或许几年的时间,都未必能够提升这么多。

瓶颈这东西是真实存在的,光是他认识的,就有好几位被拦在先天境界之外,困于瓶颈阶段十几年都没办法突破的人。

相比之下,他仅仅一天一夜就提升这么多,要是被别人知道,绝对会让很多人羡慕嫉妒到眼珠子比兔子还红。

而且他可以提升的,还不仅仅是属性。

手指轻轻滑动,转移到了技能面板。

和之前空空如也的情况不同,技能面板已经出现了由若干技能组成的技能树,只是所有的技能图标都是灰色的,表示没有学会。而且只有技能树底端的“匕首精通”技能图标上浮现着一个绿色的“”符号,代表可以升级。

技能栏的最下方,显示他现在有5点技能,和当初玩游戏时候一样,每升一级可以获得一点。

“只有五点啊,那就要节省点用了……”

潘龙说着,伸手在“匕首精通”的图标上点了一下。

【匕首精通1/5:一个盗贼不会信任任何东西,除了他手上的匕首。(使用匕首、短刀类武器的时候,攻击2/10,战速1/5,暴击率2/10)】

他的脑海中,突兀地多了不少使用匕首和短刀的记忆,随手将插在靴筒里面的匕首拔出来,下意识地就摆了一个反手持刀准备抹出去的姿势。

“咦?!”

他有些惊讶,随便挥舞了几下,每一刀都奔着假想敌的要害,刀刀夺命。

虽然还谈不上十分娴熟,但……他之前根本就没练过匕首功夫啊!

对他来说,匕首不过是用来切东西的工具罢了。

可现在,他在匕首上的功夫,至少已经可以拿来跟人战斗了。

“升级技能,居然还有这个好处?”

“匕首精通”总共可以升到5级,他有心再升几级,看看究竟能提升到什么地步,但看着只剩四点的技能点,还是摇了摇头。

“升别的吧。”

随着“匕首精通”技能被点亮,技能树上增加了三个可以提升的技能。他再看了看,提升了“轻装上阵”这个技能。

【轻装上阵:盗贼不穿铠甲,灵活的身手就是他们最好的铠甲(装备重量低于50%力量的时候,移动速度5,战速2)】

这个技能只有一级,是所有移动和身法类技能的前置。

提升了这个技能,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又灵活了一些。试着走了几步,不需要刻意蹑手蹑脚,脚步自然就变得轻巧起来,速度也提升了不少。

“有趣,再看看别的。”

他又看向技能树的另外一边,是“开锁”技能。

【开锁:盗贼最重要的能力,不为了这个,谁来当盗贼呢?(可以打开未经魔法封印的普通锁)】

“提升了这个,莫非会直接教我怎么开锁?”

这个技能同样也只有一级,暂时没有后续——要等转职之后才视职业的不同决定是否会有。

提升技能之后,果然就像他猜测的一样,多了很多关于各种锁该怎么开的知识。如果不是手头上没有开锁用的细钢丝之类工具,也没有锁可以开,他甚至想要现在就实际试验一下。

“还剩两点……先把盗贼的看家本事给升了吧!”

说到盗贼的看家本事,自然就是“潜行”。

【潜行:隐匿在黑暗之中,如同鬼魅一般悄悄地靠近,发出致命的一击。(在黑暗中,且不被敌人看到的时候,可以进入潜行。潜行后移动速度-5,暴击率15,攻击、被攻击或和两个敌人贴身,潜行自动解除。可以被侦查。)】

同样是只有一级的技能,和开锁一样,后续要等到转职之后才会出现。

提升这个技能,并没有让他的身体素质产生变化,却给他带来了一整套专门的潜行技艺。

他试着走到客房的阴影里面,身体很自然地微微下伏,整个人隐匿在了阴影之中。

伴随着特殊的呼吸和移动,他缓缓地走出了阴影,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现在处于一个特别的状态。

此刻他走路悄无声息,真的就如鬼魅一般。而且低头看去,甚至看到自己的双手和腿脚都稍稍有一些朦胧,不是那种透明的感觉,而是明明看到了,却会下意识地将其忽略——大概可以算是“存在感降低”吧。

“潜行技能果然奇妙!之前要是有这个技能,我就能潜入军营里面,多放几把火了……”

他自言自语,却注意到魔力值消耗了一点。

和游戏里面一样,持续潜行是要消耗魔力的。

他又等了一会儿,大致判断出每三分钟消耗一点魔力值,以自己现在21点的魔力值,大概可以维持一个小时左右的潜行。

这么长时间,已经很足够了。而且魔力值的恢复速度并不慢,只要放松休息,十分钟就能恢复一点,三个小时多一些,就能完全恢复。

按照经验,生命值的恢复速度应该是魔力值的双倍,也就是说他只要不被人直接打死,就算打得还剩一口气,也只要休息四个多小时,就能把53的生命值完全恢复过来。

“这不是传说中的喘气回血法吗?想不到居然还得到了这个好处!”

最后一点技能点,他将其投入了攻击类的“要害攻击”。

随着技能的获得,他顿时多了不少如何寻找敌人的要害,如何针对要害造成更加严重伤害的知识。

但老实说,一般般。

潘龙本来就学过很多攻击要害的招数,天下武学尤其是空手格斗的武学,本来就极为注重打击敌人的要害。这次技能给他带来的知识,并不比他原本掌握的更加高深。

无非就是……这次学到的,是使用匕首、短刀这类武器攻击敌人要害的手法。很多细节都是专门针对这类武器的。如果他使用这类武器的话,实力必定能再次提升。

【要害攻击1/10:再小的武器,再弱的力量,刺中要害也一样可以杀人(发动一次针对敌人要害的攻击,消耗mp5,暴击率2/20)】

虽然这个技能能升到10级,威力应该还有继续提升的余地,但潘龙已经决定把它的优先级往后挪一挪。

“以我的铁掌功夫,只要打到敌人就可以算是要害攻击,哪里需要特别寻找要害!”

对于家传武学,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但不管怎么说,技多不压身。天晓得将来会不会用到需要以匕首或者短刀杀敌的机会,就像是老爹,左手剑金彪杀了人,跟他铁掌潘雷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又打开角色面板,他将自己的几个技能再研究了一番。

“盗贼的战斗,的确是围绕着‘暴击’这个概念展开的。无论是匕首精通也好,潜行也好,乃至于暂时不打算继续提升的要害攻击,还有将来会得到的背刺、影杀……核心都是提升暴击率。”

“按照《英雄传》系列游戏的设定,一旦触发暴击,攻击造成的伤害会是双倍。刺客类职业还有专门加强暴击的几个技能,什么暴击威力*3、*4、*5啊,什么暴击附带敌方防御降低啊,什么暴击之后可以来个瞬间动作后撤啊,什么暴击之后追击啊……全围绕着暴击在做文章。”

“只是……暴击究竟会怎么体现?难道说,我拿个小匕首截断敌人一根头发,也可能触发暴击,把敌人直接砍死吗?”

想象了一下那种可能,他忍不住笑了。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一定会很有趣!

又看看技能面板上那棵才点亮了很少一部分的技能树,他忍不住叹了口气。

“技能点不够啊!”

每升一级才有一个技能点,可需要学习的技能那么多,很多技能还能在学会之后进一步地提升等级……技能点真的是远远不够!

别说他才五级,就算是当初游戏里面能进阶隐藏职业练到100级的几个角色,一样会技能点不够。

游戏里面有不少额外获得技能点的方法,可这些方法没有任何一个能够在鲁纳村用得起来的。至于以后……天晓得他以后还会不会再开启这个世界呢。

按照长辈的说法,山海经残片开启的世界都是虚幻的,犹如水上的泡沫,随生随灭。就算两次开启的世界看起来一模一样,也是两个毫无关系的世界。但他却觉得,并非如此。

从这两天的所见所闻看来,至少自己这次开启的这个世界,比老爹说过的一些世界真实得多,也复杂得多。

别的不说,老爹开启了那么多世界,也没见他在哪个世界里面弄到个系统面板,给自己额外弄一套能力啊。

他的左手剑,可不是靠升级得来的,而是全靠苦练,用时间和汗水千锤百炼出来的。

要是老爹开启的世界也像自己一样,他岂止是先天高手,只怕早已返璞归真踏入真人境界,甚至于有可能修成长生不死,跻身仙佛之列了呢!

潘家的列祖列宗也是如此,他们必定从来没有能够开启如此强力的世界。否则潘家绝不会是一个区区的镇级豪强,就算不去跟帝家争夺天下,起码也该是当世名门,听调不听宣的那种才对。

(究竟什么原因,导致别人跟我开启的世界不一样呢?)

一直到睡着了,潘龙都依然在思考这个问题。

第十四章、帝国四大将军

可能是因为想了太多事情的缘故,这一夜潘龙睡得并不安稳。

他做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梦,一会儿是在游戏世界各种闯关,一会儿到了动漫世界去经历各种超乎日常之上的历险,再一会儿干脆去了几个著名的特效大片世界,被什么外星人古代人机器人平行世界人变异人……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最后,他甚至还梦见了一些恐怖片的世界。当那些原本只存在于屏幕上的惊悚恐怖之物化为现实的时候,他吓得失声惊呼,双手一挥,就要和它们拼个你死我活。

然后他悚然惊醒,发现天色已经大亮。

(这都什么破梦啊!)

深深地叹了口气,潘龙觉得,想象力太充沛,其实未必是好事……

翻身起床,透过窗子向外看去,街道上没有一个行人。

看来,村民们已经差不多都逃走了,只有昨天自告奋勇留下断后的勇士们,还守在这里。

今天的鲁纳村远没有昨天那样热闹,而是变得安静了许多。除了楼下有村长和另外几个人的说话声之外,就是村口处远远有仿佛施工的声音传来。

“我刚刚去远远地瞄了一眼,弗瑞斯军正在整顿军纪,看样子早上不会出发。他们不少帐篷都烧掉了,路边还有一些尸体,昨晚潘先生的袭击,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以一人之力撼动一支军队,潘先生真是太厉害了,不愧是能够以‘龙’为称号的男人啊!”

“是啊,有他的帮助,就算是那些自称军人实际上是强盗的家伙再多,也没什么可怕的!”

“我们也要多努力,不能只靠他一个人。他太累了,夜里去袭击弗瑞斯军,白天还要战斗……我们实在太没用了,要是能帮上他忙的话……”

“唉!可惜我们月之女神教会已经被打残了,连一支小规模的军队都凑不出来。否则的话,有一支军队的配合,没准昨晚就能把至圣军团给消灭。要是能够杀掉色列斯那个恶魔,就算牺牲再大也值得啊!”

“是啊,真可惜啊!”

听着他们的感叹,潘龙笑了。

他下楼的时候,来报信的猎人已经离开,只有村长夫妇还在楼底大厅里面,忙忙碌碌准备午饭。

“潘先生,您休息得怎么样?”村长关心地问。

“挺好的,睡得很安稳。”潘龙看了看外面空荡荡的街道,问,“村民们都撤退了?”

“是的,天没亮就动身了,现在应该已经走出很远了吧。”村长欣慰地笑了笑,随即想起一件事,从桌子抽屉里面拿出一串吊坠,递给潘龙。

“这是莉莉娜交给您的,她说这东西多少还有些魔力,也许能够帮得上忙。”

潘龙接过吊坠,不用看就知道这是什么。

【月之女神的眼泪:饰品,魔防50%(最低20);接受治疗效果加倍(需要月之女神信徒);治疗法术范围2,效果50%(需要月之圣痕);每场战斗抵消一次死亡(需要月之圣痕)】

这是游戏里面治疗系最好的装备之一,可惜的是,它是莉莉娜专用的。

月之女神的信徒,这世界上还不少,但拥有月之圣痕的人,就只有莉莉娜一个而已。这条吊坠,只有给她装备,才能发挥全部的威力。

哦,走邪恶路线的话,倒是可以把她当生物cpu,制造出拥有月之圣痕的魔动机甲“莉莉娜mk2”,那机甲倒是也能装备这个,虽然它不会治疗术,但战斗力强大,配合每场战斗原地满血复活一次,完全能够冲进敌人堆里面开无双。

就是太没人性了一点……

在潘龙看来,人性是一件大事,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事。有人性才能算人,没了人性,人无非就是人形的魔物。

九州大地上从来就不缺邪魔外道,很多邪派中人的所作所为,甚至比妖魔还凶狠残酷,比妖魔还令人憎恨。

事实上,相对于妖魔鬼怪,邪派中人往往更惹人恨。对于朝廷来说,只要老老实实交税,是人是妖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于百姓来说,只要不找他们的麻烦,妖怪也无所谓。

在这个世界上,好坏才是关键,至于人和妖怪的分别……至少在北地,潘龙没见到很在乎这个的人。

北地之中,拥有特殊血统或者说妖怪血脉的人并不稀罕。脑袋上多个角,或者是双手长得像爪子一样,再或者有那么一截尾巴,都不算什么大事。无非有了角不适合戴头盔,爪子吃饭不方便,长着尾巴需要在裤子后面开个洞……仅此而已。

相比之下,那些以人为食的,杀人练功的,残酷折磨无辜吸收怨气的,心理扭曲以别人的痛苦为乐的,修成神通高高在上视凡人如蝼蚁的……才是大家最憎恨的对象。

北地人分辨敌我的方式是很朴实的,一起吃饭喝酒,那就是朋友;找麻烦抢好处,那就是敌人。简单明了,没有半点纠结。

穿越之前那个世界里面某些艺术作品所构想的“人妖之恋不为社会所容”的桥段,至少在北地,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能搞上一个妖怪女人/男人,那是有本事,大家羡慕嫉妒还来不及呢!头顶的角,身后的尾巴,脸上的鳞片,指尖的利爪,那都是祖先魅力过人的证明!

就比方说莉莉娜,如果她不是月之女神转世的话,就是她的祖先里面,有人泡到了月之女神的化身,甚至于让女神化身为他生孩子,才有了这个长得跟月之女神几乎一模一样,身负月之圣痕的后代。

拿着这枚珍贵的吊坠,想起那个命运多舛的单纯少女,潘龙就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东西在我手上也没多大用处。”他说,“我能感觉到它有强大的力量,但这份强大的力量,并非人人都能运用的。”

“多少总有些帮助吧。”村长劝道。

潘龙想了想,点点头,把它挂在了自己脖子上。

“那我就暂时借用一下吧,等这一仗打赢了,大家回来之后,再还给她。”他笑着说。

村长也笑了,笑容之中却没有什么信心。

虽然潘龙昨天夜里的袭击,的确是沉重打击了至圣军团,但作为帝国四大军团之一,至圣军团的核心支柱并不是那些随便哪里都能收编一大群的流氓土匪之类,而是经过严格军事训练的唯一神教狂信徒。

只要那些狂信徒们没死很多,他们就谈不上什么实际损失。

更不要说,这次至圣军团其实没来多少人,就算全损失掉,对他们来说也远不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至圣军团本质上就是唯一神教大祭司“至圣者”色列斯的私人部队,只要他还活着,哪怕是部下全都损失光了,他也能在短时间内再重建至圣军团。

以唯一神教在弗瑞斯帝国的影响力,想要组建一个军团,本来就只是分分钟的事情而已。

这一点,潘龙也知道。

他还知道,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支规模不大的军队,正是由“至圣者”色列斯本人亲自率领的。

所以……他从一开始的计划就是,直接打死色列斯!

只要色列斯死了,至圣军团就树倒猢狲散,不能再兴风作浪。而且,色列斯跟魔界的魔神有交易,正在设法帮魔神打开前往人间的通道。只要这家伙死在这里,打开魔界通道的事情自然也就无疾而终,人间就能躲过一次劫难。

当然,要打死色列斯,绝非易事。

弗瑞斯帝国四大将军,没有一个是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

哪怕色列斯是四大将军里面最弱的,也是一样。

弗瑞斯帝国有许多将领,其中地位最高的四位将军齐名,分别主管一项重要任务,堪称帝国的支柱。

他们分别是“旋风战神”帕兰特罗蒙,弗瑞斯帝国皇室罗蒙家族的嫡系成员,皇帝罗蒙十三世的弟弟,当代皇族排行第九。这位九王爷爱好跑马,特长也是跑马,麾下统领的全是骑兵部队,以古典背景的闪击战术东征西讨,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国家,为帝国开疆辟土。

“护国公”克里斯罗蒙,弗瑞斯十三世的叔叔。这位已经年过六旬的三朝老将,在帝国内部有极高的威望,江湖(玩家)人称“罗蒙村夫”,平时的日常就是推着个轮椅巡视帝都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大小琐事无所不包,就差个白羽扇便能cos诸葛丞相的鞠躬尽瘁——虽然在游戏里也的确被死而后已就是了。

“天马骑士”恩里特,带着帝国唯一的一支飞行部队,到处镇压叛乱和起义,稳定帝国内部局势。要是没有这位机动性极强的救火队员,整个帝国不出一年半载就得被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淹没。

“至圣者”色列斯,率领着龙蛇混杂的至圣军团四处消灭唯一神之外的信仰,动辄挥舞屠刀,将一个村子、一个城镇杀得鸡犬不留……玩家们都认为,以这货的行径,把称号换成什么撒旦门徒、恶魔使者还差不多。

这四大将军之中,最难对付的是“护国公”克里斯,那位老人虽然已经白发苍苍,可实力极强,是等级达到90级的大佬,甚至比皇帝本人还强。他麾下部队虽然人不多,可个个都是精锐,清一色的终极职业。

游戏里面大战护国军团,突破南帝阁的那一关,如果正面硬打的话,是整个游戏各条路线里面难度最高的一仗。除了家底丰厚,能拉出三十个以上满级角色的二周目玩家之外。基本只能用弃子战术,牺牲一位队友,把这位老将军连同护国军团精锐引入山谷陷阱,然后发动事先准备好的大地震法术,把整个山谷完全震塌,大家同归于尽。

而至圣者色列斯虽然在四大将军里面等级最低,可也有50级,对于初出茅庐的主角等人来说简直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就算是二周目玩家,如果不好好操作,合理调配兵力的话,也一样可能在这一关翻车。

这还只是游戏当中的数据,按照剧情和人物设定,四大将军的实力差距其实不会这么大。罗蒙村夫估计没90级,魔鬼色列斯估计也不止50级。

潘龙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色列斯究竟多少级,他只能料敌从宽,把敌人往强的角度估算。

就暂定他60级左右吧。

他自己的实力大概接近50级,要怎么才能打死一个60级的,周围有一群忠心护卫保护的,还有一支军队拱卫的帝国大将呢?

潘龙觉得,或许自己需要从另外一个世界古人的故事里面寻求一些智慧……

第十五章、力量不足,计谋来补

鲁纳村的门口,自愿留下断后的热血村民们正在忙碌不停。

村长的儿子西安充当指挥,在他的指挥下,村民们搬来大大小小的石头,正在搭建一堵简陋的石墙。大概是想要依靠这堵石墙当防御工事,和来犯的至圣军团殊死一战。

看着围绕村子的那一圈木栅栏,潘龙叹了口气,没有过去帮忙。

他觉得这纯粹是在浪费时间和力气,别说这临时搭建的石墙没什么防御力可言,就算弄一道前世三防工程的复合混凝土墙壁在这里,又能有什么用?

至圣军团的士兵们打不破你的墙壁,难道还不能拆栅栏吗?

但他不想跟村民们说这些丧气话,北地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的话不能对事情有帮助的话,那么你最好闭嘴,省点力气留着砍人。

鲁纳村防御空虚的问题是无解的,说得再多也是白费。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又要浪费自己的精神,同时打击队友的士气呢?

那肯定是脑子进了水。

“我准备再出去侦查一下。”他问,“村子里面还有马吗?我记得昨天进村的时候,看到有马来着。”

村民们面面相觑,片刻之后,西安回答:“村子里面的几匹马,都分给他们运干粮了……”

潘龙有些无语——他本以为至少也会留一匹下来充当侦察兵的坐骑。

(唉,毕竟是一群从来没打过仗的农民,我不该对他们要求这么高的!)

他收拾了一下心情,然后问:“村子附近,有没有什么适合当瞭望所的地方?”

猎人金恩想了想,说:“往南十里,有一处山崖,挺高的。”

潘龙看着他,一言不发,就这么看了好几秒钟,看到他转过头去不敢跟自己对视,才叹道:“敌人从西边来,侦察兵去往南十里的山崖,能看到什么?”

金恩哑然。

(这特么已经不是菜鸟的程度了,他们简直就是菜啊!连菜鸟都能把他们当粮食给吃了!)

这次,潘龙连叹气都叹不出来了。

他开始觉得,或许自己选择留下来,跟这群村民们并肩作战,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他应该昨天升了级之后连夜跑去找至圣军团,趁着夜色潜行到军营里面,杀一个回马枪,试试看能不能直接把“至圣者”色列斯给暗杀了。

如果失败了,那就索性跟他们打个你死我活。

反正他死不了,一翻两瞪眼,倒也干净。

他当时真的可以这么试试,但他不想。

潜行刺杀哪有正面强杀来得刺激!

而且,遇到色列斯这种以屠杀平民为乐的王八蛋,只是杀掉他,是完全不够的。不仅要杀了他,还要在狠狠斩杀他的同时,将他的骄傲和荣誉踩在地上狠狠践踏,让所有人都看到他肝脑涂地的模样,死得毫无荣誉可尊严,才够爽快,够痛快!

一个字,踩!狠狠地踩!往死里踩!踩死为止!

若这世界是现实,那他绝不敢这样随心所欲。毕竟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这种事情,成功了固然威风八面,失败了的话绝对会死得惨、极惨、惨绝人寰!

几百号人,一人一刀,都能把他给剁成一滩瘦肉馅,可以直接拿去十里坡黑店当食材的那种。

但这是山海经残片开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的死亡,对他的真身毫无影响。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选择让自己感到痛快的解决方式呢?

反正就算他不幸身死,无非也就是身上的东西掉光光,来个彻头彻尾的“大爆”,以堪比婴儿初生的姿态返回现实罢了。现在他身上没什么宝贝,大爆就大爆,难道还怕被老爹和爷爷看到自己光身子不成?

人呐,知道自己不会死,胆子自然就大了。当初的那些游戏玩家里面,多的是敢于各种极限操作,各种拿命堆boss的。但要是让这些在游戏里面勇猛无双的人跑去现实中跟人干一架……他可记得,有一次两伙人在网游里面抢boss抢到翻了脸,大家约好了在现实中真人pk,结果双方谁都没去,只有他们几个好奇的看客,还有自告奋勇当公证人的那几个“莽穿地球”公会成员,一群人傻乎乎地跑那个公园,在太阳底下晒了半个钟头……

嗯,就当这山海经残片开辟的世界,是vr游戏好了。

他当时抱着这样的想法,决定今天联合鲁纳村的村民们,大家一起玩一场大的,给弗瑞斯帝国和唯一神教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结果现在,他发现,自己把情况想得太好了。

这些鲁纳村村民们的确是挺有勇气的,但他们没有脑子啊!

(哎呦,幸亏我吃过早饭,否则胃都要气疼了!)

沉默着收拾了一番心情,潘龙无奈地改变了自己的计划。

“如果我是你们,就先找好可供隐蔽的地方——注意,这地方要能防火,否则敌人一旦在村子里面放火,你们躲得再好也会被活活烧死。”

村民们面面相觑,西安忍不住问:“那这堵墙怎么办?”

“留着吧,也许我用得着它。”

“你不躲起来吗?”西安问。

“总要有人留下的。”潘龙挥挥手,示意他们快离开,“我去前面看看,侦查一下敌人到哪里了。希望等我回来的时候,你们都已经躲好了。”

说完,他不等村民们回答,迈开大步,沿着大路向西走去。

因为有了盗贼技能增加移动速度,他的速度比昨晚更快,现在他只要稍稍加快步伐,就跟寻常战马小跑的时候差不多,机动性提升了明显的一截。

他走走停停,时不时爬上路边的树梢,朝着远处眺望。只一会儿,就看到了弗瑞斯军的军营。

军营还在原地,看起来正在整顿。一个个帐篷依然竖着,许多士兵正在忙碌,将一个个帐篷收拢起来,装上车子,准备出发。

看这架势,大概他们会在吃过午饭之后出发。因为有辎重的缘故,行军速度不会很快,但再怎么慢,一个小时,总也到了。

现在是早上十点左右,也就是说,鲁纳村还有三到四个小时的时间来作最后的准备。

这么长的时间显然是不够的,不如说……再多的时间也不够。

他估算了一下,光是自己看到的弗瑞斯军,就有六七十人。加上还在休息——比方说依然还在金顶帐篷里面没出来的“至圣者”色列斯,敌人的兵力依然有压倒性的优势。

关键还是鲁纳村这边太弱了,要是换成定丰镇……要是换成定丰镇的话,那大概就是男女老少齐上阵,去反攻弗瑞斯帝国,试试“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了。

至于色列斯和至圣军团,大概只是他们路上顺手拍死的一只苍蝇吧……

可惜潘龙并不会诸如“王之军势”之类叫援兵的招数,叫不来武德充沛的北地乡亲们,他的“战友”们,只是一群菜到让人无语的外行。

当过兵的村长倒是可能懂一些行军作战上阵厮杀的本事,可他头发都白了,孙子都好几岁了,难道要这老头儿上阵杀敌不成?

开什么玩笑!

想来想去,潘龙觉得,自己还是要执行之前的计划。

“老祖宗若干评书故事里面都翻来覆去说过的招数,三十六计里面正经记载过的,多少会有点用处吧。”他自言自语,“要是没用处的话,我也没辙,只能杀多少算多少了。”

以一人之力对抗一支军队,本身武力又没有压倒性的优势,不玩点计谋是不可能的。至于计谋玩砸了……那有什么办法?孔明累死在五丈原,祖逖到死也没能光复中原,文天祥等到最后都没等到再次逃走起兵反元的机会……前贤尚且如此,失败这东西,总是难免的嘛。

他尽力了,也就足够了。

毕竟,他只是个凡人,不是救世主啊。

这么想了一下,他原本有些不踏实的心,就放了下来。

回到鲁纳村,他看到村民们聚集在那堵只有半人高的简陋石墙后面。

“为什么不躲起来?”他问。

村民们看着他,人人的眼神里面都是担忧和不安。

潘龙顿时明白了——虽然他们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但事到临头,终究还是害怕的。

“不用担心。”他说,“大家先藏起来,把干粮和昨天准备好的投矛都分下去。等一下如果我跟他们打起来,你们就把投矛点燃,扔出去。”

“这有用吗?”也已经来到石墙后面的村长问。

潘龙说:“多少会有点用的。”

村长点头,指挥村民们将东西分了,然后各自去隐蔽。

只一会儿,他们就躲了起来。

潘龙仔细看了一下,确定从村外看不到他们,满意地笑了。

“很好!”他大声说,“大家就这么藏好,别出来。等一下至圣军团来了,我们打起来之后,你们再动手。切记!一定要等我们打起来之后!”

“好的!”有人远远地回答。

潘龙叹了口气:“不要说话!记住!对你们来说,隐蔽就是最好的盔甲!”

“好的!”另外一个人回答。

潘龙感觉自己的胃有点疼了,他现在很庆幸预先让这些村民们躲起来,否则他怀疑自己会忍不住动手揍人。

“那就这样吧,我在这里等他们来……不需要等很久,大概再有两三个小时就行。”

“好的!”

“加油!”

这次,是两个人一起开口。

还没等潘龙回答,村长的声音先响了起来:“你们都闭嘴!没听见潘先生叮嘱大家‘不要说话’嘛!”

(我没听见,我没听见,我什么都没听见!)

潘龙叹了口气,懒得再说什么。随便找了块石头坐下,闭上眼睛,默念着自欺欺人的话,权当自己真的什么都没听见。

他还要仔细梳理自己的计谋,没力气跟这群菜鸟吵架!

第十六章、三十四计

潘龙对于弗瑞斯军的行进速度估算得还算准确,等待了约莫三个半小时之后,伴随着远远传来的有些凌乱的脚步声、马蹄声和车轮声,弗瑞斯军至圣军团,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的方向。

“来得真够迟的!我连每天例行的内功修炼都做完了……”潘龙摇摇头,站了起来。

他爬到村口附近的大树上,朝着弗瑞斯军远远看去,一看就忍不住讥讽地笑了。

“看来,他们昨晚休息得不大好呢。”

这批军队虽然装备还算整齐,但状态可真的不怎么样。他们的阵型乱糟糟的,长矛兵和刀盾兵乱成一团,重步兵和弓兵混杂在一起,骑兵则混在整个队伍里面,有的在前,有的在后,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才走成这幅丢人的模样。

但这支军队里面,也有看起来比较靠谱的。比方说那两辆马车,它们就很好地遵循了“施法者留在后方”的原则,全部都停留在大部队的后面,也不知道究竟是训练相对比较充分呢?还是习惯了让战友冲在前面,自己随时准备逃跑?

潘龙暗戳戳地想,从他们的习性来说,应该是后者,但是从这次的实际情况看……或许他们只是没办法躲得更靠后?

因为在那两辆战车的后面,还有大概二十个骑兵。他们全副武装,铠甲在阳光下闪烁着和寻常金属完全不同的彩色微光。他们队伍整齐,随时都把那个穿着华丽长袍的男子护在最里面。他们杀气腾腾,就算隔着这么远,潘龙都能感觉到从他们身上透出的威胁感。

在这次的战斗中,他们才是潘龙唯一警惕的敌人。

至圣军团的近卫骑士,平均等级大概在40级上下的部队。

这群人都是色列斯的疯狂崇拜者,随时都可以为他而死。要在这群人的护卫下杀死色列斯,争取到打败弗瑞斯大军的机会,拯救鲁纳村,可真不容易!

所以,潘龙要用一点计谋。

“差不多了!”他跳下树冠,抡起拳头往自己脸上打了两下,打得鼻青脸肿,还又往脸上身上一顿抓,抓得头发和衣服都乱七八糟,抓得脸上出现了好几道血痕。

他还嫌这样不够,又拿事先准备好的水袋往头上浇下来,把身上浇湿了,然后躺在地上又打了几个滚,把自己弄得满身污泥和灰土,看起来简直比斗败了的公鸡还要狼狈,就算跑到难民营里面,都会是最狼狈的那些人之一。

然后,他折了跟粗树枝当拐杖,一瘸一拐地迎着弗瑞斯军跑去。

“大人!大人!”隔着还有一段路,他就作声嘶力竭状大叫,“你们总算来了!赞美唯一至高之神,我总算盼到你们了啊!”

弗瑞斯军看到这么一个狼狈的人跑过来,都愣住了。

他们本拟来到鲁纳村,是来镇压屠杀异教徒的,可怎么来了一个好像是唯一神教教友的人,还如此狼狈?

潘龙还在大喊大叫,一副看到了亲人的欢喜模样。走着走着,大概是因为心急,一下子摔倒在地,好不容易才扶着拐杖又站起来,只是样子更加凄惨,就连那些至圣军团的匪兵们,都隐约有几分同情。

大家都是唯一神教的信徒,看他这凄惨样子,不少人甚至光靠脑补,就猜出了他的遭遇——唯一神教的信徒到了异教徒的村子里面,不知道怎么的和异教徒们发生了冲突,然后挨了结结实实的一顿打。

这种事情并不罕见,甚至可以说是司空见惯。

在其它信仰地区,唯一神教的名声当真是臭大街。以至于除了传教士和军队,一般的信徒都要假装自己并不信教,才能避免麻烦。

不过,相比唯一神教动辄把异教徒砍死、烧死、用石头砸死……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很快,两个士兵就走了上来,询问潘龙是干什么的。

“我是鲁纳村村长罗恩的侄子约翰。”潘龙说,“以前也曾经被邪恶的月神信仰所迷惑,但不久之前,我在聆听福音的时候幡然醒悟,皈依了正信。我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一起诵读圣典,拥抱正信,获得灵魂的救赎。所以我就来鲁纳村,想要向他们宣传。”

他停顿了一下,话音变得哽咽而委屈,又有强行压抑着的愤怒:“结果……结果……他们竟然打我!”

弗瑞斯士兵里面,不少人忍不住发出了笑声。还有人低声说:“又是个傻子!”

“信咱们这个变成傻子,有什么好奇怪的?遍地都是啊。”

“傻子也好啊,单纯是福气。”

“说得也对,像他这样活着,其实也挺幸福的。”

这些不够虔诚的言论并没有引来至圣军团核心狂信徒们的谴责和惩罚——唯一神教对于虔诚的要求并不高,尤其是这些为了他们而战的炮灰士兵们,只要他们肯在嘴上标榜自己是虔诚的,就足够了。

对“至圣者”色列斯来说,只要肯对着象征“唯一神”的祭坛喊两句口号,标榜自己是唯一神的虔诚信徒,就是可以接受的士兵。

甚至于,只要肯加入至圣军团,别说区区流氓土匪,就算是从人们的痛苦和死亡之中获得力量的魔族,或者亵渎尸体操纵亡灵的死灵法师,甚至就连跟恶魔签订契约出卖灵魂的邪术士,都是他的好兵。

只要肯加入至圣军团,只要肯为他而战,任何丧心病狂的罪行都是可以被赦免的——色列斯对此曾经有过解释,说这是“用黑暗的力量打击黑暗,足以彰显光明”。

反正就那么回事吧,潘龙一点也不奇怪。

能够对老百姓挥舞屠刀的人,他们作出什么坏事来,都不值得奇怪。反倒是他们如果做了好事,那倒是值得登上报纸广为传播一下……

“那你现在来干什么?”一个盔甲整齐,看起来应该是小队长的弗瑞斯士兵纳闷地问。

“大概是挨了打,来找我们撑腰的。”旁边一个部下说。

“那他的运气可不错,我们正好来了。要是换成昨天或者更早,他这顿打就算是白挨了。”

“啊呀呀,他被打得可真够惨的!”

“喂,你们该不会同情他,想要把待会儿抢到的好处分给他一份吧?那可不行!”

“分给他一份也无所谓吧,看他被打成这样……大祭司应该也会赞成的。”

“那就等大祭司下了命令再说!没有命令,别想要我分出一个铜子儿的好处!”

“是啊,我可欠了‘鲜花屋’不少钱,不捞上一大笔回去,以后进不了门的。”

“那你惨了,鲜花屋的老板娘就是大祭司的亲戚,你要是欠钱欠久了,当心大祭司把你发配到边境去修城墙。那工作补贴可高,正好拿来还债。”

“啊啊啊!不要说这么可怕的事啊!”

士兵们嬉笑着互相打趣,满不在乎。

他们早就习惯了掠夺和杀戮,掠夺和屠杀,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这就是他们的工作,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至于怜悯之心,人性,罪恶……这些东西,他们早就不在乎了。至于为教友报仇这种事,他们想都没想过。

色列斯当初就是专门挑选那些作恶多端的人渣组建这支军团的,他要利用的就是这些人的凶残和邪恶。至于荣誉、作风建设、军队的形象……这些东西,他根本就不在乎。

整个至圣军团里面,只有他的近卫,才是由唯一神教狂信徒组成的精锐部队。

这支近卫既是他的保镖,也是军纪的执行者,更是战场上的督战队。他们负责的工作只有两个,一是保护他,确保他的安全,二是按照他的命令,处死任何他要处死的人。

他们把这份工作做得很好,甚至于可以为此付出生命。

因为,色列斯不仅是他们的军团长,更是唯一神教的大祭司,是“至圣者”。

对于这些狂信徒们来说,色列斯就是他们所信仰的那位“唯一神”的化身。只要色列斯一个命令,别说是杀人放火,就算要他们去进攻皇宫,或者甚至于挥刀自杀,他们都不会犹豫。

对于色列斯和这群狂信徒,就连帝国皇帝都忌惮几分。至圣军团从来都只在帝国中央行省之外行动,从没有被召回帝国的腹地。而色列斯自己也很谨慎,不是住在军团里面,就是住在唯一神教的神殿里面,身边始终有一群狂信徒保护,更从不前往帝都。

他和皇帝之间的关系,任谁都看得出来是互相忌惮又互相利用。

在游戏里面,关于这家伙的故事还有很多的后续。不过,都跟潘龙没什么关系。

他要做的,是扮演好一个因为传教而挨打,既委屈又生气,同时对唯一神教高层充满向往,想要膜拜一下“至圣者”色列斯的信徒。

这样的身份,按说是有机会去见一见色列斯,得到他一句表扬的。

潘龙当然不在乎色列斯的表扬,他要的是靠近色列斯的机会。

虽然他昨天的夜袭很成功,这支军队已经只剩了不到二百人。但想要突破二百人的防守,去斩杀实力可能还在自己之上的色列斯,也依然算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以他使用了一个著名的计谋,苦肉计。

第十七章、看我的表演,代价可是很高的

苦肉计乃是三十六计之一,在历史上——或者说在历史故事里面——赫赫有名。火烧赤壁,黄盖用苦肉计争取到了让满载柴草和火油的小船靠近曹军舰队的机会;要离为了刺杀庆忌,牺牲了一条胳膊和自己的妻子;武则天为了让皇后失宠,掐死了自己的女儿……古往今来,用这计谋的人很多,成功的比比皆是。

对照历史上的刺客们,潘龙觉得,自己成功的希望很大。

关键在于,他不是凭空用这计谋,而是事先有过有铺垫的。

前天,唯一神教有两个传教士在鲁纳村遭到了村民的殴打和驱逐,他们沿着大路狼狈而逃,必定遇到了至圣军团,色列斯也必定已经得到了消息。

既然鲁纳村的村民能够殴打和驱逐正式的传教士,那么一个跑来传教的远方亲戚遭到殴打,自然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身为唯一神教至高无上的大祭司,遇到这种为了传教而挨打的虔诚信徒,色列斯就算是做做样子,也要把“约翰”喊过去表扬一下,可能还要有所赏赐。

当然,前者是最重要的。毕竟对虔诚的信徒来说,精神奖励比物质奖励重要多了。

果然,只一会儿,后面就传来了命令,让约翰去拜见大祭司。

随着色列斯的命令,弗瑞斯军如同摩西分海一般左右分开,让出一条道路,让潘龙能够通过。

这场面煞是壮观,也极有威慑力。“约翰”显得很激动,身体不断颤抖,就连走路都走不好,直到有士兵忍不住踹了他一脚,他才回过神来,兴奋得笑逐颜开,用最快的步伐,一瘸一拐地向前跑去。

看到这一幕的士兵们都哈哈大笑,讽刺挖苦的话说了不知道多少。

他们却不知道,潘龙自己心里也在骂。

他两辈子都没学过表演,实在不知道究竟要演到什么程度,才能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一个普通信徒在这种情况下的激动,只能怎么夸张怎么演,怎么丢人怎么演。

原本他是准备多拖一些时间,充分表现自己的不知所措。但刚才被踹了一脚,他才猛地惊醒,发现自己演得过火了。

按照他的计划,原本要顺势倒在地上瘫软一会儿。可要是他真的这么做,怕是立刻就会被两个士兵左右叉着带到色列斯的面前。

他倒不怕区区两个士兵,可他害怕这两个士兵里面有老江湖,能根据自己肌肉的强度判断出自己身手非凡。

潘龙再怎么表演,也改变不了他是武林高手的事实。他的身上肌肉虬结,就算不用力,一块一块也坚实而充满力量。普通人或许无法觉察,但江湖经验丰富的人只要隔着衣服感觉到到他手臂上肌肉的强度,立刻就能猜出他的实力。

那就演砸了!

所以他只能设法弥补,装作兴奋到整个人都要发狂的样子,向前跑去。

这支军队其实人也不多,队伍也不长。他一会儿就跑到了队伍尽头,看到了被一群全副武装的狂信徒护在中间的色列斯。

他准备要刺杀的目标!

“至圣者”色列斯,弗瑞斯帝国四大军团长之一,四将军的末席。唯一神教的大祭司,策划并实施了无数对异教徒的迫害,甚至亲手主持过不止一次大屠杀。

这位“剑与悲歌”头号杀人魔外表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坏人,相反有一副好皮囊。他虽然已经是个中年人,但却依然如同青年一般高大俊美,一头白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白皙的皮肤上看不到半个斑点或者瑕疵,如果不是眼中湛湛有神的话,乍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一尊由大师雕刻出来的石像。

虽然骑在马上,可他却显得恬淡平和,宛若坐在庭院里面和人闲聊一般,自然散发出令人心折的平和气质,无论是凶悍的武夫还是悲愤的刺客,都会被他的气质感染,变得平和下来。

比方说,那些跟恶魔签订了契约,身上散发着冰冷毒气的邪术士。

如果没有他看着,如果不停留在距离他比较近的地方,这些邪术士们随时都可能发狂,对周围的人展开袭击。

这些人因为恶魔力量的侵蚀,早已失去人性。他们除了崇拜恶魔、畏惧色列斯之外,再没有别的任何东西能够约束他们。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做坏事,不分地点、不问场合。

就像昨天夜里潘龙杀死的那个邪术士,他明明应该跟刺客合作,联手对付潘龙。但他的选择却是等刺客被潘龙杀死的瞬间,才出手偷袭。

其实,他的意思大概就是“人死得越多越好”。

这些早已经被邪恶能量和毒素渗透全身,乃至于连脑子里面都被浸透了的家伙,大约也想不到更复杂的阴谋诡计。

所以他们被安排在色列斯身边不远处,还被关在布满符咒的车厢里面。两辆马车,原本应该每辆两个,一共四个,现在只剩三个了。

昨晚潘龙杀掉的那个,应该就是其中之一。

被关在色列斯的身边,邪术士们显得很老实,一动不动,只是眼中不时有疯狂之色闪过。

连这样的疯子都被色列斯的气势所震慑,“约翰”自然也不例外,他原本仓皇地向前奔跑,但却在看到色列斯之后,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越走越慢,最后被当距离护卫色列斯的狂信徒骑士们只有两三步的时候,更是直接趴在了地上,一点一点向前爬,谦卑得几乎要将身体埋进泥土里面,丝毫不敢抬头。

“伟大的神使啊!”他用颤抖却难掩激动的声音说,“信徒约翰,听候您的吩咐。”

色列斯笑了,每当他看到有人被自己强大精神力量散发出的气质所折服的时候,心情都会很好。

这让他有高居于众生之上,宛如神祇一般的感觉。

他满意地微微点头,用亲切却又带着理所当然的骄傲的语气,表扬约翰的虔诚。

殊不知,趴在地上的潘龙也很满意。

他原本最头疼的,就是该怎么接近色列斯。

以他的实力,正面打过去,是绝对不可能的。至圣军团这边有约莫两百士兵,其中有大概二十个精锐骑士,三个邪术士,还可能有一两个隐藏在暗中的刺客。

扣除少数精锐不提,一百七八十个寻常士兵,他是完全不放在眼里的。以一敌百,他当然做不到。别看他打这些人基本都可以一招秒杀,但只要四五个人扑上来把他抱住,然后长矛刀剑一起砍下来,再厉害的高手也要跪。

想要顶住这阵势,大概需要踏入先天境界,体质产生变异才行。

比方说他老爹潘雷,双臂一振便是千斤之力,前些年刚刚踏入先天境界的时候,甚至曾经把定丰镇北城门的千斤闸给硬扛起来,惊爆了不知道多少眼球。

那样的高手,绝对可以横扫千军。一百大几十号人,充其量也就给他们热身。

潘龙没这么强,但至圣军团不是能够面对死亡坚定不屈的勇士,相反,他们的主力其实是各地收编的地痞无赖、流氓土匪之类——正经人也做不出动辄屠城屠村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这种乌合之众,遇到真正的高手,或许只要被一口气砍死个十分之一,比方说二十个左右,这一百大几十号人的队伍就崩溃了。

要冲击这样的队伍,打出这样的战果,潘龙还是有把握的。

可一群普通人再加上少数精锐部队最后还加上色列斯,他就没多大把握了。

那群缩在最后面的精锐骑兵,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成为督战队,用屠刀迫使前面的乌合之众重新回过头和他战斗。那样的话,他或许要把至圣军团的杂兵们杀崩溃两次甚至三次,才能真正逼得他们不顾督战队的屠刀而溃散逃跑。

这就已经很难做到了,更不要说,对面还有一个色列斯。

色列斯再弱也是帝国四大将军之一,游戏里面的等级是50级,按照角色背景和剧情分析,实际武力可能还要再高一些。

更重要的是,色列斯的职业是“邪神术士”——法术职业,拥有极为强力的范围攻击和辅助技能,还能将死去的士兵唤醒成活尸继续战斗。

只要前面有人顶住,色列斯就能安全地在后方辅助和输出,那别说是潘龙,可能连他老爹来了都要翻车。

在当初游戏里面,就连二周目玩家,如果选择的是高难度,自己又操作不当的话,也一样可能在这第一关被杂兵缠住,然后被色列斯远程攻击一点一点磨死。

不仅如此,色列斯还会传送法术,只要给他三轮时间念咒,他随时都能直接脱离战场。

所以选择高难度的二周目玩家,一般都选择等色列斯杀死村长之后离开,再猛地冲进去,一口气打垮至圣军团。而如果要杀色列斯的话,必定是用飞兵或者传送法术直接冲到他身边,展开强袭。

无论从常识还是从攻略看来,潘龙都只有一个选择,就是设法混进去,靠近色列斯,然后暴起发难打死他!

只要色列斯死了,敌方大军有很大的可能不战自溃。就算敌方精锐还能保持斗志,杂兵们都溃败了的话,他多少也能为自己争取到一些胜利的希望。

九死一生和十死无生之间,毕竟还是有差别的嘛。

而现在,他所需要的机会,已经近在眼前!

(看我耍猴戏很有趣是吧?呵呵,看我的表演,代价可是很高的!)

第十八章、一掌打掉一条游戏路线

“遵从正信的人是有福的,因为正信是唯一通往救赎的道路;传道的人是有福的,天使都在为他们的义举而歌颂;忠贞的人是有福的,天上已经为他们预定了座位。”

色列斯的语气缓慢而平和,更有说不出的温暖慈祥,让周围的狂信徒骑士们不由得就深受感染,一个个潸然泪下,哭得稀里哗啦。就连那几个邪术士都露出了少许感动之色,低头不语。

在这片祥和安宁,令人欣慰得想哭的氛围之中,趴在地上的潘龙越发的兴奋,连连点头,同时不断向前爬去,俨然是一副追星族的模样。

“你的忠诚必将得到回报。”色列斯一点都没发觉,他现在也沉浸在众人对他崇拜之中,愉快地说,“等把那个身上有自称‘月之女神’的邪神痕迹的女巫找到,砸了邪神雕像。我会留下一些士兵给你,让你主持在鲁纳村弘扬正信的工作。到那个时候,你就是这个村子的常驻教士,努力引导那些走错了路的人,重新回到正确的道路上。”

“您的意志就是我的命令。”趴在地上的年轻人回答,并且匍匐着向前,作出要爬到他面前,亲吻他脚下土地的样子。

色列斯更加开心。每当看到有人发自内心地信仰唯一神教,他就十分开心。

唯一神其实根本不存在,所有信仰他的人,其信仰的力量都被散布各地的神龛和祭台吸收,最后作为他用以和魔神交易的货币。

每多一个信徒,就意味着他多了一笔财源。尤其是那些虔诚的信徒,他们能够贡献的信仰之力远比别人更多,是一等一的优质财源。

一份优质的财源自己送上门来,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高兴的呢?

至于为此需要在在鲁纳村留下一些活口,不能都杀光了,也不能将那个村子烧掉、夷为平地,跟这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抢掠、屠村,只是让那些杂兵们得到满足罢了。他之所以允许这些事情,一则是的确有点意思,二则是为了震慑异教徒,最后也是最实际的原因,就是为了满足那些杂兵。

至圣军团的杂兵们都是从各地收编的流氓土匪之类,这群人无利不起早,没有足够的好处,根本别指望他们会努力作战。

色列斯统治这群人渣的手段很简单,就是一个字,杀。

不服从他命令的,通通杀了,剩下的,自然就是听话的。

反正世界这么大,人渣到处都是,随便搜罗一下就成群结队。他从不担心人手不足的问题。

即便如此,人渣终究是人渣。不给他们好处,他们在刀子的威逼下也会听话,可不会积极。

但人渣始终就是人渣,只要给他们好处,让他们去烧杀抢掠,他们就会充满斗志和干劲,不需要威逼,都会很勇敢地冲上去战斗。

而且,他们就算抢到了好处,销赃渠道和消费途径,依然在色列斯的控制之下。他们抢来的赃物会变成色列斯控制的商会里的商品——只需要很低的进价;他们销赃得到的钱财,也同样会在色列斯控制的赌场、妓院之类消费场所花掉。

甚至于,他们还会欠下色列斯控制的高利贷组织的借款,被债务逼着,更加积极地去战斗。

色列斯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彻底控制那群人渣,将他们变成了唯命是从的奴隶。

既然是奴隶,那么就要时不时地打击他们一下,让他们稍稍感受到一些痛苦,以培养和巩固他们的服从性。

嗯,这次就只许他们杀一半的村民吧。

留下一半的人,士兵们镇压起来也方便。

至于传教……用刀子逼着信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嘛。

色列斯愉快地笑着,看着那年轻人以最卑微的姿势一点一点爬到面前,正想要说些什么,突然心中闪过一丝警兆。

“你——”

还没等他的话说完,已经爬到他坐骑前面的年轻人猛地跳了起来,就像是一只从草丛里面冲出来的猛虎一般,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

人未至,声先到。

这一声怒吼有名堂,乃是厮杀之中很实用的手段,名曰“虎啸”。

以吼声震动敌人的心神,震慑周围的闲杂人等,为自己的战斗腾出空间,就是虎啸的精髓所在。

这功夫在北地很大众化,只要是吃得饱饭的人家,几乎都会。潘龙当然也不例外,而且他的虎啸功,还是经过高手修改完善的,比一般的虎啸功威力更大。

几个月前,他曾经在打猎的时候,用虎啸功将一只兔子活活吼死。很是在韩风等小伙伴们面前出了一回风头,也得到了老爹的赞许。

当时,他跟那兔子约莫有十步的距离。

而现在,他和色列斯之间的距离,连一步都不到!

一声怒吼,天惊地动。

色列斯怎么也没料到这虔诚和文弱的信徒,竟然会是刺客。就算是稍有警兆,也根本没想到要提防“约翰”。被几乎零距离的虎啸功吼了个结结实实,潘龙怒吼而卷起的声浪,混合着地面的尘土,一圈清清楚楚的波纹直接轰在了他的脸上。

他的脑袋猛地向后一仰,头顶的冠冕歪了不说,整个上半身都朝着后面倾倒,鲜血从口鼻之间溢了出来,脑袋里面更是嗡嗡作响,一时间昏昏沉沉,什么反应都作不出来。

潘龙可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伴随着一声怒吼,跳到空中的他左手抓住了色列斯的华丽长袍,用力朝着自己这边拽过来,右手则卯足了力气,朝着他的脸上轰了过去。

昔年荆轲刺秦王,左手抓住秦王的袖子,右手拔短刀迎面就刺,一气呵成。结果运气不在他这边,秦王的袖子居然断了,他这一刀落了空不算,还让秦王有了逃走的机会。

潘龙既然打算用苦肉计刺杀色列斯,当然不会犯荆轲的错误。他直接将色列斯内外衣服都牢牢抓住,甚至几乎抓到了色列斯的皮肉。

要是这样都能被给挣断了,那对面就不是个人,而是头熊!

色列斯当然不是熊,而且他的衣服质地很好,一点也不怕拉扯。

所以他被拽得从后仰变成了前倾,脑袋直接迎向了潘龙的右掌。

铁掌击中,宛若一声闷雷。

潘龙足足演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戏,总算是等到了偷袭的机会,当然不会有半点保留。他这一掌用尽了所有的力气,甚至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应变的后续。

不成功,则成仁,没有别的选择!

一掌轰出,不仅快得迅雷不及掩耳,更蕴含着开碑裂石的力量。被他一掌击中,别说是人,就算是那种最坚硬的花岗岩,都会被砸得四分五裂。

不久之前,他演练这铁掌功夫的时候,曾经一掌拍倒了足有壮汉腰杆那么粗的大树,力量之强,让旁观的那些高手们都赞叹不已。

那一掌,他只用了八九分的力道。

此刻这一掌,他不仅用足了十成十的力量,还不顾经脉可能受损,将所有真气一股脑儿输送过去,化为磅礴的力量,全部轰在了色列斯的面门上。

而色列斯,甚至根本没来得及作任何防御。

一掌击中,骨骼碎裂的声音响起,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地看到色列斯的大祭司法冠飞了出去,连带着一起飞出去的还有无数红的白的,以及……小半个脑壳。

色列斯的人头,赫然被潘龙一掌打碎了!

这位唯一神教的大祭司,被欣赏他的人称之为“最接近神的男人”,被痛恨他的人称之为“披着人皮的恶魔”,被皇帝器重而且忌惮,被潜伏在暗中的恶魔们重视而且栽培,未来原本将要兴风作浪,给整个世界带来巨大灾难的大人物。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直接倒了下去。

鲜血从他头部断裂的伤口狂喷,喷得潘龙浑身赤红,就像是从地狱里面冲出来的魔鬼一般。

按照“剑与悲歌”的游戏剧情,如果主角被色列斯引诱而堕入邪道,会在他的指挥下作出一系列丧心病狂的恶行——镇压起义、屠杀平民、抢夺财富、活人献祭、刺杀正派将领……乃至于最终把整个帝都当成祭品献上,打开从人间通往魔界的通道,接引魔神踏入人间。

在这个邪恶路线里面,色列斯就是主角的“指路明灯”,不断引诱和指挥他堕落,不断推动他犯下更严重的罪行,在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无法回头,将自己的老师、挚友、爱人、亲信一一杀死,成为新的魔神。

而色列斯本人,则会被“青出于蓝”的主角暗算,在邪恶路线的最后成为他转化为魔神的祭品,也算是自作自受,因果循环。

这条路线当时很不受玩家们的待见,甚至有人激烈的抨击:“设计出邪道路线的人,绝对有强烈的犯罪倾向,建议他去找心理医生!”

后来,据说当时设计这条路线的那个策划文案,还真特么犯罪蹲了局子,直到潘龙穿越的时候,都还关在牢里接受劳动改造呢……

但所有的这一切,如今都已经不可能了。

无论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色列斯被一掌打死,都不会再有人引诱主角堕入邪道,也不会再有那些丧心病狂的罪恶发生。

潘龙这一掌,把整个邪恶路线给打没了。

第十九章、Mission-Completed

一掌打死了色列斯,潘龙毫不停留,左手松开色列斯的尸体,右手红光一闪,事先放进装备栏的屠戮之剑浮现了出来,只一挥,就刺中了离他最近的一个狂信徒骑士,一剑穿喉。

他的剑又快又准,虽然不能在秋天落叶的时候斩断满天飞叶,却至少能够斩断任何一片指定的落叶。

当然也能刺穿任何一个敌人的喉咙。

第一个狂信徒骑士喉咙里面喷出的鲜血还没落地,屠戮之剑就已经刺穿了第二个狂信徒骑士的喉咙。

因为虎啸功的余波以及目睹“至圣者”色列斯遇袭丧命而陷入呆滞的他们,对潘龙来说就是一群不会动的固定靶。只要给他十秒钟的时间,他就能把这约莫二十个护卫骑士全都杀光。

但这十秒钟只是美好的幻想。

才刺出第二剑,一个黑色的身影已经突兀地出现在了他的背后,一对涂黑的利刃高高举起,朝着他的后心刺了下去。

色列斯的身边,果然还有唯一神教的刺客充当护卫。

刚才潘龙一声虎啸,将所有人都震慑住,这刺客也不例外。但他毕竟接受了极为严酷的训练,恢复得远比一般护卫更快。

他恢复过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杀死潘龙!

作为刺客,他的生命早已献给了唯一神教,他谈不上什么忠诚,因为他已经几乎没有感情。对他来说,潘龙是唯一神教的敌人,仅此而已。

是敌人就要杀死,仅此而已。

这个背刺来得极为阴毒,但潘龙早有准备。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盗贼(虽然只有五级),他对于“背刺”这个技能该怎么用,是有一些了解的。

所以他甚至都不用转身,直接倒转剑尖,从自己腋下刺了出去。

黑袍刺客的双刀还没刺中潘龙的后背,屠戮之剑已经靠着长度优势,抢先一步刺中了他。

他哪里想得到对手会用这种怪招,被这一剑正中心窝,鲜血飞溅,整个人倒入尘埃,没了气息。

一剑秒杀。

潘龙一剑杀了黑袍刺客,避免了遭到背刺,却不能避免陷入重围。

那些护卫骑士们毕竟都是千挑百选的精锐,心理素质过人。虽然因为事情太过惊人而暂时呆滞,但当潘龙连杀三人之后,他们也终于都醒悟了过来,纷纷发出疯狂的吼声,拔出兵器,朝他冲了上来。

伟大的至圣者就在他们的面前被刺客杀害,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无法洗刷的耻辱。只有亲手杀死刺客再自杀,才能让他们狂暴的心情平静下来。

怀着这样的念头,这些护卫骑士们出手极为凶悍,根本就不考虑什么防守,一招一式都是直奔着同归于尽去的,反而打得潘龙十分狼狈。

他并不怕死,反正死了不过大爆,赤条条见人无非被老爹和爷爷笑话一回罢了。但他卖力加卖脸,拼着丢人刷演技,好不容易才弄死了色列斯,眼看着就能大功告成,怎么肯现在就死?

这就像是大家一起奋力拼搏,还看不到成功希望的时候,说退出,那也就退出了,没什么大不了。但如果成功在望,距离收获已经不远了,这时候再想要退出,那就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而是要反复权衡再权衡,犹豫不决不知道多少次,才能作出的痛苦决定。

潘龙现在就是这样,他知道自己已经快成功了,只要把这群护卫骑士打败了,杀散了,那些乌合之众根本不能对他造成半点威胁。

且看那群家伙直到现在都还没参与对他的围攻,就能看出端倪。

他们原本就没有任何凝聚力和向心力,只是被色列斯以威胁利诱的手段暂时聚合起来罢了。现在色列斯死了,威胁没了、利诱也没了,他们能够不立刻一哄而散,已经是靠着过去留下的惯性——但这惯性的力量,也只能到此为止。

想要他们不顾生死地勇敢作战,绝无可能!

只是潘龙怎么也没料到,护卫色列斯的这群狂信徒骑士们,还真是挺厉害的!

原本他估计这些人实力应该远不及色列斯,色列斯尚且被他一掌毙命,这些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就算数量多,他自保肯定也还没问题吧。

打不过,他还跑不掉吗?

谁知道真正动起手来,才发现这些人的实力他倒是没估计错误,但他压根就没想到,当一群人不怕死地要和你同归于尽时,是多么可怕的情况。

你一剑刺去,他挡都不挡,反而直扑上来,要一把抱住你。

你敢被他抱住吗?

当然不敢!被抱住之后,下一秒钟肯定就是乱刀砍过来,直接就大卸八块了!

所以你只能躲。

但更多的人围过来,他们已经发现你武艺高强,发现打不过你,所以他们也不用别的办法,就是想要冲上来,抱住你,好让你难以腾挪躲闪,好让你变成他们同伴手上刀剑的活靶子。

你怎么办?

这就连躲都很难躲了。

纵然潘龙武艺高强,躲闪之际还能出剑,往往一剑就能刺死或者至少重创一个敌人,却实在禁不住敌人已经四面合围。

潘家的家传武学沉稳厚重,最适合与敌人硬碰硬厮杀,是经过潘家历代祖先千锤百炼,专为在北地安身立命而设计。

这套武学里面,轻功的成分自然有,可优点在于奔跑冲锋——在北地,遇到打不过的妖兽,逃跑一点也不可耻。相反,逃得掉才是真本事。

潘家的轻功就是这样,跑起来飞快,冲锋的时候更是如同离弦之箭。

但是,腾挪躲闪,灵活变化,就不是它所擅长的了。

毕竟天底下没两全其美的事情,那些中原名门传承不知道多少年的神功绝技里面,或许有能够两者兼顾的,但潘家始终在苦寒北地发展,实在是弄不到那样的东西。

潘龙的老爹潘雷倒是会这样的武功,可潘龙直到不久之前才知道这事,当然更没来得及学习。

至于刺客职业的技能……天底下没有哪个刺客的身法步法是用来跟一群发狂的精锐骑士混战的,会这个本事的刺客,他要么叫聂政,要么右手没有无名指,还会信仰之跃。

写作潜入刺杀,读作无双割草,就是那一类“刺客”的特征。

潘龙的刺客技能当然不是那一类的,在眼前的情况下,根本就派不上用场。

所以他现在非常狼狈,只能拼命躲闪,往往要躲闪好几招,才有机会挥出一剑。

按照这个速度,想要杀败这群已经陷入疯狂的护卫骑士,起码还要十几分钟。

但他敢打赌,用不了十几分钟,那群乌合之众里面就会有人站出来帮忙——他可是刺杀了帝国将军的重罪犯,抓住他或者杀了他,是一等一的大功劳。

等到那时,他就真的完蛋了。

但他并不很担心,因为他知道,自己并非孤军奋战。

果然,当这边刚一打起来,鲁纳村的村民们就从各自隐藏的地方跑了出来,他们在村长的带领下,抱着那些昨晚临时制作的投矛冲出了村子。

“快!快!潘先生需要帮助!”头发半白,平时都露出明显老态的村长此刻双眼圆瞪,大声咆哮,就像是一只发狂的狮子,不断催促着村民们加快步伐。

他是个老兵,是鲁纳村唯一上过战场的人。虽然当年他打的多半是败仗,但败仗也是宝贵的经验。弗瑞斯军刚一混乱,他就知道潘龙成功了,立刻拿起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火把,跳出藏身之处,大吼着让大家赶快去支援。

他们休息了几个小时,养精蓄锐得十分充足,一个个都跑得飞快。不到一分钟,就冲到了距离敌军不远的地方。

至圣军团的杂兵们当然看到了这些气势汹汹冲过来的村民们,要是放在平时,他们根本不会把区区一些村民放在眼里,但现在色列斯大人被刺杀,全军陷入混乱,他们也没了主心骨。

更要命的是,这个村子既然有能够在大军之中刺杀“至圣者”的高手,那村民们的实力再弱,又能弱到哪里去?

老虎的亲戚,最差也是山猫,绝对不会是小绵羊的。

看着村民们恶狠狠地冲过来,不止一个士兵露出了胆怯之色。

眼看着再冲下去就要跟弗瑞斯军正面碰撞,村长猛地大吼:“停下、点火、投矛!”

他长期积累的威望此刻很好地发挥了作用,村民们纷纷按执行了他的命令。

顷刻间,一支支点燃的木质短矛被扔了出去,直奔还在惊疑不定的至圣军团杂兵们。

“啊!是火攻!快躲!”

“救命啊!”

“火!火!火!”

昨晚潘龙的夜袭和纵火,在这群杂兵们的心中已经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此刻他们一看到鲁纳村的村民们居然又玩火攻,很多人顿时就慌了神。

这些该死的村民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喜欢玩火!

燃烧的投矛威力并不大,除非刺中要害,否则并不能杀死弗瑞斯士兵。倒是投矛上绑着的浸透了松油之类燃料的茅草,点燃了不止一个士兵的一副和头发。

但这效果反而更好。

对弗瑞斯士兵们来说,火焰远比投矛更让他们害怕。

仅仅一轮投矛,本来就惊疑不定的弗瑞斯军,士气就已经岌岌可危,不止一个人开始四处张望,寻找逃跑的机会。

而与之相对,村民们的身上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他们依然还是之前的模样,既没有发光也没有长高变大,但他们的气质却和刚才截然不同。

他们变得沉稳而自信,眼中更是闪烁着战意的光芒。

如果说,刚才他们还只是一些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勉强走上战场的平民,现在他们已经算是士兵了。

虽然……暂时还只是最低级的士兵。

如果有人打开他们的角色面板,会看到他们的职业从“村民”变成了“民兵”。

同样等级下,村民只是被随便割草的活靶子,民兵却作为基础兵种,拥有一定的战斗力。

不仅如此,村长身上的变化更大。

他的神色凛然,脚下依稀有光芒闪烁,将村民们都包裹在其中。

被这光芒包裹住,村民们都感觉自己的力气增大了不少,动作变快了不少,就连掷出的投矛,威力也大了许多。

这正是指挥系的技能,能够加强麾下士兵攻击力的“鼓舞”。

之前职业一直停留在20级“老兵”的村长,在这一刻突破了自己长久以来的极限,成为了“军官”。

一转职业军官,带着基础兵种民兵,掷出燃烧的投矛。借助鼓舞技能的帮助,一支支投矛落入弗瑞斯军阵型之中,贯穿了不止一个士兵的身体。

被投矛贯穿的士兵发出凄惨的叫声,更多的士兵则发出恐惧的大喊,纷纷转过身,拔足狂奔。

直到此刻,潘龙的作战计划,终于取得了成功!

第二十章、手都软了

至圣军团的杂兵们溃败了。

兵败如山倒,他们如同潮水一样地疯狂后退,冲得正杀成一团的护卫骑士们再也无法组成阵型。

已经只能苦苦支撑的潘龙立刻抓住机会,如同离弦之箭一口气冲出十几步,彻底冲出了包围圈。

他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知道敌人再也没有围杀自己的机会了。

直到这时,他才有空回头看去,正看到村长拄着长矛,白发在风飞舞,神色凛然地看着自己。

看到潘龙回头看他,村长笑了,向他举起握成拳头的右手,大拇指高高翘起。

潘龙也笑了,回了一个大拇指。

他们的心中满是骄傲。

以区区十几个村民,面对二三百个正规军,其中还有至圣军团的精锐,甚至包括帝国四大将军之一的“至圣者”色列斯本人。

如此悬殊的差距,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们赢了。

能赢得这样的胜利,当然值得骄傲!

无论任何人,有这样的成绩,都值得骄傲,值得在喝酒之后向别人炫耀,甚至于值得让自己的子孙后代流传下去,世代铭记祖先的英勇。

村民们的战斗,到这里差不多就结束了。

但潘龙的战斗还没有。

杂兵们的溃败,只是给他争取到了宝贵的喘息之机,以及将那些狂信徒骑士们分割消灭的空间。

这是只有一次的宝贵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剑光一闪,又一个近卫骑士咽喉中剑。

这些近卫骑士们一个个装备精良,铠甲又厚又重。屠戮之剑没有斩铁和破甲特性,拿这铠甲没办法,所以可攻击的部位并不多。

好在他们的护颈不够厚实,脸上的面罩也不够厚实,潘龙一剑还是能够将其刺穿的。

所以他攻击的点,就集中在咽喉和眉心这两处要害,死在他手下的近卫骑士们,全都是这两个位置中剑。

近卫骑士们训练有素,接连被杀死几个之后,剩下的也都反应了过来,他们纷纷用兵器或者干脆用手护住了脸和咽喉,让潘龙找不到攻击的空隙。

如果不是乱军冲散了他们的阵型,潘龙刚才可能就被给围死了。

但现在,双方的情况已经反了过来。

潘龙脚下一步不停,仗着速度比这些全副武装的骑士们快,跟他们拉开了一定的距离,坚决不让他们有合围的机会。

他一边跑,一边不断攻击。剑光闪烁,一次次刺中那些护卫骑士们。虽然大多被厚重的铠甲挡住,不能取得多少效果,却起码有效地妨碍了他们重组阵型,更时不时找到机会,刺伤甚至刺死一个。

按照他的估计,等几分钟之后乱兵完全跑远的时候,他早已经把最后的护卫骑士们都给杀光了。

其实,就算是现在,还能站得起来的护卫骑士也已经不足十人。

这样的阵势,对潘龙的威胁已经不大。

正当他考虑是否要改变打法,硬桥硬马地把这最后几个敌人打倒的时候,突然心中警兆大起。

想都没想,他立刻抽身后退,一口气退了五六步。

几道寒光呼啸着飞过他刚才站立的位置,差一点就射中了他。

但这还没结束,紧接着,地上一道霜痕就蜿蜒而至,似乎有一条看不见的冰霜大蛇,正在朝他扑来。

(冰箭术!噬魂蛇!)

潘龙当初在游戏里面都见识过这些法术,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二话不说,一手抓住从身边逃过去的一个溃兵,扔向那蜿蜒而至的霜痕。

这溃兵哇哇大叫,飞到霜痕前面,原本看起来什么都没有的空中,突兀地黑烟腾起,显出一条比壮汉胳膊还粗的大蛇,一口咬住了他,不等他反应过来,身体狠狠地缠了上来,用力勒紧。

然后,黑烟迸散,大蛇消失,地上只有一具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的尸体,周身都是冰霜。

潘龙看得头皮发麻,冰箭术也就罢了,噬魂蛇可是邪术士的进阶——魔神术士——才能有的技能,想不到色列斯身边居然带着一个这样的高手!

幸亏邪术士们的脑子都不好用,否则的话,刚才这家伙要是趁着自己被围攻的时候一个噬魂蛇……

哦,那也没事,当时自己周围一群人,噬魂蛇游过来也只能咬到那位护卫骑士。

想到这里,潘龙忍不住有些好笑。

想不到被包围还有这个好处!

但笑归笑,那三个邪术士还是要想办法解决的。

两个用冰箭术的也就罢了,尤其是那个能施展噬魂蛇的,一定要弄死他!

邪术士是会走路的灾难,走到哪里就破坏到哪里。能力越大,破坏起来越厉害。

如果放任一个魔神术士自由地搞破坏,只需要几天,就能将一座繁华的城镇变成活尸和鬼怪横行的死城。

简直比什么t病毒之类还恐怖!

左右稍稍看了看,潘龙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办法。

他朝着侧面接连跑了好几步,从一个穿着重甲的溃兵侧面绕过去,左手抓住了那家伙的手臂,用力一扭,将他的兵器甩脱手,右手用剑柄重重砸在了他的脸上,将他给砸昏过去。

这就是一面不错的盾牌了。

双层金属,内嵌减震,还有一定的抗魔效果。

就是重了点……

举着这面“盾牌”,潘龙朝着两辆马车冲去。

一道道冰箭在空中凝聚成形,呼啸着刺过来,却都被他用“盾牌”挡住。那溃兵疼醒了,被扎得哇哇大叫,用潘龙也听不懂的语言骂个不停。

潘龙当然不会反驳,人家都要牺牲自己当活盾牌了,骂两句也是情理之中嘛。

……何况他也不知道对方在骂什么,难道要用北地方言对骂吗?

所以他选择一言不发,权当没听到。

他当然更不会同情,至圣军团从上到下,没有哪怕一个好人,每一个都该杀!

在后面几个护卫骑士的追杀中,他在奔跑的溃兵之中一口气冲了几十步,期间用“活盾牌”挡住了好几波邪术士的法术,潘龙终于冲到了两辆马车前面。

到这个时候,那已经变成“死盾牌”的重甲溃兵就没用了。

他将尸体朝着有两个邪术士的马车上砸过去,自己直接扑向了只有一个邪术士的那辆。

人在空中,冰箭迎面射来。

这次就没办法躲闪了,他一咬牙,挥舞左臂挡住,在摔进马车车厢的同时,一剑挥出。

同样无处可逃的邪术士惨叫一声,喷血倒下,尸体微微抽搐,体内的寒毒却已经再也收纳不住,逸散而出,将周围冻成一片红的绿的冰块。

而潘龙则已经从马车的另外一边冲了出去,既躲开了背后扔过来的武器,也顺势绕到了另外一辆马车的后面。

这次他没有贸然冲进去,而是深深地吸了口气,收起屠戮之剑,双脚扎好马步,双手摆出了练功时候最标准的姿势。

大概两秒钟之后,伴随着一声怒吼,轰雷般的响声炸裂,马车车厢裂成两半,里面两个正在施法的邪术士瞪大了眼睛,喷着血飞了出去。

两个掌印,深深陷入了他们的胸口。

潘龙先用听风辨位之法判断出敌人的位置,然后直接用威力最大的铁掌排山势轰出去,果然一举奏效。

两掌打飞了两个邪术士,他甚至看都懒得朝这两个空中飞人多看一眼,再次拔剑,杀向了最后几个护卫骑士。

两个脆皮法师,胸口挨了潘家铁掌,活得下来才真有鬼!

邪术士也死了,护卫骑士也不剩几个,士兵们又溃散得不成样子,这一仗剩下来的内容,就只剩了单纯的杀戮。

潘龙并没有手下留情,屠戮之剑挥舞,每一剑都带起一抹鲜血。

他没有半点心慈手软,出手极为狠辣,一剑过去,对手只死不伤。

至圣军团的家伙,哪有不该杀的!

他的酷烈杀戮,让至圣军团的溃兵们越发恐慌,逃得更加散乱。

至圣军团本来就是由各种人渣组成的垃圾堆,如果不是被色列斯以烧杀抢掠的好处和辣手无情的酷烈约束着,他们分分钟都可能作鸟兽散。此刻色列斯死了,近卫骑士们也潘龙杀败了,就连邪术士都被杀了,他们当然就四散逃跑,甚至没有哪怕一个人敢回头看一看。

这些乌合之众就算是没有慌乱,在他面前也绝无一合之敌。更不要说他们已经慌乱得不成样子,简直就是砍瓜切菜一般。一时间惨叫声接连不断,也不知道被潘龙杀了多少。

一口气杀了这么多人,潘龙却没有半点紧张不安。他前世虽然是个守法公民,但今生却是以凶悍著称的北地人。十几年来,耳濡目染、身体力行,全都是北地人武德充沛的那一套。

眼前是不是敌人?是。那就杀光他们!

杀的是不是敌人?是。那杀得再多,也只是够种、厉害、有面子!

北地人不滥杀无辜,但也绝不心慈手软,在战场上,他们是如同腊月寒风一般冷酷的战士,从来只有敌人害怕的份。

就算是那些信了佛的北地人,他们平常吃斋念佛,连一只兔子都不杀,可如果谁以为他们软弱好欺负,那就错了——以潘龙的族叔潘猛为例,他在战斗的时候使用的兵器是一对两尺长的粗铁棍,棍头还稍稍加大了一圈,看起来像是两个长柄锤的样子。

那兵器打在身上,或许不会杀得血流成河,但一样能把敌人打死。

潘龙不止一次见过这位族叔一边念叨着“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一边挥舞着铁棍将强盗打得仿佛马赛克一样,他也曾经询问这是否不合佛家慈悲为怀的教义,而潘猛则很坦然地回答:“给他们留了全尸了,我觉得很慈悲啊。”

北地人的慈悲,大致上就是这么回事。

严格说来,潘龙其实在北地人里面真算是比较心慈手软的。比方说,他杀了一气,看着剩下的溃兵跑远了,也并没有追杀的意思。

最后的几个护卫骑士已经被他杀了,此刻都横尸在他的周围,一片血泊。

站在这片血泊之中,潘龙看着那最后几十个仓皇逃跑的身影,突然感觉有些意兴阑珊。

今天这一场恶战,这一番厮杀,他真的是杀够了,也杀累了。

“我今天才明白,为什么古人会有‘杀得手都软了’的说法。”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说,“我的确是杀得连手都软了啊……”

第二十一章、愉快的舔包时间

杀败了至圣军团,接下来自然就是打扫战场。

用当年看游戏直播时候,某位主播的说法,叫做“愉快的舔包时间”。

寻常士兵们的装备,潘龙没有半点兴趣。就算是护卫骑士们的铠甲和武器,他也一样没兴趣。

那些铠甲和武器对于鲁纳村的村民们来说很有用,对于可能准备要重建的月之女神教会军队也称得上是雪中送炭,但对他来说,却毫无意义。

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九州世界也一样有,甚至于,潘家自己就有。

能够防御魔法的特殊装备,倒是有一点价值。可终究也就是这样了。

从这个世界带东西回九州世界,是要消耗山海经残片积攒的灵气的。东西越大、越高级,消耗的灵气就越多。

一件厚重的全身铠甲,除非真的有什么无法替代的珍贵用途,否则再怎么好,也不值得浪费灵气带它回去。

何况,这一战最好的战利品,还是要从“至圣者”色列斯身上获得。

堂堂帝国四大将军之一,唯一神教的大祭司,魔神在人间的联系人,他身上怎么可能没一点好东西!

随便手指缝里面漏一点出来,也够他挑选得眼花缭乱了。

事实证明,果然如此。

从色列斯的身上,真的找到了一大堆好东西。

首先是一个拇指大小的水晶瓶子,瓶子里面是粘稠的银色液体,看起来有点像是水银,但实际上它比水银可珍贵了不知道多少倍。

【万灵药:最高位的炼金产物,奇迹的具现。能够治疗死亡之外的一切伤病、解除一切诅咒,无所不能的灵药。】

这是奇幻类游戏里面常常出现的最高级灵药,效果大同小异。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只要你还没死,这药就可以让你瞬间恢复到最佳状态。

“这个是一定要带走的!有了这个,就等于多一条命啊!”

拿着这个小小的水晶瓶子,潘龙的呼吸都粗重了一秒。

然后,是一颗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腥臭味道的红色圆珠,软软的,里面似乎是还没凝固的鲜血。

【魔人之血:魔人死后体内精华凝聚而成的血珠,可以帮助想要踏入魔道的人获得魔人的血脉,走上通往不朽的道路。】

看到这东西,潘龙真的犹豫了。

他记得在游戏里面,主角就是猎杀了一个想要退隐的魔人,吞下了魔人之血,才转化成魔族的。

虽然在游戏里面,转化成魔族的好处其实也一般般,无非就是有了个隐藏职业。但光是能够长生不朽,其实就已经是足以让人眼红心热甚至于为此不惜一切的好处了。

九州世界不知道多少人,挖空了心思、散尽了家财、扭曲了人性……乃至于舍弃了一切,只为了获得永恒的生命,成为不死仙人。

现在,他只要把这颗魔人之血给吞了,或许就能够获得永恒的生命……

拿着那颗红色的血珠,潘龙的右手都在颤抖。

“当魔人没什么好的!长得怪模怪样也就罢了,还要吞噬生命,扭曲人性……xx的和长生不死比起来,这些代价都算不了什么啊!”

他自言自语,想要把它送进嘴里去。

就在这时,胸口挂着的月之泪吊坠突然传来了一阵清凉,让他原本已经混乱的头脑瞬间变回冷静。

“靠!这东西好邪门!”

他急忙将魔人之血放下,额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

潘龙觉得自己的意志力已经算是蛮强的了,却没料到竟然在不知不觉之中就被魔人之血给蛊惑了。如果不是莉莉娜的项链在关键时刻拉了自己一把,刚才他绝对已经把魔人之血给吞了。

拿在手上,尚且会被迷惑心神,吞下去之后会怎么样?

略一想,他就觉得毛骨悚然,不敢再多看这鬼东西一眼。

然后,同样在游戏里面用来转职“黑暗使徒”的“魔神契约”,也被他敬而远之。那卷有金色纹路的厚重的羊皮纸,他别说拿起来解开读一读,就连看都不想多看一眼。

类似的,还有“献祭匕首”、“邪神权杖”和“魔神的碎片”,这三件装备,也一样让他心里毛骨悚然。最后干脆拿了个布袋子,把这几件危险品都扔进去,眼不见为净。

好在,除了这些极度危险品,还有一些不那么危险的东西。

比方说,一块黑色的石头符咒,里面隐约传来咆哮之声。

【魔兽符咒:只有掌握了黑暗之力的人,才能驾驭的诡异符咒。利用它的力量,可以召唤出强大的魔兽,并且指挥其行动。】

这东西并不是邪恶职业专用的,所有具有“暗属性”的角色都可以用它。它能够召唤出一个挺强的魔兽,就算是到游戏后期,都是不错的肉盾。

虽然潘龙自己没有暗属性,但拿去送人也是好的。

【圣水x:最高级的圣水,需要上万人份的祈祷才能产生。可以治疗一切伤势,并且能够化解任何诅咒。】

这东西仅仅拿来给个人使用的话,多少有些浪费。当初玩家们都是用来解除某个东西,或者某个地区的诅咒,从而最大程度发挥它的作用。

……哦,也有很多松鼠党选择劳心劳力解决问题,从而把整个游戏里面唯一的一瓶圣水x给保留下来。

潘龙就是。

剩下的,还有色列斯身上穿着的法皇三件套——法皇冠冕、至高法袍、至圣之靴。

这三件装备都是法系的最高级装备,可惜没有“剑与悲歌”里面没有套装概念,也没有套装效果。

如果是诸如《魔鬼》系列游戏里面,这三件套凑齐了的话,绝对会有一个很强力的套装效果。

想到那个游戏里面各种各样奇妙的装备,潘龙心有些痒痒的。

但他随即想起了那个游戏究竟有多危险……

“那个世界太危险了,我才不想去!”

在法皇三件套里面,法皇冠冕自带大范围恢复法术“恩惠之雨”,至高法袍属性加成高得令人发指,至圣之靴免疫一切诅咒和地形伤害。

如果可以的话,潘龙是真的想要把它们都带走的。就算暂时用不着,将来等实力强大了,拿去跟那些道术之士们交换东西,也是极好的。

但是……用鼻子想都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想要把这些东西都带回现实,需要的灵气不知道会有多少。就算是山海经残片能够透支,但这么透支一回,需要多少年才能重新攒够了?

不值得,不值得啊!

对他来说,去更多的世界,不仅能够获得更多的宝物,没准还能学到更多的技能。

相比装备,技能、职业……这些东西,才是最好的收获。

为了几件宝物而让山海经残片很多年都没办法再开启,简直是为了捡一颗芝麻,丢掉了一颗大西瓜!

犹豫再三,他最终决定,带走“万灵药”、“小小的卢娜雕像”和“至圣之靴”。

万灵药是不用说的,这种能够平添一条命的东西,只要有机会就要拿到手,天晓得什么时候就能救命!

卢娜雕像能够将修炼速度变成双倍,不知道对别人能不能奏效?如果可以的话,也许可以给家族里面别的人使用,加强家族的底蕴。就算不能,拿来自己用,增强修炼效果,也是极好的。

至圣之靴的属性加成其实对他来说意义不大,但“免疫诅咒”、“免疫地形伤害”这两个特性威力强大。在九州世界,有不少诡异的东西,因为诅咒而死的高手,时有传闻。有一件能够免疫诅咒的宝物,足以让人放心很多。

至于免疫地形伤害……在游戏里面,这个效果是免疫地面的毒沼、流沙、陷阱、火焰、岩浆……乃至于地形差带来的摔伤之类。而用到现实里面,最最起码,能免疫摔伤,就很有用。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信仰之跃”嘛!

决定带走哪些东西之后,潘龙就要面对最后一个难题。

那几件“色列斯出品”的危险东西,该怎么处理?

他不打算把这些东西带回去,只能把它们留在这个世界。可留在这个世界的话,天晓得它们会不会造成新的麻烦。

别的不说,魔人之血和魔神契约,一看就知道是要惹麻烦的!

要是有人得到了它们,吞下了魔人之血,变成了新的魔人;或者是打开了魔神契约,成为了魔神的契约者……那可不就是下一个色列斯嘛!

最好的选择,自然是把这几个危险品给销毁掉,但……要怎么才能把它们给销毁掉呢?

潘龙左思右想,最后有了一个不成熟的计划。

他指挥村民们,搭了一个直筒形状炉灶,下面装上鼓风机,然后塞进去足够多的燃料,点燃,吹风。

很快,火柱就从炉灶里面升了起来。

当火苗的颜色渐渐由红转橘,由橘转金,由金转白,他试着将恶魔契约扔了进去。

金色的契约羊皮纸落入炉灶,散发出厚重的黑气,虽然烈焰能够将黑气渐渐烧得淡薄,但当黑气只剩最后一层的时候,就变得异常坚固,任凭怎么灼烧都不会消散。

类似的,魔人之血、献祭匕首、邪神权杖和魔神的碎片这几样东西,也是虽然可以被烧掉绝大部分的黑气,但最后那一层黑气始终无法烧穿,自然也就没办法将它们烧毁。

大炉灶足足烧了半天,一直到太阳落山,两个疲惫的旅行者来鲁纳村投宿,都没有能够烧掉这其中任何一件。

潘龙叹了口气,将目光落在了那两个年青的旅人身上。

(或许……可以找他们想想办法。)

他看着的那两个青年,正是游戏《英雄传剑与悲歌》的主角艾伦,和他的死党好兄弟苏拉。

第二十二章、事了拂衣去,飞扬功与名

鲁纳村外,之前那一场大战的战场上,艾伦和苏拉满脸震撼。

弗瑞斯士兵们的尸体已经被排得整整齐齐陆续火化,还加上了村民们从之前被潘龙夜袭的那个营地旁边收拢来的,一共是一百一十四人。

这一百多人里面,大多都是不值一提的流氓土匪,但也有唯一神教的精锐士兵,还有实力不凡的邪术士。

最重要的,是弗瑞斯帝国四大将军之一,唯一神教的大祭司,“至圣者”色列斯。

此刻,那具脑袋少了半截的尸体已经被剥得精光,浇上了油,正在木柴堆的火焰里面熊熊燃烧,皮肉烧焦的臭味,如同他生前的罪恶一般,四处蔓延。

鲁纳村的村民们正在忙碌着,虽然臭味冲得他们都用毛巾捂住了口鼻,但这丝毫掩饰不住他们的笑容。

本以为只能逃亡山林,在资源匮乏的深山老林里面艰难度日,或许还苟延残喘不了几天,就会被至圣军团追上,杀得一个不剩。但结果却是还没逃到地方,就得到了意料之外的喜讯——在冒险家潘先生的率领下,村长他们成功地打败了至圣军团,连敌人的首领“至圣者”色列斯都被潘先生给打死了!

最初得到消息的时候,逃亡队的队长莉莉娜还不敢相信,这位最后的月之女神祭司再三确认,才含着泪水发出了欢呼。

“我们胜利了!潘先生太了不起了!”

然后,她就带着由惴惴不安转为意气风发的村民们,用比逃亡时候更快的速度,连夜赶了回来。

回到鲁纳村,大家首先看到的是那个正在呼呼燃烧的大炉子。

虽然火烧危险品的计划失败了,但村民们并没有把这个炉子拆掉——这样的高炉建起来也不容易,而且还有用处,拆了怪可惜的。

他们用这个炉子来熔炼那些被打坏了的兵器和铠甲碎片,用它们来制造农具,或者是修修补补。

这场大战让鲁纳村收获丰富,光是弗瑞斯军留下的战马就有十五匹,两辆马车虽然有点损坏,但坏掉的只是板壁,底盘和轮轴都没问题,修一修就能用。再加上弗瑞斯军的军粮、帐篷、各种辎重,完全可以说一句“色列斯跌倒,鲁纳村吃饱”。

这些其实都只是零头,更重要的还是缴获的武器和装备。

至圣军团的装备很过硬,尤其是近卫骑士们的装备,无论武器还是铠甲,都是经过魔力强化的,不仅远比一般的金属坚固,还有寻常金属所不具备的抗魔能力。若是将它们拿到黑市去拍卖,或许只要一两套铠甲的钱,就足够建设一个村庄。

这样的铠甲,一共有二十具。

弗瑞斯帝国的军队以十人为一小队,百人为一中队,千人为一大队。这次色列斯带来了两个小队的精锐骑士和两个中队的杂兵,以及三个小队的随军民夫。一场激战之后,精锐骑士们损失殆尽,杂兵们不是死了就是跑了,随军民夫之中却有人留下当了俘虏。

也正是靠着这些俘虏们交代的情报,大家才捋清楚了色列斯来袭的原因。

他只是例行地扫荡乡野,剿灭一切能遇到的异教徒,仅此而已。

这样的事情,他早已做了无数次,而这一次,他终于遭到了报应。

“真是想不到,至圣者居然会死在这里……”文质彬彬的学者苏拉叹道,“这家伙是连皇帝都忌惮的人啊!”

“不义之徒互相忌惮,就像是两条争抢骨头的恶狗。”高大魁梧帅气的艾伦冷笑着说,“要是他们能够精诚合作,各路反抗势力早被他们给荡平了。”

苏拉笑了:“这怎么可能呢?打谁的旗号是小事,谁得利是大事。弗瑞斯帝国也好,唯一神教也好,他们最终的目标都是成为这苍茫大地的唯一主人——宝座虽大,可也容不下两个人坐啊。”

艾伦满脸不屑:“他们就算能耍各种阴谋诡计坐上去,用不了多久也会被踹下来!”

“德不配位这种事情嘛,大人物们总是不信的。”苏拉嘲讽地说,“或者说,他们总是要自我麻醉一下,幻想自己能够坐得稳位子。”

“结果就是这样喽。”说着,苏拉朝正被村民们抬上木柴架子,并且往身上浇油的色列斯努了努嘴。

艾伦哈哈大笑,笑完了之后,感叹地说:“我本来以为,我们在贤者门下学艺多年,也算是这世界上的后起之秀。现在看来,我们还差得远呢!那位冒险家潘先生,论年龄看起来也就跟我们差不多,但实力之强,简直令人震撼!”

“是啊,单枪匹马打败至圣军团,连色列斯都杀了……这种事情,就算老师亲自出手,恐怕也做不到吧?”

回头看着正在被莉莉娜关切地询问“哪里不舒服,有没有受伤”的潘龙,艾伦满脸都是钦佩和向往:“男子汉大丈夫,就要这样轰轰烈烈,才不辜负这一生啊!”

潘龙如果听到他的话,或许会跟他有一些共同语言。

但他暂时听不到,因为莉莉娜正在他的身边喋喋不休。

这位月之女神圣痕的继承者,相貌身材都是一等一的,性格也不错,就是有些啰嗦。

之前潘龙在月神雕像那里寻宝的时候,她仅仅只是因为好奇,就巴拉巴拉说了很多,说得潘龙都有些头疼。而现在,她的话就更多了。

“你真了不起!”

“为什么你能这么厉害呢?”

“你杀了色列斯,会不会有麻烦?”

“不用把月之泪吊坠还给我,它能帮上你的忙,妈妈的在天之灵也会高兴的。”

“有兴趣和我们月之女神教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吗?我觉得我们应该帮上你一些忙。”

“就算不合作,我们也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互通情报也好。”

“我会一直住在这里,如果你有事的话,无论是要寻求帮助也好,还是想要休息几天也好,都欢迎过来。”

“鲁纳村永远都欢迎你,你的大恩,我们一定会报答。”

“如果可以的话,我觉得你可以在这里多住几天,收割月露草的季节快到了,我很擅长做月露披萨饼,你一定要尝尝!”

……

她说得情真意切,有时候还会脸红一下,就像是熟透了的果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潘龙不是把七仙女定住了然后就跑路去蟠桃会看热闹的石头猴子,他当然能够明白莉莉娜的意思。

这姑娘虽然话多,可毕竟还是个挺害羞的人。要是换成某些坊间弹唱,这时候大约就不用这么多话,直接一句就够了——大恩无以为报,妾当以身相许。

妞妞捏捏那么多,还不如这一句干脆呢。

如果换成北地女人的话,大概已经很直接地说出来了吧。

什么“我们很希望你能够住下”啊,什么“大家都很喜欢你”啊,什么“我们很愿意和你朝夕相处”啊……小姑娘,你再干脆一点不行吗?

但是,老实说,如果她更干脆一点,潘龙反而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从年龄来说,莉莉娜还有点小——虽然无论脸还是身材都看不出来。

不,年龄什么的其实不是问题,这个世界似乎也确凿地没有“婚姻法”之类限定了最低结婚年龄的法律。如果他真的愿意留下,乃至于和莉莉娜生儿育女的话,相信会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但他不能留下。

老爹曾经叮嘱他,在山海经残片开辟的虚幻世界里面,可以为善、可以为恶、可以奋斗、可以享乐、甚至于就连死亡都没什么可怕的。唯独有一件事,是极大的忌讳,万万做不得。

那就是在虚幻的世界里面定居,长久地生活下去。

“这世界一切都只是虚幻,但正因为虚幻,所以才美好。”老爹当时严肃地说,“我们生活的世界并不美好,付出多半得不到回报,正义多半得不到伸张,豺狼当道、遍地虎豹,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如果有一个美好的虚幻的世界存在,那人们大多会向往那个世界。就像是和尚们向往极乐净土,道士们向往玉京天阙……山海经残片可以给你开辟一个这样的世界,他们向往的东西,我们潘家的人很容易就能得到。”

“但得到了之后,你要怎么办呢?”

潘龙明白了老爹的意思。

有一个美好的世界等着你,谁愿意在这糟糕的世界生活呢?

但是,那美好的世界,终究只是虚幻。

“……祖先之中,有人犯过这忌讳吗?”他问。

老爹回答:“当然有,而且不止一个。每一个在虚幻世界长久生活的人,最终都选择了活在那样的世界里面,不肯留在人间。”

“后来呢?”

“后来,他们就都疯了。”老爹的眼中,有痛苦的水光闪过,“现实再辛苦,也是不能逃避的。切记!切记!”

潘龙猜想,老爹或许也曾经有过去虚幻世界生活,逃避现实的想法。

潘家历代继承山海经残片的人,都必须一直和这个想法斗争,和逃避现实的念头斗争。

否则,他们就会疯掉,会被无法抵达的美好虚幻和无法逃避的痛苦现实给逼疯了。

潘龙不想要那样的结果,所以他不能留在鲁纳村。

所以他叹了口气,将诸如法皇冠冕之类没后遗症的东西放在了莉莉娜的面前,放在月之泪吊坠的旁边。

念头一动,周围的景象晃动起来,泛起层层涟漪,就像是往平静的水面扔进去一块石头,波纹层层叠叠。

片刻之后,他感觉身体骤然遇到了什么无形的阻力,然后微微一震,阻力消失,周围的景象也随之发生改变,又出现在了那浩瀚的星海之中。

朝着星海眺望,他依稀可以看到那颗自己之前容身的星辰。

(还会再回去吗?)他如此询问自己。

然后,他笑着转身。

(若是有缘,自然还会再见面。)

第二十三章、大收获!

在星海之中,只一步,潘龙就走到了一片白色的虚无里面。

在这片虚无之中,除了他自己之外,就只有一些发光的东西环绕着他。

那是他这次冒险的收获。

这些东西分成两边,一边四件,一边五件。

四件的那一边,是小小的卢娜雕像、至圣之靴、万灵药,还有一份药草。

前三件东西是他选定的战利品,最后一个是用来测试的。

在“剑与悲歌”的世界里面司空见惯的药草,回到九州世界可能会成为难以想象的灵药。如果真的能够像他想象的这样,那么下次就值得专门来这个世界一趟,什么都不做,专心搜刮药草就好。

能够搜刮几百份药草的话,收益或许会比任何神器都更加庞大。

至于“剑与悲歌”的世界会怎么样,他并不担心。

艾伦和苏拉已经来到了鲁纳村,这两个人是大贤者的弟子,虽然现在看起来一副菜鸟样,骑着驽马,穿着旧铠甲,连兵器都是寻常铁皮剑和最简陋的桦木魔杖,但短短几年之后,他们就会成长为跺跺脚震动天下的盖世英雄。

有了他们的帮助,鲁纳村绝对不会遇到危险。

何况,不还有他留下的那些装备嘛。

初期就能得到那些强力的装备和道具,他们对抗帝国的道路,一定会更加顺畅。

但不同的是,因为色列斯死了,这次没人会引诱艾伦走上邪恶的道路,那么他再怎么坏,终究也很有限了。

无论最终将光辉与和平重新带回大地,还是建立以艾伦为名的新王国……只要不走上邪路,那世界的未来,怎么都不会比现在更坏。

(区区两个现在看起来有点菜的家伙,居然会在短短几年内成长为引导世界未来的人,“主角”这身份,真的是令人羡慕啊!)

但他倒也并不会因此而嫉妒,不要说这两位乃至于这个世界终究只是虚幻,是山海经残片虚构出来的。就算这些都是真的,他们能够成长,潘龙自己也一样能成长。

虽然他应该没办法像这两位“天命之子”一样犹如坐了火箭一般直飞冲天,可他有更多的时间。十年八年,乃至二三十年之后,他自信也能成为跺跺脚震动四方的大人物。

别的不说,山海经残片在他手上,发挥的效果明显比在老爹乃至于潘家列祖列宗手上时候更强。就凭这个,他就对自己信心十足!

他的未来,也会如同那两个人一样,光芒万丈!

除了那几件准备带回去的东西之外,还有几个他根本没打算带回去的东西,也同样漂浮在他的周围。

魔神契约、魔人之血、邪神权杖、献祭匕首、黑暗的碎片。

这五件东西,艾伦和苏拉也拿它们没办法。潘龙不准备把它留在那个世界,干脆带到介于虚幻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夹缝之中,放在山海经残片的虚拟空间里面。

不久之前,当他遇到艾伦和苏拉的时候,就终于收到了姗姗来迟的“使用说明”。

那是关于如何使用山海经残片的详细介绍,内容和父亲说过的并没多大差别,无非多了一些细节。

按照这份说明,在虚幻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存在着一个作为夹缝的虚拟空间。开启虚拟空间消耗的灵气很少,而且并不需要将灵气储满就能开启。

虚拟空间里面没有任何资源,人在其中也不会有任何饥饿疲惫困倦之类的需求,可以专心练功。

虽然这世界极为枯燥,就算是最有耐心的人,一次也没办法坚持很久。但积少成多,一天天锻炼下去,必然会变强。

不仅如此,当山海经残片的主人想要把东西从虚幻世界带回现实世界的时候,必然要在虚拟空间过渡一下。

在这里,他可以挑选自己带回哪些东西。每件东西需要消耗多少灵气,都能清楚地知道。就和超市购物一样,明码标价,一目了然。

而他没有带走的东西,当他离开之后,就会随着虚拟空间的消散而灰飞烟灭,重新回归成原本的模样——单纯的灵气。

所以,那些危险品的最好处理方法,就是带到虚拟空间,然后留在这里。

直接摧毁,毫无后患。

他试着将手按在小小的卢娜雕像上,立刻就看到了一个透明的灵气槽浮现在它的上方。灵气槽大概只有不到一般的部分是绿色的,剩下的都是红色。而在红绿之间,有一小段绿色被红框标出。

那就是要带走这东西所必须消耗的灵气。

“可以接受。”潘龙点了点头,手指一点,那一小段绿色变成了红色,卢娜雕像周围的微光散去,变得清晰而实在。

等他回归现实的时候,这东西就会出现在他的身边。

接下来,他把圣灵药、至圣之靴、药草也都分别选定。三件东西里面,药草消耗的灵气简直不值一提,圣灵药和至圣之靴则都要消耗很多灵气,远比卢娜雕像消耗得更多。

正如父亲之前说的,越高级的东西,消耗的灵气越多。

(或许,我可以多收集一些效果简单的彩蛋物品。像是卢娜雕像这种,多多益善啊……)

潘龙又仔细想了想,确定没什么需要做的事情了,这才闭上了眼睛。

“回归现实!”

下一瞬间,他感觉到身体微微一坠,随即重新站稳。

睁开眼睛,五颜六色的光芒环绕在自己的周围,然后渐渐散去。

紧接着,他就看到了近在咫尺的老爹和爷爷。

“你激活山海经残片的情况有点奇怪啊。”老爹上下打量着他,有些担心地问,“有没有出什么意外?”

爷爷也连连点头,强调:“得不到好处没关系,安全最重要。大不了把这宝贝传给你的儿子。一辈子还长得很,千万别冒险!”

看着两位长辈关切的神情,潘龙笑了。

“放心,我很好。”他轻松地说,“甚至于……比预想的情况更好!”

接下来,他花了一段时间,将自己在虚幻世界的冒险经历,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

听了潘龙的讲述,老爹和爷爷面面相觑,都一脸纳闷。

潘家列祖列宗,多少代人一直在使用山海经残片,代代相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谁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啊!

第一次使用这件宝物,就能化虚为实,开启一个虚幻世界,这倒不算是多么稀奇的事情,因为之前潘雷就已经给它充能充得差不多了。

但是,潘雷怎么也想不到,儿子开启的虚幻世界,竟然不是潘家历代早就习惯了的灵药圃,也不是什么遍地宝物的藏宝库,而是一段传奇故事。

儿子从这传奇故事世界里面得到的好处,更是完全出乎他的想象。

那无形的“角色面板”他们看不到,可略一思索就知道万金难换,足以让任何高手都梦寐以求。

而那些他们能够看到和接触到的实物,也一样令人赞叹不已。

能够抵抗诅咒,并且能免受各种陷阱沼泽火海甚至跌落的伤害,这么奇妙的事情,一双鞋子就能做到。

指头大小的一瓶药水,能够治疗一切伤病,解除一切诅咒,让哪怕就要死的人都立刻完全恢复。

巴掌大小的一个雕像,竟然比一个半人高的小孩子更重。而这雕像之中蕴含的特殊力量,更是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老爹,你见多识广,听说过可以让人锻炼效果大大增加的宝物吗?”他看向潘寿。

潘寿点头,然后又摇头。

“别说是加快锻炼,就算是让内力快速提升,甚至于帮助修为境界快速提升的宝贝,我都听说过。”他说,“但那些宝贝每一件都很了不得,是世家大族、名门大派的镇山之宝。被他们小心翼翼地收藏在门派内部,只有经过反复考核,确定绝对可信的嫡传弟子,才有资格借用它们的力量。”

他的目光落在潘龙手上的雕像上,忍不住又摇摇头:“这些东西的使用,往往也十分复杂,很多还要消耗珍贵的资源。像是小龙发现的这个,只要戴在身上就有效果……这么简便的,我真的没听说过。”

他又观察了一会儿,问:“这东西究竟有用没用?”

“我不确定,或许可以试试。”潘龙说着,将那个沉重的雕像递给祖父,“老爹他有伤在身,不方便锻炼。爷爷你试试看。”

“嗯,我试用一段时间看看。”潘寿倒也没推辞,接过了雕像,几十斤重的东西落在他的手上,轻飘飘的似乎没有半点分量,看得潘龙暗暗惊叹。

爷爷的臂力可真是惊人,一般人要是被他推上一下,不知道会摔出多远……大概,就跟被大卡车迎面撞了一下差不多吧?

而最后那一棵药草,自然要给潘雷使用。

“就这么一棵草,能够治伤?”潘雷满脸的怀疑,“那瓶圣灵药起码看起来像是很厉害的东西,但这棵草……我总觉得春夏之际到野外走一圈,随随便便都能捡到许多。”

“反正试试也不会有损失,不是吗?”

潘雷被儿子说服了,将药草放进了嘴里。

药草在他嘴里融化成一片清甜的绿色,然后渗入了他的身体。

下一瞬间,他露出了惊喜之色。

两次受伤积累下来的沉重伤势,大幅度地好转了!

他默运真气,片刻之后笑着说:“我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虽然现在跟人动手还有些勉强,但只要再修养上十天半个月,就能完全恢复。”

“早知道我多带几棵药草回来了!”

“这就已经很足够了,如此好处,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潘寿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他们的庆祝。

见儿子和孙子看向自己,老头儿将沉重的雕像放在一边,沉声说道:“小龙的情况……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什么事?”

“关于……山海经残片真正的来历。”

第二十四章、我家是大夏第一逆贼

听到这话,潘家父子都顿时好奇起来。

潘雷笑道:“老爹你总算肯把它的来历告诉我了?之前我问过你那么多次,你每次都说‘这秘密等我临死的时候再告诉你’,这次怎么改变主意了?”

潘寿叹一声,解释说:“这东西的来历,关系重大,不知道反而最安全。如果不是它关系到我们潘家自古以来最重要的愿望,相信列祖列宗甚至愿意把它的故事就烂在肚子里面,不告诉任何人。”

“一直以来,我们潘家的人都是一代快死的时候,才将这秘密告诉下一代。如果有某一代人横死,没来得及告诉,那就通过事先准备好的遗书传讯……我本来也打算这么做。”

“只是……小龙的情况特别,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它的来历。”

“老爹你别卖关子了!快说吧!”潘雷着急得恨不得大叫。

作为一个典型的北地人,他拥有极为旺盛的好奇心。眼看着让他好奇了十几年的谜团终于要揭晓,既兴奋又着急。

潘寿笑了笑,看着满脸急躁的儿子,又看看神情平和许多的孙子,不由得在心中暗暗点头。

(小龙的性格完全不像是个北地人,或许他真的就是这宝贝命里注定的主人吧?)

他停顿了一下,整理了一下思绪,不紧不慢地说道:“你们可知道,这大夏是以谁家为天子?”

“当然是帝家。”潘雷立刻回答。

“那么,帝家的来历呢?”

“昔年天下纷乱,有一位绝世英雄集结四方英豪,统一天下,划定九州。后来这位英雄登基称帝,因为他的事迹太过神奇,大家都觉得他并非凡人,就只以‘帝’称呼他。”潘龙回答,“后来他的子孙继位,觉得这样的称号很合适,就也不用凡人的姓名,而只用‘帝’作为天子的称号。为了区别历代的‘帝’,便在后面加上顺序——大夏开国之君,那位最初的‘帝’,就被称之为‘帝甲子’。而当今天子,则被称之为‘帝壬辰’。按照顺序计算,他是第二十九代的大夏天子了。”

这些历史常识,他当然知道。

潘寿笑了笑,说:“我们潘家的山海经残片,其实就来自于那位帝甲子。”

潘雷和潘龙顿时一愣,对视了一眼,潘雷急忙问道:“这么说,我们潘家祖上也是大夏的开国功臣?”

“只怕还不是一般的功臣。”潘龙分析说,“山海经残片非同小可,要让帝甲子以此为赏赐,寻常的功劳再多也不够!至少也要是救驾之功,或者匡扶之功……我们潘家难道是大夏开国八公之一吗?又或者说,大夏当年其实并不是开国八公,而是开国九公,我们潘家就是那第九个开国公?”

他们父子俩顿时兴致勃勃,都兴奋了起来。

大夏的社会秩序等级分明,最下等的是贱籍,有名无姓;高一等是平民,只有姓名;再高一等是士族,除了姓名之外还有赞誉德行或者武力的表字;更高的是贵人,有代表他们身份的称号;最高的自然是天家,他们不用姓名字号,只有用来区分彼此的代称。

开国公,是“贵人”的顶点,大夏八位开国公,无论权力地位还是荣耀,都位于这个国家的金字塔高端,仅次于神圣不可侵犯的帝家。

而潘家,只不过是士族罢了。

如果潘家祖上真的是开国第九公的话,那么就算无法寻回祖先的荣耀,至少可以让他们心里得意很久啊!

看着儿子和孙子高兴激动的样子,潘寿皮笑肉不笑地哼了一声,说:“你们想多了!我们潘家的先祖的确是大夏开国时候的重要人物,只不过,他不是什么开国第九公,而是——”

他故意停顿了一下,看到两个人眼中满是急切之色,才用有些嘲讽的语气说:“——大夏历史上天字第一号逆贼,帝甲子就是被他给活活气死的。”

潘雷潘龙父子长大了嘴巴,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家祖先是逆贼?

大夏开国君主,被人们视之为神的帝甲子,是被我家祖宗给气死的?

卧了个大槽!这什么鬼啊!

而且,爷爷你身为子孙后代,堂而皇之地说自己祖宗是逆贼,不觉得这态度有问题吗?

能成为大夏第一逆贼,自家祖宗肯定也曾经是大夏的高官名将,肯定也有不少光辉事迹可以吹嘘,为什么不吹那些正面的事情,反而要吹违法乱纪的事情?

天字第一号大逆贼,气死了开国太祖帝甲子,这特么是很光荣的事情吗?

爷爷你的价值观有问题啊!

潘龙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槽想要吐,但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跟老爹一样张着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潘寿得意洋洋地看着儿子孙子震惊的模样,过了一会儿,才笑着说:“我知道你们肯定有很多问题,但是别急着问,我的话还没说完。”

“那你快说啊!”潘雷忍不住吼了起来。

自家老爹年纪越来越大,可性格怎么好像反而越来越像小孩子了?这种吊人胃口卖关子的事情,只有小孩子才做啊!

另外一边,潘龙的脸色也很不好。如果不是老爹先吼了起来的话,或许现在怒吼的就是他了。

被儿子吼了一声,潘寿总算是不再搞怪,正正经经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当年大夏建国之后,帝甲子一直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如同人间之神一般的活着。但他终究不是神,他也会老、会死。不仅如此,因为当年打江山的时候受了太多的伤,纵然他武艺高强修为精深,寿元也受到了严重的折损,以至于才不到百岁,身体就渐渐步入晚年,眼看时日无多。

大夏天子权倾四海威震九州,自然不缺各种滋养调理的灵药。奈何寿元的问题,并非寻常灵药所能治疗。除非是那种已经真正踏入长生境界的仙佛出手,否则就算是再多的灵药,最多也只能缓解他的痛苦,不能延缓他的衰老和死亡。

而帝甲子引以为豪的权力地位,大夏皇朝的力量,对于长生仙佛来说,并没多大意义。

人家或许不能正面和他对抗,却可以找个地方躲起来,甚至都不用躲多久,躲到他老死就行。

几十年的时间,对于仙佛们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帝甲子当然不甘心,所以他想了另外一个办法。

仙佛不帮我,我就自己成为仙佛!

他派遣数以万计的术士,在九州各地布置大阵,将九州大地勾连起来,同时在大夏帝都建立通天祭坛,接引大阵之力,借助一件宝物,将这磅礴如汪洋大海的力量凝练,化为自己长生路上的资粮,企图以这个方法抓紧最后的时间,突破天人界限,踏入仙佛境界,获得长生不死。

而那件宝物的名字就叫——山海经。

这件宝物的来历已经不可考证,或许是源自于那几位最古老的仙佛,又或许根本就是天生地长的自然灵物。它能够以灵气为资源,化虚为实,无中生有,制造出任何想要的东西。

帝甲子要制造的,就是能够帮助自己长生不死的仙丹。

世界上并没有如此仙丹,想要让别人长生不死,就连仙佛自己都做不到。但依靠山海经无中生有的力量,却未尝没有可能。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或许事情本该很顺利——帝甲子是得到大家狂热崇拜和坚决支持的伟大圣君,大家也愿意让他长生不死,永远统治九州。

但是,问题出在帝甲子自己的身上。

当他发现集合九州大地之力,山海经无所不能,他的想法就变了。

既然山海经无所不能,为什么我只要成为仙佛,只要长生不死,就足够了呢?

我完全可以追求更高的目标,得到更好的结果!

被仙佛们集体拒绝,以天子的权势也奈何不得他们,令他倍感耻辱。所以他决心要一雪前耻,让那些仙佛们为之前拒绝他的错误决定而后悔!

他的计划是,结合山海经和九州大阵,抽取九州大地所有生灵的超凡之力,将其转化为三十六颗天罡丹,七十二颗地煞丹。天罡丹赐予自己的亲属,创造真正的不朽帝族;地煞丹赐予忠诚于他的大臣,创造强大而长寿的帝之臣属。

一旦他的计划成功,九州大地将再无任何超凡存在,所有的力量都被集中到了他信任的群体之中,被他一手掌控。

到时候,仙佛也会被打落尘埃,凡人更是再也不可能修炼出超凡之力,动摇他的统治。

昔年帝甲子得国,最大的依靠就是他和他部下们的超凡武力。若是那超凡之力从此只被帝族和大臣们掌握,那大夏的统治必将亿万年永不衰弱,帝甲子和他的子孙后代们就能永远高枕无忧地享受太平盛世。

这个想法很好,最重要的是,九州大阵和山海经结合起来,还真能做得到。

但是,有人不愿意。

那个人就是帝甲子的亲信,从他发迹开始,一直追随他、保护他,甚至于在大夏建立之后也不要权力地位,只专心当保镖头子的禁军统领。

这位禁军统领究竟是怎么想的?现在已经不得而知。潘家的后代知道的,只有他趁着帝甲子不注意,破坏了九州大阵和通天祭坛,将整个计划最重要的山海经弄坏并带走,逃之夭夭。

为了防止被用血脉追索之术抓住,他不仅抛弃了自己的家人,而且逃走之后不久,就找了一个可靠的孩子作为养子,将山海经残片以及“彻底破坏九州大阵,永绝后患”的使命一起交给了那个孩子,自己则跳入火山之中,尸骨无存,让帝甲子无法再追查下去。

帝甲子费尽心思,最后只找到了那个火山口。他以为禁军统领已经带着山海经一起葬身火山之中,气得呕血成升,不久就死了。

而那个孩子,则按照义父的吩咐,以“潘”为姓氏,躲在九州大地的边缘,一代代积蓄力量,等待完成使命的机会。

“我们潘家的这个‘潘’字,其实是叛逆的‘叛’。”潘寿深深地吐了口气,用这句话,结束了对潘家历史的回顾。

第二十五章、九州震动

将藏在心中多年的秘密说出来之后,就像是卸下了沉重的负担一般,潘寿整个人都轻松多了。

潘雷和潘龙面面相觑,过了片刻,潘雷试探着说:“老爹,咱们家历代祖先,难道就没想过交出山海经残片,跟帝家和解吗?”

潘寿冷笑一声,还没回答,潘龙反而先摇头。

“这可不行!大家那么多年的仇恨,怎么可能说和解就和解呢?我们答应,帝家也不可能答应吧。帝甲子当年可是被咱们祖宗给气死的!”

潘雷皱了皱眉,说:“祖宗死了,子孙后代日子总归是要过的……”

潘寿重重地冷哼了一声,沉声怒道:“你在胡思乱想什么!和解?咱们潘家有什么资格跟帝家‘和解’?对我们来说,一旦身份暴露,就是全家死光,连一只鸡一条狗都别想活下去!难道你还幻想帝家拿回了山海经残片之后,能够放过咱们?”

潘雷犹豫了一会儿,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说得对!咱们家一旦暴露,生死就掌握在别人手上了。不管帝家说什么,我们都不能泄露身份,不能拿全家老小的性命,去赌别人的心慈手软!”

说完,他又很郁闷地说:“真不明白咱们祖宗在想什么,当年帝甲子就算成功了,咱们家至少也会是七十二地煞之一,比上不足至少也比下有余,千秋万世富贵无忧。那有什么不好的?他为什么要破坏帝甲子的计划?”

潘龙一听,连连摇头:“老爹你说得可不对!有人做皇帝,那不是问题。可帝家千秋万代,群臣都是附庸,百姓如同蝼蚁……这就不行了!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有本事就该坐江山,没本事就该滚蛋。靠着卑鄙手段千秋万载,再怎么倒行逆施也不怕被推翻,永远也没有改朝换代……那这天下迟早要完蛋!先祖的想法是对的,我们不仅不能跟帝家和解,还要完成先祖的遗愿,摧毁九州大阵,永绝后患!”

这话说出来,潘雷唉声叹气,潘寿看向孙子的眼光却顿时无比慈祥,土匪似的老脸上满是笑容。

“小龙啊,你说得对!”他拍着孙子的肩膀,很高兴地说,“所以呢,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了。”

“什么?!”潘龙大吃一惊,失声问道,“为什么?”

“因为山海经残片在你手上,展现出了潘家列祖列宗都没有能够激活的神奇能力。”潘寿兴奋而且欣慰地说,“很显然,你和当年的帝甲子一样,都是能够真正发挥这件宝物全部威力的人。你出生在我们潘家,就是天意告诉我们,完成先祖遗愿的时刻已经到了。”

“我们潘家等了这么多年,一直小心翼翼地隐藏着,等待机会。而你,就是我们一直在等待的‘机会’!”

“没这么夸张吧……”

潘寿哈哈大笑:“小龙啊,爷爷跟你说两句掏心窝子的话。当年帝甲子之所以能够扫平天下,开辟大夏王朝,山海经的力量在其中至关重要。你能够像他一样,发挥山海经真正的力量,那为什么你不能也像他一样呢?”

潘雷也兴奋起来,两眼放光:“说得对!如今大夏王朝已经颓势日现,正是英雄崛起、逐鹿天下的时候,总要有人称皇作祖,为什么不能是咱们家!”

这话说得潘龙猛一愣,脑海之中无数念头在翻滚,仿佛有一座火山即将爆发,却又沉甸甸始终不得升腾,那亢奋和憋闷交织的感觉,说不出的难受。

“你怎么了?”

“老爹,你刚才……说什么?”潘龙颤声问。

潘雷愣了一下,挠挠头,说:“总要有人称皇作祖,为什么不能是咱们家?”

潘龙的心中,仿佛轰雷震动,一下子就敞亮了起来。

一个山崩海啸的声音,在他的心中怒吼。

(我来到这个世界,谁规定只能做个富家翁?只能做个武林高手?我也可以去命运的大潮里面闯荡一回!也可以去争上一争,也可以去问一句‘苍茫大地,谁主浮沉’!)

男人哪有没野心的!他无非是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也能有机会去问一问鼎之轻重,没想过自己竟然也会有资格去争一争鹿死谁手……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他最高也不过就是个县市级的小土豪,距离这伟大的目标,实在太远太远,简直遥不可及。

但此刻,他仔细想一想,却发现其实并不见得非常遥远。

就像爷爷和老爹说的,帝甲子能凭山海经之力扫荡天下,建立大夏皇朝。自己就算是不如他,至少也有资格去“历史的大潮”里面走一遭,会一会天下英雄。

人生如此,才算是没有白在世上走一遭,才算是对得起自己那超乎寻常的际遇。

若是……天命在我……

他痛快地笑了,大声说:“没错!总有人称皇作祖,为什么不能是我!”

差不多就是潘家三代在地下密室里面讨论得热火朝天之时,另外一件大事也正在发生。

中州帝都,世界上唯一以“帝”命名的城池。

这座城池并不在九州大地的任何一处,而是漂浮在空中,离地数百丈。昔年大夏皇朝建立的时候,聚集了几乎整个九州的术者,大家一起施法,将帝甲子出身的圣山连根折断,倒过来漂浮在空中,又将山根削平,在上面建造了这座大夏皇朝的都城。

这座都城符箓遍布,就连地上随便一块石头,都是经过法术加固的。它可以在空中自由飞行,平时则停驻在中州平原中央“祈天台”的上方,和地上那座高逾百丈的庞大祭坛遥遥相对。

祈天台周围百里严禁闲杂人等擅入,违者杀无赦。外人想要进入帝都,必须先申请,得到初步批准之后,在通天城暂居一段时间,经过反复确认,最终才能乘坐飞舟登上帝都。前前后后,往往要花费超过一年的时间。

而在帝都之中,莫说各家奴仆,就连贩夫走卒都是世代居住于此,忠诚可靠。

在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日子,整个中州各地,都能看到那座漂浮在天空中的大山。而登上这座圣山,成为帝都的住户,则是九州大地上几乎所有人的梦想。

圣山下方的祈天台上,正供奉着九州宝鼎之一的中州鼎。

昔年帝甲子扫荡天下,建立大夏皇朝。他把大夏皇朝的疆域分为九州,正东为青州,正南为荆州,正西为益州,正北为冀州,东南为扬州,西南为云州,东北为幽州,西北为雍州。而九州中央的“中州”,官方的名字叫做“夏州”,只是民间必须避讳,所以才用“中州”称呼它。

这九州之中,每一州都有一座祈天台,每一座祈天台上,都供奉着九鼎之一。这九座宝鼎既是大夏统治的象征,也是世上最为强大的法器。一旦启动了它的力量,移山倒海都不在话下。无论是什么奸邪强横之徒,就算将巢穴经营成铜墙铁壁,也只需借用九鼎的一丝力量,就能将他连同他的老巢一起碾成齑粉!

而众所周知,即便是在九鼎之中,也是以中州鼎——或者说夏州鼎,最为强大。

但此刻,这座九州鼎之中最为强大的法器,却在微微颤抖,从巨鼎之中升起的永恒不灭的光焰也有些明灭不定。更有如同钟声一般的鸣响,从巨鼎之中传出,越传越远。

不仅如此,位于其余各州的九鼎,也都在微微震动,发出鸣响,传遍四方。

一道道消息被法术传递,不过半个时辰,一道命令就从帝都之中传了出来,传遍了九州大地。

搜寻一卷看起来残破,却刀斧难伤、水火难侵的旧竹简,九州所有官吏军民,只要能找到这卷上面有着谁也不认识的怪异文字的神奇竹简,将其献上朝廷,即可被册封为一等安乐公,世袭罔替,并得赐丹书铁券,日后子孙便是有谋逆大罪,也可以抵消一回。

如果有人发现此宝却秘而不报,或者阻扰别人将其献给朝廷,再或者参与争夺、破坏此宝,株灭九族!

潘家得到镇丞法术传讯的时候,祖孙三人正在潘雷养伤的静室里面吃饭。他们看着空中的符鸟在说完那段话之后便拍着翅膀飞走,都不由得有些震惊。

过了片刻,潘雷说:“我出去打听一下。”

“我去就行。”潘寿阻止了他,“你现在要专心养伤,不要露出马脚。”

半个时辰之后,他回到静室,将详细消息说了一下。

“九鼎共鸣,天子下诏,这阵势可真够大的!”潘龙笑着说,“我打赌几天之内,就会有很多各式各样奇怪的竹简被献上去。”

“帝家的话,连一个字都不能信!”潘寿冷冷地说,“献上去的若是假货,那就是欺君之罪,该杀!献上去的要是真货,那就是逆贼之后,更该杀!那些献宝的,有一个算一个,除了个别安排好的幌子,别的全都是死路一条!”

潘龙看了看老爹,潘雷也微微点头,赞成这个判断。

潘寿又思考了一会儿,忧心忡忡地说:“这样下去不行!九州鼎竟然能够因为山海经残片被真正能发挥它力量的人激活而产生共鸣,天晓得会不会有借助九鼎追查山海经残片的办法!小龙不能再留在定丰镇了,要尽快离开!”

潘龙一惊,却听父亲也开口赞同:“说得对!但走也要走得从容,不能被人看出破绽。”

他略一思索,就想出了办法:“这样吧,你跟着商队一起离开,就说是家传武功已经练到了瓶颈,想要去江湖上闯荡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所际遇。”

“这样也好,走得太匆忙,放在有心人看来,那就是心虚。”潘寿赞成儿子的计划,说,“等你出去之后,记得无论跟谁,也一个字都不要提到山海经残片,就是跟我们也一样!”

“还有,以后每次进入其中,一定要在不同的地方,最好相隔远一些。”潘寿又补充说,“九州鼎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锁定一个每次都移动的目标。你切记不要顺着同一个方向行进,走一段路,就变一次方向,免得被查出来。”

潘雷又说:“对了,九鼎所在的地方,你切切不能靠近!九州都城从此就是你的禁地,能躲远点最好,无论如何不能进入,切记!切记!”

潘龙听着爷爷和老爹的分析和建议,连连点头。

他不能确定两位长辈说得对不对,但他们一定是全心全意为他着想的。作为一个江湖菜鸟,他理应接受两位老江湖的建议,按照他们说的去做。

既然这样,那最多两三天之后,他就要离开了。

“我该去哪里呢?”他问。

“商队不会前往金城防线,会从定丰镇向南,前往雍都城。”潘寿分析说,“你先跟商队一起走一段路,然后在蓝田城分开,朝着南方前进,往益州的方向去。别人问起来的话,你就说去外公家探望母亲。”

潘龙一惊:“母亲不是为了突破先天境界,要闭关十年不见家人吗?她都闭关八年了,我现在去,岂不是白费了她八年的苦功?”

他和母亲任玥的关系不如和父亲亲近——毕竟当年母亲回娘家闭关的时候他才八岁,还没有真正完全接受今生的家庭关系。加上任玥因为修炼佛门心法“无心经”的缘故,性格本来就较为冷淡,母子间的关系只能说还行,远不如父子关系亲切热络。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愿妨碍母亲的潜修。

父亲已经是先天境界,能活一百二三十岁,要是母亲不能踏入先天,岂不是要害得父亲中年丧偶!

潘寿闻言笑了,拿出了一块翠绿的玉片,玉片上,隐约有山川地理一般的花纹。

“只是个借口而已,你‘真正的理由’嘛……这是我当年闯江湖时候得到的一块玉,上面的花纹,跟益州天怒峡有些相似。你就说是去寻宝的好了。”

“……这真是藏宝图?”潘龙好奇地问。

“你就当它是真的呗。”潘寿大笑,“这东西在我手上快三十年,我都没能找到什么宝藏,他要有本事找到,算他厉害!”

“有这个做掩护,谁也不会想到,真正的宝藏,其实不在什么天怒峡,而就是你自己。”

第一章、江湖,我来了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骑着骏马走在浩浩荡荡的商队里,仰望着寥廓长天,潘龙忍不住念了一句诗词。引得旁边的同伴们好奇地看向他,眼神之中颇有“想不到你居然还会作诗”的惊讶。

他有心再念上几句,可惜后面的内容不应景。

摇摇头,将“诗兴”扔到九霄云外,他笑着转身,向背后的送行队伍挥手道别。

“别送了!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商队南归的这天,正好是个大晴天。

在北地的秋冬两季,晴天是挺稀罕的。正常情况下,天总是阴沉沉的,要么是在刮风,要么是在下雪,要么是既刮风又下雪,要么就是在准备刮风和下雪。如同今天这样晴空万里的情况,一个月顶多也就三五天。

这难得的好天气,让长安商会的卢管事改变了在定丰镇再停留一两天的打算,早已收拾好行李的商队一大早就启程出发,沿着雍州大道向东南方行去。

在这支商队里面既有长安商会的成员,也有很多混进来凑个份子的散客,还有一些只是蹭个车搭个伙的行路人——当今世道实在算不上很太平,北地尤其如此。孤身外出并不是什么好主意,掏点钱,跟着商队一起走,是理智的选择。

商队里面有三个潘家的人,潘龙自然是一个,另外两个一个是爷爷潘寿的得力门生,名叫赵霖,另一个是位远房叔叔,叫作潘英。这两人的武功都不差,赵霖已经接近先天境界,潘英也已经温养十二正经好几年。他们之前是跟潘寿一起过来支援定丰镇嫡支的,现在则负责跟商队一起回去报个平安。

除了两位自家人之外,潘龙还有一位同行的伙伴,是他的发小韩风。

韩风是定丰镇北门尉韩庭的次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韩山。韩家在定丰镇也算是有些身份地位的家族,一个镇子的门尉,论职官只有最低的从九品,可好歹也算是正式官员,有身份、拿俸禄。既然当了官,那就是士族,高于平民之上,自己和父子嫡亲可以取表字。韩庭字立木,韩山字子厚,至于韩风……他还没满二十岁,未曾行过冠礼,尚未取字。

潘家也是士族,潘雷是定丰镇总教习,并且在北安郡有障尉的虚衔。官居正八品,和定丰镇的镇丞镇尉平级。而潘寿同样有官职,他是雍州九十九位“四方巡查”之一,从八品。二人自然也有表字,潘雷字壮武,潘寿字绵康,倒是潘龙自己,同样因为没有及冠,尚未取表字。

韩风比潘龙小一岁,从小就一起玩。潘龙两世为人,智慧和沉稳都远远超过一般的小孩子,天赋和刻苦更是能把寻常孩童甩开几条街。表现出来的,就是超乎一般的天才。韩风从小就很崇拜他,差不多算是他的跟屁虫。直到年岁渐长,智慧武功都渐渐提升,才不像小时候那样整天跟着他跑来跑去。

但当他听说“龙哥”要出门闯荡江湖,还要去益州那么远,就嚷嚷着自己也要跟去开开眼界。

对于儿子的请求,韩庭原本不想答应——不管怎么说,十五岁的人就出门去闯荡江湖,实在是太早了一点。但作为一个有些溺爱孩子的父亲,他实在禁不住儿子三番五次的请求,最终只好答应了下来。

于是韩风就兴高采烈地换上了一套精良的盔甲,扛着长枪,佩着弯刀,背着硬弓,骑着骏马,跟在了潘龙的身边。

他把盔甲擦得雪亮,兵器也整理得十分妥当,随时可以投入战斗,努力作出“我是大老虎”的模样。奈何年纪实在小了点,还显得很稚气的脸上怎么也没有真正战士该有的沉稳和杀气,用潘龙穿越之前那个社会的说法,这叫“小脑斧”。

相比之下,只是随便穿着一身皮甲,背着一把长刀的潘龙,却显得气势十足,一看就明白是个靠得住的。

更靠得住的是旁边同样骑着马的赵霖和潘英。那两位才是真的老江湖,脸上有伤、身上有杀气,行走间随时注意着周围的风吹草动,一看就知道,他们是真的随时能够上阵杀敌的。

像这样的老江湖,在商队里面还有不少。他们游弋于商队的周围,充当着斥候和哨兵的工作。作为回报,每天晚上宿营的时候,他们不需要参加守夜,而且可以住在位于宿营地中心部位的帐篷里面,既舒服又安全。

当然,这好处不是随便拿的。要是有土匪或者马贼来袭击,这些老江湖们自然就要拔刀上阵,和来犯之敌争一个你死我活。

面子也好,利益也罢,都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北地人争取的方式,就是战斗。

这道理,就连才十五岁的韩风都明白。

伴随着马蹄声、驼铃声和车轮声,商队离开定丰镇渐渐远了。送行的人群早已见不到,渐渐地连定丰镇的城楼也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苍茫大地上只有他们这支队伍,仿佛天地间就剩下了他们一般。

阳光虽好,北风依然呼呼吹个不停。这风冷得钻心,衣服但凡有一点不严实,它就会钻进去,让你好不容易攒下的热量很快散光。

所以,远行的人们都会把自己裹得静静的,努力保留每一点热量。

当然,也有例外。

韩风骑着骏马,来回走个不停,不时窜到队伍前面去张望一会儿,然后又回来,和潘龙他们聊天。

就像是……一只欢快的哈士奇,把“我很兴奋”这四个字都写在了脸上。

“龙哥,你说我们会不会遇到拦路打劫的强盗啊?”又一次回来之后,他很兴奋地说,“你说是不是会像别人说的那样,一声响箭,然后山崖上草丛里……到处都是人窜出来,一下子就漫山遍野?”

“我觉得不会,强盗没那么多。”潘龙说。

“我觉得也没那么多。他们每次都说‘然后我就杀了他们一个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可要是每次都杀那么多,加起来总要被杀掉成千上万的强盗了吧。这还是我们一个定丰镇,北地那么多的城镇,别的城镇里面也都有江湖高手,那加起来岂不是有几万几十万的强盗被杀掉?你想啊,强盗又不是野地里的杂草,没那么多的。”

潘龙点点头,表示赞同。

韩风的猜测得到了“大哥”的支持,顿时兴奋起来,接着说道:“而且,强盗也来不及生下那么多的孩子吧。狼一窝能生三五只小狼,可我们定丰镇每年秋猎的时候,也不过只能猎到百多条狼。你想啊,人比狼生得慢多了,就算每个强盗窝里面都有一大群专门负责生孩子的女人,也生不出那么多的小强盗来。”

潘龙笑了笑,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

他想象了一下“每个强盗窝里面都有一大群专门负责生孩子的女人”的场面,顿时觉得阴森可怖,令人不寒而栗。但看韩风那兴致勃勃的样子……他敢打赌,这小子想象的场面,跟他想象的必定截然不同。

没准韩风所想象的,是一个巨大的鸟窝,鸟窝里面一群女人就跟母鸡一样趴着,然后每过几秒钟,就有一两个小强盗装备整齐地从鸟窝里面走出来……

(这特么是土得掉渣版“英雄无敌”吗?)

他忍不住笑了。

看到龙哥笑了,韩风越发来劲,继续说道:“所以我猜啊,强盗们一定都很擅长装死。每次他们遇到强盗,刀一挥,冲在最前面的几个被砍死了,剩下的强盗就集体装死。他们当然没时间去一个个检查,只能一眼看去遍地都是尸体,就当是真的了。你说对不对?”

“嗯,嗯,有道理。”

“所以呢,等他们离开之后,那些没死的强盗们就爬起来,继续去打劫别人——也许就连被砍死的,可能都是装死。反正装死多简单啊,只要顺着刀势往地上一趟,敌人看到你躺下了,身上有血,自然就以为你被砍死了。龙哥你说对不对?”

潘龙干笑着点头,他居然觉得这小子说得,还真特么有几分道理。

做强盗这一行,功夫或许可以不用很好,但装死的本事,没准还真的要练一练。

北地并没有什么首级悬赏的制度,遇到强盗,杀了,那也只是你有本事。断没有砍上几颗人头带到城镇里面,就能得到朝廷奖赏的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北地的高手们还真的不会在砍倒了强盗之后再细细检查,更不要说补一刀确保对方死定了。

如果那个强盗真的很擅长装死的话,没准真的能够被“杀死”好几次。

他这么支持,韩风反而有些脸红了。于是强调说:“但是,我说的这些都是假设。龙哥你说过,我们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只有经过实践证明的假设,才能成为真理。啊,我真希望现在就出来几个强盗,让我看看他们究竟是生得特别快呢?还是每一个人都很擅长装死?”

“啊!强盗啊强盗!你们为什么还不出来?”

大呼小叫着,韩风又一次策马跑向队伍的最前方,他满脸兴奋,兴致勃勃地东张西望,很显然是真的想要赶快遇到强盗。

趁着他策马向前,冲到队伍前面去寻找强盗踪迹的机会,潘龙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总算知道,韩门尉为什么愿意让他儿子跟着我出来闯江湖了……”

第二章、说好的大战强盗呢?

车队走了一两天之后,就离开了人烟稠密的地区,进入了半荒漠的戈壁区。

雍州原本的西北边境就是这片被称之为“黑戈壁”的荒漠,数百年前,九州大军越过荒漠,将夏字大旗插到了一年结冰超过五个月的冻土,并且在那里建立一道由无数大大小小要塞组成的巨大防线,名为“金城防线”。

依托着金城防线,才有了雍州西北一片相对较为繁华的区域,有了定丰镇这类新兴的城镇,也有了著名的北地人。

实际上,“北地人”这个族群真正成型,也就是最近三四百年间的事情罢了。

从北地向南的这片黑戈壁,是九州著名的危险区域之一。这里荒芜而贫瘠,最大的植物是灌木,最大的动物是沙鼬——不对,是马贼们骑的马。

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生活着赫赫有名的西北马贼。他们少则五六个人一伙,多则成百上千,趁着夜色呼啸而来,在掠夺和杀戮之后又趁着夜色呼啸而去,不知道多少商人遭过殃。每年死在黑戈壁里面的人,至少有一半不是因为寒冷、干渴或者饥饿,而是因为他们的屠刀。

这群危险分子自然是大夏王朝尤其雍州侯的眼中钉,曾经不止一次遭到围剿。打得最凶的一次,真的是杀人盈野。据说黑戈壁的好几个绿洲里面,湖水都成了红的。

但那一战的结果,却并非朝廷想要的。

虽然黑戈壁上的马贼被杀戮一空,可仅仅七日之后,大批不知来历的高手就攻入了雍州多个郡县,死伤的朝廷官员及家属超过千人,参与这一战的好几个小门派也被纷纷灭门,一位仙人怒而出手,却中了埋伏,几乎陨落在邪门阵法之中,他勉强突围,鲜血洒落尘埃,如同下了一场血雨——从此人们才知道,原来黑戈壁马贼的背后,是魔道大派“黄泉宗”。

大夏皇朝为之震怒,大索天下十年,杀了好几万各类盗匪,却始终没能将黄泉宗揪出来。直到今天,黄泉宗依然是大夏皇朝的通缉要犯,任何一个确定的黄泉宗成员的脑袋,都可以去大夏官府换得重赏。这些年来,还真有不少江湖客赚到了这样的横财。

可惜的是,那样的幸运儿往往活不过几天,往往有命拿钱,没命花钱。

而黑戈壁上的马贼,却又渐渐多了起来。

想要昧了良心发横财的江湖客,犯了案子亡命天涯的逃犯,不学好的北地男儿……各种各样的人主动或者被迫地来到了这里,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逃避追捕,用刀剑为自己争取活下去的资源,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

对于前往北地做生意的商队来说,他们是难以避免的威胁。如果没有能够击退马贼的能力,那就没能力吃这碗饭,还是趁早回去算了。

北地的财富,只属于有能力维护自己财富的强者。

但即便如此,依然有络绎不绝的商人在秋天冒险前往北地,实在是财帛动人心。

中原二十文一斗的稻谷,运到北地可以卖出三倍的价钱;北地一两银子就能买到的大兽皮,运到中原同样能卖出三倍的价钱。

一来一回,九倍的利润,足以烧掉商人们脑海中最后一丝警惕,让他们忘掉这一路上的所有风险,前仆后继地走上不归路。

他们当中,很多人最终埋骨于此,发财的梦想在现实面前撞了个粉碎。但也常常有人获得成功,因此而暴富。

失败者的生死没人在乎,成功者的故事却被人们津津乐道。

每年,都有很多人做着暴富的梦,踏上前往北地的商路。在这络绎不绝的“血食”供养下,黑戈壁的马贼就像野地里的杂草,数也数不清。

当然,也有一些人比较稳妥,选择跟随大商队行动。这虽然要付出代价,但却也多了几分安全。

潘龙他们所跟随的长安商会的商队里面,就混杂着不少跟着他们一起来的散户。长安商会不许他们做粮食生意,他们就带来中原的药材和烈酒,向北地人交换皮毛货物。虽然他们必须在长安商会做过生意之后,才能够捡一些残羹冷饭,还要将获利的三成上交给长安商会充当保护费,但一趟下来,他们依然能赚到不少钱,一番辛苦算是物有所值。

关键还是安全,长安商会实力强大,足以抵挡马贼。跟着长安商会走,起码能够保证不被马贼打劫。

钱赚得少点不是问题,能赚到才是关键。

只是这种沾便宜薅羊毛的事情可遇而不可求,长安商会又不是冤大头,怎么可能平白给人好处?能够有资格参加商队的那些散户,不是跟长安商会关系良好的“下线”,就是被视为值得投资的后起之秀。阿猫阿狗想要凑一份子,门都没有!

反倒是像潘龙他们这种跟着旅行的,得到了商队的大力欢迎。

夕阳下,商队不紧不慢地走在荒凉的戈壁滩里面。韩风百无聊赖地在马上打瞌睡,之前精神充沛活力十足的样子,已经荡然无存。

他本以为这一趟出门,没几天就会遇到强盗,然后大战一场,扬名立万。却没料到已经走了十几天,却别说强盗,甚至连野兽都没遇到几只。

这样一天天下来,他的干劲自然就被消磨殆尽。现在已经发展到天天都无精打采的地步,宛若丢了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潘龙看他的样子,暗暗觉得好笑——他要放在自己前世,甚至初中都还没毕业呢,可不就是个小孩子嘛。

一阵寒风吹过,韩风打了个哆嗦,醒了过来,抬头看看太阳,又看看仿佛一成不变的商队,叹了口气,问:“龙哥,不是说黑戈壁遍地马贼吗?为什么我们一个都没遇到?”

潘龙还没回答,赵霖先开口了:“马贼可不会遇到‘一个’。他们总是成群结队出现的,而且总是会在能够占据优势的时候,才会发起进攻。像我们这么大规模的商队,一旦有马贼来袭,起码二三百人。”

韩风吃了一惊,原本有些睡眼朦胧的双眼一下子就瞪大了:“二三百人?都是能打的?”

“废话,不能打的来当马贼?”潘英笑了,“马贼里面当然也有老有小,可就算是老头子或者小孩子,也一样能够开弓射箭,能够挥刀杀人,能够提枪冲阵。没这种本事,在这一行是混不下去的。”

韩风砸了咂嘴,有些郁闷。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算是年青一代的好手,弓马娴熟,长短兵器都能耍得滑溜,就算只靠拳脚也能让寻常十个八个壮汉近不得身。却不料按照潘英的说法,这种武艺在马贼里面只能算是最起码的水平,无非就是“老头小孩”这个层次罢了……

“英叔,你就别吓唬他了。”潘龙见韩风脸色都变了,忍不住笑着说,“若是马贼来了,当然是高手带队上。这支商队里面可是有先天高手坐镇的,哪里轮得到他去冲锋陷阵?他最多就是在后面射几箭,打打下手罢了。”

韩风顿时松了口气,虽然他很想要扬名立万,但他又不是傻子,扬名立万也要打比自己弱的才行,跟比自己厉害的人厮杀,那不是去扬名立万,是去送死啊!

就在这时,前方空中突然传来了凄厉的响声,正是响箭的声音。

响箭,是马贼的信号!韩风浑身的汗毛几乎都竖起来了,立刻转身竖起马鞍,飞快地把背在背后的硬弓摘下来,拿出弓弦装上。平时一瞬间就能完成的工作,这次却磕磕碰碰,搭了三回,才把弓弦给装好了。

而这个时候,队伍前方已经有高手冲了出去,迎上了远远过来的那一人一骑。

“心要静,手要稳,眼要平。背靠住马鞍,双腿踩在马镫上,不能夹马腹……”韩风嘴里叽里咕噜自言自语,背诵着骑马射箭的要诀

潘龙却不紧张,二三百人的队伍而已,有什么可紧张的?

不久之前,他才在“剑与悲歌”的世界里面,只凭一人之力,硬刚过近二百人的军队。

在区区十几个村民的帮助下,他还打赢了。

马贼们的个体武力也未必就高过至圣军团的士兵,论悍不畏死,更是和唯一神教的狂信徒护卫骑士们没得比,而他的战友却远比当初给力得多。

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他不紧不慢地摘下背上的硬弓,装上弓弦,稍稍调了一下,确定没问题,才右手拿弓,左手牵着缰绳,做好了冲上去射箭的准备。

环顾周围,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做着差不多的事情。就连赶车的小厮都停了下来,准备开弓搭箭,恶战一场。

北地的战斗,都是先射箭,再冲锋。能用箭解决,远好过要拔刀厮杀。所以北地几乎人人都会开弓射箭,罕有例外。

有一百个北地人,那就是有一百个射手。有一千个北地人,战斗的时候敌人就会首先享受一波从天而降的箭雨洗礼。

但并没有人急着动手,因为敌人还没出现。

商队的领队在先天高手的陪同下策马向前,很快就和马贼派出来的使者见面了。

双方说了几句话,然后领队拿了一包银子给对方,于是马贼的使者就又向空中射了一支响箭。

远处的荒野上,有许多黑点移动,渐渐远去。而那使者也向商队抱拳行礼,转身策马离开。

大家都松了口气,心里提着的石头也总算落了地。

只有韩风一脸茫然,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惊讶又遗憾地问:“这就结束了?说好的大战强盗呢?”

第三章、江湖路不好走

解决了小小的麻烦,商队继续前进。

能够不用和马贼厮杀,大家都很高兴。

只有韩风一直在埋怨,一直在碎碎念。

“为什么呢?为什么就不打了呢?”

他碎碎念了好一会儿,最后终于忍不住,凑到潘龙身边,问:“龙哥你说说看,为什么就不打了?”

潘龙早就估计到他会过来问,只是没料到他竟然能忍到现在,不由得在心里暗暗高兴。

(这小子也成熟一点了啊。)

他心中高兴,脸上自然就有笑容,反问:“为什么要打?”

“我们是商人,他们是强盗,他们要打劫我们啊!”韩风理所当然地回答。

潘龙摇头:“可他们撤退了,没来打劫。”

“那是他们拿到钱了!”韩风满脸的不高兴,“他们甚至连一箭都没射,我们就把钱财乖乖送给他们了!龙哥你说,这像话嘛!“

(哈哈,他终究还是想不通啊。)

潘龙问:“阿风啊,你觉得……如果我们刚才打起来的话,会死多少人?”

韩风估算了一下,说:“那群马贼人还不少,就算我们这边有高手坐镇,总也要死上十个八个的吧。”

“是啊,十个八个……或许更多,对吧?”

“没错。”

“那我们为什么要死这些人呢?”潘龙继续问,“死掉这些人,有什么好处吗?”

韩风语塞,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们北地男儿,遇到有人打劫,难道不应该先砍死他们吗?就算是死,也不能别人一挥刀子,我们就认怂啊!”

他这是标准的北地人思考方式,潘龙先点头肯定了他的说法,然后说:“你说得对,如果是我们俩闯荡江湖,有人敢来打劫我们,我肯定二话不说拔刀就砍。但是……今天不是我们在闯荡江湖,是长安商会啊。”

“有区别吗?”韩风有些纳闷。

“当然有区别。长安商会是商人,对他们来说,如何选择,首先要看利益。跟马贼开战会死不少人,这批人的烧埋钱可不是小数目。更不要说,和马贼开战,事后是要给保镖们加钱的,那也是一大笔钱。”潘龙一笔一笔给他算了账,“相比之下,给马贼一些钱,把他们打发走,显然要合算得多。”

韩风皱起眉头,满脸的不高兴。

作为一个典型的北地人,他虽然能够理解潘龙的话,但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观点。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低声嘟囔:“那些马贼真是没用!我还以为他们有多凶残呢,结果那么多人,那么大的阵势,小小一包银子就把他们给打发了——那一包最多也就二三十两而已,这点钱够他们分吗!”

潘龙笑了,他知道韩风其实已经明白了,只是还在闹别扭而已。

他劝道:“马贼也是人,也贪生怕死。虽然他们过的是刀头舔血的拼命买卖,但能够不拼命就赚到钱,哪怕是赚得少一点,难道不好吗?何况,我们商队实力强大,他们就算是来跟我们打,拼了性命,难道就能打赢?”

“肯定不能!”韩风信心十足地说。

“既然打不赢,那拼命又有什么意义呢?那包银子不多,但总算是有所收获,没破了‘贼不走空’的规矩。对他们来说,这也就可以凑合了。”

韩风想了一想,还是有些不甘心,问:“这样就行了?”

“足够了,马贼本来就想要撤退了,无非碍着面子而已。长安商会肯给他们一份面子,那他们当然就走了——阿风,我们行走江湖,给别人一点面子不是坏事,往往就能避免一场厮杀啊。”

一直在旁边听他们对话的潘英这时候开口了:“阿龙说得对!行走江湖,给别人留一份面子,自己就能少一份麻烦。我们北地男儿不怕厮杀,但何苦非要逼别人跟我们厮杀呢?就算我们能百战百胜,别人难道就不是爹生娘养的?非要杀他们干什么?”

“马贼难道不该杀吗?”韩风反问,“他们一个个都恶贯满盈,不该杀吗!”。

“我们又不是朝廷官兵,也没有接剿灭马贼的悬赏令,马贼该不该杀,关我们什么事?”赵霖也说,“这天底下该杀的人太多太多,总不能见一个就杀一个。要是情况合适,或者是事态紧急,那杀了也就杀了。但今天的情况,实在不大适合拔刀杀人,所以就算了吧,算他们好运。这黑戈壁上马贼多的是,黑戈壁之外也多的是强盗土匪。你既然出来闯荡江湖,总有机会遇上他们的。”

这两位都是老江湖,一腔热血早已在无数的刀光剑影之中消磨殆尽。看到韩风那热血澎湃正义凛然的样子,都忍不住想要劝他几句。

江湖险恶,侠义心肠有时候是会害死你的!

潘龙可不是韩风这小菜鸟,一下子就明白了两位长辈的意思,笑了一笑,没说什么。

他并不赞成两位长辈的说法,但也不想反对。

老江湖追求安全第一,年轻人追求快意恩仇,这是大家的人生目标不同,没什么可争论的。

从他个人的角度来说,他倾向于支持韩风。但人生毕竟不是玩游戏,既不能存档读档,也不能死后复活。谨慎一点,其实也没什么坏处。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韩风还在闷闷不乐,一副“宝宝不高兴”的样子,忍不住笑着摇头,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向他笑了笑,点点头,以示安慰和鼓励。

韩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顿时转怒为喜,又重新高兴起来。不一会儿,就骑着马又跑到队伍前面去,宛若哈士奇一般撒起欢来。

看着他的身影,赵霖和潘英不由感叹“年轻真好”,而潘龙也觉得,队伍里面有韩风这么一个随时能恢复活力的同伴,或许对实力没什么帮助,可至少对士气是大有帮助的。

他暗暗决定,等离开商队之后,如果再遇到马贼,绝对要二话不说,帮着韩风一起上去砍人!

反正强盗没一个冤枉的,都砍死了也算是为民除害!

当天晚上,商队在黑戈壁里面宿营。他们把车子围成一圈充当壁垒,安排了几十个人围绕着临时的壁垒不断巡逻,一整夜都很紧张。

白天见到的那群马贼数目庞大,纪律也相当不错。虽然他们当时拿了钱走了,可如果他们夜里来袭击呢?

而且,黑戈壁的马贼非常多,就算白天那一拨走了,焉知夜里不会再来一批?

更有甚者,要是有几伙马贼联手,想要吃下长安商会的商队,那怎么办?

这些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长安商会是雍州前几名的大商会,他们的商队规模庞大,运送的货物也很多。对于黑戈壁的任何马贼团伙来说,都可以称得上是一块大肥肉。

马贼们都是贪婪而凶狠的,为了吃掉这块肥肉,他们完全可以和别的马贼合作,也完全可以不在乎死多少人。

反正,人死得越多,最后分钱的人就越少嘛!

潘龙他们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们虽然不用守夜,却依然没能睡得安稳。

衣服铠甲自然是不能脱的,兵器也要放在身边。如果有必要的话,随时都可以起来战斗。

潘龙甚至不止一次梦见马贼杀过来了,急忙拔刀迎敌,然后才从梦里惊醒。倒头再睡,不久之后,却又梦见了马贼来袭。

如此三番两次,好不容易挨到东边天空微微发白,商队就急急忙忙地收拾东西,继续上路。

这样接连过了三天,所有人都变得疲惫不堪。

若是这时候再有马贼杀来,他们可能就要吃个大亏。

但马贼终究还是没有来,到了第五天,他们终于看到了一座屹立在黑戈壁边缘的城池,那是昔日大夏雍州最西北的重镇,玉门。

当年大夏九州的边际就到这里为止,在此后的岁月里面,经过一次次的远征,跨过黑沙漠,一点一点地在荒凉的土地上开拓,才有了北地,有了北地人,有了雍州西北那一块新的大夏领土。

而玉门城,则渐渐地从边疆最前线,变成了为前方金城防线提供支援的战区枢纽,顺带着镇守黑戈壁,时不时镇压一下闹得太厉害的马贼们。

这座城市最著名的特征,就是城楼上总会挂着一些马贼的人头——那是大夏官兵剿匪的战果。

每过一段时间,玉门城的官兵就会主动出击,去黑戈壁里面扫荡一圈。或多或少砍回来若干人头,用石灰腌制之后,就挂在城楼上,任凭风吹雨打,震慑四方肖小。

江湖传言,曾经挂在玉门城城楼上的马贼人头,连接起来可以绕着玉门城好几圈。

江湖传言,每到夜里起风的时候,都能听到无数的马贼鬼魂在低低地哭,哀叹自己的死亡。

但所有的这些,潘龙他们都没在意。

接连疲惫了好几天之后,就连好奇宝宝韩风,也只想赶快到商队约好的客栈,躺在床上安安稳稳睡上一觉。

潘龙也是,缺乏江湖经验的他,根本没办法像老江湖们一样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呼呼大睡,几乎每天晚上都要被噩梦惊醒。现在也累坏了,必须好好睡一觉。

商队里面,像他们这样的菜鸟还有不少,于是客栈中呼噜声连成一片,隔着很远都能听见。

第四章、玉门的风景

足足睡了超过十个小时,潘龙才算是醒来。

“啊!这一觉睡得真好!”

年轻人的恢复力就是强,他稍稍活动了一下,吃了点热汤热饭,就觉得精神抖擞,这几天积累下来的疲劳都不翼而飞,甚至随时可以跟敌人大战一场。

奈何此刻是半夜,玉门城里面执行严格的宵禁制度,别说去找人切磋比武,就算是想要出门逛个街都不行。

至于在客栈里面练武……大家都在睡觉,你在院子里面练武?

搅人清梦,太没素质了吧!

这就好比早上五点钟在家里开着冲击钻搞装修,不被邻居砸门,绝对是因为你没邻居!

潘龙百无聊赖,琢磨了一会儿,干脆打开角色面板,琢磨该怎么选择技能。

当初独战至圣军团的那场大战令他收获了大量的经验值,级别已经是基础职业封顶的20级。但因为没有转职道具的缘故,暂时还不能转成进阶职业,只能看着早就满了的经验值望洋兴叹。

盗贼的转职道具,是要到差不多十关左右才会出现的,就算现在再去“剑与悲歌”的世界,也未必能够那么巧,正好是有这些东西出产的关卡。

即便是不能再升级,20级带来的属性增长,已经让他的实力大幅度地提高了。现在他的动作比过去敏捷了一大截,也耳聪目明、力气大增、体魄健壮。如果现在再让他回去跟至圣军团打一仗,或许不用村民们帮助,他就能打垮敌人。

嗯,或许。

相比属性的增长,潘龙更在意的是技能的提升。只是他一直都在犹豫,究竟该朝着哪边提升自己的技能。

盗贼有两个主要的成长方向,一个是以盗窃为核心的神偷路线,一个是以刺杀为核心的刺客路线。这两个路线的侧重点不同,技能搭配自然也就大相径庭。

手握15个技能点,潘龙可以让自己在短时间内就变成一个颇有本事的梁上君子,也能变成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夜杀手,唯一不能的,就是两者兼具。

“我究竟是当刺客呢?还是当神偷?”

潘龙坐在客栈的床上,听着周围一间间房间里面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左右为难。

但他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

这次在黑戈壁没跟马贼战斗,算是运气好,可他的运气不会一直好下去。

与其攒着技能点不用,等到战斗的时候实力不足,还不如现在用掉。

哪怕是方向不对,有些浪费,都好过攒着不用。

现实不是游戏,在九州世界死了就是真的完蛋了,当松鼠党是没有前途的!

既然决定了,那就没什么可犹豫的了。

他二话不说,先动手啪啪啪,把所有可以点的技能挨个儿点了一级。

“匕首精通、要害攻击、潜行、开锁、轻装上阵、暗器投掷、背刺、灵巧闪避、无踪步、侦查陷阱、解除陷阱、设置陷阱、观颜察色、伪装……每个技能加一点,这就是14点了。还剩下6个技能点。”

“神偷路线,主升灵巧闪避和无踪步;刺客路线,主升背刺和要害攻击。”

潘龙看着技能树,目光却落在了另外一个技能上。

【暗器投掷:连猴子都会扔石头,这种最古老的攻击手段被盗贼发扬光大,一个娴熟的盗贼可以准确地扔出自己的飞刀或者其它暗器,将它送到敌人的身上。(可投掷暗器,暗器包括各种小型武器以及小石子)】

这个技能能够一直升到5级,转职之后还可以再学刺客系的“夺命飞刀”和神偷系的“谁说这不是暗器”。

“夺命飞刀”可以大幅度增强暗器的威力,但仅限于飞刀这一种暗器;“谁说这不是暗器”则可以把任何能够扔得动的东西都当暗器扔出去,就算扔的是个大活人,也一样可以产生暗器效果。

嗯,神偷这个系列的职业,其实很有喜剧动作片的色彩。

潘龙寻思了很久,然后发现,无论提升哪个系列的技能,其实对自己都没有什么刻不容缓的必要。真正非学不可的,要么是只有一级,要么是暂时学一级也就够了,反倒是这个暗器投掷,能够有效丰富自己的战斗技能,给自己增加中远距离的快速打击手段,正好弥补了自己的一个短处。

现在,他远有弓箭,中距离有暗器,近距离有长短兵器和铁掌功夫,就算是有一整套攻击手段了。

而且有了5级的暗器投掷,他也可以冒充一个暗器高手。必要的时候,可以借此隐藏身份。

(等等!为什么我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记得不久之前,我才评价老爹他浪费时间练什么左手剑,完全是在分散精力,还说如果他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铁掌功夫上,早就把什么紫云宫六仙子打成六团仙子酱,扔进山沟里面喂狼去了。怎么到自己身上,我居然也选择了分散精力多学一门手艺?)

(难道说,就算在这个世界,“真香”定律也一样能发挥作用?)

他愣了好一会儿,摇摇头,给自己找了个解释。

(……不对,这不是我的锅!盗贼技能没空手攻击的啊!我就算要强化铁掌功夫,也没什么好的渠道。总不能都升要害攻击吧,我的铁掌打到对手,一下基本就死了,要害不要害的,有什么区别?)

他当然知道这只是强词夺理,攻击威力强一点,终究没坏处。

但他想来想去,还是把剩下的2个技能点加在了“灵巧闪避”上。

灵巧闪避这个技能很有趣,它会让你在负重不超过一半的时候得到额外的回避加成,而且还可以在闪避的时候施展出各种各样不是那么符合人体力学的姿势来。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有几个游戏主播就热衷于让角色使用这个技能,摆出各种或炫酷或滑稽的姿势来闪避攻击,在视频网站还有几个点击率相当高的视频。其中有个“我有特别的知识(姿势)技巧”甚至拿过游戏区月点击第一名。

潘龙的“灵巧闪避”已经升到了3级,等级已经不低。这意味着如果有必要,他也可以做到类似的事情,装一个或许只有他自己才看得懂的逼。

哈哈,那似乎也很有趣嘛……

分配完了技能点,看看天色尚早,他又躺下睡了一觉。这次一直睡到天色微明,城内敲钟解除宵禁,才重新起床。

客栈里面,早早醒来的商队众人已经等得不耐烦,听到钟声,知道宵禁解除,就呼啦啦地出了门,各自游荡去也。

商队会在玉门城再修整一天,明天早上才出发。这一天时间,就是给大家到处溜达、消遣消遣的。

看到他起床,早就如同热锅蚂蚁一般转来转起的韩风立刻跳起来,嚷嚷着要一起出门去看风景。

“玉门城有什么风景?”潘龙诧异地问,“这里除了戈壁滩,还有什么?”

韩风顿时大笑起来:“哈哈!我就知道你没做功课!别看玉门城地处西北戈壁边缘,可其实也有几个著名的风景呢!”

“哦?是哪些?”

“边走边说!”

韩风跑得飞快,简直就像是脱了缰绳的二哈,要不是潘龙紧紧跟着,他绝对能够一眨眼就走丢。

只用了半刻钟,他们就来到了玉门城的北城门。宵禁刚刚结束,城门尚未开启,但已经有卫兵来主持秩序,为开启城门做准备。

韩风远远地指了指城门方向:“看到了吗?”

“城门有什么好看的?”潘龙诧异地问,“你家在定丰镇就是看城门的,该不会看到城门就感觉亲切吧?哦,对了,你家看的也是北城门……”

韩风气得跳了起来:“我说的不是城门,是城楼啊!你没看到吗?那是玉门城著名的风景,人头风铃啊!”

潘龙将目光从城门上移,果然看到城楼上悬挂着许多的人头。此处距离尚远,看不清那些人头的相貌,只能看到初升的阳光落在这些人头上,宛若给它们镀了一层金。

狰狞的人头被朝阳镀上了金色的光芒,看起来颇为诡异。

“这算是哪门子的风景啊……”他忍不住嘟囔,“人头也算风景?”

“别小看这些人头啊!”韩风强调,“这些人头里面,很多都是黑戈壁赫赫有名的大马贼。其中甚至有不少先天高手呢!”

潘龙大吃一惊:“先天高手也会被杀了,砍下脑袋吊在这里?”

“所以才是著名的风景啊。”韩风见他终于不再是一脸不感兴趣的样子,顿时高兴起来,“而且先天高手皮肉强化,只要腌制的时候用心一点,挂着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没有问题。我们等一下上楼去看,或许能够看到五六十年之前赫赫有名的大马贼呢!”

潘龙顿时来了兴趣,跟着他一起到了城楼处。看守城楼的士兵们倒是挺好说话的,给了他们几块碎银子,就让两人上了城楼。

看来,他们平时应该经常做这种事。

(玉门城的城楼,放在前世大概就是收费景点吧……估计楼下还要弄个收费窗口,没准还能直接刷二维码……)

潘龙想象了一下,不由得笑了起来。

上了城楼,近距离看去,那些人头越发的狰狞恐怖。韩风刚才兴致勃勃,现在被这些人头环绕,反而显得有些不自在。

他虽然是北地男儿,从小学武,但真没见过这么多的人头——活到十五岁,他杀过的最大的东西就是野狼,还只杀过两只。

人头风铃这种风景,对他来说,多少还是有点太过刺激了。

第五章、厉武

几百颗人头挂在城楼上当风铃,这风景的确是有点太过刺激。

潘龙觉得,若是放在前世的文明社会,这一幕大概足够把影视作品拖进“少儿不宜”的范畴,要是放在动漫作品里面,则肯定会被打上无数的马赛克。韩风毕竟年纪小,没什么江湖经验,看了之后有点害怕,也是正常。

他自己倒是不怕,好歹不久之前才刚刚经历过一回血流成河尸横遍野——还几乎都是他自己杀的,比眼前这一幕,不知高到哪里去。

看韩风似乎有点战战兢兢,他急忙想办法转移注意力,拖着韩风找了一位看起来比较和蔼的中年士兵,询问这些人头的来历。

“来历?能有什么来历?都是马贼。”那士兵漫不经心地说,“不管他们生前功夫有多高,犯了多少大案要案,最后无非是在这城楼上多挂几天或者少挂几天罢了。都一样,不值一提。”

“那……有没有值得介绍的高手?”潘龙问。

那士兵随手指了指城楼边上架着一面鼓的小楼:“高手们的人头,都挂在那边呢。清一色的先天境界。”

潘龙和韩风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小楼的屋檐下,零零落落,挂着二三十颗人头。

“这……这么多?!”韩风吓了一跳。

先天高手可不常见,北地民风尚武、高手辈出,定丰镇也不过两位先天高手。这区区一个鼓楼,就挂着二三十颗先天高手的脑袋,岂不是……岂不是有十几倍于定丰镇的数量?!

潘龙却好奇起来,虽然这些人头经过腌制,都已经有些变形,不是很看得清生前的相貌,但无论如何,那都是一群先天高手啊!

拖着强装镇定的韩风来到鼓楼,他们正要细看,却猛地停下了脚步。

只见不远处,一个穿着金色重甲的将军正坐在阴影里面,闭着眼睛,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闭目养神。

这人坐的位置极好,若非走近了的话根本就看不见。两人也是走到近前,才发现他坐在那里。

看到他坐在那儿,两人立刻停下脚步,不敢向前。

他们不是不懂军规的菜鸟,知道平民擅闯城楼是违规的。轻则被呵斥罚金,重则要挨一顿鞭子。虽然一般来说,只要不打仗,没人将这规矩放在心上——定丰镇的城楼从来都是随便上的——可如果遇到一个较真的军官,官职还比较高的话,那就算挨上一顿打,也没地方可说理去。

偏偏,那人身上的铠甲,他们也认识。

那是鱼龙大铠,是大夏校尉的铠甲。

大夏的武官分为三个大的等级,一曰将帅,二曰校尉,三曰杂尉。校尉的品级在四五六品之间,依据具体官职和封号的不同而有变化。但无论如何,最差也有六品。这些校尉们大多武艺高强、经验丰富,往往被委任在诸如金城防线之类的军事重镇,担当军事总长。必要的时候,他们甚至可以调动周围所有城镇的兵力,组织军队应急作战。

校尉铠甲的最大特征就是有半鱼半龙的装饰,依据身份不同,具体的装饰也不同。二人不是很懂这些具体的门道,但那校尉铠甲双肩上鱼尾龙头的浮雕清清楚楚,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得出来。

韩风震惊地转过头,看着潘龙,用眼神示意:怎么回事?这里怎么会坐着一个校尉?

潘龙也同样用目光回答:你问我,我问谁?我怎么知道堂堂玉门城的武官总长,会像个鬼一样坐在城楼的阴影里面!

韩风:不是你要过来看的吗?

潘龙:我刚才没看到他啊!

韩风:那个士兵坑了我们!

潘龙:别想这么多了,趁他似乎还没醒,快走吧!

二人急忙转身,正要蹑手蹑脚地离开,背后传来了带着笑意的声音。

“两个小鬼头,怎么转了一下就要走?你们不是说,想要看看那些‘值得介绍的高手’吗?”

二人僵硬地转回去,只见那金甲校尉已经站了起来,收起了头盔的面罩,露出了一张帅气得看不出年龄的脸庞。

“某家奋勇校尉厉武,奉皇命镇守玉门城,从帝都一路日夜兼程赶来,跑了七天七夜。到地方之后,某家寻思着总算可以休息一下,就坐着打了个瞌睡,结果却让你们看了笑话。”

他笑着说:“你们带吃的没有?若是有什么吃食,给某家饱餐一顿,某家就给你们讲讲这鼓楼上那些人头的来历。”

“其中有几颗,还是当年某家在这里从军的时候,亲手砍下来的呢!”

话说到这份上,潘龙和韩风还能有什么选择吗?

当然没有了。

他们唯一庆幸的,就是自己随身带着不少干粮和酒。

厉武相貌英俊,但吃东西的样子可一点也英俊,反而相当的狰狞凶恶。

经过日晒风吹,硬得可以拿来给敌人开瓢的狼干,他一口就能咬断,嘎啦嘎啦嚼着,简直就像是用锯子在锯木头一般。

一口就能放倒北地之外寻常壮汉的烈酒,他全当白水咕噜噜地喝,一口气喝了足有两三斤,别说喝醉,脸上连一点微红的酒意都看不出来。

他就这么坐在一堆人头下面大吃大喝,不到一刻钟,潘龙和韩风带的干粮和酒都进了他的肚子。

眼看两人拿不出更多吃的来了,厉武打了个饱嗝,重新站了起来,叹道:“啊呀,只吃到六分饱,可惜了。”

潘龙和韩风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那些东西足够他们俩吃上至少五六天,这位校尉大哥一刻钟吃完了不说,还只吃到六分饱——看他的肚子也没吃得隆起来,那么多的肉干和烈酒,究竟吃到哪里去了?

还是潘龙见识多一些,想出了缘由,忍不住问:“厉校尉,您这是……先天食异?”

先天高手有四大异象,食异是其中之一。修成这个神通的高手食量异于常人,能够一顿饭吃下海量的食物并且迅速消化,将能量储存在身体里面,也能连续几天不吃不喝,依靠储存的能量过活。

这位厉校尉一口气吃掉这么多,肚皮却丝毫不鼓,可不正是先天食异的表现么!

大多数的先天高手都像他爷爷那样,一个异象都没修炼出来,那是底蕴不足,勉强踏入先天就已经到了极限,难以再前进。而他老爹就更进一步,修成了先天四异里面的气异,也就是所谓的先天胎息,能够不需要用口鼻呼吸,也不会中寻常的气体毒素。

也不知道这位厉校尉修成了哪几异……

厉武听到潘龙询问,微微一笑,说:“某家不才,修炼八十余载,勉强消了四异,得还本来面目,窥见天地之理。刚才那不是在运用食异,只是真的饿极了而已。”

潘龙顿时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消了四异?!得还本来面目?!窥见天地之理?!

这特么不就是“返璞归真”、“天人合一”的意思嘛!

这位帅气的校尉大哥,竟然已经踏入真人境界?!

九州世界之中,无论是先天四异也好,是先祖血脉也好,是妖魔鬼怪也好,但凡那种力量奇异而显露出非凡特征的,都被统称为“异人境界”。这个境界的力量强弱可能相差很大,但只要还不能收敛自己的非凡特征,那就是没有能够把力量完全控制。

如果一个强者,能够将自己的力量完全控制好了,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一点非凡特征都表现不出来,那就是返璞归真,踏入了新的境界,可以被称之为“真人”。

真人境界没有什么“异常”之说,无非是从控制自身到感应天地,进而调动天地之力。这也就是“返璞归真”和“天人合一”两个层次。

在通俗的说法里面,也有人将前者尊称为“宗师”,后者尊称为“大宗师”。

至于再往上,如何从真人成为仙人,那潘龙就不知道了。

不仅他不知道,整个潘家,乃至于整个定丰镇,都没有人知道。普天之下,知道的人大概也很少很少。

厉武看起来只是个帅气的大块头,却没料到竟然已经是天人合一的大宗师!

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啊……

见潘龙一脸震惊,厉武笑了笑,说:“其实也就这样了,一样要吃喝拉撒,一样要争名夺利。饿了渴了的时候,有好处要争夺的时候,别说是真人,就算是不老不死的仙人,也不过就这样罢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但言下之意却让人震惊。

韩风这时候也明白过来了,失声大叫:“你是真人?你还认识仙人?”

他纳闷地看着厉武,低声自言自语:“不像啊……”

潘龙在心中为这话点了个赞,但他可不会像韩风那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厉武被逗乐了,反问:“那你觉得,真人境界的家伙,应该是什么样子?”

韩风想了想,说:“嗯……要穿着宽大的旧袍子,用一根枯树枝当发髻,乍看上去又老又瘦,但走进了仔细一看,就会看到他的皮肤其实像婴儿一样光滑细腻,身上没有半点污垢,眼中更是散发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对万物至理的追求……”

厉武被说得哈哈大笑:“你这是茶馆里面说书听多了吧!真人无非也就是真正把握住了自身的力量,可以不至于力量外泄产生异象而已。真人也是人,也有正常的喜怒哀乐,谁没事找事整天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来啊!你说的这个,那完全是个神棍嘛!”

“啊?”

“好了好了,跟你们这两个加起来都没我儿子大的小家伙谈这些还太遥远。我还是给你们讲讲这鼓楼上挂着的人头吧。”

第六章、三颗人头

厉武并没兴趣跟两个连先天境界都没达到的菜鸟谈什么返璞归真乃至于长生仙道,这些显然有些太遥远的东西,所以只略一提,他就转移了话题,随手一招,一颗干枯的人头就飞到了他们面前,悬在空中一动不动。

“这家伙叫什么,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他自号‘播种王’,好色无度,男女不忌,纵横黑戈壁十多年,几乎天天都要换床伴。”他笑呵呵地说,“虽然是个变态,但手底下的功夫还真是挺过硬的。当时我们四个先天围攻他一个,打了一天一夜,他受了四五十处伤,还在跟他们打——那时候我甚至不止一次以为要坚持不住,被他给反过来杀了。”

“后来呢?”韩风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好奇地问。

“后来一个同僚被打得快死的时候临阵突破,实力大增,一剑刺死了他。”厉武手指微微一动,人头的头发被拨开,露出了额头上的一道剑痕。

“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临死的反扑极为猛烈,我那位同僚也不幸殉职,终年二十九岁。”

厉武轻轻地叹了口气,显得有些伤感。

潘龙暗暗心惊——二十九岁就能成为先天高手,而且还能临阵突破,至少也是修成了一两种异象的,那同僚的天才程度,简直令人震撼。可就算是这样的天才,死了,也就什么都没了。只剩下别人嘴里一段追忆的话语而已……

难怪出发之前,祖父和父亲再三叮嘱,要自己多加小心,必要的时候别顾虑面子或者同伴,该低头就低头,该逃跑就逃跑,活下去最重要。难怪他们一定要自己带上那瓶圣灵药,并且再三强调不能给别人用……

他们应该也见过不少类似的情况吧。

陨落的天才,就只是寻常的死者而已!

厉武叹了口气,将这人头送回原地,又手一招,摄来了另外一颗人头。

这人满脸络腮胡子,须发根根倒竖,脸上还有好几道狰狞的伤疤。纵然只有一颗头颅,依然散发出无穷杀气,令人望而胆寒。

潘龙还好一些,韩风看了他一眼,目光和那双早已失去神采的双眼对视了一下,顿时就猛地一哆嗦,差点没站稳。

厉武等潘龙扶住韩风,才介绍说:“这人可了不得,是我们北地四百年来头号大盗。他的名字,你们应该都听过才对。”

北地四百年来的头号大盗?

潘龙还在琢磨,韩风已经颤声问道:“他……他是‘平天王’商鹏?”

潘龙顿时恍然,看向那人头的目光,也不由得多了几分敬畏。

这商鹏乃是三百多年前的人物,那时候大夏连着出了两代有为之君,对内整顿朝纲,裁撤各地冗余的官员和封地;对外改变“征而不占”的传统思路,稳扎稳打,通过建立城寨的方式,开辟国家领土。大夏皇朝的国力,在那段时间差不多算是又到了顶峰,称得上煌煌盛世。

但偏偏就有那么一个人,用他的拳头,打破了这“盛世”!

这人就是商鹏,他本是雍州商洛伯的后代,商洛伯家族世代无征讨之功,屡遭降封,到那时已经降到了五等爵的最末,眼看要被裁撤。他不忿于“骗百姓到几千里外送死的是明君,老老实实保境安民的却是庸臣”,愤然举旗造反。

商鹏政治军事才能都很一般,却是个不世的武学奇才。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属于那种埋头苦练毫无成效,但跟人一打立刻就豁然开朗的类型。

此后的十几年里面,他跟大夏皇朝讨伐他的军队和高手们打了不知道多少仗,硬是从一个武功平平的二世祖打成了天人合一的大宗师。

不仅如此,商鹏自号“平天王”,所到之处疯狂打击那些支持大夏皇朝的家族,除了将家产劫掠一空之外,更惨的是会把这些家族不分男女老少,都绑起来用屎尿浇了满身。

对于重视身份的上流社会来说,这甚至比杀了他们还更加凶残。

商鹏倒也不胡乱闹事,他对态度暧昧甚至于自立割据的相当友好,所以并不缺乏支持者。

如此这般,他在雍州、冀州打了一圈,虽然胜少败多,却把这两州的统治秩序给完全破坏了。

直到今天,大夏皇朝对于雍州和冀州的控制能力依然相对较差,不得不驻扎大军,以军队为核心,建立统治体系。

长生仙佛们不肯为这种丢人的事情出手,结果大夏皇朝居然愣是拿商鹏没什么好办法,只能一路赶着他向荒凉的边境逃跑。

最终这位自号“平天王”的大佬又一次战败之后,带着残兵败将逃进了黑戈壁。

几年之后,有人带着他的人头来到雍州北部的军镇,说“平天王”因为暴饮暴食被撑死了,拿他的人头来索要悬赏。

这死法实在太过荒谬,没人肯相信,那人更是被想要贪昧功劳的军官所杀,商鹏之死就成了千古之谜。

直到今天,都有很多人传说其实“平天王”并没有死,相反修成了仙佛,已经长生逍遥,依然还在想要找大夏皇朝的麻烦。

也有人说,他留下了巨大的财富,藏在黑戈壁之中。所以黑戈壁的马贼们除了打劫之外,还有一份重要的日常任务,就是挖地三尺,寻找他的藏宝之地……

潘龙回忆了一番,不由得啧啧称奇。

他之前也属于认为商鹏未死的那类人,但此刻亲眼目睹了这颗惊人的首级,就不由得改变了想法。

这么一颗人头,除了“平天王”,还能是谁?

韩风却问:“这人头……真的是他?”

“当年我也问过同样的问题。”厉武回答,“我得到的答案是‘天晓得’。”

他耸了耸肩,满不在乎地说:“天晓得,反正这人头的主人,肯定比我强多了。我甚至怀疑,它是不是来自于一个长生仙人。”

这话说得潘龙和韩风更加惊奇,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这颗人头,想要从中看出点非同寻常之处。

但那当然不可能,这颗人头挂在玉门城的城楼上几百年了,不知道多少人研究过它。要是有什么非凡之处,那也早就被研究出来了,哪里轮得到他们!

厉武接下来又给他们讲了几颗人头的故事,大多都是剧盗悍匪。韩风听着听着,突发奇想,问:“那这城楼上挂的都是大奸大恶之辈喽?有没有比较好一些的?”

潘龙觉得这问题不是一般的傻——能被挂在城楼上的,可能是好人吗?

但厉武却沉默了,露出了忧郁之色。

(卧槽!还真有?!)

片刻之后,厉武走到一边,解下了一颗挂在鼓楼中间,无论下多大的雨雪都沾不到半点的人头,走了回来。

这人虽然已经只剩首级,但却依然看得出威武堂堂,眉宇之间一股凛然正气,令人望而心折。

“他叫闫雄,跟我自小相识。”厉武介绍说,“他为人正直,做事公道,我一直拿他当大哥敬重。后来我们都从军入伍,我去了中州,他去了冀州。几年之后,我听到消息,他因为被上官冒领功劳,一气之下杀官造反,带着一票兄弟们去了黑戈壁,专门打劫朝廷的运输队,对民间商人则秋毫无犯。”

韩风顿时明白了他说的是谁,问:“莫非他就是‘太平大将军’?”

“太平大将军”是二十多年前黑戈壁最有名的马贼,整个北地都听过他的名号,他的故事,直到现在都还在流传。

只是,很少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关于他的死法,一直众说纷纭。

“没错,那就是他的名号。”厉武继续说道,“我曾去黑戈壁和他交手三次,都不分胜负。本以为还会继续斗下去,却不料第四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只剩挂在这里的一颗人头……”

潘龙和韩风都沉默了。

过了片刻,韩风问:“他怎么死的?”

“被他杀死的那个上官有个儿子,天资过人。拜入了东华剑派,只用十二年就踏入了先天。那孩子很得长辈们的喜爱,为了帮助他消除心魔,东华剑派出动了一位真人,剑气飞扬,制住了他和他的兄弟们,然后那孩子一刀砍掉了他的人头,送到了这里,却放过了其余所有人。”

潘龙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长叹一声。

被冒领功劳而报复,没什么不对的;为父报仇,更是天经地义。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谁又能说得清?

“那上官的儿子后来怎么样了?”韩风问。

“我也不知道,二十几年没听到他的消息了。”厉武轻描淡写地说,“应该还活着吧。”

他突然显得很萧索,看着天空,一言不发。

潘龙见他心情不好,急忙找了个话题:“厉前辈,我记得朝廷很少派出真人宗师镇守四方,这次怎么把您给派出来了?”

“还不是劳什子九州鼎共鸣害的!”厉武不高兴地哼了一声,“都多少年前的老家什了,出点问题,有什么好奇怪的?偏偏大惊小怪,把大家都派到各地镇守,还再三强调,要我们小心盘查一种水淹不湿、火烧不焦、刀剑都不能伤害的竹简……娘亲呦!这天底下的竹简也不知道有几万几亿,我们怎么查啊!”

潘龙心中凛然,明白了原因。

这位真人宗师,是被派出来追查山海经下落的!

不仅如此,朝廷已经往四面八方派出了大量高手,显然是铁了心要把山海经给找出来。

“我们也得到消息了,说是只要能找到那种竹简,献给朝廷,就能得到重赏。”他心中凛然,脸上却露出了笑容,专门花费技能点提升的“伪装”技能此刻发挥了作用,将他的真实想法深深藏住,一点也没漏泄,“厉前辈,您说……这事情靠谱不?”

厉武冷笑:“一等安乐公,世袭罔替,得赐丹书铁券——这样的好处,就算是某家也不敢去想,遇到了都要退避三舍,你说靠谱不靠谱?”

“朝廷的赏赐肯定是真的,但赏赐究竟会落到谁的手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潘龙看得出来,他这番说话的确诚心实意。

“那该怎么办?”韩风问,“难道遇到了,都要专门躲开?”

“废话!”厉武没好气地说,“别怪某家没提醒你们。若是真见到那竹简,或者是知道了那竹简的线索,千万别凑上去,有多远跑多远,否则的话,当心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这么恐怖?!”

“就是这么恐怖!”厉武严肃地说,“好处和风险总是一起来的,这是震动九州的大事,不是仙人就别往上凑。归根究底,九州鼎是帝家的,那竹简多半也是他家的。天晓得他家究竟出了什么事……反正都是他家的事,关咱们什么事?吃好喝好过日子,才是咱们的正事!”

“好了,某家今天吃喝也够了,话也说得够多了,该是回去睡觉的时候了。你们也回家去吧,这段时间江湖上风浪很大,还是别出去的好。”

说完,厉武站起来,也不见作势,身影就消失在了他们的面前。

第七章、两只菜鸟压马路

厉武既然离开了,那风景自然也就不用看了。潘龙和韩风下了城楼,在玉门城里面随意闲逛起来。

玉门城不愧是西北重镇,相当的繁华。大多数前往北地乃至金门防线的商队车队,都会从这里路过。这座城市向南不远,就是赫赫有名的鸿雁湖——旧名波尔腾湖,后来大夏第二代天子帝乙丑西巡的时候看到这座湖里鸿雁成群,因此将其改名。

这座湖泊提供了大量的淡水,也唯有如此大规模的淡水,才能供给成千上万人规模的队伍补充饮水,以穿越黑戈壁。

鸿雁湖也是玉门城著名的景点,除了秋冬之外,这座湖泊里面正常都栖息着大量的水鸟。

某次大夏天子来巡视的时候,恰巧有一只胆儿肥的水鸟向他乞食,他不知怎么的就龙心大悦,赞之为祥瑞,并下令严禁捕杀鸿雁湖的水鸟,违者按照谋逆论罪。

一代代下来,鸿雁湖的水鸟们就一点也不怕人,甚至会旁若无人地在人们身边漫步和游弋。

此等奇景,在整个大夏也是独一无二。历代大夏天子不止一次曾经专门来此巡游,并授予了诸如“国泰民安”“瑞鸟呈祥”等等一系列称号。

只是在民间,这景色却有另外一个说法,叫“鸟比人贵”。

潘龙来得不巧。如今已是深秋,水鸟早已向着南方迁徙,甚至连湖面都已经结了一层薄冰。二人来到湖边,只看到络绎不绝的取水队伍,还有停泊着画舫的皇船码头。

韩风有些失望,定丰镇一带没什么湖泊,就连比较大的河流都不多。他一直很期待看到水鸟成群的景色——退一步,就算是没有水鸟,看一看波光涟漪的连天湖水也好。

结果竟然只有冰面,实在是让人大感无趣。

潘龙安慰他说:“看看画舫也不错嘛,那可是只有大夏天子才能享受的稀罕东西,我们在定丰镇,一辈子都看不到这么豪华的大船。”

“再豪华也不过就是条船……”

韩风嘴里抱怨着,还是和潘龙一起去了皇船码头。

码头上有驻军,不许闲杂人等靠近,掏钱都不行。但二人都是士族出身,有朝廷腰牌为证。所以驻军给了他们一点面子,允许他们到码头上去近距离看一看——但依旧不许靠近画舫。

上了码头,才看出这天子御用之物的确不是一般的奢华。整个码头都是用上好松木建造,其中还有不少花圃,种着一些四季常青的灌木。纵然是即将大雪覆地的季节,里面也绿意盎然,除了有些冷之外,感觉不到半点秋冬的味道。

至于那画舫,就更是了不得。披金挂彩不说,其中还竟然也种了不少花树,外壳两边更用大块水晶拼成群龙托云之状。也亏得这个世界有神通道法,若是在潘龙前世那个牛顿大爷跺跺脚震四方的世界,这样的“船”别说是航行,就算想要浮起来也绝无可能。

韩风看得目瞪口呆,过了许久才喃喃自语:“这要多少钱啊!”

“你跟天子谈钱?”潘龙被他逗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富有四海,囊括九州。天底下的钱都是他——你说他需要考虑钱的问题吗?”

“真羡慕……”

路过的一个巡逻士兵笑着接过话头:“谁不羡慕呢?天底下没人不羡慕的,尤其是那些嘴上说着不羡慕的,心里也不知道羡慕成什么样子呢!”

跟他并行的另一个士兵叹了口气:“人家投胎投得好,一生下来就是太子,命里注定要继承天子宝座。羡慕又怎么样?总不能现在抹了脖子,试试看下辈子能不能投胎到帝家吧。”

“其实我辈也不错了。”潘龙说,“衣食无忧,还能到处看看风景。总比那些天天为吃穿发愁的人要强得多。”

先说话的那个士兵连连点头:“小伙子说得对!我们能够不愁吃穿,就已经算是投胎投得不差了。如今天下,十个人里面总有七八个是要为衣食住行发愁的。能够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已经是福气啦!”

四人攀谈了一会儿,他们才得知这些在码头巡逻的士兵虽然驻扎在玉门城,但其实并不隶属玉门城管理,而是朝廷禁军的编制。非但做的工作比边军轻松许多,连待遇都要比玉门城的边军要高了一大截。

边军对此当然不服,双方经常发生一些纠纷。军纪如铁,他们不敢冒着触犯军规的风险动手开打,可吵架或者互相埋汰,却是司空见惯的。

当然,这些跟潘龙和韩风没关系。无论边军还是禁军,对他们这些北地出身的官宦子弟都颇为友好——彼此不对付,那是一回事,但究其根本,他们终究都是大夏军人,在很多问题上,始终还是一致的。

两位禁军十分健谈,给他们详细介绍了这码头和画舫的种种精妙设计,以及列代天子巡游时候发生的一些趣闻佚事。言谈亲切风趣,大有前世出租车司机的风采。

不知不觉,他们就攀谈到了中午。这一班巡逻结束,两位禁军要回营房休息,潘龙和韩风自然也就告辞离开,去品尝一下玉门城的经典美食。

和定丰镇不同,玉门城的餐饮业要丰富很多,内容也颇为全面。在这里不仅能吃到西北传统的各种面食,也能吃到一些中原甚至东南的菜肴。

比方说,将猪肉肥瘦相间地搭配好一碗,放上配菜和佐料,在锅里隔水蒸熟,那就是南方荆州地区的一道著名美食。

这道菜重油重糖,甜糯可口,十分合韩风的口味。他一口气吃了三份,吃得满脸是油,笑逐颜开。

潘龙对于这道菜不是很有兴趣,倒是对扬州风格的千丁豆腐羹颇有兴趣。这道菜将以豆腐为核心的各种食材切成丁,按照一定的顺序下锅,最后炖成一大碗,热腾腾香喷喷,各种食材都炖得恰到好处,软而不烂,一块一块清清楚楚,一勺舀起来五花八门,吃到嘴里也滋味丰富,让他不由得想起了江南的花花世界。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江南,究竟会是什么模样……)

这顿饭的确好吃,可花钱也多。两个人吃一顿,愣是花了纹银三两。付账的时候韩风都傻了,再三确认是三两而不是三钱,然后不停地跟潘龙抱怨,说是太浪费。

“两个人在定丰镇最好的馆子吃一顿,两钱银子都用不着。玉门城的饭菜实在太贵了!”

这样的话,他唠叨了五六回。

三两纹银的确不是小数目,但其实也就这样了。这个世界可没有前世那么发达的物流,很多食材的运输成本都极高。要在西北之地吃一顿南方美食,而且还吃得不少,花上这个数目,倒也不奇怪。

老爹潘雷回忆自己年轻时候闯江湖的经历,曾经谈过在扬州吃“鎏金鱼片”。深海里面才有的鱼,从抓住到切成薄片上桌,前后不会超过两个时辰,极为鲜嫩可口,让他几十年之后依然印象深刻。

它的价格也是印象深刻的重要原因,鎏金盘的一盘鱼片,加起来不会超过二十片,便是一两黄金。

跟那个比起来,这一顿又算得了什么呢?

潘龙劝了韩风一番,结果韩风倒是不心疼那三两银子了,转而好奇“鎏金鱼片”究竟是什么味道。

“龙哥,你说咱们这一趟闯江湖,要不要专门去一趟扬州?尝一尝这鎏金鱼片?”

潘龙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我们的盘缠不少,可扬州路途遥远,一路上就要花不少钱。等到了地方,怕是也剩不下多少了——难道你想要吃霸王餐?”

韩风顿时就蔫了,苦着脸叹道:“钱是英雄胆,一文钱难死英雄汉啊!”

潘龙觉得,这小子就算要死,也绝对不会被一文钱难死,只会馋死,或者吃太多撑死!

吃饱喝足之后,自然就该走一走,消消食。韩风又带着潘龙去了玉门城里面的另外几处著名风景:比方说当年北地尚未开辟,雍州还是九州边境的时候,曾经的玉门大都督府;又比方说号称一点狼烟,方圆千里都能看到的玉门大烽火台;还有当年“刀帝”帝乙亥和“漠北雄狮”阿特拉大单于决斗的刀帝坪……每一处风景,都有一段故事。

韩风对这种“有故事的风景”十分着迷,每到一处,他都要追忆往昔,好好感慨一番。如果不是胸无点墨,连个顺口溜都写不出来,他估计还要吟诗一首,挥毫泼墨写下来,再找人装裱一番,等闯荡江湖结束,带回家去挂在墙上。

这可不是潘龙胡乱猜测,而是在他们游览的时候,就看到有人在这么做。

那是几个约莫三十出头的男女,身边带着一群仆人。每到一处,他们就讨论一番,然后仆人便拿出文房四宝,供他们将自己的诗文写下来,吹干,收好。

虽然从潘龙的角度看来,这些诗文水平着实有些差劲,比较好的大概能到打油诗的程度,比较差的也就顺口溜而已。但那些人却都兴致勃勃,看起来十分的满意。

他当时有些好奇,就凑上去打听了一下,才得知那些仆人其实是诗文行专门训练出来的,任务就是给这些文人墨客们提供帮助,随时随地记下他们的灵感创作。

灵感创作?

听到这话,潘龙感觉自己鸡皮疙瘩都要出来了。

那些打油诗也就算了,顺口溜也能算灵感创作吗?这灵感创作也太不值钱了吧!

看他满脸的不以为然,一个诗文行的小管事便向他解释。

“当今世上,有钱而又有诗文传世之才的,百中无一。但有钱又想要诗文传世的,十之七八。写几篇诗文,想要流传后世,也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我大夏连‘他日我若为天子’这样的诗文都容得,何以容不得这些人写一些诗文传下去呢?只要他们不怕后世看笑话,那还有什么别的问题吗?”

潘龙微微点头,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

大夏不搞什么文字狱,未必是不想,实在是做不到。这个世界的单人武力有点高,那些江湖高手们没本事杀进帝都血洗宫廷,但杀几个官儿绝对不是问题。九州大阵威力无比,可总不能有事没事就开。

贪官污吏被高手杀了,朝廷可以想办法掩饰。但若是忠于朝廷的官员因为文字狱的事情被杀了,朝廷又拿杀人的高手没什么办法,那是要让官员们寒心的。

大夏皇朝做事倒也实在,既然没什么办法,那索性就放弃这块算了。

反正……嘴上哔哔几句,又不能真的给他们造成什么损失。只要脸皮厚一点,也就过去了。

我承认拿你没办法,你想骂就骂吧,骂得死我,算你有本事。

所以大夏文坛反贼成群,各种讽刺的诗文简直多如过江之鲫,就连韩风这个没文化的,参观各个风景的时候,都能说出几句讽刺的话来。

相比那些反贼之意溢于言表的诗文,这些才华有限的人们写一些粗制滥造的东西,请诗文行帮忙保存乃至于印刷,又算得了什么呢?

想到这里,潘龙不禁来了灵感——如果将来自己能够搞定祖传的那件大事,又没能争到那个唯一的宝座,倒是可以投身于文化行业,专门整理出版各种反诗。

毕竟,造反篡逆这种事,咱才是专业人士啊……

第八章、行路难

休息之后,商队继续出发。

过了黑戈壁,路就好走多了。关键是不用担心几百上千的马贼半夜来袭,大家晚上都能安安稳稳地睡觉,辛苦的程度大大降低。

商队一路向东南,穿过了好几个城镇。

这些黑戈壁以南的城镇都位于旧时代的九州西北,一向以贫瘠穷苦著称,它们不仅田地出产有限,还不像北地那样拥有丰富的野外资源。在这里收购不到足够的好货,只有实力不够的商队,才会来这里做生意。

他们自然也不会耽搁到现在,早就已经出发回去了。

商人将本逐利,当然是越快回本越好。尤其是那些小商人,能快一天,早赚一天钱不说,更少一天的风险。

况且,不少商人其实都是借钱买货的,能早一天还钱,就少付一天的利息,这可都是真金白银!

长安商会这样的大商会倒是不急在一两天,可他们也不敢耽误太久。拖上十天半个月,由秋拖到冬,乃至拖到雪季,那就要出大事。

北地冬天的雪季是很危险的,要是在大雪连绵之前还没能越过横亘在雍州中部,在地理上划分出“西北地区”的鬼门山,那就只能在当地住下,耽搁好几个月。

大雪天翻越鬼门山,这种事情想都别想。一个两个武林高手自然能够做到,但一整个商队,则绝无可能。

鬼门山地势崎岖,山路修在崇山峻岭之中,很多地方道路甚至容不下三个人并排。就算是商队,也要让武林高手护着,临时搭建一些栈桥,才能磕磕碰碰的过去——就这样,每年都有很多人葬身于此,至于骡马车辆货物什么的,更是不计其数。

这还是那些无风无雨更无雪的天气,要是在大雪漫天冰霜遍地寒风呼啸的日子试图翻越鬼门山……

历史上没商队这么做过,倒是曾经有军队这么做过,结果就是十成兵马折了六成。好在靠着剩下的四成打了敌人一个出其不意,结果仗居然还打赢了。

只是,就连打赢了那一仗的名将窦庸,都强调“此战纯赖天佑,非吾等之功也”。其中凶险,可想而知。

长安商会当然也不能顶着大雪翻越鬼门山,不过今年总的来说运气不错,一路上虽然有点小风雪,但始终没有变成大风大雪。天色虽然阴沉,却也总只是阴沉,没有变成北地人最讨厌的“司马脸”。直到鬼门山近在咫尺,距离往常“雪季”的时间都还有二十来天。

二十来天的时间,算是很稳当了。

在鬼门山下的窦帅镇,他们好好休息了一天,人马都养足了精神。第二天将所有辎重扔给窦帅镇分会慢慢处理,只带货物和最基本的补给,踏上了登山的道路。

“天啊!这山路……”同样把马在窦帅镇卖掉的韩风看着眼前那崎岖狭窄的山路,不禁咽了口吐沫,“这能过得去吗?”

在他们面前,是一条陡峭到普通人大概只能用爬的方式才可能越过的山路,坡度足够让人往地上一坐,就从山顶一直滑到山脚,而山路上那些一层一级的“台阶”,则只是勉强有一点点似乎比较平坦的模样而已。

像这样的台阶,就算是不带行李,多少也要有一些武艺在身,才能比较轻松地过去。寻常人哪怕只是想要攀爬,都十分艰难。更不要说商队里面还有车马,那该怎么过?

“龙哥,你有办法吗?”

(我能有什么办法?呼叫一架重型直升机吗?)

潘龙摇头。

很快,他们就知道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商队将骡马从车上解下来,由大力士背着这些牲畜爬上了台阶,然后拆了大车的轮子,去到台阶顶端架成滑轮,用绳子拽着变成了箱子的大车,一点一点地上了坡。

韩风看得目瞪口呆,他做梦也没想过,竟然还能用这种方法运送货物。

潘龙微微点头,但心中却又有些疑惑。

像这样的做法,长安商会做得到,但那些小商会呢?至于那些就一辆车两个人的散户,更是绝无可能。

他们是怎么过这个陡坡的?

想了好一会儿想不出答案,他干脆找刚刚被商队管事叫去商量事情的赵霖询问。

“平常我们不走这条路的。”赵霖的回答让他讶然,“今天是例外。”

“为什么?”舍难就易是很常见的事情,舍易就难是怎么回事呢?

赵霖叹了口气,解释说:“另外一条路上出事了。南平商会和九山王翻了脸,四位先天高手正在路上大打出手,山路上难以躲闪,双方被波及的人已经死了二三百,栈桥完蛋了不说,连山路可能都要被打塌了。那麻烦我们惹不起,只能绕路。”

潘龙想象了一下几位老爹那个层次的高手在悬崖绝壁栈桥上打起来的场面,不由得抹了抹冷汗。

正如赵霖所说,这麻烦他们惹不起。像他这样的“高手”,都不用被双方战斗的余波卷入,光是栈桥被打断,他就只能摔死了。

难怪长安商会一行宁可拼了老命翻山越岭,也不肯走相对容易一些的道路。

山路再麻烦,也没有四位打出真火的先天高手来得麻烦啊!

翻过一山又一山,崎岖的山路让众人苦不堪言,很多人也怨声载道。但越过一个山头的时候,他们正好从山顶上看到了远处的战斗场面。

断崖绝壁之间,几个人影飞快地移动,轰鸣之声不绝于耳。远远地就能看到大段大段的栈桥断裂,掉落绝壁。更不时传来被卷入战斗的普通人的濒死惨叫。尤其是一些惨叫声拉着长音,从高处向着地处传去的倒霉蛋,更是让大家听着声音就头皮发麻。

“啊——”

又一声惨叫戛然而止,韩风哆嗦了一下,低声问:“死了?”

“应该是死了。”潘龙低声回答。

“太可怕了!”韩风说,“我宁可被人乱刀砍死,也不要这样莫名其妙就死掉!”

“我倒是希望不死最好。”

韩风愣了一下,随即也笑了。

“龙哥说得对,不死当然最好!”他满怀希望地说,“但还不够!我要成为武林高手,踏入先天境界,还要赚大钱,发大财,最后带着漂亮婆娘,抱着大胖小子,一家三口披红挂彩地回家乡!”

潘龙斜着眼睛看他,将一声冷哼吞了回去。

毛都没长齐了的小子,居然就在想这种事,这一届年轻人不行啊!

想老夫当年!

呃,他当年也没什么可吹的,顶多就是没加入全国三千多万光棍的行列罢了……

这么一想,他突然觉得,韩风这人生愿景相当的靠谱,相当的接地气,没准还真能实现。

最起码,比他“摧毁九州大阵,纠正帝甲子的错误”的目标,要实际得多。

看到了栈道上惨烈的景象,长安商会一行人顿时精神抖擞,再没有半句怨言。大家手托肩扛,愣是在崎岖的山路上运着沉重的货物一点点向前。

眼看太阳渐渐西垂,商队的管事却还没有下令宿营,韩风有些担心,问:“现在还不宿营,等一下来不及布置营地了吧?”

赵霖看了他一眼,苦笑一声,说:“哪里还有什么‘宿营’!今天要连夜赶路。”

“什么?!”潘龙也吓了一跳,“这荒山野岭的,夜里看都看不清楚,怎么赶路?”

“一路火把呗。”

“火把才多大点光啊!”

“没办法,只能这样。”潘英叹道,“山里的夜极为危险,而夜里最危险的情况,是在休息的时候遇袭。反正熬个夜也不会怎么样,只要吃饱喝足就行。反倒是在这山风凛冽的高山上睡觉,怕是反而要被冻伤。”

潘龙和韩风面面相觑,都有卧槽之感。

他们做梦都没想到,商队居然要在这陡峭的山路上走夜路。

这跟送死有什么分别啊!

有类似想法的人不少,很快就听到周围怨声四起,都是不愿意走夜路的。

但片刻之后,长安商会就展现了他们的惊人底蕴。

一块又一块能在夜里发光的石头被装在车子和马鞍上,这些来自于南海,除了能发光之外别无用处的劣等宝石,在黑夜里面为行路人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照明,虽然光照远不能和白天相比,但至少已经足够让商队众人能够勉强看得清道路。

黑暗的问题解决了,大家心里顿时就踏实了一大半。随后,商队又下发了特殊的药酒,潘龙只喝了一杯,就觉得一团火焰从肚子里面升起,流遍全身,原本随着太阳落山而越发阴冷的山风,顿时就只有清凉的感觉。

这是火酒,他在定丰镇也曾经喝过。用多种药材配制而成的火酒,能够让人的体质暂时发生变化,将身体里面储存的能量发挥出来,更快地转化成维持体温的热量。

它并不是便宜货,定丰镇的人们一般只有秋猎守夜的时候才舍得喝。像长安商会这样,一整个商队人手一杯,花费十分惊人。

潘龙估摸着,光是这一人一杯火酒,至少就是五六百两纹银砸出去了。

但他倒也理解长安商会的选择,连夜走山路本身已经很危险,走的还是特别崎岖的道路,风险更是大到了让人望而生畏。不下点血本的话,队伍的士气就维持不住了。

人心散了,队伍还怎么带?

何况……没有这火酒的帮助,他们想要顺顺利利走过前方的高山,多半也是不可能的。

看着黝黑的山路,还有远处那一座座宛如伏在地上的巨兽一般的山峰,潘龙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常言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可出门之前哪里能想得到,“行万里路”竟然会这么难啊!)

第九章、令人费解的决定

疲惫的一夜过去了,接下来是更加疲惫的早上。

在群山之间休息,这种事情没人敢做。尤其是天亮之后,悬崖绝壁可以被看得清清楚楚,反而更让人觉得害怕。行走于其间,就算是之前有两三分困倦之意,也被吓得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好在,这疲惫的旅程,毕竟还是会到终点的。

午后约莫两点的样子,商队终于回到了翻越鬼门山的常规道路——栈道。

虽然栈道其实也并不好走,但比起之前那崇山峻岭的艰难险阻,栈道简直就是阳关大道了!

走了约莫一个小时,商队管事突然派人来,将潘龙他们一行里面武功最高的赵霖请了过去,说是有大事要讨论。

“赵大叔,之前那场大战的结果如何?”赵霖一回来,韩风就好奇地问。

赵霖脸色阴沉:“九山王武功高绝,南平商会四大先天高手围攻他,也只是将他勉强逼退。四大高手反而人人带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已经失去再战之力。他们商队更是损失惨重,死了三百多人不说,货物也丢了接近四成。”

“现在,他们正在山脚下修整,估计要休息好一段时间——反正过了鬼门山,接下来也就没什么艰难险阻了,不需要再担心什么。”

韩风听得连连惊叹,潘龙却皱了皱眉,问:“他们就这么有把握,九山王不会再来?”

九山王是西北第一悍匪——至少在今年秋天之前还是。今年秋天之后就很难说了,“左手剑”金彪以一敌六,杀了紫云宫六仙子的五个,震惊了整个雍州。九山王再怎么威名赫赫,比起他还是要差了一些。

远的不说,就看刚才那一战。南平商会仅仅四位先天高手,就能把九山王给逼退。要是换成左手剑,南平商会早就输了。

九山王何平安实力高强,做事也颇为公道,在绿林之中威望很高。整个雍州,愿意挂他的旗号,尊他为大寨主的山寨,不知道有多少。

“九山王”这个称号,不是说他麾下只有九座山头,而是以“九”极言他麾下山头之多——九为数之极嘛。

这就像“飞流直下三千尺”并不是说那道瀑布真有三千尺(一千米)长,“天台四万八千丈”更不是说天台山真的有两个珠穆朗玛峰那么高,“万里长征人未还”更不是说从中原到甘肃,居然会有上万里。

对于普通人来说,九山王不算什么特别危险的高手——毕竟他没传出过有无缘无故大开杀戒,杀得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记录。但对于南平商会来说,已经跟他们翻了脸动了手的九山王,杀个回马枪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

如果他再杀回来,南平商会怎么办?

赵霖看向潘龙的目光之中多了一分赞赏,说:“所以南平商会的管事就找到了长安商会这边,想要两家队伍合起来,一直走到蓝田城,再一个向东,一个向南。”

“到了蓝田城,他们就能招募到愿意帮忙的高手。甚至于可以通过关系,请朝廷的供奉帮忙。那样的话,也就不用害怕什么九山王了。”

“这不行吧!那岂不是惹火上身!”韩风大吃一惊。

如九山王这等悍匪巨盗,大家躲着还来不及呢,怎么能自己凑上去跟他为敌?

北地人虽然勇悍,可也不能拿脖子去撞别人的刀子啊!

“商队管事怎么说?”潘龙急忙问。

赵霖叹了口气:“南平商会是云州著名的商会,和长安商会素有来往,算是商业伙伴。我们商队的管事只是长安商会的几个管事之一,人家搬出两个商会的交情来,他不好拒绝。”

韩风顿时怒了:“什么叫‘不好拒绝’?他根本就是拿大家的性命当赌注,去赌九山王不会再次来袭!我们跟他们又没交情,凭什么要帮他拼命!”

说着,他看向潘龙:“龙哥,等下了山,我们就自己走吧。跟这种要钱不要命的人混在一起,几条命都不够死的!”

潘龙笑了:“你之前不是很期待有马贼过来,让你大战一场的吗?”

“那是两回事啊!马贼过来,大家无非真刀真枪打一架,生死各安天命。可九山王来了的话,我们这些人根本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一下子就被打死了啊!”

“不对。”潘英淡淡地说,“一下子被打死的,是我和老赵,阿龙或许也行。至于你嘛……人家打死我们的时候,余波顺带一下,你这样的就横七竖八死一地了。”

感觉到自己被小看了,韩风没好气地哼了一声,问:“等一下你们走不走?”

赵霖和潘英没有回答,而是一起看向潘龙。

他们这一行四人,虽然无论年龄还是武功,潘龙都并不超过两位前辈,但除非是他选择有误,否则二人宁可听从他的指挥。

作为潘家的继承人,潘龙很受各位长辈的器重。只要有条件,他们就愿意培养一下潘龙,争取让他早日成长起来,能够如同其父潘雷一样,成为潘家的擎天柱。

潘龙和三位同伴对视了一下,迅速下定了决心。

“当然走。”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低声却坚定地说,“我们跟长安商会是有些交情,但这份交情没大到值得我们为他们拼命的地步。而且……不用等一下,现在就走吧,早点到前面去,找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也省得眼皮打架。”

三人一起点头,迅速收拾好了东西,施展轻功朝着队伍前面赶去。

才走了一小会儿,就看见又有人同样赶往队伍前方,潘龙估摸着,他们的想法可能跟自己差不多。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长安商会发神经,要去跟九山王硬刚,别人可不愿意!

九山王这等高手,是靠几个寻常先天高手能够对付得了的吗?开玩笑呢!

他以自己老爹作为参考,老爹火力全开,是能够一个人追着六个先天高手砍的,要不是轻功不够好,可能名门大派紫云宫的北地六大高手,就被他一个人给杀光了。

九山王的实力多半不在老爹之下,甚至可能更高。

而南平商会四位先天高手,一重伤,三轻伤。长安商会这边,则只有两位先天高手。

这样换算一下,无非就是从四对一变成了五对一而已。

胜算?反正潘龙不相信能有什么胜算。

大家都是凡夫俗子,他能够想到的,别人自然也能想到。他会作出的决定,别人自然也会作出。

只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了商会管事所在之处,山路拐弯的一小块空地上。

还没到面前,已经听到有人在争吵,好几个人正围着商队管事,在争执着什么。

(这有什么好争的?)

潘龙有些诧异。

他觉得,事情其实很简单,也就是交代一句,然后走人,如此而已。

这个过程中,难道还有什么值得争论的部分吗?

怎么看都没有啊……

等他们到了近前,才发现双方争执的事情颇为奇怪。

那几个人要争的不是“我要离开”,而是“你为什么要去帮忙”。

韩风纳闷地看着潘龙,眼中满是“这群人脑子有问题吗”的疑惑。

潘龙:我觉得他们没问题,肯定是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韩风:好奇!是什么事呢?

潘龙:我哪里知道……但我觉得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韩风:没劲!那算了……

二人眉来眼去,用眼神聊得热火朝天。就在这时,又有人到了。

他们一开口,说的就是“既然你们要冒险,那就请自便吧,我们不参加,告辞”。

简单明了,干净利落。

商队管事并没挽留,反倒是跟管事争执的众人之中,有一个人开口了。

“黄兄。”那人和这次来的众人之中某人颇为熟稔的样子,“难道你不好奇吗?”

一个有山羊胡子的中年人点头:“我的确是有些好奇,但总不能为了好奇,就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天底下奇怪的事情多呢,管住好奇心,才能长命百岁啊!”

他态度颇为诚恳,看来的确是交情不错。

之前那人连连摇头:“黄兄此言差矣。我们闯荡江湖,求的是什么?不就是名利二字嘛!能让长安商会不顾一切去跟九山王作对,还能是什么?”

那山羊胡子的表情变了,眼中露出少许急切之色:“你知道内情?”

“略知一二,但还不敢确定。”那人笑道,“所以,我们不就来确定了嘛。”

韩风:纳闷!他们在说什么?

潘龙:讨论能得到什么好处的问题。

韩风:蠢!死人要好处有什么用?

潘龙:我怎么知道……

就在这时,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如果真的想要知道,告诉你们也无妨。只是……知道了的话,就要加入,大家同舟共济。否则,还是请便吧。”

说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山路那边拐过来,正是商队里面两位先天高手之一,“天罡刀”罗勇。

他目光如电,一眼扫过在场众人,有经验的老江湖们纷纷低头,不敢和他对视。韩风等几个菜鸟低头迟了,和他的目光对视,顿时觉得宛若有一道闪电轰进脑门,整个人都麻了,站在那里动弹不得。

一时间,好几声闷哼四面响起。

赵霖怒了,一脚跺在地上,烟尘腾起将周围一片遮住,也遮住了他的目光:“天罡刀真是好威风!原来魂异境界的修为,竟是拿来欺负小孩子的!”

潘龙这才意识到,这人修成的,竟然是先天四异之中最为罕见的“魂异”。

武者修肉身,术者修魂魄。魂异则是武者修行到了高深境界产生的特殊情况,魂魄变化,能够产生法力,可以对鬼魅幽魂之类没有实体的敌人。

这本事在武者里面极为少见,远比其余三种异象少得多,也是公认的从先天到真人的最大难点。此人竟然已经突破了这个难点,修为怕是已经到了先天境界的顶峰!

有这一个高手在,长安商会就未必打不过九山王,难怪商队管事有信心,敢做这火中取栗的事情!

第十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有一位修成先天魂异的大高手坐镇,众人的想法顿时就产生了变化。

他们之所以不愿意留在商队里面,就是因为害怕九山王。但九山王再强,无非也就跟“天罡刀”罗勇不相上下罢了,顶天了更高一些。以天罡刀为首,加上别的先天高手们,肯定足够抵挡这位威震北地的绿林大豪。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留下呢?

能够让长安商会冒险去支援南平商会,这件事背后必定有极大的好处。大家也不指望能分到大头,别人吃了肉,他们沾光喝一点汤,也就足够了。

就连潘龙也一样改变了想法,他琢磨了一下,觉得这件事的风险并不高——至少不会比过段时间他和韩风一起闯荡江湖更高,所以哪怕是开开眼界也好,值得留下凑这么一回热闹。

很快,三四十名高手便聚集在了这块小小的空地上,拥挤到了几乎人碰人的地步。

对于总是喜欢和别人保持距离的江湖人来说,这种情况实在是少见得很。

商队管事又多等了一会儿,确定没人再来了,才清了清嗓子,说:“我知道大家肯定都对我的决定有所疑惑,说实话,我之前接到南平商会求援的时候,第一反应也是‘关我什么事’的想法。”

他说得很坦率:“同行是冤家,就算两个商会有合作,但我们充其量等他们死后帮着收个尸,就算是对得起良心了,怎么可能不顾自己的生死,去帮他们的忙!我又不住在他老子家隔壁!”

这话惹得众人哈哈大笑,却也没人反对。

江湖人本来就是很现实的,大家虽然刀头舔血,可没好处的风险谁肯冒!

“南平商会的人看我态度坚决,无奈之下,就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商队管事继续说道,“也就是那个秘密,让我改变了想法。”

“什么秘密?”

“快说吧!”

“别吞吞吐吐的了!”

“速度点!”

在众人的催促声中,商队管事也笑了一回,才说:“那人告诉我,他们这趟弄到的货里面,别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管事随身带着的一卷竹简。”

这话仿佛有魔力一般,说出来之后,全场都静了下来。

“一卷竹简?”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涩声问,“水火不侵、刀斧不伤、虫蚁不蛀?”

“正是。”

潘龙纳闷地转头,看到了韩风眼里满是惊骇之色。

韩风:这……这就是朝廷下旨要找的那个竹简吧?

潘龙:可能、大概、也许……是吧?

韩风:那我们要不要快点逃跑?厉前辈说过,遇到这东西,就连他也要逃跑的!

潘龙:你确定现在这情况,我们能走得了?

韩风:操!好奇心害死猫啊!这次我们要被害死了!

相对于韩风的悔恨,潘龙却满心疑惑。

大夏皇朝寻找的是山海经,可山海经早在他第一次激活的时候,就融入了他的身体。除非他自己解除和这宝物的联系,否则只有等他死了,这宝贝才会从他的尸体上浮现出来。

既然如此,那南平商会找到的那卷竹简,又是什么东西?

难道说,山海经残片并非只有自家祖传的那一支竹简,而是被分成了很多份?

他琢磨了一下,觉得不大可能。

就算那位老祖宗真的把山海经拆分成许多份,到处收藏,也绝不会将两份放在靠近的地方。

就算真的有其它残片被发现,也该在诸如扬州、荆州,甚至于九州之外才对。怎么会在雍州呢?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众人已经把事情给商量妥当了。

朝廷对那竹简的悬赏极为厚重,就算大家只能在其中出一点力气,多少也能混到一点赏赐。就是这一点赏赐,起码抵得上几次跟人动刀的收获。

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不少人心中更是暗暗有了一些别的想法:能让大夏皇朝发出那么惊人赏格的宝物,也不知道隐藏了多么强大的力量。若是我运气好,得到这宝物,就立刻逃出大夏,跑到千山万水之外去,专心参悟。没准一旦参悟出来,就是白日成仙,不老不死……

怀着这样想法的人,表现得比想要分润一些赏赐的更加热切。甚至不止一个人在嚷嚷着,催促大家赶快动身。

“说不定九山王已经来了,我们去迟了的话,竹简被他抢走了怎么办!”

这话说服了大家,于是就连“天罡刀”这位大高手也无法再保持淡定,一马当先,朝着山下跑去。

紧随其后,高手们呼啦啦跑成了一条线。

至于想要退出的,却一个都没有。

潘龙和韩风武功较低,落在后面,倒也没人关注他们。至于赵霖和潘英,他们早就冲在前面跑得没影了。

二人一边走,一边用眼神商量该怎么办。

韩风:咱们干脆逃走吧?这趟浑水掺和不得啊!

潘龙:这里就一条路,我们能往哪里逃?顶多落在后面一些,有什么事情往后躲一躲就好。

韩风:真的可以?

潘龙:或者你有什么好办法?

韩风叹了口气,满脸无奈。

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居然真的能跟那卷抵得一个开国公的竹简扯上关系。

而他更清楚,这关系不是好事,反而是催命符!

厉武那位真人大宗师,尚且对这事情畏如蛇蝎,避之唯恐不及,他只是个初入江湖的菜鸟,成百上千也不够厉武一巴掌打的,怎么能往这事情里面掺和呢!

他毕竟年纪还小,没有像很多江湖人一样,染上了利欲熏心的坏毛病,就算有巨大的利益在面前,都能保持内心的理智。

至于那些老江湖们,现在反而都已经快要疯狂了。

韩风都知道的事情,他们当然也知道。可对他们来说,拿性命拼好处,本来就是理所当然。既然好处足够大,那拼一拼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说句难听的,错过这次机会,他们想要拿性命拼这么大的好处,都没机会呢!

就凭他们这几十个人,加起来也够不上开国公的一根脚趾啊!

潘龙和韩风走在后面,过了一会儿,听到前面传来了高手呼喝咆哮之声。

他们对视一眼,满脸苦笑。

怕什么来什么,九山王真的杀了一个回马枪,又回来抢那竹简了!

韩风忍不住开口说道:“龙哥你有没有感觉到奇怪?那竹简的事情必定十分保密,九山王怎么知道的?”

“这天底下,有一种秘密是‘只有你知道’,还有一种秘密是‘你以为只有你知道,其实大家都知道’。”潘龙叹了口气,“看来,那竹简的事情就是后一种。”

“没道理啊!”

“为什么没道理?南平商会没准也是从别人手里买到甚至抢来这竹简的,他们能得到消息,为什么九山王得不到?”

韩风琢磨了一下,点头:“龙哥你说得对!大概就是这样。”

可“说得对”并不能解决问题,也不能拉长他们和山脚下那厮杀之处的距离。

更要命的是,他们真的不好意思现在转头就跑。

按说高手们都已经冲向战场,这附近只有商队的民夫和趟子手,再没什么像样的人物。以他们的武功,现在转头就跑,应该没人拦得住。

但无论潘龙还是韩风,都不好意思在这时候转身逃跑。

别说是少年气盛的韩风,就算两世为人阅历较多的潘龙,他两辈子加起来也没做过这种临阵脱逃,让别人去送死的事情啊!

理智告诉他应该这么做,可良心告诉他不能。

偏偏对他来说,良心比理智有说服力得多……

(老子迟早要被良心给害死!)

他心里骂骂咧咧,脚下却反而走在了韩风前面。

韩风是跟着他出来闯江湖的,无论如何,他至少要帮这傻小子挡一挡危险。

……假如能挡得住的话。

二人走得有些磨蹭,但即便如此,也比要运货的商队民夫们快。大概过了一刻钟,他们已经走到了商队的最前面。

这时候,前面传来的已经不仅仅是呼喝咆哮声,而是有了厮杀之声。

商队的民夫们怕得要死,可管事没命令,他们就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

这些大商会对内的约束是很强的,丝毫不比军队来得差。违背命令当逃兵,一样会被“军法处置”——无非不是砍头,而是被打死罢了。

潘龙和韩风心惊胆战地走着,一边走,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周围,唯恐下一秒钟从草丛里面跳出一只野生的九山王,大喊着“艾尔吾命”挥起双刀就砍过来。

好在没有。

不仅没有,相反随着他们越来越接近山脚,喊杀之声都渐渐小了,最后甚至完全消失。

可这非但没有让他们放心,反而令他们更加担心。

韩风:“龙……龙哥你说,是不是……都……都……都被给……杀……杀了?”

因为害怕,他牙齿格格打颤,连说话都有些结巴。

潘龙无奈地将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感觉到他整个人都在发抖,温声劝道:“你别自己吓自己。那么多人呢,还有‘天罡刀’带队。九山王再怎么厉害,也打不过那么多人。没准是他觉得暂时没有胜算,又先撤退了呢。”

韩风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大声说:“龙哥你说得对!九山王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子?那么多高手,他怎么也打不过的。他肯定是已经走了,没准是去找帮手了。”

潘龙微笑点头,心中却隐隐闪过一丝警兆。

他疑惑地左右张望,什么都没看见。

(错觉?)

心里有了底气,两人脚下就更快了,只一会儿,就冲到了山脚,眼看山路在前面拐了个弯,只要转过去,应该就豁然开朗了。

但这时,他们却又放慢了脚步。

一种强烈的不安,涌上了他们的心头。

(为什么……那边一点声音都没有?)

第十一章、惊心动魄

二人有些犹豫地向前走,转过了弯,迎面一看,顿时愣在那里。

他们本拟看到的可能是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惨烈场面,结果这一看——也不能说没死人,地上横七竖八还是死了不少的。但比起预料之中的情况,却还是好多了。

之所以一片寂静,大概是因为——刚刚死掉的那个人,稍稍有点特别。

那个摔倒在一棵树下,鲜血还在从脖腔里面流出来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天罡刀”罗勇。

这位修成先天魂异,实力远超寻常先天,堪称长安商会此行定海神针的大高手,竟然已经身首分离。他的身体倒在树下,手上还紧紧握着那把成名的厚重大刀,人头却已经不翼而飞,也不知道被打飞到了哪里。

靠!这什么人啊!我还以为他武艺高强,就算不如九山王何平安,也差不了多少……这差距也太大了吧!带着一群帮手,这一会儿就被杀光了……)

不对,不是他弱,是九山王太强!这个西北绿林盟主,只怕压根就不是什么先天高手,而是扮猪吃老虎的真人宗师!)

一瞬间,潘龙心中就如同走马灯一般,跑过了若干个念头。

下一瞬间,他的目光和那个站在血泊之中,却笑得云淡风轻的人对上。

仿佛有一道闪电破空而来,正中他的脑门;又像是有个彪形大汉,抡起锤子砸在了他的胸口;更像是一座山压下来,把他如同跟如来佛赌输了的孙悟空一般死死压住。

那种震撼、憋闷和沉重的感觉,让他别说是动作或者呼吸,甚至就连脑子的思考都暂时停了下来。

此刻天地之间,唯有那个不甚高大的身影存在。那人仿佛变成了顶天立地的巨人,只要一根手指,就能把他碾得粉碎。

在这人面前,他不是什么少年英才,不是什么具备两个世界知识的穿越者,也不是什么身怀至宝的外挂男,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蝼蚁,不值一提!

就在潘龙呆滞的时候,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暖流突然涌入心中,一下子就打破了他被震慑的精神状态,让他从那泰山压顶一般的威严之中挣脱了出来。

顾不上细想,他一把抓住了旁边同样被震慑,甚至比他还严重,已经几乎要倒在地上的韩风。

“没事吧?”

韩风被潘龙这一抓,才算是摆脱了那一眼的威慑,总算回过神来,发着抖说“没……没事了……”

那人见两个少年能摆脱自己目光的威慑,眼中微微有了少许疑惑和欣赏,却没说什么,而是转头看向长安商会的众人。

“你们现在还觉得,自己有资格插手吗?”

长安商会这一行数十人之中,死的其实连一半都不到,但剩下的众人却都噤若寒蝉,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刚才他们赶到的时候,九山王正和南平商会的数十名高手杀得不可开交。眼看局面似乎半斤八两,长安商会的众人里面,不少就忍不住冲了上去,杀成一团。

他们既然想要在“神奇竹简”的大功劳里面掺和一份,自然要有所表现。此刻局面正好,掺上一脚的话,岂不正是打太平拳的好机会!

这么多人加入战局,九山王的情况越发紧张,于是想要掺和进去打落水狗的就更多。

又过了一会儿,渐渐的已经无人再冲入混战之中,九山王突然脸色一变,从稍稍有些窘迫的样子,变成了不屑的冷笑。

“看来找死的也就这些了。”他说。

然后,他将刀插回刀鞘,又拔了出来。

一道刀光宛若长河横空,席卷战圈。

数十个围攻他的高手,一个不剩,全都被这一刀给斩了!

看到这一幕,大家哪里还不知道是被耍了。“天罡刀”罗勇顿时就大喝一声,就冲了上去。

一对一的话,他还是有一定信心的。

果然,罗勇的武功虽然不及九山王,多少还能支撑一段时间。可就在其余的几位先天高手正要参战的时候,九山王突然又开口了。

“算了,没意思。”

说着,他的刀势就突然一变,变得无比迅捷和猛烈,只一刀,砍死了罗勇。

这下,大家都完全呆住了,连话都说不出来。

九山王的实力竟然强横到如此地步?连先天魂异的大高手,都挡不住他认真的一刀?!

那大家还来凑什么热闹!这不是送死嘛!

刚才潘龙和韩风听到的死一般的沉默,就是如此而来。

两人赶到长安商会的队伍里面,却只看到了赵霖,稍稍一问才知道,刚才潘英想要落井下石占便宜,冲进了围攻九山王的战斗,然后就死在了那一刀里面。

“……就是这样了。”赵霖叹了口气,满是无奈和唏嘘,“这位绿林大豪,比我们知道的,甚至于比我们想象的,都要强的太多。就凭我们这些人,根本没资格跟他争些什么。”

潘龙这才明白了来龙去脉,不由得暗暗心惊。

原来……九山王也跟老爹一样,暗藏了最厉害的手段!)

他可以想象,当初“紫云宫六仙子”猛地偷袭,将潘雷的三个同伴杀死,然后本拟稳操胜券,却被亮出左手剑的潘雷杀得人头滚滚的时候,多半就是这样的心情。

这什么世道啊!怎么高手都喜欢藏着绝招呢……)

他暗暗腹诽,但明智地没说出来。

九山王没理睬长安商会这群人,斯条慢理地将刀上的鲜血在身边一具尸体上擦了擦,然后收刀归鞘,冷笑着看向另一边的南平商会管事。

南平商会的胖子管事被他的目光看得心惊肉跳,急忙朝着长安商会这边大叫“诸位!你们要袖手旁观吗?他可不见得会放过你们啊!”

正被吓得惴惴不安的长安商会众人猛地一惊,管事壮着胆子,问“何……何前辈,您的意思是?”

九山王笑了,讥讽地看向他们“怎么?你们还想要跟何某分一杯羹?”

“不!不!不!我们绝对没这个意思!”管事吓得全身汗毛都倒竖了起来,连连否认。

“不想分一杯羹,你们还留在这里干什么?”九山王淡淡地问。

管事立刻摇头“我们走!我们这就走!”

说着,他转过身就要跑,却因为太过紧张,左脚绊到了右脚。明明武功不差,硬是在平地上摔了个跟头,脑门正磕在一块石头上,当即就血流满面,昏死了过去。

潘龙看得目瞪口呆,没料到事情竟然会这样。

而韩风则已经双眼放光,全都是赞叹佩服之色。

“真不愧是西北绿林的魁首!好威风啊!”他低声感叹。

这话说得,不止一个人暗暗翻白眼,但没有谁能出言反驳。

“我要是能这么威风一回,真是死了也甘心!”韩风又说。

这次,很多人都露出了赞同之色。

闯荡江湖图的是什么?不就是名利二字!能够在众人面前耍威风,一句话就吓得雍州大商会的管事魂飞魄散,以至于逃跑的时候慌不择路把自己给摔昏了,这样的威风,谁不想要!

但他们毕竟都是老江湖,就算心里赞同,也不会像韩风一样说出来,只是七手八脚地将管事扶起来,用烈酒清洗伤口和包扎,并且试着将他叫醒。

九山王并没理会长安商会这边,径直走到南平商会的管事面前,也不废话,刀光一闪,胖管事身上的皮袍就裂成了两半,一卷竹简从怀里落了下来,被他手一招,飞到了他的手上。

他看了看这竹简,手捏了捏,满意地点头,转过了身。

胖管事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怒吼一声,从靴子里面拔出一把短刀,向他冲了过来。

“反正我也活不成了!”这胖子大吼着,要跟九山王拼命。

于是他也就死了。

杀人夺宝成功,九山王又朝着长安商会这边走来。

他走一步,长安商会的众人就后退一步。可他们后退的速度比起九山王前进的速度,却还是慢了许多,只是片刻,九山王就走到了他们的面前。

“你们也要跟我拼命吗?”九山王问。

近距离看,这位西北绿林的魁首当真是个矮个子,别说跟那些彪形大汉相比,就算跟潘龙比起来,都要矮上约莫半寸,也就跟韩风差不多高。他的身材也并不魁梧,穿着一身油光水滑的皮袍,脸上也一样油光水滑,看起来倒是挺富态的。

老实说,如果是在玉门城的街头遇到,潘龙甚至觉得,自己会把他误认为一个寻常的有钱人。

面对他的询问,大家当然都只能连连摇头,话都不敢多说一句。

九山王虽然没有滥杀无辜的恶名,可他今天已经杀了那么多人,天晓得他会不会顺手一刀,把摇头摇慢了的给杀了!

“哎呀……你们这么这么缺乏冒险精神呢!”九山王反而显得有些不大满意,“如果我是你们的话,无论怎样,都是要搏一搏的。这卷竹简能让大夏天子开出那样的赏格,其中必定有天大的秘密,人生一世,能有几次这样的机会?就算是死,也要试一试啊!”

众人哪里敢接腔,都恨不得自己变成了哑巴。

九山王摇摇头,满脸无趣的表情,慢悠悠地从他们身边走过。

眼看他就要走远了,韩风突然开口问道“九山王,我要怎么才能变得像你那么厉害?”

他一开口,潘龙就知道不妙,急忙捂他的嘴巴,却还是慢了一步,被他把话说了出来。

九山王停下了脚步,饶有兴趣地回头看着他,然后又看向了潘龙。

这次,他的目光里面再没有之前的压力,反而流露出了几分善意。

过了片刻,他说“想要像我这么厉害,光靠嘴说是不够的。你要天天苦练,一天至少练上四个时辰。然后还要多和别人交手,生死关头闯上个十回二十回。最后,再有那么一点点运气……应该就差不多了。”

韩风愣了一下,低声嘟囔“这不跟我老爹说得一样嘛……”

九山王哈哈大笑“天底下的高手,大多都是这么来的。你老爹要跟我说得不一样,那你定然不是亲生的!”

笑过之后,他的目光又在潘龙脸上停留了一下。

“两个小子,你们都叫什么?”

“我叫韩风,他是我大哥潘龙。”

九山王点了点头“你们的名字,我记住了。希望等我参悟这竹简有成,重新回到大夏九州,还能再听到你们的名字。”

说完,他再不回头,径直走到了附近的山林之中,消失在草木之间。

潘龙目送着他的身影消失,才算是长长的出了口气,感觉心头的压力消失,然后忍不住就把韩风一顿大骂,恨不得动手揍他。

这混账小子,今天没死在九山王的刀下,却差点被他给吓死啊!

殊不知树林深处,九山王走着走着,突然停住了脚步。

“发现什么了吗?”他突然问。

林中阴影里面,有人回答“那两个小子身上,似乎有很大的秘密。”

“闯江湖的,身上有点秘密,何足为奇?”九山王满不在乎地说,“便是你我,难道就没秘密吗?”

那人没有回答。

“我接下来就要亡命天涯,逃到九州之外去了,你跟不跟我去?”

“好。”

“那就走吧,或许等我们回来的时候,那两个小子的名气,会比我们更加响亮呢……”

第十二章、真香?还是不要了吧……

长安商会的商队在鬼门山脚下的临时营地多停留了一天,以作修整。

当他们离开的时候,南平商会的众人却依然还驻扎在原地。

一则,他们当中有不少伤员需要修养,尤其是那位之前在鬼门山栈道上被九山王何平安打成重伤的“托天手”李重,起码还要修养十天半个月,否则可能留下病根,缠绵许多时日。

二则,他们没了管事,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总要等南平商会调派新的管事过来,将诸事一一交割,才能继续运作。

长安商会方面就没这些问题,和九山王的那一战,他们一个受伤的人都没有,因为但凡敢向九山王拔刀的,都被他给杀了。

没人需要养伤,那么花一天时间为死者料理后事,也就足够了。

潘龙的族叔潘英死在了那一战之中,他的尸体被火化,骨灰装在一个铁盒子里面,遗物则整理了一包。

赵霖会带着这些东西前往中原,将这些交给他的家人。

对于他的死,潘龙他们都有些唏嘘,却并没有怨恨九山王。

这位绿林大豪的人品其实真是蛮不错的了,栈道上那一战也好,山脚下那一战也好,他都没有滥杀无辜。真正死在他手下的,每一个都是先主动向他出手,才被他反击而死。

比如说潘英,就是参加了对他的围攻,才被他那惊天动地的一刀给杀了。

江湖子弟以武立身,以刀搏前途,自然有死在刀下的心理准备。公平交手,被人所杀,没什么可怨恨的。

这种事情都要怨恨的话,北地人早死光了。

相比之下,他们讨论更多的,却是九山王为什么会那么的“心慈手软”。

潘龙甚至怀疑,九山王是不是修炼了什么特殊的心法,受到了一些限制。

否则的话,怎么想也应该杀人灭口才对。

但他很快又否决了这个想法,杀人容易,灭口却难。南平商会得到了疑似大夏皇朝所寻找的竹简这件事,天晓得有多少人知道。就算九山王真的武功强横,把两个商队一千多人都给杀了,光是战斗的痕迹,也足以泄露他的身份。

甚至于就算不看战斗的痕迹,能够一口气杀掉这一千多人的,整个西北地区,又有多少

牵涉到这种事情,大夏皇朝必定有杀错勿放过。不管怎么样,他这个西北绿林魁首都不可能置身事外。

既然如此,还不如抢了东西就跑,跑到千山万水之外,跑出九州地界,跑到大夏皇朝鞭长莫及的地方去。

这就像是谢逊在王盘山抢了屠龙刀,计划就是跑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专心研究这把宝刀,等到研究出它的秘密来,再回来报仇。

当然谢逊那是脑子有问题,他报不了仇的关键是找不到仇人,找不到人,武功再高又有什么用

九山王的脑子肯定不会有这种问题,现在他多半已经逃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吧。

就是不知道大夏皇朝会派出什么人去追杀他没准,厉武会出动吧

厉武是真人境界的大宗师,九山王多半也已经踏入了真人境界,他们的战斗必定很精彩,可以让旁观者大有收获。

可惜看不到啊

对于这一点,潘龙还是有些遗憾的。他觉得,如果自己实力强大到可以不惧九山王,那就可以跟上去看这个热闹了。

但如果那样的话,我还有必要跟上去,看这个热闹吗

唉人生就是这样啊,你想要什么的时候,没能力得到;等有能力得到了,那东西往往对你也就不重要了。

韩风没有潘龙这么多的感叹,他这段时间很勤快,每天都在练功。

虽然九山王所说的“变强的办法”也只是老生常谈,他老爹韩庭早就说过了,但同样一句话,在家里那个先天境界都没达到的老爹嘴里说出来,和在杀先天如杀鸡的九山王嘴里说出来,说服力显然是完全不一样的。

人家是权威啊

所以,他就变得勤奋了很多。每天休息的时候都在苦练武功,就算骑在马上,都要双手比比划划,揣摩家传武学。

韩家的武功和沉稳厚重的潘家武功不同,更倾向于灵活变化。他们家最厉害的武功,是一套奔流刀法,配合家传宝刀“春溪”,威力十分强大,足以和诸如潘龙的爷爷潘寿这种相对较弱的先天高手较量一二。

只可惜春溪宝刀必然是要传给韩家长子韩山的,没有宝刀的配合,奔流刀法的威力就会直线下降,所以韩风平时练拳甚至比练刀练得还多。

潘龙觉得,自家祖宗选择以拳脚功夫作为家传武学的核心,还是颇有远见的。

看韩风如此刻苦地练习,他也不禁有些手痒,想要练一练。而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去山海经世界里面练功。

山海经残片能够开辟一无所有的虚无世界,那种世界什么都不产出,唯一的用处就是用来练功。只要耐得住寂寞,你大可以在里面练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练成盖世神功,再回到现实。

但那是不可能的,谁也忍不了那种寂寞。要是一个人连那样的孤寂都能忍受,那他大概精神已经有点不大正常了。

开辟那样的世界,所要消耗的灵气很少,唯一的问题,就在于人的精神是否能够承受那样的孤寂。

潘龙觉得,至少现在这段时间,他应该不大害怕孤寂。

所以他就找了个晚上休息的时间,进入了山海经残片的世界。

一进去,他就微微一愣。

储存的灵气增加了不少。

“奇怪,我这段时间既没有猎杀魑魅妖兽,也没住在富含灵气的土地上,那些灵气是哪里来的”

潘家的列祖列宗早已证明,灵气无法凭空得来,只能靠猎杀拥有灵气的东西来获取,否则的话,就是在富含灵气的地区生活,慢慢积累。

而拥有灵气的东西,大多是妖魔鬼怪之类。

潘家的祖先之所以选择定居在北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边有不少低级的妖兽。通过猎杀这些妖兽,能够比较容易地积攒灵气。

可即便如此,当年潘寿拥有山海经残片的那些年,他前后花了二十五年,总共也只攒下了开启虚幻世界四次的灵气而已。

但现在,潘龙什么都没做,却发现自己已经得到了相当可观的灵气。再加上上次的存留,现在他这边的灵气储备甚至都超过了百分之八十,或许用不了多久,就能开启虚幻世界,再去历练一番。

“这是怎么回事”

他疑惑地坐在虚空中,伸手在空中一抹。

一枚老旧的竹简浮现在他的面前,被他一把握住。

然后,关于近期灵气增减的记录,就浮现在了他的眼前。

下一瞬间,他的身体猛地一颤,眼中露出了震惊之色。

“我竟然能从人的身上获得灵气”

按照记录,他最近的确有一大笔灵气进账,乃是在鬼门山山脚下,从被九山王杀死的那些人的身上得到的。

他顿时想起了那时候的一件事。

就在他被九山王眼神震慑的时候,一股暖流突兀而来,帮助他恢复了清醒。

现在看来,那股暖流,其实就是他从被九山王杀死的那些人身上获得的灵气。

潘龙并不疑惑为什么人的身上会有灵气理论上说,世间众生都有灵气,人当然也不例外。尤其是那些练武有成的,或者天赋过人的,他们的灵气还比一般人多得多。

但潘家的列祖列宗,都没从人的身上获得过半点灵气,为什么他可以

“难道说这又是山海经真正的力量”

他很快平静了下来,陷入沉思。

山海经作为来历不明的奇宝,若是只能从魑魅魍魉妖魔鬼怪之类的身上获得灵气,或者是只能依靠慢慢吸收大地散发的灵气,的确是不怎么合理。

相比之下,自己目前的情况,反而更加合乎道理。

毕竟,灵气就是灵气,不分来历。

这种情况对他肯定是大有好处的,能够从人的身上获得灵气的话,那他获得灵气的速度就会大大增加,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能攒够灵气,开始下一次的历练。

不仅如此,鬼门山脚下的那一次,他赶到的时候其实已经迟了,不少人已经死了一段时间,灵气散掉了许多。而且他也并没有靠近战场,获得灵气的效率很低。

如果将来他自己亲手将敌人斩杀的话,获得的灵气必定会大大增加。

这么一想,潘龙先是有些高兴,随即就又警惕了起来。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自己绝对不能因为贪图灵气而成为一个杀人狂魔

绿林大豪九山王尚且能做到不滥杀无辜,自己可不能为了获得更多的灵气,变得连他都不如

“我要节制”他对自己说,“灵气固然重要,但我自己做人的原则更加重要。一个人要是活得不像自己,乃至于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那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如此反复说了好几遍,他却始终不能平静下来。

话是这么说,但有巨大的好处摆在你面前,你能不动心吗

当然不能

“真香”之所以能成为典故,还不就是人们面对诱惑的时候,总是缺乏自制力嘛

“那我也要这么真香一回吗还是不要了吧感觉会失去很重要的东西啊”

潘龙思考了许久,最后长叹一声,将繁杂的思绪抛开,专心练起武功来。

他觉得自己实在是不擅长思考这些比较深奥的东西,不如好好练功算了。

练好武功,练成足以纵横天下的武功,那他就用不着贪图虚幻世界的那些宝物了。没有了诱惑,也就不用面对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

“发展最重要嘛。”他对自己说,“现在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许到了将来,就不算是问题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在虚无的世界里面埋头苦练,挥汗如雨。

第十三章、我看你骨骼清奇,乃是可造之材……

昏暗的帐篷里面,潘龙睁开了眼睛,眼中满是疲惫和不安。

(在虚无世界独自修炼,那种深入骨髓的孤寂,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难熬!)

他大口大口地喘了几口气,帐篷里面弥漫着的充满汗臭和油烟的空气,此刻都让他倍感亲切,那些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也让他莫名地安心。

(怪不得我之前问“为什么不在虚无世界里面修炼到天下无敌,再出去闯荡江湖”的时候,老爹和爷爷都是那幅看傻子的表情……现在我算是明白了!)

(我要是真能忍得住,能够在那种一无所有的世界里面修炼个十年八年的,那恐怕光是这份韧性,就已经天下无敌了吧……)

想起自己当初的想当然,他忍不住有些尴尬地笑了。

笑过之后,他蹑手蹑脚地走出了帐篷。

现在一点也不困,与其睡觉,不如实际练一练,看看在虚无世界里面那一番苦修,究竟起了多大的笑过。

在营地里面找了块稍稍宽敞一点的空地,他拉开了架势,按照潘家铁掌的演练之法,将一套十八路长短架子演练起来。

和虚无世界相比,似乎没什么分别。

但周围忽明忽暗的火光,嘈杂的声音,来来往往的巡逻者……这些原本平平无奇的东西,却带给了他难以言喻的安心感,让他的精神渐渐安定,犹如一潭湖水,渐渐平静下来,直至明澈如镜,没有丝毫的波纹涟漪。

不知不觉,他已经浑然忘我,彻底全神贯注到了演练之中。

黑暗中,一个路过的高手偶然朝这边看了一眼,当即愣住了。

“奇怪!”他低声说,“这人年纪轻轻,拳法怎如此纯熟老练?”

潘家铁掌的招数并不玄奥奇诡,一招一式都相当朴实,甚至几乎全是直来直去。但在出手的时候如何根据敌我的方位运用力量?假如敌人施展各种招数的时候又如何应对?针对这些问题,每一招都能派生出不少细微的变化来。

按照某些江湖说书先生的说法,这叫“一招九式,一式还有七八种变化,端的是变化无穷”……

当然,在那位高手看来,这些变化都是司空寻常的,没什么特别的精妙可言——外家功夫就是如此,武功高到一定程度的人,看别人施展各种招数技法,往往只一看就能明白其中关窍,事后总能模仿得大差不差,甚至能推陈出新,比这功夫原本的主人还更加高明。

武功真正的奥秘,还是在于如何锻炼自身,如何能够获得足够的力量。

潘家长辈传授晚辈武功的时候,就常常强调“打法为虚,练法为实,修法为宝”,一个人修为足够深厚,再锻炼身手就容易得多;身手足够敏锐,打法什么的其实并不见得有多重要。

当然,同等修为看身手,同等身手看招数,那自然是不用说的。

那位高手之所以惊讶,就是因为他看到潘龙演练武功的时候,一招一式的用力都十分精巧,就宛若面前有一个敌人正在和他过招,手上脚下须臾不停,攻防之间频繁转换,“战况”相当的激烈。

而且更让他惊讶的是,若是设身处地,由他来当那个“敌人”。除非他凭借超出潘龙水平的功力,以深厚的功力欺负人,否则光靠招数,他还真的占不到这少年半点便宜。

招数老练至此,实在不像是一个少年郎!

片刻之后,又有一位高手路过,看到他正在驻足观看,也好奇地凑了过来。

这一看,那位高手也愣住了。

“好功夫!”看了几招之后,他低声赞道,“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怕是连他三拳两脚都接不住。”

“我也是。”之前那高手点头应道,“此前在鬼门山下,九山王对他另眼相看,我还以为只是因为他们来得凑巧。现在一看,才知道九山王果然法眼如炬,那时候就已经看出了他的非凡。”

“不如趁他还没有成名,先去跟他结交一番吧。现在有些情分,或许将来我们的子孙能得到好处。”

“好主意!明天就去找他!”

第二天一早,这两位高手就找上了潘龙,“过山虎”王彪送了他一把吹毛断发的短刀,“金目鸥”段凯送了一瓶能治疗内伤和增长真气的月露。

潘龙十分纳闷,不明白他们何以要送自己如此丰厚的礼物?

那把刀也就罢了,无非是百炼精钢,顶天了不过刃口上有些功夫,但那瓶月露可不是寻常丹药,对于一切先天之下的武者都大有用处——而那位送月露给他的高手,自己也还没踏入先天呢。

两位高手见他一脸茫然,相顾而笑,将昨晚的事情说了出来。

潘龙这才知道,自己昨晚练武的时候状态很好,竟然被两位高手给看顺了眼。

他微微一愣,心中有些疑惑。

(我昨天练武的时候,感觉和平时也没什么分别,为什么他们看着评价这么高?我平时在家里练武,老爹的评价可不怎么高啊!)

他并不怀疑是老爹在刻意打压自己——老爹潘雷这个人,虽然不至于溺爱到“我儿子什么都好”的地步,但也属于那种“孩子是自家的好”类型的父亲,他要是表现比较好,老爹从来都不吝惜赞赏,断无可能刻意说自己功夫不到家。

难道说,自己的功夫真的一下子就长进了?

他觉得不大可能。

自己也活了十六年,从来没发现是什么天才。想要在短短的十多天里面就有巨大的进步,怎么想也不对劲。

那么……莫非是在虚无世界那一番苦练的功劳?

他客客气气地和两位高手聊了一番,约定等五六年之后他们归隐田园,自己就去他们家中拜访,他们才心满意足地离去。

他们一走,韩风就高兴地说:“龙哥,你可真是有面子!这两位论本事都比我老爹还厉害,竟然对你这么客客气气,还因为看好你将来大有成就而现在就找你结交……简直跟说书先生讲的一样啊!”

潘龙笑了笑,说:“你只要努力练功,将来也一样能有所成就,何必羡慕我。”

“那不一样!你是我大哥嘛!”韩风笑嘻嘻地说,“大哥有面子,我当然也跟着有面子。而且我的天赋自己知道,再怎么练,这辈子最多也就像我老爹那样。龙哥你可不同,你将来一定能成为先天高手,没准真的能像九山王说的那样,成为下一代的西北绿林魁首……”

潘龙噎了一下,问:“为什么你会觉得我要当绿林魁首?”

“因为很威风啊!”韩风理所当然地回答。

潘龙叹了口气,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他转念一想,韩风说的似乎也不无道理——自己如果将来真的大有成就,当个绿林魁首还真是理所当然。

毕竟……自己是要拆了九州大阵,成为大夏王朝天字第一号大逆贼的。这个伟大使命如果能够达成,那就算自己不去吹嘘,绿林好汉们多半也会把自己作为偶像。

……那可不就是全九州的绿林魁首了嘛!

想到这里,他顿时释然,或者说,不释然也不行。

毕竟,韩风这小子说的,还真特么有那么一点点道理啊……

经过这次的插曲,潘龙对虚无世界练功这件事顿时兴趣大增。第二天晚上,他又试着进入了虚无世界。

这次,仅仅只在里面练了一轮拳法,他就忍不住跑出来了。

那空寂虚无的世界,除了自己之外什么都没有的感觉,实在是太可怕了!

(真是想不到,居然会这么可怕!)

(明明昨晚的时候,还没这么恐怖啊……)

他休息了片刻,不甘心,又进到了其中。

这次更糟糕,他甚至都没办法静下心来练功。

明明那个世界里面什么都没有,但他就是感觉到有极为深沉的压力,仿佛有无数双充满恶意的眼睛看着自己,只要自己一个疏忽,就会有数不清的凶恶魔物从四面八方冲上来,将自己彻底撕碎,连一块稍大点的残骸都不会剩下。

他知道,这只是自己的错觉,是孤寂太久产生的恐慌心理。

前世看网上的文章,就有人提到过,长期的孤独会让人产生强烈的恐惧感。自己的情况,应该就是这样。

这种情况没什么办法可以治疗,起码据他所知,只能靠在人群之中居住,从而得到缓解。

(看来,还是积攒足够的灵气,打开虚幻世界,再去虚幻世界之中修炼和历练,才是最靠谱的!)

潘龙暗暗叹了口气,回到了现实。

听着帐篷里面的呼噜声,他睡得很安稳。

就这么跟着商队晓行夜宿,一路向着东南方前进,又过了差不多半个月,就在雍州中北部地区开始纷纷飘雪的时节,他们终于抵达了蓝田城。

这座城市是雍州北部和中部的分界,以出产美玉而著称。很多年之前,这里曾经还有过一个修仙者的门派,名叫蓝田山。

如今,蓝田山的仙人们早已不知所终,就连那座据说完全由上等白玉构成的宝山也杳无踪迹。但蓝田城依然在,玉矿依然在,那些曾经的传说故事也依然在。

韩风又精神抖擞地拉着潘龙到处去参观名胜古迹,这次他甚至专门准备了一个本子,用来将自己的感叹记下来,说是等闯荡江湖结束,要写一本“韩风游记”,在定丰镇刊印。

这次,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到处玩。因为他们从这里开始,就自由了。

第十四章、江湖初体验

从蓝田城开始,长安商会的商队会继续向东南方,沿着雍州大道前进,前往雍州的首府,雍都凤翔。而潘龙和韩风则要从此向南,沿着雍益大道走下去,直到翻过终南山,抵达益州。

换句话说,他们在这里就要分开了。

而赵霖也要跟他们分开,这位潘寿的大徒弟,潘雷的二师弟,将要带着潘英的骨灰,跟长安商会一起前往凤翔城,然后从凤翔城继续向东南,直到抵达潘家在中原地区的分支所在。

潘家先祖深谙“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的道理,在天下建立了好几处分支。这些分支里面,中原分支是枢纽,人口众多不说,和各支也都交好。潘寿昔年归隐田园,就是去了中原分支隐居。

作为曾经的族长,又是罕见的先天高手,他的威望自然极高。所以才能一呼百应,每年都能带着一群弟子和晚辈来北地一趟。

类似潘英这种路上不幸丧生的情况很少,可总归也是有的。该怎么做,自然早有预案。

临别的时候,赵霖很是不舍,也很是担心,再三叮嘱潘龙和韩风要诸事小心,千万别惹麻烦,遇到危险及时避开……诸如此类,说了好半天。

但他说了这么多,对韩风却毫无用处。

长安商会的商队才刚刚走远,韩风就高兴地跳了起来,大叫:“自由了!自由万岁!”

潘龙看着他那欢呼雀跃的样子,只能暗暗摇头。

(这简直就是一条脱了缰的哈士奇啊!也不知道我能不能管得住这小子……)

送走了赵霖,韩风立刻拉着潘龙继续去看风景。他们此前已经去过了曾经有仙人驻足的摘星楼和历史甚至比大夏皇朝都更为悠久的清风书坊,又吃了著名的“蓝田灰水面”,接下来的计划是去玉山遗迹走一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仙人的痕迹。

潘龙自然无所谓,玉山遗迹虽然有点远,可他出门就是来行万里路的,去哪里都一样。

准备好行李,出了蓝田城向西南方走,走了大半天,就看到前面山上缺了一块。

那座山颇为陡峭,山体挺拔秀丽,风景不错。但奇怪的是,几座山峰之间偏偏少了一段,位于最中间的那个山峰,明明从山脚往上都是存在的,可半山腰开始,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韩风指着那座半截山,兴奋地说:“这就是玉山遗迹了。相传当年仙人还住在这里的时候,从半山腰开始,山峰就是白玉所成。虽然现在仙人已经带着玉山离开,可他们留下的力量还在,山峰断裂之处的岩石刀斧难伤——我要去实际测试一下!”

潘龙这才明白,为什么他要特地在蓝田城里面买了锤子和凿子。

(这小子还真是有才!不对,刚才在铁匠铺里面,我看到锤子和凿子特别多,他要买这两个东西的时候铁匠也一副秒懂的表情……莫非像他这样的熊孩子,其实很多?)

想象了一下成千上万的韩风满江湖到处溜达,潘龙就需要花很大力气,才能忍住不至于嘴角抽搐。

那场面,是该说“鸡你太美”呢?还是该说“它们到处都是”呢?

反正绝对不会是“万类霜天竞自由”——无论什么品种的韩风,本质上都是哈士奇,没有区别,是同类。

二人武艺不低,纵然山体陡峭,他们也能慢慢爬上去,虽然速度很慢,但等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总算也爬到了山顶——或者说半山腰。

一上来,他们就发现,这里居然是有人居住的。

好几个帐篷分布在这块山峰截断而成的大平台上,好几个人正在地上或坐或躺,有的在修炼内功,有的在研究什么,还有的似乎干脆就在睡觉。

“他们这是干什么啊?”韩风纳闷地问。

潘龙也不知道,他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选择住在这里。

这里风挺大的,上下也很艰难,距离蓝田城还有点远。无论是运送给养也好,还是有个头疼脑热去寻医生也罢,都很不方便。

韩风会特地爬上来看个究竟,已经让他觉得“这厮好生无聊”了,这些人竟然选择住在这里,那已经不是“无聊”二字能够形容的问题。

(他们该不会是什么非法教派?又或者是一些脑子有问题的疯子吧?)

想到这里,潘龙不由得有些警惕。

就在这时,一个胖胖的年轻人凑了过来,问:“你们也是来寻觅仙缘的吗?”

潘龙和韩风面面相觑。

“仙缘?仙人不是早就走了吗?”韩风问。

那胖子回答:“仙人虽然是走了,但他们毕竟曾经住在这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来看一看,怀个旧。我们驻扎在此,如果遇到仙人回来,那可不就能趁机拜师了吗。”

潘龙干笑了一声,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韩风倒是很好奇地追问:“那有人成功过吗?”

“据说三十年前,曾经有两个人被路过的仙人看中,收去当了徒弟。”胖子叹道,“我运气差,在这边等了五六年了,都没等到机会。”

韩风没再问什么,用眼神对潘龙说:龙哥,我觉得他们脑子有问题啊。

潘龙:巧了,我也是这么想的。

韩风:不如我们走吧,愚蠢据说也会传染。

潘龙:你把锤子和凿子都带来了,不试试看?

韩风点点头,拿出锤子和凿子,跑到距离那些人最远的地方,将凿子抵住地面,用锤子用力地敲了下去。

“叮”的一声,火花四溅。

再看被凿的地面,岩石上依旧和之前一模一样,连一条划痕都看不见。

“真的刀斧难伤啊!”韩风兴奋地说,“我再试试!”

他转了一会儿,找到地面有一处极小裂纹的地方,将凿子的尖端努力抵在裂纹上,奋力挥动锤子,狠狠地砸了下去。

又是“叮”的一声,凿子弹开了一边,那裂纹毫无变化,就连最细小的棱角都没少掉一星半点。

“又是两个无知的庸人!”远远的传来嘲笑声,“别白费力气了!这玉山是仙人遗泽,别说你们这种无知小子,就算是先天高手也奈何不得它们一丝一毫!”

韩风立刻转头反驳:“那真人宗师呢?”

“嗤!”那边传来冷笑,“你是真人宗师吗?真人宗师如何,关你什么事?有本事你干脆成仙过来算了!”

韩风气得火冒三丈,就要过去找麻烦,却被潘龙一把拉住。

“算了,跟一群不好好练功,整天就想着被仙人带走一步登天的家伙,有什么好争论的?”他说,“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等十年二十年之后,我们变成了他们需要仰视的大高手,再回来嘲笑他们也来得及。”

那边传来不屑的笑声,还有各种冷言冷语的嘲讽。

潘龙毫不在意,带着韩风走到了远离那些人的地方,搭起了帐篷。

他们带了足够的补给,在野外露宿十天八天都没问题。唯一的难点,就是这里没有木柴生火,有些不大方便。

但这对潘龙倒也不是问题,他将水壶捧在掌心,内力运转片刻,水壶里面的冷水就变成了温水。将干粮也如法炮制之后,温水配上热干粮,就是一顿不错的晚餐。

虽然山上寒冷,但有帐篷遮挡夜风,又用厚皮毛垫在身体下面,倒也并不算多么难受。

只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面,断然不能练武罢了。

练武会出汗,出了汗之后不能擦干身体,再受了寒凉的话,是很容易生病的。

韩风显然十分的恼火,就算睡着了之后,都在梦里喃喃自语“你们现在怕了吧”之类的话,潘龙猜想,他多半是做梦梦见自己修成仙人,回来将这些人一顿嘲讽。

“这家伙,一点小事都念念不忘啊……”

他笑着摇摇头,却没有睡觉。

放心之心不可无,韩风是他可以托付性命的可靠小伙伴,但那些山峰上的求仙者却来历不明,令人怀疑。

这样的夜里,是必须要有人守夜的。否则的话,万一被那些人偷袭,可就糟糕了。

果然就像他猜想的那样,等到半夜时分,他突然听到有脚步声从远处渐渐靠近。

让他有些惊讶的是,这脚步声居然还不止一人。

(一、二、三、四……竟然有六个人?!白天的时候我看过,这里总共也就七个帐篷。就算一个帐篷里面有两个人,也才不过十四个——何况有的帐篷里面可能只有一个人。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他们这些人看来是一伙的啊!)

他皱起眉头,眼中渐渐泛起杀气。

如果只有一个人过来,还可能只是打个招呼,或者是来捣点乱。但一下子来了这么多,除了要夜袭杀人之外,不会有别的任何可能!

他有心拍醒韩风,却发现帐篷里面此刻一片漆黑,就算将这小子叫醒,也没办法交代什么,反而可能会弄出动静,打草惊蛇,只能暗暗叹了口气。

(算了,我一个人上吧。等打起来,他自然就醒了。)

于是他悄悄靠近了帐篷的边缘,蹲在距离那些人最近的地方。

又过了一会儿,那些人的脚步越来越近,却突然停了下来。

(他们要出手了!)

说时迟,那时快,潘龙抢先掀起帐篷,猛地冲了出去。

月色下,只见六个白天看起来还算是慈眉善目的“寻仙者”此刻面目狰狞,佩戴着长短兵器不说,还人手一张短弩,正在瞄准他们的帐篷。

看到潘龙出来,他们微微一愣,就要扳下弩机。

但早有准备的潘龙,动作比他们更快。

右手在腰间一抹,再挥出去的时候,一道道寒光已经划破夜色,带着凌厉的风声呼啸而去。

这个距离,飞刀比弓弩更快、更准!

第十五章、第一次行侠仗义

弩是很危险的武器,一个普通人只要经过十天八天的训练,就能使用轻型的短弩,在十步左右的距离里面做到大差不差,拥有强大的杀伤力。

而武者只要不能踏入先天,修得“身异”,被这种短弩射中了,一下就要飙血,两三下就会重伤,射中要害的话,甚至可以一击毙命。

这群人明显是早有准备的,他们不仅拥有六张短弩,甚至还都停留在距离潘龙和韩风帐篷约莫七八步——也就是十米左右的地方。在这个距离上,别说是拳脚功夫,就算是攻击距离最长的枪棍类武器,也只能望尘莫及。

由此可见,他们的确相当专业,干这行怕是已经很有经验了。

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潘龙根本就没睡觉,一直在小心防备着他们。

他们这边还没来得及靠近,潘龙就已经做好了迎战的准备,甚至于,一听到他们的脚步停下,潘龙立刻就果断地主动出击了。

如果只是这样,他们其实也还顶得住——毕竟距离的优势、武器的优势、人数的优势,都在他们这边。

但他们更加想不到的是,潘龙竟然还会暗器功夫。

而且颇为厉害。

潘龙只一挥手,六把飞刀就分别飞向六个敌人。眼看寒光飞来,那六个人全都吓了一跳,反应快的或者闪避,或者用手上的短弩抵挡,反应慢的直接就中了一刀。

结果六把短弩,一把都没来得及发射。

十米左右的距离,正是暗器高手们最有利的攻击范围。

除非这些人也是专业的军中弓弩手出身,否则在这个距离,用短弩和暗器高手较量,那是有败无胜的事情。

潘龙毕竟不是李寻欢,飞刀出手也没专取咽喉的精准。六个人里面有三人中了刀,却都是射中了不致命的位置。

但他随即手又在腰带上一抹,又是六把飞刀扔了出去。

他的飞刀很小,也就跟食指差不多。腰带的暗器格里面,排列着足足四十把,再扔几轮都没问题。

这第二轮飞刀,他比之前的准备更充足了一些,扔得更准。那些人虽然也反应了过来,但又怎么能比他一挥手更快?结果六人全都中了飞刀。

眼看着他还要扔第三波飞刀,六人之中他们唯一认识的,就是白天跟他们说过话的胖子,忍不住大叫:“误会!都是误会!”

潘龙手放在腰带上,做出随时准备扔飞刀的姿势,冷冷地说:“手上拿着弓弩跟人说误会?你当我是瞎子吗!”

那胖子急忙扔下了短弩——他已经意识到,在这位年轻的暗器高手面前,手上的短弩根本没用。

想要用弓弩暗算潘龙,至少也要拉开距离到三十步左右,离开了他飞刀的有效射程才行。

果然,他一扔下短弩,潘龙就不对他扔飞刀了。

可是六把飞刀变成了五把飞刀,精度反而更高。只一轮,剩下的五个人里面就有一个倒霉鬼被一刀射中了面门,连惨叫都没能发得出来,直接仰天倒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样子多半是没的救了。

“快!快扔下兵器!”胖子大叫,“你们真想死吗?”

其余四人也反应了过来,纷纷扔下短弩求饶。

潘龙这才住手,暂且放过了他们。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他问。

胖子刚要回答,他却又摇头:“这里地势开阔,你们要是还有同伙的话,我就成活靶子了。走!到我的帐篷里面说话!”

五个“寻仙者”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满脸担心,却又不敢拒绝,只好乖乖地向前走,被刻意留在最后的潘龙押着,走向了他的帐篷。

进了帐篷,只见韩风依然还躺在兽皮上睡大觉,甚至呼噜还打得很响,这五个人不由得唉声叹气。

人家两个人,只出动了一个,就把他们给制住了。

要是两个人一起动手的话,他们岂不是会死得更惨!

他们一边叹着气,一边向前走去,但就在路过韩风身边的时候,原本“熟睡”的韩风突然跳了起来,不知从哪里拔出了刀,挥刀就砍。

刀光凛冽,映着从帐篷门口照进来的月光,白得让人心寒。

五人做梦也没想到,韩风竟然是在装睡,等待暴起杀人的机会。

刀光如雪,刀风凄厉。

五个“寻仙者”中的两个顿时咽喉冒血,瞪大着眼睛,却已经做不出任何的动作,也发不出半点声音,软软倒下。

更要命的是,与此同时,走在他们身后的潘龙也悍然出手,双手狠狠地砸在了另外两个“寻仙者”的后脑上,一脚踢中了最后一人的鼠蹊。

这三个人同样连惨叫都没能发出来,就被一击毙命。

二人联手,将五个“寻仙者”转眼都杀了,韩风才笑着说:“龙哥,我刚才演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那呼噜声太假。”潘龙摇头,“也就是他们已经被吓破了胆,没注意到而已。下次别这么冒险,我们已经占了上风,没必要冒险的。”

韩风摇头:“怎么能说没必要呢,无论如何,既然是敌人,都杀了才对。龙哥你逼他们进帐篷,不就是为了缩小距离,以便暴起杀人吗?”

潘龙笑了。

韩风说得对,他还真的就是这个想法。

这些人既然半夜来偷袭他们,那大家就是生死仇敌。仇敌之间,哪有什么“留情”可言的?

更不要说,这些人装备齐整,一看就知道经验丰富,多半是专业干这行的强盗。北地人最讨厌的就是强盗,遇到了多半就要生死厮杀一番,又怎么可能放过他们?

他之所以逼这些人进帐篷,实际的想法还真就像韩风说的,为的是缩小距离,确保将这五个人都杀了。

而且帐篷里面有韩风在,二人联手,更能确保将敌人都杀死。

潘龙一点都不担心韩风还在睡觉——韩家本是军中向导出身,祖上甚至有“猎犬”的绰号,追踪探查之术是他们的家传手艺。外面都打起来了,韩风必定早就被惊醒。唯一的问题,只在于他们能不能在没有事先约好的情况下配合默契罢了。

事实证明,韩风还是很机灵的。他躺在那里装睡,偏偏呼噜声又打得很响,就是在提醒潘龙,暗示自己要有所举动。

果然,二人猛地出手,几乎只在瞬息之间,就将五个强盗都给杀了。

韩风和潘龙一边说着话,一边动手检查了一下五个强盗,确保五人都死了,才又冲出了帐篷,朝着那些“寻仙者”们帐篷冲去。

今晚的月色不错,颇为明亮。虽然不适合杀人放火,却正适合行侠仗义!

片刻间,怒吼声、求饶声、诅咒声接连响起,最后重新归于平静。

玉山遗迹平台上的十四个“寻仙者”一个不留,全让两人给杀了。

在这其中,韩风曾经质问他们是什么来路?有没有什么同伙?但他们一个都不肯说。

潘龙倒也不介意,不肯说就算了,反正无非一刀。

将这些人通通杀了之后,他们在那些帐篷里面一顿翻找,找到了不少值钱的财货。只可惜没能找到足以证明这些人身份的东西,也没能找到钱财之外的好货色。

“这些人的背后,肯定另有主使!”行侠仗义了一番,让韩风十分的兴奋,而能够将家传的寻踪觅迹之术实践一番,更让他十分开心,“我找到了他们平时上下山的地方,要顺着追踪过去吗?”

潘龙思考了一下,默默摇头。

玉山遗迹是蓝田城著名的景点,能够在这景点安排强盗,专门做劫杀过夜游人的勾当,背后的主使者绝对不是小角色。就算不是先天高手,起码也人多势众。

凭他和韩风二人,还真没本事拿下这样的对手。

韩风虽然平时有点二哈,但绝对不傻。潘龙一摇头,他就猜出了潘龙的想法。劝道:“龙哥,我们现在连夜追上去,他们肯定有至少一个接应的据点,里面人还不会太多。我们拿幕后的主使没办法,但至少可以趁着夜色偷袭,把那个据点也拔了。”

“强盗土匪,杀一个好一个!”

他的话说服了潘龙,二人整理了一下东西,将一些可能泄露身份的随身带着,强盗们的伤口也修上几刀免得暴露了自己的武功,至于帐篷之类累赘干脆就直接扔掉不要了——反正从强盗们那里得到的金钱财货,足够再买好几套。

然后,按照韩风找到的线索,他们借着月光下了山崖——那地方的山势相对平缓很多,下山的时候颇为顺利,也难怪这几个人实力平平,竟然能够把这门强盗生意做得这么纯熟。

下了山,也不过才是夜里三点左右。在如此夜色之中,就算眼力较好的人,也没办法看得很远。可韩风却能够屡屡在地上找到蛛丝马迹,几乎一步都不停,带着潘龙径直朝着某个方向赶去。

如此走了大概半个时辰,他们看到了一团亮光,却是有几间建在荒野之中的木屋,其中一间的窗户里面,还能看到火光跳动。

韩风停下了脚步,低声说:“从痕迹上看,就是这里了。我过去摸个底,龙哥你准备接应我。”

二人蹑手蹑脚地靠近了木屋,韩风趴在地上,如同猫狗一般手脚并用,轻巧得几乎没有半点声音,贴到了有亮光的木屋旁边,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又轻轻巧巧地爬了回来。

“八个。”他几乎凑在潘龙耳边说,“两个醒着,正在闲聊,说的果然是杀人放火的事情。六个在后面睡觉——听他们的说法,这群人怕是还经常轮换。”

“功夫如何?”潘龙问。

“跟之前那几个差不多。”

“装备呢?”

“没听到铠甲的声音。”

二人对视一眼,嘴角翘起,露出了杀气腾腾的笑容。

然后,他们猛地冲了过去。

轰隆一声,木屋的大门被踹开,两个坐在火堆边的彪形大汉跳了起来,但还没来得及怒吼或者拔刀,两把飞刀已经没入了他们的咽喉,将他们所有废话都塞了回去。

双手各一把飞刀的情况下,潘龙还是能比较保证精度的。

飞刀杀了这两个人,他们二话不说,继续冲向内屋。

剩下的几个强盗正在睡觉,他们可没韩风这个随时可以去军中当斥候的专业人士来得警觉,除了一个及时醒来之外,其余五个甚至在睡梦之中就送了性命。

至于那个醒来的,也无非是被潘龙一掌拍在头顶,当了个明白鬼而已。

前后不到一分钟,八个强盗就都变成了死人。

韩风还有心要继续顺藤摸瓜,找到强盗们的据点,再去行侠仗义一番,但这次潘龙坚决地阻止了他。

如今已经是差不多夜里四点,再有约莫两个小时,天色就要开始微亮。等到天色亮了,失去了黑夜的掩护,以他们两个人,要正面硬刚一大群强盗,完全不可能,简直就是送死。

就算再等到明天夜里,强盗们也早已被惊动,不可能再有偷袭的机会了。

听了他的分析,韩风郁闷地叹了口气,却没有固执己见。

“算了!”他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第一次行侠仗义,就有这样的成果,我已经比我老爹年轻时候强得多了!来日方长嘛,我不着急!”

“是是是,大侠韩风的故事,从今天开始就好。”

二人相顾大笑,带着从强盗据点里面搜刮财物扬长而去。

就像韩风所说,第一次的行侠仗义,成果已经足够让他们满意的了。

楚白说

潘龙和之前几位主角不同,这个人杀性很重。他毕竟穿越之后在北地生活多年,耳濡目染,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而且他有家有室,身上又藏着那样一旦泄露就要死全家的大秘密,也由不得他心慈手软婆婆妈妈……

第十六章、有钱真好

蓝田城里,一间豪华的大宅书房,威严的老者放下了手上的书册。

“玉山税点让人端了?”他平静地问。

弯着腰站在他面前的中年人满头大汗,“嗯”了一声,不敢多说半个字。

“接应的点,也让人端了?”

“嗯。”

老者皱了皱眉,问:“谁做的?”

“正在……追查……”

老者又拿起了书:“不用追查了,现在没那么多人手可以浪费。你们还是给我追查何太平(九山王)的下落去,跟这相比,区区一个税点,算得了什么?”

中年人顿时露出喜色,声音也振奋了一些:“是!”

“你都跟我这么多年了,就不能学得稳重点?”老者叹了口气,“你这么毛毛躁躁,叫我怎么能放心把琼玉楼交给你呢?”

中年人顿时面露苦色,低声说:“楼主,我……我真不是那块料啊!”

老者皱了皱眉头,袖子一挥,中年人顿时犹如滚地葫芦一般摔了出去,咕噜噜也不知道滚出去多远。

“没出息的东西!让你接我的班,又不是要你的命!你还能更丢人一点吗!”

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何太平那家伙,他究竟逃到哪里去了?那一卷竹简,背后又有什么奥秘?唉!事情就发生在鬼门山南麓,严格说来,也算是琼玉楼的势力范围,却想不到老夫坐镇蓝田多年,竟然错过了如此机会,实在是可叹啊!”

潘龙和韩风并不知道,他们因为九山王的缘故,躲过了一场极大的麻烦。

此刻,他们早已走在前往南方的道路上。

昔年帝甲子逐鹿天下的时候热衷于修路,号称“军队打到哪里,就把路修到哪里”。等他统一九州当了天子,更是发动整个九州的人力大搞基础建设,交通、水利、矿藏……在交通方面,最重要的工程就是连接东部各地的大运河,以及连接各大城市的“九州大道”。

九州大道以传统的官路为基础,进行拓宽和加固,名字也重新安排,秩序井然。比方说他们现在正走着的雍益大道,就是连接雍州和益州的道路。而这道路上的每一段,则以道路始终的城市而命名。

“蓝田到玉泉的这段路,怎么平时一个人都见不到啊?”韩风无聊地说,“我还以为至少能够见到一支商队,然后搭个车呢。”

“现在这季节,谁出门啊?”潘龙笑道,“前两天就已经下过一场雪了,接下来风雪还会越来越多。这样的天气,出门可不是什么好选择。”

“总要吃饭的吧。”

“活着才能吃饭,死人什么都不用吃。”

“真是一点都不努力!我们北地人滴水成冰的季节都要出门打猎呢!”

“不要拿寻常商人跟咱们比啊,定丰镇书馆的那些老夫子们,可不也是每到冬天就缩在家里。”

“他们是文弱书生嘛,那些商人难道也文弱吗?”

“真打起来的话,老夫子们可能每个人都能打五六个中原的商人。”

“嘁!一群弱鸡!”

两人边聊边走,到也给这荒无人烟的大道添了几分人气。

但那天晚上,他们可过得一点也不舒服。

因为帐篷什么的都扔在玉山那边了,为了防止被追查到,他们也没敢再回蓝田,所以两人选择的是轻装上路,行李包袱里面只有一些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这意味着他们晚上露营的时候,只能用树枝和茅草暂且搭建一个简陋的棚子,弄点草垫在地上,再生上一堆火,权且取暖。

一些野外生存的节目里面,主人公常常在冻土地区靠这种方法渡过一个又一个严冬,但实际上这是很难很难的。像是这样的荒野里面,夜里真的能冷到“放一杯水在外面,一会儿就结成了冰”那么狠。光靠一堆篝火的热量,完全不足以让野营者保持足够的体温。

尽管潘龙和韩风有足够的干粮,这一夜依然被冻得够呛。

因为实在太冷,他们别说是睡觉,甚至于不得不经常起来活动一下,才能让身体保持暖和,而不至于被冻到僵硬。

勉勉强强熬了一夜,眼看着东边天空出现了一些白色,他们就急不可耐地熄灭了篝火,收拾东西重新上路。

“等到了下一个城镇,我一定要买一辆马车!”韩风恨恨地说,“车上装满东西,吃的喝的穿的用的,走遍天下都不用发愁!”

潘龙想象了一只哈士奇躲在一堆沙发垫子中间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龙哥你为什么笑啊?我是很认真的!”

“我只是觉得,也许到时候你又会嫌东西太多太累赘。”

“怎么会呢!东西越多当然越方便!”

“可我们闯荡江湖,免不了会有像这次一样,必须扔掉所有辎重,轻装上路的情况吧。”

韩风愣住了,不一会儿露出了沮丧的脸色。

就像是一只正在啃拖鞋,却被主人把鞋子拿走了的狗子。

一夜没睡,他们的精神不大好,幸运的是,走了半天,到中午时分,终于见到了一个村庄。

这村庄不大,也就三五十户人家。但对二人来说,已经很足够了。

他们径直来到村子里面最大的那户人家,一问,果然就是驿站。

昔年帝甲子建立了九州驿站制度,九州各地都有驿站,驿站除了向路过的行人出售食宿之外,还兼营送信和报警。

驿站的正管事一般都由村长兼任,副管事则多半由退伍老兵担任,双方联合起来,既有威望也有武力,就能确保驿站作为朝廷统治的最末端,将触手延伸到乡野之间。

只是随着时易世迁,曾经的驿站制度已经在逐步瓦解。如今天下可以开垦的荒地早已差不多消耗殆尽,退伍老兵们只能靠着驿站的一些收入维持生活,跟生活优裕的村长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很多驿站都经常爆出争端和冲突,命案屡见不鲜。

更糟糕的是,一些地方的驿站,甚至发展成了黑店。

对于这种情况,大夏皇朝也没什么办法。无论是朝廷还是高官,都只肯在嘴上说空话,或者是给予一些看起来很好但无法落到实处的政策优惠,绝不肯从自己兜里掏出一两银子。

富有九州的大人物们不肯让利,那底层的生活又怎么会改善呢?

潘龙和韩风出来之前,家里长辈就叮嘱过,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尤其是那些野外的和乡村里的驿站旅馆之类,吃的喝的都要慎之又慎,最好是只在城镇里面买吃喝,在城镇之外,热水配干粮就好。

刚刚遇到过强盗的他们,当然不会把长辈的话当做耳边风,所以虽然驿站的老卒再三劝他们喝点热酒,二人还是只要了一些热水,就着热水吃干粮,没有吃任何别的东西。

江湖上常见的各种毒药、迷药都是有味道的,放在热水里面,一下子就会被戳穿。只有掺进烈酒或者饭菜里面,才能掩饰它们的味道。

至于那些无色无味的上等货色——那是成名高手或者大商人才需要担心的问题,就他们两个,哪里值得别人动用那些价格比黄金都更加昂贵的高档货!

两人休息了一下午再加一晚上,然后又起了个大早,结了宿资,还买了两条厚毯子,启程上路。

等他们走远之后,驿站老卒叹道:“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一个比一个精明,也不知道我这生意能做到什么时候!”

旁边伙计笑道:“一年能开张那么两三回,也就够了。”

“是啊,安全第一,小心才行得万年船呐!”

有了那两条厚毯子,潘龙和韩风接下来的行程就舒服多了。几天之后,他们终于抵达了又一座城镇,金泉镇。

金泉镇是玉泉城下属的城镇,谈不上繁华,但该有的东西,倒也都有。

比方说,车马行。

“老板!我要买车!”刚吃了饭,韩风就拖着潘龙来到车马行,人还没进门,他就大喊起来,“买一辆最大的车!”

车马行的老板是个黑瘦的中年人,听他这一说,顿时笑了。

“我们这里有一辆很好的马车。”他说,“是当年一位大商人留下的,一定合你们的心意。”

片刻之后,他们见到了这辆马车。

这马车的外壁上涂着黑黑的泥灰,掩盖掉了一切的修饰,边缘的各种装饰也都被拆掉了,一看就知道是刻意做了低调处理。

“铁木车身,坚固到足以抵挡弓弩的近距离射击,车厢和底座之间更是垫着一层厚厚的树胶,能够有效减缓行车时候的震动,坐在车子里面,就算什么垫子都不用,都不会觉得震骨头。”老板介绍说,“车厢中间可以安置一个火炉,足够夜里取暖和烧点东西吃。再配上垫子毯子被子褥子什么的……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它不仅仅是一辆马车,更是一栋可以行走的小屋子。寻常房屋里面能有的,它都能有。而且住在这车子里面,绝对比寻常小屋住着舒服得多!”

韩风一脸不信:“你就吹牛吧!”

车行老板也不争辩,只是笑着让他坐进去,在金泉镇转了一圈。

于是韩风就改变了主意。

“这辆车太棒了,我要买下它!”他兴高采烈地说。

潘龙就跟老板谈价钱,然后吓了一跳。

这辆马车价格不菲,老板竟然要价六百两纹银!

他好说歹说,才总算砍了一些价,用了五百两银子将这辆车给买了下来。付钱的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手都在发抖。

这辆车的价格之昂贵,简直比得上前世的敞篷跑车!

而如果只是买两匹寻常代步驮马的话,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五十两……

好在,潘龙他们有钱。前几天,他们刚从“乐于助人”的强盗们那里拉了一笔友情赞助,算是发了一笔横财。

那笔钱除了买这辆车之外,还能剩下一些呢!

虽然付钱的时候很痛苦,但当他们坐上车,让老板友情赠送的一个签订了两年合同的长工车夫赶车上路之后,感受着车内的舒适,却还是不由觉得,的确是物有所值!

“有钱真好!”韩风说。

潘龙叹了口气,他觉得,如果他们不能尽快再找到几个热心助人的强盗,或许很快就要破产了……

第十七章、北地人,威慑加十

倚着柔软的靠背,看着路边的景色,潘龙现在的心情很好。

“这才叫旅行啊”韩风感叹,“我们之前那日子过得跟这比起来,简直就是凄惨”

“仔细想想,我们的确是有点惨。”潘龙说,“在商队里面的时候骑马,风吹日晒;离开了商队之后干脆就变成了步行,连马都没得骑了早知道,我们应该在蓝田城就买一辆马车的,就算差一点也没关系。”

“还好那时候没买。”韩风说。

潘龙笑了“是啊,还好没买。”

其实他们现在这辆马车,也一样没办法走到益州去。隔断雍州和益州之间的终南山,是一片连绵的山脉。山势比起鬼门山来当然平缓得多,但再怎么平缓,终究也是崇山峻岭。

要穿过终南山,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条是向东走,在商洛关乘船,走水路顺龙河而下,一直到洛口关再上岸,进入中州,再从中州向西,从通天江逆流而上,最终抵达益州;另一条是直接向南,沿着雍益大道,走栈道翻山。

前一条路相对方便一些,无论龙河还是通天江,都要朝廷的官营渡船,只要肯钱,这一路上都可以太太平平,不会有半点风险。

唯一的问题,就是要花钱,花很多钱。

后一条路则比较凶险,这条栈道当年是很靠谱的,可再靠谱的道路也需要不断维护修缮,最近这些年,大夏皇朝都没有修缮过栈道,导致这条益州北方的大路已经出现了多处损坏。几年前,潘龙的母亲任玥回到老家闭关,潘雷父子一起同去,路上亲眼目睹了这条道路的老旧不堪。

从那时到现在,又是好几年过去了,一年年的风吹雨打,不知道栈道已经破损到什么模样。

如果不乘车的话,以潘龙和韩风的武功,想来就算栈道老旧破损,他们也能有惊无险地过去。但想要驾着这辆比寻常马车更加宽大的车子过去,那就不大可能了。

但就算是不走栈道,转走水路,这辆车也一样是没办法上渡船的。

也就是说,这辆被潘龙和韩风一致好评的马车,注定没办法跟着他们一起翻山过河,注定没办法送他们同到益州。

二人叹了一回,却也没办法,只能商定再往前走一段路,等到了终南山附近,再想办法把它给转手卖了。

午饭时候,潘龙向车夫问道“李哥,我们要在终南山附近把这车转手卖出去,你有什么建议吗”

车夫姓李名强,约莫二十五六,长得很壮实。他的眼神明亮而锐利,动作也很矫健,一看就知道是个练过武的。潘龙估计他的武功还不算低,起码比他们之前杀掉的那些强盗要厉害不少。

这样的人物,按说应该是车马行的保镖,怎么会来当车夫呢

他没有贸然问这个**问题,而是准备留到以后,等大家在路上多走几天,彼此熟悉了,再来询问。

听到潘龙的问话,李强想了想,说“到了终南山脚下,这车怕是就找不到什么肯掏出大价钱的买主了。我建议你可以在武功镇那里找车马行问一问。雍州西南的行路人,大多要从武功镇经过,在那里或许能够找到不错的买主。”

潘龙点点头,记下了这件事,向对方道了谢。

当天晚上,他们来到了一座无名小村,潘龙和韩风本待进村休息,但李强却劝他们不要进去,将车子停在村子外面,在车上休息就好。

“为什么车上再舒服,也没有躺在床上舒服啊。”韩风纳闷地问。

李强犹豫了一下,解释说“如今地面上不太平,像是这种村庄,往往都兼营一些没本钱的买卖。我们如果只是寻常过路客,只要警醒一些,不吃他们的东西,多半也就跟他们相安无事了。但我们有马车,而且这辆马车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货色,村民们必定会起贪心”

“难道他们还敢打劫我们不成”韩风眉头一皱,顿时有些恼怒。

北地人速来以强横霸道著称于九州,他们不找别人的麻烦,别人就该谢天谢地了,竟然还敢反过来找他们的麻烦

要是这些村民真的敢打劫,那之前那群给他们赞助了盘缠的强盗,就是他们的榜样

李强苦笑一声,说“我知道你们两个武功不低,打起来的话,这些寻常村民多半不是你们的对手。但正所谓人在江湖,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能够不跟他们起纠纷,太太平平地过夜,起码可以睡个好觉啊、。”

潘龙皱了皱眉,问“我们不进村的话,他们就不会来招惹我们”

“按照道上的规矩,我们不进村,就是把话挑明了。他们要是还敢来,那就是坏规矩。除非他们能把我们杀光了,否则只要我们跑掉一个,无论去城里报官也好,还是去绿林找当地的座山王们也好,他们都免不了要受到重罚。”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进村的话,他们不动手则已,动手就一定要杀光我们”潘龙问。

李强愣了一下,没想到潘龙会从这个角度思考,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韩风笑了,笑容之中渐渐有杀气升腾“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今晚不进村,他们却又过来杀我们的话,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杀进去,全村上下,一个不留”

李强眨着眼睛,愣愣地看着他们,有些不知所措。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两个看起来不过也就是半大孩子的小家伙,杀气竟然如此之重。

“我也算是闯荡了几年江湖,第一次看到像你们这样考虑问题的”他嘟囔了两句,忍不住问,“你们家里的长辈,平时是怎么教导你们的”

“我们是北地人。”潘龙平和地回答,“北地人的规矩就是,你来跟我交朋友,那有我一杯酒,就有你的半杯;但你要是来跟我为敌,那你们家就算是一只鸡一条狗,我也要杀个干净,不给他们半点报仇的机会”

李强顿时恍然大悟,看向二人的眼神立刻多了几分敬畏。

“我早就听说北地人性格凶悍,就算小孩子也能骑马射箭、挥刀杀人。当年一直以为是胡扯,现在才知道,给我说这些的人,一点都没开玩笑”

他叹了口气,说“你们先别动手,等一下我去村子里面,跟他们谈谈。”

“有什么好谈的今晚做好准备,等他们来就是”韩风冷笑,“正好买了这马车之后,我们的盘缠也有点不怎么充足了,等夜里杀光了他们,一个村子仔细搜过来,总能搜到些钱财的吧。”

李强连连摇头“不妥不妥还是让我去跟他们先谈谈的好。你们放心,天底下的人,大多都是肯讲道理,也能讲道理的。”

说着,他急急忙忙下了车,朝着村子里面冲了进去。

看着他远去的声音,潘龙说“他被吓坏了。”

韩风连连摇头“这么大个人,胆子怎么这么小不过就是提刀杀人罢了,有什么可怕的亏他还闯荡过江湖呢”

不,我觉得可能他的反应是比较正常的。反而我们的想法,或许真的有点不大正常。

潘龙心里有些嘀咕,嘴上却没说出来。

“能少打一架,也是好事。”他说,“一整个村子的人,杀起来也很麻烦的。”

韩风一向服他,既然他都这么说了,自然没有异议。

只一会儿,李强就回来了。他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却提着一个包袱。而且在他的身后,还有五六个壮汉随行。

潘龙和韩风见那几个壮汉脸上颇有些不怎么良善之色,暗暗警惕,却不料那些人并没有跟着出村,而是走进村口旁边的屋子,拉出一块块用结实硬木捆扎而成的拒马,排列在村口的地方,很快就做成了一道防线。

二人看得十分纳闷,不明白他们这是什么意思。

等李强回到车上,韩风急忙询问究竟。

李强叹了口气,说“我跟他们介绍了你们的来历,然后他们就吓坏了。急忙送上一些烙饼熏肉,供咱们路上吃。”

“老李我问的是,他们为什么要堵门”韩风打断了他的话,不高兴地说。

李强幽幽地看了他一眼“如果是你,家门口来了几个说是要杀你全家的,你怎么办”

“当然是先砍死他”韩风立刻回答。

李强叹了口气,用手捂住了脸。

“我真傻,真傻”

韩风还要再问,潘龙已经完全明白,拦住了他。

“好了,我给你解释一下吧。”他说,“村子里面的居民呢,还真的是兼营强盗行当的。所以他们一听说我们要杀强盗的全家,就吓得慌了,送上干粮不说,还急忙把村子入口堵住,以防我们半夜偷袭。”

韩风瞪大了眼睛“我们为什么要半夜偷袭他们他们只是兼营强盗而已,又不是专门打家劫舍的。只要不惹到我们头上,我管他在家里干什么我又不是大夏的巡捕”

“你这么想,可他们不敢这么想啊。”潘龙叹道,“看来就像强哥说的,我们北地人还真是凶名在外,仅仅几句话,就能吓得这一村业余强盗们心惊胆战,堵上大门。”

韩风大笑“那可感情好我们北地人有面子啊”

潘龙笑了笑,没有反驳,却在心中暗暗担心。

现在我真有点怀疑,以前听镇上乡亲们说的那些个行侠仗义的事情,究竟是真是假他们在离开了定丰镇之后,究竟是干什么的

第十八章、世不平

虽然有北地人的威慑力加成,但那天晚上,潘龙他们依然不敢小心大意,还是安排了轮流值夜。韩风和李强值上半夜,潘龙值下半夜。

即便是有人值夜,潘龙这一觉睡得也不稳当。被叫醒的时候,他感觉自己才迷迷糊糊睡了一小会儿,依然有些困倦。

不过,这个问题他有办法解决。

等韩风和李强睡了,他走出车子,在周围转了一圈。果不其然,明显发现有人在暗中窥探。也不知道是那些兼职强盗的村民们贼心不死呢?还是他们被吓坏了,战战兢兢如临大敌,不得不留人值夜?

他走着走着,走到了车厢后面,用车厢挡住了来自村子的所有窥探眼光,然后微微一笑,进入了山海经残片的虚无世界。

在虚无世界里面,人不会疲劳,不会困倦,不会饿也不会渴,更没有别的生理需求。但是如果进入这个世界之前是疲劳的、困倦的、饥饿的、焦渴的……那可以自由决定情况是否依然存在。

潘龙的选择,当然是维持了之前的疲倦。

躺在空无一物的浅白色虚无里面,他闭上了眼睛,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

这次,他没有像之前那样感觉到孤寂带来的压力。

一觉睡醒,他没有练功,而是选择直接返回了现实。

现在他已经大致明白了,借助这个虚无世界的时候必须有所节制,不要一次使用太久,也不要太频繁使用。像现在这样,借助它休息一下,或者是完成日常锻炼,应该没什么问题。

他之前对孤寂的强烈反应,大概是第一次使用的时候缺乏经验,又没把老爹的教导放在心上,在虚无世界里面待得太久了。

回到现实,果然之前的疲倦已经荡然无存,整个人都精神抖擞,就像是好好睡了一觉的样子。

(不对,什么叫“就像是”?我的确是好好睡了一觉啊。)

潘龙笑了笑,拿出了自备的干粮。

睡了一觉当然是好事,但他现在有点饿了。

用内力将干粮烘暖,又从车上倒了些一直暖在炉子上的热水,他坐在寒夜的车辕上,悠哉悠哉地吃吃喝喝。

吃饱喝足,他又闲逛起来。

村子里面,负责警戒的几个村民看他这样悠哉悠哉的样子,十分恼火。

“这家伙怎么回事?值夜不像个值夜的……他当这是玩耍吗?”

“或许对他来说,这就是玩耍吧?”

“就算北地民风彪悍,这也太嚣张了!”

“是啊,他真的太嚣张了!之前那个值夜的,就没他这么嚣张,挺老实的……”

“可恶!我想要去教训他一下!”

“你打得过他吗?”

“我们这么多人呢!”

“然后呢?被逃走了一个,过几个月大批北地人杀过来?”

“可恶!人多了不起啊!”

“你说什么傻话!人多当然了不起。要不,让你跟他一对一,你敢吗?”

“x的,我还真不敢……”

这些话并没有传入潘龙的耳朵,否则他恐怕要哈哈大笑。

在闲逛之中,夜色渐渐褪去,东边的天空开始泛白。

等到大地上已经可以看清远处,不会影响行路的时候,潘龙叫醒了韩风和李强。

李强自然立刻就忙着去喂马——拉车的驮马需要喂饱了,并且休息一下,才能上路出发。而韩风则很遗憾地说:“想不到那些村民们真的没来找麻烦!”

潘龙笑着问:“你还真的想要跟他们打一架?”

“是啊,行侠仗义嘛!”

“行侠仗义,也不用将目标放在这些寻常村民上。”

“他们还兼职强盗的,被砍死了也不算多冤枉。”

潘龙还没回答,李强已经先开口了:“韩少爷,如今天下不太平,乡野之间像这种有机会就兼营一下没本钱买卖的,到处都是。你真要砍,怕是要把大夏九州的乡民砍死个三五成才行。”

韩风吃了一惊,问:“这么多?”

“我可能还往少里估算了呢。”

潘龙也纳闷地问:“那朝廷是什么意思?”

“朝廷?”李强冷笑着说,“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大老爷们的做派,中麓山人当年的诗,放到现在可是越发贴切了呢。”

韩风眨了眨眼睛看向潘龙:龙哥,他说的什么啊?我听不懂。

潘龙:他说的是贪官污吏拼命搜刮的丑态。

韩风:千里当官只为钱,不捞钱,那还当什么官?

潘龙苦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李强说的这首词,他自然也是听过的。那是大夏皇朝建立之前,一个没什么名气的文人讥讽时事,批评当时的朝廷和地主豪强们拼命搜刮民脂民膏的话。后来这文人自然是为这首词送了性命,但这首词却传了下来,并且很为大夏太祖帝甲子所喜欢,被他加入了官学的课本。

虽然后来官学改革,课本内容删掉了很多,增添了很多,那些讽刺暴君贪官,抨击豪强恶霸的诗文几乎被删得一干二净,换上了各种歌颂列代贤君名臣,歌颂大夏煌煌盛世的诗文,但当年那些没能在史书传记里面留下名号的底层文人们的讽刺诗文,却早已传遍大夏九州。

就像是当年的帝甲子一样,大夏底层的文人们,对这些诗文十分的喜欢。

喜欢到……就连李强这赶车的车夫,都能说出几首来。

潘龙记得,当初在官学学诗文的时候,他因为学得好,老夫子视若珍宝地拿出一册手抄的《大夏官学初版课本》送给他珍藏,并且叮嘱他:“这书里面的故事,你要告诉你的子孙后代,切不可让它们失传了。”

“为什么?”当时潘龙问。

老夫子抬头看天,眼中隐隐有泪光:“因为这里面的一字一句,都是当年茫茫苍生的血泪啊!”

“老夫不幸,生在如今世道,眼看着这书里的诗文,和世间的景象渐渐又能对得上号了,真是……”

老夫子没把那段话说完,就挥挥手让他离开,后来再没提过这方面的内容。潘龙直到现在,也不知道“真是”后面,究竟要感叹些什么。

或许,老夫子自己也不知道吧?

潘龙摇摇头,将这些略显沉重的回忆驱散,举步朝着村子里面走去。

“龙哥,你要去干什么?找他们麻烦吗?”韩风高兴地说,“算我一个!”

潘龙摇头:“我是去付钱的。”

“付钱?我们又没找他们买东西,要付什么钱?”

“那包干粮的钱。”潘龙说,“烤饼什么的不值几个钱,也就算了。但那两块熏肉加起来怕是有四五斤,肉可不便宜,这笔钱是要付的。”

“那是他们给我们的保护费啊!”韩风不高兴地说。

潘龙回过头,严肃地看着他:“阿风,你将来想要当一个收别人保护费过日子的人吗?”

韩风琢磨了一下,不是很自信地回答:“我觉得……还行吧?虽然好像也不是很有面子……”

“我不想!”潘龙说,“我不要做一个整天向弱者横眉怒目,从他们本就不多的钱财里面逼出一部分来供自己吃喝玩乐的人!死都不要!”

韩风见他态度坚决,撇了撇嘴,没有反驳。

“好吧,龙哥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好了。”他有些委屈地说,“那我跟你一起去,正好看看他们村子里面是什么模样,跟定丰镇有什么区别?”

二人进了村,却发现村民们简直把他们当成了洪水猛兽,远远地就避开他们,根本不肯接近。

韩风:我们北地人这么有面子的吗?

潘龙:你觉得这是有面子?

韩风:当然。

潘龙叹了口气,带着韩风来到了村子里面最大的屋子。

到了家门口,村民终究是没地方再躲了,一个须发皆白,看起来颤巍巍的老人战战兢兢地迎了上来,抖抖索索地问:“请问两位好汉……有何贵干啊?”

“我们是来付熏肉钱的。”潘龙直截了当地说,“那两块熏肉多少钱?”

老人愣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不敢回答。

“老头!你很勇啊!龙哥问你话,你居然敢不回答?”韩风瞪起眼睛,作出要挽袖子揍人的动作。

老人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说:“不不不!怎敢收好汉的钱呢!”

韩风立刻转怒为笑,对潘龙说:“龙哥,他自己说了,不收钱。”

潘龙摇头:“北地人只吃朋友送的东西。我跟你们素味平生,老实说,我也不想跟你们有什么交情。所以咱们还是把账目算清楚,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要攀交情了。”

老人见他说得坚决,没奈何,只能小心翼翼地报了一个数字。

潘龙估算了一下,这个价格,估计都不够成本。

但他也没有刻意多给,就按照老人说的价格付了钱,然后带着韩风离去。

他又不想要跟这些人攀交情,何必刻意多给钱?

特地过来付钱,只是为了表明态度,顺便让自己心里舒坦一些罢了。

何况……别看这些人在他和韩风面前噤若寒蝉,好像很可怜的样子。但如果在比他们弱的人面前,又不知道是一副什么嘴脸呢!

潘龙没有仙佛的神通,如果有的话,他甚至要把这村子里面的人审问一番,将带着他们兼职做强盗的罪魁祸首挖出来,吊死在村子门口,以儆效尤!

回到村口,李强已经喂过了马,正在担心地看着这边。

见他们回来,他松了口气,问:“两位刚刚……可还顺利?”

“给别人钱,哪有不顺利的!”韩风一脸遗憾地说,“可惜没好好砍个价,虽然那价码已经挺便宜的了,但我觉得再便宜一点,或许也没问题……”

“再便宜一点,那不如直接抢算了!”

“哈哈,我也就是这么一说嘛……”

过了一会儿,马车重新上路,向着南方驶去。

“强哥,如今天下,当真盗匪横行,就连这寻常村民,都要兼职当强盗?”

“差不多,反正我看到的就是这样。”

“……几年前我跟父母一起去益州的时候,形势还没这么糟糕啊!”

“潘少爷,你武功高强,令尊令堂更不用说。以你们的本事,哪个盗匪敢在你们面前放肆?大夏皇帝巡视四方的时候,看到的也是一派国泰民安啊。”

潘龙深深地叹了口气,什么都没有再问。

他觉得,也许冥冥之中,真的存在宿命。

要不然,为什么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偏偏就是皇朝已经到了中晚期,颓败之象日显呢?

这世道……潘家先祖们自嘲的“逆贼家族”之说,怕是真要成为现实……

第十九章、天生的江湖人

李强说得没错,如今的世道的确是不大太平。

潘龙和韩风很快就又见识到了。

从无名小村出发,天色将晚的时候,还没到下一个村子,眼看着要在路边找块空地休息,正在驾车的李强突然大叫:“有人拦路!”

听到这话,在车厢里面原本已经昏昏欲睡的潘龙和韩风顿时来了精神。

在车子里面坐了一个白天,也就中午休息的时候下车溜达了约莫一个钟头,他们早就已经无聊到了极点。此刻竟然有人来找茬,别说韩风这个本来就没事都想要找点事的哈士奇化身,就连比较稳重的潘龙都有些兴高采烈,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车子很快停下,二人还没冲出车厢,就听到前面有人大喊。

“停下!打劫!打劫啦!”

(卧槽这也太朴素了吧……难道不应该喊个“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如果你不肯,管杀不管埋!”之类的吗?)

