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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方程式》


第一章:小吹牛

朱浩文12岁,上六年级,有个外号叫小吹牛,喜欢讲故事,也喜欢听故事和读故事,他读一遍、或者听一遍的故事,就能绘声绘色地把故事讲出来,加上他故作神秘的演讲,常常能比原来的故事更吸引人。

寨子里各家有的旧故事书,朱浩文想方设法,总要借来看一遍,哪家请一个喜欢讲故事的匠人,到了晚上,朱浩文就混在大人堆里,听大人们摆龙门阵,通过匠人们的故事,带着猎奇的好奇心去听那些传奇,去了解寨子外的世界。当然,在这个时候,大人们也喜欢让朱浩文讲一两个故事助兴,小小年纪,常常惹得现场时而鸦雀无声、时而哈哈大笑,慢慢的,他本来的乳名被大家所忘记,都只记得他的外号小吹牛。

在各种故事中,朱浩文又对神话及鬼怪妖仙的故事尤其情有独钟,常常一个人在月光下发呆,总是会梦想着,如果自己也有一位美丽的田螺姑娘,该有多好。受此思想影响,朱浩文对各种小动物都充满喜爱,如果不是母亲常以铁腕干涉,他们家都可以开一个小动物园了,什么八哥、螃蟹、春蚕、蝴蝶

“小兔崽子,马上就上初中了,你要是再不好好学习,又去养这养那,小心打断你的腿。”朱浩文的妈妈刘怀柔看见朱浩文又在挖蚯蚓喂螃蟹。

“按协议,我现在养的宠物,我初中住校去你们都得帮我养着,我保证不增加新的宠物,同时保证毕业考试拿到学校前三,我都是在按协议履行,麻烦妈妈您与爸爸也能遵守协议约定。”

说到这儿,不得不一下,一年前为了鼓励朱浩文好好学习,确保其能上一个好一点的初中,刘怀柔和丈夫朱洪林与儿子朱浩文签了一份君子协议,大致内容就是要朱浩文好好学习,不能再增养其他宠物,而如果朱浩文毕业考试能达学校前三,父母可以保证朱浩文初中住校后,可以在家帮忙照看他现在养的宠物,具体是五只螃蟹、一只八哥、两只乌龟、两只田螺、一只螳螂。

也不知道朱浩文以前是隐藏了实力,还是为了给他所养的小动物们安排一个后路,发奋图强,从签订协议之后,朱浩文成绩一路飞涨,半年时间,直接从中靠后的位置冲到了前几名,毕业考试更是一下子拿了全校第一、全乡第二,把班主任刘万义都惊到了,亲自到家做家访,一是了解朱浩文学习突然大踏步向前的原因,二是要刘怀柔、朱洪林夫妇对孩子好生培养,将来必是有用之才。

刘万义在了解到朱浩文的成绩进步都是在签订合同之后,一再叮嘱“既然孩子的进步是签订合同之后,父母一定要履行合同约定,不能打击孩子的积极性;做感兴趣的事,一个无法估量的动力。”

每每朱浩文拿出合同这块挡箭牌,刘怀柔被点燃了的火,只得自己浇灭,脾气暴如她,也不敢拿孩子学习成绩为赌注,再者,他发现,朱浩文在喂养这些小宠物的时候,是笑得最开心的时候,还慢慢有了一份小大人般的责任感。

“养吧、养吧,但如果让我发现学习下降,就不是我们不履行约定对了,你不这段时间教一哈你爸爸,你过段时间上初中去了,我们可还不会养你那些小动物。”

没办法,谁叫摊上这小祖宗;只要学习上得去,一切都不是大事。

刘怀柔小时候家中弟弟妹妹七人,加上刘怀柔身为女儿,早早被父母要求退学,在家学习针线缝补,绣花织布,照顾弟弟妹妹,未能完成学业一直是她最大的遗憾。

朱浩文父亲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对朱浩文的学习关照度不高,所有的指导基本都来自于母亲。

第二章:拯救小蚂蚁

还有十多天开学,正是假期最后疯狂的日子,一帮孩子把牛赶到山坳,就到河沟里筑坝洗澡,弄得一身泥,远了看,就一帮泥猴儿,看不清谁是谁。

“哎,我说吹牛哥,你可让我们几个被骂惨了。”朱小毛不无怨气的说。

朱浩文被说的有点懵,还有一点小生气“我怎么就让你和哪个你们给害惨了?”

后来在几个死党七嘴八舌的讲解中,朱浩文才明白,原来所谓的被害惨了是因为他这次毕业考试太出息,自己变成了别人家娃;他只得坦言,他不努力,上初中后他的那些宠物没人管啊,朱浩文养的八哥站在水塘边不停琢着什么,好像在说我小主人说的对。

几个死党也不是真生气,只是开玩笑发个小怨气,最后朱浩文一个故事吹了,大家又开始下水嬉闹。

“咔嚓”一个晴天霹雳,弄得大家伙耳朵嗡嗡直响,接着就是一小阵太阳雨,又是一声晴天霹雳。就像鞭炮一样,响过之后就烟消云散,天空依然是晴空万里。

“卧槽,这来得快,去得更快,可惜衣服全湿了。”刘老六边上岸晾晒衣服边抱怨。

朱浩文也上岸把衣服晾开,然后翻过一个岩石后,想找个地方解决大号,刚翻过岩石,就看到一只老鹰在琢什么虫子,故事里的老鹰基本都是反派,也最不讨朱浩文喜,他也没看清老鹰琢的是个什么,远了看去像是螳螂蚂蚱之类,朱浩文捡起一颗石子丢了过去,出乎意料,老鹰竟然没有飞走,继续琢不停跳来跳去躲闪的猎物。

朱浩文再丢一颗石子,还是没用,索性捡起身边的一根木棍去驱赶,老鹰竟放弃猎物飞过来进攻朱浩文,朱浩文看着老鹰向自己飞过来,明显是被吓着了,完全没想到老鹰不怕不说,还主动向人发起进攻,只得慌乱的不停抡手中的木棍,护住脸部。

毕竟这只是一只小雀鹰,也仅仅只在朱浩文的手上留下两道细长的爪痕,而雀鹰被朱浩文的木棍伤到了一只翅膀,飞了几下都飞不起来,在空中打转,掉在地上一撇一跳的逃进了远处的草丛。

雀鹰逃跑后,朱浩文才来得及走进观看这只雀鹰的猎物,虽然有些血肉模糊和奄奄一息,但还是能看出来,这是一只蚂蚁,确切的说,是一只螳螂一样大的三色蚂蚁,身上是红绿相间由头到腹部的条纹,就像红绿长裙,翅膀是淡蓝色,个体上像一只螳螂,但外形确实是一只带翅的蚂蚁无疑,只是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蚂蚁?

朱浩文把蚂蚁带回水塘边,所有好伙伴都好奇的围了过来,大家有的说就是螳螂,只是他镰刀被雀鹰琢掉了;有的说是蚁后,因为曾听一个匠人说,他们在一个水塘边挖出过十几厘米的白蚁蚁后;有人又提出疑问,听说蚁后像毛毛虫一样,长得和我们所见的蚂蚁都不一样,这明显还是蚂蚁的样子。大家七嘴八舌,最后没有一个定论,看了新鲜,小伙伴们都打牌的打牌,洗澡的洗澡去了,就留下朱浩文看着奄奄一息的三色蚂蚁。

作为蚂蚁,似乎个子是大了一些,难道是他们说的蚁后,说蚁后像毛毛虫,谁也没见过,都是听别人的传言,说不定蚁后就长这样呢。

想去想来也没有一个结果,这蚂蚁也没有养过,平常看着蚂蚁就拉些小虫小饭粒等往回走,看着这蚂蚁奄奄一息,朱浩文在附近找了一只蚂蚱,还有午饭里挑出几粒米饭。放在三色蚂蚁之前。

三色蚂蚁无动于衷,这时朱浩文刚才被雀鹰抓到的伤口滑落下两滴血,正好掉在三色蚂蚁的蚁嘴之前,只见三色蚂蚁伸出小吸管一样的舌头,把滑落在嘴边的鲜血舔得一干二净。

朱浩文一边包扎伤口,一边自语“这小东西还只吃鲜血,就是不知道什么血都吃还是只吃人血。”

第三章:以血饲蚁

已经答应父母不再养其他宠物,可就让这奄奄一息的小蚂蚁自生自灭,他又狠不下这个心,只是这小蚂蚁别的不吃,就吃鲜血,是不是其他的鲜血也不吃,这也是一个难办的事。

思量再三,朱浩文还是找了一个竹筒,在上面开个小孔透气,用小木棍当竹筒塞子堵住,把小蚂蚁装进竹筒,然后揣在裤兜里。

回到家后,朱浩文试图找一些鲜血来喂养小蚂蚁,各种方法思考尽,唯有盯住院子里的几只鸡。刚找来菜刀,朱浩文又否定了这个决定,暂且不说被母亲发现后必将受一顿皮开肉绽的胖揍,即使能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但他又哪里下得去杀鸡的手。

由于村子里的变压器功率过小,父母又为了省几块钱电费,朱浩文房间里25瓦的灯泡泛着微弱的黄光,父母干了一天的农活早早睡去,朱浩文把锁销插上,才把小蚂蚁从竹筒里倒了出来。

小蚂蚁看上去更加萎靡,朱浩文赶紧把灯放低一些,一是为了可以看清小蚂蚁的情况,二是想让灯光给予小蚂蚁一些温暖。

经朱浩文仔细查看,发现小蚂蚁的背部和腹部都有雀鹰留下的琢伤,左边有两条腿已经受伤变形,右边有一条腿直接不知道断裂掉在什么地方。

看着随时都有可能因伤重死去的小蚂蚁,朱浩文抡起左手,一掌打在右手被雀鹰抓伤的伤口上,疼得牙关咬紧,本来已经愈合了的伤口再次被撕开,朱洪文咬住嘴,紧握右拳头,鲜血一滴一滴的滴在小蚂蚁嘴前,它生出吸管一样的舌头,舔舐滴落在嘴边的鲜血。

差不多二十多滴鲜血,小蚂蚁好像终于吃饱,沉沉睡去,闭上它的小眼睛之前,朱浩文有一种错觉,感觉小蚂蚁在向他说谢谢来着,他的心没有任何由来的一紧,难道别人的是田螺姑娘,而自己的的是蚂蚁姑娘?

不知是不是因为失了一部分血的原因,朱浩文想着想着就睡了过去,一夜无梦,睡得很是香甜,直到父亲早上过来拍门,只见两束阳光已经从窗户射到了书桌上,灯也还是开着的,显得更加昏暗,唯有那一圈烧红了的灯丝显示着它已经工作了一夜。

阳光刚好照射在书桌上小蚂蚁所在的位置,他的触角动了动,显然也醒了过来,看着他睁开的小眼睛,朱浩文知道,小蚂蚁生死门转了一圈,终于是活了下来,只是它试图站了几次都没能站起。

房门又是一阵响,一听肯定是母亲,母亲每次过来拍门叫起床,都狠不得把门拆了一样。

朱浩文赶紧起床穿衣服,并手忙脚乱的把小蚂蚁装进竹筒揣进裤兜,再晚一点,他真怕母亲会把这房门给拆了。

朱浩文简单洗漱结束,父亲和母亲已经吃过早餐,拉出马儿说去搬一些早熟的玉米,并叮嘱朱浩文去放牛时记得带上书本,别耽误功课。

朱浩文吃过早餐,同时打包了一些午饭,唤来八哥骑着大水牛,赶着自家大小四头水牛走出家门,同时还带了两本书,一本是自习课本,一本是上一次赶集刚花5毛钱买的小人书《白蛇传》,看自习课本是不可能的,那只是给小花书打个掩护用。

各家的牛汇在一路,有四五十头,你推我挤的往放牛山走。朱小毛骑着他家的大黑马跑了过来,嬉笑着问:“吹牛哥,昨天你救下的那只螳螂蚂蚁死了没,不会你带回家后变成了蚂蚁姑娘了吧。”

“活得好好的呢,对啊,变成了蚂蚁姑娘,但她说她饿了,想吸血;我救了她,她下不了口,让我找几个伙伴供她吸血”还没有听朱浩文讲完,朱三妹就被吓得一夹马肚跑了开去,但刚讲完,朱浩文自己反被吓得冒起冷汗,这小蚂蚁它确实会吸血啊!

他只能祈祷,小蚂蚁早日康复,早日离开,不然自己也养不起它啊!

把牛赶到山上,其他人洗澡的洗澡、玩牌的玩牌,几个年长一些的跑到河边唱山歌,逗在对面地里割猪草的漂亮姐姐,引得对面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朱浩文把小蚂蚁拿出来晒太阳,天上一直有两三只雀鹰在盘旋,也不知道是看上了小蚂蚁,还是朱浩文的八哥胶片,还是远方的某只兔子。

在这里着重介绍一下朱浩文的这只八哥,他还没长毛就被朱浩文领养,一把屎一把尿的养大,因为八哥的颜色是黑白相间,就像黑白胶片一样,于是朱浩文给它取名胶片,哪怕是朱浩文在学校里上课,胶片都会在学校后的泡桐树上等着,朱浩文走出校门,他就飞来朱浩文的肩上。

小蚂蚁似乎是发现在上空盘旋着的雀鹰,其努力的向朱浩文爬了爬,朱浩文向小蚂蚁方向移动一点,在保证不挡住阳光的同时也保证和小蚂蚁足够近,保证其安全感,小蚂蚁终于平静下来,享受阳光的照射,有那么一个瞬间,朱浩文似乎感觉这就是一个缩小了无数倍,正在晒沙滩浴的美女,几缕红绿蓝的丝绸遮挡在其身上。

八哥胶片好奇的盯着小蚂蚁看,朱浩文在暖阳舒服的照射下打起了盹。

突然,朱浩文被八哥的惊叫所吓醒,原来雀鹰盯着的就是小蚂蚁,就在朱浩文打盹的间隙,雀鹰扑了下来,幸好胶片奋起飞向雀鹰,扭打在一起,让朱浩文得以醒来赶走雀鹰,并保护下胶片和小蚂蚁。

第四章:美好时光

为避免再发生同样的事,朱浩文用毛竹做了一个空间较大的蟋蟀笼子,白天把小蚂蚁放在笼子,既安全,又能晒着太阳,还避免再被盘旋在头顶的雀鹰有机可乘,养了这几天发现,小蚂蚁有些怕冷,喜欢光、喜欢晒太阳。

朱浩文的心里闪过一个疑问,雀鹰确为猛禽,但基本不会靠近人,更不会主动攻击人,雀鹰本来个就不大,也就抓些小鸟、小田鼠、蚂蚱、青蛙等小动物,基本不会捕食蚂蚁。当然它们可能把这小蚂蚁看成了蚂蚱或是其他小动物,但这么冒险在人身边上捕食,还是存在一些不合理,当时朱浩文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只是在很多年后,甚至到了另一个世界,才回忆推敲过这个问题。

小蚂蚁的康复超出朱浩文的预期,才三天四夜就可以慢慢走动,骨折的两只左脚已经可以慢慢移动,右脚断腿的位置空着,走动的时候有些左右不协调。

朱浩文给小蚂蚁起了一个名字叫彩儿,小蚂蚁能站起后,在阳光下振动她的翅膀,配合着他如丝带般的条竖纹,如梦如幻,虽然是那么小,但是那么灵动、那么柔美,就像小精灵在跳天鹅湖、就像一个弯弯的小彩虹。

每天要放两次血,被雀鹰抓伤的地方由于愈合了又挣开放血,反复几次,伤口有化脓的情况,朱浩文只有又在左手拇指和食指上各划了一个口,才熬过了这三天。

几天以来,朱浩文越来越确信彩儿就是自己的蚂蚁姑娘,但他又不知道自己能和蚂蚁姑娘呆多久,因为前两天朱三哥家的牛打架被撬伤流血,朱浩文赶紧去取了一些回来,但彩儿跑开就是不吃牛血。

五天后,彩儿身上所受的伤已全部痊愈,右边第二条腿空着,但基本不影响彩儿行走,她常常用他的触角和朱浩文交流,摇头、点头,像是在表达什么。

在山上放牛时,朱浩文不再去和小伙伴们打牌和洗澡,大家都嘲笑他“吹牛,又要陪你的的蚂蚁姑娘啦,哈哈哈。”他很想大声告诉其他人,就是在陪自己的蚂蚁姑娘,但他不能说,他还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蚂蚁姑娘,毕竟,小蚂蚁还没有真正变成一位漂亮的姑娘,只是有一些灵性而已,所有都可能是自己的臆想。再者,即使她真的是自己的蚂蚁姑娘,他更不能说,他不能让自己的蚂蚁姑娘受田螺姑娘一样的伤害,最后离自己而去。

晚上,彩儿在书桌上走来走去,朱浩文拿出钢笔,想绘出彩儿的样子,钢笔不太下水,朱浩文用力甩了几下笔头,两滴墨汁掉落在书桌上,让朱浩文惊得合不拢嘴的事情发生了。

彩儿用脚蘸上墨水,在朱浩文的习题本上画出一个个奇怪的符号,这绝对不是胡乱的描绘,这明显看出是有规律的符号、甚至可能是文字,彩儿绘了整整两页,直到她小小的身体累得趴下,沉沉睡去,朱浩文想去告诉爸爸、妈妈,他有一些恐惧,想找人去分担,毕竟他还是一个12岁的小孩,但他又害怕,害怕别人知道他的秘密,害怕会失去彩儿。

灰暗的灯光给予初秋的夜晚一丝温暖,朱浩文在纠集的过程中,趴在书桌上睡了过去,临睡前看见彩儿安静的趴在桌上,那样乖巧,不曾想这已是最后的记忆。

第五章:背影

“啊啊爸爸爸爸爸爸爸”

朱洪林听到儿子的惊叫,直接穿上拖鞋就跑了过去,一脚踹开儿子房间的门,因为他从未听过儿子受过这样的惊吓,朱洪林先抱住儿子安抚,等了好一会儿,朱浩文才慢慢缓过一口气。

“爸,有人在我们家里,有人在我们家里,是个小姑娘,在杂物间。”朱浩文说话还有一点颤抖,朱洪林忙拿起床边的椅子,做好防御状,但房间是那样的安静,唯有朱浩文的抽泣声,朱洪林精神有些紧张的在房间各个角落仔细查看,朱浩文的卧室后面还有一个堆杂物的杂物间,卧室和杂物间所有地方全都找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这孩子,都马上读初中了,还一惊一乍的,都哭成什么样子了,什么都没有;看花了眼,还把自己吓哭,有出息很;晚上不好好看书,浪费电费,看看你在自习本上画的都是些什么,还在上学前班吗,乱涂乱画,买本子不要钱?好了,穿好裤子起床。”朱洪林一边拍身上的灰尘,一边数落儿子。

朱浩文穿好裤子,衬父亲在,感觉各处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什么都没有,就是小蚂蚁不在,父亲在,他也不敢声张,回想起刚才的一幕幕。

几束阳光从窗帘缝隙射进卧室门,虽然光线不是那么强,但卧室里的一切也能看得清楚,朱浩文也记不得昨晚自己是什么时候上的床上,他斜着身子睡在床上的,醒来的时候,脸朝着窗户,眼睛受到阳光的刺激,随意的用手擦了擦朦胧的双眼,惬意的打了个哈欠。

花了几秒钟适应了阳光的刺激。喔!今天妹妹起得这样早啊,朱浩文有点好奇,平时妹妹可赖床得紧呢,今天早早起床,蹲在朱浩文的床前,穿一件红绿相间的睡衣,肩上达着一根蓝色的丝巾。朱浩文揉了一下双眼,准备让妹妹朱浩英走开,他准备穿衣起床。

突然一个激灵,昨晚妹妹不是没在家里睡吗,她去了邻居小姐妹家,晚上就没有回来,因为基本每个晚上不是他在小姐妹家,就是小姐妹在自己家,形影不离,而昨晚,刚好是在小姐妹家。

妹妹不可能这么早回来的啊,也没听她敲过门,还有这个衣服也奇怪。啊,你是哪个?(你是谁?);她没有回答,慢慢的站起身子,背对着朱浩文。

刚开始朱浩文不是那么怕,因为,她也还只是个小女孩,也就和妹妹朱浩英差不多大,毕竟上一刻还把她错成妹妹,同龄人之间,即使陌生,倒也不存在多少因陌生而恐惧。

头发是一根长长的辫子,辫子是用红线扎的蝴蝶结,有一种轻盈飘飞的感觉。她慢慢站起,直到她站直身体,准备转身,那一瞬,朱浩文突然感觉时间过得好慢、好慢,被无限拉长,长得呼吸跟思绪,胸口一阵一阵紧,无边的恐惧爬满朱浩文身体,他的身体在打颤,好怕她会转过身,好怕看到那张未知的脸。

在最恐惧的时候,朱浩文本能的向最能给予他安全感的父亲求助,最终,她没有转过脸,在朱浩文受惊吓大哭后,她飘向了杂物间,但朱洪林什么也没有找到,门、窗、墙体,都是好的,没有被破坏,让一切似乎都不曾发生过,但这一段记忆,却深深的刻在了朱浩文的记忆里。

一年后,朱浩文在初中课本上读到一篇文章《叶公好龙》,使他陷入不尽的悔恨中,他恨自己是一个现实版的叶公,梦想中的田螺姑娘,当她真正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时,他竟然胆小到失声痛哭,就差没有尿裤子。

本可以转身的脸庞,只能用一辈子去遐想。农夫因老实和愚昧失去田螺姑娘,自己因胆小、懦弱失去蚂蚁姑娘是,朱浩文每每忆起,常摸出脖子上挂着的珠子,盯着不转眼,珠子里,似乎有一个精灵在翩翩起舞。

第六章:神秘的珠子

和小蚂蚁彩儿相处的这几天,她每晚都爬在书桌上休息,迎接射进窗户的第一缕阳光,但也许是彩儿伤好后自己离开,也许早上父亲撞破卧室门时声响太大,把它吓走那时候,朱浩文还没有把彩儿的离开和早晨把自己吓哭的背影联系起来。

朱浩文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一无所获,彩儿就像蒸发了一样,虽然朱浩文知道彩儿肯定不会在这儿呆很久,因为她的食物朱浩文可以供一时,但不能供太久;只是这样无征兆,无痕胶的离开,朱浩文一下子无法还是有些失落。

在寻找彩儿的过程中,朱浩文在枕头下发现了一颗玻璃珠,和小伙伴们玩弹珠游戏的玻璃珠没有什么区别;朱浩文拿起这颗玻璃珠把玩了一会儿。自己基本不玩弹珠游戏,枕头下为何会有一颗玻璃珠?是妹妹或是哪个小伙伴来家里玩时留下的?朱浩文把玩了一下玻璃珠后,就随意放在了衣兜里面。

朱浩文把牛赶上放牛山后,和小伙伴们下河洗澡,在搓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左胸位置有一颗黑色的小胎记,米粒般大小,朱浩文看了看,感觉以前左胸上是没有这颗胎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了这块胎记,他都怀疑是不是自己以前没有留意到。问了几个小伙伴,小伙伴们说“你自己都不清楚,我们如何会留意到。”

朱浩文没有在左胸胎记的事上过多纠结,但早上发生的事,再加上彩儿的丢失,他没有玩儿的心情,上岸找了一块草地躺下午睡,努力闭了几次眼睛,但还是没有办法入睡,刚好包里面的玻璃珠膈着右腰,朱浩文把玻璃珠拿出来把玩。

阳光照在玻璃珠上,把玻璃珠靠近眼睛时,玻璃珠里面有很多山水图像无序扭动,朱浩文又向其他几个爱玩弹珠游戏的伙伴那儿要来几颗弹珠,仔细观察。每颗弹珠里都存在不同的图案,但其他的弹珠里的图案都是星空图案或星球图案,朱浩文大一些后才明白,这都是玻璃珠内有微小气泡、太阳光在玻璃球里产生折射、反射等产生的感官现象。

但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明白是因为这个原因,一帮小伙伴知道玻璃珠里有各种各样的图像后,都加入了收集玻璃珠的大军;但所有玻璃球的图案都相对简单,再没有第二颗出现朱浩文这颗玻璃珠一样的情况,因为只有这颗玻璃珠有山水图案,虽然有一些模糊,但明显感官上就是山水图,还会随着光照无序的流动。

没过几天,朱浩文去镇里读初中,从此告别了惬意的放牛郎生活,这一段生活成为了他往后日子里最美好,最童真的回忆。

一个周末朱浩文回家后无意中向母亲提起,晚上好几次听人在寝室外唤自己的名字,但他去开门又未发现唤自己的人,发生了好几次;朱浩文就是随口聊天说说,他没有在意这个事,但母亲刘怀柔听了这个事后,晚上就和朱洪林商量要找道士先生给儿子看看,朱洪林不信鬼神,但拗不过刘怀柔,第二天一早,朱洪林早早起床,并一早叫醒儿子。

朱洪林带着朱浩文步行了四个多小时的路程,终于找到一个据说在当地比较有名的道士先生,道士先生问了出生年月,生辰八字,简单检查了一下朱浩文的全身。

“你儿子这个玻璃珠让他记得一直带着,虽然我不知道它是用什么做的,但能感觉到其有一股纯净的浩然之气,最近他遇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幸好有这玻璃珠护着。”

道士先生惯例的一阵碎碎念,再烧了一个纸人和一叠纸钱,说处理结束,可以放心回家。

回家后刘怀柔找了一块布缝了一个小包,专门把玻璃珠缝在了小包里,再编一根小绳把包吊起来,做成一根项链。这根项链朱浩文一带就是9年,由于外观确实有待商榷,朱浩文总用上衣遮住,很少有人知道他这根奇特的项链,直到朱浩文上了大学,才专门去珠宝店定做了一根项链,把玻璃珠镶嵌在项链里,做成了一颗真正的项链,样子奇特,但很漂亮。

第七章:阴阳两隔

朱浩文一路初中,高中,大学;在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签了一家建筑安装专业公司,在公司做工程现场技术员、质量检测员,工作已三年有余,父母一直催他的婚事,女朋友谈了几个,但都无法走进婚姻的殿堂,纠其原因,他一直在寻觅那个背影。

虽然知道少年时的那个背影只是一场梦幻,甚至怀疑是自己想象的浪漫色彩故事,有人说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因为大脑会欺骗我们的感官,时间久了,当一个一个希望落空,当背影变得模糊,背影,它是否出现过?但那未回眸的脸庞,一直是最美的期待、最大的遗憾,他曾无数次幻想过,在人流中,有一个背影可以与之重合;但虽常见万花迷人眼,确不见曾遇孤芳。

朱浩文和两个要好的朋友说过想寻觅那抹背影的想法,但均被劝说,人要长大和成熟,不能活在幼时的童话之中。是啊,快速的生活节奏下,哪允许谁去去圆童话时的梦想,去寻找天涯的情人。后来,朱浩文更深地埋葬了那段关于彩儿、背影的记忆。

作为现场技术员和质量检测员,朱浩文被分配在公司的一线项目部,每天和农民工、图纸打交道,下班休息了和同事们去踢几场球,亚冠、欧冠生活的充实和忙碌,梦想更多的被搁置在角落,偶尔月圆的夜晚,才能翻出一些往事和梦想,让月光晒晒,享受独处的静谧,让思绪在星空翱翔。

一起进公司的一个文员温润叶,被分配在公司总部,是一个温婉又不失干练的女孩,温婉的是说话、待人接物,干练的是工作做事,朱浩文经常到公司总部办事、培训,一来二去,和温润叶的关系慢慢熟络了起来,由工作群的工作交流发展到私聊,后来逐步发展到嘘寒问暖,分享喜悦,吐槽公司

朱浩文和温润叶的关系升温了不少,但朱浩文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表示,一天,温润叶告诉朱浩文,有谁、谁追自己,想听听朱浩文的意见。

对于温润叶的主动逼宫,朱浩文有预见过这种情况,但也确实到该做决定的时候,再者父母已下了最后通牒。朱浩文和温润叶说过彩儿、背影的事,甚至坦言一直忘不掉那个背影;朱浩文是想着向温润叶坦白,不欺骗,哪知温润叶完全不介意,因为她把这当成了一个故事。

本来就有感情基础,再加上双方父母的推波助澜,婚期很快就提上日程,因为双方父母一方在福建,另一方在贵州,相去甚远,约定双方父母家中各办一场,婚期已经定了下来,朱浩文、温润叶暂时没有资金买房,但新房还是要布置的,就在临时租住的房子里布置新房,朱浩文在项目上,布置新房的任务落在了准新娘温润叶的身上。

这天办公室的闺蜜正在和温润叶一起布置婚房,公司安全总监的一个电话,摧毁了属于温润叶的所有幸福。

朱浩文负责的项目已经进入调试阶段,整个项目部的同事都在加班加点进行系统的最后调试,离该项目五十米外的一个化工厂发生爆炸,化工厂周围200米被夷为平地,爆炸留下了一个直径约400米的深坑,、武警、消防、卫生等部门正在组成联合小组进行营救,但由于项目部离化工厂太近,基本没有生还可能,要温润叶帮助通知朱浩文父母,并要做好最坏打算。

温润叶受不了如此重要的打击,在医院睡了三天,但就在医院住院时被检查出已怀孕半月。

整个事故现场一片狼藉,朱浩文所在项目部由于靠近爆炸中心,28人全部尸骨无存。

朱洪林、刘怀柔夫妇一边伤心欲绝,还要一边忍住泪水做温润叶的工作,把小孩生下来,这是朱浩文留下的念想,是他留存的骨肉。朱洪林、刘怀柔夫妇就差给温润叶跪下。温润叶的父母是主张把小孩打掉,不能以后苦了温润叶,小孩也可怜。

幸福都是一样的,不幸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幸,命运的捉弄,不死不休。幸福的生活就在眼前,不曾想一朝阴阳两隔,无处话凄凉。

当然故事没有就此结束,都说世道轮回,结束也是开始,朱浩文还有一段别样之路要走,只是他是否还有机会尽孝,是否还能与温润叶重逢,暂无从知晓。

第八章:迷糊的小蚂蚁

这是一个弯弯曲曲,方圆占地一百来米的蚂蚁巢穴,密密麻麻的蚂蚁不计其数,有序的躺在蚁巢各个角落里熟睡,个头大的有四、五厘米,小的也有二、三厘米;蚂蚁们长得身子修长,蜂腰肥臀,通体血红。一只特大的蚁后,差不多有半尺来长,小细腿躲在臃肿的肥肉里若隐若现,如一个特大号的毛毛虫般,她趴在一片用软细干草铺就,象征尊贵身份的草床上,皮肤呈别样的粉色,几只小蚂蚁给蚁后带来夜宵堆在蚁后嘴申一下就能够得着的地方,还有几只小蚂蚁在蚁后的背上爬来爬去,像是在给蚁后按摩那肥大的身子。。

阳光从几个通气孔照进蚁穴,叽叽、叽叽叽叽,几只蚂蚁朝着蚁群有规律的吹响结合的集结号,蚂蚁群动了起来,像潮水一样涌动,分成几股从几个出口流出,蚁群一天的工作正式开始。

不一会儿,蚁穴就只剩下蚁后和站岗的蚂蚁兵,还有几只小蚂蚁在收拾蚁后宵夜留下的剩菜残羹及整个蚁穴的卫生。不和谐的一幕出现了,有一只小蚂蚁还在沉睡,其身体娇小,身长二厘米,一看就是未成年,但在这个蚁穴里,不管成年还是未成年,统统都要劳动,都需承担起一份责任,而这只小蚂蚁居然敢呼呼睡到现在。

两只蚂蚁兵走了过去,叽叽叽叽叫了几声,不见反应,直接动口教训起这只仍在熟睡中的小蚂蚁,小蚂蚁被疼得咕噜一下翻起来。

醒过来的小蚂蚁明显是迷糊的,不知道在哪儿,该干嘛,茫然的乱串;看到小蚂蚁还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两只兵蚁直接走过去,架起这只迷糊的小蚂蚁,把他直接扔出了蚁穴。

小蚂蚁继续在洞穴外迷迷糊糊的乱窜,一帮一帮的蚂蚁从外面带回来各种物品,有食粮,有筑巢的材料,还有的用树叶托回清水。迷糊的小蚂蚁被蚂蚁大部队来来去去的,带得如陀螺一样在蚁群中打转,太阳西下,夜幕一层层笼罩大地,没有带回什么材料的小蚂蚁,被兵蚁挡在了蚁穴外面,没有让其进入蚁穴。

连续几天,蚂蚁群有规律的进进出出,白天工作,晚上休息,迷糊小蚂蚁还是那样的迷迷糊糊,不知所在、不知所属、不知所为,饿了,就在蚂蚁群带回食物时蹭上几口,渴了就蹭了几口水喝,对于这个不劳而获的成员,其他蚂蚁会毫不留情的给予撕咬回击,蚂蚁群可不养懒汉。

一天晚上,下起了稀稀疏疏的小雨,饥寒交迫的小蚂蚁几次试图进入蚁穴,均被兵蚁无情的拒绝,他被挡在了蚁穴之外,整个晚上他只能在蚁穴门口的一棵小树下避雨,雨虽然不大,但天气异常清冷,小蚂蚁熬过一个异常漫长的夜晚后,终于迎来了清晨暖人的阳光,迷糊小蚂蚁全身颤栗,连打了几个喷嚏

虽然小蚂蚁整天还是会迷迷糊糊的,但为了能吃饱,也为了能有一个过夜的地方,小蚂蚁本能地随着大部队出发,别的蚂蚁干什么,他就跟着大家干什么,混在大部队里,收集食粮、雨露、柔软的小草

