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 序章 亵渎(修改) 座落于阿拉斯加雪山脚下的俄狄大神殿是大陆上供奉至高的创世神的十九座大神殿之一。整座神殿以象牙白的大理石建成,殿前是二十四根二人合抱的大理石柱,柱身上雕满了对创世神和他的追随者的赞美。 神殿顶耸立着一尊天使雕像,背后的羽翼上散发着柔和的乳白色的魔法光辉,笼罩着整个神殿。 俄狄神殿修建历时十六年,建成之日天际响起数千只号角的长鸣,花瓣如雨般洒落,白色的圣光自天而降,一个背生双翼的天使在圣光中若隐若现,为神殿加持了神术“天使祝福”,自此俄狄神殿始终笼罩于圣光之下,也成为十九神殿中除教皇所在的光明大神殿外惟一建成时天神显示神迹的神殿。 五十五岁的红衣主教布伦缓缓合拢了面前的《神圣祷文》,结束了晚祷。唱诗班的白衣圣女们默默的退下了,高昂庄严的圣诗却仿佛还在空气中回荡。凝视着神坛上的火焰,布伦心中毫无来由的一阵烦躁和心悸。 月亮摩狄斯已经经过半空的时候,布伦终于找到了心中的烦恼根源。是的,就是今天刚刚来到神殿的圣女威娜。她那极具古典雕塑美的脸,挺拔的小鼻子,刀刻一样的唇,无处不在的透出神圣的气息。举手投足之间,她那一袭白衣之下隐隐显出的曲线,仿若又在布伦的眼前。 “那就是天使啊!!”布伦自言自语。他只觉得口中发干,身边却又找不到水。他低声骂了几句,站起身来,走出了神殿。 圣女威娜在教皇身边长大,无人知道她何方。十七年来,这是她第一次踏出光明大神殿。 威娜那冰雪一样的脖颈下,神圣的白袍掩盖不住最细微的动作间也能隐隐透出的波动。那道波动在布伦的脑海中不断扩大着,燃烧着他的神经。第一次,布伦甚至有点希望自己是个盗贼,那样就可以……布伦苦笑了一下,什么样的盗贼也奈何不了十六级的光明法师吧,自己在教会修炼四十多年多年也不过是个十三级的光明法师。神还是偏心的啊! 他抬头看了看月亮,却发现今晚的月色中透出一抹血红色。布伦有些诧异之际,他眼前突然一暗,神殿的圣光消失了! 黑暗绝对是布伦最厌恶的事物之一。他抑止住自己的慌张,低声呤唱着,用手指划着复杂的符号,准备施放三级神术“圣光术”。除了驱除邪恶外,这个法术还可临时起到照明的效果。 一只黑色的蚀刻着无数魔法符号的手,确切地说,是手骨,从后面悄无声息的摸上了布伦的咽喉。随着食指温柔的一划,布伦的圣光术再也没有机会施放了。 一个全副盔甲的武士站在了布伦的尸体旁。它身着深黑色的全身凯甲,手持燃烧着黑色魔焰的双手长剑,只有从握剑的手骨上可以看出那是一个骷髅。随着它长剑前指,黑暗中走出了无数骷髅战士,向神殿蜂拥而去。间或一个骑着火焰骨马的不死骑士从黑暗中冲出,杀入教堂两侧神殿骑士的军营中。 “这是什么!!卫兵!卫兵们!快起来!!” 随着一阵骚动,神殿骑士们惊醒了。俄狄神殿共有四百名神殿骑士。训练有速的骑士们迅速穿起简单的护甲,分出一部分在营门口拼死堵住仿若无穷无尽的骷髅兵,其它人则迅速武装起来。间或已经有牧师开始施放法术了。 大殿中的暗淡圣光下,威娜冰雕的面容上看不出任何波动,高傲地望着眼前的亡灵法师。 亡灵法师身披黑色的法袍,眼窝里燃烧着苍白的火焰。 “我就是罗德里格斯,你们寻找了三百年的亡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的声音直接在威娜心中响起。 威娜立刻大吃一惊。以她十六级光明法师的法力,已经可以说是接近半神了。这个亡灵法师竟然能突破自己的精神防护,直接在自己心中传音,岂不是说精神力已经强大到可以控制自己的地步?而且这个名字,最强大的亡灵法师罗德里格斯,即使心中想一下也会被他的邪恶所玷污! “让我们来看看圣女真实的身份吧!”罗德里格斯的声音再一次在威娜心中响起。亡灵法师双眼火焰大盛,一道冰寒的精神波冲入威娜的脑海,炸裂开来。威娜一声闷哼,一丝鲜血从嘴角流出。紧接着一道又一道精神冲击直接在威娜脑海里炸开。 她摇摇晃晃挣扎着,惊诧于罗德里格斯的强大无匹的力量。“为什么,这样强大的邪恶会躲过我们天父的双眼??”随着又一道精神冲击的来临,在威娜的灵魂深处,一股澎湃的力量猛的暴发出来。神殿中又响起了赞美神的圣歌,一道道圣光从威娜体内冲出,驱散了罗德里格斯的精神冲击。一双洁白的,间中闪耀着一丝丝金色光芒的羽翼从威娜背后缓缓展开,在神圣力量下,威娜慢慢浮上空中,她的眼睛已经完全转成银白色。 “以神圣天父的名义,我将毁灭眼前的邪恶!”威娜此刻的声音依旧悦耳,却已经不带有丝毫人类的情感。随着她的吟唱,几百个圣光球迅速在她身边凝聚起来。 “呵呵”罗德里格斯低沉的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你只是个普通的天使,没想到居然是中位的光天使,看来你的至高神并没有保佑你啊”。 随着光天使法术的完成,神殿中的圣歌猛的高亢起来,圣光弹如雨般飞向罗德里格斯。亡灵法师一顿法杖,灰白色的火焰从身周喷出,形成了一道火焰护壁。无数圣光弹猛烈的冲击着火焰护壁,每一次爆炸都使火焰摇晃暗淡了一些。片刻之间,亡灵法师已经承受了数百个圣光弹的冲击,护壁摇摇欲坠。就是这片刻的喘息工夫,罗德里格斯的法术已经准备完了。随着他的手指划完最后一个魔法符号,“砰”的一声,他的左手完全化为了骨粉。 一座巨大的魔法法阵在威娜身后的地面浮现,黑色的火焰冲天而起。法阵上方的虚空中,探出一个硕大无匹的骨龙头颅。骨龙死死的盯着光天使,庞大的身躯慢慢的自虚空中走出。神殿大堂三分之二已经被这前所未有的巨大骨龙所占据。 完全恢复了光天使战斗形态的威娜按理说并不惧怕骨龙这种最强的不死生物。然而眼前的这只骨龙却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一般的骨龙绝没有这么大的个头,最多也就只有眼前这只三分之二大,骨架是苍白或深灰的,由于常年的沉睡,经常挂满了灰尘与蛛网。这只骨龙色作深黑色,骨骼上不时浮现出几个若隐若现的咒符。威娜心中的不安越发强烈,做为光天使,自己应该可以对付两头骨龙才对,为什么会怕呢。 “不对,好像从没听说过召唤出来的骨龙啊?!” 威娜双翼回收,白袍无风自动,神殿的圣歌攀上了最高峰。她放出了光天使最强的魔法“光天使守护”,一个球形乳白色的光罩将自己保护起来。 “我说过了,至高神并没有保佑你啊”。亡灵法师阴冷的声音再一次在威娜心中响起。骨龙空有骨架的双翼扇动起来,仰首向天,一阵无声的咆哮迅速扩散开来。神殿外,正在拼死冲击着不死生物,试图冲入神殿的神殿骑士和神官们,恍若受到重击,部分较弱的骑士张口喷出一口鲜血,缓缓软倒在地。威娜的护壁也出现了一阵波动,被冲退了几步。 “仅仅是龙哮就差点承受不起,如果是龙息……”威娜不及细想,转身就想逃走。这时,无无声无息的龙息到了。威娜的护壁剧烈的波动起来,时隐时现。突然一阵强光,几乎使人盲目的强光,伴随着突如其来的风暴,席卷了神殿中的一切。 当一切平静下来的时候,威娜已经嵌进神殿半空的墙壁中,一身的白袍已经撕成缕缕的破布,如冰雪凝成的肌肤上大多裸落在外,布满了血痕。随着风暴的平息,威娜的身躯滑落到地面,在墙壁上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呵呵,不愧是光天使啊,承受了魔龙阿泰斯特格拉的龙息,居然只受了一点皮肉伤!可是现在你的神力已经耗尽了吧。”威娜吐出了一口鲜血,勉强拉起破碎的法袍挡住已裸露在外的双乳,艰难的说:“你该知道,你今天所做的一切,逃不出天父的双眼,就算你的力量超越了我,也不会是任何一位主神的对手。咳,咳……何况审判之光马上就会降临的,无论你躲到哪里,都逃不过被净化的命运。” “看来你还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作为亡灵法师,我的力量已经达到这世间的极限。不论怎样审判之光都会降临到我的头上!神是不会允许能够威胁到自己的力量出现的!我已经躲了三百年了,不想再躲下去了!现在,我可爱的光天使,把你的灵魂给我吧”。 “什么!不!!!不……”威娜突然声嘶力竭的尖叫起来,已经完全没有一点光天使圣洁的样子。亡灵法师又吟唱起咒语,左臂的臂骨又化为了灰烬。随着法术的完成,神殿外缓缓走进来一个身影,正是布伦主教。他平日保养良好的脸部此刻呈现着铁青色,喉间的伤口已经流尽了血,翻开的血肉呈现着惨白。布伦发现了威娜,眼光逐渐聚集在那双洁白,修直,却布满血迹和淤痕的大腿上。生前的欲望在亡灵法术的作用下被千百倍的加强了!主教喉间响起野兽般的吼叫,扑在光天使的身上。 威娜冷静下来,集聚着仅有的神力,漠视正在自己身体上抓咬摸啃的红衣主教,对亡灵法师嘲笑道:“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得到我的灵魂吗?” “当然不仅仅是这样!”罗德里格斯右臂又炸得粉碎,几道黑气散发出来,迅速没入威娜的体内。威娜惊恐的发现自己好不容易集聚的用以自爆的神力被这几道死亡能量驱得干干净净,随后这几道黑气又缠绕住自己的灵魂,使之无法脱升入天界。 “以我的躯体为代价的亡灵诅咒,并不那么容易破解吧,那么,让我们的表演在这神圣的场地中开始吧!哈哈哈哈!”威娜和主教赤裸缠绕的躯体慢慢升起,飞到了神坛之上。神坛上长年不散的圣光此时已经被淡淡的黑气所取代,昔日最神圣的所在此刻成为邪恶,欲望和恐惧的天堂。 主教疯狂蹂躏着身下洁白的身躯,从舌头上不断滴下混浊的黄色液体。他青紫色的手将威娜丰盈的乳房揉成各种奇怪的形状。威娜咬破了舌尖,一声尖历的嘶喊撕裂了亡灵法师的结界,穿透了血色的夜空。 大陆上数个神秘的殿堂中,一些意识正从深沉的睡眠中苏醒,望向神殿的方向。普斯港中所有的人都从噩梦中惊醒。一些人走出家门,愕然发现夜空已经变成暗暗的血红色,以往一眼就能遥遥望见的神殿消失在夜色里。慢慢的,整个天地间似乎微微的晃动了一下。 神殿中回荡着主教如野兽一样的粗重喘息,黄金铸成的神坛发出刺耳的吱呀声,仿佛不堪重负。神殿外的天际迅速升起白色的云团,向神殿席卷而来。笼罩神殿的血云很快不支,被压缩在神殿正上方不大的天空中,却还在苦苦支撑。白色的云团中响起愤怒的雷声,圣光透过云团射了下来,神殿边缘的不死生物在圣光照射下迅即开始燃烧。痛苦、无声的叫喊一波波的冲击着四方。 亡灵法师不断吟唱咒语,身上的骨骼纷纷炸碎。它眼中的火焰更加灸烈,死死盯着神坛上纠缠蠕动着的身体。随着一声闷雷一样的吼叫响起,最邪恶的种子撒遍了威娜全身。 威娜的精神终于在那一刻崩溃了。只剩下小半身躯的亡灵法师双眼火焰一亮,她的头骨爆裂开来。一个透明的,却被黑气缠绕的小人飞了出来。亡灵法师口一张,吐出了一个珠子,一层层的极为复杂的法阵飘浮在珠子周围。 “在这神器灵魂法珠之下,我看你往哪逃,哈哈哈哈!” 透明的光天使灵魂瞬间便被法珠吸入。亡灵法师看了一眼法珠中被禁固的灵魂,低沉的笑声仿若天际炸响的沉雷。随后它仅余的头骨也炸裂了,一缕黑气钻入了法珠之中。 天空中白色的云团中丝丝缕缕的射出淡青色的火焰,血云已经被燃烧殆尽,普斯港也被照耀的如同白昼。城里的居民站在大街上,畏惧的看着天地间的异象。 响彻云宵的圣歌再次响起,一道白色的光柱自天而降,被光柱罩定的神殿开始燃烧起来,一道道黑色的气息在火焰中迅速消失。 神圣历六百八十二年,俄狄神殿被亡灵亵渎。最强大的亡灵法师罗德里格斯被愤怒的天神降下审判之光,灰飞烟灭。号称光辉之神殿的俄狄神殿则被净化之火燃为废墟。 亵渎精美册卡 错误举报加入书签 第一章 苹果 神圣历682年。罗格.奥塔.里弗斯已经在莱茵魔法学院里呆了四个年头了,天赋还算聪颖的他,再有两年就可以走出这座魔法学院,成为一名正式的魔法师了。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因为众所周知的破坏力,魔法师可是很吃香的。同时,由于同样众所周知的魔法师的弱点,体力差,颂咒时间长,战争中对魔法师的保护成为第一位需要考虑的问题。即使如此,就算是大陆名将,也还是难以完全避免法师的伤亡。 掌握魔法是需要天赋的,成为一个合格的魔法师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也使得大陆上的魔法师数量相当的稀少,相对应的,魔法师的地位也就要高得多。同时,大多数高级法师也都是很富有的人物,因为各种宝石、魔法白银、玄铁魔法材料都价值不菲。高级的魔法道具往往使法师间跨等级的对战成为可能。曾有人说过,魔法师的法力是和他的财富成正比的。 罗格的父亲里弗斯子爵是莱茵城邦同盟的一名下级贵族,封地仅仅是一个小镇和周围的几个村庄,人口不过几千人。不管怎样,做为一名拥有封地的贵族,罗格还是有资格在名字中间放入奥塔,这个莱茵同盟下级世袭贵族的象征。 大陆的名字千奇百怪,基本上一个国家就有一种称呼。近年来随着神圣教会的兴起和教权的扩张,各国逐渐接受了格罗里亚作为大陆的名字,意为神的赞美诗。莱茵同盟位于大陆东南角,是由十多个大小公国联合而成,与大陆三大强国德罗、奥匈、阿斯罗非克相比国力只能算是二流国家。然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同盟国王路易十四世在余下的三十几个小国面前,特别是相邻的罗恩公国、克多城邦,还是会经常性的炫耀一下武力。不过这位国王对艺术、美人和长生不死的兴趣远大于开疆拓土,在位十几年间,与邻国大多数时间还是相安无事的。 与莱茵同盟的国家地位相适应,莱茵魔法学院也就是大陆上一个二流中等的学院,位于同盟首都莱茵城北部。教学风格胜在平实,这也直接导致了三百多年的校史中,没出过什么震惊大陆的人物。出于各国对魔法师的需要,魔法学院往往是等级制度森严的大陆上最为平等的地方,至少一般不会出现平民魔法学徒被贵族打死的情况。而且往往成功毕业的平民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后,也有很大机会成为贵族。 罗格的家境有点没落了,家中仅有4名仆役,这对一个有封地的贵族来说是很难堪的。老里弗斯除了脾气暴躁之外并没有什么理财技能,收入还是在逐年减少。然而这并不妨碍罗格学会贵族该有的一切恶习,傲慢、自大、好色、暴躁,还有普通贵族没有的阴险狡诈。十四年那年罗格第一次在家中婢女的身上成为了男人之后,自此越发把小小的领地搞得鸡犬不宁。老里弗斯只好在一年之后把罗格送入这所魔法学院,为此耗光了仅有的几件祖传珠宝。 罗格不指望老爷子能再给他什么资助,为了平日的玩乐,他需要钱。于是靠着嘴甜,巴结上了学院里一位中级法师费斯,为他管理魔法实验室,并做些费斯不好出面的工作。这个时候,罗格正在魔法实验室里研究着莫名其妙出现在面前的一个珠子。珠子暗淡无光,苍白色,上面还有几丝裂纹,看起来不象值钱的样子。惟一显示有点与众不同的是珠子里隐隐有一白一黑两道光芒在闪动。罗格睁大眼睛,仔细的估算着这个珠子的价值,却不曾想珠子也正研究着他。突然珠子裂开,那道黑气直扑罗格的额头,没入脑中。罗格整个人如同变成了软体动物一般,蠕动起来。时不时这里鼓出一块,那里陷下一块,黑色的血液不时从皮肤中喷射出来。终于,罗格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眼睛是一片苍白,一阵低沉的笑声响起:“这个灵魂的精神力还不错。”罗格望向地上的法珠碎片,恰在此时,那道白气也挣扎着飞了出来,却说什么也无法飞离珠子碎片太远。罗格双目一亮,白气和法珠的碎片也被吸入了额头,实验室内隐约听见一声凄历的叫声。罗格身体里又有如煮沸的水一样,良久方才平息。再睁开双眼时,已经恢复成普通人的样子。 那道黑气正是罗德里格斯的灵魂,借助神器灵魂法珠隔绝一切灵魂的力量,他成功的逃脱了审判之光,并躲过了天界的追踪。然而审判之光的力量是无法抗衡的,所谓神器自然无法与真正神的力量相比。何况审判之光例由天界主神发动,以消灭世间过于强大的邪恶。俄狄神殿一战后,灵魂法珠已经用尽全部力量。亡灵法师并没有消灭罗格的灵魂,而是选择了融合,并继承了全部罗格的性格。由于灵魂法珠能量有限,且大部分被用来禁固威娜的灵魂,亡灵法师在融合灵魂的时候只选择带入了对魔法的本源认识,而放弃了庞大的具体法术知识。此时威娜的灵魂已经只余下最核心的一点能量,被称为神之本源的能量,其全部意识早已烟消云散。这一点点神之本源也被带入灵魂之中。 亡灵法师并没有消灭罗格的灵魂,反而融合了他的灵魂意识。“我已经太多的烙上了这个世界的印记,所能做到的只是毁灭。也许对这个世界来说,创造才是最重要的。当一个苹果跳入棋盘,并开始横冲直撞时,对整局棋的影响,比一个跳出棋盘的棋子,要大的多吧。” 罗格的天赋并没有多少过人的地方,经过四年三心二意的修练,也仅仅是个二级魔法师罢了,就能使出初级和一级的魔法。按照莱茵魔法学院的规定,能顺利发出二个不同的二级魔法,也就是达到四级法师时,就可以毕业了。然而亡灵法师的灵魂融合带来的是庞大无匹的精神力,并可藉此达到极高的魔法控制力。毕竟,一个法师的强大并不仅仅在于魔力高低,对魔力的理解和掌控也许更加重要。按罗格的理解,法师的强大还在于阴险和财富。“一个十根手指都带着魔法强化戒指的一级法师是怎么也不会败给赤手空拳的二级法师的。”这一点亡灵法师倒是同意,毕竟一级和二级法师之间的差距,就如同白痴和弱智之间的智力差距。而依照罗格的实力,让他理解四级以上的法师,还有些困难。 格罗里亚大陆的魔法经过多年发展(主要是为了战争需要),形成了严密的体系。一般而言魔法师法力等级每上升两级,所能应用的魔法就会上升一级。就是说一个十级法师可以使出五级的魔法,而一个十一级法师法力要求能使出两个五级魔法。当然也有这个体系之外的怪胎存在,比如说亡灵法师罗德里格斯。 神之本源是最纯净的灵魂能量,灵魂和身体被彻底改造过的罗格将藉此创造出自己的宠物。法师宠物一般是高级魔法师的专利,且均为召唤兽。而造物,“那是神的领域”死灵法师想到。然而神从来不是死灵法师尊重的对象,他又忙着融合灵魂和改造身体了。在完全融合了灵魂法珠之后,罗格的肉体已经面目全非。然而出于种种的考虑,罗格的外表仍然未做变动,仍然是矮矮胖胖,体形臃肿,一张平平无奇的脸,和那双阴险的眼睛。然而灵魂法珠带来了另一个神秘的技能:空间。 罗格本人倒是没什么意见,就是有也不敢表述。在了解神之本源的来历之后,倒是对布伦表示了无比的欣羡。“他绝不会是最后一个”罗格恶狠狠的想。 经过了三天三夜梦游般的生活,被费斯痛骂了数次,亡灵法师终于完成了他的工作。 罗格醒来了。这一刻起,罗格还是罗格,罗德里格斯也是罗格。亡灵法师终于瞒过了天界,在棋盘上放下了那枚苹果。 第二章 造物 花还是花,树还是树,满世界迷离的色彩也未有不同。 不同的是罗格。 苏醒过来的罗格,就如一条池水中的鱼,望出去,整个世界都仿佛在波光中轻轻摇动。这花,这树,这色彩,如同变成了一幅画,平面的画。画的后面有着些什么,罗格努力的想看过去,甚至不由自主的想扑出去,然而就如那水晶鱼缸中的鱼,每次都在这画面前弹了回来。夏去秋来,罗格才恢复了过来,确切点说是恢复了以前一切的恶习,早上起来也不再检查一下自己的手是不是已经变成了手骨。 罗格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神之本源的存在,那双银色的眼,刀刻的线条,白袍下荡漾的波纹,就如梦的碎片偶尔会在脑中闪过。于是罗格心中如同燃起了火焰。 死灵法师对天使本能的厌恶并没有冲淡罗格的好色之心,反而渐渐被后者压过。许多贵族都具有的偏执,在罗格身上表现的特别明显。不过大多数贵族表现偏执的方式是深信自己比平民高贵并在一切地方上都优越,而罗格的想法就简单多了,用神之本源再造一个光天使作为自己的宠物。罗格从没有象眼前这样渴望强大,光天使就如此刻骨铭心,那天上的神界该是什么样子。拥有宠物是七级魔法师才能作到的,依靠罗格的精神力,亡灵法师特别选择留下融合的魔法阵知识,以及神之本源的纯净,当他的魔力达到三级法师水平时,也许可以勉强召唤出自己的宠物。 费斯是一个九级法师,魔法实验室是学院深处一座颇为幽静的二层小楼。本来以费斯的实力,再高个二级也没这待遇,但是因为费斯同时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练金术士,这可比他的魔法实力要重要的多。因为高品阶的魔法物品是所有人的最爱。 当然,罗格的外貌毫不讨人喜欢,费斯之所以选择罗格作学徒,一方面是因为他的马屁实在拍的好,另一方面是罗格在费斯众多价值不菲的宝石面前经受住了考验。罗格绝不是路不拾遗的君子,只是明白“为了大利,眼前小利必须舍弃”的道理。还有一个费斯意识深处的原因,那就是平民出身的他,绝对的享受被一个贵族服伺的生活。在数次一起寻花问柳之后,费斯和罗格的情谊迅速的深厚了起来,也找到了许多共同语言。不过不管怎么说,看到突然发疯一样钻研魔法阵和苦修魔力的罗格,费斯还是颇为高兴。 “老师,魔法阵中这些歪歪扭扭的符号都是干什么用的?”“和你所学的咒语一样,这些符号是为了集聚空间相应的魔法能量而画的。用不同的魔法材料画出的法咒功能也不同。而一个魔法阵的功能就是由这些集聚而来的能量的大小,种类和顺序而定的。” “那魔法阵的组合方式岂不是很多?”“那是当然,有记载的魔法材料就有几百种,各种纯正属性的魔法能量有几十种,当然其中包括了各种神力。再加上控制能量大小,流向,时间的法咒,组合数量是无穷无尽的。现有的魔法阵都是前人在无数次失败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 “如果一个魔法阵画错了,又被启动,会有什么后果?”刚一问完罗格就暗骂自己是个笨蛋,时不时在费斯实验室里发生的爆炸还不说明问题吗?不过罗格的运气着实不错,作为一个练金术士,费斯的法力不怎么样,可魔法阵的知识着实精通。 莱茵魔法学院里四分之三的学生都是贵族,象罗格那样的下级贵族也经常受些白眼。贵族学生大多不如平民刻苦,但同为初级法师,魔法装备的差距足可以使他们能与平民学生一战。而平民出身的学生由于财力的差距,只好用苦修的方式提高魔力。原本的罗格既没有财力购买魔法装备,也不愿意象平民一样的苦修,因此实力平平,就是偶尔欺压一下平民,也都是学院外的草头百姓。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也渐渐的凉了。曾经认识罗格的人几乎都诧异于他的变化,那个矮胖无耻的家伙现在每天不是埋首于图书馆的故纸堆中,就是关在房里冥想。随着魔力的缓慢增加,终于在一个雪花飘起的日子,罗格的魔力达到了三级魔法师的水准。这些日子里,罗格也有意外的发现,被彻头彻尾的改造之后,这个身体拥有爆炸性的力量和不输于野兽的敏捷。“与其说你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魔兽”死灵法师下了论断。灵魂融合的初期,罗格还能和死灵法师在意识里交谈,到了现在,两个人的灵魂已经完全成为一体,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但显然,这个论断只能于人和魔兽身体结构极为了解的死灵法师。 另一个意外是精神力。在某个下午罗格正和《风系魔法阵的原理》做斗争的时候,那双银色的眼又在烧灼着他的神经。“真想喝他妈的一口”罗格想起了窗边桌子上的酒杯。对那双眼的渴望让他准备继续沉没在魔法阵的海洋里,却发现那酒杯就在他的面前静静的悬着。随着罗格的愕然,酒杯重重的砸在他的头上,劣质葡萄酒洒了一身。那之后,罗格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可以控制移动物体。经过几个月无知且无畏的练习,罗格终于能够将进屋偷吃的猫扔出屋外。这点能力与魔法比起来即麻烦且无用,但亡灵法师留下的那点对世界本源的理解使罗格隐隐觉得这个能力极为有用。一直到许多年后,罗格才明白自己错怪了亡灵法师,此时自己的先见之明原来于一个阴险小人对阴谋天生的嗅觉。 不管怎么说,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来临了。罗格近乎狂喜的看着屋内自己绘出的五颜六色的法阵。这个宠物召唤法阵因为要配合神之本源,所以做了不小的改动。一般法师的宠物无外乎小妖,乌鸦,黑猫之类的小魔物,用途也以侦察居多。召唤出的宠物和魔法师的灵魂有最直接和本质的联系,宠物的死亡也一般会给魔法师带来重创,就这一点来说,费斯曾断言罗格召唤的宠物不是野猪就是地鼠。法师宠物在战斗中意义不大,即使是黑虎这类大型生物也是如此。与其用宠物战斗,还不如使用召唤兽,威力强大而且安全。 罗格的咒语吟唱完成了,魔力开始一点点注入法阵,自外而内,法阵一个个符号开始亮起来,各种光芒交织在一起。当全部法阵亮起来时,魔鬼的吼叫和天堂的圣歌交织着在法阵中响起,罗格满头大汗,青筋突起,竭力支持着法阵对他魔力无穷无尽的需索。法阵中央的慢慢出现一团黑色的雾气,不断滴下水银一样的液体。这团银色的液体越来越多,当有一个人头那么多时,雾气消散,只余下这团水银样的物质在空中不停的变换和翻滚。罗格又念起另一个咒语,把手放在那团物质的上空。慢慢的,一滴金色的水滴从罗格指尖渗了出来,滴落在那团物质里。那团物质突然疯狂的蠕动起来,一团团黑雾从中喷射了出来,布满了整个法阵。 罗格无力的坐在一边,满怀希望的注视着法阵,那双银色的眼不时在眼前闪过。罗格知道,这次的生物将是世界未曾存在过的,不管是什么,他希望,这个宠物能有一双银色的眼。 雾散了,罗格无言注视着他的新宠物,一具破破烂烂的骷髅。 第三章 混战 这个骷髅怎么看也不象是个高级魔物,甚至连一个骷髅兵都算不上。整个骨架不大,看得出来生前并不是一个很高大的人。骨头上散布着斑驳的痕迹,部分骨头,比如说很重要的头骨上,还有几条很显著的裂缝。至于肋骨,数来数去也不到二十根,或许不知被哪只野狗充作救命的饥粮了。惟一与众不同的是背后有两个原本似乎是翅膀之类东西的纤细骨架。 这就是神之本源所造出来的生物??罗格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这个骷髅怎么看也不该跟天界的诸神扯上关系,难道说那天上享受无限荣耀的诸神,本质和邪恶无异吗? 罗格的精神力慢慢延伸过去,逐渐和骷髅融合,开始尝试控制,检查这个也许是新品种魔物的技能。一切都很顺利,这个骷髅似乎没什么特殊能力,除了力量比一般骷髅大点。一阵疲劳感袭来,罗格知道自己的法力已经用完了。“唉,不管怎么说,你也算是我的宠物了,今后你的名字就叫风月吧。”并不想深究骷髅和风月究竟有多少关系,罗格就把骷髅送回了异界。就在骷髅消失的瞬间,罗格似乎感觉到它传过来一丝郁闷,是对这个名字不满吧。开玩笑吧,骷髅也郁闷?“我一定是太累了。” 第二天清晨,在连续三次宠物召唤,用尽魔力之后,罗格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宠物是个骷髅的事实。例行的冥想补足魔力了,时间已近黄昏。“是时候去喝一杯了。” “橡树林”酒吧颇有点年头了,规模不小,距离北面的魔法学院仅有三个街区,同时也是佣兵工会任务的地之一。因此魔法学徒和佣兵云集,自然也少不了火热的女郎和想钓个金龟婿的女孩。 “哟,那不是罗格吗?好久没见了,听说你这半年转性了啦,还真准备当个大魔法师啊?”罗格一看,原来是埃特,曾经一起打架泡妞的损友。埃特五大三粗的个头,比罗格大了三岁,老子是城防军的骑兵大队长,也算个中级骑士了,自小一直训练埃特成为骑士,却不知怎的把儿子送进魔法学院。不过埃特还算有些天份,比罗格晚入学一年,却早了半年成为三级魔法师,目前正向四级法师努力呢。 罗格走到埃特身边坐下,一言不发端起酒杯就喝,良久,长叹一声。同桌还有三个一看就知是纨绔子弟的,佩着贵族常用的细剑。两个舞女正和众人嘻笑打闹着。埃特亲热搂过罗格的肩膀“我说老弟,这些日子没有你还真是够闷的。别人就没你那么多花花肠子。怎么,心里烦啊,是不是哪个妞没把上啊?哈哈。包在大哥我身上。来,先喝一杯!伙计,把你们龙舌兰酒再上两瓶!!” 酒吧里的气氛渐渐到了高潮,不时爆发出一两声女人的尖叫和几个大嗓门的轰笑。“来,罗格老弟,我来介,介,……介绍一下,这是伦斯.布洛姆,布洛姆伯爵的二儿子;这是凯特,他老子就是我爸的顶头上司。这是佛朗哥,是佛伦侯爵的侄子。”埃特大着舌头又把罗格介绍了一下。 “我说,那边的那个妞不错啊,就是好象不大好对付。”伦斯盯着酒吧的一个角落。众人忙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角落里一张桌子上坐着四男二女,看起来象是佣兵,其中一个一身法师打扮。一个女孩大约十八九岁,打扮惹火,一身深色的短甲,把雪白修长的大腿裸露在外,大腿上绑着一个皮带,上面插着三把飞刀。胸甲在酒吧昏暗的光线下看不大出具体颜色,但毫无疑问做工精良,并且很好的突出了女孩胸部的曲线。胸甲领口开得很低,一道深深的乳沟几乎让伦斯的眼睛掉了进去。身边的一把双手大剑倒是让几个人略微清醒了一下,毕竟这种重量的巨剑侧面说明了女孩的实力。女武士的脸是火辣辣的艳丽,一头淡褐色的波纹长发随意的披散在四周。 女武士身边坐着的是一个粉妆玉琢的贵族小女孩,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一身长裙除了精美的做工和贵重的质料之外,很少有多余装饰。女孩身上惟一显眼的装饰是一付兰宝石的耳坠。 几个人无礼的注视立刻就被注意到了。那个女武士回瞪过来,伦斯忙回了个口哨。女武士一脸寒霜,手摸上了剑柄,却被那个法师拉住了。“不要在这里惹事,奇薇”。 就在这时,酒吧里突然安静了片刻,众人望向酒吧门口。首先夺去众人心魄的就是那一头飘动的金发,如同最耀眼的太阳,让所有的人一阵失神。那头金发下是可以媲美太阳神的英俊面庞,上面永远雕刻着从容的微笑。他身上仅穿了一件黄金打就的锁链胸甲,用魔法白银装饰了复杂的花纹。胸甲中央纹着一个黄金狮头,饰以十字架和郁金香。 “奥菲罗克!莱茵同盟的黄金狮子,他怎么会来这?”低低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奥菲罗克是莱茵同盟最大的巴伐利亚公国领主的独子,自幼就被送到神圣教会光明大神殿接受指导,半年前方回到莱茵同盟。奥菲罗克是教会最年轻的三个高级神殿骑士之一,同时很早就显示出出众的军事天份,外加天生的英俊和显赫的门弟,风头甚至盖过了莱茵同盟的几位皇子。 奥菲罗克身边是一个如冰山一样的女子,仅仅比高大的黄金狮子矮了小半个头。绝色的面容上看不出一点表情。女子一身罕见的黑色法师袍,步伐间仿佛有黑色的火焰不断在升腾,摇曳的身姿却是竭斯底里的诱惑。女子的身后是两个护卫,缓缓散出有若实质的杀气显示二人已是从生死之间走过无数次了。 奥菲罗克一行人径自走上楼梯。良久,酒吧里才恢复了平时的喧闹。罗格心中却是不宁,不知为什么,在奥菲罗克耀目的面容上,他好象总是看到一双银色的眼。 “砰!”一个大号的酒杯在罗格身边炸开,里面的麦酒洒了猝不及防的罗格一身。不过伦斯更惨,酒杯的落点正在他的额头。罗格转过身来,正看见杀气腾腾的女武士提着大剑走过来,四个男佣兵也跟在身后,一付战斗姿态。 原来众人酒喝得多了,伦斯色心又起,一边眯着眼睛死盯着女武士的胸脯,一边在怀里舞女的胸脯上狠命的揉着。女武士再次回头时,他还辛苦无比的把手从舞女衣服里抽出来,朝着对方一耸一耸的比着中指。然后女武士手中的酒杯就在伦斯额头开了花。 以前为了女人在酒吧里斗殴对罗格这些人来说是家常便饭,然而这几个看起来就是身经百战的佣兵可不是他们几个对付得了的。只是作为贵族平时欺人多了,无论如何落不下面子逃走。罗格倒是想逃,但回念一想,这几个酒肉朋友虽不是什么豪门,都还颇有身家背景。一起挨顿揍也有助于增进战斗友谊。 埃特年纪最长,颇有战斗经验。立刻跳起来开始颂咒,只是酒喝的多了,一个酸箭的咒文念得莫名其妙的,搞了半天什么也没发出来。这时对方已经和伦斯三个混战在一起,并很快打得三人鼻青脸肿的。女武士下手特别凶狠,一记撩阴腿直奔伦斯而去,伦斯见势不妙,迅速转身,由屁股受了这一脚,从战圈里飞了出来。埃特大喝一声,顺手从身边一人身上抢把长剑,暂时转职成骑士,杀入战团。 几个佣兵因为对手是贵族,明显有手下留情。罗格脑子倒还清楚,快速发了魔法飞弹,二个光弹画着弧形向一个男战士飞去。那个战士随意挥剑一挡,罗格精神力发动,光弹突然在空中一顿,战士立刻挡了个空,随后两个光弹又绕了个弯,在战士脸上炸开。魔法飞弹虽然是最初级的魔法,威力有限,可是战士脸皮的厚度好象也远不如身上的链甲来得结实。于是战士一脸血污,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 另一个战士见状,立刻发动剑技“冲刺”,整个人如同在冰上滑行一样,迅捷无比的冲了过来。罗格大惊,来不及发动魔法,咬牙精神力再次发动,这次是战士的脚。迅速冲刺中的战士猛然被绊了一下,一头向罗格栽了过来。罗格提起一张桌子挡在面前,扑,战士的头撞穿了桌面。就在战士尚在眩晕之时,身经百战(斗殴)的罗格抓住对方的头盔,一记膝撞,咔的一声,战士的鼻梁骨断了。身体改造过的罗格此时的力道已经非同小可了。 解决两个战士后,埃特等人以三打二已经能够支撑了。以防守见长的凯特持剑对女武士一记抹胸,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并接下了大部分攻势。埃特和佛朗哥对另一个战士已经是有攻有守。此时,不知何时已经偷偷躲在桌子下面的伦斯突然一剑,刺伤了那个战士的大腿,又顺势回转,削向女武士的下阴。女武士不及防备,一个侧身,以大腿上的匕首挡住了这一剑。 佣兵的法师一直没有参战,却没想到片刻之间,战局急转直下。他脸上怒意大盛,手指画了个符号,一个预告准备好的兰色透明的防护魔法“魔法吸收”罩住了全身。这个四级魔法最少可以吸收10级的魔法能量,是魔法师最常用的防护魔法之一。可是对魔法已有非常另类理解的罗格不以为然,“靠,对几个魔法学徒也用得着放防护罩吗?” 佣兵法师正准备一个火系攻击魔法,他快速的念着咒语,双手划着复杂的符号。罗格想起“魔法吸收”不能防护物理攻击,于是抄起一杯酒对着法师扔了过去。法师来不及躲闪,被淋了一头。随后飞过来几盘菜肴,一张椅子,甚至还有一个桌子。佣兵法师狼狈之余,法术终于被打断了。他还没来得及发怒,一个身影就扑了上来。是罗格。谁都知道和法师拉开距离是非常危险的,于是难得一见的法师之间的肉搏开始了。依靠年轻力壮,技艺娴熟,又有魔兽一样被改造的身体,罗格很快占了上风。 怒火中的女武士开始连续使出剑技,被伤了大腿的战士也仍然不好对付,埃特几人苦苦挣扎,埃特和凯特受到的严格训练发挥了作用。这时一个软绵滑腻的东西无声飞来,啪的一声帖在女武士胸口。女武士一声尖叫,发现是个煎蛋,明显被咬过一口。却是罗格去和法师肉搏前顺手飞过来的,没想到居然收到意外之功。就在女武士受惊退后之际,埃特四人对受伤战士发起拼死攻击,流氓无赖打架气势充分发挥。战士很快又挨了两剑。 这时,长街外响起了马蹄声,“城防军来了,让我老爷子知道可不得了!”凯特怪叫起来,双方都停手了,罗格从魔法师身上站起来,顺手抢过他的法杖,跑了回来。佣兵一方知道目前已方就只女武士一人战力完整,继续打下去也很难讨好。恨恨的迅速离去。罗格等人也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和城防军打交道,也匆匆跑路了。 此时酒馆四楼的一个房间里,奥菲罗克颇有兴趣的看着罗格等人跑路的背影。 “那个法师,很有意思啊。”黄金狮子自语。 “埃丽西斯,你不觉得他的,怎么说呢,和你有些相似吗。” “那个胖子,是所有贵族和法师的耻辱。”冰一样的女子给罗格下了结语。 “呵呵,好吧。理查,去查一下这个胖子。”奥菲罗克身边的一个护卫一躬身,然后慢慢隐入了黑暗之中。 第四章 筑巢 雪后初睛。莱茵城整个城市披上一片银色。阳光透过树梢的冰棱折射出缤纷的色彩,城市中的一切肮脏与丑恶似乎都已经被清洗干净了。今年莱茵城的冬天来得略早了些,贵族和富人们正合心意。贵夫人和小姐们又到了展示新的冬款礼服的时候了。 西南部索伦区是城市的贫民区,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从事各种低等职业的人集中在这里,这里也是罪犯的天堂。冬天对这里的人们可不是件好事情,破旧的房子需要修补,过冬的衣物燃料需要准备。 在索伦区的边缘,罗格正站在一栋老旧的二层小楼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新窝。小楼位置极佳,当然这仅是对少数人来说,比如罗格。小楼不远处就是一座不大的坟场,楼周围种着几棵高大的橡树。即使是晴天,这里也显得有些阴森。 罗格心情愉快的开门走了进去。小楼看来闲置了一些日子,不多的家俱上集满了灰尘和蛛网。百叶窗有半数不大好用,客厅边一座木制的楼梯通向二楼。二楼有三个房间,一大两小,大的,罗格准备给自己用作书房,至于那两间小的,一个作贮物间,一个是实验室。天知道罗格能实验出什么来,至少是现在。 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这座小楼仅仅花了罗格50个金币,就在一周前,这还是罗格一年的生活费和学费。可如今的罗格口袋里还有350个金币,一周前从佣兵法师那里抢来的法杖质量不错,上面的水兰石品级可是不错,对喜爱水系的法师来说帮助不小。由于罗格战绩辉煌,一个人就摆平了对方两个战士和一个魔法师,伦斯等人都毫无疑义的认为法杖该归罗格所有。而罗格在用了几天时间总结了那天的战斗之后,认为这东西对自己现在意义不大,就把魔法杖卖了400个金币。 罗格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的钱,老里弗斯子爵一年的各种租税收入不过300金币,自然不会有多少富余给儿子。何况没落贵族也是贵族,必要的交际排场还是要讲的,沉重的经济压力使老里弗斯脾气日益暴躁。 等把楼内布置好,又是一周以后的事了,新的家俱花了罗格20个金币。现在罗格满意的躺在自己书房的床上,(在他的品味里,丝毫不觉得书房里有张床有何不对),身边堆满了金币,天知道一个没落贵族的儿子对金币有多大的渴望。在翻来覆去的数了无数次之后,罗格终于倦急而眠,第二天又睡到红日西斜。“啊啊啊````````````!”伸了巨大懒腰的罗格从床上一跃而起,带着数个金币叮叮当当的落在地上。这声音可真是悦耳。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罗格时不时会回到自己的小窝,并且给里面添置了许多陷井和机关。伦斯等人先后来过罗格的新窝,几个人也都出了不少主意,自然是恶搞的居多,然而也偶有出人意料的点子出现。当然,这几个菜鸟布置的东西威力有限,只是阴险上有些可取之处。 这期间,罗格又学会了一个新法术,火焰手指。靠从手指上喷出的一小股火焰来杀伤敌人,然而这个二级法术自然威力也极为有限。 在发现精神力还可以当绊马索使之后,罗格又曾以一腔热血开始苦练。但除了扔出去的猫肥了一点之外,一月以来毫无建树。罗格终于明白了胖子不是一口吃成的道理,热血消退,又开始找埃特他们开始鬼混。 罗格几乎忘了自己还有个骷髅。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点道理罗格还是懂的。“老橡树”一战留下的诸多伤痕也让埃特等人用切肤之痛明白了这个道理。几人不约而同的采购高品质的装备,自然也包括一些不那么符合骑士身份和贵族风度的东西。罗格就买了一把精致的精灵臂弩,一次可以装三支弩箭,上面附加了简单的符咒用以小幅增加魔法穿透力。“这个可比菜盘子好用多了。”罗格厚颜无耻的对埃特说,埃特深有同感,并建议箭上加麻药,马上被罗格采纳。 几个损友老实了一个月没出去鬼混。除了采购装备花去了他们不少月份钱之外,主要原因还是怕再遇到那几个佣兵。那几个家伙,随便一个认真起来,就足以打跑他们所有的人。虽说对方不至于公然杀死一个贵族,但一顿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况且佣兵大多是用刑的好手。每当想起女武士奇微的那记撩阴腿,伦斯总是不寒而栗,下意识的夹紧双腿。 在莱茵城西面二百里的巴伐利亚公国首府里尔城的城主府里,奥菲罗克正兴致勃勃的研究着罗格等人的报告,特别是罗格给臂弩瘁毒和罗格小窝里的机关说明。埃丽西斯,冰山与黑色火焰的结合,纤长的手指轻轻拈着奥菲罗克递过来的报告,就如拿着一件肮脏的东西。蓝莹莹的指甲在阳光下不时闪亮。她越发的厌恶这几个人了,不明白为什么奥菲罗克会对这么几个废物如此地感兴趣。 一道黑色的火焰燃起,迅速把这些报告化为乌有,连一丝灰烬都没有留下。那冰莹的手指,在火焰中的手指,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 黄金狮子不以为意,站起向来,走到落地窗前。窗口对着东方,夕阳将窗前的一切景物都镀上了一层血红。奥菲罗克的目光仿佛穿越了几百里的时空,落在莱茵城上。 夕阳越发的红了,万里江山如血。奥菲罗克的血在慢慢的沸腾,他的心已在府瞰大地。埃丽西斯如同隐于黑色的炼狱之火里,注视着血染的山河,气势升腾的奥菲罗克。冰一样的眼睛慢慢的融化,银白色的光芒一闪而过,如同死神镰刀上的寒光。 积雪第一次被春天的阳光融化了,罗格从费斯的实验室里走了出来,默默的看着屋顶上的融化的雪水一滴滴的滴落。罗格与费斯长谈了一夜,请教完一些有关魔法阵的问题之后,在不良嗜好上有许多共同点的师徒两山南海北的聊了起来。在神侃了无数传说中强大的魔法师的传奇之后,费斯突然感叹到:“想成为强大的魔法师,没钱是万万不能的。”罗格也两眼放光:“是啊,那些大魔法师哪一件装备都是价值连城啊。就是我上次从那个魔法师那抢来的那根法杖,居然也值几百金币。”于是话题自然而然的转到如何魔法师该如何赚钱的话题上来。 “罗格,你现在也算有了点钱了。当然这些是远远不够的,甚至象样点的魔法原料都买不起。你跟我了这么久,老师也没送你什么东西。这个魔法戒指还能对你有点用。还有这块黑水晶,质量不错。不过要靠你自己把他制成魔法装备。魔法阵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再来问我好了。其余的就要靠你自己努力了。魔力的提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要想迅速变得强大只有赚钱钱,有钱才能有好的魔法装备,实力强大后才能更加有钱。大陆历史上的风云人物,哪个不是富可敌国的。至于那几个大魔导师,个个都是有一两件神器的。而开国人物,帝王将相,更是没钱不行。又有哪一次战争不是烧钱的战争?” 费斯意犹未尽。“要说赚钱,这学问自也不小。赚钱之道,首在识势,次在得人。识天下大势,知道大势所趋,顺势而为,自然处处逢源。谈到识人,要知道人力有时而穷,任你聪明绝顶,也不会无所不能。能聚天下英贤为我所用,财源滚滚自不待言。最后一点在于能弃。人贵有自知之明,能进能退,见事不可为,要有断腕认输之勇。输一次两次,只要不伤筋动骨,何愁不能卷土重来。罗格啊,你什么都好,就是少点毅力和耐心。这事急也急不来,有时间去看看大陆通史,前人走过的路,多少总会有点借鉴。要知道重要的不是你在一条路上跑得比别人快,而是在于你选择的是一条正确的路。” 罗格只听得目瞪口呆,心中热血澎湃。哪想到这个平时呆板闷骚的费斯却能有如此见解。罗格只觉得眼前天地豁然开朗,心中充溢着金币发出的柔和光芒。 费斯送给罗格的魔法戒指是一枚普通的魔力增幅戒指。说是魔力增幅,其实是帮助施法者更精确的控制法术,从而以较少的魔法力施放法术。从结果来看,一般能使法师多放出一个低级魔法。 罗格迈着有力的脚步走向自己的小楼。他只觉得一生里从没有象今天这样斗志勃发,夜色下一切的景物都似乎透射出金灿灿的光芒。金币,珠宝,美女在罗格的身周飞舞。呵呵,看这高耸的胸脯,看这双长腿,真是养眼啊,好象是真的一样。“这张脸怎么有点熟?长得不错嘛,够艳。在哪见过呢?……这不是幻觉!”罗格突然从自己的幻境里清醒过来,目瞪口呆看着小巷的另一头,女武士奇薇一身的肃杀走了过来。 “我已经找了你们两个月了!”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如同丧钟一样响起。 第五章 追杀 望着逐渐迫近的女武士,罗格逼着自己冷静下来。跑是跑不过的,至于打,低级战士和低级法师单挑从来都只有一种结果。罗格虽然看不清奇薇的实力,但知道至少七八级总是有的。就算对方也只是个三级战士,看她这全副武装的样子,也绝对轻松收拾只有一个魔法戒指的自己。为今之计,惟有将她引入自己的小楼,靠着那些机关,方能有些胜算。 罗格主意已定,开始打量四周,做脚底抹油的准备。自己的后方是一片废墟,许多贫民在当中搭建了简陋的窝棚。往前穿过小巷,再走个五百米就是自己的小楼。可惜的是奇薇正拦在自己的必经之路上。 罗格退到巷口站定,开始颂念咒语。奇薇冷笑着盯着罗格,巨剑拖在身后,等着罗格把咒语念完。罗格双手间红光一闪,两个魔法飞弹飞向女武士,正中胸前。砰乒两声,女武士胸甲上蓝光一闪而逝,奇薇安然无恙。罗格又大声念起火焰指的咒语,一股火焰射了过去,又被胸甲的蓝光挡住。显然这是一件魔防盔甲,就算再差,对付罗格的魔法还是不成问题的。 罗格头上冷汗淅淅而下,脸上的肥肉都在抖动。正待念第三个咒语,女武士的身影突然消失了。下一刻,奇薇已经出现在罗格的面前,二人鼻尖几乎碰在一起。罗格只觉得腹部一阵大力传来,就算以自己的强健体魄也承受不住,哇的一声,今天的三餐都吐了出来。奇薇接着在罗格背上砸了一剑柄,将他打倒在地,狠狠踢了几脚,罗格已是口鼻出血了。奇薇脚一挑,把罗格翻了过来,恶狠狠的说:“你们不是很凶吗?想上我不是吗?来啊,让我看看你有多少本钱,能不能让我满意啊?”说着,一脚踏上罗格的胯间,皮质镶银的靴子狠狠的践踏着。 罗格整张脸立刻变成了猪肝色,叫也叫不出来。双手死死抓住女武士的靴子,徒劳的试图挪开那只脚。奇薇带着残忍的笑容,又重重的碾了几下,才松开脚。罗格大口的喘着气,捂着下体在地上拼命的翻滚着。不时发出一两声哀嚎。奇薇一脸厌恶的看着这个满脸血污的胖子,啐到:“怎么,才这么两下就不行了?是不是个男人啊?姑奶奶还有好多手段没使出来呢!今天总要你一样一样的受受。” 女武士把巨剑放在一边,突然看见罗格盯着自己背后的巷深处,眼中喜色一现。奇薇冷笑一声,心说就这点伎俩也来骗我。不过她还是转过头来,装作上当受骗,想等罗格袭击自己或者是逃跑时再抓他回来。“这些蠢贵族,就从来没有一点新鲜花样。” 背后嗡的一声轻响,奇薇立刻觉得不对。屁股上猛然一阵刺痛,一支短弩已是齐根没入雪白的肌肤之中。女武士腰间是很短的裙甲,罗格又是自下而上的射击,外加奇薇高挑的身材,这支弩箭插的可真不是地方。 奇薇心中又羞又怒,一把抓起巨剑,起意劈了这卑鄙下流的胖子。一转身,伤处一阵巨痛,奇薇立刻眼冒金星,随后伤处转为酸麻,显然这箭上还涂了药,再伸手一探,只有一手的鲜血,短小的弩箭已经全部入肉了。奇薇深吸一口气,娇喝一声,浑身上下突然闪出一层淡淡白光,随后消失。罗格心下骇然,这是斗气!在涂在箭上的麻药发生效力前,自己能不能保命还很难说。 奇薇虽然用斗气暂时压下药力,但腾不出手来拔箭,何况卑鄙的胖子就在面前,也不能到那个地方拔箭。还是速战速决,先解决了他再说。这时已经站起来的罗格又开始吟唱咒语,一股细细的火焰射了过来。奇薇不闪不避,加速冲了上去。就在那股火焰及身之际,罗格双眼精光一现,奇薇的胸甲连同里面的底衣突然被一只无形的手掀了上去,火焰烧上了丰硕雪白的双乳。 敏感部位突如其来被火烧的滋味,饶是奇薇实力过人也禁受不起,尖叫一声痛苦的蹲了下去。奇薇稍稍恢复一点,立刻把胸甲放下去掩住胸部,这份羞辱让她失去了理智。就在这时,罗格突然扑了上来,拳打脚踢,虽无多少章法,可是动作敏捷,力道雄浑,哪有一点魔法师和受伤的样子??奇薇大吃一惊,在挡住一顿暴风雨般的袭击之后,正欲反击。罗格却从身边冲过,落荒而逃。 奇薇险些气得晕了过去。一咬牙不顾胸臀的伤痛,追了下去。 罗格在前面七拐八绕的,跑到一座小楼前,拉开门就闪了进去。“好,让我知道了你的狗窝,我看你还怎么跑!”女武士冲上前,一脚踢倒了大门,却觉得一阵头晕目眩,身上的伤处也越加痛疼。奇薇深吸了一口气,清凉的夜风让她的头脑清醒了点。这时二楼传来惊慌中碰倒了什么桌椅的声音,女武士的胸中怒火再一次的燃烧了起来,从楼梯向二楼冲去。 女武士一跃而起,右足尖刚点上楼梯,就听“咔嚓”一声,那块梯板塌了下去。奇微毫不慌张,左足空踢一下,身形不降反升。她怕再有埋伏,伸巨剑在楼梯上一点,身形继续上升,“嗖嗖”两支弩箭凌空射来,女武士挥剑将之击落,却撞断了一根肉眼难辨的细线。电光一闪,旁边的墙壁上一个闪电陷井被发动了,奇薇身在空中无法躲闪,立刻被电得全身发麻,摔倒在地。好在这个陷井威力不大,她又是一身魔防装备,头晕目眩了一阵,也就好了。 听到二楼传来的得意且难听的大笑,奇薇咬牙再向上冲,刚冲过转角,又是哐当一声巨响,女武士立刻眼冒金星,向后飞出,重重摔在地上。原来这里被安放了一个透明的能量壁障。陷井被这一重撞,闪了几闪,失去了效力。奇薇却也倒在地上,一时爬不起来。 女武士用巨剑勉强支撑起身子,走下楼梯。“这见鬼的小楼里谁知道还能有什么花样,眼前只能先放过这个混蛋,待明天来一把火烧了这猪窝。”女武士恨恨的想。 一阵黑雾飘过,骷髅“风月”拦在女武士的面前。 罗格也不好过,魔力耗尽,受伤不轻,召出风月已经是他最后的能力了。他瘫坐在二楼,注视着楼下的战况。这里还算安全,至少奇薇要往上冲的话,还有三道陷井等着她。风月似乎和以前有些不同了,多了把锈刀,肋骨好象也齐全了。 奇薇振作起来,巨剑斜斜削向风月的颈部,风月举起锈刀架住,女武士借此力道巨剑轻巧的画个弧形,再次削向骷髅的颈骨。骷髅招架不及,举起左臂一挡,却哪里挡得住重剑,喳的一声,臂骨已被削了下来。风月晃了一晃,倒下不动了。 奇薇冷哼一声,这头废物原来还会点亡灵魔法,可惜不成气候,骷髅都只能召来一个。奇薇跨过地上的骷髅,向门口走去。 突然背后风声响起,奇薇心知不妙,猛然下蹲,把巨剑竖在背后,当的一声,一把锈刀重重的砍在巨剑上,还没等女武士反应过来,又被一脚狠狠踢在臂部的伤处。奇薇回头一看,原来是骷髅“风月”,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骷髅也会装死?? 奇薇首次觉得这座小楼阴森恐怖。 罗格也目瞪口呆。 女武士和骷髅间又是一场混战,毕竟实力相差太远,奇薇逐渐占了上风,正当她准备彻底的劈碎这个骷髅时,又是一阵黑雾,原来是罗格见势不妙,把风月送了回去。 “砰”的一声,奇薇又是一阵眩晕,在失去意识之前,隐约看到那个胖子手持一根铁棍,正狞笑着看着自己。 第六章 凋零 一阵钻心的刺痛把奇薇从昏迷中拉回到现实,她呻吟着想用手抚摸一下伤处,却发现双手纹丝不动。又是一阵巨痛传来,这一次她彻底清醒了。一张恶梦中的胖脸慢慢的在眼前清晰起来,那张脸是如此的接近,甚至可以看清鼻子上的毛孔。 奇薇吓得大声尖叫,本能的想跳起来躲开,双手却在背后不能动,一下失去平衡,又重重的摔在桌子上。臀部又一阵巨痛,这一次却让她差点晕过去。 “美人,不要那么害怕嘛。夜还长着哪。”近在咫尺的胖脸露出蛤蟆的表情。 奇薇稍微冷静了点,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处境。房间很大,天花板上垂下的吊灯上十几根蜡烛把房间照得灯火通明。房间里的家俱还是崭新的,一眼就能看出是用低劣的木材制成,偏还要弄得金壁辉煌的样子,主人的品味可想而知。不过奇薇更要担心的是自己,她很快发现自己的双手被牢牢的绑在背后,俯卧在一张大实验桌上。 胖子的手中拿着一个小钳子,夹着一根染着鲜血的弩箭,在眼前仔细看了看,便扔到一边,伸手轻轻挑起了奇薇的下巴,“哈哈,长得还真不错啊,现在怎么不凶了?打我啊?难道说非得粗暴点对你你才爽是吗?大美人,我这箭射得还真是地方,看来是个天才箭手啊。” 女武士呸了一声,一口对着罗格的手狠狠的咬了下去。罗格迅速收手,又一把抓住她的头发,用力向上拉起。奇薇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整个上身都被拉得向上仰起,胸部的曲线显露出来。 罗格的手摸上来,让奇薇觉得好象有条冰冷的毒蛇在身上爬动,却被抓住了头发,挣扎也有限,泪水终于止不住的从紧闭的眼中流下来。奇薇比罗格还要高大半个头,裙甲和胸甲已经在昏迷时就被罗格脱了,裸露的臀部硕大丰满,在腰部突然惊心动魄的细了下去,双腿又长又直,线条健美。让罗格看得欲火上升,一把按住女武士的臀部。他是如此用力,十指都深深陷入滑腻的臀肉里,紧跟着腰身一挺,便深深进入了那一片温软之中。 小楼里烛火在女武士嘶哑的咒骂声中摇曳,劣质实验桌“吱吱呀呀”的呻吟着,不堪承受两个人的重负。魔鬼在欲火中狂舞,怨灵们则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嚎。 罗格颤抖着,潮水一样的快感交织着报复的愉悦,让他的每一块肥肉都在颤抖。心底最深处的阴暗都在沸腾,不断的冲击着他的每一根神经。 初春的夜仍是凄冷,风吹过的时候,未开的春花也曾凋零。 曲终人散。 罗格得意的哼着小曲,看着被自己俘虏的雪白羔羊,身体里的酸痛似乎都在歌唱。不久前,这只羊羔还是头真正的狮子。罗格披上衣服,决定去找埃特他们来看一眼自己的猎物。惟一让他不快的是奇薇的眼神。彻底的冰冷,没有凄婉,没有怒火,也不是空洞,只是冷冷的看着胖子。罗格感觉自己就象是被蛇盯上的青蛙,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又给奇薇加了一道绳子,自然顺手多摸了几把。奇薇全无反应,就如同被摸的不是自己的身体一样,还是如蛇一样静静的看着胖子。 罗格匆匆的离去,几乎可以说是为了逃离这杀人的目光。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杀人灭口,可是罗格还暂时没有那个胆子。再说这么个大美人杀了也实在可惜。 埃特几人兴冲冲的来到小楼。小楼里如同刚刚起过一场暴风,东西都被砸得乱七八糟。几人心中叫糟,冲上二楼一看,宽大的实验桌上已经空空如也,用来捆绑的绳子断成几段。凯特拿起绳子的断头看了看,回头说到:“这是硬被挣断的,老天!这么粗的绳子都能挣断,她真是被你捉到的?”罗格想起女武士身上闪现的斗气,登时出了一身冷汗。 埃特年纪最长,经验较丰,最先冷静了下来。“大伙先别怕,对方还不知道我们究竟是谁。不过罗格你这小楼看来是不能再呆了。”大家慢慢冷静了下来。恐慌一过去,伦斯脑筋又活络起来,道:“只怕他们要来放火烧楼。” “一不做,二不休!现在这事想善了已经不可能了,只有先下手为强。时间不多,咱们合计合计,给他们下一套,他们只要敢来烧楼,就让他讨不到好去。谅这些佣兵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向不多言的佛朗哥倒是够阴狠。 众人计议了一会,消去来过的痕迹,迅速离去。 小路上,罗格和几个贵族模样打扮的人大摇大摆的走向小楼,一路上低声谈,高声笑,看了就知道在谈论男人共同的话题。 几个人走到小楼前站了下来。罗格旁边一人突然说到:“不对,有人进去过。这里有埋伏。”此时轰的一声,楼门碎片四射,一道剑光凌空斩向罗格,剑未至,杀气已先罩住罗格全身。胖子如坠冰窟,眼睁睁看着巨剑剑锋接近,却是动弹不得。两边两把长剑突然伸过来架住了巨剑,巨剑借力轻轻弹起,突然变得无比轻盈,迅捷无伦的向罗格连劈带刺。那两把长剑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剑网,将所有的攻击全部挡了下来,显然持剑的两人也不是庸手。 疾风般的攻击过去了,剑光消散,奇薇大口的喘着气,持剑指着罗格。她脸色苍白,身上随便穿了一套皮甲,双眼布满血丝,脖颈上还隐约可见斑斑瘀痕。 楼里又扑出三条人影,罗格身边的几个人分别迎了上去,斗在一起,赫然是那日酒吧中的三个战士。只是那个法师还不见踪影。 此时不远处一声大喝:“大胆叛逆,居然敢在王都袭击城卫军!?”铿锵声响处,一小队盔甲鲜明的剑士在一名重甲骑士的带领下冲了过来,迅速将小楼围了起来。和奇薇几人对战的人也撕去衣袍,露出了里面带有城卫军标志的软甲。罗格迅速退到一边,埃特等人也走了过来,阴笑着看着女武士。 重甲骑士一言不发,骑枪向前一指,士兵们立刻蜂拥而上,剑剑均往死里招呼。佣兵们知道落入了圈套,打个招呼,同时向外一冲,便立刻转身退向楼内,与士兵们拉开了距离。小楼二楼上呼的一声,飞下一个碗大的火球,在剑士群中炸开。热流无情的烧灼着剑士们裸露在外的皮肤。紧跟着第二个火球又飞了下来,几个本就受了重伤的剑士立刻变成了火人,惨叫着倒了下去。 二楼的窗口上出现了佣兵法师的身影,深寒的冻气伴随着无数冰锥从他双手间散发出来,几个闪躲不及的剑士立刻被冰结起来,随后冻气袭至,其中体力稍差的啪的碎成了几块。紧密的包围队形立刻出现了一个缺口,奇薇等人抓住机会立刻冲出了包围。一个高大战士反手把一根绳索抛向窗口,在法师身上绕了几绕。法师从窗口一跃而出,战士用力一拉,眼看法师就要在空中飘飘荡荡的突出包围。 重甲骑士大喝一声,全身深蓝色光芒一闪,手中骑枪流星般飞中,穿胸而入,把法师牢牢钉在了墙壁上。 奇薇一声悲鸣,反身就要拼命。她身边的一个战士死死拉住她,一把把她扛在肩上,迅速离去。另一个战士吟唱了一个简短的启动咒语,扔出一道卷轴,地面突然冒出许多藤萝植物,枝条在空中疯狂飞舞,碰到物体就紧紧缠住。几个追的快的剑士立刻被牢牢的缠了起来。佣兵们借此时机消失在贫民窟中。 罗格若有所失的望着女武士消失的方向,知道她是决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 重甲骑士看着伤忘惨重的手下,冷哼了一声。凯特走过去,对骑士低声问道:“老爸,现在怎么办。”骑士良久不作声,叹了口气:“你们的麻烦还在后面呢。嘿,佣兵。”他招来了一个剑士,低声叮嘱了一番,那个剑士领命而去。骑士又看了凯特几人一眼,喝道:“就你们也想学人家横行霸道?!先把本事练好再说!”说罢绝尘而去。 过不多时,莱茵各个城门口都驰来一小队骑士,把一张悬赏榜文帖在布告栏内:“通缉:剑与血玫瑰佣兵团。 该佣兵团在王都蓄谋叛逆,事败后杀伤城防军多人。目前该佣兵团团长之妹奇薇及三名主要成员在逃。佣兵团普通佣兵三十人在逃。 擒获或杀死主要成员一人赏金币500,普通佣兵一人赏金币30。通报者赏金减半。” 第七章 异界 远方的天际是的黑色的无尽虚空。天空永远是一片混浊的灰色,如同一个最阴暗的黄昏。天上的灰色在不停的翻滚着,却看不出是云是雾。 这里没有昼夜,没有时间。 森林,早已在亿万年前就已经失去一切生机的森林。参天的树木只剩下躯体和较粗大的枝干。树上挂着丝丝缕缕的蛛网状的东西,却又不可能是蛛网。没有蜘蛛能在这里生存。 地上到处分布着泥沼,灰色的泥浆中不时冒出一两个气泡。不知是什么生物的骷髅偶尔会浮上来,旋又被泥浆吞没。 风带着湿冷的气息,时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这里是异界,死灵和魔鬼的乐园。 风月已经不知道在这森林中走了多久了。它记不起自己何处,只记得那个叫“罗格”的生物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风月对自己的名字本能的觉得想吐,又不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至于吐,好熟悉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怎么去吐。当然了,骷髅能吐出什么。 暗淡的天光斑斑驳驳的落在地上和风月的身上。它只想走出这片森林,至于为什么要走出去却并不知道。这是本能吧。 风月时时能感觉到一丝丝的能量从那个叫“罗格”的人那里传过来。风月也知道自己无法拒绝罗格的命令。这个世界有太多风月无法了解的东西。可是这能量让它很舒服,变得更有力量,可是太少了,它就如沙漠中无助的旅人在等待着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落下一滴的水珠。 风月无比的饥渴。 提着生锈的长刀,风月漫无目的的在森林里游荡,已经忘记了是在哪里找到的这把刀。它很小心的避开了一些地方,直觉告诉它那边的存在强大而邪恶。风月很聪明,在面对和自己一样的骷髅时总会想出些办法巧妙的打倒它们,因为它们身上带着让风月饥渴的能量。 已经忘记了是哪一天,风月找到几根质地很好的骨头,一阵雾气过后,这些骨头已经补足了自己的24根肋骨。风月感到自己的肋骨就应该是24根。这次修补用尽了风月积蓄的能量,要不是“罗格”那里适时的传来了一些能量,风月不知道还能不能面对遇到的第一只僵尸。 搏斗进行了很久。僵尸的力量不是风月可以抗衡的,付出三根肋骨的代价后风月终于认识到僵尸追不上自己。于是一个骷髅开始绕着僵尸不停的转圈,时不时上去一刀,削下点腐肉来。终于僵尸倒下了,风月的肋骨也不足20根了。 异界里其它的骷髅和僵尸好象见面时都互不相扰,风月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却是只要见到落单的,就无论如何要打倒它们。“我饿。”骷髅想着。 异界里没有时间,风月也在不停的游荡。它不知道自己已经游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要游荡多久。 森林好象永远也没有尽头。 小楼一战之后,罗格对会装死的骷髅大感兴趣。在夜深人静时小楼二楼经常是一人和一个骷髅眼对眼呆站着。试了无数次用精神力沟通未果后,罗格终于失去了兴趣。 罗格不知道骷髅的刀是哪里来的,研究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就不再深究了。 天气一天天的热了,不知不觉中罗格过了自己二十岁的生日,已经该离开魔法学院了,再过几天就是考试的日子。几个月的时间中30多卷的大陆通史已经被罗格看了一大半,顺带读了一堆冒险传记,游记,各类笔记之类的东西。 埃特三个月前已经通过了魔法学院的考试,现在正在努力朝着一名魔法骑士发展。毕竟做魔法师太浪费他那大块头了。凯特则在老爷子的训练下成为一个实力不错的五级骑士,当然从信仰上看父子两倒应该算是黑暗骑士。至于伦斯和佛朗哥,游手好闲之余剑术也有所长进。更难得的是两人把花在女人、艺术品和醇酒上的钱大部分用在自己的装备上,所以实力提升远超实际水平。 几人倒还真不是天性上进,只是为形势所迫罢了。小楼一战后,几人寻花问柳强抢民女之际时不时会有人跳出来大打出手。剑与血玫瑰佣兵团虽然规模不大,连三流都欠奉,但团长(死的那个法师)为人豪爽,奇薇又追求者众多。总有些知道真相的佣兵起意报仇。 天气热了,人心也燥动起来。考试那天,考场上的罗格随意放了两个火焰手指的魔法,就算通过了考试,换得了一身魔法师袍。下午去城里的法师公会注过册,就算正式成为一名低级魔法师了。如果愿意在莱茵同盟需要的时候听候征召的话,罗格还能每月得到5个金币的津贴。可是看了一肚皮历史的罗格如今另有伟大理想。 “咣”几只酒杯重重的碰在了一起。 “咱们兄弟可有一阵没好好聚聚了,奶奶的,到处是杀手,来,咱们今日不醉不归!!”熊一样的埃特体形比纯正骑士的凯特还要高大,他高举酒杯把酒一口气全倒在喉咙里。凯特一张脸英气勃勃,一脸的正气,他此刻也是满脸通红,酒气冲天。至于伦斯和佛朗哥,长得也都还算俊男。但在贵族中属于平常,毕竟贵族夫人们长得都还不错。 几人在这大半年中多次共同出生入死,倒也结下不浅的情谊。 “兄弟们,明天我就要到法尔堡上任了。唉,以后不能多聚了。以后你们几个要常来看我,当然路费自负。”凯特一脸的沮丧。 佛朗哥道:“法尔堡?就是靠近魔域森林的那个吧。附近盗贼可不少啊,听说最近罗恩公国也经常有小股侦察兵穿过魔域森林到那附近活动。要小心啊。” 凯特灌了一口酒,说道:“我那老爷子硬要我去那积累点军功,他才好给我使劲。再说,法尔堡驻守骑士团团长和我家老爷子是穿开裆裤的交情,还能照应一点。这次他把家里那件黑精灵胸甲都给我了,嘿嘿,发了。” “兄弟们,法尔堡可是个好地方!”罗格来了精神。他一脚踩到椅子上,口沫横飞的说:“那地方靠近魔域森林,又接近前线,冒险者可不少!这次凯特到那里当骑兵大队长……啊?是小队长?也没关系,团长不是你家亲戚吗?咱们可以好好的发展发展。你们想想,那些冒险者,魔物猎人,甚至军队,都需要什么??是兵器!!我们要是开个兵器辅,那不就发了吗?这东西别人不好做,限制多,我们做还有什么限制?再想想,进魔域森林的那些人钱是怎么来的?对了,猎到魔物卖晶核或皮毛赚钱。咱们没那个实力去猎魔物,不过可以收购他们的猎物嘛。这些东西,到了费斯那闷骚的手里,就是绝佳的材料。变成魔法装备再卖给冒险者,靠,咱们坐着不动,也能叫他们脱几层皮!” 伦斯也来了精神。“法尔堡有二十万人啊,美人估计不少。有凯特在那,咱们也不用象在王都这样活得跟孙子似的,是个官都不小。反正我也没事,罗格,我跟你合伙吧。” “说到冒险者你眼睛就亮,上次那个小妞还没让你受够啊?”埃特嘿嘿笑着盯着伦斯。 “妈的,为什么就我那么倒霉,撩阴腿都冲我招呼。害得我一个月都碰不了女人,奶奶的,后来还不是叫她尝到我的历害!”伦斯咬牙切齿。“那个小妞还在你那关着吗?”佛朗哥问。“那当然,养得好着呢。那能那么轻易放过她,差点让我绝后!怎么样,兄弟几个今晚到我那呆会儿?”桌上几人都嘿嘿淫笑起来。 几人再喝了一会酒。除了凯特外,余人都是无业游民,正想出去转转。于是议定一起去法尔堡闯荡,开家武器店外加收购冒险者物品。凯特先走,其余几人收拾东西,过几日一起出发。至于费斯,早已经被罗格拖下了水,不过他那一实验室的东西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搬走的。 月到中天,几个王都败类摇摇晃晃的走出了酒馆,长袍上都是酒渍。走入一道黑暗的长街的时候,突然几个蒙面的冒险者打扮的人物不声不响跳了出来,把几人围在中央。 “你们几个败类,死有余辜!今天我要为奇薇报仇雪恨。”几个恶少一齐叹了口气,这样的开场白已经听过至少七八遍了。 几个蒙面人亮出兵器扑了上来,外围一个魔法师开始念咒。 突然一支弩箭闪电般射入魔法师的胸膛,罗格现在可是被称为法师杀手的。其它几人从长袍下抽出兵器,哪还有半点喝醉的样子?而且长袍下赫然是全副武装。几人默契之极,一齐向面前的一个蒙面人招呼过去。那人大吃一惊,一个打滚,摔入路边水沟,总算躲过杀身之祸。王都败类们立刻冲出包围,逃之夭夭。百忙中不知是谁还撒了一小袋黄豆,登时让埋伏者人仰马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消失在夜色中。 第八章 晨星 法尔堡距离王都莱茵城有七百多里路,算是一个大型城市,有二十万人口。由于战略位置颇为重要,是莱茵同盟西部边界的二线军事重镇,同时还有阻碍魔域森林里魔物们冲进富饶的帕斯平原的作用。 法尔堡周边一片平坦,帕斯河绕城而过。南面一百多里就是魔域森林,因此法尔堡成为很多冒险者,魔物猎人最重要的补给战。魔域森林面积几乎相当于整个莱茵同盟,西抵比利牛斯山脉,南接大海,东面覆盖了整个红岩半岛,总面积近一百万平方公里。由于森林边缘少有大型魔兽活动,且多条商路经过此地,故此也成为盗贼和土匪的乐园。 “战神之锤”武器工坊已经开张一个月了。当初起这么一个富有矮人特色的名字无非是为了沾点天生的工匠矮人的光,不过现在倒真的有一个矮人工匠金带着他的四个徒弟在工坊里工作。武器工坊占据了一座三层的小楼,位于法尔最繁华的街区。小楼下面一层是武器店面,二层是冒险家乐园,三层本来费斯想用作实验室,但遭到所有人反对而作罢,被用作了接待一些大客户的贵宾室,并且摆放一些费斯制作的精品。 在距离“战神之锤”不远的一处小楼就是罗格平日落脚的地方,也是费斯的工坊和实验室所在。最宽大的一间实验室足足有二百多平方米,此刻的地上画着庞大而复杂的魔法阵,七彩的光晕正在魔法阵中闪耀。魔法阵中间向外喷着青白色的魔法火焰,几具由金亲手打造的精钢骑士甲片在火焰中被锻烧得通红。 费斯小心翼翼的用铁钳夹出一个甲片,将用魔法白银铸成的魔法符号放在特定的位置上。一阵火焰闪过,魔法符号已经牢牢的焊在了甲片上。罗格忙递过来一小瓶蓝色的液体,这是一头成年双足飞龙的血液。双足飞龙凶狠、迅捷,还有不错的魔法防护力,算是中级魔兽当中较难对付的。它身体的许多部位都可以用做魔法原料,血液可以小幅度提高魔法防护力。而魔法白银由于具有非常好的延展性,以及对魔力出色的吸收,是制作魔法器具不可缺少的材料。不过由于相对稀少,价格也不菲。一般魔法白银的价格是同等重量黄金的十倍左右。 蓝色的飞龙血滴在打制好的甲片上,就如海绵吸水一样,迅速被整个甲片吸收进去。甲片也由此变成了闪耀着淡蓝色的荧光。罗格接过甲片,又投入到魔法火焰之中。所有的甲片都处理过之后,费斯对着魔法火焰吟唱起咒语,一对浅蓝色的风翼渐渐形成,飞向了魔法火焰。风翼绕着魔法火焰转了起来,越转越快,“轰”的一声,火焰暴涨如潮,天花板上白光一闪,一道结界挡住了魔法火焰的暴发。火焰风暴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就消失了。在地上留下几片蓝色的甲片。融合了这个风系魔法之后,由于时刻有风系魔法能量的托扶,整个甲片的重量减轻了60%。 在罗格的要求下,每片甲片又被加上一点魔银,费斯再次简单施了个照明术在上面。这次整个甲片开始呈现半透明的浅蓝色,由魔银形成的魔法符号刚是散发湛蓝的光芒。 “嘿嘿,这就看起来漂亮多了。金!你来得正好,正要找你呢。把这些甲片做成一件半身骑士甲,对,就是今年最流行的圣骑士甲的式样。连接部分的链甲一定要用黄金!还有盔甲边缘多加些黄金花纹装饰,去叫佛朗哥那小子来,他对艺术品有一套!!”罗格兴高采烈的大叫。 矮人金却不以为然:“这可不行!链甲应该用上等钢丝缠绕才对!盔甲最重要的是防护!防护!!我可不想坏了名声!” “那就在钢丝外面再缠一层金丝!这样总可以了吧。总而言之所有的链甲都要包上金子!这件盔甲最重要的是钱!加这一层金子,你十年的麦酒都有了!告诉伦斯,去挑一件配得上的这件盔甲的披风,要最好的!金!你后天要把这件甲弄好!!我看不到盔甲你就没有酒喝!!对了,这件甲就叫蓝水晶战甲,当然,名字还是先不要刻了,客人想起什么名字,你就刻什么名字!一个字十个金币。” 金嘟囔着抬着甲走下楼去,在良心和麦酒之间终于选择了后者。嘴里骂的却是:“吸血鬼!!食人的猪!!守财奴!人形的老龙!!” 罗格只坚持卖高质高价的产品,理由非常充分:“能买得起这些装备的主,都不在乎钱!只要东西好,不在乎多点少点的。什么样的人是我们最好的主顾??不是那些有钱且识货的冒险者,而是那些有钱没处花的贵族公子哥,对,就是伦斯那样的。#!$!%不要动手啊!不赚他们的钱赚谁的钱?所以我们不卖对的,只卖贵的。” 其次在于罗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观装饰及一些不实用的噱头。比如这件蓝水晶战甲,重量极轻,仅相当于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物理防御和魔法防御效果都不错,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可那个照明术,融合之后作用仅是使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光芒更加柔和诱人,却半点实用效果也没有。至于佛朗哥设计的那些装饰,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对作战没有任何帮助。不过罗格却说:“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圣骑士们该穿的。它是卖给真正的圣骑士的吗?当然不。有哪个圣骑士会穿这个?我们要卖的是那些想成为圣骑士的大贵族的公子们,你指望他们会真正到哪个危险的洞窟去冒险吗?他们只会穿着去打猎!所以式样和品味更加重要,要让他们在无知的少女面前象个英雄。战神之锤不准备成为大军火商,而是要变成象紫天使珠宝、香格里拉温泉那样的贵族名牌。” 众人听了无言。从此吸血鬼罗格的外号不胫而走。 “战神之锤”生意迅速的火暴起来,一个月来虽然只卖出了一把骑士长剑,一支骑士战枪,以及一套骑士重甲,(这是费斯的全部产能了)却不光收回了最初投资的一万金币成本,还赚了三千金币。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静静流淌着的帕斯河上,宽阔的河面镀上了一层鳞鳞的金色。一队盔甲鲜明的斧枪骑士正悠闲的沿着河边巡逻,为首的骑士身着墨绿色的胸甲,其余的则是土黄色的法尔堡骑士团制式骑兵胸甲。 墨绿甲胄的骑士正是凯特,那件甲就是让他得意了很久的黑精灵骑士半身甲,是在黑精灵的血中浸泡后,又加持了护盾魔法后制成的,各种防御力都很优秀,特别是对黑暗系的法术有特效。凯特到了法尔堡后,骑士团长温宁顿勋爵对他很照顾,让他率领游击骑兵小队。一队法尔堡游击骑兵有五十至六十个骑兵,而本来以凯特小队长的身分,至多只能带领二十个骑兵。游击骑兵介于重装骑兵和轻骑兵之间,一般穿半身胸甲,武器选择多为刺砍两宜的斧枪,所以也常被称为斧枪骑兵。游击骑兵一般在法尔堡周围三百里左右巡游,每次出动要在野外独立生存一周左右,巡逻时遇到小队的盗贼和魔兽就聚而歼之,遇到大队敌人则回堡报讯。不过法尔堡已经几十年未遇战事,游击骑兵更多成为对骑兵的一种训练。 自到法尔堡二个月以来,这是凯特第三次率领游骑兵小队出动了。阳光明媚,河面上飘着几只渔舟,时时有渔歌传来。河边是绿油油的田野,远处的魔域森林也显得宁静详和。凯特心旷神怡,这简直就是旅游嘛,惟一美中不足的是盗贼团的影子也没见到一个,到处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凯特算算出来也有五天了,挥挥手,喊了一声:“兄弟们,收队了!”一队斧枪骑士纷纷掉头,向法尔堡晃晃当当的走去。 法尔保骑士团共有7000人,其中2000骑兵,4000步兵,还有1000的杂役兵。毕竟是二线军团,平和的日子过得多了,温宁顿勋爵的这个骑士团战斗力也就平平。 罗格等人早已经适应了法尔堡的生活,就是说,摸清了当地的欢场和酒馆。当中也少不得跟冒险者、佣兵之类的打几架。除了崔斯特领主之外,凭着温宁顿的靠山,他们也不怕得罪什么人。在生意上,几件上佳魔法装备一卖,特别是那件蓝水晶战甲被某个公爵的小儿子以一万金币买走之后,“战神之锤”的名气迅速打响。罗格看到矮人们实在太过清闲,就连逼带诱的让他们打造一些没有经过魔法加持的装备出售。矮人的手艺自然都是精品,每批货物出来,都是一抢而空。 此时“战神之锤”的三楼上,罗格正和一小队冒险者争得面红耳赤的。这队冒险者有9个人,是标准的冒险队伍配置,战士,游侠,射手,魔法师,牧师,盗贼应有尽有,也就是每样就那么一两个。他们刚刚从魔域森林冒险归来,正在这里用冒险收获换取一些装备。 让罗格眼睛放光的是一袋足足有两斤重的魔法白银,还有一些更为稀有的金属和宝石,比如一块矿石,深黑中带着点点闪耀的金星,罗格一眼就认出这是块高品位的星辰金的原矿。这种金子不同于普通的黄金,而是与天上的星辰之力有神秘的对应,极为罕见,是制造与空间魔法相关的法器必不可少的原料。至于魔兽们的晶核,皮毛,虽然也很珍贵,就远不如这些金属了。队伍中女魔法师配带的一片火红的鸟羽引起了罗格的注意,凭着精神力感应,罗格发现这片羽毛有着极为晦涩但灵动的火魔法波动。 冒险者们看中了一副极为精美(战神之锤所有产品的共同特点)的魔弓,装饰着由白金丝和紫金丝缠绕成的蔷薇花枝,与此弓相配的是三支淡绿色的破魔箭,两只纯以魔银铸就的白色飞龙盘在箭上,四只翅膀展开就成了箭的尾羽。年轻的女射手两眼发着光,紧紧的抱着这副弓箭,死也不肯放手。 女魔法师则被一只魔力增幅手镯迷住了。在矮人、费斯的高超技艺,佛朗哥的艺术品味,以及伦斯和罗格对人心阴暗面的深入把握下,这只手镯极为巧夺天工的把天空之石与魔法白银融为一体。整只手镯是全透明的深蓝,在魔力的作用下点点的星光时隐时现。带上这只手镯,就如同把夜空佩在了身上。女魔法师的双眸变得如夜空一样的深邃。当然简单的镶嵌技艺其实也能达到同样的魔力增幅效果。 陷入购物欲望中的女人们都再无道理好讲。好在这些冒险者们实力虽然不错,可是识货上却不怎么样。罗格大汗滚滚,肥肉颤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罗格所有的肥肉都可以随心意抖动),一副极为肉痛的模样,一点点的把价杀下去。再加了二幅半身甲,四把长剑,和三十支穿甲箭之后,这笔交易终于完成了,那根红羽毛也成了罗格的战利品。 平心而论,罗格所卖的都是精品,也值那个价钱。最主要赚钱的地方在于低价收购冒险者们的战利品。比如这次仅那块星辰金矿就是无价之宝,远不是十几万金币可以衡量得了的。那袋魔法白银就值个一万金币,至于魔兽,也不只一万金币。何况还有其它不知名的金属和那个莫名其妙的红羽毛。直觉告诉罗格,越是弄不明白的东西,往往就越值钱。 罗格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马不吃夜草不肥”。 好容易送走这批冤大头们,又有几个人信步走进贵宾室,伦斯点头哈腰的跟进来。 罗格刚堆起职业笑容,准备打招呼,为首的一人脱去了罩头的长袍,一头金发跳跃出来,照亮了整个房间,笑容如雨后初睛的太阳般灿烂,光芒甚至刺痛了罗格的双眼。 他伸出了一只手,说道: “很高兴又能见面,我是奥菲罗克。冯。威廉。” 第九章 交易 在黄金狮子的光芒之下,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暗淡无光。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太阳神一样的容貌,显赫的身世,高强的实力,更有着王者风范,如春风化雨,让人心折。 奥菲罗克身后的那一团黑色的火焰,在无声的燃烧着。即使是黄金狮子的光芒也无法掩盖。火焰中的面庞,清丽冷傲,让人不敢凝视,却又偏偏的刻在心里。几个贵族败类时不时偷偷的看一眼,又忙不叠的望向别处,如同被那黑色的火焰烧灼了双眼。黑色的法师袍掩不住绝代的风流,那双修直的腿,丰润的臀,纤柳般的腰,以惊心动魄的弧形隆起的胸,无时无刻的,都在把人变成野兽。 罗格、伦斯、佛朗哥和埃特有些局促的坐着,黄金狮子的突然造访实在让人意外。几人手忙脚乱的招呼奥菲罗克坐下,并叫人送上最好的茶点。 黄金狮子呷了口茶,悠然的动作没有一点瑕疵。护卫理查将一个小口袋打开,在众人面前的桌上倒出了几十颗各色的小宝石。 奥菲罗克含笑道:“我这次来,是谈谈合伙的可能性。”屋里顿时倒下一片。“这些宝石大约值个五万金币,就算是我的订金。” 罗格好不容易才把目光从宝石上挪开,平复了一下心情道:“您都办不了的事,我们好象也那个能力办到吧。”话刚一出口,伦斯就扑上来捂住了罗格的嘴,“别理他,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伦斯刀山火海在所不辞!”嘴里慷慨激昂,眼睛却是盯着埃丽西斯。 奥菲罗克大感兴趣的看着几个贵族败类,还没发现有人敢这样色迷迷盯着埃丽西斯看的,真是无知者无畏啊。伦斯几个人眼中都开始流露出色迷迷的光芒。奥菲罗克明显感觉到身后的杀气正在蔓延。 “当然我的合作也是有条件的。”奥菲罗克作了个手势,身后一个人就在桌子上辅下了一大张羊皮地图。他伸手一指中央的一个城堡标志,说道:“这是个废弃的小城堡,是我巴伐利亚公国的领地,最近被一群盗贼占据了。这个城堡在法尔堡西南面,有415里地。旁边不到10里就是魔域森林,地理位置虽然不重要,但那附近还有两个小镇和几十个村子,我不想放弃自己的几千子民,所以需要你们去把这个城堡夺回来。那五万金币的珠宝就算是你们的起始经费,至于你们是自己去呢,还是拉起一个重装骑士大队再去,我就不管了。委托期限嘛,就是半年吧。” 奥菲罗克接着说道:““只要你们攻下了那个城堡,我就会让父亲把那块地封给你们。以后你们就是拥有封地的贵族了。而且我会给战神之锤投资十万金币,算我入伙的本金。我可是要一半的收益权的,呵呵。” 几人听得满脸兴奋,立刻围拢过来开始研究地图,自然半天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奥菲罗克始终微笑着看着,身后的一个护卫倒是隐隐透露出了不屑。 埃特忽然抬头问道:“我们没有一兵一卒,怎么去打败一个盗贼团?啊,对了,这些盗贼数量有多少,有没有相关情报啊?” 埃丽西斯冷冷的道:“现在才想起来该问问情报吗?”埃特登时满脸通红。奥菲罗克还是不急不忙的回答:“那个盗贼团其实是罗恩公国冰雪银狐佣兵团的一个大队,有500人左右,战斗力很不错。当然这半年时间里,他们也有继续增兵的可能。” 罗格沉思片刻,问道:“这些盗贼也好,佣兵也好,应该不在黄金狮子的眼里吧。如果您亲自去一次的话,就是单枪匹马,吓也能吓走他们了。” 黄金狮子淡淡一笑,道:“这只是个小小的考验罢了。如果你们做到了,我希望巴伐利亚大公国可以多几位忠臣良将。” 佛朗哥眼中瞳孔立刻缩小:“巴伐利亚公国?” “是的,巴伐利亚公国。” 空气中的温度急剧降低,无声的暗流汹涌澎湃。 伦斯难得的严肃起来。“巴伐利亚公国兵精将足,强者如云。就是奥菲罗克阁下这几个手下,收拾我们几个还不是轻轻松松。我们几个虽然很不争气,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再说兄弟几个也没什么远大抱负,天天喝喝酒,玩玩姑娘,过点舒服日子也就是了。您还不至于缺我们几个人手吧?” 奥菲罗克扫视几个贵族败类一眼,道:“我非常欣赏你们在“老橡树”酒馆打的那一架,觉得几位是可造之材。况且短短时间,战神之锤如此兴旺,自然不会是平空得来。治大国若烹小鲜。大至治理天下,小到经营个武器辅子,都无非在于对人心的把握罢了。” 他顿了顿,继续道:“想来人生短短数十寒暑,酒需醇酒,剑要名剑,就是争风吃醋,也要争个天下闻名的美人。庸碌女子,纵有千万,怎及得上倾城一笑?如今只要通过小小考验,机会就在眼前,各位意下如何?” 众人刹那间热血沸腾! 罗格猛然抬起头,注视着黄金狮子的双眼,尽管那光芒刺痛他的双目,也没有丝毫退缩。“我干了。”罗格一字一字的说到。 佛朗哥叹了口气,“唉,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去送死,你死后我总得把你的钱给捡回来啊。” “会遍天下美人亦是乐事!”伦斯气势冲天。满屋立刻充满酸气。 埃特重重坐在椅子上,姿式做足,还未等表态,椅子却先经受不住,四分五裂。埃特嘿嘿一笑,再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如此,我就敬候佳音了。”奥菲罗克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埃丽西斯突然停了下来,冷冷的盯着几个贵族败类。几人立时觉得浑身发冷,转瞬间就打起了寒战,却发现身体已经动弹不得。埃丽西斯冷笑一声,黑色火焰一闪,几个贵族败类身体被缓缓升上半空,耳边冰冷的声音响起:“我不知道为什么奥菲罗克会如此看重你们。以你们现在的实力,和一只爬虫也差不了多少,就是再过个几年,能强到哪去?再说,就凭你们几个小丑,也敢以那种眼神看我!!”也不曾听见她念咒,四人头上突然各出现了一只巨掌,将几人重重拍在地上。 埃丽西斯转身离去,黑焰跳跃着,仿佛还在嘲笑地上爬不起来的几个人。 几人心情慢慢平静下来,互相看了看,埃特问道:“罗格,刚才你为什么答应得那么快?”罗格老脸一红:“奥菲罗克可是实权派,是同盟里数一数二的大贵族,又据地称候的,难得人家这么看得上我们,平日哪有这等机会巴结啊。”余人深有同感。至于奥菲罗克可能有的叛国之意,罗格等人也并不在意,就算真的叛了,也是巴伐利亚公国胜出机会比较大。毕竟奥菲罗克的母亲是三大强国之一的奥匈帝国皇帝的妹妹。 “说不定还能弄个开国功臣什么的。”正做着白日梦的伦斯突然说道。众人又是深以为然。至于凯特,“有福同享,还能逃了这小子。”埃特阴险的说。 “这次咱们带去的人越多越好,我看咱们也组织个佣兵团吧,这样官面上也好交待。”佛朗哥建议道。几人又计议一下,就开始分头行动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罗格等人招兵买马,不亦乐乎。战神之锤几个月以来已经进帐二万多金币了,加上奥菲罗克的五万金币,可以装备一个百人的骑兵队了。或明招,或暗挖,罗格在一个月内弄到了30个颇具身手的佣兵,佣兵团算是初步组织起来了。至于佣兵团的名字,几个人很是吵闹了一通,最终以4:1的票数通过了“龙与美人”的名字。那一票反对的是佛朗哥,几个人中惟一具有真正艺术品味的贵族,可惜势单力孤。 可是让罗格一筹莫展的是情报。至今为止占据那个小城堡的盗贼具体人数,首领,能力,装备都不清楚。甚至那附近的地形也不是很明了。这也不怪他们,毕竟几个家伙也是刚刚出道,根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搞情报。在先后派去的两个侦察兵都音讯全无之后,几人开始坐立不安起来。几次商议之后,终于决定带上全部人马去侦察一次。 第十章 埋伏 阳光斑驳的落在林间。即使是仲夏正午的阳光,在穿过异常繁茂的枝叶后也所余无几。在魔域森林里,哪怕是边缘也好,永远是阴冷潮湿的。 三十几个骑士默默无声的在林间问题穿行,其中大多数人身着精良的半身骑士甲,手提雪亮的斧枪,一半左右的骑士马上还挂着长弓。这队骑士正是罗格的“龙与美人”佣兵团。在离被盗贼(或者是佣兵)盘踞的赛勒斯堡还有200多里的时候,有些军事经验的凯特就带队一头扎进了魔域森林。在森林中痛苦的行军了一天之后,佣兵们已经离目的地不足100里了。一路上很顺利,没有遇到什么凶狠魔兽,毕竟佣兵们只是在森林边缘行动。 赛勒斯堡周围颇多山地,但多是低矮的丘陵。由于位置偏僻,物产贫乏,再加上奥菲罗克的有意放任,赛勒斯堡被占领半年之久也无人过问。只是苦了周边地区的平头百姓。但这些都是已经过时的情报了,罗格等人最终还得凭借着奥菲罗克提供的地图进行这次侦察。 午后,佣兵们估计已经离赛勒斯堡不足70里,接近了对方骑兵斥候的巡逻范围。凯特一声令下,佣兵们拉开了距离,以分散队形慢慢前进。四个老道的佣兵跳下马,迅速开始向前搜索。 在队伍中间偏后位置的一个身着黑色半身骑士甲的骑兵正是罗格。这个一点也没有做为法师觉悟的胖子手里还提着一柄短战斧。战斧秉承了“战神之锤”一向的华美作风,线条优美,甚至让人觉得清秀,斧背上镂刻着魔法铭文,斧柄处赫然嵌着一块罕见的黑水晶。嘴巴恶毒的佛朗哥初次看过罗格的扮相之后,说了一句:“我认为战斧法师并不好笑。” 大多数法师由于长年埋首于魔法典藉之中,又接触各种有害物质(对人类来说,魔兽的大多数部位都多少有点毒),体力并不怎么样,穿上沉重的盔甲绝对是一大负担。而且金属被证实对集聚魔力有很大的妨碍,一个魔法师哪怕站着不动,穿身全身凯甲的话,魔法失败机率也会超过50%。在战斗中这可是生死悠关的。对罗格来说,这两样都不是问题。他的精神力过于庞大了,驾御那点可怜的魔力实在是轻松之极。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身体被改造的原因,罗格的精神力在穿越金属聚集魔力方面损耗很小,以他的那点只够发发三级魔法的魔力,就是用个金属球把他给封起来,也照样能放出魔法来。 自从进了魔域森林,罗格就经常处于恍恍乎乎的状态。他的眼中,周围的一切经常变成一张张平面的画,各种奇怪的嘶喊时时在耳边响起。罗格茫然四顾,好象站在一张巨大的风景画前,他好几次冲动的想用战斧捅破这层画纸,看看后面是些什么。他好象看见凯特走了过来,对他大声的说着什么,而他就如同在水中的鱼一样,只见到水上的人嘴在动,却听不见具体说些什么。 罗格努力的晃了晃头,就好象打碎了一面镜子一样,平面的世界破碎了。声音,色彩都回到了这个世界。“罗格!!你怎么了??”凯特用力摇着他。“我没事,出什么事了吗?”罗格觉得自己疲惫的如同刚刚御过十个荡妇一样。凯特盯了他一会,才道:“我们发现对方巡逻队的行踪了,我看我们最好在这里埋伏一下,抓几个人问问。” 凯特发现巡逻队的地方离森林外缘只有10里路,有很清晰的马蹄印,新旧混合,从数量上看,是一个7,8人左右的队伍。这些痕迹表明同样规模的队伍经常从这条小路经过,也许这条林中小路本就是巡逻队踏出来的。 天色渐晚,佣兵们在布置好了陷井后在林中休息了一宿。清晨,凯特就安排了新的斥候在林边了望,其余人则继续休息。军事知识极其有限的众人其实并不知道该如何埋伏,还好雇来的佣兵中有几个还算熟悉此道,一番布置,倒也有模有样。 昨夜罗格等人一夜商议,觉得这批巡逻队可能不那么简单,不然派出的两个好手不会就此失踪。但是议来议去,除了加强防范之外,也议不出什么结果。 经过一夜休息,罗格的精力全部恢复了。他轻抚着手上的一个绿色的戒指,轻声吟唱了一个启动咒语,一个小小的,毫不起眼的光球慢慢形成,并逐渐升上了天空。罗格分出一点精神力进入光球,眼前仿佛又开了一个视野,随着光球慢慢上升,在十米左右的空中稳定下来。这个巫师之眼的魔法并不是很高阶,而且持续时间非常长,是个方便的侦察魔法。但是缺点也同样突出,魔法师需要不断的加注注意力,因此在战斗时魔法师们就顾不上维持这个魔法了。另一个缺点是这个魔法的波动很容易被另一个法师探测出来,常常因此暴露了魔法师的位置。而这往往对魔法师是致命的威胁。 林边一阵清脆的鸟鸣传来,在地上坐着的佣兵们纷纷跳起,进入了埋伏位置。佣兵们的马早已放在5里以外的地方,在森林中骑兵是发挥不出什么作用的。随着一阵从容的马蹄声渐渐的清晰,贵族败类们的手心开始出汗。这可不同于以往的打架斗殴,这是动真格的。罗格没有动,始终在巫师之眼里观察着周围。当然前提是他把自己舒舒服服地放在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 六个侦察骑兵慢慢的顺着小路走了过来。骑兵们都身着皮甲,佩骑士剑,漫不经心的巡逻,有说有笑的,看来是多日没碰上什么事情了。巡逻队皮甲胸部的位置原先好象是涂着什么标志,但现在都被刮下去了。树上的罗格突然感到一阵心悸,仿佛暗处有一条毒蛇已经盯上了自己。胖子立刻收回了巫师之眼,转而闭上眼睛,全力感知周围的魔法波动。精神力超卓的胖子立刻感觉到佣兵们两里地外有一个淡淡的魔力源正向这边掩来。从刚才用巫师之眼对他毫无所觉看,这个魔法师给自己施了隐形,至少是个中级法师。 罗格顿时一筹莫展,精神感知只能找出对方的大致方位,而可以破解隐形的真实之眼是四级魔法,自己现在可放不出来。但是办法总会有的,胖子思索一下,阴阴的一笑,趁着那个法师到这里还有点距离,他迅速和离自己最近的埃特商量了一下,就以魔兽特有的敏捷消失在森林中。 巡逻骑士们正悠闲的消化着早餐,不过有些刹风景的是这森林的景色可真不怎么样。他们并不为太操心自己的安全,毕竟一个中级法师正在暗中保护着他们。粗线条的骑兵们并没往诱饵的方向考虑问题。几人谈论起上个月巡逻时遇到的那个年轻落单的村姑,从白嫩的皮肤、略粗但有力的腰身,够味的尖叫,以及那妙不可言的挣扎,特别是腰身的扭动,淫笑声越来越大。 死亡总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降临。树木深处突然飞出如蝗箭矢,二十把短弓,三张机弩全部对准了走在前面的三个骑兵。这些巡逻骑兵身手颇为了得,迅速拨打箭枝,居然仓促之间挡掉了一小半。但前面三人每人仍是中了几箭,落下马来。未中箭的三个骑兵反应神速,迅速冲进树林,未给佣兵们第二次放箭的机会。 佣兵们抛下弓箭,拔出长剑开始肉搏战。巡逻骑士们的武技都不错,特别是一个手持巨剑的骑士更为了得。他操纵着马匹灵活的绕过两棵大树,冲到了三个刚刚拔出长剑的佣兵中间,巨剑抡起,扫倒了一个佣兵,然后闪电般的刺向第二个佣兵。佣兵举剑一格,当的一声长剑就被荡开,他顿时魂飞魄散,左臂一扬,用手臂上的骑士钢盾护住心口。巨剑的剑尖和钢盾划出一道火花,发出令人牙酸的尖历声音。弧形的盾面迫使剑尖滑向了一边。佣兵被巨大的冲力冲得飞了起来,手臂上发出轻脆的骨折声音。马上巨剑骑士狞笑一声,手腕抖动,巨剑向下一沉,在佣兵没有钢甲防护的大腿上刺了个深可见骨的大口子。 第三个佣兵掉头就躲到了树后,巨剑骑士眼睛一扫,发现他衣甲要华丽得多,立刻放下负伤的两个佣兵,拨马追了过去。那个佣兵正是伦斯,此刻性命交关,满身披挂的他发挥出不输于盗贼的敏捷,在树中穿来绕去,后面的骑士始终追不上他。 另两个巡逻骑兵可就没这运气和身手了。一个正纵马追赶一个佣兵,头顶树上忽然抡过来两把斧枪,他心中大惊,百忙之中伏在马上,一夹马腹,战马纵出去三米多远,算是躲过一劫。然而另一把斧枪无声无息的从背后袭来,轻松斫开皮甲,几乎将他一切两半。凯特轻轻从树上跳下,来不及查看一下尸体,迅速提着斧枪向打斗声传来的地方掩去。另一个巡逻骑兵被埃特领着五个佣兵团团围住。猛虎架不住群狼,很快他就被一个佣兵从后偷袭砍中大腿,随后被乱剑砍倒。 巨剑骑士跟着伦斯再绕两个圈子,远外传来的两声惨叫让他改了主意,拨过马头,准备逃跑。他的马突然人立起来,马臀上插了一支弩箭,骑士被掀下马来。他临危不乱,一个打滚站起来,发现凯特提着染血的斧枪挡在了前面。后方埃特提着重剑也出现了。手持机弩的佛朗哥,刚才还在奋力逃跑的伦斯也都冒了出来。骑士手心出汗,不禁咒骂道:“那个该死的法师去哪了?” 魔法师的处境也不妙。在发现有人使用巫师之眼后,他便施展了隐形术,迅速而小心的向战场接近。此时远处打斗声响起,很幸运的,他发现了三十米外一个盔甲鲜明的骑士正在树林里埋伏,看那身穿戴象个指挥官的样子。魔法师暗暗满意自己的运气,一道闪电打过去,正中目标。看着骑士满身冒着细小的电火花倒下去了,现出身形的魔法师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他很相信自己法术的威力,何况又准备了第二道闪电魔法备用。 那个骑士又艰难的站起来了,第二道闪电跨空而过,再次击中了他。可是这次骑士没有倒下,而是转过身来,头盔下只有一个头骨,深深的眼窝中偶尔闪动苍白的火焰,死死的盯着魔法师。魔法师骇然看着这一切,那骷髅好象还对他笑了一笑。魔法师只觉得口中发干,手心出汗,多年战斗形成的本能使他迅速启动了佩带的护身符,一道白色光柱自脚下升起,然后消失。但肉眼看不见的魔法力场已经罩住了法师。二阶法术“魔法盔甲”经济实用,简单易学,绝对是魔法师出门旅行防身护体的必备。 本身已经属于中级魔法师,还要用护符启动这个二级法术,主要目的是他还要抓紧时间颂念下一个咒语。战场上时间就是法师的第二生命,同样法力,同样咒语,先念完的一个就会占据先机。不同的人颂念咒语的时间也是不同的,毕竟口音,语言习惯,甚至当天心情是否愉悦都有可能影响咒语的发挥。就如大陆公认的,口吃是不可能成为魔法大师的。但咒语也不是念得越快越好,且不说越快失败概率越高,越高级的法术咒语往往越长越拗口,单是许多咒语中的重要音节无法缩短这一点,就是一大难题。哪些音节可以缩短,往往是一个魔法师最大的秘密,连最亲近的弟子都不一定传授。 魔法师的咒语很快完成了,一座召唤法阵出现在地上,光芒闪耀中,一个魔法生物正在慢慢成形。此时罗格已经悄无声息的从后面掩来,一斧对着魔法师砍了下去。眼看这个法师就要身首分离,罗格却觉得斧头好象突然砍进了一大块黄油,不由自主的偏向了一边。作为一个摸斧子没几天的菜鸟,他还不会控制砍出去的斧子。 魔法师吓了一跳,侧身一闪,战斧还是在他肩上划出一道长长的血口。罗格又飞起一脚,不过改最喜爱的撩阴为扫堂。果不其然,他又如一脚踢在棉花堆上。不过势大力沉的一脚仍然把魔法师踢飞。 “吼!”一声咆哮在罗格身后响起,罗格回头一看,一头黑虎正做势欲扑。“靠!”罗格暗叫倒霉,本来成功近身战之后,那个魔法师已经没戏好念了,没想到他的宠物居然是罕见的战斗型的,而罗格把盔甲披在风月身上之后,全身只有布衫一件。怎么也不象能挡住黑虎牙齿的样子。