潘龙心里琢磨着,动作一点也没慢,跟韩风一左一右从车子的门帘后面冲出来,落在了车辕两边,各自拔出佩刀,左右警惕。

至于赶车的李强,他虽然没佩刀可用,却从座位下面一抽,抽出了一条灰白长棍,手一抖,棍尖呼呼作响,正是武林中著名的兵器,白蜡杆子。

这兵器名声不好听,被称作“卖艺棍”,但若是用熟练了,软硬兼备,非常适合这种小规模的民间打斗。只要不遇上穿铠甲的对手,跟谁都能较量较量。

拦路的强盗人不少,足有十好几个,不远处的树林里面还有人影绰绰,大概还埋伏着一些。他们将一棵大树横在路中间,步行的人倒是可以轻松越过,但车马绝对会被拦住。而一个为首的强盗就提着刀,站在树干上,耀武扬威地看着他们。

潘龙的目光只是一扫,心里就定了下来。

没有拿着弓弩的。

在这种中远距离的厮杀里面,弓弩的优势实在太大,就算是武林高手,也禁不住七八张强弩朝身上招呼。

当然,想要用弓弩射中高手,也并不那么容易。军中围杀高手的办法,是死士上去抱住对方的腿,然后不顾一切乱箭齐发。基本上,只要没练成无形罡气的,都能用这个办法杀死。就算是练成罡气的,只要他没修得先天气异,真气源源不绝,也能慢慢磨死。

说白了,就是拿命换命。往往围杀一个高手,都要死好几个猛士,甚至于如果被冲破一次包围,死的人能上两位数乃至于更多……

潘龙和韩风出来之前,家里长辈再三叮嘱过,动手之前先看对方有没有拿着弓弩的,如果有,就要尽可能地避免战斗,实在避免不了,那就要牢牢抓住主动权,绝对不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以他们的功夫,对上寻常江湖人,打不过总也能逃得掉,就怕遇到弓弩!

上次潘龙之所以要不顾射得准不准,飞刀一把一把撒出去,为的就是让对手的短弩没办法使用——这也一样是长辈教过的,遇到用弓弩的敌人,能直接杀了固然好,杀不掉的话,那就一定要牵制住他,让他没办法从容地瞄准射击。

但这次的敌人,没有弓弩。

看着他们那气势汹汹的样子,潘龙非但没有半点害怕,反而有点好笑。

(出来打劫居然连几张弓都没有,他们是来打劫的,还是来送死的?)

李强长棍在手,顿时多了几分胆气,朝着拦路的强盗大喊:“你们是哪条道上的?拜的哪个山头?敢出来打劫,总不会连个出身都没有吧!”

强盗们被他一吼,先愣了一下,然后为首的强盗怒吼:“哪来那么多屁话!把钱都交出来,饶你们一条狗命,否则的话……”

“不用否则了!”韩风打断了他,“你们这里十六个,后面树林里面还有六个,一共二十二个人。我们龙哥比较厚道,不喜欢滥杀,所以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把这拦路的木头给搬走了,我们可以放你们一马。”

李强惊讶地看着他,又看向潘龙,满脸“这特么谁才是强盗啊”的感叹之色。

潘龙笑了笑,挑了挑眉毛。

韩风这小子,怕是早就想着要这么表演一回了。现在总算是逮着机会了。

强盗们可不知道他们的底细,一看这半大小子竟然敢这么嚣张,顿时勃然大怒。连隐藏在树林里面的几个也冲了出来,挥舞着刀子、棍子、叉子等各种武器,就冲了上来。

李强纵身下马,白蜡长杆一挥,首先就迎了上去。

他的功夫的确不错,长棍向下一戳,正戳进冲在最前面的一个强盗的双脚之间,然后往上一挑,那强盗顿时发出杀猪般的惨叫,扔了刀子,双手捂档,倒在地上滚来滚去。

而李强则后退一步,长棍一收一戳,正中另外一个强盗的面门,戳中了鼻梁,那强盗一声也没哼,直接仰天就倒,却是被他一下戳昏了。

就这两招的功夫,韩风也已经冲了上去。他的招数比李强凶狠多了,弯刀一挥,一个强盗的脖子上就飚出了鲜血,再一挥,另一个强盗胸口一片猩红喷出来,每一刀都是杀人夺命的狠招。

潘龙也跟着冲上去,他的刀法没韩风这么轻巧灵活,却更加的凶残。每一刀挥出去,多半直取敌人的脖子,刀刀断头!所到之处鲜血一股一股地冲起来,再落下来的时候,简直就像是血雨一般。

强盗们哪里想到这三个人如此厉害!李强倒也算了,他的棍法精熟,但毕竟杀气不足,只是把敌人打倒打昏,并没有杀人夺命。可潘龙和韩风简直就是两个煞星,每一刀都奔着杀人去,几乎一刀就是一条人命!

敢做强盗的,自然不怕杀人。吃这碗刀头舔血的饭,当然也就免不了被人杀。这些事情,强盗们都经历过,但他们何曾见过如此凶残的人,何曾见过如此残暴的打法!

这根本就不是江湖打斗,根本就是在一边倒的屠杀!

又过了片刻,地上横七竖八已经倒下了十多具尸体,鲜血几乎流成了一条小河。剩下的强盗们突然间如梦初醒,齐刷刷惨叫一声,转身就跑。

韩风狂笑起来:“跑?去定丰镇问问,有谁跑得过我们韩家人!”

作为斥候家族出身,他们除了侦查、追踪之类灵巧手艺之外,功夫里面也极为注重跑跳之类。要是腾挪变化、纵跃折返之类,他不敢说特别强,但仅仅是奔跑的话,一般人就算骑马都跑不过他,更不要这些菜鸟强盗!

于是他就大呼小叫着追了上去,但凡追上一个,挥手就是一刀。

他一路追杀,最后几个强盗知道逃不掉,绝望地回身反抗,结果自然还是毫无用处,被他左一刀右一刀,杀了个精光。

等他浑身是血地回来,潘龙和李强已经把那棵拦路的大树给搬到了一边——当然不是整个搬走,而是将一边搬动,然后另一边权当支点,就这么一点点挪到旁边。

“啊,今天杀得痛快!”韩风高兴地说,“跟龙哥出来闯江湖,果然是我最正确的决定!”

潘龙摇摇头,动手把那些强盗们的尸体一一检查过,发现这群人寒酸得很,身上居然只有一些散碎银两,甚至于是一些铜钱。只有为首的那个,身上有两锭银子,加起来约莫十两。

“尸体处理了吗?”他问。

韩风愣了一下,摇头。

“你就把那么多尸首扔在路上?”潘龙叹了口气,“起码把他们搬回来,堆一块儿吧。”

“有必要那么麻烦吗?”

“这是大路,吓着人就不好了。”

于是他们又去把那些或远或近的尸体一具一具拖回来,扔在大树旁边,用树枝杂草什么的掩盖起来。潘龙还用“过山虎”王彪送的那把锋利短刀截了一段木头,做成一块木板,插在旁边的地上,用石头堆一堆,确保它不会被风吹倒。

木板上,韩风得意洋洋地用人血写了一行字。

【北地双雄灭群寇于此】

至于李强打倒的那几个强盗,他也没放过,一个个都补了刀。一边将这些人尽数结果,一边嘴里还说:“龙哥说过,一家人就要齐齐整整。我也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一家的,但你们能一起出来打劫,一起杀人,那交情肯定和亲兄弟一样好。我帮你们凑个齐整,也算是成全了你们的兄弟义气。”

李强看得连连摇头,却也没有阻拦。

他自己不想杀人,并不代表他会拦着别人杀人。这些拦路打劫的强盗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人可以称得上无辜,都杀了也不冤枉!

“可惜没问明白他们是什么来路。”潘龙遗憾地说,“要是他们背后有个山寨什么的……我们就能过去除恶务尽,把他们斩尽杀绝,也算是为地方除了一害。”

李强苦笑一声,什么都没说。

潘龙和韩风看不出来,他却是看出来了。这群人……大概和之前那个村子差不多,入则为农,出则为寇。不同的是,他们比之前那个村子在强盗的路上走得更远一些,运气也更差一些。

“要是昨晚打起来的话,那个村子的情况估计也差不多吧……”他看了一阵,低声嘀咕,“还好我劝住了!”

“老李你在嘀咕什么啊?”潘龙和韩风收拾完了厮杀场,正脱了衣服,用水将身上的血迹冲掉,听到他在自言自语,韩风就大声说,“嫌这次没分两个给你试试刀吗?没关系,下次一定分给你。”

“对啊,如今世道果然是不太平,路上强盗真多!或许到了下个城市,我们需要多买一些备换的衣服,还要多准备几把刀,免得砍钝了不好用。”潘龙也说。

李强看着那两个刚经过一番厮杀,却浑然不在意,正不顾寒冷赤条条冲洗身体,还笑呵呵谈论“下次要多准备几把刀”的半大小子,无奈地笑了。

“或许,他们就是天生的江湖人吧……”

楚白说

我看江湖片,一直有个疑惑:江湖客们杀了敌人,一身是血,然后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到处走吗?所以才有了潘龙和韩风战后冲洗身体,顺便换掉血衣的场面。

第二十章、新的世界

李强的感叹,潘龙自然无法知道,但他注意到,在剿灭群寇之后,李强对他和韩风多了几分敬畏,相处的时候,也再没说过一些关于他们“年轻”的话。

大概他是终于把我们当成了正常的江湖人,而不再是初出茅庐的小鬼头了吧。

他如此想,心里颇为高兴,却不知道李强对他们的评价早就不是什么“正常的江湖人”。

在李强看来,这两个北地少年虽然年龄不大,但身手高强、杀伐果断,绝对是一等一的江湖好手。甚至于相同的情况下,他宁可招惹一些武艺极高的老江湖,也不愿意招惹他们两个。

江湖谚语有云:宁惹全手汉,不惹残缺人宁犯官老爷,不犯出家人宁碰大高手,不碰老少妞这种心狠手辣的半大小子,是江湖上最不能惹的几种人之一。

“也不知道下一个倒霉的是谁”有时候,他会这样嘀咕

潘龙可不关心“下一个倒霉的是谁”这种问题,他现在考虑的是另外一件事,一件大事。

山海经残片积蓄的灵气已经满了,可以再开启一次虚幻世界了。

这件宝物在潘家列代祖先们手上的时候,灵气积蓄速度很慢,因为除了缓慢到让人要发疯的自然灵气汲取之外,只有杀死拥有灵气的妖魔鬼怪,才能汲取到一些灵气。可拥有灵气的妖魔鬼怪主要是低级妖兽并不多,往往几年才能积攒到足够的灵气,开启一次。

所以潘家的祖先们也倾向于“捞到一笔算一笔”,每次开启虚幻世界,他们都幻想出一个种满了昂贵药材的大药圃,然后进去胡吃海塞那些能补益元气帮助内力增长的,再疯狂地捞上一大笔出来,一次性把积累的灵气耗得干干净净,将来继续慢慢攒。

但潘龙的情况和祖先们截然不同,山海经残片在他的手上,非但能够更高效率地汲取天地间的灵气,更能在杀人的时候夺取到灵气潘龙不愿意细想这背后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这让他积蓄灵气的速度变得很快,非常快,快到让祖先们会为之震惊和欢欣鼓舞的地步。

如果爷爷和老爹知道了,他们肯定会很欣慰地说:“果然潘家先祖的遗愿,就该在你手实现啊!”这样的话吧

距离上次开启虚幻世界还不到两个月,他已经又攒满了灵气。

山海经残片一旦攒满灵气,就不会再汲取灵气了,接下来只是浪费而已。所以潘家历代祖先一旦灵气攒满,都会尽快开启虚幻世界,将其用掉。

潘龙当然也准备这么做,他现在考虑的问题是自己该开启什么样的世界呢?

他在心里仔细盘算着:

首先,那些以生活类、爱情类为代表的,武力低下的世界,不能开启,去那样的世界得不到任何好处

其次,那些以现代科技为背景的世界不能开启,就算弄一挺传说中能打穿装甲车的大杀器回来,带着它到处走也太过显眼这世界可没有大提琴,找不到合适的能够随身携带的包装盒。

还有,那些武侠题材的世界不能开启,甭管是金庸古龙还是黄易温瑞安,他们笔下的高手除了一些玩玄学的,正经武功其实都挺一般的,要么就是天赋异禀,要么就是整个世界本来就很牛逼,真正靠武功厉害而牛逼的,屈指可数。想要从那些人手上夺取武功或者宝物,谈何容易!

他仔细盘算了好一段时间,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自己要开启的,是一个存在高端武力,但并不普及,在江湖上行走的人大多武功平平,但有很多珍稀的或者说对自己非常有用的宝物流通的世界。

他当然也想过继续开启“剑与悲歌”的世界,可他不知道自己开启那个世界,会是第二关还是哪里?

那个世界对他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转职道具。盗贼从基础职业到进阶职业,需要“地下训练场入门券”,从进阶职业到大师职业,需要“盗贼大师精要”,从大师职业到终极职业,需要“盗贼之王的心得”。

这些东西在前期的关卡里面是得不到的,就算去那些大城市,没有特殊渠道的话,也买不到这类东西。

故事里面,必须是那些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开启出售这类物品的隐藏商店。“豪商”只跟大商人背景的角色做生意,“黑市商人”只跟在盗贼刺客组织的成员做生意,“宫廷商人”只跟王公贵族打交道,“大学者”只跟学者来往,“大魔法师”只让魔法师进他家的门,“大艺术家”只接待诗人系职业潘龙看了看自己,发现自己一个条件都不满足。

他在那个世界压根没有什么背景,只能靠自己的本事打拼。而他的职业是盗贼,偏偏盗贼系的隐藏商店都很谨慎小心,你没有业内大哥担保,人家宁可不做你的生意

所以他思考再三,还是放弃了继续前往“剑与悲歌”的世界。

等将来手头上的资源不那么缺的时候,可以考虑去一趟,但至少现在不去。

经过这么一番盘算,确定了要去什么世界,他就找机会以“出恭”为名,避开了韩风和李强,开启了山海经残片。

从淡白色空无一物的虚无世界向前走了一步,感觉突破了一层无形的障碍物,他看到了上次见到的满天星辰。

“我要找一个高端武力不那么普及,但社会上有不少稀罕东西和厉害宝物流通的世界!”他大声说。

原本环绕着他的无数星辰转动了起来,一颗本来几乎要凑到他面前的星辰退到了后面,然后另一个距离颇远的星辰缓缓飞来,最后和他撞在了一起。

眼前一黑,再次豁然开朗的时候,却是一片树林。

天色已经晚了,这片树林里面的光线变得很昏暗,眼看着就要黑沉沉一片。他左右看了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能判断自己究竟在哪个世界的标志性东西,就找了附近一棵比较高大的树,爬了上去。

到了树顶上,眼前顿时豁然开朗。他发现这片树林并不大,方圆不会超过十里。在树林之外是广阔的原野,西边和东边隐约都能看到建筑物的踪迹。

这么说,向西或者向东都可以,反正两边都能找到人。

他没有急着下来,而是就站在那里思考着。

今天的天色已经晚了,两边的建筑物感觉都挺远的嗯,西边的建筑物似乎近一些,又或许是比较宏伟一些,索性我还不累,就朝着西边走吧,如果累了的话,出了森林再休息一下。

打定主意之后,他就从树上跳了下来,脚上的至圣之靴化解了冲击力,让他轻轻松松地落地,就跟寻常跳了两下差不多。

沿着自己选定的方向走了一段路,他又爬上了树梢,以确定自己没有走偏。

在树林里面行路,最怕的就是迷失方向。一旦迷失方向,就算是三五里的小树林,都可能让人迷困至死。所以需要经常上树看一看,确定自己没有迷路。

这么走走停停,他很快就看到了一条隐没于杂草和树丛间的小路。这条路并不宽阔,也很简陋,但依然看得出来有一些人工修葺的痕迹道路上那些被砍伐的树木留下的树桩,就是最好的证据。

一般来说,伐木人是不会深入树林来工作的。这里差不多还在整个树林的中心地带,就算不考虑可能遇到野兽,也要考虑砍下树木之后怎么拖出去的难题。

看到道路,潘龙顿时大喜只要沿着道路走,就不用像猴子一样反复地爬上爬下,可以节省很大的力气。

他又走了一段路,突然听到前面有马蹄和车轮声传来。

有行人?谁这么晚了还在赶路啊?

他有些纳闷,但还是冲着那边大喊:“有人吗?”

马蹄声和车轮声很快停下,有一个苍老的声音回答:“你是谁?”

“路过的旅人。”

“这条路只通往保护烛光,没有什么旅人会路过的!”老人的声音变得严厉起来。

潘龙有些尴尬,没料到竟然会是这样。

他犹豫了一下,决定比较坦率地回答:“我迷路了。”

“那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我不知道,我对这里一点也不熟悉,我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老人的声音和缓了一些:“原来是个被不靠谱的传送法术坑了的倒霉人啊那你过来吧,天色晚了,我们的马车虽然不大,但也足够你勉强睡上一觉。”

说着,马蹄声和车轮声重新响起。

潘龙也迎着那边走过去,很快就看到了一辆朴素的马车,驾车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青年,有着即便在夜色中也很显眼的火红头发挑起来的车帘后面,坐着一个年青漂亮的粉色短发女人,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

这三个人的打扮也各不相同,青年戴着头盔,穿着铠甲,左臂上还安装着一个小小的臂盾,背后背着一把剑,一看就知道是个擅长拔剑砍人的。女人穿着十分方便行动的紧身束袍,特地收紧的衣服将姣好的身材凸显了出来,潘龙一看就觉得她有某种眼熟的气质,大概是盗贼业的同行。老人则穿着灰色的连帽兜袍,看起来异常的朴素,但他的眼睛里面有闪电般的光芒不时闪过,一看就知道是厉害角色。

“我叫潘,谢谢你们的帮助。”潘龙迎了上去,说,“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对一切都茫然无知。在这种情况下能遇到愿意热心帮助我的人,真是幸运的事情!”

老人微微一笑:“那可未必,谁知道对着你微笑的究竟是幸运女士还是灾厄女士呢?”

潘龙干笑了两声,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人家明显在引用典故,可这典故他不知道啊!

好在老人倒也没因为他没文化而鄙视他,依然让他上了车。

“你失去记忆了吗?”他刚一上车,那个有着粉色短发的漂亮少女就叽叽喳喳地问,“就像吟游诗人说的,连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什么都忘了?”

“我还记得我是谁。”

“那还不算太糟糕,记得自己是谁,别的事情都无所谓。”少女轻快地说,“人生总要有一些说走就走的旅程,从哪里出发,到哪里结束,其实都无所谓,只要路上愉快,或者是能看到过去没见过的风景就好。”

潘龙笑着点头,暗暗琢磨这三个人究竟什么来路。

若是这粉色头发的少女话少一点,手上还提个盾牌,那青年别这么魁梧,头发也是黑色的,那他可能会猜测这群人是穿行于各个时代拯救世界的。

但显然不是。

眼前这组合,他似乎有些印象,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们究竟什么来路呢?

第二十一章、当年我就不该看那些同人小说!

虽然知道这世界多半来自于自己前世接触过的幻想题材作品,但潘龙想了好久,也想不出来它究竟来自哪里。

穿越到这个世界十六年,前世的大事他倒是还记得,但诸如自己玩过什么游戏,以及那些游戏有什么内容,他哪里可能样样记得?

毕竟他既不是传说中能够二十四史倒背如流的自带外挂的“历史爱好者”,又不是传说中工农矿商军民医教全方位精通的“普通大学生”,对于此刻所处的这个世界,他只是莫名觉得眼熟而已。

他目前只能确定这又是一个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而且应该是欧美风格的——看人物的相貌和习惯就知道了。

欧美风格和亚洲风格有很大的区别,尤其是人物的形象。一边追求立体感,对于阴影和暗色调的使用炉火纯青,标榜“即使是幻想,也要画得跟真实一样”;另一边追求强烈的表现力,在乎的是让观众第一眼就抓住自己要表达的重点,对于真实感则不那么看重。

表现在人物形象上,最明显的就是“美型”的程度。“剑与悲歌”的世界就算是个寻常的小村子,里面也几乎人人都五官端正,乃至于俊男美女屡见不鲜。而这个世界,光是他看到的三个人……也不能说不好看,但绝对不属于俊男美女的那个风格。

比方说那位给他最强烈印象的老人,看起来绝对谈不上漂亮,但却有一种“人老了就该长这样”的感觉,除了欧式相貌之外,那种现实感,是上次绝对没有的。

而这个话很多的小姑娘,也是那种随处可见的活泼少女的感觉,绝对没有“剑与悲歌”里面的莉莉娜那种无论相貌还是身材,都直击男人好球区,就差在身上贴一张标签,写上“媚宅”二字的感觉。

有了这个判断,他就能够把自己需要回忆和对照的范围大大缩小。

另外,他还确定了一件事。

自己这三位临时的同路人,遇到麻烦了,而且麻烦还很大。

最明显的证据就是,他们聊了好一会儿,这三个人依然还没有自报家门,连姓名都没告诉他。

期间那个粉色短发的少女曾经说到“我们是……”,但却立刻就被老者咳嗽一声给打断了,然后她就反应了过来,很生硬地转移了话题,谈起西边那座城市——或者说要塞——的情况。

它被称之为“保护烛光”,是这个世界最著名的知识的殿堂。里面收藏了大量珍贵的书籍,据说这世界上所有的知识,只要是落于文字的,都能在这里找到——如果在这里找不到的话,那么多半在别的地方也找不到。

这话应该是比较夸张的说法,但这个要塞作为知识之神教会的中枢,在整个大陆上都拥有巨大的影响力,甚至于,如果称其为“知识的圣地”,大概也没什么问题。

他们三个人应该在其中生活了多年,对它非常熟悉,少女讲起这座城堡里面的典故,可谓信手拈来。

但当潘龙某一次随口提到“为什么离开”的时候,少女也显得有些茫然。她转头看着老人,希望从老人那里得到解答。

老人沉默不语,嘴抿得紧紧的,眼神沉重而忧虑。

潘龙看得出来,他心里满是担忧。

这让潘龙有些疑惑,这位老人虽然沉默寡言,但他的气质和眼神,都说明了他是个有故事的人。而“有故事”往往就意味着“有实力”,一个有故事的老人,怎么会如此畏惧?

难道说,又是和“剑与悲歌”一样,一开场就面对中后期的强敌,只能逃跑吗?

想到这里,潘龙心中暗暗一凛。

开局遇boss这种事情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他上次能打得赢,不代表这次也能赢。而且就常理来说,打不赢才是正常,打赢了——那故事还怎么编下去?

(我需要增强实力!)

他暗暗对自己说。

问题在于,该怎么增强实力呢?

琢磨了一会儿,他试着在心中默念,打开角色面板。

一个透明的光幕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光幕上除了之前早已熟悉的内容之外,还出现了“切换”的按键。

潘龙心中一喜。

(很好!这是个游戏世界!)

这个世界无非是影视作品、书面作品或者游戏作品,前两种也就算了,在游戏世界里面,理论上每个角色都会拥有自己的角色面板。

既然他来了,既然他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一员,那当然也会有属于他的角色面板。

只是,他没料到两个世界的角色面板竟然不能统合,而必须进行切换……

【姓名:潘龙】

【种族:人类-北地人(体质1,智力-1)】

【等级:0】

【经验值:0】

【职业:无】

【力量:17】

【敏捷:16】

【体质:1812/20】

【智力:15-1】

【感知:14】

【魅力:14】

【阵营:混乱善良】

【信仰:无】

手指滑过,下一页是武器方面的内容。

这一页都是各种各样的武器图案,整整齐齐排列着。有的图案后面空空如也,有的后面则存在数量不等的银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一双交叉的拳头后面,除了四颗银星之外,还再加上了一颗更大的金星。

他试着将精神集中在上面,随即得到回馈——那是他对各种武器的熟练程度。银星的数量多少,代表熟练程度的不同。而唯一的那颗金星,则代表他此生专注于这种武器,能够得到额外的好处。

他大致总结了一下,自己归纳出了结果。

【武器熟练:空手格斗4,刀1,长弓2,短弓1,长矛1,匕首3,投掷3】

【武器专精:空手格斗】

手指再滑过,下一页都是辅助技能,他大致看了一下,基本上自己会的都列在里面,数量很多,一时数不清,三四十种总是有的,这些就没有等级高低了,只有“有”或者“没有”。

但凡他有的辅助技能,都在列表的上方,以高亮显示。而他没有的……就是列表下方那片暗色调的技能了。

总的来说,不会的比会的更多。

(果然就像是一句名言说过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啊!以有涯逐无涯,那是要扑街的,但有条件的话,或许可以考虑多学一些……)

再滑动手指,出现的是法术页面。这个页面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下一个页面是神术,同样什么都没有。

潘龙暗暗苦笑,看自己的属性,大概法术什么的,这辈子都跟自己扯不上关系了吧……

再翻页,是“特殊能力”,他只有一个特殊能力,就是“真气”。

【真气:奇妙的特殊能量,可以通过以锻炼为主的多种途径提升。在运用这种力量的时候,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增益效果,并且因为真气的强度和消耗速度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增幅。】

【常驻增幅效果:体质2/不超过20】

(看来我苦练的内功还是蛮有用处的,就是不知道先天高手的真气增幅能达到多高……像老爹那种,体质增幅应该可以3甚至4吧?上限估计也不会只限于20,没准是21或者22……)

再下一个页面是装备栏,跟“剑与悲歌”的版本并没多少区别。

最后一个页面是日志,同样没什么区别。

但在日志上,潘龙却找到了他现在急需的情报。

【你加入了葛力安、查内姆和爱蒙的冒险小队,队长为葛力安。】

【你的冒险小队正在从烛堡前往友善之臂。】

看到这两行字,潘龙顿时恍然大悟,知道了自己这次究竟来到了什么世界!

(哈!原来是“查内幕大侠历险记”啊……这位甭管什么任务都能追查出一堆内幕,写作战士读作侦探的英雄人物,现在还是个菜鸟呢。)

那也是他曾经玩过的游戏,但时间已经非常古老,古老到他连这游戏的名字都不大记得了——没办法,那时候他玩的游戏是英文的,而他的英文实在是菜,也就能读出几个角色的姓名罢了。

至于剧情和选项,反正蓝色的选项是做好事,红色的选项是做坏事,一目了然,完全不需要懂英语。

他当初就这么懵懵懂懂地玩通了关,直到很久之后,网络时代发展起来,他在网上看到的一些游戏同人,才根据同人里面的介绍推测出了剧情,也不知道对不对。

按照那些同人里面的说法,这位“查内幕大侠”乃是恶神之子,跟同为恶神之子的青梅竹马一起生活在名叫“烛堡”的要塞里面——那个“烛堡”大概就是他们之前说的“保持烛光”,只是自己缺乏相关的知识,判断错了而已。

他们平安地生活了不少年,但后来,好像是另外一个恶神之子要来找麻烦,那个烛堡的老大不肯保护他们,他们的养父葛力安——很厉害的魔法师——就只好带着他们连夜逃走。

但是在逃走的路上,他们被敌人追上了,一场恶战,葛力安牺牲,查内姆和爱蒙侥幸逃脱,开始了一边躲避追杀,一边设法为养父报仇的艰难历程。

(按照剧情的话,我们应该很快就会遇到恶神之子沙洛佛克拦路截杀。也不知道那厮究竟有多强?我能不能像打死“至圣者”色列斯一样打死他?)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感觉双方也就是菜鸡互啄罢了。无论这个老头葛力安还是对面那个光头佬沙洛佛克,都是菜鸡。现在我进了游戏,对付他们,应该也不难……吧?)

潘龙不是很有信心,因为在那些同人里面,都把光头佬写得很厉害。某个笔名“三坑狗”的家伙,甚至把这厮写成了“战争圣人”,其强度让潘龙现在想起来都很担心。

……反正他肯定打不过。

回忆起那些个同人小说,他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而且,十分的担忧。

因为他竟然觉得,那些同人小说里面所描写的实力,才是他心目中的沙洛佛克的模样。

(真是卧了个大槽!这世界是按照我心目中的样子描绘出来的吧?那岂不是说,我要对付的光头佬,就是那个强力版的?)

(艹!我当年为什么要手贱,看那么多的同人小说啊!)

第二十二章、新的角色面板

想到可能要面对一个极为强大的邪派魔头,潘龙就觉得头疼。

一瞬间,他甚至考虑是不是现在跑路算了。

毕竟,葛力安跟他非亲非故,查内姆和爱蒙自然也是如此。何况,这一战原本就只有葛力安会死,查内姆和爱蒙都可以安然无恙——因为似乎有一位正道大佬,被称之为12345的正在赶来。

(等等,这个世界有传送术的,那位大佬为什么不直接传送过来?)

(对啊,葛力安也是个很厉害的法师,他为什么不直接用传送离开?)

他琢磨了一下,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更是想要转身走人。

但就在这时,葛力安突然开口了。

“等一下如果发生战斗,你们把马解开,直接骑马逃走。”

潘龙一愣,还没说话,爱蒙就急匆匆地说:“你说什么啊!为什么我们要和别人战斗?就算是战斗的话,我们为什么要逃走?怎么能留下你一个人面对敌人!你是个法师,没有人替你挡在面前的话,一把匕首就可以杀掉你!”

葛力安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

但潘龙改变了主意。

如果葛力安一直隐瞒危险的话,他可能就真的走了。但葛力安竟然会事先提醒……哪怕他只是在提醒查内姆和爱蒙,也算是善意的体现了。

人予我以善意,我当以善意回报。

所以他决定留下,哪怕是到时候打不过光头佬沙洛佛克,至少也要帮助查内姆和爱蒙逃走。

反正连两只菜鸟都能骑着马冲出去,以他的本事,短时间狂奔的时候起来比马快得多,没理由跑不掉。

(既然如此,那么我的初始职业也就可以决定下来了。)

他暗暗点头,选择了自己的职业。

【野蛮人:你是来自于蛮荒世界的战士,艰难的生活环境赋予了你比文明社会的同行更加强壮的体魄,也让你更加不擅长使用自己的头脑。你以力量和直觉行走人间,藐视外部世界的繁文缛节,坚持着自己的荣誉准则。】

【属性:野蛮人的力量和体质必须大于15。每提升一个等级,野蛮人获得10点生命最大值提升,以及完整的体质调整值成长。】

【武器特长:如果没有获得“战斧”、“投掷武器”、“双手剑”这三种武器熟练,则默认获得。如果已经获得,可额外获得三点武器熟练,加在这三种武器里面,最多不超过三星。】

【装备特性:野蛮人可以使用任何装备,他无法学习魔法、使用魔杖和卷轴,但这并不妨碍他使用魔法药水、魔法道具以及魔法武器。野蛮人可以穿重甲,但当他的铠甲等级超过板条甲时,他将无法激发与生俱来的狂暴力量。】

【特长:野蛮人在野外生存、狩猎、攀登、奔跑、追踪、游泳、忍耐等技能方面有额外的优势,当使用这些技能的时候,他们将获得双倍的属性附加值增幅效果。】

【特殊能力:狂暴。野蛮人可以通过一个完整的准备时间(约6秒)进入狂暴状态,狂暴状态下的野蛮人无视任何影响精神的法术,能有效抵抗各种影响身体的法术,即使受伤导致生命归零,也不会立刻死去,而是会在战斗结束之后死亡。】

【限制:当使用狂暴能力的时候,野蛮人将无法拥有清晰的头脑,本能地攻击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而如果同伴在这个时候对他表现敌意,那他将有可能敌我不分大开杀戒。因为狂暴产生的精神沸腾,他将会完全拒绝神力——表现为无法得到任何神术增益和治疗。无论战斗是否胜利,当狂暴时间结束的时候,他会立刻陷入虚弱。】

【社会关系:野蛮人在文明社会里面走得并不容易,当面对弱小者的时候,他容易被警惕和怀疑,当面对强者的时候他又容易被藐视和挑衅。但相对的,人们会在勇气和武力上信任他们,偏见有多厉害,这种信任就有多厉害。当野蛮人回到蛮荒世界时,他作为勇士的荣誉,会让他在一切的社会活动中都能受益。】

(唉,这种老游戏就是简陋,如果我去的是后来的游戏,那么会有很多职业可以选,而且还能获得不少很有用的专长……)

潘龙看着自己的角色面板随着获得职业而发生变化,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

但他随即又笑了——能力简陋既是坏事也是好事,他固然没什么特殊的能耐了,可敌人也没有了啊!

如果用这个系列游戏之后的作品——比方说穿越前不久玩的vr游戏“追随闪光”,那光头佬沙洛佛克天晓得会强到什么地步!

按照“追随闪光”的规则,像是沙洛佛克这种拥有神血的高级战士,简直就是一个会行走的绞肉机,稍稍弱一点的人物在他的面前,根本连反应都来不及,就会被一刀两断。

(好吧,这么一想,其实还是好事……)

再仔细看了看角色面板,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自己心中涌起的力量——那是关于如何使用战斧的详细知识,以及如何控制怒气,让自己进入狂暴状态的知识。潘龙暗暗点了点头,比较满意。

然后,他又试着切换角色面板,将其切换到了“剑与悲歌”世界的盗贼职业。

之前的那些知识如同流进了沙漠的水,一下子就消失了大半,但之前只是模模糊糊印象的那些关于盗贼的能力,却又涌现了出来。

(看来,我每切换一个角色面板,能力都会随之变化……这似乎可以玩出不少花样啊?)

(如果我每到一个游戏世界,都能得到一个基础职业,以及获得一套角色面板的话,那倒是非常有趣呢。)

想象了一下自己将来有许多角色面板可以自由切换,每切换一个就来个大变身的情况,他不由得暗暗好笑。

到时候,他的敌人们一定会很痛苦。

刚刚准备好和一个强大的武者厮杀,结果他一转身变成了神射手。然后打着打着,他逃跑了,变成了盗贼,隐匿在暗处发动偷袭。情况不利的时候,他还能突然狂暴,宛若不死之身……

(哈哈哈哈!那时候他们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就在他暗暗得意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前方不远处的夜空中,有几只鸟儿盘旋。

“快停车!”他下意识地喊出来,“前面有敌人埋伏!”

查内姆立刻勒住了缰绳,让拉车的马停了下来,葛力安和爱蒙则疑惑地看着他。

潘龙指向那几只在空中盘旋的鸟儿:“现在已经是晚上,这些鸟本该归巢,却在空中盘旋而不落下,这意味着它们的巢穴附近有危险的东西,让它们不敢靠近。”

爱蒙连连点头,然后好奇地问:“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会知道这些知识?”

“这是我家乡的常识,我们那边强盗很多,经常要小心被埋伏。”

爱蒙瞪大了眼睛,十分的震惊:“你的家乡也太厉害了吧!……等等,你想起自己家乡了?”

“没错,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些,我都想起来了。”潘龙随口回答,并且跳下了马车,拔出了自己的佩刀。

葛力安一言不发,默默下车,爱蒙和查内姆也都跟着下来,纷纷检查装备,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这时,前方不远处传来了狂妄和粗鲁的笑声。

“真是令我惊讶,你们竟然能够提前发现我的埋伏!”这声音犹如金属摩擦一般尖锐,让人一听就很难受,“但这并没有意义,无非额外增加了你们的绝望和痛苦罢了。”

说着,许多身影从树林里面走了出来,缓缓逼近。

一看到那些声音,潘龙就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敌人太多了!

光是矮小的地精,就有二三十个。这些小东西虽然既没什么武力也没什么勇气,但只要有强大的生物在后面压制着,它们还是能够作为杂兵凑合着用的,蚂蚁多了也一样能咬死大象,何况是地精!

那些身材拥有土狼脑袋和高大身躯的怪物是豺狼人,它们可不好对付,哪怕只有一个,也需要四个经过训练的、有足够默契的、队伍整齐的冒险者,才能比较稳当地将其拿下。而此刻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豺狼人,足足有六个!

更不要说后面那两个身材高大到让人害怕的怪物,它们差不多相当于两个身材较为矮小的人那么高,强壮的体魄充满了力量,手上提着的粗大木棒随时都能把任何敌人给打成一团肉泥。这是名为“食人魔”的可怕怪物,看名字就知道它们有多么令人畏惧。仅仅一只食人魔就足以威胁一个村庄,而如果经过了训练,甚至只凭一个食人魔,就可以让一队巡逻的士兵溃不成军。

至于站在这些家伙们之后,那个在火把的映照下,一颗脑袋油光闪亮的大个子——潘龙已经懒得考虑他了。

是的,他很强,超强,没准比他们四个加起来还强,但那又怎么样呢?

反正……光是眼前这些,他们就已经打不过了。

“喂,你们究竟有什么过节?”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地问,“我觉得,我们应该撤退。”

“是啊,葛力安,我们逃跑吧,面对这样的敌人,逃跑没什么可耻的。”爱蒙也劝道。

葛力安沉默不语。

查内姆按照他之前的交代,将两匹拉车的驮马身上的车辕解下,让它们随时可以奔跑。

这个战士话不多,但总是非常可靠。

“老先生,你确定要跟他们打?”眼看着敌人慢慢靠近,潘龙忍不住说,“你是个魔法师吧?为什么不用法术带我们一起离开呢?”

“离开?”不等葛力安回答,沙洛佛克先大笑起来,“这里整个被我以神力罩住了,什么传送法术也休想使用,你们逃不掉的!”

潘龙这才明白究竟,对胜利的希望又减少了一分。

就在这时,葛力安深深地叹了口气,举起了手上的拐杖。

从拐杖的顶端,一道白色的光芒腾起,映入天空。

然后,原本还算晴朗的夜色,一下子就变得昏沉沉,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狂风突兀而来,空气中更是弥漫着潮湿的气息。

“我来制造一场大雨。”葛力安总算开口了,“然后,你们就逃走吧。”

第二十三章、林中夜战

葛力安竟然能够凭空制造出一场大雨来,这让潘龙对他的评价高了几分。

无论东方仙侠还是西方奇幻,“呼风唤雨”都是高手的象征。那种只有几十米范围的“造风术”之类也就算了,但凡能够比较大范围影响天气的,无不是相当层次的高手。

葛力安一动手,就要制造大雨,而且似乎还真的能说到做到。潘龙顿时就对他多了几分信心——也许他真的能够跟沙洛佛克一伙打得有来有回,只是缺乏好帮手,才不幸落败生死?

所以他非但没有逃走,反而向前一步,走到了葛力安的前面。

“你需要一个帮你挡在前面的人。”他说,“法师可不适合孤军作战。”

葛力安笑了,这是他今晚第一次笑。

“现在不走,等一下可就走不掉了。”

潘龙也笑了:“总共就两匹马,让他们跑吧。没准我被打到半死的时候,又会再传送回去呢?”

话还没说完,爱蒙和查内姆一左一右上来,站在他的身边,为葛力安充当前卫。

“你们走啊!”葛力安顿时怒了。

“要走,打赢了一起走!”查内姆用坚定的语气说。

说完,他拿出护面罩,装在了头盔上。双手握剑,作出了战斗的姿势。

爱蒙比他动作更快,嘴里说着“我觉得我们挺强的”,脚下却已经发动了潜行技能,身体渐渐变得透明,隐没在夜色之中,几乎看不见了。

眼看着大家都作好了战斗准备,葛力安也不是矫情的人,叹了口气,说:“没办法了,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吧!”

说着,他将发光的拐杖一挥,狂风就卷起无数的土石枝叶,迎着正在向他们逼近的敌人飞去。

那些冲在最前面的地精原本正兴高采烈——恃强凌弱是它们最喜欢的事情,但被这狂风卷着的土石迎面一砸,它们旺盛的士气顿时就为之一遏。

“法师!”

“有法师!”

这些矮个子绿皮乱七八糟地叫嚷着,不止一个停下了脚步,露出了想要逃跑的意思。

即使是魔物,也明白施法者的神秘和强大,更明白与施法者为敌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但还没等它们开始逃跑,一个豺狼人就挥动了手上的砍刀,将距离自己比较近的某个犹犹豫豫不敢冲上去的地精直接砍倒。

“冲!否则,死!”它用宛若犬吠的声音大叫。

地精们吓了一跳,继续向前冲去。

“先别施法。”潘龙大声说,“仅仅是一些地精的话,我们对付得了!”

说着,他朝着已经距离自己很近的地精们冲了过去。

他挥舞着长刀,一刀就将一个地精砍倒,同时脚步移动,躲过了其它地精的攻击,再挥动长刀,又是一刀。

尽管“刀”这种武器的熟练度并不是很高,但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现实毕竟不是游戏,不存在什么熟练度高就能一回合砍几刀,熟练度低就只能砍一刀的情况——对于他这样各种常见武器都熟练的人来说,利用脚步的移动争取空间,然后尽可能快地攻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刀光闪烁,仅仅两三秒钟,就有四个地精倒在了他的刀下。

而这个时候,查内姆甚至还没来得及决定是要跟进?还是要继续守在葛力安的身前。

地精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凶悍的战士?顿时乱七八糟地尖叫起来。

“强大的战士!”

“危险!”

“不打了!”

豺狼人们又挥舞砍刀,砍死了第二个地精。

“进攻!否则,死!”

地精们无奈地继续向前,但潘龙的长刀挥舞得越来越快,每一刀都能砍倒一个,他一个人几乎就变成了一堵墙,让地精们无法冲破;又像是在地上画了一条死亡之线,每一个胆敢越线的地精都会立刻死亡,绝无例外。

这条位于树林里面的小路,实在不够宽阔。狭窄的地形限制了地精们,让它们无法将人数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其实它们只要朝着两边一散,冲进树林,就能绕开潘龙。但是……后面的豺狼人不让。

地精的德行,作为老邻居的它们最了解。面对这样的强敌,将地精们聚集在道路上,还能多少消耗一些敌人的力气,给敌人带来一点或许有用的伤害,要是放任它们散到树林里面,它们绝对会立刻就逃走,根本别指望它们还会继续战斗。

在滴血的长刀震慑下,地精们又一次崩溃,但又一次被后面同样滴血的砍刀逼着向前。

这些平时热衷于袭击单身旅人,或者是潜入村庄偷窃牲畜和钱财,乃至于杀害儿童和老人的小魔物,将欺软怕硬刻进了骨子里面。面对两边的利刃,它们只能委委屈屈地重复着这个凄惨的过程。

但无论豺狼人还是潘龙,都不会同情它们。

相反,如果可以的话,无论哪一方,其实都想要杀光它们。

终于,在倒下第十六个地精之后——其中三个是被豺狼人砍死的,地精们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恐惧,发出疯狂而凄惨的叫声,冲进了道路两边的树林。

就听到那叫声乱七八糟地越传越远,显然它们这次是真的吓坏了。

“希望它们能够吸取教训,以后别再招惹人类。”潘龙笑着说,“这样的话,也许可以多活几天。”

“它们!多活。你!现在死!”豺狼人之中,一个特别高大的沉声说。

潘龙摇摇头:“想要我死,靠嘴巴可不行。”

他随即轻蔑地笑了:“哦,我说得不对。你们这些家伙的嘴巴相当的厉害,我等一下可真的要小心点,别被口水沾在身上,那太恶心了。”

豺狼人们愤怒地大叫,一起冲了过来。

林中的道路不够宽阔,只能容纳三个豺狼人并肩冲锋,所以另外三个就跑到了旁边的树林里,试图一起包抄。

此时树林里面已经十分的黑暗,几乎看不清周围。但潘龙的双眼却在这黑夜里面微微发光,将真气贯注在双眼上,让他能够暂时获得在黑夜中看清东西的能力。

不是很清晰,但足够看到豺狼人们冲过来的模样。

(如果我能够再转个职的话,无论盗贼系的进阶职业就有“锐眼”技能,到时候无论是迷雾还是黑暗,都不能阻碍我的视线了。)

这个念头在他的心中一闪而过,然后迅速被沸腾的战意取代。

面对六个来势汹汹的豺狼人,他不仅没有后退,反而继续向前冲去。

狭路相逢勇者胜!

豺狼人们根本没想到潘龙居然敢冲上来,被他抢得先机,挥刀就砍。

黑夜之中已经看不到刀光,只有尖利的刀风,夹杂在葛力安召唤出的狂风之中。

风声里面,冲在最前面的豺狼人身体猛地一僵,迅捷的脚步慢了下来,举起砍刀的右手也落了下来,接着整个人迎面扑倒。

鲜血从它的咽喉流了出来,连着生命一起流逝。

但潘龙也中了一刀。

豺狼人们的身手远不是地精可以比拟的,它们的勇气更堪比优秀的军队。潘龙一刀杀了冲在最前面的豺狼人,并不能震慑它们的同伙,而只会让它们更加愤怒。

即便潘龙反应很快,脚步几乎没停过,面对两把刀,他也只能选择挨上一刀。

左肩中刀,但并不重。坚韧的北地妖兽皮革制成的铠甲防御力并不逊色于普通的金属,化解了大部分的力量,只是一个轻轻的皮肉之伤罢了。

潘龙根本没理睬自己的伤势,继续挥刀,趁着两个豺狼人那笨拙的刀法一击就难以收回的空隙,一刀捅进了第二个豺狼人的咽喉。

和地精不同,这些豺狼人都穿着铠甲。那是将结实的厚金属条用链子并排捆扎,制作成的甲具,名为板条甲。它的防御力当然比不上厚金属片整体打造的铠甲,但仓促之间想要用寻常钢刀将其砍破,也不大可能。

所以他只能以咽喉、面门这些铠甲防护不到的位置,作为攻击的目标。

刀风从背后传来,皮甲再次被砍破,这次伤了两处。

三个豺狼人从两边的树林里面冲出来包夹,潘龙甚至来不及选择合适的方向躲避,只能下意识地一闪,只躲开了一刀。

守在葛力安身前的查内姆没有夜视的能力,但他清楚听到了潘龙中刀时候的闷哼。

“可恶!”他大声说,“父亲,帮我用一个法术!”

“不行。”葛力安拒绝了他,“猫头鹰之眼的持续时间并不长,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不能看着同伴孤军奋战而无动于衷!”查内姆愤怒了。

“只凭那些豺狼人,赢不了他。”葛力安冷静地说,“准备好治疗药剂,等一下帮他简单包扎。”

就在说话间,潘龙又砍倒了两个豺狼人,自己也又中了两刀。

他的身上已经血淋淋的,尽管这些伤口都不深,但就算只是皮肉之伤,也一样会流血。

而且,他的敌人还有不少。

剩下的两个豺狼人不说了,那两个食人魔也正在缓缓接近。

更可怕的是,沙洛佛克同样在缓缓走来。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挥动长刀,挡住了一个豺狼人的攻击,并用“带”字决,将那把砍刀带到一边,自己则刀势一变,从它的脖子抹过。

这个豺狼人从喉咙里面发出咯咯的声音,颓然倒下。

潘龙本拟会再挨上一刀,却听到身后传来了利刃刺破身体的声音,以及豺狼人濒死的惨叫。

“抱歉,我到现在才找到机会。”爱蒙的声音变得没那么轻快了,“它们的铠甲太结实,不能从甲片的缝隙里面刺进去的话,匕首拿它们没办法。”

潘龙笑了:“你已经帮了大忙。”

“那接下来呢?”

“接下来我们退回去,休息一下。”潘龙说,“葛力安的法术,差不多也该准备好了吧……”

第二十四章、打不打得过,总要试试才知道

“查内姆大侠历险记”属于欧美游戏里面一个很著名的系列,叫做“地牢与天龙”,而这个系列游戏当中的法师,威力强大、手段丰富,但续战能力却很差,需要尽可能地精打细算,小心分配自己的法术,才能避免打到一半法术用尽,只能拿着小匕首或者轻型弩浑水摸鱼,完全失去存在感。

葛力安自然是一位实力强大的法师,但再怎么强大的法师,法术也是有限的。所以潘龙才会自己去迎战那群地精和豺狼人,以帮助他节约法术。

现在,地精已经溃败,豺狼人已经全灭,剩下大魔头沙洛佛克和两个强悍的食人魔。这些实在已经超出了潘龙能够应付的极限,所以他就退向了马车附近,还顺手拉上了爱蒙。

没有来得及大显身手,只是背刺了区区一只豺狼人,让爱蒙有些不满足,她说:“我觉得我还可以再去背刺一个,我的背刺威力还是很大的!”

潘龙还没劝说,查内姆先开口了。

“你能刺到食人魔的后心吗?”

爱蒙估算了一下彼此的身高差距,摇头。

她的身高也就一米六左右,那两个食人魔只怕足有三米高。她想要刺到对方的后心,踮着脚都够不着啊!

“我可以背刺那个光头。”她的话音里面明显有些逞强的意味,“我能刺到他后心的!”

查内姆严肃地说:“你真的确信你能在刺了他一刀之后,还有命活下来?”

爱蒙一听“哥哥”的语气变了,立刻缩了缩头,小声说:“也许……可以吧?运气好一点就行。”

查内姆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他知道,妹妹已经放弃了冒险的想法。

众人说话间,葛力安拐杖轻轻一敲地面,银白色的光芒在他们周围展开,然后每个人的头顶都浮现出了一只银色的透明猫头鹰虚影。虚影只存在了不到半秒钟就化为光点落下,但他们却顿时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明亮了起来,原本黑漆漆几乎要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变成了寻常黄昏时候的昏暗。

这种程度的昏暗,丝毫不影响行动和战斗。

查内姆急忙拿出治疗药水给潘龙喝下,凝聚着神圣力量的绿色药水刚进肚子,潘龙就感觉自己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伤口舒服了很多,血也不怎么流了,甚至连原本因为激战而有些疲惫的精神,都恢复了几分。

他打开角色面板,果不其然,看到自己的生命值恢复了不少。

不仅如此,他的经验值也提升了。

五个豺狼人,每个给他提供了300的经验值;十三个地精,每个提供了100点经验。加起来已经有了2800点经验,这是一个很惊人的数字,意味着他只是这一战,就已经可以提升人物等级了。

他当然没有犹豫,直接提升了角色等级,从1级升到了2级。

一个等级的提升,给他带来了15点的生命值——直接就翻了一番。

这让他的伤势几乎瞬间就恢复得差不多了,毕竟15点生命值之中损失了9点,然后又恢复了4点(那瓶治疗药水的功劳),也不过是10点,正好介于“轻伤”和“中等伤”之间,怎么也不能算是好。

可是,30点生命值,只损失了5点,那甚至连“轻伤”都算不上,勉强可以算是“轻微伤”而已。

用比较实际的例子就是,刚才他的伤势算是皮开肉绽但没伤到筋、骨头、大血管和内脏,现在他的伤势不过就是破了几块皮,流了一点血——不会比拿美工刀制作模型的时候不小心划了一下手更严重。

而下一级,需要4000的经验值才能达到。

(我记得等级不超过3级的时候,是不会有经验惩罚的,杀什么怪物获得的经验值都不会衰减……这么说,我可以升到3级之后,再努力攒一波经验值,一口气提升更多等级。)

(反正……3级正好可以拿到一个额外的武器熟练点数,以及辅助技能点数。)

(唉,到7级的时候能够得到额外攻击次数,可惜太遥远了……)

等级提升带来的不仅仅是生命提升和伤势恢复,也让他给人的感觉有了明显的变化。查内姆和爱蒙都很羡慕地看着他——这两个菜鸟都是1级,起码在这一战里面,他们升级的可能性不大。

葛力安倒是见多识广,一点也没有惊讶的意思。他只是看了潘龙一眼,微微点了点头而已。

这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迷路勇士“潘”,的确是一位可靠的帮手。但在他和沙洛佛克这个等级的战斗里面,无论是潘还是自己的养子养女,都还太弱了。

也许再给他们几年的时间,他们就能成长到足以改变这场战斗的胜负,可至少现在还不行。

他心中暗暗叹息,脸上却依然平静,说:“等一下我用法术击倒两个食人魔,你们去彻底杀死它们,动作要快。我不能将高级的法术浪费在这种家伙身上,那就正中了沙洛佛克的下怀。”

“没问题。”潘龙点头,“只要你能弄倒它们,给我五秒钟,我就能把它们都变成死的。”

食人魔不是巨魔,虽然力量更强一些,智力也更高一些,偶尔还能出现可以施展法术的变异个体,但食人魔的恢复能力并不比别的生物更强。

如果沙洛佛克带来的是两个巨魔,那就比较麻烦了。这种讨嫌的怪物就算被砍下脑袋甚至大卸八块都不会死透了,非要用火焰或者强酸,才能将它们彻底杀死。

葛力安看了看三个年轻人,笑了一笑,然后对着已经距离不远的两个食人魔举起了拐杖。

“上吧!”

随着他的命令,在他的杖顶浮现了如同阳光一般灿烂的金色光芒。这光芒飞射出去,准确击中了两个食人魔。

高大的怪物身体摇晃了两下,颓然倒地。它们的双眼翻白,神情呆滞,陷入了眩晕之中。

(怪物眩晕术?这法术不是只能对比较弱小的怪物吗?怎么对食人魔都有效?)

潘龙一边冲锋,一边纳闷,但随即就想通了——葛力安可不是低级的小法师,而是能够和正道大佬往来结交,能让沙洛佛克这邪派大佬都要刻意带一群炮灰来消耗他的法术,才有信心击败的强大魔法师。

像他这样的高手,自然有增强法术威力的手段。又或者,那干脆就是“怪物眩晕术”的进阶版本。

在这个世界里面,各种各样的特色法术多如牛毛,有什么可奇怪的?

只用了片刻,他就冲到了那两个躺在地上的食人魔旁边,正要动手将它们杀死,突然心头警兆大起,下意识地纵身一跃,正好躲过了一块当胸飞来的石头。

那石头分量不轻,至少也有十几斤,却飞得极快,在空中发出了令人心悸的呼啸,然后砸进了旁边的树林。

伴随一声闷响,一棵颇粗的树直接被它给砸断了,轰然倒下,架在旁边的树上。

潘龙看得眼皮跳动,他觉得自己应该不会比那棵树更加结实,要是被刚才这一下砸中了,绝对当场死亡,直接就大爆回去了。

朝着石头飞来的方向看去,只见沙洛佛克轻松地笑着,笑容却十分的狰狞。

“啊,竟然躲过去了,挺有两下子的嘛。”他说,“你是个不错的手下,有兴趣跟着我混吗?我能给你的好处,可比葛力安这个老穷酸强多了。”

潘龙轻轻落地,警惕地看着他,完全没有理睬近在咫尺的两个眩晕之中的食人魔,沉声回答:“当你的手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刚刚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下死了一地吧!这种首领,我觉得不靠谱。”

“地精和豺狼人这种炮灰,哪里够资格算是‘部下’呢?”沙洛佛克满不在乎地说,“食人魔勉强可以算了,但还不够。如果你愿意加入我,那倒是有资格算我的部下了。怎么样,有兴趣吗?我的势力可不小。”

潘龙冷笑:“我的长辈曾告诫过我,对于上位者,永远不要相信他们的话,而要从他们的行为来判断他们的意图。你觉得,你的行为背后,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反正我可不信,你真的会在乎区区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

“你的意思是,想要拒绝我的好意?甚至于,想要跟我打一架吗?”沙洛佛克大笑起来,“究竟是什么让你有了这样的自信?面对区区几只豺狼人都打得那么艰难的小家伙,你还差得远呢!”

潘龙回答:“打不打得过,总要试试才知道。就算是输了,也比被你欺骗,失去利用价值之后随手杀掉更好!”

“你真聪明。”沙洛佛克不笑了,“但聪明人都不长寿啊!”

话音未落,他骤然加速,身体带着一些若有若无的幻影呼啸向前,直奔潘龙冲了过来。

此时查内姆和爱蒙也刚刚赶到,正在用武器杀死那两个被眩晕的食人魔。沙洛佛克这个冲锋,赫然将他们三个人都纳入了攻击范围。

看着这光头反派以惊人的速度冲过来,潘龙知道,这次是怎么也躲不过去了。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将真气完全振奋起来,不退反进,迎着沙洛佛克冲了过去,竭尽全力拍出了一掌。

这一掌直取中宫,没有任何变化,就是快到极点,也沉重到极点,正是潘家铁掌功夫的杀招——摧心式。

一声轰鸣,潘龙觉得自己的右掌简直就像是打在了钢铁上面一样,非但力量半点都发不出去,反而被震了回来。手掌上的骨头顿时就裂开了,一条右臂也完全失去了直觉,脚下更是站都站不住,被那反震的力量冲得倒飞出去,只觉得天旋地转,也不知道摔出多远,才重重地落在地上。

这一落地,他才感觉浑身上下无处不疼,尤其是整条右臂痛彻心扉,低头一看,手臂已经扭曲成了怪异的形状,骨头明显是断了。

“糟糕!”

他自言自语,从嘴里出来的却不是话音,而是一大口鲜血。

他试着打了一下,果然就像猜测的那样,对上沙洛佛克这邪派大魔头,现在的他还是力有未逮。

好在,他的努力并非没有收获。非但查内姆和爱蒙已经杀掉了那两只食人魔,一左一右跳进了树林躲避,就连葛力安都准备好了法术。

拐杖一挥,暴雨从空中落下,为激战而作的准备工作,终于完成了。

第二十五章、并不精彩的高手过招

狂风暴雨,席卷了整个森林。

在一片暴雨之中,葛力安神情肃然,将发光的拐杖指向天空。

云层里面传来了隆隆的雷声,一道道电光犹如龙蛇游走,时不时照亮雨夜,却又瞬间消失。明亮和黑暗频繁交替,令人目眩。

在这暴雨之中,沙洛佛克静静地站着,一动不动。

“你的法术很有趣。”他说,“但想要打败我,这种程度的法术可不够。”

他说得很自信,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仿佛那呼啸的狂风、倾泻的暴雨、震怒的雷霆,都只是午后的和风吹过,暖洋洋让人想要睡个懒觉一般。

葛力安没有跟他斗嘴,默默念诵着咒语。

金色的电光从天空落下,劈向沙洛佛克,但就在闪电落下的同时,这光头佬突然足下发力,由静转动,顷刻间雨幕里面轰起一片白茫茫,便已经不在原地。

于是闪电落了个空,只轰在地面上,高温蒸发了雨水,白雾升腾。

但沙洛佛克已经到了葛力安的面前。

在他的身后,空中弥漫着一道白痕,那是被他身体撞碎的雨滴。

在他的身边,轰鸣声正在响起,那是他的剑撕裂了空气。

一只巨大的透明的手掌凭空出现,拦在他的面前,却被他只一挥剑,就斩成了无数细碎的光点。

几团由水聚合而成的人形想要拖住他的双脚,却被他只是一跺脚,就震得支离破碎,直接变回了一潭积水。

空气中浮现出几个透明的身影,扑到了他的身上,却被他身上腾起来的一圈赤红色的微光冲激,溃散于无形。

葛力安花费了好一段时间,布置的几重法术,只不过抵挡了他不到两秒钟的时间而已。

那道闪电,能够轻易杀死几个潘龙这样的高手,甚至就连沙洛佛克也不敢硬接。但沙洛佛克看着葛力安的眼睛,就知道了他攻击的位置和时间。再强的攻击,打不中也是枉然。

那只手掌相当于一个不惧生死的大力士,能够轻松捏死地精之类怪物,就算是食人魔都会被它困住好一段时间,但沙洛佛克只用一剑,就摧毁了它。

那几个水元素和风元素,都不是寻常炮灰,而是从元素位面召唤来的魔怪。它们合起来足以击溃一支巡逻小队的军人,却只是被沙洛佛克跺跺脚,撞了撞,就全都溃败。

而做完了这所有的一切,沙洛佛克甚至连大气都没喘一下,脸色没有丝毫动容。

他脸上之前伪装出来的假笑已经全都消失不见,此刻的他神色严峻而冰冷,就像是戴着钢铁的面具一般。森然的杀气从他的身上不断溢出,简直就像水库开闸一般奔腾不息,只是短短的几秒钟,林间空地上的气温就下降了一大截。

躺在不远处的潘龙甚至看到,沙洛佛克脚下的积水正在飞快地结冰,一层薄薄的冰层正在以他为中心,朝着周围蔓延。

(靠!这也强过头了啊!)

他心中怒吼,觉得自己这次绝对是被那几篇同人小说给坑了!

如果游戏里面的光头老沙真的有这么强,那他还混什么社会团体?还给人当什么手下?这样的武力,就算惹不起诸如12345那样的大佬,也足以在这个世界绝大多数地方横着走了吧!

但没办法,他当初看那些同人的时候,就觉得它们说得很有道理。

老沙是何等人物?堂堂故事大反派,游戏的最终boss,而且,他还是个光头!(重点)

当年有个著名的梗,叫做“我秃了,也变强了”。讲的是一个战斗力大到难以估量,几乎打什么对手都只用一拳头就能搞定的光头佬的故事。

那个故事很有名,以至于大家后来一看到光头,立刻就会联想到“这家伙会不会很强啊”。

光头会不会很强?潘龙不是很确定。但当初他看同人的时候,看到“沙洛佛克是个光头,所以他这么强也是很合理的”,当时是十分赞同的。

而现在,他就要面对自己当时拍案叫绝带来的后果。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一定要拍键盘而起,大喊着“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仑苏”,跟那些支持这个说法的人吵上三百个回合!

(悔不当初啊!)

就在潘龙懊恼万分的时候,葛力安和沙洛佛克已经电光火石地交手了好几轮。

总的来说就是:葛力安不断闪现,沙洛佛克紧追不舍。

从场面上看,一点也谈不上激烈或者精彩。

在这个过程中,光头老沙不断消灭一个又一个“葛力安”,但他消灭的全都是幻影,没有哪怕一个是真实的。

潘龙甚至怀疑,那个正在被追杀的“葛力安”,其实也是假的。真正的葛力安,早在开战的第一时间就已经躲藏了起来。

一个老练的魔法师,绝对不会让自己去和强大的战士刚正面,这么做的魔法师都死了。

潘龙左右看了看,发现查内姆和爱蒙自从躲进道路两旁的树林之后,就没有再出来。或许他们已经得到了葛力安的传讯,甚至可能已经逃走了。

也许……葛力安只是在竭尽所能地拖延时间吧?

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按照那些同人的说法,12345大佬之前收到了葛力安的求援,正在赶来。而在游戏里面,主角的确是在葛力安死后没多久,就遇到了这位“不可攻击”的大佬。

(或许我们能够坚持到大佬赶来?)

想到这里,潘龙精神一振,信心大增。

那位大佬据说是这个世界的天命主角,已经不是牛逼二字可以形容——人家连这个世界的女主角,伟大的魔法女神都泡到了,就是这么猛!

而这世界的另外一位天命主角,黑皮双刀崔三哥,则同样魅力十足,连反派女一号,某蜘蛛女神,都对他青睐有加——那女神可是最痛恨叛徒的,但他背叛了女神,竟然不仅没有被打死,反而一路建功立业,据说后来连某个类似于地狱之王撒旦这级别的邪魔大佬都被他给剁了。

一瞬间,潘龙觉得,自己可能领悟到了这个世界的重要法则。

想要混得好,首先要魅力高。你能泡的女人/男人/不确定性别生物/不确定是不是生物/可以确定不是生物……的家伙越多,你在这世界就越能混得顺风顺水。

然后他看了看自己的角色面板。

【魅力:14】

14的魅力并不低,已经属于人群之中公认的有影响力,能够比较容易让别人信服的人物。如果稍稍带点吹捧的话,称之为“富有个人魅力”,勉强也是可以的——脸皮厚一点就好。

但这个程度的魅力,距离能够泡遍天下,成为天命主角,显然还有比从东土大唐到灵山大雷音寺更远的距离。

反正现在也没能力过去帮忙,所以潘龙干脆思考,自己该怎么提升魅力。

某些装备可以临时提升魅力,某些魔法道具可以永久提升魅力,貌似还有一些法术能够永久提升魅力。

……但无论哪一种,似乎都离他很遥远的样子。

(唉!要是这一系列的后期作品就好了!那些作品里面,升几级就能增加一点属性。而且加属性的装备也很多……)

(不对,后期作品的属性没这个版本值钱啊!那些版本里面,别说属性14,属性24也谈不上有多逆天……12345大佬貌似有两个20的属性呢。)

想到这里,他的思绪又有些混乱,然后随即一惊。

(不对!为什么我的思维会混乱成这样?这不正常啊!)

然后,他才注意到,周围有一些影影绰绰的身影,正在时隐时现。

这些身影看起来稍稍有一点人类的轮廓,但完全谈不上四肢乃至于五官,它们一动不动地站着,却时不时在隐没之后再次出现的时候改变方位。

一种阴冷的气息从那些身影上散发出来,让他感觉到了刺骨的寒冷。

(该死!是鬼魅之类的邪灵!)

潘龙大惊,想不到沙洛佛克竟然还有这样的能力——难道,是恶神之血带来的特殊力量?

他眼看着那些身影越来越近,急忙硬撑着站了起来。

休息了这一小会儿,他的伤势略有恢复——体质20给他带来了超自然的自愈能力,虽然不快,但估算一下,比“剑与悲歌”系统的恢复速度要快得多,大致上,一分钟就能恢复一点。

而当他将自己切换到“查内幕大侠传”这个系统面板的时候,总生命值也不过30点而已,半个小时就能完全恢复。

可惜,他总共才休息了三四分钟,刚刚从10/30的重伤,恢复到了13/30的中等伤。

这种程度的伤势当然不适合战斗,甚至连行动都不利索,可他现在必须行动起来了。

如果被这些邪灵四面围攻,那葛力安能够腾挪闪避的空间就会变得很小,争取时间的计划也就失败了。

葛力安一旦败亡,下一个死的肯定就是潘龙自己。

虽然说他并不会真的死在这里,可能够不死的话,他还是想要活下去的。

深深的吸了口气,他做好了准备。

“葛力安,等一下记得帮我治疗。”他大声说。

然后,他的双眼渐渐变得通红,暴虐的气息从他的身上升腾起来,鲜红的纹路浮现在他的脸上,给他的相貌平添了几分狰狞。

他仰面朝天,发出狂野的吼声,原始的野性力量在他的胸中激荡,充斥于他的全身。

现在,他感觉不到右臂的伤势,也感觉不到阴冷或者危险,只有无穷无尽的战意汹涌澎湃,仿佛要燃烧一般。

本能地扔掉武器,他直接冲向了那些邪灵,手指弯曲如虎爪一般,狠狠地抓了上去。

第二十六章、逃走无门

潘龙左手抓出,正中距离他最近的一个邪灵。

本该无视单纯物理攻击的灵体被他的手指一抓,顿时犹如水波一般泛起涟漪,更出现了几道清晰的裂纹。他的手一划而过,但这些裂纹却并没有随之消失,而是一直保存着,并且在裂纹的周围,出现了许多新的细小的裂纹,就像是一块被敲破了的车窗玻璃,朝着四面裂开。

那个邪灵的身体猛地一颤,发出了令人心悸的尖叫。

沙洛佛克都忍不住转头看向这边,随即眼睛一亮,啧啧称奇。

“竟然是个野蛮人!”他说,“你还真有想法,竟然找个野蛮人来当帮手。他们发起狂来的时候可是谁都不认的,见谁打谁,不死不休。”

葛力安没有回答,他现在也没余力跟人聊天。

沙洛佛克并不介意说单口相声,相反他很乐意通过这种方式展现他的从容不迫:“你这么一直拖延着,是为什么?希望等到阴影谷的大贤者赶来?不要幻想了,他不可能来得那么快。”

“想要知道为什么?当然是有人不希望他来搅局。这个世界很大,比我们所知道的最大都要大,总有人想要做这样和那样的事情,也总有人想要阻止别人做事,没有谁能够真正随心所欲。”说这话的沙洛佛克看起来像是一个哲人或者吟游诗人,但他迅猛的攻击却并没有停下,“在这样一个世界里面,我们别无选择,只能不断前进,不断向上。每向上一步,你能做的事情就多一些,能阻止你的人就少一些,直到……”

他没有将“直到”后面的话说完,而是用一个神秘的笑作为结尾。

就在他说话的这段时间里面,尖叫声又连续几次响起。那些邪灵们被潘龙一个一个地杀死,根本毫无反抗之力。

空手格斗四星加上专精,赋予了他的双手以类似魔法武器的力量,能够伤害到原本不惧刀剑的灵体,而且效果还很不错。

但沙洛佛克一点也不在乎这些邪灵们被消灭,对他来说,这些邪灵不过是唾手可得的消耗品,随便找个贫民区或者监牢,总是有足够的满怀怨气而死去的人,等着被转化成邪灵。

如果他想要的话,花个十天八天,就能编组出一支邪灵军队来。

只是那样太过引人注目,会引来一些他对付不了的强者,而邪灵这种东西,又给不了他足以冒这种风险的好处而已。

他带这些邪灵来,并非指望它们能够帮助自己战斗,而是用来搜索和围捕的。

果然,还没等潘龙将周围那些邪灵杀光,爱蒙的尖叫声就从树林里面出来。

“天啊!这都是什么东西!滚开!离我远点!”

紧接着,她和查内姆很狼狈地逃了回来,在二人身后,影影绰绰有十几个透明的身影正在追逐。

沙洛佛克发出了愉快的大笑:“葛力安,你看到了吗?他们跑不了!”

一直沉默的葛力安终于开口了,深深地叹了口气。

“查内姆、爱蒙,潘现在狂暴了,你们不要离他太近,更不要作出任何攻击或者戒备他的动作来。”他说,“等一下他结束狂暴的时候会很虚弱,你们记得给他治疗,用最好的那瓶药水。”

“好的。”查内姆回答。

爱蒙的话则多了不少,她用极快的语调,话音尖利地询问:“究竟是怎么回事?葛力安!我们都要被人杀掉了!地精、豺狼人、食人魔,还有鬼魂!天啊!我们究竟招惹了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我们不过是一些生活在图书馆旁边的普通居民啊!”

说到后面,她几乎在尖叫了——因为从后面追来的邪灵已经越来越近了。

树林里面的道路并不宽阔,两人此刻身前不远处是正在狂暴、六亲不认的潘,身后不远处是十几个穷追不舍的邪灵,可谓前有狼后有虎,左右为难。

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爱蒙在这种情况下终于忍不住尖叫起来。

她的叫声清脆明快,包含恐惧和愤怒,如果去拍恐怖片的话,光是这一声尖叫就足以让导演对她另眼相看——演女主角大概不行,但扮演一个中间死掉的路人甲乙丙丁,在适当的时候烘托一下气氛,完全没问题。

但尖叫解决不了问题,无论是在恐怖片里面,还是在实际的战斗中。

邪灵濒死的尖叫具有某种魔法的力量,能够让敌人受到精神上的打击,甚至可能引发心脏骤停,直接命丧当场——当然那不是一般邪灵能做到的事,只有很强的邪灵才能做得到。有一个很厉害的法术就以“女妖嚎叫”命名。

查内姆和爱蒙曾经想要稍稍靠近一些潘龙那边,但时不时传来的邪灵的尖叫让他们痛苦不堪,只能后退。如果不是这种叫声的攻击范围并不大的话,或许他们甚至已经被击倒在地了。

潘龙却完全没有受到影响,狂暴状态的他根本不畏惧这种攻击。别说是区区邪灵,就算是那种能够用一声尖叫杀光一个庭院所有人的恐怖女妖,也一样没办法靠叫声杀死他。

野蛮人狂暴的时候,是连神力治疗都不鸟的,想要吓死他?你首先要能让他恢复“恐惧”这种感觉才行。

这就像是一个天生的聋子,你压根没办法和他解释什么叫“优美的音乐”。

虽然他只剩下一只左手可以用,但只凭一只手,也一样杀得那些邪灵无法抵挡。邪灵们的移动速度并不快,面对开了狂暴的他,连跑都跑不掉。

一爪抓在某个邪灵的头顶上,潘龙用宛若梅超风的攻击方法,将这个邪灵的脑袋捏成了一团烟雾,然后烟雾溃散,邪灵的整个身体也随之溃散。

他举目四眺,周围已经没有邪灵了。

那双鲜红如血的眼睛满是杀气地东张西望,首先就看到了沙洛佛克。

被那双杀气腾腾毫无理智的眼睛盯着,饶是沙洛佛克实力强悍,也不由得心中微微担忧。

他不是初出茅庐的小菜鸟,深知发狂的野蛮人是极为危险的对手,就算是实力比对方高上一大截,也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翻车,被他们拉着同归于尽。

这种事情并不罕见,那一个个被蛮族攻破的古国,那些死在蛮族狂战士们斧头长矛下面的武艺大师、法术大师们……都是血淋淋的例子。

但他目光在战场扫了一下,却又放心地笑了。

自己和那蛮子的距离,比自己手下那些邪灵和蛮子的距离,要远得多。

果不其然,潘龙左右看了一下,很快目光就停在了那些正追赶在查内姆和爱蒙身后的邪灵们身上。

然后,他大吼一声,朝着这些邪灵们冲了过去,犹如虎入羊群,一通好杀。

查内姆和爱蒙在他从自己身边经过的时候,吓得心跳几乎都停了。但他们总算都还记得葛力安的叮嘱,强忍着恐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果然,潘龙根本没理会他们,直接从他们身边冲了过去。

眼看着潘龙和邪灵们打了起来,爱蒙才松了口气,心有余悸地说:“刚才太可怕了!我简直以为有一条巨龙冲了过来!”

“他很强。”查内姆说。

“是很强啊,但是太可怕了!”

“强大的同伴,不会可怕,只会可靠。”

爱蒙被查内姆说得哑口无言,摇摇头,放弃了争论。

从小到大,她从来没在正经事上辩赢过查内姆,渐渐地也就养成习惯了。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她问,“去帮葛力安?”

葛力安立刻回答:“不要过来!这不是你们能插手的战斗!”

查内姆叹了口气,他现在也有些茫然。

潘龙那边的战斗他们不能帮忙,否则容易被误伤;葛力安那边的战斗他们帮不上忙,双方战斗的余波可能就会打死他们。

一时间,这位在烛堡年轻人里面算是最能打的青年,也不禁有些苦恼。

(如果我更强一些的话……如果我能有更加强大的力量……)

他的心中,仿佛有一个声音在窃窃私语,但当他想要寻找的时候,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另一边的战斗里面,葛力安因为刚才几次开口的缘故,影响了施法的速度,被沙洛佛克追击得有些狼狈。每当他构筑起一层魔法防护来,沙洛佛克就能在很短的时间里面将其击破。让他只能用最快的速度构筑下一层防护,腾不出余力来反击。

要不是他预见到会有一场激战,临时准备了不少用得着的手段,光凭日常准备的那些个法术,现在早已被消耗殆尽,死在对方的剑下了。

眼看着沙洛佛克仿佛一头蛮牛,总是能够撕裂自己的护盾、陷阱或者召唤物,他也不由得有些感叹。

(年轻真好啊!)

他觉得,自己要是能够年轻个十岁八岁的,也许不至于这样狼狈。

最起码,念咒施法的速度会稍稍快一点吧……

他又一次挥舞拐杖,预先镌刻在其中的法术自动施展出来,化为一闪虚空的门户,一只身材庞大的天界熊浑身闪烁着白光,咆哮着冲了出来。

这是他预备的最强大的手段了,一只普通天界熊就足以和各个王国最精锐的骑士对抗甚至占据上风,自己召唤的这只还是额外加强的。而且它对于一切邪恶的法术都有相当的抵抗力,生命力也极为顽强。

(希望能够争取到足够的时间!)

看着那只明显比寻常天界熊大了一圈的家伙,沙洛佛克第一次露出了凝重之色。

但他也知道,这差不多就是葛力安的底牌了。只要砍倒了这家伙,葛力安差不多也就无计可施了。

所以他大吼一声,挥起剑冲了上去。

第二十七章、五级

轰然一声,犹如闷雷一般,在雨夜之中响起。

恶神后裔的光头战士和来自天界的巨熊,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双方的身材差距极大,沙洛佛克无非是一个高大的人类,身高顶天了也不过六英尺半(接近两米),而那只天界熊则是进化种,四肢着地的情况下,肩膀竟然都差不多比沙洛佛克高出一头——寻常棕熊就算长得再大,肩膀也不过就到壮汉胸口那么高而已。如果它用后腿支撑身体,将身体完全直立的话,没准能有十二英尺甚至更高。三米七的块头,简直跟石巨人差不多高!

这样巨大的体型差异下,沙洛佛克看起来就像是对着风车冲锋的堂吉诃德。又像是一颗主动往石头上撞的鸡蛋,以至于查内姆和爱蒙都觉得,他会在下一瞬间就粉身碎骨——又或者是四分五裂,反正差不多,全看那只巨熊的意思。

但双方对撞的结果,却是沙洛佛克稍稍后退两步就重新站稳,巨熊反而一个踉跄,身体摇摇晃晃,几乎站立不住。

从巨兽的左肩到右胸,一条可怕的伤口撕裂了皮肉,鲜血几乎是在喷涌出来。如果有个人站在它的面前,绝对会一瞬间就被这大量的鲜血喷成一只鲜红的落汤鸡。

沙洛佛克露出了残忍的笑容:“居然是个用实体过来的!不错,虽然皮坏掉了,做不了一张优质的地毯,但你的脑袋会是我客厅里面的装饰品——嗯,就挂在壁炉旁边吧。”

说完,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再次冲向巨熊。

很显然,这只巨熊绝对挨不住他的下一轮攻击。

但靠着它争取的时间,葛力安已经完成了他的法术。

他将拐杖举向天空,鲜红的光芒撕裂云层,从浩瀚天宇落下。

“那是什么?”爱蒙惊讶地问。

没人回答——葛力安没空,沙洛佛克不屑,潘龙则暂时失去了神智,还在和邪灵们厮杀。

在场唯一有心情回答爱蒙提问的是查内姆,可他是个战士,对于魔法这种深奥的艺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

红光落在葛力安左手的掌心,化作五颗发光的鲜红石头,纵然相隔很远,查内姆和爱蒙也能感觉到这五颗小小石头上传来的浩瀚力量。那是来自于苍穹深处的星辰之力,虽然不多,却有着超越于尘世之上的奇妙,甚至于足以和神器相媲美。

沙洛佛克心中大急,他虽然认不出这个法术,但他认得星辰之力。在这世界上,所有和星辰扯上关系的法术,没有一个是弱小的。就算等级不高,也必定有令人惧怕之处。

葛力安左手将这五颗鲜红的小石头托在胸前,右手挥动拐杖,指向了沙洛佛克,念起了咒语。

从这一战开始到现在,他还是第一次念咒。

沙洛佛克越发感觉到了危险,能够让葛力安这位大魔法师专门念咒的法术,绝对不好对付!

他奋力地挥舞兵器,手上的剑散发出令人心悸的猩红,仿佛一个来自于地狱的魔鬼,正在渴望灵魂一般。

但天界巨熊却发出了狂野的怒吼,身上骤然亮起了耀眼的白光。那白光笼罩着它的身体,就像是一层铠甲的样子,将猩红的光芒挡在了外面。

“该死!”沙洛佛克忍不住骂了一声。

他的剑拥有可怕的力量,能够吸取敌人的生命,甚至可以在激发其中邪恶神力的时候无视敌人还残余多少生命力,直接将其一剑斩杀,可以说是这尘世间最危险的武器之一。

但这天界巨熊将神圣之力完全激发,化作光之铠甲护身,却恰恰能够挡住他手上魔剑的威力。在将光之铠甲摧毁之前,他的剑对这巨熊来说,就只是一把寻常的锋利大剑而已。

更糟糕的是,随着光之铠甲笼罩身体,巨熊身上那条可怕的伤口正在飞快地恢复——和很多天界生物一样,这巨熊也掌握着使用正能量治疗自己的手段。

沙洛佛克纵然强大,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没办法短时间内击杀这只巨熊。

他知道巨熊这一招必定有很大的缺陷,要么消耗巨大,要么维持的时间很短,甚至可能两者兼备。但此刻巨熊只需要争取一会儿时间,让葛力安能够完成法术就好了。

这一会儿时间,或许就是胜败乃至于生死的关键!

沙洛佛克别无选择,只能怒吼着挥剑冲上去,试图尽快击杀巨熊。

一人一兽,再次杀成一团。

葛力安这个法术的咒语相当的长,念了好一阵子,等得查内姆和爱蒙都不由得有些焦急起来。

他们清楚地看到,巨熊身上的白光正在飞快减弱,显然是维持不了多久。而沙洛佛克的剑法凌厉狠毒,只一会儿,已经在巨熊身上又制造了好几处严重的伤口。

这样打下去,或许葛力安还没念完咒语,巨熊就要倒下了!

不过,在那边打出结果之前,另外一边倒是先打出了结果。

不断怒吼的潘龙在将最后一个邪灵撕裂之后,深深的喘着气,然后毫无征兆地倒下。

他的身体剧烈地抽搐起来,鲜血不断从他的鼻子和嘴巴里面溢出来,简直就像是身体里面破了个大口子,正在漏水一样。

一直在小心注意他的查内姆飞快地冲过去,一手按住了他的身体,不让他继续抽搐,另一只手拿出一瓶散发着明亮白光的药水送到了他的嘴边。

但潘龙依然在剧烈地颤抖着,根本没办法清醒地喝下这瓶昂贵的高等治疗药剂。

“爱蒙!”查内姆大声喊,“来帮个忙!”

“好的!”爱蒙也飞快赶来,略一看就明白了,双手用力抓住潘龙的上下牙关,用最粗暴的方法将它们强行拉开。

这做法当然不利于健康,但对此刻的潘龙来说,喝药最重要。

不赶快服药,他连命都要没了,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健康”!

查内姆将药剂倒进了潘龙的嘴里,其中蕴含的神圣力量随即被吸收,正在颤抖的潘龙身体重新平静了下来,眼中恢复了理智的光芒。

他咳嗽了两声,又咳出一些血,但精神却好多了。

“情况怎么样?”他有些虚弱地问。

“不知道。”爱蒙立刻回答,“葛力安在施展一个很厉害的法术,可……还没施展出来呢。”

潘龙在心里叹了口气,想要坐起来,却发现浑身乏力。就像是练功过头一样,肌肉、骨骼、关节都在抗议,根本没办法行动。

他默默打开角色面板,果然看到了自己正处于虚弱状态。

(野蛮人的狂暴有这么大的副作用吗?我这该不会根本就是狂战士吧……)

他琢磨了一下,突然想起来,似乎在那个系列游戏的最老版本规则里面,野蛮人就是狂战士。要等到稍稍往后一点的规则之中,才会将两者区分开来。

巧的是,“查内幕大侠历险记”正好用的就是最老那个版本的规则。

潘龙无奈地在心里叹了口气,却注意到自己又可以升级了。

刚才他一口气消灭了超过二十个邪灵,每个邪灵给他提供了600的经验,再加上之前战斗所得,他竟然已经攒下了一万六的经验值!

这么多的经验值,足够他一口气升到五级!

(真是奖励丰厚!要是能够这样多打几次就好了!)

他暗暗地想,随即又觉得好笑——别说多打几次,就这一次,自己要不是有查内姆和爱蒙帮忙救命,也已经死了。

野蛮人的狂暴,实在是一把双刃剑,以后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绝对不能使用!

他没有犹豫,直接将等级一口气升了上去。

连续三次升级,他的生命值上限提升到了75,还额外获得了武器熟练和技能熟练各一点。

遗憾的是,野蛮人这个职业的武器熟练最高也只有三星,这让他没办法把自己的空手格斗升到五星。

既然如此,那就不着急了。反正他现在暂时也没什么特别需要掌握的武器,或者是需要学习的技能。

除了生命值的大幅度提升之外,等级提升带给他最大的好处,还是获得了“额外的攻击次数”。

当他升到三级的时候,熟练度四星并且作为专精的空手格斗,就获得了半次额外攻击次数——原本一轮可以攻击三次,现在就是三次半。

这从他他的角色面板里面“攻击次数”的变化,就能直观地看出来。

潘龙不明白这个“半次攻击”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说,还能让自己在出手的时候,双手各攻击一次之后,凭空长出第三只手来,再攻击一下?

想想就不可能吧!

何况,就算是那样,那也是增加一次攻击啊!

但他转念一想,所谓“攻击次数增加”是否可以理解成“出手的速度加快”呢?

如果那样理解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他的出手速度,比之前快了大概六分之一?

这种程度的提升相当可观,所谓高手交锋,快一线就是生死之差。何况这六分之一……怎么看也不止“快一线”了。

不仅如此,如果他能够升到六级的话,还能再提升一次攻击次数。到时候就算普通武器也能增加半次的攻击次数,专精的空手格斗更是能够直接增加到一次。

到那时,他使用刀剑之类单手武器的话,攻击次数会变成一次半——不对,“刀”的熟练度是二星,本来就加了半次,那么就是两次……提升了大概三分之一。

潘龙暗暗估算了一下,顿时觉得有些头晕——这也太复杂了一点!

(算了!反正出手速度变快了,明白这个就好!)

将这些无聊的问题扔到一边,他靠着升级恢复的力量勉强站了起来,看向另外一边的战斗。

沙洛佛克已经将天界巨熊杀得支持不住,巨熊身上的白光几乎完全消散,庞大的身躯到处都是鲜血,看起来摇摇欲坠。

可是,葛力安的咒语也已经念完了。

这位年迈的老法师如释重负地笑了笑,向沙洛佛克挥动了拐杖。

无数耀眼的光芒从他的左手升起,宛若一场暴雨,铺天盖地砸向了沙洛佛克。

第二十八章、沙洛佛克大概是真的死了

很多年之前,当葛力安还是个冒险者的时候,他结识了一位很牛逼的朋友。

那位朋友神通广大,交游广阔,非但在这个世界极为有面子,甚至于跟不少来自于其它世界的高人们也有往来。大家互相有无,互相学习,彼此交流自己的得意法术。

而那位朋友后来就将其中一些来自其它世界的法术,教给了葛力安。

在这些法术之中,葛力安最为注重的,是两个法术。

一个法术来自于叫做马尔福的玩火专家,能够从苍穹深处召唤来流星的碎片。这些碎片的威力并不怎么大,却蕴含星星的力量,别说是寻常的“抗魔”或者“伤害免疫”,就连坚不可摧的真神之躯,也一样会被它伤害。

尽管只是“划破了一点皮”程度的伤害。

另一个法术来自于名叫以撒的力场法术专家,那个法术是每个法师入门时候必修的“魔法飞弹”的升级版,能够制造出双倍、三倍甚至四倍数量的力场飞弹,威力也能增强少许。

这两个法术乍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但葛力安却在学习和研究这两个法术的时候得到了灵感,有了一个奇妙的想法。

如果将第一个法术召唤来的流星碎片进一步粉碎,包裹在第二个法术制造的力场飞弹里面,那么当那些力场飞弹击中敌人的时候,岂不是就能借助星星的力量破坏敌人的魔法防护或者是伤害免疫,给那些强大的敌人一下子就造成巨大的损伤

他试着研究了一下,发现这很困难。两个法术的发明人都是魔法界的一代宗师,想要修改他们发明的法术,谈何容易

葛力安研究了两年,丝毫没有头绪,也就放弃了。

但后来,他却又将这研究重新拾了起来,甚至于不止一次去麻烦自己那位朋友,向其求教,以得到宝贵的灵感和知识。

因为,他需要发明一个新的法术,一个可以对神祇造成显著伤害,甚至可能杀死临凡神祇的可怕法术。

他要杀死的对象,就是那个在人间留下无数子嗣,想要借此复活的恶神。

杀戮之神,巴尔。

这个恶神已经死去,就连祂的神职和教会也已经被人继承,一切都便宜了新一代的邪恶神祇希瑞克,那个比巴尔更加邪恶和狡猾的家伙,绝对不会让巴尔有复活的机会。

理论上说,应该是这样。

但世界上的事情,从来就没有“理应如此”就能“果然如此”的道理。

如果一切都看理论的话,那么神又怎么会死去呢

当葛力安破坏巴尔信徒们的献祭仪式,救下那些差一点就被当成了祭品的幼儿们之后,他就下定决心,要将自己当年构思过的法术开发出来,用来对抗可能复活的巴尔。

有朝一日,如果巴尔复活,他就要用这个法术,来让那高高在上的邪神领教一下凡人的愤怒

此后的十几年,葛力安隐居烛堡,一直在研究这个法术,最后终有所成。

虽然他还是没能将两个法术统合成一个,但最少也算是达成了起码的目标。在“以撒的飞弹风暴”里面添加了星星的碎片,让这个法术能够打伤那些具有伤害免疫能力的敌人。

而且,这个法术,还成了一个系列。

由召唤“马尔福的微小流星”开始,接续魔法飞弹、飞弹风暴,乃至于大型飞弹风暴。

在做实验的时候,当二十颗包裹着星之碎片的魔法飞弹呼啸而出,就连精金靶子都被轰成了稀巴烂。

这结果让葛力安满意复活的巴尔总不会比精金更硬,他的“葛力安弑神飞弹风暴”既然能把精金都打烂了,想来对付巴尔也没问题。

他本拟再花些时间,继续完善这个法术,比方说将两个法术彻底融合,一次施法就完成从召唤微小流星到发射飞弹风暴的整个过程。又比方说把“葛力安弑神飞弹”这个系列法术完全整理出来,传授给更多的人,以便万一自己死了,这个法术不至于失传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多年来,自己第一次正式离开烛堡,居然就遇到了需要使用这个法术的情况。

弑神飞弹的出山第一战,就是巴尔的子嗣,还真有一点宿命的感觉

葛力安心中嘀咕着,全力催动法术。

第一波二十颗飞弹呼啸而去,紧接着就是第二波十颗飞弹,然后又是第三波五颗飞弹。

这正是弑神飞弹系列的三个法术,大型飞弹风暴、飞弹风暴和魔法飞弹。

三个法术连环施展,几乎没费什么时间整个系列法术,唯一的难点在于分解流星碎片却不损害其中蕴含的星星之力,剩下的部分只不过是葛力安练了无数遍的,他闭着眼睛也能一口气施展出来。

三十五颗飞弹接连不断地轰在沙洛佛克的身上,饶是他身披重甲也抵挡不住,精钢打造的铠甲一下子就被砸成了废铁,星星之力让那些原本附着在铠甲上面,赋予铠甲额外防护的魔法完全失去了效果。

在这个法术面前,别说是铠甲,就算是金属打造的魔像,也一样只有死路一条

沙洛佛克靠着铠甲勉强挡了几下,却怎么也挡不住接踵而来的后续攻击,身体被一颗颗飞弹轰得不停颤抖,就像是发冷的病人打摆子一样,鲜血更不停地从伤口飞溅出来,让他整个人就像是变成了一个立式的喷水花洒,只是喷出来的,全是一片鲜红。

葛力安竭尽手段,连自己多年老友,天界巨熊贝伦特都派去当了肉盾,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好不容易才占住上风,哪里肯就此善罢甘休三轮法术用完,他二话不说,拐杖挥舞,这次是寻常的魔法飞弹,接二连三地砸了出去。

放在平时,沙洛佛克根本不会把魔法飞弹这种学徒级别的法术放在眼里。但现在他的魔法铠甲已经被打烂了,天赋的伤害免疫能力也被打得暂时消散,每一颗魔法飞弹打在他的身上,都是结结实实的伤害。

于是他就这么当了好一阵的活靶子,直到葛力安将自己所有的飞弹法术全部用尽,停止施法,他才颓然倒下,倒在了血泊之中。

说起来讽刺,这片血泊是他之前重创天界巨熊而来的,但天界巨熊已经靠着最后剩下的一点点正能量续住了自己的小命,现在还能勉强喘息和说话,反倒是沙洛佛克趴在血泊里面,连呼吸都没了。

“葛力安,你这次真给我找了个好对手”天界巨熊有气无力地说,“下次再这样,我可真要生气了”

“对方是邪神之子,除了你之外,我找不到别的人能帮我了。”

“别胡说那个女神的姘头比我可强多了”

“他很忙的”

天界巨熊呸了一声,面前浮现出白色的光之门,也不知道算是爬还是挪,慢吞吞地钻了进去。

“它会没事吗”爱蒙担心地问,“它伤得可够重的”

“天界生物只要能活着回到它们的世界,再怎么严重的伤势都能很快痊愈。”葛力安笑着说,“它们的世界到处都是正能量,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治疗过来。”

爱蒙这才松了口气,查内姆也微微一笑。

只有潘龙没有笑,他警惕地看着沙洛佛克的尸体,眉头紧锁。

这个家伙真的那么容易就死了

他有些怀疑。

沙洛佛克是这个游戏的反派大魔王,按照剧情,他是要到故事最后,才被查内姆带着一群同伴杀死。但现在故事才刚刚开始啊

他现在就死掉的话,后续的故事还怎么讲

而且,作为杀戮之神的子嗣,他真的这么容易就死了

反正他不信。

当初在游戏里面,巴尔的子嗣们到了生死关头,有时候会觉醒源自父亲的神力,变化成名为“杀戮者”的可怕妖魔。那妖魔力大无穷,迅捷如风,爪子比刀剑还锋利,又能抵御各种法术,无论什么伤害都能减免许多,端的是个活生生的杀戮机器,恐怖万分。

沙洛佛克现在的情况莫不是就要变杀戮者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更加担心,对众人说“我们离他远一点,我总觉得他可能会变成什么恐怖的怪物。”

葛力安愣了一下,惊讶地看着他。

作为当年参加过围剿巴尔教派的冒险者之一,他曾经亲眼目睹过被杀死的巴尔之子变成杀戮者。当时只是一个杀戮者,就让大家狼狈不堪,如果不是有那位神通广大的朋友坐镇,也不知道能有几个人活着回来。

他刚一见到沙洛佛克,就从对方的气质上感觉出了那是巴尔之子,所以一直在戒备着对方变成杀戮者,哪怕是眼看对方已经被打得如同血葫芦一般,也要接连补刀,直到用尽飞弹法术才作罢。

他本拟这个危险的光头佬肯定是死了,但被潘龙这么一说,他却又不敢确定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爱蒙问。

潘龙看向葛力安“你还有什么法术吗最好是能够直接把他烧成灰的。我一点也不想靠近他。”

葛力安点点头,又开始施展法术。

片刻之后,火柱在沙洛佛克尸体的位置熊熊燃烧,皮肉烧焦的臭味在树林里面蔓延。

就这么烧啊烧啊,烧了好一会儿,突然一道光芒从那具魁梧的尸体里面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分为二,落入了查内姆和爱蒙的身体里面。

看到这一幕,葛力安大吃一惊,连法术都散了,潘龙却放下心来。

不管会有什么后续,至少,沙洛佛克大概是真的死了。

第二十九章、战利品?这也算吗?

巴尔的子嗣有一个很奇妙的能力:当一个巴尔子嗣死去的时候,如果附近有别的巴尔子嗣存在,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神性就会被别的巴尔子嗣掠夺走——当然,直接动手杀人,掠夺的效果更好。

杀戮之神巴尔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的子嗣们互相残杀,杀到最后的唯一幸存者就凝聚了他全部的神性,也就意味着,他会在这个后代的身上复活。

用比较东方化的说话,叫做“夺舍”。

这个大反派将来究竟能不能夺舍复活成功?如果复活成功的话,侵占的又会是哪个子嗣的身体?这些问题都比较遥远,不属于潘龙现在需要考虑的范围。

现在对他们来说,最重要都是,既然沙洛佛克的那份巴尔神性都已经被查内姆和爱蒙给平分了,那就意味着这个强大的光头佬是真的死了。

所以看到这一幕,潘龙就放了心。

“没事了。”他说,“这家伙身上发出来的光很古怪,但按照我的经验,这种死了之后身上发光的,一般都是死透了。”

爱蒙被这话逗乐了,笑着问:“难道你还见过被打成这样,又烧过一回,最后竟然还没死透了的人?”

潘龙想了想,决定现编一个。

他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参(chao)考(xi)对象,说:“我没遇见过,但我在一位前辈的笔记里面看到过。”

“有这种事?!”连查内姆都惊讶地看着他。

潘龙整理了一下思路,考虑了一下具体的用词,然后说:“我那位前辈呢,是个巡逻队长。有一次他遇到一个壮汉带着一个妇女和一个小孩被人追杀,就挺身而出帮忙。追杀他们的是一个诡异的青年,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可身体却能聚散自如,无论刀剑还是弓弩,无论把它打成什么样子,它都能重新恢复。就算是被大火烧成了一滩水,都从火海里面流淌出来,然后重新聚合起来,变回人形,继续作战。”

想象了一下一滩水从火海里面流出来,然后变回人形继续战斗的情景,别说爱蒙,就连查内姆和葛力安都有些头皮发麻。

“后来怎么样了?”爱蒙急切地问,“他们战胜那个怪物了吗?”

“后来他们设下陷阱,把这怪物轰进了一座大熔炉。那怪物在烧化了的铁水里面挣扎了好一会儿,但被融化的身体无法用力,最后终于悄无声息。”潘龙说,“那一炉铁水没人敢用,连着炉子一起冷却之后,被扔进了大海。”

众人默然无语,片刻之后,查内姆感叹:“幸好我们遇到的不是那个怪物!”

(除非你们跑终结者的世界去,否则我想你们是遇不到它的。)

潘龙在心中暗暗吐槽。

“是啊,简直太可怕了!也许它现在还活在海底的铁块里面,只是身体无法聚合,必须等待铁块毁灭——或许等到铁块在水里完全锈烂了,它就能重获自由。”爱蒙说着,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天啊!要是等它重获自由了,该怎么办?”

(怎么办?拍一部新的终结者呗,正好州长老了需要新人……)

一番闲谈之后,大家也都恢复了过来——主要是施法过度有些头晕的葛力安,和右臂粉碎性骨折的潘龙,他们两个需要休息。而他们恰恰就是这个四人冒险队最靠谱的武力保障。

此时大雨已经散去,没有了葛力安的法术支持,这场原本就不该存在的暴雨来得快去得更快,夜空已经一片晴朗,甚至连一丝云彩都看不到。

月光下的林间道路,视野倒还颇为清晰。此刻周围一片宁静,如果不是遍地尸体的话,完全看不出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葛力安让查内姆收拾一下车上的行李,马在刚才战斗的时候跑了,马车自然只能扔在这里。大家必须自己背着行李上路,前往他们的目的地。

残疾人潘龙当然不需要出力,而且,他还得到了两个意外的收获。

第一个收获是经验值。

【你的冒险小队击败了巴尔之子沙洛佛克的截杀,获得经验8000(2000*4)。】

八千点经验值算是相当多的了,但平均分到四个人身上,每人就只有两千而已。

不过,两千点经验,也已经足够让查内姆和爱蒙升级了。

这一级来得并不容易。沙洛佛克一伙的实力很强,如果不是有潘龙帮忙,打垮了地精、豺狼人和邪灵这三批敌人的话,葛力安势必要在它们身上浪费法术,到时候他必定没有足够的法术来打败沙洛佛克。

更不要说,如果不是潘龙给葛力安争取了足够的时间,光靠查内姆和爱蒙,根本没办法帮老法师挡住正面。没有之前准备的那些法术,葛力安在沙洛佛克的第一波突袭里面就会被杀死,更不用说坚持到施展“葛力安的弑神飞弹”,将这个强大的巴尔之子杀死。

胜与负,生与死,关键就在于此。

按照剧情,孤军奋战的葛力安战死在了沙洛佛克的手下,才有了查内姆兄妹为了追查凶手而经历的冒险。

现在,葛力安赢了,沙洛佛克死了,后面的事情会怎么发展,谁也不知道。

潘龙没有考虑那么多,他更加好奇的是另外一件事——查内姆和爱蒙应该可以升级了,他们升级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

他悄悄注意了一下,却并没发现两个人有什么“我变强了”的意思。于是他猜测,可能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两人才会在睡梦中升级。

从1级到2级,差别还是很明显的,相信他们一觉醒来,一定会欣喜若狂。

至于他自己……两千经验值距离升级还远得很,但继续攒下去的话,总是能攒够数量的。

他已经决定,等和葛力安等人一起到了某个城镇,大家就散伙。他一个人出去冒险,找各种妖魔鬼怪厮杀,或者是寻找各种任务完成,以求更快地获得经验。

第二个收获,则是财富。

在收拾东西的时候,爱蒙问他:“潘,你不要你的战利品了吗?”

“战利品?”潘龙疑惑地看着战场,“你说那些敌人的武器铠甲?除了光头佬那一套之外,别的好像不怎么样吧。而且还很重……”

爱蒙惊讶地看着他:“你杀死了这么多的怪物,可以凭着能够证明这份功劳的东西,去附近的城镇领取奖金啊!每个领主都愿意为杀死怪物而支付奖金的,虽然单个的数量不多,但加起来就多了。”

“食人魔的奖金很高。”查内姆也开口说,“但鬼魂我就不知道了,没听说过有人悬赏杀鬼魂。”

“应该叫它们‘邪灵’。”葛力安纠正说,“的确没有领主悬赏它们,但邪灵死后残留的灰烬是不错的魔法材料——可惜刚才我召唤了一场大雨,这些灰烬都被冲散了。不过,食人魔的脑袋和双手都可以砍下来带走,有人愿意购买它们。”

“脑袋可以当装饰品,摆在家里彰显武勇,手有什么用?”爱蒙好奇地问。

葛力安微微一笑,说:“有人认为,将食人魔双手的皮剥下来,制成皮革,再用这种皮革制造‘食人魔巨力手套’的时候,成功率会比较高。”

“啊?”查内姆也惊讶地看着他,“那手套是用食人魔的皮制作的?”

他曾经在旅行商人那里见过这么一双手套,能够让佩戴者的力量大大增强。当时他很想要买下,可价格太高买不起。

现在他才知道那手套的来历,顿时被吓了一跳。

倒不是觉得戴着怪物皮革做的手套很恶心,而是觉得……把怪物手上的皮剥下来,做成手套戴在自己手上,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

葛力安大笑:“哪有那么多的食人魔!食人魔巨力手套本质上是一件魔法装备,它的力量并不来自于食人魔,而是来自于上面附着的魔法。至少在我看来,用什么皮革都差不多。但是对于附魔师们而言,如果用食人魔双手制作成手套,那么他们内心就会比较的有信心,施法点化的时候成功的概率也会高一些。”

“也就是说,有固然好,没有也行?”潘龙问。

“没错。但制造魔法装备的成本是很大的,失败的话就会血本无归。所以如果能够买到食人魔的双手,他们当然愿意花点钱,购买这种理想的材料。”

“原来如此!”潘龙恍然大悟。

“我来帮你使用一些法术,让那四个爪子能够保持比较好的状态吧。”葛力安说,“这样或许可以卖得贵一点。”

于是他们花了点时间,砍下了四个爪子和两个脑袋,并且用法术冷冻起来,沉甸甸的一大包。倒是五个豺狼人的十只耳朵不占地方,稍稍冻一下塞进去就行。

潘龙还想要把地精的耳朵也割下来,但爱蒙笑着阻止了他。

“没有人会悬赏地精的。”她说,“地精的耳朵一文不值。”

收拾好了这些,他们又整理了别的战利品——主要是沙洛佛克的那把剑,葛力安估摸着它大概非常昂贵。他的铠甲应该也是高档货,可惜被魔法给打烂了,又被火烧了一回,现在顶天了算是高档材料,他们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把它给运走。

“走吧,等到了友善之臂,我们或许可以雇一辆车回来,再把这些都收拾完。”

四人说着笑着,背着大包小包,沿着道路继续前行。

最大的麻烦已经解决,后面的道路应该就安全了吧……

第三十章、萨尔:莫欺少年穷!

四人走了一会儿,看到了一个很狼狈的旅人。他浑身湿透,看起来就像是落汤鸡一样。但手上偏偏提着一把砍柴用的斧头,正大步朝着这边赶来。

看到他们出现,那人愣了一下,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哦!葛力安!绝对是你干的吧!”这人显然认识葛力安等人,大喊起来,“我就说好端端的晚上不该下雷雨,肯定是你的法术!”

潘龙立刻明白了——他提着斧头朝这边跑,多半是认出了葛力安的法术,赶来帮忙的。

这让潘龙忍不住微微一笑。

无论何时何地,遇到热心的朋友,总是让人愉快的。

面对朋友的询问,葛力安尴尬地笑了:“克希德,我刚刚遇到了一点麻烦……”

“看得出来,没遇到麻烦的话,你们应该乘着马车才对。”那人也笑了,“但看起来好不错,麻烦解决了吧?”

“嗯,解决了。”

“那就好。”克希德轻松地说,“我可要赶快回家,不换身衣服,再喝些热酒,我自己都要有麻烦了。”

双方擦肩而过,克希德突然又想起了什么,说:“前面有两个人,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好来路,你们当心点。”

葛力安的眼神微微一变:“谢了,老朋友。下次有机会的话,请你喝酒。”

“那可要快一点,我的记性没你们魔法师好,也许过几个月我就忘掉这事了。”

两人都没回头,就像是在谈论“今天天气很好”似的轻描淡写,但当克希德走后,葛力安却对大家严肃地说:“等一下如果遇到两个不认识的人,你们别先开口,我去试探试探他们再说。”

查内姆和爱蒙自然没有意见,潘龙也没反对。

他甚至都不记得前面会遇到什么人了,但是,依稀是会遇到什么人的——好像还能成为队友来着。

大家再走了一段路,果然看到两个人正在路边烤火。

他们身边的大树上,藤蔓和枝叶缠连在一起,形成了宛若顶棚的结构,为他们挡住了那场暴雨,一团篝火正在他们面前燃烧,给他们提供温暖。

而他们的相貌也一样让人在意,一个穿着皮甲提着长矛的,个头很矮,但四肢却并不显得粗短,厚厚的嘴唇让他看起来显得有几分憨厚和滑稽,似乎随时都可能引吭高歌一曲的样子。

他是半身人,一个并不特别罕见的种族。这个种族的喜欢到处转悠,什么事情都爱掺和,是天生的冒险家。一些半身人在冒险中发了财,荣归故里功成名就,但更多的则在冒险里面送了命——几乎每一个失败的冒险故事里面,都有因为好奇心而坏了事或者送了命的半身人。

另外一个人穿着连帽兜袍,看不清楚他的相貌。但从身材看来,应该无非人类或者精灵之类标准体格。他的袍子是纯黑的,上面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不是装饰的花纹,看起来和夜色很配。

他的手上拿着一支木质的拐杖,和葛力安的很相似。看得出来他们是同行,都是掌握着魔法奥秘的人。

但在看到他的瞬间,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

(这人让我感觉到不舒服。)

潘龙暗暗想。

如果游戏变成了现实,他不会想要这样两个队友的。

一个是不靠谱的半身人,一个人让人看着就不舒服的法师,如果要跟这样的人当队友,还不如一个人单干算了!

相比之下,查内姆和爱蒙就是挺不错的队友。查内姆稳重、爱蒙活泼,关键两个人都很可靠,不是那种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的人。

嗯,他们如果去参加圣杯战争,绝对不会弄错了召唤英灵的时间,也不会把包藏祸心的二五仔当成心腹,倒是有可能因为太靠谱,一开始就被人集火……

葛力安远远看着他们,皱起了眉头。

“那袍子,我见过。”他沉声说,“但我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们。”

“他们是什么人?”爱蒙好奇地问。

“那个半身人我不认识,但那个法师……他应该来自于大陆中北部的月之海附近,隶属于一个名叫‘散塔林会’的组织——那身黑袍子,和那袍子上的花纹,化成灰我都认得。”葛力安的声音里面有难以抹去的敌意,“他们和阴影谷——我计划带你们搬家去那里、科米尔王国、整个剑湾,还有竖琴手,都是死敌。”

“这么说,他们是我们的敌人?”爱蒙问,语气里面有两三分担忧,七八分跃跃欲试。

刚才那场战斗虽然惊险激烈,但并不能让她满足——厉害的爱蒙在整个战斗里面只捞到了两次出手的机会,一次背刺了一个愚蠢的豺狼人,另一次杀死的更是已经被葛力安的法术撂倒的食人魔。这样的战斗,实在不像是冒险的感觉。

她想要更加激烈一些的,关键是,能够让她充分发挥能力的战斗。

她渴望着挥舞匕首,刺穿敌人的身体,让鲜血和生命一起流淌出来,在垂死敌人绝望的目光注视下飘然远去,连头也不回,让敌人到死都不知道究竟是杀了自己……

作为一个盗贼,那才是最帅的战斗方式!

不知不觉中,红色的光芒在她的眼珠里面微微一闪,随即又隐没不见。

查内姆眼中也有红光一闪,他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又忍耐住了,什么都没有说。

(如果需要战斗的话,葛力安会告诉我的。)

他如此想着,保持着一贯的沉默。

葛力安远远地看着那两个人,默默沉思。

他首先就觉得这两个人可能是散塔林会派来的刺客,但随即醒悟——以自己的身份,根本不够格被散塔林会专门派刺客招待。何况,这两个家伙那漫不经心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刺客。

天底下哪有需要在野外宿营的刺客!散塔林会要人给自己卖命,总不该连住宿费都吝啬不给。

这让他稍稍放下了一些心。散塔林会作为著名的邪恶组织,麾下走狗很多,甚至可以说满世界都是。在烛堡附近的树林里面遇到两个,不算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只是……时间不大对劲而已。

他权衡了一会儿,始终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多虑了,但他可以肯定一件事——如果他们要继续前进的话,就必须从那两个人的身边经过。

从两个散塔林会走狗的身边经过,可不能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否则的话,天晓得他们会不会看这一行老的老、残的残,就想要客串一下强盗!

所以他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对着那边高声说:“为什么散塔林会的人出现在烛堡的附近?莫非你们也要追寻知识吗?”

听到他的话,那两人都朝着这边看了过来。

“跟你没关系,老头!”那个半身人很不客气地说,“我们不想惹麻烦,你也不想,对吧!”

以一个邪派人物的身份来说,他的话还真是蛮客气的。“不想惹麻烦”的说法,或许并非虚假。

“我是烛堡的法师,可不能对你们当做看不见。”葛力安给自己拉了一杆虎皮大旗。

那个戴着兜袍的法师终于忍不住开口了:“葛力安,我不想招惹你,真的。为什么你不能当做没看到我们,大家各走各的呢?”

“咦?你认识葛力安?”爱蒙忍不住问,“他这么有名的吗?”

“不要追问,小姑娘,不要追问。”半身人说,“就像我朋友说的那样,我们权当彼此都没看到过对方,我们没见到你,只是在烛堡附近风餐露宿,白费了辛苦;你们也没看到我们,只是赶你们自己的路。这样对我们都好。”

“但你们不是一个邪恶组织的成员吗?你们出现在这里,难道不是谋划着什么阴谋吗?”爱蒙继续追问,大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决心。

半身人无奈地叹了口气:“小姑娘,我们出现在这里,而你们刚好要路过这里,你觉得这难道是偶然吗?但我们一点也不想要跟葛力安这位大魔法师交手,一丁点儿的想法都没有!”

说着,他举起右手,用拇指和食指比了一个“一点点”的动作,以强调自己的态度。

“阴谋?散塔林会当然总是有阴谋的,这我们并不否认。可那都是‘内环’(散塔林会高层)们的事情,我们这种办事的小卒,有什么资格折腾‘阴谋’?我们算什么啊!我们配吗?”

他的态度非常的谦卑,俨然是一副站好了立正挨打的姿态,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邪恶组织的成员,倒像是两个正在抱怨“薪水低”、“工作忙”、“没女朋友”、“还掉头发”的公司职员。

这样的抱怨,让潘龙听着很亲切。

“你们也是来找巴尔之子的?”葛力安问,“散塔林会有什么计划吗?”

“不!知!道!”半身人大声地强调,“我们的任务是来这里,设法拐走一个——或者两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但从来不包括要跟你战斗,绝对没有!”

“如果我不在呢?”葛力安问。

半身人无奈地叹了口气:“你这样就没有意思啦,朋友!你现在全须全尾地站在这里,就表示大佬们的计划肯定出了问题。你就算有什么矛盾,也该是找你那位好哥儿们帮忙,然后一个法术轰死我们头上那些大佬们,折腾我们这两个跑腿的苦力干什么啊!”

“你也就仗着活得久,法术高强!”黑袍法师怒道,“等我也活到你那么老,我的法术只会比你更强!你像我这么年轻的时候,法术肯定还不如我呢!”

听到这话,潘龙忍不住笑了。

这特么不就是奇幻版的“莫欺少年穷”嘛!

可惜这位兄台不够敬业,否则的话,至少也该喊一句“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才对啊!

第三十一章、浪漫过头的大贤者

双方又聊了一会儿,总算也都明白了各自的身份。

这两个人一个叫萨尔,一个叫蒙塔罗,都是散塔林会的外围成员,用蒙塔罗的说法,就是“要冒险送命的时候我们一马当先,要分好处的时候我们就被隐身了”的那种。

听这话的内容就知道,这位自称既懂得战士技艺,也会点德鲁伊法术的半身人,就算加入了邪恶组织,也是个贫嘴的邪恶组织成员。

或许,这个半身人去说相声、表演二人转,比当邪恶组织成员更加合适。

相比之下,萨尔就是一个比较经典的邪恶组织成员形象了。那个阴沉的黑袍法师话不多,但话里常常充满着怨气,也不知道是被人夺了几回家产呢?还是退了几门婚事?

潘龙觉得,他要是不生在这个世界,而是生在一些越惨就越强的世界,以他这怨天怨地的气势,没准用不了几年就能铸就神躯,长生不朽。

他们两个人的确是接受了来自散塔林会高层的命令,命令的内容是让他们来烛堡东边的森林守着,如果有看起来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路过,就把他们给忽悠了,带回散塔林会。至于理由嘛……蒙塔罗表示自己只要一秒钟就能编出十个来。

按照他的说法:“这大陆上每天都有至少一百个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从中随便挑选一个,就足以迷惑那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了。”

“那么,你现在编一个看看?”爱蒙很不服气地说。

于是蒙塔罗就编了一个——最近纳西凯的铁矿出了点问题,矿石供给短缺,有必要去调查一下。他甚至能够一口说出纳西凯镇长的名字,即便是明知道他在瞎编乱造,大家都不由觉得,似乎还真像那么回事。

“我打赌这不仅仅是编造的!”爱蒙说,“编造的不可能那么详细和准确!”

“我当然认识纳西凯的镇长,或者说我知道他。我甚至还能拿出一封介绍信来,是散塔林会给我开具的,让我来调查为什么最近总有人冒我们的名去干点不上路的事情……但这些都没什么意义。”蒙塔罗笑着说,“把你们骗到散塔林会去,才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别的任务跟这个比起来,都不值一提。”

潘龙觉得,给他们下达这个命令的高层,倒也还真是蛮知人善任的。

萨尔一看就是那种“我身负血海深仇”的类型,如果葛力安真的被沙洛佛克给杀了,查内姆和爱蒙一定会跟他产生共鸣。而蒙塔罗这个相声演员则可以有效缓和队伍的气氛,避免三个苦大仇深的人凑在一起,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最后他们三个不等回到散塔林会就改行去报复社会。

这两个人的组合用在这里,果然是恰到好处!

(奇怪了,当初我玩游戏的时候,为什么这两个队友没能留下来?)

潘龙看着那俩人,心中有些纳闷。

这两个人实力不差,虽然远不及葛力安,但也算是冒险者中的好手。最最起码,比查内姆和爱蒙这两只真的菜鸟要强多了。

而且这两人性格也不错,并不是那种怼天怼地怼空气的类型,也不是天第一我第二的类型,怎么看都不像是无法相处。

可为什么他想来想去,都不记得自己或者别人的攻略里面有提过这两个人呢?

就连那些同人小说,似乎都没怎么提到过这两人。

虽然满肚子疑惑,但潘龙还是决定跟着葛力安的队伍一起离开,不跟这两个人一伙。

大家的选择未必就是最好的,但肯定不会是最差的。大家都没选择这两个队友,那肯定是他们有问题。

他可记得,那个游戏里面,队友是可能会反水甚至内讧的……

又走了大概一个小时,期间遇到了一个正在急匆匆赶路的送信人——这位兄台要送一封信给某些大人物,报告有商队遭到袭击的事情。

“这有意义吗?”爱蒙问,“大人物真的会在意区区一支商队的死活?”

“有没有意义,是大人物的事情。”那个名叫宾克斯的送信人叹道,“但他们要我送信,我就必须送信。如果我不完成命令的话,赚不到钱,家里的老婆孩子就要挨饿——你看,这对我很有意义,不是吗?”

说完,他急匆匆地走了,爱蒙喊了两声“当心路上的强盗”,也没能让他走得哪怕慢上一点点。

“现在强盗这么多的吗?”看着他走远了,爱蒙纳闷地问,“葛力安,你不是说,这段时间世界上相对比较太平的吗?”

葛力安叹了口气:“很显然,我所知道的情况已经跟不上时代了。这个世界的短暂的和平,似乎快要被打破了。”

“会有战争吗?”

“我希望不会。”葛力安忧愁地说,“但是……一个老法师的美好愿望,相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太渺小了。”

他摇着头,满脸都是担心:“别说是我,就算是我的那位老朋友,或许也什么都做不到吧……命运啊……”

就这么说着走着,他们终于在月色下终于看到了森林的边缘,也看到了远处的一座要塞。它有着高高的围墙,以及更加高耸的城堡,即使隔着很远,也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它屹立在黑夜之中,简直就像是一座小山。

查内姆和爱蒙都露出了欣喜之色——对他们来说,虽然烛堡的生活安全而稳定,但年轻人都是对世界充满向往的,有谁不想要到处闯荡闯荡呢?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句话说到了多少人的心里。

潘龙却有些纳闷,问:“那要塞是什么地方?”

“友善之臂,一个旅馆。”葛力安回答。

(一个旅馆?你说这是大酒店我都信!)

(我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怎么没注意过这旅馆这么大?)

(等等……好像我当初玩的是盗版,过场动画都删了。莫非是在过场动画里面展示出来的?)

潘龙暗暗嘀咕,突然心中一跳,转头看向侧面。

一个穿着红色魔法袍,戴着尖顶帽,白发灰须,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从奇幻故事里面走出来的老巫师,突然出现在了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

“葛力安吾友,能在此相见,实令吾喜出望外!”他愉快地说,“天命已变,未来仿佛混沌,此更意外之喜。吾友啊,吾等之愿,或有达成之望了。”

(命运发生了变化?他知道葛力安本该死在沙洛佛克手下?)

潘龙一惊,还没来得及开口,老巫师又看向了他。

“命运之镜映不出之异乡人,汝无需提防老朽。吾已老迈不堪,不能伤害于汝对。”

(我信了你个邪!你这老头子在整个人间都是排的上号的高手,越老越精,说的就是你这种人!明明是个大老虎,装什么凯蒂猫啊!)

“异乡人,汝无需担忧。吾仅来此一言,即刻便将离去。”

潘龙叹了口气:“您就不能说人话吗?这文绉绉的,您说着不累,我听着都累啊!”

“老朽年迈,向来如此说话。”

潘龙摇头:“您就别跟我瞎掰这个了,一个能跟母女俩都保持亲密关系的男人,您说自己老了,我是该怀疑呢?还是该不信?”

老巫师剧烈地咳嗽起来,之前那神秘莫测的气势顿时荡然无存,显得局促而尴尬。

“小伙子,这些话是谁告诉你的啊!”他愁眉苦脸地说,“难道说,我在异世界的名声居然这么糟糕吗?”

“比这还要糟糕一些。”潘龙很诚实地回答。

在他看过的那些个同人里面,这位大贤者人老心不老,勾搭的红颜知己上到三十三重天,下到九重地狱,什么神仙妖魔都有。泡了老娘再泡女儿,只算是他风流韵事里面相对不那么令人震惊的一件事罢了。

他不知道这些同人里面究竟有多少被自己认同,从而具现在了这个世界里面,但哪怕只有一小部分,也足以给这位大贤者扣上“后宫王”、“自走炮”、“人间之屑”等一系列的恶名了。

老者看着他的表情,顿时明白了几分,脸上尴尬得几乎挂不住笑容。

“好了,我的朋友。”葛力安为老朋友解了围,“既然你来了,我也就不用担心了。我们是现在就出发去阴影谷,还是去友善之臂见一见卡立德和贾希拉?我们也有好几年没见过面了吧。”

“吾友啊,命运虽已发生变化,然未来混沌不定,一切皆有可能。”老者立刻又恢复了之前的腔调,“吾等需把握时机,当机立断,不可拖延时日,免得夜长梦多。”

“好吧,那我们就这么离开吧。”葛力安立刻招呼查内姆和爱蒙到自己的旁边来,然后看向潘龙,“潘,你有兴趣去一趟阴影谷吗?”

“我?我就算了吧。我还是比较喜欢到处走走看看。”潘龙拒绝了他的提议,他可不打算去阴影谷那么遥远的地方,关键是——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去得了。

阴影谷可不在“游戏地图”里面啊!

“嗨,潘,再见了,我们会想念你的!”

“你是个好战友!”

和两位年轻人一一道别之后,潘龙看着他们与红袍老巫师一起化作光芒飞走,忍不住笑了。

“好吧,主角也走了,剧情也完蛋了——这意味着,我算是彻底自由了!”

“那么现在,该干点什么呢?”

第三十二章、领赏

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大路上,潘龙思考了一下,决定先去把自己的胳膊治好。

他又不是学武松拳的,也不玩独臂刀,总是拖着一条残废的右臂,连日常生活都不方便。

既然要治胳膊,自然就要去神殿——像这种肢体没有残缺,只是骨头全碎了的残废,一个“次级复原术”就能治好,相信他能得到的赏金足以治疗。

但是,如果是缺胳膊断腿,那就需要更高级的“复原术”了;乃至于,如果身体残缺得厉害,或者体内还有残余的暗伤什么的,甚至可能需要“高级复原术”。

那些法术的价格就很高,绝对不是现在的他能够支付得起的。所以如果他在这个世界冒险的过程中受到了肢体残缺的伤势,就只能结束冒险,离开这个世界了。

打定主意之后,他便背着沉重的行囊,朝着那座要塞的方向走去。

才走了一会儿,路边就抖抖索索钻出来两个地精,手上拿着削尖的木棍,尖叫着朝他冲过来,然后被他抬脚踢起一块石头,飞出去砸破了一个地精的脑袋,另外一个就用比冲过来时候更快的速度逃进了路边的草丛里,一溜烟不见了。

潘龙本想再踢一块石头,把这家伙也砸死,却没料到它跑得这么快,愣了一下,摇摇头,忍不住笑了。

“这可真够‘奇幻’的!”

除去这个小小的插曲,他一路上再没遇到什么麻烦,曾经偶然见到一个猎人在草丛里面寻觅猎物,也没有跟对方打招呼。

野生动物大多很小心谨慎,大喊大叫把它们吓跑了,猎人可是要饿肚子的。

走到城堡吊桥门口,两个守卫很纳闷地看着他,问:“你带的都是什么啊?”

“一些战利品,拿去换悬赏的。”潘龙回答,然后又问,“这里有魔法师吗?或者是收魔法材料的也行。”

守卫有些惊讶,想了一会儿,建议他去神殿看看。

“神殿也做魔法材料的生意?”潘龙纳闷地问。

“我不确定,但是……如果谁可能买它们的话,大概也只有神殿了吧。”

“那么,如果我要领悬赏呢?”

“去旅馆找老板就行。”

“老板?统治这片地区的,是一个旅馆老板?”潘龙大吃一惊。

守卫笑了:“怎么可能呢!只是我们老板会替领主做些事罢了。比方说替他发布悬赏之类——这种事情本来也并不是非要领主做不可嘛。”

“这边都这样?”

“差不多吧,只要是比较大的旅馆或者酒店——反正是一回事,都兼营悬赏工作。”

于是潘龙就去了旅馆,他很顺利地找到了老板,一个名叫班力特的矮人。当他解开行囊,把两个食人魔的脑袋以及五个豺狼人的耳朵,还有那四只食人魔的爪子拿出来的时候,大家都震惊了。

“天啊!”有人低声喊,“竟然是食人魔!”

“前几天艾欧林带着一队人去杀一个食人魔,结果食人魔死了,那一队人也只有他活着回来……”

“难怪他受了这么重的伤。”

“能杀掉这么多怪物,只伤了一条手臂,已经很厉害了好不好!”

“是不是可以请他帮忙把附近的食人魔也剿灭了?上次我在外面看到一只,吓死我了!”

“应该可以吧,他好像挺缺钱的……”

班力特老板也很惊讶,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会儿,目光尤其在他不自然垂着的右臂上停留了许久。

“豺狼人的悬赏金是每只5金币,食人魔是50金币。”他说,“那四只爪子也卖吗?”

“当然。我本来想要去神殿卖掉的,但如果你收购的话,我就不用多麻烦了。”

“神殿是我老婆管的,在哪里卖都一样。”矮人瓮声瓮气地说,“我可以给你出到200金币一对,这个价格差不多顶天了。”

“喂,班力特你黑心啦!”有酒客说,“上次你卖食人魔手套的时候,一对手套可是要卖四千的!”

老板不动声色地说:“四千是零售价,我从法师那里买到它们的时候就有本钱,而法师制造它们也需要成本。制造魔法装备一旦失败就是血本无归,法师当然会把失败的损耗算入成功的本钱里面——用食人魔爪子上的皮做材料,可以帮助法师提高制造成功的机会,但用别的皮革也能凑合,他们不会愿意为这个出大价钱的。”

那酒客却并不善罢甘休,嚷嚷着:“这也差太多了吧!”

“我需要把它的皮尽可能完整地剥下来,还要硝制成皮革,再重新缝制成手套……这是个技术活儿。如果他能把这些都做好了,我可以开到五百金币一对的价钱。”

那酒客还要再争论,潘龙举起左手,阻止了他。

“不用争了。”他说,“给我免费治疗一下,就按照你的价格处理,怎么样?”

“没问题。”矮人店主笑了。

他叫来一个粗壮的服务员,把东西搬走,然后从柜台里面数了五十枚白金币和二十五枚金币,装在一个钱袋里面,递给了潘龙。

“我陪你去神殿吧,免得你迷路。”

话虽然这么说,但等到了神殿,潘龙真不觉得自己有哪怕一点点的迷路可能。

因为神殿就建在旅馆——也就是这座要塞的城堡——旁边。

老板的妻子并不是矮人,这让他稍稍有些惊讶。那位名叫加拉娜的牧师并没有多废话,相比一位圣职者,她给潘龙的感觉更像是个商人,三句话不离钱。

接受神术的治疗之后,潘龙的右臂终于恢复了。支离破碎的骨头只在短短的几秒钟里面就重新回到了正确的位置,然后肌腱和血管也都恢复了正常。他挥舞了一下拳头,感觉这条胳膊和受伤之前完全没有区别——甚至似乎变得更加灵活和有力了。

“你最好睡一觉。”加拉娜说,“神圣力量还停留在你的右臂里面,并没有完全耗尽。睡一觉的话,可以让它散入你的全身。这并不能带给你什么立竿见影的好处,但如果能够经常这样带着残余的神圣力量休息,也许能够稍稍增长一些你的体能。”

潘龙当然不会拒绝这个建议,而且,他也是真的累了。

他在九州世界乘了一天的车,在这个世界又走了一夜,还打了一场大战,真的是累了。

一觉睡醒,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一条热腾腾的烤面包和一大碗肉汤,潘龙总算是恢复了精神,然后就又找到老板,询问有没有什么可以赚钱的工作。

五百多金币算是个蛮大的数目了,但对于他想要买的东西来说,却还远远不够。

他想要买的,是这个世界特有的“次元袋”。

次元袋是一种特殊的魔法道具,它乍看上去和普通的布袋麻袋差不多,但却能在其中储存大量的东西。最高级的能够储存七八个立方米的东西,差不多相当于一间小储物间,就算最低级的也能储存差不多一个立方米东西,足以应付日常冒险的需求。

虽然这东西用起来有很多的限制——比方说里面的东西大小不能超标,重量也是,而且不能装活物,本身也并不坚韧,一旦被弄破就失去效力,里面的所有东西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据说是消逝在了次元的夹缝里面。但只凭着它装了东西之后宛若什么都没装,甚至还能折叠存放,就足以盖过一切别的好处。

试想,你出门在外,刀鞘夹层里面放上这么一个次元袋,那就等于随身带着一大箱子补给品。无论吃的用的,都比别人多了一大截。若是遇到什么麻烦,往往也能有足够的应对,岂不美哉!

潘龙和韩风上次在玉山遗迹杀了劫匪,为了行动方便,舍弃了所有粗重之物,只带着钱财和少许干粮上路。如果当时能够有这么一个次元袋,他们至少可以带上两条厚毯子,还能把那短弩也拾掇拾掇,一人带上一把。

九州世界有神佛妖魔,自然也有这种能够储存大量东西的宝物。无论是所谓“须弥芥子”也好,还是“袖里乾坤”也罢,都能做到类似的事情。但那些东西实在不是潘龙能够得到的,别说是他,就连他老爹,身为先天高手的潘雷,也一样没有。

大概总要到真人境界,才能得到如此宝物。先天高手的话,估计是那种家传渊博,出自名门大派的;又或者气运爆棚,走路都能捡到宝物的,才可能有这样的宝物。

潘龙的计划,就是攒钱买一个次元袋。

反正他在这世界里面得到的东西,除了一些特别好的,其它的根本就不值得带走,当然要去芜存菁,或者说零存整取,把所有的资源集中起来,弄几件最重要的东西就好。

他既然如此打算,就要多赚钱。一个次元袋可是要不少钱的。

“你这么缺钱吗?”班力特没料到他刚吃完饭就来“找活干”,愣了一下,好奇地问,“干这行的,难道不应该赚了钱之后先享受生活,逍遥一阵子再说吗?”

“我要攒钱买个次元袋。”潘龙并没隐瞒,“五百多金币,还差得远呢。”

班力特恍然大悟,琢磨了一下,说:“那你差的钱可有点多,就算是最低级的次元袋,也要两千五呢。”

“所以,有什么可以赚钱的活儿吗?”潘龙问。

“以次元袋为目标的话,我觉得还不如去猎杀怪物比较实在。”班力特摇头,“友善之臂只是一个小旅馆,这里的人们遇不到什么特别大的麻烦,就算遇到了,他们也掏不出那么多的钱来。”

“有一点算一点就好。”潘龙并不放弃。

他现在闲着也是闲着,有一个铜子儿赚,都好过无所事事。

第三十三章、我爱读书!

既然潘龙肯赚“小钱”,那班力特老板自然不会拦着他。不仅不会,他还帮潘龙介绍了几个工作。

第一个工作来自于住在旅馆楼上的作家盎歇,这个矮人虽然是个牧师,有些实力,但其实却相当的孱头。在距离这里不远的路上,他让一个食人魔给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没有杀死他,而是只抢走了他的腰带。

“简直让人无法相信!”潘龙找他了解任务详情的时候,这个矮人吹胡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对我写的书毫无兴趣,而只想要我的腰带!太过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愤怒的是,那食人魔对你写的书毫无兴趣?”潘龙饶有兴趣地问。

“当然!写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这仅次于要杀死我啊!”

“那么……你希望我怎么办?”潘龙问,“把你的腰带抢回来?”

“当然!最好还要狠狠地教训它!让它知道看不起一个作家,是何等严重的错误!”矮人大叫,“我会付你一笔钱的,双倍于它脑袋的价钱,100金币!”

潘龙想了一会儿,问:“如果我能够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比方说,如果我能够把它抓来,让它当众承认错过了一本伟大的著作,并且诚恳地阅读你的作品并感动到流泪……你能够多给我一些报酬吗?”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食人魔不识字。”

“唉?那你为什么要生气?它不识字,要抢你的书也没用啊。”潘龙觉得自己有点无法理解这矮人的思维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它识字不识字,跟我生气不生气,有什么关系?”

潘龙闭上了嘴巴,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等他来到楼下,看到正和酒客们相谈甚欢的班力特老板,他觉得,自己应该没弄错。

“老板。”他凑到班力特身边,低声问,“你那个同胞——就是被抢了腰带的那个。他的脑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给了他一个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个牧师。”

“牧师怎么了?”

“牧师呢,只需要感知神就行,他们不需要思考太复杂的事情。”

潘龙仰面看天,默默无语。

(我特么简直在冒傻气!)

他决定不急着去完成那个没有脑子的混账矮人的任务,而是回一趟昨天夜里大战的树林。

那里也许还有可以打扫一下的东西。

问班力特老板借了一个很大的背包,他赶回了树林。

遗憾的是,之前战斗的痕迹虽然还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战利品却已经都没了——大概无非是地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把它们都给拿走了。

树林里面,只有那辆空荡荡的马车还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自己充当驮马,把那辆马车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馆。

“你觉得我是应该卖掉这辆车呢?还是应该买一匹马?”他问。

班力特老板回答:“这种轻型马车不值钱,你想要买的话,15个金币左右就可以买辆新的。而买一匹马需要75金币,你还要买不少豆子,给马在路上吃。”

潘龙愣了一下:“这辆车不值钱?”

“当然,值钱的是四轮马车,双轮的不值钱。”

“大小差很多吗?”

“不仅仅是大小的问题,制造难度也不同。这个我也不是很懂,但价格我是知道的。四轮马车一般一辆车加上两匹马,需要250金币左右。而这种双轮车,你如果买一匹稍稍好点的马,比方说一百金币左右的,让人家送一辆车都可以。”

潘龙叹了口气:“这么说,我这么辛苦把它拖回来,就只赚了15金币?”

班力特给他泼了盆冷水:“正确地说没有15金币,因为如果你要把它卖给我的话,我最多只能出5个金币。”

潘龙被这诚恳的话气乐了:“那我还不如买匹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马车!”

“对啊,我也是这么想的。”班力特笑了,“我这里正好有几匹矮马,虽然样子不够威武,但是用来拉车肯定足够了,而且它们还不挑饲料,一般吃草就可以了。有兴趣吗?一匹只要35金币,附赠全套马具。”

潘龙沉默了一下,问:“老板,你是信仰财富女神的吗?”

“不,我和我老婆都信仰知识之神。”

“那你真是入错行了!”

虽然这样批评,但潘龙最终还是买了一匹矮种马,那匹又矮又壮其貌不扬的灰马,连同一套马具,再加上两袋豆子,以及一张短弓和五袋箭,还有一顶帐篷,一些干粮、水袋之类,再加上一套有些旧的开锁套装,总共一百金币。

正好是两颗食人魔的脑袋。

“总觉得我这笔生意做得有点亏。”潘龙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看着车厢里面几个装着旅行必需品的箱子,不由得有些嘀咕。

“我明明是来冒险和赚钱的,为什么似乎变成了商人?”

“如果你想要经商的话当然也可以。”班力特微笑着说,“不过我们这边没什么出产,你可能要到那西凯去采购铁矿石,然后卖到博德之门去,利润挺高的。”

潘龙无奈地叹了口气,赶着马车,离开了旅馆。

两天之后,他又回到了旅馆,车子上堆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说,还有一只被粗绳子捆得跟粽子一样,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食人魔。

整个友善之臂的人都被惊动了,大家纷纷赶来围观这个活捉了食人魔的年轻冒险者,潘龙则满脸疲倦地请大家帮忙把那个脑子不大好使的矮人牧师给叫出来。

“盎歇牧师。”当写作牧师读作作家的矮人出现在他面前之后,他说,“就像之前约定的,我把抢了你腰带的家伙抓来了,现在你可以拿你的书给他读,我保证他会认真阅读的。”

“不可能!”矮人嘟囔,“食人魔根本不识字。”

“试试又没损失。”酒客们纷纷怂恿他,“试试看啊!”

于是盎歇拿出一本书,递给了潘龙。

潘龙解开了食人魔身上的绳子,这食人魔倒也没逃跑,而是老老实实地接过那本书,认真阅读起来。

一个臭烘烘的食人魔竟然会读书?!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这里的人们很多都是知识之神的信徒,尤其是班力特老板的妻子加拉娜,更是一位牧师。当她看到愚蠢野蛮的食人魔竟然也会读书的时候,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过了一会儿,食人魔放下书,深情地说:“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想要把它带走,经常阅读,将来留给我的子孙当传家宝!”

“当然可以!”盎歇兴奋得浑身发抖,这个矮人感觉自己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纵观古今,那么多伟大的作家,有谁能够写出连食人魔都为之感动的作品来?

没有!除了他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身体太胖肚子太肥,他觉得自己简直可以用双脚打着拍子飞起来了!

“今天我请客!”他大吼,“把麦酒都拿出来,给所有人都满上,让我们好好庆祝,为文学艺术的伟大成就而狂欢吧!”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从潘龙这里拿走那条花了大价钱买的魔法腰带,也没有忘了向潘龙付钱。

两百金币!

当所有人都进去庆祝之后,潘龙笑着拍了拍食人魔的脑袋。

“看到没有,读书还是很有用处的。”他说,“你的脑袋只值五十,可你会读书的话,这件事本身就值两百。”

食人魔畏畏缩缩地看着他,发出了他也听不懂的声音。

那是巨人语,食人魔都使用这种语言。

“闭嘴!”潘龙重重地拍了它一下,“你敢把戏演砸了,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去换赏金!”

食人魔缩了缩头,将身体团成一团,蜷缩在车厢里,并且把绳子放在自己的身上,装出被捆住的模样。

潘龙这才满意地笑了,赶着马车,又把它带到了远离旅馆的地方。

“按规矩,我是应该一刀砍死你的。”虽然明知道对方听不懂,他还是不急不慢地说,“但是呢,你的表现很好,完全符合了我的要求。所以按照约定,我饶你一命。”

食人魔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善意,露出了欣喜之色。

“但是我要警告你,如果被我发现你有伤人的行为,或者是被别的冒险者遇到,你依然会死。”潘龙冷冷地说,“你是怪物,我们是冒险者,在你能够学会我们的语言,和我们正常交流之前,没有谁会对你手下留情。”

“最后,带着你侥幸捡回来的小命离开吧,最好永远都别回到文明社会的疆域里面来!”

食人魔远远地走了,带着盎歇的那本书。

潘龙坐在马车上,注视着它一路走远,最终消失不见,点点头,赶车离开。

“食人魔读书?”他自嘲地笑了,“这货连通用语都不会说,读个屁的书!”

那食人魔不过是被他这几天抡起拳头硬逼着学了几句话而已,实际上,它甚至连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

如果将来它还会遇到别的人类,希望到时候它不会一边说着“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之类的话,一边跟那些人类大打出手。

那样的场面,一定会很滑稽……

【你完成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骗局,你的阵营向着混乱中立的方向偏移了一些。】

【冥冥之中,你感觉到某个伟大的存在对你饶有兴趣。】

潘龙默默关闭了日志,不去理睬上面的提示。

第三十四章、地精也是可以杀绝种的

食人魔能学会读书吗?

也许有些可以,但至少刚刚那只不能。

它很蠢。

但再怎么蠢,它至少也算是智慧生物,比猩猩海豚什么的都要聪明得多。

两天前,潘龙找到了它,用一顿结结实实的暴打,让这家伙明白了什么叫“形势比人强”,然后,他就采用驯兽的手段,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硬是教这家伙在短短两天里面学会了几句话,以及“读书”这个动作。

这也要感谢他的“野蛮人”职业,这个职业的辅助技能里面,有“驯化野兽”。

野兽尚且可以驯化,何况食人魔呢。

所以,才有了刚才旅馆里面那惊人的一幕。

但假的终究是假的,这食人魔终究并不能读书识字。潘龙其实是弄了个骗局,忽悠了所有人。

他对此并没什么负罪感,盎歇牧师追求的,无非就是大家都喜欢看他的书;大家想要看到的,无非是稀罕场面。

乃至于,他想要的不过就是多一些报酬;那个食人魔想要的,不过就是活下来。

从结果看,大家都挺满意的。

大家都满意,那就很好。

至于那个“冥冥中对他饶有兴趣的伟大存在”……潘龙并不在乎。

且不说那个家伙究竟是真实还是虚幻,就算它是真货,难道还能跨世界去追踪自己?

要是它真能跨世界追踪,追到九州世界,他倒是很好奇,九州世界本地的神佛妖魔对于这个外来的黑户,会是什么态度?

是礼送出境呢?还是抓起来切片研究?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潘龙始终在友善之臂旅馆附近奔波。

他并没有离开这里太远,对于“铁矿不足”等一些传闻也毫无兴趣,就是在到处猎杀各种怪物,并且将怪物们的武器装备,以及身体上所有可以拿来出售的东西,全都装上了马车,运回了旅馆。

每隔四五天,他的马车就会载着许多货物,带着明显的血腥味,来到友善之臂旅馆。那些东西会在班力特老板仔细估价之后变成金币,进入他的腰包。

很快,他在这一带就出了名。

和上次让食人魔学会读书的名声不同,这次他的名声没有了幽默和诙谐的意思,只有肃杀之气。

“血腥的马车夫”,就是附近的人们给他的绰号。

这个绰号一目了然,潘龙对此也没什么意见。

他并不介意杀死怪物,相反,他很乐意。

杀死这些家伙,既可以获得经验值,又能赚到钱,还能让附近的平民过得安全一些,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那些被他杀死的怪物们究竟该不该死,或者说该不该被杀掉这么多?他根本就懒得考虑。

北地每年都猎杀大群的妖兽,谁会在乎妖兽该不该杀?

除非有环保局的人跳出来,拿着国家法律警告他“某某生物是保护动物,杀了要坐牢的”,否则潘龙并不会在乎把它们杀绝种的问题。

反正,食物链从来不是靠着那些珍稀动物维持的。

这些天,他杀了四只食人魔、六只兽化人、十五六只豺狼人、三四十只大地精、至于凶暴生物或者地精之类,他都懒得计算数目了。

反正遇到了,顺手杀了就是。

一场场杀戮下来,他身上渐渐积累了厚重的血腥味,就算时不时清洗一下,也没办法完全洗干净。那些寻常野兽见到他,更是都呜咽一声,夹着尾巴就跑,不敢在他的视线里面多停留哪怕一秒钟。

“我跟查内姆站在一起的话,也不知道究竟谁更像是杀戮之神巴尔的子嗣……”某天,又杀光了一窝地精,把其中大地精的耳朵割下来(这个能领赏金,一个一金币),又把那些兽皮短矛之类能够拿去卖点钱的零零碎碎的东西收拾好了装车,潘龙用钢刀当镜子,看着刀身上映出的自己浑身血污、眼神凶恶的样子,忍不住自嘲了两句。

“不过……这样才像个北地人吧。反正在中原人看来,我们北地人就是杀人如麻的嗜血蛮子嘛……”

他又带着满是血腥味的战利品回到友善之臂旅馆,班力特老板很无奈地劝道:“潘,你真的需要好好休息休息了!看看你的样子,简直不像个正常人了啊!”

“我是要休息一下,然后就离开这里。”潘龙说,“这附近比较值钱的怪物都被我杀得差不多了,你看这次,我杀掉的最值钱的就是大地精,连豺狼人都没能找到一个。这样下去,感觉就是在浪费时间。”

班力特还没说什么,一个老酒客忍不住笑了:“记得有谚语说‘地精是杀不光的’,但你再这么杀下去,至少我们这一带,怕是连地精都要被你给杀光了。”

“如果地精也有赏金的话,我不介意杀光它们。”

酒客们都大笑起来。

他们当然并不怀疑潘龙是否真的能杀光这附近的地精,只是觉得事情好笑而已。

一个粗豪的酒客还边笑边说:“怪不得地精杀不光,原来是没赏金的缘故!”

“这么说也没错啊,要是杀地精也有赏金,我也可以提着棍子和斧头去杀地精。别的打不过,地精还打不过吗?”

“是啊,哪怕一个地精一个银币也好啊,几十个人一起出去,权当散个步,顺便杀上十个八个地精,回来大家聚个餐的钱就有了。”

“那样的话,地精或许真要被杀绝种了。”

“不怕,地精什么都吃,我们可以挖个大坑,在里面养地精……”

醉鬼们越聊越开心,话题很快就滑向了“贪官和是强盗,哪种比较适合喂地精”之类方面,明明是毫无意义的选择题,他们偏偏争论地很热闹。

潘龙没加入争论,对他来说,这些东西都差不多。

有赏金的,宰了去领赏。

没赏金的,宰了挖个坑埋了。

反正无非是一刀的事。

在这个世界如此,在九州世界也是如此。

老爹教过他,如果惹到了什么不像是会善罢甘休的人,就一刀结果了他。不管将来会有什么麻烦,结果了一个,麻烦总归能少一分。

“那么如果我遇到一个恶棍,但他没有惹到我呢?”当时,潘龙如此问道。

老爹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如果你杀得了他,那你就已经惹到他了;如果他杀得了你,那他就已经惹到你了。正邪不两立,懂?”

“如果是正派中人,但我们之间有误会呢?”潘龙继续问。

“男人之间没有误会。”老爹说,“如果有误会,表示你们酒喝得还不够多。”

这就是老爹闯荡江湖的经验之谈,潘龙始终觉得,幸亏老爹大多数时间都在北地闯荡,要是去南方的花花世界,没准他早被别人坑死了。

……不,他那么阴险,一直隐藏着自己最厉害的本事,连亲生儿子都不知道,或许他坑死别人的可能性更大。

用冷水冲洗了两遍,再在加入了迷迭叶沸煮液的热水里面泡了大半个钟头,顺便扔掉了那身旧衣服,换了一身全新的旅行者束衣,潘龙总算是闻不到自己身上的血腥味了。

当他重新来到旅馆二楼大厅的时候,班力特满意地笑了。

“小伙子,你现在才像个冒险者的样子。”矮人愉快地说,“之前的模样太吓人了,不该那样的。人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可不能为了赚钱,就让自己活得不像个人!”

潘龙道了谢,要了一份普通的食物,吃饱喝足之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打开角色面板,他看到自己的等级已经到了六级,装备栏里面,则有1024金币,几瓶解毒药水,一枚不知道用处但明显蕴含着魔法力量的戒指,还有一条怪异的腰带。

这些是他最重要的战利品,别的都无关紧要。

那几瓶解毒药水,是一个住在旅馆里面的兰德林老太太给他的,老太太听说他是个很靠谱的冒险者,就找他帮忙清理自己家里的毒蜘蛛,这几瓶药水自然是“任务补给”。而那条腰带,则是打翻了那个食人魔得到的,十分的诡异——他记得这东西带着诅咒,曾经很好奇地活抓了一只地精,强行给它戴上,然后……也没看到它发生多明显的变化。

无非是公地精变成了母地精。

打死那个地精之后,这条诅咒腰带就可以拿下来了,但潘龙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可以找个爱好比较独特的阔佬,然后把它卖出去?

一条能男变女的腰带,似乎很有趣的样子啊……

但在这小地方,它可卖不出价钱。想要让它卖出符合它身份的价格,必须去大城市。

比方说,宝剑海湾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

那里有足够多的有钱人,可以为这条除了玩乐之外别无用处的腰带开出大价钱。那里也有更多的任务,更多的机会,能赚到更多的钱。

更重要的是,只有到那种大城市,才能够买得到诸如“次元袋”这样比较高级的魔法物品。

当然,要从这里去博德之门,路还是挺远的。他准备先去附近的贝尔苟斯特,再看看能不能找点事情赚点钱。

而且,兰德林老太太的家也在那里,他可是答应过人家,要帮她做个“大扫除”的。

第二天一早,潘龙赶着洗刷干净的马车(为此他花了两个银币,负责洗刷马车的旅馆伙计还表示这是友情价),离开了友善之臂旅馆。

“伙计,如果我将来需要找你帮忙的话,你可要给我打折啊!”班力特老板笑呵呵地说。

潘龙用一个大拇指作为回答,挥挥手,径自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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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名气和工作是双胞胎

贝尔苟斯特位于“友善之臂”旅馆的东南,是北方商业重镇博德之门和南方工业重镇纳西凯之间的重要枢纽。商人们从纳西凯购买铁矿或者粗铁,运到博德之门去加工成各种武器铠甲和日常用品,再销售到整个“宝剑海湾”地区,甚至于远销到大陆内部乃至海外。

毫不夸张地说,一旦纳西凯的铁矿供应出了问题,整个剑湾地区都会陷入不安甚至于动荡之中。

而现在,据说纳西凯的铁矿就出了问题。

具体是什么问题,潘龙不大清楚——当初游戏里面是有人在铁矿里面捣乱,弄死他们,再把拦路的强盗团伙宰个精光,再去另外一处淹掉某个铁矿,这任务就算搞定了。

而按照那些同人小说的说法,是那个已经扑了街的沙洛佛克想要夺取博德之门的统治权,然后和南方的安姆开战,通过战争带来的大量杀戮,让自己继承杀戮神职,成为新一代的杀戮之神。

为了统治博德之门,他需要先打击博德之门的商业核心——武器制造业,所以他搞了个自己的铁矿,再把纳西凯的铁矿搞掉,这样整个博德之门地区就只有他能够提供足够的铁矿石,从而大大提升他的地位。

嗯……大概是这样吧。

虽然无论在游戏里面还是那些同人里面,沙洛佛克都是靠着直接用变形怪取代了各路大佬,从而夺取各派势力而上位的,似乎根本用不着折腾之前那些幺蛾子,但……总不能做个游戏,整天就是到处发现变形怪,然后砍死他啊。

玩家扮演的是冒险者,不是搜查官!

一群人穿着重甲,提着沉重的超大型粒子枪,每见到一个人就用侦测法术照一下,时不时大吼“你不忠诚!”然后砰的一枪……

喂!这是剑与魔法的故事,不是“帝皇vs四小贩”啊!

潘龙结束了回忆,然后思考自己该怎么办。

光头佬已经死在了烛堡东边的树林里面,除非他信的是春哥,否则绝无可能从地狱回来,继续兴风作浪。既然没了这个作怪的,那么按说那些阴谋也就没人推动了,整个博德之门地区应该恢复和平才对。

可为什么纳西凯的铁矿还有问题?贝尔苟斯特一带还是常常传出盗贼袭击商队的消息?

“让我知道究竟是谁在捣乱,绝对要给他来个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又看到了一支商队被袭击之后留下的倾倒的货车,和货车上那些洒落的泛着危险绿色的铁矿石,潘龙连连摇头,十分恼火。

商人们赚点钱容易吗!贩卖铁矿石也是正正当当的生意,一点都没伤天害理吧!而且铁矿石的利润并不高,相比日用品、奢侈品乃至于一些违法勾当,这种老老实实的生意人算是最人畜无害的了。

那些强盗们不去抢肥羊,反而来欺负这些老实人,真是太不像话了!

简直丢份啊!

(就算是黑戈壁的马贼,一般也不会对那些做利润一两成的小生意的商人下手啊,他们这也太过分了!)

最可恶的是,这些盗贼们并不是来抢夺铁矿石的,他们只是在赶走或者杀死了商人之后,用特殊的手段污染了铁矿石,让它们没办法再冶炼出优质的铁矿而已。

潘龙也曾经研究过那种被污染的铁矿石,可他同样无计可施。别说是他,就连身为牧师的加拉娜老板娘都没办法。

她曾经试着对一块矿石使用“移除毒素”,但没有效果。使用更高级的“移除诅咒”也一样无效。“高等解除魔法”也许能够让矿石恢复正常,可那种高级法术并不是可以轻易施展的,它需要消耗很昂贵的施法材料。

而且牧师施展法术是要受到教义和神灵本身的意志限制的,即使她身为一座神殿的管理者,可以额外通融少许,知识之神也不可能赐予她用来给矿石解除污染的力量。

这种情况,大家都是一样。

商人是要追求利润的,被污染的铁矿石不能用比较廉价的方法来清理干净,那么就不如去买别的没有被污染的铁矿石了。

毕竟,在商言商。

归根究底,还是要把在背后操纵那些盗贼的家伙抓住,相信那家伙一定有解除污染的手段!

潘龙一边思考着,一边不急不慢地驾驶着马车走在路上。天色将晚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座规模不小的镇子。

这就是贝尔苟斯特,博德之门和纳西凯之间最重要的枢纽城镇。

他的到来对这个城镇没有任何影响——每天都有人路过这里,他们有的匆匆而过,有的会再经过,有的则永远不会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在城镇居民们看来,这些“乡下人”们,没什么值得在意的。

当潘龙走进一间名叫“红色卷轴”的旅馆,询问住宿价格的时候,酒保就是用很轻蔑的眼神看着他,一副“上等人”的高傲。

可还没等他维持这高傲的表情超过一秒钟,一个酒客已经认出了潘龙,失声惊呼:“血腥的马车夫?!他怎么来了!”

酒保脸上的高傲表情顿时就收了起来,换成了谦卑和讨好,过程之快,简直犹如川剧的变脸。

他想不谦卑也不行,“血腥的马车夫”已经是这一带有名的冒险者,人家光是食人魔就打死了好几只,杀掉的大地精、豺狼人之类加起来,或许能铺满整个旅馆大厅。至于杀掉的地精……人家甚至都已经懒得计算了。

而那些初出茅庐的冒险者们,就算杀掉了两三只地精,都会得意洋洋地吹嘘一番呢。

面对这样的人物,酒保再不谦卑,难道真的活腻了找死么?

潘龙并没在意酒保的态度,但当他吃饭的时候,这个旅馆的老板突然赶来,告诉他“您住在我们这里,可以免费。”的时候,他就有些惊讶了。

“免费?”他忍不住问。

“是的……虽然只是普通客房。”

“普通客房也足够了。”潘龙点了点头,又狐疑地看着老板,“你这么客气,是有什么事情要找我帮忙吗?”

“您真是好眼力!”老板被他看穿了心思,谄媚地笑了几声,解释说:“不久之前,我这里遇到了一点麻烦……”

“什么麻烦?”

“那个……著名的音乐家希尔克罗莎娜女士,您知道吗?”

“我不知道,你还是直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算了。”

“好吧。几天前,罗莎娜女士自称遭到了老费尔德的骚扰——老费尔德也经营旅馆,她想要让罗莎娜女士在他那里表演,遭到了拒绝……”

潘龙叹了口气:“说重点!”

“好的好的!罗莎娜女士住在我这里,然后那天,来了三个人,他们和罗莎娜女士发生了冲突……”

“那个女音乐家被杀了?”潘龙问。

“不是。”老板有些尴尬地说,“恰恰相反,罗莎娜女士不知道怎么的就勃然大怒,用魔法把他们三个都杀了。”

潘龙愣了一下,问:“这跟你的麻烦有什么关系?”

“他们三个之前住在老费尔德那边,跟老费尔德还有一笔不小的生意往来。按照老费尔德的说法,他们说这几天能赚到一笔钱,很高兴,结果……”老板一脸的尴尬,“我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要赚什么钱,罗莎娜女士杀死他们之后,就很惊慌地表示‘有人在追杀我’,带着保镖逃往博德之门了。现在老费尔德通过治安官向我施压,他说罗莎娜女士其实是个邪恶的黑巫师……”

潘龙总算明白了他的困境——博德之门这边对于黑巫师是很不客气的,非但他们自己不受欢迎,连跟他们合作的人,一旦曝光,也同样会不受欢迎。

这老板是经营旅馆的,要是不能洗清恶名,那他别说是继续开店赚钱,甚至就连能不能在贝尔苟斯特住下去,都要成问题了!

但他并没有轻易答应老板的请求,而是审慎地看着老板。

“牵涉到三条人命的事情,我不会相信你的一面之词。”他说,“明天我会去找费尔德问一问,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找找别的人证。确定你说的没问题,我才会去帮你追查希尔克罗莎娜的下落。”

老板顿时如释重负,看得出来,他的压力的确是很大。

就这么说一会儿的工夫,他已经挠了两回头,掉了不少头发。

当他转身离开的时候,潘龙看了看他略显稀疏的头顶,突然觉得,或许自己可以不用着急。

比方说……等他头发都掉光了之后,再出发去找那个邪恶巫师罗莎娜,似乎也不错?

心中想着有些狡猾的小小恶意,似乎连饭菜都变得更香了。

第二天一早,他并没有直接前往费尔德旅馆,而是按照兰德林老太太的介绍,先去了她的家。

就像她说的那样,她的家被蜘蛛占领了。

黑色的,有着锋利长腿的,站在地上差不多有常人小腿那么高的大蜘蛛。

它们的反应很快,潘龙才刚一开门,它们就恶狠狠地朝着他扑了过来。看它们那灵活的模样,相信绝对不会是什么人畜无害的东西。

但迎接它们的,是潘龙手上的长矛。

一下一个,他只用了四下,就把这四只蜘蛛戳死在了地上。

这些危险的生物对于普通人大概足以致命,但对他来说,甚至连热身都不够。



第三十六章、在贝尔苟斯特的赚钱大计

杀死了四只蜘蛛,潘龙在屋子里面又里里外外找了一圈,堵上了一个洞,清理掉了地窖里面的蜘蛛网和蜘蛛卵。

在清理的过程中,他看到一条倒霉的狗被缠在蜘蛛网里面,已经被蜘蛛们给吃光了,只剩下一张皮。

好在,没看到人被杀死的痕迹。

这些怪异的大蜘蛛究竟哪里来的?他差不多心里也有数了——那个洞明显不像是天然生成,怕是有人跟兰德林一家有仇,偷偷挖了洞,将它们给放进来的。

但他还有一点疑问:这些蜘蛛对一般人来说,算是极度威胁的东西。那人既然有本事把它们抓了塞进洞里来,为什么不干脆自己动手,杀了老头老太?

可惜,他是个野蛮人,不是查内姆那个大侦探,否则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不可!

把这些讨嫌的蜘蛛彻底收拾干净之后,他按照老太太的嘱咐,将她念念不忘的旧靴子、老酒和蜘蛛们的尸体都一并带上,装进了车上的木箱。

“看好我的箱子。”他向旅馆的伙计叮嘱了一句,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才前往费尔德旅馆。

花了十分钟,他在旅馆老板那里得知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上,就是一个女魔法师隐藏身份,以做生意为借口,骗三个蠢商人买了所谓的“宝石”,然后又把他们给杀了的事情。

“我有证人。”老费尔德说,“她的手下,一个叫嘉瑞克的吟游诗人,正被治安官关在牢里,他可以充当证人。”

“那个诗人没逃跑?”潘龙有些纳闷——他已经隐约想起了这个任务的剧情,但他记得自己当初是选择了善良分支,杀死女巫,顺便还收了一个没什么卵用的手下。

想来,那个“没什么卵用的手下”,大概就是这个嘉瑞克了。

这货真的是一点用处都没有,战斗力差,辅助也不行,就连偷东西——玩家有出门自带的好盗贼爱蒙,也完全用不着他。

只是没想到,他竟然废物到逃都没能逃掉,而是被抓住了。

“他坚持说自己是清白的,只是被女巫给骗了,所以不肯逃跑。”老费尔德摇头,“谁信啊!大家都知道,那女巫雇他做事,一张嘴就是三百金币。三百金币啊!杀三个人都不用这么多钱!”

他感叹了一下,问:“你要去见见他吗?我跟治安官有点交情,应该能让他允许你们见一面。”

潘龙才不去见他呢!那个没卵用的家伙,肯定也是被忽悠了的。否则他怎么可能不跑!吟游诗人又不是圣武士或者贵族骑士,没理由为了荣誉把小命赔上啊。

话说,吟游诗人的特长就是交涉和唬骗,这货居然会被人反过来忽悠,真是丢光了吟游诗人这个行当的脸!

一个被忽悠的傻蛋,他怎么可能有骗子的情报?开玩笑呢!

但嘉瑞克还是有所贡献的,他借助一张魔法卷轴,将记忆中希尔克罗莎娜的容貌画了出来,作为通缉这个危险罪犯的重要凭证。

这个倒霉的吟游诗人之所以能够不被绞死,靠的就是这么一点功劳。

但治安官也说了,如果在三个月之内没人能把罗莎娜抓回来,那么不好意思,嘉瑞克依然要作为商人被谋害案的凶手之一被绞死。

尽管,他当时其实根本就没动手。

官字两张嘴,这道理在什么世界都一样。

当潘龙决定去追捕罗莎娜之后,他也得到了一张罗莎娜的画像——这种画像已经被复制了很多份,送给多个和博德之门官方有合作关系的冒险者小队手中。但究竟有多少人愿意做这笔生意,却是个大大的问号。

在城镇里面暴起发难,一口气连杀三人,抢在卫兵赶到之前逃跑……能够做得到这种事的罪犯,就算不会魔法,也绝对不好对付。

更不要说罗莎娜还是个实力强大的魔法师,按照当时目击者的说法,她甚至只用了一个法术,伴随着跳跃的电光,那三个商人就变成了三具尸体。

追捕这种罪犯,谈何容易!

而且人家还不仅仅有这些身份,她还是著名的音乐家,没准只凭着她的艺术才华,她就能得到某位贵族的庇护。

杀三个商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老练的冒险者们都是很现实的,对他们来说,人命也不过只是一种可以衡量的商品罢了。

这些考量,潘龙并非不知道,但他对于那些已经失去锐气的“老练的冒险者”们的想法不感兴趣、相比之下,他更感兴趣的是另外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罗莎娜为什么要犯这种罪?她是著名的音乐家,还是个名演员,而且还是个实力强大的魔法师。以她的能力,想要进入上流社会也易如反掌。对于一个这样的人来说,为了一笔不算特别多的钱财,当众杀死三个不算很有钱的商人,简直是神经病!

潘龙思考了很久,最后暂定她就是神经病。反正这世界的神经病……那特么是真的不少,多她一个也无所谓。

第二个问题:自己能够在贝尔苟斯特得到什么好处?

在这个城镇里面,好东西还是不少的。但他来得迟了一些,很多能够轻松到手的东西都没了。

比方说原本费尔德旅馆应该有个穿着魔法斗篷的人,那条斗篷不仅能够增加魅力属性,还能每天施展一次魅惑术——但这人已经离开贝尔苟斯特了。

再比方说有个圣武士因为被一群食人魔打败,而想要报仇去杀光它们,潘龙也问了这事,旅店的人说,那圣武士前两天出门了,再也没回来——大概是被食人魔给杀了。

类似的,有个说自己的靴子被大地精抢走了的盗贼。他的靴子已经被人抢回来了,但因为他做事太不上路,结果那个抢回他靴子的矮人冒险者一斧子把他给砍死了,然后就逃之夭夭。

还有某个女人的丈夫出门的,游戏里面好像是寄信回来,但信使在路上被杀了。结果在旅馆一打听,人家丈夫昨天已经回家了,好像是据说博德之门和安姆要开战,他不放心老婆,就回来了。

唯一一个还能接的任务,是洛山达教会对一个叫“巴西勒斯”的叛徒的追杀令。价格很高,一个任务就能买一个次元袋,还不是最低级的,是那种稍稍高级一点的,能够装进去更多东西的那种。但这个任务也特别注明“危险极大”,据说有两支冒险者小队去找这个人了,到现在一个人都还没回来。

除此之外,也就是火焰之拳佣兵团正在通缉那些在这一带兴风作浪的强盗,他们在“快乐的卖艺人”旅馆设了个点,任何人都可以拿杀死强盗的凭证去找他们领赏,杀一个人50金币。

巴西勒斯实力强大到能够让两支冒险者小队都有去无回,潘龙不想招惹,但杀强盗……正合他的心意!

收拾了一下行李,赶着马车,他先回到友善之臂旅馆去把东西交给了兰德林老太太,特别强调“有人挖洞放蜘蛛到你家”的事情,得到了老太太的感谢和约定的报酬。然后,就回到贝尔苟斯特,弄了几个空箱子,堆上一些假模假样的石头,还盖上帘布,伪装成了运送铁矿的商人。

这个办法果然有效,他才走了不到一个小时,甚至还能远远看到贝尔苟斯特镇的钟楼,就看到有一群穿着黑色皮甲的人正在包抄过来。

“是强盗吗?”他勒住了马,大声问,“我只是运铁矿石的,没钱!”

“留下铁矿石,可以饶你一命。”有强盗回答。

潘龙笑了:“你还挺厚道。不过我丢了这一车铁矿石,回去也要破产啊。对我来说,破产自杀和被你们杀了,区别很大吗?”

不等强盗们回答,他就继续说:“嗯,区别还是有的。破产自杀的话,起码可以先安排好后事。”

“你们啊,可真是‘仁慈’呢!”

话音未落,一支利箭已经射到了面门。

潘龙手一伸,在空中将利箭接住,然后直接拿起放在座位旁边的长弓,开弓就射,一声弦响,箭矢破空,刚刚朝他射箭的那个强盗捂着喉咙,发出“咯咯”的声音,颓然倒下。

“我不像你们那么假惺惺。”潘龙从座位上跳了下来,将箭袋挂在身边,一边说话,一边开弓搭箭,一箭一箭接连射出,“我就是来剿灭你们的,你们那点所谓的‘仁慈’,还是等死了之后去跟那些被你们劫杀的商人说吧!”

他射箭射得很快,差不多每一秒钟都会射出一支。对于北地男儿来说,这种距离不远、地形开阔环境下的射箭,简直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升到六级,他一共攒下了两点可以自由分配的武器熟练度,加了一点在长弓上,将长弓的熟练度升到了三星——这就是“野蛮人”这个职业的极限了,除非是天赋异禀,否则这个职业的角色只能将武器的熟练度提升到三星。

但三星已经很高,换算成九州世界的话,没有突破先天这个难关的武功传承,练到极限也不过就是这个档次罢了。

比方说韩风家传的刀法,纵然经过好几代人的修改和完善,顶天也不过只能达到三星。

潘家铁掌在爷爷潘寿之前,也是这个层次。但经过潘寿、潘雷两代先天高手的修改完善,它增添了最重要的内外相合、冲关破窍内容,和潘家内功融合起来,内外兼修,才算是先天武学。

潘龙毕竟年轻,积累不足。要是换成潘寿或者潘雷,他们的空手格斗必定是五星!

至于更高……按照当初沙洛佛克和葛力安一战看来,先天高手在这个世界已经是极为厉害的人物,诸如铁掌潘雷(左手剑金彪)、九山王何太平之类,更是绝对有着传奇级数的实力,考虑更高,其实也没什么意思。

至少,杀死这些盗贼,三星级别的长弓,已经十分够用。

第三十七章、果然还是不能放过你

旷野之中,弦响之声不断,惨叫之声也不断。

潘龙根本没有和这些强盗们近战的意思,就是拉开了距离不断射箭。强盗们的短弓无论射程还是威力都和他的长弓无法相比,只要把距离拉开,他甚至能够直接接住强盗们射来的箭,再反手射回去——就像开头那一箭。

这种“回射”手法,对于使用者的反应速度和射术都有相当的要求,可一旦出现,对敌人的士气也是极大的打击。

眼看着潘龙一次又一次将射到他面前的箭接住,然后弯弓搭箭,反过来一箭射死自己这边的人,强盗们的士气不断萎靡。等到第六个人——也是他们当中的最后一个射手——死在潘龙弓箭下之后,他们的士气终于支撑不住,不止一个人开始后退。

“不要怕!”为首的强盗看出了同伴们的怯弱,大叫,“对手只有一个人!他的箭筒里面箭并不多!”

说着,他一马当先,朝着潘龙发起了冲锋。

潘龙有些惊讶,他第一次看到有人用步行的方式,对着弓箭手冲锋的。

(这家伙脑子有问题吗?他起码也该举块盾牌吧……)

他弯弓搭箭,一箭射向这家伙的咽喉,却被举起来的长剑挡住了。

强盗首领一看到他开弓,立刻将剑横着挡在自己的咽喉面前,果然挡住了这一箭,顿时心中一阵后怕。

(如果不是这小子专门射喉咙的话,这一箭就能要了我的命!)

他心中畏惧,脚步自然就放慢了一些。而别的强盗看到潘龙的箭终于被挡住,顿时士气大振,吼叫着冲了过来。

潘龙皱起眉头,他有些难以理解这些人的思维方式。

不过就是挡住了自己一箭而已,值得这么兴奋吗?

一筒箭十二支,自己的箭筒里面还有十支箭呢。强盗们总共也就剩下十三个人了,十箭射死七八个,剩下的五六个难道自己还打不过吗?

他脚下不断移动,一边后退,一边射箭。

弦声再响,又一个强盗仰面倒下。

这次,潘龙射的是他的额头。

“喉咙挡得住,有本事你把额头也挡住!”潘龙自言自语,却没有再射强盗首领,一次次拉开弓弦,射的都是喽啰们。

强盗首领刚才瞬间举剑挡箭矢的那一招,的确是有点水平,值得他重视一下。

惨叫声接连不断,当潘龙射光了最后一支箭的时候,还能站着的强盗已经只剩下六个。

十支箭,潘龙射死了七个强盗。其中两个强盗都靠着反应敏锐逃过了致命的第一箭,还有一箭是他射箭的时候正好起了一阵大风,射偏了。

射完了箭矢,潘龙将长弓轻轻放在地上,拔出了佩刀,迎着已经有些歇斯底里的强盗们走了过去。

眼看着同伴们一个个倒下,强盗们的心中早已被恐惧和愤怒填满了。支撑他们最后一点理智的,就是潘龙箭筒里面的箭越来越少——而现在,这个神箭手的箭终于射完了!

“他没有箭了!”

“砍死他!’

“把他抓起来活剐了!”

看到潘龙放下长弓,强盗们的士气一瞬间旺盛到几乎要爆炸。他们疯狂地吼叫着,挥舞着武器,用最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迎接他们的,是凛然刀光。

运转真气加强了力量,潘龙一刀迎面砍去,冲在最前面的强盗挥剑格挡,却哪里能够挡得住!格挡的架势一触即溃,刀光顺势落下,重重砍在了他的肩脖位置,再一拉,就是血流如注。

还没等这个强盗倒下,潘龙已经一脚揣在了他的身上,将他踹向了强盗们的首领。

强盗首领眼看潘龙竟然一刀砍倒了自己的同伴,顿时大觉不妙。面对飞过来的同伴,他根本就没接住的意思,直接躲开了一边,任由同伴摔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彻底断了气。

而这个时候,潘龙已经又砍倒了第二个强盗。

靠着真气的加强,他攻击瞬间的力量已经超越了人类极限,这些强盗们本来就不是什么大力士,哪里抵挡得住。

他也不会什么巧妙的刀法,就是简简单单一刀直斩。那个强盗双手拿着棍子格挡,结果缠着铁皮的硬木棍竟然被他一刀两段,然后钢刀直落,重重劈进了这强盗的脑袋里面。

潘龙试着一拽,却发现刀子卡在了头骨上,干脆松开手,双手往腰间一摸,拔出了两把匕首。

“他的刀也没了!”一个强盗双眼泛红地大吼。

但话音未落,一把匕首就射中了他的喉咙。

而另一把匕首,则射中了另外一个强盗的心窝。

比起刀法,其实潘龙更擅长的是暗器……

眼看只剩最后一个手下,强盗首领发狂地嚎叫着,简直如同野兽一般。

但他并不能靠着这样的嚎叫变成野兽,相反,他越疯狂,实际上就越弱。

这次潘龙没有先去杀喽啰,而是直接奔着他冲了过去,当他一剑刺来的时候,直接侧身一让,然后右手一抓,捏住了他的手臂,再一扭,就把他扭成了蹲在地上、右手剪在背后的姿势。

强盗首领还没回过神来,就已经被制住,正要咆哮挣扎,后脑却被重重一击,眼前的一切顿时就黑了,伏尸当场。

而这时候,最后一个喽啰已经完全吓傻了,他本能地冲到潘龙面前,举刀就砍,却被潘龙随随便便就一伸手夺过了刀,然后一带一甩,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你的运气不错。”潘龙站在他的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冷冷地说,“正好是最后一个。”

“啊!”

“啊什么啊!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是能给我满意的情报,我可以考虑放你一条生路。”

喽啰的眼神顿时恢复了清醒,紧张地看着潘龙。

此刻潘龙站着的角度,正好让太阳在他的头部旁边,阳光强烈,显得他的五官异常深邃,充满了压迫力。这喽啰原本就已经被潘龙手段层出不穷杀人如杀鸡的场面给吓住了,此刻再被这么有压迫力地看着,心中哪里还能升起半点抵抗之意,立刻连连点头。

“我什么都说!什么都说!”他大声说,“求求你!放过我!我不想死!”

潘龙的嘴角勾出了一个毫无温度的弧线,问:“你们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袭击运送铁矿的商人?”

“老大说,有人出钱,雇我们干这个。”

“你们用什么方法污染了铁矿石?”

“一种药水,老大哪里有。”

“那药水是哪里来的?”

“接头的人给的。”

“你知道怎么接头吗?”

“每次都是他来找我们,可能老大跟他有什么暗号联系,但他从来没告诉过我们。”

“接头的人长什么模样?”

“他都是全身裹着黑布,看不清相貌。”

“那他说话有什么特别的口音吗?”

“他的口音就是博德之门那边的,听起来年纪好像不大,应该不会超过四十岁。”

“除了你们之外,还有多少人干这行?”

“很多,老大说,整个博德之门的做没本钱买卖的人,这次都被找来了。加起来可能有好几百人吧……”

“这么多?!”

“我也不知道老大说的是真是假,但光是我见过的,就有另外两伙人。”

“你们这些人有固定的营地吗?”

“有一个,但是我们这一伙没去过。老大说,营地那边很流行黑吃黑,一不小心就会被人背后捅一刀,我们只要专心对付商人就好,安全。”

“那你知道营地在哪里吗?”

“只知道大概的位置,在友善之臂的东北,隐藏在森林深处。”

“营地里面估计有多少人?”

“不知道,只知道有很多人看守。老大说过,我们过去的话,如果发生什么,一下子就会被杀光。”

“你们还有没有别的什么行动计划?”

“老大说过有人要袭击纳西凯的铁矿,但我们没去,他说矿工们也不好惹,不值得。”

“你们就只是在袭击商人?”

“是的,就只是干这个。”

“这是第几次了?”

“第四次。”

“中间杀了几次人?”

“三次,上一次商人看到我们就跑了,我们没追。”

潘龙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会儿,最后问:“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的吗?”

“没了!我知道的都说了!”喽啰大叫,“我全都说了!放过我吧!”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潘龙一脚踩在了他的胸口,骨头碎裂的声音伴随着他的惨叫,在旷野之中回荡,很快平息,寂然无声。

“我刚才仔细考虑过了,果然还是不能放过你。”一脚踩死了这个喽啰,潘龙叹了口气,“我想要说服自己手下留情,但……我果然还是没办法说服自己。”

“食人魔尚且能只抢腰带而不杀人,你们却做不到……你们连食人魔都不如!”

他自言自语,检查了一下强盗们的身上,搜刮了一些钱财,然后把武器装备放在马车上,又把强盗们的脑袋都砍下来,还把强盗头目的尸体整个带上,最后在路边找个坑,把剩下的尸体扔进去,随便盖上一些土石,然后坐上马车,带着这一车血腥的战利品,返回了贝尔苟斯特。

当他来到旅馆的时候,旅馆里面的客人们都吓坏了。那个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官也吓了一跳,她很惊讶地问:“你为什么把他们的脑袋都砍下来了?剥掉头皮带回来就好。”

潘龙哑然失笑:“剥下头皮难道不比砍下脑袋更加血腥吗?而且,带着脑袋回来,我觉得会比较有说服力一点。”

十九个强盗,给他带来了一千金币的收入——虽然那个强盗首领身上没有悬赏,但军官还是给这个家伙开了双倍的赏金。

潘龙洗了个澡,吃了顿饭,躺在旅馆房间的床上,看着物品栏里面那一堆金币。

“超过两千了。”他自言自语,“距离最低级的次元袋,已经很近了。或许……我可以考虑多杀一些强盗,攒钱买个高级一些的次元袋……”

第三十八章、染血的次元袋

这次的角色面板除了装备系统之外,还自带一个快捷物品栏,里面装不了多少东西,也就三个格子而已。

这三个格子里面,两个装着治疗药水,最后一个则是金币。

把金币放在这里,谁也偷不走,最让潘龙放心。

遗憾的是,他的金币还不够多,距离购买次元袋的小目标,还差着明显的一截。

所以,当然就要多赚钱。

“血腥的马车夫”这个名号,在贝尔苟斯特也变得响亮起来,几乎无人不知。

原因自然是潘龙五天里面三次造访火焰之拳佣兵团的联络点,带去领赏的那一大堆人头,以及各种各样的战利品。

第一次是十九个,第二次是十一个,第三次是九个。

加起来一共三十九个强盗,其中三十六个只有人头,三个强盗首领则是完整的尸体。

这些家伙给潘龙带来了两千五百金币(包括他们的武器装备折价),也让他的名声响彻了贝尔苟斯特。

就算是专业的冒险小队,面对一伙强盗的时候,也未必肯定能赢。但潘龙不仅每一次都赢了,而且还将强盗们的人头给砍了下来,血淋淋地带了回来。

这种斩首算账的做法并不符合当地人的习惯,他们更多是选择剥头皮。虽然过程其实比斩首更加血腥,但至少带回来的“战利品”要相对不那么凶残一点。

起码体积小得多。

可潘龙一点改变自己做法的意思都没有,作为北地人,他习惯的是斩首计功。

北地人最向往的职业就是去金城防线当兵——正确地说,是当军官。而大夏军中计算功劳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斩首计功。

不管你杀的是妖兽也好,是魔物也罢,或者是盗匪乃至于荒人,总之,只要是有脑袋的,尽量把脑袋砍下来,因为这是功劳的最好凭证。

至于那些没有脑袋的劣质货色,遇到它们当然就算你倒霉,尽量找找能不能弄点证据吧。

这不仅仅是北地人的习惯,也是整个大夏军方的习惯。看看玉门城城楼上悬挂的那一颗颗人头,就知道这习惯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潘龙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习惯,反正对于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团来说,只要能证明他杀了强盗,剥下头皮或者砍下人头,难道区别很大吗?

至于贝尔苟斯特的人们会不会因此被吓一跳?又会不会因此让自己恶名远扬?潘龙觉得那都不算是问题。

恶名也是名声,对冒险者来说,凶残同样是可靠的证明。只要平时任务做得妥当,没有不良记录,凶名卓著是好事。

比方说,凭借他的赫赫凶名,以及马车上时不时出现的一堆人头和尸体,他跟贝尔苟斯特周围那些“原住民”们,相处得还真不错。

和友善之臂周围不同,贝尔苟斯特周围的怪物相对比较少——火焰之拳佣兵团一直在清剿,那些比较邪恶的部落基本上都让他们给杀光了,剩下的都是愿意守规矩的,比方说一群住在附近一个湖泊北部,靠种田和渔猎为生的半食人魔;还有住在南边的一些以盗窃和打劫为生,但很少伤人的大地精……

潘龙对他们的生态非常好奇,每次消灭强盗的时候,都会顺路去拜访他们一下。有那些人头和尸体作为武力的证明,这些相对比较和平的怪物们只要给他们一些粮食,都是很好说话的。

那群大地精没什么厉害人物,但那群半食人魔里面居然有一个术士。这家伙等级还不低,懂得二环法术“鉴定术”,潘龙用粮食作为报酬,请他帮忙将自己的几件魔法装备都给鉴定了一下。

这几件魔法装备里面,还真有一件好东西。

那是一枚叫做“巫术之戒”的戒指,它能够让佩戴者每天可以施展的一环法术数量加倍。

一环法术威力不大,但如果能够恰当使用的话,同样会有奇效。何况法师们的法术数量本来就不多,很多时候,多几个一环法术,或许就是胜负和生死的差别。所以那个半食人魔术士对这枚戒指非常的眼热,提出想要和潘龙交易。

潘龙当然没意见,然后就用这枚戒指换到了一大堆的战利品。

都来自于想要讨伐这群半食人魔的冒险者们的“贡献”。

在这些战利品里面,最让潘龙惊讶的是一套散发着微光的魔法全身甲,当他看到这个时候,完全愣在了那里。

“这个……这是什么人的啊?”他忍不住问,“能穿得起这个的人,你们也干得过?”

实在不是他小看这些半食人魔们,要知道这个世界的魔法装备并不很普遍,这套全身甲虽然只是普通的锁片甲——就是用丝革将一块块金属片连缀起来,层层堆叠而成的铠甲,防御力不错,但是过于沉重——但能够做到整体附魔,绝对不是一般冒险者能得到的!

据他所见,就算是那些大教派的圣武士,或者是贵族骑士们,一般也只穿着普通的全身甲,无非铠甲的工艺更好、钢质更好,甚至于可能镶嵌了一块附魔的护心镜之类……但像这种整体附魔的铠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哦,可能不是第一次,沙洛佛克身上那件估计多半也是,可惜被打烂了,又被火烧成了废品,最后还不知道被地精还是什么东西给拿走了……

来到这个世界也大半个月了,潘龙还是第一次见到大致完好的附魔全身甲。

能穿着这种铠甲的人,就算不是沙洛佛克那种煞星,估计也差不了太多。就凭这个部落里面十来个半食人魔,打得过才有鬼!

“很久以前传下来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半食人魔术士——也就是这个小部落的长老,满不在乎地说,“你喜欢的话,就拿这个换那戒指。”

“这东西我不要。”他很老实地摇头,“而且我建议你们吧……最好把它埋地下去,谁都别告诉。这东西不是开玩笑的,一旦暴露,绝对会有人来杀你们全家!”

长老愣了一下,略一思索,绿色的脸顿时就有些发白。

“那我赠送吧。”他说,“送给你好了。”

潘龙瞪起了眼睛:“你这人不厚道啊!这东西给了我,麻烦也就给了我。我平时不穿这种金属甲的,要它有什么用?难道还要运到博德之门卖掉?万一遇到认识原主人的家伙怎么办?”

长老尴尬地笑了:“那么……我再贴点别的东西给你?”

潘龙无语。

(谁说这些半食人魔耿直的?耿直个屁啊!他们连移祸江东之计都会!)

但他现在真的是需要钱,而这套铠甲真的是可以卖大价钱。

像这样一套铠甲,拿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去,一开口两千金币,绝对立刻就能卖掉——黑市商人稍稍修改一下它,转手就能卖出至少双倍的价钱。

但他可不会就这么收下这件铠甲,它是赃物,而且背后可能还有很大的麻烦。如果说送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它能够值两千金币,那么此时此地,它最多只能值五百……还是友情价。

他的那枚戒指可绝对不止这个价码,不仅仅不止,而且还要高出很多很多。

巫术戒指是戒指类魔法装备里面相当昂贵的那一类,就算他这枚只是其中最低级的,只能增加一环法术的法术位,价值也是要用“万”来计算的。

这样一枚戒指,也许就能换到不止一个次元袋,还是最高级的那种。

但看半食人魔长老的神情,他就知道,对方无论如何也想要买下它。那么自己就只能麻烦一点,在这里换一些价值相当甚至更高的东西了。

最终,潘龙从这个半食人魔村落带走了一大堆的武器装备,几乎把他们历年来积攒的战利品扫荡一空。

即便这样,长老也满脸笑容,十分满意。

就价值来说,肯定是他们付出得比较多。但正所谓“劳动决定价值,需求决定价格”(尽管这话他们肯定没听说过),这些武器铠甲对于身材高大的半食人魔们来说并不适用,但那枚戒指却不一样。

他看着左手,食指上的一枚戒指正在阳光下闪烁。

“魔法戒指真不愧是世界上的珍宝,光是能够根据体型改变大小,就比别的一切魔法装备都强了!”

赶着装满货物的马车,潘龙又一次来到了贝尔苟斯特,交割了这次的战利品,获得了六百金币。

“你一个人的效率,抵得上我们两三支小队。”那个女军官饶有兴趣地说,“有兴趣加入我们火焰之拳佣兵团吗?你肯来的话,直接就能成为小队长。”

潘龙摇头:“我不习惯加入组织受人约束,而且……这是我最后一次做这门生意了,接下来我要去博德之门。”

“去博德之门干什么?”

“我已经攒够了钱,要去买一个次元袋。”

女军官笑了:“买了次元袋之后呢?你总归还要再赚钱的吧,总不能让次元袋空着。”

“到时候再说吧。”

(到时候,我大概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潘龙摇摇头,这次连洗澡和住宿都没有,直接驾着马车,离开了贝尔苟斯特。

一周之后,他抵达了这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找了个黑市将不需要的东西全部出售掉之后,他的金钱达到了三万这个惊人的数字。

一口气买下了三个高级的次元袋,他看着那三个黑色的皮革袋子,满意地笑了。

笑过之后,他却又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袋子上的黑色,可分明都是凝固的鲜血啊……”

第三十九章、我的底牌有点多

买了次元袋,潘龙还剩下一些钱。他并没有再去买别的东西,也懒得再赚钱,而是选择返回了友善之臂旅馆暂且住下,修养调理精神。

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一个月,他不止一次杀得血流成河,手下可谓尸骨累累。这当然不是好事,会对他的精神造成显著的损害。

那些在战场上杀人无数的老兵,都需要每隔一年半载就回到后方,好好修养上一段时间,让自己的神经重新放缓,也让自己的精神状态从“战争”恢复到“生活”。

潘龙这段时间的状态也不大正常,他同样需要修养一段时间,让自己恢复到正常状态。

于是接下来的这段时间,他每天除了在旅馆附近找了个练武场,天天练功,熟悉自己的各种武艺之外,就是泡在旅馆大厅里面,和酒客们吃喝闲聊。

友善之臂的消费水平不高,只要不乱吃,不喝酒,一枚金币足够消磨一天的时光。

他就这么天天混日子,精神渐渐放松了下来,身上这段时间积累起来的杀气也渐渐散去,慢慢变得跟刚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差不多,又重新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了。

但他知道,在自己的内心,有些事情终究是不同了。

手上的血可以洗掉,身上的杀气可以散掉,曾经的经历却不会消失,积累的那些杀戮的经验,已经深深镌刻在了他的心底。

如果有必要,他随时可以变回凶残的“血腥马车夫”,随时都能开工拔刀,毫无顾虑和怜悯地杀个血流成河!

(怪不得老爹叮嘱在这世界不能多待,要是我在这边连续几年不停地杀杀杀,只怕回到九州世界之后,也会变成一个杀人魔吧?)

修养的这段时间,他也听到了不少有趣的传闻。

比方说,火焰之拳佣兵团找到了一直在这一带肆虐的那些盗贼们营地,一场大战之后,杀掉的盗贼超过上百人。

比方说,博德之门著名组织“铁王座”的老大因为内部倾轧,被敌人给毒死了。夺取了他宝座的人发现,原来雇佣强盗破坏纳西凯铁矿经营的就是他,而他早已在附近找到了另外一个铁矿,正在秘密开采。

不仅如此,阴影谷的大贤者伊尔明斯特还造访了博德之门和安姆双方,促成了双方首脑的面谈。经过会谈,他们发现所谓“博德之门和安姆要开战”不过是有心人制造的流言,无论哪一方,都并没有向对方开战的意思。

笼罩博德之门的战争阴云就此散去,但麻烦却并没有都解决。

这段时间,各地的高层人事频繁变动,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

潘龙将这些消息和自己当初玩游戏的经验对照了一下,又和自己看过的那些同人对照,大致上猜出了一桩桩大事背后的缘由。

归根究底,就是沙洛佛克死了。

博德之门这段时间遇到的各种麻烦,背后黑手都是沙洛佛克这个光头佬。他死在了烛堡外面的树林里面,就算有再大的野心、再多的算计,也都只能付诸东流。

他死了之后,那些他之前安排的阴谋有的还能继续执行,有的则泡了汤。这家伙并不信任别人,大多数阴谋都需要他直接指挥——也就是都随着他的死而宣告失败。

偶尔几个能够继续维持下去的阴谋,也因为铁王座的首领——他的养父被杀,而宣告失败。

最终,这个巴尔子嗣所计划的全部阴谋,都遭到了可耻的失败。他虽然给博德之门的人们带来了不少麻烦,可最大的麻烦,终究还是没有成功。

谢天谢地,可喜可贺!

至于查内姆一行……潘龙在这里又住了个把月之后,得到了一份从阴影谷送来的信。

信是查内姆写的,这个沉默寡言的战士写信也一样话不多。他告诉潘龙,自己、爱蒙和葛力安已经在阴影谷安顿了下来,葛力安继续完善他的“葛力安弑神飞弹”,爱蒙也在试着学习魔法,只有他还坚持走在战士的道路上——他觉得,既然选择了这个道理,就该沿着这条道路走到底。

至少,也要看到高处的风景之后,才考虑是否改变方向。

而且葛力安是个法师,爱蒙将来大概也是要当法师的,他们三个人里面,总归需要一个全副武装站在前方,为法师们抵挡敌人的战士。

在信件的最后,他表示已经知道了自己巴尔之子的身份,但并不觉得那有什么可怕的——巴尔子嗣数量众多,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他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战士罢了,无论有多少巴尔子嗣,无论那些人围绕着这个身份折腾多少事情,都跟他没关系。

反正,他绝对不会参与其中!

看完了这封信,潘龙暗暗摇头。

(树欲静而风不止,查内姆不想要惹麻烦,可麻烦却会来惹他。他想要学吉良吉影过植物一样的安静生活,是注定不可能的。)

(除非,他能够消灭巴尔的神性,又或者巴尔在某个子嗣的身上复活成功,否则这个巨大的旋涡,迟早还是会把他给卷进去的。)

(以查内姆为主角的游戏,可是出了好几个作品的。)

确定这个世界的“大事”已经尘埃落定,潘龙也无意再在这里继续待下去。

他的杀气消磨完了,现在回去,应该不至于被人给看出问题。

“好吧,离开。”

周围的景色如同水波般晃动,最后化为星空,又随着他向前迈步,变成了空荡荡的一片白。

在这一片白里面,悬浮着他在这个世界搜刮的那些值得带走的东西。

三个次元袋,一把长刀,一枚戒指。

这三个次元带都是最高级的,加起来抵得上一座小仓库。而那把长刀则是用半食人魔村庄所得的一件魔法武器为基础,托班力特老板帮忙,请矮人工匠修改而来。

为此,他把剩下的那些魔法武器都当成报酬,送给了那位工匠。

这把长刀由精钢混合秘银打造,比普通刀更轻一些,更坚固一些,也比一般的同类更加锋利一些。但它真正的力量并不在于这些方面,而在于其中蕴含着的魔法力量“神圣”。

当这把刀被挥舞起来的时候,会有微微的白光闪烁。如果目标是邪恶的生物,那么它大概能够在击中对手的时候,给对手造成相当于沉重一击的额外伤害。即使对手是没有实体的幽灵之类,这额外伤害也不会因此打折扣。

不仅如此,这把刀只有在善良的人手上才能发挥全部的威力,如果邪恶之徒拿着它,不仅不能发挥出它的真正力量,反而会被它的神圣之力所伤,变得有些虚弱。

有了这把神圣长刀,潘龙就算面对幽灵鬼怪之类,也不需要狂暴就能杀伤对手。就算是遇到老爹曾经提到过的神秘莫测的“诡异”类型妖物,他也有了一个可靠的战斗手段。

至于那枚戒指,则是很普通的“1防护戒指”,可以给佩戴着增加一层奇特的力场,让敌人在攻击他的时候,攻击会有一定可能偏斜,难以击中。

它的效力在同类戒指里面是最弱的,但也足以让一个未经训练的平民对此束手无策。没准在什么时候,潘龙就要靠它救命。

看着所有的五件东西,潘龙点了点头,点开了灵气槽。

这一看,他顿时吃了一惊。

这次消耗的灵气,比上次多了很多!

“难道说……我在虚幻世界生活得越久,消耗的灵气也越多吗?”他自言自语,“这样的话,下次我还是找一些比较短平快的世界进去吧……”

灵气槽里面的灵气已经所剩无几,五件东西根本不可能全部带走。

他仔细思考了一会儿,首先选择了那把神圣长刀。

别的东西都能将就,唯独武器不能。这把刀不仅威力比一般的刀更好,更重要的是它能杀伤鬼魅,万一遇到这类敌人,能够帮上大忙。

然后,他又选择了一个次元袋。

虽然没办法都带走,但有一个总好过没有。一个高级的次元袋,也抵得上一间小杂物间,起码比他那架马车能够装的东西更多。

出门在外,有这么一个次元袋,实在方便多了。

选了这两件宝物之后,山海经残片积累的灵气几乎消耗殆尽,再也带不走任何更多的东西。甚至都不用潘龙选择,另外两个次元袋和那个1防护戒指就微微一震,化作光点,消失得无影无踪。

潘龙轻叹一声,稍稍有些惋惜。但看看自己到手的两件东西,又满意地笑了。

能够得到这两件宝物,就不枉这段时间的辛苦。

而且……他心中默念,透明的角色面板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角色面板上的六级野蛮人,数据清清楚楚。

他略一思考,将最后一点武器熟练度加在了刀上,让自己“刀”的熟练度达到了两星。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他用刀的手段也就不逊于一般的江湖老手,再不是过去那些直来直去的简单招数了。

然后,他试着滑动角色面板,切换到了“剑与悲歌”的盗贼。

关于战斧、长弓和刀的那些额外的武学经验顿时减少了许多,可并没有完全消失,还有模模糊糊的印象,存在于他的心里。

(看来,我又发现了这角色面板的新功能!)

(只要掌握了一种本领,就算切换了面板,我也能够凭借印象,通过自己锻炼,将它恢复到相应的水平。)

(这样下去,我怕是真要变成一个擅长各种武功的全能高手了啊。)

(老爹他除了拳脚之外,就练了一个左手剑,已经足以作为底牌。而我的底牌,只怕会有点多呢……)

想到日后自己可能会做一个“底牌”,右一个“底牌”,手段多得让敌人绝望,潘龙就忍不住觉得好笑。

那样的场面,一定会很有趣!



第四十章、你这是要向全国人民谢罪的!

眼前景物一闪,又回到了寒冷的冬日雍州。

太阳正在地平线上将落未落,晚风渐渐大了起来,夹杂着寒霜之意,微微有深入骨髓的感觉。

潘龙哈了口气,看着水汽在空中凝结成白雾,不由得有些感慨。

在那个世界两个月的时间,就像是一场梦。梦里一切都栩栩如生,但梦醒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但,并不是什么都没有。

他左右看了看,看到了黑色皮革质地的次元袋,还有那把乍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刀。

一手拿起次元袋,一手拿起刀,他思考了一下,打开角色面板,切换到了“野蛮人”那一套。

然后,他手上两件东西骤然消失。只是角色面板的三个快捷物品栏里面,分别出现了这两件宝物。

(快捷物品栏还可以用啊,那倒是可以有不少奇葩操作了呢……)

潘龙心中暗喜,虽然快捷物品栏只有三个,只能存放三件或者三种东西,就算是那些可以堆叠的,堆叠数量也有限,但它们可以说是真正的“无中生有”,能够衍生出许多巧妙的手段来。

比方说,弄三张上好了弦的重弩。

重弩不仅威力巨大,而且射击起来十分精准,唯一的缺点就是上弦太困难。就算像是潘龙这种从小练武,力气远比常人大得多的大力士,也要手脚并用,借助腰腿的力量,才能开弦装矢。普通人甚至必须依靠专门的工具,花上好一会儿的时间,才能为一张重弩上好弦。

如果有三张上好了弦的射日重弩,随时等待发射,那么潘龙就算面对先天高手,都有殊死一搏的机会。

但是,想要弄到射日弩,谈何容易!

这种据说是帝甲子发明的超级重弩,是大夏皇朝武器管制的重中之重,每一个收藏它的武库,都有至少三个人看管,而且其中还至少要有一位具有帝家血统的高手——如果不能符合这个条件,大夏皇朝宁可不拨发这种大杀器。

这东西从制造到销毁,每一个流程都有大量人手参与,其中更有绝对忠于大夏皇朝的皇族子弟和阉人宦官,私人想要弄到,可谓难比登天。

但是,就算不用射日弩,如果有三把寻常军用重弩,也足以对抗任何先天之下的高手了。

虽然就算寻常的军用重弩的也很难弄到手,想要凑出这么一套底牌绝非一蹴而就的事情,但一想到未来自己两手空空地面对强敌,突然间手上出现一张上好了弦的重弩,啪的一箭……潘龙就觉得十分的有趣,而且让人兴奋。

够资格让他用这种底牌的绝对不会是弱者,杀死那样一个强敌,收获应该会很大吧……

当然那是未来的事,目前这三个快捷物品栏暂时还只能用来收藏东西。而他要收藏的,自然就是次元袋。

次元袋能够收纳大量的物品,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结实。但放在快捷物品栏里面,除非他自己把它拿出来,否则这件宝物可以说是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就算是长生不死的仙佛妖神,也未必有能耐找到它,把它破坏或者抢走。

这个“保险柜”可以说是再安全不过了!

至于那把神圣长刀,他倒是不准备浪费一个快捷物品栏,而是直接放进了装备栏。

装备栏只能装备对应的武器防具饰品,但其中的装备同样只有他将其激活的时候才会出现,一样能够作为自己的底牌。

做好这一切,试着激活神圣长刀,再将其隐去,反复几次,然后又切换了几次职业面板,潘龙终于确定自己已经整理妥当,不至于露馅了。

回到马车旁边,他一边帮忙整理晚饭和宿营,一边向韩风使了个眼色。

(晚上别急着睡觉,我有事情跟你说。)

韩风愣了一下,用眼神问:有什么事不能现在说?

潘龙:说不清楚。

韩风:你是要学说书先生讲评书吗?怎么会说不清楚?

潘龙:等我告诉你,你就明白了。

韩风顿时犹如二十五只熊猫幼崽在心中跳海草舞一般,好奇得几乎要团团转。可惜他怎么好奇,潘龙也不肯说,幸亏他没有尾巴,要是有的话,只怕已经呼啦啦转着圈子,甚至可能靠着这个“螺旋桨”带动自己飞上天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夜里,李强已经睡熟了,潘龙才将已经焦急到恨不得在地上打滚的韩风带到远处,作势从怀里拿东西,将那个黑色的皮革袋子拿了出来。

“这是什么?”韩风纳闷地问,“这皮袋子皮面有什么东西吗?”

潘龙摇头,随手从地上找了块拳头大的石头,放进了袋子里面。

袋子依旧瘪瘪的,完全看不出来里面有东西。

潘龙又找了根长树枝,将这支比袋子长出一倍还不止的树枝也放了进去。

袋子依然瘪瘪的,跟刚才没有半分区别。

韩风的眼睛瞪得跟鸽蛋一样,张开嘴巴,却又用双手将自己的嘴巴封住,震惊地看着潘龙。

潘龙没说话,斯条慢理地将石块、土块、杂草、枯枝什么的陆陆续续装进去,但不管装了多少东西,袋子始终如故,看起来就是一个里面什么都没有的黑色皮袋。

韩风的眼睛越瞪越大,眼珠子也渐渐凸出,看起来赫然有几分像是金鱼一般。

最后,潘龙将袋子举起来,袋口向下,一抖一倒,哗啦啦一大堆东西掉了出来,都是他刚才放进去的。

做完了这些,他才将袋子重新叠好,收回怀里(放回快捷物品栏)。

“我知道你一定有很多问题,问吧。”他说。

“这东西是哪里来的?”韩风左右看了看,用尽可能小的声音,宛如做贼一般地问。

“捡到的。”

“什么?!”韩风差点跳起来,“这种宝贝,也能捡到?!”

“我也很震惊。”潘龙回答,“最让我震惊的是,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韩风眨着眼睛,有些茫然地问:“为什么要震惊这个?”

“这东西应该是哪位宗师甚至仙人丢的,但里面应该有他的随身物品啊。”潘龙一脸不满足的样子,“我也不要求里面有修仙宝典或者成仙的灵丹,可起码也该有个什么延年益寿的灵药,或者是仙家法宝……最差最差,也该有几把神兵利器吧!”

韩风干笑两声,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潘龙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不管这袋子是谁的,里面总该有一些那位高人的东西,怎么也不该空荡荡的。

潘龙一脸不甘心:“我刚才就一直在想,是不是那些东西还在附近?我们要不要到处找一找?就算在这里找上十天半个月,也是值得的。如果真的有什么修仙宝典,找上三年五载,也不算是浪费时间啊!”

韩风见他眼神渐渐迷离,隐隐有些痴狂之意,急忙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龙哥你清醒一下!天晓得这袋子是怎么回事!没准里面本来就没有东西呢?”

“不可能!”

韩风也觉得自己的说法站不住脚,想了想,又劝道:“要是过些天,有人来找它呢?”

潘龙悚然一惊,眼中迷离之色瞬间褪去,恢复了清醒:“你说得对!我们能得到这件宝贝,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贪心不足是人之大忌,多少高手都为此送了命!而且,要是有人来找这宝贝,必定也是绝顶高手,咱们肯定赢不了……我们要赶快离开!”

他正要走向马车,突然又停下脚步:“不对!现在急着走,太刻意了,很容易被人看出来。还是等明天天亮了再走,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更加妥当!”

韩风点头笑道:“这才对嘛!龙哥你终于冷静下来了。”

“谢了。”潘龙也笑了,他拍拍胸口“藏着宝袋的位置”,高兴地说,“有这件宝物,我们就能携带大量的给养,出门在外,可以方便很多。”

“它究竟能装多少东西?”韩风好奇地问,“你试过吗?”

“没试过,但我可以隐约感觉出来。”潘龙回答,“里面的空间大概跟咱们那辆车的车厢差不多大,至于能装多重的东西……我没试过,但感觉应该是有限的,反正最起码,估计装不了许多铁锭石块之类。”

韩风想了想,说:“按照你这说法,它其实比说书先生讲的‘壶中世界’、‘画里山河’之类,要差得很远。我想,它可能是某个仙人游戏人间的作品,被某个武林高手得到。那高手一辈子也没什么大的成就,眼看着自己老了快死了,也没找到可靠的继承人,索性将这件宝物放回当年他得宝的地方,让它自己等待下一个有缘人……”

他越说越兴奋,眼中渐渐放光,此刻他不是一个人,吴承恩、蒲松龄、还珠楼主等异界神魔小说大师们的灵魂俨然与他同在:“没准它已经换过好几个主人,却始终没有能够等到能带着它一起建功立业的盖世英雄,在这荒凉的雍州经历了不知道几番轮回……也有可能它之前被某个法阵遮蔽,那仙人想要让它碰运气,遇到真正的有缘人,然后龙哥你无意之中破坏了法阵,成为了它的有缘人……还可能……”

“等等!等等!”潘龙打断了韩风的话,他总觉得这小子再说下去,自己怕是要脑袋上挨三戒尺,然后半夜三更去找师傅学长生大道——这可是要向全国人民谢罪的,“你就别胡思乱想了,走吧走吧,不管这东西背后有什么秘密,总之我们得到了它,就是好事。”

“没错!这说明我们气运滔天,注定要成就一番大事业!”韩风信心十足地说。

看着他那得意洋洋的样子,潘龙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幸亏这小子好糊弄!否则我还真不好解释……)



第四十一章、没帽子的山神

第二天一大早,潘龙他们就继续上路,一路向南。

接下来的这段路,倒也算是风平浪静。走了三天,一个强盗都没见着,让韩风觉得有些手痒痒。

“老李啊,你说为什么现在就遇不到强盗了呢?”他百无聊赖地对李强说,“难道说天气冷,雍州的强盗都跟狗熊一样冬眠了?

正在赶车的李强忍不住笑了起来:“狗熊冬眠,靠的是秋天积累下来的一身油。强盗冬眠,那可是要饿死的。”

“那他们为什么不出来打劫呢?”

“只是没遇到罢了。”李强说,“这雍州地面上的确是盗匪很多,但其实也不至于隔三差五就遇到的。如果真的遍地盗匪,我们哪里还敢出门?”

韩风想了想,似乎是这个道理,叹了口气,回到车厢里面,躺在地毯上,一脸的无聊。

就像是一条闷在家里没办法出门散步的狗。

潘龙摇摇头,没有劝他,向李强问:“雍州的盗匪真的很多吗?”

“是很多,唉!”李强叹了口气,解释说,“雍州地处西北,原本物产就谈不上丰富。而朝廷每年还要加征一大笔‘金城税’,用来准备物资,支援金城防线。百姓们早就苦不堪言了!”

潘龙轻轻点头,也跟着叹了口气。

“如果只是税,其实倒也还能受得了,毕竟真没钱,朝廷的税吏也拿你没办法,大不了往地上一趟,让他们看中了什么就拿走什么好了,反正全都是不值钱的粗重东西,他们不嫌重就扛走吧。真正可怕的是转运徭役——从雍州各地将物资运送到金城防线,需要大量的人力。这些民夫,自然都是我们雍州本地人。而且金城防线不仅仅需要士兵,也同样需要大量的苦力,自然也都是我们雍州青壮……”

“金城防线那是什么地方?那是跟妖兽和荒人厮杀的最前线,是血流成河的战场!就连士兵们都经常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何况民夫!十个民夫过去,能有七八个回来,就是了不得的大喜事;一个都回不来,也不是没有。所以有些地方,一旦有人被征了民夫,家里甚至会替他提前把后事给办了。能回来的话,就当是再活了一辈子;不能回来,也就算了……”

李强深深地叹息,满脸苦涩:“其实,我们反而很羡慕你们北地人。你们虽然地方寒冷贫瘠,又有各种妖兽出没,但好歹不用交额外的税,也不用服那些永远都服不完的徭役……知道吗,我们雍州人有个笑话:人活在世上,有五件事是必须要做的。吃饭、喝水、喘气、睡觉、还有徭役。”

潘龙看着他那苦涩的笑容,默默无语。

李强说的这些,他也知道。每年都有从雍州前往金城防线的运输队从定丰镇路过,而且不止一趟。跟着运输队一起走的,还有大批的民夫,他们神色惶惶不安,高大的身材掩盖不住满心的担忧。

至于那些跟着运输队返回南方的民夫们,则一个个疲惫之中带着庆幸,人数也比去的数量要少了明显的一截。

“老李你可不能这么说!”韩风不高兴了,大声争辩,“我们北地人虽然不服徭役,但是经常被征兵啊!而且我们那里到处都是妖魔鬼怪,动不动就要出动一大批人去跟那些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妖兽厮杀,一年到头没几天太平日子……我们等于一直都在服徭役好不好!”

李强被他的说法逗笑了:“韩少爷,你的说法倒是也有道理。自古就有‘血税’的说法,说的是那些不用交税,却要当兵打仗的情况。你们北地人,其实就是在交这种税,跟我们相比,也不见得就好到哪里去。”

“是啊,大家都不容易!”得到了满意的回答,韩风很高兴地说。

看他那轻轻松松的模样,潘龙不由得在心里暗暗叹息。

这小子,终究还只是个小孩子啊!

哪天他们运气不错,走到下午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抵达了一座县城,名叫卢北。这卢北县位于一座“卢山”的北麓,山也不算多高,郁郁葱葱,看起来风景倒是不错。

“卢北县没什么特别的出产,唯一值得一提的,大概就是南边的卢山。”作为识途老马,李强向他们介绍说,“卢山,在大夏建立之前,跟南方一座赫赫有名的大山同名。大夏建立之后,帝甲子整理天下山川城镇的名称,将一大批重名的都作了修改。这座‘庐山’就被摘了帽子,变成了‘卢山’。”

“民间传说,此前这座山上一直常年云雾笼罩。但自从帝甲子颁布了这个命令之后,卢山的山神就不敢戴帽子,从此这座山不论何时,都不会有云雾停驻。就算是大雨大雪,一旦雨雪停止,山上也会立刻放晴。”

“哦?”韩风好奇地问,“真是这样吗?”

“我也不清楚。但民间传说,多半都是有缘由的。”李强说,“韩少爷若是有兴趣,可以找当地人问问,确定一下。”

于是晚饭时候,韩风就拉住了酒馆的伙计,询问关于卢山的故事。

伙计起初显得有些不耐烦,但在潘龙给了他几枚大钱之后,就立刻露出了笑容,宣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甚至干脆就拉了条凳子,坐在他们的旁边。

反正,现在店里也就他们这一桌客人。

“卢山啊,的确是有‘山神不戴帽子’的传说。”他想了想,说,“但这传说,可不是什么好来路!”

“哦?”韩风好奇地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伙计叹了口气,说:“相传卢山山神被帝甲子批驳,丢了帽子,从此就怀恨在心。帝甲子乃是千古圣君,他不敢跟帝甲子讨价还价,却记恨上了卢山周围的百姓。所以从此一旦是被迫摘帽子的时候,他都会很不高兴,甚至于在山中作祟。”

“作祟?”韩风睁大了眼睛,好奇得眼中几乎都要放光,“怎么个作祟法?”

“有人听到过好像女人哭泣的声音,还有人看到过山上有血红的光芒升起,更有人曾经见到骷髅般的身影在山顶若隐若现……”伙计说着打了个寒颤,露出害怕之色,“反正,很可怕!”

“女人的哭泣声,那是狐狸;血红的光芒和骷髅般的身影,也可能是看错了。仅仅这些的话,似乎算不上什么‘作祟’吧?”韩风听他这么说,反而不害怕了。

这种程度也算是“作祟”的话,那定丰镇外岂不是天天都有妖魔鬼怪在作祟?

甚至于,别说这种捕风捉影的东西,就算是真正的妖兽,定丰镇每年也要杀上好一些。那些妖兽有的还能变成一团黑风,有的能吐毒火、喷迷烟,有的甚至能变化人形……还不是被大家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变成了跟商队换粮食的货物!

见韩风一脸的不以为然,伙计急了,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说:“那个山神……很多人都见过!”

“见过?见过就更没什么可怕的了啊。”韩风满不在乎地说,“它要是没有实体,能够伤人于无形,那的确是很可怕。但既然大家都见过,就是说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是血肉之躯,无非射它一轮箭,再一群人用长枪扎过去,不就解决了吗?”

他说得轻描淡写,伙计却听得目瞪口呆,张大了嘴巴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面对山神,就是这么个反应?

不对!那可是山神啊!为什么这个最多十四五岁的小孩子,嘴一张就是要弄死它?

眼看伙计被韩风说愣住了,潘龙笑了笑,说:“那个山神……他究竟长什么样子,让你们这么害怕?”

伙计这才反应过来,小心翼翼地说:“山神是一个身高八尺的巨人,浑身漆黑,长着一对像牛一样的犄角。它的眼睛通红如血,獠牙看起来像刀子一样发着冷光,身上好像有一层厚厚的壳,走路的时候地面一震一震的,十分可怕!”

韩风皱了皱眉,思考了一会儿,纳闷地看着潘龙:“龙哥,我听他这说法,怎么好像不是什么山神,倒像是只山魈啊?”

潘龙也微微点头,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所谓山魈,是一种和人有几分相似的巨怪。它们身材庞大,力气惊人,皮肤坚硬,绝非寻常人能够抵抗。但这种巨怪喜欢阴暗,讨厌光亮,一般很少侵入人类居住的城镇,大多住在山谷、密林之中。

它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是身体漆黑而庞大,有的还长着长毛;一是双腿的结构和人前后相反,膝盖是反过来弯曲的,走路的样子十分怪异。

这种巨怪的智力不低,常常会纠集一群魑魅魍魉,形成令人恐惧的妖魔集团。所以一旦北地的人们一旦发现它,就要赶快将其消灭,免得养虎为患,让它纠集党羽,成了气候。

按照伙计的说法,这卢山上的“山神”似乎就是个山魈。山魈对于普通人而言的确是很可怕的——这大块头什么都吃,包括人。而且,它们一旦吃过人,就会非常热衷于捕食人类。大概是在它们看来,人这种动物,跑得不快、力气不大,又没有尖牙利齿,实在是很适合捕猎的目标吧。

若是这座山上出了山魈,那倒是真要想办法将其消灭才行……

第四十二章、并没有什么四十二章经……

作为一种吃人的巨怪,山魈对于人类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这玩意儿大致上就类似于潘龙刚刚去过的那个世界里面的“食人魔”,但它们比食人魔可凶残多了,也危险多了。一只成年的山魈,足以消灭一小支部队。要是闹腾起来,很容易就能把几个村子的人都吓得逃走,北地甚至有过记录,一只极为壮硕的山魈,把一个村庄四五十个人全给吃了。

讨伐它的高手们赶到的时候,它还在拿一截人指骨剔牙呢。

这卢山上的“山神”如果真是个山魈的话,那就难怪百姓们对它如此害怕了。

想到这里,潘龙向伙计问道:“你说你见过山神,有没有注意过它是怎么走路的?”

“走路?”伙计愣了一下,回忆了片刻,带着几分诧异地说,“您不说我还没注意,山神走路的姿势的确是有些奇怪……它的膝盖是向后弯的。”

潘龙微微一笑,看向了韩风:“没错了,就是个山魈。”

“龙哥,怎么搞?”韩风顿时来了兴趣,“是报官,还是咱么直接弄死它?”

他把“报官”两个字说得又轻又快,但“弄死它”却说得又慢又重,言下之意,一目了然。

潘龙却没有这么贸贸然决定,而是先看向了李强。

“强哥,这雍州地界上,若是出了什么妖魔鬼怪之类,官府管不管?”

李强摇头:“要看当地具体是哪个官儿,有的官员会管,有的官员……只要不进城作祟,或者是弄死一个村子的人,他们就不会管。”

他叹道:“官府里面,可是有一些人整天嚷嚷着‘天人合一’,认为怪物伤人只要数量不多,就是正常的天地循环来着……”

“对啊,我们县太爷也是这么说的。”伙计连连点头。

潘龙哑然失笑,没料到竟然会有这种奇葩官儿。

“算了,他不管,我们来管好了!”他说,“放着这个吃人的东西在县城附近活动,总不是个事。我们去跟它交涉交涉,要是它肯搬家去深山,那大家两全其美。要是它不肯,乃至于想要吃人,那就没办法了……”

“等等!”伙计立刻劝道,“那可是山神啊!”

潘龙摇头:“山神?砍死它,它就不是了。”

他这句话一说,韩风立刻兴奋地跳起来,大叫:“好唉!杀山魈!我还从来没杀过山魈呢!”

大概是他的声音太大了,饭馆的老板和伙计们都朝着这边看来。潘龙注意到,他们的眼神里面都带着几分无奈,大致上就是那种“怎么又来了”的感觉。

(莫非……他们以前遇到过想要杀死这只山魈的人,但那人失败了?)

他如此猜测,却没有贸贸然地询问。

山魈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杀死的阿猫阿狗,一只成年的山魈,除非是老爹或者爷爷那样的先天高手出马,否则的话,就连定丰镇的猎人们,都是要好好准备一下的。

潘龙自问身手不弱,但比起诸如韩风的老爹韩庭,或者是之前同路过一段时间的爷爷的徒弟赵霖,多少还是有一些差距的。想要消灭山魈的话,他需要作充分的准备。

为此,他们必定会在卢北县耽搁一段时间。短的话三五天,长的话十天半个月,甚至更久都有可能。

有这么长一段时间,打听什么消息都足够了。

一顿饭吃完,三人去了饭馆对面的旅舍,洗漱沐浴之后,却没急着休息,而是讨论起消灭那只山魈的事情来。

对于这件事最热情积极的自然是韩风,他活了这么大,还没见过哪怕一只活的山魈——死掉的倒是见过好几次,自然也没参加过围杀山魈的战斗。所以他特别期待猎杀山魈,一想到能够猎杀一只接近两个人那么高的巨怪,他就笑得合不拢嘴。

对于他这个年纪的少年来说,战斗和杀戮其实跟游戏也没多大分别,血腥和恐怖,只会让他们更加刺激和兴奋。

但李强就慎重多了,他甚至再三向潘龙询问,以确认是否要去设法消灭那个“山神”。

这让韩风有些不高兴:“老李,你不是挺正派的一个人嘛,为什么杀山魈这种好事,你也反对?山魈可是吃人的啊!”

李强说:“我不是反对做好事,只是……做好事也要量力而为,能够把事情做成功了,做稳妥了,才是做好事。如果把事情搞砸了,甚至于失败了,那就变成好心做坏事了啊。”

“哼!你也太看不起人了!不过就是只山魈罢了,我们定丰镇每一两年就要杀掉一只,尤其是龙哥家——”韩风搂着潘龙的肩膀,用大拇指指着他的脸,“他家砍下来的山魈脑袋,已经多到客厅的墙上挂不下了,你要是去他们家看看,他们家练武场周围,一大排全是各种妖魔鬼怪的脑袋,排得整整齐齐。”

他很骄傲地说:“山魈什么的,在他们家那里,甚至都不算是个像样的猎物!”

李强看向潘龙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敬畏,还有少许的怀疑。

韩风说得太夸张了,他实在是不大敢相信。

潘龙看出了他的怀疑,笑了笑说:“我祖父和父亲都是先天武者,这些年一直主持定丰镇狩猎妖魔的工作,家里的确积累了一些首级——主要是祖父他老人家喜欢摸着那些脑袋讲古,后来父亲也就有样学样……其实也没他说得那么夸张,山魈毕竟还是很厉害的,也就我父亲这几年武功大进,才不把这种东西放在眼里……”

他说得有些谦虚和客气,但言下之意并没有否认韩风的说法。

对潘家来说,山魈还真算不得什么像样的猎物。比方说老爹今年带着伤打死的那只巨熊,以它那惊人的身躯和力量,寻常山魈遇到它,无非是变成晚饭或者变成宵夜的区别。

而那只巨熊,老实说,如果不是老爹受了严重的内伤,又需要演一场戏,估计打死这么两三只,他无非也就是出一身汗,连头发都不会掉一根。

……不对,他这些年已经在掉头发了,连睡觉都会掉,这个形容方式可能不大准确。

确定了韩风的话之后,李强顿时就有信心了。

这位韩少爷可能不大靠谱,但潘少爷向来是个靠谱的人,他说自家是猎杀妖魔的行家,那就肯定不会是吹牛。何况他家两代先天高手,家传的武功也不知道究竟会有多高明,杀区区一只山魈,又算得了什么呢?

既然能够打得赢,那么剩下的无非就是一些具体操作的问题,只要做好了这些工作,免得好事成了坏事,这一场行侠仗义差不多就已经成了大半。

李强也曾是个满怀侠义之心,想要仗剑江湖打抱不平的年轻人。虽然他的锐气已经在生活中被消磨了不少,可只要有机会,他还是想要做一些好事,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

消灭山魈,就是很符合他这个想法的事情。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就向潘龙和韩风告辞,去找县城里面那些路子广见识多的人,打听关于山魈的事情。

这东西既然闹到连饭店伙计都知道了,镇上那些消息灵通的人们知道的情报肯定更多。把这些情报收集来,好好整理一番,也许能够有所帮助。

潘龙则带着韩风,直奔镇上的铁匠铺,要打造几件特殊的武器。

“我要打造一个四棱锥子。”他对铁匠说,“锥底大概跟拇指那样粗,锥形一定要正,在这个前提下,锥子最好能够打出一尺长——能做到吗?”

铁匠思考了一下,问:“要开刃吗?”

“不用,等打造好了,我自己动手把锥头磨尖就行。”

“那没问题。”铁匠点点头,轻松地说,“这东西不难打造——不过客官你打造这个是用来干什么啊?”

“我们要用来刺死山魈。”韩风兴致勃勃地说,“山魈的皮又硬又厚,有的还会横练气功。没有神兵利器的情况下,要用破甲枪才能破它的护体功,刺穿它的心脏。”

铁匠顿时变了脸色,连连摇头:“那不行!我不能为你们打造这个!”

潘龙一伸手,拦住了要发怒的韩风,皱眉问:“为什么?如果担心钱不够的话,我可以现在就付钱。”

“这不是钱的问题。”铁匠还是摇头,“山神是惹不得的!”

韩风顿时一跳三尺高:“好啊!你都知道那家伙是个山魈了,居然不肯帮忙?你跟山魈是一伙的吗!”

铁匠叹了口气,似乎是无意和他争论:“随便你们怎么说吧,反正我不会为你们打造这件武器的。”

韩风气得要动手揍人,被潘龙一把拽住,拖出了铁匠铺。

“龙哥你别拦着我啊!我揍他一顿,他就老实了!”韩风愤愤不平地说,“我们帮他们对付山魈,他们不跟我们一起去战斗也就算了,竟然连帮我们打造一杆破甲枪都不肯!真是岂有此理!”

“此事必有蹊跷,还是等中午遇到强哥之后,再请他打听一下。”潘龙说,“但破甲枪是一定要打造的,没有破甲枪的话,就凭我们两个的兵器,奈何不得山魈。”

山魈这东西皮坚肉硬,刀剑劈砍对它的效果很一般。如果是那些凭借本能练就了横练气功的山魈,防御力更是强到惊人。寻常刀剑砍上去别说皮开肉绽,甚至连条伤口都砍不出来。就算是那把神圣长刀,也未必就一定能够要它的命。

在这种情况下,用专门破甲的锥枪刺穿它的要害,才是最可靠的办法。

所以无论如何,他们都要弄到至少一杆这样的破甲枪,否则的话,猎杀山魈的计划就不可能成功。

但接下来他们走访了好几个有铁器、打铁乃至于兵器生意的店铺,买别的兵器也就算了,一提到要买破甲枪去杀山魈,各个店铺的老板纷纷变了脸色,没有一个肯配合。

这固然让韩风火冒三丈,也让潘龙担心起来。

一个店铺也就罢了,所有店铺都这样——那只被称为“山神”的山魈背后,莫非还有什么大家不敢招惹的靠山不成?

第四十三章、山神的故事

午饭时候,潘龙的疑惑终于得到了解答。

“本地县令祖上曾经得卢山山神之助,才由贫寒而发家。所以他不让任何人去找山神的麻烦,之前曾经有人想要消灭山神,结果因为不得帮助,入山之后再也没出来。”李强说,“本地那些做边边角角生意的,听说我们想要消灭山神,都劝我不要白费力气。杀不掉固然有生命危险,就算杀了,回来怕是也要被县令报复。”

韩风皱起了眉头,这次却什么都没说。

他虽然有些咋咋呼呼的,但并非不知轻重的人。县令号称“百里侯”,别看官位不高,却实实在在手握权力,别说寻常百姓绝然不敢得罪,就连江湖人,一般能不招惹,也不愿招惹他们。

九州世界不是金庸武侠,不存在什么江湖高手如云朝廷却只有无数菜鸡的情况。恰恰相反,江湖虽然的确是高手众多,但朝廷方面的高手更多——朝廷能够提供稳定的环境、充足的资源,能为高手们供养家人,解决后顾之忧,荣誉和地位也并不会比江湖逊色到哪里去,除非是那些不愿泄露身份或者本身有强烈“自我主义”倾向的人,大多数的江湖高手,都是愿意接受朝廷收编的。

这就导致朝廷的力量,至少是远远胜过零散的江湖人。

以卢北县为例,作为一个县城,其中至少会有一位接近甚至达到先天境界的朝廷高手坐镇。这位高手当然不可能对县令唯命是从,可只要是不违反他原则的事情,他多少都是要给县令一个面子,出手帮忙的。

有那样一位高手坐镇,再有大批的捕快、衙役作为辅助,尽管县令无权调动军队,也足以镇压各路不服。

他想要庇护“山神”,一般人还真没办法。

潘龙也皱起眉头,没想到那只山魈的靠山竟然如此之硬。

如果县令反对的话,那……只凭他们,恐怕还真拿那只山魈没办法。

毕竟,总不能为了区区一只山魈,去得罪一个县太爷啊!

就在这时,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琢磨了一下,将昨天那个伙计叫了过来。

“请问一件事。”他说,“卢山上那位膝盖往后弯的‘山神’,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伙计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说:“山神难道不是一开始就在吗?”

“一开始就在?”潘龙摇头,“你确定从当年大夏建立的时候开始,卢山上就住着这位黑皮弯腿的‘山神’?”

伙计有些犹豫,露出了难以确信的神情。

“这个……我现在有点忙,等忙完了,再好好想一想。”

午饭时间很快过去,伙计忙完了之后,回到了他们这边。

潘龙也给他点了些酒菜,他倒也不推辞,该吃吃该喝喝,酒足饭饱之后,才说:“我刚才仔细回忆了一下,起码从我记事开始,就没听说这山上换过山神。这样吧,反正我下午有几个钟头的闲暇,带你们去找两位老人打听一下——被你们这一说,我也好奇起来了。”

于是他们就出发去找了那两位老人。

第一位老人白发苍苍老态龙钟,行动都有些不方便了。他的家人起初并不愿意让潘龙等人打扰他,好在那伙计也算是人面熟络,又送上在集市买的油、蛋、水果之类礼物,他们才算是勉强答应,但还是守在旁边,避免老人受到刺激。

好在,倒也并不是什么刺激人的话题。

“山神……我也不记得卢山曾经换过山神。”老人思考了许久,就在韩风以为他已经睡着了的时候,他才慢吞吞地说,“也没听说过这样的传闻,大概是没有。”

一行人道谢之后,又去拜访了第二位老人。

这位老人其实年纪也并不很大,无非五十上下。他是个读书人,在县学当教书先生。得知众人的来意,他微微一笑,让孙子去拿来了一册书。

“你们说的这个问题,我年轻时候就很好奇地打听过。”他翻开了书,一顿寻找,最后找到了一段记录,“你们看这段,大概两百年前,有人上卢山砍柴,看到黑色巨人手提一只鹿,在山林中疾驰而过。这是我们能够找到的,关于那‘山魈神’的最早记载。”

“那么再往前呢?”韩风好奇地问,“难道就没有‘山神’了?”

“自然也是有的,但完全不同。”老学者笑了笑,又在书上找到另外一段记录,“昔年卢山改名,山神庙自然也要改名。众人改了庙宇的牌匾,当天夜里,不少人都听到有人在庙里跺脚大骂,‘怎的改我不改他!山小就好欺负不成!’次日,县里多位乡绅找到县令,希望县令上书朝廷,略为缓颊。县令表示他没听到,当夜住在了山神庙。第二天鼻青脸肿,随即上书恳求朝廷不要修改山名,朝廷不许,他没奈何,设法运动了一下,调去了别的县。”

韩风连连点头:“这么看来,卢山山神的确是存在,而且智力不低,也是个肯讲道理的,不像是妖魔鬼怪之流。”

“至少在早期的记载里面,这位山神除了小心眼爱吵架,吵输了还撸袖子揍人之外,倒也没什么劣迹。”老学者笑道,“类似的记录有不少,大多是县令或者路过的文人跟他辩驳。输给他的,他就洋洋得意,送钱送吃喝;赢了他的,他就勃然大怒,打不过就一甩袖子跑了,打得过就上来砰砰砰几拳头……一点神仙的面子都不要。”

“那究竟是什么时候,山神换了人呢?”潘龙问。

老学者这次没有翻书,回答:“据我所知,应该是在四百年前左右,那时候山神突然发来请柬,邀请乡绅和朝廷官员上山,在山上大摆宴席招待大家。宴席最后,他说要跟大家暂别一段时间,在场众人询问他何时回来,他得意洋洋地说‘反正你们是见不到了,要是你们家族繁盛,等我回来之后,会找你们的子孙带路,给你们坟头浇一杯酒’——这位山神一向就这个脾气。”

他笑了笑,说:“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山神的记载,连山神庙也渐渐荒废。直到一百五六十年前,才有人重修山神庙,关于山神的传说,也是那时候才又重新出现的。”

众人都为之叹服,回去的路上,韩风感叹:“果然有学问就是好啊!几百年几千年前的事情,他都清清楚楚!”

“是啊,所以你当初在县学读书的时候睡大觉,被老夫子竹板抽手心,一点也不冤枉。”

“龙哥,能别拿我十岁时候的事情来说嘛!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事啊!”

“去年你在县学肄业,老夫子劝你将来多读书,你回答‘大丈夫当马上取功名,岂能埋头案牍之间,虚度年华’……被老夫子一脚从县学大厅踢飞到了外面街上,从此不许你进县学半步,这总不会是你小时候的事情了吧。”

韩风顿时不尴尬了,反而露出得意之色:“我说的是正经道理啊!我们北地人讲究的不就是用手上的刀子去争取未来的荣华富贵嘛!读书什么,龙哥你这样的聪明人去做就好。我是笨人,老老实实练武功最实在。”

潘龙无奈地叹了口气,却也没办法。

韩风的想法,在北地人之中相当流行——甚至于就连他说的那句话,也是一位北地出身的名将留下的名言。

他倒也并不反对重视武力,但人活在世上,总还是要学一些文化,读一些书,才能不那么浑浑噩噩。

韩风笨吗?至少潘龙从没觉得他笨。可他就是不肯读书,像很多北地的聪明人一样。

他们就这么靠着拳头和那点小聪明过日子,在潘龙看来,那实在不算是什么好出路。

相比之下,自家老爹就对文化很看重,从小教他读书识字不说,还给他找了不少诗文和策论名篇。母亲虽然几年前回娘家去闭关了,但当初没走的时候,甚至比父亲更热衷于教他文化。

生在这样的家庭,潘龙觉得,自己就算是武学天赋平平,大概也能有所成就。

毕竟北地不缺敢于挥刀拼命的人,却真的很缺能够帮他们权衡利弊、理清头绪的人。

回到了旅舍,韩风问:“这么看来,那个县令怕是真的就靠着山魈发家,甚至他家可能跟山魈是一伙儿的,咱们该怎么办?”

潘龙摇头:“这件事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

潘龙先走到门口,看了看,又走到窗边看了看,确定附近没人偷听,才低声问:“你们觉得……山魈能活多少年?”

李强惊讶地问:“山魈是妖怪啊,妖怪也会老死吗?”

韩风若有所思:“一切魑魅魍魉,除非乃是神异之属,否则只要不能打破天人界限,终究是有寿命极限的。山魈……应该也不例外吧?”

“没错!”潘龙点头,“一般的山魈,无非也就是比我们人类多活一些年头,活到六七十岁,乃至于九十、一百岁,差不多也就到了极限。更加长寿的山魈,都是突破了极限,真正从‘巨怪’变成了‘妖怪’的。这山上的那个‘山神’如果真的是从一百五六十年前活到现在,甚至于是从二百多年前活到现在,那它必然已经突破了这个极限,甚至于……”

“它可能打破了天人界限,已经修成了不死妖神!”韩风低声说。

不大的客房里面,三人面面相觑。

第四十四章、读网络小说,还是有好处的

不死妖神对应长生仙佛,都是指那些修炼有成,突破了生命的极限,不再被生老病死所困扰的强者。

若是这强者是人类出身,那么就是仙佛;如果不是,那么就是妖神。

当然,仙佛也可能是坏蛋,妖神也可能是好人,更多的仙佛和妖神,则介于善恶之间。仙佛往往与世无争,什么都不关心;妖神则往往随心所欲,做好事做坏事都全看心情,善恶只凭一念。

这卢山的山神如果真是个妖神,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别的不说,潘龙他们只要准备得当,的确能够猎杀寻常山魈,可他们再怎么准备,难道还能猎杀妖神不成?

别开玩笑好不好……

过了片刻,李强先摇头:“不可能!那县令的家族要是真的能跟妖神扯上关系,至少也能混到一郡知府的地步,怎么会在区区一个卢北县当县令?”

潘龙和韩风略一思考,纷纷点头赞同。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摆在明处的。比方说实力和地位的关系,你有什么样的实力,自然就有什么样的地位,弱者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身居高位,但强者绝对不会地位卑微。

不仅如此,社会地位,人际关系,也同样会被“变现”。县令的家族如果真的有妖神当靠山,就算当不到知府,起码也该在郡城里面身居重任才对。

县令说起来是“百里侯”,可终究也不过是最高不超过七品的下级官员罢了。郡城里面,别说上限四品的知府,就算是一些辅官,五六品的也比比皆是。

官品当然并不能直接代表权力,可对于一个家族来说,哪怕是闲职五六品,也肯定好过实权七品——别的不说,官到六品,就有权力举荐家中优秀子弟去中州国子监求学,若是能学而有成,被授予“太学生”的身份,那就可以直接得到授官,家族的荣华富贵,自然就能再延续一代。

相比之下,七品官再怎么一手遮天,做个十年二十年之后总归是要退休的。退休之后,家族里面再没人能够支撑场面,全靠之前留下的人情,那自然会每况愈下。

所以对于大夏皇朝的下级官员们来说,升到六品,就是他们最大的理想。

一般的下级官员想要官居六品自然很难,但如果背后有一位妖神撑腰,那么想要弄个六品闲职,甚至于实权官职,都不算困难,甚至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到理所当然。

妖神的面子,怎么也值得到这个价格。

至于妖神自己,如果他肯入朝为官,直接就是二品官——之所以不授一品,是因为一品大多属于荣誉,多半只有重臣退休的时候,才会授予一品官职,以示褒扬。

大夏皇朝富有九州,但一品官位也不过十二个,三个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九个从一品:太尉、太祝、太史、宰相、宗正、大司徒、大司马、大司寇、大司空。

这十二个一品官里面,正一品永远都是虚职,从帝甲子时代至今都没人能够在退休之前得到授予。九个从一品里面,一般也只有宰相是实职,别的都是虚职。

虽然说,理论上这些官职都有对应的职务。但实践中,这些职务的内容都被分给了几个别的官职,并不会让它们真的集中到同一个人的身上。

毕竟这些官职的权力太大,而且有的还互相重复——比方说太尉和大司马,理论上权力就差不多,都是管天下军队的。区别只在于太尉有武官的任免权,而大司马没有罢了。

在实践中,天下文官以宰相为首,武官一般都是由太子兼任大司马,作为武官之首。但太子压根就不会离开帝都,所以武官一般以九州的九位正二品的大将军为首。

这九位大将军坐镇九州,统领军队,都是帝家的心腹。其中不少人干脆就是天子的弟弟妹妹或者儿子女儿,若非他们领兵坐镇,九州公侯们又怎么会老老实实低头,服从天子的统治呢?

如果仙佛或者妖神入朝为官,一般就会授予和九州将军平等的六军将军——六军指的是天子六军,也就是羽林、虎贲、神武、天策、骠骑、车骑。这六军自然各有统领,但它们的统领并没有六军将军的官职,而是被授予了“前军左右将军、中军左右将军、后军左右将军”的职务。至于六军将军,实际上都是虚职,就是留给那些愿意入朝为官的仙佛妖神们的。

如果愿意入朝为官的长生者更多,六个官职不够,那还有诸如镇军、抚军、冠军、威远、怀化……等等一系列的虚职可以用。倘若连这些虚职都用完了,现编总还是来得及的。

如果真的到了需要现编虚职的地步,当年设计这一套制度的帝乙丑怕是能笑到从棺材里面再活过来。

大夏皇朝建立这么多年,别说是那些镇军将军之类,就连六军将军,也还从来没满员过呢!

有道是“宰相门前七品官”,意思是给宰相家看大门的仆人,地位都堪比七品官,得到妖神庇护的人,地位自然要远高于给宰相家看大门的,怎么也不可能在卢北县当县令这么差劲。

就算他自己不要面子,就算妖神也不在乎面子,朝廷都是要面子的啊!

给别人面子,就是给自己面子。妖神的手下只能当县令,那丢的不仅仅是妖神的脸,也是大夏皇朝的脸。

到时候,人们难道不会议论大夏皇朝太过刻薄小气,不懂得拉拢人才么?

所以就像李强说的,若是这卢北县县令当真能跟一位妖神扯上关系,他就不该待在这里当县太爷了!

三人想通了这一点,顿时放下心来,之前那沉重的气氛也就荡然无存。

只要不是妖神,什么都好说。山魈这类血脉粗劣的妖怪可没有什么先天或者宗师境界,它们只能随着年龄不断积累力量,然后积累到了极限,要么突破极限修成妖神,要么就是无法突破直接完蛋。

那些能够不断修炼进步的妖怪,都有着比较高贵的血脉,或者干脆就是人妖混血,唯有这样,才可能有领悟高深境界的智慧。

“如果不是妖神的话,那它为什么能活这么久?”韩风问,“山魈活不到这么久啊。”

潘龙目光闪烁,低声说:“所以我刚才首先想到的是,这山里面出产能够延年益寿的灵药。”

此话一出,韩风顿时瞪大了眼睛,李强更是连呼吸都粗重起来。

除了那些不死的仙佛妖神之外,没有谁不想要长寿的。但凡是能够延续寿命的灵药,随便哪一种都极为昂贵,用“价值连城”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当年潘家的先祖之所以能够在中原购置大片田产,靠的就是偶然找到(?)的一棵延寿灵药,那棵灵药被长安商会高价买去,然后进献了大夏朝廷。长安商会便从此一飞冲天,从雍州一个普通的大商会,变成了整个雍州都屈指可数超级大商会。

要是这卢山里面真的有延寿灵药的话,找到它,然后无论是卖出去,还是献给朝廷,都能得到极为丰厚的回报。

最差最差,也足够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子孙几代都享用不尽了!

片刻之后,韩风也低声说:“龙哥,你说……那个县令这么庇护这山魈,会不会……他也是在打延寿灵药的主意?”

李强立刻赞成:“没错!只有这样才说得通!他们家族之前发现了这只山魈,确定它早已活过了正常山魈的寿命极限,就判断出这山魈掌握着什么延寿灵药。所以他们才不许任何人去伤害这只山魈,为的是利用这只山魈,找出那种延寿灵药。”

“那我们还要打这只山魈的主意吗?”韩风问。

李强犹豫了。

之前他们还不确定这山魈究竟是怎么回事,现在他们靠着老学者和潘龙两边的情报,已经推测出了可能的真相。而如果事情真像他们推测的那样,卢北县县令为了保护这山魈以及它背后的秘密,绝对不会在乎杀人灭口。

他们三个人或许能够对付一只长寿的山魈,可怎么对付得了卢北县县令呢?

三个人对视了一会儿,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犹豫和退缩的意思。

“可恨!”韩风恨恨地说,“这县令太可恨了!竟然为了区区延寿灵药,置百姓的安危于不顾!”

“换成别的官员,估计也差不多。”李强叹了口气,“看来,这事情恐怕也就只能这样了。我们今天调查这山魈的事情,可能就已经惊动了县令。如果不离开的话,只怕麻烦很快就要找上门来……”

“按照你这么说,我们不仅管不了,还要灰溜溜地逃跑?”韩风瞪大了眼睛,十分愤慨。

李强无奈苦笑:“差不多吧,形势比人强啊!”

韩风顿时火冒三丈,却又无可奈何,气得抓耳挠腮,就像是看到了一只朝自己挑衅的野猫,偏偏自己却被链子锁着,没办法追上去一口咬死它似的。

潘龙一直在思考,此刻听了李强的话,却突然来了灵感。

“形势比人强……形势比人强……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制造出一个有利的形势来呢?”

李强和韩风都看向了他。

潘龙已经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穿越之前看过的一本网络小说。

“我有办法了!”他的笑容有三分阴险和三分得意,还有九十四分的自得其乐,“我们写一封信,寄到雍州侯那里去,举报他们!”

“这山魈有县令护着,咱们拿它没办法。可雍州侯手下高手如云,难道还拿它没办法吗?到时候他们哪怕找遍整座卢山,也能把灵药给找出来。至于那县令……”潘龙嘿嘿地笑了,笑容里面,全是意味深长。

第四十五章、举报是一门技术活

三人商定之后,直接就离开了旅舍,买了一些旅行所需的东西,离开了卢北县城。

一路上,他们都显得怏怏不乐,韩风更是不止一次低声咒骂,却始终无可奈何。

等他们离开,就有人进入了县衙,将消息禀报了上去。

卢北县令得到消息,满意地笑了。

“好在这三个人不是那种一根筋的愣头青,还是知道死活的。”他愉快地说,“要是他们真的无论如何都要进山去消灭山魈,说不得也只能像上次那样,派家族的死士高手去将他们给截杀了。”

“那样的话,就算不死人,也可能造成更大的动静,以至于走漏风声。能够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地把这事给了结,才是最好的结果!”

说着,他又叹了口气:“那山魈的行动规律,这几年下来,我们已经完全摸清了,可它延年益寿的奥秘,究竟在哪里呢?”

“眼看又是三年一度的磨勘了,想要维持一个中中的评价,既不上升也不下降,一直留在这卢北县,却是越来越难了啊!”

卢北县令的这些感叹,潘龙他们自然不知道。离开了卢北县城之后,他们沿着雍州道继续向南,和往常一样晓行夜宿,看起来就像是若无其事一般。

但实际上,他们一直在讨论,该怎么去举报卢北县县令。

民告官并不容易,牵涉到延寿灵药这种事情,难度更大。他们不仅仅要担心收到举报信的人和卢北县县令官官相护,更要担心收到举报信的官员起了贪心,想要把这好处吞下——至少也是跟卢北县县令平分。

一旦那样,他们就从值得表扬的举报人变成了值得灭口的人证,运气好,一杯毒酒稀里糊涂送命;运气不好,严刑拷打逼问同党什么的……都有可能。

“对于大夏官员们的节操,我们绝对不能抱多大的信心!”篝火旁边,李强严肃地说,“所以我们绝对不能暴露自己,身份隐藏得越好,我们就越安全!”

“但人家会相信一个连身份都不肯暴露的人吗?”韩风问,“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相信一个藏头露尾之辈。”

“问题就在这里。我们不暴露身份,仅仅一封匿名信的话,效果是很有限的。但如果我们暴露了身份,效果是有了,可危险也就来了。”李强苦恼地说,“这中间的分寸,不好把握啊!”

潘龙也叹了口气,他曾经考虑过一口气发几十封匿名信,甚至于把这件事写上几百封传单,找个大城市扔得满天都是。但仔细一想,这些做法其实根本行不通。

就算他们不自己送信,总归是要找人代送的。官员们抓住那个送信的人,一层一层追查下来,终究能查到他们。

而如果在大城市里面扔传单,更是众目睽睽,只怕扔完了传单,还没来得及出城门,就已经被人抓住了。

究竟该怎么办呢?

他开动脑筋,努力回忆自己当初看的小说情节。

(小说里面,好像是通过邮局寄信来着……)

这个办法显然不能照搬,九州世界寄信都是直接送上门,或者放在驿站的。这里没有专门的邮局,关键是没有邮筒和邮箱,想要寄个什么东西给别人,要么找驿站的驿卒帮忙,要么找镖局。而无论找哪一种,都是需要当面交接的。

但潘龙他们最要避免的,就是面对面。

想了许久,他们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

这世界高手如云,先天高手全力狂奔的话,一天跑两三千里都很有可能,潘龙的父亲潘雷,就曾经为了追杀一只能口吐风刃将人斩杀的黄鼠狼,两天里面从北地追到了冀州以北草原深处的大狼山,双方一路还追追打打,也足足跑出了超过三千里。最后他杀了那只黄鼠狼之后,花了差不多十天,才返回九州疆域,差点因为迷路而死在外面。

潘龙他们几个虽然有些武功,可都没有日行千里的本事。哪怕是送了信立刻就跑,也绝对逃不过先天高手的追踪。

除非……别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

但问题就在这里,这一点,他们做不到。

又过了几天,马车抵达了卢山南麓的卢南县。

潘龙和韩风一边采购各种旅行物资,为将来翻越终南山的旅途做准备,一边在卢南县打听“卢山山神”的事情。

这一打听,果然有些古怪——卢南县的人们也知道卢山有山神,但他们知道的,是一个喜欢吹牛和吵架的小气鬼山神,那山神个头不高,约莫四尺左右,戴着毫无品味的粉红尖头帽,留着滑稽的八字胡,最喜欢跟人抬杠吵架,动不动吹嘘“我当年如何如何”。

这个山神的故事,和卢北县那位老学者收集的前代山神的记录十分相似。尤其是有一段山神吹牛被戳破,一气之下跟人动手,结果遇到了高手,被暴揍一顿,一边大哭着逃走,一边诅咒“等你老死了,我要在你的坟头上放屁,你就等着吃我的屁吧”……这段记录,那位老学者也一样记载过。

不过,老学者那边的记录就到此为止。卢南县的传说里面,则说多年之后,这位高手年老体衰,旧伤发作,躺在床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时候,山神带来了一壶酒,对他说:“我本来等着报复你的,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你是打过我的人,不该死得这么凄惨。”

那高手喝下了酒,再没感觉到痛苦,安安稳稳地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这样一个有人情味的山神,倒也像个神灵的样子。”韩风听了那个讲古的老先生的故事,对潘龙说,“如果卢山的山神是这样一个神灵,倒也不错啊。”

“故事和真实不能混为一谈,也许后续的事情,只是人们的美好想象罢了。”潘龙说,“但我们可以肯定,仅仅百多里之外的卢南县,人们就已经不知道‘山魈山神’了……那只山魈必定有问题!”

这个消息对他们的帮助,就是坚定了他们举报的决心。

又过了几天,他们离开了卢山郡,进入了散关郡。

散关郡也有从雍州通往益州的道路,但那是一条旧路,道路崎岖不说,由此进入益州之后,还要继续翻山越岭,才能抵达比较繁华的区域。所以自古这条路就不被人重视,除非是打仗,否则正常情况下没什么商旅行人,十分的荒凉。

潘龙和韩风当然不会走这条路——走这条路的话,除了偶尔遇到个把军镇和哨所之外,别想再看到什么人烟,倒是妖魔鬼怪层出不穷。要是遇到个什么大妖怪,他们俩岂非成了千里迢迢送肉上门的蠢货!

所以他们只能循着雍州道向东南走一段路,走到有邰郡武功镇,再从那里转而向南,穿过武关,进入终南山。

那才是从雍州到益州的大路,虽然栈道不好走,这辆宽度有些过头的马车大概走不了,但起码步行绝无问题,路上的补给也会很方便。

“我有个想法。”吃过晚饭准备休息的时候,韩风突然来了灵感,说,“我们可以去大散关附近,士兵们巡逻的路线上,放上一些锦囊,里面装着写了情报的纸条。”

潘龙和李强一起看着他,等他说完。

“士兵们的巡逻,是有一定规律的。我们只要掌握好这个规律,就不用担心被他们抓到。相反,这些哨兵绝对不敢隐瞒消息,肯定会上报。而大散关作为雍州和益州的分界之一,这边的驻军并不属于雍州军,是直属大夏皇家的禁军。禁军军官当然不需要跟区区一个卢北县县令平分好处,他只要把这件事查实了,我们又不跳出来跟他争功,功劳就全是他的。”

“但他可能向大夏皇朝禀报。”潘龙说。

他一点也不想跟大夏皇朝扯上关系,一丝一毫的关系都不想。

韩风笑了:“别说那灵药还没个影子,就算是真的找到了,他为什么要泄露秘密,分薄自己的功劳?我们在锦囊里面只说家中长辈入山除妖被害,跟卢北县县令有仇,这是为了报仇就行了嘛!”

潘龙愣了一下,然后就忍不住笑了。

“这真是个好主意!”

当初卢北县那边,曾经有人入山除妖,结果一去不返。不管他们是不是被县令害死的,这个锅丢给那县令,都算不得冤枉——要是县令肯帮忙,他们多半不会死。

以这个为借口,谁都怀疑不到他们身上来。就算日后真的有人神通广大找到他们,他们也可以一推二五六,推给“自称家中长辈除妖未归,一直在追查”的某个根本不存在的人。

归根究底,延寿灵药虽然珍贵,可对于整个大夏皇朝来说,也不是什么值得大动干戈的东西。何况,灵药到手了,心怀不轨的贪官干掉了,大夏皇朝才不会在乎究竟是谁举报了卢北县县令呢!

如果他们真要找,那就让他们找去吧。反正潘龙等人,不过是给举报人提供了一些线索罢了。

三人又仔细商量了一番,将那“举报人”的相貌装束口音习惯都一一设计好了,仔细推敲完善,权当真有这么一个人。

出城之后,潘龙让韩风和李强继续驾车赶路,自己则单独行动,去找大散关的巡逻士兵。

韩风当然想要跟上,但这次潘龙却不让了。

“为了安全,我们一定要演好这场戏。”他严肃地说,“你们要做好伪装,两个人伪装成三个人,已经不大容易了。一个人伪装成三个人,根本就不可能!”

韩风无精打采地回到车上,潘龙感觉几乎可以看到他耷拉着耳朵。

第四十六章、赠汝等机缘一份

看着马车远去,韩风还从车窗里面探出头来,不停地向自己挥手,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潘龙忍不住笑了。

“不让这小子凑热闹,他一定很难受。”

但没办法,他这次真的不能带韩风一起来。

需要两个人扮演三个人,固然是其中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他要施展的手段,实在没办法向韩风解释。

而且,他也并不打算按照韩风的计划行事。

“锦囊妙计”这个做法看起来很有趣,其实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身份。锦囊也还罢了,其中那封信,他们是要亲手写的。这就是线索。

九州大地上奇人异事很多,除了武者之外还有术者。术者主要锻炼的不是筋骨血肉,而是魂魄灵明,他们并不擅长和人搏杀,却有着种种奇妙的本事。

定丰镇没术者,整个北地术者都很少,仅有的一些大概都在金城防线。潘龙没见过术者,向父亲询问的时候,也没能得到多少有价值的情报——术者们的本事神秘莫测,潘家又有那么一个要命的大秘密,别说是跟术者来往,就算是靠近术者,他们都不愿意。

如果延寿灵药的事情闹大了,大夏皇朝派术者追查,那封信就是个要命的破绽。

潘龙不知道术者能不能靠着一封信找到自己,但他可不想打这个赌!

所以,他绝不会留下任何实物,给别人借此找到自己的机会。

而且他也不打算去跟大散关的大夏禁军打交道,大夏禁军的军官里面有很多都出身于皇族,甚至连血缘关系跟当今天子在三代之内的帝族都有,万一遇到个知道山海经那件事的,那人又脑子一抽要追查,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惹麻烦?

仔细盘算了一下自己的计划,他点点头,走进了道路旁边的树林里面。

角色面板切换,使用技能“潜行”。

他的身影渐渐模糊,很快就消失在了林间阴影里面,仿佛根本不存在一般。

被动技能“无踪步”激活。

他迈开步伐,明明走在遍地落叶和尘埃之中,所过之处却只留下并不显眼的痕迹,相信用不了多久,这点痕迹就会被后续落下的树叶和尘埃掩盖,谁也看不出来。

(无踪步没有消耗,但潜行却要每三分钟消耗一点魔力值。魔力值上限相当于基本值加精神属性的一半再扣除小数,我的基本魔力是0,升级加了4点;精神属性是41,升级加了10点,至圣之靴又加了10点,现在我的魔力值上限足有34,可以支撑一小时四十分钟左右的消耗……留下十分钟的安全量,我必须在一个半小时里面,把事情给做完!)

他暗暗盘算着,脚步飞快,一会儿就跑到了散关县城,一溜烟钻了城门旁边卫兵们的休息室。

值夜班的卫兵们有的已经回家,有的在这里睡觉。不过此时才换班没多久,他们刚吃过早饭都还没睡,或躺或坐,正在闲聊。

潘龙并没有解除潜行,而是找了一个不会被人碰到的地方,运起真气,把话音稍稍向前面移动了几步。

“吾乃卢山山神,赠汝等机缘一份。”

空荡荡的地方突兀地有声音响起,让士兵们都吃了一惊。他们面面相觑,不止一个人下意识地拔出了佩刀。

“谁!谁在装神弄鬼!”一个看起来像是小队长的士兵大声说。

“汝等无需畏惧,吾真身不在此,仅仅传话罢了。”

话音未落,那小队长已经冲到声音的位置,挥刀就砍。

他理所当然地砍了个空。

“吾真身不在,汝何必白费力气。”

小队长叹了口气,悻悻收刀,声音也低了几分:“你说你是山神,有什么证据?”

“聒噪小儿!吾何须向汝证明!”

小队长气得鼻子都歪了,却拿这根本不在此地的家伙无可奈何,怒道:“那你要干什么?施展法术消遣咱们吗!”

“吾欲赠汝等机缘一份。”

“机缘?什么机缘?”小队长问,“别告诉我说,是你山上有什么宝贝——卢山挺远的,我可不高兴那么远过去!”

“是啊,谁知道你是不是骗我们过去,想吃掉我们!”另一个士兵说。

“一群蛮物,肉粗血臭,满腹污秽,便是用十斤盐腌了风干,亦是腥臭不堪,吾才不吃!”

“呵呵,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小队长冷笑,“我们再臭,起码还是活的,活着总比死了好!”

潘龙暗暗皱眉,他没想到这些士兵居然这么难缠,一点都不相信他。

(想不到装神弄鬼这招居然不好使……这些当兵的不好忽悠啊!)

好在,就算不好忽悠也无所谓,哪怕是忽悠不成功,无非也就是效果差点,并不影响他的计划。

“当真蠢物!罢了,吾懒得和汝等多言,且听吾道来。吾离开卢山已久,近日修为精进,元神出窍,旧地重游。却见一山魈窃据吾之山林,更有荒唐官吏,竟将吾之庙宇改作妖魅之用,当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位……我们就当你是山神吧。你的山神庙被妖怪占了,那你去一个雷劈死它好了,找我们有什么用啊?”小队长说,“我们只是**凡胎,帮不了你的。”

“那妖魅有卢北县县令相助,汝等自然不是对手。但,吾亦不需汝等出手。”

“你说明白好不好!我们都被你弄糊涂了!”小队长叹了口气,“你又告诉我们卢山闹妖怪,又说卢北县县令帮妖怪的忙,又说不用我们出手……难道要我们帮你报官不成?”

“正是。”

“……你就不能自己去报官吗?”之前那个士兵问。

“缘分不足。”

“什么意思?”

“不可说。”

小队长摇头:“抱歉,我们帮不了你。”

“卢山之中,有延寿灵药生长。”

正在纷纷摇头的士兵们,动作齐刷刷地停了下来。

“此乃吾昔年偶得,移植于此。吾本神裔,寿元绵长,无需此物,只作观赏。不料吾离去之后,那妖魅窃据吾山林,竟吞食一株,由此寿元大增,以山魈粗劣之身,活了二百余岁,直径尚康健壮硕。卢北县县令与其勾结,或亦为谋取此物。”

小队长咽了口吐沫,陪着笑低声问:“山……山神大人,您的意思是说……您那山上,还有剩下的延寿灵药?”

“自然如此!”

小队长的笑容越发谦卑:“您的意思是……送给我们?”

“呵呵,吾虽不惜此物,但汝等敢收下?”

小队长笑容一僵,看看大家,苦笑摇头:“的确不敢,这东西比我们哥儿几个的小命值钱多了。”

“汝等命格浅薄,亦承受不得大机缘。且将此事上禀,待尘埃落定,自有赏赐。”

小队长恍然大悟:“我懂了!您要借我们传个话。这事情要是不成呢,反正也不是我们的责任。要是成了呢,我们多少也有些功劳,是吧?”

“正是如此。汝等既然知晓,吾去矣!”

说完,潘龙闭上了嘴巴,一言不发,却并没有走动,依然缩在那个不容易被人碰到的角落里面。

士兵们议论纷纷,过了一会儿,他们拿定了主意,在小队长的带领下,走出了休息室。

等他们走了,潘龙将地上自己留下的少许痕迹清理掉,然后也悄悄地出了门。

他远远看着这些士兵找到了城门尉,报告了这件事,城门尉一脸纳闷,跟着他们到房里看了一通,然后又出来,奔着县衙去了。

他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这件事多半是成了!

散关县和卢北县不仅不相邻,甚至都不在同一个郡。两边的官员就算认识,也不会有多大交情。这县令不大可能为了帮卢北县县令保守秘密,就动手杀人灭口。

退一步说,就算他想要杀人灭口,“卢山山神”还在,还可以找别人传讯,他能灭得掉寻常士兵们的口,难道还能灭了山神的口不成?

所以他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将这件事上报郡知府,然后知府上报州牧,州牧自然会派人去卢北县调查,无论能不能找到延寿灵药,卢北县县令勾结妖魅的事情都是会曝光的,而那只山魈的下场,也绝对只有死路一条。

要是找到延寿灵药,它或许还能死个痛快。要是找不到,州牧怕是会请术者出手,将它体内灵药的药性再萃取出来,那个死法,就很悲惨了!

但潘龙可不会同情一个作祟多年的妖怪,尤其这妖怪还是吃人的。

李强打听消息的时候可是听说了的,这些年来,那妖怪吃了不少人。以至于原本有登山传统的卢北县居民们,甚至都不敢接近卢山了。

潘龙不是连蚊子都要保护的白痴圣母,既然是吃人妖怪,那怎么死都是活该!

至于那个卢北县县令……如果他真的有本事,能够逃脱罪责,潘龙不介意等自己将来武功高强之后,再悄悄割了这狗官的脑袋。

当然,按照他的估算,这狗官多半是逃不过眼前这一劫,要跟那与他勾结的妖怪一起死掉,作个同命鸳鸯了。

他没有再跟着去看个究竟,趁着还有不少时间,快速地离开了散关县,回到山林之中,迈步疾驰,追上了正慢悠悠走在路上的马车。

“这么快就办妥了?”韩风惊讶地问,“龙哥你也太厉害了吧!”

“事情出乎意料地顺利。”潘龙笑道,“正好遇到一队巡逻士兵,我就把那封信裹着一个石块,扔到他们附近,然后远远看到他们商量了一阵,急急忙忙回去了——事情大概是成了。”

“这就好!”李强和韩风都满意地笑了,心中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第四十七章、善恶到头终有报

大夏皇朝的办事效率果然是高,当他们在路上又走了半个多月,最后来到武功镇的时候,便看到了衙役来到镇衙旁边的布告板前,往上面贴了一张金标朱印的通告,这份通告乃是州牧所发,通篇都是骈文,但意思倒也还算清楚。

卢北县县令勾结妖魅害人,已经被革职拿办,那妖魅被州府官兵所杀,乃是一只吃人的山魈。在山魈居住的山洞里面,更发现了近百具被啃食过的白骨残骸,而山涧山谷里面发现的数量,还超过这个数目。

“真是想不到!那山魈竟然吃了二百多人!”韩风很震惊地说,“竟然这么多!”

潘龙忍不住剽窃了一句名人名言:“先贤有云: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是率兽而食人也。但那终究只是比喻,而这卢北县县令,却是真的率兽食人,果然该死!”

“它出现在卢山上,大概已经超过了二百年。跟县令的家族合作,至少也有好几十年。二百多人的数量,平摊在这么多年里面,一年大概也就几个人。”李强说,“在雍州,一个县城一年死几个人,甚至可能是外地路过的旅客,根本就是无声无息,谁都不会在意的。”

话虽然这么说,但说完之后,他却深深地叹了口气。

“无论如何,他们总算是可以安息了!”

说完,大家都笑了。

这件事虽然不是由他们亲手解决,但能有这样的结果,也挺让人满意的。

大夏皇朝的确是问题重重,可至少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还没有到无可挽救的地步。

只是,一个卢北县县令被他们设法弄倒了,一只山魈被他们想办法弄死了,但在这九州大地之中,还有多少个没被他们发现?没有被弄倒的卢北县县令?还有多少为祸苍生的妖魔鬼怪?

这番话,潘龙没有说出来。

现在大家的心情都很好,又何苦用这些注定没有答案的问题,来破坏大家的心情呢?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很多人来看这张刚刚贴上来的布告。

托县学制度的福,九州百姓里面识字的很多。很快就有大声朗读,并将布告的意思解释给大家听。

听了这骇人听闻的消息,百姓顿时为之哗然,纷纷谴责卢北县县令伤天害理、禽兽不如,活该千刀万剐!

“诸位乡亲这话大概说对了。依小生所见,这狗官怕是真的会被千刀万剐。”一个书生打扮的人说,“大夏律法之中,便是十恶不赦的重罪,也只止于大辟(砍头),凌迟之刑皆用于伤天害理、丧尽天良之辈。譬如数年之前,凤翔府有塾师奸猥幼女,历年受害者竟逾百人。事发之后,便被判处了凌迟之刑。据说受害者的家属纷纷取了一块刽子手切下的皮肉回家喂狗,切齿痛恨,可见一斑!”

“这卢北县县令也一样吗?”有人问。

“自然!”书生笑着说,“鬼域奸邪,终究是见不得光的!诸位乡亲可稍待时日,依小生所见,断则月余,多则三月,便能看到那狗官被凌迟的布告。”

众人纷纷大喜,连声喝彩。

潘龙等人也忍不住笑着点头,李强更满脸期待地说:“那我可真要等着看到那份布告了!”

“可惜我们要去益州。”韩风叹道,“雍州的案子,是不会在益州发布告的,只能等我们回来之后,再看旧闻了。”

潘龙说:“无论如何,那狗官的下场总是不会变的。就算我们不能第一时间看到结果,也是一样。”

他们心情愉快地去了车马行,跟车马行的老板商量卖车的问题。

老板仔细检查了马车,然后说:“这车做工极好,价格也会很贵,我不能轻易决定。如果你们真的要卖,可以在武功镇住上几天,等我筹措一些钱财。顺便……呵呵,不瞒诸位,我也要托请衙门的朋友查一查,这车子可有什么案底。”

潘龙一愣,他倒是完全没想到这个问题。

韩风忍不住问:“那你要查上多长时间?”

“短则三五日,长则十余日。”老板说,“兹事体大,老夫不敢儿戏。”

“怎么要这么久啊!”韩风不高兴地说,“你这人一点都不爽利,哪里像个雍州人!”

“客官请见谅,老朽是做生意的,做生意讲究安全第一,万万不敢惹麻烦。”车马行老板说话客客气气,态度却很坚决,“若是诸位客官不耐烦等待,可以去别的城镇。老朽实在不敢冒如此风险,敬请见谅。”

韩风看向潘龙,等待他的意见。

潘龙盘算了一番,问:“你能不能给个准确的时间?”

“这个……实在是给不出啊。”

“那这样吧。”潘龙说,“今天已经是腊月十九,距离新年也没几天了。我们就在这镇上过年,你来不来得及在新年之前,把这生意给做了?”

“客官放心!必定来得及!”

潘龙点了点头,看向韩风:“阿风,看来我们要在这武功镇过年了。”

“这样也好。”李强说,“此去益州山高路远,你们在武功镇休息一些时日,等新年之后,可以跟商人一起出发。”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潘龙和韩风将车子留在了车马行,车马行则出具了一份文书给他们,还给了一笔定金。因为这车子十分高档,那定金的数量也颇大,足以让一户寻常人家吃上两三年。

定金到手,他们便住在了车马行隔壁的客栈。这客栈条件只是普通,但食宿一体,倒是十分便利。

饭后,潘龙估算了一下住到新年所需的花费,分出一部分之后,将剩下的递给李强。

“这……这是什么意思?”李强一愣,诧异地问。

“分红。”潘龙笑着说,“江湖相见,就是有缘。咱们一起做了那桩大事,怎么也算是朋友了。这笔钱就当是庆祝咱们弄倒了狗官,强哥你带回家,也开开心心过个年。”

“老李为什么要回家?”韩风纳闷地问,随即醒悟过来,“对哦,车子卖了,老李你也自由了,我们总不能带着你一起去益州。嗯,你就拿着这钱回家算了。这笔钱不多,但也能买上几亩田,养家糊口,大概也够了。”

李强连连摇头,不肯收下。

“我当初生了重病,几乎客死他乡。全靠老板帮忙,才捡回了一条命。所以我答应给他打工几年,以偿还这份人情。”他说,“如今他的人情,我应该算是还了。正好可以轻轻松松再重新出发,拿了你们这笔钱,岂不是又要欠上一笔人情!我是个笨人,欠了人情,连走路都走不利索的!”

韩风大笑,用力拍着他的肩膀:“老李你这话说的太差劲了!咱们是不是朋友?是吧。既然是朋友,你缺钱,我们有钱,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别想那么多,事情其实就这么简单。你需要钱,我们正好有钱——该怎么办,不是一目了然的嘛!”

李强再三推辞,但潘龙和韩风一致决定,他一个人终究说不过两个人,只能叹着气,将那一包银子收下。

“对了,老李你下午就要离开了吧?计划去哪里?”韩风随口问道。

“回家。”李强说,“我出门也好几年了,除了请人捎过几封信之外,一次也没回过家。现在没什么事情,也就不在外面耽搁了,正好回家过年。”

“我知道你要回家,我是问,你家住在哪里?”

“从这里向东,过了商洛,在洛口渡向东约莫五十里,大路旁有个李家村,我家就在那里。”

潘龙估算了一下,惊讶地说:“这么一说,你家离这里不远啊?”

李强笑了:“没错,以我的脚程,十日之内必定能够赶到。过年之前回家,一点问题都没有。”

“那你吃完这顿饭,就要出发了?”

“不急,今天已经晚了。我等明天一早出发。”

当天晚上,潘龙正在床上睡觉,突然听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

他睁眼一看,却是个身材矮小,带着粉红尖顶帽子的老头儿,正翘着白胡子,笑嘻嘻看着自己。

“你是谁?怎么到我的房里来了?”他诧异地问。

老头儿哈哈大笑:“你能借我的名号做事,我为什么不能夜里来拜访你呢?做人要讲道理,你说对不对?”

潘龙微微一愣,想要琢磨究竟是谁,却觉得脑子里面一片混沌,迷迷糊糊想不起来。

“好了,不要想那些无聊的事情了。”老头儿说,“你帮我解决了一个麻烦,我很感谢你。现在我的真身还在深山里面闭关,只是元神出窍来这里,不便久留。送你一个小礼物,日后如果有缘,欢迎你到卢山作客。”

潘龙豁然一惊,顿时明白了眼前这人的身份,急忙起身,却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却原来,是一场梦。

只是他转头一看,看到自己枕头旁边放着一个拳头大小的葫芦,伸手拿起来,里面晃荡晃荡,似乎是液体,更听到隐约有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

“自酿果酒一杯,略有延年益寿之效。一口喝完,大概能够延寿十年。”

他急忙询问究竟,但却得不到半点回答,只有手上的葫芦真真切切,作不得半点虚假,轻轻一摇,里面的灵酒晃荡作响。

第四十八章、山神的酒

潘龙在屋里转了一圈,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找到,才确定自己刚才大概真的是遇到了卢山山神。

能够进入别人的梦中,并且送来一件东西,这绝对不是普通术者能做到的事情。

入梦不算什么,别说是术者,很多鬼魅都能做到。但运送实物,就是了不起的神通——试想,如果你有这本事,想要杀死谁的话,都不需要大动干戈,只要半夜三更的时候运一根长针到他的面前,直接钉进他的脑袋里面,就算完事了。

这种杀人方法他从没听说过,大概也就意味着,有这能耐的术者真的非常少。

(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潘龙坐在床上,皱眉思考。

自己已经做得很隐秘,自我感觉没露出什么马脚,就算是有高人能够读取那些士兵们的记忆,也不大可能从中找到关于自己的线索。

卢山山神究竟是用了什么办法,才能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自己?

潘龙怎么也想不明白。

莫非仙佛之流,当真有如此不可思议的大神通?

还有,这卢山山神,究竟是不是仙佛之流?

他越想越不明白,只能叹了口气,将这些疑惑放到一边。

至于那葫芦延寿灵酒,他并没有立刻饮用。

这位高人究竟是谁?他还没能完全肯定。就算真的是卢山山神,这延寿灵酒也是真货,它也不一定就没问题。

按照故事,这位山神是个喜欢捣乱的脾气。自己就算是帮了他的忙,可也冒了他的名。奖赏之余小小地惩罚一下,不无可能。

没准那酒延寿归延寿,喝了之后却会上吐下泻一番。又或者喝了那酒,会头昏眼花醉醺醺好几天……这些都有可能。

反正他还年轻,不急着延寿。

倒是……没准将来,爷爷或者别的哪位长辈,会用得着它。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了韩风的惊呼。

他急忙收起灵酒,闯入韩风的房间,却见韩风呆呆地坐在床上,手上拿着一个小小的葫芦,和自己那个一模一样。

“龙哥。”看到潘龙过来,韩风有些傻乎乎地说,“我刚才梦见卢山山神了,他还送了我一葫芦酒,说是能够延寿十年。”

潘龙这才放下心来,笑着说“我也梦见了,他说是感谢我们帮他解决了麻烦,送给我们的礼物。”

“啊,果然不是做梦?”

“应该不是做梦。”李强的声音传来,他也走了进来,手上拿着一个同样的葫芦,“我刚才也梦见了卢山山神,得到了一份延寿灵酒。”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设法惩治卢北县县令和那只山魈,并不是为了讨好山神。却不料无心插柳,竟然因此取悦了卢山山神,并得到了山神的礼物,可谓意外之喜。

“这酒,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潘龙问。

韩风哈哈一笑,直接拔掉酒葫芦的塞子,一仰脖子,将小小的一葫芦酒全都喝了下去。

“味道有点酸,山神老头的酿酒技术不怎么样啊。”他咂咂嘴,笑着说,“想那么多干什么,直接喝了算了!多活十年,挺好的。”

潘龙笑了笑,看向李强。

李强却没有这么做,他想了一下,说“我要把这酒带回家。若是祖父祖母还有人在,便孝敬他们。若是没有,便孝敬母亲。”

韩风“咦”了一声,惊讶地看着李强,赞道“看不出来,老李你还是个孝子啊!”

他随即有些懊恼“早知道,我就把这酒也留下,带回去给老爹了。他大概成不了先天高手,如今也快五十岁了。给他延寿十年,总好过我自己浪费……”

潘龙笑着拍拍他肩膀“别懊悔了,如果让你父亲选的话,他必定是希望你延寿,而不是自己延寿。何况只是延寿十年,说实话也挺一般的。没准我们闯荡江湖的时候,还能找到延寿效果更好的灵药呢!”

他这话倒也并不全是单纯的安慰,延寿灵药之中,效果比这酒更好的,的确很多。

远的不说,当初潘家祖先卖给长安商会的那一株“琼玉花”就能延寿三十年,若非如此,也不可能卖出偌大价格,更不可能让长安商会借此一飞冲天。

而在九州的传说之中,延寿效力还在琼玉花之上的灵药,也比比皆是。

这些灵药之中最常被人们提到的是“交梨”、“火枣”,相传很多仙佛都栽种它们,一颗就能延寿百年。当初潘家祖先想要借助山海经残片制造,却没能成功的“不死草”,更是能让凡人拥有堪比仙佛的无穷寿命,长生不老。

相比之下,这延寿十年的一葫芦灵酒,倒也的确不算太过惊人。

被潘龙劝了一番,韩风的心情才算是好了一些。他正要说什么,突然眼睛发直,脸色发红,迷迷糊糊地说“啊呀,我有点醉了。”

话音未落,他就躺了下去,随即打起呼噜来。

潘龙和李强面面相觑,没料到竟然会这样。

二人急忙检查一番,确定韩风当真只是醉了——他脸色酡红,呼吸之中带着浓郁的酒气,脸上还傻乎乎地笑着,看起来跟一般的醉鬼没什么分别。

只是……那小小的一葫芦,估摸着不会超过一两酒,怎么就醉了呢?

“他酒量不佳?”李强问。

潘龙摇头“我这兄弟多的不敢说,寻常烈酒的话,一两斤不在话下。”

“这一葫芦究竟多少?”李强好奇地将韩风喝完之后放在一边的酒葫芦拿起来,看了看,又拿起桌上的茶杯,从装着冷开水的陶罐里面倒了一杯水,试着灌进去。

才灌了小半杯,酒葫芦就满了,水溢了出来。

“的确只有不到一两的样子啊……”李强自言自语着,坐到椅子上,收好东西,然后一仰脖子,将那一葫芦水喝了下去。

潘龙看着他做完这些,问“还有酒味吗?”

“微微有一点,很淡。”李强说。

“有醉的感觉吗?”

“等等再说。”

李强等了片刻,脸色突然变红,身体也晃了两下,他扶着旁边的桌子,有些吃力地站起来,脚下不怎么稳当,走了一步,又重新坐了回去。

“果然烈酒!”他有些口齿不清地感叹,“喝下去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片刻之后就感觉酒劲猛地冲上来,比喝了几大碗烈酒还狠!”

“这么厉害?!”潘龙有些惊讶,拿起放在桌上的酒葫芦和水杯,也灌了一葫芦,一口喝了下去。

喝完了这几乎已经没有酒味的清水,他坐在床边歇了一会儿,果然感觉酒劲冲了上来。虽然没有李强说得那么厉害,但约莫也相当于喝了一大口烈酒的感觉。

“这卢山山神的酿酒之术,真是出神入化!”他不由得赞道,“究竟用了什么手段,才能酿出如此烈酒?”

“有机会……去卢山,我要求他再给我一些。”李强含含糊糊地说,“不用长寿……这就很好……”

说完,他头一仰,躺在椅子上睡着了。

潘龙连连摇头“喝酒喝醉也就罢了,你竟然喝水都能喝醉,简直丢人!”

他站起来,将李强拖回他自己的房间,扔到床上,然后关好韩李二人的房门,自己也回房睡觉去了。

一觉睡醒,天已大亮。

他去叫醒李强的时候,李强依然有些睡眼朦胧,似乎还残留着几分酒意。潘龙往他脸上扔了一条湿毛巾,才算让他完全清醒过来。

“啊!我要赶路回家!”

于是他急急忙忙收拾行李,然后和潘龙一起来到韩风的房间,却见韩风依旧还是昨晚躺着的姿势,正在呼呼大睡,身上的酒味半点没散。

“怎么办?要叫醒他吗?”

“算了,让他睡吧。”潘龙笑着说,“反正我们还要在这里住到新年,他想睡多久,就睡多久好了。”

“也好。那么,我就告辞了。”

“不吃个早饭?”

“行李里面有干粮,到路上再吃吧。现在时间已经不早,我要赶快出发,否则来不及在天黑之前找到城镇落脚了。”李强说,“现在,我可真不敢住在村庄驿站里面啊!”

他说着拍了拍腰间,潘龙知道,他拍的是藏在外衣下面,皮革腰兜里面的银子和延寿灵酒。

关好韩风的房门,潘龙陪他下楼,送他出了客栈,目送着他一路走远,直到出城离去。

“一路顺风,朋友。”

他默默祝福一番,然后回到客栈,买了早餐的热粥饼,端到了楼上,坐在韩风的屋子里面吃了早饭。

吃饭的过程中,他一直注意着韩风的模样,却见这小子始终呼呼大睡,没有半点要醒来的意思。

“能吃能睡是福气,你就好好睡吧!”

将值钱的东西收在身上,他下楼向客栈掌柜叮嘱了一下,悠哉悠哉地出了门,在武功镇里面游览起来。

武功镇不大,潘龙只用了不到半个上午,就把镇子里外所有值得看一看的地方都逛了个遍。他还去了一趟车马行,伙计告诉他,老板出门了,大概两三天之后才能回来。

很显然,这老板是去调查那辆马车的事情了。

“唉,没有韩风陪着,逛街也很无趣啊!”潘龙又逛了一会儿,只觉得无聊。

韩风那小子不管到什么地方,都能迅速找到值得一去的风景名胜或者人文古迹,无论是一堵墙还是一棵树,他都能很高兴地说上半天。但潘龙自己游览的时候,却觉得一切都没什么意思——无非就是破墙老树,有什么特别的?到处都是嘛!

很显然,和韩风相比,他缺乏一颗旅行家的心。

同样行万里路,韩风或许能够写出若干篇游记来,甚至能编纂出几本书,他大概就只能画一张地图,标注“某年月日,在这里杀了一伙强盗”、“某年月日,在那里收拾了一条狗官”之类的事情。

虽然是老乡,年龄也差不多,但他们两个人,真的是犹如晏子所说的那样,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



第四十九章、过年

韩风这一醉,就睡了很久。

一天两天……他始终躺在床上,时不时打两个呼噜,脸上带着傻傻的笑容,也不知道究竟在做什么梦,一副很愉快的样子。

要不是看他脸色红润,精神也不差,潘龙怕是已经急得跳脚了。

“这一葫芦酒喝下去,怎么就醉了这么久?”

“难道说,所谓的‘延寿十年’,其实是一口气睡上十年不成?”

他有些担心,忍不住自言自语。

按照另外一个世界的传说,有个叫做陈抟老祖的仙人,就是个睡觉能手。号称大睡三千小睡八百,动不动一觉睡上几个月、几年甚至更久。靠着这种类似冬眠的方法,这位神仙活了很多很多年,从唐朝活到了宋朝,当真长寿。

如果韩风也这么睡上十年……

“这会得褥疮的吧?”

等他睡到第五天,潘龙忍不住找伙计帮忙打来热水,给这小子擦了一遍。韩风这家伙睡得跟死猪一样,用热毛巾给他擦身体的时候,他竟然还在打呼噜!

伙计也看得目瞪口呆,问:“这位小公子……他究竟得了什么病?”

“天晓得。”潘龙反问,“你看呢?”

“小人看他脸色红润,身上酒气浓重,莫不是喝醉了?”

“差不多吧。”

“那……为什么喝醉了,会醉这么久?”

潘龙翻了个白眼:“我要是知道为什么,早想办法了!”

“要找个大夫吗?”伙计问。

“你认识能治这个的大夫?”

伙计想了想,摇头。

“还是算了,小公子的情况倒也安稳。横竖不过是睡觉……就让他睡睡吧。”

于是韩风就继续睡了下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正好是夜里,只见一盏油灯点在桌上,潘龙无精打采地坐在旁边,正在打瞌睡。

“啊,龙哥,你也喝醉了?”他下意识地问。

潘龙霍然一惊,跳了起来。

“你总算醒了!”

“啊?我睡了很久吗?”

“也不是很久……正好十天。”潘龙叹了口气,“今天恰恰是除夕夜,你若是今天再不醒,就可以算是睡过一年了。”

韩风大吃一惊,纵身跳了起来:“我睡了十天?!”

“没错。还好没睡十年。”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要睡十年?”

“延寿十年嘛,一口气睡上十年,那可不就是延了十年的寿么?”

韩风张大嘴巴,目瞪口呆。

过了许久,他才讷讷笑着说:“好在只睡了十天!要是真的一觉睡上十年,等醒来之后,岂不是我侄子的年纪都比我大了……”

他大哥韩山几年前已经结婚,有个五岁的儿子。而韩风自己也才十五岁,生日还偏小。如果他真的一睡十年,还真的会出现侄子比他年纪大的情况。

好在,他只睡了十天。

卢山山神的延寿灵酒,大概是醉一天就能多活一年。

一觉醒来,韩风明明十天没吃没喝,却一点也不饿不渴。第二天早上,他在伙计惊讶的目光注视下,若无其事地拖着潘龙出去逛街。

“武功镇我已经逛遍了。”潘龙无奈地说,“我甚至知道,从西门到东门,是一千零四十六步;从南门到北门,是一千二百三十三步。这城里的每一间店铺我都进去过了,每一棵古树我也都看过了……真的,没什么可看的!”

“龙哥你还数步子?太无聊了吧。”

潘龙叹了口气,无语摇头。

但韩风不愧是旅游专家,居然愣是找到了新的景点——从今天下午开始,武功镇的人们就会在镇子中央的小广场上点燃篝火,那团篝火会一直烧到明天早上,意味着明年的日子也一样红红火火。

“篝火有什么好看的?”潘龙问。

“等一下还有人唱戏文啊。”

潘龙无法理解韩风为什么那么兴奋——戏文很有趣吗?这小子连书都不肯读的,为什么会对戏文感兴趣?

但既然韩风想要看戏,他也陪着看戏就是了。

今天唱的戏文是“天剑记”。作者是古代的著名戏剧家文超公,时代大概在大夏皇朝建立初期。这位戏剧家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创作能力当真出类拔萃。有人统计过,光是那些可以肯定由他创作的戏剧,就有四十余部,称得上是著作等身。

“天剑记”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还是系列剧。第一部“九重塔”,第二部“妖精乡”,第三部“生死箭”,第四部“刀剑决”,第五部“昆仑梦”……故事剧情让潘龙有莫名的熟悉感,总觉得在哪里看到过。

这种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之前在定丰镇看人唱戏文,唱同样由文超公写的刀客三传(“惊鸿刀”、“谈笑刀”、“寂寞刀”),仙凡四记(“天河记”、“劈山记”、“思凡记”、“黄袍记”),熟悉感更是强烈,强烈到让他怀疑这位是不是他老乡的地步。

但无论是不是他老乡,这位文老先生都已经去世多年,怎么都和他没关系了。

除非这位老先生能死而不灭,只要有后人记得他、传唱他的诗文,他就可能死而复生,否则就算是他曾经留下遗嘱,要把遗产给自己继承,也是不可能的。

大夏皇朝法律规定,无论是遗嘱还是合同,有效期都只能维持到当事人死亡五十年之后。而这位文坛传奇已经死了超过二十个五十年……

从午后三点到晚上八点,戏班唱了一段又一段,到最后毕竟还是全唱完了。

时候不早了,戏班也要休息,也要准备过年。

不仅仅戏班要过年,大家都要过年。

“最后那段唱得真好!”回客栈的路上,韩风兴高采烈地说,“比当初去定丰镇唱戏的戏班唱得好多了!”

他手舞足蹈,还时不时拔刀出来,以刀作剑挥舞几下,模仿戏文里面角色的动作:“几句话一唱,就能让人感受到故事里面的气氛,听得久了,甚至感觉自己好像进了戏文之中一样……真是太好了!”

潘龙笑着点头,他刚才也有类似的感觉。

但他知道,那压根不是什么表演水平高,而是表演者精神强度异于常人,全神贯注表演的时候,意志散发出来,感染了周围的普通人。

有如此强度的精神意志,实力必定不凡,不是修炼奇门武学的高手,就是术者。

(这个戏班子里面还真是藏龙卧虎,想不到雍州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戏班,都藏着如此高手!)

他一路感叹着回到客栈,吃了宵夜,洗脸洗脚正要睡觉,突然感觉窗外的夜色异常清凉,探头一看,却见夜空清澈,群星连闪烁都不闪烁了,明亮得仿佛触手可及一般。

(咦?!)

他心中一愣,突然有些灵感,朝着戏班的方向看去,却见戏班驻地上空,隐约有气息盘旋。那气息非龙非蛇,羽翼伸展,隐隐有文鸟之像。

(莫非我还真猜对了,他们戏班里面真有术者,这是术者在修炼?)

(还是说,这戏班里面藏着个鸟妖,正在吞吐灵气?)

他琢磨了一下,也就放到了一边。

那气息正而不邪,有一股平和温暖的味道,显然不是什么害人之辈,无需多管闲事。

睡了一会儿,他被窗外传来的爆竹声给惊醒了。

推窗看去,只见处处篝火,爆竹连声。就连客栈门口,老板都点起了篝火,将一根根竹竿伸进去,烧得噼里啪啦。

“新年了啊!”

感叹声从隔壁窗边传来,却是韩风也被惊醒了,正在感慨:“又是一年,我这就十六岁了。”

“恭喜你又长大了一岁。”

“龙哥你这说法,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

“那我应该说什么?”

韩风想了一会儿,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是不对劲。”

他没有再说这个话题,问:“龙哥,你觉得老李他……到家了没有?”

“应该顺利到家了吧。”

“过年能够回家,真好!”

“是啊,他出门在外闯荡几年,最后能够带着一笔钱和礼物回家,倒也算是好结果。”

“咱们什么时候回定丰镇?”

潘龙笑了:“想家了?”

韩风的笑容有些腼腆:“嗯,有点想家。”

“益州很远的。”潘龙轻叹了一声,“到了益州,大概就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了。然后随便有点什么事情耽搁一下,可能就来不及在大雪封山之前越过鬼门山……再怎么算,估计也要等后年才能回家过年。”

韩风也轻叹了一声:“一下子就是两年,闯荡江湖还真不容易!”

“是啊,要不怎么大家都说‘江湖路远’呢。”

二人沉默了一会儿,韩风说:“等去过了益州,我们再去扬州看看吧。”

“唉?你不是想要回家吗?”

“从益州,过荆州,到扬州……然后北上,去青州,再去中州,最后从冀州转路回北地。”韩风看着满天繁星,幽幽地说,“这一圈转下来,回家的时候估计我也该行冠礼了。到时候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下半辈子就用来写书,把这一路上的见闻都记下来……”

他说着哑然失笑:“龙哥,我现在就打算这些,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早早把人生规划好了,有什么不好的?”潘龙反问。

“是啊,没什么不好……”韩风点点头,又问,“龙哥你呢?”

“我啊……送你回北地之后,我大概会继续闯荡江湖。什么时候修成先天,什么时候才会回家。”潘龙说,“我爷爷是先天高手,老爹也是,母亲可能也会突破先天。我如果不能突破先天再回去,总感觉在家里低人一头。”

韩风哈哈大笑:“那你的儿子可是要比我儿子小一大截了!到时候兄弟可就反过来了。”

“那有什么不好的吗?”

“也是,没什么不好。”

这个晚上,两人没再睡觉,而是看着窗外家家户户的篝火,听着此起彼伏的爆竹声,在满天星光下聊到了天亮。

第五十章、终南山

大年初一,潘龙和韩风在武功镇玩了一整天。

今年说来也巧,初一就是立春,新年和春节是同一天,所以格外热闹。赛会、集市、祭祀都在纷纷举行。韩风拖着潘龙到处跑,到处赶场。

他们凑到在外面田间祭祀的队伍里面,跟着被用柳枝洒了几点水,大家一起哈哈大笑。

他们在集市转来转去,各种吃的买了一大堆,潘龙两只手几乎都拿不下了他不怎么吃零食,这些都是自诩“我家祖上定然是有饕餮血脉”的韩风吃的。

他们观看赛会,看着那些在大冷天光着膀子的壮汉们扛着神像,一边高喊“国泰民安”,一边在街道上走来走去,跟着众人一起欢呼。

这一天,着实热闹。

但再多的热闹终究也会过去,大年初二,他们就和商队一起出发,向着南方行去。

武功镇的商队人数不多,也就十四五个人。他们的运输工具是驴马和独轮车,驴马之类就不用说了,独轮车虽然运载能力较差,却胜在比寻常车辆更能适应崎岖狭窄的地形,可以用来翻越终南山的栈道。

当然,靠着这样的运输条件,他们自然不可能走得很快,一路上走走停停,直到傍晚时分,也才只走出了二十五六里。

“这也太慢了!”晚上宿营的时候,韩风私下对潘龙说,“一天连三十里都走不到,现在还是平地大路。这要到了栈道上,他们岂不是跟乌龟爬一样了!”

潘龙也觉得这些商人们实在走得有点慢之前他们跟着长安商队的时候,一天可是要走四十里地的。

二人商量了一番,就跟商队的领队辞行。

领队倒也并不阻拦,相反,他挺乐意跟这两个年轻人分开的。

出门在外,讲究和气生财,能忍则忍,能让则让。可这两个年轻人背弓佩刀,动作矫健、目光敏锐,一看就知道是闯荡江湖的少年武者。这种人年轻气盛,吃不得半点亏,咽不下半口气,跟他们在一起,没麻烦也要惹出麻烦!

他之前没有拒绝潘龙和韩风加入的要求,只是本着“不惹麻烦”的习惯罢了。现在两人主动提出要走,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初三一大早,潘龙和韩风吃了早餐,就出发了。

他们骑着两匹在武功镇买的驽马,悠哉悠哉走在路上。驽马自然走不快,但怎么也比商队快得多了。很快,他们就把商队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一天下来,对照路边的里程碑,他们已经走了三十五六里,比商队快了一大截。

只可惜晚上休息的时候,两匹驽马都显得疲惫不堪,明显是不能再这么赶路了。

“这马真差!”看着它们那没精打采的样子,韩风不高兴地说,“跟咱们之前的马比起来,简直差得太远了!”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之前的马已经跟马车一起卖掉了。在武功镇,也买不到什么特别好的马。

虽然说西北出良马,但良马自然早就被大型的骡马商会垄断,成群成群地运到中原去售卖。想要在武功镇这种小地方买到好马也不是不行,就是价格太不合理。

韩风醉酒昏睡的那几天,潘龙已经把武功镇的商铺都逛遍了,马匹的价格自然也都问了。他本拟买两匹好马,但考虑了一番,还是决定换成了驽马。

“跑不动就跑不动,明天咱们步行,牵着马走就好。”听了韩风的抱怨,他轻松地说,“或者我们可以步行半天,骑马半天反正东西都扔在袋子里面,又不用负重,走路也挺轻松的。”

韩风琢磨了一下,觉得似乎倒也可以,这才不抱怨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步行一段路、骑马一段路,两者交替,速度的确不慢。

驽马跑不快,也背不动重物。但没有负重的正常行走,对它们来说是毫不费力的,相反还能恢复一些力气。这样下来,它们也不算累,潘龙和韩风也能时不时地休息一阵,旅行变得轻松起来。

但当他们走过了终南山脚下的山北镇,开始走上登山之路的时候,情况终于不同了。

终南山并不算是特别陡峭的山,它的山路也不算特别崎岖。至少跟潘龙他们之前走过的鬼门山相比,这座名山要友善得多。

不仅如此,翻越终南山的道路,也修建得颇为明智。

这条据说由昔年帝甲子亲自规划的山路弯弯曲曲,尽可能在地势比较低的地方走过。虽然道路漫长,但山势相对来说没那么高。

山不高,气候自然就不太冷,空气也不太稀薄。对于要翻山越岭的人来说,多走一段路换取这个好处,完全值得。

当然,如果是武林高手要赶时间,自然可以沿着大夏皇朝建立之前的旧山路走,那样的话,也许只要两三天,就能翻越终南山。

就像当初长安商会的商队翻越鬼门山一样,难是难了点,但的确是够快的。

一般来说,像终南山旧山路,以及鬼门山山路那样的道路,才是常理。而像是终南山栈道这样的道路,反而是比较罕见的。

栈道修得长,建造难度就大,维护成本也高。这种做法,和人们长久以来的习惯并不相符。

如果不是帝甲子威望卓著,大家都听从他的指挥,这种绕来绕去的漫长栈道,根本就不可能修建得起来。

直到栈道修好,沿着栈道通过终南山变得容易又安全,人们才明白帝甲子是多么的远见卓识。

只可惜,随着时光推移,朝廷对这条栈道的维护力度也渐渐降低,这条曾经安全的“终南坦途”,如今已经不像当年那样一马平川了。

“咴溜溜”因为木板断裂而一脚踩空的驽马嘶鸣着,却怎么也稳不住身体,直接歪出了栈道,就这么嘶鸣着摔了下去,落入了下方并不很远的树林之中,顷刻间只剩下碰撞之声,再听不到一声马鸣。

潘龙和韩风面面相觑,额头上都是冷汗。

他们本拟自己武艺高强,又只是牵着马步行,而且无论人还是马都没有负重,是彻底的轻装上阵,应该会比较安全。谁知道才走了不到半天,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刚才我竟然还想要拉它一把。”过了许久,韩风才定下神来,颤声说,“我刚才要是拉了它的话怕是也摔下去了吧?”

潘龙严肃地点头:“一匹马可不轻,你拽不住的。而且就算你拽住了,天晓得你脚下的木板能不能撑得住这条路上,咱们怕是没办法带着马一起走了。等到这段栈道走完,咱们就将它放归山林,也免得白白葬送了它的性命。”

二人提心吊胆地试探着向前走,短短五六余里的路,竟然足足走了大半天,一直到夕阳西下,才算是走完了这段栈道。

这一路上,他们又遇到了三四次木板腐朽断裂的情况,幸亏早有准备,才避免了危险。

如此行路,自然对精神的损耗极大。刚出了栈道,他们就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喘气,像是要把这一天来的惊心动魄全都吐出去,让自己好安定下来。

栈道之间的这段山路,修建在较为平缓的山坡上。道路宽阔不说,还有好几片石头铺成的空地,一看就知道是给行路人休息用的。在空地上,甚至有几座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的木屋,足以遮风挡雨。

潘龙和韩风将那匹幸运的驽马放生,看着卸下了马具的它欢快地走进了山林之中,才收好东西,选了一间木屋进去。

这木屋比他们预料中的要坚固许多,而且看起来明显有不少修缮的痕迹。可能平时路过的行人们都在维护它,又或者是进山采药和打猎的山民们在维持着它的状态良好。

他们甚至还在炉灶旁边看到了一些劈好的干柴、软草,以及现成的火镰和火绒。

“这就是所谓的猎人小屋吧?”点起火来,韩风坐在炉灶旁边烤火,愉快地说,“每一个路过的行人都可以在此借宿。作为代价,走之前要帮忙补充柴火我以前只是听人提起过,却想不到今天居然亲眼见到了!”

北地苦寒,荒野之中危机四伏,根本容不得久居,自然也谈不上什么“猎人小屋”。终南山也未必安全,可这里好歹已经接近九州腹地,入山打猎和寻宝的人挺多的。此处毕竟还是接近外界,有维护妥善的猎人小屋,倒也并不奇怪。

二人关好门窗,上紧闩闸,轮流睡觉,安安心心地过了一夜。夜里只听得山风呼啸,更隐约有野兽咆哮弹声音,叫人有些不安。

换班的时候,韩风突然说:“龙哥,咱们放走的那匹马会不会被什么猛兽吃了?”

看他那有些忧郁的模样,怕是值夜的几个钟头,都在想这件事。

潘龙愣了一下,回答:“被吃了也只能算它倒霉。何况也不一定被吃了吧。反正起码比跟着我们一起走,然后像前一匹马那样摔死好。”

韩风想了想,安心地笑了,然后就去呼呼大睡,呼噜声打得像是敲鼓一样响亮。

“这小子,看起来没心没肺,其实心思还是挺纤细的嘛。”看着他熟睡的模样,想起他刚才皱眉担心的样子,潘龙忍不住笑了,“毕竟还是小孩子啊,就算是一匹马,相处这么多天,也就有感情了。”

他看着炉中的火焰,听着外面的山风和兽鸣,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在山海经残片里面经历的那两个世界。

我不在的时候,那两个世界是否就真的不存在?

如果它们继续存在的话,又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山海经残片、九州鼎、帝甲子、我家先祖他们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想着想着,他突然笑了。

人生就是要这样充满了未知,有足够多的秘密等待自己去探索,才算是有趣嘛!

现在这个充满了危险却也充满了机遇的人生,不正是当初在和平世界生活的自己,一直想要追求的吗?

能穿越到这样一个世界,有这样的际遇,真是挺不错的!

第五十一章、怀古

因为栈道年久失修的缘故,潘龙和韩风足足走了三天,才翻过了终南山山口。

这三天里面,他们遭遇了不少危险,光是栈道的木板断裂,就遇到了四五次。

但最大的危险,并不是来自于脚下,而是来自于天空。

第二天傍晚,他们准备在栈道上一处明显人工开凿的石洞里面休息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外面有怪异的笑声,二人疑惑地走到洞口,却见一只灰色的大鸟正飞在空中,冲着他们怪笑。

那鸟身材极为长大,估计一个翅膀就超过了一辆马车。它的羽毛灰中稍稍带着一些红色的斑点,灰得晦涩、红得刺眼,让人一看就不舒服。它的脑袋更是让人害怕,明明是鸟类,偏偏长着如同豺狼一般的头,一张嘴更是裂开到双耳下面,此刻张开嘴巴,露出满嘴森森白牙,发出的笑声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这是什么东西?!”韩风惊呼,“看起来不大喜欢咱们啊!”

“不,我觉得它很喜欢咱们。”潘龙解下了背上的弓,动手搭弦,“你看,它都喜欢得流口水了。”

韩风打了个冷颤,也急忙摘弓搭弦。

不管这鸟究竟是什么东西,但它肯定来者不善。

二人小心戒备,却没有贸然攻击。

北地人都知道,遇到不认识的东西,绝对不要主动攻击。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妖魔鬼怪都是“反击型”的,你不打它,大家其实是可以和平相处的,你一动手,那就要分出个生死来。

这鸟怎么看都不像是银枪蜡杆头的废柴,大家打起来,输的多半是他们一方。

所以,当然是能不动手,就尽量不要动手。

说来也怪,那凶恶的巨鸟虽然冲着他们怪笑,眼中满是贪婪凶恶之意,却始终没有靠近栈道,只是在上方盘旋。飞了好长时间,眼看天色已经渐渐黑了,才发出一声怒吼,身体猛地迸散,化作一团黑中带红的旋风,呼啸而去。

直到那旋风消失在远方,韩风才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

“天啊!”他喃喃地说,“这东西竟然还会变……”

“它会变化之术,很奇怪吗?”潘龙纳闷地问。

如此异兽,显然是妖魔之类。会变化之术也不算奇怪,为什么韩风这么震惊?

“我刚才以为,它块头那么大,肯定进不来这个山洞。”韩风苦笑着说,“所以才多少有一点底气……”

潘龙懂了,也不由得苦笑起来。

遇到这么个东西,今晚他们就算是想要睡觉,怕也睡不安稳。

但奇妙的是,当他们用毛皮在山洞的角落里面铺了简陋的床,用毯子裹住身体蜷缩在其中之后,却一会儿就睡着了,甚至于就连本该守夜的韩风,也一下子就呼呼大睡。

这一觉足足睡到大清早,醒来后更是精神抖擞,全无平常露宿之后硌得难受之类的情况。

二人相顾讶然,感叹了一番,就急急忙忙动身上路。

此地不宜久留,早点离开才好!