一天的劳作,夜幕降临,小蚂蚁终于被准许进入蚁穴。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迷糊蚂蚁不知道自己在蚁穴生活了多久,但他记得,自己记事起,小草儿已经绿了三遍;迷糊小蚂蚁已长到差不多六七厘米长,完全融入了蚁群,蚁群的语言系统,他已完全学会。通过和其他蚂蚁的交流,他才知道自己自己其实是被其他蚂蚁兄弟在附近带回来的,发现他时其处于昏迷状态,因为他和这个蚁群的外形一致,蚁群以为他是幼时流落到外面的兄弟,一是把他带回了蚁穴。

小蚂蚁脑子还是有些迷糊,记不起昏迷之前的任何事,但他总有一种感觉,自己不属于这儿,不属于蚁群,但具体自己是谁,来自哪儿,他也没有头绪,只能既来之则安之。

蚁后有吃不饱的胃和产不玩的卵,蚂蚁群有做不完的工作,但整个蚂蚁群的工作井井有条,忙而不乱,各司其职。小迷糊归属于采集大队,不到天黑不收工,每天无数次往返于丛林和蚁穴。

通过和其他蚂蚁兄弟的交流,小蚂蚁知道这片区域处于一片峡谷之中,不光小蚂蚁所在的这个蚁穴,附近还有四五十个大小不一的蚁穴,但各自有各自的活动区域,一般互不侵犯。蚂蚁兄弟们还特别告诉他,峡谷有一根通往地狱的小道,千万不能踏上这根小路,否则会被魔鬼无情的夺去生命,有时候,被冒犯了的魔鬼们,会成群结队的来到峡谷,进行无情的报复,每一次杀戮后,蚁群差不多都要死伤过半。

整个蚁穴就做一个目标一个事,目标就是扩大蚁群规模,向血蚁谷中心地带发展;事就是蚁后生孩子,大家养孩子,孩子长大再养孩子。小蚂蚁喜欢听蚂蚁兄弟们讲关于魔鬼,还有自己蚁穴疆域之外的事,对蚂蚁的一个目标一个事完全不感兴趣。但虽然蚁穴兄弟千千万,但总的也就也就流传那么几个事,根本满足不了小蚂蚁日益增长的好奇心,他曾几次上班是偷懒,越界到其他蚁穴疆域探险,但都被其他蚁穴的兵蚁给追了回来。

第九章:黄沙城

血蚁谷东南角,在唯一一条进入血蚁谷的天梯入口方向坐落着一座城市黄沙城,如果从高空俯视,一片无边漫漫黄沙中的血蚁谷就像一轮挂在夜空的勾月,而血蚁城就像是勾月边上的一颗小星星。

据说几百年之前,一位探险家骑着他的骆驼在沙漠里迷失了方向,误打误撞来到血蚁谷边上,只见这如刀切斧凿的深谷,雾气腾腾,一眼望不到尽头,透过雾气,可见谷内郁郁葱葱的植被。探险家深知所剩无几的干粮和水已经不足以支撑他走出茫茫大漠,只得冒险下到谷底,才能博唯一的生路。功夫不负有心人,探险家通过各种藤蔓,下到了谷底,并找到了水源和食物,他分几次把这些风干了的肉块和水送到血蚁谷外,准备充足后终于一鼓作气走出了大漠。

探险家回到故乡,正碰上南疆十国混战,民不聊生;战乱年代又滋生土匪,一遍又遍的搜刮贫苦人民,人们看不到存活下去的希望,探险家和村子里的人们讲起大漠里的血蚁峡谷,大家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举村跟着探险家来到血蚁谷。

大家在血蚁谷边搭建了新房子,建立了新村子,过着猎户一样的生活,进谷两天,可吃上半月,为了进谷方便,避免每次都需像猴子一样利用各种藤蔓进出血蚁谷,村子的人们在悬崖峭壁上凿出了一条路,成为进出血蚁谷唯一的天梯。

村子里人们所有的需求都来源于血蚁谷,在血蚁谷狩猎的最大危险来源于血蚁谷数量繁多的血火蚁,遇上零星的血火蚁还好,当遇上成群结队的血火蚁,只能及时逃跑,实在跑不开,就避免不了要有一场恶战,甚至出现人员伤亡。慢慢的村子里的人们发现,这血火蚁虽然是血蚁谷一害,危及入谷猎手的生命;但猎手在和血火蚁战斗后,被血火蚁毒伤害过的猎手,如果被救回来,身体都不同程度的变得更强健。

村子里开始有人专门活捉血火蚁做实验,发现血火蚁的蚁毒如果用量得当,确实有锻炼体魄的效果,一时间村子里尚武成风,尤其是青壮年,每每乘着打猎的时候猎杀一些血火蚁,提炼蚁毒用于锻炼体魄。

好景不长,有向往黄沙外世界的年轻人,走出沙漠,到了外界,这时南疆十国混战已经结束,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想去外面看看,哪怕是老人们关于战争的告诫也没有效果。就在在他们走出去时,也把外面的人带了进来,一时间村子人口激增,由黄沙村变成了黄沙城,直到后来黄域国也来分一杯羹,直接把黄沙城划入黄域国,驻扎军队,美其名曰维持次序,其实就是为了黄沙城的特产血火蚁。

历经数代,黄沙城俨然已发展成为这一片茫茫荒漠的交通枢纽中心,南来北往的客商,经黄沙城补给后穿过茫茫大漠,去到他们的目的地。由于血火蚁毒炼体的独特功效,以及黄沙城人口剧增,猎杀无度,血火蚁一度面临灭种的危险;最后各方协同商议,并经黄域国主颁令,定下了十年一次进谷猎杀的规定,黄沙城主直接驻军谷口,一经发现偷猎行为,杀无赦,血火蚁才避免灭种的危险;至于皇室曾选择了一部分血火蚁进行人工饲养,成败如何,还未可知。

第一批来到血蚁谷建村的村民,形成了以江家为首的江氏家族,这一代江家家主江啸虎,已八十高龄,虽一头银发,但仍是声若洪钟,龙行虎步,精神硬朗。

黄沙城驻军都尉一职,由刘家世代承袭,这一代家主刘永昌,正直壮年,年轻时曾被家族送到黄域国边塞戍边,是一位真正在战争中锤炼国的将军。刘家虽为皇室驻军,但多年承袭,兼具皇命和家族势力,俨然已成为黄沙城最具实力的一大势力。

茫茫沙漠其实是黄域国的一个内陆沙漠,以前南来北往的商贾都绕道而行,由于黄沙城的存在,再加上沙漠中一些通行路线的开发,商客们自然不用再绕道而行,而黄沙城自然也成为了一个货物流通的集散之地。黄沙城经营通商的客商不下百家,其中又以萧家的经营最为成功,俨然已成为黄沙城经商第一家,进入黄沙城四大家族之列。其现任家主萧远润为人圆滑,对于游走于各方势力,拉拢零星势力等颇有手段。

黄沙城公认的四大家还有一个家族,虽然在四大家族中,吴家的势力处于末尾,但吴家乃是京城十大家族之一的吴家旁支,有京城吴家这个后盾,其势力更显神秘,不容小视;现任家主吴卫国据说武力了得,一手水月剑法几近大成,从未有人见过他全力出手,在几大家主中最为神秘。

四大家明里暗里较劲,但明面上还是和平共处,为刘家马首是瞻,毕竟刘家代表着朝廷。

为了展示各自的实力,也为了争夺血蚁谷的资源,十年一次入谷猎杀血火蚁,成为了四大家,包括一些其他大家族展示实力的一大方式;甚至对于各大家族而言,展示实力的意义已经完全大于猎杀到的血火蚁资源。

被准许进入血蚁谷猎杀血火蚁的年龄被严格规定在13至19岁,毕竟太多人进入血蚁谷,或者修武的成年人进入血蚁谷,对于谷内的血蚁来说是致命的,有可能又面临灭种;再者,血蚁毒对13岁至19岁这个时段的青年来说,炼体的效果最好,让他们入谷试炼也是为了锻炼他们的体魄。

在这样的政策驱使下,各大家族都找准时机,生育后代,毕竟有一些错过时段出生的小孩,完全没有进入血蚁谷资格,自然得不到家族的资源倾斜。而那些生而逢时的家族子弟,将获得家族资源的倾注,而他们将代表家族,进入十年一度的血蚁谷猎杀,为家族赢取荣耀。

江家家主江啸虎有四个儿子,但四个儿子都不入江啸虎法眼,老大中规中矩,奈何慧根不够,武学修为有限;老二一天花天酒地,武学上不求进步,小妾找了五、六个,美其名曰为江家传宗接代;老三曾是一武学的好苗子,但在血火蚁狩猎中被留下终生残疾,下生瘫痪;老四胆小怕事,一生碌碌无为,又喜欢背后搬弄是非,最不受江啸虎待见。

多次以来,江家已经多次未在血火蚁狩猎活动中取得好成绩,这一次江啸虎把宝压在其孙女江雨灵身上,期望一扫江家秃势;江家祖上,一直以黄沙城主人的身份自居,如果在自己的手上丢失了江家无数代人打下的基业,他江无脸见列祖列宗。

第十章:狩猎准备

黄沙城西北角有一处占地颇广的高墙大院,一些参天大树的枝丫越过院墙,从这些参天大树,还有这有些斑驳的院墙来看,这个大院应该已有些年头。大院气派的大门两侧各自沉睡着一只石狮,栩栩如生,似乎其随时都可能爆起伤人,大门头上有一镀金的牌匾,书苍劲有力的“江府”二字。

进入大院之内,合抱的大树稀稀落落的点缀在大院各个角落,大院正中最宏伟的建筑为这江府的家族族会大堂。在大堂的太师椅上坐着一位银发老人,其虽满头银发,但却让人感觉其如一成年雄狮一般沉稳,气蕴而不发,老人有些慈爱的拍拍给自己揉着肩的小手:“灵儿,血火蚁攻击力虽然不高,但成千上万的血火蚁一起攻击,切不可大意,尤其是其毒液,适量可以炼体,过量就危及生命,你父亲就是被血火蚁毒所害,这一次狩猎血火蚁,你带上碧水甲防身,江家的复兴就在你的身上了,不可闪失。”

老人是黄沙城江家家主,全名江啸虎,已八十岁高龄,仍身体健硕硬朗,一脸的沟壑约显一丝岁月沧桑。

灵儿全名江雨灵,是老人寄以厚望,最宠爱的大孙女,肤白貌美,不光有大家闺秀的润美,同时眉宇间透出一股习武之人特有的专注和淡淡的锐气。小小年纪已把江家无双掌练到五六层火候,老人一直把江雨灵当接班人培养,在江雨灵功夫的指导上,老人都是亲力亲为,连老人的几个儿子,都不许他们插手。

“爷爷,你是不相信你孙女的能力,还是不自信你的教导能力,只是一场血火蚁的狩猎,怎么能带上咱们家族的传承宝物碧水甲。不说我还没有能力保护碧水甲和激发碧水甲的防御效果,带出去有丢失的危险,也发挥不出多少功效;再者,碧水甲是我们家的镇家之宝,如果这个时候家族受到入侵,没有碧水甲,会冒极大的风险;还有”江雨灵放下给老人揉肩的手,坚决的拒绝。

“我意已决,无需多言,我不允许这次狩猎有一点闪失,特别是你背负着家族复兴的希望,哪怕十拿九稳的事,也还必须多一份保障,这次狩猎需力争取得好成绩,但你的安全才是首要任务,不能有一点闪失。”

爷爷,就是一次血火蚁狩猎而已,不用

老人不等江雨灵把话说完,抬起手打断了江雨灵后面的话“狩猎将至,你去准备吧,三日后启程时过来,爷爷亲手给你披上碧水甲。”打发走江雨灵,江啸虎依次又给家族的其他苗子分发各种武具和防具,难得一见的武具和防具拿在手里面,大家都兴高采烈的离开,对这次的狩猎愈加充满期望。

同样的事,在黄沙城四个大家族中都在上演,资质出众的子弟,均得到了特别指点,大量家族传承防具,武具都给予到这些弟子手中。

狩猎血火蚁是黄沙城每十年一次的大事,不仅通过狩猎血火蚁锻炼后辈青年才俊,更是各家比拼传承、展示武力的一个大舞台,同时血火蚁作为黄沙城的一大特色产业,也可以获取一笔不菲的收入,每到狩猎血火蚁的时候,各地客商纷繁而至,整个黄沙城要热闹好一阵子。

今年的狩猎,各家都似乎更加重视,狩猎还没有开始,城里已是人满为患,叫卖武器、防具、丹药的乱成一片。

“哟,两位姑娘里边请,有什么瞧得上的,一律打九折。”店小二的大嘴推开两边脸的肥肉,笑脸招呼着。

江雨灵在整个铺面看了一圈,有几个防具看起来不错,但爷爷既然拿出了碧水甲,拒绝看来是已经行不通,只能承下这片好意,现在倒是不需要再花费资源在防具上。

“店家,给我把这根鞭子包起来。”

“小姐好眼力,此鞭名为无影鞭,鞭起闻声不见影,本来为八级武器,但由于有一些损伤,现仍然有六级武器的威能。”店家悉数介绍起来。

“店家,无影鞭,小爷我要了。”就在店家准备交付无影鞭时,一个嚣张跋扈的声音闯了进来。

来人正是黄沙城四大家族之一萧家二公子萧华栋,高大的身材和一脸的油头粉面、纨绔公子哥的形象有些不协调,一双眼睛色眯眯的盯着江雨灵移不开。

店家有些为难的说道:“萧二爷,这无影鞭是江小姐先看中,你要不看看其他物品,萧二爷看中的,全打九折。”

“你这小店,没有什么东西入得了小爷我的法眼,我就相中这鞭子了,不要你打折,我还多加价两成,小心小爷我”萧华栋撸了撸袖子,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但店家知道他要说什么,萧家二少爷出了名的飞扬跋扈,他可真惹不起,但江家大小姐又岂是可以得罪的!

胖墩的店家听到加价两成时,虽然眼中有一丝惊喜,但转瞬即逝;其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大小姐和大少爷都不能得罪,额头上紧张的冒出几颗汗珠,有些抱歉,又有些求救的眼神看向江雨灵。

“哼!”江雨灵轻哼一声,走出小店。

“江姑娘且慢,店家,把鞭包好给江姑娘。”胖墩店家听到萧华栋后面的话,有些许失落,也有些蒙圈。

“还愣着做什么,我说的话你没听见吗,这鞭我会加价两成,是因为江小姐,只要江姑娘喜欢的,小爷我都相送。”萧华栋虽是和店家说话,但眼睛没有移开江雨灵。

“杏儿,我们走,出门遇癞皮狗,恶心。”江灵儿一边呼唤随身丫头,脚已踏出商铺。

“哈哈、哈,这美人骂人都那么好听。”说着萧华栋也跟着走出了商铺。

“萧二爷,你的鞭。”

“美人不收,我要你那破鞭做什么?我萧家商铺还缺你这么条破鞭子。”

江灵儿带着杏儿朝街东走去,萧华栋嬉皮笑脸的跟着,直到江灵儿拔出随身佩剑,萧华栋才大笑着侧身躲开,跑远了还不忘留一个飞吻,气得江灵儿拔剑去追,被杏儿拦了下来。

“真他娘的倒霉,大早上的,就踩了一坨臭狗屎。”店家嘟哝着,又到店门口去吆喝招揽过客。

第十一章:苍梧宫的选拔

黄沙城的人气已经堆积到一个可怕的高度,旅馆全部爆满,黄沙城内城已人满为患,许多客商在城外支起路边摊铺,摆成了一条长龙,很多没有找到旅馆入住的人,三五成群坐在一起,交流修武心得,闲谈各种奇闻异事;也有的直接独自找一个空地打坐,似乎已入定,修炼起内修心法;还有的从路边摊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无聊的闲逛,打发时间,所有人都在等待狩猎日的到来。

城主府礼堂,首座上是一个正值壮年的银袍男子,方脸扩鼻,一身杀伐之气,此人就是黄沙城现任城主,也是刘家家主刘永昌。其在任以来,平衡黄沙城各种关系,算得上大多数人称道的城主,处事也相对公道,坊间口碑一直不错。

刘永昌左右两侧分别坐着两位年过古稀的老人,三男一女,均是白发苍苍;右边老奶奶双眼微合,似乎是在打盹,左边两位老人似乎在交谈着什么,还有一位老人和城主刘永昌样貌上有几分相似,时而皱眉、时而舒展,手里拿着一份竹简,不知在专研着什么。

礼堂内站着两排跃跃欲试的青年,共计十人,两排首位的青年,一男一女,男的挺拔神俊,女的一脸清冷,互相之间好像有什么间隙一样,全程没有一丝眼神交流。

刘永昌看人已到齐,时候也差不多,开始对刘家这一代狩猎青年进行最后的训诫。

“在座各位应该没有不知道的了吧,现在各种小道消息已经传得满城风雨,我现在要正式告诉大家的是,苍梧宫选拔门人的管事已经到了黄沙城,流言属实。大家又可能会问,为什么要封锁消息?那是因为如果消息传开,不知道今年的狩猎,会混入多少人,一是黄沙城四大家都默契的没有向外公开这一消息,但还是有人故意放消息,用打破消息封锁的方式,想干浑水摸鱼的勾当,现在整个黄沙城看是平静的背后,早已暗流涌动;所以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务必打起十二分精神,决不能给城主府丢人,给刘家丢人。”

刘永昌讲完,下面一众青年有的激动、有的紧张,显然当传言得到证实,大家都为得到机会而激动、也为接下来的狩猎有些紧张和忐忑。台上的长辈及两排首位的青年脸上没有什么变化,显然这一消息对于他们来说,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台下的骚动了十几秒,刘永昌示意台下安静后,继续训诫:“苍梧宫二十年一次的选拔历来都是独立选拔;但这一次,苍梧宫的选拔提前了五年,并且不再独立选拔,直接从狩猎血火蚁前十名中产生,这一次的狩猎有多重要,还用我多说吗?当然我们的胜利必须是光明正大的胜利,我要你们赢,也是要光明正大的赢,做好城主府的榜样。你们要记住,你们不光是参赛者,同时也要当好城主府的眼睛,我是听说前几次有一些家族在狩猎大赛中不守规矩,一直也没有收集有用的证据,这一次你们要给我好好留意,没有最好,有的话在血蚁谷向狩猎护卫队报告,回来后直接向我汇报。”

苍梧宫是黄域国第一大宗派,地处黄域国东部苍梧山脉,和皇室并列黄域国两大势力,确切的说,苍梧宫的影响力还要大于皇室,因为苍梧宫的弟子遍布黄域国四处,有从军的、有从政的,涉及朝廷的各个版图,甚至黄域国外,也有不少苍梧宫的弟子;黄域国皇室更替换代,苍梧宫代代传承,黄域国每一位武者,无不以成为苍梧宫的弟子而自豪。

刘永苍接着命令:“每个参加狩猎的弟子,可以去刘家宝库三层选取一件称手的防具和攻击武器,疗伤、补充状态、解毒的丹药各取一盒;现在就去领取,半个小时这儿集合。”同样的事,黄沙城四大家都在同时上演。

关于“苍梧宫在黄沙城提前选拔门人,从平时的五人上升到十人,并直接由狩猎血火蚁前十名中产生。”黄沙城四大家都提前得到了消息,但都默契的没有对外宣布,并且连一般家族成员都进行了隐瞒。这是因为狩猎血火蚁,不光是黄沙城的四大家族可以参加,而是黄沙城管辖区域的适龄孩子都可以参加,只要是13至19岁的黄沙城户籍,都可以报名参加狩猎血火蚁,狩猎的收获除需上缴一部分税收以外,都归狩猎者所有。

由于血火蚁攻击力不弱,数量上更是成千上万,在这个年龄阶段,如果没有家族资源的浇筑,进入狩猎场多半是必死无疑,但以前也常有少年赤手空拳的闯入狩猎场,因为他们没有资源,只能进狩猎场博一线生机,最后大多数都命葬蚁口,少数活着出来的,也是遍体鳞伤,但于他们,只要活着走出来,哪怕是身体残了,狩猎的收获也足以让他们甘冒一次险。

如果黄沙城都知道这一次的狩猎前十名可以直接进入苍梧宫,那不光是四大家族无形中会会被分去一些进入苍梧宫的名额,恐怕黄沙城也会因这次狩猎,年轻人口要减员一小半。

和黄沙城的热闹不同,血蚁谷是那么的安静,蚂蚁群知道冒犯了恶魔,就将面临一场屠虐;但具体什么才算是冒犯,他们不知道,只是总在蚂蚁群快忘记那份恐惧时,恶魔又会降临峡谷进行一次屠杀。

黄沙城内,狩猎前的盛会已渐入高潮,黄沙城边的血蚁峡谷内,还是一片安宁,小迷糊蚂蚁像往常一样,跟着蚁穴成员们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夜幕再一次笼罩大地,萤火虫飞过蚁穴洞口,月光从通气孔漏下一点银辉;小迷糊蚂蚁他睡不着,他分明感觉自己不属于这里,他完全适应不了蚂蚁兄弟们捉急的智商,但他不知道自己来自哪儿,该去哪里?甚至周围都是其他蚁穴,他也走不出去,即使去到外面,如果不是蚁群的保护,他可能也逃不出一些天敌的捕杀。

第十二章:前夕

血火蚁峡谷是位于黄沙城东南侧一个几百公里长的峡谷地带,四周被陡峭的悬崖峭壁围着,有一根蜿蜒的小道镶嵌在崖壁上,由谷顶通向谷底,小道出口常年有黄沙城主府的士兵把守,偶尔有不长眼的血火蚁爬到这儿,就会被士兵用箭射下悬崖,同时如果有发现偷猎血火蚁的情况,一经发现,惩罚也是异常严厉。

黄沙城基本就是由狩猎血火蚁带动发展,慢慢建立起来的,主城离血火蚁峡谷西北角仅四、五公里路。主城附近,也零星的建立起了一些小城镇,还有一些相对集中的村寨,都统归黄沙城管辖。也有一些有头脑的人,在沙漠里培植出了一些土地栽种蔬菜水果,专门供给黄沙城,这其中江家多年来培植了不少土地,城外不少成片的可耕种土地,都属江家所有。

黄沙城四大家,江家的主要产业是农业产业,黄沙城的粮食主要靠沙漠外进口,但蔬菜、水果等不适宜长途运输的产品,有一大半都由江家提供,价格也是是外面的4倍有余。城主府刘家代表皇室,行行政管理之责,同时也经营有一些家族产业。萧家主要根据地在黄沙城,连接几条黄沙城的主要商道,基本都有萧家的影子。吴家涉足的产业较分散,主要从事武馆、押镖、经商等产业。

血火蚁是黄沙城的特产,是好几副锻炼体魄丹药的主材,导致血火蚁曾经一度被猎杀殆尽,后来在苍梧宫和皇室的干预下,才把血火蚁峡谷连同黄沙城纳入黄域国管辖,常驻军队,节制附近上千公里的土地,管护血火蚁峡谷,让其可以源源不断的提供血火蚁,又不至于被灭绝。但随着黄沙城交通枢纽地位的提升和四大家产业的不断壮大,狩猎血火蚁可能还是一些附近小家族的一大经济支柱,但对于黄沙城四大家来说,更多的体现在象征意义,体现在展示家族底蕴的一次盛会。

血火蚁十年一次的狩猎的规矩,一代一代的延续了下来,峡谷里的血火蚁就像黄沙城人们种植的韭菜,每十年割一茬。血火蚁谷万年不变,而边上的黄沙城由无到有,由小变大,不过相对于血火蚁峡谷,黄沙城还如勾月边的星星般,在一角闪烁。

太阳还没有升起,血火蚁峡谷西北角已经黑压压一大片人,各自按自己的小团体占据一块空地,有的席地而坐、有的翘首以盼

一圈四、五米高的城墙围住血火蚁峡谷,一扇大门镶嵌在城墙上,处于通往峡谷小道的入口,二十来个士兵挺拔的站在大门两侧的城头,对城门前空地上闹哄哄的人群视而不见。

两匹血色骏马拉着的马车驶入人群,后面跟着十二匹高头大马,除了两个神色平静的中年人,其他十个均为十七八岁的青年,尤其一匹白马上,一女子眼带柔情,衣稍清风。人群自然四散而开,留出了一大片空位,人群中传出猥琐的窃窃私语:“吴家二小姐吴诗月,一手水月剑法传说已有六层火候,我看这明显一小家碧玉的弱女子啊,这哪儿像练武的,床上那个”

吴家还没有完全落座,又进来了一大群人,分坐了足足五匹马车,当头一辆马车下来一个儒商一样的中年人,满脸微笑,给人十分亲近之感,但只有真正熟识他的人才真正的明白,什么叫笑里藏刀,他就是萧家家主萧远润,一个靠经商发展起来的家族,黄沙城近三分之一的经营场所都归萧家所有,还有几条南来北往的商道。

后面的马车内悉数下来25人之众,除了赶车的车夫,也还有一些家丁和仆人,萧华栋刚下马车就四处找寻,心里寻思着他的小美人。“耶,我的江美人忒慢了,现在还未到,哟,这吴美人也不错噢,江美人大房,吴美人二房,就这样安排。”

“二弟,你是不是又皮痒了,怀恋咱爹爹的鞭子吗?”一个温婉俊秀的青年拧了拧萧华栋的耳朵,萧华栋立马安静了下来,他最怕的两个人,一个是他和蔼的父亲,另一个就是这温婉的哥哥,他最是明白父亲和哥哥温暖笑脸后面的冷肃。

萧远润老远就和熟识的人们打招呼,一路作辑,满脸的笑容无一丝纰漏,人群主动给萧家让出了一块地方,几个小家族主动向萧家靠了靠,主事的人向前向萧远润问好。

“江老,你可来晚了一些啊,往这边走,小侄给你找了一片地儿,您老舟车劳顿,歇息一会。”萧远润起身迎向正向人群走来的江啸虎一行,江啸虎身后跟了十个青年男女,及两个沉稳内敛的壮汉。

“不晚不晚,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人老了,行动也比不得你们这些年轻人,以后,这黄沙城看你们的啦,哈哈哈”江啸虎一边和萧远润说着话,一边吩咐身后的两个壮汉把家族后生们带到一片空地歇息。

黄沙城四大家族已到其三,东边稀疏的几片白云已染上朝霞点点,太阳还没有生起来,狩猎的气氛已到了最高点,似乎苍梧宫选拔门人的消息早已传开,光看现场的人数,是往届三倍不止。

第十三章:武力值测试

城主府到,传令官人未到,声先闻,只见两队士兵向前小跑开路,一个身穿战甲,骑黑色骏马的将军手提三丈长枪压阵,一辆两匹马拉的大车后面跟着十匹血色骏马,骏马上均是十七八岁的青年,清一色黑色劲装,头发束在脑后,咋一看去,分不清男女。

“御”赶马车的也是一位身穿战甲的士兵,平稳停住马车后,他矫健的一个腾空摆腿,跳下马车,麻利的安装好下马墩。

当先走下马车的是一个身披银色战甲的将军,他就是黄沙城城主兼黄沙城的驻军都尉刘永昌。刘永昌下车后勾身掀开车帘,着请状,显然车上还有其他客人,“欧阳使者请。”

“江伯、吴叔、萧老哥,各位父老,大家久等了,由于今年情况特殊,临时又和欧阳使者反复讨论了一些今年的狩猎方案,耽误了大家的宝贵时间,在此我给大家赔礼道歉!”

“哪里、哪里,我们也是刚到,欧阳使者驾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三大家主一起迎上欧阳使者,免不了一阵寒暄。一些其他的小家族没有机会上前,看见欧阳使者远远的致意时,显得特别激动,纷纷挥手欢迎欧阳使者,欧阳使者的到来,无形中证实了流言不是空穴来风,台下的人们愈加激动,特别是那些准备参加狩猎活动的选手。

“贤侄看来武学上又有进步了,站在你旁边,老夫我感觉颇有压力啊。”江啸虎对刘永昌竖起了大拇指。

人群里有人窃窃私语:“看来城主功力又有了进步,以后这四大家族更要一家独大了;瞎说,你没见着萧家在黄沙城的商铺越来越多,有钱才是硬道理”台上、台下,各有各的圈子,各有各的戏。

“江伯、吴叔、萧老哥,请三位一同移步城楼,我把刚才我和欧阳使者临时商量的方案给三位过目一下,三位若是同意,今年的狩猎就按临时方案执行,三位如果不同意,还按举手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采用临时方案还是祖宗们定下的规矩。

不一会儿,黄沙城四大家主走出城楼,共同上到城楼前的一个演习台上。

“各位,来到这儿的应该都已经知道,我也就不用藏着掖着,今年狩猎血火蚁的前十名,可以进入苍梧宫。”刘永昌声音不大,但台下何止万人,但均听得一清二楚,由此可见刘永昌龙吟功力是一发深厚。

人群一下子沸腾了起来,毕竟以前都是小道消息,终于得到官方的消息,大家那颗不确定的心终于得到实锤,忍不住开始摩拳擦掌,准备拼死大干一场。

“大家不要闹,请大家听我把话说完,今年的狩猎既然和以前不一样,规矩也得相应的改一改。第一,请参加选拔的人员不要虚报年龄,一经查实严惩不贷,不光是我们查,苍梧宫一样会查,请大家不要抱侥幸心理。第二,常规的规矩我就不多说,占用大家时间,不懂的自己找家里的长辈问清楚,有触犯者,依法惩处。第三,今年加一条,由欧阳使者组织专人探测,武力值低于四层的人,不能入谷参与狩猎。”

刘永昌的话刚刚说完,人群就各种吵闹了起来,一大批想浑水摸鱼的人,还有一些做好以命搏命的苦孩子完全被剥夺了机会,吵闹声一浪高过一浪,要不是那一队队的士兵,恐怕早有人冲向血火蚁峡谷。

“我刚才的话,是苍梧宫欧阳使者、黄沙城三大家族、城主府共同商议的结果,我不是和大家商量,是传达城主府命令,不听令者,视为挑战城主府律令。黄沙城地处偏僻,人口稀少,我不能让大量的清年才俊葬身蚁口,想想血火蚁峡谷里的遍地白骨,武力值低于四层,无疑送死,我希望大家能明白。”

每个人都不傻,也知道刘永昌说的是大实话,武力值低于四层,确实很难从血火蚁谷活着走出来,即使有几个已经打舍命拼博一把的主义,但现在城主府已经下令,想浑水摸鱼也是没有可能,即使有些抱怨,也是无济于事。

城主府令,同时也是苍梧宫和四大家的意思,即使有人不满,也只得依令而行,在一片吵闹声中。一个由苍梧宫、城主府、萧家、江家、吴家各出一人的武力值测试小组已经在开始测试。

肖家二公子肖华栋武力值七级,场下一片议论之声:“就这样的纨绔都能年纪轻轻就武力值七级,都说练武需勤奋刻苦,我看这脓包都可以用资源堆积成天才。”

萧华栋就这样在人们羡慕嫉妒恨中,走下了舞台。

刘家大公子刘龙翔及吴家二小姐武力值八级把气氛引向了高潮,一些跃跃欲试的小青年,终于放下了那颗躁动的心,在这些豪门天骄面前,他们又何来投机取巧的机会!

“江雨灵武力值九级。”没有掌声雷动,反而是鸦雀无声、冷气横流。

“天啦,武力值九级!”

“这是什么天赋?”

“这还是一个不满19岁的少女吗?”