“呼”,一把斧枪自空中砍向黑虎,原来是风月拖着那身笨重的盔甲终于赶了过来。黑虎迅速转移目标,向风月扑去。 罗格擦了一把冷汗,狞笑着转向了哼哼叽叽从地上爬起来的魔法师,挥斧砍了过去。虽有魔法盔甲的保护,但那个法师如何是一身蛮力的罗格的对手?很快就身上不断见红。几个咒语都被打断之后,魔法师一咬牙,一把五颜六色的宝石砸向对手。这下正中罗格的命门,罗格攻势骤缓,开始犹豫是不是先捡点看看成色。魔法师见有机可趁,连滚带爬的就想逃走,却不料地上一根树枝突然升起,绊了他一个大跟头。混身上下的伤口一起作痛,魔法师险些晕了过去。 风月在和黑虎的搏斗处于下风,这身盔甲实在太重了,斧枪也不顺手。对于一个力量有限的骷髅来说,骑士的装备并不很适合。与魔法师的等级相适应,这只黑虎相当历害。可惜它的牙齿奈何不了罗格那身精心打造的钢甲。同数月前相比,眼下的风月骨骼匀称结实,色泽柔和亮洁,骨头之间的关节致密流畅,一看就是个上品骷髅。与黑虎的搏斗至此,风月才以自己露在外面的腿骨为代价,砍中了黑虎一斧,斫下了半根尾巴。黑虎则在风月的大腿骨上留下了几个牙印,数道裂缝。 感受到风月方向传过来的隐约的焦灼感,罗格记起了那边的战局,回头望去。就是这一走神的功夫,身后传来一声微弱的颂咒声,罗格立即回头,看到一个卷轴正在狞笑的魔法师手中燃烧,碗大的火球已经在眼前。罗格别无选择,用斧子挡住面孔,伏在地上。 “轰!”雄雄的火焰爆发开来。罗格斧柄上的黑水晶嗡的一声轻响,一道透着淡淡黑色的护罩把罗格护在当中。不过这护罩并不能完全阻挡住火浪,一股烤肉的香味在林间蔓延。至于那个魔法师,由于早已身受重伤,哪里还抵得住这火球术的威力,已被烤成焦炭。 黑虎回到了它的空间,风月也由于罗格的重伤,回去了异界。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罗格艰难的爬起来,又摔了下去。晕倒前,他发誓再也不放过一只落水狗。 第十一章 运筹 罗格悠悠的醒来,粗陋的木制车顶慢慢在眼前清晰。身下传来的微微晃动让他明白自己是身处一辆马车之中。随着整个车身的一次较大的晃动,刺痛从周身的伤口中传来,让他忍不住大声呻吟起来。 刷的一声,车窗的帘子被掀开,埃特的大头探了进来,“醒了?罗格?” “我这是在哪?昏过去多久了?唉哟!!这该死的破车!还有这路!我们是不是在田埂上赶车呢?!” “别急,再过两个钟头就会回到法尔堡了。到了那就有牧师了,现在只能用带来的那点药剂护着你的伤口。你可真是命硬啊,烤得那么香,兄弟们差点晚上就能加菜了,嘿嘿。”埃特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容。 “妈的,我们就是缺个牧师,下次就是绑也得弄一个。费斯的药怎么这么差!痛死我了。他做药要是有他做魔法兵器一半的手艺就好了!这次架打得怎么样了?” “除了你之外,我们还伤了4个兄弟,都不轻,唉。哪想得到一个巡逻骑兵队也这么历害。”埃特摇了摇头,继续道:“我们这次中彩了。来的果然是冰雪银狐,而且是精锐的雪狐大队,人数倒不是太多,有三百多人吧,是我们的十倍而已。妈的,他们一个小队长都那么历害,快是个中级的骑士了。好在那家伙脑筋不怎么样,居然要和凯特单挑,奶奶的,佛朗哥立刻就给在屁股上来了一箭。” 当日丛林一战,巡逻骑兵队长中暗处被擒,很是经住了几轮拷打。后来伦斯扒了他的裤子,在那话上涂满了蜂蜜,又找了处蚁穴,几分钟后就问到了口供。 雪狐大队占据这个小小的塞勒斯堡后,就把领主府封锁起来,又从附近抓了一百多个壮丁,日夜不停的在里面挖掘着什么。但是这个任务好像保密性还挺高,以巡逻队长的位置还没到能与闻机密的程度。伦斯恶狠狠的又撒了一把蚂蚁在已经遍体鳞伤的那话儿上,巡逻队长立刻惨叫起来:“我说,我说!好像听说以前那个领主在府里供奉了一个死灵法师,那下面据说是那个法师的实验室!!水,快点给我冲水!”伦斯又反复询问了几遍,确信再也问不出什么了,匕首一划,结束了骑士的痛苦。 由于多人重伤,惟一的魔法师罗格成了烤猪,最重要的是这三十多个人还不够给人砍的。几个败类贵族一合计,就迅速跑路了。反正离约定时间还有四个月,来日方长。此次出来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明白了实力还与雪狐大队有相当遥远的距离这一事实。至于战利品,“我呸!什么一流佣兵团精锐大队,穷得跟孙子似的。身上就这点破烂玩艺!”负责打扫战场凯特极没有骑士形象的骂着。 法尔堡教堂里给罗格治伤的中年牧师看起来实力并不怎么样。连续用了六七个回复咒文才把罗格的伤治好。胖子生龙活虎的从床上跳下来,塞给他两个金币,不理身后如潮的马屁,急急的逃了出来。他本能的就讨厌这类地方,要不是牧师治伤效果真不是盖的,他是绝不愿意踏进这里一步的。 夜幕降临。几个恶少又在法尔堡里最繁华的“莱茵之夜”里碰头了。这里名符其实的是法尔堡的销金窝。从酒到女人,莱茵之夜号称都能提供全法尔堡最好的货色。这里自然不是普通平民能消费得起的地方,但南来北往的商人贵族们还是使这里的生意蒸蒸日上。 “莱茵之夜”是一座高耸的三层楼建筑,可是几乎有普通的六层楼高。前面是一个宽阔的广场,入夜之际,这里总会停满了大大小小华贵的马车。门前有一个直径近五米的魔法喷泉,水花直冲向天,直至五六米高才四散洒落。在水雾上,凌空一团紫色的魔法火焰昼夜不息燃烧着。喷泉池底是一个大型魔法阵,七彩的魔法光焰照耀在水雾上,充满了浪漫神秘的气息。光这么一个魔法阵,每天就耗资惊人。透过足有4米高的大门,莱茵之夜的大堂里金壁辉煌,魔法光辉将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世界各地的艺术品散落着摆放在大厅各处。莱茵之夜二楼被分隔成一个个的隔间,分别以大陆各主要国家的艺术风格装饰,是阴谋和淫乱的重要发源地。三楼则有另一个较大的大厅,每到周末,经常会有奴隶拍卖会举行,偶尔也会有其它的大型活动。 格罗里亚大陆各地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奴隶存在。这些奴隶的来源往往是战俘、叛逆以及其它智慧种族如矮人,精灵,兽人甚至是龙人。人类与大陆上的智慧种族之间时常会发生此战争,就如同各人族国家之间的战争一样。相比较起来,反而是人类各国之间的战争更加多些。基本上,人类各国内部多会接纳其它智慧种族的人,正如光明教会所宣扬的,人是创世神最眷顾的子民,但其它种族也是创世神的子民。大多数的奴隶是被用来做苦力,当然莱茵之夜所拍卖的奴隶可不会是这些低等货色。金和他那几个徒弟就是罗格从这里买下的。 在“战神之锤”生意越发红火之后,罗格等人就成了这里的常客。几个贵族败类都是属于少不得志的那种人,当然这是和其它有实权或血统纯正高贵的大贵族相比。此次一番发达,自然免不了有点暴发户的气质,特别以罗格为甚。连佛朗哥都不能免俗,在外人面前也偶尔装做不经意的来句,“唉,昨天在莱茵之夜弄得太晚,现在还没精神呢。”然后满心窃喜的捕捉对方眼中的羡意。 此时几个败类正无精打采的聚在大堂一角,二楼是非富即贵的客人才能上去的,罗格等人还不大够格。 “那些骨头法师的东西,真搞不懂怎么会有人那么感兴趣的,值得派三百个人来冒险。奶奶的,该死的狐狸们穷是穷了点,功夫可真不是盖的!”埃特唉声叹气。 “三百多人啊,咱们怎么办?就看手下这三十多个人的水平,咱得至少拉个六百人去才行。可按目前装备看,我们的钱最多只能装备一百个人。”凯特也很郁闷。 “唉……”佛朗哥叹口气:“这事要是办不成,钱倒是事小。到时候可就巴结不上巴伐利亚公爵了。” “不要灰心。我们干掉了他们一个魔法师!而且等级还不低!这样的人,佣兵大队估计也就一个两个的。现在应该是他们怕我们才是,不管怎么说,6个骑兵和一个法师就这么没了,说不定他们慌得在原地打转呢。哈哈哈。”罗格四周看看,没人发笑。只好自己把哈哈变成了嘿嘿两声。 “不能就这么算了!”凯特突然激动起来。“我老爸出生入死这么多年,军略武功,哪样差了。还不因为只是个男爵,在城防军副统领这位置上被搁了十几年。妈的,十五级的高级光明骑士啊!钱伯斯那肥猪,不就因为是个伯爵,是军务副大臣的侄子,才坐上统领的位置的?妈的,他要是能有八级骑士的水平,老子给他儿子舔屁股!眼前这机会不能放过,要想出人头第,怎么都得博他一把!” “你算不错的了,起码还能继承个男爵。我老子不也在你爸手下呆了十年没动地方吗?他那个男爵我还继承不到呢。唉。咱们兄弟几个,说出去挺风光,是个贵族,其实妈的过得是什么日子。在王都的时候,找个妓女都说不定被人抢了。要不是罗格脑筋好,开了‘战神之锤’,我们还不得看着这地方干瞪眼?莱茵之夜还能轮到我们进来?” 佛朗哥打断了叽叽歪歪的两个骑士:“得了,兄弟们!别不满意了,抢那些平民妞的时候怎么没见你们觉得自己地位低啊?凯特,你偷着乐去吧,你们父子俩不被当成暗黑骑士就不错了。不管怎么说,咱这次机会来之不易。别管为什么奥菲罗克会看上我们,但这件事办好了肯定能巴结上巴伐利亚大公爵!先来合计合计下一步怎么办吧!” 罗格灌下一口酒,有了点灵感:“先要招兵买马,能招多少就招多少,这次用不着为他们准备那么好的装备,比那些穷鬼们强点就行了!关键是武器要好,马也不用准备那么多了。这么算算咱们怎么都能弄到300个人。凯特,埃特,你们两个这二个月就好好的练这帮孙子。瞧那个佣兵大队穷的,最多再有一个魔法师到头了,这次我们把费斯拉上,就他那身装备,怎么还不干掉那魔法师?战神之锤这些日子先出点普通货色就行了。” 伦斯顺手在路过的招待小姐的屁股上摸了一把,色迷迷的盯着她走入后堂,才不舍的收回目光。说:“我们不跟他们正面玩!他们人多咱就跑,看到落单的就包圆。早晚有他们受不了,从乌龟壳里出来的时候。咱们从盗贼公会找点人手,会布置陷井的那种,再把他们引过去,让他们好好尝尝滋味。对了,多弄点弩,弓稍微差点,带着不方便,不过短弓也行,就凭那些佣兵的破甲,有得他们哭的。弩箭之上,须得喂毒。” 几人精神大振,说过阴谋诡计,臭味相投的败类们倒从来不妄自菲薄。几人计议下来,埋伏下毒,陷坑马索,威胁色诱,装死诈降,种种阴险招数,也不知想出了多少。 天已发白,众人相顾之下,嘿嘿嘿的阴笑起来,一时之间,大堂中人人侧目。 “龙和美人”佣兵团最近成为了法尔堡一个不大不小的话题。一次招募二百多名佣兵还是小小的引起了一点轰动。虽然名字恶俗了一点,倒是颇有些老兵油子和兵痞加入,原因无他,主要是与几个贵族败类在美人上面志同道合。在盗贼公会内部训练场里,伦斯正与二十个盗贼好手日以继夜挥汗如雨的苦练。当初在王都被佣兵追杀的那会,他就改掉了懒散的恶习,毕竟保命要更加重要。这一次他终于发现自己天生就是个盗贼,没有什么比躲在暗处用暗器和陷井干掉敌人更加适合他阴暗的心理了。更加重要的是,没有比盗贼更适合干偷窥的职业。 温宁顿伯爵在听说了贵族败类们的冒险之后,没有作声。只是第二天,他的五十个亲卫重装枪骑兵就退出军役,加入了佣兵团。凯特又从佣兵团中挑出了一百个人,配上战马、钢丝锁子甲和斧枪,变成了半轻装的斧枪骑兵。自此后的两个月中,凯特就在训练场中与这些骑士一同训练。 佣兵团余下的两百人则由埃特带领。转换过数个职业的埃特最近又决心成为魔法剑士。由他来训练步兵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佛朗哥,他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的生命是艺术。”就忙着去设计佣兵团旗和团标了。众人极为郁闷,直到一日偶然撞见他手持一把细刺剑,对着人形靶正埋头苦练剑术。密密麻麻的剑坑全都在眼睛、手腕、大腿甚至下阴等一般凯甲防护不到之处。众人只看得头皮发麻,特别是身为骑士的凯特,脸色极为难看。佛朗哥的家传剑法本就以步法身形见长,算得上是上等剑法,再配上此等阴险恶毒的战法,威力大增。众人想起费斯前日给他打造的附有电系麻痹效果的上品刺剑,更是一阵恶寒。至于淬毒,那倒是无妨,反正人人都要做的。 罗格一天到晚不是冥想,就是躲在实验室里研究魔法,偶有全副盔甲混在埃特的队伍里练斧子的时候。 实验室里,罗格喃喃吟唱咒语,烟雾散去,风月站在面前。此刻的风月,右手中拎着一把长刀,左手多了一面破破烂烂的盾牌,看起来比以前威风多了,至少同亡灵法师的骷髅兵比起来,不算太差了。罗格始终研究不出风月的刀盾是从哪来的。他试着给风月一些新的装备,风月很听话的就换装了。但风月被送回异界后,这些装备就被扔在了原地。下次召唤,仍是一把长刀,一面破盾。 罗格找来费斯,对亡灵魔法最多只是一知半解费斯也是大惑不解。大陆上魔法按等级有严格的划分,各系之间的区分倒不是很明显。精通某方面魔法的魔法师大多能施展其它各系的魔法,只是少数与自己极端对立的法术才不能施展。比如亡灵魔法,大多数中级魔法师如果愿意,都可以召点骷髅出来的。就是数量不多,质量一般而已。由于骷髅战斗力有限,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也可以对付三两个骷髅,因此实用性不大,除非能大量召唤。死灵法师则不同,他们把自己献给了死神,转换成不死生物,亡灵系的魔法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由于日益受到死亡气息的侵蚀,他们往往会变得偏执、邪恶。只有少数以大魔法师的法力变成亡灵法师的人,才能保持头脑的清明。亡灵魔法和暗黑魔法系中各式各样的诅咒在战争中非常有效,因此各国统治者往往默许这类法师的存在,只有转变成不死生物的死灵法师才不为世间所容。这也多少得益于罗德里格斯的丰功伟绩,自他以后,光明教会开始全力追杀大陆上的死灵法师,二十多年来,几乎灭绝了这一族。 但“风月”和一般骷髅最大的不同,就是聪明。罗格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该死的死灵法师,也没有多给自己留点魔法知识,特别是没有留下一丝半点有关他的宝库的知识。每次罗格盯着风月的时候,总觉得风月也在观察着他。一人一骷髅经常大眼对小眼盯个半天。 罗格有点空闲的时候,就在费斯的指导下,一点一点改造自己的装备。现在财大气粗的罗格十根手指上已经可以戴上四只不错的魔力增幅戒指,最近几个月来,运用精神力控制魔法也越发纯熟,虽然作为五级法师他原本只能发出一个三级魔法。但现在却可以轻松放出三个三级魔法。罗格没日没夜研究的不是目前最受魔法师欢迎魔法排行榜榜上有名的火球术,而是加速术。多次试验下来,他很是发现了几个可以缩短的音节,念咒时间减短了三分之一。 炎热的天气慢慢过去了,几个败类混混的实力在一点一点的增强着。“龙与美人”佣兵团也初具规模,温宁顿曾经偷偷的观察了几次佣兵团的训练,之后只是对凯特点了点头。距离约定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了,众人的心里开始有所燥动。最近一个月随着伦斯技艺的日益娴熟,他带着手下的盗贼经常会去塞勒斯堡附近侦察,带回了不少有用的情报,当然法尔堡的失窃案也略有所上升。只是不知道那死灵法师的遗迹究竟有多大,竟然挖了大半年还挖不完。 大敌当前,几个败类难得的没怎么出去惹事,而是分头在刻苦修练。当然,他们那些阴险招数,淬毒兵器,平时是绝不会拿出来的。偶有打架斗殴,当面也是充满骑士精神的单打独斗。虽然边上的几个人很想上去帮拳,但在众人围观之下,这贵族身份风度还要保持。 就算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婊子,这牌坊也还是要立的。 第十二章 跋扈 异界。 还是那片死寂的森林。 还是那片灰暗的天空。 一个高大的骷髅漫无目的的游荡着。这片森林中不死生灵也是相当稀少,它游荡了一天,不过遇上了两个同类。骷髅之间是没有交流的,擦肩而过,就不知何时再能相遇了。 背后传来一阵脚步声,高大骷髅茫然回头,是另一个同类赶了上来。它转过头,继续自己的行程。猛然间,整个世界颠倒了过来,森林变成了在天上。它低下的智力无法为它解答这个问题,也没有时间供它再去思考,一把长刀敲碎了它的头骨。 一团淡淡的白雾从碎裂的头骨中飘出来,被风月从原本是鼻子的空洞中吸了进去。风月站起来,四顾了一下,向着天空发出一声无声的咆哮,以不属于骷髅的迅捷冲入了森林,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龙与美人”佣兵团踏着初秋的凉意走上了征程。伦斯和他的盗贼团先行赶往塞勒斯堡侦察地形,布置陷井。佣兵队伍中凯特率领着一百五十名骑士前导,埃特带领二百剑士团殿后。队伍中间是十几辆大车,颇为沉重。费斯坐在其中的一辆马车里,佛朗哥做为他的护卫,也堂而皇之的坐在了车厢里。罗格则与凯特并骑,冒充了一把斧骑兵。 佣兵团此次目的地是距离塞勒斯堡六十里地的小镇勒芒。勒芒镇规模尚可,全镇大约有2000多人。自打雪狐大人到来之后,同盟方面就没有了关于这个小镇的消息。伦斯几次侦察都表明时时会有雪狐的人在这个镇上出没。 清晨,勒芒镇的人们陆续起身,开始为新一天的温饱作准备。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晨光却已经照亮了整个小镇。鸡鸣狗跳的声音渐渐的多起来,一道道的炊烟也渐次的升起。街道上已经零星的有勤劳的人影在走动。这个山区小镇,因为位置偏僻,物产贫乏,往往一年下来仅有三五个商队到来。小镇的人过惯了自给自足,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倒也详和安静。 初秋的晨风已经多少带了点凉意,太阳慢慢的自山林中升起,艳红中透着金色的霞光把小镇镀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镇中摇动的树木仿佛都装点上了金色的叶子,早起的鸟也加入了合唱的队伍。好一幅山乡晨景! 可惜罗格周身没有半根雅骨。胖子皱着眉头看着大道两边低矮破烂的房屋,即使这是小镇中央最宽阔的大街上,也看不到几家商店。路边的镇民穿着粗陋破烂,用好奇、漠然甚至是仇视的目光打量着这只打破小镇平静的骑兵队伍。 “这个镇子有2000人,也就是三、四百户人家,嗯,让我想想,看他们穷的,平均一家每年能有2个金币的收入就不错了。再算算,这样能够收的税是五个银币,还得上缴3个半 ……一年下来,能够有50个金币的收入??靠,这就是我的领地?”胖子开始是自言自语,最后一句忍不住声音高了起来。 佛朗哥不满的看了罗格一眼,胖子的财迷彻底打消了他欣赏山村风景的雅兴。凯特则一言不发,六十名轻装斧枪骑兵跟在身后,其余的佣兵则不见踪影了。 骑队慢慢的到达了镇中央的小广场,广场上已经聚拢了不少人群,一个身材高大,精神健旺的老人看来是领头的。他走上来,行了一个礼:“我尊贵的骑士们,我是这个小镇的镇长伊恩,请问您到我们这个贫穷的地方有何吩咐?” 罗格大大咧咧的说道:“我们是巴伐利亚公国的骑士团,我叫罗格,这是佛朗哥,这是凯特。以后这个镇还有附近的地方就是我们的领地了。你是镇长是吧,先给我们准备点吃的,然后把镇里的人口,收入情况报一报。吃完饭,你再带我们在镇里转一转。” “等一等!”一个身材非常高大,皮肤蚴黑的大汉站了出来,手里拎着一柄巨大的铁锤。 凯特皱着眉头看着大汉,驱马慢慢向前,一股阴冷的气息逐渐散发出来。“怎么,好象你还有点想法是吗?”凯特的斧枪也被费斯改造了一番。随着骑士实力的增强,被打制的更加沉重了。枪尖和斧刃都经过魔法的加持,极为锋锐,也更加坚固。凯特缓缓将斗气运起,虽然功力不到,无法外化,但整个人的气势却在逐渐增强。 那个大汉面对凯特的气势,抵抗得颇为辛苦,却并不退缩。“我是镇里的铁匠巴姆!你们用什么来证明是公国的骑士团?过去公国除了收税,来做过什么?那些该死的盗贼来抢走夏娜的时候,怎么见不到一个骑士?他们屠杀我的兄弟的时候,怎么没有骑士出现?现在盗贼走了,我们刚刚过了半年平静的日子,你们却又回来收税!你们和那些盗贼有什么两样!我们这里现在是冰雪银狐的领地,至少他们救过我们!”周围的人群一阵骚动。 佛朗哥拉了一下罗格,低声说:“注意看!镇民一个女人都没有。而且都拿着兵器。”罗格仔细一看,果不其然。镇民手里多拿着武器,当然农具也勉强算得上武器了。罗格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房屋,发现紧闭的窗户后面多少有人在向外窥视着。 罗格阴下脸,对凯特说:“速战速决,恐怕会有麻烦。” 凯特哼了一声,纵马而上。巴姆怒吼一声,铁锤高举,狠狠砸了下来。一道寒光,一声清亮的声音响过,凯特斧枪自下而上,将大汉的铁锤轻松斫为两段,人马交错之际,又用枪柄重重的撞在大汉的后心。清脆的骨折声里,大汉口喷鲜血,飞出三四米,重重摔在地上。人群又是一阵喧哗,凯特扫视一圈,满意的看到镇民的目光中除了仇视,又多了恐惧。他回马向倒在地上巴姆走去,斧枪举起,准备将他一斧两段。 “等等!”伊恩冲了过来,拉住凯特的马绳。“骑士大人,巴姆冒犯了大人们,罪该万死。可是大人已经狠狠的教训过他了。看在我们都是大人的子民份上,就绕他不死吧。老朽已经叫人在镇厅里安排了些饭食,各位大人千万别嫌粗陋。” 罗格四面看了一看,慢慢的说:“这通敌之罪,暂且记下。我们先去吃饭,回头收拾了那些骚狐狸,再来修理你们这些贱骨头。我知道你们心里还不服,那些骚狐狸给了你们点甜头。但你们记住,以后这是我们的领地!我们就是你们的主人!我们的话在这块土地上就是法律!有哪个不服的,可以象那个笨蛋一样来试试。但这次就别指望我会手下留情。伊恩,去找几个漂亮姑娘来招呼着。如果让我发现镇里有更漂亮的姑娘不出来,老头你就准备到奴隶营里去过最后的十年吧。” 小镇的大厅里气氛压抑之极。骑士们都在默默的吃着简单的早饭,几个镇上的姑娘穿梭着送着食物及收拾些刀叉碗碟。偶尔有一两声零星的尖叫,不知是哪个骑兵又摸了一把姑娘的屁股。罗格等三人坐在一桌,不停的低声商议着什么,桌上的食物扫得七七八八,只是三人显而易见的无心去品评味道。 老镇长伊恩陪着笑站在一边。他心里庆幸还好没有出现最糟糕的情况。这些骑士对镇里的姑娘看来兴致不大。 准备饭菜的时间里,罗格几人不断向他盘问雪狐大队的情况。在雪狐大队进驻塞勒斯堡不久,一伙盗贼就来到了勒芒镇,洗劫了小镇,很是杀了几个人。雪狐大队恰在此时路过小镇,出手歼灭了盗贼团,救了整个镇子。而其后,雪狐的人经常到小镇上交换些补给品,价钱也还公道。在雪狐到来后,同盟的收税官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朴实的镇民们自是心向雪狐。不过平民怎么想,并不在罗格这些贵族的考虑范围之内。政治是大贵族的必修课,他们这些边缘没落小贵族大多数是不会浪费时间在政治上的。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过来,在镇厅门口嘎然而止。一个风尘仆仆的斧枪骑士冲了进来,摘下头盔,急步走向罗格那桌,高声说到:“已经发现雪狐……”“啪”的一声,凯特狠狠的给了他一个耳光,“叫那么大声干什么!”骑士立刻噤声,小声的与罗格等人交头接耳起来。 罗格等人反复询问了那个骑兵,声音压得极低。伊恩只能隐约听见“偷袭,埋伏,魔域森林”等几个零星的字眼。老镇长小心的保持着自己和笑容和姿式,生怕引起什么误会。 这时,众人计议已定。几个贵族败类相对狞笑起来。几人招呼骑士们起身上马,风一样的冲出了小镇,只留下一个杯盘狼藉的镇厅。伊恩急忙招过来一个看起来十分机灵的少年,低声叮嘱了几句,少年应声去了。过不多时,少年骑马顺着骑兵队的痕迹跟踪了下去。伊恩则忙着安慰几个眼圈红肿的姑娘。 一个小时过后,少年飞马赶回。过不多时,另一骑从镇长家中驰出,迅速消失在通往塞勒斯堡的方向。 哈特这一年来的心情都不是很好。 堂堂雪狐大队的大队长,十一级的剑士,居然被发配到这种穷乡僻壤来,而且一来就是大半年。他恶狠狠的咒骂着,在城堡里四处巡视。 苦力步履艰难的将一袋袋的矿石搬到货车上,城堡里的小广场上整齐排着六辆货车,现在已经半满了。哈特本来奉命发掘一个死灵法师的实验室,却一无所获。意外的是他发现了一个丰富的精铁矿脉,这种铁矿品位非常高,可以直接用于冶钢。对于矿产贫乏的罗恩公国来说,这个铁矿价值非凡,只可惜位于巴伐利亚公国境内,只能偷偷摸摸的采多少是多少。 巴伐利亚公国奇怪的长时间没有理会雪狐的占领行动,但尽管如此,哈特还是得尽力保持采矿行动的隐秘。几个月前的奇怪袭击事件让哈特损失了几个精锐骑兵和一个中级魔法师,偶然的是那个魔法师是佣兵团副团长的小舅子,为此,哈特被叫回总部挨了一顿臭骂,并被延长在塞勒斯堡的驻守期一年。想到这里,哈特的心情更为抑郁,他开始寻找偷懒的苦力,准备再好好练习一下鞭技。 一匹马疾驰过城堡的广场,骑士跳下马来,跑到哈特面前如此这般一番,哈特面沉似水,随后渐渐开朗,最后是哈哈大笑。他重重的一拍送信人,说到:“这次收拾那些兔崽子后,我举荐你进冰雪之狐!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吧!哈哈哈哈!小的们!集合!打猎去啊!” 片刻过后,一百骑兵和二百轻步兵在城堡的广场上集合了。一个黑袍法师也站在哈特的身边。哈特一声令下,堡门大开,三百雪狐佣兵开出了塞勒斯堡,堡中仅留下五十剑士驻守。 罗格等人依然如郊游一样的在通往塞勒斯堡的大道不疾不徐的走着,骑兵的队形拉得很开。转过一个小小山口,突前的骑兵突然站住了,后面的骑兵被挡,骂骂咧咧的向前挤去,转过路口一看,也不作声了。 前方一片开阔地上,一身重甲的哈特带着雪狐佣兵们队列整齐的等着罗格。 罗格等人倒吸一口凉气。 雪狐不愧号称精锐,队列严整,一片肃穆,绝无人声马嘶。见到罗格等人,哈特狞笑一下,舌头舔了舔嘴唇,缓缓将骑枪上举,后面的步兵分成两队,铿锵声中,开始缓慢整齐的包抄过来。每走十步,就举刀击一下盾牌,大喝一声“杀!”。而骑队依然全无动静,哈特骑枪高高竖起,绝无半分晃动,一股杀气却冲天而起。区区几百人,杀伐之气,却直似千军万马! 罗格等人相顾骇然,本想以五十骑兵诱敌,先冲击一阵,杀杀对方锐气。却万万没有料到对方是如此的百战雄狮。战马为杀气所激,开始不安的踏起蹄来,有些骑兵已经脸色发白。组建半年,训练刚刚两个月的菜鸟骑兵,真到面对久经沙场的老兵时,立时显出差距来。 几名贵族败类对望一眼,发现对方也都是面孔雪白。 罗格当机立断,吟唱起咒语来,双方战阵之间飘起一片黑雾,散去后,地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蛛网,覆盖了数十米方圆。凯特斧枪高举,开使发令:“准备!!张弓!瞄准左前方步兵队,射!”几十只箭呼啸着飞向200米的步兵队,雪狐步兵整齐划一的举起盾牌。可是他们的装备实在是不怎么样,轻盾不足以盖住全身,皮甲对弓箭的防护力也不佳。箭雨过后(如果这点箭也能叫箭雨),有五六个步兵倒在地上。 凯特斧枪再次挥起:“张弓,射!”又是一波箭雨,雪狐步兵再次倒下五六个人。雪狐步兵队开始冲锋,试图缩短双方的距离。哈特冷静的盯着对手的队列,作为身经百战的指挥官,他要等到对手最为混乱的时候,再由骑兵队发起最后的冲击。罗格的魔法虽然不会阻止他的骑兵,但冲刺速度却大受影响,好在这个魔法持续时间不长,也就五六分钟而已,哈特有的是耐心。不知不觉的,他再次伸出舌头舔着嘴唇,就如同一只闻见了血腥的狼。 凯特第三次举起斧枪:“全体准备!”雪狐步兵已经冲到了一百米处,听到凯特的号令声,立刻把盾牌举过头顶,继续冲刺,速度却不免的慢了点。 凯特大吼一声:“全体掉头,撤!!”龙与美人的佣兵们大多是老兵油子,退时迅速而不慌乱,片刻之间已经掉过头来,顺着来路开始飞奔。哈特愕然之间,罗格等人已经跨出了不短的距离。 哈特只气得浑身发抖,狠狠的咆哮着:“给我追!!追上这些狗娘养的!!” 第十三章 溃败 雪狐的骑士们以娴熟的技艺绕过正面的蛛网阵,超越了步兵,开始全力追赶。 罗格等人一番亡命奔逃,驰出了一、二十里路,回头一看,烟尘滚滚之中,雪狐已经追近了不少。贵族败类们吓得不轻,拨转马头,斜向十里之外的魔域森林逃去。 哈特不紧不慢的追着,以雪狐大队的骑术,早就可以追上那些乌合之众。然而已经压抑了近一年的他,并不把这只明显是诱敌的小部队看在眼里。他可是号称“屠夫哈特”的!每追出十里,就会有一个雪狐骑士回身去引导步兵队,而前方二里左右,一组由五名技艺高超的骑士组成的小队紧紧的吊着罗格等人不放。 哈特非常喜欢疾驰中迎面强风劲吹的感觉,一番奔驰之下,他的血慢慢在沸腾,无名的火焰不停的烧灼着他的神经。视线里望出去已经是一片血红,哈特好象看见前方奔逃的小丑们已经穿在了他的枪尖上!鲜血顺着枪身流下,滴在他的口中。“妈的,还真是渴啊!!”哈特心下咒骂。 罗格等人逃到了魔域森林的旁边,减慢了速度,随着凯特一声令下,突然返身。身后半里地外的五个雪狐骑士灵活的拉起马头,五匹战马同时人立起来,也随之掉头,拉开了距离。光论骑术,可是比罗格等人强得太多了。 转眼之间,哈特已经追了上来,在里许外放缓了速度。又是一个雪狐骑兵向后驰去,准备联络步兵队。突然森林里“呜”的一声厉啸,一箭闪电般的射来,自传令兵身上透胸而过,带着一蓬血雨,又飞出几十米远,才斜斜插在地上。 这突如其来的一箭立时惊住了所有人。随后铿锵声中,百来个骑兵从魔域森林里杀出,包围住了哈特的后路。 森林深处,费斯用力一杖打在死猪一样的伦斯头上,低声吼着:“你有这一箭,为什么不留着射魔法师?猪脑啊你?一会老子要是斗不过那魔法师,拿你来当盾牌!!”适才一箭,确是伦斯数月苦练成果,只是一箭下来,就已经耗尽了全身的斗气。此刻的伦斯,真是比个废物还不如。 哈特冷冷的看着后面包围上来的骑士们,看到埃特和他身后的五十个枪骑兵时,瞳孔一缩。至于那些斧枪骑士,他看都没看一眼。哈特又回头看了看前方的罗格,被他目光扫到的人,都下意识的低头避了开去。 哈特仰天狂笑起来,骑枪高举,指向了埃特!一百个雪狐骑兵轰然掉头,如雷般的蹄声响起,行进间自然的排成了锋矢冲击阵形。随着速度的提升,高举的骑枪缓缓平放,如同一片森林被伐倒一样,指向了前方的“龙与美人”佣兵们。 罗格尤如被一桶雪水自头上浇下,浑身变得冰凉。原以为哈特等人会冲击兵力明显弱小的一方,正好顺势把雪狐骑兵引入魔域森林中的埋伏地。没想到哈特反而对上了实力不相上下的埃特一方。(在罗格这些人眼中,队伍的实力基本等同于队伍的人数。)不容多想,罗格立刻吟唱咒语,迅速给自己加了魔法护盾和加速术,也用魔法卷轴给凯特和佛朗哥加了加速术。 埃特迅速从震惊中冷静下了,还算有点军事常识的他知道此刻逃只有死路一条,对冲的话胜负还很难说。他扬起双手巨剑,为自己加持了一个加速术,狂吼一声,带着手下的骑士疯狂的发起了冲击。 两道铁流猛然对冲在一起,刹那间人仰马翻。人丛中哈特的狂吼如同炸雷一样响起。每一声狂吼,淡淡的斗气就一闪而现,同时有一个骑士被挑下马来。 埃特奋力挥剑砍倒了两个雪狐骑兵,混乱中后背被砍了一剑,但战神之锤出品的铠甲反而让那剑崩了个口子。不过这势大力沉的一剑也让他眼前一黑。他稍微喘了口气,猛地看见魔神一般的哈特正向他冲来,隐隐闪现的斗气震得哈特的枪尖都微微颤动,血花不断向四面激射,枪尖如死神的手指,锁死了自己心口。埃特绝望之际,奋力提起斗志,狂吼一声,纵马迎上。巨剑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形,狠狠的劈在骑枪之上。 哈特双眼已经变得血红,低低的咆哮在喉间滚动。埃特全力一剑只让他的骑枪偏了少许,仍然刺在大腿之上。“吱!!”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哈特一枪仅刺进去三寸多点。哈特一怔,自己平时一枪可是能轻松刺透标准骑士全身甲的。看来这小子的凯甲真的不赖,不过光凭这个还难不住他。哈特又是一声大喝,斗气爆发,埃特中枪处立刻爆起一团血雾。哈特骑枪再一挑,将埃特整个人挑起,甩向后方。 转眼之间,哈特率队已经穿透了埃特的阵形,重创了埃特。待得雪狐骑兵队形整个回转过来,罗格等人已经赶到,与剩余的骑兵合兵一处。 仅一次冲击,“龙与美人”佣兵团就死伤骑士四十多人,而雪狐才倒下十个。现在“龙与美人”在人数上也已经不占什么优势了。 哈特将滴血的骑枪放到嘴边,舔了一下上面的鲜血,顺口把枪上沾着的一块碎肉咬下,不停的咀嚼着,鲜血顺着嘴角不断流下。哈特的面目更显狰狞,骑枪再一次缓缓举起。 呼的一声,森林里飞出一个火球,直扑向哈特的骑兵阵。阵中一个骑兵模样的人也是一阵急促的咒语,发出一个火球迎了上去。两个火球凌空相撞,轰的一声,方圆十米的范围内化成一片焦土。雪狐法师带了五个骑兵做护卫,脱离队伍向森林扑去。路上两个法师又对拼了两个火球。 哈特并不理会法师之间的对战。随着骑枪前指,哈特率领骑阵,带着冲天杀气,再次冲向了“龙与美人”佣兵团。凯特大吼一声:“冲还有活路!掉头只有死路一条!兄弟们跟我上!!”吼罢带头冲出,原属温宁顿公爵的亲卫骑士紧紧跟上,随后才是“龙与美人”募来的佣兵们。百来个三心二意的骑兵为了活路又向对手冲杀过去。 又是一番血肉横飞。 哈特兴奋得每个毛孔都在尖叫,手中长枪如毒蛇般忽伸忽缩,不断的绞碎对手的血肉,把生命从躯壳里剥离。他极其凶恶的一枪刺入一名斧枪骑士的咽喉,巨大的冲力使骑枪整个地从脖颈中穿出,那名可怜的骑士颈血喷涌,整个头颅仅余薄薄一层皮肉连着身体。 哈特突觉压力一轻,原来又已经冲过了对手的阵形。 他拨马回头,收拢阵形。却看到罗格等人带着余下的六十几个残兵向魔域森林里亡命逃去。哈特也不由赞叹对手的当机立断,此番厮杀,雪狐又倒下了十余人。若是当时罗格选择掉头逃跑,必定会被骑术精湛的雪狐追上,那时除了少数几个技艺高超的骑士,余人难逃全军覆没的下场。 哈特盯着正在逃窜的“龙与美人”佣兵们,良久,骑枪一挥,大喝一声:“追!”一片马嘶声中,八十余骑雪狐骑兵疾追下去。 罗格俯在马背上在魔域森林中疾驰,头脑中近乎一片空白,迎面的树枝不断的重重抽在他的头上,身上。他却似乎全无感觉,只是下意识的辨识着远方的魔法标志,带领着身后的溃兵们向预定的埋伏地点逃去。 这次行动从一开始就是一团糟! 最初情报不足,包围战术又幼稚可笑。“龙与美人”自以为是的战斗力在老辣、强悍的雪狐面前,通通变成了一场闹剧。雪狐两次冲击就带走近百人的性命,诱敌成了彻底的溃败。对方那个银甲骑士(罗格等人根本不知道哈特的名字和资料)恶魔一样的杀人手段,咀嚼已方战士血肉时从嘴角滴下的鲜血,那骑枪刺入人体所爆出的血雾,时时如闪电一样在罗格的脑海中闪现。每次一道血腥的画面划过,就伴随着无数的霹雳雷鸣,震得罗格一阵眩晕。 周围的景物又似乎变成一道平面的风景画,耳朵里只有嗡嗡的声音,其它什么都听不到了。罗格下意识的向着某个方向跑着,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向那里跑,跑过去干什么。 魔域森林的另一处,费斯和雪狐法师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森林中已经被两人的魔法轰出了一块平地,双方都用完了自己的魔力。雪狐法师的身后,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具骑士的尸体,这是费斯一道连环闪电的杰作。雪狐法师魔力消耗过大,现在只能勉力支撑着护罩,全身都在微微发抖。他很郁闷,明明等级比费斯高了至少两级,对手却仗着一身好装备和自己拼了个旗鼓相当,还连带报销了五个骑士。不过好在费斯的魔力也已经耗尽了。 雪狐法师“哈哈哈”仰天长笑三声,从口袋底摸出一个火球术的卷轴,掸掸身上的尘土,抖擞精神,摆好姿式,高声的吟唱起启动的咒语,那叫一个抑扬顿挫,铿锵有力。 刚唱出两个音节,后面的就噶然而止。雪狐法师目瞪口呆的看着费斯护身符一闪,足以完全防御火球术的魔法吸收护罩笼在了身上。随后又从口袋中掏出一大捆五颜六色的魔法卷轴,挑捡起来。 “啊……!”雪狐法师的惨叫响彻了整个森林,随后响起费斯阴阴的声音:“下辈子想当法师,学赚钱先!” 被吓傻了的胖子只知道埋头狂奔,突然背心被重重一击,登时只觉天眩地转,落下马来。胖子这时才清醒过来,挣扎着推开压在身上的物体一看,却是一具“龙与美人”佣兵的尸体,双眼睁得大大的,已经全无生机,胸口一个碗口粗的大洞,鲜血片刻间已淋了罗格一身。罗格慌忙推开尸体,抬头一看,不禁呆住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面目狰狞的雪狐骑兵正冷笑的盯着他。 胖子全身僵硬。 雪狐骑兵狂笑一声,骑枪一扬,画了一道弧线,刺向罗格的胸口。罗格大张着嘴,拼命的想嘶叫,却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骑枪在他的眼中变得越来越慢,他可以看清枪尖闪亮的一点锋芒,向四周飞散的血珠,沾在枪身上的碎肉,甚至还有一小段惨白的肠子。 罗格依然动弹不得。 恐惧如怒潮般冲击着神经,每一根最细小的神经都在拉紧,龟裂,断裂! 雪狐骑士狰狞的面孔无限在罗格眼前扩大! 堤溃了。 “我 ̄不 ̄要 ̄死!!!”歇斯底里的吼叫终于迸发!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骑士的马猛地人立起来。雪狐骑士宛如受到重击,七窍喷出了细细的血丝,栽下马来。他带着一脸愕然,摇晃着站起。却没注意身后一阵黑雾飘过,雾中隐现一个骷髅。手中长柄镰刀高高举起,寒光一闪! 骑士被一刀两段。 又是一阵血雨当头淋下。罗格呆呆坐在地上,任那鲜血顺着面庞汩汩而下。 一个又一个雪狐骑士的身影从森林中浮现出来。 本已渐渐远去的凯特回头瞥见罗格呆坐于地,默不作声的拨转马头,截杀雪狐骑兵。一个又一个“龙与美人”骑士们跟了上来。林间又是一场舍生忘死的恶斗! 罗格突然狂笑起来,转瞬间狂笑已经变成哭号。他抄起战斧,疯狂砍着雪狐骑士的尸体。猛地,他抬起头来,盯着前方厮杀的战场,双眼血红,面孔扭曲,有如野兽。 罗格猛然弹起,扑向最近的一个雪狐骑士,战马受惊人立。一道黑气闪过,罗格一斧劈开了马腹,骑士登时被掀下马来。风月无声无息的跟上,镰刀寒光闪动,又是一刀两段。 浑身已是一片暗红的罗格身形有如鬼魅,周身一道黑气缭绕,一个又一个雪狐骑士被斫下马来,身后风月如影随形,不论是人是马,都是一刀两段。 第十四章 睥睨 就在罗格状若疯虎,狠命格杀之际,林间涌出无数人影,却是埋伏的剑士听得打斗之声,终于赶了过来。剑士团将战场团团围住,狠杀起来。 雪狐骑士毕竟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虽危不乱。此刻身处绝地,也都是一个个亡命相搏。一时间整个森林里直杀得鬼哭神嚎。 哈特如同红了眼的野兽,眼见罗格一个一个屠戮着自己的手下,自己却被眼前的黑甲骑士死死缠住。混战中的哈特早已扔掉骑枪,改用骑士巨剑,凯特的斧枪却因为可以劈斩,还算适合林战。此时的凯特也已杀红了眼,斧枪和哈特的巨剑对拼了几十记,被对方斗气震得嘴角全是鲜血,却不自知。遇到无法抵挡的时候,凯特就是一斧当头向哈特劈去,求个同归于尽。哈特恼怒之极,他虽号称屠夫,屠的可都是别人的命,此刻要他以命换命,那是绝不会干的。 血光四溅之中,罗格一斧砍掉一匹战马的双腿,反手一斧再斫掉了那个骑士的一条手臂。他出手没有什么章法,完全是靠着本能和体力在战斗。罗格眼前望出去一片血红,一张惨白的脸却突然刺破这厚重的红色。那是一张还非常年轻的脸,双眼中满是惊惧与绝望,黑色的瞳仁中映出了一个怪物,那怪物满身的鲜血,正狰狞的笑着,逐渐接近。 罗格悚然惊醒,那怪物好眼熟,那,那不就是我吗? 厚重的血色褪去,世界还原了本来的色彩,虽然现在这色彩中血色还是太多了些。 罗格突然发现自己身上凝满了鲜血,结了厚重的一层。还有无数尚带温热的鲜血正挣扎着逃避干涸的命运。他突然觉得手中的战斧有千均之重,看着眼前年轻且苍白的脸,这一斧无论如何也砍不下去。 一声历啸在耳边响起,愕然的表情永远在那张脸上凝结,轻飘飘的飞起,落向远方的树丛。年轻骑士的身体颓然倒下,一把匕首从已经无力的手中脱落。 罗格回头,与风月对视一眼。风月周身染血,提着不知从何而来的长柄镰刀,一滴滴的鲜血自刀尖滴落,隐隐黑气绕身翻滚,宛如冥界的死神。胖子忽觉心中一暖。 一阵阵的吼声吸引了罗格的注意,雪狐骑兵已被屠戮殆尽,哈特却还在左冲右突,势不可挡。马上的凯特和步战的佛朗哥正与之苦战,旁边“龙与美人”剑士虽多,奈何技艺不精,却哪里插得下手去。此时的罗格周身的伤痛和疲惫袭来,全身上下几十道大小伤口,也不知是何时添上的,早已无力再战。 但胖子眼光仍在,高声叫到:“先砍马!”佛朗哥精神一振,身形飘忽,手中细剑宛如没了骨头,诡异之极的专向马屁股招呼。哈特巨剑哪里护得住这么多地方,过不多时,就被佛朗哥在马后腿上刺了一剑。这几个阴险人物此番出战,兵器上所喂之毒都非同小可,那战马虽然强健,也经受不起,转眼倒毙于地。 哈特从马上摔下,空中巨剑在地上一撑,立刻站起。耳边罗格阴冷的声音响起:“放箭!”无数弩箭袭来,顿时将哈特射成了刺猬。 哈特须发皆张,一声怒吼,仍是屹立不倒,周身浴血,已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他凶狠的目光缓缓扫过,“龙与美人”的佣兵虽明知他必死,却竟无一人敢于上前。 罗格排众而出,胖脸上一阵抽动,低声说句:“你安心的去吧。”挥手一斧。 哈特的意识有些模糊,只觉得无比的轻盈,下方的森林和人丛迅速变小,最后的一点意识即将消散之际,无声的说句:“我不甘心……” 此番大战,“龙与美人”佣兵团共出动三百六十八人,其中骑兵一百五十人,剑士二百人,至此战死一百六十余人,重伤三十余人。雪狐大队骑兵队一百一十二人全部战死。 可眼前还没到休息的时候,十里外还有雪狐大队的二百步兵全速赶来。已方却仅余一百多残兵,不少身上带伤。“龙与美人”佣兵们匆匆打扫了一下战场,会合了费斯和伦斯的盗贼们。费斯法力用尽,伦斯依然是全身脱力。埃特重伤,腿部中枪所在一根白骨露在外面,一半的血肉都被哈特的斗气炸掉。喝下几瓶疗伤药水之后,埃特腿伤已经不再流血,沉沉睡去。由于斗气对魔力有相当的排斥作用,疗伤药水的效果有限。 罗格将风月送回了异界。现在可不是深究它那把刀是哪来的时候。佣兵们迅速的搜索着地上的尸体,已方的尸体是来不及运回去了,只能堆成一堆,准备放火烧掉。雪狐的骑兵尸体,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并没有多少油水。况且众人心系远处的雪狐步兵,也无心大干。意思一下,收拾点细软也就罢了。 毫发无伤的盗贼们已经被派出去四面侦察,苦心布置的机关陷井看来是派不上用场了。只是估计会苦了那些路过的魔兽罢了。 费斯招呼罗格过来。他从哈特尸体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被血浸透的天鹅绒的小袋子,依稀可以看出原本是天蓝色。袋子里几块零散宝石,其中一块硕大的黑色透明的宝石引人注目。另有一小块矿石,并不起眼,但放在宝石当中却显得突兀。另有一个小小的石头雕象,手工精细,刻的是一个被缚的天使,栩栩如生,甚至让人隐约感受到那个天使的痛苦。 费斯嘿嘿一笑,道:“想不到他倒也识货,这块精金矿石和普通上好铁矿区别不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得来的。这块黑钻也是很罕见的冥界钻石,应该对你有点用。先收着,回去后重新打造一下你的斧子。”至于其余的宝石,费斯就不客气的收入自己的袋中了。这倒不是费斯贪婪,对炼金术士来说,大多数宝石都是不错的魔法原料。这与罗格等人看到宝石时首先想到的金币美人是有本质区别的。 又担搁一会,“龙与美人”佣兵们匆匆起程。一堆烈焰开始焚烧战死佣兵的尸体。盗贼们在原地布置了一些简单陷井,准备给看到火焰后过来的雪狐步兵们一点惊喜。罗格带队绕了一个大圈子,绕出几里路后才开始向魔域森林之外行动,免得同雪狐们迎撞上。 终于踏出森林的佣兵们眼睛还不大适应阳光。罗格用力眨了几下眼睛,才算恢复。他只觉得嘴里发苦。 迎面的一个小山丘顶上,出现了一个骑士的身影,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转眼间密密麻麻的骑士挤满了这个山丘。三面旗帜缓缓竖起,分别绘着优雅的银狐,阴郁的冰狐和背生双翼的风狐。 这一天的运气好象并不在“龙与美人”一边。 三面大旗下,三匹战马分别驰出阵前立定,马上骑士风姿各异,气度不凡。 冰狐旗下是匹高大白马,马上骑士一身亮银全身骑士甲,镌刻着复杂的纹饰。骑士身材高大,一脸风霜痕迹,约有四十余岁,面容坚毅,有如斧凿刀刻。手中一把银色骑枪,枪身上镌刻着一些咒符,看来是把魔法枪。冰狐骑士默然不语,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风狐旗下显然是个魔法师,一身青色魔法师袍,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法阵符号。手中是一根法师标准配置的魔法杖,杖头镶着风系的绿水晶。风狐法师年纪也不算小了,看上去四十的样子,面孔倒也清隽,就是涂脂抹粉的,鲜红的嘴唇让人看了浑身发麻。 银狐骑士也是一身银甲,不过较冰狐骑士更显华贵雅致。胸口似是一个贵族纹章,三面盾牌围绕着交叉的双剑,看来属于一个相当古老高贵的家族,只是不知道为何要当佣兵。银狐骑士身背一把淡紫色的长弓,双手骑士巨剑斜挂在马身上。看他那文文弱弱的样子,真不象能挥动这把巨剑的人。 呜呜的号角声响起,在三位骑士的带领下,骑兵阵缓缓压上,如一道钢铁洪流自山丘上顷泄下来。直至罗格等人面前里许,方才立定。三位骑士则继续向前,在罗格面前几十米处立马,显然是艺高人胆大。 罗格苦笑了一下,粗略一看,冰雪银狐此次出动的骑兵至少有一千五六百人。只是不知“龙与美人”佣兵团何以有这么大的面子,要出动这许多人手对付。以众人目下状况,就算以一对一,也是必败无疑,更何况是以一敌十?眼下人困马乏,又是伤员众多,就是想逃也决计逃不了。 冰狐骑士沉声喝道:“你们把哈特怎么样了!?雪狐大队的骑兵呢?” 罗格等人面面相觑,好一阵才弄明白冰狐说的是谁。凯特从马上的背囊中提出哈特的人头,掷到马前,道:“你们说的是这个人吗?” “啊!恶心死了!”一声娇媚的声音。闭目听来,这语声倒也与黄莺出谷有七八分神似,只是出自风狐法师这俊俏中年的红唇,却是让在场众人胃中一阵搅动。“埃里克!你可不可以先闭嘴!”银狐骑士怒喝道,只觉得丢脸之极。 “噢呵呵呵!既然是劳伦斯阁下开口,我少说两句,当然可以。不过你以后要记得叫人家埃瑞啊。”银狐骑士脸上忽青忽白,最后涨得越来越红。光看面色,倒可称得上是红狐了。 冰狐骑士也是十分尴尬,装作没听到二人对白,对罗格说道:“你们能杀得了哈特,也算是人才。他身上的东西呢?只要把炼狱天使雕像交出来,今天就放你们一条生路!要不然,”他脸上杀气一现,历声喝道:“杀个干净再找也是一样!” 罗格等人一阵哆嗦,互相看看,都有了降意,毕竟眼下保命要紧。听那冰狐口气,对方带了这许多人马深入他国境内,也不希望多生事端。几人从来不是大丈夫,更何况为一个不知有何用处的雕像送了性命,岂是值得?胖子期期埃埃的问道:“这个炼狱天使雕像,是不是一个刻着被缚的天使的石雕?我们交出来,你真的肯放我们走?” 冰狐一脸的不耐:“我堂堂冰雪银狐兵团四神狐之一的冰狐奥克斯雷何尝食言过?速速把东西交出来!再要拖延,可是想试试我手中这把雪山之吻的味道?!”罗格急忙望向费斯,费斯已经开始在口袋中摸索了。 边上风狐法师埃瑞仍在不停的向银狐骑士劳伦斯轻声细语,间或抛去两个媚眼,把个劳伦斯弄得几乎变成紫狐骑士。“龙与美人”佣兵们只觉今日大开眼界,冰雪银狐这万人佣兵团气度果然不凡,奇人逸士层出不穷,不是自己这等末流佣兵团可以比肩的。 此时远处隐隐传来阵阵闷雷,渐渐的大地都在微微颤动。众人均不由自主的向东方望去。 瞬间,众人只觉得似是一轮太阳在山丘上升起,光芒中无数骑士滚滚而来,高高树起的骑枪如同一座会移动的死亡森林,如雷的蹄声震耳欲聋。 当先一个骑士一头金发飘扬,浑身散发着有若实质的金色斗气,直耀得人眼无法直视,手中一把五米战枪,枪身金光流动,一道道奥妙难明的魔法符号飘浮在枪身周围。他身后众骑士也都是马如龙,人似虎,气势冲天而起。冰雪银狐的骑兵们慌乱起来,严整的阵形已见散乱。 待得看清来人面容,风狐法师惊叫一声:“奥菲罗克!”黄金狮子带着连太阳神都要嫉妒的微笑,柔声说到:“不错,我就是奥菲罗克。” 奥菲罗克身后是埃丽西斯,即使是黄金狮子的光芒也无法掩盖她身上跳动的黑色火焰。 随后十几个神圣骑士拨马站在埃丽西斯的后面。冰狐骑士涩声说道:“十二圆桌骑士!” 最后面是五百名身披血红披风,佩金色骑士甲的骑士,正是巴伐利亚公国名闻天下的黄金狮子骑士团。 奥菲罗克的声音始终是从容优雅,在冰雪银狐佣兵们听来却如同恶魔的召唤:“承蒙贵团如此照顾我这几位小朋友,冰雪风银四神狐全部出动,我又怎敢慢待各位?既然来了,就不必急着回去了,就让我带领各位大人在公国好好游览一番,免得天狐阁下指责巴伐利亚公国失了礼数。” 冰风银三狐面色瞬息数变,不知如何是好。罗格等人何等机灵,早已躲到黄金狮子骑士团后面。三狐倒也不敢阻拦。 奥菲罗克道:“时间不早,三位这就跟我去吧。” 三狐对望一眼,银狐呛的一声拔出巨剑,沉声道:“有本事便来拿我们回去,要想让我们束手就擒,那是休想!” 淡淡笑意浮上奥菲罗克的面容,金黄色的斗气不断凝聚,光芒愈发的耀眼,到后来竟是不可直视。黄金狮子战枪前指,浮空的咒符疯狂飞舞起来,一道金色锥形的扩罩将他整个罩在其中。跨下战马踏蹄,小跑,直至奔驰如雷!带着身后金色洪流席卷向冰雪银狐的骑士们。 冰狐骑士狂喝一声,对冲过来。银光与金焰毫无保留的撞在一起!刹那间金色火焰大盛,闷雷一样的巨响过后,冰狐骑士高高飞起,重重的摔在黄金狮子身后,手中雪山之吻寸寸断裂。罗格摇头叹息:“和黄金狮子正面交锋,这老狐狸脑筋冻坏掉了。”龙与美人佣兵们深以为然。 埃丽西斯周身黑焰升腾,缓缓浮上半空。几十个缭绕着闪电的黑色焰球不断在身边生成,一个个射出去,在雪狐骑兵中炸开,总有十数个骑兵周身黑焰缠绕,惨叫倒地。十二圆桌骑士团团卫护,个个周身显现乳白色神圣斗气,一枪便是一个雪狐骑兵落马。任凭银狐率队舍生忘死的冲击,阵形如磐石一般,半点不动。 黄金狮子骑士团竟仅以五百之众,杀得三倍之敌丢盔弃甲! 罗格看出便宜,招呼一声,带着龙与美人佣兵们开始袭杀小股落单的骑士。胖子左右骑士卫护,后面风月相随,斧劈箭射,刹时间连伤数人,果然是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第十五章 群氓 激战正酣。 奥菲罗克千军丛中显得犹有余力,举手投足之间说不出的优雅。黄金战枪以肉眼难辨的速度挥舞着,点点枪影如同一团团金色的火焰,不断飘向周围的冰雪银狐骑兵们。只可惜冰雪银狐骑兵们无从欣赏这种美丽。 在黄金狮子身后是一百名黄金骑士,他们如同一道金色的波浪在一片银色的冰原中翻滚。金色波浪所到之处,冰雪银狐的阵形就被轻轻松松的分割开来。其余的黄金骑士以十人为一小队,三小队为一组。最前面的小队继续分割敌人,从已经混乱的敌阵中再切出十几个骑兵来,与随后跟上的两个小队合围,片刻间就全歼这些冰雪银狐的骑士。然后再分割,再围歼,井井有条。 一片金色波浪中,罗格等人显得十分咋眼,就如同一道清澈的泉水中漂着的一块五颜六色的垃圾。且不说龙与美人佣兵们服饰不一,颜色各异,队形散乱,单是那战斗力就颇为引人注目。 暂且不论十二圆桌骑士们接近圣骑士的恐怖实力和黄金狮子骑士团的超卓战斗力,就是冰雪银狐骑士们也算是实力不菲,此刻面对强敌,虽危不乱,坚毅顽强的骑士精神令人称道。若没有罗格等人的存在,此役也可视为骑士作战颇为经典的战例。 而龙与美人则与众不同。几十个胆小的团团围护着伤员远远的躲到了战场之外。 跟着罗格的约有五十多个骑兵,只要看准机会,围住五六个冰雪银狐骑士们就是一顿狠杀。大家一拥而上,人人勇悍无伦,使枪的冲前,持剑的在后,各种兵器劈头盖脸,对人对马一起招呼,真是货真价实的混战。更有原本是剑士出身,直到今天才客串一把骑兵的,杀得性起,从马上直扑对方骑士,两人翻滚在地,这个龙与美人佣兵立刻饱以老拳,却是拿出了当兵前市井流氓的看家本领。 罗格指挥若定,颇有大将风范,丝毫不以自己的流氓打法为耻。在一片混乱的战场上,胖子总能率队找到小股落单的雪狐骑兵,以多打少,却又不被大队敌兵撞上,实在可算是眼光毒辣,满腹韬略,冷静果敢的一代军事天才。此战日后成为罗格酒后自吹的谈资之一,闻者虽然大不以为然,却又无言反驳。 罗格越战越勇,率队不停冲杀。胖子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张机弩,遇到雪狐骑兵时抬弩就射,十米之内,几乎百发百中,当然射的是马。就算偶又不中,风月跟上镰刀一挥,砍断马腿也是一样。冰雪银狐骑士落马之后,自有龙与美人的佣兵们拥上伺侯,以十敌一,无往不利。 风狐法师埃瑞虽然为老不尊了点,但实力强劲,只可惜遇上了女魔头埃丽西斯。出于对这美丽女人的嫉妒,埃瑞一开战就盯上了冰与黑焰的魔女,挥手之间几个龙卷先后发出,又召出两个五米多高,由一团青色飓风形成的风暴巨人。埃丽西斯发出的则是清一色的黑色焰球,只是数量多了点,前后二十多个黑焰延着各种轨迹飞向了埃瑞。前面的黑焰撞上了埃瑞发出的龙卷立刻发生了猛烈的爆炸,飓风夹杂着烈焰形成了一道令人恐惧的冲击波,轰轰隆隆的扩散开来,所到之处人仰马翻,烟尘弥漫。 眼前烟尘略略散去,埃瑞惊恐的发现十几个黑色火焰球已在面前,他情急之中,敏捷的从马背上翻下,重重的在地上吃了个狗啃泥,总算躲过一劫。可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黑焰就在风狐魔法师身周爆炸,一个微形的蘑菇云升起,烈焰覆盖了数十米方圆。焰浪过处,留下一地焦黑的尸体。风狐魔法师居然还未死,只是昏迷了过去,在一片焦裂的土地中心,孤零零的插着他的法杖。法杖顶端原本挑着一块白布,可此刻只余下了丝缕的灰烬。 随着银狐骑士的落马就擒,战事很快落下了帷幕。至于清点死伤、打扫战场、管理战俘等琐事自有属下应付。奥菲罗克纵马与埃丽西斯驰上丘顶,扫视着整个战场,等待下属的报告。大队大队的冰雪银狐骑兵被解除武装,垂头丧气押解集中。一个圆桌骑士注视着俘兵们,道:“这一回冰雪银狐四神狐全军覆没,骑兵部队被我们一网打尽,已经成了一个二流佣兵团,再也构不成对公国的威胁了。” 奥菲罗克微笑着摇了摇头:“别忘了我们只是捉住了几只小狐狸而已。还有一只老狐狸呢,别说他手头还有八千佣兵,就是没有一兵一卒,也是不能小看啊。” 此时山丘之下一片喧哗,却是罗格这只花花绿绿的部队收工回来了,马队后面一根长绳,缚着三十多个银狐骑兵,人人鼻青脸肿。龙与美人的佣兵们也多少带点小伤,却是刀剑伤少,青紫居多,至于身上大片干涸的血迹,也是前战得来,与此役无关。 罗格一只左眼高高肿起,凯特嘴角破裂,只有佛朗哥全无伤痕,得意洋洋,一路对二人指指点点,大加讥讽。 “罗格,身为魔法师也不见你放个魔法,老是仗着一身蛮力拳打斧劈的怎么可以。没见过这么爱和人肉搏的魔法师的。啧啧,还真的打算魔武双修不成?要是没有骷髅风月,我看你早就被切成肉片了。现在用上机弩了,还真是射人先射马啊。可是这眼睛怎么青了,不会是在自己马头上撞的吧。唉,看看人家魔法师,就是那个奥菲罗克身边火得不行的那小妞,都是用飞的。” 罗格极不服气:“难道召唤风月不是用的魔法吗?” 佛朗哥毫不留情的反驳:“是魔法没错。不过你现在打得过风月吗?见过魔法师打不过自己宠物的吗?而且你那骷髅也的确奇怪,没听说过哪个骷髅用镰刀的,更何况一刀挥过还会起飞脚踢人。这么阴毒的骷髅也只有你才能召唤得出来。” 凯特见佛朗哥转过头来盯着自己,立刻先发制人:“我知道,人家倒地后我再上去狠揍不符合骑士身份。不过你呢,躲在背后专刺人大腿也不见得是个贵族的做法吧?” 佛朗哥面无愧色:“我不向露肉的地方刺,难道还专挑盔甲扎不成?当我白兰地喝多了不是?”凯特登时语塞。 几人眼见得接近丘顶,这才停止互相挖苦,挺胸凸肚,一派绅士模样。一时之间,那副谦逊有礼,温文尔雅的模样倒是很能骗得几个人。凯特面容严肃,浑身透出神圣的气息;佛朗哥俊雅风流,一头黑发披散,透出一股艺术家的气质。就连罗格,胖脸上也仿佛笼上了一层宝光。 只可惜丘顶众人个个实力过人,人人功力深厚,早已把几人的对话一字不漏的听在耳里。 奥菲罗克面带笑意,十二圆桌骑士则个个表情古怪。埃丽西斯毫无表情,周身的黑色火焰却窜起一丈多高,在这地狱火焰中无数张扭曲的面孔时隐时现。 波涛过后,总会有短暂的平静。冰雪银狐对此次的战败没有任何反应,巴伐利亚公国则既没有发表声明,也没有采取其它任何进一步的行动,就仿如根本不存在这一场战争一样。政治永远是让人费解的。 黄金狮子与冰雪银狐一战很快传遍了大陆各国,被称为狮狐之战。是役黄金狮子骑士团以五百之众击败三倍之敌,仅死伤五十人。冰雪银狐一天之内,四神狐或亡或俘,全部覆没。冰风雪银四个大队共战死七百人,被俘八百人,仅有三百多残兵逃回罗恩公国。此役之后,黄金狮子骑士团名声扶摇直上,隐隐有跻身大陆十大骑士团之势,奥菲罗克则被认为是大陆年轻一代中最有希望成为圣骑士之人。 然而再汹涌的波涛中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泡沫,有光的地方就会有暗。此役之后又一个佣兵团的名字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龙与美人”佣兵团正式为世人所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斩杀了雪狐“屠夫”哈特。他们在狮狐之战中也很活跃,具体的事迹功劳却由于有心人的隐瞒,并不为人所知。街间坊里各种版本的谣言都有,说者并不当真,听者也不在意,毕竟和狮狐之战的主角们比起来,龙与美人佣兵团只是起到绿叶和小丑的作用罢了。 再小的绿叶也需要阳光和养分。一棵植物的养分自然会优先供应最光彩夺目的花朵,绿叶想要长得繁盛就只有向根须,向深深的土壤去掠夺。 战后罗格等人如愿以偿的受封塞勒斯堡。这次受封原本仅是名誉上的收获,对诸如罗格、埃特等可能没有领地继承的人来说,等于是提升了身价。而伦斯、佛朗哥、凯特倒是无所谓。 塞勒斯堡领地范围内共有两个小镇和十四个村落,人口不过五千,原本是一个没落贵族的领地,三十年前,这支贵族的最后一点血脉在此病死,自此依同盟法律,此地被划归巴伐利亚公国所有。在被雪狐占据之前,这片贫脊的土地的年纳税款不过区区几十枚金币,不足以支付一个普通贵族子弟一年的生活费用。因此,很快的这个小小的城堡就变成被遗忘的角落,逐渐的荒弃了。 但那个精铁矿的发现将改变这一切。 精铁矿实质上仍是铁矿,只是品位要高得多罢了,可以直接炼出高品质的钢来。普通铁矿则只能先出铁,再成钢,炼成的钢材品质也往往不算太好,仍需铁匠千锤百炼方能去除杂质,炼成精钢。这许多道工序下来,尽管精铁矿价格往往是普通铁矿的十几倍,打成的高品质兵器价格却还要便宜。 这几个贵族是败类了一点,但绝不是败家贵族,相反个个都对财富有着天生的敏感。这也难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几人中除了佛朗哥外,都自幼就零用钱短少,但因为身为贵族,自是见惯了奢华。贪婪和口袋中金币之间的巨大鸿沟就只能依靠头脑去弥补。所谓处处留心皆学问,十几年下来,贵族败类们道听途说的也学了不少赚钱法门。 此刻几名贵族败类正拥挤在低矮阴湿的矿坑里,观看着苦力们开矿。 几个苦力扶着铁钎,另有苦力们一下下地挥动铁锤,重重的落在铁钎上,发出“咣当”的巨响。几锤下来,就有一些原矿哗哗的掉落,后面等待中的苦力则把这些原矿装入布袋,运出矿坑。看着闪着乌黑光泽的矿石一块块的落下,罗格禁不住心花怒放。“哗啦!”一块原矿从苦力的袋子中脱落出来,滚到罗格的脚边,一个五大三粗的监工高高扬起手中鞭子,怒喝一声:“妈的,敢给我偷懒!老子今天不抽死你,就让我给死灵法师变成骷髅!” 这下可犯了罗格的忌讳,风月在异界也莫名的愤怒。胖子高喊一声,“住手!” 监工扬在半空的手臂立刻停住,急忙跑过来点头哈腰:“您有什么吩咐?”罗格看了一眼在地上瑟瑟发抖的苦力。这个苦力看上去有四十多岁,骨瘦如柴,看起来也不比风月丰满多少。脸上皱纹纵横,每一道皱纹里都填满了黑色的矿粉。一双呆滞、混浊的眼珠里充溢着恐惧。苦力身上只穿了一件看不出本来颜色的麻衫,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可以明显的看到几道深深的鞭痕。罗格不置可否,挥了挥手。苦力千恩万谢的背起矿石向洞外艰难的走去。 罗格俯身拾起那块原矿,轻轻用手指捻动,仿佛在抚摸着心爱情人雪白的肌肤,那张胖脸刹那间是如此的温柔和圣洁,看得一边的监工目瞪口呆。 铁锤重重的落在铁钎上,一个老年苦力扶钎的双手一震,碎石崩溅下,一缕鲜血顺着虎口流下。老苦力看了一眼虎视眈眈的监工,咬牙握紧了铁钎,铁锤落下,巨痛让他的脸抽搐了起来。老苦力眯着眼,等着铁锤再一次落下,却迟迟没有等到。他奇怪的睁开眼睛,看到眼前一片雪白的棉布。老苦力抬头望去,看到的是罗格那张温和的胖脸。“垫一垫吧。”胖子柔声说道。老苦力迟疑半天,才用颤抖的双手接过了那块棉布,鲜血迅即在上面染上了几朵雪红的梅花。 罗格转过身来,脸上的笑容消失,对身边呆若木鸡的监工厉声说道:“以后没有绝对必要,不许再鞭打这些苦力!”顿了一顿,罗格又上下打量起这个监工来,直看得他浑身寒毛倒竖,“这,这,领主大人不会是看上我了吧,怎么办?怎么办?”监工一咬牙,“拼了,前程重要,只要眼睛一闭……”罗格有些奇怪的盯着正咬牙切齿的监工,以行家的口吻扔下一句:“你这身骨头,给死灵法师做骷髅稍嫌差了些。” 几名贵族钻出矿坑时,太阳已近西山,不知不觉的已在矿坑里呆了大半天。这个精铁矿是如此重要,几个贵族个个事必亲躬,仔细观察每一道工序,阴暗、潮湿、噪音和难闻的气味都无法与财富的诱惑相提并论。在几名贵族败类的眼中,漆黑的原矿都是散发着金黄色的光芒的。 几名贵族败类都很奇怪罗格今天的表现,佛朗哥更是直接恶毒的怀疑罗格在作战中伤了头部。胖子微笑不语,脑中翻来覆去的是一个苍老智慧的声音:“要善待每一个为你创造财富的人。”“老家伙,倒底还是留了点有用的东西啊。”胖子恶毒的想着。 大陆传说中,有一位叫德克勒克的强者,自小资质平庸,但凭过人毅力,深山苦修八十载,终于在九十五岁时终成大陆有数的几个剑圣之一。三年后,德克勒克临终前对几名弟子言道:“我这一生,除剑之外,再无他物。” 贵族败类们对财富的偏执与德克勒克境界高下虽然判若云泥,但本质却还是相同的。自从与精铁矿打上交道之后,优雅、艺术、气质、品味通通飞到九天云外,几天来败类们与苦力摸爬滚打,每个环节都要仔细观察。日落西山之际,几人聚在小饭厅里,烤肉、面包外加劣质红酒就是一餐。月上中天,如雷的鼾声此起彼伏。 这是个偏执狂的时代。 第十六章 乱民 太阳刚刚从林梢上跃起,胖子就已经吃完了早饭,信步走入苦力营,这是他入主塞勒斯堡几天来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接收了雪狐的领地之后,胖子顺带接收了雪狐的一百多个开矿的苦力。 大陆上各国或多或少或明或暗都会有奴隶的存在。最高等的奴隶包括绝色的精灵女子,卓著的武士等,等而下之则有各种各样的熟练工匠等。苦力是所有奴隶中最卑贱的,往往毫无技能,只能从事最危险、最苦累、最肮脏的活计。各种奴隶之间的分等标准简单而直接:为主人创造价值能力的高低。 与苦力的地位相适应,苦力营地通常是所在地区最肮脏和破烂的地区。苦力是终身的,脸上会被烙上苦力的印记。逃跑对苦力来说并不是好的出路,大陆惯例,逃跑的苦力被捉住之后,就属于捕获者,原主人则有权力用合理的金钱来赎回。被赎回的苦力除了少数外,往往被原主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其它苦力面前处死,以儆效尤。可就算是这样,苦力大规模的逃亡仍是时有发生,零星逃亡不计其数。 神圣历650年,苦力们爆发了大陆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暴乱,暴乱的苦力数量达到了七十万,甚至推翻了一个小公国的国王。然而失去控制的苦力们除了杀死了所有的贵族外,还杀死了神圣教会在那个公国的全部神职人员。当时的教皇保罗七世出面召集12国联军共计10万人,另派出圣殿骑士5000人,由教会最年轻的圣骑士奥古斯都统领,前往镇压这些神之弃民。 当绵羊遇到武装到牙齿的狮子,数量和意志就已经毫无意义了,何况遇到的还是一群狮子。是年七月,奥古斯都率圣殿骑士六战六捷,每战不留降卒,至月底,屠尽七十万起义苦力,史称红色七月。奥古斯都自此又有别号“血天使”。 刚踏进苦力营的罗格脑中未及翻完从《大陆通史》中得来的苦力资料,一股扑面而来的怪味就险些把他冲倒在地。胖子四处打量,怒目而视。苦力营里到处是低矮破烂的窝棚,甚至让人怀疑是不是野兽的窝都会比这要体面一些,一道道各种颜色的污水在营地中四处流淌,怪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此时营中的苦力们都已起身,正自排成一队,等着吃早饭。营地中间架着一口巨大的铁锅,锅里煮着满满的灰绿色粥一样的东西。一个高壮肥大的监工正在把一勺勺的“粥”分给苦力。罗格皱着眉头走上前去,再一次差点被那“粥”发出的气味放倒。胖子强忍着走到锅边,从监工手中接过勺子,舀起一勺仔细的看了看,灰绿色的汤汁中堆着不知名的叶子,看得出来根本就没切过。“粥”粘粘的,一个气泡翻上来,带出了一条已经煮熟了的肉虫子。胖子早餐在胃里疯狂的蠕动着,赶紧把视线从那勺粥上挪开,却看见一众苦力们两眼放光的盯着这点“荤腥”,喉节不住的上下滚动。 罗格面色难看之极,盯着分饭的监工问道:“这里是谁负责准备吃的给这些苦力的?” 监工登时觉得不妙:“回大人,是我负责。” “从买粮到做饭都是你吗?”“是的,大人。” “妈的!我每个月花十个金币,就是让你做这些猪都不吃的东西吗?说!你倒底贪了我多少金币?”罗格飞起一脚,把这个监工踢倒在地,犹不解恨,冲上去继续朝他的身躯猛踢。旁边原本围观的几个监工忙上来把罗格拉开。 被打的监工爬了起来,擦了一把脸上的血,露出一股凶狠的泼皮无赖的神色:“领主大人,每个月您的主管尼拉可是只给了我四个金币的。您要找也得先找他啊。何况,”他恶狠狠的看了四周一圈,被他目光扫到的苦力无不畏缩退后,“就这些猪!我一个月肯用半个金币喂他们已经很有良心了!” 罗格只气得混身发抖,他盯了一眼还在架着他胳膊的两个监工,那两人忙放开手,站到一边。胖子定了定神:“看来你们几个关系不错啊,我在自己的地盘上动手打人,居然还敢来拦着,嘿嘿,嘿嘿。” 那个被打的监工并不理会罗格的威胁之意,道:“阁下,我是这勒芒镇镇长伊恩的儿子,您可以叫我古塔。这几个人都是我们镇上的。您也知道,这塞勒斯堡周围可没什么人烟,赶走了我们几个,你再也不会找到其它的人来给您干活了。总不成从里尔城或法尔堡带人来干这种粗活吧?再说何必为了这些最卑贱的猪猡脏了您的手呢?交给我们就行了。这样吧,以后您每个月只要为这些猪付6个金币就成了,” 这几个监工一个一个显然都惟古塔的马首是瞻。罗格静默了一会,叹口气:“那就这样吧。但是现在矿里的产量不足,你给他们吃这样的东西,哪有力气干活呢。” 古塔哈哈一笑,说:“您就放心把这里就交给我吧。我保证他们会象发情的公猪一样干活。当初雪狐在这里的时候,也都是靠我的。” 古塔的笑声余音未了,就被一声闷哼所代替,随后一张方脸涨成紫红,手捂着胯下慢慢倒下。庞大的身躯倒下后,背后露出了一脸阴笑的罗格。胖子很满意自己撩阴腿的效果,对身法也颇为自得。那场生死大战对罗格实在助益良多。现在对付这样一个武功魔法一窍不通的古塔,还不是游刃有余,手到擒来? 其它几个监工见势不妙,颇有一拥而上的意思,罗格冷哼一声,道:“你们几个要是嫌活得太长,不妨来试试。贵族在自己领地上杀个把人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们要是打了我这个贵族,全家流放都是可能的!”话一出口,罗格就痛骂自己,还有什么流放地比这里更荒凉的? 那几个监工对望一眼,果然围了上来。胖子不动声色,一脚踏上了古塔的脚踝,运起暗劲,“喀喳”声里,已是把骨头踏了个粉碎。古塔杀猪般的惨叫声里,众监工大惊失色。罗格再一把拎起古塔,把他的脸按在仍然架在熊熊烈火的大锅上,一阵轻烟冒起,古塔刚叫了两声就晕了过去。罗格把古塔扔在众监工的面前,此刻他半边脸上已是焦黑一片,血肉模糊。 经历过几天前血肉横飞的杀戮,罗格对这样的场面已经无动于衷了。那几个监工却面色青白,不住发抖。罗格一指其中一个抖得最历害的小个子,当时就把他吓得坐倒在地上。“你,明天起就是这的头,每个月还是给你十个金币,你要把这些苦力给我喂得象牛一样壮!至于这个废物,”罗格一脚把古塔踢到监工们面前,阴冷的说:“操他奶奶的,不是觉得苦力们都是猪吗?明天你就和猪们一起干活!把他给我烙上字!” 边上一个监工小心翼翼的说:“大人,他是伊恩镇长的儿子,这么做的话,镇里的人可能会对大人不满啊。”罗格嘿嘿笑着,不住盯着他瞧,那个监工满头大汗,一直点头哈腰。 “按我说的去做!你们哪一个不高兴的话,就顶替他好了!你们不是串通好了想给我个下马威吗,想先狮子大开口再慢慢还价是吧?妈的,再惹老子不高兴,明天通通进苦力营!”罗格扔下一句,转身出了苦力营,一路恨恨不已,“伊恩,你这老东西,上次的事还没来得及算帐,你儿子居然敢妨碍老子赚钱,咱们走着瞧!” 夜幕降临在塞勒斯堡,点点星光在寒风中闪烁,深秋,山地的夜已经很凄凉。偶有一两只不知名的秋虫鸣叫着,却只给这夜景带来更深的凄凉。山里的人家早已经蜷伏在温暖的被窝里,一边写意的翻滚着,一边想象着还在路上奔波的人们,登时觉得被窝无比的温暖。山乡里的男男女女更是开始了原始的娱乐,朴实、剧烈的动作考验着床辅的质量,毁坏了无数虫蚁的安乐窝,也让出来遛弯的老鼠不得安宁。 一道黑影闪闪烁烁的溜出了塞勒斯堡。一阵寒风过去,黑影抖得越发历害了,压低声音咒骂着,他无意中成为参照标准,衬托出了无数躲在被窝里的人的幸福。黑影的公德心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运,在他急步踏上前往勒芒镇的路途时,三个剪径毛贼跳了出来。黑影大吃一惊,未曾料到这穷乡僻壤的,居然还有此等敬业毛贼。黑影看看以一敌三,胜算不大,正打算奉上买路钱时,一个毛贼从后而上,一记闷棍将他打晕。随后三人利索的将黑影塞入麻袋,扛回塞勒斯堡。 黑影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数九寒冬在游泳。做这个梦自然很快就醒了,冻醒的。他低头一看,身上湿淋淋的,就如同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再抬头,面前一个一脸阴险的瘦小汉子手里还拎着一个空桶。他顿时清醒了不少,此时才看清房间里还摆着几张椅子,上面坐着那几个年轻贵族。周围还站着些佣兵,光从脸上就能看出是无比阴险残暴的那种,此刻人人都似乎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己。他的冷汗一下子流了下来,后脑此刻又开始剧痛起来。 “我们可敬的监工先生,您简直太对得起我们付给你那点薪水了,这么晚了,还要奔波操劳啊。”伦斯阴阳怪气的说道。谁这么晚被从被窝里拉起来,脾气都不会太好。 “监工先生,他的名字叫什么来着?啊,托夫勒先生!您看,您的名字真的不错,说不定还有点贵族的血统呢。”佛朗哥也开口了,“我可以荣幸的问问您,您这么晚出门,有什么要紧事吗?当然,您也可以选择迟些再说,这样我们这个晚上比较不会气闷。” 托夫勒恐惧地看着佣兵们熟练的摆弄着各种刑具,炭盆也点起来了。他大声叫道:“我是要回镇里的家去看看,我老婆生病了!”没人理睬他的叫喊,贵族们仍在品评他的身材,尽职的佣兵们则在做着最后的检查工作。 这刑讯中的学问艰深浩淼。鞭打火烧只是下乘,攻心方为上者。龙与美人佣兵团来源复杂,兵痞、土匪、恶棍、流氓都有不少,也有很多是老佣兵。动乱年代,佣兵和土匪往往一线之隔,进城是佣兵,出城当土匪的不在少数。是故龙与美人中刑讯好手不在少数,这用刑道理,虽称不上大师,对付一般人物,也还绰绰有余的。 佣兵们一听罗格今晚要拷打人犯,踊跃报名。贵族败类们精挑细选了一番,圈定六人今晚上阵。这几人果然了得,还未动手,仅是一番布置,已是让托夫勒豆大汗滴滚滚而下。“我说的可是实话啊!放开我!你们要干什么?” 佛朗哥走上来,俊美的面容在托夫勒的眼中却显得如此狰狞。“你很配合,要不然我们这么多准备工夫岂不白做了?夜还长着呢。” 托夫勒急道:“等!等一下!我说,我全说!” “你闭嘴!!”屋里的佣兵们暴喝着。 “要说也得等过了一轮拷打才是。那才有点男人的样子,嘿嘿。”罗格剥了个香蕉,扔在嘴里。 一个大胡子佣兵开始过来解托夫勒的腰带了。这位可敬的监工先生杀猪般的嚎起来:“我说!我是要去给伊恩报信,让他带领全部镇民过来把古塔救回去,再去王都请命告状!” 几个贵族面面相觑。伦斯阴阴的道:“你当我们小孩子吗?就这么也想把我们赶走?说吧,雪狐在勒芒镇还有多少人!” 托夫勒浑身一战:“什,什么雪狐?” “看来这个晚上,不会那么平谈了嘛!”“是呀,是呀。” 老板当前,佣兵们自是个个精神抖擞,人人想卖弄一下手段。六个佣兵围着托夫勒开始忙碌起来。一根冰凉的铁丝刚刚碰到他的皮肉,可敬的监工先生立刻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真让人怀疑这种巨声是如何从他那瘦小的身躯中发出来的。那个拎着铁丝的佣兵更是吓得手一颤,铁丝掉落在地上。托夫勒见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立刻以龙吼的音量,泼妇骂街的语速交待了所知道的关于雪狐的一切情报,其中自然包括了有关某位勒芒镇的大人物的部分。 生死关头,监工先生的生存本能和头脑益发的敏锐,简直称得上睿智了。他第一时间发现了贵族们感兴趣的东西,于是把雪狐的名单自动重复了一遍,又加油添醋了种种关于那位大人物的丑闻,真是阴险毒辣狠,奸懒馋滑坏,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无所不包,无所不为。一旁的书记官记得眉飞色舞,挥笔如飞;众败类们则是听得摇头晃脑,心旷神怡。 终于,托夫勒先生的控诉告一段落,众人颇觉得余兴未尽。书记官捧着厚厚一叠纪录来到托夫勒面前,他看也不看,立刻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书记官又拿给几位贵族过目,几人看得嘿嘿阴笑,直夸托夫勒是个人才,当监工实在是委屈他了。托夫勒刚脱险境,乍得如此夸奖,不由得惊喜交加,只觉得此时此地,就是人间天堂。 罗格看罢,摇了摇头,暗道:“乱民何来?果然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老头,看来还是你毒啊。” 第十七章 构陷 初冬时节的勒芒安详,宁静,带着一种柔和的温馨。镇中的老树在寒风中发抖,时不时掉落几片枯黄的叶子。劳碌了一年的山民们开始进入了冬歇期,猎人们偶尔会进山捕点野味,给老婆孩子添点油水。山民们质朴、踏实,却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下变得非常强悍。 冬日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聚集在小镇广场的人群上。老镇长伊恩正在动情的发表演讲。一个简单的扩音魔法使年老体衰的镇长可以将自己的声音清晰的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伊恩罕见的披上了魔法师袍。他上一次穿这件魔法师袍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冒险者呢。 “先生们!我担任勒芒镇的镇长已经二十年了。这些年来,我们小镇的平静从不曾被打破过。我们辛劳度日,用自己的双手盖起温暖的房子,疼爱我们的妻子,养大我们的孩子。我们和洪水斗,和干旱斗,和魔兽斗。我们身上的伤疤就是这些斗争的印记,是男子汉的骄傲!我们不曾在任何威胁我们妻子儿女的事物面前退缩,因为我们在守护世代居住的故土,因为我们是骄傲的山的子民!” 一阵掌声响起。伊恩顿了顿,继续说道:“可是如今这宁静即将打破。几个卑鄙、凶狠的贵族宣称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块土地属于我们,这块土地属于大山的儿子。而这些贵族,不光要夺走我们的土地,他们还要抢走我们手里最后一块面包,我们孩子的最后一个苹果!这些贵族,” 伊恩一顿,高声道:“要我们每家每年交纳五个金币的赋税!” 一阵女人的惊呼响起,随后是男人愤怒的呐喊。“杀死这些贵族!”“把他们赶回王都去!”“谁也别想夺走我们的土地!”一个尖锐的童音响起:“我操这些贵族的姥姥!”一阵哄笑声响起,孩子的母亲涨红着脸,死死的掐着淘气的儿子。 伊恩等大家静了静,继续道:“我刚到这个小镇的时候,巴姆还不大会爬树。”高大的铁匠缠着绑带,半躺在担架上,难为情的嘿嘿笑了起来。“可是这些贵族,刚来到这里就打伤了他。他们还毫无顾忌的调戏镇里最美貌的姑娘!我们的妻子,女儿,受到了无法形容的羞辱。”几个年轻姑娘抽泣了起来。 “不光如此,大家来看看,他们对我的儿子,古塔做了些什么!” 古塔被两个健壮的青年扶了出来。镇民们无声的注视着他缠满绑带的脚踝,破烂的衣服,已经开始腐烂的面孔,最惊心动魄的是脸上被烙上的苦力的标记。“这些贵族怎么可以随意把平民变成苦力?!”一个年轻的姑娘哭叫着扑了出来,她是古塔的恋人。“古塔,他们都对你做了些什么?” 伊恩高举双手:“我们的生存已没有保障!!我们的妻女在被玷污的边缘!!我,伊恩,十级法师,将去挑战这些贵族!今日之事,至死方休!而你们,”伊恩的声音转向柔和:“我的孩子们,你们要去王都申诉,去向教会申诉,就如黑夜终将过去,正义也将取代邪恶!愿神保佑你们!” 广场上的气氛达到了最高潮。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百五十个如狼似虎的“龙与美人”骑士们冲进了广场,包围住了广场上的人群。山民们虽然凶悍,但面对全副武装的骑士包围,也不禁胆寒,喧嚷的广场上一下子静了下来。龙与美人骑士们向两边让开,贵族败类们骑在高头大马上鱼贯而出。 古塔突然歇斯底里的叫喊起来:“是他,是那个恶魔!”原本高壮的汉子此刻如同被猫逼入绝境的老鼠,恐惧到了极处,反而拼了命的想咬猫一口。他颤颤巍巍的伸出手,指着贵族们。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看见一身黑甲的罗格倒提战斧,骑在马上,洋洋自得。 镇民中一个青年站上一步,高声叫到:“古塔倒底犯了什么错,你们这些恶魔要把他折磨成这样?难道说贵族就能随便把人变成苦力吗?还有每家五个金币的赋税!你们还给不给我们活路了?你们今天必须要给我们一个交待!” “对!我们要一个交待!”怒吼如潮。 罗格看着广场中间的伊恩,两人间无形的目光几乎要擦出火花。 罗格微微一笑,不再理会伊恩,转头望着那个激动的青年,从容问道:“你刚才说,你们赋税是多少?” “五个金币!这让我们……”青年又激动起来。 罗格一声厉喝打断了青年的抱怨:“托夫勒!” 托夫勒立刻从镇民中闪了出来,跪在地上不住的发抖。“你倒给我说说看,我让你通知伊恩这个镇的赋税是多少来着?” 托夫勒抖得更加历害了,只趴在地上,丝毫不敢抬头。 罗格一声轻叱,发出一记魔法飞弹,三个飞弹贴着托夫勒的头皮击在地上,在他头部周围地面上构成一个整齐的等边三角形。伊恩看到罗格如此精准的魔法控制力,不由得大吃一惊,深为担忧。又见到托夫勒如此举动,心底更是寒意升起。 “托夫勒,下一个魔法飞弹的准头可就没有这么差了!”罗格平静的说。 托夫勒抬起头来,脸如死灰,他抬头看了一眼伊恩,又趴在地上。 “说!我告诉你要收的赋税是多少?” “是,是”托夫勒牙关打战,终于小声的说:“今年是每户一个银币。” 一石激起千层浪。轰的一声,人群立刻乱成了一团。各种质问、叱骂、指责、怀疑交织在一起。伊恩如遭雷击,脸色变成雪白。 “那你跟伊恩镇长说的是多少?”罗格步步紧逼。“是三个银币!阁下,大人,陛下,我错了,我不该贪图银币的,我发誓再也不敢了!”托夫勒大声哭叫着。伊恩只觉得无数个霹雳在脑中炸响,气得全身发抖,嘴唇哆嗦着,连话也说不出了。镇民们低声议论起来,不知所措,投向伊恩的目光中也带有了一些怀疑和鄙夷。佛朗哥和伦斯互望一眼,心下赞叹托夫勒的演技。 伊恩猛的冲了过来,举起法杖朝地上的托夫勒打去:“你这个小人!我,我打死你!我明白了,你们是串通好了的!”这时一个年轻女子也冲出来,对着人群大声道:“你们别相信这些该死的贵族!他们是恶魔!这个托夫勒是和他们一伙的,他骗了我的父亲!” 凯特跃马突前,大喝一声,浑身上下闪现出乳白色的斗气,挥枪架开了伊恩的法杖。镇民中有识货的立刻大叫起来:“神圣斗气,他是神圣骑士!”凯特心下大乐,没想到这荒僻地方居然也有人识货,心神一分,斗气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神圣骑士忠于信仰,正直良善,珍视荣誉更甚于生命,此外,他们还是至高神最坚定的信徒。简而言之,神圣骑士基本等同于正义的化身。 凯特这一手一露,有人叫道:“听骑士大人怎么说。”镇民们立刻安静了。伊恩和她的女儿脸上则露出不安的神色,虽说神圣骑士素来正义,但此人明显和罗格是一伙的,不能不让人担心。 凯特低沉的嗓音响起:“伊恩先生,您说您是清白的。可是罗格先生声称您用不正当的手段聚敛财富。而且有人指责您在宅中窝藏冰雪银狐佣兵。为了证明您的清白,可以允许我到贵府一观吗?”伊恩狠狠盯了罗格一眼,道:“我一生清正,就让你们搜查一番,有何不可!但要是找不出什么来,我是决不会如此罢休的。”说罢转身向自己的房子走去。 背后罗格悠悠的说:“好一个一生清正,不知和雪狐勾搭的,却又是谁?”伊恩浑身一抖,权做没有听见。 层层的人潮把镇长家的小楼围得水泄不通。几个镇民被推举出来和凯特一起进楼搜查,伊恩铁青着脸跟在凯特后面。至众人行到二楼伊恩的卧房之后,就结束了对整个小楼的搜索,一无所获。伊恩冷笑连连。 “等一下!”身怀盗贼绝技的伦斯走到一面墙面前,上下摸索了一阵,“喀”的一声,一道暗门被推开了。伊恩冷笑道:“那里是我的魔法实验室,你们能找出什么来?再找不出证据,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话音落下,伊恩突然发现室内寂静的可怕,他用力拨开前面的两个镇民,一眼望去,也呆住了。 暗门开处,成堆的金币,璀灿的宝石,碧绿的翡翠,闪着莹光的魔法盔甲,散落在整个房间。质朴的山民们何曾见过此等富贵景象,一个个眼睛都看直了。贫困的山区小镇,便是全镇人一百年不吃不喝,也积不下这许多财富,伊恩这钱自是来得路数不明。山民再想起五个金币的赋税,自觉恍然大悟。 伊恩浑身一下子变得冰凉,手中的法杖落在了地下。他知道,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镇长的女儿扑了出来,抱着伊恩哭了起来:“父亲,告诉他们,那些不是你的!告诉他们有人在陷害你啊!”老镇长平静了下来,爱怜的抚摸着女儿的头发,说道:“菲拉,我的孩子,这些财宝是不是我的已经不重要了。从此以后,父亲不能再照顾你了。记着,孩子,不要为我报仇,这些人不是你能对付得了的。做个普通人,快乐的过这一生吧。”女孩子哭得更加历害了。老镇长一个一个的看过这几个贵族,见人人面无表情,个个大义凛然,不禁叹了口气,“唉,还是老了,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老镇长长叹一声,在镇民鄙夷的目光走出小楼,贵族们默默的让开了一条路。从阴暗的楼内走出门来的一刹那,刺目的阳光晃得伊恩一阵目眩。刺骨的寒风首次让他觉得衣衫单薄,勒芒镇今年的冬天来得实在是早了些。 老镇长的身影显得如此的苍老和孤单,镇民们想起二十年的相处,却也不禁有些心酸。菲拉扑倒在地,泪眼蒙胧的望着老父的背影,无声地抽泣着,美丽的背部耸动着。她求助的目光转向贵族们,原本好色的贵族败类们却目光清澈,从她面前走过,不理不睬。 伊恩走到一处空旷所在,转过身来,淡定的问道:“哪一位肯赐给老头子在体面的决斗中死去的荣耀呢?还是要老头子自己动手自杀呢。”几位贵族互相看看,默不作声。此刻在场的几个贵族败类虽然实力上没有一个到达十级,但无论哪一个对上这种正统魔法师几乎都是稳胜,当然手段不那么光彩罢了。最后还是罗格提斧踏出一步,道:“就是我来吧。” 伊恩眯着眼看着罗格,低笑了起来。“我当初真是小觑了你们。这计谋虽然简单粗陋,却实用狠毒。你小小年纪,心计手段就如此历害,城府深沉,日后前程不可限量。今日老头子栽在你们手中,算得上心服口服了。只是天道循环,报应不爽。谁也脱不出空间法则的束缚。以后事情不可做得太绝了。” “空间法则?”罗格低声念了几遍,仿佛拨动了心里的什么东西,却又抓不住那种感觉,也有些焦燥。 那边伊恩法杖一顿,开始念颂起咒语来。瞬间,周围的地面上就闪现出黄色的光泽,一层薄薄的油脂布满了地面。随后,一道防御物理伤害的护罩又已形成。罗格嘿嘿一笑,看来又是一个把自己当战士对待的魔法师。也难怪,哪有魔法师会穿全身甲的。 胖子仔细观察着伊恩的第三个咒语,还是选择不动。 地面上出现了两个深黑色的魔法阵,两个高大的穿着半身盔甲的骷髅武士从魔法阵中跨了出来,巨大的双手剑在地面上犁出了二道小沟。骷髅武士的出现在镇民中引起了惊恐,众人拥挤着向后退去。场下的贵族败类们也皱起了眉头,握紧了武器。 罗格比了几个简单的手势,轻声颂念了一声,一阵黑雾飘过,风月倒提长柄镰刀出现。仅几日不见的功夫,那镰刀越发显得锋锐,色作深黑,刀身多了一个折叠,形如弯曲的闪电,刃锋处闪着寒光。罗格双手快速划动,口中大呼小叫,转眼间一个加速术就施在了风月的身上。 伊恩大吃一惊,万万没有想到罗格居然是个法师,而且施法还是如此快法。见两个骷髅武士暂时可以缠对方一会,伊恩急急的念起下一个咒语,双手划着魔法符号,指尖带动的魔法能量在空中留下一道道闪亮的轨迹。 风月本就以速度见长,被施了加速术之后更是如虎添翼,绕着两个骷髅武士不住奔走,时不时扑近就是一刀挥出,不管中与不中,一击即走。长柄镰刀已然化成一道黑气,挥动间发出摄人心魂的啸声,面对两个比自己高阶的骷髅武士,风月丝毫不落下风。罗格趁此空隙,给自己施了魔法甲和加速术。 此时伊恩的法术已经完成,一个黄绿色的小光球从他的双手间发出,向罗格飞去。佛朗哥脸色大变,高叫到:“罗格躲开!是分解术!”罗格大吃一惊,没想到伊恩已经是十级法师了。不及细想,胖子掉头就跑。黄绿光球空中转了个弯,又跟踪而来。罗格全力奔跑,身形几如一道轻烟,冲向镇民。镇民们立刻鬼哭狼嚎,四散奔逃。罗格冲入人群,迅速抓起一条黄狗,反手对着光球扔去,黄绿色的光球无声无息的进入黄狗身体,眨眼间,黄狗身上就被染上了一片黄绿色。飞在半空中的黄狗吠叫嘎然而止,随后重重落在地上,爆成一片黄绿粉尘。轻风吹过,抹去了可怜的黄狗在这世界上一切存在过的痕迹。 罗格浑身大汗淋漓,宛如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适才只要慢了一点,被分解的就可能是他了,到时连复活都办不到。胖子这边死里逃生,风月那边却风光无限。长柄镰刀发出的历啸越来越尖锐,到最后直如同午夜鬼哭。黑气缭绕处,尽往两个高大骷髅武士的下盘招呼,片刻间已经切下四根小腿骨,骷髅武士轰然倒地,只余挣扎的份。 罗格惊魂甫定,含恨盯着伊恩,此时伊恩又已经换上了魔法防御护罩。罗格急速念动咒语,魔法光弹飞出,三个红色的光球慢悠悠的飞向伊恩。胖子颂咒声一刻不停,又是三个红色飞弹发出,这次却比前一个快了少许,随后又是三个。九个魔法飞弹划着不同的轨迹飞向伊恩,伊恩只看得目瞪口呆,何曾见过法师如此施法的。此时一道火焰箭如电飞来,与九个魔法飞弹合而为一,重重击在伊恩的护罩上。伊恩整个护罩剧烈波动起来,一阵电光闪过,护罩已经被击破了。 风月如幽灵般出现在伊恩身后,倒转镰刀,将伊恩重重打晕,然后一阵黑雾,自己回异界去了。 “呸!”同样筋疲力尽的罗格恶狠狠的啐着,刚刚死里逃生的胖子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连我也打不过风月,就凭你也想跟我斗召唤兽?我靠!操你奶奶的,长江后浪推前浪,我让你前浪死在沙滩上!” 第十八章 凌讯 伊恩从昏迷中悠悠醒来,后脑仍是疼痛欲裂。过了好一会,才渐渐看清了周围的环境。整个房间没有一扇窗户,阴冷潮湿,墙壁直接由青岩石场堆砌而成,没有任何装饰,一块块的青苔散落分布,天花板上不断有水滴滴下。屋内摆着大大小小的刑具,上面凝结的血迹已经变成了黑色,看起来年代颇为久远,然而受刑之人的惨叫仿佛还在耳边缭绕。对面墙壁上插着两只火把,摇动的火光晃得他的眼睛有些疼痛。室内的一切都在火光中摇曳着,显得十分狰狞。老镇长双手双脚都被箍在墙壁上的铁环里,成大字形吊着。他挣扎了想念咒语,却被突如其来的一鞭给狠狠的打断了。 罗格烦噪的在室内走来走去,一边阴郁的盯着伊恩看。胖子挥挥手让屋里的佣兵们都出去,来到伊恩的面前。伊恩明智的放弃了施法的企图。魔法的施展需要咒语的力量,配合各种手势绘出的魔法符号,再结合施放者特定的精神力波动才能成功。如伊恩这样双手不能行动的,就只有极少的几个低级咒语可以施展了。但怎么看罗格也不象会让他把咒语念完的。 胖子恨恨的盯着伊恩,老实说,对白天的那个分解术他此刻还是心有余悸。五级魔法分解术不算太实用,主要原因在于成功率不高,一般机率就在50%上下。然而机率再低,对罗格来说也等于是用命在赌博,要不是自己事先施了加速术,又有超过战士的敏捷身手,被化成飞灰的说不定就不是那只黄狗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伊恩苍老的声音透着疲惫。 “这是塞勒斯堡的囚室,伊恩先生。” “为什么不杀了我?” “因为我还有很多话要问您,伊恩先生。” “呵呵呵呵”伊恩笑了起来,“罗格阁下,您觉得已经风烛残年的我会满足您的要求吗?” 看到罗格胸有成竹的样子,伊恩的笑声渐渐消失了。“伊恩先生,作为冒险者,您太老了点。作为魔法师,您又过于正统了。作为镇长,您有儿子女儿。所以我想您可能很难理解,有的时候死并不是最难接受和最坏的结果。也许您并不怕死,但死的后果就不见得是您可以接受的了。就如现在,您可以一死了之的,我不会拦着您。”说着,罗格打开了墙壁上的一个小铁窗,古塔的惨叫声立刻传了过来。 “你这个魔鬼!该下地狱的家伙!你……你……你居然还不放过我的儿子!”伊恩疯狂的挣扎着,铁环被他拉得哗哗作响。 “伊恩先生,如果您真心的想让我放过您的儿子,今天就不该施展分解术的。何况您越拖延时间,古塔先生受的苦也就越多。您瞧,我并不是一个非常狠心的人,我们还是快点开始吧。我很想知道,雪狐占据塞勒斯堡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古塔的惨叫声一声声的敲打在伊恩的心上,老镇长面孔扭曲着,终于开始回答问题。这个主意是佛朗哥贡献的,让伊恩只听见古塔受折磨的声音,却不让他看见受刑的情形。“想象力是最折磨意志的东西。”佛朗哥对这方案如此总结道。 “雪狐到这里,是为了发掘一个亡灵法师的遗迹,他们寻找的东西,据说是一个天使雕像。” “这个我知道!”罗格不耐烦的说:“那个雕像是干什么用的?” “那个雕像,据说隐藏着一个关于堕落天使的秘密,也有传说与教庭一个大丑闻有关。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让他们停手吧!” 罗格沉吟片刻。那个炼狱天使雕像他早就交给奥菲罗克了。既然是冰雪银狐如此大费周章想要得到的东西,必定有不俗之处。但是自己一来参详不出来,二来就算弄明白了,也定是保不住。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点道理败类们还是明白的。那个雕像交给奥菲罗克,叫做祸水东引。到时万事自有黄金狮子应付。几个贵族既没有改朝换代的野心,也不想成什么大陆强者,虽然爱财,但富甲天下是不必的,富甲一方就成了。所以这个雕像怎么看怎么是个烫手山芋,早送出早好。 “你说的空间法则,是怎么回事!”罗格突然历声喝道。 伊恩一怔,神色随即大变,挣扎着道:“我不知道那个什么空间法则,我,我不知道!” 胖子和老头愤怒对视,古塔的惨叫一直在室内回荡。 过了良久,胖子才道:“倒底是什么秘密,让你看得比儿子还要重要?最好还是老实说了的好。你真的以为能挺到最后吗?那个雕像什么的,我并不感兴趣。之所以抓你来,是因为你勾结雪狐试图陷害老子们。而老子们是有仇必报的,你既然杀不了我们,就只好去死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这个空间法则。看在同是法师的份上,最后劝你一次,还是说了的好。” 伊恩嘴角抽搐着,牙齿紧紧咬着嘴唇,鲜血流了下来。他双目紧闭,两道混浊的泪水无声流下,就是死也不肯再开口了。 罗格咬牙道:“好,我看你能忍得到几时?伦斯!回来没有?” 伦斯阴阳怪气的声音从窗口飘进来:“那当然,这点小事,我老人家出手,还不手到擒来?哈哈哈!来,小妞,让我老人家试试,手感不错啊!大,真是大!!”随即一阵年轻女子的哭叫又传了过来。 “菲拉!!”伊恩猛的睁开眼睛,如同野兽一般的嘶吼着,“你们这帮畜牲!!神一定会惩罚你们的!你们会下地狱的,在里面永远受业火的灼烧!!” 罗格神色如常,道:“你知道,我迟早也会知道空间法则的秘密的。也许这对你来说是个秘密,但也许今后就会变成一个常识。难道你还不肯说吗?说了,你虽然还是要死,但至少儿子女儿可以保住的。” 隔壁传来布帛撕裂的声音,伴随着菲拉的哭叫和伦斯的淫笑。 罗格则安静的看着伊恩。 火光摇晃得越发历害,屋内的一切都显得更加的凄历和诡异。 伦斯的声音又传了过来:“罗格,那老家伙还是不肯说是吗?不说最好,她这女儿倒真是皮光肉滑,呵呵,还是个处女呢。你要是不上,就便宜我了!” 菲拉尖历的哭叫几乎突破了罗格的耳膜,随后伦斯如牛般的喘着粗气。 门开了,佛朗哥走了进来。他皱着眉头说:“这个伦斯,总是这么没有美感。我也弄不懂你,为了什么空间法则,有必要这么大动干戈吗?” 罗格淡淡的说:“我志在必得。” 佛朗哥摇了摇头,叹口气道:“不管什么事,我都会帮你,只是你别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了。”他转过头来,盯着伊恩看了一会,低声说道:“老家伙,最好现在说了吧,不要让我们使出最后一招来。” 时间流逝,只有痛苦与淫乱成为永恒的主题。 随着伦斯一阵志得意满的咆哮,四周寂静下来,古塔的惨叫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停止了。 囚室内的三人一时之间僵持了起来。 罗格叹了口气,突然历喝道:“老家伙!难道你一定要看着你的儿女犯下乱伦大罪,死后在地狱烈火中永世燃烧吗?!” 伊恩如遭雷击,花白的头发纷纷脱落,苍老的声音显得无比的空洞无力:“主啊,原谅你的奴仆不得不与魔鬼交易吧。” 他抬起头来,眼中混浊一片,毫无神采,却是已经瞎了:“我告诉你我所知道的,关于空间法则的一切……” 隔壁也安静了下来,只余菲拉低低的抽泣声在回荡着。 伦斯和凯特走了进来,败类们静静贮立着。 伊恩苍老的声音在空旷的刑室内回荡着,仿佛火焰也抑止不住即将聆听隐私的快感,疯狂的窜动着,挣扎着,似乎要从火把上跳落到室中央。 “神圣历200年,时任教皇帕迪克接到神的谕示,赶到底比斯山脉之巅,见到流星自天而降,火焰之中仿佛还有个身影……” 流星坠地,烈焰冲天而起,火焰所过之处,峰顶万年不化的冰雪瞬间被蒸发得干干净净。方圆十数里之内一切均被化为乌有,只留下一个深黑色的巨坑。周围地面的岩石都已被熔化,留下了一片玻璃状的结晶体。 