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福会 - xp1024.com
《喜福会》


正文 前言

给我的母亲

且谨以此纪念她的母亲

有一次您问过我

我将留下怎样的记忆

喏,就是这本书,还有这以外的很多很多……

人物表

母亲女儿

吴素云 吴精美

许安梅 许露丝

龚琳达 薇弗莱·龚

映映·圣克莱尔 丽娜·圣克莱尔

千里鹅毛

这位老太太至今记得,多年前,她在上海,曾傻乎乎地出了个大价钱,在菜市上买下一只“天鹅”。这只给小贩吹得天花乱坠的家禽,曾是像丑小鸭般拼命伸着脖子,企图能成为一只真正的天鹅。而后来,它果真变得那么优雅、动人,简直舍不得宰了吃。

后来,这个女人带着天鹅离乡背井,过江越海,直奔美国。在滔滔的海面上,她和它,都伸直着脖子往美国的所在观望着。“到了美国,我就要生个女儿,她会很像我。但在美国,她却无须仰仗丈夫鼻息度日。在美国,不会有人歧视她,因为,我会让她讲上一口流利漂亮的美式英语。她将应有尽有,不会烦恼不会忧愁。她会领略我的一番苦心,我要她成为一只比期望中还要好上一百倍的漂亮的天鹅!”在驶往美国的旅途中,她轻声对那只天鹅隅隐私语着。

然而她的脚一踩上这块新的土地,移民局便强令她与天鹅分手了。她无奈地向着它挥扬着双臂,然而天鹅留给她的,只是一根羽毛。随后,她又对着必须填写的一大堆表格。她已经完全忘记了,为什么她要千里迢迢来到美国,还有,她在自己背后,舍弃的又是什么。

现在这个女人已垂垂老矣。她有了三个女儿。女儿已长大成人了,只会说英语,咽下的可口可乐要多于悲伤。好久以来,这个老妇一直想把这根天鹅羽毛留给女儿,并跟她说:“这根羽毛似很普通,然而所谓千里鹅毛一片心呀!”如是冬去春来,年复一年,她一直期待着有一天,她能以流畅的美式英语,把这个故事告诉她的女儿。

正文 伤疤

伤疤

——许安梅的故事

小时候,在中国,外婆就者跟我说,我妈已是个鬼了。但我妈并没死,一个活人,是不能叫“鬼”的。所以我明白,外婆这样做,是存心要我忘记妈,权当她已死了。事实上,我已渐渐对妈印象淡薄了。我的记忆,可以追溯到我们在宁波的那幢大房子,它的楼梯又陡又窄,过道里阴森森的,那是我舅舅和舅妈的房子,我和弟弟,还有外婆,也一起住在那里。

大人们常给我们讲鬼故事,那种专门要吸孩子血的鬼,特别要抓那种脾气倔,不听话的女孩子。

我这一辈子,就怕我外婆,特别后来在她病得很厉害时,那简直令我恐惧之极。

那是在1923年,那年我九岁。外婆浑身肿胀得像只熟透了的大南瓜。原先丰满富态的她,几乎变成了一堆发臭的烂肉。即便此时,她还要把我叫入她那间臭气熏天的房里,说要讲故事给我听。“安梅,”她说,叫着我的学名,“听着,”这是通常的开场白,但她讲的故事都是希奇古怪的,我一点也听不懂。

一个贪心不足的女孩子,突然肚子大了,而且越来越大。女孩子死也不肯说出怀着谁的孩子,结果她服毒自杀了。后来人们剖开她身于发现,里面是只白白的大冬瓜。

“一个贪心的人,永远没有知足的时候。”外婆最后这样说。

还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个不听话的女孩子。一天,这个女孩子又在与姑母闹别扭,只见她拼命地摇头拒绝听姑母的话,忽然,就在她拼命摇头的时候,她耳朵里掉出一团白糊糊的球一样的东西,就这样,她的脑子就这么倒个精打光,就像泼出的鸡汤似的没有了。

“这就是所谓的‘没有脑子’,你满脑袋都是自作主张的主意,其他的脑子,就只能给这样泼出去了。”外婆这样告诫着我。

当外婆病势加剧,自知将不久于人世时,曾把我唤到病榻前,给我讲了有关我妈妈的事情。“你提也不要提她的名字——永远。一提她的名字,就是对你父亲的亵读。”

我对父亲的全部印象,只是挂在客厅的一幅巨幅画像。一个大个头的,没有一丝笑纹的男人,终日间郁郁不欢地寂寞地挂在墙上。他那对忧心忡忡的双目,总是跟着我的身影转。从大厅直至我自己的房间,我似都能感觉到他那对窥视的目光。

外婆说,他是在注意我有否失礼和淘气。所以每逢我在学校里扔过小石子、或者不留神丢失了一本书或什么,我便会心急慌忙地机械地窜过父亲画像跟前,然后回房躲在角落里,心想这样他将看不见我了。

我深深觉得,我们的家,是如此的压抑和不快,但我的弟弟却对此浑然不觉。

他在院子里骑自行车,追逐小鸡,和小朋友们嬉闹,大声喧闹着尖叫着,寂静的房子里,数他最闹,只要瞅着舅舅和舅母出去,他就在他们很好的丝绒沙发上窜跳践踏。

但是,他也很快就不再快活了。在一个酷暑季节,外婆已经病得很厉害,我和弟弟在门外看热闹,一家邻居正在大出殡,当他们走过我家门口时,那位死者的照片突然从座上掉到尘土埃埃的地上,一个老太太当即大叫一声,晕了过去,弟弟见状哈哈大笑,舅母即时给了他一个耳刮子。

舅母对待孩子,向来粗暴得很。我弟弟不服地瞪了她一眼,她马上训斥他目无尊长,如此大逆不道的行为,就像我们妈妈。舅母的舌头不住地掀动着,就像一把锋利的小刀。她滔滔不绝地数落着我母亲,说她竟是如此糊涂,那样急不可待地跑到北方去嫁人,急得连自己陪嫁的那十副银筷子都不带。这是丢脸,败坏祖坟的风水。弟弟则指责舅母,说是她把母亲给唬走的。舅母即刻破口大骂,说什么我妈跟了个叫吴青的人走了,那男人早已有了老婆,还有两个姨太太,并且已有了一大堆孬种。

弟弟回嘴说她咂巴得就像只掉了脑袋到处乱窜的母鸡,她气得“呸”一下唾在弟弟的脸上,抓起他的头发就往门上撞。

“我让你嘴凶,让你嘴凶!你这个贱鬼!”舅母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狗娘养的。谁都看不起你妈,她粪土都不如。这个连祖宗都不认的女人,这个贱女人,连鬼都看不起她。”

舅母那番责骂,令我总算领悟了外婆为什么要给我讲那些故事,那是因为我的母亲,我才有了这样的必修课。“当你把脸丢了,安梅,”外婆常这么对我说,“就好比你把项链给掉进井里了,唯一能挽回它的办法就是,跟着跳进去。”

这么一来,我能想象到我那大逆不道的母亲究竟怎么个模样:没有头脑,没有闺秀风度,吃相难看,筷子像雨点样伸向甜点心。她很高兴摆脱了外婆,还有她那脸孔铁板一块的挂在墙上的丈夫和两个犟头倔脑的小家伙的羁绊和束缚。我觉得非常地不幸,摊上这么个母亲,她竟甩开了我们。每当我避开墙上父亲的窥视,躲在自己房间的角落里时,这种念头,便会潜上我心头。

那天妈妈突然出现时,我正好坐在楼梯顶上,我立刻知道,这是妈妈!虽然记忆中,我对她一点也没印象了。当时,她站在过道里,因此她的脸庞是一团阴影。

她的个子比我舅母要高得多,几乎与我舅舅一样高。她整个仪态举止也很让我觉得新奇,有点像我们学校教会里的女人,只见她穿着一身西服,剪着短发,穿着细脚伶什的高跟鞋,傲慢自信地站在那儿。

舅母瞟了她一眼后,就再也不答理她,既不招呼她入座,也不给她泡茶,一个多年的老妈子实在看不过去,只好快快地退了下去。我努力让自己沉住气,然而心里却像兜着个蟋蟀,七上八下的。妈妈一定听到了我心跳声,只见她抬头张望了一下,瞬间,我的灵魂似乎出了窍,它脱离了我的躯壳躲在一侧,清清楚楚地在窥视自己那目瞪口呆的模样。

只听见舅母在外婆房里一个劲地嚷嚷:“来不及了,来不及了。”竭力阻止我母亲挨近外婆的病榻,但母亲毫不理会她,径自走进房里。

“我回来了,再也不走了,”妈凑着外婆耳边轻声说,“你的女儿回来了。”外婆的眼睛睁了睁,但她的意识,已飘离得很远很远,再也回不来了。如果此时我外婆的神智正常的话,我想她也许会把我妈赶出去的。

我盯着母亲打量,这是自她离开后我第一次见到她。她很漂亮,鹅蛋形的脸庞白皙细嫩,既不像舅母那样扁圆也不属外婆那样瘦削。她有着一个颀长嫩白的脖子,优雅起伏的线条,令我联想起天鹅的颈脖。她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地从房间这头飘到那头,轻盈啊娜。她不住地把毛巾绞湿后,轻轻覆盖在外婆肿胀的脸庞上。望着外婆那半闭的、呆呆地凝然不动的双目,母亲不禁深深叹了口气。我全神贯注地盯着她,只觉得她的嗓音是那样熟悉。我有点恍惚了:我依稀记得在哪儿听见过这样的声音,它仿佛来自一个被遗忘的梦境。

待我后来回到自己房里,意外地发现,妈妈在里面,笔挺地伫立在那里。记得外婆叮嘱过我,干万不能理睬我妈,我便一声不吭地默默站在一边。妈却拉起我的手,把我带到沙发跟前,然后坐下,一切显得那样自然,好像我们天天都这样相处在一起似的。

妈给我解散了发辫,然后用一把长柄梳帮我轻轻地梳理着。

“安梅,你乖吗?”她问着我,会心地笑着。

我一片茫然。但我的内心却在打哆嗦:我觉得自己成了那个肚里怀着个大冬瓜的女孩子了。

“安梅,你不认识我了?”她有点嗔怒地说。我又想到那个不听长辈话的孩子,我可不希望像她那样脑袋开花、脑浆从耳朵里掉出来。

她停止梳理我的头发,我觉得,她那细长光滑的手指,在我的下巴颏上抚摸着,寻觅着,她终于找到了,那是我颈脖上的一个伤疤。当她轻轻抚摸着我那伤疤时,我的心情顿时平静下来了,似乎她把“过去”,轻轻揉进我的皮肤,渗进我的记忆。

她垂下手,哭了,双手紧紧缠住她自己的脖子,哀哀地哭得很伤心。这一切唤起了我的记忆,我记起了,那幻梦一样的往事。

那年我四岁,恰好高出餐桌一个头,下巴正好齐着桌面,我站在这一头能看见桌面那头,弟弟正坐在外婆怀里,紫涨着脸大声号哭着。这时,我听到一阵“扑噜扑噜”的声音,那是一只滚烫的火锅端上桌了,只听饭桌上一片“请、请”的声音。

突然,饭桌上霎时静下来,只见舅舅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大家的目光都“嚓”一下射向门口,那里,站着个高个的女人。我是饭桌上唯一出声的。

“妈!”我叫了起来,从座位上下来,但舅妈立刻给了我一个耳刮子,将我按回座上。这时,饭桌上大家纷纷站起身,大声指责着什么,母亲则带着哭声大声呼唤着:“安梅,安梅!”这时,外婆尖着嗓子压过众人的声音嚷着:

“你这只妖精,不老老实实地在家守寡,却去做人家的第三房姨太太,还想带走你的女儿。跟着你,她也会变得像你一样丢人现眼的,会一辈子也抬不起头的。”

妈妈仍旧大声呼唤着我,直到今天,我还能清晰地听见她的呼唤:“安梅,安梅!”隔着桌子,我能清清楚楚看见她的脸孔,在我与她之间,是一只插着烟囱的、火热滚烫的火锅,深色的汤水笃笃地翻腾着。忽地,只听得周围一声惊叫,那锅汤水泼翻在我颈脖上。

那种痛楚是无法形容的,这不是一个孩子所能忍受的。这种痛苦作为一种记号,已永远烙在我的皮肤上了。我连哭都无法哭,因为我已烫得皮开肉绽,连透气都感到痛。

我也无法说话,疼痛令我涕泪滂沦,眼前一切都让泪水给迷蒙了。但在外婆和舅妈的嚷嚷中,我还能听出妈妈的哭喊,渐渐地,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晚,外婆来到我床边:“安梅,听着!”那声音还是那样充满责难,就与往常训斥我不该在南道上乱窜一样的严厉。“安梅,我们已替你准备好寿衣寿鞋了,都是白布缝制的。”

我听着,觉得刀割一样的难受。

“安梅,”这下,她的语气温柔一点了,“你的寿衣很普通,并不漂亮,因为你还只是个孩子,即便你的寿数短了点了,你还是亏欠了你的家,因此,你的丧事也将是很简单的。我们会很快把你忘掉的。”

外婆又说了些类似的话,令我受的伤痛,更甚于我颈脖上的创口。

“即使你那哭得死去活来的母亲,一旦你好不了啦,她也会忘掉你的。”

外婆这一着做得十分漂亮,我忙忙地从阴司地府里挣扎着回头,为的,要找我的妈妈。

每晚每晚我都在哭,哭得眼睛和颈脖火辣辣地生疼,外婆则坐在床边,不断将凉水泼在我的颈脖上,泼呀泼呀,直到我的呼吸开始变得均匀平缓,而且,我开始能入睡了。次日早上,外婆用她留得尖尖的长指甲,像小镊子样、轻轻揭去伤口上的痴片。

整整两年,我的颈脖上,显着一道苍白浮亮的疤痕。而我对母亲的记忆,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生活中的一道伤口,就这样愈合了,收口了。谁也看不见它底下埋着什么样的痛苦,谁也不知道那痛苦的起因来自哪里。伤疤,是痛苦的终止。

然而,眼前这个站在外婆床边的母亲,与我梦中的妈妈,却是这样的截然不同。

但是,我开始逐渐爱上跟前这个妈妈了。倒并不是因为她来这里恳求我的原谅,事实上,她也没有这样做。她无需向我解释,为什么我濒于死亡时,她不来看望我,那是外婆阻拦着她,这一点我理解。她也无需告诉我,她嫁给了吴青,由一个不快乐的境地转到另一个不快乐的境地,这点,我也明了。

我究竟是怎样逐渐爱上我母亲的?我想,是她让我发现了真正的自我,那裹在一副皮囊下的真正的我。

夜深了,我被叫进外婆的房间。舅妈说,外婆快走了,我必须尽尽孝心。我换上一件干净的衣服,站在外婆脚跟前,在舅舅和舅母之间。我轻轻地抽泣着。

房间那头,妈妈独处一边,默默地伤心着。她正在照料一锅汤药,炉子上,汤药沸滚着,散发着一股草药味。猛地,只见她挽起衣袖,拿起一把锋利的小刀,搁在自己的手臂上,我不敢睁眼看她。

母亲在自己手臂上割了一片肉,眼泪从她脸上淌下,血,也“答啦”、“答啦”地往地板上滴。

妈妈把从手臂上割下的那片肉放入药汤里,就像古代的巫婆样,希冀着用一种未可知的法术,来为自己的母亲,尽最后一次的孝心。妈妈设法撬开外婆已经紧闭了的嘴唇,把汤药给喂了进去。但是当晚,外婆还是走了。

虽然当年我尚幼小,但我能想象妈妈的这种切肤之痛,及这痛苦意味着的价值。

一个女儿,就是这样地孝顺着她的母亲。这种孝,已深深印在骨髓之中,为此而承受的痛苦显得那般微不足道。你必得忘记那种痛苦。因为有时,这是唯一的途径,能让你意识到“发肤受之父母”的全部含义。你有义务为母亲剖膛切腹,而你的母亲也应该为她的母亲如此这般,她的母亲将为更上一代的母亲这样做,如此代代推及,直到万物之初。

正文 红蜡烛

红蜡烛

——龚琳达的故事



我牺牲了自己的一生,只为了履行父母许下的一个诺言。这在你,是会不以为然的。因为对你,许诺算不了什么。女儿应诺来吃饭,但如果她头疼,或者因为车塞,也或许电视正在播放一部她不愿错过的影片,这时在她,应诺,就不存在了。

那天你没能来,因为不愿错过那部影片,于是我也顺便看了看那影片。影片中那个美国兵,答应将来回来与那女孩子结婚的。当时她感动得哭了,他则一个劲地说:“我起誓,我起誓!亲爱的。我的诺言就是金子呀!”然后,他把她推倒在床上。但是,他却一去不复返了,他的金子,就像你吊在脖子上的那种——只有十四K。

对中国人说来,十四K金算不得真金。摸摸我的镯子,它们肯定是廿四K的,足赤的纯金。

现在再跟你讲这些,似已太迟了,已来不及再改变你,但我还是要跟你唠叨几句。因为我着实为你的孩子担心。我一直害怕着有一天,你的女儿会对我说:“外婆,谢谢你的金手镯,我会永远记住你的。”但是后来,她会把自己讲过的忘个精光,她会忘记,她曾有过一个外婆。



后来,那个美国兵回家乡,向另一个女孩子求婚。那个女孩凤眼低回,满脸羞怯,因为她以前还未想到过呢。最后,她垂下双目,她明白,自己钟情他了。她答应了,于是,他们就再也不分离了。

但我的婚姻,却完全是另一回事。村里的媒人上门来提亲时,我还只有两岁。

从来没人跟我提过这,但我却能清清楚楚记得当时的情景。那是一个炎炎的夏日,烈日烤得路面坚实干裂,尘埃滚滚。连知了都热得一个劲地疲叫。我们在果园里树阴下坐着,佣人们和哥哥们,正在忙活着摘梨子。我被抱在妈妈汗津津的怀里。这时,来了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奇怪,讲话时就像嘴里含着一口水似的。

我长大了后才明白,这是北京口音。

那两个女人端详了我一番。那个北京口音的女人,淡淡地化过妆,显得很温和。

然而另一个女人脸庞粗糙得就像开裂的树皮,她看看我,又看看那个北京口音的女人。

当然,我现在知道,那个长着树皮样脸庞的女人,是村里的媒婆。而另一位女人,就是洪太太,是那个男孩,我将受媒的之言必得嫁的那个男孩的母亲。中国人所谓的女孩子是赔钱货,其实也未必一概如此,那得取决于是怎样的女孩子。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却是个名副其实的“千金”,犹如一块诱人的喷香的可口的甜点心那样遭人馋呢。

那媒婆不住地向洪太太夸耀着我:“看呀,就好比骏马配上金马鞍,多般配,真个应着门当户对这句话了。”她说着,捏着我的小手轻轻地拍着逗我,我却把她的手推开。洪太太则在一边操着浓浓的卷舌音低声咕哝了一句,认为我的脾气兴许比较倔,然而媒婆却笑着说:“哪里,哪里!看小姑娘长得多壮实,将来可就能派大用处啦,待您年老事高了,她会把你侍候得周周到到的。”

洪太太只是沉着脸,俯首凑着我左右端详着,似在掂估着,一旦联上这份姻亲,将是福是祸?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她当时那副神情,一对骨碌碌的睁得滚圆的眼睛,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细细察看过我一番后,她终于咧嘴笑了,一颗亮灿灿的大金牙,炫得我眼睛生疼,看她那龇牙咧嘴的模样,就像恨不得把我一口吞下似的。

就这样,我与洪太太的儿子订婚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比当时的我,还要小一岁,只是一个襁褓里的小毛头。他名叫天余,那个“天”字,足以说明他有多么尊贵重要,“余”,就是剩余的意思。因为他出世时,正是他父亲病危,家里人害怕他会死,而天余,将保存他父亲尚未散尽的精魂。岂料他父亲的病后来好了。他祖母担心那些阴府小鬼不甘心,会在天余身上索命偿抵,因此对他倍加爱护,成天含在嘴里怕化掉,托在手里怕吹掉,反正对他百依百顺,他完全给宠坏了。

即使后来我知道我将嫁给这么个糟糕的男人做妻子,可我却不敢违抗,只能认命。现在我才了解,当时乡下的守旧老式的家庭,就是这样的。我们家的生活节奏,总要比其他人慢几个节拍,恪守迂腐愚蠢的旧俗。在当时有些城市,男人家已能自由选择自己的妻子,当然最后还是要得到父母的允许。可这种新思潮与我们家无缘。

因此对其他城市的种种新时代气息根本也无从嗅到,就是听到的那点片言只语,也被指责为伤风败俗之谈。街坊们都在流传着这一类故事,讲的是那些儿子们,是如何受老婆的挑唆,不顾年迈的双亲苦苦哀求,将他们赶出大门。因此,太原的母亲们,宁可遵循自己挑儿媳的旧俗,挑个能管好自个丈夫,又孝顺公婆,能持续夫家香火的媳妇。

因为我已经许配给洪家做媳妇了,所以家里似已将我看待成别姓人。每每当我把饭碗捧得太凑近自个时,妈妈就会说:“看呀,洪家的媳妇这种吃相!”

我妈妈不爱我。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早晚是别人家的人,所以她对我已不存任何期望。

其实,我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只是有时,如果我觉得身上太热,或者哪儿不舒畅甚至病了,我就会显得无精打采,哭丧着脸,每每这时,就会引出我母亲一大堆的数落。“瞧你那副丑样,要是洪家变卦了,我们全家的脸,可就没处搁了。”于是,我嘴一歪,就哭了,这样,我就更丑了。

“我们不怕,”母亲自管往下说,“我们已经订好婚了,这是赖不了的。”这时,我就哭得更响了。

直到八九岁上,我才见到自己的未婚夫。那时我的世界,就是太原市郊外的村里一个院落,我就住在那里。我们家住的是个普通的两层的小楼,再加上两间后房,那是厨房和下房。我们家那个院落,位于一个小山坡上,那座小山坡,我们称它为“三重天”,其实,那只不过是个由汾河水冲击下的沙土积淀而成的小土墩。在我家院子东墙外,就是那条蜿蜒而过的汾河。父亲说,它专喜欢吞食小孩子,有一次,它吞没了整个太原城!这条河流,在夏天时是黄浊浊的,到了冬天,在河面狭窄水流湍急的地方,是一片蓝绿,其他地方,则结着白晃晃的冰层,弥散着逼人的寒意。

我至今还记得,过年前,家里在河里捕到好多好多活鱼。捕鱼只需敲开冰层就成,因它们正在冰层下安眠,所以极容易捕捞,一条条都是活蹦乱跳的,即使将它们开膛剖腹扔进油锅,那尾巴还在甩个不停呢。

我第一次见到未婚夫时,他正在嚎陶大哭,那是给爆仗吓着了。他咧着嘴呜呜大声哭号着,尽管他已不再是个婴儿了。

再一次见到他,是在某家的满月酒席上,他坐在他祖母的膝头上,我想,他那样的个子,会把祖母那把老骨头给压碎的,他应该早已过了坐膝头的年龄。而且他挑食得厉害,几乎什么都不爱吃,只见他皱着鼻子把头扭来扭去的,就像人家把什么臭腌菜硬塞给他似的。

因此你看,我对自己的未婚夫,是生不出那种你在电视上见到的卿卿我我之情的。在我,这个男孩子更像我的一个不讨人喜欢的表兄弟。我已学会了尊敬洪家的人,尤其是洪太太。每逢我妈把我推到洪太太跟前说:“喏,陪你妈说说话。”这时我就会好纳闷,不知她指的“妈”,是哪个妈。因此,我就会先回首看看自己的妈,“失陪了,妈。”然后再招呼洪太太,给她端上点心。“请用,妈!”我记得一次,我端上的是烧卖,还有一次,是那种我爱吃的小圆子。我妈对洪太太说,这些糯米小圆子,是我特地为她做的,其实一切都是厨师代办的,我只是在它们给盛在碗里时,摸了摸那热气腾腾的碗边。

十二岁那年,我的生活突然变了个样。那年汾河闸水灾,洪水吞没了整个平原,毁了我家的麦地,连我家的房子都无法住了,当我们下楼时,屋里的地板和家具,都被覆盖在混沌沌的泥浆中。院子里,满是给连根冲倒的树干,倒坍的墙垣和淹死的家畜。在一片劫难面前,我们真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没有什么保险公司会赔你一百万美元,反正是遭了灾,就只能咬牙认命。除了离乡背井南迁外,再没生路了。当时我舅舅,在无锡市——靠近上海西边的一个小城市,开着一爿面粉厂,我们家决定去投奔他。但这个“我们家”里,再也不包括我了。父亲认为,我已十二岁了,可以离开娘家过门了。

因为到处是一片泥泞和坑洼,根本雇不到车,所以,父亲不得不撇下一切沉甸甸的家具和被褥细软之类,以此作为我的嫁妆。我们家是很讲实际的。我父亲说,我的嫁妆已十分丰厚了。但他还是阻止不了母亲给我的“私房”——一条红宝石嵌镶的项链。当她将此扣到我颈脖上时,动作显得过分地粗重,所以我想,她此时是很悲伤的。“要听洪家的话,不要给我们家丢脸。”她说,“高高兴兴地去吧,实在,你也算很幸运了。”



洪家的房子,也在汾河边上,因为它的位置比较高,所以当我家受淹时,他家的房子竟然完好无缺。我这是第一次意识到,他家的门第,要比我家的高,他们现在看不起我们。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洪太太和天余,整天要鼻孔朝天对着我了。

我来到洪家那砖木砌成的拱门前,穿过一个硕大的庭院,便看见有几进低矮的房子,那是储藏室和下房,而主楼,位于最后。

我凝神注视着这幢房子,那将是我以后直到离开人世的家了。这里住着好几代人,房子并不太老,也不醒目,但我能想象它是与这个家族同步成长的。房子有四进,每一进住着一代成员: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和孩子。房子的布局很混乱,无论是地板、房子的间隔还是耳房及装修,都反映出太多的意图。第一进是由鹅卵石混着稻草泥砌的,二进和三进,则是砖砌的,还设有露天的通道,颇有皇宫宝塔的那种气势,房顶是红砖砌的,烘托出一种庄重气势。两根大圆柱支起一个巍峨的门框,柱子漆成朱红色,与窗棂木框一样的朱红色。屋檐雕着龙头,那或许是洪太太的主意。

屋内各房陈设不一,最讲究的要算是底层的客厅,那是洪家接待客人的地方。

厅内放置着各色红漆家具,铺着花团锦簇的绣着洪姓的靠垫和台毯,还有琳琅满目的古玩及摆设,显示出洪家的财力和门第威望。至于其他几间房间,则陈设要简单得多,而且也不舒适,二十几口人挤住在一个屋顶下,大家庭里矛盾重重,勾心斗角地充满了喋喋不休的争执和抱怨。每一代新成员的诞生,令这座楼房越发显得空间拥挤,大房间不得不间隔成两间,甚至更多的小房间。

洪家并没举行什么隆重的仪式来欢迎我,底层客厅并没按惯例张灯结彩,天余也不出来迎候我。相反,洪太太马上把我唤进厨房去,通常,那只是佣人聚集的地方。于是,我马上懂得了我在洪家的地位了。

第一天,我便穿上最好的棉袄,站在一张小矮桌前开始帮着切菜。我的手差点抓不住刀把,因为我记挂着自己的家人。但我知道,这里就是我的归宿地了。不管怎样,我一定不给娘家人丢脸,不让洪太太在这里挑出丝毫的不是。

一个女佣正在桌子那头剖鱼,并不时偷偷从眼角边打量着我。我不愿让她看见我在掉眼泪,我怕她会把这告诉洪太太。于是,我故意笑嘻嘻地说:“我运气真好,在这里我会过上好日子的。”为了表示我真的很快乐,不免要做出一番手舞足蹈的快乐样子,我忘了手中还握着一把切菜刀。那把刀就在她界尖前挥舞,她气得大吼一声:“什么样子?——”那潜台词就是蠢货。我立时清醒了。因为就在刚才假装快乐的时候,我几乎有点自欺欺人地以为,我会很快乐的。

在晚饭桌上,我看见天余了,他个头要比我矮一截,然而举止却十分霸道,就像个大军阀似的。我这时才知道,我摊上个怎么样的好丈夫了,反正,他千方百计地要逼我掉眼泪。一会儿说汤已凉了,并且故意泼翻了它,一会又故意支使我做这做那,反正我一坐上饭桌,就指使我添饭或侍候他什么,不让我吃上一顿安宁饭。

而且,还抱怨我老在他跟前板着脸,成天不见笑容。

就这样过了几年,洪太太让佣人们教我绣枕套做针线。“一个称职的妻子,双手应该经常是不得闲的。’每每她要差使我做一件新活计时,她就经常以这个作开场白。但我想她自个的手倒是终日闲着的,她的专长只是命令和挑剔。

“教会她怎样淘米,她丈夫吃不了那种砂子饭。”她曾如此对厨房里的佣人命令道。

还有一次,她又让另一个佣人教我刷便桶:“叫她用鼻子伸进去闻一闻,看看有没有刷干净?”就这样,我努力学着做个贤惠的妻子。我烧得一手好菜,根本不用尝味,就能判断肉馅的咸淡。我的针线活,也是无懈可击,我绣出来的花,就像是画上去似的,连洪太太也无法挑剔。

渐渐地,我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我不再认为我在受苦,真的,一点也不。再也没有比看见众人狼吞虎咽地吞下我烧的菜肴更让我高兴的了。而且,我常常能得到洪太太的点头赞赏,每天替她梳完头后,她甚至还会轻轻拍拍我的头表示满意,这一切都使我觉得高兴。天余不再抱怨我的烹饪,甚至也不再计较我没有笑意,这一切都让我高兴,就像现在电视里那些做清洁剂广告的小姐,当她们去掉一个衣服上的污迹时,便很快活地一笑。

转眼,过了三年,我就要满十六岁了。洪太太对我说,明年春天,她想抱孙子了,也不理会我根本就不想成亲。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虽然我结实得像高头大马,但我能逃到哪呢?如今的中国,遍地都是日本兵。



“这些不请自来的日本人,”天余的祖母抱怨着,“现在都成了他们的天下了。”洪太太精心安排了我们的婚礼,但规模还是属简朴的。

她向全村的乡亲和各地的至爱亲朋发出帖子,那时我们没有R.S.U.P.(回条——译者注),收到请帖而不来,则是不礼貌的。洪太太相信,战争改变不了人们对礼节的重视。因此,厨师们开始着手准备丰富的菜肴,我娘家带来的那些旧家具,早已擦拭一新作为我的嫁妆而置在前厅。洪太太还托人以我父母的口气,在红缎子上写了两句吉祥的贺词挂上。我被安排暂住在一邻居屋里,等着洪家的花轿在良辰吉日把我接过去。

可我们的运气真是坏极了,尽管媒婆选了八月十五这个好日子,但就在八月十五的前一个星期,日本人打进来了。他们打入陕西,那里离我们很近,弄得人心惶惶。到了八月十五日早上,天却浙浙沥沥下起雨来,这是个不祥的征兆。那隆隆的雷声和咆哮的闪电,使人们误以为是日本人的炸弹,大家都躲在屋里不敢出门,来喝喜酒的人寥寥无几。

洪太太为了使婚礼不至显得太冷清,拖迟了几个小时,直到发现实在来不了更多的宾客,才开始举行婚礼。她无法违抗战争。

我坐在邻家房里窗边等着。想到为了多年前父母的一个契约,我不得不牺牲自己。为什么我的命运要让别人来决定?为什么为了别人的快乐我就得献上自己?窗外,我看见那浑浊如泥的汾河,缓慢又平静地淌着。我哭了,我想奋身跳下去,反正它已经毁了我娘家的幸福和一切。当一个人自觉生命之路已走到尽头时,常常会冒出许多奇怪的念头。

天,又下雨了,雨点不大,只听到楼下人们在大声催我,我的思绪则越发离奇,自己都无法解释。

我独自守在窗前,沉思遐想,不禁扪心自问,什么是人的本色?就像汾河的水,在夏天是黄浊的,到了冬天,则是蓝绿的,但它还是汾河。可我,能像汾河那样变幻不定,却还能保持同一个“我”吗?我依旧坐在窗边,只见窗帘被风挟持着,狂暴地掀着,鼓荡着。窗外,雨更大了,浇得路人嚷嚷着四下逃窜。我笑了。我感到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风的力量。诚然,我无法看见风,但我能看见它带动河水缓缓地朝同一方向淌去,灌溉滋养大地,就像给田野披上一张银光闪闪的大网。它可以令人们任意咒骂,也可以使人欢欣鼓舞。

我对镜揩了揩眼睛,意想不到地发现,镜中的自己,竟焕发出一个全新的姿态。

我穿着一条漂亮的红裙子,但我的价值远不是因为这条红裙子;我健康、纯洁,在我内心深处,保留着对生活的颖悟,那只为我独自所有,无人知晓,也没有人能掳走它。我觉得,自己就像那空灵而持有力度的清风。

我仰头对镜傲然地一笑,便用那条大红绣花绸巾将自己的脸蒙盖上,同时,也将刚刚冒出的种种思想蒙盖上。然而蒙在红绸巾下,我依旧十分明白,我究竟是谁。

当下,我对自己许诺:我会经常将双亲的期望记在心头,但我永远不会忘记“自我”。

红绸巾蒙着的我,摸索着由人领至礼堂上,只有在偶尔往前倾首时,我才能隐约透过头巾盖边缘瞥见一些人影,贺客少得可怜,洪家和几个老亲,脸露温色,很为此恼怒和尴尬。吹鼓手们奋力吹起唢响拉起胡琴,咿咿呀呀的,只有很少的乡邻冒死而不愿放弃这顿免费的宴席,当下,连佣人和小孩子都被拉来凑数了。

我只顾跟着引导我的那个人向前走着。就像盲人那样,在我的命运之路上摸索而行,但我不再为之难过,因为我自己心里对此已是大彻大悟了。

一位体面的官员主持了婚礼,他唠唠叨叨地讲一大堆,引经据典,从儒家之道讲到有史以来的烈女贞妇。随后,媒婆宣读了我们双方的生辰八字,说明我们的八字相配,是天生地造的一对。我略略前倾着身子,窥见媒婆从一包红绸巾里取出根红蜡烛。

蜡烛两端都能点燃,分别用金字刻着天余和我的名字,媒人点燃了蜡烛两头后,宣布道:“拜堂!”然后,天余一把揭开我的头盖,得意地对着他的家人和宾客笑着,对我却是正眼也不扫一下。他让我记起孩提时见过的一只雄性小孔雀,一心要在庭院里展开自己那毫无光彩的短尾巴。

媒人把点燃的蜡烛插在一只镀金的烛台上,把它交给身边的一个佣人。佣人小心翼翼地接过烛台,她的职责就是要小心守着这烛台,确保整个婚宴过程中,烛端两头都不中途熄灭。次日清早,媒人要来察看的,如果蜡烛两端依然燃着没有熄灭,那是个好兆头,象征这场姻缘将会白头偕老。

这象征婚姻的蜡烛,较之天主教里不得离婚的允诺更富有权威,它意味着我岂但不能离婚,即使天余死了,我也不能再婚。这根红蜡烛似就此永远用它的烛油,将我黏在丈夫身上,黏在洪家,永无解脱之日。

可想而知,次日早上,媒人察看了烛台后,便宣布她撮合了一对金玉良缘,但我心里却是一清二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因为新婚之夜,我彻夜未眠,为自己的婚姻默默流泪。



喜筵散了后,客人们便将我们拥进三楼新房内,他们大声嬉笑着,起哄着,往被褥里掏红蛋,躲藏在床底下嬉闹。那些与天余年龄相仿的男孩子们,则把我和天余强按在床边并肩坐下,强令我们接吻和做各种亲热动作。外边走道上,冷不了猛地响起一下爆竹声,他们说,那是为我制造一个钻入丈夫怀里的最佳机会。

好容易客人散了,我们仍并肩默坐着好一阵,外边,依旧隐约传来客人们的说笑声。直到四下终于安静下来了,天余便开口道:“这是我的床,你睡到沙发上去。”说着,他把枕头被褥都扔过来。我真有点喜出望外了。待到他入睡后,我便悄悄起身,跟着脚尖下了楼,伫立在黑魆魆的院子里。

空气中闻到一股雨水的气息,马上又要下雨了!我赤裸着双脚在院子里踱步,足尖还能感受到潮湿的青砖地上残留着的白天的暖气。我眼泪扑籁籁滚下来,信步踱出院子。在下房的一个窗棂里,我看见那个被吩咐照看烛台的女佣,正睡眼惺忪地守着那个点燃的烛台,我倚着一棵树身悄悄坐下,默默地在一边注视着这个自己的“命运”。

我一定睡着了。一声沉闷的雷声把我惊醒,我看见那女佣神色惊惶地从屋里窜出来,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她也给雷打醒了,可能她弄混了,以为是日本人在扔炸弹啦。我不禁笑出声来。这时,天已渐渐放亮了,雷声滚滚不息,那个女佣已奔出屋子逃到院于里,她跑得那么快,脚跟后踢起阵阵砂砾。她能逃到哪去呢?我只觉得好笑。这时,我看见屋内的烛台上,火苗在风中猛烈摇曳着。

我任凭自己双腿带着我穿过院子,木然走进那闪着烛光的房间。但我的心灵,却在虔诚地祈祷着,求菩萨保佑我,让蜡烛熄掉,熄掉!火苗只是不停地摇曳着,跳跃着,时隐时明,眼看着它们渐渐俯伏下去了,忽而,却又重番明亮起来。强烈的突如其来的祈求哽在我喉头,我抑制着,抑制着,最终,它们爆发了,“扑”一下,代表我丈夫的那端烛光被吹灭了。

顿时,我吓懵了,我想立时会出现一把刀,将我咽喉割断。我伯此时会天崩地裂,将我攫去,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当我回过神来后,便飞快地逃回自己房里。

次日大早,媒人得意地当着天余、我及公婆的面宣布:“百年好合!”然后,在她指点下,烧剩的烛油,给小心地倒在红布上,这时,我窥见那女佣脸上,显着一抹紧张的神色。



我开始学着去爱天余,但这不如想象中那般容易。最初,我提心吊胆地等着他会爬到我身上做他该做的事,因此每天晚上回到卧室,我就会紧张得头皮发麻。但在新婚的整整一个月中,他连碰都没碰我一下,反正他睡他的床,我睡我的沙发。

在公婆跟前,我是个驯服的媳妇,正如他们致力所培养的那样。我令厨子每天早上宰杀一只童子鸡,熬成不加水的原汁鸡汤,然后我亲手把它倒入碗中,这就是天余每日的早餐。而每晚,我又得动手煮一锅特别的营养汤——叫八珍汤,它不但鲜味可口,而且营养成分极高的,这一着很得我婆婆的欢心。

但我还是不能让婆婆满意。那天早上,我陪着婆婆绣花,一边回忆起小时候,我养着的一只叫大凤的青蛙。忽然,婆婆显得不痛快,没等我明白过来,她就起身劈脸给我一个巴掌。

“你这个恶媳妇,”她唾骂着我,“假如你再不与我儿子同床,我是不会再养你的。”这一下我可明白了,丈夫把一切都推到我头上了。霎时我也火冒三丈,但立刻记起当年我答应过自己父母,我会做一个贤妻良母的,便硬把这口气吞下了。

当晚,我坐在天余的床沿边,等着他来碰我,但他没有。我得到了解脱。第二天,我躺在他身边等着,他还是没有碰我。又过了一天,干脆我脱光了躺在他身边。

这下我可明白天余身上那东西的能耐了。只见他惊惶地转过身去。他对我没欲求,他那种惊惶失措的惧怕,令我明白他对任何女人都没有欲求,他根本还没成人。

我不再惧怕他了,我甚至对他生出一种奇怪的感情,这不是妻子对丈夫的爱,而是姊姊对弟弟的怜惜和爱护。我重番穿上睡衣,在他边上侧身躺下,替他轻轻搔背。

我知道从此我无需害伯和天余同榻共眠。他决不会碰我一下的;而我,则拥有一张舒适的眠床。

好几个月过去了,我的腹部还是一片平坦,婆婆又一次大动肝火:“我儿子说,他撤下的种子足够繁衍子孙万代了,但怎么你还不见动静?毛病一定出在你身上。”从那以后,她就把我圈禁在床上不准起身,以保证她儿子的种子不致流失。

看,天下就有这等趣事,整日躺在床上,吃喝拉撒都在床上。告诉你,这种日子,比囚犯都不如,婆婆想抱孙子,有点想疯了。

她让佣人把一切有刀刃的器具都收走,她认为剪刀和菜刀会令她断于绝孙的。

她禁止我做针线活,说那样会分散我的精力而不易怀上孩子。一日四次,一个漂亮的小丫头给端来难以入口的汤药。

我真羡慕这个小丫头,能自由地行走进出。我的目光随着她走出我房间,我幻想,我也像她一样信步踱出庭院,与外面的皮匠闲聊,与女佣人谈天,与男当差打情骂俏。

如是一天又一天,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两个月,身上依旧毫无动静。婆婆把媒婆叫了来,媒婆细细地核算了我的生辰八字后,又向婆婆询问了我的五行,最后她一拍膝头说:“这下可清楚了,唯有五行缺一的女人才会生孩子。而你的媳妇则是五行缺金,这本是一种极好的征兆。但在她结婚时,你给了她金手镯等金器,这一来,她五行俱全了,太平衡了,那怎么会怀孩子呢?”

对我婆婆,这当然是个令她高兴的结论。因为她有满好的借口收回她的金首饰了,这对我来说也不坏,因为取走了金首饰后,我觉得一阵释然,也是一种解脱。

或许他们讲得对,缺金对我是个好征兆。我开始打主意,如何能逃出这个婚姻的牢笼而又不辱没我娘家的名声。

其实这很简单,只需洪家给我一张体书,一切就解决了。

我煞费心机动了好几天脑子,一边细细对周围的人察言观色。主意打定后,我挑定了三月初三,那天是清明,是纪念祖先的日于。这天,人人都要去扫墓祭祖的。

大家带着锄头铁铲去祖坟前除草加土,拿出糕团橘子来祭供亡灵,这一切倒显得更像是野餐的快乐节日,而不像悼念亲人的沉痛日子。但对于那些迫切企求着早日抱孙子的,清明日的意义,还是十分重大的。

那天清早,我以一种突发的哭号惊醒了身边的天余和整幢房子的人。如此恸哭了好久,婆婆才进来察问:“她又在犯什么病了?”起先,她只是在自己房里命令着:“叫她别吵嚷。”但我依旧大哭不止,她便冲进来高声叱责我。我用手捂着眼睛,身子不住地扭动着,像似在承受着巨大的折磨和痛苦。我一定做得很像,因为我看见我婆婆吓得后退了几步。

“怎么了,孩子,哪儿不舒服呀?”她问道。

“呵!吓死我了,吓死我了!”我喘息着,哭得更厉害了。“我做了梦,”我说,“我梦见我的祖宗对我说:他们要亲眼目睹一番我的婚礼。因此,天余和我当着祖宗的面,又重新举行了一次婚礼;我看见媒婆点亮了蜡烛,将它交给一个佣人,我看见:先人们都非常高兴。……”

婆婆听得不耐烦了,我便又哭了起来:“但后来,一阵风,把蜡烛吹灭了。先人们发怒了,说这门婚姻晦气十足。他们说代表天余的那端蜡烛熄灭了,这意味着,天余将要死了。”

天余听了,脸色惨白。我婆婆则只是皱了皱眉,不露声色地说了一句:“傻丫头,怎么做这样一个梦!”便责令众人散去。

“妈,”我用嘶哑的嗓音叫住她,“别走,我害怕。祖宗说了,如果不听他的警告,他将要惩罚我们,无尽无止地折腾我们。”

“简直在胡说八道!”婆婆嚷嚷着,转身欲走,天余紧绷着脸也忙跟在他妈后屁股。我暗自得意:他们上当了,鱼上钩了!

“他们料到你不会相信我所说的,”我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他们知道我不愿离开这里,因为这里太舒服了。所以祖宗们说,他们已在我们身上得到应验。”

“你胡说些什么呀,”婆婆深深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又拖了一句:“什么应验?”

“那是一个脸颊上生有一颗黑痣的长胡子男人对我说的。”

“呵,那是天余的祖父!”婆婆一声惊叫,我点点头。我见过天余祖父的照片。

“他讲了三个应验。第一,他已在天余背上画了个黑痣,将来这个黑痣会渐渐扩大最后会要了天余的命。”

婆婆立即掀起天余的贴身小衫,“啊呀!”她失声叫了起来,天余背上,正有一颗指甲盖般大小的黑痣。那是在过去五个月中,与她姐弟般同榻共眠时我发现的。

“然后,他又碰了下我的嘴巴,说我的牙齿逐日脱落,直到我们结束那场婚姻。”我嘴里刚巧有个缺牙,那是四年前因牙蛀而脱落的。

“最后,他说有一个女佣命里有贵子,说这个姑娘有皇族的血统,却阴差阳错地沦入贫寒之家,他说她才是天余命定的妻子,她会为他传宗接代延续洪氏的香火。”

这以后,她们召来那个我们结婚时负责照应大红烛的女佣,经过盘问,那女佣将烛台熄灭的事如实招出。

然后,他们根据我的描述,终于找到那个我梦中所说的漂亮丫头。我常常看见她在窗外与一个男当差调情,每当那个俊俏的男当差一出现,她就眉开眼笑。渐渐地,我看得出她腹部隆起来了,而她的神情则显得惊惶不安。

所以你能想象,当洪家人找到她,并要她承认自己原是皇室之女的真相时,她是多么的喜出望外。后来我听说,她对于能成为洪家的媳妇这一事实,只觉得幸运又知足,是做梦也想不到的,不知是哪里修来的福分。她对洪家十分感激,立志当好洪家的贤妻良母。



故事讲到这里,该完了。反正大家都皆大欢喜。洪太太终于抱上孙子,我得到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并允许可以带走我的衣物及一笔足够去美国的路费,洪家要求我永远不向人提起这场与他们的婚姻关系。

看,我就是这样为着兑现立下的诺言,几乎赔上自己的一生。瞧我身上佩带的金器,这两只手镯是生下你哥时你父亲送我的。后来,我又生下你。从此每隔几年,当我积了些钱,我就去买上一点金器。它们全是二十四K的,货真价实的纯金,有如我估量自身的价值一样。

可我永世忘不了那年的清明,我终于解除了套在身上的枷锁。我也永远忘不了那天,我终于醒悟了,发现了一个真正的自我,并任凭着这个“我”的思想来带领自己。就是那一天,我覆着新嫁娘的头巾,独坐在窗边,答应自己永不忘记自己。

要是再能当一次那个女孩该多好!一把掀掉蒙着的头巾,意想不到地发现一个光彩四溢的自己!