连江啸虎都傻眼了,他确实不知道自己的孙女已经武力值九级,半年前在江家祠堂测试,还是武力值八级,没想到这丫头把自己都给隐瞒了,但傻眼归傻眼,但眼神流露出的是喜不自胜的傲娇。

四大家族的家主也是被这突然冒出的武力值九级给惊到,毕竟这不仅是一次狩猎,更是一次后辈力量的比拼,而这一次还牵涉苍梧宫的选拔。

刘永昌还是如一个疆场的大将,脸上看不出一丝波动,武力值是衡量战力的重要指标,但不是绝对战力的指标,比如一个武力值9级的世家子弟不一定是一个战场上武力值8级战士的对手。

接下来也出现了两个武力值8级和不少6级、7级的选手,但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江雨灵之后,测试再无波澜。

第十四章:入谷准备

一个扩脸将军走到演习台前边缘向台下宣布:“经苍梧宫、城主府、江家、吴家、萧家各出1人所组成的测试小组测试,本次参与测试的选手共计1235人;其中有34人是谎报年龄,实际年龄大于19岁,该34人全部取消资格,并无条件发配服兵役戍疆2年;其中886人武力值不满四层,给予淘汰;315位选手条件满足,可以进入血火蚁谷狩猎,榜单见公示栏,获得入谷资格的选手,及时准备,两炷香后,血火蚁谷前集合,列队入谷。”

结果一出,那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人因为未通过检测失落,有人因为检测获得通过兴奋;也有人因检测通过,但对接下来的狩猎心怀忐忑。获得通过的狩猎人员,其家里人是既高兴又担心,毕竟这里面的不少人,都是各自家族花大资源培养的天骄,指望其能带领家族更进一步;而血火蚁谷,那是机会和危险共存的地方,哪一次不是进的多,出的少。成功固然荣耀乡里,家族跟着向上跨一步;而失败,就意味着家族多年的培养,付诸东流。

激昂的鼓点夹杂着依依送别的喇叭声,315位被幸运和厄运同时兼顾的青年走过血火蚁谷的巡防城门,城门外的亲人大多还不还不舍离去,一如送亲入伍上战场。

有人为血火蚁谷送别写过一首诗“星河变,月儿弯,血火蚁一出欲忘川;有人哭?有人笑?千年埋骨地,谁家母亲哭断肠。”

也有少数心大的亲人,早已汇入了交易一条街,希望能好运淘到几个蒙尘的宝贝。

血火蚁谷每次的狩猎时间都是10天,狩猎队进谷后,血火蚁谷外的交易继续,甚至有大量客商会陆续加入进来,一边进行其他交易,一边等狩猎队出谷。直到狩猎队出谷,进行大量血火蚁材料的交易,才把狩猎盛会推向高潮。

获得参与血火蚁狩猎的队员被带到城墙内的一块空地,扩脸将军铁塔一般的身体走到队伍前面,“我是这次血火蚁狩猎的护卫队长徐保亮,人送外号塔哥,护卫队加上我共计21人,我们只负责引路和应对突发情况,不负责日常的保护,更不参与猎杀血火蚁;各位现在退出还来得及,财富、资源,也只有活着才能享受。”

血火蚁谷的狩猎虽然是九死一生的冒险,但这个冒险涉及个人、甚至家族的荣耀,哪怕洒上这一腔热血,都已经到这儿,又怎么可能有人临阵脱逃。一双双希冀的眼神和、一颗颗昂扬的头颅,一致告诉徐保亮,没有人退缩。

“很好,看来塔哥我的话是多余的,下面由狩猎队副队长来为大家讲解狩猎注意事项。”徐保亮说完退到一边。

一个身披战甲的瘦高战士正步走到台前,得到徐保亮的示意后开始讲解注意事项:“现在由我来给各位普及狩猎规矩。一是不能互相残杀,如发现有谁对其他队员出手者,护卫队可不用请示,直接就地处决;二是不能劫掠他人获得的血火蚁,如有违反,参照第一条执行;四是守猎队员可以单独猎杀血火蚁,也可以组队猎杀,如果组队猎杀,可按互相间的约定进行分成。最后请大家抓紧修整,太阳一落山,我们马山趁夜下到谷底。”

“进入峡谷就一条路,路窄且湿滑,并布满灌木丛,所以你们需按24个小组的编制自行组合,每半个时辰由一个小组在前面开路,其他小组跟进前行,半个时辰后,换另一个小组开路,这是给大家准备的连身绳,小队内部队员之间互相用连身绳连在一起,防止失足掉下悬崖。”

狩猎血火蚁是黄沙城百年传下的传统,不用护卫队介绍,队员们也早把必要的流程了解清楚,毕竟这是九死一生的事,谁也不会用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抛开四大家不说,其他的队员也无不是黄沙城有名有姓的世家子弟中的娇子,父母早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清楚,有那么几个确实是来自穷苦人家的孩子,但早熟的他们很快也领会了护卫队的安排。

四大家不用说,各自组成了自己的小队,其中也掺杂了几个本身就是四大家族附属势力的子弟;一些交好的世家子弟互相组成了各自的队伍,有两只队伍基本由边缘的穷苦子弟组成,一看武力值就明显低了一级,但明显他们的眼睛里更多了一层坚毅。

队伍自行组队完成后,太阳已快落山,徐保亮安排全体人员就地休息调整,只等太阳落山就按队列入谷。

小迷糊像往常一样,杠上一块体积是他四五倍的果子往蚁穴走去,这一趟结束,终于盼来了日落西山,又是久违的休息时间。他不知道的是,属于血火蚁的恶魔已经磨刀霍霍,一场属于血火蚁轮回一般的血雨腥风又将刮起。

第十五章:血火蚁谷天梯

队伍来到血火蚁谷天梯入口,虽然已经有过心里准备,但还是不免冒一股冷汗,天色已暗,幽深的血火蚁谷看不见底也看不到边,银色月光下的血火蚁峡谷愈加幽暗,就像恶魔张开的大嘴,想要吞天噬地。

根据24个小组的抽签排序,第一个负责开路的小组是13个世家子弟组成的队伍,路很好找,因为能下脚的就这唯一的一条路,上下都是悬崖峭壁,当真是华山一条路。毕竟离上一次狩猎,又是一个十年,各种藤蔓灌木,完全遮住了本就狭窄的天梯,每前行一步都需要前面的队员开路,但前面开路的操作空间就能站两个人,多一个都没有活动的位置。

天亮前前必须到达谷底,因为白天在外活动的血火蚁较多,如果被血火蚁在天梯上发现狩猎队员,那将是一个灾难的后果。曾经,有一年的狩猎队在天梯上被血火蚁发现,成群结队的血火蚁爬上天梯,最终那个小队全军覆没,全部跌落悬崖,因为在狭窄的天梯之上,所有的武技都施展不开,并且一遭不慎就是千尺悬崖,粉身碎骨。

柳鹏飞,在家排行老三,父亲是个猎户,一身好功夫,虽也算是小村一户温饱人家,但对于黄沙城里的豪门大户,那也是实打实的乡巴佬。由于血火蚁狩猎十年一次,还有年龄限制,有些人那是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就像柳鹏飞的大哥,就生不逢时,不可能有参与狩猎血火蚁的机会。柳鹏飞寄托了这个家唯一可以改变命运的希望,柳鹏飞也算争气,小小年纪,这一生功夫是确实到家,由于其常年跟着父亲及大哥打猎,一身功夫在狩猎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好的实际运用。

柳鹏飞所在的小队14个人,轮流的在队伍前面开路,半个时辰已过,所有队员早已经汗流浃背,但本该上前换班的萧家小队看戏一样假装不知道,柳鹏飞是敢怒不敢言,看着队伍的其他队员实在动不起,作为队长的他仗着的强硬身体苦撑着继续在前面开路。

“速度怎么慢下下来了,现在是哪一个队在开路?”徐保亮作为护卫队长,询问身边的副队。

“你们这是弄什么吃的,自己没有能力,到时间了还不通知我们,一回儿耽误了大家的行程,你们承担得起这个责任?”肖华栋看见护卫人员上前查看,忙一边吼柳鹏飞所在小队的队员,一边组织萧家队伍上前开路,当然,他们两兄弟是肯定不会动手做这份苦力活。

见到肖华栋如此飞扬跋扈,大多数狩猎队员是敢怒不敢言,但其他四大家对这样的行为都是嗤之以鼻,尤其是刘家刘飞雪,深深的看了一眼故作不知的肖华戎,但都没有说话,这个小插曲就这样无形中烟消云散。

萧家小队的小聪明没有逃过徐保亮的眼睛,但碍于萧家的关系,他也没有点出来,只是安排了四个护卫队员在队伍前面监督开路。

24支队伍轮流替换,向下慢慢推进,人多了站不下,真正同时开路的也就两三个人,所以所有正在开路的人都不得不全力开路,累了就换下一个。

轮到江家小队开路的时候,小队的其他成员不让江雨灵参与开路,江雨灵以队长的身份命令其他人让开,她亲自参与挥刀斩灌木、破荆棘,可就在这个时候,吴家小队的队员吴月生脚下打滑,整个身体向下滚了出去,撞在江家小队江雨山身上。

连锁反应下,加上江家小队正在开路,处于精疲力尽的时候,连身绳相连的情况下,整个江家小队一个接着一个向下滚去。柳鹏飞眼疾手快,扑倒江雨灵的丫鬟杏儿,并把连身绳套在刚砍开的一个木桩之上。

由于柳鹏飞的施救,再加上江家小队人员被撞倒,向下滚去时顺手抓些藤蔓、野草借力,江家一个小队的成员像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一样,穿成一串,挂在树桩上;所幸虚惊一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徐保亮组织护卫人员把所有人救了上来。

“所有人请看路,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为他人的生命负责。”这个小的插曲可把徐保亮惊出了一身冷汗,如果江家整个小队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滚落悬崖,他这个护卫队长也到头了,甚至有可能会有更大的麻烦等着他。

肖华戎的双眼微不可查咪了咪,随即又舒展而开。

吴诗月整个过程都没有移动,没有参与营救,也没有幸灾乐祸,不过在江家小队被救起后,她有一丝小高兴,毕竟,她可不想这么快就失去这么一个有趣的对手。

刘家是所有小队唯一的双队长,两个队长之间好像谁也不服谁,但都积极的参与了救援行动,细微之处体现出代表城主府的担当。

第十六章:血火蚁峡谷的等级制度

血火蚁每个蚁群都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区域,一般情况互不侵犯;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些些合并、分离的事,但基本都是在新蚁后产生、死去等情况下发生,也有两个蚁群因抢地盘而战争的情况,但这样的情况基本很少发生。

血火蚁群内部等级深严,各个蚁种之间分工明确,蚁后是一穴之主,对整个蚁穴有绝对的统治地位,蚁后也是整个蚁穴的妈妈,说起来蚁群是一个真正的母系氏族群体;不光蚁后是整个蚁穴的妈妈,蚁穴里数量庞大的工蚁、兵蚁也都是女性,唯有少量雄蚁是蚁群里的男同胞,百不足一二,整个蚁群一边倒的真正女儿国。不过蚁群里只有蚁后和几位公主有生育后代的的能力,他们就是蚁后或未来蚁后的人选;而大量的女性一出生就被结育,一辈子为蚁穴服务。服兵役的一辈子保卫蚁穴,在发生蚁穴战争时还需当先赴死;当工蚁的有的天天服侍蚁后、有的充当蚁穴幼儿园保姆、有的顶着风雨负责整个蚁穴庞大的食物需求至于雄蚁,每天无所事事,一天和几个公主,还有蚁后花天酒地、毫无节制,大多死于短命。

不光是血火蚁群内部等级深严,不同蚁穴之间也有着等级之分,大一些的蚁群会占据远离恶魔入侵路口的位置,小一些的蚁群不得不被排挤到靠近恶魔入侵的路口地带;小迷糊所在的蚁群离恶魔入侵路口不远,翻过三四个蚁群占据的区域,就是恶魔之路的入口,小迷糊曾经远远的观望过那个入口,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里要着重介绍一哈小迷糊,确切来说,小迷糊是一只雄蚁,只是他一直不屑于像其他雄蚁一样过那无节制的生活,所以整天混迹在一帮工蚁之中;曾经也有几位傲娇的公主过来引诱过小迷糊,但由于热脸碰了冷屁股,再加上小迷糊虽然作为一只雄蚁,却长着一只工蚁的小身板,也入不了公主们的法眼,于是得以长时间混迹在一帮工蚁之中,深得一帮工蚁姐姐妹妹们喜爱。

蚁群里的每一只蚂蚁都有特定的气味,就像一个特定的名字一样,刚开始,小迷糊每天混迹在一帮工蚁中,由于受公主蚁和一些雄蚁的打压,每天有干不完的活;后来,其越来越在工蚁中受到欢迎,小迷糊的活都有其他工蚁抢着帮忙做,但他每天仍然会尽量让自己忙起来,只有忙起来时,他才不会那么迷茫。

最近一段时间,蚂蚁群之间流传着一个传言,恶魔将要降临峡谷,因为蚁群内部区域传出消息,先知预测“血火蚁峡谷中央的浆果树又红了10次,恶魔将再次降临蚁谷。”

一些靠外围的蚁群都希望能够向里迁徙,但靠里的区域都是有主之地,陆续发生过几次蚁群之间的战争,最后终于按势力大小,由里至外的又重新划定了各自的区域。

血火蚁在这片峡谷基本没有什么天敌,因为血火蚁肉不多,还身含毒素,基本不受肉食动物的待见,血火蚁每天的任务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还有一件事情就是繁衍后代,扩充族群,如果没有恶魔的存在,活得也算自在。

一只工蚁是小迷糊的好姐们,除开团体出动的时候,他们俩都喜欢一起外出寻找食物、活动;这好姐们刚刚和其他工蚁一起运输完一只土刨鼠的尸体,就外出寻找小迷糊,老远看见小迷糊拖着的鸟腿,高兴的跑过去帮忙

小迷糊和好姐们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睡下,除了执勤的兵蚁,所有的蚁群成员慢慢进入的梦乡,虽然蚁族内部群落已经传出恶魔将至的消息,但似乎整个蚁群也还看不出有什么变化,还是该觅食的觅食,该产卵的产卵。

蚁群有预感到危险,但也没有什么准备和反应,对于蚁群来说,恶魔的屠杀是基本不能避免的,能做的就是壮大族群,族群壮大后把族群往谷内转移,这是整个蚁群的唯一目标。

小迷糊实在睡不着,走到一个靠近气孔的位置,一动不动的傻站着遥望蚁穴外的星空,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感觉自己不属于这儿?为什么感觉自己的思维和其他蚁族成员不一样?中央蚁穴像什么样子?峡谷外又是什么风景?自己想这么多究竟对或是不对?做一只不做梦,一只平凡的蚂蚁是不是才是正途?

“小迷糊,又在想蚁穴外面的世界了吗,如果那儿是恶魔的世界,四处都是恶魔呢!”小迷糊的好姐们来到小迷糊的身边,他不知道小迷糊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奇怪的想法,他不反对小迷糊去幻想,也很想帮助小迷糊去实现,但他更希望小迷糊和大家一起,在血蚁峡谷快乐幸福的生活。

“姐,你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哪儿,对了,有没有见过万恶的恶魔?”

“我吗?不好意思,我到过的地方还没有你的多,最远的就是上次和你一起越过蚁穴边界,被其他蚁穴的兵蚁给追了很远,才逃回来。”小姐们边说边笑,回味起那次荒唐、刺激、又危险的行为;虽然是一次有趣的回忆,但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如果当时被抓住,后果不堪设想。

“上一次恶魔屠虐血火蚁峡谷时,我还没有出生,如果你确实想知道,可以去问蚁后,如果你不想活的话,她是从那次屠虐中活下来的幸存者,后来建立了我们这个蚁穴。”

一夜无眠,小迷糊和他的好姐们就这样聊了一夜,由于灵智有限、语言系统又不发达,一夜下来也没有说多少事,只是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在太阳再次升起时,恶魔终于还是如期出现。

第十七章:安营扎寨

当东方的天空冒起亮光,并迅速照亮整个天空,狩猎队经过一个夜晚的夜行军,终于来到了谷底。整个谷底比想象中的宽广,薄薄的雾气缭绕,看不到长长的峡谷延伸向何处,周遭传出一阵阵的虫鸣,一片安静祥和。

徐保亮让护卫队成员整理队伍,然后他迈着他标志性步伐走到队伍前面,“我们要在谷底呆上9天,你们除了捕杀的时间,吃喝拉撒、休息调整都得需要有一个营地。甚至如果出现蚁潮等极端情况,这儿会是大家最后的据点,至关重要”

徐保亮讲完营地建设的重要性后,又再次强调了一些狩猎血火蚁的注意事项,然后开始安排以护卫队为主导,全体狩猎队员参与的搭建营地工作。

进谷时每个队员除了自己个人的简易行囊,每人还被护卫队要求带一个箱子,当时不知道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现在打开,拿出许多帐篷,餐具,医用箱等安营扎寨的必需品;同时还发现有大量雄黄粉、桐油、灭虫干草等材料。

一部分队员在护卫队的安排下,在天梯口一片平整的区域伐木扎帐篷;一部分队员在护卫队的带领下把雄黄粉、桐油、灭丛草等洒成一个圈,把帐篷护卫在中间;还有一部分队员在护卫队的带领下伐木在帐篷外建起了两道篱笆;也有队员整理医用箱,整理石材做饭等。所有狩猎队员都是第一次参与狩猎,再加上稚气未脱,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免不了笨手笨脚,况且很多世家子弟从来就没有做过这些粗活,更插不上手。

“如果不想挂在血火蚁峡谷,都给我加快速度,不会的,给我学;实在不会,做只能做的事,都不会的收集干材干草。”徐保亮大声催促营地的搭建进度。

虽然狩猎队员做这些事基本都是磕磕碰碰,但幸好护卫队的队员大多应该不是第一次护卫狩猎血火蚁的任务,即使少数没有参与过血火蚁狩猎任务的,也基本有丰富的野外生活训练,所以安扎营地的活基本还是护卫队在完成,狩猎队员只能是打一些下手,做辅助工作。有实在对搭建营地插不上手的,就负责在附近收集干草干树枝,堆放在营地内。

柳鹏飞,在搭建营地的时候,虽然也有一些磕碰,但明显熟练程度和学习能力高出所有人一筹,徐保亮亲自上前询问他是哪家子弟,在得知其是城外半坡镇的柳家孩子,许诺其狩猎结束如果没有获得前十名,可以来军营投奔自己。

很多世家子弟看到护卫队长单独关照柳鹏飞,显得有些嫉妒,毕竟他们哪个不是家族的天骄之子,何曾被一个农家孩子给比了下去;也有人不屑的私语“泥腿子,干起本职活当然会顺手一些。”江雨灵也没做过这些野外扎营的事,插不上手,和大多数狩猎队员一起收集干材干草。

也不知是在血蚁天梯上柳鹏飞救过江家小队,还是柳鹏飞鹤立鸡群的野外生存能力,江雨灵感觉柳鹏飞是个不错的人。

经过半天的时间,营地基本建设结束,形成了最外围一圈栅栏,往里一圈灭虫干草,再往里一圈栅栏,再往里一圈雄黄,再往里一圈桐油。最里面是帐篷,还有一堆小山包一样的干材草,及其他一些储备物资。

有队员在捡干材草时,猎杀了几只血火蚁,这也是血保亮交代过的,遇见血火蚁一定要及早斩杀,避免其回蚁血通风报信,为营地的建设多争取一些时间。闻到血火蚁的气味,两只食蚁兽跃跃欲试,奋力的想挣缰绳,但被两个狩猎队员死死拽住;血保亮把猎杀的几只血火蚁毒囊取给猎杀之人后。把尸体丢给了食蚁兽,食蚁兽似乎食不果腹,吃完后抬起它的长鼻子还在到处嗅。

在搭建的过程中,种种迹象都能看出来,这次安营扎寨的地方肯定是已经安营扎寨过无数次,附近有很多多年前烧过的木炭,野餐用的石灶台维修哈也勉强还能用,甚至还有一些栅栏还没有完全腐烂

有队员在附近发现一块人头骨,和一些不知是其他动物还是人的骨头,虽然对于危险早有意料,但当真正看到皑皑白骨,还有一颗真正的人头骨,一些胆小的队员还是被吓得身体战抖。

一直到下午太阳快落山,营地才搭建结束,其间发现过不少血火蚁,都在一发现就迅捷灭杀,毒囊被收起来,尸体都丢给了两头食蚁兽,但从中午开始,明显附近的血火蚁渐渐多了起来,表面蚁穴已经发现了人类的到来。

营地建成后,徐宝亮告诉所有队员,只有进入营地范围才能得到护卫队的保护。营地可以给所有队员提供修整、休息之用,同时也是作为后撤的最后防线,所有队员可以单独行动,也可以自由组队;营地以外的事情,生死各凭本事,护卫队绝不参与,不会对谁进行护佑,他们只能做的就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可以休息的场所。

第十八章:对峙

小迷糊早上和一帮工蚁姐妹们外出寻找食物时整个蚁穴还没有任何异样,但在他们费了半天时间把一只兔子带回来时,发现整个蚁穴笼罩着一股沉重的氛围,兵蚁们吹响集合口哨,包括工蚁也暂时被要求组队参加兵蚁的行动。原来就在中午,中央蚁穴已经传出消息,恶魔已经降临血火蚁峡谷,让各蚁穴做好战斗准备,同时许诺,击退恶魔后,按各个蚁穴的战果分配蚁穴疆域。

经过几年以来,小迷糊已经基本清楚,血火蚁峡谷虽然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蚁穴,但全都受中央蚁穴的节制。一是因为其他蚁穴基本都是中央蚁穴分封的封地,蚁穴的蚁后也都是来自中央蚁穴的公主;二是中央蚁穴对整个血火蚁谷有绝对的控制力,不光有天生的血脉压制,更因为中央蚁穴有超过小迷糊想象的蚁群大军。所以各个蚁群可以互相争斗,小打小闹,但中央蚁穴的地位超然于其他蚁穴,不可挑衅。

曾经有一个蚁穴,如日中天,但在其向中央蚁穴发起战争时,整个蚁穴基本死伤殆尽,最后该蚁穴的蚁后被拖出暴露在露天之外,被成群的鹰鹊血腥分食。小迷糊最喜欢听这些久远的故事,但时间长了,讲来讲去都是这些故事,可能是蚁群的智力未开,能记住的事也没有多少,但不管重复多少遍,小迷糊每一次都还是听得那么出神,到中央蚁穴去看看一直是他的梦想,但他也知道这终究是奢望。

虽然说小迷糊所在的蚁群不在最外围,不会第一时间收到攻击,但为了能够在恶魔退去后得到一块更好的封地,也为避免被动屠杀,蚁群都会选择主动进攻。

除少量的兵蚁留守蚁穴外,所有的工蚁和兵蚁,全部被如潮水般从各个蚁穴流出,汇成一股血色的大河向前流去,沿途的各种飞禽走兽,被惊得四处逃窜。

狩猎小队的营地搭建好,徐保亮最后交代完毕,狩猎队员们吃过野餐,一个个累得三五成群的趴在帐篷里,准备休息一晚后,准备充分后就开始他们的血火蚁猎杀行动。

一阵呜呜的战号响起,所有护卫队,狩猎队员注意,有血火蚁进攻营地,全部起来防御。

狩猎队员们紧张的走出营帐,只见最外圈的栅栏外一圈血红,像一圈丝带围住栅栏,甚至栅栏上也爬上了不少血火蚁,但似乎灭虫干草对血火蚁有作用,所有血火蚁都与灭虫干草保持有一段距离,但明显从四面八方有一股一股的血火蚁洪流汇入外圈的血火蚁,血火蚁丝带慢慢加宽。

越来越多的血火蚁趴上栅栏,有血火蚁开始试图靠近灭虫干草,这时徐保亮的战号再次吹响。“猎杀开始,不能让血火蚁突破第一道防线。”

得到徐保亮的命令,护卫队及所有的狩猎队员迫不及待的冲向血火蚁,血火蚁数量惊人,但个体战斗能力本就不强,再加上来到血蚁谷就是为了猎杀血火蚁,现在血火蚁就在面前,大家仿佛看大了金山银山,看到了大好前程,看到了苍梧宫的大门,所有人都迫不及待的冲向第一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相对较长,护卫队和狩猎队员,每个人要守护20来米的防线,虽然血火蚁战斗力有限,所有狩猎队员在猎杀血火蚁时基本都能做到一招毙命,但二十多米的防线何止成百上千的血火蚁,根本屠杀不过来,这一次小的接触,也有两个狩猎队员被血火蚁蛰到,幸好只被蛰了一两口,放一点消肿祛毒的药后,就没有大碍。

天渐渐黑了下来,有护卫队员点上篝火,也不知是畏惧火光,还是血火蚁不善于在夜晚进攻,大部分血火蚁开始撤退,黑夜里也看不到血火蚁是回到了蚁穴,还是就撤退在外围。傍晚的猎杀就像是一次试探性的交锋。

天色完全暗下来后,徐保亮安排护卫队轮流值守,其他护卫队和所有狩猎人员休息。

江家单独有一个帐篷,所有江家小队的成员一个个拿出今天的收获,虽然来自大户人家,但能第一次走进赚钱,还是特别兴奋;再者,像江家这样的大家族,主家及各个分家地位不同,所拥有的财富也不同,对于一些分家子弟,这也是一笔小收入。

柳鹏飞所在的帐篷里,挤着三十多个狩猎队员,他们本来是分住在两个帐篷里,现在挤在一个帐篷里,似乎是在谈合作的事,毕竟他们都是来自小户人家,武力值不高,攻防武具品质低,唯有抱团取暖,才有一丝走到最后的希望,这里面的大多数人,没有进入苍梧宫那样崇高的想法,他们只想多猎杀一些血火蚁,赚取财富并活着走出血蚁峡谷。

虽然累了一天,并进行了一次短暂的防御,但各个帐篷都灯火通明到很晚才熄灭,大家都在开小会,为第二天的狩猎做准备。

小迷糊们的蚁穴赶到前线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他们未能参与第一时间的战斗,整个蚁群找了一个避风的地方休息了下来,等待天黑过去。

透过漆黑的夜空,小迷糊看见战场方向有冲天的火光,小迷糊听其他年长的血火蚁说那是恶魔的武器,粘之必亡,非常可怕;潜意识里小迷糊感觉这个武器不是那么害怕,他迷迷糊糊的感觉以前见过这个恶魔的武器,但具体是在哪儿,是在什么地方见到的,他又完全想不起来。

第十九章:猎杀开始

太阳再一次升起,休息了一晚的狩猎队员早早走出帐篷严阵以待,有队员一遍又一遍的检查自己的装备准备情况,生怕一不留神忘记了什么重要环节。峡谷外的天空已经渐渐明亮,但阳光还未射入谷底,再加上谷内雾气缭绕,看不清周围的环节,只听到来自四周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应该是大量血火蚁群走过树叶所产生的声音。

峡谷底的薄雾随着阳光的射入,雾气慢慢散去,整个视线能见到的范围,均遍布着血火蚁,但都一动不动,似乎是在等待什么命令似的;突然,血火蚁动了起来,想血河一般从四面八方流向营地。血火蚁本身就比普通蚂蚁身长体大,等血火蚁密密麻麻的趴到近前,其更像遍地的血色螳螂,让人望之头皮发麻。

昨天是因为已接近傍晚,双方就像两颗碰在一起的桌球,轻碰一下就分了开;而双方都憋了一个晚上的今天,就像两头红了眼的水牛,势必要有一次舍命的对撞,不是你死,就是我忘,或者来一个同归于尽。

刚开始各个狩猎队还像昨天一样每个人负责一段,采取防御反杀的方式猎杀血火蚁,但这样的方式达不到群伤的效果,猎杀血火蚁的速度达不到狩猎队员的预期效果,四大家族、还有其他一些大家族的队伍,都直接越过外围栅栏,冲入血火蚁之中。

萧华戎身穿黑色软甲,手持三尺长剑,带领萧家小队最先跳入血火蚁队,由此也可以看出萧华戎的枭雄胆魄,当然那是他对他的一身黑色软甲充满信心。萧家十人的狩猎小队,全部着6级的防具黑鳄软甲,由此也可看出萧家经商世家的实力;况且,黑鳄软甲产自南疆十国的黑泽之国,与黄沙城相隔千里之遥,其珍稀程度可想而知,也不知萧家通过何种手段,竟然一次性配备了十套。黑鳄软甲覆盖住所配备队员的全身,仅留面部在外,萧家队员们仗着黑鳄家的超强防护,根本不怕遍地的血火蚁,在血火蚁群中,每个队员都如一尊杀神,剑光闪过,必有十五六只血火蚁丧命。

刘飞翔、刘飞雪各带四个队员也紧随萧家小队之后跳入血火蚁群,刘家狩猎小队统一装备的是银色战甲,和护卫队的战甲一样,其正是黄域国边防军标配的防御型战甲,为五级防具。单从防御力来说,不低于黑鳄软甲,但其相对笨重,无黑鳄软甲适用,故低了一个品级。战甲虽然笨重,但可能是队员们长期穿戴的缘故,似乎厚重的战甲完全不影响他们的冲杀,一根根枪头舞得虎虎生风,枪杆每一次横扫,总会有一片血火蚁被轮飞到空中。

紧接着,江家、吴家,甚至一些其他世家子弟组成的小队也跳入血火蚁群之中,虽然大家的防具品级参差不齐,达不到萧家小队、刘家小队的高度,但也至少是三级以上的防具,在猎杀血火蚁的时候,不能像萧家及刘家小队一样只管猎杀,不用自我防护,但这些小队稍稍注意自我保护,还是能保证自己免受血火蚁的伤害。

大概有半数的狩猎小队冲入了血火蚁群,整个营地的防线人员空了不少,但由于营地外的狩猎队员牵制了大量的血火蚁,营地里的狩猎队员虽然人变少了,但防御任务也少了很多,护卫队的人员干脆坐下来休息,让营地里的狩猎队员猎杀那些向营地进攻的血火蚁。

“塔哥,你有没有发现这一次的血火蚁数量明显少于上一次。”护卫队副队长候泽洪走到塔哥身边,说出自己心中的诱惑。

“经你这么一提,确实,近几年的血火蚁规模都大于今天的情形,以前的时候哪有跳出营地的好事,能保证营地的安全就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

护卫队正副队长都感觉这一次的血火蚁数量有异常,但也没有放在心上,都想当然的认为是每十年一次的猎杀,血火蚁峡谷的血火蚁繁殖速度跟上猎杀速度所导致。

满山偏野的蚂蚁都在往营地的方向冲去,虽然都是在飞蛾扑火,但血火蚁群还是争先恐后的冲向营地,冲向正在屠杀同胞的恶魔。但有一只蚂蚁尤其奇怪,他傻站在一块营地500米开外,位置较高的石头之上,他就是小迷糊。

当他看见恶魔的第一眼,感觉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他甚至有一种感觉,自己和恶魔比和这些蚂蚁兄弟姐妹还要亲近。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精神完全错乱,昏昏沉沉,乃至大部队已开拔前方的战场,他还傻站在那儿,幸而所有血火蚁都忙着进攻恶魔,没有谁发现已经傻了的小迷糊。

第二十章:互相的比拼

接下来的几天,狩猎队过上了白天刷血火蚁,晚上休息的规律生活。由于连日来的无休止猎杀,狩猎队也从最开始的生龙活虎变得异常疲惫,往往熬不过一个白天,但如果在白天的时候不能守护住营地,他们将失去最后的屏障,失去最珍贵的晚上供休息调整的地方。

这已经是来到血蚁谷的第五个晚上,这片土地上的杀戮已经持续了四天。银色的月光倾泻在大地上,是那么的圣洁,干净,完全看不出这个安全的世界,在几个时辰前还是满山遍野的杀戮,转瞬就如此的宁静祥和,所有人都利用这难得的时间进行休整,有的在修补武具和防具,有的在擦拭疗伤药。

蚂蚁队伍也在修养,虽然每天有那么多蚂蚁惨死在恶魔的刀下,但各处的蚂蚁又源源不断的对蚁群进行着补充,在蚂蚁群高度群体化指挥下,一波一波向营地发起冲击,不把恶魔赶出血蚁谷,誓不罢休。

肖家小队所在的营帐外,有两个队员在外警戒,其他队员全部围坐一圈,似乎在密谋什么。

江家小队所在的营帐,此时也在开着小会。肖家大房江云岩的孙子家明成,辈分矮江雨灵一辈,年纪长江雨灵一岁有余,作为长房长孙,屈居副队长,幸好队长是自己的姨,倒也没有什么丢人。

“姨,我看这次其他三大家族都是有备而来,包括其他一些小世家也准备充分,我们自认为充足的准备和别人一比,完全没有优势,特别是肖家和刘家,他们仗着防具等级高,完全是不用考虑防御的进攻,效率高出我们一大截,照这么下去,可能前十个名次,我们一个都拿不到。”

也有其他队员在下面嘀咕“每个队员都装备黑鳄软甲,这不明摆着作弊吗;还有刘家,仗着自己管理驻军,私用军甲”

江雨灵看到大家都很沮丧,别人在靠银子和资源开挂,游戏确实无法继续,她思量再三后,很慎重的说到:“明天你们在营地参与防御,我去寻找蚁穴,寻得坐标后,我放出信号弹,你们再来会和,一起猎杀血火蚁后,只有至少猎杀一只蚁后,我们才可能缩小和肖、刘两家的差距。”

狩猎血火蚁主要是收集血火蚁的毒囊,10克血火蚁的毒囊可换1克黄金,血火蚁的毒囊在黄沙城就是黄金一样的硬通货,听说在黄域国外,血火蚁毒囊已经能和黄金等价,被一众武修所追捧。

而血火蚁还有一样的价值是毒囊的百倍有余,它就是血火蚁蚁后的体液,该体液除具有锻炼体魄的功效,更具有洗涤身体杂质、修复身体暗伤的效果,如果不是这个原因,黄域国也不会在黄沙城还是一片荒芜时就驻扎了一只军队。

“队长,虽然你现在已经武力值9级,但一个人去的话还是太冒险,我们陪你一起过去。”其他队员不放心江雨灵一个人出去寻找蚁穴。

“不用,人多眼杂,到时候我们的行动被其他家族发现,可能会前功尽弃,我会在天还未亮就走出营地,明早有人问起,你们就说我在营地调养,能拖一时是一时。”

天还未亮,整个营地还在静悄悄的,只有篝火在噼噼啪啪的燃烧,三个执勤的护卫队成员在打盹,西边出现两个人影,身手娴熟的跃过防御沟渠、栅栏

北边栅栏也出现了两个人影,同样几个跳跃,消失在夜幕中;这时营地南面也走出了一个人影,她往北边消失的两个人影看了一眼,转过身从营地南面消失在夜幕中。

又过了一会儿,营地又畏畏缩缩的走出4个狩猎队员,他们偷偷摸摸的向护卫队的警卫人员看了看,确认其没有被发现后,才偷偷摸摸的翻过栅栏,消失在夜幕中,此时,东方的天空已有昏昏的亮光,一个警卫向4个狩猎队员消失的方向,抬眼看了看,又闭上眼假寐,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但他连动都懒得动一下,一切都与他无关。

江雨灵手里拿著一个萤火虫一样的亮光,似乎是某种荧光石之类的物件,借助这一点微光,她谨慎的观察着四周,快速的向前行进。

刚刚在营地的周围,完全是从血火蚁的身体上走过,踩到血火蚁时,还能明显感觉到它们在鞋底下乱动,但所幸她身穿的是家族传承的镇族防具,完全不用担心血火蚁的攻击,只需保证血火蚁不爬到头上就可以,快速通过那片布满血火蚁的区域后,就来到了这一片宽阔的草地,草地上行进,比在树林里容易很多,这么大一片草地,应该会有一至二个血火蚁蚁穴的存在。