虽然与流星坠落地点相隔数十里之遥,空间能量的冲击波还是带得帕迪克站立不定。他心下惊骇,以自己身为教皇,光明法力达到十六级的实力,又是相隔如此之远,仅给能量余波冲击就已经站立不住。这流星的能量该是多么庞大啊。 帕迪克静待能量冲击波过后,才撑着法杖,艰难的向陨坑攀援过去。老教皇一路孤身前来,在深山中已经是半个多月了,虽然他法力深厚,可以时时施展飞行术飞上一段,但到今日也已经是筋疲力尽了。 转眼由午后渐至黄昏,老教皇这才爬到陨坑底部。500年前的神圣教会虽然势力不如今日庞大,但也有信徒百万,教皇也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教皇国度。平日老教皇生活就算称不上奢华无度,但也不会比哪个小国国王差了,此等劳苦,何曾受过?老教皇一身红袍已经破破烂烂,高冠歪在一边,脸上手上全是擦伤。到了最后,脚步虚浮,一个跟头滚过,才算到了目的地。 坑底一片无比精致华丽的圆盘浮在半空中,一道道有若实质的金色光带绕着圆盘飞舞着,圆盘中央镌刻着意义难明的文字,四周似是一圈紫金色,细细看去却是绘着极为精细的花纹,,似乎是一个魔法阵。阵阵无形的波动从圆盘中心散发出来,周围整个的空间似乎都在微微的扭曲。火焰中的身影此刻已经只留下几块骨头,已经看不出原本是个什么样生物了。 四周的空间出现了阵阵的波动,十几个隐在耀眼金光中的天使身影渐渐的闪现出来。帕迪克想起神谕,咬牙将手伸向那个圆盘。手在伸进圆盘周围的空间波动之后,就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衰老、枯萎,待得抓住圆盘,老教皇整个手臂已经只余枯骨。老教皇紧抓圆盘,与众天使一同离去。 刑室中一时静了下来。 罗格问道:“那个圆盘?” “是的,那就是记载着空间法则的空间之轮。据帕迪克的笔记记载,空间之轮中央镌刻的神秘文字,就是空间法则!只是从来没有人能够解读空间法则,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世界。” “那些天使呢?”凯特问道? “据我所说,至少有部分天使现在还在神圣教会里接受供奉,并提供庇佑。” 几个贵族败类这才明白为何神圣教会这些年来兴起的如此之快,并屡屡有神迹显示。让败类们苦恼的是,天使既然就在神圣教会之中,那教会所信仰的至高神自然也是存在的了。只是以败类们的所作所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不符合神的教义的,那岂不是说,败类们只有地狱一条路可走了?想到这里,几个败类面色都有些苍白。 生死之战后,凯特实力大增,居然练成了斗气,而且还是神圣斗气。武士实力达到一定等级后,才会有斗气外现的现象,而斗气的颜色决定于武士特定的属性。这也是让败类们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凯特的内心绝对是和神圣二字沾不上半点关系的。他老子青色的寒冰斗气算是中立属性,也就罢了。儿子练出的居然是神圣斗气,这玩笑可是开得大了点,只能说,神也有打个盹的时候。不过好处也有,败类们已经决定以后行事的时候,定要拉上凯特。民众看来,神圣骑士是必然会站在正义一边的。 只有罗格早就知道有天使存在于神圣教会之中。 伊恩继续道:“老教皇帕迪克临死之际,留下了二页关于空间法则的笔记。在他的葬礼上,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骑着前所未见的巨大骨龙跨空而至,与当时在场的四位大天使大战一场。那一战四位大天使三伤一死,帕迪克关于空间法则的笔记也被抢走了半页。嘿嘿,罗德里格斯,真不愧了最强大的死灵法师的称号!” “此战之后,神圣教会开始整整追杀了罗德里格斯四百多年。只是派出的神官骑士们心知没有光天使坐镇的话,遇到罗德里格斯只是送死一途,所以大家有心无力,作作样子罢了。直到三年前,罗德里格斯自己来到了俄狄神殿,才被天界降下的审判之光彻底毁灭,那一次圣女威娜和红衣主教布伦都以身殉教。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与自杀无异啊。” 罗格心底冷笑:“哼,光天使坐镇就有用吗?这死老头,居然有这些来历,怎么不见他把骨龙给我,他奶奶的。” 慢慢的,数行文字自罗格心底浮现: “青冥幽狱,业火常焚。 众生如蚁,是为凡尘。 浮生之上,仙罗神佛。 六道之外,诸界无极。” 罗格想来,这大概就是罗德里格斯抢来那半页笔记的内容了。看这样子,大约是说这世界分成天界,魔界,人间界之类的,不是废话吗?也不知这老头子打生打死的,几乎连命也不要,抢这东西来做什么。看来只有去神圣教会抢夺余下的笔记,甚至是抢来空间之轮研究一番,说不定才能明白。 一想到去神圣教会抢东西,罗格立时仿佛看到无尽的神圣骑士,密密麻麻的神官祭祀正冷笑着盯着自己。天上还飘着十几个天使,而以威娜身为第三级的光天使,居然只混了个圣女当当。(罗格以已度人,当然以为实力强的自然想当大官。)看来,不,不是看来,是肯定,这神圣教会里躲着更高阶的天使。罗格只觉得头皮发麻。 胖子苦恼了一会,突然哈哈大笑,心里只想:“那死老头的使命,关我屁事。老子这辈子吹牛拍马,醇酒美人,快乐逍遥,有何不好。不为这事浪费脑筋了。神圣教会还是少惹为妙,以后说不定还得仰仗人家呢。哪个大奸臣说的来着,既然斗不过你,那就让我们一起干吧!嘿嘿,深得我心,深得我心哪!” 第十九章 绝户 又盘问一番后,眼见得再也不会问出什么了,几个贵族打算就先到此为止了。一个新的疑问却浮上罗格的心头,问到:“这些秘密应该是神圣教会最核心的机密啊,你是怎么会知道的?” 伊恩苦笑道:“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们了。我就是神圣教会第二十四位红衣主教,为追查炼狱天使雕像的下落,二十五年前我自愿放弃一身光明圣力,成为一名普通的魔法师,在这里住了下来。唉,没想到二十多年辛苦,却被雪狐先行得手。本来我另有布置,已经成功在望,却又遇到你们,天意啊,天意啊。” 罗格嘻皮笑脸的道:“那个雕像,老兄你也不用惦记了。奥菲罗克好歹也算是教会的圣殿骑士,所以最后还是教会得手了嘛。只是你老兄这二十多年就白辛苦了。呵呵,我们原本以为就是抓了个平民镇长,却没想到居然是位红衣主教啊。真是得罪了,得罪了,哈哈哈。” 其实几个贵族败类们心中有数,此刻已经惹上不该惹的大麻烦了。伊恩身为红衣主教,身份重要,虽说二十多年来隐姓埋名的,但教会中一定会有记载。众人此次又把事情做得这么明目张胆的,就是想瞒也瞒不住,总不能把勒芒镇所有的人都杀光了吧?几人心中发愁,却知道和伊恩结下如此深仇,已经再没有退路好走了。 罗格脸上欢笑,心中郁闷。死灵法师几百年的人生阅历虽然没有半点留给胖子,但却使胖子学会了凡事从好处想,从坏处想,从对立面想,从不可能处想,从别人不敢想处想,从最合理和最不合理的地方去想。这方法的好处坏处都显而易见,好处自是看事全面,思虑周到。坏处也不少,都想到了不见得能有正确结论,同时想的太多了,反而容易把最要注意的给忘了。但无法无天的胖子,却往往由此能得出些异想天开的解决方法来。 众人知道此刻烦也没用,对身后一个佣兵示意了一下之后,贵族们鱼贯出了刑讯室。几人虽然称得上无恶不作,倒也不是嗜血好杀之人。这杀人之事,能假手他人,自是最好不过。铁门在身后重重的关上,一声闷哼还是穿过门缝,钻入败类们的耳朵。 “妈的,在这个穷地方抓个人,居然也能抓到红衣主教!运气真是背到家了。”凯特一脸的晦气。 佛朗哥也叹道:“现在看起来是没法善了啦。盖是盖不住了,只好想点其它的办法了。伊恩一家必须斩草除根!这样就算上面查下来,至少也能先来个死无对证再说。” 罗格想了想,道:“大家先别慌,这事也未必没有可为之处。首先这炼狱天使雕像是我们抢回来的,这可是大功一件,就算功不抵过,至少也有了翻身余地。奥菲罗克还算看重我们,这件功劳多少应该有我们一份,他还不至于全部贪图了去。何况以他的身家背景,也不必和我们争这小小功劳。” 胖子顿了顿,又道:“有这功劳打底,我们还得在神圣教会里有个肯为我们说话的人。里尔城正好有一位红衣主教,好象叫什么伯克的是吧?看来我们以后得好好在这人身上下点功夫,不怕他不贪财好色,就怕他没爱好。就算他真没爱好,我们也给他创造点爱好!投其所好嘛!听说这任教皇身体已经不行了,哪位红衣主教也不愿意突然多出一个竞争对手的吧。这事佛朗哥在行。” 众人像看怪物一样的盯着胖子,罗格老脸一红,心虚不已,从怀中摸出了一本《大陆通史。神圣教会诸事纪》来,嘿嘿笑道:“这几天正巧读到这本书,活学活用嘛。”众人皆倒,伦斯本想讽刺一番罗格,觉得他该读的是奸臣传,后来想想自己也没高尚到哪里去,也就罢了。 伦斯想了想,道:“这伊恩老贼的儿子女儿,也不能这样放过了。灭口是必须的,只是如何做到万无一失,倒是个难题。那个菲拉反正是我一人偷偷绑来,这里除了我们的几个心腹,谁也不知。这古塔倒是有些难以处理啊。” 凯特冷然道:“这也好办。咱们就说抓到了雪狐的奸细,把这伊恩尸体装扮一下,打扮成活人的样子和古塔一起运往王都。雇个十来人的小佣兵团押送这些人。咱们再带上几十个人,扮作盗贼半路截杀,到时一个活口不留。伊恩和古塔找个深崖扔下去就是,就当是被人劫走了,反正是死无对证。至于菲拉那个小妞,长得不错,大家再爽两天,最后让那几个知情的,也来个雨露均沾,自然让他们脱不了干系。咱们再重重的赏下去,不怕堵不住他们的嘴。” 众人自是叹服,看来凯特平时倒还是深藏不露。此刻计议已定,败类们心安了不少。说话间已经走进关押菲拉和古塔两人的囚室。 古塔高大的身躯被用铁链挂在墙壁上,此刻早已经昏迷。他全身赤裸,肌肉结实,但也看得出有些赘肉了。他的身上虽然有些血迹,却没有多少显眼的伤痕,让人不得不佩服龙与美人佣兵们的用刑之道。 菲拉则如狗一样被绑在一个四脚长凳上,这个凳子比一般的尺寸要高出一半,看来是专为刑讯所设计的。菲拉双手被在天花板上垂下的一根铁链上,上半身被高高拉起。双脚则被铁箍半悬空的固定在凳脚上。腰间则由一道麻绳勒在凳子上,全身上下的曲线最大程度的显露出来,典型的伦斯式做派。房间里的几个用刑的佣兵此刻正在清理现场,以及照料古塔身上的伤口,毕竟健壮的人才受得住重刑。几人色迷迷的目光不时在菲拉的裸体上瞄来瞄去。 败类们对几个佣兵的职业素质非常满意,看得出来,在众人不在的这段时间,这些佣兵们倒是没有随便对菲拉动手动脚的。佛朗哥吩咐佣兵打手们把古塔给弄醒。一盆冷水浇下,古塔顿时醒了过来。他一看清屋内的情形,打了个冷战,立刻大声讨起饶来,看来刚才几个佣兵修理得他记忆深刻。 几个败类不去理会古塔的求饶,围着菲拉开始摸弄起她雪白的肌肤来。罗格一手就伸到菲拉的股间草丛深处,熟练的轻轻一捏她最为敏感的所在,菲拉立刻叫了一声。众败类们嘿嘿的淫笑起来。胖子揉捏得一会,就解开衣袍,掏出那话儿,在菲拉私处胡乱蹭了几下,一插到底,菲拉又是一声尖叫。 伦斯喝的是头啖汤,此刻一边看戏,一边泡制着古塔。古塔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此刻只是求饶,在伦斯的威逼下目不转睛的看着妹妹的活春宫。过得片刻,竟也淫心大动,伦斯一眼瞄去,嘿嘿笑道:“你这头驴,倒还真他妈的没人性啊!我都要自愧莫如了!不过你那物件儿,还真跟驴差不多哪!”古塔点头哈腰,连声称是,看得目不转睛。 不知从何时起,菲拉已经不再哭叫了,只是默默的忍受着,众人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罗格早已完事,在一边看着菲拉的眼睛,觉得一股寒意慢慢涌上心头。这种眼神是如此的似曾相识啊。突然,凯特一声惨叫,浑身神圣斗气猛地亮起,蹒跚着后退了几步,命根上已经被咬了一口,还好斗气防护之下,伤口不大,菲拉满嘴鲜血,牙倒是被震下了两颗。凯特大怒,就要下杀手。此时胖子心中“天使”、“空间法则”、“轮回”、“炼狱”等几个词如电闪过,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突然而来的领悟,一把拉住了凯特,沉声道,“现在千万不能让她死!” 罗格挥手发出几道风刃,切断了古塔的铁链,冷冷喝道:“你不是看得很起劲吗,我现在给你个活命的机会,去把这婊子干了,就饶你不死!”这几句话声音压得极低,却没给菲拉听到。 古塔咬了咬牙,走到菲拉身后,犹豫片刻,终于活命的欲望和淫心战胜了最后的一点良知,按住她的纤腰,一插而入,登时舒服的呻吟了起来。 菲拉正在闭目等死,古塔的手摸上来,她以为又是贵族,待听得声音不对,回头一看原来是亲生哥哥,立刻凄历的哭叫了起来。罗格阴冷的声音如同飘自最阴冷的地狱,一字一句的道:“这一回,我看你如何出得了炼狱,如何回来找我们报仇!你还是死了这心吧!” 罗格心中如放下一块大石。但轻松不到片刻,又想起一个苍老的声音:“凡事不可做得太绝了,凡事不可做得太绝了……”胖子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坏事即已做下,善后便不可轻忽了。几日之内,十几个名不见经传的流浪武者就被雇佣了,在佛朗哥的带领下押解伊恩和古塔东赴里尔城。队伍晓行夜宿,第三天时已经走出一百多里路,即将走出山区时,凯特带领着五十个随从拦住了去路。接下来的一切非常顺利,流浪武者们原本就不敌凯特的武勇,佛朗哥又突然从背后发难,十几分钟的工夫,就全军覆没。 整个善后工作一共花了十几天,这段时间里,罗格和伦斯在领地里也没闲着了。两人花了七天的功夫把领地内所有的村庄都走了一遍。这块土地上山地险峻,气候恶劣,靠近魔域森林,各种魔兽也经常出没。加之地处边境,基本属于三不管地带。好在二十多年来,巴伐利亚公国也未曾来此收税,因此领地内的人们虽然生活困苦,却也还维持的下去。艰苦环境之下,此地民风质朴而强悍,民智方面也未开化,奉行强者至上,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等原始的信条,当初勒芒镇的镇民们甚至有与公国骑士团一战的想法。 一番巡视之后,罗格的烦恼更加多了。领民的税现在是没法收的,倒不是居民拒缴,而是实在收不上什么来,罗格索性宣布免了今年的税赋。但此行也不算全无收获,至少跟在身后的五十多个健硕的山民就是收获。这些人自小就是山里的猎户,身手敏捷,刀弓娴熟,是佣兵的绝佳人选。罗格以三寸不烂之舌一番鼓动,再加上给了他们家人不少好处,其实所谓好处,无外乎吃饱穿暖之类的,但这些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就能让这些质朴的山民们死心塌地的跟随罗格。 精铁矿的生产逐渐上了正轨,这倒让罗格松了一口气。只是塞勒斯堡出山的道路实在太差,运不出多少产品出去。修建道路可不是小事,没个半年一年的休想完工,眼前只能挑精品矿石慢慢外运了。采出的矿石在塞勒斯堡内越积越多,好在这座废弃的城堡里地方多的是,也没什么人会偷这些铁矿的。 矮人金的一个徒弟已经从法尔堡赶来,负责整个铁矿开采的工作。凭着矮人对矿石天生的敏锐,他仅仅指导矿工两天就收获不菲,除了几块极罕见的精铁核外,还挖出了一块成色极佳的烈焰宝石。成绩激励之下,这位矮人热情高涨,天天除了睡觉,几乎都泡在矿坑之下。用他的说法,这个矿坑是上天赐给矮人的宝藏。每天抚摸到矿石就几乎给了这个矮人无尽的快乐。 翻修城堡也是个大难题。耗资巨大不说,在这样一块不毛之地找到工匠可不是容易的事。罗格心烦意乱的在城堡里巡视着,只有看看苦力们体格渐渐健壮,干起活来生龙活虎的,心里才会开心一些。 苦力们投向胖子的目光是无比的崇敬和感激。罗格所到之处,人人加力卖命,甚至有个别苦力扑上来亲吻罗格的靴子。这可比任何的马屁都要受用。胖子心花怒放,直似身在云中,暗道:“妈的,这也太离谱了。靠,要是一堆大美人扑上来那还差不多,哈哈。我老人家岂会受用这点小小马屁?不过看来他们也是出自真心,说不定我老人家真的是有点英明神武啊。看不出来这些苦力,倒也有些小小眼光,哈哈哈哈。”到得后来,罗格一天看不到苦力,都觉得少了点什么。 在里尔城养伤的埃特来信了,他的伤势好的很慢,害得他现在连和女人鬼混都有心无力的。费斯则正忙着把战神之锤搬到里尔城去。巴伐利亚公国首府里尔人口多达一百万,是同盟第二大城市。由于交通便利,周边物产丰富,加上巴伐利亚公国历史悠久,兵强马壮,这座城市称得上是繁华无比。放眼忘去,真是富翁满地走,贵族多如狗。对以出产精品闻名的战神之锤来说,实在是再美妙不过了。奥菲罗克提供了一座位于里尔城最繁华的第五大道上的颇为壮观的四层楼房以及十万金币供战神之锤使用,算是兑现了先前的许诺。 凯特和佛朗哥处理完一切善后工作回来后,第三天巴伐利亚公国的使者就到了。令人意外的是,神圣教会也派来了一位主教。 神圣历685年冬,几个贵族败类们终于正式受封。凯特受封为二级骑士,将被调入巴伐利亚公国军中任职,据使者透露去向该是公国的狮心骑士团,就任中校骑兵大队长。罗格等人均被封为三级骑士,算是正式踏入了贵族的行列。罗格被任命为塞勒斯堡的代理领主,佛朗哥成为大法官,伦斯则当上了财务官。至于龙与美人佣兵团则被收编,成为巴伐利亚公国第三骑士团第五独立大队,罗格又成了独立大队的少校大队长,其它几人则都同为少校副职。单从这份任命书来看,公国对这几个败类倒是知人善任,实为官场罕见之事。看来奥菲罗克背后出了不少力气。 巴伐利亚公国第三骑士团实际上就是个后备军团,主力是一个正规骑士大队,其它三个独立大队都是收编的立有大功的佣兵团,规模均在千人左右。每次作战,第三骑士团任务往往不是收尾,就是炮灰,当然这是不能公开的。此次独立大队给了罗格五百个人的名额,这对现在人数不过百人的龙与美人佣兵来说是罕见的殊荣了,要知道名额内每一名士兵公国都会给三十个金币的置装费,以及每年十个金币的军饷,足够装备一名骑士的了。当然由于罗格等人有战神之锤这财源,龙与美人佣兵们装备之精,直追公国第一骑士团,狮心骑士团的精锐大队。 来的那名主教起初着实让几名贵族吓了一跳,后来才知原来是伯克红衣主教派来册封众人的。理由嘛,就说几个败类对传播神的荣光做出了卓著贡献。几个败类自是知道传播荣光云云纯是胡扯,除非传播的是死神的荣光。看来是犒劳献上炼狱天使雕像这件大功劳了。 那名主教名叫格纳得.哈特,今年四十有五,看起来慈眉善目,一身神圣气息,据说是伯克红衣大主教的心腹之一。早年的格纳得.哈特曾是一个颇有名气的神圣骑士,手持赝品神剑-末日审判,(大陆少说有数百骑士声称自己手中的是真正的末日审判)。后来在一次追捕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的战斗中死里逃生,从此毅然弃武从文,开始致力于传播主的荣光。 主教看到塞勒斯堡的破败景象,心中不喜,脸上却没什么表示,只是坐在领主府大厅里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罗格们聊着。罗格等人何等精明,早已经看到那丝不愉。胖子立刻挨近身去,趁使者出去如厕之机,奉上一个精致的黄金小盒。格纳得.哈特一看盒子价值就不菲,立刻笑面如花。待得打开,当场倒吸一口凉气。盒中是一朵纯金打制的郁金香,花瓣薄的几乎透明,封于其中的少量火元素给它染上了艳丽的降红色。郁金香上方是用一小团凝聚的水元素,丝丝水气缭绕,使得花瓣上始终有几滴露珠在滚动。 格纳得.哈特片刻之后才回过神来,身为主教,他虽然爱财,却苦于平日总得装出一副圣洁模样,不好伸手要钱。这等精品,他是难得一见的。主教立刻扣上盒子,小心翼翼的放入怀中,这几个败类在他眼中立刻成为了神最虔诚的信徒。 片刻之后,那个使者也回来了,一脸满足,与跟在身后的佛朗哥相谈甚欢,看来收获也是颇丰。至此,宾主尽欢,其乐融融。 领主府大厅布置妥当之后,格纳得.哈特开始为几个贵族授勋。凯特得到一枚象征神圣骑士的圣天使勋章,罗格等人则得到了象征最虔诚信徒的十字勋章。只是原来主教要颁的是青铜勋章,这次直接跳过了白银、黄金二级,变成了圣银勋章。主教每次颁勋章,总是各级的都带一套的,到时视情况而定。看这几人年轻干练,回里尔后带他们到伯克那里打点一番,以他们的功劳,这圣银勋章还不是小事一件? 随后是淋洒圣水祝福。这圣水也不是凡物,淋到众人头上,都是神清气爽,精神一振。惟有罗格不同,每次圣水淋下,都如同被烈火烧灼一般,只痛得他呲牙咧嘴,泪水滚滚而下,偏又不能叫唤,只能咬牙苦忍。胖子心里早把这圣水发明者祖上兼遗族所有女性的敏感部位问候了个遍。主教见到罗格受洗,竟激动得泪水滚滚,也不禁心下感慨。他见多识广,神目如电,多年传教中口是心非者见过无数,倒是这般虔诚者能有几人?于是心中感慨,给罗格的圣水加意的淋多了些。 第二十章 存在 罗格已经很久没有做梦了,以他超强的精神力,得自死灵法师的坚韧意志,是不可能再有梦境出现的。 可是此刻,罗格却恍恍忽忽,不知身在何处,四周都是灰色的薄雾,他试着伸手挥了挥,薄雾有如实质,在他的手上留下了一层滑腻冰湿的灰泥。周围的光线压抑且暗淡,只能看清十米以内的事物。不远处一棵枯树孤零零的立着,所有的枝条都在奇异的扭曲着,诡异无比。 这里没有任何生的气息。 罗格不排斥死亡气息,如此纯粹浓烈的死气却让他感到极不舒服。这是哪里?罗格大声喊叫,却听不到一点声音。 “这是死亡的世界,是亡灵的乐园,是一切生灵最终的炼狱!”一个冰冷、邪恶、尖历的声音突破了罗格的精神壁障,在脑中响起。“你是谁?!”罗格大吼着,那个声音却再也没了消息。 罗格想叫,却没有声音。想跑,却动弹不得。留下的只有恐惧,绝望和崩溃。 远方一股强大的吸力把罗格吸得飞了起来,迅速的突破薄雾,破空而去。 罗格看着怪异的森林,灰黑色的河流,光秃秃的山冈迅速在脚下掠过,首次体验飞行的他几乎心都从嗓子里跳了出来。可是他依然不能动弹,所能做的只能以精神力护持全身,防止生气外泄。这个奇异的世界会不停的吸取生灵之气。 天空也是灰色。云如铅,风似刀。压抑得人想发疯。 透过云看去,是一片无尽的灰。这灰色中透出了一点点光,却不知这光何处。 一只巨大的骨鸟在空中飞舞,真奔罗格而来。罗格的心弦渐崩渐紧,却无能为力。他面容扭曲,眼睛都要突了出来。 唰的一声,骨鸟自罗格的身体穿过,仿如胖子是一片虚影一般。 胖子划了一道弧形,从天而落,直奔一个小山岳而去。 山丘上四处散落着无数的骸骨,当中却有一个骷髅傲然挺立,深黑色的镰刀偶有一道寒光闪过,正是风月。 罗格直冲而落,风月转过头来,仿佛在注视着罗格。胖子脑际轰的一声,只觉天旋地转,待得清醒过来,却发觉已与风月合而为一,却依然不能动弹,只有雄浑的精神力被如潮水般的吸走。 一阵狂风平空自风月站立起刮起,方圆数十米内的骸骨全部被席卷而起,四处飞扬。风月眼窝中的火焰由苍白转为暗红色,一抹黑色自头至顶,迅速的染了下去。一个白色的骷髅转眼间已经被染成深黑色,骨架上原来斑斑的伤痕在那黑色染过之后就消失无迹。 风月仰头无声啸叫,背后原来一直无力低垂的骨翼如春花怒放,渐次张开,扬起。 那抹黑色顺着风月的手染上了镰刀,染过的刀柄开始如活物般不断蠕动起来,如一根老藤正顺着刀柄在疯狂的生长。宽大的镰刀刀身上伸出了数根尖锐的金属刺,刀身本身一番蠕动后,多了几道转折,细小的闪电不断在刀身上窜过。 一道无形的结界力场从风月身上伸展开来,一直延伸到十米左右。身处于这道结界的生物都会不断受到各种负面情绪的精神冲击。当然这结界在这死灵的乐园是全无用处的。 良久,风月抬起头来,望向山的那边。精神力几乎被吸光的罗格也清晰的感觉到那边一个古老、邪恶、冰冷且狂妄的存在。 兴奋、恐惧、期待一波波的从风月的脑海里冲击着罗格的神经。他不知道该如何理解眼前的事实。以前他只能以意识给风月下达各种命令,但无法感受风月的任何意识存在。可现在罗格却可以感受到风月的强烈情绪波动,只是没有任何清晰的意识。 风月突然从山丘顶高高跃起,如乘风破浪般在空中滑行十几米,方才落下,没入灰雾之中。 雾中罗格穷尽目力,只能望出五米。风月移动却迅速之极,向山岳那边疾奔而去。一路上风月纵高伏低,偶尔一侧身闪过突如其来的一棵枯树,只把罗格吓得冷汗直流。 罗格好不容易才平定下来心神,既然眼睛看不清楚,索性用精神力开始搜索起四周来。胖子的意识逐渐的沉了下去,就好没入了一个宁静的湖面。眼中望去仍然是五米远近,但视界之外,一些物体的轮廓渐渐的由模糊到清晰,浮现出来。罗格心中欣喜,精神一散,立刻又只能望见五米的范围。胖子赶忙收摄心神,视界外的物体才又浮现出来。慢慢的,罗格对这种无喜无悲的心境日渐纯熟,一波波精神力宛如有生命般扩散开去,感应到的物体也由大到小,由近至远。 突然罗格的精神触摸到了一团邪恶冰寒的能量,那突如其来的凄厉、凶暴以及对血肉生灵的极度渴望几乎让罗格窒息。同时,风月立刻转头望向那个方向,站定,转身,加速冲了过去。 一个僵尸从灰雾中浮现出来。这只僵尸全身肉已经发黑,却是异常的结实,身上披着简陋的皮甲,双手中各持一把短镰刀。通过这段时间对各种不死生物典藏的研究,罗格立刻认出了这是一个僵尸战士。僵尸战士往往是由生前武技高超、意志坚定的武者化成,保留了部分生前的战斗意识和技能,较之一般的僵尸就算不历害个十倍八倍,五倍六倍总是有的。少部分僵尸战士则由普通僵尸进化而成,却不如前一种历害。 风月冲到僵尸战士面前,长柄镰刀高高举起,一刀劈下。僵尸战士双短镰高举,试图封架。风月半空中的镰刀突然加速,闪过封架,一刀劈下。僵尸战士动作十分敏捷,虽然出乎意料,身子仍是本能的后闪了一下。风月的镰刀虽然劈中了它,却有点奈何不得它的坚韧肉体,只在前胸划出了一道一尺多长,寸半深的伤口,伤口处皮肉翻开,只见到一片死灰色的干肉,与寻常僵尸腐烂流脓的创口截然不同。僵尸战士的动作看起来没有到这伤口的任何影响,仍是十分迅捷。 风月可是对付僵尸的老手了,立刻应用起百试不爽的战术,开始围着僵尸战士绕起圈子来,长柄镰刀神出鬼没,时不时突破僵尸战士的防线,留下一道只长不深的伤口。所谓蚁多咬死象,伤口多了,僵尸战士的动作也不由得慢了下来。只是受限于骷髅天生的力量不足,风月只能与僵尸战士打打持久战。 罗格再次试着用精神力探索这个僵尸战士,感应到一层薄薄的魔法能量布满了它的全身。熟知低级魔法的罗格知道这是魔法盔甲的效果,没想到这个僵尸战士居然天生具有这种防护魔法。这可与典藏所载的完全不符啊。罗格心神凝聚,再次提高精神力的频率,在僵尸战士体内感应到先前的那团冰寒的能量。此刻离得近了,这团能量就如在黑夜中的灯塔一样醒目。罗格心中一动,小心翼翼地试着以精神力包裹住那团能量,随后暴喝一声,精神力全力爆发,狠命往那团能量一束。僵尸战士立刻全身一震,魔法盔甲的护身能量潮水般的褪去,随后它不断抖动,拼命挣扎,痛苦、畏惧甚至还有悲伤如潮般冲击着罗格。此时的胖子意志早已坚定如钢,丝毫不为所动,只是拼命压榨着那团能量。 风月何等伶俐,哪肯放过如此机会,死神镰刀狂舞之下,十几条黑线纵横交错的织成了一道网,无声无息的飘过僵尸战士的身体。僵尸战士一下子静止不动,过得片刻,只听得轰的一声,碎成了几十小块,散落一地。那团能量也炸了开来,化作无数点闪亮的莹芒,四下飘散。风月欢欣雀跃,将四下飘荡的能量莹芒通通的吸了过来,与自己头骨深处的那团能量合而为一。那种满足与愉悦,恰如久旱的沙漠旅人饱饮了清泉,润遍了风月的全身。罗格也跟着借光小小的进补了一把。 空气中一片肃刹。 风月与罗格停止了享受,静静的等待着。多少次的生死关头早已培养了一人一骷髅无比敏锐的直觉。 周围的环境一一投影在罗格的精神世界里,正中那一小团耀眼的金光正是深藏于风月头骨中的神之本源能量,金光周围一圈紫黑色的,飘动着点点金光的雾气让罗格异常熟悉,看己现在就是以这团精神能量雾存在的。这段时间以来,风月的能量已经成长了不少。 风月的金光周围,几十团冰冷、苍白的能量团逐一亮起,有亮有暗,其中有七八个能量团与适才的僵尸战士能量相若,远处更有一个最大的能量团闪着清冷的淡蓝色光芒,能量强度几乎相当于三个僵尸战士。罗格心中一阵恶寒,扫视了一下整个战场。目力可及之处,一个个等级不一的僵尸正从泥土里艰难的爬出来。 风月与罗格此刻心意相同,对于山那边的那个邪恶存在只能暂且放过了。只这里外围的一群僵尸看来就对付不了,看来还是溜为上策。当然风月的思想决没有这么复杂,只是看来理解了罗格的想法,向着那团最大的能量团相反的方向,疾冲出去。路上顺手几刀解决了几个正从土里往外爬的低等僵尸。 眼看冲出包围,一个僵尸战士拦住了去路。风月与罗格故技重施,罗格全力攻击僵尸战士的能量核心,使之呆立不动,风月则是一刀斫去,只是此刀电光缭绕,轻松破开了僵尸战士护身的魔法盔甲,虽然仍是没能将其腰斩,但至少砍进去一尺多深。僵尸战士的能量团又开始飘散,风月却已无心吸取,再度砍倒两个拦路的低等僵尸,扬长而去。 罗格清晰的感觉到那团追来的淡蓝色能量团充满了愤怒与不甘。但是僵尸很难与骷髅比拼速度,风月又快得实在不象个骷髅,那最强大的僵尸,(此刻罗格还不知道它是僵尸领主还是一个千年僵尸王)想追上来门都没有。既然逃命无忧,罗格集中全部精神力给那团淡蓝色的能量来了一记冲击,顿时撞得它流萤四散,恰如风雨飘摇中的烛火。罗格自己也不好受,头晕眼花了好一阵才恢复过来。 罗格得意大笑,还没笑完,却见风月笔直冲向了一道断崖,一跃而下。迅速的下坠使得恐惧如同怒潮,淹灭了罗格…… “啊!!!!!!!!!” 一声惨叫,罗格翻身坐起,汗透枕被。他大口的喘着气,一时不知此刻究竟是梦是真,抑或亦真亦幻。 “罗格阁下,您怎么了?”一个俏丽的侍女推门走了进来,睡眼朦胧,罗衣半解。“您做恶梦了?要不要我陪陪您呢?”侍女眉梢眼角全是风情。 罗格静坐着,回想着梦中的情形,似有所悟。他望向这个侍女,双眼中紫黑色的雾气一闪而过,侍女立刻闷哼一声,鼻中两道鲜血流了下来,软倒在地,晕了过去。 “啊哈哈哈哈!!!”罗格仰天狂笑,窗外电光闪过,映亮了他的脸,恰如恶魔转世。 一道霹雳过后,暴雨倾盆。 册封之后不久,里尔城就发出了征召令,罗格等人启程去王都赴任了。反正此时领地中已经初步有了些条理,一切还算上了轨道,运出来的铁矿石战神之锤可能就要用掉小一半,其余的也卖不了太多的钱,除了维持城堡的维修费用,其余的就都用来修路了。 山区的冬天还是十分寒冷的。几日前的一场大雪将整个山区妆点成一片银白。午后的阳光照耀在成片的树挂上,折射成七彩的光晕,宛如水晶宫一般。 百余个龙与美人佣兵们悠闲的在出山的路上行着军。七个月前,他们不是些残兵败将,就是地痞兵油。但生死之间几番磨练,留下来的算是身经百战、杀人不眨眼的老兵了。虽然积习难改,看上去多少还有点匪气,但人人身上都隐隐的透出杀意。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佣兵们本就装备精良,在塞勒斯堡一个月的修整,又把装备修葺一新。人人加发一件腥红的天鹅绒披风,战马前胸上也挂了半幅青铜马甲。这一队佣兵拉出来,怎么看怎么是王牌骑士团的样子,哪里想得到会是只三流杂牌部队?队列最后的五十余人穿着简单的皮甲,身背弓箭,徒步跟在佣兵后面。这些人正是罗格召回的山民,胖子准备好好培养一下。 忽生大病的罗格(其实是精神力耗尽所致)始终弄不清那夜倒底是梦是真,三天过去了,精神力也不过恢复了一小半罢了,但胖子却由此掌握了精神冲击的秘奥。此刻胖子正坐在一辆温暖的马车里,享受着病号的待遇。只是崎岖不平的路面时时把胖子从酣睡中弄醒过来。 这一日终于到达了里尔城,佣兵们和凯特分头前去军部报到。作为独立骑兵大队,罗格等人在第三骑士团驻地里拥有了一小块自己的营地。去军部登记、领取印信、领军饷、取装备、制作队旗,等等等等,琐事一堆,只忙得几个贵族叫苦连天。 只这队旗一事,就反复折腾了两回。起先是伦斯自告奋勇去订制队旗,回来展开一看,一头肥硕的巨龙身上骑着一个丰乳肥臀的裸女,果然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妙处纤毫毕现。佛朗哥脸色发青。 其后罗格上阵,又过了四天,旗面上一头优雅的仙女龙旁边靠着一个绝色吟游诗人,倒真的是国色天香,丽质无双。只是佛朗哥越看越眼熟,终于认出这正是里尔城最大的销金窝“黑夜里的精灵”中最红的头牌姑娘。这面队旗一打,只怕要立刻被贵族监察院给弹劾下来,连奥菲罗克也别想护住众人。唉声叹气之下,本已不堪重负的佛朗哥只好又接下了队旗这活。众人奸笑不已,一副早该如此的表情。 罗格以有病在身为由,毫无身为大队长的自觉,日日躲在房间里修炼精神力和魔力,研读关于亡灵魔法的各种书藉。亡灵魔法中多数法术是各种诅咒和生物召唤类的魔法。亡灵法师或以自身魔力模拟一个类似灵魂的能量核心,这样形成的不死生物虽然战斗力一般,但好在耗费魔力不多,也能接受简单的战斗指令。另一种方式是收集生者的灵魂,使之附于不死生物之上,这样形成的不死生物战力与生者的灵魂息息相关,具有一定的智慧,如果是强者灵魂的话,会形成十分强大的不死生物。至此,罗格终于明白了梦境中感受到的那一团一团的能量原来就是不死生物的灵魂。只是分不出来是由魔力拟成的还是于生者的灵魂。 构成风月的神之本源,正是最纯净强大的灵魂能量。风月,本就是一个不该存在的异物。 存在就是合理的。哪一位古哲曾经这样说过。 存在的合理性是在于只有合理的才能存在。有人争论。 就算不合理,只要存在下来了,那也就是合理了吗? 什么是合理呢?理又是何物? 胖子头晕脑涨。 “就算不合理,老子和风月也在这里了!什么人再来废话,先给他一刀两段。到时候我让你先不存在了,看你怎么个合理法?!” 胖子正在房中跟抽象思维作斗争的时候,一个便装士兵直接冲进了他的房间。罗格认出这是凯特身边的一个侍卫骑士,看他脸上鼻青目肿,不知何事如此惊慌。 “罗格阁下,大事不好!” “慢慢讲!”罗格喝了一声。 “凯特阁下带着我们十几个狮心骑士们偷偷去‘魔域深渊’赌场赌钱,”说到这里,年青骑士的脸红了一下,只是满脸青紫之下,红得不大明显。“不知怎么的,第二骑士团的十几个人也在那赌钱,认出我们是狮心骑士团的,就过来挑衅,被我们修理了一顿。没成想那帮孙子叫了一百多号人来,现在凯特老大被堵在里面了,他命我突围来找您求援!” 罗格立刻把手中的《亡灵法师的世界观》扔在一边,跳了起来,大叫道:“来人!叫兄弟们抄家伙集合!拿棍子!别带刀剑!对了,还有别穿军服!” 龙与美人佣兵们这个月以来已被驯得快闷出鸟来,听得有架打,自是动作神速。罗格在小校场上刚数到十五,手下人马已经一个不拉全部集合完毕。于是一行人风风火火的赶往赌场。 佣兵们,不,现在该称为骑士们来到赌场门口,看到两个面目狰狞的彪形大汉正守在赌场门口,只许人出不许人进。贵族败类们久战成精,哪里还看不出不对来。罗格一声令下,二十个龙与美人骑士扑了上去,以十打一,立刻解决了门口的守卫,冲进了大厅。 大厅十分宽敞,此刻却是一片狼藉。里面黑压压一片大汉,怕不有一百六、七十人。众大汉衣着均是褐色的布衫,一看就是骑士甲下的底衣。此时众人正围着大厅边上的一个小门在叫骂着,里面倒是全无动静,只有凯特一人手执一杆木枪,守在门口。此时又是几个大汉扑了上去,凯特一侧身,让前面五个冲入屋内,又拦住了门口,木枪枪影点点,几下就击倒了余下的三个大汉。屋里也是一片热闹,片刻后又宁静下来。“扑通”几声,五个赤裸的大汉被扔了出来,命根处一片青紫。 罗格等人涌入大厅后,大汉们骚乱了一下,一个看起来为首的人排众而出,朗声道:“我是第二骑士团的大队长帕西斯!来的是那部分的兄弟?这是我们第二骑士团和第一骑士团的私事,想管闲事的可要想好了!” 此时带罗格来的那个骑士悄声说:“这个帕西斯是个八级骑士,大人要小心。恐怕第二骑士团一会还会有援兵到来,咱们得速战速决!” 罗格低声问到:“第二骑士团最近几年打过仗吗?” 狮心骑士道:“好象从没上过战场。” 罗格放下心来,大喝一声:“老子们是第三骑士团独立大队的!赶紧把人给我放了,咱们还能相安无事!” 帕西斯众人相顾放声大笑起来,作为主力骑士团,他们何曾把这些杂牌部队放在眼睛里过? 罗格被笑得脸色由白转青,又由青转黑。正待喝一声“给我狠狠的打”,佛朗哥已经如一道轻烟般冲到帕西斯面前,手中三尺棍棒如毒蛇般点向他的双目。帕西斯大惊,没想到这些人说打就打。急忙仰身后闪,佛朗哥的棍子将将从他眼皮上掠过。未待他反应过来,佛朗哥底下无声无息的再出一记撩阴腿,帕西斯就地一个打滚才算闪过。但佛朗哥岂是那么易与的?一朝占了上风,棍影大盛,处处不离帕西斯的子孙袋,幸福根。大难当前,帕西斯在地上滚来滚去,灵动之极,佛朗一时之间竟拾掇不下他来。故老相传,神秘的东方异界大陆武技独特,其中就有一门地堂功夫。这帕西斯说不定曾得过真传。 龙与美人佣兵们悍勇毒辣,虽然不动刀剑,但诸般市井斗殴、战场保命的手法层出不穷。正统骑士武艺在这混战当中倒是没多大用场。 第二骑士团果然训练有素,十几个大汉排成一个密集冲锋队形,冲入龙与美人阵中,片刻间打倒了数人,纵横来去。正威风间,一个淡黑色透明的小球飞了过来,轻轻炸开,一道精神振荡扩散开来,正是罗格所发的三级魔法恐惧术。众大汉立刻魂飞魄散,作鸟兽散。两个意志坚定不受影响的则立刻被龙与美人骑士们打倒在地。 第二骑士团几个大汉一见罗格是个法师,觉得有便宜好捡,就结队冲了过来。罗格哼了一声,众目睽睽之下,轻松提起一张几百斤重的大赌桌,呼的一声掷了过去,登时把那几个大汉全压在下面,喀嚓声中,断几根肋骨是少不了了。 赌场里一时鸦雀无声,人人冷汗直流。 胖子改造过的身体可是一身蛮力,平时穿了八十多斤的全身甲依然是跳跃如飞。只是武技实在平平,胖子对修炼武艺也是兴趣缺缺,遇上高手,就如黄牛遇上猎豹,是定无还手之力的。 伦斯躲在柱子后面,亮出一个纤巧的机弩,一支支三寸短箭飞速射出,只是这次上的是麻药。一个个第二骑士团的骑士们莫名其妙的就倒了下去。 凯特见有机可乘,也带着屋内的骑士们杀了出来,这下第二骑兵团众人大势已去。 罗格身后黑雾飘动,一个骷髅头探出来看了一眼,见战局已定,又缩了回去。 盅茶功夫,龙与美人佣兵们就以第二骑兵团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阴损打法以少敌多,打得众大汉倒了一地,只有帕西斯还在苦撑。 佛朗哥黑发飘飘,一根木棍狠狠的对着帕西斯连戳带点,帕西斯则连滚带爬,时不时来几声哀嚎,全没注意自己是在绕着佛朗哥打滚。 第二十一章 欲望 “魔域深渊”一战,第三骑士团“龙与美人”独立大队名声鹊起。当日战况被有心人秘密汇总成多种版本的报告送到了几个大人物的案头。阅报告者表情各异,有咬牙切齿的,有忍俊不禁的,也有厌恶不已的。当事人们对此倒是一无所知。 当事的各方对守口如瓶这一点是出奇的默契。巴伐利亚公国治军严谨,军律森严。士卒私下斗殴就是一月的单独禁闭,鞭刑二十。如此规模的斗殴,且是在赌场里进行,传扬出去,带头的几个怕是要掉脑袋了。那个帕西斯这个眼前亏是吃定了,只有以后再图报复。 听得凯特一番解释之后,罗格等人才放下心来。不然众人闯下如此大祸,怕是军饷没吃两天,就又要落草为寇了。 接下来的数日,众人在提心吊胆中渡过,但也都没闲着。分头忙着购地置宅的,竟是打算在这里尔城长住下去了。一百“龙与美人”骑士和那五十个山民则被佛朗哥关在军营里闷驯,据说首要目标是“在街头混战中生存下来”。这自是为了防备日后第二骑士团的人街头寻衅所做的准备了。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此时在第三骑士团的军营里,其它大队的人,甚至包括第一骑士大队的正规骑士们,望向“龙与美人”骑士的目光都有所不同了。那目光中包含了钦佩、羡慕、不屑、嫉妒,不一而足。 也许是自小穷怕了,罗格对有一个自己的小窝情有独钟。胖子十分怀念法尔堡自己的那第一栋小楼,就算是机关重重,就算是凌乱不堪,那也是自己的第一个家啊。还有那个美妙的夜晚,那死里逃生后无以伦比的疯狂,销魂的呻吟,修直有力的双腿,一泄千里后如同被抽空般的疲惫,都是如此的深刻。突然之间的,罗格很有些想念奇薇,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奇薇性格泼辣,身材傲人,容颜秀丽,武艺出众,又是年纪轻轻。就算在当前这个等级森严的时代,人们也依然尊重有实力的强者。她虽然只是个平民身份,可也比自己这种没落贵族的后代强上太多了。罗格知道,如果不出意外,自己是没有可能得到这样一个女人的。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那天会如此记忆深刻的原因吧。罗格自嘲的想。对自己来说,或者说对一个男人来说,奇薇的武勇其实并无用处。想要的,不过是她的身体和脸蛋罢了。她虽然漂亮,但远非埃丽西斯那样的绝色,平民女子中有如此容颜的也并不在少数啊。可这几样加在一起,能与奇薇相比的女子就不多了。就如战神之锤的武器防具,就实用上来说的确是精品,但也绝称不上绝代神兵。只是种种装饰、噱头加上了之后,立刻显得不一般起来。 对了,还有征服感!罗格知道奇薇对自己肯定是不屑一顾,高高在上的。“可是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让老子把你看了个够,摸了个遍,干上了天?”胖子恶狠狠的想。应该就是这种身份地位和实际之间的反差,才让自己如此之爽,爽不在于干了奇薇,而在于干了一个原本是以自己身份地位来说得不到的女人。 能干个名女人,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吧。 “这就是征服!”罗格有些自得。可是心里另一个声音在说:“这也叫征服?你只是用卑鄙手段得到了她的身体罢了,你摧毁她的意志了吗?还是你得到她的心了?”胖子默然。 “这年头,哪有那么多罗嗦!我只要你人,不要你心!”胖子又愤愤地想。 干过了名女人并不就是结束了,还要想办法让其它人知道才行。这已经成了身份地位的一种象征,看,这样出色的女人都从了大爷我了,大爷我自有不凡之处。至于哪里不凡,哈哈哈哈,小子你自己想吧!至于如何让别人知道,这里也颇多学问。自不能逢人就说,xxx是我的女人了。要宛转曲折,最好还要让他们费点脑筋自己发现。同什么样的人说,也是学问。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一个苦力炫耀这个,一定不是被人当白痴,就是被骂有病。 可是胖子想来想去,奇薇这件事上,说起来实在太不光彩。就算是贵族仗势欺人,也得有个起码风度,能单挑就单挑,挑不了就群欧,但总要堂堂正正的才是。对于勾引女子,贵族们就更是讲究了,要的是人心并获。自己又是陷井又是麻药的,这事除了那几个败类损友之外,实在是说不出口的。这让罗格颇有些衣锦夜行的郁闷。 贵族们虽然很多平庸之人,更不乏废物和败家子,但争强好胜,力求上进有为之心,是人尽有之的。千辛万苦的有了身分地位,哪有不赶快让人知道的道理。于是高门豪族,历史久远,血统纯正高贵,显示的自是家族谱系中有过几位国王,几位王妃。那些次一等的,历史中多也出过些公候,但还是不够,要把现任的官职、肥沃土地也拿出来显一下的。还有那些富商,虽然地位不高,可那些珠宝器皿,价值连城,甚至贵族们看了也眼热。至于没落贵族们,家世没落,这贵族派头决不能也没落了。于是几件家传宝贝,就成了逢年过节时老人们必须拿出来给子孙展示的东西。 至于强者们,也多不能免俗。魔法师地位已经十分尊崇了,但魔法师公会还是要搞一个等级制度出来。且各级之间服色饰物区分明显。魔力并不等于战斗力,这道理罗格早已知道。既然自己这个菜鸟法师都知道,没道理那些大法师们不清楚,这等级鉴定,有和没有其实差不太多。但每年去进行等级鉴定的法师们还是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鉴定费可不便宜,只此一项收入,魔法师公会就富可敌国了。当然,做为聪明人物的杰出代表,魔法师公会提供的服务也不是普通水准。单说这高阶魔法师的魔法袍的式样,都是经过真正大师的精心设计,各地风格均有。式样质朴中透着高雅,属于不会过时的经典设计,且有高手裁缝专门量体剪裁,可不是成衣辅子里的大陆货能比的。是以每个高阶魔法师(一般指十二级以上的魔法师)站出来,都显得风度翩翩,儒雅睿智。 胡思乱想着的罗格眼睛突然一亮,是了,是男人不能没地位,有地位一定要显显的。这“战神之锤”四个字,就该成为身份地位的一种象征才是。以后低价位的东西是不能卖了,真正的大主顾是不愿意同平民用一样的东西的。至于那些富商们,也不能冷落了他们,只要你价码加个几成,一些原本只卖给贵族的精品,只要不犯忌讳,你也可以抱回家去。这个费斯,造魔法器具特别是防具的确是一代宗师,就是品味差了些。再说单单靠他一人,一个月能造出几件东西来?现在战神之锤收购的冒险者的战利品早已堆如山积,得快点变成金币才成。看来是到了再雇几个高手匠人的时候了。这艺术大师是一定要一个的,是不是还该找一个礼仪方面的大师呢?看来该和佛朗哥商议一下才是。 转眼间,罗格踏着积雪走入了自家的小院。这座宅子并不大,二层小楼附带一个五百平米左右的庭院。小楼里有七个房间,楼上四间,楼下连客厅在内一共三间。与罗格在法尔堡的那楼比起来,这座小楼大也有限,只是位置要好上不少。这条宾舍大道是富人区和平民区的交界,就是说,多少能沾点高尚社区的边了。 里尔城地价昂贵,远非法尔堡那种半边境地区可比。这点产业足足花去了罗格二千金币,着实让胖子肉痛了好久。不过物有所值,小楼的原主人也是个没落贵族,一生时间都花在艺术和历史上,对园林修葺也很有心得。这个小小院落被整治得清雅幽静,大见匠心。一棵古树夏日可以荫凉大半个院子,冬天时的树挂也可能为院落一景。碎石辅就的一条曲曲弯弯的小路连接起了院门和房门。门厅上搭了个花架,已经干枯的藤蔓类的植物仍然盘绕在花架上,静静等待开春的时刻。冬季院中的草坪已经干枯了,上面错落摆着两盏漆成黑色的马车车灯。入夜的时候点上,淡淡的黄色光晕让夜归的人感觉到格外的温暖。 罗格在小院里转了一圈,极是满意。进了房间,旺旺的烧起了壁炉,搬过一张足有五十年历史的摇椅,懒懒的煨在火炉旁,抽过一本《论亡灵魔法的本质》看了起来。 书是五十年前一位大死灵法师所著。作为异端的典型,那个死灵法师不幸为神圣教会所剿灭,他的一切财产自然也成为教会所有。这本书是奥菲罗克派人送来给罗格的,当时差点吓得胖子屁滚尿流。魔法师招唤点不死生物非常正常,可是读这种禁书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在神的荣光最耀眼的光明大神殿旁边,也存在着最黑暗的所在――宗教裁判所。一年中除了少数几天节日之外,宗教裁判所火刑柱上的火焰从来不曾停熄过。故此罗格每次读这本书时,莫不选在四处无人的所在。现在小楼中还未曾有仆役厨娘,正好清静的看看书。 所谓亡灵魔法,说白了,其实就是与灵魂打交道的魔法。从这点上来说,倒是与光明系的很多魔法相当接近。不死生物全都是依靠各种负面能量支持才能活动的,而其智能和本能,则于法师模拟的灵魂或者是直接放入的生者灵魂。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不死生物,就是不同的肉体、骸骨与各类灵魂相结合的结果。模拟的灵魂好处就是稳定。经过千百年来的锤炼,亡灵法术的咒语已经相当完善了。法师想召唤一个骷髅兵,就会出来一个骷髅兵。而用生者灵魂的结果就很不确定,很多时候是完全失败,更多的时候会召唤出各种莫名其妙的生物。比如以一个邪恶武者的灵魂为引,就很可能召唤出刀行者或者是骷髅将军。但一旦形成一个比较好用的不死生物,死灵法师们就有一定机会学习如何模拟这种灵魂状态。成功的话,一种新的死灵召唤术就产生了。 比如说,食尸兽就是这样产生的低级不死生物。食尸兽体形庞大,周身流淌着含有剧毒的脓水,行动迟缓,主要靠吸收尸体里的死气为生。但它远远达不到风月那种直接吸收灵魂能量的程度,只能靠把尸体整个吞下肚去才能慢慢的吸收。食尸兽可以喷吐含有巨毒的胃液,又有相当不错的物理和魔法防御力,是防守交道要道的不错选择。 罗格看得入神。这书的作者居然还画了一幅食尸兽的图片。罗格看着看着,但觉阵阵黑雾从书中飘了出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伴随着难以形容的恶臭扑面而来,雾气中爬出一只巨兽,却是一只三米多高、绿中带黄的食尸兽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 罗格倒吸一口凉气,面对突如其来的这只食尸兽,自己斧子、盔甲,各式装备一样没带,这一仗如何打法?保命要紧,胖子无暇去想为何看书时会突然遇到这么一个东西,可却是牢牢记住了食尸兽“行动迟缓”四字评语。罗格一个转身,就准备逃跑,一股熟悉之极的吸力将他一带而起,穿过黑雾,破空而去。 又是那片熟悉的灰色。 就在罗格徒劳的张牙舞爪、威胁恐吓中,风月毫不客气的将罗格吸入体内。罗格的精神力又一次如同一个被打破的盆子里的水,汨汨的泄出。“吸就吸吧,反正法师与宠物是一体两面,荣辱休戚相关的。”罗格苦笑着想。最近两年来罗格勤修苦练,精神力和魔力都有不少进步。特别是上次梦境以来,精神力有不小的提高,这次风月吸完,还有小半的精神力留了下来。 如同一盆墨汁自头淋下,又一抹黑色从风月头上开始向下迅速蔓延。一片“喀喇”声中,风月全身骨骼伸展,又高了三寸有余。那柄从不离手的镰刀也如活物一样不断的蠕动和生长。不时有白色的腐肉一样的物质从里面翻出来,随后迅速变黑变硬,形成了镰刀新的一层。一阵喜悦清晰的从风月处传到罗格的脑海里。罗格只有苦笑,哪本典藉中写过不死生物也会有喜怒哀乐的? “如果这是梦,就让我快些醒来吧!”胖子呻吟道。 一道道黑雾从风月身上散发出来,周围一些僵尸慢慢的站了起来。罗格这时才注意到风月旁边地上倒着十几具僵尸,其中有一具还是个僵尸战士,身上的每道伤口都是深可见骨。一团团死亡能量从风月身上发出,将这些已经“死”了的僵尸们炸得粉碎,腐肉四面飞射。苍白色的冥界火焰又从风月的脚下燃起,迅速扩展成了一个十米大的火圈,火圈内的僵尸被迅速的燃烧殆尽,只余星星点点闪着些光芒的物质飘在空中。这些物质慢慢的汇聚在一起,最终形成指甲大小的一块东西。罗格的精神力轻轻伸展过去,触摸了那块物质一下。那小东西立刻扭动起来,不断的扩张,最后变成极薄极大的一张膜,飘了过来,覆在风月身上,慢慢的溶了进去。 风月的死神镰刀也停止了生长,此时的镰刀,粗了一圈,长了一半,足足有四米多长,形状狰狞。时时有一道暗红色的电火自刀尖窜到了刀柄,射了出去,在地上熔出一道冒着轻烟的小坑。 风月一声欢叫,当然是无声无息的。可是罗格以精神力听来,这啸声如黄莺出谷,又如清风抚琴,悦耳无比。只是这精神力振荡实在是大了点,有如霹雳一般,震得罗格眼前金星乱飞。 风月镰刀斜指天际,遥遥盯住了远方灰色中若隐若现的一座黑色山峰。罗格再一次感应到了那个古老的存在。随着精神力的提高,胖子越发清晰的感觉到了那存在实力的深不可测。然而风月已经在发足狂奔了,背后骨翼全张,有如御风而行,一跃而起,就是轻飘飘的滑过十几丈远。 转眼之间,已经到了上次铩羽而归的地方。僵尸们又是陆陆续续的自土中钻了出来。这一次打头阵的是三个僵尸战士。大战当前,罗格集中全力凝聚精神力,对准这三个僵尸战士的能量核心全力发出了三道精神冲击。这三团能量猛然一亮,如同狂风中的烛火,已是处在熄灭的边缘。风月巨大的镰刀带着一道紫色电火,画出一道完美的弧形,直接将前面的两个僵尸战士腰斩,第三个僵尸战士能量较弱,能量核心竟给罗格直接摧散,倒在地上不动了。 一道道黑气夹着令人心魂俱散的历啸绕着风月狂舞,各式各样的僵尸肢体四处飞散。 一眼望去,无穷无尽的僵尸正从土中钻出来,拥挤着,磨擦着,慢慢的压了上来,直如一片僵尸的海洋! 风月却是执着无比,一步一步的逆流而上,每踏前一步,都要倒下十几具僵尸。风月的双眼,还是盯着天际那座黑色的山峰,盯着山峰上那古老的存在。 罗格全力轰出一波波的精神振荡。如同狂风一般,每波精神振荡发出,几十朵能量火花就会随风飘散,然而更多的烛火却又在黑暗中亮起。 人类执着,多是为了欲望。风月如此执着,却又是为了什么? 这个时代,骷髅也疯狂。 第二十二章 大师 “哐当”一声巨响,紧接着是“唉哟”一声惨叫,罗格连同摇椅一个后仰,重重在栽在地上。就算罗格皮糙肉厚,这脑袋先着地也让他着实晕了一阵。他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好一阵才驱赶走绕着脑袋飞舞的星星与小鸟们。 梦中之境仍是历历在目。 也不知厮杀了多久,罗格早已筋疲力尽,风月头骨中的金色光团也暗淡了很多,然而僵尸仍是杀之不尽。 突然,几十里外那座黑色的山峰上一个新的能量团开始形成。在罗格的精神感应世界里,那团能量深黑色中透着丝丝血色,以惊心动魄的速度不断的强大起来。随着那团能量最终形成一个黑红相间的巨大的能量团,一道强大无比的精神波动如怒涛般向四面八方冲击过去。稍微弱小点的僵尸的灵魂能量如同在台风中的烛火,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瞬间就熄灭了。一时之间,原来密密麻麻堆集着几千只僵尸的平原上,竟只余风月和十几个僵尸领主还在站立着。双方的精神力一接触,罗格就如遭雷击。无尽的憎恨、毁灭、杀戮从那道精神震波中传来,在那个瞬间,罗格几乎要抑制不住自己的疯狂。 转眼间,那个灵魂能量就已经锁定了风月,并以惊人速度向这边掠过来。罗格叫苦不迭,风月这个疯子可千万不要再冲上去自寻死路呀,虽然还看不到那是个什么生物,但单以这团灵魂能量的强度来说,就万万不是风月和罗格对付得了的。 风月镰刀盘旋一周,一道血红色的电弧向四面激射出去,将身边的几个僵尸领主逼开。风月怒视着那团能量奔来的方向,无声咆哮一下,一个小小的金色精神力光球带着一道细细的美丽焰尾飞了过去。眼见就要击中那团巨大的灵魂能量,罗格都已经准备欢呼了,那团能量一阵翻滚,一道暗红色的闪电发出,将那个小小金色光球击得灰飞烟灭。 风月和罗格一时都呆住了。 “快跑啊!你个白痴骨头架子!没脑子的骷髅!”缓过神来的罗格忍不住通过精神对风月咆哮起来。 风月一跃冲天,却是冲着那团能量而去。 “天啊!”罗格呻吟了起来。 空中的风月骨翼轻轻展开,这一次骨与骨之间多了一层肉眼难辨、几乎完全透明的膜。 风月柔柔巧巧的一个盘旋,已是掉了个方向,盈盈的飞走了。 胖子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半空中就被甩了出来,翻滚着向下落去。 地上的僵尸领主们聚成了一堆,仰首向天,个个口水直流。 罗格一声尖叫,拼命想向天上纵出,结果却是脑袋与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罗格嘟囔着爬起来,咒骂着该死的风月。不过他可不敢把风月召出来理论个明明白白,经历过两次异界后,罗格早已明白这决不仅仅是个梦而已。而亲眼见识过风月战斗英姿之后,胖子心知自己已经不是风月的对手了。何况这死骷髅心狠手辣,居然能把自己从天上给扔下来,这不是反了吗?心里还有没有自己这个主人了? 胖子唉声叹气的,有什么不满也就只好咽下了。以后打架仰仗风月的地方还多着呢,这次得罪了它,别到时候背后给自己一刀。法师和宠物关系处到这份上,也真叫一个郁闷。 精神郁郁的罗格看看窗外天色近晚,起身出门,去寻费斯和佛朗哥几人商议战神之锤的大计去了。 寒夜里华灯初上,天空中飘荡起了片片雪花。假日饭店里却是灯火通明,热气腾腾。 在三楼一间清幽的单间里,一个月来,几个贵族们和费斯还是首次齐聚一堂。埃特看起来胖了不少,他的腿脚还是不大利落,被斗气所伤可不是开玩笑的事,何况当时他大腿上三分之一的血肉被爆得干干净净的。 别后小聚,大家兴致都很足。众人谈了一番风花雪月、金币美人之后,才开始认真研讨起“战神之锤”的发展大计来。 罗格首先开口:“弟兄们,咱们这新的战神之锤马上就要开张了。这次要做就得做出个样子来,要让那些贵族们一想到‘战神之锤’,马上想到的就是地位!就是财富的象征!就是酷!就是那些贱货们的尖叫和平民们的艳羡!不过话说回来了,这名字太象个矮人店了,妈的,当初倒底是谁想这么个破名字的?” “除了你还有谁?!”埃特毫不给罗格留面子。 胖子难得的老脸一红,支唔一下,茬开了话题:“当然,我们做的东西一定要好!一定不能有任何一点点的偷工减料!我们扔进去一个金币,就会收回来二个金币!我的意思是,战神之锤就算做不出最好的兵器盔甲,但是绝对要做出最精致惟美的东西来!” “哼,对你来说,用的金子越多就是越美!”佛朗哥恶毒的讽刺道。 罗格大怒,盯着佛朗哥,跃跃欲试的。佛朗哥不以为然,哼了一声,抄起一个精致的小银叉。胖子眼睛一翻,又坐下了,狭小空间里与拿着短兵的佛朗哥斗,无疑是自寻死路。 费斯嘴里塞满了龙虾肉,含含糊糊的说:“别再闹了,赶紧给我找几个助手来是正经事。总不能什么都我一个人干吧?再说弄个魔法阵我是擅长,可这盔甲兵器漂不漂亮、合不合那些人物的品味,我就不知道了啊!” 伦斯也道:“东西做得漂亮点用处真的不小。从卖出去的东西来看,打造得精致漂亮的那几样东西最少都能有个对半利,而且总是最先卖掉的。其它那些做得一般些的,其实质量不比这些精品差,可是钱就赚得少多了。开张以来,不算收购冒险者战利品,咱们的精品一共赚了二万多金币,可是那些普通的,才赚了四千金币而已。” 凯特插口道:“普通装备的利虽然薄点,但胜在量大啊,也不能放过了。我看我们该开个新店,专门做这类生意。要是能挤进军队这块肥地里,也是财源滚滚。至少我们可以让法尔堡温宁顿勋爵专门采购我们的东西。” 罗格道:“这样吧,我看我们需要多找一批工匠来,金负责指导和训练就行了,打制些普通的武器防具。这样把我们自己最好的精铁矿也能消化一些。原矿就这么卖了,总觉得有些亏了。这个作坊城里随便找个地方放就行了。至于战神之锤,我们得找几个真正的艺术大师来设计式样,最好再找几个懂得最上层社会礼仪的,他们知道什么会在贵族中流行。” 埃特继道:“对了,我在教会治伤的时候,那里做义工的一个小姑娘好象说过她的爷爷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雕塑大师呢。名字叫什么来着?雾什么幻什么的来着?” 佛朗哥眼睛一亮,声音都颤了:“难道是雾幻大师?他在里尔城?听说他早年得罪了奥匈帝国的一个大贵族,为了避祸,他发誓不再制作艺术品,那贵族才算放过了他。后来就不知所踪了。没想到他居然就躲在这里。我家里还有一件他的作品呢!雾幻作品风格如云似雾,至精至美却又让人难以抓住其内在,所以才得了个雾幻的称号。” 他闭上眼睛,回味了片刻,才感叹道:“那是真正震撼灵魂的艺术啊!” 罗格一听,来了精神,追问道:“这个雾幻真有这么历害?” 佛朗哥不满的看了罗格一眼:“他是真正能与时间同在的大师。只是听说脾气古怪,性子固执无比,又极端仇视贵族。要说动此人给贵族设计物品,我看是休想了。” “哼,怕什么!对付这种老顽固,咱们的办法难道还少了吗?”罗格阴阴一笑,“他就是块玄钢,也要他开朵花出来!那个伊恩怎么样,最后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全招了?” 伦斯道:“那个小丫头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亲孙女,如果是的话,嘿嘿,那可就好办了!” “伦斯!我可告诉你,别打那小姑娘的主意。这一个月来,我这条腿可是亏了她呢!”埃特不满的喝到。 伦斯呵呵一笑,道:“好好,这个一定给你留着。” 不为人知的皱了皱眉,罗格道:“这里尔城不比其它地方,我们现在不能做得太过了。不然事发起来,奥菲罗克可未必护得住我们。何况他为什么如此照顾我们还弄不清楚呢,万事小心些为好。想做些事业出来,总不能为这些小事翻了船吧。何况这种事,背地做做可以,提起来却是殊不光彩。让有心人看了,多了提防,我们自己今后做什么事也都不大方便啊。要不就象伊恩那样做得干净彻底,要不然索性先放放看。对付这种老东西,办法多得是。并不一定非得打打杀杀,弄出些人命来的。当务之急,是先要查清这老家伙的资料,看他有什么爱好没有?我们好投其所好。实在不行,就栽他一赃,让他有理说不清,只能从了我们。没有办法了,再打他孙女主意吧。总而言之,务要让他为我们所用才行。而且最好让他尽心尽力的。” 几人当下计议起来。经过多番磨炼之后,众败类们沉稳了很多,锋芒渐隐。所想出的毒计却是周密狠辣,滴水不漏。与两年前比起来,其精粗显隐之间,相去早已不可以道理计。 几个侍女从门外经过,但觉阴风阵阵,忍不住打了几个寒战。 午后的阳光懒懒的洒落在里尔城的大街小巷上,让这个在寒冬里沉睡的城市慢慢的苏醒了过来。阳光是最平等的,无论你是贵族也好,平民也好,都会沐浴到阳光的恩泽。 依莎贝拉愉快的在贫民区的街道里穿行着,仿佛是一个跳动着的音符。低矮的窝棚、崎岖不平的土路、一摊摊结成冰的污水、四处飘扬的异味,以及种种奇怪的妈妈打骂孩子、邻里吵架、鸡鸣犬吠的声音,都未能影响一丝一毫她的心情。她自小就生长在这块地方,所以她爱这里的一切,爱这里所有的人。神说,要爱这世上的人,所以她全心全意的遵循神的教导。每周在教会做三个半天的义工是她最快乐的时光。虽然没有任何收入,可是沐浴在神的荣光下,可以帮助其它受苦受难的世人,就是最好的报酬了。 少女喜欢阳光,只要晴朗的天气里她都会很快乐。十七岁的依莎贝拉身材高挑,足足有一米七十,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成熟的多,只是那一张吹弹得破的小脸偶尔会显露出一点幼稚表情,泄露了主人的真实年纪。依莎贝拉很白,白得近乎透明,但活泼的少女总是会给这层透明的白色下添上一抹晕红。 女孩儿五官精巧,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不安分的四处看来看去的,加上永远挂在嘴边的微笑,她总是很讨周围人的喜欢。教会里的牧师们都对她很好,一个年轻的牧师甚至偷偷教了她一点光明法术,依莎贝拉现在已经能勉强使出最初级的微伤治愈术了。 女孩儿有理由高兴,这一个月来一直相处不错的那位埃特先生,今天给自己提供了一份工作,为他打理房间和庭院,一个月有整整一个金币呢。爷爷再也用不着天天只吃黑面包了,我们每天都能有熏肉吃了,节省一点的话,爷爷还可以每天喝一小杯葡萄酒呢。这种生活,邻居们可是要羡慕死了。这样干上两年的话,也许可就以盖一间木屋了,爷爷年纪大了,风湿很历害的,有了新屋子,冬天就可以少受很多罪了。 那位埃特先生真是一个好人。他可不是一般的高大健壮呢,比自己要高出整整一个头去,好多的男人还不如自己高呢。嗯,虽然衣着挺随意的,却是非常干净,那张脸很粗犷,却是越看越英俊。想到这里,少女的心跳有些加快,脸也有一点点烧。 女孩儿胡里胡涂的走着,脑子里全是埃特的影子。“埃特先生好象年纪不大的样子,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冒险经历呢。这一个月来,他讲的经历还没重复过呢。邻街的那个笨笨的铁熊,成天缠着自己就只会讲他照顾的那几匹马,要不然就是那位吉布梅尔先生家里的琐事。可是,埃特先生腿上的伤好吓人啊,自己在教会呆了四个月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伤啊。刚见到的那会,都能透过伤口看到骨头了,可是埃特先生从来都没有叫过呢。 迷糊的女孩子路上踢倒了两个罗筐,吓坏了几只母鸡,还差点撞到了一位大妈。 女孩儿来到一个小小的院落前,如果这五六个平方米大的地方也能称为院落的话。这么小的院子里也有一棵古树,树干盘曲着,看得出来它的一生,也必如大多数生长在树荫下的人一样,坎坷痛苦。小院由一道篱笆围成。构成篱笆的不过是普通的木条罢了,可是不知怎的,看了却让人心中无比的平静。院落中积雪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喧嚣脏乱的环境都被那一道篱笆隔了开来。 一个干瘦的老人正坐在院中,一下一下的劈着柴。老人身边放着一个红泥的小火炉,炉上煮着一壶茶。那玲珑的小茶壶古朴高雅,一道道热气正慢慢从壶嘴里溢出来。老人劈着的那块东西说是柴,不如说是一块树墩,多少有些朽烂了,但在这冬天,却是冻得无比坚硬。老人手中一把锈斧,慢慢的扬起,顺势落下,却如切入一块豆腐一样,轻轻巧巧的就劈下一根一尺长,三指宽的柴来。 “爷爷!”女孩儿如一只欢快的小鸟,轻盈的扑进了老人的怀里。 “爷爷!我找到一份工作了!每个月有整整一个金币呢!您再也不用天天啃黑面包了,也有钱给您买药了!” 老人爱怜的轻轻抚摸了一下女孩儿的头发,笑道:“傻孩子,爷爷一把年纪了,还吃什么药呢。倒是你啊,实在是受了太多的苦了。对了,教会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方了,有一个金币一月的工作?” 依莎贝拉的声音一下子小了下去,低声道:“是,是给一位先生管理庭院呢。” 老人的声音立刻严峻起来:“他是个贵族?” 女孩儿泪水已经是在眼眶里打转了,嚅嚅地道:“好象,好象是的……” 哗啦一声,老人一斧将身边的小茶壶劈得粉碎,气得浑身发抖:“你,你忘了你的爸妈是怎么死的吗?又是谁让我们在这种地方,挨饥受冻的?你……”老人眼见一口气喘不上来,只吓得女孩儿脸都白了,连忙扶住老人,泪水却只不住的流了下来。 老人稍稍平息了下来,狠狠的甩开了她的手,走进了屋里,重重的摔上了门。 女孩儿哭道:“可是爷爷,您的病不能再拖了啊!!而且,埃特先生是个好人呢……”女孩儿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却是哽住了。 女孩儿无力的坐在地上抽泣着,一块雪白的丝绸手帕送到了她的眼前。依莎贝拉顺手接了过来擦了擦眼泪,突然意识到这是她绝对买不起的奢侈品,现在弄脏了,却如何是好? 她慌张的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和气的胖脸,那笑容是如此的温暖,仿若连冰雪都能化了。 第二十三章 出山 依莎贝拉慌得跳了起来,吃吃的说:“对不起,弄脏了您的东西,我不是有意的。” 罗格的笑容和煦如春风:“没关系,送给你好了。这一个多月来,若是没有了你,埃特可要苦得多了。” 女孩儿一脸的惊喜:“您,您认识埃特先生?” “是啊,不只认识,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呢。”胖子顿了顿,四下打量了一番这个院落,每一丝细节都未曾放过。小院虽然简陋,却布置得淡雅天然,连罗格这等俗物,也觉身心一阵清静。罗格柔声对女孩儿道:“我可以见见你的爷爷吗?” 女孩儿有些迟疑,低声道:“爷爷……现在正在气头上呢。” 罗格道:“不要紧,我只是想见见他老人家而已。倒是埃特那里,你还是先过去看一眼吧,熟悉一下环境,也好工作了。” “可是爷爷那里怎么办?” “这个啊,我会帮你和他解释的,放心吧!啊,对了,你爷爷的病需要什么药,都可以埃特说的。药钱就算你的奖金好了。” “可是,那些药好贵啊!” “所以,你要好好的干啊!”胖子笑得狼尾巴乱晃。 “我一定会的!”女孩儿用力的点头,随后欢快的走了。 罗格看看日头已经有些偏西,那老头还闷坐在屋里生气,于是哈哈一笑,一脚踢开大门,钻进了房内。 老头怒雷般的声音立刻响起来:“你是什么人!进来连敲门都不会吗?!啊,原来是位贵族大人。俺这小老头的乡下院子不欢迎阁下!免得污了阁下的鞋,我赔不起!” 罗格嘻皮笑脸的打量着房间里。屋子非常小,放了一张上下的床辅,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就挤得满满的了。另有一个小门,看上去是个厨房。胖子自已拉过了一张椅子,坐在了老头对面。还顺手抄起老人面前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品了起来。 老头脸色由红变紫,若不是看罗格是个贵族,早就拿东西摔他出去了。 胖子眯着眼睛,对着老头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就是色狼看剥光了的羔羊,也没这么仔细法。一时之间,房间里静得出奇,只听见老头风箱一样的喘气声。 “雾幻大师!”胖子轻轻的一声听在老人的耳里却如同炸雷一样,惊得他跳了起来,茶壶也带落了下来。 罗格轻哼一声,宛如空中存在一只看不见的手一般,那茶壶轻盈的在空中翻了个身,又回到了桌上。 房间里又静了片刻。 “您在怕什么?”胖子有些讽刺的道。 老头重重的坐下,刹那间好象老了好几岁。“雾幻,雾幻。唉,已经十几年没人提过这个名字了。雾幻大师早已经死了。你们这些贵族们逼得雾幻家破人亡,就是他还活着,也决不会再为贵族出一分力。您要是没别的事,还请回吧。老头年纪大了,也没多少日子好活了,最后的时候,就是盼个清静罢了。” “哼,这老头好生可恶,先把所有的路全部堵死了。”罗格愤愤的想,“我偏不让你如意!” 胖子眼睛一转,抄起小茶壶观察了起来。过得片刻,摇了摇头,“唉,什么如雾似幻,都是浪得虚名罢了。光看这茶壶,就知道十多年市井生活,雾幻的双眼,早就被污水淤泥给涂了。看来我是白来了,倒还不如去公国画苑,找几个艺术方面的权威帮忙呢。” 老头勃然大怒,喝道:“你这俗不可耐的小子又懂得什么叫品味了!快把茶壶给我放下了!别怪老头我把你打出去!” 这等狠话,罗格自是不信。欧打贵族罪名可是可大可小的,罗格也不点破此点。胖子双眼一翻,望向天空,不屑的哼了一声,道:“我就是什么都不懂,也知道这个艺字,讲究的是鬼斧神工,巧夺天工。艺术大家们,不在环境清幽的佳境创作,难道能在这污水满地,臭气薰天的地方找到灵感不成?画些雕些什么?大妈打孩子图不成?” 老头气得发抖,道:“艺之一道,求的是自然,讲的是神韵!这每一刀下去,莫不要顺乎自然,切合天道,不多一分,不少一毫,恰到好处。一刀落处,其神自现。天下万事万物莫不是自然,这污水中也有大学问,小儿啼哭也能启灵思。岂是你们这些只懂得黄金珠玉的贵族能够了解的?!” “哦?”罗格来了兴致,虚心道:“这倒从未听过,还要请教。” 老头盛怒之中,只求训得这小子心服口服,让他知道,艺术二字,博大精深,其中别有天地,那些沽名钓誉的艺术权威们,不过是骗骗罗格这种俗人罢了。这一番说教,老人直讲得口沫横飞,指手画脚,一直到天色已黑,还是意犹末尽。当中早不知喝了几壶茶水润喉了。 院门开启的声音传来,随后是依莎贝拉甜甜的声音:“爷爷!我回来了。”屋内二人这才醒觉,静了下来。老头是余兴未尽,罗格是苦尽甘来。 胖子站起身来,道了声再会。又哼了一声,小声道:“你讲了这么半天,我是没懂多少。你要是真的精深渊博,怎么会给我讲不明白?光是自己知道,却不能传道授业,这大师二字嘛,哼哼,哼哼。”老头怒极,正欲理论,罗格却扬长而去。 第二天清晨,胖子又出现在雾幻的小院之中,正遇上依莎贝拉眼睛红红的走出门来。罗格立刻问道:“出什么事了?埃特欺负你了不成?” 女孩儿泪水险些又掉了下来,轻轻的道:“爷爷说什么也不肯吃药,说是宁死不吃贵族的东西。还狠狠的骂了我一顿。呜呜。” 胖子也是大怒,道:“你尽管去干活,这老东……老……老先生自有我来对付!”女孩儿应声出门去了。 此番对付雾幻,众贵族们可是费了不少心机。佛朗哥艺术天份最高,却首先被涮了下来。理由是他艺术品味再高,也高不过雾幻去。这老头性子古怪,还能把他放在眼里?至于伦斯,埃特是坚决反对的,当然五大三粗的埃特也不合适出面。老头看到贵族勾引自己孙女,还不把他剁来吃了?只有凯特和罗格看起来象个好人,又只有罗格能够随机应变,强词夺理,信口开河,不落俗套。 想来以流氓手段,对付古怪老头,应该最是对路不过。 一如昨日,罗格踢门进屋。老头正待大骂,一见是他,精神一振,就又待说教一番。没想到罗格抢先发难:“我原本敬你年纪虚活了几岁,没想到还如小孩子一样的脾气!依莎贝拉辛苦做事,赚钱买药,有何不对?你倒是把药泼了,好威风啊,怎么只对小女孩儿使啊?” “哼,你又懂得什么,我是宁死不碰那些贵族的肮脏东西!” 罗格哼了一声:“倒要请教,贵族的东西怎么就是脏了,又是脏在何处?” “这些贵族,没一个好东西,连你在内!想当年……”这一缅怀昔日,自是再也关不上闸门。一老一少不住斗嘴,转眼间又是一日过去了。 日复一日,每天清晨罗格准时来此报到,与雾幻斗嘴一番。小院里再也不复往日清静,二人大呼小叫,有时还互相厮打一番。雾幻早已忘了问罗格为何天天来此吵架,到得后来,每日胖子离去,都有点不舍。夜里翻来覆去,只是想明日如何驳得那小子心服口服,也算出了自己多年的一口恶气。罗格白日吵架,夜里也不闲着。反正他精神力强横,只想冥想片刻,自是精神饱满。是故夜夜苦读,古往今来、天南海北、神魔仙佛、诸子百家,无所不包,无所不读。盼能早日让那老头明白,十几年不闻世事之后,他雾幻不过是井底之蛙罢了。 至于邻里们,早已对二人争吵视若不见,听而不闻了。罗格每次来,逢人必打招呼,总要带些糖果分给孩子们的,还顺手帮了大妈大婶们不少小忙。其间,更有一次,送了每家每户两条新出炉的面包,这可是热气腾腾的白面包啊。一来二去,街民们觉得罗格的胖脸越发的和蔼可亲。那些世居于此的老人们也说,这一辈子,从没见过肯到这个地方来的贵族,也没见过真正关心过这些可怜孩子们的贵族。那个总是醉薰薰的老彼得,在一天看到罗格走进雾幻的小院后,抱着劣酒站在街中大声的说:“这个罗格先生,是个真正的好人啊。我老彼得活了七十年了,想当年当海员的时候,走了多少个国家。你们别以为我醉了,我这双眼睛看人是绝对不会错的!” 民心所向既然已经定了,身边罗格对立面的雾幻的日子可不大好过了。邻里们开始是小声议论,后来是偷偷拉住依莎贝拉要她劝劝爷爷。女孩又羞又急,却是毫无办法。待得后来,邻里们白天里听得二人吵架内容,等罗格一走,就干脆再和雾幻理论一番。大妈大婶们自有鸡毛蒜皮的道理,其蛮不讲理,缠杂不清之处,比之罗格可是强得太多了。 可怜那雾幻大师每日里白天与罗格辨,晚上和邻里吵。孙女望过来的目光也是越来越不满,那碗药煮得一天比一天的苦。对于孙女儿每日去埃特家里上工,雾幻只能是哼几声表示不满,已经不敢再说三道四了。 二人之间的论战也是罗格渐渐的占了上风。先是在“贵族都不是好人”这一点上罗格打得雾幻大败输亏。胖子收买人心手段日益历害,往往晚上自己就成了邻里们反驳老雾幻的活生例子。 接下来结论自然是“贵族们有好有坏,是好多还是坏多呢?”罗格却不与他过多纠缠,话题一转,到了“贵族们既然有好有坏,那贵族的东西就不都是肮脏的了。”即有前面做基础,雾幻自是很快败下阵来。罗格却不放手,接下来在“不管东西来源,只要是付出辛苦,正当得来,就是好的。”这一题上又胜一阵,自此雾幻只能天天老实喝药。 雾幻眼见得自己立场日益松动,心里发愁。但罗格可是绝不放过落水狗的,很快就辨到了雾幻发的“不为贵族出力”的誓言上来。毫不费力的,罗格就让雾幻认识到了自己的以偏盖全。胸襟之小,实与大师之称过于不符。 这一日,两人在小院里对坐劈柴品茶,看起来闲情逸志,不知道羡慕坏了多少每日里营营役役的苦命人们。 雾幻手中斧子飞舞,如快刀切豆腐般劈出了一根根整齐的细柴。罗格也不示弱,他本就力大如牛,此刻再给自己加持了一个“蛮牛之力”,十指如落花缤纷,撕木墩如撕熟鸡,空手扯出了一条条的木柴。 两人正战到了最要紧处,就是这神究竟为何物,以神发誓是不是得守。 罗格恶狠狠的撕着木头,眼露凶光,道:“先不说这世上有没有神,就算真有神的存在,那又如何?”其实罗格心知肚明确是有神的,那些天使可不是平空冒出来的。胖子续道:“人间种种不平的惨事,难道还少了吗?既然有神,它又为何不管?如果说是它管不过来的话,那也是说明它能力有限,就算是神,也不是万能的。充其量比你我强大的多罢了,本质却没有不同!” 雾幻却不同意:“神之所以称为神,那是因为他站在世间万物顶端,俯瞰众生。神所见的,未必我们能见,神所闻的,我们未必能闻。这世间大地,不过是创世神的作品罢了。我花了一生的时间,才体悟出一点点神的规则。也就是神秘的东方大陆称之为道的东西。以至高的存在为名,所发的誓言,自是具有至高的效力,值得以生命去遵守。” 罗格暗暗对这“道”留上了神,罗德里格斯带给自己少得可怜的知识中就有关于这个“道”的描述,只称其为天地之本,万物之源,是众神之上的本源所在。如此几句,叫人如何能懂,看来这老家伙自己生前也是不明不白。以老东西的实力,跨越重重险阻,去神秘的东方大陆转转不是不可能,只是他太心急了点,早早的就杀上了俄狄神殿,结果却引来了审判之光。想起这罗德里格斯,这一年来也不知是怎么了,再也不感受不到他的活动了,仿佛消失了一样。 胖子想归想,嘴里却不闲着:“就算神真的有至高的大威力,那也是因为我们自己的限制,看不到神之外的世界罢了。就如同一只只有触觉,只会爬行的虫子,在它的世界里只有长与宽的概念罢了。要让它理解什么是高,怕是难了些吧?好象蚂蚁不会理解你的作品一样,要让你这老古董明白神之外的世界,嘿嘿,哼哼!” “我不明白,难道你就明白了?”老头怒道。 “真是不好意思,这些日子看来,对这世间的运行法则,我好象比你懂得多一些。”罗格大言不惭。 半个月来都没有好好休息过的雾幻终于忍耐不住,大吼道:“好!好!现在真的是年轻人的天下了。老头子我活了一辈子,研究自然之道三十年,会的不过就是点砍柴而已。如果你的柴能砍得比我好,老头子没有二话,这条老命就是你的了。你也不用再如此费尽心机的天天和老头子较劲了。如果你输了,就还老头子一个清静!” 罗格脑门冒汗,咬牙道:“我以至高神的名义起誓,咱们一言为定!”心里却想:“定你个大头鬼。至高神的名义关我屁事,砍柴比不过你,老子自有其它办法!你这老东西,破绽多着呢!只是你这老东西,原来这半个月来一直在跟我装傻,操,倒是有点门道。咱们走着瞧!” 这些日子以来,罗格早见雾幻砍过无数次柴。胖子种种探测手段用过去,见老头子一无斗气,二无魔力,遂放下心来。可是此刻见那如柴棒般的瘦小手臂,挥动一把锈斧,有气无力的,却极轻松的砍下几根柴来,胖子才觉得大事不妙。 罗格拿起一根柴,细细的看起来,慢慢冷汗自额上流了下来,见那细柴既不挺直,也不匀称,但全身木头纹理,竟是没有半条断裂,浑然天成。罗格抄起锈斧,抱过木墩,也是轻轻一斧下去,却听当的一声,那木墩连个印痕也没有。罗格深吸一口气,比手画脚,咒语念出,几道不同的光晕在身上闪现,却是给自己加持了“牛之力量”、“猫之敏捷”外加一个加速术。他再次运斧,仍是学着雾幻,缓缓下落,此次锈斧劈入木头,果然一分一分的轻轻的没了进去,直无木墩并不存在一般。只是胖子咬牙切齿,全身青筋浮现,斧过处木屑横飞。如果说雾幻运斧是全无烟火气的活,罗格这招,就是烈火焚林了。 好容易弄下一根木柴,罗格待要拿起来细看,手指触处,那细柴却是嘭的一声,化成了满天木屑。 罗格欲哭无泪。十多天的辛苦,卡在最后一关上,却是被雾幻从头耍到了尾。 可是雾幻不曾料到,罗格还有一手,叫做偏执。 罗格再不曾挥出一斧,却只是抱着木墩在院中苦思,对周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天色已黑,依莎贝拉过来呼唤罗格,胖子却如石雕一样,动也不动。女孩儿无奈,只得将饭菜放在罗格身边。转眼间,已冻成一块冰坨,那汤碗也冰得裂了开来。 入夜,鹅毛大雪自天而降,静坐不动的罗格成了雪人。 清晨,依莎贝拉惊呼一声,拿出一块软布,细细的将罗格全身的积雪擦去,转身离开,一滴晶莹的泪珠却落下。 屋内雾幻自在品茶,女孩儿进来哀求,雾幻缓缓的道:“我也劝不回他的,他已经进入一个死局了。再说,这些贵族,死得一个,便是一个。”女孩儿怒道:“爷爷,你从开始时便是故意的!是不是?” 雾幻再没说话。 待得女孩儿走后,雾幻才低声自语,那声音好象苍老了几十年:“爷爷不是神,怎能料到如此结局呢,唉。爷爷这火爆性子,怕是要连累你了。” 再次入夜之际,佛朗哥、伦斯、凯特、埃特、费斯全都来到了小院,看了完全不说不动的罗格,都无计可施,也不敢妄做处置。众人未曾说一句狠话,只是盯向雾幻的目光中,多了一种怨毒。老头自是不惧,但依莎贝拉回来,见到众贵族瞄向她的目光,老头才开始心惊胆战。 天色已黑,如雷的马蹄声在陋巷中响起,金色的斗气光芒在小院中洒落,奥菲罗克走入这个几乎已经站不下人的小小院落。 雾幻大为惊异,未曾想一个面相普通的下层贵族,居然惊动了公国大公的独子到来。但事已至此,一切只能听天由命了。 奥菲罗克皱着眉头,静静地在罗格对面坐下。 这一坐就是一夜。 清晨,奥菲罗格站起身来,吩咐给罗格搭了个小小棚子,留下两个黄金狮子骑士护卫罗格的安全,便带着众贵族败类们离去了。 日出日落,罗格就如雕像一样,不吃不动。 依莎贝拉每日依旧在埃特家中做事,但见埃特面容削瘦,胡须渐长,每日只是喝酒。女孩儿偷偷垂泪,回家后再也不与雾幻交谈。 有时那天见过的贵族们也会过来,席间众人只是无声喝喝闷酒,望向女孩儿的目光却让依莎贝拉胆战心惊。那一晚众贵族在埃特书房里激烈争吵起来,女孩儿隐隐觉得事情与已有关,正要偷听,却撞见埃特开门出来。埃特一怔,只是挥手让女孩儿回家了。 又是一个暗淡无光的夜。浓浓的铅云早已遮蔽了天上的月光。依莎贝拉见又要下雪,提着一床棉被出屋,想给罗格盖上。刚打开房门,一阵塑风几乎将她冻得僵了。她好容易咬牙踏出屋外,突然樱唇大张,手中棉被滑落在地,却是吓得呆了。 小院中黑雾弥漫,一个骷髅无声无息的从雾中走了出来。这骷髅色作深黑,若不是那周身上下时时窜动的紫红色的电光照亮了它的身影,女孩儿是万无可能看到它的。 院中的两个黄金狮子骑士感觉有异,正要回头,那骷髅周身电火一闪,手中二道黑影闪电般的击中了骑士的后脑。两个骑士闷哼一声,晕倒在地。 紫红色的焰火照耀之下,小院中景物森森,宛如人间魔域,那骷髅就是地狱深处的魔神! 依莎贝拉恐惧之极,却又丝毫动弹不得。她只觉眼前一花,两个黄金狮子骑士已经倒下。下一刻,一把巨大的镰刀平空出现,静静的搁在了她雪白粉嫩的脖子上,那刀身,几乎有她大半个人高。刀气所激,女孩儿脖子上出现了一道细细红线,一滴鲜血慢慢地滴了下来。 女孩儿吓得早已麻木了。 那骷髅望了望滑落地上的棉被,镰刀静静的消失了,下一刻,出现在骷髅的手中。 骷髅伸手一招,罗格紧紧抱着的木墩浮上了半空。 那骷髅背后骨翼全张,全身电光大炙,单手将巨大的镰刀笔直的竖起! 瞬间的紫电,照亮了整个院落。那镰刀不曾动得分毫,一道刀影却唰的落下,空中的木墩分为两半,滚落于地。 那断处曲曲弯弯,木纹全无一丝断裂。 黑雾涌出,骷髅迈步,隐入雾中。临去前,骷髅望了女孩儿一眼,女孩儿觉得自己好像懂了那目光的意思。 “今晚的事,不要说出去噢。” 清晨,罗格动了一动。 转眼间他拍落了身上的尘土,轻轻拾起了地上分为两片的木墩,合为一处。 罗格轻轻拍门,请了雾幻出来,柔声请他再砍一次柴。 一脸憔悴的雾幻拿了一个木墩,手起斧落,一根细柴落在地上。 在罗格的精神世界里,雾幻身上一层淡淡的青光闪现,将木墩、斧头和他自己都罩在其中。 罗格淡淡一笑,柔声道:“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终有一日,天上人间,青山绿水,存在只依我心!” 罗格伸手一指,一块木墩轻轻浮上半空;屈指一弹,木墩如春花盛放,每一根最微小的木丝都分离开来,在空中起舞;最后袍袖一拂,那漫天木丝,都平空消失得干干净净。 “多谢大师成全!”罗格回身,对呆若木鸡的雾幻一揖到地。 当……当……远处悠然的钟声响起,新的一年就要来了,再过一日,就是神圣历686年了。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 第一卷《轮回》完 第一章 神迹 一声声震耳欲聋的礼炮声响起,震得整个里尔城都在微微颤抖。 无数的礼花在夜空中绽放,恰如诸神打开了天界之门,将无尽的繁华洒落人间。 点点烛火,若天上繁星尽落凡尘,烛火映处,是一张张平凡和喜乐的面孔。里尔城的百万市民,此刻都走出家门,感谢过去一年神的眷顾,祈求新的一年合家平安。 在“暗夜里的精灵”的空中露台上,挤满了观景的贵族巨富、夫人小姐们。貂裘锦缎、宝气珠光,交相辉映处,恰是一幅人间富贵图。 人众中自也少不了罗格等众贵族。 众人今非昔比,眼下是奥菲罗克座前红人,又手握战神之锤这一财源,虽然年夜里,“暗夜里的精灵”最著名的空中花园“巴比伦”中一个座位价值百个金币,几人还是有这个实力坐在这里的。有身份地位的大贵族们此时自在公国大公府里与“狮心大公”莱因哈特.冯.威廉同乐,而这“巴比伦”则成了中小贵族和富商们显示身份地位的最佳所在。 一朵又一朵的火焰之花在夜空里绽开,直似无穷无尽。间中更有魔法之火焰凝成的七色郁金香直冲天际,在黑色的幕布上留下一道炫目的焰尾,久久不散。漫天的变幻映得罗格的脸也忽明忽暗,只有那双眼依然清澈,如一泓深潭,所有的缤纷,都是有进无出,不曾在那双眸上映得分毫。罗格微笑自语,却是无人听得: “这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 里尔城的另一边,大公府里最高的楼台上,漫天的焰火也盖不下四处流溢的金色光芒。奥菲罗克斗气全力爆发,浑身上下升腾着有若实质的金色火焰。地面是一个巨大的魔法阵,埃丽西斯那绝色身影正卓立在法阵中央,黑色的火焰也不住升腾,却都被魔法阵给吸了进去。 奥菲罗克双眉紧锁,已是出了全力。金色火焰每当升腾到一定高度,空间中就会划过一道奇特的黑影,将之吸收得干干净净。偶尔有流溢的火焰想逃出这座楼去,却总是被魔法阵冒出的黑色火焰给挡了回来,只得老实回到升腾的金色烈焰中去。 罗格同样在期待着。 当`````当`````大公府的巨钟悠远的钟声甚至压过了震天的礼炮。 在百万凡人的欢呼声中,神圣历686年,终于到了。 大地突然震动起来,巨大缭亮的圣歌在天地间响起,这道声浪之巨大,直如是由百万圣女组成的唱诗班颂唱一般。 所有凡间的生灵都在静立,所有的声音都不再存在,此时此刻,天地间只余这涤荡一切的圣歌。 所有的眼睛都在凝望,所有的灵魂都在等待,等待那突然到来的… 神迹!! 大公府的上空,云团疯狂般的积聚而来,翻滚着,蠕动着,越积越厚,越垂越低。那无形的威压,扑天盖地而来。 众生纷纷跪倒。 罗格清澈的双眸转为浑浊,随着众人跪倒于地。 此时此刻,若大的城中只余奥菲罗克一人耸立如山。 埃丽西斯轻轻的拉着奥菲罗克,春葱般的玉指此刻却如山般沉重。奥菲罗克颓然跪倒,一点清泪滴落尘埃之中。 云团停止了翻滚,渐渐的亮了起来,到得后来,那洁白的圣光将整座里尔城映得亮如白昼。 云团之上,一座百米高的巨门渐渐清晰。 “轰”的一声,如千百个霹雳同时炸响,天界之门终于开启了。 光芒中,一个巨大的身影走出天界之门,背后三对巨大的光翼放射着无法直视的金色光芒。 六翼天使手持巨瓶,威仪无伦。它将巨瓶倾倒,烟气升腾,一道圣水直直的倾入大公府中。随后,一道白色水线出现,迅速漫及了整个里尔城。 芸芸众生们只感到圣水从灵魂中毫无滞碍的穿过,自是欣喜若狂。 水线行至罗格处,却一分为二,至他身后方合而为一,继续奔腾而去。 罗格跪倒不动,嘴角却有笑意:“那天上诸神,你们既然已经如此,从此刻起,我就当一回亡灵法师,却又如何?”话音刚落,无数“预言系”咒文自罗格脑中消失得干干净净。 埃丽西斯蜷曲如婴儿,黑焰只余薄薄一层。黑焰外是由黄金斗气形成的一个光球,在圣水的波涛中被冲击得忽明忽暗。奥菲罗克披头散发,口鼻溢血。 六翼天使的巨瓶中,最后飞出几十团光芒,四散而去,掉落凡尘。 转眼前,六翼天使转身步入天界之门,云散光消。 相隔百年之后,神迹终于重临格罗里亚大陆。 第二章 暗流 里尔城重现神迹,六翼天使为巴伐利亚公国大公府赐下圣水,施以祝福一事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迅速传遍了大陆的各个角落。无数的有心人都或多或少的意识到了什么,纷纷开始行动起来。 午夜,宏伟辉煌的莱茵城王宫中依然是灯火通明。国王路易九世难得的好精神,与群臣共度年夜,欣赏王城万民同庆的盛大场面。这王城的盛景与里尔城又有不同。七座大型魔法阵将七色魔法光柱射向了天空,在王宫的上空会合,合成了波旁王朝皇室的象征,一匹巨大的七彩双翼独角兽。 路易九世在位十六年,其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同盟以巴伐利亚大公为首,名将如云,勇士林立。对外数次征战,都是旗开得胜,开疆拓土而回。国内则文有宰相罗素大公爵坐镇,其人智谋深沉,忠心耿耿。武则一有大陆三剑圣之一的普罗西斯,二有大陆十位大魔导师的其中二位,分别是大魔法师耶罗和神秘的大术士拉萨。国势之强,虽然尚不及三大强国,但三大强国也不愿轻易招惹莱茵同盟。 路易九世站在王宫最高的接天楼上,放眼望去,处处灯火通明,真是一座人间仙城! 眼见王城如此太平盛世,耳听周边臣子马屁如潮,路易九世如在云中,十分自得。年愈五十的路易九世此时已在考虑自己在后世史书中的地位了。 庆祝仪式结束,路易九世兴致不减。命人取来了炼金大师丹巴献上的秘药,服食后自觉龙精虎猛,又回到后宫,命一众平素喜爱的妃子们除去衣衫,在宫室里裸身追逐为戏。老路易自坐在宝座上饮酒作乐。 此时的路易九世早已不复年轻时的英俊潇洒。多年酒色早已给他留下了乌青的眼袋和松驰的腮肉。年轻时那一身线条优美的肌肉也早都不知去向,余下的只有层层叠叠的赘肉而已。 熊熊的魔法火焰将宫殿暧得都有些发烫,两座小小的喷泉给空气增添了不少湿意。写实主义的裸女油画挂在宫室的四壁上,当中还有不少是路易自己的作品。 猩红的地毯上,十几个肤色各异的赤裸身躯正扭打在一起,细细的汗珠顺着缎子般光滑的肌肤滚落。众妃子为求欢心,自是加意的表演,平日里有点假凤虚凰勾当的,此刻居然假戏真做起来。这深宫之中,人人勾心斗角,就在这场淫宴之上也不例外。二个平日里得宠,复又清高的,此刻各自被三、四个妃子按住了手脚,在那里肆意的戏弄泡制。路易九世只看得心花怒放,哪里注意得到那两个妃子脸上的泪水?那点泪水转眼就被人擦去,众女对二人敏感部位下手却又重了几分。 路易九世看到兴浓处,解衣下场,与众妃同乐。丹巴的秘药果然不同凡响,路易九世精力健旺有如少年,众妃自是莺莺燕燕,娇呼不已,直埋怨这国王不懂得怜香惜玉,定要弄死人家才肯罢手。 这场淫宴直至凌晨四点才堪堪收场。筋疲力尽、心满意足的路易九世在二个看上去不过十二、三岁的清丽秀美少女扶持下,准备回寝宫休息了。 急促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响起,一个女官手捧一道紧急文书冲了进来,那文书封面鲜红,如欲滴下血来。 女官单日膝跪地,急道:“启禀陛下!拉萨大术士有紧急军情呈报!” 路易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有什么急事啊,告诉拉萨,明天再说吧。朕今天累死了。” 那女官却不离去,道:“拉萨大师一定要您立刻批阅!他还说……还说……就算陛下睡了,也要叫醒。如果陛下不看,他可要亲自进来了!” 路易吓了一跳,这位九十多岁的拉萨大术士自小就是自己的启蒙老师,神通广大。四十五岁那一年领悟了魔法“外层空间锁定术”,从此与各种异界空间建立了神秘的联系,也能够召唤出各种异空间恶魔,并担任了护国大法师一职。老拉萨忠心耿耿,性子火爆,自己自来见他就先怕了三分。 路易赶忙打开文书看了起来,一读之下,脸色瞬息万变,手一抖,文书掉在了脚下。老国王颤抖着想捡起来,却不慎碰翻了旁边少女手捧的金杯,血红的葡萄酒洒下,将那文书污了。路易九世颤抖着,猛地挥手给了那少女一记耳光,掌印立刻在那雪白的小脸上浮起。他歇斯底里的吼着:“谁让你这么不小心的!朕要你们有什么用!有什么用!你也想反我是吗?好,好。我让你反,让你反。来人啊,把她给我拉下去,砍了!” 几个如狼似虎的女官扑上来,将那小侍女拖了下去。少女凄厉的哭号在廊间回荡着,久久不散。 路易颓然坐倒,他眼中的一切景物都在扭曲,模糊。平日里千娇百媚的那些面孔此刻看起来却是如此狰狞,仿佛每个人都在孕育着针对波旁王朝的阴谋。 “啊……”老国王哀叹着,到最后却成了哭泣。“为什么不是在莱茵城?为什么不是在王宫里?我才是神的使者,波旁家族才该是永世存在的血脉啊!” 火焰摇曳,老国王抖动的身影映在墙上,却似是恶魔在狂舞! 过了许久,老国王才平静了一点。他急匆匆的披上了衣服,冲出了寝宫。见到身材高大,面容平静的拉萨大术士,路易九世的心里才安定了一些。 “我敬爱的陛下,几个老臣正在小议事厅里敬候您的光临呢。”拉萨大术士声音平静,就如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步入小议事厅,看到宰相罗素大公,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元帅,军务副大臣钱德勒伯爵都是衣冠不整的在等候着,路易九世不禁精神一振。老国王坐上宝座,又命众重臣坐下,开口道:“这次里尔城神迹之事,众爱卿有何看法,当此国难,万事不妨直言。” 拉萨大术士低沉的声音首先响起:“据史记载,格罗里亚大陆上降临于王室贵族的神迹共有三次,每一次被降神迹的家族都先后举兵谋反,战火波及数国,并尽屠前朝王室所有血裔,最终形成了如今的大陆三大强国。此次神迹重现,天幸巴伐利亚大公虽然武勇过人,但血脉单薄,仅有独子奥菲罗克,可以省去我们不少手脚。此次便让老夫会会这父子二人,定要得二人之头方才回京!虽说神命难违,但老夫纵为千夫所指,死后永堕地狱,这次也要违上一违!” 罗素大公道:“这次的神迹事出突然,从光明教会那里事先没有一点消息。而据臣所知,这光明教会中恐怕有转世的天使存在,完全不知此次神迹也有些说不过去。神迹之后,教会势力势必急速扩大,对此事的态度至关重要。依老臣之见,陛下正可借此神迹表示畈依教会,多多供奉。万一将来有事,最好能让教会置身事外。其二,巴伐利亚大公多年来为国立下大功,此刻又刚蒙天使赐福,此刻动手,一个不好只怕要天怒人怨,动摇国之基本。其三是大公夫人乃是奥匈帝国皇帝之妹,这位皇帝穷兵黩武,好大喜功,若是对巴伐利亚大公下手,只怕会给了他干预的口实。故臣以为须得谋划万全,万事以保全波旁王朝基业为上,此时动手万万不妥。” 一直闭目养神的罗歇里奥元帅睁开眼来,缓缓的道:“同盟近年来未有战事,精兵强将都集于巴伐利亚大公一人之手。黄金狮子骑士团战力天下闻名,十二圆桌骑士个个都有接近圣骑士的水准。恕老臣直言,此战若开,恐怕我们输面居多。” 路易九世面色惨白,叹道:“难道这五百年的波旁王朝,就要在朕的手上烟消云散了不成?” 罗歇里奥元帅依然不急不徐的道:“也不见得。当前要务,是先召集忠于陛下的能人异士。这星空剑圣普罗西斯天不怕地不怕,又与老臣有过命的交情,就算此次是逆神,老臣也担保他会来效力。到时一面有老臣为陛下操练精兵,一面令这普罗西斯监视巴伐利亚父子二人。同时徐徐调动巴伐利亚公国的兵马出外征战,慢慢削他们的兵权。这样双管齐下,可操必胜。” 罗素大公沉吟片刻,又道:“这神迹预言,想来巴伐利亚大公也会知道。当务之急,是要先令他不可速反。任何削他权柄的举动,怕都会适得其反。老臣以为,陛下必须示之以诚,表示不以神迹预言为意,反而视之为莱茵同盟的祥瑞才行。” 罗素顿了一顿,毅然道:“老臣以为,陛下不妨将芙萝娅公主赐婚给奥菲罗克!” 当的一声,路易九世手中金杯再一次掉落于地。老国王声音颤抖,老泪纵横:“什么!你难道要朕将芙萝娅牺牲了不成!不!这绝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路易九世突然抬起头来,恢复了作为帝王的威仪,道:“给朕拟诏!朕明天就统领大军,亲征巴伐利亚,不胜不归!” “扑嗵”一声,罗素跪了下来,死死拉住了路易九世的衣袖,“吾王,万万不可啊!” 罗歇里奥元帅也跪伏于地,沉声道:“陛下,宰相所言怕是眼下惟一的解决办法。不要弄得巴伐利亚公爵还未有反意,我们就先逼反了他啊。况且,谋而后动,我们还有胜机!现在开战,恐怕同盟就要立刻分崩离析啊!” 路易九世定下了脚步,苍老的面孔上老泪纵横:“朕这一生中,最对不起之人莫过于梅尔苔斯。你们现在却还要朕牺牲她给朕留下的惟一的女儿!情何以堪啊!” 老国王闭目垂泪,回忆起昔日情事来。自来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当年那个自许风流的路易王子?那翩纤身影还恍如昨日,那倾世的容颜依然深刻在心底。二十二年的岁月流逝,非旦未能消得分毫,反而更加的刻骨铭心了。 当年的王子对梅尔苔斯一见倾心,使尽手段强收了她入皇宫。七年之后,梅尔苔斯终于郁郁而去,只留下一个女儿芙萝娅。梅尔苔斯死后,年仅五岁的芙萝娅如一夜间长大,自此再也不称路易九世为父。 随着年岁渐长,芙萝娅越发出落得秀美无伦,同时显示了过人的天资。各种武术、魔法一学则会,一会即精。芙萝娅十岁那年,大魔导师耶罗游历天下,途经莱茵同盟,为路易九世请入皇宫做客,席间与芙萝娅相遇,立刻为其天资所惊,破例留下一月专门指点芙萝娅的魔法,其后继续游历。 