走了一段路,潘龙突然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段奇闻记载。

相传大夏皇朝建立之初,帝甲子曾经和各路妖神约定,妖神们可以入朝为官,也可以被册封为山神土地享受百姓的供奉,但作为交换,各路妖魔都不能在九州大道上主动袭击行人,违背约定者,天下妖神共伐之。

这传说真假难辨,毕竟随着大夏皇朝建立和繁荣,九州大道沿路都渐渐变成了村庄和农田,就算是有森林和山脉,附近必定也驻扎着大夏皇朝的军队和高手。妖魔们别说来闹事,就算只是靠近,都可能遭到讨伐。

但是……昨晚的所见所闻,却让他忍不住怀疑,那传说或许是真的?

他们两个人肯定不是那只巨鸟妖魔的对手,但那妖魔却始终只是在栈道上空盘旋,没有任何攻击的意思。想来想去,能够阻止它的,可能也只有传说中的“九州大道之约”了吧?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有些感慨。

(帝甲子这个人,真的是雄才大略,本领非凡!只可惜大家立场不同,自己身为逆贼之后,又身怀对大夏皇朝至关重要的山海经残片,无论如何,也只能站在他的对立面了。)

(还好,他早就死了!)

潘龙忍不住又有些庆幸,如果是跟那绝代雄主为敌的话,他真的觉得,一点胜算都没有。

幸运的是,帝甲子的子孙们,远没有祖宗的能耐。尤其是当今天子帝壬辰,更是个胸无大志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庸人。跟这样一个天子较量,潘龙觉得,多少还是有那么一点胜算的。

小小的插曲之后,接下来的道路上,他们再没遇到妖魔鬼怪,顺利地过了山。

在山道的尽头,是一座不大却很坚固的关隘,隔断了整个山路,一边是向上的悬崖,另一边是向下的悬崖,两边的悬崖都笔直如同刀削。除非是长了翅膀,否则谁也别想绕过关隘,进入益州。

这座关隘,就是益州和雍州之间的门户,神兵关。

神兵关倒不是帝甲子修建的,而是很久很久之前,九州大地分为数百个国家,互相攻伐不定的时候,由占据它后面那个盆地的小国“天武国”所建。

终南山脉既长又宽,其中散布着一些地势较低、土地肥沃的盆地。当年不少国家就建立在这些肥沃的盆地里面,天武国是其中的佼佼者。

这个国家人口不少,又有铜矿,称得上是物华天宝。为了抵抗各路外地的窥觑,他们在通往盆地的各条山道上都修建了关隘,号称“天武十八关”,以抵御外敌。

他们的努力的确起到了一些效果,维护了国家数百年的安宁。但当九州各国纷纷兼并统一,最后只剩下几个大国之后,就算是有天险守护,他们也终于无力抵挡来自大国的进攻,不得不俯首称臣。

天武十八关后来大多被拆除,只留下了两座最重要的,一直保留至今。

这两座关隘都在益州道的大路上,一座叫神兵关,一座叫天书关。

守住这两座关隘,就是守住了益州向北的门户。而相比稍后面一些的天书关,更为险峻的神兵关,则是重中之重。

潘龙和韩风过关的时候,遭到了守关士兵们的重重盘查。亏得他们都有能证明自己出身北地官宦家庭的腰牌,否则怕不是要赤条条搜上一回身。

“怪不得那些大商队不走这条路!”出了检查站,韩风很不高兴地说,“这简直是把人当成强盗了啊!”

众所周知,大商队之中,往往藏着一些见不得光的货物。寻常关隘倒也罢了,像神兵关这种一点一点检查,毫不通融的,那些东西肯定会被查出来。

被查出来会怎么样?当然是……哦豁,完蛋。

所以大商队就不愿意走这条路,只有那些真的没夹带违禁品的小商队,才会老老实实走这条本属坦途的道路。

没什么人走这条路,它不能带来足够的收益,自然也就没人维护。栈道渐渐荒废,理所当然。

潘龙甚至怀疑,栈道年久失修的另一个关键原因,是守关将领们的刻意安排。

对于镇守神兵关的将士们来说,虽然此地天险,不怕敌人攻打。但如果能够让敌人来都来不了,那当然更好。

所以他们干脆不修缮栈道,任其荒废。

反正栈道荒废了又不是他们的责任,关隘失守才是。

这些怀疑,潘龙并没有说出去……怀疑毕竟只是怀疑。而且说出去的话,万一传到士兵们的耳朵里面,岂不是给自己平添麻烦?

他只是跟着韩风一起在曾经的天武国,现在的天武郡,好好地游玩了一番。

天武郡不愧是曾经的世外桃源,这里的很多房屋建筑都极为古老,尤其是一座“英侯祠堂”,时间甚至可以追溯到九州大地的上一次统一,也就是天雄皇朝的时代。

传说中,天雄皇朝以妖神“天雄圣君”为天子,维持了超过三千年的统治。那个时代圣人未出,教化不显,修炼之道尚未被发现,人和妖魔混杂居住,彼此互相通婚,也互相攻伐。妖魔吃人,人也吃妖魔,以至于大家的血脉互相混杂,长生强者皆是妖神之属。

天雄皇朝覆灭的原因众说纷纭,它的统治结束之后,九州大地长期战乱,一直到大夏皇朝,才重新实现了统一。

英侯祠堂传说是天雄皇朝末期,一位被册封于此的诸侯家族的祠堂。它的规模并不大,设计建造都有些简陋,但所用的材料却十分惊人。仅仅支撑祠堂的那些梁柱,就都是用极为强横的法力将宝石强行锻造而成,五彩斑斓。

“简直暴殄天物啊!”看着那些被锻压成柱子的宝石,潘龙叹道,“而且……这哪里好看了?”

韩风连连点头,说:“古人就是古人,实在是太过粗鲁。但是,用这方法来炫富,还真的是……相当的有说服力啊!”

潘龙想了想,忍不住笑了。

就像韩风说的,将一颗颗珍贵的宝石直接锻压成梁柱,虽然粗鲁又没品味,而且一点都不美观,但真的足够炫富。

如果能够将这些宝石重新复原的话,或许仅仅一根柱子,就足以建设一座相当大规模的城池吧。

这座祠堂一共有三十六根柱子,七十二条大小屋梁,将它们加起来,怕是寻常一个国家,也不过就是这样了。

天雄皇朝时代的古人们,还真的是够有钱的,也够浪费的!



第五十二章、我们不一样

“益州的情况,和雍州是不大相同的。”酒客喝了一杯,对潘龙和韩风说,“许多雍州的习惯,是不能在这里套用的。否则,轻的话惹麻烦,重的话要送命。”

潘龙微微点头,韩风则不以为然。

这个自称孔璋的中年人是个自来熟,看他们两个人风尘仆仆的样子,就凑过来说:“看你们的样子不像本地人,若是请我喝一瓶梦蓝酿,我就给你们把天武郡的情况详详细细地讲一遍。”

潘龙本不想搭理这个看起来很可疑的家伙,但韩风表示“你就是传说中的情报贩子吗”,很愉快地叫来伙计,点了一瓶孔璋说的酒,抢先把这笔生意给做了下来。

片刻之后,伙计拿来了一个精致的蓝花瓷酒壶,潘龙一看就皱起了眉头,问:“这酒什么价钱?”

“梦蓝酿是我们天武郡最为著名的白酒,一斗十贯。但此酒恰为本地出产,稍稍便宜一些,这一壶约莫一斤,如果客官用官银付账的话,二两即可。”

韩风顿时瞪大了眼睛,惊呼:“一壶酒,二两银子?!”

“正是。”

“那算了!”韩风立刻改变了主意,“这么贵的酒,我们可请不起!”

伙计倒也不强求,转身就要走,却被孔璋一把拉住。

“来都来了,何必拿走呢!”他舔着脸说,“这样吧,我再奉送一些消息就是。我老孔对整个益州都是很熟悉的,除了天武郡的情报之外,加上别处也可以的。”

“再多也不行啊!”韩风生气地说,“哪有空口白牙,说几句话就值二两银子的!”

“情报可不仅仅只是‘空口白牙’啊。”孔璋笑嘻嘻地说,“老孔我说的不少情报,背后都牵涉了若干条人命。人命可比酒值钱多了。”

韩风还要争执,潘龙拦住了他:“一壶梦蓝酿对吧?可以。但既然是生意,那么你就要说得详细一点——关键是,如果我们有什么没听明白的,你要负责仔细讲解。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孔璋顿时就笑逐颜开,从伙计手上接过那壶酒,仔细擦干净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

他根本没有给潘龙和韩风斟酒的意思,一仰脖子就是一杯,接连喝了四五杯,脸上浮起一层红,才心满意足地吁了口气。

“梦蓝酿啊梦蓝酿,我多少年没喝到了啊!”

潘龙倒是不介意等一等,但韩风可没耐心看他长吁短叹感春伤秋,立刻就打断了他的感叹,让他给二人介绍益州的情况。

孔璋倒也没拖延,开口第一句就是“大不相同”。

“你这话说得……跟废话一样!”韩风没好气地说,“随便到什么地方,都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传统。否则的话,在哪里不会惹麻烦?你还是说点实在的,比方说,我们在益州这边,最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在益州,最要小心提防的,自然就是地方豪强。”孔璋说,“你们雍州呢,因为要支援北地的缘故,所以各地驻军都很强,官府为了收税和编组徭役,做事也很勤快,管得很多。”

“但我们益州就不是这样了。我们这边地方太平,物产丰富,又不用打仗。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安稳,也就不大关心天下大事——我们这边有句俗话叫做:国家大事,关我甚事?其中的意思,大致上就是这样。”

潘龙皱起了眉头,觉得有些不舒服。

北地人奋战在大夏皇朝对外开拓的前线,一贯以杀敌报国、建功立业为人生最大的追求。讲究的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对于孔璋说的这种只顾自己不顾国家的观点,他很是看不上眼。

韩风的反应比他更加直接,冷笑一声,不客气地说:“安稳?世上哪有什么安稳,不过是有人帮你们挡了风雨而已!”

被他如此抢白,孔璋倒也不气恼,笑呵呵地说:“的确,我们能过安稳日子,靠的是有人遮风挡雨。对于我们益州人来说,遮风挡雨的,就是地方上的各路豪强。”

潘龙霍然一惊,忍不住问:“你说什么?!”

孔璋微微一笑:“就是这话,对我们益州人来说,朝廷是虚的,地方豪强才是实的。闹天灾了,是豪强们出面赈灾;闹妖怪了,是豪强们出手斩妖;家里有什么倒霉的事情需要帮忙,也是向豪强们求助……相比遥不可及的朝廷,这些地方上有威望有能力的大户,才是我们益州百姓的依靠。”

韩风问:“按照你的说法,有事都是豪强们做,那朝廷在干什么?”

“收税呗。”孔璋哈哈大笑,“他们除了这个,还能做什么‘好事’不成?”

潘龙轻轻地叹了口气,大致上明白了孔璋的意思。

“按照你这个说法,我们既然在益州行走,相比朝廷法度,地方豪强们的规矩才是最需要遵守的,对吧?”

“没错!小哥你是个聪明人!”孔璋大力点头,又喝了一杯,“得罪了朝廷不算什么,我们这里得罪朝廷的人到处都是,不多你一个。只要你别作死,自己跑到城门口的海捕文书旁边去,就算是兵爷见了你,也未必认得出来。”

“但是得罪了豪强大户,那就不同了。各地大户都有来往,有的是亲戚,有的是朋友,有点是同门师兄弟……你得罪了一个,就是得罪了一群;得罪了一群,就是得罪了整个益州。”

“除非你真的是过江猛龙,拳头上能站人,胳膊上能跑马,眼皮能折弯钢针,手指能戳穿盾牌,否则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得几根钉子?”

他再喝了一杯,愉快地说:“所以在我们这里,最重要的是入乡随俗。到什么地方,要先知道这地方有那些必须尊敬的人,这些人定下了什么规矩。你若是不喜欢这个人,不喜欢他的规矩,你可以走。但万万不能作死,跟他为敌,否则的话……”

“否则的话,我们就要人头搬家了,对吧?”韩风似笑非笑地说,“那么孔爷,您老是不是也属于哪一位大户的门下?专门找上我们,是不是来盘我们的底,想要找些茬子的?”

孔璋正要回答,突然脸色一僵,笑容都凝聚在了脸上,冷汗却流了下来。

桌子下面,一把刀抵住了他的肚子。

“刚才忘了自我介绍,现在我来补一下。”韩风脸上依旧是似笑非笑的表情,手上的刀子却紧紧抵住了孔璋的肚子,大有他敢动弹就直接一刀捅进去的意思,“小子姓韩,雍州人……嗯,雍州最北边,过了黑戈壁再走一段路,距离金城防线不足百里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家乡。”

孔璋的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来了,嘴唇不停地哆嗦,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你既然是个卖消息的,肯定听说过我们这种人。我记得中原这花花世界的有钱人,都喜欢称我们为‘北地蛮子’,你们也差不多吧?”

孔璋勉强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怎……怎么会呢……”

“会不会都无所谓,我们不在意这个。”潘龙微微一笑,和和气气地说,“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商人们讲究和气生财,我们其实也差不多。”

“只要没有人想要欺负我们,比方说糊弄人啊,比方说威胁恐吓啊,比方说坑蒙拐骗啊……我们北地蛮子其实还是很好说话的。”韩风嘴上这么说,手上的刀子却没有一丝放松,“但如果有谁想要找我们的茬,给我们添麻烦,乃至于想要坑我们,那我们北地蛮子也从来都只有一个反应。”

他停顿了一下,话音骤然变得冰冷:“一刀宰了他!”

孔璋的眉眼都耷拉了下来,脸色简直比黄连汁还苦。

他本拟看这两个少年似乎没什么江湖经验,想要吓唬他们一番,然后弄点半真半假的消息,坑他们去吃点亏——自己或许还能在其中分润一些好处。却没料到吓唬的话还没说完,这两个小子居然就拔刀了!

(天杀的!这两个小东西竟然是北地蛮子!老子怎么这么倒霉,惹到了两只小蛮子!)

他心里大骂,脸上却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怒意表现——北地人凶悍好斗的名声,大夏九州但凡消息灵通的,谁不知道?

这群住在沙漠外面,整天跟风沙斗、跟冰雪斗、跟妖兽斗、跟荒人斗、跟各种天灾**斗,把杀人和被杀都看做寻常事的蛮子,是天底下坚韧的战士,也是天底下最凶狠的杀手。

别说区区地方豪强,就算是大夏天子,也不敢激怒他们。

百多年前,雍州侯在酒宴上趁着醉意骂北地蛮子是“人兽杂居、腥臊肮脏,跟禽兽一样让人恶心”,结果话才出口不到半刻钟,就被一个北地出身的士兵一刀抹了他的脖子,将那颗尊贵的脑袋砍了下来,掼进了正沸腾的汤锅里面。

那件事闹得很大,但最后的结果,却是朝廷向北地人退让。从此雍州对北地的节制便大大减弱,北地渐渐独立于雍州之外,俨然成了大夏皇朝的第十一个州。

这些北地蛮子连堂堂雍州侯也说杀就杀了,区区一个情报贩子,又算得了什么?

好在韩风并没打算真的一刀捅死他,只是用恐吓报复他刚才的恐吓而已。看他吓得够呛,便收起了刀。潘龙更叫来伙计,再添了一壶梦蓝酿,给他压惊。

只是这一回,孔璋喝酒也好、说话也罢,都变得拘谨起来,再不敢像之前那样恣意,也不敢再摆出那幅江湖前辈的架子来。

酒足饭饱,消息也都打听完了,潘龙和韩风结了账,告辞离去。孔璋坐在那里,看着他们走远,长长的叹了口气,拿起酒壶给自己斟酒,手却抖抖索索,怎么也拿不稳酒壶。

他无奈地摇头,自嘲地笑了。

“老了!老了啊!江湖的未来,果然还是属于年轻人的啊……”

第五十三章、韩风:我好倒霉啊!

潘龙和韩风并没有在天武郡久留,补充食水等物资之后,他们就又动身出发了。

天武郡虽然有不少古迹可看,但潘龙却始终觉得这地方让他不大舒服。尤其是去过英侯祠堂之后,这种不舒服的感觉越发强烈。

或许是这里被群山环绕,头一抬就能看到远处的高山;又或许是这里的历史实在太过悠久,让他总感觉有些沉甸甸的东西压在心头;再或许……只是单纯的因为这里两边都被大军看着,一旦他的身份暴露,想要逃跑都无处可逃。

总之,晚饭之后,他就跟韩风说,自己不喜欢这里,不打算再在这边停留,准备明天一早就出发离开。

韩风本拟花上五六天,将这里转个遍,但看他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也就改变了主意。

游山玩水图的是个开心,但潘龙此刻一点也不开心,那还有什么可游玩的?益州那么大,什么地方没有风景可看呢?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动身出发。走得很快,一天走了差不多上百里,再一天,就穿过了天书关,离开了天武郡。

一出天书关,潘龙顿时觉得心头那沉甸甸的感觉整个消失,整个人都轻松多了。

(这是怎么回事?)

他暗暗皱眉,但脸上并没表现出来,而是看着前面的栈道,随便找了个话题:“看来今天走不完这段栈道了。”

之前孔璋给他们详细讲过天武郡的路况,出了天书关,约莫有三十里栈道。那段栈道修建得不错,步行的话基本可以放心。只要别在上面打斗,就不用担心踩破了木板掉下去。

但即便如此,三十里地也要走上好一段时间。此刻天色已经接近黄昏,正如他所说,这段路是来不及走完了。

“我们可以点起火把,连夜赶路。”韩风满不在乎地说,“无非也就是三十里,午夜之前,肯定能够下山。”

“夜里走栈道,终究不安全。”潘龙否决了他的这个建议,如今他心头的压力已经消去,就不需要再着急了。

二人边说边走,脚下飞快,等到太阳完全落下,黑夜笼罩了整个栈道的时候,已经走出去十里。

之所以能够把里程算得这么准,自然是因为……这栈道上,每十里就有一处用来休息的开阔地。

当他们抵达了一处休息区,潘龙说什么也不肯继续走了。他指着天空,强调今天天气不好,没有月光照明。就算点着火把,走在栈道上也很危险。

“关键是,我们没有冒险的理由啊!”

于是他们在这片没有猎人小屋的开阔休息区蜷了一夜,次元袋里面有帐篷,也有足够多的柴火,更有不少皮毛和厚毯子。帐篷遮挡夜风,柴火取暖,毛皮垫在身下,再裹上毯子……虽然是露宿,却丝毫不让人觉得辛苦。

“有这件宝贝,真是太方便了!”韩风一手拿了杯热腾腾的甜酒,一手拿着同样烤过的热面饼,吃得笑逐颜开,“感觉就跟在长安商会那个商队里面的时候一样,真舒服!”

“吃饱喝足,你就早点睡吧。今天我守上半夜。”

“好。”

等韩风睡熟了之后,潘龙走出了帐篷,在一片黑暗之中回头眺望天武郡的方向。

他知道,那边肯定隐藏着什么。而且那东西,很可能跟山海经残片有关系。

他和韩风只是两个普通的江湖少年,充其量算是“侠少”,像他们这样的年轻人,江湖上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哪里值得别人注意?

就算他们是北地人,属于“稀有物种”,最多也就是提到的时候被人多看两眼罢了,那些修为高深,仅仅是靠着“我关注你了”就能让他感觉到压力的前辈高人,才不会对两只菜鸟有兴趣呢!

但天武郡乃是九州大地上历史最为悠久的一处古迹,这里甚至有天雄皇朝时代的遗迹。那么如果有什么东西能跟山海经残片扯上关系,也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奇怪。

没准当年帝甲子就是在这里找到山海经……

“如果我将来能够修为大成,成为真人宗师——不,还是成为长生仙佛吧。我一定要再来一趟天武郡,好好查查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低声说,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心。

这一夜并未发生什么事情,可以说是风平浪静。东方微微露出一丝白的时候,值下半夜的韩风叫醒了潘龙,二人吃了顿热的,收拾好东西,正好天色也亮了,启程上路。

午饭时候,他们终于下了山。

穿过山脚的关隘“南中关”,二人回头看向来路,只见群山苍茫,连成一片,宛若一条巨龙,盘伏在大地上。

如此景色,在北地的确是看不到的。

北地也有山,但都极为险峻陡峭,而且往往数峰并立,不成山脉。唯有过了金城防线,深入茫茫大荒,再走上好一些时日,才会有被称之为“小天山”的山脉。或者是从北地向西南方走,在荒芜冰冷的土地上跋涉许久,才能见到另外一条被称之为“大天山”的山脉。

潘龙他们之前经过的鬼门山,就是大天山的分支。

那两条山脉都极为高峻,所以才被称之为“接天之山”。原本中原人并不知道“小天山”的存在,只是后来帝甲子建立大夏皇朝之后,硬是要把天山改名叫“大天山”,还振振有词地说世上另有小天山存在,两条同名的山脉才有了不同的名字。

至于大夏子民真正看到小天山并且报告给朝廷,那已经是二百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和陡峭险峻的鬼门山相比,终南山的山坡和缓许多,而且每一座山峰都覆盖着大片大片的绿色,看不到一处乱石坡,就算是冬天,看上去也有着勃勃生机。

如此景色,在北地的确是看不到的。

“真是好景色!”韩风赞道,“这么好的地方,不知道能养活多少人啊!”

“羡慕了?”

“是啊。”

“羡慕的话,等咱们赚了些钱,你干脆就住在这里吧。”潘龙打趣说,“娶个壮实媳妇,多生几个孩子,也算是给韩家开枝散叶嘛。”

韩风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摇头。

“这里的风景是好,大概也的确比我们北地更适合过日子。但我还是喜欢北地,那种北风呼啸而来,石头和雪花一起呼啦啦砸过来的日子,才适合我们这样的人啊!”

“你一个连冠礼都没行的小子,哪来的这么多感慨!”

“我虽然年纪小,可我又不是傻子!”韩风不高兴地说,“别说益州,就连雍州人,对我们北地人也挺看不起的,或者说,他们完全当我们是凶狠的野兽了。虽然我并不在乎被人这样看待,可要是跟这么一群人过日子,天天都看到他们那死了亲娘一样的脸色,我觉得我用不了三十岁,头发就会掉个精光!”

潘龙想象了一下那场面,忍不住笑了。

他们边走边聊,很快就把群山远远地抛在了后面。等到快傍晚的时候,已经来到了一处村庄。

巧的是,正好有一个商队路过这个村庄,也寄宿于此。

这村子不大,里面只有一个客栈。二人来得迟了,客栈已经被商队整个包下,别说是客房,就连柴房都没得住。

明明找到了客栈却没房间可以住,让韩风十分的沮丧。潘龙也无可奈何——凡事都有先来后到,大家都是出门在外,谁也没理由让谁。总不能他们仗着武功高强,就逼迫别人让出房间吧。

正当二人无可奈何的时候,那商队的管事却来了。

“我们东主说了,出门在外的人,要互相给个方便。”他笑眯眯地说,“我们已经腾出了一间客房,两位可以入住。”

二人一愣,对视了一眼,韩风问:“你们可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去做吗?”

管事摇头:“少侠想多了,我们孙氏商行虽然规模不大,却也是百年老店。素来讲究与人为善,大家和气生财。二位满身尘土,显然是长途跋涉而来,需要好好休息。我们商队人多,大家挤一挤,一间房也就让出来了。”

这个头发已经半白的老者笑得山羊胡子都微微颤动:“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如此而已。”

人家说到这个份上,二人自然也不好推辞。进房一看,却见屋内的桌椅明显是重新摆放整齐的,床铺也重新整理过了,却是真的花了一些心思。

“想不到还能遇到这样的好心人!”韩风高兴地说,“咱们出来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呢!”

潘龙也很高兴,倒不是为不用露宿,同样也是为了遇到好心人。

就像韩风说的,他们离家几个月,走过了那么远的路,却还是第一次遇到会让房间给他们的旅人。

遇到这种事情,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

二人稍稍梳洗整理了一番,就去找那商队的东主道谢。却不料这商队的东主竟然是个女人。

那女子没通报自己的姓名,只是跟他们略略寒暄了几句,就笑着送客。潘龙注意到她虽然颇有几分姿色,但穿着素色衣服,鬓角戴着白花,眼角颇有愁意,想来是新寡。

两个年轻男子,的确是不方便打扰。所以他拽了一下还在滔滔不绝表达感谢的韩风,急急忙忙走了。

“龙哥你拽我干什么?我还没感谢完呢!”

“你看到漂亮女人话就多……没注意到人家戴着白花吗?”

“啊?”

“人家刚死了男人,你这样呱呱呱的,不怕别人厌恶?”

韩风有些羞愧,沉默了一会儿,却又说:“龙哥……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

潘龙看了看他:“还行,只是别像你老爹一样,四十岁不到就成了秃顶。”

“咱们不说那么远的事情……龙哥你觉得,我跟那小娘子,般配不般配?”

潘龙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目瞪口呆。

“那个……龙哥你也说了,这益州风景不错,很适合定居。我要是能够在这边住下,讨个老婆,生些孩子,开枝散叶……”

“等等!”潘龙打断了他的话,“人家有丈夫的!”

“她丈夫死了。”

“死了也轮不到你啊!”

“为什么轮不到?她总是要再结婚的吧。看她的年纪,最大不超过二十岁。难道要守一辈子的寡?天底下哪有为了死人折腾活人的道理?”

“可那跟你有什么关系?人家守孝就要守个两三年,你还打算就此跟上人家商队,死缠烂打好几年不成?”

韩风张开嘴巴,愣了许久,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唉!我真倒霉!为什么不能早几年或者晚几年认识她呢!”

看着他那懊恼的样子,潘龙却想起了前世看过的某个电视节目。

【春天来了,又到了……的季节。】

第五十四章、镜子镜子,谁是这镇上最厉害的人?

“来得不是时候”的韩风,最终还是打消了去追求那个寡妇的念头。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们就结账出发,早早地踏上了前行的道路。

他们这一天又走得很快,才到午饭时分,就绕过了一座山,等到下午约莫三四点钟的时候,已经抵达了一座名叫“峻善”的城镇。

按照孔璋的指点,到了镇上之后,他们第一件事就是找个饭馆,向店小二打听这镇上有哪些实力比较强的人物和组织,他们又有些什么规矩什么忌讳,免得一不小心惹麻烦。

现在还没到晚饭时候,店里不忙,店小二倒是挺有空的,坐在他们旁边侃侃而谈:“峻善镇是天魁帮的地盘,天魁帮帮主何天魁何老爷子武入先天,是这方圆数百里内最著名的高手。别说是我们这一带,就算是郡城里面的大帮大会,对他也客客气气,礼让三分。”

韩风问:“那这位何老爷子为人做事,有没有什么忌讳?”

“没听说过他有什么忌讳,他做事也算直接,无非就一个要求,听话。”

潘龙眉毛皱了皱,问:“此话怎讲?”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店小二说,“他老人家平时不会来找你麻烦,可如果他有事要用到你,那你最好听话。”

“如果不呢?”韩风问。

店小二看着他,很和气地笑了:“客官,何老爷子今年已经一百一十多岁了。”

“什么意思?”

店小二只是笑,没解释,但潘龙却明白了。

“这说明,不听他话的,都已经成了死人。”他向韩风解释说,“江湖人争强斗狠,一言不合往往就要拔刀。何老爷子用这种规矩能活到现在,那些不守他规矩的,自然就已经死了。”

韩风倒吸了一口凉气:“都死了?”

“应该是都死了。”

“那他可真厉害!”韩风由衷地说,“这种狠人,我们惹不起!”

潘龙笑着说:“我们为什么会惹他?我们不过是两个寻常的过路人,像我们这样的江湖小辈到处都是,他甚至都懒得去在意我们,我们又怎么会有招惹他的机会呢?”

“其实两位客官也不用怎么担心,何老爷子这几年深入简出,已经很少在人前露面,更不要说找谁的麻烦。现在就连他的弟子和管家,都不大在市面上走动了。”店小二说,“目前我们这峻善镇,要说最不能招惹的,大概就是北边大乌山上黑狼寨的寨主‘黑面郎君’韩啸天。”

“他也姓韩?”韩风笑了,“那跟我还是五百年前的本家啊。”

店小二却没笑:“这位客官,此话千万别提。韩寨主生平最恨两件事,一件是别人违背他的心意,一件是别人跟他攀亲戚。前些年有个姓韩的,大约是喝了点酒,吹嘘说这一带姓韩的祖上都是同一宗,他跟韩寨主也算远房亲戚……”

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了几分后怕之色。

“被韩寨主杀了?”韩风问。

“岂止啊!”店小二叹了一声,说,“他被拔了舌头,倒吊在一棵树上,就这么流血流到了死。”

韩风一惊:“攀他个亲戚,就让给这么弄死了?”

店小二沉重地点头。

“这人果然是不能招惹!”潘龙皱眉说,“好在我们是从北边过来的,已经过了他的山头。想来他应该也不敢在这峻善镇上放肆吧?”

“那是,谁敢不给何老爷子面子啊。”店小二顿时开朗地笑了,“两位客官如果要继续向南呢,那没问题。但如果打算在这里游玩几天的话,听小人个劝,在镇上转转,或者到南边游山玩水就好,切记不要向北。”

韩风皱皱眉头,显得有些不服气,但毕竟还是什么都没说。

“对了,除了何老爷子和韩寨主之外,这峻善镇还有没有什么不能招惹的人物?”潘龙问。

店小二摇头:“两位的口音像是雍州那边的,能够从雍州穿越终南山过来,肯定身手不凡。这峻善镇上虽然也有一些别的势力,但除了那两位之外,其他人应该也不会招惹你们。就算招惹了……”

他笑了笑,说:“估计也不是两位的对手。”

韩风哈哈大笑,拍拍他的肩膀:“你果然是个有眼光的人!一眼就看出我们很能打!”

大概是他手上用力稍稍大了一点,店小二笑得龇牙咧嘴,也不知道是开心还是疼。

潘龙又问了一些别的,主要是当地两个大佬的后台,还真得到了另外一些情报。

何老爷子是天魁帮帮主,而这个帮派又属于簪花盟。韩寨主的黑狼寨则打着“穿林太岁”董四爷的旗号,至于董四爷自己的直属力量,自然是赫赫有名的“林中寇”。

巧的是,这两个上级组织,潘龙都在孔璋那边听说过消息。

簪花盟是益州一个介于黑白之间的组织,既收保护费,欺行霸市,也维护地方治安,抓捕盗匪。簪花盟由数十个大小帮派组成,主要势力分布在益州乡间,算是典型的走下层路线。

林中寇则是益州绿林之中最神秘的帮派,总舵在哪里、有多少人……一切情况都是个谜。人们只知道他们高手众多,作风狠辣,而且挺喜欢收编各路盗匪。但凡是占山为王的,很多都爱打他们的旗号。

簪花盟没有盟主,但凡有大事,都是由四位真人宗师组成的“合议堂”讨论决定。而林中寇的代表人物就是“穿林太岁”董四爷,这位大爷也同样是真人宗师,实力强横。

总的来说,如果潘龙和韩风真的招惹上了当地的两位大佬,那除非他们能够杀人灭口,把事情做干净了,否则就要做好跟簪花盟或者林中寇结仇的准备。

以他们的功夫,跟那两个大组织结了仇,估计活不了几天。

当然,以他们的本事,或许根本就不用等到那两个大组织的高手出马,光是何老爷子或者韩寨主,就足够他们吃不了兜着走了。

弄清楚了当地的情况,潘龙和韩风在这峻善镇游玩的时候,就多了几分小心。

他们是来游历江湖的,不是来到处惹麻烦的。所以他们当然不会往峻善镇北边走,除了在镇上的几处景点闲游之外,就是到南边的一条河边玩耍。

那条河的水颇浅,却极清澈,水流也很快。弄个竹筏乘着,顺着水流一路飘荡,会让人感觉到自己随时都要撞在河底的石头上,但其实根本不会,算是极为奇妙的体验。

韩风漂了这么一回,绝口赞叹,嚷嚷着还要多漂几回,玩个够。

潘龙也觉得这景色的确难得,堪比前世他想要去玩却从来没去得成的桂林山水,所以倒也乐的陪他多漂上几次。

可惜的是,因为准备工作麻烦,这“漂流”项目一天只能玩一次。就算有钱,人家也变不出更多的竹筏来,只能明天再说。

潘龙和韩风每天早上吃了饭在镇上逛一圈,然后去河边漂上一回,漂完差不多也到了中午,随便吃点干粮,回到镇上再转悠转悠,差不多也就天黑了。

如此这般,他们接连玩了三天,过得十分开心。

第四天一早,两人又去那个饭馆吃早饭,却见饭馆里面的食客们都在议论纷纷,似乎除了什么大事的样子。

韩风招招手,那个跟他们已经熟悉的店小二就凑了过来,低声说:“大乌山那边出事了!”

“出事了?”韩风纳闷地问,“那不是什么黑狼寨的地盘吗?他们占山为王的,能出什么事?总不会分赃不均内讧,寨主挥刀砍死了所有的兄弟,然后把刀插在寨子门口的大石头里面,将山寨改成了客栈吧?”

“客官,您这说的是‘太平客栈’的戏文啊……”店小二苦笑着说,“那是故事,当不得真的。”

“那究竟出了什么事?”潘龙问。

店小二叹了口气,说:“孙家商行的队伍,在大乌山那边被黑狼寨给劫了。三十多人几乎死了个精光,只有一个年轻武师逃了回来。”

潘龙和韩风脸上满不在乎的笑容慢慢隐去,眼睛渐渐瞪大。

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惊怒之色。

孙家商行?不就是那天晚上给他们腾房间的吗!

“究竟怎么回事?”潘龙严肃地问,同时还拿出了一块碎银子,递给店小二。

店小二左右看看,发现没人注意这边,就悄悄接过银子,压低了声音对他们说:“韩寨主几年前就看中了孙家的独生小姐,想要娶她当压寨夫人。但孙小姐或许是怕被夺了家产,不乐意,反而找了个上门女婿,双方这就结了仇。”

“孙家的那个上门女婿是个术者,本领不差,双方三年都相安无事。前些天,孙家女婿跟一个云州来的巫师斗法,两败俱伤,送了性命,孙小姐就守了寡。结果孙家的车队前两天经过大乌山的时候,黑狼寨拦住了他们的去路,要孙小姐上山去当压寨夫人。”

韩风忍不住说:“婚姻这种事情,难道不应该你情我愿吗?就算他想要逼婚,也该找对方的父母,弄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对。哪有拦路硬逼的道理!”

店小二叹道:“可不是嘛,但韩寨主是什么人?他怎么会理睬这些呢?孙小姐说是丈夫刚死,要守孝三年,结果就激怒了他,一声令下,黑狼寨众人提刀就杀,整个商队除了那个会轻功武师,别的都成了刀下鬼。”

“孙小姐也被杀了?”韩风急忙追问。

店小二摇头:“按照那武师的说法,孙小姐被抓上山了。这回,她是非当压寨夫人不可了。”

第五十五章、救人难

听到店小二这句话,韩风霍然站了起来,正想要冲向门外,却被潘龙一把拽住。

“看热闹也要先吃饭才行。”他一边用话语掩饰,一边用眼神提醒韩风。

潘龙:这里可是人家的地盘,想做什么都别让人看出来!

韩风:救人如救火啊!

潘龙:没有什么“救人如救火”,从黑狼寨劫道到现在,至少已经过了一天。该怎么养都已经定了,不急这一顿饭的时间!

韩风:我吃不下啊!

潘龙:吃不下也要吃,你可以急匆匆地三口两口吃完,但绝对不能让人们看出你多么关心他们的样子!

韩风无可奈何,只能低下头去专心吃饭,潘龙则对店小二说:“那个逃回来的武师怎么样了?”

“他跟孙家商行的老管事分头去了官府以及天魁帮,想要找人帮忙,把孙小姐救回来。”店小二摇摇头,“哪有那么容易!”

“此话怎讲?”韩风虽然在专心吃饭,但听到这说法,却又忍不住问。

店小二说:“官府要是有能力管得了黑狼寨,那就早管了。天魁帮倒是有能力管,可黑白分治,他们手再长,也不能伸到大乌山上去。”

“难道韩寨主连何老爷子的面子都不给吗?”潘龙问。

店小二摇头:“何老爷子的面子,韩寨主肯定是要给的。但孙家有什么资格请动何老爷子的面子呢?”

说着,他叹了口气:“何老爷子毕竟年纪大了,时日无多。可韩寨主年富力强,没准将来还能突破先天……何老爷子的确能压得住他,可除非是拼着坏了规矩出手打死他,否则就算赶走了他,等何老爷子去世之后他回来报复,谁挡得住?”

潘龙也跟着叹了口气。

店小二说得在理,以何老爷子的年龄,的确是不能再跟别人起什么冲突了。否则他一死,子孙和门人就要遭受报复,惨遭血洗都有可能。

“如今在我们峻善镇,韩寨主算是风头无二,没人能奈何得了他。孙家要是真的想救人,唯一的希望就是出去,找外面的高手来帮忙。”店小二说,“可是我们益州这边,讲究的是‘本乡本土’,伸手管到自己势力范围之外,是很犯忌讳的事情啊!”

韩风忍不住问:“那难道这黑狼寨就没人能管了不成?”

“当然不是真的没人能管。”店小二说,“在我们益州,也总归还是有敢多管闲事,而且能够多管闲事的。可惜人家山高路远,孙家的人未必去得了。就算去了,人家也未必理睬他们。哪怕是他们去了,人家也来了,一来一回……几个月都过了,一切都迟了。”

“你说的究竟是谁啊?”韩风问。

“绥桃山,‘多管闲事’任家。”

韩风顿时恍然:“就是益州三大派之一,邛崃派宗师长老‘白眉老人’任长生的那个任家?”

“没错,只是绥桃山极高极险,寻常人等根本上不去。能上得去的,基本也不用找任家帮忙。至于那些真正需要帮忙的……唉,天底下那么多的不平事,任家也没办法管得过来啊!”

韩风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专心吃饭。

潘龙却在心中暗暗嘀咕:白眉老人任长生?绥桃山极高极险?为什么这话听起来这么熟悉?几年前送母亲回娘家闭关的时候,拜见的那位老祖宗,可不就有一对长得过头的白眉毛嘛。而且……母亲的娘家,的确是住在很高很高的高山上……

他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大可能。

自己老爹不过是北地的一个寻常武夫,论武功也不过先天境界,哪里有资格去高攀益州三大门派之一的长老家千金?

都不讲门当户对的么!

而且自己印象中的母亲任玥也不像个钟鸣鼎食的富贵人家出身,烙饼、烤肉、酱菜……她样样都吃,从来没什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倾向。无非顿顿无辣不欢,看得出来是益州人氏。

甚至可以说,她是个很粗鲁的女人。除了长得还算清秀,不像寻常北地女人那样粗壮之外,无论脾气还是爱好,和寻常北地女人都没多大分别。

她这样的人啊,就算是有什么出身,也只会是那种占山为王落草为寇的,跟那黑狼寨的韩寨主是同行。绝不可能出身于名门正派,身份尊贵。

想到这里,他暗暗一笑,将之前那不靠谱的错觉踹到九霄云外,一边认真吃饭,一边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做。

毫无疑问,他们等一下要去救人。但就凭他们两个人,想要潜入黑狼寨救人,实在不容易。

那可是强盗山寨,不是什么旅游景点!

一顿饭很快吃完,潘龙带着韩风从南边出了镇子。路过天魁帮总舵“何园”的时候,还看到一个壮实的青年跪在何园门口,一动不动。

“果然就像店小二说的,何老太爷不想管这事。”潘龙叹道。

“他不管,总有人管。”韩风狠狠地说。

远离了峻善镇,两人立刻从山野间绕路,重新又向着北边狂奔过去。

虽然之前无论是收集情报也好、掩饰行踪也罢,都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但就像韩风之前说的,救人如救火。必须耽搁的时间,那是没办法。现在既然不用耽搁了,当然越快越好!

饶是二人一路狂奔,赶到大乌山脚下的时候,也已经过了午饭时分。

从山脚下看去,山路蜿蜒而上,一直到某个颇为险峻的拐角,被一座石头堡垒截断。那石头堡垒一看就知道极为坚固,顶端的平台上依稀还能看到似乎是床弩的东西,也不知道究竟是从哪里弄到的。

“这……怕是上不去啊。”韩风仔细看了一会儿,苦着脸说,“龙哥,我们该怎么办?”

“山路是肯定不能走的,上不上得去,都跟我们没关系。”潘龙略一考虑就有了决定,“我们绕到后面去,看看能不能从后山上去。”

他们花了大半个钟头,绕到了大乌山的后山。却见这里地势险峻陡峭,不止一处直接就是绝壁,别说是人,就算是擅长攀爬的猴子,怕是也没办法爬得上去。

两人没奈何,干脆绕着大乌山转了一整圈。这才终于确定,这座山虽然不是很高,却十分的险峻。想要抵达山顶的黑狼寨,还真的就那一条山路可以走。

难怪官府拿黑狼寨没办法,想要攻下这座山寨,也不知道要填进去多少人命才行。

韩风急得汗都冒出来了,连声询问潘龙有什么什么办法。

可潘龙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也是肉身凡胎,既不能飞天遁地,也不能开山裂石。黑狼寨地势如此险要,他也一样无计可施。

眼看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太阳渐渐偏西,二人无可奈何地躲进了附近的山林里面,远远看着那条山路。

山路上始终没有任何一个人出现,堡垒也始终不曾开门。除了偶尔能看到一两个人影在堡垒顶端出现一下,似乎是在放哨之外,他们甚至没看到哪怕一个山贼。

“这群山贼也太谨慎了!简直比官兵还小心。他们究竟在提防什么?”韩风恶狠狠地撕咬着肉干,就像是把它当成了那些山贼一样,又恶狠狠地说,“他们肯定是平时坏事做绝,害怕被人找上门来铲奸除恶,所以才这么小心翼翼!”

潘龙没接这个话题,只是凝视着那座山峰,过了许久,他说:“等天黑了,我摸上去看看。”

“什么?!”韩风大吃一惊,劝道,“龙哥你别乱来啊!这座山地势那么险,真的是万夫莫开。你本事再大,也扛不住床弩的!”

“我有一件老爹交给我保命的宝贝,能够在黑夜里面隐藏自己的身形。”潘龙给自己的潜行能力找了个借口,“那宝贝的效果究竟如何?我也不是很有把握……试一试吧,情况不妙的话,我再退回来就是。”

“情况不妙,你还退得回来吗?”韩风连连摇头,“龙哥,算了,算了!不是我们不想帮忙,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孙小姐在天之灵,也不会怪我们的。”

(你这就把人家给宣布死亡了啊……)

潘龙笑了笑,没说什么。

就算没有韩风的原因,没有当初那一间房间的交情,以他的性格,遇到这种事情也是能管则管的。

至少现在,他觉得还没到“实在管不了”的地步。

天很快就黑了,等太阳完全落山之后,二人悄悄靠近了大乌山的山脚,潘龙向韩风点点头,便施展潜行技能,整个身体渐渐化为虚无,沿着山路走了上去。

看着潘龙在自己面前消失不见,韩风又惊又喜。这才总算是有了几分成功的念想。

他本来是打定主意,不管潘龙那件宝物效果如何,都一口咬定“我能看到你”,然后拖着潘龙离开。

但现在……这宝物的效果竟然如此之强,那么没准还真的能够帮他们潜入山寨呢!

潘龙一路都走得小心翼翼,果不其然,才走了一段路,他就看到了一处陷阱。

那个陷阱并没有什么杀伤力,只是一旦触发,就会有石头敲击竹筒,发出清脆的声音。

堡垒里面的山贼听到声音,立刻就能警觉起来。一旦他们有了警觉,就算千军万马也别想冲上来。

可惜的是,玩陷阱,盗贼才是专家。

潘龙稍稍花了点时间,将这个陷阱破坏掉,整个过程没发出一点声音。

他继续往上走,又破坏了两三个陷阱,才算是来到了堡垒下面。

向前看,堡垒的大门紧紧关闭着;向上看,是约莫有接近两丈高的石墙。

但这也难不倒他,数十丈绝壁也就罢了,这区区两丈高的石墙,他稍稍花点力气就能爬上去。

小心翼翼地选了一个不容易被注意的角落,他用尽可能小声的动作爬上了石墙。脚下果然是一个平台,两张床弩架在平台上,正指着山路的方向。

有这两个大杀器守着,官兵们哪里能攻得上来!

潘龙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两张弩此刻没有开弦搭箭,就不再理会。

床弩威力大,可使用起来也麻烦。以它们现在的情况,自己根本不用担心。

或许……等救了人,自己还能顺手牵羊偷走这两张床弩呢。

这东西,无论闯荡江湖也好,还是在山海经残片的世界里面冒险也罢,都能大有用处!

第五十六章、秘密潜入

潘龙绕过那两个暂时没威胁的床弩,走了几步,就看到了一条通往下面的梯子。

从这里可以看到下面的屋子里面有火光,还有人说话的声音。

“真倒霉!抽签居然又输了!”一个粗豪的声音说,“老子平时赌钱的时候运气挺好的,怎么分小娘子的时候运气就这么差?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那是因为你把运气都用在赌钱上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说,“人的运气是有限的,你平时赌运那么好,到分女人的时候,当然运气就不行了。”

那粗豪的声音立刻反驳:“按你这么说,你平时赌运不行,可怎么也始终抽不到小娘子?”

“那当然是因为,我的运气本来就差。”懒洋洋的声音叹道,“你的运气普通,所以赌运好,别的方面就差。而我的运气很差,所以无论什么都差。”

粗豪的声音大笑起来:“你胡扯什么啊!干咱们这行的,运气哪里会差?运气差的,早就不知道死在哪里了!”

“我不这么觉得。”一个声音在他的背后响起。

之前说话的粗豪大汉猛地一惊,刚要转身,穴道就挨了一指,哼都没哼趴了下去。

潘龙从他背后的阴影之中走出来,冷冷地看着面前那个懒洋洋的青年。

这青年相貌倒也挺帅气的,只是脸上有一道刀疤,破坏了他的英俊。他似乎很懒的样子,就算有敌人来了,击倒了他的同伴,他也依然坐在那里,背靠着柱子,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你是朝廷的影卫?”他问,“虽然我听说过你们,但真没想到,原来影卫之中还有你这样的小孩子。”

潘龙仔细观察着他,尤其注意他的双手,提防他出招或者耍什么阴谋。

懒洋洋的青年注意到他的目光,笑了笑,索性将双手摆在桌上:“你不用这么提防我,我们是同行。”

“同行?”潘龙怀疑地问。

“没错,我是益州侯麾下的巡风使,代号‘乌鹭’。”青年笑着说,“你的身份和代号,我就不问了,想来你也不会说——真没想到,影卫居然会来这里,莫非那老头子还藏着什么我们也不知道的秘密吗?”

潘龙没说话,他知道自己现在一开口就可能露馅。

眼前这青年虽然此刻显得很友好,但那建立在他误以为自己是朝廷影卫的前提下。可潘龙哪里是什么影卫?他甚至连“影卫”究竟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从这自称巡风使的青年的话看来,“影卫”可能是朝廷专门负责暗中调查的秘密部门。但能够推测出来的,暂时也就这么多了。

至于什么“老头子的秘密”之类,只靠只言片语,实在是没办法推测。

潘龙只能保持沉默。

青年叹了口气,说:“官大一级压死人,既然你来了,我就只好走了。这边的事情,就交给你吧。”

说着,他站了起来,什么都懒得收拾,直接朝着门口走去。

“你有什么需要交代的吗?”潘龙忍不住问。

“没有,想要知道什么,自己调查去吧。”青年头都没回,“你来抢功劳,我也就忍了。可不要欺人太甚啊!”

说完,他搬开了门闩,推开了堡垒的大门,走了出去,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黑暗之中,很快就远去不见。

潘龙又等了一会儿,才重新下山,找到了藏身在一个阴暗角落里面的韩风。

“门已经开了,上山吧。”

韩风大吃一惊,没料到潘龙竟然这么厉害,连连夸赞。

尤其是进了堡垒,看到那个浑身上下没有伤口,只是被一指点中死穴的粗豪大汉,更是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过了一会儿,他忍不住问:“龙哥,你怎么做到的?”

“爬上来,弄死他,开门。就这么做到的。”潘龙轻描淡写地说。

韩风更加震惊和佩服,却忍住了没有追问。

这是潘龙的秘密,甚至可能是他父亲给保命的底牌。能为了帮自己而用出来,就已经是十分的够义气了,再问这问那,兄弟就没得做啦。

二人在堡垒里面检查了一番,没找到什么线索,就留下韩风把守后路,潘龙再次潜行上去探路。

大乌山虽然陡峭,其实不算很高。潘龙走了约莫十几分钟,就走上了山顶。

这座山的山顶颇为平坦,一个小小的广场,大概能站得下百十人,两边是若干房屋,应该是山贼们居住的。正对面的方向,还有一座两层的小楼,大概就是韩寨主等头目的居所了。

总的来说,这座山寨的规模并不大,潘龙估计大概也有百十号人。仅仅凭着这么一点人,就能横行地方,乃至于连官府和当地豪强都不能对付得了他们,只怕那韩寨主的实力着实高强,甚至已经接近先天境界。

潘龙倒是并不惧怕,他的实力比起得到山海经残片之前,已经大幅度的提升了。虽然对上先天高手还不够看,但如果只是“接近先天”这个层次的,打不过起码也能逃得掉。

之前在长安商会的商队里面,他就不止一次和赵霖、潘英两位长辈切磋。两位长辈都是距离先天不太远的高手,但正常较量的话,他们都不能在百招之内打败他。

而他现在的实力,比起当初又强了不少。对上差不多已经站在先天门槛上的潘英估计还不行,可对上正常意义上“接近先天”的赵霖,支撑五六百招应该都没问题。

一般来说,三百招内不能分出胜负,大致上就可以认为两个人的实力已经接近,或者起码说在同一档次。潘龙能够跟赵霖同一档次,先天之下的人物里面已经没什么能威胁他的了。

所以他略一考虑,就决定直接进正面的那座小楼,先看清虚实,再决定该怎么做。

他再一次放轻步伐,甚至连走路速度都慢了一下,悄悄的走近了那座小楼。但还没进去,就闻到了清晰的血腥味,更有女人低沉的痛呼声传来。

声音是从头顶传来的。

潘龙皱了皱眉,没有开门,而是左右看了看,选了个角落,轻轻地爬了上去。

寻常江湖夜行客并不喜欢走屋顶,因为容易踩破瓦片暴露踪迹。但这屋子的屋顶没瓦片,全是木石结构,完全不用担心这个。

他悄悄地从外面贴近二楼的窗户,从缝隙里面看过去,只见一个彪形大汉正挥舞鞭子,狠狠抽打一个被绑在床上的女人。那女人身上什么都没穿,浑身上下既有血也有污物,显然是受了不轻的折磨,旁边更有一个只穿着小衣的侍女,抖抖索索的,满脸害怕。

那大汉抽了几鞭子之后,又一顿大骂。听他骂的内容,潘龙就知道,找到人了。

这人果然就是黑狼寨的韩债主,而正在被他折磨的,就是当初曾经安排伙计们让出一间客房,让韩风因此很心动的寡妇孙小姐。

潘龙并没急着动手,而是先左右观察了一番。他注意到不少屋子里面还有火光,隐约听到污声秽语,看来正在忙着“娱乐”的山贼不在少数。而远处一个角楼上,同样有火光闪烁,显然是有值夜的哨兵。

他点了点头,下了小楼,又奔着角楼去了。

片刻之后,角楼上两个值夜的哨兵都软趴趴地瘫在地上,一个被点了死穴,一个被扭断了脖子。

潘龙将他们的尸体收进次元袋,冷冷一笑。

没了这两个哨兵,山贼们就成了瞎子。

解决了哨兵,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他只要潜入那小楼,弄死韩寨主,带着孙小姐逃走就行。

从孙小姐惨叫的声音判断,她虽然吃了很多苦头,但并没有性命之忧,甚至都谈不上伤及元气。只要把她救走,修养一段时间,应该就能恢复过来。

她因为这次的遭遇,估计在家乡也不大能够住得下去了——大夏虽然不搞什么贞节牌坊那套,可毕竟经历了这种事情,人言可畏——没准韩风还真的能够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

至于她的经历,潘龙相信韩风是不会在乎的。

北地人从不在乎什么“过去”,对他们来说“未来”才是最重要的。一个女人曾经有什么样的经历之类……中原男人或许会在乎,但北地男人一般不大在乎这个。

何况,只要不是自己自甘堕落,正常的婚姻也罢,倒霉被强盗欺辱也罢,都不是她的错啊。

潘龙考虑了一番,打定主意,又悄悄地下山,来到了堡垒之中,将所见所闻告诉了韩风。

“那快去救人吧!”韩风急不可耐地说,“她现在正受到折磨,我们猛地出现,她多半会感激涕零。到时候我只要努力一番,应该就很有希望了!”

“事情没这么简单。”潘龙提醒他,“那韩寨主绝对不会老老实实交出她来,我们不杀人是不行的。”

“那就杀了他好了!”

“杀了他,后续会有不少麻烦。”

“但是,你可能就要提前回北地了。”

“回去就回去。”韩风满不在乎地说,“出门大半年,带着漂亮老婆回家,大家羡慕我还来不及呢!”

二人相视一笑,各自拔出了兵器,沿着山路走了上去。

这次,他们不是去侦查的,而是去杀人的!

第五十七章、清剿黑狼寨

二人走到那个小广场,韩风急急忙忙想要直奔主楼救人,却被潘龙一把拉住。

“救人固然重要,但救了人还要能逃走才行。我们要先把退路给准备好。”他用眼神说。

韩风连连点头,同样用眼神问:那我们该怎么办?

潘龙:先去两边的屋子,尽可能把山贼多杀掉一些。这样等杀了韩寨主,救了孙小姐,我们就能无声无息地离开,神不知鬼不觉。

韩风:都听你的!

二人左右看了看,发现左边亮着的房间比较少,就悄悄地凑了过去。

每到一个房间,韩风凑在门口听一下,就能判断出房间里面的人是睡是醒。醒着的暂且不管,但凡是里面的人睡着了,他们就悄悄开门,蹑手蹑脚地进去,直接点了死穴。

一路杀下来,四十三间屋子里面,杀了约莫六十个山贼。只有五六间屋子里面的山贼还没睡,逃过了一劫。

解决了这边的,他们又去另外一边,又杀了接近五十个。

这一番杀戮下来,黑狼寨差不多已经算是名存实亡了。整个寨子里面还剩下的山贼已经不足二十人,甚至还没被他们掳掠来的妇女多。

潘龙他们只杀山贼,不杀无辜。那些妇女们就是一指点晕而已,过大概四五个钟头,她们就能醒过来。

等她们醒过来的时候,黑狼寨里面的山贼应该已经死光了。到时候整个黑狼寨都是她们的,大可以分了财产回家,过几天太平日子。

也算是稍稍补偿一些她们遭受的痛苦吧……

这一批杀完,两人又稍等了一下,两边扫了个尾。最后只剩下两三个精力旺盛过头,看起来不像是短时间会睡觉的,才得以幸存。

但他们也活不了多久,等弄死了韩寨主等头目,潘龙和韩风一样是要来除恶务尽的。

一口气杀了这么多山贼,潘龙还好一些,韩风却已经撑不住了。

杀人也是体力活,点穴杀人更是。点穴法讲究力透穴道,一指点出去,用的力量并不比全力一拳小。尤其是那些妇女只能点晕不能点死,反而比直接点死山贼要难得多。

事实上,这些妇女基本都是由潘龙出手点晕的,韩风对指力的把握,还真不够做这种事。

更不要说他还要负责侦查,隔着房门、墙壁和一段距离,光靠一双耳朵听屋内床上的人有没有真的睡熟,乍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其实对心力的消耗极大。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韩风早就已经疲惫不堪,甚至连走路的脚步都有些虚浮了。

潘龙硬拖着他休息了一会儿,等他恢复了精神,二人才悄悄地走向了黑狼寨的主楼。

韩风绕着小楼转了一圈,在墙壁外面听了几次,然后用眼神说:底楼左间两个人,一男一女;右间三个,一男二女。三个女人都不会武功,左间的男人硬功很厉害,点穴未必有效。右间的男人武功不高,但呼吸绵长得过分,不清楚是什么来路。

潘龙皱起了眉头。

左间那个硬功高手没什么可怕的,他有神圣长刀,贯注内力一刀下去,寻常硬功绝对抵挡不住。

但右侧那个连韩风都分不出来历的,就让他有些担心了。

呼吸绵长,是内功高手的特征。可天底下只有不擅长内功的外家高手,却没有不擅长外家功夫的内功高手。这人能被韩风听出来“武功不高”,那就肯定是武功不高。武功不高却又内力深厚,未免太奇怪了!

难道说,这家伙是《倚天屠龙记》里面觉远禅师那种武功跟不上内功,只能闭着眼睛挥舞王八拳打天下的类型?

他略一考虑,就否定了这个猜想。

要是白道里面出现这种人,不足为奇。但绿林之中整天都刀光剑影杀机重重,怎么可能出现一个内功深厚武功稀松的人?

完全不合理!

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了。

这人练的,不是武功。

不是武功是什么?自然就是法术。

想到这里,潘龙的眉毛皱得更厉害了。

韩风:怎么了?想到什么了吗?

潘龙:咱们这次有麻烦了,右边那个,可能是个术者。

韩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却又随即恍然,露出了跃跃欲试的表情:太棒了!我还没跟术者交过手呢!

两人略一商量,就决定分头行动。潘龙去对付那个硬功高手,韩风去对付那个术者。谁先解决,就去支援另外一个人。

至于楼上的韩寨主——别说韩风了,就连潘龙都能听到他正在“奋斗”,相信稍稍有点声音,他是不会注意的。

就算他注意了也没关系,等他赶下楼,一切都迟了。

二人商量妥当,就悄悄撬开了门,潘龙向左,韩风向右,各自行动。

潘龙轻轻走到左侧房门旁边,手搭在门上内力一吐,发现门没闩,忍不住笑了笑。然后推开门进去,果然看到一个魁梧到犹如狗熊一般的男子,正抱着一个女人躺在床上。

在黑暗中,能看到这男子身上的皮肤泛着油光,隐隐透出几分皮革般的光泽,和普通人大为不同。

(果然不愧是硬功高手!)

潘龙暗暗赞了一句,然后猛地扑了上去,拔刀就砍。

白光一闪,那男子猛地睁开眼睛,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的人头已经被剁了下来,鲜血喷得床上到处都是。

潘龙手一挥,点了女人的穴道,然后也懒得理睬这个死后还不肯闭眼的硬功高手,直接朝着右边的房间冲去。

他才跑了两三步,就听到那边传来了轰隆一声,接着是韩风的痛呼。

(糟糕!)

潘龙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右侧房间,只见一个皮肤白而微胖,面容颇为富态的男子,被绿色光芒缭绕的双手捏着法诀,嘴里默默念叨着什么。而韩风则摔到了和他对面的墙壁角落,身上同样被一团绿色的气息缠绕,口鼻里面都渗出血来。

床边角落上,还有两个女人抖抖索索地抱在一起,将身体尽可能蜷成一团,却死死地闭着嘴巴,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

(果然是术者!)

见好友受伤,潘龙心中大怒,手一挥,一把飞刀就直奔着这术者飞去。眼看要射中他的时候,却被不知从哪里浮现出来的一个人头虚影拦住,一口咬在嘴里。

(怪不得阿风失手了,这家伙竟然还有护身法术!)

那术者转过头看瞪着他,一双眼睛里面似乎有绿火在燃烧,令人不寒而栗。

他张开嘴巴,似乎想要说什么。可潘龙哪有时间跟他废话!楼上已经传来沉重的脚步声,韩寨主眼看就要到了!

白光一闪,神圣长刀在黑夜里面发出了明亮的光芒,当真是一道刀光直取这术者的面门。

还没到面前,刚才拦住飞刀的人头虚影又浮现了出来。却是一个跟这术者有七八分相似的小孩子,脸上满是狰狞之色,一口朝着潘龙咬了过来。

这手段对寻常武者或许会很有用,但对上潘龙,根本不够看。

神圣长刀只一挥,白光就扫过了这个虚影,本应该任何兵器都触碰不到的虚影被一分为二,伴随一声凄厉的惨叫,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白胖的术者大吃一惊,更因为法术被破,身体猛地一震,手上的绿光立刻散去,却是因为心神失守的缘故,连困住韩风的法术都失效了。

他显然没经历过这种情况,毫无经验。

而潘龙自然也不会再给他积攒经验的机会。

冲到面前,长刀一挥,就是一颗人头落地。

一刀砍了这术者,潘龙甚至连问一下韩风情况的时间都没有,直接朝着门外冲过去。

韩寨主的脚步已经沿着楼梯一路下来了!

他才刚刚冲出门,就看到正门大厅后面通往楼梯的门洞处,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出来。

这人相貌硬朗,五官倒还长得不错,就是脸色阴沉而凶恶,一看便知道不是好人。

他手上提着一把刀刃作锯齿状的长刀,正冷冷地看着自己。

“你是什么来路,竟然找我们黑狼寨的麻烦!”

“黑狼寨占山为王,劫杀过路商旅,被人找麻烦很奇怪吗?”潘龙反问。

韩寨主冷笑:“看样子,你大概是朝廷巡风使之类。你们的本职是调查各地的情况,可不够多管闲事!”

“路不平,众人踩;事不平,我来管!”

“口气还真大!但你的上司没告诉过你,有些人不是你们管得了的吗!”

“没试试,怎么知道管不了?”

二人针锋相对,言语上都不肯落在下风,却也都没有立刻动手的意思。

韩寨主约莫是想着部下赶来帮忙,潘龙则是在等韩风恢复,大家联手对敌。

从这人走路的节奏和说话的中气看来,他已经判断出对方还真的是一等一的好手。单打独斗,自己未必能赢。

但只要韩风能恢复过来,二打一,他就有必胜的把握。

倒不是说韩风的武功足以掺和这样的战斗,而是……韩风可以开弓搭箭,远远瞄着韩寨主。

被一把弓瞄着,韩寨主十成的功夫最多也就能施展出个七八成。此消彼长,他当然就打不过自己了。

双方又争论了一会儿,却始终不见有人赶来。

韩寨主露出了焦急之色,忍不住大声说:“你可知道我是谁?”

“我管你是谁!”潘龙毫不客气地呛了他一句。

“我爹是何天魁,我师祖是董四爷!”韩寨主得意洋洋地说,“你若是伤了我,非但你自己要死,你全家老小乃至于亲戚朋友,都要死得惨不忍睹!”

潘龙皱了皱眉,冷冷地说:“你的意思是,我应该杀你灭口吗?”

“做梦!天底下哪有人真的灭得了口!死人也是能说话的!”

潘龙摇了摇头:“我保证,你不会有这个机会。”

说着,他冲了上去。



第五十八章、他好像一条狗……

“当”的一声,两把刀重重地撞在一起,火星四溅。

潘龙和韩寨主各自后退一步,都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自己的兵器。

两把刀都毫发无损。

这让他们都不由得暗暗皱了皱眉。

他们对彼此的兵器都很有信心,自问寻常兵器绝不是对手,却没料到竟然没占到便宜。

潘龙还好一些,他知道神圣长刀虽然对邪恶额外增强,但只是针对“邪恶的敌人”,未必针对“邪恶敌人的兵器”,占不了便宜,理所当然,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韩寨主就很震惊了,他的刀来历非凡,乃是一个术者使用了邪恶的法术杀人祭炼而成。此刀能在斩杀敌人的时候吸取血肉生命,让自己变得越发坚固和锋利。多年来,他用这把刀杀了很多人,早已将它祭炼成为神兵利器,端的是斩金裁玉、吹毛断发,杀人都不沾一滴鲜血。

对面那人手上发着白光的长刀,竟然能跟自己的宝刀拼个八斤八两,由不得他不惊讶。

双方又交手几招,兵器不断碰撞,彼此都没占到便宜。

韩寨主心中越发担忧——当年铸造这把宝刀的时候,那个术者就曾经提醒过他:“此刀威力非凡,却大干天和。你手持此刀,杀一人,便能夺取对方一丝气运,不断累积,足可以横行天下。但若是遇到能克制此刀的人,此前得过多少好处,就要遭受多少坏处。”

当时他的父亲问:“可有化解之法?”

那术者回答:“天道大衍,尚且要遁去一线,世间岂有完美无缺之法?因果循环,是谁也逃不开的。若是想要日后不受害,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少用这把刀。不积累因果,才能不受害。”

这些年来,他用这把刀杀了也不知道多少人,一直也在担忧遇到克制这把刀的对手。此刻宝刀不能建功,顿时就忍不住想起了当年那术者说过的话。

想到“此前得过多少好处,就要遭受多少坏处”,他不由得心中发颤,紧张不已。

他心中紧张,手上刀势就失去了锐气。潘龙立刻敏锐地发觉,冷笑一声,刀势骤然大盛,不顾内力消耗全力催动,每一招都是硬拼硬,就是要将他的气势完全压住。

韩寨主心中斗志削弱,自然更加抵挡不住潘龙的重刀,被砍得节节败退。

正当他左支右绌的时候,眼角的余光之中,突然看到一个脸上有血的少年从山寨二当家的房间里面走出来,冷笑着看着他,摘下了背后的长弓,又抓了一把箭在手上,开弓搭箭,瞄准了自己。

他顿时就慌了。

一对一,他已经占不了便宜,甚至已经落在了下风。现在他的帮手没来,对方的帮手却来了,还是个用弓箭的。

那还怎么打!

他心中焦急,手一挥,锯齿长刀猛地散出一片寒光,逼得潘龙后退半步,然后就急匆匆地向后退去,想要退到门洞里面,借助地利,让潘龙成为阻拦韩风射箭的障碍。

可他才后退半步,就听到破空之声,韩风已经一箭射向了他。

北地武人没有不擅长射箭的,半步的距离,对韩风来说已经足够。

韩寨主急忙挥刀挡住那一箭,但韩风动作极快,一箭射出之后看都没看,直接再次搭箭拉弦,弯弓再射。

他用的是速射法,弓只开半弦,箭矢的速度并不特别快,却胜在射速奇高。定丰镇一些老练的猎人,甚至能够在一呼吸的时间里面射出近二十支箭,一个人就能射出一轮箭雨。

韩风当然没这么厉害,但他至少也能在半次呼吸的时间里面射出四支箭——因为他只会一手四支箭的射法,更高端的还没练成。

半次呼吸的时间有多长?

韩寨主退出半步,挡了第一支箭,然后第二支第三支第四支就接踵而来,他只能挥刀不断格挡,连再退一步的空闲都没有。

好不容易挨到韩风四箭射完,他甚至没来得及喘气,潘龙又扑了上来。

双刀碰撞声再次响起。

这次韩寨主的情况更加不堪,他原本就已经被潘龙压住了士气,刚刚被韩风一个四连射,甚至连调息回气都没来得及。而潘龙却已经调匀了气息,甚至蓄了蓄力气,刀势比刚才更加猛烈,每一刀都沉重如山,让韩寨主挡得十分辛苦。

更不要说,潘龙一直在养精蓄锐,他这两天却一直沉湎于美色之中,变着法子折腾孙小姐和她的侍女,也不知道消耗了多少精力。

常言道“色是刮骨钢刀”,铁打的汉子也吃不消这么搞,他还能够有力气和潘龙恶战,已经可以被称上一句“天赋异禀”,去潘龙前世的世界,必定能成为东瀛动作爱情片的金牌男演员。

但就算他天赋再好,终究也是有极限的。

再挡几刀,韩寨主甚至觉得感觉手臂隐隐有些酸痛,腰腿之间也有些乏力,心中大叫不妙——他知道自己怕是要输了。

“我们这样打下去,有什么好处?”他忍不住说,“你们就算是杀了我,剿灭了黑狼寨,无非也就是上司嘉奖一下罢了,不如我给你们一笔钱,怎么样?”

潘龙和韩风都没理睬他。

“只要让我走,这黑狼寨就给你们剿灭也没关系。有一个硬功练到刀枪不入外家高手,和一个能够操控阴灵的术者,这黑狼寨已经算得上是一份大功劳了!”

二人依然没理睬他。

“我可以对天发誓,只要你们放过我,必定将此事藏在心中,不对任何人提起,更绝不报复!”因为分心说话的缘故,韩寨主的刀势略略放慢了一些,被潘龙狠砸狠打,打得颇为狼狈,于是他越发的着急,说话也越发谦卑起来。

“我们为什么要信你?”韩风开口了,“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你这种连本乡本土的商会都要下毒手的人,有什么信用可言?”

韩寨主听到这话,心中灵光一闪,终于明白了他们的来意。

“你们不是朝廷的巡风使,是孙家商会请来的人?”

潘龙没回答,一个劲地猛攻,韩风却笑着说:“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是的话就好办了,孙芸就在楼上,虽然略略吃了些皮肉之苦,但筋骨绝无损伤。你们可以现在就带她走!”韩寨主喜出望外,大声说,“连她的侍女小翠都在,你们可以一并带走!”

眼看两人又不回答,他急忙说:“我父亲在峻善镇经营多年,人脉深厚。我这黑狼寨也很有一些积蓄,金银不下万两。只要你们愿意放我一条生路,我不仅愿意将黑狼寨的家底都拱手奉上,还会请我父亲帮你们疏通关系——有了天魁帮的帮助,孙家商行一定能够发展壮大!”

就在这时,一个愤怒的女子声音从头顶的楼梯处传来:“恶贼韩穹!当年你想要暗算我孙家商行,我夫君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手下留情,饶了你的性命。如今他尸骨未寒,你竟然就对我们下毒手——大乌山脚下三十四条冤魂,都在你背后看着你呢!”

这女子的声音,潘龙和韩风听着略略有些耳熟,正是当初见过面的寡妇——也就是孙家商行现任的主人,小姐孙芸。只是她当初说话客客气气,虽然心中哀愁,但声音倒也清脆悦耳,如今她的声音却有了几分沙哑,言语之中那深沉的恨意,更是让人不由得心中发寒。

她怒斥过黑狼寨寨主韩穹之后,又说:“两位少侠,如今我们和这恶贼已经彻底翻脸,峻善镇是待不下去了。甚至于回都不能回——若我所料不差,只怕那何老贼已经派人去我孙家灭口。现在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杀了韩穹,灭了黑狼寨,然后连夜向北逃跑,逃出益州,逃到雍州。”

“雍州朝廷的势力很大,我们找一处驻扎大军的城镇住下,何老贼便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去大军所在之处放肆。等个几年,等到那老贼死了,我们也就安全了。”

韩穹听了孙芸的话,忍不住破口大骂:“贱婢!竟敢存心害我!”

他才骂了一句,就被潘龙沉重的刀势逼得闭上了嘴巴,勉强挡了几刀,心中的怒气也被给砍没了,又哀求说:“孙芸,我毕竟也没伤你主仆性命,你何苦非要置我于死地呢?冤家宜解不宜结啊!”

另一个有些怯生生,听起来明显比孙芸小了一些的女声立刻反驳:“你明明说了,要对照春宫图,把小姐和我搞上四十八回,等搞累了搞腻了,就丢给整个山寨的山贼轮流搞,搞死为止——那本春宫图还在桌上呢!”

潘龙眉头一皱,刀势更加沉重。韩风也又拿了四支箭在手上,开弓搭箭。

这韩穹满嘴谎话,实在不是个能让人相信的。

韩穹气得火冒三丈,却在潘龙的猛攻之下已经没有分辩的余地。又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抵挡不住,被潘龙找到一个破绽,侧身撞入胸怀,左手一掌拍在胸口。

他惨叫一声,向后摔去。人还在空中,伴随弦响箭声,一支利箭已经射穿了他的脖子。

这人的确是体质非凡,就算这样也还没断气,倒在地上还要挣扎。但潘龙紧随而至,一刀剁了下来,顿时身首两处,彻底了账。

“好了,他死了。”韩风笑了两声,对楼上说,“两位可以稍稍整理一下仪容,我们去把山寨里面别的强盗也扫荡干净。然后大家连夜下山,可好?”

“如此甚好。”孙芸回答,“妾身遭此大难,已经无处可去,还望两位少侠垂怜,能够暂且收留。等到了雍州,妾身自会找一处庵堂寄托余生,不敢一直劳烦二位。”

韩风愣了一下,干笑两声,劝道:“庵堂什么……到时候再说吧,我们先去做正事。”

说着,他一拉潘龙,犹如逃命似的,急急忙忙跑了出去。

看着他那仓皇的模样,潘龙忍不住摇了摇头。

(兄弟啊,为什么我看你的样子……好像是一条狗呢!)

(你可别告诉我,你这浓眉大眼的,竟然是一条舔狗啊!)

楚白说

惊闻著名网络作家“格子里的夜晚”因突发疾病猝死家中,死后十天才被登门拜访的朋友发现,不由令人感伤。愿天下的同行们都能身体健康,愿悲剧不再发生!

(今天的更新任务就算完成了,接下来就是加更,虽然可能不多,但总归会有的)

第五十九章、何天魁

峻善镇,天魁帮总舵,何园。

夜色已经渐渐深了,但何园的人们都还没睡觉。

因为何老爷子还没睡。

何园的规矩历来如此,老爷子没睡,所有人都不能睡。老爷子起了,所有人都要起。

想睡觉的,不想起的,怎么办?

可以,搬出去就是。

但是搬出去了,以后就别回来!

自从何天魁何老爷子打断了搬出去之后还想再回来的二儿子一条腿,就再也没人敢挑战这个规矩。

几十年来,何园的规矩一直如此,从未改变。

正厅里,须发皆白却依旧威武堂堂的何老爷子喝了参茶,看了半个时辰的书,显出了几分困倦之意。但他并没有要去睡觉的意思,而是随口问:“外面那个,怎么样了?”

伺候在旁边的管家立刻回答:“小人这就去查。”

“不用查了。”何老爷子淡淡地说,“人家都来找咱们麻烦了,还有什么可查的?”

管家立刻点头“是”,就下去了。

何老爷子叹了口气,说:“我真的是老了,老了,就容易心软,就优柔寡断……放在我年轻的时候,早就没有什么孙家了。”

“您现在宽厚仁慈,是大家的福气啊。”一个徒弟陪着笑说。

何老爷子不屑地笑了笑:“宽厚仁慈?那都是没用的人安慰自己的假话!我就是老了,心软了,没年轻时候杀伐果断了……唉!要是让当年的老朋友们知道,我现在竟然这个样子,他们一定会笑得从棺材里面跳出来。”

“他们为什么要从棺材里面跳出来?”他的女儿何伶俐问。

何老爷子的眼神有些迷离,陷入了回忆。过了好一会儿,他说:“我想起来了,他们没棺材可跳。他们都被我烧成了灰,一家人整整齐齐的装在一个坛子里,埋在了河底。成本比棺材可高多了。”

“那不是挺好的嘛。”一个徒弟笑了,“您当年也挺厚道的啊,起码没让他们骨肉分离。”

“厚道什么的谈不上,我当时也就是不愿意让他们骨肉分离罢了。一家人聚在一起是缘分,总要全了这段缘分才行。一家人嘛,一个也不能少。”

何老爷子说着,又陷入了回忆,然后不知道怎么的,就低声唱起戏文来。

“想当初,我跃马中原,搅动三江踢五岳。到如今,枯坐兰台,一只酒壶重如山……”

这是一首很著名的杂曲《英雄叹》,唱的是帝甲子晚年时候夜宿兰台苑,梦见昔日的种种功业,然后一觉醒来,却是白发苍苍老态龙钟,于是他不胜凄凉,哀叹了一曲英雄迟暮。

这曲戏文也是文坛巨匠文超公一生最后的作品,他将这曲戏文送到书坊的时候,就感叹人生苦短,自己要去追求理想,去看看九州之外的风景,从此杳无音讯。

多少年来,九州大地那些年迈的英雄豪杰们,都喜欢唱这曲戏文,有些人甚至唱着唱着,不用喝酒就醉了,醉得不省人事者有之,醉得嚎啕大哭者有之,醉得拔刀杀人者……自然也有之。

何老爷子的情况算是比较好的,他只是唱戏,从来没把自己唱醉过。

他就坐在那里,右手打着拍子,轻轻地唱着,唱得荒腔走板,还有些五音不全。沙哑衰老的嗓音里面,透出难以掩饰的悲凉。

就像是一只年迈的狮子,无精打采地趴在动物园的笼子里面,对外面的一切都漠不关心。

片刻之后,管家来了。

“老爷,处理了。”他低声禀报。

何老爷子这才从回忆中惊醒,愣了一下,回过神来:“处理了就好。以后这种小事不要问我,你们自己处理——我老了,也没几年可过了,你们要自己把这个家撑起来。”

“父亲,您还年轻着呢!至少还能再过三十年!”何伶俐急忙说。

何老爷子慈祥地笑了:“三十年?我也想要再过三十年啊!能三百年三千年更好。只是……这种事情终究是无法可想的,帝甲子尚且会老会死,何况为父?我的身体情况,我自己最清楚,三十年?我怕是连三年都没有了……”

说着,他叹了口气:“你比你六哥好多了,他只知道给我惹麻烦!你六个哥哥,四个都死于非命……江湖不是那么好闯的啊!”

“六哥他也很小心的。”何伶俐说,“就像这次,他不也是等凌天赐死了,又观察了一阵,确认姓凌的没留下什么底牌,才动手的嘛。”

何老爷子冷哼一声:“小心个屁!他就不知道‘既然做了,就要干净’的道理吗!不把孙家完全弄干净也就算了,竟然还被逃走了一个!要不是镇上班头机灵,在他敲登闻鼓之前就抹了他的脖子,天晓得会惹出什么乱子来!”

“还能惹什么乱子啊,镇丞还敢找您的麻烦不成?”

“不得不防啊!”何老爷子叹道,“我老了,时日无多。过去那些被我压着的猫猫狗狗就抬起头来,想要看一看自己有没有机会。偏偏簪花盟那群人放不下一半的白道身份,坚持要讲规矩……”

他摇摇头:“要是咱们的计划能成,那这峻善镇还是咱们何家的天下。要是不能成……你们几个就舍了房屋田地,分了浮财,带着钱财远走他乡。别留在益州了,去……去扬州吧,那里最繁华最安定,朝廷的力量也不强,最适合过安稳日子。”

就在他絮絮叨叨说话的时候,突然摆在大厅迎面案台上的三枚玉如意之中,有一枚猛地发出一声闷响,折断成了两半。

刹那间,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这三枚玉如意是由术者施过法术的,里面藏着何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的一根头发。一旦他们人死了,玉如意就会断裂报警。

现在断掉的这柄玉如意,对应的是何家的老六,化名韩穹的何健壮。

何老爷子霍然站起来,惊呼一声:“小六!”

他一个箭步冲到屋外,不见作势,身体已经飞了起来,飞过两重院墙,落在何园练武场旁边的望楼上,朝着北边看去。

北边一片静悄悄,似乎什么都没发生。

他摇摇头,再次跃起,整个人似乎变成了一只大鸟,在夜空中爬升、滑翔,每当落地的时候,只是脚轻轻一点,就又冲天而起。

当子孙门人赶到练武场的时候,他已经消失在夜色之中,不见踪迹。

何老爷子的速度极快,东边天空才微微发白,他就已经赶到了大乌山。陡峭的山崖对他完全构不成任何影响,他甚至都不用走山路,就在山崖上跳跃飞腾,一会儿便到了山顶。

山顶乱糟糟一片,被山贼们抓来的妇女们犹如没头苍蝇一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此刻见到他飞身上来,大家都有些懵。

这些妇女年纪最大的也不过四十出头,哪里会认识这位已经隐居多年的老前辈。但她们虽然没见识,可起码不傻,一个能直接从山崖跳上来、须发皆白宛如神仙的老人,自然是要努力讨好的。

何老爷子眼看几个胆大的妇女凑过来,皱了皱眉,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道啊。”

“只知道人都死了。”

“寨主呢?”何老爷子问。

“二寨主和三寨主也都死了。“

“大寨主不见了。”

听了妇女们七嘴八舌的回答,何老爷子眉头紧锁,身影如风,冲进了主楼。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迎面地上那一摊血,虽然没有尸体,但那么一摊血非常刺眼,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得到。

最重要的是,这血的味道,隐约让他熟悉。

他又左右转了转,看到了外家高手三寨主和术者二寨主身首分离的尸体。

他的眉头越皱越紧,再上楼转了一圈,等到下楼的时候,已经捏住了拳头,眼中都是怒色。

“我儿必定已经遭遇不测,只是尸体被用不知道什么方法弄走了,只留下这摊血……杀他的人大概是有很容易被认出来的独门武功,害怕尸体露了馅。”

“只是……我该如何追查他们?”

他武艺高强,人脉也深广,可武功再高,面对这种连一点像样线索都找不到的情况,也没什么办法;人脉再广,也不是一时三刻能够奏效的。

“孙家的小丫头不见了,多半是被那人救走了。我可以安排人手,盯着她调查。”

“……不行,那人连我儿的尸体都记得带走,显然是谨慎之人。他必定会给那小丫头化妆易容,丑人要装美难如登天,美人要装丑却极容易。只要把那小丫头弄丑了,谁又能发现得了?”

“求人不如求己,我还是要自己想办法才行!”

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在小楼里面仔细寻觅起来。

片刻之后,他终于露出了笑容。

在他的手上,拿着几件被撕破了的女人贴身衣服。

“这必定是那小丫头的衣服,我儿将其撕破,她逃走的时候自然不会穿着破衣服……儿哪,这定是你在天之灵的保佑!”

他神情振奋,拿着这几块碎布,大步流星地走出小楼,看到妇女们还乱成一团,不由得又皱起了眉头。

“我儿都死了,你们活着干什么!”

说着他便挥动手掌,催发掌力。山顶上顿时狂风呼啸,一个个妇女被他的掌风刮得站立不稳,尖叫着摔下山崖。

求救声、求饶声、咒骂声……各种声音很快平息,除了山风之外,再无别的半点声音。

何老爷子站在山顶小小的空地上,脸上似笑非笑,一片阴冷。

第六十章、何天魁的复仇

“所以呢,我就抬起一脚,踹在了他的身上!”韩风手舞足蹈,说着自己当初在镇上和同龄人比武的事情。

他走一路说一路,故事里面自己的身份却一变再变,最初还是定丰镇寻常少年,不久就成了少年一代的佼佼者,再不久就成了定丰镇年轻代的第二高手,再不久干脆就走出了定丰镇,在周围五六个城镇之中闯下了赫赫威名。

现在,他已经发展到去金城防线和同龄人交手,打遍三座要塞,二十二个哨所,找不到一个能挡得住他三拳两脚的同龄人。

小翠听了他的话,连连惊呼,赞叹不已。双胞胎陆荷香、陆兰香也听得连连点头。就连孙芸,表面上一言不发,实际上也一直在侧耳倾听,连身体都稍稍有些倾斜了过去。

车辕横板上,潘龙连连摇头,却什么都没说。

虽然他已经从定丰镇年轻代第一高手,降格为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乙丙丁;虽然韩风说的这些严重偏离了事实,毫无疑问属于张口就来的胡扯;虽然这混账小子自己在马车里面跟四个妹子侃大山,却让他来赶车……

但谁叫他们是好兄弟呢。

眼看韩风这厮正在为终身大事忙碌,潘龙当然不会在这时候拖他的后腿。

最多……等这小子将来成家之后,他再去敲敲竹杠就是。

嗯,让潘龙潘大侠赶车,价钱可不便宜,至少要敲上二三十顿酒,顿顿都要有肉才行!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现在,他们正乘着马车,走在天武郡北部的山路上。一路风平浪静,让人觉得安心。

那天夜里,他们杀了黑狼寨群寇之后,稍稍收拾了一些金银,就急匆匆下了山。然后一路向北,连夜逃跑。

韩风本拟只带上孙芸一个,潘龙却执意将所有见到他们真面目的女人都带上。除了孙芸主仆之外,又带上了那术者房里的双胞胎姐妹。

韩穹是何天魁的儿子,他死了,何天魁肯定会追查。潘龙不愿意杀无辜者灭口,所以他只能选择将见过他们面的人都带着逃跑,以免泄露二人的相貌身份。

虽然他也知道,即便这么做,他们的身份也隐藏不了多久,但就像孙芸之前分析的,只要逃回雍州,事情就好办多了。

雍州和益州两地矛盾颇大,江湖人之间争斗比合作更多。到了雍州,何天魁的江湖人脉就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到时候这老头子就只能靠他自己的能力来追杀潘龙等人,而若是他们躲到军营附近,何天魁敢来惹事,下场必定不妙。

只要躲上几年,等何天魁老了死了,他们就安全了。

(我这一趟出来闯江湖,本拟走遍天下,却不料才出门没多久,就要找个地方躲起来了……人生的际遇,真的是变幻莫测啊!)

马蹄声伴随着车轮声,在冬日的道路上回响。突然之间,他猛地一惊,心中泛起了极为危险的感觉。

“跳车!”他大吼一声,一个翻滚,从车辕跳了下去,滚到了旁边靠着山崖的角落。

几乎就在他跳车的瞬间,一股强横的力量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马车的车厢几乎瞬间就碎了,碎木和碎布之间,鲜血不断地涌出来。

潘龙抬头一看,只见韩风正躺在不远处,靠着崖壁咳嗽,每咳嗽一声,就有许多鲜血从他的口鼻之间溢出,简直像是在流水一样。

但这已经算是好的了,至少他还活着。

刚才还在车子里面跟他谈笑风生的几个女子,此刻都已经化为那一滩碎渣里面的鲜红,甚至连完整的尸体都找不到。

“哈哈哈哈!总算被我追上了!”

伴随着狂笑声,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从空中缓缓落下。他的脸上有不正常的潮红,呼吸也异常地急促,看得出来状态并不好。

但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威势,却让潘龙不敢有半点小看他的意思。

这威势,他挺熟悉的。

在老爹和爷爷身上,他不止一次感受到过这样的威势。那是先天高手不再收敛气息,将体内蕴藏的强大力量肆意散发,所产生的威势。

就像是食物链里面那些居于顶层的猛兽能够威慑寻常动物一样,先天高手也一样能威慑常人。除非是有过这类经验,甚至于经受过专门训练的,否则普通人一旦遇到这种威势,几乎立刻就会勇气尽丧,不敢有丝毫反抗之心。

好在,这老人的威势还远不如他父亲潘雷,最多就是和爷爷潘寿不相上下罢了。

这意味着他应该只是初入先天的层次。

潘龙心里松了口气,随即又忍不住苦笑。

虽然就算只是初入先天,也绝对不是自己和韩风能对付得了啊!

“你是谁?”他问。

“老夫何天魁。”老者冷冷地看着他们,犹如看着两个死人,“黑狼寨的寨主是我儿子。”

“他明明姓韩,怎么会是你的儿子?”

何天魁叹了口气:“老夫有六个儿子,但前四个都因为各种原因死于非命。我想来想去,觉得大概是自己行走江湖多年,仇家遍地。那些仇家拿我没办法,就来报复我的家人。所以,我就想了一个办法,让我最小的儿子化名韩穹,改变身份当一个绿林人。这样只要他自己不惹事,大概也就不会有事。”

“他可没‘不惹事’!”韩风努力平息自己的喘息,却还是不断咳血,冷笑着说,“相反,他很能惹事。”

“毕竟是老夫的儿子嘛,搞点事情也不奇怪。”何天魁满不在乎地说,“他无非就是劫几个商队,杀几个人,这些算不了什么。”

“人命关天,你居然说‘算不了什么’?”潘龙反驳,“那究竟要什么事情,才算是惹是生非?”

何天魁叹了口气:“仔细想想,似乎真的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算惹事。毕竟他是我儿子,我的儿子,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唉!我这个儿子虽然喜欢折腾了一点,其实真挺孝顺的。他出门在外,平时不方便回家,可每个月都会抽空来见我。可怜他堂堂一寨之主,每次都要乔装打扮,着实是不容易啊……”

他说着,就流下了眼泪,看起来颇为悲痛。

潘龙却没有丝毫同情,若说韩穹是恶狼,这老人就是恶虎。恶狼也好恶虎也罢,都是吃人的,它们倒霉,人们该笑才对。

何况,现在是何天魁占着优势,他们自己都要性命难保了,哪里还顾得上别的?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将只有自己能看到的角色面板调整了一下,从平常使用的“盗贼”切换到了“野蛮人”。

然后,他低下了头,深深地吸气,一股狂暴的力量从心底涌出。

虽然事后的解释会很麻烦,但如果再不用这招的话,可能就没“事后”了!

何天魁也感觉到了潘龙身上陡然腾起的狂暴气息,白眉一皱,出手一掌,冲着他狠狠地打了过去。

潘龙猛地跳起来,身体在空中弯折,躲过了掌力,反而朝着何天魁冲了过去。

他的双眼变得猩红如血,嘴巴大大地咧开,呼吸急促而毫无规律,喉咙里面还发出低沉的吼声,看起来几乎不像是个人,倒像是一只发狂的野兽。

面对这样的敌人,何天魁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他稍稍后退两步,掌力护住全身,不求有功,先求无过。

虽然他自信远胜于这两个少年,可阴沟里面翻船的事情,江湖上时有发生。

他虽然武艺高强、功力深厚,但毕竟已经老了。人一老,非但反应会变慢,爆发力和耐力更会变差,对战斗大大不利。

为了追查杀害儿子的凶手,这几天他几乎不眠不休,差不多也疲惫到了极点。现在状态很差,十成的功力最多也就发挥出个五六成。

此刻的情况,正是最容易出现意外的。

何天魁的谨慎帮了他的大忙,面对全力防御的他,潘龙就算发动了狂暴,也真的是无可奈何。

他的力量再大,也冲不破何天魁的掌力。一次次冲过去,却一次次被击退。沉重的掌力隔空落在他的身上,穿透皮肉,直取五脏六腑。

到后来,他冲锋的时候,别说鼻子嘴巴里面,就连眼睛耳朵里面都在流血,甚至比靠在崖壁上,气息已经慢慢低沉的韩风更加凄惨。

按说一个人伤成这样,就算不死也该动弹不得了,但他却不仅没有死,反而依然生龙活虎,看起来好像一点没受影响的样子。

何天魁越打越惊,心中不仅暗生怯意。

他闯荡江湖几十年,见过无数的高手,自然也见过这样的敌人——那是很多年之前,他还年青的时候,在荆州和云州的边际,和一个术者交锋时候的事情。

当时那术者身负重伤,眼看性命垂危,就是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将自己变成了不知伤痛的怪异活尸。非但力气大增,更是完全无视任何伤势。他当时连出了三十多记重击,几乎将那活尸的胸腹打烂了,也没能将其消灭,最后只得狼狈而逃。

此刻潘龙的表现,就让他想起了当初逼得自己落荒而逃的那具活尸!

何天魁一边谨慎防守,纯靠掌力拦住潘龙,不敢让他靠近,一边左顾右盼,寻找克敌制胜的机会。

突然间,他的眼睛一亮,找到了取胜的办法。

大喝一声,他猛地全力出手,将潘龙逼退几步,然后急速冲了出去,直取倚在山崖上,渐渐已经垂下了头的韩风。

(这两个小子交情不错,可以利用他来威胁那个发了狂的!)

他的速度极快,潘龙根本追不上,眼看就冲到了韩风的面前。

正当他出手朝着韩风抓过去的时候,原本似乎已经昏迷的韩风却突然抬起了头,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寒光一闪,韩风拔出了靴筒里面的匕首,一刀就捅了过去。

激战之中,何天魁哪里想到韩风竟然在装死,顿时被一刀捅在了胸腹之间。他惨叫一声,挥手一掌,强横的掌力毫无保留地轰在韩风的身上,顿时血肉横飞,泼洒一地。

陷入狂暴的潘龙发出声嘶力竭的吼声,原本已经快要结束的狂暴骤然加强,远远超出极限的力量让他的身体都几乎产生了扭曲,纵身跃起,整个人宛若一颗从天而降的陨石,狠狠地撞向何天魁。

生死关头,何天魁也逼出了自己全部的力量,嘴里流着血,发出狂吼,一掌迎了上去。

轰然巨响,整个山崖都在震动。

潘龙被轰得倒飞出去,犹如断了线的风筝,远远飞出了山路,坠入山崖。野兽一般的吼声渐渐远去,最后伴随着一声碰撞,戛然而止。

何天魁同样被潘龙彻底狂暴的一击打退,重重撞在山崖上。那山崖本已接连受创,被他撞了这一下,终于彻底坍塌。

他毕竟功力深厚,勉强挤出一丝力量,抢在山崖坍塌之前逃了出来。回头看去,只见刚才激战的地方碎石成堆,埋住了一切。

他惨笑一声,拿出两颗丹药服下,然后连身上插着的匕首也不敢拔,踉踉跄跄地离去。

空中只回荡着他的喃喃自语。

“儿哪,父亲为你报仇了!”

第六十一章、我曾经只想做个好人

潘龙睁开了眼睛,看到的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以及远处的山崖。

他翻身站起来,感觉身体情况很好,非但没有任何伤痛,甚至连狂暴之后本该有的虚弱都没出现。

而在他的周围,却到处都是残枝断叶。从头顶树冠的破损看来,他应该是从山崖上直接摔下来的。

连这些大树都被他砸断了无数枝叶,他怎么一点事都没有?

他想了一想,打开面板,果然看到快捷物品栏的三个格子之中,放着圣灵药的那个空了。

“果然是圣灵药的效果。”

他不由得叹了口气。

刚才他发动了狂暴,陷入狂暴之中暂时获得类似不死身的能力,和韩风联手,与何天魁打了个两败俱伤。而当狂暴结束之后,他本该死亡,结果圣灵药就自动发挥效果,让他直接恢复到了完好无损的状态。

不愧是稀世珍宝!有一瓶带在身上,就是多了一条命!

当然,他脚下的至圣之靴也帮了大忙。如果不是这件宝物化解了——至少是化解了一部分坠落的力量,就算他在狂暴状态下不会因为伤重而死,但从山崖摔落,身体摔成四分五裂的话,估计圣灵药也救不了他。

就像是韩风……

他咬紧了牙关。

“也许我刚才看错了,阿风他只是受伤而已……”他对自己说着连小孩子都不会信的话,勉强糊弄自己。

仰头再看,他不由得庆幸一件事。

这山崖不算很高,也不算很陡峭,他大概……不难爬得上去。

夜色将至,一群士兵在军官的率领下,气喘吁吁地跑到了断崖之处。

下午的时候,望台的值班士兵发现有一片山崖断裂,可能破坏了道路,立刻上报。主管神兵关的王参将大吃一惊,立刻派出人手勘探。

这段路关系着神兵关和后方的联系,若是不能沟通,神兵关就会断了补给。

虽然神兵关储备着足够使用三个月的粮草,并不害怕暂时断绝补给。但如果有敌人想要趁着这个机会捣乱呢?

更不要说,如果有人蓄意隔断各处关隘,在天武郡发动叛乱……就算叛乱最终被成功镇压,他作为统兵大将,也是要负很大责任的!

军令如山,参将大人下了命令,士兵们只好辛苦一些,一路奔跑过来。

眼看着天快黑了,也不知道今天还能不能回营房睡觉?

想到可能要在外面露宿,他们就士气低落。

更让他们士气低落的是,他们看到整个山路几乎都被落下的石头覆盖,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石头堆得乱七八糟,一看就知道不容易清理。

这倒也罢了,有经验的老兵却已经苦着脸看向那片山崖。

会落下这么多的石头,表明这段山崖有问题,需要清理一番。

天晓得清理的时候,还会再落下多少石头!

他们大多有这方面的经验,有些比较倒霉的甚至参加过好几次这样的山崖清理工作,留下了深刻的痛苦回忆。

不止一个士兵用手捂住了脸,不忍心再看。还有人苦着脸看着自己的双手,盘算这次要磨出多少血泡,磨破多少块皮。

他们简直已经能够想象,接下来的这半个冬天——或许还要加上小半个春天,大家恐怕都有得忙活了!

就在这时,走在最前面的士兵突然惊呼:“喂!蹲在那里的人,你是谁?干什么的!”

听到他的喊话,一个蹲在地上的年轻人站了起来。

他脸色阴沉,身上的衣服和皮甲破破烂烂,看起来十分狼狈。最让人注意的是他的双手,大概是因为一直在挖掘和搬运石头的缘故,手掌上被划伤了好几处。

仔细看去,还能看出他十根手指的指甲都破裂了,甚至不止一片指甲已经无影无踪,血肉里面嵌着砂石,让人一看就觉得很疼。

但他似乎一点也没有疼痛的感觉,只是用低沉的声音回答:“我的朋友被埋在下面了,我想把他挖出来。”

刚刚那个大声喊话的士兵顿时有些尴尬,尤其是他发现别人都用谴责的目光看着自己的时候,更是不由得很有些负罪感。

“那个……哈哈……俺不知道。抱歉抱歉。”他挠着头,干笑两声,赔了个罪,又问,“你们这是遇到山崩了?”

“遇到强盗了。”年轻人回答。

“强盗?!什么强盗这么厉害,能把山崖都给打塌了?”

年轻人没有解释,再次蹲下来,搬起一块石头,放到旁边。

带队的军官大致明白了,向前走了几步,问:“要帮忙吗?”

年轻人看了看他们:“我快要把他挖出来了。”

“我们也来搭个手吧。”

军官不等他拒绝,就带着士兵们一起帮忙。人多力量大,几十个壮汉一起动手,而且士兵们还带着工具,速度立刻就快了起来。

只用了小半个时辰,他们就把年轻人身边那一片石头都给搬开,露出了另外一个年轻人的尸体。

那个年轻人看起来比这个还小一些,脸上的稚气很明显。他显然是被武林高手所杀,胸腹之间全都碎成了一摊血肉模糊的烂泥,只有胸口以上和腰间以下的部分,还相对完整一些。

“运气不错,至少脑袋没被石头砸碎。”之前问话的那个士兵嘀咕。

他随即就挨了不知道从哪个同僚那边打过来的背后一拳,醒悟自己这话说得很不恰当,立刻闭上了嘴巴。

但那个搬石头的年轻人完全没有在意他的话,只是默默看着朋友的尸体。

片刻之后,他解下背后的斗篷,却发现自己的斗篷已经破破烂烂,根本没办法当裹尸布用。

他越发沉默,过了好一会儿,才向士兵们问:“谁能给我一块布?”

军官叹了口气,解下了自己的披风递给他。

“多谢。”

年轻人将披风铺在地上,用满是伤口的双手将朋友的尸骸尽可能多地搬进去,然后包扎起来,抱在怀里。

整个过程中,他始终默默无语,就像是变成了哑巴一样。

他的脸上也没有表情,只是像开始那样阴沉沉的,就像是快要下雨时候的阴天,看不见半点阳光。只有动作又轻又慢,似乎是觉得朋友还有知觉,害怕把朋友给弄疼了似的。

看着他的模样,士兵们都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别说是那些还没经过鲜血洗礼的新兵,就算是杀贼缉盗的时候见过血的老兵,也不由得为止黯然。

“难过的话就哭出来吧。”一个老兵看着不忍心,劝道,“哭一场就好了。”

年轻人的身体剧烈地颤抖了一下,低下头,用沙哑低沉的声音回答:“我是北地人,北地的男人,只流血,不流泪。”

说着,他就抱着那个血淋淋的布包站了起来。

他正要转身离开,突然想起了什么,说:“这里的石头下面,还埋着一辆马车。马车里面有四个女人的尸体……估计已经碎成一团,没办法再凑完整了吧。”

刚才送出披风的军官点了点头:“她们的身份,你知道吗?”

“一对双胞胎,姐姐叫陆荷香,妹妹叫陆兰香。她们是被父母卖给青楼的,后来被赎了身……籍贯在哪里,她们自己也不肯说。”

“一对主仆,主人叫孙芸,是峻善镇孙家商行的小姐;仆人叫小翠,姓什么我也不知道,就当她也姓孙吧。”

“杀人的是谁?”军官又问。

“峻善镇天魁帮的帮主,何天魁。”

军官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下来了。然后问:“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年轻人没回答,抱着那个滴血的包裹,默默走进了夜色之中。

看着他走远,军官咂咂嘴,说:“我有个预感,峻善镇要出大事了。”

“嗯。”那个老兵回答,“会死很多人。”

“他的眼神……何天魁,乃至于整个何家,或者说整个天魁帮……都要倒大霉!”另一个老兵说,“不知道他们能不能也有人给他们收尸。”

“难。”

下了如此结论之后,军官转过身,看着麾下士兵们。

“在得到峻善镇那边传来的后续消息之前,刚才的事情,谁都别说出去。”他下了命令,“等一切都定下来了,我们得到了消息,再作打算。”

“那……我们还要清理石头吗?”最早开口询问的那个士兵问。

军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你废话多!还用问吗!”

士兵们唉声叹气,继续忙碌起来。

潘龙抱着血包裹在黑夜里孑然独行,有豺狼闻到血腥味靠近,但只是被他的眼睛看了一下,就发出恐惧的呜咽,夹着尾巴逃走了。

他走了很远,直到确定已经没有人能看得到自己,才停了下来。

拿出次元袋,将血包裹放进去,他的身影消失在了原地。

仅仅过了一瞬间,他又出现在了原地,只是眼神更加阴沉,全身更都是血迹,简直就像是在血池地狱里面洗了个澡似的。

几十个瓷瓶出现在他的周围,大多数都贴着白色的纸条,只有两三个贴着黑色的纸条。

他将这些瓷瓶一个个拿起来,检查一番,收进次元袋。然后展开轻功,全力向着南边狂奔而去。

夜色之中,回荡着他的喃喃自语。

“我们曾经只想要做个好人。”

“我们曾以为,只要有良心,就能做个好人。”

“阿风,我们错了。在这世道上,要做好人,只有良心是不够的!”

“我们要比坏人更加凶恶,更加狠毒,更加阴险和卑鄙,才能做得了好人。”

“可这样的我们,真的还能算好人吗?”

夜风呜咽,无人回答。

第六十二章、送你全家富贵

峻善镇这几天气氛有些沉重。

日子不太平。

最先出事的是孙家商行,他们的商队被黑狼寨打劫,小姐被抓去当了压寨夫人,几十个人死得只剩一个。

然后。孙家商行逃回来的这个武师在去衙门报官的时候失踪,找天魁帮主持公道的老管家也莫名失了踪。

出了这两件事,大家都纷纷感叹黑狼寨真的是气焰滔天,竟然敢潜入峻善镇来杀人灭口孙家商行的不少伙计更是纷纷逃回家中,无论如何不敢再去上工。

但还没几天,就有消息传来有人在大乌山山脚下看到了许多女人的尸体,壮着胆子上山一看,却发现整个黑狼寨上上下下死了个精光

孙家商行的几个忠心老仆急忙快马加鞭赶去,却没能找到自家小姐的尸首。连带着一个侍女,两人都没了下落。

同样没了下落的,还有黑狼寨的韩寨主。

三个大活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让大家都很担心害怕。

虽然黑狼寨没了,对大家都是好事。可偌大的黑狼寨竟然死了个精光,要是那杀人的人或者什么东西潜入了峻善镇,大家该怎么办

一时间,镇上人心惶惶。镇丞和镇尉商量之后,点齐人马去了一趟黑狼寨。将所有钱财全都运下来,然后一把火,把山寨烧成了一片废墟。

镇丞作主,处理了那些运回来的钱财。拿出底册来,按照历年被黑狼寨劫掠的损失,赔给各位苦主。

其中得到最多赔偿的,自然就是孙家商行。

有人估算,如果不考虑死了一批人,以及丢了自家老板的话,孙家商行这次似乎还赚到了呢。

镇丞的做法让大家定下了心,反正黑狼寨已经没了,那血洗黑狼寨的甭管是什么,总之没来峻善镇,大家也就懒得管了。

没有了打家劫舍的绿林,未来峻善镇的日子或许会过得更好一些吧

但还没等大家安心几天,又是一桩大事发生了。

何天魁何老爷子出门访友,不知道怎么的就遇上了妖怪。大家恶战一场,何老爷子杀了妖怪,自己也受了重伤。支撑着回到家里之后,就躺在床上一病不起。

这消息可比之前一个严重多了。和黑狼寨那个祸害不同,天魁帮是峻善镇的擎天白玉柱,而何老爷子是天魁帮的架海紫金梁。何老爷子要是出了事,天魁帮很可能就要完蛋;天魁帮要是完蛋了,那整个峻善镇都要遭殃

这次就连镇丞都慌了神,急忙去探病。但偏偏何园闭门不见客,理由是何老爷子伤重,不宜见客。

伤重到不宜见客这究竟是有伤得多严重啊

一时间,峻善镇人心惶惶,就连饭馆里面的酒客们,若非是着实喝多了,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

沉重的低气压笼罩着整个峻善镇,低气压的中心则是何园,是何园里面那张床,是躺在床上的那个老人。

半夜,何天魁睁开了眼睛。

他没办法睡得好,只要睡着了,就会梦见一双眼睛。

那双除了凶残狂暴之外找不到任何其它感情的眼睛,让他毛骨悚然,一次次从噩梦之中惊醒。

他勉强坐起来,却惊醒了守在卧室门口的徒弟,急忙跑进来扶住他,询问他要不要喝点汤药。

何天魁摇摇手,示意等会儿再说。

他的伤其实没说的那么重,无非是被韩风刺了一刀,又跟潘龙实打实硬拼而伤了脏腑而已。

这种程度的伤,对于普通人来说足以致命,但对于先天高手来说,其实也就那样。

更不用说何家家底丰厚,各种比黄金宝石还昂贵的疗伤药都有准备。他又当时就服了药以他的伤势,只要安心静养,最多半个月就能恢复得差不多。

但他就是没办法安心静养。

每天夜里,他都要被噩梦频繁惊醒,几乎没办法休息。反而是白天,阳光透过窗户落进来的时候,他倒是能够稍稍睡踏实一点。

对于一个已经活了一百一十多岁的老人来说,这种作息方式是极为糟糕的。几天下来,他的伤势虽然有些好转,但精神却越发憔悴。

他知道,自己的情况不妙了。

这次的伤,怕是坏了自己的元气。

原本他估摸自己还能再活个年,现在看来,可能他连今年都熬不过去了。

每当想到自己命不久矣,他都十分愤恨。若不是担心会引人注意,甚至于不止一次想要让徒子徒孙们下手,把孙家给杀个精光

都是孙家丫头惹的事要是孙家早早死绝了,哪里会有这么多事

他的儿子不会死,他自己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更不会惹上危险的仇家。

现在何天魁最担心的,就是那两个年轻人的长辈。

那个被自己一掌打死的没什么大不了,但那个被自己打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的,只怕背后有很厉害的人物。

无论这人究竟是练的什么邪门功法也好,还是有什么特殊血脉也好,他既然有短时间内打不死的能耐,他的长辈肯定也有,而且只会比他更强

一想到可能有一个武功接近甚至达到先天境界的高手来找自己报仇,这人甚至还能在短时间内变成不死之身,何天魁心里就害怕。

最可怕的是,那样的高手,没准还不止一个

他甚至有些后悔,觉得自己不应该去追杀那些人。

儿子死了,的确是很让他生气。可他毕竟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还有一大群徒子徒孙。

要是那人的长辈找到线索,找上门来,他的所有的这一切,都要完蛋

每当想到这里,他就忐忑不安、辗转难眠。

他甚至觉得,有一把刀悬在空中,悬在何园的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会落下来,将整个何园碾碎,化为一片齑粉

何老太爷叹着气,再次躺下,昏昏沉沉地睡去,然后再次被噩梦惊醒。

他又梦见那人的长辈来了,一样鲜红的眼睛,一样残暴到让人恐慌的杀气,只是更成熟,更强。

他猛地坐起来,想要喊徒弟进来服侍自己吃药,却突然感觉身体有些不舒服,然后忍不住咳嗽了几声,紧接着就双眼剧痛难以睁开,而且不知道怎么的,眼泪哗啦啦地流了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他惊讶地问。

无人回答。

他心中“咯噔”一声,顿时升起了不祥的预感。

侧耳倾听,可惜静室隔绝了外面的声音,他几乎什么都听不见。

除了一个沉重的呼吸。

那呼吸声就在门外,在本该是他徒弟守着的地方。

何天魁心中大惊,就要运功对敌。但一提真气,却发现丹田空荡荡的,一丝真气都难以提起。

不仅如此,他身上的力气也飞快地消逝,只是片刻功夫,就已经连站起来都做不到,只能勉强坐着。

再过了一会儿,他甚至连坐都坐不住,只能重新躺下。

“究究竟是谁”他忍不住颤声问,“对付我这老老朽,还需要用用毒不成”

无人回答。

何天魁惊惧不已,却不知该如何是好。

先天气异的高手不怕空气中的毒素;先天身异的高手能够凭借身体本能排毒。可他都做不到,他不过是初入先天而已。

他更加担心另外一件事自己修养的静室位于何园的中心部位,守卫最为严密。现在那人都已经进了静室,还能对自己下毒,那自己的家人呢自己的弟子门人呢

“你你把何园的其他人怎么样了”他忍不住大声问。

伴随一声叹息,帘子掀开,潘龙走了进来。

他早已洗过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浑身上下没有半个血斑,但当他走近之后,何天魁却分明在他身上感觉到了极为厚重的杀气。

那是短时间内杀了许多人,才能积攒下来的杀气。

感觉到这股杀气,何天魁的情绪瞬间崩溃,他狂吼着要跳起来和潘龙拼命,却只能徒劳地躺在床上,泪流满面。

“你是怎么追踪到我们的”潘龙并没急着动手,而是先问了问题,“我把你儿子的尸体扔进了一条大河,你没道理能追上来。”

何天魁并不回答。

“我猜,你应该是靠着追踪孙芸她们,才找到我们的吧”

潘龙在何天魁的脸上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就知道,带着累赘,我们是很难逃走的。”

“可是我们本来就是去救人的,而且又被她们看到了脸。不带上她们,也不行啊”

他叹着气说“其实我也知道,最好的办法是直接杀人灭口,或者干脆什么都别管。不惹事,当然就不会有事。行走江湖嘛,安全第一。”

“可我做不到啊”

“我没办法对眼前的事情置之不理,我也没办法明明能管得了,却不去管。”

“何老前辈,你是不是觉得,我这种人特别傻”

何天魁恶狠狠地看着他,只是骂,完全不回答。

“我觉得你一定是这么想的,像你这样的人,也只会这么想。”

潘龙又长长地叹了口气,像是要把这些天积蓄的郁气都吐出来,吐干净一样。

“没办法啊,人凭着良心闯荡江湖,有时候就是不得不犯傻。我明知道该怎么做,却不能去做;明知道不该怎么做,却必须去做我也没办法,我说服不了自己啊”

他坐在了何天魁的旁边,俯视着这个完全陷入了绝望和狂怒之中的老人。

几天之前,这老人还只用了片刻时间就杀了他的同伴,杀了他的挚友,也几乎杀了他。

短短几天,情况就完全倒转过来了。

“因为,我要做个好人。要做好人呢,就逃不过八个字。”潘龙端正了神色,一字一顿地说,“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该做的事情,就算是会死,也要去做;不该做的事情,就算能逃命,也不能做我曾经是这么想的。”

何天魁不骂了,反而露出了讥讽的冷笑“老夫当年初入江湖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是啊,江湖少年,有几个想的不是行侠仗义呢”潘龙点头,“可到最后,很多人都变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

“不过是少年无知罢了”

潘龙摇头“我不觉得是什么无知,我觉得,只是我们太年轻,太单纯,太缺乏经验而已。”

他突然笑了“所以现在,我的想法变了。”

“做好人呢,首先就要能保全自己。能保全自己,才能保护和帮助更多的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需要我们好人去做的事情,我们不能死。每死一个好人,就要有不知道多少无辜的人得不到帮助,我们死不起。”

“我曾看过一本书,书上说,坏人是奸诈狠毒的,好人想要做好事,想要对付坏人,就只能比坏人更奸诈、更狠毒。当年我一直觉得写那书的人在胡扯,可现在看来,也许他是对的,只是我当年没经验罢了。”

他拿出一个瓷瓶“你看,只要用一点手段,一点我过去不屑于用,觉得太过阴险卑鄙的手段,其实我很容易就能杀了你,很容易就能杀光整个何园,不是吗”

何天魁死死盯着那个瓶子,问“这是什么”

“好东西,杀你全家不对,这么说太没礼貌了。应该说是,送你全家富贵的东西。”潘龙又笑了,笑容却渐渐变得阴冷,“为了这东西,我血洗了一品堂,杀了我也不知道多少人,懒得数了。”

“那个什么谁谁谁的,临死的时候还大叫着复国大业、死不瞑目什么的唉,死就死了,那么计较干什么呢死不瞑目的人那么多,在乎多他一个吗”

说着,他一指点出,正中何天魁的死穴。

何天魁瞪大着眼睛,死死地看着他,但眼中的光芒却飞快地逝去,最终完全消散。

潘龙站了起来,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帘子外面,是几具满脸眼泪的尸体。

他没有多看一眼,继续向前,推开了静室的大门。

门外,横七竖八躺满了尸体。

这些尸体来自于何园各处,上到何天魁的子女和门徒,下到奴仆家丁,只要是会一些武功的,全都死了。

至于那些不会武功的,他们都躺在何园后花园,水池中间的假山旁边,正陷入昏睡。

希望他们不会做噩梦,也不至于受凉感冒。

潘龙拿出兵器,动手将一座房屋砍成无数碎木头,搬过来扔在这里,又将何天魁和那几个徒弟的尸体也拖出来,扔在这里。

最后,他从次元袋里面拿出一桶火油,浇在尸体和木头上。

“上次,我毁尸灭迹的工作做得不到家,这次改正。”他自言自语,点燃了一个火把,扔了过去。

大火熊熊腾起,很快就吞没了一切。

潘龙站在火光面前,拿出了血包裹,絮絮叨叨。

“阿风你看,其实我也是很能干的。杀人满门这种事情,我也一样能做得漂漂亮亮,不给追查的人留下半点线索。”

“只要不那么固执于良心,手段稍稍变通一些,做事稍稍阴险卑鄙一些,一切都可以很简单。”

“你是会说龙哥,干得漂亮呢还是会说龙哥,这不对呢”

“真想知道啊”

说完,他叹了口气,收好血包裹,转身离开,没有回头再看一眼。

“狗屁的解药,臭得要死不说,效果一点也不好”

火光映照中,有泪珠落地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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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除暴安良

潘龙躺在齐膝高的灰黄枯草里面,一动不动。

潜行状态下,每三分钟消耗一点魔力值;躺着不动,每十分钟恢复一点魔力值。以他目前34的总魔力值,消耗和恢复加起来,可以维持大概150分钟的潜行。

两个半小时,对于他的计划已经很足够了。

他就静静躺在那里等着,足足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远处传来了马蹄声。

虽然他不能坐起来看,但听蹄声的数量,大概就可以判断出,的确是他要等的人。

除非碰巧还有别的四个骑马的人路过,而且他们也一样似乎不顾惜骏马而肆意奔驰,否则来的这几个人,应该就是清远县赫赫有名的“清远四害”。

清远四害自然不是什么蚊子苍蝇,而是清远县的四个恶霸。这四人以一个名叫王密的为首,在清远县兴风作浪,祸害乡里,着实做了许多坏事。

前些天,他们骑马在乡间飞奔,撞伤了一个老人。老人的儿子和他们理论,被他们直接绑起来拖在马后面,拖了好几里路。虽然当时没死,但被乡亲抬回家中之后,当晚就断了气。

老人又伤又气,也一命呜呼。老太太伤心过度跳了河,只剩下儿媳妇带着一个才两岁的女儿相依为命。

潘龙恰好路过清远县,得知这件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做点什么。

所以他偷偷地送给了那对母女一笔钱,然后就寻找清远四害的行踪。

这四人做事一向嚣张跋扈,从不隐藏行踪。他一找就找到了线索——今天这几个人出门打猎去了,算算时间,约莫申时(下午三到五点)回来。

于是他就埋伏在四人回县城要路过的地方,等待机会。

又等了片刻,除了马蹄声之外,又传来了说话声。

“王二哥真是本领高强,一箭就射中了那只野鸡!”

“那是当然!我这本事是我大哥教的,我大哥那可是……”

不等这人说完,潘龙趁着他们从旁边经过的瞬间,从地上跳了起来,右手一挥,一枚边缘磨得极为锋利的铜钱呼啸着飞出去,深深嵌入了那个正在吹嘘的年轻男子的脖子。

那男子发出一声怪叫,翻身倒下马来。其余三人大吃一惊,急忙勒住缰绳,但环顾左右,哪里还有半个人影。

“这……这是怎么回事?”一人问,“刚才你们看到人影了没有?”

“看到了。”

“我也看到了。”

“那……人呢?”

三人面面相觑,然后不由得就发起抖来。

九州大地可不是建国之后不许成精的世界,这里多的是各种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益州多山,山上多妖怪,走在路上被妖怪袭击了,真不算是多么稀罕的事情。

虽然妖怪一般都袭击那种独身旅人,或者是老弱妇孺。但没准他们就倒霉,遇到了一个觉得壮男的肉格外有劲道,想要换个口味的妖怪呢?

想到这里,他们一个个两股战战,也顾不上倒在地上、脖子还在喷血的王密,就纷纷策马扬鞭,狂奔而去。

等三人都走远了,潘龙的身影重新浮现在路旁,冷冷一笑。

“跑了就有用吗?我倒要看看,你们回来不回来。”

他走到王密旁边,目光一扫,就满意地笑了。

那枚铜钱打得很准,正中要害。王密这清远四害之首,已经变成了过去完成时。

刚才他就已经收到了一股灵气,所以早就能确定这件事。至于现在……他是检查自己这一发铜钱镖打得准不准,琢磨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他的暗器功夫只能说比较厉害,属于“熟能生巧”的档次档次。距离那些有家传暗器绝活的高手,还有一定的差距。熟练是肯定够了,关键在于灵巧。

或许一个灵感,就能让他琢磨出一招厉害的暗器手法来。

虽然暂时还没遇到过这样的灵感,可自己不努力,灵感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不是吗?

就像前世的一句著名谚语:努力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能成功——大概是这样吧?

潘龙仔细检查了王密的伤口,回忆了一下自己刚才出手的方式,微微点头。

效果跟他预料的大致上差不多,只有一些微小的差别。

他的身影随即消失,出现在了空无一物的纯白虚空里面。

一枚又一枚铜钱被他投掷出去,一次又一次尝试改进刚才那一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心中突然灵光一闪,一枚铜钱出手的时候,风声比之前小了不少,但速度却更加迅猛。

“成了!”潘龙大喜过望,明白自己终于练成了一招暗器绝活。

这一招要是能够彻底掌握,将来就可以传给家中晚辈,潘家也就多了一门足以让后生子弟安身立命的武功。

他有心再练上一阵子,却觉得心中空荡荡的,知道是修炼太久,独孤感已经深入骨髓,不得不回到现实。

从一无所有的虚空归来,他看着周围茫茫旷野,一时间只觉得天地寂寥,人在其中渺小得不值一提,什么理想、什么感情……一切都毫无意义,就连生命都没有意义,空虚到几乎要发疯。

他忍不住发出痛苦的嚎叫,吼了一阵,低头看到王密那还在流血的尸体,才渐渐镇定下来。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替天行道、除暴安良,那些老百姓的笑容我没空去看,看看这些恶棍们死掉时候那狰狞恐惧的样子,也算是好消遣啊!”

“如果阿风在的话,他也一定会支持我的!”

他自言自语,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过了许久,他的情绪终于完全平复,看看天色,点了点头,又躲到了路边的草丛里面。

又过了约莫半个钟头,一群人骑着骏马呼啸而来。为首的那人一身锦衣,身材极为魁梧,骑着的马也比寻常骏马高出半头,当真是人也威风、马也威风。

更让人在意的,是他脸上那腾腾杀机,一双铜铃般的眼睛恶狠狠瞪着,就像所有人都欠了他杀父夺妻之仇似的,似乎随时都准备拔刀砍人。

在后面几匹马上,清远四害剩下的三害一个个头破血流,狼狈不堪。一个人的鼻子歪了,一个人嘴巴瘪了,还有一个干脆就少了半个耳朵。

他们看向那大汉的目光都有些怨毒,却又不敢又丝毫的实际表示,甚至要低下头,以免被对方注意到自己的眼神。

因为,这大汉才是清远县真正的霸主,也是清远四害背后的靠山。

田密的亲生大哥,“锦衣猛虎”田疏。

田疏当年也只是个寻常无赖,十四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吃了亏丢了脸,在家乡混不下去,只得远走他乡。

也不知道他在外面有了什么际遇,十年之后归来,已经是先天高手。

他把昔日得罪过自己的各家各户,不论男女老幼统统杀了,一口气杀了上百人,又斩了想要逮捕他的朝廷捕头,然后就落了草,当了强盗。

锦衣猛虎的名声渐渐打响,田密等人靠着他的威名,才能横行乡里,成为“清远四害”。

如今田密被妖怪杀了,另外三个却活着逃了回去,田疏没有直接砍了他们,已经算是这几年修身养性颇有成果,杀性比当年收敛了很多。

骏马奔驰如飞,一会儿就来到了田密的尸体旁边。田疏跳下马来,半点都没在乎附近可能有妖怪,一把抱起弟弟的尸体。

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弟弟的确是没得救了。

手一搭,更是明白——整个人都凉透了。

田疏浓眉倒立,恶狠狠地看着弟弟脖子上嵌着的那枚铜钱,手一伸,将它摘了下来。

这铜钱式样和寻常钱币并无区别,唯独上面的字迹不同。

寻常钱币的正面是“大夏通宝”四个字,而这枚铜钱的正面却是“天下太平”四个字。

“天下太平?呵呵,呵呵呵呵……很好,非常好!”

他恶狠狠地说着,手上一用力,铜钱整个化作了齑粉,被野风一吹,飘散得无影无踪。

然后他站了起来,对已经陆续赶到,正在等待的众人说:“杀我弟弟的不是妖怪,是一个暗器高手。这人以磨利的铜钱为暗器,身手不凡。”

众人大吃一惊——铜钱镖在江湖上并不罕见,但铜钱镖并不是真的铜钱,而是风车形状的暗器,只是整体看起来微微有些圆,才被牵强附会称之为铜钱镖而已。

铜钱又轻又薄,真正用它来当暗器杀人,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那……我们该怎么找他?”田疏的一个心腹问。

田疏冷冷地说:“我是拿他没办法了,但我会发绿林帖,请各路绿林朋友帮忙追查。只要找到这人,必定要杀他全家,让他为今天做的事情后悔!”

说着,他重重一拳砸在地上,坚实的路面被轰裂出一片蛛网般的痕迹。

就在这瞬间,他猛地一惊,身体猛地站了起来,却又颓然倒下。

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离他不远的路边,双手不断挥出,一道道寒光划破空气。

片刻之后,潘龙站在一片尸体中间,满意地笑了。

“田家兄弟死了,他们最得力的帮凶们也死了,想来清远县应该能够安稳一阵子了,老百姓们也能过几天安心日子了吧。”

“只是……我之前特制的铜钱镖用完了,需要再补充一些才行。”

他低头看着那些满脸惊恐的尸体,笑得很开心。

“你们这些家伙的性命,也只值这一文钱的假币罢了!”

第二章、索命铜钱

“你听说了吗?”

“没头没脑的,我听说什么了?你家媳妇一口气生了六个大胖小子?”

“呸!那不成猪了嘛!我说的是——”说话的酒客左右看看,压低声音,凑到面前说,“一文钱大侠的事情啊!”

跟他说话的酒客恍然大悟,连连点头:“自然是听说了,这事情现在谁不知道啊!怕是都传到锦官城了!那一文钱大侠以铜钱作为暗器,杀人只用一文钱,这两三个月杀了不少著名的恶霸匪徒,咱们益州地面上,谁不知道?”

“但你肯定不知道,一文钱大侠到咱们巴山郡来了!”

“什么?!”酒客瞪大了眼睛,失声惊呼,随即将声音压到极低,急切地问,“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昨天夜里,他潜入了‘虎踞阳台’罗廖的家里,一铜钱打死了青松山的二寨主‘百胜神拳’张百胜。罗廖虽然被他救了一命,却吓得差点尿裤子……”

“他虽然惧内如虎,可也算是武功高强,怎的别人救了他一命,他还吓成这样?”

“你有所不知,当时那张百胜连环数十拳,打得他筋酥骨软,眼看就要力竭身亡。就在这时,一道寒光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去,正射进张百胜的眉心,张百胜应声而倒,他才看到原来是一枚有着‘天下太平’四个字的铜钱……”

那爆料的酒客喝了一杯,笑着说:“你想想,杀绿林豪杰如杀鸡的一文钱大侠竟然躲在他的家里,而且那一枚铜钱镖只差一点就要射中他的后脑勺……换成,你怕不怕?”

“啊呀……的确是怕!”

“是啊,谁不怕呢?可罗廖也是个妙人,他怕完了之后,竟然瞬间来了灵感,大喊着要请一文钱大侠喝酒,直奔翠芳阁去了。”

“……一文钱大侠也去了?”

“去个屁!今天一早,他夫人杀到翠芳阁,抡着擀面棍把他追得到处跑。”那个爆料的酒客哈哈大笑,“我就是当时正好路过,进去看了个热闹,才从知情人那里听说了这件事。”

两个酒客一起大笑。

笑完了,一人若有所思地说:“一文钱大侠既然来了,咱们巴山郡的绿林也好,恶霸也好,估计都要消停一阵子,我们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出门做几趟生意啊。”

“岂止消停一些!我估计今天就有人要逃跑了,不得到那位大侠离开的消息,他们是不敢回来的。”

“唉!要是多一些像这位大侠一样的武林高手就好了!”

“可不是嘛!”

潘龙坐在酒馆角落里面,听他们聊关于自己的事情,忍不住笑了一笑。

他自己也想不到,用“天下太平”铜钱做飞镖杀人的做法,竟然会衍生出“一文钱大侠”这个身份来。

而他习惯于调查清楚之后潜行暗杀的做法,更是让强盗恶霸们人人自危。

江湖侠士们都喜欢正大光明,就算是要除暴安良,也会光天化日之下上门,有些人甚至会提前送上拜帖,以证明自己所坚持的正义是神圣的。

但潘龙完全没这个想法。

他只追求两个目标。

第一,安全;第二,高效。

要行侠仗义,首先当然要保护自己。只有先确保了自己的安全,才能更好地行侠仗义。

潜行加上暗杀,就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那些强盗恶霸们就算有再多的手段,也防不住一个根本看不见的刺客。尤其潘龙很少钻进别人老巢里面去——毒药用完了,他总是在那些强盗恶霸们路过的地方埋伏暗杀,暗杀地点更是让人无法预料,让人防不胜防。

真的是无法预料,连他自己都不行,因为他每次都用抓阄的方法,决定自己在什么地方埋伏。

面对这种神出鬼没的刺客,除非自己实力足够强硬,否则就算是先天高手,也躲不过他近距离的一枚铜钱镖。

反正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做到这种事。

其实,就算真有能躲得过或者挡得住铜钱镖的,潘龙也不在乎。

大不了他先撤退,下次用床弩近距离射上一箭就好。

他就不信,先天境界里面居然还有能挡得住床弩背刺的!

这段时间杀了不少人,山海经残片的灵气又积蓄充足了一次。于是他又开启了一次虚幻世界,并且发现,只要是自己去过的世界,在额外多消耗灵气的情况下,其实是可以直接选择的。

所以他就又去了一回“剑与悲歌”世界。

那个世界的“剧情”并没有发展很多,前期最重要的剧情——以月之女神教会为核心的大起义,还没爆发。

所以他直接去了一个大城市,在黑市里面买到了盗贼第一次转职所需的道具,完成了转职。

他第一次转职的职业有些特别,既不是窃贼也不是杀手,而是比较偏门的“小强大盗”。

这个职业属于窃贼方向,但盗窃技能只能升到1级,也无法获得“开机械锁”技能,甚至连盗贼必须的“潜行强化”和“估价”都没有。

作为补偿,它除了依然保留着窃贼方向的“盗窃”之外,还有“闷棍”、“撒沙”以及最为有趣的“小强三绝”。

“小强三绝”是指“小强飞奔”、“小强命硬”和“小强装死”这三个技能。这三个以小强(蟑螂)为代称的技能,让这个职业拥有非同寻常的移动速度和生存能力。

五级“小强飞奔”点满之后,可以无视任何地形阻碍,在任何地方都能高速奔跑——无论是人群之中还是战场里面,甚至可以在水面上跑。

五级“小强命硬”点满之后,只要不被暴击和位格碾压,再强的攻击,一下最多也只能打掉三分之一的生命值。

只有一级的“小强装死”技能,会在被敌人集中之后立刻发动,强制进入潜行。

当初在游戏里面,“小强大盗”海德文是一个谐星型的角色,对这个角色,玩家们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让他直接冲到敌人群里面去抢宝物,一抢就跑。靠着强大的生命力,把东西直接抢回来。

那时候大家常常玩诸如“海德文,冲鸭”、“先让我派出一只小海哥”、“不要问海哥在哪里,只要问财宝在哪里”、“海德文保护组织表示强烈谴责”之类的梗,但不可否认,这个职业真的是……非常的好用。

至少,对潘龙目前的需求来说,非常的好用。

他之前杀三个绰号是“斑斓龙”、“斑斓虎”和“斑斓豹”的绿林强盗时,就是先暗杀一个,然后靠着“小强命硬”刚正面,杀掉了剩下的两个。

那两个盗匪直到倒地死去,都一脸茫然和不敢置信的样子——他们从没见过被人一剑刺穿了胸膛,不仅没死,居然还能丝毫不受影响地继续战斗的怪胎。

在这个方面,他们就不如何天魁了。

唉,谁叫他们年轻呢!

吃完饭,潘龙回到二楼的客房休息,拿出了次元袋,检查了一下收获。

“都快装满了,要想办法找个地方销个赃才行啊!”

他不是那种有道德癖的人,行侠仗义之余,有条件的话,他也会把恶霸强盗们的财富稍稍检查一下,取一些比较方便带走的黄金宝石以及丹药兵器之类。

这些东西除了部分能增长功力的丹药被他吃了,成为了他内力修为的一部分,别的都在次元袋里面。

不知不觉,偌大的次元袋居然都要装满了。

此刻稍一检查,他看到里面黄金有一大堆,首饰和宝石估计要抓几十把,药瓶估计上三位数,还有两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以及一件能有效抵御各种攻击的软甲。

这些东西都是赃物,金子、宝石和药物也就罢了,首饰和兵器铠甲都见不得光,就算拿去找那些专门销赃的人处理,也要担心走漏风声,泄露自己的身份。

潘龙对此有些苦恼,他甚至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应该弄几个坚固的箱子,然后找个秘密的地方,挖个坑把那些不适合见光的以及太过沉重的东西装起来埋下去,再画上一张藏宝图。

然后,他就真的这么做了。

“我赚钱的速度真的是有点快,短短两个月时间,就整出一份宝藏来了。”几天之后,成功为次元袋减负的他,心情愉快地回到了巴山郡,“难怪罗杰船长临死的时候一声大叫,满世界的人都跑去找他的宝藏……”

这里还有他预定要干掉的几个家伙,不把事情做妥当了,他总觉得不完美。

而且,次元袋空了,也要再将其填满才行。

他还是需要很多钱的,虽然自己花不了多少,但用不掉的也可以资助穷人嘛。

反正那些恶棍们的钱也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去的,将它们分给穷人,合情合理。

潘龙认为,自己正在为促进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作出积极的贡献。

嗯,他甚至觉得,大夏皇朝应该给自己颁发一份表彰证书。

到了他之前居住的客栈,他才开好房,就被人拦住了。

“这位朋友很面善啊,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面?”

潘龙停下了脚步,阴沉着脸,看着那个拦在他和楼梯中间的家伙。

“九眼神捕杜鹏程,你是不是管得太宽了点?”

第三章、神捕的想法

大夏皇朝对于民间武者并非全无管束,明的有官兵、捕快之类,暗的有巡风使、暗卫之类。

捕快里面,有一些实力高强而且深得朝廷信任,被授予了自由巡查的职责。他们来往于大夏各地,有时候协助当地官府办案,有时候自己独立追查,有时候干脆就客串江湖侠士直接动手除暴安良,在民间很有威望。

九眼神捕杜鹏程,就是其中之一。

他还没到“巡查天下”的程度,只是巡查益州,主要活动地区在益州北中部——如果用钟表的时间来代表方位,那么他的主要活动范围大致上就是益州北部十一点到一点之间这个区域。

这位大捕头武艺高强,踏入先天境界已经三四十年。他江湖经验丰富,观察力尤其厉害。“九眼”这个绰号,就是形容他观察事物细致入微,宛若有九个眼睛一样。

潘龙这段时间已经遇到这位名捕多次,第一次他没认出对方来,等对方离开之后,才在附近人们的闲聊里面得知对方的身份;第二次、第三次……到第四次的时候,他已经觉得很不对劲。

今天这是第六次了。

短短一个多月,遇到一位名捕六次,而且今天人家居然上来搭讪了,就算用鼻子想,也知道不对劲。

虽然潘龙并不惧怕这位名捕——大不了逃跑就是,他对自己逃跑的本事还是很有信心的。但他真的不想要惹麻烦,尤其是惹这种麻烦。

惹了绿林高手,他大不了跑去别人山寨蹲点,蹲上十天半个月,总能找到暗算对方的机会。哪怕是学某个动漫作品里面厕所战神——只要杀的是该杀的人,当厕所战神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惹了九眼神捕这样的正道高手,就很麻烦了。

他虽然觉得自己可能已经不算好人,但要去杀另外一个好人,他还是没办法下手。

唉!谁叫他是个半吊子,学坏都学不彻底呢!

虽然如此,但眼看着九眼神捕拦住了自己,他依然忍不住有些恼火。

堂堂一位名捕,不去抓那些作奸犯科伤天害理之辈,反而来找自己这个见义勇为好青年的麻烦,简直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所以,他说话就不那么客气了。

面对潘龙的敌意,眼带金色,和常人颇为不同的名捕笑了:“我只是看咱们屡屡遇到,觉得有些缘分,想要请你喝个酒而已。”

潘龙摇头:“喝酒是小事,可跟你喝了酒,我怕益州绿林就以为我也是朝廷的人了。绿林好汉们奈何不得你,却奈何得了我。我不想冒这个风险。”

他停顿了一下,又有些讽刺地说:“杜捕头,我一直以为你们这类人是很忙的。却想不到你居然有空找一个仅仅偶尔见过几次面的人喝酒?”

“而且……现在饭点已过,难道你不应该去工作吗?”

九眼神捕叹了口气:“我每天都在努力工作,昨日才刚刚缉拿了一个凶犯。”

“那为何酒客们说的都是一文钱大侠的事情,而不是你呢?”潘龙反问,“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什么百胜神拳。”

大捕头解释说:“青松山人多势众,不可轻举妄动……”

“你觉得这话,能说服巴山郡的百姓吗?”潘龙打断了他的话,“无非就是杀鸡容易杀狗难,柿子捡软的捏罢了。最近这二三十年,朝廷缉拿了哪一个绿林大豪?你们啊,空有一身好本领,整日里也就拍拍苍蝇,对豺狼老虎视若无睹。难道还指望百姓感激你们不成?”

跟在杜鹏程身边的几个部下之中,有人忍不住说:“你懂什么!绿林大豪干系重大,岂能随便下手!”

“你这话可以去跟被他们祸害的百姓说,看他们接受不接受!”潘龙冷哼一声,“请让一让,我不想跟你们扯上关系!”

杜鹏程被说得神情黯然,叹了口气,让开了道路。

等潘龙径直上楼离去,刚刚开口的那个部下才怒道:“这小子太不像话了!杜头儿请他喝酒,是抬举他,他竟然不识抬举!”

杜鹏程摇摇头,说:“他说得也有道理,跟我们扯上关系,只怕会有绿林人因此盯上他。他不过是个江湖晚辈,为什么要因为我的好奇,就要惹上如此麻烦呢?”

“走吧,我们吃也吃过了,做正事去。”

一行人走出了客栈,骑马离开。

潘龙在客房里,透过窗户看着他们离开,眉头却没舒展开来。

九眼神捕突然找到自己,总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他可不信什么“大家有缘分”之类的狗屁理由!

(难道说,我有什么地方露了马脚,被他看出了端倪?)

(不对!如果他看出了我的身份,怕是早就出手了,不应该这样轻轻松松就被我说退。)

(还是说……他虽然认出了我的身份,但觉得没必要为那些恶霸匪徒们而找我的麻烦?)

(不对!潘龙啊潘龙,你可不能再天真了!你是什么身份?是大夏皇朝天字第一号大逆贼,身怀历代大夏皇帝做梦都想要得到的宝物。你的身份只要露了馅,马上就是死全家的下场!你有资格粗心大意吗?你有资格去信任这些官府中人吗?)

(你没资格信任任何人!你要跟所有人都保持距离才行!跟那些对你存着恶意的人保持距离,他们就不容易害你;跟那些对你存着善意的人保持距离,他们就不容易被你连累。)

(你已经连累过一次朋友了,你没有第二个好兄弟可以连累了!)

他叹了口气,神情渐渐阴沉。

小跑的骏马上,“九眼神捕”杜鹏程也在思考。

部下们知道他在想事情,并没打扰他。直到他眉头舒展开来之后,刚才那个开口的才忍不住问:“杜头儿,那个年轻人有问题吗?”

“为什么你会这么想?”

“因为他给我的感觉不大对劲。”那个部下说,“他明明年纪很轻,应该没多少江湖经验,但他身上的杀气可不是开玩笑的,虽然他藏着掖着,可杜头儿拦他的那一瞬间,他还是露出了一点点……那一点点杀气,就足够让人怀疑了。”

部下们纷纷点头,他们都是查案的老手,对于杀气相当敏感。如果不是杜鹏程始终保持着礼貌,他们恐怕早就出手对付潘龙了。

杜鹏程叹道:“你们啊!跟了我这么多年,怎么还没学精明呢?那个年轻人也就十五六岁,却有这么重的杀气,你们觉得,他杀过多少人?”

“一定很多!”

“所以要好好查一查!”

杜鹏程连连摇头:“你们就没想过,他是怎么杀掉那么多人的吗?”

部下们愣了一下,纷纷摇头。

“杀人杀得多的,最常见的是两种。一种是军人,一种是盗匪。”杜鹏程分析说,“军人平常行走坐卧,都有在军营里面训练出来的‘规矩’味道,他没有;盗匪则一身邪气,贪婪狠毒,他也并不给人这样的感觉。”

“那么你们猜,他究竟是什么来历?”

部下们想了一会儿,谁也想不出来,最后还是那个当初要和潘龙吵架的问:“杜头儿,你就明说了吧,也让我们长长见识啊!”

杜鹏程苦笑一声,说:“我想来想去,只想到一种可能。”

“是什么?”

“仙门子弟。”杜鹏程说,“普天之下,唯有那些修炼极端功法的仙道流派,才可能会如此培养弟子们的杀气。除此之外,就算是大夏暗卫,也不会……暗卫不一定杀气比他弱,但肯定会比他掩饰得好。”

部下们顿时震惊。

九州世界常常有仙佛出现,仙门也是真实存在的。只是因为当年跟大夏太祖帝甲子关系不好,仙门平常都不和世俗多来往,隐世而居。久而久之,在世俗之中,他们就成为了传说。

刚才他们竟然遇到了一个疑似仙门子弟的年轻人?

这些捕快们忍不住议论纷纷,聊得吐沫横飞。

杜鹏程并未加入讨论,他依旧在思考。

其实,他并没有把自己的疑惑和猜测都说出来。

杀气那么重的人,据他所知,可能还有一个。

数月之前,益州北部峻善镇发生了一起大案,牵连甚多。

案件的起因是一个叫“黑狼寨”的山寨劫杀了路过的孙家商行,然后事情不断扩大,最后不仅黑狼寨的成员死了个精光,连黑狼寨背后的靠山,寨主何健壮(化名韩穹)出身的何家,都被人给血洗了一通。

益州北部恰恰是杜鹏程的负责范围,他得到消息之后,一直在跟进调查这件事。除了正常的案卷记录之外,他还得到了一份由神兵关参将秘密递交的资料。

按照那份资料,血洗黑狼寨并且杀光了何家所有武林人的,可能是一个脸色阴沉、话很少的北地少年,约莫十六七岁的样子。

伴随这份资料的,还有一张画得不怎么样的肖像画。

他之所以特别在意潘龙,关键就在这里。

年轻、阴沉、杀气很重。有这三个特征,再对照那肖像画——尽管那幅画很难作为参考依据,杜鹏程有至少五六分把握可以判断,自己遇到的就是那个少年。

作为一个明辨是非的人,他并没有为黑狼寨和何家出头的意思——大夏皇朝官方一般也不掺和这种事,相反,他们很愿意帮助这种人保密。只要他们不杀官造反,什么都好说。

但他真的很好奇,一个连先天高手都还不是的少年,究竟怎么做到这些事情的?

这才是他想要结交潘龙的关键原因。

(可惜啊,大概是之前伤了心的缘故,那少年的戒心很重。或许只能等个十年八年,等他长大了,成熟了,我才能有结交他的机会吧?)

(好在……十年八年也不算太久,我等得起。)

第四章、勇者的老师

夜色笼罩大地,客房里面一片漆黑。

潘龙锁好门,别上窗户,搬动桌凳整理出一片足够大的空地,躺在了地板上。

他的身影骤然消失,来到了山海经残片的世界里面。

挥挥手,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苍白虚空骤然消失,变成了浩瀚星海。

“这次就找个新的世界吧……”他自言自语,没有刻意去召唤那几个已经去过的世界,而是放松精神,任凭无数星辰自由飞行,直到某颗星辰飞过来,撞在自己的身上。

眼前一黑,再明亮起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片树林的边缘。

远处能看到一座城镇,岩石城墙还挺高大的,城墙上甚至还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在巡逻,只是位置不大好,看不到城门。

他发动了潜行,绕着城镇转了一会儿,找到了一处城门。

城门处挺热闹的,有不少行人、车辆往来。守卫城门的士兵看起来精神抖擞,既不显得凶狠、也不显得颓废,精气神很是不错,至少从表面上看来,颇有值得肯定之处。

潘龙又注意观察了行人的衣服,然后点点头,退回树林里面,从次元袋里面拿出一身风格比较接近的衣服换上。

为了方便去各个世界闯荡,他准备了六七套风格完全不同的衣服。大致上除非是一些追求奇装异服的世界,否则无论哪一种风格的世界,都能找到起码差别不至于大到被人怀疑是外星人的衣服可换。

现在这套衣服由无袖束身短袍、短脚裤和草鞋组成,样子颇为寒酸。但跟那些进出城的行人们相比,却已经是最接近“大众风格”的了。

他换好了衣服,从树林里走上大路,一会儿就到了城门口。

守门的士兵们并没拦他,只是仔细打量了他两眼。在他进门的时候,倒是有个年纪大一些的士兵说:“你是外地人吧?远道而来辛苦了。”

潘龙笑着点头,感谢他的关心,却没有跟他多说话。

要打听消息,也不能跟这些士兵们打听。他们可不是游戏里面只有几句固定台词的npc,万一被他们怀疑的话,就算他武功高强能够跑得掉,也免不了一场麻烦。

进了城,城里的景象不出意外的很普通。

怎么说呢……就是有那种很类似日式“剑与魔法”的感觉。跟他之前去过的“剑与悲歌”的世界颇为相似。

可惜的是,他还没有能够辨识出这是什么世界,认不出这个世界准确来历,就没办法激活角色面板。

这是山海经残片的一个小缺陷,虽然能够根据他的记忆,开启一个个虚幻的世界,但进了那些世界之后,除非他能够正确地判断出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否则就无法开启相应的角色面板,拿不到对应世界最大的一份好处。

比方说,他之前去的一个武侠世界,因为记忆里面各种版本的资料太多,他到最后也没能确定出那个世界究竟来自于什么?是某一个游戏?还是某个动漫?又或者是影视作品?再或者干脆就是小说原著?

这个世界的情况比那个武侠世界好得多,虽然看起来各种大众化的熟悉,但……潘龙记得,自己前世对日式奇幻,其实接触得并不多。

他在城市里面随意走动,很快就找到了一间招牌上画着行囊的店铺,按照他的经验,这应该是杂货店——或者叫做道具店。

进了店中,略一打听,果然如此。于是他就拿出了几块金子,让对方给自己兑换成钱币。

约莫半斤多重的黄金兑换了一百多个金币,潘龙只掂了一下,就判断出这些金币加起来远比自己那块黄金更重,起码有两斤以上。很显然,这个世界的金币纯度不高,难怪价值如此之低。

他并没有讨价还价,而是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收起这些钱,随口问:“我刚来这里,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吗?”

杂货店老板做成了一笔生意,心情很好,就给他介绍了起来。

根据他的介绍,潘龙得知这个城镇叫荞麦镇,位于克里斯王国中南部,周围没有什么特别危险的魔物,相对比较安全。

克里斯王国是昔日封印魔王的四位勇者之一,钢铁骑士克里斯所建立的国家。它位于大陆南部,和封印魔王的“黑骷髅岛”隔海相望,因为一直提防着魔王复苏,所以注重军备,军事力量很强。

至于魔王……那就是比较老套的故事了。

这片大陆曾经安定祥和,但百多年前,魔王复苏,率领着他召唤出来的邪恶大军横扫世界,生灵涂炭。在一片哀鸿遍野中,四位勇者拔剑而起,和魔王军作战,最终将魔王封印,恢复了大地的和平。

四位勇者之中,钢铁骑士克里斯后来建立了国家,也就是克里斯王国;风之射手艾露回到了北境,成为了北地游侠们的长老;大魔法师劳伦斯接任了魔法师协会的会长,现在被称之为大贤者;圣女安娜在各地传播大地女神教派的信仰,并在大概十年之前成为了大地女神教派的教宗。

总而言之,世界和平,万事大吉。

但潘龙可不这么认为。

虽然他还没想起来这个世界的来历,但就算有鼻子想都知道,如果真的世界和平了,那故事还怎么讲?

估计不是什么魔王复苏啊,就是什么新的魔王出现。再不然就是大陆上的各个国家打起来了……反正无非就是这些套路吧。

相比这些千篇一律的讨论,他更感兴趣的是,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来历?

可能时间太过久远,但他真的对这个世界全无印象。

勇者打败了魔王,世界恢复了和平,然后世界又乱了……他至少知道十几个故事都是这样的开局。

光靠这点情报,他哪里记得起来这是什么世界!

但道具店老板毕竟也不是什么消息特别灵通的人物,而且他也不方便详细询问。所以只好先拿了钱离开,找了个旅馆住下,慢慢收集情报。

几天之后,他总算弄清楚了这个世界的来历。

主要是,他见到了来民间巡视的国王克里斯一世陛下。

那位曾经的勇者依然穿着一身厚重的黑色重甲,铠甲沉重到战马都承载不了,只能乘坐战车。他一手持盾、一手持枪,威风凛凛,看起来似乎依然随时都能上阵作战,但潘龙却清楚地感觉到,他身上透出了无法掩盖的老迈和衰弱。

算算时间,距离当初四勇者讨伐魔王,已经过了四十多年。昔日那个威武不凡的钢铁骑士,如今不过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这四十多年,他操劳政务,和各国高层勾心斗角,对内稳定国家,对外巩固势力,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

那一头枯槁的苍白须发,就是他辛苦的证明。

不管未来要祸乱世界的是魔王还是什么别的野心家,总之这位勇者,大概是已经没能力再披挂上阵,和敌人大战三百回合了。

而潘龙也终于想起了这世界的来历。

“这不就是‘勇者的老师’嘛!”

“勇者的老师”是一个以轻松幽默为主题的冒险游戏,玩家扮演的是王国退休的骑士团长,受国王陛下也就是前代勇者的委托,培养一群少年,将他们培养成新一代的勇者,最终打败以魔王为首的邪恶势力。

嗯,大致上就是这样没错了。

潘龙对主角以及他的那些个学生们其实没什么印象——印象最深刻的,大概就是其中某个女学生的衣着,那真心属于就算在cos会展上都属于大胆过分,可能被会保安强制要求披上外衣的那种。

老实说,与此相比,他其实对克里斯国王的印象更深刻一点。

这位国王陛下在剧情前期的戏份很重,每次出场都牛逼哄哄的,就差没背一块“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牌匾招摇过市了。但到故事中期,当魔王军出现之后,他自不量力地带兵上阵,一下子就被打败了,还要玩家带着学生们去救他。

如果只是这样,那倒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个“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的故事罢了。但当剧情发展到大决战阶段的时候,如果之前玩家能够完成一系列支线任务,就可以得到一面“时光之镜”。利用这件宝物,可以让已经衰老的四位勇者暂时重返青春。

重返青春的四勇者,战斗力真的是只能用一个“强”字来形容。他们四个联手,把之前那些学生们要辛辛苦苦想尽办法才能一点点打败的魔王军摧枯拉朽一般地横扫,最后魔王被他们打得重伤逃跑,逃到主角面前的时候就因为伤势过重,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主角虽然已经退休,可毕竟还没老到挥不动剑,于是一挥剑,完成了秒杀魔王的成就……

这就是游戏的隐藏结局“我才是勇者”。

因为潘龙自己当初就是用这个结局通关的,所以他对此印象非常深刻。

而现在,那位游戏的主角,正骑着战马,率领六个骑士,在国王陛下的战车前面带路呢。

透过窗子看着他们威武堂堂地从大路上过去,看着百姓们不断欢呼,潘龙笑着摇摇头,关上了窗户。

“打开角色面板。”

第五章、我要当勇者

新的角色面板和“剑与悲歌”的差不多,不同点在于,没有职业。

勇者学校培训的是勇者,所谓“勇者”,自然是马上马下、长短兵器、魔法治疗……样样都能耍上两手的。

虽然因为资质和训练方向的不同,每个勇者的实际发展方向不同,但就算是最擅长法术的勇者,只要玩家铁了心朝着战士的方向培养,也一样是能够培养成战士的。

不过……这样培养的结果,就是最后一战必须要靠前一代四大勇者了。

毕竟因材施教才是正路,非要让才子去挥舞斧头、莽汉去吟唱圣歌……效果可想而知。

潘龙的角色面板如下:

【姓名:潘龙】

【种族:人类】

【性别:男】

【年龄:17岁】

【性格:阴沉】

【倾向:善良】

【爱好:格斗】

【属性:光】

【资质:力量b、敏捷b、耐久a、灵性d、精神c】

【生命:100/100】

【体力:100/100】

【魔力:100/100】

【成长率:d】

【领悟值:0】

接下来是技能页,每个属性对应十个技能,五十个技能法术图标里面有十二个是亮着的,代表已经学会;十五个是黑色的,代表无法学习;剩下的二十三个则是灰色,代表需要消耗领悟值学习。

已经学会的技能如下:

力量类:重击、冲撞、击昏、击飞、爆发力。

敏捷类:精确打击、致命打击。

耐久类:格挡、击昏、手下留情、耐力超群。

灵性类和精神类的技能,暂时一个都不会。

装备页:什么都没有。

成绩页:【尚未入学】

看到最后一页那行鲜红的字体,潘龙的脸色顿时就黑了。

“靠!难道我还要先跑去那个勇者学校报个名,然后才能入学获得‘预备勇者’的身份不成?”

“勇者的老师”游戏里面,自然不是只有勇者学校的那群学生才能战斗,别的npc也一样能战斗。但是想要通过战斗和训练成长,提升各种资质,积攒领悟值以学习各类技能和法术,那就必须获得“预备勇者”的身份。

……游戏里面压根就没有让那群学生之外的角色成长过啊!

潘龙现在这个角色面板,就是那些npc角色们的。

老实说,这个面板其实也不差,至少在战士类角色里面,算是比较能打的了。最最起码,等勇者学校开学的时候,如果他能混进去,绝对可以在那群未来的勇者之中开个无双,打得他们抱头鼠窜。

勇者很了不起吗?当年我一个打他们一群!

骄傲jpg

但是……如果不能入学,拿不到“预备勇者”身份,那就没办法再获得成长,能力也就到此为止了。

老实说,他现在的能力,真的没什么卵用。

那些技能都是他已经掌握的手段——或者说,正是因为他已经掌握了那些本领,才会以技能的方式展现出来。

总的来说,这次的面板,对他的实力提升,并没什么帮助。

但是,如果能够获得“预备勇者”身份的话,通过战斗和训练成长的速度是很快的。

“勇者的老师”游戏整个剧情也不过就一年左右,只用了一年,一群菜鸟们就成长到可以和魔王军刚正面的地步了。只要潘龙能够获得“预备勇者”的身份,就算他的成长速度比故事里面那些角色慢一点,花个四五年,估计也能成长到同样的地步。

当然,其实他最在乎的并不是实力提升,而是学习法术类技能。

灵性决定攻击和防御法术,精神决定治疗和恢复法术,他的灵性好歹也有d,精神更是达到了c,加起来还是能学习不少法术的。

掌握了法术,可以有效弥补他目前能力的不足,各个方面都用得着。

举例来说,如果他掌握了治疗术,就不用跑到“剑与悲歌”的世界搜刮药草了。

上次他在那个世界足足搜刮了上百份药草,现在都存放在次元袋里面。这些药草是他续战能力的保障,他对此十分重视。

可如果有治疗术,乃至于有更高级的痊愈术,那么一个法术就能大量地恢复伤势,不仅增加了恢复能力,更可以在关键时刻帮上大忙。

而且,最重要的的!那是法术啊!

法术!法术!法术!

重要的话要重复三遍!

潘龙前世出身于一个有大量神仙故事的国度,今生在真的有神仙妖怪的世界长大,对于神仙、法术这类东西,一直就非常向往。

好吧,不仅仅他向往,整个九州大地,估计没几个人不向往的。

这还亏得九州世界武学昌盛,武道强者一样有各种超乎寻常的能力,并不逊色于术者。要是放在前世那个完全没有超自然因素的世界,一个法术估计就能拉起一个战斗力强大的宗教来,在非洲混个小军阀甚至于搞个小国家都有可能。

所以,一想到能学法术,潘龙就忍不住激动,恨不得插上翅膀,现在就飞到克里斯王国的首都伊洛尔城,去报名参加勇者培训班。

可是他转念一想,却又有些沮丧。

克里斯国王要训练新一代勇者,当然会选择那些忠诚可靠或者至少身家清白的人。自己根本就是个黑户,来历不明,人家除非脑袋里面进了水——不对,是进了浆糊,否则绝对不可能招收自己这种人的。

但他真的很想要学法术!

他想来想去,考虑了好几天,最后终于下定决心。

去伊洛尔城!

不管能不能成功,总是要试一试的。反正就算是失败了,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万一成功了呢……

一想到“万一成功了”这话,他顿时就心头火热。

反正在这个世界也不会遇到什么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打不过,难道逃还逃不掉吗?

就算是真的逃不掉,死了,被“大爆”了,爆的也是自己身上的东西,角色面板里面的次元袋根本不在自己身上,脱光了都找不到,断没有跟着爆掉的道理。

这么一想,果然是底气十足,正如一句他印象很深刻的著名台词,已经没什么好怕的了。

“不对,这台词好像不大对劲……”

下定决心之后,潘龙就动身前往伊洛尔城。

这个世界并不大,从克里斯王国的这一端到那一端,无非也就是骑马十天左右的路程。而从荞麦镇到伊洛尔城,更是只要三天就行了。

三天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

而在这三天里面,潘龙也想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然后,伊洛尔城的“克里斯军事培训学校”,就迎来了一个奇怪的学生。

“我想要交报名费,但我并不会来真的上课,也不需要你们给我发什么身份证明。”潘龙说,“我只需要你们登记我入学,就行了。”

负责主管学校招生工作的骑士一脸茫然,听不懂他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我只要你给我登记,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就行了。”潘龙解释说,“我不需要你们真的给我上课,也不需要你们为我开什么身份证明,我就是想要在这个学校挂个名。”

“这有什么意义呢?”骑士问,“我们学校这几年每况愈下,可能都快要关闭了。”

“经营状况不好,影响新生报名吗?我只是要报名,不要上课啊。”潘龙问。

骑士摇头,但依旧还是一脸纳闷:“如果你只是要花钱买一份毕业证书,那没问题。我们本来就有这方面的制度,我看你动作矫健反应敏捷,一定能够通过实战测试。只要交了报名费,通过测试,我们就可以给你发一份毕业证书。”

“我要的不是毕业证书!”潘龙强调,“我要的是挂名在你们学校,当一个在校生。明白了吗?在!校!生!”

骑士看着他,过了一会儿,回答:“不明白。”

“你为什么就不明白呢?”

“你总要给我一个理由才行。”骑士固执地说,“弄个毕业证书,还能拿回家炫耀一下。挂名在读,又不来上课,也不要证明,你究竟想要什么?”

“我就是想要一个在校生资格!”

“这说不通!”

双方纠缠了很久,最后潘龙实在拗不过他,只好叹了口气,说出了自己真正的计划。

“我听到消息,国王陛下要组建一个勇者培训班,据说会以军事学校的在校生为优先选择。”他说,“我想要进那个培训班,明白了吧?”

他这话说得有点忐忑不安,因为担心这固执的骑士会说“勇者培训班可不能收来历不明的人”之类的话。

但他多虑了。

骑士闻言哈哈大笑,友善地拍拍他的肩膀:“你早说啊!放心,这点小事,我们一定帮忙!”

潘龙反而纳闷了,他忍不住问:“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你为什么肯帮忙?”

骑士反问:“我们王国要培训勇者,你想要受训,这有什么不对的?”

“啊?”

“所谓勇者,就是对抗魔王的人。只要肯站出来对抗魔王,别的都不是问题。”骑士笑着说,“勇者可不是好当的,如果魔王真的出现,勇者是要第一时间站出来的。”

他叹了口气:“上一代勇者其实有很多人,可奋战到最后,能够活下来的却只有四位。勇者……越多越好啊!”

半个小时之后,潘龙就拿到了一份“克里斯军事培训学校在读证明”,那位骑士告诉他,如果这所学校真的要改组成勇者培训班,那他们一定会帮他把学籍转过去。

“你就放心吧!”他拍着胸脯,信心十足地说。

一个星期之后,看着角色面板上“成绩”页面【尚未入学】字样变成了【预备勇者新生】,潘龙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就该去弄点经验值了……”

第六章、现在就当勇者也没问题

但潘龙并没有能够立刻出发去弄经验值。

因为勇者培训班给他发来了开学通知书。

看到系统面板突然闪亮,然后一点就弹出了一份通知书的时候,他是一脸懵逼的。

“这……虽然游戏里面的确是这样没错,但未免也……”

打开通知书仔细一看,他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其中用红字标出来的一段话。

【第一届勇者培训班招生人数有限,以报到先后顺序招生,人满即止。】

这让他想起了剧情中的一个细节:招生人满之后,有一个从遥远北境赶来的少女因为来迟了而无法入学。她不愿就此放弃,倒是也没闹事,就搬了块石头天天坐在学校门口,说是或许有人退学,到时候她就能替补。

然后,好像过一周还是两周,国王来视察,得知这件事,额外批准了她的入学。

潘龙可不想要学那个倒霉鬼,所以他第一时间就赶去了学校,顺利入学。

开学仪式之后,他直接找到了校长,也就是退休的骑士团长。

“我想要出门去修行一下。”他说,“大概一两个月吧。”

校长倒是没有纳闷,问:“我记得你,学生资料交接的时候,军事培训学校的教官特地给我说了你的事情。你只想要当勇者,不想要在这里上课,对吧?”

“没错。”

“为什么呢?”

“因为我觉得……我已经过了打基础的阶段。”潘龙自然早就想好了解释,“现在我需要更多的实战。”

校长皱起了眉头:“你怎么知道自己已经过了这个阶段?对自己的实力这么有信心?”

“差不多吧,反正我应该比新生强太多了。”潘龙一点也不谦虚地回答,“跟他们一起学基础,我怕会打击到他们。”

话音未落,外面传来了不服气的喊声:“别小看人啊!”

却原来,是几个老师分别带着他们推荐的班长人选过来找校长定夺,听到潘龙这有些狂妄的话,老师们倒也还罢了,年轻气盛的学生之中,顿时就有人被激怒了。

喊话的是学生中的“天才剑士”法兰,这个剑士按照辈分来说,算是克里斯国王的徒孙,从小就表现出了优秀的才能,号称“哪怕现在加入骑士团都足以胜任队长”。

嗯,就是那种故事里面常见的喜欢给主角找茬,然后终于被主角折服的“天才队友”。

潘龙可没兴趣折服他,甚至理都懒得理他,只是看着校长,等待回答。

校长笑了:“既然有人不服,那你就证明一下吧。只要能证明你已经不需要打基础了,我就批准你出去修行。”

“好!”

话音未落,潘龙已经身影一闪冲向刚刚走进来的几个人。那个刚刚喊话的英俊少年法兰正要拔剑,就被他一手搭在肩膀上,脚下一勾,直接摔倒在地。

然后,一把短刀抵住了这位天才剑士的脖子。

“我赢了。”潘龙说。

法兰的脸涨得通红,却什么都没说。

虽然他可以大喊“你这是偷袭”之类,但刚才那一下他没能挡住,是不争的事实。

战斗是很严肃的事情,就这一瞬间,他已经算是“阵亡”了,死人没资格争论。

他没开口,想要推荐他当班长的骑术课老师,“黄金骑士”罗恩却开口了。

“偷袭是没意义的,他当你是队友,才没有提防你。”同样英俊却成熟了许多的罗恩满脸鄙视和不屑,“竟然敢对同伴偷袭的人,根本不能信任!我提议开除他!”

校长还没回答,潘龙冷冷地打断了他:“那你现在提防我了吗?”

罗恩大怒:“你还敢——”

他的话才说到一半,潘龙已经跳起来冲向他。

罗恩瞬间拔剑,他刚才就已经提防着潘龙了。

这种狂妄的家伙,他见得多了,也打得多了!

寒光一闪,宝剑出鞘。罗恩同时脚下后退,要拉开距离,好腾出挥剑的空间。

但就在这个瞬间,潘龙身上光芒一闪速度突然加快,比刚才快了一大截,甚至于快到身后出现了残影的地步。

罗恩大吃一惊,正要挥剑,潘龙的拳头就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

伴随一声闷哼,他宝剑脱手,整个人重重地摔了出去,摔到了门外的地上,却是直接被潘龙给一拳打昏了。

相比被潘龙摔倒然后拔刀逼住的法兰,他输得更惨、更难看。

“咦?!”

不止一个人惊呼起来。

老师们因为潘龙出乎意料的实力而震惊,校长却因为看出了端倪而惊呼。

“爆发力?你对于力量要素的修炼,已经到了这一步吗?”

“爆发力?!”

“那不是力量要素修炼到接近人体极限的时候,才能掌握的技能吗?”

“他这么强?”

“那岂不是现在就当勇者也没问题?”

老师们纷纷惊呼,学生们更是以看怪兽的眼光看着潘龙。

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是“五大要素”,力量、敏捷、耐久、灵性和精神,五大要素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修炼并领悟相应的技能。

而潘龙刚刚速度暴增,分明就是力量要素a级才能修炼的技能“爆发力”。

要素a级是什么概念?昔年魔王讨伐战的那些勇者们,大多数也只有一个要素修炼到这个层次罢了。

换句话说,就算现在魔王复活,各国招募勇者建立讨伐军,潘龙也有资格加入其中。

只要他愿意,他已经可以算是“勇者”了!

就连这个勇者培训班的老师们,也不是人人都修炼到这个地步的……

潘龙点了点头,问:“我可以去修行吗?”

这次,再没人开口反对。

校长咳嗽了两声,说:“以你的情况,的确是不适合跟那些还没怎么见过血的雏鸟们一起学习。这样吧,我预定三个月后给他们展开实战训练,半年之后会去试着讨伐一些比较强的魔物。你最迟也要在半年之内回来。”

“好的!”

等潘龙转身离开,校长室里面顿时激烈讨论起来。

“校长,你从哪里找到这么厉害的学生?”

“这根本就是老师的水平了吧!”

“罗恩真倒霉……”

“是啊,换成我们,估计也差不多。”

“你们啊,身手还不错,就是眼力不行,还欠一些火候啊!”

潘龙没有理会后面的那些声音,直接离开了学校,去旅馆收拾好东西,离开了王都伊洛尔城。

他一路向南,日夜不停。只有路过城镇村落的时候,才会去旅馆睡一觉,吃顿热饭。

不到五天,他就已经抵达了克里斯王国的最南段“望洋海岬”。

这里有几个不知名的渔村,一座名叫“派克镇”的城镇,驻扎着大概二百人的军队,还有三艘大小战船。

因为距离镇压魔王的“黑骷髅岛”只有不足百里,除非遇到逆风,否则战船早上出发,天黑以前就能抵达。

长久一来,派克镇的士兵们一直肩负着巡视镇魔海(大陆和黑骷髅岛之间的海域),乃至于定期登上黑骷髅岛检查封印情况的任务。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自然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魔物,所以他们的实战经验极为丰富,军中好手众多。

潘龙却知道,这支军队的下场很惨烈。

现在是五月份,大概到八月份到时候,魔王会突破封印。到时候通往魔界的空间之门会被再次打开,无数的魔物如同潮水一般涌向人间。

派克镇的士兵们为了让百姓能够有时间逃难,一直坚守海岬尽头的“镇魔要塞”,血战到了最后一刻。

但死亡并非结束,他们死后,尸体被魔王转化成了死亡骑士,死了也不得安宁。

直到新一代的勇者们讨伐了魔王,他们才能够得到安息——那已经是明年四五月间的事情了。

最可悲可叹的是,他们纵然牺牲了这么多,依旧没能救下那些百姓。逃难的百姓们在路上被魔王军的飞行部队追杀,死伤狼藉,最后除了几个幸运儿之外,别的全都死了。他们的尸体被转化成了僵尸和骷髅兵,成为了魔王军的一部分。

而且,有这样悲惨遭遇的,远不止他们。

魔界可不出产骷髅兵和僵尸,那么魔王军中铺天盖地的这些低级死灵,究竟是哪里来的?

这是一个沉重得让人难受的问题。

虽然游戏本身的剧情和故事节奏比较轻松欢乐,但魔王复活、祸害苍生这种故事,其实真没办法轻松欢乐得起来。

那些鲜血和泪水,不会因为故事里面没有出现这些画面,就变成不存在。

潘龙站在派克镇的南门口,安安静静地看了好半天,然后转身离开。

这个城镇还算和平,魔王复活的事情也还没有出现征兆。除了曾经和魔王殊死战斗而彼此存在隐约感应的四位前代勇者之外,这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危机即将来历。

他是第五个。

另外四个知道危机将至的人,都已经开始了行动。

北境的游侠们正在对那些潜伏在冰雪之中的魔物展开大规模的扫荡战,魔法师协会正在大量制作可以在战争中发挥作用的魔法道具,大地女神教会的圣职者们奔波于南方各个城市,一座城市一座城市地补充和完善防护结界。

反应最激烈的还是克里斯王国,他们直接就开始培养下一代勇者了。

但潘龙知道,他们的行动还是太慢了一些。

等到魔王复苏,全世界的魔物都会飞快地变强,更有大量魔物涌向世界各地。

到那个时候,游侠们会疲于奔命;魔法道具再多也不够用;防护结界也不过只能让那些城市的居民们在恐惧不安之中多苟延残喘几天罢了。

至于年轻的新一代勇者们……等他们成长起来的时候,人间已经有了太多了悲剧,流了太多的血和泪。

潘龙想要试试,自己能不能做到点什么。

反正他最想要得到的东西已经得到了,就算在这个世界里面死了,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

他在这里得到很多,总该有所回报才对。

就像某位老师说的:现在就去当勇者……大概也没问题吧。

第七章、独闯魔巢

潘龙来到了一个渔村,此刻时间正接近傍晚,渔夫们都已经忙完了一天的工作,村庄里面一片炊烟袅袅。

“有人能送我去黑骷髅岛吗?”他大声说,“我出一百枚金币。”

听到他的话,渔民们纷纷从屋里出来,男女老少几十个人看着他,却没人接他的话头。

因为封印着魔王的缘故,黑骷髅岛上有大量的魔物出没。除了派克镇的精锐士兵之外,没有人敢靠近那个岛屿。就连派克镇的士兵们,也只敢将船停靠在岛屿边缘的码头,登上码头的瞭望台,远远观察魔王的封印。

对于普通的渔民们来说,靠近黑骷髅岛,本身就是冒险。

魔物可不会只生活在陆地上,海里一样也有。

所以潘龙得到的是一片沉默,没有人回答。

相反,有老人善意地劝他:“年轻人,黑骷髅岛很危险,不要去啊!”

他叹了口气,拿出了一个沉甸甸的钱包。

“我一共还有二百零四枚金币。”他说,“谁送我去黑骷髅岛,这笔钱就都给他。”

这个价码已经高得离谱,要知道一个士兵每月的军饷也不过就十枚金币,人家可是要经常去和魔物或者盗匪战斗的。

像他们这样的渔夫,十年也攒不出二百多枚金币来。

这个超乎寻常的高价终于起到了作用,一个中年渔夫站了出来,问:“你能先给钱吗?”

看着他胆怯却又坚定的眼神,潘龙明白了他的意思。

无非就是收钱卖命,他豁出去了。

“当然可以先给钱。而且……你可以送我过去之后就离开,不需要在那边等我回来。”

渔夫惊讶地看着他,满脸纳闷。

黑骷髅岛可以说是魔物的巢穴,那里不仅找不到可以充饥的食物,就连干净的饮水都没有。这年轻人看上去两手空空,除了皮甲、佩刀和弓箭之外,就连水袋都没携带,他怎么才能在那边长期生活?

潘龙随即意识到自己的话有问题,说:“我自然有办法联系陆地上的朋友,什么时候需要人接应或者运送补给的时候,他们会来这里再联系你。”

渔夫这才明白,好奇地问:“你是勇者吗?”

远程联系,自然只能依靠魔法。而穿着铠甲又能够使用魔法,在人们的印象之中,只有“勇者”才做得到。

潘龙微微点头:“差不多,我算是一个有志于成为勇者的晚辈。要去前辈们奋斗过的地方,一边学习,一边修炼。”

“那没问题!我保证把你顺利送到黑骷髅岛!”渔夫脸上的凝重之色瞬间消失,笑了起来。

勇者这个名号,在平民之中可以说是金字招牌。所有人都崇拜勇者,向往成为勇者。因为每到危险来临的时刻,勇者总是最先站出来的。

冲锋在前,撤退在后,绝不退缩,绝不气馁,永远都在和邪恶对抗,至死方休——甚至于死了之后,有时还会继续以灵魂的形态对抗邪恶。这就是勇者。

一听说是勇者需要帮助,渔民们的态度立刻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他们纷纷凑上来,这个说自己驾船技术好,那个说自己的船更稳当,还有人说自己对骷髅岛一带海域的情况比较熟悉……总而言之一句话,他们很乐意为潘龙提供帮助。

潘龙一一道谢,但最后还是选择了第一个站出来的那个中年渔夫。

因为他最需要钱。

即便他不肯收钱,潘龙也很坚决地把钱交给了他。

“我不需要钱。”他解释说,“在黑骷髅岛上,有钱也没用。等我的战友们来接我的时候,他们有的是钱。”

“我不能收勇者的钱,会被人耻笑的!”渔夫强调。

“这不是我的钱。”潘龙立刻编了个理由,“这是王国拨发给我的调查费,是公款。你作为协助调查的人员,理应领一份酬劳。”

看到渔夫若有所思,态度不再那么坚决,他又说:“你有孩子吧?你想要让他们过得更好,乃至于可以学一门手艺吧?那你就需要这笔钱——而我不需要。”

“但是……”

“你知道吗?国王建立了勇者学校,只要有志于成为勇者,谁都可以去学习。有这笔钱,你可以让你的孩子也去试着接受培训。就算他不能真的成为勇者,至少将来他可以告诉他的孩子‘我和勇者曾经是同学’……那不是很好吗?”

渔夫终于被说服了,收下了钱。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们就乘船出发,朝着南方航行。

航海可能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情之一,大海看起来好像永远也不会有变化,你也不需要像开车那样随时当心路况,而且船的速度多半都很慢——像这种渔船一个小时也就航行六七里路的样子,按照渔夫波洛的估计,他们现在出发,大概要到天黑的时候,才能抵达黑骷髅岛。

“我的船只有一面小帆。”他说,“一个人操纵不了太大的帆,而且我的船太小了,帆太大也不安全。像是派克镇的军舰,他们一艘船起码有四到五组帆,不仅很稳很安全,而且除非是遇到逆风,否则怎么样都能航行得很快。”

说着这样的话,他脸上满是羡慕之色。

“那样的一艘船,大概要多少钱?”

“总要得上千金币吧,或许更多。”波洛叹了口气,随即又笑了,“但两百金币已经足够买一艘很好的渔船了,可以有两根桅杆,一面挂横帆,一面挂纵帆,船尾还能再挂个三角帆——那也可以开得又快又稳。”

他又说:“那样我就要雇人了,那么大一艘船,一个人是管不过来的,至少也要两个人才行。安全点的话,三个人,才算可以把它完全弄好。”

“但有那么一艘船,我就不用每天早上出发晚上回来,大可以在海上过个几天,晚上捕鱼是很赚的,因为很多鱼群都会在夜里浮到浅水来……也许用不了几年,我就能攒下足够的钱,买上一艘真正的大船……”

他看着海面,喃喃自语,陷入了遐想。

潘龙并没打扰他,安静地坐在旁边。直到他自己清醒过来,才说:“等到了黑骷髅岛之后,你看情况决定要不要连夜回去——航海,你才是专家,我不会干扰你的意见。”

“但有件事,你一定要记住。”

“什么事?”

“如果有朝一日,你看到骷髅岛方向的天空有黑云凝聚,那就赶快放下一切,带着家人向北走,走得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潘龙想了想,害怕波洛不当回事,又强调说:“记住,不要浪费时间收拾东西,带上现钱就行了。关键是快,越快越好!”

波洛有些纳闷,询问原因,潘龙自然不会说“魔王要复活”,他只说:“黑骷髅岛上可能有厉害的魔物,它们杀不了我,但对你们来说就很危险了。只要一两只那样的魔物,你们整个村子的人都不够它们杀的。”

“那我逃到派克镇不好吗?”

“……你就少给派克镇的士兵们添乱子吧!如果真有魔物来袭,他们对付魔物就足够辛苦的了,还要他们再分心保护你们?你要累死他们吗?”

波洛摸摸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懂了,如果看到黑骷髅岛方向有黑云,我立刻带着家人向北逃,等事情结束了再回来。”

“对!切记,切记!”潘龙点头,“最好能说服大家跟你一起跑,如果不行的话,也别拖拖拉拉,到时候时间会很紧,容不得半点拖延。”

“明白了!”

解决了这个问题,潘龙感觉轻松了一些,心情也好了不少。

他不清楚自己能不能解决复苏的魔王,但总要做些准备的。

虽然他还有底牌,并非真的只能孤军奋战,可就算用上底牌,他也并不是很有搞定魔王的把握。

所以,做一点预防工作,让沿海的渔民们能够在魔王复活之后提前逃难,起码可以少死一些人。

至于剩下的事情……他也没办法了,他毕竟只是一个“预备勇者”而已。

今天他们运气不错,一路上风向都挺顺的,距离天黑大约还有个把钟头的时候,渔船就已经抵达了黑骷髅岛。

这座封印着魔王的孤岛,此刻看起来一片平静。海水依然还是蓝色的,天空也还是蓝天白云。岛上的树木依然郁郁葱葱一片青绿,建立在岛屿最北端的码头和瞭望塔也依然完整无缺。

……和游戏里面进攻魔岛时候,那宛若地狱降临人间的诡异情况,简直差得太多了。

那时候,这岛上的树是绞索树、花是利齿花,飞禽走兽都是妖魔,泥土会变成魔化土元素,风中会飞出幽灵和怨魂,就连路边一个水潭,里面都能源源不断涌出会吃人的血腥史莱姆。

至于码头和瞭望塔,当然就都成了废墟,除了勉强还能找到靠岸的地方之外,甚至连一个可供防御的堡垒都没有。

如果能够提前发现魔王复苏的迹象,各国高手哪怕来得稍稍迟一点,只要能依托堡垒步步为营,应该也能顶住魔王军,将战场锁定在骷髅岛。

那样的话,人间遭受的损失将会小上很多,这场战乱也能更早地平息。

至于预备勇者们……就算没有这场战争,他们应该也能成长起来吧……

下船之后,看着波洛驾船返航,走斜线慢慢远去,他笑了笑,拔出了在王都伊洛尔城买来的长刀。

“就让我看看,我究竟能做到什么地步吧!”

第八章、我不是天才

刀光一闪,一只尖叫的尤特怪倒在了地上,紫色的毒血漫溢。

这种怪物力气不大,但跑得很快,又有一双利爪,而且还有毒,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很危险的。如果人们陷入慌乱的话,一只尤特怪就能够将一个村子的人都杀光。

如果能够完成一次那样的杀戮,这只尤特怪就会在血泊之中歌颂魔王,然后获得进阶,变成名为尤特邪精的怪物。

那时候它将会获得普通攻击难以伤害的坚固甲壳,能够轻易撕碎一头牛的四条胳膊,和足以咬碎钢铁的强大下颚。

同时,它还会成为族群的领袖,拥有让周围所有的尤特怪力量变强的领袖光环。

有了这样一个领袖,尤特怪们在战斗的时候会变得有战术,最常见的就是它们会配合着使用长矛和投掷短枪,俨然已经是一支军队的模样。

但至少现在,潘龙面对的还不是这样的怪物军队。

在他的周围,横七竖八躺着十几只尤特怪。这种富有勇气的怪物很少会逃跑,于是就被他送了个团团圆圆。

紫色的毒血四处蔓延,不断散发出刺鼻的气味,令人难受。

于是潘龙只能后退,退回到了海边的瞭望所。

这座建筑物有防护邪恶的结界,邪气和毒素都无法侵入,算是这座岛屿上唯一的安全区。

“这岛上的怪物比我想象得还多啊!”

他本以为在魔王复苏之前,黑骷髅岛上并不会有太多的怪物——毕竟至少从海上眺望的时候,这座岛看起来和普通的海岛并没什么不同。

但事实证明,他想错了。

虽然靠海的那一圈的确挺正常的,但只要向内走一小段路,当海风被茂密的树林挡住,已经吹不进来的时候,环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阴森和幽暗成为了基调,阴影中闪烁着一双双绿色的眼睛,那是各种各样的魑魅魍魉。它们的声音或尖利或沙哑,乱七八糟连成一片,就像是来自幽冥世界的呼唤一般,令人心神不宁。

如果换成一个意志薄弱的人,或许光是听到这声音,就会失去清晰的理智,不自觉地被它吸引,径直走进森林的深处,成为那些魔物们的食物吧?

但潘龙没有,他的选择是,拔刀应战。

他一口气战斗了大半个小时,斩杀了数十只怪物,直到被那群尤特怪毒血的气味逼得停留不住,才选择了撤退,返回了瞭望所。

“我的位置,还仅仅只是这个岛屿偏外围的地方,竟然就有这么多的魔物。”篝火的映照下,他的脸色显得有些明暗不定,“在岛屿的内侧,乃至于核心地带,究竟还会有多少魔物?它们又会有多么强大呢?”

“魔王……它是不是已经部分突破了封印,能够将自己的力量传递出来一些了呢?”

他用很低的声音自言自语,边说边想。

仔细思考了很久,他最后却笑了。

“如果没有魔王的力量作为补充,那这个岛屿上的魔物数量终究是有限的。我今天只用半个小时就杀了那么多,未来几个月不停地杀,就算杀不光,也能干掉很多——至少足够打通前往封印地区的道路了。”

“而如果这些魔物其实是被魔王的力量催化而成的,那么我杀死它们,就等于是在消耗魔王的力量。这直接就能达成我原本的目标,没准被我一直杀下去,等魔王复苏的时候,它的力量会比原本弱上不少。”

“这么看来,无论怎么样,对我都是有利的。”

于是他安心地睡了。

有这么一个“安全区”在,他至少能够在战斗之后安心地吃饭睡觉,或许有人不在乎,但潘龙还是很喜欢这种情况的。

接下来的几天,他就过上了简单的生活。

早上起床,吃饭,杀魔物,回来吃午饭,休息一下,杀魔物,回来吃晚饭,睡觉。

这生活犹如苦行僧一般的单调,却一点都不枯燥——这座岛屿上,各种各样的魔物数不胜数,总是能找到以前没杀过的品种。

而且,就算过一段时间,各个品种的魔物都杀过了,也还有各种各样的组合。

魔物们常常会组成混合的队伍,这些队伍千奇百怪,什么类型都有。想要杀到对每个类型都了如指掌,以至于产生枯燥厌倦的感觉,估计怎么也要杀上几年吧。

可他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几年时间。

现在已经是五月中旬,最迟到八月下旬,魔王就会突破封印,再次回到人间。

到时候,无论生死成败,都是决战的时候了。

潘龙本以为这种安静(?)的生活会持续三个月,但还没到六月份,他的修炼就被一份来自于角色面板的邮件给打破了。

【校长;潘龙同学,你的个人档案显示,过去几天里面,你每天战斗时间超过了八个小时……你究竟在什么地方修炼?注意安全,不要勉强啊!】

看着这封短短的邮件,潘龙笑了。

就算是虚幻的世界,也有人关心着他呢。

晚上休息的时候,他考虑了一下,写了一封回信。

【潘龙:我在黑骷髅岛,这里魔怪足够多,又有安全的瞭望所可以休息,是很好的修炼场所。】

他的邮件才回过去没多久,校长的邮件就又来了。这老头儿显然一直在注意着他,一看到邮件就立刻答复。

【校长:不要冒险!黑骷髅岛太危险了!那里有当年感染了魔王气息的强大魔物,快回来!】

虽然只是文字,但透过那一个个感叹号,潘龙依然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校长焦急的心情。

【潘龙:别担心,我只是在黑骷髅岛外围转转而已,派克镇的士兵们不也经常来这里剿灭魔物嘛,差不多的。只要不往核心地带去,就不会遇到强大魔物的。】

【校长:魔物不是数学,不存在什么“必然”!当年我的老师实力比四勇者都强,结果在进攻黑骷髅岛的时候,冲锋在最前面开路,没打到魔王面前,就死于无数魔物的围攻……战斗不是可以“差不多”的事情啊!】

【潘龙:放心吧,我不会勉强自己的。】

【校长:你一天战斗超过八个小时,还不勉强?这已经远远超出正常修炼的程度了!】

潘龙有些无语,有人关心自己当然是好事,但校长这么啰嗦,却也让他有些头疼。

“难道说,人老了就会比较啰嗦吗?可爷爷他挺豪爽的啊……”

他嘀咕着,一封邮件又一封邮件地回答,花了好长时间,才算是把心急如焚的校长给安抚下去。

等终于看不到邮件发来,他躺在毯子上,透过窗户看向外面夜空中的繁星。

“校长这老头,还真是爱操心!”

“不知道等过些天,我告诉他‘看到封印出了问题’的时候,他会不会气急攻心,直接来个脑卒中啊……”

这个小小的插曲,让他的心情好了不少,接下来杀魔物的时候更加精神抖擞。

虽然校长依然常常提醒他注意休息,但潘龙真不觉得自己需要更多的休息。

无非是杀杀怪而已,这段时间他真的没往黑骷髅岛的核心地区进去,就是在外围转转,无非是……转的范围有点大而已。

一刀挥出,手臂化作藤鞭、浑身长满瘤子的腐木怪发出沉闷的惨叫,然后倒了下去,血流满地。

潘龙看着周围的一片狼藉,叹了口气。

“这些低级的魔怪,已经渐渐变得稀少起来了。”

黑骷髅岛虽然恶名远扬,其实并不很大,基本上也就跟寻常县级市的城区差不多而已。东西方向短一点,约莫两三公里;南北方向长一点,也不会超过五公里。再加上形状不规则,大致上比矩形还要小一些,整体面积应该在七八个平方公里左右。

这么大的区域里面,能够容纳的魔物,其实也有限。

他从五月二十二号登岛,一直杀到六月九号,杀了超过半个月,早已绕着黑骷髅岛转了不止一圈。

这个“魔岛”外围的那些低级魔物,已经被他扫荡了两轮,占大头的那些魔物部落和群体基本上都死在了他的刀下,剩下的都是类似刚才杀掉的腐木怪这种独行类的。

虽然独行类魔物的确比集群类的更强,但数量真的远远不够。

他打开角色面板看了一下,总共才攒了一千点出头的领悟值。

“成长率d,真的是有点惨啊!”

成长率关系到一个角色获得领悟值,以及五大要素成长的速度,在游戏里面是决定一个角色是否值得培养的核心关键。

剧情里面那群“预备勇者”们的成长率普遍在b级,一线角色成长率基本都是a甚至s。

成长率a的角色,一个国家也就不到五个,是绝对的超天才;而成长率s的,更是全世界就那么两个,已经天才到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就连那些成长率c的,其实也都是各地被称之为天才的小才子,一个十几万人的城市里面都未必能出一个。但这些小天才们,在胃口很刁的玩家们看来,却属于“不值得培养”的类型。

而像潘龙这种成长率d的,要是放在游戏里面,绝对属于从一开始就不会有机会出击,一直到大结局都在负责看家的那种铁库管。

但他也没办法,要跟各国挑选出来的天才少年们比天赋,他真的比不过。

其实……成长率d已经算好的了,npc们大多成长率只有e、f,有人甚至干脆就是一个“-”号——没成长率。

虽然他们其实根本没成长的机会,但依然有成长率属性,大概是为了衬托“预备勇者”们究竟有多优秀吧。

相比之下,潘龙虽然算不上天才,可起码也算是个人才了吧。

“别人是世界领先、全国领先、全省领先、全市领先,我呢,起码也是全校领先,甚至可能算全县领先吧?”

“知足啦,知足啦。清华北大上不到,寻常九八五也很厉害了,人不能贪心啊!”

“天赋不足,就靠努力来弥补嘛!”

潘龙摇摇头,自嘲地笑了笑,说了几句鼓励自己的话,目光看向前方深邃的密林。

也该是闯入核心区域的时候了吧……

第九章、瘴气中的狩猎

密林的深处,瘴气弥漫。

走到这里,空气已经渐渐变得不适合普通人呼吸。如果没有特殊的抗毒能力,或者干脆就流淌着邪魔之血的话,在这种环境里面最多待上十分八分钟,吸入的毒素就已经足够让人送命。

潘龙当然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所以他在路上购买了不少解毒草和药草。

解毒草能够降低一阶段的中毒症状,药草能够恢复20的生命,在恢复药里面都算是最低级的——但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反正他又没有什么硬性要求,比如说必须在多少回合内干掉全部的敌人之类。打不过就撤,完全恢复了再过去打,游击战的精髓嘛。

而且这些最低级恢复药便宜啊,10金币一份。要是诸如能够恢复100生命的“高等恢复药”或者是能够恢复三种能量各50的“高等综合恢复剂”,一份就要上千金币!

为了这次的修炼,他卖掉了不少宝石,但也不过就凑了四五千金币。这笔钱足够普通平民过几辈子,但如果买高级的恢复药剂,连十份都买不到。

还是买低级的好,能买好几百份呢。

反正生命值上限也就一百,这个游戏的系统也压根没有什么“升级、提升上限”的概念,一次20,足够了。

游戏里面,每个角色每回合只能使用一次道具,可依然能够几个角色给同一个角色加血。那么只要他动作快一点,普通的药草应该也行……吧?

尽可能平缓地呼吸,感受着弥漫在整个呼吸道里面的刺痛感,潘龙有些苦恼。

他真的没想到,在瘴气环境里面行动,竟然是如此的困难。

“怪不得当初在家乡,老江湖们讲故事的时候,都一再强调瘴气是极为危险的,无论如何都不要接近。如果是初出茅庐时候的我,或许仅仅只是这一会儿,就已经中了很深的毒,只能等着完蛋了。”

他打开角色面板,看到“耐久”这个要素正在微微闪亮,意味着正得到锻炼。

“抵抗毒性,恢复身体受到的伤害,都是‘耐久要素’的内容。只是我的这个要素已经达到a级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这段时间里面再锻炼到s级?”

s级的要素,会有极其强力的技能可以学习,耐力s可以学习的技能叫做“不死者”,指的是在战斗中无论受到多么严重的伤势,至少也能保留最后一点生命值。而且虽然此后就失去攻击能力,但移动力却不受影响。

换算到九州世界的话,大概就是只要不被斩首分尸,也没断脚断腿,怎么样都能够保留逃跑能力的水平吧。

……简直像是妖怪一样!

不对,就算是妖怪,也不会这么耐打吧!

“要是各个面板的能力能够合并起来,那该多好啊!”

他忍不住轻叹了一声。

就在这时,突然有红色的影子一闪,一个大概有半人高,看起来像是果冻的东西从附近一棵大树的树下钻了出来,猛地跳到空中,就要落在他的身上。

它在空中展开,就像是变成了一把张开的伞,但“伞面”之下却有无数闪烁着寒光的利齿,整个身体就是一张血盆大口,要把潘龙整个吞下去。

潘龙眼光一冷,一脚跺在地面上,肩膀猛地撞出去。

周围的空气嗡的一震,无形的震荡如同水波一般在空气中传递,略带紫色的瘴气泛起肉眼可见的涟漪,飞快地一圈一圈扩张,转眼就扫过了那红色的“果冻”。

随着这一步,他的身体飞快地后退了大概两米,看着那东西落在自己刚刚的位置上,一动不动,整个软趴趴地瘫了下来。

“居然连血腥史莱姆都有了!”潘龙有些震惊地看着已经半死不活的魔物,眉头紧锁。

血腥史莱姆是史莱姆这个系列魔物里面接近顶级的存在,仅次于只在彩蛋剧情里面出现的“史莱姆之王”。它的防御力并不比一般的史莱姆更强,但攻击力却高得离谱,而且还有“吸血”的特性,能够在攻击的时候恢复和造成伤害相等的生命值。

如果没有强力的防御型角色充当前卫,一只冲进队伍里面的血腥史莱姆,就足以摧毁一支小规模的军队。

而这样的魔物,在魔界只能算是中等程度。一些比较高级的魔物,哪怕只有一个,都能威胁一个城市。

魔王最可怕的能力,就是能够打开通往魔界的门户,让这些高级魔物进入人间。

所以勇者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打败魔王、封印魔王。只要魔王被封印了,魔界之门就会关闭,也就不会再有更多的魔物涌入人间。

至于剩下的,无非就是大家慢慢拼消耗罢了。

魔物们也不是不死之身,就算来的时候如同潮水一般,但总会被杀光的。

上一次入侵人间的魔物,在魔王被封印之后,又用了十年,就被杀光了。

潘龙如此思考着,走到血腥史莱姆的附近,拔刀砍去。

刀锋落下,原本就被内力震荡打伤了的魔物毫无反抗之力,被一刀劈成了两半。

猩红如血的身体瞬间崩溃,化作一滩粘稠的血迹,慢慢渗入泥土之中,地面上只留下几颗惨白色的牙齿。

“史莱姆之牙……要是爆出史莱姆核心就好了。”

潘龙随口说着,将那几颗牙齿收了起来。

史莱姆核心是重要的材料,可以用来制造变形药水,而这些史莱姆之牙则只能卖钱,价格还不高。

大多数来自魔界的魔物都是这样,既危险,产出也少。偶尔有点稀罕东西,还不一定打死就能得到。所以除了军队和勇者之外,寻常的雇佣兵和冒险者都不愿意去讨伐它们。

人间本土的魔物又弱,产出的东西又多又好,雇佣兵和冒险者都是靠讨伐魔物养家糊口的,当然会优先选择这些利润高的目标。

但对潘龙来说,这些都无所谓。

反正这个世界的财富他也带不走……他会在这里修炼很久,估计会把山海经残片储存的灵气给消耗完了。到时候估计就连一棵药草都具现不了,更不要说各种各样的宝物了。

在临走之前,他会把剩下的物资都埋在瞭望所附近的地下,通过邮件通知校长,把这些东西留给到时候反攻黑骷髅岛的勇者同学们。

希望同学们看到那一大堆物资的时候,不要吓一跳。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收拾好了聊胜于无的战利品,潘龙在微微带着紫色的瘴气中继续前进。

身体中毒的情况还不严重,恢复药也还剩下很多,他有充足的时间。

只走了几分钟,他就停下了脚步。

前方不远处,森林豁然开朗,有一大片空地。

在那片空地上,一只黑色的巨兽正趴在地上睡觉。

它有着狮虎一般矫健而雄壮的身姿,却又有巨大的双翼,头部更是如同鹰隼一般,却又比普通鹰隼大了不知道多少。黑色的羽毛覆盖着它的前半边身躯,然后逐渐缩小,大概到腰部以后,就变成了短短的绒毛,看起来像是哺乳类和鸟类的混合体。

它个头很大,即便趴着,肩膀也比潘龙的头更高。要是站起来的话,脑袋或许能够触碰到大树的树冠。

这么庞大的身体,自然要消耗庞大的能量。在它的身体旁边,散落着不少粗大的骨架,其中某个一眼就能看出是熊,还有似乎是海里鲨鱼的。

自然界的顶级掠食者们,在这家伙面前,也不过是食物罢了。

“狮鹫啊……这可不大好对付……”

潘龙自言自语着,收起了刀——对付这样的巨兽,刀剑和弓箭都没多大用处,必须使用长兵器才行。

他当然准备了长矛,但……还有更好的选择。

从次元袋里面拿出了一台床弩,他慢慢调试起来。

这是来自于黑狼寨的战利品,不是什么高档货,精度很成问题,但威力一点也没问题。

只要能够射中,那狮鹫不死也要重伤。

死了自然万事大吉,重伤的话,无非再补上一矛。

所以他很小心,尽可能不发出声音,以免惊动了那只正在睡觉的巨兽。

因为需要尽量减小声音的缘故,他足足花了差不多十分钟,才把床弩给调试好了。这期间因为中毒的缘故,还使用了解毒草和药草各一份。

当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潘龙没有学某些中二病患者那样在攻击之前大喊一声,直接沉默不语地射出了弩箭。

精铁打造的弩箭呼啸着划破瘴气,刺入了狮鹫的肚子。鲜血立刻顺着箭上的血槽喷了出来,简直像是开了水龙头一样。

来自魔界的狮鹫,喷出的是紫红色的鲜血,颜色和瘴气颇为相似。

看起来,就像是浓缩的瘴气一般。

潘龙飞快地收好床弩——要是在战斗中被打坏了,就太可惜了——然后端着长矛,发起了冲锋。

巨大的狮鹫被痛苦惊醒,还没来得及舒展身体,潘龙的长矛就已经从它的眼睛里面刺了进去,几乎有三分之一都戳进了它的脑袋。

魔界生物顽强的生命力在此刻充分展现了出来,遭受了如此致命的攻击,这家伙居然还没有死,前爪用力抓地,发力扬起了脑袋,伴随着喷涌的紫血,紧握着长矛的潘龙被它甩到了空中。

下一瞬间,长矛上发出了奇怪的轰鸣声。

震荡的内力沿着包裹铁皮的硬木矛杆传递出去,传入了狮鹫的脑壳。

狮鹫的身体猛地僵硬,紫色的鲜血混合着脑浆,从它的眼睛耳朵里面喷了出来。

然后,它终于软软地倒了下去,断绝了生机。

第十章、从今天开始当近战法师

伴随着狮鹫倒下,被挑到空中的潘龙重新落地,长长地吐了口气。

只是一会儿的战斗,他角色面板上的中毒状态就又提升到了第二阶段,不得再吃上一份解毒草。

他注意到,狮鹫喷出的紫血落到地上之后正在飞快地挥发,不断变成浓厚的紫色瘴气。

而且,整个狮鹫的身体都在飞快地消融,变成大片大片的瘴气。

(靠!这些魔界生物竟然死了都还要害人!)

眼看情况不妙,他也顾不得狮鹫留下的战利品,急急忙忙后退,一口气退出了好几十米,才算稍稍放下一点心。

(之前那个血腥史莱姆死了之后明明是渗入地面的,怎么狮鹫死了之后就直接变成瘴气了?)

潘龙百思不得其解。

过了片刻,他看到那片浓厚到几乎已经要变成实质的瘴气突然朝着地下渗入,一会儿就完全渗入泥土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间的空地上,除了狮鹫留下的两根长羽毛之外,就只有少许它挣扎时候留下的痕迹,除此之外一片空白,似乎什么都没发生。

他皱着眉头,去把那两根长羽毛收了起来,然后直接退回了瞭望所。

回到瞭望所之后,他写了一封很长的邮件,将两场战斗之后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校长,询问校长有没有什么解决问题的办法。

校长和四勇者之一的克里斯国王是多年的老朋友,当年也参加了讨伐魔王之后各地剿灭魔物的战斗,他应该能够给自己一些有用的建议。

果然,大概半个小时之后,校长也回了一封长信。

这封信里面,校长详细介绍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光属性灵性类技能里面,有名为“照明术”和“闪耀术”的两个技能。这两个技能的效果都是发出一个悬浮的光球,只是强度不同,威力也不同。

照明术的光球除了照明之外,还有微弱的驱邪效果;闪耀术的光球则有极为强烈的驱邪作用,照明反而是附带的。

使用这两个法术,都能有效净化魔界瘴气。

除此之外,精神类技能的“圣域术”有更为强烈的驱邪作用,它不仅能够驱散瘴气,甚至能够把渗入地下的瘴气也给抽出来驱散,避免这块土地日后滋生魔物。

潘龙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属性,咂了咂嘴

“圣域术”就不用想了,那需要精神要素达到b级。精神要素是通过使用治疗法术和祈祷来修炼的,他真没时间折腾这个。

“闪耀术”更不可能,那是灵性要素b级别才能领悟的技能,他的灵性要素只有d,就算天天冥想天天施法,以他那同样只有d级别的成长率,估计也要至少好几年,才有可能把灵性提升到这个程度。

那么,他的选择就只有一个了。

灵性要素d级别的技能,照明术。

“我本来打算先把领悟值都攒下来,等着先学‘不死身’的……”

从e到s,学习技能所需的领悟值不断增加,100、200、500、1000、3000、10000,想要学会“不死身”,需要一万点的领悟值。

潘龙杀了大半个月,把骷髅岛外围的魔物扫荡了两遍,也不过才攒下一千出头的领悟值,按照这个速度,一万点真的是遥遥无期。

现在还要浪费宝贵的两百点去学照明术……

潘龙忍不住碎碎念:“我是要学法术,但没打算当近战法师啊!属性全加生命,武器精通长剑,技能学格挡暴击冲锋旋风斩首破甲,最后点个照明术意思一下……那是甘道夫好不好!”

但他想来想去,还是花费了两百领悟值,学会了“照明术”。

没办法,这跟房子一样,是刚需。

学了照明术,当然不能立刻就去冒险,需要熟悉一下。

他回到森林里面,试着对瘴气使用了这个法术。

伴随着魔力流逝的轻微空虚感,一个拳头大小的光球从他的手上飞了出来,漂浮在他指着的地方。柔和的白光从光球里面不断散发出来,紫色的瘴气在白光映照下不断变得稀薄,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整个过程,大概花了半分钟的样子。

潘龙又实验了几次,大致情况都差不多。

照明术一次要消耗20点魔力,他如果不休息的话,可以连续释放五次,休息的话,大概是睡一觉能恢复全部的魔力,报餐一顿能恢复50,休息大概半小时能恢复20——生命、魔力和体力的恢复速度都一样,都是这个标准,简单明了。

吃了午饭,准备妥当之后,他再次出发,踏入了森林的深处。

这次,一颗光球漂浮在他的头顶上,源源不断地净化着周围的瘴气,让他不再被瘴气毒害,能够安心地探索和战斗。

只是照明术有利也有弊,在阴暗的森林里面出现这么一个光球,自然是要多显眼有多显眼。魔物们大多是黑暗、邪恶属性的,先天就跟光属性敌对。一看到光球,或者感受到光属性的气息,立刻就冲了过来,二话不说发动了攻击。

潘龙只在森林里面探索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接连遭遇了五六次魔物袭击。甚至于他一仗还没打完,就有新的魔物赶到,加入了对他的围攻。

到后来,他不得不落荒而逃,一口气跑到了靠近海边的树林外围。

即便如此,那些看到他的魔物也依然穷追不舍,一直追到海边。好在这里不会再有魔物们的援军,他只要费上一些力气,把这些跟屁虫一般的家伙统统砍倒,就算是完事了。

砍倒了那几个追兵,看着它们散发的瘴气被照明术飞快地净化,潘龙突然来了灵感。

“这个照明术好像很能吸引仇恨的样子啊……我是不是可以在外面弄一个合适的战场出来,然后用这个法术,把森林深处那些魔物们引到预设的战场上,然后战斗起来不就相对轻松一些了吗?”

瘴气环境不仅有毒,而且很妨碍视线。森林深处的环境也是障碍重重,对于潘龙的战斗很有印象。

如果他在森林外面弄一大块平坦的空地出来,然后每次都把魔物引出来杀,应该是可以安全许多,也高效许多的。

他想到就做,拿出原本打算用来在森林里面开路的斧头,将一大片树林砍倒,又把那些被砍倒的树都拖到一边——这些晒干之后可以充当柴火,节省了不少寻找枯枝的时间。

花了大概一天,他终于清理出了一片约莫三五百个平方米的空地来。

这片空地已经足够开阔,怎么战斗都够了。

接下来,他的战斗方式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每天早上,他先检查一下战场,确定一切正常,就出发前往森林深处。等瘴气渐渐浓厚之后,他施展一个照明术,头顶着光球,在森林里面转上一转,吸引到几个魔物之后再跑出来。

在预定的战场上将那些被吸引出来的魔物斩杀,净化掉瘴气,一个照明术的持续时间差不多也就结束了。

然后他稍稍休息一下,再进入森林深处,施展照明术引怪,把它们引到外面来干掉。

如此这般,每天可以重复大概十次左右,杀掉约莫上百只魔物。

当然,如果遇到诸如狮鹫这种比较强大的魔物,那杀怪效率就会下降一些。但相对的,杀怪的收获也会高上一些。

虽然魔界的魔物们出产不丰富,但高级魔物的产品,毕竟还是比低级魔物更好。

这样每天不停地杀啊杀啊,潘龙在这片森林的探索也越发深入。六月二十五六号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那座位于森林中央的废墟。

它曾经是魔王的城堡,但早已在当初的大战之中坍塌。如今这座废墟残破老旧,只剩下无数的残垣断壁,被六芒星的魔法阵笼罩。

象征地水风火光暗六大元素的六芒星,在紫色的瘴气之中顽强地散发着光芒。乍看上去,它的光芒依然稳定,似乎结界依然牢固,至少短时间内不会破碎。

但潘龙知道,用不了两个月,这结界就会崩溃,魔王就会复苏。

只是……看这结界的情况,魔王究竟是怎么复苏的呢?

总不能它大喊一声:“所罗门,我回来了!”然后轰隆一下,结界就碎了吧……

潘龙思考了一会儿,朝着结界附近扔了一个照明术。

白光不断净化瘴气,但周围浓厚的瘴气也不断涌过来。这个照明术只坚持了不到平时三分之一的时间,就耗尽了全部的力量,伴随着犹如肥皂泡破裂一样轻微的声音,炸成少许光点,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潘龙没能看到这个结果。

那个照明术才发出去,就像是往热油锅里面浇了几滴水,顿时炸了起来。至少有五六十个魔物发出疯狂的咆哮,从四面八方朝着这边冲了过来。

潘龙吓了一跳,转身就跑。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把自己脑袋上那颗照明术的光球留在原地,省得拉火车。

他一口气跑到森林边缘,先吃了解毒草和药草,然后在空地上严阵以待。

果然,不一会儿,十几只魔物咆哮着追了上来。

“还好数量比刚才少多了。”

潘龙松了口气,先在空中再放一个照明术,然后长刀一挥,迎了上去。

第十一章、胜利的曙光

就算敌人从五六十个变成了十几个,这一仗也并不好打。

潘龙才冲了不到两步,两只头上有宛若晶石般怪异独角的灰狼就同时张开嘴巴,向他喷出了青灰色的风刃。

这两只灰狼的风刃威力不凡,刚才追杀他的时候,不止一次斩断过拳头粗的树枝,要是被击中的话,哪怕只擦上一点,必定也会皮破血流。

但他当然不会被这么简单的攻击打中,身体微微一侧,就躲开了这几道风刃。

非但如此,他还在躲避风刃的同时展开了攻击。

带着微微白光的长刀一挥,刀光宛如一轮月华旋转,和挥舞的巨大木棒以毫厘之差掠过,抹断了一个冲在最前面的,长着双角、通体赤红的魔物的脖子。

紫血喷涌而出,不等它还没落到地上,潘龙右脚一脚将这家伙踹开,借这一脚的力量打着旋子向着左边躲闪,正好躲过了一条长鞭似的尾巴——那来自于一只尾巴长得超乎想象的怪异大老鼠。

他身体在空中前后倒转,长刀正好绕到背后,挡住了一只双头鹰从背后袭来的利爪。然后身体借着双头鹰冲撞的力量改变了方向,从侧飞变成向前飞,躲开了几支宛如利箭的羽毛,却又和一只鸡蛇兽越来越近。

眼看潘龙靠近,鸡蛇兽的四只眼睛里面都放出令人窒息的冰冷光芒,两张嘴巴同时张开,鸡嘴里面喷出毒液,蛇口则朝着潘龙咬了过来。

这种魔物以剧毒著称,无论是沾到毒液还是被毒牙咬到,都会立刻身中剧毒,甚至于只要稍稍反应慢一点,直接被毒死都有可能。

潘龙当然不会中招,他犹如杂技表演般强行旋转身体,几乎擦身而过地躲过了射过来的毒液,同时左手一挥,一把短刀呼啸而出,正中那条蛇尾鸡的嘴巴。

蛇头才是脑袋、鸡身只是装饰的怪异魔物颓然倒下,潘龙从它的尸体上面飞过,右手已经缓过劲,就在空中挥刀,重重地劈下去,砍中了如同山羊一般用四只角冲撞自己的魔物“多角羊”的脑门。

那家伙的脑袋真是硬得超乎想象,一刀砍下去非但没劈成两半,反而被弹了起来,火星四射。

借着反弹的力量,潘龙一个倒翻,身体在空中转了一圈,跳出去至少六七米,左手的飞刀顺势掷出,射中了又一只相对较弱的魔怪。

短短的一两秒钟里面,他在空中转了两次方向,身体旋转了三圈,简直就像是武打片里面拍蒙太奇场面一样。

即便他武艺不凡,这么一通极限操作之后,落地时也不由得有些腿软,差点打了一个踉跄。

要不是从小苦练,又经过了许多生死厮杀,意志已经锻炼得足够坚强,他刚才几乎就要一下跪倒,甚至摔在地上。

但他不能这么做,相反,还要赶快移动。

刚才一番激战,不过打死了三只魔物,剩下的魔物依然超过十只。

危险,尚未解除!

潘龙深深地吸了口气,脚下加快步伐,移动的速度骤然快了一截,紧接着就改变了方向,来了个急转弯。

一只正在他后面穷追不舍的虎型魔物跟着加速,却在转弯的时候没来得及注意周围,重重地撞在了一只熊类魔物的身上。

两只实力不凡的魔物撞成了滚地葫芦,潘龙却抓住了机会,从它们的合围之中冲了出去,还趁机挥刀,将跟在魔熊身边的两只独角灰狼斩杀了一只。

他脚下几乎没停,直接冲向另外一边,几乎就只快了一线,逃过了那长尾鼠的鞭尾,躲到了一棵树的后面。

轰然巨响,那只之前偷袭过他的双头鹰一爪子抓在树干上,差不多跟成年男子的腰一样粗的树干剧烈摇动,地面上的泥土纷纷裂开,许多树根露了出来。

只一下,这棵树就倾斜了一个明显的角度。

潘龙在树后面稍稍喘一喘气,看着掩体在自己面前歪掉,不由得心里暗暗震惊。

鸟类魔物并不以力量见长,可这家伙居然一下就能把树给打到倾斜,真是让他大吃一惊。

它的力气竟然这么大?!刚才自己用刀挡它的攻击,实在是有些冒险了!

幸亏刚才那一击的时候,大概是因为周围魔物太多,它没能施展出全力,否则他能不能挡得住,还要打个问号。

这棵树也只帮潘龙争取了喘两口气的时间,然后他不得不在别的魔物赶来合围之前离开。

面对超过十只实力不弱的森林内圈魔怪,他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停在原地,要尽可能冲到战圈的边缘来。

虽然对自己的武艺有信心,但潘龙一点也不想挑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极限。

刚才那一波极限操作,已经算是超水平发挥。再来一次,他自己都没把握能成功。

脚步飞奔,潘龙一边躲闪着魔物们的袭击,一边时不时抓住机会反击。

渐渐地,一只又一只魔物倒在了他的刀下,但他的身上也多了好几条伤口。

在空地的周围,还多了不少倾倒乃至于折断的树木。

靠着这些树木当掩体,他才能不止一次争取到喘息和吃药的时间。也幸亏切换角色面板和使用快捷物品栏都只需要一个念头,快捷物品栏里面的消耗品又是可以堆叠的,否则如果必须从次元袋里面临时取出药草和解毒草的话,时间上可能就来不及了。

当他又一次躲到大树后面的时候,那只众多魔物里面力量最强的黑毛巨熊发出愤怒的咆哮,也懒得挥动爪子,身体直接朝着大树撞了过来。

这家伙是所有魔物里面力气最大的,刚才一路追杀的时候,它不止一次将大树掀倒或者折断,根本没有哪怕一棵树能拦得住它。要是它跑到水浒里面去,鲁智深见了都只能喊一个“服”字。

这棵树很粗,两个壮汉都抱不住它的树干。在一般情况下已经算是很好的掩体,可对这强大的魔物来说,却还远远不够。

只是一下,全力以赴的魔熊就撞断了坚实的树干。虽然因为反作用力,它也被震得倒退出去,踉踉跄跄几乎摔倒,但它狰狞的脸上却露出了笑容。

敌人只有一个人,自己这边却还有好几个。只要破坏了敌人的掩体,那个家伙就只能逃跑。

不仅人类有智慧,强大的魔物们,往往也都有智慧。它们或许没有人类那么聪明,但在生死一发的紧张战斗里面,一点点的智慧就可能改变战斗的走向。

但潘龙的反应却出乎了魔熊的意料。

大树折断,他不仅没有像之前那样赶快转移,避免被包围,反而从折断的大树后面冲了出来,追上了正在踉踉跄跄后退的魔熊。

纵身跃起,挥刀砍下。神圣长刀的白光犹如炸裂一般闪亮,潘龙终于用出了他一直保留的底牌。

在“对邪恶特效”的刀锋面前,魔熊能够抵挡刀剑的硬皮完全没能发挥作用,这一刀直接砍断了它的脖子,硕大的熊头应声而落,紫血喷得跟喷泉一样。

潘龙忍耐了很久,就是为了等待能够一举斩杀这个力量最强的魔物的机会!

一刀杀了魔熊,他不敢有丝毫停留,拼着挨了两下,冲出了魔物们的包围。

绿色的光芒在他的身上闪耀,药草又一次发挥了作用,将他的生命值拉回了安全的范围。

这一战到现在,他已经用掉了十几份药草,解毒草也用了四五份。

但战果是很辉煌的,那群强大的魔物已经被他杀得七七八八,就连最强的魔熊也被他给杀了。剩下的四只魔物,对他的威胁性已经大大降低。

直到现在,他才算是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越到这时候,潘龙反而越加谨慎。魔物们的数量是少了,可这也意味着它们战斗的时候能够更加地毫无顾忌,将实力彻底发挥出来。

就算耐力达到了a,他终究还是个人类,相比魔物们而言不过是个脆皮罢了。被实实在在打中的话,或许一下就会要了他的命。

眼看就能胜利的时候被杀,岂不是太冤枉了!

风声呼啸,在头顶盘旋的双头鹰突然落下来,一双利爪直取他的头顶。

这家伙的爪子连腰杆粗的大树都能抓歪了,要是被抓中的话,除非是铜头铁额的蚩尤,否则脑袋绝对会像是被摔到地上的生鸡蛋一样碎裂,里面的东西全流出来。

潘龙右脚下的地面骤然开裂,身体借此发力横移,躲开了这一抓。

鸟类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横着飞,只能直来直往,这双头鹰也不例外。虽然速度快、威力大,可当潘龙习惯了它的攻击模式之后,躲避起来还真的不难。

但魔物们也已经渐渐熟悉了他的战斗习惯。

他的身体还在空中,尖利的风声就到了面前——远处一个身体仿佛喇叭花的魔物弯下腰,从不知道算不算是脑袋的位置,向他射出了无数的尖刺。

这家伙射击的范围,正是潘龙侧身闪避的方位。

潘龙倒也并没因此震惊,这样的事情,之前已经发生过一次。

那次他吃了大亏,为了躲避迎面飞来的无数尖刺,不得不直接躺在地上,被一个能够在底下移动的鼹鼠类魔物一爪子抓在腰上。要不是反应快,及时滚开,怕是要丢掉一个肾脏。

肢体的残缺,药草可救不了。

所以之后他格外小心,更是抓住机会弄死了那只该死的鼹鼠。

没了那个神出鬼没的刺客,这喇叭花的“扫射”对他的威胁就大大降低了。

潘龙又一次仰面倒地,看着无数尖刺从自己上空飞过,最低的几颗几乎擦着鼻尖。

这一幕极为凶险,但也已经是魔物们最后的挣扎了。

连这样的杀招都奈何不得他,这场战斗的胜负,已经一目了然。

第十二章、疑惑

解决了魔熊,可以说是这场战斗最至关重要的胜负节点。

那魔熊实力强大,潘龙根本不敢跟它正面对抗。无论他对别的魔物占了多少优势,哪怕是眼看就要将对方杀死,只要魔熊接近,他就只能立刻跑,不敢丝毫拖延。

所以他哪怕是前后斩杀了超过十只魔物,也不敢说自己就赢了。

但当他斩杀了魔熊之后,他就知道,自己只要不疏忽大意,这一仗应该是真的能赢。

用当年玩网游的说法,魔物们“组团刷boss”的战斗,在魔熊这个t倒了之后,差不多就宣告失败了。

只靠着双头鹰、喇叭花、巨大蝙蝠和弹跳蛇这四个魔物,甚至都不能对他形成有效的包围。

又过了一会儿,潘龙趁着那只能够将自己的身体如同利箭一般射出来的毒蛇攻击自己的机会,避过它的脑袋,一掌轰在了它的尾巴上。

蛇的尾巴不算要害,但顺着骨头一路传递上去的震荡,却足以致命。

谁叫它全身上下就那一条脊椎骨呢。

对蛇类来说,这样的震荡会让它失去对身体控制的能力。就算不死,也要瘫痪很长时间。

潘龙其实早就想要这么做了,只是

一掌打倒浑身鲜红的毒蛇,潘龙急忙使用解毒药,手上因为中毒而来的肿胀才渐渐减弱。

眼看敌人还剩三个,双头鹰突然怪叫一声,腾空而去,竟然是跑了。

紧跟着,那只能够用声波袭击对手,在空中飞翔极为灵活的大蝙蝠也跑了。

魔物们也不傻,既然打不过,不跑干什么?

只有移动不够快的喇叭花跑不掉,被潘龙转了几个圈,最后终于找到了破绽,一飞刀射中了连接“花”和“藤”的地方。

这位置大概不是要害,但也足够它的身体僵硬了约莫一两秒钟。

时间很短,却已经足够潘龙冲上去,一刀结果它了。

一场持续了大概半个小时的激战,最后十几只强大的魔物只逃走了两只,大获全胜!

但潘龙也累趴下了,硬撑着榨出最后的精力释放了照明术,以净化魔物们死后留下的瘴气,他就直接躺在了地上,刀扔在了一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这半个小时里面,他几乎没有哪怕一秒钟是放松的。一次次接踵而来的危机,不断刺激着他的神经,让他从一次紧张到另一次紧张,肾上腺素的分泌速度高到吓人。

如果不是时不时用个解毒药的话,他可能光是因为紧张,就会肾上腺素中毒而死吧?

潘龙躺在地上休息了大概十分钟,才算将剧烈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平缓下来。而当他站起来的时候,更感觉双腿、手臂、腰肩后背……全身上下的肌肉,几乎没有一块不在酸疼。

“这是我打过的最艰难的一仗!”

他喃喃自语,却笑得很开心。

凭借自己的能耐打赢了这场苦战,让他很高兴。

既没有计谋也没有陷阱,敌人更不是土鸡瓦狗之流,面对一群哪怕放在九州世界也能引来朝廷大军围剿的恐怖魔物,他全靠自己的坚强实力和随机应变,赢得了这场艰难的战斗。

“我的确又变强了。要是这群家伙跑到当初的何园,估计什么别的手段都不用,就能把包括那老贼在内的所有人杀光了,甚至可能顺带着把整个峻善镇给血洗了……当初,我是绝对做不到这种事的。”

“难怪老爹说,在山海经残片开启的世界里面,能够得到的战斗经验,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灵药会吃完,宝物会损坏,只有战斗经验才是真正属于你的东西,没人能够剥夺,永远忠诚可靠。”当时父亲如此说道,“所以,去战斗吧。在生和死的边缘,人的潜力才会被完全挖掘出来,短短一刻钟,就能胜过平时几个月的苦练。”

“百战生还的勇士,自古以来就只是传说,那些所谓身经百战的,其中大多数战斗无非就是恃强凌弱,根本谈不上半点压力。按照我的经验,只要经历过十次左右会让你感觉到强烈危机感的战斗,你的武艺就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

“到那时,你会发现那些和你功力相仿、身体条件也差不多的所谓武林高手们,在战斗中破绽百出,简直不堪一击。”

“什么时候你能够面对先天高手也有这样的从容自信,你就有资格说‘天下之大,任我横行’。哪怕是武道宗师、青冥剑仙,也只能打败你,而没有杀死你的能力了。”

回忆着父亲的教导,潘龙微微点头,对父亲说的那些话,有了更加深刻的领悟。

之前的经验不说,光是刚刚结束的这一场战斗里面,他自我感觉就有了很大的成长。

对于体力的分配,对于出手时机的把握,对于力量的运用……全都提升了很多。

他甚至觉得,再这么战斗几次的话,自己没准能够摸索出一套刀法出来,将自己的武艺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阶段。

因为长期使用刀作为武器,他对于这种兵器的掌握已经大大提升。在野蛮人职业的那个面板里面,“刀”的熟练度已经升到了三颗星。

这意味着除了那些有先天武道传承的刀法高手,寻常所谓“用刀好手”的刀术,已经不会比他更强了。

比方说,韩风的父亲韩庭、兄长韩山,他们虽然从小苦练祖传刀法,但刀法水平大概也就跟现在的他一个档次。

想到韩风,他的心情又变得很差,原本因为胜利而微笑的脸重新阴沉了下来。

收拾好战利品,净化完了瘴气,他回到了瞭望所休息。

今天的这场战斗让他身心俱疲,虽然伤势恢复了,可他也已经暂时失去了再战的能力。

关键是,斗志已经消耗殆尽。

现在他只想休息。

躺在毯子上,潘龙思考了一下,将自己在森林深处看到的魔王封印的情况,详详细细写了一封邮件,发给了校长。

过了许久,校长的回信终于来了。

在回信里面,校长先批评了他的冒险,反复强调了要注意安全,然后才谈了关于封印的事情。

魔王的封印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隔绝内外的罩子,而是让封印里面的一切都变得缓慢。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让魔王复苏的速度变慢。

魔王将自己的灵魂封印在魔界,这让他在人间拥有不死之身。除非将来能够有哪位勇者盖世无双,闯入魔界去将他的灵魂消灭,否则就算是把他砍成碎块、烧成灰烬,他也能够靠着从魔界一点一点渗透过来的力量重新复活。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间的强者们尝试了很多办法,但都收效甚微。每次魔王被消灭之后,短的话三年五载,长也不过二三十年,它就能够复活。

直到大概五六百年之前,才有一位贤者别出蹊径,找到了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将魔王斩杀之后,把它的尸体封印在能让一切都变得缓慢的结界里面。

在那样的结界里,魔王复苏的速度被大大降低。那一次打败魔王之后,它足足用了五六百年才成功复苏,再次祸乱大地。

接下来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四勇者打败魔王,将它封印在黑骷髅岛。

校长在信里说:“不用担心封印,它并不需要隔绝内外。无论是瘴气流进去也好,有魔物跑进去也罢,都无所谓。反正一切在里面都会变慢,只要结界不崩溃,魔王就没办法那么快复苏。”

看了校长的回信,潘龙不由得十分疑惑。

按照这封信里面的说法,封印可以说是稳如泰山,起码他自己就想不出有什么可以突破它的办法。

那……魔王究竟是怎么复苏的呢?

现在已经是六月下旬,距离八月份魔王复苏不足两个月。那封印怎么看都不像是要崩溃的样子,难道说,魔王在短短两个月里面就完成了整个复活和恢复力量的过程,然后打破了封印?

不可能!上次他足足花了五六百年才成功,没理由一下子就找到好办法,直接把复活速度提升十倍吧!

开外挂都没这么开的啊!

但如果不是这个原因,潘龙真的想不出别的原因来了。

魔王毕竟是绝代强者,他能做到一些自己想象不出的事情,倒也并不奇怪。

这个解释很合理,但他却不愿意接受。

如果接受了这个解释,就意味着在魔王复苏这件事情上,他真的什么都做不到。

明明知道悲剧就要发生,自己却无能为力,这样的感觉糟透了!

潘龙想了一夜,直到黎明时候才迷迷糊糊睡着。

然后,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化身为洛丹伦的大孝子,扛着锤子一路向北,寻觅足以挽回一切悲剧的强大力量,最后在冰雕的宝座上,看到了一把插在石头里面的剑。

当他要过去拔剑的时候,却突然跳出了一个戴着帽子提着双剑有着呆毛的金发女人,大叫“所有的saber都要被消灭”就挥起双剑砍了过来。

于是他就惊醒了。

而且,有了灵感。

光靠魔王自己的能力,绝无可能在短短的两个月里面突破封印。

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

有人破坏了结界,把魔王给释放出来了!

想到这里,潘龙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

“在另一个世界里面,没人来阻止那家伙,以至于魔王复苏生灵涂炭。但现在不同了!”

“有我在这里看着,谁也别想在我的眼皮低下兴风作浪!”

“想要复活魔王?做梦!”

第十三章、仗义疏财

打定主意之后,潘龙每天除了消灭魔物之外,休息的时候就是在瞭望所最高处的瞭望台上四处张望,傍晚天黑之前还要绕着黑骷髅岛转一圈,查看有没有别人登岛的痕迹。

在消灭魔物的过程中,他还经常前往封印的地方看一看,确定封印没有遭到破坏。

如果真有谁想要上岛来破坏封印放出魔王,那他就要跟这人斗到底。

老子打不过魔王,还打不过你么!

如此这般又过了几天,他始终没看到来破坏封印的野心家,倒是看到了一艘军舰靠近。

“哦,到七月了啊。”他自言自语,感叹了一句。

派克镇的士兵每隔两个月就会巡视黑骷髅岛一次,除了新年的时候会稍稍推迟一点之外,其余的单数月份,都会在当月的一号抵达。

……当然,这不是什么不可违逆的铁律,如果有大风大雨,他们自然会顺延几天。

这几天天气不错,他们当然不会顺延。

看到这艘船,潘龙才发觉,已经到了七月。

他是五月下旬来到黑骷髅岛的,一转眼,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

军舰进了港,十几个士兵下船,正在小心戒备,却见潘龙从瞭望所里面走了出来。

“你们是派克镇的士兵吗?”他问,“我是王都勇者学校的预备勇者,来这里杀魔物修炼的。”

士兵们愣了一下,没料到竟然在封印魔王的岛上看到活人。片刻之后,一个头盔上有羽毛装饰,应该是队长的问:“你说你是预备勇者,有什么证据?”

潘龙笑了,他还真有证据。

出发来修炼之前,校长给了他一份证书。这份证书由校长亲笔书写,有勇者培训班的魔法印章,还有国王陛下的签字,证据十分的充足。

这是预备勇者们的身份证明,每一个人都会得到。不过他的同学们要等基础学完了,开始外出修炼的时候才能拿到……那大概是今年冬天的事情了。

现在他手头上的这份证明,是全世界唯一的一份,独一无二。

小队长看了他的证明,又让随军法师用魔法验证了印章,终于确认了他的身份。

然后,他们看向潘龙的目光顿时就不同了。警惕之色荡然无存,只有尊敬和亲热。

勇者是大家都尊敬的职业,就算只是预备勇者也一样。

这位预备勇者专门跑到黑骷髅岛上来修炼,可见是个为国为民的热心人——当然勇者都是热心人,不热心的话怎么会去当勇者呢?

士兵们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勇于做事,还能把事情做好了的热心人!

“勇者先生,能给我签个名吗?我儿子从小就最崇拜勇者了!”

“给我也签个名吧,我自己就从小崇拜勇者!”

十几个人里面,倒有六七个凑上来,纷纷要潘龙给他们签名留念。

等签过了名,大家也熟悉了。进了瞭望所,点起篝火休息,小队长就找潘龙询问这段时间在岛上的所见所闻。

“没什么特别的见闻,就是越往核心的位置,瘴气越重。”潘龙说,“还有,这里的魔物对光属性法术敌视得厉害,我每次施展照明术,都能引来一群找我麻烦的。”

小队长一听,忍不住问:“那引来之后怎么办呢?”

潘龙指了指放在角落里面的几个大木箱子:“喏,都在那里了。”

小队长愣了一下,好奇地走过去,掀开一个盖子看了一看,顿时大吃一惊。

“这……这里都是?”

“你自己看呗。”

于是小队长将每一个箱子里面的东西都看了一遍,不由得啧啧称奇。

“这都是好东西啊!尤其是最后那个箱子。”他说,“加起来怕是值一大笔钱呢!”

虽然来自魔界的魔物们出产不丰富,但数量可以弥补一切。潘龙这一个多月里面,杀掉的魔物数量蔚为可观,得到的战利品自然也很多。

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他都在消灭那些很厉害的魔物。这些魔物实力强大,留下的战利品当然也更有价值。

它们就在小队长看的最后一个箱子里面。

“我没空处理它们。”潘龙说,“如果你愿意帮忙的话,就帮我带回去卖掉吧。”

“当然没问题。但那一大笔钱……你要随身带着吗?换成宝石都有点重啊。”

潘龙笑了:“给我买成恢复类的药物吧,尤其是解毒草,多买一点,消耗量真的有点大。”

小队长点头:“但我估计也用不了多少钱,这笔钱太多了。”

“那就分给各个村子的渔民们吧。”潘龙想了想,说,“他们日子过得挺辛苦,让他们开心开心也好。”

小队长顿时肃然起敬,犹如面对上司一般站得笔直,大声回答:“保证完成任务!”

潘龙只是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用就行。

别说这个世界的钱财,就算是九州世界的钱财,他也往往从恶棍们家里捞来,除了不方便脱手的被埋进了“一文钱大侠宝藏”之外,剩下的自己零用一些,大多数都分给了穷人。

江湖游侠,仗义疏财,大抵如此。

这只是他的习惯罢了。

第二天一早,士兵们就乘船离开。小队长一脸严肃地保证,会把潘龙的嘱托很好地完成,简直就像是要上战场那么的认真。

他的确做得很严肃很认真,七月三号晚上,一艘快船抵达了黑骷髅岛,送来了潘龙要的补给品。

解毒草、药草自然不用说,更高一些的恢复剂和综合解毒剂也有不少,甚至连最高级的高等恢复药和高等综合恢复剂都各有一份。

“这要很多钱吧?”潘龙皱眉说,“没必要的,我用不着这么高级的东西。”

“有备无患,没准什么时候就用到了。”负责送货的那个士兵笑着说,“放心吧,那笔钱还剩下一大半,足够给附近所有渔村都发上一笔物资了。”

“物资?”

“嗯。我们将军说了,直接发钱,大家高兴归高兴,但估计会存起来舍不得用,存上几代人都有可能。结果非但帮不了什么忙,甚至可能引来盗贼。还不如买成物资,给他们分发物资,才能真正给他们实惠。”

士兵解释说:“他已经在联络做大宗生意的商人,最多半个月,就能把这事情给落实了。”

潘龙恍然大悟,不由得有些佩服。

这位派克镇的将军果然是个会做事的,这个细节,就是他没想到的。

仔细回忆一下,其实前世有不少这方面的名言,比如说“发钱不如发物资”、“赈灾不如给工作”……都是能够把事情做得更好的细节。

潘龙忍不住回忆了一番,然后又摇头。

他这辈子估计都没机会当什么“主事官员”,回忆这些有什么用?

还真的准备造反成功当皇帝么?

……就算当了皇帝,皇帝该做的也是选用那些有才能有道德的官员,而不是自己指手画脚,干扰官员们的工作啊。

算了,都是太遥远的事情,现在还是专心做好眼前吧。

接下来的日子一如既往,除了战斗的时候很刺激之外,别的时候都平静得犹如一潭清水。

唯一的一个小插曲,是派克镇的士兵们又来拜访了他一次,除了再次带走他攒下来的战利品之外,就是向他汇报物资购买和分发的情况。

他们把这件事做得很仔细,每一个金币的使用都有详细的账目,确保没有任何遗漏。

用转述自那位将军话:我们没办法给奋战的勇者帮忙,可至少也不能拖勇者的后腿。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黑骷髅岛上的魔物渐渐减少。等到七月底的时候,整个岛上除了那些数量庞大实力孱弱,全靠旺盛的繁殖能力维系种族的低等魔物之外,强大的魔物就只剩下了一个。

一只僵尸飞龙。

这家伙平常趴在封印附近一动不动,就像是一块灰黑色的石头,就连捕猎都懒得。但如果附近出现了它厌恶的光系能量,它就会暴跳如雷,咆哮着翻身站起来,到处寻找那令它厌恶的力量,将其消灭。

潘龙也是偶然在巡视的时候发现它的,一开始他以为这只是一块石头,但越看越觉得模样不对。仔细回忆了很久,才想起来这家伙的来历——它是剧情里面骷髅岛的最**oss,是魔王城的看门人。

考虑到地形以及四勇者的因素,甚至可以说,这家伙比魔王更难对付一些。

打魔王的时候,能够借助地形让他的大范围攻击只能打到一两个人,还可以让四勇者恢复青春去群殴他。但打这只僵尸飞龙的时候,却让人左右为难。

人少了,它损血的速度还赶不上在瘴气里面每回合恢复的速度。

人多了,就准备挨它的大范围群体攻击“死亡龙息”吧。

潘龙记得自己当初玩的时候,是所有人一起上,跟它死磕到底,在被死亡龙息团灭之前,砍掉了它的最后一点血。

反正被打死的角色又不会真的死掉,只是暂时退场罢了。面对这种该死的厚皮怪,除了拿人头来堆之外,还有什么好办法?

网上的攻略倒是介绍了一些对付它的办法,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在之前的游戏过程中拿到屠龙剑、屠龙枪和屠龙弓这屠龙三件套。

让三个厉害的预备勇者分别使用这三件屠龙兵器,每人配一个远程治疗当辅助,三个人一起攻击,就能够在治疗能力跟不上损血之前将它击倒。

整个过程除了看着血条上上下下有点玩心跳之外,没有任何的困难。

但潘龙既没有一群可以和自己一起去死磕的可靠队友,也没有屠龙三神兵之中的任何一件。

派克镇的士兵们倒是有可能帮他,但那些士兵们在死亡龙息面前完全不堪一击,一下就能要掉他们半条命,根本帮不上忙。

如果他想要屠龙的话,就只能全靠自己了……

第十四章、屠龙的正确姿势

潘龙躺在毯子上,冥思苦想要怎么才能弄死那条龙。

严格来说,双足飞龙只是“亚龙”,比真正的巨龙要弱很多——传说真正的巨龙是可以和神明匹敌的伟大生物,就算魔王真身降临,也未必胜得过它。

潘龙不知道真正的巨龙究竟有多强,但他可以肯定,僵尸飞龙受到魔界力量的感染,比普通的双足飞龙更强。

双方最大的区别在于防御力

普通的双足飞龙动作更灵活,可身体毕竟是血肉之躯,受伤会疼痛、会流血、会骨折……就算不受到致命伤,哪怕只是不断流血,都可能会死掉。

但僵尸飞龙不会,它毕竟已经死过一次,无非是死得不够彻底。这让它的动作变得迟缓,力量也有所下降,可它却也因此不在乎疼痛,不在乎流血,除非能够击中要害,否则各种各样的伤势,都只能一点一点地削弱它,无法立竿见影地造成严重后果。

更不要说,僵尸化之后,它原本就很坚韧的皮肉变得更加坚硬,别说是寻常刀剑,就算是骑兵冲锋,也未必能够一枪将其刺穿。

大概需要潘龙这个档次的骑兵,手持纯钢打造魔法强化的长矛,骑的还要是那种冲锋起来能把寻常重步兵撞得飞起来的混血高头大马,才能借助冲锋的力量一枪刺它个透心凉。

在这森林里面,显然是不可能的。

别的不说,潘龙去哪里找那么一匹马和一杆枪来?

所以他必须换个思路,正面打,是真打不过。

他琢磨了好久,又开始翻查自己的三套角色面板,看看是不是能有所帮助。

当他的目光落在某个技能上的时候,停住了。

“剑与魔法”角色面板,盗贼职业体系,陷阱类技能。

这类技能有三个,分别是“侦查陷阱”、“设置陷阱”和“解除陷阱”。

设置陷阱!

潘龙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露出了有些狡猾的笑容。

“这个可以有,打猎嘛,用陷阱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第二天,他就开始在森林里面设置陷阱。

考虑到僵尸飞龙庞大的体型和惊人的防御力,他完全没弄那些小型的陷阱,所有的陷阱都傻大黑粗,一副毛子风格,讲究的就是一个字。

莽!

反正目标块头很大,动作也不快,那为什么还要考虑什么精巧或者迅捷呢?

只追求威力就好了!

这么弄的话,陷阱设计起来就简单多了。

什么弓箭飞刀,忽略忽略;什么转板陷坑,不搞不搞;钉板滚石、长矛飞刀、齿轮兜网……这些不都不弄。

他从头到尾,只弄一种陷阱。

木桩撞刺陷阱。

这种陷阱发动之后,会将一个木桩甩过来,撞向敌人。再把木桩的头部削尖,威力还能大大提升。

它并不适合用来对付普通的高手,因为发动的速度有点慢——毕竟木桩需要飞一段时间。高手们又不是瞎子,怎么都能躲得过。

但用来对付那僵尸飞龙,却正好合适。

它的动作迟缓,身材又很庞大,怎么看都属于优质活靶子的那类。

而且最重要的是,僵尸化之后,它本来就不聪明的脑子变得更笨了。

潘龙相信,只要自己努力拉好仇恨,那条脑子可能已经变成肉干的僵尸飞龙,一定会专心追逐自己,绝对不会想到躲避陷阱那种小事。

当然,这些陷阱对它的效果,估计也不会很好。

木头毕竟只是木头,就算沉重一些、飞得快一些、顶端还削尖了……

“也许能有出乎意料的效果吧?”

潘龙一边忙碌着,一边自言自语。

他并不确定自己的陷阱究竟能有多大效果,但是……反正也没更好的办法了,试试又没什么损失。

那僵尸飞龙的速度不快,他全力狂奔的话,应该是能甩开这家伙的。

既然没生命危险,为什么不试试呢?

从七月底到八月中旬,潘龙一直在忙着设置陷阱。他在黑骷髅岛上设置了超过一百个陷阱,如果那只傻帽飞龙真的会头铁到一个一个撞过去,相信就算它的防御力再高,也要被活活撞死!

你头再铁,那毕竟也是脑袋啊!哪怕你练就金钟罩十三关,铜头铁额堪比蚩尤大神,你总不能功夫还练到脖子上去吧!

一百多个木桩撞过来,能给你把脑袋直接撞胸腔里面去!

要是那家伙居然这样都不死,潘龙也就认了。

你狠!老子认栽。

当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时间已经来到了八月十七日。

在这段时间里面,黑骷髅岛一切正常,潘龙一直在提防的“破除封印的邪恶之徒”也始终没出现。

这当然是好事,能够在对付那个幕后黑手之前,先把魔王的看门狗干掉,怎么也能削弱魔王一方的力量。

胜利可不就是靠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嘛!

八月十八日,晴。

潘龙大步走过已经安全许多的森林,来到了唯一森林中心的封印前。

封印周围的紫色瘴气已经稀薄了许多,远不如之前浓厚。

这几个月里面,潘龙将黑骷髅岛上所有的强大魔物几乎都消灭殆尽,还在持续净化着这里的瘴气。虽然他净化的速度并不快,但持之以恒,终究见到了效果。

如果不是这里的土地早已被瘴气浸染,能够源源不断地凭空诞生一些低级的魔物,这片森林甚至已经可以算得上是较为安全的冒险区域。

现在,他就要来把这里的最后一只强大魔物也一并消灭。

他的目光看向不远处,一块差不多有他三个人那么高的巨石。

那其实不是石头,而是一条趴着不动的双足飞龙。

在它的周围,地面的泥土和石头上裂纹遍布,更有不少深深的抓痕,那都是之前潘龙试探它的过程中留下的痕迹。

经过若干次的试探,潘龙大致上已经弄清楚了它的行动规律和警戒范围,现在他站着的位置,就在这家伙的警戒范围之外。

最后一次在脑海中将行动计划过了一遍,确定没有什么遗漏,他举起了左手。

白色的光球从他的掌心浮起,停在了他的头顶。

照明术一旦被释放,立刻开始净化周围的瘴气。而光系能量的气息也很快就传递出去,被趴在地上的僵尸飞龙感觉到了。

转眼间,如同石头一般趴着的巨兽跳了起来,仰首向天,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

它的咆哮是如此的猛烈,以它的脑袋为中心,瘴气形成了放射线的形状,一圈肉眼清晰可见的冲击波更是呼啸而出,顷刻间扫荡周围。

冲击波所至,地上烟尘腾起,树木簌簌作响,枝叶掉落一地。潘龙虽然跟它隔着一段距离,也被震得身体向后一仰,很用了几分力气,才能稳住脚步,没有踉踉跄跄后退。

要是普通人来讨伐它的话,光是这一声吼,就可以让寻常士兵的队伍摔得横七竖八,溃不成军!

僵尸飞龙怒吼发威之后,就径直冲向了潘龙。

潘龙当然早有准备,在它冲过来之前就已经转身,朝着树林里面跑去。

他跑的速度并不特别快,比僵尸飞龙也就快上一点点,让那只巨兽俨然有“我再加把劲就能追上”的感觉。于是僵尸飞龙一边咆哮着,一边迈开大步,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追在他的后面,想要追上他,一口将他撕碎。

林间树木茂密,早就勘察过道路,甚至都模拟着跑过好几回的潘龙当然不会受到影响。但僵尸飞龙身材庞大,又根本没准备,才跑了几步,就撞上了一棵大树。

粗厚的树干一下子就歪了,它略一用力,就把倾倒的树干拨到旁边,继续追赶。

又没多久,眼看着距离越来越近的时候,突然风声呼啸,一段跟人差不多粗的树干从侧面呼啸着撞过来,撞在了它的腰肋部位。被削尖的顶端犹如一个凿子,重重砸在它的鳞片上。

一声闷响,鳞片猛地凹陷了下去,却没有能够再弹起来。

僵尸化的身体虽然更加结实,却没了血肉之躯的活力。

但陷阱的效果也就到此为止了,能够将普通人直接钉个对穿的危险陷阱,甚至没办法破开这巨兽的皮肉。

僵尸飞龙怒吼了一声,一脚踩断了掉在地上的那节树干,愤怒地东张西望。

它随即看到那个头顶着它最讨厌的神圣能量的小家伙,正在慢慢离开。

于是它脑子里面立刻就只剩下“追上去,杀掉他”的念头,别的一切都被置之度外。

反正这树干又没能扎穿它的身体,跟该死的光系能量比起来,算得了什么呢?

于是飞龙又咆哮着,继续冲向了潘龙。

潘龙刚才就已经停下了脚步,紧张地回头观望。

他知道自己计划的关键就在这第一个陷阱,如果僵尸飞龙能为了追杀自己而忽略第一个陷阱,那么就会在它的脑子里面形成思维惯性,接下来的陷阱,它也一样会将其忽略。

但如果没有的话,就意味着他的计划失败了,要重新想办法。

当僵尸飞龙停下的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好在僵尸飞龙最终选择了继续追杀他,正符合他的计划。

眼看那大块头追过来,他松了口气,继续逃跑。

轰隆隆的声音在树林之中响起,时不时还夹杂陷阱成功击中僵尸飞龙的闷响,以及这巨兽遭到偷袭时候的怒吼。

但正如潘龙预料的那样,当僵尸飞龙第一次选择了追杀潘龙之后,它那原本就并不聪明的脑子里面形成了思维定式,以至于后面的陷阱击中它的时候,它的反应比第一次要小上很多,到后来干脆就只是恼怒地吼上一声,甚至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它并不知道,自己正在一步一步走向灭亡。

第十五章、Double-kill

黑骷髅岛上生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森林,今天迎来了可能是历史上最为重大的损失。

一棵棵郁郁葱葱的大树接连倒塌,无论是生长多年根深蒂固的古树,还是被瘴气感染已经转化成魔界生物的妖树,在僵尸飞龙那压倒性的力量面前,都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被拦腰折断,或者是被连根拔起。

但创造了如此战绩的僵尸飞龙却一点也不愉快,相反,它很愤怒,愤怒到几乎要爆炸了。

那个该死的拥有恶心能量的小东西,始终在自己的面前跳来跳去,还时不时用那种能量攻击自己——尽管这力量并不强,不能伤害到伟大的巨龙,但这种挑衅,却是骄傲的它难以忍受的。

而且,在它追杀那个小东西的过程中,也各种不顺利。树木、藤蔓,还有时不时突然撞上来的树干……全都让它越来越恼火。

随着时间渐渐过去,僵尸飞龙的怒气已经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它几乎每走一步都要大喊大叫,动作的幅度也越来越大,甚至会不断地挥舞尾巴,将根本碰不到的那些离得较远的树木也一一击倒。

潘龙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他不害怕一只狂怒到失去理智的巨兽,相反,他很害怕一只无论被怎么挑衅都能保持冷静的巨兽。

如果真有那样的敌人,他会有多远跑多远,绝对不出现在对方面前。

好在,眼前这个不是。

他一边逃跑,一边不时地回头张望。可以清楚地看到僵尸飞龙的腰肋之间,紫色的瘴气正在不断满溢出来,就像是流血一样。

那是被尖锐木桩一次次撞击,最终撞碎鳞片撞穿皮肉,留下的伤口。

而且,这样的伤口远不止一个。

看着那些在空中弥散的瘴气,潘龙就忍不住微笑。

瘴气对于魔物来说,的确就是如同鲜血一样的东西。

僵尸飞龙很强,但再强的魔物,也吃不消这样不断丧失瘴气。

要是躲在岛屿中央瘴气较为厚重的环境里面,它还能靠着吸收瘴气恢复伤势。但潘龙一直带着它在岛屿靠近边缘的地方遛圈,别说得不到补充,甚至它自己在咆哮的时候,都会不断地散失瘴气。

可惜白天的时间终究是有限的,否则的话,或许光是这么遛着遛着,这只巨兽自己就会因为流失了太多的瘴气而倒下。

又带着它跑了两圈,眼看陷阱已经剩下不多,时间也已经不早,潘龙终于下定了决心。

该是放胜负手的时候了!

在一片特别茂密的树林之中,他停下了脚步,摆出了迎战的姿势。

僵尸飞龙虽然脑子不好用,却也能感觉到潘龙的气势变化。早已被遛得出离愤怒的它兴奋地咆哮着,又一次加快速度,狠狠地冲了过来。

这次,潘龙没逃跑。

他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越来越近的巨兽,然后,启动了一个机关。

十余根既粗且长的木桩从四面弹出来,刺中了僵尸飞龙。

这些木桩和之前那些粗制滥造的完全不同,尖端被修整得极为尖锐。击中的瞬间,全部的力量都集中在不会比针尖更大的一点上,犹如破甲锥一般,产生了强烈的“穿透”效果。

它们当中,有的依然没能起到作用,刺在僵尸飞龙的身上然后弹开,却也有不少成功地刺穿了它的皮肉,甚至于深深刺进了它的身体。

只是一刹那间,僵尸飞龙的身上就多了好几根长长的“钉子”。

虽然它感觉不到痛苦,但身体被贯穿严重破坏了它的平衡。正在冲锋的巨兽一个踉跄,直接摔倒在地上,跌跌撞撞转了好几圈,撞倒了不少树木,在地上犁出了一条很深的沟,最后才算是停了下来。

在这个过程中,它的伤口被不可避免地扩大了许多。浓厚的瘴气从它身上的伤口不断溢出,简直就像是喷泉一般。

潘龙笑了笑,又启动了第二个机关。

许多打着活扣的藤蔓从四面飞来,缠住了僵尸飞龙。

如果它状态良好,这些藤蔓可能束缚不了它几秒钟。但现在它已经消耗了太多的力量,又受了这么重的伤,相信至少在短时间内,它是不可能挣脱的。

有这么多的时间,足够了!

靠着两个机关获得了优势,潘龙纵身跃起,跳到了僵尸飞龙的背上,对着它的脖子挥起了斧头。

一下、两下、三下。

僵尸飞龙巨大的尾巴猛地挥舞起来,朝着他的身上砸去,想要将他砸得稀巴烂,却被他轻松躲开。

论速度和敏捷,这巨兽比他差得远呢!

尾巴抽了两下没能起到作用,僵尸飞龙愤怒地大吼,朝着地面喷出了紫色的火焰。火焰朝着四面席卷,所到之处,无论是树木、石头还是那些低级魔物,全都被这火焰点燃,然后迅速枯萎,一会儿就变成了灰烬。

这才是它最厉害的手段,死亡龙息。

但现在才用这个,实在是太迟太迟。

死亡龙息才喷到一半,它的脑袋就垂了下去——潘龙已经用斧子砍断了它的颈椎。

紫色的火焰在树林里面蔓延,过了许久才渐渐熄灭。火焰的中央,被熏得灰头土脸的潘龙头顶着照明术的光球,一脸疲惫,却笑得很开心。

为了抵挡死亡龙息,他一口气吃了差不多二十份药草和七八份解毒草,才算是避免了同归于尽的结局。

现在,僵尸飞龙已经化成了真正的尸体,紫色瘴气不断升腾,又被照明术净化,刺啦刺啦的声音就像是烧红的铁块遇到了水,接连不断。

过了许久,潘龙前后已经施展了三次照明术,瘴气才终于被全部净化完毕。

收拾好这僵尸飞龙留下的战利品,潘龙拖着疲惫的身体,朝着瞭望所走去。

大战之后,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经过这一战,整个黑骷髅岛上所有强大的魔物都已经被消灭了,他的修炼计划已经算是全部完成。

……可惜只攒了不到五千的领悟值,学a级的技能倒是足够了,但想要学s级的技能,还差得远呢。

再看看五大属性要素,这两个多月下来,愣是一个都没能升级。

从积累的成长条看来,成长度最高的是灵性,已经从d级成长到距离c级不远了。其次是力量和敏捷,都成长到了b级的一大半,要是能再这么修炼两个月,估计就能成长到a级。

至于耐力和精神……已经达到a级的耐力想要再成长,实在是太难太难。精神方面,他既没有使用过治疗法术,也没有祈祷过哪怕一次,自然连一点点的成长都没有。

当精疲力竭的潘龙回到瞭望所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他稍稍吃了点东西,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和体力,正要躺下休息,突然听到远方传来了惨叫。

“有人来了?!”

潘龙顿时意识到,自己一直在提防的“破坏封印的幕后黑手”出现了!

他立刻冲出了瞭望所,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狂奔。

夜色之中,林间的道路更加崎岖坎坷。潘龙连着两次差点被藤蔓和杂草绊倒,最后虽然心急如焚,也只能稍稍放慢了步伐。

好在,黑骷髅岛并不大。

而且那惨叫声还在继续,其中还夹杂着咒骂的声音。

过了约莫二十分钟,他终于赶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

一个他之前布置的陷阱被触发了,粗大的木桩将一个穿着黑袍的人钉在旁边的大树上,样子极为凄惨。

但诡异的是,那人竟然还没死,甚至还有力气咒骂。

更诡异的是,他的伤口处流出的不是鲜血,而是紫色的瘴气!

“魔物?!”潘龙吓了一跳,失声惊呼。

但他随即反应过来,先是一个照明术扔出去,落在那家伙的面前,然后一句废话都没说,直接拔出神圣长刀就冲了上去。

不管这家伙究竟是什么来历,但它是魔物,这一点是不会错的。

潘龙可没有什么“魔物里面也有好人,要分清好坏才动手”的念头,他并不介意放过有善良表现的魔物,但对于那些没有表现出善良一面的魔物,他的选择只有一个。

杀无赦!

谁特么有耐心慢慢盘查你是好是坏!

杀错了?

那又怎么样?算它倒霉。

反正绝大多数魔物的确是邪恶的,偶尔有一两个冤假错案,就当是被牵连了呗。

他是江湖游侠,不是慈悲圣母,秉承的是“惩恶扬善”,从不会给自己加上无谓的负担。

只要总体结果是好的,他不在乎过程中有点小瑕疵。

太阳还有黑子呢……

至于眼前这家伙,他至少有七八成的把握可以肯定,对方是来破坏封印,帮助魔王复苏的。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砍了算了!

那人看着他冲过来,发出绝望的吼声,大叫:“你这卑微的虫子——”

话音未落,潘龙已经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

比僵尸飞龙更加浓厚的紫气升腾出来,一瞬间就扑灭了照明术。

潘龙急忙后退,同时再施法,又被扑灭。

靠着第三次照明术,他总算退到了比较安全的距离。

正当他纳闷究竟怎么回事的时候,角色面板上“邮件”又闪亮了起来。

他点开邮件,一看就愣住了。

【校长:潘龙!你刚才究竟杀了什么东西?为什么我看到你的成绩一下子就飙升,超过了之前全部总和的好几倍?】

第十六章、勇者

看了校长的邮件,潘龙也打开了成绩页面。

页面上,他的成绩的确是飙升了超乎想象的一大截。

只看文字还不明显,可看一看页面下方的“成绩曲线”,就能看到他的成绩在刚才一会儿,飙升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

之前他的成绩曲线上升已经蛮快的了,差不多是一条四十五度斜线的感觉,时不时还往上跳个一两格,犹如经济形势一片大好情况下的股市,每天都稳步上涨。

但刚才那一瞬间,已经不能用稳步上涨来形容,大概要相当于……某虚拟货币一下子从几百块涨到了几千块的感觉。

因为太惊人,所以甚至让他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他喘了两口气,仔细查阅详细的成绩记录。

这个记录是每个角色单独的,校长查看不到——按照故事设定,每个预备勇者都有一个魔导器核心(大概就是类似游戏系统的玩意儿),只能够查到自己的详细情况。而校长那边的总核心虽然能够查看全体,却也只有查看全体的功能。

想要知道详细原因,还是要问各人自己。

潘龙只一看,就瞪大了眼睛。

【4399年8月18日,pm8:40,杀死魔王化身。】

“卧了个槽!魔王化身?!”

他茫然地转头看向那具还在狂喷瘴气的无头尸体,感觉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大好用。

这个是魔王化身?那封印里面是什么?

难道说,魔王其实已经跑出来了,封印里面什么都没有?

它是怎么跑出来的?封印失效了吗?

还是说,其实魔王压根就没有被封印在里面?

不对!如果它压根没被封印在里面的话,为什么还要回来?

潘龙觉得脑子里面乱糟糟的,就像是一群鲁提辖和一群镇关西正在讨论猪肉该怎么切的问题,然后他们又打起来了,还来了一群那个什么赫连铁树,看到鲁提辖这个西军就冲上来……

总之,乱成一片。

乱归乱,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

潘龙首先给校长回了一封信。

“我刚刚打死了一个很诡异的黑衣人,然后它喷出来的瘴气简直像是喷泉一样。成绩报告里面显示说,我杀死了魔王的化身。”

王都勇者学校的校长室里面,须发皆白的老校长猛地跳了起来,因为用力过猛,脑袋撞在了屋顶上,砰的一声撞了个包。

他大叫一声,落下来的时候却又不小心撞倒了办公桌,满桌子的东西掉了一地,最要命的是墨水洒了,黑漆漆这里一片、那里一片,把好几份需要批阅的文件都给弄脏了。

要放在平时,他一定已经忍不住抱怨起来,但现在他完全顾不上这些,飞一般地冲出门去,犹如发狂的野马一般,沿着道路狂奔,直奔王宫。

路上,他正好遇到了负责防御法术科目的吉伦特老师,身材瘦削的吉伦特老师甚至来不及反应,就被狂飙的老校长撞到了一边,身上常驻的魔法盾犹如水波一般闪个不停,差点受了伤。

“校长,你这是干什么啊?”他忍不住问。

“有事!急事!”

说话间,校长的身影已经一骑绝尘而去,只剩下身后卷起来的尘埃。

注意到这里的情况,老师和学生们纷纷凑了过来。

现在已经是休息时间,大家都很闲。

“校长他怎么了?”

“是幻觉吗?我刚才看到校长好像发了疯一样地狂奔出去了……”

“莫非他得到消息,自己在老家的旧情人离婚了?”

“……我觉得他是得知自己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儿子。”

“他真有私生子?”

“也许吧。当年他南征北战,没准就在什么地方有过一段情缘……”

“勇敢的战士和天真的少女,浪漫的爱情故事……太美了!”

眼看讨论很快坠向毫无根据的八卦新闻,几位老师急忙维持秩序,一顿呵斥,才让那些已经陷入狂想的少男少女们清醒过来。

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德高望重的老校长为什么突然就狂奔出去?谁也不明白。

第一个知道答案的,是克里斯国王陛下。

“什么?!潘龙把魔王的化身给杀了?!”听了校长的汇报,国王一脸懵逼。

魔王的化身……难道不应该正被封印着吗?怎么跑出来了?

跑出来倒也罢了,魔王神通广大,能做到这种事也不奇怪。而且大家的确是早就有了危险的预感,隐约猜到了几分。

可魔王化身跑出来之后,还没来得及兴风作浪就被一个预备勇者给杀了?

“你不是开玩笑吧?”

“您觉得,我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吗?”校长反问。

国王想了想,说:“没准是潘龙在开玩笑。”

校长怒了:“请严肃一点!我们在说很重要的事情!”

国王被他吼得缩了缩脖子,面对生气得胡须都要飘起来的老朋友,他只能选择退避三舍。

“这样吧,我跟安娜和劳伦斯联系一下,看他们能不能通过魔法和祈祷得到一些情报。”

说着,他用右手大拇指擦了擦左手食指上的戒指,很快,一道光芒投影在面前,光芒里面是一个精神萎靡的老法师的脸。

“克里斯,你为什么要打扰老劳伦斯的休息?我和你不同,我已经风烛残年了,真的没精神晚上还聊天。”

“劳伦斯,我有正事!你赶快占卜一下关于魔王复苏的事情!”

“我早占卜过很多次了,明明白白告诉你,魔王真的快要复苏了,最多不会超过一年!”

“再占卜一次。”

“再占卜多少次也一样啊!”

“再占卜一次看看!拜托了!”

老得牙都掉了几颗的魔法师协会会长叹了口气,拿出一颗水晶球,用满是皱纹的手在上面摩挲了几下,念起了咒语。

过了片刻,水晶球里面亮起了光芒,却并不是前几次占卜时候的紫红色,而是纯净的青白色。

“唉?!”老法师目瞪口呆,犹如变成了雕像一般。

“怎么样?”看不到水晶球情况的克里斯国王大声问。

劳伦斯会长这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说:“魔王复活的预兆,不……不见了。”

克里斯国王和校长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

但国王毕竟还更加谨慎一些,他想了想,又联系了大地女神教会的教宗,曾经的战友,安娜。

明明跟他年纪差不多,看起来却最多只有四十几岁的女圣职者安娜教宗阁下十分沉稳,听了他的请求之后,并没有询问为什么,直接就坐在了女神的雕像面前,开始了祈祷。

几分钟之后,她给出了同样的答复。

“命运的轨迹已经变更,邪恶的危机远离了大地,血腥和悲叹的未来已经消失。超乎命运之外的英雄扭转了未来,这个世界将会迎来再一次的数百年和平安宁。”

她用一如既往的沉稳语调回答,但手上不自觉地将圣典翻得很凌乱的动作,却暴露了她内心的激动。

克里斯王国最尊贵的两个老人同时哈哈大笑,像年轻时候那样一击掌,欢快地跳了起来。

“我现在就带人去黑骷髅岛!”老校长说,“这事情光靠魔法通讯说不清楚,总要亲眼看一下,我才能明白究竟怎么回事。”

“不用着急。”国王愉快地说,“有人比我们更着急,我跟你打赌,老劳伦斯很快就会赶来,不会超过——”

话音未落,传送法术的光芒在门外亮了起来,曾经的圣女,如今的教宗缓缓走了出来。

“咦?怎么是安娜阁下先到的?”校长有些纳闷。

国王想了想,随即明白了:“我懂了,老劳伦斯肯定是去接艾露了!”

果然,片刻之后,传送法术的光芒再次亮起来,年迈的大魔法师在看起来比他年轻多了的女族长搀扶下走了过来。

昔日讨伐魔王的四勇者,久违地重聚一堂。

大家并没有寒暄,现在也不是做那种无聊事情的时候。急性子的北地游侠族长艾露立刻催促劳伦斯施法,送大家去黑骷髅岛。

片刻之后,包括老校长在内的五个人,出现在了黑骷髅岛瞭望所顶部的平台上。

艾露族长的眼睛亮起宛若猫一样的光芒,周围看了一圈,立刻指出了潘龙的方向。

“就是那边!有一股瘴气正在不断升腾蔓延。”

青色的风之羽翼托着他们飞了起来,只一会儿就飞到了潘龙的面前,落了下来。

安娜教宗手一挥,神圣的力量化作手持水瓶的少女,漂浮在空中,然后将瓶子倾倒下来。无穷无尽的圣光源源不断地落下,和无头尸体喷发出来的瘴气抵消,发出烧红的铁块遇到冷水的声音。

劳伦斯会长则用魔杖轻轻敲击地面,庞大的魔法阵浮现出来,在他们周围腾起清澈的光芒。无数瘴气被从地下逼出来,却又无处可去,只能被它净化。

艾露族长小心翼翼地凑上去,用一杆长矛试着挑动了一下那具尸体的衣服。寻常麻布制作的衣服被她一挑就挑开,露出了里面鳞片遍布的身体。

“没错!的确是魔族!”她很肯定地说。

克里斯国王则到处寻找,很快找到了那颗掉在地上的头颅。

他也拿出一杆长矛,把那头颅上面的兜帽挑开,里面是一颗有些干枯的,却依然显得十分狰狞和威严的脸。

“就是他!这张脸我到死都记得!”他大声说。

事情到这里就可以确定了,五双眼睛一起看向了潘龙。

魔王的化身究竟是怎么跑出来的?又或者这个魔王化身其实并非封印里面那个?

那些问题一点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家伙没来得及兴风作浪,就死在了黑骷髅岛上。

无论魔王想要干什么,现在他都彻底失败了。

而完成这一切的,正是这位自告奋勇送上门来的预备勇者。

他无愧于“勇者”这个光辉的称号!

第十七章、勇者万岁

“根据我的观察,当初被我们击杀的魔王尸体,依然还在封印里面,并且有显著的正在复活的迹象。”

“也就是说,魔王并没有能够破除封印。”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众人回到了克里斯王国的王宫,潘龙也跟着蹭了个车,省掉了回去的功夫。

当然,他记得带上了战利品,顺便还给过段时间可能会来的派克镇士兵们留下了一块写着“一切安好,我已回王都”字样的木板。

回到王宫,刚才负责去观察封印情况的劳伦斯会长就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正在复苏中的魔王的尸体,呈现出很明显的‘无理智’倾向。它甚至没有忙着最重要的头颅和身体的组合,反而是在忙着组合手脚。”

“这意味着什么?”克里斯国王问。

“我想,这可能意味着,那具尸体上并没有魔王的‘意识’。”劳伦斯会长说,“按照常理,位于魔界的魔王本体在发现自己人间化身被杀之后,他会再投入一份意识,让这个化身的尸体能够更高效率地吸收瘴气以尽快复活。但这一次,显然不是如此。”

艾露族长点头:“我懂了,这次他又重新往人间投入了一个化身。”

“没错。但我们都知道,跨世界投影是受到很大限制的。就算诸神,同时也只能在人间维持一个化身——魔王当然也不例外。”劳伦斯会长说,“如果他真的要让一个新的化身降临,就要完全舍弃之前的那个化身。”

“这代价太大了,他肯定舍不得。”克里斯国王说。

听到这里,潘龙不禁有些疑惑,忍不住问:“为什么代价会太大?”

克里斯国王笑着看了他一眼,正要解释,劳伦斯会长已经抢先说:“像魔王和神明这样高层次的存在,他们想要在人间投放一个投影,并不困难。但想要让这个投影真正适应人间,从而能施展出足够强大的力量,就很困难。”

“为什么?”

“我举个例子吧:这世界上有一些高原,空气稀薄。越是强壮的人过去,反而越是难以适应那里的气候,常常会病得很厉害,很难适应。只有经过足够长的时间,他才能逐渐适应那样的环境,恢复正常状态……这样的例子,你能明白吧?”

潘龙恍然大悟。

“对魔王来说,每一个化身都是具有独立性的——他必须这么做,因为从魔界联系人间并不容易。那么,一个已经适应人间的化身,和一个还没适应人间的化身,如果是你的话,你选择哪个?”

“肯定选已经适应的。”

“没错。”劳伦斯会长慈祥地笑了笑,说,“他舍不得哪个已经在人间很多年,完全适应了人间的化身。所以这个新投放的化身,实际上是一个空壳。”

“空壳?”

“没错!”劳伦斯会长又说出了口头禅,“这个化身力量很弱,但承载着他的意识。他的计划,大概是由这个化身来破坏封印,破坏封印的办法多半是自杀式攻击。这样等封印被破坏之后,他的这个化身毁灭,意识正好和之前那个化身融合,成功地钻了一个空子。”

“原来如此!”潘龙完全明白了。

解决了这个最大的疑问,他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正想要告辞离开,安娜教宗却突然开口说道:“来自天外的年轻勇者,你要离开了吗?”

潘龙愣住了,惊讶地看着她。

“女神告诉我,杀死魔王化身的,是从天外而来的勇者。”安娜教宗说,“我想,她说道应该就是你。”

潘龙犹豫了一下,点头承认。

“没错,我的确是从别的世界过来的。”他想了想又补充说,“但我可没办法带别人去我的世界。”

“不用担心,我们不会找你什么麻烦。”老校长见他有些担忧的样子,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这个世界上,来自别的世界的使者时不时会出现一些。好的有,坏的也有——魔王就是从魔界来的。既然邪恶的家伙可以来,那正义的勇者也可以来,不是很正常吗?”

潘龙看着他们都显得很坦然的样子,总算松了口气。

他刚才差一点就被吓得立刻离开这个世界了。

“感谢你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克里斯国王握住他的手,用力地上下摇晃,“那么,我们能为你做些什么吗?”

“我并不需要财富或者宝物。”潘龙摇头,“反正也带不走,还是把它们交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人吧。”

克里斯国王愣了一下,越发钦佩,但话音反而更大了:“这不行!你辛辛苦苦来到我们的世界,花了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帮我们消弭了潜在的危机,让我们得以避免灾难——这份恩情,我们是一定要报答的!”

“可我真的什么都带不走啊……”

“总有办法的。”克里斯国王说,“你等两天再走,我们总能找出让你能够带走的好处来!”

“正好先给他举办授勋仪式。”老校长说,“现在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勇者,总要帮他名正言顺了才行!”

前代的勇者们不约而同地点头,齐刷刷地表示了赞同。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几天之后,盛大的勇者授勋仪式在克里斯王国的首都伊洛尔城举行。

当消息传出去之后,全世界都为之震动。

人们如同潮水一般地涌向伊洛尔城,往常很少有人使用的传送魔法阵几乎就没停过,无数的好奇的敬仰的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

整个伊洛尔城也忙碌起来,国王亲自主持授勋仪式的准备工作,强调要把这个仪式做得让大家永生难忘。

为了参加仪式,潘龙也有需要做的事情。

比方说,他需要配合裁缝,抓紧时间定制礼服。

礼服自然不可能像冒险、战斗用的装束那样便利,为了不至于丢人,由三位经验丰富的宫廷礼官通过填鸭式教学,给他紧急培训了一些相对于礼官们而言是“基础中的基础”的礼仪。

这几天的学习让潘龙苦不堪言,他甚至不止一次考虑过干脆逃跑算了,

但考虑到已经答应了别人,而且人家准备了那么大的场面,自己这个主角跑路的话实在说不过去,所以他还是咬咬牙坚持了下来。

仪式当天,他在总共只见过一次面的预备勇者同学们的簇拥下,乘上了华美的花车,先伊洛尔城里面转了一圈,让普通的居民们可以目睹他们的偶像。

嗯,偶像,这说法一点也没错。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们来说,勇者就是他们最崇拜的偶像!

负责给潘龙开车的,是伊洛尔城前偶像巨星,黄金骑士罗恩——嗯,就是之前被他一拳打飞还昏过去的那个。

两人见面的时候,潘龙还有些尴尬,罗恩却很开心地说:“能够跟勇者交一次手,我老了之后都可以给孙子吹牛呢!”

挨打的人都没记仇,打人的自然更不会找麻烦,昔日的恩怨就此一笑了之。

罗恩甚至还表示可以帮潘龙介绍几位既漂亮又开放的美女,他特别强调了后者,挤眉弄眼,言下之意相当的不和谐。

然后他就被校长抡起金属笔筒给砸昏了,这次是他的好学生法兰叹着气把他给拖出去的。

天才剑士显然也不再计较当初被潘龙击败的事情——对方是消灭了魔王化身的异世界勇者,他这个本地小菜鸟,区区预备勇者,当然不是正式勇者的对手。

相反,他的想法跟老师也差不多。

能够跟独战魔王的异世界勇者交过手,这是将来可以吹嘘的事情啊!

当潘龙乘上花车,沿着伊洛尔城的大街缓缓前进的时候,街道两边站满了无数赶来观礼授勋仪式的人们。鲜花和彩带好像雨点一样被洒落,一路上的每一道花拱门旁边,更是有专门选拔的歌手在唱赞歌。

不仅如此,花车每到一处,就有大批的人在鼓掌欢呼,更有一些热情的姑娘……潘龙只庆幸现在是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否则他担心自己可能会需要别人把他抬下花车。

(这阵势也太夸张了……)

但更夸张的还在后面。

等花车沿着伊洛尔城的中心大道来到王宫面前的时候,潘龙在王宫前那个广场上,看到了更大规模的人群。

驾车的罗恩低声向潘龙介绍站在人群前面的那些人物。

“那个块头很大,比别人高了至少一头的,是北方联合的盟主斯里夫,他是著名的狂战士,曾经一个人打败一支军队。”

“那个穿着一点都不合身的礼服的胖子,是自由都市的首席大执政官威廉,他既不会魔法也不会武艺,但他是全世界最有眼光的商人。”

“那个眼睛红彤彤的是‘隐士协会’的话事人克里斯汀小姐,她平常都冷冰冰很难接近,想不到今天也会这么笑。我觉得你可以在仪式之后跟她好好‘谈谈’。”

“那个没头发的古板老头,是永恒神圣王国的国王韦恩。真想不到骄傲如他居然也会站在太阳下列队,只为参加你的授勋仪式。”

“那个比我还帅上一点点的,是加利尔王国的海瑟薇四世女王。嗯,虽然是男装打扮,其实她是女的。”

“那个瘦得跟竹竿一样,脸上笑容怎么看怎么勉强的是雇佣兵协会的会长‘贪婪之龙’卓尔克。他平时都是一副死人脸,也难为他挤出这笑容来。”

“那个慈眉善目看起来像是好好先生的,是冒险者协会六大长老之首维斯布鲁斯,他是个笑面虎,据说一笑就要杀人——但我打赌他今天是真的在笑,绝对没有半点要找茬的意思。”

他一个个的介绍,潘龙则按照他的介绍一个个看去。

那些人无论之前是什么表情,只要发现潘龙看向自己,立刻就会笑着点头,向他致意。

这些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豪杰们,他们平时都是跺跺脚震动一方的大佬,但今天,他们只是配角。

今天的主角,只有潘龙一人。

花车慢慢停在用来授勋的高台前,潘龙在礼仪官的引导下走出花车,走上了高台。

四位前代勇者都在高台上,全都一身礼服,就连总是很简朴的安娜教宗都不例外。他们站成一个弧形,微笑着看着他走上台来。

“异世界的勇者,感谢你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我知道你将要离去,但你的传说将永远和我们同在。”

“在遥远的未来,连群星都会黯淡,而我们的友谊将延续到时间的尽头,比群星都更加久远。”

“我一生最骄傲的是两件事,第一是讨伐魔王,第二是建立克里斯王国。而现在,我有了值得骄傲的第三件事,就是认识你这位朋友。”

克里斯国王说着走上前来,为潘龙戴上了金色的勇者桂冠。

当潘龙转过身,向台下的观众们挥手致意的时候,所有人一起放声高喊。

“勇者万岁!”

第十八章、四勇者的祝福

阴暗的客房里面猛然一亮,潘龙的身影重新出现。

他已经换回了九州世界的装束,看起来和进入山海经残片之前没什么区别,大概也就是发型稍稍变化了一些而已。

但他的身上,此刻却有颇为明显的微光正在闪烁,将客房里面微微照亮。

潘龙立刻就发觉了自己正在发光的事实。

“啊?祝福的力量那么强吗?我都回到九州世界了,居然还在发光?”

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光芒从何而来——那是祝福之力。

刚才,四位勇者借助那场万众瞩目的授勋仪式,汇集全世界人们的意志,各自为他作了一个祝福。

克里斯国王祝福他总是能听到人们在为他欢呼,荣耀常伴。

劳伦斯会长祝福他脑中有灵感,心中有智慧,学而有成。

安娜教宗祝福他在对抗邪恶的战斗中勇不可当,令一切魑魅魍魉闻风丧胆。

艾露族长祝福他眼如神鹰般锐利,让邪魔无所遁形。

这四个祝福的效果他还没来得及研究,但至少眼前能够看到一个立竿见影的。

他会发光了。

“我该说什么呢?是学日式动漫里面来一句‘蹡蹡!是会发光的说!’还是学美剧里面来一句‘会发光很奇怪吗?一百年之后你周围到处都是会发光的,头顶还有个光环呢!’……”

自嘲了一通,潘龙打开了角色面板,想要看看这些祝福的效果。

三套角色面板上,都多了一个被动技能。

【四勇者的祝福:曾经拯救世界的四位勇者,汇集一个世界的意志所作的祝福。具有“英雄光辉”、“贤者智慧”、“破邪之力”、“神鹰之眼”四种效果。】

【英雄光辉:更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

【贤者智慧:学习、领悟能力提升。】

【破邪之力:获得克制邪祟的力量。】

【神鹰之眼:视力增强,识破邪术隐形。】

“居然还是跨面板的?”潘龙一愣,随即大喜。

各个世界的角色面板给他带来了丰富多样的能力,但这些能力基本都要把角色面板切换过去才能使用。

比方说盗贼的种种技能,就需要切换到盗贼面板;野蛮人的狂暴,就要切换到野蛮人的面板;勇者的各种法术,同样也要切换到勇者面板。

如果不切换到相应的面板,那么这些能力就只是一个模糊的印象。武艺类的还好一点,潘龙好歹还能凭借这一点模糊的印象找到方向进行锻炼,但法术之类特异能力,他就连一点方向都找不到了。

感受流淌在身体里面的光之力,然后将它凝聚起来,化成一个光球释放出来——可不切换到勇者面板,他在自己身体里面压根就找不到光之力啊!

只有靠着自己学习和锻炼掌握的能力,才能各个面板通用——比方说他的拳脚功夫和内功。

无论得到什么新的角色面板,也不管那个面板里面是否有这两个技能的显示,他都能够将这些苦练得来的能力施展出来。

这段时间,他通过在山海经残片里面的苦练,已经将暗器功夫也转化成了自己本身固有的能力。

现在,他又多了几种固有的能力。

相比那些需要切换到相应面板才能使用的能力,这些固有能力用起来更加方便,也更加可靠。

只是四个效果的介绍毕竟还是简单了一点,也不像角色面板赋予的能力那样自带“熟练度”,他盯着介绍看了半天,也没能完全弄明白那四个效果具体是什么样子。

更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究竟会容易到什么程度?是虎躯一震就能散发王霸之气呢?还是需要说一篇“我有一个梦想”,才能让大家一起欢呼?

要是后者的话,那他恐怕发挥不出这个效果的用处来,他觉得自己不是善于演说的人。

学习和领悟能力增强,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用处。暂时能看到的效果,就是勇者面板里面的成长率从d变成了b。

b等级的成长率,的确可以称得上是天才人物了——这要放在他穿越之前的世界,估计怎么着也是个全省高考前十几名甚至前几名的水平,简直厉害得没边了!

潘龙自己,当年别说全省、全市……他就算在自家那个小县城里面,也不见得能排到前一百名啊!

在他看来,这可能是“四勇者的祝福”里面最立竿见影的好处。

破邪之力看起来很猛,但究竟该怎么用?他暂时一点头绪都没有。

神鹰之眼……他试着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的视力的确提升了,房间里面一些平时看不清的阴暗角落,现在也看得清清楚楚,比方说他现在就看到,墙角有一只慢慢爬的蚂蚁。

更不可思议的是,当他将注意力集中在那只蚂蚁身上的时候,蚂蚁的影像变得越发清晰。清晰到他甚至能看清楚这微小昆虫在行走时两根触须的微微颤动。

“我这双眼睛,简直算是特异功能了啊!”

他忍不住感叹:“现在的我,估计去冒充先天高手都行——这双眼睛可不就是‘身异’嘛!那个‘九眼神捕’杜鹏程就是具有‘身异’的高手,他那双‘身异’的眼睛,未必就能胜过我的神鹰之眼……”

这个好处也是极为有用的,但是……说实话,除非他要去查案或者去寻宝,否则视力这么好,其实意义也不是特别大。

就算视力再好,战斗的时候还是要用过去的那些手段啊。

除非他能像某些动漫作品里面的角色那样,用眼睛看到世间万物的“死”,然后只要在对应的点或者线上轻轻一刀,无论动物植物还是建筑物都立刻完蛋……那才是真的牛逼。

除了那样神乎其神的眼睛之外,就算他的眼珠子能像风车一样滴溜溜转,也无非就是……哦,不对,能像风车那样转的话,就会有很牛逼的能力了,另当别论。

总之,潘龙觉得光靠眼睛厉害,终究还是不够的。

他毕竟还是相信实打实的能够拳拳到肉的本事一些。

如果可以选的话,他觉得不如把这双眼睛换成自身资质的进一步提升,比方说从b级提升到s级……

s级资质的天才,估计在整个九州用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要是有那样的资质,他或许别说是先天或者真人,就算是不死仙佛,也能比较容易修成吧?

想到这里,潘龙突然叹了口气。

他想起了一些不高兴的事情。

“实力强大,才是一切的根本。”他喃喃自语,“我要尽快把这些能力都摸清楚,熟练掌握,把它们转化成战斗力才行!”

第二天早上,他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客栈。

虽然过了一夜,但他身上的微光还没有完全散尽。为了避免被人看出来,他甚至没有走楼梯,而是等太阳完全升起,街道一片明亮之后,直接提着掩饰用的小包袱从窗户里面跳了出去。

“地字三号客房,结账顺便修窗户,剩下的都归你。”他如此说着,将一小锭银子递给了站在门口迎客的伙计。

然后,他就施展轻功,飞快的朝着城外走去。

没过多久,潘龙就已经远远离开了城镇,进入了山野之中。

益州多山,除了靠近城镇的小部分山峰之外,绝大多数的山野直到现在都还保留着远古时候的模样,和大夏初年甚至天雄皇朝的时候,并没有很大的分别。

潘龙在一座小山上找了一个山洞,暂且隐居。

他每天除了练武和锻炼眼力之外,就是努力试着掌握“破邪之力”。但无论怎么尝试,也没找到把内力或者其它力量转化成什么“破邪之力”的方法。

但他发现自己的确是聪明多了。

眼力的锻炼因为没有什么参照物,暂时不好比较,但他练武的时候,就能清楚地感觉出来。

以往总要练上几天甚至几个月才能取得一些进步,但现在他只要练个三五次,就能在自己的拳法之中找到一些需要微调的地方,然后很快就能找到合适的调整方法,让自己出招更加迅捷准确,更能将自己的力量完全发挥出来。

世上没有两个相同的人,就算是同样的武功,在不同的人手上也会呈现出不同的模样。哪怕是双胞胎兄弟,他们施展同一种武功的时候,也会有细微的分别。

如何让武功与自己完全契合?是所有武者都需要面临的问题。

武者交锋,一看功力,二看武功。功力自然不用说,武功的高低,关键就看和自己的契合程度。

内功与外功契合,武功与体质契合……这是一项漫长的工作,所有的“练武”,本质上都是在完成这项工作。

九州世界绝大多数的武者,到死也没办法完成这项工作。只有那些踏入先天境界,拥有常人几倍寿命的高手们,才能真正推敲出一门完全契合自己的武功。

施展那样的武功,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举手投足间都有惊人的威力。

比方说潘龙的老爹潘雷,只靠着自己闭门造车练出来的左手剑,就能将身怀绝学传承的紫云宫六仙子杀得人头滚滚。

难道说紫云宫的武学,真的不如他那个看戏文得到灵感的左手剑厉害?

无非是双方武功的契合度相差太大,加上有心算无心罢了。

潘龙本以为,自己大概在四十岁之前,都不可能掌握这种武学境界。但现在看来,或许用不了多少年,他就能把潘家铁掌修炼到这个程度。

“或许……我距离先天境界,真的已经不远了……”

第十九章、大侠也有冒牌货

潘龙在深山里面修炼了一个多月,直到实在受不了深山的孤寂和清苦,他才重新返回山下的花花世界。

如今已经到了六月,益州处处繁花似锦,气候却也渐渐炎热,无论男女,穿着都变得轻巧单薄起来。男人常常敞胸露怀,女人则矜持许多,上下小两段短衣之外,往往还罩上一层薄纱。

如此景色自然引人注目。尤其是九州世界练武之人颇多,修炼外功的男人肌肉壮硕,修炼内功的女人身材窈窕,景色实在是美不胜收。

潘龙走在路上,不止一次看到有人因为目光的方向不对,引发各种纠纷。有时候男人和男人打,有时候女人和女人打,还有的时候女人和男人打——最后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敢穿成这样出来的,一般也并不在乎别人多看两眼。

不如说,敢于穿成这样出来,往往很乐于别人对自己多注目一些,那会让他/她觉得自己很有魅力。甚至于你要是胆子够大,上去试着搭个话,人家可能都会笑脸相对。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这种奇葩论调在这里是没有市场的。

潘龙正感慨间,突然看到前面一群女人正在对一个男人拳打脚踢,虽然下手并不狠毒,却着实是拳拳到肉,只怕这一顿打完,那厮起码有三五天不好见人,就连坐在凳子上,都要龇牙咧嘴。

他吃了一惊,不明白这群女子为何如此凶狠。走过去一看,才明白究竟。

那被群殴的男人,长得实在是有点不大对得起观众。

“唉!丑人另当别论,这一点倒是在什么世界都一样啊!”

那群女人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放下几句狠话就匆匆离去,而那个被打得越发丑陋的男子则满脸陶醉,嘟囔着“真是舒服”之类。

本想管个闲事的潘龙差点没吐出来,叹了口气,摇摇头走了。

原以为是欺负丑人,却原来是你情我愿,周瑜打黄盖,关张飞屁事!

他这一次在山中修炼了许久,对于外界的事情不甚了然,一旦出关,自然要先去打听消息。

略一打听,他的表情却有些古怪。

这段时间里面,那位“一文钱大侠”又有几次行侠仗义,杀了好几个小有名气的恶棍。

(咦?难道说我竟然在无意之中练成身外化身了?为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

他当然知道,杀人的不是自己。

但除了他自己之外,难道还有第二个无聊人士,特地自制了钱模子,专门浇铸了一批“天下太平”铜钱,拿来当做暗器么?

当初潘龙为了制造这些暗器铜钱,可着实花了不少功夫。

朝廷铸钱过程繁复,从蜡母到雕母,再从雕母到母钱,从母钱翻砂铸造,前后需要许多人力物力。

潘龙当然没这个条件,他的做法是自己制造钱范,直接一次浇铸成型。

他的钱范是用泥陶所制,自己先雕刻一枚木头样钱,然后在泥陶上做成正反两面的范版,两面相合,浇进铜汁。等铜汁冷凝之后拆开范版,再稍稍加工一下,就是这段时间在益州赫赫有名的“买命钱”。

这种范铸法在人间早就被淘汰了,如今就算是小镇上的铁匠,要铸造铜器的时候也必定是先造木模然后翻砂,绝对不会无聊到造范,除了潘龙这个穿越者之外,大概就只有朝廷工坊里面的作匠大师,以及那些皓首穷经的历史学家,才知道这个落伍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技术。

用翻砂法浇铸东西方便快捷,但精致程度却稍稍逊色。潘龙没见过那些冒自己名号的人留下的铜钱,但他觉得,那些铜钱跟自己的比起来,多半是有些细微区别的。

不过……相比有人愿意接过“一文钱大侠”的名号,继续行侠仗义,别的事情都是小事!

想到这里,他愉快地笑了。

但笑归笑,正事还是要做的。

当晚,又一个颇有名气的恶棍遭遇了“一文钱大侠”。一枚铜钱射穿了他的咽喉,让他死得大概不算痛苦。

这事情在民间没什么影响,但朝廷方面却颇为惊讶。

“一文钱大侠又出现了?”正在追查一宗大规模劫案的“九眼神捕”杜鹏程听到报告,纳闷地问,“他之前不是已经销声匿迹了吗?后来的所谓‘一文钱大侠’,铜钱都和他的不同,而且杀人的手法也有区别,已经被认为是模仿作案……我记得锦官城那边不是都说了,估计真正的‘一文钱大侠’已经死了……”

“这次的铜钱和之前的一样,手法也差不多。”传信的捕快说,“仵作判断,他的功力更加深厚了。”

“简直荒谬!功力的增长是水磨工夫,哪有隔了一个多月就明显深厚一截的?他要按照这个速度成长下去,岂不是过个十年八年就天下无敌了么!”杜鹏程摇头,“一定是那仵作弄错了!”

传信捕快自然不能跟益州名捕争执,诺诺而退。

等他走远了,杜鹏程那不屑的表情顿时变成了凝重。

“十七,等一下到了城镇,你去查一查我们之前见过的那个年轻人,这段时间究竟在干什么。”

代号“十七”的手下轻“咦”了一声,问:“您怀疑他……?”

“只是一个猜想。”杜鹏程说,“虽然我觉得我的猜想未必是错的,但猜想毕竟只是猜想。”

“可是,他是仙门弟子啊。”他手下的另一个捕快说,“我们不方便逮捕仙门弟子吧?”

杜鹏程用诧异的目光看了他一眼:“一文钱大侠出道至今,可曾杀错过人?”

捕快们顿时明白了上司的意思,纷纷大笑起来。

“明白了!”十七拍着胸口说,“我一定把事情做好了,做漂亮了!”

杜鹏程笑着点头:“这就对嘛!我们不管他将来会怎么样,总之他不会在我这一块出事,那就够了。”

不知不觉之间,潘龙躲过了一场麻烦。

他对这些一无所知,还是在益州北部游荡。

转眼间,六月已经到了下旬。

潘龙又作了一笔“买卖”之后,终于觉得自己应该换换地方了。

益州很大,但仅仅益州北部这一块的话,值得一位大侠动手的恶棍,并不太多。

更不要说那些恶棍如今死的死逃的逃,已经所剩无几。剩下的几个不是狡猾阴险,藏着不知道多少手段,就是身手高强,他没把握能够对付。

潘龙已经学精明了,现在他要么不出手,要出手就杀那些肯定杀得了,还能确保自己跑得掉的。

反正他的实力只会越来越强,现在暂时杀不掉的,将来也能杀掉,不急在一时。

相比之下,还是挪挪窝,换个地方找点新的恶棍们拜访拜访,更为有趣。

益州中部的锦官城,他是不敢去的——九州鼎之一的益州鼎就在那里,万一山海经残片和九州鼎又共鸣起来,他怕是想逃都没地方逃。

那么就只剩下益州东部和西部了。

潘龙略一考虑,就决定去益州西部。

这有两个原因:第一,外祖父家就在益州西部的绥山县,虽然母亲正在闭关不宜打扰,但不妨去打听打听消息,没准她已经修炼成功,提前破关了呢?

第二,祖父给自己的那块玉佩,上面的山川地理和益州天怒峡有些相似,而天怒峡同样也在益州的西部。

这两个理由,有一个就足够他作出决定,有了两个,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买了匹大驴子,换上一身书生打扮,潘龙装扮成一个游学的书生,施施然朝着益州西部去了。

他可记得父亲曾说过,外祖父家不喜欢谈论武功,倒是对于文化颇为注重。任潘两家关系并不好,当年父子俩就没有在任家多呆。自己要是一副江湖侠少的模样过去,只怕会被拒之门外。

书生打扮就好多了,外祖父母或许已经不在,但几位舅舅总不能把一个文弱书生往外赶吧。

他沿着益州管道晓行夜宿,走了七八天,道路却被一条大河阻断。

这条大河颇为宽阔,最窄的地方也有三四十丈,开阔处超过百丈。它水流湍急,往来船只络绎不绝,正是天下闻名的大河,通天江。

通天江上自然有渡口,但潘龙到的时候,却发现渡口处没有旅客,只有许多精瘦汉子。

这些精瘦汉子们一个个连肋骨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显然是平时营养不良。可他们却显得气势十足,好像什么都不怕的样子。

此刻,他们正围着码头大吵大闹,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在他们对面,是一群穿着青色短衫的彪形大汉,一个个膀粗腰圆,块头比他们粗了一圈以上。这些人面色凶恶,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但可能是因为人数较少的缘故,倒也没有发难,只是在和精瘦汉子们争执不休。

潘龙有些纳闷,找了一个看客询问究竟。

那看客看潘龙的相貌并不熟悉,就是一皱眉头,显然不想和外乡人多说话,但好在他看潘龙的银子朋友们很熟悉,也就给了这几位碎银子朋友们面子,给他讲了一番。

却原来这群瘦汉子是通天河上的纤夫,专门以帮助逆水航行的船只拉纤为生。而他们之所以围住渡口,是因为有人坏了他们的生计。

“坏了生计?”潘龙诧异地问,“纤夫的工作已经很辛苦了,难道还有人来跟他们抢生意吗?”

那看客连连摇头:“哪里是抢生意啊!这是飞龙帮想要收编所有的纤夫,独霸从这里到天怒峡之间的拉纤工作。”

“这有什么不好吗?”

看客看了潘龙一眼,叹道:“你年纪小,不懂。收编是假,刮油水是真啊!”

第二十章、轻功高手,一言不合

那看客既然要向潘龙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自然不会只说一句话。横竖此刻大家都闲着没事,他就将这件事详详细细地说了一番。

从这里向上游走,乃是通天江里别名“龙吼江”的一段。所谓“龙吼”说的是这段江水之中,不止一处江面狭窄、水流湍急,响声如雷,宛若巨龙吼叫一般。

顾名思义,江水如此湍急,逆流而上自然极为困难。自古以来,除了依靠法术之外,就只能靠着纤夫们生拉硬拽,才能越过一个个激流险滩,帮助船只前往通天江上游。

这个过程自然是很危险的,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船毁人亡。所以船主们大多在雇佣纤夫的时候并不小气——省钱的代价就是自己的小命,谁也不敢省这笔钱。

可“大方”毕竟也只是相对的,纤夫们能够赚到的钱,毕竟还是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纤夫们的日子过得很辛苦。工作的时候遇险也就罢了,一旦生病暂时失去劳动力,就会活活饿死。

所以纤夫们组织了行会,由德高望重的老人牵头,大家各出一笔钱存起来。如果谁遇到个头疼脑热,暂时不能工作,行会就会出头,帮他请个大夫,给他提供一段时间养家糊口的钱。

这笔钱自然是要还的,但只要能渡过难关,别的就都不是问题。

纤夫行会由来已久,影响颇大,在社会上也算是有些地位。甚至于朝廷收税都会找他们当中介,彼此商量出一个合适的价码,免得把那些苦哈哈的纤夫们逼迫过甚,闹个鱼死网破。

那飞龙帮本是一伙占山为王的强盗,后来因缘际会洗了白,转成了收过路费以及在山里开垦的垦荒人——益州鼓励垦荒,只要能够垦荒成功,就能获得朝廷册封,加官进爵不在话下。

但垦荒并不容易,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人。飞龙帮人手缺得厉害,就盯上了人手众多的纤夫行会。

他们找到了纤夫行会,要求纤夫们向他们上缴两成收入作为保护费,否则的话,就要派人来参加垦荒。

纤夫们当然不答应,就有了双方今天的冲突。

“我有点不明白。”潘龙问,“纤夫行会规模既然这么大,难道就没有一点自己的武力?难道说,他们只凭着这些纤夫们,就能在这里的地界上有一席之地吗?”

在九州大地上,但凡一个组织要能立足,首先需要的就是有足够的武力。

武力足够,事情未必能办得成;但武力不足,事情肯定办不成。

按照这个看客的说法,那纤夫行会影响不小,甚至于能够和当地官府讨价还价,可怎么被人欺负的时候,连几个像样的高手都拿不出来,只能让这些纤夫们自己出头?

他可看得出来,那些纤夫们真的不会武功。

虽然他们人多势众,可实际的战斗力并不高。甚至都不用潘龙这样的,只要几个寻常武夫,就能杀得他们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那看客叹道:“纤夫们平常就过得很苦了,怎么会有高手?至于这纤夫行会……他们倒是也有靠山——唉,说到就到,他们的靠山来了!”

沿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潘龙见到一个胖子带着七八个劲装青年,急匆匆地赶来。

如今天气颇热,这胖子一路小跑,圆圆的脸上满是汗水,样子颇为狼狈。

他人还没到,就远远地喊:“大家不要动手!不要动手啊!”

其实不用他喊话,双方也没有动手的意思。倒是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将原本剑拔弩张的局面缓和了一些。

“喏,这就是纤夫行会的靠山。”看客说,“巨鲸帮在这里的管事,‘飞鱼’任风涛。”

潘龙微微一愣,问:“他姓任?和邛崃派任长老家有亲戚吗?”

“怎么可能!”看客笑了,“任姓是益州大姓,光是我们这一带,至少就有几百户姓任的人家——我老婆的小姨夫,家里就是姓任。‘打抱不平’任家乃是天下名门,我们哪能跟他们扯得上关系啊。”

潘龙这才了然,顿时解开了自己之前的疑惑。

就说嘛,自己外祖父家无非是一个住在山上的读书人家庭,家传修炼内功而已,哪里可能是什么天下名门!

正说话间,那胖子任风涛已经赶到对峙的双方中间。他先是向纤夫一方连连拱手,好言劝慰,让情绪激动的纤夫们稍稍平静了一些,然后就对着飞龙帮的帮众们横眉怒目,大声说:“让你们帮里管事的出来!飞龙帮怎么把手伸到河里来了?这事情得给我们巨鲸帮一个说法!”

他的声音极为洪亮,怒吼的时候当真是声震遍野。潘龙隔着二十余丈,都感觉声音有点太大,迎面的几个飞龙帮帮众哪里吃得消,顿时一个个头晕眼花,甚至有人站都站不住,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纤夫们哈哈大笑起来,看客之中也有不少人哄笑。

出来混的最要面子,就算被人砍了一刀都要硬撑着站住,结果这飞龙帮倒好,别人就冲着他们吼了一声,他们就坐下了。

“就这样还出来混?开玩笑的吧!”

“飞龙帮这也忒丢人了一些!”

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纤夫一方士气大振,飞龙帮那边则是士气低迷,不少人都露出了迟疑和畏惧之色。

潘龙心中暗笑——那任风涛明显是个内功高手,可能还天赋异禀。他一声大吼,乃是将内力和天生的大嗓门结合起来,堪比狮子吼之类音攻武学,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就算潘龙自己都要吃个亏,何况那些飞龙帮的寻常帮众呢?

但飞龙帮既然敢来惹事,自然也不会全无准备。任风涛才吼了第二次,就听到有人说:“肥鱼,你嗓门大,可以去给人哭坟啊,在这里叫得再响亮,我们也不会给你一个铜钱的。”

说话的人声音不大,称得上细声慢语,但这话一开始的时候还在近百丈之外,说着说着就倏忽而至,等到话音全落,飞龙帮众人之间已经多了一个半老徐娘,正和蔼地笑着,和任风涛相隔不过十来步。

“好轻功!”潘龙忍不住赞了一句。

几句话的功夫越过近百丈,反正他是做不到的。就算全力以赴狂奔,勉强赶上了,也会弄得声势浩大、烟尘斗乱。这女人轻描淡写就能做到,轻功的确是远在他之上。

虽然双方还没交手,看不出其它方面,但只凭这身轻功,就足以让他对飞龙帮高看一眼。

“那是当然!”看客点头说,“这‘飞凤’钱三娘是‘飞龙’钱大中的嫡亲妹妹,钱大中就以轻功著称,号称江右七郡轻功第一。钱三娘的轻功又怎么会差?”

他见潘龙也赞同自己的说法,顿时来了劲,又说:“不过,钱三娘这次却是要撞上铁板了!”

“此话怎讲?”

“你可知‘飞鱼’任风涛最擅长的是什么功夫?”

潘龙略一思索,顿时明白,笑着问:“莫非也是轻功?”

“哈哈!正是如此!”看客得意地说,“看他那胖墩墩的模样,一般人绝对想不到他是个轻功高手。但我却曾经有幸见过他施展轻功,当真是奔腾如虎纵跃如飞。虽然没有钱三娘这样云淡风轻的高手气势,可咱们闯江湖的毕竟还是要靠拳头说话,气势又不能当饭吃,你说对吧?”

“没错。”

“所以我打赌,等一下双方动起手来,钱三娘要吃一个大亏!”

潘龙笑着点头,心中却并不怎么相信。

那胖子轻功再好又能怎么样?看他走路都流汗的样子,必定耐力极差。真打起来,他估计也就三板斧的能耐。

靠三板斧克敌制胜?这特么又不是唱戏文!

所以,他暗暗做好了准备。

一旦双方打起来,巨鲸帮这边占了优势也就罢了,要是落在下风,纤夫们肯定会上去帮忙,可就凭那群不会武功的纤夫,哪怕是豁出性命,也帮不了多少忙,只怕反而要被杀得尸横遍野。

万一真出现那种情况,潘龙就要出手帮忙。

当初他曾听孔璋说过,巨鲸帮是通天江上讨生活的大门派,主业却不是保护费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养鱼——他们能够养殖几种在激流之中生长的鱼类,供应益州各大城市尤其锦官城的高档饭店。

这样一个帮派,再加上那群纤夫,显然比一群山贼出身的垦荒人更加值得帮助!

果然就像他预计的那样,任风涛和钱三娘话不投机,只谈了几句就谈崩了,双方动起手来。

可这一动手,潘龙才发现,他的预料还是有点不对的。

那任风涛哪里是什么“只有三板斧,耐力不行”啊,他压根连三板斧都没有,只会轻功!

双方的两个首脑打得飞天遁地,从陆地上打到江面上,甚至于在滔滔江水上狂奔追逐,场面倒是很好看,可实际上……

任风涛根本就是在被钱三娘追着打!

