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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青丝(沧都篇)
 


  绾青丝 第二卷 沧都篇 一

  第五十八章 大哥(1)

  车轮滚滚,黄沙漫天。
  通往沧都的官道上,我和小红雇的马车正在疾驰。这古代的马路,走起来真是够受罪的,晴天黄沙滚滚,雨天泥泞难行,赶一天路下来,摸一摸脸上都是细细的粉尘。这样的交通条件,信息哪里传递快捷得起来?怪不得江湖中人喜欢用飞鸽传书了。
  十日前,我带着小红,辞别了玉蝶儿,赶往沧都。那是天曌国除京师以外最繁华的城市,我带着与锦绣庄金大娘签订的合约,去那里开锦绣庄沧都分号。与金大娘合作,是一时兴起。身子好利索后,我去金大娘那里取我之前托她帮我做的那些衣物,还有十二生肖卡通公仔的样品,金大娘有意邀我去锦绣庄帮她打工,我则转了下心思。一则我不想留在京城,这里有太多令人不快的记忆,换个环境,是我当时最想做的一件事。二则,我想拥有自己的事业,不想一直为他人做嫁人裳。我当即问她有没有意思将锦绣庄扩大,去别的城市开间分店,没想到一拍即合,金大娘当即就同意了,双方各出资一半,金大娘负责材料的供给,我则负责管理,包括新产品的开发。
  从锦绣庄出来,我去了一趟周大婶儿家,之前应承福生,十二生肖的样品做出来,送他几只玩。我特意送过去。告诉他们我要远行,请他们给凤歌、寂将军和红叶分别送一封我之前写好的辞别信。
  不是不想当面与他们告别,只是如今,哪个我都不方便见,罢了罢了,少了些悲悲切切的离别愁绪也好。
  马车停了下来,小红诧异地撩开帘子,道:“宋镖师?怎么回事?”
  赶车的镖师宋大刚,是金大娘从京城镇远镖局请来,护送我和小红上路的。京城至沧都路途遥远,山路崎岖,沿途有一些占山为王的土匪强盗,她担心我和小红两个女子上路不安全,便请了镖师护送,这一路行来,倒也平平安安,未遇到什么祸事。
  “叶姑娘,前面的道被泥石堵了,咱们今天可能要转道走山路了。”宋大刚在车厢外答。
  我如今恢复了自己的本名,叶海花,这个平凡得甚至有些土气和俗气的名字,跟我的人一样普通。我不再是卡门,倚红楼的艳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希望过些平凡生活的小女子。
  “转道走山路安全吗?”我问他。
  “这一带没听说过有土匪出没,不过转道走山路,今晚就赶不到前面的松林镇住宿了。”宋大刚道。
  我撩开帘子看前方的道路,前几天的一场大雨雪使道路边坡的泥石滚落下来,轧断了官道,看那样子,不是一天两天能修通的。我想了想:“就听宋镖师安排吧。”
  山道覆盖着积雪,比官道难行得多,马车更是颠簸。我和小红在车里被颠得有些反胃,小红撩了帘子对宋大刚道:“宋镖师,你停一停,我家姑娘不太舒服。”
  车停下来,我赶紧下车,冲到路旁吐。拭干涕泪,抬眼望天,已近黄昏,宋大刚见我如此难受,道:“姑娘没事吧?不如下车走一段路,到前面的树林里,可以休息一晚,明天再上路。”
  我想了想,点点头,我们又不赶时间,走得这么辛苦,歇一歇也好。索性拿出郊游的心情,让宋大刚驾着空车在前,我和小红步行在后。
  抬眼望去,山色青葱,树丫上覆着皑皑白雪,结着形态各异的冰挂,林间的积雪颇深,白云如烟似雾,待沉的夕阳像金色的鸭蛋黄一样,散发着浓郁的金光。我前世居住的城市,冬天鲜少下雪,即便偶尔有一点米粒小雪,也断然形不成积雪,常常是晚上下一夜,白天就化了。此刻见到这样的雪景,真是满心欢喜。
  行到树林间一块较开阔的空地,天已经黑下来,我们决定在此露宿。宋大刚砍了些树枝燃起篝火,我们围在火堆前吃干粮。我看了看眼前的情况,有些犯难。原来我们是要赶到松林镇投宿的,如今赶不去,我和小红还可以在车里将就一晚,可是宋大刚怎么办?总不能让他也进车厢里来吧?可是如果不让他进车厢里,他就得在雪地上睡觉。宋大刚看出我的表情,笑道:“姑娘别担心,咱们习武之人在哪里都能打盹儿睡一觉。”他说着,从车后取来羊皮毡子,往地上一铺,再一卷,就裹成个睡袋。我放下心来,笑道:“那委屈宋镖师了。”
  夜里睡得不稳,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个人钻进车厢,我猛地睁开眼睛,看到宋大刚一脸淫笑,向我扑来,我惊叫着推开他,骇道:“你想干什么?”
  “装什么装,大爷认识你,你就是倚红楼大名鼎鼎的艳妓卡门,登台那天,大爷见过你跳艳舞。”宋大刚嗤道,“那骚样儿,引得寂将军一掷千金,现在我也要尝尝你这骚娘们儿的滋味……”
  说着,不由分说地剥我的衣服,我尖叫着挣扎,小红被惊醒了,见状扑过来拉他,被他使劲一推,撞到车厢上晕过去,我大惊:“小红……”想扑过去,被他一把拉回来,压到身下:“娘的!你这样的货色,睡一晚要千金,现在老子分文不给,看你能拿老子怎么办……”
  “放开我!”我拼命挣扎,心中恐惧到了顶点,荒郊野岭,谁来救我?只怕今日也是他有心引我们走这山道。宋大刚狰狞的脸在我面前不停地晃动,臭哄哄的嘴覆到我唇上,我一阵反胃,一口酸水吐出来,喷到他脸上。“娘的!”他扬手给我一记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牙齿也有些松动,“滋”,外衣被他撕开,里衣被他一把扯破,露出傲挺的乳峰。我绝望地流下泪来,为什么,为什么我总是躲不开被人凌辱的噩运?
  身子的压力骤然一轻,我瞠大眼,见宋大刚被人像拎小鸡一样拎出去,我赶紧爬起来,撩开车厢帘子,只见一道银光闪过,宋大刚像条死鱼一样栽倒在雪地上,一个蓝衣男子持剑站在他的尸体前。我跌跌撞撞地爬出车厢,跑上前去,夺过蓝衣男子手中的剑,没头没脑地砍向雪地上的死人:“去死,你去死,你这个浑蛋!你不得好死……”
  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疯了似地又哭又骂,把宋大刚的尸体砍得血肉横飞。身子骤然一紧,我被人紧紧地箍住,剑被人从手中夺去,有人在我耳边道:“小雪,冷静一点,小雪……”
  我的身子软下来,无力地滑坐到地上,那个蓝衣男子转到我面前,蹲下身,抬起我的脸,蹙眉道:“小雪……”
  我抬眼看他,小雪?眼前的男子我没见过,浓眉大眼,不算漂亮,却很酷,眼神异常刚毅,我望着他的眼睛,将手挡到他的鼻唇上,无力地笑了笑:“原来是你。”
  是他,那个三番四次救我的黑衣人,如果我没有猜错,是蔚蓝雪的大哥,蔚彤枫。他欣喜地道:“是我,小雪。”
  我叹了口气,轻声道:“我说了我不是小雪。”
  “你是。”他目光灼灼地看我,眼神落到我的胸前,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惊呼一声,将破烂的里衣裹了裹,遮住裸在外面的双峰,却听他轻声道:“劫狱那次,你说你不是小雪,我也怀疑过,可现在,就算你不承认,你胸上黑痣也骗不了人,你明明就是小雪。”
  他的唇落下来,覆在我的唇上,热烈地吮吻,带着痛楚、懊恼和悲悯的语气喃喃地轻喘道:“小雪,我的小雪,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吃惊地瞠大眼。难道他不是蔚彤枫?狠狠地推开他,我抽了他一记耳光:“我不是小雪,你听不懂吗?你是什么人?”
  他吃惊地抚着被我掴过的脸颊:“小雪,我是大哥啊。”
  果真是蔚彤枫,我脑袋有点懵,这蔚蓝雪与她大哥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何以他会知道蔚蓝雪乳头上长了一颗黑痣?何以他会以吻恋人的吻来亲吻蔚蓝雪?他那样的语气,难道这兄妹二人之间,有一段不可告人的畸恋?我倒抽了一口气,难道这便是蔚锦岚锁住蔚蓝雪,不让她见人的原因么?就是阻止兄妹相恋,做出乱伦的丑事?
  我捂住脑袋,天啊,老天,怎么什么事都被我遇到了?你是不是在耍我啊?
  “小雪,不管你遇到什么事,大哥都不会怪你。”他见我一副头痛的样子,抓紧我的手,仿佛承诺一般地道:“我知道你受了很多苦,我可怜的小雪,你放心,大哥以后会保护你,你再也不会受到伤害。”
  这个白痴!我有气无力地道:“我真的不是小雪,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又气又急,我是真的不想和蔚蓝雪这个名字扯在一起,“我叫叶海花、叶海花!”
  “是,是,你是叶海花,不是小雪!”他蓦地抱紧我,仿佛怕刺激我,用哄小孩的口气道:“你说你是谁都没关系,总之以后,大哥不会再离开你了……”
  我的天啊!我欲哭无泪。人真的是很奇怪,我说我不是蔚蓝雪的时候,偏偏有人拿出一百种证据来证明我是她。如果当初我说我是蔚蓝雪,恐怕他们又会找出一百种证据来证明我不是她吧?什么心理啊?我又好气又好笑,没好气地推开他:“随便你吧,我要歇息了,你别烦我。”
  爬进车厢里,我见小红还晕着,试了试她的鼻息,松了口气,把她放平睡好。一时心中又烦又乱,沾上这个蔚家大哥,终归不是什么好事,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摆脱,可是如果这一路上有他护送的话,我和小红平安到达沧都的机会就大得多。
  我悄悄撩开一角车帘,见他正在挖坑,大概是想把宋大刚埋起来,咬了咬唇,算了,想那么多也白搭,他若真想与我同行,我阻止得了吗?以后再寻机告诉他,我真的不是蔚蓝雪吧。

  第五十九章 结义(1)

  积雪的林间,没有鸟声。我从沉睡中醒来,缓缓睁开眼睛,看到有丝亮光从车厢的布帘外透进来,是早晨了吧?小红还在睡着,我整理好衣服钻出车厢,见蔚彤枫抱着剑,倚着一棵大树闭目睡着。篝火不知何时已经熄了。我犹豫了一下,轻轻走过去,蹲在地上打量他。
  果然是蔚蓝雪的血亲啊,眉目间颇有几分神似。我盯着他,在心里思考着,如果他真与自己的妹妹有段不伦之恋,之前他行刺宇公子的动机,我大概找到了,是为了阻止蔚蓝雪进宫为妃吧?如果蔚锦岚把蔚蓝雪锁起来的原因是不想让他们兄妹乱来,只怕半年前这位蔚家大哥被赶出家门的原因,也未必像红叶说的那么单纯。我之前还以为他对红叶有点意思,照昨天的发现看来,这位蔚家大哥不喜欢红叶的原因根本不是我最初猜测的那样子。还有,我仍然坚持我最初的观点,不管他行刺宇公子的动机是什么,他一个人根本做不到这件事,我不知道他的性格是否真的莽撞无知,但行刺之事,有人暗中助他,是我可以肯定的,会是谁?难道是那位与他交情不错的九爷?若是,莫非那九爷也对这皇位有所觊觎?
  我的眉头蹙起来。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当今天子登基不久,皇位还没坐稳,又没有子嗣,若是遇刺身亡,最有可能继位的就是这个皇弟。若是真的,这位九王爷也必个城府极深之人,他不会想不到行刺皇帝无外乎两个结果,成功自然好,若是失败,或这位蔚家大哥被擒,就算蔚家大哥讲义气不供他出来,也逃脱不了牵连家人,不管这蔚丞相是一心想把女儿送进宫以巩固地位也好,还是皇帝封他女儿为妃好拉拢他这一派也罢,都可以肯定,他不是站在九王爷一边的。若是蔚彤枫行刺失败,能趁机铲除掉蔚家的势力,也等于卸了皇帝的左膀右臂。红叶,你曾说九爷是个洒脱人儿,只怕他的洒脱性情,也是装出来的,红叶呵,你爱的到底是谁,不管是那位九爷,还是这位蔚家大哥,恐怕都注定心伤。
  宇,你的身边,还真是有一群恶狼虎视眈眈呢。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朝朝代代,都免不了兄弟相残、手足阋墙,都说皇帝的敌人最多,内忧外患、防不胜防,果真不假呵。我淡淡地笑起来,自求多福吧,宇。皇帝,果真是这世上最孤单、最可怜的人。
  我垂着眼睫沉思,没注意到蔚彤枫已经睁开眼睛,默默地看着我。小红醒过来,从车厢里钻出来:“姑娘……”
  我回过头,微微一笑:“醒了?”
  她点点头,下车向我走来:“姑娘,昨晚……”
  “昨晚幸亏这位公子救了我们。”我拉过她,抬眼看着蔚彤枫,微笑道:“看我糊涂的,这位公子高姓大名?”
  “小雪……”蔚彤枫张口又来。我眼神一凌,他蓦地住嘴,神情复杂地看着我:“在下蔚彤枫。”
  “蔚公子。”我装模作样地拉着小红福了福,笑道:“小女子叶海花,这是我妹妹小红,谢过蔚公子昨晚的救命之恩。”
  “不客气……”蔚大少的脑筋大概还没有转过弯儿来,嗫嚅地不知道如何回答我生疏有礼的话。我笑了笑,轻声道:“我与小红准备去沧都,蔚公子这是准备打哪儿去?”
  “我……”他看了我一眼,沉声道:“我也要去沧都,叶姑娘若不嫌弃,在下愿送姑娘一程。”
  “这……”我故意迟疑,“孤男寡女一起上路,只怕多有不便……”心中吐得稀里哗啦,叶海花,你真不要脸。
  “在下可以暗中护送姑娘,不与姑娘一同上路。”蔚大少生怕我不答应,急忙道。
  我转了下眼珠,笑道:“蔚公子如此盛情,小女子倒有一个主意。”
  “呃?”蔚大少愣愣地看我,我笑道:“蔚公子昨晚舍身救人,民女十分敬佩和儒慕公子,不如我们今日在此结为异姓兄妹,一同上路,也可免去闲言闲语。”
  我要快刀斩乱麻,断了蔚彤枫对蔚蓝雪的念想。不管他对蔚蓝雪是真情还是迷恋,都是我不能接受的,莫说他对我来说根本就是一个陌生人,即便我承认我是蔚蓝雪又如何?兄妹乱伦,我的灵魂虽然不是蔚蓝雪,心理上能接受他,身理上也不能承受。
  他呆住了,我笑眯眯地看着他,一脸无辜和天真,随即故意带上一丝黯然的神情:“蔚公子不愿意吗?是不是嫌弃小女子曾经沦落青楼……”
  “不……”他猛地开口打断我,眼中闪过一丝痛楚,“在下绝没有这样的意思,姑娘肯与在下结拜,在下求之不得。”
  我吁了口气,好了好了,暂时搞掂这家伙。我拉着他跪到地上,学着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对天起誓道:“苍天在上,今有蔚彤枫、叶海花二人,虽为异姓,愿结为兄妹,以后同心协力、肝胆相照、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皇天垕土,实鉴此心,若违背誓言,天人共戮!”我本来还想说些煽情的如“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之类的誓词,想想还是作罢,自从借尸还魂后,我已经不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了,这漫天神佛看着,还是小心一点儿好。誓毕,我对着老天磕了三个响头,转头看蔚彤枫还愣着,笑道:“大哥,你怎么啦?”
  蔚彤枫看了我一眼,将我将才念的誓词跟着念了一遍,拜了老天,又对我施了一礼:“妹妹……”
  “大哥不用多礼,你以后叫我叶儿好了。”我牵他起身,心知他此际一定心情复杂,也不想让他想太多,笑道:“今天真是大喜的日子,可惜这里没有庆祝的东西,等我们赶到松林镇,一定要先找个酒馆喝两杯。”
  “不错,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他深深地看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放下了心的包袱,笑了笑,“我们先赶路吧。”
  我浅浅一笑,拉着小红上车。心中这块大石,算是暂时放下了。这一路有蔚家大哥照应着,再也没有遇到祸事,有次经过石陀山,遇到一伙强盗,蔚大少三两下就把人打跑了。日子在路途中慢慢消耗着,蔚彤枫不再时时刻刻想证明我就是蔚蓝雪,似乎默认了我这个叶海花的身份,只是,不知道是他本来就不爱讲话还是经常在回想他与蔚蓝雪的往事,他沉默的时候居多,我偶尔花心思逗他,才能让他露出罕见的笑容。这样性格的人,会莽撞吗?还是经受了打击之后,性情大变?
  这一日与往日也没什么不同,蔚家大哥在前面驾马车,我和小红在车厢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本来倚红楼关门大吉之后,我曾问过小红是否愿意回家,但这丫头宁死不从,哭得好不伤心,宁可跟着我过飘泊的日子,看来她那无良的兄嫂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既愿意跟着我,我带着她也无防,好歹有个贴心的人照应,有个伴儿可以说说话。
  从我们身后的官道传来“哒哒”的马蹄声,声音又快又急促,谁赶路赶得这么急?我好奇地撩开车厢后的窗帘子,见一骑快马疾驰而来,后面紧跟着辆双马大车。那单骑冲到我们车旁,马上的青衣骑士吼了一句:“闪开!”一鞭子便向我们的马车抽过来。我们的马儿受惊,“嘶……”地长鸣一声,在道上乱跑起来,反而阻了身后的大车。我和小红在车内被颠得东倒西歪,蔚彤枫赶紧稳住受惊的马儿,等我们好不容易扶着车厢坐稳了,那跑在前面的骑士见我们的车阻在道上,奔回来,一鞭子又抽过来:“闪开,别阻我家老爷的道!”
  呵,好嚣张的恶奴!说时迟,那时快,那抽过来的鞭子被蔚彤枫一把抓在手里,稍一用力,马上的青衣男子被他扯下马背,滚到地上,还未站起来,蔚彤枫冷哼一声,跃下马车,一句话没说,剑已拔出,架到了一身黄泥的骑士脖子上。
  “住手!”我赶紧出声。没想到身后的大马车里也传来同样的一句话,我撩了帘子出去,见大马车里钻出一男一女两个彩衣小童,扶着一个青衣老者从车上走下来。我仔细打量那老人,见他衣着简单,用料却上乘,看来是有钱人家,否则也养不起这样嚣张的家奴。他身形清瘦,年约六旬,留着长须,鹤发鸡皮,双目炯炯有神,不怒自威。扶着他的两个彩衣小童,也是眉清目秀、粉妆玉琢。
  “这位公子,不知老朽家奴有何得罪之处,要刀兵相见。”青衣老者咳嗽了一声,语气不善地望着我们。
  呵,恶人先告状呀?蔚彤枫冷笑一声,哼道:“何不让他自己说。”
  那青衣男子被蔚彤枫的刀架在脖子上,倒也不惧,看了我们一眼,再看向那青衣老者,一脸恭敬地道:“老爷,我心急赶路,所以想让他们让一让。”
  这轻描淡写的,我淡淡地笑了:“这位老爷,若是你们心急便可以随意抽鞭子打人,再急一点是不是要杀人放火了?”
  那青衣老者看到蔚彤枫手里的马鞭,脸色一沉,喝道:“云德,跟你说了多少次,你这暴躁脾气要改,总是给我闯祸。”
  青衣男子被这老者一骂,不敢再说一句,低头不语。那老者转头道:“这位公子,是老朽家奴无礼,你大人大量,莫与他一个下人计较。”呵,还好,是个会做人的,不是一味护短的主儿。
  蔚家大哥面无表情地收回长剑,那青衣男子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我见蔚彤枫一脸不爽,笑了笑,上前道:“大哥,我们把车往边上赶赶,既然这位老爷着急赶路,咱们就让让吧。”出门在外的,与人生怨不是好事,得饶人处且饶人。
  蔚彤枫也不答我,上前牵马,把马车靠到官道边上。我转身看向那青衣老者,笑道:“这位老爷,我大哥也有不是之处,若这位青衣大哥没有摔伤,你们就请先赶路吧。”
  老者看着我微微一笑,道:“姑娘通情达礼,老朽谢过了。云德,走吧。”说完,他在两个童子的搀扶下上了车,那云德看了我们一眼,想必心中有气,哼了一声,却也不敢多言,翻身上马,往前冲去,身后的大马车也在马夫的驾驶下跟上前去。
  我见那一车一骑去远了,看向一脸不高兴的蔚彤枫,笑着拉起他的手道:“好啦,好大哥,别恼了,犯着得为这些不着边的事儿生气么?”
  他看着我,脸上有了一丝笑容:“你没摔着吧。”
  “没事,好着呢。”我笑道:“我们也赶路吧。”
  他笑了笑,扶着我上了马车。马车缓缓动起来,继续向前方行去,刚刚那一幕,似乎是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我躺下来,枕在小红腿上,打了个呵欠,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第六十章 结缘(1)

  黄昏的时候我们赶到了白石镇,到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投宿。一进店门,就看到大堂一角的桌子旁边,坐着白天与我们在路上起过纠纷的青衣老者。两个彩衣小童站在他身后,那个青衣男子倒是不曾见着。
  青衣老者桌上摆了四五样小菜,却没有酒,想来真是赶路赶得急。见到我们进来,那老者对我们微微一笑,点了下头。我笑着点头示意,与蔚家大哥和小红坐到另一张桌旁,跟小二要了酒菜,吃起来。
  一会儿,见之前那青衣男子从客栈外走进来,急冲冲地跑到青衣老者耳边,说了些那么,那青衣老者面色骤然一变,呼吸顿时变得急促起来,手紧紧地捂胸口上,青衣男子大惊失色:“老爷,您怎么样了……”
  两个彩衣童子赶紧从随身带的包袱里翻出一个小玉瓶,倒出药丸,塞到那青衣老者口中,那老者短短一会儿功夫,已经口唇发青,冷汗直冒,喘得上气不接下气,那药丸塞进嘴里,竟然吞不进去,一口喷了出来。那青衣男子和两个童子吓得脸都白了,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大堂里用餐的客人围过去,对那青衣男子道:“赶紧去镇上请大夫呀……”
  这样子,是心脏病犯了吧?我幼时被医生误诊过有心脏病,所以对它的发病症状有一些了解。记得幼时每次和父母登山郊游,登得稍高一些,母亲总是地让我看看山下,担心地问:“晕不晕?晕不晕?”直到后来确定了是误诊,母亲还是改不了那习惯,走到高处经常都要问一下我晕不晕?我望着眼前这混乱的一幕,想起过世的母亲,眼睛不由有些热。那青衣男子奔出客栈,我站起来,挤进人群里,突然听到两个童子惊慌地哭叫起来:“老爷,老爷死了……”
  死了?哪里有那么快?心脏病病发的时候,疼痛起码会持续超过15分钟以上,如果这么短的时间就停止呼吸,应该是呼吸不畅造成的休克。我蹲下身,试了试青衣老者的鼻息,果然没有呼吸了,再将手放到心脏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当即不加思索地动手,扯开青衣老者的领口,让他透气。两个童子见状,大惊着扑上来拉我道:“你要干什么?”
  “别动,你们还想不想你家老爷醒过来?”我厉声道,那两个童子怔了怔,不敢动手拉我了,我伸手在老者的胸部使劲有规律地按压,然后托起他的下颌,进行人工呼吸,围观的人全都倒抽一口气,“嗡嗡”地窃窃私语,老者的胸口有了一丝反应,我继续按压,一边对那两个童子道:“让围着的人散开一点,让你家老爷好透气。”之前这套急救术在寂平安身上试验了一次,这次做起来也熟练得多了。
  两个童子闻言,赶紧照我的吩咐做,这时那青衣男子带了一个大夫回来,见我正在给青衣老者做心脏人工起博,怒道:“你想干什么?”
  我还来不及回答,只听到那老者咳了一下,缓缓睁开眼睛,两个童子大喜过望,扑上前去扶那老人坐起来,我松了口气,站起来道:“现在让大夫给看看吧,你们的药现在可以喂给他吃了。”
  青衣男子赶紧让大夫前去把脉,围观的人见老人醒了,惊讶万分,指指点点地望着我,我皱了皱眉,对蔚彤枫道:“大哥,下面闹哄哄的,让小二哥把酒菜送到房间去吃吧。”
  在房里吃饭,蔚家大哥脸黑黑的,小红的眼睛在我和他脸上转来转去,忐忑不安。我知道他不高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何况光天百日对着个老头嘴对嘴吹气,想了想,还是跟他解释一下吧,免得要整天对着他那张黑脸。
  我放下筷子,望着蔚彤枫道:“刚刚在楼下,我做的那个是我家乡的急救术,对刚刚停止呼吸的人可以用那种方法让人醒过来。”
  “嗯。”他闷闷地应了一声。我想了想:“我只是救人,在我眼里他就只有一个身份,就是病人!”
  “嗯。”他扒着饭,没多余的话。我笑了笑:“大哥要是这样了我也会这样救的。”
  他咳了一下,饭包在嘴里,脸涨得通红,我看了小红一眼道:“小红要是这样了我也会这样救的。”
  小红“呵呵”地笑起来。蔚彤枫把嘴里的饭吞下去,抿了抿唇,唇角终于有了一丝笑意。我舒了口气,给他夹了一块肉,笑道:“吃饭。”
  刚刚吃完饭,有人敲我的房门,小红过去开门,见是那个青衣老者的家奴云德,规规矩矩地站在房门外,见了我,恭恭敬敬地躬身行礼道:“姑娘,谢谢姑娘对我家老爷的救命之恩,之前云德有得罪姑娘的地方,请姑娘见谅。”
  我笑了笑:“你家老爷可好些了?”
  “已经好多了,我家老爷这是老毛病,大夫说最怕的就是一口气儿缓不过来,刚刚若不是姑娘,只怕我家老爷现在……”他住了嘴,眼圈儿有些泛红,这人对外人跋扈,对主子倒挺忠心的。
  “你家老爷这病要多休息、少操劳,遇到什么事都不要大喜大怒,否则刚才那种情况很容易又发生。”我微笑道。
  “是,大夫也是这样说。”云德感激地笑了笑,道,“姑娘,我家老爷想见见您,本来他该亲自过来道谢的,可是他的身体……”
  “见我?”我怔了怔,转头看了黑口黑面的蔚家大哥一眼,道:“一点小事,不用这样记挂着。”
  “姑娘,我家老爷是诚心想向姑娘道谢。”云德脸上有些尴尬,大概就这样回去,会挨那老者的责骂。我看了面无表情的蔚彤枫一眼,笑道:“大哥,你陪我去吧。”
  他的脸色稍稍有些缓和,我笑着回过头,对云德道:“那我也去给你家老爷问声好。”
  见着那青衣老者,看他的脸色还有些苍白,但已经比刚才在楼下好多了。我对他施礼,他赶紧道:“姑娘对老夫有救命之恩,岂用如此多礼,请坐。”
  “老爷说笑了。”我笑了笑,“小女子只是碰巧会一点点急救术,算不得什么的。”
  “哦?我还以为姑娘也是大夫。”青衣老者诧异道,“大夫说若不是姑娘施救及时,只怕老夫此刻已经魂归西去了。”
  “老爷见笑了。”我有些汗颜,“是小女子胆大妄为。”
  “姑娘不必过谦,姑娘有胆有识、仗义相助,还能蔽弃世俗偏见,老夫深感佩服。”青衣老者笑道:“老夫姓云名崇山,今日愿结交姑娘这样的忘年之友,姑娘意下如何?”
  “谢谢老爷抬爱。”我笑着站起来,多个朋友比多个敌人好,“小女子名叫叶海花,这位是我结义义兄蔚彤枫。”
  “好,没想到老夫这次出门能认识姑娘两兄妹这样的小朋友。”云崇山颇为豪气地笑道,“叶姑娘与令兄这是准备去哪儿?”
  “我与大哥要去沧都。”我笑道。
  “沧都?”云崇山微微一笑,拈着胡须道,“去投亲?”
  “去做点小生意。”我微笑道,“生意做得好,就安家落户了。”
  “哦?”他点点头,笑道,“老夫在沧都也有些人面儿,姑娘需不需要老夫帮忙?”
  “那敢情好,有难处的时候定去请云老爷的朋友帮忙。”我赶紧答应下来,虽然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能够利用的关系当然要利用了。
  云崇山笑了笑,从大拇指上取下一个翠玉扳指,交到我手上:“姑娘如果在沧都遇到困难,可以拿此物到‘宝祥食府’找那里的掌柜求助。”
  我见那玉扳指通体青翠,流光溢彩,盈盈欲滴,知道价值不菲,迟疑道:“云老爷,这东西这么贵重……”
  “只是个信物,没什么打紧。”云崇山挥挥手,阻止我说下去,我想了想,笑道:“那小女子谢谢云老爷了。”
  次日一早我们起来赶路的时候,发现云老爷一行的车马已经不见了,想是顾着家里的急事,先行离开了,我们也自行上路。从京城出来,总共经过近两个月风尘仆仆的颠簸,我们终于在这日黄昏,到达了沧都。
  沧都是天曌国西南方的大城市,这里气候没有京师那么冷,越往南,空气越湿润,冬天从不下雪。这里物产丰富,从地形上看,这个城市像一条鱼的鱼眼,一条巨大的沧河将北方的辰星国隔开,这里离西边的曜月国只有八九天的路程,去南方的蛮夷之地南疆也只需行十余天山路,是天曌国去曜月国和南疆的必经之地和交通枢纽,齐集了来自各国的商贾,繁华昌盛的程度,直逼京师。
  我这里看到不少“外国人”。曜月国人的服饰色泽艳丽,以红、蓝、黑色居多,男子不像天曌国的男子一样留长发,多是短而卷曲的深褐色或深棕色头发,眼睛颜色也多种多样,有黑色、有棕色,有褐色,女子都饰有头冠,垂着长长的珠串,别有一番风情。
  辰星国人的服饰多繁杂厚重,无论男女,都喜欢披一件小斗蓬,前面系上一块大围裙。他们大多高鼻大眼,发色也丰富多彩,金色、黑色、棕色、灰色,眼珠也五颜六色,除了黑色最为普通,偶尔还能看到蓝色、绿色、金色等色彩。
  在沧都的南疆蛮夷只有很少一部分,久居天曌国,其实已经不蛮了,但服饰上还是保留了自己一族的特点,以繁杂的银饰和绣花衣物为代表,远远听到“丁丁咚咚”的细碎银饰的响声,便知道有南疆人走过来了。
  初到沧都的几天,我每天都拉着小红和蔚彤枫上街闲逛,一则熟悉环境,二则了解这里的风俗习惯,三则挑选合适的店面儿。蔚家大哥送我们平安抵达,也不说要走,陪着我们瞎逛,我几次想问他,又觉得好像把人利用完了就甩开似的,心里有些惭愧,这事儿便拖下来了。

  第六十一章 求租(1)

  我看中了一间店面。在最繁华的东门大街与北门大街的交汇处,有间锁起来的店面,门上贴着张红纸,写着待租等字样,我看那纸上的日期,已经贴了好些天了,为何这样好的一间店面,竟然没有人租下来?
  问了问左邻右舍的店铺老板,皆一脸不以为然,嗤道:“那家铺子是城郊的老福头的祖产,那老家伙最爱戏弄人,之前不知多少人去租铺子,撞一鼻子灰回来,跺脚发誓宁死也不租这家铺子,让它发霉烂掉。”
  咦?还有这回事?为何好好的铺子不租,偏要为难人?我诧异地道:“他怎么戏弄人了?”
  “那老家伙整天就喜欢搞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要不是他祖上有些产业,像他那样整日里无所事事的家伙,早就饿死在大街上了。”左右邻一谈起这店铺的业主,便大摇其头。我反倒来了兴趣,这种被大多数人视为异类的怪人,一定很有意思,再加上我对这间铺子的位置满意得很,这个人,我倒要去见一见了。
  打听到老福头的住所,我带着小红,和蔚家大哥一起去老福头家。这个传说中的怪老头住在城郊,据说无亲无故,家里只得一个僮子和一个做粗活的老妈子侍候。我们雇了轿子,出了城,又走了老远,才到了一个大宅院。轿夫告诉我们,这就是老福头的居所,我让轿夫在门口等着,径直上去敲门。
  半晌,有个十岁左右的清秀小僮来应门,上上下下把我们打量了一遍,才清脆地道:“找谁?”
  我堆出笑容:“小哥儿,我们是想来租府上在沧都城中那间店铺的,能否代我们向你家主人通传一声。”
  “租铺子?”小僮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们一眼,“你知道我家老爷的规矩吗?”
  “请小哥明示。”我微微笑道,果然,这家主人麻烦,小鬼也难缠。
  “我家老爷不缺租铺子那点钱,要是你能回答上我家老爷的几个问题,我家老爷一定会租给你。”小僮一脸看好戏的表情,看来之前已经有很多人在那老福头那里吃瘪了。
  “这问题,是小哥来提,还是你家老爷自己提?”我笑了笑,心中对这老福头的问题也有些好奇起来。
  小僮见我一脸笑容,也不好再说幸灾乐祸的话,脆声道:“你先答我一个问题。”
  “小哥请讲。”我笑道。
  “你先答我,我们站着的这地,是圆的,还是方的?”小僮眼里闪过一丝捉狭。
  我怔了怔,这是什么意思?地球是圆的,这个地球人都知道,不过,这样的话能在这个时空这个朝代说吗?那小僮见我怔住,唇角浮出洋洋得意的笑容:“答不出么?答不出就请回吧。”一边说,一边准备关门。
  “等等。”我唤住他,不管了,就实话实说,“这地不是圆的也不是方的,是球形的。”
  那小僮关门的动作停住,诧异道:“你为什么说是球形的?”
  “这是第二个问题么?”我笑道。
  小僮怔了怔,道:“你等等,我去问问我家老爷。”
  他关了门,一会儿又将门打开,歪着头道:“你说,这地为啥是球形的?”
  这我还真是答不出,只模模糊糊记得,地球是圆的好像跟引力有关,不过我不知道怎么解释给这人听。脑子里想了半天,避重就轻地道:“你若不信,可以做个试验,乘船从一个港口出发,顺着一个方向行船,船最后一定会驶回你出发的这个地方。”
  我避开那些大陆、航行之类的名词,换成不易造成理解障碍的词汇,不知道这样投机的回答他会不会满意,小僮充满疑问的眼神扫了我一眼,关上门,过了半晌,门又开了,那小僮出来笑道:“我家老爷请你们进去。”
  进了宅院,见着满院里乱七八糟地堆放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有巨大的风筝、木马拉的马车、帆船的模型、拿着扫把和拖把的木头人……小僮带着我们往内院走,我见这一路稀奇古怪的东西,心下有些恍然,这老福头大概是个热衷于研究新事物的发明家。中国古代的文人轻视劳动者,只会动嘴皮子,不喜欢把理论上的东西付诸于实践,不知道这个时空是否也如此,总之,以老福头被人们视为异类来看,就知道这老头的行径得不到大多数人的理解。所以他偏居一隅,不喜与人接触,却又渴望知音,所以对前来求租的人诸多问题,而他那些在常人眼里过于离奇的问题,自然会被人视为恶意刁难了。
  进到里屋,见一个戴着软帽、身着粗布衣的红鼻子老头儿坐在桌前,摆弄着桌上的三个小金人儿,另有一个高大的身着曜月国服饰的男人也围坐在桌前。屋子里也是同样的摆满各种木制品,有些根本看不出是什么东西,我在这里,意外地看到了玻璃瓶儿,心中一阵讶异,莫非这也是这老福头做的?
  那老头儿见我们进来,眯着眼睛打量了我们,然后将眼光落到我身上,笑道:“就是你这小丫头说地是球形的?”
  “是我。”我笑着施了礼:“让老人家见笑了。”
  “你咋知道乘船顺着一个方向行船会驶回原地?”老福头眯起眼。不知道他还想问什么,我想了想,笑道:“小女子幼时,曾听家乡那些出海经商的商贾说过,不过小女子自己并没有试验过,不知真假。”
  “原来是听人说的。”那曜月国服饰的男人笑起来,语气颇不以为然。那男人应该很年轻,只是长了一脸的大胡子,乱糟糟地连脸都看不清。我不知他是何人,不好随意开口,只望着老福头道:“那我这问题,是答对了还是答错了呢?”
  老福头笑了笑,对我招了招手:“小丫头,你过来?”
  我走过去,老福头指了指桌上的三个小金人,笑道:“你说说,这几个金人哪个最有价值?”
  我看向桌上三个小金人,三个小金人做得一模一样,精致可爱,我拿起三个金人,沉甸甸的,份量都不轻,笑道:“老人家这么问我,那这三个金人的重量肯定是一样的了。”
  “你这小丫头还挺聪明。”老福头笑着点点头,看了一眼曜月国服饰的男人,“这是赤备托我给曜月国皇室做的贡品,重量和外形都是一模一样的。”
  赤备?这个曜月国男人的名字么?能给曜月国皇室进献贡品,这个人也是商人?还是曜月国朝廷的人?我无暇想太多,把三个小金人拿在手里仔细观察,发现三个小金人真是做得十分逼真,外形是一模一样,分不出不同,外面分不出来,那玄机必定藏在金人里面,我看到小金人的耳朵眼,心中有了主意,笑道:“老人家,能否给我找三根草杆儿来?”
  老福头的清秀小僮找来三根狗尾巴草,我拔干净叶子,拿起一个小金人,将细草杆从金人的耳朵里穿进去,草杆从金人的另一边耳朵出来了。我心中一喜,果然有料。拿起第二个小金人,从耳朵里穿进去,这根草杆却从嘴巴里穿出来,第三个小金人,草杆进去之后,直接掉进肚子里,什么响动也没有。我心中有了主意,放下金人,笑道:“就是这第三个小金人最有价值。”
  “为什么?”曜月国男人见我一系列动作之后选出这个小金人,一脸不解。老福头捻着胡须笑眯眯地看着我,笑道:“小丫头,解释给他听。”
  我笑道:“最有价值的人,不一定是最能说的。老天给我们两只耳朵一个嘴巴,本来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第一个小金人,听到什么都左耳进,右耳出;第二个小金人,听到什么都包不住,全都从嘴里漏出去;第三个小金人么,善于倾听,才是成熟的人最基本的素质。”我见那曜月国男人一脸的恍然大悟,想了想,又叹道,“不过,这三只小金人要三个在一起,才能显出各自的价值,分开哪一个都不成,在我看来,这三个小人带来的警示意义是相同的,价值也没什么高下贵贱之分了。”
  “说得好。”那曜月国男人站起来,击掌道,“姑娘真是聪明过人,我拿这金人在手里数日,也没想通有什么玄机,姑娘今日之言,令赤备茅塞顿开。”
  老福头也是一脸喜色,笑道:“你这丫头打哪儿冒出来的,竟然连我费心做这三个小金人的意思都猜到了。”
  我趁机将此行的目的道出:“小女子名叫叶海花,从京城来,准备在沧都做点小生意,这不,就是想向您老租铺子来着,老人家现在可愿将沧都城中那间铺子租给我?”
  “你才答了我两个问题,还差一个。”老福头笑着眯起眼,“若是你答对我这个问题,那铺子,小老儿可以直接借给你用,不用付租金。”
  我心中一喜,那么好的铺子,不付租金,这样的好事儿上哪儿寻去?我还在寻思,却听到老福头对那曜月国男人道:“赤备,把你那题目说出来,让小丫头想想。”
  赤备笑道:“这个问题也不是我出的,是我国的乌雷王子出的一道题目,朝中无人能答,所以赤备趁准备贡品之机特意来请教福老先生。”
  我笑道:“老人家一定答出了。”
  老福头摇了摇头道:“这题目颇刁钻,小老儿想了半日,也未想出。”
  “哦?”不知又是什么题目,我叹了口气,有求于人,也没办法,只好听听他的问题了,我对赤备道:“赤备公子请讲,小女子尽力而为。”
  赤备看着我,将题目说出来:“有甲乙丙三只大老虎,带着甲乙丙三只小老虎过河。河上只有一条船,每次只能载两只老虎,不分大小。问它们要怎么平安地过河?”赤备眼光一闪,笑道:“有个要注意的问题是,三只小老虎不能和自己母亲以外的大老虎单独呆在一起,否则会被其它的大老虎吃掉。叶姑娘可有方法解答?”
  这样的问题,和我小时候父亲让我解的,一个人带一只羊、一只狼和一蓝菜过河的益智问题有点像,不过明显的,赤备的问题要更复杂一些。思考半晌,我抬眼笑道:“有解了。”
  “哦?”两人都来了兴致,我笑着对老福头的小僮道:“小哥替我取笔墨来可好?”
  赤备道:“姑娘要用纸笔做解答?”
  我摇了摇头,笑道:“在纸上画,越画越糊涂,还是用直观的方法比较好。”我低头,从钱袋里掏出六个铜板,接过小僮取来的笔墨,在铜板上分别写上甲乙丙三个大点的字和甲乙丙三个小字。
  我笑着指着桌上摊着的六个铜板道:“这三个大字样的铜板,代表甲乙丙三只大老虎,三个字小的代表甲乙丙三只小老虎。”说着,将甲乙两只小老虎推出去,道:“首先,甲乙两只小老虎先过河。”
  随即将小乙推回来,再和小丙一起推出去,道:“然后随便回来一只,带着丙小老虎过河。”再将小丙推回来,道:“再随便回来一只,既是丙小老虎回来,就甲乙大老虎过去。”说着,将大甲和大乙推到对岸。这时,桌上的铜钱变成河对岸是甲乙两大两小四只老虎,这头是丙大小两只老虎。
  老福头看了看桌上的形势,笑道:“前面这几步,我们都想出了,可到了这里,就解不下去了,无论河对岸是哪只老虎回来,都会单下一只小老虎被吃掉。这题就僵在这里了。”
  “为什么要一只回来?”我笑了笑,解这题的关键就在这一步了,如老福头所言,无论河对岸的四只老虎回来哪一只,都会单下一只小老虎被其它大老虎吃掉,我将大甲和小甲一起从河对岸推回来,笑道:“过去可以载两只老虎,回来当然也可以载两只。”
  老福头眼睛一亮,激动得站起来:“小丫头,果然聪明过人。”
  “是不是已经解开了?”我笑道,将大甲和大丙推过去,“甲丙两只大老虎再过去。乙小老虎过来,再随便带一只过河。”我将小甲和小乙推过去,再把大丙推回来,“丙大老虎回来,带走丙小老虎,这六只老虎就全部平安过河了,一只都不会少。”
  赤备瞪大眼看着我三下五除二地将这道题解完,站起来施礼道:“没想到我曜月国满朝文武,都敌不过姑娘。”
  “不敢当。”我赶紧站起来还礼,“赤备公子这话可说过头了,小女子不过是耍些小聪明。”说着,转头看向老福头:“老人家,租铺子的事儿……”
  “你这丫头,老想着那间铺子,得了得了,那铺子我老福头就借给你用,随便你用多久都成。”老福头豪气地道。我赶紧躬身道:“小女子也不敢占老人家的便宜,您给小女子的租金算便宜一点就成了。”
  “说了不收就不收。”老福头脸上露出一丝算计的表情,笑容也有些奸诈,“你们从京城来,现在是住在哪里?”
  “目前暂时在客栈落脚。”我眉一挑,留意到老福头的表情,只怕事情没那么简单。老福头笑道:“总不能一直住客栈吧?我这大宅子还有些空房,你们几个可以搬过来住,我不收你们房钱,如何?”
  “这……”我迟疑了一下,我原本是准备寻好铺子就寻一处住宅的,但眼下这样轻易就得了这样的好事,我不免有几分忐忑。老福头见我犹豫不决,“嘿嘿”笑道:“你这小丫头有趣得紧,脑袋又聪明,我也不瞒你,你住在这里,只需随时能像今日这样解答我的问题就行了。”
  我哑然失笑,这老头,是无聊到了极点找人陪他玩吧?我苦笑道:“您老当我是万事通,什么问题都难不倒不成?”
  老福头笑道:“那没关系,我好不容易才寻着一个这么聪明的小丫头,自然要好生留你耍耍,你搬来住,我那铺子就借给你用,而且不收费,如何?”
  还能如何?这条件无论怎么看,都是我占了大便宜。再看这老福头为人也不错,这宅子条件也好,还有那间铺子……我不再多想,笑着对老福头施了一礼,笑道:“既然老人家如此盛情,小女子却之不恭了。”