芙萝娅生母已逝,皇宫之中备受欺凌。路易九世虽然无比疼爱这个女儿,直是有求必应。但芙萝娅却从不把所受任何委屈说与路易九世。一来二去的,后宫众人渐渐发现这一点,变得越发的变本加厉了。 十四岁时,芙萝娅已经初显绝代风华,后宫三千脂粉中,她独如一泓秋水,又似冥海冰山,清丽无伦。 皇宫这片毒沼中,容不下清丽,忍不了高洁。这最后的纯净,也终要被雨打风吹去。 时年十八岁的四皇子是路易九世最宠爱的贵妃所出,颇有望得继皇位,其母为克赤帝国公主。四皇子一日偶遇这号称冷宫美人的妹妹,惊为天人,心中搔痒,不可复抑。当夜即率心腹偷入芙萝娅居处。 芙萝娅凄厉的求救声穿空而出,但一众宫人,就是听见,畏于四皇子的权势,也只作未知。有那心思猥琐的,还在窃笑猜测四皇子此次又会玩出多少花样来。 仿如不愿见到这幕惨剧,一道火柱冲天而起,映亮了整个皇宫上空。强风平空而来,将火焰四处抛洒。整座宫殿如着了魔,就是沾上一星火花,也瞬间变成大火!那些心思恶毒的宫人们,奔走哭号中,一点点的火星阴魂不散在背后追逐,一旦上身,那些宫人侍女们转眼就变成了火人。火焰宛如有生命一般,贪婪的吞噬着血肉,慢慢的烧灼着神经,直到耗尽了受难的人所有生命能量,才猛地爆发起来,将已经彻底烧成焦炭的人们摧得灰飞烟灭,却留下灵魂在原地哭号! 以芙萝娅的居处为中心,方圆五十米内最终全部为烈焰所填满,形成一个无比巨大的火柱,火焰冲上了几十米的高空。 闻讯而来的路易九世惊诧地看着这烈焰地狱,一个劲的命人灭火。但这掺杂着无数怨念的地狱之火,用水如何灭得?宠妃早已哭倒在地,口里一个劲的只是:“你这该下地狱的狐狸精!居然勾引我的儿子啊!他可是你的亲哥哥呀!你怎么下得了这般毒手呀!”周围侍从也是一片附和声。路易九世面色阴沉,众口铄金,虽然他心知肚明自己那儿子是个什么货色,但心里也禁不住有些动摇。 宫庭法师们赶到的时候,也为这大火所惊。诸般冰箭、水龙、冰锥用上去,都是瞬间蒸发,毫无作用。 火焰突然风行草偃地向两边分开,芙萝娅踏火而出。昔日清丽无匹的面容依然是绝色,却挂上了不曾有过的一丝笑意。她还是一袭睡衣,衣衫不整,臂上还带着几道抓痕。 火焰疯狂的向上窜了一下,就彻底的熄灭了。留下了一片直径百米的废墟,废墟中只有灰烬,连那石柱都被熔成一片玻璃,却不知芙萝娅是如何生存下来的。阴风吹过,一阵阵撕心烈肺的哭号直接传入众人心底。在场之人无不变色。 场中一片寂静,活生生的地狱景象就在眼前。 芙萝娅盈盈走到路易九世面前。看着女儿如此打扮,路易九世早已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一抹笑意在芙萝娅嘴角绽开,那绝代的风华竟让众人觉得无法直视。 “这火起得好奇怪,还好我躲在安全所在,活了下来。活着真好!”如仙乐般的声音萦绕着,让在场所有的雄性生物都热血沸腾。 芙萝娅望了望立在一边的宠妃,走了过去,轻轻的说:“凯瑟林阿姨,您别再难过了。主会保佑您再给我添一个英俊聪明的弟弟的。”芙萝娅伏在了宠妃的怀里,手轻轻的放在她颤巍巍的胸脯上面,揉动着,凑在宠妃耳边的樱唇,吐出的却绝不是这个天使般的少女该说的话:“阿姨,我可不再是那个会任你欺负的小女孩儿了。四哥哥可是我烧死的呢,现在您有没有后悔,当初不该将母亲逼到绝路呢?可您别忘了,我的导师是耶罗呢。您虽然少了个儿子,可还有父母和很多兄弟姐妹啊!”说着,那五根玉指一紧,深深的陷进那惊心动魂的肉团之中。 宠妃痛苦的想叫,却发不出声音来。芙萝娅嫣然一笑,轻轻道:“我可是个很乖的小女孩呢。” 大劫之余,虽然还有诸多疑团未解,但路易九世此时也不想深究,对四皇子的怒意却是有增无减。深宫之中,乱伦其实也算不得大事,但这四皇子弄到芙萝娅头上,却是触了路易九世最大的一块逆鳞。 路易九世爱怜地道:“芙萝娅我儿,你受惊了。今夜你就睡在朕的宫里吧,明天朕就叫人给你另建新宫!” 芙萝娅却摇了摇头,道:“还是不了。我已经决定去跟耶罗导师修习魔法了,他这就要来接我了。” 话音刚落,废墟上亮起了一个巨大的六芒星魔法阵。汹涌澎湃的魔力扑面而来,惊得众宫庭魔法师们连连退后。一道电光闪过,魔法阵上空一个身影渐渐的清晰,一个风尘仆仆的老魔法师跨空传送了过来。 老法师不念咒,不作法,一个风之翼就施在自己身上,缓缓自空中下落,飘逸如仙,确是大师风范。只是落处不对,废墟之中,尽是无数细小之极的灰烬。那风翼的气流虽然轻柔,对这些细灰来说,也是山崩海啸的大威力。只见一道灰黑色的龙卷突然拔地而起,将老法师裹在里面。 灰头土脸的老法师一面呛咳着,一面从尘雾中钻出来,待见了芙萝娅似笑非笑的面容,更是无地自容。 老法师一脸镇静,装作没看见芙萝娅,对路易九世施了个礼,道:“老朽耶罗,见过陛下!” 路易九世见事已至此,爱女能得这耶罗大魔导士的指点,也是福份非浅,就不再阻拦。只是问:“耶罗大师远道来此,是否多呆几天,也好让朕多讨教一番?” 芙萝娅却执意立刻就走。耶罗无奈,交给路易一个指环,若有事之时,转动这指环,就可联系上耶罗。 一道青光冲天而起,耶罗施展飞行术,带着芙萝娅向远方飞去。 芙萝娅突然回头脆生生的叫着:“父王,我每年都会回来的。我那公主的房子要盖得漂亮点噢!” 路易九世热泪纵横,坐倒于地。 半空中,一老一少飞行中嘴也未闲着。 “芙萝娅!我给你的两件魔法戒指怎么就这么用掉了?那可是神器啊!居然用来放火烧屋!” “哼,我要让他的灵魂永生不灭,却又哪里都去不得,永远体会这烈火焚身之苦!只有神器才有这种永世禁锢灵魂的力量!” 耶罗一阵寒意涌上心头,差点从天下掉下去。 “对了,师傅!”芙萝娅的声音突然甜甜腻腻的,“就算是神器,您当初也随随便便的给了我两件,看来一定是还有得多了?” “啊!这个……”耶罗张口结舌。 “怎么了?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堂堂十大魔导之一,难道还要骗我一个小姑娘不成……” 芙萝娅走后次日,路易九世就废宠妃,打入冷宫,一月后赐死,株连各色宫人三百。克赤帝国大怒,发兵八万征讨莱茵同盟。当其时,克赤帝国国力强盛,远过于莱茵同盟。路易九世派巴伐利亚公爵率兵三万抵挡,拉萨大术士随军助阵。 两军决战于边境之地。决战前夜,拉萨大术士独斗对方三大护国法师,最终将其全部封入异界,大获全胜。决战之时,耶罗大法师突然现身战场,降下数片百米火云,火云之下,人畜无生,克赤军大乱。巴伐利亚公爵亲率五千狮心骑士,一路势如破竹,杀入中军,斩下统帅首级,克赤军自此兵败如山倒。 其后,巴伐利亚公爵率兵追击,拓地百里,掠城三座,克赤帝国遂降,自此沦为三流国家。 第三章 旋涡 “陛下!”罗素的声音将路易九世从沉思中唤了回来。 “陛下,您对芙萝娅公主的关爱,巴伐利亚大公最是清楚不过!如果换成其它的公主,就怕他到时会有疑心,怀疑陛下的诚意了……这是其一;芙萝娅公主天资聪颖,又有大魔导师耶罗作后盾,与巴伐利亚父子周旋,应该是游刃有余,此其二;若天佑我朝,巴伐利亚大公不反,以奥菲罗克的人品才华,正堪为芙萝娅公主良配,此其三;若他终还是反了,陛下胜则可赦公主,败……败也可为波旁王朝留下一点血脉,未必不是他日东山再起之机啊!”罗素公爵力劝道。 路易九世沉默良久,长叹一声,道:“就看她肯不肯答应了,唉,芙萝娅那孩子。……朕今天累了,众卿也回去休息吧。” 里尔城里,巴伐利亚大公莱因哈特与奥菲罗克父子相对无言,对坐了一夜。 天色泛白,老莱因哈特终于缓缓站起,道:“我三十年忠义,不能为这神迹毁于一旦。不论如何,就算陛下不仁,我也不能不义!这造反二字,从今以后休要提起!希望陛下能念我一世忠心,不会下手加害。” 奥菲罗克也默默的站起,昔日光彩照人的面容此刻却显得十分暗淡。 父子二人并肩站在高高的落地窗前。 天边隐隐的泛起了鱼肚白。狂欢了一夜的城市此刻正是睡得最深沉的时候,宁静而详和。 凌晨的寒意正是熟睡最好的伴侣。对那些无法入眠的人来说,看着窗外染霜的枯叶被风吹起,虽然触不到那风,寒意却是直入心底。 暗红色的太阳慢慢的从云层中爬出来,将红色缓缓倾倒,染了天上的云霞,也染了里尔城的一草一木。莱茵同盟风俗,新年的第一天如果是晴天的话,就意味着今年全年都将是风调雨顺。 但此刻在天南海北,无数凝视着同一个晨阳的人们,却都从这新年第一缕阳光中,嗅出了一丝血腥的味道。 天还未亮,罗格就从“暗夜里的精灵”那豪华得近乎夸张的大床上悄悄爬了出来。一边迅速的穿着衣裳,一边在还在熟睡的丰腴肉体上狠狠摸了几把。那女子哼了几声,翻了个身又去睡了。 罗格轻轻的掩好了门,在几个兄弟的门前溜了一圈,听得不是酣声如雷,就是磨牙梦话,苦笑一下,一个人出去了。 胖子咕哝几声,就给自己加持了一个加速术,步伐轻盈地向外走去。 一个护卫正在门口,眼睛已经有些睁不开了。罗格悄悄掩上去,在他后颈吹了一口气。那护卫立刻转头,却是半个人影都没有,于是他不满的嘀咕了两声,竖了竖衣领,重又巡视起来。至于罗格,早已经出了大门,扬长而去。 罗格如鬼魅幽灵一样在大街小巷里穿行着。一幕幕的景象扑面而来,就好象一幅幅平面的画卷飘浮过来,待到得近前,又转瞬绕到了身后,迎面又是一幅新画漂来。罗格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这平面组成的世界,但是那一次,他揭开了幕布的一角,窥见了那隐于万物之后的景色! 大幕拉起一角时,罗格就如一个初降生的婴儿,他看见了花,却不知道这是花;他触到了水,也不知那是水。满眼的迷离,漫天的色彩,早已耀花了他的眼,他的心。 但那扇门一旦打开过,就再也不会永远地紧闭了。 罗格心情不喜不悲,精神力全面发动,一波波的搜索着周围的世界。就如退潮一样,一些平时隐于水下的鱼鳖虾蟹都浮了出来。 几个小小毛贼正偷偷地的穿行着,看他们身上大包小裹的,必定是验证了早起的鸟有虫吃这句古话。 数拨人马正在密室一样的地方计议着什么。罗格对其内容倒是毫无兴趣,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了。再说以精神力探测的灵魂的能量,周围环境事物只有个模糊轮廓而已。 罗格那胖胖的身影慢慢的行走在大街上,但走着走着,就消失不见了。下一刻,他又从另一个地方平空冒了出来,继续悠悠然然的闲逛。 罗格脚一抬,让过了一只疾冲而至的老鼠,再落下,踩住了一只紧追而来的花猫。那花猫还未来得及抗议,脚的主人早已经不见了。可怜的猫呆了片刻,才想起那只更可怜的老鼠,又奋勇追了下去。 一个阴暗的小巷里,罗格无聊的踢起了一个石子,石子拍地一声落在墙上。胖子对自己地脚法很是满意,出巷去了。 那面墙忽然动了一动,一只巨大的眼睛睁了开来,盯着罗格的背影,缓缓的转动着。 罗格的身影渐渐远去,墙上的眼睛转得有点发酸了,用力眨了一眨,眼珠转了回来,愕然看见胖子正笑眯眯的蹲在面前。 那眼睛徒然睁大,人头大小的眼珠几乎从眼眶里掉了出来。然后,眼睛用力闭上,迅速从墙面上隐去。罗格嘴里念叨着什么,一只手已经探入了墙里。那墙面一阵波动,罗格的手好象探进了水面一样,不过这水面却是立着的。 罗格摸索了片刻,轻轻道:“宝贝听话,躲是没有用的。哈哈,这不被我抓到了?”说话间,拎出了一个身裹黑袍,三尺来高,骨瘦如柴,四肢细小,有着一个奇异的大头,头上有一双特大眼睛的奇异小人。那小人一被拎出墙面,就猛的张口,打算大喊。 嘴是张了,声音却发不出来,小人的嘴里早已多了一只可怜的老鼠,只留下一点尾巴在外面。那老鼠还在奋力挣扎。小人一脸的恐惧,被那老鼠折磨的死去活来,终于头一仰,将那老鼠吞了下去。刚张口喘了口气,见罗格手一扬,吓得立刻闭上了嘴。 一只花猫冲了过来,绕着二人转了二圈,可怜兮兮的喵了两声,垂头丧气的走了。 罗格仔细看着眼前的小人,那小人脸上汗珠大滴大滴的落下,罗格越是笑得甜蜜,小人越发的冒冷汗。罗格捕捉到了那小人眼中一闪而过的紫色,笑得更开心了,道:“好聪明的小东西,你是什么呢?不要告诉我是人啊!” 罗格眼睛也亮了起来,是闪亮的银色。那银色仿佛二道细线,钻进了小人的眼中,终于捕捉到了那一片紫色,于是生拉硬扯的将那片紫色拉了出来。 “真没想到,居然还会遇到魔族呢。”罗格仔细的看着那双紫色的大眼睛,自言自语道:“看来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来,宝贝,告诉我,你躲在这大公府对面,天天都看些什么呢?”那小魔物一脸的茫然。 “呵呵呵呵”罗格笑得更开心了,“还会装傻呢,真不简单。不过如果你不是真傻,就该知道在我面前,还是老实说实话的好。对了,别告诉我你不会人类的语言啊!” 那小魔物神色慢慢坚毅了起来,突然嘴张得巨大,另一只肥大的老鼠将它的惨叫堵在了肚子里,它那细细有腿在罗格的手中被揉成了一团。罗格的手温柔的摸上了另一只腿,那小东西终于崩溃了,无比快速的叽叽喳喳了起来。 罗格侧耳细听,越听越是不耐烦,最后叹了一口气:“看来你真是可怜呢,就知道这么点东西。” 那小魔物脸色惊恐,又叽叽喳喳了一番。罗格笑了,“居然还威胁我了,呵呵。魔族将军自然历害,还用得着你说?我可不见得一定是魔族的敌人啊!说不定将军和我以后还是朋友呢。可现在还不是见面的时候,我是还不够强大呢,所以还想多喝几年美酒,多抱几个美人。不知道魔族的美人怎么样呢?” 小魔物拼命叽叽喳喳。 罗格嘿嘿的,“你说给我介绍你族最美丽的公主?好啊!你怎么知道我就喜欢小的?啊,今天我是怎么了,居然和你说了这么多,我们真是有缘啊!” 小魔物一个劲的点头。 罗格笑容慢慢的淡了下去,道:“时间不早了,既然我们这么有缘,怎么也得为你找个好归宿才成。” 罗格轻轻念颂了一个咒语,一匹恐狼被召唤了出来。未等那狼弄清状况,罗格一把掀开巨狼的大口,将那小魔物塞了进去,然后一脚将恐狼踢回了异界。 胖子拍了拍手,看着远处的大公府,淡淡的道:“奥菲罗克,你可要好自为之了。”说罢,哼着小曲去了。 早起的鸟有虫吃,早起的虫呢?自然是被鸟吃了。 这么多早起的人,谁是虫,谁又是鸟呢? 每个新年祭的时候,商家永远是最忙碌的。如此一年一度的黄金时节,每个街上闲逛的行人,在商人眼中,就是一堆走动着的金币。 战神之锤自然也不会放过如此好时机。在新年的第二天,全新的战神之锤在第五大道上开张了。初至战神之锤的雾幻对这栋三层建筑极为不满,特别是看着那仿古的厚实墙壁、狭长高耸的窗户、深褐色的百叶窗,禁不住火冒三丈。但时间并不允许他对建筑风格作出任何的改动,雾幻只得用了两个通宵的时间把三楼的贵宾室重新改造了一下。 战神之锤三层楼被装修成完全不同的三种风格。一楼大厅那叫一个金壁辉煌!面向大门的整面墙壁上都装饰着镀金的棕榈叶图案,华丽得炫目的水晶吊灯从高高的天花板上直垂下来,魔法的光辉映亮了整个大厅。大厅中散落摆放着六七件盔甲兵器,这些魔法装备自身的光晕也将厅堂里装点得如同仙境。厅堂四周摆放着一些椅子几案。那些椅子都是方方正正,异常宽大的,以极南的海岛上出产的红木制成,漆以黑漆,入手沉重非常,直似是铁制的一样。椅面上压以锦缎,锦缎上绣着椰子树,这可是四季分明的里尔城没有的东西。这大厅中,每一样事物都是一望可知价值不菲,连水果茶点也是精美异常。 二楼被用来接待一些真正有实力、有品味的大贵族或是巨富的所在,也是收购冒险者战利品的地方。除了收购冒险物品的所在,整个二楼共有三间厅房,分别展示武器、盔甲和各种魔法饰物,每间厅房中最多也就摆放两件魔法装备。同时这里也接受顾客的订货,可以按客人的要求量身订作魔法装备。二楼风格与一楼迥然有异。这二楼风格追求的是真正的优雅,合乎最上层贵族社会的礼仪和审美标准。这里每一件小小摆设都有了一些年头,说得出一番故事。墙壁上的油画也都是大师们的真迹,间或有两幅现代的作品,画者也都是仿古的名家。这二楼,讲究的是历史,是时间的沉淀。正如前朝一位著名的大思想家所言,现代艺术惟一的缺点,就是还不够古老。 而这三楼,则是接待王公大臣,或是知名人物的所在。三楼仅开了一间小厅,由雾幻亲手布置而成。一道小小流泉绕室而过,湿润着两旁的奇花异草。厅内地上一层如最厚实的地毯的青草,一道碎石小路曲折通向惟一的一个小几,几把椅子。这些家俱都是雾幻亲自动手,一斧斧从原木桩中雕成,各不相同。所用木料既有最常见的老榆树桩,也有世所罕见的沉香木。小几上放着一套茶具,也是雾幻亲手烧制而成,只是做得急了,水准难让雾幻自己满意。眼下这室中几上,就只放了一个戒指。 那戒指是由三根四四方方的魔银柱缠绕而成,那缠绕角度浑然天成,越看越觉神清气爽。魔银柱六根柱头错落有致,巧夺天工的镶上了一颗散发着淡淡蓝光的晶钻。那蓝光时不时会溜出一道来,在魔银柱间闪电般穿行缠绕,又回到了晶钻之中。这个戒指是完美的结合了费斯和雾幻的技艺,从品味上来说,较之前战神之锤那些华丽无匹的作品,要高雅上不知道多少倍。 这个戒指里面封印了三个不算太高阶的魔法。佩上这个戒指的人首先可以随心意自动加持二级魔法“鬼面术”,这个法术不光能减低伤害,还对魔法飞弹之类的低级魔法免疫。这就使魔法师不会受到对方快速的低级魔法干扰。然后则为两个四级魔法“高级隐形术”和“低级魔法穿刺”。前者使魔法师能够在隐形状态下施法,后者则可使魔法师驱除对方法师身上最多三个的防护魔法。这个戒指虽然没有封存什么高级魔法,但在魔法对战中却是实用无比。而且将三个低级魔法封存在同一枚魔法戒指之中,所需的炼金技能也是复杂无比,就是费斯,也是花了无数心血,才最终钻研成功。 新店开张,自是一片喜气洋洋。罗格等贵族恶少们衣着光鲜,在大厅里笑迎来往的宾客们。这战神之锤地处最繁华街区,远远的就可从大门处望见大厅里的奢华。门口两个衣着笔挺的中年侍者一看就是多年在大贵族家中为仆的,那气度上就透着不凡。大厅里数个年轻貌美,衣着质朴优雅的女郎们正引领着衣着华贵的客人们在四处穿梭。这些女孩儿,原本按伦斯的意思,是上装要穿得靠下,下装要穿得靠上,浓妆艳抹,未语先笑的。在被佛朗哥、雾幻乃至全部三个礼仪方面的师傅痛骂之后,伦斯只得愤愤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战神之锤这等地方,一望而知,不是普通平民百姓该来的地方。然而对那些自恃有些斤两的贵族富商来说,越是这等富贵所在,越是要进得声势浩大。过不多时,这战神之锤门口,早已停满了大大小小华丽的马车。 大厅中赏玩的众顾客,也是心情各异。许多气势十足进来的,在看了这摆设布置之后,就有些英雄气短。待得身边美女樱唇中吐出同样华美的价格时,脸色更有些发白。这厅中布置了数个小小的魔法阵,阵阵暖风袭来,寒气早已被驱得一干二净。两旁桌椅,都是精品,那些茶点果品,也是由最上等的酒店送来,供人随意取用。只是在此等高雅富贵所在,若不买上一件东西回去,或是真正公认有实力的,谁又好意思坐在那里吃喝一番?事后还不成为贵族圈中的笑柄?过不多时,许多脸色发白的中小贵族,中等富商已经找个借口,匆匆而去。而几个还在死撑的没落贵族,在其它顾客异样的目光下,简直是无地自容。 一胖一瘦两个贵客,在大厅众人的欣羡目光中,带着同样鼻孔朝天的随从们,昂然上了二楼,罗格等人亲自陪着上楼,那几把小刀自是早已磨得飞快,只等宰杀屠戮了。 那胖瘦二贵宾在罗格等人如潮的马屁中施施然走下楼来。 那胖贵宾身后四个家丁抬着一个大大的木制箱子,看那箱子式样古朴,箱角的青铜包皮都已经磨得精光闪闪,红漆已经斑斑驳驳的,怎么看都是很有年头的样子。这箱子都已经如此了,箱子里面的东西也可想而知了。 至于那瘦贵宾,身后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物极为吃力地捧着一个小小的,扁扁长长的琉璃盒子。那盒子自也是一件古物,难得的是没有一点破损,晶莹玉润。一圈淡蓝色的辉光宛如有生命一般,不住地从盒子中透出来,如同燃烧着的淡蓝色火焰。 胖瘦二人看来是旧识。那胖的名叫斯坦尼奇,体形硕大,气势逼人,是公国的数一数二的大粮商。瘦的是阿比亚蒂候爵,衣着高贵,排场非凡,其家族历史悠久,祖传产业惊人,家族中有多人在公国或是同盟要害部门任职,权势也颇为可观。 罗格紧跟在斯坦尼奇身后,低声说道:“大人果然气度非凡!这件宝物也只有大人这等体形气势,穿戴起来才不落俗套。说实话,此物放在小店已经有些日子,只是来的客人要么品味差了些,看不上眼;那些懂得欣赏的,偏又没几个钱。何况战神之锤出品,向来是只为真正地位尊崇,又有艺术大家风范的人物所备,那些穷酸,眼光是有了,这身份地位就差得太多了。想斯坦尼奇大人何等身份,哪能与些穷艺术家们用一样的东西!” 这番马屁虽然露骨了点,却正中斯坦尼奇下怀。这大胖子少不得志,没受过什么艺术熏陶。待得发家,早已过四旬。这等富商,最喜的是附庸风雅,最爱的是地位血统。小胖子刚刚发达,揣摩此等暴发户心理,自是如鱼得水。虽有那真正俗人,发达后也不忘本,依然我形我素,粗口不绝,本色不改。但此等本色英雄毕竟是少数。 小胖子又凑上前神秘的说:“小店还有一个魔法戒指刚刚研究成功,这戒指是混合了牧师系神术复元术以及魔法‘蛮牛之力’的产品。”大胖子兴趣给勾了起来,道:“神术与法术合一的戒指,倒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不过这魔法加持的好像低了些,有些什么用啊?” 小胖子一脸神秘的道:“这个戒指是用来征服的,不过不是敌人,而是女人!这复元之术可以让人的精力慢慢恢复,这个……嘿嘿,作用您自然是知道的了。而这‘蛮牛之力’嘛,自然也不用我说了。大人精通魔法,启动这戒指不成问题,到时神不知鬼不觉的,用不了多少时候,大人还怕不能威震花丛吗?” 大胖子果然一点就透,闻言又惊又喜,用力一拍小胖子,差点把小胖子拍了个跟头。“好!好!好!我就知道你们这地方,果然有好东西!哈哈哈,妙极!果然妙极!”这几句响亮之极,大厅中一时人人侧目。 大胖子见势不妙,心想此等宝贝,可万万不能让人知道,给人抢了头里去。立刻压低声音,放下身段,在小胖子耳边叽喳起来。小胖子一脸为难之色,道:“这件东西……”大胖子立刻捂住了小胖子的嘴,警惕的四下张望着。一楼大厅中众人神色如常,各自观赏,那耳朵却在拼命抽动着。 一边陪着阿比亚蒂侯爵的是佛朗哥。佛朗哥剑眉星目,一头罕见的黑发披肩而下,举手投足,优雅大方。这一老一少谈论的自是真正的艺术,古往今来各大流派,诸般名家,都逃不脱二人的指点评论。佛朗哥见地独到,谈论当中不动声色,这马屁暗潮却已经是翻翻滚滚的,一个接一个的送过去。那阿比亚蒂侯爵只觉得心旷神怡,恨只恨佛朗哥未能早生十年,不然早就多了一个真正知己。 眼见大小胖子如此神秘,这阿比亚蒂侯爵立刻拉住佛朗哥,低声密议起来。佛朗哥回道如此这般,侯爵也是神色如常,眼角却跳动了几下。佛朗哥低声道:“这戒指制作极为不易,小店只有一人才能打造,要一个月才能制成一枚。而材料也是珍贵之极,其中几样,小店也仅有一点而已,打造一枚,都未见得够……”侯爵当即打断,道:“这材料不必担心,我家里世代相传,魔法材料不是少数。你们要用什么,尽管开口。价钱方面我也不问,只是无论如何,二十天后,我要拿到那枚戒指!”佛朗哥极为为难,只答应尽力而为。 好不容易送走了胖瘦二贵宾,大厅中众人立刻围了上来,拉住罗格等人问个不休。适才众人早已千方百计向侍女打听,但那些年轻女孩子,又能打听出什么来?佛朗哥不慌不忙,慢吞吞的道:“这样东西不便透露,主要还是材料难得,制造极难。只是各位如果有精金一两,极品火钻一颗,小店也愿意为各位订造,当然价钱另议。”众人听得精金一两,已是议论纷纷,待听得极品火钻四字,则相顾无言。这精金一物,随机与各类矿藏相伴而生,产量极是稀少,用于魔法材料,其效果更胜魔银,是上品魔法装备必备之物。价格则是等重黄金的百倍。至于极品火钻,指的是艳红色,富含火魔法力的钻石。火钻用于魔法装备的不多,但上品火钻由于其红色如同火焰,忽明忽暗,夜里更是光晕四溢,故是极品珠宝。 几个贵族败类兼奸商大施手腕,笼络这些贵客。这战神之锤首次开张,就能有如此效果,其实也不是偶然。几个败类一年多来从冒险者手中巧取豪夺的诸般珍贵材料,被摆放的这些魔法装备用得七七八八。奥菲罗克那十万金币也已经花得只剩几千了。前有佛朗哥、后有雾幻的品味,再加上大把大把的金币堆上去,战神之锤自此一举奠定了顶级贵族店的地位。 门口突然一阵喧哗,却是两个侍者鼻青脸肿的被扔了进来。大厅里众人连忙向门口张望,却见七八个衣着光鲜的大汉气焰嚣张的走了进来,一望可知是些地痞流氓之类的人物。这些大汉进得门来,为首一个嘿嘿一笑,对大厅众人道:“我们是飞龙老大的人。这次来,是看不惯有人用些假货次品骗各位的钱,我等不才,却是要替天行道!” 罗格等人只感到又好气又好笑,同时心下暗惊。众败类们生死之间几度来回,此刻无一不是计谋深沉、心狠手辣之辈,这些市井混混如何放在眼里?只是这战神之锤在第五大道上开张,消息灵通点的都该知道幕后必有实权人物撑着,这些混混还敢如此嚣张,只能说有所凭倚,却不知这飞龙老大,是何许人物。 大厅内众人听得飞龙老大四字,安静了许多。只是众人都有些身份地位,不怕惹祸上身,所以无人离去,竟是摆出一付看热闹的架式来。 此时众大汉有的抽出摆放的刀剑,胡乱挥舞起来;有的坐下大嚼果品,更有的追逐起厅内姑娘来。 一直默不做声坐在厅角的凯特此时站起身来,大喝一声:“哪里来的杂碎,到这里撒野,你家大人没有好好管教你们吗?”说话间迈步上前,一探手就拎起一个大汉,挥手就是一记耳光,斗气闪处,大汉们如断线风筝,飘飘荡荡的落到门外去了,空中洒落门牙鼻血若干。 那个为首的大汉有两下子,还抵挡了一招,才被一耳光扇了出去,正要飞出门外,一只大手伸进门来,轻轻松松的拎住了那大汉,随手放在地上。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这些孩子们是少了管教,可是却不大好劳动阁下动手吧!” 罗格等人相视一眼,留下凯特一人在厅中坐镇,自回后面披挂装备去了。 世事时局既然已经暗流激荡,动荡不安了,那些该来就早晚都会来的。只是今年来得格外的早些罢了。 第四章 力量 伴随着这话声,一个精壮的汉子跨进了大门。这人看上去四十出头,面色黝黑,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无数的痕迹,左脸上有一道十字刀疤。此人身上随随便便穿着一袭短装,腰间别着一把弯刀。 他在大厅中央站定,道:“我就是飞龙!” 短短五个字,自自然然的一股气势油然而生 他身后跟着三五个精明强干的手下,再其后则是那些被刚刚被扇出去的大汉。众地痞流氓们在飞龙身后排成扇形两列,显得颇有气势。 凯特的瞳孔慢慢缩小,全身放松,收紧,再放松。但没过片刻,就不敌飞龙的目光,后退了一步。 铿锵声中,一股杀气突然弥漫全场。众贵族败类们全身披挂,从后堂鱼贯而出,身上的装备散发着各色魔法光晕,一望而知是真正的战神之锤出品,富丽华贵,古朴优雅。 这飞龙老大纯以目光逼退了凯特,见到众恶少们,也毫不慌张,仍然是以那沙哑的嗓音不急不徐的道:“这么盛大的欢迎场面,我飞龙可是领受不起啊。可能刚才孩子们没有说清楚,我这次来,是来谈生意的。” 罗格转头问伦斯:“这家伙是干什么的?看起来很历害啊?” 伦斯也低声道:“这飞龙听说是这里尔城地下世界里有数的几个高手之一,手下兄弟数目也是最多的。连盗贼公会也不愿意和他发生什么冲突。听说他年轻时曾经单独宰杀过一头成年双足飞龙,所以自号飞龙老大。” 罗格回道:“依你看,这家伙估计有多少实力,什么职业?” 伦斯眯着眼睛看了会,道:“职业看不大出来,不过应该是战士系的。看他左手比右手还要粗壮,应该是用左手刀。”顿了一下,伦斯又道:“真是个高手,我都找不到射箭的空隙。” 罗格低声骂道:“你奶奶的,你前不久刚造的那玩意儿还用得着找空隙?” 伦斯嘿嘿一笑,在衣袖的掩护下,一个精钢制成,一尺多长的圆筒滑到了手里。圆筒制作得精巧无比,有一个小小的把手和一个扳机。筒口露出了密密麻麻的箭尖,一数之下,竟有十二支之多,箭尖暗淡无光,色作深蓝,显然是淬了巨毒。 罗格道:“这个东西,不到关键时候可千万不能用。弄出什么人命就太麻烦了,我看你还是先用手弩吧。” 二人在后面密议不休,前方佛朗哥早已迎了上去,朗声道:“不知道飞龙老大想要谈的是什么生意?” 飞龙悠然道:“其实这生意也很简单,我来为各位提供安全保障,让你们可以安心赚钱。这赚来的钱嘛,分点出来,让我的这些孩子们有口饭吃,我飞龙就感激不尽了。”众贵族相顾一愣,难道是来收保护费的?这可真是没想到,但收保护费怎么会如此大张旗鼓的? 佛朗哥顺着飞龙的口气接道:“就不知飞龙老大要如何分法?” “这个简单,二八分帐!” 佛朗哥阴阴地道:“飞龙老大,您这两成,分得多了些吧!” 飞龙哈哈一阵狂笑,大厅内立时卷起一阵旋风,道:“我飞龙亲自出马,怎会只拿两成!这分成嘛,是我八你二!” 佛朗哥的声音越发的阴冷:“飞龙老大,你可知这战神之锤是谁出的钱?这样与大贵族为敌,你可想得清楚了?” 飞龙暴喝一声,声波到处,各色玻璃器皿纷纷碎裂。厅中众人,功力稍弱些的无不头晕眼光,金星乱窜。一众年轻姑娘更是倒地,吓得哭了起来。一阵骚气扑鼻而来,有人已经吓得小便失禁了。 立威之后,飞龙才又用沙哑的声音道:“我不管这家店是谁开的,这八成利我是要定了!要不然,不管天涯海角,只要我飞龙在世一天,这个店都别想再开下去!” 不知何时,凯特手提长枪走了上来,这枪原本是摆在大厅里展示的一把,以上等精钢打就,整个枪身上泛着青光。枪尖三寸则色作深黑,却是给镀上了一层玄铁。镀过玄铁之后,此枪直是无坚不摧,是以名作“破甲”。 一枪在手,凯特气势又是不同,他一步一步缓缓上前,斗气不住提升,周身上下渐渐泛出一点乳白色的光华。这道光华慢慢明亮起来,直到在凯特全身形成一层一寸左右的光晕。这斗气光芒还顺着枪身不断伸展,直至延伸至了枪尖。那枪尖猛地爆出了一团耀眼的光华,后又暗了下去,原来深黑色的枪尖却转成了乳白色,隐隐有光带在不停地流转。 凯特喝道:“佛朗哥,还跟他罗嗦什么?这些人不知受了何人指使,分明是有意来此捣乱!哼,这生死搏斗,可不单是由功力深厚决定的,便让我再来见识一下这位飞龙老大的实力!” 飞龙老大微有讶色,道:“没想到你居然练的是神圣斗气!而且功力不凡啊。我在你这年纪,可是远远不如你呢。嗯,这枪也好!好枪!真是好枪!人枪一样的出众。”飞龙身后的一人却沉不住气了,哼了一声,火红色的斗气亮起,迈步向前,道:“让我来会会这位骑士先生吧!” 那汉子与凯特功力相若,而且看起来也是身经百战之人,二人立时在原地对峙起来。 罗格估计了一下全场形势,看起来飞龙手下那三人与已方众人功力相差无几。佛朗哥和伦斯看来各自能应付一人。只有这位飞龙老大实力不明,但自己出马,应该能撑上一会,再由隐在暗处的费斯下手暗算,应该能够拿下。当然如果加上风月,当可操必胜,只是这等场合,实在不大合适召唤风月出来。况且这风月架子越来越大,自己就算召唤了,它肯不肯出来,也是一个问题呢。但没有风月,算起来也还是胜面居多的。罗格不禁感到有些头痛,开张第一天,打发些地痞流氓,居然还是这么费事。 而且这打斗一起,厅中众饰物怕要遭池鱼之殃。想到购置这些东西的花费,罗格全身的肥肉都禁不住抖了几抖。胖子心思一转,这飞龙老大的后台不知是何等人物,真动起手来,一个失手,可能就没有了周旋余地。眼前上上之策,莫过于不战而屈人之兵,看来埃特这厮,粗中有细,早已看到了这一步,倒是颇有计谋啊。 胖子正胡思乱想之间,佛朗哥与伦斯早已各与一人对上,场中只余飞龙老大一人悠闲自在。就在场中形势一触即发之际,大门口又是一阵喧哗,扑通几声,飞龙留在门口守门的几个大汉被人扔了进来。 一个身材高大,满身披挂的大汉跟着走了进来。这大汉右手拖一把双手巨剑,这剑做工考究,纹饰华丽;左手魔法光晕一闪一灭,不停画着各式符咒。看这架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魔法剑士。 正是埃特到了。 呼拉拉的,一批批龙与美人的骑士们挤了进来,将飞龙等人团团围住,刀丛剑林,直指众人。后面进来的是十几个短弩手,弩箭也指定了飞龙等人。一直很镇定的飞龙脸色大变,这么短的距离内,任他功力再高,怕也难躲这许多弩箭。何况还有罗格等人在旁虎视眈眈的。他再看了一眼被抛进来的几个手下,脸色更是难看。众手下都是伤在关节等处,短期内是无法复原了,一个调理不好,更可能留下点残疾什么的。这些骑士下手如此狠辣,脸上却是平静得很,绝不是初上阵的菜鸟。真动起手来,怕是讨不了好去的。 罗格见飞龙心神微分,暗暗给费斯和伦斯打了个暗号。 一个灰黑色的小光球闪电般从厅外飞了进来,没入了与伦斯对峙那人体内。那人脸上一阵挣扎的神色,随即双目转红,手中长剑转向对准了飞龙,却是中了费斯的五级魔法“精神控制术”。伦斯腾出手来,立刻将在袍袖掩盖下的一个筒状物也对准了飞龙。 罗格见到大局已定,方才从人丛背后走了出来,手中倒拖战斧,仰天哈哈哈长笑三声。 尽管处境险恶,那飞龙老大却也不惊慌。他根本无视于周围的利剑劲弩,只淡淡笑着望着罗格,就如一只盯上了青蛙的蛇。一波波无形的杀气如暴风骤雨般的向罗格扑去,适才他就是以这招逼退了凯特。 罗格顿觉得如同身处表面平静,内里却暗流无数的汪洋大海之中,心旌动摇,口干舌燥,只想掉头逃跑。他心中暗叫不妙,心神一提,双眼混浊褪去,复转清明,一线银丝出现在瞳仁之中。罗格眼前的世界笼上了一层淡淡的银色,景物人物都有些扭曲和变形,那道银丝忽大忽小,如蛇般游动了几下,这世界在罗格眼中才稳定下来。 飞龙身周暗红色的杀气弥漫,这杀气飞了三五道出来,宛如有活蛇一样,不停的向自己扑过来,一波波的在自己身上炸散,每炸开一次,自己那紫红色带金星的精神力就会摇晃一下。罗格心念一动,精神力宛如醒过来一般,分出了千万道细丝,唰的一下绽放开来,不停的在罗格身周舞动。那暗红色的杀气一袭来,就有几百道细丝迎上,先到的紧紧缠绕住那道杀气,中间的几十根则变得无比锋利,一举将杀气切断,最后的凶相毕露,将断了回家之路的杀气剿灭得干干净净。 飞龙面色也有些不自然,眼见得这胖子就要为自己的威势所压服,却不知怎地,这胖子忽然有如汪洋大海,自己杀气扑去,都感觉落到了空处,有去无回。难道这貌不惊人的胖子,竟然身负绝艺不成? 罗格嘿嘿一笑,借飞龙失神之机,眯起的眼睛一亮,已经是全部转成银白色。这银色转眼就褪了,未曾被人注意到。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飞龙全身如同透明,被看了个透。那暗红色的杀气之下,突然亮起了一层红色的光芒,这是斗气的光芒。这光芒缓缓的流动着,有如实质,光从这斗气来看,飞龙的确实力远远强过凯特,至少是个十三级左右的战士。斗气光芒亮起之后,罗格就不再能看透飞龙了,但之前那一眼,已经发现一小团艳红色的光芒在飞龙的小腹处流动着,就如刚从人心中滴下的鲜血。 罗格一个寒战,这飞龙不知杀了多少人,才有如今这杀气,这斗气!他大脑急速的动着,搜寻着资料,啊,有了!这斗气不是火焰斗气,从那团艳红的光芒来看,这是嗜血斗气!而且这一小团光芒潜伏不动,显然是飞龙还能在战斗时临时提升斗气。什么样的人物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这个问题就容易解答多了,是野蛮武士!他们的狂暴术可以在瞬间提升一半的实力! 了解了飞龙的底牌,罗格心事稍定。如果说风月不大好拿出来见人的话,这飞龙的嗜血斗气也同样见不得光!嗜血斗气并不是靠修炼得来,而单纯是靠杀戮养成!是以两军阵前,杀人无数的猛将经常会有身怀嗜血斗气的。这飞龙一介平民,若未曾踏足军旅,这嗜血斗气只能说明他双手沾满了鲜血,遇上光明教会里的极端派别,末日审判团的成员的话,多半会被不分青红皂白的就给净化了。 胖子眼角忽然扫到那个被费斯控制的汉子,见他眼中的红色忽明忽暗的,心中一动,对飞龙道:“飞龙先生好深沉的智谋,居然想拖到‘精神控制术’失效,难道飞龙先生认为如此局面下,还能翻盘不成?”飞龙不置可否,只淡淡的道:“我看你也不是个普通人物,这战端一启,谁胜谁负还很难说呢。何况不管拖不拖时间,这精神控制术也不能持久。如果你愿意,不妨让那剑刺过来试试。只是我飞龙这人,一向是滴水之恩,涌泉为报的。” 罗格冷笑一声,道:“飞龙先生杀人无数,这我自然是知道的。先生还有绝招未使,我也是知道的。但是大爷我脾气偏和先生有点象,费斯!” 喊声落处,被控制的那汉子长剑转向,不是刺向飞龙,而是抹向了自己的脖子!飞龙刚被罗格暗里带刺儿的几句话说得心神不宁的,此时大吃一惊,来不及抢剑,一脚踢在那汉子小腹上,将他踢得飞了出去,那剑也自然离开了脖子。 汉子落在了龙与美人骑士中间,站起来后,一言不发,一剑又是向脖子抹去,飞龙脸色发白,大吼一声,欲上前救人,却已经来不及了。 当的一声,千钧一发之际,那剑被一把金光闪闪,富丽堂皇的斧子给架住了。胖子和气的笑脸从那人身后露了出来,笑道:“飞龙阁下,难道非要动手不成?” 飞龙脸色阵青阵白,一咬牙道:“今天就放过你们,你放人,我们走!”话音落下,却见没人动弹。 飞龙犹豫一下,喝道:“今天我飞龙就此认输,你们放人,从今以后,凡我飞龙的人,都绝不会再找战神之锤的麻烦!”罗格一笑,心知这等凶狠人物,也不必逼得过紧了,伸手一推,将那汉子推到飞龙身边。 闹事众人走到门口之际,飞龙突然回头,冷冷地道:“今天的事,我记下了。几位以后走夜路可要小心啊,别有个跌打损伤什么的。” 罗格面色转冷,道:“飞龙阁下,我们几人虽然年轻,也是从生死战场上下来的。哪个兄弟们如果走夜路不小心撞了树,我就只好出点血,多炖点龙皮龙汤什么的给兄弟补身子。就算这里尔城里有个三五百小龙,一天一条,也要炖光为止!”说罢,罗格轻哼一声,一道精神冲击直奔飞龙身旁一个汉子而去。 飞龙等人只觉突然如一盘冷水从头顶淋下,奇寒入骨,登时打起寒战来。那汉子首当其冲,猝不及防之下,两道鲜血从鼻中流下,软倒在地。飞龙大惊,命人架起那人,匆匆离去。 飞龙也是时运不济,本来也是这城里数一数二的大流氓,奈何遇到的罗格等人,骨子里却是不折不扣的土匪。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流氓见到土匪,情形也大致相当。 罗格眼见飞龙等人离去,却是面有忧色。佛朗哥默默走过来,二人眼望门外天空渐渐暗淡,铅云逐渐堆集,都觉心中压抑,一口闷气横在胸里。二人直觉,今日之事,怕是没这么容易善了的。 飞龙等人一走,这店里又热闹起来。埃特形象威武,又是很拉风的魔法剑士,全身披挂之下,就是当年曾经屠龙的众英雄站在旁边,也会显得寒酸了。这会无数贵族小姐夫人围住埃特,问长问短的,一张张樱唇轻启,历害处不下于王国秘探,早把埃特家谱打听得一清二楚。虽然埃特家族没什么过人之处,然而这位年纪轻轻的,就被封了骑士,又显得高大多金,再者厅中众人中也没有多少真正的世家豪门,不是中小贵族,就是没有名头的富商,埃特正是这类人家女婿首选。未过片刻,埃特就接下了无数宴会邀请,直排到二周开外。 那一边凯特也很风光,长枪“破甲”刚才一战中虽未出阵,也很出风头。当场就有很多人老心不老的贵族骑士表示自己眼光独到,早就看上了这枪。其中一位贵族心中不服,命管家拿出一副家传上品魔法铠甲来试枪。这所谓上品魔法铠甲,不过是精制钢甲用魔法稍做强化而已,盖因魔法装备实在难求,所以这甲,售价倒是不菲,值个几百金币的。 凯特斗气运处,那枪尖再次泛起乳白色,随后大喝一声,运枪刺出,扑的一声,这声音如穿腐木一般,没有半点金属磨擦之感,再看那甲,已被刺了个对穿。 胖子眼尖,早已发现这边情况,急急赶过来,一把把“破甲”抢在手里。对众人赔笑道:“实在对不住各位,这枪放错了,放错了,应该是在二楼的,都是我手下那般废物没用,把原本那战枪错放在楼上了。”说罢转头对身边一个女孩儿怒喝道:“你这没用的东西,早告诉你这两把枪很相象,不要放错了!不要放错了!结果到底还是出错了不是,老子花这么多钱养你们有什么用!” 那女孩儿长得如同水葱一般,清秀可人。此刻被骂得泪水汪汪的,不停的低头道歉,心中却道:“这全店上下只有这一把长枪,就是要放在一楼的枪架上。你又什么时候变出一把新枪来了?”心里幽怨,嘴上可不敢说。女孩儿聪明,自知事后必有好处。 这时厅中众贵族可不干了,有年长爵高的,先就站了出来,指责道:“身为贵族,怎么可以这样出尔反尔?就是真的放错了,既然在场的先生女士们已经看到了,询了价,也该担当起来才是。这才是一诺千金的贵族风范!” 在场众人无不称是,罗格也是一脸惭愧,连声道歉,宣布此枪就以标价卖了。这些社会名流们只觉这年轻人本领不俗,又是知错能改,好感立刻大增。再看这战神之锤如此规模,胖子身家自然丰厚,立时又有多人打起了招婿的主意。 那老贵族满意的干咳一声,道:“老夫年轻时曾有二十年骑士生涯,现在年纪虽然大了点,但一身本领还未放下,这枪正好配得我的身份地位。有了此枪,老夫又能为国杀敌了,哈哈哈哈。” 其它贵宾们立刻不干了,当下就有一个华丽骑士装扮的年轻人道:“施奈德伯爵,您这年纪怕不只是大了点吧!这枪看上去重了些,您提着走上三里路,说不定就筋疲力尽,出师未捷,先伤大将了。这为国杀敌,恐怕无从谈起了。” 老贵族大怒:“吉尔,你这小子也来拆我的台?你老子来还差不多,想当年与罗恩公国那场大战,要不是我……”一老一少不停拌嘴,边上众人也不闲着,争得不亦乐乎。 最终眼见要无法收场,胖子干脆现场搞了个小拍卖会,价高者得。众人出价涌跃,价码从三千金币一路攀升上去。最终老伯爵终以六千金币压倒了众人。 老伯爵得意非常,走上台去,一把握住名枪“破甲”,却是提之不动。老伯爵有些尴尬,好在发现的人不多,只有吉尔嘿嘿冷笑两声。老伯爵运足力气,用力再一提,还是纹丝不动,这回众人都已经发现不对了,场中一片安静。老伯爵不敢回头,满脸通红,大喝一声,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只见那枪终于一分一分的缓慢抬起,到得三寸高时,又重重的落了回去。吉尔大声喝彩,“果然是把好枪!正好上阵杀敌!” 老伯爵背影不住颤抖,场中除了吉尔那声喝彩,真是掉根针也听得见。 不过老伯爵见多识广,大风大浪经历得多了,转过身来时,已是面带喜色。大声道:“如此好枪,正好做传家之物,来人哪,给我抬回去!”四个仆人应声而上,抬起那枪,脚下都是一晃,吃力非常的跟着老伯爵走出门去。众宾客眼见此枪竟如此沉重,显然不是凡物,都不由得后悔让老伯爵买得便宜了。连那吉尔也是满心懊悔,顾不上再对老伯爵讥讽一番。 众名流好久方才省起,凯特和罗格拎这枪时,轻松得好象提根木棍一样,看来真是有一身本领啊,那招婿的心,又活泼起来。 冬天的夜都是来得很早的。那一片黑色的天幕再次占据了天地的时候,凡间的繁华却正在高潮之时。温暖的灯火在第五大道上一家家店里亮起,贵族夫人小姐们身披各色贵重皮草,步态袅娜的从雍容华贵的马车上下来,在一个个腆胸凸肚的绅士们陪同下,傲慢的步进了店门,自有举止优雅得体的侍者过来谦卑地招呼着。贵夫人们身上的各色珠宝在魔法灯光的照耀下散放着令人迷醉的光晕。夫人小姐们错身而过的时候,都礼貌的打着招呼,那眼光却在迅速的评估着对方的身份地位,珠宝价值高低。 三辆马车在战神之锤的门口停下,这三辆式样普通,毫无装饰且还带着许多泥迹的马车在周围众多式样豪华的马车中显得极不合谐和显眼。马车尚未停稳,车夫就跳下了车,动作洒脱利落,没花一分多余的力气。 中间那辆马车的车门被车夫恭敬的打开了,一只戴着黑色皮手套的手轻轻的掀起了门帘,车内的人望着战神之锤那气势宏伟的橡木大门和大厅内的富丽景象,满意的笑了笑,自言自语道:“这就是战神之锤吗?来看这一次倒真是值得啊。” 这时其它两辆马车上各自下来了四个身披黑色天鹅绒披风的大汉。 这三辆马车毫不客气的停在了战神之锤的大门口,堵住了后来者的路。一辆宽大,深黑色镶金边的的马车就被堵在了那里。那辆车车夫的制服都可以看出质地不错。那车夫跳了下来,大声骂道:“哪个混蛋的车停在路中央啊?要是误了我家老爷的事,你们那细小的肩膀担得起吗?!” 那些黑衣人都没有理会在那里大呼小叫的车夫,只有一个车夫走了过来,一言不发,一只手慢慢抬起。那步伐似缓实快,转眼间已经来到后来那车夫面前,那只手刚好扼住了他的咽喉,将余下的脏话都扼在了喉咙里。这时车内那老爷不耐烦起来,打开车窗,探了一个花白肥胖的头出来,喝道:“怎么停了那么久没走?在耽搁些什么?”他徒然看到自己的车夫被另一个车夫打扮的人提在手里。那个车夫抬起空着的一只手,一把扯下了马车上的红铜车灯,单手发力,慢慢的将那车灯捏成了一团废铜。那车夫这才开口,声音冷得如同地狱里吹出的阴风:“多等一会,就能多活一会。”那胖老爷脸上肥肉一抖,吓得缩回车厢,再也不做声了。 又有一个车夫走进了战神之锤的大门口,侍者立刻迎了上去。这些侍者经验老道,知道这些贵族派头大都不小,必然有些仆从之流先行引路的。这个车夫虽然衣着普通,但气度一看就是不凡,说不定是哪家豪门的车夫,可不能怠慢了。佛朗哥突然“咦”了一声,惊道:“怎么会是你?什么时候当上车夫了?” 那车夫抬起头来,苦笑了一下,原来是第二骑士团的大队长帕西斯,曾和几个恶少在赌场有过一场恶斗。 帕西斯不再理会佛朗哥,退到一旁躬身迎接正走进大厅内的众黑衣人。 中间的那人优雅的解开了披风,帕西斯立刻上前,接过了披风。那人身材高大,面容英俊,三十岁左右,一头深褐色微带卷曲的长发随意披散着,高鼻深目,一双眼睛是深遂的绿色。他脸上线条刚毅,皮肤则是贵族们梦寐以求的苍白色。身上穿的是剪裁极合身的黑色礼服,除了领口别着的一枚小小的双色金的郁金香别针外,全身上下再无其它装饰。 这些人一进来,立刻就吸引了全场的目光,众贵族恶少们神情郑重。 为首的那人眼光一个个的从贵族恶少们身上扫过,最后停在罗格身上,注视了片刻。被注视的众人都觉得似是一盆冷水当头浇下,又似是赤身裸体站在雪地,正在任人观赏。众人面色难看,拼命抗拒着这种感觉。只有凯特和罗格,一运斗气一运魔力,才成功将这目光驱除开来。 他突然一笑,犹如冬去春来,肃杀的气氛顿时消失无踪。随后,他除下手套,那双手手指欣长,也是苍白色,左手尾指上戴着一个式样奇特的尾戒,硕大的绿宝石油油的闪着光。 他向众贵族败类们伸出手,微笑着说:“几位果然都不凡!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大卫,现在是巴伐利亚公国第二骑士团——苍狼骑士团的团长,我身后的这几位都是我的同僚。” 他一一与众人握了手,最后到了罗格,握住了却不松手,只微笑着盯着他。罗格被笑得毛骨悚然,尴尬地陪笑了起来。那人笑得越发欢畅,用只有罗格听得见的声音道:“果然是英雄年少啊,真是有一身好本事。” 冷汗刷地顺着罗格的额头流了下来,他强忍着立刻转过身逃走或者是用精神力进行探测的念头。直觉异常敏锐的胖子本能的感觉到对方身上一种无形的力量正在对自己无孔不入的进行着探测,看看身旁同伴都是一副毫无所觉的样子,罗格叹了口气,放弃了一切抵抗的想法。 “或者让风月在他背后给他来一下?”胖子又压抑不住的想。那人背后的空间,不为人觉察的微微扭曲了一点,只待胖子决心一定,风月就要破空而来了。大卫好不容易松开了罗格的手,让胖子长出一口气。大卫不经意的动了一下尾指上的戒指,一阵冰寒自罗格头上淋下,切断了他和异界的一切联系,那空间扭曲也恢复了原状。 罗格的心狂跳着,只想歇斯底里的发作一场,然后远远的逃离这个人。胖子把手伸进怀里,握住了一颗冰晶石,拼命吸收着里面的蕴藏的寒气,这才没有做出什么疯狂的举止。 罗格在那令人疯狂的无形威压苦苦挣扎着,如同置身于一个无光、无声、无一物存在的空间一般,表面上看来,他倒是面色平静,只是脸色难看了些而已。突然,一种力量跨空而来,将那威压戳了一个洞,一阵阵清凉的能量自异界传来,把那无形的能量驱除出了罗格的心神,平复了罗格精神世界里的骚乱。罗格精神一振,不再理会外界的事物,将心神提升至精神世界里,开始收束四散逃逸的精神力量。 一直风度翩翩的大卫优雅的走回自己的随从之中,对众贵族恶少们说道:“几位果然是一表人材,看来我赶这一天的路很是值得。嗯,现在是不是可以看看贵店的货物了呢?真希望能有些精品啊。” 沉浸在精神世界里的罗格突然发现自己那一团紫红色精神力量外围,正有三、四团黄绿色的雾气紧紧地吸付在上面,不停的蠕动着,撕扯着。时不时扯出一小团紫红色的精神力来,包裹起来,慢慢的腐蚀殆尽。每一点紫红色的精神力被吞食,罗格就是一阵晕眩,那团黄绿色的雾气便又壮大了一分。 罗格大惊失色,这黄绿色的能量竟如此阴损恶毒,伤人于无形,看来今后要好好学习才是。他记起领悟到的精神震荡,心神一动,那紫红色的精神力先是大张,后又急缩。一张一缩之间,将那黄绿色的能量暂时排在外面,随后四点金星从紫气中飞中,疾轰在那些黄绿色的雾气上面,引发了无数细小的爆炸。那些黄绿雾气终于被驱得干干净净。 终于,罗格醒了过来。 迎面而来的就是大卫那惊讶的目光。随后,大卫竟然鼓起掌来,喝彩道:“真是好本事,竟然破得了我的荆棘地狱。难怪我那无能的属下帕西斯会败得这样惨!唉,也不怕让几位见笑,我这人喜好享受,一直躲在王都作乐,这管教手下的事,都荒废了。二年下来,这苍狼骑士团的名字真该换成柴狗骑士团才是。” 罗格只有苦笑,这大卫伤人于无形,事败后又坦承其事。还不怕直言下属无能,自己管教无方。让人听了,只会觉得此人光明磊落,胸襟远大。若是没有这份阴险,此人气度风范,还真是颇令人心折。自己此刻竟无法再开口指责他什么。 这神迹一降,漩涡中心该是巴伐利亚大公府才是。怎么才这一天工夫,各路人马都找到自己的头上来了?本想置身事外,混水摸鱼的,眼下这如意算盘不但打不成,连小命能否保住,都不一定呢。 罗格思绪糊涂,心中郁闷,只得长叹一声。 此时一个金属磨擦般的声音突然响起,将罗格吓了一跳:“原来你这小子也知道只要爷爷出马,定能发现这些破铜烂铁只是中看不中用,所以来叹这一口气求饶,可惜却是晚了!” 胖子忙转头看去,见是一个如铁塔般的黑壮大汉。那人一如大卫身后的其它人一样,一身灰色制服,只是肌肉突起,将那衣服撑得紧紧的,都要破了。 那大汉正手持一把长刀。 长刀线条优美,刀刃散发着柔和的红色光芒,一道道灼热气流从刃身上喷出,正是战神之锤出品的火焰长刀“焰流”。 那大汉冷笑道:“花样好看,却是不堪一击,骗骗这些愚蠢贵族罢了。”那大汉这一句,却是将场中九成以上的人都骂了个遍,除了大卫、罗格等寥寥几人,人人都是面色难看。那大汉却不自知,自身后抽出一把普通的钢剑,看那刃口都有些钝了。 大汉大喝一声,如同一个炸雷一般,青色的斗气闪亮,挥剑向那“焰流”斩去。只听‘苍啷’一声,焰流的刀头已经落在地上,四溢的热流将地毯都燃了起来。那剑却只多了一个小小口子。 第五章 逝水 那大汉一剑斩断焰流,不由得得意非常,仰天哈哈大笑:“爷爷我一把破剑,也能斩断你这所谓名刀!今天给你们几个小辈一个教训,再想拿这些破烂出来唬人,须得避开我‘狂狮’法瑞尔!” 法瑞尔还不罢休,喝道:“再让你们几个无知小崽子看清楚了,爷爷我用的可不是什么名品宝剑!”说罢,两指夹住剑尖,当的一声,就折下了一截。 厅中尚未离去的贵族名流们此时不由得议论纷纷,望向几个贵族败类的目光也充满了怀疑。 罗格几人相顾无言,那法瑞尔斗气深厚,武技惊人,竟能以空手折断钢剑。几人都看出他纯是以斗气灌注钢剑,才得以斩断焰流的,若单是比拼刀剑,焰流不知要比那钢剑强上多少倍。佛朗哥轻轻一拂袍袖,一道寒气扑出,熄灭了地毯上的火焰,皱眉不语。凯特突地叹一口气,道:“我不是他的对手。” 若是生死搏斗,众人倒不至于如此为难。法瑞尔此人脾气暴躁,头脑简单,就算是武艺高超,也不难对付。一直以来,众恶少们屡次以弱胜强,靠的就是以多打少,阴险卑鄙八字真言。奇薇、雪狐哈特、伊恩等人都是这八字真言的牺牲品。罗格虽然窥见了世界运行的本源规律,自此实力大增,但人力有时而穷,这八字真言,他是万万不会放弃的。 眼前难就难在要与这蛮牛一样的法瑞尔真刀真枪、毫不取巧的拼上一记。若是不能压住这法瑞尔,战神之锤今后的生意也不用再做下去了。 罗格一咬牙,弯腰拾起了落在地上的焰流,轻声颂念了一个咒语,一道光环自脚下升起,在头顶消失,正是那个用得不能再熟的“蛮牛之力”。罗格心神慢慢沉入精神世界里,感受着周围的魔法能量不断的汇聚而来,在身周奇异的组合着,最终形成星星点点的能量,进入自己的身体,刺激着神经,强化着肌肉,自己的力量也从小至大,不断的增强。罗格不由得沉浸在这魔法的世界里,精神力追逐着每一点的魔法能量,探寻着它们的组合规律。 法瑞尔还在那里大放厥词,这次连大卫都有点看不过去了,冷哼了一声。那法瑞尔立刻噤若寒蝉,再也不做声了。 罗格的精神力再次扩张,脑海中如电光石火一样闪过雾幻的短斧和风月的镰刀,精神力立刻延伸进了焰流里,与焰流里被封存着的火魔力呼应着,追逐着。 罗格断刀指向了法瑞尔,淡淡的说:“挥刀自斩,说明不了什么。我们再来试试,看战神之锤的刀是不是真的那么不中用。” 法瑞尔盯着罗格左瞧右瞧,啐了一口,道:“原来还是个魔武双修,那就更不可能是你爷爷的对手了!要不是团长不让伤人,爷爷我一剑还不将你这肉球连人带刀砍成两片?” 罗格脸色发红,自己胖是胖了点,也不过是腰围略粗罢了,肉球二字,从何谈起? 胖子再不答话,只将那断刀向法瑞尔一指,深深的呼吸了起来,焰流上的红芒也随着这呼吸一明一暗的闪炫着。 法瑞尔大喝一声,全身斗气发动,周身形成一层两寸多厚的斗气光层,那钢剑也亮起了刺眼的青芒。他再次暴喝一声,一剑向焰流斩去。 罗格双目一张,瞳仁里已是一片银色,焰流迎了上去,速度之快,功力稍差点的人看到的只是一道飘动着的红色的光带而已。 刀剑无声无息的相掠而过。 法瑞尔吓出一身冷汗,一看手中钢剑夷然无损,登时得意起来,狂笑数声,道:“小胖崽子,今天遇到你家爷爷我,让你知道什么是高手!” 话音刚落,听得叮叮当当的一阵乱响,手中钢剑最前面的一尺剑锋,断成了四段。法瑞尔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浑然不知何以如此。 就在那一瞬间,罗格已经在法瑞尔的剑上连斩了四刀! “啪啪啪”掌声响了起来,鼓掌的人正是坐在椅中的大卫。每一记掌声,都好象是扇在法瑞尔脸上的一记耳光。大卫慢慢站起身来,悠然的道:“真是精彩!这次奔波四百里路实在是太值得了!没想到居然能看到如此武技和魔法!” 法瑞尔满脸通红,就待上去拼命。弓身曲腿,待要发力,全身纹丝不动。法瑞尔大怒,骂道:“哪个孙子敢扯你爷爷的裤角!?” 回头一看,却是大卫正微笑着拉着自己的腰带,那尾指戒上的宝石光芒现在看起来是越来越让人寒意入骨。 大卫一挥手将法瑞尔掷回了自己随从之中。说道:“这位罗格先生看来已经领悟到了力量的本质,就是我也不敢轻言必胜,哪是你这个莽夫应付得来的?从今天起,轮到法瑞尔为我驾车,什么时候你想明白了错在何处,什么时候再官复原职。帕西斯从现在起恢复骑兵大队长原职。”那法瑞尔却是一脸感激,好像驾车是多大的荣耀一般。 罗格看在眼里,心下越发发愁,这大卫本领如何,自己是看不透的,看起来此人御下还有一套。自己为何如此倒霉,不明不白的就招惹上这等历害人物? 大卫身后一个面色阴沉的中年人走了上来,道:“对付这个人哪里用得着阁下您出手?有我来就足够了。” 大卫笑道:“平日里的事情都让你们打发了,我可是一点乐趣都没有了。这次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真正领悟了力量的人,虽然火候差了点,但无论无何都不能再让给你。你要是再罗嗦,就给我回父亲那去!”那中年人无奈,只得退下了。 大卫伸手一招,断剑飞入掌中,随后四段断了的剑尖也一一飞起,依次接了起来。他轻叱一声,一道绿色的火焰自剑柄处一路烧了上去,在剑尖处恰好熄灭。那钢剑又成一把新剑,全然看不出有丝毫的破损。 如同时间停滞了一般,那钢剑凝在半空,没有丝毫的颤动。忽然,一点波动自剑尖处闪现,瞬间波及了整个剑身,明亮却柔和的明黄色光芒从剑身喷发了出来。那光芒凝滞厚重,有如很沉重很粘稠的液体一般。 那光芒忽然大张,钢剑变成了一个黄色的光球,随后光球又分崩离析,一片片的散落开去,只余下一支…… 妖艳无匹的迎春花! 无形的风吹过,那黄色的花瓣一片片的掉落,在空中消散成无数的光点。转眼之间,花已完全凋零,留下一点花蕊,即是那柄精钢长剑。 旁观众人为这手华丽的剑技所惊,过得片刻,才拼命的叫起好来。众贵族败类们知道今天遇上了高手,面色难看。罗格却是闭目不动,脸如死灰。 那朵迎春花并非是幻觉,而是一瞬间由无数道剑光所形成的真正的斗气之花!大卫的每一剑都如慢镜头般在罗格的脑海中一点点回放,每刺出一剑,罗格脸色就灰白一分。终于,罗格手中焰流落地。 佛朗哥走上一步,朗声道:“大卫阁下位高权重、武艺高超,我们自然是万万不能和阁下比肩的。只是我实在不知道到底在哪里得罪了阁下,一定要来与我们这小小武器店过不去?” “啊?这个嘛?”大卫脸上有些惊讶,道:“其实我也不是来与你们过不去的,只是听说这战神之锤很有独到之处,几位店主又是年少有为,精明过人。一时心喜,过来看看罢了。” 这番话一出,又有谁会相信? 大卫嘿嘿笑笑,道:“好吧,看来你们也不信。直说吧,我这次来,是想出钱买下这‘战神之锤’一半的权益。买下之后,仍由几位打理,价钱方面嘛……就五十万金币好了,你看如何?” 大厅中众人当即哗然,这笔钱表示这战神之锤价值在百万金币以上,这笔巨款在战争之时甚至可以赎回一个小型城市!这个大卫一定是疯了! 几个贵族败类内心也是无比的挣扎,连罗格都是大汗顺着胖脸滚滚而下。只是这战神之锤,说起来已算是奥菲罗克的产业,自己怎么好把他人的财产卖了出去?眼前两边都是得罪不起的人物,却如何是好? 就在众人还在挣扎之际,地上的焰流突然忽的一声飞起来,落入一人手中。那人英俊高大,一头金发跳跃着,脸上永远是迷人且从容的笑容,正是奥菲罗克到了。 奥菲罗克朗声道:“真是不好意思,这‘战神之锤’嘛,已被小弟早一步买下来了!大卫阁下的这一剑,该由我这个主人来接才是!” 焰流到了奥菲罗克手中,红色的火焰已经尽数转为了金黄。 埃丽西斯依然是一袭黑色长裙,脸上却蒙了一层轻纱。只是这轻纱遮得住绝色的面容,却遮不住无尽的诱惑。往日那周身的黑焰却不知道哪里去了。埃丽西斯身后跟着四位神殿骑士装束的骑士,正是十二圆桌骑士中的四位。 大卫看到奥菲罗克进来,眼中精光一闪。待得看到埃丽西斯,更是露出了狂热的光芒;随后进来的四位圣殿骑士则让他脸色有点难看。 大卫身后那中年人冷哼一声道:“魔女装神弄鬼!”脚下轻轻一顿。 埃丽西斯脚下一道金光闪现,与地下翻涌而来的斗气硬拼一气,劲风四溢,黑色长裙漫天飞舞,雪白修长的小腿和半截如冰似雪的大腿都露了出来。春光乍泻之下,所有瞥了一眼的男人都是气血翻涌,口干舌燥。那无比优美的线条早已刻在众人心里。 埃丽西斯大怒,也不多话,双手以曼妙的姿式抬起,在胸前交叉,雪白的十指绽放如百合,无数金色的小光点在这朵百合间生成,旋即形成了一道小小的龙卷。 “忽”、“忽”、“忽”、“忽”,一道道金色的风刃突然在那中年人身边出现,随着那百合中的点点金星合成了小龙卷,这些金色风刃也同时形成了一个一人多高的金色龙卷风,将那中年人裹在了其中。那中年人大惊之下,斗气全力发动,与那金色龙卷一撞,登时劲风四溢,厅中功力不到的人,一不小心挨上一点就是头破血流。 刹时间大厅里一片混乱,鬼哭狼嚎,间中夹杂着数声尖历穿云的小姐太太们的尖叫! 好容易混乱的局面才平静下来,那中年人全身浴血,虽然伤口都不深,但胜在数量众多。且他的衣服披风早已经粉碎,此刻几乎是全身赤裸。有位小姐一眼望去,不禁一声惊叫,那中年人那话儿早已露在外面,正在四处晃着。单以尺寸来说,水平倒是远远高于他的武技的。众贵妇们纷纷掩面,却都极有技巧的从扇缝指间里偷偷的瞄上一两眼。 法瑞尔一声大吼,喝道:“哪来的杂种敢戏弄爷爷们?待我狂狮法瑞尔教你们点礼数!”说着抽出了一把长剑,就待冲上来。那剑如一泓秋水,寒意逼人,显然这才是他平日常用之剑。 自埃丽西斯受辱,奥菲罗克脸上的笑意早已不见踪影,这法瑞尔说话又不知分寸,把巴伐利亚大公甚至连奥匈帝国王室都给骂了进去。 罗格等人第一次看到奥菲罗克的脸上有如冰霜。 黄金狮子满头金发无风自动,抬手一指法瑞尔,指尖上燃起了一朵黄金火焰,低喝了一声:“碎!” 法瑞尔手中长剑突然通体泛起了金色光芒,整把剑越来越亮,彭的一声,化作了漫天的金沙。他口喷鲜血,仰天倒地,早已人事不醒。 大卫盯着奥菲罗克,一字一句道:“黄金狮子真是名不虚传!我管教手下不力,倒是劳您的手教训了。令尊莱因哈特大人最近可好?呵呵,我问得多余了,这神迹一降,人人都知道令尊大人是天命所归,哪能不好呢?” 奥菲罗克淡淡回道:“这就不敢有劳大卫阁下费心了。至于您这个下属,出言辱及了公国及奥匈帝国王室,我就是立刻杀了他,令尊罗歇里奥元帅也想必不会责备于我。家父一生忠义,人尽皆知。在有些跳梁小丑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时候,须得知道我黄金十字战枪对敌之际,从来没有心慈手软之时。” 大卫低声念了两声“黄金十字战枪”,哈哈一笑,神色恢复了往日的潇洒风流,道:“都说奥菲罗克阁下是目前教廷中最有希望晋身圣骑士境界之人,黄金十字战枪至今为止尚未一败。而且这位埃丽西斯小姐,风华绝代,又是实力超卓的大魔法师,再有教廷十二圆桌骑士辅佐,如此组合,岂是我们这个小小的骑士团能够抗衡的?这就告辞了!” 经过埃丽西斯身旁时,大卫对这冰山美人来了一个标准得可以进入礼仪教科书的躬身礼,那本来就很悦耳的声音又带上了些许磁性:“这次我要在里尔城呆上一年的时候,好好的教育一下手下那些不成才的骑士们。不知道今后能不能有这个荣幸邀请到埃丽西斯小姐共进晚餐?” 埃丽西斯轻纱外那一双黛眉毫不客气的皱了起来,冷冷的道:“怕是没这个机会了!” 大卫哈哈一笑,道:“没关系,我在里尔城的时间还长,总还是会有机会的。” 经过奥菲罗克身边,大卫淡淡地道:“再过两个月,我弟弟安德烈也要到这里尔城来。他可是一直很想向您讨教一下呢。”奥菲罗克瞳孔一缩,没有理会。 眼见大卫等人就要出门,罗格急急忙忙的赶上相送,虽然大卫身后众人都虎视眈眈的,但有奥菲罗克在场,他也并不担心这些人真敢动手。 罗格在大卫身边低语几句,大卫脚步立即踉跄了一下。 罗格说的是:“那购店之事,是否可以再商量一下?小店另有一家分店,专营军用品级刀剑,虽然不是魔法装备,但量大利足,收入绝不比这战神之锤差,不知阁下可有兴趣?若是非战神之锤不可,小人试试说服奥菲罗克大人让出一部分权益来,小人等的权益也可出让一部分来,只是这控制权,恐怕还得是奥菲罗克大人的。” 大卫盯着罗格上看下看,除了一脸媚笑之外,实在找不出半分强者的样子。不禁长叹一声,也压低了声音道:“真不明白你是如何悟出力量本源之道的。这神也真不开眼了,还是说这世界上强者已经不再值钱了?唉,你好自为之吧,如此贪财,就是悟了力量本质,境界也不会有多高啊。” 大卫突然低声神秘地道:“打个商量,如果我出钱足够,你敢不敢把奥菲罗克卖了给我?” 罗格嘿嘿一笑:“命比钱重要,这可不成。不过价钱足够,埃丽西斯的行踪、爱好、常去的地方我倒是有些消息可以出让!” 这二人上一刻还是生死对头,这一刻却相对奸笑起来。 大卫上了马车,一个随从道:“大人,这埃丽西斯来历不明,值此多事之秋,可是招惹不得的。”那人说得含蓄,大卫早已经明白了,嘿嘿一笑道:“这女人嘛,就是拿来玩玩的。埃丽西斯不过是其中最精致的一个玩具罢了,我是不会因为她误了大事的。” 另一人突然道:“这几个小子即贪财又好色,我们不妨收买过来,对大事多少有些帮助吧。” 沉默了片刻,大卫脸色阴沉得怕人。他突然怒喝道:“真是蠢材!要是这么简单就能收买得到他们,你以为战神之锤会是现在这个规模?再说巴伐利亚公国近百年的经营,暗中又有多少势力?眼前无数大事要办,这几个小家伙还不是太成气候,更可能是被人推了出来当靶子的,哪能打草惊蛇?哼,不知着眼全局,只顾得眼前这点事情,不是鼠目寸光,又是什么?!” 几个下属立刻噤若寒蝉,不敢做声了。 大卫闭目养神,平息了一下怒气,缓缓地道:“这几个小家伙,若是在太平盛世,也许就是小富即可,偏安一方了。当此乱世之时,可就是如鱼得水了。他们现在魔法武技无一足取,然而小小年纪,就心思毒辣、思虑周详,做事绝不拖泥带水,又足够卑鄙无耻。我若有几个这种人相助,早就不用这么累了,也不会事事被大哥压过一头了。你们这些自以为手段高明、出身高贵的,真与他们相斗,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从今天起,限时十日,每人把那本《君王论》给我读一遍,十日之后,我亲自验看你们到底领悟了多少!” 哼了一声,看着下属都惟惟诺诺的样子,大卫更是心中有气,暗自叹道:“这个罗格倒是个人才,若不是还足够贪财好色,这次无论如何,非得杀了他不可。” 待得大卫一行人远去,这战神之锤中才又热闹起来。这开张第一天的诸多精彩故事,让坚持到现在的贵族名流们觉得深有所值,茶余饭后的谈资不知道又多了多少。 奥菲罗克、埃丽西斯与罗格等人来到了三楼,在雾幻布置的小厅内坐下。奥菲罗克环顾四周,赞叹道:“真是大师风范,清静自然,全没有人间烟火气,看来大师这些年境界又有所进宜啊。” 雾幻给众人倒了茶,叹道:“老了,已经不比你们这些年轻人了。” 埃丽西斯发现了那枚飘浮在半空中的戒指,立时大感兴趣,玉手轻抬,向那戒指一指。那戒指就自行飞了过来,套在那纤纤玉指上。埃丽西斯反复把玩,又细心探测了戒指上附着的魔法,越看越是喜爱。 伦斯轻咳了一声,几乎是本能的道:“既然小姐如此喜欢这枚戒指,也是小店的荣幸。何况也只有您这般容色,也才配得上这戒指。这戒指就打个六折,小店收回本钱也就是了,您看可好?价格嘛,九……”伦斯一番话说得即快且熟,那双贼眼只顾盯着埃丽西斯猛瞧,猛然发现不对,才硬生生的把价钱吞入了肚中。 埃丽西斯恶狠狠的盯着伦斯,那伦斯一面冷汗直冒,不知何时就会被埃丽西斯修理一顿,另一方面又被看得飘飘乎乎的,心下只想:“她这样看我,总比以前不理不睬要强得多,说不定还得多多少少有些情意呢,哈哈哈哈!” 伦斯双眼无神,口流馋涎,要多丑陋有多丑陋,其余败类脸皮虽厚,此刻也都纷纷转头,装作不认识此人。只是这厅中就这几个人,硬充不识,实在是做作了些。罗格无法,悄悄凝起精神力,从椅角上扯下一根木丝。神念运处,那木丝利如钢针,对准伦斯的屁股狠狠地扎了下去。 “嗷呜!”伦斯一声惨叫,一跃而起,反手从屁股上一阵乱抓,拔下一根木刺来。他一边揉着屁股,一边恨恨的道:“什么破椅子,也不修干净了,到处都是刺!我早就说过,弄什么清静自然啊,还是来几张檀木红漆描金大躺椅是正经!”他这里嘟嚷,那边雾幻恶狠狠的哼了一声,把伦斯吓了一跳。雾幻现在可是战神之锤的财神,对于财神伦斯是绝不得罪的。何况埃特那厮天天围着雾幻的孙女转,自己要是得罪了雾幻,埃特非拎他那把搞笑大剑劈来不可。说起埃特,他那剑是典型的战神之锤早期作品,华而不实,但对于凸显他魔武双修的高大形象,则是必不可少的。 “哼”埃丽西斯冷哼一声,把伦斯又吓了一跳,立刻摆出防御架式来。“我好象记得,这战神之锤中,奥菲罗克占了一半的权益是吧?这就是说,这戒指的一半是奥菲罗克的了?那剩下一半嘛,就算预收第一个月的分红吧!他虽然吃点亏,但家大业大,也不在乎。奥菲罗克,你看可好?” 在埃丽西斯杀人目光注视之下,奥菲罗克含笑道:“正该如此!” 罗格等人目瞪口呆。 只有伦斯高声喝彩,附和道:“佳品配佳人,正该如此!唉哟!”回手又从屁股上拔出一根刺来,怒道:“今天真是见鬼,这刺怎么都会飞了?”伦斯一个一个的看过来,见人人一脸无辜,个个满面圣洁,只得无奈作罢。 奥菲罗克喝了一杯茶,沉默了片刻,道:“这次神迹一事,想来你们也都知道了。事非福祸,现在还难以预料。过不了多久,这里尔城可能就要成为动乱根源,几位都是我推举出来在公国任职的,难保不被卷进事非之中。今天这个大卫就是大有来头之人,是同盟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元帅的次子。” 奥菲罗克顿了顿,见众败类们都聚精会神的取着经,续道:“这乱世保命之道,首要就是无能。这样自然不会被人视作威胁,下手加害。其二是不拘一格,随机应变。这就不用我说了。这其三嘛,就是实力。强大实力面前,一切小花招都不会再有用武之地。这所谓实力,千变万化,魔力强横,武技惊人是实力;知人善任,运筹帷幄也是实力;当然,人多势众、财广权高也是实力一种。如何取舍,就看你们自己的了。过几天我会要求父亲颁给你们经营军用装备的特别许可证,要好好利用啊。好了,我言尽于此,好自为之吧,你们还有何要问的吗?” 罗格沉吟一下,问道:“大卫曾提起过的安德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奥菲罗克叹了一口气,道:“这安德烈是罗歇里奥元帅最小的儿子,自幼就惊才绝艳,八岁那年被星空剑圣普罗西斯看中,收为关门弟子。自此苦修十五年,直到最近才听说他艺成出师。这安德烈我倒并不放在心上,只是此人背后的普罗西斯才真正让人头痛。”说罢,奥菲罗克将杯中茶一饮而尽,起身告辞。 埃丽西斯则是毫无将戒指摘下来的意思。 月上中天,一身疲惫的罗格才回到了自己的小楼。 夜虽然深了,罗格却毫无睡意,他燃旺了壁炉,裹了条毯子,静静的坐在窗前,看着沉睡中的里尔城。自离开家门,进入莱茵魔法学院起,如今已经有八年了。八年来的生活,此时一幕幕的在眼前闪过,特别是与死灵法师融合以来,原本平淡如水的生活骤然波澜壮阔起来。奥菲罗克、埃丽西斯、罗德里格斯、大卫.罗歇里奥等等距离自己足有万里之遥的名字,现在也一个接一个的与自己联系在一起。 而神秘的风月、诡秘的异界、神迹天使以及躲在暗处的魔族,都是与原己的世界毫不相关的。现在的生活精彩了许多,但也逐渐身不由已,各大势力风云汇聚的时刻,自己就如一只蚂蚁一样,一不小心就会被一只巨脚踏得粉碎。可是蚂蚁又怎么会知道何时、哪里会有一只巨脚落下呢?说不定拼命逃逸的结果,却正是逃到了巨脚的下面呢。 奇薇、菲拉,一在人世,一已命殒,她们一定都恨死了我吧?如果有机会,她们一定是毫不犹豫就把我给煮了烹了的。可是那些苦力们是一定不会让她们这么做的。一直以来,自己似乎只是在捞钱、争权、玩女人,糊里糊涂的,竟然也混得小有身家了。都说恶有恶报,自己怎么都算个恶人了吧,怎么报应没来,反而越过越好了? 这世上的因果,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罗格正在胡思乱想,心中突然一动,猛地回头,却见一具骸骨立在自己身后,那骷髅身披黑袍,手执法杖,气度雍荣,一副大师风范。 “罗德里格斯?”胖子惊得跳了起来。 “呵呵”,死灵法师特有的低沉笑声直接在罗格脑中响起,道:“你既然已经窥见了这世间运行的本源,怎么还会看不透这个简单的幻术呢?这原因其实很简单,你被自己的感官,被自己的心蒙蔽了罢了。” 罗格依然未从惊慌中恢复过来:“我们不是已经融合了吗,怎么你又弄这个幻影出来了?” “孩子,”罗德里格斯的声音苍凉而平静,“我本以为灵魂融合,可以使我躲过审判之光的追踪,以及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可是审判之光追踪的是灵魂的印记,当天我没有想过光天使力量竟然如此强大,收拾她耗费的时间过长,以致于躲进灵魂法珠的时候,终于还是被审判之光追踪到了灵魂的印记。你我融合之后,失去了灵魂法珠的庇护,我再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对抗审判之光的侵蚀力量,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试图将审判之光的力量驱逐出去,但是很遗憾,我失败了。所以我选择了分离,如果我们仍是融合为一体的灵魂,这审判之光会将我们两个都净化掉。” 虽然骷髅是看不出表情的,但罗格仍感觉到罗德里格斯轻松的笑了笑。 “我的孩子,这次分离,我带走的只是灵魂的印记,所以对你的力量不会有任何影响。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操纵灵魂的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的最重要理由。孩子,我的时间不多了,但有些东西该留给你的。我来问你,什么是力量?” 罗格回忆起大卫那春花绽放的剑技,伸出了食指,转眼间,指影幻化出了一个小小的骷髅头。 第六章 破立 “这世上成为强者之路,无外乎魔武两途。魔法分成八大体系,而武技更是流派繁多,职业复杂。我来问你,一个大魔导师与一个剑圣生死相斗,最后会是谁胜谁负?” 罗格沉思良久,才道:“若是两人单打独斗,剑圣可能会胜出;若是各带一军,则无疑是魔导会胜。这胜负关键,其实还在时间。” 罗德里格斯点了点头,法杖一挥,一个小小的象棋棋盘出现在二人中间,微笑道:“来,先陪我下一盘棋再说。” 罗格虽然有些不解,但仍依言开局。老少两个死灵法师很快就下了十几手棋。 罗德里格斯边下棋边说:“单以威力而言,魔导师的魔法要远远强于剑圣的武技。然而一对一的战斗中,魔导几乎必定要落败,原因就是多了一个因素,时间。这时间根源于对力量的控制,剑圣的力量虽然较小,但是却对这力量有着绝对的控制力。魔导师引动天地间的魔法能量伤敌,威力可以震天动地,但聚集魔法能量却需要时间。所以,任何一个魔法师在作战之前,所有的准备都是为发动强力魔法争取时间!” 二人象棋造诣天差地别,老法师口里解说,手下不闲,片刻之间,就连吃了罗格两个小兵,破了他的兵阵。 “这世间之人,往往以为拥有力量就是强大。就象认为五级魔法师一定要强于四级魔法师一样。比如我这只后,在这棋盘之上,就要远远强过你的相。”说着,骷髅手一抬,后自阵中飞出,吃掉了罗格的白格相,并稳居盘中,一时之间,死死的压住了罗格整个棋阵。 罗格苦思冥想起来,老死灵法师悠然的声音却没有停下来。 “有些聪明的人,在力量达到了一定程度之时,发现强大的力量并不是一切,对力量的了解、控制和运用也非常重要。于是他们便开始向这方面钻研,比如大卫.罗歇里奥的剑技,并不在于力量强大,而是控制精妙,所以能以巧破力,以弱胜强。再看那个雾幻,没有几斤力气,却能轻易破开堪比石块的硬木,靠得就是对物质本身的透彻了解,以及力量运用的至高技巧。” “啊,原来是这样!”罗格灵光一闪,冲起一个小兵,重整兵阵,逼得罗德里格斯不得不收回了后。 “呵呵,领悟的很快嘛。其实魔法的道理也是一样,致胜的魔法不见得是最强的魔法,而是最正确的魔法。这方面嘛,你天生就有这种本能的。” 聊着聊着,罗格的棋已经被吃得七零八落的,只余三兵一后一马对老死灵法师的五兵一后相马车全。而且棋阵破烂,眼见过不了几步,王就无路可逃了。 老死灵法师法杖一挥,棋盘转了个圈,“来,我们现在换棋来下下!” 两人接过对方的棋,又开始下了起来。罗格虽然棋力远远不如老死灵法师,但棋上优势实在过于巨大,且整个棋盘要冲都控制在手里,老死灵法师棋力再高,也没有回天之力,勉强挣扎了七八步,终于山穷水尽,再过两步,就要被罗格将死。 “孩子,我的棋力比你高得多,为什么现在会下不过你呢?” 罗格思索片刻,道:“我明白了,绝对的力量是一切的基础。这力量上的差距大到了一定程度,单凭技巧就再也不可能以弱胜强了。大卫的剑技漂亮是漂亮了,可惜中看不中用,根本称不上是力量。有起这剑影的功夫,还不如一剑直刺,来得简单直接。” “嗯,你能了解这一点,非常好。其实以你对力量的了解和掌握,要远远超过了大卫,大卫这种层次也敢宣称掌握了力量的本质,呵呵,真是可笑!不过这世界所谓的大陆强者们,绝大多数也只能停留在他那个层次罢了。单以对力量的掌控来说,现在就算是奥菲罗克也不见得比更加深入。假如把你们的力量限制在同样程度上,他们是斗不过你的。可是你们之间力量的绝对差距太过巨大,已经不是技巧可以弥补的了。这就好比一只全副武装的老鼠,在老鼠的世界里是所向无敌的,甚至连猫都可以斗上一斗,但是面对猛虎,装备再精良,技艺再高超的老鼠都是无能为力的。” 老死灵法师停了一会,给了罗格一点思索的时间,续道:“在对付魔界探子这类小卒的时候,就算是那个什么剑圣普罗西斯亲至,也不见得比你更历害;但如果对手是奥菲罗克,你们的下场就会完全不同。所以你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首要就是增加自己魔力!” 长叹一口气,罗格有点垂头丧气的,本来他还以为可以不用象以前一样努力了呢。现在看来,还是得天天冥想增长魔力啊,不过,有没有速成的办法呢? 当,胖子头上挨了死灵法师重重一击,虽然是幻影,可是打人倒是一样的痛。“哪有这等好事?魔力的增加只有靠你自己努力,用功一分,就强得一分!” 罗格嘿嘿一笑,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我们再来看看,这技巧的本质是什么?”罗德里格斯重新摆了一盘棋。 二人又对弈起来,这次不同的是,罗德里格斯一边下,一边指点罗格棋艺。罗格人也聪明,一点就透,十几步过后,虽然仍是被打得落花流水,但和上一盘全无还手之力比起来,局面已经好得多了。 “这技巧的本质,就是规则!”死灵法师的声音突然有如千均之重,每一个字都似有排山倒海之威,轰轰隆隆的在罗格脑海中炸响。 一盘棋有游戏规则。 一个家族有家法。 一个国家有法律。 水往低流,树向阳光,鹿马逐水草而居,候鸟依天时而徙。 就是这天,也有雨露风霜,也有四季分明。这地,也有山川湖泊,也有地脉龙气。 世界万物,日月星辰,莫不依规则而行。 罗格脑中如雷轰电闪,但觉妙悟明思不绝而来,手下妙着频发,顷刻间已经扳回了局势。 “世人诸多强者,无非是由力量而技艺,再由技艺而力量。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其实返朴归真,万流归宗,依然是徘徊门外罢了。我既然曾为十大魔导师之首,而你是我选之人,(当然了,当时也别无其它选择),怎么也不能给我丢脸!增长魔力之道,天长日久,急也急不得。可是如果眼光见识,还停留在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这一层上,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两人棋局胶着。 “孩子,你那日所见的,是在所有规则之上的,这世界运行的最基本规律。只是你现在力量不够,还不能全部领悟罢了。现在你看了,但没有看到;终有一日,你会看了万物为空,但你还是看到了。” 转眼之间,棋局急转直下,罗德里格斯已是岌岌可危了。 “我的孩子,有朝一日,当你面对着理解了所有规则,掌握了至高无上的技巧和力量之人的时候,你要如何取胜呢?” 罗格这一次愣住了,那只将要绝杀罗德里格斯的手始终放不下去。 他苦思片刻,终于落下棋子,将死了罗德里格斯,且要看他如何破解这局面。 罗德里格斯诡秘一笑,棋局骤生变化,那王飞了个大斜线,躲入角落自己的阵营中去了。同时,所有小兵都在原地升后,反而将罗格将死了。 “这!……你……你居然耍无赖?!”罗格气得话都有些说不出来了。 “孩子,你再仔细看看,我是不是在无赖?” 罗格运起精神力仔细的探索起整个棋盘来,突然惊叫一声,:“啊!?这规则怎么变了?” “哈哈哈哈!我订的规则,我当然可以改变它。就算你规则掌握的再好,只要威胁到了我的存在,我就会设置一套新的规则来限制你,束缚你,直至绞杀你。” 这真正的力量,就是制订规则。 罗格再次苦思起来。 突然,他站了起来,手一挥,所有的棋局都烟消云散。 “我不玩了!”胖子笑眯眯的说。 “哈哈哈哈”,老死灵法师仰天长笑,道:“好,好,好!我虽然没能躲过审判之光,但有了你和风月,这世间完美无缺的轶序,已经算是破了一角,不枉我一生心血了。” 狂笑中的死灵法师自下而上,突然亮了起来,躯体迅速化作无数光点,飞散在空中,随后消失无迹。 “其实,还可以下我这一局啊。”罗格喃喃的说道,面前又现出一个棋盘。 罗格这里一王十后,老死灵法师那边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王,且动弹不得。 罗德里格斯临去前终于看到了这一局,眼眶中闪过一丝欣慰。 适才还热闹无比的小楼,这一刻却显得无比的空旷。 良久,一滴水滴落了下来,溅起几片小小尘埃。 空白。 巨大的空白。 罗格不知道这空白该如何填补,也不想去填补。 壁炉里的火渐渐的熄了,小楼里慢慢的充斥了寒意。 对面的那张椅子上,就在不久之前,还坐着罗德里格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一百多年来稳居大陆十大魔导士之首。可是现在,所有曾经的伟大,都已经逝如流水,只有那把普普通通的椅子,还默默的立在那里。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大魔导师至少还有九个,为什么审判之光单单找上了罗德里格斯? 罗德里格斯苍凉的声音又在心底响起:“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操纵灵魂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最重要的理由。” 是了,一定是这个原因。灵魂,应该是神的领域,所以神以审判之光来灭绝一切渎神者。相应的,光明教会以火刑柱来对付所有的异端。 只是那高高在上的父神啊,你宣称为众生之父,你身为慈爱祥和之身,圣光照耀之下,众生莫不分享你的荣光。 无人敢大声颂念你的名,只会全心意的聆听你的教诲,遵从你的指示,将你的福音带至每一个角落。 只要信仰你的名,那苦痛的,必得救赎;那饥饿的,必会饱食;那寒冷的,必将温暖。 这种种恩赐之下,何以容不下一点点的异端呢? 曾经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如今连一点灵魂的印记都未曾留下。再过得几十年,记得他的人都随风月逝去的话,后世恐怕再也无人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吧。倒是这把他曾经坐过的椅子,无知无觉,坚固持久,或许会再经历百年以上的岁月呢。 冥顽多长命,灵秀易早夭。这又是何道理? 既然有了灵魂法珠,罗德里格斯要躲过审判之光,安心过得几百年,绝对不成问题,为何他一定要选择与神族对抗之路?为何拼却放弃几乎无尽的生命,也要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子照在罗格的脸上。没有了炉火,小楼里早已经冷如冰窖。 罗格静静的坐在窗前,身旁还是那盘刚刚开局的棋局。他苦苦的思索着,却不知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回想自己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似乎一直缺少了什么。在道德学者那里,自己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了;在贵族当中,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就是不上不下的。杀人、放火、强暴、陷害甚至行善积德都做过了不少,可这一切的行为背后,又是为了什么呢?无论为善为恶,总是有个目标的,自己的目标在哪里? 难道说自己二十三年来,这所谓人生意义,都是一片空白? 黑雾涌动,风月静静自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看着风月,突然痛哭起来。 风月巨大的骨翼张开,轻轻将罗格罩了起来,骨翼下是一个温暖的世界,就如这世上最后的庇护所一般。 一缕阳光照在罗格的脸上,提醒他新的一天已经到来了。 罗格猛然站起来,四处张望,才发现风月已经回到了异界。 略略活动了一下已经发麻的手脚,嘿的一声,胖子吐出了胸中的一口浊气。“啊啊啊啊!”他又学着猩猩一样捶击了一番自己的胸膛,才多少提聚起一点精神来。“嗵嗵”又在原地跳了起下。突然他停了下来,慢慢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地板上刻着:“活着”用的是大贵族间和教会常用的哥德花体。 是啊,活着。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明天就永远是个未知。管他什么意义、理他什么主义,先要活着,还得活得好些才成。 心结一去,罗格又活了过来,仿如放下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袱一般。 只是这风月,什么时候又学会写字了,还写得龙飞凤舞的,颇有自知之明的罗格知道自己与风月比书法,就如魔法学徒和大魔导士之间的差距一般。胖子蹲了下来,用手指顺着地上的刻痕轻轻的描着,感受着木刺轻轻的刺在指尖的感觉。 街道上渐渐喧闹起来,偶尔也会有一辆马车呼啸着驰过。罗格略微梳洗,准备出去走走。他推开了房门,一股骤风带着寒气钻进了他的脖子,让他打了个哆嗦。 街道上一片喜气洋洋,宾舍大道富人区的那一边,多是深宅大院,各色的彩带、彩球以及以魔法光芒照耀的雕塑,将这些大户人家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大道的另一边则多是罗格那小楼一样的房舍,适合中等偏上的人家居住,相形之下,就寒酸得多了。宾舍大道十分宽阔,路中央有一条绿地,种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常青灌木,每隔数米,就会栽种一棵雪松,将两边有意无意的隔离开来。虽然住在宾舍大道上的人们,在里尔城中只能算是勉强混入上流社会,但这道断断续续的绿色隔离带却让他们感到与中产阶级有了一道实实在在的距离。尽管这安全感只是心理上的,不过仍让宾舍大道两边的地价相差越来越大。 看着充满节日气氛的城市,四处喜气洋洋的行人,罗格益发感受到了心中那道巨大的,无法填补的空白。虽然风月的留言让他暂时压抑了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足以让他空旷的灵魂重新饱满起来。 突然,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也许,该是回家看看的时候了吧。 虽然罗格对自己的家没有多少眷恋,最近一年来也完全断了联系,但毕竟是与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啊。幼年时候,老里弗斯每次喝醉酒,都会拿下人出气,有时罗格倒霉遇上了,也会挨顿狠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自己父亲,回家看看吧。 回家。这个念头一起,就再也不可抑制了。也许自己只是需要一些亲情或者是感情来填补心中的这个空白吧。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回去一次吧。 小时的花树,还在茂盛的生长着吗?那小镇上的民众,还是一样的朴实和好欺负吗?还有家里的婢女苏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吗? 新年祭礼很长,足足有两周的狂欢,是莱茵同盟最重要的传统节日。 罗格抓紧时间与一群损友们聚了聚,言明自己准备离开十天,回家看看,众人也都表示理解。其后罗格一边通知奥菲罗克,一边收拾行装。费斯敖了一个通宵,终于将罗格原先的全身盔甲改造完毕,刚好赶得及第二天清晨罗格的起行。 新年第二天,罗格跨下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一身雪亮的圣骑士全身甲,身披猩红的天鹅绒披风,造型古拙的长柄战斧挂在马股上。罗格身后是十个全身披挂,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龙与美人骑士。这些骑士都是属于孤家寡人类型,就算是新年也无亲人可以团聚,这段时间又在军营里被训得狠了,听得队长大人要衣锦还乡,拼死拼活的跟了上来。 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罗格一行则拨马疾驰而去,此去路途遥远,沿路多有艰难险阻,土匪强人自也不少。只是罗格等人也今非昔比,虽说习惯了以多欺少,但对付点山贼土匪的,近来已能以少敌众了。若有那不开眼的贼找上门来,只是来送盘缠路费罢了。罗格心情实在不佳,路上惹是生非,端几个匪窝,也很有可能。 第七章 归途 返乡途中,罗格等人无疑是十分显眼的。这十余骑人高马大,衣甲鲜明,紧跟在罗格身后的一个骑士高高打起龙与美人的团旗。这面团旗是佛朗哥亲自设计,由雾幻审定的作品。旗面上漫天的龙焰,烈火中一个绝色的女魔法师凌空漂浮着,一袭黑袍裹不住魔鬼般的身材。她双手交叉在胸前,仰面向天,一头金发都向天飞舞。虽然从这个角度看不见她的面容,但颈项处绝美的线条已然足够引发无穷的想象。 ‘看不到的美人才是最美的。’雾幻如此评价道。 美人的背后,火焰当中,是一对眼睛。巨大的,龙的眼睛。 罗格这身银色的全身甲也很有奥妙之处。经由三道魔法强化之后,其本身物理防御力已经非常的超卓。与贵族败类相处的这几年,费斯灵感不断,炼金技艺突飞猛进,足可当得大师二字了。此次精心泡制的全身甲,还能差了? 首先胸前领口处一道看似装饰的金色常春藤花纹其实是以纯精金打制的魔法阵,魔法符号都蚀刻在金纹的背面,表面是看不出来的。这道法阵的作用就是在身周形成一道相当于“强化魔法盔甲术”的力场。 其次,在打制盔甲时,金在里面掺入了足足一斤的玄铁,并以精湛的技艺使其均匀分散于整个甲片之中。如此打制出的甲片坚韧无比,金曾让一个龙与美人骑士持破甲斧,全力劈斩一个甲片,结果只是留下半分的浅痕,砸弯了一点而已。 当年罗格巧取豪夺来的那根红色羽毛,经由埃丽西斯法眼鉴定,居然是火焰魔兽不死鸟的尾羽。只是埃丽西斯的黑焰与这魔火格格不入,这羽毛才没被贪污了去。费斯苦阅无数典藏之后,终于引动了这羽毛之中的魔炎之力,封在这盔甲之中。此后整副甲胄变成一片火红,并且这红焰还在不停的流动,盔甲周围三尺之内,宛如熔炉,人畜难近。为此费斯再将一颗极为珍稀的冥海冰泪石熔入魔银,融在盔甲的表层之上。冥海冰泪石拥有至纯的水系能量,滤掉了不断外发的热力。此后这副盔甲就变成了普通的银甲。 至于这甲的好处,罗格是深有体会的。他亲自操斧,大力一斧对着一片甲片砍下,连玄铁都挡不住这厮的蛮力,被斧子破开一个大口子,然而就在要贯穿甲片之际,一股火焰之力炸开,将斧子炸到了一边,甲片终究未被砍穿。过得一个小时,那甲片竟自行恢复了。费斯加得几锤之后,又是崭新的一片甲。 然而这甲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式样颇为古朴雅致。罗格逼着雾幻在甲片角落里刻上了自己的名字,于是这甲又成了雾幻的设计之作。罗格的如意算盘是,将来万一落泊了,就把那刻有雾幻名字的甲片拆下来单卖了,至少十年豪华生活还是能够保证的。 这副盔甲,哪件材料都非常罕见,不是金子可以买得到的。 罗格对这付全身圣骑士甲喜欢非常,因其破后还可再生,是以命名为:“轮回” “轮回”几乎用光了战神之锤所有稀罕的原料,可算是无价之宝。奥菲罗克观后评价道:“若此甲能有灵魂,则立即可成神器。”罗格马上对灵魂二字留上了神,没办法,死灵法师们个个对灵魂有说不出的敏感。胖子本来想问如何让盔甲拥有灵魂,但硬生生的忍住了。 死灵法术中自有将灵魂封于物体或是不死生物中的技术,其实严格点说风月就是这种法术的产物。只是随着风月力量的日益强大,慢慢的产生了独立的意识,而其它的不死生物则会绝对服从魔法师。想想虽然神之本源这等灵魂能量可一而不可再,但世间强者的灵魂总是有不少的吧?日后遇到机会,再慢慢加害不迟。 罗格那战斧也非凡物。斧柄可拆可合,合则是长柄战斧,拆则是短斧短枪。整把战斧以最上品的深蓝玄钢打成。这深蓝玄钢钢质远较一般精钢来得硬和韧,且含有少量冰属性魔法能量,有少许宁定人心的作用。深蓝玄钢虽然远比不上玄铁的珍贵难寻,但也不易得,好在塞勒斯堡铁矿中采到一些原矿,这才得以打成这柄战斧。至于以玄铁和魔法加持,那也是必须的。但以战神之锤这等财力,也只能做到在外表镀一层玄铁罢了。 斧头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小小半月,没有雕刻也没有装饰。由于本身是短柄战斧,斧头并不算大。只是整把战斧沉重异常,比之当日战神之锤卖出的破甲枪重了三倍!也只有罗格这等力气大过了半兽人的怪物才拎得起来。就算如此,罗格也得施展“蛮牛之力”后才能显得举重若轻,行有余力。罗格目前魔力只是个八级法师的水平,但魔控水平精妙无比,是以这“蛮牛之力”一天足可使上七次,外加魔法戒指里贮存的四个“蛮牛之力”,胖子就是想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在这魔法加持的状态之中,也不是多大问题。 那斧最大的奥妙,则在于斧头处镶的一块极品黑水晶。这块水晶据称是魔域最深处,可以束缚一切怨者的灵魂。这可是对罗格再合适不过了,对死灵法师来说,多少灵魂都是不够用的,力量强大的灵魂更是越多越好。是以此斧名作:“缚魂” 惟一可怜的,就是胖子那马而已。平心而论,此马神骏非常,就是称不上千里名驹,也是甚为难得。只可惜胖子连人带斧,直有四个人的份量,一路上压得那马苦不堪言,跑上几里,就得歇歇。 其它几个败类对顷全店之力给罗格打造两件准神器级的装备倒是没多少怨言。一是战神之锤本来主要就是罗格的心血,二是战斗之中,魔法师的威力要远远大于战士的威力。有这两件装备的罗格,外加那个莫名其妙的风月,只要不是对上大卫.罗歇里奥那类十五级以上的强者,几乎可以说是近战无敌。当然这是指一对一的情况。至于以少打多,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这些败类的身上。一个可以安心施法的魔法师,哪怕是罗格这类八级的菜鸟,也绝对是敌人的恶梦。试想一个一个的“衰弱术”“恐惧术”或者是“疾病术”放过来,就算是实力强运气好,一直不中,也很恶心人的。 罗格临行之前,费斯就已经宣称再不给他打造装备,今后一切要靠他自己了。想要东西,自己动手吧。 “身为炼金大师的弟子,居然打个最简单的魔法戒指都不成,实在也太说不过去了。” 罗格只有嘿嘿傻笑。他蛮力太大,虽然领悟了一些精神力运用的秘密,但对肉体力量控制还差得远呢。魔法戒指不管是什么材料做的,胖子一锤下去,都会砸成一个硬币。 一行人走了半日,已经渐渐驰入了山区。一座阴森森的树林慢慢出现在众人眼前,那条大路穿林而过。此时前无商队,后无旅人,就只这孤零零的一小队骑士。 胖子精神力搜索之下,发觉林中隐着无数充满敌意的精神能量,只是那些精神能量实在不怎么强,比之在异界遇上的最普通的僵尸都不如,正合了胖子以强凌弱的心意。 此时身后一个尖嘴猴腮的“龙与美人”骑士跟了上来,低声问道:“大人,属下感觉前面好像有埋伏。”罗格微觉意外,看己属下能人不少,这骑士能感觉到林中的杀气,颇不简单。于是回头问道:“不错,看来是有埋伏。现在就看埋伏之人有没有胆子出来了,叫兄弟们把钱袋都挂在外面!” 只可惜猎物也有危险直觉。 十一个披挂华丽的骑士在林间大道来回徘徊,不住把玩金银财宝,就差没打面大旗,上书“我有钱,来抢我啊!” 林中埋伏众人一个个透过树叶草缝死死盯着那些金币珠宝,却伏在地上不敢稍动,只想等对方冲进来,好中了设好的陷阱。这土匪首领也很有点小聪明,在林中下了不少埋伏。一旦打劫失利,就可退入林中。若是敌人追来,猝不及防之下,肯定要吃上大亏。此计过往屡试不爽,但那首领看到罗格,总是莫名其妙的寒毛倒竖,打死也不肯出林了。 罗格等了良久,也不见土匪出来,气得对着林中破口大骂了一番。然后提起战斧,对着道旁一棵参天古树砍去,几斧下来,刮出了光溜溜一片,再倒转‘缚魂’,在树上刻下一行大字, ‘此处绝无土匪陷井’ 字刻好后,方才骂骂咧咧的离去。 半小时之后,一队商队在五十多位全副武装的佣兵护卫下,开到了这里。入林之间,一个看起来是首领的佣兵驰到树前,仔细的看了这个告示,思索片刻。命两个游击骑兵前行探看道路,其余佣兵弓上弦,刀出鞘,缓缓跟上。 众土匪见了这等阵仗,自是不能轻举妄动。 再过一会,一小队商旅来到此处,看了告示吓了一跳。罗格那几笔字实在不怎么样,越看越象出自念过两天书的山民之手。小商旅立即决定绕路而行。 “老大!”一个土匪趴在首领身边,低声道:“再这样趴下去,兄弟们要受不了了。为什么不派两个人去把字给刮了?” “废物!跟了我这么久都没半点长进!那肥猪骑士说不定正等着我们出去哪!命都危险,还想打劫?去告诉兄弟们,想保命的给我趴到天黑,不许说话行动,大小便就地解决。现在就指望周围这些陷阱啦!”那首领说完,侧耳伏地,仔细听起周围动静来。 又有一只手拉了拉首领的裤角,那首领低声怒喝道:“不是让你们老实的趴着吗?!”背后却没有回答。首领向左回头一看,见所有手下都笔直地站在原地,动都不动,一脸恐惧的盯着自己背后。