在潘龙看来,钱三娘的武功其实也一般得很,扣除轻功不论,别的本事比自己都大有不如。就算不用潜行暗杀之类的手段,光靠正面搏杀,他也有信心以伤换命,硬碰硬杀死对方。

而任风涛……双方打到现在,他都没见这人用出过什么像样的功夫来。

看着那有些尴尬的场面,他忍不住喃喃自语:“该不会这位‘飞鱼’只会轻功和狮子吼吧?”

第二十一章、你是哪条道上的

滔滔江水之上,双方首脑一个逃一个追,已经渐渐走远。

“飞鱼”任风涛的确打不过“飞凤”钱三娘,可他至少能够让钱三娘追不上他。

对他来说,这大概也就足够了。

江边码头旁,对峙的双方也已经动起手来。

任风涛武功不高,可他带来的几个巨鲸帮帮众却都是硬点子,虽然功夫平平,但战斗的时候勇猛无畏,配合也很默契,一看就知道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

相比之下,飞龙帮那边的帮众就不行了。他们人数多了不少,但战斗的时候别说默契,就连配合都谈不上,至于勇气就更不用说,一旦遇到危险就立刻后退,别说殊死搏斗,就连受伤都不肯。

亏得如此,巨鲸帮一方才能在人数明显劣势的情况下支撑住场面。

但人数的劣势终究是无法弥补的,过了一会儿,飞龙帮的帮众们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几条棍子,巨鲸帮方面就顶不住了。

别看棍子这兵器既无锋芒也不沉重,但它毕竟是实打实的长兵器。一寸长一寸强的优势,在多人群战的时候尤为明显。

饶是巨鲸帮的帮众们勇猛过人,也顶不住几条动辄夹在刀剑之中,朝着自己腿脚连戳带抽的棍子,很快就被打得节节败退,眼看阵型就要维持不住。

看到帮手们吃亏了,纤夫们之中有人大喊一声“咱们去帮忙”,众人便纷纷冲了上去。

他们当然也不是傻瓜,不会去玩什么空手入白刃。有的人寻了条木头,有的人提了根竹竿,还有的人不知道从那里摸来一块石头,用腰带捆着权当流星锤……实在什么都没有的,起码也知道捡块石头在手上。

眼看着他们就要冲上去和飞龙帮短兵相接,潘龙叹了口气,走上前去,大喝一声:“都后退!拿小石子砸他们!”

他来历不明,原本是不可能得到众人信任的。但此刻纤夫们原本就六神无主,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看着他放声大喊信心十足的样子,纷纷下意识地就听从了他的指挥。

于是他们纷纷后退,放下手头的东西,从地上捡起小石子,朝着飞龙帮的众人砸去。

扔小石子不算什么稀罕技能,几乎人人都会。这些纤夫们常年在江边行走,时不时就会扔个石子消遣一下,一个个都算是这门手艺的专家。上百个人一起动手,小石子顿时铺天盖地,像是下了一场石子雨,落在飞龙帮众人的头顶。

只一轮攻击,飞龙帮帮众里面就有四五个人被砸得头破血流。最倒霉的一个太阳穴中了一颗不小的石子,当即翻身倒地昏了过去,乱糟糟之中,还被人踩了好几脚。

巨鲸帮帮众本拟寡不敌众要吃亏,却没料到纤夫们竟然用扔石子的方法帮了大忙。眼看着飞龙帮帮众面对石子如雨的场面有些顶不住,他们也松了口气,又重新摆好阵势,刀剑如林,严阵以待。

这么一来,飞龙帮的帮众们反而进退维谷。

冲上去?巨鲸帮这几个人真的是不好对付,硬碰硬的话,他们虽然能赢,但损失肯定很大。更不要说还有纤夫们的“暗器”,远近夹攻之下,他们甚至连赢都不见得赢得了。

后退?那岂不是被石子白打!

左右为难之中,潘龙又开口了:“大家等一等,能不动手,还是别动手的好!”

他当然不怕跟飞龙帮动武,就算彻底翻了脸,无非拔刀杀出重围就是。别说钱三娘不在,哪怕她在这里,哪怕他一个人对上飞龙帮这群人,他也有十成十的逃跑信心,甚至还可能来个反杀。

但是……他跑得掉,巨鲸帮的帮众们不怕飞龙帮,可那些纤夫们呢?

他们可跑不掉,也惹不起飞龙帮啊!

所以能够让双方不彻底翻脸,他还是希望尽量不要彻底翻脸的好。

只要不打死打伤,事情总好说。

不过,如果飞龙帮坚持要打的话,他也不会拦着纤夫们配合巨鲸帮,打这群不知进退的家伙一个万多桃花开!

而且,如果飞龙帮真的想要事后报复……那就说不得只有请飞龙帮的几位首脑每人收下一文钱了……

纤夫们又一次服从了潘龙的指挥,虽然人人手上都拿着一块或者几块石子,却没有一个将其掷出来。

“喂!小子,你是哪条道上的!”眼看潘龙说话相当有用,纤夫们都听他的,飞龙帮有人忍不住大喝,质问潘龙的身份。

潘龙笑了笑,解释说:“小生潘龙,自雍州来此地寻亲访友。看见诸位白刃相向,实在是不忍于心,故而冒昧多说了几句,幸得诸位纤夫肯听小生一言,才避免酿成大祸,真是可喜可贺!”

看他一身书生打扮,嘴里说话也文绉绉的,飞龙帮众人不由得面面相觑。

益州文教颇为昌盛,书生学子的地位不低。这年轻人虽然看起来有点像是书呆子,可就算是个真的书呆子,他们也不好随便动手打人。

何况巨鲸帮帮众们已经退到了潘龙身前不远处,摆好了防御的阵势,几乎就是挑明了要保护他。飞龙帮帮众虽然不忿于他的插手,却终究只能对他怒目而视,无法奈何得了这个多嘴的少年书生。

双方就这么耗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惊天动地般的巨响。

飞龙帮帮众大吃一惊,面面相觑却不知该如何是好。而巨鲸帮的帮众们则纷纷眉开眼笑,全都松了口气。

潘龙也松了口气——他可听出来了,那巨响分明是任风涛在大吼。

那胖子的吼声中气十足不说,还充满了得意的意味。潘龙甚至隐约听到了钱三娘惨叫的声音,怕是被任风涛有心算无心,吃了一个大亏。

果然,过了一会儿,任风涛得意洋洋的回来了。

他浑身上下**的,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但脸上却带着胜利者的笑容,昂首挺胸,骄傲得好像一只斗赢了的公鸡。

至于刚才看起来很厉害的钱三娘,此刻被他软趴趴地提在手上,也不知道究竟是昏了还是死了。

任风涛归来,一看码头边的场面,顿时笑了。

“嘿!你们几个还真有本事,这都赢了啊!”他自然看出飞龙帮吃了亏——头破血流乃至于昏迷的,便是最好的证据——这让他十分愉快,忍不住哈哈大笑,“咱们这次可算是大获全胜,你们赢了,我也赢了,简直完美!”

“肥鱼!快把三寨主还给我们!”飞龙帮一个约莫是小头目的大喊,“否则当心我们大寨主下山来找你!”

任风涛嘿嘿一笑,轻飘飘地说:“就算钱大寨主下山,我任某人打不过他,还不能跑路么?大不了我逃到我们帮的总舵去,倒要看看他钱大寨主敢不敢追杀我到巨鲲号上!”

那小头目顿时语塞。

巨鲸帮之中先天高手不止一位,旗舰“巨鲲号”上更是正常有两三位先天高手坐镇。“飞龙”钱大中武艺高强,可要是冲上巨鲲号,也必定只有自讨苦吃。

好在任风涛也并没有真正将飞龙帮往死里得罪的意思,他顺手把钱三娘放在一边地上,对飞龙帮众人说:“按照江湖规矩,这一场我们赢了。从此这江水里面的买卖,飞龙帮可就不能再伸手了。”

飞龙帮众人看了看,都没回答。

这种问题,他们真没资格回答。

任风涛也看出来他们为难,摇摇头,说:“看来你们这是不肯讲规矩了啊!呵呵,不讲规矩的话,我们巨鲸帮也不怕。只是……如果钱大寨主非要不把江湖规矩当回事,那也别找苦哈哈的纤夫们的麻烦,尽管找我任胖子就是。”

话说到这份上,飞龙帮众人不开口也不行了,还是刚才那个小头目出面,叹了口气,说:”任舵主,咱们多的话也不说了,你且把三寨主还给我们可好?”

“你就空口白牙一句话?”任风涛有些玩味地看着他,“这不好吧。”

那小头目无奈地说;“你划下道来就是,何必寻我们的开心!”

任风涛大笑几声,竖起三根手指。

“我有三个条件:第一,今天来的纤夫兄弟们被你耽搁了生意,你们要赔,一人一两……不,一人二两银子!”

今天到这里来的纤夫有一百多人,一人二两就是二三百两。这不是个小数目,但对于飞龙帮来说,也就那样了。

果然,这小头目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第二,我们哥儿几个大热天辛辛苦苦来打一架,也是不容易。一人五两,这是辛苦费。”

“没问题。”

“第三,帮我给钱大寨主约个时间。”任风涛傲然说,“江右镇上有一家‘大醉坊’,我们在那里碰个面,喝两杯,如何?”

“好!”

三个条件都答应了下来,任风涛就归还了被他一声吼昏迷过去的钱三娘。眼看着飞龙帮众人灰溜溜地走远,他笑了笑,脚下一闪,已经冲到了潘龙面前。

“这位小兄弟,看我那几个兄弟们的眼神,你刚才是帮了大忙吧?”

不等潘龙回答,他就一把揽住了潘龙的肩膀:“走走走,我任胖子最喜欢交朋友。今天我请客,大醉坊,咱们哥儿几个不醉不归!”

第二十二章、洗白上岸

任风涛是一个很讲信用的人,说不醉不归,就是不醉不归。

最起码,他自己是说到做到了。

大概半个时辰之后,坐在码头附近江右镇上最著名的酒家“大醉坊”的雅座里面,潘龙看着几个笑得很开心的醉猫,不由好笑。

这群巨鲸帮的家伙说是请自己喝酒,结果好酒一端上来,他们反而先喝上了。

他没有喝酒——潘家人都不怎么喝酒,不是不喜欢,实在是心里藏着秘密,不敢喝醉。

族长不能喝醉,族中子弟自然更不能,否则如何掩饰?

大概只有确定喝醉了也不会被别人听到醉话,或者是就算听到了也无所谓的时候,他们才敢多喝几杯。

现在自然不是这种情况,所以潘龙只是喝了一点点,就放下了杯子。

他的借口是“圣贤有云,美酒虽好,不可贪杯,小酌怡情便已足够”。

任风涛倒也没劝酒,只是跟巨鲸帮的兄弟们喝得很开心。

这胖子似乎总是很开心的样子,就算之前跟飞龙帮谈判破裂必须动手的时候,他也没显得有多么的紧张和严肃。

大家也很开心,巨鲸帮的帮众们就不用说了,纤夫行会的两位会首也很开心。

纤夫们都穷,就算他们这些会首也一样。任风涛给他们争取了每人二两银子,抵得上他们几个月的收入。

飞龙帮想要欺压他们,原本是个坏事。如今飞龙帮退去不说,还要赔他们一笔钱,坏事变成了好事,自然开心。

只是他们显得有点拘束,大概是在飞龙帮的江湖好汉面前,有些放不开。

如此喝了几杯,任风涛皱起眉头,劝道:“两位会首,事情已经算是解决了。接下来就算飞龙帮还要找麻烦,也只会来找我任胖子,不会再折腾你们。你们应该开心才对,为什么愁眉苦脸的?”

两位会首顿时有些慌乱,连连告罪,二话不说就自己罚酒一杯,结果一人约莫是喝得太快呛着了,咳嗽了好一会儿。

潘龙叹了口气,随便找了个话题:“几位啊,我是外地人,对这一带的形势不熟悉。巨鲸帮威名赫赫,我是知道的,那飞龙帮是什么来路?”

一个大概已经有四十开外的巨鲸帮帮众立刻接过话头,解释说:“飞龙帮本是在飞龙山上建山寨,打劫过往行人商队的绿林。今年春上,他们偶然遇到一个受了伤的江洋大盗,折损了十几个人,将这大盗抓住,送给了官府。于是靠着这个功劳洗白了身份,弄了一个开垦团的名字,当了垦荒人。”

“绿林洗白,究竟是个什么章程?”潘龙好奇地问,“我从雍州来,我们雍州那边从没这样的说法。要么落草为寇,要么散伙回家,怎么还能整个儿弄个身份的?”

任风涛笑了:“各地情况不同嘛。你们雍州那边因为金城防线的缘故,军队甚多,调动又频繁,几乎年年都有大军过境。朝廷官员们自然心里有底气,实在不行奏报朝廷派兵围剿就好,又何须与绿林妥协?”

“但我们益州就不同了。我们这边太平无事,朝廷驻军有限。加上山多地少,就算想要围剿也很困难。而且我们这边黑白两道的区分也不大明显,朝廷想要拉一派打一派都不容易……久而久之,朝廷就倾向于和绿林妥协,也就有了洗白之说。”

任风涛喝了一杯,愉快地说:“其实我们巨鲸帮也是洗白成功的例子。当年巨鲸帮本是水寇,后来因为帮助巡风使查了一个大贪官,才算顺利洗白成功。如今我们帮主可是雷山县的县尉,就连我任胖子,也有一个乡里巡捕的身份。”

说着,他拿出了一块巡捕腰牌。

潘龙有些纳闷,问:“巨鲸帮是整个益州都赫赫有名的大帮派,若是人人都有身份,那岂不是……”

任风涛哈哈大笑:“怎么可能人人都有身份!就算朝廷舍得,我们也不愿意把老底都暴露出来啊!我们帮里四五千号弟兄,有个官面身份的也不过一百多人。大多数人就是寻常良民。”

说着,他用力拍拍身边的帮众们:“大家都是良民,大大的良民啊!”

潘龙这才明白,又询问关于“洗白”的流程。

“洗白嘛,说到底就是给大家弄一个正式身份。朝廷登记人口,总要有个身份,你是官员?是商贾?是农夫?是工匠?总是要有个身份的。”

“绿林洗白的关键就在于,你要能弄一个养得活那么多人的产业出来——至少名义上要能养得活。比方说我们巨鲸帮,洗白之后就是养鱼的。按图索骥,大多数的帮众都是挂的渔家身份。”

“那垦荒人,就是要种田?”

“没错,飞龙帮有六七百人。他们既然要洗白,就要有足够六七百人过活的田地。哪怕都是下等薄田,至少名义上要能应付得过去,才算是真正洗白成功。”任风涛点头说,“但是开垦田地谈何容易!若是都要帮众们去耕作,大家不愿意还是小事,关键在于——大家种了田,安身立命了,谁还跟钱大中去过刀头舔血的日子?”

他笑了笑,说:“其实情况已经挺明显的,当年这飞龙帮以彪悍凶狠著称,可如今……你也看到了。”

潘龙回忆了一下之前冲突时候的情景,不由微微点头。

“有了产业,开始种田了,自然就不愿意厮杀拼命了。所以钱大中才急着找别人去开垦田地,免得垦荒成功,他也没了可靠的打手,真的变成了田舍翁。”

“那巨鲸帮呢?”潘龙问。

“自然也是如此。”任风涛说,“可我们的规模本来就已经太大,怎么都不缺能打敢打的。相反,能让大批兄弟过上安稳日子,大家都高兴。刀头舔血什么的,哪里有养鱼来得安生!”

潘龙的疑惑总算全部解开,笑着敬了任风涛一杯。

敬酒自然不能只敬一人,于是便又喝了一圈。这一圈喝过之后,那个之前说过话的中年帮众对潘龙说:“看到你的相貌,又想到你的姓氏,我倒是想起了一个人。”

“谁?”

“那人叫潘文,雍州人氏,没准跟你是亲戚。”这中年帮众说,“我想……他应该是雍州著名的才子吧。”

潘龙愣了一下,仔细回忆了一番,真不记得潘家有什么“才子”。

潘家嫡系虽然就那么几个人,但各个分支加起来,其实人口还是挺多的,总有四五百号人。可在这四五百人里面,武夫比比皆是,商人也有几个,才子——那是真的一个都没有。

没办法,因为超凡武道广泛存在的缘故,大夏皇朝的文风比起穿越前的世界来,真的是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就算是“文风昌盛”的地方,一个城镇里面也未必能找出十个八个可以作诗撰文的文化人,更不要说什么才子。

别说民间,就连大夏皇朝的官场上,大多数官员的文化水平也就仅限于能够读写半文半白的“官话”的程度罢了。

毕竟……用不着啊。

大夏皇朝也搞科举,可科举里面最被朝廷看重的是“兵法武道科”,其次是“运筹算术科”和“法令诉讼科”,诸如“诗词文赋科”、“博古通今科”的地位,并不比“农桑养豢科”之类更高。

大夏的文化人们,除了家里有矿不需要赚钱的之外,大多从事教育行业或者文艺创作行业,在官学当老师,或者写戏文和话本,是他们的主要营生。

这营生并不差,但社会地位也就那样了。比起前世曾经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完全是天上地下,不可同日而言。

潘家子弟有家传武学,又有足够的财富,除非是真喜欢文化,否则谁会把时间精力花在这上面?

反正当代没有。

所以潘龙回忆了许久,最后回答:“我虽然也是雍州人,却不记得家里有个才子亲戚。”

“那真是可惜了。”中年帮众叹道,“当年的雍州才子潘文,那是何等的俊杰!他起初也只是初通文墨,后来为了追求邛崃派的任大小姐而发奋苦读,只用七日,就在县学考取了秀才。更是在三个月后的秋闱大考之中,考取益州一甲第十二,当真是千古奇才!”

潘龙愣了一下,觉得有点不对劲。

“我看你的相貌,跟他还略有几分相像。本以为你们是亲戚,却原来是我看错了。”

“等等!”潘龙忍不住打断了他的感慨,“那个……你知道任大小姐叫什么吗?”

中年帮众纳闷地看了他一眼,摇头:“我是正经人,打听人家姑娘闺名干什么?”

“那么……那位雍州才子,他后来怎么样了?”

“自然是抱得美人归,夫妻双双把家还,去雍州了呗。”

任风涛也笑呵呵地插了一嘴:“那位雍州才子可有个著名的典故。别人是喝酒作诗,他是如厕作诗。每每如厕一回,出来便能想出诗词,也是奇妙呢。”

潘龙嘴角翘了两下,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他已经有了很糟糕的预感,但还是想要努力挣扎一下,问:“那位才子会武功吗?”

“当然会。”任风涛说,“他可不是文弱书生,相反,他书剑双绝。曾经右手写字,左手挥剑,和数十名盗匪大战之余,还写出了一篇文章来。”

“他用左手剑?”

任风涛摇头:“他当然是双手都能用剑,又不是戏文里面那个断了一条胳膊的养鸟大剑客古乐天,哪有明明双手都能用,却偏要只练左手的道理?”

潘龙松了口气。

“但他似乎的确是更喜欢左手用剑。”中年帮众补充说,“毕竟右手很忙啊,又要写字,又要吃饭,还要抱着美人……只得左手有空了。”

“啊?”

“这也是他的典故,曾有人问他为何要用左手使剑,他先是用右手也施展了一路剑法,然后才说出了‘右手很忙’这一番话。

潘龙越听越迷糊,他开始还以为这雍州才子是自己老爹假扮的,但听这两人的描述,那分明是一个风流倜傥的俊秀人物,跟老爹那个粗坯有很大不同。

(大概是我想多了吧……)

酒足饭饱之后,潘龙就向巨鲸帮众人告辞,乘船过江。

但他心中始终在琢磨,念念不忘那个“雍州才子”的事情。

不管怎么看,他都觉得那人跟自己老爹有几分相似。

思来想去,他最后下定决心,去外公家打听一下。

第二十三章、走亲戚

潘龙曾经跟着父母去过一次外公家,虽然当时他才不到十岁,但作为穿越者,他可不像寻常孩童那样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

相反,对他来说,那是七八年之前的一趟旅游。时间并不遥远,印象还很深刻。

比方说,他清楚地记得外公家住在一个叫绥山县的县城,但母亲闭关和老祖宗隐居的地方则在城外十余里的高山上的一个小庄子里面,虽然大多数人都住在县城,但似乎大家都以能够去住在山上为荣。

这些情报已经比较详细,足够他探访外公家的所在。

他去城镇里面打听了一下,果然益州西部有个绥山县,还相当有名。

绥山县往西不远,便是邛崃山脉之中赫赫有名的绥桃山。相传山上有仙人所栽桃树,凡人吃了之后能强身健体、益寿延年。更传说山上有不死仙人,能飞天遁地、出入青冥,长生万千载。

自古以来,就常有人去绥桃山寻访仙缘,也常常传说有人在其中得道成仙,但都没有比较可靠的例子。

直到大夏初年,有仙人因为和帝甲子争辩落败,一气之下远走九州边陲,隐居在邛崃山深处。那仙人甚是霸道,将原本住在邛崃山上的炼气士们赶了出来。炼气士当中有人愤愤不平,就以邛崃为号,结成门派。

那就是天下名门“邛崃派”的来历。

邛崃派分为多个分支,散居在邛崃山脉各处。绥桃山上就有一支,便是赫赫有名的“多管闲事”任家,任家的老祖宗“白眉老人”任长生据说已经修炼了二三百年,在天下的真人大宗师里面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甚至据说快要修炼成仙了。

绥山县距离绥桃山不远,自然吸引了很多想要拜师学艺的人。尤其任家一向行侠仗义,在民间声望极高,很多受过他们恩惠的人都想要报答,不少人干脆就搬到绥桃山附近居住,他们多半也住在绥山县。

路边的小客栈里面,潘龙听老板说完,点了点头,问:“那么,你知道绥山县有多少姓任的人家吗?”

老板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客官您说笑了,此地距离绥山县还有好几百里,我怎么会知道绥山县的具体情况?”

潘龙哑然失笑,发现自己问了一个蠢问题。

他的心中,除了之前的疑惑,又增加了新的疑惑。

或者说,他一直在疑惑的那个问题,又浮现了起来。

外公家到底是不是“多管闲事”的那个任家?

仔细分析一下,似乎外公家真的应该很牛逼才对。

否则的话,他们凭什么敢对一位先天高手甩脸色?

前些年送母亲回娘家闭关的时候,老爹可是已经修成先天境界了啊!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咂咂嘴,感觉有点怪异。

穿越到这个世界,他本以为自己只是穿越到了一个寻常富户;过了几年,发现自家原来还是准上流社会;再过些年,发现自家竟然藏着天大的秘密;到了现在……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如果外公家真的就是那个天下闻名的任家,那他岂不是天胡开局,直接就堪比罗斯福家族丘吉尔家族之类?

“原本以为是寻常渔村热血少年,结果发现是名门之后;原本以为是村里的落魄小瘪三,结果发现是村长的儿子,还是前朝太子爷转世……这桥段有点恶俗啊!”

骑着驽马,悠哉悠哉走在路上,他笑呵呵地自嘲。

自嘲归自嘲,如果外祖父家真的是那个任家,这当然是好事。

他不会自己去主动找靠山,但有靠山不靠,岂不是脑子有问题!

大概是距离任家的地盘太近的缘故,这几百里路相当太平,既没遇到强盗土匪,也没见到贪官恶霸。一直到了绥山县,潘龙都没找到让自己新制作的那批铜钱开个利是的机会。

从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看来,任家的威慑力果然够大。这一带的居民显然都生活得不错,诸如那种面有菜色瘦骨伶仃的穷人,他一个都没见到。就算是乡村田间的农夫,起码也脸色红润,身材匀称,看得出来至少还是能吃饱饭的。

“果然,就算是生产力相对低下的古代,只要没有贪官污吏地主恶霸,老百姓总还是能过得下去的。”

潘龙看得连连点头,对于那个任家不由得好感大增。

不论是不是自家外公,这样一个家族,或者说这样一群人,都值得尊敬。

到了绥山县,他依稀记得外公家在县城西边一个大宅院,但毕竟过了好几年,不是很确信了,就找了一个路人询问。

“任家?你说的是那个任家吗?”

“……我也不确定是不是,这县城里面有几个任家?”

“那可太多了,我也姓任啊。”

潘龙哑然失笑:“啊呀,那真是失敬失敬!”

“谈不上什么失敬的,能够跟那一家一样姓任,我觉得挺有面子,说出去也能抬头挺胸。”那个姓任的路人笑了,“这绥山县城里面,姓任的大户人家约莫有四五户。你要是想不出什么更多的特征,那就只好一家一家打听过去了。”

潘龙仔细回忆了一会儿,想起了一个细节:“他家门很大,对联很长……至少七八年之前是这样。”

“门有多大?对联有多长?”

“我那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啊……”

任姓路人琢磨了一下,说:“那你不妨先去县城最西边,和城墙只隔着一条巷子的那一家看看。那就是天下闻名的绥山任家,他家的门就很大,对联就很长。”

“……还有没有别家?我不好意思去打扰人家。”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任姓路人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怕被当成趋炎附势的人?”

潘龙干笑两声,默认了这个猜测。

路人大笑,拍拍他的肩膀,走了。

潘龙自己也觉得好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奔着县城最西边去了。

他走着走着,渐渐觉得道路熟悉起来。很多早已模糊的回忆,慢慢的和周围的环境能够对得上号。等走到能看见城门的地方,便看到了一个规模不小的大宅院。而那宅院的大门,则简直就和他记忆里面一模一样。

超过一丈高的实木大门,通体漆黑。两条红木金字的对联挂在大门两侧,上联是“通今晓古、著书立说,文士提笔安天下”,下联是“戬恶扬善、卫道诛邪,武夫拔剑护苍生”。

“也亏得这门够大,小一点的话,怕是都不够挂对联的……”他忍不住低声嘟囔,牵着马走过去,刚要敲门,大门就开了,一个满头白发却精神矍铄的老人看着他。

“这里是邛崃派任家的宅院,不知道朋友有何贵干?”

老人眼中神光湛然,随随便便一站,却让潘龙感觉他浑身上下无懈可击,不管自己怎么出手都会被瞬间制服,更能清楚感觉到他身上透出极为旺盛的气息,甚至还在自己爷爷之上。

这人赫然是一位先天高手!

(真不愧是天下名门!看门的居然都是先天高手!只是这人……我好像有点眼熟……)

潘龙心中惊叹了一下,客客气气地说:“我叫潘龙,是——”

他话还没说完,老人已经瞪大了眼睛,打断了他的话:“你叫潘龙?”

“……没错。”

老人仔细看了看他,连连点头:“果然!果然!眉目之间,和大小姐依稀相似啊!”

潘龙有些尴尬——这世界可不流行什么“中性美”,男人长得像女人,不是什么有面子的事情。

他自问和老爹颇为相似,都是很有男人味的那种,然而这位老门房显然只关心自家小姐,对姑爷毫不在意。

“算算年纪……你今年十七了,对吧?”

“您……您记得我?”

“当然记得!你上次来的时候还是个小不点,可既有见识,又通情达理,说话丝丝入扣,比几位少爷都靠谱。”

老门房笑着将大门完全打开,出来接过他手中的缰绳,帮他牵马。

“我姓陈,叫陈平南。大家都叫我陈伯,你也这么叫我好了。”

二人进了门,陈伯边走边说:“你不知道,那次你们走了之后,老太爷把几位少爷一顿臭骂。说‘比不上姓潘我也就认了,你们这群混小子连人家儿子都比不过,为什么不干脆拿根绳子上吊算了!’要不是大小姐给他们说情,他们绝对是要被押到绥桃山山顶去苦练十年的……”

潘龙努力回忆了一下,想起来自己当初似乎的确跟十几到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争论了一通。

却原来,那都是自己的舅舅?

只是时间过得太久,他实在想不起来当初争论的是什么话题。只记得那几位舅舅被他喷得够呛……当时他穿越的时间还不算太长,前世网络上的许多辩论桥段都还记得清清楚楚,一段一段的,想来舅舅们当时一定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

“我娘闭关这么多年,情况如何?”他还是先问了最关心的问题。

“大小姐情况挺好的,进境正常。”陈伯说,“但是闭关的地方不能见外客,就算是送饭菜的时候,也要戴着面具进去,以免干扰了她的行功。你来得不巧,恐怕还要再过两年,才能见到她。”

“一切正常就好。”潘龙心里的石头落了地,由衷地笑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一个门洞里走出个二十六七的年轻人,大声问:“陈老伯,你在跟谁聊天啊?大姐的事情不要告诉别人——”

他看到了潘龙的脸,愣了一会儿,然后一张白净的脸变得通红,二话不说转身就走,脚步快得跟飞一般,一转眼就不见了。

潘龙疑惑地看向陈伯,却见陈伯一脸笑容。

“那是小少爷阿瑾,就是当初自诩才子,想要向你爹挑战格致之学,结果被你问得张口结舌,最后大叫‘我不活了’,把自己关在书房里面读了三个月的书,眼睛读得跟貘兽一样的那个。”

潘龙恍然大悟,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第二十四章、绥山任家(5K)

几年之前的潘龙,不知道是不是被小孩子的身体影响了的缘故,性格颇为好强争胜。

虽然他平时很沉稳,但只要是和别人争胜负的时候,他无论如何都要赢。

武功也好,文化也罢,除非对方实在比自己高了太多,的确是没有赢的可能,否则他就要努力去争一下。

上次来外公家的时候,他就曾经和一群舅舅们辩论,结果自然是横扫无敌。

这事情他其实都忘得差不多了——那几年他赢了太多的人,真的是多到懒得记了。

何况当初辩论赢了诸位舅舅的事情,也真是不值得一提。对他来说,辩论获胜是理所当然的,比武获胜才有点难度。

但对于这位小舅舅任瑾来说,自诩少年才子的他别说赢不了拐走自己大姐的混账,竟然连混账的儿子,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都辩不过……

也难怪他会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认出潘龙之后立刻拔腿就跑。

而且留下心理阴影的,还不止任瑾一个人。

他们走着走着,又遇到了一位舅舅,这位年纪稍大一些,还牵着一个小女孩,大概是他女儿。潘龙本拟过去打个招呼,结果还没来得及开口,对方认出他来,把女儿一抱,飞也似的跑了。

“我就这么可怕吗?”他纳闷地问,“我只是要跟长辈打个招呼啊。”

陈伯哈哈大笑:“你当年一张嘴横扫四方,他们都被你说怕了。现在看到你,他们当然第一反应就是‘啊呀!小小潘又来砸场子了!’而且你是晚辈,他们就算气得火冒三丈,也不能跟你动手。那当然只能惹不起躲得起喽。”

潘龙叹了口气:“那时候我还太年轻……”

“你现在才算是‘年轻’,那时候还是小孩子呢。”陈伯说,“说实话,当初你辩倒各位少爷,大家也都很惊讶。你爹虽然是大才子,可他擅长的是深思熟虑,这种临场对答争机锋的事情,他并不擅长。可以说,你是真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他停了一下,仔细看了看潘龙,又说:“论武功也是。”

潘龙好奇地问:“我爹当年武功如何?”

“不及你,差距挺大。”陈伯想了想,又补充说,“那年他二十六,比你大了差不多十岁。但若是那时候的他和现在的你交手……我估计他撑不过二十招。”

潘龙自然知道老爹和母亲是哪一年结婚的,他也知道当时老爹还不是先天高手,但没想到当时老爹的武功,竟然还不如现在的自己。

但仔细一想,老爹是二十五岁才得到山海经残片的,到二十六岁的时候,也不过就得到了这件宝物一年。

区区一年,他又能成长多少呢?

他可不像自己这样,能够将山海经残片的威力完全发挥出来,不时能弄上一套角色面板也就罢了,甚至连收集灵气的速度都快到惊人。

那时候的老爹,没准连一个虚幻世界都还没经历过吧?

没有去虚幻世界历练,也没有牛嚼牡丹大吃灵药的机会。光靠着在虚无之中练武,他能够练就左手剑,还能够学文有成,已经挺了不起,却也已经竭尽了全力。

不如自己,也是理所当然。

陈伯还在絮絮叨叨:“我看你样子,内功已经有相当火候。如果不是你们家的家传内功路数过于厚重的话,或许都已经能够感应天地元气,冲击先天境界了。你们这种内功由外而内,优点在于积累深厚、不容易走火入魔,缺点就是破关的难度太大,往往要积累个三四十年,才能踏入先天境界。唉,人的一生能有几个三四十年呢?”

他又说:“大姑爷让你来这边,估计也是希望你学到上乘内功吧。你的内功底子不错,转修上乘内功的话,只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将内力转化过来,就能有一个很大的进步。等一下见到老爷,我一定要跟他说这件事……”

“老爹只是让我出门随便走走,是我自己想要来问问母亲的事情,才来益州的。”

“那大概就是天意了。天意更加重要。如果老爷不肯传授你邛崃派‘太清玉书’的话,不妨跟老头子我学学‘少清秘典’。少清心法自然不如太清心法那样浑厚博大,可勇猛精进,也算是别有奥秘——反正比你家那套靠着吐纳法改进出来的内功高明多了。”

“您这功夫可以教人的吗?”

“当然可以,少清一脉自从昔日太行论剑大败之后,就已经差不多算是散伙了。谁还会来找我的麻烦,追究我私自传功呢?何况,能得到你这样的传人,就算是那些真人长老们,也只会点头称赞,没准他们会比我更加用心教导呢!”

二人边聊边走,很快就来到了任府大厅。大概是因为已经得到消息的缘故,大厅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除了五六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之外,还有不少年轻人——至少看起来像是年轻人的,坐在下首的座位上。

潘龙进了门,陈伯给他一一介绍,果然都是家里的长辈。

有趣的是,年近六十的外祖父任安民在这些长辈里面,竟然还属于小字辈。当然,看外貌也能看得出来。他须发都是黑的,脸上也没多少皱纹,看起来仿佛只有不到四十岁的样子。相比那些头发胡子都白了,满脸皱纹深到可以夹死蚊子的老头儿们,显然只是晚辈。

坐在大厅对着门的主座上的,是任安民的祖父,已经一百二十多岁的玄祖任文。

这位玄祖也是先天高手,他明显服用过延寿的灵药,虽然寿命已经到了寻常先天高手的极限,但脸色红润、精神矍铄,一点也没有垂老之色。

看他的脸色,潘龙觉得或许他还能再活四五十年呢。

对于潘龙的到来,任安民显得有些不大喜欢——潘龙猜他或许是恨屋及乌,讨厌老爹就顺带着连自己一起讨厌了。

但任文却笑得很开心:“才十七岁就有这样的修为,你的功夫练得很好!虽然为了防止你破坏小玥儿修炼的心境,不能让你们母子见面,但让你去见一见老祖宗,倒是没问题。”

潘龙尚未开口,一位曾祖就出言反对:“叔叔,他一不姓任,二没拜入邛崃派门下,去拜见老祖宗,不合适吧?”

玄祖摇头:“我觉得合适。”

他如此强调,两位曾祖以及诸位祖父辈也无话可说,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拜见过长辈之后,任安民就让潘龙跟着自己,去了别院书房。

“唉,你来得不是时候啊!”进了书房,他脸上严肃和冷淡的表情瞬间散去,变成了宠溺和担心,“怎么偏偏是这时候呢!”

潘龙有些纳闷,询问究竟。

“今年年初,绥桃山上的仙桃树结了六枚桃子。算算时间,大约在中秋前后,这些仙桃就能成熟。”任安民一句话就解开了潘龙的疑惑,“别说我们家里,就算是邛崃派别的支脉之中,盯着这几个桃子的人也不少呢!”

“外公,这几枚仙桃究竟有什么用处?”潘龙好奇地问。

“还能有什么用处?无非是改善体质增强经脉填补骨髓之类。”任安民说,“综合考虑的话,一枚桃子大概能节省三十年的苦修——当然,这是建立在冲击真人境界的前提下的。如果只打算修炼到先天境界为止,那吃不吃这桃子,其实也无所谓。”

潘龙微微点头,问:“那这仙桃树多少年才结一次果?”

“上次结果,还是大概二百年前吧。”任安民说,“当时我们任家才刚刚搬到这里,老祖宗也才只是先天境界。他将那一次结的四颗仙桃都吃了,花了半年时间完全吸收,然后就修成了真人宗师。”

潘龙吃了一惊:“效果这么好?那岂不是争夺的人要多到打破头!”

“本来就是。”任安民叹了口气,“光是我知道的,至少有上百人想要争这仙桃。既有你这样的后生俊杰,也有如祖父那种已经在先天巅峰困顿太久,做梦都想要突破瓶颈的……前一种也就罢了,论天赋,你不会输给任何人,但后一种……”

“您想要吃那桃子吗?”潘龙问。

任安民哈哈大笑:“我才不稀罕呢!我今年才六十一,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谁敢说我就肯定修不成宗师?何况,就算修不成宗师又如何?纵横江湖两甲子,快意红尘一百二十年,还有什么可不满足的吗?”

潘龙也笑了:“既然您不想要吃那桃子,那我们就不用争——反正我也不稀罕这桃子。如今我连先天都还没修成,哪里需要考虑到真人那么远。”

任安民摇摇头,露出了少许忧虑之色:“老祖宗的脾气,你不明白。他这人软硬都不吃,心坚如铁,只做他认为正确的事情。如果他觉得你值得造就的话,就算你拒绝,他也会把一颗仙桃塞到你的嘴巴里面去。”

潘龙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才忍不住苦笑:“我懂了!”

“是啊,你天赋如此惊人,二十岁不到,内功修为就已经快要到后天境界的极限了——而且你修炼的还是武家的内功,由外至内、循序渐进,根基最是牢固不过,进境却也最是缓慢不过。你修炼如此内功,都能有这样的成就,谁都看得出来是不世奇才。若我所估不错,老祖宗赏识你,想要栽培你的可能性,怕是超过九成。”

“……那岂不就是十成十了么?”

“本来就是如此。”任安民叹了口气,“要是你迟几天来,比方说八月份再来。那么等到中秋那天直接上山,仙桃吃下肚子去,谁还能逼你吐出来不成?要是你早一些来,就像当年你爹那样,拜见了老祖宗就走,谁也不能找你的麻烦。”

“可我偏偏来得不早不迟。”

“是啊!”任安民又叹了一声,满脸苦恼,“现在这种情况,怕是会有一群人要找你的麻烦。只要他们能证明你资质平平不堪造就,或者是心性粗劣难成大器,再或者是人品不端不值得培养……你还能跟他们争仙桃吗?”

“真是无妄之灾!”

“谁说不是呢!”

二人相对叹息。

过了片刻,潘龙问:“那您觉得,我该不该去拜见老祖宗?如果您觉得我不该去的话,那我现在就走。他老人家总不至于从绥桃山上下来抓我。反正母亲还在闭关,我只要知道她一切安好,此行目的就已经达到,心满意足了。”

任安民看着潘龙,反而犹豫了起来。

他沉默不语,脸色却变了又变,最后深深地吸了口气,下定了决心。

“去!”他斩钉截铁地说,“不禁要去,还要留下争一枚仙桃!”

“为什么?”

“你有天赋,来得又巧,这就是你的机缘。既然有机缘,为什么不争上一争?”任安民眼中精光暴起,头发无风自动,“该是你的好处,凭什么要让给别人!”

潘龙笑了:“我听您的。”

“好!”任安民笑了,“既然你已经下定了决心,那么今天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就送你上绥桃山!”

这一天潘龙休息得很好,外祖父派了两位舅舅守住他居住的小院子,不让任何人打扰。俨然一副护犊子的架势,将态度完全摆了出来。

潘龙在房里也能听到,外面不止一次有人说话甚至于争执。但上有当今任家话事人的意见,下有任安民一系的鼎力支持,一时半会儿,还真没人能把潘龙怎么样。

他们甚至都见不到潘龙的面。

第二天天还没亮,任安民就带着潘龙离开了绥山县城,前往绥桃山。

他们并没有步行,而是乘着坐骑。所骑乘的也不是寻常骏马,而是背生双翼、足下腾云的灵兽,名曰“云生兽”。

云生兽看起来和高头大马相似,只是额头两侧有两支小小的短角,肩膀后面有一对白色的双翼。

虽然有翅膀,但这灵兽却并不是靠翅膀飞行的。潘龙和任安民分别骑上一匹之后,两匹灵兽的脚下就腾起了五色云彩,然后它们冉冉升起,不一会儿就升到了上百丈的空中。

潘龙两世为人,却还是第一次飞上天,不由得十分好奇。

他前世乘坐过飞机,可人在飞机里面,是被密封在机舱之中的。就算能够通过窗户看到外面,也只能看到不大的范围,更无法直接感受到外界的光和风。

就算这样,当年他第一次乘坐飞机的时候,也十分兴奋,东张西望不说,还特地买了个相机,咔嚓咔嚓拍了许多照片,全是外面的云海。

但骑着云生兽,则是货真价实的“飞上天”了。

眼看着地面距离自己越来越远,饶是潘龙并没有恐高症,也不由得在兴奋之余有些心慌,忍不住静静抱住了坐骑的脖子。

他知道这样挺没面子的,但掉下去就要粉身碎骨,由不得他不慌。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算是镇定下来。左右看看,上下看看,忍不住笑了。

“其实也没多高。”他自言自语,“这个高度……摔下去的话,我也未必会死啊。”

“当然不会死。”外祖父虽然在二三丈之外,但声音却如同在他耳边响起一样,“此刻我们距离地面大约也就百丈,以你的武功,摔下去最多也就重伤。但等到了绥桃山上,距离地面约莫有两千七八百丈,到时候再摔下去,就算是老夫我,也要被活活摔死的。”

潘龙不由得又紧张起来。

“放心吧,云生兽足下的祥云看似稀薄,其实异常坚固。别说你还坐在它的背上,就算你站在它旁边,只要别被它甩开,保持在周围一丈的范围,你想摔都摔不下去。”

潘龙这才放下心来——原来这里看起来危险,其实无非也就跟高空玻璃走道一样罢了。

二人在空中赶路,脚下祥云遮住身影,地面上的凡人便看不到他们。片刻之后东边日出,只见红霞金光灿烂一片,顷刻间大地山河仿佛都披上了一层金红色的薄纱,景色煞是壮美。

潘龙还在感叹美景,任安民却叹道:“我一生修炼武功,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御气飞行、出入青冥。结果修炼至今,还是过不去身剑合一那一关,始终只能算‘剑侠’,算不得‘剑仙’……资质这东西,真的是让人无法可想啊!”

“仙桃对资质有效吗?”

“当然没用。”任安民笑了,“仙桃改善的是体质、骨骼、经脉这些有形的东西。身剑合一需要的是无形的‘悟性’、‘灵性’之类的东西。天下虽大,能够改善那方面资质的灵药,却是少之又少的。”

“那总是还有了?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潘龙问。

任安民摇头:“不清楚。我若是知道,早就想方设法吃上一回了。”

潘龙想了想,很认真地说:“那我将来如果找到这种灵药的话,一定记得带一份来孝敬您。”

任安民大笑:“哈哈!这种话还是等你修成真人再说吧。”

二人说着笑着,两朵浮云悠悠然向着远处的高山飞去。

第二十五章、老好人(5K)

两千七八百丈是多高?

大夏以五尺为一步,每三百六十步为一里,而一丈又是十尺,即一百八十丈就是一里。

两千七八百丈,大概就是十五里出头。

如果对这个概念还不够清晰的话,那么还有一个参考——军队行军的时候,大概每天走三十里。早上拔寨出发,走十五里就要停下来休息,顺便吃个午饭。

很多城镇之外都有“五里亭”、“十里亭”、“半程亭”之类的小村子。其中“半程亭”大概就是城镇能够实际保护的极限,超出这个范围之外,消息传来,军队再赶去,基本上什么都来不及了。

当然,武林高手不在此列。

绥桃山的高度,就相当于把一个城市到“半程亭”之间的道路拉直了竖起来。

潘龙前世的世界里面,世界最高的几座山峰说起来差不多也有这个高度。但实际上差得很远——九州世界可没有“海拔”的概念,一座山的高度,就是指山顶到山脚的垂直距离。

换句话说,绥桃山若是搬到他前世的世界去,大概就是把世界第一高峰连同下面作为根基的高原大地一起平移到东部沿海。

……好吧,也许地面会吃不消。

这个高度实在是有些厉害,纵然云生兽能够踏云而行,离地几百丈,乃至于和飞得较低的云彩平齐,但对于绥桃山来说,却还差得远呢。

到了绥桃山,云生兽也只能沿着山坡往上飞。潘龙初时还能清楚地看到山脚下的城镇和村落,很有航拍的感觉。但渐渐的云层遮住了视线,等云层过去之后,已经只能看到一片一片如同棋盘般的景色。再往上走,等到渐渐接近山顶的时候,地面上已经只剩一片一片有些模糊的颜色,勉强能够分辨哪里是农田、哪里是村庄,仅此而已。

“这可真够高啊!”潘龙感叹,“我还是第一次到这么高的地方来!”

“绥桃山其实还不算高。”外公任安民说,“若是你有机会邛崃山的主峰英杰峰,才会明白什么叫‘高’。”

潘龙回忆了一下,问:“就是传说中高逾万丈的英杰峰?”

“没错,而且……那不是传说。”

潘龙想象了一下实打实的万丈高峰,不由得啧啧称奇。

才两千七八百丈,就已经高到这个地步,万丈……这要是放在前世的世界,怕是连平流层都出了吧?

“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去看看!”

“那需要你至少修成先天气异才行。”任安民说,“那个高度,只要还是需要呼吸的活物,就没办法能够活得下来。必须是能够不依靠口鼻心肺,直接和外界交换气息,才能够在那个高度生活。”

他笑了一笑,说:“其实英杰峰还不是最高的山峰。你有机会的话,可以试着去攀登大小天山,那里据说有超过两万丈的高峰。至于传说中四万八千丈的昆仑玉京,大概就算是真人宗师,也很难爬得上去吧……”

他遥望着天空,有些喟叹地说:“天地广阔,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或许甚至存在只有不死的仙佛,才能够爬上去的奇峰绝壁。甚至于……就算是仙佛或者妖神,大概也没办法知道我们头上的茫茫苍天,究竟有多高。”

“几年前你和那几个没用的舅舅辩论,曾说‘肉眼看东西,无不近大而远小。由此推论,我们夜晚所见的满天星辰,多半便是一轮轮烈烈红日,只是和我们距离太远,所以只能看到一点星光。尘世间最为遥远的距离,便是尘世中的芸芸众生和那些星辰之间的距离’……当时他们都被你震住了,说不出话来。事后告诉了我,我也很为之惊叹。”

潘龙尴尬地笑了笑,解释说:“我只是猜测而已。”

“我知道你只是猜测,但这猜测真的是无比壮丽,令人为之神往。”任安民说,“我当时就想,如果有朝一日我修成仙佛,能够长生不死,一定要飞出苍天之上,去向浩瀚星海之中追寻那些星辰,去亲眼看看那些如同烈日一般的巨大火球,是怎么变成地面所见的一颗颗微小星辰的。”

“那恐怕会消耗很多时间。”

“五千年也好,一万年也罢……反正仙佛不老不死,有足够的时间。”

祖孙二人骑在云生兽上,说着聊着,眼看就到了山顶。

说来奇妙,明明越往山顶走,温度越低、空气也越稀薄,后面干脆就是在雪山之中跋涉。但走着走着,突然间就暖和了起来,空气也恢复了正常,就连周围的山路上的积雪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草木茂盛、郁郁葱葱,看起来不像是在极高的山顶,倒像是在地面上一样。

潘龙大吃一惊,随即明白,这就是传说中的“洞天福地”了。

相传仙佛并不居住在红尘之中,而住在所谓洞天福地里面。那些洞天福地虽然还在人间,却已经和凡尘迥异,别有玄妙。

现在看来,这绥桃山山顶,就是一处洞天福地。

“老爹居然这么多年都没告诉过我,绥桃山山顶竟然是这样!”潘龙低声嘀咕,“早知道的话,我当年就算吵着闹着也要跟着上来……”

他随即意识到,当年自己就算吵着闹着,估计也上不来。

之前那段雪山的道路冰寒刺骨,空气又稀薄到让人呼吸艰难。以他现在的修为,尚且感觉有些吃力。当初的他如果真的要上来的话,多半直接就死在路上了……

道路至此已经平坦得好像平地一样,潘龙跟着外公一起下了马,任凭云生兽到旁边去吃草,二人整理了一下仪容,沿着一条石子铺成的小路向前走去。

走了约莫百十步,绕过一块岩壁,只见眼前是大片大片的桃林。

数不清的桃树有点开花,有的结果,甜香弥漫在空气之中,竟然有几分醉人的感觉。无数红的白的花朵交相辉映,更有累累硕果将树枝也压弯了,看起来异常诱人。

“这里的桃林,其实都是中间那一棵仙桃树的子嗣。”任安民说,“等一下拜见了老祖宗,我们要在山顶上住一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拿桃子当晚饭。”

“这些桃子既然是仙桃树孕育,应该也有些神异吧?”潘龙好奇地问,“当饭吃……真的没问题?”

“没问题,你吃得还没它们长得快呢。”任安民笑道,“至于神异……反正我小时候不止一次吃这桃子吃到撑着,也没感觉有半点神异可言。仙佛的子孙依然是凡人,仙桃树的子孙自然也依旧是普通的桃树。”

潘龙有些失望——他本来还琢磨,如果这桃子真的神异,可以摘几个放在次元袋里面,将来回故乡的时候带给爷爷。

至于老爹……那就算了,这桃子一看就觉得很好吃,老爹当初肯定在这里也吃桃子吃到饱,但他竟然连一颗桃子都没带给自己,简直可恶!

有灵丹妙药之类,带点给他倒是没关系。但好吃的好喝的,没他的份!

二人穿过桃林,潘龙隐约觉得这些桃树似乎还会挪动,也不知道是自己的错觉呢?还是当真如此。

走着走着,眼前豁然开朗,却是一片颇为广阔的空地。空地的尽头有一片水潭,水潭旁边建造了七八间朴素的木屋,正有几个年龄不同的男男女女,在木屋前、水潭边,摆开架势,苦练拳法。

潘龙一看就认出他们练的是流传甚广的“大帝百胜拳”,这拳法相传是帝甲子所作,它并不能用来杀敌致胜,而是用以给麾下士兵强身健体的,类似于他前世的广播体操。

他自然也会这套拳法——天下练武的人,大概没几个不会的。只是包括他在内,天下武者练这套拳法的时候都只求舒展肌肉、活动筋骨,练到身上微微发热,就该休息一下,然后开始练正经功夫了。

但眼前这几个男男女女却不同,他们每一个动作都竭尽全力,累得大汗淋漓,显然不是“锻炼”或者“热身”,而是痛下功夫在苦练。

潘龙有些不以为然,任安民却露出了几分艳羡之色。

“这几位都是老祖宗的童子,若是能够学而有成,甚至可以被他收入门下。”他介绍说。

“哦?那老祖宗收过多少弟子?”

任安民笑了笑,没说。

潘龙秒懂。

不管老祖宗之前收过多少徒弟,但起码眼前这群里面,一个都不是。

甚至有可能……老祖宗压根就没收过徒弟,因为这些“童子”们没有哪怕一个能够“学而有成”。

他觉得这倒也正常,大帝百胜拳说白了就是广播体操,靠练广播体操而有所成就?简直是开玩笑。

广播体操这东西,适当练练应该有助于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可像他们这样练……总感觉不仅练不出成果来,反而会把自己给练伤了啊。

任安民带着潘龙向前走了一段路,来到一间和别的屋子明显拉开距离的茅草屋前,行了个礼,恭恭敬敬地说:“老祖宗,后辈带杰出子孙来拜见您了。”

潘龙也跟着行了个礼,却不知道该说什么,犹豫了一下,只能说了句:“拜见老祖宗。”

约莫过了一两秒钟,茅屋里面有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出来。

“原来是前一阵子来过的那个毛头小子的孩子啊。一转眼,你也这么大了——时间过得真快。”

说话间,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走了出来。他看起来非常衰老,就连背都有些驼了,拄着拐杖,走起路来甚至有些颤颤巍巍的感觉。

只看他这般模样,任谁也想不出他是天下闻名的大宗师,是走到了尘世尽头,距离仙佛之境已经不远的盖世人物。

但当他抬头看向潘龙的时候,潘龙就感觉自己似乎被极大的探照灯迎面照着,几乎睁不开眼睛;又像是有狂风正在迎面劲吹,吹得他几乎站立不住。

但这感觉转瞬即逝,眼前只有那个微驼的老人。

老人笑了一笑,和气地说:“嗯,你的确比你父亲要出色许多,任家几百年来,也只有寥寥二三人可以和你相比,称得上是天才。”

潘龙一惊,没料到老祖宗只是看一眼,就能看出自己的资质。

他的资质原本并不好,大概也就是比较出色,靠着努力能够考到全班乃至于全校前几名的程度。“天才”是肯定算不上的,最多算是“人才”。

但自从获得了四勇者的祝福之后,情况就不同了。

魔法协会会长劳伦斯给他的祝福“脑中有灵感,心中有智慧,学而有成”,这个名为“贤者智慧”的祝福提升了他学习和领悟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提升了他的资质。

如今他资质果然,用“万里挑一”之类的话来形容都不夸张,的确是实打实的天才级别。

只是……老祖宗究竟是怎么用“看”来判断别人资质的?难道说当真是仙家妙法?

“等你修成天人合一,自然就也有这样的能力。”老祖宗淡淡地说,“一个人的资质如何,从他和周围天地元气的密切程度就能看得出来。而且资质这东西,说重要也重要,可说不重要……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吧。先天境界的修为,就是一个改变资质的过程。每一个真人宗师,无论他的起点如何,都称得上是一等一的天才,和你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潘龙顿时就明白,自己的想法已经被老祖宗给看穿了。

他立刻低下头,一则表示尊敬,二则也是掩饰自己脸上的表情。

“你叫什么名字?”

“回禀老祖宗,我叫潘龙。”

“取表字了吗?”

“还没有。”

“那等吃了仙桃之后,我为你取个表字吧。”老祖宗依旧云淡风轻地说,“你的资质如此之好,合该有你一枚仙桃。”

任安民顿时大喜,虽然不敢笑出声来,脸上却犹如开了花一般。

老祖宗却又轻叹了一声,说:“其实那几颗桃子都给你,才是最好不过。可惜啊,人生在世,多有不得已。我只能给你一颗桃子,不能让你吃独食了。”

“有一颗仙桃,已经是意外之喜。”潘龙回答,“小子不敢奢求太多。”

“这有什么‘不敢’的?”老祖宗摇摇头,“我当年发现了仙桃,二话不说就一个人吃光了,连一颗都没留给别人——潘龙啊,人生在世,行侠仗义归行侠仗义,可该争取的好处就要争取,能争取到的好处就要拿到。好处落在我们这些聪明的好人手上,总好过落在那些蠢货或者恶棍手上,你说对不对?”

潘龙惊讶地抬起头来,看到老祖宗冲着自己挑了挑眉毛,顿时露出了几分年轻和狡黠之色。

“你不要以为我是什么老古板,更不要以为我们正派中人就要吃苦向前享受在后……那种想法是不对的!我付出了,我就该有收获。我做好事,我行侠仗义,我比别人付出得更多,那我为什么不该比别人获得更多呢?”

“帝甲子有云‘力量越大,责任越大’。一个愿意对自己、对别人、对苍生、对这个世界负责任的好人,他理所当然应该追求更强大的力量。你说对不对?”

潘龙还没来得及回答,老祖宗又说:“而且,做好人不容易啊!坏人可以阴险卑鄙,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讲道理,可以滥杀无辜,可以丧心病狂,可以呼朋结党,可以狼狈为奸,可以沆瀣一气……我们好人呢?我们要讲道理,要有节制,要在乎手段,要在乎民意……我们有一千种一万种的束缚。”

“潘龙啊,做好人,不容易啊!”

潘龙看着老祖宗突然显得有些激动和沉痛的脸色,也忍不住红了眼眶。

“您说得对,做好人……太难了!”

“是啊!做坏人太容易,做好人太难!”老祖宗叹道,“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好人才一定要努力加强自己的力量。我们强一分,成功和胜利的把握就多一分。或许就是这一分的力量,就能在关键时刻多救一个好人,多杀一个坏人,甚至于保护自己,克敌制胜……”

“我们的敌人太多太多,我们的帮手又太少太少,所以我们没有谦让的资格,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来让自己变得更强。”

“庸人们可以说,人间自有正气在。可人间的正气哪里来?还不是靠我们维护!他们可以倚仗于人间有正气,我们却没得倚仗,因为我们自己,就是他们的倚仗,我们就是人间正气。”

“我们要强大,不断强大,这无关道德,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责任!当你选择了惩恶扬善的道路,当你选择要当一个勇于出头勇于战斗的好人,你就必须强大,因为这已经不是你一个人的事,而是全天下的事!”

潘龙连连点头,大有遇到知音的感觉。

“我看得出来,你最近遇到了一些很伤心的事情。或许因为这些事情,你开始怀疑,怀疑自己选择的道路究竟对不对?怀疑自己究竟能不能坚持到底?甚至于,怀疑自己能不能继续走在这条道路上。”老祖宗用平和温暖的目光看着潘龙,“这种事情,我遇到过不止一次。我也曾经很多次地怀疑自己,甚至于想要干脆当个坏蛋算了——毕竟在这世界上,当坏蛋真的是比当好人轻松太多了。”

他叹了口气,摇摇头:“但是,我终究没办法说服自己去当个坏蛋。我没办法看到别人受苦而无动无衷,我没办法看到坏人不去给他一剑……结果我就只能继续当个好人,继续多管闲事,乃至于……建立了这么一个‘多管闲事’的家族。”

“你呢?你能说服自己吗?”

潘龙苦笑:“我也不能。”

“我们都不能,我们都是天生就要跟那些恶棍们斗到底,非要其中一方死掉才算结束的那种人。”老祖宗笑着说,“所以你不需要有什么顾虑,放手去争、大胆去做。”

“如果谁找你麻烦,而你又对付不了他的,就到绥桃山来。老头子我虽然年纪大了,可还能拔剑。”

他笑了笑,回身走进了木屋:“去吧,去吧。记得八月十五来吃桃子就行。”

第二十六章、教你一点真功夫(5k)

下山的路上,潘龙突然想起一件事,疑惑地问:“外公,老祖宗他怎么知道我在行侠仗义的?我们明明没提过这事啊。”

外公笑了:“你以为昨天一晚上,我们什么都没做吗?”

“啊?”

“从决定让你去拜见老祖宗开始,任家就在调查你踏入江湖之后的消息。”外公说,“你跟长安商会的商队走了一路,在鬼门山脚下得到了巨寇九山王的嘉许;你离开长安商会之后一路斩杀盗匪,光是可以肯定被你消灭的盗匪就有两伙;你和朋友行侠仗义却遇到挫折,朋友不幸被杀,你则在之后潜入敌人家中复仇……这些事情,我们都知道。”

潘龙吃了一惊,没料到任家的情报网竟然这么厉害。

“甚至于,我们也能猜测出那个什么‘一文钱大侠’多半就是你。”

“啊?!”潘龙失声惊呼,“连这都能才出来?我觉得自己掩饰得很好啊!”

外公哈哈大笑:“掩饰得再好,也禁不住你跟他同路啊。跟‘一文钱大侠’同路的会武功的人,一共有六个。而你是其中可能性最大的那个。”

“这……那我岂不是一点秘密都没有了?”

“也未必,比方说雍州那边的情况,我们就只知道大概,很多都不清楚。”外公解释说,“益州这边,各地的世家豪强都有联系,早就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庞大网络。我们不仅互通消息,也常常做一些地下的交易。”

“毫不夸张地说,在益州,朝廷查不到的事情,我们不一定查不到;但我们查不到的事情,朝廷一定查不到。朝廷得不到的东西,我们未必得不到;我们得不到的东西,朝廷一定得不到!”

潘龙为之震惊,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益州地方豪强们的势力很强,但怎么也没想到,竟然会强到这个地步!

这分明已经凌驾于大夏皇朝之上了啊!

外公看出了他的想法,解释说:“你也不要想得太多。朝廷毕竟是一个整体,必要的时候能够汇集几十个郡县的力量,这是任何一个豪强世家都不能比拟的——要是我们这些豪强世家们真的有这个级别的力量,那我们早就起兵造反,割据益州称王了,何苦年年交税,还被朝廷管着?”

潘龙点点头,明白了他的意思。

益州豪强们如果可以联起手来,的确是远远比大夏皇朝在益州的力量强大得多。

但是,这些世家豪强们并不会真的联手,他们虽然有合作,可骨子里面终究还是一团散沙。

所以,他们能够在很多方面拥有超过朝廷的力量,可如果真的刺刀见红决战沙场,依然是朝廷会占据优势。

但是……如果朝廷变得衰弱了,朝廷的力量下降了,无法在战场上占据优势了的话……

潘龙突然想到了前世一首很有名的诗词里面的几句。

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

(希望益州不会有这么一天吧……)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心情有些沉重。

回到了绥山县任府,正好是午饭时分。全家人一起吃饭,舅舅们一个个沉默得好像石头人,倒是小孩子们嘻嘻哈哈,不止一个人向潘龙询问北地的情况。

“北地冷吗?风大吗?”

“我听说北地有很多的妖怪,你遇到过妖怪吗?”

“北地有什么好吃的吗?”

诸如此类的问题,他们问了许多。

潘龙笑着一一回答,饭桌上的气氛颇为融洽。

外公笑着看他们边吃边聊,一点也没有要强调“食不言睡不语”的意思。

突然,他想到了一件事,对潘龙说:“你现在修炼的是什么内功?家传心法?”

潘龙点头:“没错。”

外公皱皱眉:“你们潘家的家传心法实在是不怎么行,若有兴趣,我可以传授你太上忘情篇的心法。”

潘龙愣了一下,问:“这也可以?”

“当然可以,你是我的外孙,是我们家第三代最杰出的晚辈——我又不是那种神经兮兮嚷嚷着‘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媳’的蠢货,你这么优秀,我教你太上忘情篇,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这难道不是邛崃派的秘传心法吗?”

“邛崃派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根本没什么严格的门规。”外公笑着说,“何况太上忘情篇是我们任家自己的功夫,关邛崃派什么事?”

潘龙愣住了,他发现自己对于这些名门大派,还真的是一点都不了解。

父亲只给他讲过益州哪些势力是惹不起的,孔璋说的多半也在这里。至于这些名门大派、世家豪强的底蕴以及详细资料,父亲自己可能都不清楚。孔璋或许清楚,但仅仅两瓶酒,真的不够人家出卖这么重要的情报。

“所谓邛崃派,前身就是一群在邛崃山修炼的人。后来仙人入邛崃,除了能拜入他门下的之外,别人都被赶出了邛崃山的几座主峰。那些人气不过,就联合起来,建立了邛崃派……这些事情,我想你都知道吧?”

见潘龙点了点头,外公又继续说道:“既然邛崃派本质上只是一群人的组合,那大家的功夫自然也有很多的不同。比方说我们任家,其实属于‘道门’。而同属邛崃派的乐山段家,则是‘佛门’的一支。至于凌云峰的‘刀皇’一脉,又是以武入道的那一支……大家的来历是完全不同的,无非气不过仙人霸道,才联合起来了而已。”

潘龙这才完全明白。

既然学了没问题,他当然愿意学。名门大派的内功,怎么也比潘家自己琢磨的内功要靠谱多了!

饭后,外公带他去了祖师堂。

祖师堂不大,供奉着三尊画像。

第一尊画像是一个肌肉虬结、极为魁梧的壮汉,他看不清相貌,只见头顶苍天,脚踏大地,日月在他耳畔环绕,群山在他脚下逶迤,赫然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

“这是元始大天尊,也叫玉清大天尊。”外公介绍说,“相传他是开天辟地之初的巨人,后来演化混元一气,遁入虚空不知所终。而他的混元一气流传下来,就是各路道门心法的源泉。”

潘龙跟在他的后面,向元始大天尊行礼,上香。

第二尊画像是一个白发苍苍的枯槁老人,他穿着宽大而破旧的长袍,须发飘飘。一手拄着拐杖,一手牵着头老牛,面容苍老、神情苦涩,看起来有几分落魄。

“这是道祖太上。他博采众家,将那些由混元一气演化而来的各路心法整合完善,建立了道门太清一脉。后来他在寿尽将死的时候悟通大道,立地成仙,是我道门历史上第一位可以考证的‘修炼成仙’之人。从他开始,道门才可以算是成立。”

潘龙又跟着行礼上香,恭恭敬敬地拜了几拜。

第三尊画像是一个黑须黑发的中年人,相貌俊朗,剑眉星目,称得上是个美男子。这人穿着文士长衫,用一根玉簪别住发髻,背着长剑,提着大葫芦,脸上笑得很轻松,一副很快活的样子。

“这是仙人纯阳子,我们任家的核心功夫来自于一页‘太清玉书’,而那一页天书正来自于他的赠予。所以我们尊他为任家的第三位祖师。”

潘龙也跟着拜了祖师。

他并没有“我是潘家人,不拜任家祖宗”的想法——既然要学艺,自然就要拜师,尊师重道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何况,这三位祖师也没有哪怕一个是姓任的,拜了他们,就算是爷爷都不会有意见。

拜过了祖师,任安平拿出了一本薄薄的书册。

“太清玉书神妙无比,哪怕只有一页也包罗万象,记载了大量的功法和思路。其中大多数对于普通人并没多大意义,更有很多只是一个凌乱的记录——大概只是太上道祖的随笔。直接对照着太清玉书学习,必然事倍功半。”

“这本书上,则是经过推敲和修改,差不多已经臻于完善的‘太上忘情篇’心法,也是我们任家最重要的核心功法。”

潘龙用双手恭恭敬敬地接过了这本秘籍。

“等一下我带你去静室,你且在静室里面修炼。”外公说,“这心法入门的时候有一个难关,如果不在专门的静室里面,还真不容易跨过。”

他并没有详细解释,带着潘龙走出了祖师堂,绕了两圈,来到了一间屋子前面。

屋子门口有两个壮汉守卫,这两人眼中精光四射,一看就知道修为不凡。而且他们脸色冰冷,就算是任安民来了,也没有半点亲近之色,当真很有几分铁面无私的感觉。

外公和他们说了两句暗语,又拿出了一块腰牌,他们这才让开了道路。

进了屋子里面,却见一条地道,颇为宽广,不知道延伸向哪里。

潘龙跟着外公沿着地道一路行走,感觉这地道里面有风呼呼吹过,倒也并不气闷。头顶上更有一颗颗夜明珠,将地道中照得很明亮,丝毫不黑。

走了一段路,经过了几个岔道口,他们终于来到了一间石门之前。

外公将石门推到一边,只见里面是一座静室,约莫有七八步见方,倒也挺宽敞的。

这静室被隔成三块,迎面是一间卧室,地方不大,也就一张床,一套桌椅,剩下的空间估摸着连做个广播操都不够;左手边是一个小浴池,还有看起来像是马桶的东西,显然是洗浴卫生之处;右手边是一间空荡荡的房间,只有在中间摆着个蒲团,自然就是修炼之所。

“你且在这里安心修炼,我每天都会带人来给你送饭菜、收拾东西,为你答疑解惑,所以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就暂且停下,切不可莽撞行事。”

潘龙点头答应,问:“这静室有什么奥妙吗?为什么需要建在地下?”

外公笑着摇头:“现在告诉你,有害无益。等你修为足够了,或许不用我说,你自己就能明白。”

“对了,这里是任家子弟平时清修的场所。你有空也别到处走动,免得打扰了别人修炼。”

“外公放心,我不是多事的人。”

“我相信你,但叮嘱还是要叮嘱一下的。”外公笑着转身离去,只留下潘龙一个人在静室门口。

接下来的日子,潘龙就住在了静室之中,专心学习“太上忘情篇”。

这篇心法十分奇妙,它不像普通心法那样从修炼内力着手,而是专修精神。按照总纲上的说法,精神是人体最大的奥妙所在,是统御体内一切力量的核心关键。一个人如果精神足够强大,那不仅修炼什么都能事半功倍,更可以打开人体最神秘的宝藏,直指无上大道。

但它的修炼方法的确是非常的困难,尤其是不少理气运气的诀窍,都属于“眼睛看上去很容易,脑子琢磨一下似乎可行,实际上手操作才发现完全做不到”的类型。

潘龙修炼了好一段时间,修炼得头晕眼花,却始终连入门的第一步都走不出去。

如何寻觅到自己精神的一缕灵光?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他。

他冥思苦想,可直到外公再来的时候,还是没有一点头绪。

于是他就向外公请教。

“灵光这东西嘛,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外公想了一会儿,解释说,“你当它存在,它就存在;你当它不存在,它就不存在。这是存乎一心的东西。”

潘龙听得莫名其妙,忍不住问:“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怎么能够‘存乎一心’呢?”

外公笑了:“你过去修炼的都是武道功法,这些功法踏踏实实,讲究一步一个脚印。但太上忘情篇是仙门心法,仙门心法嘛……总是有些特别的。”

“外公,这也太特别了啊!”

外公摇摇头,表示自己也爱莫能助:“没办法,这真的只能靠你自己。”

潘龙无奈,只能继续卯足了力气跟那“存乎一心”的灵光死磕。

但他一直想到头昏眼花,也始终找不到那一缕灵光。

犹豫许久,他还是下定决心,回到卧室关上门作睡觉状态,其实却是进入了山海经残片。

在一片纯白的虚无里面,他盘膝打坐,决心跟那该死的“灵光”拼个你死我活!

这地方没有任何会让他分心的东西,可以方便地专心致志。他倒要看看,所谓的“灵光”究竟是不是真的存在。

存乎一心那套,潘龙是真的不信。

就算这是个有超凡力量的世界,但世界依然还是物质的。就算是没有实体的鬼魅之类,至少也是客观存在,并不会因为人们相信或者不相信,就改变它们的存在状态。

既然如此,灵光自然也不该例外!

外公说这东西要“存乎一心”,暗示自己可以自己骗自己,勉强当它存在。潘龙觉得,如果“当它存在”真的能够产生“它存在”的效果,那必定是它本来就存在,只不过唯有你相信它存在之后,才能够比较容易地感应或者说观测到它。

他实在没办法说服自己去凭空相信某个东西存在,那么就只能拿出别人十倍百倍千倍的精力,一点一点地去找,把这东西找出来!

他在纯白的虚无世界世界里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间,他的心中微微一动,隐约感觉到了什么。

于是他立刻抓紧时间返回现实,努力抓住那一丝感觉。

这次他终于不再毫无头绪,花费了不知道多少的时间精力,他终于将那一丝感觉完全抓住了。

那是一种很难形容出来的感觉,介于存在和不存在之间。当你放松的时候,能够隐约感觉到它,但当你紧张起来,集中精神之后,反而就很难感觉到了。

它不仅在身体里面游走不定,甚至会在周围的环境之中漂移。比方说潘龙不止一次感觉到它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在头顶上转着圈子飞来飞去。

“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难道说是什么宠物不成?”

他自言自语,却始终将精神集中在上面,须臾不敢放松。

想要用精神跟上这一缕感觉,是一种和人类正常感知习惯完全背道而驰的行为。他既要全神贯注,连一丝一毫的松懈都不能,又要让自己处于放松之中,尽量不要紧张。

这种南辕北辙的做法,大概就像是所谓“五彩斑斓的黑”、“热闹的宁静”之类,属于甲方语文没学好或者学得太好,欠乙方不杀之恩的那种。

潘龙前世没当过乙方,甲方倒是做过不止一次。他是个实在人,提要求的时候都尽可能说得具体一些,但依然还是有很多乙方会说“大佬,您究竟在说啥啊”之类。

他就记得有个光头画家,相当的实诚,每当他提要求的时候,都直接说“你要什么样的东西?先去p站找个类似的概念图来”。

后来p站被墙了,也不知道这位光头哥要到哪里去找参考素材,会不会因为非法翻墙而蹲局子……

潘龙牢牢把握着那一丝感觉,努力维持着它。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被外公叫醒。

“你不能再练下去了,需要休息。”外公严肃地说,“找不到感觉,慢慢找就是了。再练要出人命的!”

“不,我已经找到了,只是一直在努力维持着它。”

外公瞪大眼睛看着他,眼中满是不可置信。

“这才两天时间,你就已经能够维持住对‘灵光’的感应了?!”他失声惊呼,“我当初用了足足三个月啊!”

第二十七章、后天先天,两种灵光

得知外孙仅仅两天就能维持住对“灵光”的感应,走出太上忘情篇入门的第一步,任安民感到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修炼这回事,并不是越快越好的。

虽然说“勇猛精进”一向是被人们称赞和羡慕的,但勇猛精进也该有个限度才对。

任安民当初花了三个月才做到稳定感应灵光,他估摸着外孙天赋远胜于自己,也许有个把月,甚至十天半个月就行了。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外孙连三天都没用,只用了两天!

惊讶之余,他就忍不住有些担心。

进度太慢没什么可担心的,无非是资质粗劣罢了。可进度快到超乎想象,那就存在走火入魔的可能了。

仙门功法讲究的是化虚为实,以信念为核心,促使自己的身心发生转变,从而超凡入圣,最终超越生命的极限,实现长生不死。

在这个过程中,常常有人混淆了虚实,将自己的幻想当成了真实,轻则产生幻觉需要修养,重则直接陷入狂乱之中,就此变成疯子。

任安民担心,外孙可能也有些出了问题。

他将一只手按在潘龙的头顶,让潘龙按照功法凝神静气,重现那一缕灵光。

片刻之后,他张大嘴巴,目瞪口呆。

灵光是真的,不是幻觉。

“这不可能啊!”他自言自语,嘀咕了好几遍。

不过呢,毕竟是自家外孙,资质再怎么好、进度再怎么快,只要没出问题,他就只会高兴。

既然想不通,那就不去想。任安民将疑惑丢开到一边,给潘龙介绍感应灵光之后,如何运转灵光照耀身心,将自己完全照亮的诀窍。

秘籍里面只简单说了大致的纲要,具体细节自然要靠长辈指点。如果没有指点,一味参考秘籍修炼,出错倒不至于,但免不了要降低效率。

同样一门功夫,有的人花十年才能练成,有的人只要一年。资质和刻苦固然是一方面,有没有得到合适的指点,也很重要。

潘龙认真听完外公的讲解,思考一番之后,问:“按照您的说法,‘灵光遍照’这一步其实同样只是自己的‘想法’,对吧?”

“……的确可以这么理解,但就像灵光一样,正确的‘想法’是能够化为真实的。”

“可我的灵光不是‘想法’,是真真切切找到的啊。”

任安民又一次长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了许久,他才问:“你……找到了‘灵光’?”

“没错。”

“它……所谓的‘灵光’……真的存在?”

“是啊。”

“你并没有构想它的存在,而是直接把它给找出来了?”

“对。”

任安民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这几天先别修炼,好好休息就行。千万别离开静室。”

“外公,我的修炼莫非出了问题?”潘龙有些担心地问。

任安民想要摇头,却又突然停下:“我也不敢说究竟有没有出问题……我去找老祖宗来帮你看看。”

潘龙反而吃了一惊:“找老祖宗来?难道不应该是我们去拜见他老人家吗?”

老祖宗潘长生怕是都三百多岁了,让他老人家亲自过来指导自己,而不是自己过去请教?这有点不像话吧……就算不考虑他是长辈,尊老敬贤总还是要讲的啊!

任安民叹了口气:“若是你还不曾找到灵光,那自然可以离开静室,去哪里都没问题。但你既然找到了灵光,那么至少最近这一段时间,就要尽可能留在这里,最好别回到地面上去。所以,只好请老祖宗过来了。”

“为什么最好不要回到地面?”潘龙很好奇。

“灵光初成的时候,人对于天地间一切灵气的感应会极为敏锐。如果你现在回到地面上,就会发现到处都是灵气。清澈的、浑浊的、寒冷的、炙热的、有益的、有害的……数不胜数。你的精神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灵气影响,轻则疲惫不堪,整天昏昏欲睡;重则心神失守,变得疯疯癫癫。”

潘龙吓了一跳,急忙问:“在地下就没问题?”

“这座地下密室,是纯阳一脉的秘传。能够隔绝天地间绝大多数的灵气,专门用来给太上忘情篇筑基之用。”任安民解释说,“任家子弟一旦能感应到灵光,至少要在这地下静室里面修炼个把月,让自己的感应不再那么敏锐,才能让他出去。要是那种特别敏感的人,甚至静修几年都不是不可能。”

“你也不用担心,这修行对你有益无害。通过在这里修行,既有助于消除对灵气的过度敏感,也能磨砺精神,让意志坚韧。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潘龙突然想到一件事,急忙问:“那就一步也不能出去吗?”

任安民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笑着说:“如果有急事要离开几天,当然还是另有办法的。放心吧,不会耽误你吃仙桃。”

被外公看穿了心思,潘龙低下头,掩饰自己尴尬的笑容。

笑过之后,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任玥,好奇地问:“母亲当年也在这里修炼过吗?”

任安民摇头:“这地下静室总共只有四间,怎么可能人人都有机会使用?绝大多数的任家子弟修炼的都是简化功法,只有你这样资质出色的,我们才会安排你来这里,修炼原版功法。”

“两种功法区别很大吗?”

“第一自然就是难度不同,简化功法没有‘对灵气过度敏感’的难关;然后就是前途不同,简化功法基本上到先天境界就是极限了。纯阳一脉的记载之中,能以简化功法修成真人的,迄今只有一例,便是老祖宗本人。他的际遇,别人实在比不了。”

“那修炼原版功法的呢?出了很多真人?”

任安民被潘龙的问题逗乐了:“真人宗师岂能‘很多’得起来?修炼原版功法,也只是有了一份希望而已。真正修炼到那个境界的,我们任家历史上也只得两位。至于纯阳一脉其它分支……据我所知,加起来不会超过二十人,当世之中还活着的,或许连一手之数都不到。”

“这么少?”

“你还想有多少?整个大夏皇朝,九州之内,真人宗师加起来不会超过百人。”

“这么少?!”潘龙惊了,他本以为大夏九州之中,真人宗师就算没有上万,至少也该有好几千,却不料竟然连百人都不到。

“你还想有多少?”任安民摇头,“真人宗师虽然寿元绵长,可终究还是会老会死的。近百人的数量,其实已经不少。”

“那长生的仙佛和妖神呢?”潘龙又问。

“我怎么知道?我连真人宗师都不是。”任安民又忍不住笑了,“别想那么远,你现在需要的是稳住状态,安心休息。等老祖宗来了,检查了你的情况,再作打算。”

说完他就离开了,潘龙自然按照他所说的,安心等待。

没等多久,吃第二顿饭的时候,一对白眉拖得如同胡须般的老祖宗任长生就来了。

他没有像任安民那样需要按住潘龙头顶以便感应灵气,就站在修炼室的角落,让潘龙坐在蒲团上,再修炼一次。

等潘龙再一次维持住灵光感应之后,任长生笑了。

“妙!妙!实在是妙啊!”他愉快地说,“真是想不到,原来昔日前辈的戏言,居然真有实现的一天!”

潘龙和外公都一脸茫然,不明白他说的什么。

“昔日我学道之时,曾有热衷于研究的前辈说,既然世间万物都有灵光,修炼有成的人也的确能够感应到那些未修炼者的灵光,那为什么我们修炼的时候,要假装灵光存在,用信念调整身心,以塑造出自身的灵光呢?为什么我们不能直接找出自己本来就存在的灵光来呢?”

潘龙二人连连点头,同样满脸疑惑。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人在修炼入门之前,是感应不到灵光的,所以当然找不到自己的灵光。”任长生说,“感应不到灵光自然就找不到,能感应到灵光,那就已经是调整身心之后的结果了……这实际上是一个死结。”

“可是我找到了啊。”潘龙说。

他现在忍不住有些担心:“我找到了自己的灵光,该不会有问题吧?”

“怎么会有问题呢?”任长生反问,“你觉得会有什么问题?”

潘龙摇头,他当然想不出来会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什么问题都没有!”任长生笑着说,“你只是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在担心而已。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你的情况不是坏事。”

他想了想,解释说:“我们修炼的方式是人为制造灵光,你就是找到了自己本来拥有的灵光。如果非要给这两种方法加上一个解释,那么我们所修炼的,可以算是‘后天灵光’,而你所找到的,可以称之为‘先天灵光’。”

“两种灵光有什么不同吗?”潘龙问。

“大概是有的,但灵光毕竟就是灵光。”老祖宗说,“它是你自己的东西,怎么也不会对你自己有害,大可放心。”

“那……敢问老祖宗,他接下来该怎么修炼呢?”任安民问。

任长生笑了笑,拿出了一枚巴掌大小的白色玉片,一松手,玉片在空中缓缓飞行,停在了潘龙的面前。

“我任家的这一页‘太清玉书’就在这里。你且对照昔年太上道祖的教诲,自己揣摩就是。”他说,“安民,替我告诉家中子弟,从现在开始,除非他有什么疑问需要解答,否则你们不要主动指点他。他的未来不可限量,不要用我们的见识去限制他。”

任安民立刻点头答应,满面笑容。

“潘龙啊,我老了,如果不能修成长生,大概也就这三五十年间的事情了。你的前途还很宽广,如果能够修炼有成的话,成仙之后记得来绥桃山上,到我的坟前告诉我一声。”话音犹在静室里面萦绕,老祖宗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只有那一页太清玉书依然漂浮在潘龙的面前。

第二十八章、太清玉书

老祖宗虽然离开了,但太清玉书还在。

看着面前那张白玉书页,潘龙顿时觉得压力巨大,像山一样的大。

“这个是任家的传家之宝吧,就这么给我揣摩?”他担心地问,“万一弄坏了怎么办?”

外公原本也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听到这话,却忍不住笑了。

“道祖手稿,你要能弄得坏,那也算是本事。”他说,“你知道这太清玉书的来历吗?”

“请外公教我。”

“传说当年道祖成仙之后并没有在人间停留,直接前往了昆仑玉京。门下弟子茫然不知所措,却见书房里面有万丈霞光,赶去一看,发现他平生所写的手稿之中都有霞光飞出来,汇聚在空中化成一本玉书。”

“就是‘太清玉书’?”

“没错。弟子们争抢那本太清玉书,他们当中不乏真人宗师,全力以赴出手,当真是风云变色。一场恶战之下,道祖宅邸被夷为平地不说,甚至连地面都打得凹陷下去,变成了一个湖泊。可那本玉书除了被大家拆开之外,半点损伤也没有。”

潘龙这才放心,真人宗师都做不到的事情,他肯定也做不到。

于是他伸手取下浮在自己面前的玉书,又问:“那么……太清玉书一共有多少页?”

“不清楚,众说纷纭。”外公说,“有人说八十一页,合九九归真之数;也有人说五十页,合大衍之数;还有人说六页,因为他当时门下有六位真人;另有人说十七页、二十四页、二十九页、三十五页、六十八页……甚至还有说三百六十页,合周天之数。”

“啊?说法这么多?”

“反正就我所知,存世的至少有九页。纯阳门下一页、玉虚门下两页、青城山上清宫两页、九华山仙门宗两页、大夏朝廷两页。”

潘龙好奇地看着这一页玉书,只见上面有无数道金色的纹路,却看不见哪怕一个字。

“这个……该怎么读啊?”他问。

“将它靠在额头上就可以了。据说。”

“据说?”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它的实物,自然只能据说。”外公笑着叹了口气,话语之中有掩饰不住的羡慕。

潘龙没有再说什么刺激外公的话,将那本秘籍交还之后,等外公离开,就到卧室床上躺下,将那一页太清玉书放在了自己额头上。

他顿时感觉眼前一亮,却是置身于一间破旧的书房里面,有一个须发皆白、皱纹满面,苍老枯槁得不成样子,似乎随时都可能死去的老者,正在慢吞吞地整理书架。

老者见他出现,并未惊讶,淡淡地说:“书都在这里,随便看吧。”

“您……您是死是活?”潘龙忍不住问。

“死或者活,很重要吗?”老者反问。

潘龙想了想,摇摇头:“能见面,能说话,死或者活,的确是不重要。”

“明白就好。世人畏惧死亡,并不是畏惧‘死’本身,而是畏惧‘消失’。若是死后化为鬼魂,依然还能和亲人朋友见面,还能聊天,就算要畏惧阳光,就算不能再吃吃喝喝,其实也只是有些遗憾,并不那么可怕。”老者很健谈的样子,慢吞吞地说,“故曰:死而不亡者寿。”

潘龙愣了一下,心中微微一动,试探着问:“老先生,您叫什么名字?”

“老了,不记得了。”

“那……您姓什么?”

“老了,不记得了。”

“那我该怎么称呼您?”

“随便,反正名字都只是一个符号。”

“名可名,非常名,对吧?”

老人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转过身看着他。

“你认识赵初一?那混小子竟然还没死吗?”

潘龙已经猜到了几分,没有回答,又问:“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话……您教过多少人?”

“老头子可不会把别人告诉我的东西随便告诉别人。”老人转过身,又继续整理书架,“不管你是从哪里学到这些的,都别随便说出去,尤其别告诉我们这些老不死。当初吃过那混小子亏的人很多,不是每一个都像我这样好说话的。”

潘龙终于可以确定,眼前这位并不是什么法术的结果,而是太上道祖的虚影。

甚至于,这虚影跟真正的太上道祖之间,可能还有相当紧密的联系。

他作了一个长揖,恭恭敬敬地说:“晚辈潘龙,拜见太上祖师!”

老者头也没回:“这一页书应该在纯阳子的弟子们手上,你既是他弟子,修炼的自然是忘情篇。记得找跟你修炼有关的书看,不要看到这个也喜欢,看到那个也喜欢。贪多嚼不烂。”

“敢问祖师,每一页玉书都能通往这个书房的话,那为什么要分成若干页呢?”潘龙好奇地问。

老者没好气地冷哼一声:“还不是我那群‘好学生’们闹出来的!我留给他们一本书,本想让他们一起参详,互相磨砺。结果他们倒好,争抢起来,把书拆了不说,连我家都被他们打成了一片湖泊!遇到这种活宝,我有什么办法,难道还厚此薄彼不成?只能重新弄个书房,让每一个得到书页的人都能进来读书就是。”

潘龙这才知道真相,忍不住笑了。

“这些事情,您就没告诉过他们?”

“告诉?我为什么要跟他们说这些?那些不成器的混账,气都要气死我了!”老者叹了口气,“至于以后进来的人,就算想要跟我搭话,大家也没什么可说的。无非他们询问,我解答,如此而已。”

“如果不是你竟然知道那混账小子当初跟我说过的话,我也不会跟你多说这些。无非像别人一样,你提问,我回答,如此而已。”

潘龙点点头,表示明白。

然后,他就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先天灵光?后天灵光?”听他详细介绍了自己的情况,以及任长生对两种灵光的命名,老者笑着摇头,“世间万物,皆应运而生、应运而灭,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哪里有什么先天后天之分?你只需知道是你的灵光就好,何须理会它是怎么来的?”

“那我该怎么修炼呢?”潘龙有些担心地问,“我看过太上忘情篇的秘籍,秘籍里面说,下一步应该是设想灵光在周身运转,不断壮大,乃至于遍照自身。莫非我需要像搬运真气那样搬运灵光吗?”

“既然是你的灵光,自然听你的指挥,为何需要搬运?”老者反问。

“可是,我只能感受到灵光,并不能控制它啊。”

老者反问:“你能控制自己的手脚吗?”

“当然能。”

“那你为何不能控制自己的灵光?”

“……可我也不能控制自己的心肝五脏啊。”

“怎么不能?能的,能的。”老者哈哈大笑:“你要控制的不是自己的灵光,而是自己的想法。去吧,去吧,老头子这里的书,暂时还不适合你。”

眼前的景色骤然消失,潘龙睁开眼睛,却见自己依然躺在床上,玉书还放在额头上,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他犹豫了一下,又试着将玉书放在了额头。

什么都没发生。

“看来,太上祖师真的暂时不让我去读书了。”他翻身坐了起来,自言自语,“按照他的说法,我既然能够感受到灵光,就能够控制灵光——那究竟该怎么做呢?”

他回到修炼室,坐在蒲团上,重新开始感受灵光。

片刻之后,他顺利地感觉到了灵光的存在。但却和之前一样,仅仅只是能够感觉到,却没有办法对它施加一丝一毫的力量。

他也试着用意念让灵光移动,但毫无用处,灵光根本不听他的。

“动起来,动起来啊!”

“芝麻开门?”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首先,神说,要有光。”

“我来,我见,我征服。”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

过了许久,潘龙说得口干舌燥,那一抹灵光却依然纹丝不动,完全不理睬他。

“太上祖师啊太上祖师,您怎么这么忽悠人呢!什么叫‘我能控制手脚就能控制灵光’啊?它哪里听我的控制了啊!”

抱怨归抱怨,但潘龙知道,太上祖师肯定不会真的忽悠自己。

人家是货真价实的得道高人,连毁了自己房子的不肖弟子们都能容得下,又怎么会坑自己这个晚辈呢?

没理由的。

他坐在蒲团上默默思考,过了许久,终于上下眼皮打架,然后头一低,睡着了。

在梦里,他梦见诸天神佛以及许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大佬们将他团团包围,手持戒尺禅杖棍棒镰锤rpg等各式兵器,将自己一顿好打。尤其是一位穿着燕尾服的大胡子和一个有些秃顶的矮个子,左勾拳右勾拳,打得他晕头转向找不着北。

那两位还跟不远处一个人打招呼,要他也一起上,但那位潘龙前世每天都在钞票上见到的伟人只是笑着摇头,没有参加这顿古往今来各路大佬联手的毒打。

潘龙大叫一声,惊醒了过来,只觉得脑袋和肩膀都有些酸痛,却原来是睡觉的时候摔在了地上。

第二十九章、灵光不灵可奈何

“吓死我了!原来只是梦啊!”

潘龙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总算是松了口气。

要是真被那群异世界古往今来的大佬们来一顿联合毒打,那他可真是天上地下无处可逃了。

毕竟,别说五大强国的伟人们,就连一些不什么强大的国家的伟人,也一样出现殴打他的队伍里面了。

更不要说,队伍里面还有神佛之类。

不过他比较纳闷的是,为什么当初玩游戏时候那个著名公会的几个大佬也会在队伍里面?难道说,在他的心目中,游戏大佬跟神佛或者伟人是一个档次的吗?

“啊!烦死了!就算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起码也应该靠谱一点吧!”

“太上祖师也不靠谱,还说什么灵光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本来就能控制它……我要是能控制灵光,现在就让它从头顶钻到脚底,再在身体里面像时针一样旋——”

潘龙并没有把话说完,而是瞬间呆滞在那里。

他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自己体内那一缕灵光,正在从头顶移动到脚底,然后以膻中穴为圆心,沿着一个圆形的轨道在旋转。

就像是时针一样。

“这……灵光还真的可以控制?”

他愣了好一会儿,试探着说:“移动到左手上去。”

灵光毫无反应。

“手不行吗?那么……停下?”

灵光依然毫无反应。

潘龙眉头紧锁,陷入了疑惑。

灵光依然还在他的胸口转啊转啊,一点都没有停下来,或者是改变运动方式的意思。

这让他不由得有点怀疑,究竟是自己之前的指令有了效果呢?还是灵光本来就会这样运动?

又过了一会儿,灵光依然保持着顺时针转动,连速度都没有任何变化。

当然,在这段时间里面,潘龙对它下了很多的指令,什么效果都没有。

“算了,算了,你爱怎么转就怎么转,天要下雨——”

潘龙的话又只说了半截。

毫无征兆地,灵光停了下来。

“这特么是没头脑还是不高兴?为什么一点逻辑都不讲啊?”

但潘龙的抱怨依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灵光就那么停着,跟他睡着之前一样,根本一点动起来的意思都没有。

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停着的位置发生了变化。

可潘龙敢打赌,它肯定是可以移动的,或者说,它肯定是能够被自己操纵的。

这中间一定存在什么秘诀,是什么自己没意识到的东西。

他躺回到床上,冥思苦想,琢磨灵光两次“听话”的时候,究竟都发生了什么?

想了不知道多久,伴随着敲门声,送饭的来了。

地下静室虽然有干粮储备,但可以的话,闭关修行的人们自然是更愿意吃厨师现做的饭菜。

而除非是他们在门口挂上了“静修中,不可打扰”的牌子,否则就会有人每天送来一日三餐。

在不见天日不分昼夜的地下,这也是他们唯一可以用来判定时间的手段。

吃了午饭,潘龙又回到了修炼室,继续琢磨。

接下来的三四天,他就始终花在了琢磨上。

在这期间,灵光曾经不止一次听过话,按照他的命令做了些什么。可每次听话都没有什么明显的征兆,让他根本无法总结规律。

最后,他干脆又进了山海经残片的世界。

在这片熟悉的虚无之中,没有任何外在的东西扰乱他的心神,让他可以集中全部的精神。

当他把精神集中到某个程度的时候,奇妙的事情发生了。

外界的一切都突然消失,就连他自己身体的存在都仿佛消失了,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是那一缕灵光。

这一瞬间,他清楚地明白,自己可以控制这一缕灵光,如臂使指,得心应手。

果然,伴随着他的念头,之前桀骜不驯的灵光变得极为温顺听话,无论要它怎么移动都可以。

(这是怎么回事?)

伴随着少许的疑惑,他心中悄然升起一个明悟。

(我懂了!将精神完全集中,集中到连自身存在都忘记的地步,就能够控制灵光。)

虽然他的精神集中状态瞬间被破坏,灵光也失去了控制,但潘龙的脸上却露出了笑容。

他终于知道该怎么控制灵光了!

返回现实之后,他躺在床上,努力集中精神。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围的一切渐渐淡去,终于就连身体也感觉不到了。

那一缕灵光又变得清楚活泼,随着他的心意自由行动,没有半点凝滞。

这次,潘龙指挥灵光在身体里面游走,把全身上下都走了一遍。

在这个过程中,他清楚地看到,灵光稍稍壮大了一些。

结束了精神集中状态,他顿时感觉到非常疲惫。身体倒没什么,但精神上的疲惫简直让他有一种要崩溃的感觉。

头晕眼花自然不用说了,更有一种极为不舒服的感觉在身体里面蔓延,五脏六腑似乎都在翻腾。

他努力忍了一会儿,还是奔向了盥洗室。

一顿上吐下泻之后,潘龙用水管里面随时流出的热水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重新又躺在了床上。

他觉得身体有些空荡荡轻飘飘的感觉,就像是前世连续熬夜之后的样子,又像是内力消耗过度,已经伤了元气的样子。

这种体内空虚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眯着眼睛,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却见到外公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正担心地看着他。

“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外公问,“是修炼出了问题吗?”

潘龙笑着回答:“不,我的修炼应该没出问题。恰恰相反,我觉得……大概是修炼有进步了,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修炼进步还会让人生病?我怎么没听说过!”任安民连连摇头,“修炼越进步,身体只会越强壮,毕竟修炼的目标就是变强,就是长生不朽。要是修炼进步反而会让身体变得虚弱,那岂不是和根本目标南辕北辙了吗?”

潘龙笑了笑,没解释,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之前上吐下泻的时候,他一开始有些慌张。但等吐完了泄完了,洗了澡,换了衣服,躺在床上。他却突然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平和,就像是之前住在定丰镇,还没有离家远行,甚至于还没有得到山海经残片时候那样。

这一路走来,他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有欢笑,也有泪水,有能轻松放下的,也有怎么都放不下的。

这些东西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头,让他的精神渐渐紧张。在来到任家之前,他已经渐渐像是那些老江湖一样,不管累不累,倒下就能睡,也不管睡得熟不熟,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被惊醒。

都是生活所迫啊!

但当他上吐下泻之后,有些虚弱地躺在床上的时候,却感觉所有的事情都放下了,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起来。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送饭的人没能叫醒他,外公坐在床边看了许久,也没能惊醒他。

以江湖人的角度来说,这么没警觉肯定是坏事,但潘龙知道,这对自己来说是好事。

放下负担轻装上阵,才能走得更远,放开往事,才能抓住未来。

可这些事情,他说不清,他也没办法解释。

等外公忧心忡忡地走了,他才将太清玉书又放在额头前面。

周围的景象一变,他已经来到了那个旧书房里面。

“拜见太上祖师。”

“你怎么又来了?”老者有些疑惑地看着他,“我让你在把握灵光、遍照全身之前不要过来的啊,过来我也教不了你什么,这是水磨工夫。我跟你说,修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点一滴,日积月累。有时候甚至要花上十年八年,才能取得一些进步,但一步一步走,终究能够前进。时间是最无力的东西,但伴随时间而积累起来的东西则是最有力的,故曰,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潘龙笑着听他絮絮叨叨说完,才解释说:“我想,我已经灵光遍照了。”

“什么?!”老者瞪大了眼睛,疑惑地看着他,“这么快?还是我弄错时间了?”

“只是,我感觉我的情况,和别人有些不大一样……”

潘龙将自己的情况详细说了一遍。

老者耐心听完,沉思许久,然后说:“你这种情况,不在我所传授的范围里面。”

“可是……我是按照太上忘情篇修行的啊。”潘龙大吃一惊,担心地问,“难道真的有问题?”

“问题倒是没有,你现在这种情况,让我想起一个朋友。”

潘龙好奇地看着他,等待他介绍。

能够被太上祖师称之为朋友的人,必定也是仙佛之流。

“那位朋友的身份,我说了你也不知道。我只说他对于修行的理解——他认为,人生在世界上,本身就是不完美的。不仅仅不完美,而且负担着与生俱来的‘罪业’。只有设法消除了这些‘罪业’,才能让自己的灵魂得到解脱,以更好的姿态迎来新生。然后循环不止,层层进步,最终臻于完美。”

潘龙若有所思地点头,觉得他说的情况和自己的确有些相似。

“我那朋友对于修炼肉身什么的丝毫不感兴趣,他说‘肉身只是在尘世之中旅行的工具,就像是渡河的船一样。我们的人生是一段又一段的旅程,总是要不断换船的,没必要在船上太花功夫。弄清楚方向,别迷路,才是最重要的。’你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

潘龙思考了好一会儿,说:“我们追求的不是长生吗?既然要长生,那又不修炼肉身,岂不是成了空中楼阁?”

老者笑了:“你能这样想,我很高兴。那意味着,我可以教你一些特别的本领。”

“太上祖师,我想要学的是长生之法……”潘龙急忙说。

太上祖师的本领,他当然愿意学。但相比之下,他更想要学到这位道门祖师的长生之法。

毕竟,能得长生,才有足够的本钱,可以追求更多其它的东西。

“谁说我教你的东西不能长生呢?”太上祖师笑眯眯地看着他,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种捉弄别人成功的小小狡猾,“相反,我要教你的东西,可比我自己的办法更容易长生得多呢!”

第三十章、天罡地煞,玄功乃成

上课之前,太上祖师先给潘龙解释了一下为什么不教他太上一脉的心法。

“我这一脉的心法,归根究底,不过‘无为’二字。虽然说‘无为’并不代表消极退避,并不是要当缩头乌龟什么都不做,该做的还是要做,只是不会固执于一定要做成和做好,但……这种不固执,的确有退让之意,或者说,在这么做的过程中,难免产生退让之意。”

太上祖师看着潘龙,笑着说:“你竟然能够强行把自己的灵光找出来,可见是个固执到极点的人。让你‘不固执’,不仅很难,而且是在破坏你的本性。那样的话,你的道路走不远。”

潘龙轻轻点头,表示理解。

“那么祖师,您要教我的那另外的本领,恰恰是‘固执’的类型吗?”

“没错。”太上祖师笑道,“这本领来自于我一个固执得不像话的朋友,他总是嚷嚷着‘天底下最大的就是道理’,不管什么事情,不管和谁,都固执地要讲一讲道理。”

“他能活下来,也真不容易。”

“是挺不容易的,但他既然活下来了,就很强。”太上祖师叹道,“长生者很多,但比他更强的长生者寥寥无几,甚至于都不用一只手就能数完。诸如我这种,要是跟他认真地打起来,用不了几次呼吸的时间,就会被他打得粉身碎骨。”

潘龙的眼睛亮了。

虽然长生是最重要的,活得更久,才能见到更多的风景,在逆境之中也才能得到希望。但同样可以长生的话,他当然想要变得更强!

“那位朋友后来说,他要去遥远的星海深处,探索无尽的世界。就此远去,再也没回来。我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但他临走之前,将他最得意的本领教给了我,托我帮他找个合适的传人。”

太上祖师看向潘龙:“那人需要有坚强的意志、非凡的天赋,还要足够固执,哪怕失败了一千次,也要第一千零一次站起来……潘龙,你能做到吗?”

潘龙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回答:“我会尽力去做。”

“这就足够了。”太上祖师笑了笑,“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不会满意你这个回答。但我又不是他,你的回答,我很满意。”

“在学这门功法之前,我要先提醒你一句:虽然功法是我们创造的,但练功的是你们。所以在修行的问题上,你要以自己为主,自己努力,相信自己。不要寄希望于别人,也不要盲目相信别人。就算是我们这些长生不死的老头子,也只是在我们自己的道路上比你们走得远——对于你自己的道路,我们并不见得比你更加了解。”

潘龙认真地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

然后,太上祖师就教了他一门功夫。

这门功夫说起来很简单,就是轮流吸纳地下的煞气和天上的罡气,以这浊清两气轮流淬炼自身,让自己不断强大,从而产生蜕变,朝着更高更强的方向前进。

而它的核心关窍,就在于吸纳、淬炼和化解的各种细节。

地煞厚重,天罡凛冽,如果没有适当的方法,吸纳它们就等于找死——事实上,不少仙门高手都会采撷地煞或者天罡,炼制成各种法器,乃至于许多一次性的雷珠。

这些东西吸纳到身体里面,自然会产生极大的危害。如何把这种危害转化为对自身的淬炼?便是这功法的第一层难关。

无论怎么淬炼转化,地煞和天罡都是没办法被完全利用的。怎么处理淬炼之后的“残渣”余气,避免留在体内成为暗伤,是这功法的第二层难关。

至于最后一层难关,那就是毅力了。

这功法修炼起来很痛苦,也颇为危险。能坚持到什么地步?是一个大问题。而且随着淬炼的加深,需要的煞气和罡气也越来越强烈,能不能找到合适的煞气和罡气?也是一个大问题。

总的来说,这功法没太多的花哨,更多的是要下苦功、磨耐心。

潘龙听了一遍,复述了一遍,又再请太上祖师讲解了一遍,就把这门功法给记住了。

最后,他询问这功法的名字。

“它没名字。”太上祖师说,“我那朋友没徒弟,这功法还是第一次找传人。此前根本不需要什么名字——这样吧,你自己给它取个名字算了。”

潘龙愣了一下,忍不住问:“我自己给它取名字?”

“没错。既然是你在练,当然应该你给它取名字。难道还要我这个其实没练过这门功法的糟老头子给它命名不成?”

潘龙哑然失笑,思考了许久,最后犹豫着说:“这功法以淬炼自身为核心,恰似炉中炼丹。我听闻炼丹的人用‘炉火几转’来形容炉中丹药的火候,那么我就借用这个说法吧。”

“丹鼎功?”太上祖师有些好奇地问,“这名字总觉得在哪里听过……”

潘龙摇头:“地煞天罡淬炼一次,可以称之为‘炉火一转’,这功法的淬炼次数无穷无尽,那么我就取一个‘九’来形容……所以,我给它取名为‘九转玄功’。”

“九转玄功……”太上祖师低声说了两遍,若有所思,“这名字确实不错,好!以后它就叫‘九转玄功’了!”

“那么请问祖师,创造这门功法的那位师尊,又该如何称呼呢?”

“他啊,他固执得像石头一样,所以大家都叫他‘顽石’。又因为他性格强硬,敢作敢当,所以也叫他‘石敢当’。无非这两个名号,你选一个就好。”

潘龙点了点头,将这两个名号记在心中。

日后他如果开山收徒,祖师堂上必然要供奉“顽石祖师”或者“石敢当祖师”的牌位。

“那么……他可有画像留下?”

“自然是有的,只是我这化身并无法力,没办法将其传入你的心中。如果你日后修炼有成,开宗立派之前,可以来昆仑玉京找我拿祖师画像。”

回到地下的静室里面,潘龙思考了一会儿,闭上眼睛,开始修炼九转玄功。

这玄功比太上忘情篇修炼起来简单多了,严格来说,它不像是仙门功法,倒像是武道功法。

它的入门第一步,就是将本身真气淬炼强化,务求做到“丝丝缕缕、锋芒毕露”。

地煞也好、天罡也罢,都是极为强悍的力量。本身真气不够强大,是没办法借助它们来淬炼自己的。

要是地煞天罡进入身体,真气一败涂地,控制不住也引导不了,那就不是修炼,而是找死。

这一步可以说是水磨工夫,如果只是在静室里面修炼的话,或许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完成入门的第一步。

好在,潘龙还可以去山海经残片的虚无世界里面修炼。

更妙的是,修炼功法的时候,他的精神处于一种集中和放松兼具的奇妙状态,在这个状态下,孤独对他的影响大大降低。

潘家的先祖们也曾经借助山海经残片修炼内功,可武道内功讲究的是炼精化气。他们在山海经残片里面,本身的精元不会转化成真气,再怎么练也只能让运功更加娴熟迅捷,却并不能增长功力。

潘龙当然也不能,但他要的不是增长功力,而是调整真气。

这一步,恰恰可以在山海经残片里面完成。

当然,潘龙也不会就此泡在山海经残片里面。他每修炼一段时间,就回到现实之中再接着修炼。现实中的修炼和虚无世界里面的修炼有细微的不同,没办法像在里面那样全神贯注,却又会让人能够更加清楚地把握自身状态,不断作出合适的微调。

他觉得,两者都很重要,不能偏颇。

修炼不知岁月,在平静的修炼中,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某天,外公来找到他,告诉他该出去了。

“出去?我觉得在这里修炼,挺好的啊。”潘龙下意识地回答。

外公叹了口气:“我知道你现在修炼的情况很好,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愿意让你就这么多修炼几年,或许直接就踏入先天境界了。”

“但是,不出去不行啊!”

“为什么?”

“今天已经是八月十四了,明天就是中秋。”外公说,“中秋这天,绥桃山的仙桃就要成熟。你必须现在出去,明天一大早就赶到绥桃山。”

潘龙这才恍然大悟,不由得吃了一惊。

“我这就修炼了一个多月?”

“你以为呢?”

他笑了笑,摇摇头,不由得有些喟叹。

难怪那些前辈高人们常常闭关修炼,一修炼就是一两年,这种默默修炼默默成长的感觉,真的是非常的好。

每一次运转真气,都能感觉到自己有些许的成长。或者是真气壮大了一些,或者是对真气的把握就加强了一下,或者是对于运转的过程作出了一些有益的调整。

一点一滴,一丝一缕,连绵不断,一直在积累。

那种感觉真的是让人不由得就沉迷于其中,难以自拔。

他跟着外公走出静室,当傍晚的夕阳落在他身上的时候,看着久违的阳光,他突然有了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就像是……很久很久以前,他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曾经偶尔在周末跟朋友去网吧玩上一夜,清早的时候,几个人踩着虚浮的步伐,沐浴周日灿烂的阳光,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刹那间,他感觉自己仿佛又穿越了回去,穿越到了风华正茂的年纪,正在走向拥有无限可能的未来。偏偏却清楚地明白自己此刻正身处何处,正从哪里来,正往哪里去。

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豁然开朗。

潘龙忍不住张开嘴巴,纵声长啸。

第三十一章、龙象般若功的异时空同位体

夕阳下,潘龙这一声长啸,足足持续了一炷香的时间,眼看着夕阳快要落山,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他才收束气息,结束了这一声长啸。

而外公任安民就一直守在他的身边,非但他自己守着,看守静室的两位守卫也一样走上来,左右护住了潘龙。甚至于他的几个舅舅都纷纷赶到,将他团团护在里面。

任家作为益州名门,甚至于在整个大夏九州都有些牌面,自然是有见识的。

潘龙起初长啸的时候他们还没发觉,但当潘龙长啸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们就迅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先天气异!

常人不论武功多高,一口气总是有极限的——毕竟你功夫再好,肺也只有那么大。

但修成先天气异的高手就不同了,他们不仅能够用口鼻呼吸,还能用皮肤呼吸,甚至于能够直接汲取天地元气,转化为体内源源不断的气息。

理论上说,先天气异到了一定境界的话,是可以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吹气,就跟电风扇一样的。

至于这样是不是很无聊,那是另外一个话题。

潘龙长啸的时间超出了常人极限,自然就意味着他修成了先天气异。

这让大家都感到了震惊。

潘龙今年多大?十七岁!

大夏九州能人辈出,十六七岁踏入先天境界的其实也有,但人家是什么条件?名门出身,从小修炼上乘功法,增长气息奠定基础的灵药随便吃……所谓“少年天才”们,大多是这样出来的。

可潘龙呢?

他是怎么打基础的?修炼寻常武者内功。

他接触上乘内功多久?一个月多一点。

他吃过什么灵药?还没来得及吃呢。

结果这就踏入先天了?

太快了啊!

虽然大家已经知道潘龙资质不凡,甚至可能是万里挑一的天才,可天才也不能天才到这个地步啊!

这还守不守规矩,讲不**律了!

好吧,以上这些话,只是在某些人的心里翻腾,没有哪怕一个人会把它说出来。

任家或许有不那么聪明的人,但傻到会把这种话说出来的……这类奇行种,早就被自家爹妈用爱(混)的(合)教(双)育(打)就纠正过来了。

什么?你不肯被纠正?

那就是教育得不够!要继续上量!

九州世界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是这么教育孩子的,要放在另一个世界,绝对会被人权主义者喷到死。

……不对,人权主义者又不是傻缺,他们才不会去喷能一拳头打碎一座假山,而且很乐意对任何叽叽歪歪的人动用拳头的父母呢!

这就像田园女权们从来不会去喷那些真正迫害女性的国家一样……人家真会动手甚至动枪的。

潘龙长啸结束之后,任安民就迫不及待地问:“你什么时候踏入先天的?”

潘龙愣了一下,反问:“我踏入先天了吗?”

然后,不等回答,他自己先笑了。

九转玄功讲究层层递进,根本不折腾什么先天、真人、仙佛之类的境界。淬炼次数越多,强度越高,自然就修为越深。整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并不搞“一朝突破、点铁成金”那套。

以武侠小说类比,它大概就是龙象般若功那种傻功夫,没什么特别高难度的门槛,就是要你够努力。

好在,它比神经兮兮的龙象功强多了,那傻缺功夫从十层到十一层需要苦练几十年,可功力只增加十分之一。而九转玄功就不同了,只要卯足力气苦练,功力的提升始终是很稳定的。

总而言之,只要你够努力就行。

当然,努力只是一个基础,决定你能走到多高的,还要看资质和运气。

还以龙象功举例,同样努力,蠢材需要一两年才能修成入门的第一层,可聪明的人也许只要个把星期。蠢材练到第十层要一千多年,天才只要二三十年。

天下虽大,可终究是没有能让蠢人反过来超过天才的功夫的。

发明大王都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但灵感才是最重要的。

潘龙向外公等人解释了一下自己的功夫,当得知他的功夫不分先天、真人等若干境界之后,小舅任瑾忍不住问:“那修炼这功夫,寿元如何?”

这个问题倒是问住了潘龙,他仔细回忆了许久,最终确定,自己似乎好像也许……真的没问过太上祖师,九转玄功对于寿元的效果。

但他略一考虑,就想出了答案。

这门功法修炼过程之中,会反复淬炼自身,乃至于完成一次次的蜕变和升华,在这个过程中,寿元自然会不断提升。

否则的话,修炼到一定程度而长生不死,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成?

他把自己的猜测说了一下,同时强调只是猜测,并无实据。

而且他估摸着……可能太上祖师自己都不清楚。

虽然身为长生不死的仙佛,但太上祖师没真正练过九转玄功,只能照本宣科。若是顽石祖师石敢当没有讲过的,他就只能回答“不知道,我也不能胡乱猜测,你将来自己揣摩吧”。

嗯,这位老神仙是个诚实的人。

得知这功法还没经过大规模实验,任家众人顿时失去了兴趣。

倒不是他们怀疑功法有问题,而是……天晓得这功法究竟如何!

要是所有人都能循序渐进的话,那它的确是极好的。但如果只有潘龙这样的天才方能修炼有成,普通人只能熬着熬着就老了死了,那还不如修炼太上忘情篇呢。

起码,任家这么多年下来,修炼太上忘情篇而踏入先天境界的,三五十个总是有的。

小小的插曲之后,任家子弟们纷纷散去,就连任安民也在叮嘱潘龙好好休息之后离开,让他能够不受打扰。

搬了张椅子坐在小院里面,仰望满天星辰,潘龙忍不住想——顽石祖师究竟到了哪里?是还在星海之中探索呢?还是已经抵达了某颗星球?又或者,他遇到了开着飞船的外星人,正在用九转玄功大战光子鱼雷?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哈哈大笑。

第二天早上,最多也就是四更将尽,凌晨三点前后的样子,潘龙就跟着任安民出发,前往绥桃山。

这次他们一路上走得很急,等到东边天空微微发白的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了绥桃山的山顶。

和之前截然不同,今天绥桃山山顶上异常热闹,除了白眉祖师任长生的那些徒子徒孙们之外,还来了很多装束打扮各不相同的人物,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奔着仙桃来的。

“怎么这么多人?”潘龙好奇地问,“仙桃不是只有六颗吗?”

“六颗仙桃里面,老祖宗自己有两颗,纯阳一脉别的同门有一颗,剩下的三颗就是给全江湖的。”任安民解释说,“毕竟吃独食这种事情,没人知道也就罢了,大家都知道了,你还非要独吞……面子上不好说。”

“这是老祖宗的东西,他想要给谁都可以,有什么面子上不好说的?”

任安民尚未回答,附近一个高大男子已经冷笑一声,开口驳斥:“仙桃乃是天地所生,白眉祖师当年机缘巧合,能得到一树桃子,是他气运非凡,但这并不意味着仙桃树就成了他的。”

“正是!白眉祖师庇护仙桃树多年,分了一半,公平合理。但要说所有的仙桃都是他的,那可就说不过去了。”另一人也开口说道。

潘龙皱起眉头左右观望,却见大多数的人都纷纷露出赞同之色,甚至不止一个人出声附和。

毫无疑问,他们都赞成这两个人的说法。

他没有再说什么,闭上了嘴巴。

言语的争论不能解决问题,这些人既然想要争仙桃,那就让他们争好了。

他不是顽石祖师,不追求什么“天底下道理最大”。他很清楚,在利益面前,道理是站不住脚的。

老祖宗任长生愿意将一半的仙桃分给江湖中人,必然有他的道理。潘龙既然不能改变老祖宗的想法,那又何必跟这些想要得到仙桃的江湖人争论呢?

能够爬上绥桃山顶的江湖人,实力都不会太差。能够被允许来争夺仙桃的,估计也不会有什么邪道或者魔门。不值得为了几句口舌,跟这些人纠缠。

见潘龙闭嘴,那些人越发得意,言辞之间也不禁有些忘乎所以,甚至有人嘀咕:“任家得到一次仙桃,就已经是邀天之幸了,这次还分给他们一半,实在有些过头。须知得意不可再往,好处得尽,有碍家族气运啊!”

潘龙冷笑一声,什么都没说,只是将说话的那人给暗暗记住。

那人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二十七八,相貌颇为英俊,一身锦袍、手持折扇,看起来文质彬彬,仿佛是富贵公子一般。

他的眼神看起来倒是颇为坦荡,脸上也有几分正气,似乎真的是在为任家担心的样子。看那模样,还的确是颇为能够迷惑不少人。

潘龙向旁边走了几步,拉开一些距离,等外公跟过来,才用真气包裹话音,询问那人的身份。

“他是天台山姜家的姜北。”任安民介绍说,“江湖人称‘缥缈公子’,是年轻一辈里面著名的高手,不到三十岁就踏入了先天境界。他的名声不坏,据说为人豪爽大方,喜欢结交朋友。”

“……看起来还真的像个好人呢。”潘龙有些讽刺地说,“就是不知道等争夺仙桃的时候,他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嘴脸!”

任安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他已经年近六旬,修身养气颇有效果,自然不会因为江湖人的话语而震怒。

但潘龙会为任家被批评而生气,他却只会感到欣慰。

这起码说明,潘龙是心向着任家的。

外孙能有如此表现,让他老怀大慰,些许闲言碎语,也就不值一提了。

第三十二章、大夏皇朝的阴影

眼看着这些人说话渐渐的不像话,江湖客之中一些老成的也忍不住开口了。

他们当然不会去招惹这些年轻气盛的人,而是选择了“顾左右而言他”的传统手段。

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人咳嗽了两声,故作神秘地说:“不要提这些不高兴的事了,我来说个奇闻吧……你们听说过三皇子帝洛南吗?”

“帝洛南?七杀星?那个煞星不是荆州平乱回去就被禁足了嘛。都十三四年了吧……他还能折腾出什么乱子来吗?”果然有人被吸引了注意力,好奇地问。

潘龙也有些好奇,帝洛南是当今天子帝壬辰的第三个儿子。他天资不凡,从小就表现出了令人震惊的武学天赋。仅仅十二岁就踏入了先天境界,是最近几代帝家最杰出的少年高手。甚至很多人都认为,他未来必定能够修得长生,成为帝家历史上的第一位仙佛。

十四五年前,帝壬辰刚刚即位的时候,荆州南部白溪郡因为开拓交州的压力太大,不堪忍受而起兵造反。当时,年仅十七岁的帝洛南带兵平乱,这位皇子颁布了一个惊人的命令,名曰“七杀”。

为贼者杀,附贼者杀,为贼说项者杀,知贼不报者杀,见贼不战者杀,灭贼不效者杀,为平贼作战调度输送军资不力者杀。

七杀令下,荆州南部的一大批百姓士绅乃至官员们人头落地,白溪郡更是几乎被杀成了一片白地。传说全郡数十万人口,最后免于屠刀的名字甚至写不满一张纸。

从那之后,白溪郡就被从大夏九州政区图上除了名。无论官员还是百姓,都不会再去那里。更是有了很多恐怖的传说——有人说那里就算大晴天的时候,都阴沉沉不见阳光,鬼魅在白昼之下行动;有人说那里已经被魔门统治,布置了邪恶的法阵,源源不断地制造着邪魔;还有人说那里有仙佛降世,设下九天雷符,一切活物无论正邪都会被直接劈死……

但有一点,大家是确凿无疑的。

这一战之后,各地心怀不轨的人物全都为之震慑,大夏皇朝的统治稳固了不少。虽然时不时也有一些地方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起乱子,但基本上乱子一起,就被当地和附近官府联合起来镇压,再没闹大过。

而主持这一战的帝洛南在回京之后,就被明升暗降,任命为国子监的博士,兼任太史台的司书,专门负责整理和修缮历代史书。级别虽然高,却没什么实权,大概是帝壬辰也被儿子的酷烈手段吓着了,不给他再折腾的机会。

从那之后,帝洛南就专心工作,据说过上了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不是在皇宫之中,就是在太史台,十几年的时间,从没出现在别的地方。

所以,民间就又有了他犯错被禁足的传闻。

这些事情潘龙自然也知道,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有人提到帝洛南。

这位心狠手辣到让人怀疑是不是魔星转世的皇子,难道不是早就凉了吗?

难不成……帝壬辰居然又想要重用他?

有人忍不住问:“七杀星又折腾什么了?他该不会又要出来‘平乱’吧?莫非又有哪里出事了?”

大家都为之惶惶,就连刚才那几个说怪话的,都忍不住凑近过去,想要听个究竟。

那中年人微微一笑,说:“诸位不要担心,帝洛南这次虽然的确是被重新起用了,可却并非担任的武职,而是担任了文职。”

“文职?论武功,他是高手。论政治文化,他有什么了不得的成绩吗?”

“投了个好胎算不算?”

这个诙谐的说法顿时引得大家发笑。

一阵哄笑之后,那个中年人给大家详细解释了一番,大家才算是完全明白。

前不久,帝洛南的好友,后军右将军之子苍渊上书朝廷,通陈多个弊端,认为朝廷应该锐意改革,调整政策、裁撤冗余、加强上下沟通、削减百姓负担、以此重塑朝廷威望和信用,让百姓恢复对朝廷的信心。

这说法呢,也不能说有错。大夏皇朝建立一千多年,连天子都已经到了第二十九代,许多昔日帝甲子时代的政策,的确是已经有些不符合目前的情况。

而且这些年来,历代天子因为种种原因,不止一次颁布过增加税收、徭役和官员的命令。虽然那些原因大多早已解决,但每增加一些,就是一大笔好处,得到的好处自然是不会吐出去的。

所以一代代积累下来,大夏皇朝的百姓负担也的确是蛮重的。

如北地这种开拓区或者益州这种朝廷几乎被架空的地区,情况还好一些,像是雍州和荆州这类作为开拓区后方,要为开拓区提供后勤的地方,压力真的是非同一般的巨大。

潘龙当初和韩风、李强结伴穿过大半个雍州,城镇之外常常见到野有饿莩,至于饥民为盗贼的情况自然也屡见不鲜。甚至于很多乡村都已经沦为盗贼的大本营,一村老少既种田也打劫,两不耽误。

他本以为雍州的情况只是特例,毕竟益州比雍州安定了不少。虽然依旧是山贼盗匪遍地,和至少乡村之间的百姓不再兼职强盗,那些地方恶霸们虽然凶恶残暴,总也还没有到雍州那种官员与妖魔勾结,送人给妖魔吃的地步。

但听这中年人的说法,似乎益州这边的情况反而是少数,九州大多数的地区,竟然更加接近雍州一些!

这让他大为震惊,也不由得十分担忧。

若是处处都跟雍州相似,那一个王朝差不多也就到了快灭亡的地步。大夏皇朝绵延千余载,虽然犯了许多错误,可至少也维护了天下的和平。有道是“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要是大夏皇朝真的崩溃灭亡,天下百姓只怕比现在要惨上千百倍!

苍渊的那份奏折让朝廷诸公颇为震动,因为奏折里面并非泛泛而谈,而是苍渊实际走遍了大夏九州,勘察了数百个郡县,一一详细调查之后,最终作出的结论。

那一份份详实的资料,足以让任何想要驳斥他的人,一时间都找不到什么话说。

天子自然也为之意动,他与诸位大臣商议之后,就任命帝洛南为“巡察都御史”,跟着苍渊去各地走一遍,实际勘察一番。

只是因为帝洛南之前的履历太糟糕,天子特别强调,这个巡察都御史只能看,不能说,更不能做!无论发现了什么,只可以上报,无权自己处置。

这种任命,在大夏皇朝的历史上还是头一回。像帝洛南这种没有任何实际权力的御史,也算是个奇葩。

当然,没有人会因此小看帝洛南。就不说他毕竟还能向天子奏报,他知道的事情等于天子知道了,哪怕是他的武力,也足以让任何人都小心翼翼。

这位大夏皇朝的第一天才,早在二十六岁的时候就修成了真人。不到三十岁的真人宗师,在整个大夏历史上都是数得着的!

江湖中有个著名的说法:三十先天,六十真人。说的是一个人若是能够在三十岁之内修成先天境界,那么真人之境基本就十拿九稳;而若是能在六十岁之前修成真人,那么更进一步修成长生的可能性就远大于别的真人宗师。

帝洛南不到三十岁就修成了真人,甚至比这个说法里面修成先天的速度还快。毫无疑问,在当今天下的真人宗师里面,他成仙的可能性就算不是最大的,至少也是前几位的。

这样的一位绝世人物,就算没有天子给他撑腰,谁又敢真的招惹他?

如今他三十出头,身后是大夏皇朝的积累,便是在真人宗师里面也算是强者。横行九州,自然不在话下。

何况他凶名赫赫,天底下没几个人不怕他的。要当这个巡查都御史,什么事情都查一查问一问,朝廷里面还真的只有他最为胜任。

中年人说完了,江湖客们议论纷纷。

有人觉得,朝廷这是要锐意改革,扫荡多年积累的暮气;也有人觉得,朝廷这是在瞎折腾,只怕好事不成,反而会惹出大乱子。

但有一点,大家是一致公认的。

那就是——从今往后,九州多事矣!

“唉!真想不到,居然发生了这种事!”潘龙叹了口气,对外公说,“也不知道帝洛南这一行,对我们来说是好是坏?”

“是好是坏,对益州都没什么影响。”外公任安民毫不在乎地说,“益州现在稳定得很,虽然也有盗匪恶霸,但总的来说还可以算是太平,在九州之中,大概也只比中州、扬州差一些罢了。帝洛南就算要折腾,也不会拿益州下手。”

“您这么有把握?”

“当然!他又不是傻子。”

“如果他看到益州豪强世家联手,架空了朝廷,难道他不会震怒吗?”

“震怒就震怒吧,还怕他不成?”

潘龙看着外公那信心十足的模样,不由得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他现在忍不住有些担心,若是外公他们遇到帝洛南,双方该不会打起来吧?

第三十三章、吃个桃子都有麻烦

帝洛南那个煞星会不会跟任家打起来,是未来的事。

而怎么分仙桃,则是眼前的事。

时间渐渐接近午时,一股奇异的香气渐渐出现,在山顶飘荡。

只闻到这股香气,人们就禁不住咽喉耸动,一个个咽起了口水。

“太香了!”有人喃喃自语,“怎么会这么香?”

“闻味道就知道很好吃……”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任老前辈一口气把四个仙桃全吃掉了……”

“是啊,换成谁都忍不住吧!”

“饿!我太饿了!我简直要饿疯了!”

“我要吃桃子!谁都别想拦住我!谁拦着我吃桃子,我就杀了谁!”

眼看着众人的情绪渐渐高亢,潘龙不由得有些紧张。

很奇妙的,他并没有被那奇怪的香气引诱得失去理智——起初他也觉得这香味简直诱人过头,有一种饿了三天三夜然后看到一桌子美食的感觉。但很快,他体内的真气就如同刀锋一般游走,将某种奇怪的感觉彻底截断。

然后,他闻到的就是普通的桃子香味了。

嗯,挺香的,估计熟透了,应该很好吃。

仅此而已。

九转玄功能够化解地煞天罡,而地煞天罡之中,拥有各种古怪毒性的比比皆是,影响味觉只能算是常规操作,比起那种产生各种幻觉的还差得远呢。

九转玄功连那种东西都能化解,化解区区仙桃香,又算得了什么呢?

但是,潘龙自己能够不受香味影响,却帮不了别人。

他看到周围的江湖客们已经几乎变得亢奋起来,只有少数名门出身的或者见识特别广博的反而在急忙后退,一个个闭上眼睛努力运功,要镇住心神。

比方说他的外公任安民,就脸色大变,正在紧张地运功。

名门和老江湖的底蕴,就在此刻显现了出来。

他们不会觉得这桃子的香味是因为它太好吃,而只会觉得这香味不正常,要赶快纠正这种异常。

对于寻常江湖人来说的“奇妙”,对他们来说就是“危险”。

潘龙没有犹豫,直接一只手抓住外公,拖着他朝着远离香味的方向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琢磨,总感觉这香味不大对劲。

仙桃应该是好东西吧?好东西不该有这样古怪的香味啊!

但他也不敢确定自己的想法就是对的,这世界上稀奇古怪的东西比比皆是,谁规定说能够改善资质增长修为的灵药,就不能带点古怪呢?

比方说有一种著名的灵药,名叫“小儿果”,看起来就是一颗小孩子的人头不说,你摘它和吃它的时候,它还能发出婴儿的啼哭声呢。

这种灵药的效果是修补和调理经脉,能够治疗走火入魔导致的经脉萎缩和内伤带来的经脉断裂,不少仙门都会栽种。可以肯定除了需要一些骨粉作为肥料之外,这东西跟血肉生灵扯不上任何更多的关系。但只看它的外表和吃法,任谁都会觉得这是什么邪门妖物……

觉得邪门吧?下不了嘴吧?那就对了!这就是它的生存之道。

相比小儿果,只是香味诱人的仙桃明显善良多了。

至少……它还只是桃子啊。

潘龙一边乱七八糟地想着,一边拖着外公急急忙忙后退,不一会儿就退到了山顶边上,已经快到守护山顶的桃树阵法范围了。

到这里,实在已经退无可退。若是退进阵法之中,万一在里面迷路,就算不失足摔下悬崖,也会耽误时间。

看看周围,同样有不少人已经退到了这里。有人犹豫了一下,直接退进阵法之中,放弃了争夺仙桃,更多的人则是盘膝坐下,努力运功抵挡诱惑,保持冷静。

而在前面的空地上,那些被桃香引诱的人们,已经渐渐有些亢奋过头,快要陷入疯狂的节奏了。

听着那些人越来越响亮也越来越混乱的叫嚣声,看着越来越乱的场面,潘龙额头上渐渐冒出了冷汗。

(我们只是来吃个桃子而已,为什么似乎要变成百人大战胜者吃鸡的节奏了?)

(游戏吃鸡也就算了,真人吃鸡太凶残了吧!)

就在他惴惴不安之际,突然有人开弓搭箭,将一个黑色的包裹射到了人群之中。

那包裹落地就裂开,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只是散发出一股中人欲呕的恶臭,一下子就将那一群人覆盖在里面。

顷刻间,刚刚还在兴奋地嚷嚷着的江湖客们齐声尖叫,几乎所有人疯狂地后退,不少人直接逃进了阵法之中。

还有人可能是嗅觉太灵敏,又或者是反应不够快,被那恶臭熏得站立不稳,摇摇晃晃就要作呕,却偏偏一点东西都吐不出来,难受得几乎要昏死过去。

(有这么夸张吗?)

潘龙很快就明白,的确是有这么夸张。

而且比他想象得还更加夸张!

当臭味蔓延到他们这边的时候,他小心翼翼地吸进去一丝,然后就急忙屏住了呼吸。

此刻,他无比感谢九转玄功入门之际就能修成用皮肤呼吸的能力!

那臭味,简直就……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他估摸着,要是把刚刚那个黑包裹扔到人口密集的场所,绝对会引起严重的踩踏事故。谁要真的这么干了,多半会荣登恐怖分子全球通缉名单,而且通缉令百分百会盖上红章。

这根本就是毒气弹的程度了啊!

好在这臭味来得快散得也快,只是几分钟就被山风吹散,不再能闻到一丝一毫。

虽然臭味散去之后,仙桃的香味又重新浓郁了起来。但却不再有哪怕一个人被桃香诱惑,相反,不止一个人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那是厌恶、无奈、向往……多种感情综合在一起的模样。

总的来说,大概可以用“生活不易,我太难了”来形容吧。

该死的恶臭已经彻底破坏了他们的食欲,能够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吃得进东西的人,可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就算是受到气味影响较小的潘龙,此刻也不禁低声嘟囔:“尼玛!这是逼人在茅坑里面吃饭的节奏啊……”

他声音很小,但能够登上绥桃山的江湖客们,哪个不是高手?谁不是耳聪目明?

一时间,众人很有默契地一起点头,完全取得了一致意见。

然后就有人抗议:“不要说了!”

“是啊!你这一说,我就忍不住想要吐……”

“那香味虽然有问题,可那臭味问题更大啊!”

“别说了!大家都是出来混江湖的,嘴下留点情吧!”

“谁再说这个,老子跟他拼了!”

“对!不许说了!”

“谁再说大家一起揍他!”

人群又一次迅速达成了共识。

然后,山顶上一片沉寂,谁也不想开口。

过了一会儿,有个矮矮瘦瘦长得像猴子的人忍不住说:“我来说个笑话吧,从前有个吝啬老头病得要死了,安排自己的后事。子女说要请高僧念经,超度亡魂登天。他就说‘别找高僧了,你们自己拿经书读一读就行。’子女很惊讶,表示他们不会神通法术,如何能够超度亡魂?老头回答;‘你们读一下,给我指个路,我自己走过去,可以省一笔路费。’”

笑话说完,一片安静。

几秒钟之后,那位缥缈公子姜北很有礼貌地笑了两声,大家才反应过来,不少人都努力笑了几声,以示礼貌。

潘龙也跟着笑了几声,虽然他的笑声很缺乏真诚的感情,但起码比不远处一个皱着眉头满脸厌恶和傲慢,根本没有一丝笑容的年轻人要好得多。

不管怎么说,气氛毕竟是缓和下来了。

又过了一会儿,白眉如同胡须一般的任长生突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他环顾全场,用很平淡的语气说:“想要吃仙桃的人,且走到我的面前来。”

只是十几秒钟的功夫,他的面前就多了一群人,至少有三五十个。

“刚才有人说的一句话,我很赞成。”任长生说,“仙桃树天生地长,跟我任某人其实没多大关系。我吃了它一次桃子,庇护它多年,算是公平交易。”

他看向众人,眼中突然精光大盛。

“那么,你们既然要吃一回桃子,准备给它什么好处呢?”

众人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纷纷对刚才几个出言不逊的人怒目而视。

潘龙心中一惊,知道事情起了波折。

刚才那些人的话虽然有胡说的成分,但其中也颇有一些讲道理的。仙桃树和老祖宗其实并无关系,老祖宗庇护它,只是还了当初的人情,这说话还真说得通。

但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么老祖宗自然没有权力安排仙桃的归属。

也就是说,之前得到仙桃许诺的几个人,机缘都要泡汤!

潘龙心中暗暗苦恼,却也知道事不可为——任家毕竟是正道名门,被人拿住了道理的情况下,还真的不好强行决定仙桃归属。

但任长生可不是好欺负的,他明显也是被这些话给惹火了,才会提出现在这个要求。

草木无知,仙桃树根本不需要人们为它做些什么。但既然有人想要挑任长生的刺,那就别怪白眉老人不客气,让大家跟仙桃树平等交换。

只是……他们究竟能有什么好处可给仙桃树的?

片刻之后,那个之前表现得很傲慢的年轻人走到前面,说:“我可以请青哥会三万门人遍寻益州,为仙桃树寻找有利于生长的灵土。”

任长生点了点头:“这个可以,你可以得到一个桃子。”

那个年轻人满意地笑了,走到了一边。

再过片刻,有个中年人走上去,说:“我有一门功法,能帮助草木生长。只是这功法大耗元气,不能常常施展。”

“为它施展三次,可以换得一枚桃子。”

中年人叹了口气,苦笑着走到了傲慢青年的身边。

然后又有几个人上前,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只是他们所能够给予仙桃树的好处都很有限,再没有能够让任长生点头的。

看着气氛渐渐变僵,潘龙心中一动,也走上去,说:“我能化解罡风,仙桃树将来若要渡劫成精,我可以为它化解罡风之劫。”

众人的眼光纷纷看向他,有人低声说:“就你这年纪,能有多大本事?吹牛皮呢!”

也有人说:“天晓得仙桃树什么时候成精,要是那时候你已经死了,它岂不是白送你一个桃子?”

但任长生却笑了:“可以,一枚桃子换化解罡风的机会,值得赌一赌。”

他这么说,别人便无话可说。

正如他说的那样,虽然这只是一场赌博,但用一枚桃子就能换来化解罡风的机会,也确实值得一赌。

第三十四章、仙桃的归属

潘龙的做法启发了众人,紧接着便有一个和尚表示,可以为仙桃树诵经作法,帮助它开启灵智。

任长生笑了一笑,说:“佛门妙法的确有开智之功,只是小和尚你的修为还差得远,莫说念经十年,念上一辈子也开不了它的灵智。但若是你能请得一位金身罗汉为它开智,从今往后,但凡仙桃结果,尽数归于你们都可以。”

“贫僧现在去哪里请金身罗汉来?”和尚苦着脸说。

“你只需给一个承诺便可。”任长生很和蔼地说。

江湖客们顿时纷纷眼红,如果说潘龙以化劫的机会交换仙桃,已经很有空手套白狼的嫌疑,现在任长生允许这和尚仅仅以一个承诺换取从今往后的全部仙桃,简直就是犹如白送一般了。

一时间,许多人都议论纷纷,全都是怀疑的言辞。

但被众人羡慕的和尚却愁眉苦脸,他想了又想,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摇摇头退到人群之后,坐下来默默念经,却是放弃了。

人群之中不止一个叹息或者嘲笑的声音响起,潘龙却见自己身边那两个得了桃子的微微点头。那傲慢青年更说:“任老前辈真是好肚量,这和尚想要耍诈,他却送了对方一场造化。”

“此话怎讲?”潘龙忍不住问。

傲慢青年有些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似乎是不明白他为何听不懂,却还是解释说:“佛门修炼,重在心持,外物并没有多大意义。这和尚之前为了区区一枚改善资质的仙桃就要发愿念经十年,实在是不把自己的时间精力当回事。人不能自爱,又如何能有所成就?”

潘龙恍然大悟,接着说:“所以白眉老祖以一个承诺点化他,他当然知道自己不可能因为区区仙桃的事情就请来已经介于凡人和仙佛之间的金身罗汉,于是就走出了谜团,认清了自己之前的错误,心持的修为必定会有所进步。”

傲慢青年点头,露出几分赞许之色,说:“我叫范彦,来自锦官城青哥会。不知两位朋友如何称呼?”

“在下潘龙,北地人士。”

“在下孙云涛,阳平人士。”

范彦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他明显是那种很骄傲的人,认识一下二人,大家互相通报姓名,在他看来就已经是给足了面子。

要这种人对几个无名之辈说什么“久仰久仰”之类,那怕是比杀了他还难。

有了和尚的例子,便又有人走了出来。这个说愿意去学习果树栽培之法,照顾仙桃树二十年;那个干脆说愿意此生就在仙桃树下结庐而居,当个果农……反正怎么邪乎怎么说,完全不把自己后半辈子当回事。

潘龙看得连连摇头,范彦更是不停地冷笑,就连显得有些老实巴交的孙云涛也微微摇头。

他们当然明白,这些人完全就不靠谱。

任长生不愧是老江湖中的老江湖,辞锋甚是厉害。每每只几句话,就将这些想要信口开河赚取机缘的人堵了回去,让他们的谋划付诸东流。

又过得片刻,之前那个说冷笑话被嘲笑的瘦猴子走了上来,他左右看看,叹了口气,嘴唇微张,却是用传音之术对任长生说了一些话。

潘龙皱起眉头——大家各自想办法争取仙桃,本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为何要用传音?

莫非这人的办法有些见不得人,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路数?

众人也议论纷纷,言辞之中多有怀疑。

任长生听了他的话,白眉一抖,眼中顿时精光亮起。诸人被他双眼余光扫中,一个个下意识地退了两步,但那身材瘦小的青年却站在原地,一步也没有退。

场面的气氛稍稍有些僵硬,过了好一会儿,任长生才笑了一声,说:“好!你既然敢开这个口,至少也算是有种。仙桃树乃是天生地长,与老夫其实并无关系。你提出的条件对它的确有极大的好处,老夫不能因为自己的爱憎而违背它的利益。仙桃你一个!”

身材瘦小如同猴子一般的青年顿时大喜,作了个揖,快步走到了潘龙等人这边。

潘龙想要跟他说两句话,范彦却冷笑一声,往旁边让了一步,不肯与这人为伍。

潘龙一愣,转头看去,却见孙云涛也恍然大悟,急忙往旁边也让了一步。

若是范彦一个人这么做,潘龙还不觉得如何——范彦这人很骄傲,没准这瘦小青年因为什么事情惹得他不高兴。但孙云涛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居然也会有类似的表现,那必定是有些问题了。

他略一考虑,就也让了一步,依旧和范、孙二人站在一起。

见他也过来,范彦顿时露出笑容,孙云涛也向他微笑点头。那瘦小青年叹了口气,却没再凑过来,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样子颇为尴尬。

潘龙还在疑惑,耳中突然听到了范彦的话音,只是极为细小,明显是在运用上乘内功收束声音,以求不让外人听见。

“朋友有所不知,这人只怕并非什么好来路,而是魔门中人。”

潘龙身体一震,惊讶地转头看向范彦,却见范彦什么都不说,只是严肃地点了点头。

他顿时明白了老祖宗刚才的表现——魔门中人竟然也来谋取仙桃,而且看样子还暴露了身份。老祖宗平生行侠仗义抱打不平,和魔门之辈也不知道交过多少次手,仇怨颇大。他竟然向老祖宗暴露自己的身份,难怪老祖宗赞了他一句“有种”。

九州之中江湖流派众多,既有行侠仗义之辈,自然也有为非作歹之流。除了这善恶两类之外,还有一类独特的人物。你也说不上他究竟是善是恶,但他们行踪诡秘、做事阴冷,尤其道德观价值观和常人相去甚远,不以世人之善为善,也不以世人之恶为恶,颠倒偏颇,难以定论。

这类人往往互相抱团,于是便被称之为“魔门”。

严格来说,魔门也并非盗匪恶霸之类,他们很多时候甚至也会行侠仗义。但总的来说,魔门因为三观和世人差别太大,往往会和别人发生冲突。江湖人习惯于用拳头用刀剑说话,冲突的结果,常常就是流血和横尸。

魔门中人多半手段高强,或者有一些特别的本领。交锋的结果自然是寻常江湖人吃亏,久而久之,魔门的名声就越来越差,甚至于臭了大街。

虽然因为他们足够强悍,一般人不敢招惹他们,但白眉老祖岂是“一般人”?

这魔门弟子竟然敢向任长生挑明身份,也真是够作死的。

既然明白了对方的身份,潘龙自然也就明白了对方能够说服老祖宗的理由。

魔门中人,善恶另当别论,但种种奇妙手段,的确是天下一绝。

若说他有办法帮仙桃树大忙,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奇怪。

就在潘龙和范彦交谈以及思考的时候,人群之中又有人过关了,却是那个笑容豪爽温暖,看起来很像是个好人的姜北。

这人一过来,径直就凑到了那瘦猴子身边,笑着和对方打招呼。

潘龙吃了一惊,没料到他竟然敢做这种事。

九州世界倒是没有如同《倚天屠龙记》、《笑傲江湖》里面那样严厉的正邪之分,不至于到了“结交邪派妖人”就足以被逐出门派甚至清理门户的地步。但是无论如何,与魔门为友,绝对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魔门太能惹麻烦,天晓得什么时候就会牵连到自己。

所以就算是那些不歧视魔门的人,多半也对魔门退避三舍,能不靠近就不靠近,更不要说攀交情。

范彦和孙云涛的选择,就是很好的例子。

这姜北看上去是个聪明人,怎的做出这种糊涂事来?

还是说,他看似颇有心机,其实恰恰相反,是一个传说中的傻白甜?

潘龙没有说什么,只是安静地旁观。无论怎么样,反正他不会去掺和这事的。

他的事情已经足够多,也足够严重。躲着麻烦走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再去自找麻烦?

再过了片刻,一位来自于青城山的道士拿出一块灵玉,换了一枚仙桃。

那灵玉被装在一个画满了符咒的木盒子之中,只是开启盒子的瞬间,就能看到氤氲灵气形成稀薄的武器,缓缓溢出,可见是一件极为难得的宝物。

他也说了,这灵玉远比仙桃宝贝,只能换到自己死去为止。他活着一天,灵玉便可以埋在仙桃树下一天,但若是他死了,便要将灵玉归还青城。

这要求倒也公平合理,任长生答应了下来。

至此,六颗仙桃就都有了主人。

青哥会的范彦,来自阳平关的孙云涛,潘龙,那不明身份的魔门弟子,云台山姜北,还有那个青城道士。

这些人有出家人,也有江湖客,甚至还有诡秘的魔门中人,可以称得上是济济一堂。

潘龙觉得,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边六人大概都是能够踏入先天境界的,就算是真人宗师,估计也能出了不止一位。

至于别人,不止一个人显得很不服气。潘龙猜测他们多半也有一些宝物,足以交换仙桃,只是舍不得拿出来交换罢了。

但既然他们作出了选择,那就怪不得别人。

任长生没有理会剩下的众人,带着六个人转身就走,倒是他的弟子门人们摘来了大量的桃子,招待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吃上一顿桃子宴。

吃不到仙桃,吃吃仙桃附近的桃子,也算是沾点喜气。

第三十五章、奇妙蟠桃,后天灵根

就在外面广场上开桃子宴的时候,潘龙他们也出发去吃仙桃了。

大家在鼻子里面塞上两颗味道很刺鼻的药丸,跟着老祖宗任长生穿过如同层层水幕一般的法阵,顶着越来越浓烈的异香,来到了一颗桃树前面。

这桃树不大,树干直径不会比寻常成年人的一只拳头更粗。比起外面那些树干需要几个大汉才能合抱的大树,简直可以说是棵树苗。

在这棵“树苗”上,绿色的叶子之间,挂着六枚拳头大小的鲜红桃子。无论树、叶或者桃,看起来都很寻常。如果不是早就知道它并非凡品,更有那令人心神动荡的异香作为证据,大概谁都不会觉得这树有什么特别的。

“二百四十年前,老夫见到这树的时候,它比现在稍稍细一点,树叶也略少一些。”任长生说,“一转眼二百多年过去了,老夫已经老迈将死,它却只是成长了一点点……文超公所作《神猴记》里面曾说,有女仙名曰金母,在瑶池栽种仙桃。那仙桃需要栽种千年才能长成,数百年乃至于上千年才能成熟,吃了桃子的人便能成仙。老夫少年时只觉得是故事,直到见了此树,才知道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依前辈所言,此树莫非就是前人所谓的‘蟠桃’?”姜北忍不住问。

任长生回答:“也许吧,老夫觉得,它大概还没长成。也许等长成之后,结的桃子真有让人成仙的效力。但也许它的桃子其实就这么大的威力了,只是前人以讹传讹,夸大了它的效果。当然,或许它只是瑶池仙种的孑遗,已经没有正宗蟠桃的效力……无论怎么说,反正我等大约是见不到它彻底成熟的那一天了。”

他说着叹了口气,众人也跟着叹气。

“要是我能晚生一千年,或许就能吃到完全成熟的蟠桃了。”瘦得像猴子一样的魔门弟子说。

“倘若这真的是蟠桃,一千年后成熟的时候,就凭我等,怕是闻一闻味道都不可能,哪里轮得到我们吃!”范彦冷笑着说,“人贵知足,我不贪心,有这桃子吃,就已经很好了。”

众人纷纷点头,连那魔门弟子也笑着附和。

就像范彦所说,能够让人成仙的蟠桃,哪里轮得到他们?

若是真有这样的宝贝,天下各路诸侯、各大门派,乃至于大夏皇族,都会倾尽全力争夺。别说是他们这些小不点,就算是整个绥桃山,都可能被直接给轰成平地。

相比之下,还是这种改善资质增长修为的仙桃,比较适合他们。

一群人里面,只有潘龙没什么反应。

从走过防护法阵之后,他就显得有点晕晕的。但看他那年轻的模样,大家倒也并不觉得奇怪。

年轻人毕竟经验不足,大概是仗着有能解桃香的药,大意之下深深吸了几口香气,现在正在努力抵抗香味的诱惑。

在场众人都是修炼高深武学的人物,原本就比真实年龄看起来要年轻许多。就算是乍看上去二十出头的范彦,其实也已经年近三旬。

可他们几乎都能看出来,潘龙是真的才十七八岁——无论怎么青春不老,眉眼之间的一些细节,总是瞒不了人的。

但没有人知道,潘龙其实是被源源不断涌入身体的灵气给灌了的。

他刚刚走过防护阵法,就感觉汹涌澎湃的灵气简直如同开闸放水一般涌入身体,心口的位置已经不像平时吸收灵气时候那样微热,而是直接热到滚烫。

要不是他从小苦练外家功夫,锻炼出了超乎常人的意志,只怕早已失声惨叫,暴露了自己的不正常。

现在他乍看上去晕乎乎傻傻呆呆,其实是在竭尽全力伪装,避免露出马脚。

此刻他不由得再次感谢九转玄功,这门功法增长修为的妙处暂时还没看到,但对于自身控制能力的增强,却已经帮了他的大忙。

吸纳地煞天罡是极为凶险之事,若不能尽可能精确地控制自己的身体,修炼过程中就会平添许多不必要的风险。所以九转玄功非常强调对自身的把控,功行深厚处,甚至连一根头发都能任意操纵,至于真气更是能够玩出花来。

潘龙距离那样的境界自然还远得很,但想要伪装得若无其事,控制表情、压住气息、锁住汗水……这些比较基本的东西,已经难不倒他了。

现在的他要是能够再回到穿越之前的世界,他就算不靠一身功夫闯荡天下,光凭控制自身的本领,就能当个好演员。

演好人可能比较难,但想要演个坏蛋,什么脸部肌肉跳动啊,什么眼眶变形目露凶光啊……这些全都难不倒他。

在场众人自然也不会特别关注潘龙,就连任长生,确定他并无大碍之后,也不再注意,而是和众人谈起关于这棵仙桃树的故事来。

“当年我吃了四颗桃子,把桃核种在外面,然后又以那四颗桃树的桃核栽种新的桃树,渐渐地,就形成了外面的一片桃林。”他说,“只可惜那些桃子除了好吃之外,并无什么特别的用处。就算是第一批的四颗桃树,也不过能够稍稍补益元气,相当于寻常大补汤药罢了。”

“能相当于大补汤药,已然不凡。”青城道士明和赞道。

“一副大补汤药,无非也就是三五两银子的事,的确是配不上这仙桃灵种啊!”姜北叹了口气,“看来灵种毕竟是灵种,不是那么容易繁衍的。”

孙云涛想了想,问:“前辈可曾试过扦插、嫁接的手段?”

“自然试过,但也差不多。”任长生说,“嫁接的自然不用说了,和凡桃没有半点区别。就算是剪下这仙桃树上枝条扦插而得的几棵桃树,所结的果实也很一般,甚至连第一批的四颗桃树都不如。”

他苦笑一声,说:“为了繁衍仙桃,老夫花了二百多年的岁月。但凡是能想的办法差不多都想过了,结果到头来……怎么都还是那第一批的四颗桃树最好。所以最后老夫也就死了心,老老实实等下一批桃子成熟就是。”

“只是做梦也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二百四十年!二百四十年啊……三十年一代人,人间都换了八代了……”

他的话音渐渐低了,脸上也露出了萧索之色。遂不再言语,手一招,树上的六颗桃子就飞了下来,犹如有人托着似的,慢慢悠悠稳稳当当,飞到了六人面前,停在空中一动不动。

说来也怪,之前桃子长在树上的时候,香味浓厚得让人几乎要为之发狂。但当桃子被摘下来之后,香味就陡然淡了,虽然还略略有几分勾人的意思,却已经远没有刚才那引人发狂的感觉。

潘龙等人啧啧称奇,正要客气一番,却见那身材瘦削如猴的魔门青年双手接过桃子,二话不说张嘴就啃。他吃桃子的速度还真快,拳头大的一颗桃子,最多也就是说上两句话的工夫,便只剩下了一颗桃核。

他将桃核放在地上,向任长生作了个揖,又向众人拱拱手,然后转身离去,一会儿就走得无影无踪。

“他倒也精明!”范彦有些讽刺地说,“知道魔门的身份容易惹麻烦,干脆快点吃完就走……我估计他等一下要在绥桃山附近找个山洞,躲在里面好好吸收药力。”

“这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明和道人微微点头。

“哪里用得着那么麻烦!”潘龙体内的山海经残片终于吸够了灵气,停止作怪,他便笑着说,“我们吃了桃子,退到阵法外面吸收药力就是。整个绥桃山上,还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安全的?”

他的说法倒是得到了大家的赞同,任长生也微微一笑点头,答应了这个请求。

片刻之后,众人面前的仙桃就成了地上的桃核,老实说,这灵种仙桃的口感其实也很一般,甚至还不如寻常良品桃子。

以潘龙的印象,感觉它还不如外面桃林里面那些寻常的桃子呢!

他不由得心中感叹——效果和口感,看来是的确不能兼得。

吃完仙桃,任长生收起桃核,带着大家退出阵法。

“终究不能让你们露天坐着。”他说着,就唤来弟子,引领六人分别找间屋子打坐调息。

潘龙跟着一个粗壮青年来到了一间明显建成没几天的简陋木屋,这屋子是用松木建造,松香还飘荡在其中,地上、墙上更是多处可以见到没有完全晒干的树皮,显然是急就章,耐不得久用。

但屋子里面,一应生活所需倒也齐全。别说只是闭个关,就算是住上三年五载,想来都没什么问题。

潘龙便在屋中地板上躺下,调息真气。

九转玄功修炼之时对姿势颇有要求,须得尽量舒展开。要么站着,要么躺着,站须站得张牙舞爪,躺也要躺得四仰八叉,样子颇为不雅观。

好在……谁修炼的时候会让别人参观呢?

雅观不雅观,又有什么关系?

潘龙躺下调息,顿时觉得一股暖融融的气息从腹中散开,转眼间就朝着四肢百骸扩散,犹如薄冰入汤,又似酒水相融,迅速融入了身体。

然后,他感觉到一股奇妙的力量在身体里面缓缓升起,血肉、骨骼、经脉……全都在这力量的作用下,产生了细微的变化。

这变化并不强烈,倒也没什么令人难以忍耐的痛苦或者麻痒,只是全身暖洋洋的,宛如泡在热水里面一般。

过了不知道多久,热意终于完全消散,他不由得叹了口气,知道这一番造化,已经算是结束了。

随手打开角色面板一看,除了体质又增长一截,资质又提升一层之外,却是还多了一项天赋,名为“后天灵根”。

【后天灵根:借助外力而获得的灵性体质,对于修炼大有帮助,而且可以直接修行法术。若能以上乘功法坚持修炼,或有返本归元,化为先天灵根的机会。】

第三十六章、再次上路

“灵根”这东西,潘龙是听说过的。据说仙门之中,有一派认为修炼的根本在于锻炼和培养自身灵根,促使其成长,最终完成生命的进化。

按照那一派的说法,人的资质是先天就确定的,有灵根的才可能修炼而有成果,没灵根的则无论什么修炼都只是白费劲。

天底下没有凭空捏造出来的理论能够流行,所有能被人们广泛接受的理论,全都是有事实作为依据的,灵根论自然也是如此。

自古以来,人们就发现,不同的人在修炼的时候,效果有很大的差别。努力程度差不多,投入的资源差不多,有的人能够顺利地修炼有成,有的人却始终只能有很差的效果。

如果说这是资质的差距,那显然说不通——大家都有手有脚,身体没有残疾,智慧也没什么显著差别,何以修炼的资质就能差到这个地步?

尤其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不管怎么修炼,不管是拼了命的努力也好,是消耗很多的资源也罢,始终没办法修炼出多大的实际效果来,最多入个门,然后就卡在入门的这一步上,再也无法进步。

为了解释这种情况,才有人提出了灵根论,并且一度得到了广泛认同。

但是,这套理论早已过时。

因为后来的修炼者找到了让那种“无灵根者”也能修炼有成的方法,通过灵药辅助以及自身努力,再配合对应自身体质的功法,花上足够的时间和代价,就能够让所谓的“无灵根者”也能拥有不错的灵根。

这样的人,大概也就是不如那些天资杰出之士,修炼成果不仅不比一般人差,甚至反而会更好一些。

在铁的事实面前,灵根论很快就没了市场,现在已经没什么人再纠结这个,据说就连仙门中人,在修炼的时候也是首先要做“锻造灵根”这一步——干脆就直接默认大家都没灵根算了。

毕竟,灵根是无法简单测出来的。与其花费巨大的资源或者请仙佛出手来鉴定灵根,还不如直接锻造灵根,成本要低不少,合算许多。

潘龙对于灵根论的了解,也就是这么多了。

他甚至不能确认自己的了解肯定是对的,因为这些有的来自于定丰镇县学的老夫子,有的来自于家里的闲书,有的来自于江湖客们闲谈的故事,有的甚至来自于戏文。

这些来路不同的知识乱七八糟,再怎么努力拼凑,也只能拼凑成这样的东西。

但现在,他有了一个更加直观的判断。

“锻造灵根”之说,的确是存在的!

证据自然就是他刚刚得到的后天灵根。

从这后天灵根判断,他应该也是那种先天没有灵根的人,起码他的先天灵根应该并不出色。

否则的话,按说仙桃的力量应该激活的是先天灵根,而不是给他锻造后天灵根。

但其实也无所谓了,且不说后天灵根将来还能升华到先天灵根,就算只是后天灵根,也足够修炼所需。

戏文里面有一出叫《求仙传》,讲的就是一个灵根极差的凡人磕磕碰碰一路求仙,经历了无数的艰难辛苦,最终修炼有成长生不死的故事。

戏文不一定是真的,但在没有反例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否定这戏文说法的理由。

毕竟这戏文的作者是文超公,是开创大夏文化史的超级大牛。

人家没理由瞎编啊。

潘龙休息了好一会儿,才走出木屋。

时间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外面广场上的人群早已散去,只有门旁边一个大盘子上摆着的四个洗干净的大桃子,证明大家并没忘记他,桃子宴也有他的一份。

看到这几个桃子,他顿时觉得有点饥饿,就坐在台阶上,将它们全部吃完,权当是吃了一顿饭。

正在他吃桃子的时候,旁边的木屋大门也被推开,范彦走了出来。

他看到了坐在台阶上吃桃子的潘龙,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笑容。

“真巧。”他说,“你我竟然差不多同时吸收完仙桃的药力,也是有缘。”

说着,他手在腰间一抹,便多了一个精致的银酒壶,扔向潘龙:“有缘就该喝一杯,我请客。”

潘龙笑了笑,接过酒壶,拧开盖子,喝了一大口。

此酒醇厚得微微有些发腻,香气浓郁,一口喝下去,香甜之意注满胸膛,果然是难得的好酒!

“好酒!”

“自然是好酒。”范彦也拿出这么一个酒壶,自己同样喝了一大口,“我青哥会的主要营生之一就是酿酒,四时八节,凡一切花、果、粮、蜜,都可以用来酿酒,各有妙处不同。”

“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桂花蜜酒。此酒以桂花蜂蜜和多种秋季花果为原料,配合特选的合适泉水,一年下来,大概也就酿个万余斤。往往还没出酒窖,就已经被人堵在门口订去大半。”

说着他叹了口气:“这是去年出窖的酒,所剩无几啦。”

潘龙笑了:“既然不多,那更要细细品尝。”

“没错,好酒就是用来喝的!”

小小的一壶酒倒也不多,不过片刻工夫,两人就喝完了酒。范彦站了起来,他先是朝着仙桃树的方向行了个礼,又朝着任长生所居独栋木屋行了个礼,最后向潘龙拱了拱手,说:“潘兄弟日后若是路过锦官城,可来青哥会一叙。届时别的不敢说,美酒管够。”

然后,他就扬长而去,再没回头看上一眼。

“这人倒也洒脱,之前的傲慢之色,大概只是他用来保护自己的手段吧。毕竟青哥会也是益州名门,家大业大,如果他不冷淡一点,摆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怕是会不厌其烦。”

潘龙闻言转过头,看着走过来的任安民,笑着叫了一声外公。

“情况如何?”任安民问。

“很好,不仅经脉状态有明显的改善,我甚至还感觉到了自身灵性在苏醒。”

任安民满意地笑了:“其余三人早已醒来离开,我们也该走了。”

“老祖宗呢?不要去向他道别吗?”

“哈哈,老祖宗若是想要见我们,早就已经出来了。他既然关着门,就是不想要跟我们道别。走吧,若是你将来修炼有成,大可以将来再来拜见老祖宗。要是你能够修成真人,或许老祖宗会直接把绥桃山的这片基业都交给你呢。”

二人走出笼罩山顶空地的阵法,在桃林外吹起特制的哨子。不一会儿,两只云生兽就从桃林里面走出来,正是他们来时所乘。

回到了任家,二人又去见了一回老太爷。老太爷详细询问了哪些人获得仙桃,然后思考许久之后,说:“魔门中人不可招惹;天台山姜家的名声不是很好,别跟他走太近;江湖散人来历不明,要提防着一点;倒是那青哥会的范彦,青城山的明和,都属于名门正道,可以结交一二。”

见潘龙点头答应,老太爷又强调:“我的说法都只是一面之词,你将来若是跟他们相处,切记自己要小心。魔门也有好人,正道也有恶人。好人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与你为敌,恶人也可能反过来帮助你……人在江湖,需要自己把握自己,想法和做事需要灵活一些,切勿古板。”

潘龙又点头应下。

老太爷笑了笑,问:“你平日惯用什么兵器?”

“我有一把宝刀。”

“且拿出来看看。”

潘龙取出次元袋,手伸了进去,装作从里面抽取,将神圣长刀拿了出来。

老太爷仔细研究了一下这把刀,笑着点头:“好刀!有如此兵器,倒也不需要再为你配备趁手兵刃了。”

他站起来,去内屋取了一对灰色的护腕,交给潘龙。

“你那乾坤袋有些碍眼,留着存放一些粗大东西也就罢了,随身的重要物件,还是别放在里面。这对护腕是我年轻时候所造,能防刀剑不说,左手那只里面还有约莫一丈见方的空间,可以保存一些东西,拿放都很方便。”

潘龙吃了一惊,没料到这护腕竟然是储物之宝,正要开口拒绝,老太爷又说:“这东西颇为珍贵,日后你若是有了更合用的宝物,且把它还来,我可以带着它进棺材。”

这就把潘龙拒绝的话都堵了回去。

当他们告辞出门的时候,听到老太爷的话悠悠的从屋内传来:“要是到时候我已经进了棺材,那就传给你的孩子吧。总不能为一个物件打扰死人。”

话音中带着笑意,显然这位老太爷并不把死当回事。

回到任安民一系的别院,诸位舅舅和晚辈的小孩子们都过来询问究竟。潘龙又给他们讲了一遍,当得知那仙桃树二百四十年只长了一点点,或许要长个上千年才能真正长大,所有人都惊叹不已。

而当第二天,潘龙准备动身离开的时候,送别的人挤了一堆。

这些人里面,既有外公这一系的近亲,也有别系的远亲。就连那几位当初反对他去拜见老祖宗的长辈,虽然自己没来,但家里的小辈也来送行了。

木已成舟,再摆着一张冷脸,又有什么意义?

在陈伯“你没学少清秘典真是可惜”的感叹中,潘龙向亲人们一一道别,骑上小舅送的骏马,伴随着得得的马蹄声,一路远去,结束了这几个月平静而愉快的访亲生活。

第三十七章、沙漠狂奔

潘龙离开了绥山县之后,并没有沿着大路走,而是很快就骑着马进了山。

他接下来要做的时候必须避人耳目,虽然在客栈里面关锁门窗也凑合,但能够找个没人的地方,自然是最好。

花了个把时辰,他在山中找到了一个洞穴。不大,遮风挡雨的效果也只是一般。但胜在里面干净,全是石头不说,还没有野兽和蛇虫的痕迹,对他来说,可以说是很合适了。

将马拴在外面的一块石头上,他在山洞里面坐下,然后闭上了眼睛。

光芒一闪,眼前的景象已经变成了白茫茫一片的虚空。

“托仙桃树的福,灵气已经积蓄充足,也是该再开一次虚幻世界了。”潘龙自言自语,“只是……这次开的世界,要和以往有所不同。”

他并没急着开启容纳了无数世界的星空,而是坐在苍白的虚空之中思考。

“开启虚幻世界,我能得到的无非三种,一种是那个世界的奇珍异宝;一种是游戏世界的角色面板;另一种是在某个世界直接获得的好处,比方说吃个灵药,接受祝福之类。”

“这三种好处里面,第一种受到的限制最大。奇珍异宝并不容易得到,何况得到之后还要消耗灵气将其具现。灵气关系到我能在那个世界里面行动多久,行动得越久,可能得到的好处就越多……所以除非是有特别的需要,或者那个世界能找到万灵药之类的瑰宝,否则这一类都不值得追求。”

“第二种好处最为稳定,只要找一个游戏世界进去,辨识出这世界是什么来历,就能获得一套可以提升的本领。但老实说,我的本事已经足够多了。无论远近乃至于潜行刺杀,都能施展一二,就连法术都有了。除去医卜星象之类的手段,别的方面,我真的是不大需要。而医卜星象之类,总觉得没有什么迫切的需求。”

“第三种好处算是我们潘家人的传统,历代祖先多半直接观想出一个药园子,进去把各种珍稀灵药当饭吃,吃到身体几乎要受不住,才摘上一批回来,然后慢慢消化。这办法自然是最稳定的。尤其花费的时间短,还能省下许多灵气带回一批灵药,可谓一举两得。潘家能够成为北地大族,还在中原弄出偌大的产业,根基全在于此。”

“而老爹的做法则算第三种的一个变化,他很少去采撷灵药,相反热衷于在虚幻世界里面跟敌人生死厮杀。积累宝贵的实战经验,在生死边缘促进灵感爆发,从而获得了极快的成长速度。”

“而我,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呢?”

“宝物?没什么特别的需求。”

“技能?职业?没什么特别的需求。”

“实战经验?灵药?老实说,也没什么特别的需求。”

“自从获得了九转玄功之后,我需要的只是找到地煞天罡,开始反复淬炼自身就好。这门功夫没有瓶颈,纯粹是不断积累罢了。”

他思考了一会儿,突然眼睛一亮。

“有了!我可以去虚幻世界里面,采撷地煞天罡!”

“九州世界不缺地煞天罡,但又要采撷地煞天罡,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又要尽可能保守秘密,实在是难以兼顾。可我如果去虚幻世界的话,就算再怎么危险,大不了被爆得光身子回来,反正两件储物之宝都可以放在快捷物品栏里面,不怕被爆……一点风险也没有啊!”

“好!就这么决定了!”

他站了起来,向前走了一步,便踏入了浩瀚星空之中。

“来个地煞天罡充沛的世界!”他大声喊,“最好能够采撷起来容易点!”

星海旋转起来,一颗颗星辰飞来飞去,然后,有几颗星辰陡然撞在一起,融合成一颗更大巨大的星辰,猛地朝着他撞了过来。

眼前一暗,潘龙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一片沙漠里面。

这里遍地黄沙,一座座沙丘连绵不绝,根本看不到边际。微黄色的天空看起来让人十分不安,连太阳都显得特别的大,也特别的热。

“呃……这是什么世界?”他有些纳闷。

前世接触过的各类作品里面,出现沙漠场面的比比皆是。只是看到沙漠,实在无法判断。

但他倒也并不担心自己,他在次元袋里面储存着不少的食物饮水,还有野外宿营所需的帐篷毛毯之类东西。除非倒霉到在沙漠里面被困上三五个月,否则他根本不用担心像寻常旅人那样渴死饿死。

相比之下,倒是沙漠里面可能有的其它风险,对他的威胁更大。

比方说……沙暴。

就在潘龙到处观察的时候,空中陡然起了风。一开始风并不大,但变强的速度很快,眼看着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大风。

潘龙皱起了眉头,沙漠里面的大风,可是很要命的!

大风会吹动浮沙,纷纷扬扬的沙子铺天盖地,不仅会让人难以分辨方向,而且还可能将人埋在里面。

像是这样的大风之中,如果站着不动的话,也许用不了半个小时,就会被沙子活埋。

“幸亏不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起风。”他自我安慰了一句,迈开步伐,顺着风吹的方向开始奔跑。

在沙漠里面奔跑并不容易,脚会不断地陷入黄沙之中,而且沙子也会不断地钻进鞋里,既会消耗大量体力,也容易磨伤脚底。

想要在这种环境里面跑得快、跑得轻松,需要的是“踏月留香”、“凤舞九天”那种轻灵类的功夫,而不是潘家祖传的宛如野猪冲锋一般的狂奔轻功。

好在潘龙有个技能,很适合在沙漠里面奔跑。

【小强飞奔5/5:无视地形,在任何地面上都能全力奔跑,就算是水面都没问题。】

于是在漫天风沙之中,就有一个年轻人的身影,顺着狂风的方向狂奔起来。

潘龙全力奔跑的速度快得惊人,就连宝马良驹也完全无法相比,尤其他展开斗篷,奔跑的时候借助风势,甚至隐隐有滑翔的意思,更是进一步加快了速度。

一阵狂奔,等到魔力差不多耗尽的时候,风势也已经小了很多,显然是离开了大风的范围。

“运气不错。”他找了个生长着不少仙人掌的沙丘,坐在仙人掌旁边——这里的沙子比较牢固一点,一边休息,一边回顾来时的道路,不由得有些后怕。

刚才狂奔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回头看,只见天地间一片昏黄,也不知道多大的风,也不知道多大的沙。

亏得他反应快,一感觉风势加大就开始逃跑,也亏得“小强飞奔”技能给力,能够无数地形让他跑出最快的速度……否则的话,逃跑的速度跟不上风沙的蔓延,等待他的大概只会是被活埋。

休息了一段时间,眼看着休息得差不多了,风势也小了,潘龙才重新站起来,纵身一跃,跳到了一株最为高大的仙人掌顶部,左右张望。

他的轻功的确不算好,但这仙人掌比人还粗,以轻功削减重量之后,站在上面倒也没什么问题。

至于尖刺……江湖人除非要临时客串盗贼,否则靴子都是硬底的,就算铁蒺藜都未必刺得破,更不要说区区几根刺了。

潘龙在仙人掌顶部左右看了许久,最后才勉强判断出,在可能是西边的地平线附近,有一块不大像是沙丘的阴影。

他也不确定那究竟是什么,但无论如何,只要不是沙子就好。

在这茫茫沙漠里面,能找到一处不是沙子的地方,怎么都比待在沙丘上过夜要安全得多。

选定了目标,他就一路朝着那边走去。

此刻不施展技能,他顿时感觉到了脚下每一步都软软地往下陷,发力颇为困难。平常毫不费力的行走,此刻都要消耗力气了。

更不要说,只是百余步之后,他就不得不停下来,将鞋子里面的沙子倒掉,免得磨脚。

这样走路自然快不起来,又走了一段路,他觉得实在不是办法,索性躺在沙子上休息,等魔力恢复之后,再次施展“小强飞奔”技能,一路狂奔。

如此循环往复,虽然未必更快,但起码要轻松得多。

等到天色将晚的时候,他终于抵达了那个地方——这里的确不是沙丘,而是一座城市的遗迹。

这座城市地方倒也广阔,远远看去,一个巨大的沙丘至少有方圆三五里,其中遍布房屋楼宇,可以想象当年还曾经比较繁华。

只可惜所有的繁华都已经变成了历史,如今这座城市里面到处是残垣断壁不说,许多建筑物都被黄沙给埋了,甚至于整个城市差不多都成了沙丘,只有一些比较高大的建筑物还留在外面。

潘龙走了进去,惊讶地发现,这些建筑物竟然大多是金属结构。

地面也好、墙壁也罢,这座城市里面,一眼看去,似乎到处都是金属。

“这世界的金属产量有点高啊……”他自言自语着,在城市里面寻找可以落脚过夜的地方。

看这座城市都被沙子埋得差不多了,他也不指望找到什么有用的资源,更没抱着遇到活人的打算。能找到一个安全过夜的场所,就算是好运气喽。

但他才走了一会儿,突然心中一惊,升起了强烈的危机感。

潘龙毫不迟疑地拔腿就跑,才跑了几步,之前站着的地方就轰隆一声,也不知道是什么金属打造的地板猛地撕裂,一条赤红色的巨大触手从下面伸了出来。

这触手宛若放大了不知道多少倍的章鱼须,上面布满了狰狞的花纹和凌乱的伤痕。它显然没有存着善意,一击失手之后,在空中转了一圈,就朝着潘龙狠狠地抽打了下来。

潘龙当然不会站在原地当活靶子,相反,他跑得很快。

短短几分钟,他就冲出了那座大概是城市残骸的巨大沙丘,来到了外面的沙漠中。

回头望去,一条又一条赤红色的巨大触手从城市废墟的地下伸了出来,正在到处挥舞。所到之处,早已残破的建筑物根本抵挡不住,纷纷倒塌,轰隆隆金属碰撞声不绝于耳。

过了好一会儿,这些触手才重新缩回地下,城市的废墟又恢复了平静,似乎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乍看上去还挺安全。

但潘龙是打死也不敢再靠近了,他甚至不顾天色快黑,直接转过身,朝着远离这座城市的方向走去。

这鬼地方太危险,他可不想当那只也不知道是不是巨型章鱼的怪物的宵夜,还是离它越远越好!

第三十八章、地煞

潘龙一口气逃了许久,直到城市的废墟已经变成地平线上的一块黑影,才停下脚步。

直到这时,他还心有余悸。

“那究竟是什么鬼东西?”他忍不住骂了起来,“这特么究竟是什么鬼地方!”

刚才他真的是吓了一大跳!

那些触手不仅大小惊人,力量也很惊人。金属的建筑物残骸被轻轻松松就推倒和折断,简直就像是松脆的饼干一般。

如果不是他跑得快,被那些触手哪怕只碰到一下,可能就要缺胳膊断腿。

更有甚者,或许会被抓住,然后被吃掉。

傻瓜都知道,在触手下面必定还有一个庞大的身躯,他这小身板,估计当个零食都够呛,勉强大概能算一颗瓜子?

骂了好几句,他的心情才稍稍平缓一些,看着那块已经几乎看不清的黑影,陷入了沉思。

沙漠题材、金属的城市、巨大的魔物。

这三者综合起来,符合的就不多了。

他首先想到的是一个老游戏,那游戏讲的是星际开拓者们发现了一个被沙漠覆盖的星球,那个星球上出产一种奇异的矿物,既能够作为高浓缩能源使用,也是新型延寿药的核心材料。

为了争夺这种矿物,各路势力在这颗被黄沙覆盖的星球上展开了激战,无数的士兵和机械打得不可开交,再加上这星球上本身存在的恐怖的巨型生物……可以说每一块运出去的矿石,都浸透了鲜血。

是那个世界吗?

他想了好一会儿,摇头。

“不对,怪物的种类和建筑的类型都不符合。”

那个游戏很有名,而且还有同名的小说、电影,尤其是小说,称得上是世界级的科幻名著,改编的电影有好几部。

潘龙没看过小说原著,可他看过其中一部电影。那个电影里面的城市风格和自己刚才所见的完全不一样,要科幻得多。

别的不说,那个系列作品里面,几十层的高楼大厦比比皆是。但他刚才登上城市废墟看了一遍,看到的最高的建筑物也就两层,差的太多了。

而且……那个世界的“巨大魔物”也不应该是超级大章鱼(这个暂且存疑),而应该是犹如巨大蚯蚓或者巨大泥鳅似的长条形巨兽啊……

其实,躲藏在地下的巨兽,用触手攻击,这也算是一个特征。但符合这个特征的作品……潘龙实在不愿意去想。

因为他一口气能想到很多,但却全特么都是要挂上18x标志的……

“唉!”他叹了口气,看着满天星空,寻找地轴所指的方位。

过了一会儿,他找到了应该差不多算是北极星的星辰,借助它作为参考,继续向西走去。

白天的时候他就是向西走的,现在继续吧。

以他的脚程,上千里也用不了几天,且走走看,看这世界究竟是完全被沙漠覆盖呢?还是像九州世界一样,虽然有沙漠,但沙漠并不大?

他走了一整夜,当东方的天空渐渐浮出白色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沙漠的尽头。

那是一片巍峨的山脉,在一些特别高峻的山峰顶部,还能看到积雪。而随着阳光渐渐明亮,他清楚地在山坡上看到了绿色。

“谢天谢地!”潘龙松了口气,“这世界果然不是一整个沙漠!”

等到中午的时候,他已经爬上了一座比较高的山峰。

站在山峰上四面眺望,潘龙首先注意到的,就是一片黑色的沼泽。

那片沼泽应该在山脉西南方向,距离暂时不好判断,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抵达。

沼泽没什么可奇怪的,但他清楚地看到,在黑色的沼泽上,正有丝丝缕缕的黑气升腾。

那是地煞之气!

“这世界的地煞还真是充足,居然在地面上就能见到……”他忍不住嘀咕,“要是在九州世界,不找个深入地下的山洞或者干脆潜入海底,恐怕根本就找不到吧。”

地煞是大地气脉阻塞的产物,大地气脉因为种种原因阻塞起来之后,日积月累,不断加重加厚,最后就形成了地煞。

这种乍看上去只是黑色的气息沉重而又浑浊,往往还夹杂着强烈的毒性。寻常人畜鸟兽哪怕只吸进去一点点,就免不了大病一场,甚至因此送命都毫不奇怪。

无数的鸟兽死在地煞之中,结果自然就是又增添了地煞的毒性。在九州世界,不少魔道修士甚至会采撷地煞,将其炼制成威力惊人的法器,借助它的毒性来克敌制胜。

而在九转玄功的修炼者们看来,那些魔道修士们的做法,无异于拿着珍珠当石子来打弹弓。

被精炼的地煞是淬体的最好材料,使用得当的话,可以帮助修炼者改善体质、增长修为。相比之下,只是靠着毒性伤人,又有什么意义?

要杀人的话,办法多得是,何苦糟蹋好东西!

寻找地煞的方法并不算复杂,一般来说,只要沿着山脉寻找就可以了。山根厚重,常常会阻塞地脉,形成地煞。

只是,九州世界的地煞一般都在地下很深处,这种位于地表的地煞,潘龙听说都没听说过……

看到地煞之后,他立刻将“这是什么世界”的猜测扔到了九霄云外,欢呼一声,急急忙忙朝着地煞的方向赶去。

他来这个世界就是为了采撷地煞天罡淬炼自身的,只要有地煞天罡,他才懒得管这是什么世界呢!

反正不管是什么世界,都跟他没关系,他甚至都没打算跟这个世界的人们发生任何联系。

我,潘龙,对普通人没兴趣!

……对什么宇宙人、未来人、超能力者之类,也一样没兴趣。

靠着“小强飞奔”技能,他在陡峭的山地和茂密的森林里面健步如飞,速度之快,足以气死最敏捷的猴子。

天还没黑,他就来到了那片沼泽的边缘。

距离沼泽还很远的时候,潘龙已经闻到了一股浑浊而带着**感觉的味道,他叹了口气,用东西堵住了鼻子,闭上嘴巴,靠着皮肤呼吸,继续前进。

又走了一会儿,他清楚地感觉到空气中有某种无形的却颇为沉重的东西在流淌。

这就是地煞了。

点了点头,他没有急着采撷地煞,而是先远远退出去,在树林中找了一块较为开阔的地面,砍倒树木,清理杂草,建设临时的营地。

接下来他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一个不错的营地可以帮上大忙。

潘龙忙碌了一夜,总算是建好了一个营地——外围是用来阻挡野兽的栅栏,其中布置了不少满是尖刺的荆棘。然后是一圈用来阻挡蛇虫以及排水的沟渠,沟渠包围着的地面全部用火烧过,确保没有虫豸孳生。还撒上了不少能够驱赶蛇虫的药粉,避免麻烦。

潘龙的帐篷安置在那块烧过的空地中间,里面有用来取暖以及焚烧驱虫药草的火坑。帐篷外面则有用来烹饪食物的火塘,还预留了不少空地,可以建造一些简单的辅助设施,帮助改善生活条件。

这些知识一方面来自于在定丰镇向老江湖们学习,一方面来自于野蛮人的“野外生存”技能,甚至还有来自于当年在网上看的那些野外生存的视频。

三个世界的知识融合起来,潘龙觉得自己这个营地可以说是足够完善了。

至少诸如鲁滨逊之流,肯定折腾不出这么一个好营地来。

建好营地之后,他先是生火做饭,给自己弄了一顿久违的热汤热水,痛痛快快地大吃了一顿;然后点燃驱虫香,在稍稍有些刺鼻的香味里面安安心心地睡了一大觉。

吃饱喝足睡够了,潘龙收拾好东西,将所有重要的东西都放进次元袋和空间护腕,再把这两件宝贝收进快捷物品栏,确保自己就算死在这个世界里面,一身东西爆个精光,也不会遭受令人心疼的损失,才重新前往地煞所在的沼泽。

这次,他一直走到了沼泽的边缘,才停了下来。

在已经变成黑色的树林之中,一片漆黑的泥水在微微翻腾,泥水之中时不时泛起一两个气泡,每一个气泡炸裂,都有肉眼可见的黑色气息丝丝缕缕溢出来。

(如此浓厚的地煞,实在是太好了!)

潘龙默默运起九转玄功,按照特殊的法门将真气凝聚到咽喉口鼻和肠胃之间,然后张开嘴巴,吞了一口饱含煞气的浑浊空气。

他当然不会把这含着剧毒的空气吸进去,在嘴巴里面就运用玄功将其分离,片刻之后,缓缓从嘴里吐出了杂质,而将分离出来的地煞一口吞进了肚子。

如此这般重复几十次,他的肚子里面就吞满了地煞。纵然有九转玄功阻挡,但富含毒性的地煞也已经开始侵蚀他的身体,让他的胃里隐隐传来针刺一般的疼痛。

潘龙知道现在是关键时刻,一点不敢怠慢,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沼泽,赶回营地,躺在帐篷里面,嘴里咬了一根树枝,运转玄功。

储存在肠胃里面的地煞被一点一点搬运到身体各处,每到一处就侵蚀躯体,痛疼不堪。

这个过程极为痛苦,纵然早有准备,潘龙也忍不住大喊大叫,要不是嘴里咬着树枝,只怕舌头都要被嚼碎了。

而他偏偏还要在剧痛之中维持清醒,运转玄功护住要害,控制住地煞侵蚀身体的速度。

营地之中,回荡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凄惨叫声。

第三十九章、第一次淬体

潘龙做梦也没想到,地煞淬体竟然会这么痛苦。

其实他已经有心理准备,因为功法介绍里面就说过,要忍受淬体的痛苦。而且太上祖师也强调过,这是一门很痛苦的功夫。

但他真没想到会痛苦成这样!

人们形容痛苦的程度,常常用“犹如万箭穿心”、“犹如被针刺火烧一般”之类的说法,但那毕竟只是夸张,而他现在承受的痛苦,却是实实在在的。

地煞淬体,说白了就是用真气搬运地煞侵蚀全身,从皮肉到筋骨到内脏,没有什么地方可以避免——你当然也可以图省事,留下某些地方不淬炼,然后那些地方就会变成你的罩门,日后就算你神功大成,只要被打中罩门,功力也会暂时消失,化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潘龙当然不能给自己留下罩门,所以他咬紧牙关,全身上下里里外外,一处都不漏过。

人体不大,人体也很大。

像他这样的武林高手,皮肤肌肉甚至于骨骼,其实都是挺结实的。尤其双手,更是因为修炼家传武学的缘故,早已被反复淬炼,就算不运用真气,寻常壮汉手持利刃,也砍不破他手上的皮肉。

地煞淬炼,对他双手的伤害就很小,对于同样锻炼过的一些部位,伤害也不算大,在可以忍受的范围里面。

但是,他没有锻炼过的部分更多!

比方说,五脏六腑。

比方说,神经和骨髓。

比方说,脑。

这些都是几乎没人会去专门锻炼的部位,别说是他,就算老爹那样的高手,甚至于……就算是老祖宗任长生那样几乎已经到了凡人巅峰的人物,潘龙觉得,他们这些部位应该也大多比普通人结实不了太多。

无非他们真气浑厚,能够护住任何部位,不留下半点破绽罢了。

但潘龙此刻要做的,却是让拥有强烈毒性和腐蚀性的地煞侵蚀这些大家都拼了老命保护的要害部位,从而达到淬体的目的。

这是一种极为疯狂的举动,正常人这么做的话,显然是找死。

而且可能是天底下最痛苦的找死方法。

毕竟,就算学某些入了魔道的和尚,点燃篝火跳进去,以求“乘红莲而渡苦海”,无非也就是皮肉受苦,哪怕是吸进了火焰,灼烧的不过就是嘴巴、咽喉、气管和肺,而且忍个几分钟也就算是完事了。

但他不同。

此刻他没有任何一处没有被地煞侵蚀,就像——整个人都被零零碎碎剁碎了,一块一块串在竹签上,架在火堆上烤。

不知为何,潘龙突然想出了一个很滑稽很荒谬的比喻。

这让他的心情变好了一些。

毕竟……天底下除了昔年的顽石祖师石敢当,还有谁吃过这种苦头呢?

也算是独一份啊!

(这是福报,嗯,福报!)

他如此安慰自己。

能学到九转玄功,或许真算是福报,但他觉得,天底下估计没几个人会喜欢这么一份“福报”。

就算一开始不知道的,练一次也就知道了。

但他没得选择。

开弓没有回头箭,自己选择的道路,咬着牙也要走下去。

或许,修炼变异版的“太上忘情篇”会更好?更适合他?

这种想法悄然升起,却被他狠狠掐灭。

(潘龙,你要知耻!)

(是你自己选择学习九转玄功的!)

(记得你学到神功,喜出望外时候的样子么?)

(记得你天天苦练,迫不及待想要修成九转玄功时候的心情么?)

(记得你身怀异宝,注定与大夏皇朝为敌,要么成王作祖要么身死族灭的危险么?)

(痛苦就退缩了?可耻!可耻啊!)

(你这么软弱,这么胆怯,这么吃不了苦受不了累,那还活着干什么?不如死了算了!)

(人从生下来开始,就是要承受痛苦的,婴儿都知道哭。可要长大,要变强,要成功,就要受得住苦!)

(潘龙,坚持!)

(两世为人,又得到了山海经这样的大机缘,你没有放弃的理由!)

(帝甲子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

(他当年起于微末,兴兵于乱世,身经百战,不知道多少次险死还生。你现在再痛苦,起码没有生命危险!)

(坚持下去!)

(你是个男子汉,不是没卵的孬种!)

他一会儿鼓励自己,一会儿唾骂自己,想尽办法让自己能够坚持下去。

但是,真的很难。

放弃的念头一旦升起,就连绵不绝,犹如打地鼠一般此起彼伏,无论掐灭了多少个,都会有新的诞生。

而淬体的痛苦,也没有丝毫减弱。

不存在什么“适应”,这种全身里外直接侵蚀的痛苦,根本没办法适应。

潘龙觉得,要是这么继续淬体下去,就算自己能熬过痛苦,可能也会被这种需要自己吃苦的做法给逼疯了。

他甚至怀疑,当年创造这门功法的石敢当祖师……会不会有某种特殊的疾病,天生就没有痛感?

自己早有准备、按图索骥,还痛苦到几乎无法忍受,石敢当祖师全靠摸索,痛苦必定还在自己之上。

他究竟是怎么忍住,既没有发疯,也没有放弃的?

自己才淬体一次,正确地说,连第一次淬体都还在进行之中,就已经痛到怀疑人生,石敢当祖师究竟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可惜太清玉书已经归还,否则他真想要去找太上祖师请教一下,问一问石敢当祖师这个人……他是不是脑子有点问题,经常疯疯癫癫?

潘龙觉得,那位号为顽石的石敢当祖师,多半是有点疯的。

能创造出这种功法,并且坚持下来练成了的,说他不疯?也要有人肯信才行啊!

反正潘龙觉得,居然还在坚持淬体的自己,恐怕也是有点疯的。

九转玄功能够搬运体内的地煞,也能够修复被地煞侵蚀的身体,当然同样能够把体内的地煞给驱除出去。

之前他吞了一肚子的地煞,现在只消耗掉大概一半,还有一半呢。

如果他想的话,完全可以把这剩下的一半地煞给驱除掉,一口喷出去。

这样,他就可以很快结束这一次的淬体,减少所受的痛苦。

其实这当然也可以,甚至于……他可以每次都采撷一点点地煞,够把全身都稍稍淬炼一下就行了,总量大概相当于这次的最多五分之一。

但潘龙却没这么做。

他瞪着已经鲜红如血的眼睛,狠狠地咬住嘴里的树枝,发出了疯狂的吼声。

“坚持!”

他的双手早已将身下当床的皮垫子给抓烂了,因为用力攥成拳头的缘故,指甲都片片崩裂,鲜血染红了垫子,流到垫子下面的泥土上,将一大片泥土烂成污泥。

但他还在坚持。

心中乱七八糟的念头渐渐消散,只有“坚持”这个念头萦绕不去。

突然间,树枝被他一口咬断,然后上下牙狠狠地咬在一起,不止一颗牙齿当时就碎了。

潘龙的喉咙里面发出了疯狂的吼声,将右手伸到了嘴里,一口咬住。

他的手可比树枝结实多了,这一口咬下去,手没有半点损伤,但上下牙关却都破裂了,鲜血直流。

这种程度的痛苦,他已经完全感觉不到了。

帐篷里面,如同有一只重伤濒死的野兽正在嘶吼。

其实他此刻的模样,也并不比重伤濒死的野兽更强,眼眶、鼻孔、耳朵、嘴巴,鲜血不断地溢出,将整个脸都糊成了一片乱七八糟的鲜红。

在他的身上,更是不时浮现出一大块黑色的斑纹,斑纹处的皮肤如同溃烂一般松垮垮软趴趴,过了一会儿,更是会直接破裂,流出许多紫黑色的死血。

这些都是已经被地煞侵蚀而失去活力的血液,它们已经失去用处,自然要排出身体。

又过了一会儿,潘龙身上的麻布长袍整个都变成了紫黑色,就连身体下面的皮垫子都染成了一片紫黑。

流了这么多的血,换个人怕是早就已经重伤垂危,但他的吼声却依然中气十足,甚至连半点嘶哑的意思都没有。

九转玄功妙用无穷,在保护自身方面颇有独到之处——要不是这样,凭什么能让血肉之躯扛得住地煞天罡的侵蚀,不仅不会死得惨不忍睹,反而还能借助侵蚀之力淬炼身体呢?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最后帐篷里面的嘶吼声终于停了,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

潘龙疲惫不堪地躺在地上,除了大口大口地喘气之外,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地煞已经全部耗尽,第一次淬体,终于结束了。

九转玄功和他本身的自愈能力还在联合起来修复他的身体,此刻他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有一种难以形容的麻痒感觉。

如果不是实在动不了,他觉得自己恐怕能像某些恐怖小说里面描述的那样,自己把自己的身体给挠破了,连五脏六腑都给挠出来。

好在修复的过程倒是挺快,他的力气还没恢复,身上的麻痒就已经全部消散,意味着身体已经完全修复,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就是疲惫。

累得要死,比几天没睡觉更累,整个人都要累瘫了。

他露出一个惨淡无力的笑容,躺在自己的血泊里面,闭上了眼睛。

一夜无梦。

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阳光正从朝着东边的帐篷门口照进来,看地上光芒和影子,却是天亮才没多久。

“不对啊……我开始淬炼身体的时候是下午快到傍晚,怎么睡了一觉才到黎明?难道说,我淬炼身体的时间,其实不长?”

他自言自语着坐起来,一下子撕裂了周围大片的血痂。

“咦?血干得这么快?”

他有些疑惑,随即就猜出了原因。

因为淬体过于痛苦和疲惫的缘故,恐怕他不是睡了一夜,而是睡了至少一天两夜!

第四十章、无双神力,铜皮铁骨

潘龙站起身来,稍稍活动了两下,便觉得身体沉重,行动之间远不如平时灵便。

他知道这是正常情况,地煞极为厚重,借助地煞淬体之后,身体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变得沉重凝厚。

现在他的身体虽然看起来和之前没多大分别,但其实无论血肉、筋骨还是脏腑都沉重了很多,整个人怕是足足有五六百斤的重量,如果不是淬体之后气力大增,或许甚至要运用内力,才能灵活行动。

要解决这种情况,办法有两步。

第一步是运用九转玄功继续修炼,将体内积蓄的地煞之力耗尽。他身体的沉重,关键在于地煞之力还有残留。只要能够把残留的地煞之力耗尽,他的体重应该会大大下降。

当然,还是会比过去沉重不少,但至少能降低到二百多斤的样子。

第二步则是寻觅天罡,用天罡淬体。

天罡清灵凛冽,可以抵消地煞的厚重。只要再用天罡淬体一次,他的体重就能恢复正常——没准还会变轻一些。

只是,地煞已经找到了,可天罡在哪里呢?

潘龙走出帐篷,仰望茫茫苍天,叹了口气。

其实天罡比地煞好找多了,随便找个地方往上飞,飞到足够的高度,基本都能找到天罡。

但问题就在于,要怎么上去?

别说他不是鸟儿,不会飞。就算是鸟儿,除非修炼成妖怪,否则寻常的鸟儿也飞不到天罡的高度。

要是在九州世界,寻找天罡就容易得多。最简单的办法,自然就是爬上绥桃山。

绥桃山非常高,山顶差不多已经进入了天罡层。中秋那天,潘龙就注意到山顶附近时不时有丝丝缕缕的天罡流动。

只是它毕竟还不够高,天罡的浓度太低。要将那丝丝缕缕的天罡采撷起来,收集到足以淬体的分量,实在不容易。

那不仅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更要专门制造可以容纳天罡的宝物——他总不能连着多少天不吃不喝就为收集天罡,那会变成木乃伊的。

“去九州世界采撷天罡,不现实。”他摇摇头,盘算着说,“这个世界的地煞天罡远比九州世界更多,那就意味着或许不用爬到很高的地方,就能采撷到足够的天罡。也就是说,我需要找一座高山……”

他将目光投向了那条隔断沙漠和森林丘陵地带的山脉。

那条山脉之中颇有几座高峰,虽然还远不及绥桃山,但如果这世界的天罡真的比九州世界多得多,或许那个高度也已经足够了。

想到这里,潘龙点点头,动手收拾起东西来。

他并没打算废弃这处营地,搬家去高山山顶上,采撷天罡淬体自然是要做的,但并不是现在。

现在他体内的地煞残留还没耗尽,还有后续的功夫要下,还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呢。

在收拾东西的过程中,潘龙发现自己的力量有了极大的增长。

过去颇为沉重的东西,现在却变得轻飘飘的。用手臂粗的粗树枝编织的拒马,一组至少有四五百斤,可他拿在手上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他对于力量的暴增并不是很适应,一会儿就弄坏了好几个东西。主要是那些用来捆扎东西的藤蔓,几乎是稍稍一个不小心,就被给拽断了。

接连拽断了三根藤蔓之后,潘龙摇摇头,放弃了修葺营地的打算。

按照他现在的怪力,怕是一番折腾之后,营地直接就变成废墟了。

(以我现在的力量,能不能回去找那只大怪兽的麻烦?)

他突然生起一个念头……那大怪兽差点要了自己的命,现在自己靠着地煞淬体获得了无双神力,难道不应该回去报复一下吗?

仔细回忆那天见到的场面,他琢磨了一会儿,觉得现在的自己要是对上那只大怪兽,或许还真的有一战之力。

那些城市废墟虽然是金属质地,但强度大概也就这样了。他相信现在的自己同样可以轻轻松松地空手拆房子,不会比小孩子拆积木更麻烦。

至于那大怪兽……庞大的体型固然给它带来了巨大的力量,但如果遇到体型远不如它,力量却并不比它逊色多少的对手,那庞大的体型就成了活靶子!

这么盘算一下,他觉得,就算赢不了,至少也能打。

而且……他的优势还不仅仅在力量方面呢!

潘龙看着自己的左腿,一根锋利的荆刺正抵住他小腿上的皮肉。

这种荆棘的刺简直跟钢针一样尖锐,之前在采集它的时候,潘龙除了练过硬功的双手之外,身体其它部位被刺伤了不止一次。

但现在,他的小腿重重地抵住了荆刺,但尖利的刺却没有能够再像之前那样刺伤他,甚至连让他感觉到疼痛都不能。

他有些好奇地将小腿向前伸了一下。

“啪”的一声,荆刺直接断了。

“啊?这么不结实?”

潘龙越发好奇,干脆折下一小段荆棘,用荆刺对着自己的腿上用力扎了下去。

接连几声,所有刺在他腿上的荆刺全都折断。

而他的腿上,则连一个印子都没有。

“我的身体变得这么结实了吗?”

他想了想,从次元袋里面拿出一把备用的砍刀,找了地方坐下,吸了口气,做好心理准备,然后一下砍在了腿上。

落刀之处,如中败革,一点都没破皮见血的意思。

潘龙大为惊讶,他现在的力量怕是用“九牛二虎”来形容都不算多夸张,以如此无双巨力,一刀砍下去就算石头也能砍成两半,怎么却砍不伤自己的腿?

“莫非是刚才下意识地收了力气?”

他犹豫了一下,拿出几份出自异世界的伤药,然后又是一刀。

这一次他一刀至少用上了六七成的力量,但砍在腿上,却也只是微微疼痛了一下。

抬起刀一看,中刀的地方有浅浅的白痕,就像是平时被什么稍稍有点尖的东西轻轻蹭了一下,没破皮流血,甚至都没红肿。

“再来!”

第三刀,他差不多用了全力。除非是再用内力强化,否则若是这一刀也砍不破,那就是真的砍不破了。

这一刀总算是破皮见血,可刀锋却感觉砍中了什么极为坚厚又充满韧性的东西,仅仅进去一点就耗尽了力量。

一刀砍出了约莫半根手指长的伤口,鲜血溢出来了一些,并不严重。

潘龙自己都能感觉到,这一刀也就是皮肉之伤,甚至于都不算是多么厉害的皮肉之伤。大概也就是切开了皮肤,稍稍切到了一些肉,伤口的深度不会超过两三粒米。

当然不是超级长的那种泰国香米。

“我这身体简直算得上是金钟罩铁布衫了啊!”

他感叹一句,放下刀,运起内力,一掌拍在自己的腿上。

内力灌注出去,却遇到了极为坚韧的阻挡,没有能够发到实处。

再看腿上,微微红肿了一块,隐隐有些疼痛,跟平时被什么东西撞了一般。

“好家伙!内家真气也打不穿啊!”

他忍不住笑了:“人常说南方有犀兕,皮厚如甲,刀斧难伤、箭射不进。九州世界的犀牛有没有那么厉害,我没见过不确定,但我自己现在倒是真的可以算是人形的犀兕了。”

岂止是犀兕啊,他甚至觉得,自己现在若是跑到什么希腊神话里面去,没准能够伪装成全身上下只有脚踝才算破绽的阿喀琉斯——而且他的脚踝还不算破绽,就算被人射上一箭,也不会因此送命。

“才第一次地煞淬体,就有这么强的效果?”他不由得有些诧异。

按照九转玄功的说法,地煞天罡淬体,次数是无穷无尽的。每淬体一次,效果就增强一分。

强到一定程度,自然会出现这种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的情况,可那怎么也不该第一次就能见效吧?

难道说,真的是自己天赋异禀,特别适合练这门功法?

“太上祖师不愧是完善道门核心功法的仙人,眼光就是厉害!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特别适合这门功法……啊,我之前竟然还在考虑是不是老老实实修炼太上忘情篇更好,简直是得了失心疯!”

“天底下哪有什么功夫,能够让我只修炼一次就变得这么强?没有!绝对没有!”

“除非运气好,吃了什么传说中的稀世珍宝,否则绝对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我在短短几天里面,变强这么多!”

“九转玄功果然是天底下最适合我的功法,淬体时候吃的那些苦,全都是值得的!”

想到这里,潘龙大为兴奋,忍不住大喊大叫,笑着骂着吼叫了一通。

他的吼声引来了一只比他两个人还高的黑熊,那黑熊很是狰狞地看着他,嘴里流出口水,意思颇为不善。

潘龙冷笑一声,走到一棵合抱粗的大树旁,抱住树干,大吼一声,双手深深嵌入树干里面,然后只听得树根断裂的声音不绝于耳,这棵大树竟然被他用蛮力给拔了起来。

黑熊猛地一哆嗦,转过身,四肢着地,飞快地跑了。

潘龙哈哈大笑,笑声在树林之中回荡,惊起无数鸟兽。

第四十一章、智慧加脑洞等于——铁球侠

吓跑了黑熊,潘龙继续在营地修炼。

地煞淬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虽然最艰难的一步已经完成,但后续还有不少事情要做。

积累在体内的残余的地煞之力需要将其炼化,只有把这些地煞之力都给炼化了,他才能再去采撷天罡来淬炼自身。

地煞和天罡一个厚重一个清灵,两者分别代表了天地元气阴阳两端的转化倾向。如果两者直接相遇,爆炸倒是不会,但却会抵消。

抵消其实也没什么,但厚重和清灵两股元气抵消的时候,会转化为大量的普通的气息。

在自然界的话,这种情况就是突兀地起了一阵大风。

但是,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人体内部……

法医:抱歉,死者的尸体实在破碎得太厉害,我没办法把它拼起来。

到时候,他的墓碑上难道要写“这个人的死法和赵无极一样,纷纷扬扬到处都是”吗?

潘龙打了个寒颤,急忙专心修炼,用九转玄功将体内丝丝缕缕残留的地煞之力化解,让它还原为厚重元气,促进身体强化。

过了许久,他睁开眼睛,叹了口气。

“太慢了!”

相对于直接用地煞淬炼身体时候的效率,现在炼化残余地煞之力的效率简直慢到令人发指。

看看天色,太阳已经接近西边天际。

从吃过午饭,他就开始在炼化残余的地煞之力,但一直到现在,半天过去了,被他炼化的地煞之力最多也就只有百分之一……可能还不到。

这样下去,他怀疑自己可能到山海经残片灵气耗尽,不得不返回九州世界,也没办法完成一次完整的地煞天罡淬炼。

“不行!这样不行!”他对自己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灵气啊!我要想个办法,提高效率才行!”

他努力回忆九转玄功的内容,却发现炼化地煞之力还真是一门水磨工夫,根本没有加速的办法。

当然,如果他的修为够深厚,九转玄功的造诣到了一定的程度,炼化的速度自然可以变快。比方说顽石祖师石敢当,没准吸一口地煞,立刻就能彻底炼化,跟喝水一样方便。

可这离他太遥远了……

潘龙叹了口气,百无聊奈地坐在火塘前面,等着锅里的肉汤炖熟了。

肉干当然是可以直接吃的,但可以煮成肉汤配面饼,谁愿意直接吃硬得可以当甩棍用的肉干!

很快,肉汤熟了,他急急忙忙尝了一口,皱了皱眉头。

有点咸,这块肉腌制的时候盐放多了。

算了,咸就咸吧,再加点水就好。

他拿出水袋,往肉汤里面加水,看着清水慢慢倒进锅里,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模糊的念头,似乎有了什么灵感。

为了维持灵感,他只能保持这个动作,眼看着锅里的水越来越多,最后漫了出来,流到了地上。

当一袋子十斤水全都倒完之后,潘龙闭上了眼睛。

过了许久,他睁开眼睛,脸上露出了笑容。

“我有办法了!”

他想到的办法,就是再去采集地煞,继续淬体。

理论上说,地煞天罡淬体并没有必须交替进行的硬规定。之所以要交替进行,主要是因为地煞淬体会让身体变得沉重,天罡淬体会让身体变得轻盈。过于沉重或者过于轻盈,都会很不方便,也不利于发挥出自己的实力来。

刚柔相济,轻重恰当,才是最理想的情况。

但是,如果修炼者不在乎过度沉重或者过度轻盈的问题,那他当然可以盯着地煞天罡之中的一个,持续淬炼下去。

至于到最后是会把自己淬炼得跟铁球一样走路只能用滚的也好,还是把自己淬炼成一颗没人拽着就要随风飘走的氢气球,那都是自己的选择。

死都是自己作的,怨不得人。

潘龙仔细考虑了很久,反复盘算,确定自己的想法没问题,才打定了主意。

第二天一早,他就动身前往地煞所在的黑泥潭,又采集了不少地煞,然后急急忙忙赶回来。

然后,惨叫声再次回荡在丛林之中。

傍晚时分,惨叫声终于停了下来,浑身是血的潘龙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眼中却有几分思索之意。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这次的淬炼,没有上次那么痛苦了。

“难道说……这种痛苦也是能适应的?不大可能吧……”

一觉睡醒,又是阳光明媚的早上。

潘龙大吃大喝了一顿,同时不出意料地发现自己又变重了。

如果说上次淬炼之后,他的身体只是沉重得好像扛了一袋米上了几层楼,现在可能就是扛了四五袋米。

很重,但还吃得消,问题不大。

好好休息了一天,又顺便稍稍炼化了一些地煞之力。潘龙再次出发去采撷地煞。

如此这般,重复了三次。

等到第四次地煞淬体之后,他的身体已经沉重得不像话。走路的时候,一脚踩下去,半条腿都陷进了泥土里面。而如果不运用内力的话,别说奔跑,连快走都不可能,只能一步一个坑地缓慢跋涉。

甚至于,就算是他运用内力,将轻功施展出来,也不过相当于寻常健康人快步走的速度罢了。

要是赛跑的话,估计就算是小孩子,只要是身体健康,没拐了脚断了腿的,他就一个都别想追得上。

唯一能够暂时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施展“小强飞奔”这个技能,当他使用这个技能的时候,照旧还是能够在地面上快跑,一点都不会陷进去,也一点都不会降低速度。

只可惜这个技能是要消耗魔力的,为了防备意外情况,他平时照旧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泥土中跋涉。

地煞淬体到这个地步,潘龙知道,差不多是自己的极限了。

再这么淬体下去,他的身体倒是吃得消,但怕是就真的跟铁球一样,只能用滚的方法走路了。

别人开动脑筋,迸发智慧的火化,最后变成了在天上飞的钢铁侠。他开动脑筋,迸发智慧的火花,结果变成了在地上滚的铁球侠?

不方便倒还在其次,那也太丢人了!

通过这四次的地煞淬体,潘龙又发现了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情况。

地煞淬体对他的影响,正在下降。

无论是正面的淬体效果也好,还是负面的痛苦也好,都在下降。

唯一没下降的,就是淬体之后体重的增加。

他一开始有些纳闷,可略一琢磨也就明白了——就像药物会产生抗药性一样,同一种地煞反复淬体,同样也会让身体产生耐性。

“难怪九转玄功要广泛采撷各种各样的地煞和天罡来淬炼身体,却原来是这个原因。”

“按照这样考虑的话,使用不同的地煞和不同的天罡来淬体,除了必定会有的强化效果之外,应该还会根据地煞和天罡的不同,产生不同的额外效果吧?”

“我现在用的这种地煞,会产生什么效果呢?”

潘龙思考着,但暂时没有答案。

他对于地煞和天罡没什么研究,功法里面没介绍,太上祖师也没给他详细讲过这些——或许太上祖师没考虑过这些,又或许太上祖师觉得那些零零碎碎的额外效果微不足道,增强自身才是唯一值得关注的事情……

“唉!等回到了九州世界,我一定要好好搜集地煞和天罡的详细资料!”

其实要搜集这些资料倒也不难,大夏皇朝官方肯定有,找一位在朝廷里面有一定身份的高手请教,自然就能得到——比方说之前曾经在益州北部刻意接近他的“九眼神捕”杜鹏程,一定就能找到这方面的资料。

或者,他也可以去某个郡城,找那些贩卖闲书的书店,向那些热衷于三教九流各种杂学的藏书者们请教。

那些人的武功未必高,情报未必及时,但资料多半是挺全面的。

实在不行,他还可以回任家,去请教外公。就算外公不知道,老祖宗总该知道吧。

所以潘龙并不为这个发愁。

实际上,他反而在期待,自己这次究竟能获得什么额外的好处?

同一种地煞,他反复采集和淬体了四次,肯定足够产生额外效果了!

不过,眼前最重要的问题还是……搬家。

因为体重变得太过沉重的缘故,他在森林里面已经有些举步维艰。这里的地面都是泥土,很多地方甚至堆着厚厚的落叶。他一脚踩上去,已经不是半条腿的问题,而是半个身体都要陷进去。

“小强飞奔”倒是能暂时解决问题,但他总不能靠着“小强飞奔”过日子啊!

这显然是不行的!

潘龙不是没想过办法,比方说,他曾经试着制作了两块类似于雪橇的长木板,捆在自己的脚上,以分散压力。

那个方法一开始还凑合,他走路虽然缓慢,但总算不至于陷到地下了。

可没走几步,右脚下的木板就咔嚓一声,断了。

他尴尬地抬起右脚想要看个究竟,结果左脚下也传来了咔嚓一声。

一看才知道,原来是木板承受不住他的体重,在他脚踩的地方断开了。

潘龙又冥思苦想了一段时间,感觉自己可能需要制作两个类似于金字塔形状的“高跷”。从上到下,渐渐变大,这样可以将压力充分散开,避免集中起来。

可问题在于,制作这样的东西,需要不错的木匠手艺,还需要诸如钉子刨子之类的专门工具。

这些他当然都没有。

所以他只能搬家。

树林里面是住不下去了,他必须搬到石头地面上,才能比较舒服地生活。

虽然在石头上睡觉可能会硌得慌,但石头地面起码不会走一脚就陷进去半条腿。

拆了帐篷,收拾好东西,他还在营地外面又加了两圈拒马——这个营地没准以后还用得着,就这么彻底废弃掉也挺可惜的。

潘龙施展技能,在森林里面纵跃如飞,犹如一块被投石车扔出来的大石头,在空中疾驰,一路上撞断了不知道多少树枝。

以他的身体强度,只要高速奔跑起来,别说是树枝,就算是稍稍细一点的大树,都会被他一下撞倒,甚至于直接撞断!

也不知道多少年都没有人烟的森林里,轰隆隆的碰撞声和噼里啪啦树木折断的声音连成一片。

第四十二章、意料之外的访客

潘龙用了一个早上的时间,建好了新的营地。

新营地建在一处较为平缓的山坡上,周围全都是结实的石头,一点也不用担心陷脚。

他将帐篷倚着山崖搭建,为了防止头顶落石,还专门先去把上方的碎石清理得干干净净,连整个山头都被他给削掉了大概两米高。

现在他的身体虽然沉重到累赘,可力量和硬度却也强大到不可思议。坚固的岩石在他的拳头下面简直就像是松软的干土块,稍稍用一点力气就能砸碎一大块。

如果有必要的话,他甚至可以花上几天时间,把整个山峰的山头完全拆平了,做成一大块空地。

当然,这是没必要的。

拾掇了山崖,扫平了“床铺”,搭上帐篷,又在地上挖了火塘,营地就算是弄好了。

这里地势不算很高,风也不太大,气候也不算寒冷。但地势很开阔,一眼看去,能够看到很远的地方。

最让潘龙满意的是,从这里正好可以看到远处的一个山谷。

那是山脉之中的一个缺口,虽然早已被黄沙和植被占据,但依稀还能看得到一个要塞的痕迹。想来多年以前,那里应该是扼守这条山脉防线的重要关隘,将沙漠和森林分隔两边。

他自然不打算去那要塞考古,他感兴趣的是,这个世界的人们会不会跑来考古,正好被他看见?

虽然他对这究竟是什么世界并不感兴趣,但如果能够遇到一些这个世界的人们,了解一些这世界的事情,进而判断出这个世界的来历,就能白捡一套角色面板。

岂不美哉?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潘龙重新开始了枯燥乏味的修炼生活。

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和基本的身体锻炼之外,就是专心运功,炼化体内的地煞之力。

这是水磨工夫,急不得。

平静的日子过得很快,一转眼就是三四天。

某天傍晚,他正在营地锻炼身体、舒展筋骨,突然注意到那个要塞废墟里面,隐约有烟雾腾起。

“水汽?地煞?”

他站定了仔细地看了一会儿,终于确定,那应该是炊烟。

这让他大为欣喜。

有炊烟,自然就意味着有人,毕竟世界上应该没有会专门点火吃熟食的动物。

他有心现在过去,但看看天色,却发现大概来不及了。只能拿几块木头浇上些水,放进了火塘里面。

湿木头遇到烈焰,很快就腾起了一股浓黑的烟柱,直冲天空。

这股黑烟在傍晚的天空下还是很明显的,只要那边有人在瞭望周围,应该就能看到。

做完这个,潘龙坐下休息,却怎么也没办法安下心来。

那边来的究竟是什么人?

他们是来干什么的?

这究竟是什么世界?

一个个问题浮现出来,犹如无数只各种花色的猫儿在他的心里开运动会,追逐打闹,喵喵乱叫。

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他,让他难以安歇。

勉强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他不出意外地看到那边也同样腾起了一股浓黑的烟柱。

很显然,对方看到他了,并且作出了回应。

“太棒了!”他跳了起来,迅速收拾好东西,正要出发,想了想,却又换了个方向,朝着沙漠那边下山。

在夜晚的森林里面赶路,可不是个好主意,稍不小心就会迷失方向。

相比之下,虽然沙漠那边地势松软,一旦魔力耗尽就要回到岩石地带休息,但起码不用担心迷路。

小强飞奔技能开启,他在崎岖的山坡上纵跃如飞,松滑的沙地一样不能阻碍他的步伐。

等到魔力将尽,他躺在石头上休息了一段时间,恢复了魔力之后,又开始继续狂奔。

如此这般,等到月正中天的时分,他终于赶到了那个要塞废墟的地方。

住在废墟里面的人们数量似乎不少,光是篝火的光芒,他就看到了好几处。

但到了这时,潘龙反而小心起来。

人心难测,小心一点,总不会有错。

因为不够小心的缘故,他已经吃过一次大亏,有了一回终身难忘的教训,可不想再吃亏了!

他把所有珍贵的东西全都收拾好,然后好好休息一番,等魔力完全恢复,就展开潜行,无声无息地摸了进去。

要塞的广场上,一个身材不高,头部两侧有黑色犄角的银发女人,正眺望着之前山上烟柱腾起的方向,沉默不语。

“不要看了,就算是龙族,在这样的黑夜里面,也看不到多远的。”一个比她稍稍高一些,长着狐狸般尖长耳朵的金红色头发女子劝道,“等天亮了过去看一看就知道了。”

“我只是很在意……”银发女人回答,“这里不该有什么人居住。”

“世界上总有例外的。比方说鼠族甚至能够靠从仙人掌里面汲取水分,在沙漠之中生活。这里的水分总比沙漠多,有一些原住民什么的,很值得奇怪吗?”

银发女人摇头,显然是不赞成同伴的说法。

“原住民什么的……要住也不会住到山上。我们之前不是已经询问过他们了吗,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有人住在那里。那儿并不适合一般人居住。”

“也许是什么修行的武者?”

银发女人挑了挑眉毛:“这话你自己信吗?”

同伴爽朗地笑了:“当然不信。”

正说话间,一个穿着防风夹克,戴着黑面具,额头中间有一支独角的大个子男人走了过来:“两位,换班的时间到了,你们该休息了。接下来的值夜工作就交给俺们吧。”

银发女子看了看他,点点头,和尖长耳朵的女人一起转身走到一堆篝火旁边,打开睡袋钻了进去。

她们显然都是野外生活的老手,只一会儿就睡熟了,传出了轻微的鼾声。

而在这片广场上,几堆篝火周围,都有不少正在熟睡的人们。

这些人明显分成两类,一类穿着各异,几乎没携带什么行李;另一类都穿着白色长袍,零零碎碎的行李带了一大堆。

看得出来,他们分属于两个群体。

在广场的角落,还趴跪着十来只骆驼。它们一个个就像是被砍断了半截腿似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正在睡大觉。其中一只骆驼的睡觉姿势特别的夸张,躺在地上不说,身体还扭成了一个让人怀疑要骨折的角度,也不知道一觉醒来会不会脖子疼。

戴着黑面具的高大男子并没在意这些骆驼,而是看向另一堆篝火旁边的几个人。

一个金发的小个子,几乎把自己整个人都塞进了睡袋里面,嘴里还在“呼——哈——呼——哈——”地,也不知道算是打呼噜还是说梦话。

一个脑袋像蛇蜥类动物的高个子没有使用睡袋,而是倚着一堆行李睡觉。就算睡着了,手上也紧紧握着一把黑色的长弓,相信一旦有任何的风吹草动,他立刻就能站起来开弓射箭。

一个粉色头发的人把自己团成了一团,下垂的长耳朵盖在脸上,看不清楚年龄、性别和相貌。

再加上刚刚换班去睡觉的两个人,他们这一行六人,才是这次行动的关键。

“唉!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有价值的情报……古代的钢铁之都,最初的灵能灾难爆发地点之一。那里真的会有解决灵能感染的线索吗?那个来自北海边的占卜家……她真的可靠吗?”

“真是!俺只是一个底层干员啊,当个肉盾给大家提供防护什么的也就罢了,这种带队动脑筋的事情,一点也不适合俺啊!‘医生’究竟在想什么啊,为什么要指定俺来带队?”

他低声抱怨着,纵然面具遮住了表情,也可以想象他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而广场边缘,刚刚就潜行进来的潘龙,正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这群人。

(咦?这群人不是那个跳票跳了三年的手游里面的角色吗?卧槽!山海经残片会开启的不仅有主机游戏、电脑游戏、vr游戏,甚至连手机游戏都有?接下来该不会连桌面游戏都会出现吧……)

第四十三章、世界变了

虽然已经是多年之前的往事,但有些事情,潘龙至今还记忆犹新。

比方说,某个跳票跳了很多年,饱受恶评,结果正式运营之后居然一飞冲天,口碑收益两开花的手机塔防类游戏。

那游戏在他的手机上住了好几年,甚至就连后来游戏结束运营之后,都还有玩家制作私服,大家交流娱乐。

直到很多年之后,手机被新的通讯和娱乐工具取代,甚至连电脑都成为了历史,当人们回顾国产游戏史的时候,都还有人会提到这个游戏呢。

那游戏的很多详细设置,潘龙已经不大记得。但不少人物设定和故事剧情,他倒是还记得明明白白。

比方说,他就认识这个戴着黑面具,额头上有个犄角的大块头。

救火小队长、最强工具人,费用低、阻挡高,防御和生命也高,虽然是个低级角色,却最适合在需要的时候去堵一下敌人,拖延个至关重要的五六秒钟。

塔防类游戏的难点,除了硬指标的“我方战力不足”之外,往往就是兵力调派不过来,以至于无法完全挡住敌人,被敌人钻进了己方据点。

而这位满嘴“俺”的大块头兄弟,恰恰就很适合在关键时刻挡一挡,让玩家缓过一口气来,及时调兵遣将。

至于他自己……反正被打退场又不会真的死掉,有什么好担心的?

(那个游戏叫什么名字来着?好像叫“明年方舟”来着?)

潘龙如此猜测,却没见到角色面板出现。

(看来我记错名字了。算了,无所谓,反正那游戏的角色面板也没卵用。)

潘龙并不怎么可惜,因为他记得那个游戏里面,角色升级靠的不是杀怪或者冒险,而是看战斗录像。

……他到哪里去找战斗录像看?他又哪里有那个闲工夫慢慢看录像?

不能升级的话,一个简单的面板,又不提供什么特殊技能,有什么用处?

角色面板最大的价值其实在于“成长”,提升属性、学习新技能、掌握新能力……所有的一切,都要依赖于成长。

没条件成长的话,角色面板也不过就那样罢了。

放下了心中的少许遗憾,潘龙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

当初那个游戏里面,似乎没出现过什么地煞天罡啊?

他可记得,那游戏里面虽然各种天灾不断,但都是什么陨石、暴风雪、地震、火山爆发之类,绝对没出现过地煞或者天罡!

联系到当初进入这世界之前,看到几颗星辰合并成一颗的情景,他有了一个猜测。

(莫非……这其实是一个综合的世界?)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如果是综合世界的话,就麻烦了!

得不到角色面板还是小事,一个综合的世界,天晓得除了这些游戏角色之外,还会有什么别的作品里面的高手?

要是综合一个“乾坤七绝”或者是“金钟罩十三天关”甚或是“磁场转动九十九万匹”之类,自己这小身板万一被卷入大战,可能被攻击余波扫上一下,就直接灰飞烟灭,光着身体回九州了吧……

等等,这似乎也不算什么啊!

地煞已经到手了,天罡可以回九州世界之后去爬山。提前回去的话,还能节省点灵气呢。

想到这里,潘龙就释然了。

没什么大不了,都是好事。

想通了之后,他悄悄退出了要塞废墟,回到了沙漠上。

他当然不会半夜打扰别人,随便找了个挡风的石头背后,拿毯子把自己一裹,就躺了下来。

稍稍睡了一个小觉,眼看着天色将明,听到要塞废墟里面已经传来准备早饭和喂骆驼的声音,他才起床稍稍收拾了一下,装作很疲惫的样子,深一脚浅一脚地朝着要塞废墟走去。

走到废墟门口,他喘了两口气,大声喊:“有人在吗?”

声音在废墟里面回荡。

“有人在吗?我是昨天在山上点火的那个。这里有人吗?”

很快,一个爽朗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天哪,你从那边跑过来了?”

说话间,那个独角大块头走了出来,半夜没睡似乎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一看到潘龙,他的眼中就露出了笑意。

“一夜都没睡吧?快进来,好好休息一下。俺们这里有热水和早饭。”

他显得很热情,潘龙却不禁有些纳闷。

虽然从角色设定看来,这位“低级干员”是个热情开朗的好心人,但这也未免太热情开朗了一点吧?

难道说他是个傻白甜?

潘龙不信。

能当特工的人,就算当的只是保镖,也不可能是傻白甜啊。

“那个……请问你是?”

“哦!俺叫……啊呀,俺们鬼族方言你可能听不懂,因为长了个黑色大角的缘故,大家都叫俺大角,你也这么叫俺就好了。”

(大角?印象里面他似乎不叫这个啊?世界合并之后产生了变化吗?)

潘龙心中微微纳闷,脸上一点没表现出来,点点头,激动地说:“大角大哥,太谢谢了!我这一夜跑过来,可不就是为了一口热汤水嘛!这么些天,我除了嚼树皮就是吃野果,真的是连一口热的都没吃到啊!”

片刻之后,他已经坐在广场上,端着一个金属饭盒,呼噜呼噜喝起了热粥。

“太好喝了!我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香的粥!”

“你那是饿——的。”金发矮个子,几乎只有一般人胸口那么高的少女拖着长音说,明明已经睡了一觉,她却依然睡眼朦胧,似乎还要继续睡的样子。

“不,他未必很饿,我觉得他是吃了太久的树皮,馋的。”粉色头发,有着垂耳兔一般下垂长耳朵的青年说话的模样很认真很严谨,“但他的体质显然很好,连树皮都能顺利消化。就是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种族……”

潘龙心里一哆嗦,差点失手把饭盒给捏扁了。

什么种族?当然是人类。

可那个游戏里面有人类吗?

他不确定。

玩家扮演的游戏主角“医生”好像是人类,除此之外,所有出场的其他角色,不是有犄角就是有尾巴,再或者是有兽耳、有鳞片……几个外表上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动物特征的,二次精英化之后的角色立绘背景也一样是动物。

换句话说,那其实是一个“兽人种”的世界。

潘龙不清楚,他这个纯种人类,在这世界算不算是异类?

“他是原生人,一个已经很稀少的种族。”那个有着蛇蜥类脑袋的高个子开口说道,声音显得有些苍老,显然年纪已经不小,“他们具有很强的能力,可血脉很难延续。老夫活了这么多年,见到的原生人,一只手就能数完。”

“原生人?”垂耳兔青年惊讶地问,“就是书上说的拥有‘绝对灵能抗性’的种族?”

“没错。原生人是唯一确定的不会因为灵能而陷入疯狂并死去或者变成怪物的种族。”年迈的蛇蜥人说,“除此之外,就连海族都可能因为灵能而疯狂。”

垂耳兔青年目光炯炯地看着潘龙,眼中都是好奇。他似乎想要说什么,却又忍住了。

潘龙觉得,他可能是希望自己抽点血给他化验一下,甚或是配合他做几个实验,当一回志愿者。

但他可一点也不愿意!

为了转移话题,他说:“诸位,我之前被龙卷风卷到沙漠里面,九死一生才算是逃出沙漠,在那边山坡上安顿下来。你们又是为什么到这里来的呢?”

“你被龙卷风卷过来的?”矮个子少女震惊地看着他,连眼中的睡意都消散了,“这样你都没死?”

“我自己也很惊讶。”潘龙苦笑了一声,“大概是运气好吧。”

“你简直用掉了半辈子的运气!”大角说。

“我也觉得。”潘龙回答,“然后,能够遇到你们,从而得救。大概是把剩下的半辈子运气也给用掉了。”

矮个子少女笑了:“那岂不是这辈子都只有倒霉了?”

“能活下来,倒霉也认了。”潘龙说。

大家都笑了起来。

这话显然很合他们的心意,对于这些从事特种工作的人们来说,能活下来就是最大的幸运,和生命相比,别的倒霉都不值一提。

笑过之后,大家都互相介绍了自己。

矮个子少女叫都灵,严格来说这是她种族的名字——矮人族——的音译。

垂耳兔青年叫安希尔,种族是兔人。

大个子老蜥蜴人叫兰吉尔,种族自然是蜥蜴人。

大角的种族是鬼人。

另外两个不怎么说话的女人,银发的那个叫电蛇,龙人族;金红色头发的叫弗兰卡,狐人族。

他们六个人,就是这一行的主角。至于那些穿着白袍子的,则是他们雇佣的向导和助手,来自于附近的城镇瓦伊梵,那是一个蜥人族的城市,他们也都是蜥人族。

当然,因为原人族很罕见的缘故,所以各个种族平时互相称呼的时候往往会忽略一个“人”字——鬼人族可以称之为鬼族,兔人族可以称之为兔族,大致如此。

潘龙自然也介绍了自己——来自沙漠边缘“丰收镇”的原人族少年,有着遥远东方的血统和姓名。

听了潘龙的介绍,大角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那个……俺们都是些闯江湖的,所以除了安希尔这个书生之外,别人用的都是代号。这可不是不礼貌,俺们这一行,实在是不大方便把真实姓名传出去,可能给亲戚朋友造成麻烦什么的……”

“明白,明白。我听退休的雇佣兵们谈过这个,放心吧。”

然后,大角又介绍了他们的来意——他们要去寻找沙漠里面一座名叫“斯科拉普”的城市,据说那是世界上最早爆发灵能灾难的城市之一,有人得到消息,那座城市里面有缓解灵能感染的技术资料。

“这靠谱吗?”潘龙装作很好奇地问。

大角叹了口气:“靠谱不靠谱,都要去找找看。我们‘锡安’的宗旨就是帮助和治疗灵能感染者们。哪怕只有一点希望,也值得大家去冒一回险。”

潘龙顿时露出了敬佩之色,这次却不是装的。

任何稍有见识的人都明白沙漠的凶险,但这群人却能够为了帮助别人而不顾危险,无论他们是否能够在其中获益,这种行为都值得敬佩!

“我想,我能帮上你们的忙。”他说,“从沙漠逃出来的路上,我曾经经过了一个城市的废墟。”

大角等人顿时精神一振,电蛇更是迫不及待地问:“那个城市在哪里?你还记得吗?”

潘龙点头:“我还有些印象。”

“那我们走吧,现在就出发!”

电蛇说着就要出去,却被弗兰卡一把拉住。

“等等,别着急。”她微笑着说,“已经变成废墟的城市是不会移动的,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安全最重要。”

接下来,他们询问了不少关于那个城市的细节。

在他们的要求下,潘龙甚至用笔画出了几个那城市里面比较常见的符号和文字——安希尔拿出一本书对照了一番,很肯定地表示,这些符号和文字,的确就是斯科拉普的风格。

电蛇自然又是一番焦急,却又被弗兰卡给拉住了。

然后,当潘龙告诉他们,自己还没来得及深入城市,就见到了巨大的触手。幸亏跑得快,才捡了条命,所有人的表情都变得凝重起来。

“那触手有多大?”大角问。

“很难形容……”潘龙左顾右盼了一会儿,说,“因为距离比较远——不够远的话,你们现在也见不到我了,所以我实在不是很清楚它的大小。但是……这么说吧,我觉得,这座要塞可能经不起它的折腾。”

大角环顾左右,估算了一下,不禁咽了口吐沫。

都灵很干脆地问:“大角队长,我们可以撤退吗?”

“不行!至少也要去看一看!”电蛇抢先说,“也许那家伙只是个银枪蜡杆头,或者……也许它已经离开了……”

她的话音越说越小,显然自己也觉得这种猜想一点也不靠谱。

“我也觉得放弃算了,不值得冒这个风险。”弗兰卡说,“不能把生命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怎么能算毫无意义呢!如果那城市里面真能找到缓解灵能感染的资料,你就能用得上了啊!”电蛇有些激动地说。

弗兰卡摇头,手按在她的肩膀上:“别傻了,不要说我们能不能打赢那家伙,就算走运打赢了,或者它正好不在家,你怎么就确定城市里面肯定有我们要的东西呢?”

电蛇一下子变得很失落,仿佛整个人都没了力气似的,说不出话来。

一片安静中,潘龙开口了。

“如果你们要去对付那大家伙的话,算我一个。”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他右手并掌如刀,往地上一插,犹如利刃插进豆腐里面一样,轻松刺穿了脚下坚固的石头,再一拽,足有三四尺长、一尺多宽、厚度超过半尺的条石四分五裂,被他掏出了一块来,然后捏成了一把石粉。

“我是个很记仇的人,那家伙当初想要吃我,这个仇,我是一定要报的!”

第四十四章、艰难的跋涉

炎炎烈日之下,一队人马行走在沙漠之中。

这群人全都用白布裹住身体,骑在骆驼背上,只看得出高矮胖瘦,分不清男女老少。唯独一个例外,那人躺在一块很大的厚木板上,厚木板又被粗绳子拽着,由一匹骆驼拖着走在队伍最后面。

这人自然就是潘龙。

倒不是他想要玩特殊化,实在……他已经差不多没办法在沙漠里面跋涉了。

除非使用“小强飞奔”技能,否则他现在走进沙漠,一步下去就只剩脑袋还在地面上,整个人都陷进去了。

“锡安”的干员们对于他的情况惊诧莫名,但事实就是如此,他们也没办法。一番商议之后,还是矮个子少女都灵想出了办法,才算解决了问题。

否则的话,他根本就别想跟大家一起行动。

……总不能每隔一段时间,就让全队人等他几个小时吧?

就算别人愿意,潘龙自己也不愿意,那更丢人!

现在这样,他倒是还能躺着修炼修炼九转玄功,慢慢炼化地煞之力,倒也不算多浪费时间。

至于迷路……那是不可能的,地煞淬体之后,他对于地脉流动异常敏感,能够凭借地下的地脉走向来判断方位。只要地形别太闭塞,别在一个小区域里面折腾许多障碍物,让他绕来绕去,否则他就不可能会迷路。

此刻大家眼中似乎空荡荡什么都没有的沙漠,在他的感觉之中却有着很清晰的地脉流向,完全不用担心认错路。

不知不觉走了大半天,眼看接近中午,阳光酷烈,大家只能找个背光的沙丘阴影处休息。潘龙这块木板虽然被太阳晒了好长时间,但怎么也比沙子凉快,不止一个人跑到他的木板上来,都灵更是嚷嚷“总算有一块不烫脚的地——方——了”。

“距离那个城市废墟还有多远?”大角问。

潘龙一直在暗暗估算路程,立刻回答:“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估计要走超过二十个小时才能够抵达。”

“那就是两天了,在沙漠里面走两天,不会迷路吗?”有个年轻的向导忍不住问,“就算是最有经验的蜥人向导,最多也只能深入沙漠一天。再远的话,除非是那种路上能找到各种路标的商道,否则必定会迷路。”

“我很难向你们解释,但是……这种地面上的开阔地区,我是不大可能迷路的。”潘龙说,“我能够感觉到脚下大地的气脉走向,就像是有一副地图可以随时对照一样。”

“那是什么感觉呢?”安希尔好奇地问。

“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就像是……地下好像是有若干条河流,大大小小的。我们现在走的路,大致上正好顺着一条‘河流’。你这么理解就行了。”

“真是奇妙的感觉……”安希尔嘀咕着,又看向都灵,“都灵,我记得你们这一族也是住在地下的吧,你也有这样的能力吗?”

他问了两遍都没回答,绕过去一看,原来都灵趴在那儿,用头巾遮住脑袋,已经睡着了。

“这也真够快的……”

休息了大概三四个小时,将最为酷热的阶段躲过去,探险队继续出发。

这次,他们一口气走到了太阳落山,沙漠的热量完全丧失,脚下渐渐变得冰冷,夜风都带着刺骨的寒意,才不得不停下来宿营。

“还要这样走一天啊!”都灵叹气,“我感觉我都快被——晒——熟——了!”

大家都唉声叹气,情绪低迷。

在沙漠里面跋涉绝对不是什么可以让人愉快的事情,就算是富有经验的冒险者,一天下来也免不了要沮丧不已。

其实他们还算是比较好的,毕竟人多,互相之间有个照应,而且目标明确,距离也不算太远。

要是那种迷了路的孤身旅客……很多人在沙漠里面,其实既不是渴死的也不是热死的,是因为绝望发狂,拼命地奔跑,最后自己把自己给累死的。

好好地吃了一顿,又安安心心地睡了一觉,第二天清晨大家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又重新振奋起来了。

这天午休时候,爬上沙丘瞭望的向导就很高兴地告诉大家,在远方地平线附近,依稀能够看到有一片黑影,可能就是他们要找的“斯科拉普”城市废墟。

这个发现让大家都兴奋起来,电蛇甚至要立刻就出发,却被大角拦住了。

“找到那座城市,只是任务的开始而已。”大角严肃地说,“真正困难的,是找到城市之后的事情。所以俺们需要一路上都保持足够的精力,不能让自己太疲惫。”

大家自然明白他的意思,电蛇也不好意思地点点头,重新坐下。

傍晚时分,他们已经来到了被沙子埋掉大半的废弃城市附近。考虑到天色已晚,那个城市里面又可能有恐怖的巨兽,大角将宿营地选择在距离城市差不多有两公里的一座沙丘上。

“你可真够谨慎的。”晚上值夜的时候,潘龙说,“我当初逃命的时候,都没逃出这么远。”

“那是因为你足够强。”大角叹了口气,“你能空手撕裂花岗岩,这力量在整个‘锡安’都是数一数二的,俺见过的人里面,大概只有一个能跟你不相上下。所以面对那巨兽,你虽然畏惧,却还有足够的底气。”

“可俺们不同,俺们没这份底气。要是晚上受到那怪物袭击的话,俺们就完了!”

他看着夜色下迷迷蒙蒙,犹如一只巨兽趴在远处的城市废墟,深深的叹着气,不时摇头。

潘龙想了想,找了个话题:“我一只很纳闷,为什么会有人把城市建立在沙漠中间,你知道原因吗?”

大角说:“移动都市嘛,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可以从这个绿洲跑到那个绿洲,终究是不会缺水的。而且这里距离森林也不远——或许他们原本就是想要去森林补给,结果路上出了事。”

潘龙点头——他也想起来了,这个世界里面存在一种可以移动的城市。那些城市虽然移动速度不快,但配合专业的天灾预报员,还是能够提前行动,躲避灾难的。

在这个城市里面,任何一个像样的组织,都要拥有一个或者若干个移动城市。没有移动城市,只能居住在大地上的,一旦灾难来临就无处可逃,要么死在灾难之中,要么彻底失去一切不动产,沦为无家可归的流民。

只是……究竟什么样的灾难,才能让这座规模不小的移动城市就此废弃呢?

他提出了这个问题。

大角沉默了许久,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俺只希望,那灾难已经过去了。”

潘龙也叹了口气,却没说出他的猜测。

在他看来,那“灾难”非但没有过去,现在还活蹦乱跳着呢。

明天探索废墟的时候,大家免不了是要做过一场的。

第四十五章、古城巨兽(5k)

第二天,天气晴朗,蔚蓝的天空看不到哪怕一丝云彩。

用那些蜥人向导们的说法,这是一个典型的“沙漠的日子”。

潘龙他们让向导们留在营地,七个人换上了全套适合战斗的装束,前往城市遗迹。

六位不知道该算专业还是业余的特工摆出了一个标准的战斗阵型:举着足有一人高黑色大盾的大角走在最前面,随时准备用盾牌甚至身体为同伴抵挡攻击;左手防暴盾右手手枪的电蛇紧随其后,二人左右分开一些,足以阻挡两面。

在他们后面大概三四步的样子,弗兰卡手持长短双剑亦步亦趋,平时都面带笑容的她此刻神情严峻,眼中杀气腾腾,做好了随时大战一场的准备

再稍稍后面一些,都灵在前、安希尔在后,两人一个拿着黑色的木质短魔杖,一个拿着护身短棍,虽然看起来都很严肃很认真,可一看就知道这两人战斗力有限,只能作为辅助。

落在最后的是手持黑色大弓的兰吉尔,年老的蜥蜴人目光锐利,不断扫视着周围,左手拿着一支箭矢,随时都可以最快速度开弓射箭。

他们明显是平时有过训练的,前后的位置恰到好处,无论谁受到袭击,其他的人都能第一时间赶来支援。

在城外看他们摆出这个阵势的时候,潘龙顿时就多了一些信心。

大概是从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五十一的样子吧。

实在不是他看不起人,可他真不觉得这群人面对那只大怪兽的时候,能够帮上他多少忙。

别看他们一个个全副武装严肃认真,可论战斗力……潘龙觉得,认真打起来的话,自己只要不粗心大意,这六个加起来也未必能在自己面前坚持到一分钟。

这可不是他吹牛,看大角那面盾牌就知道了。

那盾牌总不会比之前要塞里面铺地的条石还坚固吧……

潘龙有心自己走到最前面去,但思考了一下,却放弃了这个打算。

他的身体太过沉重,如果前面没人探路的话,很容易一脚踩中风化锈蚀的地板,然后直接摔进城市内部去。

这座名为“斯科拉普”的城市,虽然从外面看似乎只有两层,但实际上地面以下全都是空的——它的主体结构其实在地下,严格来说其实就是个超大号的装甲车,地面的部分反而只是附带而已。

那只有许多赤红色触手的怪兽应该就住在城市内部,也不知道它这么大的体型,究竟是靠吃什么活下来的?

潘龙有些好奇。

在九州世界,的确存在“餐风饮露”或者是“吞金嚼铁”的奇妙生灵。爷爷潘寿就曾经说过,他年轻时候去金城防线闯荡,曾经亲眼看到一只妖兽将一个身穿铁甲的士兵连人带铠甲都嚼碎吃了下去。

没准这个大怪兽,也是同样的类型。

吃金属,或者吃沙子,总不外乎这两种可能。

……毕竟这里除了金属就是沙子,也没别的可以吃了。

它吃金属也好,吃沙子也罢,能吃这类东西的怪物,没一个是好对付的。

潘龙慢慢地深呼吸,调节状态,以确保自己随时能够全力出击。

又过了一会儿,兰吉尔突然大叫:“后退!小心地下!”

众人全都向后退了好几步,然后地面猛地裂开,一条赤红的触手从地下钻了出来,几乎贴着大角的盾牌,犹如钻头一般冲向天空。

大角面具下的脸上顿时就全是冷汗,只差一步,他就会被这家伙打中。

那条触手简直比他的腿还粗,被这东西钻上一下,不死也要残废!

他可不觉得自己硬到能够顶得住这玩意儿。

“锡安”的干员们的确称得上是精锐,虽然事发仓促,但仅仅不到半秒钟之后,他们就发动了反击。

电蛇的手枪首先开火,并没有火药武器的爆炸声,只是一声声轻微的鸣响,一道道流光从枪口飞出去,落在那赤红的触手上,每一枪都能打出一个手指大小的孔洞,虽然暂时看不出有多深,却有灰红色的液体从里面流淌出来。

紧接着,弗兰卡一弯腰,身体好像软得没有骨头似的,从两个重装干员中间穿梭出去,左手那把好像是装饰品的细长佩剑猛地明亮起来,刹那间变得宛若烧红了的钢铁一般。

她一挥手,细剑就在粗大的触手上划了一条长长的伤口,伤口处一片焦黑,却是血肉都被烧焦了,连血都流不出来。

她正要抓紧时间增加战果,兰吉尔又大吼起来:“退!快后退!”

三人毫不犹豫地后退,不敢有半点恋战。

仅仅一两秒钟,他们之前站着的地面就被撕裂,又一条触手从地下伸了出来。

令人牙酸的金属撕裂声,伴随着建筑物倒塌的轰隆声,不绝于耳。

夹杂在这些声音中间,是兰吉尔那苍老却中气十足的喊声:“后退!全体后退!安希尔退到最后,都灵准备法术,大角去守后路,电蛇、弗兰卡警戒,以老夫为中心,全体后退!”

所有人都接受了他的指挥,就连名义上的队长大角也不例外。

唯一没有听他命令的是潘龙。

一看到触手出现,潘龙就深深地吸了口气,躬下身子准备冲锋。

上次他实力不足,没能看得出来。现在他实力大增,感觉也敏锐了许多。那触手一出现,他立刻就领悟到,对方根本不是什么区区“巨兽”,而是远比寻常野兽或者妖兽更加危险和恐怖的东西。

对付这样的东西,拿出全部的力量都不够,要把全身力量都在三拳两脚之中轰出去,才能有获胜的希望。

他在后面蓄力,前面“锡安”的干员们则陷入了苦战。

尽管他们反应很快,应对也没什么问题,可那些触手的力量实在是太大了!

大角原本要到后面去帮助守后路,但才跑了两步,就看到后出现的那条触手撕裂了旁边的屋子,呼啸着横扫过来。

他来不及躲闪,只能半蹲下来,将巨盾竖在面前,用身体作为支撑,试图挡住这一下。

一声轰响,他连人带盾飞了出去,撞塌了一堵已经锈迹斑斑的墙壁,摔进了旁边的屋子里面。

安希尔惊呼一声,急忙赶去救助。结果才迈出步子,就被都灵拽住了衣服。

“等一下!”都灵大叫,“我来转移它的注意力!”

说着,她挥动魔杖,一团烈焰从魔杖尖端腾起,宛如毒蛇一般带着尖啸声飞出去,正中那条将大角打飞的触手。

那条触手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转向这个方向。

趁着这个机会,安希尔连滚带爬地冲进那间屋子,抱住还躺在地上连连咳嗽的大角,也顾不上盾牌了,拖住他就往外跑。

另外一边,电蛇的手枪简直就像是子弹无限一样,不断发射流光,配合弗兰卡那把宛如烧红了一般的细剑,二人联手,将一条追赶她们的触手死死拦住。

那条触手连抽带甩,每一击都能摧毁至少一堵墙,坚固的金属墙壁在它面前简直就像是纸糊的一样。如果被打中的话,除非真的是钢筋铁骨,否则不死也要重伤。

但电蛇和弗兰卡却将自身的敏锐发挥到了极致,两个人上蹿下跳,一次次躲过了它的攻击。不仅没有被击中,甚至还能屡屡抓住机会,给它增加一处又一处的伤口。

枪伤也就罢了,弗兰卡的剑只要砍中一次,就是一条深深的口子。几次砍中之后,那触手上已经多了好几条凄惨的大伤口,灰红色的液体流了满地,眼看着动作都变得迟缓起来。

就在这时,坐镇后方的兰吉尔大叫:“快退!”

电蛇立刻后退,弗兰卡却并没有立刻执行命令。

她眼看着这条触手就快被砍断了,想要抓住机会再砍两剑,把这条触手砍断再后退。

可就是这片刻耽误,周围的地面轰然崩塌,一条又一条的触手从地下伸了出来,将她围在了中间。

弗兰卡脸色大变,急忙向外冲。总算反应够快、动作够灵活,抢在触手们合围之前冲了出去,但却被许多灰红色的液体浇中,头上身上红了一大片。

她才冲出去几步,正要反击,脸色猛地一变。失声尖叫:“有毒!”

话音未落,她已经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整个人僵硬地就像是木桩一样。

好在电蛇及时赶到,收起枪,抱住她,小心避开她身上那些灰红色的液体,急急忙忙向后退去。

巨响不停,前方的地面、墙壁、房屋不断被巨大的触手崩碎,金属的碎片被它们抽打,在空中呼啸着到处乱飞,简直就像是战场上的流弹一般。

电蛇用防暴盾挡住,只听得防暴盾上砰砰砰的声音响个不停。强大的力量震得她手臂都微微发麻,不由得心中凛然。

仅仅只是攻击之余溅射出来的一些碎片,威力就足以和普通灵能者的攻击相媲美。如此恐怖的力量,简直闻所未闻!

而这,还仅仅只是那巨兽的几条触手。它的身躯主体,甚至都还没出现在大家面前!

难怪当初这座城市会被废弃,这么一个大怪物,别说是很久以前,就算现在,不管它出现在哪个城市里面,结果都只会有一个,就是城市被废弃,人们四散逃命。

以她的经验,想要对抗这样的巨兽,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作为重装干员,她的力气并不小,就算右手抱着弗兰卡,左手举着盾牌,也依然健步如飞。

可是,那些触手们的速度更快!

伴随着呼啸风声,一条触手猛地抽了过来。

更加尖利的风声响起,黑色的长箭划破空气,抢先射中了它。而且在射中之后立刻爆炸,化作一团烈焰。

那触手的攻击为之一遏,电蛇抓住机会,一边大叫“别碰她身上的液体”,一边将弗兰卡扔向后方。

现在的形势,已经容不得她再后退了。

都灵挥舞魔杖,风聚合在空中化为垫子,接住了弗兰卡。然后安希尔打开挎着的药箱,从里面拿出消毒药水,冲着她的脸上、脖子上、手臂上……反正溅到了红色液体的地方,都浇了上去。

虽然情况紧急,但这个看起来有些娘娘腔的垂耳兔青年却一板一眼,动作没有半点迟缓,简直像是在医院的手术里面似的,不慌不忙。

而都灵反而很狼狈,她之前为了给安希尔和大角做掩护,用法术引开了一条触手,然后那触手就盯上了她,一直追着她打。

亏得她身材够矮小,连滚带爬,才算是能够躲过它的攻击,直到现在还全须全尾。

可刚才,她施展法术接了一下弗兰卡,动作迟缓了一下,顿时就被追杀她的触手找到了机会。

那触手先是微微一缩,然后猛地伸长,就像是长矛突刺一般,笔直地向她刺了过来。

刚刚被安希尔拖回来治疗了一番的大角怒吼一声,拿着一块临时充当盾牌的金属墙壁,狠狠地从侧面撞在了这条触手上,将它的方向撞得微微歪了一点,擦着都灵的身体飞了过去。

捡了一条命的都灵脸都白了,急忙躲开一边。

而另一边,电蛇也遇到了致命的危险。

一条触手从背后拦住了她的去路,另一条则从正面逼近。纵然她连连开枪,在触手上打出一个个伤口,却始终无法阻拦它。

眼看着它越来越近,几乎就要到了面前。电蛇叹了口气,用防暴盾护住头脸,以求尽量减少伤害。

但她知道,这其实没多大用处。

最多几秒钟之后,两条触手一起用力,就会把她像是厨师挤虾仁一样,全身的血肉都给挤出来,死得惨不忍睹。

“至少……弗兰卡得救了……”

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她喃喃自语。

就在这时,一声大喝从背后传来。

潘龙原本一直在蓄力,想要尽可能发出最强的攻击。但当他看到己方就要有人被杀,终究还是忍不住提前出手了。

他大喝一声,速度骤然加快,脚下的地面却丝毫无损,仿佛整个人都没了重量一般,呼啸着冲向前方。

犹如一道闪电,他抢在两条触手合围之前冲了过去,挡在电蛇的面前,一拳迎着迎面而来的那条触手,笔直的一拳。

轰然巨响,整条触手在被他击中的瞬间猛地僵硬了一下,然后一下子向后缩去。

不止一个人清清楚楚地看到,触手尖端被击中的部位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拳印,以拳印为中心,无数的裂纹正在朝着四面扩散,就像是石头被砸碎的痕迹一般。

这些裂纹不断扩散,很快就到处蔓延开来,那触手缩到一半,便再也支撑不住,从尖端开始四分五裂,灰红色的液体如同喷泉一般狂涌。

地下传来了一声沉闷的吼声,所有的触手一下子都缩了回去。

“好本事!”大角喘着气,赞了一句。

“走!”兰吉尔大声喊,“退出这个城市再说!”

大家急急忙忙后退,这次潘龙刻意留在最后。

他觉得,地下的那东西不会轻易放他们走的。

果然,还没等他们赶到城市的边缘,就听到一声轰雷般的巨响,前方大概是城市中央的位置,地面完全炸裂,一个巨大的身躯缓缓升起。

那是一个有着八条触手,球形身体的巨大怪兽。看外表似乎是个章鱼,但是……谁见过这么大的章鱼?谁又见过在沙漠里面活动的章鱼?

潘龙小心戒备,但那巨大章鱼却并没有立刻追上来,只是在原地甩着触手,不断发出低沉的、让人听着头晕的吼声。

随着这些吼声,它身上之前受的伤迅速愈合,就连被潘龙一拳打碎了小半截的那条触手,都在迅速地生长,不一会儿就长回了之前的模样。

“这……这家伙还能恢复?”大角失声惊呼,“那还怎么打啊!这也太恐怖了吧!”

但更恐怖的事情还在后面。

当这巨兽从地下完全升起来之后,它挥舞着触手,在空中结成了怪异的图案。

天空中骤然响起了雷声,连绵不断。

众人惊讶地抬头看,却见原本晴朗的天空迅速阴沉了下来。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乌云四面八方聚集过来,将太阳完全遮住。

明明是晴朗的上午,天色却变得像是傍晚一般阴沉。

看着这见鬼的天气,再看看那只庞大得让人头发发麻的巨兽,所有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兰吉尔满是鳞片的脸已经完全变成了青白色,他恼火地说:“究竟是谁给的情报?老夫这次要被害死了!”

“那是什么?”戴着面具的大角可能是众人之中唯一“面不改色”的,他甚至还有心情调侃,“俺觉得要是能把它炖了,整个锡安都能吃上几个月……”

“那是天……天外之灵。”都灵的声音颤抖之中带着哭腔,“传说它……它们是神……神的使者。”

“神的使者有什么好怕的!俺们又不是天使又不是恶魔,跟它没关系!”

“传……传说,灵……灵能,就……就是,它……它们,带……带来的……”都灵说话结结巴巴,但意思总算是让大家都听明白了。

这次,终于连大角也说不出话来了。

第四十六章、强者交锋、先拼气势

潘龙自然也听到了锡安干员们的谈话,但他基本没听懂。

什么“天外之灵”也好,什么“神的使者”也好,什么“灵能就是它们带来的”也好,他都听得很茫然。

(明年方舟这游戏里面有那些东西吗?)

目前不是仔细回忆的时候,他只略略想了想,就把这些杂念抛开,专心运功。

刚才为了救人,他不等力量完全蓄足了就提前出手,并没有打出十成十的威力来。现在锡安干员们已经安全了,那巨型章鱼也没有急着追过来,正好可以慢慢蓄力。

自从地煞淬体之后,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极限有多大——生活中找不到能够测试出他全部力量的目标了。

他曾经用大树、巨石作为目标,但全力一击之下,无论大树还是巨石都四分五裂,根本不能丝毫阻挡他的拳头。

甚至于,就连山峰,都一样挡不住他的拳头。

运足了力气全力一击的话,他整个人会直接冲进山峰里面去,就像是搞笑动画片的场面一样。

对现在的他来说,真的是只要给他多一些时间,他能够把一座山都给拆平了。

而现在,面对着一个看起来跟自己一样能够拆山的对手,潘龙感觉到极度的兴奋,简直是热血沸腾。

之前的恩怨?

帮助锡安干员们?

这些当然都是重要的,但最重要的还是,他总算找到能够承受得了自己“全力一击”的敌人了!

刚才那一拳,还差得远呢!

现在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极限在哪里。

当他运功聚力的时候,能够感觉到源源不断的力量凝聚起来。大概是不够熟练的缘故,力量聚集的速度还不够快,但始终在增加。

之前他曾经在森林里面试过,蓄力大概十分钟左右,差不多就到了极限。

那时候的一击……很遗憾,因为他没有大范围攻击手段,所以他没办法估算自己那一击的威力。

像是影视动漫作品里面那样一拳一个大坑,他真的打不出来——他只会一拳把自己打到地下去,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能爬出来。

同样一拳超人,别人是特效片,他是搞笑片,唉!

可今天不同了!

刚刚那一拳虽然还没有用尽全力,但其实已经足够他把自己整个人打到陷进石头里面去。可那只巨型章鱼居然只用一条触手就接住了他的拳头!

尽管它也受了伤,可一看就知道,它也没全力以赴呢。

现在它发怒了,同样施展出了全部的力量,潘龙正好可以跟它来个火星撞地球,看看究竟是谁更胜一筹!

他深深地呼吸,呼吸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沉重,越来越响亮。伴随他的呼吸声,周围掀起了一圈圈旋风,吹得地上的黄沙不断翻滚,犹如层层涟漪一般。

锡安的干员们惊讶地看着他,他们又不是瞎子聋子,当然能看出潘龙的气势正在不断提升,虽然还远不如对面那只身上泛着红光的巨大章鱼,但起码能够略略抗衡一些,不至于一边倒地被压制。

这意味着什么?谁都明白。

“原人族……这么强吗?”安希尔一边给弗兰卡治疗,一边诧异地问,“兰吉尔大叔,你见过别的原人族吧?他们都是这么强的吗?”

兰吉尔摇头:“老夫之前见过的原人族,绝对没有这么强。”

“随便哪个种族里面都既有强者也有弱者嘛,俺在鬼族里面就算是蛮弱的。”看到潘龙能够挡住巨大章鱼的气势,大角顿时就又变得爽朗起来,“九龙城那边,就有非常厉害的鬼族,一个人打俺四五个都没问题。”

“龙族里面也是一样,据说个别强者甚至能够一剑砍倒一座山头。我简直无法想象那么强大的力量究竟要怎么锻炼才能获得。”电蛇说。

“等这一仗打完了,如果俺们都还有命活下来的话,可以去问他啊。”大角说,“只要能学到他三两成的本事,俺的评级一定就能提升上去……二星级也太低了,就比那些无人机高一些而已,连晋升资格都没……”

“我也是二星,习惯就好。”都灵劝道。

“老夫活了这么多年,还不照样是二星。”兰吉尔笑着说,“星级代表的是我们的潜力,像是安希尔,他就被评为三星,意味着人事部门经过评估,认为他具有在关键时刻有所作为的能力,值得培养。我们这类都属于只能正常发挥实力的那种,潜力差不多已经见了底,想要提升星级,很难。”

“……那要是潘龙加入锡安,老哥你觉得他该算几星级?”

“应该是六星吧……”兰吉尔不是很确定地说。

“六星?我也见过一两个‘六星干员’出手,感觉气势根本不能比啊!”

“谁叫俺们锡安的干员评级暂时最高也就六星呢。”大角笑着说,“但也不一定……他如果加入的话,也许会专门为他排个‘七星级’出来……顺便把原本六星里面那几个实力强过头的也一起排进去。”

就在锡安干员们议论纷纷的时候,那只巨大的章鱼终于有所动作。

它划动触手,卷住一座座建筑物,慢慢地移动了过来。

看得出来,它并不擅长在地面行动。难怪之前一直藏在地下,或许这家伙其实原本住在海里,可不知道怎么的,就来到了这座金属打造的移动城市。

这里的环境不适合它,但它也没得选择。

眼看着这巨大章鱼慢吞吞地靠近,潘龙不仅没有半点恐慌,反而忍不住笑了。

他不是没心没肺的混人,当然也知道害怕。这章鱼样子狰狞、身躯庞大、气势逼人,甚至于能够感应天象,让朗朗晴天片刻间就乌云密布,实在是非同小可。

随着它越来越近,潘龙感觉到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巨大章鱼将自己十之七八的气势都向他压了过来。之前彼此距离比较远的时候,他的气势还能勉强挡得住。但随着距离拉近,他的气势很快就支撑不住,被压得节节败退,最终甚至被硬生生压回了他的身体里面。

气势顶不住了,章鱼的气息就全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这气息冰冷而湿滑,就像是一团冰水里面捞出来的海藻,黏糊糊粘在身上,又像是一条条无形的触手,缠住了他的身体,甚至早朝着七窍里面钻进去。

一层又一层,一道又一道。

巨大章鱼距离他至少还有二三百米,但气息却已经把他完全覆盖,裹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潘龙纹丝不动,连口鼻间的呼吸都停了下来,但胸腔却依然在一起一伏。

这章鱼的气息能够干扰他口鼻的呼吸,却干扰不了他全身皮肤的呼吸。他依然能够和外界交换气息,依然能够积蓄力量。

一股股炽热的力量在他的肌肉、血液、经脉、骨髓、脏腑之中升腾出来,源源不断地朝着右手聚集

在这个过程中,黑红色的气息从他的身上漫溢出来,虽然分量远比巨大章鱼散发出来的要少,但凝练程度反而更胜一筹。

黑红色气息所到之处,巨大章鱼那阴冷湿滑的气息立刻被逼退,再也无法靠近潘龙的身体。

远远看去,只见他周围的空气不断震荡,甚至于连肉眼都能看到水波一般荡漾的景象。

看到这一幕,锡安的干员们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潘龙已经在气势争斗之中落在了下风。

“糟糕!”兰吉尔惊呼一声,开弓搭箭,对着巨大章鱼就是一箭。

他知道这一箭很容易引火烧身,但眼看潘龙似乎形势不妙,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这一箭当然没能射中那只巨大章鱼,能够贯穿寻常防护衣的长箭刚一进入巨大章鱼的气息范围,立刻就被无数肉眼看不到的冰冷触手层层缠住。这些触手只是章鱼本身恶意的具现,但在它强大的力量支撑下,却也已经有了影响现实的能力。

长箭的速度不断降低,最后竟然就莫名其妙地停在了空中,像是被什么东西抓住一样,一动也不能动。

兰吉尔丝毫不为所动,继续开弓搭箭,一箭又一箭射了出去。

他不知道自己的攻击能不能奏效,但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他也要努力一下。

这一战的主角是潘龙,可他觉得,自己多少还是能帮上些忙的。

年迈的老蜥蜴人一口气射出了十三四支箭,将自己箭筒里面的箭矢尽可能多地射向巨大章鱼。作为一个百步穿杨的神射手,区区百多米的距离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

但所有的箭矢都停在了空中,没有哪怕一支能够接近巨大章鱼,更不要说射中它。

十几支利箭就那样静静地悬浮着,似乎没有重量一般。巨大的章鱼甚至都没有用那对泛着诡异绿光的眼睛看它们,仿佛当它们不存在一般。

锡安的干员们纷纷屏住了呼吸,甚至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们当然见过强大到让兰吉尔的弓箭奈何不得的对手,但像这种根本连在意都不在意,只靠自然散发的气息就能将弓箭全都挡住……这样的敌人,别说遇到,别说听说,就连做梦都没有想象过啊!

潘龙真的能打得过这么恐怖的敌人吗?

大家……真的能够捡回一条命,活着回到锡安吗?

就算是最乐观的大角,此刻也完全没有了信心。

第四十七章、生物学的力量

看着越来越近的巨大章鱼,潘龙丝毫没有动摇。

如果在地煞淬体之前,他不会有这样镇定。但经过四次地煞淬炼,他的意志已经强韧得如同钢铁一般。

那种让人恨不得赶快死掉的痛苦都熬过来了,别的又算得了什么呢?

别说他身上渗透出的地煞之力已经将巨大章鱼的气息挡在了外面,就算挡不住,就算他还被那阴冷湿滑的气息包裹着,就算那些无形的触手还在找他的麻烦,又算得了什么?

跟地煞淬体比起来,这甚至都不能算个事。

潘龙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一丝笑容。

力量已经凝聚得差不多了!

但他并不着急,力量还能再凝聚一些,而且距离也还不够近。

就在巨大章鱼距离他大概还有二十米的时候,他终于抬起了一直低着的头。

在他的眼中,仿佛有两团火焰正在熊熊燃烧。

(就是现在!)

这个距离恰到好处,巨大章鱼的触手差不多就是这么长,它不大可能在自己触手长度的极限距离上就发动攻击,总要再向前走一点。

以它的庞大身躯,这“一点”也许就是半秒钟的事情。

但对潘龙来说,半秒钟,足够了!

伴随着一声炸雷般的怒吼,他的身体从极静转变为极动。

【爆发力:要求力量a,在接下来一回合中消耗五倍的体能,获得三倍的伤害。】

来自“勇者”体系的力量要素在此刻完全爆发,他把全身的力量一瞬间完全爆发了出来,没有留下一丝一毫。

右脚用力,坚固的金属地面如蛛网般碎裂,裂纹朝着四面八方扩散,眼看着就要碎掉一大片。

但潘龙已经借助这一脚的力量,冲向了巨大章鱼。

因为切换到勇者职业的缘故,他的速度不够快,可身上却亮起了耀眼的金色光芒。

【冲锋:要求力量c,不受坐骑限制,即使步行也能发动冲锋。】

两条赤红的触手犹如两杆长矛,虽然没有跃马提枪的骑士,却挟带着最优秀的北地骑士也难以媲美的巨力,呼啸而来。

潘龙没有躲闪,已经降到d的敏捷让他没办法作出“高速运动中躲闪攻击”这种技术活。

但他有别的办法。

躲不开?那就不躲了!

两条触手都击中了他的身体,刀枪不入的坚固身躯刹那间就撕裂了一大块,只差一点就要四分五裂。

但下一瞬间,伴随着金色的光芒破碎,潘龙完全恢复了正常,刚才的伤势似乎就像只是幻觉一般。

【护命术:要求精神a,当遭受严重伤害时,完全抵消一次攻击,一天内只能接受并发动一次。】

这是他在黎明时分给自己施展的法术,效果很好,可以作得一张底牌。

二十米转瞬即至,巨大章鱼一招失手,潘龙就已经冲到了它的面前。

耀眼的金光凝聚在他的右手上,混合着地煞之力的青黑色,重重地打中了章鱼略显累赘的躯干。

并没有特别猛烈的声音,但金色的光芒却突破了巨兽的皮肉,直接冲进了它的身体内部。

【崩溃重击:要求力量a,对目标造成真实伤害,并消除一切特殊状态。】

崩溃重击本身的威力也就那样了,“真实伤害”对于生命值不知道会有阿拉伯数字多少位的巨兽来说,跟挠痒痒没什么分别。

甚至于,就算是潘龙凝聚了全部力量的重拳,也并不见得能让它伤筋动骨。

但当它身上那些基于超凡能力而来的特殊状态被暂时抹消之后,这一招真正的伤害,终于在此展现。

八条像壮汉腰杆那么粗的触手,真的足够支撑巨兽那足以塞满一个小型广场的身躯吗?

当然不够!

具体的数学计算可以省略,但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

所有在水里生活的动物,它们都是依赖于水的浮力,才能够行动自如。

无论是鱼虾蟹鳖,还是巨鲲大鼍,只要是整天生活在水里面的,它们的腿脚甚至于身体,一定不会足够坚固到可以支撑它们本身的重量。

因为那很浪费,在自然界,浪费的物种是没办法传宗接代的,很快就会被冷酷的大自然所淘汰。

巨大的章鱼当然也不例外。

潘龙知道,有些个头不那么大的章鱼能够在滩涂上行动,走来走去,抓几只小螃蟹或者贝类当早餐。

但这么大的章鱼绝对不可能,它的身体太重了,触手撑不住的。

事实上,它被召唤到沙漠里面之后居然还能活下来,已经足够让人震惊的了。

毕竟,它可是突破了水生动物的极限,足以气死总鳍鱼啊!

潘龙觉得,章鱼应该做不到这种事,就算是一只剁吧剁吧足够几个城镇的人饱餐一顿的巨大章鱼也不行。

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了……这章鱼之所以能够在沙漠里面活下来,靠的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

既然如此,该怎么打败它,也就很清楚了。

潘龙做了两手准备。

主要的准备自然是自己的武力——他对自己的武力还是蛮有信心的,自我感觉如果不是体型差距太大的话,那只章鱼不过就是一份大号章鱼烧罢了

次要的准备,就是“崩溃重击”。

为了这个平时用不着的技能,他从原本就已经所剩无几的领悟值里面又拿出三千点来,学习了这个技能。

但好在,一切都是值得的!

被暂时抹消了超自然能力的巨大章鱼发出古怪的叫声,身体猛地蜷缩起来。沙漠里面干燥的空气明显对它很有害,让它非常的不适应。

沙漠里的空气干燥而炎热,一下子就重创了它的腮。

头顶的乌云只用了几秒钟就土崩瓦解,简直像是火焰一样的阳光落在它的身上。

巨大的章鱼努力甩动触手,似乎是想要回到地下去躲避。

但潘龙又怎么会给它这个机会?

他猛地冲上去,一把抱住一条触手,用尽全身的力量,向后拉拽。

他的力量其实远不如这章鱼,但失去了超自然力量的章鱼迅速陷入了缺氧症状,根本施展不出力量来。

而且……它的触手本来也并不足以支撑那庞大的身体在陆地上自由行动。

双方的角力并没有持续很久,总共不超过一分钟,潘龙就感觉触手那边传过来的力量迅速衰弱,很快就变成了有气无力的抽搐。

他松开手,任由那条触手软弱无力地掉在地上,发出金属碰撞般的响声。

然后,他攥紧拳头,冷笑着走向已经瘫在那里动弹不得的大章鱼。

“让我想想,章鱼的要害是哪里来着?”他自言自语,“记得当初玩《七海之王》的时候有个副本,最终boss就是一只大章鱼来着……”

“哦,我想起来了!”他说,“章鱼有三颗心脏和九个大脑来着。”

“好吧,看来我的工作不会那么快完成。”

低沉的轰鸣,在城市上空回荡。

那是曾经让一整个城市陷入恐慌,乃至于荒废成为遗迹的恐怖巨兽,最后的哀鸣。

……

“这家伙就这么死了?”安希尔用一根折断的路标戳了戳巨大章鱼的尸体,确定它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生命力,忍不住诧异地说,“居然……这么容易?”

“这是生物学的力量——章鱼本来就不适合在沙漠里面生活。”潘龙说,“与其奇怪它为什么死得那么容易,还不如奇怪它为什么能活到现在呢。”

大家纷纷点头,迅速取得了一致。

惹麻烦的家伙已经死翘翘了,接下来自然就该搜寻情报。

于是锡安的干员们分头行动,在移动城市的废墟里面寻觅起来。

有趣的是,那些向导们也来了。他们并没有参加搜寻工作——因为他们几乎都不识字。这些有些瘦弱的蜥蜴人趴伏在死掉的巨大章鱼面前,一边膜拜,一边喃喃自语。

“他们在说什么?”大角向兰吉尔问道。

“大致上就是祈求这家伙把力量分给他们一些。”兰吉尔回答,“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他们还要吃这家伙的肉?”

大角吓了一跳:“这东西的肉真的可以吃吗?不会有毒吧?”

“当然有毒,否则你以为弗兰卡为什么还昏迷着?”

“那他们吃了不会有问题吗?”

“当然会有问题。”

大角急急忙忙朝着那群向导们跑过去,一边跑一边大叫:“不能吃啊!这东西有毒的!”

但向导们显然不接受他的善意劝导,他们拿出锋利的小刀,每人都在触手上切了薄薄的一片,送进了嘴巴里面。

然后,他们就一个接着一个倒了下去。

“夭寿啊!打这家伙的时候一个人没死,怎么事后反而死了一堆人……”大角阻拦不及,看着他们横七竖八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只能用手捂住脸,欲哭无泪。

“俺良好的工作记录上,平白多了一个污点……”

坐在地上休息的潘龙差点一个跟头栽倒——原来他这么着急,为的不是人命关天,而是自己的工作记录上不能有污点啊!

他目光扫过那些躺在地上白袍蜥蜴人,说:“放心吧,你的工作记录上不会有污点的,他们一个都没死。”

“什么?!”大角惊讶地蹲下来,用手按在一个蜥蜴人向导的脖子上,果然很快感觉到了脉搏的跳动。

“潘,你是怎么隔着那么远就能看出他们死活的?”他好奇地问。

潘龙笑而不语。

他总不能说,眼睛一扫,看到这些家伙们的头上的血条都还没归零吧……

但,有件事让他稍稍有点在意。

“亮血条”一般意味着敌对,也就是说,这些蜥蜴人向导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跟他变成敌对关系了。

这是怎么回事?

第四十八章、诡异的咒语

潘龙的第一想法就是“是不是因为多个世界融合的缘故,敌我判定系统出错了?”

这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电脑问世一百好几十年之后,大公司上百个程序员反复调试的程序还时不时出个bug呢,山海经残片在多世界融合的时候出点小差错,何足为奇?

但他转念一想,又觉得应该不是系统出错。

这个世界又不是什么电脑程序,多半是山海经残片根据自己的记忆构造出来的。既然是根据自己的记忆,那么又怎么会弄错敌我判定呢?

他可不记得哪个游戏里面会出现这种情况!

“敌我判定”对于玩家们来说是一等一的大事,玩家们做事不论是非善恶,不分良莠忠奸,只问是敌是友。

不亮血条,什么都好说。若是亮了血条,不好意思,管你是绝世佳人还是大德高僧,玩家们都是照杀无误的。

亮了血条就是敌人,这算是大家的共识,他当然也不例外。

这个不会错的!

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了——这些向导们已经变成了他的敌人!

想到这里,潘龙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杀气一闪而逝。

要是什么素有侠名的正派人物,他断不会轻易就起杀机。但这些向导不过是一群让他连名字都懒得打听的阿猫阿狗,行事又如此的鬼祟,再加上立场敌对——也就亏得锡安的干员们还在,否则的话,他甚至都懒得等这些人醒过来,直接一掌一个全都解决干净算了!

“提防他们一点。”他冷冷地说,“他们身上的‘气’已经和之前不同了。”

大角纳闷地看着他,问:“什么意思?”

“现在没时间详细解释,你只要知道,他们很可能已经不再是我们的同伴,甚至可能……不再是他们自己。”

潘龙严肃地说。

他不是信口开河,死后复活却心性大变、吃了某种魔药彻底改变了人格……这样的故事,他当年看得很多很多。以此为题材的游戏,也玩过不少。

甚至于,很多游戏里面都有这样的桥段。

比方说某个千辛万苦寻觅拯救家乡的神剑,结果反而黑化成了巫妖王,先杀同伴再杀老爹的洛丹伦第一孝子

那简直太有名了,有名到很多不玩游戏的人都知道这个角色。

潘龙怀疑向导们也是类似的情况。

所以他现在甚至稍稍有点担心。

有道是“黑化强三倍,洗白弱七分”,这些向导们虽然之前只是一群菜逼,可黑化之后会怎么样?就很难说了。

普通人黑化之后立刻变身强力魔怪的故事,也不是没有嘛……

话说到这份上,大角和兰吉尔自然不敢再离开了,两人守在那几个横七竖八躺尸的向导旁边,想了想,又退到了潘龙的旁边。

万一这些家伙醒过来之后实力大增,距离拉远一些,旁边有个高手,总是放心一些。

而且弗兰卡也躺在旁边,他们总要保护自己的同伴才行。

大角还拿出形如手机的便携式通讯器,联系了去搜索城市废墟的三个人。

“没事别回来……有事也别回来,出了事的话,这边更危险。”

“没错,这边更危险。你们在废墟里面找个地方躲起来,等这边风平浪静了再说。”

“俺没开玩笑,你们觉得俺是喜欢开玩笑的人吗?”

“好了,就这样,over!”

关上通讯器,他提着刚刚找回来的盾牌,看着那些还跟尸体一样躺着,胸口甚至都看不到起伏的向导们,忍不住问:“潘,你确定他们没死?”

“确定。”

“可他们为什么一动不动的?”

潘龙看了他一眼,反问:“你确定希望看到他们动起来?”

大角语塞,沉默了一会儿,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当雇佣兵十多年,加入锡安从事灵能灾难应对和灵能感染者保护工作也八年了,这次的任务是最诡异也最危险的!”

兰吉尔笑了:“那你比老夫可差远了。”

“是啊,跟老哥你不能比,你是咱们全锡安资格最老的。可老哥你见过这场面吗?”

“比这更危险的情况,更诡异的情况,老夫都遇到过。什么邪神教派的血腥祭祀啊,什么在灵能爆发地区清剿感染者啊……有一次在病床上醒过来的时候,老夫自己都很纳闷居然还活着。”兰吉尔的话语里面,透出老江湖的沧桑,“那次之后,老夫觉得人一生总该做点让自己死到临头可以自我安慰‘我这辈子没白活’的事情,所以就加入了锡安——转眼也已经五年了。”

“那老哥你觉得,他们还会不会再爬起来?”

“就像潘说的,老夫一点也不希望他们爬起来。最好他们就这么乖乖的躺在那里,老老实实被晒成木乃伊,对大家都好。”

大角哈哈大笑。

但就在他的笑声中,那些倒在地上的向导们终于动了。

他们的手臂和腿扭曲成怪异的模样,就像是没有了骨头一般,身体也扭曲着,好像变成了软体动物,慢慢地,用四肢着地的方式,爬了起来。

他们那诡异的动作,看得三人头皮发麻,兰吉尔低声说:“老夫觉得,应该先射他们几箭看看。”

“不行!”大角否定了他的建议,“在他们对我们展露敌意之前,我们不能先动手,这是道义问题!”

“……老夫有点后悔改邪归正了,现在重新宣布‘我是个不讲道义的雇佣兵’还来得及吗?”

“你说呢?”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了。

但向导们还真的没有向他们发起攻击,这些身体已经扭曲地没有人样的家伙甚至没有向这边多看一眼,只是纷纷转向了巨大章鱼的尸体,然后,趴伏在了地上。

他们的嘴巴里面,发出了怪异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是“哎呀”、“哎呀”之类的,潘龙听得满头雾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

但兰吉尔的脸色却顿时变了,他二话不说开弓搭箭,一箭就射中了一个向导的脑袋。

“阻止他们!”他大叫,“他们在念咒语!”

(念咒语?这些向导们还会念咒语吗?)

(不对!这个世界难道不应该是法术和武学的世界吗?就算要念咒语,难道不应该是对着我们念咒语,然后认出一个火球来吗?)

潘龙还在纳闷,大角也已经反应过来,大叫:“见鬼!他们在向邪神祈祷!”

他说着大步流星地冲了上去,可因为刚才退得太远,暂时还真来不及赶过去阻止。

倒是兰吉尔的弓箭效果斐然,他接连不断地开弓射箭,每一箭都贯穿了一个向导的脑袋。只是几次呼吸的时间,六七个向导就已经每人都中了一箭。

他们显然还是血肉之躯,并没有获得什么“物理攻击无效”的犯规能力。一箭射中,红的白的都喷了出来,人也应声倒地。

潘龙才松了口气,却听到这些被一箭射穿了脑袋,本该死得不能再死的家伙,嘴里竟然还在念诵着“哎呀、哎呀”的咒语。

他的汗毛一下子就全都竖了起来,感觉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死人还能念咒语?!

大角的反应比潘龙干脆多了,大叫一声,从前进转成了后退。

虽然身为重装干员,他做的就是肉盾的活儿。可肉盾也是人啊!

谁特么愿意跟这种打不死的怪物近距离接触啊!

“见鬼!”兰吉尔骂了一句,继续射箭,这次他射的是那些向导们的嘴巴。

利箭破空的声音接连响起,随着一张张嘴巴被箭矢贯穿,“哎呀、哎呀”的声音终于停了下来。

兰吉尔这才松了口气,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

“真是危险!”他说,“老夫还以为,这次又要遇到——”

他的话戛然而止,后半段都吞了回去,什么也说不出来。

一时间,所有人都说不出话来。

那些向导们的身上发出绿色的光芒,汇聚到已经死去的巨型章鱼身上,然后,巨型章鱼的上方,出现了一圈绿色的光环,漂浮在空中。

与此同时,它的身体也在迅速改变颜色,由红变绿。

傻瓜都知道,这家伙要“诈尸”了!

“现在跑还来得及吗?”大角颤声问。

“你说呢?”

“俺觉得大概来不及了……”

话音未落,一条触手猛地抬起来,散发出犹如腐烂海藻般黑绿色的光芒,狠狠地抽了过来。

潘龙怒吼一声,挥拳迎了上去。

拳头和触手相撞,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巨响,就像是爆炸一般。

不对,事实上,真的在爆炸。

金色和绿色的光芒相撞的瞬间,就是一场大爆炸。以拳头和触手相撞之处为圆形,地面上出现了一圈直径超过五米的放射线。

在这个范围里面的房子全倒了,一大片墙壁被爆炸的冲击波轰成无数的金属碎片,到处乱飞。簌簌的声音之后就是当当当的碰撞声,密集得简直像是机枪扫射一样。

炸裂的冲击波将潘龙轰得倒退了好几步——以他现在的体重,这可真是件稀罕事儿。

而大角和兰吉尔就比他差远了,两个人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被冲击波给轰飞了出去。

兰吉尔还好一些,他身材苗条,承受的冲击波有限,摔出去五六米就落在了地上。大角手上的盾牌太大,简直就像是风车的扇叶一般,将大量的冲击波结结实实地吃了下来,整个人呼啦一下就飞了起来,飞得比两层的房子还高,一口气摔出去至少十七八米,落地之后还又滚出去很远。

被这么摔上一下,不管是已经年老的蜥蜴人,还是身强力壮的鬼族人,都口吐鲜血,趴在地上只剩下喘气的份儿,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废弃城市的街道上,只剩下潘龙和重新获得了活力的巨大章鱼一对一。

第四十九章、耐力的胜利

一拳击退了巨大的触手,潘龙站稳身体,却不由得皱起眉头。

他刚才又施展了“崩溃重击”技能,但这个勇者体系需要力量素质a级才能学习的技能,这次却没有能够像上次那样奏效。

能够驱散一切特殊效果的金光和触手上的绿光相遇,结果是轰然爆炸。

这意味着什么,潘龙多少能猜出几分。

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的能力,哪怕看起来再怎么不科学,再怎么玄妙,再怎么高深莫测的“规则能力”,说白了也还是力量的对抗。

勇者体系的技能不是不强,只是强度终究还是有极限的。

面对之前赤红色状态下的巨大章鱼,它能够一击奏效。但面对现在这个绿色状态的巨大章鱼,它就只能平分秋色了。

毕竟……只是a级技能嘛。

勇者体系还有s级的技能,但s级技能需要一万点领悟值,潘龙攒下来的领悟值并不多,学习了耐力要素的“不死者”之后,要是再学个力量要素的“崩山”,剩下的就连他几个念念不忘的技能都学不了。

所以他当时的选择是优先考虑自己需要的技能,力量要素学了c级的“冲锋”和a级的“崩溃重击”;敏捷要素没学;耐力要素学了e级的“蓄力”、a级的“底力”和s级的“不死者”;灵性要素学了c级的“光剑术”;精神要素学了c级的“祛病术”和a级的“回生术”——对了,还有今天刚学的a级“护命术”。

e级技能1点,c级技能5点,s级技能1点,加起来一共用掉了236点。

剩下的领悟值还有三千三,需要的时候可以再学几个法术,至于s级技能……那就算了。

潘龙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他优先考虑的是自保,然后是行侠仗义所需,至于面对强敌的时候……要是敌人真的强大到他打不过也跑不掉,多个s级技能就能翻盘?

开玩笑呢!

反正他自己觉得,一万点领悟值拿来学三个a级技能,肯定比学一个s级技能要实在——而且学了a级技能的话还能余下一千点,可以再学几个c级d级技能呢……

一拳击退了巨大章鱼的攻击,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切换了职业。

这家伙不能硬刚,必须开“小强飞奔”才行。

伴随技能的开启,他的速度骤然增加,整个人犹如离弦之箭,转眼就到了巨大章鱼的面前。

在他的拳头上,青黑色的地煞之力泛起,重重打向章鱼的身体。

一声闷响,就像是重锤砸在柔软的东西上面,隐约还能听到章鱼身体里面传来的回声。

从声音听起来,效果应该不错。

但章鱼毫无反应,它转动已经凸出来的眼珠,一双变成浑浊绿色的眼珠里面没有任何的感情,就像是两块塑料,冷冷地看着潘龙。

(不对劲!)

潘龙心中猛地警兆大起,身体下意识地朝着旁边躲去。

与此同时,巨大章鱼头顶的绿色光环上,落下了一滴滴“粘液”。

这些看起来像是粘液的东西在落下的过程中拉长,变成了宛若枪矛的模样,然后朝着潘龙飞刺。

只是一秒钟,潘龙之前站着的地方已经被这些绿色的枪矛刺得如同树林一般。

而且它们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追着潘龙的身影不断攻击,就像是某些射击类游戏里面的“弹幕”一般。

(会变身了不起啊!)

潘龙心中暗骂,脚下须臾也不敢停歇,直接绕着大章鱼跑起圈子来。

他刻意从那些向导的尸体旁边跑过去,想要看看大章鱼在攻击的时候是否会稍稍顾虑一二——这些人毕竟是牺牲自己帮它复活的,没准它会手下留情。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所过之处看不见章鱼有半点留情,只看到一群绿色“枪矛”扎得稀巴烂的尸体。

看那些尸体破碎的样子,潘龙相信他们这次是肯定没办法再复活了。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巨大章鱼周围的地面上已经到处都是绿色的“枪矛”,潘龙如果不是靠着“小强飞奔”技能可以无视地形阻碍,现在怕是早就举步维艰,被完全困在里面。

即便靠着技能的优势可以避免被围困,他也被追得几乎要喘不过气,更不要说还击。

好在,巨大章鱼自己也不是没损失的。

那些绿色的“枪矛”都是从它头顶光环里面分化出来了,分化了这么多的“枪矛”,绿色光环非但颜色黯淡了许多,连大小都缩水了。

之前它的直径差不多跟章鱼的躯干一样大,现在嘛……最多也就是那章鱼脑袋上多了一圈斑秃。

不仅如此,伴随着绿色光环的缩小和衰弱,章鱼的动作也变得迟缓起来。

这让一直神经紧张的潘龙稍稍有些安慰。

要是它能够一直维持这样的攻势,潘龙觉得,自己可能就只好对不起那些刚认识几天的朋友们,直接离开这个世界,跑路算了。

这还怎么打?

就算你是雪山飞狐,可人家是六脉神剑啊!

靠都靠不上去,打个屁!

又过了一会儿,章鱼头顶的光环越发黯淡和缩小,它的身体渐渐也重新倾颓了下来。

潘龙心知胜利在望,但却越发谨慎小心。

快赢的时候被敌人打死,那是最憋屈的事情!

又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就在他开始担心魔力值够不够用的时候,一直追着他射的绿色“枪矛”骤然停了下来。

他没有立刻停下,先拉开距离,再回头看去。

只见巨大章鱼的身体重新瘫软,和之前死了的时候一样,软趴趴的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不仅如此,它身上的绿色也在不断消退,先是躯干变回红色,然后触手也重新变红,最后所有的绿色凝聚在八个触手的尖端,化为一颗颗如同水晶般的晶柱,落在了地上。

随着晶柱落地,巨大章鱼的身体上冒起了灰红色的烟雾。

潘龙吃了一惊,正要退避,却见那烟雾被沙漠里面的风一吹就消散,半点凝聚起来的意思都没有。

与之同时消散的,还有那些绿色的“枪矛”。

它们倒是没有变成烟雾,而是渐渐变得透明、透明再透明,最后就像是融化在空气里面一样,不见了。

过了几分钟,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大章鱼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犹如树林一般遍布周围的“枪林”也消失不见,只剩下地上战斗的痕迹,还有那六颗绿色的晶柱。

第二轮战斗的结果,是潘龙靠着耐力,耗死了这只诡异变身的大章鱼。

潘龙松了口气,同时也下定决心。

(等这件事完了,我一定要搞清楚,这世界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五十章、灵能

一场恶战之后,大家都精疲力竭。

潘龙累得够呛,他一方面要狂奔逃命,稍稍慢一点就会被扎成刺猬,一方面又要注意保持距离,不能远离巨大章鱼,否则天晓得“标枪”会不会变成加特利。

期间辛苦,只有他自己明白。

如果换成几个月之前的他,很可能就撑不下来。

但他的情况还算是好的,大角和兰吉尔都被之前的爆炸波及,被摔飞出去不算,还受到了严重的震伤。

大角受伤的主要是头,他被冲击波轰出了相当严重的脑震荡,鼻子嘴巴眼角都在流血,连鼓膜都被给震破了,暂时成了聋子,也亏得鬼族人生命力顽强,否则只怕当场就死了。

即便如此,他也只能躺在地上,还时不时呕吐两口。

兰吉尔受伤的主要是内脏,也不知道是胃还是肺受了伤了,总之吐血吐得厉害。蜥蜴人本来就不是以强壮著称的种族,看他的样子,简直整个人都有些奄奄一息的意思。

反倒是之前中毒昏迷的弗兰卡没多大事,她正好躺在潘龙后面的一截断壁下,爆炸的冲击波先被潘龙挡掉一层,又被墙壁挡住,根本没波及她。

出去搜索线索的三人里面,电蛇和都灵安然无恙,安希尔倒是因为爆炸的声音太大,被震得头晕,摔在墙角划了条小伤口。

好在安希尔自己就是医生,这个垂耳兔青年虽然没有超凡能力,但至少消毒、包扎等急救技术,他是非常娴熟的——他本来就是因为急救技术出色而得到提拔,从辅助人员转为正式干员的。

他们听到这边声音没了,就急急忙忙赶了回来,至于什么寻觅线索之类,当然都扔到了一边。

只要人还活着,线索什么时候不能寻觅?

回来之后,他们看到潘龙正拿着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的翠绿色药草,塞进大角和兰吉尔的嘴巴里面。

“那是什么药草?贸贸然使用,没问题吗?”安希尔担心地问。

潘龙挠挠头,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药草,这是我以前救过一个老头,他送给我的。”

“他送给你的?颜色还这么鲜艳?”安希尔明显不相信。

但药草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仅仅一人一棵药草,大角和兰吉尔的症状立刻就有了显著的好转。

大角虽然还嘟囔着“俺的头好晕啊”,起码已经不呕吐了;兰吉尔则缓过了一口气,只是病怏怏的,已经不再吐血。

安希尔检查了他们的情况,露出了笑容。

“伤势并不轻,但也不算特别严重。”他说,“回到锡安之后,每人都要修养半个月到一个月。”

“这就不错了。”兰吉尔说,“老夫刚才已经看到有天使小姐飞到我面前,对我说;‘你还有最后的一点时间,赶快忏悔这一生犯过的错吧。’”

“然后呢?”大角问。

“于是老夫仔细回忆了一下,告诉天使小姐;‘我这辈子做过太多需要忏悔的事情了,一时半会儿来不及忏悔完,您稍等一下好不好?’”

“结果呢?”

“结果天使小姐就很生气地飞走了。”兰吉尔摊了摊手,“老夫觉得,下次老夫快死的时候,可能来的就是恶魔小姐了。”

大角笑得滚来滚去,还用手在捶打地面。

“你们两个有点伤员的样子好不好!”安希尔无奈地说,“你们需要修养,别瞎折腾了!”

“但真的很好笑啊!”

“唉!兰吉尔爷爷,您一把年纪了,正经点行不行!”

“老夫差一点就死了,再不放松放松,难道要板着一张脸去地狱吗?”

论口舌之能,刚刚结束实习期的医学技校生安希尔当然拍马也比不过老江湖兰吉尔,所以他只能无奈地摇头叹气。

就算他性格再怎么严谨沉稳,面对有损友捧哏的老相声演员,也是无可奈何的。

电蛇和都灵则在研究那几块绿色的晶柱。她们可不是恐怖片里面那些作死的路人甲,当然不会傻乎乎地直接去捡起它们,而是找了几根钢管铁棍什么的,试探着碰一碰。

晶柱被轻易地拨到一边,看上去似乎只是普通的晶体。

但两人反而越发警惕——她们可不是初出茅庐的菜鸟,自然明白“看起来越普通的东西,就可能越危险”的道理。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东西,她们还真的是见过的。

尽管……只是仿制的标本。

接连拨动了晶柱许久,电蛇才放下钢管,沉声说:“应该没错了吧?”

都灵点头:“差不多,应该就是了。”

“真是想不到,居然会见到真的‘灵能结晶’……还是这么大的,居然还有六块!”电蛇说,“记得锡安教育大厅里面那个标本,最多只有它三分之一大。”

“就那么一块,死了近千人啊!”都灵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那块晶柱,喃喃自语,“这六块……背后究竟是多少人命?”

“一整个城市吧。”

两人相顾叹息。

然后,电蛇走到潘龙身边,说:“潘先生,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帮助和支持。我现在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要跟你谈一谈,请问有空吗?”

潘龙点头:“当然有空,我现在很闲——我起码要休息一两个钟头,才能去做别的事情。”

“那就好。”电蛇想了想,大概是在组织词语,然后说,“你一定知道‘灵能爆发’吧?”

潘龙很想回答“我不知道”,但他却不能这么回答。

毫无疑问,“灵能爆发”在这个世界是属于常识性的事情,谁都不该不知道。他作为一个本领高强的“原人族”,更不应该连这点常识都没有。

所以他只能装着很淡然地点头,问:“你究竟想说什么?”

“关于那六个晶柱。”电蛇说,“它们的正式名称叫‘灵能结晶’,也有人叫它们‘至纯灵石’。和我们常用的作为灵能设备动力源的‘灵能宝石’、‘灵能核心’之类不同,它蕴含着极为强大的灵能,是已知的最高级的能量源。”

潘龙点头,他大致上猜出这东西的来历了。

“自然界不存在天然的灵能结晶,它只会在灵能爆发中诞生。而且只有在死者众多的灵能爆发之中,才会产生灵能结晶。”电蛇语气沉重地说,“死的人越多,产生的灵能结晶就越大,也越多。”

潘龙皱起了眉头。

事情比他想得更严重一些。

他本拟“灵能结晶”是一种叫做“灵能爆发”的自然灾难的副产品,现在看来,它压根就不是什么“副产品”,可能根本就是“灵能爆发”的目标产物。

这让他想起了一个曾经看过的故事,故事里面有一种可怕的技术,可以经由残酷的魔法仪式,将人的灵魂精炼浓缩,化为具有绝大威能的红色石头——贤者之石。

而灵能结晶的诞生,和炼制贤者之石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莫非……这也来自于我的印象?)

“我不知道那六块灵能结晶是怎么回事……也许……我是说也许,斯科拉普的人们被那只巨大的章鱼给吞噬了,然后……经过某种我们无法理解的变化,最终产生了这六块灵能结晶。”

“你究竟想要说什么?”潘龙叹了口气,问。

电蛇尴尬地笑了笑,犹豫了一下,说:“我希望,你能够把这几块灵能结晶卖给锡安,并且……帮我们把它们运到锡安去。”

潘龙愣了一下,他只想到了前半段。

老实说,灵能结晶再好,对他也没什么用处,所以别说是卖,就算白送也不算什么。

但是……为什么还要他帮忙运送?

电蛇显然也知道这要求有些无理,她有些脸红,苦笑着说:“非常抱歉!但是……我们真的拿它们没办法。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原人类能够接触灵能结晶而不被侵蚀。换成我们的话,接触到它的瞬间就会被它给侵蚀。”

她又补充说:“我们这群人里面,大角和弗兰卡是灵能者,但灵能者只是更能适应灵能环境,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抵抗灵能侵蚀。如果直接接触灵能结晶的话,他们的灵能感染程度会迅速加深,甚至可能变成新的灵能爆发源头……”

“我懂了。”潘龙打断了她的话,“只有我才能比较安全地携带它们,对吧?”

“我们有专用的灵能防护箱,只是……这六块灵能结晶太大了,我也不知道防护效果会怎么样……”

“好了,我完全明白了。”潘龙说,“行,这个忙我帮了。”

电蛇大喜,先是笑了起来,随即意识到这么做很失礼,越发尴尬,脸涨得通红,连连道歉。

潘龙自然不会在意,摆摆手,让她自己去忙。

电蛇急忙离开,过了一会儿,带回来一个沉重的金属箱子。

潘龙在她的指导下打开箱子,用麻布塞在箱子里面作为缓冲,把六枚灵能结晶一一拿起来,放了进去。

在拿着这些灵能结晶的时候,他清楚地感觉到有一股诡异而冰冷的力量想要沿着自己的手臂渗入身体,却被地煞之力挡在了外面,只能在皮肤上沾染少许。

想来,那大概就是所谓的“灵能”了。

这东西的确诡异,如果不是淬体有成的话,或许潘龙还真的会中招。

但当他关好箱子,默默运转勇者体系的光属性力量时,手掌上随即亮起一团光芒,然后皮肤上残余的灵能就被扫荡一空。

宛如净化瘴气一般。

潘龙皱起眉头,脸色沉重。

瘴气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个世界的人们普遍使用灵能作为动力源……怎么看都不像是会有好结果的样子啊……



第五十一章、救世主

收拾好那些灵能结晶,锡安的干员们又开始研究那些向导们的尸体。

好端端的人,为什么就突然疯了?

疯了就疯了吧,这世界上突然疯掉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不在乎多他们一些。可为什么他们疯了之后,居然还会念咒语?

念咒语就念咒语吧,崇拜邪神的蠢货也不少,个个都会念咒语。可为什么别人念咒语只是自我催眠,他们念咒语却能起死回生?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一张纸都写不完。

懂得生物学的安希尔留下,既照顾伤员,也研究那些尸体。电蛇和都灵再次出发,在这座早已荒废的城市里面寻觅所谓“治疗灵能感染者的方法”。

但这座城市实在太大,她们花了一天时间,也只是搜索了大概五分之一都不到的区域。

想要把整个城市都搜索下来,至少还需要五天。

这倒是在锡安组织事先的计划之中,他们带来了足够的粮食和饮水,足够二十个人吃上十天。现在只剩七个人了,节省点吃上一个月都没问题。

一个月的时间,怎么都够了。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比较平静,大家养伤的养伤、搜寻的搜寻、研究的研究,各忙各的。

潘龙既不需要养伤,也不知道该搜寻什么,更不懂生物学和灵能医学,所以他安心修炼。

每天早上起床,吃了早饭,然后找一块开阔的空地躺下,晒着太阳修炼九转玄功,炼化体内的地煞之力。

除了吃饭睡觉之外,他几乎把时间都花在修炼上了。

养伤的大角对他的修炼方法很好奇,提出想要学习。

潘龙也不藏私,将九转玄功的炼化法门教给了他——倒也不是他不想传授完整的九转玄功,实在是这功夫入门那一块有太多九州武学的专属概念,什么经脉、真气、阴阳……这些东西一个个解释下来,他怕不是要专门写一本书才行。

而且,他自己其实都谈不上有多精通九转玄功,自己都还处在一边摸索一边进步的阶段,哪里有资格详细教人?

光是为了传授那个用以炼化体内异种能量的方便法门,就花费了他至少三斤吐沫。

天晓得为什么明明很简单的,甚至于一目了然的道理,大角却怎么都不明白,以至于他转弯抹角举了十几个例子,才算是勉强讲通。

大角这人看起来挺聪明的啊!

好在,花了五天时间,大角总算是勉强学会了那个炼化法门。

学会之后,他就学着潘龙,躺在太阳底下运功炼化。

潘龙不明白他究竟想要炼化什么?他体内又没地煞之力……

经过一天的运功,晚上吃饭的时候,皮肤被晒到通红的大角很兴奋地说:“那个办法真的有效!”

潘龙眨着眼睛看着他,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体内的灵能,被削弱了!”

潘龙还是不明白,但电蛇却猛地跳了起来。

“灵能削弱了?”她大声问。

“没错。”

“不是被‘消耗’掉,而是被‘削弱’了?”电蛇强调。

“没错。”

“你确定?”

“没错!”

电蛇的眼睛几乎都在发光,一把拖住因为中毒昏迷三天,到现在都还病怏怏的弗兰卡:“快快快!赶快拜师学艺啊!”

“学什么啊?”

“当然是学习这种削弱灵能的方法!”电蛇大声说。

弗兰卡叹了口气,说:“很难学的。”

电蛇一把揪住她的衣领,几乎脸贴着脸大吼:“再难也要学!不想死的话就赶快学会!”

弗兰卡嫌弃地推开她的脸,抹了抹自己脸上的吐沫星子,叹了口气。

“潘先生,您介意多一个笨学生吗?”她问。

潘龙叹了口气:“好吧,你想学的话,我教你就是。”

他其实真的蛮介意再多一个笨学生的,但是毕竟人命关天。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已经明白了“灵能”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世界的人们在使用灵能,或者是接触含有灵能的东西,或者是因为别的各种乱七八糟的原因……总而言之,他们有时候会被灵能侵蚀,使得自己的体质发生变化,拥有制造并且控制灵能的能力。

这种情况被称之为“灵能感染”,感染者会因此拥有超能力,有的甚至能够强大到一个人就足以匹敌一支军队的地步。

但这并非好事,因为灵能者——对“灵能感染者”比较客气或者说善意的称呼——使用灵能的过程,会不断加重自己被感染的程度。等到灵能感染到达一定程度,他们就会渐渐陷入疯狂,有的人会因此转变成怪物,有的人干脆就会直接爆炸,化为一团呼啸的灵能火焰。

那种爆炸,就被称之为“灵能爆发”。

一旦被卷入灵能爆发,如果没有恰当的防护加上足够的好运,几乎百分之百会被感染。就算不被卷入灵能爆发,和灵能者相处多了,没有合适防护手段的话,也很容易被感染。

所以这个世界的人们,对于灵能者非常排斥,甚至于常常加以迫害。

但是,灵能者们很强!很强!很强!