江雨灵借着昏按的晨光寻找蚁穴,但直到天大亮,也还一无所获,这时,只见他俯身拿出一个锦盒,打开后里面居然是一只如小老鼠般大的漆黑蚂蚁。此蚂蚁名为黑王蚁,主要生活在南疆十国的五溪国,为蚂蚁中的霸主,其不建巢穴,经常抢占其他蚁种的巢穴为己用,同时抢占其蚁**的储粮为食,吃完一家,又寻找下一家。

这只黑王蚁似乎是在锦盒里饿得不轻,刚下地就急不可耐的寻找食物,别看这黑王蚁个小,跑起来速度很快,江雨灵小跑起来才能跟得上这只黑蚁王。只见了跑一段停下来嗅嗅再接着跑,如此往复了好几次,离放下黑蚁王的地方已有三四公里路程,黑蚁王终于慢了下来,庆幸有爷爷花高价买来的黑王蚁,不然,茫茫荒地,她去哪儿寻找蚁穴。

江灵儿拿出信号弹发射向空中,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接着又有四个方向响起了信号弹,当然,各个信号弹之间还是有很高的辨识度,不会让人混淆,只是这些信号弹也说明了一个问题,似乎各个家族都准备得相当充分,在狩猎成果难分高下的时候,也都拿出了压箱底的东西,巧合的是,选择的方式还基本一致。

几颗信号弹响起,只见一个个大家族所在的小队都跳出了营地,向各个方向跑去;不一会儿又有三队四大家族之外的狩猎队员,向最后一颗信号弹响起的方向跑去,他们足足是三个小队合在一起,四五十人。

营地一下被抽空了这么多人,营地的防御重任移交到了一帮贫困家族子弟的身上,护卫队的成员不得不暂时顶上,参与防御。

第二十一章:猎杀蚁后

营地周围,还有营地附近的几个蚁穴,烈日下蒸腾着浓浓的杀气,狩猎队员们无情猎杀,贪婪收割;血火蚁为了生存的以命博命。各小队之间暗暗比拼,这是他们鲤鱼跳龙门的机会,咬咬牙,苍梧宫就在眼前

各种受了惊的野兽和鸟类早已在逃到了峡谷更深处,除了这一片杀戮之地,其他地方安静得可怕,死一般的寂静,连虫鸣声都听不到,不是迁徙就是应该是躲到了地底深处。但如果你上到高空俯视整个血蚁峡谷,会发现除了营地周围的血火蚁,还有一股更大的血火蚁,他们像是两股河流,一股流向山洞,一股流出,流出的蚂蚁,嘴里都衔着一块泥土,难道他们在筑巢,建设新的蚁穴。

如果徐保亮在这儿,他就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围困营地的血火蚁这么少了,因为还有更多的血火蚁在这边挖洞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血火蚁在这儿挖洞,暂时还不得而知。在营地四周不远的地方,有几个蚁穴被发现,四大家族都各自发现了一个蚁穴,还有一个由三个小家族组成的小队,全部都在顶着烈日,顺着蚁道寻找蚁后。

“哥,好像在组织猎杀蚁后的不止我们一家。”萧华栋阴狠的甩了甩疲惫的手,似乎对其他小队和自己同样的手段显得不满,像是其他小队剽窃了自己的创意一样。

“怕什么,在实力面前一起都是白搭;猎杀血火蚁他们速度跟不上我们,猎杀蚁后他们更是要靠边站,他们猎杀一只我们就猎杀两只,他们能猎杀两只,我们就猎杀四只,哼。”萧华戎对大家选择同样的方式比拼,完全不在意,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萧华戎伸手招过来一个身材矮小的队员,在其耳边耳语了几句,只见其小巧的身体,几个跳跃就消失在了附近的树林之中。

江雨灵最先发现蚁穴,江家小队最先赶到蚁穴洞口组织挖掘,所以他们的挖掘进度明显靠前,其他三大家族挖掘蚁穴的进度差不多,都在顺藤摸瓜般顺着蚁道寻找蚁后,三个小家族组成的小队,是最后发现蚁穴的队伍,但其仗着人多的因素,进度上,隐隐有后来居上的趋势。

根据过去狩猎的资料显示,猎杀蚁后是一个异常艰难的事情,但江雨灵整个从发现血火蚁穴,到开始组织开挖,完全没有遇上什么大的麻烦,如果不是受到蚁穴里面一些零星兵蚁的袭击,他都怀疑这是一个空穴。但血火蚁穴异常巨大,花了一个白天的时间,也没有见到蚁后的影子。

太阳西落,又到了一天的休息时间,看着一个个小队沮丧的回到营地,很显然,都一无所获。

小迷糊来到了营地之外不远处,望着营地失神,他未被要求参与战争,被编入后勤队伍,给前方的血火蚁战士寻找食物,由于连日来大量血火蚁聚集在附近,这附近的食物越来越缺乏,后勤小队不得不到更远的地方去寻找食物,一天只能来回一趟,每次远远看见那些恶魔,其他血火蚁要么被吓得瑟瑟发抖,要么愤怒的张开自己的双鄂,准备誓死一战。而小迷糊他不怕那群恶魔,哪怕看上去他们可以轻松的结束自己的生命;甚至在那么一瞬间,小迷糊会感觉自己和恶魔的亲近之感。

其他的蚁群都抱团进入了梦乡,小迷糊望着跳动的火光,做了一个长而缥缈的梦,他梦见自己曾经也是一个恶魔,但梦里的恶魔不是那么坏,在梦里,他看到两个萧索的背影,没由来的一阵抽搐般的伤心。在梦里,他看见了一个模糊的身影,穿着一件花朵飘落的衣服,又有一张模糊的面孔

天亮了小迷糊早早离开,他随着后勤队伍早早出去寻找食物,路程太远,去晚了,天黑之前可能赶不回来。

几支昨天前去猎杀蚁后的队伍,今天一早就直奔目的地而去,但到了蚁穴之后,全都傻了眼,每个蚁穴都聚集了不少血火蚁,唯有萧家蚁穴好像是个例外。

“队长,我们昨天已经把蚁穴封住,蚁穴里的蚂蚁难道跑出去报信了吗?”

“队长,你看这儿,怎么会有蚁化精糖,这儿还有,这儿也是”

“狗娘养的,你们两过来,去各个正在开挖的蚁穴看看,去看看哪个蚁穴没有被围攻。”刘家队长之一的刘飞雪一脸冷峻,噬人般的眼神看出这位队长的愤怒,刘飞翔没有言语,把所有的怒火都洒在了蚁穴外的血火蚁身上。

江家小队、吴家小队、还有三个世家组成的小队,都遇上了同样的麻烦,但昨天一天的功夫不能白费,只能先清理掉附近的血火蚁再继续挖掘,但这儿的血火蚁密度不够,费时费力,猎杀的效果却不好。

萧家未受到蚁群的干扰,到中午时分,就很幸运的猎杀了一只蚁后,其他队员把猎杀的蚁后带回营地,萧华戎继续带着萧华栋寻找下一个蚁穴。

“还是我哥英明啊,照这样下去,我们萧家这一次遥遥领先,哪怕前十名占上五名也不是没有可能,哈哈。”

“哎,这样一来我们接下来可能就成为了众矢之的,更好的方案应该是把我们也伪装成受害者,把所有的矛盾指向其他任何一方,会更妙,只是这样有些冒险,如果那一方真的在蚁后的猎杀上超过我们,会得不偿失;哼,如果这一次我们萧家能有五人进入苍梧宫,成为众矢之的又能耐我何。”萧华戎一边跟着一只黑王蚁寻找蚁穴,一边似乎在回味自己的完美计策。

萧家小队运气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赶在天黑之前猎杀了一只蚁后;刘家、吴家、还有三个四家组成的小队运气就没有那么好,清理蚁穴附近的血火蚁就花费了大半天时间,顺着蚁道搜寻了好久,也未发现蚁后踪迹。

第二十二章:冲突

“萧家的小崽子们,都给姑奶奶我滚出来,给姑奶奶使绊子,你们是不想活了,还是想退出本次狩猎赛?”刘飞雪逼了一天的恶气,在猎杀结束后需要彻底发泄,她手拿着长枪,身穿战甲,带着刘家狩猎队队员堵住萧家小队所在的帐篷。如果不是那一张俊美的脸蛋,还有那微突的胸脯,谁也看不出这是一个女孩子,她那股战士才拥有的果敢和英勇,让不少战士都自惭形秽,如果不是在战士中建立起了个人威望,凭借女儿之躯,也不可能得以担当队长之责。

刘家这一闹,各个狩猎队的队员都围拢了过来,听到这边的动静,不一会员,萧家帐篷外围满了人,黑压压一小片人头涌动。整个狩猎队的队员十之八九都在,大部分狩猎队员都是过来看看热闹,猎杀了一天的血火蚁,有场戏舒缓舒缓也好,可以调节哈气氛,不然太过于压抑。

但其中几个参与猎杀蚁后的小队,心里都装着怒火,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萧家狩猎队,其他狩猎队所发现的血火蚁穴,都被莫名其妙的投放了蚁化精糖,唯有萧家狩猎队发现的血火蚁穴,没有被人偷放蚁化精糖。蚁化精糖很多蚁种采集花露、树脂等秘制的食物,充满甜味,可长期储藏,是很多蚁群们过冬的储粮,也是各种蚁群最喜爱的食物,被人偷放在本来离营地就不远,正在被挖掘的蚁穴边上,肯定会吸引来附近饥饿的血火蚁,耽误继续掘地,寻找猎杀蚁后。

刘飞翔和刘飞雪站成一排,但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说一句话,但他平静的表情下,藏着一个爆发的火山,恨不能把萧家小队成员大大卸八块,只是他不会像刘飞雪一样冲动,他在寻找证据,收齐证据时,才是他反击的时候。

刘家两个队长,正负阴阳相左,女队长性格直接火爆,男队长沉稳细腻,虽然都是队长,但刘飞雪更像是一个先锋将军的角色,刘飞翔更像是一个军师的角色,两个队长分属刘家大房和二房重点栽培的后辈,但因为父辈间的矛盾和各自的性格差异,互相之间不对互,但遇到家族利益时又能拧成一股绳,一致对外。

待到萧家帐篷外已经围满了狩猎队员,甚至有狩猎队员在议论萧家面对几个狩猎队的发难已经认怂。

萧华戎带着十余个萧家小队的队员走了出来,诚惶诚恐,无比无辜的说道“今天,我们虽然侥幸猎杀了一只蚁后,但回到营地后,我听说了各家猎杀蚁后的遭遇,再对比我们没有被投放蚁化精糖的情况,倍感不安;特别是各位到来后,我们更感惶恐,刚才一直没有走出帐篷,就是在商量解决方案,大家如何才能相信我们就是受害者。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们,你们会做这种明显拉仇恨的事吗?这不明摆着是有人在用拙劣的表演针对我们萧家,请大家别中了别人的圈套,被别人当枪使。”

刘飞雪长枪抬起,直指萧华戎“萧华戎,以前看你还像个男人,现在看来,也是个敢做不敢当的主,今天不给个交代,休想蒙混过关。”

“不管大家信与不信,我们确实也是受害者,进血蚁谷时,为了能够在拼杀一个白天后,能够舒缓一下筋骨,我们特别带了几坛好酒,各位如果不嫌弃,都喝上一杯解个乏,不管是谁在针对我们萧家,但我们确实是获利的一方,所以我们愿意拿出一半的蚁后汁液分给大家,是我萧家的朋友,相信我们的,就坐下来喝一杯,我们稍后会奉上一克汁液。”

“三儿,去把我们的果酒拿出来,给在座的各位倒上一杯,连日来大家都耗费心力猎杀血火蚁,都应该休息一下,喝点小酒解解乏。”

“谁愿意喝你这萧家马尿,你以为随便施些小恩小惠就能洗刷你那些龌龊之事。”刘飞雪长枪更向前了一寸。

“刘大队长,虽然刘家世代驻守黄沙城,黄沙城的驻军,包括此次的护卫小队,都属刘家统领;但凡事讲求证据,如果证据确凿,不用大队长你费心,我们自行退赛;如果没有证据、捕风捉影的事请不要随便污蔑小民,如果作为刘家大队长的你都不讲证据,随意污蔑,我们去何处伸张正义。”

萧华戎被刘飞雪的长期指着,不闪不避,继续进行他的游说。狩猎队员里有人在私语“是啊,萧家不可能这么傻,做这种明显针对自己的事”甚至有人在怀疑,这就是几大家族互相之间的狗咬狗,都不可信。

萧华戎要的就是这种混淆视听,显然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少自认聪明的人,都对萧华戎说的话深以为然。不少人不知是贪图那一克蚁后汁液,还是想喝一杯酒解解乏,当真坐下来喝起了酒,一些看客见不再有什么精彩,都各自回了帐篷,。

刘飞雪看了看在一边执勤的护卫队员,气秧秧的收取长枪。几个吃了哑巴亏的狩猎队,没有证据,也只能回帐篷休息,当长了个记性,血蚁峡谷内严禁队员之间私斗,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白扯。

“闷葫芦,你不是脑子好用吗,刚才怎么一句都不说,哑巴了。”刘飞雪气鼓鼓的数落刘飞翔。

“没有证据,能说什么,你没见别人胜券在握吗?你说了那么多,有哪一句是有用的;不过,放心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有他露出马脚的时候。”刘飞翔像是在和刘飞雪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不过看见刘飞翔认真的表情,刘飞雪知道,萧华戎该小心了。

萧华戎的话混淆了大部分的视听,施点小恩小惠,还顺便拉拢了几个人,但总有聪明的人,后知后觉的看出了萧华戎整个事件的计谋。

过早的出招固然占得先机,但也过早的暴露,是福是祸,还未可知。

第二十三章:暗度陈仓

肖华戎暗暗坑了一把各个小队,又在争执的过程中翻云覆雨时,小迷糊就在远处看着,一个越来越强烈的想法,那就是走出去,离开这片峡谷。只是对于如何才能走出这片峡谷,他还不知道;虽然它自我感觉和恶魔们有亲近的感觉,但看他们对其他血火蚁无情猎杀的情形,小迷糊毫不怀疑,如果他胆敢靠近,恶魔们肯定会毫不迟疑的给予自己一刀。

由于围攻营地的血火蚁减员严重,好几次,小迷糊都差一点被派往前线的讨伐队伍,但他靠着自己略高于其他血火蚁的智商,都得以顺利躲过了前线冲锋蚁的任务。

小迷糊想利用这次混乱的机会,趁乱跑出血蚁峡谷,他每天随着后勤队伍搜寻食物供给前方的大部队,在搜寻大部队食物的过程中,小迷糊乘机了解了营地四周的地形地貌,以前由于各个蚁穴之间的疆域关系,小迷糊只能在自己蚁穴的疆域活动,而这一次,他得以见识了峡谷的大片土地,当然,由于血火蚁大部队所围攻的营地处于血蚁峡谷外围,小迷糊一直期望游历一遭的血火蚁峡谷中央区域,还是没有机会去看看,他把去血火蚁中央区域游一遭的计划放在以后再去实现,现在他最迫切的计划是去血火蚁峡谷外面的世界看看。

第七天,各个猎杀血火蚁蚁后的队伍都满载而归,至少都猎杀到一只蚁后,刘家小队更是运气爆棚,一天就猎杀到两只蚁后,和肖家小队及江家小队打了个平手。

第八天一早,大部分的狩猎小队都外出猎杀血火蚁蚁后,全部早早出发,营地只剩下了护卫队在守卫营地。

血火蚁洞穴太大,要在无数地下通道中寻找到蚁后殊为不易。但这一次狩猎,猎杀蚁后的时候都没有受到成规模的兵蚁抵御,于是几个尝到甜头的猎杀蚁后小队都对这一情况采取封锁消息,不过没有不透风的墙,最后还是不知道谁把消息传了开来,护卫队长徐保亮知道这种情况后也颇为意外,越来越多的狩猎小队都加入了猎杀蚁后的行动之中。

虽然蚁道纵横交错,复杂,血火蚁穴又占地宽广,但由于蚁后身体臃肿,行动不便,在蚁穴受到挖掘时,蚁后没办法移动躲避。全靠兵蚁进行护卫,但现在每个蚁穴都没有多少防卫的兵蚁,导致猎杀蚁后比守卫营地效率高的多,大家都恨不得一开始就直接猎杀血火蚁后,如果是那样,说不定苍梧宫也有自己的名额。不过他们也暗自庆幸,即使进不了苍梧宫,但只要猎杀一只血火蚁后,那整个人生也会有质的变化,家族也必将跟着上一个台阶。

“徐队长您好,冒昧的打扰到您,我总有一种感觉,像是有一个大的危险弥漫在血雨峡谷;我想咨询狩猎赛是否可以提前结束?”连日来柳鹏飞一直感觉到一种若有如无的危机感,但他以为这是来自于血火蚁的围困,来自于陌生的环境。但就在第八天一早,柳鹏飞混在几个小队里面一起去猎杀蚁后,在营地外他感觉到的危机感越发强烈,他试图说服一起狩猎血火蚁后的队员,希望可以一起提前结束狩猎赛。

柳鹏飞家世代狩猎为生,他不满7岁,就同父亲和哥哥一道上树蹲草狩猎,慢慢的练就了一个无法加以验证的危机感,好几次凭借此直觉在和猎物的搏杀之中逃出生天,今天他所感受到的危机感远超历次,虽然不知道危机来自哪儿。

柳鹏飞未能说服其他狩猎队员一起提前结束狩猎,因为大家巴不得再多延长几日,多猎杀几只血火蚁后,所以提前结束猎杀活动,那是完全没有可能。

徐保亮是感觉这一次的狩猎活动透出很多古怪,但远未到三言两语就要提前结束狩猎活动的地步;况且,对于杀红了眼的狩猎队员,如果不到硬扛的收队时间,队员们怎么可能结束猎杀,而作为护卫队长,哪怕只有一个狩猎队员不愿提前结束狩猎赛,他都需坚守到最后。

狩猎队只规定了最后的收队时间,未规定不能提前结束狩猎,所以柳鹏飞在得到徐宝亮的允许后,独自一个人提前结束了狩猎赛。如果留下来固然收获会更丰富,但柳鹏飞对取得的收获已经满足,并且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哪怕没有任何根据,他也不想冒险。

对于柳鹏飞的退赛,徐保亮一边宽慰其能知足,一边又感其过于机警,但总体上来说还是趋向于赞赏,因为他认为年纪轻轻就懂得知足,懂得见好就收至少强于贪婪和冒进。

天黑了,所有外出狩猎的队员都已回来,再一次集体大丰收,包括那些几个小组临时合作的猎杀血火蚁后混合小队。

迎来了一天的大丰收,心满意足的狩猎队员,有的在整修武器,有的在打坐调息,也有三三两两走出帐篷,沐浴月光,休闲谈心。

“队长,怎么感觉今晚上的血火蚁比较活跃,周围树林的动静比前几个晚上都要热闹。”有警卫过来向护卫队长徐保亮报告。

其实不需要警卫人员的报告,徐保亮就已经感觉到营地外氛围的不一样。整个营地周围,本来应该是在休息的血火蚁群,窸窸窣窣的在营地周围活动。

“啊啊营地有血火蚁,啊血火蚁”

营地此起彼伏的响起惊呼声,刀剑碰撞声;刚开始还只是几个位置发现,以为是偷越过防线的血火蚁,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惊叫声,喊杀声响起,大家才知道,应该是营地的某个角落已经被攻破。

狩猎队员防具已经脱下,甚至还有人一丝不挂的在澡盆里洗澡,突然出现的血火蚁让所有人被杀得措手不及。

不一会儿,整个营地已经到处充满了血火蚁,直到这个时候,徐保亮才发现营地的地面已经被血火蚁钻了不少孔洞,直到这个时候,才有人想起柳鹏飞所提到的危机。

防具未穿戴,再加上空间有限,袭击来得太突然等原因,营地一刻钟过后就宣布被攻破,各小队被冲散,甚至有不少狩猎队员身中蚁毒,昏倒在地上,马上就会大片的血火蚁围了上去,一回儿就见整个身体千疮百孔,已经没了生命的气息。

这血火蚁太狡猾,有一小部分围困着营地,却用大部分血火蚁暗度陈仓,挖地道直接到营地内部,直捣黄龙。

小迷糊未参与猎杀与反猎杀,他像一个看客,远远的站在营地外,看着血火蚁群和恶魔的互相博杀。

第二十四章:消香玉陨

血火蚁通过开挖地道,对营地进行了突然袭击,直接绕开了营地的所有防御体系;虽然护卫队紧急组织防御,但已无力回天。徐保亮发现血火蚁暗度陈仓后,才完全明白为什么营地周围和各个蚁穴都没有多少血火蚁,看来之前都低估了血火蚁的智商,那是因为血火蚁组织了大量的成员开挖地道,组织对营地展开偷袭。

想想就后脑冒汗,这还只是一群蚂蚁吗,不光组织大部队进行偷袭,还组织不少血火蚁在营地附近进行牵制,更是放弃对蚁穴的防卫

徐保亮知道营地是不可能守得住,他只是期望能够通过积极防御为整个狩猎队伍争取到一些撤退的时间。不过他预估对了失败的结局,还是未预估到他们的防御一刻钟就已全线溃败。

“队长,是向天梯集合还是先退守到一片开阔的地带天亮再撤退?”候泽洪一边清理密密麻麻向其身上爬的血火蚁,一边跑向队长徐保亮。

“没有营地,天亮后更没有逃生的机会,所有人向天梯方向退守,狩猎队员先上天梯,护卫队员据守天梯口,争取天亮之前推出血火蚁峡谷”各种喊杀声,刀剑碰撞声不绝于耳,大部分的指令声被淹没,导致整个狩猎队各自为战,甚至各个狩猎小队,也基本在恐惧的支配下支离破碎,更可怕的是在天黑及空间狭小的双重客观条件下,有不少狩猎队员完全是被其他的狩猎队员所误伤。

血火蚁在晚上完全看不见,小迷糊没有参与猎杀恶魔,除了跳动的火光,还有火光映照的恶魔影子,他什么都看不见,只听得到大片血火蚁走过树叶的沙沙声,恶魔刀剑的碰撞声

对于血火蚁对恶魔的偷袭,小迷糊事先是听说过这个事,说是由中央蚁穴直接进行指挥,他还曾经佩服过这次偷袭行动的指挥官,但真没想到偷袭的规模是这么宏大,看来以前他还是低估了中央蚁穴的力量,真不是其他蚁穴可以比拟的。小迷糊想过乘乱逃出血火蚁峡谷,但在这漆黑的晚上,他根本看不了路,再加上他无意参与猎杀恶魔,只好找一个角落傻望着那片跳动的火光,不知在想些什么。

参与猎杀狩猎队员的血火蚁在晚上也看不见,但血火蚁之间可以快速共通信息,遍地的血火蚁里面,狩猎队员和护卫队员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个显眼的坐标,他们不用眼睛去看,直接通过身体的接触,对坐标进行定位,然后群起展开攻击。

江家小队十几个人,现在聚集在江雨灵身边的也就五六个,他们根据指令向峡谷天梯靠拢,由于不忍丢下此次狩猎的收获,慌乱中还是坚持把猎物整理了七七八八才组织撤退,再加上江家的帐篷处于南面,已经和撤退的大部队拉开了一些距离。

江雨灵一边组织身边的队员撤退,一边搜寻江家的其他狩猎队员,这些狩猎队员全都是江家大力培养的后辈人才,每一个都是肖家崛起的财富,不容有失。

江家在边抵御边退守,途中遇上了吴家和肖家的狩猎小队,肖家仰仗防具的优势,压力相对少一些,但面对密密麻麻的血火蚁,也还是手忙脚乱,甚至也有不少队员已被血火蚁所伤,面部被叮咬了不少红包,幸好还不至于危及性命。

江雨灵的注意力都在搜寻江家失散的狩猎队员及防御血火蚁上,不成想一道雪亮的刀光直冲面门而来,她凭借自己9级的武力值,敏捷的扭身躲开,但不曾想,腰部又有一道掌风袭来,她只来得及收腰吸气,避过腰腹这一掌。

江雨灵刚险而又险的躲过这突然的一刀一掌,但身体处于变形,无法发力的时候,一记闷棍袭来,避无可避,敲中头部,直接晕倒在地;这说来话长,但其实就在瞬息之间,等到江家其他队员发现时,江雨灵已经倒在了蚁丛之中,肖华栋、肖华戎、吴诗月都离江雨灵不远,似乎都在奋力抵御着身上的血火蚁,无暇顾及他事。

“小姐、小姐”江家狩猎队员扶起江雨灵,只见江雨灵满脸是被血火蚁叮咬留下的小红包,嘴角还留出一竖血丝;江家小队的队员满眼充血,寻找对江雨灵出手之人,但现场一片混乱,哪儿还能发现仇人的半个影子。

有江家队员扶起江雨灵,此时的江雨灵没有了意识,也不知是死是活,扶着江雨灵的两个队员,不方便防御,头上瞬间增加了几个红包。

“把姨放下把,接下去的路还长,带上姨,我们都出不了血火蚁峡谷,肖家已经失去了姨,如果我们都走不出去,我们肖家就真无后路了,况且,姨的仇,得我们去报”江明成话还没有说完,不敢看江雨灵,转头向天梯退去,紧握的左手,指甲深深的陷入了肉里。

江家小队其他队员见江明成含泪转头,也都明白江明成说的是事实,江家这些年来,已经从四大家之首慢慢的跌到了末尾,如果现在他们再全部陨落在血火蚁峡谷,不光小姐的仇报不了,可能江家也会跌出四大家之列,放下江雨灵,眼见她身上爬满血火蚁,几个狩猎队员转过头,抹干眼泪,追上江明成,现在小姐不见了,他们更要齐心,一边防御血火蚁,还要谨防别人的偷袭,江明成他们赶上大部队,徐保亮得知江雨灵陨落的情况,吓出了一身冷汗,他知道,他可能无法面对江家的怒火,但现在已于事无补,他马上安排护卫队人员保护江家剩余人员,只有江家其他人员不再有闪失,才有一丝可交代的可能。

无数的血火蚁往身上爬,哪怕全身被防具覆盖,但头部面部,关节等各个暴露的地方,都成了血火蚁攻击的位置,甚至大量的血火蚁连身上的防具都不放过,血火蚁用他们的双颚撕咬防具,用他们的毒液腐蚀防具

护卫队员的武力值都普遍在九级左右,护卫队副队长候泽洪达到了武力值10级小圆满中期,护卫队队长徐保亮更是达到了10级小圆满后期。由于战斗经验得原因,同样等级的护卫队人员的战斗力还明显高于狩猎队员,但满身的血火蚁,护卫队员也是双拳难敌四手,分不出太多精力保护狩猎队员。

江雨灵因为武力值9级而名声大振,再加上她超凡脱俗的美貌,固然在狩猎队里成为了明星式的人物。但在这种被血火蚁追得四处逃亡的时候不会有人去关注无关人员的死活,江雨灵葬身血火蚁的消息,在小范围内传播了一小戳人后就烟消云散。

不光是江雨灵,不少狩猎队员走着走着就倒在了血火蚁群之下,血火蚁毒适量有锻炼体魄的功效,多了就会让人发昏,晕倒,甚至毒发而亡。

第二十五章:猎人与猎物的互换

看着一个又一个的狩猎队员倒下,徐保亮悔的肠子都青了,就差一天,再有一天就能圆满完成护卫任务。这一次狩猎,队员的个人素质是历次最高的,再加上前八天都是顺风顺水,可就是这最后一天,前功尽弃。本来是一次半奖赏的护卫任务,十拿九稳的晋升奖励,现在变成这样,连是否能保住饭碗都未可知,狩猎队翻云覆雨之间,就从猎人变成了血火蚁的猎物,而血火蚁从猎物变成了捕杀的猎人。

血火蚁每在狩猎队员身上叮咬一口,必起一个红包,被叮咬几口,不会危及性命,但无数密密麻麻的血火蚁,狩猎队员们根本无所遁形,包括护卫队员,也被咬了不少红包。解毒药物的解毒效果较慢,不能及时产生效果,有部分被咬得已经较严重中毒的狩猎队员,两眼越来越沉,但还是硬撑着不让自己睡下,因为一旦睡下,就意味着永远无法醒过来,看见那些倒下后爬满血火蚁的队员,没有谁甘心就那样死去,哪怕还有一分一毫的力量支撑站起,谁都不愿意倒下。

营地离峡谷天梯底部本来不是很远,但一是晚上无法辨识准确的行进方向,走了不少绕路,二是行进中还要随时和血火蚁搏杀。这一段距离差不多有四、五里路,但整整两炷香的时间,还未到达峡谷天梯底部,但已经能在朦胧中看到天梯就在前方。

每走一步,脚下都是涌动的血火蚁,从营地一路逃来,沿途都是血火蚁,虽然在夜里看不见,但从四周血火蚁走过路面的沙沙声可以想象得出血火蚁数量的庞大,边打边退了那么长的距离,还是未逃出血火蚁的包围,甚至还有增无减。

每行进一小段路就会有一个队员倒下,刚开始,护卫队的人员也试图施救,但不但施救不成,反而差点搭上护卫队人员的性命。

移动起来可以一定程度缓解血火蚁往身上爬,只要停下脚步,密密麻麻的血火蚁就像潮水一样,往身上涌。护卫队只能尽可能的保护自身,同时保护还能移动的狩猎队员,至于掉队的狩猎队员,无能为力,只能选择放弃。

等到终于到达天梯脚下时,徐保亮没有时间清理人数,但看人员情况,应该还剩五六成的样子。

“迅速点燃防御干草,狩猎队员先撤,护卫队先守住路口,抵住血火蚁的进攻。”

只见一帮狩猎队员像菜盆里的螃蟹,都争先恐后的往天梯上爬,但都堵在入口,你拉我扯,谁也爬不上去。只见几个身手好的肖华戎、刘飞雪等员,直接几个跳跃,从人群头顶跳跃而过,冲上天梯道路。

徐保亮见大家堵在入口,那是心急如焚,试图组织大家有序爬上天梯,但在这种情况下,狩猎队员完全不听徐保亮的指挥。徐保亮干脆跳到人群中把拥挤在一堆的狩猎队员,直接一个一个提起来,丢到峡谷天梯之上,二十几个人被丢到峡谷天梯之上后,稀疏下来的人群终于能够有序的爬上血火蚁天梯。

天梯口的干草本来就是为极端情况下的撤退之用,大火燃烧下,封堵了大部分缺口,血火蚁不敢过于靠近,留给撤退通行的道路仅六尺有余,但这六尺的缺口,护卫队在抵御的过程还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护卫队在营地到天梯口这么长一段距离,仅付出两个护卫队员陨落,几个护卫队员受轻伤的代价,但在这天梯口入口处的抵御过程中,无数血火蚁钻进食蚁兽的鼻孔、眼睛等无防护的地方,一层又一层的血火蚁爬上食蚁兽的身上,变成了两个血火蚁团,两只食蚁兽活活被血火蚁掩埋;还有八个护卫队员,在抵御过程中,在被血火蚁多次叮咬后,毒发晕倒,马上就被血火蚁掩埋。

徐保亮见护卫队的成员一个一个倒下,那是心如刀绞,但护卫队的战士们已经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他们没有一个人退缩,直到最后一个狩猎队员踏上峡谷天梯,护卫队才把大火挑过来封住整个天梯入口,塔上血火蚁天梯。血火蚁似乎对大火充满恐惧,没有再继续追杀,看见恶魔退回天梯,血火蚁群知道,这一次的恶魔降临终于可以告一段落。

在蚁群之中,有一只身体异常庞大的兵蚁,其头上长着两个大钳子般的双颚,单双颚就比一般血火蚁的整个身体还大。其看着眼前的熊熊大火,面上挂着拟人的表情,那是一种冷峻的表情,似乎这样的结果早在其意料之中,但其对过程还是不满意。

此身体庞大的兵蚁来至中央蚁穴,是此次反猎杀任务的前线指挥官,其受中央蚁穴蚁后指派,全权指挥整个战斗,他用大量的血火蚁对狩猎队员进行围攻牵制,调动所有能战斗的蚁群,甚至连蚁穴都放弃守护,集中力量偷袭恶魔的营地,最后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但损失也不可谓不大,只能算是一场惨胜。

兵蚁指挥官直接带着蚁群撤退,它还留有一个小节目给恶魔,但已经不再需要他进行指挥。

在踏上天梯,并由大火阻断血火蚁群的追击后,所有狩猎队员和护卫队员都得以缓了一口气,全身放松了下来,真正经过了一次生死之间的搏杀,狩猎队员们似乎一下子长大了几岁,都默默赶路;护卫队人员因为战友的落情绪低落,也不说话。

“哥,血火蚁、血火蚁”

刚向上把了几百米,萧华栋被天梯上出现的血火蚁吓破了胆,不光是萧华栋,其他所有人都被吓得双腿发软,已经不会进行反击。前方的血火蚁天梯上爬满了血火蚁,似乎是早早就埋伏于此。

混乱中有好几个狩猎队员都滚下了山崖,徐保亮从短暂的失神中清醒过来,肝胆欲裂的大声指挥狩猎队员和护卫队员进行防御;但有心对无心,再加上道路狭窄、人员拥挤,在防御的过程中,根本施展不开。

蚁群爬上人员身上,慌乱中的人们在防御的过程中不免碰撞到身边的人,甚至有人在混乱中还不忘顺手推下一两个竞争对手。幸好天梯上的血火蚁数量有限,好一阵混乱之后,场面终于稳定了下来,但刚才还是拥挤的人群,已经稀稀落落,整个天梯上就只剩下30几个人,护卫队也只剩9人之多,包括护卫队副队长候泽洪也滚落山崖。

“走吧!”