首领再向右回头一看,见那肥猪骑士笑眯眯的盯着他,把手中战斧随手往树上一靠,斧头立刻没进了树干中去,道:“俺是胖了点,肥还说不上吧。” 那首领这一惊可非同小可,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幸好还有份急智,扑地跪在地上,伏地痛哭起来。 这一哭把罗格也弄得呆住了,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上有高堂,下有妻儿啊?” 首领浑身一抖,差点把“你怎么知道?”给说了出来,话到口边,又给咽了下去。他哭声不绝,心思急转,道:“小人遭奸臣迫害,全家遇难,是以不得以在此地劫掠为生!” 罗格哼了一声,示意不信。那人急道:“小人自幼父母双亡,先寄人篱下,后流离失所,……” 胖子一把将斧头从树中提了出来。“小人自小为仇家所掠,多年折磨……” 大斧高高举起。“小人家有悍妻,不堪折辱……” 斧光一闪!“小人毕业于帝国军事学院!!!” 斧子正正好好的停在那首领的脖子上。首领面孔扭曲,大汗滚滚而下,急道:“小人毕业于德罗帝国军事学院,哦……不敢隐瞒大人,是还差半年就毕业了。在毕业前军略对抗上,只因小人出身贫寒,就被要求输给一位侯爵的小公子。后来小人心有不甘,多喝了几口酒,路遇一小美人,小人就……就将她打昏,拖入无人所在,强行上了。事后才发现她是那侯爵公子的意中人。小人连夜出逃,被那侯爵家杀手一路追杀,直逃到此处。生活无着,才聚起一班兄弟落草。” 首领说得又快又急,身子却挺得纹丝不动。刚才那斧子自行入木,锋利无比,他又哪敢动上一动? 罗格仔细打量了几眼这个首领,见他二十七八年纪,中等身材,还算眉清目秀。适才能看破自己在一旁反埋伏,还有几分能耐,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群土匪居然纪律还很严明,这人带兵本事不错。想到这里,罗格哈哈一笑,道:“你奶奶的,居然拿这等酒后乱性的鬼话唬我。若是你心中没起过念头,喝多少酒也乱不了性!” “是,是。大人明见,其实小人早就知道那女子是谁。只是胆子太小,不喝酒不能成事。” “你奶奶的,这样吧,今后你就在我手下办事吧,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首领感激涕零,道:“小人名叫罗伯斯基,多谢大人栽培。小人能跟着大人这样的明主,那是三生有幸,家门……” 罗格听得头大无比,怒喝道:“给我住嘴!再乱拍马屁,小心我斧子不长眼睛。让你这帮兄弟先回营地里休整,让他们这段时间小心谨慎,你这就跟我去吧。等我办事回来,这些人要还没给人灭了,我自会想法安排他们。” 午后斜阳下,一行骑士又上路了。只是这次衣甲鲜明的队伍中多了一个土匪山贼打扮的人,颇不和谐。那人此刻紧紧跟在罗格身旁,正在领受教诲。 “以后拍马屁,要恰到好处,不能乱拍一气。你奶奶的,老子我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你这不着边际的马屁拍上来,我如何听得舒服?嗯,对了,当日你喝酒之后,所作所为之事,现在给我细细的道来。” “是,是。那日小人多喝了点酒壮胆,便去那小丫头必经之路上埋伏……” 古树,斜阳。一众骑士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渐渐的远去。 转眼间日薄西山,风尘仆仆的骑士们遥遥的望见了一个小镇。这小镇规模不大,看起来不过三千人的规模,但位于交通要道附近,旅馆酒店倒还是不少。小镇上的人看起来也还算富足。小镇里刚刚进驻一个规模不小的大商队,光护卫的佣兵就足足有两百人。看那服色旗号,有经验丰富的骑士告诉罗格,这是罗恩公国大佣兵团‘百战佣兵’护卫的商队。 不等罗格吩咐,自有下属骑士挑了一家最大的酒店,进去抢占了两张桌子。此时这酒店里早已经坐满了佣兵和商队的一些头面人物。罗格等人进得店来,店内众人都抬头看了一下,见是正规骑士团打扮,都不愿招惹。 这种行走于各国之间的大商队和佣兵之中,多得是亡命之徒,罗格也不愿意随意惹是生非。多年生意做下来,他倒是更想看看这商队之中,有没有大家一起发财的机会。 罗格刚刚坐下,就有两道热辣辣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一个女子猛地站起来,喝道:“老天有眼,终于让我遇见了你这头混蛋的猪!” 那人一头金色长发束在脑后,面容娇好且透着一股野性,年纪二十七八上下,身材高挑,穿着百战佣兵制式的土黄色半身锁甲,身旁是一把巨大的双手剑,正是奇薇!罗格朝她望去,与三年前相比,她少了原有的天真,多了成熟与坚毅,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她肤色略略有些黑,想来是风餐露宿的佣兵生涯的缘故。 奇薇见罗格并不慌张,还有那里盯着她猛瞧,不由得怒火上升。三年前要不是这胖子卑鄙无耻,机关下毒,无所不用,自己怎么会失身在他手里,还连累了哥哥死于非命。‘呛’的一声,奇薇巨剑出鞘,就待扑上相斗。 这边龙与美人的骑士们一见事情不对,立刻抓起兵刃,掀翻了两张桌子作屏障,人人亮出一把三箭手弩,指着百战佣兵和商人们。 “辛蒂,住手!”一个三十多岁、长着一张国字脸的中年佣兵拉住了奇薇,奇薇奋力挣了几下,那只手却是纹丝不动。“放开我!道尔,我今天一定要杀了那头肥猪!”那被称作‘道尔’的中年佣兵眉头一皱,见有点拉她不住,一把将她揽在了怀里,喝道:“辛蒂,你冷静点!到底是怎么回事?” 奇薇叫道:“这只肥猪他把…他…他害死了我的哥哥,也是害得剑与血玫瑰佣兵团覆灭的凶手!” “是吗?”那中年佣兵听了,爱怜的搂了搂奇薇,如刀锋般锐利的目光却盯住了罗格,“这位骑士大人,我想这件事情您需要给我一个解释!” “哈哈哈!”罗格道:“你是在命令我吗?你,一个罗恩公国的佣兵,要在莱茵同盟境内命令同盟骑士团的大队长?如果我不同意给您解释呢,尊敬的道尔先生?是不是就要率领您这二百位佣兵将我拿下呢?可是您不要忘了,这个小镇人可不少,此地又深入莱茵同盟境内五百多里,您以为您可以平安的逃回罗恩公国吗?好吧,就算您本领高强,可以逃得回去,这些下属呢,能逃回去几个?您为了一个女人,就可以放弃手下两百条性命了?” 那道尔听了,道:“我的部下和我的生命一样重要,而我的妻子,辛蒂,我也会用我的生命去保护她,让她快乐。如果您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会以一个武者的身份向您提出决斗的要求。想来一个骑士是不会拒绝一场合理的决斗要求的吧!” “做你的梦吧!我们大人要务在身,地位重要,你这种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佣兵说决斗就决斗,想解释就得给你解释?嘿嘿,你怎么不去找同盟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决斗去呀,他也是骑士呢。又怎么不找剑圣普罗西斯决斗啊,是不是怕打不过就不决斗了?这么说起来,你要决斗也是因为有把握胜得罗格大人才提出来的吧!这是决斗吗,这是谋杀!什么武者身份,我呸!” 新加入的罗伯斯基口齿尖刻无比,非止于奉承拍马而已。这一番话说得又急又快,又条条在理,只把道尔说得羞愧无地。 道尔呆了片刻,才道:“这位先生说得也是,是我考虑不周。然而无论如何,我决不能让奇薇受了委屈!这样吧,如果这件事是我错了,我道尔会任罗格先生处置;如果是罗格先生错了,还请答应我的决斗请求,至于时间、地点、方式可由罗格先生选择!” “不!”奇薇叫了起来。“这肥猪卑鄙下流,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你别答应他什么!放开我,今天我非杀了他不可,一切事情有我承担!” “这位奇……啊不,现在是辛蒂小姐!呵呵,你看我笨的,应该称呼你为道尔夫人才是。”罗格笑眯眯的说。奇薇一见罗格的笑容,禁不住从心底有股寒意,待得听他叫自己作辛蒂,才多少放下点心事,不由得担心的看了道尔一眼。这神色变化,都被罗格看在了眼里。 “道尔夫人,您的哥哥可不是死在我的手里吧?他好像是死在莱茵城城防军的手上吧?至于原因难道还用我说明吗?”罗格的口气渐转严厉。 商队几个领队一听,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其中一个老者责问起道尔来:“道尔先生,您所属的百战佣兵团受我们委托,是要保护我们平安到达莱茵同盟南部海港的,并不是与人起冲突的。更何况是与莱茵同盟王都军队起冲突?您这位夫人,不会来历上有什么问题吧?想必您也知道,我们克拉克商会一向声誉卓著,是绝不会将任务委托给有任何不良纪录的佣兵的。这件事,我想您该首先给我一个解释才是,如若不然,我们可要向贵团团长进行投诉,或者提议公国商会断绝与百战佣兵团的往来的!” 商会一向是佣兵团最大的主顾,如果罗恩公国的商会断绝与百战佣兵团的往来,那百战佣兵团就只有解散一途。道尔由百战佣兵团团长自幼带大的,情若父子。这佣兵团是老团长一生心血,他又哪能让佣兵团在自己手中覆灭呢?可是辛蒂,难道就这样看着她的仇人不管不成? 道尔心内为难之极,罗格则在一旁微笑不语。 第八章 吾往 罗格对奇薇和道尔的关系越发的感兴趣了。一双笑眯眯的眼睛不停打量着他们,捕捉着他们之间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道尔穿着一件土黄色的半身钢甲,防御力仅次于全身战士钢甲及圣骑士甲,每一块甲片都整洁之极,闪闪放着油光。甲胄下是天蓝色的底衣,看那质料是由上等天麻制成。宽大、高高立起的护颈中可以看到丝制的白色衬衣,熨烫得笔挺之极。道尔也是使一把双手巨剑,护手由红木包铜制成,剑柄上麻线缠绕得异常的整齐,未端镶着一块红宝石。罗格精神力悄悄的探了过去,除了此剑曾经由魔法强化了一个硬度之外,没有其它的特殊之处了。 道尔眉头紧锁,在商会首领和奇薇的双重压力下,心内不断交战,戴着皮手套的手不断抓起剑柄然后又放下。面颊不断抽动着,时而咬牙时而叹气,斗气时闪时灭。 看着道尔的皮手套,罗格心内忽然一动,一滴油汁由道尔面前的菜盘中飞出来,啪的一声,沾在道尔的盔甲上。“啊!”道尔的表情突变,就如刚刚吃下了一只死老鼠一般。他大退了两步,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仔细的擦拭着那一点油渍,反复擦拭了好久,只至再没一点痕迹留下,才厌恶的将那手帕远远扔了。 罗格微笑。 如果评价笑容的话,胖子的笑容绝对是一流之列。如果说少女的微笑可以点亮世界,长者的微笑可以抚慰心灵,胖子的微笑就是理解,就是平凡,就是多年不见的老友之间的笑。胖子笑的时候,眼睛是眯眯的,欢畅的。所以胖子笑的时候,也就没人发现他眼中时时闪动的银丝,何况那银丝是如此细小,就是不眯着眼睛,也无人会留心的。 奇薇痴痴的看着道尔刚毅的面容,只有她才知道道尔为得到今天的地位付出了多少汗水和鲜血。 老团长公正无私,对道尔这个义子的要求比其它人苛刻得多。在道尔的功绩足以升任三次大队长的时候,老团长才任命他作了佣兵大队长。只有她才知道,道尔每天夜里都会在无人处疯狂习练剑术,清晨又比任何人都要早的起来,修习斗气。也只有她才知道,道尔深埋心底的雄心壮志,对事业的狂热执着。 同样只有她才知道,道尔为她付出了多少。三年前,当她被同盟军队追杀,同伴陨尽,走投无路的时候,是道尔收留了她;三年里,多少次道尔以他的剑、以他的盾甚至以他的鲜血将自己护翼在他的臂膀下?一年前成婚的那夜,滴酒不沾的道尔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醉后的道尔抱着奇薇大哭,道出了自己深埋心底三十五年的无数心事。得夫如此,更有何求? 然而奇薇对道尔有无比的愧疚。事事追求完美的道尔同样也有一个缺点,洁癖。在道尔求婚之时,已经深爱上道尔的奇薇没敢将三年前的那场往事说出来。人的天性中总是有自私的一面,经历了太多伤痛的奇薇并不想放弃好不容易到手的幸福。 三年过去了,莱茵同盟的官僚们早已经淡忘了那个被通缉的小小佣兵团。奇薇这才与道尔同回莱茵同盟。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命中的魔星罗格。 “唉!”奇薇心里叹了一口气,眼前又浮现出道尔那血肉模糊的手腕。当初二人出任务时路遇大队魔兽,被逼入塔什干大沙漠。在无水无援的情况下过了两天后,奇薇终于支持不住晕倒。道尔一路背着奇薇,时时咬破手腕,以鲜血延续着奇薇的性命。一天后,二人终遇路过的商队,这才获救。 就是那一次,奇薇已经死去的心又复活了。 “神啊,为什么!要让我经历这么多苦痛,要让我的幸福如此的短暂啊!”奇薇心里在哭泣,脸上却换上了一副平静的表情,拉住了道尔的手,柔声道:“道尔,我…”背后如一道冰水淋下,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是罗格的目光。 罗格哈哈一笑,道:“奇…” 胖子满意的看着奇薇全身战抖了一下,才续道:“您看,我又说错了,该是道尔夫人才是!当年我和你们之间的确是有些误会,令兄的死我也很抱歉。唉,其实当初令兄多点耐心,多听听我们的解释,也不至于误袭城防军军官了。后面的事,谁都没想到会到这种地步,唉!”胖子长叹一口气,怅然若失。 奇薇心中怒极,此刻她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小姑娘了,自然清楚当初实际是中了罗格布下的陷阱,然而现在又发作不得,只有死盯着罗格,喘着粗气。 道尔沉吟片刻,他非是愚蠢之人,当初追杀奇薇的是莱茵同盟的警察部队,他当然知道奇薇来历并不简单。只是日久情深,奇薇终于向他吐露了当年的辛酸往事,只是瞒过了受辱一节。此刻见奇薇如此激动,这罗格自然是当年凶手之一。奇薇此刻表现,其实是不愿自己毁却前程罢了,才宁愿放过杀兄仇人。 当年罗格等人还只是几个不成气候的小贵族,就已经能动用警察部队追杀奇薇。眼下不过三年功夫,眼前这罗格竟已经成了骑士团的大队长。看他笑眯眯的,这份镇定功夫叫人佩服,然而却半点高手的气势也没有,想来一定是靠阴谋或拍马上来的了,如此并不足虑。 然而道尔二十年佣兵生涯,眼光老道,识见不凡,马上就想到不对之处。罗格虽然只带了十个骑士和一个……等等,那人怎么越看越是山贼的样子?先不管那么多,那十个骑士人数虽然是绝对劣势,然而却毫无惧色。手弩威力巨大,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在场众人怕是只有自己能够躲得过去。一旦开战,已方必然伤亡惨重。 他缓缓看了看周围部下,人人剑拔弩张,只等自己一声令下,就要上前围攻了。奇薇漂亮豪爽,武艺过人,在佣兵团中很有人望。佣兵们多是悍勇亡命之徒,百战佣兵又是个大佣兵团,团中之人早已习惯了说上句话,此刻看到奇薇仇人,早已经跃跃欲试了。有那被弩箭对正之人,脸有惧色,却是强自镇定。 再看龙与美人骑士,竟脸有兴奋之色,更有几人不住轻舔嘴唇,显然是手上有无数血腥的嗜血屠夫。再看装备,又是极为精良,虽非魔法装备,但品质之精,就是自己这个佣兵大队长的装备也有所不及。这分明是王牌骑士团精锐中的精锐啊!那面团旗气势逼人,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哪个旗士团的团旗来。 虽然一时半会之间,这一仗可能还打不起来,但龙与美人骑士们都不曾松懈。罗伯斯基看了道尔神色,与身边骑士们低声交谈了几句,众骑士的弩弓全部转向,一半指向的都是明显年轻且经验不足的百战佣兵,另一半则指向了商队的头领们。 克拉克商会几位长者神色大变,只有为道的那位老人还是镇定如初。罗格见了,斥责手下道:“这争端是我和百战佣兵团的事情,怎么可以把克拉克商会的长者们牵连进来?!这点常识都没有?快把弩弓给我放下了!” 几个骑士立即称是,弩弓却不放下,只是转了方向,五把弩弓都指上了奇薇。 克拉克商会老人们脸色好看了很多,都悄悄的擦了擦汗,看向罗格的目光充满了感激。那为道老者却向罗格微微一笑。 道尔突然长叹一声,喝道:“大家把兵器都放下!”佣兵们虽然不解,但命令就是命令,还是垂下了刀剑。 罗伯斯基赞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紧跟着唉哟一声,却是被罗格提起来,重重扔在地上。罗伯斯基心知这次马屁又拍错了地方,脸上堆笑,心下仔细检讨。 道尔伸手撕下了胸前的百战佣兵的标记,平静对身后佣兵中一位年长的道:“从现在起,你就是百战佣兵团第七大队的队长,负责将克拉克商会贵宾们平安护送到目的地。” 奇薇惊慌起来,死死拉住了道尔的胳膊,哭道:“道尔!你….你要干什么!不要做傻事啊。”她顿了顿,看了一眼罗格,那胸有成竹的笑容更让她心生寒意,死死抓住道尔的胳膊不放手。“道尔,我…我认错人了。他并不是当年那些人之一,当初我和他只是个误会罢了!求求你,我们走吧,走吧!” 道尔淡淡一笑,轻抚着奇薇的头发,道:“奇薇。”奇薇大吃一惊,全身麻木,动弹不得,呆呆的看着道尔。 道尔把奇薇揽在了怀里,柔声说道:“知道吗?你是个爱说梦话的孩子,所以,其实所有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这一年来,看着你每一次从恶梦中惊醒,我的心都会破碎一次。我疯狂的练习剑术,就是为了眼前这一刻。你怕我知道你的遭遇后会离开你,傻孩子,我娶到了你,就是得到了整个世界了,我怎么会放弃这个世界呢?” 道尔抬头望向罗格,斗气缓缓提起,平静的道:“当年的事非恩怨,我们都心知肚明。作为百战佣兵的大队长,我应该以客人委托为至高利益。但现在我已经不再是个佣兵,而只是一个深爱着自己妻子的丈夫。人生在世,有所必为,有所不为。罗格阁下,希望您能有一个骑士的最起码尊严,接受我最后的请求。” 道尔深吸一口气,淡红色的斗气笼罩了全身。“我,道尔,谨在此挑战罗格阁下及其所有下属!” 另一个身影也踏上一步。“我,奇薇,谨在此挑战罗格阁下及其所有下属!” 生又何欢,死有何惧,虽千万人而吾往矣。 轻轻提起战斧,罗格笑道:“你真是要挑战我和我的下属们?”下属们几字特别强调了一下。 道尔站势如岳停山峙,道:“正是!但我仍有一个小小要求,希望此战无论我是胜是败,罗格阁下都不要为难我这些下属们。” 转头看了看奇薇,她也是一脸的坚毅,罗格叹了口气,道:“以一敌众,你这要求也并不过分。但是奇薇,你忘了提醒道尔先生,我是个魔法师了吧?” 酒店里顿时哄的一声。武士与一个拥有一小队骑士作护卫的魔法师作战实在是与自杀没什么区别。酒店老板见两拨人在自己店里决斗,本来就已经脸色发白,只是不敢出来阻止。此刻竟听得其中一方竟是魔法师,天哪,魔法师一个火球,这店里的一切可就报废了!他双眼一翻,终于晕了过去。 道尔也是脸色惨白,但看那罗格实在没有半分魔法师的样子,身穿的是最强壮的骑士才能穿得动的亮银全身甲,手提长柄战斧,若这也算是魔法师,那恐怕兽人也能当魔导士了。奇薇嘴里发涩,想起了往事,声音发苦:“他…他真的是一个魔法师!” “妈的!我们一起上,宰了这帮兔崽子!”百战佣兵们鼓噪起来,刀剑再一次举起,就待一拥而上了。一个极为威猛的大汉拎着一把重战锤,站在阵前,指着罗格骂道:“你这肥猪,还不自己抹了脖子,难道要等着大爷动手不成。” 罗格嘿嘿一笑,道:“呵呵,怎么今天人人都对我这个同盟骑士团大队长喊打喊杀的?好象本人就是任人宰割的不成!罗伯斯基!意图杀害同盟军官的,莱茵同盟律法是怎么说的!?”话到后来,语音已是极为严峻。 罗伯斯基当年也是德罗帝国军事学院的高材生,肚子里很是有几分货色的。自从在莱茵同盟转职成山贼之后,首要工作就是研究同盟律法,什么人不能动,什么事不妨一作,都研究得清清楚楚。自此打劫大法不犯,小错不断。地方警备机构无力围剿,所犯之事又不值得正规军队出动,所以山贼事业如鱼得水,蒸蒸日上,直到遇到了罗格,这才失手被擒。实在是非战之罪。 一听罗格问话,这马屁精哪能不立刻上前凑个趣呢?“罗格阁下,攻击同盟军官(大人您是中校大队长,绝对是军官了)是同盟律典十二条死罪之一。聚众意图攻击同盟军队的,证据确凿的,为首者与攻击同盟军官同罪,斩!协同者处五年至十五年苦役不等!” “所以……”罗格打量着那为首大汉,“就是我杀了他,也没什么事了?”目光所到之处,那大汉如被针刺,疼痛无比。 “正是,大人。这店中老板侍者,镇民酒客,都是证人,此人确是意图聚众围攻同盟军官!” 道尔已经看出不对,喝道:“都住口!你们都退下!今天这事,哪个百战佣兵都不得插手!”那人却还在嘴硬,“你这肥猪,只管过来啊,看大爷我一锤砸烂了你的乌龟壳!” 罗格哈哈一声狂笑,喝道:“你一个小小佣兵,居然狂妄到如此地步。冰雪银狐佣兵团又如何?!雪狐还不是死在我手里!今天不斩了你,还当我怕了你们不成!”说罢,一道白色光环自脚下升起,呼的一声笼罩了全身,正是‘蛮牛之力’已经发动了。 战斧‘缚魂’第一次被运起,向那大汉砍去。这一斧速度不快,但却带起奇异的“呜呜”风声,仿佛地狱中的恶魔正在挣扎着要跨出来吸取血肉一般。 道尔大惊,叫道:“手下留情!”斗气大灸,照亮了半个酒店!他扑了上来,就要救人。 那大汉心里害怕,口里还道:“看我一锤砸烂了你的破斧子!”一锤抡了过来。那铁锤光看外形,比‘缚魂’大了一倍不止,要说砸烂,似乎也不是什么大话。 锤斧相交,嚓的一声,‘缚魂’轻轻巧巧的就将锤头一削两半,大汉如被雷击,口中狂喷鲜血。罗格狞笑着,手腕再一运力,‘缚魂’画了个弧形,再次当头斩下。 道尔正在此时赶到,挥剑架上,斗气漫延到剑上,艳红如火焰! 空间中黑光一闪,那大汉登时被斜劈成两段,血柱冲天而起! 一把巨大的镰刀这才现身出来! 镰刀顺势一转,刀柄电闪雷鸣般刺向道尔面上! 道尔浑身寒毛直竖,他从没有如此与死亡如此接近过! 千钧一发之际,道尔狂喝一声,全身潜力崩发,终于在刀柄离喉间只有二寸之际架住了这柄地狱的魔刀! 轰的一声,一团紫色电火在刀柄上炸开,将道尔远远的炸飞出去,重重摔在了地上,周身细小的电光乱窜,每一道电光窜动,道尔就抽搐一下。 风月这才从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登时头大无比。 此时的风月比罗格还高了半个头,一身骨骼是晶莹玉润的黑色,背后的骨翼比罗格上次见时要大得多了,全张开来有近一人高,骨翼上覆着一层黑色的膜,那把巨大的镰刀斜提在手里,时时有紫色电火流窜。 一道无形的力场从风月脚下扩散开来,被力场波及的人立刻心胆俱丧,哭叫道:“恶魔!恶魔啊!”连滚带爬,只求能离风月远上一点。本来准备一拥而上的百战佣兵们立刻被清出一个二十米的空地来。 相比之下,龙与美人骑士们就要强得多了,众人跟随罗格已久,都见过风月,虽然每次见时风月都有所不同,但毕竟心有准备,好得多了。另外众人也都是心志坚定,胆大妄为之徒,对这道恐惧力场的抵抗力,远超常人。此刻虽然人人脸色难看,但都还挺立不动。不过众骑士每见过风月一次,就越发坚信罗格阁下一定是将灵魂卖给了魔鬼了,再联系罗格平日所作所为,更是印证所想。 但众神也好,魔鬼也罢,只要站在自己这边,就是好的。 只有罗伯斯基本就胆小,此刻更是屁滚尿流,能强忍着不哭出来,已经不错了。有龙与美人骑士见他太过丢脸,揣摩罗格心意,一把把他拎了起来,短刀抵住了腰间,罗伯斯基只要后退一步,就刀尖入肉了。这倒是练胆妙法,罗伯斯基果然不敢再动分毫,却是吓得晕了过去。 酒店中静极,再无人敢大声出一口气。 风月在场中左顾右盼,却实在找不到敢上前一搏的对手,最后瞄上了罗格,眼眶中火焰越来越旺,盯着胖子看个不停。 罗格立刻大汗淋漓。 胖子心中拼命与风月沟通,各种知道的咒语都默颂了个遍,三请五求,更是许下无数宏愿,酒肉鸡鸭,早已上不得台面了,香车美人更属寻常,这才算把这煞星送回了异界,还回得不情不愿的。 风月走后,罗格轻咳一声,道:“各位……” 这轻轻一声却如同在众人耳边响起了一个炸雷,酒店中顿时又是一片鬼哭狼嚎,狼奔豕突。 此时场中一片空地,倒了两片尸体,一地的血腥内脏,罗格孤零零地站在场中,若说他不是披着人皮的恶魔,只怕谁也不信。此刻人人都相信罗格是个极为强大的召唤法师,至于为何法师要穿全身甲,自己修为不到,想来是领悟不了。 至于多年之后,是不是新进法师们会流行穿全身甲上阵肉搏,此刻是谁也不知。 罗格极为尴尬,再次用自己最柔和的声音道:“各位…” “恶魔呀!”“主啊,救救你的仆人吧……” 罗格默然片刻,突然大喝道:“操你们奶奶的!都给我站直了,一个也不许动!不然老子通通剁了你们!”全场众人立即挺立不动,聆听教诲。 罗格心下暗骂,这‘驱散恐惧’之术因为是自己法术的死对头,自己连个卷轴都没准备,结果弄得此刻束手无策。看来以后行事须得谋定而后动,万事要准备妥当才成,绝不能只依个人喜好行事。 心下更是暗中警惕,日后杀机绝不可妄动,看风月进化速度如此之快,一定是在异界又有大补。如今它杀人连面都不用露,可是事后种种黑锅烂摊,还不是得自己一样样的收拾? 道尔此时在奇薇的搀扶下挣扎着站了起来,那双手巨剑早已断成几段,他无物支撑,只得斜斜靠在奇薇身上。奇薇虽未动手,但看了风月威势,早已经不敢上前了。 此时她当然想不到,风月就是三年前那个装死的小骷髅。 罗格提斧走到二人面前,冷笑不语。 道尔挣扎着擦净了脸上的污迹,轻轻推开了奇薇,勉力站起,低声道:“罗格大法师法力通神,道尔向您及下属挑战,是狂妄自大了。在下既然败了,就请动手吧。” 慷慨赴死,这壮士烈怀,又有几人懂得? 第九章 是非 这道理就算有人能懂,也绝不会是罗格。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种傻事罗格是坚决不干的,所以对道尔绝谈不上欣赏,更无丝毫尊重之意。既然道尔想死,就此成全了他吧,免得以后还有后患。罗格心里转着念头,握战斧的手不由得紧了一紧。 奇薇纵身挡在了道尔前面,嘶声叫道:“你要杀就先杀我吧!”罗格如寒冰般的目光盯着奇薇,看得奇薇浑身发抖,要上前拼命,却又不敢。 罗格目光一闪,奇薇胸甲突然一动,只是此次是半身的锁子甲,却不是能掀得起来的。罗格嘿嘿一笑,道:“百战佣兵团的制式甲不错,真的很不错啊。”奇薇大吃一惊,又想起往事,脸上一红。 罗格语声渐渐严厉起来:“当初我们兄弟几个与你们在酒馆相遇,我那兄弟虽然有小小无礼之处,却是你先动手打人的吧!?嘿嘿,那时我们几个几乎不会什么魔法武技,你们却都已经是颇有经验的佣兵,还要以多打少,美其名曰教训!” 奇薇咬着下唇,想要反驳,却想不出什么话来。当时想来,几个中等佣兵痛欧几个未离家门的毛头无赖,虽然对方有不是之处,但自己似乎也不是多么理直气壮的。 “当时酒馆那一战,你奇薇大小姐,还有你那些英勇无敌的同伴们,大概从没想过会被几个贵族少年给打得落花流水的吧!的确,我们手段是不光彩,打法也不够贵族。但是几个不超过五级、从没什么战斗经验的少年,对上了至少是八级的佣兵,嗯,你哥哥是十一级的法师吧,还是以少打多,那是决斗吗?那是保命!我们虽然手段不光彩,但战场之上,生者为王,所以问心无愧!我们是卑鄙,但我们至少不会在以强敌弱之时,还要以多欺少!” 罗格一番话义正辞严,慷慨激昂,却是不尽不实。以少敌多是能免则免的,当然眼前情况不同,以少敌多还能吃掉对方的情况下,自无不可,还可顺便占点道理。 “奇薇大小姐,你们输就输了,事后还想报复杀人,这说得过去吗?那日我要不是运气好点,只怕早已经成为你奇薇大小姐的剑下亡魂了!我倒是很想知道,你凭什么要来找我报仇?先以多打少,事后又想报复杀人,最后处事鲁莽,杀了城防军多名士兵,就是说一句死有余辜,都不算太过分了!” 奇薇满脸涨得通红,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旁观众人见罗格驳得奇薇哑口无言,看向奇薇的目光中不禁多了几分怀疑 更有许多人心下对奇薇等人的做法不以为然。一直以来,佣兵团多多少少为当政者所忌,所以其行事之时都极为谨慎小心,不到走投无路,绝不与政府及军队发生冲突。罗恩公国号称佣兵之国,对佣兵们的限制要少得多,境内云集了冰雪银狐、百战佣兵、魔域天狼这类的超大型佣兵团。相对而言,这类大佣兵团律下要严格的多,作为回报,罗恩公国则要求在受到外敌威胁时,佣兵团要全力相助。 道尔在这个大队里有绝对的威望,是以百战佣兵们见到他挑战罗格的方式几乎就是送死,这才不顾佣兵界的规矩,要出手相助。但失手杀了大国的王都城防军,对任何佣兵团来说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何况杀的还不是一个人,是多名士兵,这就绝不仅仅是失手了。就是一向自大惯了的百战佣兵团,遇到这种事情,也会把肇事者给交出来,以求免祸。 奇薇自小没受过什么高等教育,只是习武天份颇高,人又年轻貌美,追求者中有很多家世或者本领出众之人,佣兵团长又是自己亲哥哥。就是落魄之时,也有道尔这样的人一见倾心。所以自少顺风顺水的,让她小姐脾气大了不少;大变之后,她日日苦练武技,只想有朝一日细细地切了这几个败类,至于为何沦落到如此地步,却从来没有深思过。 道尔默然不语,对罗格一番话并不反驳。奇薇则泪水滚滚而下,抬头盯着罗格,咬牙切齿的喊道:“你这头地狱的猪,若不是你,我哥哥不会死!我也不会受这么多的苦!这一切都是因为你!都是你的错!!” 道尔一把未能拉住奇薇,她已经向罗格扑了过去。只是她那把还算不错的双手大剑在‘缚魂’面前一点抵抗力都没有,轻易地被削成两段。奇薇又起一记飞腿,重重的踢在罗格前胸。她只觉得如同踢中了一大块黄油,力气都使在了空处,说不出的难受。 罗格如山一样矗立不动。 当然,胖子加上那全身甲足足将近300斤,手中再提一把也是300多斤的战斧,奇薇要想踢得动他,还真要费点力气。何况‘轮回’的防护力场还把她大多数力气转移了。罗格眼中银丝一闪,奇薇立即觉得一根尖针刺入了大腿根部,惨叫一声,摔倒在地。那刺痛一闪而逝,莫名其妙,却是发生在最隐秘的所在,想来又是罗格搞鬼。当年那个一无是处的罗格就曾经让奇薇吃足了苦头,此次相见,胖子的心计法力更不是她能对付得了的了。 奇薇又羞又气,伏地痛哭起来。道尔叹了口气,吃力地将奇薇扶了起来,对罗格道:“想不到罗格阁下武技也是如此惊人。您适才所言,也有道理。我们既然败了,自然该遵守承诺,就请动手吧。” 说罢看了奇薇一眼,心内凄苦,柔声道:“奇薇,你自小好强,武艺出众,人又美貌,所以事事想占上风。只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一味恃强争胜,总会有碰钉子的时候。以后遇事,先要想想自己错了没有,如果你是对方,又会如何?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能在你身边护着你了,所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和你在一起这三年,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记住了,一定不要再想报仇二字。” 道尔语音越来越小,后来仅有奇薇听得清楚。他猛然大喝一声,“快逃!”一把抓起奇薇,从窗口扔了出去,正好落在一匹战马之上。呼的一声,一把断剑飞出来,切断了战马的缰绳。 那马受惊,绝尘而去。马上的奇薇脑中一片空白,只觉如在梦中。 道尔这一番剧烈动作又牵动了伤势,鲜血不断的从嘴角流下。他张开双臂,拦住了罗格追击之路。 罗格嘿嘿一笑,盯着道尔看了一会,才转身回到下属当中,道:“叫老板上菜!” 道尔本就凭一口气支持,此刻大劫突然过去,再也支持不住,倒地晕了过去。 老板也是大难得脱,好酒好菜不停的送了上来,一时之间倒把商队和百战佣兵们晒在了一边。龙与美人骑士们一边饮酒吃菜,一边大拍马屁。罗格正坐微笑,不置可否,高深莫测。 危机即去,罗伯斯基自然醒了过来。此人一旦恢复神智,桌上马屁档次又有不同,其种种无耻荒诞之处,恐怕拍马之人自己也不信。 在百战佣兵们听来,龙与美人骑士们的马屁不免十分刺耳,只是刚才见识了罗格神鬼莫测的手段,又蒙对方高抬贵手饶过了道尔队长,心内感激惧怕兼而有之,无人敢再生事。 那商会为首老者径自走到这一席,向罗格敬了一杯酒,道:“老朽是克拉克商会的本杰明。罗格阁下魔力高强,更难得的是心存仁厚,让老朽十分佩服。” 罗格急忙站了起来,拉那本杰明坐下,脸上堆起完美的笑意,道:“老先生千万别这么说,我虽然是骑士,但也有点小小生意。所以一向很仰慕商会的长者们。来来来,坐,在下罗格.里弗斯,现在是巴伐利亚公国第三骑士团龙与美人骑士大队的队长。” 那本杰明也不多推辞,坐了下来,道:“真没想到罗格阁下本领高强,人也如此精明。不知道罗格阁下经营的是什么生意?” 罗格为本杰明倒了一杯三十年的波旁葡萄酒,笑说:“我在里尔城里替人管理着一个高级魔法装备店,另外也做点珠宝、矿石和军用品生意。刚刚起步,这才开张几天呢,因为急着回乡看看父母,所以就扔下生意了。” 本杰明捋须微笑道:“老朽是克拉克商会长老,负责这东边的生意。老朽主要做点稀有矿产和奢嗜品的生意,有时也进一些海外的奇珍。罗格阁下年轻有为,心胸开阔,手段高明,将来一展鸿图是指日可期啊。” 胖子脸上笑得欢畅,竟难得的红了一红。“这么夸奖我,那可是过誉了啊。您老见多识广的,有什么不知道?不知这稀有矿产,都是些什么东西?” 本杰明呵呵笑了,道:“罗格阁下何必太谦虚呢。老朽行走这么多国家,如您这等人物也不多见啊。罗格阁下既然做魔法装备的生意,老朽这商会中恰好有些魔法白银的矿源,应该对罗格阁下有些帮助吧。” “嗯?呵呵,当然需要了,越多越好。不知价格如何呢?”罗格两眼登时放光,心里却道,老家伙装神弄鬼,手段历害,须得小心从事啊。 “价格嘛,就按每一两魔银八十个莱茵金币好了,我们克拉克商会每月可以供应二斤魔银给你。” 罗格大吃一惊,道:“魔银在莱茵同盟价格可是一百二十个金币啊,而且还供不应求。二斤魔银,这……这我怎么好意思呢?” “呵呵”本杰明笑了起来,“罗格阁下,能在此相遇,总是有缘啊。这只是见面礼而已,日后与战神之锤合作之处,还多着呢。到时还得多仰仗罗格大人啊。” 笑容一下在罗格脸上凝固了。龙与美人骑士们感受到气氛不对,许多人的手都放在了剑把上。 那笑容一凝仅仅是一瞬间事,罗格转眼又是笑得无比灿烂,道:“本杰明大人果然历害。我想请教一下,战神之锤只开张了三天,想必您还在路上,却又如何得知的呢?” 本杰明不慌不忙的道:“我们做矿产和珠宝生意的,原本就时刻注意着魔法装备商。冰雪银狐佣兵团的惨败,震动了整个罗恩公国。败给奥菲罗克也就罢了,精锐的雪狐大队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龙与美人’佣兵团消灭了,让有心人不能不一探究竟啊。罗格阁下那个时候就已经初显身手,智谋让人刮目相看。” 本杰明喝了一口酒,续道:“在法尔堡的时候,‘战神之锤’就造出了蓝水晶战甲,着实名声大震。说实话,老朽那时也对战神之锤经商路数十分佩服。不怕罗格阁下见怪,此后老朽就一直非常留心战神之锤和罗格阁下,悉心收集了许多资料。本想这次从南方回来途经里尔城的时候,登门拜访罗格阁下的,没想到相约不如偶遇,竟在这南方路上遇见了罗格阁下!” 心下盘算了一番,罗格才道:“无功不敢受禄啊!不知道战神之锤能为贵商会带来什么些什么呢?” “打造!” 默然了片刻,罗格微微一笑,道:“本杰明先生真非常人啊,是看中了在下这把战斧了吧。” “正是。罗格阁下盔甲和战斧都非同一般,老朽走遍天下,除了少数几个大师之外,能够制造出如此水准魔法装备的商家,就只有战神之锤了。老朽这商会不才,在收集各种稀有原料上面,多少有些长处,我们合作,该是各得其所的。”他特意强调了‘原料’二字。 罗格轻轻提起战斧,抚摸着线条流畅,除了一块黑水晶外再无其它装饰的斧头,淡淡应道:“原料?” “是的,原料!”本杰明含笑回答。 “好好好,今日太过匆忙,本杰明先生何时能从南方归来?” “大约一月之后吧。” 罗格当即道:“那时我也该回到里尔城了,就这么办,我在里尔城里敬候大驾光临!到时咱们再仔细议议,如何一同发财,哈哈哈。” 这边正宾主尽欢,那边道尔也醒了过来,挣扎着来到罗格这桌,过来道谢。 “多谢罗格阁下不杀之恩!也多谢罗格阁下肯放过内人奇薇!道尔是个无信之人,还让罗格阁下见笑了,此后当任凭罗格阁下处置!”那道尔态度多少有些惭愧,毕竟放走奇薇,早已违背了先前誓言,与他武士身份,更是绝不相符。 罗格失笑道:“处置?我处置你干什么,又能怎么处置你呢?让你从此效命于我不成?我看你是宁可自杀也不会干的。” 道尔脸上阵红阵白,却不开口,来了个默认。 “但话又说回来,我也不是什么宽宏大量的人物,只是爱惜你的为人,不忍心看你如此轻易走上绝路罢了。我想你早已知道,就是我不用魔法,也不召唤魔物,你也不会是我的对手的。” 道尔点头默认,却又不甘心的看了罗格的甲和斧子一眼。罗格“哈哈”一笑,道:“装备上我是占了很大便宜,但胜负之争,谁还不尽量发挥自己的力量?百战佣兵不也给佣兵们配置盔甲吗,生死之时,哪来什么公平与否?!” 道尔为人端方重义,但不是不知变通之人,战场之上也是用兵布阵的行家,自然也认同罗格说法。 “道尔先生”罗格看了一眼道尔,“你既然败了,我有两个要求,想你应该遵守一下。” “阁下请说。” “这一嘛,你和奇薇从此之后不得与我,及我这方势力有任何敌对行为。二呢,在三年之内,帮我训练出二百名精锐士兵,一切费用由我负责。至于精锐标准,我相信你的眼光。你看如何?” 道尔微一沉吟,道:“罗格阁下宽宏大量,道尔感激不尽。道尔现在已经不是百战佣兵,这两个要求不是问题,只是奇薇那边,我还要好好劝劝她。士兵一事,罗格阁下可否说得详细一点?” 罗格压低了声音,道:“此去西北六十里,有一座森林,林中有群山贼,你报上我的名字,他们自会听你安排。我一会派个人给你带路。收拢这些山贼后,再向西北行至边境之地,那里有座塞勒斯堡,是我的领地。你就在那里好好训练这些人,顺便负责一下那边的防卫工作。这些人训练完毕,你就是自由之身,那时如果再要找我报仇,也由得你。” 道尔长叹一声,道:“道尔曾食言而肥,罗格阁下反而饶了我的性命。在下本领虽然不济,这羞耻之心还是有的,报仇二字,再也不要提起。” “哈哈,这样就好!莱茵同盟想必不久就将成是非之地,罗恩公国也不能幸免。道尔,替我办完这件事后,你最好带着奇薇寻个清静之地,过几年平安日子吧。待得风平浪静了,再重新出来行走。这乱世之中,是是非非,并不是简单的善恶二字就分得清楚的。善心行事,却得恶果,你说这人是善是恶呢?你这人本事不错,为人也很好,只是并不适合在乱世生存罢了。” 道尔沉默良久,叹道:“想不到我空活了三十五年,多谢罗格阁下,道尔就此告辞了。”罗格示意下,一个‘龙与美人’骑士站起身来,为道尔带路寻那群山贼去了。罗伯斯基眼见自己辛苦的基业都被罗格接收了过去,肉痛无比。只是见识了风月之后,彻底的死了反叛之心。他转念又一想,这位罗格大人年纪轻轻,手段心计就这么历害,背后还有个魔王撑腰,只要紧紧跟住,日后前途自然不可限量。 当然他并不知道风月只是罗格的宠物而已。但这样发展下去,倒底谁是谁的宠物,还难说得很。 第十章 鱼水 送走了道尔,本杰明又将克拉克商会中的一些重要人物介绍给罗格认识,宾主尽欢。百战佣兵们虽有一人死在罗格手上,但对他放过了道尔还有心有感激,罗格又拿出一百金币作为他的抚恤,算作阵亡。其实那大汉率先挑衅,破了佣兵界的规矩,就是战死,也只是私斗而死,按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罗格此举,虽不能让那大汉的几个朋友感激,但至少消了不少敌意。 几杯老酒一下肚,佣兵们的神智就有些不清楚了。过不多时,佣兵就和骑士们找到了很多共同语言,厅内的气氛也热闹了起来。山贼出身的罗伯斯基成了众人嘲弄的对象,但他三大帝国军院高材生的名头并不是平空吹出来的,口才伶俐,舌战四方,不落下风。到得后来,佣兵们有些恼羞成怒了,看罗伯斯基面目清秀,身材单薄,就提议比武。罗伯斯基也不推辞,当即下场,以他七级战士的实力,外加各种诡计,很快就打倒了六、七、八级百战佣兵各一人。 龙与美人骑士们起先见那罗伯斯基胆小如鼠,被罗格轻易收服,都心有轻视。此刻看他大展了一番身手,才真正的尊敬起来。待想起罗格收伏此人的霹雳手段,都对胖子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下发誓定要追随罗格大人,升官发财,指日可待。 月上中天,酒店的席才散了。克拉克商会让出了一套高级套房给罗格使用。房中设施很雅致,看不出来这酒店老板也小小有点才情,懂得附庸风雅的贵族们喜欢些什么。罗格叫上罗伯斯基进来聊上一聊,罗伯斯基登时受宠若惊,亦步亦趋的跟了进来。 进得房中,罗伯斯基抢先将房中所有的蜡烛都点上,动作之敏捷,倒似是个杀手一般。罗格搬过一张躺椅放在落地窗前,缓缓的解下了自己的全身甲,放在了桌上。看见罗伯斯基将房中弄得灯火辉煌的,微微一笑,手一挥,几道寒气放出来,将蜡烛扑灭了大部分,只余下三根蜡烛,在房间里投下跳动的光影。 罗格披上一件丝面棉里的睡袍,轻轻提起战斧‘缚魂’,在房间内默默的来回走动着,握着缚魂的手指时松时紧。 屋内的气氛沉重之极。 罗伯斯基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心下不停的揣摩罗格的心意,试探地说:“大人是不是在烦那个女武士的事?” “嗯!你来说说看,我该不该追上去把那个女人杀了?现在应该还来得及!”罗格不再踱步,只是静静的站在落地窗前,看着清冷的月亮。 罗伯斯基知道自己的表现,或者该说是考验的机会到了,仔细想了良久,方才说:“大人,斩草要除根!这话是没错,但在目前属下认为并不合宜。”罗伯斯基犹豫了一下,没有说下去。 罗格没有回身,声音飘渺,宛如从天外传来:“无妨,只管说吧。” “大人,奇薇一个小小女子,其实无足轻重的。当前局势复杂,动乱的迹象已经越来越明显了。道尔训练的那两百精锐士兵对大人您的霸业至关重要。这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杀了奇薇,说不定道尔就会知道。两相权衡,自然是两百精锐要远为重要。为一个弱女子冒风险,并不值得。大人,乱世之时,实力是决定一切的啊。” 罗伯斯基见罗格不置可否,胆子又大了一些,献计说:“大人,依小人之见,这女人恨起一个人来,是绝对不讲道理,且纠缠不休的。所以虽然奇薇杀之不值,但也不能放任不理了。对付男人,无外乎恩威并施;对付女人,一个是拿住把柄,一个是征服她的心。当然了,大人您是对付女人的老手了,小的就不献丑了。只是大人日理万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征服这么一个普通女人,是以小人以为,当以拿住她的把柄为主!控制了奇薇,也就拿住了道尔。” “有道理,继续说下去。” 见得了罗格的首肯,罗伯斯基精神大振,又献计道:“大人,这道尔看来颇有洁癖,又深爱奇薇,那奇薇也对道尔深情款款的。我们就可从这点下手,想办法擒住她,要了她的身子,再以告知道尔相胁,不怕她不从!” 罗格盯着罗伯斯基,直看得他冷汗直冒,才哈哈一笑,道:“嘿嘿,你到现在还敢来考教我!操你奶奶的,老子害人的时候,你还在学院里读书呢。再给老子下这种圈套,你觉得我杀你不容易是吗?” 罗伯斯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拼命磕头,哭道:“小人一心追随大人,怎么会献计害大人呢?大人就是小人的前程啊!” “那好!我来问你,你清楚奇薇与我到底有何过节吗?你了解奇薇的身家背景吗?你知晓她这三年来的经历吗?你明白她的性情脾气吗?”罗格每问一句,罗伯斯基就冒一次汗,咬牙道:“小人不知!” 罗格叹了一口气,说:“你平时智谋周全,又是德罗帝国军事学院出身,定下计划之前要尽可能的了解情报,这么基本的道理你怎么会不懂?你献这计,漏洞百出,事先又不曾问我当问之事,你这居心,呵呵,嘿嘿。” 罗伯斯基伏在地上,不敢抬头,从眼角偷望出去,只见得那面战斧在眼前晃来晃去,黑水晶深不见底,但又象一个眼睛一样死死的盯着自己。 “哼,争霸大业?人贵有自知之明,此次乱世,我不过是想发点小财,趁着乱局捞点好处罢了。争霸?争什么霸?又拿什么去争?再者说来,我害害人,都是有些目的,要有所收获的;你时时转的这些害人念头,又是所为何来?无缘无故的四处害人,损人而不利已,只会惹祸上身罢了。这就是我二十三岁就混到了骑士大队长,而你只能落草当个山贼的原因!哼,我刚才犹豫不绝的,是要不要立刻动手斩了你!” 罗伯斯基如堕冰窖,大汗淋漓,突然从怀中拔出了一把闪着幽幽蓝光的短剑! 罗格此刻背对着他,‘缚魂’已经倚在了墙壁上。极为沉重的缚魂立刻没了半个斧头进墙壁去。胖子的全身甲已经脱去了,只着一身睡袍的后背离罗伯斯基只有二米远。只要罗伯斯基一个纵跃,就可以刺到罗格。而他对短剑上喂的毒也极有信心,只要划破一点皮,罗格必定小命不保。 罗伯斯基死死的盯着罗格,手抖了又抖,心内挣扎之极,短剑上蓝莹莹的光映得他的脸孔狰狞无比。 终于,罗伯斯基长叹一声,短剑‘呛啷’一声落在了地板上。 罗格转过身来,脸上满是笑意,道:“想通了?” “是的,大人。我自小自负天资过人,却始终事事不顺。进了帝国军院,又觉得论真才实学不逊于任何人,却为何总无出头之日?我日思夜想的,只是如何出人头第!一直到被逼无路,当了山贼,我也没想明白究竟是错在哪里了,只觉得老天为何待我如此不公?直到今日我才明白,不是上天没给我机会,只是我自己把它推了出去罢了。我这等人,心胸太窄,恃才傲物,多谋无断,又想坐等良机自天而降。苦无机会之时,只会怨天尤人。唉,我做个狗头军师则可,若想自成大事,是绝无可能的。适才我若是杀了大人,今后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有可能再遇到一个可以追随之人。” “很好,你能想通这个道理,也不枉我对你一番信任。你这军师虽然狗头了点,不过是有真才实学的,哈哈哈哈。人生在世,并不一定非成什么大事,站在万人之上。如我这般小人物,四处混混,左右逢源,也是一种乐趣啊。日后你就明白了。哈哈,来,这次你再来说说,咱们该如何处理奇薇之事?” 罗伯斯基这次才仔细的思量起计谋来。但他却不知道,适才风月一直站在他的背后。 “女人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你不能对她们太好,那样她们就会骑在你的头上。也不能忽视她们,那会比杀了她还要令她感到仇恨。”罗伯斯基仔细挑选着词句,继续说:“奇薇始终是个女人。我想对付她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不让她给我们添麻烦,一个是利用她控制道尔。所以我们还不能杀她,这样只会让人怀疑到大人的身上。办法一个是胁迫,一个是收伏。但不论哪种办法首先要尽量让她处于困境,再坚强的女人都会有脆弱的时候;其次是攻心,要软硬兼施。大人不妨暗中施些援手,再表示出倾慕之意,她说不定心一软……” 罗伯斯基还要滔滔不绝的说下去,被罗格给拦住了。“停停!按你的方法,我就再也不用干别的事了。” 罗格沉思片刻,问道:“对百战佣兵团,我们该怎么处理?” 罗伯斯基一愣,呆了片刻才说:“百战佣兵?大人不是对他们不错吗?啊,我明白了,大人是要点起一只兵马,拦在前方,杀人越货?嗯,大人果然高明,克拉克商会远道而来,肯定油水不少!我看该如此这般……” 说起埋伏打劫,杀人越货,这可是他的老本行了,此去前方何处适合埋伏,如何调虎离山,如何诱敌,如何侧应,得手从哪条路线逃跑,栽赃嫁祸给哪个盗贼团,说得条分缕晰,清楚异常。 罗格听得哭笑不得的,暗想这人倒真是个行军打仗的人才,只是有些罗嗦,看来只能日后慢慢的要他改了。 “你对莱茵同盟的官制熟悉吗?”罗格再问。 “小人做山贼时曾经悉心研究过莱茵同盟的法典,以及官制架构,所以还算明白。” 罗格立刻来了兴趣,问道:“你研究这个干什么?” “回大人,研究这些是为了知已知彼。劫什么样的人会触犯哪条律法都有说法,被劫之后官场处理程序也很重要。比如军队不能劫,大贵族不能劫,劫时不能杀伤人命等等。这样收获虽然少些,不过官场惯例,报喜不报忧,只要事情能在自己这里盖得住的,就绝不会上报去自寻烦恼。所以小人打劫近一年,做了三十多起案子,还没有真正被莱茵同盟政府给围剿过。” 罗格坐在了躺椅上,疲惫的闭上了眼睛,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扶手,过了一会慢慢的说道:“这样我就放心了。这小镇上应该有负责维持治安的警长,虽然是同盟官吏的最低一级,但毕竟是正式在册的官员,有向上汇报的权利。一会你去拜会他一次,嗯,秘密的去。教他一下如何上报今天酒店里发生的事情。就说百战佣兵窝藏通缉犯,图谋不轨,嗯,让我想想,还有意图袭击帝国军队,为首者已被击毙。大致就是这样,你好好的教一教他怎么写。办完事后,再回来找我。” 罗伯斯基心中不解,但牢牢记住了,正要出门,呼的一声,背后飞来一物。他头一低,就避开了那物,然后伸手在空中抓住,原来是一个钱袋。他心领神会,匆匆的去了。 看着罗伯斯基匆匆的离去,罗格默默地沉思起来。再次遇见奇薇,让他惊异世界的狭小,三年不见,奇薇去了单纯,多了成熟,身材更加的骄人了。想到三年前那个精采无比的夜晚,一股热气在他的小腹上慢慢的升起。 “妈的,道尔那混蛋的运气也太他妈的好了!看那贱货的身材饱满成那个样子,这三年来,道尔一定没少卖力干活!”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了一些,又觉得无趣,抽出一本都有些发黄的《权臣传》,翻看了起来。 月亮渐渐的西下了。 当当当,轻轻敲了三下门后,罗伯斯基走了进来,低声对罗格道:“大人,事情都办好了,这是那个老警长上报公文的副本,您过下目。” 罗格接了过来,打开细细看了起来。那份报告中除了罗格所言各要点外,还添加了不少作料。其中警长挺身而出,力战之下,击毙袭击军队主犯一名,百战佣兵领队被击伤,携同妻子目前在逃。经查实,其它百战佣兵成员并不知情,又有护卫友国罗恩公国商队委托,故给以放行通过。 罗格对这份报告很满意,问道:“这是你写的吧?” “是的,大人。”罗伯斯基又问道:“大人,您这一步棋太过高深莫测,小人实在是不懂,还请大人再多加指点一二。” “呵呵,你做了一年多山贼,看来对这天下大势有所不知啊。友国罗恩公国?哼,只怕莱茵同盟最先要打的就是这罗恩公国呢。现在前有雪狐佣兵团大举进入同盟领地,被奥菲罗克打了个全军覆灭。现在如果再有这百战佣兵团公然在同盟境内挑战同盟权威,你说让波旁王朝的面子往哪里放?” “大人高瞻远瞩,小人佩服之至,只是小人还是不大明白,这两国交战,与我们有何关系?” 罗格这次倒是很耐心,道:“你想想,我这战神之锤做的是什么生意?” “军火!”罗伯斯基几乎跳了起来,兴奋的说道:“大人,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啊。既然克拉克商会有意合作,我们倒是不妨走私上一些兵器盔甲,更能赚大钱啊!等等,呵呵,我又目光短浅了,此战我看好莱茵同盟,所以我们只要供应同盟军队,再打点上层关系,战胜后能参与一下对罗恩公国的瓜分,天哪,小人一定誓死追随大人!” 倒转战斧,轻轻一敲罗伯斯基的脑袋,罗格笑道:“你发的誓言有几分可信,当我不知道吗?战乱一起,兵器原料价格势必暴涨,我那领地中恰好有一个上等精铁矿,因为道路不通,存了不少矿石,到时其它兵器商没米下锅,我们却可以源源不绝的供应军队,自然会让人高看一眼。那道尔看起来在百战佣兵中声望很高,有他在塞勒斯堡驻守,至少百战佣兵团不大好意思进攻我的领地吧?” 再用手指轻轻一弹那份报告,罗格道:“别小看了这份报告,这样报上去,这警长虽小,但代表了官方的意思。道尔和奇薇定是要被同盟通缉。而且同盟还会要求罗恩公国交出道尔来,到那时,无论是百战佣兵团还是罗恩公国,能交出什么来?这不正是个很好的开战借口吗?而且待得道尔训练完这两百精兵,他也会发现天下之大,他已经无处可去了,还是留在我手下比较好一点。至于那奇薇,被两国通缉,老老实实的呆在道尔身边是最好的选择。” 罗伯斯基又问:“那这个道尔知道百战佣兵团的处境,怕是会挺身而出,止息干戈的吧?” “绝对不会!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道尔也不是傻瓜,他知道就算他出面了,该打的仗也是一定会打起来的。这个借口没有,还有雪狐佣兵的呢。至于那些狐狸们为什么要率大军进入同盟,倒是个谜。这个以后再说,咱们再说这道尔。有这奇薇在道尔身边,她绝对不会让道尔出去送死的。” 至此,罗伯斯基对罗格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马屁如潮。罗格倒是不以为然:“我今天跟你说了这么多东西,是因为你胸中谋略还是不错的。只是书读得多了,又没机会发挥,显得过于死板了。这韬略嘛,是要将你肚里那些兵书加上人情世故才能形成的。所以眼光放得长远些,心胸弄得开阔点。知道天下大势,我们才能顺势而为,就中取利。” 罗格打开那本《权臣传》,指着其中一页读道:“看,这大学者霍斯廷说过‘水至清则无鱼’。实在是精僻啊!想想看,要是一汪清水,那些鱼还不都是被看得清清楚楚的?早就被人捞得精光了,哪还能轮得上我们?所以说,混水摸鱼,就是把水弄混了,大家都只能碰运气的时候,我们的机会就来了。现在反正水迟早是要混的,我做的,不过是搅上一搅罢了,是不是有效,还很难说。不过胜固欢喜败亦欣嘛!” 罗伯斯基这次终于听得目瞪口呆。 第十一章 诱惑 小小警长的一份报告却在一些人有意无意的推动下,产生了意外的效果。 这份报告的报告人虽然人微言轻,然而报告的事件却是非同小可,邻国的大型佣兵团包容本国通缉犯,不管所谋何事,这阴谋一定很不简单的。 “嗯,这阴谋一定不简单!”肥胖的地区警备局局长连夜阅完这份报告后,一拍桌子,大声地下了结论。 旁边的秘书又递上了另一个文件,低声说:“大人,这件阴谋既然非同小可,这上报的报告,可得仔细的推敲一下啊。这份大功劳,怎么也得把行省警务厅厅长大人,法政厅厅长大人给放在前头。大人您虽然只得个次功,但将来仕途一定受益无穷。这是小人新拟的报告,您过过目。对了,大人,此事非同一般,小人想明天就动身到那个镇上去仔细打探一下,看看这事到底是真是假。” 警备局长拿过这份报告,越看越是眉飞色舞,忍不住狠狠的拍了下桌子,“嗯!他奶奶的写得就是好!哈哈哈哈!你明天,不,现在就动身去那个镇上看看,到底有这么一回事没有!?” 三天后,这份报告到了行省警务厅厅长大人和法政厅厅长大人的办公桌上。报告内容也有了变化,讲的是百战佣兵预谋在同盟挑起叛乱,寻了同盟通缉犯奇薇做内应,假借商旅掩护,秘密入境。幸得警务厅长大人和法政厅长大人高瞻远瞩,早早洞悉阴谋,预先布下了天罗地网。地区警备局长身先士卒,奋勇杀敌,击毙佣兵十余名,击伤敌佣兵队长。但因敌我力量对比悬殊,故使主谋道尔、奇薇夫妻脱逃,现正全力追击中。镇警长从旁协助,也有功劳。这份报告内容详实,考据确凿,二位大人并没有费多少心思修改,只是在击毙佣兵数量后面添了个零,就给呈报了上去。 十五天后,经过警务部和法政部的层层报审,这份报告终于来到了二位大臣的桌上。 二十天后,报告摆上了罗素大公的办公桌。罗素大公皱眉沉思,良久不决。 当然罗格并不知道这些,也无从知道,他正沉浸在回乡的快乐之中。对于他来说,水早浑一些晚浑一些并无所谓的。 想想衣锦还乡,自然不能空手回去,罗格在离家最近的一个市镇中采买了不少风鸡、蜡鸭、烤乳猪之类的年节物品,又买了一大桶当地产的松子白兰地,雇了一辆大车,命四个骑士先押车回家,罗格自己职业癖发作,又在武器店、魔法装备店、艺术品店之类的逛了一圈,一无所获,这才慢悠悠的向家里进发。 从镇里出城没有多远,就有一条向南的小路从大道中分出来。顺着这条小路走上十里,就到了里弗斯家族的领地了。小路两边是茂盛的梧桐树林,只是在这冬季里显得有些凄冷。这一片土地都是贫瘠的红土,除了一些果木之外,其它的作物产量都不大高。 冬天正午的时间正是领地内的居民进入大城镇采购的好时间,但现在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罗格皱着眉头,催了一下座下的马,加紧向前赶去。 刚走了几里路,就看见前面吵吵闹闹的一群人,当中被围的几个骑士衣甲华丽,这不正是自己手下的‘龙与美人’骑士吗?难道说自己家的领地暴动了?一想到‘暴动’二字,罗格立刻一提战斧,催马冲了上去。后面跟随的骑士们一看,个个都放下头盔,斧枪前指,放马冲刺起来。 四个被围的“龙与美人”骑士团团将货车护在中央,斧枪笔直的指向天空,左手亮出了手弩,对准了包围的人群。围着的有二十几个士兵装束的人,四五个看起来像是些骑士的家伙,外加一个小吏模样的人物。之所以说‘像是骑士’,是因为哪怕以平常人的眼光看来,这几个家伙的装备也太破烂了些。虽然胸甲看起来还是闪闪发光的,但是皮甲上前后钉两片薄铁皮,就以为是骑士胸甲了?力气大些的,拿根木棍也捅穿了。 如闷雷一样的蹄声响起,尘土飞扬中,罗格等人杀了过来。正规骑士冲锋,气势自然和这些乌合之众不同。罗格人还离着好远,这边士兵已经慌乱起来,待看清是与被包围的骑士一个装束,更是吓得如潮水般退后,在一处空旷所在结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阵式。 罗格嘿嘿一笑,打马转了几圈,大喝到:“我是里弗斯家族独子罗格!你们这些下贱乱民,把里弗斯男爵怎么样了!还不下马投降,难道非要老子我动手剥你们的皮不成!” 那小吏一听,急忙上前,道:“罗格大人,是误会!是误会!小人是里弗斯家族的收税官,这些人都是里弗斯家族的护卫骑士和武士!罗格大人多年不曾回乡,他们不认识您的属下,所以才有点小小误会!” “当我傻子不成?!”罗格大怒:“我那老头子有几个子儿,这块小地方有多少人口,多少税收我会不知道?!养得起这么多骑士和武士?操你奶奶的,这种水平也配称骑士和武士!是个流氓上马就成骑士了?就是我后面这些流氓天才们,训练了多久才成骑士的?” 此时,一个先前被围的‘龙与美人’骑士凑上来低声说:“大人,他们好象真是收税的!说我们这车货没交六成五的进境税,是走私,要全没收了去。小的拦住不让拉车,他们就召来了这些人想拿下我们。小人想这是大人父亲的领地,下手不敢太狠,更不敢弄出人命,守住货物也就算了。” 罗格听得‘下手不敢太狠’,往对面望去,果然见到几人鼻青脸肿,混身是伤,不过没有打断几根骨头,的确算是下手不能太狠。至于内伤多重,眼下还看不出来。 罗格沉着脸喝问:“好,这六成五的进境税是谁定的?实行多长时间了?” 那小吏道:“罗格大人,这税已经实行一年多了,小人人微言轻,税是何人所定,小人并不知道。”这时里弗斯家族的护卫们一阵鼓噪,说:“乔治骑士来了!乔治骑士来了!这回要你们领教一下乔治骑士的历害!” 远处蹄声响起,一个银甲白马的骑士如风般驰来,远远就大喝道:“什么人敢在里弗斯家族领地捣乱!” 罗格气得胖脸发紫,自己是里弗斯家的独子,居然在自己的领地上屡次被人喝问,这世道是怎么了?罗格自小容貌、身材、魔法无一出众,在魔法学院时泡妞屡战屡败,所以最恨的就是风流潇洒的骑士。毕竟魔法师实力出众的,年纪都已经不小了,对罗格直接威胁不大。此刻这乔治扮相不俗,气焰嚣张,正犯了罗格的大忌。 那乔治冲到三十米处,还不曾减速,且骑枪前指,是标准的骑士战斗姿态。罗格心下暗骂白痴,对象也包括了老里弗斯男爵,怎么找上这么一帮废物来护卫领地,纯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自然罗格也不准备就此放过了这个乔治,估量了一下这乔治的等级,一个精神冲击狠狠的发了过去。 乔治本来正潇洒无比的冲刺,预计在十米处才减速,最后以一个战马人立原地转上一周收场,让属下看看真正骑士的技艺。他正陶醉间,猛然感觉一个重锤狠狠的砸在头盔上,眼前金星闪耀,整个人仰天从马上飞起,扑通一声重重摔在地上,两道鼻血从头盔的栅栏中喷了出来。那把骑枪在空中转了两圈,笔直对着他的胸口插了下去,众人一片惊呼! 眼见得乔治骑士就要莫名其妙的死在当场,那骑枪突然一偏,紧贴着身体插在了地上。 罗格战斧一挥,恶狠狠的对手下说道:“把这群杂碎的武装都给我卸了,操他奶奶的,有人敢反抗的,你们就当我不在这好了!老子还管不了这几个家奴了?” 里弗斯家族护卫们一见指望的靠山突然落马重伤,罗格又自称是里弗斯家独子,加上这些人虽然作威作福惯了,但也都是些欺软怕硬之人,遇到了如狼似虎的‘龙与美人’骑士,再也不敢反抗。 罗格突然想起一事,看乔治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精神力轻轻发动,打开了他头盔的面罩。罗格哈哈一笑,道:“原来是乔治表哥啊!你不是在王都骑士团做见习骑士的吗,怎么突然屈尊跑这小地方当起护卫骑士来了?” 吩咐了一个骑士把神智尚不清楚的乔治扶上了马,罗格挑了一个看起来神情凶悍的护卫‘骑士’跟在自己身边,当先向家里驰去。一路行来,罗格漫不经心的问道:“这一年多日子过得还行吧?” 那‘骑士’答道:“托里弗斯老爷和乔治大人的福,一直都很照顾属下们。” “我那布朗叔叔可好?在这里呆得还习惯吧?” 那‘骑士’顺口答道:“布朗大人很喜欢这里……啊!” 罗格转头看着他,微笑的道:“操你奶奶的,有什么要瞒我的是吧?看来你也知道我是谁嘛。” 那‘骑士’一听,面色由恭敬转为傲慢,哼了一声说:“罗格大人,我们可是一直跟随布朗老爷的亲随!虽然这次乔治阁下不小心落马,但想必您也知道,他哥哥布兰克大人武技更是高明!小人劝您还是让您那些手下小心些好!” 罗格心里怒极,脸上笑意越发的欢畅。 身后的罗伯斯基听见了二人对话,打定主意一会若有冲突,一定第一个冲上去,嘿嘿,此等痛打乡下土狗、又能大表忠心的机会,哪是随随便便就有的?罗伯斯基虽然胆小,但这些护卫素质实在比起昔日手下那些山贼都有些不如。想到这里,罗伯斯基不由得有些后悔,早知如此,给些大贵族当当护院,日子应该过得不错。 “这位大哥!”罗格当下改了称呼,那‘骑士’哼了一声,居然受用了,“小弟人胖了一些,这斧子有些重,麻烦大哥帮我拎拎。”说着,将‘缚魂’平递到那‘骑士’面前。 那‘骑士’大大咧咧伸出一只手接住了缚魂,嘴里还道:“罗格大人,骑士都是要经过长期严格训练才能胜任的!比如说我……唉哟!” 罗格已经松开了手! 三百多斤的‘缚魂’突然下落,这压力何等沉重,立刻把那‘骑士’左手手肘压脱了臼。‘缚魂’落势丝毫不缓,接着重重砸在马背上。这种小地方又能有什么好马了?那马悲鸣一声,四腿一软,倒在地上,把那‘骑士’压在了下面。‘缚魂’仍不罢休,紧跟着落在‘骑士’一条大腿上,只听得‘喀刺’一声脆响,‘骑士’的大腿骨已被压折。那‘骑士’此刻才来得及惨呼一声,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罗伯斯基脸色苍白之极,急忙跳下马来,小跑几步,抢着去拾‘缚魂’。他并不以力量见长,虽然三百多斤的重量对一个七级战士来说还不至于拿不起来,但提着‘缚魂’也让他脸红脖子粗。他极力将‘缚魂’举过头,罗格一把提过,随手挂在马后,罗伯斯基这才吐出一口粗气。看这把战斧颇为纤巧精致,怎么竟会如此重法?再想到平日罗格信手挥洒,好像全无重量的样子,罗伯斯基越想越是心寒。 恰好此时罗格大有深意的一眼看了过来,罗伯斯基立觉这一眼仿佛看入了自己灵魂,牙齿打战,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罗格嘿嘿一笑,转身驱马前行。罗伯斯基慌忙上马,跟了上来。二人不理地上昏倒的骑士,扬长而去。 再向前就到了里弗斯家族领地内惟一的小镇,里弗斯家就坐落在镇外一座小山丘上。里弗斯家族住宅是一栋白色的二层佐治亚风格的建筑,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白色的格子排窗、古雅宽大的门厅、楼前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一直是罗格小时候的最爱。 二人纵马缓缓步入了小镇。 罗格记忆中那个生机勃勃的小镇早已经不见了。 整个小镇阴暗、脏乱、破败。镇民们衣衫蓝缕,目无表情的注视着罗格和罗伯斯基。罗格的手死死的抓着的缰绳,指关节因过于用力都有些发白,上等皮革精制的马缰在他的手下呻吟着,扭曲着,一道道的裂缝悄悄的扩散开。罗格浑然不觉,只想找出一点记忆中曾经熟悉的地方来。 罗格默默的在一座二层红砖楼前停了下来。小楼已经显得破败,橡木大门紧紧关着,上面的红漆已经驳落了七七八八,门旁钉着一个铜制的金属支架,已经在风雨中锈蚀得绿迹斑斑。寒风吹过,几个还挂在上面的铜环发出丁当的响声,原本该挂在铜环上的招牌却已经不知去向。罗格翻身下马,轻轻抚摸着橡木大门,低声对罗伯斯基说道:“这里原来是小镇上惟一的酒馆,我五岁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一直到十五岁离开家,这一直是我最愿意来的地方。”聪明如罗伯斯基,自然知道此时不宜搭话,只是陪着长叹一口气。 罗格抬起手正要敲门,小镇的另一边突然传来一阵骚乱,夹杂着几声少女的尖叫声。罗格翻身上马,向着那方向驰去,罗伯斯基紧紧跟上。 在小小的中心广场边上,坐落着一栋颇有些年月的二层小楼。几个护卫‘骑士’正把一个双手被缚的少女提上马去,为首一人正对着一个老者喝到:“给了你三天时间!你还收不上税来,真老糊涂了不成!要不是布兰克大人看上了你的孙女,早把你吊在广场上了!布兰克大人放下话来,什么时候镇子把税交了,什么时候你来领你孙女回家!” 罗格脸上惯有的笑意已经不见踪影,把马停在十五米外,对罗伯斯基一挥手。罗伯斯基早就在等着这个效忠的机会,立刻拔剑拨马冲上,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想抓人先得问问我们罗格大人!”护卫‘骑士’们一愣,见罗伯斯基衣饰普通(还没来得及换上‘龙与美人’骑士制式装备),但一旁的罗格盔甲鲜明,坐骑神俊,象是个大人物,就多了几分小心,没有上来就动手开打。 罗伯斯基嘴上喊的是住手,长剑却不闲着,刷刷两剑,两个护卫骑士手腕中剑,兵器落地。罗伯斯基又顺势一剑对抓住少女的骑士咽喉抹去,那人吓得屁滚尿流,一头从马上栽了下去。罗伯斯基用剑在马屁股上轻轻一拍,那马载着少女,一路小跑到了罗格跟前。少女十七八岁年纪,一头金发披散下来,如一道金色的瀑布悬垂在肩头,身上破旧的衣服掩盖不住青春的气息。少女肌肤晶莹,娇俏的小鼻子不断的抽动着,一对湛蓝的眼眸中满是泪水,如一头风雨中无助的羔羊。 罗格仔细打量着少女,突然叫到:“你是莉莉丝!”那少女透过朦胧的泪眼努力辨认了许久,还是没有认出来。罗格信手扯断了缚住了少女的麻绳,笑道:“我是罗格哥哥啊,你难道忘记了?” “啊!”那少女叫了起来,显然是想起了,又疑惑的看着罗格:“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象个好人了?”以罗格脸皮之厚,也不由得红了一红。罗格离家时,这莉莉丝不过十岁,自幼时起,罗格就没少干过揪她辫子、掀她裙子之类的事。 此时罗伯斯基正对那为首‘骑士’猛攻,其余的护卫‘骑士’们都已经倒在了地上,呻吟不起。罗格眼光历害,早已经看出这些人都没伤在要害,只是装死而已。说到装死,也是‘龙与美人’骑士团常用招数。不过‘龙与美人’骑士装死,为的是背后偷袭,这些‘骑士’装死,只是想免祸罢了。虽然都是装死,境界高下,是绝对不能混为一谈的。那为首骑士还有两下子,居然挺住了这些时候,架了七八剑,还是不倒。 罗格不耐烦起来,抬手在空中划了一个魔法符号,那符号随即闪亮,一道闪电突然窜出,劈在那‘骑士’身上。这不过是个普通的低阶闪电魔法,只是对精神力运用领悟越来越多的罗格运用起来,准头却是大不一样,正正劈在那骑士的头上。骑士本来戴的是皮盔,只是为了威风,自己钉了几个闪闪发光的铆钉。此刻盔下一道黑烟徐徐冒了出来,骑士笔直坐在马上,已经晕了过去。 罗格想起那倒地上的老人,下马扶起一看,果然是自己熟识的老镇长。那老人也认出了罗格,颤颤巍巍的一时说不出话来。五年不见,老人却似是老了十余岁一般。罗格与莉莉丝将老人扶到了屋里,喂老人喝了几口水,老人这才平复下来,慢慢的道出了这一切的原委。 原来一年半前,老里弗斯的弟弟布朗突然带着两个儿子,布兰克和乔治来到了这里。布朗也曾受封骑士,勉强跨入了贵族的门槛。不知为何,老里弗斯对这个布朗弟弟言听计从,一年前更是将领地管理的大权全部交给了布朗父子。此后布朗父子以保护安全为由,又带了三十多个随从过来。为了供养这些‘骑士’和‘武士’们,里弗斯家开支急增。后来布朗先宣布提高领地内所得税率,又开征‘安全税’,后来各种名目繁多的税种更是层出不穷,最后每家每户几乎是十税其九,仍然无法满足布朗父子们的贪欲。镇民曾向老里弗斯请愿,老里弗斯却置之不理,竟全交由布朗处理。结果是为首几个镇民被鞭打之后吊在广场示众,若不是要出人命,只怕布朗会一直将他们吊下去。 说到伤心处,莉莉丝在一旁不停抽泣,罗格脸上青筋隐隐浮现。眼见老人精神逐渐不济,罗格吩咐莉莉丝只管照顾好爷爷,其它事不必再担心。见老人已经家徒四壁,又吩咐罗伯斯基将带的用作干粮的腊肉面包都留了下来,才走出屋去。 罗伯斯基跟在罗格身后,见他眉头深锁,忍不住道:“大人,其实如您这领地内情况的也不是独此一家。现在整个同盟东南一带几乎都是如此,领民们不过是多饿几天少饿几天罢了。要不然小人也不能在短短时间内,就聚起二百弟兄了。” “哦?”罗格眉毛一跳,道:“你说说看,为何会如此?” “大人。依同盟法律,贵族爵位继承容易,一位公爵身故之后,除了公爵爵位世袭之外,往往还要多出几个世袭的伯爵来,以此类推,需要领地的贵族也是越来越多。同盟几十年安定,南方一带不曾有大的动乱,这贵族只多不少。贵族们家家攀比成风,生活水准绝不肯低了下去,多出来的这些开销,不向领民们征,又向谁去要呢?可是贵族多了,土地领民却不曾增加,所以这些领民生活慢慢困苦,其实也不是偶然。大人您的领地未曾饿死人,已经不算最差了。” 罗格默然良久,才道:“领地繁荣才是财富之源。这些领民们如果都没有隔夜余粮,你把税率定得再高,又有何用?比如这入境税一定,头两天可以敲诈一笔,但日后又有谁会来做生意?这最后的一头奶牛也杀了,以后这些贵族们自己又吃什么?不是一样得饿死?何况,领民们没了活路,就真的不会造反吗?” 罗伯斯基叹道:“恕小人直言了。贵族中如大人这般高瞻远瞩的,只怕整个同盟也没有几人。在贵族眼中,领民只怕和猪牛的地位差不太多的。只要眼前美酒不断,大多数贵族哪里会管领民们的死活呢?又有谁会担心一些家畜会造反呢?” “嘿!吃光了草原上所有的鹿,最后狮子就会饿死。这个道理我记得许多书中都曾有记载,阅读不是贵族的时尚吗,怎么好像没几人懂得呢?” “恕小人直言,贵族们读的都是流行诗篇,评论的是文学艺术。如大人这样读《权臣传》的,小人还是第一次见到。” 第十二章 纯真 站在那乳白的门厅前,罗格不由得感慨万千。 老里弗斯早已经得到消息,迎了出来。五年了,老里弗斯头发已经全白了,单片金丝水晶眼镜后面,眼睛也开始浑浊。虽然不得不拄着手杖,老里弗斯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礼服仍然打理得没有一丝皱纹。老里弗斯身边站着一个全身崭新礼服的高瘦老人,面貌与老里弗斯有些相象,尽管多年未见,罗格仍然一眼认出了这人就是布朗叔叔。 罗格激动的上前两步,却被老里弗斯的冰冷表情给冰封在原地。布朗热情的走上来,拉着罗格到了屋里。 在里弗斯家的小客厅里,罗格卸下了全身甲,与老布朗一边品着咖啡,一边聊着天。老里弗斯每天晚饭前雷打不动要睡上一觉,此刻早回房睡觉去了。罗格心思不宁,老里弗斯的冷淡让他无所适从。母亲也总是有意无意的躲着自己。 一阵急骤的马蹄声停在了大门口,一声大喝传来:“是谁把我弟弟和老子手下伤了!给你布兰克大爷滚出来!”罗格微笑不动,手却抖了一抖,洒出了一些咖啡来,然后捕捉到了布朗眼中的一丝喜色。 小客厅的大门被粗野的踢开,一个高大白净、骑士装束的人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身高近两米的大汉。看来这骑士装束的人就是布兰克了。 罗格身后侍立着的两个‘龙与美人’骑士则对二人视如不见,不过如果布兰克真的冲上来的话,恐怕立刻喉咙上会多上一支弩箭。罗格瞬间评估了一下布兰克,估计是个五级骑士,虽然自己手下的‘龙与美人’骑士们大多不到五级,但对战中结果可就不一样了。 布朗骂道:“布兰克!怎么这么无礼!这是你罗格表弟,都是自家人!” 这‘自家人’三字,堵在罗格胸中,久久化散不去。 离晚饭还有一些时间,罗格找个借口,结束了让人不快的会谈,骑马去老镇长家了。 时近黄昏,一身便装的罗格坐在火炉旁,以一把锈斧一下下的劈着柴,一边和莉莉丝和老镇长随意聊着。自布朗来到里弗斯家族领地后,原有的仆从们死的死,散的散。那个让罗格成为男人的侍女则在布朗父子来了一个月后,在一个月夜吊死在镇外的树林里。罗格和老镇长聊着小时候的一些趣事,时而哈哈大笑一阵。几乎不为人知的,滴答一声轻响,一个小小水花在地板上溅开。 不经意间注意到这朵水花的莉莉丝,胸口突然被一团无形的东西牢牢塞住,过了片刻,突然大哭起来。想起当年罗格还在领地里无法无天,四处害人的日子,相比今朝,竟有如天堂。 罗格转过头来,脸上还是令人融化的笑,道:“哭什么,我回来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说着又掏出一块雪白的丝绸手帕,轻轻擦去莉莉斯脸上的泪,但开了闸的河流,一块小小手帕,又如何堵得住? 罗伯斯基悄悄的闪身进来,递上了两张纸,又低头闪了出去,表示什么都没看见。 两张纸上记录罗格所要的一切信息,小镇人口,估计财富规模,税基大小,税收可能范围,等等。看罢,罗格随手将两张纸扔进了火炉。 里弗斯家晚宴上,布朗父子对罗格态度突然客气了很多,想必是见到了那个骨折的倒霉‘骑士’。乔治见罗格则畏畏缩缩,只有布兰克还带着点傲慢。 看着满桌丰盛菜肴,虽然也有自己贡献,罗格依然感到浑身不自在。于是提起了这税收之事,老里弗斯却突然暴怒起来,说这些领民狡猾,足足骗了自己二十年,藏匿财产,害得自己多年来丢尽了男爵的面子。罗格尽量解说镇民早已无隔夜之粮,如此下去就要饿死人了,老里弗斯却只是不信,认为罗格年纪轻轻又懂得什么? 见老里弗斯无可理喻,罗格又提出养这三十多个护卫有何必要?布兰克插话说附近盗匪猖狂,须得以防万一。 这次罗格不再客气,方圆百里之内,除了大城镇就是同盟军营,什么盗匪会不长脑子挑这里下手? 布兰克支唔片刻,又说须得防备外国盗匪到此劫掠。罗格气得险些晕了过去,此地距离最近的国境也有三百余里,什么异国盗匪能冲到这里来? 眼见罗格驳得布兰克体无完肤,布朗插了进来,打着哈哈说:“我也是里弗斯家族的人,难道会不为自己亲哥哥着想不成?” ‘啪’,老里弗斯重重一拍桌子,怒道:“有什么盗匪?这些不识抬举的镇民就是盗匪!要不是有这些护卫在,这房子说不定都被拆了!” 罗格的声音也提高了:“没有这些白痴,镇民又干什么来拆我们家的房子!我们家一个护卫也没有的时候,这房子难道就被拆过了?” 老里弗斯气得脸色铁青,咆哮道:“这个家是我说得算!这领地、领民是我里弗斯的,我的话就是法律!你想在这里发话,先等我死了再说!” 布朗急忙拦住了老里弗斯,道:“亲生父子,何必弄成这样呢?罗格啊,不是叔叔说你,好容易回家一次,就不要气你父亲了。” 听了布朗的话,老里弗斯却更是怒意上涌,指着罗格道:“我知道你想气死我!你好来接收这些产业!你给我滚!滚出去!” 罗格不曾想到事情竟会这样,只觉自头顶慢慢的凉到了脚底。他转头看向了母亲,发现她正有意无意的看着别处,一脸的冷漠。 罗格手扶桌子,慢慢站起,将饭厅众人神态一一看在眼里,转身慢慢走出门去。这几步路无比漫长,直到他走出门去,老里弗斯和自己母亲也不曾唤自己一声。 饭厅门‘砰’的一声关上了,一个在厅内侍立的护卫‘骑士’嗤的一声讪笑出声。笑声未落,突然两眼翻白,鼻中标出两道细细血线,倒地不动了。 在这一刻,时间好像在饭厅里停止了。 这一夜,罗格借宿在老镇长家里,一夜无眠。 ‘龙与美人’骑士们也被召了回来,让他们改找民家借宿,罗格只不许他们接近里弗斯宅邸五百米,其它一切,“你们看着办!” 这一夜,镇里发生了数起斗殴事件,几个‘龙与美人’骑士身上带伤,却有二十个‘护卫’们得卧床一个月。 清晨,布兰克骂声几乎传遍了整个小镇。他全身披挂,带着几个手下冲着小镇而来,被罗伯斯基一记弩箭射在马头上,当场射死了他那匹白马。布兰克狼狈万分,又是冷汗直流,罗伯斯基那箭意思很明白,射得马头,自然也射得你的人头。 自此护卫们见到‘龙与美人’骑士立刻闪人,骑士们也不为已甚,对着背影比划几记中指,也就算了。 每天必有一段时间,罗格要罗伯斯基密议一些东西。虽然不避着莉莉丝,不过少女很伶俐,这个时候都去陪爷爷聊天。其余时间,罗格除了陪爷孙俩聊天,就是在小镇上挨家挨户转转,坐坐,聊会以前的事。晚上,罗格则和衣在老镇长家一楼的客厅里过上一晚。 小镇上的人们难得的过了几天清静的日子。 这天夜里,莉莉丝辗转难眠,少女心中轻轻悸动,起身披衣下楼,看到客厅中那张躺椅上已经空空无人了。少女莫明的担起心来,匆匆忙忙的套上了外衣,出门的一瞬间,她打了个寒战,但还是毅然踏出门去。 莉莉丝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罗格,为什么要去找罗格,她只是觉得有个声音隐隐约约的在指点着自己的方向。少女在冬夜的小镇里穿行着,四周的阴影里仿佛有无数的怪物在蠢蠢欲动,身后又好象有什么东西一直在跟着自己,目光炯炯地盯着自己的后背。 莉莉丝越来越害怕,终于忍不住奔跑起来,呼出的气息形成了一团团的白雾,在身后慢慢散去了。 她感到就在不远的前方,有一处温暖安全的所在,她越跑越快,一不小心被自己的裙摆绊倒,摔在地上。莉莉丝爬了起来,手肘处的衣袖已经擦破了。她顾不得还在流血的手肘,继续向前跑去。 转过一个屋角,少女泪水突然流了下来。不远处是一株罗格小时候最喜欢的古树,此时树下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徘徊。那个胖胖的身影即不高大,也不英挺,却是此刻世界上惟一的安全,惟一的温暖。 莉莉丝飞奔起来,如扑火的飞蛾,这一刻,罗格就是她惟一的尽头。 罗格回过头来,有些惊讶的看着飞奔过来的少女。他的身后,一小团黑雾正被风吹得渐渐散去。 寒夜里的飞蛾终于投进了温暖的火焰,就是在那刹那后死去,小小的飞蛾也曾体验了幸福。 罗格静静的抱着怀中的少女,看着她努力地钻出了一个舒服的位置,然后大哭起来,鼻涕眼泪都往罗格胸前蹭去。 罗格‘呵呵’一笑,轻轻的抚弄着莉莉斯的头发,少女抬起头,晶莹剔透的小脸上还挂着几颗泪珠。清冷的月光下,少女腻如凝脂的肌肤似乎罩在一层若有若无的光晕之中。忽然,一阵柔情涌上罗格的心头,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低头对着少女的双唇吻了下去。莉莉斯全身立刻僵硬了,然后又如水般化去,沉入了令人忘记一切的晕眩之中。 少女的吻生涩而清馨,她浑然不知如何应对,只是本能地拼命吸吮着让她沉醉的源泉。这清涩而疯狂的吻也点燃了罗格,让他更加用力地挤压着少女的肉体。莉莉斯喘息着,扭动着,胸前两团硕大的温软挤压摩擦着罗格的胸肌,中间重重的衣物似乎越来越薄了。熊熊的火焰在古树下疯狂的燃烧了起来。 罗格轻轻拉开了少女背后的裙带,艰难的抽出了一只手,在她的衣服下跨越了重重阻碍,顺着柔腻的肌肤一路向上,终于攀上了顶峰,勉强握住了少女胸前的一团温润。罗格的手掌划过乳尖的时候,少女突然啊的叫了一声,眼睛由狂乱转为清明,旋即脸上腾起了两团玫瑰色的火焰。莉莉斯双手死死的抓着罗格背后的衣服,头深深的埋进了他的肩窝,身体紧贴着罗格,用自己的胸压住了罗格的手,不让他乱动。 微笑在罗格的脸上漾开,他五指微微一紧,又揉了一揉。一声微不可闻的惊呼传了出来,除了抱得更紧一些,少女没有更多的抵抗。罗格邪邪一笑,用另一只手强行挑起少女的下巴,让她看着自己,握住少女要害的那只手突然大力的动作了起来。“啊!”莉莉斯拼命扭动起来,想把头钻到罗格的怀里去,却哪里能够? 罗格体会着少女在自己掌中无助的挣扎,注视着她脸上嫣红的玫瑰色,看着她的眼神由清亮复转为迷离,微微一笑,停止了动作,将莉莉丝轻轻抱在怀里。 二人静静相拥过了许久,罗格打横将莉莉丝抱起,消失在夜色中。 第二天,罗伯斯基和几个‘龙与美人’骑士突然消失不见了,但护卫‘骑士’们大半都在床上躺着,也不敢趁机报复。 罗格与莉莉丝亲密了许多,在无人时,两人会突然抱在一起疯狂的吻上一阵。夜里,罗格会突然出现在莉莉丝的卧室里,然后灰狼会静悄悄的来到床尾,闪电般地钻进去,小小白羊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已经被牢牢地按在爪下。于是灰狼流着口水开始享受自己的战利品,白羊还在挣扎,不过只是让狼的兴致更高了些而已。 二天后,罗伯斯基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老人,正是里弗斯家族原先的老管家。罗格与老人单独密谈了整整一个下午,才面色苍白的从房中走出来,吩咐二个骑士将老人好好安顿一晚,再送回去。罗伯斯基又呈上两张纸,原来是布朗一家人的简要背景。罗格拿了,一个人骑马向镇外而去。 夜已经深了,里弗斯夫人看着老里弗斯的鼾声均匀的响起,悄悄的起身披衣。她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这几天来,为了徘徊不去的罗格,里弗斯家鸡犬不宁,自己也挂上了两个重重的眼袋。里弗斯夫人用力张大眼睛,以求将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一阵阴冷的风吹过,让她打了个寒战。里弗斯夫人不情愿的披紧了衣服,去看看哪扇窗户忘记关了。 “这些粗心的下人,真要好好教训才是!” “母亲大人,这可不关下人们的事。”罗格无声无息的坐在了里弗斯夫人身后。 里弗斯夫人倒吸口凉气,惊慌的看了一眼床上。 “不用担心,他会一直睡着,不会被我们惊醒的。你的儿子好歹也算是个魔法师,不是吗?”罗格微笑着说。 “你这么晚来是有什么事吗?罗格,我们家里已经够乱的了,你还是早些回去吧。你父亲脾气和身体都不大好,他并不想看到你!”里弗斯夫人的声音不可抑制的越来越响。 “母亲大人,不要这么激动嘛。我这次来,是想问问您,究竟谁是我的父亲。” 里弗斯夫人退了两步,跌坐在梳妆凳上。“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被你们赶走的那个老管家,已经被我找到了。他告诉了我一些事,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让我知道里弗斯男爵并不是我的父亲。我想这应该可以解释我回来之后发生的事情。可是这些并不足够,我想知道事实,全部的事实!” 里弗斯夫人艰难的喘了几口气,才慢慢的述说起来。 约在二年前,老里弗斯年纪渐大,身体不适,去了地区最大的教会医院检查身体。未曾想到,竟顺带被查出了终身不育的症状。老里弗斯震惊之余,带着教会医官开具的证明信件,愤而回来兴师问罪。里弗斯夫人不得已,说出了与老里弗斯当年在王都小住时,曾有过几个贵族情人,罗格就是她风流的结果。在贵族间情人是家常便饭的事,里弗斯夫人的那几位情人又都出身自名门望族,不是老里弗斯得罪得起的,又是积年老帐,老里弗斯只能罢了。 后来不知为何,里弗斯的弟弟布朗得知了此事,立刻带着两个儿子过来。老里弗斯自此对这个弟弟言听计从,还准备将爵位和封地交由布兰克和乔治继续,毕竟这才是里弗斯家族的血裔。 “那我的父亲,究竟是谁?”罗格低沉着声音问道。 里弗斯夫人面露尴尬,过了一会才小声的说起往事。原来有罗格的那段日子,里弗斯夫人的生活相当糜烂且疯狂,还参加过一个秘密的淫乱聚会,所以罗格的父亲到底是谁,她也不知晓。 “那么……”罗格沉默了一会,才说:“你是我的母亲,为什么也要如此对我?” 里弗斯夫人这一次倒是答得又急又快:“我已经是快五十的人了,如果被你父亲……被里弗斯男爵抛弃的话,你要我如何生活?这些年来,你带给我的除了麻烦,还是麻烦!我一直担心他哪天会知道真相,没想到那该下地狱的医官居然把这个也给查出来了。但就算这样,你不回来,一切就平平静静的过去了!布兰克和乔治都有本事,前途也不错。可你一回来,就把大家弄得鸡犬不宁,里弗斯又把一切都怪到了我的头上!天哪!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魔鬼总是跟在我身后!” 罗格微笑着说:“我真的不敢相信,您是我的亲生母亲。这里是些钱,您收好了,将来以备万一。您放心,既然已经清楚了一切,我很快会从里弗斯家族中消失的。再见了,里弗斯男爵夫人。” 罗格优雅地向里弗斯夫人行了一礼,放下一个精美的皮制钱袋,一跃出了窗户。里弗斯男爵夫人扑到窗前,张了张口,却没有声音。良久,她回过身来,拿起那个沉重的钱袋,仔细的收藏起来。 莉莉丝懒洋洋的在床上翻了个身,又有些心烦意乱的抱紧了枕头,今天是怎么了,早已经过了子夜,可是人狼却始终没有出现。少女索性抱着枕头坐了起来,忽然看到这匹狼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床头! 少女的心中,罗格是神秘、亲切且无比强大的,连一向强横的布朗老爷和他的两个儿子们都不敢惹他;每天夜里他来的时候,从来都是无声无息、突然出现的。这并不奇怪,他不是个魔法师吗,而魔法师不是无所不能的吗? 可是今夜的他为什么看上去是如此的忧伤?少女的直觉总是最敏锐的,莉莉丝坐了起来,温柔地从背后抱住了罗格。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罗格身上有太多她不了解的事情,他和她是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莉莉丝也不想知道,她只想要罗格明白,在他烦心的时候,在他不开心的时候,她愿意做他的港,哪怕天明船就要开走,也无所谓。 飞蛾在投入火焰的瞬间,哪还顾得上什么天长地久? “我不是老里弗斯的儿子,我的亲生母亲也不准备收留他的儿子。”罗格的声音在夜色里飘荡着。莉莉丝轻轻用脸庞摩擦着罗格的后颈,她才不管罗格是什么人的儿子呢,如果他不是贵族,也许两个人的身份差异就会小一些。 “如果里弗斯男爵夫人知道我已经被封为骑士了,你说她还会不会如此对我呢?”罗格轻轻后仰,靠在了莉莉丝的身上,怅怅地说。莉莉丝并不知道里弗斯夫人是如何对待罗格的,但听得罗格已经被封为了骑士,心下不由得微微一惊。 “这次回来,一切都变了,都变了。我是不是不该回来?在母亲的眼里,难道贵族封号就真的比血缘、比她的儿子更重要吗?我是什么,我难道只是一个代号,一个身份?”莉莉丝有些慌了,不知道该如何劝慰他,只有抱紧了些。 “罗格哥哥,我不管你是一个高贵的骑士还是一个普通人,莉莉丝心里永远都会只有一个罗格哥哥。以后,不管你是烦了、累了,还是闷了,莉莉丝都会愿意陪着你的。”少女柔柔的说着。 罗格猛然转了过来,一把紧紧抓住了少女的双肩,面目扭曲着,低声说道:“我不是个好人,不再有父母,也不再有家。你和我在一起,也不会有没有任何结果的。你可曾想过这些吗?” 莉莉丝泪水刷的就流了下来,但马上又擦了去。随后少女又是一脸的温柔浅笑,轻轻的伏在罗格的怀里。 ‘嗤’的一声,少女胸前一凉,白色睡裙的前襟已经被罗格撕了下来。莉莉丝惊呼一声,本能的用双手护住了傲人的双乳。罗格又抓住睡裙上破开的口子用力一撕,睡裙被他整个地撕成了两片,然后随手扔在了地上。少女晕生双颊,全身赤裸,无助的掩着胸部,蜷曲在床角里。 “难道,难道他要来真的吗?”少女咬着下唇,不敢抬头,心下七分惊慌,还有三分娇羞。她正慌张间,罗格已经把她扑在下面,肌肤的亲昵,让她忍不住战抖了一下。 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瞬间淹没了她。莉莉丝侧着头,死死的咬着枕头,手指则用力撕扯着床单,时不时忍受不住,也会低低的呻吟几下。 小楼一夜听春雨。 异界。 山脚下几只僵尸正在游荡着,徒劳地寻找着食物,想充填一下那永远也不可能被满足的饥渴。突然,如同听到了无形的命令,它们整齐划一的望向了平原的方向。地里一只一只的僵尸也从藏身之处钻了出来,空洞的眼睛也都盯着同一个方向。 平原那边,只有无边无际的灰雾。 有如实质的灰雾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向两边排开,风月斜提着镰刀从雾中踏出。 一排排的僵尸团团围了上来,然而身为低级不死生物,它们对较自己远远高阶的风月本能地充满了畏惧,又如潮水一样的退了下去。仅有几个僵尸领主带领着二十几只僵尸战士拦在前面,然而随着风月一步步的逼近,有几个僵尸战士已经忍不住开始后退了。 僵尸领主们慢慢的迎了上来,其中一个不似其它僵尸领主那样的深黑色,而是一身浅褐色,一条条的筋肉盘错着,看起来充斥着一股威严的气息。它迎向了风月,嘴一张一合。风月立定,两个强大的不死生物无声的交流了起来。 罗格沉浸在莉莉丝的温柔之中,他狂暴的蹂躏着身下丰腴的肉体,似是要把多日的沉郁都发泄出来。在他体内,一股汹涌的潮水正一波波的冲击着堤坝,偶尔一道巨浪的浪尖甚至会漫过长堤。 风月突然无声的嘶喊了起来,背后双翼猛地全部张开,四溢的威势逼得僵尸战士们也不住退后,几个弱一些的甚至开始逃跑了。那为首的僵尸领主看起来有些诧异的样子,然而不容它多想,风月的镰刀已经破空而至,斜斜斫向它的头颈。僵尸领主大都行动迟缓,然而这只却不大一样,它迅速用双臂护住了颈部,朴的一声钝响,风月的镰刀在它无比坚恝的双臂上只留下了一寸来深的痕迹。刀臂相交的一瞬间,一团紫色的电火又爆炸开来,然而电火爆炸之后,僵尸领主竟是全然无恙。 僵尸领主一般都有一定的抗魔属性,特别是对各类电魔法抗力较强,只是对火系魔法全无抗力。这只罕见的僵尸领主显然魔抗能力更为出众,甚至达到了对电魔法伤害免疫的程度,风月的镰刀上附加的电系攻击对它毫无效果。 然而再强大的僵尸领主也还是僵尸,是无法和风月比拼速度的。风月的骨翼时张时收,有时在地上疾驰,有时在空中翻飞,身影划出一道道诡秘的弧线。风月绕着为首的僵尸领主疾转,甚至有时突然离地飞起,堪堪跃过它的头顶,然后又有如被一只无形的巨掌拉住了一般,疾落在它身后地上,顺手一刀劈下一只躲避不及的僵尸领主的手臂。看风月的运动轨迹,只会觉得说不出的难受。 为首的那僵尸领主全然处于挨打地步,虽然它身上最多只被劈出了两寸深的痕印,但身周所有的僵尸领主们都一一被风月砍倒。至于僵尸战士们,早已经逃得精光了,而一般的僵尸更是钻回了自己的藏身地穴,只会埋在泥土中发抖。 风月在为首的僵尸领主前现出身形,站住不动。周围所有的僵尸都已经被清理干净了。 罗格终于攀上了快乐的顶峰,他如同野兽一样低低的吼叫着,死死的抱着怀中令人疯狂的雪白肉体,努力地进入到莉莉丝的最深处,然后随着一阵一阵的颤抖,他紧绷的身体和神经慢慢的松弛了下来。 风月突然疯狂地一刀迎头劈向那僵尸领主,它举臂架住,这一刀用尽了风月的全力,砍飞了僵尸领主手臂上长长一块筋肉,然而风月也立足不定,向前踉跄了几步。僵尸领主抓住机会,立刻一掌迎面拍向了风月。风月却似乎看不见这一掌一样,不闪不避,全力回手抽刀,镰刀的刀尖重重的钩进了僵尸领主的后背,插进去半尺多深。然而这伤害对僵尸领主来说并不算什么,它一掌拍在风月的胸骨上,卡卡声中,风月骨屑纷飞,三根肋骨经不住这等大力,断了。 风月突然只以左手握住镰刀刀柄,右手成抓,手骨,不,此刻不能说是手骨了,而是已经覆盖上了一层黑色、闪着金属光泽的物质,如同恶魔的右手一般。她历啸一声,右手如插腐木,深深的插入了僵尸领主的胸膛。僵尸领主想要躲闪,却挂在镰刀刀尖之上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风月的右手没入了自己的胸口。 风月握住僵尸领主的心脏,还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然后手一紧,砰的一下,将它捏得粉碎。 暴风雨终于过去了,虽然莉莉丝年轻而富有活力,此刻也疲累之极,沉沉欲睡。罗格静静的躺在床上,享受着放纵之后的轻松。 刚刚激战过的场地上,一地的尸块中,风月独自肃立。 过了片刻,风月转身离去,灰雾仿佛也畏惧她的气势,自动的向四处散开。待风月步入了灰雾之中,雾气才重又在她身后合上。 罗格从床上坐起来,慢慢的穿起了衣服。莉莉丝翻了个身,面向里,好像睡着了。罗格轻轻抚摸着她头发,在手指上缠绕着,许久,仿佛才下定了决心,披衣站在了地板上。莉莉丝的后背微微的耸动着,罗格看着她后背优美的曲线,淡淡的叹了一口气。 少女虽然对他一片痴心,然而在罗格的心里,她只是旅途中的一座驿站而已。 “莉纱,明天一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你……你也不要再留在这里了,里弗斯家族的领地很快会有动乱的。你带着爷爷……唉。你就带着爷爷到里尔城吧,我给你留了一些钱,路上小心了。” 莉莉丝没有回头,轻轻的说:“我好累,想睡一会。你要走的话,求你轻一些,不要吵醒我。” 罗格又犹豫了一会,莉莉丝已经忍不住哭了出来:“你走吧,快走吧!为什么非要等我哭出来!走啊!”罗格叹一口气,出门去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罗格就带着手下众骑士踏上了归途。 他纵马驰上了路旁的一个小丘,默默的看着晨雾中的小镇和里弗斯家宅。冬天的早晨是一天中最冷的时候,风夹带着湿淋淋的雾气扑面而来,毫不留情的钻进骑士们的领口里。有的龙与美人骑士已经在低声诅咒这可恶的阴湿天气。 罗伯斯基上前一步,问道:“大人,我们就这样走了不成?要不要小人……”说着,他做了一个挥手向下的动作。 罗格沉吟片刻,恶狠狠地道:“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你带几个人留下来,今晚去把布朗的两个儿子给我阉了!手脚一定要干净些!里弗斯血脉?嘿嘿。还有,如果莉莉丝搬离小镇的话,叫两个人一路上保护一下他们,别让些小贼什么的得了手。” 布置完毕,罗格就静静凝视着还在沉睡中的小镇,片刻,他掏出一片破碎的白色睡裙破片,上面似乎还留着少女的淡淡体香。他苦笑一下,手指一松,裙片被风吹下了山丘,挂在了一根树枝之上。 直到太阳初升,晨雾将散,罗格才拨马疾驰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不久之后,一只洁白的小手从树枝上取下了裙片,路中一辆破旧的马车中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莉莉丝,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没事,爷爷!呜呜….风好大,眼睛有些痛。等我们到了里尔城,一切就都会好起来了,我们还从来没到过那么大的城市呢……” (纯真完) 第十三章 潜潮 就在罗格还在晓行夜宿的往里尔城赶路的时候,埃特却正在精心打扮着自己。今年深蓝色是贵族中时尚的颜色,他也特别订制了一件深蓝色的披风。披风下是精美的墨绿色锁甲,金色的滚边显示出了主人的年少多金,再结合披风角上的魔法师的标志,埃特魔武双修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那把双手巨剑也经过重新的打制,数道流畅的金色花纹从剑柄一直沿伸到剑身的三分之一处。这新增的花纹没有丝毫特殊的功用,只是单纯好看而已。费斯在给他打制的时候不住的叹气,最后恶狠狠的收了埃特二百个金币。自罗格的盔甲‘轮回’与战斧‘缚魂’打制完成后,费斯就定了个规矩,‘战神之锤’的所有大小老板们要想打造装备,必须付钱。当然只是成本而已,想不付也行,分红时直接扣除。 埃特仔细的理好了衣服,在耳后涂上了一点点香水。