正文 月亮娘娘

月亮娘娘

——映映·圣克莱尔的故事



多年来,我一直牢牢管住自己的嘴巴,如此,从不会让一丁点我个人的想法和见解从中泄漏出来,所谓打死不开口,仙人难下手嘛。因为多年的寡言,而今,连我女儿,都难得听到我开口。她惯于待在她喜爱的游泳池边,只听她的索尼随声听,听无线电话,听她的大个头丈夫的诘问:为什么他们只有炭而没有引火油。

这些年来,我一直将真正的自己严严实实地罩住,竭力将自己蹬缩成一个小小的黑影,所以,谁也抓不住我。我悄然无声地度日,以至女儿对我也竟是视而不见。

她见到的是自己的购物单,支票的超兑,桌上没有放稳妥的烟灰缸。

我真想对她说:我们彼此失散了,她和我。我们互相间见不到,听不到,互不了解。

我的自我失落,似已有好久好久了。这些年来,我一直用泪水洗脸,也渐渐洗去了我的痛苦,犹如雨水洗刷石头。于是,一切都淡化了,消隐了。

然而至今我还记得,有这么个月夜,我兴奋不已,一心希望向月亮娘娘倾诉心中的秘密,我的向往……我已记不住当年倾诉的是什么,但多年来,我都忘不了那个月夜。



那天从早到晚发生的一切,于我依旧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就好比现在眼睛看见的女儿从小到大所干的种种蠢事一样清晰深刻。

1918年,我正好四岁,在无锡。中秋节应是天高气爽,然而那年的中秋,却热得奇特,正应着“火烧八月半”之说。早上一觉醒来,就觉得床上的草席都是黏湿湿的。房里热烘烘地散发着阵阵懊热的暑气。

早在初夏时分,佣人已在房内各窗棂前挂上竹帘,床上铺上草席。现在秋天来了,但早晚还是毫无凉意,帘子挡着滞留了一夜的暑热,空气是浑浊的,混杂着便壶里刺鼻的尿骚臭。汗水湿透了我枕席,头颈上汗淋淋的,一觉睡醒后,只觉得头涨国肿,心里十分烦躁。

屋外弥漫着一股带焦甘的香味;似在焚烧着什么。“什么味?”我问照看我的女佣阿妈,每天早上我一睁开眼的刹那,她总会出现在我床边。她睡在隔壁房的帆布床上。

“昨天不是跟你说过了。”她说着把我抱到膝上,开始给我穿衣服。

“我们在熏‘五毒’吧?”我睡眼惺忪地咕噜了一句,从她膝头爬下来,又攀上窗边往院于里张望着;我看见一盘绿色的东西,那样子活像一条盘踞着的蛇,那腾起的黄烟就像它翘起的尾巴。几天前我就看见阿妈把它从一只彩盒里拿出来,盒子上画着五种毒虫:蛇、蝎、蜈蚣、蜘蛛和衡妈,“这五种毒虫的任何一种,都足可咬死一个孩子。”阿妈曾这么对我说过。因此每每想到我们已逮住了“五毒”并正在焚烧它们,我就会大大松一口气。我不知道,其实这不过是一种绿色的驱蚊蝇的线香。

这天,阿妈给我拿出一套硬扎的黄底黑条的绸衣。

“今天你可没时间玩了,”阿妈边给我套上衣服边叮嘱我,“你妈已替你做好一套新的虎纹装,那是特地过节穿的。如今你已是个大姑娘了,你可以去参加那个仪式了。”

“什么叫仪式?”我由着阿妈播弄着。

“反正,你要文静听话,这样,才不会受到神明惩罚。”阿妈扣着我的盘花纽扣说。

“怎么惩罚?”我又问。

“你问得太多了。”阿妈对我喝了一声,“你不必问,反正到时候跟着你妈,点香、对月亮娘娘祈祷、叩头。听到吗,映映?可不能丢我的脸呀!”

我撅着嘴点了点头。这时,我发现袖口的黑镶边上,绣着朵朵金牡丹,那是我妈绣的。

这时,院子里传来一阵人声:“……这个怪天气,骨头都要给悟烂了……”他们抱怨着这不合时宜的暑气。家里来了好多亲戚,他们从北方赶来这儿过节,起码得住上一个星期。

阿妈替我梳好头,让我原地转了一圈,经她端详一番后,终于满意地说:“真漂亮。”

我却是嘟着嘴摆出满脸的不高兴,只觉得那一身的黄底黑条的衣服,颇像大牢里的囚衣。

“今天有些什么人?”我又问。

“全家。”她颇有兴致地说,“我们将去游太湖,已经租好一条船了,还带上一位厨师,我们将吃船宴,拜月亮娘娘。”

“月亮娘娘,月亮娘娘!”我高兴得又蹦又跳,盯着阿妈问,“月亮娘娘是谁?”

“媳娥呀!她住在月亮里,今天是一年中唯一能见到她的日子,你可以向她许个愿。”

“什么叫许愿?”

“就是你心里想的,却是不能说出来,别人也不能问。”

“为什么不能问?”

“因为……一问了,就会不灵了。你不该问这,一个女孩子永远应该多听少问。”

“那么月亮娘娘怎会知道我的心愿呢?”

“哎晴,烦死啦。因为她是个神仙嘛。”

“好吧,”我终于懂了,“那我就要跟她说,我不要穿这身衣服。”

“啊,我不是跟你说过了,许愿是不能说出来的。”阿妈说。

早餐时,似没人提到游湖的事。早饭后,大家也只是闲聊着。我变得不耐烦了。

“秋月恰人,荷塘鹤影……”父亲开始吟诗了,并且向众人作着解释。

“这句的意思,就是大浪淘沙,淘尽历代英雄,一代代,都是这样船过水无痕地过去了!”

“呵,亏得有你这位史学家还能记得他们,解释他们呀。”众人附和着他。

妈也在和老太太们闲聊,向她们介绍一种自制的膏药:“喏,只要贴在这个穴位上,觉得你的皮肤在发烫,就行了。”

“哦,这种膏药能消肿吗?我的腿又酸又疼,碰都不能碰。”一位老太太说。

“这天热得,”另一位老姑婆插嘴道,“都要给熬出油了。”

我只觉得无聊之极,阿妈终于发现了我的不耐烦,递给我一只兔子形的月饼,将我与同父异母的老二老三,一起打发去院子里。

我手里捏着月饼,很快就把游湖的事搁在一边。我们三人穿过内院的月洞门,争先恐后地尖叫着向一张石条凳奔去。我最大,所以我得以占据那个避阴的最佳部分。石条凳避阴的那头,凉沁沁的,她们只好坐在太阳底下。我分给她们每人一只兔子耳朵,耳朵里面没有馅子,光是面粉,但她们还太小,并不懂得吃亏了。

“姐姐喜欢我。”老二对老三说。

“不,姐姐喜欢我。”老三对老二说。

“别吵啦!”我说着,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兔子的身子,里面是蛋黄和豆沙。

吃完了,我们拍尽身上的碎屑,一下子似又无事可干。忽地,一只红蜻蜓在低处盘旋,我马上跳起来去追逐它,我的两个妹妹也跟着我追捕它。

“映映!”我听见阿妈在后边喝止我。老二老三一溜烟逃走了。这时,我妈陪着其他太太们正穿过月洞门出来。阿妈弯身替我把衣服拂了拂,怒冲冲地责备着:“看你这身新衣服,才上身,就给弄得一塌糊涂……”

妈则笑吟吟地替我把头发抹抹平,说:“女孩子可不能像男孩子那般捉蜻蜓啰、追跑啰。小姑娘应该文静,如果你站着不动,蜻蜓不就不会来缠你了。”说毕,她便随着那群老太太走了。

我伫立在原地,低头看着自己投下的影子,它有着短得可笑的腿和长长的手臂,头上盘着一个发辫。我摇摇头,它也摇摇头,我转身,它也转身。我掀起晾在砖墙上的竹席,看着它能否割断我的影子,但它却钻到竹席底下去了。我为自己影子的聪明而惊讶。我奔到树阴下,影子就不见了。我爱自己的影子,它像是我自身的另一面,与我一样有着不肯安分的脾气。

“映映,你还准备游太湖吗?大家都走了。”阿妈又在叫我了。

我们全家老小,都已穿扮停当等在大门口,叽叽喳喳地谈着天。爸爸穿着件棕色的纺绸长衫,妈妈的衣裙颜色正好与我们相反,是黑底黄镶边。两个同父异母妹妹穿着玫瑰色的小衫,她们的母亲是我父亲的两个姨太太。哥哥则穿着一身团寿花图案的长衫。连老太太们,都打扮得山清水秀的,迎接这个不同一般的节日。

佣人们把吃食都装上黄包车,一大篮粽子,烧茶的小风炉,杯盘碗盏,此外,还有大袋的苹果、石榴和生梨。湿漉漉的甏内,盛着腌菜和咸肉,还有一大摞红盒子,每盒装着四只月饼,连午睡用的席子也带上了。

我们各自跳上黄包车,年幼的孩子与自己的阿妈一辆,但我却突然从奶妈那辆车上挣脱下来,跳上妈妈的车。这一着令我阿妈很温恼。这不但表示了我的专横,而且很伤了她的体面。她向来宠爱我。自从她丈夫死后,她将自己的儿子弃在一边,到我家做女佣。在我,她犹如夏天的扇子和冬天的火炉,只有一旦需要时找不到它们,我才感到不便和不快。

我们来到太湖边,这里也没一丝凉风,我们的车夫们,都已大汗淋漓,热得直喘气。大家依次上了船。这种船叫舫,就像一座水上茶楼,船上有个露台,比我家院子里的阳台还要大。

不及阿妈搀扶,我早已和老二老三一起蹦上去。我穿过大人们各色凉飕飕的绸衣服,像鳝鱼一样在人群中窜跑,我们在比赛,谁可以第一个奔到船头。

我喜欢在摇荡不定的船上行走。我推开花厅的门,第一间房颇像家里的客厅,我的妹妹们跟在我后边。我们挨次穿过一间一间的房间,最后,我们走进厨房,一个汉子对着我们扬了扬菜刀,我们哄笑着跑开了。

船渐渐离开码头了,妈妈和其他女眷早已围坐在船头的露台上,打着扇子聊天赶小虫子。爸爸和叔伯们则倚在栏杆边严肃地谈论什么。佣人们忙着烧茶、炒杏仁,开始为午餐摆桌面了。

尽管太湖算得上中国最大的湖泊之一,但那天似乎湖面显得很拥挤,小舢板、脚划船、帆船和渔船,还有我们这样的舫船,这儿那儿的,满目都是。

我兴奋起来。露台上,家人们正围坐桌边开始享受节日的乐趣。他们用筷子夹起还在活蹦鲜跳的虾,在香醇的酱油里浸了浸,就这么生吞下去了。

不过,我马上觉得很失望。只觉得这个船上过的下午,与往日家中的下午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午后,阿妈即打发我午睡去了。

待阿妈睡熟后,我便轻轻起身踅到船尾。那里,一个粗壮的男孩,正在玩弄一种长颈鸟,它的颈脖上套着一只金属环,另一个孩子在它的金属环上扣上一根粗麻绳。随后,这只鸟拍打着翅膀,站立在船沿上,直盯着波光粼粼的水面。我轻轻移步跟上去,它斜眼警惕地睃了我一下,就扑通一声跃入水中。

另一个男孩把一只芦苇编成的排筏划过来,不几秒钟,那只长颈鸟从水里浮现出来,嘴里挣扎着一条大鱼。它栖息在排筏上正想享受一顿美餐,但头颈上那家伙卡住它的咽喉,排筏上的孩子把那条鱼从它口中夺下来扔给船上的男孩。

整整一个小时,我就在看他们捕鱼。只见船尾木桶里的鱼越来越多,随后一个男孩叫了一声:“够啦。”我边上的男孩便嗖一下潜进水里,然后爬上排筏,带着那只长颈鸟远去了。我对他们挥挥手,很是羡慕他们那种逍遥自在的生活。

他们远去的排筏后面,拉开两条珠母般的黄棕色的波纹。我呆呆地伫立着,好像置身在梦境之中。猛一回身,方才发现有个脸色阴沉的女人,正跨坐在鱼桶前,默默地将鱼剖膛,挖出红色的内脏往身后随手一扔,扔进湖里,动作麻利而不间断。

刮起的鱼鳞,随风扬起,在半空中飞飞扬扬的,颇像碎玻璃片。接着,她又宰了两只鸡,一只甲鱼,一大堆河鳗,然后,她便悄然无声地提着这一大堆东西进厨房,再也不出来了。

我这才发现,天色晚了。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糟了,一身血迹斑斑,还沾满鱼鳞片及鸡毛。这时,我听到有人过来了,惊慌之中,我生出个古怪的念头:我飞快地将手伸进一碗甲鱼血里蘸了蘸,把它们涂满我的袖口,袄裤和前襟,我以为,这样一来,我可掩盖掉那些血迹,人家会以为我的衣服生来是红色的。

我听到的正是阿妈的脚步声。看见浑身血迹的我,她惊叫了一声。待察看下来我没有缺胳膊少腿,连手指也没缺一根时,她便开始对我大声吼叫,声音里惧怕多于恼怒。“你还指望你妈会来帮你洗手?”她恼恨地说,“她会把我们赶到昆明去的。”那番话倒真把我吓懵了。我印象中,昆明是那样遥远,那边是猴子的世界。

阿妈把我一个人扔在船尾,让我光穿着内衣和老虎鞋呆在那里哭。

我盼着妈妈来,我想就算她看见我弄成这模样,至多只是轻柔地责怪我几句。

可她没来。我听到一阵脚步声,但那只是老二和老三。她们瞪大双眼看着我那副狼狈样,然后笑着走了。

湖水镀上一层金黄色,渐渐又泛起绿红,紫红,最后,是沉沉的黑色。天黑了,整个湖面上,亮起一片红灯笼,不时传来人们的嬉笑声,它们或是来自花厅,或是来自邻船。只听得厨房的门乒乒乓乓的,开启得很频繁,空气中弥散着菜肴的香味。

我觉得饿了。

虽然入夜了,但四周还是一片光亮。我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影子:我的腿,我的手,我的头……我明白了,为什么四周这么亮,水中我看到一个满月,一个温暖明亮的大月亮。我俯身向着她,希望向她倾诉一番。其他人一定也见到这个月亮娘娘了,只听四下爆竹声起,我连“扑通”一声都没听见,就发现自己跌入水中。

水凉沁沁的,很舒服。所以一开始,我一点不惊慌。这有点像坠入软绵绵的梦境那种感觉,飘飘欲仙,我希望阿妈把我拉上去。但我马上觉得透不过气。我绝望了,在水中乱划乱蹬着,湍急的水灌进我鼻子和喉咙,我觉得窒息了。“阿妈!”我想哭,她不该抛下我不管呀!一个黑影在我身边擦过,那是五毒之———水蛇!

它紧紧地缠住我,把我像海绵一样挤缠着,然后将我往半空中一甩——我一头栽入一张渔网里。我大口大口地呕吐着,并且哭喊着。

四个人影凑向我:“太小了,把她扔回去吧。这能卖钱吗?”他们说笑着。我不再害怕了,我停止了哭叫,我知道这些人是谁。当阿妈领着我走过街市时,常见到这样的人,这时阿妈会用手遮掩住我的眼睛和耳朵。

“行了,”一个女人责骂着他们,“你们把她吓坏了,她会以为我们是坏人的。”说着,她挺和气地转向我:“你家在哪,小妹妹?”

那几个男人俯身看看我,哄笑着:“呵,是个小姑娘,不是鱼,不是鱼。”

我又害怕了,四处是一片触鼻的鱼腥味。

“别睬他们,”那女人说,“你是从哪条船过来的?”

我茫然了。湖面上到处可见一片片的船帆:脚踏船、帆船,也有像我们家租的那种船舫。

“那艘!”我指了指一艘张灯结彩、笑语纷纷的船舫。“就是那艘,那艘!”我又开始哭了,惊恐过去后我睁大双眼逼视着缓缓驶近的船舫,恨不得立时回到亲人身边。船上飘来阵阵诱人的酒菜香。

“喂,你们有没有丢失一个小姑娘?一个小姑娘掉到水里啦!”那女人对着船上吆喝着。

船舱花厅里一阵嗡嗡的骚动声,我迫不及待地在人群中寻觅着阿妈,爸爸,妈妈……船上的人都拥到栏杆边,我眼前晃过的,都是一张张陌生的给酒气熏得红扑扑的脸庞。这时,一个小女孩从人堆中挤了出来:“我在这儿!”船上的人哄的一笑,虚惊一场,又回船舱了。

那艘船开走了。我默默地伫立着,全身战栗起来。我觉得一片空虚,一种遭弃的恐慌。湖面上一片辉煌的灯火,爆竹声此起彼落,人们喝酒划拳,自得其乐,陶醉在节日的欢愉中,却没有人关心我。

我只觉得世界一下空旷了,我永远与家人失散了。

女人又一次打量着我,此时的我,发辫散了,内衣沾满泥水,鞋子也丢了,赤着双脚。

“我们拿她怎么办?”一个男人说,“没人要她。”

“或许她是个叫化子,看她那模样。”另一个男人说,“就像那些筏子上的叫化子。”

我满心恐惧,或许我真的成了个叫化子了。我再没有家了。

“晴,你们都没长眼睛吗?”女人说,“看她的皮肤,多么白,还有她的脚底,看,多嫩。”

“那我们就把她送到岸上吧。如果她真有家,他们会找到她的。”

另一个男人叹了口气:“这样的晚上,最容易出事了:有人喝醉酒跌下去,也有小孩子,一个不小心,就坠入水里,亏得她没有沉下去。”

船靠岸了,那男人用他那双满着鱼腥味的手,把我抱下船。

月亮在我身后高高挂起,我再次见到了自己的影子,这次它是矮矮的,蜷缩着的,带几分粗鲁。我们一起沿着灌木丛奔跑。远处,传来锣鼓声。

那边空地上,搭起个戏台,月光下,人们在看皮影戏。一个年轻男人正在对观众们说:“现在,月亮娘娘出来了。”

月亮娘娘!这几个字令我忘记了眼前的困境。一阵密集的锣鼓声后,一个娉娉婷婷的女人身影,在布幔上出现了。

她拨响琵琶唱起来:“妾居月中君住日,日月相对遥相思,日日思君不见君,唯有中秋得相聚。”

她披散着头发,悲痛欲绝。她已命定将永远栖身在月亮上与丈夫终生分离,无望地寻找着她的未来。

“女人是阴,”她痛苦地唱道,“她注定只能冷却自己的热情,就像阴影一样,没有光彩。男人是阳,夺目耀眼,女人只有借着男人,才有光彩。”

听到唱的最后几句,我哭了,绝望又悲恸。尽管我还看不懂整出戏,但我已能理解她的隐痛。“我们都失却了自己的世界,再也无法把它唤回。”

锣声当一响,月亮娘娘向观众鞠了个躬,从布慢后消失了。人们热烈地喝着彩,这时,一个年轻男人向大家说:“听着,每个人,可以向月亮娘娘许个愿……”他的声音被下面的嘈杂淹没了。“……只要花几个铜板……”观众开始散场了。“一年才这么一次呢!”年轻人几乎在恳求了,依旧没人理会他,只有我和我的影子,匆匆地挤向前边,但那个年轻人眼皮子都没向我翻一下。我赤着双脚继续奋力往前挤,我要对月亮娘娘许个愿,我知道我要什么。我像晰蜴一样,钻到布慢后面。

我看见她了。她远远站在那里,就着一盏闪烁的油灯,她的身影显得那样漂亮,动人。

“我有一个心愿……”我低声向她诉说着,她也没能听见。我慢慢向她走近。

我能看清她了:起皱的双颊,一只油光光的酒糟鼻,满口大板牙和布满血丝的双目。

“她”显得十分疲乏。只见她披着一头浓黑的头发,就着幽暗的油灯款款下了台,然后一把扯下头发、脱下长裙,当我准备拉住她,恳求她听听我的许诺时,我发现,月亮娘娘成了个男人。



好多年过去了,我已不记得,当年我究竟要向月亮娘娘祈求什么?以及最后我的家人是如何找到我的?这两件事对我至今仍是一个谜。我的心愿得到了应诺,却没有兑现。——尽管我最后还是被找回了,我的家人沿着水路到处寻找我——但我至今不信,找到的那个女孩就是我。

后来我长大了,什么月亮娘娘的悲惨故事,船舫,会捕鱼的长颈鸟……渐渐都在我记忆中淡薄了。

现在我老了,离坟墓越来越近了,这似又使我有了一种归属感,我好像又回到童年,我生命的黎明,我又清晰地记起那年中秋,重番体会到那份天真,坦诚,不安,好奇,恐怖和孤独,就那样,把自己给丢了。

今晚又是中秋,我又记起那个遥远的中秋,我甚至记起了我对月亮娘娘的企求:我希望我能被找回。

二十六扇凶门

“别沿着墙角骑自行车。”母亲告诫她七岁的女儿。

“不嘛!”女孩不从,“为什么呀?”

“因为这样,我就看不到你了,如果你摔哭了,我也听不见。”

“你怎么知道我会摔下来?”女孩不服。

“命书上有的。《二十六扇凶门》,里面将预言一切,你会遭到厄难。”

“我不信。让我看。”

“这是用中文写的,你又不识中文。所以,你得听我的话。”

“那么,那二十六扇凶门是什么?告诉我。”

母亲只顾手中的编结。

“说呀!”

母亲还是不答理她。

“我知道,你不开口,是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你根本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女孩说着,赌气走了,跳上自个的自行车,沿着墙骑着,不及拐到墙角,就连人带车地摔了下来。

正文 游戏的规则

游戏的规则

——薇弗莱·龚的故事



早在我六岁时,母亲就教我,万事要不露声色,才会成功,这是一种战略,就好比下棋。虽然那时,我们很少有人知道下棋。

有次走过买蜜饯的店,我硬拉妈的手不肯离开,哭着赖着要吃蜜饯。“闭嘴。

聪明人,就会察言观色,见风使舵。你至少得学会辨别风向。风,最厉害了,它无影无踪,却最有力度。”

于是,当我们再次走过这家蜜饯店时,我便一声不吭,乖乖地管住自己的嘴巴。

待母亲挑好了她需购的食品后,便很爽气地从货架上拿了一袋蜜饯,一并搁在账台上。

母亲擅长持家,因此,在她的精心治理下,我和哥哥们,都过得不错,至少不受我们四周环境的限制。我们住在旧金山的唐人街里,和大多数中国孩子一样,在餐馆和古董店后门的石子路上玩耍。我没有一点受穷的感觉。每日三餐,我们都吃得饱饱的,每餐五菜一汤。

我们住着一套有两个卧室的明亮、舒适和干净的公寓。我们公寓楼下,是一家中国糕团店。破晓时,当小街上晨曦尚未散尽时,我就能闻到甜烂的煮豆沙香。然后,是油氽麻球和咖哩鸡饺的香味溢上来。经常我还在床上,就听到父亲碰上门上班去了。

两排公寓之间的小路尽头,是一块空地,那是个小操场,置着滑梯、秋千架等。

操场四周排列着石条凳,老人们常爱闲坐在这里晒太阳,嗑瓜子,用瓜子壳引着咕咕叫的鸽子。但我们最喜欢的,是那头的一条小径,幽暗,静谧,弯弯曲曲地延伸着,对我们来说带有几分神秘。我的哥哥们曾沿着它潜入一家中药铺后门,窥视到老李把那种希奇古怪的蛇虫百脚的干壳,和着什么东西的枯叶和干花,包成一小包一小包地卖给病家。据说有一次,他就用这种祖传的秘方,治好了一位被美国医生宣布了死刑的病人。药房边,是一个印刷房,专门印刷烫金的喜帖和过节用的彩旗。

再往前走,就是鱼市场。橱窗里展放着一池一池已注定不能生还的甲鱼和其他水产,它们徒然地在铺着绿瓷砖的池里挣扎,同时还要互相倾轧争斗,为自己霸得一份较舒畅的空间。它们上方赫然写着一幅广告:“只供食用,不出售宠物。”穿着血迹斑斑白大褂的屠夫们,麻利地将顾客挑中的鱼剖膛开肚,一边坚决地向顾客保证:“都是活蹦鲜跳,刚刚捕捞上来的。”在生意比较清淡时,我们还能见到一篓一篓活生生的青蛙和螃蟹。大人们警告我们不能去惹冒它们。另外还有成箱的乌贼干,冰冻对虾,鱿鱼和鳗鱼。最令我害怕的是比目鱼。它们那扁平的身子和挤在一边的眼睛,令我想起一个被汽车压扁的小姑娘。我没看见她被碾死的情景,但一想起“压扁了”三个字,我就会联想到这条比目鱼。

小街拐角处,是一家只有四只桌子的名叫“宏新”的餐馆。在楼道的隐蔽处,有扇写着“店主自用”的门,我和哥哥相信,一到晚上,强盗们就会从这扇门后出现。旅游者们从来不上宏新去,因为那里的菜单只有中文字而没有英文。曾经有过一个高加索旅游者,硬要我和同伴们在宏新的橱窗前摆好姿势拍照,橱窗背景是一只浓油重酱的烤鸭。拍完照,我向他介绍宏新餐馆。他问我那里有些什么菜,我就大声数说着:“猪内脏、鸭脚掌,还有章鱼肫……”然后我和伙伴们笑着跑开了。

我们逃到中国宝石公司的门洞里,担心他会追上来。

我妈为我取名薇弗莱,就是以我们住的街名命名的。薇弗莱·龚,是我用在文件和身份证上的名字,在家里,我叫“妹妹”。我是家里唯一的女儿,而且最小。

每天上学前,总是母亲替我梳的头,她把我的浓黑的头发绞得紧紧的,编成两根硬扎的辫子。那日,当她又用那把尖齿硬木梳对付我的头发时,我生出一个要小小捉弄她一番的念头。

“妈,什么叫中国式的折磨?”妈只是摇摇头,她嘴里衔着一只发夹。然后她用水沾湿自己双掌,把我耳后的发丝抿平,再夹上发夹,尖尖的发夹扎得我头皮生疼。

“谁这么说的?”她问我,丝毫没有表示出对我的捣乱的斥责。我耸耸肩说:“我们班上的男孩子们都这么说,他们说做中国人最苦了。”

“中国人最能干了,”妈妈言简意赅地说,“中国人会做生意,还有中医和国画,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美国人才懒惰呢。中国人肯吃苦。”

我哥哥文森特有一副棋子。在小街尽头,是第一中国浸礼会,我们每年圣诞节都上那教堂去。教会的妇女们,就向我们分发圣诞礼物。

圣诞老人由一个教会的人扮演。他穿着圣诞老人的长袍,套着硬纸板做的飘着棉花球的白胡子。待轮到我时,我很认真地回答了圣诞老人的种种提问,以至众人都以为我还太小,以为我相信他真的是那个给孩于带礼物来的圣诞老人。其实我只是装傻,不露声色。当圣诞老人问我几岁时,我当下就在心里估量:按美国算法,我是七岁,但中国历法,我八岁了。于是我便回答道:我生于1957年3月17日。这个回答显然很使他满意。于是,他又挺认真地问我,我是否愿意做个乖孩子,信奉耶稣,听父母的话。我知道他喜欢怎样的回答,便一一顺着他的心思很认真地回答了。

孩子们都急不可待地打开他们得到的礼物。我早就知道,大包头的不一定就是最好的,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女孩子,得到一大件礼物,打开一看,不过是一本有关《圣经》人物的画册。而另一个女孩子,选择了一小件礼物,结果是瓶香水。还有,礼物盒里的声响也很要紧,一个小男孩子选中了一份,晃起来会叮当响的礼品,他以为里面一定塞满了一角和五分的镍币,结果打开一看,那只是个锡制的地球形储钱罐,他一下子很失望,结果挨了她妈一个耳刮子后,快快地跟着她走了。

轮上我抓礼物时,我便小心地用手指触摸着余下的各种礼品,试试它们的分量,估摸里面的内容。最后,我选中了一件沉甸甸的、用闪亮的锡纸包着、扎着红缎带的礼物。我没选错,那是一排十二色的、圆圈状的棒糖,我满意地摆玩了半天。哥哥温斯顿也选得挺聪明,他摸到一盒塑料插板,并附有一张说明书,可以按说明书指示,搭出一艘二次大战时期的潜水艇。

另一个哥哥文森特,则摸到一副棋。那应该说是一份很相宜的圣诞礼物,只是很明显是一副用过的旧棋子,而且还缺少一个黑兵和一个白骑士。我母亲有礼貌地感谢了这位不知姓名的赞助人:“太破费了!”这时,一个满头银丝的老太太,对我们全家颔首微笑着:“圣诞快乐!”

但一到家,母亲就要文森特把棋子扔了:“她自己不要了,倒塞给我们!扔掉,我们又不是捡垃圾的。”她生气地说着。哥哥们装聋作哑,只见他们已兴致勃勃地把棋子摆开,一边参阅着已给翻旧了的说明书玩了起来。

整整一星期的圣诞假期间,我就看着温斯顿和文森特下棋,我只觉得那棋盘对我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它比草药铺里老李的那些怪草药更吸引人。哥哥们下棋时的表情是那样认真严肃,这令我相信,这场游戏里有着难以言喻的奥妙,比宏新餐馆里那扇幽暗神秘的小门,更富有刺激。

“我也来,我也来!”当哥哥们其中一个沮丧地叹气,而另一个则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时,表示一局棋已告一段落了,我便乘机恳求着。文森特起初不肯让我参加,直到我贡献出两颗圆圈形糖果来填补缺少的两枚棋于后,他才答应。他选了一颗樱桃糖作黑兵,选了颗薄荷糖作白骑士,凡吃棋者,就可把它真的一口吃下去。

文森特开始教我下棋的规则:“这里一共十六只棋子,我也是十六只。喏,皇帝或皇后,两个相士,两个骑士,两个炮座,还有八个兵。兵第一步只能往前走,然后,他们能连走两步……”

“为什么他们只能走两步,不能走更多?”我摆弄着自个的兵问。

“因为他们是兵!”他回答道。

“为什么他们非得走十字步才能吃一个子?为什么棋子里没有女人和小孩?”

“为什么天是蓝色的?你总问这些傻问题!”文森特说,“这是一种游戏规则,又不是我定出来的。喏,看这本说明。”他手里拿着那“兵”,将说明书翻到有关“兵”的那一页:“兵P—A——N,兵,你自己去看。”

正在一边做面团的母亲,拍拍手中的面粉,说:“给我看看!”她接过说明书粗略地浏览一番做出一副漫不经心地样子。

“这种美国规矩!”她不置可否地付之一笑。“每个人来到异国他乡,首先都得遵守当地的规矩。如果你对此一无所知,裁判便会说:你这个人怎么搞的,滚回去。他们并不跟你解释,为什么必须这样而不能那样。你问,他们说不知道,你自己去琢磨吧!其实他们是心中有底的。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你拿着棋子,自己去琢磨其中的奥妙。”说着,她狡黠地一笑。

从此,我认真地钻研着棋艺,翻资料,查字典,还去唐人街的图书馆去啃各种有关棋艺的书籍。

终于,我领悟了其中的不少奥妙,如何开棋?进而如何控制全局?一个好棋手,每考虑走一步,总要想到以后的三步四步,目光要远,而且得学会忍耐和不露声色,要会先发制人。我开始学会在棋盘前聚精会神,每走一个子,都三思而行,考虑它的后果。

同时我也从中得到启迪,我不应该大披露自己的“为什么”,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嘛。这是棋艺,下棋的诀窍,但也是处世行事的准则。然而你必须不露声色,不露声色。

这个由六十四块黑白方格构成的世界,于我,有着无穷的魁力。我自己动手仔细绘了个大棋盘钉在床头墙上,每晚躺在床上,我便会对着棋盘再琢磨一番。很快地,我不必再拿糖果来换取一次下棋的机会,但我却找不到一个下棋的对手。我的两个哥哥明确向我表示,他们更愿意在放学后,穿上hopalong牛仔服上街去转圈子,而不愿与我下棋。



在一个春寒料峭的下午,我放学回家,穿过那小路尽头的场地,那儿聚集着一群老年人,正在观看两个人下棋。我飞奔回家,取来了文森特的那副用橡皮筋扎着的棋子,并且没有忘记带上两颗水果糖去顶那两个棋子的缺。我回到场地上,走近一个正在观看下棋的先生。

“下棋吗?”我问他。他双眼睁得老大,然而当看见我手臂下夹着的棋盒,他笑了。

“小姑娘,我已有好久没玩布娃娃了。”说着,疼爱地瞥了我一眼。我马上挑战似地把棋子拿出来,在他面前摆好阵势。

这位老伯,他让我这样称呼他,他的棋艺可比我两个哥哥要强多了,我在他手里败了好几局,自然也损失了不少水果糖,但我自己觉得,我又得到了许多关于下棋的新的窍门。老伯教给我不少花招:什么“暗度陈仓”,“投石落井”,“突然袭击”,“背部捅刀”,“迷魂阵”,“杀人不见血”……

下棋也有许多君子协定:吃进的棋子要排得整整齐齐,不到时机,不要叫“将”,还有输棋后,不要赌气把棋子一扔,因为事后还得你自己把它捡起来,而且还得向对方道歉。到了夏末,老伯已解尽所有,几乎传尽了他全部本事,我的棋艺更高明了。

当我在那小广场上下棋时,我周围会围上一堆中国人和旅游者,连我母亲也会加入其中。她会以中国式的谦虚对众人解释着:“这小姑娘,只是碰巧而已!”

其中一位先生向我妈建议,送我去参加市里的棋赛。妈妈莞尔一笑,模棱两可地晃了晃脸。我心里痒痒的,很希望妈妈能同意,但嘴上却一句没有吭。我知道她不会同意让我在陌生人中下棋,所以在回家的路上,我故意主动表示,我不想参加市里的比赛,他们那种美国规则我也不大熟悉,万一输了,那可丢脸了。

“又没人硬拖你去,你如此畏畏缩缩的才丢脸呢!”妈说,言下之意,她是同意我去的。

第一次参赛时,妈陪着我坐在第一排上等着,我不住地抖动着双腿,因为汗水已沾湿了座椅上的金属支架。待叫到我名字时,我一下蹦了起来。母亲从衣兜里掏出一小块红玉,火红火红的,这是她的吉祥物。“祝你好运气。”她轻声说着,把王塞进我口袋里。我抬眼看了下我的对手:那是一个奥克兰男孩,约十五六岁,只见他皱着鼻子,多少有点不屑地打量着我。不过马上,他就从我视野里隐去了,眼前,只有我的白棋,他的黑棋,两阵相对。一阵清风拂过我的耳际,只有我听得懂它跟我说的是什么。

“从南边起攻。”它轻声传授着我,“来无影,去无踪,给对方个出其不意。”我步步设营,沿着自己开辟的路线向对方挺进。好比风吹过树叶,观众席上发出阵阵沙沙声。“静一点,静一点。”有人责备地向四周发出警告。我屏声息气,步步深入。清风在我耳边刮得强烈:“从东边诱敌深入。”对方果然步调有点乱了。

“乘胜追击。追!追!他已昏头昏脑了。”那股看不见摸不着的风,越刮越烈,最后,如风卷残云,一声“将”,顿时风止云静,只听见自己平缓的呼吸声。

妈妈将我捧回的第一个奖杯,放在一副新的塑料棋边,这副棋是邻居送我的。

妈用软布轻轻拭净两只棋子,一边说:“下次赢得再出色点,再少给吃掉些棋。”

“妈,这与失却多少棋无关。”我说,“有时,就得丢卒保帅嘛。”

“最好还是尽量少让对方吃掉些棋子。”

在又一次的赛棋中,也是我赢了。我母亲一边得意地笑着,一边还是说:

“这次你丢了八只棋子,上次是十一个。你已经进步了。不过最好再少丢几个。”她说得我很不耐烦,但我又不能和她说什么。

我的名气越来越响,参赛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而且场场都赢。楼下的中国糕团店,将我的不断增多的奖杯,与那些积满灰尘的糕团模型一起陈设在橱窗里。一次,当我在一场区域颇大的比赛中,照样捧回一只奖杯时,那家糕团店的橱窗内,摆了一只新鲜的浇着厚厚奶油的蛋糕,上面用大红的糖油浇出:“祝贺你,薇弗莱,唐人街的小棋圣。”不久,几家花铺、墓碑、雕刻铺和殡葬馆的老板们建议,我可以参加国家级的比赛。从那时起,我母亲就决定,我不必再为家里做菜烧饭了,温斯顿和文森特义不容辞,应该顶我的缺。

“为什么她可以如此逍遥,而让我们干这种家务活?”他们抗议着。

“这是最新的美国规矩。”妈说,“妹妹就是可以逍遥,为了下棋,她已绞尽脑汁了。你们呢?你们能绞尽自个的毛巾,已经是很帮忙了!”

九岁时,我已是国家级的象棋冠军了。好像离开大师的身份,近在咫尺。我被捧成美国的希望,棋坛新星,神童。生活周刊上也登出我的照片。鲍勃费雪在边上注道:“棋坛上还没出现过女大师呢。”

那天,他们给我拍的照登在了杂志上。我的头发按例给抹得溜光滴滑,夹着塑料水钻发夹。我对面坐着个美国人,与那次在小广场上与我对弃的老伯年龄相仿。

我至今清楚记得,那个小广场的老伯,如何给我的棋子弄得大汗涔涔。他那件深色的,散发着浓浊的汗气的上装口袋里,塞着一块大手帕。每走一只棋,他就掏出手帕猛拭手掌。

我那件绉纱的粉白裙子的领口花边,扎得头颈很不舒服,那是妈特地为应付这种场面而赶制出来的。我按着妈给我设计的那个动作摆好架势:握起拳头支着下巴颏,肘部优雅地抵着桌沿,我会前后晃动穿着皮鞋的脚,就像平时坐在校车里等得不耐烦的学生一样。随后,我停止了摇晃,咬着嘴唇做出思索和举棋不定的迟疑,然后,以一种威胁的手势,将棋子“啪”的一下,放在一个举足轻重的位置,随后,绽开一抹胜利的微笑。这是一整套专为新闻界设计的造型。



我不再在薇弗莱街上玩耍了,我也不去那满是鸽子和老人的小广场了,我每天两点一线:上学、回家。一进家门,就又扎进棋堆里,从中悟出更多的秘诀。

可很快我就觉得,家中的干扰太大,这主要是来自我母亲。每逢我对棋盘琢磨着新的策略时,她便往我身边一站,我想那是因为,她自认是我的同盟者。我每移动一个棋子,她鼻孔里就会轻轻喷出一个“唔”。

“妈,你老这样守在边上,我都没法练棋了。”一天,我终于向她提出。她便一声不吭地回到厨房去,把锅盘碰得乒乒乓乓的。当那阵乒乓声静默下来后,我发现她站在走廊拐角处,一声“嗯”,又从她紧闭的嘴里漏了出来。

为了我能安心琢磨棋艺,父母对我可谓百依百顺。一次我抱怨着与我同卧室的两个哥哥太吵,结果,他们马上被移到临街的那间起居室,在那里为他们支起了床铺。如果我在餐桌上把饭菜剩下,表示吃得太饱,我的胃部就会不舒服,那将影响我的思维,父母也决不会责怪我。但有一件事是无法赦免的,就是每周六,在我没有比赛的日子里,我必须陪妈上市场去。这时,妈会得意洋洋地挽着我,几乎进出每一爿店,购一大堆东西,然后不失时机地、骄傲地向任何对她多瞟一眼的人介绍着:“这就是薇弗莱·龚,我女儿。”

一次跨出某店铺时,我低声恳求着她:“妈,你这样简直像是在做广告。”我妈立时当街站住,也不顾后面夹着大包小包的行人,不时碰撞到我们身上。

“哎呀,你认为与妈妈在一起,很丢你脸是吗?”她握住我的手,甚至攥得更紧了。

我眼睛望着脚尖回答道:“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你那样把我弄得好尴尬。”

“噢,做我的女儿令你很尴尬是吗?”她温怒地发问。

“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那样说的。”

“那你是怎样说的?”

我知道,这种误会越解释越糟糕。但我还是听见自己舌尖下溜出一长串话。

“为什么你非要拿我出风头?如果你自己想出风头,那末你为啥不学下棋呢?”

妈气得眯起双目,有如脸庞上突然裂开两道莫测的隙缝。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用沉默来折磨我。

我只觉得耳朵发烫,血管突突地跳着,犹如阵阵热风拂脸而过。我奋力将手从母亲那里挣脱出来,撒腿就跑,一个老太让我给撞了一下,橘子和罐头撒了一地。

“哎晴,这孩子!”妈和那老太同时惊叫起来,妈忙俯身帮她把东西捡起,我则乘机跑了。

我在人堆中像泥鳅一样窜逃着,身后传来母亲阵阵尖叫:“妹妹!妹妹!”我头也不回,奔上一条小路,穿过小巷,跑进充塞着旅游者的大马路,又拐进另一条小街,就这样七转八兜地,毫无目的地狂奔着,直到我再也迈不动步子。我大口大口喘着气,就像一台超负荷工作的马达。我觉得浑身发冷,便在一只倒置的塑料桶上,手支下巴地一屁股坐下。我想象着妈妈,怎样从这条街找到那条街,最后,她不得不放弃了寻找,只好在家里等着我。约摸两个钟头后,我拖着疲惫不堪的双脚,往家里走去。

通向我们公寓的小街寂静无声,我能看见自家窗口的蜜黄色灯光,就像老虎眼睛一样烁烁闪光。我跟着脚尖,迈过十六级楼梯,猫一样踅到房门口,抬手轻轻旋转了一下门球。门已上锁了。只听到房里椅子推开了,然后响起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咔嗒一声,门开了。

“你到底回来了,”文森特说,“怎么了,小姑娘,遇上什么麻烦了?”

他说着,又回到餐桌前。鱼盘里只剩下一副骨架,因此显得那鱼头特别大,鱼头高高地仰着,保留着生前那副负隅顽抗的姿势。我想作为惩罚,这是留给我的菜肴。

里边,传来母亲冷冰冰的声音:

“不用睬她。她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我一个人快快地在桌边坐下,不出声地将饭划入肚里,谁也没答理我,听得到筷子笃笃地划着饭碗的声音。

放下碗饭走进房里,关上门,我一头栽在床上。房里没开灯,邻家的灯火透过窗棂映在天花板上,折射出式样各异的图案。

恍惚之中,眼前浮现出那六十四块黑白相间的棋盘,我的对手,则是两道沉默的深渊似的怒目,她显出胜者的笑容对我说:“会捉老鼠的猫不叫。”

她率领着手下的黑兵,以排山倒海之势,铺天盖地地向我压来。我的白棋尖叫着,惊慌失措地败下阵来。我觉得自己身不由己地飘浮起来,被看不见的风卷起飞出窗外,我看见我们所在的那条小街,在我身下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视野里。天空一下延伸展开,无边无际,四周一片空旷,就我一个人在飘浮。

我闭上双眼,思索着下一步棋,该怎么走?

正文 来自墙外的声音

来自墙外的声音

——丽娜·圣克莱尔的故事



小时候听妈说,外曾祖父曾将一个乞丐判凌迟处死。后来,这个乞丐的鬼魂来向外曾祖父索命了。反正一个星期后,外曾祖父就去世了。人们有的说他死于流行性感冒,也有说别的什么病,反正众说纷纭。

我不知道那个乞丐是怎样捱过他生命的最后一刻的。在我心里,一次又一次地设想着,刽子手怎样一把撕去他的衣服,把他按倒在刑具上。“这个谋反者,将千刀万剐,凌迟处死。”刽子手当众宣读着他的罪状。然而未及他举刀,那乞丐的精神已经崩溃了。几天后,我的外曾祖父正在书房里看书,忽地,那乞丐出现在他眼前。他的脸庞上疤痕累累,就像一只碎瓷花瓶。“我以为,最可怕的时刻,”那鬼魂说,“是刀砍下来的时候。岂料,我估计错了。最难捱的,恰巧是相反,是在刀即将挨上而还未砍来之时。”说着,他伸出给砍成锯齿形的胳膊,一把挟持起我的外曾祖父,穿墙消遁了。

一次我曾问过妈,他究竟是怎样死的。她回答道:“就死在床上,只躺了没几天,就死了。”

“不,我说的是另一个人,那个乞丐。什么叫凌迟处死?是不是把他的肉一片片割下来?还要抽筋剥皮吗?他真的给干刀万剐了?”