这很重要,所以需要强调三次。

灵能者们和歧视迫害他们的群体爆发过多次激烈冲突,因为这激烈的矛盾而死的各国、各组织首脑加起来超过一百人,毁灭的国家和组织两只手都数不完。

在一次次的冲突中,灵能者里面也渐渐形成了几个比较有影响力的大组织。

大角他们所在的“锡安”,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组织相对比较温和,他们的宗旨是收容和治疗灵能者,改善灵能者的生活条件,缓解灵能者和普通人之间的矛盾。

当然,“温和”也只是相对的,当遇到那种态度激烈的极端分子时,无论对方是灵能者还是普通人,锡安的干员们都不介意对他们动刀枪,送他们去死。

死一个人,总好过死一群人。

一家哭,总好过千家万户哭。

和锡安相比,另外一个著名的灵能者组织“合众”就完全不同了。

那个组织宣称灵能是人类进化的正确方向,号召灵能者们站起来,尽可能感染更多的人,目标是让全人类都成为灵能者。

至于灵能者最终会发疯变怪物甚至于爆炸的问题,他们则说是进步所必然要经历的阵痛。

这说法对于灵能者尤其是年轻的或者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灵能者们,有着超乎想象的诱惑力。他们总是会被这一套蛊惑,犹如飞蛾扑火一般积极投身于“伟大的道路”之中,最后或者无声无息地死在某个地方,或者带上一群人炸成一团火焰。

但他们的牺牲,严格来说,还真的是有意义的。

锡安做事毕竟太讲道义——作为一个白道组织,这是他们不得不遵循的原则。很多时候,对于那些迫害灵能者的国家和组织,锡安还真的是不大方便出手。

而合众就不同了,对他们来说,所有非灵能者都是敌人。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什么道义——或者说,他们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讲道义,但他们的道义只对愿意和灵能者友善相处的人使用。

所以,这个组织其实是灵能者们最大的威慑力所在——那些统治者们有妥善的防护手段,他们不怕灵能感染。但他们的防护手段再妥善,也禁不住有一大群超人日夜盯着,随时准备跟他们同归于尽。

正如核弹的威慑力在于它能够摧毁财阀和高官们——无论是从生命的角度摧毁,还是从权力的角度摧毁——当灵能者们用实践证明“自爆面前众生平等”之后,普通人和灵能者之间的矛盾,反而有了缓和的余地。

……毕竟谁也不想要跟合众打交道,所以就算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方面对锡安让个步,也是可以接受的嘛。

按照这逻辑,似乎锡安可以左右逢源,过得无比滋润。

但事实恰恰相反,锡安这个组织从最上层的“医生”、“女王”、“奇美拉”到最底层的那些辅助人员,大家每天都忙忙碌碌,诸如工作太忙而缺少睡眠,或者是压力太大掉头发……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据说“医生”每天要工作超过二十个小时,据说“女王”必须要靠大剂量的药物镇定才能水安稳,据说“奇美拉”因为极度透支,已经只剩下不到一年的生命……

如果说这些还只是“据说”的话,那么电蛇、安希尔和都灵天天忙得不可开交,就是潘龙亲眼所见的事实了。

他们所忙碌的一切,都只为了一个目标。

清除灵能感染,治疗灵能感染者,恢复这个世界的和平。

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比较高效的治疗灵能感染的手段。

“医生”是一位天才的学者,他研究出了多种能够缓解灵能感染的药物,“锡安”也因此成为了世界闻名的制药企业。

可“缓解”和“治愈”是完全不同的!

而且,缓解灵能感染的药物,实在是太贵了!

“医生”本人并不指望靠这些药物赚钱——他是个理想主义者,如果牺牲他自己能够拯救所有的灵能者,他绝对会微笑着去死。

但锡安这个组织要运作,需要钱。

而且……那些药物的生产成本,本来就很高。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感染灵能,除非是富豪家庭,否则几乎不可避免地要朝着家破人亡的方向滑落。

锡安能做的,也只有尽可能挽救一些人。

海滩上每一条搁浅的鱼都想要获救,可那个救这些鱼的孩子救不了所有的鱼,他甚至只能拯救其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而现在,情况变了。

几天之后,当弗兰卡也通过炼化法门将自己原本正在不断加深的灵能感染控制住,甚至开始缓缓削弱的时候,一直笑得很从容的她第一次哭了。

哭得稀里哗啦的,没有一点点从容优雅的样子。

然后,锡安的干员们一致决定,立刻动身返回总部!

斯科拉普废墟里面可能有古代人对抗灵能感染的手段?

去他的!谁在乎!

对抗灵能感染的手段,此刻就在他们的面前,甚至于他们已经得到了。

“潘先生,您或许并没意识到。”离开斯科拉普废墟的那天晚上,大角严肃地对潘龙说,“您的技术,将会拯救这个世界!”

“有那么夸张吗?”潘龙被他说得有些不自在,不好意思地说。

“甚至于比我说得更加夸张!”大角的语气无比坚定,“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您就是不折不扣的救世主!”

第五十二章、欢迎来到应许之地

救世主?

潘龙并不介意当救世主,不如说,他很欢迎。

这世界上很少有人不愿意当救世主的,否则为什么大多数冒险题材的游戏,只要是做大剧情大场面的,主角到最后往往都要客串一回救世主呢?

当然,一样米养百种人,总有人倾向于更加负面情绪的行为——但起码他不是这一类。

所以他稍稍思考了一下,就答应了“将炼化法门广泛传播出去”的恳求。

一言既出,大角欣喜若狂。

之前他通过炼化法门削弱自己体内灵能感染的时候,显得满不在乎,那是他真的不怕死。

但他自己不怕死,并不代表他能够心安理得地看着无数的人去死,不代表他可以毫不在乎地看着这个世界日渐走向崩坏,心中毫不动摇。

恰恰相反,这世界上每一位有识之士,心中都是痛苦而无奈的。

大家都在努力寻找对抗灵能感染的手段,大家都不惜一切。

而现在,潘龙的决定将要拯救无数的灵能感染者,乃至于拯救这个已经在灵能感染的灾难中渐渐走向崩溃的世界。

此时此刻,大角激动得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

“能够参与如此伟大的事业,是俺的荣幸。”他由衷地说,“言语无法表达俺心中的感激,请接受俺最崇高的敬意!”

说着,他跪伏在了潘龙的面前。

这个高大魁梧的鬼族壮汉,要以最谦卑的姿态亲吻潘龙的靴子,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激。

潘龙对此很不适应,一个闪身躲开。

他两世为人,都没怎么行过跪礼。无论哪个世界,他所在的族群都是跪天跪地跪神佛跪祖先……然后没了。

跪拜活人这种事情,甭管哪边都不流行。

被别人跪拜和亲吻靴子,潘龙真的是无法接受。

“快起来!我不是都答应传法了嘛!”他有些无奈地说。

大角却坚持拜了一拜,才起身站立。而且站在潘龙面前,他更是刻意微微躬身,不让自己高过潘龙太多。

潘龙摇摇头,叹了口气。

相比之下,他还是更喜欢之前和大角等人相处的方式。

随后,大角将潘龙的决定告诉了大家。

他很严肃地说:“现在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证潘先生安全抵达锡安,为此可以不惜代价。包括我在内,任何人都可以牺牲。甚至于,就算要牺牲我们所有人,也要确保潘先生的安全!明白了吗?”

所有人一起肃然回答:“是!”

作出这个决定之后,接下来的一切就都方便多了。

安希尔腾出一个包裹,请大角帮忙将那几个向导的尸体运到远处烧了,骨灰装了回来。

他们的骨灰散发着幽幽的绿光,其中还夹杂了不少大大小小的翠绿色碎片,让人一看就心里发毛。

“那是灵能碎片。”兰吉尔解释说,“很多灵能者死后火化,都会烧出这种碎片来,它们是很好用的能量源,价值也不低。”

“他们之前就是灵能者?”潘龙问。

“当然不是,他们只是普通人。”兰吉尔叹了口气,“老夫也不明白,为什么只是片刻工夫,他们就变成了灵能者,而且……从骨灰里面灵能碎片的数量看来,感染程度还相当的高。”

潘龙皱眉说:“就吃了一点那只大章鱼的肉,然后拜了几拜,念了几句咒语?”

“从我们能看到的来说,的确是只有这样。”

“那他们也太容易被感染了吧!”

“老夫也这么觉得。”

不仅他们这么觉得,连那些向导的亲人朋友们也同样这么认为。

他们并没有因为向导们的死而归咎于众人——在这个世界,离开城镇村庄出去探险,本来就是要冒着生命危险的事情。

普通人做这种事,死了理所当然,活着才是意外之喜。

所以他们当初已经收了一大笔钱,那是买命钱。

现在他们虽然死了,却带回来一批价值不菲的灵能碎片,这些灵能碎片即便是走官方渠道出售,也足以让他们的家人安安稳稳再过个五六年,要是走黑市渠道的话,翻一番都有可能。

那他们还有什么可不满足的呢?

几个老人甚至很热情地询问,究竟要用什么办法,才能让人在极短的时间里面就感染到足以产生这么多灵能碎片的地步?

看着他们苍老到几乎连鳞片都要掉光的脸,咀嚼着他们话语里面那苍凉悲苦之意,潘龙不由得有些毛骨悚然。

他想起了一个传说——据说有些地方,常常有年迈的老人去故意碰瓷路过的外地车辆。无论是讹到一笔钱也好,还是被撞死了真的让对方赔钱也罢,反正能弄到钱就行。

这传说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在这传说背后的对生命的漠然,让潘龙想起来就不舒服。

他杀了很多人,也不敢学洪七公那样,说“我杀的都是该杀的人”,但他即便自问大概不算好人,也无法接受这种对生命的漠然态度。

这个世界,的确是需要改变,的确是需要被拯救!

(需要救世主是吗?好吧!我来当这个救世主!)

交还骨灰之后,锡安的干员们找当地的商人买了两辆车。

按照大角的想法,本来准备买一辆比较舒适的大型商务车。但潘龙却建议他至少买一辆卡车。

“为什么要买卡车?”

“因为我们需要一个足够大的空间,让自己能够躺下。”潘龙说,“这是修炼的需求。”

大角恍然大悟,然后买了两辆卡车。

电蛇、弗兰卡和安希尔一辆车;都灵、兰吉尔、大角和潘龙一辆车。

这群人当中,除了身材矮小的都灵之外,人人都会开车——做雇佣兵不会开车?那简直是笑话。所以他们可以轮流开车,昼夜不停。

而且,卡车也有一个很大的优势。

车厢足够大,可以安放很多的物资,晚上拉起篷子,直接就是个简易帐篷。

当然,拿车厢当帐篷会比较冷,好在这几天天气还算暖和,倒也不妨事。

两辆车一直向东开,在荒野之中足足开了五六天,中间甚至不用加油,只在路过一个村庄的时候,添加了一次冷却水。

灵能碎片作为能源,效果这么强劲?!

潘龙大概明白了为什么这个世界的人们始终没办法下定决心,彻底摒弃对灵能的运用了。

就算不考虑灵能感染者们的武力优势,光是灵能碎片这个能源,就让人欲罢不能。

跟这东西比起来,什么石油煤炭之类,都是渣渣,会被秒得连渣都不剩啊!

一路向东,避开所有人口稠密地区,他们最终抵达了一座移动城市。

这座移动城市的规模比他们之前在其中搜寻并居住过的古代城市“斯科拉普”要小一些,但也已经称得上是庞然巨物。远远看去,它就像是一座小山,静静地停在原地不动。但走近了看,就能看到无数的支撑柱从巨大的金属底盘延伸出来,撑在地面上,将这座庞大的人造物托了起来。

除了支撑柱之外,还有数不清的履带。它们大概是在城市移动的时候才会使用,现在都停歇着,一动不动。

大角早在刚看到城市的时候,就用通讯器发出了信号。当他们抵达城市附近时,一条长长的金属斜坡已经从城市里面延伸出来,连到地面上。

他们并没有直接登上城市,而是先和守在外面的一群卫兵打了交道。

大家嘻嘻哈哈地,一看就知道非常熟络,卫兵队长甚至拿出香烟来,给大角和兰吉尔都分了一根,三人一起吞云吐雾,聊得很开心。

但那些卫兵们依然很认真很仔细地检查了两辆车,还用一种宛若扫描枪的东西对着车子和大家仔细扫了一遍。

那扫描枪扫过别人的时候都没什么反应,但在扫过大角和弗兰卡的时候,却发出了滴滴的报警声,还亮起了红光。

卫兵队长叹了口气,说:“辛苦你们了。”

很显然,大角和弗兰卡是灵能感染者的事情,他们也知道。

“没什么,还好。”大角笑着说,“至少大家都完完整整回来了,一个人没少,知足了。”

卫兵队长吐了个烟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研究出彻底治愈感染的药物……”

“你饶了‘医生’吧,他一天睡觉时间已经快不到四个小时了。”

“能者多劳嘛。”

“当心他过劳死啊。”

正嘻嘻哈哈间,扫描枪扫过了那个存放着灵能结晶的箱子,顿时响声大作,红光亮到简直刺眼。

“那是什么?”卫兵队长吃了一惊,问。

“灵能结晶呗。”大角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就是数量有点多,块头有点大而已。”

兰吉尔跟他配合默契,立刻“随手”比划了一下那些晶柱的大小:“这么大的,六个。”

卫兵队长瞪大了眼睛,咽了口吐沫:“这……好大一笔钱啊!怕是买一座小型的移动城市都够了吧……”

“哈哈,哥儿们你说得太夸张了。”

嘻嘻哈哈间,关于潘龙身份的话题被刻意忽略了过去。

检查完之后,车子顺着斜坡开上了移动城市,沿着一条宽阔的道路登上了这座城市的顶部。

这里地势开阔,有不少高高低低的房屋。和之前在斯科拉普看到的一样,最高的房屋也不超过两层。

乍看上去,这里就像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城市。但实际上,这里只是那个城市的“顶部”而已。

大角将车子停在一处停车场,带着大家下车,然后一直走到了城市中央的广场。

在广场的地面上,绘画着宛若国际象棋“城堡”的巨大图案。而广场的中央,也有着这么一尊雕像。

走到广场边缘,大角转过身来,背对着雕像,向潘龙鞠了个躬。

“潘先生,欢迎来到灵能者的救助中心,我们梦想中的家园,应许之地,锡安。”

第五十三章、不要这么严肃好不好

应许之地?

听到大角的说法,潘龙突然心中一动。

这个词可不是随便用的,它的背后有一个赫赫有名的典故。

他曾经看过一个著名的科普视频,讲的就是这“应许之地”。

相传犹太人的某个祖先因为对上帝虔诚,所以上帝向他许诺说,他的后代将会拥有流淌奶和蜜的土地。这个地方,就被犹太人称之为“应许之地”——上帝许诺给他们的地方。

现实中当然不会有什么上帝,也不可能有什么“应许之地”。这不过是犹太人为侵略所找的理由,类似的事情,古今中外,大家都在做,没什么好稀奇的。

但问题在于,从犹太教开始的三个大教派,都继承了关于上帝的这套神话。所谓的“应许之地”就有了非同寻常的宗教意义。以至于在漫长的两千多年岁月里面,围绕着被他们认为是“应许之地”的迦南地区,亚伯拉罕三教打得头破血流,战死的尸骸估计能把这块“应许之地”铺上好几层。

问题还不仅如此,在西方文化里面,一旦发现了什么好地方,他们想要去强占的时候,多半就会拿出这套谬论,称之为“应许之地”。

总之,按照他们的逻辑,只要是好地方,值得一抢的,都是上帝当年许给他们的。甚至连以星际冒险为题材的故事里面,也常常出现将某个环境良好资源丰富的外星球称之为“应许之地”的说法。

……上帝管得还真宽。

大角称锡安为“应许之地”,这肯定不是他信口开河。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种说法应该是锡安官方的宣传口号——至少,是他们对内的宣传口号。

用这种口号来宣传,锡安的高层领袖们,他们究竟在想什么?

潘龙的心中有些担忧。

毕竟……这个词实在让他有不好的猜测。

而且从这个词,他又想到了“锡安”。

锡安这个词,其实他也有些眼熟——某个著名的科幻电影里面,人类的秘密聚居地,就被称之为“锡安”。

这说法肯定不是凭空得来,多半也是有宗教意义的,没准锡安跟那个什么应许之地是一回事——或者至少差不多。

潘龙越想越担心,他忍不住琢磨:自己会不会帮错了人?

按照他的想法,妥协派多半是不够正义的,正义的多半是斗争派。而灵能感染者两大集团,恰恰就一个有妥协倾向,一个则斗争倾向强烈到偏激。

如果只能二选一的话……

(不行,不要胡思乱想!)

他将所有的疑虑暂且压下,跟着大角净化室被能够抵消灵能感染的热风吹了几分钟,然后来到了一间不大的会客厅。

会客厅里面,已经有三个人在等他。

这三个人模样截然不同,一个是脸色苍白憔悴,疲惫不堪,黑眼圈重到堪比熊猫,让人担心他会不会下一秒钟就倒在地上猝死的黑发男子;一个是表情冷漠阴沉,一看就知道压力巨大,还时不时微微皱眉,似乎哪里在疼痛的绿发女人;最后一个是看起来很活泼的褐发少女,乍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个大组织的领袖,但她身上的灵能之强,甚至于隔着很远都能让潘龙感觉到压力。

这三个人的种族也有显著区别,黑发男子看不出任何动物特征,绿发女人头顶有一对尖尖的短耳朵,褐发少女则有一对耸立的长耳朵,像是驴耳朵的模样。

大角正要说什么,那绿发的女人先开口了。

“大角,带上清道夫她们,去守好门口。”她说,“接下来这段时间,无论是谁,只要想闯进来,一律视为叛变,我授权你们采取任何你们认为有效的措施。”

大角愣了一下,看向另外两个人。

憔悴疲惫的黑发男子点点头:“事关重大,不可不防。”

褐发少女愣了一下,有些犹豫地看看另外两人,然后连连点头:“对,就这么办吧。”

大角转身出去,很快,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至少有二三十个人来到了会议室门口,甚至有刀剑出鞘和枪械打开保险的声音。

很显然,他们是真的随时准备攻击任何敢于硬闯的人。

潘龙叹了口气,问:“至于这么严重吗?”

“我觉得至于。”绿发女人说,“不会遭受灵能感染的原人类或许很难理解吧,但这件事真的是……非常重要,重要到值得为它杀人放火的地步。”

黑发男子咳嗽两声,说:“虽然很想要反驳一下你对原人类的偏见……但还是让我们先来谈正事吧。”

他的表情严肃起来,强行振作精神,让自己看起来不至于那么憔悴和疲惫:“潘先生,我们的干员报告说,你有办法让灵能者们通过特殊的锻炼手段,削弱自身受到灵能感染的程度。请问是这样吗?”

“没错。”

黑发男子的呼吸变得粗重起来,绿发女人更是双手下意识地收紧,在木头桌子的桌面上抓出了几道深深的爪痕。

只有褐发少女显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眨着眼睛,有些茫然地看着他们。

黑发男子深呼吸几次,平复了心情,问:“那个锻炼的办法……有没有什么苛刻的限制?”

“多少有一点限制吧。”潘龙回答,“比方说学起来并不是很容易,还有锻炼的时候需要舒展身体地躺着……”

“这哪里算得上限制!”绿发女子大声说,随即意识到自己有些事态,闭上了眼睛,努力深呼吸,让自己重新平静下来。

黑发男子笑了:“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她的说法没错,你觉得呢?”

这么瞎折腾,他们自己都没意见,潘龙当然也没意见。

反正被折腾的不是他就好。

“你们可以找一些比较聪明的灵能者来向我学习。”他很干脆地说,“我也可以顺便多接触一些学生,看看大家学习的情况有什么不同,好完成教材的编纂。”

“没问题!”男子点头,“还有什么别的需求吗?”

他大概是怕潘龙不理解问题的严重性,又强调说:“有任何需求都可以向我们提出。你也许将要拯救这个世界,为此我们不惜代价。”

绿发女子也说:“他说得对,只要你想要,只要我们能拿得出来,无论什么都没问题!”

“对!就算我们暂时拿不出来,我们也可以帮你联系。请相信我们的诚意,只要是这世界上有的,我们哪怕用人命堆,也给你堆回来!”

褐发少女看着两位同伴那气势汹汹宛若下一秒钟就要去战场上发动决死冲锋的模样,也跟着连连点头,长耳朵摇来摇去。

潘龙看着他们那严肃的表情,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们不要这么苦大仇深的好不好!我就是要找几个学生来讲课,顺便编个教材啊!”

第五十四章、欢迎来听我的讲课

不得不说,锡安的三位领袖——或者说两位,那位有着长长驴耳朵的褐发少女明显什么都没弄懂的样子——实在是有些神经过敏了。

潘龙觉得,他们大概是平时压力太大,影响了正常的思考。

他甚至怀疑,当得知“有办法缓解甚至治疗灵能感染”之后,那两位整天疲惫不堪几乎要过劳死的锡安领袖,就已经因为过度的狂喜,导致了精神状态暂时不大正常。

对于这样的人,争论当然没有什么意义,他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把整个事态朝着正面的方向引导。

所以,抵达锡安的第一天,他就准备开始上课。

按照他原本的打算,只想要选三五个学生教一教就好。但“医生”——也就是那个黑发男子,锡安研究所的所长,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却建议他开个大课堂。

“你当然可以自己选择几个顺眼的学生私下补课,但请让更多的灵能者能够有机会学习——哪怕只是给他们一点希望、一点安慰,也是好的。”他的笑容里面透出无法掩饰的忧伤,“这些年来,大家实在是过得太辛苦了!就算帮不上多大的忙,有一点希望,至少可以让他们……睡得安稳一些。”

他说得情真意切,言外之意更是让人禁不住要掬一把同情之泪。

潘龙叹了口气,接受了他的建议。

“好吧,在这类问题上,你才是专家。”他笑了笑,说,“既然这样的话,我等一下就开课吧。早点让大家开始学习,总是好事。”

“那我去给你安排教室。”褐发少女站了起来,正要出去,却被绿发女人叫住了。

“等一等,在那之前,我们还有一件事要做。”她看着潘龙,“首先,我们要为潘先生拟定一个代号。”

“代号?有必要吗?”潘龙诧异地问,“我只是个教师,又不会当外勤特工……”

“你的身份需要绝对保密!”黑发男子也立刻赞成,“等一下我们还要跟上次出任务的几位干员谈一谈,让他们保守秘密,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对外就宣布……你是隐居的研究灵能感染的学者,作出成果之后搭车来投奔锡安。嗯,这样最妥当!”

“要是他们已经不小心把事情说出去的话,该怎么办?”少女问。

“不会的,他们都是知道轻重的人。”绿发女子说,“这种关系到整个世界的大事,没有谁会轻易泄露。”

经过一番商量,潘龙给自己取了一个“夏平安”的代号,而他的正式身份就变成了“来自民间的灵能感染学专家夏先生”。

十分钟后,一则广播在整个锡安播放。

【所有人员请注意!所有人员请注意!下午三点整,灵能感染学专家夏平安先生将在大礼堂举行公开课,介绍他发明的通过锻炼缓解灵能感染的技术。欢迎大家去听课。】

这则广播反复播放了五遍,听得潘龙自己都有些尴尬。

更让他尴尬的,是那群围在他身边,摆出一副随时准备给他挡子弹架势的保镖们。

“你们不用这么紧张吧,这里可是你们的大本营啊!没危险的。”他忍不住说。

“跟那没关系。”一个头顶有一对带着啮齿类风格的耳朵,神情冷淡,有着明显的拒人于千里之外感觉的女人说,“您很重要,对我们,对锡安,对这个世界……您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无论在哪里,我们都要给您最高规格的安保。”

潘龙叹了口气——又是个没办法交流的。

他问:“大角他们呢?”

相比这些没办法交流的保镖们,他觉得还是大角比较好沟通一点。

“他去接受治疗了。”女人回答,“我们灵能感染者每次外勤回来都要接受治疗,否则的话,活不了几天。”

潘龙一惊:“这么严重?!”

女人皱了皱眉,有些诧异地看着他,随即似乎想通了什么,凑到旁边,用只有彼此能听到的低声,给他介绍了许多关于灵能感染者的知识。

潘龙这才知道,原来诸如大角之类灵能者一旦使用灵能,就会加重自己的感染症状。而灵能感染除了病情严重之后可能发疯、变怪物甚至于自爆之外,平时也会让人十分痛苦——这种痛苦还没个规律,有的人头疼,有的人手疼,有的人内脏疼,更多的人自己都说不出哪里疼,但就是疼得厉害。

所以灵能者们一旦出外勤,回来之后就必须要接受治疗,以缓解症状。

这种治疗的代价很昂贵,全世界也只有锡安才会给麾下的灵能者们提供。所以,很多实力强大的灵能者都会来投奔锡安。

而当今世界,公认的最强的灵能者之一,就是锡安的“奇美拉”——刚才在会议室里面,除了一对长耳朵之外,别的方面几乎没什么存在感的褐发少女。

不要以为“最强灵能者”这个称号有多光荣,灵能强大的人常常必须战斗,而战斗就要使用灵能,使用灵能就会加重感染……迄今为止,所有得到过这个称号的人,没有哪怕一个能够在得到这个称号之后再活超过五年。

因为“奇美拉”也才得到这个称号四年多一些,记录目前就是她保持的。

代号“拾荒者”的女人也是灵能感染者,她的感染程度比“奇美拉”轻得多,可即便如此,她估计自己大概也只剩下三五年的寿命而已。

在潘龙认识的灵能感染者里面,感染程度最轻的是大角,大概属于“轻微症状”——他之所以在灵能感染被削弱之后能够相对平静,很重要的原因是他还没有真正承受灵能感染的痛苦。

而弗兰卡之所以会那么激动,自然是因为她的症状已经比较明显,已经被灵能感染的痛苦困扰多时,甚至于已经听到了死神的脚步声。

“那你呢?”听到这里,潘龙忍不住问。

“拾荒者”毫不在意地说:“对于像我这样已经失去了一切,除了生命之外别无所有的感染者们来说,死亡并不可怕,反正活着或者死了,对我们来说其实并没多大区别。我们惧怕的,是感染发作时候的痛苦……实际上,很多感染者都会在病情发展到中等程度之后自杀,因为那种痛苦太难忍受了。”

潘龙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继续默默听她介绍。

锡安这座移动城市并不大,尽管他们走得不快,大概二十分钟之后,也抵达了那座大礼堂。

这座大礼堂颇为广阔,整体是扇形结构,上下两层,下层十排、上层四排。依次升高的座位环绕着讲台,加上大屏幕、环绕音响之类的帮助,可以确保哪怕坐在最后排的人也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讲课的内容。

按照“拾荒者”的介绍,它有近四千个座位,规模之大,在全世界都首屈一指。

可是在整个锡安历史上,它不仅从来没坐满过,甚至最多的一次也只坐了不足三分之一的人。

当初坚持要把礼堂建得足够大的“医生”不止一次被朋友们用这件事取笑过——“医生”这人一向算无遗策,堪称锡安第一智者,结果却在这事情上闹了个大乌龙,着实好笑。

但现在,这座大礼堂里面却已经坐满了人。

不仅每个座位上都有人,很多人甚至坐在了过道上,密密麻麻,挨挨挤挤。

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场面自然有些嘈杂。几千个人,就算一个人说一句话,也称得上是沸反盈天。更不要说很多人都在交头接耳和窃窃私语,从后台看去,礼堂里面感觉甚至比菜市场还乱。

潘龙忍不住看了看时间,才只是两点多一些,距离预定的开课时间,还有接近一个小时。

“怎么办?要等一等吗?”他有些担心地问。

“一切都由您自己来决定,我们只负责保护您。”

潘龙犹豫了一下,还是从后台走了出去,走上了讲台。

“来了!”

“老师来了!”

“安静!快安静!”

台下传来一阵杂乱的声音,然后整个礼堂里面飞快地安静了下来。

当潘龙走到讲台正中的时候,偌大的礼堂里面已经安静到能听见他的脚步声。

所有人都宛若变成了雕像,只是就那么坐着,静静地看着他。

潘龙知道,他们在等待,等待希望,或者绝望。

被几千双眼睛这样注视着,饶是他意志坚定,也不由得额头微微出汗,神情也稍稍有些慌乱。

(我真的能够帮助他们?能够拯救他们吗?)

他反复地扪心自问,却没有半点把握。

一种无形却沉甸甸的压力,落在了他的肩头,让他感觉身体沉重,甚至于比面对强敌时候都更加的紧张。

活了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人的期待,第一次承受如此巨大的压力。

于是他闭上眼睛,深呼吸。

(镇定!潘龙!镇定!)

(老师都慌慌张张的话,学生们该怎么办?)

(他们比你还紧张,比你还不安。你慌张的话,他们就会更慌张,讲课的效果会很差。)

(你是来讲课的,不是来演小品的!你没必要在乎什么舞台效果,把你懂的东西说出来,告诉他们,就足够了。)

(嗯,这样就足够了!)

他睁开了眼睛,眼神之中依然还有一些拘谨,但表情却已经平静了许多。

“大家下午好。”他打开麦克风,放缓语速而格外显得平和的声音,透过一个个音箱,在礼堂里面回荡,“我是给你们介绍‘炼化法门’的夏平安,你们可以叫我夏老师。”

“现在,欢迎来听我的讲课!”

第五十五章、今夜无人入睡

偌大的礼堂里面,潘龙讲课的声音在回荡。

几千双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所有人都在努力倾听。

开始还有人试图用纸笔来记录,他发现之后,告诉大家不用记录,自己会在稍后整理教材,印发给大家。

于是就连写字的沙沙声都没有。

也有一些准备比较充分的人带来了录音工具,虽然潘龙如此提示,但他们并没停止录音,大概是觉得第一手的资料会额外有价值一些吧。

潘龙倒也并不介意他们录音——他既然愿意将炼化法门传授出去,就不在乎别人录音乃至于间接传播。哪怕这些人一转手把录音卖出高价,那也是他们有本事,他不会因此生气。

反正就算这些人把卖来的钱分给他,他也不会浪费灵气带着一堆纸币回九州世界的。

拿来生火点炉子么?这特么又不是法币和金圆券……

他只是专心讲课,将炼化法门尽可能仔细地介绍给众人,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要点一个要点,连很多基本的概念都要仔细讲解一番。

之前给大角、弗兰卡两个人上课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这个世界的人们,对于很多九州世界算得上武林常识的概念一无所知——因为他们的世界发展方向和九州世界完全不同。

所以,他需要把这些基础的常识先给学生们讲通了讲透了,让他们能理解,然后才能深入阐述。

从下午两点晚上九点,这次讲课足足讲了七个小时。

这么长的课,中间当然是要“课间休息”的。四点钟休息了一次,六点钟又休息了一次。

六点那次休息的时候,锡安的工作人员直接把餐车推到了礼堂外面,挨个儿分发餐盒。

这种统一套餐自然不会合所有人的口味,但就算是平时对饮食最挑剔的人,今天也没有一句怨言。

潘龙觉得,很多人压根就没吃出味道来。

他看到不止一个人在吃饭的时候因为想得太出神,把勺子或者筷子戳到自己脸上去,把饭菜和汤洒在了身上。

好笑之余,他也暗暗叹息。

这些灵能感染者们,过去实在是过得太辛苦,压力实在是太大。

所以当一线希望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才会如此失态。

话说,锡安的饭菜真的很不错,他们的厨师手艺挺好的。

吃饱喝足,大家排队上了洗手间,然后七点钟的时候继续上课,一直上到了九点。

倒不是潘龙不想继续讲课,实在是……到了九点钟,一些种族就怎么都撑不住,非睡觉不可了。

当他宣布今天的讲课结束时,至少有上百个人七嘴八舌地询问下次讲课的时间。

潘龙正要回答,“女王”——也就是锡安三位领袖之中那个绿发女子,从后台走了上来,用冷漠而充满气势的声音说:“你们一个个坐着听讲轻轻松松,就没考虑过夏先生是一直站着讲课的吗?他需要休息!”

台下众人为之凛然,正当他们又要呱噪的时候,“女王”继续说道:“而且,夏先生也需要花时间来编写教材——你们是希望他多讲几次课,还是希望他早日把教材编好,印出来发到你们手上?”

众人这才安静下来,不再争辩。

他们又不是傻子,当然知道怎么对他们最有利。

潘龙这才算是顺利下课,然后又是一群保镖簇拥着他,将他护送到了一间颇为豪华的套房。在套房的客厅里面,他又见到了锡安的三位领袖。

“很抱歉不能提供更加豪华的套房,我们锡安这边的条件比较简陋。”褐发少女“奇美拉”一副真的很抱歉的样子,让潘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套房还“比较简陋”?那他在九州世界住客栈时候的单间,算什么?

乞丐窝吗?

他干笑两声,急忙换了个话题:“我准备尽快开始动手编写第一版的教材,你们可以帮我找两个助手吗?”

“当然没问题。”半天不见,“医生”的精神好了不少,潘龙猜测他可能是下午睡了一觉,虽然只睡一觉肯定是不够的,但他现在起码看起来只是憔悴,没有那种随时都要猝死的感觉,“你需要什么样的助手?我们这就给你安排。”

“首先是要对各地文化尤其东方文化有所了解的。”潘龙说。

“没问题,我们这里有几位从九龙城警署来接受灵能爆发紧急情况培训的警官,还有一位退休的老教师,他们肯定能帮上你的忙。”

“然后是要擅长理解别人的意思,并且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人。”

“记者之类对吧?没问题。雪境商贸的通讯员,绝对够专业。”

“还要一些对医学有足够了解的……”

“医生”哈哈大笑:“不用说了,那就是我本人吧!整个锡安,论医学水平,我排在前三名。”

潘龙忍不住有些好奇——以“医生”为代号的人都只能排在前三,那么第一第二是谁?

大概是他的眼神太过明显,“医生”咳嗽了两下,解释说:“第一是医疗组的组长,工作很忙走不开;第二是血库管理员,要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我这个第三本来负责科研,来帮你编教材,也算是专业对口……”

潘龙秒懂,点头:“没问题。”

科学家都这样,有大项目在眼前,还是跟他的专业对口的,你竟然不让他参加?信不信他搬个板凳堵你家门口去!

敲定了助手人选之后,锡安一行人就告辞离开。

毕竟已经快十点了,“夏平安”先生也该休息了。

潘龙目送着他们离开,关上门,这才有空打量这间据说“比较简陋”的套房。

“一间、两间、三间……十间、十一间、十二间……我靠!这究竟是哪里来的‘比较简陋’啊!居然连厨房都有,谁出门在外还自己开伙吗?”

一圈走下来,潘龙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吐槽了。

这套房上下两层,下面一层是一大一小两间会议室、餐厅、厨房、杂物间、大概是给保镖或者仆人住的三间小卧室,上层是男女风格的两间大卧室,书房、娱乐室、练功房,还有另外一间小卧室。

除此之外,下层还有个不小的室内泳池,就连着阳台,可以直接从旋梯上下,连接生活区。而进门处旁边的直梯则联系着相对比较严肃的区域,两边风格迥异。

“光是卫浴就有六套,更衣室都有两间,这也太奢侈了!”

潘龙嘀咕着:“这加起来怕是四百个平方都不止了,老家那些稍小一点的别墅都没这‘套房’大吧……”

当然,他说的不是九州世界的“老家”。

定丰镇潘府的占地面积只会比这更大,光是一个练武场,可能就比这整个套房加起来都大了。

……但定丰镇的地皮不值钱,而这里是寸土寸金的移动城市啊!

“真是太奢靡了!太浪费了!”把自己泡在温暖的浴池里面,潘龙嘴里还在碎碎念,“一点也不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都哪里去了……”

话是这么说,但你问他喜不喜欢这里的住宿条件,他当然是喜欢的。

潘某人两辈子加起来都没住过这么奢华的房子!

好好地泡了一番,换上睡袍,潘龙正悠哉悠哉地走向卧室,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了门铃声。

“谁啊?”他急忙下楼开门,却见几个保镖换上了便装,正在门口等待。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他惊疑不定地问。

“我们要全天候为您提供保护。”为首的“拾荒者”说,“请放心,我们住在楼下,有事的话,随叫随到。”

潘龙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推开了那几间小卧室,提着各自的兵器走了进去,忍不住问:“这不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的?”

“男女授受不亲啊!而且我可没有跟陌生人同住的习惯!”

“拾荒者”用诧异的眼神看着他:“您住在楼上,我们住在楼下,怎么会‘同住’呢?”

潘龙张口结舌,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不行!我不喜欢!”

“这是为了您的安全。”

“我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安全!”潘龙强调,“如果你们看过大角他们的行动报告,就应该知道,我很强!”

“这和您的实力无关。”一个提着黑色盾牌,腰间挂着长剑的红发少女摇动着大尾巴,“这是我们必须要做的。就像某些大组织的领袖,他们的实力也很强,但同样需要保镖。”

“不行,这太不像话了!”

“您究竟对我们有什么意见?请讲。”一个有两个角,和大角一样戴着黑色面具的女人说,“我们可以改。”

“这不是改不改的问题啊!”潘龙急得几乎要跳脚,“起码换成男保镖吧!”

面具女人和“拾荒者”对视一眼,点点头,带着保镖们退了出去。

不到五分钟,大角、兰吉尔、安希尔,还有两个帅气的白发青年赶来了。

“您好,尊敬的夏导师。”一个头顶上悬浮着歪歪斜斜光环,让潘龙怀疑他是不是从天堂下来的时候脑袋着地摔伤了的白发青年彬彬有礼地说,“我们是负责晚上保护您的保镖,请问您是否还要换人?”

潘龙叹了口气:“随便你们吧。”

他算是看透了,锡安这群人分明把他当成了大熊猫,恨不得安排千儿八百个保镖,二十四小时围绕着他。

他们肯只待在楼下,已经算是给自己面子,照顾自己的**权了……

无奈地回到楼上卧室,他坐在落地窗旁边,透过窗户和阳台向外看去,能够看到不少亮着灯的屋子

想必今天晚上,锡安的很多家庭都要渡过一个不眠之夜。

第五十六章、希望

第二天早上,潘龙起床之后,就在主卧附带的卫浴间里面盥洗一番——这里连浴缸都有,大清早就可以泡澡,对于生活在寒冷地区的北地人来说,随时随地都能泡热水澡,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下得楼来,除了五位保镖之外,他还见到了“医生”和“奇美拉”。

“医生”的黑眼圈更淡了一些,精神比昨天还好,看样子他已经恢复了健康的作息,不用再担心英年早逝了。

“奇美拉”反而稍稍有了一些黑眼圈,但精神则越发振奋。

看到他下楼,小姑娘立刻蹦蹦跳跳地过来,高兴地说:“夏导师,我昨天修炼‘炼化法门’有效了!”

潘龙一听,差点没从楼梯摔下来。

真的假的啊?你昨天听我讲了几个小时,晚上回去自己就修炼成功,还获得实际效果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可你这也聪明过头了吧!

……你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s级资质吧?

他定了定神,作淡然状,问:“修炼的过程中,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少女长长的耳朵随着摇头的动作晃来晃去:“没有啊,我觉得挺顺利的。但就是炼化灵能感染的速度太慢了,慢得我心急。夏导师,你有什么加快速度的办法吗?”

“这是水磨功夫,急不得。”

“什么叫‘水磨功夫’?”少女疑惑地问。

潘龙叹了口气,解释说:“所谓‘水磨功夫’指的是用掺了水的细沙慢慢打磨,将器物磨光磨亮。这工艺要做得很周到细致,相当的费时费力,所以东方人常常用它来形容那些需要慢慢地细致地去做的工作,也有‘慢工出细活’的说法。”

少女这才明白,有些失望的样子。

谁都看得出,她已经被灵能感染折磨了太久,一旦看到治愈的希望,立刻就忍不住急切了起来。

“继续加油吧,坚持下去,总有完全成功的那一天。”

潘龙鼓励了两句,笑着摸了摸她的头,以彼此的身高差距,这还真挺方便的。

他本想要顺便摸一摸那对耳朵,鉴定一下是驴耳朵还是兔子耳朵——这两种耳朵他都摸过,有印象。但考虑可能会显得太亲昵,只能遗憾地放弃。

走下楼梯,“医生”问:“夏先生,你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暂时没有,你们有什么安排吗?”

“……我建议你可以去锡安顶层转转,很多人都想要见到你。”

潘龙愣了一下,问:“都是哪些大人物?”

“医生”笑了:“大人物?要是所谓的‘大人物’们,我们还不愿意让他们这么早就见到你呢。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有大批的灵能者在顶层的开阔地带修炼,我们怎么劝,他们都不听。为了防止他们生病或者受伤,我们想要请你去劝劝他们,别这么着急。”

潘龙自然不会拒绝。

半个小时之后,他见到了那些人,也明白了为什么锡安的领袖会一大早就在自己这里等待,想要找自己帮忙。

整个锡安顶层,目光所见之处,横七竖八,全都躺着在修炼的人!

乍一看,就像是锡安的顶层被刷了一层五颜六色的油漆,定睛再看,才能发现那是一个挨着一个,密密麻麻到让人几乎连想要走过去都无从下脚的人群。

“这……这也太夸张了吧?”他忍不住说,“他们晚上不睡觉吗?”

“能治疗灵能感染,谁还顾得上睡觉?”跟在他们身边的长耳朵少女低声说。

潘龙这才明白她的黑眼圈是怎么来的。

他犹豫了一下,问:“全锡安的灵能者都在这里了吗?”

“当然不是。”锡安首席领袖回答,“这里只有不到三分之一,更多的人在他们自己的家里修炼,还有人在锡安内部的空地上修炼。”

他叹了口气:“我得到消息之后,立刻让能源管理处把所有的保暖空调都打开,确保锡安内部的气温不至于让人受凉感冒。但外面……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所以只能请你出面劝一劝他们,这样下去不行啊!”

潘龙点头,从跟在旁边的大角手上接过了一个话筒。

“咳咳,试个音。一二三,嗯,很好。”

“诸位灵能者们,我的学生们,我是昨天给你们上课的夏平安。”

他的声音从一个个音箱和喇叭里面传出,在整个锡安内外回荡:“我能理解你们急切的心情,但修炼是一件需要持之以恒的事情。准备充分,循序渐进,才能最终取得成功。”

“我知道,某些特别有才能的人,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那只是刚刚起步罢了,并不意味着才能相对较差的人就学不会、练不成。我教你们的这个锻炼方法,任何人都能学得会、练得成,但前提是你要保证自己健康,不能在学会练成之前就先病倒了。”

“大家已经苦练了很久,都去休息吧。今天就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明天我们继续上课。”

一番话说完,躺在地上的人群里面终于陆陆续续有人爬了起来。

凡事只要有人带了头,后面就顺利多了。大概十几分钟之后,原本密布在锡安顶层的无数灵能者,都已经通过各条通道和电梯,进入了城市之中。

移动城市的“屋顶”上,又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安静。

等最后一个灵能者也都离开,“医生”才叹了口气,说:“请不要觉得他们固执或者是急躁……这些年来,他们真的是太辛苦了!”

“我懂。”潘龙回答,“那么,我们现在去编教材吧。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早点把教材编写出来,分法给他们了!”

一整天,他们都在忙这个。

来自东方九龙城的老学者又瘦又矮,戴着小小的圆眼镜,看起来完全是个糟老头子。但他吼叫的声音却非常的响亮,就像是一只发怒咆哮的网红土拨鼠——偏偏他的头上还真有一对鼠类的圆耳朵,这让潘龙很好奇他的种族。

不过,被老先生用那富有特色的“啊”字大吼魔音贯脑了几回之后,他迅速意识到这位老先生是位于食物链顶端的存在,招惹不得。

关键老先生自己几乎没犯过错,都是别人在犯错——比方说“医生”经常胡乱理解潘龙的那些东方术语,比方说“信使”无法理解这些专业词汇的时候,比方说同样来自于九龙城的年轻警员们露出茫然神色的时候。

每到这种情况,潘龙就会用内力暂时封住耳朵。

因为毫无疑问,下一秒钟,那震耳欲聋的“啊”就会响起。

九龙城的警员们显然已经习惯了,被吼了也不当回事;“医生”很快就习惯了,他的适应能力真的是无比强大;但那位“雪境商贸”的通讯员,不知道跑得快不的快的专业记者就惨了。

他的听力很好。

潘龙觉得,等这教材编写出来之后,或许该给可怜的“信使”申请一份工伤补助。

“这么简单的东西你们都不懂吗!啊!”

“不要用化学来理解,‘火’指的是急躁和愤怒的情绪!啊!”

“别在自己腰上乱比划!你那对除了醋溜之外毫无用处的腰子和小夏说的‘肾’是两码事!啊!”

一天下来,几乎没被他吼过的潘龙都被震得头晕眼花,警员们和“医生”更是走路都走不稳,至于可怜的“信使”……他是躺在担架上被人抬出去的。

所有参与教材编纂的人员里面,只有那位怒吼了不知道多少次的老先生,依然中气十足。

看着躺在担架上双眼无神的“信使”,潘龙觉得再这样下去,这位小哥那双毛茸茸的帅气的犬科大耳朵,怕是真的会变成摆设……

但他们的付出的确得到了回报,仅仅一天时间,他们就把教材的框架搭好了,并且完成了至少三分之一的内容。

按照这个速度,最多三天,他们就能把第一版教材给编出来。

当然,这“三天”是指三个工作日。

虽然老先生表示自己老当益壮,哪怕连着加班三天都没问题,还委婉地——至少在他看来是委婉的——批评了年轻人们不能吃苦,但潘龙用“讲课”这个理由为大家争取到了一天的休息时间。

不休息不行,要是连着三天都这么工作,他自己大概没问题,老先生肯定没问题,“医生”或许没问题,警员们也许能没问题,可“信使”绝对会出问题。

轻一点是变成伤残人士,重一点可能要因公殉职。

作为教材编写团队里面的笔杆子,“信使”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潘龙不能眼睁睁看着老先生把他给吼死吼残。

第二次公开课,场面比第一次还热闹。

偌大的礼堂挤得水泄不通,别说是人,就算来一只蚊子,可能都会被活活挤死。

潘龙劝了几次都没效果,最后还是“女王”赶来,给出了解决方案。

全锡安广播!

当他的话音从一个个音箱一个个喇叭里面传出,在整个锡安内外回荡的时候,所有的灵能者们都默默倾听。

从那些音箱和喇叭里面传出的,不仅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希望!

那正是他们一直渴求,却始终没能牢牢把握在手中的东西!

第五十七章、世界各地的震荡

就在潘龙的讲课声传遍锡安的时候,也有一些人正在暗中行动。

作为这个世界最著名的灵能感染治疗中心,锡安居住着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患者以及家属,还有很多商人、信使……以及间谍。

现在,就是间谍们最忙碌的时候。

“这个消息要尽快送回去。”

“之前的情报不准确。”

“这将是牵涉到整个世界的大生意!”

“必须发出最高等级的警报才行。”

“需要考虑对锡安采取军事行动!”

……

各种各样的情报,经由各种渠道,传到了各自背后的领导者手中。

首先有所反应的,是位于高原雪境之中,最不为世人所重视的势力。

一座小院里面,刚刚从联合王国留学归来,从落魄豪门死剩种华丽转身为雪境小国实权派的年轻人,看着出自亲信之手的情报,陷入了沉思。

“少爷,您觉得,这事情会是真的吗?”他的另一个亲信,有着蛮牛般犄角的大汉问。

“你们都是和我一起砍过人,一起挨过刀的好兄弟,绝对可靠。”青年温和地说,“小事也就罢了,这种大事,不经过反复核实,绝对不会有这封信。”

他笑了笑,说:“人可靠,信可靠,那事情当然也可靠。”

因为主君的赞扬,大汉也露出了憨厚的笑容:“那我们该怎么办?”

“这是好事。我们家族虽然重新崛起,但实力还不够强。锡安是我们的盟友——尽管他们内部有不少人反对和我们相处甚密,但我们彼此理念相合,又有利益纽带。锡安能够壮大,对我们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那……我们的计划……”

“计划照旧,这个消息很快会变成搅动整个世界的暴风,趁着这场暴风做点什么,可比平时容易得多。”

“那……送两位小姐去锡安求学的计划……”大汉有些担心地说,“锡安那边怕是很快就要出一场大乱子……”

“没问题,从我们这里出发去锡安,路上只要稍稍耽搁一下,至少会有两个月。不管各路人马是想要支持锡安共襄盛举也好,还是想要消灭锡安独吞好处也罢,两个月时间,怎么都尘埃落定了。”

青年说着又笑了:“何况,你真以为我那位讲师是个好对付的角色?他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心慈手软,可他还有个心狠手辣的红颜知己呢。那些人不找他们的麻烦也就罢了,敢找上门去……你等着看吧,这次怕是要有一两个巨人轰然倒下。”

见大汉又露出紧张之色,他又笑了,修长的尾巴在身后悠悠然摇动了几下:“放心,这对我们来说有益无害。老师吃肉,我这学生也跟着喝点汤。他翻天覆地,我们就趁这机会把家里打扫打扫。挺好的嘛。”

类似的对话,也发生在锡安的首领们曾经求学的地方。

那些德高望重的老先生们特地为此聚了一次,讨论后生晚辈们折腾出来的这个大新闻。

他们先是把锡安二人组埋怨了一番——无论男的女的,反正都不像话!出了这种大事,也不赶快来求援,就知道带孩子……真当他们这几年弄出一点成绩,就了不起了?翅膀就硬了?就不需要老前辈保驾护航了?

在这个问题上,老先生们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

但随后的问题上,他们的意见就产生了分歧。

经营香料生意的老人认为,这是好事,应该鼓励。锡安那边现在肯定面临人手不足的情况,可以考虑调派一批沉稳可靠的部队,由得力干将领队,去给他们提供支援。

经营武器生意的老人则认为,这事情太大,只靠锡安是肯定撑不住的。应该大家联合起来,共同修订刊发关于锻炼治疗灵能感染技术的教材,由联合王国给他们撑腰站台。

经营外贸生意的老人态度最为激烈,他认为学生们多半是被江湖骗子给忽悠了,怎么可能只靠锻炼就能治疗灵能感染?多少单枪匹马能对抗一支军队的高手都还因为灵能感染送了命呢!

所以这位老人的意见是,派出专家组,先去揭穿那个骗子再说!

其余的老人们议论纷纷,但大致上不出这三派。

总的来说,香料老人那一派的是最少数,武器老人那一派的是最多数。但就算是多数的,也没多到半数。

按照他们的规矩,没到半数,就不能算是定论。

三派老人很快就怒目相向,开始互相攻击起来。

其实大家都明白,不同的选择,关键在于不同的利益。

有资格坐在联合王国议院里面的,谁不是老江湖?那些忽悠人的鬼话,他们一张嘴就能编好几套出来,没有谁会相信哪怕一个字。

而在这好几套说辞里面作出选择的原因,是利益。

没有别的,就是“利益”二字罢了。

家里有子女在锡安接受治疗或者培训的,自然全力支持锡安,甚至恨不得把联合王国引以为豪的舰队都派出去给他们站台撑腰,谁敢跳出来找他们麻烦,先吃一轮十六英寸主炮再说!

反正大家是一伙儿的,锡安那边真有什么治疗灵能感染的新技术,也是自家孩子先受益。他们会怎么选择,还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何况,他们的子孙后代在锡安,万一发生战争,锡安出了问题,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所以他们的态度是很坚决的,就算议院这边不能通过支持锡安的决议,他们也必定会派出部队赶去支援。

甚至……或许他们麾下的部队,已经在前往锡安的路上了。

跟锡安有商业往来的则是第二派,他们当然希望锡安研究出能够治疗灵能感染的技术来,因为那意味着极为丰厚的利润——足以席卷整个世界的利润。

但是,他们更希望这利润里面,自己能够分一杯羹。

没有人会嫌自己的钱太多,尤其这些本身已经掌握了武力的老人们。

更多的钱,意味着更多的军队,意味着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意味着他们想要得到的一切。

所以只要能够赚钱,他们不在乎做什么生意。

现在锡安那边有大生意,他们当然要支持,因为支持锡安,才能获得利润回报。

有接近一半的老人们都是这个阵营的。锡安的两位创建者当年在此求学,积累了深厚的人脉。在他们建立锡安的过程中,大大借助了这些人脉,和很多组织都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

现在,这份合作关系,就成了有限度支持他们的理由。

至于最后一派,自然是和锡安素无来往的。

没来往,当然就谈不上合作。

不合作,就分不到好处。

分不到好处怎么办?

那当然就要逼别人把好处吐出来!

这同样是老头子们惯用的手段,在过去的岁月里面,这里几乎每一个人都如此做过不止一回。

钱是好东西,大家都明白。

要让别人把他的财富交给你,最妥当的办法当然是……咳咳,大家都懂的。

整个联合王国最尊贵的大人物们的会议依然在继续,看样子,一时半会儿争论不出结果来。

在差不多位于这个星球另一边的广袤大陆上,统治那块土地的最强大的势力的首脑,很快也收到了来自锡安的秘密情报。

他把自己最可靠的部下和最睿智的幕僚召集了起来,讨论该怎么应对。

“这件事真伪难辨,还要再继续核实。”一位将军说——他是个性格谨慎的人。

“兵贵神速,这种足以震动世界的大事,必定会吸引各方的注意力。如果我们想要从中获利的话,就要尽快展开行动。”一位年轻的幕僚说,“如果事情是假的,我们无非浪费了一次行动的后勤经费。但如果事情是真的,我们的军队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的话,很可能就来不及分到足够的好处。”

大佬们讨论了起来,片刻之后,肯定了这位幕僚的意见。

“我们国家有足够的军队和物资。”大统领说,“对我们来说,浪费一点不算问题。错过机会,才是最大的浪费!”

于是第一个问题就决定了。

命令立刻被下达到军方,大批军人集结起来,前往海边。

他们会乘坐灵能动力的巨型战舰,前往海的那边,再由水路转陆路,抵达锡安。

而第二个问题很快也讨论出了结果。

锡安毕竟在遥远的星球另一侧,就算是伟大的强国,也没有能够跨过半个星球占据最大的好处。所以只要能够分到他们该有的一份,就足够了。

“具体该怎么操作,由当时的实际负责人决定。”大统领最后在一份授权书上签了字,“基于国家的利益,我授予率领军队的司令员以全权。他可以由实际情况决定采用任何能够采用的手段。”

而在这个星球上,最被人们所畏惧的国家,则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

“治疗灵能感染者?”皇宫里面,头戴宝冠的老人冷笑,“不过是想要借此机会纠集人手,牟取好处罢了!呵呵,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陛下,我们该怎么做?”

“灵能感染者是这个世界的不安定因素,他们必须被看管、关押,甚至于消灭。一直以来,伟大的斯拉夫都没有改变过这个立场。”老人说,“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做?”

宰相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这就安排媒体,向全世界通报,谴责他们捏造谎言、扰乱世界秩序的罪行!”

老人满意地点了点头:“仅仅谴责是不够的,让军队出动吧。那些跳梁小丑已经逍遥得太久,也该让他们承受一下斯拉夫的铁拳了!”

“遵命!”

第五十八章、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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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安的会客室里面,“女王”正在招待一位重要的客人。

“真没想到居然是你们最先赶到。”她有些感慨地说,“我本来还以为,会是某些急着发财的组织先赶来和我们洽谈。”

“九龙城也想要发财。”有着华丽双角的女子说,“这一点我们从不讳言。”

“但现在并不是发财的时候。”

“没错,如果只想要发财的话,应该再稍稍等等,起码等到各国、各组织有一个比较清晰的动向出来再说。”

“那你们为什么现在就来了?”

“因为相比金钱,我们更在乎道义。”那个女人看着“女王”,眼神很是诚恳,“有些事情,值得我们不顾一切去做,仅此而已。”

“女王”却不为所动,这些年来,她见过太多说漂亮话的人了。

“说真的,你们这点人,帮不上多大忙。九龙城警方的力量本来就不强,你们自己都还需要我们帮忙训练应急反应人员呢。”

她的话让对方忍不住撇嘴:“你这人说话也太毒了,真不怕哪天被人给打死吗?”

“怕,但如果因此就要管住自己的嘴,那还不如被打死算了。”

轻笑过后,冰冷的气氛总算是稍稍暖和了一些。

“我们收到消息,斯拉夫帝国那边,可能要对你们动手。”双角女子劝道,“让锡安避一避吧。”

“移动城市可跑不过坦克,避不开的。”

“麻烦总归是少一点好一点。”

“该来的麻烦,一个都不会少。”

“女王”走到窗边,看着外面大群大群正在努力修炼的灵能者们,轻轻地叹了口气。

“很多人并不希望我们能够康复,对他们来说,最好的灵能感染者,应该勇敢、听话、对生活要求低、头脑简单容易被愚弄……最重要的是,会在适当的时候死去,不能一直活着。”

她的话音有些冷,透出难以掩盖的愤怒:“对于那些人来说,我们只是工具,也只能是工具。工具,当然就应该有使用期。使用期到了,就应该乖乖报废。”

对方没有回答,只是沉默。

“现在,工具想要维修自己,想要给自己延长使用期,想要不再按照‘主人’的意愿被使用了。这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想要不惹麻烦,是不可能的。甚至于,就算想要让麻烦少一点点,都是不可能的。”

“你说得太夸张了……”

“我说得一点也不夸张!”激烈地打断了对方的劝说,“女王”用力地挥了一下手,“事实上,我说得已经很客气了!”

“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们来说,我们灵能感染者的价值,无非就是活着的时候可以当消耗品,死了还能再生产出消耗品,是活着的矿石,仅此而已。他们不会也不可能容忍矿石想要变成人。”

她的话音渐渐低沉,眼中露出了危险的光芒。

“有些道理,靠语言是说不通的。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道理,是拳头。”

“真理可不一定只在大炮的射程里面。”

“没有大炮就没有真理!”

双方的目光相对,绿发女子的眼神冰冷而凛冽,犹如腊月的寒风,令人难以直视。

过了片刻,蓝紫发女子叹了口气:“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们能帮上什么忙吗?”

“女王”的眼神稍稍柔和了一些:“你们可以帮我们做些宣传工作。”

“只要这样就行了?”

“更重要的决定,你有资格作出吗?”

“……我可以申请。”

“女王”有些讽刺地笑了:“申请?向谁申请?如果事态真的像你我猜测的那样发展,那九龙城也一样没资格作出决定,或许……必须要九州联合出面,才能作出决定。”

“这不可能。”

“是啊,我们都知道不可能。九州联合从来不会出面的,除非战火烧到他们家门口,否则他们永远都只会用语言表态。”绿发的“女王”叹了口气,“他当初就曾经考虑过加入九州联合,但最后还是放弃了……我们锡安是所有灵能者的家园,我们不会独善其身。”

她回到了座位上,重新坐下,露出了公事公办的表情:“总之,你想要见谁,想要采访谁,想要收集什么情报……我们都不会阻止。但只有一点,不要打扰夏导师的工作。”

“那位夏导师,他究竟在忙什么?”

“他在做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编写能拯救这个世界的圣典。”

“女王”嘴里正在“做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的潘龙,其实正在睡觉。

这几天他日夜都在研究完善炼化法门的教材,就连睡觉的时候,也在梦里思考和推敲。

虽然他的身体比钢铁都更加坚固,但他的精神显然还没变成钢铁。

他能够忍耐痛苦,可面对疲劳,他的忍耐力就不是那么强大了。

接连几天之后,他的精神终于差不多到了极限。刚才讨论教材的时候,他一个失神,差点倒在桌子上。

眼看他还在死撑着,安希尔医生终于忍不住了。这位性格严谨认真的垂耳兔大夫暂时离开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一瓶提神饮料。

潘龙毫不怀疑地喝了下去,然后瞬间倒在了地上。

“你给他喝的什么?”

“镇定精神助睡眠的药剂。”安希尔说。

他刻意忽略了药剂的份量。

那是足以将一大群人放倒,甚至于直接毒死的剂量。

这个剂量当然不是胡乱得来,而是医疗组的干员们经过研究分析得出的结论。

事实证明,锡安的医疗干员们的确很有真才实学,那一瓶药剂刚刚好让潘龙进入了无梦的安眠。

他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呼噜声响得跟打雷一样。

一起编纂教材的众人看着他的模样,纷纷叹气。

“夏导师太辛苦了!”

“是啊,这几天,我们就眼看着他在一天天憔悴下去……”

“让他好好睡一觉吧,教材也不急着一两天。”

大家说着分头离开,保镖们搬来了被褥,七八个人抬手抬脚,费尽力气才把他抬起来放上去,然后盖好被子。

因为提前结束了今天的工作,编纂人员们获得了宝贵的休假。他们有的去训练,有的回家睡觉,有的去酒馆打发时间。

一个平头圆耳朵,眼神凶狠的白发青年来到了酒馆,大概是知道自己的样子太凶恶,会影响到别人的酒兴,他一个人坐在了角落里面,默默独斟。

但他的酒量显然不怎么样,喝了一会儿,就头一歪,趴在了桌子上。

没有人来打扰他,他们这一族出了名的脾气暴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谁也不敢招惹。

也没有人知道,有人悄悄进入了他的梦境。

“平头,确定了吗?”

“是的,已经确定了。夏导师的方法的确能够有效地缓解灵能感染,甚至能够削弱灵能感染的程度。目前唯一不能完全确定的是,它能不能完全消除灵能感染?”

“这么说,他真的给我们感染者们带来了希望?”

“没错,他的确带给了我们新的希望。”

“我明白了,你继续专心帮他编写教材,别的事情都不用管。”

“首领……我们该怎么办?”

“什么意思?”

“如果锡安真的能够借助他的力量治疗所有的感染者,我们‘统合’该如何自处?”

“……记得我们的口号吗?”

“团结所有的感染者,与迫害我们的这个世界斗争到底!”

“我们当初愤怒和战斗,一方面是因为受到迫害,另一方面是看不到希望。现在,我们能看到希望了,那你说,我们该干什么呢?”

“……我不知道。”

“你知道,做你想做的事吧。”

“那……首领,你们呢?”

“我们?当然也是做我们自己想做的事。”

以速度著称的大型高速越野车队里面,有着华丽双角的银发女子睁开了眼睛。

“消息确定了。”她说,“同胞们,欢呼吧!夏平安的办法,的确能够治疗灵能感染。虽然暂时不确定是否能根治,但的确可以缓解病情,甚至让病情好转。”

“经过了长久的等待和绝望,我们终于等来了我们的希望。从今天开始,我们感染者们再也不需要等死了,我们再也不用担心会痛苦地死去,更不用担心会发疯,会变成怪物,乃至于会炸成害人的碎片。”

周围的不少人都欢呼起来。

银发女子也笑了,笑过之后,她的眼神却又变得冰冷:“但是我们都知道,有那么一群人,他们绝对不会允许我们感染者活下去,乃至于治愈自己。”

“他们要压迫我们,要残害我们,要毁灭我们一切的希望——他们过去是这么做的,现在也在这么做,未来……如果他们有未来的话,一定还会这么做下去。”

她看向了北方,眼中浮起了可怕的杀气。

“所以,我要去斯拉夫,去阻止那些人给夏先生,给锡安,给我们所有的感染者们捣乱。”

她的目光扫过众人:“这一次,大概去了就没办法回来了。所以,除了重症人员之外,其余的人都留下——你们去锡安吧,我们感染者的未来和希望,都在那边了。”

片刻之后,车队之中有几辆车转而向南,但更多的车子却依然保持着之前的方向,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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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接下来几天,潘龙依旧在忙着编写教材和上公开课。

不过,公开课已经不再去礼堂讲了,而是直接向全锡安广播。

每当他开课的时候,整个锡安就一片宁静,除了那些实在重要到须臾不能中断的工作,甚至连别的各种工作都会停下来。

几乎整个锡安的所有人,都在静静地听他讲课。直到讲课结束,他们才会继续工作。

这奇异的景象,大概也只有灵能感染者占了超过百分之三十总人口的锡安,才可能发生。

长久以来,因为锡安掌握着缓解灵能感染的技术,所以世界各地的灵能者们都络绎不绝地赶来。严格来说,锡安这个组织,就是由他们以及他们的亲属朋友组成的。

但是,缓解灵能感染并不代表能够治疗它。

锡安的技术,只是能够让患者感染加深的程度变慢,同时减弱发病时候的痛苦。这样的技术充其量只能作为辅助,并不能真正治疗灵能感染。

相反,因为锡安的技术,这里的很多灵能感染者其实病情已经非常严重,放在外界可能早就疯掉、死掉乃至于变成怪物,锡安是他们最后的希望所在。

尽管只是如同溺水者能够抓到的一根稻草那样,并不实际的希望。可真到了生死关头,又有多少人能够忍得住,不去抓住那一根稻草呢?

大概,只有“做不到”,而并没有“不想做”吧。

现在,潘龙把这一根稻草变成了一块浮木,或许不是每一个灵能感染者能够依靠他的办法治愈自己,但至少的确有很多人借助他的方法,让自己的病情真的出现了治愈的趋势。

消息传开,世界各地的灵能者都在疯狂地赶来。

他们的数量是如此的多,以至于锡安不得不紧急联系一些合作企业,在周围建立临时的居住点,好让他们能够住下。

这些临时的居住点自然完全谈不上舒适,可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灵能者们完全不在乎。

而主要负责临时居住点建造的“九州建筑”也很卖力,他们差不多调集了所有能够紧急调集的人手和机械,只用三天就建造出了一个具有基本水电厨卫条件的简单小区,足以容纳超过五万人居住。

可这根本不够!

按照各方统计的情报,正在赶往锡安的灵能感染者以及家属亲朋们,保守估计,也是以百万为规模的!

现在,锡安周围一片忙碌,无数的工人和机器简直不分昼夜,拼命地建造各种建筑物。

灵能发电厂,居民住宅楼,综合市场,循环处理中心,食品加工,医疗和卫生……

据说九州建筑的老总已经忙得连最后的百来根头发都要掉光了,而很多配合他们的部门——比方说九州电力、九州供水、九州运输……也一样出动了以首席大领导带队的督工队伍,直接坐镇工地,确保工程按时按序地进行。

现在,除了大喇叭广播“夏式锻炼法”的时候之外,那个临时的居住区里面简直犹如兵荒马乱一般,乱哄哄完全不成样子。

锡安已经宣布放弃对这些居住区的管理——他们实在没那么多人手能管得了。

现在是九州联合的相关人员在管理这些居住区,他们一边抱怨着“数量也太多了”,一边兴高采烈红光满面,兴奋得就像生平第一次见到下雪的雪橇犬。

世界上很少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工作能得到回报,而“回报”最直接也最让人愉悦的方式,就是看到自己的工作让人们受益。

就算是辛苦一些,只要能看到千千万万的人正在因为自己的工作受益,大多数的人就都会非常愉快,得到无以伦比的满足。

毕竟,人的核心属性之一,就是社会属性嘛。

当然,变态不在此列。

但不管有居住区里面有多乱,只要广播一响,夏导师开课了,整个居住区立刻就会在短时间里面安静下来。

不仅感染者们会停止手上的事情专心听课,那些家属亲朋们也一样,就连正在忙着建设的工人们,都会暂停工作,或者也听听讲课,或者抓紧时间睡上一觉。

居住区的情况,潘龙还真不知道。

他现在差不多每天就是两点一线,要么在自己的房间休息,要么在会议室讨论研究教材的编写和修订。

别说“出去走走”,他甚至连日常的修炼都停了下来。

他不知道自己储存的灵气能够在这世界停留多久,但他希望能够停留到把炼化法门编写成能够让这世界的人们完全无障碍学习的教材之后。

休息的时候,他也常常扪心自问:这有意义吗?

是啊,有意义吗?

这世界大概是虚幻的吧?自己做的一切,大概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吧?

那做的这些事情,还有意义吗?

他如此质问自己。

但他却又很快释然。

人活在世界上,难道有什么事情是永恒的吗?

就算你建造长城横几千公里,难道就永恒了?

区区两千多年的岁月,就磨灭了那位自诩“功盖三皇五帝”的统治者大多数的痕迹,就连那条长城,其实也是一千多年之后明朝建造的,古长城遗迹已经只剩了很少。

江山尚且如此,何况事业!

九州世界的天雄皇朝,也曾经威风凛凛,声势赫赫,可现在除了少许古迹,还剩下什么?

更不要说,如果以宇宙为参考的话,几千年的时间根本不值一提,几万年、几十万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一切智慧生物个体能够留下的痕迹,在这悠久的岁月面前,真有“永恒”可言吗?

既然没有什么真正的“永恒”,那么为什么不努力把自己想做、能做的事情做好呢?

潘龙经过反复地思考,最后如此告诉自己。

“我在这里,我有事要做,我觉得这些事情是正确的,那就足够了。”

也许他回到九州世界之后不久,就被九鼎大阵定位到了他的所在,然后大夏皇朝的高手倾巢出动,把他抓住,严刑拷打,将山海经残片从他的身上炼化出来,让他死得苦不堪言。

也许他努力奋斗一生,最后还是没能完成先祖的遗愿,大夏皇朝依然强大而不可动摇,潘家的理想只能继续托付给子孙后代。

也许大夏皇朝将会陷入动乱,甚至于四分五裂,重新开始一波战国,人们渴望着下一位如同帝甲子一般的英雄人物来重整河山。

甚至于……也许他一觉睡醒,就看到一位大神抱歉地说:“啊,你穿越的事情是我弄错了,这就送你回家。”

这样看来,其实他在九州世界的那些奋斗,也并不比这边的事情要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至少在这里,他帮助了很多很多的人,为这个世界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人生如此,有什么可不知足的?

真实不真实,永恒不永恒,值得那么计较吗?

“文超公在他的好几本文集扉页上,都写下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话。虽然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我的前辈,但这话的确是大有道理。”

“或许,他……也许是他们,也同样在思考着类似的问题吧?”

最后,潘龙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此时此地,我在这里。那我做的事情,就是有意义的!”

“就像他们说过的那样,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不曾辜负,无需后悔,我见到有事可做,我做了,我尽力了,那结果怎么样,其实都无所谓。”

“我做这些事情,并不是我想要得到什么,而是我认为我该这么做,仅此而已。”

“此刻我见到了自己的工作取得效果,自己事业取得成功……这已经是意料之外的收获。我不仅不需要疑惑或者担心,相反,应该喜悦,应该满足才对!”

想通了这个,他的心情变得很好,连睡觉的时候都轻松了许多。

在睡梦中,他又见到了那片茫茫星海,群星闪耀,如同无数双眼睛,微笑着和他对视。

他仿佛能够看到,无数的人们在这些星辰之中生活,悲欢离合,喜怒哀乐。

在这无穷无尽的世界里面,有无数的人需要帮助,有无数的事情等着他去做。

醒来后,潘龙感觉自己神清气爽,整个人都精神抖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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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有人不愿意我们开心

“夏导师,大事不妙了!”

某天,潘龙正在和同事们讨论几个概念如何诠释才能最符合它的本意,会议室的大门突然推开,大角大喊大叫着,慌慌张张地冲了进来。

所有人都为之一惊,甚至有人吓得跳了起来。

“镇定!镇定!”潘龙皱眉说,“究竟出了什么大事?让你这么慌张。难道说是外星人的军队打过来了吗?”

他说的自然是笑话,本意只是缓和一下气氛。

但是,大角却连连点头:“差不多。”

“什么?!”潘龙自己也差点跳起来,连声音都高了几分,“真有外星人的军队打过来了?”

“我是说,差不多。”大角回答,“虽然不是外星人,但真有军队过来了。”

潘龙愣住了。

立刻就有人追问:“是哪一家的军队?你确定他们是来找麻烦的?”

这话自然不是无的放矢,之前九州建设的施工团队抵达的时候,也有很多人以为是军队来袭。

数以万计的工人,数以千计的车辆,一路走来,滚滚烟尘,真的是好像大军来袭一般。

当时整个锡安都有些慌乱,好在很快就解除了误会,原来是一场虚惊。

这次的事情,没准也一样。

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中,大角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次不一样。”他说,“已经确定了,是斯拉夫帝国的军队。”

潘龙还没明白过来,已经有人失声惊呼:“斯拉夫帝国一直都认为灵能感染者是社会之害,疯狂迫害。他们跟锡安的关系一直就很差,甚至驱逐过锡安……如果来的是他们,那恐怕真的是来者不善!”

“废话,甭管哪一家的军队,来了就——啊!——肯定没好事!”老先生愤怒地“啊”了一声,才说,“无论是送病人来也好,还是讨论合作事项也好,哪里用得着军队?”

大家纷纷点头。

大角又说:“大家跟我来,‘医生’已经下了命令,让你们去停机坪。情况不妙的话,随时乘飞机离开。”

潘龙又愣了一下,没想到情况竟然已经这么恶劣。

“竟然都已经需要考虑撤离了?至于吗?”他忍不住问。

“我也不清楚。但医生是这么吩咐的。”大角在前面带路,边走边说,“他说‘来者不善,有备无患’。”

潘龙这才明白,原来还没打仗,只是锡安的领袖觉得对方一支军队过来多半没好事,才决定先做好让自己这些人撤离的准备。

“还有多少人要撤离?”他问。

“我也不清楚,反正我只负责你们这一批。”

一行人脚步匆匆,沿着平时没什么人会使用的紧急通道一路连走带跑。

这一路上,时不时也有人来到紧急通道,看行走的方向,却是跟他们一样要撤离的。

这些人大多数显得有些慌张,也有人满脸纳闷,还没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几个猫族的少女跟着那个和大角一样戴着面具的女人,其中一人就好奇地问:“教官,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上飞机,回联合王国。”

“回家?可我们还没学完锻炼课程呢……”

说话间,有人看到了潘龙他们,立刻挥手打招呼:“夏导师!您也要上飞机吗?”

潘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含含糊糊地说:“差不多吧。”

“那就太好了,我们还担心回到联合王国之后就没办法继续听您讲课了……要是您也一起去的话,我们就放心了!”

猫族的少女们顿时就松了口气,脸上的惊慌也消失了大半。

但几个年纪大的人却纷纷皱眉,互相对视,都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担忧。

很显然,这是出大事了!

能够让锡安作出“送夏导师撤离”这个打算,事情绝对非同小可,甚至于让锡安都在担心无法自保。

事情到这一步,怎么都让人担心。

大家行色匆匆,很快就来到了一个隐藏在高层建筑之间的空地上。四五架直升机停在这里,螺旋桨已经开始转动,正在为起飞作准备。

“奇美拉”正守在这里,她穿上了一身方便行动的夹克衫,戴着有护目镜的头盔,一双长耳朵在螺旋桨吹起来的风中轻轻摇动。

平时总戴着奇怪戒指的双手,此刻戴上了一副黑色的手套。看那手套的样子,似乎不仅仅是装饰品——装饰品上,不该有那么多奇怪的花纹,以及那些金属的镶嵌物。

她显得忧心忡忡,但看到潘龙出现,还是挤出了一丝笑容。

“夏导师,很抱歉打扰您工作了。”她说,“有来自斯拉夫帝国的军队来到了锡安附近,我们不能确定他们是否为和平而来,所以希望大家做好准备,万一爆发战争的话,立刻撤退。”

片刻之后,有人打破了沉默。

“众所周知,锡安现在的位置差不多在九州联合的势力范围里面。斯拉夫帝国的军队为什么会贸贸然入侵九州联合的势力范围?”

听到这个问题,潘龙也很纳闷。

从这段时间得到的情报看来,这个世界并没有严格的“国境线”概念,各个国家、各个势力,都是以大大小小的移动城市乃至于村庄这类人口聚居点为依托,划分势力范围的。

这个世界人口并不多,因为天灾频发的缘故,在聚居点和矿产之外有大片大片的无人区。这些无人区是彻彻底底的三不管,谁都对它们没兴趣,根本谈不上什么“国境”的概念。

移动城市锡安目前所处的位置,严格来说其实也算是一处无人区。

这里基本算是半戈壁,最重要的资源就是有盐水泉,水量不低。借助科技,可以将盐水转化成淡水,满足人们的生活所需。

对锡安来说,水是最重要的资源。这个泉涌出的盐水带有毒性,一般的动物都不能饮用,甚至连植物在有毒的盐碱土上都生长得稀稀拉拉。但锡安的人们却可以靠它来补充最重要的淡水资源——这个世界的循环利用技术相当发达,能够轻松地净化水源。

按照原本的计划,锡安只会在这里停留大概半个月,补充了足够的淡水之后就会离开,沿着九州联合核心势力范围的周边一路向南,前往高原雪山附近。

到了那里,水资源充足,锡安就可以一路顺流而下,前往人口稠密地区。去拜访一些有着友好合作关系的城市,大家互通有无,展开商业活动。

但是潘龙的到来,打乱了锡安的计划。

现在,这里已经陆陆续续赶来了十几万人,而且全世界的灵能感染者和他们的家属亲朋还在络绎不绝地赶来。

在这种情况下,锡安暂时走不掉了。

作为世界上仅有几座的高速移动城市,锡安如果能够自由行动的话,并不惧怕任何军队。

打不过就跑好了,惹不起躲得起。

但是现在,附近有大量的居民,锡安的移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何况,就算移动不受限制,难道锡安还能扔下大批住在居民区的灵能感染者们,自己逃之夭夭吗?

想到这里,潘龙的心情有些沉重。

“确定斯拉夫帝国的军队是来找麻烦的吗?”他问。

“奇美拉”摇头:“暂时还没确定,但是……斯拉夫帝国对我们灵能者的态度,大家都是知道的。他们从来就不愿意让我们开心,甚至于恨不得我们都死掉才好……所以先做好准备,总归没什么错。”

话音未落,有轰鸣声远远地传来。

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那轰鸣声绝对不是什么机械工作的声音,而是——爆炸!

第六十一章、非经战争,不得和平

大概一个小时之前。

正在研读一本名为《东方文化内丹术语详解》的大部头资料书的“女王”收到了一个消息。

发来消息的,是她最得力的部下之一,锡安的“猎手”芮德。

芮德平时没什么任务,就是在锡安周围游荡,当一个自由的侦察兵。她拥有杰出的侦查和隐匿能力,能够发现任何不怀好意的潜入者,也能够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侦查到附近各路势力的动向。

“女王”一直都很信任她,因为她和别人不大合得来,甚至授予了她自由行动的权力。

这意味着“猎手”如果自己愿意的话,完全可以做一只混吃等死的米虫。对于总是精打细算,恨不得让每一块钱的支出都能得到回报的“女王”来说,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

但“猎手”用她的行动,很好地回报了“女王”的信任。

虽然不是每次有人潜入的时候她都能及时发现和阻止,但过去这几年来,她已经好几次在别的侦查人员没有发现的情况下,找到了潜入者的蛛丝马迹,并且不止一次只靠自己的力量就将潜入者消灭。

她一个人,就起到了一支侦查小队的作用。

所以,虽然最初“女王”颁布这个人事任命的时候,有人颇为不满,但最终这种不满都烟消云散,变成了对“猎手”的心悦诚服。

她的确有被另眼看待的资格!

这一次,又是她最早发现了问题,并且用通讯器发来了讯息。

【猎手:来了很多敌人,有冰雪和寒风的味道,杀气很重。】

“女王”愣了一下,随即皱起眉头,在通讯器上按了几下,拨通了另外一个号码。

“海猫,用高空气球侦察一下周围的情况。”

通讯器里面传来了一个有些疑惑的声音:“高空气球?那可是一次性的。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吗?”

“没错,现在就用。”

五六分钟之后,她收到了回答。

“是斯拉夫人!好多好多的斯拉夫人!”通讯器那边的女人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太多了!怕是有三五个师!斯拉夫人这是发什么神经啊?为什么派出这么大规模的部队悄悄靠近我们?”

“还能为什么?”“女王”冷笑起来,“通知所有武装干员,做好战斗准备。”

“天啊!你不会是想要跟他们打吧?不可能打赢的,数量差太多了!”

“要么赢,要么死,你觉得我们该选什么?”

“老天……”通讯器里面传来哀鸣,“我还年轻啊,怎么就要英年早逝了呢……”

“女王”直接关掉了通讯器,眼中露出的冷光,映得原本温润的绿色头发都变得寒凉起来。

她思考了一两分钟,然后开始安排工作。

首先是联系“医生”,让他去安排那些万万死不得的人撤离,比方说那些来治病的大势力的子女们,比方“夏导师”和那些参与教材编纂的人员……这些人都不能死,他们死了,会天下大乱。

然后,她联系了负责居住区建设的“九州建设”总工程师。

“什么?!”当得知一直和九州联合井水不犯河水的斯拉夫帝国竟然一口气派出超过十万人的大军悍然入侵,九州建设的一把手李总工程师失声惊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不是开玩笑吧?”

“你觉得,我可能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吗?根据我们的侦查结果,斯拉夫军队距离这里已经只剩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了。”

“……这……这该怎么办……”那个才刚刚步入老年的工程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

他当然能猜出斯拉夫军队是来干什么的——斯拉夫人的名声,锡安的名声,锡安最近发生的大事……把这些线索联系起来,很容易就能推测出来。

但他宁可自己猜不出来。

猜不出来,至少不会这么苦恼啊!

稍稍犹豫了一下,他就拿出了一个专用的通讯器。

这个通讯器使用的限制很大,必须依靠专门的通讯塔,才能够发挥作用。而通讯塔在使用的时候必须一直开着,消耗灵能碎片的速度抵得上好几台大型工程机械,简直就是在烧钱。

但是,现在已经不是顾虑成本的时候了!

“是总联络处吗?我是九州建设驻锡安外派负责人老李,有非常重要的事情汇报,请给我接一号专线。”

九州联合会有什么反应,“女王”懒得去思考……不管他们有什么反应,多半都来不及了。

她做的这些,只是想要尽可能为那些无辜的灵能感染者们争取一些希望罢了。

而要把这份希望落实,关键还是在于锡安自己。

就在潘龙他们才刚刚得到消息准备转移的时候,她已经和“医生”一起来到了锡安顶层的广场。

在他们面前,锡安的武装干员们正在迅速集结。

作为灵能感染者两大组织之一,锡安的实力很强。

虽然大多数的感染者都因为病痛的折磨而谈不上什么稳定的战斗力,但总有一些人能够用坚强的意志和体魄对抗灵能感染,将这种病痛转化为自己的力量,从而成长为优秀的战士。

这些人,就是锡安“武装干员”的主要来源。

除了这些愿意站出来战斗的感染者们之外,“武装干员”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雇佣兵。

雇佣兵们的军事素养要高于那些志愿参军的感染者们,平时,锡安的一切军事行动都离不开他们作为小队长。

但今天,广场上却只有感染者们,没有哪怕一个雇佣兵。

这次的战斗九死一生,甚至可以说是十死无生。谁也不敢赌那些雇佣兵们会不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背叛。

锡安赌不起。

看得出来,干员们是急急忙忙赶来的,很多人甚至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他们很快就知道了。

“告诉大家一个坏消息。”“医生”说,“斯拉夫帝国的军队来了,规模很大,估计超过十万人。”

干员们顿时炸了锅,大家议论纷纷。

“他们来干什么?”

“他们也要治病吗?”

“别傻了!斯拉夫帝国一直疯狂迫害我们,他们巴不得我们全死光!”

“那……难道说,他们是来阻止我们治病的?”

“我猜更糟……”

一团混乱中,“医生”的声音响起:“诸位,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斯拉夫帝国是来干什么的。但我觉得,如果他们是出于善意的话,并不需要派军队来。而且……也不需要这么大规模的军队。”

干员们纷纷点头。

“所以我的猜测是,他们大概是觉得‘感染者们竟然不自己老老实实死掉,还想要治好自己,简直不可饶恕!’……嗯,他们觉得我们不可饶恕,然后就决定来消灭我们了。”

“不可能吧!”有人大叫。

但随即就有人反驳:“斯拉夫帝国残暴得像魔鬼一样,他们有什么坏事做不出来?”

又有人补充:“对啊,我当年就听说过,他们会定期处决我们这样的感染者……”

大家的意见很快取得了一致,所有人都惴惴不安。

“医生”又说:“斯拉夫帝国的军队距离我们已经不远,逃是肯定来不及逃了,我们现在只剩下一个选择。”

“什么选择?”有人问。

“医生”笑了笑,露出了坚定而凶狠的神情:“和他们战斗!打败他们!”

“不……不可能吧?”

“是啊,怎么说也是一个国家……”

“超过十万人的军队啊!”

一声冷哼,打断了所有人的话语,“女王”向前走了一步,用轻蔑的目光扫过惴惴不安的干员们:“现在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老老实实跪在地上,也许他们的刀不够锋利,或者是携带的灵能武器储量不够,杀不完所有的人。”

没人说话。

“另外一个选择,就是竭尽我们的力量,和他们战斗到底……也许能打赢,就算打不赢,起码我们挣扎过了,不是躺在地上等死的。”

还是没人说话。

面对这样的局势,就算是鼓舞人心的动员,效果也很有限。

长久以来,斯拉夫帝国以其凶残蛮横的作风威震世界,尤其是他们对灵能感染者们的疯狂迫害,更让几乎所有的感染者都对他们极为畏惧。

想要跟他们殊死一战?

就算是最勇敢的干员,也很难提起足够的勇气,更不要说什么信心。

一片沉默之中,“医生”朝着广场前面走去:“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说担心,说害怕,其实我也一样。”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面,我们想要的不多,无非就是和平与安宁。但和平与安宁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必须要靠自己争取。”

“现在,和平与安宁就在我们的前方,打赢这场战斗,就能够到手。”

“我不能承诺能够带给你们胜利,正如当年我不能承诺治好你们。”

他说着,走到了一辆轻型越野车前,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我只能承诺一件事。”

然后,他的声音从车喇叭里面传出:“如果需要战斗的话,我会站在最前线!”

“如果你们还愿意相信我一次,那就跟我来,打这一场希望渺茫的战斗,为我们渴望的和平与安宁而战!”

越野车发动了,在大家的注视下,稍稍转了个弯,朝着外面开去。

从移动城市的顶部,已经可以依稀看到,地平线尽头正在缓缓逼近的大片阴影。

第六十二章、战争的脚步

大概在潘龙他们听到爆炸声之前二十多分钟,来自锡安的二百多辆汽车挡在了斯拉夫大军的前面。

已经下定决心的他们没有任何畏惧,把车子都横着停下来,整个车队层层叠叠,俨然就是一堵厚厚的金属墙壁。

二百多辆车子横过来,顿时就是一片阵地。斯拉夫军队纵然强横惯了,也不敢轻易冲击这样的阵地,只能停了下来。

等到双方都停下,“医生”才从车子里面走出来,在几位重装干员的保护下,提着一个扩音喇叭走到阵地前方,面对着一眼看不到头的斯拉夫大军。

“我是‘锡安’的代表,对面来个说得上话的!”他提起喇叭,很不客气地说,“别来什么阿猫阿狗,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只是片刻,斯拉夫军中就有威严的声音传来:“罗马公民和罪人之间,没什么可谈的。”

“医生”大笑:“罗马?你们是占领了罗马城,还是占领了新罗马城?公民?我怎么不知道斯拉夫有‘公民’这个阶层?你们不是只有奴隶主和奴隶吗?”

斯拉夫军中的声音顿时充满了怒气:“罪人!你想要用激怒我们的方式,让自己死得快一点吗?”

“不,恰恰相反,我是为和平而来的。”

“和平?这世界上唯一的和平,就是罪人受到审判和惩罚。”那个说话的斯拉夫将领顿时得意起来。

“医生”笑了笑:“那可不一定。大家彼此奈何不得彼此,互相对着瞪眼睛,也算是和平嘛。”

斯拉夫将领大笑起来:“你的想法真有趣!渺小的罪人集团,有什么资格和伟大的罗马‘奈何不得彼此’?”

手握大军的他并不着急,反正此刻已经兵临锡安,随时可以一鼓作气,将这群感染者们杀个精光。

既然如此,他倒是乐意花点时间来打打口水仗。

巧得很,“医生”也是这么想的。

光靠锡安的力量,绝对挡不住超过十万的斯拉夫军队——就算打个对折,他们都打不过。

锡安说起来是“灵能者两大组织之一”,但实际上能够拿的出来的战斗力,不会超过五千人。扣除掉雇佣兵之类不那么可靠的,在关键时刻值得依靠的,大概也就不到四千。

三千多人说起来不少,区区一个移动城市就能拉出这么大规模的军队,也的确称得上强大了。

可是,斯拉夫帝国是一个坐拥数百万里土地,拥有超过一百座移动城市和数以千计的村庄,总人口超过一千五百万,可以调动的军队达到了百万的规模。

锡安的干员们再怎么能打,就算能以一敌百,也打不过百万大军。

何况斯拉夫军人出了名的凶悍善战,不止一次在与周边国家的战争中获得优势。除了新兴的九州联合之外,所有和它毗邻的国家都被它欺负过。

国家尚且如此,何况区区锡安!

所以“医生”根本就没奢望可以打赢,他的计划是拖延时间,让那些学会了“夏氏锻炼法”的感染者们撤离,同时抓紧时间将现有的资料整理出来,复制成若干份,到处流传。

只要“夏氏锻炼法”能够顺利传播出去,锡安是否毁灭,就已经不重要了。

到那个时候,斯拉夫帝国真的会宁可损失惨重,也还坚持要毁灭锡安吗?

他觉得,应该不至于。

虽然斯拉夫帝国出了名的残暴,从不吝惜人民和士兵的性命,但他们总不能连那些贵族将军们都不在乎。

在外人看来,斯拉夫帝国的政坛是很疯狂的,经常一口气砍掉好几颗将军的脑袋。但在“医生”这类对历史和政治有深刻了解的人看来,其实斯拉夫帝国的政治很简单。

贵族永远高贵,贱民永远低贱。

那些被处死的斯拉夫将军,几乎清一色都是平民出身,连小贵族出身的都寥寥无几。

至于出身大贵族的那些高层将领,他们就算犯了错误,也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于就连谋反这种大罪,自己自杀也就完事了。

在斯拉夫帝国,出身的差别,是天和地的差距。

他不清楚这次带兵来进攻锡安的那个将军是什么出身,但按照他的估计,不是平民就是小贵族。

进攻锡安这件事,对于斯拉夫帝国来说是政治正确,可对于全世界来说却是暴行。这一战之后,这个将军是肯定要背锅的。

所以他觉得,这人应该会比较乐意拖延一些时间,最好能够拖延到给他充足的理由,让他能够不发动这次战争。

军人追求胜利的荣誉,可军人不会为了获得荣誉就当背锅侠。

起码将军们不该这么单纯。

接下来,双方展开了辩论。

老实说,他们辩论的内容很没意思,简直可以说是废话连篇。但双方却似乎都很乐意,就这么唠唠叨叨。

斯拉夫的士兵们倒也不着急,他们对于胜利有绝对的把握,同样不在乎拖延一点时间。

连接多日的长途跋涉,让他们疲惫不堪。能够稍稍休息一会儿,也没什么不好的。

但与此同时,却有另外一群人正心急火燎。

斯拉夫帝国的首都“第三新罗马城”外,排着队等待进城的车流之中,灵能感染者两大组织之一“合众”的高层们都集中在一辆大型的房车上。

“我们的计划,大家都记清楚了吗?”白发的首领问。

“记清楚了!”

“放心吧!”

“到时候看我们的!”

大家纷纷回答,信心十足。

在他们面前的小小会议桌上,一张新罗马城的结构图正摊在那里。

这张结构图上画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圆圈,每一个圆圈里面,都标注着一个名字。

那是等一下进城之后,各路人马分头进攻的计划。

在这些圆圈里面,最大的一个圆圈画在皇宫上。

负责进攻皇宫的,正是“合众”的首领本人。

“虽然很啰嗦,但我还是要再强调一次。”首领的目光扫过众人,沉声说,“你们的目标不是攻占哪个地方,而是造成尽可能大的破坏和恐慌,吸引尽可能多的警察和士兵。”

“这场战斗,我们真正的目标,只有一个!”

她的拳头落在地图上,因为握得太紧,手指和手背都变成了青白之色。

“攻破皇宫,杀死暴君,让‘新罗马’的双头鹰坠落尘埃!”

“这是我们唯一的目标,为此,我们不在乎会牺牲谁,也不在乎要牺牲多少人。”她的目光从一张张熟悉的脸上经过,和一双双激动的眼睛对视。

“很抱歉,今天大概要请你们都和我一起战死在这里了。”说着残酷的话,她的脸上却露出了笑容,“新的时代即将来临,我们感染者的黎明已经出现。但总要有人来为这黎明扫清最后的障碍,用自己的手,把太阳给托起来。”

车子震动,缓缓通过了检查松懈的大门,驶入移动城市内部。

“所以,诸位。”她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之前那一丝软弱和犹豫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让我们来打完这场属于感染者的最后一战吧!”

“我宣布,‘猎熊行动’现在开始!”

第六十三章、爆炸响起

距离爆炸声响起,还有三分钟。

锡安和斯拉夫双方的首脑还在争论,双方引经据典、谈古论今,一副不把对方驳倒誓不罢休的架势。

但有趣的是,每当他们争论到谈不下去,眼看着就要谈崩了动手的时候,某个人就会稍稍退让一些,或者干脆转移一下话题,好让争论可以继续。

反正,关于“灵能感染者的社会定性”问题,有很多很多的论点可以争执,别说两个人,就算两百人组成一百对,每对选一个不同的点,都可以争论得起来。

事实上,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可以吵上几年。

但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到了这时候,除去一些脑浆比别人少一瓢的单细胞生物之外,大多数人都已经明白了争论双方的意思。

他们不想要战争。

锡安方面的态度很好理解,因为他们打不过——他们总共两百多辆车,人数顶了天也就三千多。三千多对十多万,打得过才有鬼。

而斯拉夫方面的态度则让人有些费解——能够被皇帝陛下派来主持这场战争的,自然是他的心腹,或者至少是他觉得会严格执行他命令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对皇帝陛下的命令阳奉阴违,拖拖拉拉不肯开战呢?

斯拉夫军的指挥部——一辆大得离谱的装甲车——里面,一个年轻的军官就忍不住问:“将军阁下,为什么我们还不开战?反而要跟那些罪人争论?”

头发白了大半的将军看了他一眼,暂时关掉麦克风,才说:“因为我们需要的是完全的胜利。”

“你看现在的形势,对我们很有利吧?”

“没错。”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打都能赢吧?”

“伟大的斯拉夫帝国战无不胜!”

“你说得对。既然这样,为什么我们不追求一个更加圆满的胜利呢?”将军阁下微笑着说,“而且这一路跋涉,士兵们也很累了。多给他们一些时间休息,等一下战斗的时候可以少死很多人。”

“为了伟大的斯拉夫帝国和伟大的皇帝陛下,我们不怕牺牲!”年轻的军官狂热地说。

“在达成皇帝陛下命令的前提下,能少牺牲一点,总是好事。”将军阁下说,“少死一个人,就少一个斯拉夫女人变成寡妇,少几个斯拉夫孩童失去父亲……大概是年纪大了的缘故,我的心有点软,总想要尽可能把带出来的士兵们都活着带回去。”

他的话说服了指挥部里面的其他人,于是争论又继续下去。

但没有人知道,将军阁下的心里,此刻却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当他在整顿军队出发之前,一位也曾经军衔很高,却在内部清洗之中倒台乃至于差点丧命的老朋友秘密见了他一次,跟他详谈了一番。

“新的时代将要来临,历史的车轮正在转动,我的朋友,你要站在车轮的前面,像不自量力的大虫子一样,用身体阻挡那巨大的车轮吗?”

“伟大的斯拉夫帝国不是虫子!”

“是的,每个斯拉夫人都应为他们的国家与皇帝感到骄傲……我们从小就被如此教导,可是……老朋友,我们已经不再年轻了,我们没有权力像年轻人那样单纯。作为年长者,我们有义务在挥舞刀剑之前,先使用自己的头脑。”

“你究竟希望我做什么?”

“想熄灭战火,要经历漫长的痛苦;兴起战争,却只需要一瞬间的失误。老朋友,历史的车轮是不可阻挡的,但斯拉夫帝国是否会成为阻挡车轮的虫子?乃至于我们斯拉夫人是在这历史的洪流里面受益还是受害?这却取决于你。”

老朋友悄悄地来,又悄悄地去,并没有真正要求他做些什么。

但将军阁下的想法,却已经悄悄发生了变化。

(斯拉夫帝国是伟大的,但为什么我不能让它更加伟大呢?)

(在这场历史的洪流中,只要多等一段时间,确定了洪流的方向,我们就能够顺着洪流,让斯拉夫帝国得到最大的好处!)

他并没有将这些想法汇报给皇帝陛下——那除了让他被处决之外,不会有别的结果。

他只是悄悄地下定了决心。

如果实在没办法的话,他当然会率领大军赢得胜利,就像以往若干次那样。

但是,只要还有操作的余地,他就要尽可能地拖延这场战争,避免事态朝着最糟糕的方向变化。

斯拉夫帝国,不能当那只阻挡历史车轮的虫子!

这些事情无人知晓,只是老将军自己心里的想法,甚至就连当初来游说他的老朋友,也并不知道。

而幸运的是,锡安领导人的想法,跟他恰恰有异曲同工之处。

双方都不想要那么快开战。

所以,这场争论就变得漫长而持久起来。

锡安的干员们也好,斯拉夫的士兵们也好,大家当然都不反对这样的争论——没有人喜欢战争,就连指挥部里面的将军,也可能死于敌方的一次突袭。只有那些住在绝对安全的后方的人,才会觉得战争是不可怕的,是无所谓的,才会把双方的死伤看成简单的数字交换。

但是随着争论的继续,斯拉夫军中有人渐渐不耐烦起来。

伟大的斯拉夫帝国,什么时候需要和罪人们浪费这么多时间和吐沫了?

这是对伟大的斯拉夫的侮辱!

双方正在争执不下,“医生”的表情突然一变――他清清楚楚地看到,好几条鲜红的线条从斯拉夫军中延伸出来,集中在自己的身上。

这是他的超能力发动了。

“医生”有一个很特别的能力:预知短时间之后的未来。

这个能力限制很大,比方说他只能预知和自己有比较密切关系的未来,而且预知的程度也很有限,大概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能预知未来,本身就是极为强大的能力。

比方说,他可以在准备展开急救的时候,先用预知能力确定一下“切开病人的身体,病灶在哪里?什么模样?”,也可以预知一下“用了这个办法,能不能取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之类。

靠着这样的能力,他拯救了很多人,“医生”的绰号,正是由此而来。

这个能力自然也能够用在战斗上,当有人想要进攻他或者他的同伴时,他同样能够提前一段时间看到进攻的轨迹,如果时间更近一点,他甚至能够看到进攻的具体场面。

所以虽然他本身的武力不强,却在一次次针对他的暗杀和袭击之中顺利生还,甚至于每一次都能完成反杀,反过来将袭击者打败。

“锡安的首领是绝世高手”这样的说法,也就慢慢传开了。

此刻,他的能力又发动了。

那红色线条,正是敌人将要攻击他的轨迹。

看到这些线条,他顿时明白情况不妙,咳嗽两声,飞快地做了几个手势。

锡安内部有一套专用的手势,可以有效地完成战斗部署和交流。

听到他的咳嗽,负责保护他的重装干员们全都转过头来,看到了他的手势。于是他们纷纷提起盾牌,按照他的指挥,占据了相应的位置。

一面面坚实的盾牌,正挡在那一条条鲜红的线条道路上。

做完了这些,确定敌人没有因此改变攻击路线,“医生”才说:“我觉得,你们在和我争论之前,不妨先整顿整顿你们的军队——最起码,军官没下令的情况下,不该有人私自进攻。”

将军阁下一愣,看向众人。

指挥部里面的高级军官们面面相觑,都不明白“医生”的意思。

什么叫“私自进攻”?他们没人下达这样的命令啊。

就在这时,一个将领突然若有所思,自言自语:“难道是有人想要夺取‘击杀锡安首脑’的功勋,自作主张了?”

将领们都变了脸色。

他们当然不会在乎和锡安开战的问题,但是……击杀锡安首脑的这份大功劳,却没有人愿意让给别人。

要是被几个擅自行动的无名小卒夺取了功劳,那他们白跑一趟事小,可能还会被人嘲笑呢。

一想到这里,他们纷纷霍然起立,拿出通讯器,和各自的部下联系,强调未经许可不可进攻。

“医生”看到那些鲜红的线条消失,总算是松了口气。

(还好反应得快!)

但他也知道,这种事情迟早还会再发生。

斯拉夫人是骄傲而蛮横的,他们不可能一直容忍自己这个在他们看来罪孽深重的家伙,对着伟大的斯拉夫军队指手画脚,口若悬河。

斯拉夫人不擅长争论,他们擅长的是把想要跟他们争论的人砍死。

曾经有伟人说过“笔比剑更加有力”……这位伟人后来遇到了几个斯拉夫人,被他们乱刀砍死了。

这故事究竟是真是假?不好确定。但斯拉夫人真的就是这样的风格。

拖延到这个程度,差不多已经到了极限。

果然,又争论了几分钟,“医生”再次看到了意味着进攻将要来临的鲜红色线条。

这次的线条直奔正面,强度令人十分不安。

那绝对不是一个两个重装干员能够挡得住的威力。

他暗暗叹了口气,一边继续用高音喇叭争吵并且提醒斯拉夫军官们约束部下,一边带着干员们后退,退到了一辆装甲车的后面。

果然,这次斯拉夫的将军阁下再也没能约束住军队。

就在双方争论到某个并不重要的话题时,伴随着一声“罪人,闭嘴”的怒吼,一个魁梧如熊的男子冲了出来,手上法杖顶端的灵能碎片红光大盛。

巨大的火球从他的法杖上飞出来,朝着锡安方面轰了过来。

这个火球击中了一辆装甲车,轰然爆裂。

第六十四章、我要做的事情

听到爆炸声,潘龙顿时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锡安和想要阻止他们的敌人开战了!

“奇美拉”脸色大变,立刻安排大家乘坐飞机离开。

“我们走了,你们怎么办?”有人问。

“我们也正在安排疏散。”有着长长耳朵的少女回答,“我们正在安排锡安的居民们紧急撤离。不过飞机有限,大家都是坐车离开的。”

“那你们自己呢?”一个猫耳少女怯生生地问。

“奇美拉”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说:“我是锡安的领袖,我会最后撤退。”

不等这些出身豪门的患者们再说什么,她挥挥手,一个个护卫干员们纷纷上前,保护着他们陆续登机。

一架又一架飞机转动着螺旋桨,缓缓升空,朝着远方飞去。

当轮到潘龙他们上飞机的时候,潘龙却说:“我留下,你们带着资料先走。”

众人惊讶地看着他,“奇美拉”更忍不住说:“夏导师,您是我们最需要优先保护的人。就算牺牲整个锡安,我们也要保护您的安全!”

“该教你们的,我都已经教得差不多了。”潘龙摇摇头,说,“只要你们别把资料弄丢了,要完成炼化法门的教材编纂,已经毫无问题。”

“这不是教材的问题!您是所有灵能者的恩人,甚至可以说是这个世界的拯救者,您理应得到最好的保护!”

潘龙笑了:“喂,别这么看不起人啊。大角他们的行动报告,你应该也看过吧?保护?你觉得我需要别人保护吗?”

“这不是需要不需要的问题……”

“这就是需要不需要的问题!”潘龙打断了少女的话,“在身为一个学者之前,我首先是一个战士,一个强大的、战无不胜的战士!就算是巨魔、邪神这类东西,我都有信心和它们战斗,何况区区的敌人?”

看少女还要劝说,他摇头说:“放心吧,如果敌人真的是强大到不可力敌的,我不会非要发神经被它打死。但至少……当别人在浴血奋斗的时候,我既然已经完成了学者的工作,自然可以稍稍任性一下,以一个战士的身份去参加战斗。”

他又看向跃跃欲试的那些帮助编纂教材的年轻警员们:“你们不一样,你们肩负着将治疗灵能感染的技术传播出去的重要责任,你们的任务还没完成呢!”

那些原本也想要参战的年轻人们顿时垂头丧气,在老教师的“押送”下,乘上了飞机。

老教师走在最后面,当他准备要上飞机的时候,回过头来,对潘龙说:“夏导师……如果你不幸遇难的话,这个世界将会迎来一场极为可怕的战争。所以,请你一定要活着!”

潘龙点头。

很快,这架飞机也升到空中,缓缓离去。

潘龙笑了笑,转头看向“奇美拉”:“该撤离的人都撤离了,我们去战场吧。”

少女看着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她知道,这位“夏导师”是个意志坚定的人,这样的人一旦决定什么,就没人能够阻止。

如果对方实力不强,她还能够用强制的方法将他制服,哪怕捆起来送走都好。但她看过大角等人的行动报告,深知“夏导师”的实力深不可测,就算自己出手也未必能够赢得了,更不要说将他抓起来强行送走。

所以,她只能接受“夏导师也会参战”的事实。

尽管这事实让她深感无力和担忧。

片刻之后,二人和几位干员一起乘上了开往锡安北部出口的车辆。

“不要叹气了,想点开心的事情。”看着少女一直满脸忧色的模样,潘龙说,“比方说……我的参战,也许能够帮你们扭转战局。”

“奇美拉”苦笑一声:“夏导师,根据我得到的情报,在我们锡安北方不到三公里的地方,现在有大概超过十万的斯拉夫军队。而我们的干员加起来,只有不到四千——其中还有大概一千人正在锡安内部帮忙稳定秩序、指挥大家撤离。”

“四千对十万,您说,我们怎么可能赢得了?”

潘龙挠了挠头,他也觉得这场战斗似乎是稳输的。

“你确定没弄错?对方不是一万,而是十万?”

“只会更多。”

“……十万人究竟怎么来到这里的?”潘龙忍不住问,“这里虽然距离斯拉夫帝国也不算很远,但毕竟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吧——中间还隔着不止一个国家或者势力啊,他们难道就不管管?”

“不清楚,但事先没任何国家和组织与我们联系,提醒我们这件事。”少女叹道,“这个世界太大,我们人类能够占据的空间太小。只要斯拉夫军队刻意避开移动城市和村庄,很容易就能做到不被发现的。”

潘龙这才醒悟——这不是他曾经生活的世界,而是一个天灾频发,除了小村庄之外,大多数人口都集中在移动城市里面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面,想要无声无息不被人注意地干点什么,实在是再容易不过了。

说话间,车辆经过了一个开阔地带,从这里可以看到锡安的外面。

潘龙看到锡安南边,正有一个巨大的队伍在缓缓移动。那是被紧急疏散的人群,他们数量庞大,又缺乏交通工具,其中很多人还因为灵能感染的缘故而身体虚弱。

许多的干员在其中努力维持秩序,他们尽可能地让人群排成比较整齐的队伍,不至于拖拖拉拉推推搡搡,更不会挤压碰撞。

还有一些挂着九州联合旗帜的车辆正在不断驶来,陆陆续续有老弱病残的人们被送上车子,率先离开。

但即便如此,整个队伍移动的速度依然很慢。

这样一支队伍,移动速度本来就绝对快不起来。

而在锡安的北边,虽然被很多建筑物挡住,暂时看不到战场的情况,但接连不断的轰鸣声,却正在不断传来。

只听声音就可以想象,那边的战况究竟有多么激烈。

“奇美拉”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锡安的干员们并不多,大家彼此之间就算不是朋友,至少也算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

此刻,那些平时天天见面的人们,正在前方奋力作战,和超过自己十倍、二十倍的敌人殊死搏杀。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这次必败无疑,也必死无疑。

锡安,曾经的保护灵能感染者们的庇护所,被大家称之为“应许之地”的世外桃源,将要在今天迎来毁灭。

“其实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大角很勉强地笑了笑,说,“灵能者们新时代,乃至于这个世界的新时代都将要来临。锡安作为庇护所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了,至少,我们可以安心地死去。”

干员们纷纷点头,露出了平静而坚定的神情。

潘龙心中叹息,他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带来了能够治疗灵能感染的技术,这场战争也许不会爆发。

至少……他可不记得当初那个“明年方舟”游戏里面,出现过十万大军围攻锡安的场面。

(是我的错吗?)

他扪心自问。

然后,摇头。

(不是我的错,我做的事情是正确的。)

(看到别人有困难,有危险,乃至于身处于苦痛之中将要死去。我既然有能力帮助他们,当然就应该伸出援手。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绝对不会错!)

(错的,是那些来袭击锡安的人,是那些容不得感染者们安安稳稳地生活,看不得他们能够化害为利,从此摆脱悲惨命运,变得只享受灵能的好处,不再被灵能伤害的家伙!)

(现在我要做的事情,不是自我怀疑,更不是悲伤和无奈。)

(而是……打死他们!)



第六十五章、天下第一名将

因为人多的缘故,车子在锡安顶部开得不快,用了超过十分钟,才驶出锡安,又用了五六分钟,才抵达战场附近的一个高地。

这里聚集着大量的锡安干员,他们的总指挥“医生”也在这里,仔细观察战场的情况,以便随时作出判断,下达命令。

从这里向前方看去,整个战场一览无余。

鲜血、火焰、残破的车辆、零碎的肢体,共同构成了这片战场的主题。

锡安的干员们在“医生”的指挥下,利用那些车辆构筑了临时阵地,在其中和斯拉夫军展开了殊死搏杀。

他们的第一轮作战显然是很有效的,以“车阵”前部地上那些支离破碎的斯拉夫军的尸体为证。

那片由车辆组成的阵地之中血流成河,一眼看去数不清的尸体横七竖八躺了一地,无数的鲜血将地面和车子染出大片大片的猩红。

烈焰在其中盘旋,不少尸体都被烧得焦黑,可以清楚地看到被蒸发的鲜血化为白气,向着空中升腾。

潘龙大致看了一眼,就判断出死在那片区域里面的斯拉夫军人数量应该超过三百。

一下死了三百多人,在平时算是很骇人听闻的惨案,但在这场四千对十万的战争中,却根本不值一提。

但至少有一点挺可喜的——在那片区域里面,并没有哪怕一具穿着锡安制服的干员们的尸体。

(“医生”真是个了不起的指挥官!)

潘龙心中暗暗感叹。

除此之外,让他感叹的就是战争的残酷。

虽然他自己也经历过许多的战争,死在他手上的敌人甚至比那片战场中的尸体都多,可如此惨烈的场面,他却也还是第一次见到。

战场上的情况,让潘龙眼皮直跳。走在他旁边的“奇美拉”更是脸色煞白,几乎要呕吐出来。

少女并不是没经历过厮杀,可她见过的最大的场面,也不过就是双方几十个人“大战”,像这种几百人轻描淡写就死了个精光,尸体乱七八糟甚至于支离破碎的场面,对她来说,还是太有冲击力了。

穿着青灰色兜袍的“医生”并没有回头,而是目不转睛地看着战场,不断地用手势和简短的词语下达命令。

守在他旁边的近卫们就迅速地将他的命令传达下去,让战场前线的干员们作出应对。

在他的指挥下,锡安的干员们每一次都能从敌人防备不到的地方杀出来,又每一次都能在敌人作出反扑之前离开。

就像是拳王阿里的名言:像蝴蝶一样移动,像蜜蜂一样蛰刺,又轻又快,防不胜防。

斯拉夫军自然不愿意被压着打,可他们一时间竟然也没什么好办法。

在这种障碍密集的环境里面,人数的优势被大大削弱了。

但斯拉夫军的将领们并不着急,指挥中心里面,老将军听着前线的报告,坐在椅子上纹丝不动。

“我曾经听说过,有人说锡安的‘医生’是天下第一名将……那时候我只当是笑话。现在看来,或许还真不是吹牛。”一个年纪稍稍小一点的将军说,“靠着区区三四千人,竟然能把这一仗打成这样,至少我是肯定做不到的。”

“我也做不到。”老将军说,“但他再怎么善于用兵,又能如何呢?我们有十几万,他们只有几千。就算他能用一个人拼掉十个人,也才连我们的一半都不到而已。”

“如此人才,偏偏与罪人们为伍,真是可惜了!”另一个将领说。

“他自己不自爱,活该。”

“是啊,活该!”

将领们纷纷附和。

就在这时,一个军衔稍低的将领担心地说:“我很担心一件事。如果他这一仗打输了之后逃跑,加入到与斯拉夫为敌的势力——比方说珀蓝特王国,以珀蓝特王国的实力,加上他的指挥……”

将军们都皱起了眉头。

尽管他们不愿意承认,但也不得不承认,锡安的那个年轻指挥官,的确是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宛若传说中点石成金的炼金术士一般,将一群在他们看来只能算是散兵游勇的准军事人员指挥得犹如一台精密的机械,不断绞杀己方的士兵。

这一次,凭借几十倍的兵力优势,他们不在乎对方的指挥有多精妙,怎么都可以赢。

但是……就像这个将领担心的那样,如果那人成为了敌国的高官,比方说加入和斯拉夫有世仇的珀蓝特王国,当他率领着以卡米尔骑士团为核心的珀蓝特青年近卫军,斯拉夫帝国还能再打败他吗?

珀蓝特王国并不强大,可怎么也能纠集出五六万的军队来。如果不惜一切代价要死磕的话,甚至拼凑出十几万大军都可能。

对于伟大的斯拉夫帝国来说,正常情况下,十几万敌军也没什么可怕的——斯拉夫帝国随时都能拿出这个规模的军队来,总动员的话,百万大军都能拿的出来。

可是,如果面对的是能够以一敌十甚至更强的敌军,那该怎么办?

一时间,斯拉夫军的指挥中心里面,陷入了一片沉默。

“医生”并不知道敌军的指挥官们对自己的评价竟然如此之高,他现在正聚精会神,全力施展自己的能力,犹如下棋一般调动每一个锡安干员小队,让他们不断移动,躲开敌人的攻击,袭击敌人的弱点。

这对他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他的额头上满是汗水,眼神也渐渐变得空洞和浑浊。

但他早有准备。

对于自己的能力,他是非常清楚的——预知能力的使用,会消耗精力,乃至于让他陷入迷茫、昏厥甚至癫狂的状态。可只要用精制的灵能药剂,就能让他部分恢复状态。

这样的药剂,他准备了很多,足够支撑很长的时间。

不仅如此,如果药剂不够的话,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还能直接生吞灵能结晶。

灵能结晶对于普通人来说是致命的剧毒,稍一接触就可能会被感染。可他是原人类,是世界上唯一不会被灵能感染的种族。

灵能结晶吞下肚子,非但不能感染他,还会释放出大量的灵能来,让他立刻恢复到完全清醒的状态。

但灵能结晶并非只有灵能这一种毒素,它还有别的毒性。吃太多的话,毒性积累过头,他一样会昏厥过去。

无论如何,他已经准备得足够多了,至少在他倒下之前,绝对不会让锡安的干员们遭受严重的损失。

“我能做得到!”他低声地自言自语,“我拯救过很多人,从来就没失手过,这次也不会例外!”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数不清的红色线条从斯拉夫军的一辆辆坦克上延伸出来,直指己方临时布置的阵地。

“全体后撤!”他忍不住发出怒吼,“敌人要开始坦克轰炸了!”



第六十六章、兵力的优势

一声令下,锡安的干员们立刻飞快地后退。

他们才退出没多远,斯拉夫军的坦克就开火了。

在一辆辆坦克里面,灵能感染者们不顾身体的病痛,尽可能压榨自己的灵能,将其注入机械之中。

经过复杂的机械,灵能被转化为汹涌澎湃的火焰,在炮击手的操纵下呼啸而出,犹如一条条火蛇,落在锡安临时构筑的“车阵”之中。

坚固的金属能够暂时抵挡这火焰,但车子里面那些不够坚固的部件却不能。

虽然作为能源的灵能碎片被早有准备的锡安干员们事先拆下来带走了,可那些死掉的斯拉夫士兵们的装备之中,依然还有不少灵能碎片。

在高温下,这些灵能碎片开始剧烈地反应,物理外壳的约束力迅速丧失,强大的灵能一瞬间就爆发了出来。

这意味着爆炸。

轰鸣声接连不断,一辆辆车子被炸得东倒西歪,车阵在短短的几秒钟里面,就变成了一片燃烧的废墟。

伴随爆炸而来的,自然是猛烈的冲击波。

几个最后撤离的干员被冲击波轰在身上,踉踉跄跄地倒下。更多的干员则在得到提醒之后事先趴伏,躲过了最猛烈的那一波。

然后他们站起来,扶起受伤的战友,尽快后退。

斯拉夫军的坦克轰炸还在继续。

他们这次一共开来了近百辆坦克,这种强大的灵能机械拥有无以伦比的破坏力,但制造起来很麻烦不说,“弹药”也很难寻觅。

足以成为“弹药”的灵能感染者,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大多数的灵能感染者都不愿意为迫害他们的斯拉夫帝国效力,就算用强迫的手段,他们往往也宁可同归于尽。

当一个人天天都被病痛折磨,自己都不知道哪天就撑不下去死掉的时候,就算在他背后顶一把刀子,那又怎么样?

捅吧!老子反正活腻了!这鬼日子活着又有什么意思?白刀子进来红刀子出去还痛快点呢!

只有那些有着家庭牵绊,有即便他被灵能感染也依然爱着他、关心着他的家人,相对还处于“幸福”之中的灵能感染者们,才可能登上坦克,成为“弹药”。

对于这些灵能感染者来说,反正自己是死定了的,怎么死都无所谓,只要能够给家人带来好处,就算是被压榨殆尽,又怎么样呢?

用恐惧和危险不能驱使的人,用爱就可以。

但这种情况在斯拉夫帝国实在太少太少,斯拉夫帝国的传统就是歧视和迫害灵能感染者,一个人被灵能感染之后,家人不疏远他、排斥他,反而继续关心爱护他的情况,简直凤毛麟角。

所以,以斯拉夫帝国的庞大,能够凑出的“弹药”也不过就这么点罢了。

这次的作战,为了彰显斯拉夫帝国的强盛,皇帝陛下把能够调用的坦克都派出来了。

此刻,近百辆坦克一起开火,果然是惊天动地。

烈焰熊熊,顷刻间就吞没了数百米的阵地,将“医生”事先准备的好几套后手都化为了乌有。

看着那片火海,“医生”暗暗叹了口气,脸上却露出了笑容。

“也好,正好让大家休息一下。”他轻描淡写地说,“第一线干员撤退休息,开始构筑第二阵地。”

一声令下,锡安干员们纷纷后撤。

在稍稍后面一些的地方,数十个干员联合起来施展灵能法术,大地微微震动,一块块坚固的岩石从地下生长出来,构成了一片新的迷宫。

这片迷宫比之前的车阵要小一点,但复杂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更重要的是,迷宫里面存在不少地下的空洞,可以让他们躲在其中,等敌人路过的时候再展开袭击。

过了一会儿,烈焰渐渐熄灭。

斯拉夫的术士们挥舞着镶嵌灵能碎片的法杖,发出一股股寒气,落入还在灼热的阵地之中。

被烧红甚至融化的金属很快冷却,扭曲着凝固成乱七八糟的模样。一具具躺在其中的尸体早已只剩基本的人形,许多甚至干脆就变成了骨灰。

“前进!”

斯拉夫军再次前进,轻松踏过了之前阻拦他们的阵地。

但在他们的前方,却又是一片迷宫。

“该死!”听到前线的报告,斯拉夫指挥中心里面有人忍不住骂了起来,“那些罪人们的垂死挣扎,真叫人恶心!”

“你杀只鸡,它临死也要叫几声的,蹬两下脚的。”老将军满不在乎地说,“让他们挣扎吧,反正无非是时间问题罢了。”

“但是……坦克的‘弹药’需要休息。”

“那就让他们休息好了。”老将军说,“等到进攻锡安的时候,还用得着他们呢。”

“可是,没有坦克的话……”

“没有就没有。”老将军叹了口气,“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怎么一点苦都吃不了?不过就是要跟对方拼命而已,我们斯拉夫人还怕拼命不成?”

他笑了笑,一挥手:“让步兵全体压上,别理会什么道路不道路的。那片迷宫也好,两边的丘陵也好……不过是爬山而已,他们会爬山,难道我们斯拉夫人就不会爬山?”

他看着指挥中心用法术制造的地形沙盘,露出了不屑的笑容。

“世界第一的名将……让老夫看看,面对铺天盖地的敌人,你会怎么应对吧。”他信心十足地说,“兵力的优势,可不是那些小聪明能够弥补的!”

很快,得到命令的斯拉夫大军就展开了阵型。

十几万大军呼啦啦朝着两边拉开,战线简直漫长得看不到尽头。

当他们前进的时候,就像是一片潮水,朝着锡安的方向涌了过来。

看着如此阵势,锡安的干员们纷纷变了脸色。

“老天!”

“这……这要怎么拦得住啊?”

“这仗没办法打了!”

“医生”注视着正在不断逼近的斯拉夫大军,眼神严厉而冰冷。

“不在乎牺牲,想要用人海战术跟我们硬拼吗?那就试试看吧!”

说着,他发出了命令。

在他的指挥下,锡安的干员们飞快地登上一个个山头,占领了制高点之后,用远程武器向着想要爬山的斯拉夫士兵们尽情射击。

就像是打靶子一样,一个又一个斯拉夫士兵被击中。有的人能够咬咬牙撑住,有的人则支撑不住倒了下去,更有人被直接射中要害,沿着山坡骨碌碌地往下滚。

斯拉夫人很快就开始还击,尽管因为高度的差距,他们的远程武器能够发挥的效果很有限,但质量的不足就用数量来弥补。

很快,锡安的干员们之中陆陆续续有人受伤。

受伤的干员们后撤,接受治疗,后备人员填补他们的空档,继续和斯拉夫人对射。

从这些山头的情况看来,战线至少还支撑得住。

但是锡安的干员数量毕竟是有限的,更多的山头无人占领。

斯拉夫士兵们在爬山的过程中自然也有所损伤,可他们终究还是成功地爬了上来,然后越过障碍,朝着锡安干员们占领的山头包抄了过去。

不等他们完成包抄,“医生”就及时下达命令,让那些山头上的干员们撤退。

可这么一来,他们的阵地就丢了。

渐渐的,斯拉夫军的战线化为了一个圆弧,将锡安方面慢慢包住。

一旦完全合围,锡安军就将全军覆没,一个也别想逃得掉!

第六十七章、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潘龙看着正在缓缓包围过来的斯拉夫士兵们,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知道“医生”已经做得很好,甚至于比他能预想得最好还要好。

以三四千人面对十多万大军,他非但已经坚持了差不多两个小时,麾下干员们更是损失极小,除了一两个特别倒霉的,在刚才对射之中被射中要害之外,剩下的干员顶天不过是受伤而已。

至于斯拉夫军那边,却至少已经填进去两三千人了。

这样的战绩,无论是谁,都要夸赞一句“打得好”。

如果斯拉夫军只有一两万人,这一仗差不多已经可算是赢了——损失了超过一成兵力,任谁都需要休整休整再战。

那时候,锡安众人就能安安心心地撤退,不用担心被追击。

如果斯拉夫军有五六万人,这一仗打到这里,多少也已经有了几分胜算。

此地距离锡安还有五六里,层层布置、步步为营,一步一步打过去,就算五六万人,也是能磨掉大半的。

天下用兵都讲究一个“心气”,有心气,则人人奋勇,以一当十不在话下,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不是不行。

所谓“心气”,说白了就是士兵要能够理解自己作战的原因,能够愿意为这个原因奋力死战。

所以自古以来,防守的时候常常出现铁军,进攻时候能不畏牺牲的却少之又少,至于远离自家国境,长驱万里去侵略他人的时候,军队的心气多半更低。

这原因一目了然:防守的时候,身后是父老乡亲,妻儿老小,就算是死也拼到最后,不能认输。可侵略的时候,为的不过是钱财利益、功名富贵,人死了,这些东西还有什么意义?

不怕死的和不肯死的,自然是天壤之别。

斯拉夫人再怎么不把自家性命当回事,也不可能真的全军上下都是悍不畏死之徒。打侵略战的,死上一半兵马,他们还能继续奋勇作战吗?

潘龙觉得,肯定是不行的。

到这里,锡安众人自然也就能安心撤退了。

可惜,这次来侵略锡安的,不是一两万人,也不是五六万人,而是超过十万的大军。

人数越多,就越能承受损失。五万大军死两万,会伤筋动骨失去再战之力,但十万大军死了两万,还是能鼓鼓劲继续打的。

不管怎么说,敌人始终只有三四千嘛。

而且,斯拉夫军死人,锡安方面难道就不死人了?

“医生”再怎么用兵如神,打仗终究还是要死人的。甚至于,随着战况渐渐激烈,锡安干员们的死伤速度也会不断增加。

若是真的打到斯拉夫军一方死伤两三万的地步,锡安最起码也要死个两三千吧。

斯拉夫人死两三万,还有很多;锡安干员死两三千,可就剩不下多少了。

真打到那一步,斯拉夫人肯定豁出一切拼命进攻,务求一举得胜,免得横生枝节,再添死伤。

大家都知道,锡安在这个世界上,可不是没有朋友。就算在往日,他们也有好几个可靠的盟友。更不要说如今锡安完成了“治疗灵能感染”的不世伟业,各路势力无论是出于友谊也好,是为了国际形象也罢,多半是愿意出手帮忙的。

所以,这一战要是拖延太久,拖到各国、各个势力来援,那斯拉夫帝国还真是顶不住。

他们打得赢锡安,但却打不赢世界各国的联手。

这些道理,大家都懂。

可就是因为大家都懂,这一战才会很惨烈。

想到这里,潘龙又忍不住叹了一声。

听到他第二声叹息,“医生”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在当世英雄之中,“医生”论武力完全排不上号,但论机智敏锐,却是最为顶尖的几个之一。潘龙两次叹息,心意小有差别,就被他觉察到了。

他挥挥手,先发出撤退的命令,然后才问:“夏导师不看好我们的形势?”

潘龙点头:“实在没办法看好。”

“我却不这么想。”

“哦?莫非还有什么转机?”

“医生”点头,走到旁边一辆车前,向潘龙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等到潘龙上车,一位干员开车,“奇美拉”坐在副驾驶,他们二人坐在后排,他才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斯拉夫帝国这些年来强横霸道,结下了无数的仇怨,想要找他们复仇的不知道有多少。现在,就是大家的机会。”

潘龙这才明白,忍不住问:“那……会有多少国家和势力出手?”

“医生”举起右手。

“骑士之国珀蓝特和斯拉夫是世仇,就算没事的时候也常常交锋。这次的机会,他们不会错过。”

说着,他弯下拇指。

“龙蛇联盟和斯拉夫也是世仇,‘龙’的奥斯蒙和斯拉夫都自认为是罗马的继承人,为了争夺圣城厮杀了不知道多少年;‘蛇’的瓦伊特长年受斯拉夫欺压,怨恨极深。他们同样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他又弯下了食指。

“冰雪三国前些年被斯拉夫入侵过,斯拉夫人军纪败坏,在那边搞了不止一次大屠杀,三国上到王室下到平民,无不切齿痛恨。若是有机会,他们绝对不惜和斯拉夫人战到最后。”

中指又弯了下来。

“联合王国早就有心进军大陆,只是始终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毕竟大陆各国虽然各有矛盾,但在对外问题上还是一致的。可这次斯拉夫的错误太过严重,各国哪怕是为了让国内的灵能者不至于离心,也绝不能再支持它。这是联合王国盼望已久的机会,他们绝对不会错过。”

无名指也弯了下来。

“联邦孤悬于大海彼岸,一直想要找机会在世界政坛上有所表现。他们因为人口不足,也一直在积极拉拢灵能者,因为对灵能者的态度截然相反,和斯拉夫帝国争执过很多次。这一次,他们当然不会缺席。”

尾指弯曲。

“九州联合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但他们其实对于领土这类事情看得极为严重,可谓龙有逆鳞,触之则杀人。斯拉夫帝国蛮横惯了,得意忘形。这次触了他们的逆鳞,如果我估计得不错,现在联合大议事厅里面那些老头子们大概已经怒发冲冠,有人甚至会亲自披挂上阵。别说这次还有帮手,就算没帮手,他们也是要跟斯拉夫帝国死磕一番的。”

五指攥成了拳头,重重一捏。

“医生”微笑着看向潘龙:“所以你看,我们其实并非孤立无援。相反,这次我们的胜算其实很大。”

他这话声音并不小,坐在前排的司机和“奇美拉”,坐在更后面的几位干员,全都听到了。

听了他的分析,众人顿时露出笑容,心中的忐忑之意荡然无存,只剩下满满的信心。

潘龙却没有如此乐观,而是苦笑着说:“你分析得大有道理,只是少了一条——这次斯拉夫人的确是要大败亏输,可锡安……却未必能笑到最后。”

“医生”的表情微微凝滞了一下,轻轻地叹了口气。

“是啊,你说得对。斯拉夫帝国这次是倒霉定了,可我们锡安……未必能够活到云开日出的那一刻。”

众人都忍不住看向他,“奇美拉”更是不禁问:“‘医生’,这是什么意思啊?”

“医生”叹道:“缓不济急,各路人马围攻斯拉夫帝国,是必定会发生的事情。但……怎么也要过一段时间。”

“就算是距离最近的九州联合,从得到消息到出兵,再到大军赶到,怎么也要过个两三天。可我们哪里能够守得住两三天啊!”

他无奈地说:“我本拟层层防守、步步拖延,或许能够把这两三天拖过去……就算拖不过那么久,只要能拖到九州联合的凉州城出兵赶到,哪怕暂时打不赢,也算是解了燃眉之急。可是谁知道斯拉夫人竟然直接给我上人海战术……这么一来,我能拖延的时间,就大大减少了。”

“那我们还有希望吗?”长耳朵的少女忍不住问。

医生苦笑着说:“无法估算,只能看运气而已。”

车厢内一片默然。

而另外一边,斯拉夫军的指挥车里,作为这一战总帅的老将军也眉头紧锁。

争取时间的计划已经失败,现在他只能退而求次,为斯拉夫争取一场胜利。

他也是老于军伍的人,对于各国的反应时间有准确的判断。按照他的估计,自己这边大军一被发现,九州联合就要动雷霆之怒。最多半个小时,距离这边最近的凉州城守军就会倾巢出动,不顾一切地狂奔而来。

从凉州城到这边,越野车昼夜兼程,大概需要三十五六个小时。

换句话说,自己必须在这三十五六个小时之中攻下锡安,扫荡罪人,然后扬长而去,遁入荒野。

为了让九州联合的军队追不上自己,最迟最迟,三十个小时左右的时候,就必须要撤退了。

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三个小时。他还有二十七个小时。

“锡安的这些人,也未免太难缠了一些!”他忍不住低声嘀咕,“老夫一把年纪了,就让着我一些,又有什么关系?”

说着,他又哑然失笑。

性命攸关,谁会让?

(实在不行的话……如果到二十五个小时左右,还不能攻下锡安,我就下令退兵算了。)

(一切的责任,由我来背负,大不了就是砍头抄家。但无论如何,不能把这十多万斯拉夫士兵葬送在这里!)

第六十八章、出击

锡安的干员们并没撤退很远,只是稍稍退了大概一公里左右,就再次组织了防线。

这次的防线和之前相比,更加的稳固和细密——毕竟准备更加充分了。几乎每一个高地都有人守卫,整个防线拉开足有五六公里,相信就算斯拉夫大军全线压上,也能抵挡一段时间。

但是,为了布置这样漫长的防线,锡安的干员们基本也都撒了出去,除了很少的一支机动部队之外,已经不剩下多余的人手了。

看着防线,潘龙担心地说:“这防线……怕是要硬拼了啊。”

“还没,还能再拖一段时间。”总指挥“医生”解释,“只是战斗会比上次更加激烈一些而已,并不至于到硬拼的地步。”

他回头指了指后方,潘龙循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看到大批干员正在修改地形,构筑新的防线。

“那些都是雇佣兵,让他们上这种战场,他们自己未必愿意,我们也未必放心。”“医生”解释说,“所以我安排他们布置战场,虽然辛苦一点,但至少没有生命危险。”

“不仅如此,我们还有大批的志愿者。”他继续说道,“这些志愿者们都是灵能者,很多人的能力还很强。他们缺乏足够的战斗训练,把他们当做士兵投入战场,是很不负责任的。但让他们帮忙构筑战场、提供后勤,却一点问题都没有。”

“要论人数,我们锡安其实缺少的不是‘有战斗力的人员’,而是‘经过训练的武装人员’。”

潘龙这才明白他的底气从何而来。

锡安加上周围那些临时的居民区,总人口怕是已经超过三十万。这么大规模的人口里面,能够选拔出的具有战斗力的灵能者自然数目庞大。

如果不考虑质量的话,或许锡安也能凑出个十万大军来。

“医生”不是个草菅人命的人,他不会让那些没经过军事训练的灵能者上战场。但只要愿意留下帮忙的,他也都安排了任务。

战斗不行,劳力总没问题。

不仅如此,潘龙仔细看去,还能看到很多人正在络绎不绝地赶来。他们在锡安干员们的安排下,前往一处处需要构筑阵地的地方,热火朝天地投入了阵地建设。

“可惜斯拉夫人来得太突然,等我们得到消息的时候,他们已经离我们很近了。”“医生”叹道,“如果我们能够提前一天得到消息,我有信心光是靠着锡安自己的力量,就能把他们的十万大军层层消耗,消耗到最后无力再战,只能狼狈撤退。”

说话间,又一轮战斗打响了。

面对如同潮水一般涌过来的斯拉夫军,已经打过不止一轮的锡安干员们没有半点紧张,冷静地发动攻击。

一支支箭矢,一发发法术,全都落在斯拉夫军之中。

潘龙隔得比较远,听不到斯拉夫人濒死的惨叫,可他能看到仅仅几秒钟的时间,斯拉夫军最先头的阵型就变得稀疏了许多。

但仅仅片刻之后,几倍于锡安方面的攻击,由下往上,朝着每一个高地落下。

“医生”眉头紧锁,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

大概一分钟后,他得到了前线的战损报告。

看着那份用符号和数字列举的报告,他闭上了眼睛,紧紧握住拳头,然后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松开拳头,睁开眼睛。

“继续作战。”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干涩,但却异常坚定,“精英小队,准备出击!”

潘龙一惊,没料到情况竟然这么恶劣。

他忍不住问:“现在就需要让精英小队出击了?”

他也是学过兵法的——北地男儿以从军为主要追求,兵法是大家的必修课,甭管精通不精通,基本的常识是必须要熟悉的——自然明白,精英出击,就意味着己方防线的压力太大,需要设法缓解一些压力。

当然,精英出击也可能是为了击破敌军,但现在显然不是那种情况。

“医生”重重地点头:“损失超乎我的预料……我从没想过,在我来不及指挥的情况下,战斗竟然会这么惨烈!”

潘龙顿时明白了,沉声说:“那把我也编进要出击的队伍里面吧。”

周围的众人大吃一惊,“奇美拉”更是连连摇头,长耳朵像是风车一样转来转去。

“不行的!怎么能让导师您参战呢!”

“是啊!就算我们都死在这里,也要保护您的安全!”

“您跟我们一起去的话,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打仗了……”

潘龙没回答,只是看着“医生”,继续沉声说:“你看过那份作战报告吧,我的实力,你应该很清楚。”

他又看向周围,说:“不是我吹牛,在我精疲力竭之前,一个人、一百个人、一万个人……对我来说,其实没什么区别。”

“如果能够把战场变成一条仅仅允许几个人通过的道路,我甚至有信心一个人就把十万大军全给打死!”

干员们先是一脸的不相信,但看到“医生”和“奇美拉”的表情,他们慢慢张开嘴巴,瞪大了眼睛看着潘龙。

大家这么熟,他们自然能从两位首领的脸上看出潘龙所说的是真是假。

无疑,潘龙说的这些,至少两位首领是认可的。

“医生”满脸的纠结,犹豫了好几秒钟,才叹了口气。

“您一定要注意安全。”他说,“千万别仗着自己防御力强,就去硬冲斯拉夫人的指挥中心!”

“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啊。”潘龙笑了,“如果我直接冲过去干掉他们指挥官的话……”

“想都别想!”“医生”大喝一声,随即放低了语调,“如果您真的想要去尝试斩首突袭的话,我会在下一轮或者下下轮防线上,为您准备一个合适的机会。但至少现在不行,现在绝对不行!”

潘龙倒也没固执,答应了他的要求。

片刻之后,换上了一身防护服的他,戴着头盔,混在一群精英干员里面,从一个早就布置好的山头冲了下去。

那个山头的位置特别好,周围视野开阔,非常适合狙击。斯拉夫军也将其作为进攻的重点,纠集了大批人马,黑压压一片朝着这边冲锋。

说来也巧,守卫这个山头的干员里面,还有潘龙的熟人。

年纪已经很大的蜥蜴人兰吉尔,就在这个阵地上。

除了他之外,这里还有两位医疗干员,以及几位使用不同远程武器的狙击干员。

其中一个长着鹿角、端着重弩的干员本事最为了得,她射击的速度比别人慢一些,但每一箭都能射中一个斯拉夫士兵的要害,一箭一个。

潘龙注意到,她射的全是那些穿着较为轻便护具的士兵,刻意避开了那些穿着重装甲的。

而那些穿重甲的,则由一个穿着蓝色兜袍的粉发少女负责,她用的是宛如手枪的轻型小弩,射速很快,而且每一个被她射中的斯拉夫士兵,身上都会泛起绿色的毒雾。

箭射不死,那就毒死他们算了。

只是,干员们的人数毕竟有限,面对着不断涌上来的斯拉夫大军,他们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潘龙向大家点点头,然后大吼一声,纵身跃起,犹如一块从山顶滚下来的巨石,率先撞进了斯拉夫军的战线之中。

第六十九章、无双

孙子有云: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意思就是说,善于打仗的人,会让己方军队进攻时候的形势宛若将巨大的圆石从山上滚下去那样猛烈,势不可挡。

潘龙现在的情况,恰恰就好像前贤所说的那样。

他的身体既沉重又坚固,比大石头凶恶得多。那个山头也颇为高耸险峻,最贴近他们防守阵地的这一段,坡度可能超过六十度,简直称得上是“峭壁”。

潘龙这一撞,甚至比从山顶滚下一块巨石更为猛烈。

轰隆一声,他就撞在了一个手持盾牌的斯拉夫士兵身上。

那士兵打扮和寻常士兵不大一样,约莫是个队长。他的身材极为壮硕,胳膊可能比一般人的腿还粗。手上的盾牌也又厚又重,简直像是门板一般。他的身手也相当了得,刚才锡安的狙击干员们不止一次向这边射箭,都被他用盾牌挡住,一个人都没能伤到。

在他的保护下,斯拉夫士兵已经占据了一小片区域,眼看着要布置阵型,联合施法,轰击锡安干员们的阵地。

所以,潘龙出击的时候,直接就选了他作为目标。

当双方重重地撞在一起的时候,一声巨响,震得周围的斯拉夫士兵们头晕眼花。

只见那身手不凡装备精良的斯拉夫重装队长犹如被重型卡车迎面撞上一样,直接就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鲜红的轨迹——却是没能撑得住这一撞的力量,喷出了不知道多少血。

一两秒钟之后,他重重地摔在远处的山石上,身体以一种活人绝对做不出来的诡异姿势躺着,一动不动。

那面又重又厚的盾牌已经扭曲变形,落在身边不远处。

这一撞,就把这个重装队长给撞死了!

看到这一幕,高处的锡安干员们都愣住了。

那个重装队长本事了得,他们三番两次想办法,都没能奈何得了对方,却不料“夏导师”出手只是一击,就把他给杀了。

“夏导师这么厉害?!”

“我也不知道啊……”

他们又惊又喜,斯拉夫士兵们则是又惊又怒。

眼前这人看起来年纪不大,身手却厉害得出奇。从陡峭的悬崖上一跃而下,不仅没摔死摔伤,反而趁势将己方一位高手杀死。

如此本领,实在可怖!

但他们只是一愣就回过神来,几个士兵大叫“为队长报仇”,就怒吼着挥舞武器冲向了潘龙。

面对几把刀剑,潘龙躲都没躲,任凭它们砍在自己身上,发出金铁交鸣的脆响,趁着两个士兵挥刀砍自己的空隙,双手一伸,抓住了他们握刀的手。

骨骼粉碎的声音响起,两个士兵的手顿时变得不成样子,疼得惨叫起来。

但他们的惨叫声才刚刚响起就戛然而止,却是潘龙飞快地起脚,接连两下,揣在他们的心窝上。

潘龙的力量何其惊人,这两脚踹中,两个人顿时就喷着血飞了出去,摔进后面的斯拉夫军人群里面,接连撞倒了好几个人,最后软绵绵犹如烂泥一般瘫在地上,胸口深深地凹陷,一丝气息都没了。

潘龙将双刀夺到手,立刻对着附近的斯拉夫士兵们挥刀就砍。

他并不懂得双刀的刀法,但以他的力量,其实也无所谓什么刀法。

一刀过去,敌人动作快能躲开也就罢了,动作慢的直接就是一刀两断。至于那些觉得自己本事不错,想要用兵器格挡的,自然是连兵器带人一块儿砍断。

在他的手上,两把制式军刀简直就像是倚天剑屠龙刀一般的神兵利器,所到之处无可抵挡,手挡手断、脚挡脚断、兵器挡兵器断,甚至就连一个重装士兵想要用盾牌抵挡,都被连人带盾砍成了两半。

这要是高手单挑,斯拉夫军中的高手们还能腾挪闪避一下。可这里是战场,腾挪的空间很小。

也就是说几句话的功夫,潘龙周围已经横七竖八躺下十几个斯拉夫士兵。几乎全都是一刀两断,运气好的砍在要害上,倒也死得干脆,运气差的没砍中要害,但鲜血狂喷,也是活不成,临死还要痛苦挣扎一番。

眼看潘龙如此凶悍,纵然斯拉夫人一向凶狠,也不由得被他震慑,稍稍后退了几步。

但战场之上哪里有什么可以后退的空间?后面的士兵已经源源不断地冲过来了。

潘龙大笑,挥着双刀,迎着大群的斯拉夫士兵冲了上去。

“一个打一群,我早就试过了,但是一个人砍十万人……我想都没想过。”

“今天,就让老子来体验一下,看看真人版三国无双是什么个感觉!”

说话间,他已经冲到了斯拉夫军的人群中。

刀光挥洒,鲜血喷涌。怒吼声、惨叫声、惊呼声、畏惧声,连成一片。

从高处看去,他就像是一台收割机,所到之处斯拉夫士兵们成片成片地倒下,宛如被收割的稻子一般。

“看起来斯拉夫人也不强啊……”有观战的人低声说。

“放你个屁!换你下去,信不信一秒钟就让给分尸了!”立刻有人怒骂,“用点脑子行不行!”

“咱们应该去帮忙吧?”有人说。

“怎么去?”

“用绳子缒下去?”

不止一个人低声笑了起来。

提出这建议的干员自己也笑了——用绳子缒下去?那是嫌自己的高度不够低,送给斯拉夫射手们当活靶子吗?

“我们还是给夏导师提供火力支援吧。”一个提着反曲弓的干员甩着身后的马尾巴,说,“至少要帮他守住背后才行!”

干员们纷纷点头,各自拿起武器,箭矢弩矢如同雨点一般地朝着斯拉夫军射了过去。

说实话,其实潘龙真不在乎有没有人给他守住背后。

他经过四次地煞淬体,身体的强度简直可以用钢浇铁铸来形容——不对,寻常钢铁,甚至可能还没他的身体结实。

以他的体魄,除非是眼睛或者耳孔之类穴窍,否则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什么“要害”可言。

背后捅他刀子?

何必那么麻烦呢,朝着心口捅就是,刀子不断,算它质量好。

斯拉夫士兵也的确是勇悍过人,就这一会儿,已经有好几个士兵试图用双手抱住他的手脚,限制住他的行动。

只可惜他们的体重太轻了一点。

想要限制潘龙的行动,平均每只手上起码也要上千斤,可一个斯拉夫士兵就算全身重装,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三百斤。

差得远呢!

潘龙只稍稍用力,这些想要牺牲自己来限制住他行动的斯拉夫士兵们就飞了出去。

他们不仅没有能够限制住他一丝一毫,反而被他当做投掷武器,朝着人群里面砸去,也不知道砸死砸伤了多少人。

片刻之后,潘龙已经冲出了几十米。

在他的身后尸横遍野,鲜血流得如同鲜红的山泉一般。而在他的面前,就算是最勇敢的斯拉夫士兵,也露出了惊惧之色,不敢再冲上来。

勇敢毕竟也是有极限的,面对不仅打不过,甚至都打不伤的对手,再多的勇气也会被消耗殆尽。

又过了片刻,潘龙已经杀出去超过一百米。

他所过之处全都是鲜血和尸骸,斯拉夫士兵们的尸体层层叠叠,数也数不清有多少。

唯一能够计数的,是他手上的双刀。

战斗到现在,他已经换了十四次刀,左手六次,右手八次。

制式军刀的质量并不差,可再好的刀也禁不住他那样蛮横地硬砍硬劈。所以往往用不了一会儿,他的刀就会折断甚至崩碎。

好在周围尸横遍野,随便捡一把刀就能用,倒也并不碍事。

潘龙将双刀挥舞得犹如刮风一般,所到之处阵阵腥风血雨。

死在他手下的斯拉夫士兵越来越多,斯拉夫军的高层也终于注意到了这边。

“锡安方面出现了一个极为厉害的高手,正在一路冲杀,我军抵挡不住!”

听着喇叭里面传来的前线指挥官气急败坏的声音,指挥中心里面的老将军面沉如水。

“真是想不到,那些罪人里面还有如此狠角色。”一个年纪也不小了的将军说,“让我不禁想起当初卡米尔骑士团冲锋时候的情景。”

“珀蓝特的骑士们虽然很愚蠢,但他们冲锋时候的威力,的确是厉害。”另一个头发花白的将军说,“记得当时我还是个前线军官,差点以为自己就要死了。”

“我比你们惨,我当时直接被撞昏了,事后才在死人堆里面醒过来。”又一个将军说。

他们相顾苦笑,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后怕。

虽然忠勇无双的卡米尔骑士团已经因为政治和经济等种种原因渐渐堕落,不复往日的威风,但这些老将军们可都是曾经亲身面对过卡米尔骑士团最后光辉的。

那样的光辉,只要面对过一次,就一辈子也忘不掉。

“好在,对手只有一个。”一个将军说。

“是啊,一个人……再怎么厉害,也是有限的。”

作为此战总帅的老将军打开通讯器,沉声说:“我不想听你解释有什么困难之类!我们有十万人,对方只有一个人!给我冲上去!一百个人不够就一千个人,队长不够就大队长,再不够就你上,你被他砍死的话老头子我亲自去会会他!”

“我只有一句话……斯拉夫帝国,不接受失败!”

说完,他关掉了通讯器。

片刻之后,又是一大批斯拉夫士兵被调派了过来,朝着潘龙冲了过去。

看着这些来势汹汹的敌人,潘龙笑了。

“我倒要看看,究竟需要死多少人,你们才会害怕!”

说着,他脚一勾,将旁边两个约莫是队长的长柄刀给挑了起来,落在手上。

双手各一把长柄刀,他的眼中杀气更盛,迎着斯拉夫大军走去。

“急着投胎的,尽管来吧!”



第七十章、千军万马,何足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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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龙一人双刀,在斯拉夫军的阵地之中越杀越远。

他的周围一层层一圈圈,全都是斯拉夫军的精锐。要么是入伍多年经历过很多战斗的老兵,要么是天资不凡起点就是别人终点的杰出人才。

这些精锐们平时是应该作为一支小队的核心,犹如蜘蛛网的节点,将整个军队统合起来的。但现在,他们却被从各自统领的节点抽了出来,汇集成一支军队,围攻潘龙。

这种做法显然是效率低下的,而且会损失巨大,可斯拉夫军的前线指挥官们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大概在三五分钟之前,潘龙刚刚冲破了斯拉夫军的前锋战线,冲到了一辆指挥车旁,将正在车子里面指挥作战的一个少校拽了出来,一刀砍死。

对于十万大军来说,区区一个少校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具体作战来说,一个少校被杀,意味着他指挥的大概五百人的军队被敌人给打穿了。

这还不算什么,更要命的是,潘龙还在朝着斯拉夫军的指挥总部继续前进。

虽然他之前跟“医生”讨论的时候,“医生”曾经劝他不要现在就尝试斩首突袭。但正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眼看现在居然有机会直捣黄龙一举成功,他当然要努力尝试一下。

反正经过这段时间的战斗,他已经确信斯拉夫军拿自己没办法。若是事不可为的话,自己转身逃跑,斯拉夫军绝对拦不住。

既然不会真的输光,梭哈一下又有什么关系

斯拉夫军方面却被他给杀得心惊肉跳,要知道他可不是笔直地朝着那少校杀过去的,而是在斯拉夫军阵地里面转来转去,才转到那少校的指挥车附近,然后眼前一亮,急急忙忙一路杀奔过去。

这一路上,死在他双刀之下的斯拉夫军,数量早已超过了三位数,甚至可能在奔着四位数高歌猛进。

斯拉夫人向来不在乎士兵的死活,以至于产生了“灰色牲口”这类嘲讽的说法。可就算是灰色牲口,那也是主人的财富啊。

一口气损失这么大的财富,主人是会心疼的。

所以斯拉夫军的总指挥官稍稍犹豫了一下,就作出了决定。

出动最精锐的预备队,并抽调各军骨干,组成对那个神秘高手的围剿部队!

军令如山,只是几分钟,一支远比之前任何部队都要精锐的斯拉夫军就赶到了潘龙这里,对他展开了围攻。

他们这一来,潘龙立刻感觉到了压力。

这群人实力不凡,每一个都有资格去锡安成为干员的队长,几乎个个都跟之前那个重装队长是一个等级的。

他一刀砍去,这些斯拉夫士兵们竟然没有哪怕一个中刀,全都能及时躲开。

而就在顷刻之间,他身上已经中了十几箭,每一箭射的都是要害,常人挨上一支就要送命。

叮叮当当的声音连成一片,震得潘龙自己都有些头晕。

……不对,也许他头晕的真实原因,是刚才有人一发重弩射中了他的太阳穴

潘龙依旧双刀挥舞如风,这次却很难再砍中敌人了。

那些斯拉夫精锐们早就事先得到情报,知道他神力无双不可硬挡,但凡冲上来跟他近战的,全都是动作敏捷身手矫健的人物,属于那种距离稍稍远点,就能空手接飞箭的类型。

因为地煞淬体的缘故,潘龙的力量和身体强度都变得极为强悍,可敏捷程度却大大下降。他还真追不上这些人。

一时间,他只能被四面围攻,双刀连连挥舞,却多半是徒劳,就算能砍到点什么,也不过就是砍断了敌人的兵器罢了。

他心中暗暗叹息,不由得产生了退意。

但就在他想要撤退的时候,眼角的余光之中,突然看到了一条竖起来的通讯天线。

这让他灵光一闪,有了主意。

这世界的通讯技术不怎么发达,想要让大军能够指挥顺利如臂使指,需要搭建几级的指挥平台。

那些团级的中层指挥官们就不用说了,这个级别的军队能够指挥妥当,关键在于无线电通讯。

而要确保通信顺畅,这些通讯天线是不可或缺的。

既然如此,他就有事情可做了。

想到这里,他急急忙忙朝着通讯天线的方向冲过去。

斯拉夫精锐们虽然能够压着他打,却没办法阻拦他的去路。被他一口气就冲到了通讯天线旁边,然后已经卷刃的左手刀挥出,足有小孩手臂那么粗的铜柱连带着上面的天线一起断裂,轰然倒下。

围攻他的众人微微一愣,随即就有人反应过来。

“糟糕!他把通讯天线给砍了!”

“难道他还要再去砍别的通讯天线”

“别说出来啊!”

潘龙正要离开,突然眼睛一亮,扔掉了已经没多大用处的双刀,把那根沉重的铜柱给提了起来。

这铜柱是用来支撑通讯天线的,既沉重又坚固,而且相当长,重心的位置颇为不妙。也就是他神力无双,换个一般人,就算能够扛得起来,也别想当做武器施展。

但在他的手上,这根长得惊人的铜柱顿时就变成了一条棍棒,挥舞间风声呼啸,一下子就能扫过一大片空间。

那些围攻他的斯拉夫精锐们哪里见过这种“奇门兵器”!顿时被打得手忙脚乱。

一棍子扫过去,至少有二三十个来不及躲闪,被结结实实打中。

这一棍潘龙用上了六七分力气,加上铜柱本身的重量,力道之大令人心惊胆战。被直接打中的自然当场就死了,就算只是被扫了一下,也筋断骨裂,伤势不轻。

只一棍,围攻潘龙的阵势就散乱了开来。

潘龙大喜,挥舞铜柱,又是一个横扫。

斯拉夫精锐们眼看沉重的铜柱呼啸而来,不由得人人惊惧。

挨这么一下,就算大力士也扛不住啊!

他们或者跳起来,或者趴下去,纷纷躲闪。

因为之前已经目睹过一次的缘故,这些精锐们倒是没有被潘龙这一棍打到几个。但他们的围攻阵势,却已经彻底崩溃了。

潘龙哈哈大笑,双手将铜柱转得如同车轮一般,自己则大摇大摆地向远处走去。

想要冲击斯拉夫军的总指挥中心,暂时看来的确是不大容易。但他可以换个思路,扫荡那些中层的指挥部啊。

总指挥中心是大脑,那么这些中层的指挥部就是关节。只要把关节都给打断了,“斯拉夫军”这只庞然巨兽,也就失去害人的能力了。

眼看着巨大的铜柱呼啸而来,斯拉夫士兵一个个脸色煞白,除了狼狈撤退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可想。

几千斤的东西呼啸着挥舞起来,实在不是人力能够抵挡得住的。

当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自然也有神力过人之辈,没准甚至有能够跟潘龙掰腕子的强人。但至少现在,此时此地,斯拉夫军真的找不出这么一个人来。

铜柱在空中旋转,速度并不是很快,呼啸声显得有些低沉。

但在斯拉夫军听来,这低沉的呼啸声就像是来自地狱的勾魂令,让他们手软脚软,提不起半点勇气。

潘龙所到之处,斯拉夫军直接溃散,没有人能够稍稍抵挡他分毫。

并不是没有勇士想要挡住他,相反,时不时就有人高马大,一身重甲手持大盾的重装战士冲出来,想要拦住那根挥舞的铜柱。

但他们的下场全都是犹如被全垒打的棒球一般,直接连人带盾牌飞了出去,至于飞到了哪里……人群混乱,一时间也看不清。

只是几分钟的时间,斯拉夫军阵地的中部,衔接前锋和中军的地方,就乱成了一团。

一直在关注潘龙的“医生”自然第一时间发现了这种情况,他的眼睛顿时就亮了。

“好机会!”他忍不住赞了一声,然后命令锡安的近战干员们立刻出击,全力反扑。

斯拉夫军的前锋们苦战不利,士气原本就已经受到挫折,此刻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后方突然混乱,但却能清清楚楚听得到惨叫声和慌乱声,一时间人心浮动,不少人都产生了退却的念头。

锡安的干员们抓住这个机会反攻,立刻就击溃了一支斯拉夫部队。他们在“医生”的指挥下驱赶溃兵冲击敌阵,只一会儿,整个斯拉夫军的前线就处处溃败,眼看着一场大败在所难免。

指挥中心里面,老将军听着前线的报告,深深地叹了口气:“没办法,暂时撤军,重整旗鼓。”

当斯拉夫军终于全军后退的时候,欢呼声漫山遍野。

“锡安万岁!”

“夏导师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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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潘龙的心魔

斯拉夫军终于撤退了。

潘龙也安全地撤回了锡安。

他浑身上下一片猩红,还挂着一些来自于人体的小零碎,看起来真是狰狞恐怖,不像个高手,倒像是个变态杀人魔。

而更让人害怕的,是他的眼神。

锡安众人都知道,夏导师是个性格平和的人,除了偶尔会跟人争执两句之外,平时看起来似乎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但此刻,他的眼神却阴森而冰冷,看不到半点可以称得上善意的东西,完完全全都是杀机和憎恨。

只是跟他的眼神对视了一下,好几个干员就忍不住微微发抖,更有人小心翼翼地退到了别人的身后,努力跟他拉开距离。

更可怕的是,那阴森冰冷的杀气还在不断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混合着浓厚的血腥味,更加令人恐惧。

一些感觉敏锐的干员甚至不需要看到他的眼睛,仅仅停留在他的身边,感受到那股混着血腥味的杀气,就不由得心惊胆战,连话都说不出来。

“奇美拉”就是其中之一,小姑娘看到他大发神威,本来想要凑过来跟他说几句话,结果到了面前,被他的杀气一冲,没开口就灰溜溜地跑了,连耳朵都耷拉了下来,看起来被吓得不轻。

“医生”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安排他去洗澡换衣服。

潘龙在花洒下面冲了二十分钟,全身用了三回沐浴露,又在浴缸里面跑了半个钟头,但等他换好衣服出来,浑身却依然散发着冰冷的气息,让人不敢接近。

看着他的模样,“医生”忍不住摇头。

“夏导师,您不能再上战场了。”他说,“您的精神状态很糟糕,再上战场的话,我担心您会发疯。”

潘龙左边的嘴角稍稍翘起了一下,回答:“我的状态没问题。”

“您自己照照镜子,哪里‘没问题’了?”“医生”叹道,“我不知道您过去究竟经历过什么,但您当时肯定就已经发过一次疯。幸运的是,您恢复了过来,并且基本恢复了正常。可是您毕竟已经疯过一回,再受到强烈刺激的话,很容易就会又一次陷入疯狂。”

潘龙没回答,眼神变得越发阴冷。

“我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之一,您要相信我!”“医生”强调说,“您现在绝对不能再受到强烈刺激了,否则的话……”

他一边说,一变仔细观察着潘龙,突然脸色一变,自己否定了自己的判断:“不对!您之前应该还疯过一次,比这次发疯的时间要更早一些。两次发疯之间,您大概是接受过某种治疗,才让精神状态基本恢复了正常……”

他若有所思地说:“您接受的治疗很高级,几乎完全恢复了您的精神状态。但您的内心依然存在着疯狂的倾向,所以才会在第二次受到刺激的时候再次陷入疯狂状态。不过你第二次疯的程度并不严重,可能只是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相对来说好得多……”

他渐渐自言自语,作为一个专业人士,偶然见到这样奇异的病例,让他不由得兴奋起来。

“您第一次的痛苦在精神方面,第二次的痛苦在身体方面,两次的痛苦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抵消,反而让您的精神状态变得更好——但这种情况并不是什么好事,您之前的稳定其实是很脆弱的,一不小心就会崩溃……嗯,就像现在这样。”

潘龙没回答,他只觉得“医生”这家伙真的很烦。

再上战场会发疯?什么叫发疯?他自我感觉状态挺好的。

战场厮杀,当然是越凶狠越残暴越好,难道还要文质彬彬斯条慢理地先互相行个礼,再自报家门,最后捉对厮杀吗?

你特么不是当医生的,是拍喜剧片的吧!

“医生”自然看得出潘龙的不耐烦。

这些年来,他为灵能感染者们治疗,也不知道见过多少精神状态有问题的人。潘龙现在的状态,还算是比较轻的呢。

其实,如果不是“夏导师”身份尊贵,堪称是拯救这个世界的伟人,他才不在乎这点问题呢。

不就是精神异常,攻击性大大增强嘛,在这世界上,这样的人稀罕吗?一点也不稀罕啊。

远的不说,光是锡安的干员里面,情况比他更严重的就比比皆是。

“医生”更加在意的是,以潘龙现在的状态,究竟是该静养好呢?还是该继续受到刺激?

他仔细权衡,不敢轻易决定。

如果换成一般人,他肯定会建议对方静养——就像他之前说的那样。

静养未必是最好的选择,但肯定不会是坏选择。对于精神状态有问题的人来说,稳妥第一。

但是……将需要治疗的对象换成“夏导师”的话,“医生”就不愿意只满足于稳妥,而想要帮助对方将病症治好。

“夏导师”可以称得上是治疗了这个世界的人,不竭心尽力将对方治好,他的良心过意不去。

仔细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医生”咬了咬牙,下定了决心。

指望着靠静养恢复到之前那脆弱的平衡,当然可以,但意义不大。

与其如此,不如下一剂狠药!

他拿出了几个药瓶,递给潘龙。

“夏导师,如果您一定要再上战场的话,记得把这几瓶药给喝了。”

“这是什么?”潘龙接过一个小小的药瓶,随口问道。

“这其实是我之前给自己用的药,主材料是灵能结晶,效果是恢复理智。”“医生”笑着说,“在这世界上,也就我们这种原人类能够把它当药吃,换成别人,一口下肚就要去掉半条命,不死都要疯掉。”

“就这么一瓶,能恢复理智?”潘龙不信。

理智这东西,说白了就是人的精神状态。理智出了问题,一瓶药就能恢复?

你这药怕不是海字开头因字结尾,贩卖五十克就要枪毙的那种吧?

“这是根据我自己的情况研制出来的,效果还不错。”“医生”笑着说,“有兴趣尝尝吗?”

潘龙稍稍犹豫了一下,拧开瓶盖,一口喝了下去。

过了片刻,他的眼神变得柔和了许多,身上的杀气也收敛了不少。

“这药果然奇妙!”他忍不住赞了一句,“我刚才的情况已经很糟糕,想不到一瓶药就让我恢复了不少。”

现在他的精神状态已经恢复过来,顿时意识到自己之前的状态大有问题。只怕是在战场上杀戮过重,引发了心魔。

仙门功法比武道功法威力强大,进境也更快,但却多了一重额外的风险,就是心魔。

武者天天磨炼身躯、打熬真气,一身修为纯在血肉经脉之间,无论修为多高,对于精神状态也没什么影响。但修士不同,吐纳灵气、搬运周天的过程中,除了修炼身体和真气,也会修炼魂魄元神。

魂魄元神的改变,自然就会影响到人的精神状态。

而如果一个人的心中有特别挂念,始终放不下的事情,久而久之,就可能形成“心魔”。

心魔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只是一股执念。所谓执念成魔,一旦执念强烈到形成了“心魔”,就可能让修士的思想和精神产生强烈的偏移,甚至于性情大变。

潘龙自然也是有执念的,他最大的执念就是因为当初行侠仗义的时候想要多救些人,结果导致泄露行踪,被何天魁追杀,一行人全都惨死当场。

如果不是他有能够起死回生的秘宝,那一次就连他自己都死了。

从那之后,他就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执念——除恶务尽,有仇必报。

而这一次,面对来势汹汹的斯拉夫大军,他孤身闯阵,杀人无数,就触动了心魔。

刚才,他的心里面翻来覆去,全是一个“杀”字。

杀光那些斯拉夫士兵!

杀了他们的总指挥官!

杀到斯拉夫帝国的首都去!

杀了那个发动战争的暴君!

除恶务尽,杀!杀!杀!

这想法并不错,但不该这么偏激。

发动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自然是该杀的。但要说把这些斯拉夫士兵都杀光,那就过分了。

修士当然不需要遵守什么清规戒律,但也不该是铁血的审判官。

惩治那些人间律法不能惩治的首恶之徒,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事情,还是交给人间律法自己去处理的好。

否则的话,杀人太多,血气太重,对于感应天地元气,乃至于天人合一,大有妨碍。

更不要说,如果彻底被心魔控制,就会什么别的念头都没有,整天只是忙着到处铲奸除恶,甚至连自己的修炼都会扔到一边。

那岂不是弄错方向了吗?

自身强大,才能不断消灭更强的邪恶,要讲究可持续发展嘛!

潘龙的心魔总的来说还不算强,也不太偏颇。有些修士的心魔格外的强大,或者方向偏得厉害,一旦发作起来,简直判若两人,跟精神病双重人格差不多。

到了那一步,他就不再是他,而是一个偏激而强大的“自己”。

用通俗的说法,叫入魔太深,已经被心魔取代。

回忆自己之前的情况,潘龙不由得有些后怕,也对“医生”的药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这药竟然可以缓解入魔,当真是不可思议!

九州世界自然也有能够缓解入魔的宝物和灵药,但都很难得到。相比之下,“医生”这里的理智恢复药剂,或许效果不如九州世界的那些东西,但似乎数量还挺多的呢。

他不由得琢磨……这药,似乎可以考虑带点回去?

第七十二章、念天地之悠悠

恢复理智之后,潘龙饱餐一顿,就带着几瓶理智恢复药剂去了前线。

倒不是他不想要睡一觉,而是按照“医生”的判断,斯拉夫军等到天黑之后,会发动进攻——而且会是持续一整夜的进攻。

现在时间的优势可不在斯拉夫人那边,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傍晚左右,九州联合的军队就能赶到。九州联合打外敌的时候一向是拼了老命往死里硬磕的,十万大军也未必顶得住。

而且,顶得住又怎么样呢?这里可是九州联合的地盘!

九州联合以九座世界闻名的超大型移动城市为基础,联合了大量的大中小型移动城市,组成了全世界人口最为庞大的国家。

在整个世界,他们是唯一动员人口超过斯拉夫的大国。而且若论工业水平,他们比斯拉夫还更强一些。

也就是这个时代对外侵略没多大用处,否则的话,两个毗邻的大国可能早就打起来了。

这次斯拉夫人打破了彼此的默契,悍然入侵九州联合的疆域,已经彻底激怒了这个平时在国际上没什么存在感的国家。九州联合的外交发言人甚至都没长篇大论,只说了一句“辱人者必自辱,害人者必害己,勿谓言之不预”。

所谓“话越少,事越大”,牵涉到一个国家的大政,只说这么短短的十八个字……别说那些懂行的人,就算潘龙这个对政治没什么敏感嗅觉的,也清楚地闻到了硝烟的味道。

用“医生”的说法就是:“现在已经不是斯拉夫人想不想打的问题,而是他们能不能在九州联合军队赶到之前逃跑,免得全军覆没的问题了。”

当这新闻在锡安公开播放的时候,所有留下的人都欢欣鼓舞,欢呼声丝毫不亚于之前斯拉夫军撤退的时候。

更让人高兴的是,以九州建设为首的几个企业领导一起来拜访了锡安的首领们。他们表示,将会全力帮助锡安构筑防线。甚至于……如果锡安方面兵力不足,九州建设的工人们也愿意换上戎装,暂时转职士兵!

这承诺的份量沉重得让一贯冷漠和毒舌的“女王”都默然无言,“医生”连连道谢不说,“奇美拉”更是感动得眼泪都流了下来。

但他们事后讨论时,却一致同意,绝对不能让九州建设的工人们上战场。

或许这些强壮而富有纪律的工人们换上军装之后会是不错的士兵——至少能够达到预备役的水平,但锡安实在做不出让工人们去上战场的事情来。

而且……如果锡安的干员们都顶不住了,那其实加上这些工人们,也于事无补,不过是让他们白白送命罢了。

最终,“医生”安排这些工人们帮忙疏散居住区的平民,保护这些平民朝着九州联合内陆方向转移。

他们能做到这些,也就足够了。

相比这些工人,他倒是对于潘龙更加重视和在意一些。

不仅仅因为潘龙的身份,也因为潘龙的武力。

之前那场战斗里面,潘龙大发神威,以一己之力冲破斯拉夫军的前锋战线,扰乱了斯拉夫军的中军,给锡安反攻制造了有利条件,以至于逼迫斯拉夫军不得不撤军整顿。

如此神勇的人物,“医生”只在传说里面听说过。

据说前些年恶魔族内战的时候,有一位盖世强者一人一剑镇压双方,推动了和平的到来。他不曾亲眼见过那位剑神,想来如果传说是真的,大概就是这样的人物吧?

有这样一位强者帮助己方,让他对于“拖延时间”这个作战计划多了不少信心。

但同时,他也在担心潘龙的精神状态。

理智恢复药剂对潘龙有效果,这是好事。意味着他可以试试让潘龙通过杀戮来释放压力,再用药剂恢复过来。

像这样重复几次的话,可以把内心积累的压力完全释放掉。虽然不能彻底根治,但起码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面,都不会再发病了。

可惜的是理智恢复药剂的保质期不长,而潘龙说了,等编纂完教材就要离开锡安,去寻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修炼,就算再踏入红尘,也是隐姓埋名,不会再跟天下大事有半点牵连。

否则的话,“医生”真的想要让他留下,成为锡安的第四位领袖。

等“夏氏锻炼法”普及之后,锡安将要转型,从灵能感染者治疗中心,转型为一个以制药、贵金属和精密机械制造为主要产业的商业集团。

到时候,锡安的生活条件会比现在更好,可以提供给潘龙的待遇也能大大增加。

然而这位导师淡泊名利,又或者是对于人类社会已经彻底灰心,总之不管他怎么劝说,潘龙都一口咬定自己会“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最终他也无法可想,只能遗憾地作罢。

……其实潘龙还真挺想要继续留下的,奈何山海经残片储存的灵气是有限的,他没办法在一个世界里面居住太长的时间。

上次在“勇者的老师”那个世界里面,他前后居住了三个月左右,就差不多耗尽了灵气。这次应该也不会例外。

而算算时间,从他进入这个世界到现在,也已经两个多月过去了。

打完这一仗,抓紧时间编好教材,他想不走也不行。

唯一遗憾的是理智恢复药剂的保质期太短,带回去也没办法长期保存,只能作罢。

坐在距离斯拉夫军最近的一个山头上,看着正在夕阳下整军的斯拉夫大军,潘龙暗暗地叹了口气。

(山海经残片的世界挺好的,在每个世界,我都很有收获,也都过得很充实。)

(只可惜,对于这些世界来说,我注定只是个匆匆过客。)

(就算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顶了天也不过三个月左右。这么短的时间,除了给自己留下一些回忆,还能得到什么呢?)

(陈子昂有云,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如此的心境,我现在也能体会到几分了。)

他摇摇头,心中有些惆怅。

不知道是不是理智恢复药剂的效果,现在他感觉自己的思绪比平时纤细很多。思考的时候,时不时就冒出两句诗歌来。

要是能够一直保持这个心态,没准他回到九州世界之后,可以效仿老爹年轻时候的做法,去考个诗词文赋科的举人……

(不,还是算了。我要是在考场上写出个“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来,就算大夏皇朝不以文字而入罪,至少也是天下闻名……这太高调,不妥,不妥!)

想到这里,他又不由得暗暗好笑。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前面斯拉夫军营里面传来了惨叫声。

那是人临死时候的悲鸣。

“这是怎么了?”他惊讶地问,“对方闹内讧了吗?”

旁边一个同样出身斯拉夫帝国的干员冷笑,眼神阴沉地看着前方:“内讧?灰色牲口怎么会反抗主人?这是主人不满意了,在责罚牲口呢。”

“啊?”

“斯拉夫帝国的规矩,打了败仗的话,要调查战败的主要责任人。”另一个干员解释说,“人少的话就都处死,人多的话就抽签处死。这是他们在处死‘战犯’呢。”

潘龙目瞪口呆,看着那片正在不断传来惨叫声的军营,不由得汗毛倒竖,从心底升起凉意。

世界上竟然有如此残暴的军队?

这样的国家,真的是活该灭亡!

第七十三章、双头鹰的凋落

天色渐渐晚了,斯拉夫军营里面也渐渐安静下来。

看起来,这段时间似乎是要风平浪静的样子。

但锡安的干员们却更加紧张,虽然老江湖们劝大家抓紧时间睡一会儿,但此时此地,有几个人能睡得着?

潘龙就是极少数能睡得着的之一,他倒也心宽,横竖尚未开战,此刻吃饱喝足,不好好睡他一觉,养足了精神等着大战一场,还能干什么?

担心?紧张?那样就让自己的实力增长一丝一毫么?

他躺在石头上,不一会儿就传出了鼾声。鼾声倒也并不响亮,但在一片紧张的气氛里面,却显得格外刺耳。

锡安干员们见他如此坦然放松,原本紧张的心情也不由得渐渐放松下来。过得片刻,陆陆续续也有人跟着躺下睡着。

大家经过好几个小时的奋战,就算是没有参战的,也一直忙着布置阵地、运送物资,早就累得不行。此刻放松下来,哪里还能不困?

渐渐地,锡安的阵地上,鼾声连成了一片。

斯拉夫军指挥部,老将军听了侦察兵的报告,花白的眉毛抖动了一下,说:“锡安倒是厉害,一群旁门左道出身的角色,竟然能够在大战之前还睡得着。那人非但兵法了得,治军的本事也是不凡。”

有将领问:“那我们要不要派出一支部队去进攻?至少不能让他们睡安稳了吧。”

老将军摇头:“要是我们还有十天八天的时间,我肯定早就把军队分成三份轮番进攻,二十四小时都不停,打不死他们,也要累死他们。但我们总共只剩下一夜加上大半天,最迟到明天中午的时候就必须要撤……来不及了。”

他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不过,我可不觉得他们能够过得了今天夜里这一关!”

“好了,大家也睡一睡吧,今天这一夜,可没得觉睡。”

战场完全静了下来,两边都在睡觉。

太阳渐渐落山,旷野里面一片寂静,盘旋在这里的杀气,依然让鸟兽都不敢靠近,只有风声。

但上万公里之外,斯拉夫帝国的首都“第三新罗马”,此刻却非常的热闹。

现在正是下午下班的时间,来自于各个企业和部门的职工们正匆匆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各个商店、市场也正抓紧这最后的一轮晚高峰,努力做今天最重要的一波大生意。

但此时,却有不止一处人群密集的地方,响起了震耳欲聋的轰鸣。

烈焰和火光从第三新罗马市内好几个地方一起涌出,人群顿时就变得慌乱起来。

“爆……爆炸?!”

“有敌人来袭击了吗?”

“怎……怎么可能!这可是伟大的斯拉夫帝国的首都啊!”

“救命啊!”

慌乱很快形成了恐慌,急着逃命的人们互相拥挤着,都想要努力逃得更远一些,却被彼此挤住,谁也没办法很快离开。

斯拉夫的军警们大吃一惊,立刻动手疏散人群。

这个世界因为灾难频发的缘故,救灾抢险的技术也比较发达。只是毕竟思想上比较落后,没有什么防灾演练,真到了关键时刻,该乱的依旧是乱。

可斯拉夫人倒也有他们独特的办法。眼看着场面乱糟糟的施展不开,一个军官二话不说就下令士兵们端起长矛,然后喝令人群不分男女老幼,全都在五秒钟之内趴下,不趴下的,一律以乱党论处,当场格杀!

片刻之后,惨叫声连成一片,也不知道多少人无辜枉死。

但混乱的场面还真的就被他给压了下来,全副武装的士兵们毫不在意地从趴在地上的人群中奔跑过去,就算踩到了谁,也没人敢跳起来提半句意见。

可这么凶悍的军官毕竟也不多,尤其是几个上流社会常常出入的高级商场,就算再凶悍的军官也不敢下令动手——他敢说动手,那些个贵族的保镖就敢当场格杀他。

在斯拉夫帝国,皇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可皇权之下,就轮到贵族了。

区区几个军官,就算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杀了也就杀了。胆敢以下犯上?那就不是杀他一个的问题,一整支部队都要集体处决的。

一座高级商场的保安室内,白发的少年坐在旋转椅上,露出似乎有些天真的笑容。

“啊呀呀,大家怎么都不进来呢?演员不进场的话,戏还怎么演?”

他拿出一本薄薄的笔记本,翻开看了看,嘀咕:“我这可是第一次独立指挥,虽然或许也是最后一次……但人生最重要的一场戏,一定要演好才行。”

说着,他用一根手杖敲了敲地面,周围几个身体扭曲成怪异形状的人就用绝对会扭到腰的动作向他敬礼,然后一歪一斜地走了出去。

少年微笑着,看着一个个监视器里面传来的画面。

斯拉夫军队和贵族的保镖们,正在焦急地到处寻找。

“慢慢找吧,反正,最后都是要过来的。”

说着,他转头看向旁边。

几个肥头大耳的贵族被吊在空中,他们身边是浓妆艳抹的女人。但本该躺在他们怀里的千娇百媚的女人们,现在却怪异而扭曲地笑着,手持一把把小小的餐刀,正在这些贵族们的身上切割。

“只希望他们能够来得快一点,要是太迟了的话,这边的演员可能坚持不到那个时候啊。”

少年嘀咕着,露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呵呵,反正不关我的事。”

另外一处人群密集的轻轨车站,则已经燃起了熊熊烈焰。

一群头上有角的恶魔族感染者们,肆无忌惮地施展着法术,将周围烧成了一片火海。

许多斯拉夫的军警都在朝着这边赶来,但他们没有哪怕一个能够冲到火焰附近,全都在路上就被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火焰或者炸弹击中,惨叫着烧成了一团团的人形火炬。

“敌袭!敌袭!”

有人在声嘶力竭地大叫:“军队呢!军队在哪里!敌人很多,很强!”

但他也没叫喊多久,很快,就伴随着“不要过来!救命!”的声音,戛然而止。

然后,火焰继续弥漫。

火海之中,有女人在轻笑。

“烧吧,闹吧,混乱吧,哀嚎吧,长久以来压迫感染者的斯拉夫人啊,这是你们应得的!”

另外一处,混乱的人群之中,有一些人影不断闪烁。他们如同鬼魅一般,仿佛没有实体,密集的人群似乎对他们没有半点影响。

在这些人影之中,有个瘦小的身影移动得特别快,下手也特别狠辣。

她每次都会选择一个穿着比较端正乃至于华丽的人身边停下,然后一刀捅进对方的腰腹之间,再径直离开。

腰腹间中刀,既是致命伤,一时间却又往往不会立刻死去。那些中刀的人凄厉地哭喊惨叫,周围的人吓得尖叫逃窜……于是场面更加混乱,简直就像是地狱之门大开,魑魅魍魉都冲出来了一般。

几个精锐的士兵急匆匆的赶来,看到这一幕,气得胡子都要倒竖起来,一个个哇呀呀大吼着,举起军刀就冲了过来。

但他们才冲到半路,就听到有人在旁边说“总算遇到几个有价值的目标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次,他们中刀的位置都是咽喉、心窝、颈椎之类一刀毙命的要害部位。

第三新罗马的一处交通要道,许多倾倒的车辆被人为地布置成了街垒。感染者们从这些街垒的后面投掷燃烧瓶和榴弹,四面乱炸。

大群的斯拉夫军警已经包围了这里,正在呼啦啦地进攻,但却一时间攻不进去。

他们压根就没考虑过给自己留条后路好撤退的问题。

早在来斯拉夫帝国的路上,首领就已经告诉大家,这一次有去无回。

有本事活下来,是你能耐。活不下来,死了,那也是理所当然。

这次,就连首领都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感染者们的希望已经到来,美好的明天触手可及。他们这些感染程度太严重的,大概怎么都来不及的,难道不应该为了全体感染者们的希望而奋斗吗?

反正感染者都是要死的,反正重症病人本来就离死不远,能够死得有价值一些,死在消灭强敌,维护大家利益的战斗里面,不亏!

所以他们来了,带上了所有的武器装备,在第三新罗马市内到处袭击。

反正斯拉夫帝国是所有感染者的死敌,长久以来,不知道多少感染者被他们迫害而死。现在的袭击,只是稍稍取回一些利息罢了。

首领早就分析过,一旦灵能感染的问题被解决,感染者们从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变成有特殊能力的突出贡献者,那么整个世界的风气就会有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在这种情况下,过去疯狂迫害感染者的斯拉夫帝国,必定会被全世界的感染者们群起而围攻,这个残暴而邪恶的帝国,距离灭亡之日已经屈指可数。

这些分析让大家欢欣鼓舞,所有人都斗志昂扬。

他们不怕死,相反,只要能看见希望,他们可以很愉快地笑着去死。

就是今天,就是现在!

“大家坚持住!”有人大喊,“为了明天!”

许多个声音回应着他,然后又是一波猛烈的还击,将原本几乎就要冲进街垒的斯拉夫军警打退了出去。

最为引人注目的,还是第三新罗马市大门附近,一群穿着厚厚防护服的感染者们脱掉了他们的防护服,冰冷刺骨的白雾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朝着四面八方迅速蔓延。

“敌袭!”驻守大门的军队立刻赶来,却被寒气侵袭,脚步不由得越来越慢。

严寒剥夺了他们的体力,让他们举步维艰。最后,当他们再也迈不动步子的时候,白霜似乎有生命一般裹了上来。

片刻之后,白霜散去,一具具冰冻的人体伫立在那里,宛如雕塑一般。

从大门开始,白霜飞快地蔓延,朝着四面八方扩散。

所到之处,无论是人还是物品,全都渐渐冰冻。

因为斯拉夫帝国地处寒冷的北方,所以第三新罗马市一直很注重防寒工作,所有的机械都有专门的防寒设计。

但在这白霜面前,那些专门为了抵御严寒而作的设计根本没能发挥效果,只一会儿,许多机械就已经停止了运转。

移动城市说白了就是一台超大型的车辆,里面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机械。一旦被冰冻而停止运作,立刻到处都出了问题。

首先出问题的,就是用来快速移动的电梯。

没有了电梯,士兵们就只能靠两条腿走路,而且还要绕路,赶来的速度大大降低。

这让那些怪异的感染者们有足够的时间来作更多的布置。

他们在城市里面不断设置看起来像是祭坛的东西,一个祭坛完成之后,很快就会从里面喷发出大量的寒气,化作那种严寒的白霜,到处蔓延。

在所有祭坛的中央,是一个特别大的祭坛,一个身上已经全部都是青灰色灵能感染痕迹的女人,正被用许多铁链锁着,躺在祭坛上。

她是这群使用寒气的感染者们的首领,也是这世界上最擅长使用严寒法术的术士。

过去,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疯狂甚至死掉,她始终不敢全力以赴。

但现在,她什么顾虑都放下了。

为了感染者们的未来,为了已经可以看到的希望,爆炸也好、发疯也好、变成怪物也好……她什么都不在乎!

还有更多的感染者们以一个个高手为队长,组成各个小队,在第三新罗马市内到处袭击和破坏。

按照计划,他们不在乎杀伤多少人,也不在乎破坏多少设备,只是在全心全意地制造恐慌情绪,推动这种情绪犹如瘟疫一般,在整个城市里面蔓延。

很快,伟大的皇帝陛下就得到了报告。

当得知一群虫豸般的感染者居然胆敢在伟大的第三新罗马市内搞破坏,皇帝陛下气得把一尊心爱的雕像都砸了。

“让近卫军出动!让卫队出动!让宪兵出动!”他挥着手,声嘶力竭地大吼,“把那些歹徒们都逮捕起来……不!把他们就地处死!我一个俘虏都不要,全给我就地处死!”

侍从和卫兵们心惊胆战地冲了出去,急匆匆地奔赴各处混乱地区,展开镇压。

因为怒吼,皇帝陛下稍稍有些疲惫,坐在椅子上休息。

就在这时,书房的房门被推开了。

“请问,斯拉夫皇帝陛下在吗?”一个有着华丽双角的银发女人走了进来,“你好,我是‘合众’的首领,想要跟你谈一笔生意。”

皇帝陛下的脸因为惊恐和愤怒而扭曲,失声大叫:“卫兵!卫兵!”

银发女人叹了口气:“大家都是当首领的人,死到临头,你就不能体面些吗?”

片刻之后,大群卫兵和高手蜂拥而至,来保护他们的皇帝。

但他们才走到书房的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了笑声。

那是愉快的、释然的、放下了一切负担的笑声。

下一瞬间,整个书房轰然爆炸,剧烈的冲击波撕裂了坚固的金属结构,将大半个皇宫都化成了废墟。

冲击波之后,烈焰随之袭来。

被冲击波轰上天的双头鹰旗帜缓缓飘落,正好被升腾起来的烈焰一卷,烧成了一团灰烬。

第七十四章、虎兕出于柙

第三新罗马市遭到袭击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世界各方。

得到这个消息,大多数的人都感叹“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或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某些对感染者怀有强烈敌意的则感叹“眼看黎明将至,我们的支柱却在黎明到来之前倒下了”。

当然,哈哈大笑的人更多。据说珀蓝特王国的国王就狂笑着喝了好几瓶酒,醉到边笑边哭,临睡着的时候还没忘了叮嘱将军们早点做好准备,倾尽全国之力去打一场复仇之战。

但无论怎么样,只有那些消息灵通的人,才能得到这个消息。

这其中并不包括距离锡安不远的那支斯拉夫军队。

他们在夜色之中醒来,点亮篝火照明,沉默地向锡安的阵地发起了攻击。

这次的战况比白天要激烈得多,斯拉夫人完全不在乎伤亡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夜色本身就是极好的掩护,让锡安射手们的火力大大下降了。

在白天可以百发百中箭无虚发的高手,在夜里大概就只能十中七八。至于那些白天也只能十中七八的,夜色下的命中率往往只有两三成甚至还不到。

两三成的命中率其实已经不低,如果彼此兵力相当,这个等级的命中率足以让防守方把进攻方压得抬不起头来,敢硬冲的话就要全部死在阵地上。

可是,双方的兵力差距实在太大了!

不仅如此,斯拉夫军的术士们经过一番休息,已经完全恢复。他们组成了一个个法阵,联合起来施展法术,一颗颗巨大的火球从地面飞起来,只要锡安的术士不能第一时间将其拦截,落到锡安的阵地上,往往就是好几条人命。

这场夜色下的战斗,从一开始就打成了人命之间的交换。

潘龙当然也第一时间参战,他挥舞着九州建设的工程人员紧急赶制出来的一把巨型长刀,在斯拉夫军中横冲直撞。

那把长刀称得上是九州建设的最高技术结晶,它的结构和著名的青龙偃月刀相似,长长的刀柄是用来给移动城市当支撑架的高强度合金,刀身则是混合了灵能碎片的特殊金属。依靠着刀柄和刀身上的法术符文,在战斗中可以不断凝聚法力,过一段时间就发出一记巨大的风刃,一下子能够斩断好几个人。

这兵器重量超过三千斤,一般人能够被它给活活压死,但在潘龙手上却十分顺手,甚至于……他还觉得这东西有点轻。

轻也不是不好,施展起来更加灵活。但要是能够再重个一倍,或许才会比较给力。

斯拉夫军像白天一样派出了大批身手敏捷的高手来对付他,还纠集了一大群术士,企图依靠法术将他杀死。他刚一冲出去,才打了不到三分钟,就有几十道火焰四面八方射过来,将他和周围一片区域完全覆盖。

片刻之后,潘龙从火焰里面冲出来,全身防护服没有半点损伤,唯一的变化是手上长刀泛起了危险的青白色光芒。

然后,一道风刃呼啸而出,将周围七八个士兵砍成了两段,血流满地。

他身上那件防护服也是特制的,号称能上天入地,就算掉到液氦或者岩浆里面,都可以支撑三分钟。

就凭这些术士们的法术,哪里奈何得了他!

但斯拉夫人也发了狠,这次寸步不退,就是拼了命地纠缠,不断地施法。

指挥中心已经下了死命令,哪怕是用一万人拼他一个,也要把他给钉在这里,不能让他在己方阵地之中随意行动。

他们已经没时间再慢慢磨蹭了,今天夜里就要毕其功于一役,将锡安彻底消灭!

于是战况越发惨烈,双方的死伤也在飞快地增加。

距离前线大概四五百米的高处,“医生”小心翼翼地指挥着,身边一大堆通讯器,随时用来跟各处阵地联系。

他嘴里几乎没停下来过,不断提醒各处将要遭到大型法术袭击的阵地防御或者撤退。在他的指挥下,斯拉夫军的法术绝大多数都没能奏效,真正攻击成功的寥寥无几。

但他还是觉得,自己的反应太慢,说话速度太慢,指挥效率太低。

此刻在他的眼中,无数的红线覆盖了整片战场,己方的每一个阵地,都随时被至少好几条红线指着。

那意味着斯拉夫人的攻击须臾不停,没有哪怕一秒钟的喘息之机。

就算他能够预知未来,也只来得及提醒干员们注意那些最危险的攻击。至于普通的攻击,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不仅如此,片刻之后,斯拉夫军的阵地里面更响起了震耳欲聋的轰鸣。

伴随每一声轰鸣,都是一个山头轰然崩塌。

那是灵能重炮,最可怕的战争武器。

这种重炮能够将一整块灵能碎片的能量在一瞬间完全提取出来,然后转化成强大的动能,将一发包裹着灵能碎片的炮弹送到敌人的阵地上。在炮弹接触到阻碍的时候,其中的灵能碎片再次爆炸,让攻击的威力进一步增强。

它是实实在在的战争之王,是国之重器,全世界只有几个最强大的国家能够制造出来。比较弱的国家和势力——比方说锡安——就算是知道该怎么制造,也无能为力。

制造它所需要的材料、工业水平、技术力量……这是一道硬门槛。

锡安也能制造灵能火炮,但只能制造那种轻型的,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火炮发射的炮弹是实心的,只能造成贯穿伤害,无法在轰到敌人阵地之后再次爆炸,造成更大规模的伤害。

现在锡安的阵地上就安置着十几门小型的灵能火炮,靠着地形优势,倒也能够对斯拉夫军造成不低的伤害。

可是,面对着“战争之王”的咆哮,他们的抵抗就显得非常脆弱,犹如小孩子挥舞拳头想要打败壮汉一般,滑稽而可笑。

“医生”皱了几次眉毛,最后忍不住拿起了一个通讯器。

“夏导师,请向第六阵地的方向移动。那里有一尊斯拉夫军的重型火炮,对我军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没问题!”带着疯狂气质的吼声从通讯器里面传来。

随即,潘龙改变了方向,朝着斯拉夫军的重型火炮冲了过去。

他一路厮杀,长刀挥舞,不知道多少斯拉夫士兵横尸当场。最后终于冲到了那尊火炮旁边,抡起长刀狠狠地劈了下去。

一声脆响,长刀折断,比人还粗的火炮也裂成了两半。

“真是够结实的!”潘龙感叹了一声,继续挥舞只剩半截的长刀,在枪林箭雨之中厮杀个不停。

别说刀刃还剩下半截,就算全没了,这至少也是一杆沉重的合金长棍,比白天用的铜柱强多了。

片刻之后,“医生”又发来消息,让他去摧毁另外一尊重型火炮。

于是潘龙又杀了过去,这次斯拉夫人的阻拦比之前更加猛烈,他们甚至驾驶着灵能车辆朝着潘龙撞击,想要用车子把他给撞死。

车子自然撞不死潘龙,却能把他给撞飞。

他花了好一番力气,才算是将几辆汽车全给掀翻,当他从这些车子旁边经过的时候,车子里面的斯拉夫士兵干脆引爆了作为能源的灵能碎片。

轰然鸣响,烈焰冲天。

可潘龙依旧从烈焰里面走了出来。

他的防护服上出现了不少裂纹和破损,但大致还算完整。反倒是那一番爆炸,将他身上之前溅到的鲜血都给烤干了,让他看起来齐整了许多,不复刚才恶鬼一般的狰狞。

他冲到了又一尊重炮前面,这次没用长刀砍,而是打飞旁边的士兵,拿起一颗炮弹,朝着重炮狠狠地砸了过去。

一声轰鸣,烈焰冲天。

重炮颓然倒塌,坚固的炮管倒是没出问题,但炮架彻底散了。

没了炮架,光靠着炮管是没办法使用的。

又一次解决了重炮,潘龙忍不住仰天狂笑。

“千军万马又怎么样!重炮、汽车……都是纸老虎!不堪一击!”

就在这时,他的头盔耳机里面,传来了“医生”的声音:“快离开!斯拉夫军对你开炮了!”

潘龙一愣,刚要离开,好几辆斯拉夫军的汽车四面围了上来,将他的去路堵住。

这些车辆之间自然是有空隙的,可空隙并不大,已经不足够让他手上的长刀转圜。除非他扔掉长刀,否则要么把这些车子撬开,要么就只能被困在中间。

潘龙没料到斯拉夫人还有这招,一时间还真被困住,躲闪不开。

就在这时,呼啸声划破夜空,几发炮弹朝着他落了下来。

斯拉夫军的指挥中心里面,诸位将领都在向一个年轻的将领祝贺。

“你的办法真好!”

“那家伙果然自己跑到预定的位置去挨炮弹了!”

“这下他死定了!”

却原来,这根本就是一个陷阱。

那个将领用一尊重炮作为诱饵,吸引潘龙走到它的旁边来。几尊一直没有开火的重炮迅速已经瞄准了这个位置,立刻开火。

要不是“医生”有预知未来的能力,潘龙甚至可能都来不及反应。

轰鸣声震耳欲聋,附近二三十米内的斯拉夫士兵都被活活震死,几辆拦住他去路的车子也顿时成了废铁。

烈焰腾空,无数的金属碎片混合在泥土之中到处飞扬。不知道多少人被这些碎片打中,惨叫着倒在地上,血流如注。

几门重炮一起轰击,赫然在地上轰出了一个差不多有七八米宽,深度接近两米的大坑。

大坑之中看不到半点人影,似乎潘龙已经被这一炮轰得粉身碎骨,连残骸都找不到了。

大批斯拉夫士兵急匆匆赶来,想要把他的尸体找出来。

军官们已经下了死命令,就算是碎块,也要把他给找到!

这人的身体坚固得不可思议,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个变异法。把他的尸体带回去研究,没准能研究出一些名堂来。

只要斯拉夫的士兵能够有他十分之一的身体强度,那斯拉夫帝国就可以横扫世界,哪怕全世界别的国家联合起来,也打不赢他们!

锡安的指挥台上,“医生”两眼赤红,身体微微颤抖,却死死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他不能让这消息泄露出去,否则军心涣散,这一仗就没得打了。

就在这时,大坑底部,传出了一声如同野兽般的咆哮。

潘龙推开了头顶的泥土,爬了起来。

他的防护服已经荡然无存,全身上下不着寸缕,头发眉毛都被炸了个精光,双眼、鼻孔、耳朵、嘴巴……全都在流血。

此刻他看不见东西,也听不到声音,更闻不到气味,甚至连自己身体的平衡都难以掌握,站在地上歪歪斜斜,差一点就要摔倒。

几门重炮一起轰击,让他受了重伤。

可这重伤,却也让他猛然警觉。

他发出了疯狂的吼声,身上腾起比夜色更加浓厚的黑气。

淬体之后残留在身体里面的地煞之力,在生死危机的逼迫下,被彻底激发了出来。

地煞的气息向着周围散布,斯拉夫的军人只吸进去一点点,就感觉内脏沉甸甸的下坠。他们疼得在地上打滚,却无法减轻这种痛苦,反而因为痛苦而吸入了更多的地煞。

只是几秒钟,那些靠近这个深坑的斯拉夫士兵就在痛苦之中死去。

而完全陷入了疯狂的潘龙,则狂吼着冲了出去,下意识地朝着敌人最多的方向冲杀。

他已经只剩下了野兽般的厮杀本能,早已忘却了使用兵器,只是靠着双手。但他的双手却比任何兵力都更加的强力和锋利,所到之处无论是人还是金属,全都一撕两半。

他像野兽一样不停地朝着斯拉夫军聚集的地方冲去,所过之处血流成河,全都是被撕裂的尸体。

没有了兵器的限制,他反而跑得快了。

夜色之中,这只人形的野兽在斯拉夫军的阵地里面肆虐,就像是龙卷风扫过一般,每一处阵地只被他冲了一下,就直接溃散。

被他撕碎的自然不用说,那些没被他攻击到的士兵却也谈不上幸运——地煞不断地从他的口鼻之中溢出,虽然很淡很淡,但对于缺乏防护的普通人来说,依然是致命的剧毒。

只要吸进去一点地煞,那些士兵们就感觉到五脏六腑剧痛不止。

他们甚至还不如之前死掉的那些,那些人毕竟吸进去的地煞比较多,死得也比较快一些。

而这些吸进去一点点地煞的士兵们,则在痛苦之中煎熬。他们倒在地上翻滚,惨叫,却于事无补。

懂得医疗法术的士兵们想要救助他们,可法术对他们的效果却也并不怎么好。

解毒的法术是很稀有的,能够化解地煞腐蚀性的法术更是凤毛麟角。

医疗的结果,不过是让这些士兵们在痛苦之中煎熬得更久。

他们可不会地煞淬体和炼化法门,等待他们的,只能是被地煞侵蚀,最后痛苦地死去。

此刻的潘龙,就像是一只冲出牢笼的猛兽,根本无可阻挡!

第七十五章、甩锅

斯拉夫军的指挥中心,现在乱成了一锅粥。

锡安那个力大无穷的干员被几门重炮来了轮齐射,竟然不仅没死,反而爆发出了比之前更加恐怖的战斗力。

他不仅力量又增加了,速度还变快了,更恐怖的是,他居然还能够散发毒素!

那种恐怖的毒素,普通人只要吸进去一点点就足以致命。就算是那些特别强壮的,能够勉强抵挡,也会因为痛苦而完全失去战斗力。

不仅如此,为了给这些中毒的士兵们治疗,医疗兵们也忙得焦头烂额。那毒素极为恐怖,能够不断侵蚀血肉,中毒的士兵只要治疗慢一些就会送命,逼得医疗兵们竭尽全力,根本腾不出余力来为进攻锡安阵地的士兵们提供支援。

按照斯拉夫帝国的传统,人命不算什么,死上一批人也不算什么。奈何潘龙发狂之后完全丧失了理智,犹如一只野兽,在斯拉夫军的阵地里面跑来跑去,哪里人多就往哪里窜。

他本身的攻击力其实也就那样,可从他身上散发出的地煞却极为恐怖,所过之处伤人无数。从刚才他发狂到现在,前后也就十几分钟,可斯拉夫军里面中毒的士兵已经有好几千,甚至比白天一场大战的全部死伤都更多。

更可怕的是,他还在朝着斯拉夫军的中军跑——这里人多。

可以想象,如果不被拦住的话,他大概会把整个斯拉夫军营全都跑个遍。到时候十几万大军里面怕是至少会有六七万中毒,医疗兵根本救不过来……那样的话,这一仗是真的就没办法打了。

不,要真到了那一步,十几万大军毒死一半,军心直接就溃散了。到时候九州联合的军队赶到,除了全军投降之外无路可走。

对寻常士兵来说,投降倒也没什么。九州联合比斯拉夫帝国要富庶许多,社会也安定,统治也宽松。不少斯拉夫人甚至会千里迢迢逃到这边来入籍,只为了过上相对安定的生活。

这些士兵们虽然是战犯,可他们在九州联合境内没血案,可以从轻处罚。估计也就是几年劳改……这对他们来说,没准反而是好事——九州联合的劳改是发工资的,服刑结束之后还可以直接入籍,连逃亡都省了。

但士兵们可以投降,将领们可不行。

他们都是贵族出身,很多人还曾经跟九州联合打过仗。九州联合不会浪费时间去给大头兵们翻旧账,却绝对不会放过他们。到时候一笔笔旧账翻下来,怕是要劳改到天荒地老。

而且,就算是劳改结束了,他们回到斯拉夫帝国,也一样没好果子吃。

十几万大军全军覆没,他们能够只死自己而不用死全家,就算皇帝陛下被圣母玛利亚遮了眼睛,突然善心大发了!

要是真的到了被九州联合的军队追上,不得不投降的那时候,他们宁可直接自杀。没准皇帝陛下看在他们好歹为国捐躯的份上,对他们的家人会从轻发落……

而现在,统领这支军队的老将军,就已经在考虑自杀的问题了。

乍看上去,在一片混乱的指挥车里面,只有他老神在在地端坐着,虽然也是满脸阴云,但起码显得很有修养。可实际上,他正在考虑的是——

他倒是完全没考虑“不死”这个选择。

活到他这把年纪,该争取的都争取过了,该享受的也都享受过了,唯一在乎的无非子孙和家族。

以他过去积累的功劳,兵败身死,是不会牵连家人的。但若是兵败而不死……算了,还是死了吧。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通讯器里面,若干个声音在大吼,在尖叫。

“那个人来了!”

“拦住他!拦住他!别让他过来!”

“救命!”

“这是什么?”

“毒!我中毒了!”

“救救我!我不想死!”

指挥车里面,也一片混乱。

将领们议论纷纷,讨论该怎么解决问题。

但他们讨论来,讨论去,却始终讨论不出个好办法。

他们经验丰富,手握十万大军,资源充足。如果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准备,他们未尝不能设计出对付潘龙的办法来。

就算杀不死潘龙,至少能够拦得住他。

但现在,他们没这么多的时间。

潘龙已经冲入了中军,正在中军里面横冲直撞。

前军拖延了他十几分钟,中军拖延的时间也不会很长。

快则十几分钟,慢则半个小时,他就会来到后军。

而他一来到后军,自然会第一时间直奔指挥中心。

换句话说,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十几分钟到半个小时。

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谁也做不到。

慌乱之中,突然有人说:“干脆咱们撤退吧。”

刚才还人声嘈杂的指挥车里面,陡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停下了各自的动作,也都闭上了嘴巴,一动不动地看着说出这话的那个将领。

那将领年龄不大,穿着极为华贵,乃是皇族出身。在大军之中地位极为崇高,仅次于作为主帅的老将军,俨然有监军的意思。

他刚才慌乱之中,下意识地这么一说。此刻见到大家都静静地看着自己,顿时觉得不妙。

可还没等他开口解释,就有一位年纪不小的将军大声说:“尊敬的阁下,您说得对!”

“是啊!说得太对了!”

“我们坚决拥护您!”

“您说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

“哥萨克坚决跟着双头鹰的旗帜走!”

所有的将领们七嘴八舌,但说的意思却都是一样的。

你说得对!就听你的!

这些话,其实还可以简单归纳成两个字,一个词。

甩锅。

第七十六章、崩溃

一旦找到了合适的甩锅对象,斯拉夫的高级军官们动作还是很快的。

不等那位“监军”有所反应,他们就已经“按照监军指示”布置撤退的工作,甚至于……指挥中心已经开始收起来,准备率先撤离。

有趣的是,整个过程中,没有哪怕一个人向作为总帅的老将军问一句话。

就仿佛他已经不存在一般。

老将军看着这一幕,脸上没有半点怒意,反而微笑了起来。

“这样也好。”他喃喃自语,“斯拉夫的鲜血,不该流在毫无用处的地方。”

年青的监军听到这话,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急忙冲到他身边,说:“您的意思也是——”

话音未落,鲜血就溅了他一脸。

老将军根本没有跟他说话的意思,直接拔刀抹了脖子。

监军茫然的张着嘴,目瞪口呆地看着老将军面带微笑倒下,横尸当场,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愣了一会儿,转过头来看向众人,却见到大家都在忙碌各自的事情,非但没有过来帮忙的,甚至连朝着这边看一眼的人都没有。

他的脸色变得苍白,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能够被派来充当监军,他当然不是傻瓜。刚才一时失言,被人抓住了马脚借驴下坡,于是撤退就成了他的命令,将来责任自然也在他的身上。

更要命的是,主帅死在了他的面前。

老将军究竟是个什么意思?没人知道。但大家都看到了,老人家之前一言不发,当他过去追问的时候,就拔刀自杀了。

这就有很多解释了。

往好里说,是老将军自己承担了兵败的责任,自杀谢罪。

往坏里说,是老将军不甘战败,却又不能违背监军的意思,只能愤而自杀。

……斯拉夫帝国的规矩,关键时刻,监军的命令是高于主帅的。

这监军不用想都知道,等回到了第三新罗马市,那些将领们绝对会异口同声地把责任都扔给他。

他甚至想要为自己解释几句,都找不到像样的借口。

虽然他身为皇族,深得皇帝陛下的信任,可皇帝陛下绝对不会为了区区一个近亲去得罪一大群将领。

这么一大群人的势力加起来,可不是开玩笑的。皇帝陛下要是能有一个过硬的理由,自然能够严惩他们。但没有合适理由的情况下……

他不过就是皇帝的侄子罢了,像他这样的侄子,皇帝陛下有十几个,死上一个,有什么关系?

侄子毕竟不是儿子啊!

监军失魂落魄地走到一边坐下,茫茫然不知道该做什么。

他知道自己完蛋了,有心也拔刀自杀,但拔出刀来,眼前就浮现了老将军血流满地,几乎身首分离的惨状,刀子怎么也送不到脖子那里去。

犹豫了好几回,他终究还是松开了刀,颓然低头,一动不动,犹如死人一般。

周围还是一片喧闹,所有人都在忙碌,但所有的忙碌都已经跟他没有关系了。

又过了一会儿,远处突然传来了嘈杂声,那声音极为响亮,甚至压住了车子里面的喧闹声。

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停了一下,然后,大家清楚地听到了“拦住他!别让他冲进总指挥部!”的声音。

那声音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虽然吼得声嘶力竭,却听不出哪怕一丝一毫的信心。

将领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色都变得苍白。

然后,一个反应最快的人直接冲到驾驶台前,也不管车子还没完全收拢起来,就要将它开动起来,急忙离开。

现在是逃命的时候,别的一切都顾不得了!

回到一天之前,半天之前,一个小时甚至半个小时之前,如果有人说他们会被区区一个人吓到逃跑,他们一定会对那个胡扯的家伙嗤之以鼻,连反驳都懒得反驳。

但现在,事实就是如此。

堂堂斯拉夫十几万大军的指挥者们,被潘龙一个人吓得要扔下军队逃跑了。

车子开动。

几台灵能发动机提供了巨大的动力,让这辆巨大的房车轻轻松松就将周围所有的车辆和士兵全都撞开一边,甚至于直接从几个被撞倒的士兵身上碾过去,就要转头逃跑。

可这个时候,潘龙已经呼啸而至。

他原本在跟守卫总指挥部的大群士兵厮杀,并没注意到那些停着的车子。但总指挥部一开动,立刻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辆车太大了!

现在的他只剩下动物一般的本能和狂怒的攻击愿望,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冲,什么东西看起来重要就去打什么。

这么大的一辆车,一看就知道是重要目标。

所以他很干脆地甩开了努力纠缠他的斯拉夫士兵们,像一颗炮弹,撞穿了企图阻拦他的人墙,呼啸着追上了才刚刚启动,还开不快的指挥车。

“快!关上车门!”

“关上窗户!”

“所有人拿起武器!”

斯拉夫的高级指挥官们七嘴八舌地叫喊着,急急忙忙将指挥车的防护设备一一打开。

内外两层的车门迅速紧闭,坚固的钢板落下,将车窗一一拦住,除了几个小小的潜望镜之外,整个车子甚至连空气都不和外界流通。

这个世界灾难频发,车辆是人们逃难时候最常用的工具,所以极为注重车辆的防护。

作为一支大军的指挥中心,这辆车子的防护性能更是极为卓越,称得上是一座可以移动的堡垒。

当它开启所有的防护设备时,就算几十个人围着车子猛攻,一时半会儿也别想将其打破。

潘龙暂时也不能。

他一爪抓在车身上,只听得利爪和金属摩擦的尖利响声,却是在车身上抓了几条裂缝,没能将其抓破。

眼看攻击效果不好,潘龙大怒,咆哮着跳起来,落在了车顶上。

他像一只猩猩似的,一边怒吼,一边狠狠地跳着,用拳头拼命地砸。

只听得轰隆隆的声音不绝于耳,坚固的车顶渐渐被他砸得凹陷了下去。

车子里面的众人听着那震耳欲聋的响声,看着头顶的金属护板慢慢弯曲,眼中都露出了绝望之色。

但到了这一步,他们已经没办法了。

又过了一会儿,伴随一声撕裂的巨响,一块合金顶板终于承受不足潘龙的重击,和其余顶板之间的铆接断裂了几处,车顶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缺口。

潘龙大吼着,一把从那个缺口处探进去,手掌比起重机的力量更大,直接将这块顶板给掀开了。

顶板下面,是薄薄的装饰板,只一下就被他给打穿了。

然后,他就冲进了指挥车里面。

咆哮声,撕打声,叫喊和求饶声,濒死的惨叫声。

各种声音混成一片,然后又慢慢沉寂。

追赶过来的斯拉夫士兵们最后看到的,是指挥中心轰的一下撞在路边的石头上倾倒,然后车顶的破洞里面,那个单枪匹马打垮了整个大军的身影跳了出来,对着天空怒吼,得意洋洋。

这一幕,将会化作他们终身的噩梦。

第七十七章、太平无事

潘龙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

他依然孤零零躺在那辆指挥车的车顶上,周围空荡荡的,除了“医生”等寥寥几人之外,再没有别的任何人。

他犹豫着坐起来,感觉脑子里面昏昏沉沉,似乎什么都不清楚,又像是多了很多外来的东西,乱七八糟,犹如一团浆糊。

他想要站起来,但才站了半截就又坐了下去——自己身上竟然赤条条连块巴掌大的布都没有,简直宛如初生的婴儿一般。

“亚当夏娃还有个树叶呢,我连树叶都没啊……”

他嘀咕着,自己也说不出是抱怨还是嘲讽。

“夏导师,醒了就先吃药吧。”伴随带着笑意的声音,一个药瓶飞了过来。

潘龙接住药瓶,一口喝了下去。

冰凉而带着薄荷味的药剂在肚子里面化为清澈的寒流,沿着周身走了一圈,最后完全聚集在头部。

这寒流犹如利剑,斩碎了所有的浑浑噩噩,让他头脑重新变得清醒而明晰,完全恢复了正常。

当然,他也就想起了夜里发生的一切。

然后潘龙的脸就红了,红得跟猴屁股似的。

“靠!丢人丢大了!我这是当了一回遛鸟侠啊!还是在十万斯拉夫人面前遛的……”

他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让自己钻进去。

但他随即意识到,自己眼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人影一闪,他钻进了车子里面,从一个被毒死的军官身上扒下了一套衣服,快手快脚地穿上,然后才钻了出来。

没有内衣的感觉有些不舒服,但起码终于不需要光身子了。

“夏导师,您昨晚可是大发神威啊!”“医生”见他再次出来,才笑着走过来,说,“单枪匹马打垮十万大军,自古所谓武神、剑圣,也不过就如此了吧。”

潘龙环顾周围,只见一片安静,不由得摇头:“说实话,一点真实感都没有。”

“您觉得怎么才算有真实感?”“医生”笑着问,“是想要看到周围尸横遍野呢?还是想要看到斯拉夫士兵们乌压压跪了一地向自己求饶?”

“……的确,要是看到你说的那种场面,那就很有真实感了。”

“医生”笑得越发开心:“那还不容易!跟我来。”

片刻之后,他们来到了锡安。

从锡安的顶部向下看去,居民区里面人头涌动,数不清的斯拉夫士兵正在穿着锡安制服的干员们指挥下劳作。他们拆掉原本的建筑物,快速搭建着一座座方方正正的临时住宅。

“这……这是怎么回事?”潘龙诧异地问。

“他们投降了。”一直在这里监工的“女王”回答,“昨晚你杀光了他们的高级将领,也吓破了他们的胆子。然后我们再喊一喊,他们就投降了。”

“这么简单?”潘龙吃了一惊,他本拟这斯拉夫帝国风格和自己记忆中某个战斗民族类似,应该是彪悍凶猛不惧死亡奋战到底才对,怎么会被自己杀一轮,锡安的干员们再喊上一轮话,居然就投降了呢?

画风不对啊!

你们难道不该大喊着“乌拉”然后发动决死冲锋吗?

就这么怂了?

被你们打着玩的黑熊们在哭啊!

“当然,凭夏导师您的威风,只能让他们投降。真正让他们老老实实工作的,还是另外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医生”仰头看天:“昨天晚上,大概就是我们这边打起来的时候,灵能者两大组织之一的‘合众’袭击了斯拉夫帝国的首都‘第三新罗马市’。斯拉夫人损失惨重,连皇宫都让给炸了。根据内线情报,斯拉夫皇帝尼古拉洛维奇与‘合众’的首领‘龙女’可能同归于尽……总之斯拉夫帝国现在群龙无首,高层乱成了一片。”

潘龙眨了眨眼睛,一时间没能消化这个消息。

“医生”接着说:“现在珀蓝特王国、龙蛇联盟、冰雪三国、九州联合、联合王国、大联邦……至少有二十几个国家都已经向斯拉夫帝国宣战,尤其是动作最快的珀蓝特王国,卡米尔骑士团都已经冲进了斯拉夫帝国的势力范围。没有意外的话,斯拉夫帝国这次就算不彻底灭亡,也要势力大降。”

正说话间,又一个干员急匆匆赶来,报告说:“情报员汇报,在斯拉夫帝国东部,发现了大联邦的军队。”

“医生”愣了一下,感叹:“来得真快!他们怕不是早就出发了吧?”

感叹之后,他又笑着说:“现在看来,斯拉夫帝国是完蛋定了。大联邦可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做事一向不讲面子的。如果没有他们插手,只凭珀蓝特王国等几方势力,可能顶不住跟斯拉夫帝国交好的几个国家的调停,但加上了大联邦……有些时候,一旦有一方肯撕破面子,事情就好办多了。”

“那……”潘龙想了一会儿,问,“我们该干什么?”

“我们什么都不需要做。该我们做的事,我们已经做好了。”

潘龙终究还是没有“什么都不需要做”,他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吃了饭,然后就在锡安干员们的陪同下,在居住区视察了一遍。

每当他来到一处,那些斯拉夫士兵们看到他,就一个个脸色苍白双腿发抖,甚至有人吓得瘫在地上站不起来,让他忍不住想要找个镜子照一照,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青面獠牙的妖怪。

但被斯拉夫士兵们如此畏惧,他却又觉得非常的——愉快。

曾有人说过,世界上最痛快的事情,就是把敌人踩在脚下。潘龙感觉,现在他就已经把这些曾经和自己战斗的斯拉夫士兵们给踩在了脚下,而且还是那种让对方连抬头都不敢,更不要说幻想报复的那种。

从这些士兵们的眼神中,他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们已经彻底被自己打垮了。今生今世,他们都不会再有向自己挑战乃至报复的勇气。

这样的胜利,实在让他非常的舒服,就像是大热天喝了冰饮料,五脏六腑都凉快妥帖。

(也难怪有人喜欢斗争,喜欢争个胜负,实在是……胜利的感觉,让人如此的愉快,欲罢不能啊!)

潘龙一番感叹,在斯拉夫士兵们畏惧的目光注视下,大摇大摆地在居住区走了一圈。

然后,他又去拜会了九州建设的一把手,那个昨天晚上嚷嚷着要换上军装帮锡安打仗的中年人。

中年人老李对他大加赞扬,说他有“霸王之姿、武圣之风,堪比宋武帝、不让秦叔宝”……潘龙自己听了都有点脸红。

要是那些古代猛将都跟他昨晚一样光着身子在敌阵里面冲锋,那留下的除了勇武传说之外,大概还少不了变态传说吧……

一番恭维之后,老李又感谢他今天的巡视。说是那些斯拉夫战俘原本还有些出工不出力的意思,但被他巡视过之后,一个个工作得相当努力,不少人甚至努力到有些玩命的地步了。

之前老李还在担心来不来得及完成住房建设,现在他已经完全放心了。

“我还能当监工用?”

“哪能啊,您这是效率加速器!”

两人相顾大笑,气氛十分融洽。

巡视回来,之前撤退的那些人也都赶回来了,大家继续讨论完善教材。

看起来……就像之前那场大战,根本没有发生。

一切都太平无事。

但潘龙知道,若没有那一场大战,眼前的太平根本就不会到来。

他不由得暗暗感叹——拳头不够硬的人,是没资格拥有和平幸福的……

第七十八章、功成身退

当天傍晚,九州联合的军队赶到了。

他们显然是路上已经得到了战报,来得轻轻松松,没有半分杀气——斯拉夫军的高官们死光了,就剩下一群俘虏,他们犯不着跟俘虏们折腾。

他们带来了三件有意义的东西。

首先是一份正式的外交照会,由九州联合发给锡安。里面承认了锡安是九州联合的友好同盟,并允诺当锡安在九州联合境内的时候,由九州联合保证锡安的安全,并且如果锡安有紧急需求(类似这次),可以在通知九州联合之后,独立展开必须的军事行动。

这算是最高档次的盟约,斩鸡头喝黄酒拜把子兄弟那种。

这份盟约并没有出乎“医生”他们的预料,锡安如今大势已成,除非脑子有问题,否则谁也不会刻意和锡安作对。

其次是关于对斯拉夫帝国作战的计划,这份计划相当详细,牵涉到九州联合五座主城和几十座次一级的移动城市,总兵力超过百万。

从这份作战计划看来,九州联合这次是怒发冲冠,非打死斯拉夫帝国不可。

龙有逆鳞,触之则杀人,这次斯拉夫帝国狠狠地撩拨了九州联合的逆鳞,被打死一点也不奇怪。

最后是一份嘉奖令,颁发给九州建设以及其他在锡安这里工作的九州联合企业的。自然是表彰他们在关键时刻立场正确、表现积极,充分体现了九州联合人民友善、坚强、勇敢、有理有节的优良作风。

这三份文件代表了九州联合对于三个群体的态度:对灵能者们友好,对斯拉夫帝国憎恨,对自家人鼓励。

他们的态度如此清晰,让锡安的领导者们都很高兴。

九州联合的特使还拜访了潘龙,那位年轻的女特使首先感谢了潘龙对感染者们的帮助,对整个世界的贡献,然后赞叹了他的勇猛,最后还跟他讨论起炼化法门的事情来。

她竟然看过根据录音整理的原始版教材,还跟潘龙就其中一些专业术语讨论了一番。

这位特使显然对于传统学术尤其是医学了解颇深,对于很多问题都能有比较准确的理解。如果不是她还要去斯拉夫帝国,潘龙真希望她加入教材编纂队伍,一起完成“炼化法门”的教材编订。

九州联合的军队并没有在锡安多停留,确定这边平安无事之后,他们就告辞离开,继续向北方前进。

他们的目标,显然是斯拉夫帝国。

潘龙自然不会去参加这场战争,他现在最重要的事情,还是编纂教材。

编纂教材的生活过得相当平静,不知不觉中,又是大半个月过去了。

在这段时间里面,潘龙得到了不少关于“斯拉夫战争”的讯息。

总的来说,形势一片大好。

群龙无首的斯拉夫帝国根本无力抵挡来自四面八方的进攻。尤其是大联邦和九州联合这两路军队,无论哪一路都极为强大,单独一路人马,斯拉夫帝国都要倾尽全力才能抵挡得住,现在两路夹攻,再加上珀蓝特、龙蛇联盟、冰雪三国等各方势力……

从潘龙得到的消息看来,斯拉夫军队节节败退,已经丢了好几座重要的移动城市。如今几路大军正在高歌猛进,距离斯拉夫帝国的首都“第三新罗马市”不远了。

锡安的干员们说起这事,大家都神采飞扬。甚至于有人在打赌,赌斯拉夫帝国什么时候亡国。

目前押“一个月亡国”的最多,其次是“一个半月”,再其次是“半个月”……至于“这次不会亡国”的那个选择,虽然赔率高达一赔三十,也没人押注。

谁都知道,这次斯拉夫帝国是死定了,无非怎么死而已。

“最轻最轻,也要从帝国降级成王国,并且将东部南部的几块土地划分出来,独立成新的国家。”某天吃晚饭的时候,正好“医生”也在,潘龙跟他谈起这事,他分析说,“比较正常的可能,将斯拉夫帝国拆分成几个王国。当然,考虑到这次大联邦和九州联合都参加了,没准他们会推动斯拉夫帝国彻底瓦解,变成联邦国家。”

“就没有被人拆了占领的可能吗?”潘龙问。

“丢失一部分领土,是必然的。比方说之前抢占别人的地盘,肯定是要吐出去的。”“医生”解释说,“但斯拉夫帝国的大部分国境都是苦寒之地,除了冰雪三国的居民之外,别的种族在那里生活都很难生活,当然也不会去占领。而冰雪三国实力有限,他们也不会多占很多土地的。”

潘龙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反正都跟他没关系,他有正事要忙呢。

当潘龙他们终于将被命名为“夏氏锻炼法”的教材编纂完成的时候,斯拉夫帝国已经成为了历史名词。

正如“医生”估计的那样,在大联邦和九州联合的强力推动下,斯拉夫帝国彻底瓦解,从原本的帝制国家转变成了一个较为松散的联邦。

这个联邦由大大小小三四十个加盟国组成,大的加盟国有五六座移动城市和几十个村庄,小的干脆就是一座移动城市,简单明了。

这些加盟国有的以旧斯拉夫帝国的地方势力组成,有的是各方扶植的新势力,至于原本的斯拉夫皇室……他们倒是也分到了一座移动城市,但仅此而已。

经过这一战,斯拉夫帝国算是彻底完蛋,再也不能给任何人添麻烦了。

事情正式定下来,向全世界宣布的那天,锡安专门举行了一次庆典。

斯拉夫帝国是所有灵能感染者的死敌,逃到锡安的感染者们之中,至少有三分之一被它迫害过。更不要说这次它悍然入侵锡安,把大家都吓得够呛。

现在它完蛋了,大家当然要好好庆祝一番。

潘龙也参加了庆典,虽然他只想要在角落里面坐一会儿就好,却被大家找了出来,然后你也敬酒他也敬酒,也不知道喝了多少。

亏得自从地煞淬体之后,他的身体强度暴增,否则的话,只怕会醉得人事不省——就像“医生”一样。

后来,听说那天晚上不少对“医生”早就颇有窥觑之心的女干员们纷纷出手,还闹出了不小的乱子。至于她们究竟有没有得手?差不多可以算“医生”正牌女友的“女王”又是怎么发飙的?那都只是道听途说了。

……反正潘龙足有一个多星期没见到“医生”。

在轻松欢快的气氛中,教材终于编纂完成。

将编纂完成的教材最后整理了一番,潘龙满意地笑了。

“我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他说。

“接下来准备干什么呢?”闻讯赶来的“医生”问。

潘龙摇摇头:“常言道‘功成身退’,我的任务完成,自然就该离开了。以后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

医生点点头,正要说什么,却见空中如同水波般闪动,潘龙的身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重新出现在那片浩瀚的星海里面,潘龙并没急着离开,而是先回头仔细看了一会儿。

他找到了自己曾经去过的那些世界,一颗颗星辰格外明亮。

“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过得好不好呢?”他自言自语,面带笑意,“我想,应该都过得不错吧。”

“山高水长,或许还会再见。希望到时候,我能看到我曾经的努力,都有了让我满意的结果。”

第七十九章、似乎并不靠谱的深山闭关

波光流转,潘龙眼前已经是他“闭关”的那个荒野山洞。

那匹训练有素的骏马还守着洞口,完全没发现主人已经消失又回来了。潘龙看着它悠然自得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他站起来走了两步,然后走出山洞,坐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整理这次的收获,以及考虑接下来该干什么。

这一次进入山海经残片,他所得极多。四次地煞淬体,胜过常人几十年的苦修。

不仅如此,他隐约感觉到,自己还有更加重要的收获。

刚才回归九州世界之前,他就发现往常一片纯白的虚无之中,已经多了一些不同的东西。

那是清澈透明的深青色,和纯净厚重的明黄色。

青气在头顶远处盘旋,黄气在脚下远处凝聚,看起来都还很遥远,份量也不多。暂时……也还看不出有什么实际意义。

但潘龙相信,这青黄二气的出现,肯定是有意义的。

别的不说,最最起码因为青黄二气的存在,那片纯白已经不能再算是虚无,有了“上下”的概念。

身处于其中,虽然暂时还感觉不到重力,可光是能够区分上下,就已经大大削弱了那种虚无的感觉。

这起码可以让他锻炼的时间长一些。

至于更多的好处……潘龙相信,肯定会有的。

自己才得到山海经残片没多久,就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变化。也许有朝一日,这纯白的虚无也会变成一个完整的世界,有天有地,有山有水,甚至于有花鸟鱼虫行人城市……

到那时,自己大可以在这世界里面修炼到神功大成,然后出去横扫四方。

就像在这世界里面琢磨诗词和背书的老爹一样。

当然,那些都是远景。眼前首要的目标,还是先吧体内积余的那些地煞之力慢慢炼化。

炼化了地煞之力,还要再去努力汲取天罡淬炼一回,最起码……要让自己的体重恢复到正常人的水平,或者,起码在野外熬上一段时间。

此刻他的身体怕是有几千斤重,走进城镇乡村里面,很容易就会被人看出端倪。

九州世界的水很深,乡野之间有时都隐居着退隐的老江湖。身躯过于沉重,便是所谓“异象”,而拥有“异象”的,自然就是先天高手。

潘龙并不介意被别人当成先天高手,他自信自己也的确不亚于那些著名的先天高手。但是他修炼的时间并不长,就算吃了仙桃,也不该这么快就修成“身异”。

所以他下定决心,至少在将体内的地煞之力完全炼化之前,自己就只能在荒野之中生活,一步也不能踏入红尘。

而且在山野之中修炼一段时间,一方面是可以将体内残余的地煞彻底炼化,另一方面也可以留下一个充足的时间,让自己重履红尘之后,可以用“奇遇”来解释。

至于什么奇遇……等出山之前再编,也来得及。

反正他的次元袋里面有大量的食物和清水,住上几个月都没有问题。

想好之后,他牵着马,在山野之中漫步,花了大概一天时间,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山峰。

这山峰坡度不高,上下轻松。整体结构以岩石为主,不用担心泥石流。只要搭好草庐就能遮风挡雨,虽然附近泥土不多,不方便开垦田地,但却适合短期隐居。

潘龙花了几天时间,将这个小小的隐居之地收拾好,就开始了独孤的修炼生活。

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时间都用来修炼九转玄功,炼化体内残存的地煞之力。

如此这般,进度却也始终不快。眼看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山间繁花落尽、草木渐渐枯黄,却是秋去冬来。

炼化地煞之力的进程并不快,直到这时,也才只不过炼化了不超过三成的地煞之力。

真的是太慢了!

待到大雪纷飞,漫山遍野都一片银白,潘龙却又多了一份工作——给那匹倒霉的马寻找食物。

马这种动物绝对不适合在冰天雪地生活,吃干草已经够辛苦的了,再连干草都没得吃的话,潘龙担心这匹跟了自己大半年的骏马会活活饿死。

所以他只能每天花上好一番工夫,为它挖一些草根,还要把草根洗干净,免得它吃进去太多的泥土。

幸运的是,益州的冬天并不长,也不算冷。

没让潘龙等很久,天气就开始回暖,冰消雪融,草木萌发。

然后他就不用担心马的饲料了。

因为那匹倒霉马在某天他修炼的时候,被一条毒蛇咬了,死了。

为了方便长期修炼,潘龙学了治疗术、解毒术、祛病术,加上神乎其神的回生术和护命术,他觉得自己就算去假扮耶稣都没问题。

奈何那匹倒霉马被咬的时间太长,等他修炼完了,在附近的一个山谷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死得**的,连回生术都没办法奏效。

潘龙也没办法,只能把它给埋了。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这段时间太顺风顺水,所以运气回落了。

……不对,也许是因为他自己运气太好,所以就坑了身边的人?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又忧郁起来。

难道说,运气这东西还能转移吗?

自己真的会吸走身边的人或者坐骑的运气?

这样的想法让他连着好一段时间都郁郁寡欢,每天脸上都看不到笑容,沉默得像个石头一样。

当天气再次由凉变暖的时候,潘龙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他不知道那些在深山里面苦练几十年的大佬是怎么保持心理健康的,但他感觉自己的心理状态已经要出问题了。

某天中午,他吃午饭的时候,仔细回忆了一下,然后有些惊恐地发现,距离自己上一次笑,已经过了至少一个月。

距离上一次说话,也过了差不多二十天。

最近这十来天,他别说没有自言自语,甚至连思考未来都几乎没有。每天就是专心致志地修炼,过得好像机器人一样。

虽然这样修炼的效率真的很好,但……这特么是要变神经病的节奏啊!

体内的地煞之力炼化了接近七成,距离成功还很遥远。他的体重目前还超过两千斤,走起路来跟一块大石头似的。

但他还是决定结束这次闭关。

闭关是为了修炼,修炼室为了变强,不是为了变态!

“等等……变态一般似乎也都挺强的……”

“呸!为什么我要想这些?我要出去大吃大喝一顿,好好地花天酒地几天,让自己完全恢复过来再说!”

第八十章、我有酒,你有故事么

潘龙说到做到,他真的去大吃大喝了。

来到一个繁华的城镇,他也懒得问这城镇的名字,随便寻了一间颇大的酒店,走到柜台前,放了一锭金子。

“客官,您这是打尖呢?还是住宿?”掌柜使了个严格,一个看起来和任何人都很熟络的店小二就凑了上来。

“吃饭,喝酒,也住店。”潘龙皮笑肉不笑地说,“我在山里住了几个月,都快忘了人间烟火是什么滋味。把你们卖得最多的,最得意的,最能体现你们这里特色的酒菜,给我弄上一桌来。”

“那也用不着这么多钱。”掌柜说,“纹银一二两就足够了。”

“剩下的,就请大家喝酒吧。”潘龙说,“我闷得难受,请大家喝酒。只一条,我有酒,大家可有故事?”

早有食客注意到这里的情况,闻言就有人回答:“我走南闯北十几年,藏了一肚子的故事,只怕你没有这么多酒来换!”

潘龙笑着看向掌柜:“你看,喝酒的人这不就来了嘛。”

果然正如他所说,“以酒换故事”这事,还真的引来了不少酒客。

江湖之大,龙蛇潜藏、豪杰无数,这城镇也算繁华,每天路过的江湖人不知道有多少。其中愿意拿自己的故事换一壶酒的,自然也是不少。

其实,很多江湖人就算没有酒,也是愿意将自己的故事说出来,告诉别人的。

潘龙就在酒店住下,每天一大早起床,洗漱一番之后,就坐在柜台旁边的桌子上,身边摆着百十壶好酒,但有江湖朋友愿意讲一段故事,他就送对方一壶酒。

如此这般,过了七八日,那一锭金子还剩下不少,倒是听了一肚子的逸闻和故事。是是非非,真真假假,错综复杂。

江湖人的经历很多,有恩怨情仇,也有奇闻异事。有侠客英雄,也有妖魔鬼怪。

有人喝了酒,感叹自己蹉跎半生,见过许多英雄人物,自己却还是犹如路边草芥一般籍籍无名,当真是一事无成。

有人喝了酒,讲起自己经历的一些惊心动魄的事情,说到激动处,拍桌子打板凳的比比皆是。

也有人喝了酒,讲一些杂谈逸闻,比方说哪里有宝藏,哪里有仙人之类。但宝藏也好,仙人也罢,他自己都没真的验证过。

还有人喝了酒,大谈朝廷内幕,上骂昏君,中骂贪官,下骂狗衙役……总之全都是该骂的。

同一件事,他往往听说了几个不同版本的说法。在有的版本里面某人是好的,有的版本里面就成了坏的。有的版本是英雄佳话,有的版本就成了狼狈为奸……当真是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其中滋味,他每每细细咀嚼,都觉得回味深长。

而他自己,也在“酒换故事”的过程中,渐渐恢复了精神。从起初连笑都笑不利索,到最后已经完全恢复正常,再没半点窒碍。

不过,那一锭金子倒还剩下不少,还能换得不少故事。

潘龙也不着急,打算等金子花完了,再回山上去继续闭关。

他觉得这样也不错,闭关累了、闷了,就下山来听故事。听足了故事,放松了精神,再回山上闭关修炼。

这一日,一个虬髯的江湖客讲道:“我从北边来,最近倒是知道了一件事情。天手帮为了给帮主‘天手力士’萧夏的徒弟‘百胜神拳’张百胜报仇,抓住了‘虎踞阳台’罗廖,将他吊在伯符镇的大门口,扬言说若是那一文钱大侠不出面来救他,就把这胖子晒成人干。”

潘龙愣了一下,问:“一文钱大侠?最近这段时间,都没听说过他的事情啊。”

“没错,大概已经有大半年了吧……也不知道这位大侠是行侠仗义的时候失手送了性命,还是在闭关修炼绝世神弓。”江湖客说,“其实,若非这位大侠始终没出现,天手帮也未必敢嚷嚷什么报仇。”

“此话怎讲?”有人好奇地问。

“那‘天手力士’萧夏成名四十余年,是老牌的先天高手。论实力,肯定比他徒弟张百胜要强得多。但再怎么强,终究也还在先天境界之中打转。一文钱大侠的真实身份无人知道,可他行侠仗义除暴安良之时,却杀过不止一个先天高手。萧夏武功虽然高强,也不一定能胜过那位大侠。”

“那他为什么还要找那位大侠的麻烦?”

江湖客拿起酒壶,一口饮尽,然后叹了口气:“我猜,他背后可能还有人,让他出头来当个试探,试探一下那位大侠是否还尚在人世。”

“如果在的话,我能够理解。可如果那位大侠不在呢?”潘龙问,“难道这天手帮还真要把那罗胖子晒成人干不成?”

“谁说不是呢。”江湖客冷笑,“天手帮本是绿林出身,也不在乎杀个把无辜。张百胜毕竟是死在罗家的,他们抓了罗廖,要一命抵一命,谁也找不出理由来。若是一文钱大侠当真已经不在的话,那罗廖终究免不了被晒成人干。”

潘龙皱起了眉头:“官府也不管一管?”

“怎么管?”周围有人笑着说,“当初天手帮抓了罗家老***罗廖认罪,写下生死文书,认了这件事。这胖子轻功不差,如果不是为了救自家亲人,哪有那么容易被人绑起来晒太阳?有了他的文书,官府想管,也找不到理由。”

“那罗家老小呢?”潘龙又问。

“九眼杜神捕把他们接走了。要不是家人都被救走,罗胖子也不会安心等死的。”

“唉,仔细想想,他当初得罪了张百胜,若非一文钱大侠出手,早就已经死了。能多活一两年,也算是赚了。”

“是啊,而且天手帮为了对付他,出动了好大的阵势,光先天高手就来了四位。他就算是死,也不冤枉了。”

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潘龙的眉头越皱越紧。

终于,他站了起来。

“这热闹,我倒要亲眼去看一看。”说着,他朝着门外走去。

“客官,你的钱还没花完呢。”掌柜大叫。

“剩下多少,都用来冬天买些米粮送给城里穷人家好了。”

说话间,潘龙出了门,径直远去。

现在,他已经没有再听故事的兴趣了。

第八十一章、太平铜钱,再现江湖

清泉镇位于巴山郡的青松山附近,是一个中等城镇,人口不多,也没什么特别的出产。若是非要找一点特色……镇上的青楼会酿制一种补血益气的薄酒,名曰“松下泉”,倒是稍稍有那么几分名气。

此酒乃是温补之类,最适合肾虚人士服用,可以有效地滋补元气、调理身体,长期服用想来还能延年益寿。

尽管……经常服用这酒的人,一般都不会很长寿。

再怎么补,也经不起旦旦而伐啊!

此刻在清泉镇大门口的路旁,竖着一根粗木桩。一个身材瘦削到几乎皮包骨肉的男人,正被捆在上面。

看得出来他曾经挺胖的,可现在已经瘦得不成样子,脸上、身上的皮皱皱巴巴的,甚至还有些下垂。他瘦到几乎每一条骨头都能被看得清清楚楚,一条条有些干瘪的血管都暴了出来,看起来就像是身上爬着无数虫子。

他只穿着一条破烂短裤,精赤的身体上布满了红一块白一块的晒伤,也不知道被晒了多少天。

在他被绳子捆住的地方,磨破的皮肉已经有些溃烂,血和脓黏成一片一片,好在身上被人涂了驱虫药膏,倒是没有蝇虫来滋扰,少了一些痛苦。

他有气无力地被捆在那里,不言不语,垂头丧气。看起来好像也就比死人多了一口气的样子,甚至于……看他的样子,或许下一秒钟就可能会咽下最后一口气,变成死人。

“罗胖子,看来你离死不远了。”一个在旁边看守的壮汉说,“有什么遗言要交代的吗?”

“该交代的我早就全交代过了。”被捆在这里的,自然就是清泉镇曾经赫赫有名的“虎踞阳台”罗廖。

这人轻功很好,最擅长的就是潜伏突袭的手段,“虎踞阳台”之名,说的就是他如同一只趴在别人家阳台上的老虎,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致命。

可现在,别说他被捆得严严实实,就算解开绳子,他也施展不出半点轻功来,甚至于连走路都走不动,只能躺着喘气。

要不是“九眼神捕”为他说了句“士可杀不可辱”,按照天手帮的打算,本来是要挑断他手筋脚筋的。

唉……其实也没差别就是。

他听到询问,连头都懒得抬起来,慢吞吞有气无力地说:“你别那么多话行吗?我想静静。”

“你都快死了,还静什么静啊?死了之后有得你静的。”另一个负责看守他的年轻一些的壮汉嘲笑说。

罗廖叹了口气,说:“静静是翠芳阁的姐儿,唱得好曲,弹得好琴,尤其性格温婉,说话特别讨人喜欢……算了,你一看就知道是没女人肯要,从娘胎里面打光棍到今天的,说这些你也不懂。”

那年轻的壮汉被气得肝疼,怒吼:“长得丑怎么了?又不是我自己要长得这么丑的!娘生爹养,我有什么办法!”

“丑不是你的错,但笨就是了。”

壮汉暴跳如雷,想要动手打人,却又不敢。

罗廖现在比死人也就多了口气,怕是一巴掌扇下去当场就死了。

他可不敢让这罗胖子死在自己手上!

那年纪大一些的壮汉叹道:“姓罗的,你都到这份上还要饶舌,真的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啊!”

他拿出一个葫芦,摘了盖子,凑到罗廖嘴边。

“省点力气吧,喝两口糖水养养元气。算是帮我们个忙,别死在我们值班的时候。”

罗廖有气无力地笑了两声,大口喝着糖水。

那葫芦也不大,总共不过几口水,很快喝完。他说:“还有没有?最好是酒。”

“不行,你现在喝了酒一准当场死。”年纪大一些的壮汉摇头,收起葫芦,坐在旁边的凳子上,又对另一个壮汉说,“你别跟他瞎逼逼,也坐下休息休息。我们还有五六个时辰的班要值呢。”

“可王哥,这家伙太气人了!”

“人死为大,你跟死人都要怄气吗?听我的没错,少说两句,大家都安静。”

木桩周围渐渐安静了下来,然后天色渐晚,两个壮汉点起篝火,烧了点热水,就着热水吃干粮。

罗廖倒是没问他们要吃的——要了他们也不会给,天手帮早就规定,不许给他半口吃食,违令者斩。

像那“王哥”一般,给他几口糖水吊命,就算是极限了。

夜色渐深,两个壮汉闲聊着,就渐渐困倦。

如今正是夏天,天气炎热,晚上有了一些凉风,倒是挺适合睡觉。

慢慢地,二人昏昏沉沉睡去,呼噜声此起彼伏。

至于被绑在木桩上罗廖,自然更是早就昏睡过去了。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当月色渐渐升到中天的时候,木桩旁边的阴影突然晃动了一下,然后捆着罗廖的绳子根根断裂,他的身体顿时从木桩上摔了下来,被人在空中接住。

说来也怪,那接住他的人看起来只是一团阴影,非但面目五官,就连高矮胖瘦都模糊得很,也不知道究竟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罗廖立刻惊醒,却什么都没说,甚至连哼都没哼一声。

他又不是傻子,有人来救自己,当然要保持安静,别给人家添麻烦。

那人在地上扔了个铜钱,便带着罗廖扬长而去,些许时间之后,“王哥”从睡梦中迷迷糊糊醒来,正要去撒个尿,却见罗廖不翼而飞,顿时睡意尿意全都跑到了九霄云外。

“快起来!”他失声大叫,“罗胖子没了!”

“死了就死了呗……”同伴喃喃自语,“死了也不奇怪啊。”

“是不见了,不是死了!”

两个壮汉在周围找了一圈,最后只发现了木桩旁边的地上,有一枚铜钱。

这铜钱和大夏通用的铜钱没什么区别,唯独上面的文字不同,乃是“天下太平”四字。

二人拿着这枚铜钱,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色都白得跟鬼一样。

这枚铜钱意味着什么?他们当然知道。

“一……一文钱……大侠?!”年轻的壮汉说话的时候嘴唇都在发抖,“他……他……他刚才……来过了?”

年长的壮汉“王哥”点点头,咽了口吐沫:“我们要赶快回去禀报!”

“人……人丢了……”

“那位大侠没杀我们,帮里当然更不会杀,难道帮主还指望我们能够拦得住他不成?”

二人扔下所有东西,急匆匆地走远。

过了不多时,天手帮在清泉镇上的驻地里面就热闹起来,无数帮众被叫醒,四面撒网一般派了出去,到处搜查。

但这时,潘龙早已带着罗廖来到了远离城镇的一条河边。

他是来救人的,至于找天手帮麻烦这种事,随时都可以。

第八十二章、斩奸除恶,铜钱索命

罗廖此刻的情况十分糟糕,这个原本高高胖胖的壮汉,此刻已经几乎只剩下了皮包骨头,潘龙估计,他原本体重超过两百斤,可现在大约还不到五十斤重,那模样岂止一个“惨”字了得!

“大侠……你不该来啊!”他很痛心疾首地说。

潘龙没回答。

“天手帮这次是有备而来,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潘龙还是没回答。

“把我放下吧,给我两口干粮就成。”

潘龙叹了口气,说:“如果你能安静一点,我会很高兴。”

说着,他将罗廖放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拿出了两颗水果,一发力,就将水果震成了果泥,喂了罗廖几口。

罗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大口大口吃着,一边吃一边笑。

“我本来以为自己要当饿死鬼,想不到临死还能吃一顿饱饭。”

“只能给你吃个三分饱,否则你就真的要变成鬼了。”

潘龙说着,拿出一棵通体碧绿的药草,塞进了罗廖的嘴里。

药草入口即化,变成一股翠绿的清凉,渗入罗廖的身体。

他的脸色顿时好转了不少,整个人都精神了几分。

“咦?这是什么灵药?”他惊讶地问,随即反应过来,说,“大侠,我又欠了你一条命啊!”

“救人救到底。”潘龙说,“我要让你现在死了,那当初岂不是白救你了?”

罗廖忍不住咧开嘴巴低声笑了:“原来大侠你还会说笑话啊!”

“谁说我在说笑话?”潘龙反问。

“天底下哪有‘白救了’的道理?也没有说救人一次就要救人一世的啊。大侠你一定是跟我开玩笑。”

潘龙懒得再说话,又拿出一棵药草塞进他的嘴里。

他当初采购了大量的药草,如今也还剩下不少。

自从学会了治疗术之后,他自己早就不用药草了——治疗术的效果比药草只高不低。

但使用治疗术的话,会泄露自己的本领。相比之下,花费几棵药草,却算不了什么。

两棵药草将罗廖的伤病挽回了三四分,虽然依旧瘦削虚弱,但起码已经不再奄奄一息,说话也有了几分力气。

潘龙这才拿出干粮来,混着清水,用内力加热成米糊,给他吃了个饱。

吃饱之后的罗廖整个人都精神多了,他正要说话,突然鼻子吸了两下,然后涨红了脸,跑到了旁边的河水之中。

哗啦啦一阵水响,然后便是搓洗之声。

一会儿功夫,他从身上搓出来至少二三两污垢。

罗廖狠狠地在身上搓洗了一番,自我感觉终于没有之前那股酸臭味道,才讪笑着想要和救命恩人说话。

可回头一看,潘龙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二人距离不远,但他甚至都没能发现潘龙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潘龙看到罗廖已经基本恢复了行动能力,自然就走了。

他是来救人的,如今人已经救到,也该是去处理一些后续了。

没过多久,潘龙就来到了清泉镇。

清泉镇里面现在一片忙乱,数不清的天手帮帮众举着火把走来走去,搜寻一切蛛丝马迹。

虽然大家都知道,就凭这些寻常帮众,根本奈何不得那位神出鬼没的“一文钱大侠”,但天手帮的意思也无非就是让他们去打草惊蛇。

人一多就杂乱,没准谁就能妨碍了那位大侠的行动。

但实际上,他们想得太好了。

潘龙将“潜行”和“小强飞奔”两个技能一起打开,无声无息地走在路上。

他的速度很快,偏偏轻巧得好像没有重量一般,从人群附近走过,从屋顶和墙边走过,没有半点声音,甚至走在湿软的泥地上,都没有脚印。

片刻之后,他来到了天手帮的分舵。

五六个身材相貌各不相同的高手,正在大厅里面议事,讨论该怎么对付他。

他静静地听了一会儿,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冷笑。

这些人倒是颇有想法,面对罗廖被救走的情况,他们不仅没有惊慌,反而显得很高兴。

因为这意味着,一文钱大侠不是个毫无牵挂的人。相反,这位大侠在乎无辜人的性命,会去刻意保护和挽救无辜。

对于天手帮来说,这就是个很大的弱点。

一个约莫是长老的女人就建议说,可以抓上一批百姓,威胁一文钱大侠出来。他要不肯出来,那就一个个杀过去。

这做法当真丧心病狂,简直是视大夏朝廷为无物。但天手帮的诸位首脑们却竟然都一致赞成,没有半点顾虑。

潘龙暗暗皱眉——他早就知道大夏皇朝在益州的力量不强,却没想到竟然弱势到这个地步。

要是在雍州,甭管你什么组织,敢这样肆无忌惮,立刻就是铁拳镇压。

大夏皇朝不在乎你占山为王,也不在乎你落草为寇,甚至于不在乎你打家劫舍,可你想要明晃晃地抓捕良民作为人质……真当大夏皇朝那些个巡风使者是死的不成?

雍州的巡风使们,可是经常会联络朝廷,出动军队去围剿邪派高手的。

潘龙心中叹息,手上却没停下,右手一翻,几枚边缘磨得很锋利的铜钱已经出现在他的掌心。

他笑了一笑,身影骤然出现,然后手一挥,六道金光就朝着天手帮六个高手射去。

天手帮的高层之中确实有高手,潘龙这猝不及防的偷袭,竟然都有一半的人能够反应得过来。虽然三人被射中了喉咙,可另外三人或躲或挡,却都挡住了他的铜钱。

但这其实也没什么用处。

潘龙又不是只能扔一枚铜钱!

他的身影快如闪电,一下子就撞在了坐在大堂正中的那个白发老者身上。惊人的力量骤然爆发,那老者眼睛瞪得滚圆,提起了全身力气,一双手掌变得通红,却根本抵挡不住,被他直接撞飞。

人在空中,一道金光已经追了上去,正中眉心。

另外两人对视一眼,立刻左右分头逃跑。

潘龙想不到他们竟然这么果断,只能随便选了一人追杀。

片刻之后,他追上了向左逃跑的那人,一铜钱射中了那人的后颈,射断了颈椎。

“还有最后一个。”自言自语着,他转过身,朝着来时的道路狂奔。

除恶务尽,他可以放过天手帮的寻常帮众,但是这几个歹毒的首脑,却都必须要死!

第八十三章、想要算计我?没那么容易!

说来也巧,潘龙最后一个追杀的,正好是那个之前建议滥杀无辜逼迫他出来的女人。

这女人约莫四十出头,看起来略略显老,但动作却非常的矫健灵活。之前潘龙扔过去的铜钱,被她用一个简直犹如柔软体操一般的动作躲过,然后逃跑的时候也非常果断,一点都没有犹豫。

当然,她的功力也相对较弱。潘龙出手之前注意观察过,天手帮六个人里面,为首的老者“天手力士”萧夏自然是功力最深厚的,其余五人之中,便以此人功力最弱,才只是初入先天的层次。

潘龙击杀群恶,自然是先选厉害的杀。这个最弱的,就被他放到了最后。

此女的轻功颇为高明,短短片刻就已经逃出很远。但她轻功再好,逃跑的时候也会留下痕迹。尤其她像寻常女人一样随身带着熏香,所过之处有淡淡的香味。就凭这香味,潘龙除非是鼻子坏掉了,否则怎么也不可能追丢。

他循着踪迹一路追赶,很快就出了清泉镇,奔着远处的高山行去。

那山便是青松山,此前被他杀死的“百胜神拳”张百胜,就在青松山落草为寇,还是青松山的二寨主。

严格来说,青松山其实是天手帮的下属。山上三位帮主,都是“天手力士”萧夏的徒弟。

现在他们自然都已经是死人了。

天手帮的底蕴不错,一个帮派里面竟然有六位先天高手——或者说,萧夏教徒弟的本事的确是厉害,只可惜他虽然擅长教徒弟武功,却并不擅长教徒弟做人。

潘龙心中感叹一下,脚下没有半点迟疑,一路狂奔。

靠着“小强飞奔”技能,他在山野之中健步如飞,崎岖的地形对他无法构成半点阻碍。而那女人显然没想到潘龙居然还会再回头来追杀自己,一路上并没有故布疑阵,香味简直像是路标一样,让他连找一下痕迹都没必要。

眼看着已经走上了通往山寨的道路,潘龙心里一动,没有沿着山路登山,而是选择直线上山。

青松山颇为高峻,直线上去的话会有不少陡峭的悬崖。但这些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再怎么陡峭的悬崖,无非也就是多走几步,却并不会让他无法行走。

这也是他在上个世界潜修时候才发现的事情,当他施展“小强飞奔”的时候,甚至可以在笔直的悬崖上面行走。

只可惜,毕竟不能倒着走,否则的话倒是可以考虑cos一下蝙蝠侠……

小学生都知道两个地点之间最近的路是走直线,潘龙一路笔直地上山,只片刻功夫就登上了青松山的山顶。

但和黑狼寨不同,青松山山寨并不在山顶上,这座山峰的山顶是一片小小的松林,各种不同的松树被错落有序地种植着,地上还有步行的痕迹。

潘龙只略略看了一眼,就径直沿着山路向下走去。

这里大概是青松山几位寨主平时练功的地方,灵气倒也不错。他们还颇有点眼光。

可惜这座山寨将会成为是非之地,会有很多人陆陆续续的前来,想要在这里潜修,是绝对不可能的。

沿着山路走了一段,他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哨卡,哨卡里面暂时没人,想来是被带下山了。

哨卡的后面,真是青松山山寨的总舵。此刻总舵里面灯火通明,看来人还不少。

大概……那女人是把留下守山寨的人都叫进总舵了吧?

潘龙看了看自己已经所剩不多的魔力,皱了皱眉,悄悄走到总舵后墙,然后关闭了技能,贴着后墙坐下休息,一边恢复魔力,一边倾听里面的声音。

很快,他就听到了那女人的声音。

“诸位前辈,那人真的会追过来吗?”

这女人说话的声音有些战战兢兢,显然心里害怕得很。不知道是害怕可能追在后面的“一文钱大侠”呢?还是害怕“诸位前辈”?

潘龙一听,就皱起了眉头。

青松山上此刻应该没有高手了才对,所谓的“诸位前辈”却从哪里来?

连天手帮帮主萧夏都已经死在了他的手下,哪里还有什么“前辈”?

要是有的话,为什么他们没出现在山下的清泉镇,反而会出现在山寨总舵里面?山寨上的住宿条件,比清泉镇里面可大大不如啊!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听到了一个老者的声音。

“那所谓的‘一文侠’做事干净利索,是个有经验的江湖人。所以他肯定不会放过你……这次你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几乎要碰到江湖白道的做事底线,他们不会不管的。”

“那……为什么没有白道高手出面呢?”女人好奇地问。

一个年轻人嗤笑了一声,说:“你怎么知道没有白道高手出面的?若是没有白道高手出面,你以为今天在这里等待的,只会是我们这些人?”

“啊?”

“蠢女人!就是因为以绥山任家为首的几路白道出了面,我们绿林的真人宗师才无法出手,只能让我们过来。否则的话,至少也会来一位宗师坐镇。”

潘龙皱了皱眉,却又笑了。

冷笑。

他突然又想到了阻碍绿林的那些人,笑容不由得温和了几分。

潘龙微笑着,慢慢调和气息,继续偷听不远处总舵里面传来的话音。

从说话的情况看来,此刻守在总舵里面的至少有十二三位先天高手,数目颇为庞大。

而且,这些人说话的时候对于青松山乃至于天手帮毫不客气,对于那初入先天的女人也呼来喝去,没有半点尊敬。

虽然绿林中人常常很粗鲁,但粗鲁背后,总归是实力在支撑。

那些人说话如此的不客气,想来在他们眼中,非但这初入先天的女人不值一提,就算是青松山,甚至于天手帮,也算不得什么。

潘龙生平见过的高手,自然以奋武校尉厉武和“白眉老人”长生为最强,这两位都是真人大宗师,而且都是真人境界第二步甚至于顶峰的大高手,距离长生不死也不远了。

但那两位高手实在太遥远,就算大家见过面说过话,也没有多少真实感。而且,他也不曾见过两位大宗师出手,对于“真人宗师究竟有多强”这个问题,茫茫然不知道答案。

相比之下,反倒是他曾经亲眼目睹过战斗场面的九山王,给他留下了清晰而且深刻的印象。

九山王以一敌众,一刀挥出如天河横空,大批围攻他的高手顿时横尸当场,端的是威风凛凛。

潘龙不止一次琢磨过,如果现在的自己对上九山王,结果会怎么样?

他思考了很多次,但始终想不到躲避和抵挡那一刀的办法。只能说……如果九山王用的是寻常利刃,不是那种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倚天剑屠龙刀之类,那他还是能跟九山王打个五五开的。

嗯,用普通兵器的话,九山王很可能破不了他的防……

另一位潘龙印象中的顶尖高手,自然就是老爹。

老爹面对名门紫云宫的六位先天高手,以一敌六,杀了五个,实力之强,可能还要在九山王之上。

而且老爹这人贼精贼精的,又阴险得很,藏得很深。没准他就有能够破钢铁之躯的神兵利刃。

反正潘龙觉得,如果非要找一个人打的话,他宁可跟九山王生死相搏,也不敢跟老爹动手。

……绝对会被老爹坑的!天晓得老爹藏了多少底牌!

和老爹相比,眼前这些人实力如何?

潘龙暂时听不出来。

他最关心的,是这些人有没有神兵利刃?

以他现在的实力,如果没有神兵利刃,再厉害的高手都会被他打得狼狈不堪,甚至于一直拖下去的话,可能会被他给活活磨死。

只要确定这些人没有能够破他防御的神兵在手,就算敌人更多一些,他也敢打!

潘龙静静地等待着,一点也不着急。

但总舵里面那些高手们却渐渐焦急起来。

这次益州绿林设计伏杀“一文钱大侠”,前后准备了两重陷阱。

第一重陷阱,自然是清泉镇里面的天手帮。

天手帮不仅人多势众,还有不少的高手,六位先天高手的阵势,足以让绝大多数白道侠客铩羽而归,甚至于有心算无心之下,“一文钱大侠”可能直接命丧当场。

但可惜的是,潘龙潜行的本事了得,天手帮的六位高手并没能充分发挥出全部的实力,就被他先手干掉了三个。剩下的三人之中,实力最强的“天手力士”萧夏又因为不熟悉他的武功,被他靠着钢铁之躯杀死,结果围攻之势土崩瓦解。

好在,绿林中人还准备了第二重陷阱。

按照计划,一旦打不过“一文钱大侠”,天手帮众人就朝着青松山上逃跑。而绿林高手们就埋伏在青松山的山寨总舵里面,一旦“一文钱大侠”追杀进来,他们就立刻出手,以多欺少一拥而上,不信杀不死这个多管闲事的白道后起之秀!

这第二重陷阱比第一重凶狠得多,那些守在这里的绿林高手们每一个都是先天境界之中的佼佼者,青松山的三位寨主就不用说了,甚至连天手帮帮主“天手力士”萧夏,在他们当中看来也算不得什么。

一共五位先天高手在这里等待,为的就是等“一文钱大侠”出现之后将其伏杀。

可是现在倒好,逃跑的人已经来了青松山许久,但追杀的人却迟迟未到。

“难道说……那‘一文侠’不敢来了?”过了许久,一个高手忍不住说。

“会不会你跑得太快,他追不上?”另一人问。

他的语气颇为不友善,那女人立刻战战兢兢地回答:“禀前辈,晚辈为了防止那人追不上我,特地携带了香囊。那香囊里面的熏香是特制的,就算在荒野之中一两天都不会完全散尽。那人只要想追,肯定能够追的上!”

先天高手们很是纳闷,又讨论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跟着他们前来的术者突然冷笑起来。

“别讨论了,点子来了!从正面来的。”

高手们纷纷看向门口,果然听到一个轻盈的脚步声缓缓传来。

片刻之后,那脚步声走到门口,然后大门被推开。

一个戴着黑面罩,身材中等偏高,颇有几分健壮的男子,站在了门口。

“真想不到,追杀一条漏网之鱼,竟然还又见到了好几条大鱼!”潘龙用刻意变得沉重的声音说,“想来诸位也不是跟我闲聊的,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吧!”

总舵大厅里面的几位高手对视一眼,都狞笑了起来。

下一瞬间,他们就朝着潘龙冲了过来。

“小辈受死!”

人未至,刀光拳风已经先到了面前。

这六位先天高手比之前的天手帮众人的确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刀光明亮得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拳风沉重得宛如实质,就像一堵墙迎面撞了过来。

更可怕的,是隐藏在拳风和刀光之中的杀招。

潘龙一步不退,左手一抄,只听得“当”的一声,一把涂成漆黑,在昏暗之中仿佛根本不存在的飞刀被他用手上的短刀挡住,落在了地上。

就这一格挡的工夫,六人之中速度最快的那个,已经到了面前。

潘龙扬声大笑,挥出了拳头。

这陷阱的确是够阴险的,但他既然敢来正面挑战,自然就不会是来送死的!

困锁豺狼的陷阱,如何锁得住猛虎雄狮?

他要用这一战告诉益州绿林,想要算计他,没那么容易!

第八十四章、人多就有用吗?

为了这场大战,潘龙事先改变了相貌。

九转玄功能够细微控制身体,虽然不能高变矮、胖变瘦、男变女,但要改变一些相貌,却也不难。

潘龙将自己稍稍拔高一两分,面貌变得粗豪一些,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三十几岁的壮汉,行动间虎虎生威,的确像个正派大侠的感觉。

此刻他冲进大厅,行走间就是一股威风,让人不敢小看。

那六个先天高手自然也是如此。他们一看潘龙的气势,就觉得这人是个高手。绿林人的习惯让他们不用讨论,直接就并肩子上了。

敌人只有一个,大家乱刀砍死他!

那率先冲过来的高手年纪不大,约莫二十五六的样子。手持一柄怪刀,刀身约有两尺长,宽约二指,略带弧度,乍看上去和寻常砍刀并无多少分别,但厚度却最多不超过半分,简直薄得不像话。

这人的刀法也极为古怪,非砍非刺,只是斜着一拖,仿佛要用刀刃在潘龙身上开条口子似的。

如此刀法,既不快也不远,怎么看都像是自讨苦吃。潘龙却脸色一变,身体骤然变向,刹那间从直走化为横行,在千钧一发之际躲过了这一刀。

刀锋擦身而过,森森寒气浸染皮肉,隐隐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冰凉。

潘龙这些天在酒楼里面听江湖人讲故事,对于益州武林了解甚多。曾有人提到,益州有一把名刀,叫做“蝉翼刀”。

此刀本出于一个称作“逍遥派”的门派,乃是为了给女掌门贺寿,全派弟子到处搜罗宝物,最后打造而成。

后来那门派凋零,宝刀不知换了几个主人。只是没有了逍遥派的快意刀法,历代主人都不能完全发挥这把薄如蝉翼的怪刀的全部威力。

潘龙刚才乍看这刀薄得不像话,立刻就想到了这段故事。虽然他不清楚敌人用的是不是那把蝉翼宝刀,但如果是呢?

蝉翼刀威名赫赫,他可不想试一试是这把宝刀锋利,还是自己经过地煞淬体的身躯更结实!

这一闪一让,后面的两人也就赶到了。

那两人看起来四十上下,都作道士打扮,用的都是一样的松纹古剑,连相貌也一样。行动之时,步调几乎一模一样,犹如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

潘龙一眼就认出了他们的身份——他们是益州绿林著名的兄弟大盗。

青松子、绿松子。

这两人的俗家姓名不清楚,只知道他们约莫曾在青城山学艺。只是学而未成,最后年龄太大被逐出了青城山。

两人起初凭着少许法术坑蒙拐骗,后来害死了一个年迈的先天高手,夺了人家的身家财富,其中有不少灵药,凑齐了一副洗髓丹。

靠着洗髓丹,二人脱胎换骨,功力大进,后来便成为了绿林高手。

他们兄弟本身武功并不特别高,在先天高手里面差不多算是垫底。但将法术和武功结合起来,威力就大大增加。

二人善于合击之术,更修成了一门“二心神通”。这法术非但能够将二人的力量短暂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若是有人受了重伤,也能二人将其平分,化重伤为轻伤。

凭借法术和合击之术,他们在益州绿林的先天高手里面,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譬如潘龙当初靠着下毒才杀死的何天魁那种,在他们的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潘龙倒是不怕什么二心神通,眼看双剑袭来,他冷笑一声,直接迎了上去。

松纹古剑是少数可以用来施展法术的宝剑,但他难道害怕法术不成?

剑锋及身,果不其然,两道电光在剑尖上跳动,落到了潘龙的身上。

要是换个人,大概就会被电到身体麻痹。或许时间很短,但高手交锋的时候,一秒钟也嫌太长。麻痹一下,差不多就死定了。

看到这一幕,两个道士都露出了笑容。

但他们的笑容随即就凝固在了脸上。

潘龙被两道电光落在身上,须臾都没有麻痹,至于刺中他身体的双剑,更是犹如刺中了极为坚韧的厚皮革,根本无法将其破开,甚至连力气都不是很用得上。

就是这一错愕的工夫,潘龙已经迎着双剑上来,双手捏住剑身一拽,两人只觉得手指疼痛,不由自主地就扔了兵器。

他们的身手倒也不差,潘龙本拟将他们拽过来一人一脚,可却只抢到了两把佩剑。

两个道士丢了佩剑之后面如土色,急急后退。潘龙双剑一转,正好迎向再次切割过来的薄刃刀。

一声脆响,双剑就像是豆腐遇到了快刀一般,被轻轻松松砍成了四截。

潘龙这就再无怀疑——还真让他遇到蝉翼刀了!

他心中不由得有些憋闷,以自己的功夫,就算十几二十个先天高手围攻,也没什么可怕的。然而蝉翼刀这种神兵利器,却恰恰是自己的克星。

他暗暗抱怨,脚下飞快地和那使用蝉翼刀的青年高手拉开距离。

只是那人轻功极好,虽然转折回旋之类方面稍差,可直线速度是真的快。潘龙几次将他甩开,最多也不过两三招,他就又追了上来。

和这人相比,其余几位绿林高手倒是没能给潘龙带来多大的威胁。

他们的武功的确高强,老实说,只凭武功的话,潘龙打不过他们当中任何一个。而且他们人多势众,正常情况下,就算潘龙的武功再高,也顶不住这么多的高手。

但对潘龙来说,人多真的没多大意义。

你们说自己人多?你们难道还能比斯拉夫十万大军更多吗?

面对钢筋铁骨刀枪不入的对手,人多势众也好,武艺高强也罢,都派不上多大的用场。

潘龙的身体强度比整个铜浇铁铸都都还要坚固,就算是先天高手卯足了力气一刀砍在身上,也不过就是留一条白印,再稍稍疼痛一下而已。

要不是有那把削铁如泥的蝉翼刀,潘龙甚至可以凭借自己的钢筋铁骨,把这些敌人都给活活磨死!

他到现在,可都还收着力气,没把神力全部施展出来呢!

又打了一会儿,首先是一个使用掌法的老者累了。

他用的是内家掌力,出手不快,但每一掌都很重,一掌出手,甚至隐约有风雷之声。

平常他对敌之际,就算是那些穿着铠甲的敌人,一掌下去也会连人带铠甲打得稀巴烂。可这“一文钱大侠”的身体强度简直匪夷所思。刚才他抓住机会,前后在这人身上重重打了好几掌,却感觉自己的内力犹如石沉大海一般,根本没有起到半点效果。

不仅无效,他还感觉到对方的身体坚硬得不像话,光是靠着反弹的力量,就让他的双手隐隐作痛,感觉似乎时光倒流,回到了年轻时候刚刚修炼外功的情况。

那时候他经常练到双手出血,全靠特殊的药酒和坚强的毅力支撑,才练成神功。

以他的双手,就算硬抓刀剑也不会受伤,却不料只是打在潘龙的身上,就因为反震而又受了伤……

再打了一会儿,他越发疲惫。

内家掌力威力强大,但消耗也极为强大。如他这般每一击都全力以赴,寻常高手不过十几招就要累趴下。他竟然能够撑到四五十招,内力之强,已经称得上是非同凡响。

要继续坚持,他或许还能坚持。但攻击始终无效,让他的信心大为受挫,士气也低落得厉害。

尤其眼看那高壮的“一文侠”似乎根本不把挨打当回事,别说受伤,甚至就连一点疲劳的迹象都没有,更是让他倍感挫折。

心中沮丧,实力自然就不能充分发挥。渐渐地,他就有了逃跑的心思。

再打过几招之后,他猛地一掌劈空发出,掌风如同狂风一般,吹得众人都感觉呼吸艰难。而他则趁机往后一退,高声说道:“一文侠,老夫承认你本领高强,奈何你不得。此番集结众人之力都上不了你,也算是丢光了脸面,无颜再行走江湖。从此之后,只要你还在江湖上,我孙某人就在家中养老,再也不踏入江湖半步!”

说完,他直接转身扬长而去,没有丝毫停留。

看到他转身离开,剩下的绿林高手们一个个脸都黑了。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如今大家还占着优势,这老头居然就跑了!

而且……跑归跑,他甚至还要退出江湖?

这是被吓破胆了吧!

“什么狗屁‘雷霆万钧’!只是个胆小鬼罢了!”众人之中一个武功特别高,几乎每一招都打中潘龙身上要穴的中年人怒道,“大家也别藏着了,一起动手吧!”

随着这一声大喊,左右两边厢房之中,又是好几个绿林高手冲了出来。

他们武功比大厅里面几个人稍弱一些,之前埋伏在两边,就是在等待机会偷袭。谁知道潘龙的身体比钢铁还要坚固,就连太阳穴、咽喉、心窝这些要害,都不怕攻击。

在这种情况下,偷袭已经失去了意义。还不如大家一拥而上,试试看能不能凭借人多势众,将潘龙活活磨死。

再怎么钢筋铁骨刀枪不入,挨打多少也还是会有一点损伤的吧。

一点点损伤积累起来,总是会被打死的。

就算是一块铁,一点一点地磨,也是能磨掉的——昔年帝甲子有云: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这“一文侠”总不会真的是块铁啊!

但众人里面,也有人心中暗暗怀疑。

九州世界本来就有各种各样的精怪,花草树木可以成精,各种动物可以成精,器物也一样可以成精。

朝廷就曾经遇到过官库里面的银子成了精,变成老鼠在库房里面挖洞,把自己藏在地下的诡异情况。

银子可以成精,那铁块当然也可以!

只是,当年那些成了精的银老鼠,身体并不特别坚固,本领也谈不上大。官兵们轻轻松松就抓住了它们,后来送到了中州,关在异兽园里面供王宫贵族们参观。

这铁块精,怎么如此厉害?

莫非是因为道行比较深,已经修成了人形不成?

诸位高手们心中揣测,手上不敢停留,各种武功、各式兵器,乒乒乓乓地落在潘龙的身上。

但并没有什么卵用。

潘龙挨了这些打,外表看不出来,其实也还是疼痛甚至损失生命值的。只是他有足够的药草,防御力又足够高。敌人打半天,他一棵药草用下去,就能恢复过来。

像这样打下去,就算打上十天半个月,他都能撑得住。

但面前这些个益州绿林的先天高手们,却绝对不可能在这种高强度的战斗下坚持十天半个月。

比方说那个逃跑的老者“雷霆万钧”孙立功,要是他始终像刚才那样卯足了力气重重地打。不用十天半个月,最多再打上一个时辰,就要把自己给活活累死。

别的高手们,情况也并不比他好很多。眼看着一个多时辰之后,已经不止一位高手喘气如牛,汗流浃背。

先天高手确实是耐力超群,可耐力超群也是有极限的啊!

用兵器的倒也还好,但这些靠空手攻击的,每一招都要消耗很多力气,打到现在,内力倒是还够,但体力是真的不够了。

潘龙看他们那疲惫的样子,忍不住好笑。

“一群人打一个,自己还能累成这样,你们也是够丢人的了!”他说。

那些高手们一个个臊得脸红,却也没话可以反驳。

又过了一会儿,这些空手作战的绿林高手们纷纷脱离战团。他们倒是没有像之前那个老者一样离开,只是在旁边休息,恢复力气。

还有人在说:“大家分成几组,轮流上去打。我们累,他挨打的更累!”

这话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高手们迅速就按照他说的做了。

潘龙脸上顿时显出怒意,但实际上心里却在笑。

一群人一起上,七手八脚,他挡得住这边挡不住那边,几乎只是在一边倒地挨打,根本就没办法还击,只能跟他们慢慢耗力气。

可这些人想要车轮战,将十来个人分成三组,每组也不过三四个而已。

三四个人围攻,他可就有办法了!

只要那用蝉翼刀的人退下去,他就能寻到克敌制胜的机会!

果然,又过了一会儿,那使用蝉翼刀的青年高手喘着气,退到了一边。

他才刚刚退下,潘龙就大吼一声,追着他冲了过去。

这青年高手大吃一惊——刚才这一番战斗之中,大家早已看出来,潘龙对他最为忌惮,甚至于一直在刻意躲避他的攻击,却不料当他要休息的时候,潘龙竟然反而追了上来。

他立刻挥刀横扫,想要将潘龙逼退。却看到了金光一闪。

然后,他的眼前就永远黑了下去。

潘龙一直没施展暗器,就是为了让敌人忽略自己的暗器功夫——他早就想好了,在这次战斗里面,如果要用暗器,第一个打死的就是这手持宝刀的青年高手。

果然就像他猜想的那样,眼看他冲过来,那高手因为此前他都没用过暗器,根本就没料到这一点。

那一刀横扫,的确能够将他挡住,却根本挡不住他的索命铜钱!

一铜钱正中对方的眉心,眼看这个给他造成了许多麻烦的敌人仰天就倒,潘龙大笑一声,抢在众人前面冲过去,一把夺过了蝉翼刀。

“现在,你们没神兵利器了。”他冷笑着说,“我倒要看看,你们怎么凭借那些凡铁伤我!”

眼看这一幕,围攻他的绿林高手们之中,不止一人面如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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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铜钱升值了

将蝉翼刀夺到手中,潘龙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刚才那一番战斗,这些围攻他的绿林高手们固然觉得憋屈,他自己却更觉得憋屈。

好歹他也是刀枪不入神力无双的盖世猛将,曾经单枪匹马踏破十万大军。眼前这十几个先天高手虽然厉害,他却怎么也不该打到现在,连一个都拾掇不了。

实在是他忌惮那把削铁如泥的宝刀,根本不敢停留,自身的优势只发挥了十之二三。

要不是他耐力悠长,怕是光这样狂奔,就已经把自己给活活累死了。

但现在,局面总算是逆转了!

蝉翼刀已经落到他的手上,敌人再无约束他的能力。现在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尽情施展手段,让这些绿林中人知道他的厉害!

潘龙发出一声痛快的长啸,径直朝着敌人扑了过去。

他还没到面前,就有三四个绿林高手突然转身,冲出大厅,闯入黑夜之中扬长而去。

能够修炼到先天境界的没几个傻瓜,尤其这些绿林高手。他们当然也看得出来,此前潘龙一直在顾虑那把宝刀,一身本领并没都能施展出来。

现在宝刀的威胁不复存在,天晓得这人还有多少手段!

只是身为先天高手,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竟然这样就跑了……实在是有些丢人。

剩下众人里面,就有人忍不住破口大骂。

可才骂了没两句,就又有人逃跑。

这次,却没人骂了。

……因为刚刚骂得最凶的那个,已经变成了死人。

潘龙这第二次出手,当真是杀气腾腾势不可挡。他呼啸而来,几件兵器重重落在他的身上,却只伴随金铁交鸣之声,溅起无数火星。

而他则一伸手,双臂骤然伸长,抓住了一件兵器的主人。

也不需要怎么发力,只是轻轻一扭,那人的身体就已经扭曲成了一个怪异的形状,鲜血从七窍和伤口里面狂涌,就像是拧毛巾一样。

说来也巧,这人正是那骂得最凶的一个。

眼看潘龙凶恶如此,一个使用弯刀的高手怒喝一声,挥刀斩来。

他的确是有真才实学的,刀刃未至,刀风就已经划破了地上坚硬的石板。以威势看来,甚至还比那使用蝉翼宝刀的青年高手更为猛烈。

潘龙身上的衣服哪里抵挡得住如此刀风,顿时被割裂了一条大口子。可透过缝隙,却能清楚地看到他身上的皮肤泛着古铜般的光泽,连汗毛都没有损伤一根。

“什么?!”

弯刀高手一惊,没料到自己凭借独门功法施展的刀风竟然也丝毫无效。

他这一刀蓄足了力气,挥出之后身体会暂时停滞。潘龙便趁机贴了上来,无视了另外几件落在他身上的兵器,一掌拍在了这弯刀高手的胸膛上。

这高手挨了一掌,整个人倒飞出去,撞在不远处的房柱上。

以术法强化过的房柱犹如金属一般坚固,他的身体撞在上面,整个糜烂开来,顷刻间一整个人贴在房柱之上,血肉横飞。

若不是衣服还能约束几分,怕是那一滩血肉已经连个人样都没有了。

这一掌比刚才那一扭更加可怕,展现出了令人惊骇的力量。

寻常江湖高手,若是功力足够深厚,确实是能够一掌将人活活打成一滩血肉。只是像这样被打出去之后,撞在东西上面再炸裂成一滩血肉的……那实在极为少见,很多人甚至闻所未闻。

结果,顿时就又有人逃跑了。

要是潘龙一掌打得这弯刀高手吐血而死什么,他们或许还不会太在乎。但一掌打中,整个人飞出去,撞在柱子上烂成肉糜……这实在是有些惊悚,由不得他们不怕。

潘龙也不追赶,冲到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面前,挥拳就打。

那人是个用短枪的,手上一杆五尺短枪耍得花团锦簇,出手时只见枪影宛如繁花盛开,甚至连他的身体都隐藏在枪影之中。

那绽放的繁花,朵朵都是杀机。

如若面对的是普通高手,他这一枪必定能够让对手看不破虚实,只能暂且退让。但在潘龙面前用这招,实在是把媚眼抛给了瞎子!

潘龙压根没理会他的枪法,直接硬撞了上去。就听一声脆响,那杆短枪已经被他直接撞断。

那枪法高手倒也警觉,后退得极快。仅仅以毫厘之差,躲过了潘龙的拳头。

只是拳头能够躲得过,拳风却实在躲不过了。

伴随着呼啸的风声,他飞也似地退出很远,逃进了黑夜之中,地上却有长长的血痕一路泼洒。

那血痕延伸出二三十步,最后在远处的角落里面停下。

这位枪法高手一直逃到这里,终于再也支撑不住,嘴里大口大口地吐着血,身体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被潘龙的拳风击中,他纵然逃过了死无全尸的下场,也已经被震碎了内脏,哪里还能逃得掉!

就在他逃跑的几秒钟里面,潘龙又双拳挥舞,接连打中了两个高手。

这两人各有本事,在益州江湖名号也不小。可面对潘龙的拳头,他们的一身功夫全无用处。

无非地上、墙上,多了两滩血污罢了。

到这时,围攻潘龙的诸位高手终于彻底绝望。有人忍不住大喊“点子扎手,风紧扯呼”——这是绿林之中常用的暗语,意思是“敌人太强,打不过;情况不妙,大家逃跑吧”。

其实也不用他说,大家早就开始跑了。

一时间诸位高手犹如被鞭炮吓到的猫狗一般,惶惶然夹着尾巴疯狂逃窜。一个个将平生所练的轻功发挥出了十成乃至于十二成的威力,甚至有人一边跑一边吐血,却是不惜施展了损伤自身的邪道秘法,催发了生命的潜力,只求跑得更快一些。

潘龙当然也不会留下,直接追着之前那个天手帮的女人跑了出去。

他可记得这女人之前提出过以无辜百姓来威胁自己的恶毒计划,这种人不杀,他心里就不舒坦!

不管她轻功有多好,也不管她逃到哪里去,总之他非要追上这毒妇,将其一掌打死才行!

只是片刻工夫,原本打得不可开交的大厅里面重新又安静了下来,只有山风呜咽。

再过了一会儿,有负责放哨的山寨几个小头目心惊胆战地凑过来,却只见到大厅内外六具尸体,其中三具尸体甚至已经变成了烂泥一般。

这六人都是益州颇有名气的绿林高手,却默默无声地死在了这里。

众人一顿翻找,最后在那年青的用刀高手脑壳上取下了一枚铜钱。

一枚边缘磨得锋利如刀的“天下太平”铜钱。

他们面面相觑,过了许久,才有人低声感叹。

“好一个‘一文侠’!这次他的一文钱,买了六个先天高手的性命!”

若是潘龙在此,大概会笑着说“什么东西都会升值,铜钱自然也一样。”

从一文钱一条命,升值到一文钱六条命,他这铜钱升值的速度,实在是有一点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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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天手帮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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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龙足足追了三四个时辰,从夜里追到白天,又从早上追到中午,才追得那个天手帮的女高手精疲力竭,再也跑不动。

然后,他就送了对方一枚铜钱。

那女人自然是很诚恳地拒绝,但潘龙表示拒绝无效,最后她只能勉为其难地收下。

看着那面露惊恐,咽喉嵌了一枚铜钱的尸体,潘龙满意地笑了。

这一仗打到现在,他才算是念头通达。

那些围攻他的绿林高手,人太多,来历也不清楚。能够打得死也就罢了,暂时打不死,也就算了。

可唯独天手帮的这几个人,他是一个也不能放过的!

若是放过这些人,将来免不了还有人为了引他出手,而向那些被他救过的、帮助过的人们下手。

这种事情,潘龙绝对无法容忍!

“按照老爹的教导,遇到敢于用人质之类手段威胁自己的人,不仅要杀了他,还要连他全家老小一并杀了,杀一个齐齐整整,以儆效尤。”他自言自语,却叹了口气,“唉!虽然明白老爹说得有道理,但我果然是做不到啊!”

他在路上打听过,天手帮下属五六个山寨和商会,做黑的白的生意的都有,林林总总怕是超过一万人。

把一万人的全家老小给杀光了?那未免太过丧心病狂。

就算不杀全家老小,只是杀光这一万人,也已经很有杀人狂魔的嫌疑了。

潘龙自问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可他真的做不出这种事来。

老爹的教诲是极好的,但儿子是个凡人,没那么粗大的神经啊……

叹了口气,他提着这女人的尸体,又返回了清泉镇。

清泉镇上,天手帮的帮众们正如没头苍蝇一般到处乱窜,惶惶然不知道该怎么办。

仅仅一夜工夫,帮里的高手们就死了个遍,现在偌大一个天手帮,竟然连一位先天高手都找不出来了。

绿林是很冷酷的,不管你为什么而死,但你既然死了,你之前占的那些利益就要交出来。

天手帮占了许多利益,光山寨就有三四个。如今群龙无首,这些山寨里面最大的青松山肯定是保不住了,剩下的几个也未必就保得住。

而且,没有了高端武力镇压场面,两个会能不能保得住,也要打个问号。

这些帮里的中高层们,自然是想要保住自身利益的。可想归想,他们却拿不出办法来。

尤其当他们发现帮里最后一位先天高手,下落不明的“飞天螳螂”李二娘的尸体出现在此前绑着“虎踞阳台”罗廖的那根柱子旁边之后,更是人心惶惶。不止一个人直接就收拾细软,悄悄地跑了。

天手帮待不下去了!

鬼知道那位“一文钱大侠”会不会来个“除恶务尽”——青松山上可是传来消息,昨天夜里十几个先天高手围攻那位大侠,最后死了六个,剩下的都落荒而逃。

那几个死掉的绿林高手,一个个死得极为惨烈,尸体简直都烂成了一滩泥巴。

青松山的小头目们花了好几个时辰,也没能将他们的尸体重新拼凑出个人样来。最后只能将随身物品拾掇拾掇整理一番,靠着这些随身物品判断他们的身份,好一个个下葬。

听到这消息的帮众无不双腿战战发抖,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不知道多少人迷迷糊糊打着盹,就在梦中突然惊醒,毫无征兆地惨叫起来。

之前大家好歹还有个念想,觉得李长老也许还活着,还能出来收拾局面。如今李长老也死了,喉咙上被嵌了一枚太平铜钱,那真的是一点念想都没了。

事已至此,真的是就像二师兄说,散伙吧,散伙算了……

半个月之后,当终于在山上彻底养好伤的罗廖小心翼翼下山清泉镇的时候,却发现别说是区区青松山,就连整个天手帮都成为了历史。

这个曾经威震巴山郡的帮派已经四分五裂,各个山寨纷纷独立,商会也已经不再打天手帮的旗号。曾经的帮众们一个个都夹着尾巴做人,说话做事都十分小心。

他试着找到了一个跟他关系还不错的天手帮帮众——在他被捆在木桩上等死的时候,那人是看守他的几个看守之一,经常跟他聊天。

看到他出现,那人倒也并不惊讶,只是低眉低眼地凑过来,小声问:“罗胖子,那位大侠他……走了?”

“嗯,走了。救了我之后他就走了。”

“他……有没有……交代什么?”

罗廖愣了一下,仔细回忆一番,摇头:“他没特别交代什么,就是要我养好伤再回来,免得有麻烦。”

“麻烦?谁敢找你麻烦?”那帮众苦笑,“现在还敢找你麻烦的,怕是真的活腻了!”

“哦?究竟怎么回事?”

帮众叹了口气,将那一夜发生的事情娓娓道来。

罗廖听得目瞪口呆,最后忍不住哈哈大笑。

“太好了!太好了!”他高兴地说,“我就知道那位大侠绝对不会容忍别人向他挑衅的!果然像我猜的一样……不,比我猜的还好!”

他笑得极为畅快,将这些天的痛苦和不甘全在笑声里面吐了出去,只剩下满心的欢喜。

“走!陪我喝酒去!”

“喝酒?去哪里?”

罗廖翻个了白眼:“还能去哪里?当然是翠芳阁!”

话音未落,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夫君今天脱险归来,的确是要好好庆祝一番才行。”

罗廖的脸顿时就白了,动作也变得僵硬起来。

他犹如木偶一般艰难地转过身来,却见到自家娘子脸上带着笑,眼中却满是寒意,正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

刚才那段话,分明被她听得清清楚楚。

“娘……娘子……我……我可以解释……”

“夫君,您就不用解释了。今天是咱们家大喜的日子,的确是应该庆祝一下。”他娘子笑着过来,一把将这又重新养出了一些肉的大汉如同提小鸡一般提起来,“走,妾身陪你去那翠芳阁一起喝酒,再把亲戚朋友们也一并叫上,大家一起开心开心。”

“是是是……是要……开心……开心……”罗廖嘴里这么说着,脸上努力挤出了一个笑容来。

两人很快走远,那帮众看着他们离开的身影,摇摇头,叹了口气。

“在‘夫纲不振’这件事上,就算是那位大侠,也帮不了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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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寻觅天罡

就在罗廖被老婆提着去“喝酒”的时候,潘龙已经回到了山里。

这一战之后,他相信应该不会有人再去找那些被自己救过的人们的麻烦了——大概半个夜晚加半个白天,前后死了十二个先天高手,足以让所有再想要这么搞的人为之胆寒。

除非是能够出动真人宗师,将他直接杀死,否则只要他一天不死,就没人敢再学天手帮这样玩花样。

人总归都是要命的,绿林也不例外。

虽然他们平时很凶狠,嘴上还常常说什么“义气比生死更重”之类的话,但潘龙是一个字也不信的。

绿林之中的倾轧和斗争,远比白道更加残酷。不懂得明哲保身的人,早就已经死了!

反正潘龙绝对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把兄弟义气看得比生死更重的邪魔外道,前世今生这么多年,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可那种人,他只在故事里面看到过。

世界上当然有把义气看得比性命还重的好汉,但那样的好汉,至少也会是亦正亦邪的奇门游侠,绝不会是专业走偏门吃黑钱的货色。

这大概算是偏见,他很欢迎有人用实际行动来纠正他的偏见。

可惜到现在还没见到……

他感叹着,回到了之前闭关的那个山坡。

半个多月没回来,这里已经杂草丛生,连他的庐舍上都爬着几条藤蔓,看起来很是荒芜的感觉。

他花了一天时间收拾,才能继续开始修炼。

然后,就又是日月如梭光阴似箭。

而关于“一文侠”大战天手帮的消息,则已经在整个益州,乃至于整个大夏九州传开了。

大夏九州高手如云,先天境界的比比皆是。就算是名门大派出身,如果没有一些比较特别的战绩,也很难得到全天下的注意。

比方说西北巨寇“九山王”何平安,虽然此前名震西北,但其实在整个大夏九州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名人。

他真正名动九州,还是因为胆大包天,夺了天子诏令的神秘竹简,然后扬长而去,在大夏皇朝无数高手的追击下逃之夭夭,至今都还没被抓到。

真正靠着本身武力名动天下的,还是“左手剑”金彪。

那个西北游侠一人一剑,在被偷袭暗算的情况下反杀了紫云宫六大高手。六位名门出身的先天高手五死一伤,战绩极为辉煌。

只可惜金彪也在那一战里面身负重伤,不久前就连他惯用的宝剑也被人在一处山坡发现,大概是他已经伤重而死,终究没能逃出生天。

这件事让不少江湖高人都扼腕叹息。他们自然不是可惜紫云宫那六个先天高手——别人家的高手,死多死少,关他们屁事!他们可惜的是,金彪死了。

金彪此人出身民间,来历也还算清白,是北地游侠儿。这人没名师教导,只靠着自己琢磨,就能修炼到如此境界,着实是个天才。

要是能够将其收为弟子,悉心教导栽培,相信用不了多少年,他就能够接连突破,成为天人合一的真人大宗师。

九州虽大,真人大宗师却并不多,往往有一个就足以开宗立派。

但开宗立派容易,让门派流传下去难。大宗师也不过二三百年的寿命,若是培养不出能够继承自己衣钵,支撑门派的徒弟,那等他们死后,他们留下的遗产,就反而成了徒子徒孙们的催命符。

很多江湖上的散人高手,就是找不到合适的徒弟,没信心继承人们能够在自己死后守住遗产,才宁可不开宗立派,当一个逍遥客。

金彪年纪不大,相信等他成就宗师的时候应该也不会超过百岁,能够守护门派一百五六十年甚至更久。这等门徒,正是那些有志于开宗立派的散人宗师们梦寐以求的。

可惜……他死了。

而现在,又一个堪比金彪的人物出现了!

而且,这人比金彪还更加适合收徒弟。

“一文侠”一直行侠仗义,做事干净利索,还很讲道理。他武功极高,更有超乎寻常的天赋,身体坚如磐石、力气大得让人害怕。以如此天赋,学什么都很方便。

此前那一战中,有六位绿林高手生还。他们当中不止一个是藏不住话的大嘴巴,早已将这一战的详细情况都说了出去。

听说了“一文侠”的情况,不止一个外功高强的真人宗师动了收徒的心思。

这人力大无穷、身体坚固,正是修炼外功的最合适人选。只要师傅用心教,必定能够青出于蓝。

这人的人品还很好,不用担心他欺师灭祖,可以放心地将身后事托付给他。

江湖之中,徒弟固然要找师傅,师傅也是要找徒弟的。这种极品好徒弟对师傅们的吸引力,堪比限期活动的超稀有级强力角色对手游玩家们吸引力。

用一句话来形容那些真人宗师们的想法,大概就是……我特么氪爆!

短短的一两个月,已经有不止一位真人宗师赶到了青松山,查询那一战的详情。

他们当中也有人懂得法术,施展法术追查“一文侠”的下落。只是法术施展出来,却发现这人德行深厚,一切探查法术都被功德之光阻挡,根本查不到他的去处。

诸位真人宗师又惊又喜,总的来说,自然是喜悦的成分居多。

有道是“道高龙虎伏,德重鬼神钦”,在九州世界,一个人如果行善积德足够多,德行深厚,就能产生奇妙的效果。诅咒也好、探查也罢,所有想要在因果命运方面对他下手的法术,全都会失去效果。

如此人等,自然可以横行无忌,不用害怕被人掐指一算,就算到他的来历,甚至于算到他此刻在什么地方,追过去堵着门打死。

当然,这样的人一般也不会真的横行无忌就是了。

可凡事都有例外,潘龙就是。

他悠哉悠哉地在山里修炼,天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功,完全不知道外面多少人找自己已经照得心头冒火七窍生烟。

修炼不知岁月,眼看着天气由热又转凉,山间草木绿了又黄,等到秋叶簌簌落下的时候,他总算是将体内的地煞之力完全炼化,结束了这一波的修炼。

算算时间,从学习九转玄功,到地煞淬体,再到炼化完成,前前后后已经过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

两年时间,才算是完成地煞淬体,可见修炼这件事,的确是太耗时间。

潘龙回到小镇,洗澡理发,换了一身新衣服,顿时整个人都焕然一新。

他又拿出一锭金子,请江湖朋友们喝酒,顺便听听大家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面,他不止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名号。

比方说,江湖上现在常常有人行侠仗义之后,借用他的名号。

比方说,有人宣称用等重的黄金求购他的“天下太平”铜钱,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比方说,此前被他杀掉的某个名叫“白永秀”的年轻高手,家里的长辈正在悬赏寻找他,只要能够提供他的线索,便能得到纹银千两。要是能够帮助将他杀死,更能得到万两银子。

“那个白永秀是什么人?”他很好奇地问,“一文钱大侠赏善罚恶,杀了那么多的恶徒,怎么偏偏这家人这么急着报仇?”

提供那消息的江湖人神秘地一笑,又喝了他一瓶好酒,才告诉他:“白永秀其实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只是他有一把宝刀,乃是天下赫赫有名的‘蝉翼刀’。当初那一战,蝉翼刀被一文钱大侠夺走,从此无影无踪。他家里的长辈与其说是心疼他,不如说是心疼那把宝刀。”

潘龙这才明白,摇摇头,叹道::“人不如物啊!”

“这话没错,人怎么比得上蝉翼刀呢?”

接连喝了许多天的酒,眼看着秋意渐渐浓了,潘龙吃了今年新出的桂花酿,便心满意足地踏上了旅途。

这次他一路向西,朝着益州西部走去。

益州的地形是一个盆地,中间低,四面高。但西边的山比东边的山更高一些,尤其西北边的山最高。

他下一步的修炼,需要去高山之上收摄九霄罡气。山越高,罡气就越充沛。所以他需要寻找尽可能高的山去攀登——前提是,他能够爬得上去。

绥桃山大概有两千七八百丈,山顶阵法之外,风中已经蕴含了一些罡气,只是分量极少,不能满足修炼的需求。

绥桃山属于邛崃山脉,邛崃山脉的主峰名叫英杰峰,有万丈之高。

潘龙估摸着,那个高度应该能满足自己现在的修炼所需了。

再次路过绥山县的时候,他并没有去拜访外公。

现在他虽然身体沉重的情况比之前好了一些,但依然很不正常。还是等天罡淬炼完毕,体重基本回到了正常人的水平,再去拜见外公吧。

反正他老人家身体康健,再活二三十年都没问题,也不急着眼前的一年半载。

过了绥山县,就进入了邛崃山脉之中。这里的山峰一座比一座更高,山间也常常有毒蛇猛兽横行,更有远比寻常野兽更为强大和危险的凶兽妖魔。

对于一般的江湖人们来说,这里可谓是生命禁区。

但潘龙并不在意,对他来说,区区山野,还算不上是什么禁区。

如此这般,走了十余日,眼前的山峰越发高峻。甚至于走在山间,只有中午时分才能照到一些阳光,平时都在山影里面,天天都昏昏沉沉。

“到这个程度……也差不多了吧?”

潘龙估摸着,左右看看,寻了一座自己能看到的最高的山,就向上爬去。

他此前曾经打算要去英杰峰修炼,但转念一想,英杰峰上据说有仙人居住。那仙人当初将隐居邛崃的高手们赶走,可见不是个好说话的。

没事的话,还是别惹麻烦比较好。

爬山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无论是悬崖峭壁也好,是高山上的寒冷和狂风也罢,对他的影响都不大。

而对于爬山者来说最危险的空气稀薄,对他来说也算不了什么。当初修炼九转玄功才刚刚小有成就的时候,他就已经能够靠着皮肤换气,一口气长啸许久。如今他的修为比当初更加深厚,甚至于已经能够直接吸纳天地间的元气,转化成自己的内息。

现在的他,无论是上天也好,下海也罢,起码不用担心闷死。

这座山着实是高,潘龙足足爬了五六日,才算是爬到山顶。

才到半山腰上的时候,他就已经感觉到周围凛冽的狂风之中夹杂着少许罡气。等到了山顶,只见云气在脚下流动,宛若茫茫沧海一般,而周围的狂风则凌厉无比,其中蕴含着许多锋利的气息,简直犹如刀刃一般。

才在山顶坐了一会儿,他的衣服就已经被风刮破了好几处。

但潘龙不仅没有担心,反而笑了起来。

“金风如刀,果然是天罡!”

正如地煞有各种各样一般,天罡也是如此。

最常见的天罡按照金木水火土分为五行,在这五行之中又有小分类,在五行之外还有别的分类,一时间也说不清楚。

潘龙也没仔细学过天罡分类法,但九转玄功里面曾经强调,淬体的地煞和天罡,最好是两两相对的,如此效果最好。

如何选择相对的地煞和天罡呢?九转玄功里面,倒是有专门的手段。

他躺在山顶平坦的石头上,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将这口气里面的天罡细细分辨。

天罡混杂凌乱,这一口气里面就有好几种,但当他运用九转玄功,细细感应这些罡气的时候,就能分明感觉到其中一种和自己颇为契合。

那种感觉说起来很奇怪,明明毫无理由,但他就是感觉到这罡气很适合自己,吸收进去一定有好处。

“就是这个了!”

潘龙心中喜悦,将别的罡气吐出去,只留下这些吞入腹中,然后又吸了一口气。

如此这般,循环往复,眼看着日夜流转,足足花了一天一夜,他才搜罗了不多的罡气,估算一下,大约足够稍稍淬炼一番。

潘龙原本打算学之前地煞淬体时候那样,吸上一肚子的罡气,再下山去慢慢淬炼。但现在,他却不得不提前下山。

再继续搜寻下去,他担心自己会活活渴死在这山顶上!

相比搜寻地煞,天罡倒是好找得多,就是这分辨筛选的功夫,着实是磨人耐心。



第八十八章、我欲成仙,快乐齐天

上山时候要慢慢攀登,下山的时候却方便多了。

潘龙在山顶转了一圈,寻找到山势最为陡峭的一边,然后,纵身跃起。

他的身体在空中划出一个巨大的弧线,伴随着呼呼风声,径直朝着陡峭的山崖摔了下去。

这一摔力道奇大,尤其落脚之处陡峭平滑,根本无处用力。别说寻常人,就算是先天高手来了,怕是也没办法好好落地。而在如此陡峭的山崖上脚一滑,再加上摔落的力量……大概就只能考虑尸体的完整程度了。

可潘龙不是一般都先天高手,他的身体足够坚固不说,又有至圣之靴和小强飞奔的双重保护,落地的时候尽管是一处几乎接近九十度的峭壁,他也依然能够稳稳当当地双脚着地。

轰然一声,以他的双脚为中心,周围丈许的岩石全都崩碎,犹如蛛网一般的裂纹出现在峭壁上。然后他再次纵身跃起,向着远处落下,无数的碎石则沿着山体哗哗滚落,声音响亮得犹如山洪暴发一般。

如此这般重复几回,等潘龙终于落到山脚的时候,就听到头顶上轰隆隆宛如打雷一般,无数的碎石正在滚滚而来。

那架势,简直像是大山要崩塌了似的,让人心惊胆战。

他避开落石,等了好一段时间,那些石头才总算全部掉落,在地上积得犹如小山一般。

他赞叹一番,转身朝着下面的林区走去。

(上山的时候,我爬了两天。下山的时候,却只用了半个时辰。谁说上山容易下山难来着?)