据说这种‘卡帝兰诗’香水可以挑动最冷淡女人的春情,是以奇贵无比。埃特用了三十个金币,也只买到了一小瓶,平日不到关键的出风头时刻,绝对舍不得用上一点。不过今晚不同,依莎贝拉终于答应了他共进晚餐,让埃特那颗久处花丛的心也雀跃不已。 自从雾幻被拉到战神之锤后,依莎贝拉就再也用不着去给埃特收拾房间了,这让埃特苦恼无比,又不能得罪脾气古怪的雾幻。只得在依莎贝拉每周例行三天去教会帮忙的时候,才能抓住机会不断骚扰,如今成功有望,他哪还能不好好准备一番。 看着天色还早,埃特又仔细地在镜前理了一番容颜。镜中人高大帅气,又带着一些粗犷,左脸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平添了些许豪迈的魅力,嘴唇稍厚了些,不过不要紧,显得更有男子气概嘛。埃特十分满意自己的扮相,惟一不满的只是时间过得太慢,太阳死活就是挂在空中不肯下去。他在房中走来走去,时不时在镜前摆几个姿式,检查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高大英俊。 好不容易夜幕低垂,埃特立刻兴冲冲的跑着门去,高声叫仆人备马,然后一路蹄声清脆,绝尘而去。 一辆并不起眼的驿车停在了一座非常奢华的大酒店门口,门口的侍者显然训练有素,依然热情万分的迎了上来,拉开车门的动作非常优雅,躬身的幅度也不曾少了半分。一个身材不高,披着黑色套头斗蓬的人从车中下来,打量了几眼酒店和侍者,满意的笑道:“这个‘海伦’酒店永远都是那么让人感觉舒服啊!上次来还是半年前的事了。” 车上又下来两个人,当先一人一头浅金色的短发,蓝灰色的眼睛深邃而沉静,后面那人是笔直的罕见披肩黑发,面容俊美得甚至有些妖气,眼睛乍一看去如同夜空的黑色,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其中透出深深的蓝色。这两人正是凯特和佛朗哥。神圣斗气有所成就之后,凯特的整个气质也有改变,举手投足间显得一身的神圣肃穆。 “哈特主教,自到了里尔城之后,兄弟几个手里一直没什么富余。现在‘战神之锤’生意不错,这才敢请哈特主教出来叙叙啊。若不是‘海伦’,一般小地方怎么配得上哈特主教的身份呢?”佛朗哥亲密地说道。 斗蓬中的人正是格纳德.哈特主教,曾为众贵族恶少授过勋、淋过圣水的。三人在侍者引导下,直上五楼,寻了个清静的小房间里坐了下来。 这个房间略小了些,却是正对着里尔城最繁华的街区,从窗口望出去,一片灯红酒绿,热闹非常。屋中是复古的风格,桌、椅、餐具都饰以繁复华丽的纹饰,好在屋中摆设很少,仅有一桌四椅,一个挂外衣的柜子而已,所以并不显得拥挤。墙壁上挂着一位绘画大师晚年疯狂时的一幅作品,当然是仿作。在佛朗哥这等行家看来,这幅仿作已得了这位大师的神韵,绝对价值不菲,可是在凯特和格纳德.哈特主教眼中,此画不过是一些色块莫名其妙的堆在一起罢了。 小屋的地毯下面,刻着一个小小的魔法阵,可以完全阻止屋内的谈话传到魔法阵范围之外。这才是这个小屋的真正价值所在,维持一个魔法阵的费用很高,就是这种作用简单的小魔法阵也是如此。所以一般小富,是不敢在这种房间里吃吃饭品品咖啡的。 菜色很简单,开胃菜过后,就是几道海味,一条鱼而已,只是绝对的新鲜。里尔城四面均离海有相当距离,此刻又是冬季,这些海物定是由快马毫不停歇的自海边一路运来,才能保持如此鲜活味道。若是冻过,口感就差得太远了。 酒是七十年以上的陈年葡萄酒,这也就罢了,进来上菜的侍女竟然是一位半精灵奴隶。精灵族与人类往来并不太多,是以混血的半精灵就更是稀少了。半精灵都是男的俊美,女的绝色,是各类达官显贵们绝佳的收藏品,此刻竟然有一个半精灵少女来做侍者,大大出乎了在座三人的意料。 就在三人迟疑不定的时候,一人敲门进来,这人个子并不高,只是胖得历害了点,足以把二个佛朗哥给装进去。就是高大健壮如凯特,塞进一个半也不在话下。大胖子脸上笑容之真挚欢畅,直追罗格,进来就与凯特和佛朗哥熟得不能再熟地打起了招呼。 “这两位定是凯特骑士和佛朗哥骑士了,果然是英俊风流,风采不同凡响啊!小人荆戈,现在为我家老板管理着‘海伦’。至于这位先生,小人虽然不识,但一看就是久居高位,气度不俗,站在您的面前,连小人都好像能沾一点神的荣耀啊!先生难不成是一位光明魔法大师?” 格纳德.哈特不过是个八级牧师,光明魔法只能使到四阶,连中师都称不上,何况大师?但是这从未谋面的胖子荆戈竟然一见面就发现自己用的是光明魔法,当下心内无比欢喜,难道说近来魔力大进,自己竟然不知? 格纳德.哈特主教对这荆戈立刻好感大增,凯特和佛朗哥倒是心存疑虑。荆戈发觉二人神色不善,马上道:“小人老板是斯坦尼奇老爷。我家老爷前天收到在‘战神之锤’订制的货物之后,欢喜得不得了。特意吩咐小人请‘战神之锤’几位大人来‘海伦’消遣一下,并且吩咐以后大人们光顾‘海伦’的话,一律对折。小人还未来得及亲自邀请,谁知二位已经来到小店了。呵呵,小人曾和每一个下人详细描述过几位的相貌,是以二位一到,下人们就立刻通知小人了。” 二人这才疑虑尽消,凯特笑问道:“你家斯坦尼奇老爷呢?” 荆戈答道:“我家老爷今天约了阿比亚蒂候爵,好象是去‘暗夜精灵’了。” 佛朗哥和凯特对望一眼,诡秘的嘿嘿起来,笑得荆戈满头雾水。 荆戈离去后,三人挥退了半精灵侍女,开始边吃边议。格纳德.哈特主教顺手重重地在那个半精灵的屁股上捏了一把,弄得她痛叫一声,才心满意足的放她离去。 主教大人对这里的菜色非常满意,一个人几乎打扫了整盘的银冰虾,那条极北冥海的特产鲟龙鱼也吃掉了大半条。凯特和佛朗哥二人对主教大人大加吹捧,开始时还颇有节制,后来见到主教的吃相,开始肆无忌惮的拍起马屁来,不一会拍到主教大人法力高强,别说红衣主教手到擒来,就是教皇大位,也不是没有想头。没想到这句马屁触动了主教大人的心事。他仰头一口葡萄酒,将口中满满的鲟龙鱼肉冲下肚去,然后放下杯子,长叹一声。 原来这位主教大人今年已经五十一岁了,追随伯克红衣大主教也超过了二十个年头,多年来一直是伯克的头号心腹,在巴伐利亚公国教区中,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角色。伯克红衣大主教已经五十七岁了,七年前就成为了红衣大主教,获封巴伐利亚公国教区。想当年,伯克也是第二年轻的红衣大主教,光明魔法造诣高深,十六级的魔法造诣教会中号称仅次于教皇而已。然而七年下来,伯克在红衣主教中的排名不升反降,竟由第八位滑落至第十一位,教皇已多次对伯克无法将光明教会的神光扩展至整个莱茵同盟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俄狄神殿一役原来也让伯克欣喜不已。这不知从何而来的圣女威娜小小年纪,竟也有十六级光明魔法的造诣,假以时日,光明教会出位女教皇也不是不可能。然而布伦红衣主教死后,教皇居然提拔了一个年仅三十六岁、名不见经传的主教填补了红衣主教的位置。在赐与红衣主教法袍的仪式上,那人竟然展示了高达十七级的神力,再次让伯克惊心。依伯克原本打算,教皇也不过是十六级神力而已,又已是九十高龄,想必光明魔法造诣不进反退,虽然伯克自己这些年也没进步,压过已经老态龙钟、日益胡涂的教皇还不是问题吧。但此人一现,伯克原来的如意算盘立刻全然落空,从此开始敛财渔色,自暴自弃起来。 伯克教皇无望之后,转而迁怒于这位哈特主教大人,痛斥他只会吹牛拍马,神力低微,做事毫不得力。哈特也是异常委屈,伯克红衣大主教要是不好这口,自己怎敢天天拍马?又有哪一次不是把伯克拍得舒舒服服的?至于神力低微、办事不力,你二十年前就已经知道了,怎么今日才想起来?当然哈特只敢心里发发牢骚,嘴上还是马屁如潮,直把伯克再次拍得浑身舒泰,这才离去。 但从此以后,伯克转而大力提拔新人,现在与哈特并列的两位主教不到四十,然而精明干练,神力高强,都是十二级的光明法师。伯克有什么重要事情,都慢慢的交给这两人去办,哈特早已被冷落在一旁。 格纳德.哈特主教果然才华有限,这点事情,罗罗嗦嗦二个小时才算说完。等凯特和佛朗哥二人好不容易理出了头绪,哈特主教已经醉倒,倒在桌上爬不起来了。 凯特扶起了哈特主教,转而向楼上走去。佛朗哥跟在后面,低声说:“同其它两位主教比起来,这位哈特主教已经不得势了,我们这么用心结纳,耗费不低,值得吗?” 哈特主教虽然沉重,对凯特来说还算不上什么。凯特摇了摇头,也压低了声音道:“我老子反复跟我说过,那些身居高位的人物,不管看起来如何昏庸无能,必有过人之处。另两位主教我们也都见过,的确是精神强干、年轻有为,但是总是觉得他们锋芒太露,傲气十足。我们就算去结纳,大把的金币堆上去了,人家心里可不一定有我们的位置啊。真若有事求到他们,到时一定又是一副嘴脸。” 佛朗哥恍然大悟,“你说得也是。现在想起来,哈特主教行事果然要有分寸得多。主教虽然也贪财好色,但并不提出过分的要求。呵呵,这倒是我势利了,另两位主教正在风生水起的时候,必然看不上我们。” 凯特此时上到六楼,在侍者的示意下,推开了一间豪华客户的门,将哈特主教放在沙发之上,这才道:“是啊,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多少需要教会帮助之处。单从结交这点来看,哈特主教要更令我信任一些。” 佛朗哥让侍者将那个半精灵少女叫来,吩咐她一定要服侍好哈特主教,这才和凯特推门离去。 半精灵少女脱去了烂醉如泥的哈特主教的衣服,去浴室放热水去了。她刚一离去,哈特就翻身坐了起来,看着凯特和佛朗哥离去的门口,满意的点头笑笑,后又仰天躺倒,自去享受这一夜的温柔了。 夜深的时候,正是“暗夜精灵”最为红火的时候。门口一片独占的停车广场已尽显气派,每当夜幕低垂之时,这广场上必然停满了各色华贵的马车。若是那些小富小贵的,没钱装饰车马,这个时候都不好意思从此地路过。然而此刻又有两辆毫无装饰的马车正正的停在“暗夜精灵”的大门口,从马车上分别下来一胖一瘦两人,见面相视一笑,把臂言欢,共进大门,正是巨富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候爵。 二人的车夫神情颇有些倨傲,自有侍者引导他们将马车停在“暗夜精灵”后院的小停车场中。“暗夜精灵”虽然各式服务包罗万象,然而皮肉生意太过有名,那些真正有身份的大贵族心向往之,但表面上还得装出一副不屑光顾的样子,偶尔来上一次,都是偷偷摸摸如做贼一般。这后院的小停车场就是专为这些人而设,场中车辆都是质朴无华、全无装饰纹章之类的东西。可是那富贵气息,单从拉车的马的神骏上就不可抑止的透露出来。 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候爵多年相交,明里暗里也曾相斗不休。斯坦尼奇胜在财势宏大,岁入丰盈。而阿比亚蒂候爵则是家族历史悠久,领地辽阔,几百年身家积累下来,各式各样的无价传家之宝也不知有多少,所以也不曾落了下风。 二人包下了“暗夜精灵”最富丽堂皇的一套房间,商谈起侯爵领地今年的收成问题来。这套房间与其说是套房,倒不是说是一小座豪宅。大厅即足够三五十人开上一个派对,另附有三间卧房,各自备有独立的浴室。室内大到水晶魔法吊灯,小到几上摆放水果的瓷碟,都不是中等人家享用得起的。 历年以来,侯爵领地的粮食和其它作物六成是卖给斯坦尼奇的,二人在年初即议定价格数量,至收获季节再行交付,斯坦尼奇只需预付全款的一成即可。对侯爵来说,这样一来,领地内大部分收成都有了固定的收益,再也不用他烦心买卖的问题。斯坦尼奇则一方面保证了货源充足,另一方面,他也有足够人手经验应付市面粮价的波动。事实上,由于这位斯坦尼奇老爷垄断了公国过半的新粮,这国内粮价走势,倒有很大部分要看他的脸色才成。 由于多年合作,二人三言两语就搞定了今年的合约问题,于是今晚的正戏上演了。 一位清秀的侍女领着一排妖娆的女郎走进了大厅,供二人选择。“暗夜精灵”出手果然不同凡响,这些女郎中居然有两个半精灵和一个真正的黑暗精灵!那黑暗精灵两边裸露的肩头上烙着魔法符号,显然是用来抑止她的魔力和控制她防止逃跑的。至于其它人类女孩儿,或清纯,或媚艳,或优雅,或楚楚可怜,神态举止各不相同,都是各自类型的极品。 二人互相谦让一番,最后还是由斯坦尼奇先行点选。大胖子伸手一指,就定在了黑暗精灵身上。阿比亚蒂眉毛一挑,知道这胖子来者不善。雌性的黑暗精灵不仅是天生的魔法师,还是超卓的战士,这被捕获的黑暗精灵虽然不知道被用什么方法给控制住了,然而天生体力和反应优势仍在,若想在床上征服这等妖精,绝不是‘猛男’二字可以形容的。往日这胖子中看不中用,也就能折腾上一杯热茶的功夫,哪敢挑上这妖精?难道他真的是老当益壮,还是寻到了什么滋补圣品?侯爵心机深沉,心下犯疑,脸上却不动声色,点了一个楚楚可怜的,年纪十六、七上下的少女。 斯坦尼奇也是心里一惊,那少女也是闻名“暗夜精灵”的难以驯服的角色,她貌似纯真,实际泼辣异常,若是男人表现差些,她事后必定破口大骂,并广为传播。然而正因如此,反而让大小贵族巨富们俱以征服她为荣,自此门庭若市。 轻轻转动着拇指上一个硕大的戒指,斯坦尼奇顿时心定。这戒指制工精美,造型夸张,一颗巨大的火油钻更是夺目非常。这还是罗格走前亲自定下的设计方案,直是合意到了大胖子心里的每一个角落。斯坦尼奇“哈哈”一笑,拉着那黑暗精灵走进房间去了。 看着大胖子消失在卧房里,阿比亚蒂侯爵不自觉的用拇指捻着中指上的一个戒指,嘴角冷笑了一下。这枚戒指由双色金打制而成,一排细碎的火钻镶嵌出了侯爵姓名的首字母。整个戒指并不起眼,纯以线条优美、设计简捷取胜,正是佛朗哥定下的方案。 无边的春色在房间中蔓延开来。二人的卧房都有意的不曾关门,一阵阵令人心旌动荡的娇呼、呻吟此起彼伏,相互映衬。 半个小时如逝水一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一个侍者悄悄将大厅的门推开一线,听见里面激战仍然惊心动魄。他一脸艳羡,又是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悄悄的带上了门。 魔法火焰的摇曳中,斯坦尼奇觉得整个房间的景物都似乎在微微的晃动着。他已经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而下。身体下面的黑暗精灵已经软瘫在床上,黝黑且细腻光洁如缎子般的皮肤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珠。此时她早已经无力再配合斯坦尼奇的动作,只是无力的躺着,任凭斯坦尼奇疯狂的冲刺着。 斯坦尼奇也是有苦说不出,虽然有这‘战神之锤’的魔法戒指‘不老仙泉’在撑着,但他毕竟不是铁打的,最多外表是铁,里面可还是玻璃芯呢。撑了这么久,怎么对面那老小子还生龙活虎的,有什么古怪不成? 终于斯坦尼奇再也支撑不住,牛吼数声,一泄如注。他喘息稍停,侧耳听去,那边已无丝毫声音,不由得心下大喜。身下那黑暗精灵有气无力的道:“那边,五分钟之前,就已经,结束了。大人,您,您真的是人类?”斯坦尼奇“哈哈”狂笑,肥大的身躯轻盈的跳落在地上,屋里杯碗盘碟丁丁当当的一阵乱响。 他胡乱披上了衣服,兴冲冲的冲入了大厅,见阿比亚蒂侯爵面如死灰,正坐在沙发上喘气。旁边那小美人则如同没了骨头,软软的靠在侯爵身上,眼睛半睁半闭的,一丝神采都没有了。斯坦尼奇多年来在床上功夫方面一直被阿比亚蒂侯爵牢牢压在下面,此番一朝复仇,心中愉快无以复加。 斯坦尼奇瞄了一眼壁上魔法沙漏,见定格在一小时零五分钟,不禁又笑得跟朵花一样。侯爵虽然又气又恼,但此番将身边这小妖精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也算是收获不小。两人互相打量,都对对方突然如此勇猛大惑不解,无意间看到了对方手上的戒指,那红艳艳的火钻颜色让二人心中都是一跳。不过都是老奸巨滑之辈了,他们谁也不会说破这点。 好不容易胖瘦二人喘息稍定,披衣离去。走廊门厅中的侍者们望向二人眼神都是又惊又羡,又让胖瘦二人的虚荣心极大的满足了一回。二人一走,那两只小妖精就被侍者侍女们团团围住,不停的盘问起来。连“暗夜精灵”的主管也闻得消息,匆匆赶了过来。那两只小妖精神情委顿,如同几日没睡觉一般;手脚无力,走路也须得人扶。众人见得此景,各种版本的谣言自然漫天飞舞起来。 这种事情,在贵族圈子中传得最是迅速。 第二日午后时分,几乎每一家有头有脸的贵族家中下午茶会的主题都是斯坦尼奇和侯爵老树发芽,神勇无比征服“暗夜精灵”两大小妖精的故事。更有无数听了故事的夫人小姐们坐在马车上,匆匆赶往亲朋好友那里拜访,好能把这个惊人的消息从自己口中添油加醋的述说出去。 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侯爵家突然门庭若市,无数曾经和现在的所谓好友们要求拜访。更多的贵族们在门房处留下了名帖,希望能在合适的时间得到下午茶或者是共餐的邀请;如果可以,更希望二人能够赏光参加他们家族的聚会。而那些身分资格不够得到邀请的贵族们,则是想方设法打听二人的亲族旁支,然后登门拜访,希望零零星星的能得到些小道消息。 夜幕在流言菲语中又降了下来。晚上谣言的二个配角,“暗夜精灵”的两个小妖精,同时宣布休息一周,不再见任何客人。这就好比在秋后干燥的森林中投下了一个火把,流言的烈火立刻熊熊燃烧了起来。 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幸福地烦恼着。二人万不成想一夜风流比拼竟是这个结果,那些不太相熟的也就罢了,有些几十年的世交可是不好打发的。二人经不住夜以继日无休无止的折磨,终于在第三天里和几个最亲近的人吐露了秘密。 市面火钻突然价格飚升,精金也是如此。“战神之锤”访客也骤然多了起来,人潮来往,川流不息。各色马车将“战神之锤”门口挤得水泄不通,为争一个位子,车夫们往往还要口角一番。 刚刚赶回王都的罗格风尘仆仆地站在第五大道的另一头,不能置信地看着‘战神之锤’门口那座由密密麻麻马车排成的“森林”。他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的看了看,方才确信这真的是第五大道,马车森林中那座三层楼宇真的是‘战神之锤’。 第十四章 争夺 接连几天来,众贵族恶少们人人都被拖得筋疲力尽。那些敢于上门订货的主顾,都是非富即贵的主儿,随便哪一个都不是可以轻易得罪的。然而想不得罪人,又谈何容易?哪一位的定货都不好不接,开始还有材料不足作借口,隔上一天,来客们就都自带了足够的火钻、精金过来。既然不得不接下单子,取货时间谁早些谁晚点可就又是一个大学问了。这些贵宾们人人心高气傲,互不服气。若要说这财务副大臣、公国禁卫骑士团长或者是法政专员谁比谁的地位更高一些,更不好得罪一点,非是几十年的官场老吏,还真是分辨不出。 这其中的学位,非止在于权位高低、位置重要而已,还须视大公对其人的宠信程度、该人本身才学品行若何、至爱亲朋中又有何人位高权重、家族血缘中哪位地位尊崇,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甚至某某人的妹妹、女儿姿容绝色,尚未许人,都成了一个考虑因素。 这些因素,单论是一回事,综合起来,难度就又上了一个台阶。不光要看目前,还须得看长远。当前时局大势下,哪家日后会兴旺发达,哪家哪家又渐失宠信,假以时日,定要衰亡,都要分得清清楚楚,看得明明白白。要不然一朝得罪了某人,说不定就此被记恨于心,过了几年,风水轮流转,待那人上台得意的时候,“战神之锤”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 来宾当中还有些互相之间有着几世深仇大恨的,什么你的祖父抢先买了我爷爷订的好马,又什么我父亲家境不好时变卖了家传珠宝,被你家买去,如今要赎,却死不归还,等等。结仇的理由千奇百怪,甚至还有需要追溯到八百多年前的。本来罗格等人对这些陈年旧事没有丝毫兴趣的,但在争戒指这件大事上,世仇双方都是绝对不肯有分毫让步。为了说服罗格等人,双方反复数落对方是如何的背信弃义,而且家传渊源,劣迹是从祖上就流传下来的,连血管里流的血都是恶魔的紫色,这戒指可无论如何不能卖给对方,免得上当受骗,又恐说服力不足,还举出无数例子佐证。几天下来,几个贵族恶少们倒是知道了无数豪门世家背后种种匪夷所思的丑闻,眼界为之大开,也算是小有收获。 众人竟相争抢之余,这价码也不免越抬越高了。能够早些拿到这‘不老仙泉’魔戒,不仅仅是财力雄厚的证明,更渐渐成了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总算这些大贵族们神通广大,知道这‘战神之锤’后台大老板是奥菲罗克,不好意思上门强索硬要,但软求硬泡的功夫,也让人着实吃不消! 贵族恶少们实在是作茧自缚,头痛之极。倒不是他们忽然良心发现,不想再宰人,而是实在交不出东西来。这件戒指打制极为费时费力,这段时间以来,除了斯坦尼奇和阿比亚蒂侯爵的那两个戒指,费斯就只多打造出了一枚来,就是这枚也还得再过两天才能全部完工。这还是夜以继日,几乎不眠不休开工的结果。众恶少看着费斯布满血丝的双目,也不好意思再催促他加快进度了。 费斯日夜苦干,也要花上十五天才能打制出一枚‘不老仙泉’来。这第三枚戒指中封存的是四级神术“强化再生术”,效果更佳,相对的难度也就更高。他已经整整干了十七天了,还要再过得两天,才能完工。 四年多来,费斯虽然炼金技术突飞猛进,但是魔力增长缓慢,不过从九级长到十级罢了,距离十一级,还有相当遥远的一段距离。费斯倒也不急,相对魔法来说,炼金和魔法阵才是他平生兴趣所在。 费斯对于他自己无力施展的魔法,自然把握不到其中的精微奥妙之处,所以对如何在魔法装备中应用五级以上的魔法,他所知寥寥。修炼魔力可没有速成捷径,费斯这闷骚更不是勤勉刻苦之人,冥想是三天两头的停一停。要想修到十二级,能够使用六级魔法,真是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所以费斯打造出的封存高阶魔法的装备,都是些大路货色,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魔法师本就不多,炼金师更需要是魔法师中天性聪颖之人,所以更加稀少。魔法之道浩瀚无涯,魔力增长需时旷日持久,大多数魔法师究其一生也不过就在十级上下晃当着。身为一个炼金师,还得面对如何在魔法和炼金技艺间分配时间和精力的问题。大多数炼金师两边都舍不得放,结果两边都不精,打造出的物品千篇一律,相差不多。这也即是魔法装备难求,精品更是稀少的根源所在。但就算是千篇一律的魔法装备,也因为数量不多,价格都是不菲。毕竟好一点的装备,也许在日后战斗中就会救自己一命,所以冒险者们大多愿意为一件合手的装备倾其所有。 费斯在魔力到了十级之后,即行开始疯狂地钻研炼金术。虽然魔力不高,但他的确是个罕见的天才炼金师,又对魔力有着天生的敏感,是以所有低阶魔法都研究得出神入化,加上精深的魔法阵知识,每每能推陈出新,研究些莫名其妙的新东西出来。比如这“不老仙泉”魔戒,通过对蚀刻的魔法阵进行改良,“再生术”与“蛮牛之力”的魔力妙若天成的融成一体,作用集中于那幸福根处,确是男人圣品。这等效果可绝不是分别施展“再生术”与“蛮牛之力”所能达到的。 当然,以费斯这闷骚人品来看,当初研究这“不老仙泉”,动机定然不大纯良。 这天深夜,几个贵族恶少们又聚集在费斯的实验室里。 在费斯实验室的顶层,有一间不算太大的茶室兼书房,里面胡乱堆放着大堆大堆的魔法典藏、卷轴,零零星星的魔法笔记散落得到处都是。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烧杯、量筒、药剂瓶被随手放在书堆上,书架中和书架顶部。宽大的写字桌上高高的堆着两摞厚书,书堆之间则是几页手稿,上面画满了装备草图和密密麻麻的魔法符号。 天花板上刻着一个魔法阵,法阵中央一团亮白色的魔法火焰正在不停的翻滚燃烧着,将亮白的光洒落下来。这魔法火焰也很有学问,据费斯说,在普通明黄色的魔法火焰照耀下,物体的颜色会发生小小的变化,而在这他特别研究的白色魔法火焰之下,一切物体都能保持本来颜色。要知道魔法实验之中,材料颜色稍有偏差,对火候的把握就会有差异,一件装备很可能就此失败。 这间无比杂乱的书房居然是费斯这座楼里惟一能够见客的地方。 费斯指挥着两个矮人把房间中央清理出了一块空地,摆上了几个厚厚的垫子和一个小几,几个贵族恶少们就算安顿下来了。他们知道费斯这里不会有什么可以下口的东西,所以自带了咖啡和点心来。 屋子里一片寂静,只有啜吸咖啡的声音和嚼着饼干的声音,费斯则趁这难得的空闲休息一下,顺便吃点东西。 咳嗽一声,凯特首先开口了:“干坐着也不是办法啊,还是先看看今天的情况吧。” 佛朗哥从怀中掏出了一张纸,仔细看看,慢慢道:“今天来客中欲订购这‘不老仙泉’的一共有二十二人,其中包括公国财务大臣、大公妃的叔叔等不得不接受订货的贵宾五人,加上以前的贵宾订购数量,我们最少应该做二十一枚魔戒出来。按费斯目前的进度,需要做一年。” 费斯当即吓了一跳,站起来吼道:“什么!让老子一年都做这狗屎东西?不干!打死我也不干!就是让我一年都不碰女人也绝对不干!” 罗格一脸同情的看着费斯,又加上了一枚重磅炸弹:“问题在于,这个消息显然已经传到王都去了。莱茵同盟警务副大臣的特使已经从王都日夜兼程地赶来,今天下午到了店里,表示要订购三枚魔戒。当然眼前可以暂不考虑这方面,但以后恐怕就不得不考虑了。如果是三大帝国的皇室来订货,我们也不能不接。甚至我想,教会也会成为我们的大主顾的。费斯啊费斯,研究出‘不老仙泉’,你是作茧自缚啊!” 费斯呆了片刻,脸色发白,痛苦的吼了一声,仰天就倒。伦斯抢上扶住,幸灾乐祸的笑起来。凯特阴阴的道:“费斯,这戒指别人是打制不出来的。所以你要小心不要被人给绑了,那时你可就是天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屋内挂着的一个小小铜铃突然剧烈晃动起来,窗外“啪啪啪”三道电光闪过,随后响起了一声惨叫。一个全身黑衣、盗贼装扮的夜行人被树上、屋顶、墙角发出的三道闪电同时击中,在空中抽搐了几下,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又触发了一个冲击陷井。他被这冲击波弹上半空,连翻了几个跟头,这才重新摔落在地,自然是动弹不得了。 三道黑影随即同时从墙外跃了进来,在最先那黑衣人的身体上一点,向小楼扑来。可惜恰在此时,一道横亘整个院落的火墙突然凭空燃起,身在空中的三个黑衣人无力变换方向,如飞蛾一般,眼睁睁的投入了火墙之中。三声语音腔调各不相同的惨叫汇合成一股巨大的惨呼声,响彻云宵,让所有伏在黑暗中的人都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三人飞出火墙时,已经满身乌黑,肉香四溢了。 但祸不单行。 呼拉拉一片响,小院中从地里钻出了几只骷髅,二只守住了费斯小楼后门,其余的冲上去对着地上那三个满身焦黑的盗贼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小院中自然是一片痛呼哀号,愁云惨雾。 一只巨大的剑蜘蛛呼啦一声从暗处的巢穴中钻出来,两只高高举起的前爪泛着寒光,在小院中威风凛凛的巡视一圈后,钻入另一边的一片阴影中消失了。 墙头树梢的几个黑影一阵发抖,悄悄的退了出去。 当然艺高人胆大的人总是有的。趁着小院内火墙刚熄,骷髅们还在痛欧入侵者的混乱局势,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影闪电一般跃墙而入,显然是个潜行技能不低的盗贼。然而骷髅们对生灵气息天生的敏锐,一齐望向了此人扑来的方向。来人动作极快,反握短剑,刷刷两剑削断了两个拦在当路的骷髅颈骨。他看也不看高高飞起的两个头骨,又扑向了小楼的后门。 守门的两个骷髅各握一把锈刀,此刻摆了架式就要与这人决一死战。不死生物是没有恐惧的,就是明知不敌,也斗过了再说。 那人眼看就要与守门骷髅短兵相接,却脚尖一点地,身形轻飘飘的一个转折,扑向了三楼的窗口。这一下显然大出守护生物们的意外,那剑蜘蛛刚刚冲了过来,却扑了个空,一时没收住脚,与守门的骷髅滚成了一团。剑蜘蛛庞大沉重的身躯立刻压断了两个骷髅好几根肋骨。那人正得意间,忽然小腿上一紧,正急速上升的身子立刻在空中凝住。 他回头一看,见一个骷髅正用左手握住了自己的小腿,不由得心下一宽,区区一个骷髅还不好对付吗?虽然这只色作沉黑,显得颇为高级,不过骷髅就是骷髅,能历害到哪去?他正准备回剑削掉这骷髅的头骨,猛然省起自己是身在六七米的空中,这骷髅是怎么上来的? 他再凝视细看,才发现骷髅背后张开着两只骨翼,浮在半空,眼窝中火焰闪耀,仿佛正嘲笑着自己。他还未来得及惊叫,一把无比巨大的镰刀迎头劈了下来! 时间在刹那间凝固了。这前所未见的巨大镰刀在他瞳孔中一点点的放大,他呼吸停滞,恐惧如潮水一样淹没了他,全身肌肉僵硬,无力挣扎。刀未至,劲风先吹得他头发飞舞,就在刀刃及身之前,他终于抵挡不住巨大的恐惧,大叫一声,全身一软,晕了过去。这一软倒也救了他的命,风月显然没预料到此人如此不济,镰刀一下子砍了个空。她楞了一下,随手把这人扔在了骷髅中间,于是小院中原有的惨叫声中又添了一股外国口音。 风月收拢骨翼,又混入了院中的骷髅之中。 小楼中的众人侧耳细听着后院里的动静,直到只余盗贼们的惨叫声为止。伦斯算了算,道:“还有三道陷阱没有发动,估计能够挺到天亮。今天一共来了五拨儿人,估计最多再有一拨了。明天早上六点至八点之间,咱们还得把这些陷阱重新布置一遍。陷阱的存货有点不够了,我再去公会里买点。嘿嘿,那卖货的小妞倒骚得很啊,嗯,那屁股翘得很。”说着,他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呼的一声,一个镂空的金属球飞了过来,正中伦斯跨间高高树起的帐篷上。伦斯仰天就倒,呼呼喊痛,在咬牙切齿、满地翻滚间,伦斯偷眼一望,见雾幻这小老头还没有收回投掷的姿式,遂放弃报复的想法,专心呼痛了。 “你这小子!满脑子就是女人的大腿屁股!上次买回一半假货次货、差点误事不说,这种时候还只想着那妖精的屁股翘不翘?!你去买陷阱机关,若也是次货,一屋子人的性命你来负责?这次回来,老夫要亲自验货!一件不合格,价钱加倍从你的帐上扣除!而且以后你也别再想出去采货了!”雾幻怒得白发根根立起。 费斯大叫一声:“雾幻你这老不死的!干什么打人!”说着扑了出去,痛心的拾起了金属球,仔细的看了半天,见没有变形也没凹陷,这才满意了些,盯着雾幻怒道:“老不死的!我费了两天才刻了魔法阵进去,你随手就是一扔,弄坏了怎么办!这里面三分之一都是精金啊!掉点渣呢!你赔得起吗!” 雾幻嘿嘿一笑,不与费斯这疯子计较。 罗格斜靠在窗边,用手细心在窗台上摸了几遍,回头对伦斯道:“伦斯!窗口那魔法壁障陷阱呢?你怎么没安!” 伦斯本来还在地上抽冷气,听到罗格追问,立刻大声呼起痛来。凯特沉声喝道:“伦斯!别闹了!起来!现在不是胡闹的时候!” 凯特原本就年纪较长,武艺在败类中出类拔萃,遇事稳重大气,颇有担当。自从神圣斗气有成后,气势威严更是与日俱长,与罗格的一团和气完全不同,在众败类中的说话份量也要重得多。他这一喝,伦斯就不敢再装病了,坐起来唯唯诺诺的,半天才说了个大概。 原来伦斯一见了那小妖精就忘乎所以,那妞也的确火爆风骚,身材傲人,半推半就之间更是让伦斯心痒难搔。在挑货、检验、杀价之时,伦斯不停地对那妞上下其手。可那小妞滑溜之极,每次伦斯的手顺着大腿或是腋下摸进来,她总是轻轻一个扭动,让伦斯的手从要害部位擦肩而过,碰到点边,又摸不到实处。更是时不时有意无意的轻轻挤压一下伦斯的下身,把他全身的热血都挤到了脑袋里去,烧得他昏昏沉沉的。 为博她好感,伦斯大加吹嘘‘战神之锤’的财雄势大,最近又是如何如何炙手可热,自己更是‘战神之锤’中的大人物云云。那妞越听得多,眼神飞过来就越是崇拜,扭得也不那么历害了。甚至让伦斯重重的捏了次实的。伦斯这一下更是如在云里雾里,紧紧地贴了上去,迷迷糊糊之间对小妞的报价大点其头。等到一看货物,才有些清醒了过来。按那小妞的报价,有三道高级陷阱根本就没钱买了。伦斯正想再讲讲价,那妞却道:“‘战神之锤’那么大的财力呢,怎么会跟我们计较这点价钱呢?已经是八折了,而且您也已经答应了。你不会根本不是‘战神之锤’的人,只想骗骗我是吧?” 伦斯大话出口,难以收回。只得收货付款,又大吹了一通牛皮。那小妞靠在伦斯怀里,一脸的崇拜,小手更似是无意间在伦斯下身撩了一下。伦斯心痒痒的,就要放下手中的包裹,再与那小妞纠缠一番,那妞却嘻嘻一笑,将他推出了店去。伦斯临去之时,她柔柔的道:“您下次还会来看我吗?”说着瞟了伦斯一眼,似喜似嗔,如怨如诉,直勾了伦斯大半条魂魄去。 购货回来,到得安放陷阱时,问题终于来了,缺少了三个高级陷阱,原本构想的后院防御体系顿时出现了很大的漏洞。众人一向相信伦斯在布置陷阱方面的天才和阴毒,也就不来过问了。结果他宣称中作为最后防卫手段的三个高级陷阱其实根本是子虚乌有。也就是说,如果骷髅中没有混着一个风月,那个盗贼早已经冲进楼里来了。那时必然将屋中众人杀个措手不及。 现在,小楼其实是不设防的,而离天亮还有二个小时。 在众人的目光下,伦斯心知自己已经闯下了大祸。这段时间以来,夜夜都有盗贼光顾“战神之锤”,而且等级越来越高。起初盗贼们盯错了目标,只盯着“战神之锤”第五大道上的商店,但那里一来夜夜灯火通明,二来时时有骑士巡逻,实在不易得手。就算如此,‘不老仙泉’太过闻名,店内精品也不少,过得两个不眠之夜后,奥菲罗克见情况不对,派了一个圆桌骑士专门在店内驻守。代表教庭圆桌骑士的圣银十字枪盾燕尾旗挂起之后,终于息了那些盗贼的心。然而很快盗贼们就发现费斯这实验室才是真正要下手的目标,入夜之后,小楼周围处处人影闪动,简直成了盗贼大本营了。由于奥菲罗克的缘故,公国的盗贼公会严禁对“战神之锤”下手。不过一来盗贼公会组织松散,二来外地盗贼为数众多,恶少们的压力并没有因此小了多少。 这一次奥菲罗克只有白天才会派一个圆桌骑士过来,天一黑就撤走,名曰让众人历练一下。败类恶少们白天已被缠了个筋疲力尽,晚上如何还能历练?众人只得绞尽脑汁,在后院设下了无数阴毒陷阱,全是针对惯盗大贼所下,每晚思路均有不同,埋伏主题从示弱、出奇、归真一直用到今夜的威压。至于前门,一向是大门洞开、灯火辉煌的。曾有几个盗贼先后冲入正门,就如跳进了水中一样,景物一阵波动,人就消失无踪了。早有高明盗贼看出那是幻术,但幻术之后是什么呢?眼力高明的,在那一瞬间的波动后面,瞥见了一双巨大的血红色眼睛,而在冲进幻术的盗贼消失之后,也偶有闷雷一样的饱嗝声传来。 众人来不及责备伦斯,迅速披挂起来,伦斯也装备整齐,要将功折过。小院中突然传来一阵如同锈刀生刮铁锅一样难听的嘶叫,几人心里都是一跳,知道是剑蜘蛛已经被人给干掉了。随后小院中传来了一片骨裂的声音,那些骷髅也都被打散了。 三道黑影在小院中迅速游走了一圈,确定没有其它埋伏了,二个扑向三楼的两座窗户,另一个则向二楼的一个窗户扑过去。 一个盗贼刚刚冲入三楼的一个窗子,就看见一个黑衣人从迎面恶狠狠地扑来。他大吃一惊,闪电般挥短剑刺去,对面那人也是一剑刺来,惊人的是,他在空中变幻了几次出剑方向,对面黑衣人仍是最终与自己剑尖相触!两剑相交,一片脆响,对面那人登时碎成了千百小块,洒了一地。他心里一惊,看清满地是境子的碎片时,才发觉上当!这时一把战斧无声无息的自侧面劈来,他再也无力闪躲,眼睁睁的看着那战斧毫无滞碍地自腰间掠过。他觉得自己忽然轻盈了许多,周围的一切都不自然的晃动着,一直到他眼中的光芒完全熄灭。“缚魂”没有沾上一点血迹,上面的黑水晶却微微亮了起来,点点莹莹的碧光从尸体上飞出,又一一被黑水晶吸了进去。最后一点碧莹也吸入之后,黑水晶绿光一闪,映得整个屋子都是鬼气森森,然后暗淡了下去,恢复了本来模样。 另一个盗贼轻轻跳进另一间屋子,作势前扑,却又在原地左右晃了两下。如果有人此时偷袭,势必判断错了他的动向。但房间里突然大放光明,登时把他的眼睛晃得花了。凯特全力爆发神圣斗气,整个人几乎变成了光人。大凡斗气外放发光,都是由于提升斗气过高,又控制不住,致始斗气外溢形成的。象凯特这样运斗气纯为放光的,倒也少见,也只有这乳白色的神圣斗气光芒才会如此强烈。那盗贼眼一花,感觉中凯特一枪刺向自己左臂。他倒也不慌,向右侧一个翻滚。这时机簧声不住响起,佛朗哥和伦斯各持两把三箭手弩,一共九支弩箭将那盗贼钉成了刺猬。 那个准备冲进二楼的盗贼身体刚刚离地,一个骷髅即从一地的骨骼堆中跃起,无声无息与那人一同冉冉上升。那人尚未觉察之际,骷髅已一指插入了他的颈椎。 装死原本就是风月的拿手好戏。 小楼里热闹刚停,突然一道强烈的魔法波动传了出来。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影如电般从小楼里冲天而起,又一个转折,向远处轻飘飘的落了下去。此人武技和潜行技能极高,若不是手中那物事无比强烈的魔法波动,还真不易让人发觉。小楼里一阵鸡飞狗跳,气急败坏的声音不断响起:“怎么突然不见了?” “这可怎么办?” “不老仙泉啊!!!” “那袋极品火钻也没了!” “快抓住他,一定没跑远!” 如同宿鸟受惊,小楼周围一片片身影纷纷跃起,急向先前那人的落脚处追去。 第十五章 合谋 ps:贺荆戈喜添千金,也预贺勿用添丁进口。 楼内的贵族恶少们总算睡了几个小时的安稳觉。天色微亮,伦斯就匆匆离去,想办法将功折罪去了。其余人洗漱完毕,换上职业笑容,去“战神之锤”开始新一天的折磨了。众人谁也不以昨夜的失窃为意,损失一块火钻换来以后的安宁也是值得的。毕竟谁也没真见过“不老仙泉”,更不知道每枚“不老仙泉”长得都不一样,偷错了也属正常。 至于魔武双修的埃特,这段时间只顾着修饰自己、勾引依莎贝拉以及暗地里寻花问柳,对“战神之锤”的事情也顾不上了。众人苦劝过几次都没什么效果,也就罢了。 几人到了“战神之锤”,一眼看到奥菲罗克的马车正停在门口,不免有些疑问,这么大清早的,他怎么突然过来了? “战神之锤”三楼的一间小会客室里,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已经坐了一会了。一个还有些睡眼蒙胧的秀丽侍女刚刚煮好了咖啡端上来,盘子里还放了一些点心。看到三个贵族恶少和费斯、雾幻进来坐定,奥菲罗克轻轻咳嗽了一声,道:“这个…埃丽西斯,你看,是不是去挑些喜欢的东西?” “哼”了一声,埃丽西斯站了起来,冷冷的道:“你们要谈的一定不是什么好事!天下男人,都是一样!” 几个贵族恶少颇感肉痛。被埃丽西斯看上的都是精品中的精品,她又从不付钱,虽说损失最大的还是奥菲罗克,但黄金狮子在这件事情上倒是公私分明:要么按出资比例分摊损失,要么你们自己找她要钱。与埃丽西斯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她根本没什么金钱的概念,找她要钱,就算她不翻脸,也无钱可给。如果想打她收藏的那些魔法物品的主意,可能还是去抢一头龙来得容易些。 待埃丽西斯走后,奥菲罗克出人意料的面容尴尬,只是埋头喝咖啡。连续三杯咖啡下肚,壶中已经空了,他倒来倒去实在倒不出东西来了,这才坐正,眼望窗外,咳嗽几声,道:“这个…嗯…听说最近…嗯,费斯造出了一个不错的戒指?” 众人登时恍然,原来也是为了这个来的。只是奥菲罗克斗气深厚、又是年轻力壮,怎么会需要这个?众人立刻开始想到了歪处上去,难道说他是个绣花枕头不成?更有不堪的想:“看来这埃丽西斯果然历害啊,连黄金狮子都降她不住,假以时日,还不被吸成狮子干……” 眼见众人表情越来越古怪,奥菲罗克冷哼一声,杀气外放,屋内登时寒意逼人。众人忙收拾心中乱七八糟的念头,正襟危坐。奥菲罗克这才开口,一开口就又有些口吃了:“这个戒指嘛…嗯…父…父亲大人很感兴趣….想要一枚看看。不知道有没有新的打制出来?” 众人万万没想到巴伐利亚大公居然会对这“不老仙泉”也动心了,惊讶之余也禁不住有些窃喜。费斯忙道:“现在有一枚新的,明天就能打造成功,效果应该较前两枚好得多。” 奥菲罗克点点头,道:“这就好。父亲已经同意颁给‘战神之锤’军用武器经营权,并且指定了狮心骑士团和我的黄金狮子骑士团专门向‘战神之锤’采购装备。因为可能要与罗恩公国发生战争,父亲还准备由公国国库出资,修一条连接到塞勒斯堡的道路。” 屋中众人无不大喜,这些许诺的含金量可是要远远超过区区一枚‘不老仙泉’了。欣喜过后,罗格试探着问:“奥菲罗克大人,这后面还是有其它要求的吧?” 奥菲罗克点了点头,道:“半年之内,我的黄金狮子骑士团要扩充一百人,狮心骑士团要扩充一千人。这些人的装备都准备向‘战神之锤’采购,所以当务之急,是如何将这些装备按期生产出来。算上强化训练期三个月,我们只有九个月的时间。而且至少有五套队长的装备需要费斯亲自打造。” 费斯立刻头大如斗,叫道:“打一个‘不老仙泉’戒指就要十五天,光它的订单我已经做不完了,哪有时间打造其它的东西?” “这说的也是,‘战神之锤’最近的情况我也了解。”奥菲罗克沉吟片刻,说道:“那就这样吧。对外宣布这‘不老仙泉’二个月才能造出一枚,到时候集中各家出价,价高者得。费斯你每两个月打造两枚出来,那多出的一枚专门秘密供给各大帝国王室。这样以后生意做过去也方便。贵族这方面,自然有我出面应付。但无论如何,九个月内公国骑士团的订货必须完成。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就是去偷去抢也没有问题,做得干净些就好,如果真有需要,我的黄金狮子骑士也可以秘密调给你们一小队。” 奥菲罗克环视一周,见众人都有些不解,叹口气道:“大家也都不是外人,公国现在处境微妙,困难重重。莱茵同盟境内的各大武器工坊现在都不肯向公国提供军用装备,反而是大卫的第二骑士团-苍狼骑士团计划三个月内扩充三千人,装备早已经订好了。他现在直接接受他父亲-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元帅的命令,我父亲也拿他无可奈何。目前我借着要向罗恩公国开战的借口,公开扩军,想来路易九世也拿我没有办法,只是眼前装备有点成问题,所以只能交给你们了。再过三个月,教会委派的神殿骑士团就会来到公国,那时局势就稳定得多了。” 他顿了顿,又道:“同盟军队不同于公国,几年来未曾征战,现在训练不足,装备不精。待得扩军、训练、备战一样样做好,至少也得一年以后。所以我们扩军时间尚算充裕。父亲一生忠诚,是绝不会背叛同盟的。但我并不想束手就缚,是以稍许强兵,以为自保。不过想来对方也不会坐等的,兵法中有云,遇强敌,则截其爪牙、断其羽翼,而后一战可定。至于我的爪牙羽翼嘛,嘿嘿,说起来除了黄金狮子骑士团,就是你们了。” 说罢,奥菲罗克转了过来,面带笑意:“神殿骑士团到来前的三个月,你们可要小心从事啊,实力谋略是保命基础,我可是很可能照顾不到你们了。” 众人听了,都默然无语,然而时势不由人,都已被绑上公国这辆战车了,此时再想下车,为时晚矣。何况这场争斗,虽然莱茵同盟现在看起来占了上风,但公国有神迹护佑,乃是民心所向,背后又有势力庞大的教庭支持,大公妃还是三大帝国皇室正统血统,说起来还是赢面居多。只是虽然话是这么讲,但那赢面是巴伐利亚大公和奥菲罗克的事,自己这些鱼鳖虾蟹,当务之急是如何在各大势力的夹缝中活过这几个月去。 习惯性的轻轻啜口咖啡,却喝了个空,奥菲罗克才想起来一壶咖啡都已经进了自己肚子了。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对自己父亲此时还想着‘不老仙泉’有些无奈。看来大公年纪已经大了,再也无复当年的神通谋略了。 奥菲罗克对几人一个一个的看过来,点了点头道:“你们几个都很好,实力大有长进。伦斯没在吗?听说他好像稍微差了一些。至于那个埃特,魔武双修只是个笑话!他现在专心习武还来得及,魔法并不适合他。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对了,你们的龙与美人骑士团可以扩编到五百人了,公国会按每人一百金币费用,再拨给你们三万金币军费,要好好运用。” 奥菲罗克走后,小屋陷入难言的寂静。 当初的五个败类之中,好大喜功的埃特早已经自甘堕落了,停留在五级剑士、四级法师的水平上已经很久了。伦斯也不大长进,除了机关陷阱日益精通之外,真实实力进步不大,现在还只是个六级左右的盗贼。只有罗格、凯特、佛朗哥三人苦练不缀,日夕奋斗。凯特等级最高,已经修习到十级,步入中级骑士之列,佛朗哥斗气也修至九级。罗格虽然距离九级法师还有段距离,但是他花样繁多,装备恐怖,精神力又有精进,精神冲击让人防不胜防,外加一个风月,真要论起来,反而是他实战实力最强。 楼下渐渐的喧闹起来,繁忙的一天又开始了。 自‘战神之锤’秘密放出一个月后对‘不老仙泉’进行非公开竞价的消息之后,生意这才慢慢的恢复了正常。但几个贵族恶少们反而忙得更加历害了。 首先是费斯的安全必须保证。现在不分日夜,始终有十个‘龙与美人’骑士驻守在那小楼里。至于那小小的后院,机关重重,早已经以‘盗贼之墓’闻名整个公国的地下世界。忌惮奥菲罗克的权势,公国盗贼公会早就约束会员不得对‘战神之锤’下手,至于境外慕名而来的盗贼,由于大多实力有限,进去了也是白白送死。真正高等级的大盗飞贼又不屑于偷这些宝石原料什么的,况且这边都是些半成品装备,就是偷了用处也不大,费斯打制出的东西,其它炼金师还真不易仿制。所以,最是贵重的,反而是费斯本人。 这道理很久以前,几个贵族恶少们就明白了。当时人人绞尽脑汁,把费斯一直武装到了牙齿。除了标准魔法饰物外,专门请高手裁缝设计的外套斗蓬里暗格无数,放满了各式各样的魔法卷轴。为防万一,就连内裤上都缝了一个闪电术卷轴。原本费斯并不怎么引人注目,这些布置都没派上用场,费斯也就放了一两个卷轴充充数。但如今世道不同,众人逼着费斯在暗格里摆满了魔法卷轴,至于舒适与否,哪还管得了那么多。 至于雾幻,干脆给安置在‘战神之锤’里面住了。那里总会有一个圆桌骑士驻守,一般人是不敢乱打主意的。 军品生意要从无到有的建立起来,难度也非同小可。塞勒斯堡的炼铁作坊还没有完工,修通道路过去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至少也要三个月才能勉强行走轻型运货马车。不过既然有丰富的原料,众人干脆准备把武器工坊也一起建到塞勒斯堡去,到时候需要外运的只是成品刀剑盔甲,重量比铁矿石甚至是钢锭可是轻得多了。那时道路已经基本修好,运出来不是什么问题了。 这样原来的一百多个苦力就完全不够用了。罗格已经把罗伯斯基派了出去,再行收购四百个身强力壮的苦力来。 食物也成了大问题。塞勒斯堡领地内人口稀少,道路不便,没有多少余粮,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人口,每日人吃马嚼就成了一大难题。罗格紧急传讯给道尔,作为二百多山贼们的训练课程,每人必须携带六十斤各种食物前往塞勒斯堡。虽然于事无多大补宜,但至少解了燃眉之急。至于山贼们以后的训练课程,打猎肯定是个重头。 “龙与美人”的扩编倒不是太大问题,如果这批山贼训练出来,应该能有个四百人上下,少的那部分,日后慢慢补充就是了。伦斯许诺从盗贼公会招募一批杀手、盗贼和斥候来,在众人杀人目光注视下,他忙赌咒发誓说此次定然不会误事,这才过关。至于还差的那些名额,眼前诸事繁忙,哪里顾得上那么多。 然而很快一个回避不得的大问题就来到了面前,那些高手工匠从哪里寻找?在看过了黄金狮子骑士团和狮心骑士团送来作为标准的刀剑盔甲之后,贵族恶少们就发起愁来。这些装备质地优良,打工精细,绝不是一般铁匠能随意打造的。‘战神之锤’里面也就金和他那几个矮人徒弟能够胜任。这叫人如何是好? 那些高手铁匠大多数为各大武器工坊垄断了,少部分也都有了自己的辅子,请之不动,要不然就是要价过高。众人商议来商议去,只有购买矮人奴隶一途。但这段时间根据罗伯斯基从各地奴隶市场传回的消息看,矮人奴隶数量不多,合用的更是少数。找来找去不过买到了九个矮人工匠,只是杯水车薪而已。众人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其它的办法,只有发愁。 这般匆匆的过了数日,罗伯斯基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立刻与罗格等人密议了一夜。第二天夜里,罗格等人大摇大摆的就来到了‘海伦’,直上顶楼,包下了一间小屋。稍过片刻,门打开来,一个衣饰普通的精瘦汉子走了进来,大模大样的在席上坐下。他一挥手,身后几个保镖模样的人物就去门外守着,顺手把门严严的关上。 罗伯斯基介绍道:“这位是卡托先生,同盟北部一带最大的奴隶商人。这边三位是我的老板,凯特先生、佛朗哥先生和罗格先生。” 几人互致礼节之后,话题很快就转到了矮人奴隶问题上来。卡托顿时面带难色,道:“现在同盟周围矮人聚集村落着实稀少,一百年前,五个矮人国王又联合与人类国家达成协定,宣布矮人奴隶交易为非法,矮人奴隶来源一直很成问题,所以是不是可以变通一下……” 罗格等人互望一眼,凯特单刀直入地道:“成年矮人工匠,铸造技艺要相当于人类高级铁匠,我们一共需要一百个,每个五百金币,怎么样?” 卡托登时动容,平时这样一个矮人工匠不过一百多金币一个,凯特直接把价格翻了三倍多,让他如何不动心?他吞了口口水,叹气一声,道:“这笔大生意我当然想做。合乎你们要求的货物,眼前莱茵同盟所有奴隶商人手中存货加起来可能都没有十个。当然不算你们已经买走的九个矮人。不瞒各位,我只是这生意的管理人而已,我会尽快报告给老板,老板应该会有办法。” 此时房门推开,一个豪爽的声音大笑道:“我能有什么好办法?”随着话音,一个肥硕巨大的身躯从门口挤了进来,凯特和佛朗哥立刻认出此人居然是荆戈,‘海伦’的管理人! 卡托立刻站起来,毕恭毕敬的道:“老板!” 荆戈横了他一眼,笑容不减,目光越极是严历:“呵呵,你最近很可以啊,把客人带到‘海伦’来了。上来就先为我吹下牛皮,我要是办不到,怎么向客人交待?嗯?还好这几位贵宾与我关系非同一般,要不然,哼!” 最后这重重一哼,吓得卡托混身一抖。待荆戈一挥手,他才如蒙皇恩大赦,屁滚尿流的跑了。 荆戈脸上又是一副最真诚的笑容,费力的将身躯挤进了最宽大的一张椅子里面,喘着粗气道:“下人们不懂事,怠慢了几位大老板们。我也是才得到消息,立刻就过来了。来来来,喝酒喝酒,我家斯坦尼奇老爷要是知道我如此对待几位的话,一定会把我这身肥肉通通炼成油的,哈哈哈!这位一定是罗格先生了,初次见面,我家老爷天天提到你,现在一见,果然是年少有为啊。” 几人惊疑不定,荆戈见了,压低声音道:“我家老爷将‘战神之锤’几位老板特别是罗格先生引为知己,我也不拿几位当外人了。斯坦尼奇老爷富可敌国,光靠这没几分利的粮食生意怎么可能?马不吃夜草不肥啊!” 三人立刻恍然大悟,深以为然,于是又提起这矮人奴隶的问题来。 荆戈也很有些为难,道:“刚才卡托说的,也都是实情。估计最近半年之内,不会有太多矮人奴隶工匠的。不过……” 三人以为他也在借机抬价,凯特当即道:“我也知道矮人工匠不多。这样吧,您就直接说一个价钱,我们看看能不能接受,如何?” 荆戈一怔,又笑了起来:“凯特先生言重了,如果斯坦尼奇大人知道我从几位身上赚钱,非要打死我不可。矮人工匠缺少是实情,非是我要借机抬价。不过据我最新得到的消息,在罗恩公国境内的卡夫卡山区里,最近迁入了一个丘陵矮人部落,估计人数在一千人左右。您知道,丘陵矮人工艺手段虽然不象高山矮人那样出名,但也都是非常出色的工匠,我想应该能够合乎各位的要求。只是这种千人的矮人大部落,要想无声无息的一锅端了,可是件天大的难事。” 罗格心中一动,问道:“不知道难在何处?” “罗格先生一定是明知故问了,呵呵。人类与矮人王们有过约定不得抓捕矮人为奴隶。所以我们要做就一定要秘密的干,不能放过了一个矮人!可是这千人部落,论起战力来,不输于五百名一流的骑士,若要一鼓而歼,更需要千名以上一流骑士的战力。不怕几位见笑,小人的捕奴队伍只有七百多人,又大多在外,能够急调而回派上用场的不过三百人左右。虽然小人这些家臣技艺不错,但算来算去也只相当于六百名骑士而已,其它的人最快也要半年后方能调回。这中间的战力缺口实在难以补充,再加上是深入罗恩公国境内作战,周围人烟稠密,相当于千名骑士的战力是绝计不能再少的。” 佛朗哥咳嗽一声,道:“如果我们给你补上这四百名骑士的战力,那又如何?” 荆戈盘算了半天,才抬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一个半月后我们可以出发,半个月内就可以解决这个部落。到时候你们先挑一百名矮人,余下的就是我的。侦察、情报、补给交给我好了。” 三人对视一眼,缓缓点头。矮人部落中妇女孩子少说要点一半,千人部落中技能高超的工匠最多不超过一百五十人,其余奴隶只有强壮的战士才能值些钱。然而在捕奴之中,这些战士又往往要战死大半。是以荆戈如此安排,实在是大大便宜了三人。 罗格有些疑惑,问道:“荆戈大人,您这可是有些吃亏啊?” 荆戈哈哈笑了起来,眼睛都堆进了肥肉中去,故作神秘的低声道:“钱对我家斯坦尼奇老爷来说,远远不如一个朋友来得重要。实不相瞒,我家老爷特别看中罗格先生大才,话里话外的,有意将惟一的女儿许给罗格先生呢!” 罗格脑海中浮现出斯坦尼奇的面孔和胖大的身躯,联想到他的女儿,不由得一阵恶寒,慌忙道:“这,这一定要多谢斯坦尼奇大人的好意了,我本事低微,相貌平庸,哪配得上斯坦尼奇大人的小姐呢,呵呵,荆戈大人无论如何也要替我推辞一下,嘿嘿。” 荆戈盯着罗格看了半天,直看得小胖子坐立不安的,才收回目光,敛去笑容,道:“这是件大事,不知几位是否愿意合作?以及有几分把握?据我所知,各位的‘龙与美人’骑士大队目前不过二百骑士而已,那其余的二百骑士从何而来?” 三人反复思量了一下,下定了决心。罗格道:“二百骑士的战力不难解决,您放心,到时候定是只会多,不会少。”说着,罗格眯起眼睛,盯着荆戈道:“但是我们怎么知道是不是该相信您所说的呢?”眯成丝一样的眼睛中,时时有几丝银光闪过。自罗克精神力有所成就之后,每当运起精神力量之际,他的眼睛就会逐渐变成银白色,全力提升之时更是完全变成银色的眼眸。好在他眼睛本来就不大,脸上又永远挂着微笑,眼睛更是眯得只有一条缝了。一丝丝的银光外泄,也不易为人发觉。 荆戈道:“罗格大人有这顾虑也是人之常情。但在眼前这等敏感时候,我家老爷愿意与‘战神之锤’合作这生意,我想意思已经表示的足够清楚了。如果几位还有疑虑,两日后我家老爷可以亲自与大人们在这里见上一面,最后敲定,各位意下如何?” 罗格当即道:“那好,就这么办!” 在返回‘战神之锤’的车上,佛朗哥首先开口问道:“这种时候,我们怎么知道这不是一个圈套?” 罗格道:“斯坦尼奇原来还是个大奴隶商人,这倒真没想到。那个荆戈话里话外的意思早就表示很清楚我们的后台是奥菲罗克,而且我们目前处境微妙,急需这批矮人奴隶。为什么要在罗恩公国小心从事呢?还不是因为我们是公国的人,与冰雪银狐佣兵团有大的过节吗?他能这么说,是表示斯坦尼奇看好大公和奥菲罗克,要下注在这一边了。这才会不计较得失的帮助我们。这样即示好给奥菲罗克看,又不暴露他自己。待日后大局已定时,因他的奴隶生意在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们,说不定还可以继续下去。至少不会因为这生意获罪了。” 凯特叹口气补充道:“而且他肯出面,更是表明了支持公国的决心,也有展示实力,不在乎我们构陷他的意思。佛朗哥,你还是少花点时间在艺术品上,多花点时间在谋略剑术上吧。埃特和伦斯两个不争气,你若是也玩物丧志的话,我们可真是不好办了。” 佛朗哥满脸通红,半晌才长叹了一声。 罗格沉默了一会,又说道:“这个荆戈来历并不简单,他是一个魔族!而且实力高强。” 凯特和佛朗哥悚然而惊,讶道:“真的有魔族?你是怎么知道的,确定没有看错?” 罗格点了点头,望向车窗外冬日里铅色的天空,自言自语道:“嗯,魔族,这个游戏,好像越来越有意思了!” 第十六章 魔女 四百名一流骑士的战力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那两百多训练中的山贼是肯定无法指望的,道尔武艺不错,但为人正直善良,让他去捕奴隶想都不要想。奇薇现在已经与道尔汇合了,她与罗格仇深似海,所以也不能考虑进去。 不过贵族恶少们牢牢记住了奥菲罗克所说的“就是去偷去抢也没关系”这句话,准备从他那里打些主意。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件事上奥菲罗克痛快之极,答应调五十个黄金狮子骑士给罗格,到出发前自会与‘龙与美人’骑士们会合。但奥菲罗克话说得也很清楚:“我这五十个骑士,战力至少相当于四百正规骑士团骑士。不过我不希望损失了其中任何一个,所以若他们判断战况绝望时,可是会自行撤离的,你们可要想清楚了。你们和斯坦尼奇的合作我看没什么问题,放手去做好了。嗯,还有一点,你们去做什么,我可是根本不知道的。” 罗格心下明白,这是告诫他不要仗着黄金狮子骑士的战力乱来。不过就算手中握有绝对优势兵力,正面猛攻也不大符合他的性格和哲学。是的,哲学!在看多了几本类似《死灵法师的世界观》之类的书后,罗格也对哲学有了些兴趣。当然,脱离开了亡灵魔法、金钱权势和美女的纯正哲学书魅力还是不小的,十几页的《大逻辑》就起到了‘强力催眠术’的效果,让他美美的睡上了一夜。 从大公府出来,罗格越来越觉得里尔城的这个冬天无比的压抑,天和地之间都是一片浓重的铅灰色,就如同身处风月所在的异界一样。最近一段时间来,自己已经不只一次感到风月已经有独立的意识了,也有过数次,还曾清晰的体会过她的喜怒哀乐。这与所有典藏中所载有关骷髅或者是法师宠物的描述都不一致。但是管他呢,自己还是喜欢风月这个样子,就算有些不大听自己的话,也好过一个只知道执行命令的机器。 一阵寒风吹过,罗格紧了紧衣领,不由得想:“风月在异界,会不会也觉得冷呢?”随即他又想到去公国军务部领取经费所需的繁杂手续,不禁叹了口气,钻进马车,招呼车夫向军务部驰去了。 埃特这些日子倒是春风得意,对依莎贝拉的攻势也很有进展。在他的脑子里,所谓进展就是今天又占领了少女身上哪块风水宝地。思来想去,埃特觉得依莎贝拉也许会是个不错的老婆。少女虽然不算绝色,但是漂亮可人。爷爷雾幻是艺术界一代宗师,又是‘战神之锤’的大摇钱树,这身世背景也算是上上之选了。 埃特倒也有些自知之明,心知自己这魔武双修对付些地痞混混是威风八面,很可以哗众取宠的。但真的对上了高手,不,不用说什么高手,就是那几个损友,自己也不再是对手了。所以若能骗得依莎贝拉到手,自己也该心满意足了。 但是每当想到罗格、凯特提着几百斤重的战斧、长枪行若无事的模样,埃特就心里发寒,又有些忿忿的。想当初,自己的功夫魔法可是众人之中的老大,就是凯特,都有不小把握能够战而胜之。就这三年多的功夫,怎么自己越来越差了? 可是埃特现在已经完全放不下日日醇酒笙歌,夜夜拥美入眠的日子了。‘战神之锤’的兴盛带给了他梦想中的奢靡生活,他却没有给‘战神之锤’做出多大的贡献来。几个损友都很够意思,从不以这点为意,每次分红之时从不会少了他的一份,他也并没有比其它人少拿一个子。 可是就是这点让他心里觉得无比的别扭。如今几人每次商议事项、分派工作之时,都会派给他最容易、最没有危险性的工作。他也知道其它的任务自己其实胜任不了,损友们是为了他好,可是他也是个男人!他也有雄心、也会好胜!何以当初共同起步的几个人,现在差距竟会如此之大? 这原因埃特是再清楚不过的。 那就是在他抱着美人入眠的时候,其它人都是或修斗气、或在冥想,而且日日如此。对凯特、罗格两人来说,猎艳寻美只是偶尔为之,其余时间永远都是在忙忙碌碌的。而自己呢,在无数个女人的人肉磨盘上打磨过来,斗气魔力没有退步,已经是个奇迹了。想一想,自己已经有多少天未曾修过斗气或者是冥想了?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时间已经长得自己都有些记不清了吧。当中又曾下过无数次的决心,许过多少次的誓言,要从明天开始成为如凯特罗格一样的偏执狂呢? 可惜明天永远只是明天。 慢慢的,埃特已经不愿意或者说是怕见到这些损友们了。看着他们的实力日渐提高,处世圆熟沉稳,他心中就有着说不出的一种滋味。这是懊恼自己的不争气,后悔未如他们那样奋斗以及一丝丝的嫉妒混合在一起的情绪。 有一句大草原上的谚语是怎么说的来着?“雄鹰三天不在天空中翱翔,就会变成肥胖的鹌鹑;骏马三天不在草原上奔驰,将会跑不过愚蠢的牛羊。” “埃特,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叹气了?” 怀中可人的依莎贝拉抬起小脸,担忧的望着埃特。埃特回过神来,忙笑道:“没什么,我只是担心你,怕自己不能给你一个幸福的生活呢!”魔武双修的埃特高大英俊,脸上常带着阳光般的笑容,似乎永远也不知道什么是忧愁。这是最令依莎贝拉着迷的地方,另外,埃特的嘴永远象涂满了蜜糖,不论是情话还是吻都是如此的甜蜜。 埃特低下头,轻轻挑起依莎贝拉的下巴,深深的吻了下去。他娴熟地逗弄着少女的舌尖,让她渐渐迷失在这个吻里。埃特得意的微笑着,照这个进度,用不了多久,依莎贝拉就该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吧?那时自己在‘战神之锤’的地位想必会稳固得多了? 他抽出一只手,先在少女饱满的胸脯上揉了一揉,就准备伸入少女的胸襟领口之中。 奔驰中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埃特和依莎贝拉猝不及防之下,从座位上滚了下来,重重地撞在车厢前壁上。车厢外传来车夫的一声惨叫,又嘎然而止,显然是被割开了喉咙。埃特心知有异,急忙爬了起来,一把将从不离身的巨剑抓在手里。好在他时时刻刻都要显示自己魔武双修的天才身份,这把剑是绝对不离左右的。在这危急时候,倒是派上了大用场。 情况紧急,来不及念颂咒语了。但‘战神之锤’的大小老板们使用第一个魔法向来没有念咒的传统,以金币压死强力对手是众人的信条,所以财大气粗的恶少们一般都是以卷轴拉开对战的序幕的。埃特自然也不例外,他展开一个小小的白色卷轴,急促的颂念了几个单音,卷轴即燃烧起来,‘蛮牛之力’的法术已经开始显示效果了。 这时,车门猛地被人拉开,一道刺眼的强光照射进车厢里,如果车厢里的人本能的向门外望的话,一定会被这道强光晃花眼睛。 埃特虽然本领不济,论起机变狡诈还算是不错的。车门一开,他就抓起一个垫子飞了出去。扑扑几声,几把长剑将垫子刺了个对穿,鹅毛漫天飞舞,将强光遮蔽了下去。埃特紧跟着又掷出一个垫子,车外果然还有埋伏。一把长剑突然自车顶刺下,十字剑光闪耀之下,垫子被切成了四块。埃特这才纵身而出,一剑劈向了车顶埋伏之人,那人刺了个空正自心惊,仓促回剑挡架,却架不住已经加持了魔法的埃特全力一剑,被劈得踉跄几步,坐在地上。 埃特得理不饶人,大喝一声,双手持剑,又是一剑当头劈下。那人尚未从麻痹中恢复过来,眼中露出绝望神色,咬牙横剑招架。旁边猛然伸过一把弯刀,架住了埃特的巨剑。刀剑相交,激起了无数火花,刀一寸一寸的沉下去,却终于在那人头顶一尺处定了下来。埃特大惊,望过去,见握刀的是个精瘦的中年剑士,身披深褐色的链子甲,周身隐隐显出淡黄色的斗气。剑士大喝一声,埃特立刻觉得剑上一股大力传来,巨剑被激得向上扬起,随即双手、双肩、双腿甲胄覆盖不到之处均是一凉,他登时浑身无力,软倒在了地上。 鲜血汨汨地从伤处流了下来。埃特此时才深深后悔不该为了帅气穿这华而不实的锁甲,若是身披‘战神之锤’出品的精品半身甲,以剑士的刀质和功力,这几刀肯定奈何不了自己,然而后悔已经晚了。剑士走了过来,伸脚在埃特身上重重地踢了一记,他身上的伤处一齐巨痛,忍不住呻吟了起来。剑士冷冷地道:“这家伙是什么魔武双修的吧,真他发妈的没用!就为这种货色派我出马,老大也太小题大做了!” 车厢内传出一阵撕打的声音,夹杂着依莎贝拉的哭叫和衣衫撕裂声。剑士面容一沉,怒喝道:“独眼巴克!给我滚出来!这小丫头是老大指名道姓要的人,你他妈的都敢乱来?找死是不是?” 车门打开,一个猥琐的武士拖着衣衫不整的依莎贝拉走下车来,嘿嘿笑着说:“我只是摸她两把而已,绝没有想动老大的女人的意思。嘿嘿,不过这妞还真丰满……” 啪!剑士狠狠给了独眼巴克一记耳光,吼道:“老子说话,你都敢顶嘴!”独眼巴克吃了一惊,立刻老实起来。 众人在剑士的指挥下,迅速清理了现场,埃特、依莎贝拉被押上了原先的马车,剑士亲自在车厢内看守着。其余人众自带了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夹着埃特的马车,驰入了夜色之中。 第二天清晨,罗格、雾幻等人聚在‘战神之锤’三楼之上,面色都是极为难看。室中的桌子上放着埃特的那件墨绿色的胸甲以及一双残破的白色丝织高筒袜。雾幻老脸铁青,呼呼喘气,如扯风箱,只是盯着那双白色袜子狠瞧。 这两件贴身衣物是清早时一个乞丐送过来的。贵族们对送货的乞丐很是用了一点私刑,却发现他一无所知,只问出要他送货的是一个蒙面黑衣人而已。随着两件衣物而来的,还有一封信。 此刻罗格正读着这封信:“字谕凯特、罗格阁下及雾幻大师。因在下诚意相邀,贵同伴埃特及雾幻大师孙女依莎贝拉目前正在下处做客。惟一遗憾的是相邀时略有误会,对二位贵宾有所失礼。特别是属下粗鲁,对依莎贝拉小姐颇有不敬,现已严惩犯事之人,勿再担心。再过三日,正是月圆之夜,也是赏月品茶的佳期。期待当夜与众位共赏月色,顺带一观贵店妙品‘不老仙泉’及费斯大师风采,不知可否赏光?相约地点届时会另行告知。另:风雅之事,不宜人多,望仔细斟酌。三日内,贵友及依莎贝拉小姐在下定会招待周全,三日后则不敢保证礼数了。 飞龙” 众人本来几乎已经忘了这个所谓的飞龙老大,也因为诸事繁杂,忽略了埃特与依莎贝拉的安全,没想到被这飞龙钻了个空子。对方指名要费斯到场,显然是已经知道费斯才是‘战神之锤’的灵魂所在,就不知道是不是从埃特或者依莎贝拉口中挖出来的情报。 雾幻猛地一拍桌子,怒道:“埃特这臭小子就知道自吹自擂!一到关键时候屁用也没有!我孙女要有半点损伤,我非得活活剁了这狗屁蜥蜴老大和埃特那笨蛋!” 凯特劝慰道:“大师,您先别急。真要论起来,我们谁也不是飞龙的对手,所以这事也不能全怪埃特。再者说,对方有所图,眼前应该不会对他们有什么不利举动的。” “没什么不利举动?!”雾幻跳到了椅子上,吼道:“贴身袜子都给送来了,还叫没什么不利举动?非得把全套内衣送来才是有不利举动吗!” “雾幻大师!眼下是商议对策!你这样发发脾气就能把孙女救出来了?”罗格沉声道。雾幻曾被罗格狠狠地折磨过,是以在众人中只对他的心计手段又畏又敬。罗格既然开口,雾幻就不做声了。 这一次敌暗我明,对方有重要人质在手,飞龙武技高强,还不知道是不是另有魔法师躲在一旁,特别是对阵形势上还是敌众我寡,极为不合几人的胃口。几人商议良久,也议不出什么来,尤其不明白这飞龙老大为何闲着无事,专与这几个贵族败类们做对? 苦无良策之下,几个一方面让伦斯想办法打探有关飞龙的一切,另一方面则去通知奥菲罗克,毕竟这‘战神之锤’是他的产业,谅他不至于放手不管这棵摇钱树。 第二日,凯特、罗格、佛朗哥三人在大公府与奥菲罗克又商议一番,奥菲罗克仔细询问了前因后果,沉吟一会道:“飞龙不过是个地头蛇,应该不至于敢惹到‘战神之锤’的头上来,他背后一定另有其人。就这样吧,我和埃丽西斯跟你们一同去见识一下,看看这飞龙到底有什么手段,竟敢在里尔城里绑架我的人!”黄金狮子这一怒让众人有些喜出望外,有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出马,不管那飞龙有何本事,这一次一定要搞得他灰头土脸。几人更想得长远,已经打起了如何刑讯折磨这不开眼的飞龙,以及顺带接收他所有势力的主意来。 约定的时间很快就到了。第三天黄昏,又一个乞丐送信过来,标明相见地点在城南贫民窟的土罗小广场之上,时间是子夜时分。几个贵族恶少连同费斯都是全副披挂赴约,胆小的罗伯斯基也被逼上阵,虽然混了一身崭新的精良装备,但看他那苍白脸色,对这个交换一定不大满意。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隐在暗中,随时准备出手相助。他二人要想隐藏行踪,自然不会被飞龙之流的手下发现。 里尔城的冬夜十分寒冷。土罗广场地处贫民窟之中,地面坑坑洼洼,一摊摊的脏水早已结成了冰,四周是破败低矮的房屋,此刻早已没有了半点灯火。只有月亮摩狄斯将清冷苍白的月光洒落下来,平空增加了不少寒意。 罗格等人在广场中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才听见‘哈哈’一声长笑,一个不算高大却气势冲天的身影走入了广场,正是飞龙老大! “欢迎来到龙穴!”他的声音高亢入云! “欢迎来到龙穴!”周围无数声音突然响起。一队队灰衣大汉手持刀剑火把跑入广场之中,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形成了巨大的无形压力。贵族恶少们都有些变色,这飞龙老大竟然能将一帮地痞混混训练得如同军队一般,绝不是个简单人物。顷刻之间,贵族恶少们已经被百余名大汉围在了广场当中,罗伯斯基当下腿就是一软,罗格立刻用‘缚魂’斧柄在他屁股上狠狠一戳,马上让他站直了身子。 飞龙志得意满,喝到:“把人带上来!”一辆巨大的马车隆隆驰进广场,车厢顶上立着两根木杆,埃特和依莎贝拉正被绑在木杆之上。二人身后各立着一个头蒙黑布罩的大汉,手持闪亮的断头斧。 凯特越众而出,喝道:“飞龙老大,我们兄弟几个在里尔城做做生意,过去和现在都没有什么得罪过你的地方吧?飞龙老大为什么总是要找我们弟兄麻烦?真以为我们几个是好欺负的?!您可能还不知道这‘战神之锤’真正的老板是谁吧?” 飞龙老大踏上一步,傲然道:“我飞龙纵横里尔城之际,你们几个小子还未出生呢!用得着你们来教训我?这里尔城表面上是归那黄毛小狗和老狗管理,但是地下世界的老大是我飞龙!你们在我的地盘上做生意,那就是得罪了我!上次给你们脸不要脸,现在后悔了吧?哈哈哈哈!废话少说,把‘不老仙泉’和费斯交出来,这对雏儿就还给你们,然后给我滚出巴伐利亚公国!” 凯特大怒,正欲上前,却被罗格拉住了。罗格冷冷地对飞龙道:“您是真的不把奥菲罗克放在眼里呢,还是只敢躲在老窝里吹吹牛?” 飞龙一愣,奥菲罗克威名在外,要说他真的不怕怎么可能?不过大话已经放出来了,在众多手下面前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失了面子,是以不得不强撑门面:“就是那黄毛小狗现在站在这里,我飞龙老大也能让他来得去不得!” 罗格淡淡一笑,道:“这样就好!马车上这两个人怎么能与费斯相比,飞龙先生既然看中了他们,就请留下好了,若没有其它事,我们这就告辞了。” 飞龙又惊又怒,喝道:“你们难道不管同伴的性命不成?居然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害?” “这话就不对了,害死他们是飞龙老大而不是我们。何况到时候自然有奥菲罗克为他们报仇,我又何必来趟这趟混水?话说回来,费斯也是我们的同伴啊。呵呵,飞龙先生,回见!” 飞龙怒喝道:“给我站住!你以为这样就走得了吗?” 罗格哈哈一笑,道:“那好,我们就再帮飞龙先生一回!佛朗哥!” 佛朗哥应声而出,手持一把散发着淡绿荧光的精灵长弓。他低喝一声,黑发飞舞之间已搭上两支长箭,闪电般向埃特和依莎贝拉咽喉射去。少女惊恐的睁大了眼睛,无助的看着箭矢向自己的咽喉飞来。她本以为终于盼到了救星,没想到引来的却是杀星。 飞龙大惊,匆忙之际双手一挥,两只精铁护臂飞出,将两支长箭撞飞。还未等他缓过神来,佛朗哥又是四箭射出,二取咽喉,二取心口,狠辣无比。车顶的两个大汉上前一步,亮出一面钢制轻盾,挡在埃特和依莎贝拉身前,当当几声,四箭都射在盾牌上弹了下来。 飞龙惊怒交加,大喝道:“你们居然对自己人也下得了毒手!真他妈的不是东西!” 凯特长笑一声,朗声道:“这怎么会是我们害人呢,下毒手的当然是飞龙老大您了!” 一个小小的黑球悄悄的飞到了广场上空,突然爆炸开来。一道强风突如其来的刮过广场,将场中众人吹得东倒西歪,所有的火把瞬间都被吹熄。伴随着这道强风,沉重的黑雾也随之漫延开来,广场上顿时伸手不见五指。 飞龙威严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家不要乱!保护好那两个雏儿!法师施法驱散迷雾!” 人丛中亮起了三团光亮,三个魔法师分别开始施法。飞龙手下果然能人众多,光魔法师就有三个,也难怪他口气会那么大了。 突然包围圈中爆出一团五颜六色的光晕,贵族恶少人人手持卷轴,施法速度自然远远超过念咒的魔法师们。光晕一闪即逝,飞龙的手下中随即响起了一片鬼哭狼嚎之声。好不容易三个法师才施法完成,一道和风吹散了广场上的迷雾,一红一黄两个光球徐徐升起,将小广场上照得亮如白昼。 借着刚才的片刻混乱,贵族恶少们已经快杀出包围圈了,几人围成一圈,罗格当先,凯特断后,佛朗哥与罗伯斯基居中策应,费斯则被围在中间。队伍周围已经倒下了十几个飞龙的手下。飞龙老大的三个得力手正在包围圈的外围拼死堵住众人的去路。加持了“蛮牛之力”、“加速术”与“鬼影”之后,本就力大无比的罗格更是横冲直撞,仗着身披‘轮回’,视刀剑丛如无物。沉重无比的‘缚魂’在挥舞间发出了令人心悸的呜呜鸣声,无论轻重兵器,碰上了一概斫为两段。一时间,罗格杀气腾腾,连斩数人。看起来颇为纤巧的‘缚魂’上,黑水晶不停的闪烁着,快乐地吸取着四散的灵魂。罗格越发得意,斧子挥得更加没有章法了,纯是胡劈乱砍。迎面那三个飞龙的手下叫苦不已,这胖子破绽百出,明明武艺不怎么样,可是那盔甲邪门之极,自己无论怎样砍刺,就是奈何不得。然而那斧子的威力令人心惊,几人谁也不敢沾上一星半点。这般纯是挨打的局面让三人头大如斗。 其中有一个使双手巨剑的,看准时机一剑重重的刺在罗格肋下,他本以为这剑定会透甲而入,谁知‘轮回’上突然炸起一团火焰,这炸力登时将剑尖弹在了一旁。随即一阵奇异的风声在那人耳边响起,他也十分了得,当机立断,原地一个虎扑就趴在了地上,‘缚魂’随即从他身子上空掠过。他正要抬头,轰隆声响中,不知是谁召出来的一只肥大野猪冲了过来,不过目标不是他,只是从他身上路过而已。这只野猪足有三四百斤,踩得那人倒抽冷气,可是祸事还没完,三四只随后跟来的冰狼也就罢了,那只八百来斤的暴熊可不是他的骨骼承受得起的了。 英雄常遇末路。 那人好歹是个十级剑士,放在哪里都是个人物,谁知此番时运不佳,不小心卧在了交通要道之上,结果弄得出师未捷身先死,这种死法,估计他无论如何都不会瞑目的。在他恨恨的呼出最后一口气之前,瞳孔中一只土元素的大脚正在不住的扩大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战场上各种召唤生物越来越多。三十几只骷髅、十多具僵尸、成群的冰狼、野猪和暴熊在战场中四处穿梭,场面上一片混乱,谁都不知道哪只召唤生物是属于已方的。费斯那高达四米的土元素一召出来,立刻威风八面,抬脚踢飞了两个飞龙的手下,巨掌一挥,扇飞了一只棕熊。那熊痛得满地打滚,一只剑蜘蛛冲了过来,两只前爪狠狠的插进了棕熊的肚子里。棕熊挣扎了几下,化作一股青烟,返回异界去了。 不知不觉间,罗格召出的一小队骷髅倒是战果辉煌。这队无人有余暇理会的最低等骷髅已经悄悄的消灭了六只冰狼,一个骷髅将军,以及七八个飞龙的手下。 广场中突然泛起一片红光,两只火元素同时被敌人的魔法师召唤了出来。这两个周身裹着烈焰的生物动作敏捷,一先一后冲了过来,围住了那土元素恶斗起来,片刻就占了上风。 此刻战场上一团青黑色的暴风凝聚在一起,挨近的人都被风暴吹了开去。一个高达五米的暴风精灵正在风眼中不停的挣扎着。费斯额头汗水不停的流下,正全神贯注地试图控制这只精灵,无暇理会身处困境的土元素。由于费斯不能移动,这队人马也只能在原地苦斗了,战况渐入困境。 飞龙已经正面对上了罗格。他手持钢盾短斧,巧妙地利用盾牌的弧面和运力技巧不住将‘缚魂’卸往一旁。而他每砍出一斧,都运足了斗气,在‘轮回’上激起一道道艳红的火焰。罗格叫苦不已,但凯特、伦斯、佛朗哥等人都被敌人缠住,如何能够援手?至于罗伯斯基,这许多时候还能站立不倒,已经是个奇迹了。飞龙手下众多,三个魔法师周围都有战士护持,那三个魔法师一方面与费斯对抗魔法,一方面开始逐个消灭召唤生物,显得行有余力,魔法师风范尽显无遗。 就在危急时刻,一道金色光芒洒落在广场之上。奥菲罗克周身燃烧着金色的斗气火焰,自半空中缓缓飘向广场之中。 “飞龙!你既然不将我放在眼里,自然是有些本事了。显些来给我看看吧!”奥菲罗克清越的声音未落,身子还在半空之际,就伸手虚空一抓,斗气凝成了一杆金色战枪,握在了手中。他大喝一声,一挥手将战枪向马车上的埃特和依莎贝拉射去。 这一下顿出所有人意料之外。车顶两个大汉挥盾一挡,金色战枪猛然炸开,将二人炸飞出去,一篷血雨清晰地标出了二人在空中的轨迹,埃特和依莎贝拉倒是毫发无伤。 奥菲罗克刚一落地,一道环形的金色斗气圈以他为中心暴发开来,不分青红皂白,将波及范围内的人或召唤兽通通炸飞,顿时清出一片空地来。 奥菲罗克能将斗气凝为实质,以之伤敌正是已经达到十六级的标志,与十七级的公认圣骑士标准仅相差一阶而已。 马车顶部空间一阵波动,埃丽西斯自魔法门中踏了出来。她纤足一点实地,身周即凝成了数十个黑色焰球,当然在黑夜之中,这些焰球几乎是看不见的。埃丽西斯指尖射出一道细细黑火,将缚住埃特和依莎贝拉的绳子烧断,随后递给二人几瓶疗伤药水。有那眼力不够高明的想上马车上抢人,却迎头撞在了一个黑焰球上,周身火起,痛得满地打滚,片刻后即无声息了。 看着远处微笑着盯着自己的奥菲罗克,飞龙禁不住牙关打战。 突然之间,一道强烈的魔法波动笼罩在广场之上,这道波动消去了这个世界同异界之间的一切联系,所有的召唤兽脚下都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魔法阵,被强行送回了异空间。随后,一道亮得耀眼的闪电横过了大半个广场,劈向了马车顶上的埃丽西斯。埃丽西斯大吃一惊,匆忙之间伸手一指,几十个黑色焰球纷纷迎向那道闪电,一个黑色盾牌又在她纤纤指尖处形成。轰的一声,无数的流焰夹杂着细小的电火四散飞出,不小心沾到的人立刻被火焰包围,倒在地上哀号起来。 埃丽西斯清脆的声音响起,她急速地念颂着意义难明的咒语,双手不停的组成曼妙的手势,画着一个个的咒符。她身周的黑焰暴涨,七面黑色盾牌显现出来,围绕着她缓缓旋动着。 又一道巨大的闪电劈了过来。 罗格提升精神力,双眸完全变成银白色,顺着闪电来路望去,见一个魔法师正飘浮在半空中。那魔法师手持一根魔杖,杖头电火闪耀,一道接一道的巨大闪电不停地劈向埃丽西斯。 每一道闪电劈下,埃丽西斯的黑焰盾牌就会碎掉一块。然而此时埃丽西斯的新魔法已经完成,一根暗黑色的长枪凭空凝结,射向空中的魔法师。那魔法师急挥魔杖,连续三道闪电劈在暗黑长枪之上,终于在半途将其劈碎。魔法对冲的风暴将那魔法师吹得向后飘了几米,法师袍在烈风中紧贴在身上,帽子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那魔法师秀发飞散、体态轻盈袅娜、一双雪白的赤足在法师袍下若隐若现,竟然是个女魔法师! 电火一闪的刹那,罗格看清了女法师的面孔,他立时呼吸停顿、心跳停止、手足冰冷、口干舌燥,心下只想:“怎么会?怎么会有如此绝色?” 第十七章 圣名 半空中的女法师被逼退虽然只是一刹那的事,但就如一位哲人说的:“瞬间的迟疑也会变成永久的遗憾。”有了这一刹那的喘息功夫,突遇打击的埃丽西斯已经回过神来。 她吟颂咒语的声音越来越急促高亢,每一个重音都要带动小广场上所有人的心脏重重地跳一下。黑色火焰如同有生命一样从她袍服里拼命的钻出来,凝成一个又一个焰球,几个焰球又进一步结合,化成一面面黑盾,环绕着埃丽西斯不停的飞舞着,盾牌上隐约可见狰狞的恶魔头像。烈风中,埃丽西斯秀发飞扬,露出了额间一颗水滴形状的黑水晶。伴随着咒语的完成,这粒水晶光芒一闪,一道淡淡的黑色球形护罩把埃丽西斯罩了起来。 暗夜之中,一袭黑色法师袍映衬得埃丽西斯肌肤胜雪。在众人瞩目之下,她离地而起,缓缓升上了半空,衣袂飘荡,风姿绝代。如这样纯以自身魔力浮上半空,正是十四级法师的标志。 见埃丽西斯也升上天空,空中的女魔法师似乎略显惊慌,魔杖光芒闪耀,一道道闪电横过几百米的空间,劈向了埃丽西斯。然而这些闪电大多被黑色焰球拦截或被黑色焰盾在挡住,少数闪电打在埃丽西斯淡黑色护罩上,溅起无数绚丽之极的电火,却丝毫奈何不了这护罩。 埃丽西斯就这样带着无比绚烂的魔法光焰升上了半空。 一升到空中,埃丽西斯即凝成三道暗黑长枪,接连向女法师刺去,逼得她手忙脚乱。 埃丽西斯一声长吟,月色突然如水般波动起来,映得树木房屋的影子晃动不停。三道影子突然离地而起,若有若无地向那魔女飘去。这三道影子在空中化成了模糊的怪兽轮廓,细长的四肢,依稀可以感觉到爪牙的锋利。 埃丽西斯完全升上空中之后,吟唱咒语的声音再一次响彻全场,如一曲激昂的战歌! 随后她双手前伸,十指绽放如兰,一时间似乎法师袍内所有的黑色火焰都在向她的双手间集中,凝成一个尺许大小的圆球,不住吞吐着黑色的火焰。随着所有的黑焰都被圆球吸进之后,球体变得有如实质,如一个光滑无比的黑珍珠。下一刻,球体已经变成全透明的,球心处竟是一片夜空,一个小小的女魔法师在夜空中漂浮着,不住挥舞着寸许长的魔法杖,放出一道道的闪电。这人偶般的小小法师竟与远处半空中的女魔法师一模一样,连每一个动作都是完全相同。 一丝不被人察觉的笑意浮现在埃丽西斯的嘴角,她看了看远处半空中刚收拾了三根暗黑长枪,现在下忙于对付暗影杀手的女魔法师,悠然抬手理了理鬓边的乱发,右手向身前球体中的小小人偶一指,球体内顿时风云变色,充满了暴虐的魔法黑焰。 一个淡淡的径达十米的球形突然出现在女魔法师周围,将她牢牢罩定在球心处。凭空生成的黑色火焰猛然布满了球体内的空间。这黑火就如一头困在笼中的猛兽,来回窜动,却脱逃无门,它发现了处在球心的女魔法师,一股怒火终于有了发泄之处,于是恶狠狠的一口咬上去。女魔法师好在及时发动了一个七色的魔法护罩,这才堪堪抵住了这不知是地狱还是魔渊的黑焰。在黑焰的撞击下,女魔法师的护罩激起无数焰光流萤,如漫天花雨,缤纷洒落。 埃丽西斯面前那个光球中也是流光溢彩,小小人偶比手划脚地奋力与周围的黑火搏斗着。她在球心中做出了无数飞行动作,身影也时隐时现的。 半空中的女魔法师灵动之极的翩迁飞行着,又时时突然消失,转瞬在几百米远的另一处空中出现,但那个大球始终罩定了她,与她同进同出,不离不弃。 看到愤怒的埃丽西斯发威,罗格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埃丽西斯不知是何来历,魔法稀奇古怪,偏偏又是威力奇大,自己始终想不出她究竟使的是哪一系的魔法。除此以外,她似乎并不需要太多魔法装备的辅助,连魔法师不可或缺的魔杖都从来不用,最多使用几件小魔法饰品而已。在施放大多数魔法时,这恐怖的魔女仅仅做几个手势、画两道魔法符号就可以了,施法速度无以伦比,就连那个威力十足的暗黑长枪,咒语也远较一般高阶魔法要短得多。 空中的绝色女魔法师魔力高强,自己是拍马也追不上的,又是先下手偷袭的情况下,居然给埃丽西斯转眼之间就扭转了局势,想到以往种种盯着她胸脯大腿猛瞧的劣行,罗格登时觉得喉咙发苦、浑身的皮肉都在隐隐作痛。 女魔法师虽处下风,但也不露败象。 她周身四五处魔法装备同时闪亮,红、蓝、绿三道罗格叫不出名字的魔法护罩先后生成,混成一个色彩艳丽的新护罩,抵住了黑焰的侵蚀。随后一道魔法门在她后上方的夜空中形成,四头尖声嘶叫着的双足飞龙一只接一只地从中飞了出来,与埃丽西斯召唤出的暗影杀手缠斗在一起。 女魔法师虽然无法摆脱埃丽西斯的魔法,她的攻击性魔法却能够穿透这一球体。她刚一发现这一点,无数的火焰箭、天火之柱、极冻冰环如火山喷涌一样向埃丽西斯扑去。 埃丽西斯依然从容不迫,七面黑盾绕身飞舞,将这些魔法攻击通通挡了下来。她伸起一弹,一点小小黑球飞上天空,化作一团不断扭曲着的黑雾,随后各种奇怪的生物一只接一只的从雾中跳了出来,恶狠狠的向天空中的双足飞龙们扑去,转眼间四头双足飞龙就被撕咬得遍体鳞伤。 两位女法师之间的空间如同有无数礼花在同时绽放,七色的魔法焰火映亮了整个贫民窟地区。众人如同身处最美丽的童话世界,看着漫天的流萤缓缓飘落。然而这些流萤中包含的却是致使的电火、毒焰或是冰风。伴随着这些美丽却致命的流光溢彩,是郁郁沉沉的雷声。 众人的面孔被映得忽明忽暗,不时有奇形怪状的生物在身边呼啸而过,那些功力浅薄的,一时竟分不清自己究竟身处何方? 两位女法师之间的魔法战斗虽然华丽无比,但是真正致命的高阶大范围攻击魔法都没有使出来,这些魔法并不适合在人烟稠密的里尔城施放。然而这种暴风雨般式中低阶魔法对攻,也是在场绝大多数人做梦都想不到的。 片刻之后,已占了绝对上风的埃丽西斯当然不打算放过对面的女法师。但就如一只猫,捉到老鼠之后总得好好玩玩才行。埃丽西斯指尖一点金星飞入了面前禁梏着小小人偶的球体之中。一道强风突然自人偶下方吹起,将她法师袍吹得高高飞起,两条嫩得如水葱般的大腿几乎齐根露了出来。 空中的女魔法师一声尖叫,冰肌雪肤、线条绝美的双腿暴露在众人视线之中。好在她身在百米夜空之上,除了奥菲罗克、罗格等实力超卓之人,大多数人只能模糊看到一小团白色而已。她不停上下翻飞,飞行术运用之纯熟,足以成为各大魔法学院教育魔法学徒的典范。然而她头下脚上也好,左右横飞也好,那道旋风如有灵性,始终从她脚下吹来,若不是女魔法师争中生智,用双脚死死夹住了一片裙脚,这股风几乎要将她整个法师袍给剥下去。 美人大腿虽然好看,然而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在场中众男人个个拼命伸长了脖子,徒劳地向天空凝视的时候,罗格如鬼如魅,在场中穿插来去,专从背后下手,‘缚魂’之下又添了许多冤魂,甚至一个魔法师措不及防之下,吃了罗格一记无声无息的精神冲击,巨大的火球还没成形就在身边炸开,还拉了几个飞龙手下陪葬。 胖子刚刚放倒了第五个大汉,飞龙众手下已经发现不对,几个衣甲一看就高出寻常爪牙一筹的剑士围了上来,罗格见势不妙,立刻闪人了。 眼看召唤生物又开始在战场上横行,罗格躲到安全所在,比手划脚的又召唤出了七八只骷髅。 两个魔女之间的魔法比拼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龙穴的范围,开始逐渐惊醒了沉睡的里尔城。飞龙深有忧色,显然没有想到局势竟会如此失控。事情弄得这么大,对他可是绝没有好处的。一分神的功夫,佛朗哥不知从何处钻了出来,一柄细刺剑刷刷数声,抹喉、挑筋、撩阴,招招阴毒无比,杀得飞龙手忙脚乱。 对失控局势不满意的不只飞龙一人。奥菲罗克眉头皱起,拔出佩剑,展开一套细腻无比的剑法。‘顺劈斩’这种基本骑士技能在黄金狮子手上变得威力无比,他的佩剑如同在水面上不住跳动的音符,灵动无比的挑开一个又一个对手的盔甲,在关节或筋脉处浅浅一刺,伤不重,却刚好足以使对手不能再战。 空中的魔法战又有了变化,埃丽西斯嘴角带着邪恶的笑意,一只纤素却邪恶的手伸到了面前的球体之中,视黑焰如无物,两片指甲拈住人偶的法袍,轻轻一扯,就撕了一块下来。空中的女魔法师又一声尖叫,法师袍背后部分被一只无形的手扯了一大片下去,露出一大片背肌及包裹在水绿色亵衣下的绝妙臀部。 看中小小人偶无助的挣扎,埃丽西斯邪恶的小女人天性越发的发挥出来,纤纤二指如灵魂的鸟喙,一片片的将人偶的法袍撕了下来。转眼之间,小小人偶几乎被剥成一只小小白兔,蜷曲着,即要无助地抵抗那邪恶的手指,又要对抗时刻不停的黑焰。人偶大大的眼睛中已经充满了晶莹的泪水。 埃丽西斯略有不忍,笑着对面前几乎全裸的小小人偶道:“这次给你个教训,以后若是再敢和我作对,就真的让你好看!” 奥菲罗克对天上地下战局一览无余,但他身为圣殿骑士,自然不便多看女魔法师的裸体。罗格可就不同,他精神力牢牢锁住女魔法师,躲在骷髅群着,死死盯着女魔法师,每一个部分都不放过。百米距离、暗淡月光在他银色的双眸下都不再是问题,这顿秀色大餐,直让他吃了个口角流油。 就在埃丽西斯刚一撤去罩住女魔法师的神秘球体之际,那女魔法师眼睛猛然一亮,全身上下八处魔法饰物同时闪亮,六面绿色透明光屏瞬间出现在埃丽西斯上下左右前后,将她包裹在这个巨大的绿色立方体中。 “异界牢狱!”奥菲罗克脸色大变,高声叫道:“埃丽西斯!瞬移!快点瞬移!” 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绿色六面体疯狂旋转起来,急速缩小,一道绿光闪过之后,空中空荡荡的,再也没有埃丽西斯的身影。 ‘异界牢狱’是一个恐怖的七阶魔法,施法者以自身魔力沟通异界空间,将目标以空间壁垒封闭起来,送入异界之中,再切断空间通道。由于存在着无数个异界空间,除了施法者之外,没有人知道目标究竟被传送到了哪个异界,自然也无从下手解救。这个法术虽然并不直接消灭目标,但如果目标魔法造诣不足,根本无法再回到这个世界,就是魔法高强之人,缺少空间定位的情况下,也几乎不可能寻路回到这个空间。因此相对这个世界来说,埃丽西斯等于被消灭了。 奥菲罗克拯救不及,狂怒之下面如沉水,一伸右手,一根黄金战枪便凭空在掌中凝成,他左手遥指空中的女魔法师,刚做出投掷的姿势,战枪就已经飞到了女魔法师面前,金色的光芒映亮了她惊恐的面容! 空中一团金色的莲花瓣瓣盛放,女魔法师摇摇欲坠,护罩早被斗气战枪全部破去,余波显然还重创了她。 几乎在第一支战枪消失的瞬间,第二支战枪就已经凝成了。但没有人敢在此时阻止狂怒中的奥菲罗克,女魔法师在人间的旅途即将由这支战枪终结。 天空中忽然有一些异样,似乎所有的星辰都在不安的晃动。 如同一串断线的珍珠项链一般,无数的星星掉落下来。这道流星雨的目标正是奥菲罗克! 即使强大如奥菲罗克,此刻也感觉到一丝不安。他当机立断,身子微转,斗气战枪闪电般迎向了满天坠落的星辰。 斗气战枪与流星雨相撞的瞬间,所有的景物似乎都波动了一下,随后才传来一道沉郁的雷声。 夜空中的星星重新闪亮,刚才掉落的根本不是星辰,而是剑气! 一道身影当空掠过,接住了自空掉落的女魔法师,以一道猩红色的斗蓬裹住了女魔法师的身躯,一起慢慢飘落到广场中央。 怀抱着女魔法师的是一位无比俊美的贵族青年。他一头栗色的短发,显然出自最高明的发型师之手,每一道波浪和曲线都是如此优雅和高贵。同奥菲罗克一样,他也没有身着重甲,只披着一件深蓝色的锁链胸甲,黑色的长裤和皮靴都以裁剪得体取胜,本身没有多余的修饰。相对于他稳重、高雅的气质,他的脸未免过于秀美了些。深碧色的眼眸、高挺清秀的鼻子和一点朱唇都足以让所谓的美女们相形失色,若不是颇为浓重的双眉为这张脸添了些许刚毅线条,在场的男人们恐怕要想入非非了。但也正是由此,哪怕是最挑剔的导演也会选他出演歌剧中梦中情人这类角色。 此人右手中握着一把放着湛蓝色光芒的长剑,剑尖斜指右前方地面。此剑剑刃晶莹剔透,本应是一眼就可以看透的,却不知为什么剑身上的蓝色却是深邃无比,让人一见之下,目光即不由自主的越陷越深。蓝色中更有万点星光在忽明忽暗的闪烁着,一把剑中,竟似蕴藏了一个世界!时不时有几点星光从剑身上掉落下来,在空中盘飞几次,才不情不愿的消失了。 女魔法师软软地靠在那人怀里。与埃丽西斯一战,她的魔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其后又被奥菲罗克重创,此刻还能站着,已经很不简单了。 罗格眼睛却死死盯着那人的左手,这只手目前正裹在斗蓬里,想到几乎全裸的女魔法师,罗格认定此手正在大揩油水,不由得欣羡万分。只可惜此人适才显露的剑法早已经超出了自己的理解范围,上前争风吃醋,罗格是万万不敢的。 奥菲罗克盯着那把蓝色长剑好一会,这才抬眼看了一下剑的主人,问道:“这就是碧落星辰?” “正是!” 奥菲罗克点了点头,道:“这么说来,你就是安德烈了。‘星空剑圣’普罗西斯果然很看重你,连他仗以成名的神器‘碧落星辰’都给你了。可惜剑虽不错,人的火候却差了点。” 奥菲罗克的语气越来越冷,“以你的本领,还不足以阻止我。把那个女魔法师交出来,不然的话,普罗西斯可就要少一个徒弟了!” 这几句话摆明了不将这所谓的剑圣弟子放在眼里,安德烈怒意上涌,脸色铁青。手中‘碧落星辰’随着主人的心潮起伏光芒大盛,将安德烈几乎称得上是完美的面容映成一片惨碧色。 那女魔法师抬起头,望着奥菲罗克轻轻笑道:“黄金狮子怎么气量如此狭小,连一个小小女子都舍不得?不过于情于理,我可都不应该对你的秘密小情人手下留情啊。再说了,堂堂的大公之子、教庭最年青有为的圣殿骑士,居然会对我下手偷袭,说了出去,巴伐利亚大公的名声……”说着,她嗤地轻笑了一声。 魔女这一笑如春花盛放,又似云开月出,直笑得所有男人无不心旌动摇。奥菲罗克也微微心跳了几下,但他毕竟心志坚定,随即宁静了下来。待运起斗气查看,这魔女此笑竟然并未用上任何‘魅惑人类’之类的法术,纯是一股天生妩媚。论起容色,她绝不比埃丽西斯有丝毫逊色之处,一身深红色的斗蓬险险要束缚不住傲人的身材,偏她一双细眉弯弯如月,碧色眼眸如两湾万年深潭,与娇俏的鼻子、淡淡的唇色一起构成了清丽绝伦的脸。 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历来就是男人的最爱。 奥菲罗克暗暗惊心她的魅力之际,那魔女掏出一个翡翠小瓶,笑道:“不过人家自小可就不怕什么狮子老虎的。”说着一仰头将瓶中液体全部喝光,一股强烈之极的魔法波动随即自她身上散发出来,这一瞬间,她似乎已经完全恢复了魔力。清脆的笑声中,她离开了安德烈的怀抱,缓缓升上了天空。她的眼中充满了盈盈的笑意,盯着奥菲罗克看个不休。 奥菲罗克心下却知这魔女绝不是看上了自己,只是在寻找自己破绽而已。能够再次升上天空,是显示魔力是真的全部恢复了。十四级的魔法师对付一个十六级的骑士,胜负可是难说得很,何况边上虎视眈眈的安德烈看样子至少也是个十五级的剑士。而能够瞬间恢复魔力的药剂,听说过的只有‘魔力之源’而已。此药据说制作方法早已失传,每一瓶魔药的珍贵处几乎不下于一件上品魔法兵器。这魔女竟随身携带此药,看来法宝无数。 虽然身处劣势,奥菲罗克却是丝毫不露惧色。然而身后贵族恶少们的处境可就不大妙了。 这段时间,虽然人人都被女魔法师的艳色所惊,下手缓了许多,但绝不是停手了。现在埃丽西斯生死不明,奥菲罗克复又被安德烈和魔女缠住,飞龙和手下们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大下杀手了,恶少们的形势一时吃紧,片刻之间,人人身上都带了点伤。 本来神勇无匹的罗格突然跟失了魂魄一样,眼中涣散无神,躲在几个骷髅中间,东一下西一斧的砍着,也不管落斧处有人没人。佛朗哥独斗飞龙,早已处于绝对下风,全仗着剑法阴毒刻薄,刺剑上机关重重,连电带毒,几次关键时刻又拼死只挑下阴,摆出个同归于尽的架式,才支持了这许多时候。那边伦斯早已经亮出了秘密武器,那把碗口粗的弩筒。虽然只射了几箭出去,不过因为这种距离内几乎是百发百中,中者又随即面色青蓝、倒地不起。是以圆筒所指之处,人人色变,个个奔逃。不过伦斯自己心里知道,筒里的二十只弩箭一旦射光,自己这点武艺可就只有被屠宰的余地了。 倒是罗伯斯基剑法使得越来越有模有样了,看来除了胆子小点,这人肚里还是有些真材实料的。 凯特在队尾,独斗三名飞龙手下的干将,这三人都是八、九级的战士,三人联手,凯特斗得十分吃力。此刻凯特身上神圣斗气闪烁,显然已出了全力。然而斧枪所指之处,都不是三人的致命要害,神圣斗气有成的人,自然是心存厚道的,连几次伤敌之机都平白无故地放过了。可惜对手们并不这么想,心下窃喜之余,下手反而越来越没有顾忌了。转眼之间,凯特身上又多了几道小伤。 飞龙手下一名九级丛林武士见罗格突然变得有气无力的,看出了便宜,持长剑冲了过来,几剑下来,在‘轮回’上激起道道火光,然而毕竟他斗气不足,奈何不了‘轮回’。此人眼珠一转,伏低了身子,一剑剑向罗格脚上刺去,什么样的全身甲也护不到这里吧?只要他一倒,这肥猪还不是手到擒来?正打着如意算盘之际,两边三个骷髅兵围了上来,三把钢刀当头砍落。丛林武士显然不把这几架不入流的骷髅放在眼里,长剑随便一架,便准备回剑反削,料理了这几只最低等的召唤物。‘当当’两声,长剑架住了两把钢刀,却没听到第三声脆响。他觉得什么地方有些不对,抬头一看,眼角余光正好捕捉到原来慢吞吞下落的第三把带锈钢刀突然疾发忽收,绕过挡架的长剑,带着一道残影没入了自己的胸膛。 一股热血涌上喉头,堵住了他最后的惨叫。刚刚逞凶的骷髅却又变得步伐蹒跚缓慢,笨拙且呆滞地跟随着其它骷髅迎向下一个敌人。 