“你们这些美国人,就会钻牛角尖,”妈妈用中国话嚷了起来,“那人都死了快七十年了,他到底是怎么死的,与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是有关系的。我想要是能洞察一切不良之兆,设法消灾避难,本让那种无声的魔法将你吞噬。因为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们房子四周,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恐怖。它们威逼着我母亲,使她恨不得把自己蜷缩起来竭力想躲进某个她自认为安全的角落。但那股无以名状的恐怖还是不肯放过她。多年来,我目睹着,它们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着妈妈,就像那个遭凌迟处死的死囚一样,直到她从人世消失并且变成鬼魂。

我记得,奥克兰我们老家的地下室,老是让母亲不安惊恐,似乎那里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年我才五岁。妈想瞒过我,她将一把木头椅子抵住地下室的门,再套上两圈铁链,外加一把大铁锁,来了个双保险。这就更使其显得神秘莫测。我一直想方设法要开启它,直到有一天,偶然我的小手指碰着门,它就启开了,但未及我定下神,便一头坠在一团黑暗里,那种感觉,犹如栽入一道深不可测的裂口。待我能大声嚎叫时,发现我已经被母亲抱着,鼻血一滴一滴落在她肩头。这时,母亲才告诉我,地下室里住着一个坏蛋,他已在里面呆了几千年了,所以从此,我不应再去开启这扇门。她说,这是个穷凶极恶的坏蛋,她差点来不及把我拖出来。这个坏蛋,会让我生下五个婴儿,然后把我连带五个婴儿,一顿连骨带肉吞下。

从那以后,我经常目睹到许多吓人的场面。我是以一个中国人的眼光来看待这种恐怖,这种基因,得之于我妈。当我在沙箱里玩沙时,从我自己挖掘的洞里,我似窥到群魔在乱舞。我甚至看到他们青面撩牙的脸庞上,双目闪着绿光,正在虎视眈眈地搜寻着小孩子。一次我骑着三轮自行车玩,忽然发现地上的一只甲虫,竟会呈现出一张孩子的脸,我立即用车轮将它碾扁。再长大一点,我能看见许多别的女孩子看不到的怪事:滚铁环会突然一裂为二,将一个小孩子弹到半空。铁链球会突然脱离链条,击中一群正在嬉笑的孩子中的一个,脑浆溅了满操场。

我对谁也没讲过这些,甚至我妈。多数人不知道我有一半中国血统,可能因为我有一个外国姓:“圣克莱尔”的缘故。我一眼看上去,挺像父亲,典型的英国爱尔兰人:高大匀称的个头,但如果他们再走近一点,就会发现,我的脸庞轮廓,不像父亲那般瘦削,我的线条是平缓浑和的,就像海滩上的卵石。我没有父亲的黄头发和白皮肤,可我的皮肤呈一种苍白色,就像被太阳晒退色似的。

但我的眼睛,是妈妈给的,它不是深陷的,倒像鬼神节里的南瓜灯上的眼睛;那种用小刀仓促拨出来的两个孔眼,猛一看,好像没有眼睑。为了让我的眼睛显得光彩一点,我常常故意睁圆双眼,然而当我带着这样的眼神在房子四周走动时,我父亲便会间我为什么显得这样紧张恐慌。

我见过妈的一张照片,眼神也是这样惶恐紧张。爸说那是妈在天使岛移民处出来后,第一次照的相。她在那里囚禁了三个星期,直到移民局得到足够的文件证明她是个战争新娘。只有因为战火而被迫逃离原所在国,或者是留学生,美国公民的配偶,才有资格可以从天使岛里释放出来。



妈从来不讲及她在中国的生活,但爸却说,是他把妈从一个可怕的境遇中解救出来。到底怎样可怕,他闭口不谈。爸骄傲地在她的移民证上,给她写上贝蒂·圣克莱尔,并划去她原来的中国名字:顾映映。然而他又搞错了妈的生辰,妈是1914年出生,他却写成1916年,就这么笔尖一扫,我妈的名字没了,生肖也由虎变成龙了。

看了那张照片,你就会明白为何顾映映再也不存在了。照片上,她就像怕人抢似的,紧抓着一只蛤蟆包,身上一件长及脚踝的旗袍,两侧开着高高的叉,上身一件西式外套,那种老式的有垫肩的宽门襟的式样,配着过分大的同料纽扣,这是妈的结婚礼服,是爸送的。这样的装束令你简直吃不准她到底是来自何方,又准备往哪去。她的下巴几乎抵着胸部,头发左侧一条挑得整整齐齐的头路,赫然醒目。

尽管她垂着头,一副自卑可怜的样子,双眼却直瞪着镜头,直勾勾的。

“为什么妈显得那样紧张?”我问爸。

父亲解释道,那只是因为妈需要坚持在闪光灯咋嚎后,才能眨眼睛,她的眼睛足足睁了十来秒钟。

不过母亲这种直勾勾瞪着双眼出神,像在等着某种意料中的灾祸到来的恐惧和不安的神态,我是很熟悉的。只是后来,渐渐地,她已没有力气再瞪大眼睛了。

那天在奥克兰中国城,在人行道上,妈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让我紧紧地挨着她,她一边低声叮嘱我:“别看她,一眼也别看。”当然,我怎么能不看呢?人行道上,一个女人正背靠墙席地而坐,这个女人目光呆滞,就像有好几年没睡过觉,看着既苍老,又年轻。她的指尖和脚尖,都呈紫黑色,好像在印度墨水里浸泡过似的。但我知道,那是溃烂。

“她怎么了?”我轻声问妈。

“她遇上个坏男人,”妈说,“她有了个她不想要的孩子。”

我知道她在骗我,她之所以要编这一套或那一套,只不过是以此告诫我,帮助我躲过一些暗藏的漩涡。我妈就有这份天才,她能在一切事物中预测到灾难的征兆。

甚至对其他的中国人,她也有这种预知的能力。在我们居住和购物的地方,人们几乎只讲广东话或英语。妈是无锡人,所以她只会说国语和一丁点英语。爸只会说呆板的几个中国词组,他坚决主张我妈学英语。因此每当妈与爸交谈,总是以语气、手势、表情和眼神来帮助,有时,她卡住了,便会用英语腔的中文,南腔北调地:“说——不——出——了。”这时,我父亲就会帮她把话说出来。

“我想,你妈的意思是,她累了。”当妈显得有点沮丧时,他便会这样说。

而当妈烧出一只可口的菜肴时,他又会那样说:“我想,她的意思是,我们这个家,有着全国最好的管家婆。”

但是每当我们母女单独相处时,母亲就用汉语与我畅谈,那些我父亲根本想不到的话。我完全能听懂这些字眼,但往往作出相反的更多的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理解。

当她认为我已经可以独自上学而不用接送时,便叮嘱我:“你只能两点一线,学校到家,别的地方不准乱逛。”

“为什么?一我问。

“你不懂。”

“为什么不懂?”

“因为我还没把它们灌入你脑袋。”

“为什么不灌给我?”

“天呀!这让我怎么回答!因为这个问题讲起来太怕人了。那种坏男人会把你从大街上掠走,再把你卖给别人,待你有了孩子,你就会杀死那个孩子,然后孩子的尸体会在垃圾筒里被发现。以后呢?你就会进监狱,最后死在里面。”

我知道她又在胡编乱造了。但我也学会了编造,特别有时,当她必需要我为她做一些翻译时。比如那天在一家食品店,她将鼻子伸到打开的罐头里,边上一个男人对她叫喊着。这令我十分尴尬。“他讲的什么意思?”妈问我。我便哄她:他说中国人不能在这里买东西。还有一次,学校发来一张有关接种防止小儿麻痹症的通知,我除了将上面的时间和地点译给她听以外,还擅自夹了点私货,我说学校规定,全校学生都必需用金属饭盒,因为纸袋会传染小儿麻痹症。



一天,父亲骄傲地宣布:“我开始上升了!”那是指,他被提升为服装厂的推销部经理。“这下,你妈可要高兴死了。”

我们的确情况好转了。我们跨过海湾区,来到旧金山,而且上了山,搬到北部海边,一幢公寓,并且有了个意大利邻居。那边的人行道特别陡峭,每天从学校到家,就得爬一段坡,那年我十岁。我希望,从此可以将一切恐惧留在奥克兰了。

那是一幢三层楼公寓,每一层有两户人家。房子外壁覆着一层白色拉毛水泥贴面,垂着金属的火警安全梯,但里面的设备却是陈旧的。玻璃窗格的门,通向散发出一股霉气的门道,那里的传话器密密麻麻挤着整整一幢住户的名字。安德森、海曼、南茜、苏茜斯和我们圣克莱尔家,一派典型的大杂院腔调。我们住在二楼,包围在烧菜的油味和上下楼的脚步声之间。我的卧室面向马路,夜里,我想象得出马路上是怎样的一副情景:汽车喘着大气挣扎着爬上陡峭的坡路,马路上聚集的夜游神们嬉闹着,抽着烟,高声说笑着:“怎么,人都到齐了?”然后是警察的吆喝声,接下来,是救火车的警号,马路上还传来一阵女人的咆哮:“你这个丘八,狗!静下来。”这一切成了我每晚的催眠曲,我很快入睡了。

妈却看不顺眼这幢公寓。最初我还没觉察,刚搬进去时,她忙着收拾,几乎花了整整一星期时间才安排停当。这不久后的一天,她带我出去,刚走到车站,就给一个男人吓了一下。

那是个红脸中国人,在人行道上踉踉跄跄地走着,好像与他的同伴走失了。当他的浑浊的布满眼屎的眼睛转向我们时,立时停下来,直直地伸出双臂,乱嚷乱叫着:“我总算找到你了,苏茜斯,我梦中的情人。嗨!”说着,他便咧开嘴,张开双臂向我们扑来。妈立时放开我,双手护住自己前胸,好像她是赤裸裸的。就在妈松开我的一瞬间,我便拼命地尖叫着。那男人越来越逼近我,直到另外两个男人上来,嬉皮笑脸拽住他:“乔,得了,看在基督份上,别吓着了她们。”

从此不论在公共汽车上,还是进出商店,妈总是紧张得发抖,紧紧地攥住我的手,我被她捏得生疼。一次,当她暂时松开我的手,从钱包里掏钱去账台时,我便拔腿往糖果柜边溜,但她马上又一把将我揪回来。我知道那一眨眼间,她很抱歉未能拴住我。

待回到家里,她把罐头和蔬菜一一置好。忽地,她似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头,便将两边搁板上的罐头对调了一下。接着,又快步走到起居室里,将一面大圆镜,从面对前门的墙面上,移到沙发边的墙上。

“你在干吗呀?”我问。

她用汉语说了一套什么不平衡,中国话叫“相克”。我想,她指的是视觉的不平衡,而不是感觉的不平衡。然后,她开始搬移大家具:沙发,椅子,沙发茶几,还有一轴中国画。

父亲下班一进门,就问:“怎么了?”

“妈正在重新调整家具,使房间看上去更漂亮一点。”我说。

但第二天,我放学回家,看见她又在移动家具。我感到某种不祥之兆。

“你这是为什么?”我问道,希望她会给我一个真实的回答。

可她只是用汉语嗫嗫自语着:“这座房子似太窄太高,山顶上刮起的一阵强风,把你所有的力量吹回山脚,抵消掉了。所以,你很难发达。”

她又指着公寓的墙和门,说:“看这过道多窄,就像一道被卡紧的咽喉,而厨房又直对着卫生间,因此你摄取的一切,都正好被冲走。”

“怎么了?这又怎样?”我问。

后来父亲对我解释道:“你妈正在练习如何把巢筑得更稳妥,”他说,“可怜天下慈母心呀,你长大了就懂了。”

我很纳闷,为什么父亲从不担忧什么?难道他是瞎子?为什么妈和我,能看到更多?

几天后,我才明白。那天放学回家,发现妈重新调整了我的卧室。我的床从窗边移到墙边,而原先我搁床的地方,放着一张旧的小床,我顿时明白了,妈一切不安和担心的关键,因为她怀孕了。她的危险点,有如一只膨胀的大气球一样脆弱易破。

“看,”爸面对小床对我说:“这就是你妈为之操心的小巢,忙活了一阵才置妥的小巢。”他对着小床,显出一种按捺不住的喜悦。但他对我以后所目睹的,一直是浑然不觉。妈不知怎么搞的,常会径自撞到家具或墙上,这样东碰西撞的,好像根本忘了自己怀着孩子,好像是故意赌气。她从不谈及这个将出世的孩子。她满口讲的,老是有关她的担忧、不安、失重感,与别人的龈龋。这令我很为那腹中的孩子担心,他似被困在我妈的肚子和他的小床的夹缝中,孤单单地悬在其间。

现在,我的床是靠墙置放了,所以夜晚,我听到的再也不是大街上的声音,而是墙那头传来的声音。根据门道里蜂音器上标明的,墙那边,住着一家姓苏茜斯的。

睡在靠墙的床的第一晚,就听到墙那边,传来阵阵号叫,听起来,像是嘴被捂住而发出的号叫。那是个女人?还是女孩子?我把耳朵贴在墙面上,只听到一个女人怒气冲冲的声音,然后是一个女孩子的尖产申辩。霎时,好像这一切都冲着我来了,断断续续的。“我在跟谁讲话?”“你为什么要偷听?”“出去。”“还不如死呢。”

然后,又是一阵推操、殴斗和嚷嚷声,好像在厮杀,夹杂着尖叫。母亲对着女儿高举着手中的刀,准备将她肢解。先是扯去她的发辫,然后剥去头皮,拔去眉毛,再是双颊,一层一层地割下去,直到什么也不剩。

我把头埋伏在枕头里躺着,被耳里听到的和幻觉中的狂暴场面,吓得浑血打颤,连气都透不过来。一个女孩子给杀死了,那种种混乱骚动的声响,无可抵挡地传入我耳膜。我无法阻止这一切的发生。四周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恐怖。

可次日晚上,那个女孩似又复活了,她再次尖声号叫着,又是殴斗声,骚动声更刺耳了。女孩又一次置身在危险中。如此夜夜重演着。这时,墙上传来一个声音:这是一种最坏的征兆。它的恐怖之处在于不知道这一切将于何时结束。

那个吵闹不息的家庭,就是隔着门外的公共走廊,我也能听到他们的大嗓门。

“如果你再从楼梯栏杆上滑下楼,看我不把你头颈拧断。”那是个女人的咒骂声。随后,楼梯上一阵劈劈啪啪的猛力踩楼板的声音,有人下楼了。“别忘了把你爸的衬衣取回来。”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

那时,我刚好关上自家公寓门出来,一手夹着几本书。猛一回头,发现一个高个子女孩正向我走来。因为太熟知那家的可怕的居家小节,以至当冷不丁与她面对面时,我竟吓得尖叫起来,书撒了一地。我知道她就是那个女孩子。她只是窃笑着,快步下了楼。我猜她大约十二岁左右,比我大两岁。我飞快地捡起书,悄悄地尾随着她,穿到马路对面去跟踪她。

她实在不像那个我幻觉中被杀死了一百次的女孩。她身上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血迹。只见她穿了件耀眼的白衬衫,配着蓝色的羊毛衫和蓝绿的百褶裙。她神情似很得意,两条棕色的辫子合着步子一晃一晃的。后来,好像觉察到我在暗中揣测她,只见她猛然一回头,给了我愠怒的一瞥,然后快步拐弯躲开了我。

打那以后,只要一碰到她,我便故意将目光避开,装着专心走路,或者忙着整理外套上的纽扣或书包。对她,我总自觉有罪。



一天,父母的朋友素云姨和坎宁叔,到学校来接我去医院看妈,我才知道问题的严重。尽管他们嘴上说着一些无足轻重的鸡毛蒜皮事,但他们的神色,却是很沉重严肃。

待我们赶到医院,只见妈躺在病床上,悲痛欲绝地扭动着身子,突然她瞪大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都怪我,都怪我!其实我早就料到了。”她抖抖颤颤地重复着这些话,“可是,我没有去阻止它!”

“亲爱的贝蒂!”父亲竭尽全力地安慰她。但妈还是一个劲地责备着自己。她紧紧抓住我的手,整个身子都在颤抖。然后,她以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企求我什么,好像恳求我宽恕她什么……只见她含糊不清地用中国话向我嘟哝着。

“丽娜,她说些什么?”父亲焦急地大声问我,这一着,使他再无法帮她把话说出来。

同样的这一着,也令我不准备对此作任何回答。顿时我觉得,最坏的一刻已经挨过去了。也就是说,她所担心的已经实现了。它们不再是令她胆战心惊的预兆,不再惊搅折磨她了。我只是专心听妈妈诉说着:

“在临盆时,”她絮絮地诉说着,“我已经听到,孩子在我肚子里尖叫,孩子的稚嫩的手指,还恋恋地依附着我。可医生护士们就是要把他推出去,把他推到人世间。孩子一露头,护士们惊叫起来。原来他瞪大着双眼!他看得见一切,清清楚楚的!后来他整个身子都滑出来了,躺在手术台上,缓缓蠕动着,散发着生命的热气。

“我调过目光看着他,立时发现,他的小手小脚,顶着个硕大的头颅,那模样这样可怕,我愕然了。我目不转睛地细细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睛是睁开的,他的脑袋壳也是睁开的——敞开的,我能一眼看到里面。那里空空然,没有脑子。也可以说,他没有思想。‘哎唁,这个孩子的头颅,只是一只空蛋壳一样!’医生们惊叫着。

“那孩子可能听见我们的声音了,他那颗硕大的头颅里,似散发着阵阵热气。

他抬起头转向这边看看,又扭往那边望望。我知道他什么都看见,什么都明白。他熟知我身体内的一切秘密,明了我是如何稀里糊涂地没了一个儿子,又稀里糊涂地怀上这一个儿子。”

我怎能把她所说的告诉父亲呢?他已够伤心了,我怎能忍心把她这套疯话传给他呢?

所以我只好编一套谎话来搪塞着:“她说,我们非常相信,不久的将来,会再有一个孩子。她希望孩子在另一世界将很快乐。她劝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吃饭吧。”

从此,妈的精神崩溃了。不是突发的,而只是像碟子般一只只从架上落下来,一只接一只,跌下来,碎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一只碟子会掉下来。为此,我一直在紧张地惶恐不安地等待着。

有时,她做着饭,半途,便会把它撂在一边,去做别的事。水龙头开着,哗哗地流过水槽,她却毫无感觉。切菜切到一半,举着菜刀的手会本然地凝住,眼泪开始扑籁籁落下来。在餐桌边吃着饭,会突然放下叉子,掩脸哭泣。“没——关——系。”父亲呆呆地坐那儿,用生硬的中国话说,竭力缓和着空气。而我,索性起立离开餐桌,揣摸着下一次又会发生什么,总有一个令人担心的下一次。

父亲也逐日心衰意丧了,他也崩溃了,只是以另一种不同方式。就好比,他看着某样东西要摔倒了,便奋身上去企图挡扶住它,却常常是,未及到那儿,他自己却摔倒了。

“她只是累了,太疲倦了。”一天,当我们在金穗饭店吃饭——只我们父女俩,因为妈终日像个木头人样躺在床上。父亲这样对我说。我知道他终日在为妈担心,只见父亲憔停不堪,心力交瘁,痛苦地盯着他眼前的菜盆,似盆里装的不是通心粉,而是蠕动的虫子。

妈的两眼,视而不见地在家里四处环视,目光滞呆,没有一丁点活力。每天父亲下班回家,总要拍拍我的头轻声问道:“我的大女儿今天怎样了?”嘴上这么说着,目光却越过我头顶,落到母亲身上。我内心充满一种莫名的惧怕。我无法说明白到底惧怕什么,但我却能感觉到那种不祥之兆。我便十分敏感,能觉察到静默的居室中,每一丝轻微细小的动静。晚上,墙那头的殴打声和争执声依旧不断,听着,似乎那女孩子会被打死的。我静静地躺在床上,把床单直扯到下巴下。我常常暗自估摸着,我们家和墙头那一家,哪一家更晦气更倒霉?比较了一阵后,自我安慰地觉得,隔壁的女孩子似乎更不快乐。



一天晚饭后,门铃响了。这是很奇怪的,因为通常,来客总是先按楼下的蜂音器。

“丽娜,看看是谁。”父亲在厨房对我说,他正在炒菜。妈躺在床上,现在她终日躺在床上,就像个活死人似的,毫无知觉和思想。

我谨慎地将门启开一道缝,惊讶地发现,站在门外的就是隔壁那女孩。我愣住了,她却不在意地一笑。只见她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谁呀?”父亲在问。

“是隔壁的——”我迟疑地看着她。

“特丽莎。”她很快地说。

“是特丽莎。”我说。

“请她进来。”父亲话音未落,特丽莎已快步走到我房里,完全是不请自进。

我关上门,跟在她两根跳跃的棕色发辫后面,那甩打着的发辫,好比落在马上的鞭子。

她径自走到窗台前打开窗子。“你要干什么?”我惊叫着。她面向大街坐在窗台上,然后对我傻乎乎地一笑。我坐在床边,只觉得冷飕飕的寒风,从窗外的夜色中呼呼进来。

“笑什么?”我问她。

“我妈一脚把我踢出来,”她止住笑,以一种洋洋得意的口气说,好像很以此为荣。然后,她又悄然一笑,说,“我们吵架了,她把我撵出来,把大门反锁住。

现在,她还以为,我会十分懊丧地等在门外,寻思着如何向她赔礼道歉。让她等着吧,我才不会呢。”

“那你准备怎么办?”我屏声息气地问,肯定这次,她母亲不会放过她,说不定真要杀死她,求个一劳永逸。

“我想从你窗外的太平梯爬回我自己房间,”她轻声凑在我耳边说,“她会一直等下去的,直到耐不住了,便会打开大门,而我却不见了。可我好端端地在自己房里,躺在床上。”说着,她咯咯地笑了。

“当她最终发现你在自己房间里,会吓坏的。”

“不会。她只会高兴,我还活着,而且也没出什么事。不过,她会装疯卖傻一阵,只那么几分钟。我经常做这种事的。没事!”说着,她便从我的窗口轻轻溜下,悄然回她自己房里去了。

我呆呆地对着敞开的窗户出神,百思不得其解。她怎么还会回家?难道她不感到,那种生活是如此可怕!而且,她是否意识到,这样的日于对她是没有尽头的。

我躺在床上,等着听那尖声号叫和殴打。夜深了,我还没睡意。隔壁响起了苏茜斯太太的大嗓门,夹着嘤嘤的哭声。“你这个坏丫头,差点把我吓死。”特丽莎也在叫喊着:“我差点摔断了脖颈。”然后;那边又是哭又是笑。

听声音,她们似已在热烈拥抱和亲吻。我吃惊了。不管怎样,我为她们高兴。

我的估计完全错了。

我至今都记得,那个晚上,“希望”这个字眼,如何强烈地震撼着我。从此,一天一天,一年又一年,我始终紧紧地抓住“希望”这个字眼,守在妈床边,看着她昏昏沉沉,无意识地自言自语着。但我相信,这样的状况——这个最最可怕的状况,总有一天会结束的。灾难已经来临了,但现在,我却想到了希望。苏茜斯太太和特丽莎间的可怕的激烈争吵还在继续,但我从中似乎明白了某种涵义。

我看见,一个女孩子抱怨着:“我无法再忍受了!”我看见那母亲,穿着漂亮的睡袍躺在床上。后来,女孩子向她高高举着锋利的刀刃:“你必需挨上一千刀,这是唯一令你解脱的办法。”

母亲闭眼坦然地接受了。嗖!嗖!嗖!利刃飞快地剐着母亲。母亲痛入肌肤,大声号叫着,但待她睁开双眼,发现没有血迹,也没有残骸。

女孩说:“看见了吗?”

母亲点点头。“现在我完全懂了。最坏的已经挨过,再没什么可怕的了。”

女孩子说:“到墙那边去看看吧,你就会明白,为什么你错了。”

然后,女孩子携着母亲的手,穿过墙走了。

正文 信仰和命运

信仰和命运

——许露丝的故事



为了表示她的虔诚,妈每礼拜上教堂时,都随身带本小小的人造革面的《圣经》。

可后来,她对上帝失望了。从此,那本《圣经》给塞在一条短一截的桌腿下,使桌子不再晃动,同样的,也使她生活中残缺的一角也不再因失却平衡而晃动。那本《圣经》,在桌子腿下已压了有二十来年了。

不管什么时候,谁向她提及这本压在桌子腿下的《圣经》,她就装糊涂,用一种过分惊讶的口气叫道:“哎呀,这个……我都忘了。”妈算不上一个好主妇,不容易的是,这些年后这本压在桌腿下的《圣经》,倒还居然一尘不染。

现在,我就看着妈,在这张摆在厨房用的桌下打扫着。这是她每天晚饭后必做的功课。只见她用扫帚尖,轻轻地在垫着《圣经》的那只桌腿上撺弄着,扫了又扫。

我在一边默然坐着,寻思着一个合适的机会,向她和盘托出,我和特德崩了,我们离婚了。我知道她听了后会怎么反应:“不可能。”她一定不会相信。

就是我向她一再明白表示,我和特德的婚姻已过去了,她一定还会这样说:“一点也没法挽救了?”

即使我心里清楚——这事已是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了,她还会竭力劝我再试试。



妈竟然不赞同我离婚,这真让我啼笑皆非。十七年前,我开始与特德频频约会,这使母亲十分懊恼。我的姐姐们,可是只与教堂里认识的男孩子们约会的。

我和特德,是在一次生态学的讲座中相识的。那天,他俯身递给我两块钱,以此作为报酬,来借我上星期做的笔记。我谢绝了他的两块钱却接受了他喝杯咖啡的邀请。那正是我在伯克莱大学的第二学期。我先入伯克莱的文科班,再转到美术系。

特德那时正在医科大学预科三年级。他跟我说过,早在他小学六年级时,便已经在解剖一只胎猪。

我不讳言;特德最初能引起我注意的,恰恰就是那些与我的哥哥和相识的中国男孩子们的不同之处:他的鲁莽,他的执著,他的自信与固执己见;他的瘦削的轮廓分明的脸庞和颀长的身材,他的壮实的手臂;还有,他的父母是来自纽约泰兰城而不是中国的天津。

早在特德第一次来我家接我出去时,妈一定也已经注意到这些不同了。反正那天待我回到家,正在看电视的她,劈头就是一句:

“他是个美国人哦!”她警告般地提醒我,仿佛我是个瞎子,看不出他是个外国人似的。

“我也是个美国人,”我说,“再说,我也没说过要与他结婚。”

同时,特德的母亲乔顿太太那边,对此也有一番话了。那天,特德偶尔发兴,请我去金门公园,参加一个他们家族一年一度的家庭野餐。尽管那时我们还相识不久,自然更谈不上上床,因为我们都住在各自父母家。在那次聚会上,特德把我作为他的女朋友,一一介绍给他的亲戚,可我自己直到那时,也还没有明确地意识到我是他的女朋友这一点。

后来,当特德和他父亲及其他客人走开去打排球时、他母亲便挽起我手臂,开始在草坪上踱步,渐渐地,我们踱出了人群。她亲热地握着我的手,眼睛却不对着我看:

“真高兴终于见到你了。”乔顿太太说。我想对她解释:我实在算不得特德的女朋友。可她只是管自往下说:“我以为,你与特德十分般配,特德与你在一起,觉得很快活。所以,我希望你别误解我下面要说的。”

于是,她娓娓地与我提及了有关特德的前程。他需要致力于他的医学深造,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他不能过早考虑成家。她向我保证,她对少数民族,一丁点都没有任何偏见。她与他丈夫拥有好几爿办公用具公司,他们对公司里的一些东方人、西班牙人甚至黑人,印象都很好,私交也不错。但是特德将来所持的专业,注定有其特定的局限与准则,他的活动范围将是病人和其他医生们,他们不可能像我们乔顿家那般通情达理,那般理解特德。然后,她不无遗憾地表示,世上其他地方还有那么多灾难和不幸,越南战争,又是如此丧尽人心。

“乔顿太太,我不是越南人。”我轻声纠正着,即便此时,我已怒火中烧,忍无可忍。“再说,我也根本没想过要嫁给你儿子。”

后来在特德开车送我回家途中,我对他说:我们不要再见面了。他追问我原因,我便把他妈的那番话一字不改地重复给他听,没有加进任何我的评价。

“行了,你就坐那边去,让我母亲来摆布一切吧。”他对着我大声咆哮着,好像我是他母亲的同谋者,好似我背叛了他。他的暴跳如雷和愤慨深深地打动了我。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我幽幽地对他发问,同时觉得心口一阵作痛,我想,那是爱情的萌发。

最初的几个月里,我们如胶似漆,一种受唐突的反叛和冒险心理的激励,我们互相缠在一起,越发觉得彼此难以分离。我们自认对方,就是自己的那一半,我们两个一半,构成个坚固的整体,就像阴阳和合一样协调完美。我们是自己想象中一出悲剧的男女主角,他是搭救我的勇士,我只是个孱弱的女子。不论我陷于怎样的困境,我的勇敢的男主角,总会排除万难,就像童话中的王子历经曲折去解救受难的公主一样,将我搭救出来。我们完全沉醉在其间,情意缠绵。即使拥抱做爱之时,我也从心灵深处感到,我得到了保护,得到了依傍。

“我们该怎么办?”我继续不断向他询问。就在我们相识的这一年内,我们住在一起了。在特德进入加州大学医科的前一个月,我们在圣公会教堂举行了婚礼。

婚礼那天,乔顿大大坐在教堂前排长凳上哭了,就像一切新郎的母亲在这个时刻都会做的,哭得恰如其分。直到特德结束了他的皮肤病学实习,我们便买下一幢多年失修的,带个大花园的三层楼维多利亚式住宅。特德替我在楼下安排了个工作室,这样,我能作个自由绘图员,把活带到家里来做。

好几年过去了,总是特德来决定,我们去哪度假,他决定需添哪些家具,他决定我们暂时不要小孩,直到搬到一个拥有更高层次的邻居的地段。开初时,我们还互相讨论一番,待我们明白讨论的结果,总不外乎是“你看着办吧,特德”,“你决定吧,特德”,便干脆不作讨论,只由特德做主了。我从没想过要违抗他的决定。

我宁可不操这份闲心,集中精力在自己的t字尺和红蓝铅笔上。

但从去年,特德变了。自从他接受了一个面颊上患蜘网血管瘤的女病人后,他的自信和责任感,都消遁了。他当时表示,他能把这些网状血管吸出来,令她恢复正常的形象。但结果,他竟把她面颊上的一根神经吸了出来,她左边的脸神经瘫痪了,她去法院控告了他。

诉讼失败后,他的变化令我震惊。他开始逼迫我来作决定。我得决定,是买美国车还是日本车,办终身保险还是定期保险?还有对候选人的选择,家庭的开支……

我得反复掂量,反复考虑,而结果往往是我的脑袋被搅成一团浆糊。因此,只要我一说:“你决定吧”,或者“我无所谓”,“随你便,特德”,他便会不耐烦地说:“不,你来决定。你不可以这样毫无责任心,这样模棱两可。”

我本能地意识到,在我们之间,已起了微妙的变化,这使我非常不安。那层以保护者自居的面纱已经撩起,现在,特德处处都在逼迫我,甚至是最琐细的生活小事,我觉得他似在有心折磨我:买泰国食品还是意大利的?一种开胃食品还是两种,哪一种更好?用信用卡还是支票,用支票还是现金?

上个月,为着业务上的事,他将去洛杉矶两天。临行时,他问我是否愿与他一起去?可不及我开口,他又接下来说:“算了,我一个人去吧。”

“也好,如是你可以更专心业务研究。”我表示同意。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这只是因为,什么事要指望你来作决定,等于白搭!”他忿忿然地回答。

我申辩着:“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对你,从来没一样事是要紧的。”他恶狠狠地说。

“特德,如果你要我去,我就去。”

他好像被火烙了,暴跳如雷地对着我吼道:“真见鬼,我们到底怎么会结婚的!在婚礼上,瞧你一本正经地跟着牧师说:‘我会做个好妻子,我会与你共患难……’通通见鬼去吧,你只不过是跟着牧师在鹦鹉学舌。如果我不娶你,你将怎么过活?也是这样不肯作任何决定,不肯承担一点责任吗?”

从逻辑上说,是我们各自的所作所为,导致了我们间感情的恶化,那简直是个一百八十度的大突变。我俩就像分别站在两个山头的互扔石头的家伙,肆意地互击,最终导致了这场婚姻的破裂。

然而现在我意识到了,在特德,他是早有准备的,或者说,早有此居心了。他这是故意在制造事端,因为自那晚不久,他就从洛杉矶打电话来,正式向我提出离婚。

自从特德走了后,我一直在想,即使我对此事的发生已有所准备,即使我能预料我的生活将会成为这样一个局面,然而,它还是会发生的。

当你在生活中,挨了当头一棒,你毫无办法,只能被击倒。直到你自己能爬起来前,别指望有谁会来解救你。无论是你丈夫,你母亲,还是上帝。因此,为避免再次被击倒,该怎么办呢?



我母亲信仰上帝已有好多年了。上帝在她,似一只神圣的水龙头。只消龙头一扭,上帝的恩典就哗哗流出来了。她说,就是因为“信仰”,才会令那么多事涌到我们家门内。当时我想,她或许指的是“命运”。因为,她老发不准由①这个音。

①fate,命运;faith,信仰。——译者注

但后来我发现,那确实是“命运”而不是“信仰”。所谓信仰,是一种紧紧主宰着你的幻想。我发现,但凡众多的“自我”,总是持有希望。只要有了希望,人什么都可以接受,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我以为,这种助长“希望”的神秘力量,我们可以称其为上帝,或者别的什么。

我一直记住那让我对此颖悟的一天。也是这一天,我妈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

从此她认定,一切未经核实过的,她都不再予以信赖。

那天,我们全家到城南一个靠近魔鬼坡的海滩去度假。我爸从《落日》杂志里读到,这是捕鲈鱼的最好区域,虽然我爸并不是个渔夫而是个助理药剂师。在中国,他是个医生。他相信自己的能力。而妈,也相信她有同样的能力,来加工一切父亲奋力抓到手的。就是这种对自己能力的自信,把他们双双带到美国,使他们有能力在美国抚养七个孩子,而且以极低的价格,在日落区买下一幢房子。这一切使他们相信,他们的好运永不会过去,上帝站在他们这边。反正我家屋脊在冒紫气,连祖宗都为我们高兴。

我们一行九人,父亲、母亲,两个姐姐,四个弟弟和我,按年龄顺序,由大至小地,排成一字纵队,感觉良好地沿着海滩踱步。那年我十四岁,正好嵌在队列中间。我们一列九个,九双光溜溜的脚板,九双拎着鞋子的手,再加上九个一律往海面眺望的黑发飘飘的头,使我们这个队列,显得相当奇特,令人注目。

风猛抽着我的裤管,沙砾刮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发现我们站在一片洼地上,它就像个巨大的裂成两半的碗,一半在岸上,还有一半,倾覆在海里。我正想寻一块避风的地方。只见妈向右拐去,我们也就跟过去,发现那边的沙滩比较安静,也干净一点。沿着海湾,筑起一道弧形的围墙,以保护海滩不被海浪和海风损害。沿墙投向海面的阴影下,是一片礁石,由岸边笔直延伸出去,接连成长长的一片。那边的浪花显得特别汹涌,堆叠出朵朵白花。表面看上去,礁石平整光滑,好似可以让人在上面踱步走出海面。海湾的那边,围墙是锯齿形的,几乎全被海水浸没,墙面嶙峋凹凸,当大股的海浪猛扑冲撞过去,滚滚的白沫,便哗哗地从堤坝的裂缝处倾喷而下,就像股股白色的喷泉。

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小海湾其实十分令人恐惧,阴森森湿漉漉冷飕飕的。风沙扑面,几乎不能睁眼看清脚下,如是磕磕绊绊地走着,老实说,根本就像瞎子一样,顾不上看风景。瞧,一个中国家庭竭力想模仿准美国生活方式,去海滩度假而受的这份洋罪!

妈拿出条子旧被单,费劲地用九双鞋子把它四边压住。这时,爸已装好他的竹鱼竿,那鱼竿还是他自己动手做的。我们则挤坐在被单上,一个劲往食品篮里掏三明治。

爸向我们卖弄了一番他制作的鱼竿,然后满足地起身,拎着鞋子,攀到礁石上,找到一块最佳的垂钓处,自得其乐去了。我的两个姐姐:简妮丝和露,也一骨碌蹦起来,拍拍屁股上沾着的黄沙,尖叫着奔向大海。我刚想起身尾随他们,妈即刻点点头指指我那四个弟弟:“当心看顾好他们。”就这么一句话,我就像被一只沉重的铁锚拖住了,再也走不开。我只好快快地坐下,悲哀地哼了一句:“为什么非是我呢?是呀,为什么必得我来看顾他们?”

妈的回答言简意赅:“当然得你。”

当然得我,因为他们是我弟弟。我的姐姐曾经看顾过我。

我的四个弟弟:马修、马克、卢克和平,前边三个分别为十二岁、十岁和九岁,自己很会嬉闹玩耍了。只见他们把卢克埋在沙堆里,又在他身上筑起一道沙堡垒。

但平只有四岁,那是最容易闯祸和最难看管的年龄。他和三个哥哥玩不成一块,因为他们嫌他碍手碍脚。

因此平只能拉长着脸,无精打采地往海滩边走去,无聊地拾起沙滩上被海水冲上来的烂布片和碎石片,再竭力把它们扔回大海。我牢牢地盯着他,不住在叮嘱着:“平,不要太近海边,别把衣服弄湿了。”连我自己都觉得,那口气腔调,活像我妈,连同那种不时涌出的毫无根据的担心。这种担心,或者说不放心,就像小海湾边的围墙样围困着我,另一方面,又令我感到自己已经够周密仔细了,至少在围墙内,一切是安全的。

妈很迷信,一切行事都对照一本老皇历本。这本历书上,每页都注着,某日某时,对某年某日某时出生的孩子,是凶是吉,何日该忌讳什么,注意什么。我不识中国字,因此只能翻这些图画。

在每一幅图上,出现的是同一个小男孩。他或是攀在一棵行将折断的枝于上,或是伫立在即将倾倒的门扉边,或是被叼在一只恶狗的血盆大口之中……而每张图画中,总会出现个男人,他穿着件蜥蜴花纹样的衣服,前额上鼓出两个圆圆的触角。

其中一张图画着,这男人正好站在一顶拱形桥上,笑眯眯地看着一个小男孩从桥上跌落下去,一对小脚掌还在半空中划动挣扎。

想想看,只消其中一个灾难降临,那就是非同小可的事。虽然上面注明,某个特定时辰只对某时辰出生的孩子有威胁,但母亲不会将阴历推算成西历,因此,她总觉得每天都有灾祸的隐患存在。所以,她事事显得分外谨慎小心,坚信她能抵挡一切灾祸的侵袭。

太阳已经渐渐移到海湾围墙的那一头。我们各得其所:妈在忙着拂掉飞到被单上的沙砾,父亲还在专心他的垂钓。海滩远处,不住跳跃着几个小小的人影,那是姐姐们,她们的黑头发和黄短裤,在沙滩上十分醒目。几个弟弟们则还在玩着他们不厌的游戏。小弟弟平,不知从哪拾到一只空汽水瓶,便用它在围墙脚下湿漉漉的沙堆上掘着沙土玩。我则坐在围墙阴影外日光投射得到的地方,小心地看顾着他。

平开始用灌满黄沙的汽水瓶猛击石墙面。我便叫住他:“得了,别砸了,留神砸出个洞,将你一跤跌到中国去。”他疑惑地看了看我,似在担心会不会一跤跌到中国去。我不禁哈哈笑了起来。他开始起身向海边走去。当他试探性地向礁石上跨出一步时,我制止了他:“平!”

“我去爸那里。”他狡辩着。

“靠着墙走,别大近着海,别光顾看鱼。”我冲着他叮嘱着。看着他慢慢地在礁石堆上一步一步地走着,背部贴着那毛糙凹凸的围墙。直到今天,我还是那般清晰地看见,他小心地挨着墙,摸索着在崎岖的礁石丛中移着步,那一幕,仿佛已永远被我凝固在那块礁石上了。

我看见他背靠墙面站定,没任何危险的征兆。他在叫着爸爸。爸爸回头答应着他。我很高兴爸能代我看管他一阵。平开始向爸爸那边走去。爸的鱼竿咬线了,他奋力地扯着鱼竿。

卢克和马克那边一阵喧闹,他们又在吵了。马克往卢克脸上扔了一把沙,卢克则愤怒地把他压在自己身下,又打又踢。妈要我去管管他们。我刚把卢克从马克身上拉开,就瞥见平已独自走到礁石的边缘,当时,只有我看见。

只见他跨了一步,两步,三步……小小的身子挪动得很快,好像海里有什么吸引着他让他快步走去。哎呀,他要摔下去了。那念头不及闪过,已看见他一对在凌空乱划的小脚掌,只一会工夫,连水纹都没激起几圈,便悄然无声地不见了踪影。

我呆呆地眺望着那里,双脚一软,颓然跌跪在沙地上。一边我的意识还在提醒我:快跳进海里把他拉出来,或者大声向父亲呼救。可我的腿能跑得那般快吗?我能让时光再倒流几分钟,以至可以阻止平去找父亲吗?

随后我的姐姐们回来了。“平呢?”她们问道。大家愣了愣,马上四处叫唤着:“平,平!”纷纷向海边奔去。我像木头人样挪不动步子,只是呆呆地看着姐姐们在围墙四处焦虑地呼唤着,弟弟们则探出身子小心地察看着海面上漂浮着的木片后面,有没有平的身影。最后,绝望了的爸妈,妄图用自己双手来劈开波浪……

我们在那里待了好几个小时。一切都是徒然,我至今依然记得,落日和搜寻船,构成了一个如何奇特又不协调的画面。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落日:它投下的一注耀眼的橘红色火焰,在海面上融化开来,像扇面一样铺展着,一直扩大到无垠,令海水看上去暖融融的。天时晚了,海面上,搜寻船亮起的黄色光环,在黝黑的水面上射出刺眼的寒光,犹如给大海罩上个闪光的大网,闪闪眨眨,变幻无穷。

在这样的时刻还要欣赏海景,似十分不通情理。但此时此刻,各人都做出一种不合情理的举止:爸在专心推算水的温度,以推测出平落水的精确时间。姐姐们对着海滩悬崖上的灌木丛大声呼叫着:“平,平!”好像他会腾空攀上这悬崖绝壁似的。弟弟们此时已乖乖地坐进汽车看滑稽画报了。当搜寻船终于关上强聚光灯时,妈一头跃入海里。她从来没有游过泳,但她对自己“能干”的自信,使她相信,一定能把平找到。

救生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从水里拖上来,她的头发、衣服被海水浸泡得沉甸甸的,不住往下滴着水。但她的自信,并不因此受损一丝一毫。只见她凝然不动地伫立着,高贵深沉,犹如一条刚上岸的人鱼女皇。警察终于遣走了搜寻船,把我们全家塞进汽车送回家。

我等着一顿痛打。我知道,这全是我的过错,我没有把平看顾好,而且,眼睁睁地看着他一头栽下去。可当我们全家坐定在没有开灯的起居室里时,我所听到的,只是一个又一个的忏悔。

“我太大意了,一心只顾着钓鱼。”先是爸说。

“我们不应去散步。”简妮丝哭丧着脸说。

“你为什么非要把沙丢在我脸上?”卢克责怪着马克,“为什么非要惹我打架?”

妈只是表情木然地对我说:“我跟你说过别让他们打架,跟你说过要好生看顾着他。”

即使我觉得有点释然,也只是瞬间即逝,因为妈接下去说:“所以听着,我们一定要找到他,明天一大早就去。”大家都没反应,但我明白,作为惩罚,必得是我,与母亲一起再度回到海滩,去寻找平的尸体。

我无法预料,妈将有哪些具体措施,以寻到平的尸体。反正第二天醒过来,天还是一片漆黑,她早已准备停当了。厨房桌上置着一只热水瓶,一只茶杯,一本白色人造革面的《圣经》和汽车钥匙。

“爸爸准备好了吗?”我问。

“爸不去。”她说。

“那谁开车?”

她捡起钥匙就走,我跟着她上了车。至今我还是纳闷,她如何在一个晚上学会驾车的。她根本不看地图,便平稳地驱车拐上高速公路,在一切该打信号时都正确地表示出了,然后上了海岸公路,一个漂亮的大转弯后,我们来到老地方。

我们匆匆沿着泥径小路,来到礁石堆前,平坠下海的地方。妈手里拿着那本白皮面《圣经》,像钉住似地站着一动也不动,头向后仰着,双眼穿过滔滔的水面,投向广袤的铅色天空,呼唤着上帝。除了开头一句“亲爱的上帝”和末了“阿门”外,她中间讲的全是中国话。

“我相信你的恩典,赐福……你的决定就是我们的决定,你会回答我们对你的信仰与爱戴……”

“……我们领受你的恩典,向你献出我们的敬仰。我们去你的圣堂崇拜你,我们向你奉献出金钱,唱你的歌……我们有辜负你亏欠你之处,请你宽恕我们。你只是把平藏起来,以此来教诲我们。我们现在已领悟了你的教诲,请你把平还给我们吧……”

沉寂的四周,就是妈絮絮的祈求声,悲切阴森,令我毛骨惊然。“原谅我们对平的疏忽吧,喏,站在这儿的,是我女儿,你教诲她吧,……”她接下来的这几句话,不禁令我失声痛哭。

她的坚定不移的信念,竟令她在一片朦胧中三次看见平,在白花花的浪尖上向她挥手。“哪?呵,在那里!”她犹如一个尽责的哨兵,直挺挺地伫立着,目光力图穿透那片海与天之间张挂着的触摸不着的白纱。但每次平一出现,即隐去,我们只看见黑魆魆地浮游着的海草丛。

妈并不泄气,她回到沙滩上,拎起热水瓶和茶杯,来到大海边上。事后,当她恢复过来后,曾跟我说过,从前在中国时,人们都用这方法来祭海,以平息龙王的怒气。而这通常是很有效的。

此刻,妈把茶倒入杯中,加了白糖,再抹下手上一只蓝宝石戒,那是外婆留给她的遗物。如今外婆已故去多年了。这方戒指,母亲不只一次得意地对我说过,不知吸引过多少女人的羡慕和注意。现在,她把这枚戒指也献给龙王,希望龙王会放出平。她把戒指扔入海里。

即使龙王拿到了戒指,也没见他领情。整整一个小时,大团大团发绿的海水上面,只有水草,别无他物。妈双手抱拳举到胸前,“看,他在那边。”妈的嘴唇痉挛着,声音十分古怪。真的,在空旷的海滩的另一端,平的孤单疲惫的身影:鞋子拎在手里,步履疲乏地向我们走来。我和妈霎时喜出望外。但不及我眨一下发疼的眼皮,就发现,那人影点着一支烟,而且,个子也比平大多了。事实上,这只是个陌生的路人。

“走吧,妈!”我轻声说。

“他就在那里。”妈的双脚像两根大理石的石柱,牢牢地插定在沙滩上。几乎不是凭着意识,而是单凭着肌肉的力量,一只手举着指定对面那片锯齿形的黑色剪影,海湾那边的围墙,固执地说。“我看见他了。他就在山洞里,坐在漫浸着水的石阶上,又饿又冷。但他已老成多了,学会了忍耐。”

说着,她举步“嚓嚓”地往公路上停着的汽车走去。她的步子迈得利落迅速,好像脚下不是软塌塌的沙滩,而是坚实的柏油路似的。我只得踉踉跄跄地跟着她。

只见妈三步两步就攀上通往公路的陡直小径,然后,连气都不喘,就从车上拉下一只大轮胎,再在上面缚上爸的钓鱼线,然后又回到海边,把轮胎扔进大海。

“去,到平那里去,把他接回来。”她几近狂暴地对着哗哗作响的大海命令着,我从没有在她声音中听出过如此的决心,或者说“能干”。

顺着她的思想,轮胎被风和浪卷带着,朝对面海湾漂浮出去,那边的海浪更强劲,很快,钓竿线被绷得紧紧的,妈死死拉住鱼线的一头,任凭轮胎在灰白的浪峰中颠簸,鱼线深深嵌入她的手指。突然,鱼线扯断了!轮胎被卷成涡螺形的波浪挟着,时隐时现。

我们攀上礁石去眺望,看到轮胎已抵达小海湾的那一端,猛的一个巨浪,把它打没了,不久,却又浮现出来,没有丝毫损伤,然后,又是一个挟着喧闹的泡沫的巨浪。就这样,反复多次,那黑黑的一点,灵巧轻捷地在波涛中跳跃着,似在忠实地执行着它的职能:要历经万险,把平从洞壁里拉出来。虽然每次从翻腾的白色浪尖上出现的轮胎,都空空然,没有平的踪影,但它每次的隐没,似都带着一份希望。

然后如此反复了十几次后,当它再次浮现,已被波涛掀得成为碎片,被浪刮得遍海都是。

几乎在此同时,妈放弃了希望。我至今永远记住她当时的神情:那是一种彻底的绝望和恐惧,为着失却平,竟愚蠢到妄图用信仰去改变命运!这令我十分恼怒——一种无以名状的恼怒——就因为我们的一切失败和徒劳!