  第六十二章 偶遇(1)

  回客栈的时候,蔚家大哥的脸色不太好。不知道他是否对我答应住到老福头那里去心里有什么想法,但他又不肯说,这人就是这样,有什么不高兴也不说出来,我也懒得揣测他的心思,经过京城那些风雨之后,我对人对事的性情变得冷淡很多,对蔚家大哥,我心存感激,但也仅仅是感激,若他与蔚蓝雪只是单纯的兄妹关系,我可能还会对他产生一点儒慕之情,但他与蔚蓝雪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我还是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
  今晚是在客栈住最后一晚了,我答应老福头明天搬进他的宅子去。上了楼,转过楼道,见前面的楼道被几个人围住,吵吵嚷嚷的,也不知道发生何事。要回我们的房间只得这条道,我不作理会,继续往前走,见那几人是这家客栈的老板和伙计,只听到那老板道:“你们已经欠了半个月的房钱了,今儿再不给我搬出去,别怪我们不客气。”说着,就要拉房门里的人出来,只听到房间里的人低声哀求道:“我家公子病得很厉害,你叫我们搬出去,我家公子会死的,老板,你行行好,我们一定会把欠的房钱还你的……”
  那声音传入耳中,我浑身一震,那声音……那声音……急切地转身,扒开挤在门口的人,我踉跄地扑到门边,盯着刚才说话的人,那张脸撞进眼里,我记忆中那双眼睛……我又惊又喜,几欲落下泪来:“冥焰!是你吗?冥焰!”
  一把抱住他,那熟悉的纯净气息扑面而来,我的泪滴到他的脖子上,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狂喜:“冥焰,我好担心你,你知道不知道我好担心你,你这个坏孩子,你答应过来接我,你说话不算话……”我号淘大哭,泣不成声,一时不知道是委屈、是伤心、是辛酸,还是喜悦,所有的人都傻住了,我哭了好半天,怀中的人回过神来,想把我推开,我抱着他不松手,他轻声道:“这位小姐,你认错人了吧?”
  “冥焰?”我怔了怔,手臂一松,他赶紧从我怀里挣脱出来,一张俊脸涨得通红。小红赶紧拉开我,递上手绢,涨红了脸轻声道:“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冥焰……”我轻声唤他,那少年有些惶恐地看我一眼,我的心一凉,那眼神,全然陌生的眼神,仿佛根本不认识我,少年摇了摇头:“我不叫冥焰,我叫莫桑。”
  为什么?他明明就是冥焰,他长着跟冥焰一模一样的脸,拥有和冥焰一模一样的纯净气息,还有和冥焰一样的头发……我伸手一把扯下他的布冠:“你明明就是冥焰,为什么……”我的话噎在喉咙里,我本以为会见到冥焰独一无二的蓝发,可是那少年冠下的头发,却是满头银丝,如同闪着寒光的银霜。
  “你……”少年涨红了脸,勃然大怒,一把夺过我手里的布冠,“砰”地一声关上房门,我又急又慌地拍门:“冥焰,为什么你的头发白了?我……我不是有心的……冥焰,你开开门……”
  “咳!”身边有人咳了一声,客栈的老板凑过来,“姑娘,你认识这间房里的人?”
  “他是我弟弟!”我回过头,没好气地轻吼,看到小红和蔚彤枫一脸诧色,才醒悟过来自己有多么失仪,我从未在他们面前如此情绪失常过。
  “哦?既然认识那就好办,这间房的客人欠了我们大半个月的房钱……”客栈老板赔着笑脸道,我不耐烦地打断他:“他欠多少钱都记到我的账上。”
  “那就好那就好……”老板一听有人肯付欠账,顿时喜笑颜开,“那我们就不打扰姑娘了。”说着,他招呼伙计下楼,我冷静下来,立即唤住他:“老板!”
  客栈老板停下脚步,回头紧张地望着我:“姑娘难道想反悔……”
  我摆了摆手:“一分钱都不会少你的,我只想问你几个问题。”
  客栈老板吁了口气,笑道:“姑娘请说。”
  “这房间的客人,在这里住了多久了?”我只在这客栈住了几天,又天天出去瞎逛,根本没留意过这客栈的客人。
  “这间房的客人是一位公子,刚才那个是他的书僮,他们在小店住了有三个月了。”客栈老板倒也精明,回答详细。
  “三个月……”我怔怔地看了紧闭的房门一眼,又道:“你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吗?为什么来沧都?”
  住了三个月,总会知道点东西吧?老板皱了皱眉,道:“听说这主仆二人是从铁山郡来的,家道中落,来沧都是准备和指腹为婚的未婚妻成亲的,可是女方见主仆二人落魄,有悔婚之意,这公子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折腾了几个月了,盘缠都用光了,所以……”
  所以欠下客栈的房钱付不起。我心下了然,客栈老板带着伙计下楼了,我转头对小红道:“小红,你去城里请个大夫回来。”
  小红点点头,也不多问,径直去了。我心里堵得慌,转头看着紧闭的房门,心乱如麻。蔚家大哥道:“叶儿,先回房吧,等小红把大夫请回来了,再过来。”
  我摇头,我宁肯在这里守着,我担心我一离开,这间屋里的人就会不见,冥焰就会不见,不管冥焰遇到了什么使他不再记得我,但他就是冥焰,我绝不会认错。我欠冥焰的太多,我不能再离开他。
  “你不累么?你在这里守着又有什么用?他们又不会走。先回去休息!”蔚家大哥有些恼怒,语气也强硬起来,过来拖我的手。
  “你别管我。”我任性地甩开他,怒嚷,“他是我弟弟,是我弟弟,我好不容易才找着他,我不会离开他。”
  “你……”蔚家大哥定定地望着我,眼中有一丝悲哀。我回过神来,心中有些歉疚,眼前的情形,和两月前是多么相似。他认定我是蔚蓝雪,我却偏不承认。而今我认定这房间的少年是冥焰,他却不识得我。当初蔚家大哥的心情,肯定与我现在一般难受,我到今时今日,有了切肤之痛,才能体谅他的心情。
  “大哥……”我咬着唇,拉起他的手,“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发脾气。”
  “叶儿……”他捋了捋我额上的乱发,叹道,“罢了,我陪你在这里等。”
  “不,我们回房去,等小红请回大夫再过来。”我勉强地笑了笑,转头看了紧闭的房门一眼,往自己的房间行去。
  回了房间,蜷到椅子上,才知道蔚家大哥是正确的,我累得全身都融掉了,心又累又沉。自从上次滑胎之后,我的身子比以前更弱,很容易疲累,而且,我常常会有一种,这身子不再是我的那种感觉,我的灵魂与这具身体貌合神离,仿佛跌一跤,灵魂就会从这具身体里抽离出去。
  闭目养了会儿神,小红请了大夫回来,我赶紧起来,带着大夫到刚才那间客房门前。咬了咬唇,我轻轻拍门:“冥焰!冥焰!”
  房里没人应我,我有些急,拍门的声音便重了些:“冥焰,你在里面吗?你回答我,冥焰!”
  房门猛地打开,少年瞪着眼睛怒目而视:“我说了我不是冥焰,我叫莫桑,你别在这里嚷嚷,吵扰我家公子休息。”说着,就准备关门,我心急地赶紧抓住门,被他关下的门夹住手掌,顿时痛得一阵钻心,“唉呀”一声叫起来。少年赶紧松开门,怔住了:“你……”
  “姑娘!”“叶儿!”蔚家大哥和小红赶紧捉起我被门夹伤的手,手被夹破皮了,显出一道深褐色的淤血印子,我痛得手轻颤,眼泪花花乱转。蔚家大哥气得浑身发抖,我在他发怒前赶紧抓住他的手,摇着头哀求地看了他一眼。他咬了咬唇,深吸了口气,扭头不看门内的少年,只把眼睛放在我被夹伤的手上。小红含着眼泪瞪了门内的少年一眼:“我家姑娘好心请了大夫给你家公子看病,你不领情就算了,还把我家姑娘的手伤成这样子,你……你这坏小子……”
  “小红,不碍事。”我忍住痛,挤出笑容,对门内的少年道,“我听说你家公子病得很厉害,所以请了大夫过来,你不想见我没关系,让大夫进去看看你家公子可好?”
  却听到小红请来的大夫道:“我看姑娘手上的伤倒要马上上药包扎才是。”
  “我没事。”我忍住痛,继续对少年哀求道,“让大夫进去吧,好吗?”
  少年沉默地看了我一眼,咬了咬唇,将门拉开,“你们都进来吧,不要太吵,我家公子……”
  “不会不会。”我心中一喜,转头对大夫道,“大夫,快请进去。”
  进到房间里,左侧的床上躺了个人,少年将大夫带到床到,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咬了咬唇,走过来,拂了拂屋中那张圆桌的凳子:“姑娘请坐。”
  “谢谢。”我受宠若惊,让蔚家大哥和小红也坐下来。少年看着我手上的伤慢慢浸出血来,迟疑地道:“你的手……”
  “没事没事,一会儿等大夫看过你家公子,再帮我上药就行了。”我笑着安抚他,他心里肯定也有些不安吧?少年嗫嚅着住了嘴,咬了咬唇,也不再与我多言,走到床边看着他家公子去了。我痴痴地看着他,冥焰,冥焰,你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为什么你的头发会变白?为什么你对我没有一丝记忆?为何你会出现在人间?难道,这就是冥王对你的惩罚吗?冥焰,你当初,究竟做了些什么呀?

  第六十三章 影子(1)

  大夫给冥焰的公子看完病,开了药方,过来处理我的伤口。老实说,我对那床上的公子有几分好奇,还有满腹的疑惑,想请他解答,不过既然别人重病着,冥焰又对我很排斥,我不好冒冒失失地跑到人家床前去打量他。
  “啊……”手上一阵痛,我轻呼出声,是大夫把药粉倒到我的伤口上。大夫一边给我绑纱布,一边道:“这手不能沾水,否则伤口会好得很慢。”
  床边的冥焰听到大夫说的话,脸色有些尴尬,我对他笑了笑,他的脸一红,转过头看他的公子去了,大夫把我的伤口包扎好,我让小红随大夫去取药。好像再也没有呆下去的理由,我看了一眼床边的少年,轻声道:“冥焰……”
  他回头瞪我,我赶紧收声。他咬了咬唇,从床边走过来,轻声道:“今儿,谢谢你了。”
  我赶紧摇头:“没什么的,他既是你家公子,我照应一下也是应该的。”
  他皱起眉,道:“姑娘,你真的认错人了。我叫莫桑,从八岁起就跟在公子身边做书僮,此前从未离开过铁山郡,更从未见过姑娘,姑娘以后请不要再乱叫了。”
  我怔怔地看着他,眼里有些涩。他说得没错,也许他真的不是冥焰,他只是长了一张和冥焰一模一样的脸,冥焰不会不认得我,如果是冥焰在这里……我的泪缓缓从脸颊上滑下来,他怔了怔,有些手足无措:“姑娘,你……”
  “对不起,是我失礼了。”我站起来,勉强地笑道:“莫小哥和我失散的弟弟长得太像了,所以我有些昏头了,莫小哥莫怪……”
  心一点一点凉下去,身子的力气像被人抽走了,我一阵晕眩,蔚家大哥赶紧扶住我,我对他虚弱地笑了笑:“大哥,我好累,扶我回去。”
  蔚家大哥扶我出去,我无力地行到门口,回头看了房中的少年一眼,他怔怔地望着我,一脸不知所措。我淡淡对他笑了笑,转过头,冥焰,那个少年,真的不是你吗?罢了,你若执意不肯认我,我也不作强求。这世上的缘起缘散,本来就强求不得,也许我和冥焰本就缘浅,我们之间的缘份,早就散了,既然你说你不是,就不是吧,我也不该,随便拿个人,就当成你的影子,对谁都不公平。
  蔚家大哥扶我回房,见我累得不行,轻声道:“我扶你上床歇着。”
  我点点头,他扶我上床坐着,替我拉过被子盖好,转身准备离开,我拉住他的手:“大哥。”
  他的身子顿住,我轻声道:“大哥,你坐下来,我想跟你说说话。”
  他沉默地坐到床边,我握紧他的手,轻声道:“对不起,大哥,今天让你担心了。那个叫莫桑的孩子,和我失散的弟弟,长得很像。也许他不是我失散的弟弟,可是看到他生疏的言行举止,我还是止不住伤心……”
  他握住我的手紧紧,我笑了笑,接着道:“我想起当日,我刚刚认识大哥的时候,大哥也是把我错认成你的妹子,虽然我不是,可是我的反应,肯定也让大哥很伤心,大哥当时的心情,我现在也体会到了。对不起,大哥。”
  “叶儿……”他终于开口,声音有一丝暗哑,“你不用抱歉,虽然你和小雪长得很相似,但你是你,小雪是小雪,你们根本是两个人,即使我当初不相信,但跟你相处这两个月,我也很明白了。”
  “虽然我不是小雪,但是,我一样是大哥的妹子。我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从我们结义那天起,我一直把大哥当成我的亲大哥。”我有些心酸,为蔚蓝雪,为蔚彤枫。如果我不出现在这个时空,也不会搅乱这么多人的人生。或者我不带着前世的记忆,只保留蔚蓝雪的记忆,事情也会单纯很多吧?来到这个世界,我从来没有像今日一样感到疲累,真希望这一刻这样睡下去,长眠不醒,一了百了,什么烦恼都没有了,什么孽债都还清了。
  蔚彤枫看着我疲惫的脸,柔声道:“我也是,从我们结义起,我一直把叶儿当成自己的亲妹子。”
  我望着他的眼睛,笑起来,他的心结已经解开了吧,对我,他不会再有其它的想法了。这样真好,不是吗?我轻声道:“大哥送我们到沧都,不是还要办自己的事吗?这几日你陪着我们瞎逛,拖累你了。”
  “也没什么打紧的事。”他的脸红了红,轻声道:“不过,等你们安定下来,我就回京了。”
  我怔了怔,回京?任他卷入九王爷的夺位之争么?若是以前,我也可不管,可是,这蔚家大哥一路上对我百般照顾,他是好人啊,何苦要回京白白赔上一条性命?我蹙起眉:“大哥京中有什么事?”
  “这……”他迟疑了一下,笑道,“那些事叶儿不必知道,不用为我担心,我是男人,知道照顾自己。”
  我抓紧他的手,诚挚地道:“大哥,有些话,叶儿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你讲。”他温柔地看着我,我迟疑了一下,轻声道:“大哥决定要做的事,叶儿阻挡不了,不过大哥做之前,要想想清楚,这事,该不该做,值不值得做,要多为自己想想,好么?”
  他深深地望着我,眼神无比柔和。我又想了想,笑道:“大哥回京,帮我好生照顾一下红叶姐姐,好么?”
  “红叶?”他怔了怔,我笑道,“是呀,红叶姐姐很喜欢大哥来着,大哥可不许欺负我的好姐姐。”对不起红叶,我自作主张,想拉拢你和蔚彤枫,不是因为我想和他撇开关系,而是因为,九爷不能带给你的幸福,蔚家大哥一定可以,他是个温厚的好人,如果他爱上你,你一定会幸福的,红叶。
  “小丫头,瞎说什么!”蔚家大哥的脸居然红了红,抽出手,恼怒地站起来,“这种没边没凭的事儿也能扯,懒得理你,你好生休息,我回房了。”
  他气哼哼地掩上门走了,我把头靠到床头,轻轻笑起来。
  翌日一早,我们收拾了东西到楼下大堂结账,我结清自己和莫桑主仆的账,再留了二十两银子在掌柜那里,交待道:“这些钱是莫家主仆以后的房钱,还有生病看大夫的诊金,如果用完了,他们还在这里住,你可以遣人到城东老福头家里找我,我会继续付账的。你以后要好生侍候楼上那两位客人,再莫待慢他们。否则我知道了,要你好看。”我本来想将银子直接留给莫家主仆的,又担心他们不收,再说,我见到莫桑那陌生的表情,心里就发堵,还是不要再见面了。我这凉薄的个性,做到这样,已经是极致了。
  那掌柜点头哈腰地道:“姑娘这话说的,咱们打开门做生意,只要有银子,还能不好生侍候两位爷吗?姑娘就放一百个心吧,你要不信,经常过来瞧瞧。”
  “我会的。”我淡淡笑了笑。然而,我心里知道,我未必会来了。正准备与小红和蔚彤枫离开,楼上“丁丁咚咚”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转眼就见莫桑满脸惊慌地从楼上冲下来,见到我们,他一怔,脸涨得通红。
  “莫小哥有什么急事吗?”我对他笑了笑,看来有些人,想避也避不开。
  “我……我家公子烧得厉害,我去给他请大夫……”他嗫嚅地道,我讶道,“昨儿大夫看的时候,不是还……”我见他眼泪都要出来了,转开话题:“让客栈的伙计去请吧,你走了谁照顾你家公子?”
  “可是……”他为难地看了一眼客栈老板,老板赶紧笑道:“没事没事,我让伙计去请大夫,莫小哥,你上楼去照顾你家公子吧。你别担心诊金,叶姑娘留了银子在我这里了。”说着,就喊过一个伙计,交待一番。
  他怔了怔,我对他笑了笑:“上去吧,如果你家公子烧得厉害,用凉水搓了巾子盖在额上,可以降温。”
  说完,我转身对蔚彤枫道:“大哥,我们走吧。”他既不是冥焰,我也不必卷入他的生活,来到这个时空,跟我沾上关系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罢了,有些事情,有些记忆,该放手时,就得放手。
  “你……”莫桑见我转身,出声道,“姑娘要走了吗?”
  我回头,对他笑了笑:“是,你别担心钱,我跟老板说好了,有什么吩咐他们帮你做,你只要安心照顾你家公子就好了。”
  他咬了咬唇,脸涨得通红:“谢谢……”
  谢?我笑了笑,叹道:“相识一场,也算是缘份,也别说什么谢不谢的了。莫小哥保重。”我转身踏出客栈大门,钻进大门外候着的软轿内。撩了窗帘,见那少年怔怔地望着我们,心中一叹,放了帘子,我对轿夫道:“走吧。”
  以后的人生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也许我来到这个时空,本身就是一场错误,或许冥焰是因为这个被冥王惩罚吧?人呵,真的不能太贪心,我因为一时的贪念换来这一世的苦难,带给这么多人灾祸,我不能怪任何人。冥焰,我仍然感谢你,感谢你曾经给过我的温暖,我抚着脖子上的黑玉,淡淡地笑起来,再见了,冥焰。

  第六十四章 说书(1)

  开一间绣庄到底需要准备多少东西?我把单子上列出来的东西再看了一眼,感觉头都大了。装修店铺、购置设备、招聘员工,还要跟官府打交道,每一项下面,都密密麻麻地列出一长串清单。我一笔一笔地计算成本、列出必需购置的和可以暂缓购置的项目,觉得脑袋都要炸开了。小红端了一盘枣饼进来,见我毛焦火辣的样子,笑道:“姑娘歇歇再做吧,福爷爷让我给你送的枣饼,可好吃呢。”
  我搁了笔,揉了揉脑袋,哀叹道:“小红,我干什么要找罪受?好好的,画点花样给金大娘,日子照样过,干什么要心血来潮地开这个什么鬼绣庄?吃饱了撑的。”
  小红“哧哧”地笑起来:“姑娘觉得麻烦了,不做这活就是了。”
  “跟金大娘签了合同的,毁约要赔钱的。”我苦着脸道,“我还真不是做事的人,这还没开始呢,就想打退堂鼓了。”
  “万事开头难嘛,做上路就好。”小红笑咪咪地道,递了块枣饼到我嘴边。我张口含住,嚼了几下,吞到肚里,看了小红一眼,笑道:“你这丫头,也会讲道理了。”
  “跟姑娘学的呀。”小红做了个鬼脸,这丫头到了沧都之后,性子开朗不少,没以前那们唯唯诺诺,一副认命的小媳妇模样。我笑了笑,揉着脑袋道:“贫嘴。”
  她乖巧地凑过来,站到我身后,帮我揉太阳穴。我闭上眼睛,舒服了叹了口气,笑道:“小红的手艺,可以开家按摩院了。”
  “按摩院?那是什么?”小红好奇地道。
  “呃?”我皱了皱眉,怎么又扯出令人不解的词汇了。我懒洋洋地道:“没什么。对了,大哥有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蔚家大哥一早就到沧都城中的铺子去了,那里正在搞装修,蔚家大哥去监工。本来我是要亲自去的,蔚家大哥说装修的铺子乱着,我身子弱,没必要天天去,反正有他照看着,过几天去看一次进度就可以了,我只好在家里想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
  “蔚大哥没说。”小红现在极会揣摸我的心思,“姑娘是要去看看吗?”
  “反正好几天没去铺子了,去看看也成。”我睁开眼睛,站起来。小红赶紧拿了披风过来给我套上,我踏出房门,见老福头那小僮子福祥提着一个盒子往外走,笑着叫住他:“小祥子,你去哪儿?”
  “老爷让我给安大娘家送点枣饼去过。”福祥笑眯眯地道,“叶姐姐要出门么?”
  “我去城里看看铺子装得怎么样了。”我走过去,拍拍他的头,“远不远,要不要我载你一程?”
  “远倒不远,就在前面。”福祥眼珠转了转,笑道,“不过叶姐姐要载我,我就偷偷懒。”
  “小鬼,倒机灵。”我笑骂道,踏出院子。小红牵了老福头家的毛驴车过来,我坐上去,福祥跟着爬上车,我笑道:“小祥子,要不要什么玩艺,我从城里给你带回来。”
  “我要吃冰糖葫芦,姐姐给我带四串好不好?”福祥讨好地笑道。
  “那倒没问题,不过吃太多那东西对牙不好。”我笑道,“牙会烂的哦。”
  “我要送两串给安大娘家的安生吃。”福祥的脸红了红,不好意思地道。
  呵,还掂记着自己的朋友。我笑着揉揉他的头发:“行。”
  安大娘是老福头家那个做粗活的帮工,她并不住在老福头家,只是每日来做做饭,隔几日做一次清扫,收拾一下屋舍,给老福头和福祥洗洗衣物。她看上去年近半白,大概是一直做粗活的缘故,皮粗肉糙,脸色也不好,又不爱说话,每天来做了事就走,沉默寡言的。
  福祥说她家离老福头的宅子不是很远,果然没有走多久,就看到一间破旧的农舍小院,福祥爬下毛驴车,去推安大娘的院门,我转头对小红道:“我们走吧。”
  一路平安地进了城,到了店铺,见蔚家大哥正在满头大汗地指挥工作忙来忙去,我笑着迎上去,掏出手绢儿递给他:“大哥,辛苦了。”
  “你怎么来了?”他接过手绢儿,擦掉脸上的汗,笑道,“不是说了这里乱得很,有我看着你还担心什么?”
  “我不担心,只是想来看看大哥。”我看了一眼店铺的装修,进展得很顺利,就快完工了,心里挺高兴,转头对蔚彤枫道:“大哥,你也歇一歇,我们去茶楼喝杯茶。”
  他点点头:“也好。”安排了工人继续赶工,我们来到一家叫“香茗居”的茶楼,上了二楼的雅间,这茶楼的位置不错,靠在窗边可以看到远处的沧江,一侧的帘子打开,还可以听到楼下大堂说书先生的说书。
  我们要了一壶眉山毛峰,据说是天曌国的名茶,要了三两样点心,听下面的说书先生说了一段江湖轶事,逗得一众茶客哄堂大笑。我把玩着茶盏,淡淡地笑着,来到这时空,难得像今日这般悠闲,这日子要是一直这么过下去,那该有多好。
  这时,听到楼下有茶客道:“说书的,听说你刚从京城来,给我们讲讲京城的新鲜事儿吧?”
  我一听,也来了兴趣,竖起了耳朵,京城里,最近不知有什么响动?却听到那说书先生笑道:“要说这京城里,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莫过于京城排名第一的青楼倚红楼搞的‘超级花魁’的竞选大赛了。”
  一句话,提起了所有人的兴趣。我怔了怔,没想到说书先生竟然说起这个来。一众茶客催促那说先生快快往下讲,只听到那说书先生接着道:“却说京城倚红楼,几月前举行了一场万众瞩目的‘超级花魁’大赛,选花魁本不稀奇,稀奇的是‘超级花魁’的选法,这‘超级’二字意为……”
  说书先生滔滔不绝地讲下去,将“超级花魁”大赛的赛制、报名方式、投票方式等等巨细无遗地讲了出来,再将赛前的拉票表演、每场比赛的精彩盛况、百姓的参与热情等等大加渲染,其中也不遗余力地渲扬了红叶、玉竹、香香等青楼艳妓的美貌与才艺,甚至对最后那场比赛的暴乱也作了大力的浮夸,连御林军与“超级花魁”粉丝相互开战,血溅朝圣广庭的谣言都出来了。总之是听得一众茶客如痴如醉、目瞪口呆、叫好连天、掌声雷动。我哑然失笑,说书人喜欢把个故事编造得离奇曲折,以增趣味,到底是吃翻嘴皮子这碗饭的,连这档子事儿也能讲得这样绘声绘色。与小红对视一眼,摇头苦笑,蔚家大哥的眼里也带上了几丝笑意。
  说书先生停下来,喝了杯茶,一众茶客纷纷叹道:“呀,到底是京师,连举行个花魁大赛也这般不同,要是有幸亲眼目睹就好了。”
  却听到有个茶客站起来道:“说书的,倚红楼举办‘超级花魁’大赛的时候,我也在京城,那场比赛的确是搞得热闹轰动,但是,你们知道这‘超级花魁’的点子,是谁出的吗?”一句话,又引得众茶客纷纷好奇询问,只见那茶客得意地一笑,道:“这点子,是倚红楼一位叫卡门的青楼艳妓想出来的。说起这位卡门姑娘,那才叫美艳动人、词曲无双,那些花魁与她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了。”
  那说书先生“哈哈”一笑道:“不错,这位卡门姑娘,是京城的一个传奇女子。据说她还未登台,便吸引了天曌国第一乐师月凤歌公子为她伴奏,初次登台,以一曲大胆的艳舞,艳惊四座,引得月公子,还有当时天曌国的大财主楚殇和刚从北疆打完胜仗回来骠骑大将军寂惊云争相竞价,最后被寂大将军以黄金一千一百两的价格拍下初夜,并花下重金包养……”那说书的口沫横飞,将我登台那夜的情形,包括我穿的衣服、我化的妆、我跳的舞、我唱的歌,如亲眼所见似的,活灵活现地讲出来,引来一众茶客纷纷抽气惊呼。我注意到蔚家大哥脸上有丝不快,微笑着拍拍他的手,轻声道:“别生气。”
  只听到刚才说话那茶客笑道:“说书的,你讲得真不错。那卡门姑娘唱那些歌,现下正在京中疯传呢,特别是她登台唱那首《卡门》,简直能把人惊死,我给大家唱一唱如何?”众茶客纷纷叫好,那人还真的放声唱起来,众人听到《卡门》那离经叛道的歌词,惊得目瞪口呆。我又好气又好笑,捂住额头呻吟道:“天哪……”
  那茶客唱完,见众人还未回过神儿来,笑道:“我当初听到这首淫曲儿,再看到卡门姑娘的艳舞,那震惊,可比你们现在都厉害。不过话说回来,那样风情万种、美艳无双的女子,还真是令男人发狂的尤物啊,可惜自从倚红楼被官府查封之后,这位卡门姑娘便下落不明、行踪不知了,唉……”
  “行踪不知倒好了!”这时,突然听到一个清朗的男声打断了茶客的叹息,愤愤不平地冷哼道:“京城乃首善之都,怎可一天到晚搞这些道德伦丧、有伤风化的事?这会给全国的百姓带来多坏的影响?落到不怀好意的别国人眼里,又会怎么看待我们天曌子民?枉你们不但不加以警觉抵制,还在那里醉生梦死!真是荒唐!”
  呵!来了个刺儿头,我的兴趣来了!这男人是谁?


  绾青丝 第二卷 沧都篇 二

  第六十五章 结怨(1)

  我让小红卷起竹帘,坐到窗前去,打量大堂的情况。只见一个书生装扮的青衣男子站起来,全身散发着一种冷冷的气势,傲然环视大堂一周,清冷的眼光向着二楼扫过来,我看清那男子的脸,不禁一怔。
  这男人长得可真不俗,我以前见过的那些美男子,大概只有凤歌才能和他一比,但凤歌的长相过于中性,雌雄莫辨,让人常常忘记他的性别。这男子虽然也长得俊俏标致,但却比凤歌多了几分男儿气,即使此际满面怒容,一脸讥诮,仍好看得让人屏息。
  众人许是被他的容貌震憾住了,一时茶楼鸦雀无声,过了半晌,之前夸夸其谈的茶客才回过神来,不服气地反驳道:“这位公子何出此言?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逐艳之心人皆有之,何况跟青楼女子谈什么有伤风化、道德伦丧,不是对牛弹琴么?”
  那青衣书生冷哼道:“自古青楼女子也不乏些侠肝义胆的奇女子,才情出众者比比皆是,即便不幸沦落青楼,也知洁身自爱。而这卡门凭借淫曲淫舞卖弄风骚,还出些乌七八糟的点子,公然吸引男人狎妓,实在是有乖人道、有伤风化,较淫书淫戏为尤甚。何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可随意裸露?即使是青楼女子,又有哪个像这般不知羞耻?马路上雉妓逐客尚在昏夜,这卡门今日裸身大跳淫舞唱淫曲,公然提倡淫风,无耻之至,言之痛心。足见其已丧失本性之羞耻,忘形若此,成何体统?”
  那茶客被这青衣书生一番义正词严的说辞教训得目瞪口呆,结结巴巴地道:“这事没这位公子说得这么严重吧?卡门姑娘的歌舞,虽然艳却不俗,何况裸肤的装扮,在咱们天曌皇朝可能觉得不雅,但在南疆异族,那里的女子装束多裸露纤腰美足……”
  “青楼歌舞,也可雅赏,文人逐艳,也可与之谈论山水花鸟、仕女风景,何必要以艳舞导人于邪?纵使文人墨客有柳下惠之操守,不为声色所动,那跳淫舞的艳妓卡门,能有此操守吗?当此人欲横流之世,提倡礼教,修养廉耻,犹虑不及,再以此种淫舞淫曲蛊惑世人,将不可救药矣。”青衣书生疾言厉色地打断那茶客的话,冷哼道,“如谓南疆蛮夷风俗不以裸体为耻,但我天曌皇朝乃礼仪之邦,素重礼教,千年之前,古人衣裳而治,即以裸袒为鄙野。道家天地为庐,尚见笑于儒者,礼教赖此仅存。凡事当以适合国性为本,不必徇人舍己,依样画葫芦,周邦各国达者亦必不以保存衣冠礼教为非是。这卡门欲以夷狄之恶风俗,坏我天曌国男女之大防,是诚何心哉?贻害地方、遏绝真理、禽兽不若、罪不容赦!”
  一众茶客被他一番掷地有声、义正辞严的说辞震得什么也说不出,那青衣男子见之前反驳他的茶客结结巴巴,找不出词来反驳,继续冷笑道:“据闻倚红楼已经被朝廷查封,此正为正本清源之计,欲维本国风化,必先禁止裸体淫舞;欲禁淫舞淫曲,必先查禁堂皇于众之倚红楼;朝廷有此远见,是天曌之幸,那行踪不明的卡门,更该捉拿归案、严惩不怠、以儆效尤!”
  我气得浑身发抖,手中的茶盏差点端不稳,几乎想将茶盏掷出去,砸死那满口礼仪道德的青衣书生。恶狠狠地瞪着那尚在滔滔不绝的青衣书生,好你个道貌岸然的卫道士,句句话都针对我!自古以来传统的道德规范,不论具体内容如何,一直都有两大前提:首先是把社会甚至国家与个人对立起来,其次是把个人表现与整个人格对立起来。它假设:如果个人在某些方面“越轨”,比如那青衣书生所说的裸露肌肤、跳淫舞、唱淫曲,甚至个人的性行为,那么就必然危害社会,甚至危害国家,那么此人也就必然一无是处,甚至是整体烂掉。因此,不仅社会和国家有权力来管制和惩罚这样的个人,而且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力去“个人自扫门前雪,专管他人床上事”。
  蔚家大哥拉开包厢的房门,我抬眼见他脸色铁青,惊呼一声,赶紧拉住他:“大哥,别去!”我知道蔚家大哥肯定气疯了,虽然我自己的脸色肯定也比他好不到哪里去,但那青衣书生所说的,是这个时空这个朝代根深蒂固,并以此为准的“金科玉律”,你这番冒冒失失地打将下去,难道要向人宣布我就是那个贻害地方、遏绝真理、禽兽不若、罪不容赦的卡门么?
  我紧紧拉着气得浑身发抖的蔚家大哥,转头对同样气得脸通红的小红道:“小红,去结账,咱们走。”
  下了楼,那青衣书生仍在滔滔不绝地用礼仪廉耻给一众茶客洗脑,我一边往门外走,一边脸色不善地狠狠盯着他。好!说得好!这梁子算是结下了,我今日记住你这满嘴狗屁的死书生,有朝一日定叫你好看!
  那青衣书生想是查觉到我来意不善的目光,俊朗的目光扫来过,迎上我恶狠狠的眼神,微微一怔。我握紧双拳,冷哼一声,步出茶楼大堂,钻进茶楼伙计牵过来的毛驴车里,狠狠地拉下车帘子,气道:“大哥,不回店子了,回家吧。”
  一路无话,我满脑子都是那青衣书生疾颜厉色的表情和那些狗屁言论,气得我脑袋一阵阵抽痛。小红担忧地拉了拉我的衣袖:“姑娘,你别生气了……”
  我看了她一眼,气哼哼地道:“小红,回去给我缝个小布人!”
  小红睁大眼,不明所以道:“姑娘要布人做什么用?”
  “做什么用?我要打小人,打你个小人头,叫你脑袋成猪头;打你个小人脚,叫你变成死瘸脚,打你个小人嘴,让你张嘴便狗叫……”我握紧拳头,右手一下一下打着虚无的小人,怒目道,“我日日夜夜诅咒你个死书生、烂小人……”
  “姑娘……”小红先是担忧地叫了一声,随即忍不住笑起来,“我还从来没见过姑娘对一个人生这么大的气呢……”
  我怔了怔,有些泄气地垂下手,身子往车厢里一软,有气无力地道:“谁让他说的话那么气人。”
  在驴车上颠簸一阵,脑袋没开始那么痛了。冷静下来回想那青衣书生的话,心中好笑。他那些观点言论,只怕天曌国持有相同想法的人多了去了,难道以后每遇到一个,便要气自己一番不成?我平日一向不怎么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即便当时听到心里不舒服,过了也便过了,他说了便说了,转头说不准就忘了这事,留下我自己气个半死,我不是屈死了?今日如此生气,一则是亲耳听到,二则那书生说得太过,看来,还是自己修练得不到家啊。
  回到家,老福头听到我们回来了,兴冲冲地从屋里冲出来,抓住我的手就往屋里走:“叶丫头,过来过来,看看小老儿今儿做的东西。”
  “福爷爷,你又做什么好玩艺儿了?”我忍俊不禁道。在老福头家住了这段时间,他每日必然整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给我看,全然把我当成了他的知音。看来这老福头是真的孤单得太久了,人呵,活在这个世界上,怎么能没有朋友?
  老福头笑眯眯地道:“你看了就知道了。”他进屋,捧起桌上两个彩色的玻璃花瓶儿,笑道:“看,我知道怎么把这种瓶子弄成有颜色的了。”
  原来这玻璃瓶儿还真是老福头自己整出来的,我心中讶异,然后装作惊喜地道:“哇,真是好漂亮哦,福爷爷你真聪明。这是什么瓶子呀?这么透明光亮?”
  老福头捻着胡须得意地笑了:“这瓶儿我还没有想名字呢,你喜欢吗?喜欢送给你。”
  “好啊,谢谢福爷爷。”我笑道:“不如我给这瓶子起个名字,你这做瓶子的材料嘛,就叫玻璃,这瓶子就叫玻璃瓶怎么样?”
  “玻璃瓶?”老福头捻着胡须想了想,满意地点点头,“你这丫头总能想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好,就叫它玻璃瓶。”
  我笑着放下瓶子,脑中灵光一闪,抬眼望着老福头道:“福爷爷,这玻璃,你能做成大块整片儿的么?”
  “做成整片儿?你作什么用?”老福头皱眉道。
  “我那铺子不是要开张了么,如果用这东西做个橱窗,放在门外,把做好的样品摆进去,可以吸引更多的客人来光顾呀。”我笑道。
  “那得做多大片儿呀。”老福头皱着眉摇了摇头,“不成,我那炉子可做不了。”
  我心中有些失望,想了想,又道:“那做成碎片的镶怎么样?如果做一个红木镂花的橱窗,在镂空的地方镶上呢?”
  老福头听了,点点头:“这倒可以试一试。”
  我笑道:“那这事儿我就拜托给福爷爷了,在我铺子开张之前做出来是最好不过的。”
  “你放心,误不了你的事儿。”老福头笑眯眯地道,揉了揉红鼻子,“你这丫头,鬼主意真多。”
  我笑笑不答,出了门,见到福祥在院里和小红聊天,轻呼一声,糟了,我忘了给福祥买冰糖葫芦了,顿时倍感抱歉,我不好意思地对福祥道:“对不起小祥子,忘了买你交待的东西了。”
  “没关系,叶姐姐,下次带也是一样的。”福祥鬼精鬼灵地道,“我听小红姐姐说你今儿被坏人惹得很生气才忘了的。”
  “小红!”我瞪了她一眼,她吐了吐舌头,赶紧跑进屋去了,我又好气又好笑,看来我今儿遇到的糗事,晚饭之前一定会被老福头再问一次了。
  接下来一段日子,忙得不可开交,我很快就将那日“香茗居”茶楼的一场闹剧抛到脑后去了。铺子装修好了,老福头给我做的橱窗也整好了,虽然不是整片玻璃做的,但那些碎片玻璃也足够大到让人可以看清里面摆的东西了。购置了设备,前些日子一租下铺子,我就写信告诉金大娘可以发货过来,过些日子应该也快到了。现在绣庄还剩下一件事,就是招聘员工了。

  第六十六章 报仇(1)