心中嘀咕着,潘龙找了一处靠近山泉的开阔地带,准备在这里建立营地。

不过在那之前,他要先完成第一次的天罡淬体,把肚子里面那些天罡消耗掉才行。

吞了一肚子的天罡,他此刻的行动一点也不利索。

天罡性质凛冽,虽然没有地煞那样的腐蚀性,但吞在肚子里面也很不舒服——夹杂了天罡的山风能够把结实的厚衣服给吹破,这东西无非也就是没毒,论凶险,一点也不比地煞逊色。

按照地煞淬体时候的经验,潘龙找了一根树枝咬在嘴里,想了一想,又将它扔掉,从次元袋里面拿出了一把厚背大刀,敲平刀刃,将厚厚的刀背咬在嘴里,这才放心地选了一处平坦的石头上躺下。

(希望不要太痛苦……)

虽然这样想,但他也觉得,自己大概只是幻想罢了。

闭上眼睛,运转九转玄功,被吞下去的天罡在身体里面弥漫开来。

首先,就是针刺刀割一般的疼痛。

但这疼痛很快就散去,然后一股奇妙的清爽舒畅感觉油然而生。

潘龙大吃一惊,他本拟天罡淬体应该和地煞淬体一样痛苦,最多因为腐蚀性不那么强烈,痛苦稍稍轻上一点而已。可怎么才疼了一小会儿,就变成了这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愉快感觉?

这不对劲啊!

他心中震惊,但天罡已经弥漫到全身,此刻当真是箭在弦上不能不发,只能咬紧嘴里的刀背,继续运功,催动天罡和身体结合,完成淬体的过程。

随着天罡淬体的继续,感觉越发的轻松愉快,简直让他有飘飘然几乎要飞起来的错觉。

(不对劲!肯定是哪里出问题了!)

潘龙心中大叫,却无计可施,只能硬着头皮咬紧牙关,努力运功不止。

他现在要是敢停止运功,弥散全身的天罡一起爆发,整个人怕是都要炸成碎片。

无论九转玄功出了什么问题,现在都只能硬撑着继续下去。

慢慢的,那轻松愉快的感觉让他放松了下来。原本的紧张和担忧渐渐消散,心中满是平安喜乐之感,再无半点担忧。

他甚至觉得,仙家妙法,本来就该如此。

修仙难道不应该是轻松愉快的事情吗?为什么一定要痛苦才合理?

自己之前的想法真的是昏了头!

创造这门功法的石敢当祖师并没留下天罡地煞淬体究竟该有什么感觉的详细记录,传授他功法的太上祖师也没发神经把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力量纳入自身,实际体验一下的念头。所以潘龙并不知道,天罡地煞相逢,究竟会发生什么。

他只知道天罡为纯阳,地煞为纯阴,阴阳相遇,便会激荡风雷,化为浩荡长风——这是常理。

但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天罡地煞都有很多种,依据天地造化之理,这些罡煞两两相对,每一种都有和它对应的那一类。

若是互相对应的天罡和地煞相遇,那就不会互相激荡之后化为长风,而是犹如春雨润物无声,会互相滋润开,化成最为纯净醇厚的天地元气。

九转玄功之所以要用天罡地煞淬炼自身,强化身体固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却是在这一轮淬炼完成的过程中吸收这种自然界极少存在的纯净元气,补益身心、壮大体魄、滋养神魂。

这个过程,其实非但不痛苦,反而会很舒服。

可是,舒服并不一定是好事!

修炼的时候,讲究“以人御法”而不是“以法御人”。整个修炼过程必须是稳定的、可控的,才能够一步一步向前走。

如果情况反过来,人被功法带着不断前进,乃至于停都停不下来,那么往往就会陷入无尽的修炼之中,人的意志被不断磨灭,最后留下的是一具只知道不断修炼的躯壳,直到生机耗尽,化为尸骸。

天下修仙之人对这种情况极为畏惧,称之为“道化之劫”,意思是说“人”融化于“修道”之中。乃是极为凶险的情况。

潘龙此刻的情况,就是陷入了“道化”之中。

他已经完全丧失了对九转玄功的控制,甚至于自己的精神也已经完全失守,除了心中还有些许清明,知道自己是谁之外,满脑子都是修炼修炼再修炼的想法,容不得其它的东西。

(谁说修炼是痛苦的?谁说修炼是危险的?我修炼就很轻松很愉快嘛!)

(我欲成仙,快乐齐天,原来修炼竟然是如此的快乐!)

(怪不得那些修仙的前辈们常常在深山老林里面一住就是几十年上百年,这么轻松愉快,我也愿意一口气修炼个几十年上百年啊!)

(不对,这么舒服的修炼,修炼到天荒地老也没问题!)

若是有人站在他旁边,便能看到一个浑身冒血,尤其眼鼻口耳里面都在不断溢出污血的人,脸上却带着很愉快的笑容,模样煞是诡异。



第八十九章、整个人都轻松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潘龙突然身体一震,睁开了眼睛。

他的修炼,被强行中断了。

并不是有谁打扰了他,而是……之前吸纳的天罡消耗完了。

“可恶!”他恼火地骂了一句,嘟囔,“我还没修炼够呢!”

转头看向不远处的山峰,他正打算现在就回去采撷天罡,却突然心中一震,停了下来。

“见鬼!我刚才究竟是怎么了?”

当他的神智重新恢复清醒,之前那深深的不安自然涌上心头。想起刚才修炼时候的诡异情况,不由得汗毛倒竖,甚至有毛骨悚然的感觉。

“为什么我竟然会只想着修炼,连吃饭睡觉什么的都抛开了一边?”

“刚才……我感觉自己已经完全陷入了修炼之中……”

他努力回忆,越回忆就越惊讶越紧张,冷汗不断从额头上冒了出来。

绥山任家是修仙家族,潘龙在地下密室修炼的时候,自然也学了很多修仙的常识。譬如“道化之劫”这种事情,他也是知道的。

刚才他神志不清,没有发现。现在回头一想,哪里还不明白!

自己刚才竟然是已经陷入了“道化”的状态,几乎就要被磨灭自我,化为一具只知道修炼的躯壳!

若不是他吸纳的天罡消耗殆尽,他必定会就这么一直修炼下去,直到自我被磨灭。

然后,他坚硬的身躯大概会在不断自发修炼的情况下,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固化,最终彻底化为一具坚不可摧的怪异石头。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吸着冷气,才能让自己稍稍冷静一些。

“九转玄功的修炼,竟然这么危险?!”

“石敢当祖师、太上祖师,怎么都没跟我说过这个!”

他不由得皱起眉头,思考该怎么做。

看如今的情况,或许必须要停止修炼才行。

这次他能够从道化之劫里面逃出来,是因为天罡耗尽,如果天罡没耗尽的话……

“等等,天罡怎么会不耗尽?我体内的天罡总量是有限的啊。”

潘龙愣了一下,突然想起了这一点。

他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大够用,一时间脑子里面乱如麻,自己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

……

过了许久,他猛地大喊:“不管了!先吃饭!”

生火,烧水,炖肉,煮汤。

一番忙碌之后,当他终于可以捧着一碗热汤,吃着香喷喷的肉汤配烤饼的时候,之前的那些担忧疑惑,终于被他彻底放开。

“我明白了!九转玄功每次修炼的时候,体内的天罡地煞总量都是有限的。就算在修炼的过程中陷入道化,但等天罡地煞用尽,修炼自然就停了下来,也就自然退出了道化状态。”

“石敢当祖师真的是奇思妙想,直接从源头解决了‘道化’的危险!修炼这门功法,就算想要陷入道化之劫,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门功法,根本就没办法无限地修炼下去!”

九转玄功当然也能直接吸纳天地间的灵气元气来修炼,但那修炼的速度实在是不值一提,就算把他泡在传说中仙家洞府的灵气池子里面,他也不可能因为修炼得太过愉快而陷入道化。

只有天罡地煞一套修炼完成的时候,才会有道化的风险。

但天罡地煞一套修炼完成的过程,在时间上是有限的。

这就像是给一个沉迷游戏的人玩电脑,但限定时间,时间一到自动停电。那不管他有多么沉迷,电脑都打不开,他还能怎么办?

而且,这“电脑”还是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开机”几个小时乃至于几天的那种。

就算偶尔沉迷一下,又有什么关系?

想明白了这个,潘龙心里的石头终于彻底落地,整个人都轻松了。

不对……他突然意识到,“整个人都轻松了”并不仅仅只是感觉。

他的身体,的确是变得轻松灵活了许多。

他试着跳了一下,没用什么力气,就跳到了约莫两尺高。

以江湖高手的正常水平而言,跳到两尺高,非但不算是轻功好,甚至简直可以算是残废。但潘龙却不能这么看——他之前因为地煞淬体的缘故,身体沉重无比。除非施展“小强飞奔”技能,否则轻轻一跳的话,双脚离地不会超过半尺。

他当然也能一跳很高,但那必须用上很大的力气,跳起来之后,脚下会留下一个深深的坑,甚至会将脚下的泥土溅到空中,落下来的时候跟下雨似的。

之前他从山顶上下来的时候,一脚连坚固的岩石都给踩碎了。泥土会怎么样?可想而知。

像现在这样没怎么用力就能挑起一丈高,简直无法想象!

“我的身体……重新变轻了?”

潘龙兴奋起来,砍了一棵树,运刀将其修整一番,又找了块石头当支点,做成了一个简单的天平。

借助这个“天平”,又用一些石头作为参考,他估算出自己现在的体重大概只有不足千斤的样子了。

“轻了!我的身体果然变轻了!”

他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段时间一来,因为身体过于沉重的缘故,他不得不避开俗世,就算回到红尘之中,也要尽可能地少说少动,免得被人看出端倪。

比方说之前在那小酒馆用酒换故事的时候,他一直都开着“小强飞奔”技能。每到魔力消耗得差不多,他就要装作不胜酒力,回到房间休息。

而回到房间里面之后,他也根本不敢躺在床上,只能躺在地上。为此,他还不得不花费大价钱,租了天字号的套房,为的不过是那套房建在平地上,能够直接躺在地面睡觉,不用担心压坏楼板露了馅。

想到过去的那些经历,他就忍不住喟然长叹。

但是,一切都要过去了!

随着天罡淬体的过程,他身体沉重不方便行动的窘境,将会彻底成为历史!

“这才是第一次淬体,我就能轻上这么多,再淬体个几次,没准我能变得很轻很轻。到时候一跺脚就能跳到天上,直接就算是腾云驾雾了吧?”

潘龙忍不住想象起来。

“不对……那不叫腾云,只能算是‘爬云’……好了,爬云就爬云,毕竟也是飞起来了嘛!”

他愉快地说:“只要能飞,别的都不算问题!”

想象着美好的未来,他笑逐颜开,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咧开嘴哈哈大笑。

楚白说

潘龙: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



第九十章、潘龙号滑翔机,乘风而起

接下来的时间,潘龙又恢复了山间潜修的生活。

他不断往返于山顶和山脚之间,去山顶采撷天罡,然后回到山脚的营地淬体。淬体完了之后休息一天,再前往山顶。如此这般,循环往复,过上了两点一线的生活。

不知道过了多少天,只知道纷纷扬扬大雪纷飞,群山之间一片白雪皑皑,然后渐渐的冰消雪融,雪水汇成溪流,又不止一次化为山洪滚滚而去。

潘龙就这么一个劲的修炼,思绪都渐渐变得沉静下来。

某天,他又一次采撷了天罡回到营地,淬体的时候,却发现以往那飘飘然舒畅感觉消失不见,只剩下了五脏六腑如同刀割,浑身经脉骨肉如同针刺一般的痛苦。

其实这痛苦他也不是不能忍耐,只是事先没有半点心理准备,当剧痛骤然来袭的时候,他还准备着享受愉快的元气灌顶呢。

这其中的剧烈反差,让他痛苦到几乎发狂,一声惨叫,鲜血喷出丈余,更将辛辛苦苦采撷来的天罡也一口气喷掉了大半。

剧烈的罡气从口鼻眼耳之中喷出去,让他的各处窍穴都受了重伤。顷刻间,眼不能视、耳不能听,鼻子嘴巴也都只有疼痛和麻木,完全失去了感知能力。

此刻人体五感之中,只有触觉还能正常发挥作用。

这种情况,让他对于痛苦的感觉更加清晰,折腾了很久,才勉强平静下来。

当他终于凭借自愈能力初步恢复的时候,看到的是满天星辰,明月偏西,却是一个下午加上一个夜晚已经过去了。

潘龙躺在地上,顾不得疼痛,思考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想了许久,他有了一个猜想。

自己之前天罡淬体的时候,那些滚滚而来的醇厚元气,其实是自己炼化的地煞在和天罡融合。等到自己炼化的地煞全都转化成了元气,再吸纳天罡淬体,自然就只剩下痛苦了。

毕竟,天罡和地煞融合,才能转化成元气。只有天罡或者只有地煞,是不会有这种效果的。

想到这里,他终于放下心来。

痛苦不可怕,只要功法没出问题就好!

不就是天罡淬体嘛,不就是痛苦嘛,地煞淬体他可以忍得了,天罡淬体当然也可以!

于是他信心十足地坐了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和泥土,动手收拾营地。

刚才他痛苦万分的时候一顿折腾,营地已经不成样子,碎木碎石到处都是,不收拾一下的话,别说遮风挡雨,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

接下来的日子,潘龙又重新开始了痛苦的生活。

每一次的天罡淬体,都让他苦不堪言,感觉自己简直要被撕裂了一般。

老实说,天罡淬体的痛苦程度其实比地煞淬体要好一些,至少他并没有要疼昏过去的感觉。但是,天罡淬体的效率却也比地煞淬体要低得多。

地煞厚重,一次可以采撷很多,慢慢淬炼。

但天罡却是清灵的,而且采撷起来也很慢,一次采撷的量其实并不多。

这虽然降低了每次淬体时候的痛苦,却也让淬体所需的次数大大增加。

潘龙却也无可奈何,若是他有一件能收纳天罡地煞的宝物,一次性收入大量的天罡,倒是可以不用这么麻烦。但天下虽大,能够收纳天罡地煞的宝物却实在不多——又或许其实不少,只是他接触不到。

总之,外物不足。

好在他虽然外物不足,自己的毅力却不差。常言道“勤能补拙”,连天资的不足都可以靠勤奋来补足,何况外物!

潘龙就咬紧牙关,天天修炼,眼看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天气渐渐暖和,他的修炼也渐渐上了正轨。

这一日,他又完成了一番修炼,正躺在地上喘气,突然心中一动,想起了一件大事。

母亲出关的时候,似乎已经近了?

他急忙仔细回忆,记得自己当初到外公家的时候,陈伯曾经说过,母亲还需要闭关两年左右。

从那时到现在,过去了多久?

潘龙在心中暗暗盘算:当时是帝壬辰十五年的七月初,然后自己在深山闭关之中,已经经过了两个冬天,眼看着天气正在一日暖似一日,约莫是三四月间的光景。

也就是说,再过快则一两个月,慢则三四个月,就是母亲出关的时候了!

想到这里,他一翻身跳起来,急忙收拾东西。

天罡淬体可以慢慢来,迎接母亲出关却是大事,怠慢不得!

收拾好东西,他一路向东,离开了邛崃山脉的深处。

这次他的行进速度就比来的时候要快了无数倍,因为天罡淬体的缘故,他的体重现在变得很轻。平常如果身上不背点重物,基本上稍一发力就能跳到十几丈高。要是当时再起着大风,他甚至能够借助风势在天上飘上一阵子,简直如同人形的大风筝一般。

他也曾经称过自己现在的体重,脱得赤条条的话,他现在整个人大概也就五斤左右的样子。考虑到他的个头,这重量怕是也就跟那些全是孔洞、极为轻便的软木差不多,甚至可能还没同等体积的软木重。

在常见的东西里面,大概也就稻草枯叶之类可能会比他更轻一点,轻得有限。

如果他不在乎面子,脱光了跳跳蹦蹦,或许真的能够效仿某只神通广大的猴子,一边翻跟头一边在空中飞滚,来一个“爬云”。

当然,那是绝对不行的!

潘龙可没兴趣当遛鸟侠!

以他现在的体重,飞奔的效率真的是高得惊人。一步跃起,整个人就呼啸着飞上半空,然后展开衣服,像滑翔机一样借助风势滑翔一段时间,快要落地的时候再用力一踩,又一次一飞冲天。

整个过程,宛若一只矫健的大鸟。

靠着这种方法,他轻轻松松就越过了无数的山林,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从邛崃山脉的深处来到了山脉外围。

当可以清楚地看到绥桃山的时候,潘龙这才停下来,收拾东西,在衣兜里面揣上几件重物,又把一把厚背大刀绑在背后,靠着这些东西的重量,总算让自己的体重多少正常了一些,不至于再轻飘飘如同鬼魅一般。

这么做,倒不是害怕谁找他麻烦,只是单纯地为了不惹人注意而已。

要是被人注意到他体重轻得不像话,没准会有谁专门来打听,又或者会有人想要切磋轻功什么的——好生麻烦。

更不要说,如果他不增加重量,轻飘飘随风来去。白天还好,晚上这么走来走去,吓到人怎么办?

他是去接母亲出关的,不是去闹鬼的!

第九十一章、不忘记,不告别

潘龙到了绥山县之后,并没第一时间直奔任家,而是先找了个客栈,吃了顿饭,洗了个澡,换了身新衣服。

顺便,也打听了一下如今的时日。

他在山中修炼多时,只记得今年是哪一年,看得出来现在的大致季节,至于几月几号这种事,他真的不记得。

问了一下,他才知道,如今乃是帝壬辰十七年四月十七。

算算时间,他也已经十九岁了。

“自从我十六岁离家,一转眼,竟然已经过了三年!”

潘龙感叹了一番,来到了任府。

看门的依旧是陈伯,三年时间似乎对这位老人没什么影响。他看到潘龙出现,忍不住笑了起来。

“龙少爷,你可比上次见面的时候长高长壮了,更像一个男子汉了!”他高兴地说。

潘龙也笑了:“陈伯可是一点都不见老啊,我看您大概修炼有成,要踏入真人境界了吧?”

“哪有那么容易,少清秘典虽然勇猛精进,可终究也还是要一步一步往前走的。我年轻时候受过伤,损了根基。能不能在气血枯竭之前将根基补足,乃至于踏破玄关,冲开十二重楼,任老前辈都说不准。”

“但我觉得您一定可以!”

“那就借你的吉言了。”

二人边说边走,先去拜见了外公,然后潘龙就熟门熟路地前往自己上次居住的小院。

才来到小院门口,他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院子里面打拳。

那人的拳法犹如电影慢镜头一般慢吞吞拖拖拉拉,手脚之间的架子却拉得极大,整个身体完全舒展开来,明明是缓慢的动作,却别有一种飘逸洒脱的韵味。

而潘龙注意到的,则是这人的身份。

“老爹?!你怎么来了?”他失声惊呼。

潘雷停下拳法,笑了一笑,说:“你这混小子都记得来接母亲出关,我又怎么会不记得?难道丈夫关心妻子,还会不如儿子关心母亲么?”

潘龙顿时被噎住,叹道:“老爹,你怎么一张嘴就是要跟人吵架啊?我没得罪你吧。”

潘雷叹道:“我苦练几年,本拟武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隐约有修成先天身异的兆头,很是满意。结果遇到了三年不见的儿子,发现这小子竟然也已经成了先天高手,而且甚至已经修成了气异和身异……你说,我该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你?”

“……你是嫉妒了?”

“没错,嫉妒得要命!”潘雷走过来,一拳头锤在他的胸口,“臭小子!三年不见,身板长了一截不说,功夫简直涨得没边了。老爹我很嫉妒你啊!”

父子俩相顾大笑。

笑过之后,潘雷就拖着儿子出去喝酒。

“我才到家,难道不应该先休息休息吗?”

“北地男人喝酒就是休息。”

“……你以前可没这么跟我说过!”

“那时候你年纪还小,现在你都快二十岁了,长大了。”

“十六岁也不算小了吧……”

“那不同的!”潘雷连连摇头,“当时你不过是个小鸡儿,老子我翅膀一展就能把你罩住。现在你已经是大鹏雕了,要是你自己都罩不住,那老子我想要帮忙,也不过是白送而已……对男人来说,能够扛得住风雨、撑得起恩怨,就算是长大了。”

听了他的话,潘龙忍不住想起了韩风的事情,不由得叹了口气。

“老爹,阿风他……”

“我已经知道了。”潘雷脸上的笑容也敛了起来,“人入江湖,犹如兵上战场。扬名立万,犹如建功立业。一个人要成名,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倒下。小风他……只是运气不好罢了。”

“如果我们当时能够更加细心一点,或者更加心狠一些……”潘龙低头说,“再或者,我能够更强一点……”

“过去的事情无法改变,我们只能吸取教训。”潘雷拍拍儿子的肩膀,“阿龙,你已经是先天高手,在这江湖上也算是一号人物了。眼光要向前看,不能总想着过去。”

“你不是喜欢看文超公的书吗,记得他在‘铁血孤儿传’最后是怎么说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不会是徒劳的,只要我们不停下来,前面就会有路!”潘雷说,“我记得没错吧?这一段我也很喜欢的。”

潘龙点头,那一段是战争孤儿们不顾一切去刺杀暴君之前,在最后出发的时候互相勉励的话。

那本书到这里就戛然而止,刺杀的过程,成功与否,都没有讲。在文超公的各个作品里面,像这种在结尾处留白的情况也不少,每一本都引起了不少争论。

潘龙自然也看过那本书,知道这段话的出处,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二人并肩而行,来到酒馆,等到酒菜上桌,潘龙才忍不住问:“老爹,仙人是否有起死回生的手段?”

“大概有吧。可就算起死回生,也只能在死后不久施展,我可没听说过哪个仙人能把死了几年甚至几十年几百年的人给复活的。”

“西行记里面不就有……”

“那故事里面,被淹死的国王尸体一直被龙神保护着,魂魄也得到保护,严格来说他根本没死透啊。”

“阿风的尸体,我也一直很好地保护着。”

“可你到哪里去寻找他的魂魄?”

潘龙无法回答。

“儿子,人要向前看啊!想要挽回过去的遗憾,这当然不是不可以。但你要知道,人的力量是有极限的,就算超越凡人之上,修得长生不死,终究也还是世间芸芸众生的一份子,终究会人力有时而穷啊!”

他见潘龙依然没有释怀,叹了口气,说:“你知道当年紫云宫六仙子和左手剑金彪的那一战吗?”

“当然知道。”

“那一战,紫云宫六位高手出手偷袭在先,金彪的三个朋友当场就死了。”潘雷的脸色有些阴沉,话音也有些沙哑,“那三个朋友跟他一起闯荡了好多回,还救过他的命。大家约好了,等将来大家都老了,就金盆洗手,去南方买几个靠在一起的庄园,一起晒太阳、带孩子……”

潘龙看着他那阴郁的神情,忍不住叹了口气。

“江湖就是这样,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与其为过去的事情郁闷,不如努力把将来的事情做好。帝甲子有云‘如果错过太阳时你在流泪,那你也会错过群星’……悲伤和怀念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你更加软弱。”

“如果我都不怀念了,那死掉的人,就真的永远逝去了。”

“在这世界上,有谁能够不逝去呢?”

父子俩相对无言。

最后,潘龙喝完了一大坛烈酒,狠狠地说:“我一定要修得长生!只要我不死去,只要我不忘记,那些死去的人就不会真的逝去!”

“虽然理由不怎么样,但如果你能做得成,这理由想必也会成为后世的美谈吧。”潘雷笑着说,“老爹我是看不到那一天了,等你成仙之后,记得也帮老爹我把故事流传流传。”

“……别说丧气话,谁说你成不了仙?”

“我们一家三口都是先天高手,已经很厉害了,还要都成仙?儿子你太贪心啦!”

“贪心点,不可以吗?难道全家成仙,还能比咱们家那个祖传的目标更难?”

“你这话还真是有几分说服力……”

第九十二章、后浪也来得太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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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潘龙仿佛又回到了闯江湖之前的岁月。

吃饭睡觉,读书练功,闲暇时候逛逛街。所不同者,就是没有什么同龄人来拜访他。

一则大家不熟,二则彼此的实力差距太大。

虽然九转玄功严格来说并没有“凡俗、先天、真人、仙佛”的分类,但按照他的修为来推算,如今他已经是先天高手,还是在“身、食、气、魂”四异之中已经修成了一半的大高手。

一般来说,除非是帝家之类超级名门重点培养的天才,否则就算再怎么才华横溢的人,也总要到二十几岁才能踏入先天境界。至于修成气异和身异,更是要到三十岁左右才有可能。

但潘龙今年才十九岁。

整个任家,仅次于他的“少年俊杰”叫做任南飞,论辈分是他的侄子辈,今年二十六,过年之后刚刚踏入先天境界。

这就已经是了不得的天才,让整个任家都为之震动,甚至于被和邛崃派另外几位青年高手并称,赞为“邛崃四秀”。

潘龙回到任家的第二天,这位“邛崃四秀”之一的青年俊杰就来拜访过他,跟他聊了一些关于打磨真气、滋润体魄的心得。

大家聊得很开心,但任南飞回去之后,却告诉别人:“我过去真的是井底之蛙,不知天高地厚!潘龙叔叔虽然年纪不大,修为却远在我之上。他对于真气的把握,对于修炼的思考,至少领先了我十年!”

潘龙得知之后有些讶然,他本拟这位“表侄儿”会觉得他本领平常,甚至于会对他有所轻视,就算是说几句刻薄话也不足为奇。

却不料任南飞竟然对他推崇备至,俨然心悦诚服的样子。

“这不对劲啊……”他忍不住嘀咕,“跟我猜的不一样啊!”

“那你觉得应该是什么结果?”潘雷斜着眼睛瞥了他一个白眼,“跟戏文里面似的,连路边一条狗都觉得你很弱很好欺负,然后被你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偏偏每一次来的都恰巧比你差一些,让你一层一级战上去,一直打到天荒地老至高无上?”

潘龙愣了一下,喃喃自语:“这听起来很熟悉啊。”

“当然熟悉,那些讲江湖侠少成长过程的戏文,有几个不是这主题的?”潘雷嗤笑,“可你要知道,戏文是戏文,现实是现实。江湖险恶,能不惹麻烦,自然就尽量别惹麻烦。谁会发神经整天到处找茬?这种人活不到长大的。”

“从老爹你嘴里说出这种话来,真是有点奇怪……”

“哪里奇怪了?”

“我调查过你另外那个身份的故事,左手剑金彪不就是整天遇到别人找麻烦,然后一路砍过去吗?”

“你用脑子好好想想……如果不爆发冲突,谁会在乎一个江湖游侠干过啥?”潘雷叹了口气,“我用那个身份的时候,大多数时间其实都是在到处寻宝,谁愿意花功夫跟人打打杀杀啊,又没好处!”

他突然来了灵感,说:“阿龙,你有兴趣学剑法吗?”

“我从小学刀,现在你让我学剑?”

“毕竟……老爹我最擅长的,其实就是剑法啊。”

“相比之下,我对轻功更感兴趣。老爹你有没有什么以前没教过我的轻功绝活?”

“你真的不想学剑法?老爹我当年可是号称‘诗剑双绝’,是名动益州的大才子哦!”

潘龙叹了口气,左右看看,确定附近没外人,然后拿出了那把蝉翼刀。

“老爹你看,我有这把刀,还学什么剑法?”

看着那把比一张纸厚不了多少的短刀,潘雷瞪大了眼睛。

“你……你就是那个什么‘一文侠’?”

潘龙得意地笑了:“这还不是跟老爹你学的嘛。”

潘雷愣了好一会儿,最后大概是想明白了原因,深深地叹了口气:“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转眼,你这‘后浪’就已经超过我了……虽然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但居然来得这么早,还是让人有点惆怅啊……”

“老爹你喜欢的话,这把刀送给你好了。”潘龙满不在乎地将刀递给父亲,一点都没把这柄天下闻名的神兵放在心上,“反正我平时要么空手要么用暗器,宝刀对我的用处很有限。”

潘雷没有接刀,摇头说:“你自己留着它吧——据我所知,你的‘身异’是刀枪不入,只有这种宝刀才能威胁到你,对吧?那么实在不方便的话,干脆就毁了它算了。”

“我刀枪不入,就要见到一把宝刀毁掉一把?老爹你也太凶残了!”

“这有什么凶残的?避免危险嘛。”

父子俩闲聊了一阵,然后潘雷还真的将一套轻功传授给了儿子。

那套轻功名为“惊弓之鸟”,来自于某个被潘雷救过性命的江湖人,是那人祖传的轻功。只是那家原本的轻功破绽很大,虽然暴起腾挪第一步快得超乎想象,但迈步之前要先蓄一个力,实用性并不高。

潘雷在山海经残片里面下了无数的苦功,反复揣摩,最后终于弥补了这个致命的破绽。这轻功虽然不能用来长距离奔跑,但对敌厮杀的时候,那暴起发难的脚步真的是快到让人看都看不清。

“左手剑”金彪当初能够在被偷袭的情况下反杀紫云宫六仙子,这“惊弓之鸟”身法功不可没。

潘龙对这门轻功很感兴趣,但当他学习的时候,才发现这轻功远比寻常武功学起来要艰难得多。

它的发力方法简直就是在摧残人体,跟人体的正常结构有仇,一副不把自己关节弄断不罢休的感觉。

他一开始学习的时候,才练了三两下,就把腰给扭了。

潘雷看着儿子噗通一下栽倒在地的狼狈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

“好好练吧!这轻松虽然练起来很辛苦,可练成之后真的很有用。”笑过之后,他鼓励说,“你可以去‘闭关’修炼,当初我也是这么练成的。”

潘龙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回到房里,进入山海经残片的虚无世界,在青黄二气照耀下苦练不止。

在这个世界里面练功不用担心受伤,怎么摧残自己的身体都没问题,正适合修炼这种危险的功夫。

练了许久,他回到现实,找老爹询问了一些细节。

潘雷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还让他把内力渡入自己的身体,亲自给他演示运功发力的技巧。

这些技巧都是血汗的结晶,也只有血肉至亲才敢用这种方法传授武功——内力入体,只要在几个关键窍穴爆发,一瞬间就能将人杀死。

在父亲的指导下,潘龙天天苦练,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将这门奇妙的轻功初步练成。

而时间,也渐渐到了六月。

他的母亲任玥预定的出关日期,渐渐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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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来自亲爹妈的狗粮暴击

当初任玥是七月初三开始闭关的,按照原定的计划,大概需要闭关十年。

但到了六月份,潘雷就忍不住带着儿子登上了绥桃山,在闭关的山洞外面等待。

老祖宗任长生没跟他们计较,但也没见他们,那些个“童子”们倒是记得每天吃饭的时候顺便给他们带一份,态度颇为友好。

山上的生活颇为枯燥,这里连书都没几本,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就只能练功和闲聊来打发时间。

潘龙对于这些人修炼的方法很好奇,他们练的拳法是几乎尽人皆知的“大帝百胜拳”,这拳法名声响亮,据说更是帝甲子所创。但老实说,它其实就是舒展肌肉、活动筋骨的简单动作,论性质跟广播操也差不多。

潘龙自己当然也会这套拳法,他小时候学的第一套武功,就是这套大帝百胜拳。

有很长一段时间里面,他每天练武之前,都先要打上一趟这套拳,以活动身体,就像是做热身运动一样。

这套拳法流传广泛,若是真隐藏着什么秘密的话,也早就被人找出来了。反正潘龙不觉得它有什么秘密可言的——广播操能有什么秘密?时代在召唤?还是太阳最早升起的地方?

“他们练拳的方法真奇怪。”又是一天,父子俩坐在山洞前面不远处,看着正在空地上挥汗如雨的那些男男女女,潘龙忍不住说,“大帝百胜拳不是用来活动身体的嘛,有必要练得汗流浃背的吗?”

“当年我第一次来这里拜见老祖宗的时候,就看到有童子们在如此练拳。”潘雷回忆说,“一转眼已经二十多年了,童子们也换了几代,可他们依然还是在这么练。老祖宗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

“老爹你觉得可能是什么原因?”

“我看不出来。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父子二人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些埋头苦练的年轻人,他们的动作幅度很大,看得出来每一个动作都竭尽全力,完全不像是在锻炼身体的样子,倒像是在拼命榨出全部的潜力。

山顶有阵法笼罩,一年四季都温暖如春末夏初的样子。附近的桃林里面,总是有树在开花、结果。香甜的微风中,一群人在汗流浃背。

这已经称得上是在下苦功了,如此练法,很容易在体内积累暗伤。

又看了一会儿,父子俩依旧还是看不出个名堂来。

就在这时,他们突然听到身后的山洞里面传出了脚步声。

二人立刻转身,却见一个戴着面具的女人穿着白袍,缓缓从山洞深处走了出来。

那女人缓缓走来,然后,看到了他们。

她停下脚步,摘下了面具。

面具下面,是一张年轻得过分,跟潘龙站在一起犹如姐弟的脸。

那张脸上并没有激动之色,反而显得很平静。只是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如同一泓秋水,深沉平和。

“母亲!”潘龙大喜,叫道。

任玥没有回答。

潘龙愣了一下,随即发现母亲压根没有看着自己。

她的眼中,似乎只有老爹一个人。

他撇了撇嘴,转头看向老爹,却发现老爹面带笑容,目不转睛地看着母亲。

夫妻俩四目相对,深情凝视,浑然没把近在咫尺的儿子放在心上。

“好嘛……你们这一见面就撒狗粮啊……”

潘龙叹了口气,老老实实退到一边。

他回忆起小时候的事情,发现似乎好像也许……自家爹妈一直就很喜欢撒狗粮,什么互相喂食啊,什么情话啊,什么说着说着就默契微笑啦,什么走着路突然就深情凝视啦……

他们一直就是这样的嘛!

只是那时候他年纪还小,因为穿越的缘故,对这个世界颇有疏远感,对父母也不够亲热,才会没怎么在意这些事情。

现在他早已接受了新的身份,放下了对前尘往事的缅怀。此刻再看到父母那深情凝视的样子,顿时觉得有些心塞。

“你们这两个人啊,十年不见……好吧,十年不见,撒一撒狗粮也是正常……可好歹也要注意场合吧。”

“算了……撒狗粮的人哪里会注意什么场合!”

“你们就慢慢深情凝视吧,我这个电灯泡圆润地滚到一边去就是……”

潘龙嘀咕着,才走了几步,却发现老祖宗任长生就在面前,急忙停下来行礼。

老祖宗笑着点点头,问:“他们这是怎么了?”

“他们一直就这样。”潘龙解释了一番。

老祖宗这才明白,笑着说:“我刚才感觉到小玥突然停下不动了,还以为她出了点什么事,原来只是在玩少男少女眉目传情那一套啊……”

他又看向潘龙:“只是,眉目传情到连身边的儿子都没注意,也算是罕见了!”

潘龙苦笑一声,无话可说。

“算算时间,你也已经二十岁了吧?”老祖宗突然说,“可有意中人?可曾准备成家?”

潘龙讶然,没想到老祖宗这世外高人,竟然也会问这种问题。

这……难道说人年纪大了,就喜欢做媒和催婚?

“我才十九岁!”他强调。

“老夫十九岁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任长生笑着说。

潘龙噎了一下,眼睛一转,又找到了理由:“家父成婚的时候已经二十七岁了。”

“他长得丑,除了视力不好的小玥之外,谁会看得上他!”任长生没好气地说,“这种摇着折扇吟诗舞剑的风流才子做派,也就欺负欺负视力不好的小姑娘罢了。”

潘龙嘴巴一鼓,差点笑出声来。

原来在老祖宗看来,当年老爹追求母亲的时候,是在玩风流才子那套?

而且……母亲之所以会爱上老爹,只是因为视力不好?

从老祖宗的话里面,他听出了清晰到不能再清晰的恼火和不满。

看来,对于老爹当年追求到母亲这件事,直到今天,老祖宗也还依然不高兴呢。

真不知道当年老爹究竟是怎么个风流才子作派,才能让活了两百多年的老祖宗过了二十多年还念念不忘,忍不住要讽刺两句。

老爹拉仇恨的本事,简直称得上是传说中的嘲讽小王子啊!

左手剑金彪走到哪里麻烦就跟到哪里,恐怕未必是江湖谣传。

就在这时,他听到远处风声一动,回头看时,却见老爹挽着母亲的手,两个人一脸甜蜜地径直走向阵法边缘,不一会儿就走了出去。

把亲生儿子扔在了山顶上。

潘龙张大嘴巴,傻乎乎地眨着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

第九十四章、信念、执念

潘雷和任玥这对十年没见面的夫妻俩,就那么挽着手,甜甜蜜蜜旁若无人地走了。

潘龙不清楚母亲是否看到了自己,也许看到了,也许没看到,但他很清楚,老爹和母亲之间,暂时容不下任何别的人或者东西。

这种感觉,让他无奈而且羡慕。

有首老歌是怎么唱的来着?我的眼里只有你……父母是真的做到了。

一个人,一辈子,能够遇到这样的一个人,拥有一份这样的感情,何其幸福!

“臭小子!”身边任长生低声嘀咕,“要不是看在小玥的份上,老子早一剑砍死他了!”

潘龙干笑两声,没接这话。

自家的白菜被猪拱了是什么感觉?他不知道。

看老祖宗任长生那鼻子都有点歪的样子,他觉得还是别问这个比较好。

“老祖宗,您怎么出关了?”他问。

“修炼没什么成果,当然就只好出关算了。”任长生叹道,“我在修行之路上已经走到了极限,怎么也找不到突破的办法,闭关也帮不了我。”

“极限?真人之上,不是还有仙佛吗?”潘龙好奇地问。

任长生说:“仙佛……仙佛可不是靠修行能够成就的。”

他又叹了一声,说:“这世间所有的功法,就算是太上真传,乃至于玉清大天尊的混元一气,都只能修炼到真人境界。想要突破真人境界,成为长生不死的仙佛,需要走出独属于自己的道路才行。”

“独属于自己的道路?”潘龙皱眉问,“您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已经通过某个方法成为了仙佛,那别人就不能再按照他的方法成功?”

“没错。”任长生点头,“详细说起来很复杂,但你大致上可以这么理解。成为仙佛的人,必须有独属于自己的‘道’,这可以是某种感悟,可以是某个习惯,可以是某个信念,甚至可以是某种爱好……都可以。唯独不可以的是,这个途径,前人不可以已经使用并且成功过。”

他抬头看着天上幽幽浮云,叹道:“自古至今,不知道诞生过多少仙佛。他们每一个人都占据了一条道路……时至今日,可以留给后人走得通的道路,已经很少很少了!”

潘龙想了想,有些好奇地问:“如果一个仙佛已经陨落了,那他走过的道路,后人走得通吗?”

任长生苦笑一声:“陨落?仙佛怎么会陨落?”

“仙佛只是长生不死而已,难道还真的不死不灭吗?”

“仙佛本就是不死不灭的。”任长生说,“就算是神通广大加上机缘巧合,将一个仙佛打得灰飞烟灭,千百年之后,他也会依据昔日修成长生的那条道路而复活。当一个生灵成就仙佛的那一刻,他就已经不再是尘世间的芸芸众生,而是成为了天地运转的一部分,成为了如同春华秋实、风吹叶落一样超乎万物之上的某种‘原理’。”

“仙佛的躯壳是可以被磨灭的,就连他们的魂魄也一样可以被毁灭。但只要一个仙佛所依据的那条道路还在,他就是不灭的,无非暂时消失等待复苏而已。”

他叹道:“昔年帝甲子征伐天下的过程中,被打败甚至磨灭的仙佛也不止一个,可那又如何?千年岁月悠悠过,许多昔日被他磨灭的仙佛都陆续重生了。”

潘龙睁大了眼睛,被这个新闻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仙佛竟然是如此存在?!

他想了想,又问:“那么妖神呢?妖神是不是也这样不死不灭?”

“妖神不是,他们是可以被消灭的。”任长生说,“妖神其实就是超越了‘生命’之上的存在,他们很强大,也不会因为衰老而死亡,甚至于普通的伤害都无法杀死他们。但他们依然是可以被磨灭的,而且一旦被磨灭,就是彻底消亡了。”

“那您为什么不考虑去成为妖神呢?”潘龙问,“就算妖神没有仙佛那么永恒,可至少也能长生不死吧。还是说……仙佛和妖神,两个道路之间存在什么矛盾,彼此见面就要决斗?”

他忍不住想起了诸如“剑气之争”之类的典故。

任长生笑了:“你想得太多了。妖神的确比仙佛容易成就一点,但其实也很难很难。自古一来,追逐妖神之路的修行者同样很多,成功的寥寥无几,可能比修成仙佛的还少。”

“为什么?”

“我也不清楚。”任长生摇头,“我也曾经调查过这个问题,但始终得不到一个令自己能够信服的答案。”

“那……您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潘龙问。

任长生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不敢。”

“不敢?”潘龙纳闷了——要说做不到也就罢了,“不敢”是什么意思?老祖宗活到现在,眼看着寿命已经快要耗尽,离死不远。

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可“不敢”的?

任长生自然明白他的疑问,解释说:“我调查过不止一个修成妖神的人,发现每一个修成妖神的人都会性格大变,甚至于变得跟原来的自己判若两人。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如果长生不死的代价是让我变得不再是我,背弃我一直以来坚持的信念,舍弃我追求了一辈子的理想……那我宁可死了!”

“你还年轻,或许不明白。对我这种老头子来说,这一生走过的道路,这一辈子所坚持的信念,是比性命更加重要的东西。我当然怕死,可如果为了活下去就要舍弃这些,那真的是死了比较轻松一些。”

苍老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毕竟,人都是会死的,想通了,也就没什么可介怀的了。”

潘龙皱着眉头,不是很能理解任长生的坚持。

他当然尊重这些坚持自己信念的人,可不管怎么说,活着才有未来,能够活下去,才能继续奋斗,才可能有更多的成就,也才能看到更美好的明天。

好死不如赖活嘛!

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只能沉默不语。

又沉默了一会儿,任长生问:“小龙,我听说你最近做了一桩大事?”

“啊……对您来说,也不算是多大的事吧。”

“一夜之间杀了十二个先天高手,名动九州,这事情够大了的。”任长生笑道,“我年轻的时候,可没你这么威风。”

潘龙有些腼腆的笑了笑,却又有些郁闷。

“我的伪装就这么容易被看破吗?”他问。

“我之所以能看破你的伪装,是因为我仔细调查过你。”任长生说,“但别人不会这样仔细地调查你,而且他们就算调查,有很多细节,他们也想不到。”

“比方说,普天之下除了我之外,再没第二个人知道你修炼了顽石祖师留下的那门功夫。更没有人能因此推论出你已经初步修成了刀枪不入的金刚之躯。先天身异里面,多的是防御力惊人的,就算你不小心展露出了自己的防御力,别人又怎么会想到你就是‘一文侠’呢?”

潘龙这才稍稍放心。

他用“一文侠”这个身份,着实惹了不少麻烦。要是身份被人揭穿的话,自己从此只能隐姓埋名浪迹天涯不说,连家族都会被牵连。

任长生问:“看你的样子,也是明白行侠仗义有风险的。可你既然知道危险,为什么还一直在做呢?”

潘龙反问:“任家从您开始,就打出了‘多管闲事’的名声,您为什么又要这么做呢?”

任长生回答:“其实我本来是很想要当一个江湖游侠,什么都不管,专心过自己的太平日子。只是……每当看到不平事,我就管不住自己的手。忍不住想要拔剑去砍人。你呢?”

“我也一样,手中有刀,眼前有不平事,很自然地就砍出去了。”

老少二人对视一眼,放声大笑。

笑过之后,潘龙就向任长生借用太清玉书。

这段时间的修炼,他积累了很多的问题,想要找太上祖师求教一番。

半个时辰之后,他在睡梦之中进入了那间小小的书房,见到了看起来比任长生还要衰老得多的太上祖师。

他急忙将自己修炼中遇到的问题提了出来。

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关于炼化大量天罡的。

炼化地煞,会让他的体重不断增加,甚至于能够增加到五六千斤,简直宛若一块行走的大铁块。

他原本以为,炼化天罡会让自己不断变轻,甚至于轻如鸿毛,一跳就能跳上天空,一阵风就能吹走。还因此拟定了不少计划,其中排在最前面的就是“阁下何不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飞天计划。

但实际上,炼化天罡而变轻的程度,似乎是在不断递减的。

他炼化了好几个月,体重也不过就降低到五斤左右,比起炼化地煞时候增重的速度,变轻的速度明显慢得太多。

所以他想要问一问,是不是自己修炼的方法有问题?

听了他的询问,太上祖师闭着眼睛思考了一会儿,回答:“天罡清灵凛冽,有去芜存菁的用处,本身也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你在炼化天罡的过程中不断变轻,想来就是因为将天罡之力融入自身的缘故。”

“按说,只要融入体内的天罡之力足够多,你的‘重量’的确应该不断减少,甚至于会变得像清气一样自然浮向天空。你之前的想法是正确的。”

“那为什么实际结果不是这样呢?”潘龙问。

“我没修炼过这门功夫,也不能武断地下定论,只能推测一下。”太上祖师说,“九转玄功应该并不会让人真的重到陷入地下,或者是轻到飞上天去。这功法的效果,本身就应该是有极限的。”

“啊?”

“毕竟这功法要的是淬炼自身,不断变强,而不是玩变轻变重的把戏。”太上祖师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过段时间你再去地煞淬体,会发现自己变重的程度比第一次降低了不少。然后再天罡淬体,则会发现变轻的程度也降低了……久而久之,也许会发展到无论地煞淬体还是天罡淬体,体重都不会再有变化的地步。”

潘龙思考了许久,大致明白了他的意思。

九转玄功追求的是让自己超凡脱俗,变轻变重,其实都是“凡俗”的体现。所谓仙佛,自然应该入火不焚、入水不湿,就算吸纳天罡地煞,也不该让自己变轻变重。

或许,修炼到那个地步,九转玄功就算是练成了吧?

想通了这一点,他心中豁然开朗,对于这门玄功的未来,多了一个清晰的概念。

然后他又询问了不少别的关于修炼的问题,太上祖师也一一回答。

这位开创太清一脉,并且真正推动了道门建立的大宗师,的确是见识非凡。虽然没有修炼过九转玄功,但只凭自己的思考和推测,就能将潘龙修炼中遇到的问题一一解决。

潘龙觉得,大概是因为对方的层次太高,犹如站在山巅之上。虽然自己登山的道路不是他当初走的那条,但他从上往下看,自然明白自己的前路该怎么走。

求教之余,潘龙忍不住提问了关于“仙佛”和“妖神”的问题。

对于仙佛的“不死”,他多少已经理解了一些,倒是没多大的疑问——无非就是所谓的“以身合道”、“占据大道”之类概念罢了。

但是对于妖神,他依然很好奇。

不仅如此,九转玄功理论上只要不断淬炼自身,就能修得长生。那么,这种长生究竟是仙佛的长生,还是妖神的长生?

凡人修成妖神,会性情大变,那自己呢?

这些问题让太上祖师忍不住笑着摸了摸胡须:“你才连天人合一都还没做到,就想那么遥远的事情吗?”

“不弄明白,我无法安心。”

“哈哈!有些事情,现在告诉你还嫌太早。”太上祖师说,“我只告诉你一句话:仙佛所求的,乃是‘一条道路’,而妖神所求的,乃是‘一个执念’。”

“这两者有区别吗?”潘龙琢磨了一下,忍不住问。

太上祖师摇摇头,没回答,手一挥,他就从睡梦中醒来了。

潘龙翻身坐起来,看着太上玉书,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

太上祖师这说话说半截,真的是要急死人!

他仔细咀嚼着太上祖师的最后一句话,细细思考,却始终不得要领。

仙佛追求的是一条道路,这个他明白。可妖神追求的是一个执念……一个执念和一条道路,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吗?

执念,也算是道路之一吧。

那为什么妖神和仙佛不同呢?

还有,为什么追求一个执念,就会性情大变呢?

这些纷纷扰扰的问题犹如一群鸭子围着他不停地嘎嘎叫,让他一夜都没睡好。

第二天,他将这些和老祖宗任长生说了,也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执念”和“道路”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

仙佛的道路,难道就不能是执念吗?

但任长生暂时也没办法回答他,毕竟,老祖宗自己也还被困在凡人之路的尽头,摸不到长生的门户呢。

二人谈了许久,最后都不得要领。

然后,潘龙得到了一个让他哭笑不得的消息。

潘雷和任玥夫妇已经动身返回北地,他们留给儿子的只有一句话。

“好好闯荡江湖,给弟弟妹妹们做个好榜样。”

听到外公的转述,潘龙差点没跳起来。

把独生儿子扔出去闯荡江湖,自己打算再生上几个弟弟妹妹……有你们这么当爹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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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基础的差距

爹妈回老家去过幸福的二人世界了,潘龙这颗电灯泡自然不能回去打扰。于是他乖乖的留在了绥桃山上,安心修炼。

虽然老祖宗任长生不会九转玄功,但他怎么也是真人境界最巅峰的大宗师,见多识广、修为深厚。潘龙修炼中一旦遇到问题,向他请教,往往都能得到解答。

有趣的是,任长生的一些看法,和太上祖师并不相同。有时候潘龙向太上祖师请教,得到了不同的解答,转告任长生,他却并不以为然,丝毫没有“祖师爷说得对”的意思。

“太上祖师也就那样了。”潘龙好奇询问的时候,他满不在乎地说,“他成道比较早,可以走的路很多,但即便这样,也一直等到衰老将死,才终于踏出最后一步。而我……我这一生之中,能够踏出最后一步,却发现那条道路已经被人占了的情况,足有五六次。”

“换句话说,我要跟他交换一下,我早就修成仙佛了,他却只能老死。我为什么要觉得他说得肯定就对?”

“可是太上祖师修成仙佛多年,积累的见识非同小可吧?”

“对,在见闻广博方面,我比他差远了。”任长生说,“但要说智慧、灵性,对事情的分析和理解,很多时候,我并不比他差,甚至比他更强。”

任长生傲然说:“这些话,我当年就跟他谈过。他当时笑了笑,表示赞成。”

潘龙当然只是在心里腹诽一下,但过了几天,他还是忍不住找太上祖师询问了这个问题。

虽然这做法看起来不怎么明智,可太上祖师给人的感觉异常亲切,就像是一个慈祥的邻居家老爷爷。在他的面前,潘龙一不小心就把心里的话给说出来了。

听到他的转述,太上祖师慈祥地笑了:“他说得没错,在很多问题的看法上,我的确没有他敏锐和清晰。”

“为什么?”潘龙震惊地问,“您不是仙佛吗!”

“为什么你会觉得仙佛就一定要比凡人更有眼光、看问题更加清晰明白?”太上祖师反问,“我无非就是活得更久一些,修为更高一些。但我始终也有不会的东西,在一些事情上,没有那些年轻的天才晚辈们看得清楚明白,不是很正常的吗?”

关于这个小问题的小小纠结,只是他这段时间修炼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小细节。

他主要的活动,还是在专心修炼,将此前淬炼到身体里面的天罡之力炼化。

等到这些天罡之力完全炼化,他就准备离开绥桃山,再去寻找地煞。

任长生见他天天努力修炼,倒也很满意。只是每当看到他在修炼之余练武的时候,老祖宗的眼神就不是那么满意了。

过了一段时间,任长生终于忍不住问:“你平时就这么练武?”

潘龙愣了一下,仔细回忆了一番,没发现自己练武的时候有三心二意或者心不在焉的情况。

“我练武的方法有问题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任长生叹了口气:“你练武练得很认真,可那些功夫,对你有什么用?”

他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比方说你练的拳脚功夫,那功夫对于还没踏入先天境界的人来说,称得上是奇功绝技。就算是对于那些初入先天境界,正在努力修炼以求获得四异的人来说,也算是很不错的功夫了。”

“但是……你已经修成了气、身二异,实力更是远超寻常先天。这些功夫,对你没什么用处了!”

潘龙当然明白老祖宗的意思,但问题在于,潘家的铁掌功夫,已经是他懂得的最厉害的功夫了。

天底下肯定有更厉害的功夫,可他不会啊!

他的沉默被任长生看做了反驳,这位老者摇摇头,说:“这样吧,你且和我座下的童子切磋一番,看看结果如何。”

于是他布置了一个阵法,让潘龙和一个二十三四的“童子”走进阵法之中。

随着阵法发动,两个人影出现在前方不远处,正是要比武的二人。

“你们两个身手相差极大,如果正常交锋的话,结果不用想都知道。所以借助这个阵法,你们各自分化出一个化身来。这两个化身实力相当,正适合用来印证武功。”

潘龙闭上眼睛,顿时感觉到了那个化身,就像是穿着一件衣服的感觉,操纵起来并不麻烦。

片刻之后,两个化身开始交手。

交手才几招,潘龙的化身就被打翻在地,简直不堪一击。

“怎么可能!”潘龙失声惊呼,“再来一次!”

再来一次的结果也差不多,仅仅几招,他的化身就被击倒了。

“没道理啊……再来!”

潘龙十分纳闷,对方的武功看起来也并不怎么玄妙,为什么交手的时候,自己偏偏就总是差了一线?

如果说身体素质有差别也就算了,但两个化身的身体素质是一样的啊!

同样的身体素质,打起来应该半斤八两才对,就算自己的武功差一些,起码也要大战三百回合之后,才能分出胜负。

为什么自己才几招就输了?

接连输了好几次,潘龙也看出了问题的关键——同样的力量,同样的速度,可对方的招数变化比自己更加精巧,转圜如意不说,力量的使用更是恰到好处。

相比之下,自己的招数迅猛而强烈,可力量其实有些分散,十分的力量打出去,最多也就是五六分真正发挥了作用。

过去,他从没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力量不够,那就努力增强力量;速度不够,那就努力加强速度……反正只要努力锻炼,总会变强的。

但这场比武,却让他有了完全不同的认识。

原来……在同等的力量和速度之下,实力的差距竟然也能有这么大!

看着潘龙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任长生笑着点头,撤去了阵法。

“他的修为其实很一般,武功也很普通,严格来说,他还在打基础的阶段。”他说,“可为什么同等条件下,你会打不赢他呢?因为你的武功太差了!”

“那我该怎么做?”潘龙问。

任长生笑着说:“你的武功路数和任家不同,我教你任家武功,对你来说相当于另起炉灶重新开始,实在太浪费时间。”

“既然这样,我就给你布置一些基本的训练,帮你重新打好基础吧。”

第九十六章、基本功

任长生给潘龙布置的“基本训练”,还就真的是一些很基本的东西。

第一个训练,是点火。

不是用火镰打火,也不是钻木取火,当然更不是用内力点火,而是将一支香竖在那里,让潘龙不拘用拳脚还是兵器,总之让攻击擦着它的边过去,正好将它点燃,却不能让它有半点移动。

这对潘龙来说没什么难度,无非就是发力要猛,收力要快。他完全能够做得到。

但任长生却给了他一张玉符,让他戴着玉符修炼。

戴上了玉符,潘龙顿时发现自己的内力运转变得凝滞起来,再没有之前那么灵活流畅。

内力不够灵活,发力倒是依旧刚猛,但收力却快不起来了。

一掌横扫,那支香倒是点燃了没错,但点燃的方式是从上到下,整个燃烧起来。

正确地说,它是直接被潘龙的掌力震成了碎屑,然后这些碎屑就燃烧起来,只用了几秒钟,便完全化成了一片灰,同时留下一大团烟雾。

不用任长生说,潘龙自己脸就红了。

“内力,呵呵,内力。”任长生笑了两声,话音颇为讥讽,“很多人都觉得,我力量不足、速度不够、控制力不行……无所谓啊,我有内力。力量不足内力补、速度不够内力加、控制力不行内力辅助……”

“这些想法,在实战中当然是可以的。毕竟战斗是你死我活的事情,不管用什么办法,能打死对手就是好办法。要是你能在对手背后安装一台床弩然后射箭,那简直称得上精妙绝伦,令人拍案叫绝。”

“但练功的时候,不能有这样的心态。内力是很好的辅助工具,甚至可以说是万能的。可如果你能够自己就做得到,那么就能把更多的内力用在更需要的方面。”

“如果我内力足够高呢?”潘龙问。

任长生看了他一眼:“人力有时而穷,内力增长到一定程度就到极限了。血肉之躯能够承载的内力,终究是有限的。否则你以为什么先天高手要追求‘身异’?”

“但我已经修成‘身异’了啊。”

“身异也一样是有极限的。”任长生说,“反正内力这东西,一天也就修炼一段时间,练太久有害无益。腾出时间来练练对身体的掌控,有什么不好?”

“而且……”他犹豫了一下,说,“很多时候,内力其实未必比得上身体好用。”

潘龙好奇地问:“具体是什么情况?”

“将来你行走江湖的时候,也许会遇到妖魔……妖魔都具有特殊的能力,其中不少都能让内力完全失效。面对那种妖魔,除非你修成魂异,能够从魂魄之中点燃法力,否则就只能靠自己的身体作战。”

任长生露出了回忆之色:“当年我就曾经遇到过那样的妖魔,一个照面,我的内力就消失得干干净净,荡然无存。当时我已经修成魂异,不断点燃法力作战。可法力也是有限的,等法力耗尽之后,我只好凭借身体和它死斗,险死还生。虽然那一战已经过去了很久,但每次回忆起来,都还让我后怕不已。”

“如果我之前没有锻炼过对身体的掌握,那么当法力燃尽之后,就只有死路一条。”

潘龙这次没有再反驳,他觉得再反驳下去,就是抬杠了。

他前世是人类,不是杠铃。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潘龙就多了一个额外的训练项目。

练武暂时被放下了,按照任长生的说法,他的武功差不多已经到了瓶颈,再怎么练,练上一千次一万次,也不会有什么进步,只是在浪费时间。

他要做的,除了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之外,就是增强自己对身体的掌控。

“同样的武功,在完全掌控了自己身体的人手上施展,就比没掌控自己身体的人要强得多。”他说,“等你打好基础,再回头看自家的拳脚功夫,自然就会明白接下来该怎么练。”

潘【零零看书00kxs】龙觉得老祖宗说得有理,安心修炼。

修炼的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从六月到了七月,然后八月、九月、十月……十月下旬的时候,潘龙得到消息,任家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

大夏皇朝巡察都御副史,后军右将军之子,皇子帝洛南的亲信,苍渊。

这位访客来得很低调,一个随从都没有,就是独自上门。如果不是他自报身份,或许看门的陈伯都想不到居然来了一位四品官。

苍渊拜见了任家的当家老太爷,提出想要让帝洛南拜会一下“白眉老人”任长生。

这拜会当然不是私下见面,而是正式拜会,具有政治意义的那种。

任老太爷有些犹豫,暂且拖延了一下,然后传讯给了老祖宗任长生。

“七杀星帝洛南要见我?”任长生有些诧异,“他奉命巡查四方,应该到处体察民情、督查官场才对,见我这个方外之人干什么?”

“苍渊说,帝洛南想要跟您谈谈天下大势。”透过传讯水镜,老太爷的声音传了过来。

“天下大势?他连太子都不是,天下大势跟他有什么关系?”任长生更诧异了,“何况帝壬辰今年也就六十岁上下,距离年迈传位还早着呢,哪里轮得到他这个皇子来谈什么天下大势?”

“苍渊没说,他只说,您不会后悔的。”

“……我可以先私下见一见帝洛南,等见面谈过之后,再做决定也不迟。”

“苍渊说了,如果您想要先私下见面的话,他可以代替帝洛南来见您。他说,该说的那些,其实他都知道。要是他答不出来的问题,那帝洛南也一样答不出来。”

“那就让他来见我吧。”任长生一点也没有大人物的架子,“苍渊也算是中州的后起之秀,值得一见。”

第二天早上,才吃过早饭不久,潘龙就见到两只云生兽上山,任家一位族老陪着一个帅气的青年来了。

那青年剑眉星目、器宇轩昂,是个难得的美男子。只是他的气质稍稍有些奇怪,潘龙看他的眉宇之间,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但具体哪里不对劲,倒也说不出来。

或许……是他身上太干净了?

潘龙没有细想,保持安静,听双方交谈。

但苍渊显然没有让别人旁听的意思,稍稍寒暄了两句,就表示要和任长生单独谈谈。

任长生当然不会拒绝,二人在书房里面谈了许久,最后苍渊微笑着告辞,而任长生则显得忧心忡忡。

“老祖宗,他究竟说了什么?”练功的时候,潘龙问。

任长生叹了口气,说:“帝洛南觉得大夏皇朝看似稳固,其实问题很多,他想要整顿朝廷、变革法度,改革很多旧的制度和做法。”

“啊?他要变法?”

“变法?这个词用得好!没错,他就是想要变法。”

潘龙瞪大眼睛,心中升起一股荒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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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帝洛南的变法计划

自从帝甲子至今,大夏皇朝建立已经超过千年,当今天子帝壬辰,乃是大夏皇朝的第二十九代天子。

千载岁月悠悠,大夏皇朝经历了许多的风风雨雨,许多的政策已经渐渐不符合时代的要求。但每一个政策的背后,都有强大的利益群体,上到官员、下到平民,不知道多少人靠着这个吃饭。

想要改变,谈何容易!

比方说苍渊跟任长生提到的赋役法改革,就是如此。

赋者,赋税;役者,徭役。这两者合称,就是泛指朝廷征收的各种赋税,以及征派的各种徭役。

大夏建立之初,帝甲子以“一方水土一方人”为原则,提出了一地一赋役的政策。

具体来说,就是各个地区的赋税和徭役,都要根据这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而且不论地区繁荣还是落后,除去国家的统一税收之外,都不需要额外负担更多,好坏都是自己的。

这种做法有效的调动了地方上的积极性,在大夏初年推动了全国经济的大规模增长。但是各地的先天条件毕竟是有差距的,随着时间推移,那些能够繁荣起来的地区纷纷繁荣起来,而资源匮乏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则是真的发展不起来,渐渐沦为了穷山恶水。

繁荣地区自然不用多说,而那些穷山恶水,就成了大夏皇朝这个巨人身上的一处处伤口。

这些地方的人们因为穷苦的缘故,做事的时候往往不大计较手段,甚至于只要能得到好处,伤天害理也并不在乎——当一个人光是为了活下去就要竭尽心力的时候,什么仁义道德,往往就很难兼顾了。

不仅如此,大夏发展多年,总体赋税水平也提升了不少。按照户部的统计,相较于帝甲子时代,如今的基本赋税要求,已经提升了约莫两倍。

帝甲子时代的三倍赋税,对富庶繁华地区根本不值一提,但对于那些穷困地区来说,就是极为沉重的负担。尽管朝廷经常削减地方赋税,也常常出现官逼民反的情况。

不仅如此,因为朝廷会对穷困地区不时削减赋税的缘故,很多不那么穷困的地方也努力把自己作出穷困的模样,以求少交赋税。

毕竟,穷是百姓穷,交税却是大户交税,这其中的关窍,明白人一点就通。

“那他们准备怎么办?”听了老祖宗的转述,潘龙好奇地问。

“帝洛南的计划是,重新勘定天下税率。”任长生说,“一个地方究竟该交哪些税?每一种税又该交多少?这些都要重新勘定。”

“这似乎也可以。”

“从道理上说,当然是可以。但在实际执行上……税率高低,和地方百姓、豪强乃至于官员们的利益都息息相关,所有从中得利的人,都不会愿意重新勘定税率的。”任长生叹道,“而听苍渊的说法,这甚至还是帝洛南全部变法计划里面相对比较缓和,不容易得罪人的一条。”

“他还有别的变法计划?”

“按照苍渊的说法,有,而且很多。”

潘龙有些无语,没想到帝洛南的心居然这么大。

自古以来,做事最难。要考虑方方面面的想法,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压制方方面面的声音,将一件大事做成,简直可以说是难比登天。

帝洛南看到大夏皇朝问题重重,想要变法革新以解决问题、改善情况,这自然是好事。但他所谋求的这些事情都太大,就算只一个“重新勘定税率”,都不知道能不能做得成,更不要说别的。

一口气提出许多的计划,结果只会分散力量,最后全都失败!

他忍不住说:“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事要一点一点做。帝洛南才二十几岁,有的是时间慢慢改变大夏皇朝的各种问题,他为什么要那么着急?”

任长生摇头:“这个问题,我却不曾问过。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见一见苍渊,跟他谈一谈。”

潘龙想了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帝洛南是帝家的成员,苍渊也是帝家亲信,自己身怀那个要命的大秘密,跟他们保持距离还差不多,自己凑上门去?

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吗!

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说:“帝家的事情,自然该帝家人去管,轮不到我伸手。”

“天下事只有能不能管,没有该不该管。”任长生先是义正辞严地批评了一句,但随即话锋一转,说,“不过……帝家的事情,我们的确是没必要凑合。别到最后他们得了好处,我们背了责任,给他们当替罪羊。”

潘龙愣了一下,问:“至于吗?”

“谁知道呢,但朝廷平时不就是这么做事的吗?”任长生冷笑,“用人向前,不用向后。要你做事的时候你就是国之干城,大家都指望着你了;等事情做完了,芝麻点大的责任都是你的,好处都是别人的……”

他满脸愤慨之色,潘龙猜测,大概是年轻时候有过教训。

这事情倒也不难想象,以任长生“多管闲事”的脾气,只要是他觉得对的事情,他多半会迎难而上。而以他邛崃派弟子的身份,自然也有资格担负责任。

只是事情做完了,也就没他什么事了。

潘龙甚至怀疑,他当年会不会是事情做完了就被卸磨杀驴,最后一怒拔剑血流成河,犹如武松血溅鸳鸯楼一般,里里外外杀了个遍?

看任长生那激愤之色,也许不至于。或许他只是心灰意冷扬长而去吧。

任长生发了一通火,然后清醒了下来,自己也有点脸红,解释说:“总之,帝洛南这种人,你要跟他保持距离。就算是日后发现他的做法真的利国利民,敲敲边鼓、帮些小忙,也就算是尽力了,千万别牵扯进去。”

潘龙点头,又问:“那么,您打算见帝洛南吗?”

任长生立刻摇头:“当然不见!他想要正式见我,无非是想要借用我的名声压制益州豪强,好在益州先推动重勘赋税。但我们益州朝廷和地方豪强的关系很差,大家早就联起手来把朝廷给架空了,重新勘定赋税,又有什么意义?”

“那您觉得,益州需要什么样的变法?”

任长生笑了,什么都没说,只是摇头。

几天之后,苍渊再上绥桃山,得到了任长生拒绝的答复之后,这个干净得过分的俊美男子没有半点生气或者不满的意思,甚至连遗憾之色都没露出来,很平静地告辞离去。

自始至终,潘龙也没见到那位传说中的“七杀星”帝洛南。

第九十八章、益州三大世家

自从告别了绥山县之后,帝洛南和苍渊又去拜访了益州的另外两个顶尖世家。

一个是位于天雄山的“挂剑封刀”王家,一个是住在乐山县的“江河万古流”张家。

这两个家族,加上绥山县的“多管闲事”任家,便是益州最著名的三大世家。

在益州的世家豪强里面,他们未必是最强的,但肯定是最有名的。

任家就不用说了,作为修仙门派邛崃派的的门面,他们背后就是赫赫有名的邛崃派。别看邛崃派说起来很丢人,是一群被仙佛赶出来的仆街货。实际上光凭着他们直到现在还定期去找那仙佛的麻烦,每隔百八十年就在邛崃山脉深处打得天崩地裂,便知道他们足够强大。

毕竟,不够强大的话,哪里能够让仙佛当陪练呢?

王家的来历则比任家还牛,他们是天雄皇朝的后裔。

当年天雄皇朝破灭,各路诸侯蜂起。天雄皇朝的末代皇帝就让自己的子孙带着一笔遗产,躲到了一处有巨大阵法守护的灵山之中。

一转眼时光悠悠,战国时代结束,帝甲子拜访了天雄山,说服了天雄皇朝的后代们,让他们开山见人。

那些人以王为姓,平时跟外界的来往不多,但实力之强毋庸置疑。传说在天雄山上,甚至有天雄皇朝时代的妖神,直到现在依然守护着他们。

张家的来历就没这么牛了,他们只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家族,一代代传承下来,子孙绵长,不断地开枝散叶。如果说他们有什么特别厉害的,大概就是他们的族人特别特别特别多——重要的话要重复三次。

张家的族人究竟多到什么程度呢?

江湖上有个传言,整个九州,随便挑十个人出来,其中至少就有一个跟张家有亲戚关系。甚至有人说,如果有某个大魔头想要祸害苍生,他只要拿张家嫡系当祭品,去诅咒一切跟这人有血缘关系的人,估计就能把整个九州一小半的人都给害死。

……其中很可能还包括他自己。

这些当然都是谣传,但张家的人口之多、规模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帝洛南和苍渊拜访王家和张家的结果并不好,王家对于变法什么的毫无兴趣——事实上这个家族算是益州世家豪强里面的另类,对于俗世中的利益几乎完全没有兴趣。他们祖先留下的灵山几乎称得上自成一界,足够他们逍遥快活。

而张家倒是对于变法饶有兴趣,但经过几番详谈之后,张家的智囊们却几乎全盘否定了帝洛南和苍渊的变法计划。

三大世家之间当然是有联系的,王家只是纸鹤传讯,简单说了一句“帝洛南和苍渊也来了天雄山,我们对变法没兴趣”,张家则派来了一位使者,详详细细介绍了当时双方讨论的情况。

帝洛南和苍渊的确是事先做过功课的,他们考虑了不少关于该怎么改变朝廷法度,怎么加强对地方控制,怎么减轻百姓负担,怎么督查官场……种种措施和手段。也认真考虑了可能遇到的阻力,以及该怎么解决。

但是很显然,以帝洛南的身份,平时跟他讨论的那些人,根本不敢认认真真地挑他的刺、找他的茬。整个计划里面,充斥着很多想当然的内容,整体来说大概就是“看上去很美”,仅此而已。

张家当然不需要给帝洛南面子,别说这位“七杀星”只是区区皇子,就算大夏天子来了,牵涉到自家利益,他们也一样寸步不让!

一番讨论,帝洛南和苍渊被驳斥得哑口无言。

最后,两人灰溜溜地表示要重新思考变法的计划,还邀请张家派出参谋,一起帮忙谋划此事。

“你们派出智囊团了吗?”任长生饶有兴趣地问。

“派了。”张家的使者说,“那计划总的来说很有价值,对于天下、对于国家、对于百姓……对于我们张家,都很有价值。如果能够成功的话,大夏皇朝固然可以重回鼎盛,我们张家也能从中得利,更加繁荣昌盛。”

他倒是一点都不掩饰,十分坦荡。

潘龙猜测,大概是因为这里都是自己人,没什么可掩饰的。

“对了,在讨论的时候,帝洛南说过一件事,家主特地叮嘱我一定要转告,并且请您老帮忙参详参详。”使者又说,“帝洛南说,天子正在搜寻一份怪异的竹简,若是能够找到,移山倒海固然不在话下,无中生有、泽被苍生,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在一边旁听的潘龙刹那间心跳几乎都停了,亏得他这段时间基本功练得不错,一瞬间就恢复了身体的控制,才避免了失态。

任长生也露出了惊讶之色,问:“那竹简不是早就被西北巨寇‘九山王’何平安夺走了吗?”

使者说:“当时我们也是如此问的,帝洛南说,原本朝廷也这样以为,但他们有特殊的方法能够追踪那竹简,不久之前,发现那竹简还在九州大地上,并没有离开——但何平安夺了竹简之后,已经逃出九州,奔着西方去了。”

任长生皱起白眉,思考了一会儿,说:“莫非这竹简并非只有一份?”

“我们家主当时也是这么问的。帝洛南表示具体情况只有历代天子才知道,他也不是很清楚。或许那竹简真的不止一份,但大夏皇朝只需要得到一份,就能够解决问题。”

“他的意思是,希望我们帮忙寻找那竹简?”

“差不多吧。”使者点头,“帝洛南表示,他将会走遍九州,跟各地的豪强世家详谈。一方面争取大家对他变法计划的支持,另一方面也是把这竹简的事情强调一番,邀请大家帮忙寻找。”

说着,使者露出了向往之色:“天下最大的问题,莫过于资源的不足。若是真能无中生有,令九州百姓都能吃饱穿暖,那自然万世太平,大家都能安安心心过日子了!”

任长生却冷笑一声,说:“你真当天下最大的问题是资源不足么?文超公有诗云‘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这天下最大的问题,不是田里的出产不够多,而是太多的人要占去这些出产!”

“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是率兽而食人也!”

张家使者尬笑几声,略过这个话题不谈,说了一些八卦闲谈,然后便告辞离去。

等他走后,任长生坐在那里,透过屋门看着远处的云海,沉默许久,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小龙啊,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潘龙不明白他的意思,却还是回答:“听过。”

“既然听过,就动身出发吧。”任长生说,“九州很大,你去过的地方还很少。不妨多走走,多看看。等你将九州转了个遍,再来跟老头子我谈谈这一路上所见所闻吧。”

潘龙沉默了一下,点头答应。

“我什么时候动身?”

“等帝洛南离开益州,你就出发。”任长生说,“他往北,你就往南;他向东,你就向西。总之,离他越远越好!”

第九十九章、再出发

潘龙明白老祖宗任长生的意思。

刚才自己听到关于“怪异竹简”的消息时,虽然脸上不动声色,但心跳猛地快了一下。那使者修为平常,不会发觉,但老祖宗神通广大,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任长生当然不可能知道山海经残片的事情,但他肯定能猜出,潘龙怕是跟那大夏皇朝正在寻找的神秘竹简有什么关系,甚至可能……那竹简就在潘龙的身上。

他当然不会抢潘龙的东西,但按照帝洛南的说法,大夏皇朝似乎有办法追踪这竹简。那么潘龙现在可以做的事情,就只剩下一个了。

离开,越远最好,越快越好!

大夏皇朝追踪神秘竹简的方法显然不是很靠谱,无论频率还是准确性都大有问题,潘龙只要多走走,走远一些,在九州到处转一圈,甚至于走出九州前往更加广阔的天地……相信那办法一定没办法一直追着他。

对他来说,这是最安全的选择。

对于老祖宗的建议,潘龙自己也是赞成的。

事实上,在听说大夏皇朝果然有追寻山海经残片的手段之后,他就已经想要动身离开了。

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能连累别人!

他甚至不打算等帝洛南的行踪确定,现在就走。

片刻之后,他收拾好行李,便向任长生告辞。

“不再等等?”任长生问,“要是跟帝洛南同路的话……不大安全。”

“我走的越快就越安全,再等下去才最不安全。”潘龙说。

任长生皱了皱眉:“好吧,这个你自己最清楚。那你准备往哪里去?”

潘龙早有计划,立刻回答:“继续向南,去云州。”

“云州?那是西南边陲,龙蛇混杂。更有各种奇人异士,手段高强、性格诡异,你要多加小心。”

“老祖宗说的是,所以我打算换一个身份。”

“换什么身份?”

潘龙笑了笑,身上肌肉微微变化,身形顿时消瘦了一些,也变得有几分憔悴,看起来像是一个生活困顿营养不良的青年人。

“这位老兄,我看你满面风尘,这一生想必有一些不开心的事,有一些不想见的人。我呢,最近手头上有些紧。如果你能给我一笔合适的钱,我可以帮你个忙,让那些人再也不能出现在你的面前。”

说这话的时候,他刻意模仿了曾经看过的一部著名文艺片,神情和话音之中,都有一种刻意作出来的浪荡不羁。

这种神情如果出现在一个英俊的中年人脸上,想来会有一种别样的魅力。但出现在一个看起来就营养不良的年轻人脸上,却只显得滑稽。

就像是一只刚刚长出獠牙的幼狼,却偏要学着吼叫恐吓一般。

任长生被潘龙的表演逗笑了,说:“这样子可吓不到人,也找不到生意可做。”

“只是一个伪装而已,如果有谁真的相信了我的话,当我是职业杀手,找我去杀人,我反而会觉得麻烦。”潘龙也笑了。

任长生这才满意地点头,想了想,手向袖子里面一抹,拿出了一把狭长的弯刀,递给潘龙。

“此刀名曰‘断仇’,五百余年之前,有名匠的全家老小被凶兽所杀,那凶兽皮毛坚硬如铁,刀斧难伤。名匠花费三年时光,打造了这把断仇刀。此刀平时只是寻常利刃,但只要将自己的血涂在刀身上,短时间内便能摧金断玉、削铁如泥。乃是介于宝刀和法器之间的东西。”

潘龙抽刀出鞘,只见狭长的刀身明亮如雪,更有一股森森寒气扑面而来。刀身接近护手的地方,有鲜红的一个“仇”字,一笔一划都透出森然气息,只看着这个字,就能想象当年铸造此刀的名匠心中有多深的怨恨。

“我知道你有蝉翼刀,但蝉翼刀毕竟不能见光,不方便经常使用。这把断仇刀名气不小,更是在江湖中辗转多年,换过很多主人。谁也查不到它的下落,给你用,正合适。”

潘龙笑着收起刀,点点头,转身离去。

“对了,你准备用什么名字闯荡江湖?”任长生问。

“马甲。”潘龙回答,“在云州的时候,我就叫‘阿飞’了。”

他一边说,一边向前走:“阿飞是一个冷漠而且不相信任何人的年轻刀客,他不喝酒,只喝清水,只吃自己随身携带的干粮,因为这样不容易被下毒。他随时准备拔刀,一旦拔刀就会展开攻击,攻击的时候会首先考虑用刀背将对手打昏。他讨厌被人看不起,如果有谁想要嘲笑他,他很乐意用自己的刀来教育对方……”

他走出了阵法,剩下的话音都消散在外面山巅的大风之中。

任长生看着他远去的身影,笑着摇摇头,叹了口气。

“你当老头子我没看过文超公的《飞刀问情》么?故事里面那个叫沈飞的年轻人,用的可是剑!”

这吐槽之声,潘龙自然也听不到。

他走到山巅的边缘,直接纵身跃下。凭借超人的体魄和反应,在陡峭的山崖上健步如飞,呼啸着走向山下。

只用了一小会儿,他就到了绥桃山的山脚,然后直接朝着南边走去。

这次他扮演的是落魄的年轻刀客,自然不适合骑马,更不能乘坐马车,走南闯北全靠双脚。

其实这样也好,就算不用轻功,他走路的速度也比寻常骏马更快。

如此这般,晓行夜宿。只用了三两天,他就走出了绥山县的范围,来到了通天江的边上。

这里已经接近通天江上游,因为水流湍急如同怒吼一般,所以被称作天怒峡。

天怒峡是通天江水流最为湍急,也最为凶险的一段。寻常船只到了这里,就算是有纤夫拉纤,也没办法再逆流而上。只有那些用法术加强的大船,才能无视湍急的江水和遍布的暗礁,逆着水流继续向上,直到通天江的最上游,被称之为“通天河”的那一段。

天怒峡上自然没有渡船,想要过江的话,只有借助横跨大江的一座座索桥。那些索桥用一条条铁链连接大江两岸,铁链上钉着木板,方便踩踏。两边更有链条作为扶手,让过桥的人可以扶住。

可即便如此,也很少有人会选择通过这些索桥过江。宁可向上或者向下,去水流较为平缓的地方乘坐渡船。

毕竟,走在百丈高空,下面是宛如怒吼一般的江水,承载着自己的只有在晃悠悠铁链上的一块块木板……胆子不够大的人,怕是能被吓瘫在桥上。

更不用说这里风很大,过桥的时候,索桥常常被大风吹得摇晃不止。看起来似乎随时都可能倾覆,让行人摔进天怒峡,尸骨无存。

反正潘龙寻到索桥过江的整个过程中,没有看到第二个过江的人。

晃晃悠悠过了桥,潘龙正打算继续向南,突然心中一动,拿出了一块玉佩。

对照玉佩的纹路,和眼前的地形还真的是有几分相似。



第一百章、居然是真的?!

潘龙的这块玉佩,来自于他的爷爷潘寿。

潘寿当年闯荡江湖,偶然得到了一块玉佩。那玉佩平平无奇,就是上面的花纹有些古怪,和天怒峡的地形颇为相似。

潘寿很好奇,曾经带着这块玉佩来到天怒峡,想要看看这玉佩是否隐藏着什么秘密。可惜他在天怒峡住了大半年,几乎走遍了整个天怒峡,也没能发现什么端倪。

最后,他只能无奈地承认,玉佩上的花纹和天怒峡地形相似,只是纯粹的巧合而已。

当初潘龙要出发闯荡江湖的时候,爷爷就把这块玉佩送给了他。

爷爷当然不是让他继承自己的理想来继续寻宝,而是给他做个掩护——如果有谁问他去益州干什么,就用“寻宝”这个理由。

只是计划跟不上变化,潘龙抵达益州之后,在外公家学会了九转玄功,然后一飞冲天,短短几年时间,就已经成为江湖上大有名气的新锐高手,如今江湖之大,他处处可以去得,已经用不着什么掩护了。

这枚玉佩,现在就失去了用处。

潘龙看看手上的玉佩,又看看面前的天怒峡,不由得赞叹天地造化的玄奇——玉佩上的花纹和此刻所见的天怒峡景色,岂止是“颇为相似”,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就算爷爷说了,这一切只是巧合,他也忍不住想要在天怒峡搜寻一番,看看两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接下来几天,他露宿野外,沿着天怒峡两岸走了个遍。

天怒峡地势狭长,但和玉佩上景色相似的地方其实也就那么一小段。他几天勘察下来,当真是没有能够找到半点藏宝的踪迹。

潘龙还不死心,凭着自己修成先天气异可以在水下呼吸,干脆跳进天怒峡之中,怀抱着一块大石头,沉入滚滚江水底部,在江底搜寻。

这可比在岸上搜索危险和困难多了,一天下来,他累得够呛,却还是没能找到线索。

有趣的是,虽然没找到宝藏,但他却也不是真的毫无收获。

在江底的一些凹坑里面,他发现了不少沉积的金沙。

这些金沙想来是从上游的某个金矿里面流出来的,却不知为何沉积在这里。它们数量颇多,提炼一番的话,估计能够有三五十斤。

如今天下还算安定,金价颇高。一锭二两重的小金锭,就足够潘龙在酒店住上好些天,还能买许多酒,请江湖朋友们喝酒,听他们讲故事。

以他得到的这批金沙,一家人几辈子都吃不完,倒也称得上是一份宝藏。

但潘龙却很沮丧,这可不是他想要的东西!

金银财宝,他并不缺少。以“一文钱大侠”的身份行侠仗义的时候,他一直注意收集财富——毕竟帮助穷人是要花钱的。

以他的身家,布置几个这样的宝藏都没问题,又怎么会把这些金子放在眼里?

回到岸上,潘龙正在叹息,却见到有一大群人朝着这边过来。为首那人胖胖的,一张圆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却正是他曾经在通天江边上因为帮助纤夫们对付飞龙帮而结识的朋友,益州大帮派“巨鲸帮”的小头目,“飞鱼”任风涛。

这胖子看起来身材臃肿,其实轻功很好,内力也十分了得。就是拳脚功夫有些稀松,真打起来不够看。

但潘龙觉得,他人品不错,值得交一交朋友。

反正以潘龙的成长速度,就算是武功比他高的朋友,下次见面的时候可能也就不如他了。计较武功,真没什么必要。

任风涛带队走近,他却没认出潘龙来——他认识的是潘龙,而不是“阿飞”。

“这位朋友,你好端端跳进江水里面干什么?”他大声说,“水火无情,若是修炼什么武功,也该找人帮你看护才对啊!”

潘龙愣了一下,没料到他是来劝自己注意安全的,笑了笑说:“多谢。我水性很好。”

“水性好也不能冒这种风险啊!”任风涛叹道,“我有一个朋友,他的水性也很好,能够在水里三两天不上岸,靠生吃鱼虾过日子,简直如同水鬼一般……”

潘龙没接他的话,“阿飞”不是个多话的人。

“那他后来呢?”任风涛身边的一个喽啰迅速捧了个哏,才让这胖子把话继续说完。

“他后来有一次下水,不知道怎么的,就没有再上来。”任风涛叹道,“七八日之后,我们才在十多里外的江边发现他,已经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吃空了心肝五脏,死得十分凄惨!”

“水猴子?”潘龙的眼睛微微一亮。

父亲曾经给他介绍许多妖魔鬼怪,“水猴子”就是其中之一。这种外形和猿猴相似的水生怪物,虽然在岸上只是普通猿猴,但一下水就力大无穷,能靠一双利爪撕裂金属铠甲,普通人就不用说了,就算寻常高手,在水下遇到它都九死一生。

这种妖魔喜欢吃人的心肝五脏,常常将船上和河边的人拖下水去,吃尽脏腑之后再丢弃尸体,正和任风涛所说的情况相似。

昔年潘雷曾经遇到过一只水猴子,双方恶战了一场,最后潘雷好不容易才将其斩杀。它的两只利爪现在还挂在潘家陈列室的墙上,是潘雷引以为豪的战利品之一。

更重要的是,斩杀水猴子能够得到大量的灵气。

虽然潘龙对于灵气的需求并不像家族前辈们那么迫切,但斩魔除恶之际还能获得灵气,何乐而不为?

任风涛连连点头:“没错,正是水猴子。我们巨鲸帮花了半年时间,查遍了上下二三百里的江水,最后终于找到了它的巢穴,死了十几位兄弟,才将那巢穴里面的两只水猴子斩杀。”

潘龙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原来那怪物都死了啊……

见他一副没兴趣的样子,任风涛强调:“通天江中湍急深沉,江中究竟有多少妖魔,谁也说不清。你一个人贸贸然下水,很危险的!”

危险吗?潘龙回忆了一下……自己在江底还真遇到了几只诸如旋龟之类的妖兽。但它们显然并不愚蠢,没有来招惹他,大家也就相安无事。

毕竟,他又不是另外一个世界的欧洲白人,干不出大喊着“昭昭天命”然后去杀人抢牛羊抢土地的事情来。

“我来寻宝。”略一思考,潘龙拿出了那块玉佩,“还没找到。”

任风涛凑过来看了一下,眼睛顿时亮了:“朋友,你这玉佩上的花纹,和这里的景物一模一样啊!”

潘龙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

简直废话!不一模一样的话,他还寻什么宝!

“实不相瞒,我们巨鲸帮最近得到一个消息,在这天怒峡之中,隐藏着本朝初年一位绝世人物留下的宝藏。”任风涛说,“你的这枚玉佩,很可能跟那宝藏有关系。”

潘龙忍不住瞪大了眼睛,心底满是惊诧。

爷爷这枚玉佩,莫非还真是藏宝图?!

第一百零一章、宝藏

九州世界历史悠久,不少前辈高人都留下了大大小小的宝藏。

远的不说,潘龙自己就留下了两处宝藏,都是以“一文钱大侠”的身份留下的。那两个宝藏里面除了金银财宝之外,还有他收集的一些武功秘籍。

当然,什么神兵利器天材地宝是肯定没有的,秘籍上的武功充其量也就修炼到先天境界。宝藏的主要内容,还是钱财。

那些宝藏来自于他杀死绿林盗匪之后搜刮而得,其中方便使用的银钱之类都已经散给穷人,剩下的珠宝首饰之类,为了避免泄露身份,不方便处理,就都藏在了宝藏里面。

两处宝藏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够十来个人成家立业,子孙几代吃用不尽。

潘龙扪心自问,他自己在江湖上其实算不得什么特别厉害的高手,充其量也就是那种两三年就会出现一个的“后起之秀”等级。

可就算是他,也能轻轻松松弄出这么两个宝藏来。那么,那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真正大佬们,他们留下的宝藏,又会是什么等级的?

江湖传说里面,经常有年轻人得到前辈宝藏,然后短时间内就神功大成,纵横江湖快意恩仇的故事。而那些留下宝藏的前辈,大多其实还不算是特别的厉害。

一位在大夏皇朝初年就能称得上是“绝世人物”的,他留下的宝藏,究竟会怎么样?

想到这里,潘龙忍不住连呼吸都有些急促。

“怎么样,有兴趣跟我们一起寻宝吗?”任风涛问,“我们巨鲸帮也算是江湖白道。顶天也就是抢走最值钱的东西,但可以保证绝对不会独吞、绝对不会背后捅你刀子。你跟我们合作,起码安全是有保障的。”

潘龙有些纳闷……这胖子就不怕把人给吓跑了?

但他对自己的身手是很有信心的,而且……就凭任风涛,哪怕是翻脸,他也不怕!

于是他沉默了一下,冷冰冰地问:“怎么合作?”

“在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去镇上喝点酒暖暖身子再详谈,如何?”

潘龙摇头,他现在扮演的“阿飞”是一个谨慎而冷淡的年轻人,不应该和第一次见面的人喝酒:“喝酒会让我的刀变慢,所以我只喝水。”

任风涛愣了一下,笑着说:“喝水也没关系,多喝热水对身体有好处。”

跟在他身边的巨鲸帮帮众里面,不止一个人失声笑了出来。

潘龙有些无语——这死胖子究竟怎么想到“多喝热水”来着?

一刻钟之后,他们来到了江边的镇子上,坐进了最大的酒楼包厢。

然后,任风涛和他的手下们惊讶地发现,这位自称“阿飞”的年轻人竟然真的只喝清水,而且还对任何菜肴都不感兴趣,只吃他自己随身携带的干粮。

这也太谨慎小心了吧!

一个帮众忍不住说:“这位少侠,飞刀问情》我也是看过的,就算你很佩服故事里面那位飞剑客,也没必要学他学得这么彻底吧!”

潘龙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说:“人在江湖,安全第一。”

“呃……这么说也不无道理……”任风涛叹道,“可你这样,我们没办法安心喝酒啊!”

“那就说正事。”

任风涛无奈,只好提着酒壶,一边自斟自饮,一边讲起了宝藏的来历。

“相传大夏初年,有一位非同寻常的大人物,在这通天江中留下了一个宝藏。那大人物说是留待有缘人,但过了这么多年,也没人能找到这个宝藏——毕竟,通天江太大了。”

潘龙点点头,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于是又是巨鲸帮的帮众捧哏:“既然一直没人找到这个宝藏,那副舵主你为什么又来寻宝了呢?”

任风涛哈哈一笑:“前段时间,我因为帮助纤夫们对抗飞龙帮的事情立下功劳,帮主提拔我来这里当副舵主。结果我才上任不到半年,就遇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某个退隐的老江湖,因为儿子被赌场坑了,欠下了巨额的赌债,来找我们巨鲸帮帮忙,用一个家传的秘密,换取我们帮他解决麻烦,并且了结后患。”

“哦,就是我们之前剿灭的那个‘大吉赌坊’?”

“没错!事后我们就得到了他的报酬……关于通天江宝藏的确切信息!”任风涛得意洋洋地说,“那人拿出了一份他祖上留下的笔记,按照笔记记载,这通天江的宝藏,其实就在天怒峡。”

潘龙终于接了他的话:“天怒峡很大。”

“是啊,即便只是天怒峡,也是很大的。别说我们这区区一个分舵,就算是整个巨鲸帮,也没能力在这里一点一定地搜寻。”任风涛笑着说,“但是那笔记上说的可不只有这些,它还说了,每到夏至的正午,天怒峡宝藏就会露出端倪。在特定的位置上,能够看到通往宝藏的门户。”

潘龙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毫无疑问,那笔记上肯定也记载着如何寻找这个“特定的位置”。

但他却又有一个疑问:现在是冬天,距离夏至还远得很呢,任风涛难道打算让自己等到明年夏天吗?

又或者,这死胖子想要用什么东西换取自己的玉佩?

他估摸着自己这枚玉佩多半跟“宝藏的门户”有些关系,没准到了夏至日的那天,必须手持玉佩才能进入宝藏之中。又或者进了宝藏之后,要拿着玉佩作为信物,才能得到其中最重要的宝物。

很显然,无论任风涛拿出什么条件来交换,他都不会把玉佩交出去的!

任风涛当然也明白“阿飞”绝对不会交出玉佩,所以他说:“现在距离夏至还远得很,阿飞兄弟,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呢,当然可以留在我们巨鲸帮等明年夏天。但我估计你不会……这样吧,明年夏至之前,你来这个镇上的巨鲸帮分舵找我,怎么样?”

潘龙看了看他,回答:“如果我想要寻宝,会去找你。”

说完,他纵身一跃,从窗户里面跳了出去,直接离开。

财帛动人心,更不要说前辈高人留下的宝藏。即便巨鲸帮名声不错,任风涛的人品也还行,但他可不会一直留在这里。

那不等于是送上门去,引诱别人杀人夺宝吗!

看着他走远,一个帮众忍不住问:“副舵主哦,咱们这就让他走了?”

“他会回来的。”任风涛给自己斟了杯酒,信心十足地笑着说,“那样的宝藏,谁能不动心呢?”

第一百零二章、未来的打算

任风涛的说法,其实并不正确。

因为两三天之后,潘龙就觉得,自己似乎没必要去寻宝。

大夏初年绝世人物留下的宝藏?再怎么的绝世人物,难道还能比帝甲子更加厉害?

帝甲子最重要的宝物,现在就在他的身上。

他身怀如此重宝,已经十分足够,为什么还要去寻宝?

难道说,天底下还有什么宝物,能够比可以无中生有创造万物的山海经残片更厉害?

很显然没有吧!

帝甲子当年扫荡乾坤一统九州,讨伐仙佛、慑服妖神,威震四海。而他所依靠的,除了自己的才能之外,就是山海经。

尽管自己的山海经残片威力可能不如帝甲子时候完整的山海经那么大,可自己的目标也没帝甲子那么夸张嘛。

帝甲子想要扫荡诸侯一统九州,自己可没这么大的野心。

当然,有条件的话,自己也想要当一当天子,坐一坐那张天空之城“帝都”至高无上的宝座。彼可取而代之,大丈夫当如是……这类的话,谁不想说一说?

但自己的底限,无非就是能够太太平平地过一世罢了。

潘龙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觉得自己不是那种能够为了当皇帝而把兄弟父子都砍死的人,也不是那种能够一天花十八九个小时办公,十几年坚持每天只睡五六个小时的人。

曾有人说过,大人物最需要的两个特质就是“脸厚”和“心黑”。

遗憾的是,潘某人脸不够厚,心也不够黑。

所以他其实是有些随波逐流意思的,并不是真的非要争取一些什么。

在目前来说,他最大的目标,还是修炼。

修炼,变强,不断变强。

最好是能够修成仙佛,长生不死。

如果他能够长生不死,那么推翻大夏,拆掉九州大阵,消弭帝甲子留下的隐患,就是迟早能够做到的事情了。

且不说仙佛的力量,光是能够不死,就让他有足够的底气。

大不了去九州之外找个地方隐居,一觉睡个上千年。

大夏皇朝已经延续了千年,难道还能再延续千年吗?

看如今的形势,多半是不行的。

帝洛南的变法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就算是能成功,大夏皇朝长期积累的种种问题,也没那么容易解决。

而如果变法失败的话……按照潘龙的历史知识,变法失败,往往就意味着一个王朝走向穷途末路了。

或许即使变法失败,大夏皇朝也能靠着丰厚的底蕴再坚持一段时间,几十年、上百年,都有可能。

但毫无疑问,变法失败会促使大夏皇朝的那些个矛盾总爆发,各种势力之间的斗争会空前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大夏皇朝能撑多久呢?不会很久的。

潘龙甚至怀疑,如果变法失败的话,也许用不了几年,大夏皇朝的末日就要到了……

他这想法并不是胡乱揣测,而是有一定证据的。

首先是雍州,长久以来,雍州人都因为北地以及金城防线的缘故,承担着巨大的压力。虽然因为朝廷大军的存在,暂时还没人起来造反,但已经遍地盗匪,犹如一团正在冒烟的草堆,随时都可能熊熊燃烧。

只要随便哪个地方有人造反,朝廷大军被调拨过去镇压,雍州这边肯定会有人举起反旗,而且会一呼百应,席卷整个雍州。

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秦朝一样,看起来威武堂堂,其实百姓早就不堪重负,一旦有人点火,立刻四面八方都起了火,转眼间一个大王朝就土崩瓦解了。

而益州又是另外一种情况。这里倒是比雍州稳定得多,社会矛盾也小得多。老百姓的压力没雍州那么大,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虽然益州这边绿林、恶霸不少,但对比雍州那处处盗匪,甚至于很多村庄的农夫都兼职当盗匪的情况,益州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世外桃源了。

可益州的问题其实也不小,豪强和世家架空了朝廷,大家各行其是、守望相助,根本就没把朝廷放在眼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朝廷大军能够第一时间镇压起义,益州人或许会保持安静。但只要朝廷大军败上一仗,益州各个豪强世家必定串联起来,甚至可能干脆就来个“响应义军”。

以益州这边的形势,若是豪强世家们响应义军,整个益州或许几天之内就会全部易主。

天下九州,潘龙才去了两处,别的地方的情况暂时还不清楚。但由小看大,别的各州,也未必就好到哪里去。

总之,只要有造反的念头,耐心等待,总是能等到机会的。

潘龙所想的,还不仅仅只是“耐心等待”。

他毕竟身怀山海经残片,和大夏皇朝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所以他想要实际做点什么,为将来可能爆发的起义大潮做好准备。

而他暂时的想法,就是多走走,多看看,收集情报。

天下九州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他还没都清楚。趁着现在大夏皇朝还能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架子,把九州走个遍,见识见识各地的风土人情,了解各地的风云人物,总归是有帮助的。

如果日后天下大乱,他就算不自己揭竿而起,至少也要知道,哪些人是比较靠谱的,可以合作的。

这些事情,现在不做好准备,到时候再准备的话,可就迟了。

琢磨着这些大逆不道的念头,潘龙很快就把天怒峡宝藏的事情暂且抛开。

区区一个宝藏,和整个天下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他的旅途,则不断向南延伸,越过了益州盆地的一座座城市村庄和崇山峻岭。

等到快十一月的时候,他终于来到了益州的最南段,沿着益州大道一路走,看到了一座怪异的山峰。

那山极为高峻,形状却像是竖着的一只手掌。正是隔断益州和云州之间的名山,五指山。

相传昔年文超公就住在五指山下,后来根据五指山的模样,编出了著名的故事《石猴记》。千百年来,一直有文人墨客千里迢迢来这里怀古,赞叹于这座山的鬼斧神工。

而对潘龙来说,最重要的是,过了这座山,抵达了云州,他就可以暂时放心了。

从江湖客的传言里面,他已经得知,巡察都御史帝洛南前不久在益州北部,查处了一个大案,牵连了不少官员。

按照这个看来,帝洛南应该是从益州往雍州去了。

就像老祖宗任长生说的,他向北,自己向南,大家两不相见,对谁都好。



第一章、五指山见闻

五指山的山路倒是比终南山的要顺畅许多,虽然九曲十八盘,弯弯扭扭在群山之间绕了不知道多少个弯折,但明显一直有人维护,木板、绳索都很结实,没有哪怕一处腐朽断裂。

走在山路上,潘龙还曾经见到了维护这条栈道的人。他们身材矮小,耳朵圆而且大,四肢和手指脚趾都异常修长,不少人脸上、身上还有长毛。

如果是眼力不好的人远远看到了,只怕会以为这是一群猿猴。

潘龙却知道他们是人而非兽,而且来历还颇为不凡。

上古之时,长生种被统称为“神”。那时候神人杂居,留下了不少后裔,他们代代繁衍、流传至今,名为“神裔”。神裔来历各不相同,模样和本领也五花八门。眼前这一群,应该叫做“通臂族”,祖上号为“摘星神君”,据说能脚踏大地、手摘星辰,神通广大。

摘星神君的事情模糊不可考,但通臂族却是切实存在的。他们世世代代住在五指山附近,很少离开。

有人考证说,昔年文超公作《石猴记》,那只被称之为“美猴王”的石猴,其实就是影射摘星神君。而通臂族,其实就是美猴王的后代。

也有人说,美猴王纵横天下、神鬼难敌,故事里面说他有六个结义兄弟,并称七大圣。而这七大圣之中不止一个猿猴之属,通臂族想来就是其中某一位的后代。

在潘龙看来,这些考证都是胡扯!

这世界哪来的什么美猴王?难不成还要从另外一个世界把花果山搬过来不成?

更不要说,美猴王护送好友金蝉子的转世前往西天取经,彼此交流文化、互通有无这件事情,时间上也不对。

大夏西南万里群山之外,倒是当真有古国号曰天竺,天竺国也当真有佛门存在。但众所周知,天竺佛门和九州佛门乃是同门师兄弟,俱是昔日佛祖虹化登天之后,其门下弟子所建立,这边不是晚辈,那边也没有灵山大雷音寺。

大夏和天竺又不是没有来往,两边的高手经常作交流。大家除了切磋武功、交流思想之外,自然免不了闲谈彼此的历史文化。天竺国历史悠久,不亚于大夏。佛门在天竺国,也就是个普通的流派,地位甚至还不如在大夏呢。

这事实让不少文超公的书迷都有些幻灭,可文超公每一本书的开头都有这么两句话:

【本书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在虚构的故事中寻找真实感的人,他的脑子一定有问题。】

有这两句话定基调,谁也不好说他老人家胡扯,所以一切到最后都只能一笑了之。

潘龙回忆着这些八卦故事,忍不住笑了。

他笑着走过正在忙碌的通臂族人身边,问:“需要帮忙吗?”

一个年纪比较大的通臂族停下了手上的工作,抬头看着他,神情有些惊讶,也有些不安。

“后生仔,你想要帮忙?可你会做木匠活吗?”

潘龙说:“我不会木匠活,但我可以帮着运东西啊。我对自己的力气还是有点信心的。”

那已经中年的通臂族打量着他——个头颇高,比寻常成年男子高了差不多一个头;身板壮实,颇有虎背蜂腰之感。虽然没有那些虎背熊腰的大力士们看起来魁梧雄壮,却也看得出来是个有力气的。

尤其他背着一袋行李、挎着一把刀,就敢行走江湖,必定身手不凡。

但那通臂族还是摇头:“后生仔,好意心领了。不过这活儿我们早就做惯了,用不着帮忙。”

潘龙犹豫了一下,问:“你们做这个,工钱怎么算?”

通臂族们纷纷大笑起来。

“工钱?哈哈!居然有人跟我们谈工钱!”

“喂,你们谁见过工钱这东西的?”

“别问我,我活这么大都没见过什么工钱。”

“自己修自己家的路,要什么工钱?”

“这后生仔真是个有趣的人!”

……

一番哄笑之中,那个中年的通臂族给潘龙解释了一番。

却原来,这五指山早在大夏初年,就被帝甲子册封给了一位通臂族的高手。那高手和帝甲子相识于微末之间,当年二人一个是山间小农夫,一个是杀了主人逃亡的奴隶。帝甲子救了这高手的性命,这高手后来就一直跟随着他,南征北战,最后成为了一位开国侯,号为“灵山侯”。

至于这位“灵山侯”的封地,自然就是五指山和它周边一带。

时移世易,灵山侯代代传承,成为了通臂族的首领。而通臂族便以五指山为家,主动担负着维护栈道、驱逐妖魔的工作。

此刻正在忙碌的这些通臂族之中,便有当代灵山侯的子孙。人家说起来身份尊贵,却也一样穿着小短褂,提着榔头在敲钉子钉木板,跟别人没半分区别。

潘龙得知详情,不由得肃然起敬,赞叹了一番,才告辞离去。

“大夏的官吏贵胄之中,虽然有许多已经腐朽不堪,但总归还是有俊杰在。昔日帝甲子扫清宇内泽被苍生的理想,总还是有人在继承的!”

潘龙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笑得很开心。

等他走远之后,那些通臂族却也在讨论他。

“老叔,你为什么不让他帮忙?”那个灵山侯子嗣的青年向那中年人问道,“就像他说的,哪怕是不会木匠活,帮我们运一运东西也好啊。”

那中年人摇摇头,看着潘龙远去的方向,皱起了眉头。

“这后生仔给我的感觉……有点不大妙。”

“什么意思?”青年担心地问。

“我也说不清,但在他的面前,我就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一些压力。”中年人声音低沉,眼中有黑色的火焰跳动,看起来啥是诡异,“就像是……来到了那些当真有些神异的庙宇或者神像面前的感觉。”

“刚才,我感觉体内的蛊王都突然蛰伏低头,宛若遇到了天敌一般,一动都不敢动。直到现在,它还小心翼翼,满怀惧怕。那后生仔如果不是有通天彻地的本领,就是身怀异宝,能克制我的蛊王。”

中年人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当然,还有最后一种可能——他乃是应运而生的大人物,福德深厚、气运滔天,蛊术这种旁门外道的法术,在他面前天然就低人一头,只能低服做小。”

青年张大嘴巴,看着潘龙远去的方向,半天说不出话来。



第二章、人间处处有不平

过了五指山,便到了云州。

云州给潘龙的第一印象,就是热。

如今已是冬天,气候颇为寒冷。如果是在北地的话,早就已经滴水成冰——这话一点也没夸张,北地的冬天,真的是可以端一盆水泼出去,落到地上的时候便已经有不少冰珠子的。

益州的气候比北地要暖和得多,至少还没结冰。但过了五指山,气候一下子就暖和起来,看路上行人的衣服,就能明白。

益州的行人们大抵穿着夹衣,又或者是内外几层。但云州人一般都穿着单衣,最多里外两层,不会更多。

衣服单薄的好处是利于散热,而另外又有一重好处,便是养眼。

走在城镇之中,潘龙看到不少年青男女。男的自然就算了,那些娇俏少女们穿着单薄的衣服,行走之间春光乍现,让他时不时挑一挑眉毛敲一敲嘴角,深感自己这一趟没白来。

众所周知,九州大地的气候是越向北越冷,越向南越热。此地还是云州北部,等到了云州南方,不知道会是什么模样?

记得有江湖客说过,云州最南端的地方,大姑娘也只穿着极轻极薄的小衣衫,甚至有一些性格比较开放的,穿得……啊呀呀呀,啊呀呀呀!

当时就有人问:“喂,你去过哪里,怎么还回来?换成我的话,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啊!”

那江湖客脸一红,回答:“我倒是想在那边住一辈子呢,可身体吃不消啊。”

于是酒馆里面一场哄堂大笑,气氛非常的快活。

潘龙回忆着当时那江湖客的说话,遥想云州南部的风景,不由笑得很开心。

但他才笑了一会儿,就被哭喊和殴打声给惊醒了。

循着声音看去,却见几个壮汉正提着鞭子,抽打一对中年夫妇。那个妇人身体较弱,已经被抽得躺在地上爬不起来,男人倒是还扛得住,正在拼命拖住一个少女,不让他们将人带走。

那少女约莫十四五岁,眉眼之间才刚刚张开,却已经小有几分风韵。若是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中学里面,或许称得上是朵校花。

此刻她被一个壮汉拖着,大概是要带走,嘴里不停地哭喊,努力挣扎,却无济于事。

在这群人的旁边,一个水果摊子被砸得稀烂,各种水果散落满地。附近有许多人观望,却只是指指点点。不少人脸上有愤慨之色,却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潘龙皱起了眉头。

“看来,云州也不是什么世外桃源啊!”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大步走了过去。

“住手!”一声怒喝,恍若晴空霹雳,让众人为之一惊。

那个拽着少女的壮汉被吓了一跳,手上自然松开。少女立刻挣脱,跑到了父母身边,一家三口抱成一团,瑟瑟发抖。

潘龙更是恼火,冷冷地看着那几个壮汉。

若不是还记得自己扮演的是“沉默寡言的刀客阿飞”,他此刻就想要怒斥这些人一顿了。

但那几个壮汉看起来竟然比他更加恼火,一个站在后面的就破口大骂:“哪里来的野种!不知死活!”

“老四,麻利点。打死了扔出去喂狼!”

一个即便在这些壮汉里面也极为魁梧的大块头顿时狞笑起来,提着一条包着铁皮的粗木棒走了过来。

潘龙皱了皱眉,感觉这云州的地面跟益州很不一样,倒是有几分雍州的风采。

那大块头走到近处,也不多话,抡起包铁木棒当头就打。

刀光一闪。

潘龙向前走了两步,躲过了喷出来的鲜血,也走过了大块头颓然倒地的尸体。

一看他拔刀杀人,周围的看客们顿时惊呼“杀人了”,不少人纷纷夺路而逃,只有少数胆子够大的还留在原地,想要看个究竟。

那几个壮汉没料到潘龙竟然一出手就杀人,顿时脸色大变,为首那人忍不住大叫:“你真是胆大包天!可知道我们是谁?”

“正要请教。”潘龙点头,“姓名就不用了。家住哪里?有多少人?”

他的脸色阴沉,杀气腾腾,看他的表情和说话的腔调,任谁都不会错以为他是想要搭上关系的。

“你是什么意思?”壮汉脸色越发阴沉,话音之中却有明显的惊慌。

潘龙没回答,继续向前走。

他每向前一步,这几个壮汉就后退一步,如此这般走了片刻,终于有个壮汉忍耐不足,大叫着转头就跑。

就像是雪崩一样,这人一跑,另外几个壮汉也立刻跟着逃跑,就像是一群遇到了狼的兔子,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潘龙倒也不追赶——看这些人肆无忌惮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在当地应该颇有名气。既然如此,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稍稍耽误一下也没问题。

他走到那父女三人面前,也没问他们姓甚名谁,只是看了看那母亲的情况,点了点头。

这妇人虽然身上鲜血淋漓,其实都是皮肉伤,气息平稳。只要用上好的金疮药,注意别感染化脓,就不会有什么风险。

男人见他过来,虽然满脸惧怕,却还是急忙跪下磕头。话音听起来稍稍有些拗口,却也还听得懂,无非是感谢恩公之类。

潘龙摇摇头,说:“你们搬家吧。”

说着,他拿出两锭银子,扔在地上,然后转过身,沿着那几个壮汉逃走的方向追去。

这一番耽误,那几个壮汉已经跑出了三四十步。

当然,对潘龙来说,这倒也算不了什么。

他甚至不需要使用轻功,光是快走两步,就能追上这些人。

但他并没有立刻追上去,而是不急不慢地跟在后面,犹如吊靴鬼一般,看着他们一路狂奔,最后逃进了一间大庄园。

(嗯,就是这里了。)

潘龙心里点点头,走到庄园门口。

这庄园占地极大,感觉比绥山县的任府还大。朱漆大门两边摆着石头狮子,颇为雄壮。四五个壮汉正守着大门,见他过来,一个个露出惊惧之色。

他们又不是瞎子聋子,就算没看到刚才这边发生的事情,也看到了潘龙追赶那几个人的场面,更从那些人那里听到了潘龙杀人的消息。

“喂!小子,你是什么来路!”一个看起来颇为孔武的大汉拔出了大刀,虚晃一下,不是很有底气的喊。

潘龙没回答,只是抬头看了一下。

大门上吊着匾额,写着“孙府”两个字。

他点点头,刀光一闪,匾额一刀两断,落在了地上。



第三章、拔刀上门

潘龙这一刀挥出,那些看门的大汉们顿时暴怒。

打人不打脸,匾额就是孙府的脸面。潘龙一刀砍了匾额,就等于一脚踩在孙府的脸上。

对他们这些看门的守卫来说,这种情况不仅是明晃晃的挑衅,更是在逼他们动手。

孙府的规矩可不是摆设,要是这种情况还不动手,那就算事后能活下来,起码也会被剁掉双手,更大的可能是直接被乱棍打死——就像他们过去打死别人一样。

奴才犹如狗,不会看门的狗,还要了干什么?

孙家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一想到可能会受的惩罚,犹豫的也不犹豫了,畏惧的也不畏惧了,他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拔出了刀剑,朝着潘龙一拥而上。

潘龙的回答,是一道刀光。

刀光如雪,雪后便是血花飞溅。

在血花落地之前,他已经走进了大门。

看到他杀了守卫闯进来,一个正在扫地的仆人吓得魂不附体,失声大叫:“来人啊!有强盗!有强盗!”

他的声音大到嘶哑,充满了死到临头的惊恐。

但潘龙只从他身边走过,根本都没对他看哪怕一眼。

远处,十几个手持兵器的家丁呼啦啦冲过来,毫不犹豫地向着潘龙发起了进攻。

于是地上就多了一圈死人。

潘龙径直向前,穿过庭院和中门,迎面就看到一个威武的老者正在几个看起来就武功不错的护卫簇拥下迎上来。

“这位朋友,不知道我们孙家什么事得罪了你?”老者双手一拱,阴着脸问。

潘龙根本没回答。

当街强抢民女,周围一大群人敢怒而不敢言,有人阻拦更要将其打死,这些证据很足够了。

什么?你问“会不会弄错了”?

你智力太低,还是别出来闯江湖,回家老老实实种田吧!

潘龙冷冰冰的态度让孙府众人极为愤怒,一个护卫怒吼一声,拳头上燃起烈焰,呼啸着扑了上来。

他的功夫的确是练得颇为到家,这一拳还没到面前,炙热的气息已经如同烤炉一般扑面而来。换成一般人的话,或许都不用被击中,光靠着这热气,就会被活活熏死。

孙府大老爷孙立身就是这么想的。

“火云手”雷同的功夫,在孙府护院里面也是数一数二的。有一次他曾经表演过功夫,只凭掌力就将一个被二公子孙尚德玩腻了的丫鬟在半刻钟内烤得外酥里嫩,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这闯进孙府的年轻刀客必定接不住他一拳,就是不知道是会被直接打死还是熏昏过去。

要是没死的话,倒是可以让他尝尝孙府的刑罚,好教他明白招惹孙家是何等愚蠢的事情!

到时候,是该让他一直活下去呢?还是该玩够了之后当众剐了他呢?

孙大老爷很认真地思考着这个问题。

但潘龙既没有被打死,也没有被熏昏。

灼热的拳风对他毫无影响,接踵而来的拳头还没到面前,刀光已经抢先一步,砍中了雷同的面门。

雷同应声而倒,红的白的喷了一地。

如果不是空气中还有灼热的气息残留,他刚才那威风凛凛的一拳,似乎根本就不存在一般。

看到这一幕,孙府众人都脸色大变。

雷同的武功很高,孙府之中虽然也有人比他更强,但就算再强,也绝不可能这样轻描淡写就一刀砍死他。

能够这样一刀砍死雷同的人,当然也能一刀砍死孙府的其他人。

孙大老爷想都没想,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还大喊:“拦住他!赏黄金百两!”

他那句话显然是有用的,两个相貌相似的壮汉拔出刀来,一左一右向潘龙包抄。

大老爷的护卫自然是最忠心的,而天底下最忠心的是什么人?自然是蠢人。

孙大老爷每年都从人贩子那里买一批小孩,用药弄傻了之后教他们练武功。据说这是魔门训练杀手的办法,但很显然孙大老爷的技术跟魔门没得比,最后就弄出了这两个被称之为“阿大”和“阿二”的保镖。

这两个壮汉就是一等一的蠢人。他们脑子就不好,但身体却很棒。只要吃饱喝足,就不怕苦不怕累,当然也不怕危险。

既然大老爷命令“拦住他”,那他们执行命令就好。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两人的刀光交相辉映,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协调感。仿佛它们本来就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却被命运分开,现在终于要重新融为一体。

离合刀法的精髓就在于此,当两道刀光终于重合的时候,位置只会是敌人的身体里面。

阿大和阿二当然不是第一次出刀杀敌,他们已经为孙大老爷当了十年护卫,这十年里面,他们每一次出刀,都必定能够将敌人斩杀,从无例外。

其中甚至包括传授他们“离合刀法”的那个老刀客。

看到这两道刀光,另外两个护卫眼中露出了希冀之色。

大老爷的命令没人敢不遵守,否则不仅自己要死,自己的家人也要死,而且每一个人都会死得很惨。

只要可以,没人想死。

但他们自问还不如雷同,雷同尚且被一刀劈死,他们觉得自己上去,大概也是一刀的结果。

所以他们只能寄希望于阿大和阿二,希望这对兄弟能够像过去若干次一样,凭借超乎寻常的默契将离合刀法的威力发挥出十二成来,越阶杀敌。

但这次他们失望了。

面对两道刀光,潘龙只是一刀横扫。

伴随金铁交鸣之声,两把百炼精钢的利刃直接斩断,阿大和阿二的身上更是多了两道长长的血痕,鲜血喷得如同涌泉一般。

而出刀的瞬间,潘龙已经又向前走了一步,再一次避免被血溅在身上。

他的目光冰冷,在两个护卫身上扫过,然后落在正全力施展轻功逃跑的孙大老爷身上。

再然后,他举步追了上去,甚至没再看那两个护卫一眼。

眼看着他就要从自己面前冲过去,两个护卫一咬牙,拔剑就刺。

他们没有退路!

然后他们也就倒下了。

除了孙家的众人之外,潘龙不会刻意追杀谁。但既然对他出手,那他也不会放过。

斩杀最后两个护卫,并没花费他多长时间,而孙大老爷的轻功,也并不那么出色。

只是片刻工夫,潘龙就追上了他。

“等等!”孙大老爷惊慌失措地大叫,“不管是谁让你来的,不管他出多少钱,我出三倍!”

潘龙没回答,只是出刀。

“我出五——”

刀光一闪,人头飞起,从嘴型看来,最后一个字大概是“倍”。

潘龙根本没在意,转过身,耳朵微微一动,朝着声音较多的方向走去。

孙府很大,需要杀的人还有很多。

除恶务尽!

第四章、罪恶之家

潘龙走了没多远,杂乱的脚步声就清晰地传来。

听脚步声,至少有二三十人。

他还听到之前在街头抢人的那几个大汉的声音夹杂在其中。

“真是好大的胆子!我的事情居然都有人敢管!不知道这孙家镇是我们孙家的天下吗!”

这声音听起来挺年轻,虽然未见其人,却能清楚地感觉到其中一股跋扈狂妄的蛮横气息。

“少爷您消消气,等一下我们去把那个愣头青打断手脚挂起来,您拿他当靶子练箭就是。”

这声音老一些,约莫四五十岁的样子,从另外各人纷纷附和看来,应该是个管家,或者是类似狗头军师的角色。

潘龙面无表情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转过一个门洞,赫然见到一大群人正簇拥着一个白面短须的青年走过来。

这群人一个个带着刀剑棍棒,看起来凶神恶煞。之前那几个逃走的大汉也在其中,和刚才战战兢兢的样子相比,他们现在可得意得很,一看就底气十足。

看到潘龙出现,他们愣了一下,随即大叫:“少爷,就是他!”

那青年眼中凶光一闪,挥了挥手:“一起上!”

所有壮汉全都朝着潘龙冲了过来,只有一个山羊胡子的老头和一个侍女还留在青年身边。

侍女显然没见过这种场面,显得很紧张。老头则眉头紧锁,眼睛东张西望,露出不安之色。

潘龙心中暗笑,脸上不露声色,迎着冲过来的人群走去。

刀光在人群之中飞舞,所到之处,不分兵器还是血肉,当者立断。

潘龙径直向前,鲜血铺满他走过的道路。

最多也就是说一句话的工夫,那二三十个家丁就已经全都倒在地上,很多人脸上的凶狠之色都还没来得及收敛,不止一个人眼中残留着最后的诧异。

他们太弱了,弱到甚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潘龙走向那青年。

青年大吃一惊,大喊着:“拦住他!”一把抓住侍女朝着这边推过来,同时转身就跑。

侍女吓得脸色苍白,几乎闭过气去,但潘龙却只是从她身边走过,对着逃跑的青年挥出了手上那把狭长的弯刀。

刀锋离青年还有很远,但青年却闷哼一声,倒在了地上。

鲜血从他的背后溢出来,一会儿就流得满地都是。

刀气的威力当然比不上刀锋,但要杀他,却已经足够。

那山羊胡子的老头脸色发白,噗通一下跪在地上,大喊:“少侠饶命!您总需要个证人给官府做交代吧!小的可以给您作证啊!”

潘龙停下脚步,看着他,问:“孙家有多少人?”

老头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急忙说:“孙家一共有老少十二个男丁,夫人小妾二十六个,未出阁的女儿五个,嫁出去的女儿三个。”

潘龙点点头:“我还需要杀哪些人?”

老头犹豫了一下,咬咬牙,说:“这孙府里面,但凡会点拳脚能动手的,都该杀!还有些个不会功夫但总是帮着出主意的,也该杀!”

潘龙露出一丝笑容。

“带路。”

老头下定决心之后,倒也不犹豫了,立刻站起来,带着潘龙朝旁边的走廊走去。

“孙家最大的祸害就是老老太爷孙天佑,他靠将人折磨至死获得煞气,以修炼七煞掌。四十年前就已经踏入先天境界,武艺高强。整个孙家的风气就是他带坏的。”

他边走边说:“老老太爷已经年近百岁,现在整天都在闭关修炼。”

正走着,前面跑过来几个中年的护院,看到他们,一个护院惊讶地问:“韩老头,你怎么带外人进后宅?这是要剁脚的!”

“这几个是老太爷孙寿祖的护卫,武功高强,现在倒不怎么惹事。但年轻时跟着两位老爷,坏事也没少做。”

护院们顿时色变,怒道:“原来你当了内奸!”

“杀了他们!”

他们纷纷拔刀冲上来,然后倒在了潘龙的刀下。

“孙府最厉害的几个高手,除了跟着大老爷孙立身的‘火云手’雷同和阿大阿二之外,就是跟着二老爷孙立志的‘奔雷刀’何冲。至于老太爷和老老太爷,他们身边并无高手。”

潘龙什么话都没说,只是跟在后面。

他们在庄园里面转来转去,一路上斩杀了不少护卫和家丁,还碰巧遇到了二老爷孙立志和他的小妾何姨娘,何姨娘的哥哥何冲,还有一个得力的大丫鬟。

潘龙自然是一刀一个,全都了账。

他并不担心韩老头说的是谎话,现在这韩老头想要活命,不大可能说谎。

就算说谎了,刀下有误杀,冤魂也该找韩老头报仇去。

孙家横行不法,草菅人命,也不知道害死了多少无辜。要是换个性格激烈点的来,只怕会怒吼:“这孙府只有门口两个石头狮子勉强还干净一些!”

这孙府里面,当真有什么完全无辜的人么?

呵呵……

二人边走边说边杀,不一会儿,就来到了一间用涂满鲜红朱砂的围墙围起来,里面种满槐树的院子。

此时虽然是朗朗晴天,但走到院子里面,却顿时有一股寒气油然而生。潘龙更隐约听到有许多人的哭喊怒吼之声,可认真去听的时候,却又什么都没有。

韩老头脸色有些发白,颤声说:“这……这里就是老……老老太爷修炼的地……地方。”

潘龙见他脸色青白,浑身发抖,知道他是被充斥于院子里面的阴风煞气所伤,略一琢磨,伸手在他背上一按,度给他一些真气。

真气入体,阴风退散。韩老头的脸色顿时恢复过来,双腿也不发抖了,说话也清楚了。

“老老太爷会定期在这里折磨死一两个人,借助阵法让他们的怨气和冤魂无法离开,最终积累成煞气,供他修炼。”

潘龙点点头,神情有些凝重。

他闯荡江湖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能够用煞气修炼的人。

以自己为参照物,他觉得孙府的老老太爷孙天佑,必定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

眼看着就要到院子中间的小竹楼门口,他却一把拉住了韩老头,然后朝着小屋挥出了一刀。

刀风凛冽,小竹楼关着的门被一刀劈开,但见竹楼里面吊着一具身上满是伤痕的女尸,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正抱着女尸,似乎在吸吮什么。

见到门被劈开,那老者推开女尸,阴沉沉地看着这边。

他的脸色青白得跟死人没什么分别,眼中的邪气更是连死人都要害怕。

当见到潘龙和韩老头,这老者露出了欢喜的笑容。

那笑容,就像是鬣狗见到了腐尸一般,令人作呕!



第五章、恶有恶报

看着孙家老老太爷孙天佑那令人恶心的笑容,纵然潘龙还记得自己扮演的是沉默寡言没什么表情的“阿飞”,也忍不住皱起眉头,挥刀就砍。

刀气呼啸,眼看着就到了孙天佑的面前,这看起来跟死尸没多大分别的老者却丝毫不惧,反而迎着刀气向前走去。

一声闷响,刀气砍在了他的身上,青色长袍裂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但却没有半点破皮见血的意思。

潘龙的脸色凝重了不少,没有回头,对韩老头说:“你退远一些,自己小心。”

韩老头当然立刻就飞快地跑到一边,躲在一棵槐树下。想了想却又走开几步,走到了空地上。

他曾经听说,这里的每一棵槐树下面都埋着死人,利用槐树养阴煞之气。就算有真气护体,也还是离远点好。

孙家的老老太爷,也不知道究竟是活人还是死人的孙天佑慢慢逼近潘龙,当彼此的距离还有七八步的时候,他突然张开了嘴巴。

在他的嘴里,赫然长着猛兽一般的獠牙!

他发出一声怪异的吼声,身体猛地加速,几乎快到出现幻影的地步,一下子就到了潘龙的面前,一双指甲锋利得犹如一把把匕首的爪子,朝着潘龙狠狠打去。

潘龙挥刀就砍。

一声闷响,潘龙倒飞出去,摔到门外。孙天佑则踉踉跄跄退了好几步,身上的青袍完全撕裂,露出了里面的身体。

他的脸看起来除了青白一些,死气沉沉一些,倒也还像个人——最多就是像个死人。但他的身体则完全干瘪,似乎一点水分都没有,干燥得仿佛要开裂的皮下面就是木柴一样的肉,壮实倒是挺壮实的,看起来肉还不少,但反而显得越发诡异阴森,让人一看就毛骨悚然。

反正韩老头是看傻了,双腿不停地哆嗦,牙齿咯咯作响。

他吓坏了。

这哪里还算是个人?根本就是个僵尸了啊!

再看看他嘴里的獠牙,回忆刚才他抱着女尸吸吮的样子……韩老头颤抖得跟打摆子似的,终于站不住坐在了地上,裤子上面也出现了黄色的水痕。

潘龙一翻身站了起来,皱着眉打量着孙天佑,心里却轻松了不少。

孙天佑的防御力果然惊人,断仇刀就算没有用鲜血开锋,也是百炼精钢等级的利刃,自己运起内力一刀砍出去,就算是铁棍或者石块,都能一刀两断。

但看孙天佑的胸口,却只有一条白色的印痕,看起来甚至没有破皮。

这种防御力,怕是比自己也毫不逊色了。

好在,他自己的防御力也不差。

刚才双方一刀换一掌,孙天佑一掌轰在他的心窝,换个人怕是早就被打死了。可潘龙除了因为体重比较轻,而被一掌打飞之外,并没有受伤。

这样,他就放心了。

孙天佑挨了一刀,退了几步之后便重新站稳,冲着潘龙咆哮起来。

他的眼中已经没有多少属于“人”的理智,反而充满了浑浊而邪恶的杀气,就像是一只发狂的野兽。

但野兽也是有本能的。

他已经感觉到潘龙不是能够轻松对付的猎物,甚至于,也许比自己更强。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要靠恐吓的手段将潘龙吓退。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潘龙深深地吸了口气,挥刀冲了上去。

刀光如雪,上下翻飞。

这段时间他在绥桃山上苦练基本功,虽然招数没什么进步,可实际上无论出刀的准确还是用力的精确,都大有进步。此刻改用快刀,刀光简直像是一团雪,将孙天佑裹在其中,任这不知道是人是鬼的老怪物怎么挣扎,也冲不出刀光的范围。

如果用鲜血开锋的话,潘龙有信心一刀砍死对手。但这种身体坚固却没什么威胁力的对手实在难得,他忍不住想要好好练一练,看看自己的刀法究竟有多大的进步。

他这一练,孙天佑就惨了。

已经变得不人不鬼的孙天佑,早已将自己的武功忘得一干二净,只剩下了野兽一般的本能。

野兽的本能厉害吗?

北地的小孩子都可以告诉你,没什么好怕的。

跟人类的武艺比起来,本能这东西快则快矣,却简单直接,几乎没有任何机巧变化,很容易就会被识破。

潘龙只用了五六招,就看穿了孙天佑的套路。然后无论这老鬼怎么咆哮怎么攻击,都别想再碰到他一根毫毛。

但潘龙的每一刀,却都砍在了孙天佑的身上。

一刀两刀,他当然不买账,但二十刀三十刀之后,他就渐渐有些焦躁,显得很不安的样子。

看到他如此表现,潘龙心中一动,断仇刀出手,砍在孙天佑的右肩上。

一刀砍中,他脚步移动,在躲开利爪的同时,又一刀砍在同样的部位。

一刀、两刀、三刀……砍到第七刀的时候,他清楚地感觉到落刀之处发生了变化。

砍破了!

一刀砍破了肩膀上的皮肉,潘龙正要乘胜追击,心中突然升起警兆,急忙抽身后退。

孙天佑却没追击,而是呆呆地站在原地,就像变成了雕像似的,一动不动。

过了一两秒钟,他的身体里面响起了连串的闷声,就像是有什么东西炸裂似的,接连不断。

然后,一股黑气从他肩膀上的伤口处喷了出来。

看到这股黑气,潘龙顿时明白刚才的警兆从何而来。

这特么是煞气啊!

不仅仅是煞气,而且浓度还高得惊人。甚至于比之前他地煞淬体时候,采集的那些地煞都更为浓烈。

如果吸进这样的煞气,就算潘龙有九转玄功能够化解,怕是也免不了要生一场病。

他正要后退,却注意到瘫在不远处的韩老头,急忙纵身过去将这老头拎起来,然后头也不回地飞奔,一会儿就冲出了那个小院子。

出了院子,他回头看去,却见浓重的煞气正在滚滚流淌。

煞气所到之处,槐树纷纷落尽树叶,化为一棵棵枯树。却有一个个透明的身影从树下钻出来,也不怕此刻是大白天,就朝着站着不动的孙天佑扑了过去。

每一个身影扑进孙天佑的身体,他就颤抖一下,脸上露出极为痛苦和恐惧之色,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韩老头吓得不停地哆嗦,颤声问:“少……少侠……这……这是……怎……怎么了?”

“恶有恶报。”潘龙言简意赅地回答。

这些透明的身影,自然都是被孙天佑残杀的遇难者。他们怨气不散,只是一直被小院子里面的阵法压制住,怨气不仅不能伤害孙天佑,反而成为了他修炼魔功的资源。

但现在,孙天佑魔功被破,煞气毒死槐树,又破了阵法。这些被他所害的人们自然就冲出了封印,要报仇雪恨。

潘龙虽然看不到孙天佑的身体里面发生了什么,但想来这老鬼必定很后悔过去的所作所为。

活该!

煞气越流越多,枯萎的槐树也越来越多,不知道多少透明的身影冲出来,接连不断地冲进孙天佑的身体。

终于,孙天佑再也支撑不住,身体猛地炸裂。

就像是一个充满了气的袋子,被猛地一拍,从右肩开始到左腹,裂开了一个极大的口子,整个人几乎撕成了两段。

犹如泉水一般的煞气源源不断从他身体里面涌出,一直涌到小院子的边缘,却被朱砂墙壁拦住,没能散发出来。

古怪的是,就连这小院子的门口,明明那么大的一扇门洞,煞气却也被无形的墙壁拦在了里面。

看到这一幕,潘龙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当年给孙天佑设计这小院子的人,还真是有点本事。

……可惜助纣为虐!

第六章、苍天开眼

就在潘龙大战孙天佑的时候,孙府的一间密室里面,一个老者惊慌失措地在香案中点燃了一支半黑半白的信香,在信香面前低声祈祷。

随着烟柱袅袅腾空,突然有一个平静而柔和的女子声音响起。

“尊敬的心悦宗弟子您好,请问有什么能够为您服务的?”

老者顿时犹如抱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大叫:“有恶人杀到弟子家中,要灭弟子全家性命,弟子无可奈何,求尊长救命啊!”

那女子的声音微微一顿,然后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但遗憾地告诉您,‘救命’这项服务只有心悦五级弟子才能享受。您是心悦二级弟子,不能享受这项服务。”

“我交钱!我现在就交钱!要多少钱都没问题!”老者急忙说道。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但遗憾地告诉您,心悦弟子等级的提升,必须在收到升级费用之后才能完成。因为人力有限,我们暂时还不提供上门收取升级费用的服务,请自行前往附近的分舵缴纳费用,获得升级。”

老者急得脸都绿了:“我来不及了啊!那煞星眼看就到了!”

“非常抱歉,但我们的所有规章制度,都是经过大夏皇朝官方审核批准的。心悦宗坚决拥护大夏皇朝,坚决遵守大夏皇朝相关法律,绝不自作主张。”

老者脸色通红,忍不住大吼:“那我要你们有什么用?给我收尸吗!”

女子的声音依旧平静而柔和:“尊敬的的心悦宗弟子,按照您的等级,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收尸’服务。请确认是否需要——”

话音未落,气急败坏的老者一挥手,将香案整个推倒,信香倾倒在香灰里面,闪烁了一下就熄灭了。

他犹如掉进了陷阱的野兽一般发狂地吼叫,然后提起一把长刀,推开密室冲了出去。

“该死的小贼!老子跟你拼了!”

潘龙自然不会知道密室里面发生的事情,他休息了一下,又度给韩老头一股真气,让这整个人几乎都吓软了的老头重新恢复过来,然后歪了歪头,说:“继续带路。”

韩老头虽然没有吸入煞气,但实在是吓得够呛,就算是有潘龙的真气为他恢复体力,但精神上的疲惫和虚弱,却没那么快恢复。

可他也不敢跟潘龙诉苦,这位少侠脸色冰冷,眼中杀气腾腾,一路走来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哪里是个可以商量的!

更不要说,刚才潘龙刀法如电,将变成僵尸、刀枪不入的孙家老老太爷砍死的一幕,实在给了他太大的震撼。

现在潘龙就算要他往刀山火海里面走,他也只敢留着眼泪往前迈步,绝不敢说半个“不”字。

也顾不得裤子和双腿上那湿漉漉黏糊糊的感觉,他急急忙忙迈开步伐,带着潘龙继续前往孙家其余重要人物的住所。

“孙家作孽最多的其实还不是老老太爷,而是三公子孙尚恩。他天赋异禀,从小就用人血浸泡练功,为了练功,专门抓了一群人放血,这些年来陆陆续续已经死了好几百人。”

“现在孙家一般都是抓了人,先放血给三公子练功,等到这人气血干枯不堪放血,就送到老老太爷那里折磨死,为老老太爷提供煞气……差不多算是形成了规矩。”

潘龙不言不语,只是跟在他的后面,手握紧了刀柄。

只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一间厚重的石室,一个浑身鲜红的年轻人正在穿衣服,旁边一群护卫,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

石室的大门敞开着,一股浓厚的血腥味正从里面传出来。

不用问也知道,这就是那个修炼魔功的孙尚恩!

潘龙二话不说,提刀向前。

刀光如雪。

一个个护卫倒在他的刀下,没有哪怕一个人能撑得到第二刀。

孙尚恩脸色阴沉,仔细看着他的刀路,就算有护卫被吓破了胆,从自己身边逃走,也不闻不问。

等到潘龙距离他已经不远的时候,他才大喝一声,纵身跃起,整个人犹如一道血光,冲向潘龙。

刀光一闪,人影骤分。

孙尚恩胸口一道深深的刀痕,倒在地上,撑着最后一口气狞笑:“我的……指甲……见血……封喉!”

说完,他就断了气。

潘龙低下头,看着左臂上那条浅浅的伤口,心中啧啧称奇。

这孙尚恩果然天赋异禀,修炼的魔功也着实厉害。刚才那一击,竟然划破了他的手臂。

他的身体经过天罡地煞淬炼,坚固程度难以想象。寻常武人就算手持长矛大斧猛戳猛砍,也休想真正伤到他,甚至刚才那化为僵尸的老老太爷孙天佑,也没能真正让他破皮见血。

但孙尚恩却做到了。

次子当真是恐怖如斯!

嗯,恐怖如斯,决不可留!

所以他转身回来,走到孙尚恩的尸体旁边,看了看,挥刀砍下。

刀光闪烁,尸体被砍成了碎块。

他又抬起手来,一掌轰下,掌风如同重锤,将碎块也砸得稀巴烂。

这么一来,不管这孙尚恩究竟练的什么魔功,也是死透了。

而且,就算是有人想要利用他的尸体搞事,面对着这一堆烂泥般的零碎,也只能无计可施。

最多……就是从中提取一些“灵血”出来吧。

这实在是没办法了,时间紧迫,潘龙来不及将尸体火化,只能暂且如此。

他看了看吓得瘫在旁边的两个丫鬟,又转头看了看韩老头。

“这两个丫鬟最多就是跟着得了些好处,或者帮着处理了些尸体,她们没能力也没资格参与害人。”韩老头说。

那两个丫鬟松了口气,感激地看着韩老头,眼泪流了下来。

潘龙点点头:“下一个。”

“接下来就该去找老太爷了,他管着孙家很多年,孙家的许多规矩,都是在他手上定的。”

潘龙跟着韩老头,二人径直远去。

片刻之后,石室里面有几个脸色苍白的青年走出来,他们手上还有只是胡乱包扎的伤口,包扎的白布上殷红一片。

看着石室外面一片狼藉,他们有些茫然。

好在两个丫鬟还没离开,稍稍询问,他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止一个人顿时跪在地上朝着潘龙远去的方向磕头,感谢侠客的救命之恩,却也有个比较勇敢的青年怒吼着,拿起附近的一条扫帚,冲到已经变成一堆零碎的孙尚恩尸体旁边,狠狠殴打。

他一边打,一边还在破口大骂。

“畜生!”

“禽兽!”

“还我妹妹的命来!”

“你也有今天!”

别的青年们看着这一幕,相顾叹息。

有人一脸劫后余生,感叹:“报应!都是报应!”

也有人一脸愤慨,感叹:“苍天啊!您老人家终于睁眼睛了!”

不管怎么样,至少他们活着,孙尚恩死了。

孙家的恐怖统治,也已经结束了。

第七章、树倒猢狲散

杀了孙家未来之星孙尚恩,潘龙和韩老头又直奔孙家大公子孙尚功的住所。

孙尚功是孙家第四代的领头羊,如今孙家第三代家主、大老爷孙立身年龄渐渐大了,很多事情都已经放手给孙尚功管理,预计用不了多少年,这位大公子就会变成大老爷,成为孙家的管事者。

整个孙家,按照邪恶程度排名的话,他大概可以排到第四第五的样子,正该现在去杀。

可惜的是,潘龙这次扑了个空。

孙尚功所住的院子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透过门窗看去,可以看到屋内有些凌乱,应该是主人走得仓促,只来得及带走一些最重要的东西。

“大公子跑了。”韩老头说,“孙家人脉深厚,亲戚朋友众多,我也不知道他会跑到哪里去。”

潘龙皱了皱眉,说:“下一个。”

下一个,是孙家的老太爷孙寿祖。

孙寿祖倒是没跑,不仅没跑,他还把孙家剩下的能打的人几乎都集中了起来,组成一支浩浩荡荡上百人的队伍,看起来煞是威武。

如果不是这群人一个个脸色惊疑不定,看起来慌慌张张,这么一支队伍,还真挺能吓唬人呢。

可惜他们的表情出卖了他们,当看到潘龙提刀而来的时候,上百人里面倒有一大半哆嗦起来。

看他们的架势,或许只要潘龙大吼一声,他们就会被吓得像是一群鸡仔那样到处逃跑吧。

在这群人里面,老太爷孙寿祖是最为镇定的。这位老太爷今年已经七十出头,看起来很有几分老态。但他手持长柄大刀,往人群后面一站,当真有几分岳峙渊渟的高手气势。

那作派,宛若从庙里走出来的护法神将一般。

“怕什么!”他怒吼一声,将人群的慌乱嘈杂压了下去,“他再厉害也就一个人而已!我们上百人,还打不过一个人吗!”

潘龙没说话,他觉得这话题……有点蠢。

上百人打不过一个人,很稀罕吗?

不如说,觉得人多就能赢,这种想法才真的是奇怪呢!

韩老头说:“孙府里面会点功夫的,差不多都在这里了。解决了他们,孙府就算是完了。”

对面有人大喊:“姓韩的你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背叛孙家!你等着全家剥皮点天灯吧!”

韩老头眼中杀气大盛,恶狠狠地反吼回去:“姓韩的一家怎么样,跟你们这群马上就要死的废物有什么关系?有本事你死了之后变恶鬼来找我啊!”

“韩文生,我孙家也没亏待你,为什么要背叛孙家?”一个中年女人大叫,“你是尚德的心腹,他做的那些个坏事,你也有份!你以为你跑得了吗!”

韩老头脸色一白,却不肯弱了气势,照旧反过来对吼:“我韩文生蠢了一辈子、瞎了一辈子、坏了一辈子,死到临头想要改邪归正,有什么不行的!死了下地狱,你们下第十八层,我只下第十七层!”

“呸!”

“做梦!”

“白眼狼!”

对面七嘴八舌地乱骂一通,气势居然还高涨了几分。

在他们对骂的时候,潘龙一直默默运气,此刻内力终于搬运妥当,大量的真气凝聚在右手上。此刻突然一挥刀,所有这些凝聚的真气全都涌入断仇刀之中,以刀身为媒介,化作一道鲜红的刀光,横扫出去。

孙府这群人正在叫嚣怒骂,哪里想得到,潘龙出手之前竟然连狠话都不说上一句!

这不合江湖规矩啊!

潘龙倒是毫不在意,他当然懂得江湖规矩,可他的江湖规矩是给正派人用的。对于孙府这群衣冠禽兽,他为什么要讲江湖规矩?

这时候就要援引一句评书戏文里面的经典台词:对这种邪魔外道,没必要讲什么江湖道义!

刀光呼啸而至,迎面的十几个人直接被拦腰斩断,两截身体倒在地上,一时间却又不得死,在血泊之中挣扎惨叫,声音凄厉、场面恐怖。

稍后一些的众人被刀光扫过,身体倒是没断,但也被砍出一条长长的口子,鲜血飞溅,一个个踉踉跄跄倒下,有的惨叫,有的惊呼,有的急忙捏住伤口害怕心肝肠胃流出来,乱得不成样子。

刀光落到再后面一些的众人身上,余势已衰,只能破皮见血,但刀光之中蕴含的杀意还是渗入了他们的身体,让他们痛苦不堪,没几个能站得住。

等到刀光完全散去,顷刻之间,上百人已经倒了超过一半,站着的也有不少在痛呼惨叫,真正能毫发无伤的,连二十个都没有。

只是一刀,潘龙就横扫了这看起来颇有气势的孙府众人!

这一刀将孙府众人的胆子完全给吓破了,那些还能站得住的纷纷惨叫着转身就跑,纵然老太爷孙寿祖再怎么怒吼,甚至于挥舞长刀连杀几人,也拦不住。

孙寿祖的长刀,一刀只能杀得掉一个人。可眼前这年轻侠客,一刀就是好几十条人命啊!

孙府众人惶惶然狼奔豕突,乱成一团。潘龙也不追赶,就站在原地看热闹。

只要铲除了孙府,这些逃走的家伙无非是一群丧家犬。到时候都不用他追杀,官府下一份海捕文书,各地的衙役、捕快们自然会把他们抓住,一个个送上法场砍头。

没有了孙府当他们的后台,他们的下场早就已经决定了。

片刻之后,除了还躺在地上站不起来的之外,留在对面的孙家死忠,只剩下了寥寥几人。

韩老头韩文生适时解说:“这几个都是孙府的老爷夫人之类,他们没地方可以逃。”

潘龙点点头,提刀向前。

看着孙家最后的班底死的死逃的逃,就剩下自己身边几个,孙寿祖气得目眦欲裂,忍不住大吼:“畜生!我跟你拼了!”

说着,他喷出一口鲜血,身上陡然腾起一股凌厉的气势,却是靠着一门自残身体的秘法,激发了自己的潜力,暂时踏入了先天境界。

一入先天,孙寿祖的气势顿时截然不同。他的呼吸声强烈到犹如鼓风机一般,一呼一吸之间,胸膛急剧地起伏,也不知道吸进去多少天地元气,又转化了多少为真气。

他的老脸涨得通红,身体都被元气撑得大了一圈,顷刻间从一个年迈的老人变成了彪形壮汉,手上的长柄关刀刀锋之处更是隐约看到光芒闪烁,当真威武不凡。

感觉到自己暴增的力量,孙寿祖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他知道秘法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最多十几个呼吸之后,他的身体就会重新衰弱,变得比之前更差,甚至可能直接一命呜呼。

但是,十几个呼吸的时间,已经足够他跟这心狠手辣的毛头小子拼个你死我活!

他挥舞长刀,呼啸而至,顷刻间冲到了潘龙的面前。

刀光如雪。

潘龙依旧在不紧不慢地向前走,孙寿祖却僵在原地,脸上满是不敢置信的诧异。

犹如气球破裂一般的漏气声响起。

他慢慢低下头,看到自己胸口处多了一条不大的伤口,刚刚吸进来的天地元气正混合着鲜血,汩汩流淌。

他张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但喉咙里面发出来的,却只是毫无意义的气泡破裂之声。

韩文生叹了口气:“孙老太爷,您做了一辈子的坏事,害了一辈子的人,今天死到临头,能够死个痛快,也算是福气啦。”

他走到孙寿祖的面前,伸手在双眼已经渐渐失去光芒的孙寿祖身上轻轻一推。

噗通一声,尸首倒地。

第八章、一切顺利

孙寿祖一死,孙家最后的抵抗力量也灰飞烟灭。

剩下的几个女人和管家,或下跪求饶,或撒泼打滚,甚至还有个女的把衣服撕了,赤条条地要上来抱住潘龙。

对于这些人,潘龙的回答都是一刀。

他没兴趣跟这种人纠缠,无非一刀而已。

将孙府最后的死忠们也斩尽杀绝,潘龙看向韩老头,问:“还有吗?”

韩老头想了想,说:“还有几位小姐,以及两位年幼的少爷。”

“在哪里?”

“这个……我也不清楚。”韩老头苦着脸说,“可能是……被带着逃跑了吧。”

潘龙点点头,倒也没有要追杀的意思,站在那里思考了一会儿,说:“我给你一个任务。”

韩老头顿时大喜——给他任务,那就是不杀他了。

“大侠请吩咐!我拼了老命也帮您办妥!”

“收拾孙府钱粮财宝,联络镇上百姓,有债还债、有冤报冤。”潘龙自进孙府之后,第一次说出很长的一段话,“再联系官府,下海捕文书。一切办妥当之后,来向我报告。”

说着,他纵身一跃,跳到了不远处庭院间一座假山上,找个地方躺了下来。

也不知道当初设计这座大宅的人是怎么想的,偌大一间宅院,地势最高的建筑物既不是亭台楼阁也不是哨所望楼,而是这座假山。

假山建立在一个大水池中间,上面有一间书房、一间小厅,还有一个亭子。三间房屋都飞檐翘角,屋顶铺着琉璃瓦,在阳光下显得金碧辉煌,很是漂亮。

潘龙看了看,一挥刀,将那个亭子的屋顶砍掉,露出了粗大的屋梁,正好可以当床。

修炼九转玄功,躺着最佳。

躺在屋梁上,潘龙运起九转玄功,默默修炼。

虽然他体内的天罡地煞都已经炼化了,可九转玄功并不是只能靠炼化天罡地煞修炼,炼化天地元气也是可以的——只是修炼速度比较慢而已。

今天这一番好杀,山海经残片又吸收了许多的灵气,距离灵气充盈,已经不远了。

等了结这边的事情,去山里找几个野兽斩杀,或者是再找几个恶棍砍死,灵气就充满了。

其实现在的灵气储备也足够开启一个世界,但潘龙总喜欢把灵气充满了之后再开——灵气越多,在那个世界里面就能修炼得越久。就算用不完,也可以用来兑换成那个世界的特产。

比方说从上一个世界,他就带回来了一小块灵能结晶。

那一小截指节大小的一块灵能结晶,蕴含着强大的能量,剩下的灵气差一点点就不够用。

这块灵能结晶现在正在他的次元袋里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用得着。

它大概有两个用处,第一是可以拿来当易爆品使用,如果能够一瞬间将里面的能量全都释放出来的话,估计至少相当于几十个先天高手的全力一击。

但这办法太过浪费,世上可以炸的东西比比皆是,何必要把这来自异世界的宝物给简单粗暴地用掉?

它的另一个用处,就是恢复心智。

潘龙从“医生”那里得到了理智恢复药剂的配制技术,这药剂配制起来其实挺简单的,说白了就是由灵能结晶碎屑和缓和药力的辅助药品组成。只要把握好灵能结晶的加入量,再找到合适的辅助药品,这一小块灵能结晶可以制作成十几瓶理智恢复药剂。

理智恢复药剂能够让陷入疯狂的人恢复清醒,即便在九州世界,也是很难得的灵药。

其实,就算是不配置成药剂,只要严格控制用量,直接吞服灵能结晶,也一样有恢复心智的效果。

不过……那大概不是一般人能够受得了的用药方式。

就在潘龙修炼的时候,韩老头已经带着一些在他刀下幸存的丫鬟和仆人,将孙府收拾了一遍。

潘龙并非杀人狂魔,所到之处,那些丫鬟仆人之类的,他都没下手。在他看来,这些人未必无辜,手上可能还沾着血。但他们的罪恶更多来自于孙家的胁迫,并非源自本意。

他既然能够给韩老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当然也能给这些人一个机会。

大侠又不是法官,谁也没规定大侠一定要砍死所有的坏蛋,一定要拯救所有的好人。

如果有谁对潘龙这么说,潘龙的回答大概是“你自己去做呗”。

愿意这么做的人,他佩服。

但自己做不到,却要求别人这么做的……惹火了他,他不介意顺手给那厮一刀!

孙府的这些丫鬟和仆人们都是熟手,收拾东西快捷得很。只一天工夫,就把孙府的浮财和单契文书什么的都收拾好了。

金银财宝装了五六个大箱子,珍贵的药材也有两箱子,各种地契、文书、借条之类,差不多也有一箱子。

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十几本武功秘籍和几把不错的兵器,只可惜两件软甲都穿在孙寿祖的身上,被潘龙给砍坏了。

清点好了孙府的财富,韩老头就按照潘龙的吩咐,将孙家镇的人们聚集起来,讨论偿还孙家这些年欠大家的东西。

钱财什么的都好办,想要现钱的给金银,想要资产的给田地店铺。比较麻烦的是血债。

这些年来,孙家害了很多人。其中大多数都已经家破人亡,没有幸存者了,但多少还有一些运气比较好的,艰难地活到了现在。

这些幸存下来的人们不在乎钱财,只想要报仇!

孙家的确是灭亡了,可孙家的人还没死绝,大公子孙尚功,四公子孙尚惠,五公子孙尚贤,都逃走了。五个未出阁的女儿只死了两个,那些嫁出去的女儿,以及她们的婆家,其实也都不是好东西。

多年来,这些家族和孙家狼狈为奸,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所以那些幸存者们,大多既不要钱财,也不要资产,只求潘龙能帮他们追杀孙家剩下的人,或者是清算那些跟孙家狼狈为奸的家族。

这个要求让潘龙有些为难,虽然他知道那些家族能跟孙家合作,肯定算不上是什么好人,但这么顺藤摸瓜杀下去,他岂不是转行当灭门大盗了?

当个灭门大盗,其实也不是不行,可总觉得不大对劲……

韩老头看出了他的犹豫,帮他出了一个主意。

多年以来,官府一直没有找孙家的麻烦,是因为双方利益相合,称得上是一丘之貉。

但这种做法是见不得光的,一旦被挑明了,就算是那些帮着孙家当后台的官员们,也只能咬咬牙,跟他们切割关系。

为了避免惹火烧身,他们甚至会比大侠们更加严酷地追查孙家的社会关系,好让自己能够置身事外。

这样做,当然不可能真的奈何那些家族,但至少能够弄出一批常年为那些家族作恶的狗腿子来,用他们的人头平息百姓的怒火。

“这就行了?”潘龙皱眉问。

“百姓所求的,其实真的不多。能够做到这一步,大家也就可以接受了。”韩老头叹了口气,说,“毕竟,死人已经死了,可活人总还要活下去啊……”

潘龙皱着眉头,想了很久,最终答应了这个建议。

然后,他就动身去拜访了当地官府。

一切顺利。

第九章、大家都是聪明人

孙家镇的衙门后堂,镇丞和镇尉正在愁眉苦脸地商量。

作为镇上头号大户的孙家被人灭门,这是了不得的大案!孙家的几个亲戚朋友早就已经报官,尤其是之前逃走的孙家大公子孙尚功,已经到了南五指山县的县城,现在就住在县衙旁边的官驿,等着朝廷为孙家报仇。

孙家经营多年,社会关系盘根错节,也不知道有多少亲戚朋友。这些人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到了关键时刻,就纷纷站出来了。

别说区区一个孙家镇,就算是南五指山县,也扛不住这么多家族的联手施压。

但是,孙家为非作歹多年,真可以称得上是恶贯满盈。当初他们得势的时候,还能压得住滔滔民意,现在孙家完蛋,那位覆灭了孙家的大侠亲自坐镇,正在跟百姓们清算孙家历年欠下的债务和冤仇。

如今的势头,已经称得上是烈火熊熊,难以扑灭。

现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再宣布孙家是受害人,颠倒黑白去栽赃陷害那位大侠……百姓怎么可能答应!

而且这事闹得这么大,朝廷的巡风使不可能不知道。要是地方官强行把事情再压下去,那些跟孙家关系好的大户人家满意了,朝廷可就不满意了!

朝廷可从来都不喜欢地方豪强的!

益州的豪强世家们已经成了气候,朝廷无可奈何,只能捏着鼻子忍了。但云州这边,朝廷是绝对不会允许豪强世家凌驾于朝廷之上的。

朝廷能够容忍地方官员和豪强大户勾结串通,官绅一体。但绝对不能容忍豪强大户凌驾于朝廷之上,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现在孙家倒台,民意沸腾,正是趁机清算大户、弘扬朝廷声威的时机。谁要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掉了链子拖了后腿……真当朝廷不会秋后算账么?

不仅如此,那位大侠也不是好对付的啊!

人家单枪匹马就把孙家给灭了,连那个吸人血的小怪物和吞噬鬼魂的老僵尸都让他给劈了,就凭孙家镇这点武力,又能把他怎么样?

本镇的镇丞乃是荆州人,科举出身,粗通武功。而镇尉则是云州的退隐江湖客,闯荡江湖几十年,勉强磨过了先天门槛。

镇上有衙役六人,捕快四人,官兵二十人,巡夜值守之类丁勇四十人。再加上两位老爷的家丁和仆人,凑一凑大概能凑出个上百人的队伍来。

上百人说起来不少了,可面对那等高手,有用么?

昨天人家登门拜访的时候,送来的“见面礼”是两件胸口处破了个口子的金丝软甲。那软甲约莫两斤重,穿在身上能挡刀剑,他们用靶子试过,套上靶子之后在十步之内用强弓射箭,都没有射得穿。

可是,从这两件金丝软甲上的裂口看来,分明是两件穿在同一个人身上,然后被一刀给砍破了!

两件软甲叠在一起,都没挡得住这位大侠随手一刀,他们两个的脖子难道还能比软甲更结实不成?

这位大侠,是绝对不能惹的!

人家能一人一刀把他们惹不起的孙家给灭了,当然也能一人一刀把他们给灭了。

君不见孙家的那些个亲戚朋友,一个个都只知道找朝廷报案,催促朝廷出手缉凶,自己却坚决不肯动手么?

大家都是聪明人!

那位大侠太厉害,大家都不敢招惹。所以嘛……天塌下来高个子顶,谁叫在云州,大夏朝廷的个子最高呢……

但豪强大户们拿那位大侠没办法,可拿这些官吏们有办法啊。

武力方面就不用说了,光是走正规渠道,他们这些年来官匪勾结,犯了不知道多少罪。这些罪行……可是有证据的!

要是真的跟豪强大户们彻底翻脸,人家联合起来整理一份证据,轻轻松松就能把镇丞和镇尉给定罪。

所以现在两位父母官真的是头大如斗,感觉左右为难。

“唉!为什么老夫不早点告老还乡呢!”已经年过百岁的镇尉叹道,“人也这把年纪了,钱也攒得够了,回中州去,买田买房当个富家翁,岂不美哉!”

“您老现在叹气这个也迟了,还是想想怎么办吧。”

“我是个粗人,想不出什么办法。你是文化人,从科举走出来的,你一定比我有办法。”

看着老头子那一副耍赖的模样,镇丞摸着短短的黑须,连连摇头。

“当初我就说了,我们不能跟这些大户走得太近。那时候您老总说我书生之见,说什么官绅本是一体……现在您找我想办法,我能想出什么办法啊?”他连连叹息,满脸无奈。

“可昨日那‘阿飞’大侠找上门来的时候,你不是满口答应要为民做主的吗?”

“当时的形势,由得我不答应吗?”镇丞怒了,“当时您也在场,他一手扶着刀,就这么走进来说话,您一个先天高手,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推我这文弱书生去顶缸——我当时还能说什么?我还敢说什么!”

“唉!”镇尉老脸一红,尴尬地说,“你不知道啊!那小子年纪不大,可气势真的吓死人!我当时看他无礼,本来想要吼一声吓吓他,结果才想要出声,他就有所感应,一眼看来——我的真气当时就走了岔,受了点内伤。”

镇丞面无表情:“您老慢慢忽悠,当我傻子呢?”

“我说的是真话啊!”镇尉大叫,“你不练武不知道,真的有这种高手的!先天高手修炼到一定程度,魂魄就开始发生变化,获得一种神而明之的感应。你一对他产生敌意,他立刻就能感觉到——这种情况是‘魂异’的先兆。而一旦修成‘魂异’,差不多也就是先天境界走到尽头,开始要为返璞归真、天人合一做准备了……”

镇丞依旧面无表情:“看他容貌,顶了天也就二十几岁。您老是要告诉我,他大概三十岁左右就要成为真人宗师了?您干脆他是帝洛南殿下化妆的算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镇尉一愣,眼睛亮了。

“好!好!果然是好主意!”

镇丞也反应过来,同样露出惊喜之色。

“对!就是这样!就这么办!”

二人一番商议,随即写了一封文书,递交给了南五指山县。县令得到文书,一看大喜,修书一封上交,如此层层上达。

十余日后,正在雍州寻访的帝洛南得到了一份来自于朝廷的嘉奖令,嘉奖他麾下的巡风使在云州暗访,清查不法豪强有功。

看着这封嘉奖令,又看了附带的一封书信。帝洛南连连摇头,将两封文书扔给苍渊。

“你看看!这都什么事啊!所以我说,这大夏皇朝,真的是不变法不行了!”

第十章、世态炎凉

潘龙又等了十余日,孙家的清算工作才算是全部完成。

朝廷正式下达了海捕文书,追捕孙家在逃的诸犯,并追查孙家所犯的种种罪行。一位来自州府的巡风使亲自拜会了他,大家相谈甚欢——至少那位巡风使是挺开心的,他说得很实在,白捞一份功劳的好事,多多益善。

从这位巡风使那里,潘龙也知道了事情发展的具体情况。

当得知自己被扣了一个“巡察都御史帝洛南麾下暗访巡风使”的头衔,他差一点就没能守住自己扮演的冷面少侠形象,错愕惊呼出来。

有没有搞错!帝洛南向北,他向南,一个在雍州,一个在云州,居然也能扯上关系?

这太特么瞎扯淡了吧!

但巡风使一顿解释,他也就接受了这种结果。

大夏朝廷需要一个能说得过去的理由,才可以给这件事定性。而最好的理由,自然就是“巡风使暗访”。

不仅如此,别的巡风使肯定没这么大的面子,但帝洛南麾下的巡风使,那就有这个面子了。

毕竟,帝洛南是谁?是天下闻名的“七杀星”,是一个平叛就能把一整个郡几乎杀光的大魔头!

他的手下查到孙家有问题,杀了孙家满门,谁还敢不服么?

你可以不服试试,“七杀星”的手下绝对不会介意多灭一两家的满门!

杀人全家这种事情,人家是熟手啊……

借助帝洛南的威名或者说凶名,地方官们成功地将豪强大户们都给吓退了——也许其实大家都知道,灭孙家满门的其实并不是什么见鬼的帝洛南麾下的巡风使,但大家所需要的,也只是一个借口罢了。

毕竟,孙家已经完蛋了。就算过去交情再好,为孙家出头找地方官一些麻烦,也已经到了极限。

哪怕是那几个姻亲,也不会为了儿媳妇出头去跟帝洛南顶牛。

……事实上,就在巡风使到达之前,韩老头已经喜气洋洋地告诉潘龙,孙家嫁出去的几位小姐,两三日间全都得急病死了。

非但这几位小姐得急病死了,就连逃出去的三位公子里面,除了大公子孙尚功被南五指山县衙门抓捕之外,四公子孙尚惠,五公子孙尚贤,全都在一夜之间得了急病,暴死在亲戚朋友家里。

考虑到孙尚功估计也免不了砍头,孙家的嫡系子孙里面,只剩下没来得及逃走,躲在家里被抓住的三个小姑娘还活着。

潘龙得知消息之后有些唏嘘,他当然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无非就是孙家完蛋了,大家都在忙着跟孙家切割关系罢了。但这些豪强大户们前一天还在为孙家喊冤,后一天就把孙家的儿子女儿都杀了……如此翻脸无情,也着实令人齿冷。

韩老头将这消息也转告了那三个被关在闺房里面的小姐,三个小姑娘年纪都还很小,最大的不过十二岁,最小的才四岁。得知噩耗,她们既害怕又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

潘龙也有些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三人里面,要说该杀,顶天了就是那个十二岁的勉强够得上“你也在孙家的恶行里面得利,该当给孙家陪葬”的程度,另外两个小姑娘怎么都不该被牵连。

别说他从前世继承的那套道德观,就算是如今的大夏律法,十恶不赦满门抄斩的时候,也不杀十岁以下的女童啊!

可要放走这几个小姑娘吧……他倒不怕什么“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但如今孙家倒台,一眼看去周围不是仇人,就是虎视眈眈想要瓜分孙家遗产的“老朋友”。

他在这里,这几个小姑娘还能活命,他一走,怕是她们转头就会被人弄死。

这件事让潘龙有些纠结,很是犹豫。

但犹豫了几天,他最终也作出了决定。

他只是江湖游侠,不是普度众生的圣人。他没有能力也没有责任,去保护这几个小姑娘。

若是她们能够活下来,那是她们运气好。若是她们活不下来,也只能怪自己运气差。

世上倒霉的人千千万万,哪里能够一一救得过来!

想通了之后,潘龙就把韩老头韩文生给叫来了。

“你之前的任务做得很好,我很满意。”他说,“孙家剩下的事情,就都交给你了。”

韩老头连连点头,保证一定把事情办好。

潘龙也懒得问他准备怎么个“办好”法,拿出一份被他涂涂改改,几乎完全变了样子的秘籍,交给韩老头。

这份秘籍是从孙家老老太爷孙天佑的诡异功法作为基础,结合九转玄功修改出来的。它能够吸纳一些煞气,然后通过泡热水、烤火、服用燥热药物作为辅助,将这些煞气炼化成自己的功力,使得功力的精纯程度有所增强,对于踏入先天境界大有帮助。

和孙天佑原本的秘籍相比,潘龙的修改版在修炼速度方面有所不及,也修炼不出那刀枪不入的僵尸之身。可修炼的安全性大大提升,修炼的过程也不再有伤天害理的成分,更不会损害神智。

总的来说,至少潘龙自己觉得,自己这个版本比那个原版强多了。

人要变强,总要先还是人,变强才有意义。把自己修炼成僵尸,甚至修炼得连人性乃至于理智都没了,那就算再怎么强,又有什么意义呢?

难道说苦练一辈子,就是为了让某个修炼赶尸法术的江湖术士白捡一只上好僵尸不成?

那原版功法简直有病!

韩老头得了这本秘籍,如获至宝,跪下来给潘龙磕了不知道多少个响头。

就在他磕头的时候,潘龙便悄悄离去。等他再抬起头来,眼前已经空无一人,只有“好自为之”四个字,还在耳边回荡。

韩老头呆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然后自言自语:“韩文生啊韩文生,你祖上积德,能够遇难成祥,可要给子孙也多积攒一些阴德才是!”

“那位大侠性格和善,但有些事情他不愿意做,或者说他不在乎,但我可不是好人,他不做,我来做!总归还是要帮他给做干净才行!”

“总不能几十年后,孙家的后人练成神功,去找他报仇……”

说着,他转身朝着孙府客房走去,眼中杀气腾腾。

那些想要找孙家报仇雪恨的受害者们,还住在客房里面呢。

第十一章、新世界的选择

上一章加了一段,如果你之前看到的是两千字左右的章节,建议回去再看看……)

潘龙沿着大路一直走,不过两天,就来到了南五指山县的县城。

云州在九州里面是最后建立的,这片区域山高路险,一座座山脉将土地割裂得零碎不堪,据说在大夏初年,整个云州的人口,甚至不及最为富饶的扬州一个州府。

大夏皇朝实力雄厚、高手如云,可也拿云州的地形无计可施。别处一座山脉就可以称得上天险,云州这里几乎是一处天险连着一处天险,山脉之间可以耕作的土地往往都又小又贫瘠,根本供养不了多少人口。

雄才大略的帝甲子曾经想要开拓云州,大夏皇朝有高手,能够运送大量物资进入云州,他甚至联络各路真人宗师乃至于妖神相助,强行凿开大山,在群山之中开辟出一条道路来。

但是,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高手运送的物资毕竟也是有限的,若是要让云州全面发展起来,怕是小半个九州的高手们都要转行当运货员。而云州诸山勾连地脉,强行开凿一两座也就罢了,开凿多了就会震动九州地脉,酿成大祸。

帝甲子的确想要发展云州,可他并不愿意付出九州震动生灵涂炭这么大的代价。

最终,帝甲子也只能无奈放弃。

因为云州发展得最迟,所以这里的很多城镇都是后来建设的。这些城镇大多以地域特征来命名,以方便朝廷绘制地图。

南五指山县,就是五指山南边,距离它最近的一个县。

潘龙在云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标,只是随意走走,到处开开眼界,顺便打抱不平、历练自。对他来说,去南五指山县也好,去别的地方也罢,都是一样。

但是当他看到县城,才意识到……其实,这里和别处还是有区别的。

孙家的事,他终究想要等到一个结果。

于是他就在县城住下,耐心等待。

也没等多久,约莫十余后,官府就勘定了孙尚功的多个罪名,判了一个斩立决。

这人被斩首的哪天,潘龙也在法场的围观群众之中。他注意到这里竟然混入了不少武林高手,甚至连先天境界的都有好几个。

如此阵势,莫非是要劫法场?潘龙饶有兴趣地想。

可惜,他一直等到骂天骂地不肯乖乖等死的孙尚功被力士强行按住,一刀砍掉了脑袋,也没等到劫法场的人,让他十分扫兴。

……本来他还琢磨着,要是有人敢跳出来劫法场,他就把那种是非不分的家伙给孙尚功一块儿陪葬了。

这次围观砍头,潘龙还得到了另外一个消息。

人群之中有人闲聊,谈到孙家作恶多端灭绝人,甚至就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吃人,简直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禽兽。

然后就有人问:“如此禽兽家族,最后结局如何?”

那消息灵通的人说:“当然是满门死绝。孙家血仇无数,那位大侠虽然没有杀害妇孺,可跟孙家有血海深仇的人们又怎么会放过任何一个孙家的人?种恶因,得恶果,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啊!”

潘龙叹了口气,摇摇头走了。

福祸无门,惟人自召。用一句文艺的说法,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既然如此,那覆巢之下,又焉有完卵?

感叹一番之后,潘龙就离开了南五指山县的县城,走进了大山之中。

山海经残片的灵气就快要充满了,且先充满了灵气,开个世界再说。

云州地处九州边陲,人烟稀少,多的是完全没有开发的大山。群山之中既有妖魔凶兽,也有灵气弥漫的洞天福地。潘龙在山里走了两三天,杀了一只视力有问题,居然想要把他当晚饭的老虎,然后就找到了一个灵气浓度颇高的山谷。

这山谷里面原本有一只通体金黄的大熊,但当潘龙悠悠然走来的时候,那大熊先是朝着他咆哮几声,随后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一转飞快地跑了,简直溜得跟兔子一样快。

看着那黄熊逃走,潘龙忍不住笑了。

“一只熊尚且知道要趋吉避凶,可叹这世上却多的是明知走歪门邪路有风险,偏偏要削尖了脑袋往里钻的!”

感叹之后,他就在山谷之中坐下,修炼九转玄功的同时,也慢慢吸纳灵气。

如此这般又过了十几天,山海经残片的灵气终于充满了。

潘龙不再等待,直接进入了其中。

看着浩瀚星海,心里早有定论的他开口说道:“我要去一个有强大爆发技能的世界。”

他的武功目前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潘家的铁掌功夫根基不足,到了先天境界就没办法再继续前进;老爹自创的剑法其实也就那么回事,比铁掌强得有限;老祖宗任长生只教了他重新打牢基础的功夫,具体怎么运用却也没教;而九转玄功更是只有修炼的方法,没有实战的招数。

至于什么刀法、弓箭、暗器之类……欺负一般的先天肯定没问题,但如果对上那种名门出而战斗经验有丰富的,一招鲜之后,基本上就不会再有太大的用处。

总的来说,他手段很多,可这些手段并不足以一直好用。相反,他的手段更像是传说中程咬金的三板斧,开头占不到便宜的话,后续就会很难打,只能靠着自己惊人的体魄和悠长的耐力慢慢磨,甚至于干脆就是开了狂暴死磕。

这不行!

随着他越来越强,迟早会遇到更强的敌人。虐菜再怎么给力,也是没有意义的。总要有一个稳定的,能够和高手正面作战并且将其战胜的手段,才能让他在接下来的江湖闯dàng)之中底气十足。

云州可不是什么良善之地,这里穷山恶水,各种邪道势力数不胜数,甚至于凶名赫赫的魔道中人,都敢于在云州公然行动。

想要在云州纵横自如,必须有点过硬的本事才行!

所以,潘龙决定这次要去学个能在短时间内爆发出强大威力的技能。

不管它是武功也好,是法术也罢,只要能够满足他的需求,都没问题。

随着他的请求说出,星海之中一颗大星飞来。

眼前一黑,再明亮起来的时候,却已经是一片城市废墟。

这城市看起来荒废了有些年头,地上的尘土积累了超过两指厚,几乎已经算是土层了。周围看去,全都是残垣断壁,破败不堪。

潘龙正在左右大量,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低沉的声音响起。

他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一看,顿时就愣住了。

几具干枯瘪瘦得简直像是木乃伊的尸体,正在四肢着地,缓缓朝着他爬过来。

第十二章、游戏玩得太多也不好……

看到那几具如同木乃伊一般的尸体,潘龙觉得有些纳闷。

他自然不会惧怕这区区几具尸体,别说它们看起来不像是很强大的样子,就算个个都像孙天佑那样是刀枪不入的僵尸,无非也就是拿出蝉翼刀来,几刀的事情。

在九州世界,蝉翼刀不方便曝光,但在这个世界,他可没顾虑。

略一考虑,他收起断仇刀,拿出了很久没用的神圣长刀。

这把刀比一般的百炼精钢长刀更加锋利和坚固不说,对黑暗、邪恶、死灵类的敌人还有额外的克制,正适合眼前的情况。

提着神圣长刀,潘龙迎着那几具尸体走去。随着彼此的距离不断缩短,他也在那几具尸体上看出了更多的细节。

这几个人生前应该以白色人种为主,骨架粗大、高鼻深眼、发色偏黄。他们身上的衣服只剩下了很少的残片,但看得出来是那种束身麻布衣的类型,跟之前他去过的世界里面,一般城市居民的穿着比较相似。

特别值得一说的是,在他们的身上,潘龙没找到任何看起来像是武器或者防具的东西。

“只是平民吗?”他自言自语,暂时还没确定。

干尸爬行的速度不快,但潘龙走路很快,只一会儿,彼此的距离就已经变得很近。

突然间,离潘龙最近的一具干尸猛地跳了起来,速度一下子变得飞快,化作一道黑影,转眼就到了他的面前。

“咦?!”

潘龙惊呼一声,下意识地出刀。

刀光一闪,那干尸被切成了两半,跌落下来,溅起许多尘土。

潘龙低头一看,却见它的嘴巴里面突然长出了锋利的獠牙,手脚也变成了利爪。

可他敢打赌,之前这具尸体只是很普通的干尸,绝对没有獠牙和利爪!

他正在疑惑之中,另外几具干尸也纷纷跳了起来,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冲向了他。

长刀挥舞,潘龙毫不费力地把它们都切成了两段。

虽然干尸竟然会变身,又能突然加速,的确是有点让人惊讶,但也只是“惊讶”的程度罢了。

这种级别的敌人,就算初出茅庐的他,也能对付得了。

正思考间,潘龙突然感觉到不对,本能地后退。

然后,他看到一具被砍成两段的尸体竟然用爪子撑着地面,猛地再跳起来,张嘴朝自己咬来。

“靠!”

这一惊非同小可,他甚至感觉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被砍成两段还不死?!这究竟是什么怪物!

而且,他用的是神圣长刀啊!木乃伊也好,僵尸也罢,始终都算死灵类吧。死灵类是被神圣长刀克制的啊!

刀光再一闪,那具尸体被他竖着劈成了两半,空荡荡的体腔里面,没有掉下任何脏器。

潘龙继续挥刀,将另外几具也同样又行动起来的尸体劈成了同样的两半。

于是这些尸体就发出了犹如木柴断裂的噼啪声,伴随着这种声音,它们不停地碎裂,越碎越小,在短短几秒钟之后就变成了一堆堆灰烬。

潘龙总算松了口气。

“它们应该是完蛋了吧……总不能变成灰之后还能聚合起来……”他自言自语。

突然间,他想到了一件事,身体猛地一震。

长刀一挑,他将一小撮那些尸体变成的灰烬挑了起来,同时左手虚空一抓,用真气将身边地上的一些尘土也抓到了面前,仔细对照起来。

“一模一样……”

他将灰烬和尘土都扔掉,目光急忙看向附近的屋顶。

仔细看去,屋顶上的灰尘其实并不厚,只是薄薄一层而已。

那么,地上的这些“尘土”究竟都是什么?

潘龙心中大惊,纵身跃起,跳到了附近一间屋子的屋顶。

从高处看去,便能看到这城市里面的“尘土”其实分布并不均匀。他之前站着的地方正好很多,看起来像是荒废了许久,但是在某些地方,“尘土”跟此刻脚下屋顶上一样,都只是薄薄一层。

正常情况下,这么厚的尘土,应该最多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罢了,跟他之前猜测的“荒废多年”截然不同。

潘龙皱起眉头,陷入思考。

他努力回忆了一会儿,然后惊讶地发现,自己玩过的游戏里面,能跟眼前场面对的上号的,似乎还真不少!

动作类,干尸,砍成两段还能继续行动,被打死之后变成灰……符合这几个条件的游戏,他至少能够列举出三四十个来!

因为当年曾经有过一条法令,禁止游戏里面被玩家打死之后的“尸体”长时间持续存在。所以后来很多被引进的国外游戏,都改成了怪物被打死之后变成灰。

至于游戏里面出现那种干尸,更是……大多数的恐怖题材游戏里面,都有这样的怪物,简直算是经典类型。

“卧槽!这……这特么怎么判断得出来啊!”

潘龙抱怨了两句,略一考虑,就决定先离开这城市再说。

他在城市里面看了一圈,连老鼠、鸟儿和虫子都没找到,估摸着这里活着的可能只有细菌。他又没有“过去视”或者“宿命通”,留在这里也未必能找到什么线索,还不如离开,去找找别的人类。

总不至于这个世界的人类都死绝种了吧……

“呸呸呸!乌鸦嘴!”

潘龙纵身跃起,在一间间屋顶上跳跃,只一会儿就来到了城市边缘。正当他准备离开的时候,眼角余光之中,却看到了几个移动的小黑点。

这座城市建在一片广袤的原野之中,周围一片都是农田。虽然田地里面杂草众多,但毕竟不算很高,无法遮蔽人的身体。

那几个小黑点,隐约似乎是行人的样子。

潘龙有些纳闷,略一考虑,就找了一间楼上的屋子,藏身其中,透过窗户观察。

没过多久,他看到十几个人赶着两辆马车,骑着四五匹马,不急不慢地来到了这里。

这些人男女老少都有,虽然略有消瘦,却也还穿着整齐。当先几人穿着一身锁片甲,手持长矛,看起来颇为威武。

他们并没有进城,而是在城门附近停下,然后斩除附近路边田地里的野草,布置营地。

看得出来,这项工作,他们相当熟练。

潘龙看了看他们,又看看天色,心底了然。

如今已经接近傍晚,现在进城并不安全。

又过了片刻,那些人从马车上拿出许多木头,在道路上铺设了很长的拒马。

这拒马非常简陋,但已经足够阻拦那些干尸,让它们无法轻松地过来。

潘龙心中嘀咕,下定决心,等明天一早,就去见见这些人,探探他们的底细。

这世界究竟是什么来历?他们是来干什么的?自己想要获得的“爆发技能”该从何得到?

所有的这些疑问,都要问过之后才能知道。

第十三章、寻宝者科林

“父亲,周围的野草都清理干净了。”十二岁的小儿子吉恩大声说,“可以吃晚饭了吗?”

科林·克莱普叹了口气,回答:“当然可以,但记得把手洗干净。”

“我都十二岁了,不要把我当小孩子啊!”

科林本想回答“十二岁还不算小孩子吗”,但犹豫了一下,什么都没说。

自己年轻的时候,十二岁只是小孩子。可现在……十二岁真的不能算小孩子了。

这个世道,已经容不得少年们安安稳稳长大了!

他叹了口气,原本因为长途跋涉终于抵达目的地的愉快心情荡然无存,只剩下了无尽的沉重和忧虑。

谁能想到,繁华强盛的阿美利王国竟然在短短三五年间土崩瓦解,崩溃得这么快,又是这么的凄惨呢?

二十年了!

托那见鬼的“灾厄”的福,二十年来,阿美利王国的社会,差不多倒退回了蛮荒时代。

除去聚集在几个残存的城镇的人群之外,剩下的人们到处游荡,在荒野之中寻觅食物、燃料以及各种生存所需的资源,却又不敢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太久。

除非是有圣职者们日夜祷告,否则人们一旦在某个地方停留太久,“灾厄”就会如影随形,悄然到来。

那是潜伏在黑暗中的阴影,那是不死不灭的恐怖,那是让活人转眼间就化为魔物的诡异。

二十年来,科林见过不止一次的“灾厄”爆发,每一次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恐怖!诡异!不可抵挡!

好在随着“灾厄”的蔓延,人类社会里面也涌现出了“觉醒者”群体,觉醒者们能够短时间内爆发出惊人的力量,足以抵挡各种妖魔鬼怪。

科林之所以敢于带着十几个人就离开城镇,长途跋涉来寻宝,关键就在于,他也是“觉醒者”。

半年之前,他毫无征兆地突然觉醒。

然后,原本已经年过五十,身体早就走下坡路的他又恢复了青春,看起来就像是回到了二十出头、最强壮最敏锐、活力旺盛得几乎要溢出身体时候的年纪。

不仅如此,他还能够靠着呼吸和愤怒,让自己在短时间内爆发出惊人的力量。那力量是人类绝对不可能匹敌的,简直比最强壮的野牛都更加强悍。

这状态就叫做“觉醒”。

当科林“觉醒”的时候,他就相当于一个拥有人类智慧和头脑的强大野兽。这样的力量,足以和“灾厄”正面战斗。

所以,适应了自己的力量之后,他就带着家人离开了原本居住的拉米亚镇,成为了在荒野之中漫游的寻宝者。

所谓寻宝者,其实就是去那些被“灾厄”毁灭的城镇里面,从中寻找物资的人们。

被“灾厄”袭击的时候,人们逃跑得很仓促,很多财富都留在了家中。这些财富有的会被时间湮没,有的则可以长期保存——比方说,金子。

灿烂的发光的金子,无论经过多少岁月,也能够一直闪闪发光!

只要能找到一些,就足够全家人安安稳稳生活好几年。

不仅如此,城镇里面还有许多别的财富。精锻的钢铁、细腻的瓷器、具有神秘力量的香木和药材……这些东西的价值丝毫不比金子差,无论找到什么,都是很大的收获。

就算找不到这些,找到几桶酒也不错啊!

“灾厄”爆发之前的酒,在城镇里面可是能卖出个好价钱的。那些有钱人对这个特别着迷,无论找到多少,都会一下子就卖完。

科林思考着,凝视着远处渐渐变得阴暗的城市。

维纶市,一座曾经以文化著称的城市,他的故乡。这座城市的规模不大,但其中居住的很多都是阔佬富翁和学者。当初“灾厄”爆发的时候,这座城市曾经是重要的避难所,最多的时候居住了超过十万人。

可是,它也没能抵挡得住“灾厄”……

科林还记得当初的情景,那是他不止一次在夜里惊醒的噩梦。

“回到这里来,真的是好主意吗?”他扪心自问,却找不到答案。

财富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觉醒者也不是不死之身。

可是……他很清楚,自己的年龄已经很大,“觉醒”并不能让自己真的恢复青春,只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而已。

用不了多久,也许就是明天,他会突然倒下,然后在短时间内变得极度衰老,化成宛若干尸的模样,就这么死去。

在那之前,他要努力多赚钱,为孩子们准备一个不错的将来才行!

作为父亲,他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爷爷,吃饭了!”

孙子卡尔奶声奶气地大叫。

他叹了口气,将这些不高兴的事情扔到一边,走向正在篝火旁边等着开饭的家人们。

现在这世道,想那么多又有什么意思?过一天算一天吧……

潘龙远远注视着这群人,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

他们看起来很奇怪,那个年轻的男人和一个老女人异常亲密,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夫妻一样。他们显然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这从坐、站和走路的细节里面可以看得出来。

但另外的男男女女,显然都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他们的行为粗鲁,就像是寻常乡野农夫和山民一样不讲规矩。

这些人看起来根本就不该聚集在一起,可他们的穿着相似,彼此的态度也很亲近,看起来不仅仅关系很好,甚至可能是一家人。

嗯……从容貌上看来,好几个人的容貌都有些相似,应该是一家人。

为什么一家人的情况会这么怪异呢?

潘龙不明白。

不过,不明白也无所谓,明天去询问就好。

他没打算玩旁敲侧击什么的,计划伪装成一个失去部分记忆的人,向这些人询问这个世界的详细情况。

看着他们吃完晚饭,除了留下两个女人守夜之外,其余的人钻进帐篷睡觉,潘龙点点头,也爬到了一处高台上去休息。

这一夜他睡得不好,不止一次梦见被一大群干尸包围,四面八方扑上来。

虽然那些干尸并不强大,但斩杀它们的过程中,却被无数的灰尘落在身上,十分难受。

潘龙睁开了眼睛,看着即将落下的月亮,摇了摇头。

“真是恶心的梦!”

他换上了一身和这些人风格相似的衣服,绕了个大圈子,在太阳升起之后不久,就从远处走向了这个城镇。

看起来,好像是一个偶然路过的旅人一般。

第十四章、不用担心

“你说你失去记忆了?”

“没错。”

“你失去了记忆,还能一个人走这么远?”

“没错。”

“那些野兽和怪物……它们没来攻击你?”科林瞪大了眼睛,怀疑又恼火地看着潘龙,“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

潘龙的回答,是一拳头在地上砸出了至少有半尺深的窟窿。

“其实我很欢迎野兽来找我的麻烦。”他笑着说,“但它们似乎太精明了一点,否则我就有肉吃了。”

科林看着地上那个窟窿,皱了皱眉,没有再问什么。

他判断这个连自己姓甚名谁家住哪里都忘记的年轻人,是个觉醒者。只是因为觉醒的时候出了点岔子,所以失去了一部分的记忆。

这种情况他没见过,但想来,应该也是有的。

觉醒的时候出点问题,是很司空见惯的事情。有人多了一只眼睛,有人少了几根手指,有人大病一场,有人发了一段时间的疯……相比之下,失去记忆又算得了什么呢?

至少这小子全须全尾,看起来也没生病。

于是他花了一些时间,向潘龙介绍了这个世界。

这个国家叫阿美利,曾经还不错,但已经完蛋了。促使这个国家完蛋的原因,就是“灾厄”。

灾厄是一个统称,指的是那些变得扭曲而怪异的各种生物。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阿美利王国的不少生物就发生了变异。无论动物、植物还是人,它们变得怪模怪样不说,还拥有了可怕的力量和更加可怕的攻击性。

灾厄总是突然爆发,之前往往什么征兆都没有,可突然之间,各种各样的变异就出现了。路边的杂草变得致命,下水道里面跑出来能够把狼狗轻松咬死的大老鼠,就连朝夕相处的人,都会转变成可怕的魔物。

面对这种猝不及防的情况,依靠群体才拥有力量的人类社会不堪一击,一座又一座繁华的城镇顷刻间毁灭。

王国当然也曾经组织军队去镇压灾厄,一开始效果还不错。面对聚集起来的军队,无论是什么样的灾厄都抵挡不住。可是当灾厄在王都爆发,就连国王陛下自己都被突然变成怪物的王后咬死了之后,整个王国的管理和调度便彻底崩溃。

没有了国家的调度,军队在战斗之后就得不到后勤补给,最终曾经能够压着灾厄打的大军土崩瓦解,各路人马各回各家,再也没人能组织起像样的队伍来。

好在随着灾厄蔓延,人们也惊讶地发现,只要有圣职者不断地祈祷,就能维持一个相对安全的区域。在这个区域里面,灾厄不会爆发。

对人们来说,最可怕的其实并不是那些魔物,而是“身边的人会突然变成魔物”这样的事情。一旦灾厄不会在人群里面爆发,人们就能够依托城镇,重新建立一个个据点,渐渐恢复生产。

但是,能够依靠祈祷抵挡灾厄的圣职者并不多。

更要命的是,直到今天,人们都不明白,要怎么才能培养出这样的圣职者来。

似乎……一切都是在碰运气。

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社会大幅度地萎缩,曾经繁荣的阿美利王国变成了由一座座城镇组成的“群岛”。在城镇周围,脱离了圣职者们能够守护的范围,就成了灾厄的天下。

科林一家为了寻求宝物而离开城镇,这是很冒险的事情。

“那你们为什么敢出来?”潘龙问。

“想要发财。”科林回答,“灾厄固然可怕,但贫穷更可怕。灾厄能杀死我,贫穷也能。”

他露出一个已经被生活毒打了无数次而看破一切的淡然笑容:“被灾厄杀死,起码死得痛快一点。”

看着他的表情,潘龙叹了口气。

“大家见面就是有缘,有兴趣跟我们一起去寻宝吗?”科林对他发出了邀请,“前面的城市叫维纶市,当年可是富人云集的地方,一定有不少值得我们带走的东西。”

“我想要找最近的城镇,或许能找到我的家人,以及过去。”

“那你只能跟我们合伙干。”科林笑了,“在这荒野上想要找到道路可不容易,你一个人走,就算身手再好也很容易迷路。一起干吧,找到财宝之后我们可以回到城镇里面,舒舒服服地过上好几年!”

他的话老实说其实没什么诱惑力,但潘龙挺好奇的。

所以大概半个小时之后,潘龙也背上了两个很大的袋子,跟着科林和他的两个儿子魏玛、约瑟一起,进入了维纶市。

而科林一家则给他取了一个叫“诺曼”的名字。

“我小时候就住在这里。”科林边走边说,神情之中满是怀念,“记得那时候……算了,回忆那些没意思。我们从西门进来,要朝着南边走,城里最有钱的几个人家,都住在南边。”

三个年轻人跟在他的后面,一边走,一边警惕周围。

“不用太担心,看到这些灰尘了吗?那就是灾厄死后留下的。变成灰尘,就算是完蛋了。你们需要当心的,是那些没有灰尘的地方……”

潘龙突然打断了他的话:“科林,你说的是那边的几个东西吗?”

大家停下脚步,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几个干尸从一间屋子里面爬出来,慢慢地朝着他们爬来。

“干!是跳尸!”科林皱了皱眉,“约瑟,拿好盾牌。魏玛,把长矛组装起来!这东西别看现在慢吞吞的,等攻击的时候,快得简直像是一阵风。”

他絮絮叨叨地说:“好在这东西很蠢,只会攻击离它最近的目标。所以等一下约瑟举着盾牌走在最前面,让它扑到盾牌上,然后魏玛用长矛刺它就好了。它的要害是脑袋,必须把脑袋和身体分开,或者干脆把脑袋打碎,才能彻底杀死它……”

“喂!诺曼,你在干什么?”

潘龙已经提着一把砍柴的斧子,径直朝着那几个干尸走去。

“不用担心。”他说,“这东西我之前遇到过,赤手空拳我都打赢了,更不要说现在。”

他走得很快,说话间就已经距离干尸们不远。还没等科林再说什么,一具干尸已经猛地跳起来,朝着潘龙扑了过来。

“天啊!”魏玛和约瑟的脸都白了,虽然有父亲的教导,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那干尸攻击的一瞬间,速度竟然会这么快!

但更快的是潘龙。

迎着冲过来的干尸,他挥出了自己的斧头。

一声脆响,就像是劈开了柴火一般,干尸的脑袋被他打了个粉碎,身体摔到一边,迅速风化变成尘土。

然后,接连几声,这几只让科林觉得有点麻烦的怪物,就变成了街角的一堆堆尘土。

潘龙回过头,露出了一个笑容。

“你们看,我刚才就说了,不用担心。”



第十五章、科林的本事

潘龙会使的兵器不少,斧子自然也在其中。

虽然他需要切换到“野蛮人”的职业模板,才能够将一把战斧耍出花来,但若是只要横劈竖砍,本也不需要那么麻烦。

北地男儿,谁不会劈柴?

他小时候学兵器,有一课就是劈柴。不拘刀剑枪斧,总之一招落下去,要沿着木柴的纹路笔直地用力,才算是练好了。

其实他这还不算什么,祖父潘寿能够用几十种长短轻重大小不同的兵器来完成这“劈柴”的功夫,那才真是百兵精通,端的是千锤百炼、人老成精。

消灭了那几个被称之为“跳尸”的怪物,一行人就钻进那间屋子,在里面搜寻了一番。

这是科林的经验,但凡有怪物盘踞的房屋,肯定没人进去搜索过。

果然就像他说的那样,这房子里面好东西不少。先是约瑟找到了一个首饰箱,里面有不少金银珠宝;然后魏玛在阁楼里面找到了一些尚未损坏的精美瓷器,想来可以值不少钱。

但最大的收获还是来自于科林,这位老江湖看起来很有“拾荒”的经验,径直劈开了卧室里面的床铺,找到了一个藏在床下地板暗格里面的保险箱。

看到那个保险箱,科林的眼珠子都红了,喘息也粗重了几分。

“里面肯定有好东西!”他说。

“但可能是诸如地契、债务凭证之类。”潘龙说,“这些东西在当初或许价值高昂,但现在一文不值。”

被他这一说,科林稍稍冷静了一些,犹豫了一会儿,依然还是下定了决心。

“我要把这保险箱打开!”他说,“不打开看看,我始终没办法安心!”

潘龙没有反对,也没有主动请缨。

虽然只要切换到“小强大盗”职业,他的确能够开锁。但这保险箱的锁一看就知道挺复杂的,就凭他那几根钢丝、挑勾之类的工具,未必能够打得开。

科林想要试试,他也想要接着这个机会,看看科林的本事。

科林叫来正在屋内到处搜索的两个儿子,让他们和潘龙守住卧室门窗各处,小心戒备。然后脱掉全身衣服,走到保险箱前,也不知道干了些什么,潘龙就感觉到他身上骤然腾起极为旺盛的生命气息,然后一声怒吼,整个人顷刻间都大了一圈。

潘龙大吃一惊,定睛看时,却见科林其实骨骼并未变化,只是全身上下的肌肉都暴涨了起来。

普通人的肌肉平时是平滑的,而一些专门锻炼过的人则肌肉隆起。科林现在的情况,就像是全身肌肉都专门锻炼过一样,每一块肌肉都隆起凸出,甚至连脸上的肌肉都不例外。

这让他看起来有些怪异恐怖,夜里见到了的话,只怕能吓坏小孩子。

变成怪异模样的科林抓住保险柜的把手,一声大吼,竟然靠着蛮力将保险柜的锁条直接拽断,掀开了这个坚固的铁柜。

做完这些,他长长地吐了口气,发出有些痛苦的低呼,隆起的肌肉重新平复下来,恢复到了正常的模样,但却浑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

潘龙看到他浑身陡然出了许多汗珠,简直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如果不是事先脱了衣服的话,只怕里外衣服已经全湿透了。

科林的两个儿子显然见过这种情况,急忙过来用床单给他擦汗,再用被褥给他裹住身体保暖。过了好一会儿,科林才算缓过气,疲惫地说:“看看箱子里面是什么。”

大儿子魏玛走过去,在保险箱里面略一翻找,就高兴地说:“太棒了,里面有金条和珠宝!”

“有多少?”科林问。

“手指粗的金条四十多根,镶嵌钻石的珠宝四件。”魏玛说,“这可值一大笔钱呢!”

科林笑了:“很好,有这笔钱,我们这一趟就没白来!”

他转头看向潘龙:“诺曼,这笔钱分给你三成。”

魏玛和约瑟都一愣,显得有些不服气。

潘龙却笑了:“我们的搜寻工作这才刚开始,接下来还会有更大的收获,我用不着现在就分钱,可以等下一次再说。”

“守住这间屋子的跳尸是你消灭的,你应该分这笔钱。”科林坚持。

潘龙看着他疲惫而固执的表情,叹了口气:“好吧,我不跟你争执。接下来我们准备怎么办?先回去,让你好好休息一下?”

他看得出来,科林现在非常的疲惫,至少要休息好几个小时,才能完全恢复。

科林自然也明白,他无奈地苦笑:“我是真的老了!别的觉醒者使用能力之后,休息一会儿就能恢复过来。可我却要休息很久……”

“关键时刻能发挥作用就足够了。”潘龙劝道,“平时多休息休息也好。”

一行人带着收获,回到了城外的营地。科林随即大吃了一通,一顿吃下去差不多有两斤炖肉,还有七八个巴掌大小的烤面饼。

这一顿饭,怕是比寻常几个壮汉吃得都多。

吃完了之后,科林就回到帐篷里面,很疲倦地睡着了。潘龙则找到魏玛,和他攀谈。

“你觉得我们在维纶市里面,还会有多少收获?”他用一个大家都很喜欢的话题开头。

魏玛果然也很喜欢这个话题,愉快地说:“我觉得至少还能再有两三次这样的收获,按照父亲的说法,其实我们才只是到了富人区的边缘,进入富人区内部的话,能找到的财富肯定更多!”

“这次的收获巨大,果然冒险是值得的。”潘龙说。

魏玛连连点头:“是啊!之前父亲要带着我们全家出门寻宝的时候,大家都说我们疯了,还有人诅咒说,我们会像很多离开了庇护所的人们一样,接连不断地遭到灾厄袭击,乃至于最后不是变成魔物,就是被魔物杀掉……事实证明,这些都是胡扯!”

潘龙想了想,低声问:“你觉得,会不会是庇护所……刻意夸大了危险?”

魏玛也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摸着下巴上的短须,思考了一会儿,不是很确定地说:“大家都这么说,父亲还亲身经历过,应该不是庇护所在刻意夸大。但……也许是灾厄也会移动,我们碰巧没遇到吧。”

潘龙点点头:“也许你说得对。”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这次的冒险成功了!”魏玛高兴地说,“等这趟回去,我们可以在庇护所里面买一间大房子,全家每个人都能有单独的房间,还可以买点田地,只要能种田,一家人就不愁吃了!”

看得出来,他对于“吃”和“住”这两个话题有很深的执着,恐怕这些年没少在这方面吃苦头。

潘龙也附和着他,两人聊得很愉快。最后魏玛不仅将之前对潘龙的小小敌意完全扔到了九霄云外,甚至还拍着胸口表示等回到了庇护所,有事都可以找他帮忙。

……真是个单纯的人。

第十六章、难进的富人区

科林呼呼大睡了大半个白天,等到快傍晚的时候醒来,又大吃大喝了一顿,然后回去继续睡觉。

第二天早上,他就完全恢复了精神,看起来和昨天没什么区别。

但潘龙却注意到,他头上的头发里面,多了几根白发。

一行人再次出发进入维纶市,因为有了上次的成功,这次大家的精神都很足,斗志旺盛。

每过一间房子,魏玛和约瑟都要进去搜寻一下。但遗憾的是,他们进屋一看,就发现每间屋子都已经被人给捷足先登过了。

那些屋子里面乱糟糟的,所有东西都被翻开,找不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很显然,在他们之前,早就有远不止一群拾荒者拜访过这座城市。

接连十几次徒劳无功之后,魏玛和约瑟显得有些沮丧,他们终于知道,昨天的好运只是偶然。

科林却满不在乎,还笑着安慰儿子们:“今天的情况才算是正常的,要是每个拾荒者都能像昨天那样收获丰富,那大家又怎么会觉得拾荒很危险呢?”

他们一路朝着富人区走,等到中午前后,就来到了一座石桥边上。

这座桥连接着真正富翁们居住的别墅区,桥面宽阔,容得下几辆马车并行。但此刻桥上却被完全堵死了。

一大群干尸聚拢在桥上,其中更有一个穿着锈迹斑斑盔甲的彪形大汉。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就像是雕像一般。他的身上插满了箭矢,看起来简直像是刺猬一样,但他却拄着一杆长戟,依旧稳稳地站着。

大家都停下了脚步。

科林看着那大汉,叹了口气。

“那是著名的高手,‘雷神索尔’——我也不记得他究竟叫什么,只知道大家都这么称呼他。”

“他怎么站在一群跳尸中间?”潘龙问。

“当初维纶市爆发‘灾厄’的时候,他是最先发病的人。”科林沉声说,“他发病之后,就守住了这座桥。很多人想要过桥,都被他给杀了。那些人的尸体,就变成了这些跳尸。”

潘龙皱起眉头:“难道说,整个富人区都没有能够对付他的高手?”

“那时候还没有‘觉醒者’,他本来就是维纶市最厉害的高手,被‘灾厄’影响之后,变得更加强大。就算是上百人也打不过他。”科林叹道,“你们看到他身上的箭矢了吧?当时他被射成了这样,可根本就没用,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

“富人区但凡朝着这边逃的人,没有哪怕一个能逃出来。最后得以幸存的,都是从运垃圾的小门离开的。”

潘龙远远看着那个高大的身影,不由得有些赞叹。

就凭一个人的力量,将整个富人区都拦住了,逼得那些富人们只能另走别路。这“雷神索尔”果然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那我们怎么办?”魏玛担心地问,“我们可打不过这么多的敌人!别说‘雷神索尔’,就算只是那些跳尸,我们也打不过啊!”

科林笑了:“我又没疯,为什么要找他的麻烦?但我们要进富人区,并不代表一定要从桥上过啊。”

他指了指桥下的河流:“从旁边不远的地方过去,有一个小码头,我们可以从附近的屋子里面拆木头,建造一个木筏,渡过这条河,到富人区里面——富人区的很多别墅都是有码头的,甚至还有自己的船。”

于是他们就在科林的带领下,远远避开了这座桥,走了一小段路,来到了一个小码头。

但那码头上,却也聚集着不少跳尸。

看到这些跳尸,魏玛和约瑟都有些担忧,科林的脸色也阴沉下来。

“为什么会有一群人死在码头上?”他低声地自言自语,“他们难道不会逃跑吗?”

“可能河里有什么东西,让他们没来得及逃跑。”潘龙说,“我相信‘灾厄’爆发的时候,一定有很多人想要从水路逃跑。他们聚集在码头上,或许已经有船来接应他们。但发生了意外……我也不知道这意外是从船上来的,还是从河水里面来的,总之他们完全没来得及逃跑,也没能作出有效的抵抗,一下子就被杀死了。”

这是很容易就能作出的分析结论,别说科林,就算魏玛和约瑟也一样能够理解。

但这结论背后所蕴含的危险,却让父子三人都皱起了眉头。

科林思考了很久,才无奈的谈了口气:“诺曼说得对,那危险有可能是直接从河水里面出来的。换句话说,也许……它还藏在河水里面。”

魏玛和约瑟看着滚滚流水,顿时露出了害怕的神情。

“我们别靠近这条河,绕个路吧。”科林说,“富人区那个小门的具体位置,我不知道。但大致估算一下,总是能估算出来的。虽然要花一点时间,但从小门进去,总比挑战‘雷神索尔’或者是河里的怪物要安全得多。”

“但是……长期离开庇护所,本身就很危险吧?”魏玛担心地说,“不如我们回去吧,这次的收获已经不错了。”

科林犹豫了一会儿,摇头:“这次的收获最多也就够我们全家用上五六年,这还建立在大家不生病、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五六年之后,我就没力气再战斗了。到时候你们怎么办?不如趁着我还能战斗,就这一次,攒下足够过几十年的财富来再说!”

“走吧,我们出城去,寻找那扇小门。”

一行人出了城,绕着高大的城墙,寻找那扇小门。

但这并不容易,二十年的时光让城墙上爬满了藤蔓,很多地方甚至都看不见墙面。而且墙边的杂草也长得很多、很高,还有一些稀疏的小树……想要在这样的地方寻找一扇不大的门,并不容易。

他们找了一个下午,也没能找到那扇小门。眼看着天色将晚,只能回去休息。

吃了晚饭,科林一家都去休息了,潘龙却用一包杂草塞进睡袋,冒充自己还在睡觉的样子,悄悄离开了营地。

他径直朝着白天看到的那座桥走去,目标不是别的,正是那个被称之为“雷神索尔”的高手。

对方可能是这个世界最厉害的那个层次的人物,他想要试试看,自己的实力跟对方相比,是高还是低?

要是连那个家伙都能打得过,那他在这个世界就可以不用太小心,横着走也没问题了吧……

第十七章、果然是高手

眼看着潘龙慢慢接近那座石桥,桥上屹立如山的“雷神索尔”纹丝不动,反倒是那些干尸们纷纷蠢动起来。

它们的感知范围,似乎比实力更强的“雷神索尔”要远得多。

潘龙稍稍有些惊讶,按照他所知道的常识,强者就算不是全方位的强,至少感知不该比弱者差——否则岂不是很容易被人给暗算了么?

但至少这个世界的情况,似乎并非如此。

眼看着至少五六十具干尸缓缓爬过来,他倒也并不畏惧,略一考虑,拿出了断仇刀,内力一震,自己震破手臂上的皮肉,一缕微带青黄之色的鲜血溢出,被他小心翼翼地涂抹在刀上。

顷刻间,断仇刀光芒大盛,刀身上那个“仇”字变得鲜红,却又有一股淡淡的青黄之色缭绕其上,让它不显半点狰狞,反而流露出一股奇妙的神圣感。

干尸们纷纷接近,过了片刻,它们突然接二连三地跳跃起来,犹如一道道离弦之箭,又像是月光下的一股黑色浊流,朝着潘龙冲了过来。

潘龙不屑地冷笑,断仇刀一挥,刀光流动,仿佛水银泻地一般,反过来朝着那股干尸们组成的黑色浊流冲去。

断裂破碎之声连成一片,十几秒钟之后,他收刀肃立,周围全都是成了碎片的干尸,一个个飞快地风化,变成灰烬。

那全身铠甲的“雷神索尔”依旧一动不动。

潘龙提着刀向桥上走去,脚尖才刚刚碰到桥面,心中警兆大盛。

一道黑影犹如瞬移一般到了面前,长戟带着爆炸般的声音横扫而来。

潘龙挥刀硬挡,鲜血开锋之后的断仇刀削铁如泥,但和那长戟相遇的时候,却非但没有能够将其砍断,反而感觉到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力量冲撞过来,逼得他只能后退。

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他接连退了五六步,每一步都踩碎了脚下的石板路面。

“好功夫!”他忍不住赞了一句。

这“雷神索尔”果然不愧是死了几十年之后,还有人记得他威风的人物。刚刚那一下,便是在九州世界,也是极为厉害了。

至少,潘龙这些年来,从没见过能把长兵器用得如此厉害的人物!

定丰镇里面也有善于使用枪戟的高手,但跟这人比起来,那些只能算是小学生。

至于潘龙自己……光凭枪法的话,他在这人的面前,也不比小学生好到哪里去。

这一戟用力之巧妙,简直匪夷所思。力量凝聚在戟身上,犹如给长戟裹了一层坚实的甲壳,连断仇刀都奈何它不得。

潘龙听说过这种技艺,它十分有名,但主要被人用在刀剑上,可以用凡铁来摧金断玉,名曰“斩铁”。

但他从没听说过,有人能用长戟来“斩铁”!

面对如此高手,他不仅没有惊惧,反而兴奋起来。

就是要跟这样的高手交锋,才能磨砺自己。虐菜虐得再多,对于实力增长也不会有多大帮助的。

“再来!”

潘龙一声大喝,挥刀朝着将他击退之后就站在桥边一动不动的“雷神索尔”冲了过去。

长戟挥舞间,带起道道黑气;刀光如同一匹白练,在其中纵横飞舞。

转眼间,两人已经交手了十几招。

潘龙只感觉对手的戟法变幻莫测,仿佛每一招都会变化轻重长短,往往他一刀迎上去,结果刀戟相遇的时候,轻飘飘根本没接到半点力量,然后等他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时候,长戟就重重地砸了过来,叫他必须咬紧牙关竭尽力量才能挡得住。

和这人交手,他凭借九转玄功天罡地煞淬体而来的非凡巨力,几乎完全没有能够施展得出来。

若非前段时间在老祖宗任长生指导下苦练了基本功,对发力的控制精确了不少,他可能早已被长戟破开刀势,一下戳个透心凉。

又打了十几招,他实在抵挡不住,只好暂且后退。

那“雷神索尔”倒也不追赶,就站在桥边上,一动不动。

不知道为什么,他虽然变成了怪物,却并没有很强烈的攻击性。只要你不踏上这座桥,他就当你不存在。

要是找一群人来,用火箭射击的话,也许可以把他给活活烧死。

但潘龙可不打算这么做,如此对手何其难得,正该抓紧机会,好好磨炼武艺。

要是他能够把刀法磨炼到跟这人的戟法一个层次,那实力必定会突飞猛进。在九州世界再遇到高手,也不用凭借刀枪不入之身猛砸猛打,玩野猪战术。

谁没有江湖高手的梦想?谁不想刀光如雪,轻描淡写一刀就将对手砍倒,自己身上甚至滴血不沾?

那才叫高手气度啊!

潘龙已经下定决心,就算要花上再多的时间,也要跟这化为怪物的高手打到底。

要么是他的武功终于胜过对手,要么是这怪物被他耗到油尽灯枯,再要么就是山海经残片灵气耗尽不得不离开……反正,他就在这里卯上了!

稍稍休息了一会儿,调匀气息,他又一次冲了上去。

月光下,两道身影挥舞兵器打成一团。

不知过了多久,眼看月色偏西,潘龙才转身离开。

科林一家也快要起床了,他暂时还没打算露馅。

现在不回去,万一被发现,他们没准会当自己也是“灾厄”——比方说是某个老游戏里面新手村的怪物“稻草人”来着。

他可爆不出乌木剑来!

回到营地,科林一家还在睡觉。他绕过守夜守得打瞌睡的两个女人,悄悄钻回了自己的睡袋。

次日,吃过早饭,科林又带队继续寻找富人区的小门。

这次他们运气不错,终于在午饭之前找到了那扇不起眼的门。

那扇门早就已经被无数藤蔓封死了,门口还长了棵树,枝叶颇为茂密。要不是潘龙感觉锐利,怕是科林他们就算近在咫尺,也看不出这里居然曾经是一道门。

砍倒那棵树,砍断藤蔓,他们沿着石板路走进了富人区。

才走了几步,打头阵的潘龙就停了下来。

左右两边的房屋里面,都有干尸爬行的声音传来。

“看来这里真的是宝地。”他忍不住说,“每一间屋子里面都有怪物!”

科林父子三人都紧张而且欢喜——怪物当然是很危险的,但是有怪物就意味着没有被人探索过,意味着当年那些富翁们没来得及带走的财富,还藏在屋子里面。

“富贵险中求,拼了!”科林瞪大了眼睛,恶狠狠地说,手上长刀往旁边一指,随便选了一间别墅,率先朝着里面走去。

第十八章、灾厄爆发

才刚进别墅,迎面就是两个干尸呼啸扑来。

科林挥刀挡住,大喊:“快来帮忙!”

二儿子约瑟急忙赶上来,双手举起巨大的盾牌,挡在他的面前。

约瑟显然专门训练过使用盾牌的技术,身体一矮,腰马合一,就像是变成了一根木桩,牢牢钉在地上,举起盾牌,死死挡住那两个干尸。

大儿子魏玛则举起长矛,远远地刺了出去,一下正中一只干尸。

可惜的是,他没有能够刺中这干尸唯一的要害——脑袋。

好在约瑟已经将两个干尸的注意力完全吸引,让哥哥可以随便攻击。接连几次之后,魏玛终于一下刺中了一个干尸的头颅,锋利的矛尖从它的面门刺了进去,将它已经枯朽的头骨刺穿,从后脑勺透了出来。

那干尸立刻就不动了,飞快地腐朽成灰。

少了一个敌人,约瑟防御得更加稳当,又过了片刻,魏玛再一矛将另一个干尸的脑袋也给刺穿,送它和前面一个作伴,两堆灰正好聚在一起。

解决了门厅处的两个干尸,一行人朝着别墅里面缓缓走去。

举着大盾的约瑟打头阵,身手最好的潘龙断后,科林居中策应,同时再三强调,一旦敌人较多,立刻就撤退,绝对不能恋战!

“跳尸不是什么强大的灾厄,可一旦聚集起来,也是很危险的。不知道多少高手就是被成群的跳尸给围住,最后失手被杀,成了它们当中的一员。”他严肃地说,“你们也不想变成这副模样跟它们作伴吧?那就更加小心一些!”

他谨慎的态度的确是帮上了忙,一行人在探索之中,又接连遇到了好几个跳尸。但每次都能比较轻松地应对,没有出任何问题。

在别墅主屋里面转了一圈,将这里的跳尸清理完毕之后,科林就封锁了主屋的后门,不让大家去后面的庭院和花园里面。

“花园里面可能有被灾厄影响而变异的植物,那些怪物天晓得会有什么古怪的能力。”他说,“反正财宝应该都在主屋里面,我们不用冒险。”

潘龙看得暗暗点头,觉得这人的确是个靠谱的队长。

虽然实力还不够强,但科林起码足够谨慎。

不止一个老江湖说过,在冒险之中,谨慎其实比实力更重要。

封好了门户,他们就来到了别墅的卧室——按照传统,有钱人一般都把保险箱、首饰箱之类的东西放在卧室里面。

果然,只稍稍找了一会儿,他们就找到了女主人的首饰箱。

首饰箱里面满是各种珠宝首饰,一格一格整整齐齐,看起来珠光宝气,令人目眩。

“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啊!”科林将一串项链拿出来,看着坠子上那颗鲜艳的宝石,不由得喃喃自语,“这可比金子值钱多了!”

然后,他们搬开床铺,果然在床下发现了一个保险箱。

但这次的保险箱有点大,看起来也比之前见到的那个坚固得多,科林皱着眉头看了好一会儿,仔细估算了许久,最后摇摇头,叹了口气。

“不行,这个我打不开。”他遗憾地说,“必须有专门的工具,才能够打开这箱子。”

“把它拆下来,整个搬走,怎么样?”潘龙问。

科林估算了一下,点点头。

“也只能这样了。”

一行人纷纷动手,用随身携带的斧头、凿子等各种工具,叮叮当当地忙碌起来。

但这保险箱实在装得有点坚固,忙到太阳偏西,他们也只拆掉了一半的钉子和螺丝。

眼看着天快黑了,科林不敢在这爆发过“灾厄”的城里过夜,带着大家急匆匆离开——当然,他们没有忘记带上那个首饰箱。

回到营地,把首饰箱打开,女人们每人分了一件。

曾有哲人说过:女人和巨龙类似,都对闪闪发光的东西没有抵抗力。这话似乎在这世界也是一样的。

面对那些闪闪发光的宝石首饰,女人们兴高采烈。她们互相展示着彼此佩戴首饰的样子,讨论该怎么佩戴才最好看,然后又互相交换,甚至于让一个人戴上所有的首饰,然后大家一起赞叹欢呼。

潘龙看着她们欢欣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难怪宝石那么值钱。”他说。

科林也笑了:“是啊,就算是这个时代,女人们对于宝石的向往,也是不会停止的。”

“我猜,就算有一天真的世界末日了,女人们也会临死都要戴着首饰吧。”魏玛笑着说。

大家都笑了。

正笑着,潘龙突然感觉心中发冷、背后发寒,一个恐怖的念头从他的心底升了起来。

他还没开口,就看到那些欢笑的女人里面,有一个人的笑容变得诡异而扭曲。

那人是约瑟刚结婚不久的妻子玛丽安,是这一群人里面最年轻的女人。她是个圆脸的、还带着一丝婴儿肥的女人,也算是五官端正,笑起来的时候颇为可爱。

但此刻,她的笑容却显得格外怪异,嘴巴几乎咧到了耳根,眼睛也歪曲成了不正常的模样,舌头还伸了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她的舌头飞快地变细变长,像是触手一样在空中飞舞。

“扔掉首饰!”潘龙大叫,“赶快!”

女人们还没回过神来,玛丽安的嘴巴已经继续咧开——用“咧开”这个说法也许不恰当,应该用“裂开”才对。

她的头颅以嘴巴为中心,猛地完全裂开,甚至于一直朝着身体裂开,整个人上半身裂开成两半,裂口里面看不到血肉,只能看到锋利的牙齿和胡乱舞动的触手。

潘龙动作飞快,将一个个女人身上的首饰全都硬拽下来——这时候也顾不得会不会让人受伤了。每拽下来一个首饰,他就把这鬼东西扔进火堆,然后把女人推开一边。

他的反应很快,但即便如此,当他想要从最后一个人——科林的妻子安妮身上拽下一条项链的时候,平常很慈祥的安妮夫人也已经露出了诡异而扭曲的笑容。

她猛地伸出双手,想要抱住潘龙。

潘龙哪里敢被抱住,急忙后退,以毫厘之差躲过了两条朝着自己缠绕过来的触手。

然后,就在大家眼前,安妮夫人变成了一堆黏成一团的触手。

“灾厄!”科林的声音里面除了痛苦之外,更多的是恐慌,“灾厄爆发了!”

第十九章、队友是菜逼该怎么办?

自从进入这个世界到现在,潘龙不知道多少次听说了所谓的“灾厄”,但却还是第一次真正亲眼目睹“灾厄”的爆发。

……那些干尸是不能算的,它们不过是被“灾厄”杀死的人的尸体所化罢了。按照九州世界的说法,如果说“灾厄”是妖魔,那些干尸充其量就是被妖魔控制的伥鬼。

潘龙唯一见过的可能是“灾厄”的东西,就是那位号称“雷神索尔”的高手。

那人的确本领高强,但却堂堂正正,没有一丝鬼祟之意。甚至于固守桥面寸步不离,显得有些呆板,乃至于有些呆萌的感觉。

潘龙此前还觉得,倘若“灾厄”都是这样的东西,那它们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的。

可现在他终于明白了“灾厄”究竟可怕在哪里!

两个端端正正的大活人,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就变成了两个怪物。原本欢快的气氛,顷刻间荡然无存,只剩下惊恐和痛苦。

“所有人都扔掉首饰!四面散开!”科林大喊,同时手一抓,将从不离身的长刀抽了出来,作出了战斗的准备。

他咬紧了牙关,眼中满是痛苦和愤怒,愤怒的对象既有“灾厄”,也有他自己。

“要是我能够小心一点的话……”从他的牙缝里面迸出半句话,但却没有说完。

一转眼,他的肌肉已经完全隆起,甚至于比上次“觉醒”的时候更加夸张,整个人都变得有些畸形。

不知道是不是热血贯注的缘故,一条条肌肉在火光下泛起凶恶的鲜红。看起来……他甚至都有点像是怪物了。

潘龙并没有拔刀,而是拿起一条燃烧的木柴当兵器,上下挥舞,将安妮夫人所变怪物挥出的触手一一打退。这怪物的触手虽然多,但力量并不强,速度也不快,他小心应对的话,一条木柴倒也足够了。

火光跳动,青灰色的触手犹如一条条鞭子,绕着他飞来飞去,却总是被燃烧的木柴击中,半点无法靠近他。

另一边,觉醒之后的科林出刀又快又猛烈,一刀挥出竟然带着仿佛雷鸣般的声音,直接砍中了玛丽安变成的怪物。

那怪物的身体并不坚固,被他一刀砍成了两半。余势未衰,甚至将地面也斩裂,切开了一条至少有半米长的裂口。

按说挨了这一刀,什么生物都死定了。就算是那些怪异的干尸,至少也会暂时停歇一下,才能再重新活动。可那怪物竟然丝毫不受影响,被砍断两截的身体里面各自射出几条触手,击中了科林。

它们犹如一根根锋利的钢针,刺入了科林的身体。

一旦刺进了科林的身体,这些触手便飞快地蠕动起来。一个个圆球从触手的末端朝着根部移动,随之而来的,是原本觉醒后壮硕得简直不像人的科林飞快地消瘦了下去。

它们在吸血!

科林发出狂怒的吼声,接连挥舞长刀,将那怪物砍成了好几段,又将刺中自己的触手一条条砍断。

但这都无济于事,刺中他身体的触手就像是放血针一样,每一条都在将他体内的鲜血不停地抽出来,火光下,他的身上鲜血不断喷出,简直就像是一条条小喷泉。

他惨叫着,抓住一条触手,将其拽了出来,结果那触手末端竟然已经长出了倒刺,只一拽,就是大块血肉跟着撕裂。

潘龙眉头大皱,他怎么也没料到,仅仅只是两三秒钟的时间,科林这个老江湖竟然就已经要败亡了。

看着科林那狼狈的样子,他简直想要骂人。

你特么之前不是一副很有信心的样子吗!

你特么不是什么“觉醒者”吗?

难道你不应该面对“灾厄”的时候英勇奋战,起码也要大战三百回合之后才寡不敌众吗?

特么你怎么让给妙杀了!

原来你就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啊!

这种菜逼队友,就算他再厉害也带不动啊!

恼火归恼火,潘龙可不能真的眼睁睁看着科林就这么被秒杀。他心里叹了口气,飞快地冲过去,左手捡起地上一把切肉用的短刀,刀光挥舞,将科林身上一处被触手刺中的地方切开,用刀尖把触手连同倒刺都挑出去,甩到一边。

他的刀法可比科林快多了,两下就是一处伤口。而他的右手还在不断挥舞燃烧的木柴,将一条条触手击退。

安妮夫人变成的那团触手速度不快,还在原地慢吞吞蠕动。玛丽安变成的怪物被切成几块之后,也变成了一团团触手,正在接连不断地刺过来。

好在一只怪物能够用来攻击的触手似乎是有限的,就算被切成几块,也并不会导致攻击次数增加,潘龙才能用一条木柴挡住这些攻击。

但他毕竟没有专门练过一心二用,大部分精神都用来抵挡那些触手,帮科林处理伤口的时候下刀就不是那么准,不止一次划错位置。

科林倒也硬气,咬紧了牙关,甚至于死死握住长刀,还在努力挥舞,将玛丽安变成的那一团团触手逼退。

几秒钟之后,他身上的触手都被潘龙切开挑走。潘龙这才松了口气,手上白光一闪,一个低级的神圣法术“治疗术”扔到了他的身上。

切换到“勇者”职业之后,潘龙倒是能打能奶——日式风格的勇者就是这样,什么招数都能学,至于是不是样样稀松……技术不够等级凑,所谓“推力够大砖头都能飞上天”,只要基本属性足够高,法术水平低一点也不算是什么问题。

他的治疗术就属于“力大砖飞”的类型,一个法术下去,科林身上那些犹如喷泉一般的伤口处,流血的速度立刻明显减慢。

再一个治疗术,伤口已经只是在慢慢淌血。

第三个治疗术,伤口虽然还在,但已经不流血了。

潘龙接连三个治疗术,将科林从鬼门关前拉了回来,但失去的大量鲜血可不是那么容易弥补的,更不要说刚才科林还发动了觉醒。

此刻他被强行从觉醒状态打出来,身体颤抖、脸色苍白,虚弱无力的双手已经握不住刀,颤抖的双腿几乎撑不住身体,甚至就连身上的皮肉都泛起了缺血的惨白,看起来就像是随时都要断气一样。

“你们照顾他!”潘龙朝着魏玛和约瑟喊了一声,将科林放在一边,脚一挑,把科林掉在地上的长刀勾起来,一手握刀,一手抓住那条还在燃烧的木柴,朝着两个怪物冲了过去。

不管究竟是怎么回事,始终要先把这两个怪物消灭掉才行!

第二十章、盐和火的妙用

没了科林这个累赘,潘龙终于可以将自己的本事充分施展出来。

一把长刀在他手上飞快地挥舞,就像是一团银光,看得人眼花缭乱。两个怪物尽管有许多触手,却根本突破不了他的刀光防线,反而被他抓住机会切了不知道多少刀,从完整切到零碎,最后切成了一个个不超过拳头大小的碎块。

可诡异的是,即便这样,它们竟然还没死,甚至于还在蠕动着,想要朝潘龙发起攻击。

“这都什么鬼东西啊!”潘龙忍不住抱怨,“有彻底消灭它们的办法吗?”

魏玛回答:“这些都是原生灾厄,它们是不死的。”

“靠!那有没有稍稍限制它们的办法?”

“我也不知道……”

潘龙气得想要骂人。

看你们信心十足来寻宝的样子,还以为你们至少会有点手段——原来你们什么都不会啊!

什么都不会,你们也敢出来送死?你们是哪个轻小说里面的弱智npc吗!

他的脸色实在太过凶恶,傻子都能从他脸上看出“我很生气”四个字来,魏玛和约瑟面面相觑,大感羞愧,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眼看陷入僵局,一个虚弱的声音响起。

“火、盐。”科林颤抖着,却努力发出声音,“它们,能,克制,灾厄。”

潘龙眼睛一亮,刀尖挑动,将一团团触手挑进了篝火里面。只听得烈焰焚烧皮肉的声音响成一片,隐约还有怪叫声从火堆里面传出来。

但那些触手实在是太多,随着被挑进火堆的触手越来越多,火势竟然渐渐变弱了。潘龙怀疑自己要是再挑一些进去,没准它们能够靠血肉之躯把火给压灭了。

好在约瑟反应了过来,找出一壶火油,又拿出一块块麻布,将油浇在布上,扔进火堆。

专门提炼过的火油遇火就燃,加上本身就易燃的棉布,顷刻间火势暴涨,熊熊烈焰几乎冲得比人还高。

潘龙点点头,赞了句“干得好”,继续将那些触手给挑进去。

这次,它们再也没有能够作怪,全都被扔进了火堆。

等所有的触手都进去之后,约瑟又找来盐,一咬牙,半罐子盐全都倒进了火堆里面。

盐遇到火,发出接连不断的噼啪声,原本旺盛的火势变得更加明亮,简直亮到有些刺眼。

而火堆里面则传出了女人的惨叫声,听声音,依稀是安妮夫人和玛丽安。惨叫声久久不断,但终于还是在烈焰里面慢慢低沉,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

约瑟泪流满面,跪在地上喊着母亲和妻子的名字,嚎啕大哭。周围也一片哭声,愁云惨淡。

潘龙叹了口气,走到科林的面前,问:“还撑得住吗?”

“我大概是不行了。”科林的脸色惨白,一条条皱纹在他的脸上浮现出来,一根根乌黑的头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白,就这么飞快地从一个健壮的中年人变成了一个枯槁虚弱的老人,“我本来年纪就大了,这次又流血过多,还被打断了觉醒……就算是年轻力壮的觉醒者,在我这种情况下也很难活得下来。不如说,我这次能够生还,就已经是运气了。”

潘龙摇摇头,没说什么。

“这次我们真的是太大意了!”科林叹道,“早就该想到的,那些宝石携带起来又不麻烦,就算是富翁,也不该把它们留在家里——富翁或许不在乎钱,但很多首饰都是传家宝,不可能丢下的。”

“为什么戴上首饰就会变成‘灾厄’?”潘龙问。

“我也不知道。”科林惨笑着说,“灾厄的爆发,总是毫无征兆,从来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

“那这些首饰……”

“也许吧,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把它们带去找那些研究灾厄的学者,或许他们能够研究出成果来。”

潘龙点头:“接下来你们准备怎么办?”

“等我死后,把我也火化了,骨灰就洒在这里。”科林喘了两口气,声音变得越发虚弱,“我和安妮从小认识,一辈子都没分开过,死也要死在一起。”

他的儿孙们聚集起来,一个个哭得不成样子。

“这次我们的收获已经不少了,我估计那些首饰的问题应该在宝石而非金银上。你们等一下把它们按照金银分开,用火烧一遍,金银拿去分了,宝石……”

“宝石交给我吧。”潘龙说,“我去找人研究研究。”

“那就拜托你了。”科林咳嗽两色,脸色渐渐灰败,又看向子孙们,“这次我们如果不贪心的话,昨天回去,大家都可以平安无事,能够满载而归……你们记住,贪婪是魔鬼,比灾厄更可怕!”

最后一句话,他瞪大了眼睛,竭尽全力,挣得脸上的青筋都爆了起来。

然后,他的身体猛地放松,吐出了最后一口气,就这样死去。

子孙们哭成一片,夜色之中满是惨淡悲戚。

哭完了,魏玛和约瑟按照科林的吩咐,架起木柴,将他的尸体烧成了灰。

那些木炭和骨灰,被混在之前那堆触手烧成的灰烬里面。他们在路边挖了个坑,将这堆也不知道究竟谁是谁的灰烬都埋了进去,然后在坑前面竖了一块石头作为碑。

忙完了这些,大半夜也就过去了。众人无心睡眠,纷纷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约瑟已经把那些首饰都烧过了,烧出来不少金银。他要将金银分给潘龙,却被潘龙拒绝了。

“第一天分我的那些金条,已经足够了。”潘龙说,“你们人多,多带些钱比较好。”

但他却收下了那些宝石。

宝石之中,诸如珍珠、钻石之类被火一烧就成了灰,但也有不少烧过之后还能剩下的。尤其是几颗银白色的宝石,烧过之后里面出现了许多细小的孔洞,看起来反而更加美观。

潘龙仔细打量着这几颗宝石,努力回忆。

之前……似乎安妮夫人和玛丽安所佩戴的收拾里面,都有镶嵌这种银白色宝石的?

他问:“这是什么宝石?”

众人都不认识,他们平时生活并不富裕,哪里分辨得出宝石的类型?

潘龙皱起了眉头,觉得此事显然大有蹊跷。

这些银白色宝石在被火烧之前,里面是没有那些孔洞的,看起来是完整的一块,甚至有些透明,光彩夺目。

而被烧掉的那些,究竟是什么?

这个世界……阿美利王国所爆发的“灾厄”,会不会跟这种宝石有关系?

“明天你们自己回去吧,我要留在这里。”他说,“我要再去富人区,再找几块这样的宝石,好好研究一番!”

第二十一章、科学实验?

天色渐渐明亮,太阳升起来了。

不管这一夜有多少悲伤和恐怖,太阳总会升起,日子总还是要过。

魏玛他们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这里。

这次的收获不少,足够他们过几年安稳日子了。

至于几年之后……在这个时代,朝不保夕才是常态,能够安安稳稳过几年,还有什么可不知足的?

他们告诉潘龙,很欢迎“诺曼”去他们家作客。约瑟还用炭条在布上画了一张地图,告诉他路上该怎么走。

尽管那地图很简陋,但起码路上的重要标识都注明了,相信对照着地图,应该不难找到他们所住的城镇。

“你们没考虑过离开阿美利王国吗?”潘龙问,“按照你们的说法,灾厄似乎只在这里爆发吧?”

“当然考虑过,可周围各国都封锁边境了。”约瑟叹道,“谁也不希望灾厄在自己家里爆发啊!”

潘龙目送他们渐渐远去,回头把那些宝石挖个了坑埋在地下,然后又进了富人区。

他在发现那批有问题的首饰的屋子里面翻找,发现了不止一处人和触手战斗的痕迹,但本该存在于这里的至少一个灾厄,却完全不见踪迹。

按说这批首饰被刻意留下,应该是屋子的主人意识到了它们有问题。最大的可能,当然就是女主人佩戴着它的时候,变成了灾厄。

那个灾厄应该还存在,但哪里去了呢?

他思考了一会儿,打开了通往花园的门。

花园里面的植物枝繁叶茂,主人的消失对它们毫无影响。相反,二十年没人修剪,让它们生长得越发茂盛,无数的枝条挨挨挤挤,几乎完全遮住了阳光。

潘龙并没有贸贸然走进去,而是先仔细观察了一番。

这个花园果然有问题!

按说只要是树木茂盛的地方,就该有鸟兽蛇虫之类出没。比方说城外就是如此。

但在这个花园里面,明明植物茂盛到令人惊叹的地步,可却看不到半点鸟兽的踪迹,甚至连一只蚂蚁都找不到。

“是有什么东西把它们都吓跑了呢?还是干脆就被那东西都给吃光了?”潘龙自言自语,思考了一会儿,转头离开了这间屋子。

他回到城外的旷野,没费什么力气,就抓住了一只野鼠。

那老鼠长得颇为肥大,一看就知道这些年没少吃田里的出产。

“你安安稳稳吃了好几年的庄稼,现在也该回馈一下社会了。”潘龙笑着对它说。

老鼠自然不可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但看他的笑容,谁都能感觉到那深沉的恶意。

这就像是某个养殖户家里的竹鼠,就算不懂人语,不明白“这只竹鼠看起来有点忧郁/不肯吃/太能吃/打架/不生孩子/感冒/中暑/没精神……”等一系列借口,至少拎着自己的那人脸上的笑容,它是必定看得懂的。

潘龙提着它回到别墅里面,径直来到后门口。

还没到花园,那老鼠已经发狂地挣扎起来,发出凄惨的叫声,就像是被猫咬住了一样。

潘龙大致可以理解它的心情,但……搞科学的人,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所以,尽管它很不愿意,还是只能请它为科研献身。

打开后门,潘龙手一挥,这只老鼠就被他扔进了花园,正落在一棵树下。

老鼠发出疯狂的叫声,拼命地朝着他这边跑过来,那奔跑的速度——如果老鼠也搞奥运会的话,没准它能打破鼠界的世界纪录。

但这并没有用,它才跑了不到两米,一条藤蔓就猛地从它身边的地下伸出来,直接缠住了它。

那条藤蔓通体灰红,颜色就像是稀薄的血液和灰尘掺杂,它一旦缠住老鼠,立刻长出无数的尖刺,刺进了老鼠的身体里面。

老鼠发出凄厉的尖叫,可只是一两秒钟就戛然而止。

藤蔓越缠越多,将老鼠完全包裹在里面,而且还在不断收紧,里面传来骨骼碎裂的声响。

但是,没有哪怕一滴血流出来。

过了片刻,藤蔓重新缩回地下,地上只剩下少许灰色的毛,证明这只老鼠曾经存在过。

“真是厉害!”潘龙忍不住感叹,“科林果然是个有经验的人,要是昨天我们贸贸然进了花园。我大概没事,但他们父子三个肯定是死了。”

“可惜啊!就算他再也经验,也想不到戴上个首饰,居然就会因此变成灾厄……”

感叹之后,他随便拆掉几件家具,弄了一些碎木和破布,做成了一个个火把。他用真气将一个火把点燃,然后扔进了花园。

火把准确地落在树下,积累多年的枯枝落叶很快就被火焰点燃。

在这样的环境里面,火势蔓延得很快,不一会儿,就烧着了旁边的树木。

然后,花园的地面仿佛沸腾一般,数不清的藤蔓生长了出来,疯狂地朝着火焰发动了攻击。

只一会儿,火焰就被全部扑灭。而那些藤蔓则停留在地上,宛如一条条毒蛇,显然是在戒备。

潘龙笑了:“看来还有点智力啊。”

他又点燃了一个火把,扔了过去。

火把才落地,就被旁边的几条藤蔓扑上去给熄灭了。

“你们果然对火焰很敏感,科林说得没错,火能够克制你们。”潘龙自言自语,“那么……盐呢?”

他跑到屋子的厨房里面,找到了盐罐子,罐子里面还有约莫两三斤盐。

回到后门口,他抓起一把盐,贯注内力,朝着几条藤蔓扔过去。

被贯注了内力的盐粒发出利器破空的响声,一转眼就打中了那几条藤蔓,甚至于将藤蔓打破,嵌入了其中。

藤蔓疯狂地扭动起来,就像是上了钩正在挣扎的鱼一样。但它扭动的速度很快就慢慢降低,连带着旁边的藤蔓也慢慢变得迟缓起来。

就在潘龙以为这一把盐能够建奇功的时候,远处的几条藤蔓伸过来,抓住了这几条藤蔓,猛地一拽,把它们给拽断了。

被拽断的藤蔓犹如死蛇一般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别的藤蔓则重新缩回了地下。

看得出来,它们对盐还真的是颇为忌惮。

潘龙又笑了:“想不到盐的效果这么好……那么,盐水呢?”

他取来一罐水,加入一些盐,充分搅拌融化,然后用勺子朝着花园里面泼过去。还刻意把接连几勺盐水都泼在同一棵树上。

大概泼到第六还是第七勺的时候,那树突然剧烈地震动起来,就像是颤抖一般,然后花园的地面完全崩裂,数不清的触手生长出来,比刚才点火的时候更加气势汹汹。

迎接它们的,是当头落下的大盆盐水。

第二十二章、火烧花园

潘龙这次刻意将泼洒的范围扩大,一下子至少有三五十条藤蔓被他的盐水给泼中了。

这些藤蔓剧烈地颤抖起来,就像是在承受很大痛苦一般。

然后,更多的盐水被泼了过去,更多的藤蔓被盐水泼中。

当潘龙将一大罐盐水几乎都泼完了的时候,花园的地下传出了凄厉的吼声。听声音,明显是一个年轻女人。

“要出来了吗?”潘龙把罐子里面最后的盐水也泼进花园,然后清空自己身边的杂物,拔出了刀。

片刻之后,一个无数藤蔓交织起来的,勉强能看出大概是个女人的藤团,缓缓从地下升了起来。

它显然没有视力,连近在咫尺的潘龙都看不到。但它却还有活动能力,用很慢的速度朝着旁边蠕动。

与此同时,整个花园里面的树木飞快地凋零,树叶一转眼就变得枯黄,落下满地。枝干也变得干枯破裂,就像是早已枯死多年一样。

与此相对的,是那藤团上长出了无数的枝叶,它们互相交织,不断组合,慢慢变得越来越像是个人。

过了大概一两分钟,藤团已经变成了一个青绿色的女人。她的容貌居然还长得不错,就是身材太过庞大,差不多有三层楼那么高。

要是她想要进入房屋的话,仅仅弯腰是不行的,大概必须趴下来才行。

当然,就算进了房子,她也没办法自由行动,一抬头就会顶破天花板。

潘龙当然不会让这明显是“灾厄”的东西就此离开,他直接挥刀,刀光一闪,一道劲风转眼就到了藤团女人的面前,正砍在应该算是右腿膝盖的位置。

潘龙的刀风威力并不逊色于寻常利刃,一刀砍中,那一片地方的藤蔓立刻被砍断了大半,那巨大的藤团女人顿时稳不住身体,轰然倒地,化作无数藤蔓,重新散开。

潘龙这才看到,在藤蔓的中间,有一团绿色的触手。那触手上没有眼耳五官,只有无数的尖刺。

“看来,这就是本体了。”

他自言自语,用内力摄过来一只火把,点燃之后直接扔向那团触手。

火把准确地落在触手上,令人听着难受的尖叫声再次响起。

无数的藤蔓疯狂地挥舞,在空中不断抽打,发出令人害怕的破空之声。奇怪的是,它们只是在胡乱挥舞,却没有回转过去灭火。

从这声音听来,它们的力量真的很足。要是敌人在它们的攻击范围里面,就算穿着铠甲,估计也顶不住。

但潘龙可没打算跟它们硬碰,他又朝着那边扔了一个火把。这次的火把里面,除了碎木和碎布之外,还塞了一些盐。

虽然空中都是藤蔓,但潘龙却偏偏就能够从这无数藤蔓之中找到空隙,手一扔,火把又一次正中那团触手。

触手里面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却依然毫无办法。

接着,潘龙将一个又一个火把扔过去,渐渐把那团触手包裹在了烈焰里面。

火势越来越大,尖叫声却越来越小。最后尖叫声终于完全停歇,只剩下那团触手在火焰里面微微颤抖,像是最后挣扎一般。

又烧了一会儿,所有的藤蔓突然落地,就像是死了一般。

那触手也一样,在火焰里面一动不动,看起来,应该是被烧死了。

“科林果然说得对,火和盐……可惜他没来得及用这个办法。”潘龙点点头,自言自语,“按照这个思路,也许在身上涂上一层盐,就不用害怕灾厄了。”

“这么看来,咸鱼果然是有独到优势的。生于忧患,咸鱼安乐,网上哲人诚不欺我。”

潘龙笑着自言自语,却没有朝花园里面走进去半步。

相反,他又做了好几个火把,点燃之后,扔向花园的各处,将许多的枝叶点燃。

很快,花园里面就熊熊燃烧起来。

维纶市的房子主体结构都是石质,潘龙倒也不担心一把火把这个城市烧成白地——事实上,平民区里面不止一间房子有着火的痕迹,其中甚至有火势蔓延开来,烧掉了好几座房子的情况,但火势终究还是没有完全蔓延,没有能够将平民区烧得很严重。

平民区尚且如此,富人区就更不用担心了。

就像这座花园,尽管里面已经烧成了一片火海,但火势却都局限在花园内部,一点也蔓延不出去。

宽阔的走廊、高耸的围墙,以及围墙外面的宽阔街道——有这三层隔离,再怎么烧,火势也别想蔓延。

随着火焰越烧越猛,突然间,花园的地面炸裂开来,一个硕大的身影从地下钻了出来。

那是一个前端看起来像是一个女人,但后半部分都是蚯蚓的怪异生物,它此前一直藏在地下,但随着火势旺盛,地面被烤得越来越热,而且火势正在沿着那些渐渐被烤干的藤蔓,朝着地下蔓延。

这让它没有选择,只能冲出来。

它显然也是害怕火焰的,刚一出来,就在火海里面发出了怪异的尖叫。

这尖叫声就像是猫爪子挠玻璃一样,让人听着很难受。

潘龙一动不动,犹如变成了雕像一般,站在那里注视着它。

那怪物疯狂地挣扎着,伸出无数的藤蔓,在周围胡乱攻击。

这些藤蔓抽打在地面上,泥土碎裂;抽打在枯树上,枝叶断裂;抽打在墙壁上,坚固的岩石也出现了条条裂纹。

偶尔,它们也抽到在潘龙的身上。

但潘龙的身体比岩石更加坚固,通体笼罩真气的情况下,它们甚至连潘龙的衣服都抽不破。

又过了一会儿,藤蔓的挥舞速度渐渐降低,然后越来越慢。

最后,它们终于不再挥舞,颓然落地。

那个巨大的怪物也不再挣扎,倒在了火海里面。

又过了很久,当天色渐渐走向傍晚的时候,火势才终于熄灭。

潘龙一直站在那里,从开头看到了最后。

当火势完全熄灭之后,他直接转身离开,从头到尾,没有踏进花园半步。

第二天早上,他又带来了一只有缘鼠,将这只预定要为科研献身的老鼠扔进了花园。

老鼠在火势早已完全熄灭的花园里面跑来跑去,很快就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没有半点害怕恐惧的意思。

潘龙这才满意地笑了。

“很好,虽然比较麻烦,但至少证明了一件事。”他笑着说,“无论是人形的还是触手形状的,这些家伙们的智力和感知能力,都不怎么样!”

第二十三章、火烧灾厄专题研究

话虽然这么说,但潘龙仔细回忆今天对付这“灾厄”的过程,却忍不住有些惊叹。

这东西……太会藏了!

藏身于地下就不说了,居然一个下面还藏着另外一个!

当然,也许是同一个,只是分成了两个部分。

如果不是他牢牢记住科林的教训,坚决不朝花园里面走进去一步,事情肯定不会这么轻松。

“唉!科林真的是经验丰富啊!”他忍不住赞了一句,“可惜,就算是再丰富的经验,也禁不住猝不及防……”

感叹之后,他手一挥,用内力鼓起一阵狂风。

狂风在花园里面激荡,将“灾厄”被焚烧之后的尘埃吹得纷纷扬扬,也吹起了满地的尘土。

接连几掌,花园里面总算清净了许多。潘龙在破碎的尘土之中寻觅,最后找到了一块银白色的宝石。

这宝石上面有无数细小的孔洞,和之前见到的一模一样。

“果然是这宝石的缘故!”

他点点头,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些关键的线索。

“灾厄”的爆发并非真的无迹可寻,这种宝石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诱因。

不过……这宝石应该不是唯一的诱因。

因为他觉得,至少“雷神索尔”生前就不会随身佩戴这样的宝石。

然后,他又走进了旁边的别墅。

这栋别墅里面空荡荡的,既没有人,也没有干尸。甚至于在别墅里面都没看到什么战斗的痕迹,也不显得特别凌乱。

他找到卧室,看到床铺被挪开,保险柜打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很显然,当“灾厄”爆发的时候,这栋别墅的人应该没遇难。他们甚至有足够的时间来收拾细软,走得颇为从容。

“这里没什么可找的,换一家。”

他自言自语着,换了另一栋别墅。

但那栋别墅里面也空荡荡的,别墅门口倒是有一些战斗的痕迹,可别墅里面一点战斗痕迹都没有。

接下来的一整天,潘龙走遍了整个富人区,最终确定,整个富人区里面,其实只有两栋别墅爆发了“灾厄”。

其中一栋是他去过的,灾厄应该是由那怪异的宝石引起,化为灾厄的女主人藏身于花园的地下。

还有一栋则在富人区的边缘上,战斗爆发得相当激烈,周围有四五十具干尸不说,其中大多数干尸都还穿着铠甲,显然生前都是战斗人员。

这些干尸并没有“雷神索尔”那样的身手,加起来也没能给潘龙造成很大的麻烦,可是那栋别墅却在当年他们围攻灾厄的战斗里面被彻底摧毁了,几乎成了一片废墟。

潘龙绕着这片废墟转了一圈,也没看出来“灾厄”究竟藏身在哪里。

他甚至怀疑,这里的那个“灾厄”已经完蛋了。

富人区的护卫们身手肯定不会差,几十个人围攻一个,就算那灾厄实力不凡,也不可能打得过。

而且,那灾厄应该诞生没多久,没来得及充分成长起来。实力估计也就跟那天晚上安妮夫人或者玛丽安变成的,是一个层次。

那样的怪物,有几十个熟练的战士,应该是能干掉的。

潘龙思考了一番,去找来了火油,浇到了废墟上,然后点了一把火。

整个废墟很快就熊熊燃烧起来。

虽然石头的墙壁不会燃烧,但房屋里面可以燃烧的东西还是很多的,浇上火油之后,烧得很旺盛。

大概烧了半个小时之后,一个黑色的身影猛地从火海里面冲了出来。

那是一条看起来有点像狗的东西,但身材十分高大,四脚着地的情况下,肩膀差不多就跟潘龙一样高。一张血盆大口,裂开得足以将整个人给吞进去。

更恐怖的是,当那张嘴巴张开的时候,可以看到里面排列着好几层尖利的牙齿,更有许多触手在蠕动。

被这东西咬上一口,怕是抢救都可以剩下来了吧……

潘龙倒不怕它咬自己,但很怕被它给喷一身吐沫。

所以,一看到它出现,他就二话不说,抡起断仇刀,轰的一声,全力斩了出去。

刀锋落地,刀风呼啸。

巨犬被竖着砍成了两半,一道巨大的裂纹更是沿着潘龙刀锋落地的地方延伸出去超过五米。后方的火海从中间分开,狂风甚至吹灭了距离他最近的一段火焰。

那巨犬怎么也没料到竟然刚出来就被人给一刀两断,两半边的身体落在地上,无数的触手从裂口处生长出来,蠕动着想要重新连在一起。

潘龙手一抓,火海里面几块熊熊燃烧的木头被他隔空摄来,扔进了巨犬被砍开的伤口之中。

烈焰灼烧血肉,伴随着滋滋声,难闻的臭味弥漫了开来。

巨犬身体猛烈颤抖了几下,然后突然裂开,两半身体直接萎缩成两团干燥的兽皮,从中跳出了四五团大小不等的触手。

要不是之前就见到过类似的场面,潘龙绝对会被吓一跳。

那几团触手出来之后,立刻朝着他发动了攻击。攻击手段和之前安妮夫人、玛丽安变成的怪物没什么区别,都是将触手飞快地伸长,就像是长矛突刺一样。

潘龙轻松躲过了这些触手的突刺,同时抓来一块又一块燃烧的木头,扔向那些触手。

这些触手的动作明显比之前安妮夫人和玛丽安变成的触手要灵活得多,木头扔过去,被它们在空中就挡了下来,一块都没能扔到身上。

接连几块木头都没能扔中,潘龙皱起了眉头。

“虽然内力消耗会比较大……但也只能这样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退到火海的旁边,双手在空中画了个圆。

狂风陡起,无数的火焰被风势牵引,呼啦啦朝着他冲了过来,却没有落到他的身上,而是被他用内力画出的这个圆吸引了进去,源源不断。

这些火焰脱离了可以燃烧的东西,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但禁不住数量庞大,被他源源不断地牵引过来,不断累积,渐渐在他面前积累了一个极大的火球。

“可惜我勇者职业的魔法属性是光……要是火的话,就没这么麻烦了!”

潘龙嘀咕着,将这个几乎比他半个人还大的火球朝着那几团触手送了出去。

面对呼啸而来的火球,触手怪们无计可施。它们的速度并不快,逃也逃不掉,只能挥舞触手,想要抵挡。

可火焰又不是固态的实体,哪里挡得住?

轰隆一声,被内力聚集起来的烈焰砸在了它们身上,焦臭味陡然腾起,更有凄厉的犬吠声随之响起。

潘龙心中大喜,源源不断地用内力牵引火焰,空中宛若出现了一道鲜红的火桥,一头连着身后的火海,一头连着前面的触手怪们。

过了十几分钟,犬吠声终于完全断绝,他才松了口气,停了下来。

火焰散去,地上哪里还有什么触手怪,只有一团团焦黑的灰烬。

潘龙仔细研究了一番那些灰烬,回忆了之前安妮夫人和玛丽安变成的触手怪被烧死之后的样子,又对照了花园里面那个灾厄被烧死之后的模样,觉得两者似乎有明显的差别。

两处由人变成的怪物,被烧掉之后的灰烬都偏向于苍白一些,尤其是非常的细碎,简直就是完全的粉末。

但这只由狗变成的怪物,被烧掉之后的灰烬却黑得跟煤炭一样,而且一块一块的,看起来还挺结实。

他试着用东西拨了一下,确定这些碎片至少比一般的木头更加坚硬。

“不同的东西变成灾厄之后,烧出来的灰烬也不一样?”

潘龙琢磨了一下,从火海里面弄出了几块木头,自己架了一个小火堆,然后将一块碎片放进火堆,继续燃烧。

等到木头差不多烧完,他看到那碎片依然如故,和被扔进去之前没什么分别。

“看来,不是煅烧时间长短,或者是火温高低的区别。”

他摇摇头,到旁边的别墅里面找来了一个罐子,把这些黑色的碎片弄了一些进去。

虽然不清楚这种碎片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可以考虑留一些样本。

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他再次找上了“雷神索尔”。

双方一场恶战,或者说,因为他不愿意靠着身体坚固去耍赖的缘故,被对方以精妙的武艺一顿暴打。

那“雷神索尔”的武功真的是出神入化,一条长戟变幻莫测,潘龙明明已经提起了十二分的注意力,却还是时不时被他寻到招数之中的破绽,一下击中。

如果不是他的身体足够坚固,长戟刺中了也不能真的伤到他,一场打下来,他怕是早就死了四五次。

但潘龙没有恼火,反而越发高兴。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武功,实在令人惊叹。

而有这样武功的高手来当他的陪练,则让他非常的高兴。

像这样的高手,就算在九州世界遇到,他顶多也就是跟对方交一次手,请教一些经验。绝无可能让对方什么事都不做,就是每天陪他的厮杀磨炼。

这番际遇,足以羡煞九州世界的无数高手!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潘龙除了跟这位连真实姓名都不知道的前辈高手交锋之外,就是在维纶市里面寻找“灾厄”的痕迹。

他陆陆续续找到了十几处爆发“灾厄”的地方,发现那些“灾厄”其实也很有一些不同。

最常见的“灾厄”就是类似安妮夫人和玛丽安变成的那种,都是由戴着那种怪异宝石的女人变成的。它们一般都躲在地下,有的跟植物融合,有的跟泥土融合,有的跟昆虫融合。其中最让他吓了一跳的,是一个跟泥土融合的“灾厄”,那家伙就是路边的一片泥土,看起来跟别的泥土没有任何区别,唯独上面寸草不生,被他看出了一些破绽。

好在这些“灾厄”虽然各式各样,但怕火怕盐,却都是一致的。

靠着这两个绝招,潘龙顺利地将它们一一消灭,都烧成了灰烬。

而所有的这些由戴着怪异宝石的女人变成的“灾厄”,烧出来之后的灰烬都是苍白的细腻的灰尘。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灾厄”是由人或者动物变成的。它们看起来就像是变大了的动物或者人,速度不算很快,但力量非常的大。潘龙和它们战斗的时候,不止一次把附近的房子打成了废墟。

这些“灾厄”被焚烧之后,留下的都是那种黑色的碎片,一块一块的,挺结实的,跟白色的灰尘迥然不同。

潘龙用两个罐子,将两种灰烬都收集了起来。最后得到了两大罐子的白色灰尘和黑色碎片。

他不知道这两种东西究竟有什么用处,但觉得至少应该带去给那些专门研究“灾厄”的人看看。

没准那些学者们就能从这些东西里面找到线索,研究出克制“灾厄”的办法。

把整个维纶市都找过一遍之后,潘龙和“雷神索尔”漫长的战斗也差不多到了尾声。

大概打到十一二天的时候,“雷神索尔”的动作就渐渐变慢,似乎就算是变成了怪物,也会感到疲倦的样子。

又到十五六天,它的速度已经变得很慢,原本神出鬼没的招数因为速度变慢的缘故而犹如老牛拉破车,破绽百出。

但这慢吞吞的动作,对潘龙却也很有意义。他可以通过研究这些动作,更加清楚地把握“雷神索尔”这位长戟高手的招数变化。

又打了两天,眼看着对方的动作慢得过头,潘龙经过思考,去野外抓了一只兔子扔给它,想要看看它能不能吃掉一只兔子,稍稍恢复一些。

结果,“雷神索尔”的长戟甚至已经追不上那只兔子逃跑的速度。

潘龙无奈,把兔子的腿脚绑起来,再扔了过去——他觉得那只兔子如果会说话,一定早就各种粗口脏话连绵不绝,从自己祖宗十八代问候到了子孙十八代。

这次,“雷神索尔”倒是一戟刺死了这只兔子,但杀死兔子之后,它完全没有要吸血或者要吃掉对方的意思,就把兔子的尸体放在旁边,不管了。

潘龙看得目瞪口呆,完全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老兄,你可是“灾厄”啊!是吃人的魔怪啊!整天守在桥上不出去捕食也就算了,食物送上门,你都不吃?

要是你真的不吃人,当初桥上那一大堆干尸究竟是哪里来的?

他又试探了两次,确定“雷神索尔”对血食没有半点兴趣——他只是把所有走上桥的东西都杀了,仅此而已。

第二十四章、前面……没有路了

眼看“雷神索尔”的动作越来越慢,完全失去了磨砺效果,潘龙有些遗憾。

这么好的陪练,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了吧?

就这样失去了的话,总觉得很可惜。

他思考了一番,然后找了支跟对方一样的长戟,试着学习对方的戟法。

物尽其用,难得遇到如此高手,不把他身上的财富都榨干了,岂不是暴殄天物!

“雷神索尔”的戟法的确是出神入化,尽管他的动作已经相当缓慢,但潘龙学习起来依然觉得十分困难,时不时扭了腰崴了脚,噗通一下自己摔个跟头的事情也发生了不止一次。

潘龙倒并不觉得丢人,学习武艺时候吃苦是理所当然的,摔跟头、受伤……这些事情就算自家亲爹教功夫的时候都经历过,何况现在。

好在仅仅两三天之后,这种情况就不再发生了。他的身体素质很强,资质又好,学习的速度自然很快。短短两三天,已经初步掌握了对方的戟法。

“雷神索尔”的戟法关键在于“旋转”,他总是在戟杆上留着一股随时可以旋转的力量,任何时候都可以让长戟按照他的需要旋转起来,这一转,就产生了无数的变化,令人眼花缭乱,顾此失彼。

潘龙领悟到这一点之后,三个职业面板里面就都出现了“索尔流长戟战法”这个技能。

【索尔流长戟战法:来自一位被尊称为“雷神索尔”的长戟高手的独特武艺,借助旋转的力量自由改变长戟的招数,变幻莫测,可谓技近乎道。】

掌握了索尔流长戟战法之后,潘龙再向对方学习的时候,顿时感觉一招一式之间都大有深意,简直是一座挖掘不尽的宝山!

但是,怎样的宝山都是会被挖掘殆尽的。

抵达这个世界差不多一个月之后,“雷神索尔”的动作已经缓慢得比坏掉的木偶还慢。一个动作,他需要至少十分钟才能完成,而手上的力量更是微弱到几乎拿不住长戟。

这实在是没办法再学习下去了!

潘龙很遗憾,却也没办法。琢磨了一下,决定给这位萍水相逢的老师挖个坟,将他埋在桥头。

这个世界也讲究入土为安,而他这么多年固执地守着这座桥,死当然也要死在桥旁边。

坟墓很快就挖好了,潘龙搜刮了几乎整个维纶市的盐,又拆了几张富人区的床,用上等木料打造了一个棺材。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他就动手把“老师”从桥上搬了下来。

现在“老师”的动作已经很慢很慢,完全拦不住他了。

伸手一抱,穿着铠甲的沉甸甸的身躯应手而起,被直接搬了起来。

他抱着“老师”下了桥,将已经几乎不会动的“老师”放在一边,打开里面铺了一层盐的棺材,将“老师”放了进去,又朝着“老师”的身上洒盐。

“我不想烧毁老师您的遗体,只能多撒盐了。权当……嗯,权当给您做木乃伊算了。”一边撒盐,他一边自言自语,“这待遇可真不错,在我们那边,要一国之君才能享受得到。像我这种凡人,死了之后一把火烧成灰,塞进小盒子,装进一个平米几万块的水泥箱子里面……您看您的坟地位置也好,面朝大河,视野开阔。我们那儿都是一个墓挨着一个墓的,一眼看去几千几万,到了夜里那是鬼挨着鬼,别提多拥挤了……”

正在絮絮叨叨,棺材里面突然传出了声音:“今年……是哪一年?”

潘龙吓得手上的盐罐子都掉进棺材里面了,急忙把它拿出来,然后惊讶地看着那具本该几乎不能动的干尸。

“您……您怎么又活了?”他问。

“雷神索尔”的眼珠动了一下,看向了他,眼睛里面出现了少许神采,就像是一个虽然病重,但至少还没失去神智,还能说话的老人。

“今年……是哪一年?”他重复了刚才的问题。

潘龙摇头:“我觉醒的时候伤了脑子,失忆得厉害,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了。要不是遇到一群寻宝人,甚至连这里是哪里都不知道,也没有问他们今年是哪一年。不过按照他们的说法,距离灾厄爆发,维纶市毁灭,应该过了差不多二十年。”

“维纶市……还有居民吗?”

潘龙摇头:“没了,死掉的不算,活着的都离开了。我遇到的那群寻宝人,领头的就是曾经的维纶市居民。”

“雷神索尔”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少许笑意。

“灾厄……被消灭了吗?”他继续问。

“没有,我们之前还遭遇了一次。这个城市里面有一种奇怪的宝石,佩戴之后,人就会变成灾厄。”潘龙回答,“我找遍了全城,总共发现了十五颗这样的宝石。其中八颗被先后烧毁,变成了满是孔洞的银色石头。”

“雷神索尔”的眼神锐利了一下,随即变成了无奈:“我……无能为力了。”

他叹了一声,问:“阿美利王国……怎么样?”

“很不好,王国现在差不多算是灭亡了。人口聚居在一个个由圣职者为核心的庇护所区域,王国的边境都被封锁,别的国家为了防止灾厄蔓延,不让任何东西过境。”

“也好。至少……别的国家……没事。”

“雷神索尔”深深地叹了口气,枯槁的脸上满是疲惫。

潘龙见他似乎快要油尽灯枯,急忙问:“能够告诉我,您究竟叫什么吗?”

“我叫索尔,索尔·古达。”

潘龙点点头,将这个名字记下,准备等会儿刻在墓碑上。

他又问:“那么,关于‘灾厄’,您知道些什么吗?”

索尔沉默了一下,回答:“我……曾经以为……灾厄……是……前进的路。”

“前进的路?那是什么意思?”

索尔没有回答潘龙的询问,他看着天空,眼睛渐渐失去神采。

“但……我错了。它……不是路。”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犹如呢喃一般:“我们……都错了。前面……没有路了。”

说着,他眼中的神采彻底消散,干枯的身体飞快地崩溃瓦解,只一会儿就变成了一堆黑色的灰烬。这些灰烬遇到铺在棺材底部的盐,发出轻微的响声,慢慢由黑变白。

伴随着那些响声,似乎还能听到他最后的呢喃,在空中回荡。

“前面……没有路了。”

第二十五章、维纶市的大陵墓

曾经以为“灾厄”是“前面的路”?前面没有路了?

潘龙思考了很久,对于这两个问题,多少有了一些猜测:

这位索尔·古达老师的一身武艺,简直是出神入化,就算在九州世界,他也不曾见过武艺如此之高的人物。或许就算那些真人宗师们,在彼此使用同等力量的情况下,也未必能够胜得过他。

以武艺来说,他可以算是走到了人间的极致——起码,是这个世界的极致。

但无论他的武艺有多高,他毕竟只是血肉之躯,身体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

所谓“人力有时而穷”,就像另外一个世界的格斗高手们,功夫再好,也打不过枪炮。

这个世界没看到火枪火炮,可潘龙曾经见过科林一家用类似火柴的东西来生火。

火柴都已经发明了,估计火枪火炮也不是不可能——火枪或许有点难度,但火炮肯定没问题。

索尔·古达以及一些像他这样已经走到人间极致的高手,目睹了火炮的威力之后,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他们发现自己长久以来为之自豪的力量,在时代的进步面前变得廉价而脆弱。

或许他们能够正面抵挡一发炮弹,可要是万炮齐发,他们挡得住吗?

肯定挡不住的!

与此同时,他们也觉得,既然火炮有这样的威力,那为什么人不能拥有这样的力量呢?

所以他们就努力追寻这种超出极致的力量,然后不知道是研究出了问题,还是有人在暗中作祟,总之“灾厄”诞生了。

起初,索尔等人还觉得或许“灾厄”能够帮助自己突破极限,达到过去从没能达到的新高度。但他们发现自己想错了,“灾厄”只是灾难,并不能帮助他们突破。

或者说,借助“灾厄”而突破的人,已经不再是曾经的那个人了。

对于这些苦练武艺走到人间极致的强者们来说,“不再是我”是他们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他们最终否定了这个方法,痛苦地承认,武者的道路走到他们这个程度就是极限,前面没路了。

潘龙的这些猜测当然不是凭空作出,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因为“灾厄”而变化的人里面,几乎人人都会变强。

尽管他们已经变得不像人,或者干脆就已经不是人,但至少他们真的变强了。

别的不说,索尔·古达的力量,肯定超过了他的生前。

当初在桥上第一次交手,他长戟一击就能把潘龙打飞,这份力量如果用在战场上,老式的座炮多半没这么大威力。

潘龙一刀劈出去,就算是那种老式大炮轰不动的山岩,都能直接劈开。索尔能把他击退,肯定已经胜过那些老式的大炮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他们还真的找到了前进的道路。

只可惜这条路显然问题很大,索尔自己就不承认它算是什么“道路”。

潘龙也不承认。

如果一个人需要变得不再是自己,甚至不再是人,才能够继续变强的话,那为什么不干脆借助科技力量算了?

当个指挥官,指挥一群炮兵,几十门大炮一起轰,怎么也比变成触手怪靠谱吧!

不过,索尔的情况又不大像是触手怪,倒有点像是“觉醒”的感觉。

莫非……“觉醒”这种力量,就是由他们这些人研究出来,并且到处推广的?

那从这个角度考虑,虽然他失败了,但他们这些人终究还是找到了前进的道路,终于还是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

尽管这一步的代价太大,尽管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一步或许也会渐渐失去意义,但至少此时此地,他们获得了成功。

不过……既然他们成功了,那为什么“灾厄”还会蔓延呢?

莫非是中间又出了什么问题?

潘龙觉得,自己有必要找一些上流社会的人打听打听,了解更多的情报。

对于当初科林施展的“觉醒”,他多少还是有点羡慕的。科林不过是个普通人,力量跟寻常壮汉没什么区别,但当他“觉醒”的时候,力量甚至大到可以跟九州世界的先天高手们扳腕子。

这提升幅度实在是太惊人了!怕是有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了吧!

潘龙也不指望自己能获得这个程度的提升,只要能够提升个三五倍,他就很满意了。

卡卡罗特当年大战贝吉塔的时候,也不过用了三倍界王拳,就能把贝吉塔打成悲剧塔。他能提升到五倍,那已经超过当年的卡卡罗特了,还有什么可不满足的?

要是他也把自己提升个几十倍,难道要跑去那美克星大战弗利萨不成?

还是算了吧,欺负小矮子,不是英雄好汉。

而且科林那种提升的副作用也真的是太过可怕,仅仅几秒钟,人几乎就虚脱了,甚至还在消耗寿命。潘龙不觉得自己的寿命多到可以随便烧,就算真的学会了“三十倍界王拳”,他也绝对不会用的!

这世界可没有龙珠,死了是没办法复活的!

他一边思考,一边感叹,一边向棺材里面撒盐。到最后索尔·古达的灰烬连同着铠甲,全都被盐给埋了起来。

为了防止这些盐被地下水溶解,潘龙又在坟墓里面做了几层设计。他挖来胶泥,和岩石交替,砌了一个防水层,然后用干燥的木炭垫上厚厚一层,再弄一层防水层,再将棺材摆放在木炭堆里面,最后上面同样两层放水加一层木炭。

整个工程用掉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当那块“索尔·古达老师之墓”的墓碑竖起来的时候,这座坟墓已经成为了维纶市最高大的建筑物。

要不是潘龙力大无穷,宛若人形起重机,怕是要忙上几年,才能把这座墓给建造起来。

作为代价,这座城市里面富人区砌墙的石头被他拆掉了许多,至于各种木柴……为了烧木炭,几乎都烧光了。

花费整个城市的资源来建造一座坟墓,索尔老师也真是个有牌面的人,死了之后都这么有面子!

竖起墓碑,最后检查一番,潘龙点点头,在老师墓前烧了一堆布匹权当纸钱,然后提起长戟,转身离开。

他决定,在这个世界的接下来的旅程里面都使用长戟,一方面可以磨炼武艺,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老师的身份——相比“不知名的觉醒者诺曼”,自然是“索尔·古达的弟子诺曼”这个身份,比较能够说服别人。

第二十六章、史上第一款全潜入游戏

离开了维纶市,潘龙对照约瑟画的那张粗陋的地图,走了三天,抵达了那一家人居住的城市——庇护所“圣盐”。

当看到那座在阳光下散发着奇妙青绿色的城墙,以及倒映城墙的颜色闪烁青绿色涟漪的护城河时,他隐约猜到了这个世界的来历。

而进入城镇之后,看着周围到处的青绿色,他越发确定了自己的猜想。

“原来……是这个世界!”

他忍不住感叹:“怪不得之前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当年玩这游戏的时候,我压根就没离开过新手村周边啊!”

这个游戏的名字,叫做“灵魂·灾厄国度”。讲述的是在一个被封闭起来的国家里面,冒险者们对抗各种灾难,拯救国家的故事。

而此刻他所处的这座青绿色的城镇,正是那个游戏的新手区。

这个游戏严格来说并不好玩,但在游戏史上有着浓墨重彩的地位——因为,它是史上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全潜入”游戏。

所谓“全潜入”,就是指玩家在玩游戏的时候,所有的意识都进入游戏世界,对外界完全失去感知能力。

这种做法会让玩家得到前所未有的充满真实感的游戏体验,并且可以避免传统vr游戏的一些安全隐患。

但全潜入游戏的成本很高,玩家需要使用专门的游戏舱,才能够确保自己安全游戏。像是某些科幻作品里面,穿一身游戏服,甚至于只戴上一套简易头盔就能展开全潜入玩法的情况……至少直到他穿越的时候为止,还只是一个幻想。

人类从发明第一款电子游戏,到推出vr游戏,用了四十多年;而从第一款vr游戏到全潜入游戏,用了近百年的时间!

潘龙前世主要玩的是vr游戏,因为vr游戏的成本相对较低,技术也比较成熟,可以给玩家带来足够真实的游戏体验。

当全潜入游戏正式推出的时候,他的年纪已经很大,尽管买得起游戏舱,可却已经没有足够的精力去玩游戏了。

所以他最终也没购买游戏舱,而只在游戏体验中心体验了一下这款“世界上第一款全潜入游戏”。

这游戏的确不错,真实感极高。但这个游戏里面,玩家不能调整自己的个人形象——因为个人形象是基于潜意识的,贸然调整可能会对人的精神产生不好的影响。

作为探路先锋,“灵魂·灾厄国度”这款游戏不仅经过了海量的测试,也增加了很多很多的限制。比方说游戏时间,比方说游戏舱的最高输入电压,比方说游戏内的多个细节设定……总而言之,对于这款游戏来说,除了“新奇”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安全”。

甚至可以说,安全比新奇更加重要!

虽然人类发明全潜入游戏的时间有点迟,但科幻小说对它的构思却很早。关于全潜入玩法可能造成的危险,有许多靠谱的和不靠谱的猜想。其中固然有专业人员作出的准确预测,更多的却是外行人的恶意揣测。

在这种情况下,推出这款游戏的米忽悠公司怎么敢不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当时网上甚至有传言,说有国家特别行动部门的人员驻扎在米忽悠公司开发总部,所有参与开发的人员吃睡都要在他们的管理之下。一旦出了问题,你想跑都没地方跑!

但老实说,潘龙觉得那游戏……也就这样了。

可能是受到的限制太多的缘故,那游戏的内容有些……也不能说单调吧,但自由过头了。

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根本没有什么“游戏面板”,玩家可以在游戏里面做他想要做的并且没有被系统限制的任何事情。

没有等级、没有属性、没有技能、没有装备、没有地图、没有设置……唯一会让人感觉到“我在玩游戏”的,是那个始终浮在自己视野里面的虚拟的“退出游戏”按钮。

据说,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契合人的潜意识,最大程度地避免造成精神上的危险。

潘龙觉得,做游戏的被限制成这样,也算是惨到家了。

这已经不是带着脚镣跳舞,而是穿着全套拘束服跳舞了啊!

当初这游戏的第一批玩家们,进了游戏之后十分的茫然,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

任务系统?没有。

装备?只要你能弄到,想怎么穿,想用什么,都可以。

地图?天大地大,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呗。

打怪升级?连等级都没有,你升个毛线!

直到潘龙玩游戏的时候,经过多次补丁,这游戏的新人引导系统才算是友好了一些,设置了一批引导npc,指引玩家熟悉在这游戏里面的各种操作。

用玩家们的说法就是“首先,我们确定‘1’这个数;然后,我们确定‘112’这条基本公理。好了,你已经熟悉这个游戏了,那么让我们正式开始吧——于是给出一道微积分题目来”。

这是何等的丧心病狂!

反正潘龙自己,花了大概十分钟,在引导npc的指点下熟悉了游戏操作之后,提着一根木棍出门打怪。结果什么怪都没打到,就在过吊桥的时候一不小心摔进了护城河,被淹死了……

没办法,年纪大了腿脚不灵活,旁边一个小伙子飞奔得跟发狂的骡子似得,在他身上撞了一下,然后他根本没能站得稳,跌跌撞撞就摔下去了。

潘龙自己倒不觉得憋屈,反正在游戏里面死了又不疼不痒,就是掉下水,然后系统弹出一个提示【你年老体迈,无力游泳,淹死在护城河里】——接下来他就在复活点了,连手上那条木棍都因为紧紧抓着的缘故而没丢失。

只是那小伙子有点衰,莫名其妙就背上了一次谋杀……

潘龙第二次出城的时候,正看到他被卫兵绑起来塞进了吊笼,在里面大喊:“大人!我冤枉啊!”。

那喊声,当真是恳恳切切委委屈屈凄凄惨惨,围观的玩家们都在哈哈大笑。

潘龙自己当然也是其中之一,他笑得还特别大声。

谁说人老了就要慈祥?就算要慈祥,也没必要在游戏里面慈祥。

作为玩家的他,到死都是促狭鬼!

只是体验游戏的时间毕竟有限,潘龙的年纪也真的不适合玩这游戏——他后来出城打怪的时候,连最低等的怪都比他的两条老腿跑得快,根本追不上。

所以他的全潜入游戏生涯,也就这么半个小时而已。

“真是想不到,仅仅半个小时的游戏,竟然也会在我心中留下那个深刻的印象……”

看着周围的景色,潘龙忍不住笑得很开心。

这一刻,前世今生仿佛联系在一起,让他感觉无比亲切。

第二十七章、都是钱惹的麻烦

圣盐城并不怎么大,但再小也是阿美利王国所剩无几的庇护所之一,居住着大量的人口。想要在这么多人里面找到克莱普家族的魏玛、约瑟等人,并不容易。

如果潘龙有官方身份的话,他倒是可以去找这个庇护所的管理者,查一下户籍资料。但这个时代早就没有什么“官方”,各个庇护所自行其是,互相之间只有基本的尊重,已经没有什么合作关系了。

就算是别的庇护所管理人员来到圣盐城,他们也没办法查到这座城市的户籍资料。

潘龙甚至怀疑,也许圣盐城自己都没有详细准确的户籍资料。

灾厄依然在阿美利王国的土地上蔓延,人口的流动和死亡都很频繁。在这种情况下,整理详细准确的户籍资料,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思考着这些问题,找到了一个饭店。

人类对酒和美食的渴望,是什么时代都不会断绝的。就算庇护所里面物资匮乏,就算人们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但饭店的生意却依然红火。

或许,正是生活太过艰难,才让人们越发需要一些代价不那么高的享受,好安慰自己痛苦的心灵吧?

潘龙进门之后,看到的是一片乌烟瘴气。明明还是大白天,但饭店里面却坐了一大半的人,几乎人人面前都有酒,不少人喝得昏昏沉沉的,正在絮絮叨叨。有吹嘘的、有诉苦的、有缅怀的、有咒骂的,很多桌上聊得热火朝天的两个人,其实谈的事情根本风马牛不相及,潘龙甚至怀疑他们彼此都不认识。

大概对他们来说,需要的只是倾诉,以及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仅此而已。

他来到柜台前,在桌上放了一枚来自维纶市的金币。

“想要点什么?”酒保问。

“看着办吧,一枚金币能搞定就好。”潘龙说。

酒保点点头,写了一份单子,叫来服务员,让她拿去后厨。

这柜台很长,前面一排高脚圆凳。潘龙随便拖过来一个坐上,又在桌子上放了一枚银币,问:“我是今天才刚刚到这个庇护所的,这里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吗?”

酒保摇头:“所有的庇护所都一样,没有特别值得注意的事情。只是平时遇到绿衣服的巡城兵,要记得退让三分就好。”

“这种事情谁都知道吧。”

“除了这个,我真不知道有什么可说的。”酒保叹道,“现在这个世道,哪里有什么可说的呢?我看你提着长戟,也是个能打的人。那你只要小心巡城兵,自己别惹事,就太平无事了。我真不知道该跟你说什么。”

潘龙想了想,问:“那这里有没有什么赚钱的门道?”

“最赚钱的路子永远都是去寻宝,但寻宝很危险——最近几个月出去寻宝的队伍,只有两支能够回来。克莱普一家还损失惨重,连家族的主心骨,唯一的觉醒者科林都死了……其实要我说,还是种田最稳当。虽然发不了财,可起码能吃饱肚子。”

他又叹了口气:“在这个时代,能吃饱肚子,就是很大的福气了!”

潘龙点点头,问:“给我介绍介绍那两支队伍吧。”

说着,他将那枚银币推了过去。

酒保拿起银币塞进兜里,说:“一支队伍是三位比较老资格的觉醒者组成的,他们分别是莱斯、贝尔和埃德。这三位都是闯荡荒野多年的专家,每个人都单独带队过不少次。自从他们组队之后,每次出去虽然收获大小不一定,但队伍里面却几乎没死过人。是我们圣盐城最著名的的寻宝队伍。”

潘龙饶有兴趣地问:“那他们还招募人手吗?我对自己的本事还是有些信心的。”

“当然早就不招募了,如果他们想要招募人手的话,估计排队会一直排到城门口吧。”

酒保笑了笑,继续说道:“克莱普一家则是比较常见的那种‘撞大运’的寻宝者。老科林前不久觉醒之后,就念叨着‘年纪大了,要抓紧时间攒下一笔钱来’什么的。后来他借了高利贷,准备了马车和物资,带着全家人出去寻宝。结果收获倒是不少,可他死了,他老婆和一个儿媳妇也死了……”

“他们队伍总共多少人?”潘龙明知故问。

“十四个人,除了克莱普一家之外,还有他们雇的几个小短工。”酒保回答,“其实就是花钱买命,让那些半大小子在必要的时候当炮灰。结果那些小子们一个没死,反而克莱普一家死了三个。”

他摇摇头,又说:“但克莱普一家真的赚到钱了,按照那几个小子的说法,一条一条的金条,一块一块的金子银子,至少有一大袋。”

他露出向往之色,感叹:“如果我能有这么一笔钱,自己开个酒馆,足够过一辈子了吧……”

“那……他们家在哪里?”潘龙问,“也许他们需要一个不错的战士,无论是下次寻宝,还是当保镖。”

酒保给他介绍了一下,潘龙记住地址,吃饱喝足,径直前去。

克莱普一家住在圣盐城的中城区——就是那种身份不太高,但已经有稳定的收入,可以过着安定生活的人群居住的地方。潘龙来到他们家所在的街区时,看到了不少鬼鬼祟祟的人。这些人眼中闪烁着贪婪而恶毒的光芒,看起来就像是鬣狗秃鹫之类,让人恶心。

他没理睬这些人,径直走到门口,动手敲门。

“魏玛、约瑟,我是诺曼。”他大声说,“不请我喝杯酒吗?”

门很快就开了,约瑟高兴地出来迎接他。

潘龙注意到,约瑟的脸上有黑眼圈,看起来这段时间休息得不太好。

进了屋,克莱普一家都在。大家的精神都不大好,不止一个显得病怏怏的,而且几乎每个人都有黑眼圈,显然夜里睡得不好。

“你们怎么回事?为什么看起来比我这个在荒野里面跋涉了好些天的人都更疲劳?”潘龙问。

“别提了!”魏玛叹了口气,“都是钱害的!”

“钱还能害人?”

“我们家赚了那笔钱,然后就被各路人马盯上了。”魏玛苦笑着说,“谁都想要从我们身上咬一口,把钱给抢过来。”

约瑟愤愤地说:“要不是老爹不在了,就凭那些货色,送他们一个蛋,也不敢打我们的主意!”

潘龙笑了:“那我来得正是时候!闲着也是闲着,咱们去大扫除一下,把那些找麻烦的家伙都收拾掉吧。”

第二十八章、面子?呵呵。

一声脆响,长戟犹如切菜一般将短刀切成两段,然后突然停下,锋利的刃口正抵在咽喉前面。

“你们是谁的手下?”潘龙问。

被长戟抵住喉咙的瘦高男子面如土色,双腿颤抖,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来自咽喉处那冰冷锋利的触感,已经击溃了他所有的勇气。

“我们是费列老大的手下。”另外一个刚才被魏玛一脚踢倒的青年大叫,“放过我们吧!我们只是好奇而已!”

“好奇?”约瑟冷笑,“好奇到六七个人轮班,不分白天黑夜盯着我家?”

那青年讷讷地说:“以前没见过你们这种发横财的嘛……”

魏玛也冷笑:“这种鬼话,你自己信吗?”

青年苦着脸说:“您就给个话吧,要怎么才能放过我们?”

约瑟捏了捏拳头,骨节发出嘎嘣嘎嘣的响声。

青年面如土色,却没有逃跑,而是蹲在地上,双手抱头:“随便打,别拿刀子就行……”

看到这一幕,潘龙忍不住笑了:“小伙子有前途啊,挺机灵的嘛。你叫什么名字?”

“弥尔顿。我叫弥尔顿,大人。”

“弥尔顿·费列,老费列的二儿子。”附近一个中年人说,“虽然远没有他哥哥能打,但脑子比他哥哥好用多了。”

潘龙看向那中年人,见对方穿着一身绿色的皮甲,不由得眉头一挑。

在圣盐镇,绿色是有特殊意义的。因为官方的巡城兵制式防具就是这个颜色,久而久之,绿色就成了默认的“官方颜色”。除了极个别的刺头之外,普通人都不会穿绿色的防具。

魏玛和约瑟当然也认得出这人的装束,纷纷皱眉。

“你一直就在这里吗?”魏玛问,“那你为什么只是看着呢?他们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中年人叹了口气:“他们还什么都没做呢。”

“窥视、威胁、刺探隐私……这些难道不违反法律吗?”

“小伙子,你太高看我们了。”中年人无奈地说,“如果圣盐镇有能力对这种行为都展开制裁的话,那这座城镇早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

他说得如此坦率,直接承认了自己的无能,反而让魏玛无言以对。

于是约瑟说:“既然之前你没有出面,那现在为什么要出面呢?难道说相比我们这些守法公民,反倒是费列之流更受到圣盐镇官方的保护吗?”

中年人苦笑:“我只是不希望事情闹大。”

“死几个人,算得了什么大事?”潘龙冷冷地说,“你这话,我不信。”

“弥尔顿的哥哥唐纳·费列是整个圣盐镇最厉害的高手之一。”

“死人什么都不是。”

“他对圣盐镇很重要,我们需要他的力量。”

“我不需要。”潘龙毫不客气地说,“给你两个选择,要么闭上嘴离开,我可以当你从来没出现过。要么带一群巡城兵来,让我多杀几个。”

他的脸色比语气更冷,话语之中满是不屑和杀意:“你以为搬出圣盐镇来,就能说服我?既然你们之前没出面,那你们就没面子。现在你们可以选择为自己保留一些面子,也可以选择把它全丢光了,但无论如何,今天费列一伙都必须要死。”

“他们还什么都没做呢!”中年人有些着急,声音也高了几分,再次强调。

“那又怎么样?”潘龙冷笑,“为了我朋友家庭的安全,我需要用一批人的血来威慑其他人。”

中年人犹豫了一下,说:“你可以找别人。”

“我本来是随便选的,但按照你的说法,那费列一伙就最合适不过了。”潘龙说,“比他更合适的,就只剩下你们了。你想要代替他吗?”

中年人的脸色白了,他闭上了嘴巴,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开。

潘龙转头看向弥尔顿·费列:“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们可以给克莱普一家很大的好处。”弥尔顿立刻说道,“比杀死我们更大的好处!”

“杀掉你们,可以给他们家带来安全。天底下还有比安全更大的好处吗?”潘龙问。

“不杀我们,也一样可以给他们带来安全。”弥尔顿强调,“当然,可能不是那么的安全。但加上别的好处,我觉得收益会更大一些。”

潘龙看向魏玛和约瑟:“你们自己决定吧,我先去休息一会儿。”

说完,他收起长戟,回到了屋子里面,躺在一张长椅上,给自己盖上毛毯,俨然是要睡一觉。

他还真的就这么睡着了,一觉睡了两三个小时,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

克莱普家的小儿子吉恩坐在他的旁边,看到他醒来,立刻朝着远处喊:“诺曼叔叔醒了!”

“好的!热汤和面包马上就到。”

“呃……魏玛和约瑟呢?”潘龙左右看了看,没看到这家里作为顶梁柱的两个男人,忍不住问。

“他们去找费列一伙谈生意了。”克莱普家还没结婚的三女儿莉莉端着一个盘子走过来,盘子里面是正在冒着热气的汤和面包,“烤肉还要等一下才好,先吃点东西暖暖身体吧。”

潘龙坐到餐桌前,一边吃饭,一边询问详细情况,很快就明白了究竟。

长久以来,费列一伙都在经营白银生意——在这个时代,白银是重要的消耗品,因为圣职者祈祷的过程中,需要持续消耗它。

他们的白银主要来自于寻宝,这个渠道并不稳定,而且风险很大。一直以来,费列家族都想要找到能够稳定出产白银的渠道,最终他们在不久之前,发现了一个银矿。

那银矿的具体情况,费列家族还没有探查清楚——正确地说,他们始终在寻找可靠的合作伙伴,一起去探查银矿。

潘龙的出现,让弥尔顿·费列看到了希望。

这位“诺曼”武艺高强,而且很讲义气。如果能够拉拢他入伙,那么就算将银矿的收益分一部分出去,也是值得的。

毕竟,能够拿到手的利益,才是真正的利益。就算要分出去一部分,只要能拿到剩下的部分,对费列家族来说就依然是有利的。

魏玛和约瑟已经去找费列家族详谈了,他们的意思是:诺曼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也不可能要求他冒险,所以要把事情先说清楚,有一定的把握,才能去尝试。

野外是很危险的,野外的矿山则更加危险。他们既没有权力为诺曼下决定,也不愿意诺曼遇到危险。

第二十九章、费列家族的生意

“这是一个充满危险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高大魁梧,头发带着暗红血色的唐纳·费列看着远处那个山谷,沉声说,“像我这样的人,在这个时代之前,只能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呼来喝去,运气好的可以攒下钱财买些土地养老,运气不好就只能某天死在阴沟里面。但这个时代,却给了我们不同的选择。”

潘龙没回答他的话。

这个武艺高强的大个子,很出人意料的,有一些诗人的气质。他经常莫名其妙地感叹,有时候还能说几句带着韵脚的话出来,宛若诗歌一般。

但他并不需要别人的附和,或者说,就算别人想要附和他,他往往也不会理睬。

他经常表现得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一样,如果放在潘龙前世的世界,大概会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不过,他的实力的确不差。

出发来这个银矿之前,潘龙曾经和他切磋过。以武艺来说,他能够和潘龙勉强过招,比那些一招秒杀的菜鸡强多了。

而且这还是他没有觉醒时候的状态,如果他觉醒的话,实力会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增强,虽然多半比不上潘龙,可在这个世界里面,已经算是难得的高手了。

……起码比科林强多了。

费列家族有这样的高手,却还是没信心去探索那个银矿,其中的风险可想而知。所以魏玛和约瑟当初讨论之后,就选择了放弃。

但潘龙并不打算放弃,相反,他很好奇那个银矿里面有什么。

他对钱财不感兴趣,可对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很感兴趣。

机遇总是隐藏在危险之中,不冒点风险,怎么能得到呢?

这个世界的“觉醒”是一种很有趣的力量体系,虽然代价很大,但它的威力也很大。如果能够掌握这种手段,将其推演完善,在关键时刻就有了一种强力的搏命底牌。

至于它的副作用,潘龙并没在意。

九州世界的诸如“天魔解体”之类的秘法,消耗远比它大得多,可效果却比它差远了。

比方说著名的“天魔解体”,按照江湖客们的说法,这种源自于魔道的秘法,能够在短时间内将一个人的力量提升到两倍甚至三倍,代价是事后会大病一场,并且折损不少寿命。

这种手段,就已经是江湖上的不传之秘。所有懂得它的人都把它藏着掖着,坚决不告诉别人。

“觉醒”的效果远远超过“天魔解体”,副作用却小了很多。光是事后只会虚弱一段时间,基本上休息一天就没事了,这一点就让潘龙很满意。

拼命的绝招,有这样的消耗是很正常的。不如说,作为能够在关键时刻越级反杀的底牌,只有这种程度的副作用,简直称得上是完美!

所以潘龙对它很有兴趣,想要把它给学到手。

科林已经死了,他能够接触到的觉醒者,就只有唐纳·费列。

这个脑子有点不大正常的家伙不是很好交流,但至少还在可以交流的范畴里面。就算没有这个银矿,潘龙也想要好好套一套他的话,问一问他是怎么觉醒的。

而这个银矿,正好给了他近距离观察唐纳,研究这家伙觉醒过程以及觉醒能力的好机会!

所以潘龙和魏玛、约瑟讨论之后,就说服两人改变了主意。

现在,他们正在银矿外围,和费列家族的心腹们一起清理杂物,为探索银矿做准备。

弥尔顿凑了过来,问:“您看出什么了吗?”

“隔着这么远,怎么可能看得出来?”潘龙反问,“你能看得出什么吗?”

弥尔顿摇头:“但我哥之前说过,他在这银矿里面看到了深沉的黑暗。”

潘龙皱了皱眉:“你确定他说的话可信?”

弥尔顿笑得有些尴尬:“我不确定……我哥的精神状态,你也看出来了。没人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潘龙点头,问:“你们之前探查过矿洞吗?”

“人没进去过,但送进去过两条狗。”弥尔顿回答,“只出来了一条,身上还有伤,不久之后就死了。”

“什么伤?”

“咬伤,伤口像是被老鼠之类东西咬的,但伤口比较大,如果那是老鼠的话,这老鼠大概比一般的兔子还要大一些。”

“只是这种程度,没什么可怕的。”

“在这个时代,可靠的人手太稀罕了。”弥尔顿说,“可靠的人,我们舍不得拿来冒险。至于那些不可靠的,我们倒是不很在乎他们的死活,可如果他们刻意告诉我们一些假情报的话,反而会更加糟糕。所以我们干脆一直封锁着这里,不去探查。等有足够实力之后再说。”

潘龙点了点头,觉得这个做法颇为理智。

费列家族这两个儿子,一个有武力,一个有脑子,配合得很好,难怪这个家族能够在圣盐镇兴旺发达,强盛到当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圣盐镇官方愿意出面为他们说好话的地步。

过了一会儿,开路队回报,道路上的杂草之类已经清理完了,可以进去探查。

弥尔顿陪着潘龙和唐纳来到了山谷中的矿洞口,给他们穿上了结实的全身铠甲。

“记住,我们只是去探查一下,并不打算现在就开采。”临近出发的时候,他向唐纳强调,“只是去看一看而已,遇到敌人的话,能不打的尽可能不打。安全最重要!”

这句“安全最重要”,他一路上已经强调了好几次。

看得出来,他对自己哥哥很不放心。

……毕竟唐纳的精神状态不大正常,潘龙觉得,如果自己有个这样的哥哥,自己也一样会整天担心。

或许弥尔顿的聪明,并不是天生的,而是整天提心吊胆,培养出来的?

两人举着火把,走进了洞穴。

这座洞穴幽暗深邃,有一条溪水从中流淌出来。溪水里面经常银光闪闪,夹杂着细小的银粒。

费列家族就是通过这条溪水,追溯到了这个山洞,判断出它是一个银矿。

但究竟银矿在山洞的哪里?储量怎么样?方便不方便开采?有没有什么危险?……一切都还是个迷。

潘龙并不怕危险,但他很好奇。

两世为人,他还没机会见识到真正的金矿银矿,这次就算一无所获,能够开开眼界,也是不错。

第三十章、为了银矿!

火光映着山洞里面的崖壁,折射出鲜红的光芒。

在这些鲜红之中,时不时出现一些黄色和黑色的斑纹,看起来就像老虎身上的花纹一般。

但潘龙没找到哪怕一点点银白色。

“这里真的是银矿吗?”他问,“为什么我一点银子都没找到?”

唐纳也在仔细搜寻,过了片刻,他摇摇头,说:“或许银矿还在洞穴深处。美好的东西,总是要经过艰难困苦才能得到。”

潘龙皱了皱眉,跟着他向山洞深处走去。

这山洞里面倒也宽敞,不仅能够行人,就算推一辆小车进来,估计也没问题。如果能够找到银矿的话,开采起来应该会很方便。

但……前提是,要能够找到银矿才行。

两人顺着山洞往里面走了约莫五六十米,所见的却全都是和之前差不多的景象,完全找不到银子的踪迹。

“你们确定之前没弄错?”潘龙忍不住问,“如果从山洞里面流出去的溪水带有少许的银颗粒,那么至少山洞里面应该也会有吧。”

唐纳也满脸纳闷:“我曾亲手从河泥之中淘出银沙来,此事绝对不会错!”

可他们这一路上也在注意搜寻脚下,那条从他们脚下流过的小溪里面,根本看不到哪怕一颗银粒。

就像潘龙说的,如果这里真的有银矿,而且产量丰富到可以在外面的河底形成矿藏,那他们脚下的溪水里面,多少也该有一些细小的银粒才对。

银粒沉重,不会全都被水流冲走的。而且山洞里面的地面并不平坦,水流经过的时候难免会有几个凹坑,这些凹坑里面,按说就会有银粒沉淀。

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找到!

二人继续朝着洞穴深处走,走了一段路,潘龙停了下来:“方向变了。刚才我们是向上走的,现在是向下走了。”

唐纳有些疑惑:“你确定?”

“当然确定!”潘龙说,“回去吧,如果有银矿的话,应该在前一段路上才对。”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水往低处流。既然银粒会积累在外面的河底,就说明它是从洞穴里面流出来的。那么,当然只能向高处寻找。

两人回头找了一番,看到崖壁上有几处细小的裂纹,里面正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水来。

“破开阻碍,或许便能窥见真实。”唐纳说。

潘龙皱了皱眉,说:“我的长戟不适合用来砸石头。”

“能者多劳,天经地义。”唐纳说着,从腰间解下一把短斧,重重一斧砍在一处崖缝上。

那崖壁上的石头并不算很坚固,被他一斧子就砍裂了一块,流出的水势顿时大了不少。

“不行!”潘龙立刻说,“不能再砍,后面可能有个地下湖。当心砍破了大洞,激流涌出来,到时候我们逃都没地方逃!”

唐纳却摇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自古富贵险中求!”

说着,他又是一斧,砍在刚才的位置。

水流更快、更急了。

潘龙急忙转身撤退——他可不打算跟这神经病一起冒险!

他对于银矿究竟是什么样子很有兴趣,但他对于银子本身其实没多大兴趣。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冒这种毫无意义的风险!

他走得很快,只一会儿就出了山洞,将里面的情况告诉了在外面等待的弥尔顿等人。

当得知里面并没有危险的魔物,倒是可能有一座地下湖泊,而自己的神经病大哥还在凿着通往湖泊的岩壁,弥尔顿的脸都白了。

“大哥!不要啊!”

他大叫着冲了进去,不一会儿,就拖着满脸遗憾的唐纳退了出来。

唐纳倒是挺听自己弟弟的话,没有固执地留下继续凿墙。这让潘龙对弥尔顿更加高看了一眼,也对唐纳有几分怀疑。

这家伙究竟是真傻还是装傻?

如果是真傻,他不该会被弥尔顿轻易就带出来。

如果是装傻……他为什么要装傻?究竟想要隐瞒什么?

大家退出了山洞,弥尔顿总算松了口气,正要说些什么,突然脸色大变。

山洞里面,传出了闷雷一般的响声。

“山洪暴发了!”潘龙立刻反应过来,“走!”

一行人加快步伐,朝着旁边的山坡攀登,才爬了没多高,就看到浩浩荡荡的水流从山洞里面冲了出来。

这水流又莽又急,里面还夹杂了不少碎石。要不是他们跑得快,被这水流冲一下,不摔倒可能还好,摔倒的话,估计就没命再站起来了。

伴随着流水,轰隆隆的声音从山洞里面不断传出来,久久不能平息。

等到太阳都快落山,水流才渐渐变得平缓,借着夕阳的光芒,潘龙分明看到,溪水冲过的地方,有一些银白色的细小颗粒。

“果然是银矿!”他惊喜地说,“原来银矿在那个地下湖里面!”

大家都很高兴,弥尔顿安排几个人在这里守着,其余人回营地好好休息。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再次赶来。

流水已经变得像昨天一样平缓,他们直接涉水进了山洞,一会儿就来到了昨天唐纳砍破崖壁的地方。

崖壁的破口处依然还有水流,但也已经变得平缓起来。

唐纳提着特别准备的大斧头,狠狠地朝着崖壁破口的地方砍去,接连几斧,崖壁就破了一个大洞。

就在他继续砍的时候,潘龙突然一皱眉,长戟刺了出去,贴着他的身体,刺入了崖壁那边。

一声尖利的叫声在那边响起,紧接着是急促的水声,更有许多类似的尖利声音此起彼伏。

“撤!”弥尔顿立刻大叫,一把拽住哥哥的胳膊,“快撤!快撤!”

他不知道那些叫声是什么,但听数量就知道不好对付。

他们才走了几步,一个个狭长的身影就从崖壁的缺口里面冲了出来。

那是一种浑身黑绿色的蜥蜴,大概有寻常人的小臂长,眼珠鲜红,嘴里的牙齿又长又锋利,背后还有如同刀锋一般的棘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软弱可欺的东西。

它们数量众多,源源不断地冲出来,在水里的动作也相当灵活,简直比猫都更加敏捷。

如果只有唐纳和弥尔顿,必定会被这些蜥蜴围住。就算他们穿着铠甲,也不见得能保护自己周全,下场很不乐观。

好在,这里还有潘龙。

潘龙的长戟飞快地挥舞,每一下至少杀死一只蜥蜴。虽然冲出来的蜥蜴很多,却没有哪怕一条能冲到他们的面前。

他们一路退出了山洞,弥尔顿大喊着让部下们赶快离开,然后他们都急急忙忙地走远,还布置好了防线,准备跟这些蜥蜴们大战一场。

可怪异的是,当他们走出山洞之后,那些蜥蜴只追到山洞门口,就没有再追出来。

“它们为什么不追了?”潘龙疑惑地问。

“也许……它们喜欢黑暗,讨厌亮光?”弥尔顿猜测。

“鬼蜮之辈,自然畏惧大日煌煌。”唐纳说。

潘龙皱了皱眉,从旁边一个费列家族部下的手上拿过一把钢刀,走到山洞附近,用钢刀充当镜子,把阳光照了进去。

阳光下,能看到至少三五百条黑绿色的蜥蜴在山洞里面密密麻麻,看起来让人简直要发密集恐惧症。

当阳光落在它们身上的时候,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被阳光照到的那个蜥蜴剧烈地抽搐起来,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它的身上迅速浮起一个个水泡,看起来似乎是被烫伤了一样。

可潘龙打赌,那阳光就连“温暖”都谈不上。

而且情况还不止如此,当他将阳光持续反射到那只蜥蜴的身上之后。过了一会儿,那些水泡一个个破裂,随之而来的是皮肉腐烂,它的身体竟然在很短的时间里面开始烂成一团。

大概一两分钟之后,那只蜥蜴被光照到的部分已经只剩下皑皑白骨。

“这究竟是什么怪物?”他忍不住问,“你们住在这里,见过这样的东西吗?”

所有人都摇头。唐纳说:“欲知详情,或许可向前贤询问。”

“前贤?”