如今,我再不期待找到平了。正如现在,我也不再期待,能找到一条挽救我婚姻的出路。尽管妈一再对我说:“再努力一下。”

“这是哪门的理论?”我说,“既然已经没有希望,便没有理由再去维持这样的婚姻了。”

“但是你必须试一试,”她说,“这里谈不上什么希望,也没有什么理由。一切都是命里定的。但不管怎么,你必须再试一试。”

“那末,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我妈说:“这你自己决定,你知道什么是你最需要做的。如果这还要听人家的,那你干脆就别做了。”说毕,她便走开,把我一个人扔在厨房里。

我又一次想到平,当时,我是怎样目睹他正处在危险之中,后来,灾难又是如何发生的。然后,我又想及自己的婚姻。我是如何已看到了危机的信号,真的,我看得清清楚楚,但是,危机最后还是发生了。我想,所谓的命运,它的一半其实就是出自我们的期望,一半,又是出自我们的疏忽。而且似乎唯有当你失却你所爱的,你才会真正接受信仰。你必定会更珍惜你所失却的,你必定会领悟覆水难收的哲理。

我母亲,其实仍旧十分留心这本压在桌脚下的《圣经》。我知道,她对此是十分清楚的。我记得,在把它压在桌脚之前,她在上面写了点什么。

我抬起桌子,把《圣经》捡了出来,翻到《新约》前一页,有一篇叫《灭亡》,在那一页上,她用铅笔淡淡地写上两个字:许平。

正文 可怜天下慈母心

可怜天下慈母心

——吴精美的故事



妈相信,在美国,任何梦想都能成为事实。你可以做一切你想做的:开家餐馆,或者在政府部门工作,以期得到很高的退休待遇。你可以不用付一个子儿的现金,就可以买到一幢房子。你有可能发财,也有可能出人头地,反正,到处是机会。

在我九岁时,妈就对我说:“你也能成为天才。你会样样事都应付得很出色的。

琳达姨算什么?她那女儿,只不过心眼多一点而已。”

妈将一切未遂的心愿、希望,都寄托在美国这片土地上。她是在1949年来到美国的。在中国,她丧失了一切:双亲,家园,她的前夫和一对孪生女儿。但她对过去的一切,从不用悲恸的目光去回顾,眼前,她有太多的打算,以便将生活安排得更好。



至于我将成为哪方面的天才,妈并不急于立时拍板定案。起初,她认为我完全可以成为个中国的秀兰·邓波儿。我们不放过电视里的秀兰·邓波儿的旧片子,每每这时,妈便会抬起我的手臂往屏幕频频挥动:“你——看,”这用的是汉语。而我,也确实看见秀兰摆出轻盈的舞姿,或演唱一支水手歌,有时,则将嘴唇撅成个圆圆的“0”字,说一声“哦,我的上帝”。

当屏幕上的秀兰双目满噙着晶莹的泪珠时,妈又说了:“你看,你早就会哭了。

哭不需要什么天才!”

立时,妈有了培养目标了。她把我带去我们附近一家美容培训班开办的理发店,把我交到一个学员手里。这个学生,甚至连剪刀都拿不像,经她一番折腾,我的头发,成了一堆稀浓不均的鬈曲的乱草堆。妈伤心地说:

“你看着,像个中国黑人了。”

美容培训班的指导老师不得不亲自出马,再操起剪刀来修理我头上那湿漉漉的一团。“彼得·潘的式样,近日是非常时行的。”那位指导老师向妈吹嘘着。

我的头发,已剪成个男孩子样,前面留着浓密的、直至眉毛的刘海。我挺喜欢这次理发,它令我确信,我将前途无量。

确实刚开始,我跟妈一样兴奋,或许要更兴奋。我憧憬着自己种种各不相同的天才形象,犹如一位已在天幕侧摆好优美姿势的芭蕾舞演员,只等着音乐的腾起,即踮起足尖翩然起舞。我就像降生在马槽里的圣婴,是从南瓜马车上下来的灰姑娘……

反正我觉得,我立时会变得十分完美:父母会称赞我,我再不会挨骂,我会应有尽有,不用为着没有能得到某样心想的东西而赌气不快。

然而看来,天才本身对我,颇有点不耐烦了:“你再不成才,我就走了,再也不来光顾你了,”它警告着,“这一来,你就什么也没有了。”

每天晚饭后,我和妈就坐在厨房桌边,她每天给我作一些智力测试,这些测试题目,是她从《信不信由你》、《好管家》、《读者文摘》等杂志里收罗来的。在家里洗澡间里,我们有一大堆这样的旧杂志,那是妈从她做清洁工的那些住户家里要来的。每周,她为好几户住户做清洁工。因此这里有各式各样的旧杂志,她从中搜寻着各种有关天才孩子的智力培养和他们成才的过程。

开始这种测试的当晚,她就给我讲了一个三岁神童的故事,他能诸熟地背出各州的首府,甚至大部分欧洲国家的名字。另一位教师证明,这小男孩能正确无误地拼出外国城市的名字。

“芬兰的首都是哪?”于是,母亲当场对我开始测试了。

天呀,我只知道加州的首府!因为我们在唐人街上住的街名,就叫萨克拉曼多。

“乃洛比!”我冒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所能想象得出的最奇特的外国字。

测试的题目越来越复杂了:心算乘法,在一叠扑克牌里抽出红心皇后,做倒立动作,预测洛杉矶、纽约和伦敦的气温。

还有一次,妈让我读三分钟《圣经》,然后说出我所读过的内容。“现在,耶和华非有丰富的财富和荣誉……妈,我只记得这一句。”

再次看到妈失望的眼神之后,我内心对成才的激动和向往,也消遁了。我开始憎恨这样的测试,每一次都是以满怀希望开始,以失望而告终。那晚上床之前,我站在浴室的洗脸盆镜子前,看到一张普普通通,毫无出众之处的哭丧着的脸——我哭了。我尖叫着,跺脚,就像一只发怒的小兽,拼命去抓镜中那个丑女孩的脸。

随后,忽然我似乎这才发现了真正的天才的自己,镜中的女孩,闪眨着聪明强硬的目光看着我,一个新的念头从我心里升起:我就是我,我不愿让她来任意改变我。我向自己起誓,我要永远保持原来的我。

所以后来,每当妈再要我做什么测试时,我便做出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将手肘撑在桌上,头懒懒地倚在上面,装出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事实上,我也实在无法专心。当妈又开始她的测试课时,我便开始专心倾听迷雾茫茫的海湾处的浪涛声,那沉闷的声响,颇似一条在气喘吁吁奔跑的母牛。几次下来,妈放弃了对我的测试。

两三个月安然无事地过去了,其间,再没提一个有关“天才”的字眼了。一天,妈在看电视,那是艾德·索利凡的专题节目,一个小女孩正在表演钢琴独奏。这是台很旧的电视机,发出的声音时响时轻,有时甚至还会停顿。每每它哑巴的时候,妈就要起身去调整它,待她还没走到电视机前,电视机又讲话了,于是就像故意要作弄她一番似的,反正她一离沙发,电视就出声了,她一坐下,艾德就变哑巴。最后,妈索性守在电视机边,将手按在键盘上。

电视里的琴声似令她着迷了,只见演奏者既有力,又柔和地敲着琴键,突地,一阵密切铿锵的琶音倾泻而下,犹如决堤的洪水,翻江倒海地奔腾起来,只见她手腕一抬,那激动急骤的旋律顿时烟消云散了,那含有诗意、温存的音符,从她手指尖下飘逸出来。

“你——看!”我妈说着,急促地把我叫到电视机前。

我马上领会了,妈为什么这样深深地被琴声迷住。原来,那个正在向观众行屈膝礼的演奏者,不过只八九岁的光景。而且同样是一个留着彼得·潘发式的中国女孩子。她穿着蓬松的白色短裙,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康乃馨。在她优雅地行礼时,既有秀兰·邓波儿的活泼,又持典型的中国式的谦和。

我们家反正没有钢琴,也没有钱买钢琴,所以,当妈一再将这个小钢琴家作话题时,我竟失却了警惕,大咧咧地说起大话了。

“弹倒弹得不错,就是怎么她自己不跟着唱。”我妈对我批评着那个女孩子。

“你要求太高了,”我一不小心说溜了嘴!“她弹得蛮不错了。虽然说不上最好,但至少,她已很下过一番苦功了。”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果然,妈抓住我小辫子了。“所以呀,”她说,“可你,连一点苦功都不肯下。”她有点愠怒地拉长着脸,又回到沙发上去。

电视里的那个中国女孩子,也重番坐下再弹了一曲《安尼托拉的舞蹈》,是由格林卡作曲的。我之所以印象这么深,是因为后来,我花了很大功夫去学习弹奏它。

三天后,妈给我制定了一张钢琴课和练琴的课程表。原来,她已跟我们公寓里一楼的一位退休钢琴教师商量妥,妈免费为他做清洁工,作为互惠,他则免费为我教授钢琴,而且每天下午的四点到六点,将他的琴供我练习。

当妈把她的计划告诉我时,我即感头皮发麻,有一种被送进炼狱的感觉。

“我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嘛!我本来就不是神童,我永远也成不了天才!我不会弹钢琴,学也学不会。哪怕你给我一百万元,我也永远上不了电视!”我哭着嚷着,跺着脚。

妈当即给了我一个巴掌。“谁要你做什么天才,”她厉声叱责着我,“只要你尽力就行了。还不都是为了要你好!难道是我要你做什么天才的?你成了天才,我有什么好处!哼,我这样操心,到底是为的什么呀!”

“没有良心!”我听见她用汉语狠狠地嘟哝了一句,“要是她的天分有她脾气这般大就好了,她早就可以出人头地了!”

那个钟先生,我私下称他为老钟,是个很古怪的老头。他似已很老很老了,头顶秃得光光的,戴着副啤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在层层叠叠的圈圈里,一双眼睛整日像昏昏欲睡的样子。他常常会悠然地对着一支看不见的乐队,指挥着听不见的音乐。但我想,他一定没我想象的那般老朽,因为他还有个妈妈。而且,他还没有结婚吧。

那钟老太,可真让我够受了。她身上带有一股怪味,那种……尿骚味。她的手指看着就像是烂桃子的感觉。一次我在冰箱后边摸到过一只这样的烂桃子,当我捡起它时,那层皮,就滑漉漉地脱落了下来。

我很快就明白了,老钟为什么只好退休。原来他是个聋子。“像贝多芬一样,”他常常喜欢扯大嗓门说话,“我们俩都是只用心来倾听!”他如此自诩着,说毕,依旧陶醉在对无人无声乐队的指挥中,如痴如醉地挥动着他的手臂。

我们的课程是这样进行的。他先打开琴谱,指着各种不同的标记,向我解释着它们各自代表的意义:“这是高音谱号!低音谱号!没有升号和降号的,就是C调。

喏,跟着我。”

随后他弹了几个C调音阶,一组简单的和弦,然后似受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所激动,他的手指在琴键上按了更多的和弦,仿佛是感情的迸发和泛滥,他弹出了令人神魂震荡、形销骨立的颤音,接着又加进了低音,整个气氛,颇有一种豪迈的,雷霆万钧的浑厚气概。

我就跟着他,先是简单的音阶和和弦,接着,就有点胡闹了,只是些杂乱的噪声,那声音,活像一只猫在垃圾洞顶上窜蹦不停。老钟却大声叫好:“好!非常好,但要学会掌握弹奏的速度。”

他这一说,倒让我发现了,他的目力也不行了,来不及对照谱子来核准我有无按出正确的音符。他的目光要比我弹奏的速度慢半拍。他在教我弹奏琶音时,便在我手腕处放上几个硬币,以此训练我的手腕保持平衡。在弹奏和弦时,则要求我的手握成个空圆弧状,有如手心里握着一只苹果。然后,他又示范给我看,如何令每一个手指,都像一个独立的小兵似的,服从大脑的指挥。

在他教会我这一整套技巧时,我也学会了如何偷懒,并掩盖自己的失误。如果我按错了一个琴键,我从来不去纠正,只是坦然地接着往下弹。而老钟,则自顾往下指挥着他自己的无声的音乐。

或许,我确实没有好好地下过功夫,否则,我想我极有可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的;或许我真的会成为一个少年钢琴家。就我这样学钢琴,也很快地掌握了基本的要领和技巧。可我实在太执拗,那么顽固地拒绝与众不同,所以我只学会弹震耳欲聋的前奏曲和最最不和谐的赞美诗。

我就这样我行我素地学了一年。一天礼拜结束后,听到妈和琳达姨正在互相用一种炫耀的口气吹嘘着各自的女儿。

“哎,薇弗莱捧回来的奖品实在太多了,”琳达姨以一种似是抱怨,实在是夸耀的口吻说,“她自己整天只顾着下棋,我可忙坏了。每天,就光擦拭她捧回的那些奖品,就够我忙的了。”

薇弗莱与我同年。我俩从小一起玩耍,就像姐妹一样,我们也吵架,也争夺过彩色蜡笔和洋娃娃。换句话说,我们并不太友好。我认为她太傲慢了。薇弗莱的名气很大,有“唐人街最小的棋圣”之称。

琳达姨得意地抱怨了一番后,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对妈说:“你真福气,你可没这种烦心事。”

“谁说呀,”妈妈高高地耸起了双肩,以一种得意的无奈说,“我可比你还要烦心呢。我们的精美,满耳只有音乐,叫她洗盆子,你叫哑了嗓子她也听不见。有啥办法,她天生这样一副对音乐失魂落魄的模样!”

就是这时,我萌生出个报复的念头,以制止她这种令人可笑的攀比。

几星期后,老钟和我妈试图要我在一次联谊会上登一次台,这次联谊会将在教堂大厅里举行。那阵,父母已储足钱为我买了架旧钢琴,那是一架黑色的乌立兹牌,连带一张有疤痕的琴凳。它也是我们起居室的摆设。

在那次联谊会上,我将演奏舒曼的《请愿的孩童》。这是一首忧郁的弹奏技巧简单的曲子,但听起来还是像很有点难度的。我得把它背出来,然后在重复部分连弹两次,以令它听起来可以显得长一点。可我在弹的时候,经常偷工减料,跳过好几节。我从不仔细听一听自己弹出的那些音符,弹琴时,我总有点心不在焉。

我最愿意练习的,要算那个屈膝礼,我已可以把它行得十分漂亮了。

爸妈兴致勃勃地将喜福会的朋友全部请来为我捧场,连薇弗莱和她两个哥哥也来了。表演者以年龄为序,由小至大上台表演。有朗诵诗歌的,跳芭蕾舞的,还有,在儿童小提琴上奏出鸭叫一样的声音。每一个表演的结束,都得到热烈的掌声。

待轮到我上阵时,我很兴奋。那纯粹是一种孩子气的自信,我还不懂得害怕和紧张。记得当时,我心里一个劲这样想:就这么回事,就这么回事!我往观众席瞥了一眼,看到妈那张茫然的脸,爸在打呵欠,琳达姨的有如刻上去的微笑,薇弗莱的拉长的脸。我穿着一条缀着层层花边的白短裙,在彼得·潘式的头发上,扎着一只粉色的大蝴蝶结。当我在钢琴边坐下时,我想象着,艾德·索利凡正把我介绍给电视机屏幕前的每一位观众,而台下的听众,都激动得连连跺脚。

我的手触到了琴键。多好呀,我看上去那么可爱!对于我手下按出的音阶将是怎样,我却毫不担心。因此,当我按错了第一个音阶时,我自己都有点吃惊,我以为我会弹得十分出色。不对了,又是一个错的,怎么搞的?我头顶开始冒凉气了,然后慢慢弥散开来。但我不能停下不弹呀。我的手指似着了魔,有点自说自话,尽管我一心想将它们重新调整一番,好比将火车重新拨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可手指就是不听指挥。反正从头到尾,就是这么杂乱刺耳的一堆!

待我终于从凳子上站起身时,我发现自己两腿直打哆嗦,大概是太紧张了。四周一片默然,唯有老钟笑着大声叫好。在人群中,我看到妈一张铁青的脸。观众们稀稀拉拉地拍了几下手。回到自己座位上,我整个脸抽搐了,我尽力克制自己不哭出声。这时,一个小男孩轻声对他妈说:“她弹得糟透了!”他母亲忙轻声阻止他:“嘘!可她已经尽最大努力了。”

一下子我觉得,似乎全世界的人都坐在观众席上。我只觉得千万双眼睛在后边盯着我,热辣辣的。我甚至感觉到那直挺挺地硬支撑着看节目的父母,他们那份难堪和丢脸。

其实我们可以趁幕间休息时溜走,但出于虚荣和自尊,爸妈硬是坐到节目全部结束。

表演结束后,喜福会的许家、龚家和圣克莱尔家的人都来到父母跟前:

“不错呀,多有本事的小朋友!”琳达姨只是含糊地敷衍着,显出一抹刻上去般的微笑。

“当然。文章是自己的好,孩子是人家的好。”父亲苦笑着说。

薇弗莱则看着我,再耸耸肩,干脆地说:“你不行呀,还不及我呢!”要不是我有自知之明,确实觉得自己表演得实在不怎样,我准会上去扯她辫子的。

但最令我惊然的,是妈。她满脸的冷漠和晦败,那就是说,她已灰心丧气了。

我也觉得灰心丧气了。现在大家都这么团团地围着我们,似车祸中看热闹的人一样,一心要看看那倒霉的压在车轮底下的家伙,到底压成个什么样子!直到我们乘上公共汽车回家时,妈一路上还是一言不发。我心想妈只须一踏进家门,就会冲着我大大发作一场。然而当爸打开家门时,妈便径自走进卧室,还是没有一声叱责,一声埋怨。我很失望。否则,我正好可以借机大哭一场,以宣泄郁积的那份窝囊气。

我原以为,这次的惨败,从此可以让我从钢琴边解脱出来,我不用再练琴了。

岂料两天后,当妈从厨房里出来,见我已在笃悠悠地看电视时,便又催我去练琴:

“四点啦。”她如往常一样提醒我。我一震,好像她这是在叫我再去经历一番那场联谊会上的出丑似的。我牢牢地把住椅子背。

“关掉电视!”五分钟后,她从厨房里伸出头警告我。

我不吭声。但我打定主意,我再也不听她摆布了。我不是她的奴隶,这里不是中国。我以前一味由她摆布着,结果呢?她这样做太笨了!

她噎噎地从厨房走出来,站在起居室门口的过道上。“四点啦!”她再一次重复了一遍,音量提高了几度。

“我再也不弹琴了,”我平静地说,“为什么我非要弹琴呢?我又没这天分。”

她移步到电视机前站住,气得胸部一起一伏,像台抽水机似的。

“不。”我觉得更坚决了,觉得终于敢表示自己真正的意愿。

“不!”我尖声叫着。

妈拎着我双臂,啪一声关了电视,把我悬空拎到钢琴前,她的力气大得吓人,我拼命踢着脚下的地毯,挣扎着、呜咽着、痛苦地望着她。她的胸部起伏得更剧烈了,咧着嘴,失却理智般地痴笑着,仿佛我的嚎哭令她很高兴。

“我成不了你希望的那样,”我呜咽着说,“我成不了你希望的那样的女儿。”

“世上从来只有两种女儿,”她用中国话高声说,“听话的和不听话的。在我家里,只允许听话的女儿住进来!”

“那末,我希望不做你的女儿,你也不是我的母亲!”我哭着,当这些话从我嘴里吐出来时,我只觉得,癞蛤蟆、蜥蜴和蝎子这种令人作恶的东西,也从我胸里吐了出来。这样也好,令我看到了自己那可怕的一面。

“可是,要改变既成的事实,你来不及了!”妈激怒地喊着。

我感觉到,她的怒火已升至极限了,我要看着它爆炸。我一下子想到了她的失散在中国的那对双胞胎。关于她们,我们谈话中,从来不提及的。这次,我却大声地对着她嚷嚷着:“那么,我希望我没有出世,希望我已经死了,就跟桂林的那对双胞胎一样!”

好像我念了什么咒似的,顿时,她呆住了,她放开了手,一言不发地,蹒跚着回到自己房里,就像秋天一片落叶,又薄又脆弱,没有一点生命的活力。



这并不是唯一的一次使母亲对我失望。多年来,我让她失望了好多次。为着我的执拗,我对自己权利的维护,我的分数达不到A级,我当不上班长,我进不了斯坦福大学,我后来的辍学……

跟妈相反,我从不相信,我能成为任何我想成为的人。我只可能是我自己。

以后的那么些年,我们再也不谈及那场倒霉的联谊会上的灾难,及后来在钢琴前我那番可怕的抗争。所有这一切,我们都再也不提及,就像对一件已作了结论的谋反案一样。因此,我也老找不到话题问她,为什么,她会对我怀这么大的希望。

还有,我也从未问过她,那令我最最百思不得其解的,为什么,她终于又放弃了那份希望?

自那次为了练琴争执后,她就此再也不叫我练琴了。再也没有钢琴课。琴盖上了锁,紧紧地合闭着,唉,我的灾难,她的梦想!

几年前,她又做了一件让我吃惊的事。在我三十岁生日时,她将这架钢琴送给了我。多年来,我碰都没碰过那架钢琴。现在,她却把它作为我的生日礼物。我想,这是一种原谅的表示,那长年压着我的负疚感,终于释然。

“噢,你真把它送给我了?”我讪讪地说,“你和爸舍得吗?”

“不,这本来就是你的钢琴,”她毫不含糊地说,“从来就是你的。只有你会弹琴。”

“哦,我怕我大概已不会弹了,”我说,“那么多年了!”

“你会很快又记起来的,”妈说,非常肯定地,“你在这方面很有天分,其实如果你肯下点功夫,本来你真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的。”

“不,不可能。”

“你就是不肯试一下。”妈继续说着,既不生气,也不懊丧,那口气,似只是在讲述一件永远无法得到核准的事实。“拿去吧!”她说。

但是,起先我并没马上把琴拉走。它依旧静静地置在妈妈家起居室里,那个回窗框前。打这以后每次看到它,总使我有一种自豪感,好像它是我曾经赢得的一个荣誉的奖品。

上星期,我请了个调音师到我父母公寓去,那纯粹是出于一种感情寄托。数月前,妈去世了。爸交给我一些她的遗物,我每去一次,便带回去一点。我把首饰放在一只缎锦荷包里,还有,她自己编织的毛衣:有黄的、粉红的、橘黄的——恰恰都是我最不喜欢的颜色。我一一把它们置放在防蛀的箱子里。我还发现几件旧的绸旗袍,那种边上镶滚条两边开高叉的。我把它们挨到脸颊上轻轻摩挲着,心中有一阵温暖的触动,然后用软纸把它们小心包起来带回家去。

钢琴调校好,那音色比我记忆中的,还要圆润清丽,这实在是一架上乘的钢琴。

琴凳里,我的练习记录本和手写的音阶还在。一本封皮已脱落的旧琴谱,被小心地用黄缎带扎捆着。

我将琴谱翻到舒曼的那曲《请愿的孩童》,就是那次联谊会上让我丢丑的。它似比我记忆中更有难度。我摸索着琴键弹了几小节,很惊讶自己竟这么快就记起了乐谱,应付自如。

似是第一次,我刚刚发现这首曲子的右边,是一曲《臻美》,它的旋律更活泼轻快,但风格和《请愿的孩童》很相近,这首曲子里,美好的意境得到更广阔无垠的展现,充满慰藉与信心,流畅谐美,很容易弹上手。《请愿的孩童》比它要短一点,但节奏要缓慢一点。《臻美》要长一点,节奏轻快一点。在我分别将这两首曲子弹了多次后,忽然悟出,这两首曲子,其实是出于同一主题的两个变奏。

美国的注释

当母亲看见女儿的新房子里床对面置着一架嵌镜子的大橱时,便叫了起来:“你怎么能将镜子对着床置放?这样,会冲掉你新婚的喜气,都会冲掉的。”

“呕,它放在这里最合适,其他地方放着,都不好看。”女儿说,很有点厌烦。

对于妈这一套老生常谈,她已听够了,受够了!

母亲皱皱眉,从她那只用过两次的崭新的提包里,摸出一面镶金边的镜子,那是上星期她特地从派力斯俱乐部买来的,那是她贺女儿乔迁之喜的礼物。“亏得我还有这个,让我来帮你设计挂哪。”说着,她把它往床头上方,两边枕头正中一比划:“就挂在这里。”母亲敲敲墙说,“用这面镜子来反照那面镜子就解掉了,运气保留了,还加上一点桃花运。”

“什么叫桃花运呢?”母亲狡黠地笑了笑,指指镜子,“喏,看,我说得不对吗?喏,我已从镜子中看到我的小外孙了,明年春天,他可以抱在我手上啦。”

女儿探头也往镜里看了看,只看见自己一副茫然的脸庞。

正文 丈夫

丈夫

——丽娜·圣克莱尔的故事

直到今天我还相信,妈持有那种先知先觉的功能。对此,妈总以一句中国成语来解释:“唇亡齿寒”,假如嘴唇不复存在,牙齿当然就会觉得冷了。我想,那意思就是:一件事物的发生,常常会导致另一件事的到来,世上万物,彼此依附,互相牵连。

但是她的先知先觉,倒从来不是有关地震的预感,或对股票行情升落的预测。

她所能预感的,只是一切对我们家庭有威胁的预兆。而且她明白,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她为不能阻止它们的最后发生而伤心。

小时候还住在旧金山时,她看了看我们那建在一个太陡的小坡上的公寓,当即预言:她怀着的胎儿,会坠落而死去,结果真的如此。

当我们家对面的银行边,新开设了一家出售浴室设备的商店时,妈便预言,那家银行的钱可要遭殃了。果然不出一个月,银行里一个职员因挪用公款而被抓走了。

去年父亲刚去世时,妈便说她早就有预感了,因为一盆爸送给她的常春藤枯萎了,虽然她天天没断过浇水。她说,这盆常春藤的根,已经烂掉了,因此浇水也无济于事。后来,医院里送来的化验报告上也说明,尽管七十四岁的父亲最后是摔于心脏病,但他体内百分之九十的动脉,已经全部淤塞了。爸并不像母亲那样是中国人,他是美籍英格兰人。每天早上,他会吞下五片熏肉和三只淌蛋黄的荷包蛋。

当妈准备到树林道我们新居来做客时,我便又一次记起了她那非凡的特异功能,我很是忐忑不安,不知她会在我这里看到些什么。

哈罗德和我,很幸运能找到这里安家。那是在靠近九号公路尽头的一个三岔道上,这里之所以没有设任何标记,是因为标记一设上去,就让附近住户给除掉,他们不希望那些推销员、城市视察员来干扰这里。往常从这里到旧金山我妈那里,只需开四十分钟的车就可以到了。但这次把妈接出来,我们却花了足足一个小时。直到车穿过拥挤的车流,费力地拐过两个拐角时,妈伸手轻轻地拍拍哈罗德的肩头,疲惫地嘘了一声:“呵,这一路上够你折腾了。”

哈罗德笑着减慢了车速,但我还是发现,他那紧握驾驶盘的双手十分紧张。我暗自高兴,很有点幸灾乐祸之感。在拥挤的车潮中,他很显得有点手忙脚乱,不是被后面已排成车龙的喇叭所催逼,就是差点撞上前边一位老太太的别克。

对自己竟然还袖手旁观,冷眼看着哈罗德的种种困窘,我也实在觉得太不像话。

但我又无法自持。早上,出来接妈以前,我俩刚吵过一架。他那样锱铢必较,挥着手对我大声嚷道:“当然该是由你来付灭虫剂的钱。因为米勒格是你养的猫,那跳蚤当然也是你惹出来的,这笔账就该划在你份上,明明白白的嘛!”

我们的朋友中,没人会相信,我们会为了跳蚤而争个喋喋不休。而且他们再也不会想到,我们之间,还有比这更奥妙的。

现在,妈要和我们一起住一个星期,因为她在旧金山的住宅,正在调换全部电线。所以,我们必得做出没事人似的。

整整一路上,妈一遍又一遍地向我们发问,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修了这么个谷仓样的亭子,还有那么个四边布满苔藓的池子。而且,在另外两亩空地上,种满红杉树和有毒的陈树。其实她根本不是发问,只是在一遍一遍地表示:“哎呀,真会花钱,作孽呀!”当我们领她参观房子内部时,她更是不停嘴地发问,迫得哈罗德只好一个劲地解释:“你看,这细木嵌花地板的做工,那可全是手工脱色的。喏,这大理石花纹的墙纸,也是手工贴上去,用海绵这么一点点揩拭的。因此,花这么些钱还是值得的。”

她点头表示同意:“原来,脱色和用海绵揩拭,是那样花费呀!”

就这么在我们房里兜了一圈,她已找出了一大堆的不是:那斜条花纹的地板,令她觉得自己也在一个劲往一头溜滑。而我们给她安排的客房,那简直就完完全全像个马棚,两头都是斜顶天花板。她甚至看得见躲在屋角里的蜘蛛,窜到半空的跳蚤。呸!呸!呸!就像热油不断溅出锅外,尽管妈知道,我们花费了大宗钱财来装修这幢房子,但在她眼中,这依然只是个马棚不像马棚,谷仓不像谷仓的棚棚!

这让我很恼怒,为什么她光看见我们的缺陷和不足呢?但当我再环顾四下时,又觉得她所批评的,实在也有其道理。这令我确信,在我与哈罗德间,她也一定预感到什么了。因为我至今还记得,早在我八岁时,她所跟我说过的一些话。

妈曾瞟了一眼我的布满米粒的碗底后,随即预言,我将嫁给一个坏男人。

“哎呀,丽娜,”好多年前,一次晚饭后,她这么对我说,“你将来的丈夫,将是个麻子。你碗底留剩几颗饭粒,他脸上就有几颗麻子!”

妈一边收起我的饭碗,一边又接下去说:“我就知道有这么个麻子,又粗鲁又讨厌!”

我立时想起一个讨厌的邻家男孩,他脸上就是布满麻子,而且真的就与米粒一般大小。他约十二岁左右,叫阿诺德。

每次我放学回家走过他家门口,他就往我腿上弹弹弓,有一次,还故意用自行车来压我的洋娃娃,把她的小小的腿都压碎了。我才不要这个凶狠的男孩子来做我丈夫。因此,我从妈手里夺回那饭碗,几筷子就把碗底的饭粒划进嘴了。然后扭过头对妈得意地一笑,相信我再也不会嫁给阿诺德了。我将要嫁给一个,脸庞像我手中瓷碗一样光洁的丈夫。

但妈对着我叹了口气,摇摇头,说:“可昨天、,你也吃剩下饭粒了。”对啦,我想起还有前天,再前天……我的八岁的心,几乎无法承受,要接受这么个既定事实:我将来的丈夫,就是那个可恶的阿诺德。在我想象中,阿诺德脸上的麻子在不断扩大,最后,他整个脸庞,就变得像月球表面的陨石坑一样,坑坑洼洼的。

这段孩提时的一幕,原应回忆起来很美好很有趣的,但事实上,每每忆起这一幕,我总有一种深沉的负疚感。我对阿诺德的憎恶发展到后来,终于导致他的死亡。

当然,这或许仅仅是出于巧合,但我深知,当初,我确实有咒他死亡的意图。因为,我一直在绞尽脑汁,想着怎样才能避免那个可怕的麻子丈夫。

在妈跟我提及麻子丈夫的那个礼拜里,我在主日学校看了一部颇令人心惊肉跳的电影。只记得老师把灯光扭熄了,然后,对着我们这满场的,吃得雪白精壮、营养过剩的华裔美国孩子说:“看了这部电影,你们就会明白,为什么我们应该将收得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上帝,为什么,我们要为上帝工作!”

她说:“我要你们自己算一下,每个星期,你们吞下多少薄饼,糖果,枣子……然后再跟电影里看到的比一比,再想想,什么才是生活中真正要祝愿的。看!在非洲、印度,饥饿把人折磨成怎样了……”

接着,放映机“咋咋”转起来了,银幕上显出了奔赴非洲和印度的教会人士的身影。这些品格崇高的志愿者们,自愿为这些麻风病人服务,日夜陪伴着他们。那些四肢溃烂的病人看着好可怕,脸上布满疮疤,淌着黄水。要是妈也看了这部电影,准又有话说了:“喏,那些总喜欢剩饭菜的孩子,将来就等着和这些面目可憎的男男女女结婚吧。”

电影结束后,我忽然生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我想唯有这个办法,才能逃脱嫁给阿诺德的厄运。于是,我开始在饭碗里剩下更多的饭粒,后来,不仅米饭,我还吃剩大量的奶油玉米花,白脱三明治。一次,甚至当我咬下一口糖块,看到里面凹凸不平的黑糊糊的糖馅时,我也将它扔了。

我考虑过,阿诺德不一定会患上麻风,而且也迁到非洲,最后死在那里。但是,心里却也隐隐地希望他会这样……

阿诺德是在五年后死去的。那时我十三岁了,长得精瘦,厌食,倒不是因为阿诺德的缘故,我早已把这件事给忘了。我之所以节食,只是出于一般十三岁的女孩子的普遍心理。经常在走出家门的转角处我就把妈给我准备好的午饭袋扔进垃圾筒了。那天早上,我在早餐桌边,等着妈给我准备我的午饭袋,正在一边用熏肉蘸着蛋黄往嘴里送,一边看报的爸,突然叫了起来:

“哎呀,”他手里仍旧不住地把熏肉往蛋黄里蘸,他读着:“……阿诺德·雷斯门,”他抬眼说,“就是我们在奥克兰一个邻家的男孩子,死于麻疹并发症。真可惜,他刚刚在加州的海华德大学学习,他计划做个足疾大夫。

“医生们施尽医术,都无法挽救他的生命。他们说,这样的病例,一般只见于十岁到十二岁时得了麻疹的未成年患者。患者母亲说,阿诺德在十二岁时,曾得过麻疹。”爸又接着往下读,“这个十七岁的男孩发病时,就陷入昏迷……”

“丽娜,你认识这个男孩子吧?”爸问我,我只是站着不出声。

“真不像话,”妈双眼盯着我,“不像话!”

我想,她大概把我的心思看穿了,她一定清楚,就是我致使阿诺德死的。我吓得浑身打颤。

那晚,我从冰箱里偷了半加仑的草毒冰激凌,躲在自己房里,一匙一匙硬往嘴里塞。几小时后,我坐在卧室外的防火梯上,把它们全部吐个精光。我至今不理解,为什么往肚里吞咽食物时,我感觉是那样恐惧,而呕吐过后,反而十分舒服。

确实是我令阿诺德致死的。我一直以为,这决不是什么异想天开或神经过敏之说。或许,他确实曾命定要做我的丈夫的,否则,在这么个纷繁混沌的世界上,怎可能会有这么凑巧的事?为什么阿诺德偏偏要挑上我,来挨他的弹弓丸呢?为什么在同一年里,他患了麻疹,而又在这同一年里,我开始有意识地憎恨他?当妈一说及我要嫁个麻于丈夫,我就会首先想到阿诺德!然后,我会恨他恨得那么深。恨,是不是痛苦的爱的必然结局?

我最后强迫自己排斥这些可笑的推测,可我还是无法摆脱这样的臆断:我得到了报应,我没有嫁给阿诺德,但我却嫁给了哈罗德!

哈罗德和我,在同一个建筑公司做事。那家公司叫利伏脱尼联合公司,只是哈罗德·利伏脱尼是合股老板,而我,只是普通雇员。我们是几年前相识的,那时,他还没有筹办利伏脱尼公司。那时我廿八岁,是计划助理。他三十四,当时,我俩都在亨德凯莱·戴维斯部门,任餐馆设计。

我们开始经常共进工作午餐,谈论我们各自的设想和心得,而且通常是平分付账。虽然通常,我只点一丁点色拉,因为我向来习惯节食。直到我们开始正式约会外出晚餐时,我们还是平分付账。

就这样,我们一直将平分付账的形式保持下来。如果说有时略有变动的话,就是我坚持付全部:吃饭、饮料及小费,而真的,我很高兴这样。

经过六个月的外出晚餐,五个月的饭后调情,一个星期的羞羞答答又笨拙的爱情表白之后,哈罗德对我说:“丽娜,你真是个非凡的女人。”说这话时,我们正躺在床上,躺在我为他买的紫色床单上,他原先那条床单太旧了,太不浪漫了。

他用鼻子擦擦我的头颈,轻声说:“我想,我还没碰到另一个女人像你这样,与我如此协调……”当他一说到“另一个女人”时,我噎了一下,就像打冷呃的那种感觉。我即时从这引申出几打,甚至几百打的倾慕他、渴慕为他买早餐、做晚饭的,愿意闻到他身上的气息的女人。

他自顾轻咬着我颈脖,颤声地说:“……像你这般温柔,甜甜的,可人意的……”

那些轻怜蜜爱的话语将我灌得痴迷迷的,这一次的爱情,令我完全栽进去了。

我当时就很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像哈罗德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人,也会认为我是出众的。反正,那时的我,很有点神魂颠倒,情思绵绵。

不过如今,我却再也不觉得哈罗德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现在,我对他很生气。

尽管我相信他确实是十分出类拔革的,否则,我是不会爱上他的,而且最后答应嫁给他。我至今还记得,当他向我求婚时,我觉得自己是那样的幸运,因而我也十分担心,所有这一切原本不该让我消受的福气,有一天会从我身边偷偷溜走。当我一想到我将搬去与他一起生活时,内心深处更是升起一层担忧:他会不喜欢我的体味?我对音乐和电视,有自己的品位和癖好,他会认同吗?……我真害怕,有朝一日,他会戴上一副全新的镜片来上下仔细打量我,最后说:“天哪,你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的女孩子。你到底是不是?”

那种担心,那种不踏实感和惧怕,从未离开过我,我真害伯有一天,会被他看作一个女骗子拎出来。不过最近,我的朋友露丝,因为婚姻破裂,正在接受心理治疗,跟我说,像我们这样的女人有这种担心,是很普遍的。

露丝这样说:“最初我以为,这是因为我是在这种充满中国式的谦虚的环境中长大的。换句话说,生为中国人,很自然地就容易接受道家的种种观念。但我的心理治疗医生却不同意,他说我不应该责备自己的传统文化、自己的民族。记得小时候读过一篇有关一个小小探险家的故事,他来到荒岛上,先满足了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后来不满足了,又要寻觅更好的生存条件……人总是这样,东西一到自己手,就已经开始贬值了,希望的总要比得到的更好。”

与露丝谈话以后,我觉得心里踏实了一点。平心而论,哈罗德和我,还是可谓旗鼓相当的。细观他各方面,算不得标准美男子。当然,他的皮肤细腻白皙,顾长结实的躯体,真的是十分迷人。而我,也实在不是什么倾国倾城之貌,但许多我的女朋友,都说我很有一种异国情调的气质,很醒目。她们还妒忌我的高耸结实的胸部,而现在,我还保持着这一优美的形体。此外,我的一个客户,说我蕴藏着一股撩人的活力,生动迷人。

因此我想,我完全配得上哈罗德。我漂亮,有见解。而且,我很早就凭直觉感到,哈罗德具有足够的条件去开办他自己的公司。

早在我们还在亨德凯莱·戴维斯公司共事时,我就向哈罗德建议:“哈罗德,你已为这家公司挣了好多钱了,你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鹅,如果你现在开办自己的公司,你会从这里带走起码一半以上的客户。”

“带走一半?那太妙了!”他呵呵笑着。

我也跟着他一起笑:“起码一半呢!你是那样的出色。你对餐馆设计和发展,有你独特的见解。你我都知道,这是经营餐馆业的必备条件。”

“努力争取。”他把嘴一抿,用了这样四个字,恰恰是我最讨厌的。从前我在银行里做事时,行方就老用这四个字来激励雇员参加各种业务竞赛。

即便如此,我还是对哈罗德说:“哈罗德,我也要和你一起‘努力争取’。我的意思是……你或许需要一笔钱投资……”

他听都不愿听有关钱的事,不论是出于情分,或者借贷、投资、甚至合股。他说他大珍视我们间的感情,以至不愿用金钱玷污它。他向我解释道:“我一丁点也不需要你的援助,真的,我想只要我们一直保持各自在金钱上的独立,我们互相的爱,即会得到最大的保障。”

不,我从心里发出抗议。我想大声对他说:“不要这样。实在我并不满意我们目前这种对钱财上的‘井水不犯河水’,分得一清二楚的做法。我真的很想为我们的爱情奉献一部分,让我觉得,我也在奉献,也在操心,也在奔波……”但这些话都给哽在喉头,什么也没说出来。我只是怔怔地看着他,真想问问,到底是怎样一个女人,曾经如此深深地伤害了他,竟令他今天以这样一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方法,来接受爱情。不过接下来,我终于听他说了我期待了好久的话。

“其实,你只要搬过来与我一起住,就可以大大助我一臂之力了。我的意思是……我可以就此有了一笔收入……我这是指,你付我的五百元房租……”

“那太好了!”我立时说,深知他在提这个问题时,是多么的窘迫和万不得已。

我高兴得不能自制。虽说我现在的工作室一个月的月租才四百三十五元。但哈罗德的住处确实是相当不错的。那是一套有两个卧室的公寓,面对着大海湾,五百元的房钱应当说还是很合理的,不论与谁共租,都得这个价。

也就是在这一年里,哈罗德和我都辞去了亨德凯莱·戴维斯公司的工作,他投资了利伏脱尼公司,而我,就在他投资的这家公司里任设计公关。不过,他未能赢得亨德凯莱·戴维斯的一半客户。事实上,亨德凯莱·戴维斯公司早已警告他了,只要他争夺去他们的一个客户,他们便要去法庭控告他。夜深人静时,我便安慰他鼓励他,给他出主意。我对他说:只要他做出一个标新立异的,有他自己独特风格的餐馆设计主题,不要说亨德凯莱·戴维斯没有任何理由控告他,他还可以在众多公司商号中脱颖而出,打出自己的牌子。

“而今,人们已看厌了那种带钢扣的栋术门栅的店铺大门,还有那千篇一律的意大利薄饼的店铺。老实说,我们这个城市已挤满了各种餐馆,哪怕用警车去撞,也撞不完那么多餐馆。但是,那些只不过是一大堆设计雷同、主题陈旧的复制品。

你要搞一个自己的橱窗。在这里,每次都要推出一套全新的、出其不意的设想。你可以设法吸收一些香港投资者,他们是最愿意将美元用以投资美国式的独创。”

他给了我一个敬慕的微笑:“我就爱你这份天真。”而我敬慕的,就是他那样看我的目光。

我继续嘟嘟味浓地,向他倾诉着我的爱意,那丝丝爱意,已全融成对他事业的一份关切,一份生死与共的关切。“你……可以就吃这个字眼,大做所谓主题食物的文章。比如……设计一个家庭炉灶,全是居家品位;女侍们围着方格布围裙,就像家里的妈妈样,伏在你桌上,教诲着你不能在盆里剩食物…··、

“……你也可以设计一个这样的特色餐馆:专门经营文学小说里的食品,如劳伦斯、山德士暗杀小说里的三明治;诺拉·埃弗朗的《妒忌》中的点心,种种其他读者熟知而又从未亲口品尝过的吃食。食品的名称要取得奇特,幽默诙谐,或者吉祥讨口彩,反正要有勉力……”

事实上,哈罗德完全采纳了我的建议。他将这一切经过一番筛选整理,将其略加变化地体现出来,可我从中还是看到了我自己的原始设想和基本格调。

现在,利伏脱尼公司,已雇有十二个正式雇员,他们都搞主题餐馆设计,即我最初向哈罗德建议的“主题食物”。哈罗德是把关人,总体规划的制订人,通常与新客户的合约签定,在他这儿是最后一环,由他拍板定音。而我,则是公司里一个普通的设计员。因为,正如哈罗德说的,以免其他雇员说他任人唯亲,以避嫌疑嘛——因为我们已经结婚五年了。我们在他投资利伏脱尼公司的第二年就结婚了。其实即使做了老板太太,我想我也有充分的理由,由于我的出色的工作而得到提升。

事实上,我干得确实十分出色。虽说我在这方面并未受过什么正式训练,我在大学里主修亚美文化时,我只选修了一门剧院设计,并担任了学校里的《蝴蝶夫人》演出的舞台设计。

在利伏脱尼公司,我接受了一次餐馆主题设计。有家叫“捕鱼者笔记”的餐馆,我为其设计一只黄色青漆木质船,搂花的模板上,刻出“征服号”几个字眼。每张餐桌上置着一根小型钓鱼竿,菜单就悬在钓竿上,而餐巾上,印着尺度的标记及尺寸的变换。这个设计得到众人的很高嘉奖。后来,我又接受了一家命名为“图雷谢克”的阿拉泊餐馆的设计,我想,这里应该有点阿拉伯集市的效果,因此,我设计了在一圆石上,置上一条迎面扑上的眼镜蛇的标本。

应该说,我很喜欢我的这个职业,只是我付出了这样的精力,得到的却是如此的报酬。我做得那样努力,可哈罗德对人人都按劳付酬,唯独我不是,这令我很是不快。

事实上,我和他为利伏脱尼公司付出的努力是相等的,但哈罗德的工资,却是我的七倍。他对此应该十分清楚,因为每个月我的工资,都是经他签字后转入我名下的支票。

近来,有关这些烦恼,总蔡绕在我心头。起先,我自己还没有十分清醒地意识到,只是觉得心里不大自在。直到最近一星期前,自己才突然明白过来了,究竟是为什么烦躁和不安。这工夫,我在收拾早餐桌,而哈罗德正把车开出车房,我们要准备上班去了。只见厨房桌上,摊着今天的报纸,上面搁着哈罗德的眼镜,他的那把专用的断柄的咖啡杯,就搁在报纸边。不知为什么,这些细微的生活小景,居家气息,搅得我万箭钻心。这种只觉得生活中的一切,都弥散着哈罗德的气息的感觉,让我又看到第一次与他做爱时的自己。那时的我,听到,看到和感到的,就只有哈罗德。他是那样肆意不羁地、完完全全地俘虏了我,我任凭他恣意地,放纵地在我身上寻觅欢快,却一点不计较,他从来不过问一下,我的感觉如何。可直到今天,我得到些什么呢?

我带着这种灼热的滚烫的回忆坐上车,那股突来的激情竟一时平息不下来。

“哈罗德,我爱你!”我禁不住热烈地抚摸一下他的手。而他只是专心地注视着反光镜,一边倒着车,一边顺口敷衍着:“我也爱你。呃,你锁上门了吗?”还是这句话,他从来不过问一下,我的感觉如何,他给我的,太不够了。

哈罗德在外边,把汽车钥匙甩得锵锵响:“我开车下去买点牛排之类,还要些什么吗?”