  清晨起来,去花厅用早膳,老福头和蔚家大哥已经坐上桌了,却见一个与福祥差不多年纪的小僮端了馒头进来,我见他长着十分俊秀、粉妆玉琢,一双圆圆的眼睛,灵动无比,心下不由得十分喜欢,笑道:“哟,这哪来的小家伙,长得这么好看?”
  那小鬼倒也机灵,见我望着他笑,给我鞠了个躬,乖巧地答道:“我叫安生,大娘今儿有些不舒服,所以遣我来给福爷爷做早饭。”
  原来是福祥那个小朋友,我惊讶地看着摆上桌的馒头稀饭道:“这是你做的?”
  “是。”安生的脸红了红,道:“我只会做些简单的膳食,叶姐姐莫怪。”他知道我,大概是听福祥和安大娘说的吧?我笑道:“会做这个已经很了不起了。”小小年纪,已经能做这些,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呀。我拿了个馒头,撕了一块放到嘴里,还不错,看来不是第一次做馒头。抬头见他眼巴巴地望着我,心中一动,笑道:“做得很好吃。安生吃过了吗?一起吃吧?”
  他听我表扬他,顿时喜笑颜开,摇摇头道:“不用了,大娘交待我做了饭就回去,叶姐姐,我走了。”
  我见他眉开眼笑地出去,笑着转头,看向老福头道:“那是安大娘的孙子么?怎么叫她作大娘呢?”
  老福头摇摇头道:“那孩子是安大娘捡的。”
  我怔了怔:“捡的?”
  福祥端了几样小菜进来,听到我们的对话,笑道:“嗯,几个月前,安生不知道怎么回事,饿晕在安大娘家门口,醒来不太记得以前的事了,安大娘便好心留下他了。”
  老福头接着道:“我见那孩子长得可爱,又跟福祥很合得来,本想收来做个小僮,跟福祥打个伴儿的,没想到安大娘不放,说让他给她儿子做个书僮,我也没强求了。”
  我又是一怔:“书僮?安大娘还有儿子?”她那样的家境,儿子应该出门做事养家才是,要书僮做什么?难道她想让儿子考功名?若是如此,这安大娘也是个有心气儿的,不过安大娘都这把年纪了,儿子也应该老大不小了,恐怕这功名也不止考了一次两次了吧?
  “是,安大娘很疼远兮哥哥的,一心想让他考取功名,出人头地,所以什么事都不让他做,整日只让他闭门读书。”福祥笑道。老福头看了福祥一眼,吩咐道:“小祥子,既然安大娘不舒服,你选点补药给她送过去。”
  “福爷爷,今儿安大娘不在,小祥子要多打点家里的事儿。”我笑道,“反正我一会儿要去铺子,又顺路,让我送过去吧。”
  老福头点头同意了,用了早膳,我和小红还有蔚家大哥坐着毛驴车进城,行到安大娘家的小院,蔚家大哥停下车,正准备让小红把药材送进去,却见她还没有走到院门前,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争吵声。我诧异地撩开车帘子,见安大娘家的院门突然打开了,一个精致的点心盒从里面甩出来,盒盖打翻了,里面的点心散落一地。一会儿又甩出几匹绸缎和一些药材,我怔了怔,一看,竟是人参。安大娘家怎么会有这些奢侈东西?正疑惑间,只见安大娘流着眼睛,从院里急急跑出来,准备拾起散在地上的东西,一个年青男子从门里冲出来,厉声道:“不准捡!”
  我看向那满脸怒容的男子,脸色一僵,那男人竟是我多日前在茶楼里见过的那个满嘴礼义道德,把我贬得一无是处的青衣书生。
  安大娘不理那死书生的叫嚣,继续捡东西。那死书生怒眉一挑,冲上去把安大娘正在拾的点心盒子一把拂到地上,仿佛跟那盒子有深仇大恨似的,几脚就把盒子踩了向稀巴烂,尤不解恨,又挨个地踩起那些滚落在地上的点心来。安大娘呆呆地看着他糟蹋东西,眼泪默默地掉下来。
  我看不下去了,从毛驴车上跳下来,讥讽道:“这东西好好的,又没惹你,何苦拿它们出气,就算你拿它们出气,它们也不知道,还不是气坏自个儿?”
  两人这才注意到我们,那死书生不认识我,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寒声道:“关你什么事?”
  “是没我什么事儿。”我也没好气地道,“不过看到你欺负我认识的人,就关我的事儿了。”
  安大娘赶紧站起来,对我勉强地笑了笑:“叶姑娘,让你见笑了,我们没什么事的。这是小儿远兮。”
  这死书生是安大娘的儿子?我瞪大了眼。安大娘多大年纪生的儿子啊?我的目光轮番在两人身上打量,只见安大娘穿的衣裙打了好几个补丁,这男人的衣衫虽然不华贵,却也周整,双手白白嫩嫩,看起来像小户人家的少爷。不知道的,还以为安大娘是他家的老妈子,我本来对这死书生就没什么好感,此际心中更是嫌恶,让自己的母亲四处帮工挣钱养家,好端端的一个大男人却养尊处优、无所事事,还好意思满嘴仁义道德。
  我冷哼一声,讥诮道:“堂堂男儿大丈夫,不出去做事挣钱养家,倒叫老母亲出去给人使唤,已是不孝,此际对母亲态度如此凶悍,更是猪狗不如。”那死书生没想到我张嘴就骂他,不由一怔,我扫了一眼地上的碎糕点,冷笑道:“你这种没挣过一个铜板,不事生产的大米虫,知不知道什么叫‘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一粒米粒都沾着农人辛苦劳作的汗水,不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还好端端地糟蹋粮食,是为不义。你这种不孝不义的人,活在世上不觉得丢脸么?你有本事,自己去挣钱养活自己,不要长得高头大马了还要靠母亲养活……”
  我骂得不歇口,我不会这死书生张嘴闭嘴的引经据典,骂得又简单又直接。那死书生一张脸气得七窍生烟,安大娘急忙摆手道:“叶姑娘,你别说了,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是我不好……”
  “大娘,你是他母亲,他就算再有理,也不该冲你嚷嚷!”我横了那男人一眼,那男人自知理亏,竟然一言不发,转头就摔门进了院子,我正骂得高兴,好报当日茶楼之仇,怎么容他闪,张嘴便道:“你别走……”
  “叶姐姐……”裙子被一双小手拉了拉,低头一看,安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出来了,他涨红了脸:“你别骂我家公子了,他也不是有心的。”
  我见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心中一软,不知为何,我对这孩子有一种莫名的亲近之感,许是他生得乖巧机灵吧?只听安大娘吩咐安生道:“安生,把东西捡进去吧。”回头对我浮出一个勉强的抱歉笑容:“不好意思,叶姑娘,让你看笑话了。今儿这事不是你想的那样子,远兮其实是很孝顺的孩子……”
  罢了罢了,他孝不孝也与我无关,你要做个护短的母亲也与我无关,反正我今儿也是公报私仇,我笑道:“是我失礼才对,对了大娘,福爷爷给你带了点补药过来,你收着吧。”我让小红把补药递给她,她道谢收了。见没我的事儿了,我告辞上了毛驴车,往沧都城里行去。
  小红和蔚家大哥在我处理“正事儿”的时候从来都是不发言的,坐回车上,小红偷偷看了我一眼,抿着嘴儿偷笑,我白她一眼:“死妮子,笑什么?”
  “姑娘,你今儿可算是报了仇了。”小红笑出声来,道:“这下子,心里舒服了吧?”
  原来她也认出那书生了,想必蔚家大哥也认出了吧?我“噗哧”一声笑出来,越想越好笑,伸手戳了下小红的脑袋,我笑骂道:“鬼灵精!”
  晚上从城中回来,与老福头围桌吃晚饭的时候,老福头笑着问我:“听说你今儿把安大娘的儿子骂了一顿?”
  呵,这么快就知道了?我扫了小祥子一眼,安大娘自己可不会说,她儿子更不会,会说的大概只有安生那小家伙了。小祥子捂着嘴儿笑道:“叶姐姐可把远兮哥哥骂惨了。”
  “他那人不是活生生地讨骂么?”我把今儿见着的事说了一下,笑道:“我还觉得我骂得不够狠呢。”
  “远兮虽然有点迂腐,但一向很孝顺他母亲的,可是自从他几个月前被人打破了头,脑子就有点糊里糊涂的,不太好使。”老福头叹了口气,“这安大娘也是个苦命人,平白无故的,儿子出这么大的事……”
  “脑子糊涂?”我诧异地挑了挑眉,那天在茶楼的时候,他脑子可不糊涂,思路清晰、口才分明,哪里像个糊涂人?我笑道:“他那性子,怕也是个惹事生非的,不被人打倒也怪了。”连我都想狠揍他!
  “他以前可没这么大脾气,温吞着呢,这脾气自从被打破头之后,也变了不少。”老福头道。
  “他被谁打了?”我好奇地道,“为什么被打?”
  “这我们也不太清楚,安大娘支支唔唔的,不肯说,安生说好像是有个富家公子上门寻衅,打破了头,那富家公子以为打死了人,吓跑了,好在只是晕过去了。我们是他伤了之后安生跑来通知我们,才知道这事儿,赶过去料理的。”老福头道,“他今儿砸那些东西,大概是打人那家送来的,那家送过好几回东西过来,都被远兮丢出去了。”
  “他脑子还真的有病。”既然别人有心赔礼,你还装什么清高?欠债还钱,打人赔礼,天经地义。打都被打了,当然要多收回礼赚回来,要是我不但要收,还要狠狠地敲他一记竹杠。真是个穷酸书生,还讲气节呢?我呸!
  总之,那死书生一举一动都不对我的盘,我是横竖看他不顺眼,白长了一副好皮囊,满脑子都装的都是草!

  第六十七章 应聘(1)

  员工招聘也算件大事,首先得招合适的管理人员,我从来没想过要自己亲力亲为地去打点一家绣庄,我又没做过生意,根本不懂绣庄这一行,而且我一直禀承的观点就是,老板只要把人管好就行了,人管好了,事就做得好。谁见过哪家公司的总裁凡事亲力亲为的,我一直是准备做个跷脚老板的,这样子的话,我就需要一个总经理。
  选好管理人员,才是招聘普通绣工和杂役。我写了张告示出去,跷脚等着应聘者上门。几天过去,上门应征的人倒也不少,可是合适的人还真是挑不出。这一日又有人上门应征,小红把应征者带进内堂,我抬眼看向来人,唇角浮起一丝嘲弄的笑容,竟然是带着安生的安远兮。两人见了我,皆是一怔,表情各异,安远兮皱了皱眉,想是记起几日前的争执,表情有些忐忑。倒是安生一脸喜色,看到我眼睛都笑眯了,迎上来乖巧地叫道:“叶姐姐,见到你太好了,原来这家绣庄是叶姐姐开的。”
  我捏了捏他粉嫩的小脸,笑道:“你们怎么来了?”他们进来我就知道是要做什么,不过我故意装傻,死书生,想让我请你,别做梦了。
  “我是来见工的。”没想到却是那死书生自己撞上来回答,我抬眼看他,淡淡地笑道:“安公子说笑了,你满腹诗书,前程远大,委屈在我这小店里是屈才了。再说安大娘一心想你求取功名,你既是个孝子,就不该忤逆她。”
  他的脸色一沉,眼神黯了黯:“求取功名的确是家母的心愿,但我志不在此,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经商。”
  “百善孝为先。”我淡淡地道,你不是要给我讲礼义道德么?那我也来给你讲一讲礼仪道德,“既然让你求取功名是安大娘的心愿,你就该尽量完成。你今儿来见工,可经过安大娘同意了?”
  他怔了怔,脸上有丝无奈:“家母若是知道了,一定不允。”
  “你瞒得了她一时,可瞒得了一世?”我轻笑,“我若请了你,被安大娘知道了,心中必然怨怪我,你岂不是要陷我于不义。”
  他咬唇站起来,脸上带上一丝落寞:“既然姑娘无意聘请在下,在下不打扰姑娘了,告辞。安生,走吧。”说着,就要往外走。安生一把拉住我,央求道:“叶姐姐,你请我家公子吧?我家公子一直都很想出来做事,帮大娘减轻负担的,可是大娘不同意,公子看着大娘那么劳苦,心里一直都不好受……”
  “安生!”安远兮制止他继续向我求情,“我们走!”安生看了他一眼,再看向我的眼中带起泪花,我莫名地,心中一软,我对这乖巧的孩子还真是没有抵抗力?抬眼见安远兮屈辱尴尬的表情,我淡淡地道:“安公子,不用那么急,我说了不请你了吗?这点气都受不了,你还怎么在生意场上混?”
  他抬眼看我,眼中一亮,那一丁点神采使他整个人都容光焕发了。我微笑着望着他,心中暗叹,幸好之前受过凤歌那张皮相的薰陶,否则我这大花痴只怕要在这大蟀哥面前出丑了。看着他清朗的目光,我淡淡地道:“我开绣庄不是开善堂,只请有能力的人做事,你如何能证明你有做总管的能力?”
  “姑娘可以出题考我。”他面色一正,眼神倒是挺自信。
  我冷冷一笑:“刚才那个不是题目么?”
  他诧异地扬了扬眉,道:“姑娘这个问题范围很广,以在下看来,总管是管理绣庄一切事物,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管人,二是管物。不管是管人管物,都先要有规矩,要建立奖惩制度和分配制度。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姑娘置疑在下的能力,可以对在下先行试用,再决定不成。”
  我笑了笑,这书生倒也不笨,还知道制度管理,那我就问一个制度方面的问题吧:“安公子,如果有六七个人住在一起,每天分一桶粥喝,但这桶粥,每天都是不够的。现在有四个方法来解决分粥的问题,一是抓阄;二是选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分粥,三是分成两组,一组分粥一组选粥;还有就是轮流分粥,让分粥的人最后选粥,你会选哪一种?理由分别是什么?”
  他静静地看着我,略一沉思,坚定地道:“我选第四种方法。如果用抓阄来决定分粥,那么每天只有抓阄那个人是饱的;如果推选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出来分粥,强权会产生腐败,其他人会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贿赂他,几个人搞得乌烟瘴气;如果分成两组一组分粥一组评粥,两组人会因为分粥不均相互攻击,等皮扯完了,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如果是轮流分粥,让分粥的人等其他人挑完了再拿剩下的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个人都会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都会和和气气、高高兴兴的。所以我选最后一个方法。”
  我淡淡地笑着望他:“那么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你这个问题吗?”
  他想了想,望着我的眼中带上一抹讶色,道:“同样是这几个人,不同的分配方法,就会有不同的风气。姑娘是否想指如果绣庄没有好的工作习气,一定是制度的问题,没有完全的公平公正,没有严格的奖勤罚懒,姑娘莫非是想让在下制定这样一个制度?”
  “你是总管,这些当然应该你去想。”我微笑道,看来这死书生也并非是百无一用的。
  他的眼睛一亮,俊颜生辉:“姑娘是说在下可以任这总管一职了么?”
  我淡淡地点了点头,他有些激动地站起来:“谢谢姑娘。”
  “坐吧。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看了他一眼,微笑道,“安公子,你没有实际经商的经验,今日所说的,不过是纸上谈兵。就像你说的,你是总管,要管人管物。物是死的,好管。人是活的,就没那么好管了。制度只能规范人的行为,不能规范人的思想,我要你在七日之内,不单要制定一套完整而详细的制度,无论是奖惩制度、分配制度、物品的管理制度,还是安全制度,还要制定出规范人的思想的准则出来,如果你能做到,我就称你一声安总管。”
  他的眸光一闪,有些不解地道:“姑娘说的这个规范人的思想,是指什么?”
  是指什么?企业文化呗!说白了就是精神洗脑,让员工对企业保持忠诚。我笑了笑,想着怎么避开让他听不懂的词汇,边想边道:“所谓规范人的思想,即让绣庄的每个工人把绣庄当成自己的信仰和荣誉,就像僧侣信佛,道士信教,只有精神和行为都有东西来约束,你才能轻轻松松地管人,至于这个准则是什么,由你来想,比如可以提倡一种‘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管理方式,我最后再来决定。明白了吗?”
  他一脸释然,眼中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光泽,起身道:“姑娘放心,在下一定不负姑娘所托,七日之内,定当竭力办妥此事。”
  不负么?那最好了。竭力么?那更好了。七日时间,对一个未从过商的人来说,制定这些制度,是有一些难度的,你既然落到我手上,看我不把你当个廉价劳动力拼命压榨。七日之后,若你真能制定出让我满意的制度,再甩给你一堆员工招聘、人员分工的事情给你做,我就安安稳稳,做个跷脚老板,看你这小强勤勤恳恳地帮我卖命好啦!
  想了想,我淡淡地笑道:“我还有个问题,想问安公子。”
  安远兮点点头:“姑娘请讲。”
  “安公子是个看重礼仪的人,在一个女子手下做事,不觉得委屈么?”我抬眼看他眼里闪过一丝诧色,笑道:“多日前在茶楼听过安公子对京城‘超级花魁’的一番高论,所以得知。但是安公子,做生意,难免与客人出入烟花场所,公子对青楼女子如此深恶痛绝,怎么与人谈生意呢?”
  “姑娘怎可拿自己与青楼女子相提并论,姑娘是良家女子,做的是正当生意,今日与姑娘一番谈话,姑娘的经商之道也令在下佩服不已,在下在姑娘手下做事,并不委屈。”安远兮沉吟道,“何况远兮早已立志从商,平日读了不少相关书籍,也知道与人谈生意出入烟花场所不可避免,已有心理准备,我不会把公事和自己的个人好恶混为一谈的。”
  他这番话,听到旁人耳里绝对是在情在理,听到我耳里,却格外讽刺。我的唇角浮起潮弄的笑容,看了安远兮一眼,淡淡地笑道:“安公子理解是最好,当然,如果公子真的很为难,也可与我说,我可以自己处理。这事反正还早,现在不用那么急去想怎么办,先把眼前的事处理妥当吧,你明日就可以来开工,看看四周的环境,方便你制定规矩。”
  他听我这么说,微微皱了皱眉,大概对女人去谈生意有些看法吧?但终归没有说什么,答了声,“是,那在下先行告辞。”
  安生跟他出去之前,回过头笑着望我:“叶姐姐,我以后可以跟着公子来吗?”
  我温和地望着他,笑道:“你想来就来吧,不过别给你家公子添乱。”
  “我晓得,谢谢叶姐姐。”他笑眯眯地道,高高兴兴地出去了。
  我把身子软在椅背上,想着终于找到个傻瓜来解决麻烦,笑起来。以安远兮这种决意从商又初出茅庐的人,最希望是在这一行干出成绩获得肯定,不管是老板的肯定,还是他母亲的肯定,因此他会拼了命地做事,希望做出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我一点儿也不担心他没有实际经商经验这个问题,他会比别人多花十倍的时间去学习和累积。只要不是技术工种,用人要用新不用旧,这是我以前在深圳打工的时候,跟我那老奸巨滑的香港老板学的,用新人的好处是,工资付得比熟练工少,但让他们做的事却比熟练工多几倍。叶海花啊叶海花,你也变得大大的狡猾了,哈哈。小样儿死书生,你以后就为你鄙夷不已的青楼女子做廉价劳工吧!

  第六十八章 赎罪(1)

  请了安远兮做总管,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安大娘的反对,不过这是他的问题,若是他连这件事情都处理不好,还怎么处理商场上的纠纷?这几日安大娘仍然天天过来做饭,却未对我提及一个字,想来安远兮已经把她摆平了,不管他用什么方式,能减少我的麻烦是最好,我要的,可不是时时给我找麻烦的员工。
  这日清早,悠闲起床,用过早膳,泡了壶清茶享用。铺子我交给安远兮去照看着,自己则躲在家里偷懒。小红推门进来,看了我一眼,轻声道:“姑娘,外面有位公子想见你。”
  “公子?”我懒洋洋地捂着手炉,笑道,“我在沧都就认识一位安公子,你别告诉我他今儿还没有到铺子里去。”
  “不是的,姑娘。”小红迟疑了一下,轻声道,“是那日客栈生病的莫家公子,你说他的书僮生得极似你失散的弟弟那位。”
  莫桑的公子?我眼前浮出冥焰的笑脸,心中一痛。抬头看了小红一眼:“他为什么要见我?”
  “那公子病愈了,说是想谢谢姑娘仗义相助。”小红道。
  “莫桑……”我顿了顿,轻声道,“也来了?”
  “嗯。”小红忐忑地看了我一眼,“来了。”
  我点点头:“知道了,请他们去花厅先坐吧。我马上过去。”
  冥焰……我叹了口气,整理了一下衣服,罩上外衣,向花厅走去。进了花厅,见客位坐着一个素衣书生,模样虽也唇红面白、眉清目秀,但那容貌,可及不上任他书僮的莫桑。此际,莫桑正站在书生身后,见我进来,怔了一下。我对他笑了笑,径直走过去,青衣书生见我进屋,就站了起来,小红见我进来,对素衣书生道:“莫公子,这就是我家姑娘。”
  “叶姑娘。”素衣书生对我行礼,“在下莫修齐,特来感谢姑娘的援手之恩。”
  “莫公子请坐。”我在主位上坐下来,笑道:“公子客气了,出门在外,谁没有个难处?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
  “话虽如此,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人。”莫修齐脸上带上一丝轻嘲,“这世上的人,落井下石容易,所以雪中送炭才显得尤为珍贵。”
  我淡淡地笑了笑,雪中送炭?我本也不是那般好心的人,若不是莫桑长了一张与冥焰相同的脸,我哪有那闲心管你们的死活。我抬眼看向莫桑,见他垂着睫,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我看不到他眼神。
  莫修齐注意到我看莫桑的目光,微微一笑道:“我听莫桑说,叶姑娘失散的弟弟长得很像他。”
  我怔了怔,苦笑道:“是。”
  莫修齐笑道:“不知道姑娘的弟弟是什么时候失散的?也许真的是莫桑也说不定,这孩子八岁人卖进我家……”
  “我弟弟是几个月前才与我失散的。”我打断莫修齐的话,淡淡地道,我已经没兴趣去了解你们的故事,因为他不是冥焰,“听说莫公子从铁山郡过来办事时病倒的,如今病好了,是否要准备回去了?”
  莫修齐脸色一黯:“在下家道中路,来沧都时已经变卖家财,没准备回去了。”
  “莫公子还想留在沧都?”等那悔婚的女家回心转意么?恐怕颇有难度。
  “我要留在此地,证明给想容看,我不是个没用的人。”莫修齐提到那“想容”时,脸微微一抽,随即面色坚定地道。
  想容?他悔婚的未婚妻么?我笑了笑,真是可爱的人,你能证明什么,即便让你发家,也不是一时半刻的事,你们都已到适婚的年纪,那妻家既然悔婚,肯定会尽快张罗女儿的婚事,说不定还没等你寻到工作,那女子已经嫁为他人妇了。我端起茶,喝了一口,淡淡地道:“那莫公子以后有何打算?”
  “这……”他脸上带上些茫然的表情,“在下还未想过……”
  我在心中一叹,这呆子。抬眼看向莫桑,他的脸上也带上些仓皇和茫然,想必对未来的生活很惶恐不安吧?我心中顿时又酸又软,即使明知他不是冥焰,但那张脸,我仍然无法忽视。如果给他主仆二人在绣庄找个活计,倒可暂时解决他们的难处,看了莫修齐一眼,我开口道:“莫公子家里以前是从事哪一行的?”
  莫修齐苦笑了一下:“家父以前帮天曌国的大财主楚殇经营铁山郡的绸缎庄,我也在绸缎庄的账房帮忙,自从楚殇被朝廷正法之后,他名下经营的产业全部被朝廷查抄了,本来这些年家父积下的家产也颇丰,但绸缎庄出事之后,二娘卷了全部家私与人私奔了,家父气得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故世了,临终前让我到沧都,寻我指腹为婚的岳家,没想到到了这里却……”
  莫修齐后面说了什么,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我额上冒出冷汗,却浑身冰冷,紧紧握住桌上的茶盏,手止不住颤抖,心中一阵绞痛。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为了摆脱楚殇,为了我想要的自由,我到底做了些什么?为何我以为,仅仅是铲平了楚殇的势力,仅仅是灭了他苦心培植的无极门?是我一直不敢去想,还是不愿去想?楚殇明里经营多年大江南北的生意,会因为他的倒台,牵连多少无辜的人?造成多少人家破人亡?我到底做了些什么?
  “姑娘!”小红见我冷汗直冒,吓得探向我的额头,“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莫修齐也站了起来,一脸诧异地望着我,不知所措地道:“叶姑娘,在下说错什么话了吗?为何……”
  我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人抽走了,对着小红勉强地笑道:“没事……”
  莫修齐见我虚弱无力的样子,不安地道:“姑娘身体不适,在下不便打扰姑娘休息,就此告辞。”
  “莫公子请留步。”我赶紧唤住他,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坐回椅子上,“姑娘还有什么事吗?”
  “小女子新近开了家绣庄,正差人手,我初学做生意,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莫公子可否愿意帮小女子一个忙,到我的绣庄替我管管账?”我的语气很诚恳,我不是想帮莫修齐解决眼前的困境,我只是想给自己赎罪,是我害得他家破人亡,落魄潦倒,我凭什么摆出施恩者的嘴脸?
  莫修齐和莫桑眼里同时一亮,莫修齐站起来,激动地道:“姑娘这是说的什么话,姑娘一再施以援手,对我主仆的恩惠,在下没齿难忘……”
  “莫公子!”我打断他,勉强地笑道,“不要再说这种话,你主仆二人,如今还住在客栈么?”
  “是!”莫修齐脸上微微一红,我沉吟了一下,轻声道,“一直住在客栈也不是办法,你二人回去收拾下东西,搬到我这里来住吧,就当作是绣庄给你们安排的住所。”我晚点再和老福头商量一下,给他二人在前院整理两间厢房出来,替他们付房租,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莫修齐一脸感激之色,又待说什么,我摆摆手,轻声道:“莫公子,你也别再说什么了,我有些累,你们如果没有意见,就回去收拾东西吧。”
  莫修齐站起来,对我躬身行礼道:“大恩不言谢,在下不打扰姑娘休息,先行告辞。”
  见他们离开,我久久无法动弹,半晌,才轻声道:“小红,扶我回房,我很累。”
  回了房,小红扶我到床上躺下,我虚弱地道:“我想一个人躺一会儿,你先出去吧。”
  她“嗯”了一声,轻手轻脚地掩了门出去。我望着天花板发呆,久久,将双手举到眼前,痴痴地笑起来。楚殇,如今我跟你一样不干不净,满手都是血腥,跟你一样心狠手辣、蛇蝎心肠,你满意了吗?你一定躲在阴曹地府里冷笑吧?你要把我逼死才算数吗?你为何,死了都不肯放过我?
  我捂住脸,泪从指缝中滑落出来,浑身发抖。
  我在房中呆了一天,午膳和晚膳都没有用,小红担心地进来看了好几次,我闭着眼睛装睡,不想理她。蔚家大哥从铺子里回来,大约是听小红说我一天没吃东西,到我床边唤我,本想一直装睡下去,又怕他在绣庄累了一天又要担心我,无奈地睁开眼睛。他见我“醒”了,坐到床边,温和地笑道:“我听小红说你一天没吃东西,让她煮了点粥给你,吃了再睡,好不好?”
  “嗯。”我笑了笑,他扶我坐起来,小红把粥递到我手上,我手一软,差点没拿稳,蔚家大哥赶紧扶住我的手,把碗接过去,“看你,饿得一点儿力都没了,我喂你。”
  他不由分说地舀了一勺粥,在嘴边吹了两下,递到我唇边,我含入口中,沉默地咽进肚去,第二勺又来了。我的眼睛莫名其妙地有些酸涩,忍着想流泪的冲动,安静地吃完一碗粥,他把空碗递给小红,想扶我躺下来,我猛地抱住他,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哽咽道:“大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做了这么多坏事,每件事,都是自私地在为自己着想,即使表面上看去是在帮人,其实帮人的动机,都是因为对自己有利才去做的。我这样自私的人,哪里配有人对我这么好?
  蔚家大哥僵硬着身子拍了拍我的背,温和地道:“因为你是叶儿,是我妹子呀。”
  我大哭出声,眼泪肆无忌惮地流下来,肆意渲泻心中的委屈。我只是想好好活下去,从来没有更多的要求,亦从来不奢望有人能理解我,为什么我一直想躲避的事会像噩梦一样死死地纠缠我?我不过是想要好好活下去罢了!

  第六十九章 接货(1)

  我不得不承认,安远兮真的很卖命。
  我有时候很怀疑,他是不是我那日在茶楼遇到那迂腐书生?我交给他的每一件事,他都能拿出一个比较好的结果,让我放心把后面的事一件件交给他,他也不说什么,我交给他什么他就做什么,勤勉得很。他的学习能力很强,而且懂得举一反三,头脑很灵活,怎么看,都不像他们说的,脑子糊涂。对这个,我实在有点纳闷,但也没费心去了解,只要他把我交待的事做好了,让我能轻轻松松地就行,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
  倒是莫修齐有点难搞,第一日他把他做的账给我看,我看了一眼,立即眼冒金星。那种密密麻麻用汉字记的流水账,加上没有标点符号间隔的记录,看得我一个头两个大。我叹了口气,放下账册,莫修齐忐忑不安地看了一下我的表情,不安地道:“叶姑娘,这账目有什么问题么?”
  不是你有问题,是我有问题。我摇摇头,笑道:“我觉得这种记账方式太繁琐了,看起来很费力又费时。”
  莫修齐怔了怔,道:“但是账房记账,一直都是这样记的……”
  我点点头:“我知道,但是我想换个比较简单的方式。”见他眼中有些不解,我取过毛笔,在纸上画下一张表格,分成“日期、项目、收入、支出、余额”五列,再写上“0—9”十个阿拉伯数字,把纸转了个方向,放到他面前。
  他看了纸上的东西一眼,再忐忑地望着我,一脸茫然,我笑道:“以后做账用这种方式来填写,日期栏填写出入账或出入货的日期,项目栏填写出入的是什么账或是什么货,收入栏填写入账金额或入货数量,支出栏填写支出金额或出货数量,余额是剩余的累计金额。这样比便方便我这样的懒人看账。”
  他面带讶色地看着我:“姑娘这法子,查看起来果然清楚得多。不过这些又是什么?”他指着我写的阿拉伯数字,惊讶道。
  我给他详细讲解了阿拉伯数字的用法,他越听越是糊涂,我看他一脸懵懵懂懂的样子,叹了口气,看来要他熟悉这些数字,还要费几天功夫。但是为了我以后自己方便,他必须得按我的方式记账。好在他糊涂了几天,终于还是把阿拉伯数字的用法搞明白了。莫桑如今也跟着他,做账房的工作,他对我尊敬客气,又淡漠疏离。我已经不像最初那样总是情不自禁想接近他,只是得闲时偷偷地在远处打量他,有几次,被安远兮看到,带着疑惑的眼神探究我,我垂下眼睑,不让他发现我眼底的落寞。
  绣工是招蓦齐了,杂役也配备到位,安远兮不等我交待,就自行安排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一次企业文化的培训,让我非常满意他的办事能力。我已经新画了多款的卡通公仔,安远兮及一班绣工师傅初次见到的时候,非常吃惊。几日前我收到金大娘的来信,告诉我第一批货今日要到了,我让安远兮带着杂役跟我去沧江码头接货。接第一批货,除了要小心些,我还要自己熟悉一下操作流程,我虽然想做跷脚老板,却不是想做对绣庄经营状况一无所知的老板,蔚家大哥和小红自然是寸步不离地跟着。
  不过,跟着这批货一起来的这个人,倒在我的意料之外。我看着他邪长的凤眼,打趣道:“花蝴蝶,你跑到沧都来做什么?”
  玉蝶儿见到我,眼睛一亮,一脸暖昧的笑容:“花花走这几月,玉某日思夜想,按耐不住思念之情,只好追随佳人芳踪,一路寻来了。没想到花花这么惦记我,还亲自到码头接我,玉某真是受宠若惊。”
  花花?恶!我“噗哧”一声笑出来:“少恶心人了,谁让你这么叫我的?”
  他凑近我,委屈地眨了眨眼,“人家都不介意你叫我花蝴蝶了,我当然也要为我心爱的花花取个小名儿……”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蔚家大哥拎着衣领甩了出去。玉蝶儿在空中旋转了一下身子,真是像只蝴蝶一般漂亮地落回地上,依旧风度翩翩、毫不狼狈,脸上带上捉狭的笑意:“花花你好没良心,才走了几个月,身边又冒出这么多护花使者!这位兄台力气好大啊,玉某佩服。”
  蔚大哥面色一沉,就欲拔剑,我赶紧压着他的手:“大哥,他是我朋友,跟我开玩笑来的,没有恶意。”
  蔚家大哥闻言,脸色更是难看:“你何时与他交上朋友,他明明是那日在……”
  “大哥!”我知道蔚彤枫认出玉蝶儿就是以前欲对我行不轨的采花贼,怕他怒上来口不择言,赶紧打断他,“他真的是我朋友,我落难的时候他帮过我!”
  蔚家大哥气哼哼地把剑按回去,盯着玉蝶儿冷冷地道:“你与叶儿说话须站在五步之外,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玉蝶儿邪邪地一笑:“这位兄台说话倒有趣,我要站在花花身边,你拦得了吗?”说着,鬼魅的身形扑过来,蔚家大哥冷哼一声,甩开我,与他纠缠起来,倒也没再拔剑,两人你来我往地交起手。我头大地按住脑袋,转眼看见安远兮皱着眉头,眼睛从缠斗的两人身上移到我脸上,脸上带着些不以为然。我心底有气,知道他这迂腐书生看不惯刚刚玉蝶儿与我之间那种相处方式,淡淡地提醒道:“安总管,你还不去收货?”
  他一言不发地去做事,我看着在码头上打得热闹的两个人,已经吸引了不少人围观,叹了口气道:“小红,我们走。”
  “姑娘不等……”小红刚刚开口,便被我打断,“他们喜欢打让他们打好了,我们先回铺子去。”
  带着小红坐上毛驴车,玉蝶儿瞥见我们上了车,甩脱蔚家大哥向我们扑过来:“花花,我们一起走。”
  他刚扑上毛驴车,被蔚家大哥一把扯下来:“给我下来!”两人又在驴车边纠缠开来,我按住额头,厉声道:“住手!”
  两个人顿住身形,蔚家大哥的手按着玉蝶儿的肩膀,玉蝶儿的腿也顶到了蔚家大哥的腹上,我叹了口气:“你们很想出名么?在这里闹事?玉蝶儿,你和大哥一起驾车!”见他欲张嘴,我横了他一眼:“不准再说!”
  他哀怨地叹了一口气,故作受伤地道:“好吧,我什么听花花的。”眼光一转,似笑非笑地看了蔚家大哥一眼,收回腿,跃上赶车的坐位,对站着不动的蔚大哥笑道:“兄台,你不上来的话,我就送花花回去了!”
  蔚家大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言不发,跃上车来,与他并排而坐。我吁了口气,放下车帘,“走吧。”
  一路上,驴车行得不如平日平顺,我知他两人在前面驾车一定驾得不安生,也懒得再管,要蔚家大哥消除对玉蝶儿的成见和敌意,只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这批货全是上好的绸缎和棉布,我检查了安远兮带回来的货,让他马上安排开工。本来金大娘解决了供销和分销的事,我这间分店其实是很占便宜的,但古代的交通实在不便利,来来往往的,货物押运费时费事,做卡通公仔还好,没有季节限制,若是生产成衣,便要注意到季节的问题,计算货运运送的时间差,还得考虑中途万一出什么意外的补救方法,真是麻烦。如果要自己分销,就要在沧都城中拉一批生意,沧都城已经有几间做得不错的绣庄,特别是还有一家被称为“贡品绣庄”的“云裳坊”,想要抢生意,一定要拿出比他们好的东西才行。
  我让小红把安远兮请进内室,想听听他在销售和生产上有什么看法。请他落座后,我笑着问他:“安总管,金大娘这批货,能按时完工吗?”金大娘倒也聪明,全部要我新款的卡通公仔,成衣只要求我继续提供花样儿给她。
  “我会加紧督促,一定没问题。”安远兮从码头回来,脸色就有些别扭,我也装作不知,微微一笑:“如果在她下笔定单来之前,提前一个月完工,行不行?”
  他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表情:“这……未免太仓促了。”
  我想了想,笑道:“你问一下秀姐,如果每个绣工只负责做玩偶的一个部件,做完了就往下传,让下一个人继续做自己那部分,这样做的话能省多少日子?”秀姐是安远兮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从其他绣庄挖回来的绣工头,刺绣手艺了得,对这一行也很有经验。
  安远兮眼睛一亮,我知道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如果把娃娃按现代流水线的方式来进行生产,熟能生巧,能提高生产效率。他看着我,有些不解地道:“叶姑娘要省下这一月的日子做什么?”
  “我可不想只做金大娘的生产作坊。”我笑了笑,道:“我要让这间绣庄在最快的时间内在沧都城打响招牌,自己接生意。”
  安远兮望着我,眼神带着一丝讶异和喜色:“姑娘真是令人佩服,我马上照姑娘的意思安排。”
  他退出办公室。我收拾东西出去,见蔚家大哥和玉蝶儿大眼瞪大小眼,气哼哼地伫在铺子里,头痛地叹了口气:“回家吧。”

  第七十章 离别(1)

  晚饭过后,听到院子里有异响,拉开门,见蔚家大哥和玉蝶儿不知道为什么又纠缠在一起。我叹了口气,这对冤家!从一碰头,就横竖不对眼,一言不和就开始动手动脚。拿了个桔子坐到门槛上,我靠着门悠闲地看他两人斗来斗去。老实说,蔚家大哥没剑在手上,占不了玉蝶儿多少便宜,他的轻功实在是太好了,躲避蔚家大哥的拳头游刃有余。但蔚家大哥胜在内力好,掌风如刀,呼呼作响,只见玉蝶儿随手抓了一个木人挡他的掌风,那厚实的木人竟在蔚家大哥的双拳怒击下裂成数十块,四下飞割。木片上贯注了雄浑的内力,木片飞出,无异钢刀,顿时击倒院子里一排花盆,破碎之声此起彼落。
  看不下去了,我塞了一片桔子到嘴里,含混不清地道:“住手!要打出去打,别把福爷爷的院子砸了!”
  蔚家大哥冷哼了一声,愤然收掌,向我走来:“叶儿,这色胚刚刚鬼鬼祟祟地摸进你的院子,肯定没安好心。”
  不待我开口,玉蝶儿呼地窜过来,一脸委屈:“喂,你别冤枉我,我是拿糯米糕来给花花吃的!你看,都被你砸烂了。”玉蝶儿往院子地上一指,地上果然有破碎的碟子和四散的糯米糕。
  “还想狡辩,我刚刚问你干什么?你为什么不答?送东西来不过是借口!”蔚家大哥怒目一横。玉蝶儿翻了翻白眼,冷嗤道:“笑话,我为什么要答你?”
  两人貌似又要动手,我头痛地站起来:“住手!你们不烦我都烦了!我们借住在别人家里,注意一点影响好不好?别给人家添乱。”
  两个对瞪着,相互冷哼一声,扭过头。我叹了口气,对蔚家大哥道:“大哥,玉蝶儿是我朋友,他不会对我使坏的。”
  “谁叫他有前科!让人如何相信?”蔚家大哥冷哼一声,玉蝶儿面色一沉,对他这句话倒是反驳不上来。我笑了笑,柔声道:“大哥,他答应过我,不会再做以前那些事。”
  还在京城的时候我就警告过玉蝶儿,若要我拿他当朋友,他就不能再做采花贼,我不会容忍他继续去祸害任何一个良家女子,没想到玉蝶儿竟真的答应了。蔚家大哥仍是一脸鄙色:“我才不会相信一个下流小人的话。”
  玉蝶儿面色一变,正欲发作,我赶紧道:“大哥,我信他。如果他违背承诺,我便没他这个朋友,到时候要杀要剐,我都不拦你。好不好?”
  这算是安抚蔚家大哥,免得他整天和玉蝶儿斗来斗去,也算是给玉蝶儿的一个警告,若是他在沧都乱来,我决不饶他。两人都听懂了这个暗示,蔚家大哥冷冷地看了玉蝶儿一眼,不再说什么,转身走了。我看向玉蝶儿,他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看了我一会儿,他开口道:“花花,你不相信我吗?”
  “我相信你。”我拍拍他的手臂,笑道,“所以你一定不会让我失望,对不对?我的朋友很少,我不希望没了你这个朋友。”
  他的唇角浮出轻笑,目光难得地不带一丝邪气,清澈而纯粹:“我的朋友也很少,所以我也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他的语气淡淡的,却异常坚定,仿佛承诺。我轻笑了。
  他低下头,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递到我面前:“幸好我早有准备,藏了一包,不然你就吃不成了。”
  “糯米糕?”我笑着接过来,剥开纸,甜味飘出来,我拿起一块咬了一口:“好香。”
  他诱人的凤眼满是笑意,静静地看我吃完点心,才轻声道:“谢谢你相信我。”
  “想多了不是?”我笑着摇了摇头,递了一块糯米糕给他:“你也吃吧。”
  他接过,望着我的眼睛,半晌,两人都释然地笑了。
  次日蔚家大哥和玉蝶儿再会面的情况好了很多,虽然两个人还是横眉冷对,至少不会动手动脚了,我舒了口气。只要两个不再像斗鸡似的,一句话不对就动手,就给我减少很多麻烦了,我不知道玉蝶儿想在沧都玩多久,要是他二人一直这样下去,我天天劝架,还不累死?想了想,中午特意叫上玉蝶儿与蔚家大哥一起出去吃饭,叫他两人不要一直这样别扭。
  从铺子出来,找了家食肆,叫了几个沧都特色小菜,我对玉蝶儿道:“你别看这间店子又小又不起眼,这里的麻辣鸡块和香酥排骨非常出名,你一定要尝一尝。”
  “花花说好的,一定错不了。”玉蝶儿笑眯眯地道,蔚家大哥沉着脸一言不发,我转过头笑道:“大哥,我帮你点你最喜欢的清蒸黔鱼,好不好?”
  “嗯。”他的脸色好看了一点,我笑着叫过小二点菜,吩咐道:“上快一点。”
  菜上来了,我食指大动,招呼二人吃饭,一餐饭吃下来,虽不说是其乐融融,气氛倒也不算很差。快吃完的时候,突然听到旁边一桌有个食客道:“李爷,这次怎么这么急从京城赶回来?你上次不是说想接张大人那笔生意,要在京城呆很久么?”
  坐在他一侧那商贾模样的男子叹了口气道:“别提了,那笔生意没戏了。不知道张大人犯了什么事儿,被皇上降罪,关进天牢了。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躲都躲不及了,还敢凑上去找死吗?”
  “呀!那张玉川可是刑部待郎呀,这么大的官,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会被关进天牢?”那食客满脸讶色。
  “官儿再大,能大得过皇帝么?伴君如伴虎,在皇上身边做事,不犯错就荣光,一犯错,哼,下惨比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不知道惨多少倍。”那商贾摇摇头,一脸不以为然。
  真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群众眼光是雪亮的呀。伴君如伴虎……我心中一叹,唇角浮出嘲弄的笑容。抬眼见蔚家大哥脸色有些怪异,怔怔出神,微微一怔,柔声道:“大哥,你不舒服么?”
  他回了神,浮出一个笑容:“没事,吃饱了吗?吃饱了回铺子去吧。”
  我点点头,结账出来,一路上蔚家大哥都没说话,也不与玉蝶儿大眼瞪小眼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从没见过他这副表情,不禁有些担心,忍不住道:“大哥,铺子交待安总管一声就行了,我陪你回家休息。”
  他愣了愣,转头看我:“不用了,我没事……”
  “可我累了,你陪我回家休息吧。”我笑了笑,没事才怪呢,从刚才在食肆听了那两个食客的对话之后,他便一直有些不对劲,莫非他认识那位获罪的大人?不过认识也正常,他本是丞相公子,认识些京中官员也是常理之中,不过这样的反应,难道与那位大人不止认识,还很熟识?
  他听我这样说,也不坚持了。回了老福头家,蔚家大哥便闭门不出,我一直留意他房中的动静,傍晚的时候,他打开房门,往院子外走。我赶紧跟上去,见他走到了老福头宅院外面不远处的一处池塘边,顺着池塘岸边似乎没什么目的地往前行去,行到一棵茂盛的青桐树下,他坐了下来,望着天边的夕阳怔怔出神。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温厚的夕阳软软地沾在山脊,沟底浸出不易察觉的沁蓝,那就是暮色,只有乡间才有的暮色。四周都是树林,冬季里安静得听不见小鸟在枝头欢叫,这时空这年代的空气纯净清新,连带那亲切的阳光也温暖无比,让人觉得像只咸蛋黄般“营养丰富”。层次丰富的云彩在阳光的映射下呈现各种颜色,精彩异常。
  真美。我不禁看得有些发呆,原来这里的景色竟然这么美,这些日子身心忙碌,竟然没有发现原来身边也有如此美丽的风景。我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向蔚彤枫走过去,无意中踩到一根枯枝,轻脆的响声令蔚彤枫回了神,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笑了笑:“叶儿怎么出来了。”
  我笑着走过去,坐到他身边,望着天边的夕阳,嗔道:“大哥找到这么好的地方,竟然躲起来一个人享受。”
  他满眼宠溺地笑了,见我只着了外衣出来,摇了摇头道:“怎么不披披风出来,外面风很大的,回去吧。”
  “不要。”我见他欲站起来,拉住他:“我要再看一会儿风景,大哥陪陪我吧。”说着,转头看向远处那温暖的太阳,温和的金色洒在池塘上,池塘波光粼粼,像洒了一池的金叶子。夕阳渐渐地沉到沟底,光线暗了下了,最后一丝阳光隐入山脊,如同沉入母体。我的目光仍然停在远处,没有收回来,沉默半晌,我幽幽一叹:“大哥,你要走了么?”
  他沉默着,深吸了一口气,半晌才道:“叶儿……”
  “我知道你要走了。”我微笑着,眼睛仍是看着远方,“你不知道怎么向我开口,对吧?”
  “叶儿……”他沉声道,“我有非走不可的理由。”
  “我明白。”我笑了笑,转过头,柔声道,“人的一生,有些事是一定要去做的,我理解。”
  他执意要走,恐怕就是为了那位张大人吧?也许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交情,这男人这么重情义,必定要回京为他想办法的。只是回京之后,恐怕必定会卷入京中的权力争斗之中,再想抽身,只怕就难了。
  他温和地笑了笑:“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身子弱,不要经常出来吹风,小心着凉。”
  “嗯。”我转过脸,点头。
  “店里的事,交给安总管他们做,你脑子不要想太多事,不够人手就再请人……”他继续唠叨。
  “嗯。”我的心酸酸的,又暖暖的,又满又胀。
  “那玉蝶儿,我始终不放心,你自己要小心些。”他不放心地交待。
  “嗯。”我想笑,眼却有些涩。
  “我明天一早就走。”他顿了顿,似乎不知道再说什么了。
  我转过头看他:“大哥,你答应我,一定会回来看我。”
  他静静地看着我,脸上浮出温和的笑容:“我会的。”
  “你保证。”我望着他,在暮色中,他明亮眼睛闪着莫测的光泽。
  他的眼神闪了闪,唇边噙起飘浮的笑容:“我保证。”