罗格苦不堪言,异空间中的能量乱流正汹涌冲击着他的神经。他的精神力正无限的延伸着,牢牢锁定着一团同样在无数空间缝隙中挣扎的灵魂。好在有个隐形的风月护在一边,要不然早就变成异国名菜‘白切香猪’了。 奥菲罗克眼见恶少们处境不妙,冷哼一声,丝毫不理会安德烈和空中的女魔法师,转身准备施以援手。 一股血色涌上安德烈如雪的面庞,他怒喝一声,“奥菲罗克!我要让你为你的傲慢付出代价!今天就让你看看我们之间,到底谁才是最接近圣骑士的人!”说罢,安德烈全身猛然溢出湛蓝色的斗气,朵朵星火绕身飞舞。他慢慢提起‘碧落星辰’剑,直指奥菲罗克,左手抬起,斗气再次提升,三个水蓝色的斗气光球在掌心上形成。一道道无形的压力自安德烈身上散发出来,他竟然也修成了十六级的斗气! “哈哈哈哈!”一阵朗笑自广场外传来,大卫率领了十几个手下步入了小广场。“我亲爱的弟弟,十几年不见,你居然比我这个做哥哥的历害这么多了!真羡慕你有个好老师啊!” 安德烈冷冷地道:“我亲爱的哥哥,若你每月能少玩几个女人,也不至于实力沦落到如此地步。莫说是剑圣,就是创世神怕也教不好你这样的徒弟。” 大卫不以为然,还是一付玩世不恭的表情,边行边道:“你和你那个木头老师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力量并不只是拳头大就行的真正道理?当然当然,你还年轻嘛,又和那不明世事的老鬼混了十几年,论远见卓识,自然是比不上你英明神武的哥哥我了!哈哈哈哈!” 大卫看到空中的女魔法师,眼睛一亮,狂热地道:“啊,我心中的女神啊,原来你也在这里?”他正准备背颂几段名篇长诗以表达自己的倾幕之意,一道自空而降的巨大闪电充分表明了魔女的心意,恶狠狠的把诗篇堵在大卫的肚子里。 大卫一边和安德烈斗嘴,一边走进广场,正好和安德烈、女魔法师一起将奥菲罗克围在中央。 奥菲罗克面上罩上了一层严霜,见贵族恶少们处境堪忧,冷冷对围住自己的三人道:“你们兄弟俩既然不知死活,那就别怪我要得罪罗歇里奥元帅了!最接近圣骑士的人?真是笑话!” 奥菲罗克金色斗气猛然光芒大盛,随后回缩,凝成一副有如实质的透明甲胄。甲胄胸前镌一个巨大的黄金十字,背景是熊熊燃烧着的圣火,几道线条流畅的凸棱自黄金十字架上延伸出来,绕过双肩后化成飘动的金色战旗。旗面无风自动,至旗尾方重新变成斗气火焰,逐渐散失在空中。 空间中有隐隐约约的圣歌声响起,奥菲罗克手持斗气凝成的战枪,全身不动,在黄金斗气的托扶下,缓缓升上了天空,风仪若神,威如狱海。 无论是斗气还是魔力,其修炼都是越到后面越难以突破。然而每突破一个重大障碍,习成新的技艺,自身水准都会急剧升高。十二级之后,每一等级之间的差距都会越来越大,力量上的绝对差距也让越级挑战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待到十六级之后,每一等级的提升已经没有什么所谓的标准,这类强者大陆上已是寥寥可数,各人技能修炼都不相同,强分等级,已无太大意义。然而一些公认的标准还是有的,比如斗气修炼至至高境界,自会发生一些共通的变化,如形成可以隔绝重力影响的领域。 这绝不同于魔法师的飞行术。不论何种战士职业,修炼到了这个地步,都可以冠上一个圣字。 能够纯以斗气升空,正是圣骑士的标志。 第十八章 别离 无穷无尽的压力从奥菲罗克身上散发出来,广场上的人刹那间似乎都有些错觉,仿佛自已化成一只只柔弱羔羊,身处空旷、无处可藏的草原上面对着一只饥饿的狮子。这种威压无形无迹,正是直接作用于精神、灵魂之上的。 一道罕有的杀机在黄金狮子的眼中掠过,无形的精神风暴充斥着广场之上,所有的人都已经停手罢斗,苦苦对抗着这道精神风暴。功力心志稍弱的人都不由自主的一步步向后退去,有几人承受不住这种精神压力,意志彻底崩溃,哭叫着四散而逃。转眼之间,广场中清出了一大片空地,只有女魔法师、安德烈和大卫团团围住奥菲罗克,连飞龙也抵挡不住巨大的压力,一步步地后退着。 飞龙正全力咬牙支持之际,异变忽生! 背后突突突一阵轻响,十几支弩箭如雨如瀑的泼了过来。飞龙正全神对抗奥菲罗克的威压,哪还能注意身后的异动?好在多年生死边缘打滚,让他直觉敏锐之极,本能的就地打了个滚,这才逃过杀身之祸。只是弩箭众多,距离又短,还是偷袭,哪能全数躲开?待飞龙站起身来,屁股上已经插上了两支弩箭。飞龙怒发欲狂,回头寻找偷袭之人,见凯特一脸神圣站在自己身后,手持一个空着精钢圆筒。不必再看了,筒中原来那些弩箭中,有两支正插在自己屁股上。 偏偏这凯特还表情神圣,一副悲天悯人、为民除害的样子,以看一头作恶多端的魔兽的眼光盯着自己,怎么叫人不怒?飞龙大怒之下,气血上涌,突然一阵无力和酸麻感传遍全身,险些栽倒在地。他大吃一惊,看见一双手已经变成青蓝色,想来脸上也是如此。神圣骑士偷袭也就罢了,居然还会在箭上喂毒?可他不知,凯特练的是神圣斗气,职业却绝不是神圣骑士,二者之间差别之大,世人大多是根本不会知道的。 眼下小命要紧,飞龙大吼一声,浑身肌肉暴张,体形瞬间增大不少,嗜血斗气如一层淡淡红雾缭绕身周。狂化之后,他审时度势,掉头就跑,不愧是做了多年老大之人,当机立断的功夫让人佩服。 凯特暗叫可惜,他可不敢追赶狂化后的战士,何况此人不狂化之时也是十三级野蛮武士,自己可不是对手。当下低声咒骂起伦斯来,高价买来的毒药竟如此不济事。这一次凯特倒是真的冤枉了伦斯,毒药还是值那份价钱的,只是野蛮武士本身抗毒能力就高,嗜血斗气更有以毒攻毒之效,所以飞龙连中两箭之后,还能活蹦乱跳的。 抗拒精神压力很大程度上依靠的还是精神力量。飞龙抵挡不住的,不见得比他功力弱的就一定抵挡不住。凯特修习出的是神圣斗气,与奥菲罗克的黄金斗气所出同源,几人又站在黄金狮子一边,自然不用害怕他,所以对这道精神风暴抵抗力自然比旁人要强的多。只是伦斯和罗伯斯基不大济事,屁滚尿流的,罗格又魂不守舍,凯特无奈,也跟着退到远处。恰巧飞龙也向这方向退来,凯特见机不可失,从伦斯手中抢过机弩,痛下毒手暗算,一举建功。 凯特先前战斗中故意示弱,处处手下留情,充分展示了神圣斗气主人的慈悲胸怀。其实他不是不想下狠手,只是没找到好机会可以一击必杀而已,只能继续引敌人消去戒心。正是由此,飞龙才没把凯特放在心上,没成想会栽在这里。 这也是飞龙流年不利,修成神圣斗气之人拥有凯特这般黑心的,不敢说后无来者,倒的确是前无古人。 罗格脸色苍白,此刻他的精神如怒潮中的一只单桅小船,正在异空间的风暴中苦苦挣扎。他极力想从异空间中逃脱出来,可是远方无穷多的空间之外,一股吸力牢牢的抓着他的精神,一点一点的将他拉入到风暴的中心处。罗格根本不知异空间的风险,几次出入风月所在的异界,也是那个小骷髅操刀召唤的结果。这次不知怎地,见埃丽西斯被封入‘异界牢狱’,他竟然鬼迷了心窍,以精神力牢牢锁定了埃丽西斯,这才陷进如今进退不得之境。 要是早知如此,埃丽西斯就是再美上十倍,罗格也绝对会坐视不理的。如今在异界风暴和每一瞬间都会发生的空间转换摧残下,罗格原本庞大的精神力量也渐渐干涸了。精神连线另外一头的埃丽西斯倒一直死死抓住这最后的救命稻草,反有把罗格精神灵魂全部拉入异界的趋势。罗格心下早已经问候了埃丽西斯祖上后代各几百代家族中的全部女性,然后又无数次咬牙切齿地发誓要用知道的一切技艺好生伺候一下这个丫头。当然这些只是在心中说说而已,这女魔头操纵人偶的那个法术可不是一般的恐怖,罗格一见之下,就已经起了偷师学艺的心。 心下怨气虽重,但胖子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那类人,在此要紧关头,还是称得上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当然了,奋斗一止,小命必息。苦苦支撑之下,他的精神力越拉越长,虽渐渐弱了,还是韧而不断,可见其精纯。 此刻场中围住奥菲罗克的三人谁也不轻松,虽说奥菲罗克不过比安德烈高了一级而已,但这一级就是天上人间的分别。面对圣骑士,三个魔法武技心计均为一时之杰的人谁也不敢轻言能胜。单是精神上的威压,就无时无刻不在疯狂增长着,似乎永无止境。面对着这其深似海、其威如山的力量,三人都暗暗生了退心。 奥菲罗克哪能就这样让他们跑了?战枪率先指向最弱的大卫,大卫一张俊脸顿时色变,怎么也不该轮到先挑自己下刀啊?安德烈和女魔法师同时戒备,只待奥菲罗克一动,就要下手。 剑拔弩张的诸人突然神情一动,同时转头望向了夜空。原本空空如也的夜空中突然一道血红色的闪电划过。过不多时又是一道。随后电光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形成了个暗红色的电火之球。 电球猛然亮起、耀眼欲盲! 强光过后,一个俏丽身影当空而立,绝色容颜冷若冰霜,一头长发无风飞扬,正是埃丽西斯! 她周身衣衫破烂不堪,将将掩住要害部位而已,若不是盛怒之下黑焰升腾,下面众男人又要大饱眼福了。 罗格精神力已经耗尽,周身酥软,面如灰土,一心只想倒在地上大睡一番。 埃丽西斯秀目一扫到空中的女魔法师,眼中立刻再也容不下旁人。她黑色的眼眸中紫气一现,柔柔地对着女魔法师说道:“你这个小东西,姐姐还真是小看了你呢!来,小宝贝,再给姐姐好好的哭一个,姐姐一定会好好痛你的。”声音甜得发腻,身上发出的狂风怒潮般的魔法波动却泄露了她真实的心意。 女魔法师掩嘴浅笑,道:“姐姐千万不要这么生气嘛,人家也不是有意的啊?谁让姐姐这么历害呢?再说了,刚才你整治的人家好惨呢,哪有一点做姐姐地样子嘛!”她这一笑,笑得花枝摇动,斗蓬若开若合的,又让男人们心中一阵狂跳。 埃丽西斯不再理她,再次双手前伸,黑焰在胸前迅速集中起来,那个让女魔法师大吃苦头的人偶法术又要使出来了。 女魔法师突然清脆地笑了起来,道:“奥菲罗克呀,这里有这么多人在,你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你的秘密小情人谋杀未来老婆不成?” 这一句话宛如一道霹雳,险些将黄金狮子从半空中劈下来。埃丽西斯惊诧之极,樱唇半张,说不出话来。那个人偶法术自然被中断了。 女魔法师的话声音不大,除了场中五人,就只有罗格听到了,可这句话的冲击力实在太大,奥菲罗克、埃丽西斯和罗格一时都呆若木鸡。 在埃丽西斯一双明眸注视下,奥菲罗克心神大乱,人登时往下一沉。好在警觉极时,这才稳住了身形。 “难道,你就是芙萝娅公主殿下?”奥菲罗克语声有些涩涩的。 “嘻!你是我未来的老公啊,不用公主公主的叫,叫我芙萝娅就可以了。本来依父皇意思,是要我自己看过满意后才能定这门婚事的。现在看也看过了,我很满意啊,这事就这么定了吧!” 芙萝娅和埃丽西斯目光都集中在奥菲罗克身上,不过一边是柔柔秋水,一边是熊熊魔焰。黄金狮子夹在中间,不免尴尬无比。他咳嗽两声,道:“这个……芙萝娅殿下,似乎决定的仓促了点吧,您身份尊贵,我怕是……” 他话刚说到一半,就被芙萝娅打断了:“没有呀,一点也不仓促!当个圣骑士的老婆好像很不错呢!‘把那个女魔法师交出来,不然的话,普罗西斯可就要少一个徒弟了!’真是太帅了啦!呵呵呵呵!” 就在埃丽西斯将要爆发之际,芙萝娅冲天而起,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飞走了,清脆的语声从天上传来:“至于你的秘密小情人嘛,人家会嫉妒的噢!不过我也很喜欢姐姐呢!所以就暂时委屈一下,你自己先处理吧!” 芙萝娅飞走之前,却死死的盯了罗格一眼。这一眼别人或许不会注意,但罗格却如被针刺一样,惊得跳了起来。 安德烈妒火中烧,也是他长得过于漂亮了些,连怒目而视都让人十分心动。他想上前拼命却又心知不敌。如果是单打独斗,奥菲罗克、埃丽西斯任何一人都能稳稳的收拾了他,这种感觉让一向心比天高的安德烈无比难过。 他猛然仰天清啸一声,身影闪动,转眼间已身在百米之外。 局面发展至此,已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大卫看了看满地狼藉的尸体,淡笑一下,道:“这里就让我来善后吧。奥菲罗克大人想必一会定有大事要忙,我就不留您了。”偷笑之意,真是表现得肆无忌惮的。 一道黑色焰柱猛然自大卫脚下冲天而起。大卫措不及防之下,立刻被烤了个焦头烂额。他一众手下欲上前救主,却又畏惧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个个面色难堪,手足无措。大卫斗气一发而收,扑灭了身上的火焰。一缕黑烟自烤火鸡般的大卫头上冒起,他头发已经全没了,眉毛也去了大半,早已没有半分潇洒风流的样子。大卫抬头四顾,始作甬者埃丽西斯早已经消失了。就是她还在,大卫想来也不敢说什么的。 大卫苦笑一下,低声吟了一句著名的诗句:“女人啊,火山就是你的写照!” 如此局面再打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奥菲罗克自然不能对大卫兄弟下毒手,除非他准备立刻反叛。埃丽西斯既然已经回来,他也就不为已甚了。他随即想到以埃丽西斯的魔法造诣和其它种种神秘本领,绝不会就此失陷在异空间的。只是当时关心则乱,才不小心露出了真正的实力。 想到那个令人捉摸不透的芙萝娅和路易九世的赐婚,奥菲罗克不由得头大如斗。而安德烈年纪轻轻,斗气居然达到了十六级水准,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个轻忽不得的对手,真正难以对付的还是他背后的‘星空剑圣’普罗西斯。 芙萝娅和安德烈来到里尔城用意显然是牵制自己和埃丽西斯。这些也都罢了,呆会如何安抚怒火冲天的埃丽西斯才是天大的难题。赐婚传闻,他一向当成几句戏言罢了,也没有说给埃丽西斯听,哪想到今日竟真的由芙萝娅本人证实了这个传闻。奥菲罗克呆了片刻,叹口气飞走了。 至于飞龙的众手下们,自老大跑路之后就已经一哄而散了。罗格等人解救下了埃特和依莎贝拉,大卫则指挥着一众手下收拾尸体,清理现场。闻风赶来的城防军、秘探和警察们都被大卫的人拦在了广场外面,这些人也很乖觉,见有苍狼骑士团的人在场,都各自散去了。但是职责所在,为表示勤勉尽责,又不能就此回到署里,于是各人四处游荡,顺手抓了不少小偷夜盗,各个酒馆妓院的生意也突然好了不少。 除了罗格之外,凯特、费斯等人人带伤,个个胸中都有一股恶气,虽然动不得安德烈、大卫等人,但飞龙这落水狗是一定要打的。大靠山奥菲罗克居然是圣骑士,这一大发现顿时让几人腰杆硬了不少。 繁忙的一夜终于过去了。 埃特受伤颇重,依莎贝拉倒没什么损伤。过了两日,罗格等人前来探看埃特的伤势,却被依莎贝拉拦住了不让进去。少女站在几人面前,有些怯怯的,却拼命鼓起了勇气,拦在门口。罗格有些莫名其妙,笑问道:“依莎,不认识我们了?怎么不让我们进去啊?” 少女咬着下唇道:“我认得你们!你们这些埃特的朋友!我当然认得你们,用箭射向朋友的人!”少女小脸通红,全身激动的发抖,声音也是越来越大。 埃特虚弱的声音从二楼传来:“依莎,是谁来了?怎么了,怎么和人吵起来了?” 罗格提起声音,对着二楼道:“嗨,埃特!是我们来了,怎么好像依莎对我们有些误会啊。” 埃特沉默了一下,道:“依莎,让他们上来吧。” 依莎不情不愿的让开了路,几个贵族随手把马拴在门口的石柱上,随着依莎来到了二楼。 接受过牧师治疗后,埃特依然十分虚弱,此刻正在床上静养,原来英俊的脸孔,两天的工夫却消瘦了很多。 几人坐下后,依莎端上了咖啡,重重的放在桌上,险些把咖啡溅了几人一身。凯特手上的青筋闪了一下,显然是有些怒意了。这时罗格伸手过来,轻轻地拍了拍凯特的手。 尽管气氛有些尴尬,罗格还是微笑着道:“埃特,那一晚佛朗哥是为了救你们才射的那几箭,这么多年了,我们之间谁有什么本领还会不知道吗?依莎不知道佛朗哥有这手箭法也就罢了,你为什么不给她解释一下?弓和箭都是我们自己造的,那几支心灵之箭会依射箭之人的意志转变轨迹,你又怎么会不知道?” 罗格顿了顿,轻轻啜吸了几口咖啡,房间中只余埃特粗重的喘息声。依莎贝拉面上充满了疑惑,看看几个贵族,又看看埃特。 罗格喝去了半杯咖啡,又淡淡地道:“埃特,你们这一次出事,兄弟们又有哪一个退后了?当时战场上依莎昏过去了,但你总是清醒的吧?我们虽然坏事做了不少,然而情势再不利,又有哪一次半途扔下自己人不顾了?你这样对待我们,我实在想不明白!” 房间中又是一阵难堪的沉默,过了良久,埃特才低沉着嗓子道:“大家兄弟一场,一直都是你们照顾我的,如果说有什么对不住我的地方,那是胡说。只是我感觉累了,想出去走走,所以……我想退出‘战神之锤’。” 罗格、凯特、佛朗哥和伦斯都大吃一惊。自从四年前臭味相投的五个人相遇以来,无论好事坏事,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向来都是同进同退的。其间也曾共历生死,也曾同享荣华,即能共患难,也能同富贵。无数次大小恶战之中,几人早已经形成十分默契,各人的技能武艺又是颇为互补。因此虽然单打独斗都算不上什么高手,可若是打群架,就算飞龙这等高手也吃了大亏。 此刻虽然外敌力量强大,但‘战神之锤’生意正如日中天,两大靠山一个是圣骑士,另一个是神秘强大的魔女,罗格等雄心勃勃,正想大做一番事业,这埃特居然要走? 罗格正待劝说,埃特摆了摆手,道:“我已经决定,就不要再劝我了。” 沉默片刻,埃特如自言自语般,喃喃地道:“当初相遇之时,我们几个还是小混混,一起喝酒、打架,那个时候多开心啊。我也曾想过要做一番事业,也有过天天拼命练习剑法、魔法的日子。到了法尔堡之后,我们有了些钱,过上了以前想不到的奢华日子。就是那时起,我喜欢上了这种生活,越来越没有心思再去修炼什么剑法、魔力了。” “兄弟一场,我也不怕你们笑话。那时我开始还能三五天去花天酒地一次,后来是隔天一去。再后来是三五天才会修炼一次剑法或者是魔力。无数次深夜回家时,我都对自己说,从明天开始就要天天修炼、日日苦读。晚上睡觉时,想起自己和你们的差距越来越大,又有哪一次不是满身冷汗?可是到了天亮时,温暖的阳光又会迷了我的眼睛,让我把这一切忘到脑后。” “一天天的,我从‘战神之锤’分得的钱越来越多,可我心里知道,我什么都未给‘战神之锤’做过。生意上的主意都是罗格拿的,打造是费斯,其它兄弟们也都各有作为,只有我……每次拿钱的时候,我心里真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味道。如果没有飞龙这次事情,也许我还能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下去。可现在,我……我也是个男人啊!” 埃特痛苦的将脸埋入双手之中,竟有断断续续的呜咽声传了出来,宽大的背心不停抽动着。 “我不光不能做点什么,反而变成了累赘。依莎落在飞龙的手里时,我,我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凯特试图劝慰埃特:“飞龙可不是一般的高手,败在他的手里是很正常啊。我们才多大,他又修炼了多少年?看开些嘛,武技高可不代表着强大了,我们照样不是打得他落荒而逃?来,别婆婆妈妈的了,咱们去‘暗夜精灵’喝一杯,找几个姑娘开开心!” 凯特突然看到旁边满脸通红的依莎贝拉,脸也有些红,咳嗽两声,不说话了。 埃特叹道:“不必劝我了。这种胡涂的,只知道伸手要钱的日子我不想再过了。再这样下去几年,我也就成废人一个了。等这伤一好,我就准备去游历天下,修行武技。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也许几年之后我们还能相见。”语气虽然低沉,意志却极坚定。 少女显然也是第一次听到埃特这个计划,一时脸色苍白,站立不定。 事关男人尊严,罗格思前想后,只能叹口气道:“如果你真决定了,作为兄弟,只好祝你好运。这几天我们在店里看看哪些东西适合你的,回头给你送来。装备好些,也能多点保险。‘战神之锤’里面永远有你的位置!” 四人鱼贯走到床前,一一与埃特拥抱。 “我们是兄弟啊!记得早点回来!” “混不下去早点回来啊,别硬撑!” “你好象还欠我钱呢!” “奶奶的,不是真要走吧!记得回来还钱啊!” 二日后,罗格等人带了整整一箱的魔法装备来到埃特的家,却发现已经是人去楼空。小楼的楼门虚掩着,阴冷的风呼啸着穿堂而过。依莎贝拉坐在客厅厅里,静静的看着窗外。稀薄暗淡的晨光透过百叶窗斜斜洒落在屋里和少女的身上。这昏暗的光芒即没有驱逐走多少黑暗,也未能给厅中带来分毫暖意。 客厅里壁炉中只有冰冷的灰烬,不知坐了多久的少女唇色有些发青,几张信纸散放在身旁的茶几上。 少女看见罗格,突然抽泣起来,呜咽道:“他走了!他本来答应了要带了我一起走的!这个骗子!” 信是给罗格的,大意是老子四海历练去了,不知道哪年回来。装备不要了,老用好装备不利于修行。你们几个家伙要给老子照顾好依莎贝拉,若是哪个敢动她的主意,回来一定剑劈火烧。男人痛快点,老子走了就不跟你们告别了,免得看你们哭心烦云云。 “靠你奶奶的!滚就滚吧,当自己是倾城小妞啊,还要老子掉眼泪!”罗格一边嘴里咒骂着埃特,一边对依莎贝拉说:“这小子滚蛋了正好,呵呵,我们一直想说依莎这头纯洁羔羊,如何会看上埃特这猪猡的。这下我们可都有机会了!” 依莎‘扑嗤’一笑,旋即想起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与埃特相见,又哭了起来。 罗格心情十分压抑,叹一口气,手指划了几道魔法符号,一道细小火焰点燃了壁炉中的木柴,他看着炉内的火焰怔怔出神,脸色被火焰映得忽明忽暗的。良久才回过神来,与依莎道了别,离开了小楼。 出得门来,大口呼吸了几下冰冷而新鲜的空气,罗格的心情才稍稍好了一点。吩咐店里的伙计将马车赶回‘战神之锤’后,罗格来到了自己那匹通体乌黑的纯种高头大马前,见四周无人,脚尖一点,肥胖的身躯如失了重量一般缓缓升起,空中一个伸展,轻巧地落在了马背上。那马打了个响鼻,对今天背上意外的轻松感到惊喜不已,轻快地以舞蹈般的节奏一路小跑去了。 小楼外不远处立着一棵古树。三五只乌鸦正在树枝上不停的呱呱叫着,上窜下跳的,难听的叫声透过厚厚的百叶窗,硬挤进那些还在熟睡中人的耳膜里,惊扰了不少好梦。群鸦之中,有一只眼睛里透着血红色,偏着头盯着罗格看个不停。 罗格悠闲地骑在马背上。这段时间大小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几乎把他弄得筋疲力尽。清晨骑骑马,很可以愉悦一下他的心情。他轻声哼着小曲,一手控缰,一手用手指在马鞍上轻轻敲打着节拍。曲子是最近贵族间很流行的一曲,歌词却让他改动了不少。 “哒哒哒……战马踏过晨风,旌旗在骑士的长枪上飘扬!年轻而高贵的骑士啊,长枪刚刚刺进过恶魔的心脏!在那远方的家乡,纯洁的少女正等待着他的归来…晨风抚过少女的脸,一只乌鸦在不停的歌唱……啊,红眼睛的乌鸦,最愚蠢的乌鸦……啊啊!……愚蠢的魔族,千万年不变……” 好在行人稀少,罗格声音又低,这恐怖的歌声并没有惊扰到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 第十九章 后患 奥菲罗克此刻的心情也如窗外的天空一样抑郁。 父亲巴伐利亚大公刚召他来长谈,内容了无新意,还是关于赐婚那件事。老大公坚持认为路易九世的赐婚是巴伐利亚公国的极大荣耀,也是莱茵同盟皇室善意的证明。为了整个公国的未来,奥菲罗克必须接受这次婚姻。 虽然已经是上午了,但阴郁的天空并没有把多少光线投进大公的书房中。烛台上五根巨大的蜡烛熊熊燃着,温暖的光芒驱走了不少阴霾。 “父亲!史书所载三次神迹成就了三大帝国,有这些例子摆在前面,路易九世不可能对我们一点戒心都没有!他现在没有先发制人,只是准备不足,立刻开战,他没有分毫胜算而已!这次赐婚,无非是他想拖延时间罢了!”奥菲罗克有些激动,在猩红的地毯上烦躁的走来走去。 坐在高背椅上的老莱茵哈特挪动了一下身子,缓缓地道:“话虽如此,但这次他把珍逾性命的芙萝娅公主赐婚给你,也足见诚意。听说芙萝娅这孩子有倾城姿容,又师从耶罗大魔导士,哪方面条件都足以配得上你了。那天晚上你也见过她了吧,感觉如何?” 奥菲罗克对大公知道此事并不感到惊讶。老莱茵哈特三十年来无论是政坛还是战场都是纵横不倒,巴伐利亚由一块小小的伯爵领地一直经营到目前拥有莱茵同盟最强大的武力和国力,纯不是只凭幸运就可以办到的。近年来老莱茵哈特虽然年纪大了,变得守成有余,进取不足,但心计手段,只会更加老辣深沉而已。就连奥菲罗克自己也不清楚父亲终究在暗处有多少实力。虽然单以五千狮心骑士团的战斗力,就足以让任何对手在冒犯公国前仔细考虑,但奥菲罗克是绝不会单纯到相信父亲手上只有这些表面上的实力的。 奥菲罗克叹口气道:“父亲,在王座面前,有什么不是可以牺牲的呢?何况只是一个公主?路易九世不愿意惹耶罗,我们又何尝愿意树这么一个敌人呢?路易九世如果翻脸的话,我们难道还能真把芙萝娅给杀了不成?再说如果对方有意拖延,只订婚、不成婚,一年后路易九世就能在军务方面做好准备了。我看不如力拒这次赐婚,打乱路易九世的布局。” 老大公仍然不急不徐地道:“孩子,贵族之间的婚姻又几桩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呢?婚姻对我们来说,只是一根把两大家族捆绑在一起的利益和血缘纽带罢了。我看你不愿意接受公主的真实原因是为了那个叫埃丽西斯的女魔法师吧。” 奥菲罗克默不作声,来了个默认。 “这个埃丽西斯……”老大公沉吟良久,显然为如何用词费了不少脑筋。“她的确是个绝代佳人,魔力又强得异乎寻常,依我看,她的魔力可能已经接近于魔导师了!这样出众的女孩子我也是头一次见到,你为她着迷并不奇怪。只是,孩子啊,就如你刚才所说,为了王座什么都是可以牺牲的。如果你仅仅是一个普通的青年,没有这份才华,我并不会如此要求你。但你天资横溢,公国和威廉家族很可能就在你的身上发扬光大,名耀千古!为了一个女人影响清明的决策,并不是智者所为!再说,我还没到老眼昏花的地步,埃丽西斯身上黑暗的气息如此浓重,绝不会只是修习暗黑魔法的结果。这种时候,你要小心惹祸上身啊!” 奥菲罗克沉声道:“父亲!埃丽西斯绝对不会作对公国不利的事情的。而且以我们的实力,就是现在起兵,我也有把握在三年之内击败莱茵同盟!如果是比拼个人实力,就更不用担心了。就算是普罗西斯本人来到公国,我和他谁胜谁负,也还说不定呢。” 老莱茵哈特看着气度沉凝如山的儿子,只淡淡地说:“孩子,圣骑士并不就是天下无敌了,战场和政坛也是完全不同的领域。放眼大陆,虽然年青一辈中能与你相较之人几乎没有,但如果就此小看了天下英雄,早晚你会吃到苦头的。” “父亲,我们是同盟里惟一一个支持神圣教会的公国。教会允诺的三千神殿骑士再有两个月就会到达公国。单凭我的黄金狮子骑士团和神殿骑士团,我就有把握打败莱茵同盟。何况舅舅菲利浦大帝也绝不会坐视的,我们何惧之有?” 老大公长叹一声,道:“孩子,你自小就被视为天才,年纪轻轻的就成为大陆最年青的圣骑士,还有教庭的大力支持,可以说从没有遇过任何挫折。但世事难料,在政坛之上,亲族血缘有哪一样可以为你提供永世不变的保证呢!教会里派系林立,你舅舅菲利浦大帝又是野心勃勃,你怎么知道我们不会把恶狼引到自己家里来呢?” 奥菲罗克道:“舅舅已经许诺一旦公国和同盟战事发生,将会无条件的出兵援助。教会的要求则是在可以在各城市里建立教堂。公国作为信教国,现在又有几个城市没有教堂呢?这样的条件有和没有又有什么区别呢?” “孩子!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接受芙萝娅对公国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难道中了‘魅惑’魔法了不成,这样明显的事实你都看不到!这个埃丽西斯出身来历如此可疑,可是你是我惟一的儿子,一直以来我都没有过问过。可是眼下各方势力正向同盟云集的时候,难道别人就不注意、就不会过问吗?难道神殿骑士团团长‘血天使’奥古斯都也会视而不见?宗教裁判所的执法者们也都是瞎子?你的决断呢,你的英明呢,都到哪里去了?再这样下去,不要说击败同盟,我怕你连自己和埃丽西斯都保不住!从今天起,埃丽西斯要在公众面前消失,你们不能再象以前那样毫无忌惮了!” 奥菲罗克冷冷地道:“父亲,我们用不着这么小心吧,埃丽西斯用其它的气息将自己伪装起来不就行了?” 老公爵看了奥菲罗克的固执,也有些无奈,道:“其实依我的想法,埃丽西斯应该立刻远走高飞。可是那孩子性格倔傲,应该是不肯。奥菲啊,回去后好好想想我的话吧。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变数,也有太多未知的力量,你的力量并不能决定一切的。” 这些道理奥菲罗克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但是在埃丽西斯的问题上,他从来无法保持冷静和理智。从书房里中来,奥菲罗克一面思索着当前时局,一面信步走向自己的院落。隔得很远,他就感受到了院落里忽起忽落的强大魔法波动,显然埃丽西斯目前的心情并不大好。黄金狮子苦笑了一下,以埃丽西斯的高傲,她哪里肯躲避或者是收敛起自已的气息呢?思前想后,一股豪情自心内而生。埃丽西斯魔力强大无匹,当天表现出来的远远不是她真正的实力。以圣骑士与大魔导师的组合,纵横大陆,又会惧怕何人?何况,奥菲罗克冷笑一下,自己也尚未展露全部的实力呢。 但以奥菲罗克的智慧和武力,也想不通如何解释赐婚一事和安慰暴怒中的埃丽西斯。可是前面就算真的是地狱,他也只能硬着头皮跳了。 奥菲罗克长叹一声,一脸坚毅,举步迈入了大门。 罗格正在城里悠闲的转着,喝了会茶,吃了个中饭,又去‘战神之锤’看了一眼,顺便小睡了一觉。精神养足,他才走出‘战神之锤’,纵马向城西南慢慢行去。 一辆黑色华丽的马车从后面赶了上来,一丝丝危险的气息从马车上散发出来。罗格本能的寒毛直竖,精神力感应之下发现赶车的车夫居然隐藏着异常庞大的能量,那能量正是自己非常熟悉的黄绿色。而车厢中是两团更为恐怖且强大的能量。一团是湛蓝色带着点点星光的斗气,另外一道能量则是极为不安分地滚动着的艳红色魔法能量,。 罗格苦笑一下,在这三个煞星面前,还是不要妄想逃走的好。大庭广众之下,想来对方也不至于明目张胆的痛下杀手吧。“更何况,”罗格心中暗想,“老子难道就一点收买价值都没有?”想想自己拼死将埃丽西斯从异界拉了回来,虽说并不是那么自愿的,但她总该有些表示吧?然而埃丽西斯对罗格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傲,这让胖子心里多少生了点怨怼。 很快马车就与罗格并行了,车夫掀起帽子冲罗格一笑,但在胖子眼睛里,大卫这英俊面孔的背后充斥着黄绿色的荆棘斗气,让他就如被一只虫子盯上了一般不爽。这时窗帘打开,一张清丽得让罗格目眩的小脸出现在窗口上。 当日遥遥一瞥,芙萝娅清丽绝俗的面容已经让罗格颠倒迷醉。此刻近在咫尺,更是让罗格无法承受。轰的一声,整个世界在罗格脑中炸开了,每一个碎片上都亮闪闪地映着这个小魔女! 芙萝娅看着罗格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由得掩口浅笑。这一笑又险险把罗格笑下马去。 罗格脑子里刹那间都是一个一个在空中飞舞着的近乎全裸的绝色身躯,一个小小人偶正做着相同的动作。在这方面,罗格的本能永远快于理智,他的身体立刻就有了反应。马车上三个人都是顶尖的人物,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罗格的变化,目光都集中到了罗格胯下。胖子的脸皮虽然厚过牛皮,此刻在六道如刀似剑的异样目光注视下,也不禁红了起来。 罗格满头大汗,拼命想平复心情压下身体上的反应,却丝毫没有用处。这等反应向来是欲压欲坚,屹立不屈的,越想压下去反而越是历害。那一杆长枪直直竖起,越来越是明显。罗格急忙运起精神力集中在那话处,结果反而使它暴涨了一号,吓得他急忙撤去了精神力。 虽然这个发现日后必定妙用无穷,可是眼下却只有火上浇油的好处。 小魔女那张注定遗祸万年的小脸后面,又出现了一张几乎同样清丽,却显得无比令人生厌的面孔。安德烈鄙夷地看着罗格,充满不屑地哼了一声。 同样两张绝世容颜,芙萝娅让罗格不能自已,安德烈却如同一盆夹着冰块的冷水,立刻让胖子某个严重充血的部位恢复了正常。罗格头脑清醒之后马上堆起了满脸的媚笑,讪讪地道:“几位都是大人物,那晚匆匆一见,来不及打个招呼,呵呵,实在是太失礼了!” 安德烈轻哼一声,淡淡道:“那晚是见得匆忙了些。哥哥事后倒是一直在夸你呢,一定要我们来仔细来看看你。今日一见,罗格阁下果然‘不凡’啊!哼!” 罗格立刻赔笑道:“安德烈阁下乃是剑圣关门弟子,又是同盟罗歇里奥大元帅公子。何至于来看在下一个小小二等骑士呢。刚才失态,可真是怪不得在下。芙萝娅公主风华绝代,在下一个没见过多少世面的下级贵族哪还能控制得住自己呢?” 芙萝娅一阵娇笑,欣然受用了罗格的马屁。 罗格察言观色之下,眼珠一转,又道:“也只有以安德烈阁下的高贵血统,以及天下无双的风采武技,才是芙萝娅公主的良配啊。在下十分佩服安德烈阁下的剑法,那晚虽然看不明白,但这几天反复思索,终于有所心得。只盼望十年辛苦下来,能有安德烈阁下今天的部分成就。” 安德烈哼了一声,道:“就凭你,十年功夫也想学会这‘碧落星辰’的剑技?那岂不是满世界都是剑圣了?”话语虽然仍然讽刺,然而当初那股刺骨的冰冷已经无影无踪。待得回味起那句“也只有以安德烈阁下血统之高贵,以及这等风采武技,才是芙萝娅公主的良配啊。”,不由得深以为然,心里极大的受用了一番。待转头一看芙萝娅出水芙蓉般的侧面,心下顿生柔情万种。 一时之间,安德烈深觉得这罗格识情知趣,更颇有眼光见识,懂得美人配英雄的道理,看来哥哥大卫还算有些看人的眼光。他忍不住斜睨一眼罗格,感觉他那张胖脸好象也突然变得可爱了许多,觉得刚才对他的那些冷言冷语似乎是有些过了。 罗格心下惭愧,觉得有些对不住奥菲罗克,暗自想道:“奥菲罗克大人啊,现在我小命有忧,你就只有委屈一下了。反正圣骑士肚量必然很大,你又是个真英雄,想必不会争不过这个白脸安德烈的。当然了,如果你真的争不过他,这英雄称号,大概也有些名不符实了。” 罗格转念一想,这安德烈摆明了想要给奥菲罗克戴顶绿帽子。给圣骑士戴绿帽子岂是件小事,若自己是奥菲罗克,必定找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偷偷去把这个安德烈给干掉。 芙萝娅一双眼眸似笑非笑的盯着罗格,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看得罗格浑身不自在,直怀疑是不是自己什么地方衣服穿错了。 “罗格大人,那一晚你可是很会怜香惜玉呢!” 她短短一句话立刻让罗格如坠冰窟,手足刹时冰凉。他几乎按捺不住自己,就要发动精神冲击,然后夺路而逃。 好在芙萝娅说完那么一句后,就再也没有其它什么表示了。罗格狂跳的心才有所平复,但从芙萝娅的脸上,罗格怎么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已经知道了自己正是给埃丽西斯提供空间定位的人。 大卫一扬马鞭,笑道:“好了,见也见过了,我们就先走了。罗格,你可要好自为之啊!对了,我长时间不在军团里,苍狼骑士团的军纪都涣散了,如果日后遇见我的属下中有害群之马,只管出手,不用客气。还有,前面有一家‘夜归’旅店,很有点意思,你可别错过了啊!” 说话间大卫驱车走了。 在远去的马车上,安德烈又与大卫争吵起来。 “这个罗格挺有意思的,潜力很好,看起来已经开始了解如何运用精神力了。不过就凭这些,并不值得我们专门为他跑一次吧?我亲爱的哥哥,你花了这么多心思在他的身上,值得吗?难不成是因为你们在女人上面臭味相投的原因?” 大卫怡然自得的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笑着回答:“我亲爱的弟弟,在尊贵的芙萝娅公主面前,你还是少开两句口吧,免得泄了你那乡下师父的老底。或许你该去德罗帝国在大哥的麾下当两年剑士,才能拓展一点你的战略眼光。这个罗格,妙就妙在他实力不错,花样还挺多,还有不少的毛病。好色贪财卑鄙下流,哪一样都有不少。差一点的动不了他,象我亲爱的弟弟这样的大高手又不屑于动他。这可是乱世之中明哲保身的道理啊!” 安德烈哼了一声,不予回答。罗歇里奥大公儿女众多,最出众的三个人就是长子所罗门,现在德罗帝国担任骑士团团长,三子大卫,和小儿子安德烈。所罗门军略出众,大卫则长于政治,至于武技最高,则还属安德烈为最。 安德烈虽然孤傲,但并不狂妄,他心里十分清楚由于十多年来专注于剑法,生命中几乎再无他物。说起政治和兵法,自己较两位哥哥相差实在悬殊。但是一腔怒火总得有个发泄之处,于是某只不开眼的乌鸦就成了替罪羊。 树上的鸦群突然一阵慌乱,一只乌鸦一头栽在了地上,它的身体不断射出湛蓝色的光芒,慢慢地连本来是血红色的眼珠都变成了蓝色。转眼之间,这只乌鸦变成了一只蓝色的水晶鸟。一阵微风吹过,蓝水晶乌鸦化作无数极细小的飞屑,消失了。 罗格心情复杂的看着这只跟了他整整一天的乌鸦化为飞灰,微微叹了口气,驱马去了。 里尔城中某处暗室里,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仰天倒地,喷出一口鲜血。他恨恨的以奇怪的语言咒骂着安德烈。虽然四下无人,他也只敢低声的骂,似乎声音大上一点,就会被人听到似的。 罗格刚刚走出几步,迎面一个小小的旅店映入眼帘。小旅店很冷清,除了门口站了两个士兵之外,好像里面并没有什么客人。铁制的招牌在冷风中不停的摇动着。 “夜归旅店?”罗格读着旅馆前的招牌。他一时之间只觉得这间小店有些说不出的味道,那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然而奇怪的是自己又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思索之中,小店已经远远的被他胯下一路轻快小跑着的骏马抛在了后面。 等等!旅店门口为什么会站着士兵?罗格心里突如其来的涌起了些许不安,他眯着眼睛,仔细回想起来。“唔,从装束上看那两个士兵应该是苍狼骑士团的人啊,那种神情,不象是吃饭或者是其它什么,倒象是……是什么呢?对了,是戒备!他们在戒备什么呢?” 罗格突然浑身冷汗直冒。他不及细想,立刻拔马回头,向小旅店冲去。 还未到店口,那两个苍狼骑士团的士兵就转过头来盯着罗格,神色有些紧张。罗格飞身下马就要进店,却被那两个骑士给拦住了。 “站住!什么人?” 罗格微笑着道:“我想要喝口水,住个店。” 两个士兵对望一眼,冷冷地道:“这家旅店已经客满了。” 罗格向里面一望,道:“不会吧,好像里面没什么人啊,怎么就会客满了?” 两个士兵中一个面相凶恶的不耐烦起来,喝骂道:“这店今天大爷们包了!你是不是没长眼睛,大爷们可是苍狼骑士团的人!大爷在这里办事,让你滚你就滚了,哪来这么多废话!当心妨碍了大爷的公务!”罗格今天虽然一身便装,但所骑之马乃是名贵的纯种马,所以这个骑士虽然跋扈,倒也知道些进退,没有动手就打。 旅馆二楼上突然传来一阵桌椅倒地的声音,一个沙哑的声音粗鲁地骂道:“妈的,都已经到这地步了,你这小骚货还他妈的不肯老老实实的!不过越辣就越合老子的胃口!给我按住了!现在先别乱动啊,马上就让你好好的动动!” 一阵隐隐约约的呜咽和哭泣声从二楼传了下来,显然是一个年轻女子,从声音来看,还被堵住了嘴。这声音一传到罗格的耳朵里,他面色突然大变,举步就向店里冲去。 第二十章 杀意 那个粗壮士兵伸手就冲罗格的领子拎来,喝道:“小免崽子真想找打是不是?老子们可是苍狼骑士团的……啊!”话刚说到一半,他那只手腕就莫名其妙的落在了罗格的手里,随即是一阵喀喀喇喇的骨碎声。那人惨叫刚发出一半,就被罗格一脚抽在下阴处,他吸口凉气倒在了地上,脸瞬间就成了紫色,满地打滚,却叫不出声来。 另一个骑士大吃一惊,后退了一步,却觉得眼前一花,罗格早已不知去向。他惊恐地四下寻找之时,一阵巨痛突然从后背上传来。他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罗格一脚踢倒了第二个骑士,紧跟着左脚踏上那骑士的脚踝,骨碎声不断响起。罗格料定他已经没有能力再来拦阻自已了,就在两个倒地骑士的后脑上又一人补了一脚,踢晕了事,省得惨叫声烦心。 ‘嘭’的一声,木屑纷飞中,二楼一间客房的门被罗格一脚踢得粉碎。待看清屋内的情势,罗格险些晕了过去。 屋子里很有几个罗格的老熟人。莉莉斯披头散发,两只手上各绑了一根白色的布带。布带绕过房梁,两端分别执在乔治和布兰克的手中。这兄弟二人不断的拉紧和放松手中的布带,莉莉斯又始终在不屈不挠的挣扎着,这就使少女那白得让人眩目的躯体就如同一条被钓出水的鱼,拼命的弹跳扭动着。 一团白布塞在了莉莉斯的嘴巴里,她左侧面颊上还有一个红色的掌印。少女身上的衣服全被撕成一条一条的,显然是有意为之。少女身躯扭动之下,饱满的胸脯和雪白的大腿都时隐时现,看得屋内的男人们个个欲火高涨。 屋内除了乔治和布兰克这对身着见习骑士服色的兄弟外,还有三四个身着苍狼骑士团军服的骑士围在旁边。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看来是个首领模样的人物站在少女面前,他一手握住少女的腰身,另一手正用力抬高少女雪白赤裸的大腿,试图架到肩上。他的衣甲已脱在一边,胯下丑陋的阳物高高挺起,正试图钻入少女的温暖柔嫩的身体里。 少女出人意料没有流泪,一双眼睛盯着面前的男人,拼足了全力在挣扎着。 布兰克和乔治兄弟面孔扭曲着,狞笑着,不断的拉紧布带。少女的身躯被越拉越高,挣扎的余地也越来越小。 罗格惊怒交集,热血上涌,望出去的视野已经是一片血红。一股无法抑止的杀意从灵魂深处无穷无尽的汹涌而出,一刹那间罗格只想撕烂屋中一切活着的生物。他张口就是一声尖叫,精神冲击波瞬间袭遍了方圆五十米的每一寸空间。屋中众人登时眼睛外突、口鼻耳中鲜血外溢,软软地倒了下去,莉莉斯也如遇电击,脸色忽青忽白。连几户邻居也都受到了波及,几个老人的当场就倒地不起,一命呜呼了。 在仅有的一线清明里,为了顾及莉莉斯,罗格勉强压抑了这道精神冲击的力量。好在莉莉斯心志坚毅,承受精神冲击的能力显然远远超过了这些苍狼骑士们。 布兰克和乔治兄弟俩一松手,少女就跌倒在地上,然而莉莉斯已经发现进来的是罗格,惊喜交加的她立刻跑了过来,在折辱中一直未曾哭泣的她这一刻却是泪流满面。 苍狼骑士中队长紧跟着恢复了过来。他一跃而起,怒骂道:“哪个不开眼的东西敢来坏我哥斯特的好事!来人啊,给我拉到军营里去,老子要好好操操这孙子!” 话音未落,一个拳头就在他眼前不断扩大,随后是漫天的金星飞舞。哥斯特庞大的身躯凌空飞起,重重地撞在木头墙壁上。还未滑落下来,罗格就又在他的胃上补了一拳。胖子的蛮力可是极为恐怖的,他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和出手力道,免得一拳就打穿了这哥斯特。饶是如此,仅仅一拳就让体格健壮的哥斯特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哥斯特轰然倒地,罗格仍未放手,一脚踏上了他尚未软下去的阳物,用镶着钢片和马刺的靴子狠狠地碾压了起来。那哥斯特张口欲呼,房间里一根燃烧着的巨大蜡烛忽然飞起,闪电般插进了他的口里,火焰和蜡油将他的惨叫堵死在了喉咙里。那哥斯特眼睛翻了几下,浑身一阵抽动,就晕了过去。 罗格这才提起带血的靴子,一个一个地向屋里的男人们看过去。这些人刚刚从精神冲击中恢复过来,就看到队长瞬间就被打倒,随即是惨无人道的折磨。见罗格狞笑着看过来,被目光扫中的人无不觉得下腹阵痛。乔治面色惨白,刚刚坐起,见罗格看了过来,咚的一声又倒了下去,竟然已经被吓晕了。 苍狼骑士团的人毕竟还有些胆气,没被彻底吓倒。他们呼哨一声,就准备群起而攻。罗格一声野兽般的吼叫,身影如轻烟一般穿行全场一周,苍狼骑士们带着愕然的表情慢慢的倒下了。瞬间的功夫,罗格空手捏碎了所有骑士的肩骨。 他瞪着血红的眼睛,盯上了布兰克。 布兰克战战兢兢地道:“你…你可别乱来啊!我们都…都是苍狼骑士团的,团长大人不会放过你的!” “苍狼骑士团?我不敢乱来的,真的不敢乱来!”罗格狞笑着拎起了昏迷中的哥斯特,一把从哥斯特的手臂上撕下了一条肌肉。巨痛把哥斯特从昏迷中刺醒,然后又把他再度送入昏迷。昏迷中的哥斯特仍时不时的抽动几下。 罗格轻轻舔了舔嘴唇,来到布兰克的面前。“不!不要过来!不要杀我啊!”布兰克连哭带叫,手足并用向后退着,一直抵到墙角,退无可退为止。布兰克身材算是高大的了,至少比罗格高了半个头去,然而此刻在罗格无穷无尽的杀气压迫下,居然兴不起一点反抗或逃跑的念头。 罗格轻轻拍着布兰克的脸蛋,狞笑着道:“我的布兰克表哥啊,我们真的是很有缘呢,没想到会在里尔城里见到你们啊。来,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出现这里呢!” 布兰克全身冰冷僵硬,舌头打结,结结巴巴地述说着。 罗格离开当天夜里,兄弟二人就被几个不明身份的黑衣人给拖到树林里阉割了。其后不久,见小小的里弗斯家族领地再也榨不出什么油水,又害怕那暗中势力再次下手,这兄弟二人身体刚刚养得好些,就离开了这块乡下地方。在布朗旧日的朋友推荐下,他们投入苍狼骑士团,任哥斯特轻骑兵中队的二名见习骑士,待三月后自然会转成正式骑兵。 俩兄弟与哥斯特臭味相投,混得十分融洽。二人新阉不久,虽无作恶能力,但那心多少还在,在哥斯特行淫之时,在边上帮把手,凑个趣,过过干瘾也是好的。 这天二人巡逻,恰巧遇到莉莉斯,随后悄悄尾随她到了这个小小旅馆。兄弟二人想起罗格,登时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加上这莉莉斯也是他们想了很久的美味,此番异乡见到,自然不能放过。不过他们只是见习骑士,在王城里还不敢太过胡来,要作恶还是要仰仗这哥斯特的。在二人一番怂恿之下,哥斯特淫心大起,今天特地带了几个骑士来这小小旅店,一见莉莉斯顿时惊为天人,派人守了店门,就准备好好的淫乐一番,却不料半路杀来了罗格这个煞星。 罗格此刻稍许压抑下了自己的杀意,随即想起自己曾叮嘱罗伯斯基的任务,伸手一扯,布兰克那熟牛皮制成的见习骑士护裆就如同纸糊的一般,被轻松撕开。 罗格盯着布兰克的下身,那处仍厚重的包着纱布,一番折腾之后,纱布上渗出了些许血迹。罗格一字一字从牙缝里挤出来:“你知道莉莉斯是我的人,居然还敢把主意打到她的头上?!嗯?贱货就是贱货,已经挨了一刀,怎么还象匹种马啊,嗯?你的靠山就是这哥斯特?操你祖宗的,骑士中队长老子就不敢惹他了,嗯?” 每挤出一个“嗯”来,罗格就伸右手在那块纱布上弹上一指。罗格蛮力如牛,又是在盛怒之下,这一弹之力少说也有几十斤。布兰克脸孔紫涨得如欲滴下血来,可是嘴却被罗格左手牢牢扣住,哪里叫得出半声! 不多时,布兰克已经被罗格折磨的晕死醒来数次,眼见得出气多,入气少了。胯下一滩鲜血,红得触目惊心。 见布兰克已经不堪用刑,罗格眼光一转,在满地的骑士中又看中了乔治。一丝残忍的微笑浮上了罗格的嘴角,他的眼睛迅速变成了银色,随后血红色又彻底的盖住了银色。乔治的身体如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握住,升上了半空,恶魔般的罗格缓缓的走了过去…… 冬夜的风呼啸着,将最后一线夕照驱赶出了里尔城。 “不!罗格哥哥!住手!”莉莉斯突然尖叫了一声。 罗格愕然转头。莉莉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外面换好了衣服,此刻正倚在门框上,有些恐惧的看着他。少女瞳孔中,罗格看到一个面目狰狞的怪物,浑身染着鲜血,一个骑士被无形的绳索绑在半空中,怪物一只手指正慢慢地挖向了那骑士的眼珠。 “那个怪物,不就是我吗?” 如被一盆冷水淋下,罗格突然清醒了过来。他精神力一松,空中的骑士失了凭依,重重地摔在地板上,那个骑士不等从巨痛中恢复过来,就哭号着爬到了墙角。 罗格茫然四顾,见哥斯特倒在屋子中央的地板上,一根左腿扔在房间的另一边,一副极度恐惧的表情永远的凝结在他的脸上。屋中一共五个苍狼骑士,此刻只有两个还是活着的。布兰克和乔治兄弟拥抱在一起,早已经结束了罪恶、痛苦和波折的一生。 罗格猛然拉开窗子,一股寒风扑面而来。他深深呼吸了几下,平复了心情,这才转过身来重新面对屋中地狱般的景象。他毕竟是经历过风浪的人物,转眼之间,就下定了决心。 莉莉斯勉强抑止着呕吐的欲望,见罗格恢复了神智,这才放下心来。这一放松,她再也压不住胃里的翻涌,跪在地上大吐起来。 罗格轻轻拍着莉莉斯的后背,直到她把胃中的东西全部清空。他藏在背后的左手虚空轻轻握了两下,幸存的两个苍狼骑士喉骨一阵轻响,头一歪,追随他们的同伴去了。 杀了这么多苍狼骑士团的骑士绝非小事,莉莉斯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当罗格下楼之时,少女并没有试图阻止,只是捂住脸轻轻抽泣起来,间中杂着祈祷的声音。楼下两声若有若无的惨叫传上来时,莉莉斯终于经受不住,晕了过去。 夜深了。 罗格冷漠的看着房间里堆在一起的尸体,集中精神念颂起咒语来,两只手不停的画出各种魔法符号。一个个各色的魔法符号自他双手中飘了出来,慢慢溶进地上一个刚刚画好的魔法阵中。 一道恶臭在房间中弥漫开来,随后黑暗气息自魔法阵中大团大团的涌了出来,二只食尸鬼爬了出来。它们随即发现了面前的美味,拼命蠕动着肥大的身躯,扑到了尸堆上,大嚼起来。 罗格的精神力笼住了整个小旅馆,捕捉着每一缕试图逃逸的魔法波动。在这种繁华都市中,特别是在一个信仰光明教会的都市中召唤黑暗生物,他必须慎之又慎。被食尸鬼吞食的尸体,其灵魂将随着肉体一道被携往地狱深处,并在那里变成食尸鬼的排泄物。哪怕是最高明的牧师也无法救赎或者是召唤这种被彻底污秽了的灵魂。这样,自然也就不会有人通过灵魂召唤发现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了。 哥斯特干的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来的都是他的心腹,其它人并不知道他这次出来干什么,去哪里。这个罗格轻易的就从苍狼骑士的嘴里问了出来,他盘算着,如果再仔细清理掉现场的痕迹,这间旅馆内发生的事,也许就永远没人知道了。 不!至少大卫是知道的!罗格刹时间汗透重衣。 思索了一会,罗格也没想出什么办法来,只得决定走一步看一步了,想必很快大卫就会掀开底牌的吧? 清理过了所有的痕迹,罗格来到莉莉斯的房间,解衣上床。 莉莉斯早已倦极而眠,但转眼又被罗格弄醒了。经历了太过紧张的一天,又是久别重逢,两人都需要某种方式的发泄。于是小楼里又重新充斥了疯狂的气息,不过这一次,气息非常的淫靡。 天色未亮,教堂悠扬的钟声就唤醒了沉睡中的罗格和莉莉斯。 罗格起身披衣,他看着莉莉斯,犹豫了片刻,终于说:“要不,你还是跟我回去吧。” 莉莉斯看着罗格,目光如水,良久才摇了摇头,轻轻地道:“我不想给你填麻烦,再说,我也很喜欢这座小旅馆,想好好经营一下。我……我就不跟你回去了。” 看着如释重负的神情在罗格脸上一闪而过,莉莉斯只觉胸口钻心的痛。可是表面看起来,少女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活泼与快乐,她只拉住罗格的手,轻轻说了句:“记得有空的时候常来看看我。” 罗格点头应了,出门去了,并没有注意到身后少女哀伤欲绝。 罗格回到自己那小楼的时候,里尔城才刚刚从沉睡中醒过来。斜靠在窗边的躺椅上,罗格终于有了一点安静的时间,可以好好的回味一下这几天惊心动魄的经历。 与大卫、安德烈和芙萝娅三人相见虽然只有寥寥数次,但是每次相见,罗格都有一种兔子与三只恶狼在一起喝咖啡的感觉。特别是芙萝娅和安德烈身上散发着一种令罗格感到极为危险的气息,街上相遇之后,过于强大的刺激使罗格直到如今精神上都有些恍惚。 罗格有些烦躁的盯着窗外血红的朝霞,那红色让他感到分外的粘稠。 “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呢?为什么会那么控制不住自己,那道杀意到底是什么呢?在杀他们的时候,我,我甚至还很快乐!那种用手捏碎肋骨的感觉啊!怎么会有一种干完了女人的快乐呢?” 他的手指无意识的轻轻敲打着桌子,显示出了他心中无法控制的紧张。杀人对他来说并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然而这并不代表了他认同于毫无目的的滥杀,他也绝不愿意成为一个嗜血的人。杀人应该只是一种手段而已,而且是不得已时才能运用的手段。 “我明白了!我是在害怕!” 在‘夜归’旅店的那场屠杀,其实真正的原因仍在于罗格的恐惧。那是心里最深处的,不愿面对的恐惧。是对安德烈和芙萝娅压倒一切的强大实力的恐惧。虽然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的实力更是深如渊海,已经远远超出了罗格理解的范围,但他们对罗格来说是靠山,他可以感觉到奥菲罗克对自己的回护。 然而安德烈和芙萝娅不同。芙萝娅始终是一副遗害千年的清丽笑容,然而街头交谈的短短时间里,她已经对罗格起了数次杀机。如果不是自己丑态百出,演技到位,也许她真的就要下杀手了。对于一位公主来说,杀死一个下级贵族,最多有点小小的麻烦而已。这麻烦恐怕不会比为了参加宴会而不得不穿一套紧身背心大多少。 安德烈给自己的压迫更胜于芙萝娅。在他的面前,罗格小心翼翼的收束着自己的精神力,务求不使有一丝外露。安德烈的斗气如涛涛江水般冲入了自己的身体,肆无忌惮的探察着。就是在这一次的接触中,罗格深切领受到了“星空斗气”的可怕本质。这种斗气隐含了天上星辰的力量,具有将物质转换属性、使之结晶化的可怕力量。在安德烈探查自己的过程中,如果他愿意,随时都可以使自己落得和那只乌鸦同样的下场。那种感觉,有如躺在菜板上的羔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屠夫用刀在自己身上比来比去。 罗格虽然胆大妄为,但绝不是不怕死的。当时能够全心投入演了一个出色的小丑,这让他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事后他虽然表面上无事,然而这恐惧却在心里不断的成长着、积累着。在‘夜归’旅店里的屠杀,实际上就是这恐惧的宣泄。他要靠屠杀弱者来证明自己是个强者,来解决这恐惧! 解开了这个心结,罗格终于感觉到轻松多了。他站在窗前,深深的吸了口气,再缓缓的吐了出来。在他意识深处,精神力缓缓地旋转起来,如一团淡紫色且闪耀着数点金星的云团。随着他的双眼逐渐转成银色,整个世界再一次的在罗格面前平面化了。 罗格竭力回忆着与埃丽西斯精神相连、为她提供空间定位的经历。他抬手向眼前这平面的世界摸去,空间中一阵荡漾的波纹,罗格的人还在原地未动,手也保持着前伸的姿式,他的精神却已经突破了这层空间,再度置身于诡异的异界。 这是个无比美丽的世界。在深黑色的无尽空间里,悬挂着无数的星辰。时时会有一道能量风暴在空间中掠过,在黑色的幕布上留下绚烂的尾迹。一个个看不见的黑色洞口在空间中飘荡着,似乎是毫无规律的在运行着,然而任何两个黑洞都绝不会碰撞到一起。 这个世界里,由于缺少参照,视觉经常会受到欺骗。当一个黑洞在离罗格有千里之遥的地方掠过时,罗格才诧异的发现这个黑洞的大少居然可以轻易的放下大陆上最雄伟的山脉!这些黑洞深不见底,罗格无从知道洞的那一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他也不想知道。 在这个世界里,他没有身体,只有感觉存在。罗格忽然想起了埃丽西斯,想起了异空间的挣扎。如果说这个空间是一泓宁静的湖水,那一次的空间则是风暴中的大海。刚刚想起埃丽西斯,罗格立即感受到了她。这个空间之外的某处,有一团暗黑色的能量。那能量凝结成了一颗小小的透明球形,在那小小的球体中,却仿佛蕴藏着整座火山! 在一座华丽的小客厅里,正慵懒地靠在软垫上的埃丽西斯突然诧异地抬起了头。一丝罕有的微笑在她的嘴角浮现:“这小胖子,学东西很快嘛,居然能够锁定我的精神了,哼!看来真的得给你点苦头尝尝,不然以后还不被烦死!” 那团黑色的能量球突然涨大了少许,飘飞出六个极为复杂的魔法符号,构成了一个六芒星魔法阵的顶点。随即一个小小的黑色能量球从魔法阵中飞出来,沿着罗格与埃丽西斯的精神联系,迅捷无比的突破了无数空间,向罗格的精神本体袭来。 罗格顿时慌了,好在在这个空间里依然能发出精神冲击,他拼起老命,发出了数道无形的精神冲击去拦截那个能量球。然而罗格的精神冲击在那个小小能量球面前如同纸糊的一般,连让它降低点速度都办不到。 罗格精神本体上方的空间一阵波动,埃丽西斯的能量球如幽灵一般钻了出来,恶狠狠地向罗格扑来。罗格立刻魂飞天外,好在精神本体的移动速度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念动即移。他立刻凭着无比的求生本能在异空间中发了疯一样的乱窜起来。 能量球如附骨之疽,牢牢的跟在罗格后面。两团精神能量互相追逐了一会,埃丽西斯的能量球忽然炸了开来,漫射的黑焰终于小小的烧了罗格一下。 巨大的痛楚!这是于灵魂深处的,最直接的痛苦!虽然只是瞬间的事,但那一刹那间,罗格已经明白了什么是生不如死。 埃丽西斯笑得花枝乱颤的,自那晚以来,她还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呢。刚才的那番精神追逐可是她当年最喜欢的游戏了。 “这小胖子虽然魔力不怎么样,可对精神力的运用还挺熟练的。说不定这个世界上很多魔法大师都还不如他呢!说起来,好像‘异界牢狱’那件事我该谢谢他的。可是……可是……这叫我怎么开口呢!以前骂过他们不少次的,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唉!”埃丽西斯想着想着,也有些烦恼。然而一想到‘异界牢狱’,就又想到了那个让她恨得牙齿发痒的小狐狸精公主。 “要不要今晚去把她偷偷杀了?十四级魔法师,嗯,是有点难对付,不过还称不上是个对手。”埃丽西斯暗自盘算着。然而当日一战之后,小狐狸精公主仿佛平空消失了一样,无论埃丽西斯使用什么办法,也无法感应或侦测到她的存在。那个恐怖的人偶法术也无从用起了。这就更让埃丽西斯抓狂了。郁闷之余,正好罗格不知死活的来探头探脑,自然要狠狠地收拾一下。 罗格平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如此惧怕一个女人,不,这个埃丽西斯简直已经不是人了。他明白,刚才那不过是埃丽西斯的‘小小’的惩戒而已。可怜他不知道这个女魔头还有多少手段没使,口出怨言是绝对不敢的,就连心存怨望也不行。天知道这魔女会不会有什么方法可以知道他心中的秘密! 刚刚平复了精神上的痛楚,一个空间通道在罗格面前打开,极为熟悉的吸力锁住了罗格的精神。他还未来得及惊叫一声,就被吸入了空间通道之中。 第二十一章 等待 如流星一样,罗格刺破了异界浓厚、湿腻的铅灰色云团,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向一座小小山峰掠去。 峰顶一个身影正等着他。 仿佛已经等了无数个岁月,仿佛自天地生成的一刻她就等在那里。 电光石火的瞬间,罗格穿过重重的浓雾,飞到了山峰上,缓缓下落。 有那么一刻,罗格感觉好像有些眼花,看到了一个长发飞扬的身影,然而当他在风月面前停下的时候,却发现她其实并没有什么变化。 罗格现在只是以一个精神体存在,自然谈不上什么‘眼花’了。他自嘲地一笑,就准备如前两次到异界一样,飞入风月的核心里。 一道无形能量罩突然在风月身上生成,罗格如同一头撞在墙上一般,被弹了回来。他只觉得整个世界都旋转起来,好半天才平复过来。 风月伸手一指,罗格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三只僵尸领主带着二十几只僵尸战士正站在不远处。他自信地一笑,这点不死生物还不手到擒来?就待先发一道精神冲击打打前阵的时候,罗格忽然有些疑惑,这些不死生物的姿态与其说是挑战,倒不说是,嗯,是什么呢?对了!是恭敬! 罗格极度诧异地望了望风月,这些不死生物居然对风月恭敬?!她居然开始拉帮结派了? 风月手指处,一个僵尸战士走了出来,来到风月面前。风月右手一探,轻而易举的插入了它的胸膛,握住了能量核心。僵尸战士坚如硬木的肌体对风月来说竟有如烂泥。风月手上一使力,口中轻啸一声,僵尸战士就爆成了一地的尸块。无数道金色的能量线从风月头骨里伸展出来,探入了僵尸战士的能量核心之中,随后自能量核心中爆出无数的细线,缠绕上地上的每一块尸块。 被缠绕的尸块迅速燃起苍白色的火焰,很快就被烧尽了,只余一点精华连结在精神细线的末端。风月手一收,无数精神连线潮水般回收,在她指尖处凝成水滴大小的一团金色液体。那滴液体随即溶入了风月的指尖,与手指融为一体。 不死生物没有恐惧、欢喜或者是惊讶等情绪,它们对自己的主人只有单纯的服从。虽然风月毁灭并吸收了一具僵尸,其它的僵尸们依然安静的立在一旁,等待着风月的下一个命令。 代表了罗格精神本体的紫雾急剧翻涌着:“难道精神力竟然可以这样运用吗?!这不是说,我也能在这个世界拥有身体吗?” 一个神秘的新世界在罗格面前展开了! 紫雾滚动了起来,数条雾气探了出来,沿着地面不停搜索着,一道雾气更是逐渐渗入了地下。在雾气的带动下,不时会有一两块骨骼、石头或者是枯死的树干会忽然跳起,然后又落下。慢慢地,雾气的运作开始熟练起来,不时有新的更加细小的雾气分出来,地面上各种物体跳动却越来越频繁,幅度也越来越大。 风月怀抱着镰刀,静静的等候着。她已经等了那么久,不在乎再多等一会。 小小的峰顶此刻可以称得上是群魔乱舞!无数的骨骼和各种奇怪的东西在空中飞舞着,地面也在不断翻涌,仿佛有几百只土拨鼠在地下疯狂地挖掘着。已经有数百条细细的紫色细线从罗格的精神本体中伸出来,不停的触摸、探索和操纵着每一个接触到物体。 终于一个骷髅头在半空中凝定下来,如海绵一样将罗格的精神本体吸入,两团紫火随后在骷髅头的眼眶里亮起。 罗格对自己的新身体,确切点说是新头,很不满意。 虽然据记载最强大的邪恶生物――半神巫妖就是一个飘浮在空中的巨大骷髅头而已,但人家跟自己现在这个骷髅头显然不是一回事。作为一个初级的死灵法师,罗格仍然至少需要一双手才能施展出大多数的魔法。而且在离开了改造过的肉体,以及战甲‘轮回’和战斧“缚魂”后,罗格的肉博能力甚至还不如一个稍微高等一点的骷髅兵。 犹豫片刻,罗格毅然放弃了这个骷髅头,再一次的试图给自己组织一个身体。经历了无数次的尝试,他终于自“死灵召唤”的法术中得到启发,为自己召出了一具骷髅作为身体。 风月引着罗格来到一处水潭前。 异界的水都是泥泞、混浊的灰色的浆状物的,这个水潭的水却意外的清澈,虽只小小的二尺方圆,一尺多深,却显得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罗格清晰的感应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正保护着这汪清水不受死亡力量的侵蚀。这力量非常熟悉,应该是于风月。他略有些迷惑,这汪普通的清水有何特殊之处,要如此费心的保护? 罗格在水边俯下身去,一具还算完整的骷髅在水中倒映出来。罗格苦笑了一下,现在的自己应该是死灵法师的邪恶典型――尸巫了吧。不过罗格很会为自己开解,风月能在异界不断改造自己的身体,自己作为主人,应该也能做到才对。日后不难再变成一具高大英俊的骷髅法师。其实他心里很清楚,风月能办到的事,他可不一定办得到的。 罗格又花了一些时间适应自己的新存在形态,甚至还成功施放了一个诅咒术!但正如恐惧术对不死生物根本不起作用一样,罗格也完全想不出诅咒、疾病这些辅助类死灵法术,能在这个几乎只有不死生物存在的世界里有些什么用处。 如果不是本体世界的强力召唤,罗格不知还要在这全新的领域里探索多久。 这道召唤强横、霸道、威力无匹,极其精准地锁定了他的精神。罗格苦笑了一下,除了埃丽西斯这女魔头,还有谁能办到这一点? 骷髅散了。未及和风月打个招呼,罗格的精神本体就被埃丽西斯召回了原来的世界。在不断高飞的时候,看到风月的身影动也不动地站在原地,罗格忽然生起了一个念头: “也许该和它道个别的……” 他随即被自己的荒谬想法弄笑了,法师和自己的宠物道什么别?虽然,虽然风月似乎有些特别,不过它依然只是个法师宠物罢了。 不知为什么,罗格突然感到自己有些笑不出来了。 埃丽西斯在空间中飘荡的时候,罗格为维系与她的联系都耗尽了全力。当她想找罗格的时候,这召唤却简直如一个野蛮武士去提一只小鸡般的轻松。这就是对空间的理解和魔力上的绝对差距。这个发现又让罗格颇受打击,好在他追随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已经有年头了,脸皮和神经练得无比坚韧,这种打击实在不算什么。 一阵眩晕过后,罗格又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一站一坐,都在关切地看着他。看到罗格的眼神自迷茫慢慢转为清明,奥菲罗克才松了一口气。埃丽西斯强大的魔法波动逐渐的消散了,往昔周身有如实质的黑焰也一点不剩地被她吸回了体内。刚刚施放的“异界召唤”看起来对埃丽西斯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几粒细细的汗珠正挂在她的鼻尖上。 现在已是黄昏时分,夕照透过百叶窗柔和地洒落在屋内,也在埃丽西斯的面容上映上一片金黄。几粒细细的汗珠在夕照下闪耀着金色的光彩。 罗格从未如此清楚的看过埃丽西斯。以往无时无刻不在燃烧的黑焰总是让她朦朦胧胧的,如同隔着一层雾气一般。 “哼!”埃丽西斯一声冷哼把罗格的魂魄拉了回来。“你倒真的是胆大妄为啊!体验过一点异界空间就以为自己是大魔导师了?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个异空间存在,又有多少你没见识过的异界生物,可以随时吞掉你的精神本体?以你那点可怜的魔力,又能发动哪个空间魔法可以让你逃回来?起初我以为你只是在修习一些锁定对手灵魂的魔法,没想到你居然把整个精神本体都传送到异空间去了!” 埃丽西斯披头盖脸的一顿指责,反而让罗格第一次感觉到她是一个真实的人。而以往的埃丽西斯总是如此神秘和矜持,更让人觉得是一个魔或者是神。而且罗格也是第一次感觉到她对自己的关心,这种感觉让他激动不已。 “好了好了,埃妮,既然罗格已经没事了,你就饶他一次吧。”奥菲罗克微笑着说。 他随后又对罗格道:“你两天没出现了,让大家都急得不得了。凯特先在这里发现了你,但你始终神志不清。他解决不了,就来找了我们。埃妮断定你的精神本体,换句话说,也就是你的灵魂已经游离到异界去了,所以施展了‘异界召唤’的魔法,这才把你捉了回来。” 罗格嘿嘿笑了笑,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异界召唤’?这个魔法……好象是用来召唤异界怪物的吧?而且事先也不知道召唤的是什么才对啊?” 埃丽西斯‘扑嗤’一笑,道:“这个魔法本来就是召唤异界怪兽用的,稍微改改,拿来召唤你再合适不过了。再说了,我想要召唤什么,什么东西就得乖乖地出来,哪有召唤兽自己选择的余地?” 罗格有些讪讪的,又问:“我在异界呆了两天吗?” “那你以为呆了多久?”埃丽西斯反问道。 奥菲罗克盯着罗格看了一会,目光有如实质,将罗格里里外外看了个透。 “看来你这段时间收获不小啊。魔力居然又有进步,呵呵,不错不错。这本《平行空间与初级空间魔法》是四百年前大魔导士克利夫兰的手迹,现在是我父亲的收藏品。我和埃妮都觉得这本书比较适合你现在的情况,所以顺便带过来了,你可要小心收好了。不算里面的魔法本身,单是大魔导士的手迹就已经很值钱了!”他微笑着道。 最后这句正中罗格要害。以胖子这种天生的商人,哪会不知道四百年前大魔导士手迹的价值呢?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这克利夫兰是何许人也。罗格赶紧上前两步,双手颤抖着接过这本历史悠久的羊皮书,心情激荡。 好不容易送走了奥菲罗克及来同来的凯特等人,罗格迫不及待的来到静室,开始静坐冥想。他收束了心神,意识慢慢的潜入了精神本体之中,体会和操纵着周围一点一滴的魔力。 空中各式各样的魔法能量以罗格为中心开始聚集,绕着他飞速旋转起来。红的是火焰,蓝的是冰霜,灰色的是死亡能量,还有许许多多罗格分辨不出的魔法能量,一起组成了一道瑰丽的光带。这道光带是无法用肉眼辨识的,只能以精神去感应。光带上一小股一小股的魔法能量会不时的飞入罗格,在他精神本体之中转了一圈,又飞了出去。少许魔法能量就这样留在了罗格的体内。 清晨时分,罗格终于结束了冥想。他站在窗前,周身魔力涌动。他已经是一个九级的魔法师了,虽然称不上强大,但已经是不能随意忽视的人物了!从八级魔法师到九级魔法师,他只用了短短数月的时间,这速度算不上惊才绝艳,但以罗格在魔法上的天份来说,已经是做梦都想不到的进步了。 与雾幻赌气时的那一场无形的拼斗,让罗格领悟到了以精神力观察世界的技巧,更使他无意中看到了使整个世界运行的力量本源。这让他第一次清晰的看到了自己的目标,也知道自己追求的力量巅峰在哪里。无论是斗气,还是魔力,最终都会归于力量的本源。力量的本源还是罗格无法理解的范围,他只是看到了,知道那就是自己的方向,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然而知道了目标在哪里,就可以选择一条相对正确的路。绝大多数时候,强大并不取决于一个人能够在自己的道路上跑的比别人快,而是决定于选择道路的那一瞬间。 相较于斗气而言,魔力更加接近于力量的本源。所以罗格虽然力大无穷,拥有成为战士的独一无二的天分,他还是选择了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精进魔力与精神力上,既不修炼斗气,也不研习战技。 罗德里格斯临终前的教诲则使打碎了他头脑中已有的条条框框,使他可以在通向目标的过程中踏出一条自己的路来。这位最伟大的死灵法师拥有无以伦比的智慧,他知道规则是一切智慧成长的捷径,但也是束缚智慧最大的牢笼。罗德里格斯心知在得到了无上智慧与力量的同时,这个世界的规则已经烙印在自己的灵魂深处。他已经无力跳出这个规则,但罗格不同。刚刚跳上追求力量征程的他拥有足够的潜力,却还未曾被烙上太多的印记。 这正是罗德里格斯没有吸收罗格灵魂或是把自己的知识留给罗格的原因。那样做的话,可能会再造出一个更加强大的死灵法师,甚至在力量上或许会达到神魔的程度。然而再强大肥壮的青虫也不是蝴蝶。 罗德里格斯期待的是有朝一日罗格可以破茧而出,而不是永世作一条青虫。 与埃丽西斯的精神联系让罗格第一次体会到了异空间的存在。风月的存在也使他第一次以灵魂跃入异空间的经历不至于变成灾难。而异界里化身尸巫的独特体验让他对死亡能量的把握更加的精细,也直接刺激了他那以死亡能量为主的魔力成长,终于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够再进一步。 九级魔法师啊! 罗格抑制不住心里的激动,这意味着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可以被忽视的小角色了!虽然隐于暗中、背后伤人永远是他的第一选择,但拥有了强大的力量,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宽广啊!想一想,以自己精确的魔法控制力,九级法师意味着每一仗自己可以至少有四个剑蜘蛛可供召唤,还有无数的魔法飞弹,六七个火球术,恐惧术、疾病术,等等等等。这些法术足够消灭一个骑士小队! 罗格有些眩晕,然而收获不止于此。 他回想起在‘夜归’旅馆中疯狂的一幕幕,特别是徒手插入敌手胸膛,捏断脊椎的体验。他试着将精神力提至最高,然后聚集于右手食指之上。片刻之后,他整根手指都热了起来。罗格提手细看,他的食指已经长了一寸,指甲变成了锋利的刀锋形,手指上竟然形成了细细的肉鳞,在阳光下闪烁着淡紫色的金属光芒。 罗格一指插入了面前的硬木桌,就如同插进了一块刚刚出炉的面包一样轻松。罗格满意地笑了笑,随手提起一把普通长剑,以恶魔般的手指弹了弹剑刃,竟然发出了金属般的撞击声。当然了,这把剑没有任何的特殊之处,他可不会笨到用那些神兵利器,比如说战斧‘缚魂’来试验自己手指的强度。 他将闪着金属光泽的手指放在眼前仔细看了会,才自言自语道:“这应该就是魔族的能力之一了吧?按书上的记载这一定是的。不过谁知道呢,说不定写书的家伙自己也没见识过高等魔族呢!也许该再去抓个魔族来问问的,嘿嘿。比如那个荆戈……” 罗格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沉吟道:“这个荆戈,好像看起来很历害的样子,马上还要一起做些生意,嗯……还是算了吧。” 他现在已经自最初的兴奋中平复下来了,虽然魔力增长是件好事,但这远远不是实力的全部。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他去做呢。约定出发捕奴的日子就要到了,然而好多准备工作都没有完成。此次捕奴,自己这方实力要倾巢而出,但身后留着一个飞龙实在是让人不爽。如同肉里总是夹着一根刺一样。可是这飞龙一伤之后,立刻变作地鼠,不知在哪个地方挖了个洞把自己藏起来了。这类卑鄙无耻不要脸面的敌人向来是罗格最痛恨的对象。 这一次去罗恩公车捕奴,声势颇为浩大,几百名武装人员以何种名义进入罗恩公国可不是个小问题。罗格眼前是毫无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斯坦尼奇和荆戈两人神通广大,可以找出万全的办法来。 奥菲罗克虽然是圣骑士,埃丽西斯的魔法实力也让人恐惧。但只有这两个靠山总是太单薄了些。何况对方的实力也未见得就差了,一旦冲突起来,最先倒霉的总是自己这些小喽罗。罗格苦苦思索,把各方势力一一检索了一遍,突然眼睛一亮,光明教会啊!兄弟几个最近和格纳得.哈特主教混得十分融洽,眼前正是请他把自己引荐给伯克红衣大主教的良机!如果搭上教会这条线,无论是谁,想要动自己之前都要好好的想想。 想到这里,罗格不由得深深懊悔没有早早的投向教会的怀抱。虽说死灵法师加入光明教会显得有些滑稽,但本着有奶就是娘的原则,罗格也顾不上那么多了。立场和原则哪里有小命来得重要?话又说回来,奥菲罗克也是光明教会的人,巴伐利亚公国则是莱茵同盟里惟一的信教区。自己这样做,怎么都算不上是背叛吧。 想到逝去的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罗格不禁有些愧疚。不过这丝惭愧转眼就烟消云散了,他理直气壮地想:“是你教我可以无视一切世界的规则的。这死灵法师不能加入光明教会也算是规则之一吧?那就自老子开始,在光明教会里开创出死灵法师的新天地!嗯,这圣水有些麻烦啊,没关系,忍了!咦?用不着忍的,老子好像可以用精神力做上一个小小护罩,把这圣水挡在外边,就象神迹那次一样。奶奶的,我怎么忘了这么一个好办法!这个护罩要好好练练,不能太厚,半公分最多了;还要持久,又能随我的体形变化……好像很有些难度啊?” 圣水的问题还不是眼前的当务之急,先放放,以后再头痛吧。 他散去了精神力,待手指恢复正常,急匆匆地出门去了。 罗格到达格纳得.哈特主教府的时候,里尔城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之中。被吵醒的中年管家显然心情不大好,对罗格也没有什么好脸色。但当他看见罗格递过来的几枚银币的时候,脸上立刻堆起了最殷勤的笑容,变脸之快,让罗格也有些佩服。点头哈腰的管家一再表示等主教一醒,就会第一时间把罗格的名贴递上去。随后他又谄媚的询问罗格是否愿意进去喝杯咖啡。 看着这管家枯干的瘦脸,以及那副被劣质烟草薰得发黄的牙齿,罗格实在难以对主教家里的咖啡产生丝毫的兴趣。匆匆在名贴上留了言,约了主教晚上再来拜访,罗格就逃难似的急急离去。这次拜访让罗格对主教的经济状况有了初步的估计,然而仔细回想了一下主教大人的敛财作风,似乎又不应该如此窘迫才是。 带着疑惑,罗格向‘战神之锤’疾驰而去。 第二十二章 攀附 虽然里尔城、甚至是整个莱茵同盟都已经是暗流涌动,然而表面上城里还是一片太平,处处繁华。‘战神之锤’短短时间已经在这个浮躁且奢华的城市里扎下了根,‘不老仙泉’成了贵族们每次必谈的话题。第三枚‘不老仙泉’的归属更是万众瞩目。 ‘战神之锤’将对‘不老仙泉’进行秘密拍卖,价高者得的消息以惊人的速度传遍了整体贵族社会。流言的魅力和生命力再一次得到了证明。据称这第三枚‘魔戒’除了壮阳的奇效之外,还能大大增加使女子受孕的机率。此外,还有诸如返老还童、强身健体种种好处。又有人信誓旦旦的宣称,这魔戒之中封印了源自神秘东方世界的魔鬼力量,可以使男人在床上吸收女人的生命精华。据另一则从杀手组织流传出来的消息称,这个戒指可以自性爱中汲取能量,自动为主人加上防护护罩,所以持有人大可放心取乐,不用担心被暗杀云云。 罗格到达‘战神之锤’的时候,店里的客人并不是很多,然而在这里随时可以见到里尔城最受尊敬的人物。来宾们三三两两的徜徉在大厅里,大多数人都是互相认识的。来宾中有熟人相遇,也会极为优雅的互相打个招呼。这没办法,上层贵族的圈子就是这么小。近来有身份地位的大贵族或者是大富商如果不到‘战神之锤’转上一转,就会害怕被人误解为没有购物的财力。当然总是有几个豪门是不必用这种办法证明自己的。不过,能够到‘战神之锤’楼上转转正好为这些豪门充分提供了展示血统优越性的舞台。 ‘战神之锤’大约每个星期会一件新品,按照‘战神之锤’的价格定位,这种新品推出速度不快也不慢。其实这已经是费斯的极限了。每当一件新品,有实力在‘战神之锤’购物的顾客都会云集而至,当然十个人中有九个不会买,只是显示一下自己有买的实力而已。 罗格从后门悄悄地溜进了店里,顺手在漂亮的女店员身上揩了几下油水。 凯特和佛朗哥都已经坐在顶楼的小茶室里了。在寸土寸金的第五大道上,这间十几个平方米的小小茶室就是几个贵族青年的办公室兼会议室。最大的房间和最好的朝向留出来做了贵宾接待室。三楼剩下的最后一个风景秀丽的大房间则给老雾幻作了休息室。 这种清晨时分一般是看不到伦斯的,这也是他的职业特点。伦斯最近奋发了不少,苦练盗贼技能。据他自己说是为了早日把飞龙从他的老鼠洞给揪出来,其实大家心里明白,其中至少有部分原因是能够到防备森严的大贵族府上去偷窥一番。 三人商议一阵,定下了晚上拜访主教所需的礼品事宜,就各自准备去了。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夕阳的余辉将格纳得.哈特主教府里那小小的花园也映得几乎有了点繁华的感觉。可惜书房中的几个人毫无欣赏的兴趣。凯特、佛朗哥和罗格正围着哈特主教大拍马屁,并非常委婉的表达了希望哈特主教把三人引荐给伯克红衣大主教的意思。 哈特眯着眼睛,怡然自得地受用着潮水般涌来的马屁。他已经好久没有享受过这等炉火纯青的马屁了。这些马屁绝不是漫无边际的胡乱吹捧,难得之处在于用词朴实无华、感情真挚热烈,一听就是发自内心肺腑的。三人自主教大人出道时谈起,几乎每一件哈特有些成绩的小事都会被提出来,并且详加评论述说一翻。也难为这三人是如何翻出来这许多琐碎的陈年往事的。自然其中也有许多并不属于主教的功劳,也都被算在哈特大人的头上。对这些小小疏漏,主教大人胸怀宽广,自然是不予计较的。 一个沉甸甸的缠丝袋子正在哈特主教的手上一起一伏的跃动着。每一个起落都会发出动听的金币碰撞的声音。哈特主教的眼睛都快笑没了,待三人马屁告一段落,他这才开口:“上次接受教会册封时,我就看出你们几个未来必定会对传播神的荣光有所贡献。赞美无所不能的至高神,它在莱茵教区最困难的时候,将你们带到了光明教会的面前。我相信你们是至高神最忠实的信徒,我理所应该将你们这样的人才引荐给伯克红衣大主教!不过……” 罗格一听主教这声‘不过’,立刻在身上翻了起来,终于找出了一小袋宝石。这袋宝石本来是准备给费斯制作新的魔法装备的,里面虽然只有四块宝石,但是质地纯净,个头又大,价值远在哈特主教手中那一千金币之上。 胖子没怎么犹豫,就把这一小袋宝石递了过去。哈特笑逐颜开,打开口袋,仔细把玩了一会,笑道:“这些宝石质地可真是不错啊,看起来至少值上五千金币啊!这些真的是给老夫的?” 罗格赔笑道:“这是我等对至高神的一点小小奉献。主教大人身为至高神的使者,荣耀的传播者,这些奉献正该交给您掌管才是!” 哈特主教吃力地将略显臃肿的身躯在椅子里挪了个位置,将掌中的宝石又放入了小口袋中。他摸了摸胡子,说:“这些宝石,可不是寻常货色,怕是用来打造魔法装备的原料吧?你们看过了我这寒酸的房子,是不是以为一千金币对我来说就是笔巨款了?” 罗格等人听了这话,立刻满脸通红。 哈特主教看了看他们的表情,笑道:“不要这么紧张嘛!一千金币对我这个老头子来说的确是笔巨款了。我这个破落院子一年的开销不过是四百个金币罢了。既然你们考虑了那么久,还是来走我的门路,没有投到眼前正当权的格里芬主教或者泰勒那里,我也不能让你们失望。这一千金币我就收下了,宝石嘛,你们还是拿回去吧。” 佛朗哥以为哈特主教还在故做姿态,连忙又劝了几句。 哈特主教捻着下巴上稀疏几缕胡子,笑说:“我侍奉至高神三十多年,坐上主教这个位子的时间也不短了。至于我的神力,嘿嘿,你们也看得很清楚,才是个八级神官而已。这几十年风风雨雨的,就是格里芬和泰勒也一直弄不倒我,是什么原因呢?其实没有别的,就是我这个人不贪,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胃口有多大,吃饱就行,不去想那些吃不下去,消化不了的东西。” “这些年来,老夫看过很多青年才俊,才华横溢,神力高强。他们都很聪明,也都很有野心。可是他们一个个的倒下去了,还没有我这个一无是处的老头子来得长久,就是因为太心急了。好比一头强壮的牧羊犬,所有的羊都怕它,于是它就真以为自己是无比强壮的,出去挑战狼群。而老夫则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大,所以选择了呆在羊群里,依靠其它牧羊犬和牧羊人的力量来抵御狼群,才活到了现在。所以人哪,就得知道自己能干点什么,会干点什么,手能够伸多长。总是望着、想着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忘了看脚下的路,走到悬崖上去。” 哈特主教站起身来,把宝石口袋放在罗格的手上,说道:“这些宝石与‘战神之锤’的生意有关,你还是拿回去吧。‘战神之锤’兴旺了,老夫才好安心收一些奉献的。至于伯克红衣大主教那里,眼前正有一个机会。” 罗格等立刻伸长了耳朵,生怕错过了每一个字。 哈特慢慢地道:“伯克大主教最近一年来颇多不顺之处,所以想订制一件新的法冠,转一转运气和心情。格里芬和泰勒主教半个月前已经领了这个任务去了,老夫因为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就没敢领这个任务。你们既然来了,正是再适合不过了。伯克主教会先付一万金币的定金,如果法冠被选中了,那么差价部分会补齐的。不过,伯克阁下一生清正,恐怕承担不起太过华贵的法冠……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在座的人都是快百练成精的小油条了,哪里会听不出哈特的言外之意? “哈特大人”罗格问道,“就是不知道伯克主教喜好是什么。比如说式样、颜色,还有,有没有特别喜欢的宝石类型?” 说到伯克红衣大主教的爱好,几个贵族青年兴致立刻来了,七嘴八舌的开始刨根问底,恨不得把他祖上几代的隐私都给深挖出来。对哈特主教的态度也变得亲热无比,就象已经认识了十多年一般,弄得哈特哭笑不得,深深佩服几人的厚脸皮。 格纳德.哈特主教“哈哈”一笑,说道:“我跟随伯克红衣大主教的时间太久了,能想出来的东西,伯克阁下多少能猜出来。倒是你们,说不定能够给红衣大主教和我一个惊喜呢。来来,不要着急,一会我把红衣大主教的生平事迹都说给你们听听,看看你们能够有什么领悟。管家,管家!去准备四人份的宵夜!” 主教府上这次拜访,收获之大连罗格自己都不敢相信。格纳德.哈特主教的深藏不露、知足自省也让罗格触动颇深。这四年来,虽然多历波折,然而罗格却逐渐混得风生水起。日夕不变的苦读群书和精进魔力,不但去了他身上不少浮躁之气,也使他在面对强者之时有了一定的自保之力。 诸事顺遂,让他心里悄悄地生起了一丝傲慢,觉得很多身居高位者也不过如此。可与哈特主教这次会晤,却让他数次冷汗直流。 “这个老家伙,还真是让他平时的样子给骗了。看来这些老家伙们,哪一个都不简单啊!唉,其实想想,哪一个人会很轻易的得到今天的位置呢?多多少少总会有些过人之处的,以后做人,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小心啊!唔,‘战神之锤’是不是太过招摇了点呢?”罗格一边感慨,一边策马回自己的小楼休息去了。 其后两天,几个贵族青年与雾幻、费斯聚在一起,整天揣摩着伯克红衣主教的心思。两天后,哈特主教派人送来了一万金币,以及一份订制法冠的要求。哈特主教还亲自送来了一块几乎有鸡蛋大小、质地极佳的红宝石。看着这块意味深长的宝石,罗格又陷入了沉思。 苦思一天之后,罗格去大公府拜访了奥菲罗克,一席深谈,终于使罗格定下了决心。 十天夜以继日的工作后,初步完工的法冠被这几个贵族带到了大公府,由奥菲罗克亲自施展高阶神圣法术‘圣光降临’,完成了对法冠的魔法加持。这项工作还只有奥菲罗克能够胜任,身为圣骑士,奥菲罗克能够施放出六阶的神术,这也是得益于他出身于光明教会的缘故。 经由雾幻作了最后的修饰后,法冠终于完成了! 位于里尔城的圣詹姆斯大教堂是光明教会十九座大神殿之一,也是伯克红衣大主教的驻骅之所。由于大教堂位于里尔城中,所以只象征性的驻扎了一百个神殿骑士。在大教堂的一间偏厅里,伯克红衣大主教合上手里的两个极为华贵精美的盒子,满意地叹了口气。格里芬和泰勒精明强干,年轻有为,办事深合自己心意,远非日前老迈昏庸的哈特能比。这次他们进献上来的两个法冠高贵华丽,用料极为考究,单是那些镶嵌的宝石就至少值个三万金币的。要说自己更喜欢哪个,还真是个难题啊。瘦高的格里芬和高壮的泰勒都一脸神圣的侍立在旁,静静的观察着伯克的脸色。 一个神殿骑士走了进来,“伯克大人!格纳德.哈特主教大人求见!”哈特近年不得宠,已经不能如格里芬和泰勒那样直接面见伯克,需要伯克准了,才能晋见。 伯克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哈特也这么快的就弄好了法冠,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吧?想到这里,红衣主教有些意兴阑姗。格里芬和泰勒对视一眼,目光似乎在空气中都擦出了火花。伯克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挥了挥手,让他们都退下了。 格纳德.哈特在神殿骑士的带领下,进入了偏厅。罗格、凯特和佛朗哥鱼贯跟在后面,凯特手里捧着一个毫不起眼的大盒子。哈特主教上前一步,低声道:“伯克大人,请您看看属下委托‘战神之锤’给您准备的法冠。” 伯克本来眼角都不愿意扫这盒子一下,听得‘战神之锤’四字,才提起了点兴趣。 罗格偷偷向伯克主教望去。伯克身材高大,披着一袭深红色的圣袍,秘银线绣成的十字在烛火中闪闪发亮,他一头寸许长的短发根根直立,修剪得极为整齐得体。主教面上线条刚毅,精心打理的短须更添几分威严。 伯克神力极为高强,在这小小偏厅中一站,竟似有丝丝圣光从身上时时放射出来。罗格心下惴惴不安,伯克发出的神圣气息时不时射在身上,就是一阵巨痛。胖子无法,只能苦忍。想到忍过这一次,日后就是海阔天空了,心里才好过了一些。 在哈特示意下,凯特大步上前,半屈膝献上手中盒子。伯克这才感受到了盒子中溢出的神圣气息,脸上忍不住有些色变,抢上一步,打开盒子,一道乳白色的圣光冲天而起! “嘶!……”伯克倒吸了一口凉气。 法冠前高后低,以红金两色构成,底子是极品魔焰天狐的狐皮。四圈的镶边金中泛紫,伯克是识货之人,知道这金子是产自极西山脉中的琉璃金,有极强的光明神术的加成效果。整个法冠上只嵌以各式的红宝石。法冠正中镶着一颗鸡蛋大小、血红的椭圆红宝石,一道若隐若现的光芒在宝石中不住的游走着,不知是什么魔法被加持在里面。 整个法冠是最传统的式样,然而伯克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完美的法冠。每一根线条,每一个曲面,每一颗宝石镶嵌的位置,都是如此的和谐,如此的完美无缺。经过雾幻的双手,这个法冠竟以最普通的式样展现了最惊心动魄的美。 然而这些都不以让伯克如此失态。真正让伯克失态的是: 教皇冠! 这个法冠竟然是一顶教皇冠! 伯克神色大变,大滴大滴的汗珠不住滚下。他突然神力急剧提升,周身圣光四射,喝道:“你们做这个东西,究竟想干些什么!”虽然声色俱厉,声音却刻意的压低了许多。 格纳德.哈特扑地跪了下去,老泪纵横,哭道:“老臣无能,追随您这些年来,没有建下分毫功劳。伯克大人一生传播至高神的福音,您正是神在这乱世之中的化身啊。虽然老臣不堪重用,但还有一点小小眼光。这几人都极为仰慕大人的风采,愿与老臣一道,追随伯克大人,将神的荣光传遍整个大陆!” 凯特、罗格、佛朗哥也都跪倒一地。 伯克神色变幻不定,凝聚在手中的圣光球也忽明忽暗。场中静极,只能听到众人砰砰的心跳声。 终于他神色渐渐缓和了下来,身上的圣光也慢慢地淡了下去。他长叹一声,道:“哈特啊哈特,你一生谨慎,怎么这一次竟如此冲动!这几位就是创办‘战神之锤’的人吧,果然不错,果然不错!的确是人材啊!” 格纳德.哈特主教这才将罗格等人一一引见给伯克。轮到罗格时,伯克照例划了个十字,点了点罗格的额头,以示祝福。罗格激动得泪水滚滚而下。伯克感动不已,却不知胖子其实另有苦衷。 “这该死的神圣魔力!真是太他妈的痛了!呜,呜,回去一定要把那护罩练起来!我的护罩!” 在众人的怂恿之下,伯克将那顶教皇冠慢慢戴上,双手竟微微有些颤抖。 教皇冠刚刚带上,一道圣光就冲天而起,与伯克自身的神力相互激荡。一时间小小偏厅之中圣歌回响,一道道圣光形成白色的光带,环绕着伯克不断飞舞。各色鲜花时时在圣光中显现,竟有一个孩童般的小小天使自圣光中现身,绕伯克飞舞一周,方才隐去。 圣歌中的伯克神态威严,仿若降临人间的神诋! 哈特忙献上一面银镜,伯克仔细端详了镜中的自己,神态变得更加神圣庄严。 片刻之后,圣歌渐渐隐去,圣光也逐渐消失了。伯克取下了教皇冠,颇有些恋恋不舍。 凯特连忙上前,又献上了一个富丽华贵的盒子,里面又是一顶法冠,镶金嵌玉,颇有俗气。哈特主教低声道:“伯克大人,这个法冠……”伯克点了点头,示意明白。哈特主教察言观色,带领罗格等人告退了,让伯克独自一人细细把玩那顶教皇冠。 又隔了一天,伯克在圣詹姆斯大教堂召集教区会议,巴伐利亚公国教区高级神职人员齐集。除了教会神职人员,各世俗名流也多被邀请,就连罗格等人也在受邀之列。 圣詹姆斯大教堂正殿恢宏无比,几百人坐在殿中也丝毫不显得拥挤。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教堂顶部的彩色玻璃射在神坛上,映得神坛上的三个法冠愈发的金碧辉煌。在唱诗班的圣歌声中,伯克带领众人作完了祈祷和忏悔。 伯克随后捧起了中间的法冠,面对厅中众神职人员和世俗名流朗声宣布道:“这顶法冠,从今以后就是光明教会巴伐利亚教区红衣大主教的传承法冠!愿神的荣光与我们同在!泰勒主教!” 泰勒抑制不住脸上的激动与得意,看了看面色铁青的格里芬主教以及一脸懊恼的哈特主教,快步上前,跪在伯克红衣大主教的面前。 伯克庄严的声音仿若传自天际。 “主说,你传播了他的荣耀,他必将予你奖赏;你赞美了他的圣名,他必将予你救赎。” 圣水自黄金圣杯中倾倒而出,洒在泰勒的肩头。泰勒伏在地上,激动得微微发抖。这一次终于击败了老对手格里芬主教!伯克年事已高,待他一退位,这红衣大主教的位置,还不是自己的掌中之物吗?也不枉了从自己腰包里掏出来的五万金币了。 泰勒退下之后,伯克又宣布,骑士罗格、凯特、佛朗哥和伦斯为光明教会做出重要奉献,一直致力于传播神的荣名,诚心归依教会;特此宣布塞勒斯堡地区为分教区,将设立教堂;授予罗格、佛朗哥和伦斯守护骑士称号,授权罗格在分教区组建守护神圣骑士团,以抵御异教徒的袭扰。格纳德.哈特主教将前往塞勒斯堡教区,负责光明教会一切事宜。 因为凯特已经是守护骑士了,所以没有单独封赏。 神殿骑士团是教廷拥有的第一支武装力量,其全部职责就是卫护各地神殿和教堂的安全。神殿骑士团中出类拔萃的骑士则会被授予光辉骑士称号,而当骑士个人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有机会成为圣堂骑士。圣堂骑士在教会中拥有无上的荣耀,其主要职责是统率教廷各种武装力量,并研习以神圣斗气为主的战技,奥菲罗克即是教廷七位圣堂骑士中最年轻的一个。圣堂骑士同时会担任教廷重要职务。如位列圣堂骑士之首的‘血天使’奥古斯都即是神殿骑士团团长。 近二十年来,随着光明教会的势力不断扩大,各教区拥有的产业、土地、财富也急剧扩大。为维护教廷在世俗界的利益,教廷开始许可各教区建立世俗武装:护卫骑士团。护卫骑士团的领导者则会被授予‘守护骑士’的称号。依据传统,圣堂骑士中始终会为守护骑士保留一个位置。守护骑士即可以是实职,也可以仅仅是个虚衔。 这个结果大出罗格的意料,原本他只是指望弄个守护骑士的空头称号,混个光明教会的名份而已。没想到伯克竟然将他的领地列作教区,并授权他组建神圣骑士团!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大权啊,远非几个守护骑士的虚衔可比!他不但可以光明正大的建立实际归属于自己的力量,而且这力量还算是教会那一拨儿的!再与罗格正面作对,就相当于与光明教会作对。而与拥有一千万信徒、五万神殿骑士、无数光明大法师的光明教会作对,无异于自寻死路! 罗格一路小跑,总算混入这一拨儿了! 他偷偷看了一眼哈特主教,主教的那张脸还是如此庸俗与平凡。不为人察觉的,哈特主教对罗格鼓励地笑了一下。 随后是接受圣水洗礼。 痛还是痛的。可是这次,胖子觉得痛得还真他妈的舒服! 奥菲罗克与大卫都坐在第一排观礼。对这样的结果大卫显然十分意外。他转头对奥菲罗克低声笑道:“奥菲罗克大人,您的属下真是人才济济啊,什么样的人都有,总能有让人惊喜的地方。您的识人本领真是让我佩服,不愧‘黄金狮子’的称号啊!” 奥菲罗克优雅地笑笑,同样低声回道:“说到下属人才,大卫阁下身边不也是人才众多吗?何况您的几个兄弟同样承继了罗歇里奥大公的纯正血统,个个不凡。说起来,我要羡慕您才对啊。” “您真是过誉了!对了,怎么没见到埃丽西斯小姐?这种庄严神圣的场合,正是她一展绝代风华的时候啊!难道她还会不舒服不成?”大卫又问。 “她今天的确是有些不舒服,有劳大卫阁下关心了。倒是令弟和芙萝娅公主的车驾听说再过一周就会驾临里尔城了。这么短的时间内,‘来回’奔波了这么远的路,可真是辛苦令弟了,别累着了才好。”奥菲罗克不愠不火的答道。 “说到舍弟和公主,在下倒是明白了埃丽西斯小姐到底不舒服在哪里了。呵呵,黄金狮子也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吧!不过奥菲罗克大人放心,舍弟一定会替您‘照顾’好公主的!”大卫毫不放松。 奥菲罗克神色终于变了一变,淡淡回道:“这个世界本来清净的很,但总有些苍蝇蚊子飞来飞去的惹人厌。我若要拍死哪只苍蝇,怕是没什么人来指责我吧,想指责也未必拦得住我。” “这个当然!不会有人会愿意与圣骑士为敌的。在下当然更不会了,哪有这个胆子呢?奥菲罗克大人,您实在无需担心啊!” 奥菲罗克看着大卫的眼睛,在那里面没有找出任何的愤怒、恐惧或者是挑衅,有的只是平静和清明。 奥菲罗克转过头去,淡淡道:“大卫阁下,您除了剑技高强之外,更有难得的雄才大略。您从来不会象有些人一样,只会干一些无聊的事情。您并不怕我,以后也不会怕我,因为您不是令弟,您不会冲动。” 