“我们的米吃完了,”我说着,小心地瞟了一眼背朝我,正在专心观望窗外的灌木棚的母亲,再向哈罗德使了个眼色,表示妈妈要吃米饭。然后,只听见哈罗德发动了汽车,嘎嘎地碾过砂砾小路。

家里就我们母女俩。我开始浇花,妈却踮起脚尖,仔细察看一份贴在冰箱门上的账目单。

账目单两边分别写着“丽娜”和“哈罗德”,然后罗列着各自的账目:

丽娜 哈罗德

鸡、蔬菜 面包、甘蓝、 汽车房工业 25.35元

洗发香波、啤酒19.63元浴至用料 5.41元

玛丽亚(清洁费十小账) 汽车用料 6.57元

65元灯火装置87.26元

杂货(视发票) 马路砂砾 9.99元

55.15元汽油 22.00元

牵牛花、罐头、泥土 汽车烟雾检查 35.00元

14.11元电影和晚餐 65.00元

照相扩影 13.81元冰激凌4.50元

从这星期的账目看,哈罗德比我多付了一百多元的账,所以,我还欠他伍拾元。

“这写的是什么呀!”妈用中国话问道。

“哦,也没什么,只是我们需合付的一些账目。”我尽量将一切说得轻描淡写。

但妈只是疑惑地看了看我,皱皱眉,什么也没说,又扭头去细看那份账单,这次可更仔细了,只见她用手指逐个核对忖度着。

我觉得很是窘迫。从这张账单上,妈已十分明白了。令我颇觉侥幸的是,她幸亏只看见我们的一半,还有一半:那无数次的商洽,一次一次的辩解和纠正那些不属“共享”的概念:如睫毛油和剃须水,头发喷雾剂或剃须刀,假发垫或香港脚粉……我们不知经过多少次的商洽,才最后确定它们不属共享的范畴。

在市礼拜堂举行婚礼,他坚持付了婚礼费,我则请了朋友罗伯特来为我们照了相,作为抵消他的支出。婚礼后,我们在自己公寓里开了次聚会,每个应邀的朋友都带来了香摈,因而也不存在谁付这笔聚会费。当我们决定购置现在这幢房子时,我们达成协议,决定我只需付抵押数的某百分比,这个百分比是根据我的收入与他的收入差额两制定的。因此根据我所出的这个百分比,我可对这幢房子拥有一个相当百分比的所有权。由于哈罗德付的金额较大,因此他拥有该房的支配权,决定装修的风格:与众不同,典雅,又可多功能使用。一旦他制定了这个原则,那就一锤定音,改变不过来了。至于度假的费用,我们选择了平摊付费。其他的比如生日礼或圣诞礼、还有结婚纪念日礼物,都由哈罗德付。

还有些界线混淆的,从哲学角度来说,是概念模糊的,那就争论不清了。比如我的避孕丸,或者如果我们宴请的客人,他们确实是他的客户,可同时又是我大学里的老朋友。再有,我出面订阅的食品烹饪杂志,但他自己也常找出来翻阅解闷的。

还有,那只猫米勒格,也常成为我们争执不休的题目。米勒格不属我们的猫,只是我的猫,那是去年他送我的生日礼物。

“什么!这一项,你们是不能平摊付账的!”妈神色骇然地大声问我。我一惊,以为她已窥探到了,有关米勒格的种种奥妙。但后来我发现,她的手指,正停在哈罗德名下的冰激凌一栏里。我想,妈一定还记得,当初我怎样将一盒冰激凌全吞下去,结果坐在安全梯上全部呕光的事。从那以后,我一见冰激凌就害怕了,碰也不碰一下。但后来我又一次震惊了:哈罗德竟然毫无党察,他按例每周五晚上买回的冰激凌,我一丁点都不碰。

“为什么要这样!”

妈的嗓音中带着抑制下去的呻吟。好像这张账目单刺痛了她。我想着如何向她解释这一切,一下子就冒出哈罗德和我互相间常用的那句话:“……唯如此,我们才能排除一切错觉,一切捆绑感情的束缚,从而达到相互间的真正的平等尊重,没有任何企图的相爱……”但是,这些话对妈来说,一辈子也理解不了。

所以我只好这样对妈说:“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那是早在我们结婚前就开始遵循着的,一直持续到现在。”

哈罗德回来了;从车上提下买来的木炭,我则卸下食品等杂货,然后开始腌泡牛肉,煮饭,安排晚餐桌。妈则坐在花岗石铺面的厨房桌边,嚼着咖啡,一边不住地用藏在袖子里的软纸,揩拭着杯子底。

晚餐时,哈罗德不时制造着谈话气氛,一边谈论着有关房子的装修计划:屋顶安上天窗,扩大平台,铺上种植郁金香的花坛,将有毒的砾树砍掉,再辟一个侧厅,然后修建一个日本式的浴室,反正从头到尾都是他一个人在说话。晚饭后,他便收拾了餐桌,一边把脏盆子都堆在洗碗机内。

“要吃甜食吗?”他问着,一边去开启冰箱。

“我已经饱了。”我说。

“丽娜可是不吃冰激凌的。”妈接着说。

“好像有那么回事。她总是节食。”

“不,不是节食。她从来不吃冰激凌,她不爱吃。”

哈罗德笑了,迷惑地看看我,希望我能向他解释一下我妈的意思。

“妈说得对,”我只是冷冷地说,“我几乎一直讨厌冰激凌!”

哈罗德显得更迷茫了,好像我说的也是他不懂的中国话似的。

“我想……你这是因为要减肥吧?”

“难道你没看见,她现在已经瘦成这副样子,”我妈在一边叫了起来,“她已经瘦得像个鬼了,再减肥,连人都要没有了。”

“是的,上帝。她可真伟大,真有毅力。”哈罗德这才松了口气似的,还以为我的妈存心给他找个台阶下。

晚上,我把干净毛巾送到客房里,妈正坐在床沿上沉思。这间小客房,哈罗德向来不怎么上心,因此陈设极简单,一对覆着白床罩的床,裸露着的没有地毯的地板,斜顶的墙面上光溜溜的,一点装饰都没有。

房里唯一的摆设,是床边一个很古怪的茶几,由细脚伶仃的黑漆木质支架支着一块不对称的大理石板。妈刚把手提包往上面一搁,那茶几上的一只圆筒形黑花瓶,便开始摇晃了,连带花瓶里的阿利斯花,也一阵颤曳。

“当心,这张茶几不大稳。”我说。这张设计造型实在不怎样的小茶几,还是哈罗德学生时代的杰作。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对它如此引以为做,这只茶几线条笨拙,没有一点哈罗德所讲究的“流畅”和“动感”。

“这有什么用?”妈用手轻轻摇摇那张茶几,“上面什么都搁不上,‘唇亡齿寒’。”

我给妈道了晚安,下了楼,哈罗德正在开窗让空气流通一下,这是他每晚必做的。

“我觉得冷。”我说。

“什么?”

“请把窗关上行吗?”

他看看我,无奈地一笑,关上窗,然后盘着双脚在地板上坐下,随便找了一本杂志翻阅着。我坐在沙发上发呆,让这种无意识的、无益的烦乱,搅得闷闷不乐。

这不管哈罗德的事,他什么也没错,哈罗德就是哈罗德,就是这个样。

在我决定这一行动之前,我明白,我正在掀起一场大波,而这场轩然大波最后该怎么收场,远不是我所能掌握的。但我再也不能忍受了,无论如何不能了。我腾一下起身走到冰箱前,在哈罗德名下的冰激凌上,打了个“X”。

“怎么啦?”

“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你不该把冰激凌的账上在这里。”

他耸耸肩,贼忒嘻嘻地说:“我爱吃。”

“为什么你总是这样斤斤计较!”我对着他大吼着。

哈罗德放下杂志,咧咧嘴,有点生气了:“你在说什么呀?到底什么事?”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反正,我讨厌斤斤计较,什么该平摊,什么不该平摊,什么得自己一个人付,什么又要加起来,再减过去,再一分为二……我讨厌,讨厌!”

“可当初是你,要这只猫的。”

“你说什么?”

“好,算啦。假如你以为我对灭虫剂的建议不公平,那我俩平摊这份账好啦。”

“那不是主要的。”

“那请劳驾告诉我,什么是主要的?”

我开始哭了,我知道,哈罗德最恨我哭,这经常令他不自在,恼怒。他认为这是在要挟他,可我实在忍不住我的眼泪。因为我发现,我自己也实在不知道,与他争执的要点究竟是什么。是要求哈罗德资助点钱给我?还是要求付得再少一点,比一半再少一点?我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停止这种平摊付账的方式?我们是不是还应该清算一下各自脑子里的货色?这一来,会不会让哈罗德赌气,干脆故意坚持付大部分账,反而令我更难堪了?或许当初,我们根本不该结婚?或许哈罗德根本是个坏蛋,而或许,是我使他变成这样的?

这种攒动纷纭的思绪,纠缠得我无法摆脱。看来,它们中没一个是成立得了,而且毫无意义。我自己一个也解答不了,我完全失望了。

待我觉得可以控制住自己时,便呜咽着,迸出几句:“我只是认为,我们必须要改变一下。我们的婚姻基础,到底应该是什么………根本不是这种账单,不是谁该付给谁多少,谁又该找回他多少……”

“胡说!”哈罗德话一出口,即将身于往后一倚,这工夫,他似真的在思考,然后,他以一种受伤的嗓音接着说:“嗯,我知道,我们的婚姻基础,要远比这些账单要多得多……但如果你认为不是这样的话,那末我想,你还要些什么呢?在你改变主意以前?”

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一点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我在说些什么。我们只是默默地坐在起居室里,相对无言,似乎连空气都沉重得凝滞住了。我望着窗外,远处的山峦,隐约在一片夏日的云雾中,接着,我听见头顶上有玻璃碎裂的声音,紧接着,一张椅子跌倒了。

哈罗德刚欲起身,我拦住了他:“让我去。”

楼上门敞开着,房里黑魆魆的,没有点灯。我不禁喊了一声:“妈!”

我立时发现,大理石茶几倒塌了,那只圆筒形黑花瓶给跌为两爿,花瓣散了一地。

然后我才看见窗台边的妈,那投在夜幕下的身影,寂孤又清晰。她在椅子上转过身来,脸庞依旧隐在幽寂的夜色中,因此我看不清她的表情。

“它掉下来了。”她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声,毫无歉意。

“没有关系,”我说,并俯身将碎片拾起,“我知道早晚要打碎的。”

“那你怎么不想个办法制止它?”妈问。

而这,竟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

正文 美国女婿拜见中国丈母娘

美国女婿拜见中国丈母娘

——薇弗莱·龚的故事



我陪妈去一家我很中意的中国餐馆午餐,希望可以使她散散心,但常常却成为一种折磨,以不快而告终。

我们约在“四方”餐馆。妈见到我,劈头就是一句:“哎呀,你的头发怎么搞的?”她不满地看看我头发,用汉语说。

“什么‘怎么搞’的?”我说,“我刚刚剪了个头。”那是罗雷先生特地为我设计的一个新发型,那种笔直的,前边是一列浓浓刘海的,两边不对称的发式,是很时髦的,然而决不新潮。

“那边似给砍掉了一截,”妈说,“你该向他们要回你的理发钱,让他们赔你呀!”

我叹了口气。“妈,我们就太太平平吃一顿午饭吧。”

她便不做声了,紧紧抿着嘴巴,眼睛贴着菜单细细琢磨着,然后咕噜了一句:“这张菜单上,也没什么好吃的。”然后,她抬手拍拍服务员的手臂,用手指抹抹筷子,啧啧摇摇头,说:“瞧这油腻腻的,你要我用这来夹菜?”然后,她便用热茶重新烫过自己的碗筷,一边劝说我们的邻座,务必也要学她的样。然后,又叮嘱服务员,汤一定要滚烫的,当然,这个烫,得由她自个的舌头来做鉴定。

“你不该这样唠叨。”我制止着她。这时,她正在为多付掉的两元钱与服务员纠缠不清,因为她点的只是菊花茶,而不是绿茶。“再说,如此激动,对你的心脏也不好。”

“我的心脏根本没病!”她怒气冲冲地否定。

这话不假,医生们早就声称,现年六十九岁的老母亲,血压却像十六岁的人那样正常,有如她的生肖马一样的强壮有力。她生于1918年,命中注定,她也像她的生肖马一样的固执和忠实勤恳。我是属兔的,1951年生。兔子嘛,顾名思义,自然是不安分的,好动和敏感的,脸皮薄,动作快。因此,我和妈,似命定就是互相冲克的。

勉强应付过那顿午餐后,我终于硬着头皮告诉妈:我打算和里奇·谢尔顿结婚了。我已经准备好,她听了这消息后,不会给我好脸色看的。

我的朋友玛琳曾不解地问过我:“为什么你要这样紧张?里奇并不是什么端不上台面之辈,要知道,他好歹也是一个税务经纪人,与你一样的税务经纪人。天呀,她凭什么那样挑剔?”

“你不了解我的母亲,”我说,“她反正对谁都看不顺眼,对谁都能挑出一大堆的不是。”

“那你就干脆私奔。”玛琳说。

“我和马文就是这样的。”我说。马文是我的第一个丈夫,我高中时就与他相爱了。

“哦,所以你们出走了。”

“就是呀。当我妈发现我和他好上了,当下就将鞋脱下劈脸扔上来。正好,这一扔,就把我俩扔跑了。”

妈其实并没见过里奇。事实上,每每只需我一提及里奇——比如说,里奇约我去听交响乐啦,里奇带我四岁的女儿苏珊娜去动物园啦,反正只要我一提及他,妈总要急忙用话把它岔开。

就我们刚才在餐馆等结账那工夫,我还得小心翼翼地把话题引到里奇身上:“哦,妈,我跟你说过吗?苏珊娜和里奇俩,可玩得真开心呢。他呀,就……”

“对了,”妈立时插嘴道,“我还没跟你说呢,就是你爸,医生们说,可能要先做个造影手术。不过,现在没事了,他们说不必了,那只是因为肠道秘结的缘故。”看吧,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我甘拜下风。

我付了账,一张十元票面和三张一元的,妈一抬手,将那一元的三张钞票嗖一下持下,然后摸出十三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将它们放在盘里,随后干干脆脆地说:“没有小账!”完了,便回头对我得意地一笑。但趁着她去洗手间的当儿,我还是悄悄地塞给那个服务员一张伍元钞票,他会意地对我点点头表示感谢。

“臭死了,臭死了!”妈皱着鼻子出来了,一边轻轻推推我,塞给我一包面巾纸,“要吗?”她从不用外边的手巾纸。

“我们分手以前,去我那边转一转吧,很快的,我只是给你看些东西。”

妈已有好几个月没上我家了。还在我上一次结婚时,她常常随便来访而不事先给个电话或打个招呼什么的,直到有一次,我实在忍受不了,就向她提议,如果她什么时候想上我家,至少应该事先打个招呼。从那以后她再不上我家了,除非我向她作正式的邀请。

因此打她一进门,我就留心看着她的反应——离婚后,我还是住在原来的公寓。

那时,一度有太多的空余时间,可以将居室收拾得井井有条。直到今天,我的家又充满了生活和爱的气息,因此,又重复现出一片凌乱:过道上乱丢着苏珊娜的玩具;起居室里,养着一条四须淡水鱼,那是里奇的宠物;咖啡桌上,两只用过的脏酒杯还来不及洗;还有一架内脏被掏空了的电话机,那是苏珊娜和里奇有一天为着要研究声音是从哪发出而拆下来的。

“去后边看看,”我说着,继续把她往里边引,直到后间卧室。我的床都没有铺好,梳妆台的抽斗半开半合着,露出男人的短袜和吊带。妈的脚,不是踏到了运动鞋,就是踢着了苏珊娜的玩具,或者是里奇的便鞋……

妈的脸铁青,痛苦地扭歪着。

现在,她不得不正视这么个现实:我和里奇已经同居了,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她再也不能装聋作哑了。她一定要说一点什么的。

我从壁橱里取出一件貂皮大衣,那是里奇送我的圣诞礼物,这是我收到的礼物中最最奢华的。

我披上皮大衣自我欣赏着,一边讪讪地说:“可是,这件礼物多少显得有点傻乎乎的,旧金山,无需貂皮大衣。但这似乎也是一种时髦,送妻子或女友皮大衣。”

妈一声不出,探头往壁橱里瞟了一眼,那里里奇的领带和西装,和我的衣服挂在一起。她伸手摸了摸貂皮大衣,说:

“这算不上是上好的。那是用碎皮拼起来的。再说,毛头也太短了一点。”

我觉得深深地受了伤害。“你怎么可以这样来批评一件礼物!”我抗议道,“他这是表示一种心意。”

“那正是我所担心的。”她说。

经她这么一批评,那件皮大衣似一下子黯然了,失却了原先的光彩和华贵,看上去蔫塌塌、旧兮兮的,俗不可耐。

“你还要说些什么吗?”我有气无力地问。

“你要我说什么?”

“喏,这一切。”我扬手划了个大孤,指着里奇留下的一切痕迹。

妈环顾一下卧室四周,再看看客厅,最后说:“你有你的事业,终日忙忙碌碌,你将家里弄得这样一塌糊涂,我还能说什么呢?”

妈就是这样厉害,她永远知道如何击中要害。摊上这么个母亲,想象得出,我有多痛苦。她对我所作的每一次出其不意的袭击,都深深地嵌入我的记忆中。



十岁那年,虽说尚且年幼无知,倒也十分确切知道,自己在棋艺上有一种天赋,我竟可以毫不费力地在棋盘上制胜我的敌手。这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心,而且也养成我的好胜和逞强。

妈就喜欢将我本人,也作为奖品一样向众人炫耀卖弄。她常常还要插进来大谈特谈我的棋艺,好像是要以我的参谋长而自居。

“是我提醒女儿,将马抄到对方后边去的。这不,她不是赢了!”她会这样大咧咧地对人家如此吹嘘着。当然,这话她说是说过的,但这样的话就是说上一百遍,与我的得胜也毫不相干。

她还会对上我们家的那些朋友大言不惭地说:“这下棋,就是讲窍门,只要窍门把住了,哪怕你闭着眼睛走,也会赢的。”

我就讨厌她这种卖弄和瞎吹牛。一次,就在斯德克顿大街上,我当场就与她吵起来,当着一大簇路人的面,我对她大嚷大叫,我说她压根儿什么都不懂,为什么还非要充内行?她应该沉默,少开口。不料这一来,倒生效了。

当晚,直到第二天,她都不睬我,好像根本家里没我这个人似的。

我知道她在使激将法,我才不上她的圈套呢。因此我也不理她,等着她先来开口。

就这样,我们互不答理地过了几天。那天,我坐在自己房内,呆呆望着床头那个绘着六十四个方格的大棋盘出神。突地我生出一个主意了:我决定不再下棋了。

当然,这只是个计策,并不真的我就此放弃下棋了。于是晚上,我不再似往常那样躲在房里钻研棋艺,却大摇大摆地去起居室,挤在哥哥们中间看起电视了,而且还故意将指关节扳得咯咯响,存心惹得哥哥们大声抱怨着:

“妈,你看薇弗莱呀,你快叫她别捣乱,让她出去。”

然而妈却只作没听见。

我虽说不怎么着急,却意识到,我必得再有个更激烈的举动,让妈不得不首先向我开口。我暗暗决定,再牺牲一次下周的大比赛。这一来,妈总得开口了。因为这次棋赛的发起人是教会的慈善团体,如果我表示拒绝参加这次比赛,那召集方面一定会给她打电话,然后她必会连哄带逼地要我去参加。

不料,她那边还是毫无动静。比赛时间到来了,又过去了,她依旧按兵不动,连问都不问我一下:“为什么你不下棋了?”可我却关在房里哭了一个晚上。因为我得知,这次比赛的优胜者,竟是那个我接着两次轻而易举地赢了他的男孩子。

我终于领尝到,姜还是老的辣,我拗不过我妈。但现在,我对这套“斗智”游戏也厌倦了,因此,我决定假装让她赢算了,就我先开口吧,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我打算再准备下棋。”我向她表示,想象着她会笑逐颜开,还会询问我要她做些什么吃的。

然而,她只是皱着眉盯着我眼睛看了半天,然后尖着嗓子说:“为什么要跟我讲这个?你以为这很简单是吗?今天高兴下棋就下棋,明天不高兴了,就不下,再过一天兴致来了,又下了……你对每件事都是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一天都要变上好几遍。”

“我说了,我这就要下棋了。”我喃喃地说。

“不行啦!”她猛地一叫,我头皮也随之一炸。“没那么容易啦!”

我愣住了,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我回到自己房里,默默对着棋盘上的六十四个方格发呆,计算不出自己下一步棋子究竟该如何走,直到那黑白格子在我视野中重叠混淆起来了,而我也相信,事情终会好起来的。

天助我也!那晚我突然发起高烧了,妈整日坐在我床边照料着我,喋喋不休地责备我不该不穿外套就上学去,还喂我她自己滤过的鸡粥……真高兴,妈又跟往常一样了。

可待我热度退了,我发现,妈真的完完全全变了。在我练习棋艺时,她再不跟着我兜圈子了,她也不再擦拭我的奖品,也不留心报上有无我的名字,更不再剪报加以保存……我与她之间,似生出一堵无形的大墙,每天,我都在悄悄伸手摸索着这堵墙,忖思着它有多高,有多宽……

就在接下来的另一次比赛中,尽管我已做了很充分的准备,可还是输了。更令我难堪的是,妈对此还是一言不发,而且好像还带着一股沾沾自喜的神情,似这一切,都是她一手策划的成绩。

我恨死自己了。当然,这不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比赛,以后有的是机会。我又开始对棋艺冥思苦想,奇怪的是,那个六十四个方格棋盘对我,一下子陌生了,它们曾有过的对我的默契、感应,那份操纵全局的自信和感觉,荡然无存,好像我失却了那根指挥它的魔棍。一下子,面对棋盘,我觉得是那般的无把握,那般的生分疏远,且人人都看出了我这致命之处!

以后我虽然还是继续下棋,再没那种十二分的自信和极度的良好感觉了。我认真思索掂量每一步棋路,战战兢兢地拼着命坐在棋盘前。每胜了一局,我便觉得侥幸和安慰,可每输了一次,便觉得有一种无际的恐怖把我淹没了;我已不再是个神童了,我的天才已离开了我,我正在逐渐变成那种十分平庸普通的人。

直到后来,我连两次败在同一个男孩手里——可几年前,我常轻而易举地击败过他,这时,我完全停止下棋了,当时也没有谁对此持异议,那年我正好十四岁。



当晚,我被妈就那件貂皮大衣挖苦了一通后,便打电话给玛琳诉苦,玛琳当即在电话里说:“我真不明白,你可以叫国家财政收入监视处的人滚开,可你却不敢对自己的母亲说一个‘不’字”

“我好几次是要开口的,话都涌到喉咙口了,可给她那么几句轻飘飘的,刀子样割人的话一搅动,我……”

“那你就干脆叫她闭嘴!”玛琳说,“叫她不要再管你的闲事,让她闭嘴!”

“你是开玩笑还是怎么着?”我苦笑着,“叫我母亲闻嘴?!”

“当然叫她闭嘴!”

“唉,我不知道,在中国的法律里究竟有无这样明显的条例,可是反正,你不能对一个中国母亲说闭嘴,那几乎与谋杀案一样被视为大逆不道!”

不过,令我更害怕的是,我不知妈将会如何对待我的里奇。她将会如何数落他,评价他,让他难堪……最初她会保持缄默的,然后,会就一件小事讲开了,一句又一句,阴阴地,颠来倒去地数着它的种种不是,不时,过一阵,又拿出来温习一遍,再从头数落一次,直到他的长相、个性、灵魂都给描绘得面目全非为止。即使我对她的伎俩是早就领教过了,可我还是害怕,害怕一些看不见的真理,会随着她的话语飞入我的眼睛,改变我自己的视觉,将里奇从我心目中的出类拔革形象,变得平庸俗气,令人不快。

在我的第一次婚姻中,陈马文,我丈夫,在我与他私奔时,我才十八岁,他也不过十九岁。在我与他恋爱时,他几近是完美无缺的。他毕业于罗厄尔,成绩一直是班里的前三名,然后进入赫赫有名的斯坦福大学,并得到奖学金。他打得一手好网球,有着突出的小牛腱一样的肌肉,在胸前还有一百四十六根象征阳刚之气的黑毛。他可以逗得人人大笑,自己则笑得最响最长,他的笑声极有魅力,色迷迷的。

他一周七天,天天都过得快活热闹。那时只需他一句“星期三下午”,就足以让我神魂颠倒。

就这时,妈警告我了:我看这个家伙的脑袋瓜里,已钻出懒虫了。他如此热衷高尔夫和网球,只是为了逃避该尽的家庭责职。他可以趁这工夫,在穿短裙的女孩子大腿上瞄来瞄去,他摆阔地扔出十块钱给陌生人做小费,然而对家庭,他的荷包却显得特别小气。他宁可花上一整个下午摆弄自己那辆红色的赛车,却不愿开车陪妻子去兜风。

平心而论,对陈马文,我从未恨过,直到现在。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反而更糟糕,说明我对他的感情,根本已冷漠到无所谓了,连失望和蔑视都产生不了。还未分手时,在夜深人静苏珊娜入睡时,我便觉得透心的孤独。由此我会怀疑,或许是我妈破坏了我的婚姻?

谢谢上帝,妈的破坏,尚未伤害我的女儿苏珊娜。虽然当时我差点做人工流产。

那时当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真的恨死了。我立时把陈马文揪到浴室里,狠狠地对他发作了一通。当即我们准备把胎儿打掉。岂料阴差阳错,我们找到一家反对人们流产打胎,希望给孩子以生的权力的一家诊疗所。他们当场给我们放了一场电影,就像洗脑子样来劝说我们。电影里,我看见即使只是七个星期的胎儿,也已经长着小小的手指。它们的半透明的手指居然还会蠕动。旁白说:它们是在攀附着生命的门框,它们要到人世上来——谢谢他们的电影,我才保下了苏珊娜!苏珊娜真正是十分可爱,特别当她弯曲起手指捏成一个拳头,塞进嘴巴恸哭时,那纤巧的手指,总让我想起那胎儿的纤纤手指。

我还是为里奇担心。我明白,自己是那般脆弱,我生怕自己心目中的里奇的形象,会被妈那番信口开河的议论和夹枪带棒的言语冲毁。因为里奇深爱着我和苏珊娜。他的爱是那么的坦诚和毫不含糊。他对我并无他求,只需我存在,就足够了。

他对我说过,因为有了我,他自身变得更完美了,他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产生这么一种感觉。这样的自白,令他作出的种种表示爱情的小把戏,也显得隽味无穷。

比如在上班时,他的职责,是把我所需的资料用钉书机钉好传给我。通常,资料前总别着一张写着FYI①的便条。可他则在FYI底部注上他自己的含义——Forever You and I②。公司不知道我俩的关系,因此他得以经常玩这种爱情小游戏,他这样,令我十分感动和幸福。

①For Your Information,你的资料。——译者注

②你我永不分离。——译者注

性,真是最最捉摸不透,最最变化多端的了。我想,他属于那种温存型的男子。

确实,在这方面,他真的是温和却又笨拙。他常要絮絮问我:“这样好吗?我没伤你吧?……”他对我的动作那样温存,那样注意与我配合默契,我想,他是在潜心维护我的自尊。可他一点也不抑制自己,只是小心翼翼地唤起我的激情,那样的体贴细致,就像在发掘一件小小的珍宝。我完完全全向他袒露了自己,赤裸裸的,我这不仅是指我的肉体,也指我个性中最最隐蔽的、不可告人的私处——我完完全全向他袒露了自己。他坚持、唯有在这个时刻,才是人的真正本性的袒露。他容不得我对自己有所遮盖掩饰,每逢他对此有所觉察时,就会强把我的双手从眼睛上拉下,然后眼睛对着我的眼睛,喃喃地向我诉着不尽的情话。

我从没想到,世上会有这样真挚的爱情,我对此是很珍视很看重的,我真怕,妈会把它玷污了。我不愿意。

动足了脑筋后,终于生出一个妙计。我为里奇设计了个计策,以让他把我妈争取过来。说穿了,就是让我妈给里奇烧一桌好菜,而里奇,肯定会赞不绝口的,这样,一切就好办了。这方面,亏得了素云姨帮了我大忙。素姨是妈的多年老朋友了,她们形影不离,来往频繁——我这意思就是,她们暗自一直在不断攀比和自夸,我,则供给了素云姨一个自夸的机会。

那个周日从北部海滩回来,我就向里奇建议,去素云姨和坎宁叔家坐坐。素云姨家与我妈那里,相隔没几条马路。那已是傍晚时分了,正是素云姨要准备晚餐的时候。

“留下吃饭,留下!”她竭力挽留着我们。

“我们只是走过进来坐坐而已……”我还客套着。

“都为你们准备好了。看,四菜一汤,你们如果不留下来,吃不了,可浪费了!”

当然不能浪费。三天后,素云姨收到了我们的一封感谢信,我写道:“里奇说,这是他尝到过的、最好的中国菜!”

一天,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请我吃饭,为了补偿爸爸的被延误的生日。哥哥文森特将把他女朋友丽莎带去,因此,我也可以带个朋友去。

我就猜着她会有这一举,因为,烧菜是她最拿手的一招,是她的全部才能、力量、智慧的凝聚点和总表现。她一定要竭力证明,她要比素云姨行得多。因此,赴宴前,我反复叮咛里奇,就像教三岁小孩似的:“饭后你一定要对她说,她烧的菜,是你尝过的最好的中国菜,要远远好过素云姨的手艺。千万千万!”

那晚,我一直在厨房里陪着妈烧菜,一边等着瞅准机会,把我们准备在明年七月结婚的计划告诉她,大约还有七个月的光景吧。妈则一边忙活着,一边不忘记数落着素云姨:“她只会看着菜谱烧菜。我的菜谱,就都在我的手指间。”

我希望她会谈谈里奇。当里奇按响门铃时,她强挤出几分笑容把他迎进来,一边一双眼睛将他从头到脚睃了一通,一定在暗自核实着素云姨事先对她讲过的对里奇的评价。我等着听她的评价。

里奇非但不是中国人,而且还要比我小好几岁,更麻烦的是,他长着一头鬈曲的红头发,鼻子上还布满了橘红色的斑斑点点。他个头偏矮,结实敦厚,穿着深色的公司制服,看上去彬彬有礼却不起眼,很容易让人忽视,就像葬礼上的死者的远房侄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虽在同一公司共事,可在第一年里,我竟一点也没注意他。但妈却注意他的每一处。

我终于鼓起勇气,在厨房里轻声问她:“妈,你对里奇印象怎样?”

她只顾热锅快炒她的茄子。伴着阵阵剧烈的油爆声,传来她冷冷的话语:“他脸上的斑斑点点可真热闹。”

瞬时,我只觉得芒刺在背。“那是雀斑,妈。雀斑代表福气呢,这你知道的……”我太激动了,声音也响了起来。

“是吗?”妈天真地问。

“是的。雀斑越多,福气越好,大家都这么说的。”

她想了想,笑呵呵地用汉语说:“怕有点道理。记得吗?你小时候出过一次水痘,斑斑点点地出了一身,瞧,你福气不是就来了?在家里足足躺了十天,多福气!”

同样的,就像在厨房里我解救不了里奇一样,在餐桌上,我也解救不了他。

他特地买了瓶法国酒。他一点不了解,我父母根本不欣赏此类酒,我父母家甚至都没有酒杯。然后他又犯了个大错,就是竟连饮了满满两大杯冰镇酒。

我递给里奇一把叉,他却坚持要用象牙筷,并且将它操成八字形,就像鸵鸟的两只又蠢又笨的八字脚。一次,当他笨拙地夹起一块浓油涮酱的茄子往嘴里送时,这块汁水浓浓的可口之物,竟滑落到他两腿的岔开处。

他还拒绝吃绿叶蔬菜。他不以为,在中国餐桌上,拒绝第二筷,是十分失礼的。

最糟糕的是,他竟批评了我妈的菜,他不明白,这向来是中国式的谦虚。比如,妈端上了她拿手的清蒸排骨和腌菜,这从来是她的精心之作。尝了一小口后,她便故意抱怨着:

“哎呀,这菜不够咸,淡而无味。”她不满地摇摇头,“简直无法入口。”

这从来是我们家的惯例:先吃上一口,然后称赞一番妈的手艺,但这次未及我们开始,里奇便说道:“它所需要的,就是加点酱油。”然后便顺手从调味盆里拣出酱油瓶,于是,在妈的恐怖的注视下,一注黑色液体倒进了排骨。

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妈能发现一点里奇的善良和随和,他的幽默和可爱的孩子气。

只是里奇对这一切,却是浑然不觉。那晚回家后,他还甜嗲嗲地凑上来:“嗯!我与你父母挺合得来的。一切都很好。”完了,便开始像只卷毛狗似地,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心等着得到爱抚。

我套上睡袍,暗示今晚我没那份情绪。我又想到刚才里奇是如何紧紧抓着我爸妈的手摇晃不已,一边在他们肩头拍拍就如他平时对待客户似的,口里还要没大没小地说:“再见,琳达,龚丁,我们会再来看你们的。”竟然对我父母分别叫琳达和龚丁,但除了少数老亲,从来很少有人对他们直呼其名。那场景令我回想起来,依旧心惊肉跳。

“呃,你妈说什么了?”里奇问。他这是指我们的婚事。早几天我曾跟里奇说过,我要先跟妈提这事,再让妈转告我爸。

“我没有捞到机会跟她说这事。”我说。那是真话。真的没有合适的机会。反正妈一会议论着里奇不会打算着过日子,饮那么贵的酒,一会又说他脸色不好,显得太苍白了,还说苏珊娜看着很悲凄。

里奇却笑了。“那要花多少时间?只消一句,爸爸妈妈,我要结婚了,不就行了!”

“你不懂。你不了解我妈。”



那晚,我躺在床上,久久未能入眠。里奇把一切都搅浑了,糟糕的是,里奇自己还蒙在鼓里不知个所以然,可怜的里奇!我永远只能是妈手中的一只棋子。

第二天早上,我醒得很迟,两侧太阳穴还在作疼。里奇早已起身,淋浴过后在看报纸了。“早,宝贝!”他向我打了招呼,一边把玉米花嚼得咯嘣咯嘣的。我匆匆穿扮好,径自驾车去妈家。

玛琳说得对,我真的必须与妈开诚布公,她不要再对我使手段了,这令我痛苦极了。一路上我越想越生气,待我刹好车上楼时,简直有点兴师问罪的架势了。

是爸开的门,看到我,他颇感意外。“妈呢?”调整好呼吸,我力图让自己冷静下来,爸指指后面起居室。

妈躺在沙发上,睡得很熟,头枕着白色的绣花垫巾,嘴唇不再是严厉地抿得紧紧的,她的入睡的脸面,显得十分安宁,似连皱纹都隐去了,看着就像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孱弱、天真无邪。她一只手臂软软地耷拉在沙发边,所有平时我觉得的那股威严和强悍,一下子都消遁了。现在的妈,显得那样孱弱、单薄、无助。

一阵突发的恐怖淹没了我,她看上去似一个没有生命的躯体,她死了!我曾一再祈求,她别进入我的生活之中,希望她就在我的生活以外生活,现在她默从了,扔下她的躯体走了。

“妈!”我尖声叫了起来,哀衷地哭了。

她慢慢睁开双眼,眼皮一抖,她一切力量又都回来了。“什么事?呵,妹妹来了。”

我一下子哽住了。“妹妹”是我童年时的小名,已有好久,妈没叫我小名了。

妈从沙发上坐起来,那一脸皱纹又回来了,只是现在瞧着已不再是那样强硬的粗线条,而多了几分忧柔善感的韵味。“怎么了?你为什么哭?出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仅仅就这么一会儿,我对她的那股兴师问罪之劲,早已消失,而为她显示出的那另一面:孱弱、天真,我为这些我颇陌生的品格而惊异、迷惑,这种太快的感情转换,令我就像突然给拔去电插头的灯,一下子麻木黯然,脑中只是一片空白。

“没事,什么事也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我故意以一种无所谓的声调说:“我不过只是要与你说一声……里奇和我,要结婚了。”

说毕,我认命地闭上双目,等着她的铺天盖地的辱骂、反对、数落……

“我早知道了。”她只是很平静地说,好像很奇怪为什么我还要再跟她说一声。

“你已经知道了?”

“当然。即使你不跟我说,我也知道了。”她依旧很平静地说。

哎呀,这可更糟了。原来她早知道了,就在她奚落我的貂皮大衣,数落着他的嗜酒和讥诮他的雀斑时,她已知道我们要结婚了。她不喜欢他,看不中他。“我知道你看不中他,”我以颤抖的声音说,“我知道你恨他,认为他不够好。可我……”

“恨他?为什么你会认为我恨你的未婚夫?”

“你从来就提都不要提他。那次,我一提及他和苏珊娜俩玩得很开心,你……你就立时把话岔到别处去了……开始谈什么爸爸要做个外科造影手术……后来你又……”

“可你认为什么更重要?是爸的手术还是里奇和苏珊娜的游戏?”

这次,我可不愿再让妈溜过去。“后来,你又讥消他脸上的麻子。”

她看看我,有点弄糊涂了。“真的,我这样了?”

“是的,是的。你总是要刺痛我,要让我不痛快,你这是在使小心眼……”

“哎呀,你为什么要把我想得这样坏!”她骤然一下,显得衰老且痛苦不堪。

“你真认为你妈是这样的坏?你以为我在使什么心机?那恰恰只是你这样想的。哎,把我想得这样的坏!”她直挺挺地坐在沙发上,又紧紧抿着双唇,气得眼泪都出来了。

唉,她是那么强,又那么软弱!我在沙发上挨着她坐下。

我觉得很疲倦。我又败了一局,却不知道,这一局的对手,究竟是谁。“我要回去了,”最后我说,“我觉得不太舒服。”

“你病了?”她轻声说着,按按我额头。

“没有。”我起身说,“我脑子里乱极了。”

“那末,听我说,”她缓缓地开口,“你的一半,得之你父亲,他们是广东的龚家。龚家都是好人,正直,诚实。虽然有时脾气不大好,而且气量太小。这你从你爸身上,就能看出了。要不是我常在边上提醒他,他脾气还要大。”

我正在纳闷,妈为什么要跟我讲这个,妈又接下去说:“你还有一半,自然是来自我了,太原孙家。”她抄起一只旧信封,写了个中国字,而忘记我根本不识中文。

“我们这个家族可是强大又聪明的,以善战而闻名。你知道孙逸仙吗?哈!”

我点点头。

“他也是孙家的。但他们这个家族,早就迁至南边了,因此与我们的孙姓,不属同宗。我的家一直在太原,甚至在孙文以前,就在了。”

我摇摇头,虽然我对这次谈话内容一窍不通,然而令我安慰的是,这似乎是我们母女俩多年未有的一次推心置腹的谈话。

“他与成吉思汗作过战。哎,他发明一种盔甲,刀枪不入。令蒙古兵的箭射上去,就像射到石头上一样,连成吉思汗都大为钦佩!”

“是吗?那成吉思汗一定也发明一种无孔不入的箭了,”我不露声色地插话,“否则,他最后怎么征服中国的?”

妈只当作没听见。“所以,你看,太原孙家真是十分了不起的。因此你大脑构成的材料,也是太原货呢。”

“不过我想而今,太原的种种优点,已发展到玩具市场和电子市场上了。”我说。

“这话怎么说?”

“你没发现?这每一件玩具上面都刻着,台湾制造!”

“呵,不,”她高声叫道,“我不是台湾人。”

那好容易建立起来的默契,又破裂了。

“我是中国太原人。”她说。

“哦,我一直以为你这是在说台湾①。”

①台湾与太原的发音在英语上很接近。——译者注

“根本发音完全不同,而且地方也完全不同。”她怒气冲冲地说,“只要你是中国人,那你一辈子也放不开中国这两个字。”

我们又陷入了沉默无言的僵局。顷刻,她眼睛一亮,又开口说:“听好,太原还有一个称谓,就是‘并’,太原城的人都这样称自己的城市。你发起这个音很容易的。”

她又工工整整地写下这个字,我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表示明白了。然后妈又用英语接下去说:“这好比你把纽约称为大苹果,把旧金山称作弗里斯可一样的道理。”

我笑了。“没有人这样称旧金山的。有人这样称它,只是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发好这个音。”

“现在懂了吗?”妈得意洋洋地说。

我笑了。

说实在,我还是没有懂。不只是她说的那一套,而是对发生过的一切。

我一直在苦苦抗争的,究竟是什么?好久好久以前,在我还是一个孩子时,我就想躲到一道更安全的屏障后边,我要躲避的,就是妈的闲言碎语,妈对我的不足之处的寻觅和挑剔……曾几何时,那个我所躲避的,时时搅得我心烦意乱的,竟成了一个坏脾气的老妇人。多年来,她只是以她的绒线披肩为盾,编结针为剑,貌似张牙舞爪地,却在耐心等着自己的女儿,将她请进她的生活中。



里奇和我,已经决定把婚期推延一阵。因妈说过,七月份不是去中国度蜜月的好季节。她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她和我爸刚从北京、太原观光回来。

“那边的夏天太热,你只会长出更多的斑点,然后,你的脸会晒得通红通红!”她对里奇说。里奇则高兴地哈哈大笑,一边朝我妈伸出大拇指,一边回头对我说:“你看你妈多会讲话,多体贴人。现在我可明白了,你那套甜甜的善解人意的小伎俩,是从哪来的了。”

“你们得在十月份去。那是最好的时光,气候不冷也不热。我也想再回去看看。”她颇带权威性地说了一通后,又忙忙加了一句:“当然,我不会跟你们一起去的。”

我进出一个不自然的笑容,里奇则说着笑话:“你要跟我们一起去可真太妙了,你可以为我们翻译菜单,使我们不会稀里糊涂地吞下蛇肉和狗肉。”我几乎要狠狠踹他几脚。

“不,不,我没这个意思要跟你们去。”妈一再表示,“真的没这个意思。”

我知道她其实喜欢和我们一起结伴去。我讨厌她跟着去。这一去,整整三个礼拜就得听她抱怨一日三餐的肮脏,半冷不热的汤——得了,那三个星期的蜜月会给她搅掉的。

但从另一方面想想,我们三个各不相同的人,登上同一架飞机,并排坐着,从西方飞向东方,倒也挺有点意思的。

正文 离婚的苦恼

离婚的苦恼

——许露丝的故事

我一直对妈,有一种盲目的信任,她说的什么我都相信,即使我一点都不理解她讲的意思。记得小时候,一次她跟我说,天要下雨了,因为那些亡灵一直在我们窗外游荡,“呜——呜”地叫着要想进来。她说门到半夜,锁会自己脱落,所以我们非得检查两遍。她还说什么,鬼在镜子里是映不出的,但鬼却能从镜子里看见我,哪怕我不在房里。

她讲话的口气是那样的肯定,由不得我不相信。

她说如果我听她的话,那长大后也会像她这样,凡事都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如果我不听话,那就会耳朵太软,太容易听别人支配了。

三十年以后,妈还是试图要我做个听话的孩子。就在特德提出离婚的一个月以后,我与妈,在教堂里遇见了。那是在玛丽的葬礼上,玛丽是个九十二岁的不可思议的中国老太太,她几乎是中国浸礼会每一个孩子的教母。

“你怎么越来越瘦了,”当我在妈身边坐下时,妈心疼地对我说,“你该多吃一点。”

“我身体很好,”我作了个表示身体很壮实的微笑,“或许,那是因为我的衣服绷得太紧的缘故,所以看着显得瘦了。”

“多吃点。”她竭力对我说,并扬扬手中一本线装书,上面用毛笔写着《张玛丽中国菜烹任法》。这书是在教堂大门口,为难民基金会筹款而出售的,每本只售伍元钱。

火风琴声息止了,牧师清了清喉咙,开始讲道了。他属野路子牧师,还是个小伙子,姓温,从前常和我哥卢克一起偷过垒球卡片,后来亏得还是这位中国玛丽,温便进了神学院,而卢克则因为盗卖汽车音响而进了州政府监狱。

温正在上面沉痛地说:“……此时此刻,她的嗓音依旧在我耳边回荡,她说:上帝令我走上正道的,因此假如我让地狱之火烧尽,那将是一种耻辱……”

妈则在下面轻声嘟哝了一句:“可她早已经火化成灰烬了。”一边朝着圣坛上,嵌在镜框里的中国玛丽的照片点点头。我忙将手指按在嘴唇上“嘘”一声,就像图书馆管理员通常做的那样,可她并不理会,依旧唠唠叨叨的。

“喏,看见了吗,那一束花就是我们买的。”她指指一大束黄菊花和红玫瑰。

“要叁拾肆元呢。那是假的,一直可以放下去。你那份我已先帮你垫出了,詹尼斯和马修已把钱还我了。你有钱吗?”

“有,特德开给我一张支票。”

这时,温牧师要求大家低头祷告,妈总算在这最后时刻安静下来了,一边用面巾纸擦着鼻子,这时,温牧师正在动情地说:“呵,我看见她了,以她的娴熟的中国烹饪与和蔼的为人,吸引着众多的天使。”

然后全体起立,唱赞美诗第三百三十五首。那是中国玛丽最心爱的:“你能成为一个天使,每天在大地上……”

但我妈却没有跟着唱,她只是盯着我问:“为什么他要送你一张支票?”我自顾唱着赞美诗:“阳光四射,此生充满快慰……”

妈便自己回答了自己,极冷酷地:“他和别人在合伙捣鬼骗你吧?”

欺骗?捣鬼?特德?她所选择的字眼,让我发笑,还有,她的思维方式。向来沉静、文静,已开始谢顶的特德,即使在他情欲亢奋之时,也决不会气急败坏,不顾体面。

“不,决不可能。”我说。

“为什么不?”

“我认为我们现在不要在这里议论特德。”

“你为什么宁可去找精神病医生去谈你的特德,而不去找你自己的亲妈?”

“精神病医生?”