  第七十一章 生活(1)

  我的绣庄红红火火地开张了。按照流水线的生产方式把金大娘那批货赶完,的确改善了生产效益,我节省下来一个半月的时间,生产自己的产品。我的构想是用卡通娃娃打开市场,再接成人和其它绣品生意,绣庄主要是接达官贵人的生意,穷人穿不起绸缎,更勿说在缎子上绣花了,而卡通娃娃这些供人玩乐的产品,正好适合富贵人家的猎奇心理。
  于是,上街发印着卡通娃娃图案的传单,到大户人家派送绣着玫瑰、郁金香、波斯菊等图案的丝绢,铺子里的橱窗里摆着身着漂亮绣品服饰的木头模特,锦绣庄沧都分店的生意,出乎意料地火暴,锦绣庄的名气,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传遍沧都,成为富家女眷添制新衣及绣品的首选商铺。生意源源不断,虽然都是些小数量的单子,但每笔单子赚的钱可不少,最近又新请了不少跳槽来的绣工,安远兮这个总管,也做得越来越似模似样了。
  我依旧做着一个舒舒服服的跷脚老板,有几个能干的左右手真是好啊。我只需要每天去铺子里循例逛一圈,便可以开开心心地去逛街、吃饭、游山玩水了,这些日子,实在逍遥得有点忘乎所以。我放下手中每日循例检查的账册,拿起桌上的盐水花生剥起来,扔了一颗放去嘴里,嗯,好香,这才叫过日子啊!
  舒服地把身子靠到椅背上,我闭上眼睛,正准备眯一会儿,小红急急忙忙地跑进来:“姑娘……”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我睁开眼,懒洋洋地道。
  “安总管和一个女客吵起来了……”小红吐了吐舌头,赶紧道。
  “让玉蝶儿去摆平。”我毫不在意地道。玉蝶儿如今是我铺子里的大堂经理,店子开张的时候,我还怕拉不到生意,没想到那家伙拉生意绝对有一套。本来绣庄面对的顾客群就是女客,玉蝶儿是采花贼出身,对付女人是他的拿手绝活。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怎么说的?要充挥发挥每个员工的长处,物尽其用。果然,不管是上门服务还是在铺子里,遇到难缠的女客,只要派玉蝶儿这个花丛老手出去应战,几句甜言蜜语下来就把女客哄得服服帖帖。
  “那个,那女客已经气走了,现在他正和玉公子在贵宾房吵……”小红不安地看了我一眼,道。
  “呃?”我愣了愣,安远兮和玉蝶儿吵什么?自从玉蝶儿来了铺子,虽然安远兮有时候也表现出看不惯玉蝶儿哄女客的伎俩,倒也没有与他有过正面冲突。我站了起来,转出我办公的内室,向贵宾房走去,那是提供给有身份的客人呆的小厢,还未走近,就听到玉蝶儿隐含怒气的声间从厢内传来:“我怎么不知羞耻了?我也是想给绣庄拉生意!”
  “我们绣庄不接青楼女子的生意!”安远兮也怒气冲冲地道,“我们是做正经生意的,总是出入青楼,会降低我们绣庄的身价……”
  “你这个迂腐书生……”听声音就知道玉蝶儿被气坏了。我拉开门,沉着脸看着吵得脸红脖子粗的两个人,低声怒道:“吵什么?有什么不能好好说,你们两个吵成这样,让其他员工看到成什么样子?”
  “花花……”玉蝶儿冲到我面前,委屈地道,“这书生太迂腐了,我今天接了一单生意,他几句话就把人家的客人骂走了。”
  “叶姑娘,我们绣庄现在的口碑很好,如果让那些大户人家知道自己穿的绸缎,青楼的姑娘也一样穿得起,会影响绣庄的声誉的。”安远兮毫不卖账,看到玉蝶儿亲昵地凑到我身边,眼中闪过一丝厌恶。
  “青楼女子怎么了?上门就是客人。”玉蝶儿脸上浮出一声怪笑,“我们锦绣庄京城总店,还不是一样接青楼的生意,当初艳名大炽的倚红楼艳妓卡门姑娘,登台的舞衣还是京城总店缝制的呢……”
  说着,眼睛向我瞟过来,得意地一笑,我气结地瞪他一眼,却听到安远兮嫌恶地道:“京城总店给那不知廉耻的艳妓卡门制作如此伤风败俗的服饰,简直是自砸招牌、自毁声誉,我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在沧都分店里!”
  我拉长了脸,牙咬得“吱吱”作响,安远兮啊安远兮,我招你惹你了?还想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不成?玉蝶儿听了安远兮愤愤的语气,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这家伙,故意惹安远兮骂我,好让我收拾他?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我沉着脸,寒声道:“你们两个到我的房间来。”说着转身向我的办公室走去,我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多半是玉蝶儿接了青楼姑娘的生意,安远兮那个迂腐书生坚决不同意,还把客人气跑了。
  他们两个都面色难看地进来。我坐在办公桌后的椅子上面色不善地道:“你们两个,一个是总管,一个是掌柜,在其他伙计面前吵得这么难看,存心让人笑话是不是?”
  两个人虽然还是气哼哼的,却也知道理亏,一句话也不说。我缓了缓语气:“安总管,不管客人是什么身份,只要他踏进我们绵绣庄的大门,他就是我们的客人,我一再跟你们强调‘顾客就是玉帝’,我们的服务理念是‘微笑服务’,你倒好,堂堂一个总管,带头把客人气跑了,你自己都不能做表率,让其他的伙计怎么看?怎么想?”
  安远兮脸色难看得吓人,玉蝶儿得意洋洋地轻哼道:“就是,也不想别人接生意有多么辛苦……”
  “你闭嘴!”我转过脸喝斥他,“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花花……”玉蝶儿苦着脸。我看了安远兮一眼:“安总管说的也没有错,若是让豪门富户知道青楼女子跟他们一样穿着咱们锦绣庄的衣服,肯定会心里不舒服。”
  玉蝶儿和安远兮都怔了怔,两人大概都没想到我居然会赞同安远兮的观点,我皱着眉,沉吟道:“但是顾客上了门,我们也不能把人家往外赶。玉蝶儿,你查一查我们的客人资料,把沧都城最显贵的几位选出来,去打几块铸有锦绣庄字样的金牌,编上号,给一户送一块,跟他们说,这是我们锦绣庄的贵宾金牌,持有这块金牌的客人,可以第一时间享受我们锦绣庄最新款的产品、最优良的服务和八折价格的优惠。这件事交给你去办,还有今儿被气走的客人,你想办法去安抚一下,你先出去吧。”
  玉蝶儿站起来,笑道:“花花,还是你聪明,想到这样的解决办法,我马上去。”说完,急冲冲地走了出去。我转过眼,见安远兮怔怔地看着我,笑道:“我脸上有花儿啊?”
  他的脸一红,微窘道:“叶姑娘的点子,令人佩服,我和玉掌柜只知道争吵,却没有去想怎么解决问题,实在是惭愧。”
  “所以我是老板。”我淡淡地笑了笑,道,“但是下一次,我希望是你们自己去解决问题。”
  “远兮明白。”他点点头。我望着他俊朗的脸,微微一笑:“安总管,你为何如此厌恶青楼女子?”
  除开第一次他对青楼女子的鄙夷,以及刚才莫名其妙的失态,他对青楼女子的迂腐观念与平日的为人处事完全像是两个人,我实在是有些好奇。他的脸微微一沉,我看他不太愿意说的样子,淡淡地道:“你不想说没关系,没事了,你出去吧。”
  “也不是……”他蹙了蹙眉,竟然开口道,“也不知是为何,我对青楼女子总是感觉很厌恶,一听到就有些控制不住脾气。”
  呵,天生的卫道士?我笑了笑,看着他俊俏的脸,不知道让他知道他的老板就曾是一个青楼女子,还是他骂过几次的艳妓卡门,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不过我没准备让他知道,我可不想失去一个廉价劳动力。我淡淡地道:“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我希望你能控制你的脾气。你出去吧。”
  看他转了出去,我闭上眼睛养了会儿神,站了起来,今天被这两人一闹,其他员工也不知道会有些什么想法,还是去巡巡楼,四下看看。在铺子看了看,又去楼上看了绣工,一切正常,我心中暗暗点头,安远兮管的人还是不错的,没有四处聚在一起嚼舌根。转到后院,想去看一看货仓,还没到踏进院子,突然听到有人在讲话,似乎还提到了我的名字,我走快两步,隐到墙角,从墙上的窗花看去,见安远兮和绣工头秀姐站在院里说话。
  只听到秀姐问道:“安总管,叶姑娘没有骂你吧……”
  我皱了皱眉,我很喜欢骂人吗?看那秀姐满怀关切的爱慕眼神,我微微一笑,看来我们的安总管已经把人家的芳心掳走了。
  安远兮皱了皱眉,道:“秀姐,你说到哪里去了,叶姑娘人很好,不会骂人的。”
  秀姐舒了口气,笑道:“我刚刚看叶姑娘挺生气,没骂你就好。你以后,少和玉掌柜吵嘴,玉掌柜和叶姑娘的关系跟我们这些人不一样……”
  “秀姐。”安远兮忍耐地打断她,“我不想听这些与工作无关的话。”
  秀姐顿了顿,脸上有些尴尬,我摇头一叹,这木头,看不出人家姑娘关心你吗?秀姐咬了咬唇:“以后玉掌柜接生意,你少管些吧,到底不是你该管的事儿……”
  不等秀姐说完,安远兮转身道:“我还有事,秀姐你还是去楼上看着绣工吧!”说完也不理她,径直走了,秀姐怔怔地看着他的纤长的背影,咬了咬唇,也低头走了。
  我靠到墙上,微微一笑,抬头懒洋洋地看向天空。天空一丝云彩也没有,白得涔人。不知道哪里飞来两只小雀,停在屋顶上叽叽喳喳地呢喃,那喜悦亲昵的声音在冬天将过的萧瑟日子里,送来一阵暖风。

  第七十二章 出塞(1)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我低低念出这句著名的北朝民歌,望着眼前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不由痴了。关外的春天来得比关内早,绿油油的青草已经从姜黄的腐草中冒出来,一眼望去,黄绿交错、深深浅浅的颜色绵延不断,勃勃的生机仿佛一直延伸到天的尽头。天空湛蓝,雄鹰在空中展翅飞翔,远处线条温柔的山脊上,耐寒的沙棘林仍旧郁郁葱葱,笼罩在迷迷蒙蒙的薄雾当中。成群的牛羊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享受着春天的恩赐,蜿蜒的小溪如同玉带在开着白花的草地上铺开,美不胜收。我被眼前无与伦比的美丽风景震憾住,淡淡的清香遍布山野,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有些微醺,这草原是如此色泽斑斓,连空气都五彩缤纷。
  这就是草原,我前世一直没有机会去的大草原,我痴痴地望着满目美到极致的风景,心中软得发胀,仿佛回到我久违的精神故园,那个心灵的家。记得以前看江鱼儿的《行摄匆匆》,封面上有一句话让我神往好久,他说:“只要真的想,那就上路吧!”前世我这只鸭子没有变成驴的实力,但心里一直清楚地知道“路”这个字对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也许鸭子的外表下,我也有一颗属于驴子的心。
  “风吹草低见牛羊……”身边的男人低低念出我刚才无意识下脱口而出的句子,我转过头,对他温柔地笑了笑。安远兮定定地望着我,严肃的表情上难得地带上一丝笑意。
  “很美吧?这草原。”我转过头,望着前方。我们的商队在草原上蜿蜒排开,其中有我们绣庄给曜月国皇室制作的贡品。两月前我接到一笔生意,以前曾在老福头家出入过的那个曜月国男人赤备,入关给曜月国皇室采办贡品,被我们绣庄的卡通娃娃和新款绣品吸引,当即找我签下这份大合同。为了给绣庄打开海外市场,我让安远兮专门安排了三十名少女赶这批货,全部要手部皮肤最软最滑最细致的,并且完全不许她们做刺绣之外的其他活计。安远兮开始很是不解,倒是秀姐一点就通,笑道:“再好的绸料,被手磨了几十遍也会失去些光彩,叶姑娘这么做,是想保证这批贡品的质量。”
  如今这些质量上乘的绣品,正运往曜月国的皇都。九日前我们从沧都出发,今天终于踏上了曜月国的土地。本来绣庄不需要负责这趟货品的押运,这是采办贡品的赤备自己的事儿,但赤备说因为是与我们第一次做生意,一定要我这个绣庄老板与他一起押到皇都,等贡品验收无误,才付另一半货款。为了绣庄的声誉,我答应了赤备的条件,反正在沧都也闲得无聊,权当是一次旅行。安远兮是总管,自然得跟着,玉蝶儿本来呼天抢地地要跟来,被我拦住了,笑道:“绣庄老板和总管都走了,如果连掌柜都走了,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玉蝶儿咬了咬唇,噘嘴道:“可是花花这一趟来回要去一个月,从沧都到关外要八九日,关外到皇都也有五日时间,万一路上有事,我会武功,可以保护你。”
  我失笑道:“能有什么事儿?赤备带着那么多人押运,还请了镖局的镖师,这是曜月国的贡品,谁敢打主意?再说安总管跟我一起的,又不是孤身上路。”
  “那人风一吹就被刮倒了,真遇到什么事儿哪有强壮的我顶用?”玉蝶儿撒赖道:“总之我不放心,花花,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要不你让安总管留下来看铺子。”
  “胡说什么。”我又好气又好笑,“安总管必须跟我去,下次押货就是他一个人去了,这次是累积经验,怎么能不去。”
  “花花……”玉蝶儿委屈地撒娇,我想了想,笑道:“要不这样吧,你十日后去起程去关外接我们。”算算日子,等他到了关外,我们正好从皇都回来,正好碰头。玉蝶儿本来还是不愿意,正巧沧都“风月楼”的老鸨找上他,扭着他谈生意,那女人找了玉蝶儿几趟了,不知道是不是迷上这采花贼,难缠得连玉蝶儿都有点搞不掂她,我和安远兮才得以顺利脱身。
  这一路虽然颠簸,却也平安。如今看到这草原的美景,我真是觉得这趟辛苦是值了。一出关,我就在马车里坐不住了,钻出车厢和驾车的安远兮并排坐到一起,方便欣赏美景。安远兮一开始颇不自在,把缰绳交给我,想下车步行,我拉住他,笑道:“你想走肿脚是你的事,不过我又不会驾车,你这不是为难我么?”
  他的脸微微一红:“叶姑娘,这于礼不合,让别人看见,有损姑娘清誉。”
  我轻笑道:“你不叫我姑娘,谁知道我是姑娘?我一身男装,除了赤备,谁知道我是女的?”
  “叶姑娘……”他还在别扭,我更正道:“不是叶姑娘,是叶老板。安总管,‘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所谓的世俗礼仪,在君子面前勿需用,在小人面前用不了,何苦把自己约束着?”
  他定定地看着我,眼中带起一丝讶异和释然,我笑着把缰绳丢给他,自顾自地看美景。没想到前世一直没有机会去目睹的大草原,今日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而且带着这古代最原生态、无污染的自然纯朴。
  “很美。”他低低地叹了一声。
  “呃?”我回头看他,见他放松了脸部的表情,凝望着远处的大草原,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回应我之前的问话。
  我笑起来。前方传来一阵马蹄,我抬眼望去,见是队伍前方的赤备骑马过来,在我们的马车边停下,信马随行:“叶老板,我们大王派了人专门来迎接这批贡品,他们在前面的麦坪坝扎了营地,今晚我们就赶去那里过夜。”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之前特别吩咐了他不要暴露我的性别,故以赤备一路上都叫我叶老板。我笑道:“那就麻烦赤备大哥为我们张罗了。”
  太阳快要沉下山坡的时候,我们终于到了麦坪坝的营地,这里扎了十几个白色的大帐篷,圆圆的,像我那时空的蒙古包。营地外有曜月国的士兵把守着,营地里却穿梭着仆役服饰的男男女女,草地上已经架起了篝火,烤着香喷喷的全羊,空气中飘着奶茶的香味儿。赤备指挥人把装满贡品的货车推进几个大帐篷,笑着走到我面前道:“叶老板,我带你去见此次来迎接我们的枢密使大人。”
  我笑着点头,与安远兮一起随他踏进营地正中那个看上去最华贵的账篷。我不知道枢密使是个什么官,不过既然是他们大王专程派来的,官也应该不小了。进入账篷,见首位的条几后坐了一个身着曜月国官服的男子,赤备上前,单膝跪地行礼:“下官参见枢密使大人。”
  我怔了怔,与安远兮对望了一眼,学着赤备的样子上前行礼,心中一叹。我这双腿除了前世跪过父母祖宗,到了这个时空,还是第一次下跪呢,什么鬼规矩?心中虽然忿忿,但入乡随俗,只好照人家的规矩来。
  “起来吧。”那位枢密使大人的声音低沉浑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股权势逼人的霸气。
  我们起身,垂头,只听到赤备对那位枢密使道:“大人,这两位是天曌国沧都锦绣庄的叶老板和安总管,此次的绣品就是由他们绣庄提供的。”
  该我们说话了,我抬起眼,看向那位枢密使:“大人,草民叶海华,是锦绣庄的老板,这位是我们绣庄的总管安远兮。”
  我故意把花字变了下音调,感觉这位枢密使大人似乎笑了笑,再一细看,才发现他英俊的脸上似笑非笑,自信的唇角微微上扬,这男人真是气度不凡。我在心中暗赞,他的皮肤是典型的游牧民族的健康黝黑,五官刚毅深邃,有如刀刻,有点混血的味道,头发是自然卷的褐发,眼珠却是浅浅的蓝色,像草原上宁静的湖泊。
  “赤备,这位叶老板,就是解了乌雷王子那道益智题的姑娘么?”枢密使大人笑问道。
  呃?我怔了怔,他知道我是女的?转而看向赤备,见他敬畏地看着枢密使,恭敬地道:“正是。”
  我心下有些恍然,这男人应该是早就知道我了,枉我还在那里遮遮掩掩。索性大大方方地认了,我笑道:“让枢密使大人见笑了,小女子出门在外,改换男装方便一些。”
  那枢密使大人一听,“哈哈”一笑,站起来道:“叶老板不但聪明,而且爽快!本使为远道而来的客人准备了欢迎晚宴,一起出去享用吧。”
  他叫我叶老板,而不叫叶姑娘,可见也是个善解人意的,我笑起来。那男人站起来,顿时让人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大约是他的身形高大挺拔,又有一身壮硕的肌肉,还有他言谈举止间闲散出的权势。
  我们随他出了营帐,只见草地上已经围着篝火摆了一圈儿红漆小矮桌,每张桌上都摆满了丰盛的食物,有黄澄澄的酥油、珊瑚状的奶酪、薄饼厚的奶皮子,以及炒米、红糖、油炸果子。枢密使坐上主位,招呼我和安远兮在他左边的侧位落坐,其他人等也一一坐下,立即有身着美丽的曜月国服饰的少女拿着瓷质精细、图案艳丽的小碗,用小木勺舀进少量炒米,沏上滚烫喷香的奶茶,敬给我们畅饮。
  我是初次品尝这种奶茶,只觉得咸香可口,十分滑腻,对敬茶的少女道:“好香。”那少女脸色一红,想是十分满意我的回答。这当儿,烤好的羊肉端上场了,那是由羊头、羊身、肩骨、四条腿拼凑在一起,并按一定规格,摆放在长方形的木制红漆托盘里。赤备坐在枢密使的右边侧位,朗声对我笑道:“叶老板,这羊背子是我们曜月国的美食,你一定要尽情地吃。”
  “谢谢赤备大哥。我一定好好品尝。”我笑道。见伺餐的少女把羊肉分到每个客人桌上,桌上有锋利的小刀,我学着曜月国人的样子,把整块肉切成小块,用手拿着吃,这羊背子又肥又嫩,肉味极鲜美。转头看见安远兮呆呆地望着桌上的羊肉,用手肘碰了他一下:“发什么愣?快吃呀?”
  “就这么吃?”安远兮看我毫不在意地拿手抓着羊肉,脸色有些怪异,“没有筷子。”
  “入乡随俗。”我白了他一眼,这人还真是无趣。
  忽听到那枢密使大人笑道:“叶老板,你远道而来,为表欢迎,本使敬你一杯。”说着,举起了酒盅,我心中暗暗叫苦,我是出了名的一杯倒,可现在这场合,却容不得我拒绝,幸好不是用银碗装酒,只好硬着头皮举起杯子,笑道:“谢大人。”
  将酒盅的酒一饮而尽,觉得有把火从喉咙里烧起来,一直燃到肚子里去,还没恍过神儿来,却听到赤备也举起了杯子,对着我唱起了劝酒歌:“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远方的客人哟,请你喝一杯马奶酒……”
  不行,再这样下去马上就会有第三杯了。我硬着头皮又喝下一杯,笑道:“赤备大哥,你唱的歌儿很好听,不如我也为大家献唱一首助兴如何?”
  不等赤备回答,叫好声已响成一片,那枢密使大人感兴趣地望着我,我想了想,跟草原有关的歌,会的不多,就蔡琴那首《出塞曲》吧,当即放声唱起来:
  请为我唱一首出塞曲,
  用那遗忘了的古老言语。
  请用美丽的颤音轻轻呼唤,
  我心中的大好河山。
  那只有长城外才有的清香,
  谁说出塞歌的调子太悲凉。
  如果你不爱听,
  那是因为歌中没有你的渴望。
  而我们总是要一唱再唱,
  想着草原千里闪着金光,
  想着风沙呼啸过大漠,
  想着黄河岸啊阴山旁。
  英雄骑马壮,
  骑马荣归故乡!
  一曲唱罢,众人一齐鼓掌、连声叫好。我坐下来,眼睛已经花了,这草原上的酒,比天曌国的酒可烈多了,酒劲上来得这么快。我的头有些晕,隐约听到那枢密使大人笑道:“叶老板这支曲子真是唱出了我们曜月国人的心声,本使再敬叶老板一杯……”
  还敬?不行了,我要晕了。我闭上眼睛,身子软软地一滑,安远兮赶紧将我扶住,我倒进他怀里,喃喃地道:“不行了,我醉了,醉了……”一下子,耳边的声音都没了。


  绾青丝 第二卷 沧都篇 三

  第七十三章 戏吻(1)

  我梦到自己在一条水流湍急的峡谷中飘流,飞溅的水浪打得我的脸生生的痛,那种从高处坠落的失重感,震得我的胃几乎要吐出来。
  前面是一座巨大的瀑布,我乘坐的橡皮艇顺着水流直直地冲出去,从高空往下坠落,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尖叫,橡皮艇触到水面发出的巨大的震荡和冲击的力量,令我猛地睁开眼睛。
  脑袋好痛,我揉着太阳穴,打量着身处的狭小的空间,发现自己睡在马车里,车厢外传来规律的马蹄声,挣扎着坐起身,发现自己浑身酸软,看来躺在马车里已有不短的时间了,颠得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我掀开车帘,向外看去,见商队果然浩浩荡荡地在草原上行进着。
  撩了帘子出去,坐到驾车的安远兮身边,揉着脑袋问道:“商队什么时候出发的?”
  “天刚亮就出发的。”安远兮看着前方,低声道,“头很痛么?”
  “有一点儿。”我揉着额心,“怎么不叫醒我?”
  “看你睡得很沉,让你多睡会儿。”安远兮垂下眼睑,脸上竟然带上一团酡红。
  “我昨晚没有失态吧?”我扭着脖子做颈椎运动,看到安远兮脸上的表情怪怪的,有点心虚地道,“没想到草原上的酒这么烈……”
  不会是我昨晚上发了酒疯吧?我忐忑地看了他一眼,他的脸更红了,把脸转过一边:“没有。叶姑娘,你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姑娘家醉倒在外面总是不好。”
  我皱了皱眉,抬眼看他,只见到他俊秀的侧脸,脸上有明显的不赞同。我笑了笑,把身子倚到车厢上,叹道:“人生苦短,今日不知明日事,该及时行乐就要及时行乐。”
  “叶姑娘……”他蹙起眉,我瞥了他一眼,“是叶老板!嗯,谁把我弄上车的?”
  他不自在地转过头,脸又烧起来,我讶异地道:“不会是安总管把我抱上车的吧?”
  “我叫不醒姑娘,所以……”他嗫嚅着,有些不知所措,我心底浮起恶作剧的念头,好你个安远兮,每次骂我骂得过瘾,看我不捉弄你一下。我故作吃惊地道:“你是说,你进我的营帐,见我没醒,就把我抱出来了?”
  “不是这样的……”安远兮怔了怔,急急地道,我把眼一横,厉声道,“不是这样是怎样?你不经我允许,擅闯我的营帐,已是不合礼数,抱我上车,更是不该,男女授受不亲,我清清白白的身子叫你碰过了,要我以后怎么见人?”
  “叶姑娘……”他张口结舌地看着我,脸色有些发白。小样儿,看还不整死你。我忍住笑,换上一副悲痛欲绝的表情:“好你个安远兮,我平日也待你不薄,没想到你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我,我死了算了……”
  说着,我作势欲跳下车,安远兮吓得一把拉住我,我一头撞进他怀里,他像是蟑螂爬上身似的赶紧松开手,我被他一推,身子没坐稳,仰着向后栽去,安远兮赶紧捞住我,被我仰倒的力一带,两个人都跌进车厢里,我还来不及痛叫,安远兮就直直地砸到我身上,脑袋埋在我的颈窝里。我吃痛地转过头:“好痛……”正好他也转过脸来,那张嘴好死不死地,刚好覆到我的唇上,顿时,两个人都呆住了。
  他的唇,很柔软。我回过神儿,觉出他的身子僵硬着,一动不动,心中窃笑,伸出舌尖在他唇上轻轻一勾。他像被火石烫到似的,顿时醒悟过来,急忙撑起身,缩到车门边上,脸涨得通红:“对不起,叶姑娘,我……”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以为他下一句话会是“我不是故意的”,没想到他嗫嚅半天,额上见汗,却冒出一句:“我会负责的。”
  负责?我有点懵。随即明白过来,呃……顿时满脑黑线,这玩笑开大了吧?马车晃了一下,他赶紧捏紧缰绳,调整了一下马车的速度,我坐起来,他不敢看我,垂着眼睑,躲避我的目光,半晌,吞吞吐吐地道:“等回了沧都,我……让我娘去向你提亲……”
  我看着他红得像猴子屁股的脸,心底那股笑意终于忍不住,哈哈爆笑出声,看着安远兮由困窘转为惊愕的表情,更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还提亲呢!这书生敢情真的这么迂腐。我笑得喘不过气儿,扶着车厢好不容易坐稳身子,一边抹脸上笑出的眼泪,一边拍了安远兮一下:“得了安总管,我跟你开玩笑的,你不会真以为我想寻死吧?”
  他脸色白了白:“刚才我……”
  “那有什么?”我不在意地笑了笑,“安总管,在我家乡,可没男女授受不亲这规矩,男女亲吻是很平常的,你别放在心上。”
  他的脸色由白转绿:“很平常?”
  “对啊,何况我们又不是亲吻,只是不小心碰到一起。”我笑着坐出去看风景,“放心好了,我不会要你负责的。”
  “你刚才说我不合礼数……”安远兮这木头看来是被吓倒了,我笑眯眯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我逗你玩呢。”
  “你……”他又羞又气。我见了他的表情就忍不住想笑,“安总管,你别害怕,我真的不会要你负责……”
  “谁要负责了?”他咬唇瞪我一眼,蓦地大声道:“你怎么可以拿这种事开玩笑?你这样的女人,才没有人敢要!”
  呵!发火了?我笑起来,有些理亏地摸摸鼻子,罢了,把个呆子气得控制不住向老板发脾气,看来我是做得有点过了。我轻轻笑了笑,叹道:“没人要就没人要呗,反正我也没想过要嫁人。”说完,我爬进车厢,算了,不与他一般见识,我再睡个美美的回笼觉。
  中午,商队停在一座美丽的湖边休息。我看到那湛蓝的湖水,尖叫着冲到湖边去,脱了鞋,将足浸到沁凉的湖水中,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天有些阴,湖边的风里满是凉意,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能享受这美好如斯的湖水,虽然岸边没有芦苇,可是蓝色的湖水已经足够让我的心安静下来。我闭上眼睛,听到风掠过的声音,脸上痒酥酥的,我拂下粘到脸上的东西,睁眼一看,原来是白色的薄公英种子。湖边的草地上满是薄公英,风吹着那些白色的小伞滚过蓝色的湖面,就像一只只柔软的小手,一次次轻抚过我强烈跳动着的滚烫滚烫的心。我把眼睛交给清冷的湖水,耳朵交给呢喃的风声,鼻子交给青草的芳香,原来心跳慢一点也没有关系,让自己什么都不想也不是浪费时间。我眯起眼,傻傻地笑起来。
  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我转过头,迎上来人那双如湖水般美好的蓝眼睛:“枢密使大人?”我怔了怔,赶紧将脚从湖水里抽出来,急急忙忙地穿上鞋袜。男人走过来,看到我慌手慌脚地穿鞋,轻笑道:“看来是我打扰了叶老板。”
  “没有的事,是草民失礼。”我站起来行礼。他摆摆手,毫不在意地随便往地上一坐,看我忐忑地站着,笑道:“叶老板,请坐。”
  我坐下来,男人望着我,笑道:“叶老板刚刚看到这湖水,在想什么?”
  我转头望向那蓝得透明的湖水,微微一笑:“我在想,我希望自己变成一条鱼,生在这湖里的一条鱼,如果我是一条鱼,我唯一的渴望就是沿着这湖水逆流而上,去寻找这水的源头,那应该是一泓很甜很甜的湖水。”
  “哦?”男人轻轻地笑了,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他感兴趣地看着我:“这座湖名叫眼泪湖。”
  “眼泪湖?”我歪着头,笑道:“很美的名字。”
  “这座湖有个美丽的传说。”男人笑道,低沉的嗓音魅惑地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曜月国姑娘,与族中的勇士相爱了。有一年,草原的泉眼被恶魔霸占了,湖水干涸,百姓民不聊生,姑娘的爱人离开她,去斩杀恶魔,却不幸被恶魔杀死。姑娘听到这个消息,流干了所有眼泪,她的眼泪化成了这座湖,解救了干渴的百姓。姑娘自己则投进湖中,变成了一条鱼,她说,这湖水会指引她,找到她心爱的人。人们为也纪念她,将这座湖命名为眼泪湖。”
  “那她找到她的爱人了吗?”我好奇地问道。
  “只是一个传说,一定要有结局吗?”男人低低地笑起来。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大概是女人的通病吧,任何故事,都希望有一个美丽的结局。”
  “看来你很喜欢这湖水。”男人微笑道。
  “嗯。”我点点头,望着那片蓝得妖艳的湖水,笑道:“有人说蓝色是这个世上最宽容的颜色,因为这世上最大的两样东西,天空和海洋,都是蓝色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蓝色有特别的好感,尤其当我看到我喜欢的水是这个颜色的时候,我就会对这片水格外的钟情。”
  “你真是个有趣的女子。”男人望着我,湛蓝的眼瞳闪闪发光。我微微一怔,刚刚那番话只是随性而说,怎么一迎上他的蓝眼睛,倒感觉像在拍他马屁似的,这男人不会把他的蓝眼睛与我那番话联系起来吧。
  我尴尬地站起来,局促地道:“让枢密使大人见笑了,草民先回车厢了。”
  跑回车厢,安远兮坐在车头拿着水囊喝水,见了我,脸色一沉,扭过脸不理我。我也不去讨没趣,从包袱里取出干粮自顾自地啃,一口下肚,才发觉肚子早就饿得发慌了。几口把干粮咽下去,我噎得说不出话,咳了两下,安远兮把手中的水囊递给我,还是扭着脸不说话。我接过水囊,几口水灌下肚去,才觉得舒服了些。见他还是板着一张扑克脸,我把水囊递给他,他沉默地接过。这人,不是要跟我一直别扭下去吧?不过,逗他还真是件挺开心的事,我眼珠儿一转,笑道:“安总管,这水囊你刚才喝过里面的水了吧?”
  他不说话,半晌,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下头。我贼贼地一笑,道:“你喝过的水囊再给我喝,你知道在我家乡这叫什么吗?”
  “叫什么?”他果然木头木脑地上勾了,我笑眯眯地跃坐上车头,钻进车厢,撩起车帘道:“这叫间接接吻。”
  不看他骤然变得难看的表情,我哈哈大笑着垂了车帘,死书生,气死你气死你,没想到捉弄这书生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看来以后我路途上的日子不会寂寞了。哈哈!

  第七十四章 星空(1)

  安远兮跟我别扭了一天,到晚上扎营的时候,仍是不肯理睬我,我也不当回事儿。昨晚醉酒之后,没有机会看这草原的夜空,以前听到过草原的朋友说,到了草原上,一定要去看看草原的星空。今日好不容易盼到天黑,我提着马灯,钻出营帐,抬眼见满天的星星,兴奋起来,前世的夜空,星星是奢侈品,到了这个时空,似乎又没有一日得消停,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看星星,而这草原上的星星,似乎比天曌国的星空,更加明亮和清晰。
  我仰着脑袋往外走,不留神撞进一个人怀里,差点跌倒,被他稳稳地扶住,低沉的笑声传来:“当心。”
  我抬眼看向来人,赶紧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有些尴尬:“枢密使大人。”
  “叶老板在看什么?这么投入?”枢密使感兴趣地抬眼望了一下星空,笑道。他牵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看来刚从外面逛了一圈儿回来。
  “看星星。”我笑了笑,“草原上的星星,真美。”
  “哦?”他低声笑道,“叶老板喜欢吗?”
  “喜欢呀。”我笑起来,认真地道,“对于美好的事物,我一直抱着一种神圣景仰的态度。咏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他眯起眼,低低地笑起来:“如此,本使带叶老板去一个地方。”
  说着,不由分说地拉过我,将我顺势一带,扶到马上,马儿不安地躁动了一下,我惊喘一声,紧紧抓住缰绳:“大人,我不会骑马。”
  他的唇边浮出一个惬意的笑容:“我会。”说着,翻身跃上马来,从身后环住我的身子,抓起我的手,抖了抖缰绳,马儿转过头,立即“哒哒”地向营地外冲出去。
  我全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被这男人雄壮的肌肉包围着,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身子,温热的男性气息隔着衣料暖昧地撩拔我的神经。这男人要是脱光了,身材一定很壮!我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脸莫名地烫了起来。男人握着我的手,驾马向草原上驰骋而去,我的手动了动,想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却被他捉得更紧,握着我的手甩了一下缰绳,“驾!”那马跑得更快了。
  “大人带草民去哪里?”我被那马儿颠得有些想吐,抬头大声道。
  “到了就知道了。”他似乎在笑,但风声在耳边呼啸,我听不太真切。策马急驰了一段路程,男人的马速放慢了,马儿渐渐地停下来。我抬眼打量此处,前边是一片白桦林,一条蜿蜒的小溪在草地上迤逦铺开,孱孱的溪水在明亮的月下闪着细碎的粼光。
  “到了。”身后的男人轻声道,却不下马。我动了动身子,准备翻下马,却被他紧紧拥住,我吃了一惊,这才考虑起孤身一人和陌生男人相处的后果,心里顿时有点发毛:“大人……”
  “你看上面。”他伸手往夜空一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我倒抽一口气,忍不住惊叹道:“好美!”
  朔月的夜,没了灯光的干扰,没了污染的空气,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星星,撒在夜空里。我看到真的北斗七星,甚至看到了银河。我一直以为银河是一条带状的星星集中的区域,此刻才知道,原来能够被我们看到的银河是天上一条比较亮的带,有点像云的样子,组成银河的星星根本不可能被看到。
  我痴迷地望着银河边上的三颗亮闪闪的小星星,不知道那是不是牛郎和他的两个孩子,那织女又在哪里?目光在天空中搜寻,没有找到织女星,却看到东南方向那颗亮得发红的星星,惊喜地叫起来:“火星?”不知道马丁叔叔回去了没有?也不知道是哪个充满想像力的人,把这么多星星分成了星座?
  “火星?”身后的男人语气里含了一丝好奇。我笑着转头看了他一眼,指向那颗红星,兴奋地道:“就是那颗,红色的,那上面住着火星人哦!”
  “火星人?”男人的声音里带起了笑意。我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道:“是我家乡的传说,我家乡把那颗星星叫做火星,传说那上面住着火星人,他们有一种神奇的飞船,可以乘坐着从这颗星星飞到那颗星星,他们的头上长着触角,听得懂各种各样的话,很有趣吧?”
  “很有趣。”男人笑起来,看着我的眼睛充满了趣味,“你家乡的传说真有意思。”
  “当然啦。”我兴致来了,指着牛郎星道,“那星叫牛郎星,旁边两颗是他的孩子,传说天上住着一群织女……”
  我滔滔不绝地讲起牛郎织女的故事,他微笑着聆听,我被这满天的星星迷惑了,兴奋得有点忘乎所以。老狮子王曾经告诉辛巴,每一颗星星上都有一位死去的王,他们都在天上看着你,我深信它;小王子说他的星球上有一朵玫瑰花,他爱那朵花,我也相信;超人的养父母说超人来自氪星,不知道他在天上飞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小王子?那么多星星,把我的眼睛都耀花了,我听到星星的笑声,看到了木法沙的眼睛。那些一闪一闪的星星,不动声色地,就这样安静地在夜空中等你,等着你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在它们身上停留。
  康德说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让他感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人们心里崇高的道德准则。可是直到今天这个夜晚之前,我无数次的为这句话感到奇怪,为什么不是道德与大海呢?为什么不是道德与生命呢?为什么不是道德与达?芬奇或是道德与贝多芬呢?此时此地,我再也没了类似的疑惑,因为,那种震撼我终于了解。我满足地叹了一口气,这一刻,真的有想掉眼泪的感觉。
  “要是能见到流星,这个夜晚就完美了。”我低叹道,从小到大,我还从来没见过流星呢。
  “流星?”男人疑惑地轻问。呵,我今晚是在扫盲么?我轻笑道:“就是那种从夜空中一闪而过的星星,在我家乡有一种说法,对着流星许愿,愿望一定会实现。”
  “你有要许的愿望吗?”男人轻笑道,“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的愿望……”我歪起头,想了想,笑道,“这一辈子,过得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吧!”
  “火星人、牛郎织女、狮子王、小王子、超人、流星……”男人低低的语声中带着笑意,我回头望进他闪光的眼睛,他的蓝眼睛在夜色中带上一抹深沉的暮色。男人轻笑道:“我真好奇,你的小脑袋瓜里到底装了多少让人惊奇的东西……”
  不等我回答,他的脸慢慢地凑近我,他想吻我吗?我有些慌乱,不知道该不该拒绝,也不知道想不想拒绝,在这样美丽的夜色和温柔的氛围里,我的意志有些薄弱。迷乱的念头瞬间在心头转了千百转,待他的唇蓦然覆到我的唇上,顿时像小女孩儿的初吻时似的浑身发颤。“枢……”我轻呼出声,他的舌趁机潜入我的嘴里,挑逗我的舌尖。颤抖地闭上眼睛,任这强壮的男人温柔地侵占、品尝、抚慰我的唇舌,渐渐地竟有些迷醉,身子仿佛被人抽掉了骨头,一寸寸地酥软下去。
  待他放过我的唇,我已浑身无力,偎在他胸前轻喘,他静静地拥住我,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下巴轻轻地磨蹭着我的头顶,我缓过气,脸上有些作烧。见鬼的怎么会如此意乱情迷、不由自己?原来张宇那首歌没有唱错,“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丽太温柔”。今儿也全是星星惹的祸,我推了推他:“大人,我们出来很久了,该回去了。”
  “嗯。”他调转马头往回走,我有些尴尬,没再出声,他也不说什么。回程他没有放马狂奔,只是让马儿慢慢地踱回去,竟是一路无话地回了营地。
  远远地看到安远兮提着马灯在营地外等着,见到我们回来,他舒了口气,紧张的面色一松,随即见到我与枢密使共骑一马,面色沉下来。身后的男人翻身下马,把我从马背上接下来,我脚一沾地,匆忙地抬眼看了他一眼,轻声道:“谢谢大人今儿带我去那么美的地方,草民先回营帐了。”
  不待他出声,我赶紧往营地里走,安远兮跟上来,语气不善地道:“你去哪里了?”
  “看星星去了。”我随口答他,这男人跟我别扭一天也不说话,这会子还跑来干嘛?
  “你……”他语气有些不高兴,“出去怎么不说一声?你怎么会跟枢密使大人一起出去?”
  “安总管,你管得太多了吧?”我转过头看他,失笑道,“我与什么人出去,去干什么,好像不需要向你汇报!”
  他被我一阵抢白,脸色越发难看:“你是姑娘家,怎么随随便便就和陌生男子单独出去,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声誉。”
  “这好像也跟你没关系吧?”我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道,“安总管,我是你的老板,不是你的老婆。”
  “你……”他脸色一窘,气结地瞪了我一眼,拂袖回他的营帐去了。我望向头顶的夜空,温柔地笑起来,这书呆子,有这么美的星空不去欣赏,就知道跟我斗气。要是有相机能拍下它们就好了,可以拿回去给玉蝶儿和小红他们炫耀,语言和文字永远无法形容美好如星夜一般的东西,可惜这份快乐与幸福没有办法与他们分享,这幸福只属于看过它的我们。

  第七十五章 马赛(1)