仅仅两个字,徐保亮没有精力再多说哪怕一个字。此次狩猎活动已经告一段落,后续必将风起云涌,更不会太平。

第二十六章:第一次邂逅

经过八天九夜的杀戮,血火蚁峡谷终于迎来了暴风雨后的宁静。阳光再一次照亮血火蚁峡谷,血火蚁部队已经连夜撤退,在营地附近,漫山遍野,四处都是血火蚁尸体;在天梯口前,血火蚁的尸体更是堆积了厚厚一层,不下于十几公分的厚度,四处还散落着无数狩猎队员和护卫队的尸体,没有一张完整的面部存在,全部千疮百孔。

虽然血火蚁群是以胜利结束这次灾难,但也只能算是一场惨胜,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整个血火蚁峡谷,血火蚁减员过半,血火蚁峡谷外围的不少血火蚁穴,已经被狩猎队破坏,甚至连蚁后都已经被诛杀。

天刚亮,就发现外围的血火蚁开始了搬家工作,过半血火蚁牺牲后,在血火蚁内部空出了大量地盘,外围幸存下来的血火蚁都在尽快的组织搬家,第一时间抢占地盘。

小迷糊没有回蚁穴,它想趁此机会,四处看看,最好能够逃出血火蚁峡谷,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小迷糊所在的蚁穴,蚁穴已经被破坏,蚁后被灭杀,幸存的血火蚁各自拥立了一个公主,前去血火蚁峡谷内域抢占地盘,所剩不多的血火蚁群,居然拥立了五个公主为后。

小迷糊没有回蚁穴,在刚经过一场恶魔灾难之后,马上又面临分裂和争权夺势的蚁群,没有谁再记起小迷糊,也或者都认为他已经死在了恶魔之灾中,毕竟在伤亡过半的灾难下,不管是谁死去,都再正常不过。

小迷糊没有因为那么多血火蚁同类的死去而伤心,因为小迷糊简单的大脑还没滋生有伤心等情愫;但小迷糊走在遍地的尸体之中,有感生命的脆弱,还有对死亡的恐惧,也许,活着是所有物种对生命共同的追求吧,一场恶魔之灾下来,小迷糊唯一感受到的就是,任何时候都要远离危险,活下去;如果自己不是因为退在最后,也许现在的自己也会安静的躺在这儿吧。

小迷糊在遍地的蚁群尸体中找寻是否有自己蚁穴的蚁众,但没有发现自己蚁穴的兄弟,也许自己蚁穴的兄弟没有编制在这一片区域,看见不远处趟着一个恶魔的,他小心翼翼的爬过去,想走近看看恶魔究竟是什么样子。虽然明知恶魔已经死去,但小迷糊还是心砰砰跳,担心恶魔会突然站起来。

这是一个如山一般大的恶魔,全身被防夹所覆盖,唯有头部,还有一些关节地方裸露,裸露出来的位置到处被血火蚁撕咬,早已血肉模糊,如果不是明知道血火蚁不食恶魔的尸体,小迷糊都怀疑这些恶魔是被饿急了的血火蚁分食所留下的残骸。

小迷糊曾在远处看见过营地里的恶魔,只不过说当时他离得很远,又都是在远方,通过篝火的火光,偶尔能看见几张跳动的脸,极其模糊,未很清楚的看过恶魔。但还是能看出两次所见恶魔的不同。小迷糊接连看了几个恶魔的尸体,全都没有一张完整的脸。

等多看了几个恶魔的尸体,小迷糊终于知道为什么蚁群受到的伤亡是那么的大,因为恶魔的一只手指,都是血火蚁的几个身体那么大,恶魔与血火蚁之间有着天大的差别。

小迷糊带着好奇,每一个所见的恶魔身体,他都走近仔细看看,但千篇一律的是,都是满是红疙瘩的脸。

“咳咳”

小迷糊被突然发现的响声吓得魂儿了丢了,赶紧跑开,过了一会儿,没有什么声响,小迷糊又忍不住好奇,跑过去看眼前的尸体,这张脸上的红疙瘩明显少了很多,小迷糊在盯着这具尸体看的时候,意外看见尸体的眼睛还会翻动。小迷糊首先能想到的是,这个恶魔还没有死。

小迷糊赶紧警觉的跑开,但远远的等了半天,也不见恶魔动弹哪怕一下,他知道,这恶魔即使没死,也离死不远;小迷糊鼓起勇气,再一次走近恶魔的身边,因为他一直想走出血火蚁峡谷,去外面看看,但恶魔是从天梯降临,如果天梯外都是恶魔,那他需要更多的去了解恶魔,现在这只将死的恶魔,将是他了解恶魔的最佳机会。

躺在小迷糊身前的恶魔,就是江雨灵,江雨灵倒地时,血火蚁们把他叮咬到不再动弹后,就去追击前面撤退的恶魔,江雨灵被叮咬的就少了几口;再加上江雨灵的父亲江云燊曾经也参与过血火蚁狩猎,虽说逃得了性命,但落下终身残疾,下生瘫痪,后来江雨灵的爷爷江啸虎给江云燊娶了房媳妇,生下了江雨灵,江雨灵身体里天生就带了一些血火蚁毒的抗性。

江雨灵经过一开始的昏死过去后,又慢慢醒了过来,但全身的身体根本不听使唤,一点儿都动不了,虽然没有在一开始死去,但这样子下去,也基本离死不远。

在这儿趟了一个晚上天,又趟了差不多一个白天,江雨灵鬼影子都见不到一个,昨晚漫山遍野的血火蚁,现在也一只也没有,整个峡谷是那么安静到可怕,哪怕一只虫鸣、或者鸟叫都是没有的。基本是因为蚁毒和肚子饿的原因,江雨灵几次晕了过去,又转醒过来,但还是只有两只眼珠还能转动,醒过来也基本就是在等死。

她回想起对自己出手之人,最先出手的是肖华栋,接着是吴诗月,最后是由肖华戎把自己打晕过去,倒在血火蚁群之中,看来肖家和吴家应该是早有勾结。此时此刻,江雨灵想的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担心残疾的父亲和年迈的爷爷,不用想都可以知道,江家更加会风雨飘摇,江河日下,因为自己回不去,江家的镇族战甲也会随着自己一起遗失在谷底。她悔恨自己的粗心大意,让别人的偷袭有机可乘。

这在江雨灵悔恨、伤心交织,已无生的希望时,她看见一只血火蚁畏畏缩缩的爬过来,像是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样,用尽最后的力量咳了两声“咳咳”报着一点不存在的希望,告诉这只血火蚁自己还活着。

一直到很多年之后,一个男人吻过娇妻的额头后询问,“对了,我们第一次邂逅时,那种情况下,你为什么还要告诉我你还活着,当时你是怎么想的,不怕我叫来同伴吗?傻姑娘。”

“你忍心吗,如果我说当时就爱上了你,相信你会救我呢。”姑娘俏皮地把头埋在心上人的胸怀。

第二十七章:救助恶魔

小迷糊经过几次反复确认后,知道眼前的恶魔不能动弹,他放心大胆的在恶魔周围细看,这恶魔满脸红疙瘩,身体大得没边,自己在恶魔的面前完全就如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牙虫。

小迷糊看了一会儿后,对恶魔失去了兴趣,想去其他地方转转。就在小迷糊准备离开时,小迷糊分明看见恶魔的双眼留下了两行眼泪,那一瞬间,小迷糊不知道为什么,会不由衷的同情,内心一阵又一阵悸动,似乎有一股力量左右着小迷糊,不忍心这双眼再留下同样的眼泪。

小迷糊站住,似乎从恶魔的眼睛看到一段久远的记忆,这记忆不是那么清晰,有些迷迷糊糊,那似乎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被一个恶魔所救,但那恶魔是那么的温暖,从雀鹰爪子下救下自己,悉心照顾记忆似乎太久远,零零碎碎,不很完整。

为了眼前的恶魔不再流泪,也为了自己能够回忆起之前的记忆,还有就是记忆里恶魔对自己的救助,他需要报达这份恩情。小迷糊决定救助眼前的恶魔,但一时他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着手救助,正在小迷糊一筹莫展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肚子呱呱叫,对了,这恶魔躺在这儿一天一夜,现在最需要的应该就是食物和水。

小迷糊刚刚在附近转悠时,见过一个水潭,他赶紧跑到水潭边,喝够水,直到肚子滚圆,然后跑回来把水吐到恶魔的嘴里,小迷糊如蚂蚱般大的身体,一次也吸不了多少水,吐在江雨灵嘴里,仅够润唇,但对于江雨灵来说,她看到了一点小小的希望。

小迷糊跑了一趟又一趟,差不多已经精疲力尽,直到跑了三十多个来回,小迷糊估计这大山般个子的恶魔也差不多该喝足了。

天已经黑了下来,夜晚的谷底异常清凉,小迷糊干脆钻进江雨灵的衣服内御寒,是那么的温暖,比在蚁穴更让他感觉温暖、踏实。累了一天的小迷糊沉沉睡去,在梦里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里,他见到了他的救命恩人,那是一个有仙女般背影的恶魔,穿着雪白的衣服,上面绣满血色的桃花,救命恩人用鲜血喂养自己,并给自己疗伤,但他无数次想看清救命恩人的脸,就在救命恩人刚准备转过身时,小迷糊醒了过来。

其实小迷糊记忆里救命恩人不是别人,而就是小迷糊自己,而至于被救的正主,她是小迷糊此世轮回,冥冥之中的有缘之人;只是因为小迷糊现在一直认为自己是一只蚂蚁,所以记忆里的对象无形中产生了错位,认为是有一个仙女般的恶魔救了自己,其实是他前世的自己,救了一只蚁中皇族公主,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一夜的美梦,小迷糊直到太阳高照才醒了过来;小迷糊醒过来,肚子早饿得呱呱叫,他知道,自己正在救的恶魔可能会更加饥饿,因为昨天给恶魔喂完水后,天就黑了,来不及寻找食物。

江雨灵冷了一夜,又饿又冷,直接是半睡半晕抗过了一晚,暖阳升起来,江雨灵也醒了过来,虽然身体还是麻木不能行动,但已经不影响她思考,她很感激这只奇怪的血火蚁给她带来急需的水分,如果不是这只奇怪的血火蚁给自己带来水分,自己可能今天早上就已经醒不过来,但现在,肚子已经空得不能再空,真盼望能够再出现一点奇迹,这只奇怪的血火蚁还能给她带来奇迹吗?

想什么来什么,就在江雨灵醒过来不久,她真的看见那只血火蚁衔着一团比他自己身体还大的米饭过来,虽然还不够江雨灵一口,但江雨灵已经感动得留下了眼泪。看见眼前的恶魔再一次流泪,小迷糊不知所措,难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不过接着,他又看见了眼前的恶魔脸上挂着弯弯的幸福微笑。

小迷糊有些糊涂,不明白眼前的恶魔为什么边哭边笑,但他明白一点,自己这一趟带回来的食物,还不够这大胃恶魔塞牙缝。附近能收集到的食物,早在血火蚁围困营地时就已经被大量的血火蚁搜刮殆尽,小迷糊所能寻找到的食物只能来自于营地内,那是狩猎队匆忙撤退时留下的食物,但去一趟营地,来回路程较远,幸好取食物可以衔着就走,不用像取水一样,喝了还需吐出来,一次取不了多少量。

跑了十几趟,总的也给带回来一碗多些饭,一碗多些饭确实没有解除江雨灵的饥饿,但已经能够救命,江雨灵暂时已不至于饿死,对于江雨灵来说,她现在急需的是吃一些解蚁毒的药,但她现在完全动不了,她绞尽脑汁,想和眼前这只血火蚁沟通,希望这只血火蚁能够再创奇迹,在她的口袋里拿出解毒药喂给自己吃。

江雨灵现在能做的唯一动作,就是眨眼睛,但已经累趴下在一边休息的血火蚁对于她的眨眼睛,完全没有反应。其实小迷糊是看见眼前的恶魔不停眨眼睛来着,但他又如何会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再说跑了那么多躺,他也想休息休息。

江雨灵见眼前的小迷糊毫无反应,也知道这太难为一只小蚂蚁,即使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站在面前,只是对着他眨眼睛,他也很难明白是什么意思,况且是一只小小的血火蚁。

小迷糊休息了一回儿,又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后带回来一片奇特的叶子,把叶子衔到江雨灵的嘴边,江雨灵知道这是给她吃的东西,但她以为这是血火蚁的食物,虽然不认为这可以吃,但一是肚子确实饿得什么都想往里装,二是不想让这只小蚂蚁失望,不管自己能否再一次站起来,这只小蚂蚁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至少让自己又多活了一天。

小蚂蚁衔了五六片同样的树叶过来,那不是一般的苦,但江雨灵还是忍住吞了下去,让她意外的是,由于吃了几片叶子,满嘴的苦味,感官的痛苦得到了分流,让肚子好像没有了那么饿。

其实江雨灵不知道的是,这些叶子有解毒的效果,因为血火蚁之间互相撕咬时,虽然互相之间都存在抗体,但被咬伤的地方还是会因为蚁毒的存在恢复缓慢,这时候,受伤的血火蚁就会去寻找这只叶子吃一些,伤会痊愈的快一些,这些叶子有解毒的效果。

小迷糊又带了几趟食物和水,天就黑了下来,他钻进江雨灵的衣服内,早早如梦。江雨灵在上半夜一直睡不着,她现在不在乎自己是否能够活下去,自己也算是生死门走一遭,对于死,没有那么畏惧,但她担心的是江家如何应对黄沙城接下来的局面,这肖家和吴家已暗暗结盟。

江雨灵想着想着,终于扛不住,下半夜,在饥寒交迫中,也不知是晕了过去还是睡了过去。

第二十八章:我叫江雨灵

又和上一天一样过了一天,为了给江雨灵寻找食物、水、解毒叶子,小迷糊又奔波了一天,小小的身体几乎累到散架。到了晚上,江雨灵发现自己好像正在慢慢康复,虽然四肢还是不能动弹,但嘴巴已经可以发出声音和说话,他曾试着呼哈救命,但喊了好一会儿,茫茫血蚁峡谷,没有一丝回响,似乎还滞留血火蚁峡谷的只有他自己,喊累了的江雨灵干脆闭嘴休息。

对于自己身体慢慢恢复的情况,江雨灵非常的开心,照这样下去,活下去还是存在希望,只是是否会像父亲一样落下瘫痪的残疾,还未可知,毕竟直到现在为止,四肢都完全还没有知觉。

江雨灵的四肢还未恢复知觉,但已经能够感觉到夜晚的清冷,她整个夜晚刚睡着一会儿就会被冷醒,完全不能像前两个晚上一样熟睡,她想完自己的事又想江家的事,回忆过去、憧憬未来,平常感觉短暂的夜晚,似乎想完了一生的事,太阳都还未升起,是那么的漫长。

太阳再次升起来,暖阳的照射下,江雨灵熬了一个晚上的困意袭上双眉,终于香香的睡了过去;小迷糊经过这两天和这恶魔的相处,渐渐的已经把她当成了朋友。

小迷糊来来回回跑了几趟,已经叼来了一小堆野果、干肉片等食物,才动口咬醒江雨灵;醒过来的江雨灵明显感觉到四肢的麻木,这是一个好现象,因为之前的两天,是连麻木的感觉都没有,那是感觉四肢完全不存在一个样。

江雨灵吃了一些东西后,努力的滚动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翻了个身,努力不让一侧身体始终被压在身下,这样过了一个下午,四肢的情况进一步有了知觉,麻木了的四肢终于可以勉强活动。

江雨灵吃力的用嘴巴去叼身上的衣服,她要拿出衣袋里的蚁毒解药,只有吃了解药,恢复才能进一步加快,但她试了无数次,还是无法够得着衣袋。

小迷糊一直在旁边看江雨灵费力的想去够衣袋,他一开始没有看懂,但在看江雨灵试了无数次以后,再加上江雨灵不停的解释和摇头点头,小迷糊终于知道江雨灵想做的是什么。

小迷糊爬进江雨灵的衣袋,但解药是用圆滑的药瓶装着,小迷糊无法下口,还有就是衣袋口较小,拿出来本身就有一些困难。在小迷糊和江雨灵的共同努力下,差不多花了两炷香的时间,才把解药拿出来,江雨灵用嘴打开瓶盖,迫不及待的吞下两颗解药。

由于找寻解药花了大量时间,小迷糊今晚没有找到多少食物,江雨灵又得在饥饿的状态下度过一晚,幸好江雨灵已经能够在在地上滚动,在夜幕降临前,她滚到了一个相对被风的角落,虽然还很是饥饿,但寻到一个相对避风的地方,天黑后冷风小了很多,没有昨天那么全身发冷。

又熬过了一个寒冷的夜晚,太阳终于在千呼万唤中慢慢升起,小迷糊还像往常一样去寻找食物,但在他带回来一颗干果的时候,发现恶魔已经能够颤颤巍巍的站起身体,小迷糊被吓得赶紧丢下干果跑到一个远远的地方,看着巨大的恶魔,但让他不明白的是,自己对于巨大的恶魔没有恐惧,反而有亲近眼前恶魔的冲动。

应该是昨天晚上服下的解药起了效果,今天一早,江雨灵在太阳出来,全身暖和后,明显感觉到可以支配四肢,她费了很大的劲,终于在一根木棍的帮助下站了起来。她试着慢慢的移动身体,连睡了这么多个日夜,她需要多活动活动,现在身体内的蚁毒大部分应该已解除,但趟着不动这么长时间,身体还很麻木。

江雨灵活动了好一会儿,已基本能够慢慢借助木棍行走,她现在首先想打的是去营地,这儿离营地不远,只要到了营地,狩猎队储备的食粮才能填报肚子,才可能早日康复。江雨灵在前面走,小迷糊跟在后面,不缩短也不拉近彼此的距离。

虽然距离不远,但由于身体原因,江雨灵途中休息了三次,才靠着那股不服输的意志,走到营地。沿途一路,都有血火蚁的尸体,也见过几只说不出名字的鸟,在啄食血火蚁尸体,吓得小迷糊赶紧跑到江雨灵的身边。也见过几个狩猎队员的尸体,已经在开始发臭,江雨灵不免庆幸,如果没有这只血火蚁的救助,她也应该是这样,暴尸荒野了吧!

通过几只鸟吓了一下,小迷糊跑到了江雨灵的身边,他怯生生的抬头看着身体的恶魔,但他在恶魔温柔的双眼里看到的是感激和喜爱,没有一丝杀戮。他干脆爬到江雨灵的肩上,到了这时,他已经完全把江雨灵当成了可以信赖的朋友。

到了营地,一片混乱,狩猎队仓促撤退,把各种东西乱丢一地,还有遍地的血火蚁尸体,幸好这儿未有狩猎队员伤亡不存在发臭的尸体。

江雨灵找到厨房,但大多数食材,还有剩下的饭,都已经腐化发臭,仅有一些风干的食品还能食用。不管三七二十一,江雨灵寻找一切可以食用的食物,填充自己饿狼般的肚子。当然她每找到一样食物,都必不可少的分下一小块给小迷糊。

“小蚂蚁,我感觉得到你与其他的血火蚁都不同,你有名字吗?”江雨灵挡住吃饱喝足准备钻进衣服里休息的小迷糊,她希望和自己的救命恩人聊聊。但显然,小迷糊不明白江雨灵要表达什么,他茫然的看着江雨灵比划。

“我、江雨灵,我、江雨灵,我、江雨灵”江雨灵一遍又一遍的手指自己,告诉自己的名字叫江雨灵,小迷糊不知道名字代表着什么,但他似乎有些明白,江雨灵就是眼前的恶魔,眼前的恶魔就是江雨灵。

来到营地后,也不用小迷糊再去寻找食物和水,他干脆钻到江雨灵衣袋里,听江雨灵自言自语的说一些小迷糊听不懂的话。

第二十九章:是恶魔也是仙女

江雨灵作为被血火蚁称为恶魔的一员,小迷糊对江雨灵是有些排斥的,在他的记忆里,毕竟那么多血火蚁死在恶魔们的手里。不过小迷糊丢失了一段记忆,一直未真正融入群体性本来就很强的蚁群,作为一只雄蚁,不做传宗接代的事,反而和一帮工蚁整天混在一起,肯定会受到蚁群的排挤,他一直有感觉自己不属于这里,和这些血火蚁有相处一场之情谊,但没有多少家的的感觉,再加上记忆里,自己曾经被恶魔所救,所以小迷糊对恶魔有仇但不深。

经过这段时间和江雨灵的相处,小迷糊从开始带着认识恶魔的目的,到后来因不忍心恶魔的眼泪,竭尽全力救她。他不愿再回到蚁穴,不想再过那种牢笼一样的日子,不想到蚁族做一只种蚁,看见蚁后那臃肿的身体,他是真的

为了离开,他现在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江雨灵的身上,恶魔来自血火蚁峡谷之外,伤好后肯定是要回去的,跟着他,有更好的机会走出血火蚁峡谷。况且他也喜欢和江雨灵呆在一起,现在晚上没有蚁穴,钻进江雨灵衣袋里是最安全和舒适的过夜方式。

江雨灵不敢生火,生怕吸引来其他血火蚁,她现在有一只奇怪的血火蚁伙伴,确实是这只血火蚁救了自己,但对于血火蚁的偷袭,江雨灵还是心有余悸,那漫山遍野的规模,让人看着就头皮发麻。在漆黑的夜里生火目标太大,很容易吸引来血火蚁,其实这是江雨灵多虑了,血火蚁早已经退到血火蚁峡谷内围去争地盘,外围只有一只血火蚁,就是小迷糊。

以前的帐篷因为营地内的防御厮杀,早已破烂了一地,不能再用。每晚小迷糊早早就钻进江雨灵的衣袋里睡觉,但江雨灵因天气寒冷睡不着,就收集营地内的血火蚁毒囊。

当然也不光是为了晚上睡不着才选择收集毒囊,而是白天的时候,小迷糊就在身边,她不想当着小迷糊的面肢解他的同类。她已经想好,自己的命都是小迷糊救的,如果小迷糊愿意,她离开时希望能带小迷糊一起离开。

江雨灵每天按时服药,再加上营地食粮、水充足,伤势恢复比较快,在来到营地后的第三天早晨,当太阳再一次暖和身体,江雨灵终于发现身体好了七七八八,是该准备离开的时候。

小迷糊从江雨灵衣袋里钻出来时,太阳已经升了老高,这样的生活,是那么的惬意,在蚁群里,早早就有工蚁组织起床工作,从早上工作到天黑,基本没有什么停息,除非是下雨天,才能有一天休息。现在每晚在江雨灵的衣袋里生活,可以真正睡到自然醒,他都已经开始憧憬以后的生活,只是他不知道,这才是他以后坎坷、和不平凡的开始。

小迷糊被江雨灵放到地上,似乎又在和他说听不到的话。

“我,江雨灵,谢谢你救了我,我现在已经基本康复,准备离开这儿,你如果想留在这儿,就站住不动,如果要跟着我走,就和我一起,我带你离开这儿。”

话是这些话,但江雨灵重复了四五遍,还附带着比了很多手语,动作。

小迷糊傻傻的摇动他的两根触手,像是能听懂一样,其实他只听懂了四个字,那就是“我,江雨灵”。但在他蚁群的字典里,他是把恶魔和江雨灵是划等号的,恶魔就是江雨灵,江雨灵就是恶魔。直到数十万年之后,小迷糊已改名朱蚁,他还经常把他的娇妻唤着恶魔,听到之人都一阵笑,以为朱蚁娇妻是个妻管严,其实他们不知道,还有这个属于朱蚁及其娇妻的典故。

小迷糊傻站在那儿晃动触手,不是听懂了什么,而是被江雨灵的美给惊呆了。这几天以来,江雨灵的面部从满脸红疙瘩,到疙瘩消了后整张脸还是血红的斑块,再到今天的红色斑块完全消除。

以前只是一双灵动的双眼,小迷糊就不忍心江雨灵双眼流泪而尽一切去救她,现在在配上和那双眼完全搭配的脸蛋,当真的眉眼稍稍含情,脸儿弯弯含笑,那一瞬间,小迷糊似乎是某根心弦被拨动了一样,余音袅袅。

她究竟是恶魔还是仙女?小迷糊是真正的有些迷糊,站在那儿有些痴呆了,幸好他小小的一只蚂蚁,别人看不出他的囧样,但如果是一个人,那一定是个情痴小奶狗的嘴脸。

她太美了,不管是恶魔还是仙女,和她的美无关。到了这个时候,小迷糊更加坚定了要走出去的决心,只要是和这样的仙女在一起,去哪儿又何妨。

小迷糊没有听懂江雨灵说了什么,江雨灵向外走去,小迷糊傻站在那儿没有移动,;那一瞬,江雨灵有些失落,他已经把小迷糊当成救命恩人,当成一起经历生死磨难的朋友,但毕竟小迷糊的家在这儿,从种种迹象表明,血火蚁他们是有一定智商的,所以江雨灵把决定权交给了小迷糊他自己。但当小迷糊选择站在那儿不动时,她还是有些失落,就像是和家人朋友永别一样。

发着呆的小迷糊等到江雨灵都走出去几十米远,才反应过来江雨灵已经走远。他赶紧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别看他个子小,跑起来很快,但这个时候,小迷糊其实还不知道江雨灵是在离开,他以为江雨灵就是在附近转转。

小迷糊直接欢快的追上江雨灵,爬上她的肩膀,江雨灵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用手指轻弹了一下小迷糊的额头“走,我们回家”。

其实江雨灵的伤没有完全康复,再休息一晚后回去比较合适,毕竟还要攀爬天梯,但她不放心家族,不放心爷爷和父亲所面临的困难和伤心,还有苍梧宫的选拔,不知道是否已经错过!事从紧急,她等不到康复。

等到江雨灵走到天梯脚下时,小迷糊才明白江雨灵这是要离开了,结合刚才江雨灵比划的各种姿势和手语,他才开始明白刚才江雨灵说的是什么。真正到了离开的时候,小迷糊还是有些不舍,但他还是选择跟着江雨灵离开,相对于不舍,他选择了憧憬外面的世界。

江雨灵看见天梯峡谷口遍地的血火蚁和狩猎队的尸体,可以想象当时战况之惨烈,更为能活下来感觉到幸运。她没有时间收集血火蚁的毒囊,同时也没有力量去掩埋大量狩猎队员的尸体,不光是还有伤在身,也没有掩埋的时间。

江雨灵忍住不去逐一检查是否有江家子弟,直接踏上天梯。

自古血蚁卖白骨,进来的人都有这个准备,生命走到这儿,也是一种归途。

第三十章:山雨欲来风满楼

江雨灵还没有完全恢复,爬一会儿天梯就要倚着崖壁休息一会儿;小迷糊显得异常激动,在江雨灵的身上爬上爬下,在江雨灵坐下来休息时,他还会爬到天梯上四处逛逛,这儿闻闻,那儿看看,对一切都是那么好奇,对于小迷糊来说,每向上爬一步,都是向新的世界又近了一步。

小迷糊记得曾经救助过自己的恩人,那儿是个宁静的小山村,生活着大大小小的恶魔,但那儿的恶魔都是那么和蔼,每天放牛割草,唱着山歌,光屁股洗澡。和这些进入血火蚁峡谷的恶魔,见着血火蚁就猎杀,完全不是一个样。

江雨灵这一次能够死里逃生,一下子成熟了很多。她知道,自己的突然出现,萧家和吴家勾结的事就彻底被摆在了桌面,矛盾会引向何方,谁也说不准。况且,自己被萧、吴两家两个武力值八级、一个武力值7级的高手偷袭时,刘飞翔离自己不远,别人可能来不及反应,但以刘飞翔的身手,他应该是来得及在对方第二招偷袭失败时施以援手,但他明显假装不知道,这是刘家默认萧、吴两家对江家的打压,还是仅仅是刘飞翔想借他人之手,为自己除掉一个竞争对手

问题一个一个的过了一遍,都没有任何答案,江雨灵干脆强迫自己静下来,什么都不去想,早日回到黄沙城才是关键;只有回到了黄沙城,回到了江家,才能为江家度过这个难关。

这些天江雨灵在血火蚁峡谷默默养伤,黄沙城内早已谣言四起,一片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各小家族也纷纷选边站位,担心一个选择的错误,就会在这场风暴中尸骨无存。

江啸虎似乎一下子老了几岁,如果说以前的江啸虎是老当益壮,那么现在就真是白发迟暮,自己寄予厚望的孙女说没就没了,家族的至宝也随之丢失,四个九死一生的江家子弟一回来就被关了禁闭;但江啸虎又悄悄安排医生给四个子弟全身检查,又安排后厨为四个孩子开小灶补身体。他知道,安全回来四个子弟,家族已经是面临大考验的时候,他安排降价变卖零碎产业,以收缩家族主要产业。这一次。一共315人的狩猎队伍,只回来了32人,34人的护卫队伍,也只回来了9人,可以说是异常惨烈。

刘家两个队长都毫发无损的得以回归,还有4个队员也得以回归,虽然均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萧家萧华栋跌下山崖,回来了萧华戎与4个队员;吴家回来了吴诗月及4个子弟,剩下的就是其他世家子弟,而作为贫苦家庭的代表,仅柳鹏飞一人存活,因为他提前突出狩猎,得以留下性命,经此一次,他更加相信自己冥冥之中的危机感,这也在他以后的生命历程中无数次救下他的性命。

“刘家祠堂,飞翔,你那么确信萧、吴两家已经联手,可有确切证据。”

“有,他们在天梯上乘乱偷袭于我,但我和飞雪早有防备,在打斗中,飞雪还把萧华栋推下天梯,直到最后徐队长介入,才停止争斗。”

“飞雪,是这样吗?”

“是的,伯父;萧华栋是我推下天梯的,我不会连累刘家”

刘永昌打断刘飞雪后面的话“都是他们咎由自取,你做得对,你不推下他,他要推下我们,他萧家要想算账,我刘家接着就是。”

“先生,你如何看待这个情况?”刘永昌沉吟了一下,转头询问其左侧一仙风道骨的老者。

“这萧家要是真和吴家联手,那还真不好办,现在江家又逐渐收缩势力,已经决心不躺这趟浑水;就是不知道吴家这样做是吴卫国自己的想法,还是得到京城那边的授意。”老先生分析后摇了摇头,然后突然转向刘飞翔。

“飞翔,你不是个会说谎的孩子,你还有什么没有和大家说吧,现在形势危急,切不可藏着掖着。”

“先生,飞翔知错了,江家江雨灵是被萧家和吴家联手偷袭,才命丧血火蚁峡谷;我本可以施以援手,但就迟疑了一瞬”刘飞翔说话的声音越说越低,刘飞雪鄙视的哼了一声。

“飞翔啊,为人一世,但求无愧于心,尤其是对于我们军人,更应该如此。我知道自负如你,被江雨灵那丫头比在了后面,肯定会有些不甘和嫉妒,但你可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的对手不应该是别人,应该是你自己,哎”

停了一回儿后,刘永昌继续道:“事已至此,多说也无益,但愿你好自为之,知错能改,罚你面壁10日,抄写《刘氏兵法》1000遍,可有异议?”刘永昌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教育刘飞翔。

“谢伯父开恩,侄儿谨遵教诲,甘愿领罚。”

“你们下去吧!”

等到刘飞翔、刘飞雪走出了祠堂,刘永昌才询问道“先生,您老如何看?”