“心理医生。”她改口道,“母亲是最好的心理医师,她对你了解得一清二楚,”她大着嗓门说,几乎压倒了周围的唱赞美诗声。“那种心理医师只会将你搅得越来越糊涂。”

回到家里细细想想,她的话也有道理。最近,确实觉得自己的脑子越来越糊涂了,都成一团浆糊了。我不知该如何用英语来表示,最贴切的意思应该是“黑雾弥漫”。

事实上,这很难用英语表示。因为这种坠入五里雾中的感觉,唯中国人有。

我与好多人都谈起过特德。每一种描述我以为都是真实的,至少,在我讲的那个时刻。

对我的朋友薇弗莱,我则说,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自己爱特德爱得有多深,直到他伤害了我,我才发现,他刺痛得我有多深,恰如我爱他爱得有多深一样。那种痛苦,犹如不上麻药而被人肢解一样。

“上帝!别这么歇斯底里了,难道你有过给不上麻醉而肢解的经历了?”薇弗莱说,“要听我的话,干脆就与他离了。令你如此痛心的,只是因为你花了十五年后,才发现他原来是个如此不中用的,受不起挫折的窝囊废!听着,我明白你现在这种心清。”

与丽娜谈这事,我则认为,我最好还是与特德高了,在最初的震惊过去之后,我发现,自己已不再留恋他了。而与他在一起,我反而迷惑不解了。

丽娜则气呼呼地对我说:“你说什么?你泄气了?你完全被他牵着鼻子来摆布了,就这么离婚算了?哼,要我是你,我就去找一个名律师,让他出出点子,反正好好地让特德折腾一番。”

而在我的心理咨询医师那里,则一心一意地提出要找特德报仇。我一心想,先打个电话把特德叫出来,把他请到一个上等高尚的场所,如美吉咖啡馆或罗刹利这样的一流地方,在他津津有味地品尝了第一道菜后,我便会对着他大声说,当着那些体面的顾客的面,我要出他的丑:“没那么容易,特德。你这个孬种……”

就这么向心理医师倾诉一番后,我便觉得从没有过的痛快。但两周的治疗后,我的心理医师似对我已厌烦了,只见他懒洋洋地支着下巴,有气无力地敷衍着我:“好了,我们下星期再考虑一下其他的治疗措施。”

就这样,我都不知道我该怎样调整自己。这以后的几星期里,我一直在开列一张清单。

我从这间屋子踱到那间屋子,每一样家具摆设,都提示着我:哪些是在我认识特德以前买的;而哪些,又是在我们结婚后买的(这大多是些家具);还有哪些,是友人们送我的(比如有玻璃圆罩的、现在已经不走的钟,还有三套酒具,四只茶壶);他自己买的,有供签字用的平版印刷品,史多班的水晶草莓;还有一些我买的小摆件。

在我开始为书架的藏书列清单时,从中发现一封特德手写的信,实际上是一张便条。是匆忙用圆珠笔很潦草地写在他药方纸上:“在标有四个X之处签名。”下面又是一行用钢笔写的:“附上支票一张,供你安家过渡之用。”

这张便条就夹在我们的离婚协议书上,与一张票面为一万元的支票夹在一起,并是那同一支钢笔签的名。我心中涌起的不是感谢,而是痛苦。我又被刺痛了。

为什么他要把这支票与离婚证件放在二起?为什么要用两种不同的笔?那张支票,是他后来加上去的?他在办公室里权衡了多少时间,才得出这笔钱的数目的?为什么他非要用这支钢笔来签名?

我依旧清清楚楚记得,去年,当他收到我这份圣诞礼物时,是多么意外又高兴。

只见他借着圣诞树上闪烁的灯光,小心地拆开金色的包装纸,然后转动着笔杆,仔细地从各个角度欣赏着亡,随后他吻了一下我额头,说:“我只有在重要文件上签字时才用它。”他向我允诺着。

过去的回忆,令我有如万箭穿心。我手持支票,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只觉得头沉甸甸的。我怔怔地看着离婚协议书上的四个X,还有,那些草草地写在药方笺上的字迹,两种不同的笔写的字,支票的开启日期。他写得很小心:“一万元整。”一丝不苟。

我默默地坐着,试图让自己的心来作出判断,但后来我就发现,这样坐下去,坐不出任何主意。我把支票和离婚协议书一古脑儿都收起,放在抽斗里,那里我通常只置放一些商家的发票之类留之无用、弃之不舍的票证。

妈曾说过我之所以这样拿不定主意,是因为五行缺木,因此就容易听人摆布,妈对此十分了解,是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

“女孩子就像一棵树。”妈曾经这样教诲我,“你必须挺起身子,听站在你边上的妈的话,唯有这样,你才能长得挺拔强壮。假如你俯身去听别人的话,那你就会变得怄偻软弱,一阵风就把你吹倒了。”

但她那番话却讲得太迟了,我早已不得不弯屈着怄偻着身子了。因为那阵我开始上学了,我们的老师贝蕾夫人厉害极了,如果你不听她的话,她那把戒尺就足以令你俯身听话。

可我还是很听妈的话,同时也学会了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又过了一年,我又学会了选择接受最好的意见:中国人有中国式的建议,美国人也有美国式的建议,而一般情况下,我认为,美国式的见解,更合我意。

麻烦的是,我后来又发现,美国式的见解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它有太多的取向,因此反而容易给搞得昏头昏脑。这就是为什么,我总决定不了如何处置我和特德间的关系,我可以有那么多的取向,而每一取向却又可以导致一个完全不同的结局。

比如说,这张支票吧,我怀疑难道真的是特德设下的一个骗局,让我退却,不再为离婚而再与他纠缠。如果我收下这张支票,他就会在事后耻笑我,那一万元钱,把我买通了。悲痛伤感之余,瞬间我生出一个幻觉,似他送我这一万元钱,完全是出于对我的关心和爱护,他是以一种独特的方法告诉我,我对他意味着很多……如是颠来倒去地反复忖思着,直到那张一万元支票和特德,在我脑中捣腾成空空然的一片空白为止。

我决心结束掉这场无止境又无谓的折磨,干脆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算了。刚准备开抽斗去取离婚协议书,我忽地记起了这幢房子。

平心而论,我真喜欢我们这幢房子,橡木的大门上端嵌着彩色玻璃。阳光可以洒满我们的早餐室,坐在前厅里,就能欣赏整个城市的南部风光。花园的布局设计和园艺,全是特德自己摆弄的。每个周末,他都泡在花园里,着迷地小心地照料着每一株花,就像美容师为客户修剪指甲一样认真小心。

如今,我透过窗户打量着我们的花园,大片的百合花,已变得枯萎不振了,沉甸甸的雏菊,因为没有东西支撑住,几乎把花千给压断了。石板小道的夹缝中,杂草丛生,不过那么几个月,这曾是那样美好的花园,一下子变成一块荒地了。

这一片败落荒芜的景象,令我忆起曾在一本杂志里读过的一番话:当一个丈夫不再注意修整家中的花园时,说明他正在想把这个家连根拔掉。我已记不清特德最近一次修剪迷送香是什么时候了。

我决心给律师挂个电话。当电话那边铃声一响,我又迟疑了,我挂断了电话:我将对律师说什么呢?对离婚,我将提些什么要求呢?——天呀,我甚至在结婚时,都没想过要提什么要求。

我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十五年来与特德形影相依的生活,令我无法对眼前的问题作一个明确的决定。

直到第四天,我在昏睡中被电话叫醒,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地,我想它一定已响了起码有一个小时了。我拿起了电话。是妈打来的。

“你醒了?我给你带些吃的来。”她的声音听起来,像已看见我现在这颓然潦倒的神情似的。可我房里明明一片昏暗,窗帘拉得密密严严的。

“不,妈,”我说,“我现在不能招待你,我正忙着呢。”

“对妈妈也有忙得不能招待的?”

“我有一个约会,与我的心理咨询医师,我与他约好了……”

她在那边沉默了一下,说:“为什么你自己不说点什么呢?”她几乎是以一种痛苦的语调在劝我。“为什么你不去跟你丈夫说说?……”

“妈!”我止住了她,觉得几乎要倒下去了,“请别再提任何挽回我婚姻的话了,我不要听。这根本是不可能的。”

“我并不是要你挽回你的婚姻,但至少你自己,也应该大声说几句什么。”她这样对我说。

刚挂上电话,它又响了,那是我的心理医师的助手,那天上午我如前两次一样,又失约了,他向我询问是否再要另外安排一个日期,我说待我查核一下我的日程表后再给他回音。

五分钟后电话又响了。

“你这几天人跑哪去了?”那是特德打来的。

我开始不争气地动摇了。“我出去了。”我说。

“三天来我一直在给你挂电话,甚至还去电话公司询问了这边的线路有无问题。”

但我立时就明白,他之所以这样焦虑,并不是出于对我的关心,只是因为当他急于要了结某些事时,一切令他等候滞阻的,都使他不耐烦。

“你知道吗,已经两个星期了。”很明显的,他在生气。

“有两星期了?”

“你既没去兑支票,也没把离婚协议书给我。我希望大家都办得漂亮一些,露丝。为此事,我已找好了一位律师。”

“是吗?”

接下去他气也不换一口,就道出他的真正目的,那真是比我想象的还要可怕卑鄙。

他要我签了名后将离婚协议书还给他。他要这座房子。他要尽快地将一切手续办妥,因为,他马上要再结婚了,与另一个女人。

半天,我才迸出一句:“哦,你和别人在合伙欺骗我!”真是奇耻大辱,我差点要放声哭出来。

几个月来还是第一次,遭遗弃后还是第一次我突然觉得解脱了。得了,没有什么再需要优柔寡断了。顿时,我又觉得一种失重,在一片迷津中,只听到空中传来阵阵不可抑制的笑声。

“什么事这么好笑!”特德没好气地说。

“对不起,”我说着,还是忍不住咯咯地笑着。话筒那边特德的沉默,令我笑得更不可抑。

“对不起,特德,最好你下班后过来一趟。”我强忍着笑把话讲完。

“你我之间,已没什么可多谈了,露丝。”

“这我明白。”我嗓音的冷静,令自己也吃惊。“我只是给你看些东西。别着急,你会拿到你要的离婚协议书的。相信我。”

其实当时我自己心中毫无计划,等他来时,我究竟要对他说些什么。但我知道我只是一心想在离婚前,再与特德见上一面。

我给他看的,就是那个花园。那天他是在傍晚时光到我这里来的,那正是一个多雾的夏日的傍晚,我把离婚协议书揣在风衣口袋里。特德穿着一身运动便装,待他环顾着那个废败的毫无生气的花园时,我发现他的身子,也在籁籁颤抖。

“一片荒芜。”他心疼地轻声啧啧着,一边努力将被蔓延到路径上来的黑莓藤缠住的裤管挣脱出来。此时我猜出,他正在估摸着,要使这里恢复原状,大约需多少时间。

“我倒喜欢这样。”我说着,不经心地拍拍一只长得硕大的萝卜。盘盘杂草,已攀爬到我们房子的墙边了。

特德从地上拾起一把掉落的梅子,一扬手它们就越过篱笆,掉入邻家院子。

“离婚协议书呢?”他终于开口问。

我将离婚协议书递给他,他信手把它塞进口袋。这时他转向我看着,那目光,我一度还以为是充满柔情和爱护之意的。“你不需马上就搬出,”他说,“我知道,你至少需一个月时间才能找到合适的住处。”

“我早已找到了住处。”我立时接嘴道。因为就在霎时,我已明白我将住在哪里了。他眉毛一扬,惊喜地一笑,然而那笑容未及展开就消失了,因为此时我说了一句:“就是这里!”

“你说什么?”他尖声叫着。

“我说,我就住在这里。”我重新说了一遍。

“谁说的?”他气势汹汹地把手臂往胸前一抱,斜着眼盯住我,那架势,说明他准备大大地发作一场。过去只要他一摆出这样的架势,我就会吓得六神无主。

不过现在,我一点也无所谓了,既不害怕,也不生气。“我说的,我就呆在这里。我的律师也这么说,如果你要想得到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的签字的话。”

特德连忙掏出那份离婚协议书,发现四个×还在,没有我的签字。“你到底准备怎样?”他问。

这下,我用足全身的力气,一个字一个字地对着他说:“你反正不能就这样,把我从你生活中拎出去这么顺手一丢。”这正是一切的关键所在。

我看到了我想看的后果了,特德慌乱了,他肯定没料到,我怎么一下子如此强硬起来了。

那晚,我梦见自己在花园中游荡着,薄纱一样的淡雾,波浪似地在花园上方飘拂着,摇荡着,给树丛添上一种奇幻的迷茫之感,朦胧中,看见妈在小心地俯身照料着一棵棵花草,那样地细心,犹如在照看着一个个婴儿。看见我,她对我挥挥手:

“看,我早上刚刚把它们种下,为了我,也为了你!”

正文 哦,妈妈!

哦,妈妈!

——吴精美的故事

五个月以前,在一次为庆祝中国阴历新年而举行的蟹宴上,妈送给我一个护身符,那是一块垂在金链条上的玉,这块玉不是我自己看中的。它几乎与我的小手指一般大小,绿白两色相混,精工细作地雕刻着许许多多花纹。依我的目光看,它作护身符不大合适,块头大大,颜色也太绿,而且太矫饰。因此我就顺手把它放进我的一只漆器盒中,过后也就忘记了。

然而这些天我却想起了它。我弄不懂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因为我妈在三个月前去世了,再无人向我解释它的含义。她去世那天,正好是我过三十六岁生日的前六天。

现在我天天佩戴着这块玉,我想这上面雕刻的图案,一定有它们特定的意义,因为那些线条和花纹,对中国人常有某种特别的解释。当然,我尽可以向琳达姨、安梅姨或其他中国朋友请教,但我深信,她们所讲的,远远不会就是我母亲所想表示的。即使她们跟我解释过,那上面的石榴花纹,表示妈希望我能多子多孙,可多子多孙了,又怎样呢?

因此,我也分外注意别人颈上的这种类似的饰物——那种和我一样的约两寸大小的垂物,是椭圆形的,滴绿生青。但我们很多人,佩戴着它却对其含义一无所知。

例如上个周末在一家酒吧里,我发现有个侍应生,他颈脖上也吊着这么相似的一枚,我便指着我自己颈脖上的那个问他:“你这东西是哪来的?”

“我妈给我的。”他说。

我问他,为什么他妈要给他这个。自然,那已侵犯他人隐私了,活像个包打听。

这种问题,只可以由一个中国人向另一个中国人发问。反正在一群黄皮肤黑头发人中,两个中国人之间,才有种自家人的感觉。

“在我离婚后,她把这给我了。我想自有她的道理的。”

但我却从他话中听出,他自己都对这枚吊饰的意义有所怀疑。

就在去年的新年饭上,妈一共煮了十一只蟹,每人一只后还可以有个人多吃一只。那是她和我一起在唐人街上买的。我爸妈的住处,离我供职的广告公司只相隔六条马路,因此一周中,我倒有两三次,在下班后弯到他们那里去,妈总烧好一桌好菜等着我。

那年的中国阴历新年是周四,因此我早早地下班后,便陪着妈去采购年货了。

妈七十一岁了,仍旧健步如飞,小小的身子挺得笔直,腋下夹着只彩色塑料包,我则拖着小拖车跟在她后面。

每次我们在唐人街踱步时,她总要议论一番其他的中国女人。“香港太太。”那次看着两个打扮讲究,穿着貂皮黑大衣的太太走过时,她便低声嘟哝了一句。当另一个戴着手编绒线帽、穿着男式衬衣的女人走过时,她则不屑地翻翻眼睛:“广东人,乡巴佬。”而她自己,则穿着浅蓝色的化纤长裤,上面是大红的绒线衫、外罩一件小孩子穿的绿色羽绒外套——很是与众不同。她是1949年到美国的。自从1944年她从桂林战火中逃出后,她北上重庆,便在那里结识了我爸,然后他们又颠沛到上海,再从上海出逃到香港,然后从那里乘船抵达旧金山。她跋涉了好多地方。

她边走又边向我抱怨我们二楼的那个房客:“……真个是,甩也甩不掉他们……”早在两年前她就借口有中国亲戚来住,而要赶出他们,但那对房客就是不理会她,说他们将按期付清房租,却不会迁出:除非她的中国亲戚真的到来。从那以后,我就不得不耐着心去听妈编派那两个房客的坏话了。

“那个男人,每倒一次垃圾,要用那么多的垃圾口袋,这不是存心要我破费吗?”

那位太太,是个黄头发的、很有艺术家气质的女人,一次曾经把自个房的墙壁漆成吓人的大红和大绿。“真是太可怕了!”妈至今提起还心有余悸。“而他们一天,不知要洗上几次澡,起码要两三回,哗啦哗啦的,整天只听见水龙头淌着水!”

“上个礼拜,”她说着说着又来气了,“那个外帮人还诬告我,”她一律把黑头发的高加索人称外帮人,“说我将毒药拌在他家的猫食里,要毒死他们的猫。”

“哪只猫?”我确实见过,常有只大耳朵的雄猫跳在我家厨房窗外,对着我妈张牙舞爪。

“这只死猫,常在我们门口翘起尾巴拉尿,臭死了!”妈不住地怨声载道。

一天,我看见她提着一吊滚烫的开水,在楼道口追着那只猫。因此我怀疑她说不定真的会干这种事。但我决不能去帮别人的腔。

“那只猎后来到底怎么了?”

“它走了,不见了!”她幸灾乐祸地呵呵笑着。

在唐人街的斯托克顿,我们几乎逛遍了每一家水产店,寻找最新鲜的螃蟹。

“千万不能拣进死蟹,”妈用中国话警告着我,“连叫花子都不吃死蟹的。”

我用铅笔伸进蟹篓去拨弄它们,看看它们是不是生龙活虎的。其中一只蟹在挣扎时,挣断了一只脚。

“放回去,”妈在一边轻声暗示我,“吃缺脚蟹,在新年是不吉利的。”

但一个穿白制服的男人,用广东话与妈交涉着什么,妈的广东话,与她的国语一样的糟。反正,两个拉呱了半天,那只缺脚蟹连同它的断脚,一起给塞进了我们袋里。

“没关系,”妈自圆其说,“这只缺脚蟹是作为外快给我们的。”

我八岁那年,我妈请生日饭那天,也吃过一次蟹,其中一只蟹,与我建立了感情,它会顺着我的铅笔指点一路爬过来,可未及我给这个新宠物起名,妈已把它扔入锅放在水里煮了。我恐惧地盯着温度逐渐升高的大锅,清晰地听见它们在里面的挣扎声,我看见一只鲜红的蟹脚从锅盖里伸出来,我尖叫了一声。我但愿它们,没有足够的智商可以区分烫水洗澡和慢慢烫死之间的区分。

为了庆贺中国新年,妈特地请了她的老朋友琳达姨和龚田夫妇,不用询问,妈就知道,龚家那帮孩子准也会跟着来。他们的孩子们,我是指三十八岁的儿子文森特,他还住在自个父母家里,还有他们的女儿薇弗莱,她与我年纪相仿。文森特打电话来询问,他能否把女朋友丽莎勒姆带来。薇弗莱则说,要把她的未婚夫里奇也带来。里奇与她在一家公司做税款代理人。她还问及我爸妈那里有无录像机,因为她还要把她与前夫所生的四岁的苏珊娜也带来。万一苏珊娜坐不住了,就可以放给她看。同时,妈提醒我,应该把我的钢琴教师钟先生也请来:他还住在老地方。

所以这样的人数再加上爸妈和我,一共十一个人。可妈当时,只算了十个人的份。因为她认为苏珊娜根本只是一个小孩子,不能把她算进去,至少就蟹而论,没有她的份。可妈却没考虑到,薇弗莱可不是这样想的。

一盘煮得通红的蟹刚端上桌,薇弗莱第一就给自家女儿挑了一只最好的饱满扎实的螃蟹。然后,又把第二好的,放在她的未婚夫里奇盘里,第三好的,则留给她自己。她做这些,内行得很。因为她早从她妈那里,学到了这套拣蟹的本事。于是,以此类推,她的母亲,自然也给丈夫,她儿子及儿子的女友,还有她自己,拣了好的螃蟹。轮到我妈,盘里还剩下四只蟹,妈把四只中看着最饱满的一只,夹给了老钟。因为他快九十岁了,完全该受到这样的尊敬。然后,她将第二好的,送到我父亲盘里。现在,盘里只剩下两只螃蟹,其中一只就是那第十一只断脚蟹。

妈端起那盛蟹的盘送到我跟前:“拿吧,已经凉了。”

我不太喜欢吃蟹。自从八岁那年,看见活生生的蟹给煮成鲜红色后,我便对蟹再也提不起兴趣了。但我不能拒绝妈送上来的食物,因为这通常是中国母亲表现爱的一种方式。她们对孩子的爱,通常不是表现在拥抱和亲吻上,而是坚定又不断地给他们蒸汤团,煮鸭肫干和螃蟹……

我想,我应该取那只断脚蟹。然而妈却大声阻止着我。“不……不,你拣那一只。我一点都吃不下了。”

桌上每个人的盆里都很热闹:敲蟹壳,剥蟹肉,唯有妈面前的盘子,显得冷清清的。餐桌上唯有我注意到,妈先撬开蟹壳,鼻子凑上去闻了闻,然后端着盘子进厨房去,待她再走出来时,蟹已经不见了。

大家吃得开心,话题也来了。

“素云,”琳达姨用一只蟹脚指指我妈身上的大红毛衣:“你为什么要挑这颜色?你不能穿这颜色,这显得太年轻了。”

妈却把这触霉头的话当补药吃。“我在开普莱尔买的,十九块钱,比自己编结的还合算。”

琳达姨点点头,似以这价钱,那颜色还可以忍受。随后,她又用蟹脚指指自己未来的女婿里奇,说:“哎唷,他就是不会吃中国东西。”

“蟹又不属中国的食物。”薇弗莱马上反唇相讥着,乖乖,那腔调还和甘五年前一样,她也以同样的腔调对我说:“你又不是像我这样的神童。”

琳达姨恼怒地扫了女儿一眼:“你凭什么说那不是中国菜?”接着,她又转向里奇,用一种权威的语气说,“为什么你将最好的部分剩下来不吃?”

里奇只是乐呵呵地笑着,一点也不觉得什么。我发现,他皮肤的颜色,与他盘里的蟹很接近。在他嘻嘻傻笑时,琳达姨用筷子为他挑出橘色的蟹黄:“喏,这东西最好吃啦。”

薇弗莱与里奇互相扮了个鬼脸,文森特则对丽莎轻声说:“真笨!”然后吃吃地笑了。

龚田叔叔吸吸鼻子,开始准备讲笑话了,看得出,他暗自不知已练习了几次。

“我跟女儿说,嗨,为什么会穷呢?嫁给有钱人吧。”①说着,他自己咯咯地笑得最响。然后他用肘部撞撞坐在边上的丽莎。“嗨,听懂了吗?她要与这个小伙子里奇结婚了。是我跟她说的,嫁个有钱人吧!”

①里奇在英语中为rich,解释为“富有”。——译者注

“你的头发样子很好。”薇弗莱隔着桌子,对我说。

“谢谢。我的理发师大卫,通常做得很令我满意。”

“你意思是,你还在胡华街那家理发店做头发?”薇弗莱大惊小怪地扬起眉头,“你不害怕?”

我给她讲得惶恐之极,但嘴上却说:“为什么要害怕?他不错呀!”

“我意思是……他生活很放荡。他可能有艾滋病,可却为你理发……可能我太神经过敏了,可总让人不放心……”

顿时,我只觉得头发上布满了细菌。

“你该让我的理发师给你试试看,”薇弗莱又接着说,“劳雷先生,他的手艺可是没话说了,当然,他的收费,会让你不习惯的。”

我觉得受了侮辱。她总喜欢这样暗中伤人,从来就是这样。由于她是税务代理人,有时我只是简单向她打听一个有关税款的疑问,她就会弯弯绕绕搬出一大堆话。

“我真不愿在我的办公室外再谈这些税收问题了。这问题,必得在办公室正儿八经地商洽才是。如果我就这么着边吃饭边漫不经心地随便与你敷衍一番,而你却把它当一回事去遵循,这是不好的。因你并没提供我你完整的材料……”言下之意,好像我存心要省掉她的这笔咨询费似的。

那次蟹宴上,她如此当众奚落我的头发,以显示她自己的高贵讲究,可真把我给气疯了。不行,我也要给她点颜色看看。恰巧我作为广告撰稿人,为她供职的那个公司写了一份广告书,但现在已三十多天了,他们却还未付给我报酬,我就以此还击她。

我扮出一副讥讽的微笑说:“我倒是付得起你那个劳雷先生的理发费的,不过,只要贵公司不拖延该付给我的支票。”我很高兴地看见,薇弗莱这下给我噎住了,涨得满脸通红。

我继续痛快地一泻而快:“真不要脸。一个这么大的公司,却不能准时付给人家酬金。薇弗莱,你怎么竟会乐意在那样小家子气的公司供职?”

她的脸一下子阴了,一言不发。

“得了得了,姑娘们,别争了!”父亲在一边打着圆场,在他眼中,我们还是两个在抢夺三轮自行车和彩色蜡笔的小女孩。

“好吧,不谈这些了。”薇弗莱冷静地说。

但我可不愿就此罢休,“那我们说好了,以后在电话里,你也不能用这种腔调和我说话。”

薇弗莱扭头看看里奇,他则只是耸耸肩。她随后叹了口气,说:

“好吧,琼,跟你说实话吧。怎么说呢?反正,你写的那份资料,我们公司可能不接受了。”

“不可能。你当时说,它很有价值。”

薇弗莱又叹了口气。“这我是说过。只是我不想大让你泄气。我一直在努力令公司能接受它,但现在看来,不大可能了。”

于是,我们又开始第二回合的互相攻击。

“可这只是一份草样,”我说,“所谓草样,通常总是比较粗糙的,我还要做修改呢。”

“不过,琼……”

“我可以再修改一次,免费为你们再誉清一次。”

可薇弗莱只当做没有听见。“我跟他们说说看,让他们至少付给你一笔退稿费,因为你多少为此花费了精力和时间。”

“你只需告诉我,他们觉得哪一段不满意,我可以再做修改,我可以一行一行地读给你听,然后逐行修改。”

“琼——我不能,”薇弗莱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这很难。我可以肯定,你做得很出色,但我们是家大商号,我们有自己的风格和品位。”说着,她举手指指自己胸口,好像她本人就可以代表她的公司似的。

随即,她莞尔一笑道:“我的意思是,琼,”她开始以一种标准电话接线员的腔调说,“为今天,明天的税收需要……我们得树立三个‘要’和三个‘特长’……要树立我们自己的风格和形象……”

她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糟糕的是,我听见妈对薇弗莱说:“哎,作风、形象,这是教也教不会的,这是天生的。比如说,琼,她就没你那样能干,这完全是天生的。”

真要命,我又一次被薇弗莱比过去了,而且,那话竟是出自我妈的口。我只得强扮出一张不自然的笑脸,站起来佯装着收拾桌子。这时,我才发现,妈用的那些盆子,有些边上已有缺口了,我很奇怪,为什么妈不用那套五年前我给她买的新盆子。

桌上一片狼藉,堆满蟹壳蟹脚,薇弗莱和里奇点燃了烟,将一只蟹壳拿过来作烟灰缸。

“薇弗莱,”琳达姨讲话了,“你让琼再试试看,她这只是草作,自然有些不够。”

妈在一边吃橘子,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这种事就是花时间嘛。”琳达姨继续说道。

“多放点形容词,”龚四叔叔在一边劝着我,“多放点形容词,准没错。”

我把盆子端入水池里,笑了出来。

唉,我就是那个样了,我是一个小小的撰稿员,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做事,为每一个客户撰写广告词:“我们这里出售刚出炉的,烫得咝咝响的肉……”“它有三个‘好’三个‘妙’……反正有三个理由值得去买它的肉。除此之外,还有t—1多路复用变频器,绞肉器……等等。”

我扭开水龙头开始洗盆子,同时,也不再生薇弗莱的气了。我觉得这样没意思极了,大愚蠢了。

我端起妈的那只盆子,那断脚蟹还搁在那里。客人散了,妈也走进厨房。

“挺好的一顿饭,谢谢。”我说。

“不太好。”她说着,用牙签剔着牙齿。

“你那只蟹怎么了?你为什么不吃?”

“那是只死蟹,”她说,“连叫化子也不吃死蟹。”

“你怎知道这是死蟹?”

“在下锅以前我就知道了,它的脚,有气无力地垂着,嘴巴张着,像个死人似的。”

“既然知道它已死了,你为什么还要下锅?”

“我想……它大概刚死吧,可能还可以吃。”

“要是客人挑上这只蟹,那怎么办?”

妈笑了:“只有你才会拣这只蟹,我早就料到了,人人都想拣好的。”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妈,你为什么不用那套我给你买的新盆子?如果你不喜欢它们,你应该早点跟我说,我可以去换别的你喜欢的颜色。”

“我当然很喜欢它们,”她说,“我太喜欢了,舍不得用。一直不用,也就不用了。”

然后,好像忽然记起了什么,她从颈脖上取下那根项链塞在我手里。

“不,妈,”我说,“我不能要。”

“拿下拿下。”她用上海话说,“我一直想把这留给你,看,我就这么贴身戴的,因此,你也要贴身戴着,这是你的护身符。”

我打量一下这垂着个绿色玉坠的项链。“你把这送给我,只是因为今晚的事?”

“什么事?”

“薇弗莱说的那番话。”

“哼。你去听她的?你为什么要如此把她的话当一回事?喏,她就像这种蟹,”妈说着,捡出一只蟹壳,“横行惯了。你自管走你自己的路。”

我戴上项链,只觉得颈部一片沁凉。

“这块玉不属上好的,”她说,“它的颜色还太浅,但多戴戴,就会深起来的。”

自从我妈去世后,爸就吃不上好饭菜了。

因此我只要上他那里,就顺便也为他煮点好吃的。今天,我准备为他烧一碗麻辣豆腐。妈常说,吃烫的食物,可以帮助恢复元气和精神。爸挺喜欢吃麻辣豆腐。

忽地听到我头顶上的水管又在哗哗响,而水池上水龙头的水,突然变细了。楼上的房客又在洗澡了。我记得妈曾抱怨过这。的确麻烦。

猛地,窗台上又掠过一个黑影,把我吓了一跳,原来,是那只猫,又翘起尾巴摆好了架势。

“走开,走开!”我挥手赶它,但它只是对我龇牙咧嘴,然后大声咆哮。

西天王母娘娘

“喔,坏东西,小坏蛋!”这个女人,逗着她的小孙女。“是菩萨教你这样笑的吧?”孩子咯咯地笑得更欢,这女人,只觉得内心注入一股暖流。

“我哪怕再活一百年,也永远弄不懂,是谁教会你笑的。我也有过这样无邪天真的时代,也会这样无缘无故地发笑。”

“可后来,为了学会保护自己,我便失却了那份天真。然后,我又教会我女儿,也这样做了,喏,就是你妈。要想保护自己,唯有抛掉那一份天真。”

“小坏蛋!我这样做不对吗?”

小孩子只是咯咯地笑着。

“喔,喔,还在笑。你说你是王母娘娘吗?喔,小王母娘娘,教会你的妈,失却的是那份天真,但决不是失却希望。要永远地微笑!”

正文 姨太太的悲哀

姨太太的悲哀

——许安梅的故事



昨天,我女儿对我说:“妈,我的婚姻……完了。”

现在,她唯有眼巴巴地看着它完。她躺在心理咨询医生的检查床上,没完没了地哭泣。

她只是一个劲地高叫着:“没有办法了,没有办法了!”她不知道,她应该再努力试一试,假如不这样,她会永远失却机会的。

我可太知道了,因为我是以中国生活方式长大的;我被培养成清心寡欲,吞下别人栽下的和自己种下的苦果,正所谓,打落了牙齿,连血带牙往肚里咽。

虽然对我女儿,我完全采用另一种相反的方式教育她,但可能因为她是我生的,而且,她又恰巧是个女孩子,因此,她身上,还是显示出那种东方女性的优柔寡断。

我们就像是台阶一样,一级接着一级。

我知道,该如何保持沉默,如何观察和聆听这个世界,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

当你不想看什么,你可以闭上眼睛。可如果你不喜欢听什么,那你能怎么办呢?至今,我还听见六十多年前发生的那一幕。

那次,在宁波的舅舅家,我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妈。对我来说,她像是个陌生人。

可我就觉得她是我的母亲,因为我能感觉到她那份痛苦。

当时我舅妈就警告着我:“你根本就睬都别睬那个女人,她把自己那张脸皮都扔入大海去了,她哪还有一点心肝?只有一副奥皮囊!”

事实上,我的妈,完全不像他们所形容的那般不堪。我很想轻轻触摸一下她的脸庞,她瞧着跟我挺像。

只见她穿着古怪的外国衣服,在我舅母恶言呵斥她时,她并不回嘴。我舅舅,因为她叫了他一声哥哥,便给了她一个耳光,她也不做声,只是把头更低地垂着。

外婆去世时,她哭得死去活来,虽然多年前,就是外婆把她从家里赶出去的。外婆的丧事一完,她便听从舅舅,马上又回到天津去了。去那里,当她的四姨太去,完全违背了一女不事二夫的常道。

为什么她不把我带去呢?可我不能问。我是一个孩子,我只能多听少问。

就在她离家的前夜,她将我抱在怀里,把我的头捂在她胸前,好像要保护我躲避一个无形的灾难似的。她让我就这样偎在她怀里,给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安梅,你看见我们养在水池的那只乌龟吗?”

我点点头。我常常在池边用小木棍敲着水,引着那藏在石头底下的乌龟游出来。

“我像你这般大时,那乌龟已在那里了。”我母亲说,“那时,我常爱坐在水池边,看着它浮出水面,伸出尖尖的小嘴吸气,那是一只非常非常老的乌龟了。”

“这只乌龟是通人性的。”我母亲又接着说,“有一天,那时我不过也就你这样的年龄,外婆就很严肃地对我说,我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因此不可以再四处乱窜乱跑,也不能掏蟋蟀挖鸟蛋,遇到不称心的事不能嚎哭,我必须乖乖地听大人的话,否则,就要把我剃光头送到尼姑庵去做尼姑。

“外婆就这么冲着我说了一通后走了。我快快地来到小池塘边,终于哭了起来。

这时,我看见这只乌龟浮上来了,只见它嘟起尖尖的嘴巴,把我滴落在水面的泪珠一颗颗吞下去,三颗、四颗、五颗……然后它慢吞吞地爬出小水池,爬上一块平坦的大石头,开口讲话了。

“那乌龟说:‘我吞了你的泪水,所以我也知道你在受苦,但我得警告你,如果你经常这样哭,那你的一生,将会有许多痛苦和忧伤!’

“然后这只乌龟把嘴一张,吐出一、二、三……一共七只珍珠般大小的蛋,然后蛋壳又毕剥一声一只只裂开,从里面钻出七只小鸟。它们一出壳就开始啁啾着曼声歌唱,无忧无虑地。那雪白的肚皮和动听的歌声,我猜出它们是喜鹊,那种专门给人们捎来喜讯的喜鹊。当我伸手想逮住其中一只时,它们都扑打着翅膀一只只扬翅飞走了,在空中留下一长串快乐的叫声。

“‘现在你看!’那乌龟说着,又笃悠悠地回到水池内,‘哭有什么用呢?你的眼泪并不能洗尽你的悲伤,反而喂养了别人的欢乐,所以,你必需学会吞下自己的眼泪!’”

但在我母亲讲完这个故事后,我看见她自己正在流泪,这惹得我也哭出来了,这就是我们的命运,就像两只养在水底的乌龟,隔着汪汪的水面,有如用涟涟的泪眼,来看待这个世界。

第二天早上,我在睡梦中被大声的怒骂——不是喜鹊的啁啾——吵醒,我立即扑到窗棂边。

外面院子里,只见母亲跪在那儿,双手绝望地在碎石砌成的小道上抓扒着,在她面前直挺挺地站着她的哥哥,我的舅舅。他正在那里大发雷霆。

“你想带走你女儿?你想毁掉她吗?”他气得连连跺脚道,“你早就该去死啦!”

母亲只是匍匐在地上,一言不发。她的脊背一动不动地伏在那儿,就像水池里那只乌龟圆溜溜的背部。她紧抿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我也紧抿着嘴,将那咸苦的眼泪往肚里咽。

我急忙穿上衣服,跑下楼梯跑到前厅,我母亲已准备要离去了,一个佣人正在替她把箱子搬出去。舅母则攥着我弟弟的手站在一边观看。“妈!”我失声叫了起来。

“看你,”舅舅一下惊叫起来,“把女儿都给教坏了!”

母亲低着头向我瞥了一眼,我禁不住眼眶一热,眼泪淌下来了。我想,妈妈一定看见我哭了,因此她把胸一挺,显得比舅舅的个子还要高,她向我伸出双手,我立即拔腿向她奔去。她以一种慈爱平静的口吻对我说:“安梅,我并不强求你,我只是对你说,我要回天津去了,你能跟我一起走吗?”

舅舅立时咬牙切齿地说:“跟着你?让这小姑娘跟你一样?安梅,别以为你能看见什么新鲜的世面。你坐上一辆崭新的马车,但前面拉车的,还是那只老驴,你一生,就像你前面这只老驴!”

舅舅那番话令我更铁了心要走。因为我切切实实知道,在我前面所能看见的,就是我舅舅那幢黑魆魆的令人压抑不快的房子,那儿充满种种莫名其妙的我永远无法理解的恐惧。我缓缓回过头去看妈妈。

舅舅顺手抄起一只瓷花瓶:“你真准备跟着她走?你将一辈子抬不起头了。”说着,将花瓶狠狠地往地上一摔,“哗”一声,碎片溅了一地,我吓得打了个哆嗦,母亲轻轻将我揽过去。

她的手是温暖的。“走吧,安梅,我们得赶快。”她说着,抬头看看天色。

“安梅!”舅母在我身后悲哀地呼唤着。“算啦!”舅舅一下打断了她。“算啦”,在中文里,就是完了的意思,“她早已变了。”

在我即将跨向一个崭新的生活时,我开始怀疑舅舅所说的:我将永远抬不起头。

于是,我试着把头抬起,我抬起来了。

这时,我的目光触到被舅母牵在手里的弟弟,他正在一边嚎陶大哭。母亲不敢把弟弟带走。一个儿子,是永远不能走进任何异姓人的家里的,否则,那会真正毁了他。但我知道此刻他还想不到这些,他之所以恸哭,只是因为受了惊吓,因为觉得委屈,因为母亲没有把他带走。

舅父的话没有讲错,当我看见哭得喘不过气的弟弟,我的头再也抬不起来了。

我们雇了辆人力车,匆匆地往火车站赶去。在车上,母亲轻声对我说:“可怜的安梅,只有你知道妈妈心中的苦楚。”我听了后觉得很是骄傲。

直到上了火车,我才了解,新生活离我,还是十分遥远,这使我很是恐慌不安。

我们在路上一共花了七日七夜:一天火车,六天水路。一路上,我频频回顾扔在身后的逐渐逝去的道路,一边听母亲兴致勃然地讲述天津。

她数落着小吃担上种种好吃的:元宵、煮花生等等。而母亲最爱吃的,是一种中间打上一只鸡蛋的薄煎饼,然后在上面涂上一层黑糊糊的豆瓣酱,再把它卷起来,就这样火热滚烫地拿在手里吃!

她还细细向我描绘了这个港口城市和它的可口的海鲜,并认为要远远超过我们在宁波所能吃到的。那硕大鲜肥的蛤肉、对虾、螃蟹,还有各种海鱼和淡水鱼,完全是一流的,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外国人来到这个港口呢?

而在这个港口里,还有各个外国租界:日本人、白俄、美国人、德国人……但他们都是各管各,不相往来。他们各自保持不同的生活习惯:有的讲究清洁卫生,有的邋邋遢遢,连他们的住房样式,也各自不同,形状色彩各异:有的漆成粉红色,也有如维多利亚时代的长裙一样,还有那种漆成白色的木头雕花屋顶,看上去就像象牙屋顶一样。

在冬天,我将会看见真正的雪。母亲说,再过几个月,就是寒露季节。那时便要下雨,然后渐渐地,雨珠会变成片片白色的花瓣,那就是雪。不过没有关系,她会把我包裹在毛皮镶边的大衣里,裹得暖暖的。

第五天,船开始驶近天津港,黄浊的水波不时拍打着船舷,随着天津港的靠近,水波的颜色开始变深,最后变成黑糊糊的,而且,船身开始剧烈地晃动着。我觉得害怕,而且恶心。这污黑的水流,让我忆起舅母所说的:把自己的脸皮扔入大海里。

那污浊的水流,那么脏,那么奥,人一沾上它,怎么还洗得干净?舅妈说过,那会砧污了我,我真怕她的话会应验。我躺在床上,惶恐地盯着水面,我发现母亲的脸一下于变得阴沉起来。她只是扭头望着黑魆魆的海面发呆,我心头越发沉重和惶惑了。

那黑浊的水流真的改变了母亲。本来,她穿着一身中国式的孝服,可待快靠岸时,她再回到顶屋甲板的起居室时,却似完全换了个人。她描了浓浓的眉毛,各向两鬓高高地挑上去,还涂着黑眼圈,衬着那张脸越发显得苍白,再配着二片血红的嘴唇,显得完全是个陌生女人了。她戴着一顶棕色小毡帽,帽檐上横插着一支棕色羽毛,前额上,垂着两排整齐的刘海,远看就像一对漆器的木雕品,身上穿着一件领口上镶着直垂至腰间的白花边的棕色长裙,腰际别着一朵绢制红玫瑰。

这是十分犯忌的,因为,我们还在戴孝呢!但我只是一个小孩子,我能说些什么呢?我怎么可以指责自己的母亲呢?看着她如此毫无顾忌地华服盛妆,我为她感到羞愧。

这时,母亲拿出一只奶油色的大纸盒递给我。“打开它!”我看见盒子上印着“英国精制各式时装·天津”。母亲只是不出声地盯着我笑:“快点呀!”直到好多好多年以后,我用这只奶黄色的纸盒来贮藏信件和照片时,我还是十分困惑不解,当年,母亲在与我分隔开那么久以后,怎么会确信,我会跟着她走,而当我跟着她走时,我需要穿一身完全不同的新衣服?

一打开盒子,一切我的不安,为母亲感到的羞愧,顿时都消失了。盒子里,是一套崭新的粉白色的裙子,另外,还配着一双长统白丝袜、一双白皮鞋及一只白色的大绸结。

但是,盒子里的一切对我,都太大了一点。我的肩膀简直可以从领圈里耸出来,腰身大得可以装下两个我。可我不在乎这,她也不在乎。我扬起双臂笔直地站着,她拿出针线替我把宽大部分缝小,又用软纸塞进我的皮鞋尖。穿上这样一身新的装束,我感觉上似乎也长出了新的手和新的脚,而且,需要用一种新的步子走路。

不过马上母亲的脸又转得阴沉了。她叠着膝坐着,默默地眺望着越来越逼近的码头。

“安梅,你要准备着过一种新的生活,你会住进一幢新房子里,你将有一个新父亲,许多新的姐妹们,还有一个小弟弟。你会穿好的、吃好的,高兴吗?”

我只是点点头,没有做声,我想起了远在宁波的弟弟,他哭得那样伤心!我母亲夏然住口,再也不提什么有关我将面临的这个新家庭的事,因为这时铃声响了,船上的听差报告着,船已靠岸了。母亲很快地叫过搬运工,把我们两只小箱子指点给他,同时付了他们小费。她做得那么顺手,好像天天在做似的,对这一套已十分得心应手。随后,她又小心翼翼地打开另一只盒子,我看见里面躺着五六只死狐狸,它们张着小嘴,瞪着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后面,拖着一条蓬松的尾巴。母亲却把这骇人的玩意围搭在她颈脖上,然后紧紧拉着我顺着人流下了甲板。

“安梅,跟上,你怎么走得这样慢!”她频频对我说。我拼命拖着双脚跟上,可我的鞋大大,使我觉得十分吃力。人群乱哄哄的,人们提着沉甸甸的柳条箱或包袱,吆喝着在人群中抢着道,也有穿着打扮与母亲一样的外国女人,挽着他们丈夫的臂肘紧张地移着步子;有钱的太太们大声训斥着跟在他们后面的女佣人和听差……

天色已近中午了,虽然外边很暖和,可天上却布满了灰云,层层叠叠的。

我们站在马路边等了半天,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人力车不时从我们眼前掠过,可就不见一个来接我们的人影。母亲无奈地叹了口气,自己招了一辆人力车。

母亲和车夫讨价还价了半天,我们终于登上了车。一路上,她不住地抱怨着飞扬的尘土,街上的臭味,坑洼的路面,被耽搁了的时间和她的胃病,然后,她又把抱怨引到我身上:我的新衣服上已经有了一个污点了,我的头发也是乱蓬蓬的,还有我的扭扭歪歪的蛇一样的两只长统袜。我试着要改变她的话题,便不时跟她打岔,一会指着个小公园问她那是什么地方,一会指着拖着长长的两节车厢的电车……

她更不耐烦了:“坐好,安梅!别看热闹。我不是带你出来看热闹的,我们只是回家去。”

待我们终于到家时,两人都已精疲力竭了。



打一开始起,我就料到我的那个新家决不会是一般的小家小户,母亲早就跟我说过,那个叫吴青的男人,是个很有钱的商人,专门经营地毯。他住在英租界的一幢华屋里,那是天津市最上等的地段,离马场道不远。

那房子,是外国人建造的。吴青十分洋派,喜欢洋货,因为是外国人令他发财的,所以为什么我母亲也必须穿西式衣服。中国的暴发户,都喜欢表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阔气。

但待我真的来到吴青的家门口,还是给那种气派给镇住了。

他家的大门,完全是石头砌成的中国式拱门,乌黑油亮的黑漆大门,配着一个高高的门槛。门内的院子,着实让我开了一番眼界月B里既没柳树也没飘香的肉桂,更不见楼台亭阁或荷花池之类,只见沿着砖石砌出的宽阔的走道两边,是两排葱葱郁郁的矮冬青,冬青后边分别是一片碧毯般的草地和喷泉,过道尽头,是一幢西式的三层楼洋房,每一层都凸出一个长长的铁栏杆露台,房顶四周,伸出四只烟囱管。

一个年轻的女佣人巴结地迎出来:“太太,你回来啦!没想到!”声音尖尖的,把我耳膜都刺疼了。这是杨妈,母亲的贴身女佣。她一口一声地称母亲“太太”,这是中国对主妇的尊称,这样显得母亲像是吴家的正宗太太,而不是小老婆似的。

杨妈一边大声叫其他佣人来帮我们拎行李、泡茶和放洗澡水,一边急急地对母亲辩解着:“二太太说过,太太您至少还得待一个星期才回来。看呀,竟没有能来接你!二太太她们,去北京走亲戚了。哎呀,这是您的女儿吧?多漂亮,跟您长得一模一样,她害羞了。大太太,还有她的女儿,去庙里烧香去了。还有……”

房子里陈设讲究,令我眼花缭乱:一个大圆弧的楼梯很气派地透迄而上。天花板上,精雕细刻着各种图案。错落迂回的长廊通向各个房间,一间套一间的。在我右边就是一个大房间,里面置满了抽木家具和沙发,而这大房间又通向另一间狭狭长长的房间,也是布满各种家具古董,一道又一道的门框,弄得我晕头转向。屋子里不时来回闪过几个人影,杨妈就在一边介绍着:“喏,那年轻女人是二太太的贴身娘姨,那一个,什么也不是,只是大司务助手的女儿,这个男人,是管花园的……”

我们上了楼,来到一间大起居室内,再往左穿过门厅,踏进另一间房间。“这就是你妈的房间,”杨妈骄傲地对我说,“你就睡在这里。”

房里第一样抓住我视线的,是一张豪华的床,它看着又沉重又轻曼,上面垂着玫瑰色的帐慢,四角支着四根深色锃亮的木质龙柱,龙柱底座是四只蜷伏的狮于。

我一头栽入凉飕飕的床罩上,高兴得哈哈大笑,我发现那柔软的褥子,比宁波床上的还要软十倍。

坐在这样一张床上,我觉得自己成了个小公主。房间里有一扇落地玻璃窗直通阳台,窗前,是一张与床配套的同样木质的圆桌。一个佣人早已把茶和甜点准备好,此刻,他正怄身替我们生火取暖,那是一种烧煤的小火炉。

这里不像我们宁波舅舅家那般寒酸,实在太阔气了。我不明白,母亲嫁了个如此有钱的男人,为什么舅舅还要骂她不要脸呢?