  在草原上颠簸了五日,我们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曜月国的皇都。这是一个巨大的土城。老实说,它赶不上天曌国的京师,那种温柔细腻的金壁辉煌,它甚至赶不上沧都,那种“国际大都市”的张扬,这里的城墙是用石头和夯土混和修筑而成,本来应该是古老而斑驳的赭黄色土墙,却因为外墙刷着一层白灰的,看上去十分亮眼,一扫沧桑老态。曜月国人崇尚白色,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吉祥、美好、正直,他们称善良的人为“心灵洁白的人”,所以他们的牧民住的是白色的帐篷,铺的是白色的毡子,吃的是白油奶酪,喝的是洁白的奶汁和香喷喷的奶茶,蓝天白云下放牧的是白色的羊群。
  这样一座雪色城堡,耸立在绿油油草原上,在赤红的晚霞中,展示着自己惊人的美丽。晚霞如同一块赤红的轻纱飘在天空,斜阳之下的山岗变成了暗紫色,好像是云海之中的孤岛。雄鹰在赤红的晚天上盘旋,不时发出清脆而悠远的嘹唳。
  进了这座雪白的大城,发现城里的房屋也同样是用石头和夯土修建而成,墙面仍旧涂抹着一层白灰,与城墙不同的是,大多数人家都用五彩的颜料,将自家的墙画上色彩斑斓的抽象图案。房屋有两层的,有三层的,多是平顶,一间挨着一间,平顶上,都搭着巨大的圆形帐篷。
  我和安远兮住进了赤备给我们安排的客栈,待明日赤备把贡品送入宫中,验收无误后,就可以收到剩下的那一半货款。我那晚被那位枢密使大人吻了之后,有点心虚,看到他也不太自在,总是躲着他,安远兮这几日都摆张臭脸给我看,我也懒得理他,用了晚膳,让人送了热水给我沐浴之后,便早早地睡了。
  次日中午,赤备到客栈来,将剩下的货款交给我和安远兮。我点清银票,心里十分高兴,这笔生意终于平安做成了。本来准备将银两拿到皇都中的聚宝钱庄分店去存起来,休息一天就与安远兮动身返回沧都的,可赤备突然对我说,过两日便是他们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据说这是曜月国最盛大的活动,十分热闹和精彩,他盛情邀请我参加,我一听,有些心动了。思量了一下,又有些为难地道:“不过这样的场合,要喝酒的吧?我酒量浅,参加这样的盛会……”
  草原上的人好客,能喝酒,也喜欢能喝的人,主人敬给客人的酒是不能推辞的,所以我初到草原那晚装豪气硬着头皮喝了两杯,马上被放趴下了,大概他们从来未见过像我这么浅酒量的人吧?真是糗啊!
  “这倒没啥,咱们草原人虽然喜欢劝酒,但也不会强人所难,何况枢密使大人吩咐过了,不准人再向叶老板劝酒。”赤备笑道,眼中带上一丝捉狭,“否则叶老板醉起来,又搂着安总管不放手,安总管只怕又要睡不好觉了。”
  “呃?”什么意思?我惊讶地转头看向安远兮,只见他本来没什么表情的俊脸顿时烧起来,又羞又急地低声气道:“赤备大人,请不要胡说……”
  “我哪有胡说?”赤备一脸打趣地望着安远兮道,“我赤备没有那么多弯弯肠子,从来不说假话……”
  “等等,赤备大哥,你在说什么?”我摸不着边儿地望着他,他说我那天晚上醉酒之后搂着安远兮不放?还说安远兮没睡好觉?我的冷汗流下来,我那晚做了什么?我怎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难道我那晚借酒装疯把安远兮吃掉了?可是,我的身体次日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我转过头盯着安远兮:“安总管,那天晚上是怎么回事?”
  “不是你想的那样。”安远兮又急又气,脸红得像蒸熟的虾子。赤备哈哈一笑,开口道:“你们天曌国人,就是这么别扭……”
  “赤备大人!”安远兮厉声打断他,“这种玩笑会有损我们老板的名声,怎么随便开得?我们尊重贵国的风俗,也请你尊重一下我们天曌国的礼仪,你若无事,就请回去。”
  赤备闻言,脸上有些尴尬,倒是收起了嘻笑的表情,笑道:“罢了罢了,是我不对,赤备今日先行告辞,如叶老板无意见,赛马大会当日我来接你!”
  “那麻烦赤备大哥了。”我虽然满腹疑问,倒也不好问他,反正安远兮跑不了,一会儿再拷问他好了。
  赤备走后,安远兮匆忙地道:“叶姑娘没事,我先回房了。”
  “等等。”我拦住他,“刚才赤备大哥说的是怎么回事儿?”
  “他胡说八道的。”安远兮的脸红得都快可以煎鸡蛋了,没事才有鬼。我冷笑一声道:“安总管,你当我是傻瓜吗?”
  “我说了没事就没事!”他的声音蓦地大起来,拂手就准备往门外走,我冲上去拉住他,见他脸红得怪异,心中有些不安,我不会真的做了什么吧:“我……是不是我占了你便宜?”
  “没有!”他的脸都快红得发紫了,回答得却一点不含糊。
  “那是你占了我便宜?”我皱起眉,这书生有这么大胆子么?
  “没有!”他轻吼道,避开我的目光,我觉得他脸上的红晕都快破体而出了。
  我瞪着眼睛看他半晌,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既然没事,你脸做什么红得像猴子屁股似的?”真好玩,逗这书生真好玩。我其实相信我那天晚上应该没做出太出格的事儿,身体的反应是骗不了人的,我又不是纯情少女,不可能一无所察。
  “叶姑娘!”他甩我的手,瞪着我恼羞成怒地低吼道,“你……”却说不出一个字,气得浑身颤抖,终是一言不发地拉开门,拂袖而出。
  又气跑了?叶海花,你好邪恶啊!嘿嘿!后两日安远兮看到我就板着一张扑克脸,不过那人还算有良心,我上街还是肯陪我去的,当然是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我也不理他,这两日把收来的货款存入钱庄,再上街去给家里和绣庄的员工采办了一些小礼品。不知不觉,我已经把老福头家当成自己的家了,单纯的老福头完全把我当亲孙女一样疼爱,即便是凉薄如我,对他也产生了一些孺慕之情,也许,我渴望有一个家,已经太久太久了。
  两日之后,迎来了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一早我和安远兮就被赤备接到了赛马大会的现场。只见辽阔的草原上,扎着数十个白色的大帐篷,不是平时见的那种圆圆的密封型的,而是三面封、一面敞的四方形。帐篷前竖立着两根旗杆,旗杆之间拴着一根羊毛细绳,绳子上系着蓝色、黄色、红色、白色、绿色五面小旗,每面旗子上,都绣着昂首嘶鸣、扬蹄奔腾的骏马。赤备告诉我,蓝色小旗代表纯洁无暇的蓝天,黄色小旗代表肥沃草茂的土地,绿色小旗代表鲜花盛开的草原,白色小旗代表财源滚滚的牲畜,红色小旗代表人民生活幸福、国泰民安。
  绿油油的草原上,一群群的骏马,像一团团移动的彩云贴地狂奔。我见到此生见过最多的马匹,有枣红色的、雪青色的、海栗色的、斑玉色的、虎黄色的……它们有的养精蓄锐,在湖边觅食青草;有的昂首苍穹、嘶叫欢鸣;有的则没什么目的地狂奔乱跑。从那些神采飞扬的骏马上,我领略到了马背上的民族咤叱风云的雄风,怪不得当年成吉思汗可以带领蒙古人横扫欧亚大陆,连我这个弱女子此时也不禁有些热血沸腾,这些草原儿女年年岁岁与马生活在一起,自然锻炼出粗犷、豪放、果敢的性格。
  赤备陪我和安远兮坐到一个帐篷里,我打量着那些帐蓬里的人,男女都有,男的大都身着曜月国官服,女的也盛妆出席,打扮得跟过节似的,看来今天到场的人也都是非富即贵,不知道我和安远兮托了谁的福,可以观看这次赛马大会。正在此时,人群一阵骚动,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我和安远兮不明所以地跟着站起来,看到有一群人走进正中的帐篷里。一个高大的男人端坐到首位之上,他的服饰艳丽,身着华丽的曜月民族长袍,长袍是白色的,镶着美丽的花边,束着丝绸的腰带。腰带右侧,挂着一柄嵌满宝石的金刀。他脚上穿着马靴,靴帮上绣着精美的图案。头上佩有一条额饰,纯金的底座上,嵌着血红的玛瑙和绿宝石,左耳佩戴着一个环状的金耳饰,脖子上也戴着五彩宝石项链,右手食指上,戴着一个硕大的红宝石指环。
  有钱人啊!我顿时双眼放光,眼睛被那些五颜六色的宝石闪得差点睁不开眼,一时倒忘了看那男人的长相。只见一众曜月国人跪倒在地,高呼:“参见大王,祝大王与长生天同在。”
  我和安远兮赶紧也跪下去。原来是曜月国的国王,怪不得如此光鲜照人。等那大王叫了平身赐座,我抬头偷偷打量他,见那男人约四五十岁的样子,肤色黝黑、身材壮硕、五官粗犷、气势威严,浓眉下竟然也长了一双湛蓝的眼睛。
  那曜月国国王先发了几句言,大意是草原羊肥马壮,牧民生活富足,为了感谢长生天的恩赐,举办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云云。我对他这些官场套话没兴趣,倒是接下来被他们的舞蹈吸引住了,只见此时帐蓬围起来的空地上,四个身着美丽服饰的曜月国少女和四个戴着狰狞假面具的曜月国男人,正在热情起舞。马头琴和着鼓点一起奏鸣,旋律悠扬、深沉宏亮。草原上的舞蹈,雄健有力、节奏强烈、热情奔放、充满激情,民族特色浓烈,带出明快、欢乐的气氛。
  一场舞蹈秀完,观众齐声叫好。那曜月国国王开口道:“此次赛马大会,一共有五十名曜月国最优秀的勇士参加,让我们请出他们,看看今年的盛会,谁能夺取长生天赐给草原最优秀的勇士的金刀!”
  他的话音一落,一队人从他帐蓬的一侧英姿飒爽地迈出。我看向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男人,眼睛睁大了,竟是那位枢密使大人。只见他也着了一身跟国王款式差不多的白袍,脚上也着了马靴,腰上也别着一把小长刀,身上却没他那么多金银珠宝。其他帐篷的女眷看到他,立即尖叫起来:“天啊,是乌雷王子,他已经两年没有参加赛马大会了,看来此次其他人没有夺宝刀的希望了。”
  乌雷?王子?这个枢密使大人?是王子?我眼里闪着一连串的问号,看向赤备,寻求解答。赤备“呵呵”一笑,道:“枢密使大人就是我们大王最宠爱的乌雷王子,他也是我们曜月国最聪明、最勇敢、最受百姓拥护的勇士。”
  却见到乌雷的眼神似笑非笑地向我这个方向飘过来,引得左右帐篷的女眷喜悦地尖叫。我忍俊不禁,看来这个乌雷王子不只是受百姓拥护,还特别受女性的爱戴呢!

  第七十六章 赠刀(1)

  万马奔腾、骏马驰骋。曜月国人以鲜马奶的祭洒拉开了赛马大会的序幕。乌雷在一声令下之后,当头冲出去,他不是骑的星夜那晚的黑马,而是乘了一匹俊逸的白马,配着金银雕花的马鞍和讲究的笼头。赤备告诉我,白色的骏马格外受到曜月国人的尊崇,据说,它是受过长生天禅封的神马,是天马的化身,牧民常把白马当成偶像供奉着。而乌雷王子骑的那匹白马,眼睛乌亮、蹄子漆黑,全身毛色纯白,没有一绺杂毛,毛色闪光,每个器官都没有伤痕疮疤,是真正的神驹。那是乌雷十六岁那年在草原上驯服的一匹野马,从他十六岁骑着这匹白马参加赛马大会以来,已经连续七年夺得赛马大会上的金刀,直到两年前乌雷觉得不能一直阻挡其他勇士表现的机会,提出不再参加赛马大会,曜月国人便再也没有赛马大会上看到他们尊敬的王子夺刀的英姿,没想到今年乌雷居然又参赛了。
  而赛马大会上提供给勇士争夺的金刀,是请曜月国技艺最精湛的工匠,每年打造一把,刀铸好之后,请萨满巫师举行隆重的仪式,祈求长生天为其赐福开光,然后在神龛里供奉一年,在赛马大会当日,将金刀请出,挂在赛场上迎风飘扬的禄马风旗旗杆上,最先夺得金刀的勇士则胜出。此时,那把象征着勇敢、能力、智慧的金刀就挂在赛场远处的旗杆上,隔得太远,我看不到金刀的样子,只看到在阳光的照耀下,旗杆顶端闪着一团夺目的金光。群马向着草原尽头奔驰而去,消失在地平线上,我诧异地问赤备:“为什么他们不去夺刀呢?”
  赤备微微一笑,道:“在夺取金刀之前,要先经过一条预先确定的路线,那条线路给夺刀的勇士制造了一些障碍,能通过考验回来的人才有机会夺刀。”
  原来如此。我恍然,复又疑惑地道:“那你们怎么知道那些勇士是通过了考验的?”万一有人投机不从他们规定的路线回来呢?
  赤备笑道:“叶老板稍安勿躁,一会儿就知道了。”
  话音刚落,远方的地平线上袅袅升起一阵浓密的白烟,随后,响起两声仿佛信号弹似的尖锐暴响,一声悠长而嘹亮,一声短促而沉闷。赤备笑道:“已经有三十七名勇士淌过了月亮河。”
  “月亮河?”真好听的名字,我好奇地道,“你怎么知道?”
  “就是那些烟和信号弹的声音告诉我们的。”赤备笑道,“在每个障碍处,都有人监督,参赛的勇士要在每个障碍处各取回一面绣着白色神马和银合八骏马的小旗。最后拿到金刀的勇士同时还要出示五面颜色不同的小旗,比赛结果才视为有效。每当一批勇士经过障碍,在障碍处监督的人就会燃起白烟,并放响炮告诉赛场的人比赛进行情况。”
  我点点头,笑道:“听赤备大哥这样说,这些障碍一定设置得很厉害。”
  “不错。”赤备点点头,神情颇为得意,“就说这月亮河,河道宽阔,河水湍急,河水深浅不定,而且我们在河里设置了绊马的机关。要淌过河,除了要靠骑士们的经验、坐骑的彪勇,还要碰一点运气,否则很难淌过去。”
  说说笑笑间,第二阵白烟又飘上半空,信号弹又响起来。这样反复五次之后,赤备告诉我,通过五关障碍的勇士还剩下七名,这七个优胜者便是有资格夺取金刀的人。正说着,只见地平线上冒出几个黑点,“哒哒”的马蹄声渐近,果然只有七名骑士返回赛场。赤备笑道:“精彩的比赛现在才算正式开始。”
  我看向赛场,只见骑士们争先恐后地奔向赛场上的禄马风旗旗杆,为了阻止其他人先到达旗杆处,马上的骑士相互之间使出各种招数,阻止对手的前进速度。我哑然失笑,忆想足球场上那些拦截纠缠花样百出的镜头,与眼前的情况真是有些相似。尽管如此,乌雷仍是一马当先,冲在众人的前面。赤备高兴地道:“看来此次赛马大会,又是乌雷王子胜出。”
  我有些不以为然:“他骑的马比别人好,即使夺了刀,也没什么好得意的。”
  赤备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辩解道:“乌雷王子骑的马固然是神驹,但这些参赛勇士的赛马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好马,而且,那匹神驹既然是王子驯服的,骑它也是理所当然,其他人没什么好不服气的,他们有那本事,也可去驯一匹同样的马来参赛。”
  这不是强辞夺理么?既然是比赛,当然得处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下,乌雷若换一匹跟其他人一样的马,也能这样神勇么?我颇有些不认同,但也懒得和赤备争辨,他完全把乌雷当成神话般的人物,无谓和一个和尚讨论是佛祖更神圣还是上帝更伟大。
  就在此时,乌雷已经策马奔至挂着金刀的旗杆下,只见他纵身一跃,就攀住了那根细细的旗杆,我“呀”地惊呼出声,本以来那根旗杆根本不能承受他那个彪形大汉的重量,没想到他飞跃的动作看起来身轻如燕,一下子就攀到栏杆半中,像只灵巧的猴子一样迅速攀到旗杆顶端,那细细的旗杆居然完全没有被他压弯。
  看来那把金刀已经是乌雷的囊中物了,怪不得他玩了几年就不想玩了,这样便宜就得了金刀,玩几次也腻味了。谁知此时赛场上却突生变化,紧跟在乌雷后面的一位骑士眼见王子殿下就要夺得金刀,手中的马鞭扬手便甩了出来,那鞭子像长了眼睛似的,一下子甩到旗杆顶端,将金刀卷了下来。
  “呀!”我紧张地轻呼,一时营地观看比赛的曜月国人也惊讶声不断。乌雷见金刀被鞭子卷走,立即从旗杆上跃下,身子在半空中灵巧地翻腾,追逐着蛇舞一般的马鞭,同时拔出腰上的小长刀对着鞭子扔出去。那刀闪电般地追逐上马鞭,立即毫不留情地将鞭子削成两段。金刀失控地向下坠落,乌雷的身子像燕子一样轻盈地在空中翻腾,瞬间便抓住半空中坠落的金刀,姿势优美地飞跃回白马的背上,他左手高举着金刀,英姿飒爽地骑在马背上,白马扭头便向着营地狂奔过来。
  “好!”赤备激动得站起来,左邻右舍帐篷里的姑娘太太们也兴奋地尖叫。我看着乌雷意风风发的表情,淡淡地笑起来。营地正中的草地上,刚才跳舞的曜月国少女齐起唱起了《赞马歌》:“雄狮般的脖颈啊,星星般的双眼,猛虎似的啸声啊,糜鹿般的矫健,精狼似的耳朵啊,凤尾般的毛管,彩虹似的尾巴哟,钢啼踏碎千座山……”
  歌声中,乌雷已经奔回了营地,身后的骑士也跟着他回到营地。有手捧鲜花花环的曜月国少女围了上去,将花环戴到乌雷的头上;端着庆功酒的少女也迎了上去,将盛满马奶酒的银碗双上奉上;还有些少女,将鲜花的花瓣洒在她们心目中的英雄头顶。场面顿时热闹起来,色彩艳丽的花瓣漫天飞舞,与少女们粉扑扑的脸颊交相辉映。乌雷将蓝、黄、红、白、绿五面小旗结在一起,系到金刀的金柄上,坐在营地首位的曜月国国王微笑着鼓起掌来,观赛的人跟着鼓掌,锣鼓声响了起来,一时,营地掌声雷动、欢呼震天!
  等众人的热情稍稍平复,国王笑问道:“乌雷,你两年不曾参加比赛,今年为何决定参赛夺刀?”
  “回禀父王,我想将这把金刀,赠给一位美丽的姑娘。”乌雷王子望着国王,沉声道。
  乌雷的话音刚落,每个营帐都传来姑娘们的尖叫。我摇摇头,止不住笑意,草原上的女子还真是率真可爱,若是天曌国的女子,即便是再喜欢这位王子,再想得到那把金刀,也得装一装矜持,断不会如此坦白地表达自己的情绪。
  “哦?”国王望着自己最得意的儿子,感兴趣地道,“你想将金刀送给哪位姑娘?”
  乌雷转过头,眼神在左右营帐转了一圈儿,人群顿时安静下来。乌雷的目光落到我身上,湛蓝的眼睛像蓝宝石一样闪闪发光,唇角带起了一抹阳光般的笑容。
  他举步向我走来,人群响起“嗡嗡”声,带着猜测和疑惑,望着他们的王子殿下。乌雷走到我面前,双手捧起金刀,突然单膝跪地,昂着头望着我,人群顿时鸦雀无声,瞠目结舌地看着他耍宝。乌雷见自己的举动完全达到了吸引众人目光的效果,对我笑道:“叶姑娘,我们曜月国人有一句俗话说,‘没有羽毛,有多大的翅膀也不能飞翔;没有礼貌,再好看的容貌也被耻笑’。为了表达我对你来到曜月国热情欢迎的心情,请接受这份代表我的荣誉的最真挚的赠礼。”
  四周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我的身上,我看着众人羡慕、疑惑、惊讶、猜测、失望、嫉妒的目光,一时有些失措,心里也有些不高兴,这男人,不但当着众人揭穿我是女子的身份,还想存心让我成为别人注目的焦点是不是?赤备在一旁道:“叶姑娘,这是我们草原人最诚挚的礼物,快收下吧。”
  我回过神来,望着半跪在地上的乌雷,他目光坚定地看着我,手中的金刀高举着,看来不收还不行了,总不能让人家堂堂一个王子一直这么跪着吧?我无奈地笑了笑,双手接过乌雷手中的金刀,欠身道:“小女子感谢王子殿下的美意。”
  人群又开始“嗡嗡”作响,坐着首位的曜月国国王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转头对乌雷笑道:“王儿,这就是那位解了你益智题,还解了三个贡品小金人玄妙之处的姑娘么?”
  “回禀父王,正是这位叶姑娘。”乌雷脸上露出了笑容。
  “王儿果然好眼光。”曜月国国王哈哈大笑道,“父王恭喜你!”说着,举起了手中盛满酒的银碗。
  “谢父王!”乌雷接过赤备递给他的酒碗,与曜月国国王遥遥对举,一饮而尽。
  随后国王宣布此次赛马大会的胜出者为乌雷王子,并让大家在盛会上开怀畅饮、尽情欢乐。歌又唱起来,舞又跳起来,一切似乎又恢复了赛马大会刚开始时的样子。我看了一眼坐到我们帐篷里来的乌雷,心中有些不安。在这歌舞昇平的平静表面下,那些偶尔停驻在我身上的探索目光,让我觉得如坐针毡。我的目光停在放在桌上的那把金灿灿的宝刀上,刀鞘上嵌着的宝石璀灿生辉,在阳光的照射下,流转着诡魅的莹光。

  第七十七章 下聘(1)

  曜月国的赛马大会热热闹闹地结束了。我与安远兮回到客栈,今儿在赛场上的那一幕,让我心里有些不爽。可能是大女人心理在作怪吧,我对乌雷没经过我同意,就随意暴露我的性别感到很不高兴,包括他那强势的赠礼举动,也让我觉得非常不受尊重。前世我就特别讨厌别人不经我同意就擅自进行的一些举动,比如酒宴上所谓的劝酒文化,比如父母不由分说安排的相亲,比如在大庭广众之下看似给女人惊喜实则更像自己出风头的示爱,都让我特别反感。
  记得前世在报纸上看过一个社会新闻,一对男女分手之后,男人天天站在女人公司的门口,举着一块牌子写着“XXX,我爱你,请你原谅我”等字样,等女人从公司一出来就跪到她面前,发表一番“感人肺腑”的爱的宣言。搞得女人整天上班不得安宁,被同事偷偷议论、指指点点,出了公司又被人围观,严重影响了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精神紧张得差点发疯,最后忍无可忍打了“110”才把男人撵走。记得这件事还引起过广泛的讨论,支持男人的都说这样的男人好深情,他是出于爱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女人应该原谅他等等,而支持女人的则说这样的男人根本不是爱那个女人,否则根本不会给女人带来这种精神困扰,完全是自私自利云云。
  记得同事甩给我看那张报纸时,我曾笑言那女人心太软,开始还要给那男人留点面子,被折磨得受不了了才知道打“110”,要是我,在他拿着牌子出现在公司的第一时间,就找盆水给他当头泼去,让他清醒清醒,别玩这种幼稚无聊的把戏。然后和同事在办公室里一阵大笑。
  今天莫名其妙地,我也成了这类似乌龙事件的女主角,我憋了一肚子气,又忌惮着这个国家的面子、这个民族的风俗和那个男人的身份,不能随意发作,让我心里特别郁闷。闷闷不快地回了房间,我让安远兮回去收拾东西,明天一早就启程回沧都。没想到回房没多久,赤备就给我送来了一大堆贺礼,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指挥仆人把东西搬进我房间,忍不住道:“赤备大哥,这是怎么回事?”
  他搬进我房间的东西,有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还有珍贵的药材,乱七八糟地堆了一地。赤备从怀里摸出一个折子,递到我手里,笑道:“叶姑娘,这是我们乌雷王子给您的聘礼。”
  聘礼?我一头雾水地打开一看,只见上面除了罗列送到我房间的这些东西,还写着骏马十匹、牛三十头、羊一百只等等字样。我失笑地抬眼看着赤备,语气不善地道:“赤备大哥,这是怎么回事?我什么时候答应嫁给你们王子了?”
  赤备微微一笑,欠身道:“叶姑娘,您今儿可是当着曜月国满国的文武大臣答应了我们王子的求婚,您忘了吗?”
  “这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我板起脸,不悦地道,“赤备大哥,你是个爽快人,不要跟我拐弯抹角的。”
  “叶姑娘,您今儿在赛马大会上,收下了我们王子的金刀,依我们曜月国的风俗,在赛马大会上夺得金刀的勇士,如果把刀赠给男人,即表示他愿意与那个男人结拜为兄弟,如果把刀赠给未婚的姑娘,则表示向那位姑娘求婚,如果对方收下金刀,则表示答应了请求。”赤备见我满脸不高兴,解释道:“姑娘今天当着众人的面收下了我们王子的金刀,则表示答应了王子的求婚,所以王子派我送了这些聘礼过来,择日与姑娘完婚。”
  我满脑黑线,这这这……这也太离谱了。我又气又急,怒道:“你们有这样的风俗,为何不一开始给我讲清楚?还催促我糊里糊涂地收下他的刀?”
  赤备瞪大眼,一脸这还用讲吗的表情,讶异道:“叶姑娘,在赛马大会上受到获胜的勇士求婚,对我们曜月国姑娘来说是莫大的荣誉,你怎么这么生气?”
  “笑话,我又不是曜月国人。赤备大哥,我尊重你们民族的风俗,但不表示我会盲从你们的风俗。”我气急败坏地怒嚷,“你们有怎样的风俗是你们的事,我不了解你们的风俗,作为礼貌,你最起码也应该向我讲明,而不该有所隐瞒,这是对客人起码的尊重,枉你们还自诩为热情好客、对人有礼的民族!”
  “叶姑娘为何不明白,我们王子对姑娘可是一片真心……”赤备犹自辩解。我打断他,冷笑道:“这是两回事,请不要混为一谈,赤备大哥,你老实告诉我,这次赛马大会上的赠刀,是不是你们王子一早安排好的?”
  “这个……”赤备尴尬地看了我一眼,“数月前我们王子闻听姑娘解了他的题,又解开了福老爷的贡品小金人之谜,已经对姑娘十分倾慕,所以……”
  “所以?”我冷笑,我算是明白了。什么来找我生产曜月国的刺绣贡品,什么非要我押货到皇都才能付剩下那一半货款,什么枢密使大人专程接应,什么赛马大会,都是那位王子殿下安排好的,为的就是要造成今日这覆水难收的局面。他想要的真是我们锦绣庄生产的贡品吗?只怕在他眼里,我才是那贡品吧?
  一种被欺骗的愤怒烧得我几乎丧失理智,我抓起桌上那把金刀,丢给赤备:“对不起,赤备大哥,你们王子的好意我受不起,这把刀,请代我还给他。”
  赤备接住金刀,大吃一惊:“叶姑娘,这怎么可以?”
  “这又怎么不可以?”我冷笑道,“你们可以设计让我糊里糊涂地收下金刀,我就不能清清楚楚地还给你们了?”
  “叶姑娘,我们曜月国,还从来没有发生过收下金刀再退还的先例,这对夺刀的勇士是极大的侮辱。”赤备认真地看着我,慎重地道,“请姑娘考虑清楚,如果退还金刀,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压下心口那股怒火,思索起来。赤备说的话的确有道理,事关曜月国皇室的脸面,我不能这么冲动,但我也不能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就把自己一生的幸福赔进去。安远兮大概被我房间里的吵闹声惊动了,从他房间里走过来,见了满地的聘礼,微微一怔:“叶姑娘,发生什么事了?”
  我看了他一眼,转头对赤备道:“赤备大哥,请转告你家王子,我明天一早去拜访他。”先跟那个王子讲一讲道理,看看他怎么说,再作打算。
  赤备以为我想通了,松了口气,笑道:“我一定转告王子殿下,在下就不打扰姑娘休息了,告辞。”说着,将手中的金刀放到桌上,急急忙忙地走了。
  安远兮送他出去,掩门进来,有点没摸清状况,愣头愣恼地道:“叶姑娘,我们明天不是要起程回沧都么?怎么又要去拜访王子殿下了?”
  我拿起赤备刚才放到桌上的金刀,唇边浮起轻嘲的笑容:“安总管,知道我今儿收的这把刀是干什么用的吗?”
  “乌雷王子不是说是赠给尊贵的客人的礼物吗?”书呆子看来也不了解草原的风俗,我摇头一叹,冷笑道:“礼物?是啊,是礼物。不过,是定情的礼物。”
  “定情?”安远兮怔了怔,我把刀丢给他,坐到椅子上,冷笑道:“不错,依他们草原上的风俗,收下了这把刀,我就得嫁给他。”
  “什么?”安远兮的脸白了白,“你答应他了?”
  “收下就算答应了。”我没反应过来他问这句话的意思,懒懒地道,满脑子里想着明天应该怎么说服乌雷。
  “你怎么能就这样答应他?婚姻大事,岂能儿戏?怎么能仅靠一把刀就决定?”安远兮脸上泛了起红晕,语气也激动起来,“你……你真的答应他了?”
  他干什么这么生气?我怔了怔,忆起这书呆子的迂腐个性,突然想起前几日在马车上他说的话来,忍不住又兴起逗弄他的心思,我笑道:“我答应他又怎么了?”
  “你……既无父母之命,又无媒妁之言,实在是不合礼数,叶姑娘,你也太草率了……”安书呆看来又要说教了。我叹了一口气,换上一副幽怨的表情,语气哀怨地打断他:“安总管……”
  他看到我的表情,呆了呆,把说教的话吞回肚子里。我幽幽地看他一眼,低声道:“安总管,你那日不是说,我这样的女子,没有人敢娶么?其实我自己也是知道的,我这样的女子,脾气又坏,为了生活还得抛头露面的,早就被人看得不正经了,有什么人敢要?”
  他涨红了脸,局促不安地望着我:“叶姑娘,你……”
  我继续叹气:“现在难得有个人不介意我这些,肯娶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何况乌雷王子的条件这么好,就算是那些名声好的姑娘,嫁给他也不吃亏,何况是我这种……”
  “叶姑娘,你不要这样说你自己!”安远兮眼中带起不安的神色,结结巴巴、语气懊恼地道:“是远兮那日口不择言,姑娘哪里有那样不堪,你万万不可轻贱自己。”
  “你也没有说错……”我肚子里笑得肠子都快打结了,面上却仍旧一副自怜自艾的表情。
  “叶姑娘,你是个很好的人,是我胡言乱语,你别放在心上,万万不可因此就看轻自己,随便答应这门亲事……”安远兮脸涨得通红,一脸的愧疚,见我一脸幽怨,想过来劝慰我,又觉得失礼,一时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就差点一头撞墙,以死谢罪了。
  我看到安远兮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安……安总管,你不是吧?你还真的相信呀……”
  安远兮见我笑得直不起腰,顿时醒悟过来,明白自己又被我耍了,气急败坏地瞪了我一眼:“叶姑娘,你……”你了半天,终是没有说出什么来,见我笑得眼泪得出来了,将手中的金刀“啪”地一下按到桌上,气得扭头就走。
  “安总管……”我赶紧叫住他,虽然欺负这书呆子很有趣,不过现在可不是他耍脾气的时候,我缓了口气儿,柔声道:“你照旧回去收拾东西,明天从王子殿下那里出来,我们就直接启程回沧都。”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见我收了那夸张的笑姿,转过头,闷声闷气地“嗯”了一声,推门出去了。我轻轻一笑,这呆子,还真是傻得有点可爱哩。被他这样一搅,心情也好了不少,我转头看向桌上的金刀,脑袋顿时又大起来。那个,幼儿园的老师是怎么说的?不要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叶海花啊叶海花,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啊,谁让你不听老师的话,麻烦来了吧?

  第七十八章 退婚(1)

  我必须要在今早解决好退还金刀的事,否则就不能跟我们一早联系好的商队回沧都,错过这个商队,我们还要多等数天时间,才能找到下一个商队带路。而发生了赠刀这件事之后,我是一天也不想在曜月国皇都多呆了。
  次日一早,我本以为赤备会安排人来带我去乌雷王子的府邸,没想到踏出客栈,竟看到乌雷王子骑在一匹大黑马上,笑容满面地看着我。我微微一怔,欠身行礼:“草民参见王子殿下。”
  “叶姑娘如今怎么还是着男装?”乌雷湛蓝的眼睛闪过一抹趣味,“我真想看看姑娘着裙装的样子。”
  “殿下说笑了。”我沉下脸。乌雷笑了笑,猛地弯腰,把我一把揽上马背,我惊呼一声,安远兮冲上来:“放开叶姑娘!”
  “铛铛”几声,乌雷的随身侍卫拔出刀来,架到了安远兮的脖子上,我大惊:“放开安总管!”扭头看向乌雷,我怒道:“殿下,你这是什么意思?”
  “放开他!”乌雷淡淡地道,那些侍卫听话地回收佩刀,乌雷看了一眼安远兮,笑道,“安总管,我只是带叶姑娘出去走走,你不用担心。”
  “叶姑娘……”安远兮担忧地看着我,这书呆子被吓坏了吧?我笑了笑:“安总管,你就在客栈等我吧。”退还金刀的事,还是不要有外人在场的好,免得乌雷下不来台,一怒之下牵怒无辜。
  乌雷低声一笑,拥我坐到他身前,策马驰聘出城,我沉默地抓紧马鬃,不久听到乌雷低沉的笑声:“叶姑娘,抱住我比抓着马鬃安全得多。”
  我心里有气,不想理他,一句话也说,仍旧抓着马鬃。乌雷策马奔上草原,奔过一个小山坡,奔过一片白桦林,奔到一个低浅的河谷,放慢了马速,慢慢停下来。他翻身下马,伸出双手来接我,我不理他,自己踩着马蹬从马背上翻下来,乌雷不以为忤地笑了笑,低声道:“没见过像你这么倔强的女子。”
  我还是不理他,径直走到那清亮的小河边,找了块石头坐下来。白桦林温柔安静,草地上盛开着热闹的野花,野花非常漂亮,色彩缤纷。河水清浅却流得湍急,我沉默地望着河水,抱着怀里用布裹着的金刀,不知道乌雷带我来这里做什么?我还没有想好怎么说服乌雷,但这把刀,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收。
  “这条河,叫眼泪河。”乌雷坐到我身边,低声道。
  “眼泪河?”我怔了怔,想起我在草原上见过那蓝得令人心颤的眼泪湖,这河与它有关联吗?
  “是你在草原上见过的那座眼泪湖的源头。”乌雷轻笑起来,“你曾说过,想变成一条鱼,顺着湖水逆流而上,寻找那眼最甜的泉水,如今我便带你来见这泓最甜的泉水。”
  原来这便是眼泪湖传说中的源头,这源头的水如此清澈,怪不得眼泪湖的湖水蓝得那样美丽。我笑了笑,“谢谢王子殿下。”
  “还记得我给你讲的那个传说吗?姑娘化成了一条鱼,顺着湖水逆流而上,找到湖水的源头,就能找到她的爱人。”乌雷的语声低沉,充满魅惑,“叶姑娘曾经说,想变成一条鱼,找到眼泪湖的源头,如今你已经站这里,而我,就是你要找的人。”
  这人也太自大了吧?这也能连起来?我失笑道:“殿下,传说终归是传说,你也说过传说不能尽信,何况我说那话,也与你们的传说没什么关系。”
  “姑娘不高兴?”乌雷见我意兴阑珊,好奇地道,“在草原上,姑娘见到眼泪湖时,可不是这样的表情。”
  “心情不同,事物看在眼里便会有所不同。王子殿下,即使我再想变成鱼,可我仍然不是鱼,所以我离开,是我和湖之间必然的结局。”我笑了笑,将怀中抱着的金刀从布里取出,站起来,跪到草地上,将金刀双手奉到乌雷面前:“小女子不了解草原的规矩,误收了殿下的金刀,实属对殿下不敬,请殿下将金刀收回,让小女子返回沧都。”
  乌雷没有动怒,唇角浮起一个玩味的笑容:“叶姑娘知道退还金刀代表什么吗?这是对天曜国勇士的侮辱,对天曜国皇室的侮辱,你能承担这个后果吗?”
  “殿下若要赐罪,小女子甘愿受罚。”我迎视着他的目光,坦然道,“不过,我们天曌国有句话叫‘不知者不罪’,若非殿下有意隐瞒,小女子也断不会在赛马大会上接受殿下的金刀。殿下若要追究,首先要问自己的罪才是。”
  “好利的一张嘴。”乌雷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不管我有没有隐瞒,你接受了金刀是事实,就算我肯收回金刀,曜月国的国民也不会答应。”
  “这把金刀是荣誉的象征,王子殿下身份尊贵,小女子根本配不上它,更配不上王子殿下。”我淡淡地道,“王子殿下为小女子花了这么多心思,相信也应该查清楚了小女子的来历,若是曜月国的国民知道了小女子的身世,一定不会反对我把金刀退回。”
  “你……”乌雷蓦地站起来,面带怒色,“你就不怕死吗?”
  我轻笑起来,来到这个时空,我什么时候真正远离过死亡?我看着乌雷,轻嘲道:“王子殿下花了这么多心思,把我一个弱女子骗来皇都,就是为了要我的命吗?”他既然对我感兴趣,应该不会那么容易就杀了我,否则我也不敢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话。
  乌雷定定地看着我,半晌,才无奈地道:“叶姑娘,数月前闻悉姑娘的事迹,我便很倾慕姑娘,我费心打探你的消息,请来你皇都,都是因为我是真心爱慕姑娘,你为何不肯留下呢?”
  “殿下,如果以爱的名义,就可以欺骗、占有、禁锢,那便不是真的爱情。”我淡淡一笑,“我很感谢殿下的厚爱,但我不认同殿下的行事方式,而在我眼里,自由比爱情更可贵。”
  “姑娘真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子。好!”他伸手一把抓过我手里的金刀,笑道,“姑娘不是心甘情愿收下我这把金刀,我强迫姑娘也没什么意思,这把金刀,我暂时收回来,姑娘请起。”
  我舒了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笑道:“王子殿下通情达理,是曜月国之福。”
  他豪爽地大笑,摇头道:“叶姑娘不用抬举我,今日我收回这把金刀,并不代表我对姑娘就死了心。”
  “殿下……”我皱了皱眉,乌雷湛蓝的眼睛充满赞赏,“乌雷不该用对待寻常女子的方式对待姑娘,是乌雷的失策,只希望姑娘能给乌雷一个机会,我会用姑娘欣赏的方式来赢得你的芳心。”
  “殿下……”我叹了口气,他不会还想留我吧?我无奈地道,“如果殿下想强留小女子,小女子永远也不会甘心的。”
  “乌雷不是想强留姑娘,姑娘放心。”他笑了笑,抚着手中的金刀,“我只是希望姑娘能答应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我望着他,不答应,我今日只怕也回不去了吧?既然他都收回金刀了,我也应该见好就收。我笑着欠身道:“王子殿下如此给面子,小女子能不答应吗?”
  他放声笑起来,扶我上马,策马回奔。安远兮一直守在客栈门口,满面忧色,见我们回来,面上一喜,上前扶我下马,低声道:“叶姑娘,你没事吧?”
  “没事。”我抬头看向马背上的乌雷,笑道:“谢谢王子殿下带我见了那么美丽的风景。”
  “叶姑娘,记住你今日答应我的话。”他扬眉一笑,调转马头,策马而去。
  我目送他离开,转头对安远兮道:“安总管,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收拾好了,商队也联系好了,正等着我们呢。”安远兮点头道。
  “我们马上跟商队出发,这里不可久留。”我交待道,我心里对乌雷的话还有几分保留,我不了解他的为人,他虽然应承放过我们,但我一日没有离开曜月国,心里仍有一分不安。
  直到看着曜月国的皇都远远地消失在地平线上,我才松了口气,看来,乌雷是真的答应放我们走了,算那人还有点信用。此次草原之行,虽然有些小意外,但总算有惊无险。中午,商队停下来休息,我和安远兮坐在车头吃干粮,身后突然传来“哒哒”的马蹄声,向后望去,只见远方冒出黑压压一片小圆点,待到近些,发现全是穿着曜月国士兵服的骑士,有数十骑,向着我们的商队奔来。转瞬之间,那些骑兵已将商队围了起来,一个领头的看上去像长官模样的男人眼睛在商队里扫了一圈,大声道:“给我搜。”
  商队的领头大惊失色,急忙上前道:“官爷,我们犯了什么事?”
  “你们竟敢窝藏王子殿下的逃妻,国王有令,要将你们全部抓回去问罪。”那骑兵长官厉声道。我微微一惊,难道乌雷想反悔么?安远兮大吃一惊,急忙道:“叶姑娘,你快藏起来。”
  “藏?能藏到哪里去?”我冷笑,我还能长双翅膀飞不成?曜月国的骑兵野蛮地翻捣着商队的货品,商人们又心痛又害怕,敢怒不敢言。我吸了口气,反而镇静下来,从车上跳下来:“大人,不用搜了,你们要找的人就是我。”
  “叶姑娘……”安远兮大惊失色,伸手拉住我。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放手,他们要的人是我,我出去了,别人不会受牵连的。”
  果然,那骑兵长官看了我一眼,冷笑道:“你果然在这里,竟敢把金刀退还给乌雷王子,来人,抓她回去。”听这人的语气,应该在赛马大会上见过我吧?
  “叶姑娘……”安远兮大惊,我低声道,“不要跟来,我随他们回去,会想办法保护自己,你跟着商队回沧都,让玉蝶儿设法救我。”
  话音刚落,两个骑兵已经冲过来,把我抓到他们的马车上,安远兮想跟上来,一个骑兵拔出了刀,阻止他上前。我横了安远兮一眼,暗示他不要轻举妄动,他咬紧牙,恶狠狠地瞪着那些曜月国骑兵。那骑兵长官见抓到我,果然不再管商队,下令返回。我在马车上回过头,看到安远兮紧紧追在马车后面,身影越来越远,这呆子!傻乎乎的!我心中一酸,转过头,感觉眼眶酸涩起来。
  那座白色大城又出现在眼前,我却已无心欣赏它的美丽。此刻它在我眼里,如同一个巨大而狰狞的怪兽,前面是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我,我不知道。乌雷,没想到你真是一个不守信用、出尔反尔的小人!算我叶海花看错了你!