老先生左手抹了把胡须“如果真是这样,那还好办,江老家伙的怒火,有得他两家受的了,我们只要及时帮衬一把就行。”

黄沙城吴家大院,连廊相连,庭楼错落,古木参天,虽地处繁华的黄沙城,但其自成一体,一片宁静,几个丫鬟来来回回做过,也不见交谈嬉闹。

在一宽大客厅主位上,坐着吴家家主吴卫国,客位坐着满脸肥肉的萧家家主萧远润及两个白发斑驳的老人。

“吴老,刘家那小崽子命大,逃过一死,还害我儿一条命,我还听说,可能我们两家联手灭掉江家那丫头的事,那小崽子可能已察觉。刘家京城那边”萧远润一副以吴卫国马首是瞻的询问。

“江老头到也识相,他吐多少,你就接多少,但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京城的事,你不用管,也管不了,你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行。至于我们两家联合,被发现是早晚的事,发现也就发现吧,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对了,切记,所有的一切行动,都得等欧阳使者离开后进行,我们这一批子弟,初步估计能送出5人至6人进苍梧宫,不容有失。”

“那就有劳吴老费心了,也请吴老代为转达,我们萧家永远都站在吴氏一边,告辞。”

吴卫国起身送别萧远润,抬头看了看满天的星斗,喃喃自语:“血火蚁已初具灵智,看来已经诞生了血火灵蚁,得着手准备一些事了。”

第三十一章:每一步都是新世界

“小蚂蚁,看来我们白天已经到不了黄沙城。”江雨灵一边椅着天梯崖壁休息,一边像是和小迷糊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

江雨灵还是高估了她大病初愈的身体,走走停停,原本一个白天的行程,现在一天过去了,还只走过二分之一多一点儿的行程。小迷糊似乎异常兴奋,每走一步,对于他来说好像都是一个新世界。

江雨灵行走时,他爬上江雨灵的头上,肩上,因为站在江雨灵的头上或者肩上,小迷糊才可以看见整个血火蚁峡谷的风景。爬到了天梯半腰,小迷糊才知道,以前自己所认识的血火蚁峡谷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几只乌鸦叽叽喳喳的似乎是在归巢,峡谷下冒起淡淡的雾气,江雨灵手里没有探路的光源,天梯上有一块相对大的平台,她已经不敢在前进,没有光源再往上爬是非常危险的,有一个平台,还可以坐下来休息,不然面临的可能就是要站一晚上。

山风呼呼的刮,小迷糊见山风越来越大,干脆钻入了江雨灵的衣袋,但江雨灵被冷的瑟瑟发抖。

约莫过了一炷香功夫,月亮从东方亮堂堂的升起,映射在谷底升起的雾气上,如一层层薄纱,笼罩着整个峡谷,山风还是呼呼的刮,江雨灵感觉是越坐越冷,她干脆站起来,借着月光,慢慢摸索着前进,走起来还要暖和一些,至少不会感觉那么冷。

就在江雨灵借着月光赶路时,江家的会客厅,正在接待一个重要的客人。

会客厅主座上坐着的,自然是江家家主江啸虎,客座上坐着的居然上刘家家主刘永昌。

“江叔,突然造访,叨扰了您老;事出紧急,还望海涵。”刘永昌恭敬的向江啸虎作了一辑。

江啸虎好像完全不吃这一套“都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城主大人不妨有话直说,但我首先说明一下,如果是关于结盟,合作等事宜就免开金口,我江家现已沦为末流,只求留下一脉香火,无意再趟黄沙城这趟浑水。”

刘永昌对江啸虎的回绝之意一副浑不觉的样子“江叔说的是哪里话,江家世代基业,整个黄沙城,原本都是江家发迹,我也对令孙女的事感到惋惜,但江家何止百千子弟,何至于到拱手退位的时候。”

显然,刘永昌的话触动了江啸虎,对于江啸虎来说,发扬祖宗基业一直是其毕生的夙愿,每每想到祖宗发迹的地方,一年一年的被外来家族蚕食,他感觉无颜面对祖宗。

“不管城主大人说破天,我江家已经确定退出,如果城主再没有其他吩咐,年纪大了,一到晚上就困,恕不远送,老朽现就休息了。”江啸虎说完,当真走出会客厅,准备回房间休息。

“江叔,难道你不想知道令孙女是如何死的吗?”眼见江啸虎果真起脚离开,不准备趟这趟浑水,刘永昌拿出了杀手锏。

江啸虎如遭雷击,这么多天以来,没有人敢在他的面前提起江雨灵,而他自己也强压着,当成什么也没有发生;刘永昌的话,瞬间点燃了江啸虎的悲痛和怒火。

“是谁?是谁害了我的孙女,城主今天若说不清楚,休怪老朽无理了。”

“整个过程,我侄儿刘飞翔全程目击,但由于他嫉妒令孙女的天资,未及时出手救援,现已被我罚面壁思过,我这就带来让江叔代为惩戒。”

“令侄没有救我孙女的义务,惩戒就免了,但愿城主说的属实。”江啸虎闭上双眼。

“我以一个军人的名誉担保,所说句句属实,况且,江老抛出去的产业,都进入了谁的口袋,我想江老比我更清楚。”

江啸虎迟迟没有挣开双眼,摆了摆手,示意管家送别客人。

“爹,你怎么看?”江云燊等客人走远后,询问闭着双眼不知在想什么的江啸虎。

“我放出产业时已经留了暗线,不管他萧、吴两家如何隐藏,还是露出了狐狸尾巴,只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孙女也是他们所为。通知下去,收缩产业的计划不变,但我们也要让他们知道我们江家不是可以任人蹂躏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当了他刘家的打手,尺度你去把握,务必重创萧、吴两家软肋,又不让我江家过度卷入。”

由于山风越来越猛烈,江雨灵只能以加快运动的方式御寒,速度居然隐隐高过白天一些。小迷糊因为对新环境的好奇,一直兴奋没有入睡,但在山风呼啸下,他不敢爬出衣袋,只伸出一个脑袋,欣赏银盘般的圆月。在这山腰上,圆月显得比谷底看到的大一些,星星也比谷底看到的亮不少,虽然再看不到其他风景,但似乎就是这片星空,他也欣赏不够。

等到圆月西下,已经根本看不到天梯之路面时,江雨灵已经带着小迷糊来到了天梯上入口不远处,她慢慢摸索着爬完最后的两百多米终于在东方的天空微亮时,结束了天梯行程,来到了天梯前的平台。

他正准备去叫醒站了一夜岗正在沉睡的血火蚁峡谷守卫,但突然想起刘飞翔的见死不救,还不知道刘家的立场,如果刘家确实对自己包藏歹心,现在自己本来就大病初愈的情况下,生命都没有保障。

现在正是守卫疲惫的时候,江雨灵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费力的翻过城墙,但翻过围墙后,直接摔在了地面上,附近的几个护卫瞬间被吓醒,幸好这个时候,有一只野猫也同时被吓到,跳出草丛嘶叫着串进树林。

有惊五险,江雨灵逃到了血火蚁峡谷城墙之外,小迷糊也被吓醒,想爬出衣袋,直接被江雨灵按回衣袋内。

天亮后,江雨灵到一农家找了一套合身的衣服换上,再把脸抹上灰,带上一个毡帽,手提一个破麻袋,俨然一个小乞丐的样,从这儿去城里还有一段距离,他需要把自己打扮一番,确保不出现什么差错。

小迷糊一直想出来看外面新奇的世界,但一只活着的血火蚁,在什么时候都很扎眼,江雨灵干脆在麻袋上开了一个小孔,把小迷糊装在麻袋里,让他通过小孔看外面的世界。

偶尔有一两个人从身边走过,小迷糊被吓得赶紧缩头,这外面的恶魔也太多了吧,还不如就呆在峡谷内呢,小迷糊似乎对人有不少阴影,虽然他也在梦里迷迷糊糊的记得自己被某个人所救助过。

到得中午时分,江雨灵终于到了城内,一路来,到处都是人,特别是狩猎血火蚁的活动,黄沙城的人气更望,各处都是人头颤动,叫卖的,闲逛的,还有花楼小姐姐的招揽小迷糊经过一开始的担惊受怕,慢慢的胆子大了起来,一路走来,他每样都觉得新奇。

“小乞丐,这里是江家,不能乱闯”家丁听到后门有敲门声,但开门后,话还没有说完,就晕了过去,不过江雨灵的力道恰到好处,家丁晕一会儿,就会自然清醒。

第三十二章:苍梧宫入门选拔会

黄沙城内最大的演舞台,平常是作为黄沙城驻军训练之用,现被临时征用作苍梧宫的选拔会场“我是苍梧宫负责此次黄沙城入门弟子选拔的特遣使,本来选拔会是计划在三天之前举行,但由于此次血火蚁狩猎会出现意外,大量狩猎队员牺牲,能顺利归来的狩猎队员也不同程度的负伤,需及时医治,故选拔会推迟到今天才举行。”欧阳南方站在演舞台中央讲话,武台后方还坐着三个二十几岁模样的青年,和一个三四十岁模样,身着华服的妇人。

台下是人山人海,有想收购血火蚁毒囊的商人,因为各狩猎队员在把猎杀的毒囊交给苍梧宫检查核实名次后,就可以马上拿出来交易,有看热闹的,都想一睹是哪十个幸运儿会得到苍梧宫的青睐,收入门下。

四大家族各占据一块场地,刘永昌身着战甲,一脸肃然的坐在人群前方,后面站着的是此次狩猎归来的狩猎队员及几个家丁模样的人;江啸虎面无表情,看不出悲喜,坐在离刘永昌不远的地方,其后站着的也是此次狩猎归来的江家子弟,还有两个家丁模样的人物及两个丫鬟,一个丫鬟不知什么原因,头上戴面纱;萧远润还是一副左右逢源,笑呵呵的模样,他冲刘永昌及江啸虎笑着作辑打招呼,但此两位没有给他哪怕一个表情,就像没听到一样,只见萧远润双眼微不可查的咪了咪,转过头看了一眼吴卫国,吴卫国回看了一眼萧远润,继续听欧阳南方主持选拔会。

“本次选拔会,方法很简单,请各位自认为可以角逐前十名的狩猎队员,把所收集到的血火蚁材料标好名字,送到我后面的选拔小组手中,后面坐着的都是随我一同前来黄沙城的选拔使者,如果自认为没有希望角逐前十名的狩猎人员,就不用提供血火蚁材料了。有一点我提前声明,不能收集几个人的材料放在一个人的头上,来争取前十名额,一经查实证据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没收其上缴的血火蚁材料。”

当然。规则是规则,但有没有整合几个人的材料放在一个人的头上,只有参与角逐前十名的狩猎队员和其家族清楚。各个家族都把自认为可以角逐前十名的队员收获材料上报到了台上。

“我们选拔小组成员正在核验大家报上来的血火蚁材料,现在把演武台交给刘城主。”

“趁各位选拔使大人们在核验大家上缴的血火蚁材料,我作为黄沙城城主及此次狩猎活动的主办方,在此讲几句。虽然我们严格控制了狩猎小队的武力值,但由于出现意外,还是死伤惨重,我三百余个黄沙城最优秀的后辈,就这样葬身血火蚁峡谷,在此我代表城主府,代表此次狩猎活动的主办方,向各个悲痛中的家庭表示深切的慰问,每个在此次狩猎活动中丧失亲人的家庭,可到城主府领取抚恤金白银200两。同时我代表城主府,代表此次狩猎活动主办方,对顺利归来的英雄们表示恭贺,你们的所有狩猎所得归自己所有。同时我宣布,所有成功归来的英雄,如果自愿加入城防军,城防军大开方便之门。”

刘永昌话还没有说完,演武堂下已是一片抽泣之声,毕竟那么多各家培养的娇子葬身峡谷,很多人家的父母来到现场,有一两个先哭泣之后,慢慢的引起了一片抽泣之声。

“我知道大家都很悲痛,就是我刘家也有4个男儿葬身谷底,我想大家在这儿也是互相影响下,情不自已的悲痛,不如到后面领取抚恤金后先行离开。”

大部分悲伤中的人群到观众席位后领取抚恤金后离开,也有几个抹干眼泪继续参加选拔会。

正在现场已经一片嘈杂之声时,选拔小组成员似乎已经核实完成了竞争前十个席位的血火蚁材料,欧阳南方走到演武台中央“我们的选拔小组已经核实完成所有血火蚁材料,总的有18名狩猎队员提供了狩猎成果参与角逐,全部都是新猎杀收集的材料,符合条件,请允许我宣布前十名狩猎队员的名字。”

欧阳南方停了一会儿,似乎是想调动一下现场的气氛。

“第一名江雨灵,蚁后汁液50克,血火蚁毒囊5kg。”

台下瞬间议论纷纷,不是说江家的天才之女葬身血火蚁峡谷了吗,怎么有她的名字

吴卫国平静的脸色都难得的变了又变,心里面嘀咕,难道这老匹夫把所有的材料都算在了她死去的孙女身上,拼着放弃这个席位也要以此纪念他的孙女,也不像啊!

刘永昌也似乎是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江啸虎,整个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江啸虎的身上,但他似乎浑然不觉,依然正襟危坐的听欧阳南方念下一个名字。

“第二名吴诗月,蚁后汁液50克,血火蚁毒囊3kg。”

“第三名萧华戎,蚁后汁液50克,血火蚁毒囊28kg。”

“第四名刘飞翔,蚁后汁液30克,血火蚁毒囊32kg。”

“第五名刘飞雪,蚁后汁液30克,血火蚁毒囊3kg。”

“第六名江洋,蚁后汁液10克,血火蚁毒囊3kg。”

“第七名江文男,蚁后汁液5克,血火蚁毒囊29kg。”

“第八名江文涛,蚁后汁液5克,血火蚁毒囊28kg。”

“第九名江文海,蚁后汁液5克,血火蚁毒囊25kg。”

“第十名吴月生,血火蚁毒囊3kg。”

从第六名一直到第九名,台下的各种喧闹声,惊讶声,一浪高过一浪,对江家的这波操作直接蒙圈。

“现在请十位优先的队员上到台上来。”

“尊敬的欧阳特使,我对这个结果有异议,江家一共五人上榜,有非法收集血火蚁材料的嫌疑。”

“吴老,来到黄沙城后,你们只见着了我这个特使,而我们选拔小组一共是5个人,你不好奇他们四个这些天都在做些什么吗?我们主要用狩猎收获多少确定入门弟子,也是对黄沙城狩猎比赛的尊重,但同时我们也对整个狩猎活动进行了观察,以确保接收优秀的弟子。如果吴老确实有非法收集的证据,我们绝对会依规处理。还有我们不对黄沙城内部的暗流涌动置评,也请吴老尊重我们选拔小组的按规选拔!”

听完欧阳南方的话,台下一片雅雀无声。特别是四大家族的家主,更是明白欧阳南方所指的暗流涌动是什么,但即使是江啸虎,都不明白欧阳南方为什么会这么出力帮衬,不惜可能得罪吴家,甚至其他三家。

其实大家都不知道,欧阳南方在给所有狩猎队员检测武力值时,同时还检测了一个他此次所带的秘密任务,检测灵根情况。没抱任何希望的欧阳南方,居然在江雨灵身上检测出了灵根,她进入苍梧宫后,必将地位尊崇,哪怕是自己也需要仰视,再加上江家确实有那么多血火蚁材料,他也知道这些肯定都是江雨灵最后带出来的,但识破不说破,为什么不先就送一个顺水人情,至于吴家,确实有一定能量,但在苍梧宫眼里,还不值一提。

“吴老可还有异议?台下的各位,可还有什么异议,如果没有,我这就宣布前十名狩猎队员上台。”

站在江家后排头戴面纱的丫鬟摘去面纱,那小小年纪就美艳不可方物的容颜,不是江雨灵是谁。

如果知道江雨灵活了下来,其他家族可能会集中资源再推一两个成员进入前十名,但估漏了江雨灵这个因素,本来想资源分散多推几个,谁曾想,竟然差不多全军覆没,每个家族就得了一二个名额,而江家足足五个名额。

看着走上台的十个天选之子,台下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吴卫国一言不发,阴沉着脸,萧远润肥嘟嘟的脸也没有笑出来,刘永昌感慨,姜还是老的辣啊,叹了口气“又被摆了一道。”

台下的欢呼不停歇,各家拿回参与角逐的血火蚁材料,早有血火蚁客商过来讨价还价,一场血火蚁材料的交易才真正开始。

台下的明白人都知道,黄沙城可能要变天了,一门独中五元,不敢说未来不再有,但历史上是从未发生过。此消息不光若干年后在黄域国广为流传,甚至还被客商们带到了南疆各地。

第三十三章:离开之前

整个选拔大会,小迷糊都躲在江雨灵的衣袋内,伸出个小脑袋东瞧瞧,西看看,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有那么多恶魔,如果这么多恶魔都下到血火蚁峡谷,那哪儿还有血火蚁的活路。

小迷糊从一开始的害怕,到后来慢慢放松下来,他暂时还听不懂恶魔们说的是什么,他现在首先想到的是要先听懂恶魔们说的语言,只有这样,他才能弄明白现在的处境。他知道,这儿和恩人所在的小山村完全不一样,这个恐怖的世界,和自己预想的也完全不一样,幸好自己是和江雨灵一同出来,如果只有自己,可能早被哪个恶魔开膛破肚。

小迷糊知道,暂时自己只能依靠江雨灵这棵大树,目前为止她对自己都不错。

江雨灵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从演武台上下来,早早被江啸虎送回江家,至于血火蚁材料的销售事宜,自然会有客商直接去江家洽谈。

其实江雨灵所收集到的血火蚁材料远比选拔会上爆出的多,但所谓财不可外露,她不想江家因此被人所惦记,只拿出了一半,确保江家占五个名额就好,剩余的她自己留了部分,其他的直接上交给了爷爷。

几天的野外生存,加上生死线上挣扎一回,身在安全的家中、温暖的闺房,江雨灵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充实,杏儿过来帮忙梳洗一番,江雨灵终于躺下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

小迷糊只是一只小蚂蚁,江雨灵宽衣解带自然也没想过要避开他,当江雨灵那虽然没有完全发育成熟,但一股浓浓的少女身段出现在小迷糊的面前时,小迷糊有心扭头回避,但又仍不住偷看几眼,小迷糊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会对一个恶魔有些反应,他不停告诉自己,以后这样的事还是要尽量回避,不然这样无福消受,也是一种折磨。

多年后,当一个俊美少年出现在江雨灵面前,告诉他自己就是那只跟在她身边多年的小蚂蚁时,江雨灵的脸蛋瞬间红成了苹果,她没想到,自己走光了那么多年。

第二天一早,许多前几天还选边站在萧、吴两家身边的小家族,早早的就在江家门前守候,对于这些个墙头草,江啸虎一律不予理睬。

明天就要启程去苍梧宫,江雨灵有许多不舍,特别是不放心双腿残疾的父亲,如果可以她宁愿就在江家过一辈子,但她知道,只有她去了苍梧宫,江家才能在黄沙城立足,这是爷爷和父亲一辈子的心愿,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江雨灵一早起床,似乎身上所有的伤和疲惫都因为这一觉已经烟消云散,她要趁这一天的时间好好陪陪父亲,她和杏儿把父亲推出来,在城里四处转。

“爸,娘已逝去多年,你还是找个娘吧,我想有个娘叫。”母亲早逝,父亲一直一个人过,虽然江家作为大家族,不缺少做活的下人,但父亲常常一个人,没个知冷知热的伴侣,这是江雨灵特别放心不下的事。

“你娘一直活在我的心中,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还要找什么,你到了苍梧宫,人生地不熟,要学会照顾自己才是正事”

江云燊为自己的女儿骄傲,同时也担心即将离家的女儿,父女俩都放心不下彼此,但孩子总要长大,雏鸟总会离家。

江雨灵和杏儿推着父亲,几乎逛遍了整个黄沙城,不管他们走到哪儿,都会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因为发生在江家、发生在江雨灵身上的事,已经在黄沙城成为了传奇,上到八十岁的老妪,下到五岁孩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对了灵儿,你说你的命是这只小蚂蚁所救,怎么听起来那么匪夷所思。”江云燊看着爬到江雨灵肩上的小迷糊,尤不相信的问江雨灵。现在的小迷糊已经不再怕人,经常会爬出来站在江雨灵的肩上,以前也有人趁狩猎时抓过血火蚁的,所以人们对江雨灵肩上有一只血火蚁也不觉得奇怪。

“如果不是真实的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也不会相信,但也许血火蚁灵智本来就不低吧,不然也不会出现此次的偷袭事件;这只小蚂蚁救了我,我想一直带着它,养着他。”

江云燊看了看颇有灵性的血火蚁,没在这个话题上纠结。

逛了一天后回来,江家庄园早已经张灯结彩,为明日即将离开江家的孩子们进行欢送会。

江家上下,各房各户,老老少少都参与了欢送会,一共摆了43桌,全家喜气洋洋。

“我江家能有今天,能起死回生,都是我江家牺牲的子弟换来的,针对有牺牲在血火蚁谷底子弟的家庭,封赏良田10亩;所有得胜而归的子弟家庭,封赏良田15亩,作为在沙漠上建起来的黄沙城,良田那可是寸土寸金,一下子分到这么多良田,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而我们江家此次的最大功臣,非灵儿这孩子莫属,不过就云燊和灵儿父女俩,封赏什么他们都用不上,就把紫云甲送给灵儿做送别礼物吧。”

“爷爷,这我不能要,才刚刚差点把它弄丢,现在我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我怎么能把它带出去,家族更需要紫云甲在。”

虽然紫云甲是江家的镇族至宝,现在被家主直接赏给江雨灵,大家都没有异议,因为都知道,江雨灵为这个家付出了什么;江家的二少爷江云枫嘴巴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不过看见江啸虎坚定的眼神,他还是把要说的话逼了回去。

“灵儿,你还不明白吗,只要你在,江家就是安全的,甚至可能扶摇直上,但你不在,紫云甲保护不了江家,所以你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你看这一次如果不是紫云甲在,你能不能走出血火蚁峡谷都未可知。”

江雨灵知道,她是拗不过强势的爷爷,再说如果自己坚决不收,爷爷更会因感觉亏欠自己而难过。只能按爷爷说的,保护好自己,因为只有自己在,江家才在,现在的江家已然成为了众矢之的,所以这种情况尤为严重。

一席饭吃到半夜,几个叔叔伯伯、包括爷爷,都难得的开怀喝醉睡去,江雨灵回到闺房收拾行李。

“小姐,我陪你去苍梧宫吧,继续伺候你。”杏儿拉着江雨灵的手,依依不舍。

“小丫头片子,你以为去游山玩水啊,还带着你;对了我不在,你替我照顾好我爹,他一人孤苦伶仃的,我最是放心不下。”

主仆两人聊了大半夜,才各自睡去,江家庄园,也终于完全安静了下来,大家都进入了梦乡。

第三十四章:一路黄沙

太阳刚刚露头,血红的朝霞染红了整片东方的天空,早有一帮送别的人群聚集在城外,当然也有不少过来看热闹的人群,人群规模上赶不上狩猎大会及选拔大会,但在城门外,也是稀拉拉一大片,不下千人。

选拔小组的成员早早在欧阳东方的带领下等在了城外,一共有十六匹血色骏马和三匹骆驼,骏马均鞍马齐备,应该是供人骑行之用,三匹骆驼背上绑着的,是行李、帐篷之类的物件,是为补给。

“刘城主、江老、吴老、萧先生,由于血火蚁峡谷下的意外,我们已经晚了些日子,现在就即刻启程,后会有期。”可能确实耽误了几天时间,欧阳南方没有留给几大家族和自己的子弟多少时间惜别,学员们只来得及寒暄几句就被要求上马。

“灵儿,你们一行五人,是我们江家所有的希望,务必互相扶持,努力学成本领。”江啸虎现在是既激动,又不舍。

江雨灵没有说话,她哽咽着点头,望向父亲,还有推着父亲轮椅的杏儿,朝大家点点头,转身上马。

萧远润看着刘、吴两家各有两个人入选,江家更是五个人入选,自己萧家机关算尽,奈何天不遂人愿,仅一人入选,再想起自己葬身血火蚁峡谷谷底的儿子,有些失落。“儿啊,我们输了一步,现在的希望全在你的身上,我知道你的天赋,切不可再被那女娃比下去,有什么困难,可以去找你的几位叔叔。”

大家看见准备有16匹马时没有去想为什么15个人准备的是16匹马,但当看到除了十个前十名的狩猎队员外,居然还有一个狩猎队员上马,他就是提前走出血火蚁峡谷的柳鹏飞。一时间议论纷纷,全场大部分人呆若木鸡,而前来来送别柳鹏飞的是他的父母和一个哥哥、姐姐,脸上都挂着舒心的笑容,他们柳家终于出了个了不得的人物。

“各位,后会有期了,二十年后再见啦。”

随着16骑骏马扬鞭而去,黄沙城外的人群也慢慢散去,一时间小小猎户之家的柳家出一个入选人员的消息,比江家一下子出五个入选人员还要劲爆。

苍梧宫历史上在黄沙城选拔过四届弟子,一直以来,入选名额哪一次不是被四大家族瓜分,偶尔有旁落的名额,那也是被靠后的大家族获取,像这次一样,居然旁落到一个小小猎户之家,还是10个名额之外的特招,这不得不让人震惊。

刘永昌见马队已带起一线沙尘消失在滚滚大漠之中,直接回到停在一旁的马车内,这个马车内部空间很大,在他的对面还坐着一个仙风道骨的长胡须老者,只是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走出马车之外,故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

“先生,你怎么看这柳鹏飞的入选?”

“我想,城主也有所猜测,只是需要老朽再确认一下吧。”老者手抹胡须,呵呵笑了笑,继续说道:

“规矩定的是血火蚁材料前十名收获者,所以欧阳南方还是按前十名录取了十个选手,而柳家娃儿应该是因其危机意识得到赏识,故特许在十人之外招录;你别说,那娃子的种种,连我都很赞赏,虽然其现在还武力平平,那是因其家族资源匮乏,但其小小年纪,不贪心,冷静,知进退现在得苍梧宫这个平台,前途不可限量啊。”

刘永昌沉思了一会儿,吐口气。“我的想法和先生的基本一致,这柳家得找机会相交一二。”

刘永昌心里面还琢磨着一个事,那就是欧阳南方对江家的态度,值得推敲一二,也不知是不是江家历代弟子中有人出类拔萃,还是这一届弟子中有某个选手有什么天赋。刘永昌没有说出自己琢磨的事,只是已经打定主意,以后还是要和江家尽量交好,哪怕是从对抗已经明显结盟的吴、萧两家来看,也需要这么做。

黄沙城飞快的向后退去,直到完全消失在茫茫大漠之中,江雨灵也从离愁别绪中慢慢走了出来,恢复了他冷艳的模样,小迷糊想伸出脑袋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江雨灵担心马驰风大,把它按了回去,把衣袋扣上。

一路上小迷糊都在衣袋里不安宁,在衣袋里拱这拱那,江雨灵没办法,只得在停马喝水补给时,用小火星把衣袋烫出一个洞,让小迷糊可以看见外面的风景。

通过小孔看着一望无际的沙漠,小迷糊一边对外面的世界惊叹时,也对选择走出血火蚁峡谷这个决定感到忐忑,他臆想中的血火峡谷外面,是那个山清水秀的小山村,不曾想是这样一望无际的茫茫大漠,风呼呼从小孔灌进来,带着沙尘的味道。

“大家加快速度,日落之前要赶到前面的驿站休息,夜晚的大漠潜藏着很多未知的危险,红梅我去队伍前带路,你去后面压阵。”选拔大会上的华服妇人,早已换上了骑马劲装,听见欧阳南方的安排,脚夹马肚,跑到队伍后面去督促跑得较慢的队员。

茫茫黄沙,根本没有路的痕迹,马蹄踏过后,紧急着就有风吹黄沙把蹄印掩埋。如果是江雨灵还是这些学员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肯定会被困死在这片沙漠之中,包括那三个二十几岁模样的青年,似乎也不认识路,唯有欧阳南方和金红梅,也不知是通过什么指引,带着16人的小队在大漠中前行。

11人的入选队员,只有萧华戎、吴诗月两人曾经走出过黄沙城,其余队员都未出过黄沙城的范围,对于外界的认识大都来自于客商们的描述,大家对即将面临的新环境都充满着无限的希望,只是这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走出这一望无际的沙漠。

小迷糊通过衣袋的小孔看了一会儿后,就有些审美疲劳,呼呼的风吹进来,想睡也睡不着,它都有点后悔让江雨灵开这个小洞,也不知道要在衣袋里呆到什么时候,这样无聊的日子确实太无聊。

直到太阳已经完全落山后,才在远方的天际线下看到一个约突出于黄沙平面的沙坡,越来越近,才发现不是沙坡,而是沙漠中未及风化的石山。

“大家加把劲,前面石山后就是驿站。”

望山跑死马,虽然早早望见了石山,但真正赶到驿站时,已是亥时,客栈大厅里有二三十个客人,有的是刚参加完黄沙城狩猎会的客商,在看到这16人小队时,都偷看了几眼,但不敢议论,直到小队人员都被驿站小二安排进早就预定好的客房时,大厅才一阵议论之声,这些都是苍梧宫的弟子和准弟子那老头就是欧阳南方,几年前就传言其武力值已经大圆满,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级别

队员们在去所安排的房间洗漱完毕后一起下到大厅进餐,乱哄哄的大厅立马又再一次安静了下来。骑行了一天,虽然在路上也进行了生活补给,但和餐桌上的热菜热饭又如何的相比,风卷残云般,一桌子的菜几下子就被十六人扫光。

吃饱喝足后,所有队员被欧阳南方安排去休息,而他和金红梅轮流打坐值守,对于他们这个级别的武者来说,这种程度的骑行还达不到累的程度。

第三十五章:遭遇胡狼

欧阳南方白天安排小队赶路,夜晚在驿站休息,就这样赶了四天路之后,在第五天响午,终于发现有即将走出大漠的样子,沿途已有一些零星的绿色植物,稀稀落落的长着些仙人掌、骆驼刺等耐旱植物,也见过两个羊群,有牧民骑着马一边放牧,一边哼歌。哪怕是只有星星点点的绿色,也舒畅了因对黄沙审美疲劳了的心。

“孙学长,还有多久可以走出这片大漠。”刘飞翔拍马赶上前方一个瘦瘦高高的青年,经过这些天的相处,知道三个青年学长瘦高话较多的叫孙海文,文静儒雅的叫王书贤,还有一位不苟言笑的学长叫武山深。

“快了,不出意外,明日响午就可到达大漠边缘小城鹿城,到时候这黄沙城旅行也终于可以结束;想当初,我就是因为未见过这‘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之景,特主动请缨,请求前往黄沙城迎接你们这届新生,这来去两趟,虽算是了了心愿,确也累得够呛。”孙海文还有在心里嘀咕的话没有说出来,“也不知道你们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是如何生存下来的。”

黄沙城附近,除非是人为培植的地块,其余地块都是寸草不生,黄沙满地;到这零星点缀着绿色的地方,江雨灵在这些绿色中,像是感受到了生命的气息,心情也轻松了很多。

这几天以来,江雨灵发现小迷糊似乎心情不畅,到晚上休息的时候也没精打采,想到可能是被风吹的缘故,在一个驿站休息的时候,专门托小二做了一个关曲曲的小笼子,江雨灵把小笼子放在没有挖小洞的衣袋内,小迷糊有小笼子的保护,不再受衣袋剐蹭及风吹之苦,精神好了一些。发现沿途已经有点点绿色,江雨灵把小迷糊重新放回那个被烫了小洞的衣袋,当小迷糊终于看到星星点点的绿色时,心情终于舒畅了一些,看来不是要去一个一毛不拔、漫漫黄沙之地,如果不是正在马背上飞驰,他都想到那些绿油油的嫩芽上采些汁液。

“大家切不可在这个时候放松,一定还要继续加速前行,一定要在天黑之前到达鹿城,才算是真正的走出大漠,这些个星星点点的绿色,也预示着这个地方会生活着不少食草动物,而食草动物必然在后面跟着食肉动物,大家务必打起精神。”

马儿们连续跑了五天,人基本都还能支撑,但马确实有些乏力,原本计划在天黑之前赶到,不曾想太阳下山后连鹿城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欧阳兄,我想天黑之前是没有可能赶到鹿城了,我记得来的时候见着前方不远的地方有几个牧民帐篷,像是一个牧民小部落,我们先在那儿借宿一宿如何?”金红梅从队伍后面跑到前面,追上处于队伍前的欧阳南方,咨询欧阳南方的意见。

“也只能如此了,如果强行往鹿城赶的话,容易被胡狼盯上,被盯上会很麻烦。”

金红梅又退到小队后方压阵,欧阳南方带领小队向左前方绕行了七八里路,只见前方在傍晚的夜空下有几盏灯光在摇曳。

欧阳南方向牧民说明来意,牧民看着这一群孩子,放下不少戒心,如果不是这些孩子,牧民们基本不会留宿路过的陌生人,因为在这茫茫大漠外围,常有马贼出没,虽然他们大多数的目标还是过往的商队,但有时候也会袭击牧民,所以牧民们对陌生人都保持有一份警惕。

欧阳拿出银子给食宿费用,但牧民没有接收,他们说他们只会接待朋友,而怎么能收朋友的食宿费用,只是牧民们说帐篷有限,只能调出两间帐篷让朋友们挤一挤。

大多数队员都躺在温暖的牧民帐篷里睡去,欧阳南方及金红梅各值守一个帐篷,在帐篷内打坐,他们知道,牧民们应该是对自己的小队还是不放心,在几个方向派有暗哨监视着这两个帐篷,但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欧阳南方及金红梅对来自牧民的监视装作不知,一边打坐休息,顺带为小队值守。好不夸张的说,虽然欧阳南方坐在那儿像是已入定沉睡,其实,哪怕一只苍蝇飞过,他都很清楚。

半夜,牧民们的牧犬突然在一只牧犬的带领下,全都此起彼伏的闹了起来,欧阳南方站起身子走出帐篷前,要求被犬吠闹醒的队员留在帐篷内不要动。

欧阳南方走出帐篷时,帐篷外已站有三四十个牧民,几个牧民紧紧拉住要往外扑的猎犬。

“欧阳先生,对不住了,把你们给闹醒。”

和牧民们聊过之后,欧阳南方才知道,原来现在还刚初春,胡狼们没有充足的猎物,已经偷袭过他们这个部落三四次,但以前都是偷袭,没有像这一次一样,四面八方都是胡狼,像是要围猎这个部落一样。

队员们虽不被允许走出帐篷,但都挤在门口往外看去,只见略高于牧民帐篷的外围沙地上,一只只绿油油的眼睛在闪烁,大家在猜测是什么动物,感觉不好惹的样子。

“是胡狼,在这大漠附近,会成群结队主动攻击人类的猛兽,也就只有胡狼了。”

一个貌似这个小部落族长的老者支着一根拐棍说道:“欧阳先生,你和这位金姑娘先回帐篷,我们世代放牧,和胡狼也是老交道了,我们能够处理清楚。”

欧阳南方不好违主人的意,示意金红梅和自己先回帐篷,这些牧民既然能够在这片荒漠之地生存放牧,确如其族长所说,和这些胡狼肯定也是老交道,如果连胡狼都防不了,他们也不可能生存下来。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欧阳南方总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柳鹏飞,你知道我们是因为什么特招你,在这因动物而引起的危机感知方面,我们大家都不如你,你帮忙感知一二,这次所面临的危机如何。”

柳鹏飞也不谦虚,为了整个小队,也为了感谢欧阳南方对自己的特招,他走出帐篷,真正到帐篷边缘去感受现场的危机情况。

观察了好一会儿,刘鹏飞找欧阳南方汇报。“欧阳大人,据我观察,为什么胡狼还迟迟没有发起进攻,那是因为他们还在蓄聚力量,周围不停的有胡狼加入,貌似发号司令的狼王也不只一头,所以应该是几个狼群一起发起的围猎,情况不很妙。”