正在我纳闷之时,突然听到一阵冷脆的铿锵之声,接着响起了一阵音乐,那是床对面一口大红木钟发出的,只见钟门突然打开,里面现出一间挤满宾客的小房间,一个戴着尖帽子的大胡子坐在桌边饮汤:一、二、三……边上一个穿蓝衣服的姑娘,也一再俯身给他加汤:一、二、三……而另外一个穿裙子和短外套的姑娘,则前后摆着身子拉小提琴,她老拉着一首听起来不甚愉快的曲子,以至许多年以后,我依旧还能记得那旋律:尼——呵!啦,啦,啦,啦——尼——那!

这是一只十分奇妙的钟,只是在第一次听到它报时辰时,我觉得很新鲜,再多听了,我就觉得那报时声十分讨厌,弄得我晚上都睡不好。渐渐地,这养成了我一种能耐:凡对我毫无意义的一切叫唤,我都能听而不闻。

开初的几天,我真觉得快乐无比,当我与母亲一起躺在这张宽大柔软的床上时,我想起留在宁波的小弟弟,心里十分为他惋惜难过,不过,这房内每一件新鲜事物,很快又分散了我的心思。

我惊异地看着水龙头一开,热水就哗哗地流出来。抽水马桶也使我觉得新奇,只要水一冲就行了,不用佣人去清洗它们。这里每一间屋子,都像母亲房里一样精致讲究。杨张氏向我一一介绍着:哪一间是大太太的,哪一间是二太太的,有些则仅仅只是客房。

不过很快,我就觉得一切新鲜的东西已不再新鲜了,我很快就厌倦了。“呵,这道菜我前天已吃过了。”“这甜点心我已吃腻了!”我不时向杨张氏抱怨着。

母亲重又变得快乐了。她穿着中国式旗袍,嵌着白镶边,那是为外婆戴的孝。

白天,她指点给我看一些我从没见过的东西,并教会我它们的名称:浴缸、白朗尼照相机、色拉叉、茶巾等。晚上,我们便围炉闲谈,谈论着各个佣人:某人聪明、某人勤快、某人忠心耿耿等等。我们在火炉上烤鸡蛋、烘山芋,空气中弥散着一股甜香。

可以说直到那时,我再没过到比这更快乐更舒服的日子了:没有烦恼,没有恐惧,也没有欲求,我的生活,就像那床玫瑰色的大床褥一样温暖舒适。但很快,我就不快乐了。

就在两星期后的一天,我正在后花园踢皮球,只听到远远传来一声汽车喇叭声,花园里两只狗顿时撇下我,快乐地叫着奔了出去。

一直坐在我身边看着我玩的母亲,脸色霎时变了,只见她霍一下站起身,匆匆走进屋子。我奔出去,只见大门口停着两辆乌黑油亮的人力车,后面则是一辆黑色的汽车。一个男佣人忙着在人力车上卸行李,另一辆人力车上,跳下一个年轻侍女。

佣人们全都出来簇拥在汽车四周,锃亮的车身映出他们一张张谦卑恭敬的脸面。

司机打开车门,先跳出一个年轻的姑娘,她留着短发,后面烫着几道波浪。这女孩子看着比我大不了几岁,却全身是成年女人的装束,配着长统丝袜蹬着高跟鞋。我看看自己沾着黄绿色草汁的白裙子,觉得很难为情。

随后,佣人们慢慢扶出一个大块头男人,他个头不高,但很肥胖,气喘吁吁的,看着比我母亲要老多了。他的前额油光光的,鼻翼边一颗大黑痣。只见他身穿一件西式外套,里面一件毛背心紧紧地绷着身子,裤子倒很肥大。只见他费劲地蹬下地来,傲慢地往屋里走去,睬也不睬那些迎候着他的人。人们纷纷为他开门,也有帮他提着包,夹着他的长大衣的,浩浩荡荡地尾随着他。那个年轻姑娘则脸露得意的笑容挨着他,并不时频频回首打量着身后的随从,好像他们的那些殷勤和尊敬,都是献给她的。她刚走进去,我就听见一个佣人在议论着她:“三姨太太年轻了,她除了个奶妈外,根本没有什么其他的佣人。”

我偶尔一抬头,只见母亲正站在窗台上观望,一切她都看见了,吴青又娶了第五房姨太太。妈倒一点也不妒忌这个女孩子,她没必要这样。母亲并不爱吴青,在中国,一个姑娘往往不是为爱情,而是为地位而结婚的。但我母亲在吴家的地位,我后来知道,是最低的。

自从吴青带着五姨太回来后,母亲终日足不出门,埋头刺绣。有时下午就带我坐车出城,为的是寻觅某一种颜色的丝线,或者她根本讲不清它的颜色,有如她也无法讲清她自己的一切烦恼和不快。

因此尽管一切看来平静如故,但我知道,这只是一种假象。你可能会奇怪,怎么一个年仅九岁的小孩子,也能感觉得出?现在想想,连我自己也觉得奇怪。但我好像天生有一种能预测灾难的特异功能,十五年后,同样的功能,使我能听见日本人扔在远方的炸弹,从而知道一场无可避免的战祸开始了。

吴青回来后没几天的一个深夜,我被母亲轻轻摇醒。

“安梅,乖孩子,”她疲惫地说,“去杨妈房里睡吧。”

我睡眼惺松地揉揉眼睛,看见房里晃进一个黑影,那是吴青,我哭了。

“别哭,没有什么,快去杨妈房里、”妈轻声说着,把我抱在冷冰冰的地上,那座木头钟又开始唱了,吴青嘟嘟哝哝地抱怨着这寒冷的天气。我给带到杨妈房里。

次日早上,我看见五姨太绷着脸,就和我一样。早餐桌上,当着众人面,她的怒气爆发了,只见她粗暴地大声训斥女佣动作太慢,吴青则像父亲般严厉地瞥了她一眼,她便抽抽搭搭地哭了。不过后来到了中午时分,五姨太又咯咯笑了,穿了一身新衣服和新鞋子,得意洋洋地走来走去。

当天下午,我和母亲又乘上人力车,去买绣花线,第一次,母亲向我倾吐了她郁结的不快:“你看见了,我过得多窝囊!”她哭着说,“看我在家里多没地位,他带回来的那个新姨太,是个下等女人,黑黑的,又不懂规矩!他只是花了几块钱把她从乡下,一个砖瓦匠家里买来的。晚上当她还不能满足他时,他便到我这里来,我从他身上闻到那个贱货的土气。

“现在你看见了,我这个四姨太就是不如五姨太,安梅,你得牢记住这一点。

我曾是个明媒正娶的太太,一个读书人的太太。你的母亲并不生来就是个四姨太的。”

那“四”字,恶狠狠地从她牙缝里进出来,那字听起来,就和“死”的发音一样,我只觉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令我记起,外婆曾说过,“四”是一个很不吉利的数字,因为如果你以一种怒冲冲的声调说出这个字,听起来就颇像那个晦气的字。

寒露到了,天气更冷了,二姨太和三姨太,带着她们的孩子和佣人,回到天津来了。吴青同意让他的新汽车去火车站接他们,当然,一辆汽车哪装得下这大队人马?所以汽车后面走着一长串的人力车,就像一串蟋蟀跟着一只肥大的甲虫。

母亲站在我身后迎接着她们。一个穿着一身普通西服的女人,带着三个女孩子,其中一个女孩年纪与我不相上下。

“这是三太太和她的三位女儿。”母亲介绍着。

那三个女孩子比我还要怕羞,只是低着头依偎着她们母亲。可我还是目不转睛地打量着她们,她们跟自己母亲一样朴素,一律长着大牙齿,厚嘴唇,两道粗眉毛,就像两条大毛虫。三太太热情地与我们寒暄着,还同意让我帮她提一只包裹。

“还有,这是二太太,”我明显地感到母亲搭在我肩头的双手变僵了。“可她会要你称她大妈。”她轻声对我说。

我看见一个穿着件黑毛皮长大衣的女人,非常时髦,她怀里抱着一个胖胖的小男孩,两岁左右。

“他就是小弟,你最小的弟弟。”母亲对我说。只见那小男孩子戴着一顶与他母亲的皮大衣一样的小皮帽,一边用手指玩弄着她垂在胸前的珍珠串。我很奇怪她怎么会有这么小的孩子,尽管二姨太很漂亮,似乎也很健康,但她已有相当岁数了,起码四十五岁开外了。

她笑盈盈地对我点点头,华贵的皮大衣随着她款款的步子闪烁着,她仔细打量我一番后,只见她的纤纤细手优美地一扬,便摘下脖子上那串珍珠套在我颈上。

呵,这样的珍宝,我还是第一次触摸到。它完全是西式的,长长的一串,每粒珠子的大小都一样,颗颗饱满晶莹,用一只银子搭扣把两端连在一起。

母亲立即推辞着:“她还是一个小孩子呢,这样的礼物太贵重,太贵重了!她会把它们弄碎的,甚至会把它们弄丢的。”

二姨太只是淡然一笑,说:“这样漂亮的一个小姑娘,该要打扮打扮她啦!”

我立时发现,母亲的脸显得不大高兴。她不喜欢二姨太。我得注意点,不要让母亲觉得二姨太已把我争取过去,可我内心深处,还是按捺不住对二姨太持一份特别的好感。

“谢谢大妈妈!”我对二姨太说,脸上还是绽出快乐的笑容。

下午与母亲一起在房里吃茶点时,母亲对我说:“留点神,安梅,这个二姨太景会一手遮云,翻手作雨了。她这是在收买你呢!”我知道她生气了。

我只是一声不吭地坐着,任凭母亲的话由我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把项链给我。”突然,她对我说。

我看着她,没有动弹。

“你不信我的话,就把项链给我,我不会让她以这么贱的价钱来收买你的。”

我还是一动不动,她便站起身劈手抢走那条项链。不及我阻拦,她便把项链扔在地上用皮鞋脚猛踩,霎时,这串几乎已收买了我身心的珍珠项链中的一颗,给踩得粉碎,变成一撮玻璃屑。

然后她仍让我把这串项链戴上,她要我连着戴一个礼拜,以不时提醒自己,怎么几乎良莠不分,把假当真,差点把自己都出卖了。然后,她打开自己的首饰盒:“现在,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珠宝吧!”

她拿出一只沉甸甸的蓝宝戒指放在我掌心,宝石中央,闪烁着一道星状的寒光。

不久,大太太也从北京回来了,在北京她与两个未婚女儿一起住在吴青的另一幢公馆里。大太太一到,二太太就没声气了。大太太是这里的领头、准则和法律。

但大太太实在对二姨太没什么太大的威胁。她又老又衰,缠着小脚,穿着过时的衣饰,布满皱纹的脸面倒是十分朴素实在。现在想起来,她其实也并不太老,不过就吴青这点年岁,约五十来岁吧。

刚刚遇见大太太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瞎子。她似根本没看见我,也看不见吴青,看不见我母亲。她眼中只有她的两个女儿,两个尚未出阁的老姑娘,她们至少有甘五岁了。此外,她就只看见两条狗。

“大太太的眼睛怎么搞的?怎么有时视力很好,有时却像瞎子似的。”一天我问妈妈。

“大太太说,她只看得见佛光,看得见菩萨的显灵,她对多数人世的罪孽,则是视而不见。”杨妈说。杨妈还告诉我,大太太之所以对人世持如此眼开眼闭之态,是因为她的不幸的婚姻。她与吴青拜过天地,因此,他们属明媒正娶、父母之命而结合的。但婚后一年,她生了个女儿两腿有长短。这个不幸使大太太热衷烧香拜佛,布施捐赠,祈求菩萨开恩,让女儿的双脚恢复正常。菩萨动了恻隐之心,又赐给她一个千金,这个千金的两腿完全正常,但是呀,在脸庞上却有个巴掌大般的胎记。

这一来,大太太更是热衷吃素念佛。吴青为她特地在千佛岭和泡泉竹林附近买了一幢房子,因此一年两次,只寒暑两季,她才回天津丈夫处,忍受种种世俗的罪孽来折磨她的视力。即使回到家里,她也是只呆在自己卧室内,像一尊菩萨般盘坐着,抽鸦片,自言自语,连吃饭也不下楼。她常常戒斋,或者只吃些素斋。吴青每周只去她房里一次,通常在午饭前去,然后在那儿喝杯茶,与她闲聊寒暄几句。晚上,他从来不去打搅她。

这个白日幽灵般的老女人,按理不至会令我母亲不安的,事实上,她只是把一切深埋在自己心里。但我母亲则认为她在这个家里已受尽煎熬,除非她有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这幢房子或许不该设在天津,而应该在天津的偏东一点,在北戴河!那是个迷人的海滨地,处处是漂亮的别墅,住着有钱人的遗孀。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银白的雪花寂然无声地飘散着,稠密地飘积在我们房子四周。母亲穿着件翠绿的毛皮镶边的绸袍,高兴地对我说:“我们将搬到自己的房子里去了。它没有这里大,小小的,却很精致,但那将是我们自己的世界,只有杨妈和几个熟悉的佣人,吴青已经答应我了。”

我们都厌烦了严寒冰雪,冷风飕飕的冬日,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不敢轻易去屋外。杨妈警告我,那样冷的大风,会把我身上割出千百道口子的。常常听到佣人们谈论着:某商店的后门口,又被一个冻死的乞丐堵住了。这样的冬天,常有乞丐倒毙在街头。他们肮脏的身子,覆上一片晶莹的白雪,每颗晶霜都在熠熠闪光。

因此我们天天呆在屋里,想出各种办法来打发这漫长的严冬。母亲终日翻阅外国时装杂志,将看中的样式剪下来,然后下楼去与裁缝合计。

我不喜欢和三姨太的女儿玩,她们大规范大拘谨就像她们的母亲。她们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只知道呆呆地站在窗前望着太阳升起又落下,仅此而已。杨妈则陪着我在火炉上烤栗子,谈天说笑。她有时还会以一种做作的腔调,学着二姨太吊嗓子。二姨太喜欢唱京戏,每次家里请客,她总少不了要伊伊呀呀唱上几句,也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

“二十年前,她曾是山东一个红歌女,一个很受宠的女人,尤其对那些常去泡茶馆的已婚男人。尽管她并不漂亮,却很聪明妖艳,她的小曲唱得很动人,还配上各种撩拨人心的动作,把那些男听客听得痴醉酥软。吴青娶她,并不是出于爱情,只是出于一种夺魁的虚荣。而她跟从他,也是因为他的财富和那不中用的大太太。

“从一开始起,二姨太就知道如何操纵他的钱财。她知道他怕鬼,而且也知道以自杀要挟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因此有一次当他拒绝给她钱时,她便假装吞生鸦片自杀,吴青没办法,只好给她一大笔钱。

“她就这样自杀了好多次,便占有了这幢房子最好的一间卧室,也有了自己独用的包车,甚至为她自己的父母,也争得了一幢房子。

“但有一件事任凭她如何折腾也没用,那就是孩子。她知道吴青渴望着生个儿子,以延续吴家的香火。因此聪明的她,抢在吴青开口前就对他说:‘我早已替你物色好二个合适的太太了,她一定会给你生个儿子的。她还是个黄花闺女呢。’这话倒是真的,只是三姨太相当难看,甚至没缠过脚。

“三姨太自然从此对二姨太百依百顺,两位姨太太相处和谐。三姨太为吴青生了三个女儿。但吴青却要个儿子,并以此为借口又在外边寻花问柳。于是,二姨太又替吴青找了第四个姨太太,那就是你母亲。”

“二太太使了什么法,才使我妈嫁给吴青呢?”我怯怯地问。

“小姑娘家,别问那些事!”杨妈沉下脸说。但很快,她自己说开了:“你妈呀,实在对这个家太好了。五年前,你父亲才去世一年,她和我去杭州六和塔。因为你爸爸是一个有名的学者,而且笃信该塔祀奉的六个美德。因此你母亲对着这座古塔起誓,保证恪守妇道,贞洁娴静,忍耐和不贪钱财。就在我们游西湖时,我们遇见了一对夫妇,那就是吴青和二姨太。

“吴青立时被她的美貌迷住了。那时你妈真是漂亮,特别她的皮肤,光洁白皙,即使她因为守寡而不能浓妆艳服,但她那种天生丽质的美貌,还是光彩四照。然而在中国,寡妇是低人一等的,她不能再嫁。

“但二姨太很快就设了个骗局。她先设法与你母亲接近,然后请她去灵隐寺吃素斋,饭后,又约你母亲一起打麻将,直至深夜。这时,她就殷勤地劝你母亲就在她房里过夜。半夜你母亲一觉醒来,发现身边躺着吴青。

“第二天清早,你母亲就潸然含泪离去,二姨太却四下对人诉说,一个寡妇如何勾引了她的丈夫吴青。一个寡妇,她还能怎么申辩呢?唯一的办法,就是给吴青做四姨太,为他传宗接代。你母亲回到宁波老家,对着她哥哥叩了三个头道别,结果她哥哥踢她,她母亲唾骂她,并且将她永远赶出家门。就这样,你母亲当了四姨太。三年后,她生了个儿子,被二姨太收养去了。我也就跟着你妈过这边来了。”

自从听了杨妈这番话后,我懂了许多事。

我总算看透了二姨太的本性了。

她经常假装热心,陪五姨太去她贫穷的山村老家“摆威风”,然后一转身,又对吴青绘声绘色地描摹五姨太娘家人的贫困和粗俗,嘲笑吴青怎么会被这样一个穷姑娘所迷惑。

她对大太太关怀备至,为她提供大量的鸦片,并躬身为她装烟烧烟,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大太太烟瘾越来越大,而且身子日益衰弱。

二姨太把我母亲的儿子抱在怀里,当着我母亲的脸亲吻着他,说:“好儿子,有我这个妈,你这一世将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将来你长大了,我就把这个家全部交给你,靠你养老了。”

而母亲所盼望的那幢房子,终于因为二姨太的又一次自杀,而成为泡影。二姨太以吞鸦片来威胁吴青收回那个许诺。

我真为母亲难受,我希望她大声指责吴青、指责二姨太,也应该指责杨妈——她不应把实情告诉我。母亲总应该起来说些什么……但她没有,她甚至没权力这样做!

旧历的小年夜,天还没亮,杨妈就带着哭声把我推醒。“快,快起来!”

我睡意矇眬地跟着她来到母亲房里,只见房内灯火通明,她躺在床上手脚抽搐,舌头麻木。吴青、杨妈、二姨太、三姨太、五姨太和医生围在她床边。

“醒醒吧,妈妈。”我哭了。

“她吞吃了过量的鸦片,”杨妈哭着说,“医生说,已没有办法了。”

四周死一样地静寂,唯有那架大木钟,里面窜出那个拉小提琴的姑娘,奏出一串重复的令我厌倦的声响。

母亲继续在作着痛苦的抽搐,我想这时,我该说些令她肉体和灵魂都能安宁的话语,但我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木头样呆呆地站着。我又忆起母亲讲过的乌龟的故事。她叮嘱过我,哭是最没有用的,我试着吞下自己咸涩的眼泪,一滴一滴的,但我的眼泪太多,涕泪滂沦的我,终于哭倒在地。

迷糊中,我觉得自己也变成水池里的一只小乌龟,成千只喜鹊在啄饮池里的水,那些水,全是我的眼泪。

过后杨妈告诉我,我母亲是听信了二姨太的教唆,吞生鸦片作假自杀,结果弄假成真了。不是的,完全不是的,她才不会上这个坏女人当。我知道,母亲是真的不想活下去了。她是故意选定小年夜自杀的。死对她,变成一种武器。她把毒药拌在元宵里吞下去了。记得她在吃元宵时,还感慨地说过:“唉,人生,究竟是怎么回事?就是一长串吃不尽的痛苦

元宵把毒药黏在她身子里,她无法得救。在小年夜当晚,他们把她停放在过道的一块木板上,她装裹得十分豪华,比生前还要奢丽体面,戴着纯金和琉璃白玉缀成的头冠,鞋尖两端各缀着两颗硕大的珍珠。

在最后与她诀别时,我扑上去大哭。她的双眼慢慢睁开了,我一点也不惧怕。

我知道她是不放心我。我用手将她眼睛轻轻合拢,心里暗暗对她说:“我会坚强起来的。”

按习俗,人死后的第三天,灵魂将回来讨还宿怨,母亲殁于小年夜,她的灵魂,将在大年初一来上门讨债。因此那天,吴青很有点神色不安,他戴了重孝,应诺将小弟和我,视为正出,也应诺将母亲作为明媒正娶的夫人看待。

我也豁出去了。反正那天,我给二姨太看了被妈踩碎的那串假珍珠项链。她的头发,就是那天开始变白的。

也是从那天起,我学会了大声反抗。



做人,要振作。

女儿,你不需要什么精神咨询医生。这样的医生不是要你振作起来,反而让你过得更糊涂。实际上,这种医生就是靠你们这班人的眼泪喂肥的。

我的母亲,她吃尽了苦头,丢尽了脸。她想千方百计地隐藏着这一切,而最后,这一切又汇成压倒她的更大的痛苦。那就是从前的中国。她们没有选择,不能反抗,也无处逃避,一切都认为是命定的。不过现在她们不一样了,这是最近的中国杂志上说的,她们翻身了。

那种靠人们眼泪来喂饱的家伙,再也不敢坐享其成。中国的人民起来赶走他们。

你的精神治疗医生,听了我这番话后,会说些什么呢?

正文 男人不是牢靠的支架

男人不是牢靠的支架

——映映·圣克莱尔的故事



女儿把我安顿在她新房子里最小的一间屋子里。“这是客房!”丽娜以标准的美国式自傲说。

我笑了笑。按中国的思维,客房应该是最好的卧室,她应该把自己的那间卧室作客房才对!但我没吭声。她的智力,就像一只无底的深潭,石头扔下去,连扑通一声都听不见。

尽管我爱我的女儿,一度她与我共有一个身子,共有一个思维,但她出生了,就像一条鱼一样从我身上滑出去了。从此,我只能站在岸边看着她滑翔。我必须把我的故事告诉她,这是唯一的一个钻进她身子,把她往安全地带拖曳的办法。

她这间封闭狭窄的房间,活像一只棺材。我原该提醒她,这里无论如何不能作婴儿室。后来一想,她才不会听我的呢。而且她早就有言在先:不要孩子。她和丈夫终日忙于应付画那些永远有人会建造、也永远有人会进去的玩意,根本无暇考虑什么生孩子。有一个我者发不好音的词,讲的就是他们这号人,那个字怎么说来着?叫“拿酸”,对,“拿酸”!

一次女儿偶然听我讲了这个词,当场哈哈大笑。要她还是个小孩子,我一定会为她如此没有礼貌而给她个耳光,可现在,不行了。如今,我得靠她和她丈夫资助我以应付日常开支。因此有时,我从他们手里接过钱时,总感到很烫手,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怎么也弄不明白,画出那么一大堆华而不实的房子有什么用?里面放的尽是些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玩意。我的女儿很有钱,可她家里的一切,都是华而不实的,只为了好看,有的甚至连好看都谈不上。瞧我床边这只茶几,一根细脚伶什的黑支架,支着一张沉甸甸的白色大理石台面。明眼人一看就该明白,这张桌子头重脚轻,上面根本不可能再置放什么东西。而这张茶几上,颤巍巍地放着一只只够插一朵花的蜘蛛脚一样细的花瓶。只需稍稍摇动一下茶几,花瓶就会倾倒。真是险乎乎的。

在这幢房子里,我看见许多险象,而我女儿却对此浑然不觉。我对某些预兆,是很敏感的。



多年以前,当我还在无锡,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时,我是很厉害的。中国人的厉害,就是泼野而固执。我终日满脸笑容,对一切都感觉良好,好得听不进任何其他的话语。小小的我,长得很漂亮,我有着小巧的脚,这令我很自负。我在铺着鹅卵石的小径上迅跑,蹦跳,不知磨破了多少双昂贵的外国小牛皮皮鞋。

我还常爱散开自己的发辫,每逢这时,我母亲便会摇摇头责备我:“啊呀,映映,你就像湖里的落水鬼一样!”

落水鬼,是指那些投河自尽的女鬼,她们或为失身或为冤屈而投水,传说中,她们就是这样披头散发的。我听了只是一味痴笑。妈很宠我,我长得与她很像,所以她叫我映映,清晰的映象的意思。

我们家是无锡的首富之一。我们家有几十间房子,每间房间,都置放着沉重讲究的桌橱,上面装饰着玉香炉或玉制香烟罐,它们作为房间的点缀,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可在我,这些玉制香烟罐,不过是一般盛香烟的器皿。有次我和哥哥,就拿了其中一只五罐,把香烟一倒,就去大街上用它来舀阴沟里的脏水,希望能从中舀到什么宝贝,把自己也弄得和市井上的孩子一样脏兮兮的。

我们的家十分豪华,丝地毯、古董、象牙雕刻等等,应有尽有。可现在当我回忆起我们老家时,给我印象最深的,却还是那让我用来舀阴沟水的玉烟罐,我不知道握在我手里的是一件珍宝。

关于我的老宅,还有一件令我记忆犹新的事。

那年我十六岁,逢我最小的姑母出嫁,家里宾客满堂,热闹非凡。座上有一位新宾客,是新郎的朋友,他比我的大哥还要大一点,按辈分,我叫他叔叔。他酒有点喝多了,脸膛通红。“映映,”他嘶哑着嗓子对我说,“你吃饱了吗?”

猛一下受到众人的注意,我有点不好意思,讪讪地向他笑了一笑,心想他大约会拿出些什么特别的好吃的甜食给我。岂料,他却捧出只西瓜往桌上一放。

“破瓜!”说着,他操起一把刀按在西瓜上。只听“扑”一下,那熟透了的瓜一剖为二,他刚咧嘴狂笑起来,并露出一颗金灿灿的牙齿。满桌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我窘迫得满脸通红,不明白他们笑的什么。

真的,尽管我任性,但我却还纯真,我一点也不明白开瓜这一动作,到底隐喻着什么。直到六个月后我嫁给这个男人的当晚,他喝得醉醺醺地逼上来说“破瓜啰,破瓜啰”,我才明白“破瓜”的含义。

那是个十恶不赦的坏男人,直至今天,我一想到他就要恶心。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嫁给这个男人?这一切,全是因着小姑母的婚礼而引起的。

婚宴次日清早,大多数来赴宴的宾客都告辞了,因此到了晚上,我和我的同父姊妹们,都觉得家里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我们围桌坐着,边喝茶嗑瓜子边聊天。

我的那些同父异母的妹妹们,是父亲的姨太太们生的,而我,是正室所出。我们也谈到男孩子们。我的那些妹妹们,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无太高的企望,包括对自己的婚姻。

当她们问及我的择偶标准时,我只是傲然地回答道:“我一个也看不上。”

我说这话,并不是因为那些男孩子没有注意我,我是很知道如何吸引异性注意的,并赢得了他们赞美的。只是因为我一直自视过高,以至没有任何一个男孩子,我以为是可我心的。

人的思想有两种来源,一种是先天的,由父母甚至你的祖先遗传给你的,还有一种来源于别人的灌输。不知为什么,当我在嗑着瓜子时,我又想到前晚,那个大叫“破瓜”的男人。正在此时,窗外一阵大风,把桌上一朵插花的花茎吹断了。突然我有一种预兆,我将嫁给这个男人了。当这个念头在我脑中一冒时,我觉得的不是兴奋,而是意外,我很惊奇自己怎么会生出这样一个预兆的。

当晚的饭桌上,我就听见父亲与姑母姑夫在谈论这个男人。后来好几次,我在姑夫家的院子里,发现他在对面他家的院子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每逢此时,我便也抬眼与他对斗,不甘示弱。

我女儿并不知道,多年前,我曾经结过一次婚,早在她出世的二十年前。

她当然也不知道,那时,我有多漂亮,远比今日的她要漂亮,不像她那样,长着一双乡下人一样的横阔竖大的大脚‘和得自他父亲的大鼻子。直至今日,我的皮肤依旧细腻光滑,体态纤巧,犹如姑娘。只是在我微笑时,嘴角已刻上深深的皱纹。

而我的纤小的双足,以前得到多少人的赞美,现在,它们却是肿胀的,脚跟开裂,胼着老茧。而我的一度明亮闪烁的十六岁的眼睛,如今已是布满黄斑,呆滞晦暗。

但我的目力几乎仍能洞察一切。只要我想知道,我仍可以透过女儿的饭碗壁,看见她还留剩几颗米粒。

就在我婚后的某个下午,在风光旖旎的太湖上,我记得似乎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爱上他了。他用手轻轻托起我的下巴,抚摩着我的面颊,说:“映映,你有一对老虎一样的眼睛,在白天,它们养精蓄锐,一到晚上,便成了火眼金睛。”

我一点也笑不出来,哪怕他是在做诗,这样的诗句也太蹩脚了。我只觉得心里,某种希望已摇摇欲坠。当你已将自己的身体与某人连结在一起,而你的心,却无法与他沟通时,你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可我多多少少,已开始爱上他了。

我变了,变得连自己都觉得陌生。我为了他打扮自己,不断更换自己的发式,在床第间展示自己的魅力,希望能生个儿子。

就是在游太湖的那个晚上,他种下了这个孩子。我的预兆又灵验了,我知道那是一个男孩子,我能在自己子宫里看见他:他长着与我丈夫一样的大而分得开开的一对眼睛,细长的手指,丰满的耳垂和宽阔的额头。

或许因为我一直过得太快乐了,于是,我逐渐不断尝到痛苦,可哪怕我在最快乐的时候,我的眉毛上端,也总跳动着一种怯然和不安,渐渐地,这种不安开始下移,一直潜到我心里,而且,开始变成现实。

我丈夫为着生意上的一些事务,开始去北方旅游,那是在我们结婚以后不久,可是直到我的肚子隆起时,我们的旅途还没结束。

北边的风是寒冷的,它吸入骨髓,血液都会为之凝冻,这股呼啸而过的朔风,把我丈夫也从我的床上挟持走了:我从小姑母那里得知,他姘上了一个戏于。

这样熬了一阵,当我逐渐已由对他失望变得憎恨他时,我的小姑母又告诉我,他还有好多姘妇:舞女,美国太太,妓女,甚至他的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表妹,她神秘地去了香港不久,我的丈夫也一下不见影踪了。

这一切我都应该跟我女儿丽娜说一说:我曾是那样漂亮且富有,任何男人都梦想着能得到我,可我却遭到自己丈夫的冷落和遗弃。那年我只有十八岁,可青春却已离开了我。一度,我真想投水自尽,做个披头散发的冤鬼。我也该告诉丽娜,正因为我恨死了这个男人,所以我杀死了子宫里的孩子。

堕胎在中国,算不上犯罪,可当时在我,总有点手软,但想到那是那可恶的坏蛋留在我体内的孽种,我就咬咬牙要将它去掉。当护士们从我体内取出这团已没有生命力的血块时,她们问我如何处置它,我塞给她们一张旧报纸,让她们像鱼贩子一样,把那血块往报纸里一裹,然后往太湖里一扔就得了。

现在,在我的女儿丽娜眼中,我完全是一个小老太婆了,那只是因为,她用肉体的眼睛来看我。如果她学会用心灵的眼睛来看我的话,她将会看见一个雌老虎般的女人,那她就得小心点了。



我出生的那个虎年,可真是个坏年头。反正那年挺晦气,农村里瘟病蔓延,城里人心惶惶,那年出世的婴儿都养不大……

这个瘟神足足在边上逗留了四年,可我,却奇迹般地在它的阴影下活了下来,那是在好多年以后,我已长大成人时,妈才告诉我的。

自从丈夫背叛我之后,我开始变得心灰意懒,成天披头散发就像落水鬼一样。

我干脆把衣服覆盖在镜子上,连镜子都不愿照了。终于,我离开了夫家,回到自己娘家去了。

后来,我住在上海郊区的一个堂叔家里,在那里无所事事地过了十年。

他们全家待我很好,因我是作为堂叔的干女儿而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他家的房子已是很旧了,挤着三房人家,但我并不是为贪恋享福而去的,我去那里,寻到一份我追寻已久的安宁和古朴之风。在那里,来往的亲戚,都是一些土头土脑的农人,我们就在油腻昏暗的厨房里进餐,稍不留神,苍蝇就会黑压压的、赤豆般一片地停在你的饭碗上。

我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年,不再是一个姑娘而成了个遭遗弃的妇人。我开始向往城里的生活。那里的人,就像乡下的苍蝇一样,黑呼呼地一簇一簇,到处都是,那里,男女的交往随便且无人理会。

我穿上时新的套裙,烫起了头发,把自己重新包装了一番。我对多年闲散在家的生活已厌倦了,于是,我决定做个职业妇女,我当上了售货员。

我重又变得漂亮迷人了,这本身是上苍赋予我的礼物。我的穿着,甚至比商店里出售的更昂贵更讲究。我勤勤恳恳地做着自己的本分工作,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克利福德·圣克莱尔,这个大个头白皮肤的美国男人,是来我们店里买削价衣服时与我相识的。

“圣克莱尔先生。”他用英语自我介绍。

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有一种预感:我会嫁给他的。

“这样的名字,挺像圣人的:圣彼得、圣约翰……”他接着用蹩脚的汉语说。

当时我对他既不喜欢也不讨厌,反正无所谓,但是我却十分清晰地明白在我和他之间,总会有点什么。

圣克莱尔以他独特的方式追求了我四年。虽然我不是老板,可他总是客气地招呼我,与我握手时,久久握住我的手不放,以至在他的汗湿的手掌里,我的手也被握得湿津津的。他仪表端庄,干净整洁,直至我们结婚后,他还保持着这种良好的仪态。只是他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外国人特有的臊味,怎么洗也洗不掉。

他很殷勤,太殷勤了。他经常送我一些小玩意儿:银质打火机,车玻璃制的胸针等等。他送我这些小玩意时的神情,活像一个百万富翁把什么稀罕之物送给一个乡下姑娘似的。

我倒不是存心搭架子,只是我从小家境富裕,好东西我实在见得太多了,别人甚至都无法想象。但我还是每次都有礼貌地接受了他的礼物,并表示恰到其分的感谢,不冷漠他,也不鼓励他。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嫁给他的,所以,我便把这些毫无价值的小玩意儿,小心地包上后存放在一只盒子里。

女儿丽娜一直以为,是她爸爸,把我从那贫困的生活中解救出来。她既对又错。

丽娜不知道,她父亲像狗等在肉店前一样,足足耐心地等了我四年,最后我是怎么答应他的求婚的?那是直到1946年的事。

一封天津来信告知我,我丈夫死了。在我未打开信以前我就知道,他一定是死了。果然,他是死了。他被一个年轻的女佣人杀死了。在他玩厌了又企图把她扔开时,她用一把利刃刺死了他。

我想我早忘记他了,但一旦得到他的死讯,我还是觉得一阵钻心的痛苦:这个好色鬼,什么香的臭的都往床上拉,连佣人都要,现在好吧,活该呀!痛苦过后,我又感到一片无垠的空虚。

立时我决定了,我决定让圣克莱尔娶我。

圣把我带到美国来,这里的居室,比我在中国住的更小。穿着大号的美国衣服,做一切原该是保姆干的活,笨拙地卷着舌头讲外国话,学习过西方的生活。我还生了一个女儿,她似与我隔着一条河,我永远只能站在对岸看她,我不得不接受她的那套生活方式,美国生活方式。

这一切,我也只能听之任之,时间久了,我也漠然了,无所谓了。我再也不是一只生龙活虎的雌老虎了,早在我答应嫁给圣克莱尔时,我已只是一个没有人气的活鬼了。

我能大言不惭地对女儿说:当时,我爱你爸爸吗?确实,这个男人每晚暖着我的双脚,称赞我烧菜的手艺,当我给他生了个小虎女,当我重番拿出我小心保存好的那些他送我的小玩意时,他竟感动得哭了。

我怎能不爱他?但是,那再也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的爱,那只是一种幽灵般的爱。你知道什么叫幽灵吗?那种触不到摸不到,虚无飘渺的影子……

不过现在,我很爱圣,我们互相深爱着。我对他倾诉了多年来一直隐藏着的过去。现在,我该把这一切也告诉我女儿,我不甘心把这一切带入坟墓。

这就是我要做的。多年的磨难和痛苦,令我对一切预兆更加敏感和灵验。我得用痛苦的尖角去戳痛我女儿,让她醒悟过来。她会与我今起来的,因为我俩都属虎,斗本是老虎的本性,但我会斗胜她的,因为我爱她。

我听见,楼下女儿在与她丈夫讲话,那纯属毫无内容的泛泛之谈,他们只是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个屋顶下。

早在花瓶砸碎以前,我就知道茶几会掀倒,花瓶会打碎,女儿会上楼来查询……

正文 美国人?中国人?

美国人?中国人?

——龚琳达的故事



女儿想去中国度她第二次婚姻的蜜月,可又有点害怕:“假如他们把我和中国人混成一体,不让我回美国,那该怎么办?”

我安慰她:“别担心。在中国,你根本无需开口,他们就看得出你属‘外面来的’了。”

“什么?”女儿不信。她从来就喜欢刨根问底。

“我说,你就是穿上他们的衣服,不化妆、不戴首饰,他们光从你走路的样子,就看得出你是外边来的。”

女儿听了我这番话后很不高兴,因为言下之意,就是说她不像中国人。在她脸上,显出一种美国式的痛苦。十年前,她会因为不像中国人而叫好,但现在,她却迫切想做个中国人,而今这是很时髦的。可她却已醒悟得太晚了。多年来我一直试图教她讲中国话,可她就是听不进。她唯一能讲的中国话是“谢谢”,“关灯睡觉”,“火车”和“吃饭”。可在中国,靠这些“关灯睡觉”的中国话,怎么行呢?她怎么还担心会与中国人混为一体?事实上,除了她的头发和皮肤是中国式的外,她的内部,全是美国制造的。

这一切都是我的过失:长期来,我一直希望能造就我的孩子能适应美国的环境但保留中国的气质,可我哪能料到,这两样东西根本是水火不相容,不可混和的。

我让她学习适应美国的环境。什么叫美国的环境?假如你在美国出生贫穷,这并不是什么永世不得翻身的耻辱,你可以先争取到个奖学金。如果你让哪片屋瓦砸破头,不必为你的晦气而哭泣,你可以去控告屋主……在美国,反正你可以任意改变你处身的境地。

她很快就学会了这一切。可我却教不会她有关中国的气质:如何服从父母,听妈妈的话,凡事不露声色,不要锋芒毕露……容易的东西都不值得去追求,要认清自己的真正价值而令自己精益求精……

她才不听这一套呢,在我苦口婆心给她讲这些时,她只顾嚼口香糖,巴嗒巴嗒的,然后吹起一只比她自己脸颊还大的泡泡。

“喝干你的咖啡杯,”昨天我对她说,“不要剩下一点,罪过的。”

“又来了,妈,你别这样老派,”她咕咚一口喝完了杯中的咖啡,“别再对我管头管脚了,我是我自己的。”

她怎么可能只是她自己的?我何时放弃过她?



女儿又要结婚了,因此特地要我去她常光顾的那家美容院,去请教她那有名的劳雷先生。我知道她的用意:她对我的打扮不满意,觉得有失她的面子,在她丈夫、公婆和律师及诸亲友前不好交代:人们会想,薇弗莱的母亲怎么如此老式如此土气呀!

“我可以让安梅姨帮我做头发。”我说。

“可劳雷却是著名的理发师,他的头发做得极好!”女儿似没听见我说的;自顾滔滔地说开。

我只好坐上劳雷先生的理发椅,然后女儿开始在一边指手划脚地评判着我的头发,好像我是个木头人似的。“看,怎么都扁平了,波纹都直掉了。”她批评了一通,“她需要剪一剪烫一烫。她以前一直是自己做头发的,从没进过美容院。”

她从镜里看着劳雷先生,劳雷先生则从镜子里打量我,一种职业性的打量。

“她要做什么式样?”劳雷先生问,他以为我不懂英语,说着,捏捏我的头发。

“妈,你要做怎样的式样?”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突然给我做起翻译了,未及我开口,她又自作主张地对劳雷说:“她想隐隐有一曲波浪,但不要剪削得太短,否则待举行婚礼时,头发会蓬松起来。她不喜欢烫得太卷曲,也不喜欢太古怪。”

然后,她又回头大声对我翻译着:“是吗,妈?是不是不要烫得太卷曲?”

我笑了笑,一种挺美国式的微笑,但在美国人看来,这还是一张中国脸孔,一张他们永远也理解不了的中国脸孔。可我心里泛起的,却是一股羞愧。我之所以羞愧,是因为她,我女儿为我觉得羞愧,可我一直却是,为有这么个女儿而骄傲的。

但她并不因为我是她母亲而觉得骄傲。

劳雷先生继续摆弄了一番我的头发,然后他看看我,又看看我女儿,说了一番实在令我女儿很沮丧的话:“哎唷,真是不可思议,你俩长得多像!”

我笑了,这是真正的中国式的微笑,可我女儿的笑容,却显得十分勉强。只见劳雷先生叭嗒一下捻了个响指:“洗头!给龚太太洗头。”

当椅子边只有我女儿一人时,只见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皱皱眉,说:

“脸颊是一样的,”她指指我的脸颊,又晃晃她自己的,然后再撮起嘴唇,将自己两边脸颊深深凹进去,再次端详着镜中的自己,与我比较着。

“一张脸的长相,可揣摸出人的气质性格,还可以推测未来。”我随口说。

“什么意思?”她问。

该轮到我说了。瞧这两张脸,那么相像!这么说,连同快乐、悲忧、好运和过失,都会十分相像了。

我想到自己的母亲,很久很久以前,在中国,当我还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时。



我的母亲——你的外婆,一次曾专门为我看了相。那晚正是大年夜,过了年我将是十岁了,这在中国是一个大生日。或许正看在这一点上,她没有讲太多批评我的话。

“你很有福气,”她说着捏捏我耳垂,“瞧这对又肥又厚的耳垂子,就像我的一样。耳垂子边薄的,生来就是穷命。你长着一对好福气的耳朵,但你必须不放过任何机会。”

然后她又轻轻拍拍我下巴:“下巴正好,不长不短,说明你的寿数恰到好处。

寿命太长也不好,变成一种负担了。”

至于鼻子,你外婆说:“你的鼻子也像我,鼻孔不太大,因此守得住钱财,鼻子挺直,也是个好相,鼻子不正的女孩,运气总不好。”

然后她又掰开我的头发:“我们的额头也很像,或许你的前额比我更宽,因此你比我更聪明。而你的发鬓长得比我低,这说明你在年轻时,生活上会有些坎坷……眼睛也很好,是诚实热情的,你会成为个好妻子、好母亲和好媳妇。”

当时我还很小,我很希望长得更像母亲一点,因此,不觉时时模仿她的表情和举止。

我变得和她越来越像了。可一次洪水,却让我和母亲分开了。我的第一个婆家把我撵出来了,然后又是一场战争,接着过了一个大洋,把我带到新的国度。妈再也不会知道,这些年来,我的脸相有了很大的改变。我的嘴角开始者往两边耷拉,而我的眼睛,也开始很美国化地左顾右盼,而在旧金山一辆拥挤的电车上,一个急刹车,把我的鼻子撞歪了,那正好是在我们去教堂的路上。

在美国,要想保持一张不变的中国脸孔,那是很困难的。甚至在我还未去美国以前,在北京,我就特地花钱请了个在美国长大的中国小姐,让她教我该如何适应美国的生活方式。

她曾经如此对我说过:“在美国,你万万不能对人说,你要永远留在美国。如果你是个中国人,你一定得说你羡慕美国的教育及他们的思维方式,你必得向他们表示,你要成为一个有学识的人,然后把学到的本领献给中国人民。”

“那……如果他们问我,我想学哪一门专业,我该怎么说?”

“宗教,你一定得说,你要学习宗教。”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如此教导我,“美国人对宗教,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人的想法,各有不同。因此在这方面,无所谓对与不对。你只要对他们说:‘我是为上帝而赴美深造’,他们立时会十分敬仰你。”

然后,这女孩子代我填写了一份表格,我再把她所写的抄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完全能默写下来为止。在姓名一栏上,我填上琳达·孙,生辰日期:1918年5月11日,出生地:中国太原。而在职业一栏,我写上神学院的学生。

最后,在接受了我更多的钱之后,那女孩子又给了我一个忠告:“首先,你必须找个丈夫,最好是找美国公民做丈夫。”

大约看见我吃惊的样子,她很快又补充着:“当然,美国公民也有中国人。

‘公民’并不一定指高鼻子外国人,但如果你丈夫不是美国公民,那你还得做第二件事,就是生个孩子。是男孩或女孩在美国倒问题不大,反正他们都不会给你养老送终的,你说呢?”我们哈哈大笑。

“不过,尽管如此,你还是得小心,”她对我说,“如果移民局问你有几个小孩,或者你想要几个孩子,你必须回答吓,你还没结婚呢。’语气要诚恳虔诚,表情要真挚坦然。”

当时的我,一定显出一种困惑的表情,因此她马上接下去解释着:“要知道,你一旦生了个孩子,这孩子就是美国公民,他可以让母亲也作为美国公民留下,懂不懂?”

但令我困惑的不是这,而是为什么她说我应该语气要诚恳,难道平时的我,给人的印象还不够诚恳坦直吗?