  第七十九章 逼婚(1)

  我被推推攘攘地带到了曜月国的皇宫,这些臭男人,真野蛮!他们把我拖到一座看上去一点儿也不金壁辉煌,却庄严肃穆的大殿,那个骑兵头目对端座在上方的男人行礼道:“国王殿下,已经把人抓回来了。”
  我抬眼望着殿上衣着光鲜,浑身金银珠宝的男人,不发一言。曜月国国王冷冷地看着我,我也冷冷地看着他。那个骑兵头目猛地把我推倒在地:“放肆,看到我们国王还不下跪。”
  我扭头冷冷地看他一眼,不慌不忙地从地上爬起来,昂着头站着,沉默不语,那个骑兵头目看到我眼中的不屑,恼羞成怒地道:“该死的女人……”说着,又要推我,被坐在殿上的男人喝止住:“哈硕,住手!”
  我看向国王,见他面无表情、眼锋冰冷,他看了我半晌,才冷冷地道:“好大胆的女人,竟敢直视本王。”
  哦,犯了古人的忌讳了。我在心底冷笑,看你怎么了,反正你抓我回来就是不想让我好过的,难不成要我装个吓得瑟瑟发抖的样子?装成那样,你们便会放过我了?
  “不知道你是真的胆大包天,还是无知?”国王扬了扬眉,冷笑道:“怪不得你敢退还王儿的金刀。”
  “王子殿下答应收回金刀,陛下为何又派人将小女子掳回来?”我轻嘲,“原来王子殿下的金口玉言,也作不得准。”
  “乌雷答应,我不答应。”国王眯着眼看我,沉声道,“这个国家,是我说了算。我曜月国皇族,还从未受过此奇耻大辱,我不管乌雷答应了你什么,你当着曜月国臣民收下他的金刀,就一定要嫁给他。”
  “我已经向乌雷殿下说明,小女子出身寒微,配不上殿下尊贵的身份。”这国王还真不讲理,我咬了咬唇,“乌雷殿下英明神武,陛下应该为他选择出身高贵的贵族姑娘,又何必为难我一个异族女子。”
  “我不管那些,哪怕乌雷娶了你,第二天把你配给手下兵勇都行。”国王寒声道,“但在这之前,你一定要嫁给他,我绝不允许我们草原的规矩被破坏。”
  我瞠大眼,恶狠狠地瞪着殿上的男人,看来跟他是说不通道理的了,这人怎么这么野蛮?我气道:“陛下这样的行为,和强抢民女有什么分别,传出去,就不怕被你的子民耻笑吗?”
  “谁敢耻笑本王?”国王哈哈一笑,“我是曜月国的国王,是受长生天禅封的草原上最有力量的人,掌握着生杀大权,谁敢不尊敬我,我就杀了他。”
  这人是怎么当上国王的?怎么乌雷和他老子的差别这么大?我眼中带上讥屑:“畏惧和尊敬是不同的,国王陛下。”
  国王轻哼道:“有何不同?”
  我淡淡一笑:“陛下,民女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一天,森林里的动物们举行一场比赛,测量谁最有力量。猴子首先高高跳起,在树与树之间荡来荡去,所有动物都鼓掌赞扬它厉害。随后大象靠近一棵树,将它连根拔起,高高举过它的头,动物们都同意大象比猴子更强。于是人类说,还是我们比较强壮。但动物们都笑了,人类怎么可能比大象还强壮?它们的嘲笑让人类感到愤怒,于是他拿出一把锋利的刀,从此动物们再也不敢靠近人类。因为人类不知道力量和死亡的差别,一直到今天,动物们仍然畏惧人类的无知。”
  国王的脸色阴沉下去,我的唇边浮起嘲弄的笑容,淡淡地道:“这个故事里的人类,就如同陛下,故事里的动物,就如同你的子民。他们畏惧你,不是因为尊敬你,不是因为你有力量,而是因为,你掌握着他们的生杀大权,如此而已。”
  “放肆!”国王一拍座椅上的扶手,勃然大怒,“好个嘴刁的女子,来人,给我拉下去……”
  “父王!”大殿里蓦然传来别的语声,打断了国王的话,我回过头,见乌雷急急忙忙地殿外冲去来,跪到国王面前,“请父王息怒,叶姑娘不是存心顶撞父王,请父王看在孩儿的面上,不要降罪于她。”
  “乌雷,这女子如此胆大包天,分明不将我们曜月国放在眼里,我今日若姑息她,传出去才会被臣民耻笑。”国王疾颜厉色地道,“今日我一定要治她的罪……”
  “父王。”乌雷站起来,将我护到身后,“她是孩儿心爱的人,父王若一定要治她的罪,请先治孩儿的罪,是孩儿欺骗她在先,叶姑娘并没有错。”
  我冷眼看着眼前这一幕,掳我回来,真是国王的一意孤行?还是只是他父子二人的一场戏?若是作戏,那就只是想留我,尚无性命之忧,若是国王一意孤行,激怒他的后果可能会是杀了我。我该怎么办?又要隐忍吗?又要委曲求全吗?真的得答应他们,才能保全这条小命吗?
  “乌雷!”国王一听此言,无异火上加油,怒眉一挑,正待发难,殿上突然传来一句柔媚的语声:“大王。”
  一听到那声音,国王满脸的怒气顿时消失无踪,换上一脸笑容:“王后怎么来了?”
  我回头一看,见殿外走进一个妆扮得雍容华贵的曜月国贵妇,她看上去已经不年轻了,脸也不是特别美艳,但是一举手一投足,都优雅无比,只是望着她,就让人从心里感觉很舒服。她款款地走到殿上,乌雷跪下来向她行礼:“孩儿参见母后。”
  原来是乌雷的母亲,我看着国王仿佛变了一张脸似的,就知道这位王后在国王心里的位置颇重。只见那王后好奇地看了我一眼,笑道:“我听说大王召见了王儿的心上人,特意来瞧瞧,是什么样的姑娘,让我王儿这么记挂,你就是叶姑娘?”
  我淡淡一笑,欠身行礼:“民女参见王后娘娘。”
  “不用多礼,我听王儿多次说起过你,今日才算见了真人。”王后温柔地笑了笑,转头看向国王,“大王刚刚在嚷嚷什么哪?可别吓着了叶姑娘。”
  “哦,本王想让他二人三日后完婚。”这国王刚刚还像只暴怒的狮子,此刻却像只小猫一样温顺地看着王后,“王后觉得如何?”
  “三日后倒是好日子。”王后点点头,笑着望我:“王儿和叶姑娘觉得如何?”
  “王后娘娘……”这娘娘看起来很好说话的样子,也许可以……
  “叶姑娘。”乌雷抓紧我的手,轻轻地摇了摇头,暗示我不可再造次。我抬眼看向国王,他脸上带着笑容,眼神却是阴沉冰冷的,看来我要再出言不逊,只怕真的不好收拾了。我咬了咬唇,沉默不语。乌雷见我不出声,笑着转过头,对王后道:“一切听父王母后的安排。”
  “既然如此,这几日叶姑娘就留在宫中待婚,等完婚之后,王儿再把你媳妇儿接回你府上。”国王不容分说地道,“王儿,你送叶姑娘去你以前的寝宫休息。”
  “孩儿遵命。”乌雷对着双亲施了礼,拉着我往外走。我跟着他出来,又气又恨,甩开他的手,不理他,怒气冲冲地往前走,他紧紧跟在我身后:“叶姑娘……”
  我径直往前走,乌雷紧跟着我,等离了大殿颇远,乌雷一把抓住我的手,把我拖到墙角:“叶姑娘,你听我解释。”
  我冷冷地看着他,他皱起眉:“我不知道父王派人带你回来,我一得到消息就立即赶到宫里来,就是怕父王会对你不利……”
  “这么说,我还应该感谢王子殿下了?”我冷嘲道,不是他的欺骗,事情会演变成现在这个地步吗?
  他顿时语塞,湛蓝的眼睛有一丝尴尬:“你放心,我答应你的事,绝对算话,这两日你暂在宫里住下,我会想办法说服父王的。”
  “若是你一直说服不了他呢?”我冷笑道,“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我信过你一次,但是结果怎么样?”
  他静静地看我着,沉声道:“我明白姑娘此刻的心情,也知道你一定不会再信我,但是你没有选择,不是吗?我答应你,我会尽力帮你,你不要再激怒父王,今天若不是我派人找了母后来,只怕连我都保不住你。”
  他说得对,我只身在这陌生的国家,面对一群如狼似虎的陌生人,别人手里捏着我的小命,我真是没得选择。
  他见我沉默,轻叹道:“我先送你去休息,你今天先别想那么多。”
  沉默地跟在他身后,他把我带到他成年前的寝宫,看来早就有人打点好了,殿外有宫女候着,也许那国王暗中也派有眼线盯着我吧?乌雷交待宫女好生伺候,见我仍旧不想搭理他,叹口气离去了。那宫女将我带进宫殿,笑道:“十八阿蒂拉,我叫穆沙,以前是服侍王子殿下的,您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吩咐我去办。”
  “十八阿蒂拉?”什么称呼?我疑惑地看着穆沙,穆沙恍然道:“哦,我们曜月国人,把国王和王子的女人统称为阿蒂拉,就像你们天曌国称呼的王妃一样。”
  “我不是什么王妃,请叫我叶姑娘。”我淡淡地道。十八王妃?那老暴君的儿子还真多。
  “这不合规矩,阿蒂拉。”穆沙笑道,“阿蒂拉很快就要嫁给乌雷王子,先习惯一下这个称呼吧?”
  只怕我还真习惯不了,我打量了一下这个寝宫,布置得简单朴实,没有一样奢侈品,看来乌雷不是一个重享受的人,当然,也许是贵重物品都搬回他现在的府邸了,“这寝宫是乌雷王子以前住的?”
  “是的,十八阿蒂拉,王子成年之后,便有自己的府邸,不用再住在宫里。”穆沙恭敬地道,“乌雷王子十六岁便出宫另住了。”
  “乌雷王子是国王陛下的第十八个儿子吗?”我坐到铺着羊毛毡子的炕上,好奇地道,这宫女以前是服侍乌雷的,应该很熟悉他吧?不知道能不能从她嘴里套点东西出来。
  “噗哧!”穆沙忍俊不禁,捂嘴轻笑出声。我愣愣地看了她一眼,皱眉道:“我说错什么了吗?”
  “十八阿蒂拉,我们陛下只有三位王子,乌雷王子是陛下最小的儿子。”穆沙笑道。
  “那你怎么叫我十八阿蒂拉?”我微微一怔。
  “您是十八阿蒂拉呀。”穆沙笑道,“因为王子殿下已经有十七位阿蒂拉了。”
  “什么?”我跳起来,瞠口结舌,“你说乌雷已经有老婆了?还有十七个那么多?”
  穆沙见我张口结舌的样子,轻笑道:“是呀,王子殿下很强壮,每晚要御数女,身子单薄一点的女子都受不住呢,十八阿蒂拉这么瘦,以后可以好好补补身子。”说着,调皮地对我眨了眨眼睛,暧昧地笑了。
  我顿时满脑黑线,好你个乌雷,已经讨了十七个老婆了,还想拈花惹草,我这是倒了哪八辈子的霉啊?这种乌龙事都被我撞上了?我还以为自己真是很有魅力,把乌雷给迷住了,原来那家伙根本是匹发情的种马!夜御数女?我的汗毛顿时立起来了。

  第八十章 奸夫(1)

  是不是草原上的男人精力旺盛,又无什么活动消遣,所以做爱做的事成了发泄精力的主要途径?这一晚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梦见一晚上被乌雷折腾得死去活来,我一次次想从他的身下爬出去,夺门而逃,被他一次次抓回去,用尽各种方法交媾,直到我口吐白沫栽倒在床上,精尽人亡,那男人还趴在我的尸身上不停地嘿咻,我骇得大声尖叫,睁开眼睛,冷汗直冒。
  再躺下去,却已了无睡意,辗转反侧到天亮,穆沙给我送来了曜月国的女子服饰,我是被掳回来的,行李全都在马车上,一件没带回来,只好换上了这身女装。穆沙侍候我洗漱,帮我穿好衣服,想把我的头发梳起来,戴上曜月国的头饰,我按住她的手:“不用了。”
  “阿蒂拉的头发就这么散着,让人看到了会责怪穆沙的。”穆沙一脸为难地轻声道。
  到底是在曜月国皇宫里,披头散发是有些不好,男装的时候我好歹还戴着帽子遮住这满头青丝,我想了想:“就编条辫子吧,头饰什么的都不用了,我不习惯。”
  穆沙见我坚持,也不好再说什么,拿起梳子给我梳头。我怔怔地望着铜镜里的倒影,这满头的青丝,我依然为我心底的梦想留着,可是为我梳头的人,他在哪里?穆沙把我的长发结成长辫,垂到脑后,我拉过辫子,把玩着发梢,陷入沉思。
  房门突然被人推开,一个身着红色华袍的美貌女子骄傲地走进来,在屋里打量一圈儿,眼神落到我的身上:“你就是王子殿下想娶的十八阿蒂拉?”
  我怔了怔,见穆沙迎上前去,欠身行礼:“穆沙参见神牛阿蒂拉。”
  神牛阿蒂拉?我差点暴笑出声,这些曜月国的名称也太搞笑了。这又是哪位王妃?看着女子眼中的不屑,我淡淡一笑:“你是谁?”
  她瞠大眼,不敢置信地道:“你竟然不知道我是谁?”
  这倒好笑了,我失笑道:“我为什么要知道你是谁?”
  “你……”她有些恼怒,见我一脸淡然,骄傲地抬高了脖子,轻哼道:“我是国王陛下亲封的神牛阿蒂拉,你别以为王子殿下把金刀送给你,你就能当上金刀阿蒂拉,王子殿下已经把金刀收回来了,就算国王陛下让你嫁给他,你也不能受封,只能当个十八阿蒂拉。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怎么还不向我行礼?”
  怎么我还是没听明白。我茫然地看向穆沙:“什么意思?什么神牛啊金刀的?”
  那位神牛阿蒂拉见我还是不明白,气得青筋真冒:“你这愚蠢的天曌国女人,怎么连话都听不懂……”
  我冷冷地横她一眼,不理她,转头看向穆沙:“穆沙,到底是怎么回事?”
  “呃……”穆沙忐忑地看了我们两人一眼,小心翼翼地答话,“回十八阿蒂拉,阿蒂拉有受过封的和没受过封的区别,金刀阿蒂拉是正妃,神牛阿蒂拉是第二侧妃,乌雷王子殿下还有一位受过封的白马阿蒂拉,是第一侧妃,其他的阿蒂拉,因为没有封号,就是按迎娶的先后来称呼的,十八阿蒂拉,就是王子殿下的第十八位阿蒂拉……”
  明白了,就是说眼前这个女人是有封号的侧妃,而我则是没有封号的小老婆,而且是排名最末的小老婆,地位没她高,所以她来炫耀吗?
  神牛阿蒂拉听到穆沙详细地解释曜月国皇宫的妃嫔编制,神气地哼了一声,不屑地看了我一眼:“真不知道王子殿下喜欢你什么,你这么瘦,根本受不住王子殿下的神勇,别以为现在王子殿下对你好,过几天就玩厌了。”
  这母牛,当所有的女人都要靠身子留住男人?我翻了翻白眼,又好气又好笑。神牛阿蒂拉见我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冷笑道:“没受封的阿蒂拉,不过是王子的侍妾,我劝你最好老实一点儿,别打金刀阿蒂拉的歪主意,否则……”
  “否则什么?”房间里响起怒意勃发的男声,我抬眼望去,见乌雷黑着一张脸走进来,眼中盛怒。神牛阿蒂拉听到他的声音,回过声,见到他怒容满面的脸,吓得结结巴巴,话都说不出来。乌雷恶狠狠地盯着她:“否则你想干什么?”
  “王……王子殿下……”那位神牛阿蒂拉吓得瑟瑟发抖、脸色苍白,“扑通”一声跪到地上,“请王子殿下恕罪……”
  “叶姑娘,这贱人冒犯你,你想怎么处罚她?”乌雷看也不看跪在地上的神牛阿蒂拉一眼,抬眼看我。
  贱人?这就是他对女人的称呼么?那女人还是受过国王亲封的第二侧妃呢?我淡淡地笑起来,草原上的男人,女人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另一种牲口的象征吧?我想起我那第十八的排名,真是跟牲口无异了,心里仿佛有把火在烧,我抬眼冷笑:“王子殿下,女人在你眼里,只不过是低贱的生物吧?”
  “叶姑娘?”乌雷蹙起了眉,我看向地上跪倒的神牛阿蒂拉,冷笑道:“看到她,我就会想,也许明天跪在地上的人就是我。侧妃娘娘,你放心,我不会觊觎那个金刀阿蒂拉的位置,莫说你的王子殿下已经有了十七个老婆,即便是他把你们通通休掉,一个老婆都不剩,我也不会嫁给一个把女人当牲口的男人。”
  神牛阿蒂拉一听,脸色顿时惨白,冷汗从额上冒出来。“你……”乌雷被我的话激怒了,眼中燃满怒火,瞪了我半晌,我转过脸不理他,他一把将桌上的茶具拂碎在地,终是没有冲我撒火,气哼哼地低头看了神牛阿蒂拉一眼:“还不滚!”说完,脸冒青筋地冲出寝宫。神牛阿蒂拉从地上爬起来,怨毒地看了我一眼,跟着出去了。
  “十八阿蒂拉……”穆沙被眼前的一幕突发状况吓傻了,见乌雷他们走了,小心翼翼地唤我。我烦躁地道:“不要这样叫我!”今天把乌雷得罪了,我这样的女人,他堂堂一个皇子肯定受不了我的气,该去跟国王说不要我了吧?
  “十八阿蒂拉,您不该这样说王子殿下,王子殿下在赛马大会上赠给您金刀,就是表示要迎娶您做金刀阿蒂拉的,你退还了金刀,国王陛下要惩罚您,所以才不让您受封,王子殿下其实很在乎您的……”穆沙在耳边喋喋不休,我叹了口气,“穆沙,我想静一会儿,你出去吧。”
  即使乌雷之前有意迎我做正妃又怎么样?别说我没想过要嫁给他,即便我想过嫁给他,也从来没准备要和另外十七个女人分老公,穆沙永远也不会明白我的想法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把乌雷气坏了,后两日乌雷竟然不再来找我了,当然,那位神牛阿蒂拉也再没来过。曜月国皇室照旧准备着婚礼,我已经不对乌雷所说的劝阻他父王抱什么希望了。明天就是迎娶的日子,我望着放在桌上的新娘礼服和头冠,心情竟然很平静。闹也闹了,拒了拒了,如果我还是躲不过去,难道还真的要像这时代的女人,死守贞节?我可没那么蠢。失身算什么,能活下去就有转机,所谓的婚姻,对我而言,根本没有任何的约束力,不到最后一刻,我永远不会放弃希望。
  房外传来敲门声,我没有回头:“穆沙,不是说了我想一个人呆一会儿,叫你不要吵我吗?”
  有人推门进来,我转过头扫了一眼,见是个身材高挑的曜月国宫女低着头走进来,不是穆沙,我怔了怔:“你是谁?”
  那宫女听到我的声音,身子一颤,一脸狂喜地抬起头:“叶姑娘……”
  我望着“她”的脸,顿时呆住了。“她”冲到我面前,激动地道:“叶姑娘,找到你真是太好了,我是来救你出去的……”
  我傻眼地看着“她”,半晌才回过神来,又好气又好笑,低声吼道:“安远兮,你搞什么鬼?你这是穿的什么鬼衣服?”
  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曜月国宫女的服饰,浅绿色的裙袍穿在他身上显得有些紧,头上戴着宫女的头冠,他五官本就生得漂亮,此时换上女装,倒真漂亮得像个大姑娘似的,我一时忘了问他怎么来的,捂着肚子,“哧哧”闷笑,吓得他急忙上前,捂住我的嘴:“你小声点,别让人发现了。”
  他的手捂在我的脸上,一脸紧张,这呆子,这会子倒忘了他一直唠唠念念的礼教了。我面上忍不住笑,心里却有一点感动,这书呆子为了我竟然穿成这副样子,不知道他哪来的勇气。我缓住笑意,拉下他的手:“安远兮,我不是让你回沧都找玉蝶儿吗?你回来做什么?”
  “我写了封信,让商队带回沧都。”安远兮低声道,“叶姑娘被国王抓走了,我怎么能一个人回去?”
  “你这傻瓜,你能做什么?”我轻啐道,“你怎么混进皇宫的?”这曜月国王宫的守卫如此松懈吗?连这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都能混进来?
  “我在皇宫外流连了好久,好不容易才寻到机会,等到那些偷窃宫中物品出来卖的宫人,买到一套宫女的衣服,再买通了拉粪的老头,才混进宫的。”书呆子不好意思地道,我皱了起眉头,这样容易?虽说少数民族的皇宫不一定比得我那时空古代的皇宫,但也没理由这么容易混进来的。我蹙起眉,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后来呢?”
  “我在宫里找了一天一夜,好几次差点被人发现,幸好后来遇到一个宫女,打听到你被关在这里。”安书呆道。
  “宫女?是谁?”我一惊,“她不知道你不是宫里的人吗?”
  “她说她是刚进宫不久的宫女,我故意套她的话,诱她说出你被关在这里,然后才找来的。”安远兮老老实实地道。
  “你怎么找得到这地方?”我心中那种怪异的感觉越来越浓烈。
  “那个宫女告诉我怎么走了呀。”安远兮傻乎乎地道。我打断他:“你一路上过来,就没发现什么人吗?比如守卫?宫女?”
  “没有。”安远兮摇摇头,“我很顺利就找到你了,外面一个人都没有。”
  “笨蛋!你中计了!”我又气又急,“你马上给我走,在还没有人发现你之前,快走……”我一边推他,一边准备去开门,突然听到外面有些异声,心中一惊,难道穆沙来了?赶紧把安远兮推到墙角,左右环顾,没什么可供藏身的东西,眼睛瞥到炕脚的大木箱,急忙把它打开,见安远兮还傻愣愣地站着,气道:“呆子,快钻进来。”
  刚刚把安远兮藏进木箱,门“咣当”一声猛地被推开,我扭头一看,吃了一惊,只见来的是曜月国国王,身后除了跟着一大群侍卫,还有两个美貌女子,其中一个,正是前两日来我这儿闹过场的神牛阿蒂拉。
  我强作镇定,上前对国王行礼道:“陛下这么晚带这么多人到民女房中,不知道有什么事?”
  “有人看到有个男人进了你的寝宫,哼,你这贱人,还没有嫁给王子殿下,便不守妇道,与人私会偷情,我们就是来拿你的。”神牛阿蒂拉冷哼一声,目光怨毒的瞪着我。
  我冷冷地注视他,心中了然,安远兮这么顺利找到我,定是这女子暗中搞鬼,我倒不明白了,我对她的威胁真的有那么大吗?大到她不惜花大力除掉我?看到眼前这些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我心中暗暗叫苦:安书呆啊安书呆,你没事跑回来添什么乱啊?现在好了,我俩成了别人口中的奸夫淫妇了!这下子,没准真会把小命赔在曜月国了!


  绾青丝 第二卷 沧都篇 四

  第八十一章 祭神(1)

  我第二次站到了候审的大殿上,只是这次,不是我一个人站在这里候审,还有可怜的安书呆。人家处心积虑地设计陷害,自然容不得我狡辩,三两下就把安书呆从衣箱里拎出来了。“奸夫淫妇私会偷情”被抓个现形。此时,盛怒的曜月国国王高坐在殿上,两旁一边是那个神牛阿蒂拉,另一个不知道是什么身份,但看她穿得华丽富贵,应该也是身份尊贵。
  “跪下。”几个五大三粗的侍卫把我和安远兮压倒在地,我懒得挣扎,费事把自己弄伤,只是把头昂着,注视着殿上的三人。
  “十八阿蒂拉,你可知罪?”国王怒容满面,张口便是问罪。
  “陛下,民女不知陛下要问民女何罪?”我冷静地道,眼神从神牛阿蒂拉讥诮的表情上掠过,见她唇角浮出冷笑。
  “神牛阿蒂拉,你来说。”国王的语气阴冷。神牛阿蒂拉对着我微微一笑,得意地道:“回禀陛下,臣媳今儿本来是想入宫探望十八阿蒂拉的,没想到快到她寝宫时,看到一个陌生的宫女鬼鬼祟祟地摸进了她的寝宫,臣媳担心有人对十八阿蒂拉不利,刚好四周又无人求助,只好来通知陛下,请陛下带人搭救。没想到我们带人赶去,却在门外听到房间里传出男人的说话声音,原来那个宫女不但是个男人扮的,还是准备带十八阿蒂拉私奔的奸夫。陛下,这贱人作出如此苟且之事,我们曜月国皇室颜面何存?陛下一定不能轻饶他们。”神牛阿蒂拉得意洋洋地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怨恨。
  安远兮听那母牛胡说八道一通,脸都气红了:“你胡说八道……”话音未落,神牛阿蒂拉立即发难道:“这里有你说话的份么,给我掌嘴!”立即有侍卫上前左右开弓,安远兮的脸顿时肿起来,唇角溢出血丝。
  “住手!”我挣扎着向那动手的侍卫扑过去,这些草原人的蛮劲那么大,安书呆一个文弱书生哪里经得起他们打。我身后的侍卫把我紧紧压住,制止我的挣扎,扭得我的手臂痛得发怵。
  “住手!”国王发话了,动手的侍卫停下来,我急忙看向安远兮,见他的眼神都有些散了。国王眯起眼,露出危险的表情,寒声道,“十八阿蒂拉,你有何话说?”
  “陛下,安总管是我绣庄的伙计,那日陛下派人强行带回民女,安总管担心民女安危,所以冒险入宫,打探民女的消息,并非像神牛阿蒂拉所言,与人偷情私会,请陛下明查。”我唇角微勾,看了神牛阿蒂拉一眼,冷笑道:“陛下,安总管不过是介文弱书生,为何能如此轻易便混入宫中,找到民女的寝宫,曜月国的皇宫守卫,就如此松懈吗?为何又恰好在他来了之后,陛下就带人赶来了,这一切陛下不觉得过于巧合吗?依民女看,这一切不过是心怀叵测之人故意设计,陷害民女,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罢了。”
  “你这贱人,被人抓到藏了个男人在寝宫里,不但不认罪,还在这里妖言惑众、血口喷人!”神牛阿蒂拉冲到我面前,扬手就给我一记耳光,“看我不教训你这贱货!”
  “住手!”一直站着国王身后未出声的另一个女子出声阻止道,“神牛阿蒂拉,你不要这么冲动,国王陛下自有论断。”
  神牛阿蒂拉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我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讥诮道:“我又没说是神牛阿蒂拉栽赃嫁祸,神牛阿蒂拉这么激动作什么,莫非心中有鬼?”
  “你这贱货……”她一听又欲掌掴我,被国王喝住:“神牛阿蒂拉,站到一边去,别太放肆!”
  神牛阿蒂拉被国王一喝斥,脸冒青筋,却也不敢多言,愤愤地站到一旁去了。听穆沙说这位神牛阿蒂拉是王后娘娘的族侄女,因为王后娘娘很喜欢她,所以国王也迁就她,她仗着这层关系一直很嚣张,认为自己是金刀阿蒂拉的不二人选,可惜她跟王后娘娘比起来,无论是气质还是修养,都差得太远了。国王阴沉地看着我,寒声道:“十八阿蒂拉,从你寝宫搜出这个男人是事实,至于你所说的有人栽赃嫁祸,你可有证据?”
  证据?我能拿什么证据?既然别人有心设计,还会让我找出证据么?看来此次真是难逃一劫了,我淡淡地看着国王,唇角勾出嘲弄的弧度:“我没有证据,但民女所言句句属实,陛下圣明,或者可以派人查出证据。”
  “这等丑事,还要张扬得举国皆知么?”国王怒道,“好,既然你说你讲的都是实话,那我们就请神明来证明你说话的真假。”
  请神明来证明我说话的真假?我瞠大眼,什么意思?曜月国人不是这么迷信吧?不去搜查证据,倒要装神弄鬼的么?只听到国王轻哼道:“白马阿蒂拉,你为十八阿蒂拉卜一卦,请萨满神证明十八阿蒂拉说话的真假。”
  该死的,我的性命就寄托在他那莫名其妙的卜卦上?我皱眉道:“陛下,用占卜来证明我说话的真假,未免过于儿戏了……”
  话未说完,就被国王厉声打断:“大胆,你竟敢亵渎神灵,给我掌嘴!”话音刚落,那神牛阿蒂拉不等侍卫过来,立即冲过来:“我来!”说着“噼噼啪啪”地连给我数下耳光,我心中顿时叫苦不迭,我忘了少数民族的人大多信奉神灵,把它们当成至高无上的精神信仰,我也没少读过古代人用神明的指示来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故事,为何在此犯下他们的大忌?
  “住手!”殿上传来乌雷的声音,转瞬间,神牛阿蒂拉的手被他抓住,他将那女人甩到一边,仰头看向国王:“父王,叶姑娘不懂我们的习俗,请父王恕罪!”
  国王怒容满面,看了乌雷一眼,冷冷地道:“王儿来得正好,你既然来了,想必已经知道发生何事,来听听神明的指示吧。”
  乌雷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站到一侧。那位白马阿蒂拉从殿上走下来,拿着两块动物骨头,嘴里念念有辞,在大殿上跳起了请神舞。我听穆沙说,这位白马阿蒂拉是乌雷的第一侧妃,她的地位极其特殊,因为她是曜月国信奉的国教萨满教的巫女。曜月国人信奉所有的神灵,他们信奉自然神、天神、火神、水神、山神、生育神、祖神,对于他们所不理解的一切自然力量,都通通归结于神的力量,对它们进行崇拜。而萨满教的巫师便担任了他们所有祭祀活动的主持,这位白马阿蒂拉,是专职主持皇室祭祀活动的萨满巫女,在皇室的地位极其尊贵,否则也不会有“白马”的封号了。
  “啪”地一声,白马阿蒂拉手中的兽骨掉到地上,她的请神舞也结束了。国王望着她,急切地道:“白马阿蒂拉,萨满神怎么说?”
  白马阿蒂拉淡淡地看我一眼,眼中闪过一丝莫测难懂的光芒,转头对曜月国国王道:“回禀陛下,萨满神说,十八阿蒂拉说的是假话,那男子的确是她的奸夫。”
  乌雷的脸顿时变得惨白,国王语气森寒、表情震怒,拍案道:“十八阿蒂拉,你还有何话说?”
  我的唇角一动,终于忍不住笑起来,多好笑,这个所谓的巫女,嘴里一句假话,就可以要人的命,这国王做得,和傀儡有什么分别?想起这些天在草原的经历,每一件都那么荒诞可笑,不能用常理来判断。国王被我脸上的讥笑激怒了:“大胆,你笑什么?”
  我淡淡地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抬眼冷冷地看了乌雷一眼,见他神情木然,脸色苍白,你满意了吧?乌雷,这便是你强留我的结果,女人的性命对草原人来说,如同牲口一般卑贱,何况是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异族女人,你身边的女人随便设个局,安上神灵的名义,便可以置我于死地。
  “死到临头,还嘴硬!”神牛阿蒂拉看不惯我的表情,冷哼道。这母牛,以为铲除了我就可以坐上金刀阿蒂拉的位置,那就太天真了,那位白马阿蒂拉才是她应该重视的敌人,那女人的心机和手段不知道高出她多少,又有神明的使者这张护身王牌,这母牛若是以为自己是王后的族侄女就能当上正妃,看你最后怎么被这白马女巫玩死。
  “白马阿蒂拉,萨满神有什么指示?”国王看向那女巫,问道。
  “萨满神说,这两个人受恶魔的引诱,砵魂附体,作出污秽之事,会给曜月国带来大祸,唯今之计,只有将他二人敬献给湖神,让神圣、洁净的天界之水洗绦他们的一切污秽,驱赶魔鬼,才能让曜月国逢凶化吉。”白马阿蒂拉一本正经地道,满脸庄重肃穆,愚弄着殿上的一国之君,谁知道她满嘴都是胡言乱语?
  “好,本王现在宣布,举行祭祀大典,将这二人敬献给湖神。”曜月国国王转眼看了乌雷一眼,沉声道:“王儿可有异议?”
  我抬眼看向乌雷,他眼神一闪,垂下眼睑,面无表情地道:“一切听从萨满神的指示。”
  我清冷地笑起来,事已至此,我已无话好说,看来我和安远兮,此次真的要命丧曜月国了。知道了有地府、有冥界之后,我觉得其实死亡也没有那么可怕,也许下一世的轮回,我没有这一世这么倒霉。
  我们被押到了湖边,安远兮在大殿上还有些迷糊,到了湖边却清醒起来,在侍卫的手底挣扎,国王下令道:“把他们绑起来。”立即有侍卫找来了绳子,往我和安远兮身上套,乌雷突然出声道:“我来绑!”
  他走过来,接过侍卫手里的绳子,把我的手反扭到身后,用绳子绑紧,我又气又恨:“乌雷,你这王八蛋,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他绑好我,转到我面前,湛蓝的眼睛深深地望着我,唇角轻轻一勾,淡淡地道:“我等你!”
  说完,不待我发言,他转到安远兮身边,准备绑他的双手,安远兮在侍卫的压制下不停地扭着身子,乌雷俯下头,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什么,安远兮一脸惊愕地瞪着他,连挣扎都忘了,乌雷趁机将安远兮绑紧。
  白马阿蒂拉开始在湖边举行祭祀仪式,她点上了香烛纸钱,两个戴着狰狞彩绘兽皮面具的萨满,围着我和安远兮“哼哼呀呀”地跳神。白马女巫拿出两个草人,草人上系上两根红线,线一头绑住我和安远兮的脖子,另一头则由她握着念咒祷告,念完一大堆我们听不清也听不懂的咒语之后,她抽出一根神棒,将红线一一打断,然后把两个草人远远地抛入湖中。一切做完,她大声道:“装笼。”
  两个跳神的萨满抬出一个竹笼,我一看那笼,是用篾条编成的稀竹笼,差不多一人长短,大小可容二人,就像我那时空古代装奸夫淫妇的猪笼。靠,什么祭湖神?还不是把我和安远兮当奸夫淫妇浸猪笼。
  笼底放了两块大石头,我们安远兮被拉起来,塞进竹笼里。竹笼平放在草地上,我伏压在安远兮身上,他的脸有点泛红,不知道是被打红的还是害羞。我咬咬唇,没想到我到这时空竟是这样的死法,还是和我不对盘的书呆子死在一起。
  “安远兮。”我轻声唤他,他的脸肿得老高,眼睛却亮晶晶地看着我,我咬了咬唇,“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不遇到我,他也不会有这场噩运吧?想到远在沧都的安大娘,要是知道独子丧生,不知道会有多伤心。我真是个扫把星,跟我扯上关系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是我害了你,如果我不回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他静静地看着我,淡淡地笑了。我望着他平静的表情,不知道为何,心里也变得很平静,我笑了笑:“安远兮,你不怕么?我们就要死了。”
  “我怕。但是我很高兴,我现在能陪着你。”安远兮的眼中闪过莫名的神采,我的心顿时又酸又软,我把脸贴到他的胸膛上,第一次发现,这书呆子的胸肌竟然挺结实,他的体温温暖着我的脸颊,我微笑道:“安远兮,我欠你一条命,下辈子还给你。”
  “好。”他低声笑起来,“下辈子一定要记得来找我。”
  有几个人将塞着我和安远兮的竹笼抬起来,走入湖水中。我闭上眼睛,听到“卟嗵”一声,身子失重地下沉,竹笼落入湖中,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顿时淹没了头顶。竹笼向着湖底沉下去,四周一片寂静,我屏住呼吸,只听到湖水中不时传来“骨碌骨碌”的水泡声。
  湖水的压力像只巨大的怪手向我们侵袭过来,将我的身体挤压、撕裂、碾碎,我感觉已经憋不住气了,缺氧的感觉令我的大脑数度产生幻觉,我的胸腔涨得快要裂开,脑子渐渐里浮出一张张模糊的脸,宇、楚殇、凤歌、冥焰……再见了,这个世界,那些我曾经爱过,和恨过的人……

  第八十二章 逃生(1)

  原来死亡的方式不同,感觉也不同,胸口痛得发涨,耳膜因为湖水的压力,传来一阵阵尖锐的刺痛,我几乎以为它马上就要被刺穿了。忽然,手被人翻转了一下,本来紧紧缠绕在手腕上的绳子不知道怎么就松开了。我惊讶地睁开眼睛,见安远兮手上的绳子也解开了,他正憋着气解竹笼上的麻绳。我来不及细想他是怎么挣脱绳索的,他已经解开了竹笼盖子的绳索,我的神智因为他的动作清醒起来。他转过脸看我,水底太黑,他的脸近在咫尺,脸色惨白,眼睛却神采奕奕,他扶紧我的腰,将我从竹笼里推送出去。我顺着他推动的力量和水的浮力,蹬出竹笼,在水里转过身,看见安远兮从竹笼里游出来。他伸手向上指了指,大概是想说尽量往上浮,我点了点头,我会游泳,但水性不是很好,体力和耐力都不行,每次在游泳池只能游半池远就要停下来歇气,但此时,求生的欲望支使我身体发挥出了最大的潜能。
  我拼命蹬水,摆动双腿、划动双臂尽力向上浮,可是发现这远没有我想象中容易,春天的草原湖泊,湖水仍是彻骨的冰寒。我身上厚实保暖的袍服被湖水浸湿之后,又重又沉,仿佛在身上挂了数十斤的大石头。身子好冷,湖水像针刺般地扎在皮肤上,痛得发怵,气憋得太久,神智已经有些模糊,我很快就没有力气,眼前渐渐有些发黑,身子又开始在水中下沉。
  忽地身子被人紧紧地拽住,有人抱住我下沉的身子,唇被人覆住,一口气缓缓地渡到我口中,脑子顿时恢复两分神智,我睁开眼睛,安远兮的脸就在我眼前,他的唇紧紧地覆在我的唇上,见我清醒过来,他松开唇,紧紧抱住我的身子,另一只手拼命地向上划去。
  他的动作越来越慢,被湖水冻得苍白的脸色中透出青紫,即使如此,他还是拽住我不松手,我早已不听使唤的胳膊和腿因为他的举动,突然生出一丝力气。叶海花,你还没有死,你还没有尽力,还没有尽全力!我的手脚又动起来,安远兮低头看了我一眼,脸上似乎有了一丝笑意,湖水的能见度越来越高,说明我们离湖面越来越近,我的全身已经被冻得麻木了,感觉不到寒冷,也感觉不到刺痛,只是恁着一股意念拼命而机械地向上划、向上划,我感觉我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轻飘飘的,就像是从水底飞起来一样。
  “哗!”我和安远兮从湖面上破水而出,一接触到湖面上的空气,我们立即大口大口地吸气、喘气,转头看向安远兮,他满脸是水,头发湿漉漉粘在脸上,我一边喘气,一边又想笑又想哭:“安远兮,我们没死。”
  “嘘……”他轻轻道,昂头往前方示意,我转头,看到我们钻出水面的地方,离我们被抛下的岸边虽然已经有一段较远的距离,但湖岸上的火光和纸钱烧出烟雾在暮色中还隐隐约约看得到。我看了下四周,离我们最近的湖岸也有两三百米远,我沮丧地低声道:“好远,我没有力气了,游不动了。”
  “我们必须游过去。”安远兮托住我的下颌,目光坚定地看着我,我从来没发现这书呆子竟然有这么强硬的一面,“除非你想死在湖里。”
  他托着我的下颌,带着我向岸边游去,游得很慢很慢,我咬了咬牙,调整了一下自己在水中的姿势,蹬起腿来。湖岸就在那里,不会变长,我游得再慢,也会游到的,我在心里告诫自己。安远兮见我自己动起来,松开手,他游在我身侧,我们不再说话,拼命地往岸边游,中途停下来歇了几次,天已经黑尽,湖岸离我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离湖岸还有十几米远,终于,我感到脚下仿佛碰到了石头,试着站起来,欣喜地发现脚已经能踩在湖床上。安远兮也站起来,搀着我的手臂,慢慢地向湖岸淌去,等我们两人完全从湖水里脱离出来,立即像两滩烂泥一样,软倒在湖边的芦苇丛中。
  喘着粗气歇了一阵,湖边的冷风吹着我们湿透的衣袍,我冻得早已麻木的身子居然又觉出了寒意。我勉强支起身子,转头对安远兮道:“安远兮,我们得快点离开这里,这里不安全。”
  他像是没听到我的话,紧闭着眼睛,被打得肿涨的脸经过湖水浸泡之后更是涨得可怕。我吓了一跳,移到他身边,手探上他的鼻息,有气儿,立即舒了口气,轻拍他的脸:“安远兮,你不能晕,我们得离开这里。”
  他睁开眼睛,漆黑的眼睛炯炯有神,凝上我的双眼:“我没晕。”
  “吓死人了,没晕你闭着眼睛干嘛?”我皱起眉,后怕道,“以后不准把眼睛闭起来。”
  “睡觉也不能闭眼睛?”他似乎在笑,不过脸肿得让人分辩不出他的表情。我白了他一眼,这书呆子这会儿还有心情跟我开玩笑:“现在不能睡。身子能动了吗?”
  他的体力应该比我消耗得更多,我都感到身子没力,他应该更辛苦。安远兮勉强撑起身子,打了个寒颤:“很冷。”
  “冷也没办法,得先离开这里,再想办法弄干衣服。”我费力地从地上爬起来,脚软得站不住,一下子又跪回地上,安远兮勉强爬起来,把我从地上扶起,左右四顾,为难地道:“天这么黑,辩不清路,我们往哪边走?”
  “往回沧都的方向走。”我身子没力,靠到他身上,感觉他脚步也有些不稳。
  “我们怎么知道哪边是回沧都的方向?”安远兮看着黑摸摸的四周,月光清冷地照下来,四周的景物只能见个大致的轮廓,高大的芦苇丛是我和安远兮很好的隐蔽物。往哪边走?我抬眼望向天空,黑蓝的夜空中,大熊星座的尾背部上,勺子一样的北斗星闪亮生辉。我心里有底了,指着天空笑起来:“跟着它走。”
  “北斗七星?”安远兮抬眼看着夜空中那七颗较亮的桓星,浮肿的脸上带起了笑意:“姑娘真聪明。”
  我见他一脸释然,眨了眨眼,笑道:“你认识啊?你懂观星么?”我还以为这书呆子除了读死书,其它什么都不懂呢。
  “会一点儿。”他仰起头,看着天上的七斗星道,“北斗七星是由北方天空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颗星组成,如果用线把它们连接起来,就像一个酒斗的形状,所以称为北斗。其中天枢、天璇、天玑、天权四星组成斗身,叫斗魁,又称璇玑;玉衡、开阳、摇光三星组成斗柄,叫斗杓,又称玉衡。天枢、天璇两星之间划一条连线并延长五倍处,便是太一星,太一星又称北辰,是北方的标志。太一星居中,北斗星自东向西运转于外,旋指十二辰。北斗星主要用来指示方向、确定时节,也有大夫用北斗指向推知四时阴阳变化,来解释六经证候的病理机转。”
  我张口结舌地看着他,没想到这书呆子滔滔不绝,开口便是一大篇,说得头头是道的,我只知道北斗星头两颗星所指的五倍距离外的亮星是北极星,大概就是安远兮嘴里的“太一星”,是北方向所在。安远兮低下头,见我傻傻地张着嘴,笑了笑,我回过神儿来,脸微微一烫:“那你知道我们应该走的方向了么?”我对北斗星指示方向一说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没想到这书呆子竟是个行家。
  “嗯。”安远兮点头道,“正所谓‘斗柄指东,天下皆春’,现在是春季,斗柄所指的方向是东方,就是我们回沧都的方向。”
  “咦?斗柄指向还要按季节划分么?”我讶异道,我还以为那星星的指向是固定的,幸好刚才没有在他面前大放阙词,否则丢脸就丢到太平洋去了。
  “不错,夏季斗柄指南,秋季斗柄指西,冬季斗柄指北,北斗七星是围着太一星不停旋转的。”安远兮解释给我听,我愣愣地看着他:“这些是你从书里看来的?”
  他怔了怔,脸上带些一丝茫然:“我都不记得是从哪里知道的了,大概是吧。”我记起他脑袋被人打破过,脑子有时有点糊涂,也不追问他了,笑道:“看来‘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要改写了呢。”
  安远兮回过神来,知道我在打趣他,不好意思地笑道:“也要姑娘先想到它才是。”
  “得了,那我们就顺着斗柄所指的方向走。”说了会儿话,身子好像没刚才那么软了,只是冷得受不了,安远兮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我们无暇顾及这一身湿衣,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才是上策。
  我们不知道走了多久,走了多远,那座湖是早就看不到了,广袤的草原让我们特别没有安全感,总觉得随时都会被人发现,一点风吹草动都让我们心惊肉跳,前面是一片茂盛的白桦林,我们走进树林,有了隐蔽物有遮挡,让我们稍稍松了口气,顿时,疲累、寒冷、饥饿、惊恐种种感觉一齐向我袭来,我的脚一软,融到地上,安远兮扶住我:“叶姑娘……”
  “我们在这里歇歇吧,这里应该离那湖很远了。”我倒在他怀里,瑟瑟发抖,“我好冷……”泡了这么久的湖水,穿着湿衣走了这么长的路,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寒意飕飕。
  他扶我坐到一颗白桦树下,低声道:“我去找点树枝来升火,你先休息一下。”我软软地靠在树干上,看着安远兮钻进林子里,感觉头晕乎乎的,身子冰冷,这样下去会不会得肺炎?蔚蓝雪这副身子可是娇弱得很,想我前世那结实的身体几年都不会得个感冒,上了蔚蓝雪的身却总是在生病、遭罪。
  “叶姑娘……”安远兮从树林里兴奋地钻出来,“前面有个牧民丢弃的小棚子,我扶你到那边去休息。”他扶起我,抓住我的手,吃了一惊,又将手覆到我的额上,急道:“叶姑娘,你是不是不舒服?你身子好烫。”
  我软软地靠在他身上,低声道:“烫么?我只觉得冷,头好重……”
  他不再多言,弯腰抱起我,踉踉跄跄往林子里钻,一路跌跌撞撞地把我抱到他说的那个小棚子那里。我勉强睁眼打量,果真是个小棚子,那是用树枝和破旧的羊皮毡子搭起的人字形窝棚,只有半人高,勉强可以挤下两个人,棚里铺着厚厚的枯草,还有一张破旧肮脏的羊毛毯子,棚外有生过火的痕迹,有废弃的烤肉架子,还有用剩的柴枝。安远兮弯腰把我放到草棚里,在草棚的角落找到两块取火石,迅速把树枝拢到一堆,在小棚子门口升起一堆火。
  我们的衣服搭在烤肉架上,我赤裸着身子,将自己裹在那张又脏又破的羊毛毯子里,烤肉架上搭着的衣服,成了一道屏障,挡在了小棚子门口,将我和安远兮隔开。我蜷在棚子里瑟瑟发抖,安远兮守在棚外的火堆边烤衣服。入夜后,草原上的温度更低了,一条薄薄的羊毛毯子根本抵不住寒意,我看见自己手上的皮肤冻得有些发青,身子越来越僵,头越来越重,我再难支撑,神智沉入黑暗,终于昏睡过去。