第三十六章:擒贼先擒王

“红梅,把所有队员集中一处,由你来照应,我去帮助牧民抵抗狼群的进攻。”欧阳南方的话还没有说完,人已消失在帐篷外的夜幕之中。

“男人都喜欢逞强。”金红梅嘟哝话还没说完就消失在夜色中的欧阳南方;不过她还是按照安排把两个帐篷的队员集合到一处。他一边安抚队员,一边严令禁止所有队员,在没有得到命令时不能参与抵御活动。金红梅告诉大家,小队是一个整体,所有行动必须听从指挥,不能单打独斗。

“达克族长,作为部落的朋友,我想我应该和大家一起共度难关。”达克族长手握羊角状拐杖,没有相信眼前这个商人模样的男子能够帮助部落抵御胡狼,他表示了感谢,但没有下文,继续安排青状牧民做好防御,能耗过一点时间是一点时间,只要明日太阳升起,就算是熬了过去。

“达克族长,我想你老已经发现,狼群的数量还在增加,这就像是我们游牧民族,几个部落组成一支军队,出征打仗一样,而现在部落外面的狼群,也是几个狼群的组合,它们是组成一支部队,对部落发起一次围猎。”

达克没想到眼前的商人能看到这么关键的问题,居然和自己所看到的基本一致,不觉高看眼前的商人一眼,但也不说话,沉思着继续听欧阳南方的下文。

“我知道族长是在等,等时间的消耗,耗过一刻,离明天就近一刻,但族长有没有想过,狼群这么大声势,今晚肯定会发起进攻,并且它们还一直在呼朋引伴,似乎准备随时发起致命一击,我想选择被动防御,还不如发起主动进攻,这一来可以打破狼群的部署,二来不让狼群再继续聚集力量,这初春之际,本来就是狼群食物短缺的季节,照这样下去,只怕防御压力越来越大。”

“刚才是老汉我的失礼,先生所说的我不是没有想到,但现在群狼环伺,在黑夜里和狼群搏杀,相当于我在明,狼在暗,我们这点人,主动进攻狼群那还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以牧场的简单防御工事展开防御,方有一分胜算,至少也可尽力拖到天明,大不了,把人保护下来,至于羊群,就只能不管了。”

达克族长看到这么多狼在外围环视,已经知道此次狼灾已不可能轻松化解,此一年、甚至前两年的忙活可能将毁于一旦,只求能保护下部落的人员,来年重新奋斗。

欧阳南方知道达克族长这是已经准备弃车保帅,想用羊群送给狼群糟蹋,以保护下牧民,包括欧阳南方所带的小队。他知道,达克族长肯定把他当成了只会出谋划策的军师,没有真正的战斗实力,帮不上什么忙。

江雨灵及其他13个年轻队员听见帐篷外的狼嚎,虽然有些害怕,但都有跃跃欲试参与抵抗的冲动,但看见金红梅坐在帐篷门口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般打坐的模样,年轻队员们不敢轻举妄动。小迷糊似乎也想跑出蚁笼,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但在这种危及时刻,江雨灵怎么可能把他放出来,直接不管小迷糊的抗议,把蚁笼放入衣袋夹层里。

欧阳南方看了一眼小队所聚集在一起的帐篷,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掂了掂重量,鼓足力量,扔向一双在黑夜里异常明显的幽兰眼睛。只见石头如流星一般,飞出营帐视线外,接着就听见一声极大的碰撞声,一只胡狼凄惨的嚎叫,压过所有的狼吠声,应该是受伤不轻,引得狼群一阵骚乱。

“达克族长,鄙人早年学过几年武,我需要牧民兄弟的配合,把头狼找出来,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由我来击杀头狼,化解围猎危机,也算是回报这一晚的招待。”

达克族长及几个牧民似乎还没有从那惊天一石中反应过来,仅仅一石之力,就能隔空取胡狼性命,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修武者。

达克似乎刚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赶紧跪下,祈求欧阳南方救救自己的族人,救救部落唯一的财产羊群。以前是没有办法、没有希望,故选择舍车保帅,但现在既然看到一线希望,当然是希望能够车、帅均保全,毕竟这些羊群,是整个部落唯一的生存口粮。

欧阳南方用手托举住下跪的达克族长,他选择出手,一方面是胡狼已经威胁到小队的安全,如果狼群攻进部落内,他顾此失彼,可能还保护不好整个小队,把战场放在部落外面,他还可更好放开出手一些;另一方面,也是被牧民们的淳朴所感动,最困难的时候,都选择不让客人参与防御,他想尽所能帮助部落抵御这次胡狼的入侵。

达克族长在听取欧阳南方的简单安排后,又和几个老牧民商量一番,一会儿十几个壮实的青年,每人手里都提着小半边鲜羊肉,并都各牵着一条毛茸茸,看不见眼睛的大猎狗。

“你们所有人务必听从南方先生的指挥,快去快回,能击杀一两只头狼当然最好,如若不能,也不强求,都回来一起一起防守。”

欧阳南方手握随身9尺拒马长枪,接过牧民递过来的几根短枪飞身上马,几个牧民也骑上马背,一溜烟冲入狼群,但马队在欧阳南方的带领下没有停留,直接在狼群里穿插,每人所带的大猎狗也没有冲进羊群,紧跟马队。

狼群见马队穿插入狼群之中,直接都围拢了过来,就在这时,牧民青年们手里拎的小半边鲜羊肉在欧阳南方的指导下洒向四方,在鲜羊肉的刺激下,许多饿慌了的狼群扑向丢给狼群的肉块,但狼群的等级制度森严,几个头狼模样的胡狼,有的扑向鲜羊肉,有的生气长啸。

毕竟没有头狼的准许,及优先享用,其他狼群是不能先享用食物的,虽然是几个狼群的组合,但等级制度还在,一试之下,哪些是头狼就已经一目了然。

欧阳南方抽出一根短枪骑马冲向一只离得较近,正在扑向鲜羊肉的头狼,短枪借助疾驰的马速,蓄力甩出,该短枪脱手后就像一根离弦之箭,射向那只头狼。

欧阳南方就这样连续射出四根短枪,四更短枪都命中目标,有三只胡狼中枪后蹦跶几下后就倒在地上,有一只拖着受伤的后腿跑开。

牧民青年们趁狼群瞬间的混乱,击杀了二十多只胡狼,但也有狼群趁这个时候拖走地上的羊肉。

见几只头狼身死后,狼群们直接远远避开欧阳南方,再加上一混乱,几只已经暴露了的头狼又混在了狼群之中,欧阳南方只得带领牧民撤回。

这一次的主动出击不仅击杀了三只头狼,同时也迫使了失去头狼的狼群撤退,不再参与此次围剿,更争取到了不少时间,为此次防御战打下了基础。

到了下半夜,狼群还是抵不住食物的诱惑发起了全面进攻,但由于三个狼群的撤退,再加上狼群对欧阳南方的忌惮,其狼群在冲破羊圈后,仅乘乱拖走十几只小羊,无人员在抵御过程中受伤,对于这个部落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

第三十七章:一路风景

达克对欧阳南方千恩万谢,一定要留小队在部落作客,希望能好生招待几天,以表感谢;但小队本来就耽误了不少时间,哪儿有时间在这里盘桓。达克见恩公去意已决,马上动员部落的年轻人载歌载舞送别,小队在一片欢送声中再一次踏上赶往苍梧宫的行程。

欧阳南方一马当先,“我知道大家可能因昨晚我把大家关在帐篷而对我有怨气,但现在我唯一的任务就是把大家安全带到苍梧宫,不能出任何纰漏,想动手,以后在苍梧宫多的是。”

昨晚那么刺激的人狼搏杀,但所有热血望参与队员,都当了旁观者,确切的说只能算是旁听者,他们连远远的欣赏这场搏杀的机会都没有。所谓好奇害死猫,对正处于无限滋生好奇心的一帮年轻队员身上,更是如此。

小队走到鹿城时已过巳时,这么多天的连续赶路,欧阳南方特许队员们可以在城里转转。欧南方则带着孙海文离队,他们要去寻一家商队,租赁三驾马车,从鹿城到苍梧宫有很长一段行程有较宽大的官道,已经骑行五天多,人累马乏,欧阳南方计划把骑行改为换乘马车。

江雨灵等队员在金红梅的带领下,走上鹿城的城墙,难怪民间一直流传着一句谚语“南雨不过鹿城,绿帽不过黄成”。鹿城被建在巨鹿山脉的山坳之处,从高处看,巨鹿山脉就像一只匍匐在大地上的巨鹿,故得其名,而鹿城相当于处于巨鹿脖子位置。

在鹿城南面是为缓缓延伸向远方的低矮灌木丛,北面为黄沙大漠,东西两边为长满树林的高山,从北方的沙地算起,也有一千多米左右的海拔差。

金红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上了一身鹅黄的宫装,整个一贵妇形象,哪像个修武之人。

王书贤轻摇折扇,似乎此情此景对他没有一点吸引力,但如果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不时会偷瞄一眼刘飞雪,刘飞雪那兼具男性人格和女性美貌的独特,吸引着王书贤的双眼。

新生的十一个队员,明显的分成了两个阵营,各围一堆欣赏这和黄沙城不一样的风景,黄色与绿色的交集之地,其独特的景色确让人有产生一独特的审美感受。

肖华戎、吴诗月、吴月生三个人一个小团体,江雨灵及四个江家子弟、刘飞雪、柳鹏飞走在一起,最后刘飞翔也厚着脸皮加入,组成了一个七人的小团体,两个小团体之间完全没有交流。

江雨灵放出小迷糊,大家都知道江雨灵饲养了一只血火蚁,但直到今天才得以细细的打量这只血火蚁,只见其比成年的血火蚁要小上一些,却好像更有灵性,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只血火蚁被江雨灵养过一段时间的原因,其各种动作有一种拟人化的灵动。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小迷糊已经能听懂人们一些简单的交流,只是他无法表达出来,但他已经能够通过简单的上下摇动触手和左右摇动触手表示赞同和反对,以此和江雨灵交流,再者他也明白了江雨灵三个字的意思不是恶魔,而是一个名字,就像自己被其他蚂蚁称着小迷糊一样。

就在大家还没有休息足够的时候,金红梅告诉大家时间已差不多,要准备去和欧阳队长汇合赶路。

等江雨灵他们赶到预定的集合地点时,早有三驾马车在那儿等着,每架马车上还配备有一名车夫。

也不知道是不是欧阳南方故意的安排,竟然把江雨灵、刘飞翔、刘飞雪、吴诗月、萧华戎还有欧阳南方自己六个人安排在了一架马车,在马车那么狭窄的空间里,坐上六个人,互相之间因为隔阂,气氛显得很诡异,最后还是欧阳南方来打破这个氛围。

“我知道各位因为家族、个人之间的恩怨,特别是这次狩猎血火蚁所发生的一些事,大家彼此之间间隙较大,但现在都将是苍梧宫的弟子,是一家人,切不可带着家族恩怨,个人恩怨进苍梧宫,这是不被苍梧宫允许的,望各位能够冰释前嫌,忘掉所有的恩怨。”

欧阳南方把大家安排在一架马车,就是为了这一席话,黄沙城四大家的争斗属于民间争斗,他可以不去管,不去问;但现在这一批队员都即将进入了苍梧宫,成为苍梧宫新一代弟子,况且还是自己亲自选拔的弟子,他当然不希望大家互相内耗,坏了自己的名声不说,也不符合苍梧宫的文化和精神。

几方在欧阳南方的组织下,进行了日常化的交流,但毕竟肖华戎和吴诗月那是曾经差点要了江雨灵年轻生命的仇人;刘飞雪又是肖华戎的杀弟仇人,一时只能初步突破零的交流,至于是否能完全摒弃前嫌,还有很多路要走。

坐在马车中赶了10天路,途经一个大城、两个小城,终于听到孙海文说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看到西方边缘的那片山脉没?那片山脉就是苍梧山脉,苍梧宫就设在最高的七座主峰之上。”

朝着山脉的方向又走了三天,终于到得山脚的一座大城九盘城,此九盘城和黄域国国都煌城为黄域国的两大城市,一个是政治中心,一个是经济中心。九爬城位于黄域国西南,依山而建,整个城市在山间开阔地带蜿蜒,如盘龙一般,故城九盘城,主要依托苍梧宫及附近特有的物产,发展经济,商贸,是黄域国和五溪国的主要对口开放交易城市。煌城地处黄域国中南部,皇室就坐落在煌城,是整个黄域国的政治中心。

由于时间紧迫,小队没有在九盘城息脚,把马车换为马匹,立刻马不停蹄的往苍梧宫赶。

准确来说,苍梧宫正好处于黄域国和五溪国的交界山脉,两个国家都自认为苍梧宫在自己的地盘上。但实际上,苍梧宫虽然同时占有了黄域国和五溪国的土地,但它却不受两个国家管辖,是一个完全自主管理的区域。不夸张的说,苍梧宫,还是隐隐高于两国的皇室的存在。

从九盘城开始,一路上坡,骑行了两天后,又步行了一天,欧阳南方才终于带领小队走到苍梧宫宫门外。

第三十八章:一宫七峰

小迷糊爬上江雨灵的肩上,四处张望,此处已是苍梧宫宫门外,只见大门两侧各有一颗参天迎客松,拱卫着苍梧宫大门,树高十丈有余,树干应该够三、四个人合抱那么大,宫门高六丈有余,也不知道宫门为什么材质所筑造,似木非木、似铁非铁,有一种厚重和古朴兼具的视角感受。宫门两侧各站一队二十几人的执勤弟子,个个英武挺拔,神情肃穆,虽然其对进进出出的门人都视而不见,但总有一股若有若无的契机,似乎锁定着每一个进出大门的人,毫不怀疑,如果有宵小之辈擅创苍梧宫,必将受到他们的第一时间击杀。

在大门周围,乃至视线可及的范围内,只见整个苍梧宫山青云静、鹤鸟环飞,整个恍如仙境。

孙海文、王书贤、武山深三人仿佛归家的孩子一般,弹了弹身上的尘土,一身倦意尽除;对于他们来说,奔波了这么久,终于算是完成了在宗门领办的选拔任务。三人直接向欧阳南方与金红梅告辞,他们三人的这一趟宗门任务已经完成,可以去领取任务奖励,痛痛快快休息两天;至于接下来带领江雨灵等新晋的十一个弟子参加分峰仪式等事宜,他们如果没有兴趣,可以不用参加,直接由欧阳南方及金红梅组织参与就行。

“老家伙,再晚可就赶不上分峰仪式了,快些带新弟子们到苍梧广场参加分峰仪式。”一个身着劲装,值守队伍领队模样的人似乎和欧阳南方很是熟悉,提醒欧阳南方及时带领新晋弟子参加分峰仪式,此人是神武峰长老武神坤,今天正好是他带领小队执勤。

“选拔赛上出现了一些插曲,一路赶来,幸好还是赶到了分峰仪式,不然真不知道如何和峰主他们交代呢。”欧阳南方没有和武神坤寒暄,打了个招呼就同金红梅带着新晋弟子们赶扑分峰仪式。

一路上,欧阳南方及金红梅一边带领十一个队员加速前行,一边简单的给新晋的弟子们讲解了一些苍梧宫的注意事项和宫规,大体就是不能把家族恩怨、国仇家恨带到苍梧宫,除按规定申请在在演武场比斗外,进入苍梧宫就是一个整体,一切以苍梧宫的宫规约束自己,对于违背宫规的弟子,轻则按律惩戒,重则开除宗门,甚至招致宗门戒律堂的追杀

大家对欧阳南方及金红梅的交待自然没有异议,甚至都听得特别认真,毕竟来到苍梧宫后,苍梧宫整个环境给予新晋弟子们冲击力还十足,他的宏伟和神秘都深深的吸引着这些弟子,本身,能进入苍梧宫,就是无上的荣耀,每个人都在打好十二分精神对待。以天之骄子的身份进入苍梧宫,如果因有违宫规而被逐出宫门,可能口水都能淹没自己。

小迷糊对于苍梧宫也是比较喜欢,刚开始他一直怕去到的是那黄沙大漠之类的地方,虽然他喜欢到各处看看,喜欢冒险,但对着那漫漫黄沙大漠,还是提不起半点兴趣。一路走来,经过了沙漠、戈壁、城镇、田野、荒地,但到了这儿,才真正是小迷糊最喜欢的地方,也不枉其离开血火蚁峡谷。

欧阳南方和金红梅带着十一个新晋弟子赶到苍梧广场上时,广场中央站着三十来个小队,每个小队一两个至二十几人不等,广场周围还站着几百人的苍梧宫门人。

“欧阳,赶紧带新晋弟子们入队,听你的传讯说今日能到,故推迟了几个时辰,专等你们这个小队,不然我们现在的分峰仪式都已经结束。”主席台上,白发苍苍的苍梧宫宫主刘云凡,笑呵呵的安排欧阳南方带队入场。

欧阳南方一边向主席台表示歉意,一边及时安排队员们入场。

苍梧山脉地域辽阔,处于黄域国和五溪国交汇地带,大大小小奇峰无数,也不乏一些山间平地。有一奇峰,坐落在苍梧山脉中部,整个山峰就是一整块天生地长的石头,其四周悬崖峭壁,耸立在苍梧山脉最高处,终日被云雾袅绕,恍如仙境,其上有一宫殿,传说由仙人游历苍梧山时所建,现苍梧宫宫主及部分长老居住于此,被称为苍梧宫,慢慢的也成了这一方宗派的代名词。

苍梧宫又由七股势力所组成,分别是飞来峰、石笋峰、猿愁涧、神武峰、落石峰、流云峰、花田谷,虽然有的势力明显不是建立在险峻的奇峰之上,而是在山间小平原之间,但习惯上也还是把七股势力统称为七峰;所以在对新晋弟子进行分配时,也叫分峰仪式。

由七股势力,按抽签顺序,对每届新晋弟子进行选择,分配进入各个势力。

广场中央新晋的弟子们大多都有些紧张和忐忑,也不知道会被哪一个峰主选中,广场四周的老队员们见已经惯了这样的场面,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只关心谁会是幸运儿,能被飞来峰选中,第一时间知道谁被飞来峰选中,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枉花些时间来这儿观看此次分峰仪式,因为往往会连续几届,可能都没有被飞来峰选中之人。

“既然各派出的选拔小组都已带领新晋弟子入场,现烦请各选拔组的组长交上新晋弟子的选拔资料。”

欧阳南方及二十几个选拔组组长上交了新晋弟子的资料,其实这都是象征性的,因为各选拔组都早已用苍梧宫的特殊密信的方式传递过新晋弟子信息,现在只是上缴最终资料,由新晋弟子选拔委员会进行最终的核实。

在上缴资料的时候,欧阳南方走到刘云凡身边,耳语了几句,也不知道欧阳南方说了什么,只见刘云凡欣喜的点了点头。

约莫过去了半柱香时间,正在广场内外都冒出各种嘈杂私语的时候,选拔委员会才把所有新晋人员的信息核实清楚,各峰主手里终于拿到了新晋弟子的全部名单。按照惯例,都由飞来峰先对弟子进行选择,只有飞来峰选择弟子结束后,才由其他六峰按抽签顺序以每5人为一组的方式进行选择。

第三十九章:内外之分

“飞来峰已经连续三届没有招收新弟子,也不知道这一届有没有幸运儿能被选中”广场中央的新晋弟子因为紧张,再加上互相还不熟悉,没有人说话,而广场周围的弟子们都在讨论这一届新晋弟子中是否有飞来峰中意的弟子。

大多数人不知道为什么飞来峰都很少选择弟子,也可以说是飞来峰选拔弟子条件历来苛刻,极少有弟子符合条件。只有少数人知道,那是因为飞来峰在苍梧宫是特殊的存在,甚至可以说是苍梧宫绝对的核心,其他六峰,本质上来说,都是为飞来峰服务的存在。

飞来峰,也可以说是苍梧宫的内宫,该峰选拔弟子的唯一标准就是必须要拥有灵根,而凡人之中拥有灵根之人,万中无一,虽然苍梧宫势力范围覆盖黄域国和五溪国及附近四五个凡人国度,但飞来峰仍是人才凋零,因为有灵根之人实在太少。其他各峰选拔的条件也不低,但都是以武力值等作为选拔条件,每届都能有足够的弟子加入。

“穆长老,您老看看这一届弟子中,可有飞来峰中意的弟子?”刘云凡虽然贵为苍梧宫宫主,但其对苍梧宫的三位太上长老之一,同时也是飞来峰代峰主的穆明慧还是充满恭敬。

“这长须道士是谁啊,苍梧宫还有比宫主更地位尊崇的人吗?”

“一看你就是入门没几年的新人,孤陋寡闻了吧,他可是飞来峰的代峰主,三大太上长老之一的穆长老。”

一些近几年才入门的弟子不认识穆长老,三大太上长老,云游的云游,闭关的闭关,很少在正式场合出现,很多弟子不认识也再正常不过。这一次露面,也是因为已经三届没有发现拥有灵根的弟子,苍梧宫核心人才出现断裂,听说这一届一下发现两个拥有灵根的弟子,穆明慧才临时决定出关参与分峰仪式。

穆明慧抬眼在广场中央的所有弟子中扫过,被他视线扫过的弟子,无不感觉有一种被全身看透的感觉。

“咦,不错,不错,云帆,我先带这两个弟子回苍梧宫,其他六峰的分峰事宜你接着安排。”穆明慧手指向江雨灵、柳鹏飞。

“恭喜黄沙城江雨灵、柳鹏飞被选入飞来峰,成为内宫弟子。”刘云凡兴奋的宣布,直到穆长老确认,刘云凡一颗掉着的心才终于放下。三届了,再没有飞来峰中意的弟子,他都没办法和三位太上长老们交代。

穆明慧似乎心情舒畅,也不管现场人们的惊呼声,直接带着走到身边的江雨灵、柳鹏飞两位弟子踏空飞去。

苍梧宫内一直有传言,其余各峰修的是武,而飞来峰修的是仙,各峰的长老及核心弟子自然知道苍梧宫的这些密辛,但新晋的几届弟子,特别是广场上的新弟子,对这些都是不知道的,今日得见穆长老带着两个幸运弟子直接踏空飞去,说不出的震撼,也真正印证了飞来峰修仙的传说。

广场上因为目睹江雨灵他们飞升而去,阵阵哗然,但自有刘云凡及各个峰主们去安抚。穆明慧现在是难得的痛快,他只望早点把三个弟子带到飞来峰,为什么说是三个弟子,因为穆明慧在江雨灵的身上发现了两股灵力波动,那是因为小迷糊也拥有灵根,得到消息说有两个弟子拥有灵根已经是天大的喜讯,不曾想,其中一个弟子所喂养的宠物也有灵根,这不得不说是意外的天大喜讯,也难怪穆明慧如此高兴。

江雨灵与柳鹏飞似乎感觉自己被一股绵力托举束缚着,身不由己的跟着眼前的老人飞去,有心想询问些什么,但第一次御空而行,心惊胆战,两人都被吓得只知道发抖,说不出到嘴边的话。

也就几句话的功夫,江雨灵终于在惊魂未定之中踏在了地上,只见所处的位置位于是一个不大广场,广场中央是一块二三丈高的靠山石,靠山石上龙飞凤舞的刻着“飞来峰”三个字。

广场后面是一个小型的宫殿群,宫殿群依山而建,又似乎暗藏着什么规律,如果从高空往下看,就会发现建筑群暗含卦象。

“这儿就是飞来峰,以后就是你们的修炼之地,会有专门的师傅,对你们的修炼进行指导,俗话说师傅请进门,修行靠个人,但愿你们都学有所成。”

穆明慧接着讲了一些飞来峰的峰规,注意事项等等。穆明慧讲完这些后,似想起什么事情,询问江雨灵。

“对了江雨灵小友,你是否还带有什么宠物在身边。”

江雨灵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没有带什么宠物啊!但转瞬想明白,可能穆明慧是发现了血火蚁的存在,她不得不为眼前老人的感知感到惊心,这么一只小蚂蚁都被老人感知到。

江雨林打开衣袋,小迷糊迫不及待的爬上江雨灵的头上,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东看看,西瞧瞧;最后眼光聚焦打量面前的老人,老人给他一种仙风道骨,超然物外的感觉。

在看到小迷糊时,穆明慧有一个微不可查失望的表情,他没想到,这意外的灵根居然是来自一只蚂蚁,这样的话,意义基本不大。“自己这心性还是没有修到家啊,不管好坏,有三个灵根都已经是大大的惊喜了,况且那小姑娘还是难得的6品木灵根,还是自己没革除这贪心之念啊!”转瞬他就贻笑自己,苦笑了一下。

眼前的老人没有再说话,江雨灵和柳鹏飞规规矩矩的站在那儿,也不敢询问,不一会儿,有一个身穿蓝跑,教书先生模样的人从宫殿群走出来。他先向穆明慧问好,并向江雨灵及柳鹏飞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听取穆明慧吩咐。

穆明慧告诉江雨灵和柳鹏飞,过来的蓝布先生名叫韩长恭,是他们的日常指导先生,而他们几位除了学习韩长恭先生的课程,以后还要学习一些其他先生的课程。同时穆明慧还专门告知韩长恭,江雨灵身上有一只蚂蚁,也有灵根存在,虽然极其微弱,但也可顺带驯养一二,穆明慧交代清楚后就选择继续闭关,剩下的事,交各韩长恭来完成。

江雨灵、柳鹏飞、小迷糊,从此踏上了他们的修仙之途。

人道神仙好,谁知仙路茫茫,凡难断,情难了!

第四十章:我叫肖蚁

飞来峰弟子凋零,总计也不过百人,除去在外游历的弟子,在峰上常驻的门人不过五六十人,在加上20来个婢女和仆从,也不足八十人,这个数字还是江雨灵听年长的师姐说的,她自己见过的飞来峰门人不过四十之数。

飞来峰上的每一个门人都有一个独立的阁楼修炼,除集体活动及长老们开坛讲法,很少互相走动。这一届也就江雨灵和柳鹏飞两个弟子,基本上算是独宠,每天都有专门的师傅和一些师兄师姐对他们进行指导,一年多以来,江雨灵与与柳鹏飞都习得一些简单的修炼心法,一些简单的法术。

江雨灵和柳鹏飞来自同一个地方,常在一起修炼,探讨修炼心得,再加上同为一届,也经常被安排在一起授课,关系处的不错,常以姐弟相称。他们在闲暇之余,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逗乐小迷糊,在相处的过程之中,他们欣喜的发现小迷糊灵智越来越高,不仅能够听懂人的语言,甚至都能够识得一些普通的文字。

穆明慧一个月前短暂出关,特意过来询问江雨灵、柳鹏飞的修炼情况;对于两个新入门弟子一年来的修炼成绩,穆明慧很是满意,特别是对江雨灵已经修炼到练气三层,尤其满意,而最让穆明慧意外的是,那只不起眼的小蚂蚁,虽然没有什么灵力增长,但灵智提升很快,其灵智似乎不在一只修炼有成的妖仙之下。不过穆明慧也没有过多在意,把他归集为是因为和人相处多了的缘故,就像是人们养的小猫小狗,也会有些灵性。

以前在血火蚁峡谷,小迷糊一直感觉自己和血火蚁群不像是一个族群一样,所有血火蚁的智力都相对简单,似乎有一种曲高和寡之感,再加上常常在梦中梦到那个小山村,还有在小山村救助过自己的恩人,其就一直想到血火蚁峡谷外看看,去寻找那个梦里的地方,梦里的恩人,不曾想,血火蚁一直传言的恶魔,居然就是和恩人一样的族类。

小迷糊为了能够离开血火蚁峡谷,冒险救下一个漂亮的恶魔,一路跟随其来到苍梧宫飞来峰,虽然仍然为没有寻到那梦中的小山村和恩人有些遗憾,但他喜欢这个仙境一般的地方,喜欢江雨灵,还有那个柳鹏飞;不过让他自己也感到奇怪的是,他虽然喜欢柳鹏飞,但每每看到其和江雨灵一起修炼,一起有说有笑时,他会莫名的有些小生气。

一年多以来,小迷糊已经知道,血火蚁峡谷所谓的恶魔,其实就是人,只不过血火蚁群坐井观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把进入血火蚁峡谷的人都叫成了恶魔。小迷糊也曾因为人们猎杀血火蚁而对每个人都充满戒备,甚至是有些恐惧和愤恨;江雨灵发现这一情况后,告诉小迷糊,黄沙城的人们猎杀血火蚁,和血火蚁猎杀小鸟、小虫是一样的。经过江雨灵经常性的开导,小迷糊渐渐也明白人们猎杀血火蚁,就像血火蚁猎杀小虫一样的道理;再加上在飞来峰上,很多人都喜欢这么一只不仅娇小,还颇有灵性的宠物,大多数人看到站在江雨灵肩上的小迷糊,都会好奇的逗逗,小迷糊也慢慢忘掉了恶魔这个对人的称谓。

每个见到小迷糊的人都叫他小蚂蚁,包括江雨灵和柳鹏飞,虽然也知道自己就是一只小蚂蚁,但每每有人叫他小蚂蚁时,小迷糊都想告诉大家:“我叫小迷糊”。他认为别人叫他小蚂蚁,就像一个人叫另外一个人“小人”一样。因为小迷糊认为,“蚂蚁”和“人”一样,都是代表族群,叫他“小蚂蚁”,就相当于是叫“小人”。但他能听懂人们说什么,人们可听不懂他说什么,后来小蚂蚁发现有一个可以沟通的媒介,那就是文字,所以,一到江雨灵休息的时候,他就央求江雨灵教自己识字。

从“小蚂蚁”三个字开始,小迷糊通过半年多的学习,终于认识了一些日常交流用的文字,他开始为自己物色名字,感觉小迷糊这个名字虽然也可爱,但他还是希望像江雨灵他们一样,能够有一个带姓的名字,一个属于自己正式的名字。

江雨灵在打坐修炼时,小迷糊就自己在一旁学习识字。虽然两年年来也成长了一些,但还是只和大一些的蚂蚱差不多大小,无法自己翻阅书页,江雨灵把很多小迷糊正在学习的文字抄录在一张一张的草纸上,平铺了满满一个房间,而现在的小迷糊,正在这密密麻麻的文字中寻找自己的名字,他想过和江雨灵一起姓江,也想过自己立一姓,姓蚁、或者火蚁

梦里,小迷糊又梦到了那个小山村,那个救助过自己的恩人,只听恩人在梦里说“我叫朱浩文,我也给你取个名字吧”听到“朱浩文”三个字的瞬间,小迷糊甚至感觉自己就是朱浩文一样,似乎这个名字应该属于自己。醒过来后的小迷糊有些模糊,他笑自己小迷糊这个名字起得好,迷迷糊糊的,自己明显是一只蚂蚁,梦里自己却和恩公换了位,思虑再三,小迷糊终于想好了自己的名字。

江雨灵打坐醒来,只见小迷糊在前面一直有规律的摆动他的两条触须,江雨灵知道,小迷糊这是又想告诉自己什么了;因为自从小迷糊学会一些文字之后,小迷糊常常用这样的方式提醒自己想和自己交流。

小迷糊首先会在江雨灵前面有规律的摆动他的触须,吸引到江雨灵的注意后,他会把江雨灵带到铺满字的房间,然后从一个字到令一个字,被他选中的字他就点两下头,他小迷糊驻足点过头的字连起来,就是小迷糊想说的话。

通过这样的方式,小迷糊夸过江雨灵是仙女,惹得江雨灵一发笑得花枝招展,把小迷糊看得眼都直了,如果小迷糊是一个人,那这个表情就是猪八戒见嫦娥时的表情

小迷糊也通过这样的方式告诉过江雨灵自己在血火蚁峡谷被大家称着小迷糊

飞来峰顶方圆十多里地,四周都是悬崖峭壁,整个就一块巨石,故名飞来峰。飞来峰有个峰规,上得飞来峰的弟子,要想离开飞来峰,只能靠学到的本事自己离开,而要想下得这千丈峭壁,至少也得踏入筑基期,方可御剑飞行,离开此峰;至于在飞来峰上修炼所需的资源,自然有其他六峰提供。

在江雨灵的定位中,柳鹏飞是朋友,而小迷糊是家人,至于飞来峰上的师兄、师姐及师傅长老们,属于长辈。离家两年以来,江雨灵不时想起黄沙城,想起父亲和爷爷,每到这个时候,幸好有小迷糊陪着他,他们通过文字,就像家人一样的交流。

小迷糊今天的交流有些特别,他不停的在两个字上走来走去。

“朱蚁、朱蚁、朱蚁”连看了小迷糊来回跑了几次的江雨灵,连读了几遍朱蚁,终于明白了这是小迷糊想给他自己取的名字“朱蚁”。

“你是想告诉我你给自己取名‘朱蚁’吗?”