第二十三章 起点 圣詹姆斯大教堂里的仪式终于结束了。收获远远出乎罗格的意料,也不枉了他们几乎把‘战神之锤’所有盈余都投了进去。能够组建一支新的护教骑士团,这意味着罗格手中从此将掌握两支骑士大队。格纳德.哈特主教亲自出面主持分教区,将使罗格至少可以装备一千个骑兵而不会有人提出异议!惟一受限的是看罗格有多少钱,可以装备多少个骑兵而已。 有如此好事,晚上当然要好好摆一场庆功宴了,哈特主教是必不可少地。至于地点,仍然是‘海伦’。 月上中天,罗格等人和哈特主教在海伦顶层刚刚喝到兴高采烈的时候。哈特主教坐在正中,罗格、凯特等人两边陪坐,席上菜色依然以鲜、活二字为主。一道主菜竟然是幼年双足飞龙的龙脑!淡黄色的整块龙脑浸在深黄色的汁中,显得诱人无比。 要知道幼年双足飞龙是可以被驯化的,或是炼化了作为召唤兽,或者用作军事用途,所以价格极高。双足飞龙肉质粗劣,虽然身上多处可以用作魔法材料,但是可以入口之处却是不多。这飞龙脑虽然味美,但也算不上是什么绝世佳肴。 可是以荆戈的话来说:“这东西好不好吃倒在其次,再不好吃的东西,被我这儿千熬百炼的浓汁一浸,味道也差不到哪去。这关键就在于东西少,到别的地方你想吃也吃不到。好吃的东西多了,但能用钱买到的,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别人吃不到的,你能吃到,这就是地位,这就是差距!我这‘海伦’经营的不是美味,而是这种差距!” 若不是斯坦尼奇专门关照,罗格想吃这龙脑,那是门都没有。当初他听了荆戈这一席话,深有所悟,佩服得五体投地。对‘战神之锤’日后如何兴旺发达,自然又多了一些体会。 凯特为哈特主教再倒上一杯酒,借机问道:“主教大人,说句实话,塞勒斯堡真他妈的是块荒山野岭啊。您,呃,您怎么会想到那块地方去的?这不是自贬了吗?” 哈特将一大勺龙脑放在口中,眯着小眼睛细细品了半天,才满足地叹了口气,微笑着说:“我本来想平平安安的过完这辈子就算了,可是看到你们,老夫突然又有了些活力,想随你们这些年青人去闯闯世界了。塞勒斯堡地方是穷了点,不过位置重要啊,紧临着罗恩公国。莱茵同盟与罗恩公国战争已经不可避免。战火一开,巴伐利亚公国自然是要率先出兵的。公国军队到达的地方,就将是光明教会到达的地方。这日后教区扩大的功劳,难道还能落到格里芬或者是泰勒手里吗?” 他顿了顿,罗格连忙倒了一杯酒端过去,哈特一饮而尽,这才接着道:“我来问问你们,眼下里尔城里潜潮涌动,大公、波旁王朝、教会甚至奥匈和德罗两大帝国都开使插手了,这情况大家都是知道的。你们谁来为我分析一下当前局势啊?” 罗格沉思片刻,回道:“主教大人,眼前各方势力实在太乱,我们年纪还轻,没什么见识,实在是看不清楚局势!主教大人,您就指点我们一下吧!” 哈特主教哈哈笑了几声,道:“其实不瞒你们说,我也看不清这局面。这就好比一个大漩涡,除了真正会水的人,其余的都说不定会在漩涡里淹死。老夫自认为不是有这本事的人,所以当然要远远躲开这漩涡了!东方大陆有句非常智慧的谚语,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就是英明的人不站在快塌了的房子边上!” 罗格当下对哈特主教的老奸巨滑真是发自内心的钦佩。立刻大拍马屁:“我的主啊,主教大人真是博学!小人也多少读过几本从东方大陆传过来的书,可是惭愧得很,一直以为这句话是英明的人不站在快倒的墙边上。唉,还好没有丢丑!” 哈特主教得意洋洋,道:“虽说我没什么本事,不过大小是个主教,格里芬和泰勒很多时候都看我不顺眼。这次我主动走得远远的,让他们眼界清净一下,可以安心斗个你死我活的!虽然混水才好摸鱼,可这水里要都是鲨鱼,手还是不要伸得太长的好。等这些鲨鱼们斗累了,自然有死鱼会翻上来,我们正好捡个便宜!” 罗格等人当然又是马屁如潮,只是这一回马屁多是发自内心肺腑。能有机会听哈特这等老奸巨滑之人讲讲道理,真是这些小油条们的运气。 宴席快散时,哈特又问:“伯克大人这一次特意拨了五万金币作为塞勒斯分教区建设费用,我大略算算,建个小教堂估计需要二千金币,其余我就都给你们,用来组建那个骑士团。伯克大人可是非常看重你们这支骑士团的啊。你们有些什么想法,说说看!” 罗格犹豫一下,道:“眼前小人们在塞勒斯堡有不到三百个骑兵正在训练,估计二个月后就会初步合格了。有伯克大人拨的钱,装备也不是问题。只是……” “只是什么?” “这些人的出身有些问题。” “都是些什么出身啊?” “这个…不敢瞒您,这些人以前都是山贼!” “啊,这个……那这些人以前都是在哪里求生的?” “莱茵同盟南部地区。” “那就是说,不是在教区以内,未曾抢过信徒,也没有跟其它主的信徒有所接触了?” “正是,主教大人!” “那就问题不大。我曾听你说,你在领地内接纳了三百个虔诚信仰主的信徒?就是他们吧!” 罗格一愣,但很快就回过神来,回道:“正是他们!主教大人。” “这些人以前都干些什么,从哪来的啊?” “他们受异教徒迫害,所以四处流浪,四面八方。” “很好很好,你准备怎么对待他们啊?” “他们都愿为抵御异教徒奉献毕生,是以小人准备将他们召入守护神圣骑士团。” “好像他们的信仰并不怎么坚定嘛!” “主教大人请放心,一周之内,他们都会变成主最虔诚的信徒!” “一周之内?” “一周之内!” 目送哈特走远,几个贵族青年这才坐上马车,返回‘战神之锤’,准备连夜议事。 佛朗哥道:“这些山贼们加在一起认识的字不会超过一百个,咱们怎么能让他们在一周之内理解光明教会那些厚如砖头的教典啊?这伯克大人万一兴致来了,要去塞勒斯堡看看,我们可怎么办?” 罗格笑道:“谁说虔诚的信徒就一定要熟知教典的?我们只要传个话给塞勒斯堡那边,让那些山贼们不管任何情况,不论是何问题,只要背熟这几条就行了:神永远是对的,神不对的时候,请参照前一条;神指东,我就向东,神指西,我就向西。神要我死,老子立刻就点火自焚!” “最后一条有点问题吧,那些山贼哪会笨到真为神自杀啊!” “佛朗哥,今天你喝多了吧。哪个神会笨到真让他们去自杀啊?” “那个道尔怎么办?” “他自诩正义,让山贼变成信徒应该正中他下怀!” “奇薇也在那里,万一她捣乱呢?” “好办!给她笔钱,让她到里尔城去购一个月物,支走不就行了?” 凯特一直沉默,终于插嘴道:“罗格,连你这样的人都能成守护骑士,至高神还真有看走眼的时候啊!” 罗格立刻回道:“那是当然!神要真的是全知全能的,就凭你比魔族还黑的心,还能练出神圣斗气?” 罗格坐在马车上怡然自得。山贼们摇身一变,成了护教骑士,这是有点奇怪。不过自己这死灵法师都能当上守护骑士,山贼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时间如水般流逝着,芙萝娅公主经过一个月的跋涉,终于来到了里尔城。此次芙萝娅公主是以巡视的名义来到巴伐利亚公国,然而贵族豪门都十分清楚芙萝娅公主此次出巡的真正目的。只是公国与同盟皇室关系微妙,万一赐婚不成,这将是波旁王朝前所未有的耻辱。就算立刻征服巴伐利亚公国,波旁王朝也将永远背负着这个耻辱。 此次护送公主前来的是一千名皇家近卫骑士,由罗歇里奥大公幼子、星空剑圣普罗西斯关门弟子安德烈子爵统率。安德烈出师之后,在莱茵城亮相才一个月,就被誉为波旁王朝第一美男子,号称‘莱茵最亮的星辰’。这次护送公主赴里尔城,风头之劲,甚至已经压过了芙萝娅公主。 近卫骑士团共有五千人,自莱茵同盟成立以来就担任王室的护卫工作,历来是同盟装备最精良、战力最强的骑士团。就是在莱茵同盟军备松懈的这几年,其战斗力也绝不逊色于巴伐利亚大公的狮心骑士团。 公主车驾入城之日,近卫骑士们四人一排,骑枪高高竖起,整齐地缓步踏入了里尔城。 芙萝娅坐在一辆饰有皇室纹章的马车上,车帘都已经卷起。她每一个顾盼都极为优雅,即使是最严格的宫廷礼仪大师也挑不出一点毛病来。奥菲罗克策马伴在车旁,举手投足间,威仪自现。这一男一女相伴而行,男的是当世英雄,女的是人间绝色,围观人群你推我挤的,都想凑近些看个清楚。 然而更多的喝彩却送给了安德烈。这颗‘莱茵最亮的星辰’全身银甲蓝袍,跟在芙萝娅车驾后面,那张清秀绝色的面容,引出了无数少女的尖叫。 街边一座四层楼房的阁楼里,罗格正站在窗边,欣赏着浩大华丽的公主车驾。马车上的芙萝娅公主显得弱不禁风,可是如果这些欢呼着的人们知道了就在十天前,她刚刚在里尔城大闹一场的话,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对于偷偷潜入里尔城一事,芙萝娅和安德烈显然并不如何在意,也没有花什么心思去保密。罗格扫了一眼跟在马车后面的大大小小的公国贵族,心里想:“这些人里面,大概有不少人知道芙萝娅和安德烈已经来闹过一场了吧?可是现在大家却心照不宣的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迎接公主的到来,人类的心理啊,还真是奇怪呢。而贵族,则是怪物中的怪物。” 罗格摇了摇头。突然一道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罗格的直觉可是极为敏感的,立刻顺着目光回望过去,正好迎上了芙萝娅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眸。罗格大吃一惊,芙萝娅嘴角微不可察地笑了一笑,收回了目光。她微微倾向了奥菲罗克,与他低声谈着什么,偶尔浅浅一笑。 安德烈以最标准的礼仪回应着人群的欢呼,只是瞥向奥菲罗克的目光里偶尔会落出一些杀机。 与芙萝娅短短的目光交汇已经让罗格汗透重衣,他跌坐在椅子上,大口地喘着气,低声咒骂着什么。此刻他才深切的体会到哈特主教那番话的深意。在里尔城这个漩涡之中,周旋于芙萝娅、大卫、安德烈以及奥菲罗克之间,就如同一条小鱼与一群鲨鱼嬉戏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自以为聪明灵活的小鱼就会撞入哪条鲨鱼的巨口里。 到目前为止,依靠着自已的小心、谨慎,不择手段的行事作风,以及一些小小的运气,他一直有惊无险地在巨鲨中穿梭着。虽然他现在照当初来说,已经是一条肥壮得多的鱼了。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在鲨鱼们的眼睛里,自己也变得美味得多了吧。鲨鱼嘴边觅食,过得再舒适也都是暂时的。 掂了掂自己的份量,罗格深知眼前自己还根本无力参与到这个游戏中去,趁早脱离这个漩涡才是上策。问题是,奥菲罗克会让自己溜之大吉吗?不过,废了那么多心血,总算搭上了教会的关系,让罗格多少松了口气。芙萝娅的行事比自己更加不讲道理,更是无法无天。若是真的惹到了这魔女,罗格绝对不认为她会对杀了自己有丝毫的犹豫。这是罗格本能里对天敌的一种直觉。 然而眼前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没有多少可供自己发呆的时间。罗格悄悄下楼,去‘海伦’找荆戈去了。 芙萝娅公主的到来,可是里尔城贵族社交圈子中的一件大事。 一系列盛大的宫廷宴会是约定俗成的节目。大大小小的贵族们都挤破了头,希望能够弄到一张重要宴会的请贴。大公府的一系列宴会之后,则是各家大贵族豪门为公主举行的晚宴。举行宴会的先后顺序又是各大家族进行殊死斗争的一个战场。 不过上流社会的这些勾心斗角丝毫提不起罗格的兴趣,趁着大多数实权人物被宴会牢牢拖住的难得时机,他则正忙着与一位神秘的客人进行接触。 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旅行后,罗恩公国克拉克商会的商队终于从同盟南方返回了里尔城。本杰明长老则在第一时间里拜访了罗格。 夜幕完全降临的时候,整个里尔城正沉浸在欢乐和奢华之中。罗格带着本杰明长老回到了自己的小楼。二人进了院门,放着正路不走,却在花丛中穿来绕去的。好不容易到了门口,开门进了客厅,罗格却在拉着本杰明长老站在客厅入口处,足足一分钟后才举步进入客厅。 本杰明很有兴趣的打量着小楼的布置。阅历丰富的他早就看出这个小楼里面杀机四伏,机关重重。虽然陷阱布置的水平不怎么样,有的连他这个外行都看得出来,但本杰明相信,这一切绝非表面上那么简单。单是两人在门口站那一分钟,就让他猜测不出是为了躲避何种陷阱。他不由得在心里把对罗格的评价又调高了一级。 为本杰明准备好了咖啡和茶点,罗格这才开口:“本杰明长老,您能来看我,实在是让我感到太荣幸了!您这次南方之行收获如何啊?” “这一次收获还算丰厚。在南方海港进了五车瓷器,其余的是茶叶、香料、珊瑚、宝石,一条完整的海龙以及一些比较稀有的矿藏。” “海龙?!”罗格差点跳了起来,“难道真有龙这种生物吗?天哪,一头完整的海龙!费斯知道了一定会疯的!” 本杰明微笑着看着罗格,那模样象极了一头老狐狸。“说是海龙,其实不过是条亚龙罢了。只有五、六米长,这次买来是准备制成标本,当作私人珍藏的。‘战神之锤’的眼光可不应该这么短浅啊!” 罗格脸上一红,转开话题,问道:“本杰明长老,您上次所说的供应我们魔银、精金以及其它珍稀矿藏一事……” “这事好办。我们商会可以以成本价供应你们魔法白银、蓝水晶和琉璃金。甚至托夫雷魔水晶也可以供应。价格至少比莱茵同盟的价格要便宜三成!” “托夫雷魔水晶!这可是罗恩公国绝对禁止出口的东西啊!本杰明长老,你们开出如此优厚的条件,要求的回报恐怕也不低吧!” 本杰明安安稳稳地坐着,显得胸有成竹:“罗格大人,我们克拉克商会在莱茵同盟西南方的几个小国和城邦之中都有很特殊的利益。我们希望在克拉克商会目前的势力范围内可以独家经营‘战神之锤’的产品。另外,在您的领地里有一个很不错的精铁矿,据我所知,由于道路的原因,这个矿一直没法全力生产。我们希望每年您可以供给我们一千吨的精钢,当然前期可以用精铁矿石代替。最后,我们有一些特殊的客户,对魔法装备的要求很高,希望‘战神之锤’能够为他们专门设计和制造相应的装备。对于他们来说,钱不是问题!” 罗格瞳孔一缩,回答说:“恐怕最后一条才是您真正的意思吧?这些客户里有一些很麻烦的人物吧?” “罗格大人,怕麻烦是永远不会赚到大钱的。眼前的局势里,只有尽快的壮大实力才不会怕麻烦。小人物不管什么时候都是麻烦缠身的。罗格先生,以您在巴伐利亚公国的关系和地位,是不应该有这么多顾虑的。好好考虑一下吧!” “好!就这么定了。不过这些装备的价格由我们定、也绝不可能打上‘战神之锤’的标志!而且我还有一个要求,您这次回罗恩公国的商队改由我们派遣人员提供保护!” 本杰明双眼一亮,这头老狐狸敏锐地嗅出了罗格话里话外暗藏的玄机。他半眯着眼睛问道:“您打算派多少人来保护我们的商队呢?” “三百五十人左右。”罗格笑得象一头小狐狸。 本杰明的眼睛更亮了,表面却不动声色,然而罗格已经感受到他精神上的波动。 一老一少对坐密谈,不住的讨价还价。或许是同为奸商的原因,二个人竟然越谈越是投机。但是一旦涉及到生意上面,又是寸土必争的。 发战争财永远是大奸商的必修课。虽然目前莱茵同盟对罗恩公国还是一团和气,但是消息灵通之人早已经觉察到了暗地里的紧张局势。号称‘佣兵之国’的罗恩公国矿产丰富,兵器业十分发达。克拉克商会就经营着数个大型武器工坊。在目前局面下,公国内各大佣兵团和公国正规军都在疯狂采购兵器盔甲,导致价格一路攀升。连带着使精钢、铁、青铜的价格狂涨。现在终于轮到各类原矿涨价了。 几个月来,由于道路不通,塞勒斯堡的原矿堆集如山。罗格在塞勒斯堡建了二个冶炼场后,情况才有所缓解。但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除了‘战神之锤’自用之外,其余的原矿和精钢一律屯积着,没有供应给同盟内任何一家武器工坊。现在莱茵同盟还未曾对罗恩公国任何禁运的措施,这批高品质的存货在罗恩公国绝对是炙手可热的,正是发财的大好时机。 本杰明和罗格慢慢的解除了彼此的戒心,开始讨论起真正的违法生意来。又经过了一番艰苦的讨价还价,在战争财这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两人终于在所有方面都达成了一致。 克拉克商会的商队将会在里尔城采购大约五十车的粮食、木材等货品。这支新的商队将由罗格率人护送,途中将在塞勒斯堡秘密停留,换装成矿石和钢坯,运往罗恩公国。荆戈所率领的奴隶贩子武装也将秘密潜往塞勒斯堡,在那与克拉克商队会合,摇身变成商队护卫,堂而皇之的进入罗恩公国。 待捕捉矮人的行动一结束,矮人奴隶将被藏入克拉克商队中,与罗格从该商会订购的武器装备一同运回塞勒斯堡。 那个矮人的秘密部落藏身地正巧离克拉克商会的一个大矿山不远。中间只有几个零星的村落,没有多少人口。对于捕奴来说,实在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环境。本杰明对这批矮人奴隶也垂涎三尺,但罗格在这一点上坚决不让步,那老狐狸只得罢了。 在得知这批武器装备是用于装备公国骑士团之后,本杰明当即把价格降低了两成,并且表示会把最上等的武器都留给罗格。他同时还答应派遣工匠协助罗格在塞勒斯堡建立武器工坊。罗格明白,这是克拉克商会投注于巴伐利亚公国的表示。象这种生意遍布数国的大商会,忠实的只是利益,而非某个国家。 想来克拉克商会一定另有核心人物与公国上层接触,那就不是自己这种权力体系边缘的小角色能够了解的事情了。 接下来的几天,罗格穿梭于各方之间,与荆戈、本杰明和奥菲罗克不断密晤。斯坦尼奇和巴伐利亚大公这样的大老板,自然对这些事情故作不知了,万一有事也好摘得干净。毕竟矮人帝国可不是那么好惹的,单从控制地域上讲,就相当于所有人类国家疆域的三分之一。 大陆西北一带以山地和高原为主,散落分布着几十个矮人帝国,历史曾因人类公开抓捕矮人奴隶而与各人族国家发生过近百年的战争,强悍的矮人战士最终迫使人族国家联合签署了一项声明,宣布所有人族国家开始全面禁止矮人奴隶贸易。 当然,在利润的驱动下,暗地里的矮人奴隶交易是永远无法完全根绝的。禁令使矮人奴隶的数量大大减少,但同时也提高了价格和冒险的利润。不过,这一次罗格策划袭击的是千人规模的矮人大部落,风声如果走露了,巴伐利亚公国必然会断然否认参与了此事,说不定还会反过来追捕罗格。如果事情干得干净,罗格当然可以推得一干二净,反正类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关键看公国上层有没有坚决维护他的心了。 东奔西走的罗格总是发现有魔族的探子窥探着自己的行踪。虽然魔族的各式各样探子近乎猖獗的无处不在,但考虑到荆戈也是一个高等魔族,罗格也就没把这些探子放在心上。惟一让他奇怪的是,眼下里尔城里强者如林,怎么会一直任由这些魔族的探子逍遥呢?不过聪明如他,当然不会去问荆戈了。魔族一旦在人族国家里暴光身份,大多会在火刑柱结束一生。所以这是个绝对忌讳的话题。 一座神秘的殿堂耸立在遥远的东部山脉之中。周周的魔法结界阻挡了一切外部的窥探企图。大殿极其雄伟,弧形的拱顶足足有四十米高,由两排二人合抱的青石巨柱支撑着。大殿尽头是一个巨大的烈火祭坛,祭坛前放着一张装饰得华贵无比的高背椅,一个男子正坐在这张椅子上。在这座大殿之中,他是如此的渺小,然而一眼望过去,其气势似乎充斥了整座大殿。 一个全身都裹在黑色斗蓬里的人正跪在他的面前,报告着格罗里亚大陆上各处的局势。 椅子上的男人有些恼怒,他低沉、奇异的声音响彻了整座大殿。“够了!我不想再听到任何有关那个没用的人族小肥猪的消息!如果你和你的手下们整天收集的都是这种东西,那还不如去给腐败飞龙当点心!” “将军大人!可是,小人以为……” “闭嘴!我的耐心不象你们这些无所事事的小爬虫一样好!把有关埃丽西斯的情报再给我读一遍!” “是!是!大人!这里就是了……三天前,埃丽西斯殿下与……” 罗格虽然忙碌非常,但还是抽空去了‘夜归’旅馆三次。只有在莉莉斯那里,他才会感到疲劳,也才会有真正的放松。莉莉斯每次都会欢喜非常,用一个女人所能想到的一切办法让罗格放松和欢愉。 她从来不问罗格的事。在罗格非常烦心的时候,她会在一边静静的听他的牢骚,然后承受他暴风雨般的征服。罗格总是那么忙,每一次都是天不亮的时候匆匆的就走了。莉莉斯多希望他可以停下来,对她说一声:“跟我走吧!”然而每一次都是失望。莉莉斯知道罗格不愿意面对这个问题,贵族们都是这样的。少女知道罗格很累,非常的累,所以选择了把这些话都放在了心里,选择了等待,等待着有那么一天,罗格可以对她说:“跟我走吧!” 爷爷被那些“苍狼骑士”们打死了,不过那些人都被罗格杀了,莉莉斯也就不再恨什么人了。她用罗格留给她的钱收养了三个孤女,与她一同维持这间小旅馆的运转。少女很有做菜的天分,‘夜归’也在左右邻居中越来越有名气了。现在靠着这间小旅馆,莉莉斯已经完全可以维持自己的生计了。 自‘苍狼骑士’来闹事之后,莉莉斯总会发现时不时有几个大汉在门口闲逛,有时他们也在旅馆里喝茶。最初她还有些害怕,但这些大汉出现后,往日经常上门骚扰的小流氓们都消失无踪了。 日出日落,莉莉斯快乐的经营着这间小旅馆。只是往往在黄昏时分,看不到罗格总是匆匆忙忙的身影,少女会有些惆怅。 经过一番辛苦筹备,终于要到了出发的时候了。这次行动被罗格称作‘狩猎’。五十名黄金狮子骑士已经秘密进入了克拉克商队的营地。三百名‘龙与美人’骑士也换上了佣兵的装束,在罗伯斯基的带领下加入了克拉克商队。此番行动,为防万一,罗格、伦斯、凯特、佛朗哥以及费斯都悉数出动。至于那个躲起来的飞龙,一时之间实在找不到他,只能罢了。‘战神之锤’则由奥菲罗克派人守卫。 ‘狩猎’队伍出发前,一个骑士飞马驰到了‘战神之锤’,要求罗格马上去大公府面见奥菲罗克。 罗格隐隐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但又没听到任何调回黄金狮子骑士的命令。带着一肚子的疑惑,他策马随着这个骑士来到了大公府。 在一座淡雅朴素的偏厅里,奥菲罗克站在落地窗前,望着窗外的景色。大卫则一件件地观赏着厅中陈列的古董和盔甲。另一个人则是一身法师打扮,正欣赏着墙上的油画。 罗格走进偏厅,看到大卫,心里立刻大跳几下。 奥菲罗克转过身来,微笑道对罗格道:“你来的很快嘛!” “这是属下份内的事,不知您召属下来有何吩咐。”见有大卫在场,罗格对奥菲罗克礼数十足。 “明天那个‘狩猎’,有个人很有兴趣,她对你的行动有很大帮助的,让她加入吧。” 罗格有些疑惑地看着奥菲罗克。如此隐密的行动他就这么当着自己的死敌面前说了?他顺着奥菲罗克的眼光,望向了正欣赏油画的法师。法师感应到了罗格的目光,扑嗤一笑,转过身来,道:“这么快就不记得我了?”。罗格顿时觉得眼前一花,脑中一阵眩晕。 竟然是芙萝娅公主! 罗格脚下不稳,顾不得礼仪,摸了把椅子坐下了。他结结巴巴地说:“芙萝娅殿下,我,您,您怎么会对属下的小小狩猎感兴趣?这次狩猎太过危险了,以您无比尊贵的身份,是不能够跟属下这些下等贵族一同冒险的。这太有失您公主的身份了,也是对皇室尊严的亵渎啊。属下万万不敢这么做!” 芙萝娅袅娜地走了过来,站在了罗格面前,小脸凑了上来。若是无人之时,芙萝娅如此亲昵的举动无疑会让罗格欣喜若狂。但此刻公主名义上的未婚夫――奥菲罗克就在边上看着,自己若与公主有丝毫亲热,脑袋恐怕要不稳了。罗格拼命后躲,奈何后面就是椅背,已经躲无可躲了。芙萝娅那张让人窒息的小脸却还在不停的凑过来。眼看二人鼻尖就要触到一起了,罗格暗叹一声,整个人仰天就倒,连人带椅重重地摔在地上。 芙萝娅吃吃的掩口笑了起来,道:“你那么怕我吗?我还能吃了你不成?有本公主出马,你的‘狩猎’只会成功,不会失败的!就算失败了,这两个人自然会替你背黑锅的,你又怕什么?” 罗格心中暗骂,万一出了事,大卫和奥菲罗克会替自己背黑锅才是真正见鬼了。他求救似地望向奥菲罗克,却见平时威风凛凛的黄金狮子故做不知地看向他处,罗格这才死了心。 但胖子可不是甘心如此受制于人的,总得收回点什么东西才成。他转头望向大卫,问道:“公主这么喜欢狩猎,属下自当从命,只是不知道‘夜归’旅馆的事……” 大卫笑道:“‘夜归’旅馆?那是什么地方?有什么精彩的节目吗?” 看到大卫装傻,罗格也没有办法。他只得从地上爬起来,一转身,猛然看到芙萝娅公主紧紧站在自己身后,胸前突起的双峰几乎要擦着自己的手臂了。罗格尖叫一声,向后跃出,被椅子一绊,又摔了一个跟头。这自然又惹出了芙萝娅一串清脆的笑声。 罗格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带上芙萝娅这千古祸水了。虽然以她的实力,这次狩猎可以说必定会成功。但她行事喜怒无常,谁又敢保证她不会绑了自己去卖给矮人呢?更让罗格不寒而栗的是,自己自以为机密的行动原来别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若是有心人由此设下几个圈套的话,恐怕这次罗恩公国之行就是自己最后的一次旅行了。 出发的日子到了。 天还未亮的时候,克拉克商队的车队就鱼贯从里尔城西门出城。这是一个由近百辆货车组成的庞大商队,单是护卫的佣兵骑士就有将近四百人。如此庞大的护卫力量足以使一切盗贼团知难而退。 城外大路边的一个小丘上,罗格等一众贵族青年策马立在上面,看着商队的货车一辆辆在眼前驶过。罗格无言地看着车队后面那十辆马车。芙萝娅果然有公主的派头,虽然声称只带了十三个护卫,可是所有的行李足足装了八辆马车!十个车夫虽然百般隐藏实力,然而他们能量的强弱,罗格用精神力一查就清清楚楚的了。 罗格极目西望,大路蜿蜒着伸向远方,路的尽头就是神秘的罗恩公国了。这将是二十四岁的罗格第一次踏出莱茵同盟的国土。 第二十四章 整饬 绵延的车队一路西行,四天之后,离里尔城已经有二百公里了。地面开始变得崎岖,远处已经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巍峨的山脉,人烟也日益变得稀少。 这里已经开始接近公国的边境了。 自从商队出了里尔城,各式各样的魔法生物就围绕在商队周围,不住的窥探。然而芙萝娅可不是像罗格那样容易说话。车队所到之处,不时会有乌鸦、麻雀莫名其妙地从树上跌落下来。间中几只地鼠和几条蛇也从土里冲出,跃高几尺,掉在地上时个个肚皮朝天,已经死透了。 等到了第二天,周围就没有什么魔法生物敢来窥探了。车队行过一边林区的时候,一头纤弱却非常灵活的小鹿突然发了疯一样从林中向车队冲来。它在林外的草地上刚跑了几步,蓝火就不断从它的躯体中喷射出来,再跑出几步整个变成了一头火鹿。小鹿哀鸣不已,额头突然裂开,一只巨大的眼睛突了出来。在火焰烧灼下,魔鹿的哀鸣很快就止息了。 蓝火极为霸道,毫不留情的焚烧着鹿尸。待火焰熄灭后,草地上只留下一片焦黑的鹿形。 在车队的尾部,凯特和罗格纵马缓缓经过草地上烧灼出的鹿形。凯特压低了声音问罗格:“你说,这只鹿也是魔族的探子?” 罗格同样也压低了声音回道:“如果我刚才看的没错,这只鹿应该是魔兽三眼雾灵鹿。它视力、听力都非常好,森林奔驰很少有生物能够追得上它,必要时还可以放出带有刺激性的雾气掩护自己逃跑。是非常出色也是非常难得的探子。书上说就算在魔界,这种魔鹿也不是很多。” “昨天一共有六十二只魔法生物探子死的莫名其妙的,今天算上这只魔鹿,一共只死了五只。但这五只好像都是很高级的探子的样子。你说,这一切真的都是她干的吗?”凯特提到‘她’的时候,声音都有点颤抖。 罗格几乎快趴到凯特的耳朵上了,这才低声说:“除了她还会有谁?不过这话可不能和伦斯那个大嘴巴说。万一惹恼了她,我们可都没有好果子吃!” 凯特眼望道路两边的森林,仅敢用眼角的余光瞄了几眼车队中那十辆华丽的马车,极缓极缓的点了点头。 “凯特,她那十个车夫,你估计能对付得了几个?”罗格突然问道。 “如果是正规决斗,上来一个我是稳胜;如果来二个我必败无疑。当然如果不限制规则,就不大好说了。” 罗格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了。二人并排策马,随着车队一路缓缓西去。 自三眼雾灵鹿被烧成飞灰之后,各种魔界生物终于在车队周围绝了迹。 虽然不断有各式各样的生物莫名其妙地倒毙在车队周围,不过克拉克商会的伙计都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了,已经见怪不怪了。那五十名黄金狮子骑士则视而不见,只当死的是普通乌鸦老鼠;而三百名‘龙与美人’骑士虽然心下恐慌,但这些亡命之徒也都是老油条了。不管是谁干的这一切,总而言之都不是自己得罪的了的。既然罗格都是若无其事的样子,他们也就当看不见了。不过想到风月的恐怖和罗格的平日为人,私下里很多人都已经把怀疑的目标定在了罗格身上。 这可能是胖子生平首次替别人背黑锅。 车队出发的第三天开始,魔族探子都绝了迹,不过在车队两旁探头探脑的换成了一些衣衫褴褛的山贼土匪。看到规模庞大的护送队伍,这些不成气候的小土匪们自然不敢乱打什么主意了。 罗格等人是知道芙萝娅的强大与恐怖的,下意识的总是想离她越远越好。只有伦斯完全被芙萝娅的美色所迷,每天想着办法想凑得近点。要不是芙萝娅的随从和车夫们个个看起来都不是好惹的,说不定哪天晚上伦斯就会钻进芙萝娅的马车里去了。 一路西行,十几天后,车队终于无惊无险地抵达了塞勒斯堡。 自离开塞勒斯堡后,几个贵族都未曾有时间再回到这里来。好在几人走的时候已经打下了一个不错的底子,一切基本已经走上了正轨。半年来,各种指令不断的发给塞勒斯堡;每一个月,都会有一份关于领地的详细报告被送到几个贵族手里。但当塞勒斯堡的轮廓远远的展现出来的时候,几个贵族还是抑止不住心中的激动,抛下车队,先行向前方驰去。 本杰明从马车里探出头来,看着几个贵族青年的背影,微微一笑。 芙萝娅也掀起了车窗的帘子,向外看了一眼,吩咐车夫道:“跟上去看看!” 那中年车夫手中缰绳一抖,六匹纯种奥尔良高头大马拉着公主的马车驰出了车队,以不逊于几个贵族青年的速度顺着大路追了下去。 罗格等人驰到塞勒斯堡的时候已过午后了。经过半年多的建设,塞勒斯堡已经不是当年的那副破败模样了。除了一个倒塌的了望塔尚未修复外,城堡已经基本整修好了。城堡主楼大多数的窗户都已经装上了百叶窗,一面“龙与美人”的旗帜在楼顶上飘扬着。 城堡主楼两旁新建了两大排木屋,先期到达的罗伯斯基正协助道尔指挥着山贼们在广场中间列队操练。经过两个月的严酷训练,原来三百名山贼只被道尔淘汰了十几名。这让罗伯斯基非常为自己的识人之明感到自豪,毕竟这些山贼都是自己的老部下了,是自己一手选拔出来的。现在证明,以素质而论,自己挑选的这些山贼并不比一流佣兵团的精锐部队差多少。两个月里,道尔又补充了三十多个山民进来。用不了多久,这些山贼和野蛮人就会成为罗格的护教神圣骑士团主力了。 城堡的另一端座落着两座大型冶炼工坊,八根高耸入云的烟筒正喷吐着浓浓的黑烟。一车车的精铁矿石和煤被运进这两个巨型怪兽的肚子,炙热的钢水则从怪兽的口里不停的吐出来。 冶炼工坊的旁边用油布搭着一个简易的仓库,闪着青色光泽的钢锭整齐的码放着。两个卫兵守在仓库边上,颇有些懒洋洋的样子。这也难怪,在这个穷地方,谁会来偷这些钢锭呢?就是想偷,五十公斤一块的钢锭也不是那么容易搬得走的。 城堡外已经平整出了一大块空地,上面堆着小山一样高的精铁矿石。贮藏场旁边是原来的苦力营。现在苦力营已经不再是昔日臭气薰天的垃圾堆模样,五排简陋的木屋取代了原先猪窝一样的窝棚。营地里十分整洁,一道溪水环绕着营地。几个苦力正在营地里做着打扫。 贵族青年不在领地的时候,矿场和冶炼作坊的生产由金的矮人徒弟负责。被罗格收伏的托夫勒负责管理苦力以及一应用品的采购,并且是领地里名义上的管理人。道尔负责防务与训练工作,不过当然这是暂时的。一待山贼们训练好,他就要带着奇薇远走高飞了。但罗格可不打算就这样让他逍遥了,人才难得呀!可是眼前许多大事要办,胖子还来不及去细想用什么方法害得道尔走投无路,从此只能死心塌地地投靠自己。 不过办法总会有的,这罗格倒是有自信。 在领地里转过一圈之后,罗格等贵族对这个欣欣向荣的领地简直是满意极了。 罗格笑着对佛朗哥道:“这个托夫勒虽然又阴又坏又怕死,倒真是个理财和管家的好手啊。以前看他的报告总觉得言过其实,没想到这老东西不但没虚报,倒还瞒报了不少东西啊。” “嘿嘿,这还不是因为你?你逼着他出头诬陷伊恩那老家伙,现在他不得不投靠我们了。要不然我们把事实一公布,他还不被这些骠悍的山民们给砍了?” “喂!你记错了吧,那可是凯特的主意啊!不要把什么事都安到我的头上!” “多一件少一件对你有区别吗?”佛朗哥讥笑着说。 罗格认真地想了想,道:“那倒也是。” 很快的,芙萝娅公主的车驾和克拉克商会车队都抵达了塞勒斯堡。芙萝娅和本杰明对塞勒斯堡的繁荣都十分惊讶。不知什么时候,芙萝娅已经换上了一套紧身的猎装,披上了一件红色的魔法披风。她刚从马车上下来,立刻让旁边广场上正在训练的山贼们看直了眼。虽然被道尔修理了两个月,但他们还是贼性难改,有几个胆大的竟对着芙萝娅吹起口哨来。道尔气得脸色铁青,点了那几个人出列,准备好好让他们长长记性。 芙萝娅、本杰明和罗格等人都被安排在城堡主楼中歇息。此次率领黄金狮子骑士的中队长保卢斯和五个小队长,以及商会其它的一些重要人物也都住进了主楼中。商队人员和‘龙与美人’骑士们则只好委屈在原先山贼的房舍里了。一番忙乱,总算把众人都安顿了下来。本杰明和芙萝娅顾不上休息,就骑马随着罗格参观整个塞勒斯堡。 参观过了冶炼工坊和矿场时,天色已近黄昏。芙萝娅遥望着不远处十分热闹的苦力营地,突然有了兴趣。“那边是什么地方?我们过去看看?”她半个身子向罗格倾了过来,亲昵地问道。 罗格慌忙拨马退了一步,躬身道:“公主殿下,那边是领地的苦力营地,是最卑贱污秽的地方。殿下身份高贵,是不适宜到这种地方去的。” 芙萝娅一双如水的眼眸盯着罗格,清脆地笑着问:“你为什么总是躲着我?我长得那么可怕吗?你让本杰明长老评评理!哼。那边是苦力营地?好像很干净嘛,去看看!我决定了。”说罢,她纵马向苦力营地驰去。罗格拦阻不及,只得在后面跟了上去。本杰明一脸坏笑,不紧不慢地跟在二人后面。 此刻苦力们已经从矿场里收工归来,正是吃晚饭的时候。苦力营中间的空地上,四口大铁锅已经支起多时了,锅中的热汤翻滚着,涌出阵阵颇为诱人的香味。二百多个苦力正排着队,端着各式各样的器皿,等候着几个厨子模样的人分发食物。 一个高大肥壮的男人一边满满地盛起一勺勺的食物放在苦力的盆里,一边精神抖搂地高声吆喝着:“你们这些苦力!能够在塞勒斯堡做工,能够替罗格大人挖矿,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你们在这里,不光吃得饱,还能吃到肉!今晚这一顿,有一整条猪后腿炖在汤里哪!换个别的地方,这辈子你们都别想知道肉是什么滋味!” 他一边把一个瘦高的少年盆里倒上满满地食物,一边继续着他的高谈阔论:“现在你们不光能吃到肉,还能睡在不漏雨、不透风的房子里!小彼特,看你瘦得这个样子,如果离开了这里,你就只能睡猪窝、天天喝猪都不吃的东西!你们只要好好干活,就不会有人挨鞭子!甚至生病了还有医生!医生啊!你们这些苦力,已经比很多自由民过得都好了!” “对你们这些来说,这里,塞勒斯堡!就是你们的天堂!但是不要以为这里就是你们永世的安乐窝!哪个干活不卖力的,哪个有力气留着不使的,就会被卖到罗恩公国的矿山去!到了那里,你们就会知道什么是后悔!” 胖大厨子高声叫着,口沫横飞,一点都没有觉察到不远处有几个人正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正在苦力营地忙碌着的托夫勒突然发现了远处安静地坐在马上的罗格等人。他慌忙一路小跑赶了过来,谄笑着道:“罗格大人,呃,还有这位小姐和这位大人,您们怎么到这个地方来了!这里实在是太不适合接待您了!” 芙萝娅问道:“你就是塞勒斯堡的管家吧?你又在苦力营里干什么呢?” 托夫勒抬头看见了芙萝娅清丽绝俗的面容,虽然他已经年过五十,脑袋还是一阵发晕。他吃吃地答道:“呃,这位高贵的小姐……小人受罗格大人信任,管理城堡里的苦力和日常的开销。小人每天都要到这个苦力营地来转转,看看有没有人受伤生病,东西够不够吃,哪里还需要做点什么之类的。” 芙萝娅有些奇怪地问:“苦力便宜的很啊,如果人手不足,再买一些不就成了吗?” 托夫勒也愣了一下,答道:“这是罗格大人吩咐的,小人只是按照罗格大人的吩咐办事而已。如果大人的智慧有如天上的明月,小人就只是一只萤火虫。小人只知道,罗格大人吩咐的事,一向是有道理的。” 芙萝娅看向罗格,又有靠上来的趋势,罗格连忙又后退两步。芙萝娅笑问罗格:“你来说说,为什么给这些苦力吃用的这么好?有这些钱你可以买很多的苦力吧?” 罗格恭敬地答道:“公主殿下!小人以前见这些苦力过得太过辛苦,想到我们都是神的子民,小人希望神的荣耀能沐浴到领地上的每一个人,所以吩咐托夫勒给他们吃好点,住好点。” 芙萝娅一双妙目看得罗格直发毛。她不屑地哼了一声,知道没法从罗格嘴里套出实话,也就不再理这胖子了。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修理这恼人的胖子。好不容易自己摆脱了公国那些烦人的贵族,可以自由自在的出来游玩,哪能不多找些乐趣呢?对,就是这样!一定要好好修理一下这个一直不听话的胖子! 托夫勒听到“公主殿下”四字,精神一阵恍惚,激动得全身颤抖:“公主殿下!她是公主殿下!她居然问我话了!公主殿下居然向老托夫勒问问题了!噢!我的主啊!” 本杰明若有所思地看着整洁的苦力营地,营地旁堆放的齐齐整整的原矿石,以及苦力的面容、表情、动作。过了一会,才对罗格说:“罗格大人,您这个领地苦力不足二百人,矿产量却超过了罗恩公国一个使用五百苦力的大矿,看来您真是很有独到之处啊!这次能来塞勒斯堡看看,收获不小,嘿嘿,收获不小!” 这时候苦力们已经注意到了这边来了几个大人物,所有的目光一瞬间都集中在芙萝娅的身影上。那骑在栗色纯种马上的小可人儿,好似给整个营地带来一道清新的气息。 一个苦力突然从队伍里跑了出来,几个守卫大吃一惊,一时不及反应,让他冲了过去。那个苦力直向芙萝娅冲来。托夫勒忙上前阻拦,却被他一把推在了一边。芙萝娅、罗格和本杰明倒是静坐马上,要看看来的是什么人。 那个苦力冲到芙萝娅的马前,猛地跪下。他抬起头,用十分悦耳的声音诉说道:“这位高贵的小姐,您一定是位侯爵小姐!不,是公爵小姐!不不,您一定是一位公主殿下!您的美丽就是月亮摩狄斯也无法相比!啊!我高贵的小姐,我仁慈的小姐,您一定不忍眼看着您狂热的追随者在苦力营中终老一生!您一定会拯救我,卡尔梅,一个可怜的吟游诗人的!” “卡尔梅?一个诗人?”芙萝娅颇感兴趣的看着这个苦力,他二十多岁,一张脸孔十分英俊。眼睛是很迷人的蓝灰色。从他的脸色看,苦力营的生活显然还不错。 “罗格,你的苦力营里居然还有个诗人!” 卡尔梅又膝行转向了罗格:“您就是伟大智慧的罗格领主阁下?哦,感谢主,我今天终于见到了您!我,卡尔梅,愿意将我的智慧和知识贡献给您!作为一个伟大的、英明的、富于远见的贵族,您一定要需要我的!您会发现将卡尔梅放在苦力营里会是您财产的重大损失!” 卡尔梅继续用他诗一样的语言述说着他的才华、他的见闻、苦力是如何对他诗人身份的一种侮辱。芙萝娅却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她优雅地拨转了马头,回头对罗格道:“我累了,要回去换件衣服。晚餐的时候再见吧!”说罢,这千年小祸水就绝尘而去,将卡尔梅无数“我的天使”“我的女神”之类的颂歌扔在身后。 芙萝娅一走,罗格的脸上立刻罩上了一层寒霜。他盯着跪在地上的吟游诗人,冷冷地对托夫勒道:“托夫勒!这个莫名其妙的诗人是怎么回事?” “罗格大人,他是领地第二批买进的苦力。刚来的时候只是闷声不响的干活,谁知道后来却不断给其它苦力说什么平等、自由之类的东西。为了这个,小人已经狠狠地抽过他一顿鞭子了。您知道,小人一共只打过两个苦力的鞭子,可是完全遵守大人‘尽力善待老实干活的苦力’的吩咐的。” 哼了一声,罗格对卡尔梅问道:“你都会些什么啊?” 诗人喜出望外,急忙说:“小人游历过很多国家,会说四种语言!小人在诗歌、艺术甚至政治上都有所涉猎,小人一定会成为大人的得力助手的!” 托夫勒急忙插道:“罗格大人,他虽然知道点东西,可是……” “托夫勒!这件事我心里有数!”罗格喝道。 胖子纵马绕着卡尔梅转了一圈,道:“来人啊!把这个狗屁诗人给我吊起来,狠狠抽他一顿鞭子!明天把他拉到奴隶市场上卖了!记得标明他是个诗人,卖个符合他身份的价格!” 托夫勒连忙叫来两个山贼守卫,将惊怒交集、高声哀求的诗人拖了下去。托夫勒自己魔戒跟在罗格马旁,悉心请教罗格如此处置的道理。 罗格对这个若有若无的马屁还是十分受用的。他一边看着两个山贼守卫将诗人吊在广场中央的旗杆上狠狠鞭打,一边耐心给托夫勒解释道:“我这个领地,现在要的就是尽可能多地出矿、产钢。所以,我们要的是肯老实干活的苦力!凡是踏实干活的,我们就让他吃饱穿暖,甚至还给他治病!让他过得比别的地方的苦力好上几倍!那些不老实的,比如说这个诗人,就要狠狠地打。而且我们要让所有人都看到这种差别!这样才能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怎么做才能挣到饱饭吃,什么行为会换来鞭子!” 欣赏了一会诗人的惨叫,罗格又慢慢地说:“我是缺人手,不过缺的不是这种会把自己弄成苦力的诗人,所以我没兴趣听他的故事!苦力就是苦力,只要有力气,会干活就好。不需要他们有多聪明。如果我放了这个诗人,难保苦力中不会再出一个画家、歌唱家。不管怎么说,卖力干活就是今后评价苦力惟一的标准!规矩就是规矩,绝对不能破了!” 托夫勒跟在一边惟惟诺诺的。罗格又叮嘱道:“这半年你干得不错!以后领地里的规矩要尽量简单,有他妈的三四条足够了,多了他们也记不住。但对破坏规矩的苦力绝不能手软!对那些自己会想办法把活干好的,要好好鼓励。你要记住,苦力虽然是奴隶,但他们也是人,要把他们当成人来看待,贱骨头之类的称呼尽量的去掉。要让他们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这样他们自然会想办法把活干得快点。他们的想法你要多听,也许其中就会有不错的主意呢!” 罗格安排完了苦力营的事,又赶往冶炼工坊去了。托夫勒恭敬地站着,直到罗格的背影消失才转过身来。他恶狠狠地看着被鞭打的诗人,咬牙切齿地道:“臭小子,害我挨罗格大人的训!好,我看你肚子里有多少诗!老子都他妈的给你抽出来。”他冲上前去,一把抢过一个守卫的鞭子,使足了全身的力气抽了下去。 接下来的两天,几个贵族忙得不可开交。克拉克商会的车队为塞勒斯堡运来了急需的工具、盔甲武器、建筑材料和粮食,现在则需要装运钢锭和原矿石。忙乱了两天,终于装好了五十车的钢锭和二十多车的精铁矿石。这段日子以来,冶炼工坊炼出的一百多吨精钢就这样被克拉克商会全部要走了。不过武器作坊建成还需要不少时日,未来的武器工匠们现在还快乐地在罗恩公国的山区生活着呢。等这些工匠们来到它们新生活环境时,就会有大批的精钢等着它们了。 贵族青年们在塞勒斯堡的防务上面花了出乎意料多的时间。在大批苦力的工作下,以及经常客串苦力的山贼们的汗水下,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塞勒斯堡的外城墙就基本修葺完毕了。道尔以他老道的军事眼光对城堡的防御体系进行了相当大的调整,其防御力对这种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堡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 然而让贵族青年们不满意的地方在于这套防御体系太过于,怎么说呢,人道和光明正大了一些。用伦斯的话说:“对你的敌人讲什么人道?脑子一定是进水了,还不如直接捅自己两刀来得干脆!” 但是几个贵族青年对于如何守城可是一窍不通的。他们能留在塞勒斯堡的时间又非常有限,转了两天也想不出什么好点子来,暂时也就这样了。至于道尔训练的那批山贼倒是成果菲然。两个多月的严酷训练,让这批山贼一个个精神饱满,身强力壮。似乎每个人都比当初粗了一圈,块头大了一号。看来假以时日,这批山贼必定会成为护教骑士团的骨干。 贵族青年们私下让这批山贼和‘龙与美人’骑士们对练了几场,结果越发的令他们惊讶。山贼的体力和反应居然已经不比这批老兵油子差多少了!不过每到关键时刻,山贼们还是会倒在老兵们各式各样的诡计之下。这要是在战场上,可就是小命不保了。当然,这些有欠正大光明的招数道尔是教不出来的,只有日后把这批新兵混编入老兵队伍中,才能慢慢学会“龙与美人”骑士“阴险毒辣狠、奸懒馋滑坏”十字真言了。 贵族青年们爬上翻下折腾的功夫,荆戈亲自带领着三百多个服装各异的手下,翻山越岭的来到了塞勒斯堡。荆戈还是一如既往的热情,大家热闹一番之后,立刻就进入了‘狩猎’的正题。 荆戈带来的这三百多人一望而知个个都是亡命之徒,神色阴骘,杀气四溢。有三个人特别引起了罗格的注意。一个是非常瘦小的中年汉子,看起来非常沉默寡言,但在他指挥着众人扎营、换装、安排夜巡的时候,看起来桀骜不驯的捕奴武士们却都立刻老实照办。另两个人一个身材高大,容貌奇异,面色有些发蓝。另一个如荆戈一样,肥胖高壮,一脸笑咪咪的模样。这两人时刻都跟在荆戈身边。 二人的气息与普通人类没什么区别,然而他们灵魂中心的那一点紫火却逃不脱罗格的感应。这两人实力很强,几乎与黄金狮子骑士中队长保卢斯不相上下,也就是说,比贵族青年们是强了不少地。让罗格意外的是整个捕奴武士队伍中,竟然只有这三人是魔族。原来他还期待着一半以上的魔族战士呢。 荆戈那几个手下的强大引起了保卢斯的警觉。五十位黄金狮子骑士强大的气势也同样给了捕奴武士们极大的威胁。两帮人马虽然互不相识,然而战士的直觉和斗气的本能反应已经让他们不自觉的开始对立了。 小广场中突然安静下来了。 捕奴武士和黄金狮子骑士都站了起来,静静的凝视着对方,态势一触即发。双方斗气互相激荡,中央的空地上竟然凭空出现了几个小龙卷风!“龙与美人”骑士们则本着看好戏的态度,远远地站在一边围观着。 荆戈、罗格和本杰明正在不远处聊着这次‘狩猎’活动的最后一些细节,对峙双方的冲天气势立刻惊动了他们。荆戈身后的那个胖子一提斗气,一层青蒙蒙的雾气立刻笼罩了全身。他宛如一道轻烟般向对峙双方的中央落去。这胖子实力果然高强,看他身体,少说也有二百多斤,竟然身法如此轻盈。 他一落入场中,立刻牵动了双方的气势。有几个武技比较弱的当时就控制不住自己向他出手。保卢斯和对面为首的中年武士毕竟实力远超手下,后发先至,出手架住了手下的攻势。黄金狮子骑士仅有两人控制不住而出手,捕奴武士们倒是有近二十人出手。那个中年武士一番手忙脚乱下只拦住了七八名手下,余下十几名武士各种兵器仍是向那个胖子招呼了过去。 胖子大喝一声,青光暴涨,斗气隐隐幻化成一头面目狰狞的怪兽。十几名捕奴武士与他的斗气一触,如被雷击一般倒飞回去。胖子也不好过,硬拼十几人之后,自己也连续后退了十几步,嘴角见血。罗格和荆戈急忙赶了过来,约束住自己的手下。 黄金狮子骑士们对罗格一向不大恭敬,保卢斯更是看不起这个实力还不如自己的临时上司。虽然有奥菲罗克吩咐,他还不致于公开顶撞罗格,但是私下里对罗格的命令从来都是爱听不听的。作为黄金狮子骑士团中队长,保卢斯自己是上校衔,男爵封号。论起身份地位来,比罗格还要高一等。何况在奥菲罗克带领下,黄金狮子骑士们还从未败过,这更让他们看不起罗格和‘龙与美人’骑士这类从良的匪徒了。 罗格把保卢斯叫到一边,随即两人激烈的争执起来,渐渐声音越来越大。保卢斯丝毫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对于这些带着邪恶气息的人,就是不能客气。他还特意盯着罗格咬着牙吐出了“邪恶气息”四个字。罗格勃然大怒,若不是近年来胖子城府涵养越来越深,他立刻就想动手教训一下这个傲慢的保卢斯。虽然保卢斯是十三级神圣骑士,实力远远超过罗格这个死灵法师。然而罗格的实力远远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些。 装备了“轮回”甲和战斧“缚魂”的罗格,本身就如同一个活动堡垒一般,足以让保卢斯大多数攻击无功而返。相反罗格的魔法保卢斯就是不能忽视的了。何况,罗格背后还有一个就算是单打独斗也不会输给保卢斯的风月? 罗格强忍住心中的怒气,冷冷地道:“保卢斯阁下,作为一个珍视自己荣誉的骑士,您已经接受了奥菲罗克大人的命令,全力协助我完成这次‘狩猎’!您眼下的所作所为并无益于完成您所承担的责任,所以我很怀疑阁下的骑士精神!” “你说什么!你竟敢侮辱我的信仰和荣誉,我要求和你决斗!”保卢斯大怒,手已经按上了剑柄。 “保卢斯阁下,您的荣誉应该是由您的所作所为维护的,我无法侮辱阁下的荣誉。在责任没有解除之前,为个人恩怨而决斗也不是骑士所为。这次‘狩猎’回来,我很愿意和您在奥菲罗克大人面前理论个清楚。您的决斗邀请我也会在那时接受!不过在此之前,我重申一次,我,罗格,是这次行动的最高指挥!您必须遵守我的每一个命令!如果您做不到这一点,恕我要接管您对黄金狮子骑士的指挥权,并请您自行回里尔城对奥菲罗克阁下解释一切!” 罗格搬出了奥菲罗克来,保卢斯也心知自己所作所为实在是不应该。当下只得悻悻地说:“好!我会帮助你完成此次任务!不过‘狩猎’完成之后,咱们走着瞧!” 罗格不再理他,自与本杰明和荆戈协调行动的有关事宜去了。 两日后的清晨,一只庞大的商队从塞勒斯堡出发了。虽然‘龙与美人’骑士、捕奴武士以及黄金狮子骑士们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三大块,但是换过了统一的佣兵服饰之后,外人是看不出来内里的矛盾的。在罗格和荆戈的强力弹压下,捕奴武士们和黄金狮子骑士总算勉强做到了相安无事。这倒是让一直想看热闹的芙萝娅十分失望。好在旅途还长,她还有大把的机会蹂躏罗格这个有趣的猎物。 在看过塞勒斯堡之后,她倒是第一次真正地对这个其貌不扬的小胖子产生了一些兴趣。 不管怎么说,这趟一波三折的‘狩猎’终于要开始了。神秘的罗恩公国正在前方静静地等待着他们。 (月陨卷完) 第一章 佣兵 从塞勒斯堡到罗恩公国的道路已经是非常破败。本杰明熟知这里的地势,所以每一辆货车都只装了二吨的货物。即使是这样,这种道路对商队的货车来说也是严酷的考验。好在这一次商队随行人员中高手云集,遇到实在无法通行的地段,四个人抬一辆车,也就过去了。 经过了二天多的艰苦旅行,这支庞大的商队终于平安地穿过了荒凉且崎岖的山区。 翻过了巴伐利亚公国境内的最后一道山冈,众人的眼前突然一亮。一个巨大、美丽、翠绿的盆地静静地在前方等着他们。这个时节,寒冷的塞勒斯堡山区还鲜有植物抽丝发芽,一路行来,众人看的都是些凄清景色。哪里想得到相隔一道山脉,墨绿、翠绿、嫩绿、鹅黄等颜色已经把这个盆地点缀得如此生机盎然。 一道缓坡顺着山冈延伸到盆地,缓坡上如丝如缎的草地上星星点点的缀着不知名的野花。几只野鹿受了众人的惊吓,轻盈地跃向了远处。一条平缓的河流穿过了整个盆地,河的两岸有许多整整齐齐的农田,青绿的秧苗随着风舒缓的摆动着。盆地远方,是一片苍郁的森林,与天际的山脉隐隐融为一体。 盆地中部,一座中等大小的城市倚河而建。坚固厚重的城墙高高耸立,为数众多的箭塔表明了这是一个军事性的要塞。然而无数农舍围着要塞而建,许多还形成了村落,四处一片祥和。显然这片土地已经久离战火了。 车队开始缓缓的向盆地驶去,为首的几人依然驻马在山冈顶部,欣赏着这如画山河。 本杰明捻着胡子,神往地说:“这个‘落神盆地’自罗恩建国时起就是整个公国的鱼米之仓,自古以来从未经历过动乱战火。这里本是一片山脉,传说上古时候神魔战争之际,一名天神自天而坠,在群山之中撞出了这一片盆地。它的血脉化成了‘珏带’河,它的肌肤变成了沃土。而它的心脏则还在跳动着,带给了这片盆地四季如春的温暖湿润。” 他伸手指向前方,指点着远处的一个小小村落,悠然地说:“那个村子就是老夫的家乡。也是老夫选择的终老之地。” 在这等地方,就是罗格这类俗人也是心旷神怡,更不用说其它人了。 芙萝娅策马上前一步,问道:“传说毕竟是传说。不过一山之隔,气候差异竟这么大,应该还有其它的原因吧?” 本杰明微笑答道:“公主殿下果然聪明过人,这片盆地三面环山,只有西南部是一片平原。自‘里海’吹来的暖风可以畅行无阻,而北部和东部吹来冷风都被山岭所挡。所以这里一向湿润多雨。此外,罗恩火山的余脉一直延伸到这里,所以这个‘落神盆地’里一共有几百处温泉。和风细雨、地气湿润,才有了这么一个四季如春的盆地。” 芙萝娅点了点头,道:“罗恩火山?老师说过那是大陆上五大火山之一。地下火山山脉所到之处,自然少不了各种珍奇的矿藏。这就是罗恩公国盛产各类珍稀矿产,被称为‘矿山之国’的原因吧?也难怪会有矮人看上这块土地了。不过也真奇怪,罗恩什么都有,就是没有铁矿。那座城是?” “公主殿下,那座城以这个盆地命名,叫做落神城。城里由‘夜摩’佣兵团驻守。” 在来到罗恩公国之前,贵族青年们都恶补了一番罗恩公国的风土人情。知道‘夜摩’佣兵团是四大佣兵团之首,规模竟然达到了一万五千人,几乎超过了一个小国的全部军队,现役的或是预备役的都算上。 罗恩公国对佣兵极为宽容,大陆上著名的大佣兵团几乎有一半将总部设在罗恩公国,所以又号称是‘佣兵之国’。罗恩公国面积不过三千平方公里,人口五百多万,国内常备军和佣兵总和竟然达到了十五万之众。借助发达的冶炼和兵器制造产业,罗恩公国正规军‘非天’骑士团装备极为精良,人数更是高达两万,整体战斗力已经跻身大陆十大骑士团之列。 与此同时,罗恩公国武风强盛。自公国成立之日,开国之主就定下了藏兵于民的策略,提倡习武,并鼓励佣兵发展。所以罗恩公国几乎可以说是举国皆兵。 因此虽然盛产各种珍稀矿产的罗恩公国理应是大国眼中的一块肥肉。但立国两百多年来,因为兴盛的武力和佣兵行业的日益繁荣,罗恩公国数次给入侵之敌以重创。其中最著名的战役是三十年前的‘卫国之战’。是役‘非天’骑士团与四大佣兵团共计六万人一战全歼奥匈帝国一万重骑和三万步兵,最后迫使国势如日中天的奥匈帝国退兵赔款。 此役之后,‘非天’骑士团正式进入十大骑士团之列。 罗恩公国把境内的一些城市甚至是一些比较重要的军事要塞给佣兵团做驻留地,并将该地的一部分税收作为佣兵团的经费。作为回报,佣兵团须对罗恩公国宣誓效忠,在公国遭受入侵时全力抵御外敌。 大小佣兵团的高层人物多数会兼任罗恩公国的官职,大型佣兵团的领袖往往会接受公国的册封,正式成为世袭的贵族。作为对佣兵力量的一种制衡,罗恩公国王室掌握了公国内大部分的兵器制造业,同时‘非天’骑士团的强大战斗力也足以保证罗恩王室的安全。 二百年下来,罗恩公国王室和佣兵团形成了奇异且独特的互相依靠,互相渗透,共同繁荣的局面。 “夜摩?它们在罗恩公国里总共管理着多少个城啊,好像它们的总部不是在这个城呢。”芙萝娅问道。 “公主殿下,夜摩是罗恩公国最大的佣兵团,一共为大公管理着三个城市。这座落神城共驻扎着六千佣兵。以‘夜摩’引以为豪的重装龙枪步兵为主。据小人所知,城里一共有两个大队共二千龙枪步兵,重装步兵二千人,骑士一千人,轻步兵一千人。”本杰明简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龙枪步兵?那是什么兵种?”凯特插嘴问道。 “这个龙枪步兵可能会是凯特阁下最讨厌的东西了。‘夜摩’佣兵团的龙枪步兵们都装备了全身重甲,三层精铁塔盾。战斗每二名龙枪士兵合抬一杆七米龙枪,整个龙枪枪阵一共可以分成前后三层。这龙枪设有后座,战时可以支在地上来增加抗冲击的能力。呵呵,说到这里,凯特大人想必明白了,这龙枪步兵正是用来对付重装骑士的。据小人所知,这些龙枪步兵是最近三个月才调到这里的。”本杰明微笑着回答。 罗格暗自思忖,这个落神城修建在这里,其意义不言自明,十之八九是为了抵挡莱茵同盟可能的入侵。至于派龙枪步兵进驻,自然是为了对付莱茵同盟以狮心骑士团为首的三大骑士团的。 芙萝娅继续问道:“这样说来,罗恩公国已经准备好了对莱茵同盟开战了?” 本杰明恭敬地回答:“并不是这样的。据小人所知,罗恩公国民众还是非常爱好和平的。眼前的局势是莱茵同盟里向罗恩公国开战的呼声非常高,所以罗恩公国才加强了战备。这也只是以防御为主。” 伦斯插道:“我怎么觉得罗恩公国的军力比同盟强啊?这么大点的地方,居然堆了七万正规军和八万佣兵!‘非天’骑士团还是十大骑士团之一!莱茵同盟好像总共只有十几万军队吧,这还是把那些轻步兵都算进去的。”他挠了挠头,续道:“在里尔城的时候,怎么好像说来说去,同盟都是能够轻松灭掉罗恩公国的样子?” 芙萝娅轻轻叹口气道:“这要从二十年前说起了。当时的罗恩大公自恃武力强盛,竟然率领五万大军向同盟开战。结果却遇到了当时还很只是个男爵的巴伐利亚大公。那个时候莱茵哈特男爵和拉萨大术士的组合被誉为黄金组合。男爵凭借着天才的指挥以及在魔法师力量对比上的绝对优势,以一万狮心骑士对阵五万罗恩佣兵,却是四战四捷。短短两个月内,当时如日中天的‘非天’骑士团就损失过万,而狮心骑士团仅损失了一千多人。罗恩公国不得不退兵。后来罗恩大公心有不甘,先后几次进犯莱茵同盟,都在莱茵哈特大公爵手下惨败而归,罗恩大公最终抑郁而终。” 芙萝娅叹道:“这些战报传回王朝,就变成了是同盟主动出兵,打得罗恩公国无力还手。慢慢的,谎言也就变成了真理。几十年下来,父王以及群臣都以为罗恩公国可以一战而下。却没有人仔细想想莱茵哈特大公爵这些年来为何极力反对与罗恩公国开战。可是现在,巴伐利亚大公……” 芙萝娅幽幽地叹了口气,一时惆怅无限。 罗格等看着芙萝娅忧郁的绝美背影,心中忽然涌起无限的柔情,只想将她好好的抱在怀里呵护一番。他随即警醒过来,暗暗为芙萝娅的魅力惊心。 车队一路缓行。 落神城已经发现了这支庞大的车队,城头上的士兵一阵骚动。过不多时,落神城城门大开,一小队黑甲骑士向车队驰来。隔得老远,为首的一个青年骑士就高声叫道:“是哪个商会的车队?我是‘夜摩’佣兵团骑士小队长盖尔!奉城主之令要对车队进行检查!” 克拉克商会一名老者迎上前去,朗声道:“这是克拉克商会的车队!我们刚刚从莱茵同盟回来!卡德城主好吗?我替本杰明长老向卡德城主致以最真诚的祝福!” 盖尔吃了一惊。接近车队时,他一跃下马,对那位老者道:“真的是克拉克商会的车队?本杰明大人也在这里?” 本杰明策马而出,和蔼地道:“年青的骑士,我就是本杰明。‘夜摩’佣兵团和克拉克商会有着超过五十年的友谊。从什么时候开始,‘夜摩’佣兵们已经不认得朋友的旗帜了?” 盖尔脸胀得通红,他不敢直视本杰明,局促地说:“本杰明大人,不是我有意的冒犯。我刚刚加入‘夜摩’佣兵不到半年,所以……所以……很多事情都不知道。” 本杰明点了点头,道:“你还不到二十岁吧?才当了半年佣兵就已经是骑士小队长了,很了不起啊!” 听了本杰明的夸奖,年青骑士的脸更加红了。但他仍上前一步,说道:“我为刚才的冒犯表示道歉。不过,本杰明大人,就算是克拉克商会的车队,我也要开箱检查的。这是在下职责所在,请您谅解!” 克拉克商会的一位老者有些不悦,冷冷地道:“过去十年来,‘夜摩’佣兵和克拉克商会合作不下上百次。老夫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要开箱检查我们商会的货物。哼!” 盖尔看起来更加的紧张了,年轻稚嫩的脸上渗出了汗珠,说话都有些口吃了,但语气却是极为坚决:“实在抱歉!但在下身为骑士,受领主大人所托检查过往商队行人。职责所在,不得不如此!” 本杰明扫视了一下眼前的五十个‘夜摩’骑士。这些骑士都很年轻干练,从马上的骑姿就可以看出本领都不算差。年青的骑士们一脸的坚决,又流露着对骑士身份的自豪。 本杰明突然哑然失笑,对身边的老者道:“让他们检查吧!不要为难年青人!” 老者讶道:“本杰明长老!这……” “不要紧的。” 在克拉克商会众人异样的眼光中,‘夜摩’的年青骑士们开始逐辆地检查货车。看到整车整车的钢锭,盖尔越来越惊讶。他虽然稚嫩,但也知道在当前疯狂备战的局势下,这批优质钢锭意味着什么。至于精铁矿石,他就认不出来了,克拉克商会的人有意为难他,自然更不会说。 年青的‘夜摩’骑士们浑身都不自在。这商队护卫多的离谱,但也难怪,现在这批钢锭可是紧俏物资,数量之大足以让最大的骑士团眼红。让他们不安的是护卫中一部分长相奇特的人目光始终有意无意地不离他们身上各处要害。另有几十个人不动声色,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但人人都散发着一股强大的气势。剩下的那些护卫聚在一起,一看就知道都是些身经百战的老兵,这种人在战场上却最是可怕的。 年青的骑士们就如在狼群中穿梭的小鸡,战战兢兢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然而骑士的荣誉又不允许他们退缩。片刻功夫,在料峭的春寒中这些骑士都已经汗透重衣。 更让他们面红心跳的是那个正饶有兴趣看着他们的绝色美人!她一举一动都是如此的优雅,以至于抬一抬手,拢一下头发都让这些小伙子们血脉沸腾。年青骑士们努力地挺直胸膛,克服恐惧,用自认为最优雅、最有风度的礼仪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很快‘夜摩’骑士们就检查到了属于芙萝娅的十辆马车。看着没有丝毫标记,却显然十分名贵的芙萝娅座车,盖尔犹豫了一下,还是下令:“来两个人,上车去检查一下!” 公主的座车哪能让人随意检查?芙萝娅的两个侍女拦在马车前,毫无为那两个夜摩骑士让路的意思。她们虽然作男子装束,但是过于俏丽的脸孔让夜摩骑士们一下就辨认出了她们的真实性别。看着手下们踌躇不前,盖尔喝道:“两位小姐,请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不然的话,我可要得罪了!” “这十辆马车并不在‘骑士大人’的职责之内!”一个侍女道。她特意强调了骑士大人四个字。 盖尔脸红了起来,因为被美人轻视了,他还有些恼怒,喝道:“我的职责是检查一切过往商队和行人!一切!我想小姐您可以充分理解这个词的意思!来人哪,请这两位小姐让一让路!” “够了!”皱眉不语的本杰明喝道。“骑士先生,这十辆马车属于克拉克商会最尊崇的贵宾所有。它们并不在您的职责范围之内!您如果要坚持检查的话,我只能认为‘夜摩’佣兵团已经不再珍视与克拉克商会的友谊了!” “可是,本杰明大人,这是我的职责……”盖尔争辩道。 “维护‘夜摩’佣兵团的声誉和朋友是您更重要的职责,骑士先生!对于您今天的无礼举动,我会和‘夜摩’团长好好商谈一番的。车队!准备起程,我们去下一个城镇宿营!”本杰明不再理会盖尔,径自离去。 车队在本杰明的指挥下改变了路线,缓缓向西行去。盖尔跟在本杰明的后面,焦急地解释着什么,但最终还是灰溜溜地带着手下的骑士回落神城去了。 佛朗哥突然说:“夜摩佣兵团居然会用正统的骑士训练法训练手下,真让人意外啊!” 伦斯摇摇头道:“这些小家伙本事是不错,可惜就是太死板了些。死抱着那些教条不放!” “他们就是学再多的礼仪,也没法学到其中的精髓,一个乡下佣兵永远变不成真正的贵族骑士。”佛朗哥有些恶毒地评论着。 “我可不这么认为!这些小家伙到了战场上,狂热的骑士精神会让他们极有纪律性并且悍不畏死。换句话说,这些人是最好的士兵。”熟悉军旅的凯特对佛朗哥的看法倒是不以为然。 芙萝娅的侍女纵马过来,叫道:“罗格阁下,小姐请您过去一趟!” 罗格一愣,虽然不情不愿的,但光天化日之下,估计芙萝娅也不会对自己下毒手,于是跟着那侍女去了。 芙萝娅与罗格并骑而行,其它人都知趣地离得远远的,惟恐多听了一句半句。 “罗格,大卫很看重你。我开始还不明白,看过你的领地之后,我就知道是为什么了。” 不知为什么,芙萝娅越是柔声细语,罗格越是冷汗直冒。 “殿下,小人只是个混吃好色的俗人而已……” 芙萝娅没有理会罗格的拼命自贬,自顾自地问道:“你说,巴伐利亚公国若和罗恩公国开战,胜算有多少?” “小人一向只会赚点小钱,这些军国大事,其实是一窍不通的……” 芙萝娅一双妙目盯着罗格,突然格格地娇笑起来。她伸手抓住了罗格的手,轻轻在他的手背上抚摸着。芙萝娅的小手滑腻冰凉,如一股牛奶在肌肤上缓缓流过,让罗格受用之极。可是这销魂滋味再舍不得,罗格也必须得舍。周围可是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啊!虽然没有人敢向这边看,但不经意间的余光已经足以捕捉到他们想要看到的一切镜头了。 “如果你敢把手抽回去,我就要喊了!”芙萝娅小声地威胁道。 “公主殿下,小人一定把知道都说出来,您,您就饶了我吧!”眼前的情景,若有一丝一毫传到奥菲罗克的耳朵里去,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不管怎么说,芙萝娅毕竟是他的未婚妻啊,自己与芙萝娅勾勾搭搭的,无论实情如何,总是在拿脑袋开玩笑啊! 芙萝娅轻笑两声,松开了罗格的手。“看,我已经饶了你一回了。现在你给我老老实实的交待,如果现在的巴伐利亚公国与罗恩公国开战的话,谁的胜算会多一些?然后,你再来说说那小狐狸精的事!” 罗格听到后面一句,大吃一惊,问道:“哪个小狐狸精?” “还能是哪个?就是那天你从异界救回来的那个小妖精啊,叫什么埃丽西斯的。” “小人地位低微,哪里会知道埃丽西斯小姐的事情呢。” 真正的小狐狸精芙萝娅一把又抓过了罗格的手,笑问道:“你们都已经有了一腿了,哪里会不知道她的事?” 罗格大惊,哀求道:“公主殿下,这话您可不能乱说!小人怎么会和埃丽西斯小姐有一腿….有什么关联呢?” “这样啊!那你想不想和她有上一腿呢?人家可以帮你啊!” “小人万万不敢!” “那,你想不想和人家有上一腿呢?” 罗格差点从马上一头栽下去。 章二 祸富 经历了落神城的小小不愉快之后,克拉克商会的车队继续西行。落神城主曾经派人赶上来道歉,力主克拉克商会在落神城里多盘桓几天,他要好好表示一番歉意。然而本杰明这一次却怨气冲天,对来人文雅却恶毒的评论了一番小骑士的所作所为。最后老狐狸表示因为克拉克商会的最高贵宾受到了侮辱,不愿再进入落神城一步,因此只能婉拒城主的好意。 使者当即赌咒发誓,回去定要好好修理那个不知礼仪的小子。 事后,伦斯不解的问同伴们:“这老家伙平日里和气的很,怎么这一次如此不依不饶的啊?那个小骑士,叫什么来着?还是挺可爱的嘛!” 贵族青年乱猜了一气,也没猜出个结果来。后来还是罗格悄悄地去问了本杰明。 老狐狸微笑着解释说,谁也不想有一个太过强大的邻居睡在身边。‘夜摩’本来已经是第一大的佣兵团,现在竟然以正规骑士方式训练佣兵,成绩斐然,将来必然会更加的强大。年青骑士盖尔其实就是战士的典范,这次他坚持不肯原谅盖尔,就是为了让‘夜摩’佣兵惩处他。而这种惩罚,会给年青的夜摩骑士们一个示范,让他们明白坚守骑士信仰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就将‘夜摩’佣兵引上了岐路。 “当然,这只是老夫的一厢情愿罢了。其实根本的解决之道是训练出比‘夜摩’佣兵更加强大的精兵啊!为罗格老弟训练部下的那个人老夫有些眼熟,该不会是百战佣兵团的道尔吧?”本杰明问道。 “本杰明老哥果然眼光历害,这也让你看出来了。” “老弟手段果然不凡!看来老夫运气不错,才能够结识老弟这样的大才啊,哈哈哈哈!” 罗格陪着干笑了几声。他再一次开了眼界,原来害人可以如此的无形无迹。他只是不明白,克拉克,一个商会领袖,何以会把‘夜摩’佣兵当成了对手?他追问了几次,本杰明只是高深莫测地笑笑,不肯回答。 这一路上,芙萝娅折磨罗格手段越来越多,花样不断翻新。千年小狐狸精偏好精神上的折磨,又有无穷无尽的窥视欲望,不断追问罗格与埃丽西斯所谓的那一腿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叫胖子如何答得出来?但是答不出来也得答,不然芙萝娅就会当众做出种种暧昧的表示来。黄金狮子中队长保卢斯的脸已经越来越难看了,其它人则是一副事不关已的表情,只当作什么都没看到。 但是眼前不说,不等于永远不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么多人在场,迟早这事会传得人尽皆知。谣言有自己的生存方式,不管自己是多么的清白,最后一定会被传得面目全非。何况这个胖子的声誉一向就不怎么好。 奥菲罗克英明决断,这些谣言未见得能影响得了他,但指望他会喜欢是不可能的。更可虑的是还有一个安德烈。这家伙可是无法无天,偏偏又本领高强,靠山够硬。是以后来,芙萝娅只要作个暧昧的表情,罗格立刻就听话无比。公主殿下有何吩咐一定照办,十足卖力。 其它贵族青年们对罗格的处境视而不见。不是不想帮,而是不敢帮。佛朗哥出于义气曾经想搭救罗格一回,半路插上来搭话,结果被芙萝娅随手用‘异界牢狱’给封到异空间去了,到了晚上才放他出来。从‘异界牢狱’中出来时,英俊的佛朗哥已是衣衫破烂、神志不清了。大家这才想起来这小魔女还是一位拥有着恐怖实力的高级魔法师!有了佛朗哥的例子在先,众人只能让罗格自求多福了。 在小魔女的高压政策下,罗格只得编造了一次与埃丽西斯是如何“有了那么一腿”的。有了开头,故事自然就不会这么结束了。这个故事本身已经是对埃丽西斯甚至是奥菲罗克的大不敬了,芙萝娅拿到了这个把柄,当然不肯如此轻易地放过了罗格。一次次的,胖子的故事越讲越精彩,越来越自然,再加上芙萝娅若有意若无意的挑逗,这些天里,他某个重要部位总是要重复充血十几次。 往往在他最兴奋的时候,芙萝娅就会用一两个小法术给他消消火。有时是闪电术、有时是冰水、有时是火球。更有甚者,有一次居然对胖子的要害施放了一个诅咒术!那一次真是把罗格吓得不清,好在他体质特殊,事后反复测试,发现那根重要家伙安然无恙,这才放下心来。心里自然问候了芙萝娅本人及她的祖宗们无数遍。 芙萝娅的座车表面看起来并不很宽大,里面却足足大了十倍不止!除了公主卧室、两个侍女的休息室之外,居然还有一间浴室、一间客厅和一个魔法实验室!显然这辆马车是某个神秘的空间魔法的杰出作品! 芙萝娅的实验室一向大门紧闭,仅有一次,她从实验室里出来时,罗格瞥了一眼,只见里面闪着奇特的蓝色光晕,无数的瓶瓶罐罐码放得整整齐齐的。 每到夜深人静时,芙萝娅就会差人将罗格提到马车里来,加以种种精神上的折磨。 罗格心里早就对这个变态的妖精恨得无以复加,每一次受完折磨,他都幻想着如果有朝一日能把这个小妖精制服,就一定要将她如何如何。这个如何如何中,自然包括了他所知的一切招数,不管试过还是没试过的。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有一次他竟然忍不住向芙萝娅扑了上去。如此近的距离,芙萝娅又是一介纤弱的女魔法师,哪里奈何得了力大无穷的罗格? 然而就在罗格将将要触及芙萝娅的时候,她项间一个护身符突然爆出刺目欲盲的强光。罗格只觉如被上古冰霜巨人以大锤击中,瞬间就失去了知觉。 在罗格的意识里,好像没过多久,他就被一阵发自精神深处的巨痛刺醒过来。他缓缓睁眼,猛然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地上,四肢摊开。他试着动了动,发现竟然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全身上下所有的感觉却都没有失去。罗格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凝聚精神力,他随即感应到了数道灰色的魔法能量正紧紧缠绕着自己的躯体,无论自己向哪个方向动作,都会被魔法能量给抵消。 “醒了吗?你的胆子可真大!呵呵呵呵,本公主就喜欢你这样大胆的人!你再扑上来啊,你不是想强奸我吗?不要着急,宝贝,马上我就让你享受个够!你会愿意做我的奴隶的!”芙萝娅本应是悦耳无比的声音听在罗格的耳朵里却显得无比的邪恶。 魔女坐在一旁,绝美的脸上混杂着残忍与快乐。她兴奋得微微发抖,纤长晶莹的手指下意识地急速敲着椅子扶手。 “动手吧!” 芙萝娅的两个侍女兴奋地来到了罗格身边。一个侍女取出了一把精致的银质小刀,看那刀刃上的寒光就可知锋利无比。另一个侍女双手笼住了罗格的yáng具,十指娴熟且轻快的舞动起来。罗格本就是好色之人,哪里承受得了这种挑逗,转眼之间胯下之物已经是高高耸立。 持刀侍女一双美丽的眼睛中闪动着残忍的笑意,她盯着罗格,突然举刀挥下。 罗格眼中只看到一道银光,他只吓得狂嚎一声:“不!……” 银光闪过,侍女娇笑着,从银刀上吹下了一丛毛发。 罗格安然无恙。 两个侍女依然不停地动作着,认真且细致,不放过每一个最细微的角落。 一丛丛的毛发飘落了下来。 过不片刻,侍女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其中一个掩口吃吃笑道:“原来那个地方秃了之后居然这么丑!”另一个则不屑地说:“看他平时一副没用的样子,原来这根东西也是又短又粗,还真和他的人长得一样啊!” 罗格微微地颤抖着。 “怕了吗?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来求我啊,求我饶了你,象条狗一样!”芙萝娅格格娇笑着,用脚尖轻轻点着罗格的面颊。她赤裸的双足同样美丽得毫无瑕疵。一阵滑腻感觉轻轻掠过罗格的额头、鼻尖和嘴唇。若是平时,如此强烈的挑逗足以让胖子变成一头发情的公狗!可是现在,他却丝毫感受不到一点的诱惑。 酸楚、冰凉、抽搐以及混杂着窒息感的阵痛占据了罗格的整个身心。“杀吗?杀吗?杀光所有的人!所有的人!杀了这个婊子!!”这个念头疯狂地冲击着他的理智。 罗格内心里如盛怒的火山,身体却象是已经冰封千年的冻土,任由那两个侍女摆布。他不是没有能力解除魔法禁梏,却知道解开之后也只是死路一条。他默默地感应着芙萝娅身上隐晦之极、却又强大无比的魔法波动。那个护身符正是其中一个,而这种魔法波动,她身上竟然有四处之多! 在芙萝娅的纤足下,一滴水珠悄悄地溢出来。这滴水珠未如平常顺着面颊滑落,却绕了个弯,一路攀爬,消失在罗格的嘴角里。 侍女们完成了初步的工作,恶毒地评论了一番后,其中一个解开了衣裙,兴奋地跨坐了上来。 罗格全无所觉。无数个空间之外,那个与他精神连为一体的风月正突破重重空间障碍,飞速赶来。罗格动用了全部精神力死死抵住了她,不让她跨越最后一道空间壁垒,在这一界现身。 多了风月,不过是多个送死的人而已。 马车里的气氛疯狂且淫靡。死灵法师和他的宠物却正在另一个空间中殊死斗争着。 罗格精神力濒于耗尽的一刻,风月终于先支持不住,如潮水般退回了异界。临去前,她极度不解、愤怒和不甘地嘶喊了一声。这声无声的呐喊清清晰晰地留在了罗格的意识里。罗格心里苦笑了一下,委顿下来。 “既然斗不过,总得活下去吧?”罗格自嘲地想着。他将残余的精神力向下体集中,那个侍女突然兴奋地尖叫了起来。他一边卖力讨好那个侍女,一边转头向芙萝娅低声下气的求起饶来。 芙萝娅颇为意外。罗格如此容易就屈服了,让她的乐趣大为降低。她指尖爆出一小团火光,罗格随即发觉已经恢复了全部行动能力。 “来!让我看看,你准备怎么做我的一条狗啊!”芙萝娅笑问道。 罗格犹豫了一下,伸手捧起了芙萝娅的小脚,恭谨地舔了起来。舔着舔着,却变得越来越急色了。 “够了!”芙萝娅抽回了脚,鄙夷地看了一眼罗格。“不过又是一个好色没骨头的男人罢了,还以为他会和我拼命呢!”芙萝娅想着,略有些失望。 “今天晚上就这样吧!”她吩咐道。转眼又改变了主意,“不!今晚这条狗就赏给你们用一晚,别玩得太过火了!”吩咐完,芙萝娅转身进入里间休息去了,将两个兴奋的侍女与罗格留在外间。 天边隐隐现出鱼肚白的时候,罗格才一脸疲惫地从芙萝娅的马车里走出来。这个时候,芙萝娅正好起床。她披衣走出里间,两个侍女还在兴奋地讨论着。芙萝娅皱了皱眉,问道:“你们昨晚玩得怎么样?” “他简直就是一头发春的公猪!”一个侍女答道。芙萝娅脸色更难看了,那侍女慌道:“对不起,公主殿下,我太失礼了!” 芙萝娅站在窗前,看着罗格慢慢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道:“你们说,我们是不是过分了些?” “他不过是个无能好色的男人罢了,这些臭男人还不都是一个样!他心里肯定觉得还占了便宜呢!公主,您好像对他挺另眼相看的。其实那个佛朗哥、凯特还有保卢斯都比他帅多了啊。不过,这个罗格还真历害呢,开始可一点都看不出来……”多嘴的侍女掩嘴娇笑了起来。 芙萝娅叹了口气,心里只觉得十分烦闷。她低声自言自语道:“安德烈,这一次,我好像又做错了些什么。可是我就是忍不住!为什么一直想杀了他呢?其实他这种表面上挺恭敬的,心里其实瞧不起女人的人到处都有。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控制不住自己?!” 走出了芙萝娅的小小营地,罗格意外地发现很多人已经在等着自己了。他疲惫地一个个看过去,其中有自己那几个损友,有一些自己的部下,还有保卢斯和他的黄金狮子骑士们。很多人的眼中都流露出了艳羡和嫉妒。 保卢斯越众而出,冷冷地道:“罗格阁下,您在芙萝娅公主的车里过了一晚。您这种行为对公主的名誉是极大的损害。我想,您需要给我一个解释。” 凯特走过来,一把揽过萎靡不振的罗格,对保卢斯道:“保卢斯大人是奥菲罗克大人的属下呢,还是芙萝娅公主的属下呢?您是法政署的官员吗?您是上议院贵族调查委员会的老爷吗?恐怕都不是吧?那您有何权利要求罗格大人,您现在的上司对您解释些什么呢?” 保卢斯一时语塞,但又道:“作为骑士,我需要时刻维护吾主奥菲罗克的利益。大家都知道芙萝娅公主是…嗯…与吾主奥菲罗克的关系。罗格大人同样是一个应该珍视荣誉胜于生命的骑士,所以他必须就昨夜的事情做一个解释!” “保卢斯大人,您把自己比作骑士的典范,未免过于抬高了点自己吧?您连奥菲罗克大人的命令都不遵守,还在这里说什么维护他的利益?我看您是心中不满,不满昨晚在公主营地里的为何不是大人您吧?”佛朗哥阴阳怪气的讽刺道。 保卢斯怒极,喝道:“你这是在侮辱黄金狮子骑士的荣誉!你必须道歉!骑士们,准备好你们的武器!” “唰唰唰”保卢斯身后的二小队黄金狮子骑士们拔出了骑士剑,每个人身上都隐隐闪出了斗气的光芒。龙与美人骑士们则将罗格围在中央,也都兵器出鞘。黄金狮子骑士们虽然是以二十对一百,然而气势如虹,死死地压住了龙与美人骑士们。但罗格这些属下都是些悍不畏死之徒,平日又与几个贵族青年臭味相投,现在就是明知不敌,也要斗过了再说。是以竟然无一人退后。 凯特独对保卢斯。他全力提升斗气,对抗着保卢斯似乎无穷无尽的庞大斗气。 就在此时,罗格有气无力地插口说:“保卢斯大人,公主找我只是谈些风土人情而已。您既然怀疑我与公主有染,何不亲自去向公主殿下问个明白?” 胖子一句话切中了要害,保卢斯气势立降。 皇室中人多的是变态和怪癖,乱伦都不是新闻,何况只是小小的淫乱?当然表面上这些事是谁都不会承认的。要保卢斯当面去问芙萝娅是否与罗格私通,以那小魔女的凶悍手段,还不如让他直接自杀来得痛快些。别看保卢斯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真让他这么去慷慨赴死,那是定然不干的。 心里一番斗争之后,保卢斯只得放弃了他维护主公荣誉的举动。还没等他给自己找番下台阶的话,远处就传来一声朗笑,“唉哟!骑士们都是起这么早的吗?还真让老夫佩服啊!” 来人正是荆戈,身后还带着几十个全副武装的手下。若有意若无意的,荆戈挡在了保卢斯和罗格中间。 保卢斯估量形势,一旦动起手来,就是被两方夹击的局面。他当即打了个哈哈,道:“在罗恩公国地面,当然要小心些了。我只是带着手下们巡巡营地,看看有没有趁乱干些什么勾当的小贼罢了!荆戈大人既然也起来了,我就可以休息一会了。骑士们,我们走!” 在众人护持下,罗格回到了自己的营帐。贵族青年们本以为罗格是有了番艳遇,但罗格只说太累,硬是送走了损友们。随后他吩咐罗伯斯基道:“我休息一会,一个小时后你把我叫醒。” 一小时后,罗伯斯基进来时,罗格已经起来了,招牌式的微笑又挂在了胖子的脸上。他正捧着一本魔法书在苦读。罗伯斯基心下佩服不已,罗格大人毅力过人,经过昨夜一场大战,早上累得象个死人一样,居然休息了一个小时就又开始发奋钻研魔法了。看来大人年纪轻轻就小有成就,并不仅仅是运气好而已。 车队继续启程西行,众人都似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般。罗格也恢复了平日的模样,只是不论贵族青年们如何逼问那晚的事,他就是抵死不说。 胖子在车厢里休息了一天,晚上又被芙萝娅叫到营地里去了。可是让众人大失所望的是,这一次很快的罗格就被赶了出来。轰他出来的侍女还颇不客气。自此芙萝娅就对罗格失去了兴趣一样,再也没在晚上召唤过他了。 众人大多心下窃喜,暗暗期盼着下一个幸运者就是自己。然而这个新的幸运者始终没有出现。 自那晚之后,罗格每晚苦苦钻研奥菲罗克给他的那本空间魔法书。虽然书中几个关于异空间的魔法还不是罗格能够施展的,但是里面关于空间魔法原理的阐述却让罗格大有所悟。 按大魔导士克利夫兰的理解,这个世界中存在着无数个空间,人类居住的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罢了。这些空间有大有小,大至无边无迹,小的可以小到只有一个指头大小。每一个空间都有自己的特点和自己的运行轨迹。据克利夫兰的观察,似乎只有灵魂才能够长期在不同的空间存在。当一个魔法师足够强大之后,他将对这个空间的运行规律有所体会,并有可能依托强大的魔力,使灵魂跨越不同的空间。当魔力再次强大到一定程度后,甚至可以暂时抵御空间侵蚀,维持身体在异空间的短暂存在。这正是至高的十级魔法:瞬间移动的原理。 按罗格的经验,以精神力突破空间障壁,似乎是更加的容易一些。这也可以理解,毕竟精神力是更加接近于灵魂本身的力量。三天之后,日夜苦练的罗格终于再一次成功地跨越了空间障壁,精神本体进入了异空间。这也是因为他的身体吸收了灵魂法珠缘故,对空间的波动和感应格外的敏感。才能以低得可怜的魔力突破空间障壁。 凭借灵魂深处的一点联系,罗格迅速锁定了风月的位置,精神本体如流星般向异界投去。 再一次进入异界之后,罗格有点抑止不住心里的激动。毕竟他和风月都拥有着‘神之本源’的力量,这种灵魂深处的联系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而自那晚之后,无论他怎样尝试,都未能再度召唤出风月来。 风月依然站在上次的那个小小山峰,静立在那尺许见方的清泉前。几十只僵尸、骷髅战士甚至还有一个骑在骨马上的死亡骑士远远的侍立着。 罗格精神本体形成的一朵紫火如流星般落至风月身后。无数细线随即自紫火中延伸出来,罗格要在异界定形了。 风月突然一声低吼。这道低吼直接冲击着罗格的灵魂,激得紫火一阵波动。她伸手一抓,空间一阵波动,那把巨大的死神镰刀出现在她的手中。呼地一声,镰刀带起一片残影,向罗格的精神本体劈来! 罗格大吃一惊,已经来不及躲避了。 死神镰刀在离罗格的灵魂不到一尺处硬生生地顿住。风月眼眶中的火焰不住翻滚着,镰刀刀刃上附带的苍白色火焰也是忽伸忽缩。罗格可以感受到这纯由死亡能量构成的火焰威力。这股火焰甚至可以直接烧灼灵魂! 罗格苦笑一下,风月的力量真是一日千里啊!他随即想起了那晚风月被逼回异界时的不甘和痛苦,想起了那晚无法形容的屈辱。 他收回了所有的感觉,静静等着那把镰刀劈下来。 一团紫火和持镰的骷髅就这样僵持着。 良久,风月终于收回了死神镰刀。下一刻,罗格已经召唤起了自己的身体:一个骷髅尸巫。 罗格不住以精神感应搜索着这个空间,不一会就已经找到了此行的目标。他指向一个方向,风月一把提起了骷髅尸巫,振翼向远方飞去。 章三 收伏 全 格利高里今天的心情非常的不好。 它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寻找栖身之地,可是在这个见鬼的世界里,竟然找不到一块干燥温暖点的地方。到处都是阴冷、潮湿,岩石缝里总是会渗出污水来。如果栖息在山顶的话,吹来的风中又会夹杂着无数蛛网一样的粘腻东西,不一会就会在身体上覆上厚厚的一层。这就更让它不舒服了。 它不耐烦地吹出一股旋风,将地面的浑浊、散发着恶臭的积水卷到了洞外。 格利高里四肢撑地,站起身来浑身一阵抖动。水珠、粘液还有几片碎腐肉从身体上抖落了下来。它哀叹了一声,无言地看着自己粗短的四肢,尾巴无聊地扫来扫去。现在这个样子,哪有丝毫的威风可言?简直就是一个鳄鱼嘛! 它由衷地怀念起家乡来。那里到处都是暖暖的,趴在滚烫、黑色的岩石上,沐浴在充满了硫磺气息的烈风中,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由岩石缝隙中喷出的熔岩火焰时不时会掠过它的身体,那股热力会一直渗入骨髓的! 一阵冷风袭来,它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从口里喷出一股淡绿色的龙息。这就让它的心情更不好了,想当初,自己可也是魔界里最上等的种族:深渊魔龙的一员啊!虽然实力在族中的成年龙中得倒着数起,但是身为天生高贵的魔龙一族,格利高里的实力在任何其它种族中都算得上是强者。可惜深渊魔龙一族虽然强大,但是数量稀少,全族不过百头魔龙,成年龙更是仅有三十多头。要不然魔界王者一族早就变成深渊魔龙了。更让魔龙一族感到耻辱的是,它们居然要和无耻、狡猾、丝毫没有格调的魔界战猪一族并列五大种族之列! 虽然魔猪一族有着与其愚蠢外表不相称的狡诈与阴险,但让它们能够成为五大种族更重要的原因是,魔猪是一种极会繁衍的生物! 魔龙虽然强大,但就是龙王也不会认为自己能够斗得过二万头一等战猪,而与魔龙族三十头成年龙对应的,竟然是一百万头战猪武士!至于魔猪全族的数量,则从来没人说得清楚。因此,虽然不耻于与魔猪一族并列、并且极度厌恶它们,深渊魔龙王也不会愚蠢到与其开启战端。 身为一头魔龙,虽然实力相对低微,一矣成年,格利高里也得以受到魔族皇帝的重用,成为魔族皇帝贴身的一等侍卫。但它被这等殊荣乐昏了头,从未曾出过地狱火盆地魔龙谷的它,一时被魔族皇宫里如云的美人们迷花了眼,竟试图去贴身护卫皇帝宠爱的一位暗黑女妖。结果盛怒之下的魔族皇帝将格利高里投入了魔域圣地――暗黑魔渊里。魔渊里长年不灭的轮回之火瞬间焚灭了它的身躯,然而它的灵魂却奇迹般的保存了下来,飘荡到了这个空间。 格利高里毕竟前身也是最强大的龙族一员,在异界里很快重组了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头丑陋的骨龙。更让它不满的是,虽然自己原先的酸性龙息在魔龙之中算是下等中的下等,但无论如何也比眼前毫无威力的风毒属性龙息强上百倍啊! 无论是魔界还是这个充满了死物的异界,毒都是毫无用处的东西。特别是在异界,你还能再毒死一个僵尸不成? 是以身为以天生强大魔力著称的魔龙,(虽然那算是前生了),格利高里竟然要靠牙齿和爪子去和僵尸、骷髅、幽灵们搏斗,这让它觉得无比的耻辱!虽然在魔界里弱者没有耻辱的资格,但这里是异界啊,它耻辱一下,不会有人有异议吧? 更让它不满的是,在魔界的时候单凭魔龙威武的外形和天生的龙威,就会让其它种族的生物避之惟恐不及,但在异界却总会有些不死生物来挑战自己的权威,这不,又有两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来找它的麻烦了。 格利高里冲出山洞,双翅一阵急拍,但是漏风的骨翼只带着它飞出了几十米。 这已经够它飞上峰顶了。 格利高里摆了个自认为非常威武的龙族造型,单以两个后肢和尾巴支地,上半身高高立起,双翼张开,迎接着明显不怀好意的不速之客。 它的姿式在魔龙来说是非常威风的战斗姿态,可惜格利高里忘记了变成骨龙之后,它的体形已经变了许多。 化身骷髅尸巫的罗格在两公里之外就发现了远处峰顶上那可笑的不死生物。 这是一只似龙似蛇的奇怪东西,明明身长腿短,却硬是只用四分之一的下半身着地,其余部分高高立起,在异界的强风中摇摇欲坠。偏它的双翼还要大大张开,让它整个如同风中的芦苇,东摇西摆的,似乎随时都可能随风而去。罗格隐忍不住,心里大笑起来,阴郁的心情也给冲淡了不少。 风月可没有罗格的幽默感觉。强大的战斗本能让她瞬间就发现这头虚荣骨龙的弱点。 风月双翼大张,一股强风在她身前形成,摧枯拉朽般向格利高里冲去。虚荣的格利高里视力本来就不好,刚到异界的它还不大会用精神力感应世界。好不容易它才看清来犯的两个骷髅似乎不是那么低级的样子,特别是记忆中好像从没见过会飞的骷髅。但还未等可怜的虚荣骨龙弄清状况,一股强风就将它就地拔起,远远地向峰底抛了过去。 “轰”!格利高里重重地栽在峰底的怪石堆里,几乎把它给摔散了。 它好不容易翻过身来,晃了晃眩晕的脑袋,峰顶上传来的一阵魔法波动又让它心魂俱丧!罗格迅速完成了几个小法术,数个桌面大小的石块在峰顶飘起,向刚刚爬起的奇怪骨龙砸去。 “轰!轰!轰!”格利高里又被埋在巨石堆下。 它怒了,它终于怒了!魔龙的骄傲之血让格利高里怒火高涨! 它是魔龙啊,如何能够被两个低级、下贱、肮脏的骷髅如此玩弄!一声龙哮悠然响起,砰地一声,乱石纷飞,格利高里在灰雾石屑当中一飞冲天! 它刚刚在空中骄傲地盘旋一圈,那个卑鄙的尸巫就伸手向它一指! 是的,卑鄙!无以伦比的卑鄙!它们竟连个招呼都不打,上来就偷袭!至少这一次,又没等格利高里大人作好战斗的准备,甚至没等它完成在空中优雅、威武的战斗飞行!那个尸巫就对它使用了法术!还是最最无耻的重力术! 格利高里身周空间一阵波动,它周身每根骨头立刻都重了几倍。骨龙绝望地扑腾了几下翅膀,一头向地下栽了过去。尚在半空时,凶恶直追魔族皇帝的有翼骷髅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它面前。风月手中镰刀一轮,用刀柄狠狠地将骨龙抽飞了出去。 扑通!格利高里得意不过一分钟,就栽回到了它一飞冲天的乱石堆中。 可怜的骨龙刚刚从石堆中探出头来,颈骨就被人一把捏住,一股无法抗拒的大力将它从石头堆中抽了出来。 风月将体形远大于自己的格利高里轮了几圈,再重重地摔在地上。罗格开始持咒,一团紫色的灵魂之火向格利高里飘去,准备就此受用了这个难得的补品。然而风月镰刀一挥,击灭了紫火。风月随即一把又拿住了正准备逃跑的骨龙颈骨,将它提了起来。 恶魔骷髅和可怜的骨龙就这样面对面的交流起来。显然骨龙并不是让恶魔十分满意,风月时不时重重地摇晃着格利高里,抖得它浑身腐肉乱飞。 魔龙一族的骄傲在穷凶极恶的风月面前原来什么都不是。 片刻之后格利高里就充分体会到了这一点。它眼睁睁地看着风月右手带着一点金星,探进了自己的口里。纵使它知道这点金星代表着最不平等的灵魂契约,也是无可奈何。如果它一口咬下去,这只闪耀着金属光泽的魔鬼右手是绝对不会有事的,反而会反手捏碎自己的头骨。格利高里早已经从刚才的交流中明白了这一点。 形势比人强,有的时候比魔龙也强。格利高里是个识时务的骨龙,在毁灭和被奴役间不存在选择问题。何况在魔界,只有魔皇以及少数的十几个最高级的魔族才有自由可言。 契约完成,风月手一松,把格利高里摔在地上。它爬了起来,垂头丧气地跟在风月的脚边。 罗格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虽然格利高里这只骨龙的实力弱得离谱,甚至不如曾经遇到的千年僵尸领主,但眼前场面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罗格的理解范围。 “风月!”罗格试图沟通正带着骨龙远去的风月。 风月回过头来,传过来一个“今天到此为止”的意念,一跃跳上骨龙的背,一路远去了。 罗格默然。过了一会,讪讪地散去骨架,离开了异界。 “啪!”一个花瓶在豪华的天星石壁炉上被摔得粉碎。紧接着步上悲惨命运的是数只水晶高脚杯,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碟子和半瓶优雅时代的葡萄酒。 安德烈喘着粗气,在连续摔了一堆东西之后,他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些。纵使已经是有数的强者了,砸砸东西仍然是不错的发泄方式。 “为什么你要让芙萝娅一个人去冒险,而要把我关在这里?!我真怀疑父亲让你全权负责巴伐利亚公国的事务是否正确!我决定了,你要是再阻拦我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大卫显然不把安德烈的威胁放在心上,悠然地坐在沙发上品着红茶,慢慢地说:“我亲爱的弟弟,你当然可以把我打倒,并踏着我走出这个大厅。只是父亲大人的脾气你也知道,既然是我负责公国的一切事务,而你也划归我管理,这些冲动的做法只会给你带来麻烦而已。你不是想再回到天火森林里过上三年吧?” 听到“天火森林”四字,安德烈明显表情有些不自然。他抓起一本厚重的帝国百科全书,恶狠狠地向大卫砸去。大卫脚尖一点地,连人带沙发如同在水面滑行一般,轻松就躲过了。但那本百科全书突然射出几页纸,在大卫头上炸得粉碎,洒了他一头的纸屑。 大卫呵呵一笑,从容整理着衣服。既然安德烈已经变相服从了自己,也就没必要在小事上和这个弟弟计较了。 “你也不用担心芙萝娅,捉几个矮人居然出动这么庞大的力量,她怎么会有什么危险呢?何况,论实力她不过是个高级魔法师,但论阴险…不,不,论聪明才智可真是没有几个人能是她对手的。再说,她还有一小队黄金狮子骑士和罗格护卫着,这个阵容,就算是你去打劫,也不见得成功呢!” 安德烈猛然抬头,道:“那个丑胖子看芙萝娅的眼神色得露骨,要不是你拦着,我真想杀了他!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看重这么个废物!” “废物,废物?”大卫默念了两次,难得地严肃了起来,说道:“我亲爱的弟弟,以你十六级的斗气,在我们这一代人中,是仅仅逊于奥菲罗克的。星空斗气浩瀚无涯,你应该时刻心如止水才是。为什么你和芙萝娅都那么想杀了一个无足轻重的罗格呢?于情于理,你们都该有更重要的事才对!” 安德烈沉思起来。 大卫清理完了衣服,又开始品茶了。“亲爱的弟弟,这有什么难想的呢?你和芙萝娅都是罕有的天才,不是哥哥我这样的凡人能比的。相应的,你们对周围的世界要敏感的多。” 大卫顿了一顿,又道:“你们想杀了他,是因为你们的直觉告诉你们,罗格对你们的生命有着威胁!” “啊!”安德烈脸色有些变了。 “按理说,以他的实力,就是来个几十个,也不会对你们有什么威胁才是。但能让你们觉察到威胁,只能有两个原因:其一就是他太过狡猾,隐藏起了实力;其二就是他可能有着庞大的潜力,这才让你们感到不安。从我手头的资料看,第一个原因是不大可能的,那么就只剩下第二个原因了:他有足以威胁到你们的潜力!” 大卫好整以暇地把玩着手里的古水晶杯,说道:“我亲爱的弟弟,现在你明白我和奥菲罗克为什么会如此看重他、一直拉拢他的原因了吧?想来奥菲罗克一定也感觉到了他的潜力。至于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潜力,迟早我会弄明白的。” 安德烈沉默片刻,淡淡地道:“死人是不会有什么潜力可言的。杀了就是,何必这么多事?” 大卫微笑道:“就算你师傅在这里,我们有多大把握收拾得了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现在杀个罗格容易,但你要怎么对待奥菲罗克的报复呢?更何况巴伐利亚大公年轻时就是同盟的一代战神,他经营公国二十年,有多少历害杀手藏在暗处,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呢。亲爱的弟弟,如果你任性乱来,要是坏了父亲的大事,可就真别怪作哥哥的不讲情面了!” 虽然大卫面带微笑,然而话语里的严峻意味竟让安德烈有些不寒而栗。 “亲爱的弟弟,其实以你的本领才智,就算实力较奥菲罗克有所不及,但至少是他的劲敌。可是在罗格这件小事情上,你却几次进退失据,说到底不过是你的傲慢在作怪罢了。你的傲慢和虚荣让你不肯承认对手的强大,你变态的完美主义又让你习惯从外貌来判断一个人。你感受到了罗格的威胁,却又不愿意承认。这些因素都是妨碍你再进一步的关键啊。要不然,以你在武技上的绝代天份,现在说不定早已经达到剑圣级别了。” 大卫一口气说了许多,才叹了口气,低声吟了句诗:“虚荣啊,你是我最爱的原罪!” 安德烈慢慢站起,恢复了平静。他抬手一招,地上的碎瓷、水晶纷纷飞起,在他掌心中聚集,又在星空斗气下变成莹蓝透明的一块结晶。他把玩着这块结晶,问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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