  第八十三章 遇狼(1)

  身子一会儿冷得像掉进冰窟,一会儿又热得如置身蒸笼,我昏昏沉沉地睡着,做了一个怪梦。梦见自己被蝎子蜇了一下,然后不知道是谁,帮我杀了那只蝎子,剥开它的肚子,把它肚子里的蝎子卵敷到我的伤口上,那毒便清了。但是这一幕却被另一只蝎子看到了,于是便有成群结队的蝎子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密密麻麻地向我们涌来,我们吓得一路狂奔,最后奔到一处山潭中。那潭水表面上看来清幽冰冷,可是一入了水,我们才发现那是一处沸腾的温泉。立即就有腾腾的热气冒出来,倒也吓阻了一帮蝎子。
  我热得直流汗,口中也干渴难耐,男人和我一起泡在温泉里,我看不清他的脸,温泉氤氲的热气模糊着我的视线,我伸手抚摸他的脸,想辨清他的模样,可是我怎么也辨不清。正急得无法可想,唇上突然有些清凉,仿佛有人在耳边轻声唤我的名字,我忽地清醒过来,看到一脸焦灼之色的安远兮正用一块湿布片轻轻点拭着我干裂的嘴唇。他见我醒过来,松了口气,脸上带上喜色:“叶姑娘,你觉得怎么样?”
  天已经亮了,火堆熄了,清晨的空气像露珠一样清新。我望着安远兮浮肿的脸上挂上两个熊猫眼,怔了怔:“你一晚上没睡吗?”
  他只着了里衣,外袍和我的袍子一起,覆在裹着我身子的羊毛破毯上。他手里的湿布继续拭着我额上的汗:“你发了一晚上的烧,我怕你有事。”这么说,他这一晚上除了烤干衣物,就是为我降温了?明明昏睡过去的时候觉得冷得不得了,怎么又发起烧来?我动了动,身子绵软无力,伸手往额上一摸,果真烫手。安远兮缩回手替我拭汗的手,别过脸,我疑惑地望着他脸上的红晕,看到自己的手臂才恍然,我毛毯下的身子还未着寸缕。这呆子,我失笑,不过就是看了下光手臂就别扭成这样,我那时空的女人,夏天敢穿着吊带热裤上街呢,要是安远兮一不小心穿到我前世的年代,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子。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起来:“安远兮,我要穿衣服,你不准偷看哈。”
  他的脸顿时红成一只醉虾,尴尬地站起来,躲开我的视线,站到我看不到他的地方。我撑起身子,一阵天眩地转,差点又软倒,咬咬牙,勉强将衣服穿好,发现那张破旧的羊毛毯子已经被我身上的汗浸得润湿。
  我把安远兮叫过来,将他的外袍递给他,想到他穿着里衣露天冻了一夜,心里着实有些感动。他笨手笨脚地穿上他的宫女装,那套宫女装穿在他身上实在太滑稽了,我仍不住又笑起来。他听到我的笑声,本来已经白回去的脸色又泛起红云,扭过头站到离我老远的地方系腰带。
  我捡起木棚里那两块火石,放进衣兜里,这东西路上用得着,又在棚子里翻了翻,实在是没什么可以带走的东西了,我卷起那块破毛毯,安远兮穿好衣服走过来:“这个要带走吗?”
  “路上用得着的,万一晚上又得露宿呢?”我抱着毛毯想站起来,一阵脚软,全身又酸又痛,两条腿一点力也使不上,安远兮赶紧扶住我,蹙眉道:“你这样子,还能走吗?”
  “不能走也要走,万一被那些混蛋知道我们还没有死,就糟了。”我吃力地站起来,软软地迈出脚步,大腿和小腿的肌肉酸痛得令人无法忍受。安远兮接过我手里的毛毯卷儿,蹒跚着走了两步,突然停下来,将毛毯抖开,披到我身上。我诧异地看他:“你干嘛……”还没说完,他已经蹲到我身前:“上来,我背你。”
  我怔怔地看他,他应该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吧?我好歹还睡了一觉,他可是一晚上没睡。迟疑地望着他,我犹豫道:“你不累么?你行不行……”
  “别废话了,上来。”他打断我,“你不想早点离开这鬼地方吗?”
  他还从来没用过这种强硬的语气跟我说话,我愣了愣,拉紧身上的羊毛毯子,俯到他的背上。他站起来的时候身子晃了晃,把我耸高一点,背着我向前走。我抓紧毛毯,抱着他的脖子,才发现安远兮的肩膀竟然很宽,背很结实,我一直以为他是纤瘦文弱的,看来他的书生外表欺骗了很多人的眼睛。
  身子紧贴在他宽阔的背上,我昏昏沉沉地把脑袋耷拉在他颈后,他的皮肤好冰,我贪慕地把烫得灼人的脸贴到那冰凉的皮肤上,他的身子微微一僵,灼热的鼻息洒在他的脖子上,感觉他的皮肤变得柔软、温暖、潮湿,他紧绷的皮肤慢慢松弛下来,我安心地闭上眼睛,又陷入昏睡当中。
  意识浮浮沉沉,不知道是醒着还是梦着,半梦半醒之间,竟断断续续地接上了昨晚的梦,那个用蝎子卵帮我解毒的男人,原来竟是个什么堡的二公子,据说那堡势力非常之大,所以这位公子也算得上是位权倾朝野的人物。他不知道为何,非常爱我,一意娶我为妻。我懵懵懂懂地应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爱不爱他。而在梦里,我却有段不堪的身世,嫁与他算是高攀了,因为他要娶我,似乎还要与朝廷抗争的。关于我们的婚事,最初他的兄长,也就是那什么堡中的大公子,是不同意的,但二公子的态度十分激烈强硬,并用大公子自己的感情把他说服了。那位二公子说要为我建一座凤英楼给我居住,不能让我觉得受了委屈。可是偏偏在一切似乎已成定局的时候,我却死活不同意与他的婚事,不但双亲无法劝服我,我甚至不愿见那二公子,从那什么堡中逃了出来。
  我躲到了一棵树上,上下那树,却是要乘坐电梯的。我最初不知道怎么上去,这时候我遇到一个男人,说可以带我上去的。奇怪的是,他明明就是那位二公子,我在梦中却像从来没有见过他似的,十分高兴地跟他上去了。他似乎也不奇怪我的失忆,只一心一意地想着怎么让我再次回到他的身边,带我上了树之后,他吻我,跟我做爱。我紧紧的抱住他,没有感到疼痛,却流了很多血。我看不清他的脸,只是在做爱的时候很奇怪地想,这样做对不对呢?第一次应该是跟二公子做的吧?可是我马上又想,跟谁做不一样呢?反正最后都是同样的结局。
  身子似乎震了一下,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安远兮停了下来,前面有条小河,河边竟然长着茂盛的芦苇,他蹲下身,把我放到地上,我怔怔地看着他:“怎么了?”
  “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安远兮的脸有些红,大概是没有力气了,“我去喝点水。”
  我回过神来,才想起我们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根本没有吃过东西,他大概是饿得没力了,我发烧烧得糊里糊涂,根本忘了吃饭这回事儿,现在一想起来,立即觉得肚子开始闹革命了。我舔了舔嘴唇,看着这广袤的草原,我们上哪儿去找吃的?即使遇上牧民,也没钱买食物,这样下去,我们就算没淹死在那湖里,也会饿死在草原上。
  脑袋又晕,肚子又饿,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像这样狼狈过,眼前有一些小星星跳来跳去,干脆晕过去好了,晕过去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我没志气地想。安远兮突然从芦苇丛里牵着袍子兴冲冲地跑出来:“叶姑娘,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他跑到我面前,蹲下来,袍子上竟然摊着十几个白花花的长圆型的野鸭蛋,有一个已经磕破了,蛋壳上裂了口子,金黄色的汁液从蛋壳的缝隙里渗出来。我眼都直了,立即抓起那个破蛋,掰开蛋壳,将蛋清蛋黄已经混在一起了的蛋汁倒进嘴里,还没有觉出那蛋的腥味,已经吞下肚去。舔了舔流在手上的蛋汁,我抬眼看到安远兮傻傻地看着我,顿时醒悟过来,脸上顿时有些发烫,“我……”
  他什么也没说,赶紧又递了一个到我手上,我尴尬地接过来,悻悻地道:“你不吃么?”
  他笑了笑:“我去找点柴,把它们烤熟。”
  我“嗤”地笑出来:“蛋哪里能用火烤,会炸的,你想吃蛋壳吗?”这个书呆子,一点儿生活常识都没有。
  “会炸?”他为难地看着袍子里的鸭蛋,“可是……”
  我看着他为难的表情,揣测道:“你不会是不敢吃生的吧?”
  他的脸一红,不承认也不否认,我磕破手里的野鸭蛋,掰开把蛋汁倒进嘴里,“骨碌”一声吞下去,舔了舔唇道:“就当是在喝药,捏着鼻子一口吞下去。”看来我这只鸭子在精神上已经成为了驴子。
  他皱着眉头,学着我的样子喝了一个鸭蛋,费力地吞下去,表情怪异地咳嗽了几声。我笑道:“是不是也没那么难吞?再来一个。”
  每人吞了四个野鸭蛋,剩下的用破毛毯包起来,今天的食物算是解决了。安远兮背着我继续往前走,我填饱了肚子,觉得头也没那么重了,伏在他背上,突然想起什么:“对了,安远兮,你怎么会挣开绳子的?乌雷那混蛋绑得那么紧。”
  “是王子殿下救了我们。”安远兮低声道:“他绑绳子的手法很特别,看上去绑得很紧,其实将手腕往外一翻,那绳子就脱出来了。你还记得王子殿下绑我之前在我耳边说过话吗,他就是告诉我下水之后就把手腕翻过来。我当时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下水之后想起他的话,照着一做,绳子就脱开了。”
  原来是乌雷作了手脚。我冷冷地哼了哼:“他以为这样做我就会感谢他么?在绳子上做了手脚,我们就一定能自救么?万一我们俩都是不识水性的人呢?解了绳子还不是一样要丧命,那个死沙猪……”
  “沙猪?”安远兮在前面诧异地道。我顿了顿,没好气地道:“我的意思是反正那家伙是个自以为是的臭东西。”
  安远兮低低地笑起来,我丧气地伏在他背上,一时也无话可说。在草原上走了一天,担心行踪被人发现,我们故意躲开那些放牧的牧民,远远看到前面有羊群,我们就绕开,尽量不与曜月国人作接触。天黑的时候,我们找到一个背风的小山坡,坡上有些沙棘林,我和安远兮决定在这里休息。
  点了一堆火,我们凑到火堆前取暖。又吃了几个鸭蛋,我见安远兮疲惫地耷拉着眼睑,知道他肯定困极了。我把剩下的几个鸭蛋小心地放到一边,牵开破毯子,铺到地上道:“今晚你盖毯子睡吧,我看火。”
  “那怎么行,你还病着,你得好好休息。”安远兮睁开眼,断然拒绝。我瞪了他一眼:“你昨晚上都没怎么睡,再这样下去,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两个人都病了怎么办?何况我现在已经好多了。”
  “不行。”他摇摇头,还是拒绝。我气结地瞪着他。这当儿,天空突然没有预警地洒落几滴稀稀疏疏的雨点儿,抬头一看,又几滴雨点儿砸在脸上。下雨了?人倒霉真是喝凉水都塞牙,我赶紧抓过毯子,走到他身边挨着坐下,把毯子盖到我俩头顶:“这下谁也别推了。”
  “叶姑娘……”安远兮怔怔地看着我,倒是没再拒绝。火堆被雨水一打,快熄了,我赶紧加了点柴枝,把毯子往前送了送,遮到火上。
  “嗷……呜……”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悠长凄厉的狼嚎,“呜”声刚刚响完,第二声又紧接着响起“嗷……呜……”我吃了一惊,难道这里有狼?黑暗中似乎听到了某种野兽的喘息声,几点绿光一闪即逝。我和安远兮都紧张起来,我抓紧身上的羊毛毯子,颤声道:“把火再烧旺一些,野兽不敢靠近火。”
  我们加旺了火堆,但雨也跟着大起来。草原上的天气变化快,说风就是雨,一会儿,火堆再也护不住,在下得越来越大的雨中熄灭了。我们再也没有了睡意,恐惧抓紧了我们。如果真的遇到狼该怎么办?我和安远兮根本不可能对付得了这种草原上最凶狠的动物。偏偏此时,远处有两点绿光,幽幽地闪动着,向我们移过来,野兽的喘息声更重了,清晰得仿佛就响在我们耳边。我的汗毛竖了起来,那两点绿光又移近了些,渐渐映出动物的形状,一头全身灰色夹杂着黑毛的大灰狼,正不动声色地移过来,站在不远处看着我们,它的背毛竖了起来,眼里闪着警戒的光,像是要随时扑向我们似的蓄势待发。

  第八十四章 阿牛(1)

  时间似乎一下子全都静止了。
  我和安远兮全身顿时僵住,瞬时也如那狼一般进入警备状态,保持着姿势不敢动,我尽量冷静地望着那条灰狼,脑海中迅速搜寻适当的对策。
  这应该是一条孤狼,不知道为什么落了单,没有跟狼群在一起,觉察到这一点,我心里不禁有些庆幸。这匹狼年纪应该很老了,我看着那狼干枯纠结的皮毛,有些浑浊的眼神,也许这就是它离开狼群的原因。
  我和安远兮都不敢动,怕一动,那狼便会凶性大发。一头落单的孤狼,竟敢接近人群,肯定是饿晕了头,我看着那狼眼中流露出的凶戾眼神,知道怎么示好都没有用,何况我们根本没有东西喂给它。
  那狼突然向前迈了一步,我背上一寒,紧张起来,安远兮试着伸手,想从熄灭的火堆里抽一根粗木棍,但他才刚刚伸出手,那狼便目露凶光,龇了龇牙,露出的利齿在黑暗中闪着阴森森的白光,有涎液沿着它轻咧的嘴角流下来,它的身子老了,牙却没老,那尖利的牙齿似乎随时都能把猎物撕碎。
  紧绷的气氛似乎一触即发。我和安远兮不敢再轻举妄动,我全身绷紧,凝神静气,尽量保持冷静面对这头老狼,不让自己显得慌乱,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头随时会扑拥而上撕咬我们的恶狼,如果我们不能奋力一搏,便只有等死。
  那狼终于耐不住这僵持的对峙,猛地尖嚎一声,带着嗜血的戾气狂奔过来,跳起来扑向我们,足下腾起的泥浆似乎带动起地面微微轻颤。
  安远兮推开我,顺手从火堆里抽出一根尤带着余温的粗木棍,向那扑来的恶狼挥去,竟然准确地将那狼击翻在地,它马上翻身站起来,龇牙怒嚎,迅速又扑向安远兮。那书呆子被老狼按翻在地,手中的木棍摔了出去,眼见那狼的尖牙就要凑上他的脖子,他慌忙中伸手卡住了老狼的脖子,奋力撑开它的头。我大吃一惊,捡起安远兮摔出去的粗木棍,想帮忙,但一人一狼在地上翻滚挣扎,我又怕误中安远兮,根本没法下手。正在此时,那狼又翻到安远兮上面,我又急又怕,看到散在地上的破毛毯,眼睛一亮,急中生智地抓起它,当头便向狼头罩去,迅速把它捂起来,收紧毛毯。安远兮顺势松手,捡起木棒,拼命地往毛毯里打,狼捂在毛毯里挣扎,安远兮怕它把破毛毯挣破,下手又重又狠,也不知道他打了多少下,狼血渐渐从毛毯里浸出来,那毯子里的狼渐渐不动了,不知道那条狼死了没有,我们不敢松开毛毯,怕一松开,那条狼又会蹦起来。
  正在此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低沉而愤怒的动物喘息,我急急地转过头,一个黑影扑过来,瞬间把我扑到地上,背上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疼痛,我扭过头,见到个硕大的狼头压在我的肩上。竟然还有一条狼?我暗叫完了,见那狼露着獠牙,张口便向我脖子咬来。安远兮怒吼一声,也不知道哪来的准头,带着余热的木棍一棒击中狼头,狼哀嚎一声,翻到在地,木棍上的焦碳四散,落到我的脖子上,竟烫得我一阵哆嗦,我想爬起来,可是根本使不上力,那狼在地上滚了一圈儿,翻爬起来,向安远兮扑过去,转瞬就把他压到身上,张口便向他脖子咬去。我趴在地上,眼见安远兮就要命丧狼嘴,骇得尖叫起来:“安远兮……”
  “嗖!”空气中传来一声强劲的破空声,随着一声沉闷的响声,刚刚还凶神恶煞地准备咬碎安远兮脖子的恶狼顿时翻倒在地,浑身抽搐几下,双腿儿一伸,瞬间便断了气。我以为是自己发烧烧出的幻觉,勉强睁大眼,见那狼的脖子上,扎着一只弩箭,箭深深地插进了狼脖子里,伤口几乎没有见血,可见那支箭插得多紧。
  一个身着曜月国牧民服饰的男人走过来,漆黑的雨夜中,我看不清他的脸,他的手里拿着一只弩,看来射向恶狼的弩箭是他发出来的。不是幻觉,我松了口气,神经松弛下来,背上火烧火燎的疼痛立即变得剧烈起来,意识渐渐溃散,我陷入黑暗当中。
  再次醒来的时候,发觉身上捂着厚厚的被子,我趴在一张暖炕上,屋中烧着一盆红彤彤的柴火。我打量着四周,这应该是曜月国牧民的屋舍,我怎么会在这儿?想翻身爬起来,背上一阵热辣辣的疼痛,重得仿佛背了几十斤石头,我跌回炕上,才发现自己上半身不着寸缕,我吃了一惊,背上的疼痛提醒我回想起昏迷前那一幕,我被另一头狼抓伤了背,那狼被一个曜月国男人用弩射杀了。这里难道是那男人的家?安远兮呢?他在哪里?
  这当儿,有人推开门走进来,我费力地转头看去,见是一个曜月国老婆婆,端着一个小碗,见我睁开眼睛看她,老婆婆喜道:“娜塔罗,你醒了?”
  娜塔罗?是说我吗?她走过来,把手中的碗放到床前的小矮几上,坐到床边,我默默地打量她,见她表情和善,应该是个普通的曜月国婆婆,我轻声道:“您是……?”
  “是我儿子把你们带回来的,说你们遇到狼,娜塔罗被狼抓伤了背,又一直在发烧,昏迷了两三天,能挺过来,真是不容易。”老婆婆笑眯眯地道。
  昏迷了两三天?这么久?“谢谢你们。”我感激地道,这么说,是那个曜月国牧民把我带回来的了?不过,安远兮在哪里?我看了看门,问道:“婆婆,和我一起的人在哪里?”
  “他跟我儿子去外面找狼毒草了。”老婆婆道,“你背上的抓伤,要是不用狼毒草敷,溃烂的地方结不了疤,不容易好。不过这种草药不好找,他们这几天都没找到多少,只够煎药,不够舂药敷。”
  怪不得我的背这么痛,不会是细菌感染了吧?正思量着,门外传来一些响动,老婆婆站起来走出去,一会儿,门被推开,几个人走进来,打头的正是安远兮,后面是刚刚那位老婆婆和一个牧民装扮的陌生男子。安远兮急急忙忙冲到我床边,蹲下身,他的表情狂喜,语声却放得异常轻柔:“你醒了。”
  我趴在床上看他,见他穿了一套曜月国牧民的衣服,应该是这户人家借他的。他脸上的浮肿已经消褪了,恢复了俊朗的外貌,不过,脸瘦了一圈儿,胡茬子也稀稀疏疏地冒出来,看上去又憔悴又疲惫。我微笑自嘲:“我命硬着呢,死不了。”
  他表情舒了舒,脸上似乎带起了笑意,只听到那牧民道:“醒了就好,娜塔罗之前烧得那么厉害,阿牛蒲巴可担心了。”
  阿牛蒲巴?这又是什么东东?我抬眼看他,见那牧民长得又高又壮,黑黝黝的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安远兮在我旁边介绍道:“这位尔伦大哥就是那晚救了我们的恩公,这位伊夏大娘是尔伦大哥的母亲。”
  “什么恩公不恩公的,我本来就一直在追踪这两条老狼,只是碰巧遇上你们罢了。”尔伦打断安远兮的话,摆了摆手笑道,“娜塔罗和蒲巴很勇敢啊,你们两个这么瘦弱,竟然杀死了那头公狼,我们草原人最佩服勇敢的人。”
  “好了,我们先出去吧,娜塔罗刚醒过来,阿牛蒲巴一定有很多话要讲。”伊夏大娘笑眯眯地打断尔伦的话,转头对安远兮道,“阿牛蒲巴,床头那碗药是我刚煎好的,你记得喂给娜塔罗喝。”
  两人走出去,我好奇地道:“娜塔罗和阿牛蒲巴是什么意思?”
  “尔伦大哥说曜月国人称姑娘为‘娜塔罗’,称兄弟为‘蒲巴’。”安远兮端起矮几上的碗,舀了一勺碗里的黑色汤汁递到我唇边:“喝药吧!”
  一股浓烈的药味儿扑鼻而来,我皱了皱眉:“什么药?”
  “治你背上的伤。”他轻声道,勺子往我嘴里送,我皱着眉头喝下去,啧嘴道:“好苦!”
  “良药苦口嘛。”我愁眉苦脸的表情令他微微笑起来,我接着问,“那阿牛是什么意思?”难道像那个神牛阿蒂拉一样,也是个封号?
  安远兮的脸顿时有些尴尬,迟疑了一下才道:“我怕给他们惹祸,所以告诉他们我叫阿牛。”
  “呃?”我讶异地瞠大眼,看着安远兮尴尬的表情,忍不住闷笑起来:“老天,你要改名字也改个好听点的,这么土。”
  安远兮恼怒道:“有那么好笑吗?”
  当然好笑了,我越想越止不住笑,身子一抽搐,背上的疼痛顿时袭来,我轻抽口气,安远兮紧张地道:“别笑了,小心伤口裂开。”
  我缓过气儿,笑道:“那你告诉他们我叫什么?不会是阿花吧?”
  他不说话,表情古怪,又舀了一勺药递到我唇边:“喝药。”
  我见他这样的表情,抬了抬眉,心中感觉不妙:“真的是阿花?老天!”
  “你本来就是阿花。”他一句话堵得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眼里带起了笑意。这呆子,这会儿脑筋倒转得快,我挫败地道:“是啊是啊,我的名字很土,行了吧。”
  “我可没这样说。”他一脸是你自己说的表情,把药送过来。罢了,还是不要纠缠这两个名字了,我一点也讨不了好去。我看了眼那药道:“这药是你出去找的?”
  “嗯。”他把药送进我嘴里,我皱眉吞下去道:“让我一口气喝下去好了,这样一勺一勺地喝,更苦。”我是最怕喝药的,如果是在家里对着小红,肯定是撒赖不肯喝的了,不过眼下的情况可由不得我使小性儿,且不说这些药难求,单说我们还陷在曜月国中,安全就一日没有保障,不快些养好伤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我们就得继续过这种胆颤心惊的逃亡生活。
  “你趴着怎么喝?”安远兮摇了摇头,伸手擦了擦我唇边的药渍,我趴着的姿势不便,喝药免不得滴些汤水出来,安远兮的手自然地拭过我的唇角,完全没有觉出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妥。我虽然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但至少在书呆子的迂腐观念里,这是不妥当的。我的心中一动,忆起这些天来,这书呆子不知不觉退了好些呆气,看来环境能改造人,真是一点没有说错。
  他见我怔怔地望着他,诧道:“怎么了?”
  “没事。”我微微一笑。安远兮这人其实还是不错的,就凭着他平日里在铺子里卖命工作的表现,也早应该可抵消了他批得我十恶不赦之仇,何况这次落难,他还对我不离不弃。我是受过二十一世纪物质社会荼毒的自私的女人,别人对我十分好,我只会对人一分好,别人对我一分不好,我便对人十分不好。罢了,叶海花,以后不要再戏弄他了。

  第八十五章 讯息(1)

  我和安远兮暂时在伊夏大娘家住下来养伤,开始我还担心我俩的行踪会被张扬出去,但安远兮在我昏迷期间已经观察过环境。伊夏大娘一家身处在一个逐水草迁徙的游牧小部落,这个部落的人很少,只有十来户,共几十个人,而且每一户人家都相对比较分散,没有聚集在一起。部落的人大都纯朴和善,他们都相信了安远兮的谎言,以为我们的商队遇上马帮,货物被抢走,返回天曌国的途中遇到两匹老狼的袭击受伤。皇都中没有传出我和安远兮被处罚的消息,也许是曜月国皇室故意隐瞒,反而给我和安远兮有了喘息之机。
  因为缺少草药,我背上的伤口愈合得十分缓慢,几天前安远兮和尔伦大哥一起到狼牙泉去了,据说那条小溪边生长着大量的狼毒草。狼牙泉离伊夏大娘这个部落来回要四天的路程,之前安远兮见我一直发烧昏迷,不敢离开,只是就近寻找药草,现在见我清醒了,才拜托尔伦大哥带他过去。对安书呆的决定,我没有说什么,说多了觉得矫情,安远兮为我做的这一切,我感存在心。
  一直在床上趴着,不能翻身,久了也觉得十分难捱,幸好有尔伦大哥的一双儿女,八岁的丹尼和六岁的金莎陪我。两个小家伙对我这个天曌国来的女子非常好奇,最初只是躲在门外偷偷看我,见我对他们笑,才敢壮着胆子跑进来“骚扰”我这个病人。几天下来,我肚子里哄小孩子的那些故事,讲了许多给他们知晓,成功地赢得了他们的友谊。两个小朋友礼尚往来,也告诉我曜月国的大草原上,哪里的牧草最丰美,那里的海子最纯净,哪个部族的姑娘最漂亮,哪个部落的马匹最优良……他们的童言稚语陪我度过了病榻上难耐的时光。
  “阿花姐姐,天曌国还有什么好玩的?”金莎蹲坐在炕下,双手趴在炕沿上,歪着头又好奇、又欣羡地问。我刚刚给她和丹尼讲了天曌国的皮影戏,讲了街头卖艺的耍猴人,讲了拉线的小木偶,逗得两个小家伙惊呼声不断。我微笑着摸了摸金莎的头发,天曌国……我对它的了解,其实并不比眼前这两个孩子清楚多少。丹尼也兴奋地追问道:“阿花姐姐,天曌国有赛马大会吗?”
  赛马大会?不由得想起前几日的乌龙大戏,我笑了笑,微微一叹:“天曌国没有赛马大会,那里的男人不以赛马作为表现勇猛的方式,他们……”他们跟纯朴的草原人不同,他们喜欢勾心斗角,钟意算来算去,还美称为谋略。
  门轻轻被推开,两个孩子的母亲莉丝走了进来,微笑道:“你们这两个小家伙,真不懂事儿,又跑来打扰娜塔罗休息。”
  “姆妈,我们在听阿花姐姐讲故事。”金莎扑到母亲怀里,撒娇道。莉丝宠溺地抱住她:“娜塔罗身上有伤,你们老是跑来吵她,她会睡不好。”
  “莉丝姐姐,他们没有打扰我,我还要谢谢他们陪我才是。”我笑道。
  “对呀对呀,我们是在陪阿花姐姐!”丹尼机灵地接话,莉丝笑骂道,“我还不知道你,得了,别呆在这儿了,你阿爸回来了,还带回了你最喜欢的宝贝。”
  “真的?”丹尼眼睛一亮,立即向屋外冲。金莎赶紧从母亲的怀里挣出来,跟着哥哥跑出去:“我也要去……”
  “他们回来了?”我笑着看两个孩子争先恐后地跑出去,抬眼望向莉丝。莉丝笑道:“是呀,刚刚回来,阿牛蒲巴拿药去找姆妈了,尔伦这次在路上降到一匹野马,高兴得不得了,现在还在外面安置那家伙。”
  听起来似乎旅途愉快,我勾起唇角。安远兮推门进来,表情兴奋,见到莉丝在房里,欠了欠身,径直走过来。莉丝笑着退出房去,安远兮蹲到床边,高兴地道:“你的伤怎么样?我们采了很多狼毒草回来,伊夏大娘说足够治你的伤了,现在正在给你舂药呢。”
  “我很好。”我微笑着看他,大概是因为心情好,他的脸上毫无疲态,我柔声道,“辛苦你了,一路上还好吧?”
  “很顺利,尔伦大哥真厉害,回来的路上降服了一匹野马。”安远兮眼睛一亮,兴奋地道,“你知道我见着了什么吗?我见到了野马群,好大一群野马,数都数不清,排山倒海一般在草原上奔驰,那场面壮观极了,震憾极了……”
  我微笑着望着他手舞足蹈的激动表情,可以想见那万马奔腾的场景带给了他怎样的震憾。大自然的波澜壮诡,断不是读几本书便能打开相同的眼界的,所以才会有“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谚语流传至今。
  安远兮兴高采烈地描述了半天,见我笑着看他,收了收喜态,有些尴尬地道:“对不起,我有些忘形了。”
  这忘形的一刻也是他的真性情吧,倒是比平时满身迂气可爱多了。我笑道:“尔伦大哥降回来的野马,便是这群野马里的?”
  “嗯,是匹母马,那马浑身白色,不比乌雷王子骑那匹白马差。”他点点头,一脸佩服,“听尔伦大哥说那匹马是上好的良驹,他们部落里正缺这种可以配种的好马,可乐坏了。说起来,那马真的好得没话说,尔伦大哥骑着它,一会儿功夫就能把我骑的马甩出好远一截……”
  “那是因为你骑术差吧?”我糗他。安远兮以前是不会骑马的,到了这个部落之后,为了帮我找药,硬着头皮打马上阵,不知道尔伦大哥是怎么教他的,他如今竟然也能骑马慢慢放跑了。
  “再差也好过某人,骑都不会骑。”安远兮带上戏谑的表情,勾起了唇角,我一怔,这呆子最近怎么学会顶嘴了?我瞪他一眼:“安远兮!”不小心扯动了一下背,顿时痛得皱眉抽气,安远兮吓了一跳:“你别动,我去看看伊夏大娘的药舂好没有。”说着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
  等了一会儿,伊夏大娘拿着药碗和纱布进来了。她笑眯眯地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牵开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喜道:“我来给娜塔罗上药吧,有了这些药草,娜塔罗的伤很快就能好起来。”
  “谢谢大娘。”我感激地道,这户人家一家老少都是纯仆良善的好人,要不是遇到他们,只怕我和安远兮早就葬身狼腹了。“甭跟我客气啦。”伊夏大娘把被子卷到一边儿,我赤裸的上身蓦然从温暖的被窝里暴露在有些微凉的空气中,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大娘仔细地把药敷在我的伤口上,先是觉得伤口有些冰凉,随后便有一股热辣辣的感觉传来,我抽了口气,伊夏大娘笑道:“有些烧痛吧?这药敷上去就是这样的,有热呼呼的感觉就对了。”
  她把干净的纱布覆到药上,我安心地任她捣鼓,反正我伤在背上,也看不到她到底在弄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停下来,把卷到一边儿的被子重新盖到我身上,笑道:“这药敷上三四天,就能结痂了,我明天再给你换药。你这几日还得趴得,不能随意翻身。”
  我点点头,三四日便能结痂,看来我和安远兮很快就能回沧都了。也不知道铺子如今怎么样,收到安远兮带回去的信没有?玉蝶儿在边城等不到我们回去,不知道会不会来草原找我们?如今我和安远兮藏身在这个小部落,玉蝶儿恐怕也不容易找到,我们一直沓无音讯,玉蝶儿只怕要急疯了,可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换了几天药,背上的抓伤果然开始结痂了,我不用再整天趴睡在床上,可以穿上衣服,下床走动了,除了不能平躺,侧身睡是没有问题的了。我本来是想和安远兮辞别伊夏大娘一家,启程回沧都的,可是伊夏大娘阻挡道:“你背上的伤只是刚刚结痂,稍微不注意就会裂开,怎么能现在就急冲冲地上路,还要养上几开,等痂开始脱落了,才能走。”
  安远兮担心我在路上伤口会出问题,也赞成伊夏大娘的意见,我知道伊夏大娘说的是实话,虽然忧心铺子里的事,也只得暂时放下,看来我们还得在这个部落逗留几天了。这几日部落里发生了一件稀奇事,自从尔伦大哥降了那匹白母马回来,第二天夜里,便有一匹浑身乌黑的公野马跑到马厩来,亲昵地与那匹白母马厮磨在一起,死活不走,见了人却怒气腾腾地,一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表情,有人稍一靠近,那马就开始发飙,天一亮黑马就闪人,天黑了又来,这件事已经传遍了部落,听说那匹黑马是野马王,比起白马更是百年难遇的神驹。我听安远兮和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讲了这件事,恨不得立即爬起床去看看那两匹传说中的情侣马,可是安远兮以我背上的伤还没有结痂,不能乱动为由,硬是不让我起床,气得我恨不得咬他几口。
  终于等到伤口结痂,听说尔伦大哥这几日做了不少准备,今晚想要降服这匹黑马,我兴奋不已,穿好衣服跑出去,却没在马厩见到传说中那匹白马。安远兮说尔伦大哥把白马骑出去了,降马不能在部落里,怕伤到人,我大失所望。
  又不想回去,在床上躺得太久,索性在附近走动走动,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热情地带我逛他们的部落,出了房门我才发现,我住了多日的“房子”根本不是房子,而是坚固的像蒙古包似的灰褐色大帐篷,不过这帐篷不是圆形的,是方形的,篷布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革,从里面看,根本看不出是帐篷。这个小部落七零八落散得很开的住所,全是这样的帐篷。曜月国人不是崇尚白色么?怎么不用白色的帐篷?我正狐疑间,突然在一户人家外面看到几个身着天曌国服饰的人,那样子,像是到草原上采办货品的商旅,不由得大喜过望,急急忙忙地冲上去,打听他们是否回天曌国的商队,结果大失所望,他们是刚到曜月国的商队,还要在草原上四处收购皮货,一个月后才回去,而且回去时也不一定能经过这个部落。
  看来指望不了他们了,我有些丧气,仍是忍不住打听起沧都的情况,那领头的商人笑道:“姑娘,我们不是沧都的商人,我们是从京城来的。”
  “京城?”我怔了怔,瞬时思绪如潮,蔚家大哥回京也有几个月了,虽然写了几封信报平安,但也不知道他具体情况如何,还有凤歌和红叶,也不知道好不好?我试探道:“这位大哥,京城最近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有?”
  蔚家大哥想帮的那位大人,不知道有没有事,如果没事,大哥也应该平安吧?那商人笑道:“京城最近倒真有件大事儿,宫中的德妃怀了龙脉,被皇上封为德贵妃了,这可是宫里第一个有喜讯的娘娘,蔚承相大喜过望,连着三天在京城中布施穷人,给德贵妃积福……”
  德妃……有喜了?我有一刻失神,那个商人讲了些什么,我再也没有听进耳去。