只见小迷糊小脑袋高兴的点头,原来小迷糊取了梦里恩公的姓,同时也不忘自己是一只蚂蚁,给自己取名“朱蚁”。

江雨灵一遍又一遍的叫朱蚁,小迷糊兴高采烈的在一片布满文字的草纸上蹦跳,庆祝自己终于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字。

第四十一章:仙武之差

又到了一季一次的开坛讲法时间,江雨灵来得晚,只见整个会场坐满了前来聆听的弟子,这是江雨灵来到飞来峰上两年多以来,开坛讲法中,听讲人数最多的一次,打听之后才知道,因为这一次开坛讲法的是飞来峰游历归来的太上长老司马策,严格来说,其算是飞来峰代峰主穆明慧师叔一辈的人物。

传言司马策已外出游历30余年,随着修仙等级的提升,修仙之人的寿元也会相应的增加,三十年对于凡人来说已去半辈,但对修仙之人来说,其也就是一次游历的时间。一般凡人,一辈子无灾无痛,也就80岁基本就寿终正寝,而一个练气期的修仙之人,每升一级,寿元将增加20年左右,一个练气10级的修仙之人,如果其不能突破筑基期,也能活到300来岁,这也是为什么选择修仙的原因,一个永生就值得无数人可舍弃一切去追求。

台下已坐满了前来听讲的弟子,有二三十岁的年轻弟子,也有四五十岁模样的中年修士,也有已是迟暮之年的老者。不过,这些人中,可不能认为年老的他就一定年长,年轻的他就一定年少,因为有一些卡在练气期的年老弟子,他已经二百多岁,而一个看起来仅处于中年的筑基期弟子,他可能已经三百余岁。

有的弟子带来蒲团,安静的在蒲团上打坐入定,有的弟子直接坐在地面之上,也有的把长袍折过来掂住双腿

江雨灵由于来得晚,只得找到一个靠外围的地方放好蒲团坐下,柳鹏飞本来坐在人群中,见到江雨灵后,把蒲苇拿到江雨林边上挨着。虽然江雨灵和柳鹏飞各自修炼及起居的阁楼并不远,但由于他们两对于一些基础的修炼心法和法术都已经基本学习到位,现在所缺的是花时间修习和领悟,故老师过来带他们学习的时间已越来越少,他们基本都是在自行修炼,所以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已差不多有一个月未打过照面。

其他人都在安静的打坐,江雨灵和柳鹏飞也不好交流,怕打扰了这一份安静,只是互相眼神示意,算是打了招呼,然后都没有打坐,就这样挣开双眼等待司马策的到来。其他弟子可能有人见过司马策,而江雨灵、柳鹏飞从未见过,都好奇的睁开双眼想第一时间看看这位太上长老什么样子。

低沉的钟鸣声想过三声,只见一个和穆明慧年龄相仿的老人,在穆明慧的搀扶下走到讲坛之上。

“台下飞来峰的后辈们,感谢大家,我知道有些人甚至可能是在闭关之中,强行出来捧老朽的场。台下很多老面孔,我都见过,但也有不少新面孔,也不知道是我年老健忘,还是飞来峰新进的弟子,好像未曾谋面过。”

司马策边说话边走向讲坛中央早已准备好的蒲团,其虽然身为飞来峰太上长老,但整个人让人感觉和蔼可亲,就像是邻居遛鸟的大爷,悠闲中带着人畜无害的微笑。

司马策所讲的内容没有什么提纲,更像是一个随性的谈心会,谈一些修炼心得,一些游历轶事,最后还谈了一些修炼等级等事宜。

司马策谈了一些自己的修炼心得,其中他总结了四个字“无心无废”。无心即修炼要顺其自然,不能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无废就是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持之以恒,不荒废修炼,有人似乎听懂了司马策所讲述的真意,有人感觉更糊涂了,究竟是要随心还是不随心?也许这就是修仙的神秘感吧。

司马策接着讲述了他三十年来的所见所闻,有关于异域的风土人情,各个名山大川;有关于凡人国度的攻伐,修仙门派的明争暗斗

少部分人由于一生都达不到筑基期,基本要终老在这飞来峰上,司马策讲到这些游历轶事时,几位银发老人听得两眼含泪,多少个日月,从曾经的踌躇满志,一心追求成仙,梦想有一天能够笑傲江湖,到最后连下得飞来峰,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奢望;听起司马策讲起苍梧宫外的凡尘俗事,恍若隔世异闻,充满向往之情。

至于讲起凡人国度的攻伐,修仙门派的明争暗斗,司马策着重讲了南疆十国之间近年来互有攻伐,大战没有发生,但小摩擦不断,大有战火燎原,燃烧南疆十国的形势。而南疆十国和南疆境内的三个修仙门派苍梧宫、招摇山、南庭山都有或多或少的依附关系,再加上三个修仙门派本身也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所以,三个修仙门派也有被拉入战争泥潭的危险,好在三个修仙门派都默认的只允许外门弟子卷入,内门弟子修仙不管凡俗事,才导致互相之间的战争没有更进一步发展。

司马策讲各派之间的一些竞争时,着重再一次强调了不到筑基期不能下飞来峰的规定,他告诉众弟子,修仙筑基成功才是真正的踏入修仙之路,在外面才有一分自保之力,每一个拥有灵根的人,对于苍梧宫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财富,不能承受哪怕一丁点儿冒险,至于修炼资源,自有外们之人去供给。

到学员提问环节时,有学员提到修仙和修武区别的问题,希望司马策能够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说到仙武区别,司马策先谈起所有人都熟悉的练气期,练气期分十层,主要是内修心法、神魂,外修吐纳、体魄,如果不使用术法,练气期给人的感觉就是更加健康,精神,气质上给人一定的压迫之感,但并不能增加多少实际战力,甚至同级的练气修士,其战力往往还低于修武的修士。比如:在不用术法的情况,一个五级的练气修士,战力一般不及五级武力值的修武人员,这也是为什么筑基之前不允许飞来峰弟子下飞来峰的原因。

当然用上术法、符咒等加持,战力又另当别论,不过一个临战经验丰富的修武士,只要有机会,基本不会留给修仙之人准备术法的时间,但上到筑基期,这情况又反了过来。

筑基成功的修仙之人不仅体魄因筑基成功而成倍的增加,其还能御剑飞行,对于大多数修武之人来说,基本很难有能相抗之力,一般来说十级练气修仙者,基本都不是十级武力值小圆满之人的对手,但修仙之人筑基成功,武力值十三级大圆满的修武者都不是筑基修士的对手,甚至十五级修武巅峰,也只能和筑基期初期人士打个平手。

筑基之后,修仙之人真正开启修仙之旅,而修武之人十五级修武巅峰就是尽头,没有灵根,只要喜欢,人人都可以修炼武术,最多就是个人悟性高低,成就高矮,但十五级就是修武巅峰的尽头,况且,能真正达到十五级巅峰的,整个南疆十国还没有出现过,十四级无限向武学巅峰靠拢之人差不多有五指之数,无一都是十国响当当的人物。而修仙,非有灵根不可,不然无法吐纳聚气用于修炼。

仙术和武术,一字之差,差之何止千里。

第四十二章:终极追求

自从小迷糊给自己取名朱蚁之后,江雨灵和柳鹏飞再唤其小蚂蚁或者小迷糊,他都一律不予理睬;江雨灵及柳鹏飞只得改口唤其朱蚁,一开始还是很不习惯这么叫。一只小蚂蚁还自己取了个名字,感觉有些荒唐,不过转念一想,一只能识字的蚂蚁,给自己取个名字,好像也很正常。慢慢的,似乎大家也习惯了叫朱蚁这个名字。

江雨灵在认真聆听时,朱蚁也聚精会神的站在江雨灵肩上听讲,听到司马策讲起外面的各种波澜壮阔、波云诡谲之事,其忍不住对这外面的花花世界充满向往之情,原来,血火蚁峡谷是坐井观天,来到苍梧宫也还是是坐井观天,虽然所识者不同,但都是一样的道理,真正的豪情万丈,应该是浪迹各域,不拘一禺。

司马策讲完仙武之别,大多数弟子都为自己走的是一条康庄大道而欢喜,几位常年卡在练气期暮气沉沉的老者,表情也似乎有了一些舒展。虽然被卡在这筑基之下,难有寸进,也错失了这世间百态,被拘于这飞来峰之上,但至少也多活了这百十岁月,如果不是踏上这修仙之道,现在恐怕早已是皑皑白骨,一撮黄土。

仙术、武术这么大的差别,有修士又问起这仙术的路又走向何方?

谈起仙术之路走向何方时,司马策一脸的肃穆和向往,包括坐在司马策身边的穆明慧,也抬眼望天,似乎陷入某个记忆或者幻想之中。是啊,武修的顶就是武力值十五级,只能无限靠近,不可能达到甚至超越,但这修仙又走向何方?

司马策从炼气期开始讲起,练气期其实只是为修仙打造一个适合修仙的躯体及魂魄,同时领悟一些修仙的小法门,小术法,严格来说并为踏入修仙门槛;当然,哪怕是炼气期也不是肉体凡胎就可以修炼,那也是需要拥有灵根者,方可进行修炼。因为只有拥有灵根之人,才能吸纳四周无形灵气,为自己所用,可以利用吸纳的灵气洗涤体魄,刻画和使用灵符等。

一些散修及自知修炼无望的练气期修士,常自称仙人,靠一些练气期的小术法,在凡间招摇撞骗,也算过得滋润,但其修仙之路也基本走绝。至于天资聪慧,又能持之以恒修炼之人,才可踏入筑基期,真正踏入修仙之门。

练气期夯实基础后,并吸纳天地灵气达到练气10级顶峰,在筑基丹的帮助下,大部分人都能够进入筑基期,但也有不少人由于资质悟性等原因,一生都卡在练气10级圆满,第一次筑基不成功,第二次会更难,如此类推,如果筑基五次都失败,基本就没有了筑基的希望,况且,这筑基丹何其珍贵,又有多少人能够在一生中能收集到5枚之多,这也是为什么苍梧宫一内六外的原因。

飞来峰的弟子可以放心修炼,不用为各种修炼资源奔波,那是因为有其他六峰众多的六峰弟子为他们收集资源。当然,飞来峰也不会白拿其他六峰的资源,且不说飞来峰是整个苍梧宫的核心和基础,是苍梧宫能够屹立百世的根基;就是飞来峰回馈给六峰的各种灵药、灵符,也不是六峰可以在宫外买得到的珍品,飞来峰和其他六峰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当然这种依存关系中,肯定是以飞来峰为主,其他六峰为附属。

司马策讲完炼气期后,着重讲了筑基期,毕竟飞来峰的主要中层力量,还是在筑基期;筑基期可以御剑飞行,在比斗中不管是追击和逃遁,都受用无穷。练气期到筑基期,其体魄和魂魄,都将得到三至五倍的提升,因各自的资质不同,修炼功法的不同,得到提升的度可能会不同。到了筑基期以后,可以从所学习功法中领悟一些其功法本身附带的术法,和练气期需要灵具、灵符等辅助施放不同,筑基期修士能够任意施放术法。

筑基期以后,修仙可以吸纳和储存的灵气将是炼气期的几倍,能够支持更持续的作战,这也是为什么一个筑基初期的修士都可以碾压武术修炼巅峰强者的原因。

朱蚁听得是如痴如醉,他现在完全能够听懂人们说的是什么,在听说筑基期的各种强势之后,其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跟着江雨林修仙,等到自己变得强大之后,也可以像讲坛上的老人一样逍遥天下,走南闯北。

台下的弟子,筑基期基本占四分之一左右,在司马策讲到筑基期的各种逆天之能时,都微微的向上昂了昂头,仿佛说的就是他们一样。至于另外四分之三的弟子,基本都处于练气期,那是一脸向往之情。司马策讲到,筑基期分初、中、后三个阶段,每提升一层,其修士的寿元大抵可延长200年有余,如此算来,一个练气十级无望筑基的修士能活300岁之久;而一个筑基后期的修士,整整可有900岁寿元,其一世之寿可当凡人十世之久。

人,生虽苦,能生者,又有多少甘择死而弃生。

讲完筑基期,司马策较为平淡的讲了讲结丹期,司马策现在就处于结丹中期。顾名思义,结丹就是把筑基期所修炼的繁杂丹田之气,凝结为丹,由于修士内视该丹,其成金黄色,故又名凝结金丹,修士结丹成功,可实现整个身体的脱胎换骨;不光调动灵气更加随心所欲,其金丹还具有洗涤灵气之力,储藏能力也不是筑基期可以比拟。当今的苍梧宫,唯有三个金丹期修士,就是飞来峰的三个太上长老,都是苍梧宫的顶尖之力。

司马策还讲到结丹之上的元婴期,从其一脸向往的脸庞可以看出,元婴期,是其终极的追求也不为过,按其述说,对于元婴期修士而言,说其有移山填海之能也不为过,每一个元婴期修士,无不都是一方大宗门的老祖,掌控着一片辽阔的地域,而苍梧宫所在的南疆十国地域,就是一个叫做南极宫的势力所掌地域一角,而南极宫所掌区域,保守估计,是这南疆十国疆域的十倍有余,每十年,区域内各修仙门派都要上南极宫朝拜进贡,传说南极宫可是有两位元婴期长老的存在。

司马策讲完元婴期,还讲到元婴期之上的化神期,但对于化神之能,他也是知之甚少,基本都是通过道听途说和资料典籍中提到一二,只知道其能通天,举手投足间就可移山填海,至于化神之后是否还有境界,他也不知道。

讲到最后,整个会场鸦雀无声,弟子们还沉浸在修仙的纷繁世界中没有回过神。朱蚁灵魂里本身就是对各种故事、各种仙侠充满向往,经司马策一席话的点拨,其更加笃定了修仙之心,就像当初一心要走出血火蚁谷一样,他现在是一心要走上修仙之路,因为他知道,这才应该是他的终极追求。

第四十三章:修仙无门

朱蚁通过文字交流的形势和江雨灵郑重的谈起,自己也要修仙。藏经楼一堆布满灰尘的书籍,江雨灵无意中在一本专写奇物异志的书里,是曾看到过关于妖修的存在,虽然朱蚁有堪比人类灵智,但江雨灵可从未想过朱蚁竟然主动要求修仙。

既然朱蚁开口,江雨灵意外之余,首先想到的是朱蚁有没有灵根;虽然感觉有些天方夜谭,但江雨灵还是硬着头皮请求自己的日常导师韩长恭帮忙测一测朱蚁是否拥有灵根。出乎意料的是,导师居然告诉他,不用测,朱蚁确有灵根,只是非常微弱,再加上其只是一只小蚂蚁,后天基本没有什么成长空间,甚至可能就是个鸡肋,所以门中就没有进行专门培养,况且从未听说过有蚂蚁成就妖仙的传说。

江雨灵在外出游历的师姐处打听到过黄沙城的情况,江家因自己进入苍梧宫成为内门弟子,四个江家子弟同时成为苍梧宫外面弟子的缘故,已隐隐有成为黄沙城第一势力的气象。

江雨灵不在乎江家在黄沙城的势力是第一还是末位,但这至少说明爷爷和父亲可以不用像以前一样为江家的复兴呕心沥血,甚至为了生存战战兢兢。不过也许这样的形势下,爷爷和父亲肯定会为家族的各种事务忙得不可开交!

踏上修仙旅途后,江雨灵已经知道,这一世,她可能已经没有多少机会去陪伴爷爷和父亲左右,但她还是希望在爷爷和父亲的有生之年,自己可以回去一趟,再见一次爷爷及父亲。江雨灵每天都在不知疲倦的努力修炼,就是为了早日踏入筑基期,在爷爷和父亲的有生之年回一趟黄沙城。

在知道朱蚁确有灵根后,江雨灵打定主意一定要带着朱蚁一起修仙。踏上修仙之途后,自己可能将会拥有几百甚至上千的岁月,而唯一可以在这漫漫长路陪伴自己的亲人,只可能是也拥有灵根的朱蚁。

灵根品质分天、地、人三个品次,具体天品灵根对应七、八、九三级,地品灵根对应四、五、六三级,人品灵根对应一、二、三级,大多数的灵根都处于二、三、四级居多,柳鹏飞就是三级风灵根。除了江雨灵,飞来峰上灵根等级最高的是两个三位太上长老中的两位,都是五级灵根,另一位太上长老的灵根是四级灵根。所以自从发现江雨灵是地品高级的六品灵根后,飞来峰基本是举全峰之力对其进行培养,当然,江雨灵也不负大家所望,成为飞来峰有史以来修炼最快的弟子,短短三年,已是炼气期六级,甚至赶超大多数往届弟子。

其他弟子到藏经楼借阅经卷、书籍,有一些限制;江雨灵作为特殊弟子,一应修炼资源都能得到一定的倾斜,包括在藏经楼借阅经卷的资源,这也为朱蚁的修炼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江雨灵到藏经楼把所需的经书借回其修炼之所,朱蚁一本一本的查阅,但都没有关于妖修之法的书籍,只有一些游记、传说等书籍,谈到过妖修的存在,但都只能当故事阅读,没有什么用处。更让朱蚁难过的是,哪怕只是只言片语的故事,也只谈到过虎妖、狐妖、树妖等,未见过蚁妖、虫妖之类的传说。

花了两年时间,朱蚁把藏经楼所有书籍基本都过目一遍,虽然见识长了一些,但对于修仙之法,连边都没有找到。飞来峰本来就是一个人类的修仙门派,没有妖修之法也很合理,只是朱蚁高涨的修仙之心,一开始就被泼了一盆冷水。

失望之余,朱蚁这两年来也按照人的修炼之法进行修炼,虽然修炼上没有寸进,但他通过模拟人类的修炼之法,自创了一个可以内视自己身体情况的法门。通过内视自己的身体,朱蚁可以感知到,每当自己吃完富含灵力的食物后,会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灵力进入自己的身体,但少得很是可怜,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两年以来慢慢积累,也形成一层薄雾一样的灵力缭绕在体内。但就在最近,像是装满了一样,再吃含有灵力的食物时,已经不再有一丝灵力留在身体里。

这些都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朱蚁一年来发现自己已经日渐憔悴,精力不足,一个严肃的问题摆在了它的面前,他猜想,可能他已经老了。

蚂蚁的平均年龄一般在一年左右,而朱蚁作为血火蚁的雄蚁,其寿命可以达到五岁,参照人类来说,朱蚁已是晚年,如果不是飞来峰灵力充沛,其进入飞来峰后食之都是富含灵力之物,可能其还活不到现在。

朱蚁已经明显感觉到自己已经日渐苍老的身体,但他没有和江雨灵及柳鹏飞说过这个情况,而江雨灵及柳鹏飞,根本看不出朱蚁已经日渐老去,因为朱蚁不会像人一样,在脸上长满皱纹,身体日渐佝偻。江雨灵是发现朱蚁话日渐减少,也很少主动交流,她认为这是因为朱蚁因为没有找到修炼之法而变得沉默寡言,她只希望自己早日筑基成功,带上朱蚁去苍梧宫外寻找修炼之法,她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江雨灵没有想过,朱蚁的寿元,可能等不到她筑基成功,而她还在幻想着和朱蚁一起在修仙之路中走下去。

一些奇物异志上说,妖仙修炼下去,最终会成为人的模样;江雨灵在和朱蚁谈心之余,询问过朱蚁:“你说如果有一天你修炼成人,会是什么样子?”听到这,朱蚁一阵心塞,是啊!如果自己有一天修炼成功,化为人形,会是什么样子,假如真有那么一天,他一定要娶眼前的美人,朱蚁告诉自己。

一天早上,江雨灵结束了一晚上的打坐,打开房门准备迎接早晨的阳光,只见柳鹏飞早早站在了门外。原来是朱蚁提前两天邀请过柳鹏飞,希望今早一起坐坐,自从朱蚁能够用文字和江雨灵及柳鹏飞交流,并自己取名朱蚁后,江雨灵及柳鹏飞已经完全把朱蚁当成一个人看待,江雨灵把他当成亲人,柳鹏飞把他当成朋友。

朱蚁似乎有话要对他们俩说,但也不知道是无从开口,还是用文字交流麻烦的缘故,三人仅仅一起回忆了一些血火蚁峡谷的经历,黄沙城的记忆,其余大部分时间三人基本都是静坐,没有多少交流。

这次朱蚁约齐三人,其实是想有一个告别,并把江雨灵托付给柳鹏飞照顾,但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出口。

为了说话方便,江雨灵同柳鹏飞一道,为朱蚁剪裁了很多小纸片,每张小纸片上就一个文字,朱蚁想说什么,把纸片放成一句话就行。就在朱蚁约三个人聚一起的第二天,江雨灵及柳鹏飞都收到几个文字,那是朱蚁留下的,大抵意思就是:来苍梧宫这么久了,一直没有去苍梧宫上各处转转,暂时修仙无望,想去各处转转,让大家不用寻他。

第四十四章:拯救蚂蚁公主

飞来峰顶方圆十多里地,四周都是悬崖峭壁,刚来苍梧宫的修士,闲暇之余,也会到悬崖边看个日出日落之景,但总共也就这么点地方,多看几次,再美的景色也会看之乏味。飞来峰上不阻止修士之间的恋爱,甚至还有几对双休的道侣;一些初恋或者热恋中的道侣,会邀约到各处走走,但大部分修士们都是呆在自己的阁楼里清修。

朱蚁一路走来,没有见着什么人,前面两天,明显听到江雨灵和柳鹏飞寻找自己的呼唤声,但朱蚁躲起来不出现,并在一个路口留了几个字:我知道你们在寻我,但请给我一段时间,玩够了我会自己回来。

江雨灵和柳鹏飞看到路口的文字,只得转回,朱蚁那么个小不点,如果他躲着不出来,还真找不到他。

直到江雨灵和柳鹏飞回转,朱蚁才走出来四处闲逛,其自血火蚁峡谷出来,基本都是跟在江雨灵身边,现在一下子离开,还真有些不习惯,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饿了就抓只虫,渴了就饮些露水,也是快哉,恍惚间,感觉这样的生活似乎更适合自己。

飞来峰修士所在的宫殿群处于飞来峰峰顶的东侧,约占十分之一的土地,在一些适合观景的位置,有仆从打理出一些类似小型公园一样的地方,但其他位置大部分都是荒地,各种小动物也是一应齐全,也不知道这些小动物是如何上得这如此高的峰顶。

鲜红色虽然鲜艳,不容易隐藏,但在动物界,鲜艳的颜色一般都是在告诉其他动物自己有毒。朱蚁现在不像是一只蚂蚁,更像是一只鲜红的螳螂,如果在平时,他还是要学会隐藏躲避一些天敌;但一来飞来峰上没有什么猛禽,二来,朱蚁也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也不在意这早一天晚一天死去,其就这么漫无目的的闲逛,也没见着什么天敌。

就在朱蚁出来逛了十多天后的一个晚上,只见天空电闪雷鸣,狂风暴雨,以前住在修士阁楼里,一方面是有一些防护阵法保护,另一方面是在阁楼里感觉不到,没有发现这飞来峰上的暴雨这么恐怖;现在在外面,才知道这飞来峰上的暴雨天气,真叫一个昏天地暗,幸好,朱蚁及早躲到一个宽敞的石洞里,才得以幸免,不然昨晚就可能交代在那场暴风雨之中。

暖阳升起,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似乎昨晚的风暴都是幻境一样,来得猛烈,去得也干净。朱蚁,朱蚁走出石洞,就在其准备继续其漫无目的闲逛时,只见一只青蛙正蓄势待发的准备捕食前面的一只黑色蚂蚁。

毕竟同为蚂蚁,朱蚁不忍心这只明显在风暴中就受伤的蚂蚁就这样落入蛙口,直接趁青蛙没有留意,跳过去趴在这只比自己身体大三倍有余的青蛙背上,开嘴就咬。以朱蚁一个堪比人的智商,岂是这只青蛙可以伤得到的;青蛙的最要攻击手段在舌头,可以瞬间把猎物卷住拉回口中吞食,现在朱蚁稳稳抓在它的背上,它是完全无可奈何。

青蛙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栽在一只蚂蚁手上,其被朱蚁咬得吃疼,直接仓皇逃开,见青蛙跑开后,朱蚁上前救起这只蚂蚁。这是一只黑色的蚂蚁,其身体不及朱蚁的五分之一。这只小蚂蚁见到朱蚁比见到刚才那只青蛙还要怕,被吓得颇为灵性的瑟瑟发抖,因为血火蚁本来就不同于一般蚂蚁,身体要大一些,而现在的朱蚁,比一般血火蚁,还有大一小号,看上去更像一只嗜血的螳螂,也不怪这只黑色的小蚂蚁这么怕他。

朱蚁试着用蚂蚁简单的语言和这只黑色小蚂蚁交流,不成想,虽然有一些不同,但大体都能听懂彼此的意思。

原来这是一个蚂蚁交配的季节,这只小蚂蚁是附近蚁穴的公主,趁雨天出巢寻找配偶,交配完成后,被拍打在地上受伤,原本所在的蚁穴蚁后还在,不能回去,一穴不能容二后,现在虽然逃离了蛙口,但受伤筑不了巢,也是等死的结局。

反正闲来无事,都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虽然,这只蚂蚁的智商不是很高,简单的交流都有一些费劲,但至少比文字交流来得轻松,其和江雨灵他们交流时,找所需要的文字都够累。

朱蚁把这只小蚂蚁安置在他避雨的石洞内,准备去附近寻找一些可以食用的东西回来给这只小蚂蚁,这一出去,又救回五只小蚂蚁,都是在冒着风暴出来交配的公主,最后受伤奄奄一息,如果不是朱蚁施救,基本都只能等死。

朱蚁在血火蚁峡谷的时候就知道,蚂蚁有在春天冒着风雨出来交配的习惯,交配完成后,雄蚁死去,雌蚁找一个地方一个人抚育后代,直到后代成才,才能多年媳妇熬成婆一样,荣升蚁后。以前没有觉得有什么,但拥有高智商后的朱蚁,对蚂蚁有这样的习俗只能感到无语,为什么一定要冒着风雨去完成繁衍后代的任务,难道是希望通过风雨,精选出优秀的后辈吗?不得而知。

朱蚁救下六位公主,他们分别来自附近的三个蚁穴,有三个公主来自于同一个蚁穴,有两个公主来自同一个蚁穴,最后一个公主单独来自一个蚁穴;要是平常,公主们都是竞争关系,特别是怀孕了的公主,一穴不能二主,蚂蚁蚁后容不下自己的女儿成为蚁后,姐妹间也容不下其他姐妹成为蚁后。但现在都是处于受伤,再加上朱蚁已经明确告诉大家,必须和平共处,否则就从石洞中清除出去。

朱蚁为什么会救这些公主,可不是因为其迷失在他蚂蚁的本性之中,对这些公主有什么想法,不说他高于这些公主的智商不允许他这么做,光是没有可比性的身体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朱蚁救下她们,主要是不忍心看着他们就在自己的面前死去,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想在江雨灵身边死去让她伤心,既然出来了,就当在外发生了意外,老死在外面也好,作为一只蚂蚁,能在人世间走一遭,也没有白活,该知足了。

救下几只公主后,朱蚁也不会那么无聊,虽然这些蚂蚁智商低下,但至少能够交流几句,也不会使生命最后的时光过于无趣。

经过一段时间的疗养,六只蚂蚁公主,有五只怀了孕,要是在平时,初次怀孕的蚂蚁公主整个怀孕的期间只能食用自己的翅膀,直到小蚂蚁长大成熟,但这五只幸运的公主有朱蚁及那只未怀孕的公主照顾。未怀孕,那只公主是可以回到原来的蚁穴,但它没有回去,选择留在石洞里照顾另外几只怀了孕公主。

时间久了后,平常交流的过程中,几只公主蚂蚁已经感觉到朱蚁和他们的不同,甚至到了他们无法想象的高度,对朱蚁及其崇拜,对于他们来说,朱蚁就像是神灵一般的存在。

第四十五章:中洞中洞

朱蚁五倍于其他蚂蚁的身体,其一次所能带回的食物也是其他蚂蚁的几倍;他每天在外面闲逛,回蚁穴时顺便带点食物,就够几只蚂蚁公主食用一天有余。

朱蚁彻底回归其蚂蚁的身份,和蚁穴里的蚂蚁一起生活;自从蚁穴里的小蚂蚁长大,朱蚁不再肩负照顾蚁穴的任务,他每天早出晚归的闲逛,三年过去,已经逛遍了飞来峰顶的每个角落,甚至好几次还远远的见到过江雨灵及柳鹏飞,但他都躲了起来。

飞来峰很多弟子,还是知道有这么一只特别的蚂蚁,毕竟能认字的蚂蚁,在任何地方都一定是一大新闻;朱蚁不光躲着江雨林,他还躲着飞来峰上所有人,自从他离开以来,虽然其一直还在飞来峰上,但再无任何苍梧宫的弟子见过他的身影。

江雨灵和柳鹏飞一起在飞来峰上各处找过几天,一无所获,毕竟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躲你的人。找不到朱蚁,江雨灵把所有心思都转移到修炼之上;因为她认为:只有早日筑基,才能在朱蚁回来后早日带其下山。

又是一年过去,朱蚁感觉自己的精力已经一天不如一天;这个时候,他更不愿意回到江雨灵的身边,徒增她的伤心,这样体面的离开,至少还能留下一些念想。

朱蚁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精神状态越来越不好,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然而似乎死神忘记了自己一样,虽然身体状况不好,但确一直没有等到死神的降临。

朱蚁所居的这个石洞,有一个供出入的出入口,顶部还有一个可供通风的通风口,整个洞**部,大概有七八十平米,五个蚂蚁公主在这三年来都顺利荣升为蚁后,各带领一个蚁群占据一个角落,互不侵犯。五个蚁群都以朱蚁马首是瞻,因为朱蚁凭着人类一般的智商,在蚁群中确实是鹤立鸡群的存在,况且,这个蚁群的蚁后,可都是朱蚁从黄泉路上给救回来的,在五只蚁后的带领下,新生的蚂蚁都把朱蚁当成神一般的存在尊敬。

其他蚁穴都是一个蚁后,而朱蚁所在的蚁穴由于有五个蚁后的存在,成员扩张很快,再加上有朱蚁的存在,一般的天敌都不是朱蚁的对手,该蚁穴选址在石洞之中,也规避了很多天敌,三年过去后,该蚁穴已然成为了飞来峰上最大的蚁穴。

蚂蚁天生就是群居性很强的动物,虽然智商不高,但其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让朱蚁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事迹竟然在飞来峰上各个蚁穴中传开。飞来峰上虽然面积不大,但大大小小的蚁穴百十来个,蚁种也有四五个,但现在都把朱蚁推举为神一般的存在,朱蚁走在外面,见到的蚂蚁们,无不对其毕恭毕敬。

虽然其他蚂蚁看不出来,但朱蚁知道自己的身体,大限应该已经不远,他也懒得出去闲逛,整天躺在蚁穴里,自有工蚁们为他带回食物和露水,他一天就是混吃等死。

到得这最后的时光,朱蚁虽然已经有等死的准备,但其实还是有些心有不甘,只是也无可奈何。自己已经超越所有的蚂蚁,但还是逃不出轮回,哪怕连一个普通的凡人都比不上,这就要走到生命的尽头。

朱蚁正在享受小蚂蚁们为他准备的早点,一只小蚂蚁在警卫蚁的押解下慌慌张张的跑进蚁穴,但见到朱蚁后又半天弊不出话,等了好一会儿,朱蚁才从这只小蚂蚁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明白这只蚂蚁说的是什么。

原来他不是这个蚁穴的蚂蚁,其所在的蚁穴也是一个不小的蚁穴,但前几天被水淹没,天晴后就准备搬家,蚁穴成员最终在学习朱蚁选择石洞筑造的启发下,也把蚁穴搬到一个四五十平米的石洞里,但就在把东西全部搬完后,有蚂蚁听到洞穴里传出奇怪的声响,顺着声响寻去,原来石洞底部还有一个小黑洞,是一个洞中洞,声响就是从那里面传出。

家也搬完,大家对这个洞穴也很满意,但就是那断断续续的呻吟声,闹的蚁群不得安宁,有胆大的小蚂蚁沿着黑洞往里爬,爬了一百多米,终于到底,里面有一个不知道什么用的石块,声响就是里面传出的。

见没有什么威胁,蚁群放心的把蚁巢建在了该石洞里,并在建巢的时候把那个会传出声响的洞中洞堵住。

朱蚁每天躺在自己宽敞、柔软、特制的小床上,自有一帮工蚁送来雨露、食物,他就这样享受难得的悠闲时光;这附近他都已经闲逛了无数遍,熟悉到地上的每一粒尘土,已经没有兴趣在去闲逛,选择就这样安静的迎接死神的到来。

无聊时,他会叫住一些小蚂蚁,这些蚂蚁会在朱蚁的要求下,给朱蚁讲一些简单的故事,因为太复杂的故事,他们很低的智力也记不住,慢慢的各个蚁穴发生什么离奇的事,都会有蚂蚁自告奋勇的来诉说给朱蚁,哪怕得到朱蚁只言片语的鼓励,他们都会像是获得无上荣耀一样高兴。

这些故事中,朱蚁对这个石洞里有咚咚咚声响的故事尤其感兴趣,特别是他们说到的那个特殊石头,似乎没有那么简单。朱蚁又找了几只熟悉情况的蚂蚁在叙说了两遍,互相论证,最后彻底被这个奇怪的洞中洞勾起了兴趣。

已经很久没有外出活动的朱蚁被那个有异声的洞中洞吸引,决定一探究竟,其在一群警卫蚁的保护下,去到那个蚁穴,朱蚁带上这些警卫蚁,主要是怕进入其他蚁穴会遇上一些麻烦,但他低估了自己的影响力,他不仅没受到这个蚁穴的拒绝,甚至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它们不仅热烈欢迎朱蚁,并且在得知朱蚁想进入洞中洞后,主动撤开了洞中洞被堵住的位置,刚撤开,朱蚁果然听到了咚咚咚的声音,虽然很微弱,但明显能够感觉得到。

听到异声,朱蚁更来了兴致,带着一群警卫蚁就往里面爬,石洞一只斜坡向下,直到一百多米后,终于到得底部,底部也不宽大,甚至在一个奇异石头占了很大一部分位置后,显得有些狭窄,警卫蚁都只能沿着洞壁站成两列,好奇的打量洞底的情况。

朱蚁借助几只警卫蚁衔着的荧光石,勉强看清底部的那块怪石头,怎么有点像是修士们带在手上的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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