我女儿总跟人家说,我是从中国经过一段长途颠簸才来到美国的。这话是不对的。我并不是那样穷。我是乘飞机,而不是坐船来的。我的第一个婆家给了我一笔钱,然后我做了十二年的电话接线员,也积了一笔钱,因此我并不穷。但我乘的那班飞机,却飞了三个星期:它在香港、越南、菲律宾、夏威夷等地都要停留,因此待最后抵达美国时,我再也扮不出一副真诚快乐的表情了。

女儿,你还者要跟别人说:我是在“中国屋”餐馆遇到你父亲的,说是我有一次从甜饼馅里吃出一张命运纸,上面写着,我将嫁给一个黑黑的漂亮男人,我刚把那张纸放下,那个饭店侍应生就冲着我笑,后来,我就嫁给他了。你真会胡开玩笑。

你父亲根本从未当过侍应生,我也从不上这餐馆吃饭。从来只有美国人才爱上“中国屋”吃中国菜。如今这家“中国屋”餐馆已拆掉了,在原址上造起一家麦唐纳餐馆,而中国招牌上则写着“麦东楼”三个字。这简直在胡搞,什么“麦东楼”!唉,你呀,你们呀,都被那种假中国化迷惑住了。让我把一切都如实告诉你吧。

我刚到时,海关处并没人问过我什么刁难的问题,他们核对了我的证件后,就让我进关了。我决定先去找那个北京女孩提供给我的地址。我跳上一辆公共汽车,来到加利福尼亚街,看见一幢高耸的大厦,这是老圣玛利亚教堂,布告栏上写着:上午七时到八时三十分,中国礼拜。我默记着这个时间表,以防万一移民局问我在哪里做礼拜,我就可以对答如流了。随后我穿过马路,对面是一幢普通楼房,只见墙面漆着这样的字样:今天的得救为了明天的安宁①——美国国家银行。当时我就想,噢,那就是美国人做礼拜的地方。今天,那个圣玛利亚教堂还在,可当年那幢低矮的银行已拆掉了,竖起一幢五十层楼的大厦,就是现在,你与你的未婚夫在那儿供职,盛气凌人地应付每个纳税人的地方。

当女儿听到这里,总会乐得哈哈大笑。看不出吧,老朽的母亲也会讲几句笑话的。

我继续沿着小坡路往上走,街道变得越来越狭窄、阴暗和肮脏,虽然一路上能不时看看各种有中国特点的装饰,却都是粗糙蹩脚得很,我弄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总要把中国风味中最落后的部分作为特色来点缀?他们为什么不建造些庭园或水池之类?

①英语得救与储蓄为同一词,琳达在这里搅混了。——译者注

我终于按地址找到了那个北京女孩提供我的地方,尽管我早对此不抱太高的希望,但那个吵闹肮脏的环境,还是令我倒抽了一口冷气。这是一幢绿色大楼,一大群孩子老鼠样在楼道上窜蹦着。在402号,一个老太太出来了,她一开口就抱怨着,她足足等了我一个礼拜。然后,她又很快就写下几个地址给我,随后她向我摊开她的手,我给了她一美元,她不屑地瞄了眼,说:“小姐,”她用汉语说,“这里是美国,哪怕一个叫花子,一美元也打发不了的。”我又给了她一美元,她说:“唷,你以为我这个咨询如此廉价呀!”我只好再给她一美元,她这才不吭声了。

我按照这个老太太提供的地址,在华盛顿街找到一个廉价公寓安下身。这种廉价公寓,通常都位于一家小店楼上,然后,又根据那花了三美元才获得的咨询名单上,我找到一个每小时有七十五美分的工作。那可是个可怕的工作。本来我希望能做个售货员,但我的英语不行。而这个工作,是为外国男人做按摩。我马上知道,这种行当,犹如中国的四等妓女无疑,因此我马上辞掉了,并用黑墨水把那个地址涂掉了。而其他职业,大多由广东人和台山人垄断着,这些南方人世世代代在这里,打下了根基,发了洋财,由他们的重孙或玄孙掌握着整个华人区的命脉。

由此想到母亲曾对我说过:“我早年的生活是坎坷颠簸的,这很有道理。后来,我就在一家甜饼工场做事。我们坐在机器边的高凳上,机器上不断运送出滚烫的小煎饼,而我要做的,则是抓起那滚烫的金黄色的煎饼,嵌进一张命运条,然后趁着煎饼尚未变硬时,把它们对折。这工作看着简单,却十分辛苦。你如果下手太快,会让烫黏的面团灼痛手指,落手太慢,甜饼就会变硬,那就无法嵌进命运条,而且这个煎饼也就报废了。

只做了一天,我的十只手指就给灼得通红通红。第二天,我的眼睛也吃不消了,因我一天到晚得盯着煎饼看。第三天,我的臂膀都抬不起来了。但熬了一个星期后,我就能轻松地应付这种纯属机械的操作了。这时,我才有暇发现,我的一边是个沉默寡言的广东老妇人,她不苟言笑,至多自己用广东话唠叨一阵。我的另一边,是个年龄与我不相上下的女工,我发现她边上盛次品的桶内,次品极少,我怀疑她根本把那些做坏了的煎饼吃掉了。她长得很丰满。

“暧,小姐,”她常常这样压过机器的隆隆声叫我,她的声音听起来很让人愉快,因为,她也讲国语。“你想过没有,有一天,你会出人头地地决定他人的命运?”她这样问我。

我一下没听懂她的意思。她便顺手拈起一张命运纸用英语朗读起来:“不要在洗衣服时与人打架,否则即使你得胜了,你的衣服也会变脏的。”

我还没能听懂,她又拣起另一张纸条念道:“钱是万恶之首,它会让你因不满足而去盗窃。”

“什么废话!”我说着,并决定应好好学一下这些美国谚语。

“这就是命运!”那年轻女工解释着,“美国人以为这就是中国谚语。”

“可我们中国人从来没听说过这些鬼话,”我说,“这些话语毫无意义,根本不是什么命运,只是一派胡言乱语。”

“不,小姐,”那个年轻女工咯咯地笑着,“这些晦气话就是通过我们的手,送到其他那些倒霉鬼手里的,看看谁得到它们了。”

这个年轻女工,就是许安梅。看,就是安梅姨。现在又老又怪的安梅姨。

有一天,安梅对我说:“琳达,这个礼拜天到我们教堂来吧。我丈夫的一个朋友,想找个中国太太,当然,他还不是美国公民,但我肯定知道,他有办法拿到公民身份的。”就这样,我认识了你父亲龚丁。这次的结婚可不像我上次的婚姻,这次我可以自己选择:行或者不行,我都可以自己选择。

但第一眼看见你爸,我就不大顺眼。他是个广东人!我怎能嫁给一个广东人呢?但安梅姨却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已经不在中国,不再需要非找个同乡故里的丈夫不可。在美国,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同乡。”

第一次与你父亲见面,我们两人都挺害羞的。我们各自不懂对方的方言:广东话和国语,我们便一起去上英语课,讲英语,有时将汉字写在纸上来帮助理解对方的意思。但对于要结成一对夫妇的男女来说,这样的谈话是远远不够的,而这样的谈话方式,颇像英语课上的会话:“我看见一只猫,我看见一只老鼠,这是帽子。”

但我很快就觉得,你父亲是很喜欢我的。他会用中国戏剧里那种夸张的表情,与我谈话。

比如,他手绕着自己头发,手脚不停地划动一番,我便知道,他所供职的那个太平洋电话公司,工作有多紧张多忙乱。你实在不了解你父亲,他具有演员的天才。

后来我才发现,他的职业,并不如他所描绘得那样忙,那样重要,甚至也没那样好。这时,我可以与你父亲用广东话对话了,我总要问他,为什么他当时不找一个更好一点的职位?这时,他便装聋作哑了。

至今我也对自己好生奇怪,为什么我非要抓住婚姻这个字眼呢?我想,那全是因为安梅给我灌输的那一套。她常跟我说:“在电影里,男孩和女孩传字条,然后双双陷入爱情烦恼之中而不可自拔。你也需要做点这样的游戏,否则,待你醒悟过来,你已成为个老太婆了。”

那晚,安梅和我在当班上,拼命搜觅命运纸条,我们想找一张合适的给你父亲。

安梅已选好了一大堆候选的纸条堆在一边。其中一条写着:“金钢钻是女孩子最好的伴侣,对一个好朋友,你永远不要原地踏步。如果你有了这样一个想法,那就是求婚的时候了。”

我自己选中了一条:“当家里没有另一半时,这幢房子就不能称为家。”我悄悄把这张命运纸包在一只煎饼内,然后把这煎饼小心包好。

次日下午英语课后,我将手伸进自个的挎包,故意惊叫一声,然后从中摸出一只甜煎饼:“看,一只甜煎饼。哎唷,整天看着这些甜煎饼都看得我倒胃口了,这只给你吃吧!”

他接过煎饼巴哈巴喀地吃起来,一边读着嵌在里面的命运纸。我便假惺惺地凑上去说:“那纸上写着些什么?”他不吭声,我催着他:“翻给我听听。”

那天我们正在朴次茅丝广场散步,那是个雾蒙蒙的黄昏,穿着薄呢大衣的我,觉得冷飕飕的,因此我希望你父亲快点向我求婚,我可以早点回去了。只见他认真地读完了那张命运纸条,然后颇严肃地说:“哎呀,spouse这个词怎么解释?待我回家去查查字典明天再告诉你。”

第二天,他便用英语对我说:“琳达,你能做我的配偶吗?”我听了哈哈大笑,他那个用词实在不大妥帖。就这样,我们决定结婚了。

一个月后,我们在第一浸礼会,就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举行了婚礼。九个月后,你爸和我,就拿到了我们的公民证明——一个又胖又重的男婴,你大哥温斯顿。我之所以喜欢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由“赢得”和“吨”①两个单词组成,我要培养一个一生可以赢得好多好多的儿子,他要赢得许多东西:钱财、声誉、富裕的生活……那时我就想,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有的,我怎么会料到,温斯顿后来竟死于车祸,那时,他才十六岁!

温斯顿出世两年后,我又有了你另一个哥哥文森特,我之所以为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这发音很像“赢一百”,也是赚钱的声音。结果想赚钱想得太入神,我在公共汽车急刹车时撞歪了鼻子,这以后,你出世了。

可能是那只歪鼻子改变了我,也可能是因为襁褓里的你,实在长得太像我。我希望你这一生完美无缺,我给你取名薇弗莱,那是我们住的街名。我住在这里,但将来你长大了,你会带着我离开这里的。

①ins——赢得,ton——吨。——译者注



劳雷先生用刷子刷着我头发,我的头发依旧柔软、乌黑。

“哇,妈,你真行。婚礼上,大家都会以为你是我的姐姐的。”

我从理发镜里打量着自己,我知道自己长相上的某种缺陷,这种缺陷我也带给了我女儿。

“哎呀,你的鼻子怎么了?”我失声叫了出来。

她看看镜子,莫名其妙地耸耸肩。“怎么了?我鼻子没什么呀!”

“它怎么有点歪曲的?”我问,的确,我发现她鼻子的一边偏歪了一点。

“怎么啦,这是你给我生成这个样的!”

“它确实是歪掉了,你得去整容医生那里弄个塑料撑架把它矫正过来。”

女儿只是无所谓地一笑,头一侧,挨着我焦虑万分的脸面,说:“别傻了,妈妈。我们的鼻子长得都还可以,这样的鼻子令我们看上去有起伏。”

“这个‘devious’是什么意思?”我问。

“就是……曲折,喏,一条路不是坦直的,它有许多支路,我们可以走这条也可以走那条,就好像我们俩看上去是同一脸型,其实我们是各不相同的。我们讲着所想的,但我们各自的理解却是不同的。”

“人们会从我们长相上看出这个吗?”我问。

她笑了:“才不呢。人都有两面性。”

“这样好吗?”

“如果你能因此而如愿以偿,那当然是好的。”

我看看镜中我们母女俩,我又想到自己的为人处世的准则,我实在弄不明白,哪个是中国式的,哪个是美国式的。反正我只能两者合其一,取其一,多年来,我一直在两者中徘徊,考虑取舍。

去年我回了阔别四十年的中国大陆,尽管我取下一切珠宝首饰,也不穿颜色过分鲜艳的衣服,我用他们的货币,讲他们的语言,但他们仍能认出我不是纯粹的中国人,他们还是要我支付比一般价格高几倍的外国人标准的价钱。

所以现在我常常百思而不得其解:我到底失却了什么?我又得到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女儿是怎样想的。

正文 我们共有一个母亲

我们共有一个母亲

——吴精美的故事



我们的火车开始从香港进入深圳,霎时,我一阵激动,只觉得额头上汗涔涔的,我的血管突突地跳着,从骨髓深处,我觉得一阵深切的疼痛。我想,妈讲得对,我觉得唯有这时,自己完全变成一个中国人了。

十五岁那年,为了坚持我皮肤下面流着的中国人的血液,我与母亲大吵了一场。

当时我是旧金山市加利略中学的二年级生,班上所有的同学都承认:我是中国人。

唯有母亲一口否认:“这没有用的!”母亲曾在上海一个著名的护士学校读过书,她说她精通遗传学,因此不管我同意与否,她一口咬定:“唯有你出生在中国,否则,你无法感到和想到自己是中国人。”

“总有一天你会体会到的,”我妈说,“这种感觉融化在你的血液中,等着沸腾的时刻。”

这样的话让我恼怒、生气。可待我母亲真的显出典型的中国行为时:如与店主喋喋不休地讨价还价,还有,当着众人剔牙撅嘴,对柠檬黄与淡粉红的不协调的搭配等等。

但今天,当火车开进中国边界时,三十六年来,在我母亲去世以后,我坐在火车上,带着一团归乡的梦幻,我才发现,我从来没有真正体会到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心态。

我们的第一站是广州。我的七十二岁的父亲吴坎宁,将去广州拜望她的姑母。

从十岁离开他姑母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她。我不知是因为急于与姑母见面,还是因为回到了中国,七十二岁的父亲像个小男孩一样,激动得坐立不安。他显得如此地天真快乐,令我觉得简直要上去拍拍他额头和替他扣好纽扣似的。我们面对面隔着张小茶几坐着,桌上置着两杯冷茶。这是第一次,我看见父亲泪眼盈盈。在窗外,可以看见被小心地切割成一块一块的,整齐的黄绿色的耕地,狭狭的沟渠,像晶莹的饰带一样,缓缓流过。村路上,三个穿着蓝外套的人影,坐在慢慢走着的牛车上。

不知为什么,这个十月清晨,中国田野上最普通的一幕,会使我双目也满噙着泪水,似唤回我一个遥远的记忆。

三小时火车后,我们抵达广州。除了上海这个城市的名称没有改变拼法外,几乎中国所有城市的名称的拼法都改变了。我想这本身也就意味着,中国在各方面都改变了。在广州与爸爸的姑母见过面后,我们将赶乘飞机会上海,在那里,我将与我的两个同母异父的姐姐见面。

她们是我母亲与她前夫所生的一对双胞胎。在战乱时从桂林出逃到重庆的途中,她不得不把她们丢弃在路上,那是1944年抗战时期。妈曾经和我讲述过这件事,因此我对她们的印象还是一对嗷嗷待哺的婴儿。

直至今年得到了她们的讯息后,我才知道她们还活着。

这时,这对婴儿在我印象中,变成一对五六岁的小女孩。她们并肩坐在桌子边,轮流用毛笔写出一行行整齐的中国字:最最亲爱的妈妈,我们都活着,赶快把我们带走吧!

当然,她们不会想到,妈妈在三个月前已经故世了。很突然地,血管爆裂而死的。去世前一分钟,她还在向父亲抱怨着楼上的房客,马上她就紧抱着头部大声呻吟,接着就跌在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因此上海来信是我父亲拆开的。这是一封长信,她们称她妈妈,她们甚至还保留了她的一张照片。在信上,她们详细讲述了从桂林与母亲失散后至今的情况。

这封信很伤了父亲的心——他从未想到,在那另一个陌生的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也会有人叫他的妻子为“妈妈”——他把信给了妈的老朋友琳达姨看,并请她给这两个上海女儿写封回信,用尽可能婉转的口气告诉她们母亲的死讯。

琳达姨把这封上海来信带到喜福会里,与映映姨和安梅姨商量。因为她们知道,多年来,我妈一直竭力在打听这两个女儿的下落,这是她朝思暮想,铭心刻骨要想实现的事。因此,她们觉得一定要为此做些什么,来慰抚她们的老朋友的亡灵。

因此,她们这样给我的上海姐姐们写着:“最最亲爱的女儿们,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你们,我从不放弃一丝努力,为了让我们能团聚。遗憾的只是,我们彼此等候得太长久了。现在,我把与你们失散后的我的经历,详尽地跟你们说一说。……”她们签上我母亲的名字。

待她们把一切都安排好,才跟我说起,我在上海还有两个姐姐。

“可她们还以为,来的是她们的妈妈!”我喃喃自语着。在我想象中,她们还是一对蹦蹦跳跳的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她们正满怀激情地等待着与母亲的重逢,然而事实上,母亲已经去世了。

“但是,你忍心在信上就跟她们说,她不能来了,她死了?”琳达姨说,“她既是她们的母亲,也是你的母亲。应该由你,把事实真相告诉她们。要知道,这么多年来,她们一直梦想着与她重逢呀!”我想她讲得是对的。

是的,我不知道,如果是母亲回去看她们,那一切会是怎样的一个场景。我也无法想象,当我与她们相遇时,一切又会怎样!她们会踞着脚尖在机场上焦虑地观望着每一个下飞机的黑头发,可我,一下子就会认出她们的。

“姐姐,姐姐!”我会用蹩脚的中国话向她们招呼着。

“妈妈呢?”她们会笑着四下寻觅着,“她藏在哪儿了?”我便只能摇摇头,告诉她们妈妈并没有藏起来。

这时,她们会指着我身边一个矮小的中国老太太——她几乎被淹没在一大堆行李之中,行李里塞满了食品、玩具、礼物……“喔,那是妈妈吧!”

我就会对她们说:“姐姐们,对不起,我是一个人来的……”然后无需我多说,她们就会明了实情了。她们会恸哭,痛苦不已,然后把我一个人扔在机场上回头走了,我只得怏怏独自一人又登机飞回旧金山。

每逢这样的幻觉一出现——她们的失望和沮丧,我总觉得受不了。我多次恳求琳达姨另外再给她们写封信告之实情。起先她不肯。

“我怎能跟她们说你母亲已死了?我不能这样写。”琳达固执己见地说。

“但我这样欺骗她们太残忍了,她们会恨死我的。”

“恨你?才不会呢,”她说,“你是她们的妹妹,她们唯一的家人,怎么会恨你呢?”

“你根本不懂。”我说。

“不懂什么?”她问。

我嗫嚅着:“她们会认为这全是我的过错,我对她的去世毫不在心。”

琳达姨被我说动了。她神情凄然地沉吟一下,就坐下花了一个小时写了长长两页的信纸,我觉得我最惧怕的事,她已替我做了,因此,当她把这封用英文写好的信交给我时,我连读一遍的心绪都没有了,只是轻声向她道了声谢。



窗外暮色浓了,沿铁路路轨挤满了低矮的水泥建筑物:老旧的厂房,随后,轨道像蛛网一样密集起来,只见窗外月台上,挤满了身穿灰色斜纹布西式外套的人群,偶尔点缀着几个鲜艳的身影,那多为小孩子,他们身穿粉红色、黄色、大红或桃红的衣服,另外,就是士兵身上的橄榄绿。最后火车到广州站了。

火车还没刹车,人们已迫不及待地往行李架上取行李。顿时,我头顶上沉甸甸的行李,晃来晃去,真怕给砸一下。这些行李箱,有的只是一只用绳子捆扎好几道的破纸箱,或者是塞满毛线的塑料袋,也有装满蔬菜、干菇的。然后在你推我挤之中,我们脚不沾地地随着人流移动,奇迹般地被送到海关的十二道队伍之一中,这景象令我觉得自己似乎还在旧金山三十路公共汽车上。我立时就提醒自己:这是在中国。

我拿出护照和申报单,姓上面写着“吴”,名字一栏上写着“精美”,出生地在美国加州,1951年生。我曾怀疑海关人员会承认我与护照上是同一人。照片上,我戴着假睫毛,涂着眼膏和唇膏,双颊涂着弗洛杰的腮红。可现在的我,头发汗涔涔地耷拉在额上,而且也没化妆。我没料到十月份的气温还会这样酷热。

即便没有化妆,这里的人们也永不会将我作为中国人接纳。我身高五英尺六英寸,比一般人要高出半头,母亲说过,这像我外祖父。他是北方人,可能还有蒙古血统。“那是你外祖母亲口对我说的,但现在也无法核实,他们早死了。日本人打进来时,一个炸弹掉在屋顶上,外祖父母、舅舅、舅母,全变成炮灰了。”

“可能在炸弹掉下之前,他们已离开了。”我说。

“不会的,”我妈说,“我们全家人都没能逃出这场炮火,除了你我。”

“可你怎么知道?他们中也可能有人逃出去呢。”

“不可能,”妈几乎生气了,“待我回到上海家,连房子都没有了,只剩下砖木的框架……”

在海关的小房间里,一位女办事员查看了我的文件后,扫了我一眼,飞快地往文件上盖好印,严肃地对我点点头,放我过去了。我父亲和我,走进一个挤满了人和行李的大厅,四周乱哄哄的。

“对不起!”我对一个美国人模样的旅客说,“能告诉我,哪儿能叫到出租车?”他只是咕噜了几句,听上去他像是瑞典或荷兰这一带人的口音。

突然,有人在我们身后叫着:“小雁,小雁!”只见一个老太太,提着只粉红色的塑料袋,冲着我们大声叫唤着。我父亲盯着她看了半天,然后猛地像个小男孩样蹦了起来:

“姑妈,姑妈!”

“小雁!”我的姑婆慈祥地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我父亲。

他们互相紧紧握着手——并不拥抱——只是紧紧地握着手:“看你!你都这么老了!”他们毫不掩饰自己的眼泪,哭哭笑笑的。我咬着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

他们的那份真挚的激动让我害怕,我不知道明天抵达上海时,会出现怎样的一幕?

姑婆笑着举起一张快照与父亲本人作着比较。出发前,父亲给她寄了张自己的照片去,她就凭着这张照片认出了父亲。本来父亲在信上就跟她讲好,我们一到广州,就会从旅馆给她打电话,可想不到,他们还是赶来接我们,我不知道,我的姐姐们会来机场接我吗。

我立时拿起一次性成像相机,给他们抢了个镜头。我抽出快照给他们,爸爸和站婆俩神色虔诚地,一人扯着张相片的一角,耐心地等着照片成像。姑婆只比爸爸大五岁,约七十七岁,却显得很苍老、干瘪,稀疏的白发,牙齿都掉光了。可我本来听好多人说过,中国女人都比实际年龄年轻。

姑婆仰头看着我,低声自语着:“长大了。”随后她往自个手肘里的塑料袋搜觅了一眼,看得出,她想着该给我一份怎样的礼物,她没料到,我已是这样大了。

一对五十来岁的男女,冲上来一把握住爸爸的手,大家只是激动地“呵!呵!”再也讲不出一句话。他们是姑婆的儿子和儿媳,而他们边上另外的四个人,年龄与我不相上下,其中还有一个小女孩,约十岁左右。他们很快地一一介绍给我们,我几乎还没弄清究竟谁是谁。

姑婆与我父亲自小就讲国语,但其他人则是一口咭咭呱呱的广东话。我只听得懂国语,但却讲不好。因此只听见姑婆和我爸俩,滔滔地讲个没完。

“喔,果然如我所料,”我爸对我说,“李刚去年夏天去世了。”我不知道李刚是谁。我一下只觉得自己是个离开翻译就寸步难行的美国人。可眼下这个翻译把我甩在一边只管自己讲得痛快。

“嗨,”我对那个小女孩打了个招呼,“我是精美。”但那个女孩子只是忸怩着。我开始搜尽枯肠寻觅着可以用的广东话,但唐人街里我的中国朋友教我的广东话,尽是些骂人的粗话或者简单的用语:“好吃!”“吃起来就像扫垃圾一样。”或者“她是一个丑八怪”之类。真不管用。忽地我有了主意:我拿起这只一次成像相机对着那小姑娘扬了扬,她立时领会了,摆出一副时装模特儿的姿势,突起臀部,抬着胸部,嫣然一笑。闪光灯一亮,她就跳过来咯咯地笑着,等相片显出。

这时我们叫到了一辆出租车。在驾车去旅馆的路上,莉莉——那个女孩子,一直紧挽着我的手,始终与我在一起。

一路上,姑婆就不停地讲话,我插不上一句嘴。

“你写信说你只在这里呆一天,”姑婆正在喋喋地责怪着父亲,“一天!亏你说得出口。一天你怎么来得及去探亲访友?台山离开广州还有好几个小时的车路呢。

你还说什么,到了旅馆会给我们打电话的。这简直是废话,我们家里根本没有电话。”

我的心里“咯噎”一下。我不知道,琳达姨是否也跟我的姐姐们说,我们会从旅馆给她们挂电话的?

姑婆继续责怪着我爸:“我简直急得六神无主了,拼命要我儿子给想个办法,绞尽脑汁之后,我们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台山乘长途车到广州来接你。”

当我们的出租车在大卡车、公共汽车间左闪右躲时,我吓得气也不敢透。司机一个劲地猛揪着喇叭。只见沿路一排房屋的阳台上,晾满了衣服等物,公共汽车里人挤得满满的,连乘客的脸都紧贴在玻璃窗上了。再过去就是一群高层建筑,我想那必是广州的市中心了,远远看去,它挺像美国一般的城市,四处高楼鳞次栉比。

待车速慢下来时,我才发现,沿街还有许多小店铺,里面的店堂黑魆魆的。前方有一座尚未竣工的大楼,它的脚手架仅是用竹竿和塑料绳扎成的,男女工人们就站在这样的脚手架上操作,既没戴安全帽,也没系安全带。

耳边又响起姑婆的尖叫声:“不行,如果你不回去看看我们的村子、我们的房子,那将是很失我们面子的。你不知道如今我儿子有多成功,他在自由市场上作蔬菜买卖,挣了好多钱。最近,我们造了一座三层楼房,都用的新砖,宽宽绰绰的住得很舒服,房间多得还住不过来。我们的钱越挣越多,并不是只有你们美国人才会赚钱的。”

出租车在一幢豪华的、比希尔顿还要华贵的建筑前停下。“这里是共产党中国吗?”我惊奇地差点叫了出来,随后对爸爸摇摇头,说:“一定搞错了,一定不是这家旅馆。”我连。忙拿出我们的旅游日程表和定单核对了一下,我们曾再三向举办代理人声明,我们不要住太讲究太贵的旅馆,一般三十到四十美金一晚上就很可以了。查对下来,没错,这家旅馆正是我们日程计划中预定的那一家:花园大厦。

真阔气!只见一个穿着笔挺制服的侍应生,奔过来把我们的行李搬进大厅里,只见大厅四周都是花岗岩和亮晃晃的镜子,金碧辉煌。我既担心这样豪华的旅馆的房价太高,又总想给姑婆他们显示一点美国式的阔气,因此很有点矛盾。

可待我快步走到登记处,才发现这确是我们预定好的房间,每晚三十四元。好便宜,便宜得让我不安。这时,姑婆和她的家人,则是东张西望,很为这个富丽堂皇环境惊羡。

我们的房间在十八楼。待我们全家都挤进电梯间时,连最爱讲话的姑婆都安静下来了。直等电梯到十八楼,门又启开时,她又开始讲话了。这让我感觉到,姑婆他们似还从未乘过这样长时间的电梯。

我与父亲的两间房间相邻,内部陈设也是相同:一样的地毯、窗帘和床罩,两张单人床之间是一张装有遥控板的茶几。浴室里砌着大理石墙面和地面。小冰箱里有海因坎啤酒、可口可乐和七喜,还有小瓶装的红牌威士忌和卡地朗姆,小包装的MM’S巧克力,蜜汁腰果和卡特伯雷巧克力排。我不禁又一次呼出:“这是共产党中国吗?”

这时父亲踱到我房里来,说:“姑婆他们认为我们该在这里多逗留几天,”他耸耸肩,“他们认为在这里团聚最合适,可以有更多时间谈天,而且少很多麻烦。”

“那吃饭怎么办?”我问。好久以来,我一直梦想着我的第一个纯粹中国式的宴会:雕花的冬瓜盅、叫化鸡、北京烤鸭……

父亲则拿起一本房间服务小册子,翻到菜单这一页上,点点它们,说:“喏,他们就想吃这个。”

我一看:汉堡包、法式油煎饼、苹果攀和冰激凌。

趁着姑婆他们在兜商场时,我抓紧时间淋了个热水浴。旅馆供应小包装的洗发香波。打开后,我发现它们的香味太浓,我认为,大约中国人喜欢这样。我在头发上抹了少许。

站在淋浴池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我似是自管自地度日,奇怪的是,我一点不觉得轻松,却感到孤独凄凉。我想到母亲所说的,如何要令我的基因复苏成中国人,对此,我仍然无法理解。

母亲刚去世后,我觉得自己对许多事都一无所知,这令我更加悲痛不已。

现在,我常要问自己:母亲从前常做的肉九,怎么会有如此松软的质地?我那些在上海去世的舅舅们,他们叫什么名字?这些年来,母亲那两个女儿,是怎么过来的?她是如何牵挂她们?她的梦想是什么?甚至她对我发怒时,她还在想念那两个女儿吗?她是否希望,我是她们?她是否烦恼,因为我是我,并不是她们?



在半夜迷糊中,听到有人轻敲玻璃窗,那是父亲,他一边用手指轻弹着玻璃窗,一边怔怔地望着窗外漆黑的一片,在跟小姑婆轻声闲聊。我边上躺着莉莉,地上床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人。我听见父亲在跟姑婆叙说,那年他如何离开了老家,考上燕京大学,然后又去重庆一个报社混了个差使,就在那里,他结识了我的母亲,一个年轻的寡妇。然后他们又双双逃回上海母亲老家,岂料老家的房子已给炸光了,他们只好再流落到广东,经那儿去香港,再从海防启程来到旧金山。

“素云从没向我提过,这些年来她一直在设法寻找她的女儿们,”他轻声对姑婆说,“自然,我也无法与她商量了。我想,多年来,这一直是她的一块心病,她为遗弃她们而一直自责自怨。”

“她是在哪儿扔下她们的?她们又是如何被找到的?”姑婆问。

“是日本人打进桂林时。”我爸说。

“日本人打进过桂林?”姑婆说,“从没听说过日本人打进过桂林。”

“有这么回事。那阵我正在重庆报馆做事。国民党支配我们,哪些消息该报导,哪些不该报导。当素云抱着孩子徒步出逃时,那对双胞胎还不满一岁。”

“哎!她怎么可以丢弃这对双胞胎呢?”姑婆深深叹了口气,“在我们家,从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事。”

“她们叫什么名字?”她问,我也在一边竖起耳朵听着。我要记住她们的名字的拼写。

“她们随自己父亲姓王,分别叫春雨和春花。”父亲说。

“这名字有什么含义吗?”我问。

“呵,”父亲一边继续在玻璃窗上划着,一边用英语对我解释着:“因为她们都生在春天,当然,春天的雨总要比花先到。看,你母亲具有诗人的气质。”

我点点头,姑婆也在点头,但她的头往下一点就再也不抬起来了——她睡着了。

“那妈的名字有什么意思吗?”

“素云——夙愿,长久持着某种希望的意思。一个相当文气的名字,不像那些花呀芳呀的……”爸的眼睛又湿润了。

“那我的名字,精美,又是什么意思呢?”

“精美,不只是好,还是纯粹的好,好里加好。”

我想,长期来,妈妈一定对我很失望。

“可是,她为什么要把那对双胞胎扔在大路上?”

“我也一直为此困惑不解,直到后来,读了你两个上海姐姐的来信后,我才明白,你妈根本一点不必为此责备自己,她是无辜的。我把这话,也对琳达姨她们说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妈逃出桂林后——”父亲开始说。

“不,请用汉语说吧,真的,我能听懂。”我插嘴打断他。

他依旧站在窗边,望着沉沉的夜色,开始用汉语说了。



逃出桂林后,你母亲徒步走了几天,本来想能搭上一辆车,搭尽可能多的路,她要去重庆找她的丈夫。

她把钱财和珠宝都缝在衣服里面,缝得密密麻麻的,她想一路上可以以此付车资。这些珠宝,都是你外婆给她的。

但直到第三天,她也没能搭上车。路上满是逃难的人群,人人都恳求着司机想要搭车,这些司机怕纠缠不清,根本连车都不停就驶过去了。因此你妈根本乘不上车,而且同时,她又开始厨痢疾了。

她双肩背着两个婴儿,双手提着两只皮箱,手上给磨起了血泡,后来血泡也破了,皮开肉绽的。她只得丢下一只箱子,又丢下一只,随身只带着维持生命的吃食和几件替换衣服。后来,她连干粮也扔了,她只有那对女儿。她一边走着,一边用歌声哄着她们,直到自己晕倒在路边。

她知道自己已支持不住了,她想她再也走不动了,而后边,日本人正在追上来。

她把孩子从围巾套上解下来。让她们坐在路边,她自己则躺在她们身边。

“带走我的孩子吧,请把她们带走吧!”当一辆载着三个年轻人的车驶过时,她向他们恳求着,但他们只是木然地瞟了她一眼就走过去了。

“把我的孩子带走吧,她们会和我一起死在路边的。”她苦苦地向路人哀求着。

大路上过路人渐渐稀少了,她撕开自己的衣服里子,把珠宝和钱财堆在两个孩子的襁褓里,再拿出两张照片,一张是她自己父母的照片,还有一张是她和前夫的结婚照。在每张照片后面,她都写上孩子的名字和下列几句:“请用留下的钱财和珠宝照顾好这两个孩子,待和平时,把孩子带到上海惠昌路九号李家,不胜感谢,定再重谢。李素云王福顿首。”

随后她摸了下孩子们的脸颊,骗她们说,她将去为她们找些吃食来,就这么一路哭着走了。她唯一的希望是,女儿会被某个好心人收养下来,对自己到底还能不能活下去,她已不存任何希望了。

她再也不记得,她是如何离开女儿们,她走着走着,终于跌倒在地,待她醒来,已置身一辆大卡车上,四周都是呻吟着的病人。她开始还以为自己是在阴曹地府,直到一个美国修女俯身安慰她,她才明白自己得救了,可是,她再也来不及回去搭救自己的孩子了。

待她抵达重庆,才知道丈夫已于两周前去世了。她当即发疯般地痴笑起来;她觉得自己那么傻,吃了那么多苦,走了那么远的路,结果,落得个空空然!

我是在一所医院里与你母亲相遇的。她躺在帆布床上,几乎不能动弹。她的痢疾令她虚弱到极点。我进医院,是因为一块弹片削去了我的脚趾。当时,她已神智不清,一个劲自言自语着:

“看我这件衣服。”她说。确实,她穿着一件与战争年代很不相称的绸衣服,这件衣服已相当脏了,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件很漂亮的衣服。

“看我的脸,”说着,她又侧过那瘦削肮脏的脸,但那双眼睛依旧明亮如星,“你看得见,我脸上还有希望吗?”

“我想,我已一无所有了,除了这两样:衣服和希望,”她继续自语着,“我不知道,接下来我将失却的是什么,是希望还是衣服?”

后来才知道,是一个老农妇收养了她们。后来待这两姐妹长大了,那老农妇便对她们说了实情。“我怎能忍心丢下你们呢?”

这对农人夫妇梅清和梅函,就住在桂林附近的山洞里,那一带有成千上万个这样的山洞,很多人直至战争结束了,还住在山洞里。梅家夫妇每隔一阵,就出洞去大路上拾捡过路人遗下的食物,而有时也带回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一次,是画得极其精致的一套瓷碗,还有一次,是两条崭新的羊毛毯,连他们自己都承认:罪过呀!但那是战争呀!这其中一次,他们就带回来那一对双胞胎。

他们都是虔诚的穆斯林,他们相信这对双胞胎表示一种双喜临门的吉祥之兆。

当晚,当他们发现孩子身上竟有那么多的戒指和手镯之类首饰时,他们更确信自己的猜测。从照片后面他们又发现这一对孩子来自一个体面的家庭。但他俩都不识字,直到好几个月后,才托到人给他们把照片后的字念了一遍。从此,老夫妇十分疼爱这一对双胞胎,如同他们自己的亲生儿女。

1952年,老妇的丈夫去世了。这对双胞胎已经八岁了。老妇人觉得,该给她们找到那个真正的家了。

她从来不提报酬的事。她说她爱这两个孩子,因此她只希望她们能重新获得她们的那份权利:更好的生活、更好的房子、更好的教育。她唯一希望的是,那女孩子的上海家人,会挽留她做孩子们的保姆,她确信他们会挽留她的。

当然,她找到的原法租界惠昌路九号,已面目全非了,那上面已建了一家工厂,工人们没有一个知道原先住在这里的人家的下落,那一带的房子全部毁于战火。

事实上早在1945年,我和你妈已经到这里惠昌路九号来过,希望能找到你外婆家和两个双胞胎的下落。

我和你妈是1947年离开中国的。我们曾回过一次桂林,又去了长沙、昆明……一路上,她每每看到与双胞胎差不多岁的女孩子,总要多打量几眼。最后我们来到美国,我想甚至在船上,她还妄想能找到她们,但待我们一到美国,她就再也不提她们了,我以为她已经死心了。

可自从中国和美国通邮,她就往上海和桂林发信,打听孩子们的下落。我可一点不知道,那还是琳达姨跟我说的。但那时,好多路名都改了,许多熟人死的死了,搬的搬了,人们说她这无疑是大海捞针。

但你母亲依旧不放弃她的努力,直到最后,我觉得她是下了决心,亲自去中国找她们。她曾经跟我说过:“坎宁,我们该趁着还不太老之前回去一次,再过几年,我们就要走不动了!”我就跟她说,已经太迟了,我们走不动了!

当时我还只以为她想回中国旅行一次。我不知道她还想去找她两个女儿。因此我说的“太迟了”一定对她打击很大,她会以为,她的两个女儿一定已经不在人世了。我想,这种担心和忧虑,是令她死亡的直接原因。

可能后来是你妈的亡灵在冥冥之中,帮助她在上海的一个同学,偶然地碰上你两个双胞胎姐姐。那天她正在南京路第一百货商店买鞋子。那女同学说,这简直就像做梦一样,她看见一对双胞胎妇女,隐约之间,竟令她想起你的母亲。

她连忙追上她们,唤着她们的名字。起先这两个妇女还呆了一下,因为她们已改了名字了。但你母亲的同学还是一口咬定:“你们就是王春雨和王春花吧?”刹时,她俩都显得十分激动,因为她们都记得那写在照片后的名字,她们不曾想到,照片上那对新婚燕尔的青年夫妇,已变成阴曹地府的鬼魂,但他们还在寻觅着自己的孩子。



一夜没睡好,在机场上,我已精疲力竭。姑婆直到清晨三点才跟我回房睡的,而且打着响响的鼾。我睁眼躺着,想着妈妈的故事,一夜未眠。我其实十分不了解妈妈,可现在刚刚了解她,却又永远失却她了。

在机场上,我们互相挥手告别。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经常与人告别,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我知道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姑婆对我笑着招手告别,她真老,颤巍巍的。我一手拉着姑婆,一手拉着莉莉,我有一种感觉,似是从一个葬礼走向另一个。在我手中,紧抓着两张飞往上海的机票,两小时后,我们将抵达上海。

飞机起飞了,我闭上双眼寻思着,该怎样用我的蹩脚的汉语向她们讲述母亲。

千言万语,该从哪里开始?

“醒一醒,我们已经到了。”蒙眬中,父亲推醒了我。我只觉得喉咙发紧,胸中一阵剧跳。窗外一片灰色,我们已降落在跑道上。

我们下了飞机,踩着柏油路面向机场大楼走去,此时我真的非常非常希望,母亲能活到今天……同时我又觉得十分不安,我不知道等在前面的将是什么,我只是机械地往前移着步于。

“她到了!”人群中有人高声叫着。然后我看见一个小个子的短头发女子,她的手紧紧接着嘴上,她正在哭。

我知道她不是我妈妈,但那脸庞,却是妈妈的。我清楚记得五岁那年,我曾走失过一次,当时,她确信我已经死了。可当我又回到她跟前时,她显出的就是这样的表情。

现在我又看见妈妈了,两个妈妈,向我挥着手,手里高举着我的照片,那是我临行时寄给她们的。我一走进大门,我们就不由自主地抱成一团,一切疑惑和期待都消失了,留下的只是紧紧的拥抱。

“妈妈!妈妈!”我们低声呼唤着,似妈妈就在我们中间。

姐姐们打量着我欣慰地说:“我们的妹妹长大了。”我再一次端详着她们,她们脸上,我没找到母亲常有的那种表情,但她们对我,总有一种无法描绘的亲切和骨肉之情。我终于看到属于我的那一部分中国血液了。呵,这就是我的家,那融化在我血液中的基因,中国的基因,经过这么多年,终于开始沸腾。

我们姐仁团团站着,互相拉着手,互相嘻嘻地笑着,又互相擦着眼泪。“咔嚓”一声,闪光灯一亮,父亲给我们抢了个镜头。

我们紧张地注视着那张还呈一片灰绿的快照,渐渐地,我们三人的形象开始清晰了。我们一声不吭地盯着那逐渐明亮的画面,我们都很像妈妈:一样的眉目,一样的嘴唇,我们看见妈妈了,正惊喜地注视着她的梦幻成真……

正文 母女情女深

母女情深

——译后感

很凑巧,刚刚译完,就看了场美国的奥斯卡获奖片《母女情深》,霎时,中国式的母女情与纯美国式的母女情,在我心里形成一个清晰的对照。

华裔美国女作家谭恩美笔下展现的,是我们广大中国读者所笃知和熟悉的,中国式的传统母女情:女儿们的孝顺,服从,忍耐,守礼,哪怕受到母亲的唾弃,但在母亲临终前,还是赶来送终,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甚至不惜割下自己手臂上的内给母亲作药……而中国式的母爱,更是铺天盖地,震撼人心的伟大,是一种彻底、全部、忘我的牺牲,这在我们每个中国读者,是深有体会的。中国的母爱:从孩子生下来起,直到他(她)成家,为他们张罗婚礼、婚房,买电器,生下孩子又帮助带领,有的一家三口,做爸妈的都三四十岁了,却还要上一代母亲的退休金来养。

当然上面是笔者根据当今社会风情顺势为谭女士补充的。可不管怎么,中国式的母爱,我以为是世上罕见的一种牺牲,她们之所以心甘情愿这样,是因为她们的母亲,母亲的母亲,就是这么一代一代过来的。

可谭女士笔下的那些美国女儿们:虽然她们也是黑头发黄皮肤,其中有一位已经有一半的白人血液,但她们生在美国,长在美国,是由“可口可乐和意大利薄饼喂大的”。她们不懂,或者只能讲不能读中文,也不了解中国,把“太原”错听成“台湾”,她们确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了。这些美国女儿也笃爱着自己的母亲,却不能忍受她们中国母亲的铺天盖地、无孔不入的母爱。正如其中一位美国女儿所说的“中国母亲表示她们的爱,往往不在乎关。:他们想些什么,他们的困惑,他们的不安,却更关心他们的吃,不断塞给孩子们春卷、八宝饭——却很少问他们在想些什么……”确实,她们的中国妈妈只知道塞吃食,一心一意望女成凤而丝毫不尊重女儿们个人的意愿,那种专横又慈爱的干涉,令美国女儿们哭笑不得,有时确实也使她们恼怒不已。于是从小,她们就不得不苦苦地为自己的一丁点独立和权力而与中国母亲们抗争着。从抗议做个神童宁可做个普通孩子,直到结婚或离婚这样的大事,都不愿母亲来干涉。美国社会教会她们美国的生活准则,她们习惯成自然地按照美国的准则生活,这些美国准则,恰恰又是她们的中国母亲嗤之以鼻的“游戏规则”。比如按照美国准则,女儿坚持即使母亲来造访,也得先给打个电话预约一下。母亲则认为母女间何须如此认真?母亲认为女儿的成功就是自己的骄傲,而女儿则认为她是她,母亲是母亲,母亲不应以女儿的成就而四处夸耀。女儿送给母亲一套盆子不见母亲使用,便认定母亲一定不喜欢这套盆子,其实母亲是因为太喜欢这套盆子而不舍得用。女儿碰到婚姻危机,宁可找心理咨询医生而不找自己母亲诉说,母亲则认为心理医生只会令人越弄越糊涂,这种事天经地义应该向母亲诉说……诸如种种貌似生活小事,造成母女间某些障碍,然而又动摇不了母女间的天然深情,如是恩恩怨怨,相爱又相斗,水不会停止,直到其中一个离开人世,另一个才发现,原来自己是那样执著地爱着自己的母亲!

书中的四个中国母亲,都是1949年离开中国大陆来到旧金山的,她们每个人都将自身的一部分,水永远远地遗留在中国大陆了!然而,她们不得不入乡随俗,凑合着美国的生活方式过日子:她们信奉上帝,也畏惧海龙王,在一次仿效美国生活方式的海边野餐中,他们中的一个家庭丢失了一个儿子。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她们只觉得危机四伏,险象环生。母亲们为着给小家庭争一席安宁之地,几乎天天与某种说不出的惊恐在抗争,担心着某种殃祸成为事实,避免着种种暗礁旋涡,犹如古代受凌退之罪的犯人,一刀一刀地承受着痛苦,直到离开这个世界才得到解脱。

母亲们最不放心的,是自己的女儿。女儿身上,寄托着她们种种未遂的心愿,她们希望生在异国的女儿,能成为一只华贵的天鹅。然而事实却令中国母亲们失望:这些女儿们是“根本没见过世面的美国出生的傻瓜”,母亲们只能“无奈地看着这些女儿们长大成人,生儿育女”,从而发出“我与女儿隔着一条沟,我永远只能站在岸的这边观望她”的悲叹。为了与女儿沟通,母亲们苦口婆。:地给她们讲述自己的故事,但女儿们的反应只是不停地嚼着口香糖,然后吹出一个比脸颊还大的泡泡!

美国女儿也有她们难言的隐痛:她们自认是美国人,但母亲却用中国人的准则去要求她们,而社会又将她们排在“少数民族”之列、正宗的美国人之外,这种偏见,甚至影响了她们的婚姻。更令她们苦恼的是,那流在她们体内的中国血液。她们有着天生的中国式的谦虚、温顺,这使她们对自己的真正美国丈夫、纯美国式的家庭生活方式束手无措,迷惑不已,从而导致了婚姻上的危机甚至完全的失败!这种潜伏在血液中的中国基因,唯有在她们踏上中国国土时,才突然地沸腾澎湃。小说结尾,吴精美终于与她失散四十年的同母姐姐在上海机场相遇,不论美国女儿还是中国大陆女儿,双方都共有一个伟大的中华母亲!这一笔隽永自然,令人回味无穷。

全书分为母亲篇与女儿篇,作为中国读者,我自然更偏爱女儿篇,以借此了解华裔美人的心态和观念;至于母亲篇,作者毕竟对中国历史和社会环境不熟悉,令中国读者不免会有隔靴搔痒的感觉。然而就全书而言,母亲篇和女儿篇则呼应吻合,既可独立成章,又可连成一体。

为了照顾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尽量保留原作的诙谐和美国式的幽默,在翻译过程中,直译与编译相结合,特别各标题为译者所加,不是按照原文直译的。

合译者严映该老师为四九届圣约翰大学毕业生,全书译作过程得到她大力支持和指导,谨此表示感谢!

程乃珊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