“就是圣盐镇上那几位资深的冒险家。”弥尔顿解释说,“但我觉得,还是等等吧。起码等我们确定了这里究竟有没有银矿再说。”

潘龙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如果这些蜥蜴们很难对付,他可能就死心了。但现在看来,这些蜥蜴数量虽然多,可却是一群弱鸡,只要弄一些镜子来,反射阳光照进去,就能把它们给杀个精光。

没有了这些蜥蜴,费列家族就可以进入之前那个地下湖,继续搜寻。

不出意外的话,银矿应该就在地下湖里面。

为了银矿,就算是有一些风险,弥尔顿也愿意赌一赌。

对于弥尔顿的想法,潘龙倒也不反对。

他很感兴趣,想要看看现实中的银矿究竟是什么样子。至于这些蜥蜴——别说他不是动物保护组织的,就算他是,以这世界目前的情况,需要保护的也不是这些怪异的蜥蜴,而是那些普通动物。

能够被阳光照成骷髅的鬼东西,哪里需要保护!

当天下午,弥尔顿就找来了不少大大小小的镜子。费列家族的几个心腹拿着镜子,将阳光不断反射进山洞里面,杀死了一只又一只蜥蜴。

但当天色将晚,他们就急急忙忙撤退,不敢停留在附近。

天晓得这怪异的蜥蜴有什么特别的本事,夜晚是它们的主场,能不招惹,当然不招惹为妙。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阴天,几乎看不到阳光。弥尔顿天天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不敢贸然行动。

潘龙倒是无所谓,几乎天天都泡在饭店里面和人们闲谈,询问关于“觉醒”的事情。

经过几天的打听,他对于“觉醒”有了很多了解:所谓觉醒,指的是偶然情况下,会有人突然变强,而且还会在特殊情绪下变得格外强大的怪异情况。

这种情况无迹可寻,至少圣盐镇这边,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够让自己觉醒,一切都只能靠碰运气。

觉醒的情况很罕见,整个圣盐镇大概有两万多人,可觉醒者连一百个都不到。而且这些觉醒者大多数都只是普通人,就算变强了一些,也不过和寻常士兵差不多。除非进入觉醒状态,否则他们别说跟“灾厄”战斗,就算想要打赢魏玛、约瑟这样的壮汉,都不大容易。

但也有人原本实力就强,然后再获得觉醒,立刻就成了高手。

比方说已经死去的科林,原本就是一个退伍的老兵,身手不差。当他觉醒之后,只要谨慎小心,再带上帮手,就有对抗“灾厄”的能力。

类似的例子还有唐纳,这个脑子有问题的大块头本来就是费列家族最能打的人。当他成为觉醒者之后,更是成为了整个圣盐镇最厉害的高手之一。

但圣盐镇还有几个实力不比他差的人物,最著名的自然就是三位冒险家,莱斯、贝尔和埃德。

那三个人里面,一个是正规军的精锐,两个是早就已经出了名的游侠。当他们三个成为了觉醒者,实力更是突飞猛进。由他们带队的寻宝队,不止一次击杀强大的“灾厄”,从已经成为废墟的城市里面找到大量的财富。

如今,他们和他们的伙伴们,是整个圣盐镇最有钱的人物之一。

以上就是潘龙对于觉醒的了解,虽然话很多,但最关键的却只有一句。

没有人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自己觉醒。

这个结果让潘龙有些遗憾,也很不甘心。

“觉醒”实在是一种简单粗暴而又好用的力量,要是能够掌握这种力量的话,他这一趟就赚大了!

虽然即便是没能掌握这种力量,光是和索尔·古达老师切磋的经验,也已经让他受益匪浅、不虚此行,但可以的话,谁不想要多赚一点呢?

看看整天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的弥尔顿就知道了。

好不容易总算等到了一个晴天,弥尔顿立刻又急急忙忙带着费列家族的成员出去了。

这次他们搜集了大量的镜子,几乎每个人都有一面。大概是想要抓紧时间,把那些蜥蜴全部消灭,好进入地下湖里面去搜索银矿吧。

潘龙没跟着他们一起去,那山洞里面的蜥蜴数量还有很多,按照他的估计,至少还要再忙上好几次,才可能把它们给杀光。

与其把时间浪费在看他们用阳光照蜥蜴上,还不如去酒馆继续打听消息呢!

但还没到午饭时候,约瑟和一个费列家族的成员就急急忙忙赶到了酒馆,并且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弥尔顿等人被那群蜥蜴给伏击了,死伤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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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蜥蜴的逆袭

“什么?!”听到消息,潘龙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

一群大活人,中间还有弥尔顿·费列这个机灵狡猾的家伙,怎么会被区区一群蜥蜴给埋伏了?这不可能啊!

蜥蜴再怎么聪明,终究只是动物——还只是爬行动物。这种动物的智力能高到什么地步?十成里面至少有九成九都是本能,剩下的百分之一算不算智慧,还要打个问号呢。

聊斋里面怎么说来着?禽兽之智几何哉?徒增笑尔。

这可不是种族歧视,它们真的很笨啊!

比方说上一次,明明在自己面前是一下一个甚至一下几个,根本就是单方面的被割草,但这些蜥蜴们却完全不知道害怕,依然在呼啦啦冲上来。

而且后来,阳光照在它们的身上,伤害如此巨大,可它们也一样不知道回避,就那么傻愣愣地聚在矿洞门口。

你要说这样的生物成千上万,展开虫海战术,靠着数量优势把费列家族的队伍给打垮了,潘龙倒也不会觉得太过于惊讶——丧尸还能冲垮强大的世界霸主军队呢,超自然力量就是这么的威猛,有些不讲道理,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但这些蜥蜴竟然是设下埋伏,把费列家族的队伍给打垮了,那就太荒谬了!

“究竟怎么回事?”他急忙问道,想了想,又说,“边走边说。”

坐着马车出城的路上,约瑟给他详细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今天早上,费列家族三四十个人,人手一面镜子,浩浩荡荡地前往那个山谷,想要抓紧时间多消灭一些蜥蜴。

他们已经确定,矿洞深处的确是有银矿的,而且还是那种极为罕见的天然银,甚至都不需要额外的加工,直接就能使用。

财帛动人心,为了这笔财富,他们迫不及待地想要把那些拦住他们发财之路的蜥蜴给杀个灭门绝户。

对这些混江湖的人来说,挡他们的财路,当真是如同杀他们父母一般深仇大恨!

约瑟当时也在这个队伍里面——这是事先商量好的,矿洞探索和开采过程中,他们家始终要有人参与。这样才有资格最后分一点利润,也可以保证费列家族不玩偷梁换柱之类把戏。

一行人来到山谷中,太阳已经升起来,阳光很好。

可早上的太阳毕竟是偏斜的,进入山谷中之后,崖壁、树木遮住阳光,有大片大片的阴影。

费列家族的人当然没在乎这个,但才走到半路,还没到山洞呢,就听到了一声怪异的吼声。

伴随这吼声,所有阴影处的泥土骤然翻滚起来,如同沸水一般。数不清的蜥蜴从泥土里面钻了出来,对着他们疯狂攻击。

这些蜥蜴个头比之前杀死的要小一些,动作却极快。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就有五六个人被它们咬伤关节,站立不住倒在地上,然后无数蜥蜴一拥而上,惨叫声真的是连死人都要被吓得跳起来。

千钧一发之际,唐纳开启觉醒,一把长剑挥舞得就像刮风一样,硬是在数不清的蜥蜴之中杀出了一条血路,保护弥尔顿等几个人向外冲杀。

与此同时,因为走在后面而没有被蜥蜴们袭击的约瑟等人也用镜子拼命反光照射,击杀那些怕光的蜥蜴,为他们开路。

双方合作,最终总算是救出了六个人。再加上落在后面的四个,三十多人的队伍最终只剩下了不到三分之一。

他们退到山坡上,看着脚下山谷里面数不清的蜥蜴,惊魂未定。

“然后,我们就被派来找您帮忙了。”

潘龙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费列家族会吃这个大亏——谁能想得到,区区一群蜥蜴,竟然还会玩“埋地毒爆”这种阴比战术呢?

而且他还注意到一点——当这些蜥蜴发动突袭之前,有一个奇怪的声音在指挥。

发出那声音的家伙,智力怕是不低!

这些蜥蜴无非就是数量多、能钻地,只要事先知道了,并没什么可怕的。但那个能够想出这埋伏战术的指挥者,却不容小觑。

能派出大批蜥蜴,冒着被阳光晒死的危险来玩埋伏,这个指挥官不仅有相当的智力,而且对于蜥蜴们的控制力也非常的高。

若非如此,他绝对不可能让这些蜥蜴做出堪比神风突袭这种自杀式的进攻来。

此番之行,最需要担心,就是这个藏在暗处的家伙!

马车走得很快,半个多钟头之后,就抵达了山谷附近。

一个高处的营地里面,此刻气氛正凄凄惨惨。

费列家族来的时候三四十人,现在只剩下了八个。而且就是这八个人,现在的情况也并不好。

不止一个人脸色涨得通红,躺在地上低声叫唤,剩下的人正解开他们的衣服,用凉水帮他们降温。

凉水擦在身上,不一会儿就变成热气腾起来,虽然天气并不算冷,可他们身上腾起的白气,却像是大冷天作了激烈运动时候一样明显。

在他们的身上,那些被蜥蜴咬伤的部位都已经红肿起来,虽然暂时还没溃烂,但看皮肤肿到几乎透明的样子,也足够触目惊心的了。

除了在外面接应的人之外,所有冲出来的人里面只有唐纳身上没伤口——他穿着铠甲,蜥蜴们咬不破那身坚固的铁甲。

但他现在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因为弥尔顿也被咬了,而且被咬了好几口,伤势严重。

那个机灵狡猾的小个子现在正躺在一块石头上,有气无力地低声叫痛。他被剥得赤条条的,身上十几次处红肿的伤口看起来令人不寒而栗。

冷水不断涂在他的身上,可很快就会被蒸发。饶是如此,他的体温似乎也没能怎么降低——看他身上蒸腾的白气就知道了。

潘龙下了车,二话不说,直接给弥尔顿用了一个“解毒术”。

绿色的光芒落在他的身上,他大叫一声,伤口处突然喷出血来。

这些血红得发亮,落在地上竟然发出强酸遇到岩石的腐蚀声。一转眼,被鲜血溅到的草木就都枯了。

但随着这些血喷出来,弥尔顿身上的温度开始迅速消退,红肿的伤口也在迅速平复。

任谁都看得出来,他这是有救了。

潘龙没有停留,急忙给另外几个人也分别施法解毒。

他的“解毒术”不是什么高端法术,不过是勇者职业神圣系的d级技能。但正所谓技能不分高低,用得上就是好技能。现在这个技能就派上了用场,而且起了奇效!

看着伤员们一个个消肿,体温下降,也不再叫痛,费列家族的成员们总算露出了笑容。

唐纳过来向潘龙道谢,然后就讨论该怎么对付那些蜥蜴。

“要我说,还是放弃算了。”潘龙劝道,“天晓得那些蜥蜴有多少,你怎么打?”

“不行!”唐纳很坚决地说,“经此一役,损兵折将不说,人心浮动尤为可虑。人心齐、山可移;人心散,如土芥。不能消灭这些蜥蜴,费列家族的人心就散了!”

潘龙明白了他的意思,叹了口气,没有再劝。

过了一会儿,弥尔顿能够坐起来说话了,他也先是向潘龙道谢,然后就让兄长派人去搜集能点火的东西。

“这些蜥蜴不就是能钻地嘛,我们放火!”他恶狠狠地说,“放火把这山谷烧成一片白地,没有了树木遮光,我看它们还怎么埋伏!”

这却就要过一段时间才行了,那山谷也不小,现在又只是才刚刚入秋,想要搜集足够的燃料,把整个山谷都点燃,谈何容易!

唐纳又让手下帮自己穿铠甲,表示要再进山谷一趟,为部下们收尸。

“我把他们带来,自然也要把他们带回去。”他说,“就算不能完完整整带回去,总要带点遗体回去才行!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跟他们的家人怎么交代?”

这次他倒是没有拽文。

潘龙跟着他一起进了山谷,走不多远,就看到数不清的蜥蜴正藏在一处处阴影里面,冷冷地看着他们。

唐纳放下头盔的面罩,双手握紧了长剑。

“来吧!狗东西!”他自言自语,“来吧!看看我能杀掉多少!”

潘龙却已经一马当先,冲了过去。

他的长戟挥舞得像是一阵旋风,旋风所到之处,无数的蜥蜴支离破碎,连一只能够留下全尸的都没有。

对于这种怪异的生物,潘龙虽然并不了解,却下意识地就很敌视。

害怕阳光的东西,九州世界也有,基本都是妖魔鬼怪,遇到一个杀一个,或许会有冤假错案,但遇到十个杀九个,肯定会有该杀的坏东西成了漏网之鱼。

更不要说这群蜥蜴之前见到他们就发动攻击,甚至在他们后退之后,还一直追击——怎么看都不像是什么良善之辈。

他当然还没施展全力,只是用普通的力量在挥舞长戟。但当他挥动长戟的时候,光是利刃带起的锐风,就已经具有足够的杀伤力。

往往一戟挥出去,别说是被正面击中的,就算是距离长戟还有五六步之遥的蜥蜴,都会被锐风划破身体,就像是被快刀砍伤甚至切断一样,横尸当场。

长戟只一个横扫,就是许多蜥蜴丧命。甚至于当他冲进大群蜥蜴中间之后,长戟一挥,就能杀死十几只乃至几十只。

也就是三五分钟的工夫,原本浩浩荡荡密密麻麻如同地毯一般的大群蜥蜴,已经被他斩杀了接近一半。

在他走过的道路上,红的绿的黑的一片一片,蜥蜴的鲜血将泥土都变成了泥沼。

眼看着用不了多久,他就能把这些蜥蜴给杀光,这时候一声怪异的尖叫,所有的蜥蜴突然奔跑起来,朝着山洞的方向狂奔。

从阴影到山洞,自然要经过阳光照射的区域。这些蜥蜴们被阳光照到,身上浮起了无数的红肿,但靠着数量庞大和行动快捷,竟然还是有约莫两三成的蜥蜴顶着阳光,逃进了山洞里面。

偌大的山谷里面一片寂静,除了那些已经白骨嶙峋的尸体之外,就是数不清的死蜥蜴。

唐纳将部下们一具具已经残破得不像样子的尸体拖出去,然后一一辨认出来,又点起火来将他们火化。

自从灾厄爆发之后,阿美利王国的人们就普遍使用火葬了。唯有将尸体彻底烧成灰,他们才能放心,才能避免死者转变成怪物。

至于那些蜥蜴的尸体,没人愿意搭理。

太阳渐渐到了天顶,阳光笔直地落下来,许多蜥蜴的尸体被阳光照到,飞快地腐烂,化为白骨,最后连白骨都变成了灰烬。

“这东西会不会也是一种‘灾厄’?”远远看着这一幕,潘龙问。

弥尔顿摇头:“不像,‘灾厄’最大的危险就是能够传染。只要是被它们杀死的人,尸体不火化的话,用不了多久,就会干枯萎缩,变成跳尸。可是之前我们队伍里面被杀死的那些人,虽然尸体残缺得有点厉害,但并没有变成跳尸的迹象。”

“会不会是其它种类的‘灾厄’?”

弥尔顿皱起眉头,露出为难之色。

“我没研究过‘灾厄’……这样吧,我们找几个专家来问问看。”

他让一个家族成员出发去请人,过了大概一个钟头,有一个矫健的中年人乘着马车过来了。

“他是凯文一世,大探险家贝尔的助手。”弥尔顿介绍说,“在整个圣盐镇里面,除了几位从来不离开城镇的学者之外,就数他对‘灾厄’的研究最多。”

凯文一世笑着说:“因为在探险的时候受了伤,我已经退休快十年了。这些年我闲着没事,除了给小孩子上上课,讲讲探险常识之外,就是整理资料,做一些关于‘灾厄’的研究。当然,我跟那几位学者不能比,只能做一些初步的研究。”

潘龙和唐纳陪着他进了山谷,在一处始终没被阳光直射的树荫下,找到了几具勉强还算完整的蜥蜴尸体。

凯文很谨慎地穿好了全套防护服,才用戴着手套的手拨弄着那些尸体。他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又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切开了一具尸体,最后还拿出了一些盐撒在上面。

被撒上了盐的尸体依然如故,并没有什么变化。

但他的脸色却变得阴沉起来。

“这应该是灾厄没错。”回到营地,他忧心忡忡地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盐对它们无效。”

第三十二章、出人意料的变化

一行人急匆匆地返回圣盐镇,还带上了两包蜥蜴的残骸。

回到圣盐镇之后,凯文一世带着他们直奔图书馆。

图书馆是圣盐镇守备最为严密的地区之一,整天都有超过一百名士兵在巡逻。这些士兵们做事非常的严谨,就算凯文一世跟他们很熟悉,也经过了仔细的盘查,才得以进入。

“我们圣盐镇的结构,整体来说是一个内外几层的圆。”弥尔顿知道潘龙是外来者,对这座城镇不是很熟悉,给他解释说,“位于最中心的当然是神圣祈祷堂,那里随时都有超过十位圣职者在祈祷,别说普通人,就算是城镇的管理者,平时也不许靠近。”

“祈祷堂外面,隔着一圈防线,是镇公署、图书馆和军营;再外面一圈,是医院、学校、仓库等等;到了第三圈之外,才是富人区;第四圈之外是中产区;第五圈和城墙之间就是平民区了。至于那些连平民区的房子都买不起,只能住在城墙外的人们,严格来说,他们并不是圣盐镇的居民。”

“图书馆除了保存资料之外,还负责绘制地图、分析情报,以及最重要的工作——对灾厄的研究。这里的几位学者已经研究了灾厄很多年,研究出了不少对抗它们的有效手段。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这些手段都不能广泛运用,还需要进一步的简化。”

潘龙微微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这些设定,他多少有些印象。

进了图书馆,凯文一世找到了一个须发皆白的学者,将那两包残骸交给他,还特别强调了这种蜥蜴的怪异之处。

当得知这种蜥蜴只怕阳光不怕盐的时候,那学者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很严肃,问:“试过用火烧了吗?”

“和阳光差不多。”

“还好……我这就组织人手展开研究,有了成果,会立即通知你们。”

做完了这件事,潘龙自然是回饭店,弥尔顿和唐纳则忧心忡忡地处理那些死亡的帮众们的后事。

费列家族规模并不大,可靠的人手也并不是很多。一下子就死了二十好几,非但抚恤金什么的是个大问题,人手方面也有些捉襟见肘了。

在这个时代,只要肯花钱,人手要招募多少都没问题——城墙外面那些穷人,多的是愿意为了吃饱饭而卖力气甚至卖命的。

但是,想要找到可靠的人手,就没那么容易了。

费列家族这次损失的人,都是跟随家族超过十年,甚至于超过一代的老人,忠实可靠。想要再凑出这么一批人来,并不容易。

可他们也没得选择,空缺总要补上,很多事情终归需要人去做。

忙碌了两三天,又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弥尔顿找到了潘龙,邀请他一起去那个山谷看看。

“我们已经做好了放火的准备。”他说,“有兴趣看看火烧蜥蜴吗?”

“你确定那些蜥蜴会傻乎乎留在外面等着被烧?”

“之前已经调查过了,它们还真的又埋伏在了外面,都藏在泥土里呢。”

“……这可真够蠢的。”

“毕竟是野兽嘛。”

来到了山谷外,只见这里薪柴堆积如山,还有许许多多散发着刺鼻气味的火油,一看就知道是要干一场大事。

在弥尔顿的指挥下,几十个人忙忙碌碌地将薪柴扔进山谷,已经覆盖了一大片的地面。其中时不时有地面轻轻蠕动,冒出一个半个蜥蜴的脑袋,随即又缩了下去。

看起来,这些家伙们还真觉得人类很蠢,想要再伏击一回。

等到薪柴铺了足够多,一声令下,浸透了火油的火把被一个个点燃,扔进了薪柴之中。

很快,烈焰就熊熊腾起。

起初火势并不怎么大,但过了一段时间,山谷里面的枯枝落叶被逐渐点燃,甚至于连树上的枝叶都被烤干、点燃,火势就越发猛烈,到处蔓延。

火焰之中,无数的蜥蜴从地下涌出来,到处奔跑。

之前曾经出现过的指挥它们的声音也再次响起,但是这次,那声音失去了效果。

被火焰包围的蜥蜴们慌乱得不成样子,根本就不听指挥。

它们只是像没头苍蝇一样乱窜,竭力躲避火焰。其中很多蜥蜴不知道为什么,开始疯狂地互相残杀,杀戮的场面十分血腥,让那些刚刚招募来的人看得脸色发白,不止一个人跑到旁边呕吐去了。

潘龙皱眉问:“这是怎么回事?它们难道不应该直接撤回山洞吗?”

“那位学者给我们配了一种药。”弥尔顿说,“这种药可以破坏蜥蜴类的听觉,我们配制了很多,涂抹在那些薪柴上。事实证明,效果真不错。”

他笑得很愉快,看到蜥蜴们的惨状,让他的心情很好。

潘龙仔细闻了闻,果然闻出了一些端倪。

空气中除了木柴燃烧的味道、火油的味道、皮肉烧焦的味道之外,还夹杂着一种很淡的香味。这香味十分稀薄,而且和草木清香有些类似。如果不是被弥尔顿提醒,他甚至都没发觉。

但这种药物的效果真的很厉害,随着越来越多的薪柴燃烧,药力挥发得越来越多,整个山谷都笼罩在了其中,甚至于,就连那个山洞里面,也有药味传了进去。

目光所见,所有的蜥蜴都已经发了狂,正在不顾一切地厮杀。潘龙甚至看到,就连山洞里面,都有许多蜥蜴正在撕打。

过了许久,火焰渐渐熄灭,山谷里面一片焦黑。

青烟袅袅之中,还能时不时看到一两个在之前烈焰之中幸存下来的蜥蜴,依然在拼了命地厮杀。

因为烟雾遮蔽了阳光的原因,它们倒是没有被阳光晒死,可看它们互相厮杀得那么疯狂,就算不被阳光晒死,其实也差不多了。

潘龙正准备走进去,突然心中一动,拿起一个火把,甩手一扔。点燃的火把在空中画出一个弧线,正落在山洞入口处。

借助火光照明,可以看到山洞里面也死了一地的蜥蜴,数量庞大。但这不算什么,真正让潘龙惊讶的是,有几只身材明显庞大了不少的蜥蜴,正在努力撕咬和吞噬这些同类的尸体。

“它们在互相吞噬!”潘龙问,“那位学者预料到这种情况了吗?”

“没有,他只说这种药物可能会让那些蜥蜴们发狂。”

潘龙皱起眉头,向弥尔顿要了一份药——用透气的麻布包着的一个袋子,浓郁的味道不断从里面传出来。

他顶着山谷里面还没完全散去的灼热,深一脚浅一脚地从不时冒出几个火星的斜坡上走下去,很快走到了山洞前面。

走到近处,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山洞里面的蜥蜴们已经停止了厮杀,正在疯狂地吞噬同类的尸体。

而且吃着吃着,就有一个蜥蜴身体猛地裂开,伴随着皮开肉绽,块头变大了不少。

“居然能够用这种方法进化?这岂不是跟传说中的养蛊之术差不多了?”

九州世界的云州地界,有一种特殊的修炼手段,乃是捕捉各种毒虫恶兽,逼迫它们互相残杀、互相吞噬、如此吞噬到最后,就会成长为被称作“蛊”的怪异之物。

修炼者通过特殊的手段,汲取“蛊”的生命精华,或者干脆让自己和“蛊”合为一体,就能夺取“蛊”的力量,获得种种不可思议的能力,甚至于由此得到漫长的寿命。

过去,这种手段曾经在云州很流行。直到大概四五百年之前,有一位号作“义乌”的妖神来到云州。这位妖神对于蛊术十分反感,和各个炼蛊流派的高手打了不少次,最终将云州的炼蛊之风狠狠刹住。

如今云州依然还有人炼蛊,但都是小打小闹、不成气候。这些人炼制的蛊已经不再具有当年的威势,充其量就是吃掉负心郎的心肝之类——说起来挺恐怖的,但只要你不惹情债,不搞始乱终弃那一套,这些就跟你没关系。

看到眼前这些蜥蜴们互相吞噬不断进化的场面,潘龙顿时就想到了蛊术。

“蛊术不是天然而来的,而是经过人为控制的结果……莫非这些蜥蜴也并非天然,而是人工制造?”

他自言自语,走到山洞前面,将药包扔进了山洞深处。

片刻之后,山洞深处发出了恐怖的声音,无数的撕咬打斗声连成一片,根本无法数清究竟有多少。

潘龙皱了皱眉,手一招,将之前那个火把吸到手中,在身边的余烬里面再次点燃,然后扔进了山洞。

他把力量控制得很好,这个火把正扔在刚才那个药包的旁边。火焰灼烧药包,香味越发浓郁地散发出来。

借助火光,他看到山洞里面密密麻麻,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蜥蜴。数量多得足够让看到的人发密集恐惧症,而且它们还在疯狂地互相撕打和吞噬。

山洞入口处,被药物迷惑的蜥蜴们并没注意到差不多已经近在咫尺的潘龙,它们将附近的同类尸体吃光了之后,就转身冲入了山洞内部。

这些蜥蜴已经进化过了,身体比别的蜥蜴要庞大许多。寻常的蜥蜴在它们面前根本毫无抵抗能力,几乎一下一个。

然后,潘龙目睹着这些蜥蜴再次进化,身体变得更加庞大,动作也更加矫健,更重要的是,它们变得越发凶残了。

到后来,它们甚至直接一口就能把一个没进化过蜥蜴咬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吞咽,甚至有蜥蜴被活生生吞进了肚子里面。

奇怪的是,就算是被活着吞下去的蜥蜴,一旦进了肚子也就立刻老实了,甚至于看不到半点挣扎的痕迹,也不知道究竟是那些大蜥蜴们的消化能力出色呢?还是这些本质上也是“灾厄”的东西之间,融合起来特别容易?

再过了一会儿,弥尔顿和唐纳走了下来,走到潘龙的旁边。

当他们看到山洞里面那几只已经比人还大的蜥蜴时,眼睛瞪得像鸽蛋一样。

“怎……怎么可能?!”弥尔顿连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这也进……进化得太……太快了吧!”

“灾厄嘛,没必要用常理去揣测。”潘龙说,“没准还能继续进化呢。”

“进化成这样,还打得过吗?”弥尔顿问。

“跳梁小丑,不堪一击!”唐纳信心十足地说。

潘龙也点头:“虽然块头大的多半都能打,但能打是一回事,能不能打得过我们,又是另外一回事。这些蜥蜴就算再怎么进化,终究也只是蜥蜴而已。”

弥尔顿也平静下来,思考了一下,拿出一面小镜子,将阳光反射到山洞里面,照在一只大蜥蜴身上。

阳光落在它的鳞片上,却没有像一开始那样直接浮肿起泡,而是先冒出了烟雾。伴随着烟雾腾起,鳞片慢慢由青黑色变淡,颜色越来越淡,最后变成了灰白色。

然后,灰白色到处蔓延,大蜥蜴的动作也变得迟缓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它终于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灰白色将它的身体完全覆盖,看起来就像是一块灰白色的石头。

再过了几分钟,这块“灰白色的石头”突然崩溃,里面却看不到血肉,而是无数的银灰色碎块。

看起来……有几分像是银子。

潘龙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问:“银子是这么来的吗?”

他转头看向弥尔顿和唐纳,两人也是一脸见了鬼的表情。

弥尔顿眉头紧锁,喃喃自语:“能够挖地、数量庞大、很容易被阳光杀死、互相吞噬之后,能够产出银子来……难道说,这东西其实是用来提炼银矿的?”

潘龙思考了一下,干脆冲进了山洞。

山洞里面现在已经不剩下几只蜥蜴了,数不清的蜥蜴互相吞噬之后,剩下的是几只庞然大物。而这几只庞然大物之间,依然在互相厮杀,根本没谁注意到他。

他来到那只大蜥蜴散落的银色碎块旁边,用一块布裹了许多,然后退出了山洞。

摊开那块布,这些银色的碎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看起来真的像是银子一样。

弥尔顿不敢用手接触它,快速地弄起了一个小火堆,然后用木头夹着两块碎块,扔进了火堆里面。

片刻之后,他从火堆里面扒出了两块被烧得变了形的银子。

货真价实,就是纯银无误。

看着这两块银子,三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难道说,这些蜥蜴竟然是“灾厄”里面的矿工不成?

第三十三章、幕后人物

当发现死去的巨大蜥蜴尸骸之中竟然有纯银,大家都愣住了。

唐纳的反应最直接,他愣了一下,就愉快地笑了起来,说:“我们赶快把剩下的蜥蜴都弄死,把那些银子都拿出来!有这笔收获,这一趟也就不算很亏了。”

潘龙点点头,用镜子将阳光反射到洞穴里面,继续击杀别的蜥蜴。

虽然他很纳闷为什么蜥蜴也能采矿,但既然能够得到纯银,那当然是先把这些银子弄到手再说。

放着面前有利益不去拿,这特么不是冒傻气嘛!

但弥尔顿却一直在沉思,而且脸色变得越来越阴沉。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走吧,现在就走。”

正在焚烧那些来自于蜥蜴尸骸的银块,以祛除其中可能存在的“灾厄”残余的唐纳疑惑地问:“为什么?”

“这事我们最好别掺和了。”弥尔顿有些愁眉苦脸,无奈地说,“我们费列家族扛不起这种事。”

“这有什么扛不起的?”唐纳很纳闷。

弥尔顿叹了口气,解释说:“蜥蜴不会天生就能采矿,尤其这种已经可以算是‘灾厄’的蜥蜴,绝对不可能是天然生成的。它们的背后肯定有什么人在指挥。”

“我知道啊,后面有个怪叫的家伙在指挥它们。”唐纳满不在乎地说,“可那又怎么样?那家伙也一样不能在白天出来。我们只要别傻乎乎晚上过来,它能把我们怎么样?”

弥尔顿摇头:“事情没这么简单的!哥,你要相信我,我们现在就走。你要是不相信,那我也没办法,只能自己先走。”

唐纳皱了很久的眉头,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好吧,我听你的。”

他对潘龙说:“诺曼,你走吗?”

“那就一起走吧。”潘龙对于钱财本没有多大渴望,能得到这么一批银子固然好,得不到也无所谓。

相比之下,他更加好奇弥尔顿究竟想到了什么?

对于这些蜥蜴,其实他也有一些猜想,只是不知道他的猜想和弥尔顿的猜想,究竟是否一致?

他们带着那些银块回到了山坡上,叫上所有人,乘着马车回到了圣盐镇。

弥尔顿将银块分成三份,没有焚烧过的全部收起来,让人仔细包裹好了,然后锁在箱子里面、埋进地下。焚烧过的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给克莱普家族一份,然后剩下的都让人拿去卖了,卖到的钱直接交给那些死去的部下们的家属就好。

布置完了这些工作,他才跟唐纳、潘龙介绍自己的想法。

“我一直觉得,‘灾厄’并不是天然生成的。”开口第一句话,他就出语惊人。

潘龙微微点头,并没有质疑。

弥尔顿见二人都没反对,忍不住微微一笑,继续介绍自己的猜测。

这些年来,不少人都在研究“灾厄”。弥尔顿因为主持家族事务的缘故,也接触到了不少这方面的资料。而越是接触这些资料,他就越觉得,“灾厄”好像是被人刻意控制的样子。

首先,“灾厄”爆发得其实很有规律,起初是在一些人烟稀少或者军事薄弱的地区爆发,那些地方的人们缺乏抵抗“灾厄”的能力,遭到了很大的损失。

然后,军队赶到,将“灾厄”剿灭。

再然后,过了一段时间,“灾厄”又在别的类似的地方爆发。

如此这般反复了好几次,当人们已经习惯于“灾厄”只在较为贫弱的小地方发生之后,它突然一次性在整个阿美利王国的各个大城市同时爆发了起来。

那一次的“灾厄”总爆发,让阿美利王国损失惨重,诸如维纶市这种上流社会云集的名胜,都成为了废墟。

弥尔顿看着这些记录,就始终觉得,事情没这么巧的。

为什么之前不在人多的地方爆发?为什么后来总爆发的时候,四面八方几乎是同一时间出事的?

这要背后没个组织在操纵,那才真是怪事!

如果只有这些纯粹揣测的东西,他倒也不至于那么信心十足地说“灾厄不是天然生成的”这样的话。他还有一些别的证据。

比方说,冒险者们曾经不止一次目击过,有在荒野之中独行的人,能够用奇怪的声音将“灾厄”斥退。

这是一个著名的谣言,但一个人这么说是谣言,很多人都这么说……空穴来风,事必有因。

再加上这次的怪异蜥蜴,更是非常明显。

这些蜥蜴显然属于“灾厄”一类,可它们的弱点明显,只要小心一些,并不能对人们造成很大的损伤。相比之下,反倒是它们能够将银子提炼出来的特殊能力,具有巨大的价值。

如果可以大量饲养它们的话,其实用它们来采矿,似乎还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光是他们看到的蜥蜴,数量就非常庞大,还真是被“大量饲养”了。

“正常情况下,‘灾厄’的数量其实并不多,绝对不会像这次这样成千上万。”弥尔顿叹了口气,说,“我怀疑,在背后控制灾厄的人,可能技术上得到了什么突破,现在他们已经能够很好地控制住这些危险的东西,以至于……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培养合适的灾厄,拿来当矿工了。”

潘龙思考了一下,问:“那你觉得,这些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而作出这些事情来?”

“权力?地位?财富?”他继续问,“这些似乎都不成立。我们人类的一切,都依赖于我们的社会群体。当我们的社会被破坏,权力也好、财富也罢、名誉或者地位……所有的这一切,都会失去意义。”

“那些能够控制灾厄的人,明明有更好的办法能够获取这些东西,他们为什么要用破坏整个国家,破坏社会,让一切都毁灭的方法呢?”

“也许他们本来就只想要毁灭。”唐纳猜测,“故事里面,魔王之类的……不是整天就只想着毁灭世界嘛。”

“故事只是故事。”潘龙摇头。

弥尔顿说:“我最纳闷的也正是这个。一个人如果真的掌握了制造和控制灾厄的手段,他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制造军队,和王国作战,乃至于推翻王国,自己来当国王——假设,我是说假设,我有这样的手段,我能想出很多办法来确保自己的安全,同时争取当上国王……老实说,这真的不难。”

潘龙赞成他的说法,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不高,也没有很厉害的超凡武力。如果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能够制造和控制灾厄的话,他们想要获得一个国家,乃至于成为国王或者领主,真的是一点也不难。

“但他们没有这么做,相反,他们选择隐藏在暗处,莫名其妙地做着谁也不知道的事情,既没有得到财富,也没有得到名誉地位。”弥尔顿说,“这是个很大的问题,所以我此前并不敢确定真的存在这么一个或者一批人。”

“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唐纳说,“此乃先贤明哲之言也。”

“但现在,我有证据了!”弥尔顿表情严肃而沉重,“他们会刻意开采银矿,获得银子!”

“这意味着什么?”潘龙问。

“这意味着,他们对于财富是有追求的!”弥尔顿说,“既然对财富有追求,那他们就不是我虚构出来的幻想,而是真实存在的了!”

潘龙想了想,问:“证明了这一点之后,你准备怎么办?”

“什么都不做。”弥尔顿说,“这事情太大,也太严重。我也好,费列家族也罢,甚至于圣盐城……都扛不住。泄露出去的话,或许这个人或者这些人的阴谋会破灭,但我们多半也要陪葬。”

他叹了口气:“阿美利王国已经这样了,再计较之前的事情也没什么意义。我现在只希望有人能出面收拾残局,恢复社会的秩序,乃至于重建国家。至于他是英雄还是魔王,其实都无所谓。”

说到这里,他露出了有些苦涩的笑容:“就算是魔王,只要他能让我们大家晚上睡安稳觉,白天安安心心出门工作,那也是可以接受的。”

“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啊!”唐纳感叹说。

潘龙点头,表示明白:“既然这样,那就算了。我本来还想要追查的,可你说得也有道理,就算是查出来又怎么样呢?如果这些人真的愿意恢复国家的秩序,那他们无非就是一群通过特殊方法战乱上台的霸主罢了。”

“是啊,灾厄爆发死了很多人,可战争也一样会死很多人,死于灾厄或者死于战争,真的有很大区别吗?”弥尔顿叹着气,苦笑着,“反正我只希望这个国家能够早点恢复安宁,哪怕是由魔王来统治也没关系。”

他们唏嘘了一番,各自回家。临走的时候,弥尔顿还叮嘱潘龙,不要将这些猜测说出去,连克莱普家的那些人都不要告诉。

潘龙答应了下来——他本来就没打算告诉魏玛等人。

而且,他还有一些自己的猜想,只能由他自己去验证。

回去和魏玛等人避重就轻地稍稍交代了一下,潘龙就去饭店楼上的客房睡觉,一觉睡到晚上,他切换了“小强大盗”的职业,施展很久不用的潜行技能,悄悄地出了门。

巡逻的士兵根本无法觉察到他的踪迹,高耸的城墙也拦不住他的步伐。片刻之后,他已经离开了圣盐城,直奔矿洞而去。

一口气来到矿洞附近,他再次施展潜行,进了矿洞。

矿洞里面一片漆黑,好在他有夜视的能力,倒也不需要点火把。

一眼看去,一只蜥蜴都没看到,但前面远处,却传来撕咬咀嚼的声音。

他无声无息地走过去,一直走到之前砍破的那个洞口,从洞口里面看去,只见那边是一个很大的地下洞穴,洞穴里面积了不少水,数不清的蜥蜴正在洞穴的两边,撕咬岩壁,咀嚼被撕咬下来的石头。

它们果然是在采矿!

潘龙皱起眉头,仔细寻找。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了洞穴稍稍上面一点,有一个小小的洞口,似乎又通往什么地方。在洞口的位置,好像还有一个身影坐着的样子。

他的眼睛一亮,悄悄地摸了进去,施展“小强飞奔”的技能,直接从水面上走过去,沿着陡峭的崖壁一直向上,直接走到了那个洞口。

果然,一个全身裹着黑袍子的人,正坐在一个木头凳子上,远远看着脚下那群正在采矿的蜥蜴。

他的嘴里叼着一个哨子,大概是通过这哨子的声音来控制这些蜥蜴。

潘龙没有理睬这人——他一看就知道是个跑腿干苦力的,不可能知道很多的情报。

他沿着道路小心翼翼地前进,一路上避过了好几个陷阱。这些陷阱规模不大,也不算很危险,但却有一个共同点——只要被触发,立刻就会发出很响的声音来。

也就是说,它们只是一些警报陷阱。

看到这些警报陷阱,潘龙眯了眯眼睛,心中隐约有了几分猜测。

这条洞穴明显是人工挖出来的,又直又宽。潘龙走了没多久,就看到了亮光。

亮光来自于一间宽阔的地下室,地下室里面,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正躺在椅子上,身上盖着毯子,一边看书,一边自言自语。

“……第三型的改良,目前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暂时可以确定,生产力、控制力、战斗力、繁殖力……这四者是绝对没有办法兼得的。能够用于生产的类型,不管怎么强化,战斗力也很弱,只能依靠数量来作战——就这样,也只是炮灰的等级而已。”

“而纯战斗型的控制,直到现在依然是个大问题。简单的指令倒也罢了,复杂的指令,或者是违背它们残暴天性的指令,效果都不好。”

“唉!看来还是要开发第四型啊!”

旁边一个看起来像是喇叭的东西里面,传来了一个年轻许多的声音:“那就开发第四型吧。”

“可是……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那声音发出了讥讽的笑声:“时间?我们的时间多得是啊。只要你别固执于毫无意义的‘人类’身份,像我一样把自己改造了,别说三五年,就算一百年一千年,也不是问题!”

老者摇头:“这可不行,人类是很保守的,他们只会愿意被同样的‘人类’统治。一旦不再是‘人类’,我就失去了最重要的身份。”

“让你的学生继承呗。”

“我还是希望能够由自己来完成一切。”老者叹道,“我们一辈子的理想,总归还是自己亲手实现,才最让人满意。”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兀地在他的身边响起:“但是,我的老师索尔·古达可不是这么想的。”

潘龙的身影浮现了出来,一身铠甲,手持长戟:“用宗教作为掩饰的假圣人们,你们的‘理想’还是跟你们一起被埋葬比较好!”

第三十四章、真相大白

潘龙一直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在这个世界认识的人们,从没展现过任何法术能力。这些天在酒馆听酒客们闲谈,也从来没谈到什么“巫师”或者“术士”之类。而且他对“灵魂·灾厄国度”这个游戏的记忆里面,同样完全没有任何关于法术的记忆。

这个世界并不是完全没有超自然因素的纯科学世界,但超自然因素的风格更多的展现在诸如“黑科技”、“超凡武艺”的方面,至于法术的内容……法术?那是什么?

所以当他得知这个世界人们对抗灾厄的核心手段,竟然是依靠圣职者们的祈祷时,首先就本能地觉得不对劲。

圣职者的祈祷这么强而有力吗?

如果依靠祈祷,可以让灾厄不在附近爆发的话,那为什么不组织圣职者们到诸如维纶市这类爆发过灾厄的城市来祈祷,将灾厄平息呢?

与其凭空建立庇护所,怎么看也是借助这些设施齐整的城市来建立庇护所,要容易很多吧。

到了圣盐镇之后,他同样没发现任何人懂得和法术有关的知识。甚至于当他打听圣职者们的资料时,得到的竟然是“任何人都可以当圣职者”、“虔诚地付出最重要”、“祷告是不可或缺的”诸如此类。

喂!难道不应该有什么资质限制吗?

仅仅靠着祈祷就能够驱散灾厄,保护一座城镇,这种事情,怎么看都不像是随便找个阿猫阿狗就能做得到的吧!

他没有去亲自见过那些圣职者,但他可以用性命保证,绝对没有在神圣祈祷堂的方向,感觉到过一丝一毫的法力,或者是灵气震荡。

要施展神通法术,总不至于连灵气震荡都不产生吧!

综合这些理由,能够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这个世界的圣职者们,其实并不具有超自然力量,或者说,并不具有通过祈祷而将灾厄逼退的力量。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圣职者们没有这样的力量,那他们又是用什么逼退灾厄,守护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庇护所的呢?

对于这个问题,潘龙百思而不得其解。

但当他发现那种同样属于灾厄的蜥蜴竟然可以被控制的时候,就有了一个模糊的猜想。

这种蜥蜴可以被控制,那别的灾厄呢?

或许控制它们回避控制这些蜥蜴要困难一些,但至少让它们接近或者离开某个地方,应该相对来说,不算十分的困难,至少不是“不可能”的,对吧?

那么,庇护所不被灾厄袭击的真相,是否其实不是因为圣职者们的祈祷,而是因为有人将灾厄逼退了。

这些人刻意将灾厄驱赶到远离庇护所的地方,为的是什么呢?

当一个问题被解决,就有更多的问题纷至杳来。潘龙实在不是那种算无遗策的智慧之士,他只能百思而不得其解。

但今天晚上,当他见到这个地下室里面的老者时,一切的问题都得到了解答。

这个老者的身上,赫然穿着一件圣职者的长袍!

看到这件长袍,潘龙心中犹如被闪电划过,完全亮堂了起来。

为什么灾厄不袭击庇护所?因为有人指挥它们,不让它们靠近庇护所。

谁在指挥它们?圣职者。

圣职者们之所以能够驱赶灾厄,让它们不来袭击庇护所,根本就不是什么狗屁的“祈祷的力量”,而只是因为灾厄本来就被他们控制!

也许并不是所有的圣职者都知情,但可以肯定,每一个庇护所里面,至少会有一两个知情的圣职者。

毕竟,他们要负责控制灾厄,让它们远离庇护所才行。

而知道了这一点,对于当初灾厄的爆发,潘龙也有了比较清晰的猜测。

这个世界的力量上限并不高,虽然有诸如索尔·古达老师那样以武入道的绝顶高手,但就算那样的绝顶高手,一样被生老病死所困扰,甚至于连寿命都并不很长。

他们拥有对普通人来说极为强大的力量,但他们却和普通人一样老去、死亡。强大的力量不仅不能让他们免于死亡,甚至于都延缓不了多少死亡的步伐。

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圣职者——或者是混进圣职者队伍里面的科研人员,发现了一种能够增强人体素质,帮助人们突破自身极限的药物。

他们对这种药物展开实验,结果发现它存在非常严重的副作用。

使用药物的人的确突破了极限,走到了过去人们从没能够达到的高度,可是,他们变成了吃人的怪物!

按说到了这一步,研究就已经没必要再继续下去,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但那些研究者们却惊讶地发现,他们有控制这些怪物的能力!

强大的、吃人的怪物,是可以被控制的!

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于是,拥有这种技术的人们,就动了一些不大妙的心思。

后来,不知道是他们刻意,还是真的只是出了意外,总之这种技术被扩散了出去,导致那种吃人的怪物大量涌现,最终摧毁了这个还停留在火器时代黎明时代的国家。

而这些研究人员,则化身为圣职者,以保护人们作为幌子,收拢人心,建立一个个庇护所,成为了新时代的统治者。

他们甚至还一直在研究“灾厄”。

在这些研究里面,最关键的物质应该是“银”。

圣职者们祈祷要消耗银,应该只是一个幌子。

实际情况可能是研究需要消耗银,或者是控制灾厄需要消耗银。

刚才潘龙潜伏在旁边,听这老者跟传声机对面那个人通话,心中就一直在思索,将各种资料慢慢捋清楚,得到了最终的结论。

毫无疑问,对于灾厄的爆发,对于阿美利王国的毁灭,对于那些数不清的死在灾厄之中的人们,这些圣职者们要负起全部的责任!

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抵御灾厄、拯救人类的英雄,恰恰相反,是可耻的骗子、是卑鄙的阴谋家、是危险的科学狂人、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甚至选择将经过改良的灾厄技术用在自己身上,让自己也成为类似灾厄的存在,从而获得长久的寿命。

作为代价,估计这些人已经变成了吃人的怪物。

潘龙对此深恶痛绝,于是他走了出来。

那个穿着圣职者长袍的老者怎么也想不到,竟然有人能够无声无息地来到自己眼皮底下。看着一身铠甲、手持长戟,杀气腾腾的潘龙,他脸色大变,失声问道:“你是谁?”

“我?我是‘雷神索尔’的学生。”潘龙回答,“按照老师的嘱托,来帮他纠正过去的错误。”

“不可能!”老者大声说,“古达根本没有学生!”

很显然,他认识“雷神索尔”,彼此甚至可能很熟悉。

头盔的面具下,传出一声冷笑。

“你觉得你很了解我的老师?”潘龙用讥讽的声音说,“老师并没真正了解你,你又怎么敢说自己真正了解他呢?”

老者皱起眉头,陷入了不安。

潘龙这句话其实算是江湖术,模棱两可,但却正好击中了他思想中的破绽。

作为一个阴谋家,他当然不会把自己所有的想法和手段都告诉合作伙伴。当年他和索尔·古达合作的时候,的确是隐瞒了很多很多。

最终实验失败,古达变成了介于灾厄和人类之间的说不清楚是什么东西的存在。那位固执的强者不肯通过吃人苟活,双方翻脸,他派出大批实验品,将古达拦在了桥上,自己趁机逃跑。

那座桥上有他布置的后手,只要古达在桥上的时间长了,神智就会受到影响,本能地不愿意离开这座桥,只是一个劲地消灭所有踏上桥面的敌人。

他本拟多年过去,维纶市早已成为废墟,古达肯定也早就死了。却没料到竟然凭空跳出一个古达的学生来!

古达的学生找上门来,是来干什么的?

还用想吗!

看人家一身铠甲、手持长戟,俨然就是古达当年的模样。打扮成这样,半夜悄悄来到自己的面前,还能是为什么?

老者心中不由得暗暗叫苦。

他地位崇高,本领强大,一声令下就能调动成百上千的人,甚至能够控制无数的灾厄如同潮水一般发动袭击。如果有必要的话,就算是一座城镇,他也能在一夜之间将其覆灭。

但是,所有的这一切,都不是直接的“武力”。

当一个武夫手持兵器走到他的面前时,他便被褪去了所有的神圣光环,显出了自己的真面目。

他只是一个勉强算得上健康的普通老人而已。

这就像那些威风凛凛的统治者们,看上去似乎神圣到让人连直呼他们的名字都是犯罪,但当一个不理会他们权威的人携带着武器来到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并不比普通人更加强壮。

一颗枪弹,就能结果最尊贵的性命。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匹夫一怒,天子伏尸。

权力这东西,能用的时候固然神妙无比,但用不上的时候,那就屁都不是。

现在,就是权力无法发挥作用的时候。

老者心中苦恼,脸上却只是微微皱眉,然后露出笑容,说:“你说你是古达的学生,那他有没有跟你说,他当初搞的是什么研究?”

潘龙冷笑一声,根本没接他的话。

他怎么知道古达当初参加研究的详细情况?

但在这种时候,冷笑可以回答一切问题。

老者继续说道:“当初我们搞研究的时候,事先说好了的。研究有危险,但的确能够帮助人突破极限,走到过去的武者们从来没能走到的高度。就古达本人来说,我认为实验算是成功的,他的确变强了,超越了过去的极限。”

潘龙笑得更大声了。

“我承认,实验里面出了一些意外,但这些意外是可控的。”老者解释说,“本来按照我们的计划,古达应该通过服用缓解剂,缓解自己身体异变的程度。但古达却突然固执起来,说什么‘以人为食,强大又有什么意义’之类的话……这可不是我们坑他,是他自己不肯配合实验的!”

潘龙哈哈大笑,但笑声里面听不出哪怕一点点友善的意思。

老者无奈地说:“我承认,我们当初的确是存了一些心思,但也只是为了自保而已。古达的实力那么强,如果他变强了之后要杀人灭口,如果他来一句‘超越极限的只有我一个就足够了’,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不做点准备的话,到时候我们岂不是被他一下子就杀光了!”

潘龙这次没笑。

老者感觉有希望了,急忙说:“我知道你是讲道理的人,你自己说,我们的担忧,究竟是不是胡乱猜测?你老师古达可从来不是个心慈手软的人!他当初剿灭盗匪的时候,经常直接全部杀光的!”

潘龙没回答。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继续着当初的研究,现在已经研究出了一系列的强化药剂。”老者介绍说,“当然,要强化到你老师当初那个地步,暂时还不行——那样始终不够稳定。但是要强化到弱一些的程度,比方说让人能够平时积累力量,在需要的时候爆发出来;或者是在关键时刻爆发潜力,通过透支生命的方法暂时获得平时几倍的力量……这些都已经能够做到了。”

“你一定也是知道的吧?所谓的‘觉醒者’——其实就是被我们悄悄在食物之中下了药而已。这些年来,我们通过反复的研究,已经能够很好地控制药量,最近两年,我们制造‘觉醒者’的过程中,没有发生哪怕一次意外。没有因此让任何一个人用药过度而爆发,成为所谓的‘灾厄’。”

老者说着,露出了骄傲和自豪的表情:“我们的研究,已经可以算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你们现在在研究什么?”潘龙问。

“现在我们研究课题,更多的是延续寿命、恢复青春,以及对那些因为爆发而失去理智的实验品的控制。”老者说,“这些都是水磨功夫,一点点地增加或者削减药量,一点点摸索它们能够听到的频率,一点点实验引导它们的手段……唉,难啊!”

他摇摇头,有些喟叹:“科学的每一点进步,都需要无数的时间和资源。眼看着我渐渐老了,精力越来越差,可研究距离完全成功,总还是感觉有些漫长……”

他正说着,突然话语一顿,眼睛瞪得很大,眼中全是惊讶和恐慌。

一杆长戟毫无征兆地刺来,刺穿了他的胸膛,将他钉在了长椅上。

“你的废话太多了!”潘龙冷冷地说。

第三十五章、我就知道会有这种剧情

一戟把这个到最后也没问出名字的老头钉在长椅上,潘龙心里却叹了口气。

(唉!还是沉不住气啊!)

他其实知道,现在最有利的选择,是假装被对方说服,设法得到最安全稳定的觉醒药物,服药之后直接离开这个世界,什么都不用理睬,把好处拿到就算了。

他也知道,就算是想要铲除邪恶,也该先把药拿到了才对。

但他就是忍不住。

这一戟不刺出去,他不痛快!

但一戟刺出之后,他却又有些遗憾。

(这世界上的事情,终究没办法两全其美啊……)

感叹之后,他转过头,观察地下室里面的各种设备,目光首先就落在书架上。

这些人研究的资料应该都在这里,对照这些资料,或许能够找到自己想要的新型觉醒药物。

来到书架面前,他观察了一下,将其中磨损比较明显的一本手册拿了出来。

翻开手册,里面却是关于实验的记录。

才看了几页,潘龙心中就不由得怒火熊熊,更感觉自己刚才那一戟刺得对——这些实验,几乎都是在用被诱骗或者捕捉的无辜者当材料,实验的方式惨无人道,而实验结束之后,那些侥幸生存下来的实验品,更是被直接杀害,毁尸灭迹。

“这老畜生!我就不该让他死得那么痛快!”他恨恨地骂了一句。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了什么声音。

潘龙急忙转头,却见被长戟钉在椅子上,本该早就死去的老者,重新又睁开了眼睛。

但他眼睛里面却并没有多少智慧的光芒,更多的却是浑浊和混乱。

“我……本……不想……”他用极低的、断断续续的、含糊不清的声音说。

伴随着话语,他的身体开始扭曲成奇怪的形状,手脚都像拧麻花一般变了形。

潘龙皱起眉头,不等他说完,手上寒光一闪,掣出断仇刀,一刀挥了出去。

刀光如雪,老者连同身体下面的椅子,都被他一刀两断。

当年玩游戏的时候,他就一直很纳闷,为什么那些游戏里面,主角看到反派要变身,都老老实实站在那里看,耐心等待反派变身结束,才展开一场大战呢?

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增加难度吗?

趁着敌人还没变身,直接一刀两断或者一枪爆头,难道不会更方便一些么?

反正他自己就不会做那种蠢事,一看到这老者要变身,二话不说就是一刀!

要变怪兽?做梦啊!

老者被他一刀砍成两段,血喷得满地都是,但身体却还在扭曲变形,似乎依然还要变身。

潘龙越发皱眉,想起了当初变成“灾厄”的玛丽安和安妮夫人。

当时她们就是哪怕被一刀两段,也能继续战斗。无非从一个大触手怪,变成了几个小触手怪。只有把她们扔到火焰里面,甚至于再撒上一把盐,才能抑制她们这种可怕的生命力,将她们烧成灰。

看来,这老者也有类似的能力。

想想也是,既然所谓的“灾厄”根本就是他研究出来的,他不可能没有给自己准备一份药剂,用来在关键时刻变身。

虽然潘龙也想不出他究竟是什么时候服的药……也许他给自己的设计的是只要死了就自动发挥效果的药物?

心里琢磨着,潘龙手上没停,断仇刀不断挥舞。

雪练般的刀光在空中激荡,顷刻间,老者的尸体已经被他切成了许多小块。

潘龙还不罢休,收起刀和戟,抬手一掌拍了出去。

他的掌力深沉浑厚,却带着一份灼热,正是用内力产生高温,模拟火烧的效果。

潘家铁掌本就有借助灼热训练,乃至于将掌力转化为炎热的手段。虽然比起诸如“火云掌”、“火焰刀”之类的功夫,发热效率稍稍有些差距,但技术的不足,可以用强度来弥补。

毕竟……力大砖飞,不是么?

运转内力产生冷热效果,在九州世界并不算什么独门绝学,很多普通武者都会。而当修为到了先天境界,能够感应天地元气,乃至于由外而内源源不绝之后,这些技巧运用几乎就成了本能,哪怕之前没学过,稍稍琢磨一下就能做到。

先天境界已经突破了常人的极限。到了这个境界的高手,夸张一点称之为“陆地神仙”也无不可。登萍度水、弹指惊雷、摧金断玉、焚木凝冰……这些无非就是运转内力的方法不同。先天高手的内力足够强大,不需要什么特殊的训练,略微想一想,大致有个方向,剩下的就是水到渠成。

当然,先天高手其实还不算真正的陆地神仙,那些真人宗师们,才称得上是货真价实的“陆地神仙”。

别的不说,真人宗师们,普遍能飞。

虽然或许对他们来说,跑比飞更快,但能够飞行,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潘龙如果竭尽全力的话,倒是也能勉强在空中滑翔一两下。倘若风大一些,他甚至还能乘风而起,一口气滑翔个三五里都行。

但滑翔和飞行,显然是两码事。

更不要说真人宗师能够飞到高空,甚至于飞进云层之上。而他只能在低空滑翔,顶了天也就离地三五十丈而已。

西游记里面,菩提祖师说还没学会筋斗云的孙悟空用的不是“腾云驾雾”,而是“爬云”。参考这个说法,真人宗师是驾云乘风,潘龙现在大概就是“爬风”。

可不管怎么说吧,他总归是能够“爬风”的,称得上是货真价实的高人。

一掌挥出,灼热的气息顿时弥漫在整个地下室里面,被掌力击中的老者的尸体,更是迅速干枯,衣物直接燃烧起了起来。

这一烧,尸体的变化顿时就停了下来。

片刻之后,地上只剩下一些烧焦了的碎块。仔细看看,这些碎块倒是还勉强有点人样,若是找个好仵作来,或许还能重新拼凑成一具勉强完整的尸体。

潘龙又拿出长戟,一顿敲砸,将这些碎块彻底砸烂,然后拿出一个皮袋,把它们都装了进去,顺便往袋子里面倒了至少半斤盐,还用力摇晃摇晃,使它们搅拌均匀。

“等出去之后,找个阳光灿烂的地方给你晒一晒。”他笑着说,“放心,一定把你整干净整彻底了,不会让你有变成祸害的机会的!”

正说话间,他突然耳朵微微一动,听到远处有声音传来。

那声音杂乱不堪,却是无数蜥蜴的叫声,还夹杂着一个人的惨叫。

“怎么回事?为什么突然失控了?救命啊!”

那人的惨叫声戛然而止,而蜥蜴们的声音则越来越近。

潘龙愣了一下,随即猜出了缘由。

这老者只怕早就设计好了,一旦他自己死去,那些蜥蜴们就会失控,将这里的一切全都毁掉,以消灭证据。

至于这里的其他人……当然就只能给他陪葬了。

“真是够狠毒的!”

他骂了一句,动手将屋子里面所有书册全都收起来,然后沿着楼梯走了上去。

上面是一间小小的房屋,看起来就像是寻常的猎人小屋。屋子里面点着篝火,两个人正在呼呼大睡。

潘龙施展潜行,无声无息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四面看了一下,确定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由得暗暗惊奇。

一个幕后黑手的老巢,竟然布置得如此简陋,实在是令人惊叹!

但他转念一想,其实这地方已经足够隐蔽,如果不是机缘巧合的话,他们根本不可能发现这里。更不要说顺藤摸瓜,找到那间地下室。

而且,从发现怪异的蜥蜴群,到潘龙闯入地下室,前后其实也没几天。或许这老者还存着侥幸的念头,觉得别人没办法突破蜥蜴群的阻拦?

他重新又回到地下室,沿着通道朝那个巨大洞穴的方向走去。

走了一会儿,便看到无数的蜥蜴正在和一个怪物战斗。

那怪物有着宛若海葵一般的形体,至少有三四个人合抱那么粗的巨大桩子钉在地上,无数触手四面八方伸展出去。这些触手的力量很大,上面更是布满了尖刺,蜥蜴们一旦被缠住,立刻就被刺穿,然后无数的尖刺一起吸血,只要几秒钟,一只蜥蜴就会被吸干全部的血液,变成干尸。

然后,怪物就扔掉干尸,再去捕捉别的蜥蜴。

伴随着这个过程,怪物的身体不断变得庞大,触手也越长越多。

但蜥蜴们却也并不是一边倒地挨打,它们疯狂地撕咬着怪物的身体,时不时咬断一截触手,或者咬下一块皮肉。然后,这些触手和皮肉就被吃掉,吃掉它们的蜥蜴身体也会变大,而且皮肤和鳞片会变得很结实。

在那些蜥蜴之中,就有两三只身体已经变大了好几圈,跟别的蜥蜴比起来,就像是巨人和小孩子的区别。

触手不止一次缠住它们,上面的尖刺却根本不能刺穿它们已经变得坚固的身体,反倒是每一次都被它们咬断,然后被反过来吃掉一截。

但是,随着那怪物变得越来越大,触手也越来越粗壮,或许再过一会儿,它能够用触手将这些蜥蜴绞杀也不一定?

潘龙远远看着这场怪物和怪物之间的战争,并没有过去插一脚的意思。

两边都不是好东西,狗咬狗,他看热闹就好。

反正这里距离地面还远得很,也不用担心这些怪物们冲出去,看看热闹,有何不可?

又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源源不断冲过来的蜥蜴们,终于凭借数量优势,将那怪物给击败了。

它的触手生长得再多,也禁不住蜥蜴们的无穷无尽。当这些蜥蜴里面变异变大的越来越多之后,它的形势就越来越不利。

最终,它终于被咬断了大多数的触手,无数的蜥蜴一拥而上,将它彻底撕碎。

当怪物被蜥蜴群撕碎吃掉的时候,它发出了低沉的,宛若人临死时候的哀鸣。

潘龙一动不动地看着,并没有过去。

直到蜥蜴们吃完了怪物,继续冲过来的时候,他才点点头,拿出了断仇刀。

手指在刀背上一抹,用内力挤出一些血来,涂抹在刀背上。于是刀身上那个“仇”字就鲜艳明亮了起来。

他缓缓地举起刀,迎着蜥蜴群冲了过去。

刀光在地道里面不断闪烁,每一刀挥出,都是许多蜥蜴被砍成两段。

这种蜥蜴并没有被砍碎了还能继续变成怪物的本事,只是一会儿,之前那些冲在最前面的变异的大型蜥蜴,就已经被他杀了个精光。

但潘龙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向前。

既然来了,就要把这里清理干净!

长刀不断挥舞,一刀都不曾落空。

数不清的蜥蜴在他的刀下横尸,全都是一刀两段。

片刻之后,他走到了那个平台上,远远看向下方。

只见下方黑暗的洞穴里面,无数的黑影正在蠕动,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蜥蜴!

“真是不可思议,这么多的蜥蜴,究竟是吃什么的?”他忍不住感叹,“要是这技术能够改良一下,用到九州世界,没准足够全九州的人们都能顿顿有肉了……”

说着,他纵身一跃,跳下了洞穴。

刀光如雪,在空中肆意挥洒。

无数的蜥蜴四面八方冲过来,却一只都近不了他的身。

他在这庞大的洞穴里面缓缓走动,所过之处留下数不清的尸体。

不管这些蜥蜴究竟是怎么来的,也不管它们究竟有什么用处,这种怪异的危险的东西,终究是应该灭绝掉比较好!

就不说它们可能对人们造成的危险,光是这庞大的数量……要是被它们给冲出去,绝对会造成自然灾害的!

如果它们能够保持这种繁殖速度,如果被冲出去的话——潘龙能够想象,无穷无尽的蜥蜴大军趁着夜色横扫四方,那是多么骇人的景象!

而且……如果被它们冲到圣盐城的话……

也许整个圣盐城的人们加起来,都未必够它们吃的。

这些家伙实在是太危险了!

他这一番好杀,也不知道杀了多久,最终,他再也听不到附近有半点蜥蜴的声音,也感觉不到周围有任何活物的气息,才算是停了下来。

四周看去,他隐约看到了一丝亮光。

却是已经天亮,阳光正从洞口的位置照进来。

这一番好杀,竟然杀了一夜!

第三十六章、用心险恶,可惜白费

一夜杀戮之后,广阔的地下洞穴里面层层叠叠,全都是蜥蜴的尸体。

因为没有阳光的缘故,这些东西也没腐烂,就那么软软腻腻地堆积着。除了潘龙周围那一片区域,因为被他真气激荡而没有堆积起来之外,周围三五步之外,厚厚地堆得像小山一样。

看着眼前的景象,潘龙忍不住摇摇头。

“这也太恶心了!”

他感叹了一句,然后运起内力,赤红的真气如同火焰一般席卷周围,顷刻间就把许多尸体都烤得干枯,腥臭的味道简直要熏死人。

这味道实在太过难闻,他只好停了下来。

“还是去找点火油来烧掉它们算了……”

他回到上面的平台,沿着隧道向上,走了几步,突然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从背后有强风吹过来?

回头看了一下,才发现原来这矿洞、洞穴、隧道,正好组成了一个“之”字形的烟囱结构,一旦洞穴里面有高温的东西,就带动热空气上升,从隧道里面排出,而矿洞那边则负责进气。

一进一出,自然就是大风呼啸。

只不知道这结构究竟是完全天然的巧合,还是人为的刻意设计?

他沿着隧道抵达地下室,又从楼梯上去,毫不意外地看到两个值班的人已经不见了踪迹。

下面杀了一夜,这两个人但凡不是迟钝到堪比日式轻小说的阳痿男主角,就一定能够发现问题,然后自然就逃跑了。

这本来也就是潘龙计划的一部分,他甚至都没有急着去追赶。

反正他们留下的痕迹一时半会儿不会消失,不着急。

他在猎人小屋周围寻找了一番,找到了一个隐蔽的地窖,地窖里面全都是一桶一桶的火油。

看到这些火油,潘龙基本可以确定,那之字形的结构,人为的因素占了很大成分。

试想一下,只要把火油倒进洞穴里面,然后点上火,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炉子。不仅如此,因为热气上升的缘故,火焰会一直向上蔓延,把地下室甚至这间猎人小屋都点燃,最后将这一带彻底化为火海,消灭一切的痕迹和证据。

这大概是那老者做的“保险”,至于效果如何?潘龙准备亲自试一试。

他将火油倒进满是蜥蜴尸体的巨大洞穴,然后点燃一个火把,扔了下去。

烈焰熊熊腾起。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火焰果然冒到了猎人小屋之中,连着这间屋子一起点燃。要不是周围的树木已经被他提前砍倒搬走,怕是会形成一场规模巨大的森林火灾。

潘龙远远看着烟火冲天的景象,笑了。

“真是用心险恶,可惜全白费了!”

说完,他循着那两个人逃走的痕迹,不急不慢地离开。

果然,这两个人行进的路线,是返回圣盐镇。

他一路追踪着回到圣盐镇,却见到镇上的士兵们正在急匆匆地到处搜寻,一家家饭店、酒馆、旅舍都被搅得乌烟瘴气。

潘龙微微一笑,肌肉跳动,顷刻间相貌就发生了少许的变化。虽然和原来相差并不多,但看上去俨然是两个毫无关系的人。

等一队士兵从一个酒馆里面出去,他才慢吞吞走进去,走到吧台前面,问:“今天究竟怎么了?这些绿毛龟一副心急火燎的样子。”

酒保显然心情不好,满脸不高兴地说:“谁知道呢?他们在追查一个用长戟的人,还说那人可能姓古达……长戟高手‘雷神’索尔·古达是几十年前的人了,就算活着,也已经一大把年纪,怎么可能到处走动?”

潘龙并没觉得惊讶,之前他杀那个圣职者老头的时候,就曾经怀疑双方对话可能被通讯器对面的人听到。现在无非证实了这一点而已。

不仅如此,他还顺带着证实了,当时通讯器对面的那个人,是圣盐镇的高层,有资格命令巡城兵们搜查某个特定的可疑人物。

他继续行走,很快走到了费列家族的地盘,看到费列家族的部下们一切照旧,似乎没有什么变化的样子。

(很好,这大概可以证明,那人并不是直接管理市政或者军队的,至少他在镇上并不是什么消息非常灵通的人物。)

他展开潜行,无声无息地行走在阴影中,不一会儿就找到了弥尔顿。

弥尔顿正坐在书桌前面,手上拿着一份资料,目光却明显不在上面,愁眉苦脸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放心,我不会连累到你们的。”潘龙变回原样,在他面前露出了身影。

弥尔顿吓了一跳,急忙冲到门口左右张望,然后关上门;又去窗户那里左右一顿看,再关好窗户。这才定下神来,低声说:“我担心的不是这个啊!”

“那你担心什么?”

“我在担心……圣盐镇的未来。”弥尔顿苦着脸说,“圣职者们好像有问题。”

潘龙微微一愣,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到的情报,问:“为什么这么说?”

“今天,有人从神圣祈祷堂里面传来消息,说是‘雷神索尔’的传人来到了圣盐镇,要在镇上搞破坏。”弥尔顿说,“但是,镇上最近来的使用长戟的高手,只有你吧。”

“那为什么不能是我要搞破坏呢?”

弥尔顿苦笑:“你真要搞破坏的话,昨天直接袭击神圣祈祷堂,谁拦得住你?”

潘龙摸了摸鼻子,有些脸红。

这么明晃晃的吹捧,他还真是不大适应。

“我想来想去,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那群蜥蜴。”弥尔顿愁眉苦脸地说,“我们昨天干掉了大群的蜥蜴,数量多得超乎想象。而你在其中贡献最大,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关键人物。所以,如果真的背后有人控制着那群蜥蜴的话,那么他肯定要对付你。”

他没有再说下去,因为意思已经很清楚了。

潘龙看他一脸忧愁担心的样子,劝道:“别那么担心,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这世道,哪里还能有什么好消息?”

“你肯定会高兴的……我已经确定,灾厄的爆发是有迹可循的,而且正常情况下,灾厄其实根本不会爆发。”

弥尔顿立刻精神一振,面露喜色:“此话怎讲?”

“详细说起来的话,就说来话长了……还是先说另外一个坏消息吧。”潘龙接着说,“圣职者的祈祷,并不能抵挡灾厄。之所以有圣职者祈祷的城市就没有灾厄袭击,真正的原因是——灾厄其实就是被他们控制的。”

第三十七章、大清洗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潘龙将自己这趟潜入探索发现的事情,详详细细地告诉了弥尔顿。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他还拿出了几本从那地下室里面找来的手册。

看着手册上面关于秘药的实验记录,以及控制“灾厄”的相关记录,弥尔顿的脸色青一阵红一阵,最后阴沉得简直像是要打雷下雨一般。

这几本手册明显已经有了一些年头,想要作假并不容易。而手册里面提到的一些事情,和圣盐镇曾经发生的某些事情也能对得上号,更能证明它的真实可靠。

有这些手册作为证据,足以证明潘龙的话。

他深深地喘了几口气,才让自己重新平静下来,问:“你打算怎么办?”

“要解决问题,有两个办法。”潘龙说,“第一个办法,是见招拆招,化解矛盾。第二个办法,是不管不顾,直接把制造问题的家伙干掉。”

他微微一笑:“我不算聪明,也没什么势力,想要跟那些老奸巨猾的家伙见招拆招斗智,恐怕不行。所以我当然只能用第二个办法。”

弥尔顿点头:“需要我们帮忙吗?”

“不用,你们只要照顾好自己就行。”潘龙说着推开了门,一边走出去,一边发动“潜行”技能,身影渐渐消失。

弥尔顿追上来的时候,已经见不到他的踪迹。

片刻之后,他来到了神圣祈祷堂。

这里被重兵把守,士兵们一个个刀剑出鞘、杀气腾腾,俨然是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潘龙没理睬他们,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进了祈祷堂。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个看起来像是首领的老者,尤其听这老者说话的声音,更分明就是昨晚通讯器里面那个人。

他笑了笑,一把抓住这老者,身体骤然加速,一下子就撞破了屋顶,在一间间房屋的屋顶上纵跃如飞,带着他呼啸而去。

那老者一脸惊慌,显得不知所措。但当潘龙带着他来到一座小山丘上,开口问话的时候,他却又镇定了下来。

“我听过你的声音。”他说,“你是古达的学生?”

“我也听过你的声音。”潘龙说,“既然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谁,那就不用绕圈子了——我要解决‘灾厄’的问题,你最好能给我拿出一套方案来,否则我就把你烧成灰。”

老者说:“事情没那么容易解决,当年的研究团早已解散,大家各奔东西。我们也不知道其他人都去了哪里,更不知道他们都在干什么。”

“难道他们没有像你们一样,以圣职者的身份为掩护吗?”

老者摇头:“借用‘祈祷就能抵挡灾厄’这个名义来建立庇护所,只能说是我们大家之间的默契。但实际上我们并不一定都转而冒充圣职者,而且也并不一定每一个庇护所的圣职者都是我们的人。”

他笑了:“也许还真有不少圣职者在幻想,只要虔诚祈祷,天上的神就会帮助他们抵御灾厄,甚至在他们死后接他们去天堂呢。”

潘龙皱起眉头:“按照你这么说,那就是没办法了?”

“很难。”老者很坦率地说,“就算你选择‘宁杀错不放过’,可能也不行。因为也许有人根本就没留在城镇里面,一直在野外的研究所里面——你总没办法找到每一个研究所。”

“那你们有没有对付‘灾厄’的秘密武器?”潘龙问,“别告诉我说,你们制造了这种鬼东西,却连对付它们的办法都没有!”

老者摇头:“对这东西的研究,最早来自于某种特殊的植物。那植物害怕盐,所以盐是最初的特效药。但在我们研究的过程中,至少我是一直在摸索让它能够不怕盐的办法。我花了大概十年,最终找到了这个办法。”

他叹了口气:“在当初的研究团队里面,我只能算是中等。就算加上威廉,我们两个也不能说比别人更优秀。我们能做到的事情,别人当然也能做到。甚至他们可能比我们做得更好。”

潘龙不禁有些恼火,问:“那你就什么办法都没有了?”

老者苦笑:“我的确是没什么办法。当研究团队解散之后,‘灾厄’其实基本上就已经算是失控了。”

“至少圣盐镇周围的灾厄,在你们的控制之下吧?”

“这没错。因为这附近的灾厄,本来就是我们制造的。”老者点头。

潘龙深深地吸了口气,问:“那你有没有侦查到类似你这样,还没有变身的家伙的办法?”

老者摇头:“我们怎么会让别人看穿我们的掩护呢?这是我们最大的秘密,掩盖它还来不及呢。”

“那你至少知道,你们这里究竟哪些人参与了研究吧?”

老者露出了阴险的笑容:“为什么你会觉得,我会回答这个问题?”

他讥讽地笑了起来:“你以为我不明白你的心思吗?无论怎么样,你都不会放过我的。那么我最多告诉你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真正重要的情报,我什么都不会说。”

潘龙冷笑一声,手指一点,指力刺穿了他的手臂。

鲜血流了出来,却只流出一点就停下了。

这老者早已将自己改造成了灾厄,他之所以没有变身,只是因为现在是大白天,太阳明晃晃地照着,一旦变身就会被阳光晒死而已。

即便如此,他依然具有部分灾厄的能力。比方说,这种不可思议的恢复力。

但这并没用处,因为下一瞬间,潘龙就砍掉了他的脑袋。

面临死亡的威胁,老者被迫变身,化为了一团巨大的触手。

他想要逃到地下,却被潘龙抓住,扔向了空中。

在强烈的阳光照射下,等他再落下来的时候,已经只有灰烬。

“看来,我算是无师自通,找到了一个能查到他这种人的办法。”潘龙笑了,“虽然没办法把所有的研究人员都挖出来,但能把那些隐藏在人群里面的‘灾厄’都挖出来,倒也不错。”

接下来的几天,圣盐镇的高层以及那些圣职者们,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受了一些小小的伤。

这伤不大,无非也就是身上划了个小口子之类。这种程度伤势对任何人来说都不算什么,但偏偏却有那么一些人,因为这小小的伤口而送了命。

……他们的伤口实在愈合得太快了,快到完全不是人类正常的水平。

对于这些人,潘龙并没有立刻贸然下手,而是先用火再烫了一下,确定被火烫的伤口复原得很慢,才痛下杀手。

果然,每一个被杀死的人,都变成了怪物,然后在阳光下化成了灰烬。

短短三四天,圣盐镇有大概一半的圣职者和好几位高层,都这么化成了灰。

潘龙没有联系任何人,独自一人对这座城镇展开了大清洗,成果斐然。

第三十八章、研究所所长

阿美利王国的边境,距离邻国坎拿王国不足五十里的地方,有一座名叫“圣银”的城镇。

这座城镇的前身,是阿美利王国的边境重镇。多年以来,阿美利王国都在这里驻扎重兵,以防备坎拿王国可能的进攻——坎拿王国的国势并不算很强盛,但当年却曾经一路奇军直袭阿美利王国首都,甚至于曾经攻破王都,一把火将王宫给烧了。

后来灾厄爆发,阿美利王国覆灭,大量的难民逃到了这座边境重镇。这里物产丰富,又没有受到灾厄的侵袭,很快就成为了整个阿美利王国——假如它还算得上是一个国家的话——首屈一指的大城市。

和别的庇护所一样,圣银镇同样以一座庞大的祈祷堂为中心。作为这座祈祷堂的最高领导者,斯宾塞大主教自然是圣银镇毫无疑义的领袖。

二十年来,这位圣职者一直深入简出,很少出现在人们的面前。据说他每天都要祈祷超过十个小时,努力驱赶灾厄,守护这座阿美利王国最大的庇护所。

但“据说”往往和现实相差甚远。

比方说,斯宾塞大主教其实每天祈祷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他甚至几乎不会去祈祷。

因为他不信神。

各个庇护所的主教们,大多都不信神。

他们只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技术。

斯宾塞大主教每天最主要的工作,除了修身养性之外,就是作研究。他平时最常出现的地方是地下室,最常做的事情是思考、调配药剂,以及做实验。

作为一个科学家,他拥有很高的专业素质,从不会被那些实验品的惨叫声、哀求声、咒骂声扰乱思维,总是能够准确地判断实验的情况,每次都能有所收获。

他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每天都吃得好睡得好,自我感觉能够长命百岁。

但最近,大主教的心情不是很好。他心情不怎么好的原因,是一些陆陆续续寄来的信件。

“世道不太平啊!”

放下信笺,斯宾塞大主教深深地叹了口气。

短短的半个月,他已经第四次收到了来自“老朋友”的信件。

大家差不多快二十年没联系了,这二十多年来,他们互相装作不认识对方,彼此相安无事,自顾自过日子,倒也安稳。

虽然因为研究所解体,大家各行其是,缺乏合作和交流,导致研究的进度大大降低。但那也没什么,反正他们都有足够的时间,至少斯宾塞大主教自己一点也不介意进度缓慢的问题。

但是……这种情况,却在不久之前被打破了。

从圣盐镇的托马斯和威廉开始,一个又一个“老朋友”接连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各个庇护所都慌了神,正在拼命追查。很多人都信誓旦旦,一定要把那些被绑架的人找回来。

可斯宾塞知道,这些人是找不回来了。

他们早就死了!

之所以没有尸体,只不过因为他们是被阳光晒死的,只剩下了一堆灰烬。

别人他不清楚,但自己的那些个“老朋友”们会怎么做,他却是很清楚的。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就算是当初最年轻的威廉,也已经快五十岁了。岁月无情,衰老和死亡会让最睿智的贤者也为之恐惧,所以……大家的选择,都差不多。

毕竟,活着才有将来,活着才有希望,活着才能搞研究,活着才能享受生活!

就算是要活成“灾厄”,也不算什么问题。

世界很大,人还有很多,时不时少掉一两个,谁会在意?

斯宾塞今年已经快七十岁了,在当初的研究所里面,他也算是年纪比较大的。当初之所以要在研究还不充分的时候强行展开活人实验,关键就是他担心自己老了,老到研究能力下降,老到没办法再把控整个研究所。

所以,他迫切需要能够延缓衰老,甚至于让自己返老还童的灵药。

为了尽快得到这梦寐以求的灵药,他不在乎做点伤天害理的事情。

不对……那怎么能叫伤天害理呢?人类的社会是一个整体,为了这个整体的进步,那些优秀的个体理应被尽量保留下来,而那些可有可无的个体,当然应该奉献出他们的全部。

能够为了人类进步而牺牲,那些人也算是死得其所,挺幸福的嘛。

至少,斯宾塞是这么想的。

但那个在找他们麻烦的家伙,显然不这么想。

斯宾塞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什么来历,那些“老朋友”们也不知道。他们的信件一开始只是有些担心的提醒,后来就变成了惊恐的询问,再后来变成了不知所措的茫然。

死亡的阴影已经近在咫尺,但他们甚至连带给他们死亡的究竟是谁,都还不知道呢。

走到悬挂在墙上的地图前面,斯宾塞大主教手指从地图上的一个个庇护所划过,低声自言自语。

“圣盐镇、圣水镇、圣火镇、圣人镇……按照他的路线一路走下去,暂时还不会来到圣银镇。”

“但是,准备不能不做。只要他不死,迟早是会来到圣银镇的。”

“而且……如果他知道了当初研究所的情况,或许他会直接到圣银镇来找我。”

“我的时间不多了!要抓紧最后的时间,赶快把手头上的研究做完才行!”

说完,他走到书架前面,从书架上拿下几本书,露出了后面一个旋钮。用力旋转几下,伴随着齿轮和链条的转动声,书架缓缓移开,露出了向下的楼梯。

他将那几本书重新放回去,沿着楼梯走了下去。片刻之后,书架又重新移动回去,将这条楼梯完全遮住,任谁都看不出来,斯宾塞大主教已经走进了密室。

沿着楼梯向下走,很快就来到了一个长长的过道,过道两边有不少房间,很多房间里面都有人居住。他们有的在细心研读,有的在奋笔疾书,有的在思考,有的在调配药剂,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斯宾塞并没有打扰他们,而是继续沿着过道走去,走到过道的尽头,转了个弯,和守卫室里面几个值班的守卫打了个招呼,然后顺着再次向下的楼梯走去。

如此这般走了好长一段路,他终于来到了这座秘密研究所最重要的地方——实验室。

实验室里面,几个被捆得很紧的实验品正在挣扎和嚎叫,他们的脸上已经完全没有了“人”的感情,只有野兽一般的狰狞。

斯宾塞在实验室外面看了一会儿,然后将负责实验的人叫了出来,询问情况。

“总的来说一切顺利。”实验人员报告说,“实验品的异化速度有所降低,但距离真正能够使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斯宾塞叹了口气:“继续吧,别着急。”

科研这种事情,急不来的。

但他还是忍不住叹息——要是当初那座研究所还在的话,该有多好!

自己这些年搜罗和培养的研究员们,比起当初威廉他们,实在差得太多了!

他一路视察完毕,忧心忡忡地回到了地面,还装模作样地去祈祷堂祈祷了一番。

当他返回自己的卧室休息的时候,却见到一个穿着铠甲的人,正坐在书桌前,冰冷的目光透过头盔的面罩,落在他的身上。

“研究所所长斯宾塞,你真不愧是那群人的首领。”潘龙的话语之中,甚至有几分佩服,“别人都是小打小闹,唯独你,居然又建成了一座研究所!”

第三十九章、邪恶科学家的伟大理想

潘龙来到圣银镇,已经有好几天了。

这些天,他一直用潜行的方法在这里搜查,甚至不止一次跟在斯宾塞大主教的身后,一同去巡查研究情况。

通过观察,他已经把这座建在祈祷堂地下的秘密研究所的情况基本摸清楚了——这座研究所毫无争议的领导人自然是斯宾塞大主教,下面还有两个比较重要的分管领导,由祈祷堂三位主教中的两位担任。至于那些研究员,大多数也都是圣职者。

有趣的是,圣职者们其实并不都是研究员。比方说三位主教之中的最后一位,每天真的是祈祷祈祷再祈祷,一直都在虔诚地祈祷,把吃饭睡觉休息之外的时间,都拿来祈祷了。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可能要祈祷超过十二个小时。

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这座城市的圣职者两极分化得厉害,要么该下地狱,要么该上天堂,连一个走中间路线的骑墙派都没有。

这两伙人住在一起,却各行其是、互不干扰,看起来井然有序。

这种情况,也是圣银镇独有的。

别的庇护所里面,圣职者们要么就都是跟邪恶的科学家们同流合污的帮凶,要么就全都是对一切茫然无知,真相信祈祷能够抵挡灾厄的无知之人。

只有这里,两种人都有,而且那些真正虔诚祈祷的人们,似乎对于近在咫尺的邪恶一无所知。

潘龙看得啧啧称奇,不止一次暗暗赞叹。

这斯宾塞大主教真不愧是当初灾厄研究所的一把手,无论科研水平还是骗人的水平,都一等一的厉害!

可惜,他骗人的本事再厉害,也骗不过一个能隐身跟着他,亲眼目睹他那些伤天害理研究的人。

看了几天,潘龙摸清了整个研究所的情况,也积攒了一肚子的怒火。

所以,他决定动手了。

斯宾塞大主教看到他的出现,听到他那些讽刺的话,并没有慌张逃跑或者恐惧求饶,而是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迟早会来,但真想不到你会来得这么早!”他有些无奈地说,“我的研究,还差一大截才能完成啊!”

“你究竟在研究什么?长生不老吗?”

“长生不老什么的,只是顺带罢了。”说到自己的研究,斯宾塞露出了骄傲之色,“我真正研究的,是如何让人类进化!”

“进化?”

“没错,时代在进步,科学在进步,我们人类当然也要进步。”斯宾塞说,“科学归根究底是为人服务的,科学的进步,理应最终转化成为人的进步。我们的研究,正是为了这样的目的。”

“但这跟你们把好端端的人变成会传染病毒的触手怪,又有什么关系?”

“我们的目标,最初只是想要研究出能够迅速有效地让普通人变得强壮、敏锐而长寿的技术。”斯宾塞回忆说,“通过长时间的研究,我们成功地实现了最初的目标。但很快我们就发现,这样其实还不够,距离‘人类进化’这个伟大的理想,还远得很呢!”

“更强壮、更敏锐、更长寿……这已经算是进化了吧。”

“那算什么进化!一个普通人,只要得到充足的营养,好好锻炼身体,就能够做到。我们的研究为的是‘人类进化’这个伟大的目标,可不是那种只要吃饱喝足、营养均衡、适当锻炼就能得到的平凡之物啊!”

潘龙摇头:“我真没觉得这哪里平凡,恕我直言,阿美利王国的人们,就算是在灾厄爆发之前,普遍也距离‘吃饱喝足、营养均衡、适当锻炼’这个生活条件相去甚远。就算是那些富翁们聚居的城市里,也还有很大一片贫民区呢。”

斯宾塞露出了诧异之色:“平民?他们只要每天努力工作就好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你不是说‘人类进化’吗?”

“人类进化,关他们什么事?他们不过工作的工具,本质上和耕田的牛马、工厂的机器之类是一样的。人类进化也好,不进化也罢,跟工具没关系。”

潘龙在头盔下面翻了个白眼。

“好吧,言归正传。”他说,“你觉得怎么样,才算是‘人类进化’?”

斯宾塞露出了憧憬之色:“人类进化的目标,是摆脱衰老、疾病和死亡,获得永恒的健康——我们研究的目标,也正是如此!”

潘龙有些惊讶,转念一想,却又明白了。

有权有势的人所追求的,可不就是永远的健康嘛。

永远健康,永远把握着权力和财富,永远享受奢靡豪华的生活……这不就是那些帝王将相阔佬豪雄们梦寐以求的事情吗?

“那我有个问题。”他说,“如果那些掌握权力和财富的人获得了永恒的健康,他们的子孙后代怎么办?原本只要等到他们老了死了,子孙后代就能继承他们的权力和财富。但他们不老不死,那子孙后代岂不是无法继承了?”

斯宾塞点头:“没错,我们当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那你们怎么办?”

“我们经过反复地考虑和讨论,最终得出了结论——人类之所以要繁衍后代,是因为自己会老会死。如果人类能够不老不死,那为什么还要生儿育女,为什么还要繁衍后代?”斯宾塞说,“所以,人类的进化,不仅仅是要永远年轻健康,也要彻底和那些毫无意义的负担告别。”

他露出了兴奋之色,介绍说:“所以,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让人类进化到无需饮食、无需睡眠、无需呼吸,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各种环境下生活,能够飞天遁地,永远年轻和强壮!”

“这……可能吗?”

“当然可能!”斯宾塞信心十足地说,“如果不是当初研究之中出了意外,研究所毁于一旦,也许我们的目标早就已经实现了!”

他叹了口气:“过去的事情,再遗憾也没什么意思。重要的是将来怎么做。经过我这二十年的努力,研究所又已经重建了起来,研究的进度,也已经超过了当初。”

他信心十足地说:“我相信,只要再有十年八年,我的目标就能够实现!”

潘龙笑了:“你觉得你还能有十年八年?”

斯宾塞也笑了:“当然!”

话音未落,他的身体扭曲变形,犹如液体一般摊在地上,房间的墙壁和地面上,却有无数的触手生长出来,化作无数的利刺,朝着潘龙发起了进攻

第四十章、首恶必办(上)

早在收到第一封信的时候,斯宾塞大主教就已经开始考虑该如何对付那个猎杀者。

虽然那个猎杀者的活动范围离他还很远,但谁知道那家伙会不会跑到圣银镇来呢?如果他来了的话,自己又该用什么方法应对?隐藏身份?假死脱身?还是发动整个圣银镇的力量,动用军队去围剿他?

从斯宾塞的角度来说,如果能够动用军队围剿,将这个多管闲事的混蛋砍成十七八块喂狗,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但他却知道,这其实是最不可能的事情。

那人狡猾得很,根本不肯正面交锋——否则的话他早死了,托马斯和威廉也是能动用军队的,圣盐镇的军队相比圣银镇来说的确不强,可再怎么弱,那也是一支军队。

就算昔年号称阿美利王国第一高手的索尔·古达,也不可能正面战胜一支军队的。

别的不说,几十张弩齐射,乃至于大炮对着你轰过来,怎么挡?铁人也要被射成刺猬的啊!

又过了几天,斯宾塞得到消息,那人又灭杀了一个庇护所里面的研究人员。

他仔细了解情况,然后作出了决定。

将一只经过反复调试的强大合成兽埋在自己房间的地下,然后他将控制这个合成兽的关键核心融入了自己的身体。

这过程很痛苦,但是,是必须的。

只有这样,他才能有一定的把握。

刚才他絮絮叨叨和潘龙聊天,其实主要还是为了争取时间,控制那只合成兽恢复到激活状态。

一旦合成兽恢复,他就不再废话,直接动手了。

他将自己的身体化为液体,和那只合成兽融合,然后便控制着合成兽,发动了一波极为猛烈的攻击。

无数的尖刺四面八方刺过来,将潘龙围在中间。密密麻麻、寒光闪烁,就算是一只苍蝇,也别想从中逃脱!

但潘龙不是苍蝇,他也根本不需要逃脱。

看到斯宾塞翻脸动手,他不仅没有紧张害怕,反而露出了笑容。

“就这样?”他轻描淡写地问。

长戟突然出现在他的手上,然后似乎只是随意一挥,却陡然起了一阵狂风。

伴随狂风,尖利的呼啸声在空中回荡。不知道多少尖刺和触手纷纷折断,掉了一地。

长戟破空的声音就像寒冬凛冽的北风,触手和尖刺折断的声音就像盛夏滂沱的暴雨,可“风声雨声”之中,他轻轻松松说话的声音却依然清清楚楚,没有被掩盖一丝一毫。

“究竟是什么让你产生错觉,觉得这样的陷阱就能对付得了我?”

一句话说完,地上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碎片。周围的桌子、椅子之类家具,更是全都变成了碎木头,混杂在碎片之中,难分彼此。

斯宾塞的声音从地下传来:“别小看人!我的手段可没这么简单!”

说着,地面裂开了几个口子,黑色的气体涌了出来。

那只合成兽是用几只强大的“灾厄”融合而成,拥有这几个怪物全部的能力。用身体融合房屋,将触手化作尖刺,只是其中之一。

此刻,斯宾塞施展出了它最危险的能力之一,毒气。

这种毒气看起来像是普通的烟灰,实际上毒性极大,普通人哪怕只吸进去一口,整个呼吸道就会从鼻子一直烂到肺,就算功夫再好,也顶不住。

斯宾塞曾经用觉醒者做过实验,就算是注射了最新型药剂的强力觉醒者,在这毒气面前也不堪一击。

就算是他们事先有准备,屏住了呼吸,这毒气也一样能要他们的命——它可不是非要被吸进身体才能发挥作用的。

只要被沾上一点点,这毒气就能导致皮肤溃烂,而且溃烂会不断扩大,用不了多久甚至会烂到连骨头都能看见。

在实验中,一只新生的灾厄面对这毒气,只用了大概五分钟,就化成了地上的一滩烂肉。它那远比人类强大了无数倍,甚至被切成碎片也能继续活着的可怕生命力,也一样挡不住这毒气的威力!

眼看毒气朝着潘龙涌去,斯宾塞愉快地笑了。

但他才笑了两声,笑声就像被捏住脖子的鸡,噎在了脖子里面。

鲜红的灼热气息从潘龙的身体里面涌出来,犹如火焰一样,朝着那些黑气涌去。双方接触的时候,就像是往滚油里面浇了一勺水,顿时发出极为猛烈的沸腾甚至爆炸声,噼里啪啦连成一片。

“这手段也不算什么。”潘龙说,“之前在圣火镇,就已经有人用过了。”

他一路走来,消灭了许多像斯宾塞一样的邪恶科学家。而这些家伙们用的手段,其实都大同小异。

无非就是变成怪物罢了。

他们变成的怪物,很多都比一般的“灾厄”要强,而且往往有一些特别的本领。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已经足以称得上绝望,但在潘龙看来,那些千奇百怪的手段无非就是四个字。

华而不实。

力量更大一些,速度更快一些,身体更坚固一些,恢复力更强一些……才能够真正威胁到他。

比方说,如果触手尖刺的力量能够射穿四五层铠甲,那当然就能射穿他的真气护体,再射穿他的身体。

虽然即便这样也未必能够要他的命,但起码不是毫无意义的反抗了啊。

斯宾塞变成的怪物,无论攻击手段还是攻击强度,都并不比别人更高明。

大概……这些人的水平,也就这样了吧?

他嘲笑说:“如果你只有这样的水平,那还是别浪费时间,赶快死掉算了!”

斯宾塞愤怒地大叫:“别得意忘形了!”

说着,地面猛烈地蠕动起来,一只颜色青灰,宛如岩石的触手生长了出来,朝着潘龙狠狠刺去。

长戟挥动,砍在那只触手上,却只听得金铁交鸣的脆响,触手上出现了一条浅浅的伤痕,并没有被砍断。

潘龙身体一侧,躲过了触手的刺杀,有些惊讶地说:“这个有点本事啊!”

他消灭了许多家养的和野生的灾厄,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能够用触手挡住自己长戟的。

又是几条青灰色的触手生长出来,呼啸着朝他袭来。

面对这些触手的围攻,潘龙连连后退,一直退到了墙边。

在他的背后,墙壁突然整个变成了青灰色,然后犹如张开的血盆大口,朝着他包了过来。

第四十一章、首恶必办(中)

对来自背后的偷袭,潘龙似乎没有注意到,被青灰色的墙壁一口咬住。

斯宾塞偷袭得手,忍不住兴奋地大笑,墙壁上随即生出无数的利齿,狠狠地咬住潘龙的皮肉,想要把他给撕碎。

但这些利齿却甚至没有能够真正咬到潘龙的身体。

它们还没来得及咬实在了,就被一层无形的气息挡住,没办法落下去。

“你这些牙齿,威力可比触手要弱不少呢。”潘龙摇摇头,“连我的护身真气都咬不穿啊!”

斯宾塞有些茫然,正要继续加大力量,潘龙已经双脚发力,身体陡然猛地后退,重重地撞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一声轰响,砖石碎裂,连带着和墙壁融为一体的怪兽的嘴巴也跟着被撕裂,灰红色的液体如同鲜血一般流了下来,落在地上,冒出点点青烟。

潘龙却已经借着这一撞的力量退出了屋子,冲出了斯宾塞的陷阱。

眼看他突围,斯宾塞发出愤怒的吼叫,整个屋子蠕动着扭曲变形,一条条青灰色的触手长了出来,挥舞着向他袭来。

阳光下,整个房子仿佛从恐怖故事里面走出来的噩梦一般,蠕动着、扭曲着,化为了巨大的触手怪。

潘龙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东西竟然不怕阳光?

一直以来,灾厄最大的敌人就是阳光。无论多么强大的灾厄,只要被阳光照到,都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面死去,甚至于化成灰烬。

但斯宾塞却改变了这个铁律,他融合房屋变成的灾厄,竟然连阳光都不怕!

潘龙忍不住问:“你是怎么做到不怕阳光的?”

斯宾塞的回答是一阵狂笑。

他笑得很得意,可潘龙却在他的笑声中分明听出了几分心虚。

莫非……这家伙所谓的“不怕阳光”,有水分?

潘龙一边思考,一边飞快地挥舞长戟,将一条条触手击退。

但触手上的力量很大,而且数量更是越来越多。

更麻烦的是,这些触手超乎想象的坚硬,感觉似乎比石头还硬,没准可能比钢铁还硬。

这究竟是什么鬼触手?硬成这样,又是怎么扭曲的?

潘龙觉得牛顿正在棺材里面骂街……

这样的触手还有很多,每一条都力道十足,疯狂地围攻潘龙。

潘龙挥舞长戟,发出闷雷一般的响声,将一条条触手击退。

他终于不再取笑和讽刺,看上去似乎陷入了苦战。

过了一会儿,一条被击退的触手在空中挥舞着,轰的一下,砸在了附近的房子上,屋顶顿时就塌了一大片。

紧接着,另一条被击退的触手重重打在另一间屋子的墙壁上,轰隆一声,坚固的墙壁直接破了个洞,就像是被巨人手持重锤砸开了似的,又像是被攻城车狠狠撞了一回。

以此为开端,一条又一条的触手四面乱打,转眼间周围的房屋就塌了一大片,完成了从“地标建筑”到“地标废墟”之间的重要转化。

这么大的动静,当然惊动了很多人。许多圣银镇的士兵和居民都急急忙忙赶来,几乎人人手上都拿着兵器。

神圣祈祷堂是整个庇护所的中心,不容有失!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确保祈祷堂和圣职者们的安全!

当他们赶到附近,看到战斗的场面,一个个顿时目瞪口呆,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灾厄?!怎么会那么大!”

“这是白天啊!为什么白天也会有灾厄?”

“为什么灾厄会出现在祈祷堂里?”

“那……那不是斯宾塞大主教的房子吗?他的房子怎么变成灾厄了?”

“天啊,竟然会有这么大的灾厄!”

“灾厄终于进化到既不怕祈祷,也不怕阳光了吗?我们人类的末日终于到了……”

“那人是谁?他竟然能够和那么大的灾厄对抗……谁知道他的来历?”

“我们该怎么办?”

“你问我我问谁!”

圣银镇的众人乱作一团,不知该如何是好。

按照常理,他们当然应该帮助潘龙对抗灾厄。但这灾厄实在特别,竟然是大主教斯宾塞大人的住所变化而来,很多人就忍不住有些狐疑,不知道该干什么。

对抗灾厄,是他们长久以来的基本信念。无论这灾厄从哪里来,是什么变的,是什么模样,对他们来说,本质上都没区别。

但是……圣职者是特别的啊!

众所周知,圣职者的祈祷能够驱赶灾厄。而斯宾塞大主教是圣银镇资历最深的圣职者,最为殊胜。要说他老人家是这个庇护所最神圣最崇高的人,也没什么问题。

他的房子,怎么会变成灾厄了?

不仅如此,大家都知道灾厄是害怕阳光的,就算是最强大的灾厄,被阳光照一下也会完蛋,从无例外。

可今天就例外了!

前面那个巨型灾厄,正在阳光下摇曳着庞大的身躯,得意洋洋。

面对这样的敌人,就算是勇敢的士兵和强大的觉醒者们,也不由得心情复杂,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打吧,对方不一定是敌人,而且关键是打不过,大概率会被秒杀。

帮忙……那个正在跟灾厄战斗的人,厉害得超乎想象,他们好像也打不过,就算不是秒杀也差不多。

无论怎么选择,结果都是打不过,甚至于都是被秒杀。天底下最困难的选择题,也莫过于此了!

他们这边还在犹豫,但斯宾塞大主教却已经下了决定。

这一战之后,就算自己的身份不曝光,地下的研究所也很难掩饰得住了。既然如此,那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

他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无数的触手从身体里面激射出去,顷刻间就射中了那些赶来的人们。

这些触手不像寻常灾厄那样浑身是刺,射中了围观者之后噗呲一个血洞,鲜血狂飙。和寻常灾厄触手刺中人之后飞快吸血的情况截然不同。

但这对于被杀死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

被吸干血是死,被一招穿心就不是死吗?

顷刻间,围观者就死了一地,鲜血流得像小溪一样。

“杀人啦!”

“快跑!”

眼看这灾厄如此凶残,那些侥幸活下来的人们哪里还敢停留,立刻大喊大叫着,转身就跑。

但那些触手飞快地舞动着,不断追杀。

仅仅几秒钟,周围三五十米范围里面,已经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直到这时,那些触手才转了个方向,刺中了倒在地上的人们。无论是已经死去的,还是重伤尚未断气的,身体都飞快地变得干瘪,不一会儿,就变成了满地的干尸。

第四十二章、首恶必办(下)

青灰色的触手猛地落下,击中了一座房屋。坚固的石墙在它面前脆弱得就像小孩子搭建的积木一般,随即坍塌倾颓,变成了一片废墟。

而潘龙则在它击中自己之前就已经离开了原地。

圣银镇的中心地带,现在已经是一片残垣断壁,甚至比那些荒废多年的城市看起来更加像是废墟一些。

许多尸体横七竖八地散落在这片废墟之中,每一具尸体都枯槁干瘪,就像是金字塔里面的木乃伊一般。

他们当中,有守卫这里的士兵,有虔诚祈祷的圣职者,有住在这附近的富翁和仆人,有来看热闹的居民……但现在他们都一样,都只是废墟之中的一具干尸。

他们身上的鲜血,都被那只巨大的触手怪给吸干了。

吸了这么多人的血,这只触手怪的身躯越发庞大,已经比房屋更高。它挥舞着数十条触手,在地面上投下庞大的阴影,就像是一棵独木成林的参天大树,又像是一片落到地面附近的乌云。

在这阴影之中,潘龙手持长戟,抵御着一条条触手的围攻。

他的身躯相对于那些触手来说小得不值一提,但他每一次挥动长戟,却总是能够将一条触手击退。那看上去很普通的身躯里面,蕴含着超乎想象的力量。

圣银镇的居民们在远处不安地眺望战场,无数双眼睛紧紧盯着那个相对于触手怪来说渺小到不值一提的身影,纵然明知道希望不大,但他们还是在期待着,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士兵们则要勇敢许多,他们从仓库里面运来了弓箭和强弩,远远地射击,希望能够帮上忙。可无论利箭还是弩矢,落在触手怪青灰色的身体上,都发出犹如射中了岩石一般的声音,弹到旁边,造不成任何的伤害。

一个军官满脸汗水,焦急地大喊:“火炮还没运过来吗?”

远处有人回答:“路上障碍物太多了!”

“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会这么慢?”

“我们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要把它运到城里来炮轰祈祷堂啊!”

在争吵声中,被他们寄予厚望的火炮正被士兵们连拖带拽,慢慢地行走在街道上。时不时就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拦住他们的路,让他们不得不花费时间去清理道路。

潘龙完全没注意到后方的那些动静,他现在正全神贯注地对付眼前这只巨大的怪物。

这家伙的块头差不多赶上之前在另外一个世界里面见过的巨大章鱼了,那只章鱼单枪匹马就毁掉了一座繁荣的城市,让那座人类文明的瑰宝,钢铁的移动城市,化为了沙漠中的一片废墟。

和这种“对城市”级别的敌人战斗,怎么小心都是应该的。

其实他现在还没拿出全部的实力,如果收起长戟,拿出蝉翼刀来,以真气贯注在蝉翼刀上,全力催发刀气,未必就不能砍断这巨大触手怪的身体。

但潘龙已经打定主意,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在这个世界里面,只要是有旁观者,他就要使用长戟来战斗。

这不是故弄玄虚,而是为了古达老师的名誉。

古达老师坚持人类的身份死去,潘龙蒙他传授武艺,总该报答一番,为他争得一份荣誉才对。

“灾厄”的来历,和古达老师多少也有关系,用古达传人这个身份消灭所有的幕后黑手,将人祸消弭,是告慰他在天之灵的最好方式!

长戟挥舞,劲风呼啸。

沉重的触手一次次袭来,但要么落空,要么被长戟打到一边,没有哪怕一次能够击中潘龙。

斯宾塞愤怒地吼叫着,他本拟自己彻底舍弃了人的身份,和精心培养的魔物融合,化为灾厄巨兽,在这个世界必定可以所向无敌。却不料出山第一战,就被区区一个凡人给拦住了。

他用力挥舞着触手,一座座房屋被打塌,无数的砖石化为齑粉,触手掀起的狂风吹得飞沙走石,一些细小的石子甚至飞出了数十米,击打在远处的士兵们身上,打得他们站立不稳,连连后退。

坚固的石板地面早已片片粉碎,一条条裂纹遍布大地,甚至有不少地方出现了长长的凹陷——那是被触手狠狠抽打的结果。

这到处都是碎石的地面完全不适合任何人行走,可潘龙在其中却如履平地,丝毫不受影响,他甚至可以站在沙子上运劲发力,用长戟将眼看就要落到自己头顶的触手挑开一边,这种武功,让斯宾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也曾见过使用长戟的高手,比方说曾经和他一起作研究的著名高手“雷神索尔”,就是阿美利王国最强的长戟大师。这人的武功和索尔·古达有些相似,但力量比索尔强了太多太多,就算是注射药剂之后获得非人力量的索尔,也无法和眼前这人匹敌。

“你是索尔的什么人?”他大吼。

“我是来替老师纠正错误的。”潘龙回答。

“不可能!索尔教不出你这样的学生!”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

潘龙说着侧身滑步,闪过了轰然落下的触手,在宛如波浪一般晃动的地面上轻轻跳起,落在了那条青灰色的触手上。

他已经确定,斯宾塞变成的灾厄巨兽,并不能在触手上长出无数的尖刺来。

虽然当初在屋里的时候,它的确能做到这种事。但至少在外面,它不行。

或许……是阳光的缘故?

潘龙暗暗琢磨着,沿着比自己人还粗的触手,一直向前奔跑。

他要试着冲到这触手的根部,攻击那里看看。

又是一条稍稍细一点的触手横扫过来,他纵身跃起,那条触手带着狂风,从他的脚下掠过,击中了远处一堵墙壁。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墙壁碾碎,无数的砖石犹如弓弩射出的箭矢一般呼啸着飞出去,一个倒霉的士兵被击中了脑袋,当场倒在了地上。

潘龙还没来得及落下,又是一条触手过来了。

战斗了这么长时间,斯宾塞对于现在这具身体也渐渐熟悉。他已经能够比较熟练地使用那些触手,展开一些连续的灵活的攻击。

但这种程度的攻击,对潘龙来说算不了什么。

长戟挥动,在那条触手上轻轻一点,潘龙的身体凭空翻了个跟头,再次向上,又躲过了一次攻击。

不等下一条触手到面前,他已经急坠而下,犹如一颗从天而降的流星,轰到了位于所有触手根部,那只灾厄巨兽身体躯干约莫“头部”的位置。

长戟带着锐利的劲风呼啸而出,一声轰鸣,深深地刺进了它的身体。

第四十三章、到此为止了!

一戟刺中,潘龙一直微微皱着的眉头舒展了开来。

他清楚地感觉到,这一下刺中了某些相对柔软的东西。

“我明白了!”他大声说,“你不怕阳光的秘密,原来只是套了一层外壳!”

这个世界的“灾厄”是很特别的,它们固然强大,却往往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限制,就是对阳光的畏惧。

除了极少数已经变异得不成样子的货色之外,绝大多数“灾厄”都十分畏惧阳光。轻则在阳光下会变得虚弱,或者极度厌恶阳光到白天坚决不出门,重则被阳光照到就会直接死亡,甚至会化成灰。

比方说他见过的几种灾厄:

跳尸,这种干尸算是灾厄的衍生物,不怕阳光,但白天一般都躲在阳光找不到的阴暗处。

触手怪,人类变成的灾厄,比较常见,遇到阳光会变得虚弱,甚至会被直接晒死。

藤怪,植物类的灾厄,总是埋在地下躲避阳光,只留下少许细藤在地面上,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出来。

触手兽,动物变成的灾厄,跟触手怪类似,对阳光的畏惧也类似。

采矿蜥蜴,专门开发的特殊类型灾厄,极度畏惧阳光,会被阳光快速杀死。

高速异形,一个研究员给自己注射了药剂之后变成的灾厄,五条腿,跑得飞快,被抓起来晒太阳,然后当朝阳升起的时候,最多十几秒钟就化成了灰。

利爪异形,跟上面那个差不多,战斗力颇强,爪子能够洞穿岩石房屋、撕裂金属铠甲,被打死之后,尸体被阳光照射时候冒烟,大概也是十几秒钟之后,就只剩一堆黑灰了。

这个系列的灾厄数量还不少,基本上在各个庇护所都遇到了,方向各有不同,但风格都很类似——怕阳光的程度,都差不多。

潘龙觉得,应该是这些人用来研制那种药剂的某个关键原料,本身就极度害怕阳光。在实际使用的药剂中,这种原料分量越多、纯度越高、效果发挥得越好,怕阳光的程度就越厉害。

唯一的特例就是索尔·古达老师,潘龙估摸着他老人家应该算是灾厄级的,但他完全不在乎日晒雨淋,站在桥上晒了二十年,也没什么变化。

……他甚至都不去避避太阳。

此前,看到斯宾塞变成的怪物也丝毫不惧阳光,他本拟这家伙跟古达老师差不多,都是那种不怕阳光的,可这一戟刺上去,他顿时就明白,自己之前猜错了。

这家伙哪里是什么不怕阳光,它只是在身上套了一层能阻挡阳光的外壳罢了!

这层外壳设计得很有水平,遮光效果自然不用说,坚固程度也非同小可。潘龙跟它打到现在,愣是才第一次真正将它给戳破。

大概……它主要强化的是触手,对于躯干上部有触手保护的部位,强化程度就不那么高了。

所以长戟刺去,一下子就刺穿了外壳,刺中了里面较为柔软的部分。

潘龙心中念头一动,放声大吼:“斯宾塞!你的野心和梦想,你所有的罪恶……都到此为止了!“

说着,他手上猛地发力,一股战栗般的震动宛如电流,从他的手上一直传到长戟的顶端,然后再次刺中了斯宾塞身体防护薄弱的部位,骤然炸开。

一声轰响,无数的碎片伴随着猩红的汁液,四处飞扬。

斯宾塞发出了一声绝望的怒吼,但这毫无意义,因为阳光已经从潘龙一戟挑开的缺口处,照到了他的身体。

他的动作骤然变慢,那些刚才还挥舞得虎虎生风的巨大触手全都垂了下来,几秒钟之后,青灰色的烟雾从全身腾起。

潘龙早已跳到了旁边,眼看着烟雾升腾,不由满意地笑了。

就像他说的,随着斯宾塞的死,“灾厄”的罪魁祸首们终于全死光了。

他们的罪恶,到此为止!

阿美利王国的灾厄,说白了就是当初那个研究所里面的这群人在搞鬼。现在这群人被他从下到上,一个不留地给全灭了,剩下的无非就是斯宾塞这些年新收的部下——那些总比老头子们好对付多了。

至少他们都还很年轻,年轻,就意味着他们对“长寿”、“永生”之类问题不像老头子那么看重。

潘龙觉得,大家可以好好谈谈。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片刻之后,他已经来到了地下研究所里面,和斯宾塞的副手,一个叫威斯克的研究员讨论了起来。

从威斯克这里,他终于得到了自己早就想要的东西——新型觉醒药剂。

遗憾的是,威斯克并没有永生药剂,甚至连一点研究资料都没有。

斯宾塞和很多老头子一样,都将最重要的研究资料牢牢抓在手上,不告诉任何人。潘龙将一个个研究所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多少有价值的资料。

他将这些研究资料都交给了威斯克,威斯克翻了一遍,非常满意,一张有刀疤的丑脸笑得几乎开了花。

“太棒了!有这些资料,我的研究很快就能彻底完成!”

潘龙看他高兴的样子,忍不住问:“你究竟研究的是什么?”

“超级士兵。”威斯克倒也没有保密的意思,介绍说,“我的研究课题,是批量制造体能比常人高出大概一倍的超级士兵。对于转化药剂的要求很苛刻,既要安全可靠,成本又不能太高。此前我设计出的几个配方,不是安全性有问题,就是成本不合算,都不能算成功。”

他得意洋洋地说:“但有了这些资料,有了那些人的配方和研究数据,我很容易就能筛选出需要的配方来了!”

说着,他忍不住哈哈大笑:“那些老头子们真的是赶不上时代,整天都梦想着长生不死——长生不死有什么意义?变成怪物,见不得人,活得再久也没用啊!”

他很豪气地说:“男子汉就要成名立业,就要把自己的名字写进历史书,就要让后世瞻仰自己的雕像。至于后世是歌颂我,还是唾骂我……哈哈,关我屁事!”

“可是……”潘龙忍不住说,“阿美利王国现在这样子,就算是有超级士兵,也没什么建功立业的空间了吧?”

威斯克露出了狡猾的笑容:“的确,阿美利王国已经成了收拾不好的烂摊子,但是……谁说我一定要把研究成果交给阿美利王国呢?我可以交给坎拿王国嘛。”

潘龙愣住了,看着他那理所当然的神情,不由得啧啧称奇。

这人大概是真能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反正他也不计较自己死后被人骂嘛……

第四十四章、打针

使用觉醒药剂,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潘龙本以为只要像某些影视作品里面那样,拿个针筒给自己注射一针,就算完事了。但威斯克却带他到实验室,让他先称体重,再测试体质,最后还抽了一点血来做实验。

“有这么麻烦吗?”他纳闷地问。

“如果只想要成为那些大众化的强化士兵,倒是可以直接注射。”威斯克解释说,“但你要接受的是专项定制觉醒药剂,无论是配比还是用量,都需要经过重新设计。这样才能把效果最大化——相信我,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专家,就算斯宾塞主任都不如我!”

潘龙还能怎么办?当然只有相信这位专家喽。

想要获得觉醒能力,终究免不了打这一针。

要是在九州世界,他绝对不敢让一个认识没几天的人给自己打针,但在这里,他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反正重要的东西都已经收好,大不了被爆回城呗。

事实证明,威斯克还真挺靠谱的。

他花了大概一星期,做了一系列的测试,最后给潘龙配制出了一盒专门的药剂。总共十二支,每天注射一支。

“居然这么多?”潘龙有些惊讶。

“为了确保安全,每次降低了用量。”威斯克解释说,“当然,这会浪费不少材料,就成本来说很不合算。不过既然是定制药剂,也不用考虑什么成本。”

他接下来给潘龙解释了一大堆诸如“阈值”、“缓效”、“适应性”之类的东西,反正听起来的确是蛮有道理的。

一针下去,潘龙感觉到体内有一股灼热的力量隐隐约约诞生,但还很模糊,一点也不清晰。

他凝神运气,真气走遍全身,发现自己的肌肉产生了微妙的变化。虽然不明显,但至少力气是真的增强了一些。

第二针,他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微微收紧,变得更有韧性,防御力有所提升。

当潘龙注射到第三支药剂的时候,威斯克派出的信使陪着坎拿王国的使者来了。

使者名叫门德斯,是个高大而阴沉的光头男人,看起来很有传统故事里面的反派味道。奇妙的是,他跟威斯克站在一起,却显得非常协调,两个人的画风十分的吻合。

他们如果不搞科研或者政治的话,可以考虑出道拍电影,专门演恶棍魔王野心家什么的。

……等等,这俩人似乎的确是野心家来着。

威斯克和门德斯相谈甚欢,两人聊着聊着就开始喝酒,喝着喝着就开始畅谈人生畅谈理想畅谈未来,然后他们就约定要携手建功立业干大事,最后他们甚至让潘龙见证,结为了异姓兄弟。

反正潘龙是看傻了。

光头门德斯来自于坎拿王国萨拉扎省,当地过去曾经叫做萨拉扎伯爵领,后来贵族封建制度被废除,萨拉扎伯爵成为了国王麾下的大臣,也是当地的大地主。

门德斯是萨拉扎省比托雷斯市的市长,放在过去约莫也能算是个男爵甚至子爵什么的,他是当代萨拉扎伯爵拉蒙最信任的部下之一。

这次他们私下和威斯克联系,计划就是借助威斯克的强化士兵技术,训练一批忠勇可靠的强化士兵,然后通过政变夺权,成为坎拿王国的新国王。

“这种事情可以说得这么随便吗?”听到门德斯如此介绍,潘龙有些不淡定。

门德斯满脸无所谓:“政变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就是弄死国王,让拉蒙上台嘛。这种事情太常见了。”

“这种事情也能常见得起来?!”

“是啊,过去一百年里面,坎拿王国都换了四次国王了。”门德斯毫不在意,“现在的国王萨德勒家族已经传到第三代,干了快四十年,够长的了,也该换人了。”

潘龙很无语,叹气问:“那你们自己呢?不要告诉我说,你们只打算过把瘾就死,做个十年国王就让人给推翻了。”

“有什么不可以的吗?”威斯克诧异地问,“就算只能当一天的国王,也很有趣啊。”

潘龙觉得,这两个家伙精神状态恐怕都有点问题。

好在,虽然威斯克的精神状态有问题,但他的技术是真没问题。

打过第五针之后,潘龙明显感觉到自己的骨骼开始变化,强度增加不说,造血的能力也有显著的提升。

武者修炼外功要锤炼筋骨,锤炼到一定程度之后,气血就会异常旺盛,旺盛的气血不仅能够增强人的活力,更能散发出火焰一般强烈的气势,可以对幽魂之类低级鬼怪产生一定的克制。

骨骼增强,气血上升,这算是强固根本,意义非凡。

打到第八针,潘龙感觉到内脏也开始强化。他的食量有了明显的提升,消化食物的速度也快了很多,摄入的营养被用来强化身躯,让他的肌肉增大,隐约有些朝着健美方向发展的意思。

打到第十针,潘龙感觉到自己的视力和听力都进一步地增强。

“我琢磨着这样下去,我可能换条红裤衩就能在天上横着飞了……”

那当然只是错觉,就算他将来真的能飞,九州世界的强者们也没有横着飞的习惯,大家一般都是脚踩祥云、飞剑、法宝什么的,在天上竖着飞的。

十二针打完,潘龙发了两天低烧。

按照威斯克的说法,这是药量积累接近了阈值,身体自然产生了排异反应。而低烧是所有排异反应里面最轻微的,持续低烧,恰恰证明药量掌握得很好,在安全范围内尽可能得增强了身体。

“如果超出安全范围,会怎么样?”门德斯很好奇地问。

“会变成怪物。”威斯克说,“吸血的、凶残的、强大的怪物。”

“很强?”门德斯只在意最后一个词。

威斯克摇头:“太阳一晒就会变成灰,再强也是白费。”

瞎子都能从他那不屑的语气里面听出来,他对那些“灾厄”是何等的看不上眼。

“可以专门负责夜袭。”门德斯说,“白天让他们待在棺材里面就好。”

威斯克依然摇头:“这主意不怎么样,当初斯宾塞他们也想过和你类似的办法,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

“不知道。”

“他们都死了。”

在死亡的威胁面前,门德斯终于打了退堂鼓。

虽然他也是个亡命之徒,可亡命之徒不代表真不怕死。

何况,政变成功的话,他们都能成为王国重臣,眼看着有当大官的机会,谁舍得死呢?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第四十五章、先天食异,觉醒

发烧期间,潘龙的食量变得非常大。每天要吃超过上百斤的食物,米面、肉类、禽蛋、蔬菜……反正就是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喝,吃到他自己都觉得有点可耻。

这特么不是成饭桶了嘛!

更可耻的是,吃了这么多,他竟然还经常觉得饿。如果不是他刻意节制的话,没准能够吃上一整天。

事实上,他每天半夜都会饿醒过来,然后大吃大喝一顿,吃掉普通人两三天都吃不完的食物,再继续倒头呼呼大睡。

“我这要回到故乡去,能吃到方圆五十里的自助餐厅都不敢让我进门,甚至于荣登各大连锁自助餐黑名单的地步。到时候可能搬砖赚钱都不够吃饭,只能靠参加大吃比赛才能度日的样子……”

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持续很久,大概一周之后,他终于能够控制自己的食欲了。

奇妙的是,他发现自己不仅可以吃很多,而且也能什么都不吃——接下来的三四天,他除了喝水之外,几乎粒米未进,但却没有任何饥饿的感觉。

然后他又一顿吃了很多。

胡吃海塞之际,他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是先天食异!

先天境界修炼过程中,武者的体质会发生巨大的变化。食异就是一个显著的标志。

踏入食异境界的武者,消化力强到超乎想象。一顿饭吃几十斤甚至几百斤都不成问题,最夸张的是一点都不质量守恒,几十斤米啊肉啊的吃下去,体型不见变化也就罢了,甚至连体重都没什么变化。

潘龙以前一直都很好奇,想要知道是为什么,现在他总算明白了。

这些食物都被转化成了元气,而元气则又以类似真元的形式储存在身体里面,随时都能调用。

至于重量变化的问题,他实在是无法解释。或许这个世界既没有质量守恒,也没有质能转化吧。

反正这世界也没爱因斯坦,不用担心他老人家的棺材板压不压得住的问题。

食异的最大用处,就是强化了续战能力。

别人的情况,他不清楚。但至少他自己,其实并不是非要靠吃饭才能储存元气的。平时他也一样能够吸纳天地元气,转化为那种类似真元的能量形态,储存在身体里面。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就能储存海量的真元,必要的时候一口气催发出来,足以支撑长时间全力以赴的战斗。

气异能够快速汲取天地元气,但汲取得再快,也跟不上全力战斗的消耗。只有修成食异,才能储存海量的真元,战上几天几夜。

同等战力之下,食异高手能够凭借耐力,将对手给活活磨死。

适应了身体的变化之后,潘龙也终于掌握了“觉醒”这个能力。

只要刻意激发斗志,他就能让自己进入到那个奇怪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下,他的身体素质会被全面加强,其中增强得最厉害的,却不是爆发力,而是耐力、防御力之类。

他做过实验,当自己进入觉醒状态之后,甚至就连用蝉翼刀划在手臂上,也只能破皮见血,不至于骨斩肉断。

这就很神奇了,那把宝刀可是削铁如泥的!

“有道是‘叠最厚的甲,挨最毒的打’,我这是要转职当纯t的节奏吗?”

感叹之后,潘龙思考自己应该怎么利用这个能力。

他本拟自己觉醒的效果跟科林、唐纳等人差不多,都是力量暴增,结果恰恰相反,力量虽然也有增长,但其实并不很多,真正暴增的是他的防御力。

当然,防御力增加,对于战斗来说也是很有用的。实在不行,他可以开了觉醒,提着蝉翼刀去砍人。

别人打他没什么效果,他砍别人一刀两断,这好不好?当然是极好的。

但他还是希望能够全面提升,如果不能的话,则优先提升攻击力。

能够一刀挥出,刀气长达四十丈,起码可以省去冲到敌人面前的时间精力啊。

“唉!世间不如意事,恒十居七八啊!”

感叹之后,潘龙眼前如同水光流动,一步走出,已然回到了九州世界。

这个世界最想要得到的东西已经得到了,也没什么特别需要他做的事情了,不如回九州世界算了。

回到九州世界,潘龙的第一感觉就是——这里的天地元气真是浓郁!

修成食异之前还没觉得,一旦食异修成,他对于元气的感应也敏锐了很多。

“灵魂·灾厄国度”的世界也有天地元气,但却比较稀薄,和九州世界相差甚远。如果以空气中的水蒸气来比喻的话,大概是河边湿润的空气和澡堂子里面水汽弥漫的空气之间的差别。

感觉到周围那浓郁到几乎能够看见的天地元气,潘龙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随即皱眉,摇了摇头。

不行,这里的元气浓郁归浓郁,但纯净程度却有点糟糕。

清澈干净的野外小河边,水汽可能不是那么浓郁,但非常的清新。而澡堂子里面的水汽……北方人都知道,那是何等的糟糕。

潘龙不禁有些纳闷。

自己现在并不在人烟繁华的城市里面,而是在野外深山之中,一个灵气浓郁到可能属于“灵脉”层次的山谷里面,为什么这里的天地元气反而会如此芜杂,让人难以忍受呢?

他纳闷地思考了一会儿,仔细回忆来这里时候看到的景象,恍然大悟。

从那处灵气最为浓郁的灵脉节点走出来,朝着远处灵气较为稀薄的地方走去,果然,天地元气就变得纯净起来了。

“原来是那只熊的缘故!”

这里曾经是一只金黄色大熊的地盘,妖兽也是通灵的,自然会选择栖息在灵气最浓郁的地方。或许过去的几十年,这个灵脉节点就是它的巢穴所在。

自己刚才等于是在熊窝里面,天地元气又怎么可能纯净得了?

摇摇头,笑了一笑,潘龙飘然远去,把山谷还给了那只跑得飞快的大熊。

几天之后,他返回了红尘之中,重新踏入了城镇。

而他的身份,自然也已经又变回了“孤傲冷漠、沉默寡言的刀客阿飞”。

按照他的计划,在云州游历的过程中,他会一直使用这个身份。

至于“穿着铠甲手持长戟的江湖客古达”这个身份,或许可以等到了荆州再用。

潘龙回到红尘之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享受美食。

阿美利王国因为灾厄的缘故,物资匮乏,就算是想要吃一顿好的,也很难吃到。而云州这边就算在九州世界相对贫瘠,起码也比阿美利王国好多了。

不仅如此,因为气候原因,这里出产许多独特的香料,厨师们因地制宜,孕育出了在九州世界赫赫有名的云州菜系。

潘龙坐在一个大酒店的厅堂角落,看着桌子上七八道云州名菜,不由得食指大动。

正当他大快朵颐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轻飘飘和和气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请问,你就是灭了孙家满门的刀客阿飞吗?”

第四十六章、心悦宗

听到这突然的问话,潘龙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穿着奇怪的黑白两色衣服的少女,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了他的桌子旁边。

这少女长得颇为清秀,很有几分小家碧玉的感觉。短短的黑发在额前刘海两侧大概眉毛上方处挑染了两片粉色,显得颇为俏丽。头上还戴着一个看起来有几分像是耳机的白色的装饰,或许是什么法器之类。

她的衣服是潘龙从没见过的奇怪风格,背后和双臂后侧是黑色,胸前和双臂内侧是白色,整个衣服看起来像是长外套,只是她的身材很好,那外套虽然宽松,却也根本遮不住她的身材,看起来当真是活力十足。

尤其让人在意的,是外套下面那一双修长的大白腿,偏偏她还穿着一双黑靴子,越发衬托出肤色的白皙。要是放在前世的世界里面,怕是会有人大叫“这腿我能玩一年”、“我要舔到骨折”之类的话。

潘龙觉得这女人的穿着画风十分的不对劲,别说是在九州世界,就算到他前世那个民风开放强调个性的世界,估计也只有动漫活动会场上,才会有人这么打扮。

总的来说,不像是个正常人。

她看起来有点迷迷糊糊的,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潘龙,但眼神里面却看不到半点凶恶或者严肃的意思,反而有一种似乎下一秒钟就会说出“啊呀呀,我好困,去睡觉算了”这种话的感觉。

“我是阿飞。”潘龙总算还记得“刀客阿飞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这种设定,忍住了长篇大论的冲动,只说了四个字,就继续吃饭。

他显得若无其事,一副对什么都毫不在意的样子。

那女子见他丝毫不为自己所动,反而愣了一下,问:“你就是那个阿飞?”

“是。”

潘龙继续吃饭。

他知道,这女人多半是在等他问“有何贵干”之类的话,但以“阿飞”的性格,是不应该问这种问题的。

你有事,那就说出来。不说,那就不说好了,反正跟我又没关系——这就是“阿飞”的做事风格。

女子等了至少有四五分钟,见他根本毫无反应,无奈地说:“那个,我找你有事。”

“说。”

“你之前在孙家镇,杀了一个叫孙寿祖的人,有这回事吧?”

“有。”

“那个孙寿祖呢,是我们心悦宗的弟子。”女子说。

潘龙继续吃饭,没有接话。

“他生前曾经联系过我们,说是有人要杀他满门,向我们求救。”

潘龙依旧在吃饭。

“但他只是二级弟子,按照我们的标准,要五级弟子才能享受‘紧急救命’服务。所以当时我们拒绝了他的请求,并按照他的等级,询问他是否需要收尸服务。”

潘龙的筷子稍稍停顿了一下,他突然觉得孙寿祖那老混账有点可怜。

“因为他没有回答,所以转接法宝判定他拒绝了我们的服务。但前两天我们月底盘点的时候,认为他当时可能已经来不及确认,从常理判断,他应该死了,所以理应默认他是需要收尸服务的。”

“所以我就被派去帮他办理后事,然后得知孙家被一个叫‘阿飞’的刀客杀了满门。”

潘龙根本没搭理这女人,只是自顾自地吃饭。

但他的心中,早已将警惕提到了最高。

心悦宗是九州世界著名的魔道宗派,开宗祖师是妖神黑白神君。相传这位妖神当年曾经学艺于帝甲子,后来学而有成,在南方开宗立派,建立了心悦宗。

心悦宗严格来说不算是什么邪恶势力,但因为作风诡异而且死要钱的缘故,渐渐就被认为是魔道。这个宗派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认钱,一切的宗派福利或者江湖恩怨,都可以用钱来解决。

比方说,别人收徒弟要再三考核,才能将本门心法传授。但心悦宗完全没这回事,只要你钱给得够,什么功法都可以教。

而心悦宗的全部门规,就只有两条。

第一条:不得将本门购买的未授权的任何知识传授给别人。

第二条:不得以心悦宗弟子的身份对抗大夏朝廷和法律。

至于什么“尊师重道”啊,什么“同门友爱”啊……他们从来就不讲。

事实上对于心悦宗来说,除了对抗大夏朝廷实在不行之外,别的事情,只要你钱给得够,全都不是问题。

你资历浅薄、身份不明,但却要学习本门绝学?可以,钱给足了就行。

你和某某大侠或者某某魔头有仇,自己没有能力报仇,想要找人代劳?可以,钱给足了就行。

你要修炼一门魔功,需要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的童男童女?可以,钱给足了就行。

总而言之一句话,有钱什么都行,没钱什么都不行!

这,就是九州赫赫有名的魔道大宗心悦宗的作风。

潘龙怎么也没想到,那孙寿祖竟然是心悦宗的弟子。

当然,就算他知道了,他依然会选择一刀砍死那个老混蛋!

只是现在心悦宗找上门来,让他有些不安。

这女子武功如何?他暂时看不出来。但那无声无息就来到自己身边的本领,实在是非同小可。

不论她用的是轻功、是潜行还是神通法术,有这么一个人盯着自己,总归是让人很不安的。

他觉得,今天恐怕免不了会有一场大战。

那女子见他只是默默地吃饭,根本不搭理自己,也觉得有些无趣。说道:“看你的样子,暂时也不会说什么。那我等你吃过饭再详细说吧。”

很快,潘龙就吃完了午饭,付了账,提着刀朝着城镇外面走去。

那女子急忙跟在他身边,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镇子的大门,走了约莫两三里地,潘龙寻了一处地势开阔的地方,拔出了刀。

“想要为孙家报仇的话,就来吧!”

女子连连摇头:“孙寿祖是我们心悦宗弟子,但孙家其他人又不是,我为什么要替他们报仇?”

潘龙根本没搭理这话。

他发现这女人的思维方式很有问题,自己根本接不上。与其尬聊,不如战斗,起码还省点精神。

“我来找你,是想要找你登记确认一下,完善市场调研的。”女人说,“我们心悦宗注重市场分析和社会调查,对于每一位弟子的需求都作认真研究,孙寿祖当然也是我们的研究对象。

“他被你杀了,在临死之前曾经向我们申请救援服务,但却又没有申请收尸服务……我们觉得他生命最后时刻的心理状态很值得研究,所以希望从你这里了解他临死时候的精神状态和物质需求,以便更好地改善我们的服务。”

潘龙的回答,是一道雪亮的刀光:“打赢我再说!”

第四十七章、心悦宗的贡献值体系

刀光一闪,划过了少女的身影,却没有鲜血四溅。

“我真的只是来做调研的。”少女那无精打采的软绵绵的声音从另外一边传来。

潘龙没有继续攻击,皱眉收刀。

他当然知道自己这一刀不可能砍得死一个有资格代表心悦宗行走江湖的高手,但刚才那一幕,实在让他颇为诧异。

刀锋距离少女的额头已经不足一尺的时候,她依然还在原地,甚至没有任何防御或者躲闪的意思。

当时潘龙吓了一跳,急忙收力,结果却发现她突然消失了。

不是施展缩地之类轻功手段,而是毫无征兆地,就那么消失了。

所以这一刀自然就落了个空。

一刀无功,潘龙也不再出刀。他这一刀无非是表现一下自己的态度,确定一下彼此的平等立场。现在目的已经达到,自然没必要再和对方打生打死。

当然,如果谈不拢的话,终究还是要打的!

少女见他收刀,顿时露出了笑容,说:“在孙寿祖临死的时候,你是最后接触他的人。就你的感觉,你觉得他当时是什么心态?”

潘龙想了想,说:“他当时应该是有些自暴自弃的意思吧。”

“此话怎讲?”

“他把孙家剩下的人都聚集起来,又用了天魔解体之类功法催升功力。”

“这的确是有自暴自弃的感觉了。但他为什么会自暴自弃呢?”

“我不知道。”

少女思考了一会儿,问:“那么,他临死之前,还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事情吗?”

“他杀了几个逃跑的人。”

“还有吗?”

“他穿着两层金丝甲。”

“还有吗?”

“没了。”

少女拿出一册镶金的厚笔记本,用一支红色的炭笔将潘龙说的这些记下来,最后画了一个嘴上两抹粉红的企鹅作为标记。

这个标记画完之后,那些文字就迅速褪色,一两秒钟之内,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潘龙有些惊讶,他自然看得出来这是法术,但这种使用法术的方法,却着实有些意思。

少女收好笔记本,问:“那么,最后问个问题,你有兴趣成为心悦宗成员吗?”

潘龙大吃一惊:“我杀了孙寿祖,还能加入心悦宗?”

“心悦宗并无不得同门相残的戒律。”

潘龙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少女见他似乎没有很强烈地反对,便给他介绍了起来:“我们心悦宗成员分为三类,第一类叫心悦门徒,第二类叫心悦弟子,第三类叫心悦贵宾。”

“无论任何人,只要实名注册,就可以成为心悦门徒。心悦门徒可以通过为门派服务获得贡献值,用贡献值兑换知识和资源。积累足够的贡献值之后,还能提升自己的等级。从一级门徒到九级门徒,可以兑换的东西越来越多。”

“心悦门徒九级之后,就能晋升心悦弟子。心悦弟子不仅享有心悦门徒的全部权利,还能获得很多有价值的服务项目。比方说孙寿祖是二级心悦弟子,他就能享受收尸服务。”

“心悦弟子也有九级,九级之上是心悦贵宾。心悦贵宾除了能够享受各种服务之外,最重要的是可以有专门的联系人员,无论何时何地,心悦宗随时为贵宾提供服务,无需排队、无需等待。”

“当然,考虑到积累贡献值是很麻烦的事情,为了方便广大心悦宗成员,帮助大家更快更好地获得贡献值,我们心悦宗推出了贡献值兑换业务。心悦宗成员可以通过充值兑换的方式,直接获得贡献值。多充多得,第一次充值还能享受双倍贡献值奖励哦!”

潘龙听得咋舌,忍不住问:“要充多少钱?”

“心悦门徒每一级所需的贡献度为依次递增一百点,心悦弟子每一级所需的贡献度为依次递增一千点,心悦贵宾每一级所需的贡献度为依次递增一万点。目前的兑换价格,是一两黄金可以兑换一点贡献度。”

潘龙算了一下,冷笑两声。

光是想要成为一级心悦弟子,就需要五千五百两黄金。黄金可是昂贵的东西,一两黄金就足够五六个人的一户人家吃穿大半年,若是按照他前世那个社会的价格,约莫抵得上七八万信用点。五千五百两黄金,大概超过四亿也亏得孙寿祖居然能拿出这么大一笔钱来,果然是杀人放火金腰带!

心悦宗如此做法,当真是比抢劫来钱还快。收了孙寿祖这么多的钱,结果真到生死关头,居然只肯帮忙收尸,难怪孙寿祖气急败坏,甚至有些自暴自弃。

他想了想,忍不住问:“心悦宗有九级贵宾吗?”

“当然有。”少女回答,“永远指引我们进步方向的伟大的导师帝甲子,就是我们心悦宗的九级贵宾!”

“他充了这么多钱?!”

“帝甲子导师没充过钱,可他贡献值高啊。”

潘龙总算明白了。

这心悦宗倒也不是真的只认钱,如果你没钱的话,只要努力为门派做事,一样可以积累大量的贡献值,获得晋升。

如果你不愿意花时间精力去做事,那当然就只能花钱了。

就像是当年网络游戏的套路:没钱有时间的,可以当肝帝有钱没时间的,可以当氪佬又有钱又有时间的,自然最牛逼不过又没钱又没时间的呸!谁理你!

这么一想,他对于心悦宗的观感顿时好转了不少。

至少人家明码标价,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而且钱货两讫不坑人,倒也还说得过去。

但潘龙自己,是肯定不会加入这见鬼的心悦宗的。

别的不说,光是“实名注册”那一条,他就过不了关。

他隐瞒自己的身份还来不及呢!

少女见他态度坚决,只得作罢。给他留下了一份用香木制作的名帖,告诉他如果想要加入心悦宗,只要点燃这份名帖,在原地等待就好。

“最多三天,就算我没来,也会有别的心悦使者赶到的。”她如此保证,然后飘然而去。

潘龙低头看着这份巴掌大小的名帖,只见它正面是一只笑容可掬的企鹅,反面是这少女的头像,以及她的名称编号。

心悦使者编码3721,代号:呼噜。

想起她似乎总是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样子,潘龙觉得,至少这个代号,取得真是贴切。

想来,她给自己取这代号的时候,一定想着睡觉打呼噜

第四十八章、云州魔道

收好这张名帖,潘龙回到镇上。

他找了一个贩卖各种杂闻闲书的小店铺,掏钱买了一本名曰《云州魔道》的小册子。

这本小册子没有署名,里面整理了云州地界各个有着“魔道”之名的大小组织。虽然只是一些公开的资料,但想要粗浅了解这些魔道组织,却也足够了。

潘龙拿着这本书回到旅馆,躺在床上翻看。

云州魔道之首,乃是妖神义乌的“大义堂”。

大义堂这个组织严格来说并非武林组织,而是一个乡民互助联合会。云州南部一些特别穷苦地方的乡民们联合起来,互通有无、守望相助,建立了这么一个组织。

这个组织也并不是那位云州第一妖神建立的,只是牵头建立这个组织的众人大多受过这位妖神的恩惠,所以大家就尊义乌为大义堂的堂主。

实际上那位妖神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行踪不定,哪里可能当什么帮派领袖。

大义堂人数众多,云州南部五六个郡,数十个县,城里还好一点,但凡到了乡间,几乎家家户户门上都写着“大义”二字。乡间祠堂门口,也几乎都挂着绘制神鸟符的桃木——那便是大义堂堂口的标志。

按照这本小册子里面的说法,整个云州,至少有近百万人加入了大义堂,而且随着这些年朝廷吏治的败坏、苛捐杂税不断增加,加入大义堂的人正越来越多。

这个组织不仅是云州第一大派,可能也是整个大夏皇朝的第一大派!

大义堂之所以被称之为魔道,则是因为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自然是理念,大义堂的基本理念来自于妖神义乌的讲学。而这位妖神讲的那套,和大夏皇朝所推行的帝甲子的理论截然不同——不仅不同,而且还水火不容。

昔年帝甲子起兵的时候,九州大地上有多个学术流派。这些流派之中龙蛇混杂,什么人物都有。帝甲子在统一天下的过程中,扫荡了各路学派。其中佛道两派认输投诚,得到了他的许可,别的各派则大多被剿灭。

在这些被剿灭的学派之中,有一派名叫儒门。儒门历史比佛道两派稍晚,门中高手众多,号称有七十二位长生仙佛——他们自己称之为七十二圣,势力极为庞大。

帝甲子联合各路高手,以山川河岳为阵眼,布下大阵镇压儒门众圣,一场大战,杀得血流成河。从此儒门就成为了历史,偶然出现一两个儒门子弟,也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谁都不愿意跟他们扯上关系。

但妖神义乌讲的那套,就是儒门的理念。

只凭这个,大义堂自然就是毫无争议的魔道组织!

第二个原因,是大义堂作为民间的互助联合会,常常为了穷苦百姓,和大夏朝廷作对。

这个就更不用说了,和朝廷作对的不是魔道,什么才算魔道?

江湖之中那些正道中人,就算是行侠仗义的时候偶尔会杀个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什么的,可终究也是这些官吏或者乡绅们违反了大夏皇朝的法律在先——只不过他们有钱有势,往往能让执法者奈何他们不得罢了。

但大义堂就不同,他们常常是直接明着违背大夏皇朝法律的。

抗税、逃役、拒捐……大义堂不止一次公然对抗大夏皇朝,光是惹得地方官员整顿军队要去剿灭他们,就有过好几回。

当然,这些剿灭计划最终都没有能够实现。

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尚且有办法让执法者奈何不得,大义堂当然更能做得到。

妖神义乌平时不管事,可真到关键时刻,人家也是会出手的!

死了好几个态度激进的官员之后,“剿灭大义堂”的计划就被永久搁置,谁也不再提起了。

而大义堂,自然就成了大夏皇朝当之无愧的头号魔道组织。

潘龙看得啧啧称奇,不由得感叹妖神义乌的威风。

能够让大夏皇朝对自己低头,这威风真是太让人羡慕了!

如果自己也有那位妖神的本事,大概就算是满大街喊“山海经在老子这里”,大夏皇朝也不敢放一个响屁吧。

一本小册子,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内容都是介绍大义堂的,其中多有溢美之词。看得出来,编写这本小册子的人,对于这个魔道组织颇有好感。

排在第二的魔道组织,就是心悦宗。

它对心悦宗的介绍,和心悦使者“呼噜”的说法差不多,但却又多了不少别的内容。

比方说,虽然心悦宗的那套三阶二十七级制度由来已久,但能够用钱兑换贡献值,却只是五百多年前的事情。

五百多年前,妖神义乌来到云州,和云州当地的豪强们发生了不少冲突。

那位妖神法力通天、武功绝世,云州当地的豪强们被打得屁滚尿流。修炼蛊术的几位“蛊仙”被打死了大半,曾经威震云州的几个魔道宗派也几乎惨遭灭门。

当时心悦宗也是云州第二大魔道组织,仅次于蛊仙流,宗主黑白郎君本拟蛊仙流扑街,轮到自己大展身手,想要趁着义乌和蛊仙们大战之后的机会去捡个便宜。

谁知道义乌不是一般的能打,明明身负重伤,竟然还是比黑白郎君更强,倒霉的黑白郎君被暴打了一顿,满嘴牙齿都让给打掉了一大半。

黑白郎君乃是帝甲子的门徒出身,跟大夏皇朝关系良好,就算蛊仙流的众位蛊仙,当初也不敢欺压他。他活了千多年,哪里吃过这样的亏!

于是他就想要报仇,心悦宗之所以疯狂敛财,就是因为这位妖神计划收聚海量的财富,打造几件极为厉害的法宝,再和义乌大战一场。

如今,黑白郎君住在云州东南的横断山上,将一座山改造成了巨大的炼炉。那座炼炉经常连着三年五载都烈焰熊熊,也不知道他究竟在炼制什么法宝。

但大家都知道,一旦他法宝炼成,云州最强的两位妖神之间,必定会有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

云州魔道第三宗派名叫惊愕门,这个门派由蛊仙流的残余和天残派融合而成,推崇“人蛊一体”,善于将活人改造成半人半蛊的诡异战兵。

和大义堂、心悦宗相比,惊愕门的势力要小得多,但却更像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魔道门派”。

对于惊愕门,这本小册子就语焉不详,只有一些简单的记载。

类似的,此后的几个魔道宗派,它的介绍都很简单,只有名字、做事风格,最多加上大致的势力范围。

但潘龙看到这里,却忍不住笑了。

“我就说嘛,要是云州的魔道都是那种声势浩大的,没理由我在北地一个都没听说过啊……”

第四十九章、河神娶亲

潘龙读了那本介绍云州魔道的小册子,感到颇为有趣。琢磨了一下,干脆回到店铺里面,买了一大堆的各种杂书。

这些杂书有的是介绍某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有的是讲某一段奇闻异事,有的干脆就是不知名文人们编的故事。潘龙甚至还看到了一本《猥琐的青蛙胖子四大陆游记》,讲的是一个长着红色猫眼、丑陋矮胖形如青蛙的男子,在一个被茫茫沧海分为四块大陆的奇异世界旅游的故事。

“总觉得这故事有点眼熟,以前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是我的错觉吗?”

这一堆书,他在客栈里面读了好几天,读得津津有味。

某天,他读到了一本游记,作者是一个自号“南山老人”的人,这人在云州东南一带行商多年,将自己多年所见所闻,编写了那么一本游记。

论文笔,这游记水平极差,文章写得干巴巴的,若是放在前世的网文界,怕是连上架销售的机会都没,更不要说订阅多少。

但这游记最大的优点在于一个“真”字,按作者所言,里面记载的种种风土人情,都是他亲眼目睹,没有哪怕一处是道听途说。

看着这本游记,就像是跟着这位半生漂泊的老人,一同走在云州东南的山山水水之间,走过一个个城镇村落,见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

潘龙读了许久,放下书本,躺到床上,看着屋顶的天花板叹气。

“一转眼已经是帝壬辰十八年的正月,阿风去世都快三年了!”

“要是他还在的话,看到这本游记,一定会对那‘南山老人’大为赞赏吧。”

“三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这三年,我也算是神功大成,也算是扬名立万,也算是纵横万里逍遥自在……可是回头看,却觉得这辈子最快活的日子,是在定丰镇上当少年王的那段生活。”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甚至更愿意回到前世的世界。哪怕一辈子普普通通,杀过的最大的活物只是蟑螂,一辈子没见过杀人流血……”

“人大概就是这样吧,平凡安定的时候就想要追求刺激,等见惯了风雨,却又觉得平安才是福气……”

他感叹了许久,才重新拿起那本游记。

过了一会儿,这本书看到了末尾,他突然眉头一皱,目光落在其中一条记录上。

“横断之西,有大小数十座雪山,山雪消融化为水,数十条溪流汇聚,因为山中多桃树,春来落花之际,便有无数花瓣飘落河水之中,故而河水得名‘桃花河’。”

“桃花河有水神,屡屡向人间索取美女为妻妾。帝丙戌六年二月初二,我路过桃花河,正遇到河神娶亲。乡民以细竹为筏,择一美貌女子盛装端坐筏上,顺水漂流,不知所终。”

“那女子容貌姣好,便顺流而去,惜乎哉!”

潘龙看着这段记录,不由得大感不快。

恶神索求人祭,这种情况在民间传说里面多有记录。只是大夏皇朝建立之后,帝甲子扫荡天下,但凡是那种以血食为乐的凶残妖魔,无论是妖怪还是妖神,都被他派兵斩杀,渐渐地“人祭”这种事情,就成为了古老的传说。

他自己也曾经在故事书里面看到过这样的传说,比方说天雄皇朝的时候,曾经有河神年年索要童男童女作为祭品。后来有个大侠设下埋伏,用毒酒将这河神毒倒,一刀砍了它的脑袋。

那把刀因此出了名,被称之为“斩龙刃”,这把宝刀辗转流传,后来成为了帝甲子的佩刀。据说在帝甲子死后,便以这把宝刀殉葬。

那个故事的名字,就叫“斩龙刃”。

只是他怎么都没想到,当今世界,竟然还有这种事情发生。

“帝丙戌六年……那不就是二百多年前的事情吗?也不知道二百多年之后,这种事情还有没有再发生?”

他想了想,站了起来,动手收拾行李。

今天是正月十九,距离二月初二还有一段时间,现在动身去桃花河,应该来得及在河神娶亲之前赶到。

如果那习俗已经被废除,也就罢了。如果陋习还在,那他就要管一管。

如果……桃花河当真有一个吃人的河神,那他更要试一试,自己的刀究竟利不利,斩不斩得了这个凶残的恶神!

打定主意之后,潘龙匆匆赶路。一路上的那些个豪强恶霸们倒是走运,因为他赶时间的缘故,除非是一些证据确凿已经恶贯满盈的,否则别的他宁可暂且放过。

一路走来,他总共也就杀了三伙恶霸。

第一个当街放狗咬死人,被他一刀剁了狗头,又一刀剁了人头。

第二个恶名昭彰,被他直接闯到家里,刀光如雪,走狗、恶霸死了一地。

最后一个则是讨论杀人越货生意的时候,他正好在酒店的隔壁包厢,听到话音,隔着墙壁一刀挥出,将那包厢里面的三个人砍作了六段。

这三次杀人都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得是毫无顾忌。结果等潘龙来到桃花河边,在一处酒馆里面暂且歇息的时候,便听到有人在谈论“快刀阿飞”的事情。

说来也有趣,他天天晓行夜宿,不曾耽搁,可名声传得居然比他赶路的速度更快,也真是奇哉怪也。

“你们听说了吗?那快刀阿飞正在朝着这边过来。”

“不知道这里又有哪一家要倒霉了。”

“嘿嘿,镇上一向作恶多端的刘老虎一家,昨天连夜就出门了,据说是要去走亲戚。我今天路过的时候,看到他家大门紧锁,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他锁着门,你怎么知道没有人的?”

“他家那条恶狗,只要有人路过就会发疯地吼叫。今天我都跑到他家门口去看了,但里面一声狗叫都没有——你想,连狗都跑了,人还在吗?”

“哈哈,原来如此!”

“只可惜他跑得太快,要是再晚几天,等那位大侠路过就好了!”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他要是继续作恶下去,总有被人砍了的那一天!”

“说得对!为这话干杯!”

酒馆的角落里面,潘龙听着那几个酒客的大声交谈,忍不住笑了。

“等桃花河河神娶亲的事情解决之后,就回来拜访拜访这位‘刘老虎’吧。”他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笑着说,“毕竟人家都说了,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啊。”

第五十章、情况不对?

潘龙一路不停,到了桃花河畔的时候,才只是正月二十八。

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宽心,桃花河的河道足有三四百里,整个流域穿过了附近三四个郡。天晓得“河神娶亲”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习俗!

所以他的第一选择,就是找当地人询问。

“河神娶亲?”店小二笑了,“怪不得客官您现在过来,每年二月初二,我们桃花河一带都要举行河神娶亲庆典,现在过来,正是时候!”

“具体是哪里举行呢?”潘龙问。

店小二笑着说:“不是‘哪里’,而是整个桃花河流过的地方,只要有条件的城镇,都会举行这样的典礼。一是为了祷告,二也是为了喜庆。”

潘龙皱眉,他觉得事情可能跟自己猜想的有些不太一样。

以活人祭神,这种残酷的事情怎么也谈不上“喜庆”,就算当地人麻木不仁,不把别人的死活当回事,但如此兴高采烈,实在不对劲。

何况,他看这店小二的神情和语气,也并不像是那种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恶棍。

所以他拿出一块碎银子,让店小二给自己详细讲一讲。

那块碎银子约莫四五钱,对这店小二来说倒也算是一笔不错的意外之财。他笑了笑,收起银子,回头跟老板交代了一下,坐在了潘龙对面的凳子上。

“我们桃花河一带,相传河里住着一位喜欢美女的河神,他曾经宣布,要娶人间最美丽的女人当他的妃子。所以我们这里的人们,每年都会选出十里八乡最漂亮的未婚少女,在过年之后打扮得漂漂亮亮,乘着竹筏在河上走一圈,意思是让河神看看,这位姑娘您满意不满意。”

“如果河神满意呢?”潘龙问。

店小二哈哈一笑:“河神可是神仙,怎么会对凡人满意?反正我从来没听说过谁能让河神满意的。这么多年来,大家其实也就是图个喜庆,另外……大概还有争一争‘桃花河第一美人’的意思吧。”

他解释说:“有资格在二月二这一天乘着竹筏下河的,当然要是一等一的大美人。这是要被大家看的,那些不够漂亮的上去,丢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脸,也是所有乡亲们的脸。所以这事情其实没个定规,有时候年年都能有合适的人,有时候连着几年都没有。”

说着,他想到了什么,回头问:“掌柜的,我记得以前你喝酒的时候吹牛,说你家外婆当年就乘过竹筏,当过河神妃子,对吧?”

胖胖的掌柜回答:“不是吹牛,是真的。我外婆当年可是连着当了三年的河神妃子,美名传遍了整个桃花河!”

潘龙看了看,那掌柜约莫五十上下。他的外婆,再怎么年轻也该年近九旬了。

按照这么说,至少七八十年之前,这河神娶亲的事情,就已经是无害的庆典,而不是活人献祭祸害百姓?

他想了想,问:“那你知不知道这庆典的来历?”

“来历?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啊,传说河神喜欢美女……”

潘龙摇头:“我是说,这个庆典什么时候开始有的?一百年前?还是更久?”

“那是很久了。”店小二笑着说,“反正有时候老人们闲谈,说他们小时候就有这个。不过老人们嘛,客官你也懂的,总是说以前比现在好。按照他们的说法,以前那些河神妃子都是走出去就让人看着看着一不小心撞墙上的那种——客官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潘龙也笑了:“老人都这样,要么就讲自己当年多辛苦,要么就讲自己当初过得多好,大家都一样的。”

他又打听今年庆典的情况,得知今年桃花河上估计会有五六艘竹筏——也就是说,整个桃花河流域,有信心下场选美,争一争“桃花河第一美人”这个身份的女子,今年有五六位。

按照庆典的规矩,这些美女会乘着竹筏一路顺流而下,直到桃花河拐弯汇入白沙江的地方,才弃舟上岸,参加祭祀河神的庆典。

想要看美女的,最好的地点自然就是位于两河交汇之处的桃香县城。但若是有一匹快马,跟得上竹筏在水里流动的速度,一路骑马看美人,倒也别有风味。

潘龙再三询问,终于确认最近这些年,真的没发生过河神出面接走美人的情况。

实际上,当地的百姓甚至都不确定这河里究竟有没有河神。

桃花河沿岸当然也有河神的庙宇和祠堂,而且还不少。但这些河神庙河神祠尽管年年香火不绝,却从来没有显示过半点神异。

九州世界是有山神水神的,祭祀之后就显出神异的庙宇,也不在少数。

比方说白沙江畔,就有一座“江神左大夫庙”,供奉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官职是左大夫的官员。

那位官员负责治水,一生都在忙着疏通水道、巩固堤坝,最后累死在了工地上,称得上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他死了之后,当时的百姓就供奉他为江神,为他修建庙宇,并且得到了当时朝廷的认可,受到了正式的册封。

这位江神就有几分灵异,一旦下大雨,江水暴涨,要形成洪水的时候。只要十里八乡的宿老们一起去那座庙里面拜一拜,祷告祷告,江水就会凭空流得快上好几分。

水流快了,自然也就排得快,不容易形成洪水。

这是尽人皆知的神异,如此神异,九州大地上虽然谈不上比比皆是,但真的不少。

比方说潘龙几年前路过的卢山,卢山山神就是有些神异的。潘龙帮他干掉了窃据山神庙的山魈,他还半夜登门道谢,送了潘龙一小瓶延寿灵酒。

那瓶延寿灵酒如今依然在潘龙的次元袋里面,等着将来回到故乡之后送给家中老人享用。

如此神异,才能证明神灵真的存在。而像是桃花河河神那种,自然就是“查无此人”。

所以大家也并不把这河神当回事,只是说说笑话罢了。

潘龙听了店小二的介绍,不由有些纳闷——这跟那本游记上说的不一样啊!

但他转念一想,游记里面记载的是二百多年前的事,店小二他们所知道的,最多也就是百来年前的事情。上下差了一百年,或许这一百年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一早,就找到了镇上的官学,向官学的老夫子请教。

第五十一章、秘密记录

镇上官学的夫子姓花,已经一把年纪,白发苍苍。

他会一些内功,身体保养得不错。比起同年龄的老人来,倒也还算精神矍铄,没有半点老态龙钟的意味。

当潘龙道明来意之后,花老夫子琢磨了一下,问:“你看了一篇游记,就千里迢迢来到桃花河,但你有没有想过,那游记或许是骗人的?”

“晚辈自然想过。”潘龙认真地说,“可我被骗一次并不算多大的损失,就算白跑个三五次,只要有一次是真的,能够帮得上忙,我觉得也是很值得的。”

花老夫子笑了:“很好,既然如此,便随我来。”

他带着潘龙到了书房,推开书桌,掀开地上一块砖头,下面是一个木匣子。

木匣子里面没有什么稀罕东西,只有几册书。

“这是官学历代夫子秘传的笔记,你可以在这里看。”

潘龙打开笔记,只见里面记载的多半是一些大逆不道的事情。比方说朝廷某些政策在地方上受到批评和反抗的记录,比方说某些被朝廷下令禁毁的书籍之中的关键段落……诸如此类。

他在其中一顿翻找,很快就找到了关于桃花河河神娶亲这件事的记载。

桃花河的河神当年在大夏宫廷政变里面立过功,被天子册封为河神。这个河神性好渔色,曾经发誓要建立天下最大的后宫,蓄养三千佳丽,不分昼夜肆意欢愉。他当上河神之后,就强令百姓交出美女——河神娶亲的习俗,就是由此而来。

这一段记载,和当初那篇游记上的记录颇能吻合,也不知道当初的桃花河百姓,是如何的愤恨和无奈。

后面又过了一段时间,看到了另外一篇记载。

大概在一百五六十年之前,云州著名的妖神义乌偶然路过这里,发现了河神娶亲的事情。义乌就变化成一个人间的美女,坐上竹筏引来了河神。

两位神仙一场恶战,最终河神大败,被义乌揪着脑袋,在附近的狼头山上摩擦。

偌大一座狼头山,被磨掉了半个山头。而那位河神从此也再没出现过,估计是被义乌给弄死了。

接下来的几年,乡民们依旧按照河神还在的时候那样,年年举行河神娶亲。但河神不知所终,自然也就没人把那些被当做祭品的美女带走。一次次“祭品”都活着回来之后,不知不觉间,这祭祀就变成了典礼。

现在的河神娶亲大典,已经是桃花河一带著名的祭典,每年都有不少人来参观,倒也算是一场盛会。

看完了这两段记载,潘龙将笔记归还,然后好奇地问:“晚辈并非云州人氏,来云州这段时间,听说了不少关于妖神义乌的故事,却不知道老夫子可知道那位妖神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花老夫子笑了:“妖神义乌乃是一位义薄云天的侠士,据说其人性格洒脱,总是孑然一身浪迹江湖,到处抱打不平。这位妖神还喜欢给别人讲道理,很多人听了之后都颇有所得。渐渐地,受过妖神恩惠,或者是听过讲课的凡人们就联合起来,建立了大风堂。”

“这么说来,那大风堂的建立,和这位妖神并没有直接关系?”

“应该是没有。但妖神义乌不止一次出手维护大风堂的人,想来多少也有几分香火之情吧。”

花老夫子说着,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担忧:“只是,最近这些年,大风堂的规模越来越大,和朝廷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老夫担心这样下去,怕是要发展到民变的地步啊!”

潘龙吃了一惊:“不过就是乡民之间互助罢了,怎么会到民变的地步?”

花老夫子没有详谈,只是摇头叹气。

告别了这位忧心忡忡的老夫子,潘龙来到客栈安心住下,每天除了练练功、读读书之外,就是和客栈的伙计、旅客们闲谈,了解云州的情况。

他来得早,距离二月二还有好些天,浪费时间是很可耻的事情。

如此这般过了四五日,这天晚上,他吃了晚饭,正要去城外散散步,顺便练一会儿拳脚消化消化食物,却被两个穿着朝廷捕快制服的壮汉拦住了。

“你是什么人,想要刺探什么机密?”一个壮汉大声说,“最近这几天,你一直都在收集本地的情报,莫非是大风堂的逆党,想要图谋不轨吗!”

潘龙愣了一下,没料到这两个捕快竟然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罪名。

刺探机密、收集情报、图谋不轨……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三条里面随便哪一条能证实的话,都是斩立决。

但他可真没这方面的心思啊!

他正要详细解释一番,却又想起了一件事——当初灭了孙家之后,他找当地官员去给孙家定罪。因为这事情实在有些难办,最后当地官员们想了一个特别的解决方案。

他们居然向上级报告,说是皇子帝洛南麾下的巡风使查到孙家恶贯满盈,动手将其消灭。

这说法自然是胡扯,可朝廷竟然也就默认了,还给他下发了一份奖励。

奖励不多,也就是一张嘉奖令,两锭金子,外加一壶能滋养肉身的灵酒。

那壶灵酒被潘龙送给了韩老头韩文生——这老头主持处理孙家的事情,尽心尽责,做得很不错。潘龙觉得他也算是将功补过了,多少值得给他一份奖励。

韩文生没舍得喝,又把灵酒给自家孩子喝了……这却是题外话。

灵酒送人,但嘉奖令和两锭有官府印戳的金元宝却都在。潘龙将那份嘉奖令取出来,两个捕快一看,顿时露出了尴尬之色。

普通人收集民间的消息,那叫图谋不轨。但巡风使这么做,却是理所当然——他们的工作就是这个。

所谓巡风使,主要的任务并不是斩除那些对大夏统治造成妨碍的贪官污吏和土匪强盗,而是收集民间的各种情报,及时上报朝廷,让朝廷能够无论面对什么事都能尽快反应。

潘龙这几天做的事情,正是一位巡风使该做的。

虽然他似乎有点高调,不像是普通巡风使的风格,可谁也没规定巡风使一定只能藏身暗处,不能明晃晃在客栈酒楼里面收集百姓的意见和建议。

这事情,本来就堂堂正正,没有任何不可以对人说的,更不需要刻意隐瞒。

看到这份嘉奖令,两个捕快很无趣地走了。等他们走远,潘龙还能凭借远超常人的耳力,听到他们对话的内容。

“真是可惜!本以为是一只肥羊来着!”

“别叹气了,肥羊多的是,这只没宰到,宰别的就好。”

看着他们这么远去,潘龙摇摇头,深深地叹了口气:“唉!又要加班了!”

第五十二章、寻幽访古

衙门的巡捕房里面安静无声,本该吵吵闹闹的捕快们很难得的一言不发。

这当然不是他们突然变得有涵养了,而是因为他们都被人打昏在地上,不少人的脸上还被用毛笔写了判词。

比方说一个人高马大,胳膊比寻常人的腿还粗的壮汉,脸上就被写着“蛮不讲理”四个字。他旁边一个贼眉鼠眼的瘦高个,则被写了“坑蒙拐骗”四个字。

在这群捕快之中,以捕头老爷脸上的字最多。

别人都是写着几个字,他的脸上则被人用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写了一整篇文章。

“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凡此种种,人皆有之。君子知道其心而守之,行不逾矩,是为仁义礼智。小人知其心而弃之……”

这篇文章十分有名,乃是昔年帝甲子所作《劝学十篇》之一,名叫《守其性善》。

《劝学十篇》是大夏皇朝的蒙学教材,所有上过学的人都要学,地位大概跟另外一个世界的小学一二年级课本相似。整个大夏皇朝,但凡是给朝廷做事的人,没有谁没学过这些教材。

……至于能不能背得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反正潘龙能背得出来,默写也不成问题,甚至于他还能写一手好字。

当初在定丰镇官学上学的时候,别的孩子都时不时要挨一顿竹板炒肉,才肯老老实实背书练字。只有他天天勤奋,不仅早早就将教材全都背上,更是努力练出了一手不错的书法,让老夫子十分满意。

记得当年母亲见到他默写的《劝学十篇》,还曾经感叹:“比临时抱佛脚的强多了,学问这东西,果然还是靠努力比靠天赋更实在。”

那时候他只以为母亲是随口感叹,后来才知道,原来母亲说的那个“靠天赋”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家老爹。

至于借助山海经残片的力量埋头苦读苦练究竟算不算靠天赋……那就呵呵呵了。

收好笔墨,他悠悠然走出了巡捕房,留下一群脸上写了字的猪头。

本地的这些捕快们倒也没什么需要挨刀子的大奸大恶,但这些人平常偷鸡摸狗欺行霸市之类的坏事也做得不少。若是不给他们一些教训,他们未必不会越来越坏,路越走越窄,最后走到死路上去。

潘龙觉得,自己这不算是寻衅滋事,而算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心情很好地吃了顿宵夜,他安安稳稳睡了一觉,第二天出门直奔狼头山。

狼头山现在其实已经不叫这个名字,而叫“半边山”。这座山的山势非常奇怪,左半边看起来像是一个对月长啸的狼头,右半边……右半边什么都没有,就是断崖。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只狼头被劈开两半,一半已经下锅炖了,剩下的一半还摆在那里。

潘龙昨天特地问过花老夫子,得知了这座山现在的名字、大致方向以及主要的特征。出了镇子之后,按照花老夫子指的方向找去,没多久就找到了那座山。

半边山的山势颇为险峻,高大巍峨,一座山峰至少有四五百米高。但奇怪的是,这么一座高大的山峰,却寸草不生,光秃秃的山体上到处都是怪石嶙峋,看起来让人很不舒服。

关于这座山的来历有很多传说,但都是胡说。它真正的来历已经因为朝廷封锁消息的缘故,湮没在了历史的尘埃里面。只有学者们秘密流传的笔记里面,才记录下了真实的缘由。

潘龙沿着山路走过去,走到断了一半的崖壁处,停下了脚步。

他并不只是来怀古,更多的是要观摩两位神仙交手的遗迹,看看能否从中学到点什么。

他仔仔细细地看着崖壁,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一些特别的痕迹。

崖壁的一处格外光滑,似乎是被什么东西打磨过一般,简直光滑如镜。

“这里应该是当初妖神义乌抓住河神的脑袋,在山体上摩擦的痕迹。”

那处崖壁颇高,离地怕是接近百丈。也不知道当初河神究竟是真身特别庞大呢?还是飞在天上,被妖神义乌揪着脑袋撞过去?

他正要走过去,突然心中一动,停下了脚步。

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从心底升起,有点像是警兆,但却没有危险的意味,只是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有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来了。

他停在原地,过了一会儿,便看到一男一女缓缓走来。

这二人的相貌都颇为俊美,称得上是一表人才。两人相貌有几分相似,剑眉星目、棱角分明,英气勃勃。只是他们脸上都有一些阴郁之意,看起来就差了几分。

潘龙注意到他们的衣服十分华美,材料都是上等丝绸,鲜亮柔顺。和衣服搭配的珍珠美玉之类,在阳光下发出柔和的光芒,一看就知道是上等货色。

等到两人走得稍稍近一些,他更注意到这两人的衣服做工极为精巧,妥帖柔顺不说,甚至看不到一处裁剪缝纫留下的线缝。

他脸上不动声色,心中越发警惕。

两人缓缓走近,那女子看了他一眼,并未说话,倒是原本走过来这段路上没有朝他看哪怕一眼的那个男子突然转过头,问:“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来这里?”

这人的语气颇为生硬,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傲慢,就像是习惯了高高在上俯视别人一般。

用说书先生的说法,这叫“上位者的气质”。

潘龙眉头一皱,回答:“贵人若是嫌我碍事,在下这就走。”

这两人突兀出现,显然是有什么不大妙的事情,别说这男子语气里面颇有赶人的意思,就算这人说话客气礼貌,他也是要走人的。

男子的表情稍稍好了一些,女子却突然说:“既然相遇,就是有缘。我有一句话,想要向小哥你请教一下。”

她说话倒是比那男的客气许多,而且她这一开口,那男的皱了皱眉毛,却什么都没说,看得出来在二人之中,隐隐以这女子为首。

潘龙后退一步:“贵人有问,自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在下才疏学浅、见闻不多,恐怕未必能合贵人心意。”

女子微微一笑,说:“你不用这么拘谨,对我们来说,身份高低并不重要,反正……算了,我且问你,如果你有亲人被人杀了,你要为他报仇吗?”

第五十三章、龙神的请托

听到这问题,潘龙心中一惊,顿时猜出了几分,回答:“亲人遇害,在下自然是要去报官的。”

“报官?!”男子大声惊呼,语音里面全是惊诧,然后便说,“我看你周身气息流转,在人间也算是个高手了。亲人被害,你难道不应该自己去杀了仇人吗?”

“朝廷自有法度。”潘龙回答,“是非曲直,须依照朝廷法度裁决。我辈练武只为自保,并无凭借武功争强斗狠,乃至于罔顾是非的意思。”

男子一双硬朗的眉毛纠结了起来,冷声说:“你的意思是说,靠自己报仇,就是罔顾是非?”

潘龙还没回答,那女子却又开口了:“大哥,不要为难他。他只是小心怕事罢了。”

她又笑了一笑,笑容之中却只有哀愁叹息之意:“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只是这世上的事情,并非都可以**度或者讲道理的。我的亲人被人杀了,那我就要报仇。朝廷奈何那人不得也好,我那不成器的弟弟自己不学好也罢,总之他死了,那人还活着,这事情就不能算了结。”

男子点头,沉声说:“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是非曲直!我的亲人死了,那我就要报仇!至于我的仇人是不是行侠仗义,是不是德高望重……那关我什么事?我只要血债血还!”

潘龙没回答,他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从感情上说,他其实挺赞成这一男一女的说法——我的亲人被杀了,那我还管什么是非曲直?分什么善恶良莠!

且抵了性命再说!

先贤有云,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强调不可寻私仇,别人跟你有仇怨,但你依然要公平公正地对待他。怎么个公平公正法?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这就是公平公正。

这话大约是有道理的,但潘龙极为不喜欢。

他觉得,自己没那么高的精神境界,实在是做不到。

如他这等俗人,跟他说那些高深的东西,他不感兴趣。还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比较实在!

但这两个人的话,他却不肯这么回答。

实在是……这两人所说的事情,让他不好回答。

若他猜得不错,这两人应该是之前那个桃花河河神的亲人。二人所谓的报仇,自然就是要找妖神义乌寻仇。

无论是那本游记的记载,还是学者们私下的秘密记录,桃花河河神都不是什么良善之神,甚至可以说,是个典型的邪恶之神。

像是这样的恶神,潘龙都忍不住要找他的麻烦,何况别人?

妖神义乌将这个恶神消灭,潘龙只会为这件事叫好,又怎么能说“该报仇”呢?

所以他只好沉默,因为他实在没办法回答。

女子叹了一声,说:“你这人看来是个有见识的,或许也猜到了我们兄妹的身份。既然如此,那大家就是有缘。我有件事,想要拜托你。”

潘龙苦笑:“您都解决不了的事情,我又怎么能够帮得上忙?”

“你帮得上,这件事原本也不需要多大的本事。”女子轻轻一笑,说,“今年的二月初二,便是我那弟弟的忌日。到时候我们兄妹广邀朋友,要和那人再做过一场。若是邀天之幸,我们赢了,那什么都不用说。若是我们终究还是输了,可否请你帮忙,将我们兄妹的尸骸送回东海,免得被人抽筋剥鳞,不甚雅观。”

潘龙连连摇头:“这事情我帮不上忙,两位既然能找到肯帮忙拼命的好朋友,那总该也能找到虽然不能帮忙拼命,但至少能帮着运棺材的朋友才对。我本领有限,实在做不到这种事。”

“不过就是运几具尸首罢了,推三阻四做什么!”男子怒了,说话的声音如同闷雷一般,“你这小子怎么如此胆怯!怕这怕那,像什么男子汉!不如我帮你施个法,变成女人算了!”

潘龙叹道:“在下虽然不敢自称君子,但答应了别人的事情,总要把它做成功才好。两位这件事,在下实在没能力将其做成……阁下扪心自问,若是两位遭遇不幸,以在下的本领,可能护得住两位的尸身?”

“这不是护不护得住的问题。”女子笑了笑,解释说,“一饮一啄,自有定数。到我们这个境界,最注重的不是神通,而是缘法。你既然在此时此地遇到我们,既然作了那样的对答,就是有缘。有缘,你就能护送我们的尸首回去。”

潘龙皱眉,觉得这话简直不可理喻。

这两位大概都是龙神之属,他们如果被妖神义乌杀死,那就是两具龙尸。神龙一身都是宝,便是几滴血被寻常凡人吃了,都能延年益寿。那两具尸体,不知道会引来多少高手乃至神仙妖怪抢夺。

甚至于……可能连大夏皇朝,都会忍不住出手来争夺这两具尸体。

别说他区区一个潘龙,就算是老祖宗任长生,也没本事护得住这两具尸体啊!

缘法?究竟什么样的缘法,才能无视这铁一般的事实?

反正他不信!

甚至于,他都没办法把两具尸体给运走。

神龙的身躯极为庞大,死后变成一条山脉都不奇怪。除非是传说中能够纳须弥于芥子的仙家宝物,否则就算是储物之宝,也没办法将这两位神龙的尸体装进去,更不要说带走。

要是山海经残片能够装东西,那或许他还真的能够将两位龙神的尸体运走,但山海经残片装不了东西,原地进去还是原地出来,根本没办法用来搬运货物。

所以,潘龙是真的想不出能够完成这个请托的办法来。

他见二人态度颇为坚决,只得将自己的担心说了出来。

那男子听闻他的说法,哈哈大笑,说:“无知!真是无知!难道你没听说过,龙能大能小、能现能隐吗?你答应了我们的请托,我们死的时候你只要在场,我们的尸首自然化作精气藏入你的身体里面。根本不用你拿什么东西来装。”

“……那,等我到了东海呢?”

“到了东海,自然会有人来接你。”

潘龙越发纳闷:“那人既然能够在东海接我,就不能多走两步?以诸位的神通,从东海到云州,也不算是遥不可及吧。”

男子连连皱眉,斥道:“你这人怎么这么愚钝呢!缘法!缘法你懂不懂!有缘才能行事,没缘就没有用处了!”

潘龙被他说得一头雾水——他可以理解自己“有缘”,所以能够让两位龙神的尸体藏在身体里面这件事。但是……别的龙神就算是“无缘”,难道不能直接把他们的尸体背了回去吗?

这算是哪门子的解释!

第五十四章、麻烦上身

最终,潘龙还是答应了两位龙神的请托。

其实他并不想答应,总觉得这事情有些古怪。但是……被两位龙神堵在路上,想要拒绝也很难。

他总不能现在逃进山海经残片的虚无世界里面,苦练一千年神功大成之后,再出来砍翻两位龙神,然后夺路而逃吧。

在那之前,他自己就会被孤独给逼疯的。

而且这个请托仔细想想其实也不算什么,反正他本来就是要去东海之滨的扬州开开眼界的,只不过原本的计划是先在云州、荆州多转转,看够了各地的风土人情,再出发去扬州。

现在无非就是提前去扬州,去过扬州再回头罢了。

嗯,没什么问题。

不仅如此,潘龙还琢磨着,这两位龙神其实也未必会被妖神义乌给杀了。

义乌再厉害,也就一个人,单枪匹马。可两位龙神是要找一群帮手去围攻的。

一个打一群,怎么看也是义乌那边吃亏。

没准最后的结果,是义乌寡不敌众,不得不落荒而逃呢。

潘龙倒并不担心义乌会被龙神们杀死,光是看两位龙神在战斗之前就提前安排后事,就知道他们对于这一战的结果很不看好——谁信心十足的时候会在出战前安排后事的?不怕晦气吗!

所以他相信,义乌就算打不赢,也能逃得掉。

其实他也知道,这一战没有意外的话,两位龙神估计是死定了。

从他们的话语里面就能看得出来,他们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找义乌报仇的。

现实可不是热血漫画,没有什么“抱着必死的决心就能爆发潜力,然后战胜强敌”这样的事情——或许有,但太少了,忽略不计。

相反,以潘龙的武学见识来看,战斗之前就已经为自己考虑后事的人,在心境对抗和气势比拼上就已经输了。这样的人落败被杀是理所当然,打赢了反而不正常。

“可惜啊!”

回到镇子的路上,他忍不住如此感叹。

感叹之后,他却又忍不住笑了。

“可惜个屁啊!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可惜人家?人家可是妖神,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纵横天下快意恩仇,逍遥了相当于普通人几十辈子甚至更久的时间。你一个要隐藏身份混江湖的菜鸡,有什么资格可惜人家?”

“而且,桃花河河神是什么好人吗?妖神义乌才是行侠仗义的正派人士好不好!你连是非善恶都弄不清了吗!”

嘲讽批评了自己一番,他觉得心里放松多了。

二月二的那场大战,结果如何根本不是他能够左右的。他能做的,其实不过就是跑个腿罢了。

还是趁着这个机会增长增长见识,才比较有意义吧。

回到镇上,吃饱喝足睡大觉。

睡到半夜,潘龙被噩梦惊醒。

在梦里,他被无数的江湖高手追杀,那些高手们穿着各种铠甲,拿着各种武器,大喊着:“打死他!龙神的尸体就爆出来了!”

他努力挣扎,一次次冲出包围,连场激战,刀下不知道斩杀了多少敌人。

但敌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不管他怎么战斗,敌人也不见减少。

而且随着他杀掉的敌人越来越多,后续出现的敌人也越来越强、越来越诡异。

一开始都是寻常江湖人,然后是全副武装的大将,再然后是飞天遁地的宗师真人,再然后是移山倒海的仙人,再然后甚至连画风和一般人完全不同的光头佬都出来了,后面还有一只手戴着手套的紫薯精、全身套在金红色盔甲里面的大富翁、越绿越强大的前科学家……

最后,他看到一个穿着蓝色紧身衣、系着红披风,胸前有个“s”的外星猛男呼啸着从天而降,远处还有一群头发如同爆炸一般倒竖而且金光闪闪的肌肉男踩着筋斗云过来。

然后他就吓醒过来了。

“糟糕!我怎么忘了这件事!”

他现在有点后悔了。

要是消息走漏,大家觉得把他砍死就能让龙神的尸体爆出来,那该怎么办?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冥思苦想一番之后,他决定……继续睡觉。

反正他能够想出来的办法无非就是易容化妆,要是这办法管用自然好,不管用的话,那也没更多更好的办法了。

他就是个普通的江湖客,顶天了算是“侠少”里面一等一的人物,甚至连真人宗师都不是。

面对这种难题,他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

话虽然这么说,但潘龙实在没办法做到“不去想”。

巨大的危机即将降临,连地球都要吓得跑出太阳系,他只是一个凡夫俗子,怎么能不发愁呢?

接连发了几天的愁,最后在二月初一那天,他总算想出了办法。

到时候,找妖神义乌问一问就是。

这位妖神是个光明磊落的人物,要是肯帮忙,那自然万事大吉。

要是不肯帮忙……那就只能请妖神义乌把两位龙神的尸体拿走算了。

两位龙神和他也谈不上多大的交情,如果能保证自己安全,他当然不介意帮忙跑个腿,送一送尸体。但不能保证安全的话……您们二位还是自己想办法吧。

做生意要你情我愿,强买强卖可不行!

想通了这个之后,他心情舒畅了许多,那天一口气把云州的各种美食都吃了个遍。

桃花河沿岸最著名的美食,都是以桃花为主题的。什么鲜花饼、花瓣糕、桃花羹……每一种都充满了鲜明的特色,每一口吃进去,都能尝到浓郁的桃香。

最有趣的是,这里烧菜起锅上桌的时候,往往都要撒一把切碎了的桃花花瓣。

就像是撒葱花一样。

“你们天天都这么吃,不腻吗?”看着桌上又一碗漂浮着桃花花瓣的豆腐羹,潘龙忍不住问,“偶尔吃个桃花羹也就罢了,怎么什么菜里面都撒桃花啊!”

“客官您稍稍担待一下,这几天咱们桃花河一带,烧菜都这个风格。”店小二笑着解释,“一年也就这么几天。等过了日子,该怎么烧,还怎么烧,不会真的一年到头都吃桃花的。”

旁边的食客笑道:“我倒是想要一年到头都吃桃花,那也要有这么多桃花给我吃啊!”

“是啊,再过一些天,桃花就成桃子喽。”

“吃桃子也不错,我喜欢!”

众人一番大笑,酒馆里面的气氛十分的快活。

看着这些笑得很开心的人们,潘龙脸上带着笑,心里却忍不住叹了口气。

明天就是二月初二了。

有道是神仙斗法,凡人遭殃。也不知道明天的那场大战,会不会殃及无辜?

“唉!我终究还是太弱了!要是我能跟妖神义乌一样强,或许就能阻止这场大战了吧……”

第五十五章、二月初二

二月初二,阴。

大清早起床,潘龙就听到街上有人在感叹。

“真是怪了!往年不论之前怎么刮风下雨,二月二这天也必定云开日出晴空万里。怎么今年不一样了?”

“天晓得。”

“哈哈,的确是天才晓得。”

潘龙听到这话,皱了皱眉,推窗向天上看去,只见阴云沉沉,遮天蔽日,虽然不至于像下雨之前那般,但也不像是短时间里面能够放晴的样子。

要是平时见到这种天色,他不会有半点在意。但是今天……他心里就有点担忧。

风从虎,云从龙,天上云层这么厚重,莫非当真来了各方龙神,要联手和妖神义乌一战?

倘若天上真的群仙大战,只怕真的会波及地上的凡人,生灵涂炭!

可发愁归发愁,他也没什么办法。

眼前这场大战,别说他只相当于先天境界,就算他九转玄功更上一层楼,实力堪比真人宗师,恐怕也无济于事。

真人宗师之中的强者,足以和仙佛妖神一战。但面对成群的仙佛妖神,再厉害的真人宗师也无计可施。

潘龙感叹了一番,越发觉得提升实力的重要性。

前世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种说法,将其化用到九州世界,大概就是“武力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武力是万万不能的”吧。

“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能够解决带来问题的人。网上的名言,倒也是颇有道理。”

大概是因为今天要举行河神娶亲祭典的缘故,无论客栈底楼的饭馆也好,街上的小摊也好,卖的早点都是桃花羹和桃花糕。而且今天的菜色里面加入的桃花花瓣还特别多,很多人吃了之后,脸上都有一块块的粉红,却是花瓣的颜色。

潘龙也不例外。

走在街上,看着那些浑身披红挂彩,打扮得精致漂亮精神抖擞的人们,潘龙的心情也好了许多。

或许,一切都只是他在杞人忧天,也不一定啊。

当年妖神义乌打死桃花河龙神,并没记载有什么天崩地裂生灵涂炭之类。说不定这次也差不多。

他跟着人流一起走到了码头,早看到许多小摊摆在这里。摊贩们兜售着各种以河神娶亲为主题的小玩意儿,不少人还顺手买了一两件,递给身边的孩子。

潘龙倒是没买这些小玩意,他边走边看,很快就注意到了一个距离河边比较远的摊子。

那摊子的主人是一个文士打扮,看容貌身段却分明是女子的年轻人。她身边是一个摆放着各种绘画材料的箱子,面前摆放着一个画架,大约是给人画像的。

只是如今人流汹涌,大家都奔着码头去看典礼,她的摊子冷冷清清,连一个客人都没有。

潘龙好奇地走过去,问:“画像?”

女人转头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潘龙却愣住了——他两世为人,见过的人也算是足够多了,却从来没见过这么一双眼睛。

如果用一个词形容那双眼睛,那么必定是“清澈”。

在此之前,他曾经见过许多有着清澈双眼的人。有的是年少无知,纯净得如同白纸;有的是立身端正,谨言慎行从无逾越;也有的修为高深,见多识广看透世情。

这些人的眼睛都是清澈的,用比较文艺的说法,就是如同浅浅的溪水,几乎清澈到一眼见底。喜怒哀乐都明明白白,不作半点掩饰。

但和这女子比起来,他们的眼睛却又都不够清澈。

孩童总是想要各种各样的东西,他们的眼睛里面有各种直截了当不作掩饰的渴求;君子总是对自己的言行有所警惕,眼睛里面能看到严格的自律;长者经历的事情太多太多,就算修为高深,眼中往往也免不了有几分疲惫。

但这女子的眼睛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这些杂质,只有一片纯净。

按说这种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应该看起来有一种无机质的冰冷。但她的目光却很平和,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仿佛像是一个行走在山野之中的游客,随时都会引吭高歌一番,抒发对自然对生命的热爱。

潘龙下意识地就拘谨了起来,行了个礼,问:“不知该如何称呼?”

“我姓毕。”女子回答,“你要画像的话,坐到对面的凳子上,或者站着也可以。”

潘龙点头,走到画架对面站好。

女子从身边箱子里面拿出一支炭笔,在画架的白纸上飞快地绘画起来,不一会儿,就画好了一张画像。

等她说“画好了”,潘龙走过来一看,不由得有些惊讶。

她用的并非九州世界惯用的工笔描绘手法,而是很罕见的素描写生手法。

九州世界当然也有这种画法,但因为以炭条作画的缘故,被上流社会很看不起,斥之为“难登大雅之堂”。而且这里的画家们讲究“得意忘形”,强调抓住人物、风景的特征,甚至加以夸张,对于一味追求“像”的素描写生手法并不热衷。

一般来说,只有诸如捕快、巡风使这类经常需要“画得像”的人,才会专门学习这种绘画手法。

潘龙倒是也学过这种画法,但他的手艺比起这位姓毕的女画师来,可是差得远了。甚至于,他觉得自己从来没见过能画得这么好的人。

反正九州世界肯定没有,倒是前世那些专业的美术人才里面,或许有这个水平的吧?

没接触过,不确定。

“画得真好!”他忍不住感叹,“这可真是丹青妙手啊!”

女画师笑了笑,说:“喜欢就好。我不擅工笔,只会这粗陋的炭笔画法,当年就常常被同门批评说有辱斯文。难得遇到一个如此赞赏我手艺的人,这幅画就送给你吧。”

“您忙碌了这么久,总不能连个辛苦钱都不收啊。”潘龙哪里肯占这个便宜,当即拿出钱来,但女画师却只是摇摇头,看着她的目光,潘龙想要说的话全咽了回去,轻轻地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河边传来了喧闹声。

“竹筏来了!”

“快看!河神妃子们都到了!”

“真漂亮啊!”

潘龙循声看去,只见大家都朝着河边急急忙忙跑去,一时间接踵摩肩,挤挤挨挨水泄不通。

他摇摇头,转过头来想要说什么,却发现身边空荡荡的,什么画师啊、画架啊、工具箱啊、凳子啊……全都没了踪迹。

“啊?”

他吃了一惊,急忙低头,手上却分明还拿着那张自己的素描画像。

画像的角落上,还有一行小字。

【天雄六千零六十五年,毕灵空偶作,留赠有缘】

第五十六章、典礼开始,风起

“天雄六千零六十五年?”看到那个落款,潘龙不禁愣了一下。

天雄,自然指的是天雄皇朝。天雄皇朝历史悠久,怕是有四千年。然后是上千年的战国时代,再然后大夏皇朝也已经建立了上千年……这么算起来,六千年多一些,倒也差不多。

只是,这位大概叫做“毕灵空”的女画师,为什么不用大夏皇朝的纪年法,而要用天雄皇朝的历法来纪年?

潘龙的第一猜想就是,自己遇到中二病异界版了。

所谓中二病,指的是少男少女之中,常常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陷入哲学、幻想等与生活没什么关联的思考之中不能自拔。最常见的表现是“思而不学”、“沉迷设定”、“角色扮演爱好者”之类。

潘龙当年也认识好几位中二病朋友,就连他自己也有一些这方面的倾向。只是随着年龄长大,大家都在生活的风雨之中渐渐成熟,到最后并没有谁真的“男人到死都是少年”,少年时代曾经的憧憬和热情,最终都化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

但他随即否定了自己的猜想。

那双眼睛绝对不是普通的中二病能有的,而那神出鬼没的速度,更绝对不是普通人!

双方之前近在咫尺,在这种距离之下,就算老祖宗任长生,也别想在让他完全觉察不到的情况下离开。

也就是说,这个眼神清澈得过分的女画师,至少也是真人宗师,甚至可能更强?

他不由得有些诧异。

“难道说,这就是江湖高人游戏风尘吗?”

又低头看了看那幅画,画里的青年脸上的棱角稍稍显得有些生硬,眼神却并不显得凶恶,反而有些温和平静的感觉,如果要给这幅画加上一个标题的话,他觉得或许用“岁月静好”也不错。

小心翼翼地将画收进能够储物的护腕里面,他朝着河边走去。

因为竹筏过来的缘故,河边现在站满了人,根本凑不过去。但这对潘龙没多大影响,他左右看了看,纵身一跃,轻轻松松跳到了附近的一棵大树上。

从高处看去,河上的景物一览无余。

两艘小船在前面引路,六七艘大竹筏跟在后面,每一艘竹筏上都有各种各样的装饰,有的是松鹤延年,有的是白猿献果,有的是龙凤呈祥……总之都是各种美好寓意的主题。

每一艘竹筏上,都站着一位盛装的年轻女子。果然就像之前听人们说的那样,这些女子每一个都很漂亮,不愧是整个桃花河流域选出来的佳丽美人。

她们脸上带着笑容,时不时挥手和河边认识的人打招呼,看得出来,都很以能够入选而骄傲。

看到这一幕,潘龙也笑了。

“果然,河神娶亲已经成为了庆祝的典礼。”

虽然之前得到了不少情报,但他是个有些固执的人,既然来了,怎么也要亲眼看一下,才能相信。

现在,他总算是相信了。

在那些竹筏周围,还有好几艘小船跟着,船上都是熟练的老水手,他们的任务自然就是确保那些竹筏上美女们的安全,保障典礼可以顺利进行。

而在队伍的最后,还有一艘大船跟着,船上除了几个官兵之外,赫然坐着一个穿着官服的中年人,却是一位负责维护这个典礼的官员。

看得出来,桃花河一带的人们已经很有经验,早就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潘龙满意地点头,正准备转身离去,眼角的余光之中,却看到有一艘小竹筏正在逆流而上。

桃花河的水流比较舒缓,若是借助风力,船只倒也不难逆流而上。但这竹筏既没有帆也没有桨,却竟然能够逆着水流行驶,不由得让人有些诧异。

潘龙好奇地看去,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毕画师?!”

那个一身黑色袍服,峨冠博带,手持书卷站在竹筏上的人,不是刚刚给他画像的毕画师,却又是谁?

只是……刚才毕画师穿着一套白色的文士长袍,用一条丝带系住长发,看起来颇为洒脱。现在她却穿着礼服长袍,更戴上了头冠,长袍厚重到风吹不动,将身材完全遮住,那头冠看起来更似乎以玉石为主体,这一身行头颇为沉重,配合纯黑的颜色,更是充满了庄重严肃的感觉,和刚才判若两人。

“这……这是怎么回事?”

岸上许多人都忍不住议论纷纷,有人朝着河里大喊大叫,让管理秩序的官员赶快把她赶走。

一年一度的典礼,可不能让人给搅合了!

但那官员却是个有见识的,一看那竹筏逆流而上的样子,顿时警惕起来。他向身边一位高手吩咐两声,那高手点点头,纵身跳下河去,施展轻功,脚踩着波涛,飞快地靠近了那艘小竹筏。

眼看他就要到小竹筏上,毕画师突然叹了口气。

“为了你自己好,还是别靠上来吧。”

说着,她一挥袖子,也不见用力,但那位高手脚下的波涛却突然一震,泛起一朵浪花,将他托了起来,在空中翻了个跟头,落回大船上。

潘龙看得清楚,这人双脚落地的位置,恰恰是刚才他纵身跃起的地方,分毫不差。

“毕画师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他吃了一惊,忍不住惊呼。

寻常轻功练得再高也不能真的踏波而行,必定是修成先天之后具有某种“身异”,才能做得到这种事。而毕画师只一挥袖子,就将一位先天高手逼退,甚至于让对方真的“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力量控制的巧妙程度,简直让人难以想象!

“她究竟是什么人?”

潘龙自言自语,那官员也开口了。

“这位书生,今天是河神娶亲典礼,请勿捣乱!”他严肃地说,“过了今日,乡民们就要开始春耕,要忙碌好几个月才得休息,你不要破坏了他们难得的喜庆!”

毕画师点头,回答:“今天的确有人来捣乱,但却不是我。”

话音未落,狂风大起。

这阵风来得毫无征兆,却一下子就铺天盖地。

天地间顷刻间就昏沉沉下来,一片灰色充斥四方,犹如浓雾一般,百步之外,差不多就难见踪影。

风声更是呼啸得犹如猛兽一般,飞沙走石自不必说,街市上不知道多少杂物都被狂风吹得飞了起来,纷纷扬扬到处都是。

人们猝不及防,被狂风吹得东倒西歪,许多人都失足摔倒,尤其是在河边的人,不少都被吹得站立不稳,摔进了河水里面。

宽阔的河面上,此刻更是波涛滚滚,大浪一个接着一个,一个更比一个高。只是顷刻之间,就有一个个比人还高的浪头被狂风吹了起来,从后向前,朝着船队扑了过去。

“糟糕!”

潘龙一惊,纵身跃起,朝着河边冲去。

如此大风大浪,船队上的人还好一点,河边掉到水里面的人被浪头冲击,撞在河岸上,只怕会有性命之忧!

他不知道自己还来不来得及救人,也不知道来得及的话又能救到几个,但此时此地,救得一个,就是一个。

第五十七章、妖神,义乌

潘龙动作快,但毕画师的动作更快。

眼看着那些落水的人就要被浪头卷着撞到岸上,她摇摇头,将手上那卷书朝着水里一扔,轻飘飘说了一句:“子曰:有德者若水,何解?载物而不伤人也。”

书卷犹如薄薄的糖纸一般入水即化,水面上随即浮现出无数浅浅墨色,却是一个个“德”字。

这一个个“德”字浮现出来,仿佛有生命一般,迅速漂到那些落水的人身边,犹如一双双大手,将他们托了起来。

此刻风大浪大,但无论风浪如何,这些“德”字的周围却始终一点浪花都没有,平静得犹如无人打扰的井水一般。

狂风依然在呼啸,波涛依然在激荡,声音如同雷鸣一般。可那些落水的人却已经都被保护好了,再没有半分危险。

看到这一幕,慌乱的人群顿时平静了许多,不止一个人失声惊呼“神仙”,更有人直接跪在地上,向毕画师连连膜拜。

潘龙倒是没受影响,他早就有心理准备,虽然毕画师的本事有点超乎想象,但他也已经隐约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倘若这位画师真的是自己猜测的那一位,那她有这样的本领才是理所当然。相反,如果她没有这么大的本事,潘龙反而要觉得有些纳闷。

他心里念头转过,脚下奔驰如飞。转眼间就已经冲到河里,施展轻功,双腿半截入水,在水上飞快地奔跑。虽然没有之前那位官府高手脚踏波涛来得飘逸潇洒,速度却快得多,脚下也稳得多。

北地人的功夫,一向只讲究实用,并不在乎好看不好看。

他踩水而行,飞快地将一个个落水者抓起来,扔到岸上。

被那一阵大风吹到失足落水的人不少,可他救人的动作也极快,只是不到半分钟的时间,他已经一口气跑过了一里多的河岸,将所有落水的人全都救了起来。

也亏得码头附近视野开阔,大家都聚集在这里。若是人群分布在整个河岸两边,那他可就真的是救都救不过来了。

就在潘龙救人的时候,毕画师对天空说:“你们这些人啊,做好事不行,做坏事一个比一个利索。可见始终还是受到的教育不够,需要再好好教训一顿才行。”

她说得轻描淡写,天空中却响起了隆隆雷声。

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厚厚的云层之中传来:“义乌,你横行霸道,云州诸神早已不堪忍受。今天我们诸神联手,必定将要你斩杀当场,为云州除害!”

毕画师闻言,面露讥诮之色,不屑地说:“是非之心,善恶之理,你们说了不算,云州的老百姓们说了才算。我纵横天下多年,不敢说每一件事都能做得好,但至少我杀灭的那些个妖神,每一个都是祸害百姓的恶棍,每一个都该杀。”

“除害?”她冷笑一声,“对云州百姓来说,你们这些家伙才是真正的大害!”

说着,她轻轻跺了跺脚,脚下的竹筏骤然发出光芒,转眼间化为一卷展开的竹简,托着她冲天而去。

“最近这些年我修身养性,不在人间招惹是非。你们不念着我手下留情,居然还敢反过来找我的麻烦?当真是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那竹简飞得极快,也就是这一句话的工夫,已经飞上云空,一下子就撞进了云层里面。

然后,云层里面传来了一声巨响。

这一声巨响,将狂风和波涛的声音全都压住,震得地面上的百姓们头晕眼花,不少人更是被震到站立不稳,一下子摔倒在地上。

潘龙仰头看去,只见云层翻滚,犹如无穷的波浪一般,根本看不到上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虽然知道按说以毕画师或者说“妖神义乌”的实力来讲,就算被一群仙佛妖神围攻,打不赢至少也能逃得掉,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但这阵势实在是有点大,他忍不住就要担心。

正在天上战斗的双方,严格来说他都不熟悉。可毕画师是个温和讲道理的人,这么多年在人间行侠仗义,做了无数的好事。甚至于刚才激战之前,她都记得先出手救人。

而另外一边呢?

之前被她杀死的桃花河河神,是个欺男霸女的恶棍,就连他的亲人们都承认他不是个好人。两位龙神甚至明明白白说了,妖神义乌德高望重、行侠仗义,反而自己弟弟颇有取死之道。只是对他们来说,道理不及人情,就算明知道是错的,也忍不住要报仇罢了。

参加这一战的其余诸神,潘龙并不认识,甚至可以说一无所知。

但是,光从他们随随便便就掀起狂风大浪,丝毫不把人命放在眼里看来,他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潘龙觉得,“人命关天”这个说法多少还是有道理的,虽然在乎人命的未必是好人,但一个人若是连人命都不在乎,那他想要说自己不是坏蛋,怕是也没什么底气。

比方说他自己,扪心自问,他就觉得自己真不能算什么好人。

闯荡江湖这几年,他做了不少行侠仗义赏善罚恶的事情,可要说刀下真的连一条冤魂都没有,却也未必。

别的不说,当年何园里面死掉的那一大家子,当真个个该杀吗?

不过潘龙并不纠结这种事,整天纠结这个纠结那个,日子就没办法过了。

混江湖的,谁手底下没几条冤魂?只要能做到以救人为主,救人比害人多得多,他觉得就可以问心无愧了。

就像是毕画师,她纵横天下这么多年,未必没有害过人。可她救过的人远比害过的人多,因为她的恩惠而活下来的人,远比因为她而死去的人多。

那她当然就是正派人物,是英雄豪杰!

潘龙摇摇头,忍不住叹了口气。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想要去帮毕画师的忙。

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他甚至连云层之上的战况都看不见,又怎么能够帮得了忙?

就在他感叹的时候,天空中突然传来了一声极为猛烈的巨响。

那响声洪亮得过分,刹那间地动山摇,人们几乎全都被震得倒在地上,就连周围的房屋都在簌簌发抖。

伴随这一声巨响,原本笼罩天空的厚厚乌云猛地撕裂了一个极大的缺口,明亮的阳光从缺口里面落下来,远远看去,仿佛苍天都被撕裂了一条口子,光芒和火焰正在源源不断地流落人间。

潘龙隐约看到,光芒之中有个背生双翼的身影,飞快地纵横来去。所到之处,一个个或者诡异或者庞大的身影狼狈不堪,被打得东倒西歪,溃不成军。

第五十八章、虾兵蟹将

被撕裂的云层很快合拢,遮住了天空中战斗的景象。

但潘龙却已经放下心来。

毕画师——或者说“妖神义乌”果然不愧是云州最强的妖神,就算以一敌众,也能反过来占据上风。

“果然,就像是同境界的武者里面也有强弱之分一样,就算是长生不死的妖神,也是有强有弱。”他轻声感叹,“强者之路是没有尽头的,要一直前进才行啊!”

正说着,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两位龙神之前曾说,如果死在妖神义乌的手下,希望自己能够替他们将尸骸运回东海。

虽然他们死后会化为气息藏入自己身体里面,并不需要让自己扛着两具庞大的神龙尸骸千山万水跋涉,但是两股气息从天而降,若是在城镇里面,众目睽睽之下,怕是会有麻烦。

想到这里,他急忙朝着镇子外面走去。

此刻大风依然在呼啸,街市上还是一片混乱。虽然朝廷的衙役捕快官兵,以及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和心怀侠义的江湖高手们都在努力维持秩序,可一时间哪里能够维持得过来。

不是没有人注意到刚才救人的潘龙独自离开,但就算注意到了,也腾不出手去询问或者阻拦。

潘龙出了镇子,略一考虑,就奔着半边山去了。

对他来说去哪里都一样——反正相对于云层之上的战场,估计在哪里“收尸”的效果都差不多。既然如此,不如就去之前去过的地方,起码路熟。

而且……加上桃花河河神在内,三条龙死在一起,似乎也挺有意思的,感觉有一种“命中注定”的奇妙。

走了一段路,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路上……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今天是重要的祭典,按说路上行人应该很多。此刻大风呼啸,行人步履艰难,理应在大树下面、岩石后面之类地方避风。可他一路走来,却一个人影都没见到。

人都到哪里去了?

正当他疑惑的时候,路边河边突然哗啦啦一响,跳出两只约莫跟人差不多高的虾兵来。

这两个虾兵身上穿着青黑色的铠甲,头上戴着纯黑的头盔,手上拿着一把长柄钢叉,显得杀气腾腾,一看就知道不好对付。

它们拦住了潘龙的去路,一个虾兵大叫:“啊呀,总算轮到我们了!”

“是啊,自从那贼鸟打杀了河神老爷之后,我辈整天都战战兢兢,躲在河底不敢出来,已经多年不曾见过血食。今天十四路河神山神联手讨伐贼鸟,我们总算是有享用血食的机会了。可偏偏那些外来户仗着上头有人,要先大吃一通……他们倒是吃爽利了,我们只能捡一些残羹剩饭,真是憋闷!”另一个虾兵抱怨。

“不说了,先把这血食拿下!”前一个虾兵说着就径直冲过来,提起钢叉,迎面就刺。

潘龙皱了皱眉,侧身闪过,一把抓住叉柄,问:“你们是什么来路?”

那虾兵没料到钢叉竟然被他抓住,用力拽了两下,没能拽得动,顿时就有些害怕。

如它们这等小妖,也没什么神通法力,无非体魄比凡人健壮罢了。此刻遇到一个比它们更孔武有力的,之前的气焰顿时消散。

“我……我们是这河里的虾兵!”它犹豫了一下,大声说,“你这厮是什么来路?想要做什么?”

潘龙看着它那双凸在外面的眼睛,皱了皱眉,问:“你们刚才说,十四路河神山神联手讨伐贼鸟,究竟是什么事?”

“你一个过路的,打听这些干什么?”虾兵们顿时有些警惕。

潘龙抓住钢叉用力一拽,那虾兵顿时站立不稳,跌跌撞撞地倒过来,被他一把揪住。

“我问,你答,哪来那么多的废话!”对这种吃人的妖怪,潘龙可不会有什么客气,恶狠狠地说,“答得满意,我考虑放你们一马。敢再啰嗦,剁了你的虾头去熬汤!”

那个被揪住的虾兵吓得壳都绿了,大叫救命,另一个虾兵呆了一呆,然后就直接跳到了河里,却是就这么逃走了。

“好吧,现在就剩你一个了,快说!”

虾兵战战兢兢地说:“这个……那个……我也不清楚啊……”

“不清楚?那你就只能熬汤了。”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啊!”虾兵大叫,“我们只是跑腿的,实在不知道详细情况啊!”

潘龙冷笑,手上用力,那虾兵的壳顿时咯咯作响,显出了好几条裂纹。

虾兵连声求饶,潘龙毫不理会,手上依然在发力。

眼看着虾壳就要被捏碎,虾兵终于不敢再装傻,大叫:“我说!我说!”

潘龙手上稍稍松开一些,问:“究竟怎么回事?”

“前些日子,从东海来了两位尊神,他们联络云州各地的山神河神,拉拢了十二位尊神,布下大阵,要将这些年来横行云州的义乌尊神围杀。”虾兵这次一点都不敢隐瞒了,“此刻他们正在天上打斗呢。”

“这些山神河神,都是什么来历?”潘龙问。

虾兵回答:“我只知道其中有黄风山的黄风山主、青沙河的青沙龙尊、紫秀山的天秀尊神……别的我就不知道了。诸位尊神高高在上,我只是区区一只小虾,哪里能知道他们全部的身份!”

潘龙点头,正要再问,突然心中闪过一丝警兆。

他下意识地看向不远处的河水,只见波涛滚滚的河面突然炸裂,一个巨大的黑影在水中一闪而逝,紧接着就有几道寒光迎面而来。

他急忙躲闪,手一拉,便将虾兵推向那道寒光。只听得噗呲一声,虾兵被几支从水里射来的短矛刺了个对穿,发出一声凄惨的大叫,颓然倒地,变成了一只约莫有一尺长的大虾,而刺穿它身体的那几支短矛,赫然只是一根根黑色的毛。

看来,刚才逃走的那只虾兵,搬了援军过来。

“什么人?”潘龙大喝,“滚出来!”

河水翻滚,腾起一个巨大的浪花,浪花里面浮现出一个庞大的身影,却是一只巨蟹。

这螃蟹用八只爪趴着,但却已经比人还高,身上甲壳厚重得仿佛刀枪不入一般,甲壳的各处棱角寒光闪烁,看起来犹如利刃一般,一双大螯上无数绒毛根根倒竖,仿佛是无数的短矛。

刚才射杀那只虾兵的,赫然只是它那双大螯上的一根毛而已。

第五十九章、魑魅魍魉

巨蟹从浪花之中出来,却没急着上岸,就站在浪花之上,恶狠狠地说:“兀那凡人,竟敢伤我水族!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不成!”

潘龙被这厮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做法给气笑了——那只虾兵明明是这厮自己杀的,关他什么事?

他冷笑一声,却没回答,反而说:“刚刚逃走的那只虾呢?赶快把它也叫出来吧。”

伴随着一阵大笑,刚才屁滚尿流狼狈而逃的虾兵也从一朵浪花里面冉冉升起,用钢叉指着他骂道:“凡人,爷爷在此!”

“出来就好。”潘龙点头,“一只螃蟹配一只虾,总觉得怪怪的。两只虾就好多了,煮熟了摆上桌子,一边一只,多漂亮啊。”

一虾一蟹气得火冒三丈,巨蟹哇呀呀大叫,挥舞大螯,无数黑毛犹如箭雨一般飞来,将潘龙笼罩在其中。

潘龙摇摇头,手上陡然出现了一面盾牌。

他的护腕储物空间不大,可也足够储存各种兵器。刀剑枪戟不说,就连盾牌都有好几面。

这面盾牌乃是平素军中才有人使用的重型盾,竖起来比寻常人的身体还高,名曰“塔盾”。

在战场上,只要竖起这么一面盾牌,除非是有骑兵端着长矛,连人带马冲过来,否则不管箭矢还是投枪,都休想越过这道防线,伤害它后面的人。

这次也不例外。

那巨蟹射出的黑毛威力不凡,宛如一支支由军中壮汉扔出来的投枪。但投枪这种东西,是打不破塔盾的。

潘龙一只手撑住塔盾,只听叮叮当当的声音连成一片,犹如密集的雨声一般。

只不过,这雨是能要人命的那种。

“雨声”足足持续了大概半分钟,才停了下来。潘龙小心地在塔盾中间一个部位推了一下,推开了一块可以活动的插销,露出了一个望孔。

透过望孔看去,只见那巨蟹依然如故,只是两只大螯上的黑毛已经全部消失,一根都没有剩下。

再看看自己周围,地上全都是如同短矛一般的长长黑毛,简直像是一片密集的树林,看得他不由微微皱眉。

这巨蟹别的本事尚未可知,但只凭这一手“投矛”的本领,寻常衙役捕快就绝非对手。就算是江湖高手,要是没作一些相应的准备,怕是也要被射成刺猬。

而它,却仅仅是水族妖怪里面勉强比杂兵高了一级的货色罢了。

九州世界素来有“虾兵蟹将龟丞相”的说法,讲的是寻常水族妖怪的等级。兵、将、丞相,就是常见的三个等级。

当然,东海里面的虾兵,和一条小河里面的虾兵,肯定天差地别——潘龙看过一本杂书,里面提到有人去东海探险,见到一只比船还大的巨虾。那虾能通人言,双方交谈之后,才得知它竟然只是东海龙宫里面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巡海小兵。

若那书里没有吹牛,东海的虾兵显然比这桃花河里面的强到不知多少倍。估计就算是这只蟹将,恐怕也不是它的对手。

可即便只是桃花河里面的虾兵蟹将,已经足够对凡人造成巨大的威胁。

也难怪大夏皇朝这么多年来投入了无数的人力物力,在东海的开拓工作也始终进展寥寥。反倒是在南海之滨有所斩获,占领的土地和岛屿加起来,已经蔚为可观。

如今民间有所谓“交州”的说法,指的就是南海新开辟的土地。只是大夏朝廷官方还没正式认可那是九州之外的第十州而已。

以大夏朝廷的力量,尚且压不倒东海水族,水族作为天下群妖之首,的确不容小看!

如果有的选择,潘龙肯定不会去招惹水族。可今天是这虾兵蟹将想要吃他,想不招惹也不行。

而且……这一路走来,一个行人都没见到,怕是全都让水族妖怪们给吃了吧?

就凭这个,他也没办法不招惹那些妖怪。

人生在世,总有必须要做的事啊!

一招没有奏效,身躯庞大的蟹将怒吼一声,迈开八条长腿,直接冲到了岸上。那虾兵提着钢叉紧随其后,依然一副狼狈为奸的样子。

潘龙心中冷笑,右手往左手手腕一抹,一柄寒光闪闪的短矛已经出现在他的手上。

投矛这活计,北地人没有不会的!

他在塔盾后面摆好架势,猛一发力,短矛从塔盾上面飞出去,在空中划了一个弧线,正刺中了那只虾兵,当胸钉了它一个对穿。

虾兵颓然到底,现出原形,果然又是一只尺许长的大虾。

蟹将越发恼怒,吼声连连,转眼就冲到了潘龙的面前,张开一只巨螯,狠狠地夹了过来。

只听得一声脆响,那面坚固的塔盾在它的巨螯面前仿佛纸糊的一般,被一下夹成了两半。

潘龙早就已经退到了后面,并没有被它夹中。看到这巨螯那惊人的力量,他不由得眉头跳动了两下,心中有些震惊。

仅仅一只蟹将,竟然就有这么大的力气?

他手上寒光一闪,掣出断仇刀,朝着蟹将一条腿的关节重重砍去。

一声脆响,火光四射,断仇刀斩在本该比较脆弱的关节处,只是溅起无数火星,却没有能够将其砍断。

甚至于……蟹腿上只有一条浅浅的白印。

“这也太硬了吧!”潘龙忍不住抱怨了一声。

轰!

巨大的蟹螯狠狠地砸下来,砸在他刚才的位置。地面的泥土犹如浪花一般溅起满天,落得像是下了一场雨。而他之前站着的地方,已经是一个足够把几个人都埋进去的大坑。

潘龙当然不会还在原地,一刀没效果,他早已躲开。

眼看这蟹将神力惊人,他又怎么会跟对方硬拼?

倒不是能不能拼赢的问题,身为武林高手,施展武功、使用兵器,才是适合他的战斗方式。要是轮着拳头跟一只比自己大了好几倍的大螃蟹硬碰硬死磕……不管能不能赢,都显得很弱智啊!

他将轻功完全施展出来,整个人如同一道灰色的狂风,绕着蟹将转来转去。断仇刀接连不断斩在蟹将八条腿的关节处,叮叮当当的声音响个不停,就像打铁一样。

蟹将则不停地怒吼,挥舞一对巨螯连砍带砸,横扫的时候风声猛烈得像打雷一样,竖砸的时候每一下都在地上砸出一个坑来。

双方交手也就是两三分钟,之前宽阔的大路已经变得到处坑坑洼洼,根本无法行走。

而潘龙却始终没有能够砍断这蟹将的哪怕一条腿。

但他的脸上却没有半分焦急之意,反而露出了一丝狡猾的笑容。

第六十章、斩蟹

九州世界的妖魔鬼怪们,几乎全都在“挨打”这个技能上投入了很多的心血。

它们有的能够将身体虚化,让寻常的物理手段对自己没什么效果;有的能快速恢复,打得或许还没它恢复得快;有的身体外面笼罩着厚厚的韧皮,不管什么攻击都效果寥寥……但更多的,或者说妖怪挨打技术的主流,是“硬”。

无论是鳞片也好、是甲壳也好、是硬皮或者甲质层也好,或者干脆就外挂岩石乃至金属甲片……大量的妖魔鬼怪都在加强自身硬度方面痛下功夫。

对它们来说,“刀枪不入”算是基本的标配,能扛住床弩背刺也不算多稀罕的事,当年北地边缘的金城防线上,甚至曾经遇到过真元晶弩这种大杀器都射不穿皮肉的恐怖怪兽。

真元晶弩是在射日重弩基础上再改良之后的产物,这种沉重到几乎无法移动的超级重弩一箭射出,便是一道流火呼啸而去,射山山崩、射城城塌,落在人群里面便是数百丈的一片血肉模糊,就算是号称能够抵御真人宗师战斗余波的地下掩体,也能一箭洞穿,顺便把藏在里面用来做测试的铁人给震成碎块。

据说当年设计制造它的官员曾经雄心勃勃地给这大杀器命名为“弑神弩”,意思是连妖神都能射得死(仙佛是不死的,另当别论)。

但讽刺的是,这“弑神弩”的第一次实战,就遇到了没能射穿的敌人。

后来那只怪兽被命名为“荒王”,意思是“大荒妖兽之王”。至于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谁知道呢?

反正大夏朝廷没再制造真元晶弩,仅有的六台,全都留在了金城防线。

潘龙没机会见识这大杀器,甚至就连所谓的“射日重弩”,他其实也没见过。但身体结实到刀枪不入的妖怪,他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这只蟹将别的本事倒也稀松平常,唯独那身蟹壳的硬度,真是让他叹为观止!

他感觉自己哪怕是当初地煞淬体还没炼化,身体强度位于巅峰状态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强的防御力。

连关节都这么结实,那背上的甲壳又会坚固到什么地步?

要是把那这螃蟹盖子卸下来,找个术士炼制成防具,怕是一座山塌下来,都能顶得住吧?

潘龙这么琢磨着,就动了心思。

如果只是想要破防,他当然是有办法的——比方说拿出蝉翼刀来,贯注真气的蝉翼刀,应该足以破防。

又或者,他可以给断仇刀淬血,这把宝刀本来就是为了斩杀妖物而生,淬血之后不仅能够削铁如泥,面对妖物的话,威力还能进一步上升。就算不如蝉翼刀,估计也差不了多少,一样能够砍破蟹将的甲壳。

但这都不是他想要的效果。

这么坚固的甲壳,直接砍坏了的话多可惜!

他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见过这么结实的材料,一定要弄到手,无论是制造成铠甲也好,还是制造成盾牌也罢,都美滋滋啊!

所以当他连着几刀都没能砍断蟹将的关节之后,就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把这家伙的壳给保住。

刚才那一番“苦战”,其中倒有一大半是在表演,只是为了麻痹对手而已。

潘龙演技并不好,放在信息时代,估计就连那些被观众们诟病不已的“小鲜肉”们,都比他更有演技。

但用来欺骗区区一只大螃蟹,已经足够了。

又砍了一会儿,他似乎是用力过猛,当的一声,不仅没能砍破巨蟹的关节,长刀反而把握不住,震飞了出去。

虽然潘龙立刻跑过去将长刀捡了起来,但这一幕却让蟹将转怒为笑。

“哈哈哈哈!就这么点本事,也敢学人降妖伏魔?”

看着敌人叮叮当当砍了好半天,却连自己一处关节都没能砍破,反而弹飞了手上的刀,蟹将洋洋得意:“凡人!本将承认你的确是有点本事,上蹿下跳得跟个虾蛄似的,的确不是一般的灵活。可你的本事也就这样了,本将站在这里让你砍,你都伤不了本将一根毫毛!”

潘龙没回答,只是继续挥刀,但呼吸却有些急促,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气的。

蟹将更是得意,甚至连那对大螯都懒得挥动,就这么站在原地随便他砍。

反正不管他怎么砍也伤不到自己,那有什么好怕的?

但它却不知道,它在笑,潘龙心里也在笑,甚至比它笑得还开心。

这妖怪要是继续挥舞大螯攻击,自己还真不大容易找到机会一击致命。但现在它站着不动,甚至连防御的动作都懒得做,那就给了自己足够的机会!

又过了片刻,他又一次“手上乏力”,长刀弹飞了出去,从蟹将的头顶上飞过,落在远处的地上。

蟹将哈哈大笑,却不料潘龙从它头顶上跳过去,却根本没有冲出去接住长刀,而是在空中拿出了蝉翼刀。

九转玄功的浩瀚功力源源不绝地注入了刀中,薄如蝉翼的宝刀刹那间发出明亮的光芒,一道刀芒从刀尖延伸出去足有丈许,狠狠地刺中了蟹将两眼之间,直没至柄。

蟹将发出惊恐的大叫,举起大螯向着潘龙砸去,但却终究还是迟了一步。

它的身体里面发出了一声爆鸣,潘龙将刀芒在它的体内引爆了。

几乎比潘龙身体更大的蟹螯落下,砸了个空,然后颓然落地。

潘龙转身落地,看都没回头看一眼,先收好蝉翼刀,又到远处取回断仇刀,然后拿出次元袋,将两只死后现出原形的虾兵收好,这才回过头来,走到蟹将的旁边。

蟹将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犹如雕像一般,但身体却已经大大缩小。

失去了法力的支撑,它也变回了原本应该有的模样,乃是一只接近六尺的大螃蟹。虽然也算是身躯庞大,可比起刚才总算是小多了。

至少次元袋能放得下了。

妖怪就是这样,能够变化人形之前,都喜欢变得比原形更大。反倒是能够变化人形之后,往往喜欢变得比原形小很多。

收好这大螃蟹,潘龙思考了一下,继续沿着桃花河的河岸逆流而上,朝着半边山的方向走去。

从这些虾兵蟹将说的话就知道,今天这桃花河畔,吃人的妖怪怕是出来了不少。

不知道的话也就罢了,既然知道,那他就要管一管。

奈何不得天上的妖神们,他难道连区区一群水里的小妖都搞不定么?

走过去,宰了它们再说!

第六十一章、毒物

解决了虾兵蟹将,潘龙走不多远,河水里面却又有一股浊流喷出,犹如一卷绸带向他卷了过来。

他脚下一闪,瞬间挪移了五六尺,避开这股浊流。而这浊流没能卷到他,卷住了路边的一棵小树,直接将手腕粗的小树连根拔起,拽进了水里。

片刻之后,河水猛地翻滚,一个有着漆黑脑袋,凶恶双眼,嘴巴咧开极大的丑陋男子从水里跳了出来。

“呸呸呸!”这丑男吐出几口碎木头,然后恶狠狠地看向潘龙,喝问,“你这厮好大的胆子!竟敢拿我乌水大王作耍!不想活了么!”

潘龙被这话问得有些莫名其妙:“你自己喷出水流来吃了一棵树,关我什么事?”

“呸!本大王是何等人物!喷出水流来,自然是寻一些血食的。你这厮若是知趣,就该老老实实站在那里,让本大王一口吃个顺滑。怎敢妄自躲闪,败坏本大王的雅兴!”

潘龙很是无语,被这逻辑给雷得外焦里嫩。

天底下居然还有认为别人就该老老实实给你吃的?不给你吃,还成了罪过?

他也不废话,断仇刀一挥,直接冲向了这个自称“乌水大王”的妖怪。

这妖怪见潘龙竟然敢主动冲上来厮杀,更是恼怒。

它并非此地妖怪,而是来自于深山之中。平素横行霸道不说,就算想要吃个活人,也只需一声令下,供奉它的村民们就会设法去诓骗了外乡人,用药麻了绑起来送给它,端的是饭来张口。

这次众妖神围攻义乌,邀请了四面八方各路妖魔鬼怪相助。乌水大王跟另外一个妖怪有交情,而那妖怪又是某位妖神的手下,辗转邀请,就把他也捎上了。

如他这等小妖,自然没能耐也没资格飞到天上去,参加围攻义乌的战斗。所负责的工作是在地面上帮忙布置和维持阵法,协助天上的妖神们展开进攻。

按照计划,它本该乖乖守在河里,看管着自己负责的那个阵法节点。但这等恶妖一旦到了人烟稠密的繁华之地,看到道路上往来不绝的行人,顿时满嘴都是口水,哪里还顾得上别的?

刚才大阵发动,狂风呼啸,不止一个妖怪就趁着这机会上岸吃人。潘龙一路走来,一个行人都没见到,便是它们的“杰作”。

乌水大王的本事比一般的小妖怪又厉害不少,能够操纵水流隔空抓人。刚才它用这手段,接二连三抓了好几个行人,吃得满嘴爽快。

只是路上行人虽多,却也禁不住这一路妖怪们的疯狂捕杀。只是片刻工夫,这一路上的行人就已经被它们给吃了个精光。乌水大王胃口大,吃了几个还没满足,见到潘龙出现,当然就又出手捕捉。

然而这一次,它却撞上了铁板。

潘龙可不是一般的行人,他遇到妖怪,不是妖怪吃他,而是反过来的。

他次元袋里面那一蟹二虾,就是最好的证明。

乌水大王战斗时候的手段和捉人时候也没什么分别,嘴一张,便是一股浊流喷出,如同一匹绸带,向潘龙席卷了过来。

潘龙正在前冲,眼看浊流袭来,身体一矮,仿佛凭空消失一般,却是贴着地面犹如滑板一般滑出了两三丈,不仅躲开了浊流,更是逼近了乌水大王的面前。

刀光一闪,直取这妖怪的头颅。

只听当的一声,乌水大王在千钧一发之际拔出一把锯齿弯刀,挡住了潘龙的断仇刀。

它的力气倒也不小,能够将潘龙这一刀的力量完全抵挡。但手上挡住了,脚下却没有。

潘龙的攻击,当然不会只是一刀就算了。

一刀被挡住,他不等刀势变化,就直接抬起一脚,重重地踹在了乌水大王的肚子上。

乌水大王原本就已经因为他这一刀的力量有些站立不稳,再挨上一脚,顿时再也无法呆在原地,踉踉跄跄退去。

潘龙抓住机会转身挥刀,只见空中白光犹如闪电一般,从它那粗短得几乎看不出来的脖子处一扫而过。

然后,才是刀锋撕裂空气的破空之声,宛若惊雷鸣响。

乌水大王傻傻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上浊流漫溢,却是法术失效,被它以法力炼化的大量泥水又恢复了原状,流得到处都是。

潘龙收刀,懒得再看,径直向着远处走去。

走了十几步,才听到噗通一声,一条形状怪异的大鱼身首两段,倒在泥水之中,鲜血混着泥水流遍了道路。

潘龙回头看了一眼,摇摇头,自言自语:“看这模样就知道,怕是有毒的。”

北地人常年和妖魔鬼怪厮杀,对于妖怪是否有毒,早就有了一套熟练的判断经验。

但凡是身上有毒刺毒针的,未必有毒;但只要是能够释放毒烟毒水的,多半有毒。

原因很简单,毒刺毒针之类,毒性来自于毒腺或者说毒囊。整个用毒的器官也和身体隔开,或许能够隔绝毒素,不至于传遍全身。

但毒烟毒水之类,就算也有毒囊储存毒素,用毒的时候往往嘴吹鼻喷,怎么都是要沾染剧毒的。

所以北地人从来不吃那些能用毒烟毒水的妖怪,就算看起来很好吃也不行。

这妖怪的原形模样怪异也就算了,居然还是个用毒水的,潘龙又怎么敢吃?

刚才和那浊流擦身而过的时候,他就清清楚楚地闻到,浊流里面有一股明显的腥臭腐烂味道。

能够从肚子里面喷出这种东西来的妖怪,别说是潘龙,就算是当年网上传说的“食物链顶端的男人”贝爷,想来也对它提不起半点兴趣。

待得潘龙走远,河水里面却接二连三跳出许多小妖。这些小妖懵懂无知,看着那么大一条鱼死在地上,顿时欢欣起来,也不管它是自己的友军,嚷嚷着叫喊着,乱七八糟冲上去,围住它就是一番撕咬。

这些小妖怪们身体不大,但牙口却好,顷刻间就把乌水大王的尸体咬得七零八落,吃掉了一大半。

可还不等它们继续吃完,毒性就已经发作了。

潘龙的身影尚未在地平线那边消失,这里已经横七竖八,死了一地的妖怪。

第六十三章、狼狈为奸(上)

九州世界曾经有佛门高人,将世间芸芸众生分为三类。

无知、有情、邪魔。

诸如山间草木,或者是蝼蚁蚊虫之类,只有生命的本能,没有足以思考的智慧。无知无识、无善无恶,甚至连生与死都意识不到。这样的生灵,被称之为“无知”。

无知之上,自然就是“有知”。

“有知”却又分为两大类,一类能够明白自身的存在,懂得趋利避害,能分爱憎,这样的生灵就是“有情”;另一类虽然也有智慧,但智慧却被本身的贪恶压倒,沉溺于掠夺和捕食,只知破坏不懂创造,就被称之为“邪魔”。

妖怪大多就是邪魔之属,只要好吃,只要吃了能得到好处,就算明知道有毒,它们也一样会忍不住去吃——北地人猎妖的时候,就常常使用一些很明显的毒饵,那种一看就知道很糟糕的东西里面藏着对邪魔有益的材料,只要是邪魔,看到了就会忍不住吃,百试百灵。

至于那种能够克制自己贪婪本性的妖怪,就已经不是邪魔,而是可以交流的有情众生。大家或许有矛盾,甚至于经常会打个你死我活,但只要条件合适,完全能够彼此妥协,相安无事。

那些蜂拥而至分食乌水大王尸体的小妖怪,就属于邪魔之类。

它们真的不知道乌水大王的尸体是有毒的?未必。

但对妖怪来说,吞噬别的妖怪能够有效帮助它们变得更加强大。那些有智慧的妖怪能够明白这只是幻觉——在强大之前,它们就已经被毒死了。但没有智慧,或者智慧敌不过本能的妖怪则不行,它们抵抗不住“变强”的诱惑。

所以它们就都死了。

其实吞噬毒物也不一定会死,妖怪里面,偶尔也会出现吃了剧毒产生变异,不仅没死反而获得了毒性的个体。

不过,至少这次没有出现那样的幸运儿。

小妖怪们死了一地,没有哪怕一个幸免于难。

大约是因为小妖怪们都被乌水大王的尸骸吸引的缘故,潘龙接下来很长一段路都走得很太平,除了大风之外,没有遇到任何的阻碍。

他又走了一段路,眼看着距离半边山已经不远,却突然停下了脚步。

“出来吧。”他对着空无一物的道路大声说,“身体和气味都可以隐藏,但敌意是无法隐藏的。”

伴随着一声叹息,两个人影出现在前面不远处的路上,拦住了他的去路。

这两个人相貌有点相似,一个是虎背熊腰的黑发壮汉,一个是后背都有些佝偻的白发老人,看起来就像是父子俩的样子。他们身上看不出兽类的痕迹,但只站在那里,就隐约有一股腥风传来,显然并非人类。

“化形妖王!”潘龙眯起眼睛,目光中闪过警惕之色。

对妖怪来说,能够变化得完全没有兽类痕迹,便被称之为“化形”。

化形是一个重要的门槛,能跨过这道门槛的妖怪,实力会比之前有一个很大的提升,寿命也会大大增加,更重要的是,能够领悟一些通过正常修炼无法获得的神通法术。

所以有人说,妖怪的化形,就像是人类的返璞归真,是极为重要的分水岭。

能够修炼有成返璞归真的人,被称之为真人、宗师,而能够化形的妖怪,则被称之为妖王、大圣。

眼前这两个妖怪外表看起来毫无兽类痕迹,多半就是化形妖王。

潘龙出道至今也有好几年,真人宗师也遇到过不止一位,就连长生的仙佛和妖神都见识过了,却还是第一次遇到化形妖王。

他一言不发,心中却回忆起当年看过的一些记载。

【虽然世人常常将妖王和真人并称,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很不严谨。真人必定是苦修而成,一位真人或许会有擅长和不擅长的,但他绝对不会有明显的破绽。而妖王则不同,很多妖王都是因缘际会下得以化形,他们或许各有各的绝技,但战斗搏杀的硬功夫,却常常不如真人们。】

他不是很确定这段记载是真是假,但现在,他只希望这段话是真的。

当然,在那之前,他要先作另外一个尝试。

“此路不通?”他沉声问道,“我数日之前来此,曾经遇到两位龙神,他们曾说过等二月初二,此地有些机缘……两位也是来争这份机缘的?”

两个妖王对视一眼,形如老人的开口说:“你遇到的两位龙尊,是什么模样?”

潘龙将二人的模样描述了一番,壮汉妖王的脸色渐渐变得缓和,老朽妖王的脸色却越发阴沉。

“原来是东海两位龙尊认识的人。”他冷冷地说,“既然如此,就请过去吧。”

潘龙笑了。

“如果没遇到两位,我的确是要过去的。”他说,“但既然有两位妖王在此,那无论什么机缘,都和别人没什么关系了。我又何必白跑一趟?”

说着,他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那壮汉妖王的声音:“这人倒也知趣,省了我们的事。”

但随即那老朽妖王就说:“杀了他!”

“嗷?”

“那对男女从东海来,一来就惹了这么大的麻烦。这一战就算能够斩灭义乌,我云州诸神还不知道要有多少陪葬!他跟那对男女认识,只怕便是那二人的后手。”老朽妖王的声音冰冷,“宁杀错,无放过,杀!”

“嗷!”

伴随一声狼嚎,狂风呼啸而至。

潘龙猛地转身,蝉翼刀上寒芒闪烁,一挥手就是一道刀光,迎向了扑过来的壮汉妖王。

“就知道你们没安好心!”

他刚才本想转身离开,权当大家没见过面——妖王可不是好对付的,何况还是两个!

但既然对方不肯放他离开,那就没办法了,手底下见生死吧。

刀光一闪,划过壮汉妖王的身影,然后便是一声轰响。

潘龙只感觉如同被一辆卡车迎面撞了似的,直接飞了出去,重重撞在旁边的岩石上,将好几块大石头接连撞得粉碎,才滑到在地上。

直到这时,那壮汉妖王的身影才缓缓消散,竟然只是一道残影。

潘龙还没来得及缓过气,就感觉到危险迎面而来,想都没想,继续挥刀。

刀光如雪。

又是一声轰响,他就像是滑板一样,擦着地面滑了出去,也不知道撞碎了多少树木和石头。

但却又有一声愤怒的狼嚎,那壮汉妖王站在刚才潘龙躺着的地方,胸口一道凄惨的血痕,鲜血正在不断流淌

第六十三章、狼狈为奸(下)

潘龙的第一刀落了空,第二刀却没有。

这变成壮汉模样的妖王怎么也没料到,潘龙被自己一下打飞,撞得那么厉害,居然没有昏厥或者犯迷糊,反而能够抓住机会挥出这一刀来。

蝉翼刀锋利无比,潘龙的九转玄功又是极为浑厚强横的那种。即便只是仓促间的一刀,刀芒也延伸出了两尺有余。

妖王猝不及防,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刀。

如果不是他修为高深,生命力强大,这一刀足够将他的身体直接劈成两半。

亏得他有本事,千钧一发之际运转法力修复身体,将受到重创的脏腑转瞬间修补连接起来,又用法力将身体束住,才避免了分尸的结果。

即便如此,他也疼得浑身冒汗,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吼声。

老朽妖王见状,急忙化作一股妖风赶来。他略一查看同伴的伤势便明白了情况,伸出一条短得有些滑稽的胳膊,搭在了壮汉妖王的背上。

灰绿色的光芒从他的手上冒出来,如同流水一般渗入壮汉妖王的身体。

只是几秒钟的时间,那道凄惨的伤口就完全愈合。如果不是衣服破了,身上还残留着血迹,甚至看不出有半点受伤的痕迹。

“原来是一组狼狈。”潘龙也已经重新站了起来,冷声说,“一个负责打拼,一个负责治疗,这分工还选得真好。”

他却是已经看出来了,那壮汉妖王乃是个狼妖,而老朽妖王则是个狈妖。

自古狼狈为奸,这两种妖怪先天就能形成互补。虽然狈的数量很少,可只要狼狈勾结,在修炼的时候就能互相帮助,远比单独修炼要快得多。

不仅如此,狼狈双妖一起修炼,冲关破窍的时候也比普通妖怪要容易得多。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严格来说,这狼狈二妖合起来,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妖王,单独分开,每一个其实都并没有化形妖王的实力。

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多少轻松了一些,对这一战也多了几分把握。

因为九转玄功天罡地煞淬体的缘故,他的身体也很坚固,被这么打了两下,只是稍稍有些隐隐作痛,距离受重伤什么的,远着呢。

只要对手不是两个妖王就好!

眼看潘龙居然也能站起来,而且看起来似乎毫发无损的样子,狈妖的脸色变得谨慎了许多,它眯着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潘龙,也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狼妖的脑子没这么多弯弯绕,伤势被治好,潘龙又站起来,它立刻怒吼一声,脑袋刹那间变成狼头,身上腾起极为猛烈的妖气。

这股妖气浑浊而腥臭,化成一股灰色的狂风,在它周围不断转着圈子。

狂风之中,可以看到一个个虚幻的人影若隐若现。这些人身体残破,满脸怨毒,正在发出无声的尖叫。

潘龙深深地吸了口气,横刀护身。

众所周知,虎妖在吃人之后,能够将被自己杀死的人的魂魄炼化成伥鬼,供自己驱使。没却料到这狼妖居然也有类似的本事,驱使的伥鬼数量竟然还不少。

他略略数了一下,那妖气化作的旋风里面,赫然有数百个男女老少的身影。

换句话说,这狼妖至少也杀了几百人!

变回狼头人身模样的狼妖眼中杀气腾腾,却没有再冲上来,只是爪子朝着潘龙一挥,就听到凄厉的风声迎面而来。

这是它用利爪发出的劲风,风未至,地上已经出现了好几条深深的裂纹,转眼就到了潘龙的面前。

潘龙一挥刀,刀芒暴涨,将那股劲风砍碎。身边地面上的岩石碎了无数,看起来简直像是被人轮着大锤子一路砸过似的。

一刀破了狼妖的劲风,潘龙将蝉翼刀举起来,朝着狼妖也劈了出去。

“来而不往非礼也,吃我一刀!”

刀光如雪,明明隔着几十步的距离,但这一道刀芒却悄无声息地落了下来,转眼就到了狼妖的面前。

狼妖瞪着眼睛,挥起爪子就要将刀芒打散,却被狈妖在背后一拽,身体不由自主地侧过两步,躲开了刀芒。

刀芒无声落地,地面上一道细长的裂纹,几乎深不见底。

“好刀!”狈妖冷冷地说,“就凭这把刀,你也有资格去争一争机缘。”

潘龙冷笑,没理睬这个话题,只是将蝉翼刀横在胸前,冲着两个妖王问:“还要打吗?”

他并不觉得只凭蝉翼刀就能胜过狼狈二妖,但如果它们一定要打,他也不是没有别的手段!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他并不想要跟这两个妖王在这里殊死搏斗。

斩妖除恶这种事情总归是要量力而行的,这两个妖怪的实力已经超出了他可以斩杀的范围,一定要死磕的话,谁赢谁输都不一定。

真要殊死决斗,潘龙当然是会竭尽全力争取斩杀二妖。但如果可以,他并不想打这一仗。

反正以他的进步速度,用不了多少年之后,这两个妖怪就算再找几个帮手,可能也打不过他了。

既然未来充满希望,又何必现在就拼命呢?

眼看潘龙态度并不激烈,狈妖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正要说什么,狼妖却狂嚎一声,脚下的岩石被压得粉碎,到处飞溅,身体顷刻间化为一道灰色的虚影,朝着潘龙冲了过来。

这是它之前用过的手段。

但潘龙这次并没有直接出刀,而是先迎着它冲过来的身影,发出了一声猛烈到极点的咆哮。

这狼妖冲锋的时候,能够在被砍中第一刀的瞬间化为虚影,让刀势落空。刚才他已经吃过一次亏,现在怎么可能再上当?

一声咆哮,震得面前的空气层层激荡,犹如水面的波纹一般朝着周围扩散开去。波纹所到之处,地面的岩石纷纷破裂,泥土更是直接化为灰尘,吹得到处都是,就像是平地里起了一阵狂风。

狼妖没料到潘龙竟然会用这样的招数,正准备虚化的身体被潘龙吼出的气浪结结实实的喷在了身上。

它的身影颤动了一下,由虚变实。

刀光如雪,当头落下。

狼妖大吃一惊,想要变招,却又哪里还来得及?

一声惨嚎,刀光透过它的身体,一划到底。

腥臭的鲜血喷涌出来,喷得地上到处都是。

潘龙向前赶了两步,再一挥刀,挡住了冲过来的狈妖。

在他的身后,狼妖的身体分作两半,倒在了血泊之中。

第六十四章、不死之身?

狈妖看起来老迈不堪,但其实相当灵活。而它的头脑,则比它的身手更加灵活。

眼看被潘龙拦住,来不及救援狼妖,它犹豫都没犹豫,直接化作一道妖风,呼啸远去,甚至没有耽搁哪怕一秒钟。

看它走得这么干脆,潘龙反而呆住了。

狼狈为奸,两个妖怪气息相连宛如一体,这才能够有妖王的境界。若是它们拆了伙,散了妖气,顿时就会从妖王境界上跌落下来。

那狼妖倒也罢了,看起来还年轻力壮,可狈妖一副老迈的样子,跌落境界就会损失寿元,以它的年龄,损失了寿元,岂不是转眼就要老死?

这跟被砍死有区别么?

难不成做妖怪的,还讲究一个“全尸”不成?

又或者,这狈妖认识n个狼妖,备胎多如传说中的绿茶女神,微信好友名单下拉五分钟都拉不完,随时都可以找到接盘侠?

潘龙觉得,这两种猜想,似乎都并不靠谱。

前者很荒谬,后者特么更荒谬!

正当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警兆突生。

还没等他做出反应,一股庞大得超乎想象的力量从背后袭来,重重地轰在他的后背上。

潘龙一下子就被轰飞了出去,整个人宛若一颗从炮膛里面发射出去的炮弹,呼啸着飞过了桃花河,撞进了河对岸的农田里面,像是一把犁,在地上划出一条明显的深沟,延伸出去至少一里。

被他撞到的泥土和庄稼都直接崩溃粉碎,朝着四面散开,一层层一片片,就像是一团黑色的雾气。而他自己,自然就是这团黑雾的中心。

也不知道摔出去多远,潘龙总算停了下来,顾不得浑身泥水狼狈不堪,急忙转身站起来。

这一站,他才感觉到后背剧痛,疼得几乎站都站不直,打开角色面板一看,分明多了一个临时的“脊骨断裂”伤势。

“竟然把我的脊骨都给打断了?!好大的力气啊!”

相比疼痛,潘龙更多的是惊讶。他修炼九转玄功,经过天罡地煞淬体,身体的强度甚至超过了寻常钢铁。之前被狼妖一招重击打中,他摔出去撞断了不少树木、撞碎了许多石头,可自己除了稍稍有些头晕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势。

但现在,敌人却仅仅只是一击,就把他打到骨折!

目光穿过黑雾,他看到之前被自己一刀两断的狼妖正站在自己刚才站着的地方,冷冷地看着这边。

它的身上有一条明显的竖直的伤口,还有鲜血正在沿着伤口滴落。但身体却已经合拢了起来,看起来似乎就连这被一刀两半的伤势,都能够恢复如初。

潘龙看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他做梦也没想到,天底下居然还有这么强悍的妖怪!

“断手断脚能长出来,我相信。可这被一刀两断了还能重新合起来长好了……难不成这家伙不是什么狼妖,而是橡皮泥成精不成?”

他忍不住连连摇头:“连一刀两断都不怕的家伙,该怎么打?”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潘龙目前最强的攻击手段,无非就是蝉翼刀。蝉翼刀锋利无比,就算千锤百炼的法器或者是刀枪不入的法身,也能一刀砍成两半。

可就算蝉翼刀再怎么锋利,遇到一个被砍成两半都能重新合起来的家伙,也是无计可施的。

他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该换件武器?

比方说,换个重兵器,狼牙棒独脚铜人镔铁大锤什么的……

被砍成两半能够重新合起来,那被打成酱呢?

总不至于变成了“狼酱”之后,还能再华丽转身,又重新变回一条活狼吧!

但问题在于,潘龙并不擅长使用重兵器。他的储物护腕里面最贴近“重兵器”概念的,是一个链锤。

那种用锁链将圆锤和短棍连在一起的兵器,挥舞起来十分的沉重,足以将坚固的铠甲砸得变形。在重兵器里面,也是特别凶恶的类型。

可潘龙并不擅长使用它,他之所以带着一件这种兵器,是准备在必要的情况下,拿来砸门、砸铠甲用的。

面对一个速度很快的狼妖,他用蝉翼刀都未必稳赢,用链锤?找死么!

叹了口气,潘龙打消了拿出链锤来砸的想法。

蝉翼刀横在胸前护身,他警惕地看着狼妖,并没有冲上去战斗的打算。

脊骨受伤,对他的战斗力影响不小,武道素来讲究“发力于脚跟、运力于腰背”,脊骨受了伤,整体运力就出现了问题。

在伤势恢复之前,他最多只能发挥出七八成的武艺来。

好在,因为九转玄功的缘故,他的伤势恢复得远比寻常先天高手要快得多。再加上他还有脱离战斗就能快速恢复生命值的职业面板被动效果,只要给他三五分钟,他就能将伤势恢复到不影响战斗的地步。

时间是在他这边的!

潘龙横刀自守,狼妖却也没冲上来。双方隔着桃花河对峙,气氛紧张。

过了一会儿,潘龙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那狼妖性格凶暴而冲动,属于典型的莽夫。一个莽夫,面对重伤甚至差点杀死自己的对手,怎么可能一直忍耐到现在?

比方说刚才,它才刚刚恢复过来,立刻就不顾伤势,对自己发动了偷袭。

以它之前的表现看来,怎么也不像是个愿意忍耐的样子啊!

而且……它身上伤口流血的速度,正在慢慢降低。

“难道说……它跟我一样,能够快速恢复伤势?”

潘龙皱起眉头,试着朝狼妖那边走去。

他走了一段路,发现狼妖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宛如雕像一般。

他又向前走了一段,看到狼妖依然如故。

潘龙又缓缓向前,最后走到了河边,和狼妖隔河相望。

在这个距离,他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狼妖的脸色很不正常,毫无血色不说,两眼更是黯淡无光,看不出半分活力。

不像是个活物,倒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潘龙心中一动,随手抓起身边一块泥土,朝着狼妖认扔了过去。

以他的投掷本领,这一下自然正中目标。那块泥土准确无误地砸在了狼妖的眉心,在妖王坚硬的皮肉上撞得粉碎,泥灰四溅,还有一点烂泥黏在了它的脸上。

很显然,狼妖根本就不是活物!

哪个活人能够忍受这种事情?

潘龙顿时醒悟,正好伤势也恢复得差不多了,他索性纵身一跃,跳过了桃花河,挥刀朝着化为行尸走肉的狼妖砍了下去。

“既然死了还要再爬起来,那就再死一次吧!”

第六十五章、变幻莫测

蝉翼刀何等锋利,一刀下去,狼妖的半个脑袋顿时就斜着跟身体分了家。

挨了这一刀,狼妖再次立仆。但这次潘龙可没玩“真男人从不回头看”那套,而是继续挥刀,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一口气砍了至少三五十刀,把狼妖切成了若干大小不等的肉块。

他的刀工很好,这些肉块看起来都挺方整的,拔毛褪皮、修掉肥肉,再焯一遍水,然后下卤料煮上几个钟头,应该就可以摆到熟肉摊子上去买了。

就是不知道有毒没毒……

眼看狼妖变成了“碎狼妖”,潘龙心里松了口气,但眉毛依然皱着。

在被他砍倒剁碎的过程中,这家伙几乎没能作出什么反抗,虽然尸体就该如此,但对照刚才它偷袭自己之时,能够一击把自己打飞一两里,甚至还能打断自己脊骨的可怕力量,就显得很不正常。

总不至于这家伙刚才是撑着最后一口气报仇,一招将所有残余的力量都轰了出去吧?

那是故事里面才会有的桥段啊!

潘龙思考了许久,始终想不出原因。最后只能摇摇头,脚一跺,地上多了一个坑,一挥袖子,狼妖的尸体碎块全都落进坑里,再一挥手将坑埋上,也算是让这家伙入土为安。

做完这一切,他转头看看,继续朝着半边山的方向走去。

走不多远,他猛地停下脚步,惊疑地看着前面。

一个既高且壮的黑发大汉,和一个老迈龙钟的白发老翁,正站在路上,拦住了他的去路。

这两个人,他不久之前见过,正是那对狼狈妖王!

潘龙眯起眼睛,隐藏眼中的杀机,蝉翼刀上却已经亮起了刀芒。

“两位怎么称呼?”他问。

“郎天。”黑发大汉说,然后又指了指身边的老翁,“贝地。”

“两位妖王拦住我的去路,不知何意?”

“此路不通。”黑发大汉说,“擅闯者死!”

潘龙皮笑肉不笑地冷哼了一声,问:“这半边山莫非有什么古怪?”

“没古怪。”

“那为什么擅闯者死?”

大汉也冷笑:“哪来那么多的废话!你要是有本事,我们两个的脑袋都可以给你。你没本事,正好给我们当午饭!”

说着,他摇身一变,化作一股妖风,扑面而来。

潘龙提着刀,等妖风到了近前,猛地挥刀。

蝉翼刀的刀芒划破妖风,却没有能够伤到化为妖风的狼妖。妖风只是一转,狼妖就出现在了潘龙的背后,举起利爪,就要狠狠落下。

但还没等它的爪子落下,潘龙已经猛地发力,朝着它撞了过去。

一声巨响,两个身影骤然分开。潘龙站立不稳,踉踉跄跄向前冲了十几步,几乎摔倒在地。狼妖则犹如一颗炮弹似的飞了出去,画出一条笔直的斜线,直冲云霄。

潘龙将狼妖一下撞飞,缓过气来之后,立刻冲向了狈妖。

他到现在都不明白怎么又见到一对狼狈妖怪,但无论如何,既然遇到了就要打,就要赢!

狼狈联手,实力会大大增强。所以他靠着少许算计,将狼妖一下子撞飞,就争取到了可以跟狈妖一对一单挑的时间。

这时间不会很长,要抓紧!

他全力冲锋,一下下去,地面轰然炸裂,泥土腾起好几丈,犹如什么东西爆炸一般,而他的身影则犹如一道闪电,顷刻间就到了狈妖的面前。

狈妖大概是年纪老了,反应稍稍有点慢。眼看着他冲过来,只来得及抬手,似乎是要施展什么法术的样子。但什么法术都还没施展出来,就被当头一刀。

鲜血涌起,一颗硕大的兽头落在地上,有七八分像狼,但眉目间却有寻常豺狼绝对没有的狡诈气息。

然后,狈妖颓然倒地,显出了原形。

只见这妖怪形如豺狼,只是两只前腿异常的短,看起来十分滑稽。

一刀砍死狈妖,潘龙并没就此罢休,而是继续挥刀,刀光接连不停,转眼间就把狈妖的尸体切成了许多块。

这样还不算,他又一挥手,真气灼热如火,狠狠烘烤着狈妖的尸体。

只是几秒钟的功夫,狈妖尸体上的毛就已经被烤焦了,臭味四溢。

奇怪的是,直到狈妖的尸体被烤干,也没见被撞上天的狼妖落下来。

潘龙烤干了狈妖的尸体,想了想,从其中选了几块肉,将它们收入储物手镯里面。

储物手镯的空间并不怎么大,但除了惯用的兵器之外,再收纳几块肉干,还是没问题的。

收好这几块肉干,他没理睬剩下的肉干,继续向前。

再走了不多远,前面又是一狼一狈拦住去路,和前两拨一模一样。

潘龙笑了,没有搭话,直接转身回头。

走了约莫四五分钟,他停下了脚步。

按照他的估计,现在早就应该走过了刚才狈妖尸体的位置,甚至于都该看到埋葬狼妖的地方了。

但周围却是山明水秀,一片春光,别说尸体,就连半点战斗的痕迹都没有。

“真是好本事!”他忍不住感叹,“妖王大圣,果然不同凡响!就算是其中相对较弱的,也难以对付!”

到了这一步,他哪里还能没看出来,自己其实已经中了招。

那狈妖的手段,赫然就是幻惑之术。

只是,他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中了法术?也无法确定,自己现在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对于他这类武者来说,“幻觉”是最麻烦的东西。因为他没有破除幻觉的手段。

打开几个职业面板看过去,他连连摇头。

盗贼系列职业当然不可能有破幻觉的本事,野蛮人也一样。这两个职业甚至连法术都不怎么会,又怎么谈得上对抗法术?

勇者倒是有对抗法术的手段,但究竟有没有用,还要打个问号。

他闭上眼睛,默默调匀法力,然后举起了左手。

一个光球从他的手上飞出来,散发着柔和的白光,停在他的头顶。

什么都没发生,一切如旧。

“照明术不行……那辉光术、闪耀术,估计也都不行。”他自言自语,“光系法术没能奏效。为今之计,只有试试神圣法术了。”

再次抬手,他给自己用了一个“祛病术”。

毫无反应。

“……至少能证明我没生病。”

他笑了笑,又给自己用了“治疗术”和“解毒术”。

同样毫无效果。

潘龙皱起眉头,开始思考。

已经掌握的法术都用过了,想要再施展新的法术,只有消耗领悟值,现场领悟才行。

领悟值有限,该选择什么法术呢?

第六十六章、阵法、幻境

还没等潘龙决定领悟什么法术,他突然觉得喉咙有些痒,忍不住咳嗽了两下。

咳出来的,是殷红的鲜血。

“我受伤了?什么时候?”

他大吃一惊,立刻给自己用了一个治疗术。

但是,没有任何效果。

片刻之后,他胸口隐隐作痛,这次咳出来的已经不仅仅是血,甚至有了一些内脏的碎块。

受了如此重伤,普通人怕是已经死定了,就算潘龙有治疗能力,又能快速恢复,也要赶快治疗才行。

他自然是急忙又给自己治疗,但依旧还是毫无效果。

治疗术恢复伤势,是有一个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伤口会飞快地愈合,肌肉骨骼快速生长,有强烈的酸痒感觉。

可现在,他什么异常的感觉都没有。

“不对啊!我应该没受伤才对!”

潘龙一头雾水,实在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幻境,可就算是幻境,也该讲一些基本法吧!

无缘无故地受伤,受了伤还无法治疗,这还讲不讲道理了!

现实可不是以幻觉为题材的恐怖游戏,不可能真的幻觉强大到完全混淆他这种高手的感知,让他无法分辨真伪或许有人能做得到,但绝对不是区区两个拦路的狼狈妖怪能做到的。

能做到这种事,混淆真假之分,基本上都是仙佛妖神之类,甚至在仙佛妖神里面,可能都是专业人士。

狼狈两个妖王困住他的幻境,多半是以阵法辅助法术,截取一片现实之中的天地,层层变化,让人在里面无法分辨真伪。

也就是说,他现在应该是以血肉之躯被困在幻境里面,而不是魂魄被困入了幻境。

既然是血肉之躯被困,那就应该遵守一些血肉之躯的基本原则才对。

受伤、治疗,这个过程不应该和外界有所区别。

潘龙思考了一下,闭上眼睛,狠狠一脚跺向地面。

轰然巨响,大地开裂,一条长长的裂口延伸出去至少二三十丈,还有许多别的大大小小的裂口,看起来就像是以他为中心,地面炸开了一个大洞的样子。

“这幻境终究也不过就是撷取一方天地布置的阵法罢了,我把这一方天地给砸了,就不信你的阵法不破!”

潘龙怒吼一声,再次发力,狠狠地踩向了脚下的大地。

……桃花河边的路上,数百杆旗幡错落有致地插在地上,须发皆白、身材佝偻的老妖正手持拂尘,在旗幡中间的空地上念念有词。

在它的身边,几个妖怪围成一团保护他,为首的正是那个狼妖。

他们提着各种兵器,警惕地注意着周围。

而在这些个妖怪的面前,空中正浮着一册画卷。

画卷里面分明就是这一带的景象,只是景象之中并无这些旗幡,却映出了正在努力往下挖掘的潘龙。

“这年轻人还真有几分见识。”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妖怪说,“竟然想到挖地这一招!”

“如果贝老爷的阵法像普通幻境一样只笼罩地面,可能就被他给破阵了。”另一个妖怪说。

“老贝的阵法哪有那么容易破!”狼妖哈哈大笑,“他看起来东奔西走,实际上始终被困在阵法的最中心。至于挖地……他挖地的速度,还不如跑得快呢!”

那狈妖的法术极为高明,整个阵法形成了一个球形、潘龙被困在球形的中间,上下左右的距离,其实都是一样的。

换句话说,对他而言,挖地其实还不如朝着一个方向狂奔。

“这宝贝真的不错!”老狈妖停止念咒,满意地说,“以方圆三里为实境,以方圆三十里为虚境,虚实结合,真假莫辨。除非这人能够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冲出三十里,否则只能再在阵法里面被困上一生一世。”

“可惜它只能困人,不能杀人。”狼妖叹道,“要是能够催动阵法,将这小子直接杀了,那倒是省事。”

“天底下哪有两全其美的事情?”狈妖说,“这宝贝能够跟我的阵法完全融合,已经是极好的,靠着它的帮助,我能够不断用阵法扰乱这小子的感知,让他不断觉得自己受了伤。”

“一次两次,十次百次……他渐渐就会习惯了这种感觉,忽略了自己真的可能受伤的事情。等他的感知已经完全混乱,我们再设法让他受伤中毒,到时候慢慢耗,也就耗死他了。”

狼妖点头,却又有些不满足地说:“只是便宜了这小子,他之前在幻境之中几次将我斩杀,我总要还他一刀才对。”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阿郎你也活了五六百岁,应该学着谨慎一点才对。”狈妖劝道,“能够安安稳稳地把敌人杀了,又何苦跟他拼命呢?这小子功夫了得,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真动起手来,没准一个不小心就会受伤,不值得啊!”

狼妖叹了口气,却也没固执。

虽然论实力,他比狈妖要强一些,但狼狈组合从来都是以狈妖为主心骨的。

别看狈妖多半武力不高,可这种妖怪却有寻常妖怪很少有的冷静和聪明。一旦妖怪成群,它们多半都会成为妖怪群体里面的智囊和军师。

这群妖怪的情况,也是一样。

狈妖是它们的军师,也是它们的领头羊。平时各种小事也就罢了,一旦面对强敌,或者是要为大事作出决定,妖怪们都会听狈妖的,就连实力最强的狼妖也一样。

妖怪们一边闲聊,一边看潘龙被困在阵法里面不得逃脱,说说笑笑,十分开心。

过了一会儿,一个蜈蚣精提议说:“不如把我们也投影进去,一群人围攻那小子吧?”

“有什么好处?”狼妖问,“一群打一个,打赢了也不光彩吧。”

“看看他的本事啊。”蜈蚣精说,“我看这小子的样子,总觉得他还有什么底牌没用。不如大家一起上,把他的底牌给逼出来,也算是可以安心。”

妖怪们商量了一下,最后还是狈妖拿了主意。

“逼出他全部的本事也好。”他说,“如今云州众神围攻义乌,天上那一场大战的胜负结果尚未可知。我们守着半边山,总要避免节外生枝才好。这小子……我总觉得他不会那么容易就被完全困住,要是能够把他的底细全摸出来,倒也不是坏事。”

说着,它抬起爪子,朝着每个妖怪抓了一把,最后吹一口气,像是投掷什么东西似的,朝着画册轻轻一扔。

画册里面的世界中,无数的妖怪从天而降,成群结队。

第六十七章、战妖

潘龙正在挖地,突然感觉周围一震,然后就听到了数不清的喊杀之声。

“怎么回事?”

他吃了一惊,急忙回到地面,却看到许多妖怪正在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

仔细看去,这些妖怪其实总共就是七八个妖怪的模样,之前见过的狼妖和狈妖就不说了,还有一个浑身金红却穿着黑色铠甲的蜈蚣精,一个胖得让人怀疑平时是不是要滚着走路的大蛤蟆,一个有着一看就很危险尾刺的蝎子,一个长着蛇头的瘦高个,一个长着人脸的大蜘蛛。

“狼狈为奸也就算了,居然还加上五毒……”潘龙忍不住喃喃自语,“这也太有云州特色了吧!”

云州曾经流行蛊术,直到现在,“蛊”都是云州地方文化的重要一环。

在蛊术里面,最常见的炼蛊方法,就是“萃取五毒”。

所谓萃取五毒,便是在端午节这天,捕捉蜈蚣、蟾蜍、蝎子、蛇和蜘蛛这五种毒物,放到专门的阵法里面,让它们互相厮杀吞噬,最后活下来的便是“五毒蛊”。

当然,具体炼制五毒蛊的方法是很复杂的,并不是如同某些志怪小说里面那样,弄个黑陶坛子将五毒放进去,然后封上,埋在背光潮湿之处,等第二年端午节再挖出来……那么简单。

那样做,往往只能得到一坛子腐烂发臭的东西,得不到五毒蛊。

具体炼蛊的方法,还需要云州蛊宗的秘传。

潘龙一看那五个妖怪,立刻就想到了五毒蛊,想到了云州蛊宗。

作为云州传统势力的代表,蛊宗虽然已经式微,可其中要找几个修炼成型的五毒蛊妖怪来,应该不难。

只是不知道……这几个是不是?

他心中不由得暗暗警惕。

五毒蛊看上去跟寻常毒虫一样,实际上都是兼具五毒之能的。不少还有一些奇妙的特殊的能力,不可小看。

跟它们打,要提起十二万分的小心!

而且,仅仅一个五毒蛊妖怪,就已经挺麻烦的。此刻正在朝他冲过来,少说也有二三十个!

潘龙眯着眼睛,蝉翼刀一挥,一道明亮的刀光飞出去,将冲在前面的一个蛇妖脖子砍断,脑袋飞了起来。

但飞起来的脑袋并没就这么落地,反而在空中发出狞笑,继续朝着他咬了过来。而那蛇妖的无头尸体也就地一滚,化作数十条大大小小的毒蛇,朝他包围了上来。

潘龙可不想试试自己的身体能不能扛得住蛇咬,眼看巨大的蛇头逼近,他脚下生风,迅速后退,冲向了从背后包抄过来的妖怪们。

那些妖怪没料到他竟然敢直接冲上来,稍稍一愣,就被他已经冲到了面前。

他的左手在蝉翼刀上一抹,耀眼的白色光芒顿时在刀身上闪亮起来。这光芒亮到刺眼,除了早有准备的潘龙自己之外,所有迎面的妖怪们都被光芒照得睁不开眼睛,一时间只能纷纷招架抵挡,没办法对他展开围攻。

蝉翼刀猛地挥出,白色的光芒炸裂,击中了所有的妖怪。

勇者法术,光系,“光剑术”。

光剑术是给武器附魔,让武器拥有光明系的伤害力,又或者干脆就是用光明魔力凝聚成一把剑勇者系的法术都比较自由,只要大方向没问题,小方向完全可以自己发挥。

潘龙的发挥方法,则是将光剑术和闪耀术结合起来。

他不会闪耀术,也施展不出一个闪光就能攻击所有敌人的法术来。但如果退一步,只是要闪瞎敌人的狗眼,倒也不难。

不就是发光嘛!

把光剑术的光芒集中起来,然后炸裂,就可以得到这个效果。

至于不能伤人的问题,敌人都被闪瞎狗眼了,后续的攻击其实也无所谓的。

伤不伤人,都是小事。

被这个亮度极强但其实威力不大的法术闪了一下眼睛,妖怪们顿时陷入了慌乱。潘龙运刀如飞,一转眼就接连砍下了好几颗脑袋。

正当他要砍掉一只胖蛤蟆的脑袋时,一把长刀呼啸而来,逼得他不得不后退,攻势也为之瓦解。

抬头看去,却见妖怪们已经纷纷后退,只有一个狼妖提着刀走过来,冷冷地看着自己。

潘龙笑了。

下一秒钟,他就冲了上去。

两道刀光一起闪亮,利刃破风的声音呼啸不停,却没有金铁交鸣的碰撞声。

两个身影仿佛变成了一团迷雾,快到连妖怪们没办法看得很清楚。

“究竟谁赢谁输啊?”外面的阵法中,那么蜈蚣精忍不住问,“郎二,你的化身打得过他吗?”

“打得过打不过,打了自然就知道。”狼妖脸色不变,轻描淡写地说。

“要是打不过怎么办?”蜈蚣精继续问。

狼妖的脸色一黑,冷冷地说:“你知道为什么老天爷给你这么多的手脚,却只给你一张嘴巴吗?”

“……咦?这还有什么讲究吗?”蜈蚣精好奇地问。

胖蛤蟆大笑起来:“蠢货!郎二说的是,手脚多,就多走走多做做;嘴巴少,就少说两句。”

蜈蚣精顿时尴尬不已,缩着脑袋退到了后面。

幻境里面,潘龙和狼妖化身的厮杀,渐渐也到了尾声。

双方不断击中对手,但不同的是,潘龙被狼妖化身的刀砍中,只是衣服破裂,身上仅仅一条条的白印,而狼妖被他的刀砍中,却每一刀都破皮见血,伤势不轻。

如此这般,过了约莫半刻钟,狼妖的化身终于支撑不住,在一次交锋之中因为伤势过重而出手缓慢,被一刀劈成了两半。

潘龙手持蝉翼刀,呼哧呼哧喘着粗气,面对着眼前成群的妖怪。

刚才那一战是实实在在的硬功夫,他硬桥硬马地拼死了狼妖,自己也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和功力。身上那些被砍中的地方,更是还在隐隐作痛,一时间难以恢复。

可在他的面前,仅仅一模一样的狼妖,就还有四五个!

“真是好本事!”又一个狼妖走了上来,举起了刀,“只可惜,赢到最后的人,才有资格获胜!”

说着,他化作一股妖风,冲向了潘龙。

刀光再次明亮,双方又重新杀作一团。

这次,比上次的时间稍稍短一点,潘龙就找到了狼妖刀法里面的破绽,一刀将其枭首。

“再来!”又一个狼妖冲了上来。

潘龙打败它的时间,比上一次还短。

又是一个狼妖挥刀上来。

潘龙只用了五六十招,就破开了它的刀势,一刀捅了它个透心凉。

可他自己也已经汗流浃背,似乎站都快站不稳了。

但他握着刀的手依然稳定,没有一丝动摇。

狼妖冷冷的看着他,过了好几秒钟,才挥了挥手。

这次,所有的妖怪一起冲了上来。

第六十八章、破解幻境的线索

刀光如雪,鲜血飞溅。

潘龙被群妖围在中间,苦战不止。

直到现在,他身上还没有哪怕一处伤口,满地的鲜血,都来自于围攻他的妖怪们。

但他的情况却越来越糟糕,出刀越来越慢,动作越来越迟缓。

九转玄功淬体,毕竟不是什么金刚不坏。虽然始终没有破皮见血,可一次次被击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暗伤。

浑身骨头至少三分之一有了裂纹,内脏上也已经有了损伤,他现在感觉自己每吸进一口空气,都带着明显的血腥味。

但他别无选择,只能继续奋战。

他敢打赌,围攻自己的这些妖怪绝对不会都是真的,里面必定有假货,而且甚至可能是以假货为主。

可是……就算那些妖怪们是假货,打在自己身上的攻击却是实实在在的。

以每一次给自己使用治疗术的时候,法术回馈的实实在在的治疗效果为证。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有些茫然。

对方肯定不会是那种能够“弄假成真”的人物,如果真有那样的本事,又何必跟自己战斗到现在?一根手指碾死自己,很麻烦么?

但除了“弄假成真”这样的手段之外,究竟有什么办法,能够制造出这种可以跟人厮杀不止,甚至还能真的伤人的幻象?

这听说都没听说过啊!

因为受伤有些恍惚的缘故,他的动作稍稍一慢,被一个狼妖看出破绽,一掌重重拍在胸口。

吐出一大口鲜血,潘龙被打飞了出去,接连撞碎了好几块大石头,最后撞在山崖上,才停了下来。

但他的脑子里面却猛地闪过了一个灵感。

能够弄假成真,幻象也能伤人的高手,他的确是没见过。但有这个效果的宝贝,他却是见过的!

而且,就带在他的身上。

山海经残片能够凭空制造出一个个世界来,相比眼前这手段,不知高到了哪里去。

既然山海经残片有这样的威能,那么世界上还有类似的宝物,也并不值得奇怪啊。

虽然没有什么实际的证据,但这一瞬间他就作出了判断自己现在其实已经被困入了一件宝物之中,这宝物类似于山海经残片,能够制造出一块虚幻的世界来,并且在其中进行适当的修改。

拦住自己去路的妖怪,应该就是借助了这样的宝物,才能把自己打得还不了手,只能被动挨打。

既然已经判断出了敌人的手段,那想要将其破解,自然也就有办法了。

比方说,先试试这宝物的极限?

潘龙深深地吸了口气,在妖怪们冲过来之前猛地纵身跃起,转头就跑。

他将轻功发挥到极限,几乎跑成了一溜烟,虽然没有飞行,速度却比任何飞禽更快。妖怪们就算化成妖风,也追不上他步伐。

阵法之中,狈妖皱起了眉头。

“他看出来了?”狼妖担心地问。

“也许吧。”狈妖说,“毕竟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也该看出来了才对。”

“那该怎么办?”蜈蚣精担心地问,“他会不会找到破解阵法的办法?会不会造成宝物反噬?”。

狈妖摇头:“只看出来,是不够的。想要破解我的手段,除非能够在一瞬间跑出三十里,否则无非也就是从实境冲进了虚境而已。”

“老夫对这件宝物的控制能力有限,无法在虚境之中制造实物伤人,可他也别想冲出虚境。一直这么跑下去,迟早会活活累死。”

它露出了狡猾和阴险的笑容:“等他跑累了,停下来。老夫就能重新将他的周围固定成实境。然后再制造实物,一群一起围攻,到时候他死得更快……他现在这样逃跑,甚至连苟延残喘都不算。”

妖怪们这才放下心来,说说笑笑,一点也不在意。

他们相识多年,长久以来,狈妖对于形势的判断都没出过错,这次自然也应该如此。

但狈妖的眼神之中,却藏着几分阴影。

虽然它觉得自己的手段应该是没问题的,自己的估算应该也是正确的,但看着那个狂奔不止的身影,它就忍不住有些担心。

那个被困入宝物之中的人类高手,看年龄应该不大,身手却强得出奇。这样的高手,真的会被轻轻松松地杀死?真的会连一点翻盘的机会都没有?

它自己都不怎么相信。

所以,它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始终高度警惕,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潘龙。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天空中的轰鸣声不绝于耳。

云州的诸位妖神和妖神义乌之间的战斗,依然还在持续。

妖神们的耐力惊人,一场大战打个三五天是很平常的事情,就算打个一年半载,都不算稀罕。

当初战国时代的时候,曾经有几位妖神为了争夺地盘大战,双方不停歇地战斗了接近十年,最后才是其中一方精疲力竭,不得不黯然退走。

妖神义乌横扫云州的过程中,也曾经和一些厉害的妖神大战过好几天。

云层之中的战斗才开始了不到半天,距离结束还早得很呢!

按照过去的经验,双方至少也要打个十来天,才可能分出胜负来。

而在那件犹如画卷般的宝物里面,潘龙已经狂奔了超过一个小时。

以他的脚力,几百里地都已经跑了下来,但周围的景物却始终没多大变化。

他始终就在漫长的河岸上奔跑,周围的风景周而复始,就像是把一幅画的两端粘起来一样,怎么跑都只是在里面转圈圈。

但潘龙并没有气馁,相反,他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找到了破解眼前难关的办法。

周围的景色的确是在不断重复的,但即便是重复,也是有“边缘”的。

他注意到,每当自己跑过某个区域的时候,景物就会开始重复,重复到之前的模样。

这中间并不是纯粹的“无缝连接”,而是存在一个明显的“强行连接”过程。

这个区域很小很小,大概也就是一两尺吧……在那个区域,他会感觉到周围的景物稍稍模糊了一下,然后就重新又变得清楚起来。

在狂奔之中,想要注意到这么小的区域并不容易。但潘龙接连经过了这个区域好几次,一次没注意,两三次没注意,十次八次……总归是注意到了。

注意到了这片诡异的区域,他的心里顿时就安定了下来。

如果不出意外,这个“稍微模糊”的区域,就是对方困住他的宝物的边界。

只要能够打破这个边界,那宝物就再也困不住他了!

……嗯,应该是这样没错。

第六十九章、一刀破法

潘龙一边狂奔,一边安安做好准备。

当他估摸着又一次要路过那个模糊区域的时候,他突然停下来脚步。

只是一两步的时间,他就走进了那个模糊的区域。

周围的一切全都朦胧起来,山不再是山,水也不再是水,脚下不再是道路,头顶也不再是乌云密布的天空。

所有的一切,都成为了一片混沌,在这片混沌之中,只有他自己是真实不虚、确凿无疑的,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化。

狈妖的眼睛猛地瞪大,露出了震惊之色。

它当然知道自己的手段存在破绽,虚实境界加起来三十三里,足以困住任何敌人。可这世界不能凭空捏造,必须从现实世界的山川风景之中撷取。

现实世界的三十三里山川风景,当然是有边际的。一旦到了边际,就必须扭转乾坤,将另一边的景象挪移过来,接上这边的道路。

这并不是那件宝物能力有限,而是它自己本事有限,没办法设计出能够凭空捏造幻境,让敌人无法看破的阵法。

它当然能够自己捏造幻境,但幻境越真实,消耗就越低。采撷真实存在的风景,它能够维持三十三里的虚实世界,但如果自己捏造幻境的话,或许三里都维持不了。

这不是宝物和阵法的破绽,而是它自己的破绽。

更糟糕的是,它不敢去请教那些神通广大的妖神们,因为它害怕被杀人夺宝。

所以它只能自己揣摩,自己思考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它思考的结果是没办法。

先贤圣人都曾经说过,天地之道常不得圆满,众生之道亦然。既然天地也好、众生也罢,都不能得到圆满,它又怎么能够奢求制造出圆满无缺、没有任何破绽的幻境来呢?

这应该是不可能的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狈妖将努力的方向改变为,寻找合适的山水风景。

只要山水风景的重复性高,看起来始终没什么变化,那就不容易被人看破。

敌人无法看破,那虚幻也就是真实。

再加上它能够在实境里面“借力”,把周围愿意借力量给它的妖怪们影子投入其中,化为真正能够战斗的实体……只要敌人被困在实境的时间稍稍一长,就会被源源不断的实体幻影妖怪们给磨死,又何必考虑什么阵法的破绽呢?

这些想法自然是好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并不那么稳妥。

至少这一次,它遇到了一群妖怪都困不住,还能找到幻境边缘的对手。

眼看潘龙停下脚步,它瞪大眼睛,急忙施法,就要将实境挪移过来。

只要将潘龙周围化为实境,就能让妖怪们一拥而上围攻。不管潘龙究竟能不能找到幻境的破绽,也别想能够突围而出!

但是,它的反应终究还是迟了一步。

不等周围的环境变化完成,潘龙已经大吼一声,身体骤然变大了一些,血色布满全身。他挥起光芒万丈的蝉翼刀,狠狠地砍向了身边那一片朦胧混沌的世界。

“给我破!”

这一瞬间,他将自己所有能够施展的手段都施展了出来。

刀锋上的光芒明亮得让人难以直视,就连狈妖都被光芒眯住了眼睛,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伴随着仿佛撕裂一般的声音,画卷上浮现出了一条清晰的缺口。

听到这声音,所有的妖怪们都大惊失色。

但它们已经来不及阻拦。

潘龙怒吼着,从画卷里面冲了出来,刀光如雪、怒意如潮。

只一刀,雪亮的刀光延伸出去至少十余丈,伴随着爆裂般的巨响,横扫周围一片空间。

不知道多少旗幡应声而断,阵法顿时就破了,画卷里面的景色微微一震,完全变成了一片模糊。

一直在维持着法术的狈妖根本没来得及作出反应,被一刀砍断了脖子,鲜血喷涌,狗头落地。

这次,终于不再是幻象了。

而别的妖怪之中,狼妖本领最大,手上光芒大盛,迎向刀光。伴随一声猛烈的响声,虽然一只爪子被砍断,另一只爪子也鲜血淋漓,却终于还是挡住了这一刀,保住了性命。

蜈蚣精反应是最快,潘龙一挥刀,它仰天就倒,刀光几乎擦着它的鼻子掠过,差一点点就把它的鼻子给割断了。

蝎子精甩动尾巴,大概是想要用全身最锋利的尾巴挡住这一刀。但它的尾巴显然没有狼妖的爪子坚固,一刀下去,尾巴直接被砍成了两段不说,余势还砍中了它的身体,在它的身上砍出了一条极深的伤口,血流不止,差一点就连身体也被砍成两半。

蛤蟆和蛇则压根没能反应得过来,全都被一刀两断。胖蛤蟆的脑袋落在地上的时候,眼中还有些茫然,似乎是到死也没能想明白,为什么刚才还被困在幻境里面等死的敌人,居然一下子就冲出来了?而且居然还能反过来突袭自己?

蜘蛛的反应也不慢,刀光来时,它纵身跃起。只是跳得终究还是慢了一点点,刀光擦着它的肚子飞过,虽然没有能够砍中躯干,却将八条腿砍成了十六条全都给砍断了。

只一刀,阵法破了,七个妖怪死了差不多一半,除了蜈蚣精之外,人人带伤。

潘龙并没停下,他现在是强行爆发出了全部的力量,就连不久之前刚刚得到的“觉醒”能力也用上了。

他的“觉醒”其实主要增强的是防御力,对于攻击力增加得很有限,可事后的疲惫却和别人一样,着实不适合用来爆发。

但为了破掉幻境,哪怕多一丝一毫的力量也是好的。

现在幻境已经破解,他也重新回到了现实之中,可如今被群敌包围,情况依然还是极为危险。

所以他不敢取消“觉醒”,哪怕是事后的后遗症可能会更加严重,也要卯足了力气,拼命地猛打猛冲。

打赢了,有足够的时间休息!

至于打输了会怎么样……还需要考虑吗?

眼看他浑身赤红,身体变大到连衣服都被撕裂,看起来简直像是妖怪一样,原本性格就有些怂的蜈蚣精立刻摇身一变,变成一条小拇指长的小蜈蚣,钻进了地下的裂缝里面。

狼妖怒吼着,身上妖气如同火焰一般腾起,狠狠地朝着潘龙撞了上来。

潘龙一刀挥出,还没来得及收刀,就被他狠狠一撞,直接飞了出去。仓促间,只来得及身手一抓,抓住了那件画卷般的宝物,就直接摔进了桃花河里。

但接下来,这狼妖却没有追击,而是手一挥,将同伴们的尸体收好,转身就跑。

第七十章、阵法

过了几分钟,潘龙从河水里面钻了出来,爬上了岸,浑身**犹如落汤鸡一般。

他一只手提着蝉翼刀,一只手抓着那幅画卷模样的法宝。环顾周围,旗幡还七零八落地插在地上,却已经看不见妖怪们的踪迹。

“跑了?倒也机灵!”

他笑了笑,摇摇头,没有追杀的意思。

论打,他有信心能打赢这些妖怪——它们设下陷阱,将自己困入幻境,尚且没能杀得了他,反而被他一波反杀。正面厮杀,他当然稳赢。

但他现在累得够呛,何况也真没那个闲工夫。

他先是将旗幡一根根拔起来收好,连那些折断的也没放过——这些都是宝物,虽然暂时不知道该怎么用,但若是能够研究出来,着实能够作为一件杀手锏。

然后,他就找了块石头坐下,一边晒太阳休息,一边研究那幅画卷。

这法宝十分奇妙,乍看上去是一幅画卷,里面混混沌沌,似乎什么都没有,但仔细一看就发现画卷里面的混沌正在不断地流动,似乎是要凝聚起来的样子,却始终不能凝聚。

就像是……缺少什么作为核心。

潘龙仔细看着这画卷,思考了一会儿,试着向里面输入真气。

真气流入其中,犹如泥牛入海,没有半点回应。

他想了想,又试着输入法力。

依然如故,没有什么变化。

他再思考了一下,牵引天地元气,注入其中。

混沌流动的速度似乎稍稍快了一点点,但似乎又没有……

“果然是一件宝物,但该怎么使用呢?”

他大概可以猜测出那些妖怪是怎么使用这件宝物的——看那些旗幡就知道了,多半是将阵法和宝物结合起来,以阵法牵引天地元气输入其中,并且控制宝物的力量。

但潘龙自己可不会阵法。

阵法之术复杂深奥,光是入门的前提就很难。一个人若是想要学习阵法,那必须对于数学、占算、堪舆、观星、幻术……等多种技法都有一定的造诣,才能将这些技法结合起来,研究和推演阵法。

他当然可以学习阵法,而且别的不说,至少数学这块,他大概是不需要再重新学习的。但就算只学其余各种学问,起码也要个十年八年。

事实上,那些学习阵法有成的,基本上都要钻研几十年,才能算是“阵法专家”。

至于江湖上所谓懂得阵法的术士,一般都是借助现成的“阵法盘”来施法罢了。

阵法盘是阵法专家们炼制的法器,将一个阵法的枢纽核心凝聚在其中。只要有基本的阵法知识,找到合适的地点,就能借助阵法盘来布置阵法。

这个方法大大降低了使用阵法的门槛,推动了阵法技术的普及。九州世界使用阵法的人很多,绝大多数都是通过这个方法。

潘龙当然也可以,那些旗幡应该就是类似阵法盘的东西。只要他找个阵法专家,解析这些旗幡,应该能弄明白它们究竟该怎么使用,进而借助它们和画卷组合,布置出刚才那真假难辨的幻境出来。

“唉!看来要学习老爹,闭关读书了!”

想到自己可能也要跟老爹一样,躲在山海经残片的虚无世界里面埋头苦读,潘龙就忍不住长叹一声。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闯荡江湖需要的不仅仅是武力,知识也不可或缺。之前他武功低微的时候,接触到的江湖层次还低,只要有一定的见识就行,对阵法之类江湖杂学的需求有限。

但现在,他已经渐渐接触到江湖的高端领域。在这个领域里面,医卜星象、奇门遁甲、丹药阵法……各种杂学都开始大量发挥作用。懂得杂学的人往往会有很大的优势,什么都不懂的,就要武功更高、运气更好,才能安然无恙。

比方说这次,如果他懂得阵法的话,或许就不用靠着运气加上傻办法来破阵,直接就能找到阵法的破绽,早就已经冲出来了。

“决定了!等眼前的事情结束,我要去学习阵法知识。不求能够布阵,起码要学破阵!”

潘龙暗暗下定决心,将那幅画卷也收了起来。

此刻他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内力运转,将身上的衣服烘干,稍稍捋了捋头发,重新朝着半边山走去。

等他走远了,地下裂缝之中,才有一只小蜈蚣爬了出来,蹑手蹑脚地跑远,一边跑,一边嘴里还在低声嘀咕。

“哎呀,真吓死我了!这个煞星居然就坐在裂缝旁边……”

潘龙又向前走了一段路,便看到一群妖怪列阵拦在前面。

这些妖怪和之前见到的完全不同,一个个神情严肃、装束整齐,队伍也排得十分齐整,俨然如同人间的军队一般。

在妖怪们的军阵旁边,有二三十个行人战战兢兢地缩在路边,被一个同样神情严肃的妖怪看管着。

他还听到那妖怪在训斥这些人:“你们这些人实在不知死活!天上神仙打架,你们不赶快躲在家里也就算了,还敢出来看热闹?也亏得我们东海龙军纪律严明,从来不许猎取血食,要是遇上那些不成器的云州蠢货,早把你们都给吃了!”

那群人里面,有个老者战战兢兢地回答:“大仙饶命啊!我们不是自己想要出来看热闹,是天上突然掉下一颗大脑袋,砸坏了村子里面的屋子,大家吓得不敢留在村子里面,才不得不跑到山上来避难的……”

“愚蠢!村子里面再危险,也好过山上!”那看起来有点像是虾兵的妖怪怒了,大声说,“你们知不知道云州群妖现在都聚集过来了?整个桃花河流域,除了那些有神灵守护的城镇,和我们这些东海龙军看守的阵法要害之外,也就那些村庄还相对安全一点——你们世世代代住在村子里面,人气和地气勾连,对于妖怪们稍稍有一些排斥的效果。上了山来,才是真的一点保障都没了!”

“夏老九,别骂他们了。”另一个虾兵远远地劝道,“凡愚之辈就是这样,毫无见识,比海里那些寻常鱼虾也聪明不到哪里去。你训斥他们,简直就是浪费吐沫。”

“是啊,你嫌自己水太多的话,可以分一点给我。”一个顶着螃蟹脑袋的妖怪说,“淡水真的是太不舒服了,什么时候才能回家乡啊!我很怀念东海的海水……”

第七十一章、义乌的故事

潘龙看着这些妖怪们嘴里谈论,脚下却一步不动的样子,不由得暗暗点头。

东海水军的确是阵容整齐、训练有素,绝非云州妖怪能比。

眼前这些妖怪们,从妖气看来,其实也不算多强。可他们列成军阵,彼此的妖气勾连成一体,甚至还跟脚下的山川地脉结合,顿时就强大了不知道多少倍。

若是他们落单,潘龙有信心一刀一个,把他们都给砍了。但面对眼前这个阵势,除非他发神经,否则绝对不会冲上去找死。

他试着走过去,问:“请问诸位,我可以上山吗?”

为首的一个妖怪晃着一对硕大的胡须,用金红色的双眼看了他两眼,摇头:“半边山上如今正在摆祭坛,等斩杀了恶鸟义乌之后,就要用她的首级祭奠河神。你上去干什么?”

“我之前曾经在这里遇到两位龙神,和他们谈了一些事情,现在见这场大战,琢磨他们打完了或许会回来,想要去等一等。”

另一个背着龟壳的妖怪顿时眼睛一亮,问:“莫非你就是两位将军所说的‘有缘人’?”

“我也不知道我算不算有缘人,但当时两位龙神的确托付了我一些事情。”

“那就是了!”龟妖点头,笑着说,“既然是有缘人,那大家就算是自己人了。我也不瞒你,现在山上正在布置阵法,等着有机会把那恶鸟引过来,炸她个同归于尽。你现在上去,捞不着半点好处,只会有危险。”

潘龙吃了一惊,没料到东海妖怪们竟然要炸山。但转念一想,两位龙神甚至连后事都准备好了,炸山同归于尽,似乎也并不奇怪。

“好端端的,怎么就想要同归于尽了?”他问。

龟妖叹了口气,说:“你有所不知,那恶鸟是个厉害角色,就算我们东海龙王,也不敢说能胜得过她。两位将军和已经死去的河神乃是一母同胞,为了给亲人复仇,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炸山又算得了什么?如果可以的话,就算引爆方圆千里的地脉,他们也在所不惜!”

潘龙吓了一跳:“这也太狠了吧?”

“一个人啊,他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你觉得他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龟妖摇头叹道。

(我觉得他应该做不出高数题来。)

潘龙心里吐槽,但却连连点头。

两位龙神的确已经不顾一切,妖神义乌的威风,也由此可见一斑。

云州十几位妖神联手,再加上两位东海的龙神,如此大的阵仗,可两位龙神依然毫无胜算,甚至计划着要同归于尽。

“妖神义乌,当真如此厉害?”他忍不住问。

“比你能想到的最厉害还厉害!”龟妖叹了口气,“我看你年龄不大,应该一百岁还没到吧?”

“我才二十。”

“啊呀呀,少年有为啊!你们人类的修炼速度真是快,让我老龟好生羡慕!”龟妖吃了一惊,仔细打量了潘龙一会儿,赞叹了两句,然后解释说,“那就难怪你不知道了。这义乌是当年儒门的孑遗,当年帝甲子剿灭各路不服,儒门也在其中。她在大军围剿之中夺路而逃,后来曾经刺杀过帝甲子,朝廷都拿她没办法。”

“啊?!这么厉害?!”

“是啊,就是这么厉害!”龟妖感叹,“我老龟活了三千年,说起来可能年龄比她要大一截,可论本事,给她刷爪子梳羽毛都不够……唉!真真是三千年都活到石花菜上去了!”

“大夏皇朝就没派仙佛或者妖神追杀义乌?”潘龙问。

“怎么没派!”龟妖冷笑一声,说,“她刺杀帝甲子失败之后,就远遁万里,不知所终。大夏皇朝派出高手追查了近百年,始终没找到她的下落,才不得不放弃。”

“后来,大夏皇朝内部政变,好几位前辈高手都心灰意冷,从此隐居不出。而这义乌回来之后,又神通大进……关键她从来不往大夏中州地方去,甚至从来连州府都不靠近。大夏皇朝也就懒得派出那些镇压气运的高手来追杀她了。”

“她可是刺杀过帝甲子的反贼啊,难道就这么放过了?”潘龙有些不敢相信,“若是就这么放过她,大夏皇朝的威严何在?”

“威严又不能当饭吃。”龟妖满不在乎地说,“对大夏皇朝而言,最重要的还是稳固朝廷。与其冒着折损高手的风险来剿灭她,不如就当没看见好了。”

他有些讥讽地笑了:“反正,帝甲子都死了那么多年了,谁还在乎当年的事情呢?”

潘龙感叹了一下,不禁有些悠然神往。

这妖神义乌当年居然能够去刺杀帝甲子,然后逃遁数百年,等回来的时候,便纵横天下无人能当,就连大夏皇朝也不敢找她算账。

如此威风,实在是令人赞叹!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要是能够这样威风,也就算是不白活这一遭了!

既然半边山上没有任何好处,只有陷阱,潘龙自然也就不打算上山了。他向东海的这些妖怪告辞,正要离开,却又被喊住。

“小兄弟,你可有事情要做?”那个刚才训斥村民的虾兵队长说,“如果没事的话,能不能帮我们个忙?”

“什么忙?”

“这里有一些村民。”虾兵队长说,“他们很笨,自己稀里糊涂地就从村子里面跑出来,跑到半边山这里来了。我们要看守阵法枢纽,实在分不开身,你能不能帮我们护送他们回村子?”

潘龙看着那些战战兢兢的村民,从他们的眼里看到了担心和渴望。

他们为了避难逃出了村子,结果被一群妖怪拦住。虽然这些妖怪们纪律严明不吃人,除了恶声恶气之外倒也没什么坏事,但人跟妖怪相处,看着那些奇形怪状的样子,又怎么会不怕呢?

可以的话,他们当然还是想要回家的。

于是他点点头,答应了这些事。

虾兵队长大喜,急急忙忙将村民们托付给他,自己跑回了军阵之中。

看着这些满脸害怕的村民,潘龙叹了口气。

“不用害怕,我又不是妖怪。”他说,“时间紧,咱们也别耽搁了,这就动身回去吧。”

第七十二章、后悔莫及

从半边山到那个无名小村,大约有两三里地。

潘龙在狂风之中护着一群战战兢兢的村民,还没进村,就看到了那颗巨大的脑袋。

它总体来说比较像蛇,但额头中间有一截短短的独角,下颚两边还有几根胡须,鼻子也有明显的隆起,看得出来有显著的由蛇向龙转化的意思,大概可以算是蛟龙、虬龙之类。

正如村民们所说,这颗脑袋大得离谱,不仅比村子里面最高的屋子还高,甚至于比村口附近那棵上面建了小屋,约莫是充作望所的大树还高。

虽然它已经死了,但却依然散发出令人心悸的气息,那是强大且怀有敌意的生命体,对于弱小生物天然的威压。

潘龙略一看就明白,不把这颗脑袋弄走,这村子里面的确是没办法住人。

除非是苦练武功、打熬筋骨,用血汗磨炼出强韧意志的武林人,寻常百姓在这颗脑袋附近,吃不好睡不好是肯定的,坐立不安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就算是勉强着自己吃饭,也会消化不良;就算很疲倦而睡着,也会被噩梦惊醒。

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被这股威压给活活吓死。

他看着那些村民们惊恐万分不敢向前的模样,叹了口气,带着他们找到一块可以避风的大石头,让他们躲在石头后面。

“你们就在这里,不要走动。”他叮嘱说,“我去想办法把这脑袋弄走,好让你们能够安心回家。”

说完,他就走进村子,径直来到了那颗巨大的脑袋旁边。

到了近前,才发现这颗脑袋当真是大得离谱。别的不说,光是下颚上那几根胡须,差不多就跟他手腕一样粗。

潘龙估算了一下,若是这家伙还活着,张开血盆大口,估计二三百人都可以被一口吞掉。

“真是个大怪兽!”他忍不住感叹,“有如此庞大的身躯,也不知道修炼了多少年。结果只因为意气之争,多少年的修行就付诸东流,长生不死也成了一场泡影……可惜了啊!”

说着,他伸出手去,想要试试能不能把这脑袋翻动一下。

想要把它搬走,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但一下一下翻动,翻个几轮,可不就滚到旁边去了嘛。

以这颗脑袋的大小,只要翻滚个十圈八圈,就能远远离开村子,村民们也就不用害怕了。

他的手才刚刚碰到头颅,突然觉得一股凉气传来,从手掌到手臂,然后迅速地流入脑海。

眼前的景象顿时朦胧起来,只见一团茫茫雾气,紧接着雾气散开,却是一片高山流水的壮阔景象。

周围的景色化为一片巍峨陡峭的群山,在群山之中,一道道溪流汇集起来,最终化成一条湍急的河流,从山脚下流向远方。

“这是什么?”他忍不住问。

一个朦胧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此乃白云河的源头,凡人称之为云河源,当地土人称之为天河,老夫在此修炼四千五百年,早在天雄皇朝的时代,就已经被尊为当地的河神。】

“你是谁?”潘龙惊讶地问。

【老夫便是你刚才感叹的‘多少年修行付诸东流’的那个大怪兽。不过老夫不是怪兽,而是龙种,名曰金眼虬。天生一双锐眼,能够看到地下的矿藏。昔年帝甲子建国,老夫还帮他探过矿,得到‘九州勘探’的官衔。在天下妖神里面,老夫也算是薄有虚名。】

“你……你还活着?”

【死了。不过是还靠着一些残余的法力在苟延残喘罢了。】

“那你跟我说这些,是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吗?”

【没错。我法力有限,长话短说。如今老夫只剩下一缕残魂尚未断绝,如果你肯帮忙将老夫这缕残魂送回云河源,老夫龙宫里面收藏的宝物可以全部送给你,作为酬谢。】

“……需要我把你的头颅也送回去吗?”

【尸骸什么的,都是身外之物,你把老夫的残魂送回去就可以了。】

潘龙犹豫了一下,并没有答应。

两位龙神托他帮忙运送尸骸回东海,这位云河源的河神也拜托自己帮忙送残魂还乡。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都找自己帮忙,但大约可以判断出来,自己的确能够帮得上他们的忙。

而且是至关重要的大忙。

但是,自己要不要帮这个忙呢?

因为直觉没有丝毫警兆的缘故,他并不担心这事情会对自己有害,可他只愿意帮助善良。

从这头颅的威势看来,这位妖神生前并非善良之类否则它的威势不该如此强烈。道德生灵,但凡是道德之妖,身上纵然有威势,也不该这样生人勿进。

看那些东海妖兵们的做事风格,就知道两位龙神算是品行端正之人,他们的忙,潘龙愿意帮。

但眼前这位妖神……潘龙不大想要帮他的忙。

他心里念头转动,还没回答,就听到了一声叹息。

这叹息里面满是凄凉和绝望,以及深深的后悔。

【老夫明白你的意思了!可悲可叹啊!老夫一生行事,从没在意过凡人死活,却不料等到生死关头,能救老夫的人,会计较这些!】

【天意,天意!昔年文公劝我‘当体人心即天心’,我只觉得他书生迂腐。现在才知道,文公所劝,乃是金玉良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身怀功德之人,又怎么会被区区利益打动,拯救作恶之徒!】

【后悔莫及,后悔莫及啊!】

叹息声渐渐低沉,脑海之中那股清凉之意也慢慢散去,潘龙眼前重又朦胧,再清晰的时候,看到的还是那颗巨大的头颅。

但这头颅紧闭的双眼里面,却流下了两行血泪。

血泪流下,化为数十颗拇指大小的鲜红宝石,叮叮当当落在地上。

伴随着宝石落地,那颗硕大的头颅突然融化,犹如水流一般渗入地面,转眼消失不见。

不仅如此,地上原本几乎形成了湖泊的血水,也跟着飞快地深入了地面,消失得无影无踪,看不到半点痕迹。甚至就连头颅落地砸出来的那个坑,都飞快地重新长平了,看起来毫无异常。

河神龙头落地之处,只有那数十颗红宝石。

潘龙惊讶地捡起这些宝石,却又听到了那苍老的声音。

【曾经纵横恣意,不屑天命人心。而今时乖运蹇,才知报应有凭。人生第一大恨,莫过于此,后悔莫及!】

第七十三章、新增牌位一尊

潘龙惊讶地将一颗颗红宝石挨个儿拿过去,却发现那苍老的叹息声,只响起了一回。

这些宝石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他只能看光泽温润,判断出是上好的美玉。

那位早在天雄皇朝时代就成为河神的妖神,最后留下的只有这区区几十颗宝石而已……

他想了想,叹了口气。

“你一辈子随心所欲,到临死的时候才知道后悔,可又有什么用呢?”

感叹之后,他回到巨石那边,将村民们重新又接了回来。

看到巨大的头颅不见了,村民们都恢复了镇定,他们向潘龙道谢,各自回家。而潘龙则跟着老村长,去了村长的家里。

“刚才那头颅属于一位龙神。”他告诉村长,“龙神死而有灵,感叹自己一生没有行善积德,才落得如此下场。叹息之后,就化作清水渗入了地面,消失得无影无踪。”

村长吓了一跳,问:“大侠!您的意思是说,这位龙神的头颅……还在我们村子里面?”

“应该算是不在了吧……”潘龙琢磨了一下,不是很确定地说,“我觉得,他既然死到临头后悔了,应该不会再给你们添麻烦才对。”

“可……可是。”村长忍不住说话都结巴了,“那是龙……龙神啊!”

“是龙神没错,但龙神已经死了啊。”

“但是……但是……”村长“但是”了好几次,也说不出个名堂来,只是急得老脸通红,满头大汗。

潘龙笑了笑,劝道:“你别太往心里去,世界这么大,哪里不死人?就你们村子里面,难道没死过人不成?村子里面死过人,也没见你们害怕嘛。”

“可那是龙神啊!”

“龙神又怎么样?他也死了啊。”潘龙劝道,“你就安心过日子吧,不用担心什么,他又没满怀怨气想要报复,不会死后作祟的。”

村长点点头,犹豫了一下,忍不住问:“他……真的不会作祟?”

“就算要作祟也是找杀了他的仇人去作祟,为什么要找你们?”

看村长还是一脸担心,潘龙琢磨了一会儿,想出了一个比较偏门的解释。

“不是我看不起人,就凭你们……有资格被他作祟吗?”他说,“人要有自知之明啊,你觉得你们村子这些人,有什么地方值得龙神死后作祟找麻烦的?”

这话说得很没礼貌,遇到脾气爆的人,或许能够吵一架,甚至于可能打起来。但村长却竟然就被这话给说服了,他想了想,脸上的担忧之色迅速退去,笑了起来。

“大侠您说得对!龙神老爷那么尊贵,怎么会找我们作祟?我们都不配让他老人家正眼看一下,他找我们作祟的话,那可真是拿珍珠砸石头,糟蹋宝贝啊!”

他想了想,又问:“大侠您可知道这位龙神的尊称?我们要给他建个庙宇,好好拜一拜才行。”

“啊?他都死了……”

村长一脸坦然:“就是死了才要建个庙宇拜一拜啊。”

潘龙无奈叹气,将那龙神的来历告诉了他,村长随即找来一块木板,写了一个“云河源龙尊、九州勘探正神之位”的牌位。

他的一手书法,还真挺不错的。

接下来,村长就将这尊牌位供奉在了自家的香案上,还把自家祖宗请到了旁边,让出了香案正中的主位。

看他恭恭敬敬地焚香祭拜,拜了又拜,嘴里还念念有词,都是祈祷祝福的话语。

潘龙也是无语。

这龙神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死了之后,居然还能捞到别人祭拜……

他懒得理睬在香案前拜个不停,唠唠叨叨不断祈祷的村长,走出门来,在村子里面巡查。

他走了一圈,突然看到狂风之中,似乎有几个身影飞来。

片刻之后,那几个身影渐渐清晰,却是几个脸上青一块红一块的妖怪,看起来颇为狼狈。

潘龙眼看他们是奔着这里来的,急忙上去拦住他们,还没开口,一个大概是猪妖(也可能是别的,但被打得像猪妖一样)的妖怪问道:“你这里可是之前有巨大头颅落地的村子?”

“正是。”

“那就没错了,那头颅呢?”

潘龙并没立刻回答,而是反问:“你们是什么来路?找那头颅干什么?”

“别提了!”那疑似猪妖的妖怪一脸晦气地说,“我们哥儿几个被东海蟹将抓了壮丁,让我们过来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比方说卖卖力气,扛个脑袋什么的。”

潘龙看他们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样子,大致也猜到了东海蟹将是怎么“说服”他们的,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笑!老子被东海蟹将打了一顿还能走能跳,这就是本事!”猪妖怒了,大声说,“换成你这小身板,一锤子下去你就变成肉酱了!”

“老大,东海蟹将说他受过戒,不杀生的。”旁边一个妖怪小声说,“不然你早让他给打死了。”

猪妖气得脸都绿了,一脚把这妖怪踹成了滚地葫芦:“你怎么说话呢!老大的面子都不给吗!”

那妖怪却一个翻身爬起来,怒道:“你这肥猪,被蟹将打了就拿我撒气?真当我怕你不成!”

他摇身一变,却是一只比人还高的大鸟,一张大嘴又扁又平,看起来像是一面巨大的铲子,挥舞着铁翅和利爪,跟那现出野猪原型的妖怪打成一团。

这两个妖怪水平都不高,打起来一副王八拳的样子,偏偏纠缠不休,一边打一边还在对骂,骂得比打得还难听。

你骂我王八蛋,我骂你贼乌龟,全都奔着绿帽子方向去。

骂了几声,旁边一个妖怪忍不住了,暴跳起来,怒喝道:“你们这两个混账!为什么都骂乌龟?乌龟哪里招惹你们了!”

他摇身一变,化作一只大乌龟,犹如人一样站立起来,双手各拿着一个铁锤,恶狠狠地冲过去,朝着两个妖怪没头没脸地乱打。

“叫你们骂乌龟!老子今天不打你们个万多桃花开,你们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一看这乌龟精竟然动了兵器,别的妖怪急忙劝架,一时间场面乱成一团,七八个妖怪纷纷现了原形,乒乒乓乓打得烟尘斗乱。

潘龙看得好生无语,连连摇头。

“大家都是妖怪,可云州的妖怪跟东海的妖怪,素质怎么就差那么大呢!”

第七十四章、功德护身

云州妖怪们乱糟糟打了一通,一个个打得精疲力竭,躺在地上呼哧呼哧喘气。

潘龙见它们总算安静下来,问:“那颗脑袋已经不见了,你们现在打算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跑路呗!”一个兔子精干笑两声,回答,“这地方太危险了!我们之前以为云州众神围攻义乌,一下子就能打赢,等义乌尸体落地,也许能分两口……现在义乌还在天上活蹦乱跳,反而云州众神里面有人死了……”

“是啊,天晓得究竟谁输谁赢!我们跑路算了!”那个野猪精大声说,“义乌欺负咱们,东海妖怪也看不起咱们,咱们来凑这个热闹干什么!”

“我回万花山去,春天埋下去的那几坛子好酒,也该可以喝了。”

“同去!同去!”

“你不是刚才说要打死我的吗?”

“有酒可喝,咱们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啦,天大的事,喝完了再说。”

“你简直天下最贱!”

“只要分酒给我,我不介意天下最贱。”

“呸!”

妖怪们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勾肩搭背,就这么走远了。

看着它们远去的模样,潘龙忍不住想笑。

像东海妖怪那样训练有素纪律严明,固然是好,但像云州妖怪们这样活得恣意快活,也未必就很差。

快活也是一辈子,严肃也是一辈子,若是能够快活到底,死到临头还能笑一笑,说一句“豆腐与花生同食,有火腿味”那这一生似乎也过得不差……

潘龙笑过之后,刚回到村子门口,却突然感觉心中一紧,忍不住抬头看去,只见满天乌云轰然散开,有一只硕大无朋的巨鸟展开双翼遮蔽天空,浑身环绕着熊熊烈焰,明亮得让人难以直视。

“敖千枝、敖千叶,我看你们乌云罩顶晦气重重,今日便有生死大劫!”

那声音分明是毕灵空毕画师的,但和她之前平和安静的语调相比,现在这响彻云空的叫嚣,却充满了狂傲和得意,俨然是一个霸气十足的嚣张独行客,什么人都敢杀,谁的面子都不给。

两道青光在巨鸟的爪翼之间流动,分明听到之前两位龙神里面那个男子的声音在回答。

“毕灵空!你有本事就动手杀人,吹牛皮有什么用!”

紧接着,那女子的声音也响起来:“毕妖神,今天你我之间本就要死一个。若是我们杀不了你,死在你的手下,也没什么可抱怨的。何必这样唠唠叨叨!”

说着,两道青光一左一右,缠住了巨鸟的双足,用力朝着两边拉扯,让它没办法挥舞利爪展开攻击。

紧接着,一道道各色光芒四面八方呼啸而来,朝着巨鸟扑了上去。

一声巨响,潘龙只觉得心中猛地震动,目光所至,更看到周围的山川河流、花草树木……一切都在震动。

这一下猛击,也不知道震动了多大的范围。

巨鸟发出一声闷哼,庞大的翅膀簌簌落下,却在落地之前就燃烧起来,化为数不清的火球。

眼看着这么多火球落向地面,潘龙大惊失色。

这些火球乃是妖神毕灵空的羽毛所化,每一个火球都蕴含着强大的法力。落到地面上,焚山煮海不敢说,烧毁村庄、点燃山林,却都不在话下。

要是被这些火球都落下来,这方圆数百里怕是要成为一片火海,能够得以幸存的生灵,怕是十分之一都没有。

他紧握蝉翼刀,死死盯着落下的火球。

虽然拦不住所有的火球,但他至少要试着把落向这边的给拦下来。

兼济天下他做不到,救一救眼前的人,总还可以。

眼看这些火球就要落到地面上,突然一道道金色、黄色、白色的光芒冲天而起,将它们纷纷拦住。

光芒之中,一个个看起来和寻常人没什么区别的人影,纷纷站在空中。

“诸位妖神,你们打归打,可不要祸及苍生啊!”一道浓郁的金光之中,一个拄着拐杖,看起来苍老不堪的身影叹道,“你们自己心疼自己的亲人,难道就不顾及别人的亲人了吗?”

“唉!老侯爷您说这些,他们也不会理睬的。”另一道金光之中,一个消瘦到几乎皮包骨头的中年人叹道,“他们若是能够体会这‘人心即天心’的道理,又怎么会有眼前这一战?”

不远处的另一道金光里面,一个浑身铠甲破破烂烂,被箭矢扎得像刺猬一样的武将怒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对他们来说,只有自己的亲人才是尊贵的,芸芸众生,不过是他们的食粮罢了!”

天空中,巨鸟突然开口了:“范无伤,你别说这种漂亮话!当年你带兵剿灭我儒门的时候,可曾因为大家都是人族而手下留情过?你也配说‘其心必异’?你自己就跟百姓不是一条心!”

“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武将大声怒喝,“某只恨当初没有连你这贼鸟一起剿灭!”

“哈哈!你看,一到利益相关,你就把假惺惺的正义嘴脸都收起来了!”毕灵空大声嘲笑,“乱臣贼子?说得好像你不是似的!当初是谁拿着地闵王的俸禄,却投靠反王赵胜,出卖了自家主君?可不就是你‘万胜将军’范无伤嘛!”

范无伤被气得火冒三丈,拔剑就要冲上去厮杀,却被老者一把拉住。

“范城隍!你要护着治下百姓,不可轻举妄动!”

紧接着,其余众人也纷纷来劝,才将范无伤给劝了下来。

潘龙看得微微皱眉,没想到毕灵空跟云州这些城隍土地之间,竟然也有这么大的矛盾。

他已经看出来了,这些人影,都是死后被册封为城隍土地的忠臣名将们。这些人按说应该跟毕灵空一样庇护苍生,和那些不顾苍生死活大打出手的妖神们是对头,但实际上,他们大多是大夏皇朝册封的人物,生前都是大夏皇朝的臣子。跟毕灵空这大夏头号反贼之间,哪里可能有什么共同语言!

双方没打起来,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叹了口气。

“毕灵空的脾气,也真是够暴躁的。自己都已经在被那么多的妖神围攻了,居然还出言招惹城隍土地们……她就不怕这些城隍土地也加入战团?”

想了想,他又觉得有些好奇。

毕画师看起来是个平静温和的人,怎么现出真身战斗的时候,会那么的暴躁?

之前那个平静温和的画师,和现在这狂傲嚣张的妖神,究竟哪一个才是她的真面目?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城隍土地们已经将满天火球全部挡住。这些火球被众神发出的神光阻挡,在空中纷纷炸裂,化为数不清的火星,消散得无影无踪。

整个过程,就像是天上炸裂了一个巨大的烟花一般。

然后,乌云又重新浮现,将天空再次遮住。除了上面不断的轰鸣和厮杀之声,再没办法知道战况如何。

而那些城隍土地们也纷纷消失,似乎之前没出现过一般。甚至于,连呼啸不停的狂风都平静了下来,天地之间,突然就变得一片安静。

但这安静却让人分外不安,似乎有什么危险正在孕育一般,叫人心惊肉跳,却不知该如何是好。

潘龙皱着眉头站在村口,凝望着天空。

突然间,他看到面前红光一闪,一片带着金红色边缘的黑色羽毛,漂浮在他的面前。

“这是……义乌的羽毛?”

他犹豫了一下,伸手接住了这片羽毛。

羽毛落在手上,并没有火焰腾起,只是微微有些热意。

潘龙捧着这片羽毛,心中有些纳闷。

他可不相信这羽毛是随机落下来,掉在自己掌心的。

天底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情!

它会落到自己这里来,最大的可能,就是毕灵空在背后操纵。

只是……那位神通广大的妖神,为什么要操纵这片羽毛,把它送到自己这里来?

他思考了一会儿,拿出了那幅画。

画纸才拿出来,羽毛就突然飞起来,化作一道流光,落在纸上。

然后,画像的肩膀上,就突兀地出现了一只活灵活现的乌鸦。

这乌鸦看起来和寻常乌鸦差不多,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嘴和爪子的尖端,似乎隐约有一点金红色的光芒流动,就连遍身的黑色羽毛上,也隐约有同样的金红色光芒。

“莫非……这乌鸦是她自己的画像?”潘龙纳闷地说,“可她把画像画在这张纸上,又有什么用意?”

“没什么用意。”画像上的乌鸦突然开口了,“碰巧看到了你,凑过来聊两句而已。”

“啊?!”潘龙大吃一惊,问,“你不是在天上厮杀吗?”

“在天上厮杀,影响我跟你闲聊吗?”乌鸦露出了一个很人性化的笑容,“对我来说,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分出一个念头跟人闲聊。这对我没影响。”

潘龙这才明白,想了一想,问:“前辈,之前两位龙神委托我将他们的尸骸运回东海,死去的云河源河神,也委托我将他的残魂运回故乡,你可知道为什么他们都要找我帮忙?”

“你有功德护身,能够护佑他们的魂魄啊。”乌鸦回答,“说来也怪,你年纪轻轻,身上的功德为什么那么厚重?莫非你是佛门哪位大德圣僧转世?还是上辈子拯救了世界?”

潘龙无语,他自己也不明白。

“所谓‘功德’究竟是什么?”他问。

“那是和尚们的说法,说白了,就是众生对你的感谢。一个人的感谢微不足道,可千千万万人的感谢却能够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

“这力量有什么用?”

“严格来说没什么用。”毕灵空说,“和尚们说‘功德深厚之人,生前逢凶化吉,死后超脱成圣’……那都是胡扯。一个人的际遇,关键还是看世事变化,文二傻子说得好,‘历史的进程’是主因,‘个人的努力’也不能说没用,但用处不大。”

它停了一下,继续说道:“就我所知,功德最大的好处有两个。第一,它可以抵消各种诅咒和占算。千千万万人的感谢凝聚起来,足以扭曲冥冥之中的命数。一切想要诅咒你的,想要占算你的,都会和这扭曲对上。心怀善意的还好,只是会被弄得头昏眼花,任他怎么想尽办法也只能看到一片模糊。”

“心怀恶意的呢?”

“当然是自食其果!想要让你拉肚子,他就自己拉肚子;想要你死,他就自己死;想要占卜你的,则会暂时眼瞎,时间由他的恶意程度决定。”

潘龙忍不住笑了:“那这功德还是很有用的嘛!”

“也就这样吧,我这些年遇到过数不清的诅咒和占卜。我可没功德护身,你看我还不是过得好好的,谁能把我怎么样?赵大混账有句话说得很好,打铁还要自身硬,自己有本事才是最重要的,功德护身什么的,其实也就是个点缀。”

潘龙点头,又问:“那么第二个好处呢?”

“第二个好处,活着的时候用不着。”毕灵空回答,“等你死了,功德护身,能够让你不用走幽冥那边转一圈,直接就脱胎转世,来世资质过人不说,前程往事也不会忘却,等于是重活了一回。”

潘龙吃了一惊:“竟然有这种好处?”

“当然。要不是有这样的好处,为什么那些家伙都想要找你帮忙送他们回家?无非是想要借你的功德去转世罢了。他们并不在乎什么来世的资质,但能够不忘前程、重活一回,谁又不愿意呢?”

潘龙这才恍然大悟,知道为什么两位东海龙神和云河源的河神,都要找自己帮忙处理后事。

“那这对我是否会有什么损失?”他忍不住问。

“多少会消耗一些你的功德。但你的功德什么深厚,消耗一些其实也没什么。”乌鸦回答,“说起来也真是奇怪,你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功德呢?想不通啊!”

潘龙却是想通了。

自己的功德,只怕是在山海经残片创造的那些世界里面积累下来的。

只是……山海经残片所创造的世界,难道不应该是虚幻的吗?为什么自己在那些世界里面行善积德、造福苍生,积累的功德却是实实在在的?

他摇摇头,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之中……

第七十五章、赵大文二

就在潘龙思考的时候,天上的战况又有了变化。

只听得一声巨响,然后便是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倏忽远去。

画纸上的乌鸦大笑两声:“玉龙这厮素来是色厉胆薄,看起来像是个大人物,其实一到要拼命的时候就怂了。这次果然又是,不过就是开个膛而已,心肝五脏都还没丢,叫得那么凄惨干什么!”

潘龙干笑两声,他实在不觉得“开个膛”算是什么小事。

心肝五脏丢了,那不就死了嘛!

“玉龙是谁?”他问。

“在云州边陲,有一连串的雪山,其中有座山,叫做‘小玉龙’。山里有条泥鳅,修炼了约莫六七千年,也凑凑合合地修成了龙蛟之身,就以山为名,自号‘玉龙’。”乌鸦解释说,“其实不算是什么厉害人物,在云州妖神里面,大概排在三十名以后。”

“三十名以后?!”潘龙一惊,问,“那云州究竟有多少妖神?”

“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二三百个总归是有的吧。”乌鸦随口说道,“当年赵胜扫平天下,和各路妖神商议迁徙封地。妖神们本就不喜欢人烟稠密之地,大多迁居到了云州。那时候号称‘九州千神,云州八百’。这么多年下来,妖神们有出去闯荡天下的,有关起门来睡大觉的,也有本体沉睡元神分化转世为人想要修成仙佛的……真正还清醒着的,可能也就不足百人了。”

潘龙长大了嘴巴,有些震惊。

他本拟九州虽大,仙佛妖神也不会太多,却想不到数量竟然有这么多!

“怎么会……这么多呢?”他忍不住说,“真人宗师的数量都未必有这么多吧!”

“当然没有。”乌鸦回答,“整个九州,归真境界加上天人境界,合起来也不会超过百人,其中大多数还只是归真境界的,天人境界的应该不会超过二十个。总数连妖神的零头都不到吧。”

“为什么妖神的数量反而更多?”

“因为妖神不会老死啊。就算是天人境界,努力苟活下去,也就是撑到四五百岁。可妖神是长生不死的。所以随着岁月积累,自然是妖神越来越多。”

乌鸦很随意地说:“比方说我吧,我也快一千五百岁了,但在妖神里面还算是小字辈呢。这九州大地上的妖神,基本随便找一个出来,年纪都比我大。反而比我还年轻的妖神少得可怜。”

潘龙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叹了口气。

长生者的世界,真是让人羡慕啊!

“你羡慕吗?其实妖神没什么可羡慕的。”毕灵空何等人物,一听他的叹息声,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劝道,“一念成神,永生不死。这固然是好事,可成也一念,败也一念。妖神们在成神的那一刻,基本上人生道路也就走到了尽头,虽然神通法力可以不断增长,但做人的境界却几乎不会再有什么变化。”

她也叹了一声,说:“昔年阿参说,‘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一个人就是要不断改正自己的思想,才能永远进步。但妖神的思想是没办法改正的,也就没办法进步,这种长生不死,并不值得羡慕。”

“那仙佛呢?”

“仙佛就了不得啦!他们是真的永生不灭,就算你把他们轰杀至渣,过些时日也能重生。而且他们虽然因道成圣,却并不会为道所困。只要不跟自己的‘道’对着干,别的怎么样都可以。所以仙佛才是真正的长生逍遥,让人羡慕得不得了!”

潘龙连连点头,但心中其实有些不以为然。

仙佛固然让人羡慕,可妖神也一样让人羡慕啊。

能修成仙佛,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但若是成不了仙佛,能成妖神,他觉得也很好。

长生不死本身,就已经足够美好,哪怕是思想上没办法再进步,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知道你不以为然,也知道你肯定觉得妖神就很好,人都是这样的。”乌鸦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笑了两声,说道,“其实当年我也觉得能成妖神就很好,但现在我却觉得,要是当初咬咬牙,目标订得高一些,没准我就成仙佛了。”

潘龙笑了:“您的确是有资格说这话。”

“唉!往事已矣。一转眼那么多年都过去了……”乌鸦笑了笑,说,“其实做妖神也行吧,至少让我活了这么久,看乱世纷争,看新朝建立……看他起高楼,看他宴宾客,看他楼塌了……都过去了。赵家的天下眼看着也到了末尾,决计是撑不过下一个一千年了,或许一百年都撑不过了。没准我还能看到赵大混账的墓让人给挖了呢。”

“那‘赵大混账’说的是谁啊?”

“还能是谁?当了皇帝之后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的混账东西呗!”乌鸦冷笑,“他要是真有种,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全都当无姓无氏的野种,我倒也佩服他一下。结果他终究硬气不到最后,死之前定下规矩,三代之内称帝姓,三代之外称赵姓……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文二最后跟他反目成仇,一点也不奇怪!”

“那文二又是谁呢?”

“文二……我也不知道他是谁。”乌鸦沉默了一下,说,“那个人很奇怪,没人能查得到他的来历,仿佛他就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他跟赵大混账关系很好,当年双方不止一次为对方拼过命,称得上是过命的交情。他们有一种很难形容的默契,很多时候,好像他们一下子就能彼此明白。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谁也听不懂,但他们却常常说着说着突然就大笑起来……”

潘龙皱起了眉头。

他觉得,这些话听起来,似乎有些……既视感?

“赵大是帝甲子,那文二就是文超公?”

“文超公这个名号,用他们的说法,只是一个‘笔名’,而且算是他们两个共用的笔名。赵大混账的好几篇文章,也是用这个名字发的。”

“那文二究竟是谁呢?”

“说不清,说不清。”乌鸦拍打了几下翅膀,“他来得糊涂,走得莫名。后来突然就消失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我只能说,他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的很多想法,让人佩服,最难得的是,他的这些想法,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始终如故。”

乌鸦说着,深深地叹了口气:“也许……当年若是他来当皇帝的话,结果会更好吧?”

第七十六章、我家祖宗究竟是谁?

说到这里,毕灵空的心情明显不大好了,画中的乌鸦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始终沉默。

过了很久,直到潘龙以为她那个念头已经离开的时候,她才又说道:“当年文二曾经说过,说赵大的错误,终究会被历史纠正。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历史能够纠正错误,这么多年下来,我只看到赵大当年留下的江山要完蛋,却看不到有谁觉得赵大当年犯过什么错误。”

“那您觉得帝甲子当年犯过错误吗?”

“废话!他当年灭我儒门,和我有不共戴天之仇,你说我觉不觉得他犯过错误?”

潘龙自己也觉得这是个蠢问题,尴尬地的笑了笑,说:“我是问,您觉得他当年的国策,有没有什么问题?”

“老实说吧,我觉得他这皇帝做得挺好。抓得牢权力、管得住家人、压得住野心,如果不是他跟我儒门有仇,我甚至觉得,他应该很接近我儒门理想中的‘圣君’了。”

“那文二说他有错误,您觉得会是什么错误呢?”

“我不明白,我想了一千年,始终不明白文二说的意思。”乌鸦回答,“文二对赵大混账的很多批评,我都能理解。唯独当初他义正辞严地批评,赵大只是低头叹气,不敢应答的那一次,他们说的那个‘错误’……我始终不懂。”

潘龙觉得,自己大概猜到一些了。

“那个……您知道当年文二在朝廷里面,担任什么职务吗?”

“都御史啊。”乌鸦回答,“专门负责找茬的,那时候他还戏称自己的工作就是‘大家来找茬’,在自己书房的门口挂了一个‘找茬宅’的牌子呢。”

“不是禁军统领?”潘龙愣了一下,失声问,“他难道不应该是禁军统领吗?”

乌鸦有些惊讶,过了片刻才反问:“为什么你会觉得他是禁军统领?他就是个书生啊。虽然懂得法术,尤其机关之术出神入化。但他连马都骑不好,开弓射箭什么的也很蹩脚,怎么当得了禁军统领?”

潘龙眉头紧锁,自己也觉得很纳闷。

按照毕灵空的说法,他原本以为这“文二”就是潘家的老祖宗,乃至于赵大文二这两个人,应该都是穿越者前辈,不过赵大可能是魂穿,文二大概是身穿如果这样,各个问题就都有答案了。

正因为文二是穿越者,他才不能接受赵大要抽取九州地脉炼丹,建立大夏仙朝,定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从此九州无人可以修行,超凡力量都被大夏仙朝一百零八世家完全垄断的做法。

也正因为文二是穿越者,他才能够得到赵大无条件的信任,乃至于破坏九州大阵,偷走山海经。

但是……按照潘家祖先流传下来的说法,当年潘家的那位老祖宗,乃是帝甲子的禁军统领,而不是什么都御史。

总不会文二要托付山海经给养子,还编个谎话骗人,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吧?

那没道理啊!

他默默思考,画纸上的乌鸦也歪着头看着他。

过了许久,潘龙才叹了口气,说:“我也不明白,可能是我猜错了吧。”

“看来你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乌鸦笑了笑,说,“这样吧,等大夏皇朝灭亡之后,若是我们都还活着,到时候我们去赵大混账的坟头喝酒,你再把事情告诉我,怎么样?”

潘龙笑了:“好!若是到那一天,我们都还活着,我把一切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你。”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乌鸦大笑几声,得意洋洋地拍打着翅膀,似乎是想要飞起来。但才一振翅,却突然停住。

天空中,猛地传来了一声仿佛金属撕裂般令人不舒服的巨响。

然后,就有人兴高采烈地大叫:“义乌受伤了!”

“大家一起上!不要给它恢复的机会!”

“诸位,现在是全力以赴的时候了!”

一个个声音乱七八糟地连成一片,轰鸣声接连不断,厚厚的云层之上,更是可以隐约看到各种颜色的光芒不断闪烁。

潘龙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一股股强大至极的力量正在天上碰撞,它们的威势是如此的强烈,让他怀疑自己可能只是被其中随便哪一股力量擦个边,都会有生命危险。

如果被正面打中的话,可能连收尸都免了吧?

他不由得为毕灵空担心起来。

从现在的情况下,毕灵空的形势可能很不容乐观。

想想也是,光是听一开始的说法,就是十四位妖神围攻她。而且……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只有十四位妖神来参战呢?

将心比心,潘龙觉得,如果自己要呼朋唤友,围攻一个超级厉害的大魔头,绝对不会只找十四个朋友。

当然是能找多少就找多少!

面对邪魔外道,难道还要讲什么江湖规矩,玩单打独斗吗?大家并肩子上啊!

毕灵空本事再大,毕竟是单枪匹马,好汉不敌双拳,又怎么能打得过这么多的妖神?

她之前能够斩杀一个、击退一个,已经称得上神功盖世,令人佩服了。

“唉!要是我能帮得上忙,该多好啊!”

他忍不住自言自语,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恼火。

毕灵空的名声很好,称得上是侠义之士,而且这位妖神性格不错,跟他也很谈得来。

相比那些放纵妖怪吃人的云州妖神们,显然她才是正派。

只可惜……

当看到天空中又一波火雨落下的时候,潘龙忍不住叹道:“好人不长命啊!”

就在这时,画纸突然微微一震,那乌鸦身上陡然变得羽毛凌乱、狼狈不堪。

“啊呀,大意了!”毕灵空感叹,“真是想不到,东海的那两个小家伙,还挺有本事的!”

“怎么样?还撑得住吗?”

“有点难。”毕灵空的笑声有些勉强,“你赶快离开这里吧,走得越远越好,最好离开云州。”

“为什么?”

“他们杀不了我,大不了我等一下逃命就是。论逃命,天底下再没人能胜得过我。”毕灵空笑了两声,说,“但是他们却可能追查一切跟我有关系的人,一个都不会放过。我之前帮你画了一副画像,他们未必不能查到。一旦查到,你就会有很大的麻烦。”

“两位龙神还要找我帮忙,总不至于过河拆桥吧。”

“这种事情哪里说得准?你要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这些家伙,才能保护自己啊!”

潘龙点点头,觉得她说得有道理,正要离开,突然心中一动,问:“你之前说我身上有大功德,那么这功德……现在能不能用得上?”

第七十七章、救苦救难

潘龙这一问,毕灵空也愣住了。过了几秒钟,她才回答:“对我现在的情况,功德自然是能够帮上大忙的。比方说和尚们有好几门功德妙法,都能一举挽回局面。”

“只是……”她停顿了一下,说,“功德之术不能假手于人,只有拥有功德的人自己施法,才能调用这些功德。换句话说,我来施法没用,你亲自施法才有用。可你哪怕是现学也来不及了啊……”

“您还能支撑多久?”潘龙问。

“专心苟延残喘的话,撑个一两天应该还没问题。可就算是最简单的‘慈航普渡’之法,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学会的啊!”

乌鸦垂下头,露出一副很沮丧的模样。

潘龙却并不这么想,他问:“那慈航普渡之法有什么效果?”

“慈航普渡,乃是以功德化为渡苦海之桥,能够带人脱离危险,瞬息万里,而且落地之处必定是安全的。这是佛门很有名的一个渡厄法门,不少僧人都会。”乌鸦说,“但这法门需要以‘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菩萨修行次第’为基础,至少也要修行入了十住,才能施展得出来。”

潘龙前面倒也听懂了,后面的却听得一头雾水,什么十这个十那个,他仓促间记都记不住,更不要说修行。

“那有没有什么不需要修行的?”

“佛门有显密二宗,密宗讲究身意咒三密,追求与神佛相合,相合便有神通,对功德研究不多,不作考虑;显宗又分为修、悟二派,修派讲究日日修持,经年累月乃见成果,悟派讲究学而有成,厚积薄发……并无哪一派有不需要修行的法门。”

潘龙先是为毕灵空竟然对佛门也这么了解而惊讶,随即皱眉问:“我曾听人说,有大德圣僧,昔年只是一个凡夫俗子,一朝学得佛法,得大觉悟、有大神通……那些都是骗人的吗?”

“倒也不是骗人,可人家都是累世修行,看上去之前是个寻常凡俗,实际上本质与凡俗不同,犹如宝玉蒙尘,只要擦掉灰尘,自然就露出了本来面目。”

潘龙这才明白,不由得叹了口气。

天底下果然没有能够一蹴而就的办法啊!

但毕灵空说过之后,却侧着脑袋,似乎在思考什么的样子。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你这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佛门还真有直接用功德的办法。”

“什么办法?”潘龙顿时来了精神。

“佛门有回向偈子,唱曰: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由此衍生,有几门神通。其中一门神通名曰‘净土华光’,能以自身功德化为一道华光,大可以消灾避难,小可以治病疗伤。”

乌鸦停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现在遇到的麻烦太大,想要消灾避难很不容易。但只要能够治好几处关键的伤势,我就能将计就计,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或许到时候,要逃命的反而是他们自己了。”

潘龙大喜,问:“那这门神通该怎么修炼?”

乌鸦呆了一下,有些茫然地说:“我也不知道。”

“你都知道这神通的来龙去脉了,却不知道该怎么修炼?”潘龙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岂不是等于既知道公式又知道相关数据,却算不出结果吗!哪有这种荒谬的事情!

但他想了想,似乎还真有,而且还真不少……

毕灵空也有些尴尬,解释说:“佛门的很多神通都来得稀里糊涂,不少都是只要你知道了这个神通的来龙去脉,修行过程中自然就能修得。有些甚至于哪怕你不知道这个神通,修行有成的时候也会得到……所谓‘八大神通’、‘十大神通’、‘一百零八小神通’、‘五百小神通’、‘八百小神通’……他们自己都没个准数,我又哪里能知道该怎么修行?”

潘龙也是无语——合着您说了这么久,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不知道”?

说相声的常常说话大喘气,可您这是生死关头了啊!拿自己小命来说话大喘气?这合适吗!

毕灵空犹豫了一会儿,说:“算了,现在修炼什么的,总归是来不及了。临阵磨枪还能凑合一下,临渴掘井是绝对要渴死的……你还是走吧,我琢磨着只要找个机会,拼着身负重伤,逃出去到也不难。”

说着,画纸上的乌鸦就一动不动,连身上的微微红色都黯淡了下来,显然是毕灵空将这个念头给撤走了。

潘龙叹了口气,转身就走。

毕灵空自己都说没办法了,他还能有什么办法?

他将轻功身法完全施展出来,朝着更东边,往云州边陲靠近荆州的方向走,一路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只是半天时间,就走出了好几百里。

但即便是走了这么远,头顶上依然乌云滚滚,遮蔽天日。

在乌云之上,依然时不时会一声轰鸣,并且动辄有鲜血滴落,被地上浮现出来的城隍土地乃至于妖王之类收走。

潘龙走了一回,也稍稍有些累了,找了个宽敞的地方坐下休息,拿出干粮饮水。

正吃着,他突然心中一动,想起了一件事。

如果毕灵空只需要将几处关键的伤势治好,就能恢复实力挽回败局,那为什么自己不帮她治一治呢?

勇者职业里面,神圣法术有一个“复苏术”,是无论多严重的伤势,都能直接治好的。

就算毕灵空太过强大,一个复苏术治不好她全部的伤,以自己现在的魔力值,这法术也能用出三四个来,怎么都能帮得上忙吧!

他急忙查看勇者职业的面板,却见积累的领悟值已经所剩无几,好在,还足够学这个法术。

于是他急忙将这个法术学了,然后拿出那张画纸,对着画纸里面的乌鸦大叫:“前辈!您还在吗?我有话要说!”

他叫喊了几回,画纸上才微微腾起一层亮光,乌鸦身上重新又浮现了宛若火光的微红色,转过头来看着他。

“我现在的情况真的是不大好,有什么事赶快说。”

潘龙将自己的办法说了一下,乌鸦却愣住了。

“你说,你有不拘伤势轻重,一下子就能治好的法门?”她不敢置信地问。

“反正对我自己来说,是有用的。”潘龙回答,“我也不知道对您这妖神来说会有多大效果,但试试总没坏处吧。”

毕灵空犹豫了一下,却是摇头。

“不行!我若是下来让你帮我疗伤,就是能够把我治好了,你从此也在天下妖神面前露了脸,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惦记你。而且我是大夏皇朝的眼中钉肉中刺,你帮我的忙,大夏皇朝绝不会放过你!”

“我不怕!”

“这不是你怕不怕的问题,是我不能接受。”乌鸦站正了,看起来颇有几分严肃,“我乃儒门子弟,儒门以仁义为根本,只有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断没有为了自己苟且偷生而祸害别人的道理!”

“事急从权啊!”潘龙劝道。

“大是大非,岂能从权!”毕灵空毫不动摇,“自从当年圣君覆灭儒门,我就对‘仁’字死了心,对于什么三代之学、圣人之道,我也已经完全不信了。但唯独这个‘义’字,我到死也放不下。若是让我为了自己的安全,给愿意帮助我的好人惹来祸患,那我不如死了算了!”

不等潘龙劝说,她又说:“你大概也知道,我们妖神都有一个最关键的执念。这个执念是我们长生的根本,不容动摇。而我的执念,就是‘义’!”

潘龙正想要再劝两句,闻言顿时哑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毕灵空继续说道:“执念是妖神最关键的秘密,可以说宛若性命一样重要。一旦被人知道了执念,就很容易被针对性地设局,逼得他必须死战到底不能后退。如果我不是已经死到临头,也绝不会将自己的执念告诉你……你要记住,日后再遇到妖神,若是人家不愿意做什么事,千万不要强求,因为那可能关系他的执念,一旦强求,就是生死大仇!”

潘龙点头,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本觉得自己的办法还是不错的,却不料竟然牵涉到了毕灵空的执念。

但他还是忍不住说:“就算是执念……难道不能变通一下?”

“牵涉到执念,那就没有变通可讲!”毕灵空斩钉截铁地说,“何况,就算能够变通,我也不愿意!昔年儒门覆灭的时候,毕灵空早就该死了,我之所以苟延残喘,丢人现眼地苟活于世,为的只不过是想要看到大夏皇朝覆灭,全了我心中那个‘义’字。现在你让我在这个问题上变通?不行!我不能变通!”

潘龙无奈苦笑,不由得想起了很多“倔强人”的事情。

民间故事里面,常常有那种死到临头也不肯改变的倔强人,看来毕灵空也是如此。

过了片刻,他说:“那么……至少让我试着给你这个念头治疗一下吧?”

“这个念头不过是我一丝法力和少许神魂的显化,于我本身而言简直是九牛一毛。就算你把它给全治好了,又有什么用?”毕灵空笑道,“一只牛生病了,你把它的一根毛整理得再顺滑,也于事无补的。”

她想了一下,说:“或者可以这样,等我临死的时候,斩断和这一缕神魂之间的联系。到时候这画上的乌鸦虽然不能保留我的法力和智慧,好歹也有几分灵性。你将来行走江湖的时候,它倒是能够帮得上一些忙。”

“那个……再说吧,先试试我的办法。”

潘龙说着,深深地吸了口气,将手掌覆盖在画纸上,正好盖住那只乌鸦。

闭上眼睛,魔力如同流水一般消逝,圣洁的光芒从他的手上发出,落在画纸之上。

圣光透过画纸,迅速流逝。

潘龙睁开眼睛,心中有些黯然。

他刚才已经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法术落了空,并没有能够真正找到需要治疗的目标。

抬起手来,他的眼前却猛地一亮。

画纸上的乌鸦不再像刚才那样羽毛凌乱模样狼狈,反而羽毛顺滑模样整齐,看起来似乎完全恢复了一样。

“法术有效果看?”他问。

乌鸦摇头:“跟我说的一样,你把这画上的乌鸦治好了,仅此而已。”

“画上的乌鸦也是你神魂的一部分,难道就不能追根溯源,将这法术也引导到你自己身上去吗?”

毕灵空叹了口气:“你若是给我十天半个月,没准我能够想到相应的办法,但是现在情况紧急,我来不及想办法了。”

潘龙眉头紧锁,摇摇头,说:“那我再试一次!”

说着,他又将手掌覆盖在画纸上的乌鸦上,再次施展了“复苏术”。

圣光又一次如同水流一般消逝,画纸上的乌鸦越发精神抖擞,甚至整个画纸都在散发着少许圣洁光芒。

“还是一样。”毕灵空说,“我倒是能够不断将一缕神魂来回寄托。但想要靠着这个方法将我的伤势治好,或者至少挽回到能够很好战斗的地步,至少要治疗上千次才行——我看你的模样,怕是施展不了上千次这样的法术。”

潘龙苦笑,魔力原本就不是他的特长,而复苏术需要的魔力又是极多。他剩下的魔力,不过只能再施展一次法术罢了。就算是再休息一会儿,恢复一些魔力,也不过勉强凑出第四次施法。

正如毕灵空所说,四次治疗,不过是杯水车薪!

但他却不肯放弃——就算是杯水车薪,至少自己也要尽力。

毕灵空不愿意为了苟活而连累别人,他也不愿意不尽力去挽救。

哪怕是终究救不了,起码也要尽力才行!

于是他再次抚掌于纸上,第三次施法。

但当他这一次施法的时候,却不由得心中一动,想起了刚才毕灵空说过的那首佛偈。

其中一句话,在他的心中浮现出来。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伴随着这句话在心中浮现,他眼前突然大放光明,山海经残片所化的虚空骤然浮现,青黄二气迅速流动,化为一轮宝光。

紧接着,那一轮宝光就浮现在他的右手上,宛如神佛画像背后的光轮一般。

虽不明亮,却格外温暖。

第七十八章、千重莲华

厚重的云层之上,十余只巨兽正在厮杀不休。

这些巨兽的身材极为庞大,摘山拿岳只是等闲,遮天蔽日也理所当然,它们的厮杀震天动地,若不是有大神通之士联手凝聚九重云气遮蔽苍天,光是它们战斗时候散发的威势,就足以吓死地上的人畜。

一仗打下来,在它们分出胜负之前,大半个云州怕是已经草木尽枯、人兽俱亡,化为一片赤地。

在这些巨兽之中,一只周身环绕着烈焰的乌鸦最为骁勇。它甚至都不需要使用爪和喙作为武器,光是双眼目光一闪,便有烈焰从虚空中浮现。那些围攻它的巨兽们但凡动作稍慢,没来得及躲过火焰,就会被烈焰如同锁链一般缠在身上。

一旦被这烈焰缠住,那些巨兽便要立刻喷出大股元气将其扑灭,即便如此,身上也会被烧出大片大片的焦黑,需要过上好一会儿才能恢复。

这还是反应快的,如果反应慢了……之前被杀的云河源河神,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但乌鸦虽然骁勇,却也难敌人多势众。尤其在一众围攻它的巨兽里面,有两条青龙最为勇猛。它们的身体几乎变成了两条鞭索,抽、拿、缠、打……带着狂风和轰鸣,每一击都打得周围的虚空震荡不休。

这既是强大力量的体现,也封锁了这一片虚空,让乌鸦没办法破空而去,只能留在这里死斗。

好汉难敌双拳,乌鸦奋战至今,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其中最可怕的一处伤痕在脊背上,几乎将身体整个刺穿。若不是有烈焰正在一处处伤口熊熊燃烧,逼住鲜血,只怕鲜血会如同暴雨一般泼洒大地,须臾之间,就会有生命危险。

而围攻它的巨兽们自然也不会毫发无损,几乎个个身上都带着伤,其中又是以两条青龙身上的伤口最多。

尤其是较为粗壮的那条青龙,更是两根犄角都已经折断不说,连四肢都断了一条,全靠用冰块冻住伤口来止血,看起来十分凄惨,比乌鸦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但它的气势却是所有围攻乌鸦的巨兽里面最猛烈的一个,一边战斗,一边还在疯狂地大吼。

“毕灵空!你今天必定要死在这里!”

乌鸦庞大的身体仿佛没有惯性一般骤然由进转退,躲过它朝着脖子抽去的一击,嗤笑回答:“我死不死不知道,但你再这么打下去,自己倒是要先死了。”

“东海龙族,从没有贪生怕死之徒!”

“不分是非好歹,光有一腔血勇,无非是一群匹夫罢了!”

另一条青龙开口说道:“五十步笑百步,有何意义?毕妖神你当年刺杀帝甲子,难道就很分是非好歹不成?”

乌鸦顿时语塞,片刻之后大笑:“你这话说得好!敖千叶,只凭这句话,我就承认你有资格被我毕灵空高看一眼,算得上是个有前途的人物!”

“前途?”青龙摇头,“我兄妹既然来了,就没打算活着回东海。毕妖神大可放心,今天这一战,你我同归于尽的可能至少也有七八成。”

乌鸦嗤笑一声,没有回答,只是身上的火焰越发猛烈。

但周围妖神们却纷纷大喜,有一只背生双翼的黑色猛虎大叫:“毕灵空不行了!她在透支生命!”

“大家撑住!拖延时间!”一条长着犄角和前足的怪鱼也大声叫嚷,“她这方法支撑不了很久!再撑一会儿,她必定盛极而衰。”

正说话间,乌鸦突然愣了一下,若不是妖神们都纷纷后退,避免被它最猛烈的这一波反扑抓住的话,只怕这一愣就要中招。

妖神们见它一愣,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看到一朵金色的莲花在乌鸦的背后展开。

这莲花层层叠叠,次第展开。中间的莲蓬最为明亮,亮到耀眼,令人几乎难以直视。随后一圈圈花瓣的光芒依次减弱。等到了外圈,金灿灿圆坨坨,就像是一片片黄金,在阳光下映出无穷光芒。

在这朵金色莲花之外,又有三彩、五彩、七彩、九彩光轮依次展开,一圈圈光轮越展越大,竟然将这只展翅如遮天乌云的巨鸟整个罩住。

“这是怎么回事?”有妖神没见过这场面纳闷地问。

而妖神之中也有寿元极长、见识极多之辈,一只灰色巨象就忍不住惊呼:“无量光寿千重莲华?不可能!阿弥陀尊不是坐困兰若寺,非得大夏皇朝崩灭,神都落地之时才能脱困吗?”

说话间,那光轮之中的金色莲花已经合拢,把乌鸦包了进去。就在莲花合拢之前,已经可以看到乌鸦身上伤势在飞快地恢复,或许等到莲花再次绽放的时候,出现的就是完好无损的妖神义乌了。

“糟糕!快阻止它!”两条青龙齐声大叫,将身体甩得犹如移山倒海的神鞭一般,以撕裂苍穹的威势狠狠抽了上去。

但这一击才刚进入光轮之中,力量就被逐次削弱。等到落在金莲之上的时候,已经轻飘飘没有半分力量,只听一声脆响,犹如寺庙里面的僧人轻敲钟磬一般,清脆悦耳。

更不可思议的是,虽然两条青龙是来攻击的,但光轮却一视同仁,彩光之中,两条青龙身上的伤势也在恢复,只是恢复速度没那么快而已。

“事不可为,撤吧!”巨象劝道,“阿弥陀尊出手,便是只能支撑一时三刻,也足以治好毕灵空。若是现在不走,等她伤势恢复,我们一个也走不了!”

两条青龙也明白这道理,虽然不甘心,却只能愤恨地骂了一句“贼秃真多事”,就跟着妖神们一起向东飞去。

这一场大战,大家已经把毕灵空给得罪狠了,只能逃去东海避难。若是还留在云州的话,怕是等毕灵空伤势恢复,就要登门索命了。

而云层之中,也有诧异之声传出。

“阿弥陀尊为何此时出手?”

“摩诃纳博尊者,你是阿弥陀尊的弟子,你可知道为什么?”

“老师从未与我说起此事……”

“怪哉!怪哉!”

“无论如何,毕灵空不死,总归是好事。”

“说得对,有她在,很多人做事多少会有些顾虑,纵然不能真个回天,修补修补,也是好的。”

“此言大善。”

画纸之上,那只浑身是伤的乌鸦露出了惊讶和愉快的笑容。

第七十九章、老和尚

扬州西北、中州东南,两州边界一座荒山上,有一间小庙,断壁残垣、破败不堪,连庙门都塌了大半。在勉强还能竖着的门梁上,歪歪斜斜挂着一块匾额,上面依稀有“兰若”二字,只是后面的字迹实在模糊不清,看不出写的什么。

这座山和这间庙,平时都隐没在虚空之中,无人得见,更不要说拜访。红尘之中,这座山的位置上,乃是一座大夏初年就建立的军营,驻扎着大夏皇朝的一支军队。

这支军队由皇族统领,每过十年就轮换一半。每次轮换的时候,必定派来无数高手坐镇,紧张小心,如临大敌。

只是这么多年下来,山也好、庙也罢,都不曾有半点动静。千载悠悠,大夏皇朝是越发的鼎盛,庙宇也越发的破败,就连负责这座军营的皇族将领们,都越发的漫不经心。

庙宇之中有一个小院子,小院子里面开了一块菜地,一个池塘。池塘里面漂浮着几朵莲花,半开不开;莲花下面有几条鱼,懒洋洋并不游动;菜地里面种着几棵寻常菜蔬,看起来长势也并不旺盛,仅仅是没有枯萎而已。

菜地和池塘之间,一个穿着破旧僧袍的老和尚正在闲坐。他面带微笑,看着那几朵莲花,神情平和喜乐,仿佛只是看着这些莲花,就有无穷的乐趣一般。

突然间,他眉头一动,露出了疑惑之色,转头看向西南方向。

“奇怪,劫尚未至,怎便有大功德之士出世?”

他诧异地嘀咕了一句,随即又露出笑容。

“无论如何,总归是好事。”

他又说:“老僧昔年输了和赵胜的赌约,只得坐困于此,不能插手红尘事务。只是……”

虚空之中,隐约听到一个年轻人“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的话语声。

“有人念老僧的偈子,这和老僧可没关系。”

老和尚摊开手掌,掌心有一圈圈光轮浮现,却光色黯淡,仿佛随时都要熄灭一般。

他并没有将这黯淡的光轮投出去,但那话语声之中,却有什么东西,受到了冥冥之中的牵引。

“发愿为救人,即是菩提心。善哉,善哉!”

虚空之中,荒山和破庙一现即隐,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潘龙睁开眼睛,只觉得心情平和,之前的急躁不安全都消散,犹如睡觉做了一个好梦醒来,遍体康泰,又像是在定丰镇家里书斋之中看了一番闲书,正要去吃晚饭,心情安稳,没有半点不快。

他抬起手,画中的乌鸦羽毛整齐、精神抖擞,一看就知道状态很好。

他抬起头,满天乌云尚未散去,但乌云之上却不再有凌厉的杀意和强烈的危险感觉传来,反而有一种平和安宁的感觉,隐隐约约从天空落下,让人感觉格外舒服。

“看来,我大概找到了功德的正确用法?”

他笑了笑,又闭上眼睛,却见山海经残片虚无世界里面的青黄二气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显得越发活络,此刻正在循环流动,隐约带着一种日月轮转、昼夜交替的自然韵味。

于是他干脆找了块石头坐下,仰望着天空。

过了一会儿,乌云散去,只见湛湛青天、阳光灿烂,看不到半点妖神大战的痕迹。

“多谢了。”一个声音骤然在旁边响起,他转头看去,却见毕灵空恢复了之前的文士打扮,手上还提着画具箱子,看起来俨然又是刚见面时候那位性格平和的画师模样。

潘龙摇摇头,站了起来。

“不敢当,其实我自己都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呢。”

毕灵空笑道:“明不明白都无所谓,你既然已经施展出了如此神通,不久自然会有所明悟。”

她的眼中满是赞许之色,说:“今天的事情,天下强者无人不知。从此之后,你就算是出名了。”

潘龙一惊,问:“大家都知道是我?”

毕灵空见他神情不对,有些纳闷地问:“难道你不愿意?身怀大功德,领悟大神通,佛门必定是要奉你为未来佛子的,这有什么不好吗?”

“如果我不想要被大家知道呢?”潘龙问。

毕灵空犹豫了一下,说:“不想让大家知道,当然也可以。只要我不说,就没人知道——你刚才施展的,乃是佛门阿弥陀尊著名的神通‘无量光寿千重莲华’。这门神通以功德为本,发菩提心,救苦救难。号称一念菩提心,能救六界八荒一切众生于厄难之中。”

“这神通当世也就阿弥陀尊能够施展,如果你我不说出去,那大家只会以为是阿弥陀尊施法帮我。”

潘龙这才放心,如释重负地笑了。

“既然如此,那就算是阿弥陀尊的功劳吧。”

毕灵空皱起眉头:“阿弥陀尊不是这种冒领功劳的人。”

“那请他老人家帮我这个忙,总可以吧?”潘龙说,“总归是做好事嘛,他总不至于顺水推舟的忙都不肯帮?”

毕灵空想了想,笑了。

“阿弥陀尊和大夏皇朝矛盾颇大,若是能够帮我一个忙,他倒也是愿意的。你稍等一下,我这就去找他串口供。”

说着,她的身影骤然消失。

片刻之后,她出现在那虚空之中的荒山上,径直走到了破庙前面。

“老和尚,多谢了。”她向庙宇行了个礼,“等你脱困,我采一千种花上的露水来为你沐浴洗尘。”

破庙里面,传来老僧的笑声。

毕灵空转身就走,毫不留恋。

又过了一会儿,有一个穿着金色铠甲,极为威武的武将走到了破庙前面。

“阿弥陀,你竟然有了破解镇压的手段,果然不愧是佛门大圣!”

庙里老僧轻声说:“施主何必动怒?老僧不是还在这里吗。”

“哼!你不要以为能够破解一些镇压,就可以得意!我这就奏明万岁,请诸神出手加固封印!贼秃,你竟然污蔑大夏,就等着被镇压到天荒地老吧!”

武将说完转身离去,破庙里面,老僧轻轻地摇头。

“老衲真的完全没有误导他,是他自己在误导自己啊……”

第八十章、玄功隐患

“成了,老和尚把这事情扛下来了。”毕灵空的身影重新出现,笑着说道,“巧的是,我才刚刚走,就看到大夏皇家的人赶去质问,简直就像是事先排练过一样,时间刚刚好!”

潘龙这才松了口气,感觉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刚才救人的时候,他并没有想太多,等到大战结束,心情平静下来,才意识到自己这次大出风头,颇为不妙。

他身怀要命的大秘密,整天藏头掩面还差不多,怎么能抛头露面出这种风头呢?

诚然神通广大之辈多半不愿意和身怀功德的人作对,就像是两位龙神那样,努力交好还差不多。但世界这么大,总归会有个把两个奇行种,满脑子都是“杀了熊猫我就是国宝”那一套,越是好人越被他们敌视。

虽然这些奇行种一般都活不久,很快就会自己把自己给作死,但这种货色只要能活下来,基本都是最厉害的那一类——跟芸芸众生为敌还能坚挺地活着,拳头有多硬,可想而知。

反正潘龙是一点也不想要招惹这些人的,除非他拳头比对方还硬,那倒是可以考虑替天行道除暴安良,送这些奇行种去他们该去的地方。

至少现在,他真的是惹不起这些奇行种,不被他们知道,才是保全自己的最好办法。

而且,这次众神围攻毕灵空,死了一个、重伤一个,轻伤多少不好估计,毕灵空现在活下来了,估计众神都要逃之夭夭,一辈子都不敢再回云州……这么一想,自己跟他们的仇结得也蛮大的。

所以他一点也不想出名,尤其不想让自己在这一战里面发挥的作用被世人所知。

闷声发大财,才是坠吼的嘛。

阿弥陀尊能够帮他接下这件事,避免了他因此出名,可真是谢天谢地!

“我知道你肯定有秘密,也有苦衷。”毕灵空说,“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当然不会打探这些,但以德报德是为人立身的根本,你如果有什么用得着我帮忙的,千万不要客气!”

她笑着竖起一个大拇指:“我其它本事倒也寻常,平生所擅的无非就是争强斗狠那套。你若是有什么仇人要杀,或者是有什么大事力有未逮,尽管开口。”

潘龙摇头:“我这一路行侠仗义,跟我有仇的可能不少,但我跟他有仇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不是君子,我有仇一般当场就报了。当场报不了的,事后也要挖空心思去报了,才能继续上路。所以我真没什么仇人,或者说,我没什么还活着的仇人。”

毕灵空大笑:“此言大赞!当浮一大白!”

说着她手一挥,周围的空间微微一震,二人便来到了一个繁华的宴会。宴会上人很多,场面很乱,来来去去。正堂那边摆着一个一人多高的“寿”字木雕,不少穿着整齐华贵的大人物,正在迎宾侍者的陪伴下依次进去。

这看来是某个有钱有势的老人过大寿,外面是流水席,来的都是客人。里面则是正席,有身份的才能进去。

潘龙和毕灵空当然不会闯到里面去,二人就在外面的流水席上找了张空桌子坐下,片刻之后,便有壮汉将一套冷热六盘菜肴端上来,还有一壶酒。

潘龙给毕灵空斟了一杯酒,也给自己斟满,举杯说道:“前辈这手段着实高妙,虚空挪移之法,我多少还能理解,却不知道您如何得知这里有酒宴?”

毕灵空笑了:“我当年穷怕了,苦练了一门法术,可以遁到附近最热闹、最有机会赚钱和吃白食的地方。阿长说,我这个叫‘蹭饭妙法’,夫子也感叹‘穷则变,变则通’——这个本事,在儒门里面算是独一份,没人比我更擅长。”

潘龙大笑:“穷则变,变则通,这话用在这里,真是恰当!”

二人说笑了一番,又举杯向那老寿星敬了一杯,祝他健康长寿。然后吃着喝着,就谈到了天下的典故。

“之前谈到阿弥陀尊,却不知这位仙佛究竟是谁?为什么愿意帮我遮掩?”潘龙问。

毕灵空说:“当今之世,佛门有三位佛陀,九位菩萨,并称十二圣尊。阿弥陀尊就是三位佛陀之一,因为他昔年在西域大天山修炼得道,所以也被称之为西方佛尊。”

她又说:“这位西方佛尊讲究众生皆苦,以大神通铸就净土佛国,接引向善众生在死后前往净土佛国休憩安歇,虽然不能帮助众生得长生,但仅仅就扬善这一点,也可谓功德无量,是一位令人佩服的老前辈。”

潘龙点头,问:“之前您说他和大夏皇朝有矛盾,可他与人为善,又怎么会和大夏皇朝产生矛盾呢?”

“呵呵,还不都是赵胜那厮!那厮说‘往事不可追、来世不可待’,禁止佛门接引众生,和诸位佛陀、菩萨恶战过不止一回。”毕灵空说,“当时眼看双方要打出真火,阿弥陀尊找到他,说是要跟他打个赌。若是自己赢了,大夏皇朝就要对佛国法门网开一面,不可完全禁绝;若是他输了,就被镇压起来,什么时候大夏皇朝覆灭,神都落地,才能脱困。”

“……看来是他输了?”潘龙问。

据他所知,九州世界并没有什么“死后转世佛国”的概念,人死之后要么灰飞烟灭,要么前往幽冥世界再作轮回。

从这一点看来,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当年双方究竟怎么赌的,我也不知道。结果倒是跟你说的一样,赵胜赢了,阿弥陀尊输了。赵胜便裁了一座山,镇压到虚空之中,将阿弥陀尊关在山上小庙里面,这一关就是一千多年。”

“一千多年了,那镇压的法术还能有用?”潘龙有些好奇地问。

毕灵空摇头:“阿弥陀尊既然输了赌约,那他自然就不会再出来。镇压他的,不是赵胜的法术,而是他自己的内心。”

她说着随手拿起一根筷子,放在潘龙的左手上:“若是你挥刀将这里所有人杀了,便能将这支筷子抬起来,你能做得到么?”

潘龙愣了一下,想了想说:“抬不抬手,跟杀不杀这里的人,又有什么关系?”

毕灵空笑了:“若是你答应了我刚才的话呢?”

潘龙摇头:“我不明白,这抬或者不抬,难道不是应该我自己说了算吗?”

“世间事情,有因必然有果。凡俗之流畏惧恶果,大德之士畏惧的却是恶因。阿弥陀尊德行高深,他若是在坐在你这里,这根筷子他就抬不起来。”

潘龙皱起眉头,想了许久,才摇摇头说:“还是不懂,抬起筷子而已,为什么就一定要牵涉到这里所有人的死活呢?”

说着,他试着抬起左手,却发现那根筷子重如山岳,不管他怎么用力,也抬不动。

“这是‘借代’之法。”毕灵空拿走了筷子,解释说,“压住你左手的,不是我的法术,而是你心中的善念。当然,我的借代之法水平很一般,你只要再用几次力,迟早能把这根筷子抬起来。但赵胜极为擅长这种法术,号称能借九州山川、芸芸众生。他用阿弥陀尊的德行困住阿弥陀尊自己,那一座小庙,对阿弥陀尊来说,就是不可逾越的铜墙铁壁。”

潘龙听得似懂非懂,感觉自己似乎回到了前世的大学课堂,讲台上教授滔滔不绝,每句话每个字分开,自己都能听得懂,但组合在一起,就只剩下“不明觉厉”的感叹。

毕灵空见他眼中露出茫然,叹了口气:“你的境界还不够,跟你讲这些,还太早了一点。我们还是说点实在的吧……我看你周身气势浑然一体,犹如一张拉开弦的弓,随时都能爆发,大概走的是以武入道,武道成圣的路子吧?”

潘龙点头,自己虽然修炼九转玄功,但一身本领的根基,终究还是武道。

“以武入道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不过……武道的尽头,想要成就仙佛,可以用的道路已经不多了。”毕灵空说,“毕竟武道历史悠久,在过去的岁月里面,太多的前辈高人们纷纷修成长生,早就把那些方便能走的道路都给走完了,剩下的道路要么根本走不通,要么丧心病狂没人肯走……你有没有考虑过,换一条路?”

潘龙笑了笑,说:“我怕是连真人境界都还没到,有必要考虑那么远吗?”

“早做准备,有备无患嘛。”

“我学了一门功法,能够采撷天罡地煞淬体,只要反复淬体,便能改善自身,乃至于肉身成圣,不老不死。”潘龙说,“所以该怎么成就仙佛,我其实倒也并不怎么在意。”

毕灵空终于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沉思。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问:“你这功法,莫非来自于当年自号‘一块顽石不点头’的石敢当老人?”

“正是。”

“当年石敢当老人性格极为固执,只要是他认定的事情,多少人反对都没用,再多的道理、再多的证据,他也完全不理睬。在仙佛之中,是一个古怪的异类。”毕灵空说,“他一生惹过许多麻烦,跟不少仙佛妖神都动过手。虽然其中九成都是赢的,但偶尔输一两次,也被打得很惨……你学他的功法没问题,可千万别学他的做人。”

潘龙笑了:“石敢当祖师的做人方法,我想学也学不来啊。”

毕灵空却摇头,依旧皱着眉,有些担忧的样子。

“我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虽然说石敢当老人本身的性格就很固执,但固执到那个地步,绝非‘自身秉性如此’可以解释。他的功法,或许也与此有关。”

潘龙吃了一惊,犹豫了一下,说:“我这功法乃是太清祖师所传,太清祖师是道门圣贤,神通德行都极为高深,或许解决了这个问题?”

毕灵空依旧摇头:“太清老人我也认识,论人品他自然是很好的,但论本事……不是我自吹,他恐怕连我都打不过。他是有道之士,以他的道德修养,大概能够化解石敢当老人功法里面的问题,可你不是他。”

“难道他不能修改功法?”

“难!难!难!”毕灵空连说了三个“难”字,神情越发严肃,“石敢当老人的功法,与其说是修成仙佛,不如说是成就了另类的妖神。而妖神之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执念。天底下绝无没有执念而能成就妖神的先例,谁都不例外!”

潘龙多少明白了几分——九转玄功实质上算是修成妖神的方法,而若要成就妖神,就要有一个足以压倒一切的执念。

石敢当祖师的执念,或许就是“固执”。而这种执念,可能也会反映在九转玄功里面,让修炼者不知不觉渐渐变得固执起来。

他扪心自问,回顾自己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仔细想了一会儿,松了口气。

“我觉得……至少现在,我应该算不上是一个特别固执的人。”他说。

“你现在的修为,距离长生还远着呢!”毕灵空不客气地说,“譬如楼台,你现在不过是才挖了土,连地基都还没打好;譬如江河,你现在只是山中泉水,也不知道要多少个泉水、多少条溪流汇聚起来,才是滚滚波涛。现在不固执,毫无意义!”

潘龙苦笑,知道她说得有理。

“但这功法的确高妙,放弃了的话殊为可惜……”毕灵空话锋一转,又说,“对于武道中人而言,想要成就长生,最实在的方法,可能也就是这门功法了。跟长生相比,固执……或许也不算是多大的问题……”

“前辈,您究竟是支持我固执,还是反对我固执啊?”潘龙忍不住问。

他感觉都要被说糊涂了。

说好也是你,说坏也是你,究竟要他怎么做?

毕灵空摇摇头,自己也笑了。

笑过之后,她手指轻轻敲着桌面,眼帘低垂,陷入了沉思。

潘龙也不催促,专心吃饭,吃饱喝足了,就看看寿宴上的热闹。

这样喜庆的场面,他已经很久没见过了。之前桃花河“河神娶亲”典礼,才刚刚开始,还没来得及热闹,就因为诸神围攻毕灵空而散了场,殊为可惜。

过了许久,天色渐晚,寿宴也到了尾声。宾客们纷纷散场,佣人开始收拾桌子。

他们这一桌约莫是被毕灵空施法遮蔽,佣人们从旁边经过,却根本没有注意到。

等到夜深人静,庭院里面已经看不到一个人影,除了那个木雕寿字旁边的巨大香烛还在燃烧之外,曾经的喧闹消失得无影无踪。

突然间,毕灵空抬起头来,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我有办法了!”她高兴地说,“我来教你一门功法,正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第八十一章、从心所欲

“传你这门功法之前,我要先告诉你它的来历。”毕灵空说,“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我们如果不能了解一门功法的历史渊源,就很难正确体会到创立这门功法的前贤当初的想法,在修炼中,常常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不能不谨慎小心。”

她看到潘龙点头,才继续说道:“这门功法尤其如此,你将来修炼的时候,一定要牢记它的来历,好好把握夫子当年创立它的想法和经历,才能避免走上邪路。”

潘龙听得有些诧异——从毕灵空的介绍里面,他为什么感觉这似乎不是什么正经功夫,倒像是诸如“采阴补阳”之类邪门功夫?

天底下的邪功里面,真正肆无忌惮明说了“老子就是王八蛋”的其实反而是少数,大多数邪功都会标榜自己有所谓的“正道”。但实际上那些“正道”几乎都是编出来忽悠人的,根本就走不通。因为“邪道”才是功法真正的传承。

听毕灵空的说法,怎么感觉这门功夫也很类似?

腹诽的想法在他心中一闪而过,且听毕灵空继续介绍:“我儒门的创立,乃是在战国时代的早期。那时候天雄皇朝的统治已经崩溃,天下十三方一百零八郡国,已经有一大半各自独立,不理睬皇帝的命令,不少郡国甚至开始互相兼并,时不时爆发战争。”

“夫子当年是阜城人,阜城属于天禄王治下。天禄王统治苛刻,法令繁复,百姓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令,轻则罚没财物,重则贬为奴隶。大家整日里都战战兢兢,不敢多说多做,唯恐说错一句话,走错一步路。”

潘龙皱眉,问:“法令也要由人来执行,如此繁复苛刻,难不成那些官吏们都是法律专家不成?”

毕灵空摇头:“官吏们何必要懂得法律?法者,平也。平由何而得?天所以盖地者也。法这个东西,是由上管下的,又怎么会约束那些管人的人呢?”

“当年赵大曾说‘法律是也只是统治的工具’,文二也曾说‘世界上没有站在弱者那边的法律,维护弱者,只是强者剥削不那么强的人时候,所用的借口罢了’。他们两个的说法非常清楚,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多看看关于他们的记载。”

潘龙笑着点头。

这两位的说法,他略略也有一些熟悉,早在他少年时代,那些说法还是挺流行的。不过后来渐渐就无人提起了——因为用不着了。

在他穿越之前,人类社会早就发展到了全民立法、天网监督、大数据判决的地步。要是跟小孩子们谈诸如“统治阶级”,他们大概只会很茫然地“啊”一声。

只有等他们长大了,学习历史,才会知道在并不遥远的过去,人类曾经有那样存在高低尊卑的时代。

“在这种情况下,夫子经过多年的摸索,最终研究出了一套很有趣的功法。”毕灵空说,“只要自己给自己先定下一些规矩,日后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违背这些规矩,就算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都能自动遵守这些规矩。”

潘龙顿时明白:“我懂了!您的意思是说,只要我以‘别固执己见’作为规矩,日后就不会陷入固执之中,从而避免了九转玄功可能存在的隐患?”

他自我感觉已经把握住了要点,却见毕灵空促狭地笑了。

“你的想法很好。”她点点头,笑容里面带着一丝讥讽,“果然是好办法,直奔走火入魔。”

潘龙一愣,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一个人虽然能修炼若干种功法,但这些功法之间必须是相辅相成的,至少也要能够并行不悖。南辕北辙的两套功法一起修炼,最后不是一种功法将另一种磨掉,就是两种功法不相上下,把人给磨死。”毕灵空说,“石敢当老人的功法,思想核心应该就是这‘固执’二字。你要把它给直接否定了,那岂不是自己不让自己进步?”

她说着又笑了:“像你这样练的话,开头的时候或许会发现问题解决,十分顺畅。但练得久了,修为深厚了,就会发现有东西阻塞在心头,难以突破。到最后要么吐血而亡,要么强行破关而入魔,不会有第三种可能。”

潘龙吃了一惊,问:“那该怎么办?”

“所以听我说完啊。”毕灵空继续说道,“夫子创立了这门功法之后,自己用了一些年,感觉不错。后来他遇到了阿由,阿由是个勇猛的人,就批评说‘上有乱命,可纠者正之,不可纠者易之,丈夫处世,岂能屈心焉’。夫子觉得阿由说得很有道理,就带着我们——那时候我也已经入门了,就是还没修得人身——举旗造反,打破天禄关,把天禄王吊死在了城墙烽火台上。”

潘龙长大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本以为儒门这功法是为了忍受苛政而创立的,主题应该是“逆来顺受”之类,却没料到故事竟然会这么发展。

现在,他已经完全想不出来后面该怎么发展了。

“吊死了天禄王,我们自然就推举夫子当天禄国的国君。夫子做了三年国君,天天跟数不清的文书报告打交道。经常是早上天还没亮,就在批改文书;晚上天黑了,还在审阅报告。最后他忍不住了,大叫‘此非人子所宜也’,扔掉了冠冕和印绶,光着脚逃走,弄了个独木舟,漂到东海上去了。”

虽然知道有些没礼貌,但潘龙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夫子跑了,我们没办法,留下阿由、阿求、阿赐等几个平时喜欢吹牛说自己懂得政务的顶锅,其他人四面八方撒出去找他。找了大半年,才在东海的蓬莱山上找到他。他老人家当时头枕着白石,躺在溪水边呼呼大睡,过得非常自在。”

“被我们找到之后,夫子没办法,只能回来。回到天禄国,就看到阿由他们几个瘦得皮包骨头,眼眶都凹下去了,却在王庭里面撕打,原来是因为对政务的判决不一,在争执不休。后来我们一问,才知道,他们每天都忙碌超过九个时辰不说,还隔三差五就要这样打一回。”

“国君可真不好当!”潘龙感叹。

“是啊!”毕灵空点头,“所以,夫子就改进了他当初那套功法,真正创立了我们儒门的根本功法之一”

她露出了骄傲之色,一字一顿地说:“从心所欲。”

第八十二章、不逾矩

“从心所欲这门功法,讲究的是顺天理、合人情,无论做什么,都要保持起码的善良正直,绝不坠入邪道。”毕灵空说,“所以这门功法的解释,也只有三个字,就是‘不逾矩’。”

潘龙问:“这个‘不逾矩’的意思,就是不逾越‘善良正直’这个规矩吗?”

“并不只是如此。”毕灵空解释说,“这门功法修成,会让你对芸芸众生的心念有清晰的感知,能够知道百姓想要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害怕什么?……等等。明白了这些,你就能把握自身,不去做那些百姓讨厌和害怕的事情,多做他们喜欢的事情,给他们想要的东西……夫子说,这就是‘圣人之道’。”

潘龙点头,觉得这很有道理。

他想了想,又问:“后来儒门弟子都修炼这个了吧?”

“也不都修炼这个,但大多数人都修炼这个了。”

“那……为什么儒门会跟帝甲子敌对起来?”潘龙纳闷地问,“按照你的说法,儒门怎么也不该站在百姓的对立面啊。”

毕灵空笑嘻嘻的表情顿时变成了满脸的阴沉,她沉默了一下,说:“我们修炼这功法,可赵胜又没修炼这个。”

潘龙想了一下,惊讶地问:“你的意思是说,帝甲子剿灭儒门这件事,是违背百姓意愿的?”

毕灵空皱着眉头,显得有些为难,过了很久才说:“也不能这么说……当时天下百姓几乎都支持他,就算他伤天害理杀人放火,百姓们也只会觉得被他害的人活该。如文二那样会对他破口大骂的,反而是极少数。”

她叹了口气,说:“别说天下百姓了,就算是我们儒门弟子里面,也有很多人觉得他要灭儒门,必定是有正确的长远的原因。只是我们目光短浅,无法理解而已。”

潘龙有些无语——人家都要杀你了,你还觉得人家有道理?

这有病吧!

“你没经历过战国时代,不知道那个时代有多混乱。”毕灵空叹道,“当今世道已经渐渐变得糟糕起来,到处都有贪官污吏、豪强恶霸,盗匪遍地不说,官府的压榨也不见得比盗匪好到哪里去。可和当年比起来,如今这世道却还算是好的,百姓虽然不见得能活得像个人样,但至少大多还能活得下去。”

她连连摇头,满脸都是忧伤之色:“当初的世道,真的是……没有一点武力的人,想要活下去,都并不容易。昔年帝甲子扫平天下建立九州的时候,第一次统计人口,整个九州加起来,已经不足两千万之数了!两千万人……天雄皇朝的时候,天下十三方里面任何一方,都不止这么多的人口啊!”

“赵大那厮虽然是个混账王八蛋,但他对于天下的功劳,对于百姓的功劳,那真的是无人能比。就算我是他的生死仇敌,就算我刺杀过他,我也要承认,他的确算得上是‘圣之时者’,是我们儒门所期待的‘圣君’!”

潘龙也叹了口气,他没经历过那样的时代,但遥想一下,就觉得很恐怖。

帝甲子扫平乱世,让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就凭如此贡献,当真是就算他犯了错,百姓都会坚定不移地支持他。

毕灵空喟叹之后,很快收拾了心情,继续说道:“扯远了,我们还是继续谈‘从心所欲’这门功法吧。这门功法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观察,去看、去听、去理解百姓的想法;另一个部分是衡量,用善良来衡量一切,明晰何为正、何为邪。”

“所有人都可以这么做,那为什么‘从心所欲’会是一门根本的功法呢?”她说,“关键就在于,这门功法能够让人从自身的思想里面跳出去,用一个和所有人都无关的完全中立的角度,去认识和思考。”

潘龙想了一会儿,问:“也就是说,这功法可以让人永远保持‘客观’?”

“客观……这是文二的说法吧,倒也没错。”毕灵空点头,“大致上,就是这么回事。”

潘龙这才算是完全明白。

九转玄功最大的问题是可能会陷入固执,但“固执”说白了就是过度主观,钻了牛角尖,让思想陷入了死胡同。而“从心所欲”这门功法,则可以让人跳出主观,从客观的角度来重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

这样,就避开了“固执”这个难关,却又没有和九转玄功直接抵触,正好符合毕灵空此前所说的“相辅相成”。

这门功法,的确对他有很大的帮助!

接下来,毕灵空就开始向潘龙传授这套儒门的根本功法。

只是刚开始修炼,潘龙就发现,自己对这功法的理解,似乎还是有那么一点点问题。

“你要调和自己的气息,不需要刻意地压制自身。要知道,你自己也是芸芸众生之一,不能把自己放得太低。”

“所以这就是带我去吃霸王餐的理由?我有钱啊,不用吃白食跑路的。”

“这是修行!”

潘龙无奈,只能跟着毕灵空一起抱头鼠窜,被酒馆伙计追得犹如丧家之犬。

好在他们变化了相貌,化作两个瘦小少年,否则的话,当真是丢人丢到北地!

而且,每天吃了白食之后,他们晚上还要悄悄来到酒馆,去偷偷把白天吃饭的钱给付了。

这特么简直犯贱啊!

如果说这个多少还算是比较容易的话,“观察众生”的修炼就实在让他为难。

毕灵空让他提着画笔,坐在大街的角落里面,去观察路过的每一个行人。她则时不时会随便指出一个人,让潘龙记下这人的容貌神情,然后画出来。

她的要求是,要用一幅画来抓住这人的精神状态,然后根据这幅画分析这人当时的想法和心情。

当然,分析完了之后,她会带着潘龙去找到那人,用法术问出那人当时的实际想法。

“什么时候你能够随时一眼就能了解别人的想法,这功法就算是到家了。”她如此说道。

潘龙知道她说得很有道理,但是……但是……但是……他真的不会画画啊!

看着自己在纸上画出来的那个只能看出眼睛鼻子,连男女老少都分不清的大头娃娃,他就想要用头去撞地。

这也太难为人了!

第八十三章、浪费人生

时光荏苒,春去秋来。

整整一个夏天,潘龙都跟着毕灵空,过着白天观察行人,晚上画素描,中间还要吃几顿霸王餐的生活。

这生活着实让他很不舒服,但渐渐的,他也就适应了。

他慢慢觉得,其实这样也挺有意思的。

为了让伙计们能够真情实意地追赶他们,每次他们吃的都是特别贵,或者是特别麻烦的菜色,如果当地找不到这样的饭菜,就到那种老板特别刻薄,或者是伙计们特别凶狠的店铺去。

后来潘龙发现,相比给别人添麻烦,找那种伙计特别凶狠的店铺,其实反而更加简单。

当今世道已经有些糟糕,不少店铺都兼营诈骗、赌博、放债甚至于黑店的生意,他们就找到了一家专门搞仙人跳的酒店。客人吃饱喝足睡觉的时候,会有漂亮女人撬门进去,钻进被窝。然后客人自然就醒了……当然他们醒不醒也无所谓,反正紧接着就是几条彪形大汉撞门进去,说他调戏良家妇女,让他自己选官了还是私了。

若是选择私了,那就是写个欠条,让家里人拿钱来赎人。欠条的数目自然不会小,家破人亡不至于,但伤筋动骨是免不了的。

若是这客人选官了,那就送到地窖里面先去关几天,盘问清楚来历再做打算。后台扎实的另当别论,没什么后台的傻书生,就直接打死了扔郊外乱葬岗去喂野狗。

这些事情,都是毕灵空用法术审问出来的。审问完了之后,潘龙本拟一刀把他们都砍了,但毕灵空却说人才难得,留着他们来当陪练。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他们每天都要去吃几次霸王餐,吃完就跑,在那些杀过人见过血的伙计们的追赶下狂奔几条街。然后毕灵空会施法让这些人忘掉这些事情,第二天继续来。

如此循环了一个多月,这些人的精神状态就出了大问题——他们每天都会发现,自己昨天的记忆出了点问题,记得的事情和周围邻居街坊们说的不大一样。

每天如此,日日积累,渐渐的他们就变得疲惫不堪,脾气越来越暴躁。每天毕灵空带着潘龙去吃白食的时候,被追杀得也就更狠。有一次甚至十几个人追杀了他们差不多有十里路,从镇上一直追到荒郊野岭,简直就像是发了疯一般。

一个月后的一天,当毕灵空又带着潘龙一大早去吃白食的时候,却发现店铺里面到处是血,还有几个衙役正在忙碌。

问了一下邻居,才知道这群人今天早上不知道怎么的发了疯,拿着刀互相砍,最后活下来的那个找了根绳子,在店铺门口上吊了。

“啊呀呀,这可太惨了!”毕·富有同情心·灵·罪魁祸首·空摇着头,一脸震惊的模样。

“其实……也不见得就惨。”那邻居犹豫了一下,说,“我倒是觉得,这算是恶有恶报吧。”

“此话怎样?”潘·演技派·龙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问道。

邻居左右看了看,凑到他们旁边,小声地说:“两位有所不知,这店铺啊,其实是个黑店!”

“黑店?!”潘龙作震惊状,“莫非是水浒传》里面孙二娘开的十里坡黑店那种?”

邻居连连摇头:“当然不至于!人肉包子什么的,那也太吓人了,只是故事而已吧。这个店铺主要是经常做一些敲诈勒索、绑票打劫的买卖。单身客人住店,往往就被绑了肥羊,不拿出一大笔钱来赎人,一个大活人就不见了。”

“不见了?”潘龙作害怕状,“那岂不还是成了人肉包子!”

“您别总想着人肉包子啊!大清早谈这个,不觉得恶心么?”邻居叹了口气,“我今天早上吃的就是包子!”

一顿东拉西扯之后,潘龙和毕灵空走出了镇子。

他们前后询问了几个邻居,大家的看法都差不多。

有人觉得是恶有恶报,有人觉得是有大侠为民除害,有人则单纯感叹“往后可以睡个太平觉了”。

就连衙役们,对于这个黑店的覆灭,都只觉得高兴。

他们当中不少人从这个黑店得过好处,但最近这一个多月,那黑店的人动辄来麻烦他们,却又说不出个三四五六来,让他们也厌烦不已。

所以,他们死了,大家都很满意。

出了镇子,毕灵空问:“你有没有学到些什么?”

潘龙想了一想,说:“行侠仗义,还是要讲究效率。花一个多月才收拾这么一个黑店,效率有点低。”

毕灵空愣了一下,问:“你就没想到些别的?”

潘龙反问:“您究竟问是什么什么呢?”

“我是说,关于人生啊、世界啊、生命啊……这样的感悟之类。”

“前辈,您觉得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我能够有什么像样的感悟?”潘龙无奈地说,“我知道您是要点化我,可我真的不明白这究竟有什么意义?好吧,我承认,过去这一个多月,我渐渐地发现,吵吵闹闹,瞎折腾,似乎也挺有意思的。但我觉得您想要我学的,应该不是这个才对。”

毕灵空叹了口气:“好吧,我们换个地方,再继续学习。”

又过了大半个月,这天晚上,他们坐在另一家黑店的屋顶上,听着屋里的吵闹声渐渐变成厮杀打斗之声,最后厮杀打斗声又渐渐平息,只剩下人垂死时候的挣扎和哀鸣。

“这次倒是不错,全都死了,干干净净。”毕灵空说,“他们配合得真好。”

潘龙点点头,脸上却没什么笑容。

他正在努力地思考,想要明白毕灵空刻意折腾出这种局面,究竟是要让他领悟到什么。

但他就是领悟不出来!

然后,毕灵空第三次找到了一家幸运中奖的黑店。

这次的黑店比之前两个可坚挺多了,从春到夏,从夏到秋,一直到七月末,店主才因为长期被撩拨而脾气暴躁,在一次跟绿林客谈生意的时候谈崩了,大家拔刀对砍,一场好杀。

开黑店的自然不如打家劫舍的,最终整个黑店上上下下十几号人被杀得干干净净,那几个绿林客把店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席卷一空,临走的时候还顺手放了把火。

潘龙一边救火,一边叹息。

“前辈啊,您就不能明明白白告诉我,要我领悟什么吗?这样慢吞吞的,一个黑店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我觉得简直是在浪费人生啊!”

第八十四章、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别说那些开黑店的会厌烦,就连潘龙自己,也渐渐厌烦了这种天天吃白食被人追赶的生活。

他并不介意偶尔这么搞一下,权当是生活的调剂,小小的一点低俗乐趣,也没什么不好的。但天天都这样,他就慢慢觉得很无趣。

尤其每次到最后都是黑店覆灭,无非覆灭的方式不同,更是让他觉得有一种“不过如此”的意味。

还不如按照他的打算,直接提刀堵门,一刀一个,给这些家伙直接了当算了!

毕灵空看着火光之中他郁闷而有些烦躁的神情,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这人吧,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说,“要说你资质差,那肯定是污蔑。除了阿由等少数几个人,我再没见过资质比你更好的人。最起码我自己的资质跟你就没得比,大家一起学艺的话,你学一年估计能抵得上我学十年八年。”

“要说你的心性,那也是极好的。明明是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还能忍耐这么久。换成我的话,怕是早就忍不住大喊大叫,大吵大闹。我估计大概也就夫子比你更能忍,‘从心所欲’这四个字,至少前两个字,你不用学都很厉害。”

“但是……你这人也特别能钻牛角尖,始终钻进死胡同里面不肯出来。比你跟更加固执的人,我觉得世界上也没几个了。”

潘龙苦笑:“您这究竟是在表扬我,还是在批评我啊?”

“嗯……表扬三分,批评九十七分吧。”

“这么多的批评啊……”

“谁叫你花了快半年时间,愣是没能领悟到最基本的道理呢?”

潘龙很是无语:“逼着别人领悟,那是和尚们才做的事情。前辈您就不能实在点,直接教给我吗?”

“纸上得来终觉浅啊!”

“我不在乎什么‘终觉浅’,再这么领悟下去,我怕我自己都要疯掉啊!”

“疯不掉的,放心吧!”

潘龙没办法,只能接着学。

可他真不知道毕灵空究竟要通过这种奇怪的“实习”,教给自己什么道理。

如此这般,渐渐秋去冬来,他依旧还是没能学到毕灵空要教的道理,反倒是画画的技术有所进步。

至少……他画出来的人像,已经不至于让人连男女老少都分不出来了。

现在他画的画,虽然没办法对照着画像找到这个人,但起码看着这张画,是能判断出这个人的性别、年龄……哦,还有物种。

也就是说,至少他已经能够画出基本的人样来了。

“我总觉得,这样下去的话,或许我会学成一个画师……”

“当个画师也没什么不好,有道是荒年饿不死手艺人,身怀一技之长,总归是有备无患。”

“前辈,我会很多手艺,真的不需要再多这一样了!”

“技多不压身嘛。”

以上对话,经常发生在晚上潘龙画画的时候。

现在一天到晚,他大概也只有画画的时候情绪比较稳定,除此之外,他平时都有些烦躁。

看到黑店不能将其消灭,这已经让他非常的不愉快,还要反复上演他根本没办法从中学到任何东西的无聊戏码,更是让他火冒三丈。

终于有一天,又是一个黑店因为恐慌和焦躁而内讧覆灭之后,他一口气喝掉了两坛黑店里面的毒酒,大吼:“我学不会!我真的没办法领悟啊!他们倒霉,他们烦躁,他们发狂,跟我有什么关系?人类的悲欢是没办法相通的,我只觉得这些混账很烦!超烦!烦到我恨不得一刀把他们都砍死的地步啊!”

毕灵空却笑了。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恨不得砍死他们。”

“前面的。”

“我觉得这些混账很烦。”

“再前面的。”

“他们发狂,跟我有什么关系?”

“太前面了!后面一句。”

“人类的悲欢是没办法相通的?”

毕灵空打了个响指:“没错,就是这个!你终于领悟了!”

潘龙目瞪口呆,气得浑身都在发抖。

“这个我一直就明白啊!”他忍不住大吼,“类似的道理,我可以讲上一个时辰!”

毕灵空摇头:“你之前只是知道这个道理,并没有真正领悟。直到现在,你才是真的领悟了这样的道理。”

潘龙无语叹息,觉得自己向这位妖神学艺,可能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他真没觉得自己需要特别领悟“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这样的道理。

这道理他当年上中学的时候时候就学到了,鲁迅先生的文集,可是必读书目啊!

毕灵空却只是笑,见他实在很恼火,才给他解释说:“从‘知道’到‘领悟’之间,是有一个距离的。比方说,有三句话,你一定听说过。”

“第一句,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句,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句,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我听过这话,这是佛门用以阐述对世界认识程度的说法吧。”

“你明白这道理吗?”

潘龙想了想,正要解释,突然心中一愣。

他当然知道这三句话该怎么解释,但他真的明白什么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他真的有过这样的感悟吗?

看他愣神的样子,毕灵空微微点头。

“你总算是明白了,‘知道’并不代表真的领悟,尤其是功法的修行方面,知道某种境界,并不意味就真的领悟了这种境界。就像你早就知道人类的悲欢无法相通,但你真的深切体会过这种感觉,清楚地感觉到它过吗?”

她摇摇头,说:“你的确是个天才,但你再怎么天才,终究还是太年轻了,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没有经历过‘我痛彻心扉,别人却觉得无所谓’的情况。没有经历过,又怎么能理解这种感觉呢?”

看着她的笑容,潘龙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

他总不能说:其实我一点也不年轻了,你说的事情,我早就经历过,还经历过不止一次。只是我又重活了一回,随着身体变得年轻,心态也变得年轻起来了——但这并不代表我真的彻底遗忘了那样的感觉……

“穿越”是他最大的秘密,甚至比山海经残片都更加重要。除非是遇到赵大和文二,否则他不会将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

第八十五章、真正的“从心所欲”

学习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云州的气候也着实看不清春夏秋冬,当某天潘龙在街头写生的时候,偶然看到几个全身上下只裹着一条白布的老人抬着一个比人还大的坛子,一路宛若瘟神版人见人怕,让路上百姓至少保持十步以上距离,慢悠悠朝着村子外面走去的时候,才恍然大悟。

“又是一年端午了啊!”

云州不少地方依然流传着炼蛊的风俗,而民间最常见的炼蛊,就是在端午节这天,将多种用秘药喂养了一段时间的毒虫放在坛子里面,安置到专门的地穴之中。然后经常向其祷告,或三两日一回,或五六日一次……一直持续到某个阴天不下雨的盛夏,在不见雨水也不见阳光的正午开坛,坛子里面活下来的毒虫,就是所谓的“蛊”。

这种蛊并没有多大的毒性,主要的用途很有趣,是用来“见证发誓”的。

具体来说,就是用养蛊人的鲜血喂养这蛊,大概三年之后,这蛊就能通灵。日后如果需要发誓,让发誓人和养蛊人各取一滴血给蛊虫吃下去,再由发誓人当着养蛊人和蛊虫的面发誓。如果发誓人违背誓言,就会莫名其妙中毒而死。

至于这毒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便众说纷纭。

有人说,是蛊虫通灵,知道他违背了誓言,特地去咬死他。

有人说,他一滴血被蛊虫吃了,冥冥中有了感应,一旦他违背誓言,蛊毒就可以隔空传到他的身上。

还有人说,炼蛊其实来源于很久之前的五通神术,蛊虫是五通邪神的雏形。虽然只是雏形,但毕竟也是神鬼之类,凡人触犯神鬼,自然必死无疑。

这些说法说得神乎其神,其实大多只是吹嘘。

当今九州,对于蛊毒最有研究的,多半不是这些乡野之中的蛊老,而是跟各路蛊仙打了不知多少交道的毕灵空。她就曾经说过:“蛊术其实十分里面有至少七八分是吹嘘,真正能够名副其实的,十次里面可能一次也没有。哪怕是七分吓唬三分药性的那种,十次里面可能也就一两次。”

“凡人往往就是如此,对于他们不了解的,或者是害怕的东西,就喜欢夸大其词。用夸大来掩饰恐惧,乃至于用散播恐惧的方式来掩饰自己的怯弱和无能……这是一切智慧生灵共通的劣根之一,就算只是小孩子,没人教导,他都能无师自通。”

她说这话的时候,显得有几分愤世嫉俗的样子:“昔年夫子总说人性本善,肯定是他错了!人性怎么会本善呢?我专门观察过很多小孩子,他们做各种自私的、残酷的事情时,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怜悯和不安,只是单纯的轻松愉快……人性必定是本恶的,而且恶得很厉害!”

潘龙本拟跟她谈一谈“人的动物性和社会性”这个观点,但看她那样激愤的样子,想起她的经历,就很明智地闭上了嘴巴。

毕灵空的仇恨,不是用言语可以化解的。儒门覆灭这件事,给她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说实话,她居然还能保持精神正常,没有变成一个疯子,潘龙觉得她就已经很了不起,令人佩服。

他跟着毕灵空学艺这段时间,对于“妖神”的了解也增加了很多。所谓妖神,最重要的就是跨越人神界限的那个执念,一旦这个执念破灭,结果不是迅速死亡,就是发狂变成魔物。

毕灵空能够在儒门信念破灭的情况下坚持下来,而且竟然还重新在儒门思想里面找到了足以支撑自己成为妖神的执念,这件事在潘龙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就像是一个人走到堆放废弃汽车的垃圾山,挑挑拣拣,用各种垃圾堆里面翻找出来的零件,拼凑出了一辆世界顶级的时髦跑车一样。

……不可能的吧!你拼个面包车吉普车乃至于大篷车什么的,也就算了。在垃圾山里面,你到哪里去找合适的豪华跑车零件?别的不说,比方说车标,早让人割下来卖给收藏家了好不好!

但毕灵空内心的伤痛,其实还是很明显的。她经常触景生情,因为某些事情想到昔年的往事,然后动辄哈哈大笑,或者是一个人闷闷不乐。看得出来,她放不下这那些往事,它们就像是一块块石头,沉甸甸地压在她的心头,没有须臾放松。

潘龙也曾经劝她:帝甲子都已经死了,她现在生闷气,其实只能伤害自己而已。

毕灵空总是微微一笑,满脸惆怅,既不答应,也不反驳。

她这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潘龙也无计可施,只能摇摇头,坐在一旁看着。

过了好一会儿,毕灵空总算收拾了心情,转头一看,却发现潘龙正在画画。

画上,是一个穿着文士长衫的女人,容貌美丽、姿态洒脱,唯独脸上满是惆怅之意,将整个人的格调气质全给毁了。

“画得很好。”她说。

潘龙摇头:“画得一点也不好,没能抓住神韵。”

“神韵?”毕灵空苦笑,“丧家犬的神韵,可不就是这种落魄的样子嘛。”

“只有你自己当自己是丧家犬而已。”

说着,潘龙手一勾,将附近河水凭空摄来一片,在空中画了一个圆。

水光圆如镜,镜子里面,是毕灵空刚才的模样。

她一脸惆怅,但眼神之中却并没有软弱和迷惘的颜色,只有坚强和固执。

“我学画这么久,也只能画出个大概,想要让人看出画中人是谁,看出他是悲是喜,我已经勉强做得到。但想要表达那些复杂的感情,将一个内心丰富的人真正呈现在画纸上,我依然还是做不到。”

潘龙叹了口气,手指一弹,画纸化为灰烬,洒落满地。

“也不知道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用画笔捕捉到一个人细微的感情,将其忠实地记录下来……”

毕灵空沉默了一会儿,摇头:“我觉得你画得很好。”

“不像,反而很好?”

“像只是次要的。”毕灵空说,“你这幅画,真正展现了我内心的情绪。比我习惯性伪装出来的强大,要真实不知道多少倍。”

说着,她笑了起来。

“看来,你已经完成了基本的入门修炼,明天开始,我教你‘从心所欲’真正的要诀。”

潘龙吃了一惊,问:“什么叫‘真正的要诀’?难道说我之前学的不对吗?”

“你之前学的当然也是‘从心所欲’功法,但那些只是基础。想要从那些基础推导出真正的完整的‘从心所欲’来,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精力。”毕灵空笑着说,“儒门根本功法之一,你不会以为就是那么简单吧?如果这功法那么简单,那我们当年凭什么前后斩杀二十六位反王,打下一十四郡江山?”

“当年儒门这么兴旺?!”潘龙吃了一惊。

“战国时代,天下有四大显学。而六大显学之中,我儒门为首。你以为这天下显学之首的地位,是怎么来的?”

潘龙无话可说,只有佩服。

第二天一早,毕灵空拿来了一身极为厚重的铠甲,让潘龙穿上。

“这铠甲有什么用?”潘龙问,“要说防御力,我自己的皮肉比它结实多了。”

毕灵空愣了一下,用手指在潘龙肩膀上戳了一下。

经过九转玄功淬体的皮肉在她纤细的手指前面似乎并没有什么防御效果,一下子就被戳破了皮,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伤口。

潘龙有些尴尬,但毕灵空却瞪大了眼睛,看看他的伤口,又看看自己的手指,一脸的不敢置信。

“我这一指下去,就算是一块铁也能戳个洞出来。怎么戳在你身上,只是破一点皮而已?”她惊讶地说,“你这身皮当真是比寻常重甲更加结实……”

她突然眼睛一亮,说:“你有没有考虑过,把自己的皮一次剥一块,制成皮革。日积月累之下,凑出足够的分量,然后给自己做一身皮甲?”

潘龙愣住了,他还真没考虑过这种办法。

这办法实在是有些丧心病狂,任何脑子没问题的人都不至于做到这个地步。

但是……仔细想想,这办法似乎很不错的样子。

反正他受伤之后可以很快地恢复,就算剥下一块皮,估计也用不了半个小时就能重新长好。然后硝制皮革、积累材料、制作铠甲……似乎完全可行。

以他现在的身体强度,寻常重甲的防御力都已经不值一提。但如果用他自己的皮制作皮革,再做成铠甲的话,相信强度一定远在寻常重甲之上,多少能帮他一些忙。

毕灵空见他有些心动,立刻表示自己可以帮忙。

“前辈你还会制作铠甲?”

“我怎么会制皮?没学过。”

“那你准备怎么帮我的忙?”

“我可以帮你麻醉。”毕灵空信心十足地说,“麻醉了,剥皮也不疼啊。”

他们还真就试了一下,大概半刻钟之后,得到了一块坚硬得超乎想象,手指敲上去只有沉闷而钝重的声音,明明薄薄一片,却能用来砍断寻常金属的硬皮。

然后,潘龙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这样的皮,哪个皮匠能把它做成铠甲?”

毕灵空也有些茫然,她仔细回忆了很久,最后表示,可以试试用炼制法宝的方法来制作。

于是她喷出火焰,将这块硬皮放在里面烤。一边烤,一边输入法力,只见空中一个个文字浮现,然后逐次飞入火焰里面,融入硬皮之中。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她收起火焰,那块硬皮已经变成了约莫一面护心镜的模样。

“试试看。”

潘龙接过还有余温的皮护心镜,拔出一把短刀,向上面重重刺去。

一声闷响,精钢短刀折断成两截,皮护心镜上只有一个小小的白点。

“成了!”毕灵空满意地笑了,“接下来只要按照这个方法,一块一块炼制皮甲的各个部件,等部件全部凑齐,再施法组合起来,就是一套完整的铠甲了。”

潘龙倒也满意,只是……想了想“用自己的皮给自己制造铠甲”这件事,他就觉得有点怪怪的。

“你是不是觉得事情不大对劲?”毕灵空看出了他的心思,笑着伸出手来,让他看看自己的袖子,“看到我这件衣服了吗?它都是用我自己身上的羽毛作为材料,炼制出来的。”

她愉快地说:“对我们妖神来说,自己的身躯就是最好的炼器原料。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材料炼制出来的法宝器具,才最符合我们的需求。”

潘龙皱着眉头,他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

好在他并不是一个纠结的人,而现在,也并不是纠结这些细枝末节的时候。

炼制皮甲的事情可以以后再说,今天最重要的,还是学习“从心所欲”的真正要诀。

因为不需要穿铠甲的缘故,毕灵空直接带着潘龙来到了一片树林里面。她施法将许多粗树枝折断,一根根悬挂在空中,不停地晃来晃去,到处乱撞。

“我练身法的时候,曾经在这种环境下修炼过。”潘龙说,“光是这些树枝,只要我不粗心大意,它们一个都别想撞到我。”

毕灵空笑了:“你先过去再说。”

潘龙径直走到树丛中,一根根粗木从四面八方撞过来,被他轻轻松松地躲过,没有哪怕一根能擦到他的边。

看他如此轻松,毕灵空手上捏了一个法诀,对着他吹了口气。

“禁!”

潘龙眼前一花,看到自己站在无数粗木之间一动不动,粗木砰砰砰不停地撞在他的身上,然后又弹到一边,声音就像是建筑工们抡着大锤,在给房子钉桩子打地基一般。

“你已经明白了人和人之间的情感不能相通,明白了不要用自己的情感去揣测别人。但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你要明白‘真我’和‘自我’其实也并不完全相通,找到那个超然物外的‘真我’,学会用‘真我’来观察世界,掌控自身。”

毕灵空的声音幽幽传来,转头看去,却看到一只小巧的乌鸦,停在树枝上,歪着头看着这边。

“自我可以被欺骗,真我则不能。只有时刻明晰真我,才能真正做到不犹豫、不后悔、不畏惧,无论做什么都发自真心,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真实的内心。”

乌鸦看着他,眼中满是期待之色:“这才是真正的‘从心所欲’,当年整个儒门里面,总共也没几个人练成,所有练成这个的人,最后都修成了仙佛,纵然一时消灭,也有重新归来的那一天。”

“我没有能够做得到,只能修成妖神。希望你能够真正修成它,继承我们儒门最核心的道统!”

第八十六章、学有所成

“从心所欲”的修炼,并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

潘龙不止一次在修炼时出现心神失守,觉得自己已经超然物外,悠悠然要和天地融为一体的情况。

要不是毕灵空始终小心看着,一丝一毫都不敢放松,一发现他有精神涣散的趋势就立刻将他弄醒,只怕他早就已经失去自我,成为整个世界的一部分了。

“这种情况称之为物化,是我们儒门极力回避的。”毕灵空给他解释说,“反倒是道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借助这种状态。”

“融入世界,就意味着失去自我,差不多也可以算是死了,这种状态还能有好的作用?”潘龙好奇地问。

“道门有一个路子,叫‘齐物我,无是非’,这个路子的核心思想,就是掌握万事万物之间的共同点,不分彼此。小庄可以是我毕乌,毕乌也可以是李老,李老还可以是赵大混账……反正事件众生,都由道而生,最终还是要回归于道,从‘道’的角度看,万物其实没什么区别。”

“……那有什么好处呢?”

“修行上的好处,我不是很清楚,毕竟我不是道门弟子。”毕灵空说,“但神通法术上的好处,我倒是很熟悉。道门最著名的神通‘变化如意’就是由这个路子演化出来的。”

“七十二变?”潘龙立刻想到了孙悟空。

“差不多吧,反正就这么回事。”毕灵空点头。

“那儒门有变化之术吗?”潘龙问。

毕灵空摇头,正色说:“我儒门讲究端心正意,怎么会玩改头换面那一套?”

潘龙为之肃然,正要赞叹两句,她却又说:“不过变化之术算是我们妖怪的本行之一,我当然也是会的。当年阿赐等不少人都跟我学过这个。变来变去实在是太有趣了,就算被夫子批评,大家也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潘龙哑然失笑,没料到儒门的先贤们竟然会这么有趣。

“你想要学变化之术?这个需要比较高的基础,你现在可能学不了。”毕灵空说,“以你现在的情况,大概只能学变男变女、变老变少、变美变丑那些。至于变鸟变鱼、变风变云、变山川江河、变日月星辰……那些都需要很高深的修为。就算是我,顶天了也只能变成一座山一条河,或者变成天上一颗星星,你让我变成太阳月亮,我暂时也还做不到。”

她感叹说:“变化之术看上去只是个玩闹的游戏,但骨子里面却是对自身修为的印证。有多深的修为,就能变成和自身差距多大的东西,一点水分都掺杂不得。”

潘龙自然想要学变化之术,但毕灵空却说,他现在不能学。

“等你把‘从心所欲’修炼到小成境界,能够避免物化之灾,到时候才可以学变化之术。现在学,很容易导致分不出物我,甚至于弄错了自己的存在,把自己当成一只猫一条狗还算好的,要是当成一棵树、一块石头,那就惨了!”

于是潘龙专心学习“从心所欲”,每天至少要花十五六个小时坐在那片树林之中,力争在纷乱芜杂中抽出真我,又能够让真我顺利回归自身。

一练,就是好几个月。

这种修炼相当的枯燥,但他却觉得很有意思。

从真我的角度观察世界,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真我看万物,会擦去一切的掩盖,直指万物的本质。虽然树林里面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乍看上去没什么分别,但在真我的目光中,万事万物都在散发着细微的光芒,那光芒便是它们本质的体现。

等他修炼有些成果之后,毕灵空又带着他到城镇里面,让他在城镇之中,人流密集的地方,试着遁出真我,用真我来观察社会。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当潘龙用真我的视角观察人群的时候,只见人群之中浊气重重,来来往往的行人们大多满身晦气,很多人更是被黑气缠身,看上去就一副不吉利的样子。

他大吃一惊,又看向各处店铺门面,却见大多数店铺也晦气重重。而晦气最重的,赫然是镇上的衙门,不仅仅乌沉沉黑压压,更充满了惨烈的血色,简直像是恐怖片里面的场景。

“这……这是怎么回事?”他惊讶地问。

毕灵空叹了口气:“还能是怎么回事?大厦将倾,大夏皇朝快完蛋了呗。”

虽然说的是自己仇人扑街这种喜事,但她的脸上却并无半点喜色,反而有些忧虑之色:“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接下来说不定又是一番战国乱世,也不知道要厮杀多少年,才能再次杀出一个天下统一来……这街上的行人,这些大大小小的店铺,有几个能活到那个时候?”

她摇摇头,很是萧瑟地说:“文二曾写诗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赵大批评说‘兴总归比亡好,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然后文二反问‘你愿意当狗活着,还是愿意当人死去’,赵大无言以对。我当时也觉得文二说得有道理,可现在回头看,其实对于斗升小民来说,与其当人死去,或许还真是当狗活着比较幸福吧?”

潘龙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沉默。

毕灵空喟叹许久,神情一肃,说:“但就算如此,我也要努力与大夏皇朝为敌,为儒门复仇这件事,对我来说是天经地义的。就算会死很多的人,就算要殃及无辜祸害苍生,那也是因为大夏皇朝自己不肯赎罪,错在它,不在我!”

潘龙点头:“如果因为会祸害苍生就放过恶棍,那只会让后来者有样学样。所以无论代价多大,都一定要将邪恶消灭,唯有如此,才能震慑后来者——就像是盗匪挟持人质,决不可跟他们妥协,哪怕是会连累人质,都一定要将盗匪抓住!”

“嗯,你年纪虽然不大,见识却不差。”毕灵空满意地说,“在这个世界上,是非善恶,远比生死更加重要。所以君子有舍生取义,无舍义求生。因为只有‘义’才能指导众生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对‘义’的破坏和抹煞,是世界上最大的罪恶!”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潘龙就在城镇里面修炼“从心所欲”,又是好几个月的时间,渐渐都要入夏,他才总算是学有所成,能够快速地将“真我”展现,并且能够在展现之后再顺利收回,不至于沦入物化。

“到这一步,也就差不多了。”毕灵空说,“接下来就是慢慢积累,等你积累足够了,才能学习别的后续的东西。”

潘龙点头,问:“你要走了?”

“是啊,我本世间逍遥客,身若浮萍寄红尘。这么多年来,我很少停留在同一个地方超过一个月的。这次专门留下这么久,为的是教你一点东西。现在你学得差不多了,我当然就要离开,恢复过去自由自在的生活。”

潘龙犹豫了一下,问:“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谁知道呢?”毕灵空笑了,“也许三五天,也许三五个月,也许三五年,也许几十年……也许——”

“几十年也没关系。”潘龙打断了她的话,“没准我学得很快,过个几年就把从心所欲学到家了,到时候我还要找你学更多的儒门神通呢。”

毕灵空微微一笑:“好啊,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会很高兴的。”

说着,她纵身一跃,化作一只有红色羽毛的小鸟,展开翅膀,很快就飞远了。

潘龙站在原地,看着她飘然远去,久久驻足。

直到她的身影已经远到完全看不到,他才转身向着另外一边走去。

红尘漫漫,要走的路还有很长,要做的事情也还有很多。只要大家都能安好,将来自然有江湖再见的一天。

不过……在那之前,他可要做出点成绩来才行。

否则,大家江湖再见,自己还是个无名小卒,岂不是丢了“义乌传人”的面子?

“义乌传人……听起来像是个做小商品生意的二道贩子……”潘龙低声嘀咕着,自己却忍不住笑了。

“接下来……去哪里呢?”

思考了好一段时间,潘龙突然心头一动。

“算算时间,现在去通天江的话,或许正好可以赶上寻宝?”

当初巨鲸帮的任风涛曾经跟他谈起过,通天江上有一个宝藏,那宝藏每到夏至这天,就可能会开启。而自己从爷爷那里得到的玉佩,很可能跟这宝藏有所关联。

“记得当初离家的时候,爷爷曾说,让我以‘寻宝’作为借口。当时的随口戏言,或许就是冥冥之中命运的暗示吧?”

他如此考虑,打定了主意。

虽然放了任风涛好久的鸽子,可寻宝这种大事,花个两三年时间准备,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嘛。

这几年时间,自己学了不少,等到再次见面的时候,一定能让任风涛那胖子大吃一惊。

就算是寻宝过程中,有什么意外,或者遇到什么陷阱,乃至于谁有阴谋,凭自己现在的本领,也能应付得了。

于是他找了个条件很好的酒店,好好休息了一下,换了一身衣服,打扮得像个富家公子一样,雇了辆马车,朝着北方益州进发。

他现在位于云州东部,从云州到益州,坐马车要走三四十天——主要是很多地方有山川阻拦,需要绕路。

潘龙坐了两天的马车,才发现这个情况。

他颇为无语,对于九州世界的交通条件很是不满。

到下一个镇子上,结清了雇车的钱,他干脆又换回了“独行刀客阿飞”的装束,对照地图确定了一下自己现在的方位,直接朝着益州的方向翻山越岭而去。

潘龙花了四五个小时,爬上了一座高山,然后在高山的山顶上运转玄功,纵身一跃。

人在空中,展开衣服作为滑翔伞,他宛如一只巨大的蝙蝠,朝着北方一路滑翔。当高度下降的时候,他就朝着下方拍出一掌,借助掌风的力量让自己再次上升。

如此这般走航空路线,总算是避开了云州那九曲八弯的道路,只用了五六日的时间,就抵达了云州边境,又看到了形如人手的五指山。

但这次,他并没有走山路的意思,接连几掌,让自己飞得越来越高,高过了云层,在山峰之上、云层之中,一路向北滑翔。

没飞多久,他突然看到了一阵狂风迎面而来,狂风之中黑气腾腾,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来路。

潘龙急忙下降,绕了两个圈子,落到地面上。却见是一只三头独爪的大鸟,在狂风黑气之中恶狠狠地瞪着自己。

那鸟见他落地,并没有急着进攻,而是在他周围盘旋了一圈,发出尖利嘶哑的叫声,听起来就觉得是不怀好意。

潘龙笑了笑,拔出了断仇刀,真气运转,刀身上亮起了金色的刀芒。

大鸟恶狠狠地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尖叫一声,转身飞走了。

潘龙哈哈大笑,收起刀,扬长而去。

“记得当初在终南山中,面对一只类似的凶鸟,我和阿风两个人吓得战战兢兢,连睡觉都不敢睡。但今天,这只鸟看起来比上次那只更加凶恶,但最后却是它自己跑了。”

回忆往事,潘龙不由得有些感慨。

“人生在世,果然还是要靠拳头说话。实力,才是立身的根本啊!”

他说着,算算路程,也就懒得再爬到山顶去滑翔,直接翻山越岭,朝着北方走去。

曾经对他来说崎岖坎坷的山坡,现在差不多已经算是如履平地。他走在群山之间,纵跃如飞,就算是最敏捷的猴子,也无法和他相比。

陡峭的山崖,能够轻轻巧巧地爬上去;密集的树林,能够直接在一棵棵大树的树冠上跳跃;湍急的河流,能够猛地一跃,干脆一下子就跳过去。

对如今的他而言,世界上差不多已经没有什么“天险”了。

大概,只有那些高耸入云的奇峰绝壁,才算是稍稍有些麻烦吧……

潘龙一边感叹,一边赶路,心情畅快。

短短的两天时间,他就穿过了云州北方益州南方那一片连绵陡峭的群山,看到了从益州南部蜿蜒向东,如同巨龙趴在地上的通天江。

第八十七章、江湖决斗

蜿蜒的通天江,在益州拐了一个大弯,从益州西部拐到南部,然后又转头向东,宛如一条睡觉时候歪着脑袋的巨龙,看起来十分的奇特。

在益州南部这个大拐弯的位置上,有一条由铁索加木板组成的吊桥。这座桥横跨大江两岸,是益州中部和南部最重要的陆上通道之一。

从益州中部到南部,要么走渡口,要么就走这座吊桥。

所以,在吊桥南边的那个镇子,就被称之为“桥南镇”

在大夏皇朝官方地图上,它当然不叫这个名字。但益州人不买大夏皇朝的帐,早就不是一天两天、十年八年的事情了。朝廷管这个镇子叫什么,谁理他!

本镇位于天底下最重要的一座大桥——不接受反驳——南边,不叫桥南镇,还能叫什么?

反正,知道这个镇子的人,都管它叫桥南镇。

甚至于就连朝廷的人,大多数时候也管这个镇子叫桥南镇。这名字浅显易懂,而且可以很方便的跟地形联系起来,比什么“通天三桥南站”好记多了。

什么鬼“通天三桥”啊!通天河上的每一座桥都有名字,这座铁索桥,名字叫“天禄”。

据说这名字是当年文超公文老爷子取的,不得不说,文老爷子就是有才学,取个名字都好听。比起帝甲子万岁爷那个“通天三桥”强到不知哪里去!

帝甲子万岁爷水平是很高的,就是喜欢瞎哔哔,动不动指手画脚。大事上他说得对,可小事说错了或者胡言乱语的次数,简直数不胜数。

桥南镇最大的酒楼“望江楼”三层大堂靠窗户的桌子旁,任风涛满脸百无聊赖地喝着酒,眼巴巴地看着南边。

“转眼又是一年夏至快到了,阿飞怎么还没来啊!”他低声嘟囔,“不是说好夏至的时候他会来吗?去年没来,今年难道又不来?”

“可能他对宝藏不感兴趣吧。”旁边一个心腹帮众说。

任风涛深深地叹了口气:“他不感兴趣,可我感兴趣啊!”

帮众笑了——大家都知道,任舵主是个充满了好奇心的人。但凡是有什么稀罕事情,或者特别的风景,不管多麻烦多危险,他都要跑过去看个热闹。

寻宝、探险……这类事情自然是最让人好奇的,任舵主自从知道了通天江藏宝的事情之后,就念念不忘,天天念叨。尤其每到夏至日快到的时候,简直到了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

去年夏至日,他在通天江里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转悠了一整天,泡水泡得整个人似乎都肿了一圈。

也不知道今年会怎么样……

但他们并不担心,任舵主武功不差,轻功更是出类拔萃,平时又为人和善不惹麻烦。这样的人,就算是去寻宝,也不会有什么风险的。

相比之下,他们其实更担心那些近期抵达桥南镇,在这边到处寻觅的江湖客。

这些人可不那么好说话,他们多的是刀头舔血之辈,一言不合拔刀砍人,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若是跟前几年一样,整个夏至日找下来,谁都找不到什么宝藏,那倒也还好。若是真的找到了宝藏,只怕会杀个血流成河!

看着外面路上往来不绝的那些穿着劲装、佩着刀剑的行人,瘦瘦的余副舵主就满脸担心。

“前年打死了五个,去年打死了八个,也不知道今年要死多少人……”

“反正他们自己杀自己,关我们什么事?”任风涛满不在乎地说,“只要他们别来招惹我们,别欺压百姓,就算他们要杀官造反,咱们也只在旁边看热闹就好。”

他给自己的副手斟了杯酒,劝道:“老余啊,你就别那么担心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那些江湖客们很多都是有仇的,仇人见面,两个砍死一个,或者两个互相砍死,那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咱们维持好秩序,事后把地面洗干净,也就算完事啦。”

正说话间,下面传来了喧闹之声。

任风涛的耳朵微微抖动了两下,笑了。

“嘿!说什么来什么!‘九宫飞鹰’陆有为跟‘太行八虎’之一的‘龇牙虎’何少明要决斗。走,咱们看个热闹去!”

余副舵主以手捂脸,感觉胃疼。

“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决斗个鬼啊!要决斗,找个荒山野岭决斗不行吗?非要在镇口空地上决斗……洗地很辛苦的啊!”

他抱怨着,跟在任风涛的后面,下楼直奔镇子南边去了。

桥南镇也不大,只走了一会儿,就走到了镇南的空地旁。

只见这里围了至少二三百人,大家犹如一群等着喂食的鸭子一样,一个挨着一个,脖子都申得长长的,满脸好奇和急切。偏偏又没人敢靠到前面去,都保持着三五十步的距离,围出了一个大圆圈。

圆圈的中央,是两个穿着劲装的男子。

这两人一个穿着青色衣衫,用一把长剑,身形高瘦,目光冷峻,一看就知道实力高强。另一个穿着黑色衣服,手持单刀,既高且壮,乱发蓬松,一张大嘴咧开,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当真是凶恶非凡。

“陆有为和何少明当年为了争夺一桩红货,在荆南那边动过手。”有熟悉江湖故事的人说,“陆有为轻功了得,剑法超群。可毕竟好汉难敌双拳,吃了太行八虎的亏。现在双方一对一遇到了,他自然不会放过报仇的机会。”

“那何少明为什么要跟他打呢?”一个年青人问,“当初八对一,他们才占了便宜。现在一对一,他怎么看都没胜算吧。”

“咱们混江湖的人,最重要的就是面子。有道是性命可以丢,面子不能丢。何老虎被陆飞鹰逼住,要认怂的话,就丢面子了。相比之下,他当然宁可拼命。”

任风涛听到这话,凑过去说:“这不仅仅是面子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他跑不过陆有为啊!”

他指着场中两人:“陆有为轻功极好,何少明就算想要逃,也根本逃不掉。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殊死一搏,说不定反而有一线生机。”

周围众人恍然大悟,纷纷赞同。

也有个把个杠精转世的想要反驳,但听到旁边人说“任舵主果然好见识”之类的话,便很明智地把反驳的话语咽回了肚子里面。

杠精也不是傻的,敢跟招惹不起的人杠,那就不是杠精,而是二愣子或者勇士了。

场中两人并没在意周围人的喧闹,他们彼此冷冷地看着对方,眼睛连眨都没有眨。

过了片刻,高瘦的“九宫飞鹰”陆有为说:“何少明,此时此地,你是否为当初仗着人多势众抢我红货的事情后悔?”

龇牙咧嘴相貌凶恶的“龇牙虎”何少明大笑:“咱么混江湖的,为的不就是酒色财气四个字嘛!有红货,能抢到,为什么不抢?老子是绿林汉,又不是那些假惺惺的正道中人!”

“绿林也有绿林的规矩,天底下哪有别人已经把红货到手,居然还跳出来抢的道理!”

“呸!你别装出一副正经样子!你那批红货难道不是抢来的?你能抢别人,我们为什么不能抢你?”何少明吐了一口吐沫,满脸不屑,“黑吃黑而已,咱们混绿林的谁没做过这种事?就你这磨磨唧唧的样子,难怪混了半辈子也混不出个名堂!”

陆有为冷冷一笑,没有反驳,却慢慢拔出了剑。

他的剑比平常佩剑稍稍长一些,整体涂黑,就连剑刃的锋利处,也看不到多少反光。拿在手上显得格外厚重,令人一看就觉得要小心。

何少明收起脸上的轻蔑之色,谨慎地摆出一个护身的刀架子,小心翼翼地看着对方。

他虽然话语狂傲,但知道对方比自己强不少。像这种正面决斗的情况,打一百次,自己怕是要死七八十次。剩下的情况,无非也就是同归于尽或者落荒而逃,想要赢,几乎没有可能。

就像任风涛说的,要不是对方轻功了得,自己决计逃不掉,他早就跑了!

眼看二人摆出了厮杀的架势,周围顿时安静下来。虽然几百个人在观战,却没有哪怕一个人开口,只有山风在呼呼的吹,却更加显得肃杀。

然后,不知道过了几秒钟,陆有为突然左手一挥,将剑鞘朝着何少明掷去。

他内力不凡,剑鞘出手带着凛冽劲风,听声音简直好像是强弓射出的劲弩一般。

何少明早有准备,眼看一道黑影呼啸而来,急忙挥刀格挡。一声脆响,镶铜的木质剑鞘在单刀上撞了个粉碎,他自己却也吃不住力量,晃了一晃,向后退了一步。

他这一退,顿时就知道情况不妙,急忙收刀护身。但却见人影一闪,陆有为的脚步竟然比那宛若利箭的剑鞘更快,已经到了他的背后。

剑光一闪,直取颈项,眼看就是人头落地、血溅五步。

但就在这时,却看到白影一闪,一个书生打扮的俊逸青年突兀地出现在了二人身边,他脸上带着笑容,左手拇指食指捏住了黑色的长剑,右手搭在了何少明的肩上。

也不见他如何用力,但长剑却就那么突兀地停在了距离何少明脖子不足一寸的地方,而正要有所反应的何少明也感觉如同被一座山压住似的,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得。

“两位,大家虽然过去有仇怨,但今天能够在这镇上见面,可见便是老天爷要你们化解恩怨,正应该一起去喝杯酒吃顿饭,从此化敌为友才对。为什么非要杀个你死我活呢?”

这青年和和气气地说:“不如大家给我个面子,我来做个东道,请二位喝杯薄酒,如何?”

二人还没回答,围观的人里面就有人大叫:“这是缥缈公子姜北!”

“啊!原来是那位大侠!”

“难怪武功如此之高!”

“最难得的是他武艺高强,却与人为善。这次出手,也是为了化解仇怨。当真不愧是我正道的楷模!”

众人纷纷赞叹,气氛十分和谐。

姜北微笑着看向二人,陆、何二人叹了口气,身上的斗志杀气全都收敛了起来。

缥缈公子武功之高,简直超出他们的想象。几十步的距离转眼即至不说,轻轻松松就能将他们二人制住,如此神功,便是在先天高手里面也是极强的,甚至怕是已经臻至真人境界。

这样一位高手要劝架,他们又怎么还能打得起来?

于是一场恶斗就此消弭,姜北带着陆、何二人,朝着望江楼而去。走不几步,十几个姜家的随从过来服侍,态度诚恳热切,反而让陆、何二人有些不好意思,杀气更是荡然无存。

很快人群散去,不少人还三三两两地谈论着刚才缥缈公子那神乎其神的武艺,只有巨鲸帮的几个人还留在原地。

任风涛走到刚才三人站着的地方,看了看地上的脚印,皱起了眉头。

“舵主,那姜北的轻功……比你如何?”余副舵主问。

“只是要这么快的话,我也能做得到。”任风涛说,“但要这么快,到了地方之后还能立刻发力制住两人,我就不是很有把握了。”

“更让我的惊讶的是……”他说着摇头,指向地上的脚印,“你们看,地上只有陆有为和何少明的脚印,这姜北虽然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却连脚印都没有留下。”

“走路无痕,也不算是多高明的轻功吧。”一个帮众说。

“寻常走路无痕,自然算不了什么。但他狂奔骤停,双手又在发力,这样居然还能不留脚印,可见内功修为极高,浑身力量的掌握已经到了极其精妙的地步,几乎可以说是连一丝一毫多余的力量都没有了。”

任风涛叹了口气,回头看着姜北远去的方向,眼中露出了警惕之色。

“缥缈公子姜北……他的武功,比江湖上传言的,更高!”

说着,他不由面露忧色:“有这么一个高手突然来了,只怕来者不善啊!”

正在这时,一个帮众突然笑着指向远方:“舵主你看,那边那位正在过来的人,是不是就是当初那位跟你约好了的阿飞?”

任风涛急忙转头,只看了一眼,就露出了笑容。

“哈哈!造化!造化!总算是让我等到了!今年夏至,我一定要找到通天江的宝藏!”

眼看着等了许久的人总算来了,他顿时心花怒放,至于什么缥缈公子,早就被他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第八十八章、任风涛的计划

“抱歉,我来迟了。”面对特地跑到镇子外面来迎接他的巨鲸帮一行,潘龙表现出了歉意,“偶有奇遇,山中苦修,忘了岁月。”

任风涛满脸笑容:“有奇遇是好事,能够一口气修炼一年多的其余,我任胖子也想要遇到啊!哪里会抱怨什么,只会羡慕老弟你啊!”

“走走走,今天给你接风洗尘,咱们不醉不归!”

话虽然这么说,但潘龙照旧是滴酒未沾,连吃都只吃了一些口味清淡、不容易下毒的食物。

他还记得自己现在扮演的是“独行刀客阿飞”这个角色,这个人话少、谨慎、对整个世界都怀着戒心,绝对不是会轻易在酒楼大吃大喝的那种人。

巨鲸帮众人上次就见过了他的作风,倒也不觉得奇怪。只是店里的伙计们看着他坐在酒席上,却只喝清水,只吃诸如烤面饼这类简单到简陋的食物,不由得很是好奇,多看了他好几眼。

“过去的这两年,我们一直在寻找那宝藏的踪迹,现在差不多已经有了五六分的把握。”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任风涛就开始谈正事,“现在缺的只有开启宝藏的关键信物。有了老弟你的帮忙,今年夏至,我们一定能够开启宝藏,看看那千年之前的大人物,究竟留下了什么样的东西。”

潘龙点头,他倒也如此希望。

他问:“镇上怎么这么多人?”

“老弟你有所不知,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把那宝藏的消息传了出去。这几年每到夏至之前,就会有大批的江湖人来到天怒峡一带,他们有的住在对面的城镇里面,也有的住在这桥南镇。现在其实还算好的,等到夏至那天,通天江边几乎全都是人……”

任风涛叹了口气:“等我们开了宝藏,可能还会有一场麻烦呢!”

“不过几个箱子而已,有什么麻烦?”

任风涛愣了一下,问:“老弟你觉得,那宝藏只是几个箱子?”

“难道不是?”

任风涛摇头:“当然不是!那可是大夏初年的大人物留下的宝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只是几个箱子啊!”

潘龙皱了皱眉,问:“难道会是秘境?”

“我觉得,应该就是一座秘境。”任风涛笑了,“像那等大神通之辈,移山倒海也不是不可能。将一片空间裁剪之后,化为洞天福地一般的秘境,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为何如此?”

“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愿意让你不喜欢的人得到自己留下的宝藏吗?”

潘龙摇头:“最好不要。”

“当年的大人物肯定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必然要布置一个机关重重陷阱层层的藏宝之地,除了能够通过他的考验,得到他肯定的人之外,别人就算有所收获,也只是边边角角。”

任风涛笑着说:“就像求仙记》里面经常出现的寻宝故事一样,每次韩跑跑不都是要深入秘境之中寻觅宝物吗?那些秘境有的干脆就是一片广袤的天地,方圆几千里的都有。”

“那只是故事。”

“故事也不会是完全编造的啊,总要以事实为依据的。”任风涛说,“首先有那样的宝藏,然后才能有人编造那样的故事。这就像制造神像的时候,至多不过是半人半兽,又或者额外添加几只手几条腿几只眼睛什么的,可有人当真会无中生有,捏造出和现实没有半分关联的怪异神像来呢?”

潘龙想了想,点头:“有理!”

“哈哈,总之老弟你好好休息,现在距离夏至还有三四天,你若是觉得无聊,可以在镇上玩玩。记得养精蓄锐,夏至那天,咱们一起去寻宝!”任风涛手一挥,显得意气风发,“这宝藏埋藏了上千年,也该是重现天日的时候了!我任某人倒是不稀罕什么宝贝,可古人究竟埋藏了什么?这件事本身就超级有趣啊!”

一顿饭从中午一点多吃到了下午三点多,最后任风涛喝得酩酊大醉,被巨鲸帮帮众背着离开。

潘龙则在巨鲸帮分舵旁边的一家客栈住下,这客栈条件只能算是中上等,胜在清净安全——寻常走江湖的人,大多不会选择住在帮派旁边,主要是害怕江湖仇杀的时候殃及池鱼。

他进了客栈,却不知道身边的巨鲸帮分舵里面,正在商议大事。

刚才还醉得人事不省的任风涛,被人用解酒秘药熏了一下,便清醒过来。对着盆子吐了一回,又喝了醒酒茶,很快整个人精神奕奕,看起来似乎根本没醉过一样。

“阿飞来了,我们的计划就能实行了。”他神情严肃地说,“通知总舵,‘钓鱼’计划可以执行了。”

“我总是有些担心。”余副舵主说,“那些跟咱们有过节的帮派,真的会不顾一切,将大批高手派过来,落入陷阱之中吗?”

“当然!”任风涛露出了自信的笑容,眼中却腾起了杀意,“大夏初年的大人物留下的宝藏,里面很可能有几件能够让人暂时发挥出仙佛之力的宝物。我们巨鲸帮只要得到了这些宝物,他们就会有灭顶之灾。”

“既然如此,他们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吗?当然是只能全力来抢夺宝藏,就算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我们得到。”

周围几个帮众连连点头。

早在得到宝藏的情报之后,巨鲸帮就已经作了好几个相应的计划。当任风涛遇到“阿飞”,确定这位独行刀客携带的那枚玉佩,很可能就是开启宝藏的关键之后,他们更是对这些计划作出了修改,拟定了一个最终版本的计划。

那个计划被称之为“钓鱼”。

说白了,就是以宝藏为诱饵,引诱那些跟巨鲸帮有矛盾的帮派,让他们派出大批高手来寻宝。等到了宝藏里面,借助宝藏之中的机关陷阱,将这些高手们统统坑杀,以削弱那些帮派的力量。

若是能够顺利消灭敌对帮派的大批高手,很可能接下来就是对这些帮派展开攻势。就算不能将他们彻底消灭以绝后患,至少也要打得他们五劳七伤,好几年甚至十几年都缓不过气来。

这,才是任风涛对宝藏如此上心的关键原因。

大夏初年大人物留下的宝藏,当然是很好的,当然是很值得好奇的,但任风涛好歹也是一个分舵的舵主,又怎么会仅仅为了自己的好奇而大动干戈呢?

对他来说,寻宝只是次要的,最主要的,还是要将那些敌对帮派趁机狠狠收拾一顿!

为了这个计划,他已经准备了很久。无论是前期的放出消息,还是接连两年的表演,都是为了增强“通天江宝藏”的可信度,让那些敌对帮派深信不疑。

宝藏当然是真的,但最重要的是,敌人对这个宝藏有多看重?

从现在的情况看,那些敌对帮派对于这个宝藏果然已经非常重视,今年他们派出了大量的高手,盘踞在天禄桥以北的镇子上,论实力,甚至已经远远超出了巨鲸帮桥南分舵。

但任风涛并不担心,反而很高兴。

来的人越多,能够坑到的就越多!

他简直恨不得那些帮派的全部高手倾巢出动,到时候都跟着自己进了宝藏之中,然后一个也出不来!

到时候,那些帮派除了俯首投降之外,还能有什么选择?

要是能做成这一件大事,他任风涛必定能够在巨鲸帮里面大大地进上一步,由分舵调到总舵,担任护法,多半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想到这些,他就忍不住满脸笑容,快活得好像是大吃大喝了一顿似的。

桥南镇的另外一处,望江楼酒店后面的客房里面,缥缈公子姜北正在读书。

他坐在靠近窗户的地方,手捧着一册书,读得很仔细。神态平和、姿势优雅,充满了飘逸的气质,看起来就像是从画卷里面走出来的仙人一般。

突然,他转头看向窗外。

一只浅黄色的小鸟拍打着翅膀飞来,发出清越的鸣叫。

他笑了,走到窗边,向窗外伸出手去。

那小鸟似乎完全不怕人,直接飞到了他的手上,被他轻轻抓住,转过身来,却见小鸟的肚子上,绑着一个细小的纸卷。

解下纸卷展开,却是一封用暗语写成的信件。

姜北微笑着看完了信,点点头,手轻轻一拍,那张薄薄的信纸就化为了粉末,风一吹便无影无踪。

他拿出一枚鲜红的果子喂给小鸟,小鸟吃完了果子,又叫了几声,拍着翅膀飞走了。

姜北目送着小鸟飞远,直到已经看不见它的踪迹,才重新坐下。

他又将书拿起来,继续看书,但神情却已经不再专注于读书,而是皱着眉头,明显在思考问题。

过了许久,他似乎是解开了一个疑难,笑了一笑,重新变得平和宁静,又恢复了那幅盛世美颜的模样。

潘龙休息了半天,第二天一早就出门,来到了巨鲸帮分舵。

他告诉巨鲸帮的人,想要找个熟悉附近地理的人,在这一带走一走看一看,熟悉一下地形。

“有必要吗?”任风涛今天出去办事了,副舵主余则成留在分舵里面值守,听了他的要求,这位瘦瘦的余副舵主纳闷地问,“我们早就把附近的地形都摸熟了,何况这里是我们巨鲸帮的地盘,只要出了宝藏,就有我们的人手接应,不用怕。”

“有备无患。”潘龙言简意赅地说。

余副舵主倒也没有争执,考虑了一下,调了两个人给他。

这两个人乃是一对叔侄,叔叔叫贺吉祥,侄子叫贺平。叔侄两人都又黑又瘦,身材也略为矮小,但眼神明亮,动作矫健,尤其是呼吸极为悠长,不知道是水性了得,还是内力高深?

二人之中,贺平是个自来熟,话很多,他们还没走出桥南镇,他就把来历说得清清楚楚。

他们两人都是桥南镇的居民,而且世代居住在这里。正如潘龙猜测的那样,他们是渔夫出身,而且世世代代都是渔夫。

通天江天怒峡一带水流湍急,在这里当渔夫可不是什么安全的事情,不仅需要出色的水性,更需要对地理和水文极度熟悉,才能避免危险,乃至于有所收获。

“整个巨鲸帮,那些高手们就不用说了,我们比不了,但寻常帮众里面,要说对这天怒峡一带的熟悉,我们叔侄称第二第三,没人敢自称第一!”贺平信心十足地说,“少侠你想要知道什么?尽管问我们。若是我们都不知道的,那必定没人知道了。”

潘龙点头,询问附近有没有适合伏击的地点。

“伏击?”贺平思考了一下,说,“我们益州多山,虽然不像云州那样一座山挨着一座山,但也算是山峦遍布。天怒峡两岸当然也是这样。想要找几个地方伏击别人,实在是太容易了……少侠您这个问题,我很难回答。因为我只是略略一想,就能想出至少二三十个适合伏击的地点。”

潘龙皱了皱眉,问:“那在宝藏附近的呢?”

贺平立刻回答:“那地方视野开阔,我们任舵主这两年又一直在努力开挖那一片区域,现在那里别说是人,就算是一只苍蝇,也很难藏得住。去寻宝的话,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埋伏。”

潘龙微微一愣,问:“没地方可埋伏?”

“肯定没有!”贺平拍着胸口打保证,“您如果不信,我带您去看一看,您就明白了。”

很快,他们就沿着通天江江岸,来到了一处地势开阔得出奇的地方。

看得出来,这里的树木是被人刻意砍伐掉的,地上还要开凿的痕迹,大概是除去了很多阻碍视线的石头,甚至于……就连野草都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

正如贺平所说,这里视野不是一般的开阔,想要在这里打埋伏,那怕是要有土行孙的本事,能够藏身地下才行。

看到这片景象,潘龙笑着点头,似乎是放下了心。

但他的心里,反而越发的纳闷。

地形开阔到这个地步,寻宝的行动岂不是完全暴露了?

可以想象,等到宝藏出现的时候,云集于此的江湖客们必定会蜂拥而至,到时候宝藏里面只怕会拥挤得跟菜市场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他们有信物,也未必能够抢到宝藏。

难道说,任风涛真的只是想要从“寻宝”之中获得快乐,至于能不能得到宝物,完全没放在心上吗?

第八十九章、逛街

就在潘龙思考的时候,两三个穿着绘画巨鲸图案劲装的巨鲸帮帮众带着一大群人,扛着许多工具过来了。

他们拿出图纸,对照着图样,在这片空地上凿刻线条和文字。潘龙好奇地看了看,正好看到了图纸上的内容,却是要将这片空地分为若干区域,各自分配给不同的组织。

这是预先布置场地吗?

他觉得颇为有趣,巨鲸帮的这种做法,让他忍不住想起前世诸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

在那些活动的广场上,也常常在地上画出这样一个个的格子,让各个单位的队伍站在格子里面,整整齐齐,一目了然。

看到他注意这个,贺平跑过去问了一下,很快就回来向他介绍:“任舵主前段时间将这里的情况上报了总舵,总舵和益州各大帮派讨论之后,就拟定了一份图纸,各个组织分别占好地方,免得到时候场面混乱。”

潘龙点头,很坦然地走了过去。

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看一看大概也无妨。

果然,见他过来,那个手持图纸的帮众不仅没有掩饰,反而很坦率地将图纸递给他,甚至还给他解释了一下。

看来大家都知道他是这次寻宝的关键人物。

按照图纸上的介绍,巨鲸帮占了面对大江的最为开阔、最为方便的位置,身边是朝廷的队伍,以及几个很有名的白道组织。另外,几处特别容易偷袭别人的位置,也分配给了这些比较正派的组织。

相对来说,一些名声特别糟糕的组织——比方说赫赫有名的强盗团伙“满天风”,就被分配在一个跟谁都有一些距离,既不容易被人暗算,也同样不容易暗算别人的位置上。

除了这些大大小小的组织之外,图纸上还有很多的空地,并没有注明怎么分配。

潘龙看了一会儿,将图纸还回去,问:“空地给谁?”

“空地是留给那些江湖散客的。”那个帮众接过图纸,解释说,“虽然这次有很多组织参加,但我们巨鲸帮毕竟是江湖正道,不能做清场的事情。所以留下一些空地给那些江湖散客,他们要是愿意来的话,可以在那里等待。”

潘龙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虽然那些空地不仅地方小,位置也很差,但正如这个帮众所说,能够将机会分给江湖散人们,就已经是巨鲸帮身为江湖正道,做事比较厚道了。还想要更大的地方,或者是更好的位置,那就未免太过贪心不足。

对江湖人来说,好处都是用拳头用刀剑来争取的,拳头不够硬,刀不够快,那自然就不该得到好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潘龙看着这些人忙碌,也不好留在这里碍手碍脚,干脆离开河边,返回了桥南镇。

桥南镇现在非常的热闹,大量的商贩云集于此,无数大大小小的摊子摆得到处都是,各种商品琳琅满目。

潘龙注意到,这里居然还有卖书的。

他走到一个书摊旁边,发现摊子上的书都是清一色的白纸封面,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内容,看起来神秘兮兮的。

随手拿起一本,翻开一看,忍不住摇头。

春宫图。

又拿起一本,翻开一看,叹了口气。

小黄文。

摊主见他连接两次都摇头叹气,顿时明白了他的兴趣,拿了一本颇为厚的书递给他:“客官看看这本,您或许喜欢。”

潘龙接过书,翻开一看,眼睛顿时就亮了。

这是一个住在云州苗乡的老医生写的回忆录,主要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讲述他行医几十年里面遇到的一些奇怪的事情,以及听说的各种奇谈怪论。

在回忆录的末尾,还附带了不少行医记录,以及老医生收集的药方和治疗经验。

“好书!好书!”他忍不住赞了两句,然后就开口问价。

一问价格,他吓了一跳——这书相当的贵,抵得上寻常人家一个月的伙食费了!

见他惊讶的模样,摊主笑道:“客官您要是想买那些小本子,就便宜得多。但这书可不便宜,它里面全是硬货啊。”

潘龙想了想,点头,掏出一锭银子付钱。

就在这时,他注意到贺平正翻开一本春宫图,看得眉开眼笑,不由得叹了口气。

“别找零了,剩下的钱给他也选几本。”

结果,就找零的那些钱,买下的书加起来竟然比他手上这本还厚。

贺平自然连连道谢,谢过之后,便很高兴地将手上的书分了一本给贺吉祥,叔侄两个都很开心的样子。

潘龙还能说什么呢?

你们开心就好吧……

说实话,九州世界的春宫图,水平真的不怎么样。倒是小黄文的水平不错……潘龙猜测,当初赵大文二以及还可能来过的别的穿越者们,大概没有擅长画画的,倒是多半有擅长写文章的。

别人不说,要说文超公没写过小黄文,打死他都不信!

他可是曾经在自家书房里面,看到过一本边角都被翻烂了的书,书名贼眼熟,叫做“金鳞岂是池中物”。

那书没作者,但多半就是文超公的作品。

只可惜年代久远,他除了那个赫赫有名的书名之外,当年网上原文是什么内容,早就忘得一干二净,要不然倒是可以比较一下,看看文二爷抄得够不够还原……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潘龙就耗在了街道上。

他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摊贩,买了不少东西。

其中自然大半都是书,摊贩云集也有好处,买到了不少有趣的书。其中最有价值的还不是那本“苗乡行医记”,而是一本“平原龙脉简析”。

那本书是一本风水堪舆方面的书籍,介绍的是怎么在平原地区勘探水脉,进而寻找地气龙脉,堪舆定穴。对于风水先生来说,是很好的教材。

潘龙感兴趣的,则是里面对于地脉的研究。

地脉本身没什么特别的,跟他也没什么关系,可地脉浓厚之处,常常会产生高质量的地煞。

所以对他来说,学习一些堪舆知识,是很有帮助的。

九州世界的地煞并不多,想要寻找地煞,就算本身有很厉害的神通,也要依靠堪舆之术的帮助。

要是能够学到精妙的堪舆技术,将来就可以直接在九州世界寻得地煞来淬体,也不用每次都跑去山海经残片的世界里面了。

第九十章、打抱不平钟子良

潘龙一直有个疑问:山海经残片所创造的那些世界,究竟是真是假?

如果那些世界都是假的,是虚幻的,那么他就可以毫无心理负担,无论在那些世界里面干了什么,都没什么可担心的。

就算他引起了世界大战,甚至于灭世级别的大灾难,无非也就是良心谴责。最多给他积累恶业,将来恶有恶报……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没什么可抱怨。

但如果那些世界是真实存在的,他做事就要多许多顾虑。

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不能招惹祸害了。

否则的话,就算天打雷劈,轰死他这个罪魁祸首,那些被害死的人也没办法复活。

而且……他还有另外一个想法。

如果山海经残片创造的世界都是真实的,那么岂不是说,他每开启一个新世界,就会给许多人带来麻烦?

这想法似乎有些自大,也许就算他不开启那些世界,那些世界本身也在演绎着各种悲欢离合,其实有他不多,没他不少,他的到来,多半还是好事呢。

但潘龙却忍不住想:如果只要我不开启那些世界,它们就没有存在,或者是虽然存在,却并没有时间流逝呢?

如果那样的话,也许他不开启那些世界,反而是好事吧?

他也知道,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太过于荒谬不说,也太过狂妄自大了。

他潘龙算什么?无非就是一个普通的穿越者罢了,论本事论成就,哪里比得上那些穿越的前辈们?

……甚至就连他这金手指山海经残片,都还是前辈们留下的呢!

前辈们都没担心过的事情,他凭什么担心?他算哪颗葱!

但他就是忍不住担心。

有时候他也对自己说:“你的想法是错的,对那些人们而言,活过、来过、爱过,才是最重要的。就算有再多的痛苦,至少也比不曾活过、不曾来过、不曾爱过……更加幸福。世界上最大的痛苦不是因为感情和智慧痛苦,而是连感情和智慧都不曾拥有过……”

这些话自然是极有道理的,但他没办法说服自己。

所以他始终存着担心,始终念念不忘。

但他却又不能拒绝使用山海经残片。

他想要变强,想要获得纵横天下自由自在的力量,乃至于想要长生不死。

这些目标,光靠他自己努力是不够的,必定要借助外物。

山海经残片的力量,对他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他不是以前看过的某些沙雕风格小说里面的主角,可以一边坦然地吹逼“我一生全部的成就都来自于自己的努力”,一边全靠外挂给自己增进力量。他很清楚,光靠自己努力,是不够的。

在这个世界上,努力的人太多了,凭什么你就比别人强?

你天赋好,有大帝之资么?

潘龙觉得,自己大概没那个天赋。

你运气好,走路都能捡到灵丹妙药?

反正潘龙没那样的经历。

既然天赋和运气都一般,那又有什么资格有外挂而不用呢?

山海经残片终究是要用的,但如果可以的话,能少开一些世界,总归是好的——潘龙如此觉得。

至少现在,他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想到了这些事情,他的心情变得不是那么好。逛了一会儿之后,他就找了个摊贩,坐下来吃点东西。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要吃东西,营养学说过,碳水化合物以及脂肪带来的满足感,是人类最原始的幸福来源之一。

这小摊做的是夹肉饼,烤得微微焦黄的面饼被热腾腾地切开,卤汤里面炖得透烂的大块猪肉连皮带肉剁碎了,配上青椒和蔬菜,一块儿塞进面饼里面。

香、软、脆、鲜,蔬菜和肉的味道在嘴巴里面绽放,柔软的肉酱顺着喉咙咽下去……这么美滋滋地吃上一顿,心情自然就好了。

潘龙吃了夹肉饼,心情果然好了许多。

他自然不会亏待贺家叔侄,也给他们买了一些夹肉饼。贺吉祥是个老实人,吃了一个就满意了,贺平正好二十小几,年轻人胃口大,一口气吃了五六个,吃得满脸是油。

在这小摊上,像他这样吃得满脸油的人,数量还不少呢。

最夸张的是一个体壮如牛的大汉,巴掌大小的夹肉饼一口一个,嚼几下就吞下去,然后再来一个——短短一会儿时间,吃了二十几个饼。

也亏得这摊贩准备充分,否则怕是做出来的饼子都不够这大汉一个人吃。

吃了许久,大汉终于满足了,付了钱,对老板说:“你这饼做得好!我在雍州都没吃到过这么正宗的!”

老板笑了:“那是当然,这夹肉饼虽然常常被人说是雍州小吃,其实真正的起源乃是冀州。小老儿就是冀州人,祖传的手艺。”

“唉?那你怎么跑益州来了?”大汉好奇地问。

老板摇头叹气:“现在天下,大概也就益州比较太平了。冀州那边……不说也罢。”

看得出来,这让他想到了一些不高兴的往事。

大汉一瞪眼睛,说:“你莫非是有什么仇家?来来来,告诉我!就冲着这顿饼,钟某人替你跑一趟,把那仇家的脑袋砍了!”

老板被吓了一跳,连声说“算了”,大汉却明显是个愣头青,依然还要追问。

潘龙皱了皱眉,正要开口,贺吉祥已经过去,劝阻这大汉。

贺吉祥一看就是个老实人,说话做事都很客气,他身上那件有巨鲸图案的劲装也颇有威慑力,大汉被他劝了一回,只能摇摇头,感叹“这老板忒不爽利”,就转身走了。

“钟子良这厮,每次吃开心了就要替人出头,他并没有恶意。”贺平对老板说,“您尽管放心,别看他样子凶恶,其实还真不是个坏人。”

老板苦笑着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轻轻叹了口气。

“我不是不肯要他帮忙,只是……都过去的事情了,再追究也没意思。安安稳稳把眼前的日子过好,才算是正道。”

离了摊子,潘龙问:“那人,你们认识?”

“大武船行的‘大头蒜’钟子良,人不坏,就是喜欢吃饱了吹牛皮,还有爱出头惹事。”贺平说,“他为此吃了不少苦头,但从来都不知道悔改。”

潘龙看着那大块头走远了的身影,点了点头。

“他要是能不死,一直这么下去的话,没准也能成为一代高手……”

第九十一章、不对劲的人

在热闹的街道上散步,而且没有任务,可以轻松自在……这样的情况,潘龙感觉已经很久没经历过了。

跟着毕灵空学艺的这段时间,他们倒是也经常去一些比较繁华热闹的地方,可每次去逛街,他都是有任务的——毕灵空要求他尽可能注意路上遇到的任何一个人,每天逛街回来,她都会随机挑选几个人,让他将这些人画出来,并且尽可能推测这些人的身份、来历,以及当时的心情。

这任务难度极大,直到现在,潘龙的成功率都没能超过百分之二十。记住模样、画人,这本身就已经很难。想要把人画得清清楚楚,再分析出这个人的详细情况,更是难上加难。

而且毕灵空挑选目标的方法,也大大增加了难度。如果她只是挑选那些容易给人留下印象的人——比方说像是钟子良这类人,那潘龙至少能够完成第一步。但她经常挑选的是某个和潘龙擦肩而过的路人,双方照面的时间加起来不会超过五秒钟。

这样的人也能记住并且画下来……潘龙觉得,如果自己真能百分之百的成功,那大概就可以给自己冠以“天眼”的美名,成为人形监控仪了。

毕灵空便有这个本事,她甚至能够将过往千余年里面见过的任何一个人描画出来,音容笑貌丝毫不差。经历的种种事情也能一一画出,就像是拿着摄像机一直跟拍似的。

如此出神入化的记忆能力,实在让人赞叹不已。

潘龙并不反对修炼,也很羡慕她的本领。但相比随时随地都要记住见过的所有人,他还是喜欢悠然自得地走在人群里面,只记住那些他觉得值得记住的人,别的都不要管。

人生在世,还是轻松愉快一点比较好。

比方说今天一天,他见过了很多人,但真正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不过一掌之数而已。

在这些人里面,让他最为好奇的自然是那个“大头蒜”钟子良,而让他最为警惕的,则是“缥缈公子”姜北。

他见到这位益州著名的青年高手时,对方正好到酒楼吃饭。和他不同,姜北并没有前往包厢,而是就在大厅里面进餐。

当时他正好走到包厢门口,听到大厅那边突然嘈杂起来,不少人都惊呼“缥缈公子来了”之类的话,忍不住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看。

他看到一个书生打扮、相貌俊秀、气质飘逸的青年,正在几个同龄男女的簇拥下,从楼梯上来。

那几个青年男女里面有人建议去包厢,青年笑着说:“小生素来信奉‘事无不可对人言’,虽然并不能完全做到,但吃顿饭而已,何必遮遮掩掩呢?就在大厅好了。”

于是他们就去了大厅靠窗的地方,占了三张桌子。

原本一个看起来颇为倨傲的青年是想要把周围一片的桌子都占下来的,又是这位缥缈公子劝说:“我们吃的是饭菜,又不吃桌子,何必平白占了人家的地方,妨碍人家做生意?”

这位缥缈公子当真是颇有威望,几句话就说服了那个一看就知道平时强横惯了的青年,更引得众人连连赞叹。

但潘龙却微微皱眉。

缥缈公子姜北,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当初在绥桃山上争夺仙桃的时候,这人就曾经出现,还得了一枚仙桃。

时候,任长生老祖宗曾经点评那几位获得仙桃的人物。而他对于姜北的评价是:此子颇为深沉,善恶难辨,你将来见到他,需要小心提防。

老祖宗活了几百年,见多识广,他的话,潘龙不敢不听。

而且,这段时间潘龙跟着毕灵空学习观颜察色之术,对于通过细节判断人的性格,也有了不少心得。

他通过姜北表露出来的一些细节判断,这人并不是那种性格平和、待人温厚的人物,但却作出了这样的行为。那无非是两种可能,一种是有人强迫他这么做,一种是他刻意伪装成这样。

如果是前者,他的态度不应该这样的温和,多少总该有点不愉快的意思,但潘龙一点也看不出来。

这么说来,应该就是后者了。

世上多的是伪装自己性格、爱好和态度的人,比方说潘龙自己,现在就正伪装成一个冷淡而不爱说话的独行刀客。那么有人伪装成温和友好、平易近人的形象,自然也不足为奇。

但是,伪装必然是有原因的。

潘龙的伪装,是为了隐藏自己真实身份。

那么,姜北的伪装呢?

莫非他跟自己类似,“缥缈公子姜北”这个身份,其实也是假的?

又或者,他的身份是真的,只是要刻意营造一个虚假的形象?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都值得让人警惕。

吃晚饭回到客栈,潘龙拿出纸笔,按照毕灵空的教导,将刚才见到的姜北的身形容貌画了出来,又对照这张画,分析姜北当时的心情。

“从他走路的姿势看,他当时是比较放松的,并没有刻意警惕。”

“从他嘴角的弧度判断,他当时的心情不错。”

“他目光看过众人,却并没有任何停留,掠过的速度有点快,应该是没有在意其余的人。”

“他说话时候的眼神带着笑意,但这种笑意并不是那种因为小事劝说朋友时候的热络,反而更像是想起了什么高兴的事情……这笑容是伪装出来的!”

“明明心情不错,又在跟朋友一起吃饭,他为什么需要伪装出笑容来?这种情况下,难道不应该很自然地就笑出来吗?”

“他当时并不想笑……莫非……他并不觉得那几个人是他的朋友?”

“但如果他并不觉得那几个人是他的朋友,那为什么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的态度会是放松的,心情会是愉快的呢?”

潘龙对照毕灵空的教导,细细分析姜北的心情和想法,越分析,越觉得纳闷。

分析出来的结果,出现了南辕北辙,自相矛盾的情况。

他冥思苦想了许久,始终想不通究竟是怎么回事。

“唉!要是毕灵空在的话就好了!”最后他放下纸笔,无奈地叹了口气,“难得遇到一个我没办法分析的,正需要向她请教啊!”

现在没办法请教毕灵空,姜北这人究竟是个什么想法,他也判断不出来。但至少,他可以确定一件事情。

这位著名的正派高手“缥缈公子”,绝对不是平素表现出来的那种模样。

如果有机会需要靠近乃至于面对这个人,他需要十分的警惕小心才行!

第九十二章、熟人,又见熟人

接下来的几天,潘龙一直在街头闲逛。

他买了不少有趣的小玩意儿,其中自然大多是书。

他也遇到了几个熟人,其中就有当初在绥桃山上见过的。

当初六颗仙桃,分别被他、天台山姜家的“缥缈公子”姜北、青哥会的范彦、江湖散人孙云涛、青城山道士明和,以及一个不愿意暴露身份的魔门年青高手得到。

事后,他和范彦喝过酒,范彦还邀请他有空去益州的州府锦官城聚一聚,一醉方休。

而这次,他除了见到姜北之外,还见到了孙云涛以及那个魔门高手。

孙云涛依旧和之前一样老实巴交的模样,看起来甚至有些愁眉苦脸。他的年纪已经不小,加上装束平凡,就像是江湖上随处可见的那种漂泊半生一事无成的落魄江湖客。完全看不出身怀绝技的样子,端的是深藏不漏。

而那个身材瘦小宛若猴子的青年,则相当孤僻,独来独往。他看向任何人的眼神都冷漠疏远,表现出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潘龙见到他的时候,正好一个比较凶恶的江湖客在找这瘦小青年的茬。那人长得虎背熊腰,肩膀就比这青年的头顶还高,胳膊更是几乎比他的腿还粗。说话粗声粗气,吐沫星子几乎都要溅到他的脸上了。

潘龙皱眉,就要过去劝阻。

那壮汉的言行颇为可恶,但也不至于就要因此送命。

当初在绥桃山六个吃过桃子的人,应该都是先天高手了。这壮汉看似雄壮,但气息粗重,精神散而不聚,显然距离先天还早得很呢。

若是双方动起手来,这大块头怕是连一秒钟都撑不住。

还没等潘龙走到面前,人影一闪,姜北已经赶到。

他一把揽住瘦小青年的肩膀,熟络而高兴地说:“你总算来了!走,我们喝酒去。我可等你很久了,这次咱么一定要一醉方休!”

姜北可是江湖名人,在这小小的桥南镇,他大概是最有名的那个,甚至比巨鲸帮桥南分舵的舵主任风涛都更加有名,江湖客们几乎没有不认识他的。

一看到他对这瘦小青年如此亲热,那壮汉顿时变了脸色,干笑着道了歉,转身就跑。

能够跟“缥缈公子”交朋友的人物,他哪里敢招惹!

姜北和那瘦小青年都没理会这壮汉,任由他离开,但潘龙却注意到,瘦小青年眼中有凶光微微一闪。

看来,这壮汉终究是免不了要吃个苦头,只是不知道究竟会不会因此丧命。

潘龙没有凑上去说话,只是用内力包裹声音,将一句劝诫传到了壮汉耳中。

“那瘦小青年乃是魔门高手,你若现在就走,远远离开的话,或许可以逃过一劫吧。”

至于这人听不听,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他总不至于为这人去跟那瘦小青年作对,提醒一句,也算是帮过忙了。

这个小小的偶遇,让潘龙对于接下来的寻宝更多了几分兴趣。

无论是神秘难测的姜北,还是那个不清楚来历的魔门高手,都让他有些好奇。他们应该都是来寻宝的,如果通天江天怒峡的宝藏真的像任风涛猜测的那样,是一个地势广阔的秘境,那倒是有机会看看他们的真本事。

回到客栈,他却又遇到了孙云涛。

和一般的江湖散人不同,孙云涛并没有远远避开巨鲸帮的意思,反而选择住在了巨鲸帮驻地的旁边。

潘龙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客栈柜台那里登记身份,准备入驻。

如果潘龙此刻的身份是“任家晚辈”的话,他一定要上去打个招呼。但他不是,所以只能若无其事地从旁边走过。

说来也巧,孙云涛的房间,恰恰在他的隔壁。

潘龙回房之后,听到伙计陪着孙云涛来到客房,向他介绍房里的设施,以及帮他取来被褥。

现在虽然是夏天,可晚上睡觉的时候,好歹也是需要一条薄毯子盖住身体的,否则容易感冒。

孙云涛倒是很客气,就算面对一个寻常的客栈伙计也一副很老实的样子,潘龙仔细回忆两次见面的情况,觉得他这老实巴交的模样,大概并非伪装。

晚上,他从次元袋里面拿出一条躺椅,放在靠近孙云涛房间的墙壁旁边,躺在躺椅上休息。

过了一会儿,他听到孙云涛气息极为悠长缓慢,并且按照奇怪的节奏呼吸,想来是在修炼内功。

除了闭关苦修之外,正常的内功修炼并不害怕人打扰,所以大家行走江湖的时候,每天例行的修炼都是不会放下的。

就像潘龙自己,每天都要花上至少一个时辰,躺在地板上如同一个“大”字,修炼九转玄功。

从孙云涛呼吸的声音判断,这人果然是已经踏入了先天境界。

若非如此,短无可能整整一刻钟,才呼吸了三回。

潘龙暗暗点头。

这人当初在绥桃山上,愿意用大损元气的特殊功法帮助仙桃树成长,以换取一颗仙桃。任长生老祖宗事后告诉潘龙,他吃了仙桃之后,在离开前,就已经为仙桃树催生过一回了。

由此看来,他也是个朴实厚道的人,值得交个朋友。

一个性格不错的人成就先天,能够活到一百好几十岁,这当然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这种人有所成就,起码比那些有少许矛盾就想要砍死别人全家的凶恶之徒神功大成要好得多啊!

潘龙有心去找孙云涛结交一番,却发现这位老实巴交的先天高手性格极为谨慎保守,除了一日三餐之外,平时根本不离开房间,就是在房间里面炼气调息,不断地修炼内功。

他总不能在别人修炼内功的时候去打扰,而吃饭的时候,这人又总是将饭菜端上楼,回房间一个人独自吃。除非潘龙改变形象,学缥缈公子姜北那样热情凑上去,否则他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够跟这么孤僻的人交上朋友。

其实他倒也并不介意自己凑上去认识对方一下,但他现在扮演的“独行刀客”阿飞,也是个冷漠孤僻的人。并不适合做这样的事情。

几次想要攀谈都没找到机会之后,潘龙终于无奈地叹了口气。

算了,还是等寻宝结束之后,再换回“潘龙”的身份,跟这位当初在绥桃山有一面之缘的老实人打个招呼吧。

第九十三章、四方云集

潘龙在桥南镇休息了四五天,见识了不少来自益州各地的江湖名人。

这些人有诸如“缥缈公子”姜北那样初看上去似乎很好相处,但仔细观察却高深莫测,让他心怀警惕的;也有类似“断云刀”度通行者那样只是见一次面,被对方眼角余光扫了一下,就感觉到刀锋般冰冷杀意,让他心中警兆大起的;还有像是“枉凝眉”白花娘子那样看上去柔柔弱弱,却让他连靠近都不愿靠近,甚至于打定主意,若是在宝藏秘境里面遇到,一定要保持十丈以上安全距离的。

后面两个跟他都只有一面之缘,前者是在某天傍晚来到桥南镇的,戴着铁头箍,穿着破僧衣,托着陶钵盂,腰间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戒刀,看起来是个普通的落魄头陀,但这人只是目光一扫,周围几乎所有人都下意识地避开了他,没有哪怕一个敢靠近的。

潘龙和贺吉祥、贺平叔侄两人当时正在吃云吞,被他目光一扫,贺家叔侄一口云吞噎在嘴里,吃也吃不下去,吐也吐不出来,差点没被呛住。而潘龙则和这落魄头陀对视了一眼,然后这头陀便垂目低头,像是一个普通僧人那样念着经走了。

直到他走远,贺家叔侄才缓过气来。

贺吉祥惊讶地说:“那是度通行者吧?想不到他居然也来了!”

潘龙皱了皱眉,“断云刀”度通行者的名号,他也是听说过的。据说这位看起来很落魄的行者原本出身于佛门一间大庙,只是修行的时候出了问题,又不愿意学寻常僧人那样闭关苦修以化解,最后闹到破门出寺,提着一把破刀行走江湖。

这人刀法极为猛烈,传说曾经一刀斩杀敌人之后,余波激荡天空,连云层都被割裂,“断云”之名,由此而来。

从刚才那一眼看来,潘龙可以肯定,这人的刀法的确十分厉害,寻常的先天高手,怕是根本接不住他的一刀。

而白花娘子,却是在某天大清早见到的。

当时他还没离开客栈,只是习惯性地起床之后在窗边向外看一看,观察一下街上的行人。

结果,他就看到了一个柔柔弱弱的女人,正在被一个强壮的无赖调戏。

潘龙当时眉头一皱就要去阻拦,但刚要跳窗而出,却心中一动,停了下来。

他觉得不对劲!

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巨鲸帮分舵的旁边。

无论什么时候,这里至少都有十几个巨鲸帮的帮众在巡逻,警惕一切可能来袭的敌人。

看到有人调戏良家妇女,巨鲸帮为什么没管?

作为白道大派,巨鲸帮没理由不管这种事情啊!

他停下来仔细观察,眼睛不由得就眯了起来。

那柔弱女人看似正在被调戏,其实壮汉根本没能碰到她的身体。相反,倒是那壮汉乍看上去哈哈大笑,嘴里不干不净,手上也颇为下流,可实际上目光迷离动作迟钝,精神状态很有问题。

潘龙立刻就想到了一种可能——迷魂慑魄!

武功里面有摄心之术,法术里面更是有许多控制别人心神的法术,想要控制一个人,双方配合作些表演,并不困难。

他自己不会这种功夫,但看这壮汉的模样,分明是中了这类招数,就是不知道是奇门武功,还是法术?

这女人有问题!

他心中不由得好奇,正要仔细观察这女人,却见她抬起头来,朝着自己这边微微一笑。

她注意到了潘龙的目光!

潘龙立刻关上窗户,隔绝了她的视线,但即便如此,他也觉得心中猛地一跳,似乎有人用大锤狠狠地砸了一下。

若非他修为不凡,身体强度也远超常人,仅仅这一下,他就要吐血!

“这女人好生厉害!”他忍不住低声说,“要是在宝藏里面见到,我必须退避三舍,尽量避免跟她交锋!”

虽然真打起来,他也未必就赢不了这女人,但如此危险的人物,能不招惹,自然是尽量不要招惹的好!

他思考了一会儿,就直接去了趟巨鲸帮分舵,提醒巨鲸帮的人,有危险人物来了。

任风涛当时正好在,听了他的介绍,眼皮猛地跳了两下,低声说:“白花娘子怎么来了?她也对宝藏感兴趣?”

“你知道她的来历?”

任风涛点头:“白花娘子据说是某个仙门的弟子,法术极为厉害,尤其擅长勾魂夺魄的摄心法术。据说她只要一个眼神,一句话,就能让寻常武林高手失去自我,变成被她控制的傀儡。”

他皱眉说:“这女人今天大清早出现在我们分舵旁边……她是来示威的?看样子来者不善啊!”

潘龙并没再说什么,“独行刀客阿飞”不应该是个喜欢多话的人。探险的伙伴可能有麻烦,他提醒一下,就已经足够表达善意了。

像他这样的人,只会在关键时刻用刀说话。

任风涛思考许久,最后才拿定主意,说:“不管她!如果她真的要跟我们争,那就各凭本事。她神通广大,可我任风涛也不是白给的,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然后,他感谢了潘龙的情报,并且邀请潘龙今晚去望江楼吃饭,说是要介绍几位江湖朋友给他认识。

潘龙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下来。

虽然他并不想要太出风头,但认识几个让任风涛觉得值得引见的江湖高手,倒也值得走这一趟。

当天傍晚,望江楼被巨鲸帮包了下来,招待各路江湖朋友。

底楼的大厅摆的是流水席,只要愿意报个名号,谁都可以来赴宴。二楼则为那些小有名气的人物设宴,巨鲸帮专门为他们开了酒宴,一人一桌。

潘龙去的是三楼,不大的厅堂里面总共摆了十张桌子,招待那些巨鲸帮也要小心对待的人物。

他来到望江楼的时候,三楼只有任风涛带着巨鲸帮众人。

过了一会儿,先是几个道士上来,却是来自青城山的。潘龙在其中看了一下,并未看到当初在绥桃山见过的那个明和道人,也就没怎么在意。

再过一会儿,两个面带笑容的僧人从楼下上来,却是金顶峰舍身寺的高僧。

舍身寺的名字听起来有点吓人,其实是一个很正经的佛门禅院。它属于佛门正统之一的唯识宗,修炼的是佛门根本法门之一的八识体系,据说只要修成第八识“阿赖耶识”,就能够超脱生死,成就长生不死之身。

至于这庙里究竟有没有不死仙佛,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又过了一会儿,青哥会的人也来了。

青哥会这次领头的叫丁恩,江湖人称“青松”,相貌英武,身材修长,是位一等一的美男子。他是青哥会会长范强的弟子,主修云杉枪法和虬柏身法、香樟桩这三门功夫,青哥会“八方风”绝学,学会了其中三种,已经是难得的高手。

只可惜范彦没来,潘龙很好奇这位酒友目前的武功境界。

再过片刻,“缥缈公子”姜北带着那个瘦得像猴子一样的青年来了。那青年和大家并不亲热,只是自我介绍“姓金”,就没有再开口说话,一个人不停地喝酒。

潘龙注意到,佛门、道门两边的人,看着这又瘦又矮的青年,都微微皱眉,却都什么也没说。

他们应该是看出了这青年的身份,却不知道为什么并未发难。

姜北代表的自然是天台山姜家,这个家族在益州也算是一方势力,不容小觑。

再过片刻,绥桃山任家的代表也来了。

任家代表是个潘龙仅仅只有一面之缘的人,这人叫任玉松,跟他的母亲任玥同辈,若是他没有隐藏身份的话,遇到这人还要称一声“族叔”呢。

不过……就潘龙所知,任家家主一系的名字应该是两个字,将代表辈分的“玉”藏在名字里面才对,这人的名字是三个字,显然不属于家主这一系。

当然,对于江湖家族来说,实力才是根本。若是家族之外的派系里面出一个真人宗师,那自然他们才是家主,所谓的“家主一系”只能乖乖让位。

兵强马壮者为天子的道理,在江湖上表现得最为明显。

这位玉松族叔的实力不弱,眼中精光湛湛,眉宇间更是正气凛然,一副大侠气度。只看相貌,在场众人里面,怕是只有姜北跟他差不多。

再过了一会儿,来了荆州天门山冬秀山庄的人。

冬秀山庄是一个做种植生意的家族,他们善于栽种药材,以出产优质药材而闻名天下。荆州和益州相隔并不远,他们会来,倒也并不奇怪。

又过了一会儿,来了两个让潘龙吃了一惊的人。

这两人的衣服风格极为奇怪,前白后黑,看起来像是企鹅一般。其中一人额前黑发挑染了两片粉桃,看起来迷迷糊糊,仿佛下一秒钟就会说出“啊呀呀,我好困,去睡觉算了”这种话的样子。

这人他认识,乃是益州“心悦魔宗”的心悦使者,代号好像是叫“呼噜”还是什么的。

潘龙当初曾经在云州见过这人,当时他还以为这人是来找麻烦的——他曾经消灭了一个加入心悦魔宗的恶霸家族。

结果这位心悦使者说了,心悦魔宗虽然名字叫魔宗,但其实并不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用他们的说法,他们是正经的生意人。

虽然……潘龙怎么也不相信,世界上有被称之为“魔宗”的正经生意人。

看到“独行刀客阿飞”,那位懒洋洋的心悦使者呼噜眼睛顿时一亮,问:“你有兴趣加入心悦宗吗?现在正好是节日期间,我们打折促销哦。”

潘龙没料到她会说这个,顿时愣住,犹豫了一下,才问:“打几折?”

“九五折。”

潘龙摇头。

九五折什么的,未免也太没诚意了!

你起码也要来个30off之类,才算是有诚意啊!

真要足够有诚意,干脆就70off算了!

呼噜倒也没强求,说:“那你可以等今年年底,过年前后我们会有一波很强力的促销,不仅可以打八折,而且第一次充值还能享受双倍优惠!”

“多充多得哦亲。”另一个打扮跟她差不多,只是看起来精神许多的少女立刻跟着说。

潘龙很是无语,他觉得这两位一来,整个晚宴的气氛都不对劲了!

就在这时,宴会中的所有人突然都变了脸色。

一股凌厉的剑意从外面袭来,窗户顿时摇晃起来,糊在窗格上的绢纸纷纷撕裂,簌簌之声不绝于耳。

明明此刻是盛夏,大家却感觉到冷气森森,就连酒楼里面用来照明的火把也猛地摇晃起来,光芒渐渐缩小,让厅堂之中显得阴暗起来。

潘龙皱起眉头——不管来的是谁,这一见面就给人下马威的做法,实在是太没礼貌了!

任风涛也皱眉站了起来,对着窗外大声说:“来的可是紫云宫的朋友?大家都是在水上讨生活的,我们巨鲸帮虚席以待,你们却来个恶客临门,未免太不给面子了吧!”

“紫云宫的面子,不是谁都当得起的。”话音未落,一个穿着紫色长袍,佩着长剑的女人已经出现在窗边。她的容貌倒也算是漂亮,只是眼中有一股凌厉的杀意,让人一看就觉得不寒而栗。

乍看上去,她似乎随时都准备拔剑杀人的样子,当真是不友好到了极点。

潘龙皱眉,还没说什么,她却突然眼光扫到了这边。

在场众人之中,有两三人一桌的,有四五人一桌的,唯独潘龙这一桌,只有他一个人。

于是这女人就径直走了过来,看着潘龙,问:“你是谁?”

潘龙有些纳闷,反问:“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剑光一闪,寒气扑面而来。

潘龙吃了一惊,拔刀格挡,却见剑光转变,从刺向眉心转为刺向咽喉。

他再挡,剑光又转为刺向肩部。

如此这般,剑光接连换了六七个目标,他也接连挡了六七次,最后一声轻响,刀剑相撞。空中爆起一个小小的火星,然后剑光收敛,仿佛根本没有出现过一般。

那高傲的紫衣女人对着潘龙微微点头,眼中稍稍有了一两分赞许之色,说:“刀法不错,你有资格坐在这里。”

说着,她就如同天鹅一般扬着脖子,从他身边走过,朝着最后一张空桌走去。

第九十四章、魔门诡招

在场众人武功都不低,双方交手只一招,他们却纷纷变了脸色。

这一招说起来长,整个经过其实也就是刹那功夫。一刹那的时间,眨一眨眼睛就会过去,但双方的招数却已经变化了六七次,反应之快、应变之速,着实令人赞叹。

进攻的一方倒也罢了,那一招看上起精妙奇诡,但天晓得练过多少次。可防守的一方着实厉害,仓促之间迎战,面对那样奇诡凌厉的招数,居然能够一着不差的将对方攻势层层化解,无论剑势如何变化,刀锋都能跟着移动,始终挡在剑势之前。

正因为刀势一直封住了剑势,那紫云宫的女子才会一招用老,以至于最后刀剑相撞。

这一招乍看上去是平手,其实明眼人都知道,阿飞的刀法胜过了这紫云宫女子剑法一些。

有如此刀法,也难怪这素来以傲慢和冷酷出名的紫云宫弟子,会稍稍说一句客气话。

但潘龙可不会就这么算了!

莫名其妙对自己出手,而且一出手就是狠招。如果不是自己反应快的话,怕是要中上一剑。

这种事情能忍,那他就是忍者神龟了!

紫云宫的人当真凶残霸道,全无道理可讲!难怪老爹那个买东西从不砍价,被母亲批评了也只是笑一笑……那么好的人,也会忍不住拼着废掉苦心经营多年的马甲“左手剑金彪”,也要悍然出手杀人。

眼看这女子就要从他身边走过,他退了一步,冷声说:“你也接我一刀!”

说完,他才出刀。

他的刀法和这女子的剑法截然不同,没有任何变化,就是一刀当头落下。

女子面露不屑之色,拔剑反刺,虽然出剑稍迟,但剑尖上却有精芒亮起来,眼看就要后发先至,刺中潘龙的咽喉。

可潘龙根本没有躲闪,任凭这一剑刺向咽喉,依旧一刀挥落。

他已经怒了!

你的剑法很好?但你的剑不够好!

以他的身体强度,除非这女人用的是削铁如泥的宝剑,或者施展剑仙的御剑成光之术,否则就算一剑刺中咽喉,也要不了他的命。

至于剑芒什么的……说白了,剑芒不过就是高度凝练的真气,虽然在高手手中,的确也能摧金断玉,可毕竟还是比真正的剑锋要差一些的。

若是剑芒能够比真剑还强,那又何必佩剑?

这就像晚年的独孤求败,随手挥出的剑气就能撕裂别人的真气护体,自然就可以无剑胜有剑——有形之剑再快也快不过无形的剑气。

这女人终究还要用剑,而且用的是一把不算多锋利的精钢剑,那她剑芒的威力,肯定比贯注真气的钢剑要弱。

这样的攻击,潘龙根本不放在眼里。

相反,他这一刀落下,只要砍中了,就是一刀两半!

眼看潘龙不躲不闪,似乎拼着被一剑刺死也要砍对方一刀,在场众人顿时脸色大变。

他们大多是正道中人,对这紫云宫女子的做法颇为不喜,如果“阿飞”一刀能击败这女子,或者给她一些教训,他们大概会权当没看到。

但“阿飞”怒而拼命,而且看起来似乎会死在这一剑之下,他们就不能不出手了。

两个和尚一起双手合十,佛光湛湛,一道佛光挡在了潘龙的喉咙前面,一道佛光挡在了女子的头顶。

几个道士当中那个年纪最大的脚一跺,潘龙和那女子脚下的地板猛地震动,潘龙下盘极稳,依然站在原地,那女子却没他这么好的桩功,站立不住,只能轻飘飘后退。

寒光一闪,一支长枪已经刺到两人中间,若是他们不变招,这一枪会从下到上,将刀剑都挑开,谁也别想打中谁。

姜北、任玉松直接冲了过来,一左一右,想要拦住两人。

任风涛则比他们两人更快,冲在最前面。

有了他们这些人的阻拦,这一刀一剑都没有能够命中,三人更是拦在了潘龙和那女子之间,免得他们再打起来。

潘龙眼看任玉松、任风涛两人都拦住自己,摇摇头,重新坐下,说:“总有机会还你一刀。”

紫衣女子却没这么客气,眼看姜北居然阻拦自己,二话不说就对着姜北出剑。她的剑术凌厉凶狠,每一剑都直奔要害,姜北的武功不及她,勉强挡了两三招,便有些左支右绌。

正当众人要再次阻拦的时候,只听一声冷厉的呼啸,那瘦小如同猴子的青年已经用看起来宛若野兽奔窜一般的动作冲到了紫衣女子的面前。

他的动作诡异得难以想象,似乎完全不受到惯性影响。那紫衣女子显然从没遇到过这种人,一剑出手,莫名其妙就落了空。

然后,便是一声惨叫。

矮瘦青年倏忽而去,如同幻影一般,地上满是鲜血,紫衣女子扔掉了剑,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腰,脸上除了惊骇恐惧之外,就是极度的痛苦。

潘龙目光一扫,心中顿时一惊。

他隐约看到,这女人腰腹之间的皮肉被大片撕裂,血流如织中,一个肾赫然已经不见了。

那瘦小青年真不愧是魔门中人,刚才他出手的动作快得不可思议,就算潘龙也只勉强看到他伸手刺中了这女人的肚子,没能看清他竟然一下就把这女人的肚皮撕裂,将一只肾给摘走了。

潘龙忍不住扪心自问。

他盘算了一下,无奈地回答——挡不住。

这人动作太快,招数又太诡异,关键是完全不循常理,正常的战斗经验在这人面前有害无益。

要是双方生死相搏,潘龙大概只能靠着身体的强度硬挨他的攻击,同时抓住机会给他一招狠的。

魔门高手,果然是名不虚传!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看向了心悦魔宗的两位使者。

眼前血淋淋的一幕,对那两位使者似乎毫无影响。那个代号叫“呼噜”的甚至已经垂下头,呼吸平缓而悠长,似乎竟然坐着睡着了。

而另外一个看起来很有活力的,则饶有兴趣地看着血流如注,正在被两位道士急救的紫衣女子,眼中露出几分跃跃欲试之色。

潘龙觉得,她可能是想要跟刚才那个瘦小青年交手,试一试对方的武功。

他估算了一下,还真估算不出双方孰弱孰强。

以当初咕噜的表现判断,只论武功,那瘦小青年自然有绝对优势;但心悦魔宗的使者法术似乎也很厉害,当初他挥刀砍人,完全没发现咕噜是怎么躲过去的,多半用的是移形换影之类的法术。

一方武艺高强,一方法术厉害,双方的这场交手,一定会很有趣!

突然,他有些期待夏至日了。

等夏至那天,无论这瘦小青年还是两位心悦使者,多半都会进入宝藏。到时候,或许他们就会遇到,就会交手。

潘龙觉得,就算找不到什么宝贝,光是能够目睹这一战,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第九十五章、大家都不是瞎子

魔门青年一击得手,立刻就走,没有半点拖泥带水。

望江楼三层里面则有些慌乱,诸位正道高手虽然不喜欢紫云宫的作派,却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位紫云宫的代表死在这里。

好在那几位青城派的道长的确有本事,不仅功夫好,还会法术。双管齐下,以内力封住穴道减缓流血,用法术治好伤口,最后将淤血清理掉,用羊肠线缝合……于是那紫云宫的女子除了脸色苍白,腰间有一个看起来挺吓人的缝合痕迹之外,至少性命算是保住了。

她缓过气来,便对姜北怒目而视,喝道:“你竟然与邪魔外道为伍!”

姜北没有半点客气,冷冷地说:“凶残恶毒,卑鄙无耻,你还好意思说什么‘邪魔外道’?贼喊捉贼么!”

“那人空手掏内脏,明明是邪魔手段!”

“比不过你恩将仇报。”姜北怒道,“若非我们拦住,你已经和阿飞少侠同归于尽了!”

“可笑!那等莽夫,有什么资格跟我谈同归于尽!”

潘龙冷笑一声:“这顿饭吃完了,我在外面江边等你。”

任风涛急忙劝说:“阿飞兄弟,这事情暂且搁下吧,我们明天还要寻宝呢!”

潘龙看了任风涛一眼,点头:“好,我给任舵主面子。”

他又对那女子说:“你若觉得自己的剑够快,可以约个时间地点。”

女子还没开口,任玉松便大笑一声:“紫云宫约的时间地点,还是别去为好。别到时候你一个人去了,对面三五十人。”

丁恩也开口说道:“三五十人倒也不至于,但几个帮手是肯定少不了的。”

“别再来一次左手剑的故事。”任玉松说。

不止一个人哈哈大笑,那女子的脸色越发难看。

紫云宫仗势欺人结果被反杀,西北六仙子让左手剑金彪弄了一个五死一逃,这事情在江湖上流传得很广,别说雍州那边尽人皆知,就连益州这边,但凡消息灵通一点的,也都已经听说了。

对于这件事,大多数人都是当笑话看的。紫云宫风格偏激,做事一向强横霸道,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冷血残酷。尽管它理论上算是正道门派,但正道中人大多不愿意与之为伍,甚至就连一些比较光明磊落的邪派高手,都不屑与其为伍。

至于那些坏到掉渣的邪派……正道倒霉,难道不值得高兴吗?

正道也好,邪派也罢,大家虽然立场不同,可至少不是瞎子啊!

总之,紫云宫倒了霉,大家都很开心。

今天这紫云宫的代表又倒了霉,望江楼上大家,大多心情愉快。

整个三楼,除了作为主家的任风涛摇头叹气之外,就只有舍身寺的两位高僧面露怜悯之色,甚至连青城山的那几位道长,救人归救人,脸上却没有哪怕一丝同情之意。

潘龙不动声色地环顾全场,将众人的表情看在眼里,不由得暗暗感叹紫云宫做人的失败程度。

做人能失败成这样,也算是够罕见的了!

那女子被冷嘲热讽一番,又伤又气,眼一翻便昏了过去。若非一位高僧用佛光接住,怕是直接就倒在地板上了。

任风涛叹了口气,吩咐一声,片刻之后,两个女帮众过来,将这女子背起来,下楼离去。

“胖子,你没事找紫云宫的人来干什么?”任玉松和任风涛显然早就认识,说话间颇为亲热,“这不是给自己惹麻烦嘛!”

“我又不疯,怎么会去主动找她们!”任风涛立刻叫屈,“是她自己找上门来的啊!”

“哦?莫非是觉得你这胖子长得富态,有兴旺之相,想要招你做上门女婿?”

“松哥不要取笑,我怎会去当赘婿!”

“记得当年咱们喝酒的时候,你不是说,只要媳妇貌美如花,当上门女婿也可以吗?我看这女人……”任玉松说着,噎了一下,咂咂嘴,摇头,“似乎的确是不行。”

哄堂大笑,除了两位高僧之外,就连几位道长也忍不住笑了。

其实那紫云宫的女人相貌还不错,五官端正,眉清目秀,下巴略尖,很有几分所谓“网红脸”的意思。若是生在潘龙前世那个娱乐业高度发达的社会,混个小明星,被一群荷尔蒙分泌过量的人喊两声“女神”,大概也是可以的。

奈何相由心生,这女人脸上那股刻薄之意简直都要溢出来了,只要脑子没毛病,谁也不会想要跟她结婚。

夫妻是要过半辈子的,跟这女人过半辈子,那可真够倒霉的……

这个小小的插曲就此过去,也没人向姜北追问那瘦小青年的来历。

大家不是瞎子,自然看得出来这人其实已经手下留情。他既然能够一招摘了那女人的左肾,自然也能一招摘掉心脏。摘了左肾还算是可以救治的伤势,摘了心脏,那便是有仙佛降世,也未必来得及挽救。

这女人恩将仇报,对姜北下手狠毒,挨这一下也是活该!

巨鲸帮的帮众过来清理了地板上的血迹,宴会便正式开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任风涛向大家介绍了明天的行动计划。

按照计划,明天打开宝藏之后,大家一起进入宝藏,尽量一起行动。

这次参加寻宝的人会有很多很多,那些绿林和邪派中的高手们自然就不用说了,江湖散客之中也是鱼龙混杂。单枪匹马的话,一不小心就要中了招。

在场各方都是名声不错的正派,就算是心悦宗的两位使者也一样——心悦宗虽然是魔门,可平素做事一样很讲信用,在江湖上的名声并不坏。

按照任风涛的说法,大家都是正道中人,互相之间起码是可以相信的,不用担心被人背后捅刀子。寻宝的时候,大家尽可能一起行动,可以保障安全。

对于他的建议,众人并不反对。就连心悦宗的两位使者都没有异议。

潘龙当然也不会反对。

于是众人约定,明天巳时之前在江边会合,等午时宝藏出现,就一起行动。

约定既成,接下来就是单纯的欢饮。潘龙并没喝酒,稍稍吃了一些就告辞离开,回到了客栈。

回到房间里面之后,他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

“要找个机会,把那紫云宫的女人杀了才行!”他低声说,“这人阴险刻薄,也记仇得厉害。既然跟她结了仇,不弄死她,终究是个祸害!”

“老爹当初就是没能杀干净,才不得不舍弃了长久经营的马甲小号,我可不能重蹈覆辙!”

第九十六章、没有什么日后

潘龙拿定了主意,身影变得模糊起来,转眼就完全消失。

巨鲸帮分舵就在隔壁,他小心翼翼地钻进去,寻找那紫云宫女子的踪迹。

这人之前是被巨鲸帮子弟背下楼的,按说应该送到了这里。

但他在分舵里面转了一圈,却没见到那个女子的身影。

分舵里面人来人往,十分热闹。潘龙一遍没找到,不肯死心,又仔细寻找了一遍,结果却看到任风涛正在和余则成以及另外几个帮众商量事情。

“明天大家要提起十二分的小心,万万不能大意!”任风涛严肃地说,“财宝动人心,更不要说那宝藏里面可能还有比财宝更加珍贵的东西。明天肯定会有人不顾一切铤而走险,我们不一定非要拦住所有人,实在不行的话,大不了就不拦了,让他们闯进去算了。”

“总舵方面的意思可是要我们尽量拦住外人的。”余则成担忧地说,“要是真的不拦了,总舵那边不好交代啊!”

“人活着,才谈得上交代。人死了,难道向地藏菩萨交代不成?”任风涛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说,“这次四面八方的人物都来了,甚至连远在南海的紫云宫都有高手前来。只凭我们巨鲸帮,哪里挡得住?挡不住是正常的,挡得住才不正常。”

“可是……”

“老余,你放心吧。总舵那边不会为这个为难我们的。”任风涛笑着说,“最多就是奖励稍稍降低一些……人活着,拿奖励才有意义。人死了,抚恤金给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他停了一下,又说:“虽然咱们帮里不少兄弟都常常说‘只要钱到位,干什么都不是问题’,但发钱总要发到他们手上才有意义,发给他们的家人,味道就不对了啊。”

余则成被他说服了,点头应下,二人又开始讨论明天的行动计划。

潘龙听了一会儿,感觉没什么有意义的,正要离开,一个女帮众进来,报告说:“任舵主,紫云宫林仙子已经安顿好了。”

潘龙的眼睛顿时亮了。

“她的伤势怎么样?”任风涛问。

“于老先生亲自诊脉,判断她只是气血亏损,并无致命伤。”女帮众回答,“青城道长法术神妙,脏腑之中的伤势已经愈合,就连皮肉的伤势都在恢复。于老先生说了,就目前的情况看,修养大半个月,应该能基本恢复。”

任风涛点头:“于老先生还说什么了吗?”

“他还说,毕竟少了一个脏腑,就算能够恢复,日后对身体也会有影响,武功可能永远也没办法完全恢复了。”

“能捡回一条命就够走运的了,武功损失,也是没办法的事。”余则成说,“她总比北地六仙子好,那六个直接死了五个,活下来的一个也被吓破了胆,再也不敢出现在众人面前,差不多算是废人了。”

“紫云宫如此作派,出这种事情也是理所当然。”任风涛叹道,“她们平时在南海霸道惯了,到了中原,还保持着在南海的作风,那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他对帮众们说:“把人送到医馆住下,付了钱,这事情跟我们就没什么关系了。咱们巨鲸帮和紫云宫也没什么来往,她在我们招待客人的宴会上拔剑,我们不动手收拾她,就算是给了紫云宫面子——但紫云宫也就这么大的面子了,更多的事情,咱们不掺和!”

帮众纷纷点头。

任风涛又说:“姜北的那个朋友,你们也别追查。那人身手不凡,招数更是诡异惊人,只怕不是什么正派来路。你们追查他,很可能会有危险。”

“那……这事就这么算了?”余则成问。

“对我们来说,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任风涛严肃地说,“至于他们之间还有没有什么恩怨?会不会继续动手?那都是他们的事情!我们巨鲸帮是地头蛇没错,可不是土地爷,管不了那么多。”

潘龙又听了一会儿,没听到他们再谈论这件事,就转身离开。

这几天他在镇上溜达,对桥南镇各处商家都有所了解,出了巨鲸帮分舵,片刻也不拖延,很快就来到了一间医馆。

这间医馆是桥南镇最有名的一家,医生姓于,今年已经快七十了,是益州名医之一。两个儿子也都是方圆百里著名的医生,门下还有十几个名气大小不等的弟子。

桥南镇上,有资格被称之为“于老先生”的,只有这一位。

只不过……潘龙记得,这位医生擅长的是汤药,对于风寒、痢疾之类内科病比较拿手,治疗外科跌打损伤的水平,应该并不如何出色才对。

医馆门口有两位巨鲸帮的帮众在看门,这倒不是什么特别待遇,最近这段时间,镇上几乎每一家店铺都有巨鲸帮帮众轮流帮着看门,为的就是一旦有什么纠纷,可以及时劝阻调解。

潘龙小心翼翼地进了门,在屋内找了一会儿,就找到了那个紫云宫女子。

她住在一个单间里面,关着门,开着窗户透气。透过窗子看去,可以看到她正坐在床上运功调息,苍白的脸上已经恢复了少许血色,但依然显得很虚弱。

潘龙没有急着动手,先在医馆内外转了一圈,确定这里并没有隐藏着一两位高手,才转身返回了客栈。

现在时辰还早,尚未到人们睡觉的时候。再等一等,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动手,可以更加隐秘。

他上床睡了大概一个时辰,眼看着已经接近午夜,才再次出门,直奔医馆。

这个时候街上已经没有行人,就连那些在各个店铺门口站岗的守卫都回家休息去了。只有巡夜的兵丁和一队巨鲸帮帮众在街上巡逻,除此之外,就是打更的更夫之类。

潘龙进了医馆,找到了那紫云宫女子的住处,还没进门,就听到了里面的自言自语。

“……那瘦猴子肯定是魔道中人,寻常江湖客绝不会有这么厉害的手段!等我回到紫云宫,禀报宫主,一定要派人找巨鲸帮追查!”

“还有云台姜家也是,那姜北身为姜家子弟,竟然结交魔道,这件事必须给个解释!”

“唉!真的是人离乡贱,想我在南海的时候,不敢说呼风唤雨,至少一句话发出来,没有什么人敢说半个不字。结果到了中原,别说是巨鲸帮、云台姜家,就连一个籍籍无名的落魄刀客,都敢对我拔刀……宫主说得对,一个人的地位,终究还是要靠武力来支撑的!”

“等回到紫云宫,我就闭关苦修,不成真人,绝不出关!”

“这次丢了这么大的脸,日后我一定要再找回来!”

潘龙听得暗暗冷笑,这女人说着说着,不止一次咬牙切齿,心中的痛恨可想而知。

要是真被她回紫云宫苦修,修成真人宗师,只怕巨鲸帮、云台姜家,都要倒霉。

而且,到那个时候,她一定会到处追查自己的踪迹,来个“除恶务尽”什么的。

好在……她已经没有什么“日后”了。

他安安静静地在窗外等待,又过了一会儿,这女人终于躺下休息。等到屋子里面传来的呼吸声变得平缓悠长,他才一个纵身,从窗户里面钻了进去。

片刻之后,他同样从窗户里面出来,直奔镇子北边的通天江。

通天江无论昼夜都在滚滚奔流,涛声激荡,犹如巨兽在怒吼一般。

天怒峡之名,就是由此而来。

潘龙沿着江岸走了一段,确定附近没什么人了,才从次元袋里面拿出一团包起来的被褥,直接扔进了江里。

那团被褥里面,自然就是那紫云宫女子的尸体。一掌摧心,走得很安详。屋内没有留下半点血痕,省得人家医馆的人收拾起来麻烦。

“尘归尘,土归土,你是南海的人,从水里来,回水里去,应该挺合适的。”潘龙看着那团被褥被激流冲刷,很快就不见踪迹,点了点头,返回了桥南镇。

第二天一早,他在客栈楼下吃早饭的时候,就看到任风涛急匆匆赶来。

“阿飞兄弟,昨晚出大事了!”任风涛紧张地说,“紫云宫那个女的不见了!”

潘龙装作若无其事地问:“回家去了?”

任风涛摇头:“我一开始也这么想的,她吃了亏,丢了面子,没脸留在这里,连夜离开,似乎也没什么不对。但仔细问了一下才知道,她明明说了要在镇上养伤,养好伤才离开的……她要是想走,之前就该走了啊!”

“被人杀了,弃尸荒野?”

“也不像,屋子里面没有半点血迹。就算本事再大,打斗的时候总该有些鲜血才对。”

“夜叉索命?”

任风涛愣了一下,若有所思地说:“没准……还真有可能……”

潘龙也愣住了,他只是随口调侃,却没想到任风涛似乎当真了。

夜叉索命,是一个著名的传说。相传世上有一种凶恶鬼神,相貌丑陋、血盆大口,名曰夜叉。这种夜叉有的在江海之中兴风作浪,有的则在城镇之中巡查。

传说巡查夜叉虽然丑陋凶恶,却是正直之神,对良善之辈秋毫无犯,但如果遇到那些作恶多端的人,就会张开大嘴,将其一口吞下。

这个传说在九州大地上到处流传,十分有名。各地的说法大同小异,核心宗旨始终是扬善罚恶那一套。

但潘龙没料到,任风涛似乎真觉得那女人是被夜叉给吃了。

“世上真有夜叉?”他忍不住问。

“我怎么知道?”任风涛反问,“你见过?”

潘龙摇头。

任风涛说:“坏事做多了,半夜被夜叉吃掉,这样的故事到处流传,总不会全无根据。好端端一个大活人,就算受了伤,也依然是武林高手。这样的人物,怎么也不该无声无息地消失。我想来想去,似乎还真的只有‘夜叉索命’比较说得通。”

潘龙不知道该说什么。

难道说,自己除了“一文钱大侠”、“独行刀客阿飞”之外,又要增加一个“索命夜叉”的身份吗?

或许自己应该做一个夜叉鬼面戴上,以后要找谁麻烦的时候,就戴着这个鬼面,半夜三更上门拜访?

嗯……那样似乎也不错,杀不死他也要吓死他!

任风涛忙得很,说了几句话之后就急匆匆离开——今天正是夏至,宝藏会在正午开启,他要忙碌的事情还多着呢。

至于紫云宫的那个女子……无论是死是活,跟那个大夏初年某位不知名的大人物留下的宝藏相比,都算不了什么。

潘龙吃饱喝足,在贺家叔侄的陪同下,又在镇上走了一圈。

但今天桥南镇的气氛显得很紧张,不少人都脸色严肃,看起来有些凶恶。

今天宝藏开启,等到正午,怕是会有一场大战。

为了避免肚子饿,他们提前吃了午饭,约莫不到巳时(上午9点),就动身来到了江边。

江边的那块空地上,大群的巨鲸帮帮众正在维持秩序。在他们的指引下,潘龙很容易就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就和巨鲸帮在一起。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带着寻宝的关键,自然应该站在最方便进去的地方。

过了片刻,任风涛等人陆续赶到。

今天,大家都没什么寒暄的心情,脸色都显得有些沉重。

只有那个身材瘦小的青年还笑嘻嘻的,似乎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

哦……心悦宗的两位使者似乎也没有受到影响,那个“呼噜”依旧垂着头,似乎随时都能睡着,而另外一个笑得很开心,仿佛赚了一大笔钱。

任风涛站在潘龙身边,叮嘱说:“等一下宝藏开启,阿飞兄弟你最好跟我们一起行动,避免危险。”

潘龙点头答应。

时间渐渐过去,等到太阳接近天顶的时候,江水突然仿佛爆炸一般,腾起了一朵巨大的浪花。

伴随着这朵浪花,水汽冲天,刹那间一片白雾迷茫,将大半个江面都遮住了。

阳光落下,白雾之中,很快便出现了一道彩虹。

和寻常的彩虹不同,这道彩虹是一个圆圈,圆圈的中间,可以清楚地看到有一扇巨大的石门。

宝藏出现了!



第九十七章、宝藏?

从江岸到位于江心的石门,至少有百丈以上的距离。但即便隔着这么远,人们也能清楚地看到石门上镌刻着的周天星斗和九州地理的图画,彩虹之中的石门巨大程度,可想而知。

看到这扇石门出现,不少江湖散客都忍不住冲了上去,但到了江岸边缘却又停住,满脸苦恼,无可奈何。

这扇石门并非停在水面上,而是悬在空中,距离水面至少有十余丈的高度。

且不论推得开推不开的问题,光是想要接触到它,就需要能够凌空百丈的轻功。

轻功到这个地步,跟飞也没多大区别了。

先天以下,想都别想。就算踏入了先天境界,若是没有修炼过诸如“凌空八步”之类的特殊法门,又没有找到一些取巧的手段,也不可能飞渡这么远的距离。

正常的先天高手,一个纵跃也不过就是十丈左右,用一些特殊的手段辅助,跳到三十丈,差不多就到极限了。

这要在潘龙前世的世界,已经是不可思议的水平,别说血肉之躯,就连那些带喷射辅助的动力机甲都跳不到这么远。

但此时此地,却还是远远不够。

任风涛看着那扇石门,露出了笑容。

“这拦路的第一关,就由我们巨鲸帮来解决吧!”

巨鲸帮发现这个宝藏已有三年,三年来,他们想了很多的办法,做了很多的准备。其中自然就有应对眼前这第一个难关的手段。

他一声令下,大江两岸,上千杆旗幡纷纷竖起。从附近各个城镇召集的过万壮丁在巨鲸帮帮众和朝廷官兵的指挥下,组成一个个小小的阵法,然后奋力摇动旗幡。

江岸另外一边的祭坛上,一位苍老的术者步罡踏斗,念念有词,片刻后,将一道符纸扔向空中。

符纸无火自燃,却不见落地,反而腾空飞起。紧接着所有的旗幡都开始发光,周围的空气却渐渐凉爽,光线也微微黯淡下来。

远远看去,就像是太阳的光热被这些旗幡吸收了许多的样子。

过了大概三两分钟,随着老术者的一声大喝,一道道光芒从各处旗幡上腾起,落在江岸和石门之间,彼此勾连,化作一条悬空的光桥。

光桥和江岸连接的地方,就在巨鲸帮的位置前方,距离潘龙不足十步。

“诸位不用着急!按照位置先后,依次过桥!”任风涛大声说,洪亮的声音短时间内甚至压住了通天江天怒峡江水的波涛之声,“光桥可以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时间充足,足够大家进门!”

说着,他向潘龙摊了摊手,作出了一个“随我来”的手势。

潘龙点点头,跟在他的身后,走上了光桥。

光桥颇为刺眼,走在上面,连周围的环境都很难看得清。好在有任风涛在最前面带路,倒也不用担心走偏了摔下去。

脚下的感觉十分奇异,就像是踩在厚厚的草垛上,软绵绵却又厚实实,明明似乎应该撑不住身体的重量,但每一步走上去都能够有所支撑,无非脚下不是很稳,稍稍有些虚浮罢了。

这光桥……感觉比连贯两岸的吊桥还好走一些呢。

潘龙走了一会儿,回头看去,只见人群排成长队,络绎不绝地走上光桥,紧紧跟在他们的后面,宛若一道长龙。

只一会儿,他们就走到了石门的面前。

近距离观看石门,便发现这石门格外庞大,比十个人叠起来都高。它巍然屹立在半空中,看起来无比沉重。

潘龙拿出了玉佩,却不知道该怎么才能使用它开门。

他正打算询问,结果石门突然发出低沉的轰响,然后缓缓打开。

门后看不到对面的江岸,只有一片灰蒙蒙的迷雾。

任风涛的声音显得很惊讶,惊讶之中却又有毫无掩饰的激动和欢喜:“果然!门开了!”

说着,他迈开大步,毫不犹豫地走进了迷雾之中,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潘龙稍稍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走了进去。

有他们带头,后来者都络绎不绝地走进了石门后面的迷雾。大概一刻钟之后,江岸边的人群就稀疏了下来。除了各大帮派组织留下维持秩序和接应的人手之外,但凡是要寻宝的人,都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巨鲸帮桥南分舵的副舵主余则成远远注视着洞开的石门和深不见底的迷雾,轻轻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顺利……希望吉人天相吧!”

他低下头,眼中露出难以觉察的喜悦,以及紧张。

潘龙走在迷雾之中,只觉得前后左右都空荡荡的,看不到半个人影。他小心翼翼,每一步都很慢,确定脚踏实地、没有危险,才走出下一步。

那些寻宝的故事,他也看过不少。故事里面的宝藏,无不隐藏着巨大的危险。一群人寻宝,往往只有十分之一都不到的人,才能活着回来。

而最终能够得到宝物的,常常只有两三人。

虽然那只是故事,但故事也不是凭空捏造,现实中的宝藏肯定也有危险,最多就是故事里面稍稍夸大了一些而已。

他一手举着那枚有这一带地形的玉佩,一手提刀,随时警惕周围。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不管什么东西来袭击自己,二话不说,就是一刀!

但他始终没见到第二个人,周围始终只是这阴沉沉的迷雾,令人压抑和不安。

与此同时,迷雾之中,却有不少人正在打斗厮杀。

许多人都遇到了自己的仇家,或者是正道和邪道相遇,双方原本就紧张激动,往往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在迷雾中厮杀起来。

一声惨叫,一个面容阴沉的老者被一个红脸壮汉一掌拍中胸口,嘴里鲜血喷得跟喷泉似的,身体颓然倒下。

那红脸壮汉也显得有些疲惫,拿出两颗药丸吞下,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继续小心翼翼地向前走。

另外一边,两个用剑的年轻人杀得不可开交,双方身上都是鲜血淋漓,各自都有好几条严重的伤口。但他们已经打出了真火,一副不将对方弄死决不罢休的架势。

片刻后,随着几乎连在一起的两声惨叫,两个人一个被长剑贯穿胸口,一个被划破了脖子,恶狠狠地对视着,却都再也没有站起来的力气,颓然倒下。

类似的情况,在迷雾之中处处发生。

祭坛下方,一个早已挖好的庞大地洞里面,几十个人正在忙忙碌碌地操纵阵法,空中还能看到一幅巨大的图案,图案上,成百上千的光点正在缓缓移动,时不时两个光点相遇,又时不时有光点熄灭。

一个身材魁梧的光头大汉坐在椅子上,冷冷地看着那幅图案,看着上面那些光点,过了片刻,问:“还有多长时间,才能完成‘除恶务尽’计划?”

一个老者回答:“禀帮主,预定要消灭的邪派高手,已经被消灭了四成。但剩下的人之中,颇有身手高强之辈,恐怕会拖延不少时间。”

光头大汉皱眉,说:“不能拖延!以一个时辰为极限。如果时间差不多了,还没有死的……那也只能算他们运气好,放他们过去吧。”

旁边一个高瘦老者凑过来问:“帮主,为什么我们不多拖一些时间?”

“迟则生变,拖得太久,就容易被人看出花样来。”光头大汉沉声说,“谁都不是傻子,宝藏有危险,筛选有缘人,这都是正常的。但怎么也不该第一步就筛选得太厉害。”

他叹了口气:“其实……一个时辰,或许还是太多了一些……”

犹豫了一下,他下定了决心:“不要等到一个时辰,半个时辰吧!一到半个时辰,就先让‘开门人’过去,等他开启了真正的门户,再陆续放其余的人过去。”

“遵命!”

看着空中那些光点,光头大汉握紧了拳头。

“宝藏出现,可谓是天助我也。趁着这个机会,狠狠打击益州绿林和邪派的势力不说,也能削弱那些和我们巨鲸帮为敌的各个帮派组织……经过这次的打击,整个益州武林的风气都会为之一清,而我们巨鲸帮也能趁机壮大不少,一举两得!”

“所以……就算是要耍一些阴谋诡计,就算是日后事情败露会有麻烦,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说着,他的目光又落在了一颗光芒明显和别的光点不一样的光点上。

这个光点正和另外一个绿色的光点靠在一起。

“任风涛啊任风涛,你可千万别在这关键时刻掉链子!要是你死在这迷雾里面的话,我们就丢人现眼了……虽然这样的话,我们的计划倒是更能掩人耳目……”

说着,他摇摇头,叹了口气。

迷雾中,任风涛不再退缩,一边大吼,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一边挥舞双刀,和一个鹰钩鼻子的老者杀成一团。

那老者是益州绿林之中颇有名气的独行大盗,不知做了多少杀人越货的勾当,手下血债累累。他的战斗经验比任风涛丰富许多,双方才一见面,任风涛还想要跟他和平相处,大家一起寻宝,他就已经毫不犹豫地出手偷袭。

任风涛并不知道隐藏在寻宝背后的计划,好在他早有戒备,轻功又好。以毫厘之差躲过了老者的偷袭,然后便勃然大怒,拔刀相向。

双方恶战起来,一时间却难分高低。

彼此都是先天高手,真气悠长。除非是不顾一切狠狠厮杀,否则就算打上两三个时辰,也不是什么问题。

但他们却又哪里肯这样拖延时间!

任风涛也好,老者也罢,都是来寻宝的。将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争斗上,彼此都不能接受。

所以打了大概半刻钟,任风涛首先变招。他不再保留内力,将自己的绝技施展出来,伴随着一声声怒吼,猛烈的音波在空中激荡,震得迷雾犹如水波一般不断泛起涟漪。

这次,他占了先机。

音波功施展出来,双方便毫无退让地拼起了内功。

那老者虽然年纪较大,可资质远不如他。内力的精纯程度方面,他有绝对的优势。

只吼了十几声,老者的口鼻眼耳之中就都开始渗血,满脸血迹斑斑,显得格外狰狞。

老者也知道自己的情况极为危险,一边怒吼着,同样用音波对抗,一边努力加强攻击,想要垂死挣扎,抢在被音波功重伤之前,将任风涛击倒。

他并没想过要逃走,尽人皆知,巨鲸帮桥南分舵的舵主任风涛最厉害的就是轻功,其次才是音波功。自己连他的音波功都顶不住,轻功就更不要说了。

这样拼命,或许还能拉他垫背。逃命的话,只怕连同归于尽的机会都没有……

但就算他想要拼命,也不是能够拼得了的。

任风涛敏锐地判断出了自己的优势,双刀一转,只守不攻,脚下轻功施展出来,胖胖的身体灵活得像一只飞鸟,嘴上的吼声则须臾不停,不断攻击。

又过了好一会儿,老者终于再也支撑不住,在一声大吼之后,身体猛地站住,再也无法前进。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任风涛,眼中却渐渐没了光芒,过了一会儿,身体颓然倒下,消失在迷雾之中。

疲惫不堪的任风涛长长地吐了口气,自言自语:“我的天啊,嗓子都喊疼了……要是再打一会儿,我怕是会变成哑巴……”

他不愿停留,服了一些药物,一边催动内力促进药物吸收,一边继续向前走去。

而这个时候,潘龙终于走到了迷雾的尽头。

他看到又是一扇石门,但比之前那一扇石门小了许多。石门上的图案倒是一模一样。

只是和之前的石门相比,这个石门下面差不多一人高的地方,有好几个大小不等的凹槽。

看到这一幕,潘龙差不多猜出了是怎么回事。他走到这些凹槽面前,将手上的玉佩一个个比划过来,终于找到了一个跟这玉佩一样大小的凹槽。

稍稍犹豫了一下,他就试着将玉佩嵌入凹槽。

光芒一闪,玉佩的颜色变了一变,然后又重新弹了出来,被他一把接住。

紧接着,伴随着机关启动的沉重声音,石门缓缓移动,光芒从后面浮现了出来……

第九十八章、两套计划,真正的宝藏

片刻之后,光芒散去,只见一条前面赫然是一条隧道。从外面看去,这隧道并不平整,头顶似乎在微微向下倾斜。而它也不是一条直线,只向前不远就拐了个弯,里面究竟什么模样,谁也说不清楚。

潘龙并未急着进门,只是继续站在门口等待。过了不长的时间,迷雾之中人影晃动,满头大汗的任风涛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看到“阿飞”在此等待,任风涛大喜,用有些沙哑的声音说:“阿飞兄弟果然言而有信!多谢了!”

潘龙点点头,率先走进了石门。

任风涛也跟着进去,却没有急着向前,而是拿出一块阵盘,咬破手指,用鲜血在上面画了一个符号。

祭坛之上,一面供奉在香案上的镜子突然发出了红白相间、不停变化的光芒。

主持祭坛的老术者点点头,再次念念有词,焚符施法。

一杆杆旗幡光芒微微变化,石门之前,便出现了一道道光芒,彼此勾连成为墙壁,组成了几个方格,宛若房间一般,层层拦在石门前面。

看到光墙落下,任风涛满意地笑了。

“这房间每聚集十二人,便开启一次。过关之人必定聚集起来……人一多,就有矛盾冲突。不管他们是争夺宝藏也好,是过去有仇也罢,总之只要打起来,都是好事。”

他的笑容之中,颇有几分阴险:“就算他们在这里不打出人命,也免不了结下仇怨。这仇怨或许会在寻宝的时候发作,又或许可以等寻宝结束之后再合纵连横……最差最差,经此一役,这益州南部的黑白两道之间,也必定会矛盾激化。而我们巨鲸帮则可以利用这次的中立地位,在其中有所作为!”

“运气好的话,他们直接就打出深仇大恨来,寻宝结束之后,还要展开一番血腥厮杀。到时候周围十余个郡县的江湖魁首,非我巨鲸帮莫属!”

他大笑几声,转身走向隧道深处,很快就消失在拐角。

祭坛下面的地洞中,光头大汉满意地笑了。

“任风涛这小胖子,手底下的本事有些差劲,但脑子却还不错。他这一番谋划,和我们的计划颇有异曲同工之处。”他说,“江湖争胜,动手杀人、血染一身的是下乘;挑拨离间、留人话柄的是中乘;给别人制造敌对的机会,自己连挑拨都不用,才是上乘。他这个计划虽然有些粗疏,效果也是一般,但勉强也算是摸到上乘的门槛了。”

旁边几个长老连连点头,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之前说过话的那高瘦老者赞道:“我们都已经老了,这辈子想来也踏入不了真人境界。巨鲸帮要发扬光大,必须有源源不断的后起之秀,为帮主您奔走效力才行。等此间事了,就把这小子调到总舵来吧,我们教他一点厉害本事。”

另一个脸上有伤疤的长老也说:“这小胖子别的都好,就是功夫着实差了点!他要是有那个刀客阿飞的本事,我这战堂堂主的位子,可以直接交给他。”

“又要脑子机灵,又要天赋绝罕,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帝家近二三百年里面,也不过出了一个帝洛南而已。”光头大汉笑道,“有个聪明人,也就不错了。至于资质什么的……天才比比皆是,可每一代里面能修成真人的其实也没几个……”

他想了想,又说:“没准他在这个宝藏里面有奇遇,得到什么机缘,资质再提升一截……到时候打磨他五六十年,我差不多也老了。倾力传功,未尝没有帮他强行破关的机会。”

诸位长老都没说话,江湖门派之中,老前辈给优秀晚辈传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真正能靠这方法破关而成就真人的,屈指可数。

毕竟,除非两个人体质完全一样,否则传功的效率终究是惨不忍睹。十成功力传出去,接纳消化之后能留下两成,都算是奇迹了……

若是靠传功就能修成真人,江湖上那些有真人宗师坐镇的门派,也就不会在自家宗师逝去之后衰落了。

巨鲸帮这百余年来的繁荣强盛,靠的是光头大汉“鲸王”王京这位真人支撑。可王京也已经年近二百,很快就要开始渐渐步入老年。就算依靠各种延寿灵药,撑到二百五六十岁差不多也就是极限了。

除非巨鲸帮能够在五六十年里面再培养出一位真人来,否则等王京逝去之后,就算是接班人再怎么长袖善舞,也很难维持巨鲸帮如今的势头,甚至可能被周围的势力群起而攻之,来个“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这种事,江湖上早已屡见不鲜。

想到这些让人不高兴的事情,巨鲸帮首脑们原本愉快的心情渐渐平静,也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头,纷纷叹起气来。

巨鲸帮地下密室里面的事情,潘龙自然毫不知情。他慢慢走在隧道里面,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虽然已经进了宝藏,但直到现在,他都还不知道这宝藏是谁留下的。

那个留下宝藏的人,为什么要弄得这么玄乎?他也不明白。

但至少有一点,他是很清楚的——这位前辈完全没有将自己的藏宝轻易送人的意思,想要得到他留下的那些宝物,怕是要经过一番很麻烦的考验。

又走了一会儿,他眼前豁然开朗,看到前面是一个很大的石室,有五扇门通往外面,墙上还刻着很多的字迹。

【后来者须知:福祸无门,惟人自召。机遇和危险总是相伴相随,如何选择,全凭自己。急流勇退、明哲保身,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而那五扇门上,同样也有字迹。

【大吉、中吉、小吉、末吉、退走】

潘龙一看就明白了,这五扇门之中,“退走”那扇门应该是通往离开宝藏的道路,其余四扇门,后面的好处大小不等,风险也大小不等,总的来说,风险越大,好处越大。

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就朝着“末吉”那扇门走去。

既然终究有个“吉”字,那想来终究不会太难。

石门一推即开,门后却没有道路,只是一圈亮光,如同水波一般在空中轻轻荡漾,看不清亮光的背后究竟是什么。

他既然已经作出决定,就不再犹豫,直接走向亮光,随着一步跨出,身影消失在亮光之中。

石门随即关闭,看上去和之前没什么区别。

过了片刻,任风涛也走了过来,看了墙上和门上的字迹,犹豫了一下,选了“小吉”那扇门,走了进去。

再过了好一会儿,更多的寻宝者陆陆续续地赶来,各自选择一扇门进入。除了“退走”之外,其余四扇门都有人选择。

很多人的样子狼狈,不少人的身上有伤,但他们的表情全都是紧张而兴奋的。

谁都明白,从这里开始,他们才算是真正进入了“宝藏”之中。

就在后来者们作出选择的时候,潘龙已经在面对自己选择的挑战。

光门之后,是一段不长的隧道,隧道尽头,是一间极为宽阔的石室。

石室的地面上,一圈五颜六色的光芒正在闪烁,

潘龙还没走出隧道,就看到了这一圈光芒,更看到有一个虚幻的身影,在光芒里面渐渐成型。

这身影形如花豹,但趴在地上就比人还高,颇为庞大。它额生独角,眼中寒光闪烁,身后五条尾巴颜色各异,轻轻拍打着地面,看起来十分凶恶。

“狰?这是真是假?”潘龙一眼就认出了这东西,不由有些惊讶。

这是名叫“狰”的妖兽,在北地并不算特别罕见。这种妖兽极为凶狠,和另外一种样子极为凶恶的“狞”并称。“狰狞”这个词,最早就是由这两种妖兽而来。

潘龙并没有亲眼见过活着的狰,但死掉的狰,他却不止一次见到过。

定丰镇秋天的狩猎中,不止一次打死过狰。就在他离开定丰镇的前一年,当时他父亲潘雷就曾经打死过两只狰——当时那两只妖兽正在争夺领地,见到人类出现,却改变了主意,联手袭击人类。

结果就被他一掌一个,都拍死了。

不过,潘龙记得,老爹带回来的那两只狰的尸体,比眼前这只明显小了一圈。

“老爹当初以一敌二都能直接秒杀,我可不能丢他的脸!”

他自言自语,拔出断仇刀,朝着前面走去。

随着他靠近,那只狰的身影越发清晰,很快地面上的光芒完全消散,这妖兽也变成了实体,咆哮一声,朝着他扑了过来。

潘龙神色不变,断仇刀一挥,刀光如同一道雪练,迎着妖兽扑过来的身影落了下去。

他出刀极快,刀锋掠过之后,才有利刃破空的响声传来。那妖兽虽然动作敏捷,却也跟不上他的速度,只来得及将头一低,就被迎面一刀,斜着劈在了身上。

它的身影僵在空中,片刻之后猛地崩散,化作无数的光点,犹如下了一场光雨似的。

等这些光点完全消失,之前地上那一圈光芒的中央,就浮现出了一个金色的盒子。

潘龙用断仇刀挑开盒子,看到里面是一小瓶绿色的药水,盒盖上还有一些小字。

【世人谣传:还魂草每生一叶,即可延寿百年。若生满九叶,有起死回生之效。谬也!此草至多只能生到三叶,三叶之后则成精灵,褪去草木外壳,逍遥世间。以三叶还魂草为主药,可炼制天寿酒,常人饮之,延寿六十载,犹如平增一轮天寿,故而得名。】

看到开头的部分,潘龙心中猛地一跳,有些紧张。但等他都看完了,就只是摇摇头,叹了口气。

“天寿酒……倒也不错了,只可惜对我没什么大用。”

他伸手去拿那盒子,却发现它犹如长在地上一般,根本拿不起来。只好将那一小瓶天寿酒收了起来。

瓶子不大,这一瓶天寿酒大概也就一两。若是遇到好酒之人,估计只能尝个味道。

用延寿六十年的灵酒尝个味道,也算是够奢侈的了……

取走天寿酒,盒子随即消失,原本空荡荡的墙壁上,又浮现出了一扇扇石门。

这些石门上,依然有各种不同的字迹。

只是和上次相比,这次的字迹发生了一些变化。

“大吉”没有了,“末吉”变成了“末凶”。

“看来,难度是会逐渐增加的。”潘龙自言自语,“按照这个趋势,几场之后,就全都是‘大凶’了?应该不会吧,就算都是‘大凶’,也该有所区别才对。”

他略一考虑,就推开了“末凶”的那扇门。

末吉不过是一只常见的妖兽,那末凶应该也不算什么。

再次穿过光门,一段隧道之后,又是一模一样的石室。石室里面是一模一样的阵法,阵法中央,一个五彩的身影正在缓缓生成。

潘龙一看那身影,就吓了一跳。

只见这身影形如雉鸡,但双翼极为庞大,身后更有修长的尾羽拖曳在地上,在它的额头上,花纹隐约形成了宛若“德”字的模样。

他咽了口吐沫,急忙看向那身影的双翼。

双翼之上,隐约可以看到“顺”字的花纹。

“不会吧……这才第二关啊,这才是‘末凶’而已啊!怎么就跳出这个来了!”

他忍不住抱怨:“没道理!没道理的啊!”

但不论有没有道理,麻烦已经近在眼前。那身影很快变得清晰,最后活灵活现地站在地上,转过头来,用一双明显有智慧的眼睛,冷冷地看着他。

潘龙握紧了断仇刀,却不敢轻易挥刀,小心翼翼地看着对方。

如果这真的是他猜测的那种东西,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绝对不想要跟对方动手的。

想要赢过这东西,谈何容易!

但是……他不敢动手,那东西却似乎并不想要就这么放过他。它看了潘龙一会儿,突然扬起了脑袋,嘴一张,便有烈焰喷吐了出来。

看到烈焰袭来,潘龙终于无法再等待,叹了口气,断仇刀猛地一挥。

刀光明亮如雪,迎着烈焰斩去,只一刀,就将熊熊烈焰从中间展开,左右两分,烧得他身边的石壁一片焦黑。

“我真不想要跟你动手。”他对那只鸟说,“但这并不代表我怕你,或者是我会手下留情。”

“你自己想清楚了!”

第九十九章、此宝合该与我有缘

世间万物,分为神鬼、妖异、人、兽、羽、鳞、虫七大类,这七类之中,羽类泛指一切禽鸟之属,无论能飞或者不能飞,都在此列。哪怕是企鹅那种只会游泳,连奔跑都不会的,都属于“羽类”。

传说羽类生灵以凤凰为尊,凤凰所到之处,一切禽鸟都会自动臣服,无比尊贵。

而凤凰长得什么样子呢?《神异经》有凤凰赞,说:伟哉斯禽,其状如鸡,五采而文,五圣加身,名曰凤皇。后人所作的注解则说:凤皇者,亦名“凤凰”,禽鸟之长也。形如鸡而大,翎羽五彩,身有五字,首为德,翼为顺,背为义,腹为信,胸为仁。亦有五彩不具或五字不备者,曰鸾。凤为禽鸟之天子,则鸾为公侯,等而次之。

潘龙估摸着,自己此刻遇到的,就是一只“鸾鸟”。

那只鸟额头上和翅膀上都有象征神异的文字,但胸、背上并没有,自然不会是凤凰。但即便只是鸾鸟,也已经是极为强大的神兽,很不好对付。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鸾鸟——别说这种神兽似乎不应该出现在宝藏里面给人看家,就算有,也不该出现在仅仅“末凶”程度的关卡里面。

……最起码也要是“大凶”等级,才配得上它的身份啊!

鸾鸟相对于凤凰,就像是蛟相对于龙。蛟可不是什么弱小的或者常见的生物,比方说他前不久见到的云河源河神,真身就是一只蛟龙。

那可是长生不死的妖神!

就算留下宝藏的这位前辈神通广大,能够拘禁妖神为自己看守宝藏,可按说那位妖神也该是这宝藏的总管,只有在最后一关,才可能需要挑战他。

哪有现在就出场的!还要不要妖神的面子了!

潘龙心里在骂,脸上自然也不会客客气气。他冷冷地看着那只鸾鸟,断仇刀的刀锋指向对方,杀气腾腾。

他不想跟这鸾鸟打,但如果终究必须一战的话,他也别无选择,只能全力以赴。

鸾鸟却没有再喷吐火焰,只是远远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它的眼中露出了惊讶之色,然后……潘龙突然觉得,这鸾鸟似乎在笑,而且笑得似乎还很友善。

潘龙觉得很纳闷,不明白它究竟想要做什么,只能小心提防。

但这鸾鸟却始终没有再进攻,而只是向潘龙点点头,身体猛地崩散,化为无数的光点,消失得无影无踪。

地上依旧是一个盒子,却不是金色的,而是银色的。

潘龙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用刀尖挑开这个盒子。

盒子里面是一册书,纸张和墨迹都已经陈旧,但却还能看清字迹。

他拿起书,翻开一看,不由得有些惊讶。

这是一只名叫“吞火”的鸾鸟所写的杂记,记载的多是一些诸如什么好吃什么好玩的内容,并没有多少参考价值。

但这本杂技的末尾,却有几行字。

【文公曰: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归土灰。天年将近,才知道所谓神兽,其实也不过如此。不成长生,一切都只是镜中花,水中月。】

【文公昔年曾为我占卜,说我的机缘应在千秋百代之后。我本以为他是暗示我能够修得长生,现在看来,或许是我理解错了他的意思。】

【寄魂于玉,以待将来。文公不会骗我,千秋百代之后,或许真能遇到机缘……】

【吞火绝笔。】

看到这里,潘龙差不多已经明白了。

自己刚才遇到的鸾鸟想来就是这鸾鸟“吞火”一缕力量的化身,它的魂魄应该还躲藏在一块玉石里面,等待有人能帮它转世,得到重新来过的机会。

而自己,想来就是那位“文公”为它占卜,算出来的“千秋百代之后”的机缘。

这么一想,刚才的事情也就弄清楚了:吞火既然要寻找机缘,自然要见到尽可能多的人。所以在仅仅“末凶”难度的关卡里面就出现它的化身,倒也不足为奇。

这化身的力量不会很大,它主要的任务,应该是寻找机缘。

刚才它发现自己身具功德,能够帮助魂魄转世,所以将这本杂记送给自己,说明来意。

接下来……应该还会再遇到它吧。

果不其然,当他又打开下一扇门户之后,在下一关遇到的,还是一只鸾鸟。

这鸾鸟一点攻击他的意思都没有,向着他鸣叫几声,就主动消散。只留下一个浅灰色的盒子。

盒子里面有一张纸,纸上墨迹未干。

【有缘人须知:此处为文公所留宝藏。但宝藏虽大,所负因果也大。若你想要简单一些,可以直接退出。退出之后不要离开,等宝藏关闭之时,我另有宝物送上。】

看了这段话,潘龙笑了。

“想要找我帮忙转世,直说就好,还‘另有宝物送上’……好吧,或许你真的会有宝物送上,但相比之下,我更感兴趣的是那位‘文公’留下的东西啊!”

他怀疑所谓“文公”指的就是文超公,作为疑似穿越者前辈的高人,文超公留下的宝藏究竟是什么?他真的很好奇!

按照毕灵空所说,文超公和帝甲子的身份似乎是平等的,两个人彼此之间并没有高低之分。而以帝甲子的为人,若是对方没有能够和他对等的力量,他是绝对不会因为对方道德高尚或者知识渊博而愿意和对方平等的——他可以礼贤下士,作出尊敬对方的态度来,但他绝不会真的认可彼此的平等地位。

也就是说,文超公至少会有让帝甲子不得不和他平等的底牌。

那会是什么呢?

帝甲子有山海经那个强力的宝物,文超公呢?他是不是也有一件类似的宝物?

潘龙对此非常好奇。

山海经残片现在就在他这里,那……如果文超公当年那件宝物也落到他手上呢?

一想到这宝藏里面可能隐藏着文超公的秘密,隐藏着和山海经残片同等的宝物,潘龙就心头火热。

除非真的无计可施,否则他一定要走到最后,努力去把这件宝物争取到!

反正文超公也是要找个有缘人嘛,论有缘,难道还能有谁比他这个晚辈穿越者、山海经的继承人,更加有缘吗?

就连那鸾鸟“吞火”都说了,他是有缘人。

“这时候,我应该说一句什么来着?”看着面前墙壁上浮现的一扇扇石门,潘龙笑着走了过去,“此宝合该与我有缘。”

第一百章、有缘人死了?

有两条尾巴的猫,飞快地摇动着尾巴,一个个火球从尾巴尖端不停的飞出来。单独的火球并不大,但却又快又密,接连不停。就像是下了一场火雨。

任风涛把轻功全力施展出来,胖胖的身影好像变成了一条淡淡的影子,在石室里上窜下跳不停移动,一边躲避火雨,一边努力想要贴近这只怪异的猫,却怎么也无法靠近。

那怪猫发射火球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距离远一点,他还能够有足够的反应时间用来躲闪。距离近了,他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几次冒险靠近的结果,就是他身上被烫伤了好几处。

他的额头上已经满是汗水,呼吸也渐渐变得沉重,心中更是充满了懊恼。

想不到仅仅是一个“中凶”的等级,就已经如此困难。要是大凶恶,那还了得!

前几关一直顺风顺水,让他不得不由得有些麻痹,这一关就忍不住选择了一个“中凶”——他觉得,既然“小凶”只是稍稍有点吃力的程度,那“中凶”无非也就是多花一些力气,或者是受一些伤而已。

闯荡江湖的人,还怕受点伤不成?

……反正他任胖子就算毫发无伤,也算不得俊男。多几道伤疤,看起来还更有男人味一点呢!

结果现在才发现,“中凶”和“小凶”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这已经不是“有点吃力”的问题,而是“非常吃力”。

这个发现很重要,就是代价太大。

被无数火球逼迫着,他甚至连狮吼功都施展不出来。眼看形势越来越不利,他咬了咬牙,打定了主意。

只能用底牌了。

一块青绿色的玉片被他拿了出来,摩挲了两下,然后心疼的将内力输入其中。

随着内力越输入越多,玉片上渐渐浮现出一块黑色的斑纹,这斑纹越来越清晰,最后清清楚楚看出来是一只通体黝黑的鲸鱼。

它昂首向天,似乎在无声咆哮,上方又有一团白色的斑纹散开,宛若天上的云气被它一声吼散。

因为内力消耗过度,任风涛的脸色渐渐苍白,他接连往嘴里扔了几颗药丸,也顾不得强大药力带来的经脉胀痛,继续将刚刚恢复一些的内力输入玉片之中。

又过了一会儿,伴随着一声鸣叫。那条玉片上的鲸鱼竟然跳了出来,向着双尾怪猫喷出了一股黑色的水流。

这水流看上去平平无奇,流速不快,流量也不大。但那双尾怪猫以火球拦截的时候,一个个火球遇到水流,都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毫无反应就消失,丝毫也拦不住它。

怪猫吓了一跳,急忙躲闪。可它这一跑,水流顿时加速,转眼就到了面前。它再要跑,只见水流一展一卷,轻轻巧巧就包住了它,然后犹如魔术师变戏法一般,卷起来一收,又重新变成一个水球,落在地上。

至于那只猫,已经无影无踪,连一点痕迹都没有了。地上只有一个金色的盒子,证明任风涛过了这一关。

任风涛却只是看着那块绿色已经淡了许多的玉片,连连摇头,唉声叹气,脸上没有半分喜色。

“亏大了!”

此物或称之为“符宝”,乃是他被任命为分舵主的时候,王帮主赐下的,里面蕴含着王帮主的一缕武道真意。借助这一缕真意,只要提供足够的内力,就能施展出相当于真人级别的手段来。

虽然这一招发动起来有些慢,但在关键时刻,可是能逆转局面的!

要制作这种宝物,不仅需要稀有的灵玉作为原料,需要各种辅料来淬炼灵玉,还需要一位真人损耗元气,才能将真意蕴藏在其中。据说每制作这么一片玉片,光是材料成本就超过黄金千两。王帮主本人更是要损耗差不多一年的寿元,珍贵程度简直难以想象!

此物使用过之后,需要用真气温养三年,才能再次恢复。即便是恢复过来,威能也会大大下降。三五次之后,威能彻底耗尽,就完全失去了用处。

任风涛本拟不用这件宝物,就算要用,起码也要用在“大凶”的关卡,或者干脆就是最后跟人黑吃黑的时候火并用。却不料仅仅是一个“中凶”的关卡,就把他的这张底牌给消耗掉了。

他叹着气,将盒子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块血玉髓——这东西大补气血,既可以用来治疗气血亏损的伤势,也可以用来辅助修炼某些大耗气血的功法,十分珍贵。

但再怎么珍贵,毕竟也只是有价之物。为了这有价之物,损耗了无价之宝,实在是得不偿失!

看着石壁上浮现的“大凶”、“中凶”、“小凶”、“退出”四扇门户,任风涛叹了口气,推开了“小凶”的门。

接下来,他费了一番力气,总算是又过了一关,但看着已经只剩下“大凶”、“中凶”和“退出”三扇门,他摇摇头,无奈地推开了“退出”那扇门。

走出门来,他只觉得眼前一花,发现自己在很大的山谷里面,身后是一扇发光的大门,周围山崖高耸笔直,宛如刀削一般,就算最敏捷的猿猴也爬不上去。

山谷中绿草丛生,繁花似锦,景色着实不错。只是此刻却充满着阴沉沉的杀气,两群人怒目而视,泾渭分明,正是江湖黑白两道的寻宝者。

除了这些矛盾很大的人之外,还有不少中立派退在远处,和他们都保持着距离,俨然是“你们请便,我不参与”的意思。

但谁也不是傻子,你说不参与,就不参与了?

帝甲子钦定开蒙书籍的《成语百则》里面,就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故事,能练成一身武功闯荡江湖的,谁没看过这书?

任风涛略一观察,就确定了局势,点点头,走到了白道的队伍里面。

“已经有多少人出来了?”他问。

“不少了。”一个跟他关系不错的白道高手说,“只是那门户还在发光,应该里面还有人吧。”

任风涛回头看去,片刻之后,又一个绿林高手走出来,门上的光芒稍稍黯淡了一分。

“之前亮得简直闪人眼睛。”一个白道高手说,“每出来一个人,光芒就黯淡一些。估计等里面的人都出来,光芒就散了。”

任风涛想了想,问:“有人试着再进去吗?”

“试过了,进不去。”

他这才死心,左右又看了看,突然一愣。

“阿飞兄弟呢?我之前还看到他的……”

众人纷纷摇头。

“难道说……他竟然出了意外?”任风涛瞪大眼睛,有些不敢相信,“不可能吧!”

他绝对不相信,阿飞竟然会出事。

望江楼那一战,阿飞的刀法当真出神入化。别的不敢说,他打赌那只怪猫肯定不是阿飞的对手。

难道说……阿飞死在了“大凶”难度的关卡里面?

任风涛觉得,就算是那样的难度,阿飞应该也不至于会死才对。

毕竟,手持玉佩的他,才是这宝藏真正的“有缘人”啊!

有缘人死了?这不是开玩笑嘛!

第一百零一章、通关

潘龙第一次觉得,用来作为“关卡”的石室不够大。

虽然这石室仅仅地面就有至少十丈见方,高度更是超过五丈,比寻常一座楼宇还大,但他此刻真是觉得——太小了!这里太小了!

要是能再宽敞一点,那该多好!

他浑身是血,拼命地腾挪躲闪,身体用一种可以气死牛顿笑趴布朗的方式,毫无规律地到处移动。

这种做法显得很滑稽,实际上很辛苦。

要克服惯性就要做功,此乃经典力学的铁律之一。仙佛们未必一定要遵守这个铁律,但现在的潘龙却是必须要遵守的。

想要让身体这样乱七八糟地移动,不仅消耗的体力和内力会很惊人,而且会对肌肉、经脉甚至于内脏造成很大的压力。

如果不是他体格强韧程度超乎寻常,换成一般的先天高手,只怕已经呕血成升,不用敌人打,自己先内伤死了。

就算是他,现在也狼狈不堪。一身的鲜血,绝大多数都是自己吐出来的——在全速移动的情况下骤然变向甚至于瞬间逆向加速,完全是不拿性命当回事的疯狂举措。吐个血什么的,简直太正常不过了。

但他别无选择。

因为他面对的敌人太诡异了。

那敌人看起来就像是一道光,快得超乎想象。

潘龙跟它动手不超过十秒钟,就至少挨了三五十下。每被这东西打中一次,他就感觉自己的元气被吸取了一些。仅仅片刻工夫,被吸取的元气已经相当于好几位普通先天高手。

也就是他元气充沛到不可思议,换成普通先天高手来,可能甚至都来不及反应,就已经变成了一具死在地上的干尸。

“大凶”的难度,果然令人惊骇!

潘龙一路破关,虽然他一直避免选择最高难度,但到了上一关结束时,他已经只能在“大凶”和“退出”之间二选一了。

当时他思考了一会儿,觉得“中凶”那只有五条尾巴的狐狸也不算难度特别大,虽然五条尾巴各自施展一种法术,配合得相当好,可强度不足,花里胡哨耍了一通,最后还是被他强行冲破了五种法术结合起来的罗网,一刀砍掉了脑袋。

中凶不过如此,大凶就算难一点,应该也不会太夸张吧?

实在不行,逃进山海经残片里面,针对性地苦练一段时间再出来呗。

于是他就选择了“大凶”,然后就遇到了这个敌人。

开战不足十秒,他就完全落入了下风。急忙逃进山海经残片的世界,冥思苦想好一段时间,才想出了对付这东西的办法。

这东西速度极快,甚至于来不及看清它的模样,就已经接连中招。想要见招拆招,是肯定来不及的。

它的攻击手段,恰恰又正好克制潘龙,让潘龙一身钢筋铁骨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想来想去,就只能躲闪了。

一边躲闪,一边观察,起码要弄明白它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才能构想克敌制胜的方法。

至于躲闪的办法,当然就是随便乱动,越快越好,越没规律越好。

这东西速度极快,可再快也要遵守惯性定律——如果它能够不鸟惯性,那么潘龙就死定了,不用再考虑更多。

只要它还买惯性的帐,面对潘龙这种近似于无规则布朗运动的闪躲方式,攻击效率就必定会大大降低,给他寻找胜机的空隙。

果然就像他推测的那样,当他用有些滑稽的方式胡乱移动之后,那看起来如同一道光芒的怪异东西就很难再击中他。总算是让他争取到了一些喘息之机。

这种移动方式会让人身心俱疲,身体的疲劳是没办法了,只能硬抗,精神上的疲劳则可以通过逃进山海经残片来恢复。每过一段时间,潘龙就逃进去恢复一下,总算是维持住了局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已经气喘如牛,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台好几年没维护的老爷车,随时都可能掉链子趴窝的时候,那光芒突然顿住,啪啦一声落在地上,不动了。

潘龙这才看清它的真容,乃是一个头如龙,身如蛇,通体发光的白色怪物。

它的块头并不大,宽不超过一寸,长不超过两尺。但就是这么一个小东西,刚才却将他逼入了生平最艰难的一场战斗,几乎要了他的命。

幸亏这小东西的耐力不怎么好,打着打着突然就累趴下了,否则的话……潘龙真的有点怀疑,自己会不会被逼得提前开启山海经残片的某个世界,进去苦练几个月,再出来跟它一较高低。

潘龙仔细打量着它,努力回忆自己看过的那些闲书杂谈,却不记得曾经在什么书上看到过这东西。

莫非……它不是九州世界的原生物种,而是当年建造这宝藏的人专门培养出来看门的?

“你是什么东西?”他忍不住问,“有灵智吗?”

那东西没有回答,只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上的光芒也渐渐暗淡,看起来似乎是快要死了的样子。

潘龙试着跟它交流,但它始终毫无反应。

他也不敢靠近,唯恐这东西还有余力。要是自己凑上去,被吸走一些元气是小事,让它恢复了力气再继续打,那才是真要人命!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最后这小东西化作了一团光芒消散,地上浮现阵法的光芒,最后出现了一个盒子。

和之前不同,这次出现的盒子通体五彩,散发着柔和的彩光,一看就知道十分高档。

“金箱子、银箱子……现在又出了彩箱子。布置这个宝藏的,该不会真是我老乡吧?这明显就是抽卡游戏的套路啊……”

潘龙嘀咕着,打开了箱子。

箱子里面是三个小小的纸人,旁边还有一个小纸条。

【替身纸人,滴血认主,可以在遭受攻击的时候自己选择由纸人承担。也可以在遭受致命伤的时候自动发动。带在身上即可奏效,放进储物法宝之中则无效。】

“好家伙!三个纸人,就相当于多了三条命啊!”他忍不住笑了,“有这个作为奖励,拼一次命还真是值得!”

收好纸人,箱子和阵法消失,空荡荡的石壁上则浮现出了门户。

这次,石壁上已经只剩一扇门,但门上的字迹却不是“退出”,而是“通关”。

看着那两个大字,潘龙长长地吐了口气,终于放松了下来。

总算是通关了,真不容易!

第一百零二章、烦人的测试

推开了那扇有“通关”二字的门户,穿过一道水波般的光芒,潘龙眼前猛地一亮。

他来到了一间充满另外一个世界审美风格的房间里面。

用壁纸、地板和吊顶天花装饰的房间,巨大的落地窗上贴着“胶水未干”的字条,两张办公桌一前一后排列着,和几个摆满了资料夹的书柜遥遥相对。墙上的空调正在嗡嗡作响,喷出凉爽的风,角落上,加湿器一点一点地吐出白色的水汽,微微开着一条缝的大门旁边有长长的沙发,沙发前面的茶几上还摆着一盆仙人掌。

“我想,我大概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穿越的了。”潘龙笑着说,“还真是我的前辈呢……也不一定,这种办公室当年我也见过,只是后来随着信息网络的增强,网络办公成了主流,它才被淘汰掉而已。”

他走到那扇门前,拉开了门,看到的却是一扇电梯门。

那扇门上有如下的文字:

【员工电梯,扫码使用】

久违的简体字。

九州世界的文字,和另一个世界的简体字有相似之处,但不同的地方也很多。只能说大家都是象形文字,在文字结构上异曲同工。但无论是把九州文字拿过去,还是把简体字拿过来,彼此都是天书。

潘龙皱了皱眉,忍不住嘀咕:“这要来的不是老乡,该怎么办?就算是老乡,来个阿美利加的或者是阿非利加的,人家也看不懂这字吧。”

他摇摇头,在办公室里面继续寻找,将书架上的文件夹抽出来,打开翻看。

里面大多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报表,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叫做“思源饮水”的公司的资料。

从报表里面看,这公司是买饮水机和纯净水的,只要一通电话,就可以送水上门。算是把生产和服务结合在了一起。生意倒也不差,光是有固定送水业务的客户,就有三千多家。

除了这些报表之外,还有一些诸如会议记录、学习汇报之类的东西。那些东西就颇有分量,主要是每周一次的会议纪要和每月的工作分析,比较占分量。

潘龙找到了五六年的资料,厚厚的堆了一叠。他也不着急,一本一本地翻过去,仔细查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他将所有文件夹里面的资料全翻过一遍之后,这些被看过的资料突然无火自燃,漂浮在空中迅速燃烧,只几秒钟就燃烧殆尽,化为一本薄薄的书册,落在他的面前。

书册上却是九州文字,记载着一门称之为“乾坤大挪移”的功夫。这功夫能够扭转力量的方向,变化力量的大小。用于防御,可以将敌人的攻势化解,乃至于牵引利用,让敌人自食其果;用于攻击,则可以使敌人露出破绽,以四两之力发千斤之威。

“这可是近代文学史里面的东西,活化石啊!”潘龙自言自语,“不对,对你来说,或许没那么老……”

他收起这本秘籍,只见原本贴着“胶水未干”字样的落地窗,也变成了一扇门。

推开那扇门,后面是一条长长的隧道。

看来,这条隧道就是给那些九州世界的人们准备的。

他当然不会走这条隧道,而是回到办公桌前,拉开抽屉寻找起来。

果然,不一会儿,他就找到了员工胸牌,而且是两块。

两个办公桌的抽屉里面,各有一块胸牌,一个是看起来蛮帅气的青年,叫做赵胜;另一个是看起来无精打采的青年,叫文超。

“原来你们两个还是同事啊。”潘龙笑着拿起胸牌,走到电梯门口,对着门上的小小镜头,将文超的胸牌放上去扫了一下。

门开了。

他走进电梯,看到电梯上并没有楼层数字,只有三个按钮。

【仓库】【图书馆】【控制中心】

他想了想,首先选择了“控制中心”。

反正没人跟自己争,当然先到最重要的地方去。

按下了按钮,电梯的门关上,过了一会儿又打开,短短的通道前方,是一闪关闭的大门。

大门上有一行字:

【π=□□□□□□□】

下面,是类似于计算器的按钮,0到9的数字,加减乘除小数点等各种符号,排列成了一个方阵。

“……要进控制中心,还要会数学?”

潘龙嘀咕着,依次按下了314159。

门开了,门后面却不是他想象中的控制中心,而是一个漂浮在空中的——平板电脑。

他将这平板电脑拿在手上,按了下右上角那个闪烁微光的开机图案。

电脑开启,一个如同“文超”胸牌上头像一样的脸,出现在了屏幕上。

“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也没办法回答你的详细问题。”不等潘龙开口,这脸就径直说道,“我只是一段智能程序,首先要执行我的既定任务。”

潘龙闭上了嘴巴,默默等待。

“首先,让我们来做一个测试。”

然后,一个又一个问题浮现在了屏幕上,所有的问题都只能在既定的回答里面选择。

而既定的回答,则是:“赞成”、“比较赞成”、“反对”、“比较反对”、“中立”、“没考虑过”,以及“我讨厌这个问题”。

七选一,没有别的选择,也没有时间限制,可以慢慢考虑。

那些问题有的很简单,有的比较复杂,还有的让人琢磨得头晕眼花。

比方说,其中有一道题目,讲一个时间旅行者自己诱导自己杀害了自己,而他所用的时间机器同样也是自己发明的……在各个不同时间里面的他,所作所为综合起来,产生了一个荒谬的结果。

题目的最后,问:“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你认为呢?”

潘龙想得头疼,最后选择了“我讨厌这个问题”。

他又不是哲学家,也不是法学家,为什么要考虑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

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不少,全都是让人头疼乃至于蛋疼的。

如果只有这些问题也就罢了,还有不少数学计算、逻辑推理、常识……甚至还有思政方面的题目,一道题接着一道题,做得人眼花缭乱。

潘龙也算是个耐心很好的人了,可测试到后面,他终于也厌烦了,忍不住问:“究竟还有多少道题目啊?能不能暂停一下?让我先去睡个觉行不行?”

屏幕上的文字闪烁了一下,全部消失,那张人脸重新浮现出来。

“测试结束。”它说。

第一百零三章、前辈的遗产

测试结束

我花了这么多的心思,累到疲惫欲睡,结果刚想要休息一下,你就告诉我测试结束了

你这存心的吧特么在耍我吗

潘龙气得差点把这个平板电脑给砸了。

他没好气地问“那测试结果怎么样”

人脸隐没,许多文字浮现在了平板上。

善良90。善良达到这个程度的人,无疑已经算是难得的大好人。你几乎时时刻刻都行走在善良的道路上,绝大多数时候,你的行为都可以用来给小孩子当榜样。但即便如此,你始终还不是那种能够彻底善良的圣者,在特定的情况下,你偶尔也会爆发出邪恶的一面这无关紧要,大趋势是好的,就已经很足够了。

秩序71。你认同“有秩序比无秩序更好”的说法,并且往往愿意身体力行地去维护秩序。但要说你对秩序有多么尊敬,却也谈不上。在你看来,秩序只是“有它更好”的东西,却并不具有必须性,更谈不上什么神圣性。你时不时会破坏一下秩序,对你来说,符合你心意的秩序,才是你真正追求的。

坦率43。你不是一个坦率的人,心里藏着许多秘密,也并不乐于将自己的情感和别人分享。对你来说,保守秘密可以让你获得一些安全感,即便这些安全感其实是虚幻的。你并不喜欢那些试图走进你内心的行为,也并不欢迎那些想要了解你内心的人。对你来说,人和人之间,始终要保留一点距离比较好。

开朗79。你是一个颇为开朗的人,很乐于和大家一起欢笑。杯中有美酒,座上有良朋,于你而言是很快乐的事情。你甚至会经常有一些表演的行为,就算扮演一下小丑都无所谓。但你的开朗也是有限的,你只愿意将快乐分享出去,至于痛苦和压力,那些在你看来,都是不应该告诉别人的秘密。

谨慎55。你不算特别谨慎,当然也不算粗心,在这个方面,是个偏向于中庸的人。在你觉得重要的事情上,你会刻意小心一些,格外谨慎一些,但在普通的事情上,你时不时会有些粗心大意,思维不够细密,甚至偶尔会想一出是一出,完全不着调。

冲动20。你应该算是不会冲动的那一类人了,绝大多数的时候,你所谓的“冲动”都是在权衡利弊之后的决定。就算那些看上去没考虑过的时候,你常常也会下意识地考虑一下。能让你完全不考虑,什么都不在乎,只想要做某件事这种情况相当少见。

智慧90。你是那种非常推崇智慧的人,重视逻辑和道理,远胜于重视感觉。你几乎不大可能学会那种纯凭感觉来完成的技艺,但所有基于智慧的技艺,对你来说都不是不可企及的。这是长期教育的结果,你严格来说,算是学者类的人。

总评有一个词很适合形容你,就是“少年老成”。你缺乏少年人本应有的锐气,又或者你早已不是少年。成熟没什么不好,成熟之后还能坚持善良,更是好事。这意味着你已经能够理解黑暗的必须和强大,意味着你不再是鲁莽而毫无计划的冲动的光。

你是文超所期待的那种人,你合格了。

潘龙一路看下去,看到最后一行,忍不住笑了。

“我合格了”他问,“这是不是意味着,你要把当年文超的遗产交给我”

“是的。”平板电脑上的人脸又浮现了出来,“当年文超不惜和赵胜反目成仇,也要藏在这里的东西,将要转交给你。需要现在交付吗”

“先问一下,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潘龙并没立刻答应,而是问道,“权利和责任总是连在一起的,继承他的遗产,应该就要继承一些责任吧”

“没错,文超希望他的继承人能够替他做一件事。”

“什么事”

“纠正他和赵胜当年的错误,拆解九州大阵。”

潘龙愣了一下,忍不住问“文超该不会是禁军统领吧”

“资料库里面没有这样的记录。”

“那资料库里面记载了禁军统领这个人吗”

“对照记录,并没有这样一个人。最接近于你所询问身份的,是代号为r01的机器人。它负责管理整个神都的防务系统,是神都防卫体系的中枢核心。”

潘龙瞪大了眼睛,失声问道“我家祖宗是个机器人”

“不可能,r01并无生育能力。”

“我家祖先是被他收养的。”

“根据现有资料,无法推理出r01会刻意收养人类的可能。”

潘龙叹了口气,将自家的历史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你觉得,我家祖宗会不会是这位r01”

平板电脑上的人脸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根据现有资料,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r01的逻辑内核是赵胜和文超共同编写的,它的确存在作出你所说行为的可能性。”

“既然这样我算是明白了,怪不得他最后要跳到火山里面去。”潘龙喃喃自语,“这是终结者的风格啊。幸亏他最后没说什么我会回来的之类要是等我到了京城,却发现他坐在京城大门口等着我,那可真是惊喜到惊悚的地步了”

“现在你要继承文超的遗产吗”平板上的人脸再一次询问。

“继承。”潘龙回答,“把它给我吧。”

“最终指令执行,内外控制系统分离,核心枢纽山海经独立,转交开始。”

潘龙瞪大了眼睛,看着一片老旧的竹简在自己面前缓缓成型,然后落在他的掌心。

这片竹简,和潘家祖传的那片看起来颇为相似,甚至可以说,基本上就一模一样。

“这就是文超留下的遗产”

“是的,这是宝物山海经的一部分,文超当年用九州鼎和赵胜交换了这个,并将它留在这里,留给后来人。”平板电脑的屏幕上,那个人脸用毫无感情的声音回答,“这就是穿越者文超,以文超公为笔名的假冒伪劣大学者,留给后来穿越者的遗产。”

第一百零四章、你好,文超公

潘龙观察了那枚竹简好一段时间,才问:“我该怎么使用它?”

“滴血认主。”

随着鲜血滴落在竹简上,老旧的竹简发出明亮的光芒,然后忽的一下化作一道光,飞进了潘龙的身体。

潘龙闭上眼睛,进入了山海经残片。

虚无的世界变了模样,头顶有一轮红日,脚下是灿灿星河,青黄二气环绕着他的身体。更重要的是,和过去相比,这里明显多了几分鲜活的感觉。

他想了想,向前走了一步,来到了那片星海之中。

群星静静地闪烁着,一动不动地漂浮在他的面前。

“看起来这里没什么变化……”他自言自语,“多了一片山海经残片,好处究竟在哪里呢?”

他本以为又获得一枚山海经残片,11的效果就算不能大于2,至少也该等于2才对。但现在看来,11的结果似乎也就是15甚至更低……完全没有质的变化。

“莫非这个其实类似于程序版本,我之前的是10版本,现在版本是11?那难道要凑足十枚竹简残片,才能升级到20版本?但……要是升级到191怎么办?”

他可记得,当年某些程序能够丧心病狂地出现10012之类的版本号,而且还不是一个两个。

要是山海经也这样,那他岂不是就跟一个老动画里面的男女主角一样,整个故事里面几乎没干别的事情,就是满世界寻找某个宝物的碎片,想要把它凑齐了然后毁掉……

离开山海经,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那个平板电脑飞了起来,也化作了一道光,飞进了他的身体。

“这是怎么回事?”潘龙大惊,第一反应就是——莫非是要夺舍?

他很快就发现自己想多了,回到山海经之中,他看到了面前漂浮着一个平板电脑,一动不动,看上去就觉得很老实,完全没有要作怪的意思。

“你这是怎么了?”他问。

“文超的遗产分为两个部分,实物遗产是山海经的残片,非实物遗产是这台电脑存储的资料。”屏幕里面,那个头像回答,“本电脑依托于山海经存在,会自动追随山海经的主人。”

潘龙了然,想了想又问:”你说实物遗产是山海经的残片,那么仓库和图书馆里面的东西呢?”

“图书馆的资料,电脑中都有备份。而仓库里面的东西,都可以使用山海经创造。得到了山海经和电脑,就等于得到了仓库和图书馆。”

“那么原本的仓库和图书馆呢?”

“继续作为备份存在。”

潘龙点点头,也不再纠结——他对于这些外物,本来就没有什么特别的需求。

“观测到继承者已经获得第二份山海经残片,可以启动特殊任务‘跨越时间的对话’,是否启动?”

潘龙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几分:“启动吧。”

一道光从平板电脑上照射出来,在他的面前投影出了一个消瘦憔悴的中年人。

这人头发乱七八糟,胡子一大把,衣服皱皱巴巴,一看就知道平时不怎么打理仪容。他双眼凹陷,眼袋简直像是金鱼一样,沉重的眼圈看起来甚至有几分熊猫的感觉。整个人透出一种疲惫到快要死掉的气息,就像是“福报”享受多了,距离猝死已经一步之遥的样子。

但他的眼睛却很亮,明亮得就像是刚刚实现了一个小目标,还不用操心败家儿子,正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要么成功,要么入土。

“你好,我叫文超。在穿越这个行当上,算是你的前辈。”他自我介绍,“我也不知道你是什么时代的人,或许没过多少年,又或许过去了很久很久……但我觉得,就算过去得再久,我的笔名应该也还被人记得。我的笔名是‘文超公’。”

潘龙点头:“久仰大名,我叫潘龙,无论在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应该都算是晚辈——至少我穿越的时间应该比你迟很多。”

文超笑了笑,说:“你现在见到的我,严格说起来,并不是真正的‘文超’。只是我用法术结合科技,保存下来的一个全息影像。真正的文超究竟去了哪里,我也不清楚。或许死了,或许又回去了,或许……现在跟你对话的,是留下这处‘屠龙宝藏’时候的文超。所以我知道的事情,也只到现在这个时候——大夏十四年六月十八日。”

“这个影像帮不了你什么忙,它没有神通法力,只有知识。但真正重要的资料,早就记录在册,你可以自己查找。所以如果你想要我帮你做些什么,那还是算了。”

“也就是说,大家随便聊聊,对吧?”潘龙笑着说,“这样也挺好。我穿越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老乡。有位老乡可以聊天,本身就已经很好了。”

文超说:“随便聊聊倒也不必,我主要是想要跟你谈谈关于我还有赵胜的那点事。我不知道你看到的历史书以及民间故事里面,是怎么介绍我们的,我也不感兴趣——后人如何评说,都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我希望能够给你一些比较直观的或者说第一手的资料,以便于你将来做那件大事。”

“什么大事?”潘龙问,“拆解九州大阵吗?”

“如果你的时代,九州大阵还存在,那么想要拆解它,你就一定会跟赵胜为敌。赵胜——或者说‘帝甲子’这个人很厉害,你必须对他有所了解,才能有那么一点成功的希望。”

潘龙摇头:“帝甲子早就死了,死了很多年了。”

文超张大嘴巴,显得很惊讶,过了几秒钟,他才回过神来,忍不住问:“赵胜死了?他好端端的,怎么会死?而且他掌握着九州大阵的力量,除非他自己发神经走出九州大阵之外,否则就算是仙佛都奈何他不得,他又怎么可能死呢?”

“我也不知道,但他真的死了很多年了。大夏皇朝都已经一代一代,换到第二十九个皇帝了。”

文超纳闷地皱起眉头,想了一会儿,嘀咕:“难道说,我留下这个宝藏之后,回去跟他同归于尽了?不可能啊!我要是有本事跟他同归于尽,又何必留下这个宝藏?那不成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潘龙将自己家族的来历介绍了一番。

听了他的介绍,文超微微点头,若有所思。

过了一会儿,文超说:“看来,赵胜是因为九州大阵被破坏,受了反噬,身负重伤。然后大概是被我偷袭,最后同归于尽了吧……也好,没有他这个对手,拆解九州大阵就容易多了。虽然依旧是地狱难度,但至少比起之前‘绝无可能’来说,已经多了不少成功的希望。”

“既然赵胜和我都死了,那我们当年的事情……呵呵,不说也罢。反正太阳底下没新鲜事,曾经生死与共的好兄弟,最后因为理念的冲突而反目成仇,乃至于同归于尽,这样的事情说起来也丢人。”文超说,“我之前弄了个性格测试,为的是找到一个价值观和我相似的人,以对抗赵胜。可他也死了,我就算是白费力气了……呵呵,这样也好,这样也好啊……”

他呵呵地笑着,神情却显得有些落寞。

潘龙叹了口气,说:“其实,我对你们当年的事情挺好奇的。真的不能给我讲讲?”

“我们当年的事情真没什么可说的,无非就是两个外挂男,靠着金手指和彼此合作,一点点做大做强,最后扫平天下结束乱世。我们的故事,随便找本幻想小说看看,基本上也就差不多了。”文超轻描淡写地说,“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大概就是我们两个的遗产了。”

“当年我们穿越的时候,每人都选择了一件陪伴自己穿越的宝物。赵胜选择的是山海经,能够化虚为实,打开通往幻想世界的门户,从那些世界获得资源,以建功立业。我选择的是九州鼎,能够观天察地、聚拢人心气运和地脉风水,创造出天时地利人和。”

“后来我们建立了大夏皇朝,赵胜说服了我,将九州鼎一分为九,融合九州地脉,配合各地的阵法,最终形成九州大阵。借助大阵的力量,移山倒海不在话下,镇压仙佛也不成问题。有了这个大阵,才有慑服四方,打爆一切不服,最终建立煌煌盛世的可能。”

“而作为交换,他把山海经一分为二,分了一半给我,剩下的一半作为九州大阵的中枢,从幻想世界源源不断地抽取力量,一方面维持大阵运转,一方面不断加固阵法。”

“按照他的构思,如此运作下去,只要过个上百年,整个九州的地脉和气运就能融为一体,到时候天子掌握九州,就是人间之神。”

潘龙说:“但他显然失败了,否则大夏天子不会代代更换。”

“失败了也好,人间需要明君贤臣,却并不需要永恒的神王。尤其他后来的想法更是走火入魔,居然要把九州灵气都抽到神都,断九州超凡之路,创造神族统治凡人的局面……这简直疯了!”说起这件事,文超顿时就愤愤不平起来,“我们平定乱世,凭着这份功勋当一代天子,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做到他这一步,就过线了!”

接下来,他絮絮叨叨抱怨了很久,也说到了他和赵胜多次争吵的过程。潘龙只是听着,并没有打扰。

等到文超终于说累了,停下来,才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有些失礼,干笑两声,对潘龙说:“抱歉啦,让你听我抱怨……大家能见面就是有缘,你有什么想要做的,我这里好歹还截留了一些九州大阵的力量,倒是能够帮你搞一搞。”

潘龙想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你见多识广,神通广大,那有没有什么起死回生的手段?”

“起死回生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包括了多种完全不同的情况。”文超,“总的来说,刚刚死去、尸体完整的人,想要复活并不难。但如果是死了很多年,尸体都腐烂成了白骨的,那就很难很难。”

潘龙的眼睛亮了:“很难很难,并不是不能,对吧?”

“没错。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什么‘绝对’。只要有足够的能力,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文超说,“就算是被挫骨扬灰,连魂魄都被轰杀至渣的,只要能力足够,也一样能够复活。”

“那要复活一个死去好几年,尸体也不怎么完整的人,有什么办法?”潘龙急切地问。

“当时有没有用法器将这人的魂魄收容起来?”

“没有。”

“这人生前有没有什么大功德或者大罪孽?”

“……应该也没有吧。”

文超想了想,对悬浮在旁边的平板电脑说:“搜索资料库。”

屏幕闪烁了一下,伴随着“搜索中”的大字,许多细小的文字和符号不断跳动,过了一两分钟才停下来。

一个列表,出现在潘龙的面前。

【方案一:置换法。简介:用四到五倍的灵魂将死者的灵魂置换回来,重新植入修补完整的身体。难度:低。成功率预计:35。副作用:暂无。】

【方案二:祈愿星。简介:搜索具有“祈愿”功能的世界,将具有此功能的道具带回九州,进行祈愿。难度:高。成功率预计:50。副作用:被仙佛关注。】

【方案三:逆转法。简介:在特定地区短暂逆转时间,从过去的时间里面将曾经活着的人拉到现在的时间里面来。难度:极高。成功率预计:100。副作用:你能做到这种事,就不用在乎什么副作用了。】

看着这三个方案,文超点点头,说:“大致上就是这三个方向吧。具体说起来,根据细节不同,这三个方向都可以有不少调整。每个方向都能衍生出好几种具体的实施计划来……起死回生嘛,其实也不算是多夸张的事。当年我们搞过好几次的,简单,简单。”

潘龙看得目瞪口呆,他怎么也想不到,起死回生居然都有这么多办法。

当初他曾经请毕灵空帮忙,但九州最强的妖神毕灵空却也对此无能为力——她反问:“如果我有办法起死回生,干嘛不把儒门同伴们都给复活呢?”

现在看来,果然还是文超神通广大,不愧是跟帝甲子齐名的人物!

第一百零五章、仪式

对于那三个方向、具体来说也不知道会有多少的复活方案,潘龙只有一句话要说。

有什么办法是现在能做到的?搞快点!

他当然不会隐瞒自己的意见,于是文超又让那被他命名为“正版文抄公”的平板电脑再搜索了一遍。

然后,它列出了好几个方案。

这些方案都是以第一个方向为基础的,具体的阵法、材料、仪式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全部相同的,就是如果想要使用这些方案,必须找几个人来当牺牲品。

“在牵涉到生命的神秘学仪式里面,血是通用的道路,魂是通用的耗材,虽然并不是说有这两样东西,就一定能够完成仪式,但想要完成仪式、起死回生,这两种东西是必不可少的。”文超说,“幸运的是,这里并不缺少这两样东西。”

潘龙点头:“这次来寻宝的人很多,其中不少人都恶贯满盈只欠一死。他们的血和魂,完全可以被利用。”

“看来你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那我也就不多说了。”文超说,“我这边会帮你布置仪式先问一下,你对于仪式本身,有没有什么特别的需求?”

潘龙有些疑惑:“仪式本身还能有什么需求?我只希望成功率尽可能高一些。”

“如果你只追求成功率的话,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文超笑了笑,说,“你带着想要复活的那个人的尸体了吗?”

潘龙拿出次元袋,从里面捧出一条精致的法袍,法袍裹着一具尸体。

这尸体脸色红润,身上没有半点伤痕,甚至于连体温和心跳都有。但他的身上没有半点灵光,也感觉不到丝毫的生命气息,只是一具看上去有活力的肉块而已。

这就是韩风的尸体。

潘龙跟着毕灵空学艺几年,期间曾经向毕灵空求助,希望她帮忙复活韩风。毕灵空没有起死回生的手段,但她还是帮助潘龙将韩风的尸体修复好了。

她说:“将来如果你能找到帮这小子复活的机会,那至少也需要一具完整的尸体才能复活吧。我帮你做好准备,起码可以不至于到时候错失良机。”

文超打量着这具尸体,仔细看了看,点了点头。

“帮你修复尸体的人很是用心啊。”他说,“这尸体不仅被修复得很好,身上更是蕴含着儒门的浩然正气。那正气和一切邪法都是敌对的,日后谁要是想要邪法复活,将他变为妖魔,浩然正气就会发动,把邪法给破坏,避免这尸体化为妖魔,让你难以下手。”

潘龙愣了一下,有些紧张地问:“那它会不会影响你的复活仪式?”

“放心,复活并不都是邪法至少我接下来要做的不是。”文超笑着说,“虽然可能看起来比较邪恶,但那个方法真的不是什么邪法。”

“我去布置仪式了,你跟着导航,混到那些寻宝的人里面,抓几个祭品吧。”

他停顿了一下,补充说:“如果是修成先天魂异的,或者是那些术者,抓四个就行。如果找不到符合条件的,那就抓十六个。”

“差距这么大?”

“生命和生命是不等价的,血和血、魂和魂也是。”

潘龙点点头,在那漂浮着的平板电脑带领下,走了出去。

看着他离开,文超低头打量着韩风的尸体,笑了。

“你这人也真是有福气,死了之后,还有一个好朋友想方设法为你复活我当年也曾经有这么一个好朋友,可到最后,我们却成了死敌。”

“人生的际遇真的是令人难以揣测,当年我努力复活赵胜的时候,可是做梦也想不到,日后我会想要再杀死他啊!”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走了出去。

向着空中一招,一扇光之门浮现出来,他就走了进去。

走过那扇门,看到无数光点漂浮在周围。若是有人凑到近处观察,可以看到每一个光点里面,其实都收藏着一件东西,琳琅满目。

看这些光点多如满天星辰,也不知道这里究竟有多少宝贝。

“真是壮观!”文超自己也看了一圈,赞道,“上千年的存货,竟然攒了这么多要是把这些东西都拿出去,或许光靠收买,就能够收买一支数目庞大的军队,直接推翻大夏皇朝了吧?”

“不过,那是没意义的。没钱当然万万不能,但钱真不是万能的。”

他招了一下,几个光点飞到了面前。

“龙血石、还魂香、幽鬼灵水、安魂木、六种魔蛊嗯,大致上就是这些了。”

“对了,还需要一份仪式和一卷咒法。既然追求成功率,那就用天魔造化仪式好了,咒法嘛缔造者寒风魔咒,就用这个吧。”

他收好东西,回到了刚才的房间,在地上绘制一个复杂的阵法。这个阵法以同心圆为基础,里面套着一个正三角形。三角形的中心和三个顶点,各有一个圆。无数的符文和线路填补在阵法里面,让人一看就眼花缭乱。

很快,阵法就绘制完毕了。

他将韩风的尸体摆放在阵法里面,却没有放在阵法中央,而是放在了正三角形顶角的那个圆圈里面。

“好了,接下来就等潘龙把别的耗材带来了。”

文超说着,手在空中一挥,只见面前光影浮动,投影出了潘龙所在地方的情景。

潘龙此刻施展了潜行之术,正无声无息地走在一片石林之中。

这片石林在那个山谷的尽头,当光之门关闭后,寻宝者们就看到山谷的岩壁裂开,出现了一条狭长的道路。

他们沿着道路走过去,走到道路的尽头,便看到了一块牌子,还有一片石林。

牌子上写着既然到此,就是有缘。石林藏宝,自取所需。福祸无门,唯人自扰。

寻宝者一看就明白,这是让他们自己去寻找宝物,于是两三成群,走入了石林之中。

这石林十分古怪,在外面看去,似乎也就是一片密密麻麻的石柱,可走到里面,就发现石柱一个个高耸入云,而且笔直油滑,根本无法攀登。

也有人想要试着爬上去,结果手才一碰,就被石柱吸了进去。

吸进石柱里面之后,他们会接受一个个考验。能够通过考验,就能得到对应的宝物。放弃的话,就会回到石林里面。

至于无法通过考验的牌子上不是说了嘛,福祸无门,唯人自扰。

一开始,寻宝者们还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过了一会儿,才有人发现,原来石柱上还有花纹。

从那些花纹,大致可以判断出这个石柱里面隐藏的是什么东西。

这个发现让寻宝者们精神一振,大家更加仔细地观察,绝不轻易选择。

而一旦他们选择了某个石柱,便几个人联合起来,一起进入其中。石柱里面的关卡自然是有危险的,但几个人一起进去,大家联手,面对危险的时候也能多一些抵抗力。

这么一来,成功的几率顿时大大增加。

任风涛和几个关系不错的正派高手联合起来,在一片黄沙之中击杀了两只黑色的怪物。那怪物身体下半段是毒蝎,上半段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女的都很丑陋,作风也很凶狠。不仅使得一手好弯刀,毒蝎的尾刺更是威力非凡。

激战中,他的一把百炼钢刀被尾刺戳了一下,直接就戳了一个洞。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面对这样两个敌人,他可能抵挡不住,只能放弃。但有了诸位朋友帮忙,大家联合起来,努力牵制住两只妖魔,轮流施展重击,大概一刻钟之后,总算是将两只怪物全部杀死。

杀死这两只妖魔,获得了一张换命符。

换命符是极为稀有的符箓,能够将一个人的生命换给另外一个人,延续寿命。虽然它的限制很大,比方说双方都需要诚心诚意,才能够奏效又比方一个人一生只能接受一次换命,第二次就无法奏效再比方说牺牲的那个人只能是普通人,不能修炼法术或者武功但它的效果不跟各种延寿灵药重复,对于那些已经用尽了各种灵药的老朽们来说,依然可以奏效。

所以此宝价值连城,据说每一张换命符,都可以找大夏皇家交换功名富贵,几代受用。

仅仅这一张换命符,就值得他们拼一次命。

得到了换命符,任风涛自然很满意,可接下来就要面对另外一个问题。

他们一共有六个人,至少要找到六件跟换命符同一等级的宝物,才足够大家分配。

但是如果要跟那些半人半蝎的魔物战斗六次他摇摇头,觉得似乎不大可能。

刚才那一战,他们不仅一个个都消耗很大,更重要的是用掉了不少符箓和灵药。消耗的真气可以通过打坐调息恢复,但用掉的符箓和灵药却没办法恢复。

更不要说,还有人损失了兵器铠甲。

“大家看,接下来怎么办?”他问。

“我是无论如何也要继续寻找下去的。”一个道人说,“我们清风观缺少能够稳定修炼到真人的功法,接下来我一定要找到这么一门功法。”

“我也要寻找。”一个女子说,“我为了突破到先天境界,修炼了百损经,消耗寿元破关。现在我看起来还年轻,其实寿元已经所剩无几。这里既然有换命符,肯定有回天水之类的宝物,找不到那些宝物恢复寿元,我本来也没多少日子可过了。”

其余几人的态度也差不多。任风涛叹了口气,点点头:“那就这样吧,大家休息一番,等恢复过来,再继续寻找!”

于是众人在石林里面背靠背坐下,一边警惕周围,一边抓紧时间打坐调息,好恢复真气。

任风涛正准备打坐,突然眼角的余光之中,隐约看到有人影一闪。

那人影他觉得有些眼熟,仔细回忆了一下,似乎便是“阿飞”。

阿飞也来了吗?不对啊!刚才在山谷里面,他可是一直都没出现

他心中有些疑惑。

虽然阿飞刚才一直没出现在山谷里面,让他怀疑这个“有缘人”是不是已经死在了之前的关卡中。但不管怎么想,有缘人提前死了,这种事情也太荒唐了一点。

而且,阿飞的武艺比他更加高强。连他都能冲破那些关卡,来到山谷之中,没理由阿飞不能。

那天晚上在望江楼,阿飞的一刀可谓精妙,易地而处,任风涛自我感觉肯定挥不出那样一刀。而且,阿飞敢于跟紫云宫的剑客硬碰硬,估计外家硬功也极为了得,面对那只双尾怪猫的话,阿飞多半能够直接硬冲上去,一刀把那怪猫给剁了。

之前,任风涛曾经以为,阿飞是不是在“大凶”关卡里面失手身亡。

现在看来,可能并不是这个原因。

阿飞没出现,只是因为他是“有缘人”,走了和大家不同的道路而已。

也不知道阿飞走的那条路,中间有些什么收获等寻宝结束之后,要是还能遇到他的话,不妨找他攀谈一番。

任风涛微微一笑,怀着愉快的心情闭上了眼睛,调整内息,恢复真气。

潘龙并不知道自己的踪迹被任风涛给发现,他现在真忙着寻找下一个猎物。

刚才,他偷袭了一个绰号“百臂熊”的绿林高手,那高手身材魁梧,脸上有许多黑毛,力大无穷,浑身刀枪不入,乃是妖魔返祖,十分凶恶。

按照潘龙所知,这人最喜欢的就是活吃人心下酒,纵横江湖多年,杀害了许多无辜,端的是恶贯满盈。

潘龙在石林里面寻找,第一个就找到了他。

当时他正在跟另外一个寻宝人厮杀,双方打得不可开交。潘龙悄悄地从背后靠近,趁着他不注意,一掌拍在了他的脑后勺上。

以潘龙的掌力,就算是钢铁都能直接打烂了。这“百臂熊”刀枪不入,也被他给一掌打昏,直接就拖走了。

跟“百臂熊”敌对的那个寻宝者正在苦战,突然看到对手猛地倒在地上,然后被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拖走,顿时吓了一跳。

他当然不会知道是潘龙在找牺牲品,只以为石林里面也有怪物。

于是他就一声大叫:“我要离开!”

无论如何,至少他活着出去了。、

第一百零六章、祭品和广告

“三眼雕”杜冲睁开了眼睛。

他感觉脑子里面还在嗡嗡作响,思绪还停留在自己悄悄地从背后接近几个年轻人,想要偷袭他们的时候。

然后然后他的思绪就突然断了线。再恢复过来,已经被人五花大绑,嘴里塞着布团,扔在了一处没见过的地方。

这里是一间整齐的大屋子,地上铺着灰黄色的地板,头顶是浅绿色的天花板,周围的墙壁涂成纯白,许多看不懂的图画贴在墙上,上面画着地图、图表、分成几种颜色的圆饼、长短不一的竖条无论地图还是文字,都是他全无印象的。

那地图上的地形,他印象中没有任何一处能够对得上号。那些奇怪的文字,乍看上去稍稍有些眼熟,但仔细一看,全都似是而非,完全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不仅如此,这房里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他要么不认识,就算认识的,也奇形怪状。

那长条形状的桌子,很奇怪。

那靠背厚得出奇的椅子,很奇怪。

那看起来似乎可以当床用的大椅子,很奇怪。

花盆倒是认识,但花盆里面为什么种着仙人掌?

还有那些书柜,用水晶当柜门,里面偏偏都是一些盒子,也不知道在搞什么。

至于一些奇怪的摆设,就真的是“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了。

好在,这里还有他完全能够认得的东西。

不远处,一个躺在白色圆圈里面的胖子,是益州绿林中赫赫有名的“血屠子”。那厮厨艺了得,最擅长做的是活剐片,无论鱼片、羊片还是人片,都做得极好。

凭着这手厨艺,血屠子着实认识不少大人物,这些年来,给他作了不少掩护,真的可以算是“背后有人”的那种。

杜冲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杜冲这厮眼高过顶,一般先天高手,真没资格被他看在眼里。

他也被抓来了?抓他的人不怕惹怒了那几位喜欢吃他菜肴的大人物吗?

杜冲皱着眉头,心中纳闷。

再转头看,他又看到了凶名卓著的“百臂熊”李苍天。

百臂熊可比他三眼雕出名多了,此人天生异种、力大无穷、刀枪不入、动作快如疾风,全力出手的时候有无数手臂幻影,故而得名。

此人成名二十余年,杀戮无数。最有名的一次,大夏朝廷派兵围剿一个叫做“发财山”的山寨,当时百臂熊正在山上,面对大军围攻,他赤着身子,提着一对弯刀,从正面冲击大军,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最后冲破重围扬长而去。

百臂熊都让给抓来了?!什么人这么厉害?

杜冲心里有些惴惴不安,但转念一想,自己快意恩仇五十多年,杀了不知道多少人。就算今天被人杀了,也没什么可吃亏的,于是心里就又平静了下来。

江湖无非就是你杀我、我杀你,杜某人杀得了别人,别人自然也就杀得了他,公平得很,无需介意。

从他当年因为吵架吃了亏,下毒毒死一个同门师弟开始,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何况,那些一辈子做了无数好事的人,也可能像条狗一样死在路边上。相比之下,他又算得了什么呢?

反正杜冲就这么看开了,他甚至还有心思评价地上那个怪异的阵法。

线条莫名其妙,看上去就让人头晕,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正派东西!

这是要拿我们做血祭吧?啧啧,这些血祭材料可够高级,也不知道是要召唤个什么玩意儿出来

就在杜冲暗暗琢磨的时候,远处光芒一闪,一个年轻人扛着个人影,快步走了过来。

“四个了。”他对附近一处什么都没有的空中说,“你看这些祭品怎么样?”

过了片刻,他叹了口气:“好吧,我再去抓几个来。质量不够数量凑,我懂。”

说着,他把那个捆得像粽子一样的人放在杜冲旁边,转身离开。

杜冲一看,顿时乐了。

这不是毒娘子嘛!这娘们最喜欢假惺惺扮好人,骗那些没江湖经验的小年轻为她出生入死,最后榨干油水就扔掉不管我记得上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可怜兮兮地在路边玩“卖身葬父”,这次看来是翻车喽。

他已经确定,那个抓他们的年轻人必定是个比较倾向于正派的高手。虽然迫于无奈,要做些杀人血祭的事情,但这人所抓的,全都是砍几次脑袋都不够的货色。

嗯,是个别扭小子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又出来卖,又要树贞节牌坊,简直可笑!

正当杜冲心里嘲笑的时候,面前突然光芒一闪,一个憔悴到似乎随时都可能死掉的年轻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你说错了。”年轻人很认真地说,“我当年在戏文里面写的是既做了插门卖笑的勾当,又怎的要树那贞节牌坊?莫不是当了官老爷,上下两张嘴都通透了么?,我那是讽刺和批判,不是单纯的嘲笑。”

杜冲一愣,脸色顿时大变。

这人竟然能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不对!这人刚才明明不在,怎么突然出现了?

不对!不对!这人说的是那戏文是他写的?

他脑子里面乱作一团,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死都不怕的绿林好汉,此刻却忍不住微微颤抖。

那段戏文的作者,是大夏初年著名的文坛巨匠“文超公”那可是上千年前的人物!

文超见他脸色变了又变,就像是学了川剧变脸一般,不由得叹了口气。

“你有这手艺,去摆个摊子唱戏,也能一生无忧,何苦要做杀人越货的勾当,最后落得变成祭品呢?”

“呵呵,你自己还振振有词啊。老子一生快意恩仇,逍遥了五六十年,已经赚了你们这些人啊,让你们去搞生产搞建设,你们屁都不会搞起破坏来,就理直气壮真是活着都浪费粮食,死了都脏一块地。当年我们遇到你这种,都是在身上刻个法印,往死里整上一回,然后送去死囚营当敢死队。”

文超冷笑:“你们啊,也只配干这个了!”

他不再理会心里骂骂咧咧的杜冲,慢悠悠在阵法里面转了一圈,然后手在空中一抓,凭空抓出来一个大号的计算器,噼里啪啦地算了一通。

“可惜,能量还差一些。”算完了,他自言自语,“想要把一个死掉几年的人的魂魄召回来,光靠这些还不够啊!”

“我想想仪式的主持者有了、助手有了、祭品有了、阵法有了、咒令有了或许还可以再追加点什么,提升仪式的强度。”

“该追加什么呢这个仪式指向的魔神喜欢生物改造,或许我可以拿一只改造生物作为触媒,以吸引祂的注意力,就当是打广告一样。”

“改造生物我查一查这边没有存货啊。”

正说话间,潘龙又回来了,这次他扛回来了一个瘦瘦的和尚,看起来慈眉善目,似乎很有道高僧的样子。

“这人是谁?”文超问。

“我也不知道。”潘龙回答,“但我看到他用毒针暗算一个葬花谷的弟子。葬花谷是一个以医术著称的白道门派,门下弟子总是四处行医,名声很好。”

文超皱了皱眉:“先把他弄醒,我问一下。”

潘龙去旁边饮水机接了一杯水,浇在这和尚的脸上。

看到和尚慢慢醒来,文超将脸凑到他的面前,用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声音说:“注视我的眼睛”

片刻之后,他重新站起来,向潘龙点点头:“没抓错,这和尚是个淫僧,经常以念佛求子为名污辱妇人。那葬花谷弟子戳穿了他的把戏,让他只能舍弃多年基业逃跑,甚至于为了隐藏身份,不得不把自己弄成一个瘦子。所以他见到仇人,立刻就要下手暗算。”

潘龙冷笑:“看来他的演技还真不差,难怪能骗那么多人。”

“坏人往往不会把坏字写在脸上。”文超说,但想了想,看了看地上几个就差往脸上写个“坏”字的丑恶之辈,摇摇头,“至少不会都丑恶成那样所以我们要多加小心,既不能被坏人骗了,也不能冤枉好人。”

“如果冤枉了好人呢?”潘龙问。

“冤枉了也就冤枉了吧。”文超笑了,“天底下谁不犯点错误呢?只要我们不是故意冤枉他就好。当然,事后能补救的,总是要设法补救补救的。补救不了也就只好算了。”

“你真想得开。”

“慈不掌兵嘛。我当年好歹也是带兵造反的,虽然赵胜常常说我性格温和,手段太软,但我倒是觉得,他杀性有点太重”

文超感叹了一会儿,便让潘龙去设法找一个改造生物来当广告。

潘龙愣了一下,问:“我去哪里找改造生物?”

“我也不知道啊。”

“要是找不到怎么办?”

“找不到也就算了。”文超满不在乎地说,“能找到自然最好。”

潘龙点点头,走到旁边的传送阵那里,光芒一闪,就到了石林之中。

石林之中此刻浓雾弥漫,恰是最好的伪装。他施展潜行,在石林里面细细搜寻,找了好一会儿,突然眼前一亮。

这个应该是改造生物吧?

他看到不远处,缥缈公子姜北正带着几个人,跟两三个半人半虫的怪物对峙。

那几个怪物看四肢应该是人,但脑袋却分明是昆虫脑袋,样子十分的怪异。它们有的赤手空拳,有的拿着武器,看起来杀气腾腾。附近地上,还有好几摊血迹,似乎是有人已经受伤甚至送命。

“几位,给我个面子如何?”姜北依旧一脸温和的模样,和声细语地说,“大家都是来寻宝的,你们与其跟我们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别的地方寻找。”

那几个怪物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并没有退缩的意思。

“我知道诸位本领高强,打起来的话,我们肯定是会吃亏的。”姜北继续说,“但我们这边人数不少,拼了性命,总是能够给诸位造成一些麻烦的,或许还能拖上一两位陪葬。惊愕门高手如云,想来并不在乎损失,但诸位自己,难道就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吗?”

“姜大侠,我们跟他们拼了吧!”一个被姜北护在身后的年轻人大声说,“他们不会放过我们的!”

“不要着急,如果他们真的不肯放过我们,那拼命是必然的。”姜北回答,“但毕竟还没动手。不到最后关头,还是不要急着拼命的好。”

他又对那几个怪人说:“无论你们想要什么,至少此时此地,肯定是得不到的。那为什么要在这里耗着呢?你们每在这里浪费一点时间,别人就可能把你们原本可以得到的好处占一些走。不觉得很可惜吗?”

这话似乎说动了那几个怪人,它们对视了一下,点点头,转身离开。

自始至终,它们都没有开口,也不知道是不是根本就不会说话。

看到那几个怪人离开,姜北身后的众人顿时松了口气,不止一个人直接坐在了地上。

“吓死我了!”

“我还以为这次死定了!”

“真想不到,惊愕魔门的人竟然也会来”

“今天真是多亏姜大侠了!”

他们七嘴八舌地说着,又疲惫又庆幸。

潘龙远远看着,却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那几个人因为站在姜北背后,看不到前面的情况。但他的位置恰好在几个怪人的方向,能够看到姜北的表情。

姜北说话的时候,眼睛不止一次连连眨动,明显是在暗示着什么。

潘龙可以打赌,那眨眼睛的动作,绝对是有类似莫尔斯码的意思在内,只可惜他看不懂。

他想了想,转身离去,不一会儿就追上了那几个怪人。

悄悄靠近,猛地袭击。不等几个怪人反应过来,他已经抓住其中一个纵身飞跃,直接逃之夭夭,很快就逃进了传送门里面。

片刻之后,文超公摇了摇头,叹道:“这人脑子里面空空如也,只有服从命令一个概念。显然是已经被人用邪法洗脑,变成了战斗用的工具。你运气不大好,没有抓到主使。”

潘龙有些遗憾,但更关心另外一件事:“那他可以充当你要的广告吗?如果不行的话,我再去抓一下?”

“算了,有这个就已经足够了。”文超说,“这个不行,抓更多的也不行。广告打多了,只会让顾客反感就像你去商场买保健品,你会买脑白金吗?”

潘龙忍不住笑了。

第一百零七章、回生

“这个典故可真够老的。”潘龙说,“看来我们穿越的时间的确是相隔很久。”

文超愣了一下,问:“你是哪一年穿越的?”

“联邦历xx年。”

“联邦历?不是公元?”文超顿时就震惊了,“咱们原来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应该是同一个世界。”潘龙解释了一下。

听了他的解释,文超眼睛越瞪越大,最后简直瞪得像两颗鸡蛋,一张脸上倒有一大半的空间被两只眼睛给占了,看起来啥是诡异。

“你的意思是说,我跟赵胜穿越不久,世界就大变样了?”

“没错。”

“然后……新时代来临了?”

“没错。”

“然后就生产大繁荣了?”

“没错。”

文超张口结舌了好一会儿,突然愣了一下,然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懂了!肯定是那群家伙在捣鬼!”

这就轮到潘龙好奇了——“那群家伙”究竟是谁?他们为什么能够影响全世界的发展方向?

然后,文超给他解释了一下。

“……早知道我年轻时候应该去抱大腿的。”潘龙有些郁闷地说。

“我觉得差不多,你看,我跟赵胜也不过就这样。你难道比我们差吗?”文超摇头,“你还比我们多享受若干年的太平盛世呢。”

潘龙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倒也有道理。

正说话间,漂浮在空中的平板电脑突然发出了提示音。

“好了,我们先把正事做完吧。”文超轻松地说,“等举行完了仪式,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聊。”

他将祭品一一摆放到合适的位置,然后摘掉了堵住他们嘴巴的布团。

“这是仪式的一部分。”他解释说,“那个魔神有点恶趣味,在祂看来,要让祭品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恐惧,才算是一个完整的仪式。”

潘龙没说什么,心里有些不安。

不管怎么看,这位魔神都不像是个什么好人。

……但只要肯帮忙复活韩风,好人与否,其实倒也不重要。

他自己也并不觉得自己算是什么好人——好人会下毒杀别人全家吗?好人会抓人当祭品去搞活祭吗?很显然不会啊!

(这世道,当好人也不见得有什么特别的好处。我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做点亏心事也是难免的嘛。)

被摘掉了塞住嘴巴的布团,那些邪派高手们顿时聒噪起来。

他们有的性格冷硬,眼看已经必死无疑,懒得多废话。但更多的却是在咒骂、在哀求,尤其是那个“毒娘子”,泪流满面可怜兮兮,大叫“弄错了吧!认错人了啊!”之类的话。

她的演技是如此的好,以至于潘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抓错了人。

“不如……我再核实一下吧?”他忍不住说。

文超冷笑,用手指一个个指过去,指到一个人,就把这人生平做的坏事娓娓道来。

在这宝藏里面,他神通广大,除非是有异宝护身,否则就算修成魂异,也无法抵挡他的读心。在他的眼中,这些人的生平简直清清楚楚一目了然,果然全都是恶贯满盈,没有哪怕一个无辜。

尤其是那毒娘子,这女人演技极好,连亲眼看到她作恶的潘龙,都被她忽悠得有些怀疑自己,但在文超面前,她的这些鬼花样全都是白费。

等到文超将她生平所做的坏事一桩一桩说出来,毒娘子便再也没办法保持那刻意装出来的恐慌无辜之色,满脸都是怨毒和憎恨。

她不再求饶,破口大骂起来,骂得十分难听,连死人都能给气活了。

潘龙气得脸都绿了,却听文超冷冷地说:“想要激怒我们,让自己可以死得痛快一点?别做梦了!今天无论你们做什么,结果都是一样。”

说着,他拿出了一块看起来就很可疑的皮,开始念诵咒语。

“拜请禁忌的学者,无慈悲亦无恶意之神。奉上渺小的作品,拜请您降下少许目光。”

“此为铁之地,此为铜之血,此为银之柱,此为金之扉。”

“以三重圆环绕旺盛之血,以强劲之魂为燃料,点燃灯火,接引逝去的灵魂,回归身躯。”

“拜请神之视、神之力、神之意志、神之恩惠。”

伴随他的咒语,地上的阵法开始发光。

一阵冰冷的风突然吹来,那个被捆得像粽子一样半人半虫的怪物突然剧烈颤抖起来。

冥冥中,似乎有一个声音在说话。

那个怪物的身体骤然停顿,然后就在所有人的注视中,一点一点化成了浅红色的灰烬。

然后,沉重的压力骤然降临,所有人的思绪都变得凝滞起来,就连潘龙都觉得头晕眼花,脑子里面渐渐空荡荡的,什么想法都没有。

文超的身影变得忽明忽暗,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就像是接触不良的电视画面一样。

就在这时,另外一个声音传来。

压力骤然消失,潘龙顿时松了口气,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也不知道刚才过了多久,那些被当做祭品的邪派高手们都睁大了眼睛,眼中满是恐惧之色。

一道幽暗的火焰浮现在韩风的尸体上方,紫色的光芒清冷幽深,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要看着不放,然后整个心神就被渐渐吸入其中。

潘龙只看了它一眼,就突然觉得浑身刺痛,立刻清醒了过来。

他看到文超闭着眼睛,坐在空中念念有词,只是明明嘴巴一张一翕,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也不知道在念什么咒语。

他看到那些邪派高手们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一缕紫色的灯火,目光渐渐迷离,双眼渐渐失去光彩。

他看到一具具身体慢慢由饱满变得干枯,最后就在他的面前,化成了一具具干尸,然后不等起风,这些干尸又一一化成灰烬,跟刚才那个怪物一样,是浅红色的灰烬。

他看到一个个透明的影子被吸入火焰里面,然后火焰慢慢伸长,伸入虚空之中,就这样延伸出去,好像是一座桥的样子。

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桥上幽幽飘出来,穿过火焰,落在韩风的尸体上。

他看到那具尸体骤然一震,化为青绿色的灰烬,然后旋风起,两种颜色的灰烬被旋风刮得卷成一团,飞快地重新凝聚,化成了又一个韩风。

和之前那脸色红润却毫无生机的尸体不同,此刻的韩风脸色苍白、神情憔悴,虽然睁开眼睛,但眼中却又痛苦又迷茫,一看就知道他活了,而且很难受。

潘龙捏紧了拳头,忍住了冲上去的念头。

文超又念了一会儿咒语,空气中的阴冷慢慢消失,重新变得温暖起来。

韩风闭上了眼睛,表情舒缓下来,呼吸渐渐均匀。

阵法失去光芒,一切都重新恢复了正常。

“让他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吧。”文超也松了口气,说,“起死回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他虽然重新活过来了,但想要完全恢复,还需要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修养。”

“能活过来就好!”潘龙高兴地说,“他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修养。”

“也不用修养一辈子那么久。”文超笑了,“当年赵胜复活之后,修养了半个月,就能上阵打仗了。两年之后,他甚至都成了两个孩子的爹。你这朋友的魂魄当然没有赵胜那么坚固,但无非也就是多修养一段时间而已。”

他又说:“其实,他也算是因祸得福。死去活来一次,他的身躯被仪式重塑,无论强度还是资质都远超过往。虽然因为灵魂受损,真人境界之后的修炼会比较困难一些,但真人境界之前,反而会变得比较容易。”

“……真人境界太遥远了,不用考虑那么多。”

“我也就是这么一说。”文超点点头,“好了,跟我谈谈你的那个时代吧。我对于那个繁荣而和平的时代很好奇,多了解了解那个时代,有助于我梳理自己的想法。”

他挥挥手,长沙发变成了两个单人沙发,其中一个又飞到了茶几对面。然后茶几上的仙人掌飞到了办公桌上,空荡荡的茶几上出现了热茶和水果。

“反正时间多得是,咱们可以慢慢聊聊。”

就在潘龙和文超闲聊的时候,石林之中的厮杀渐渐激烈起来。

这石林里面藏着许多宝物,不少人都大有收获。于是很多人就把目光投向了别的寻宝者——石林里面固然遍地宝藏,可别的寻宝者们,本身就是宝藏。

杀了他们,夺取他们获得的宝物,显然比寻宝更加容易。

战斗不断打响,正派和邪派之间,白道和绿林之间,一场场杀戮不断展开。

任风涛小心翼翼地蹲下身体,藏在一根石柱的后面。

石林深处的石柱不再那么稳固,很多都是断裂的,有些甚至很矮小。

但越是这些样子古怪的石柱,所蕴藏的宝物就可能越珍贵。

每一根石柱都有一个开启的开关,可能是上面的一个符号,可能是一块断裂的石头,可能是一段纹路,也可能是一根挂在上面的藤蔓。

只要触碰到开光,就会被一道光吸入其中,接受考验。若是能够通过考验,便能够得到其中的藏宝。

他刚才开启了一个石柱,被摄入一处奇怪的八卦阵里面,跟八个半人半鬼的妖魔恶战了一场。身上受了几处伤,却也得到了一件极好的东西。

那是一面八卦镜,只要把真气输入背后的八卦之中,镜子上就会发出白色的光芒,被光芒照到的人若是身体不够强健,或者是运气不够好,轻则头晕眼花,重则可能直接一命呜呼。而如果要给中招而侥幸未死的人治疗,则需要将鲜血涂在镜面上,再同样用真气输入八卦,然后射出的就是一道红光,能够让被白光打伤的人恢复过来。

此宝名曰小阴阳镜,按照其中蕴含的神念记载,是仿造玄门仙宝阴阳镜所作。只是效力比阴阳镜弱了许多而已。

任风涛并不觉得可惜,要是真的仙宝阴阳镜,就算给了他,他也用不了。

仙宝是仙佛为自己所制造的宝物,想要发挥它们的威力,就算不是同为长生者的仙佛和妖神,起码也要是真人宗师。像他这种先天高手,拿着阴阳镜也只能当板砖用——嗯,估计会是一块很结实的砖头。

何况,仙宝出世的时候必定有极大的声势。到时候所有人都会注意到他,他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挡不住无数双窥觑的眼睛。

前不久,就有人得到了一柄飞剑。那飞剑出世的时候一声炸雷,整个石柱都被炸得粉碎,只见一道雷光通天彻地,然后落在那人的手上。

当时那人笑得非常开心,就像是发了大财一样。

但仅仅几秒钟之后,他的人头就已经滚到旁边去了。

那一场腥风血雨,让任风涛为之胆寒。他看到不止一个自己认识的高手在恶战里面送了命,其中更有人拿出了类似他用来保命的符宝那样的东西。

于是他远远地逃走,连靠近都不敢靠近。

那场恶战最后结果如何?他不怎么清楚。

但他可以肯定一件事。

自己之前的计划,借助这个宝藏挑动桥南镇附近白道和绿林争斗的计划,已经获得了成功。

不是一般的成功,是超级大成功!

这次能够从宝藏里面走出去的人,估计不会超过三分之一。而且他们彼此之间很多都会结下血海深仇,日后少不了各种恩怨仇杀。

相比之下,巨鲸帮的情况就好多了。哪怕是他任风涛死在这里,巨鲸帮也不会因此去怨恨谁,更不会因此找谁的麻烦。

这都是事先就已经说好了的。

从进入宝藏开始,任风涛就已经做好了死在这里的准备。

……当然,能够活着回去的话,他肯定是想要活着回去的。

世界这么美好,谁愿意早死啊!

(等周围平静下来,我就往回走,回到石林入口,离开。)

他暗暗打定了主意。

想要离开石林,无非两条路,要么穿过整个石林,前往宝藏的下一关,要么回到石林入口,直接离开宝藏。

任风涛原本是想要穿过石林的,但现在,他觉得还是稳妥一点的好。

反正他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东西,也该知足了。

如此想着,他小心翼翼地移动,却一不小心碰到了石柱上一块凸起的石头。

那块石头凹了下去,一道光芒落在了他的身上。

任风涛瞪大了眼睛,忍不住叫道:“我不要寻宝了!”

话音未落,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光芒之中。

第一百零八章、角色面板,融合开始

“大繁荣的世界,没有了战争和饥荒,没有了剥削和压迫,结果文艺创作反而陷入了低谷?”文超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敢置信。

“是啊。一部分学者们认为,能够直指人心的文艺作品,其最重要的精神内核就是对痛苦的表达。当人们不再痛苦,他们就很难理解过去人们曾经的痛苦,自己也不需要再表达痛苦……”潘龙叹了口气,“反正我穿越那会儿,社会文化的主体已经变成了vr游戏,整个社会都有陷入停滞的趋势了。各路专家天天都在嚷嚷‘人类的未来满是苦恼’之类的话。”

“卧槽!真是奢侈的苦恼!”

“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我也觉得我们当时的苦恼的确挺奢侈的。”潘龙笑着说,“对于这个世界的人们来说,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他们想象不到的美好。没有剥削和压迫,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灾难和战争。最愤怒的是熏烧鹅游戏公司的技术员,他们居然说我年纪大了不安全,不让我参加全潜入游戏测试;最羡慕的是那些去火星搞开拓,开克隆人后宫的王八蛋……”

“兄弟,别说了!别说了!”文超喟然长叹,“再说下去,我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反正我初出江湖的时候,各种不适应。”潘龙叹道,“在老家的时候还好,北地虽然条件艰苦一点,但社会气氛很好。可到了江湖上,真的是……唉!”

“其实你还算好的,我们当年的局面才真是糟糕。”文超说,“你没经历过战国时代,无法想象那是多么糟糕的乱世。我跟赵胜当初并没想过要争夺天下,毕竟这是一个‘伟力归于自身’的世界嘛。修炼、超凡、长生……这才是正路。可灾民络绎不绝,我们又不忍心看着他们饿死,来者不拒……然后在山沟里面移山开田,弄了点土地,种了点庄稼……再然后忒姥姥的就有诸侯打上门来,要抢我们的粮食!”

“结果呢?”

“当然是立马鲨了他,骨灰都给他扬了!”文超恶狠狠地说,“我们已经与世无争到缩在山沟里面种田,他居然都来捣乱,老虎不发威,真当我们是hellokitty?我们杀崩他的大军,抓了那个将军当向导,连夜赶到城里,把他从小妾床上拖下来,吊死在了城楼的旗杆上!”

潘龙竖起大拇指,默默地点了个赞。

“杀了那个傻x的什么滚地侯,我们也不能看着那一带再陷入战乱,只好接管了他的地盘。然后又有别人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再打过去……反正就这么不知不觉的,我们也成了一方诸侯,再后来地盘越来越大,最后我们一合计,干脆搞个大新闻,把天下给统一了,打出个太平盛世来!”

文超说得轻描淡写,但看他眉宇间满是昂然自得之色,就知道这是他生平最为自豪的事情。

潘龙自然能够理解他的得意——提三尺剑平定天下,开百代太平盛世,这种事情再不值得自豪,天底下也就没什么值得自豪的事情了。

但文超并没有详细介绍他和赵胜打天下的过程,反而跟他聊起山海经和九州鼎来。

“当初让我们选金手指的时候,我选的是九州鼎。它能够勾连地脉,映照万物,说白了就是开个无战场迷雾的大地图,好处大概就是能够破隐身,除非藏身于洞天之宝里面,否则别想逃过它的侦测。就算是躲在洞天之宝里面,我看不到他的人,也能看到洞天之宝存在,一样能够警惕。”

“这个用在战争中,真是强力外挂!”

“是啊。但仅仅这样始终是不够的。后来我跟几个老不死研究讨论之后,又折腾出一个新办法,能够用它为阵眼,源源不断汲取虚空之中的灵气。大概……可以算是一台能源无限的发电机吧,就是输出功率不够大。”文超停了一下,喝了口水,继续说道,“赵胜选的是山海经,能够把幻想化为现实,制造各种各样的东西。”

“我们刚起家的时候,粮食和物资基本就靠山海经提供,打仗则靠九州鼎开图……反正打天下这事,总是要开点外挂的。人家有历代储备的钱财人口,有军队有同门,我们不开点外挂,怎么打得过他们?难道就靠我抄点文章赚钱吗?那大家怕是只能喝西北风喽!”

潘龙笑着点头,觉得这位文超公说得还真实在。

“后来的事情呢……反正也就这样了。现在山海经落到你的手上,大概也是命里注定吧。”文超感叹,“当年赵胜靠这个得天下,现在因为这个失天下,大夏皇朝的气运,估计也就到此为止了。”

潘龙叹了口气。

“如果可以的话,其实我倒是宁可大夏皇朝继续太平盛世下去。”他说。

文超挑了挑眉毛:“从你之前的介绍看来,大夏皇朝目前的局势已经相当糟糕,暮年迹象十分明显。想要再复兴大夏,除非你变成大夏天子,山海经和九州鼎重新合一……就算那样,也未必能够成功。”

潘龙点头,他也知道自己这个想法不切实际。

“其实……你也可以试试嘛。比方说找到大夏皇室,告诉他们山海经在你手上,跟他们合作……”

潘龙立刻摇头,他可不愿意把自己的性命交到别人手上去!

要是穿越之前的那个世界,他倒是很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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