  第八十六章 神驹(1)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一年?半年?我微微一笑,对一个皇帝来说,也许几天就够了。前世看过多少痴情诗词,元稹为韦丛写的诗有三十三首之多,其中以《离思》之四最为有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曾经沧海”从此成为一个典故,最初看到他悼亡妇的“曾经沧海”句时,还以为他真是个令人钦佩的痴情种子呢,未曾想那位仁兄根本是个不折不扣、薄情寡义的花花肠子。东坡先生写给王弗的名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词写得何等漂亮,不过他的小妾朝云更漂亮,几年后还娶了王弗的堂妹做续弦。朱自清也有《悼亡妇》的名篇,纸短情长,何等情切,在新婚百日内痛悼亡妇,颇有点“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的味道在里面,可惜最后却来了句因为今年新妇不舒服,所以没有去坟前悼念,如此反复,让我对他的印象顿时一落千丈。由此可见,所谓的痴情诗词、缠绵文章,不过皆是男人们一时兴起之作,当不得真的。
  所以,可以漠视了?可以释怀了吧?有些人,你可以爱,却无法拥有;有些爱,你可以体会,却无法抵达。我坐在草地上,望着远处的辽阔的草原,牛羊在山坡上闲散地吃草、撒欢,天宇湛蓝,风儿牧着洁白的云,在天空上悠悠地飘,草原无边无际,宁静而安详。有人走过来,坐到我旁边,与我一齐望着远方。
  静静地坐了半晌,我打破沉默,眼睛依旧望着前方:“安远兮。”
  “嗯?”他轻声应我,我望着远方,笑了笑,“你有没有爱过什么人?”
  “呃?”他的语气有些不解,我转过头,看到他俊挺的脸上,淡淡地抹起一朵红云。我轻声道:“如果你爱过一个人,会不会很快就忘了她?”
  他清澈如一弘甘泉的眸子定定地看着我,他的眼睛深邃而宁静,如天空一样沉稳安详:“不会。”
  “是吗?”我转过头,目光又落向远处,轻嘲地笑起来,反过来说,如果很快就忘了,就表示从来没有爱过吧?
  突然就一身轻松,我站起来,双手放到嘴边,对着远方的草原大声叫:“啊……啊……啊……”
  安远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了?”
  我低下头,看进他的深眸,笑道:“你有没有试过这样大叫,很舒服的,叫完之后,你心里郁结的心事啊,烦恼啊,一下子统统都不见了。”
  “真的假的?”安远兮半信半疑地道,我拉他站起来,笑道:“不信你自己来试试。”
  他迟疑了一下,学着我刚才的样子,将手举到嘴边,发出一声“啊”,声音却一点儿也不宏亮,我嗤道:“这样不行,要什么都不想,很大声很大声地喊出来,这样子,啊……”
  我拖长了声音吼,安远兮又“啊”了一声,比刚才好了一点,我笑道:“再大声一点,啊……”
  “啊……”书呆子大概被我的情绪感染了,终于无所顾忌地吼了出来,我笑道,“对了,就是这样,再来一遍,啊……”
  “啊……”安远兮一声接一声地吼,我哈哈大笑,跟着吼道,“阿……牛……”
  安远兮怔怔了,回头看我一眼,唇角一勾:“阿……花……”
  我哼了哼,用更响亮的声音尖声大吼:“阿……牛……书……呆……”
  他瞪着我,却拿我没辙,这书呆子想不出话来骂我了吧?我得意地笑起来,继续大声吼:“书……呆……”
  “不准叫了。”他气结地伸手来盖我的唇,我嘴唇一动,他的手心顿时有些湿润。我怔了怔,安远兮此际想必也发现他的举动有些不妥,手有些僵硬,却没有缩回去,他定定地看着我,眸子不再沉稳宁静,变得如深海般暗沉难懂。
  “我……”我有些不自在了,口中呵出的气扑到他的掌心,我感觉怪怪的,退了一步,安远兮回过神儿来,赶紧也缩回手,我尴尬地干笑一声,“不早了,我回去了……”
  转身急急地往伊夏大娘家的帐篷跑去,仿佛后面有鬼追似的,不明白为什么竟有点心虚,脸莫名其妙地烫了起来。
  身后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我回过头,看见尔伦大哥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如天神一般从草原上奔过来,身后紧紧跟着一匹雪白的马,又英武又神气。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侣马么?我欣喜地望着尔伦大哥越骑越近,随后跑来的安远兮也一脸欣喜之色,丹尼和金莎听到响动,不知道从哪里奔出来,一脸兴奋地对着父亲大声道:“阿爸,你降服这匹野马王了?”
  尔伦放慢了马速,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翻身下马,我这才注意到黑马竟然没有上鞍,显然是刚刚才驯服不久,就顺着劲儿一鼓作气地跑了回来。白马亲昵地靠到黑马身边,顶了顶黑马的头,黑马也亲昵地靠着白马厮磨,一副伉俪情深的样子。这两匹马真是美啊,黑色公马全身如同乌金一般闪着耀眼的光泽,白色母马则像一块羊脂玉般晶莹剔透,两匹马的鬃毛和马尾如丝般蓬松,奔跑的时候象一面随风飘扬的小旗,异常的骏逸出尘。
  我欣喜地靠上前去,想摸一摸那匹黑马,谁知它立即将耳朵向后倒下,露出牙齿,尔伦赶紧道:“娜塔罗,这马刚刚驯服,性子还野,不高兴别人摸它,小心它咬你。”
  我悻悻地住了手,野家伙,脾气倒蛮大。抬眼见那马有些不屑地看着我,我哼了一声,转眼看那匹白马,却见它好奇地看着我,眼神比黑马友善多了,我试着摸它,它眨了眨眼睛,安静地看着我,我心中一喜,看来它对我没有敌意。那黑马见我摸那白马,不高兴了,一头向白马顶过来,似乎在抱怨它干嘛让我摸,我翻了翻白眼,这家伙,占有欲还真强。
  尔伦牵着两匹马到马圈,我们全都跟了过去,丹尼和金莎对这两匹神驹也喜爱得不得了,白马温驯地任我们观摩,黑马则骄傲地昂着头,有些不耐烦地发出“咕噜”声。丹尼赶紧去抱干牧草来喂马,白马低下头开始吃起来,黑马则像个别扭的孩子一样拧着头,尔伦大哥笑道:“得了,我们别围在这里了,否则它不会吃的。”
  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散开,晚饭过后,尔伦降服了野马王的消息已经在部落里传开了,部落里的老老少少都围过来,争先恐后地看这两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围观的人兴奋地议论,有了这两匹好马配种,可以大大改善部落的生活状况。马是草原人的好朋友,在草原民族的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它们帮人拉车、驮运、跑远路,草原上的小孩在刚懂事的时候就被父母抱上马背学习生存的技能,而对草原骑兵来说,马更是他们南征北战的好伙伴,可以说,草原人爱马如命,视马为命根子,他们的灵魂已经和马结合在一起了。
  自从见了这两匹漂亮的马,我也对学骑马动了点心思,央着尔伦大哥让他教我,他答应等我背上的伤好了再说。我哪里呆得住,再说我的伤好了,我就要回沧都了,我坐到马厩边对着马匹长吁短叹,丹尼和金莎两个小鬼见我闷闷不乐,跑过来笑道:“阿花姐姐,你真想学骑马么?我们可以教你。”
  “真的?”我眼睛一亮,两个小鬼连连点头,我喜道:“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都可以呀。”丹尼笑道,“不过你不能告诉阿爸,否则他会骂我们的。”
  “我一定不会,我们躲开他们,偷偷学。”我举起手发誓,指着马厩中的白马道,“我可以骑它吗?”
  丹尼摇摇头:“那可不行,除了阿爸,黑马都不让别人骑它,而且姐姐你不会骑马,开始学的时候不能骑烈马。”
  于是,我现在倒霉地骑在一匹老马上,那马是不烈了,可是也温驯得过了头,我想骑着它策马狂奔那是不可能了,虽然我自己也知道我还没有策马狂奔的本事,不过,能自己单独骑着马小跑,到底也有些得意,看那书呆子以后还敢不敢笑我不会骑马。不料乐极生悲,下马的时候因为动作太猛,扯裂了背上的伤口,痛得我直抽气,两个孩子吓了一跳,赶紧把我送回去,自然免不了挨伊夏大娘和莉丝的一顿臭骂,安远兮的脸也黑黑的,幸好尔伦大哥不在家,否则两个小鬼怕免不了挨揍了,经过这番折腾,我也不好意思再让丹尼和金莎担着挨骂的风险教我骑马了。
  伊夏大娘给我上了药,包上纱布。我穿好衣服,走出帐篷,安远兮正在马厩帮他们刷马,看到我出来,把脸一转,低头用刷子用力地按摩马身,对我不理不睬。我自知理亏,挂上讨好的笑容,跑到马厩边,没话找话:“我来帮你吧。”
  说着,拿起地上的刷子,安远兮一把夺过去,闷声道:“不用了,小心把背又弄伤了。”
  他说完不再理我,只顾着自己手里的活儿,我看到他仔细地将泥土和灰尘从马身上刷下来,这才注意到他居然刷的是那匹野马王,此际那马儿舒服地半闭着眼睛,哪里还有半分桀敖不驯的样子?我惊讶道:“怪了,这马不是不喜欢人摸它么,怎么让你近身?”随即发现白马不在厩里,又道:“白马被尔伦大哥骑出去了?”
  他还是不回我话,继续做自己的事儿,我讨了个没趣儿,悻悻地呆了一阵,转身想走,想了想,又顿住,轻声道:“对不起,是我太任性了。”
  他停下动作,抬眼默默地看着我,一双眸子深邃而清澈,眼中有气恼、有忧心,还有我看不明白的东西,宛如深海的旋涡般,要将我吸进去。我的心莫名地一慌:“我……我走了……”转过身急急忙忙地走开,躲到帐篷后面喘气,才发现自己的心“卟卟卟”地跳得好厉害,这两天是怎么了?怎么一看到那书呆子的眼神,就这么不自在?我咬了咬唇,回想起安远兮的清澈的目光,竟怔忡起来。
  一会儿听到有马的嘶鸣声和马蹄声,随即听到尔伦大哥似乎在说话,声音又急又大,带着怒气,我赶紧跑过去,只见尔伦大哥正踏进主帐,边走边怒道:“马尔蒂族的人太过份了,竟然想用五十只羊强换我们部族这两匹宝马……”
  我赶紧跟过去,见安远兮也跑了过来,尔伦进了主帐,一屁股坐到羊毛毡上,对着给他端过奶茶的莉丝道:“我不同意换马,他们竟然口出恶言威胁我,真是太令人生气了!”
  “马尔蒂族的人一向霸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莉丝劝慰丈夫,埋怨道,“你是不是又动手教训人了?”
  “谁让他们太可恶!”尔伦气道,“我把卫格揍了一顿!”
  “卫格?他是马尔蒂族长的儿子,你也太莽撞了。”莉丝吃了一惊,“马尔蒂族长一向护短,又霸道,你打伤了卫格,他们一定不会善罢干休的。”
  “我会怕他?”尔伦冷哼一声,“他们要敢来,我照样把他们揍出去!”
  “你……”莉丝叹了口气,担忧地道,“别给部族惹祸才好……”
  我算是听出一点端倪来了,想必是其他部族的人眼红尔伦降服的这两匹宝马,与他发生了冲突。我看着莉丝忧心忡忡的表情,那个马尔蒂族肯定不好惹,我隐隐感到一丝不安的气氛。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尔伦大哥此番降服这两匹骏马,只怕是祸非福。即使你不去惹麻烦,麻烦也会找上门,怀璧其罪呀,看来哪个地方都不乏觊觎别人财物的恶人!

  第八十七章 夜袭(1)

  接下来的两天,我不敢再去骑马了,又闲得无事可做,想帮伊夏大娘和莉丝做些活儿,也被她们拦下来,生怕我把背又拉伤,我只好整天在部落附近无所事事地闲逛,如此便让我有机会发现了部落附近的一个小湖。草原上的每一眼泉,每一弘湖,都有一种宁静的大美,吸引我每天定时到湖边报到。
  今天也一样,傍晚时分,我一路采着盛开的野花,闲踏到湖边。听尔伦大哥说,曜月国草原上的湖泊都不深,通常最深处只得两人高,一般的浅处只有一人高,我恍然大悟,怪不得我和安远兮那日被投入湖中,没有被湖水的压力碾得粉碎,原来那湖水最深处只得三米多。我那天和安远兮觉得游了很久很久才冒出水面,大概是因为在水里没有寻对方位,还有就是穿着厚重衣物,又冷得发怵,所以感觉即使是很用力在游,也上升得很慢。若不是草原上的湖有这个特点,只怕我和安远兮早就死在湖里了。
  我悠闲地逛着,突然发现有人先我一步坐在湖边,凝望着那眼蓝得像玻璃一样的湖水。我好奇地踏过去,看清那人,笑了起来:“帕图斯爷爷,你也来湖边看风景么?”
  帕图斯是这个小部落的族长,是个睿智温和的老人,很得部族人的爱戴,我这几天差不多把这个小部落的人都认完了,自然不会忘记这位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手里总是拿着一个烟袋的智者。我相信我与安远兮的谎言并没有骗过这位老族长,因为当他洞悉人心的眼神看着你时,你会觉得自己如同一个透明的人,什么心事都藏不住。不过老人善解人意地接受了我们的谎言,并没有多问一句为什么,所以我对他也格外地有好感。
  帕图斯爷爷回过头,看到我,友善地微笑道:“娜塔罗是来看风景的?”
  “对呀。”我走到他身边,坐到草地上,笑道,“我好喜欢草原上的风景,这草地、这湖、这天空,还有那些牛羊,真的好美,可惜我就要回沧都了,所以我一定要在走之前多看它们一眼。”
  “呵呵。”帕图斯爷爷吸了口烟,笑着反问道:“如果无论多美的风景都不能让你停留,那你来看风景又是为了什么?”
  “呃?”我怔住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那么热爱这美丽的草原,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要留下来呢?既然我觉得它才是我的精神家园,为什么我总是想着要走呢?我沉思起来,帕图斯爷爷一针见血诘问让我有些敏感,难道说,我对自然的偏执不过是一种近乎虚伪的爱么?
  顿时汗颜起来,这个睿智的老人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本质,我以为我的心一直是属于驴子的,可原来,我仍然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鸭子。帕图斯爷爷望着远方的蓝天和眼前的蓝湖,有些无奈地轻叹道:“人的心里总是有无穷无尽的欲望,这草原壮阔的大美也无法取代他们心底的贪念。”
  是在说我么?我越发汗颜。帕图斯爷爷注意到我拘促不安的表情,笑了起来:“尔伦这次给部族降服回两匹宝马,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惜……”他停顿了一下,又道:“娜塔罗的伤如果好了,就尽快上路吧,这风平浪静的日子,看来快要结束了……”
  我怔了怔,看到帕图斯爷爷沉静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忧色,顿时明白过来他说的是什么事了。那天尔伦大哥打伤了马尔蒂族长的儿子卫格,次日马尔蒂族长便带着几个部族的人来这个小部落,找到帕图斯爷爷,蛮不讲理地要求将尔伦降回来的宝马送到马尔蒂族,便不追究尔伦打伤卫格一事,态度又嚣张又蛮横,连帕图斯爷爷这个睿智温和的老人也被马尔蒂族长气坏了,双方顶撞起来,马尔蒂族长带来的人想撒野,被族里的男人们教训了一顿,狼狈地跑了,马尔蒂族长咽不下这口恶气,走的时候气急败坏地搁下一句狠话,绝不善罢干休。听说马尔蒂族那边最近正在组织人手,准备卷土重来,帕图斯爷爷自他们走后也组织部族的人开会,让他们注意情况,防止马尔蒂族的人来袭,部族里笼罩上一层暴风雨即将来临的阴影。
  说起来,马尔蒂族和帕图斯族的恩怨,已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听尔伦大哥说,马尔蒂族的人非常霸道,仗着自己部族人多畜旺,经常欺负一些弱小的部族,有几次为了争夺草皮,硬是不准其他小部落的牧民到他们认为草肥水美的地方放牧,已经和很多小部落发生过大大小小的冲突了。我气愤地问尔伦为什么不找国王告发马尔蒂,尔伦无奈地道:“马尔蒂族长的女儿是乌雷王子的白马阿蒂拉,本来这也不算什么,国王陛下和乌雷王子都是英明神武的领袖,处事公正,深得草原人民的爱戴,马尔蒂族长也不敢仗着女儿是王妃就敢胡来。可是自从两年前王后娘娘生了一场怪病,所有的大夫都对王后娘娘的病束手无策,国王陛下深爱王后娘娘,急得六神无主,后来被白马阿蒂拉请神赐福治好了王后娘娘的病,从此国王陛下做任何事都要听从白马阿蒂拉的问卜,所以马尔蒂族人才渐渐这么嚣张。”
  原来国王凡事都要问卜的习惯是从两年前才开始的,而马尔蒂族是白马阿蒂拉的娘家,能让一个本来英明的国王变得这样迷信,不知道这白马阿蒂拉到底耍了些什么手段,总之她本事不小。我顿时有些紧张,虽然我和安远兮祭湖神的事没有传出宫来,但万一不小心被马尔蒂族的人知道……我当时就惊出一身冷汗,幸好马尔蒂族的人不知道有两个来历不明的天曌国人寄宿在帕图斯族。此际听帕图斯爷爷这样说,我更是觉得这个地方已经呆不得了。
  听了帕图斯爷爷的话,我赶紧回到伊夏大娘家,找到安远兮,跟他说明情况。如果被马尔蒂族的人知道我和安远兮就是从皇都中逃出来的人,只怕会给帕图斯族带来大祸。而帕图斯族与马尔蒂族的宿怨,我们根本无能为力,尽快离开不但是保全自己,也是不想连累别人。安远兮听后同意明天一早就走,伊夏大娘一家听说是帕图斯爷爷让我们离开的,一个字也没说,为我们收拾起来。伊夏大娘给我包了一大包狼毒草,又仔细地告诉了我这药的舂敷方法;莉丝大姐给我们烙了十几张大饼,再拣了几大块风干的牛肉给我们包起来;尔伦大哥送给安远兮一把防身用的锋利匕首;两个小家伙丹尼和金莎则眼泪汪汪地拉着我的衣角,依依不舍。
  我和安远兮看着伊夏大娘一家给我们准备的一大堆东西,感动不已,这趟草原之行,除了见识了这幅波澜壮诡的草原大图,也让我见到了真正纯仆良善的草原人民,若是没有曜月国王室搞出的那场乌龙戏,这草原带给我的美好感觉,足够我回味一生。
  这一晚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想到这次回到沧都,只怕今生再也无缘踏足草原,再见到伊夏大娘一家,不由有些感伤。胡思乱想了很久才浅浅入睡,不料没睡多久便被帐篷外面的马嘶和嘈杂的喧哗声闹醒,我睁开眼睛,刚刚准备起身去外面看看动静,门一下子被推开,安远兮背着一个大包和伊夏大娘冲了进来,伊夏大娘一脸焦灼之色:“娜塔罗,快起来,马尔蒂族的人来偷袭我们了。”
  我大吃一惊,飞快地套上外袍,踏出帐篷,只见莉丝也带着丹尼和金莎跑了出来。远远的,好多户人家的帐篷已经着了火燃起来了。安静的草原上顿时一片混乱,男人在厮杀、女人带着孩子在奔逃,孩子的哭声和着马嘶、和着刀剑铮鸣之声、和着厮杀的男人发出的怒吼,混响在夜空中,凄厉无比。
  马厩中,野马王和其它马匹感受到了浓烈的杀气,不安地躁动起来。有些不安地喷气,有些则高昂着头长鸣。尔伦从前方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厉声道:“快上马!马尔蒂族的人太狠了,他们是存心想要我们死!族长让女人和孩子先逃走!”
  我们大吃一惊,金莎哭了,丹尼一脸恐惧,却强自镇定。伊夏大娘和莉丝赶紧到马厩牵马,尔伦解开两匹惹来祸事的宝马,拍着两匹马的脖子道:“乖乖的,带他们走!”两匹马嘶叫起来,尔伦让安远兮和丹尼骑上野马王,我和金莎骑上白马,大概是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同寻常,那匹野马王难得地没有使性子。伊夏大娘和莉丝也分别骑上马,尔伦哑声道:“快走!”
  “尔伦,那你呢?”莉丝急道,“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
  “我要跟他们拼了!”尔伦大哥急红了眼,这时,不知道从哪里射过来一支弩箭,直直地插入尔伦大哥的左后肩上,他身形一晃,踉跄倒地。“尔伦!”莉丝尖叫着准备下马,却见他奋力从地上爬起来,“别过来,快逃!”
  说着,在野马王屁股上上狠抽了一鞭,野马王率先跑了起来,其它的马跟着跑出去,金莎在我怀里尖叫了一声:“阿爸……”我身子晃了一下,差点栽出去,赶紧抓紧缰绳,“金莎,抓紧!”那一瞬,什么骑马术都忘了,只懂得低伏在马背上,紧紧抓住身下这匹救命马。
  “那里!那两匹马在那里!快截住他们!”四面八方响起了令人发毛的声音。有人举着火把向我们奔过来,尔伦大哥挥舞着鞭子,把几个人抽倒在地。“尔伦!”莉丝回头看见丈夫被敌人包围,忧心地叫起来。“别管我,快跑!”身后传来尔伦大哥的怒喝,我忍不住回头,顿时大骇,只见几个马尔蒂族的骑兵对着尔伦射出几只弩剑,尔伦大哥身形一晃,顿时跪倒在血泊当中,被几个男人围了起来。“尔伦!”莉丝尖叫一声,调转马头,就往回冲,手里的马鞭向着围绕尔伦大哥的男人挥去。“姆妈!”两个孩子尖叫起来,安远兮的马速慢下来,也想调头,被伊夏大娘喝止道:“你们干什么?快跑!”
  “可是……”安远兮想说什么,被伊夏大娘厉声打断,“你们回去能帮得了他们吗?还不是白白送死!”
  身后有马尔蒂族的骑兵追上来,不断向我们放箭,从我们身边“嗖嗖”地飞过,有一支擦着我的耳朵飞了出去,骇出我一身冷汗,我们只得驱马拼命往前奔跑。突然身后传来一声惨叫,我回过头,见伊夏大娘咬着牙,低伏在马背上,背心上骇然插着一只箭。我惊叫:“大娘,你……”
  “别管我,你们快跑!”伊夏大娘忍着痛楚,一脸决绝,“阿牛蒲巴、娜塔罗,你们带着丹尼和金莎快跑,我这两个孙子拜托给你们了,请你们一定要保住他们的性命!”
  说着,她的马鞭挥过来,抽到我骑的白马屁股上,白马吃痛地嘶叫一声,“哒哒”地跑得更快。金莎在马背上哭叫着“奶奶”,我回过头,见伊夏大娘从马背上栽倒到草地上,眼泪顿时涌了出来。
  一定要逃走,一定要逃走,我不能辜负伊夏大娘一家的信任,一定要保丹尼和金莎的周全。我泪眼模糊地握紧缰绳,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力量,竟然把白马骑得飞快,安远兮紧紧跟在我的身侧。风在我耳边呼啸,冷箭一支接一支地飞过来,开始还连绵不断,后来渐渐稀疏起来,这两匹马到底是宝马,渐渐与追兵拉开了距离,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竟没有了追兵的影子。
  但我们不敢停下来,我拼命地驱赶着白马向着前方无尽的黑夜中冲去,再逃远一点,再逃远一点,逃到他们永远也追不到的地方,再远一点,我呆滞地望着黑鸦鸦的草原,心里只有一个信念,我要逃出去,我一定要逃出去!

  第八十八章 熟人(1)

  夜风如刀一般割着我被泪润湿的脸,泪痕转瞬间又被风吹干,风“呜呜”地在耳边呼啸着,声音诡异地回旋,我感觉胸口涨得似乎要裂开来,恐惧、悲伤、愤怒,还有无能为力的挫败感,像几千几万把锋利的小刀,凌迟着我的心,折磨得我几乎不能呼吸。我不知道我们到底跑了多久,跑了多远,身后的追兵早已不见了踪影,启明星从东方升了起来,天际隐隐有些发白,前方隐约出现长城巍峨的轮廓,安远兮大喜过望,加紧向前冲去:“边城!边城就要到了!”
  我的精神也为之一振,加快马速向前奔去,这两匹马果然是日行千里的良驹,一夜之间竟然把我们送到了边城,怪不得为了得到这两匹马,马尔蒂族竟然可以狠到不惜将另一个部族灭族,难道在他们的心里,几十条人命竟然比不上两匹马么?
  旭门关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涌出来,我们逃出来了,我们终于逃出来了,进了旭门关,就是天曌国的地盘,我们再也不用担心追兵会追上来了。奔到旭门关外,我们放慢了马速,发现城门紧闭着,安远兮转头道:“城门要天亮了才开,我们先下马休息一会儿。”
  我抹了抹脸,四周打量了一下,看到左侧不远处有片白桦林,扬声道:“进树林里去,在这里太显眼了。”奔进树林,安远兮翻身下马,把一脸木然的丹尼从马背上抱下来,放到草地上坐着,又过来抱下已经哭哑了噪子的金莎,再扶我下马。背上骤然传来一阵钻心的巨痛,我抽了一口气,脚一软,跪倒在地上,安远兮紧张地道:“怎么了,是不是伤口又裂开了?”
  被他这么一提,我才回过神来,背上撕裂般的痛楚提醒着我好不容易愈合的伤口肯定在这样剧烈的奔驰下又被拉开了。我无力地瘫坐到地上,安远兮蹙起了眉:“你的伤……”
  “不打紧。”我抬眼看到草地上呆呆坐着的两个孩子,挣扎着站起来,骑太久的马,两条腿又酸又软,安远兮扶我走过去,我抱住丹尼和金莎,两个孩子惶恐的表情让我心中一酸,眼泪几乎又要夺眶而出。
  “阿花姐姐,我奶奶和阿爸会不会死?”金莎在我怀中惊惶地问,我顿时语塞,咬紧唇,心头难过得滴血。
  “金莎……”安远兮蹲下来,心疼地抱住她,金莎“呜呜”地哭起来,“我要姆妈……我要奶奶……”
  “别哭了!”一直沉默不语的丹尼突然大声喝斥妹妹,“他们不会死的!”
  金莎被哥哥一喝斥,眼泪顿时被吓回去,俯在安远兮怀里小声地抽泣。丹尼的小手紧紧握成拳头,坚定地道:“他们不会死的!”
  我别过脸,不忍看两个孩子的表情。从马尔蒂族人昨晚疯狂的行径来猜测,伊夏大娘一家根本没有生存的希望了,可是这样残忍的话,我根本无法说出口。为什么?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好人总是受尽欺凌?我的双手紧紧握着,指甲陷进肉里,我低声恨道:“安远兮,是不是没权没势的人,必定成为权贵们的俎上鱼肉,任人宰割?”
  “你……”他张口欲言,我冷笑一声,仰着头,目光炯炯地望着渐渐亮起来的天空,咬牙道,“我发誓,我一定要成为很有钱很有权的人,没有人可以再随意欺侮我和我身边的人!”
  他定定地望着我,眼中涌出复杂的情绪,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什么也没说。我们都沉默下来,林子里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天一点一点地亮起来,太阳升上了天空,终于,我们听到了旭门关大门发出沉重的“吱……呀……”声,我站起来,身子禁不住有些颤抖,把丹尼和金沙抱上马,我们安远兮牵着马,跌跌撞撞跑到旭门关门口时,我的眼泪又忍不住涌出来,我回来了,我终于回来了!
  边城只有一家像样的客栈,我和安远兮决定先去客栈休息,走进客栈,发现大堂生意挺旺的,径直走到柜台前,想跟掌柜说要两间房,一看到那掌柜,倒怔了一下,竟是个颇为貌美的女子。她见了我们,笑道:“姑娘是要吃饭还是住宿?”
  “住宿。”我回了神,笑道。
  “上房三十文一间,姑娘要开几间房?”她看了我和安远兮一眼,笑问道。
  她这样一说,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我们身上根本没有银子,而边城又没有钱庄可以让我去提钱,我的脸一红,安远兮赶紧道:“不好意思,我们不要了。”
  转身踏出客栈大门,我茫然地站着,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发呆。安远兮见我沮丧的样子,轻声道:“不用这么丧气,我们有干粮,先随便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点干粮再想办法。”
  也只能如此了,转身正准备离开,突然听到客栈大堂里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我转过头,见到不知打哪里冒出一个白衣男子懒懒地趴在柜台上,对柜台里的女掌柜轻佻地笑道:“伊娘,你今儿这妆化得真美,真是让玉某越发倾心……”
  “玉蝶儿!”我尖声一叫,男人转头看到我,先是一阵错愕,随即惊喜地冲过来,“花花!”
  我又气又怒,一拳赏给他一个熊猫眼:“老娘在曜月国差点命都没了,你这混蛋居然还在这里泡妞!”
  “冤枉呀花花……”玉蝶儿捂着眼睛惨叫,我一听更是暴跳如雷,“我亲眼看到的还冤枉你了……”正准备又给他补一拳,安远兮赶紧拉住我,“别在这里闹,别人都看着呢!”
  转头一看,大堂里的食客全都盯着我们,脸上带着看好戏的表情;柜台里的女掌柜先是有些错愕,接着唇边勾起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丹尼和金莎也傻愣愣地看着我,我哼了哼,对玉蝶儿道:“给我开两间房,你给我进房来说。”
  安远兮把丹尼和金莎送进房间,安置他们睡下,玉蝶儿对我们带回来的两个孩子满腹疑惑,我懒得搭理他,两个孩子惊恐了一夜,没怎么哄就睡着了。我踏进隔壁的房间,玉蝶儿一进来我便开始兴师问罪:“你倒给我说说,不是让你来接我们么?你没接着人就不知道打听一下消息么?”
  “你真的冤枉死我了,花花……”玉蝶儿委屈地看了我一眼,“我在边城等了你们几天没回来,就出关找你们了,在路上听到你在赛马大会上接受了乌雷的金刀,要嫁给他做王妃了,我一听,赶紧快马加鞭赶到皇都,潜进王宫打探,整个王宫都找遍了,都没找到你,后来抓了一个宫女来问,才知道你和安呆子被当成奸夫淫妇浸猪笼了……”
  “你放屁!”我火冒三丈,“什么奸夫淫妇,我们是被陷害的……”
  “是是是……”玉蝶儿连连点头,“我又到你们被投进的那个湖边去查探,没有发现什么,还潜到湖底去找了,找了好久,结果在湖底发现了一个空猪笼。”
  我怔了怔,“你潜入湖底看了?”那湖水虽然不深,可是冷啊,若玉蝶儿真的潜入水中去查找过,也难为他了。
  “是啊,我看那竹笼是空的,料定你们肯定已经逃出来了,所以一直在草原上四处找你们,可是草原这么大,我也不知道你们到底会跑到哪里去,后来想想还是先回边城等你们好了,只要你们没死在湖里,肯定会回边城的。”玉蝶儿委屈地道,“我也是昨日才返回边城的,只比你们早一天回来。”
  我顺了顺气,渐渐消了火:“算这家伙有点良心!没在这里逍遥自在地享福!”
  “那当然,花花的事就是我的事,为了花花我可以赴汤蹈火……”玉蝶儿凑过来,一脸讨打的笑容,“花花不会是见到我和伊娘说话,所以吃醋了吧……”
  恶!我嗤了一下,啼笑皆非地道:“去去去,我会为你这样的家伙吃醋?你那德性我还不知道,一见了美人就全身发痒……”
  玉蝶儿假意叹了声,“嘿嘿”笑道:“花花若是为了原因这个揍我,唉……我再挨几拳也值……”
  我白了他一眼,安远兮自从进了房就没再说话,这会儿突然出声:“叶姑娘,你身上的伤要找人帮你重新敷药,我帮你准备药去。”转眼看了玉蝶儿一眼,“玉公子,能不能请客栈的老板娘给叶姑娘上药?”
  “花花,你受伤了?伤到哪里了?”玉蝶儿惊跳起来,抓着我的手,我看了安远兮一眼,他正从包裹里取出狼毒草,脸上看不出什么特别的表情。我抽回手,淡淡地道:“在背上,被狼抓伤的。以后再讲给你听,先麻烦你去找老板娘吧。”
  “我马上去。”玉蝶儿一阵风似地冲了出去,安远兮拿了狼毒草,也往外走:“我去弄药,你先歇会儿。”
  “嗯。”我点点头,见他走到门口,忍不住叫住他,“安远兮……”
  他顿住,转头看我,我迟疑了一下:“玉蝶儿就是这性子,他其实……”安书呆跟玉蝶儿有过龃齬,我实在不希望他们两个仍然互相看不顺眼。
  “我知道。”安远兮笑了笑,“你休息吧,别想那么多。”
  呃?书呆子竟然没摆臭脸?我以为他看到玉蝶儿没规没矩的样子,肯定又会和他的迂腐思想有抵触,会拉长了脸摆脸色呢,所以才想帮玉蝶儿说说好话,没想到他一脸理解的样子,倒显得我多小人之心似的。
  伤口果然全部都裂开了,前段时间的伤算是白养了,女掌柜伊娘看到我的伤,吓了一跳,讶道:“姑娘这伤怎么折腾得这么厉害?”
  我苦笑,你当我想么?伊娘帮我敷药,见我咬着牙一声不吭,轻声道:“疼就叫出来吧,你这伤看来得在床上养一阵呢。”
  我也知道。我郁闷地咬着唇,伊娘在我背上捣鼓着,我不由怔怔地发起呆来,想起在伊夏大娘家养伤的日子,眼中一热,把脸埋进枕头里,不知道伊夏大娘一家是否真的……也许可以让玉蝶儿去草原上打探一下消息,万一他们还活着呢?尽管我知道,这个万一的机会,实在是太渺茫了。


  绾青丝 第二卷 沧都篇 五

  第八十九章 掌柜(1)

  我趴在边城客栈的床上养伤的这几天,玉蝶儿出关去打探帕图斯族的消息,他带回来的消息让人十分震怒与悲痛,帕图斯族的男人据说全被马尔蒂族的人杀了个干净,因为没有得到两匹宝马,马尔蒂族人在掳回去的女人和孩子中又没有找到丹尼和金莎,连孩子和女人都没有留下一个活口。为了掩饰罪行,马尔蒂族一把火把在帕图斯族犯下的恶行烧了个干干净净,大火烧了两天两夜,以前那个纯朴的小部落变成了一片焦土,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
  我浑身发抖,玉蝶儿担忧地看着我:“花花……”
  “我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的!”我握紧双拳,在玉蝶儿眼中看到自己赤红的双目,咬牙恨道。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你准备怎么跟那两个孩子说这事?”玉蝶儿问道。
  “不能告诉他们。”我摇摇头,心中一痛,“这对他们来说太残忍了。”
  “可是……”玉蝶儿蹙起了眉,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先回沧都吧,这事容我好好想想。”
  安远兮领了两个孩子进来,我掩饰住沉重的表情,对两个孩子笑道:“丹尼、金莎,我们很快就要回沧都了,你们很快就可以看到天曌国的皮影戏,吃到好吃的糖葫芦啦……”
  “我们不去!”丹尼突然出声打断我,亮睛睛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看得我有些心慌,“阿花姐姐,我和妹妹要回草原上去!”
  “不行!”我想也不想就一口拒绝,丹尼定定地看着我,“为什么不行?我们要回去!我们要回去找阿爸、姆妈和奶奶!”
  “我说不行就不行,你奶奶让我带你们走,我不让你们回去!”我咬了咬唇,不能告诉他们实情,我的话听起来完全是蛮不讲理。
  “阿花姐姐……”金莎怯生生地看着我,我抱住她,柔声道,“金莎,跟姐姐回沧都吧,相信姐姐,你们会在沧都生活得很幸福的……”
  “阿花姐姐,我们想回去……”金莎“呜呜”地抽泣起来,泪珠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滴滴往下掉,“我想姆妈……呜呜……”
  “金莎……”我难过抱住他,无奈地轻叹。丹尼定定地看着我,“阿花姐姐,你不让我们回去,是不是我阿爸、姆妈和奶奶已经死了?”金莎听了他的话,顿时哭得更大声了。
  “丹尼……”我蹙着眉看他,他转头看了一眼玉蝶儿,“你让这位叔叔去草原上打探消息,打探到什么了?”
  这孩子心里恐怕已经预料到家人的结局了,我叹了一声,玉蝶儿蹙眉道:“花花,这事瞒不过他们的,还是告诉他们实情吧!”
  我别过脸,不忍看他们的表情,玉蝶儿见我没反对,将他在草原上打探到的消息说给两个孩子听,尽量换上了比较温和的词汇。金莎一直在哭,我拍着她的背哄她,丹尼苍白着一张小脸,咬紧唇,一言不发。我见玉蝶儿说完了,才柔声对丹尼道:“丹尼,如果你回去,不是辜负了你家人的牺牲吗?你奶奶将你们交给我,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丹尼看了我一眼,脸上露出坚毅的神情:“阿花姐姐,你放心,我现在不回去……”
  我舒了口气,没想到他突然跪到玉蝶儿面前:“叔叔,你会武功是不是?你教我武功吧,我一定会好好学的,等我学好了武功,我就回去,杀了马尔蒂,为我全家报仇!”
  我们几个都吓了一跳,连金莎也止住了哭泣,玉蝶儿赶紧拉他:“你先起来!”
  “叔叔答应了,我就起来!”丹尼挣脱玉蝶儿的手,面上带着他这个年轻不该有的坚定,他直挺挺地跪着,目光坚毅地望着玉蝶儿,显然不是一时冲动胡乱决定的。
  玉蝶儿有些无奈地道:“我练的可不是杀人的功夫。”
  “那叔叔能不能告诉我,谁练的是杀人的功夫?我去跟他学!”丹尼固执地道。我蹙起了眉,这孩子小小年纪,杀气就这么重,虽然我怜他家逢巨变,可是他如果一辈子背着仇恨的包狱,会过得快乐么?脑海中猛然浮过一张令我刻骨铭心的面孔,我的心一抽,回想着那双曾经令我恐惧得不能成眠的鸷猛的眼睛,我打了个寒颤,我不能让丹尼变成他的样子,否则我对不起伊夏大娘对我的嘱托。
  我抬眼望着玉蝶儿:“玉蝶儿,你行走江湖多年,可识得什么德高望重的武林前辈?”我加重了德高望重几个字的语气。不能一下子打消丹尼的念想,否则可能会出乱子。学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果能有一位正直的师傅能好好教导他,化解他心中的戾气,让丹尼学武,让他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也不算一件坏事。
  玉蝶儿立即就明白了我话中的含意,他蹙着眉想了想,微微一笑:“倒是有一位前辈,在武林中德高望重,而且武艺高强,若是跟他说明情况,应该有可能收下他为徒。”
  “哦?”我赶紧问,“是谁?”
  “是玄武山无相寺的方丈慧惮大师。”玉蝶儿笑道,“无相寺在江湖上一向被推为泰山北斗,慧惮大师更是一位得道高僧,他如果肯收丹尼做俗家弟子,你担心的问题就解决了。”
  果然是个合适的人选,能让他在佛门中受几年熏陶,听听大师们的教诲,对丹尼有益无害。这事情便这样定下来了,丹尼一日也不愿多耽搁,立即就要启程去玄武山,我考虑了一下,同意让玉蝶儿带他与我们分道扬镳。我让他们骑走了小黑和小白,这是我为野马王和它老婆取的名字,黑马叫小黑,白马叫小白,本来我之前是想帮它们取个“追风”、“逐月”什么的,但看不得野马王一脸屌样,干脆就按它们的肤色随便叫了。不知道那两匹马是不是听懂了这两个名字不怎么威风,每次这样叫它们的时候都一脸郁闷,看得我总是忍不住笑。
  我则和安远兮雇了辆马车,带着金莎回到沧都,沧都跟我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繁华而喧嚣。回了老福头家,福祥开门见到我们,又惊又喜,一路尖叫着跑进去:“老爷,叶姐姐和安哥哥回来啦!”
  老福头闻声颠颠儿地迎出来,脸上笑出菊花,红鼻头一闪一闪的:“叶丫头,你们可算回来了,这一个多月可把我们担心死了?小祥子,去给安大娘报个信儿,说远兮他们回来了。”
  “哎!”福祥笑眯眯地跑出去了,老福头拉着我们往屋里走,“快进屋快进屋,你们到底遇到什么麻烦,怎么耽搁了这么久?”
  “我们……”我刚刚张口,安远兮拉了我一下,在我身边轻声道,“我写信回来只说遇到点麻烦,要耽搁数日,没说那么多,一会儿我娘来了,你什么也别说,我会跟她讲的……”
  我怔了怔,点了点头。刚落坐一会儿,安大娘和安生就跌跌撞撞地冲进屋了。“远兮……”安大娘冲过来,抱住儿子,泪流满面,“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在关外是不是吃了很多苦?曜月国的食物不合口味吧?你们说好一个月回来,怎么折腾了两个月?……”
  安大娘一迭声地盘问,安远兮想必是早就想好说辞,说草原路难行,在曜月国一时没有收到钱,多玩了几天如何如何。我张口结舌,安远兮这个老实人竟然学会撒谎了,还说得这么溜。即便是这样,安远兮也被安大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唐僧了好久,看得我心发毛,心想幸好没有和盘托出,否则面对安大娘的唠叨还真是够受。闹腾了半天,老福头才发现我们带回一个小女孩儿,问起她的来历,我只说是在路上捡到的一个孤儿,福祥和安生见到可爱的金莎,欢喜地要拉她出去玩,我拦住他俩:“金莎赶了这么久的路,很累了,你们俩先带他去我房间休息,明天再玩吧。”
  两个孩子脆生生地应了,拉着金莎出去,我见她的丧亲之痛也消退不少,舒了口气,转头对老福头道:“福爷爷,怎么没见着小红?”
  “她去铺子了,你不在这些天,她每天都去铺子照应着。”福爷爷笑了笑,欲言又止,我见他表情有些怪,笑道:“怎么了?”
  “前段日子京城锦绣庄派了个人到你铺子里来,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咋回事儿,你先休息一下,等小红回来说给你听。”福爷爷道。
  “金大娘派了人来?”我皱起了眉。金大娘想做什么?当即决定去铺子里走一趟,安远兮一听要陪我去,安大娘不满地道:“远兮,你才刚刚回来,在家里好好休息一下,明儿再去铺子吧。”
  我一听,赶紧道:“你回家吧,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我陪你。”安远兮转头哄安大娘,“娘,我不累,我陪叶姑娘去铺子里看看就回来。”
  安大娘听儿子这样一说,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俩一眼,倒也不阻拦了,我和安远兮乘着家里的毛驴车,赶到城里,到了铺子,踏进去,怔了一下,铺子里冷冷清清的,一个面生的年轻小伙子笑着迎上来:“姑娘,您要买绣品还是添行头?”
  姑娘?我淡淡一笑:“你是谁?”
  “敝姓王,是这铺子的掌柜。”他丢出一个炸弹,炸得我有点懵。这倒有趣了!我唇边浮出一个玩味的笑容:“这铺子的掌柜不是玉公子吗?”
  “那是前掌柜,我是这铺子的老板新请的。”他又丢出一个炸弹。看来我不在的日子,发生了很多事呢,我和安远兮对望一眼,他的眼里也有一丝诧色。我笑了笑:“这锦绣庄的老板不是叶海花吗?易主了?”
  “未曾。”他皱了皱眉,“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既未易主,我怎么不记得我请过你这个掌柜?”我望着他,看着他一脸错愕的表情,笑起来,这个人,不会就是金大娘派来的吧?
  “姑娘你是……”他一脸讶色,这当儿,小红从里走出来,见到我,惊喜地冲了过来:“姑娘!你,你回来了……”
  她的眼圈儿一红,眼泪就掉了下来。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哭什么,这不好好的。”
  “原来姑娘就是叶老板!”姓王的男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眼,躬身笑道:“在下王继昌,是受京城总店金老板所托,来沧都分店任职的。”
  任职?来盯着我吧?看来金大娘对我不怎么放心嘛!我笑了起来,淡淡地道:“金大娘对沧都分店真是关照,王先生辛苦了,既然如此,请王先生将任职书拿给我看看吧。”

  第九十章 火锅(1)

  任职书没什么可疑,是金大娘的亲笔信加她的印玺,信纸上还有与我联系时专门作的暗记。我沉思起来,琢磨着金大娘派这个王继昌来沧都分店的用意。虽然这间店是我与金大娘合开的,我赚的钱每月也有打到金大娘的账头上,但她这么精明的一个商人,显然是不怎么放心让我一个人控制着整个分店的。这也是商人的最普遍的心态,想起以前我们那个合资公司,即使从一般员工到总经理,都是请的内地人,但香港老板还是会从总公司派一个所谓的财务总监之类的人到公司守着,就是怕滥权了。如今金大娘派来这个人,明里协助,暗里监督,也是合情合理,我心里又没鬼,若表现得不快,倒显得小家子气了,只要他不给我搞事儿,我也不是容不下他。
  我看了一眼这个王继昌,笑道:“王掌柜到店里多久了?做得还顺手么?我不在这两个月,店里可有什么特别的事?”
  “来了一个多月了,叶老板把沧都分店的基础打得很扎实,在下做得很顺手。”王继昌恭恭敬敬地道,“这段时间零星的生意减了些,因为叶老板不在店里,所以没有什么新绣品推出来,如今叶老板回来了,相信生意很快又会火起来。”
  “是么。”我淡淡笑道,“你如今在哪里落脚?生活还习惯么?”
  他怔了怔,道:“在下在城中租住了一间民舍,生活尚可。”
  我点点头,笑道:“王掌柜初来沧都,生活上如果遇到什么不方便的,可以同我说,我会替你安排妥当的,食宿的费用,每月可以开张单子来,铺子给你报销。至于店子里的事儿,以后就劳王掌柜多费心了。”既然是钦差大臣,那就用怀柔政策吧。
  “叶老板言重了。”他想是没料到我态度竟是这般,脸色倒忐忑起来,我笑了笑,“那王掌柜出去忙吧,麻烦你请莫公子进来,我要看看这两个月的账薄。”
  我见他推门出去,转头看向小红:“小红,这人怎么样?”
  “接生意比起玉公子是逊色些,做事情么,按着规矩做,也没什么行差踏错的。”小红看了我一眼,“姑娘不恼金大娘么?”
  “有什么可恼的,她也是半个老板。”我莞尔道,“小红倒是越来越机灵了,能自个儿担事儿了。”小红这鬼灵精,肯定是不用我说也会成天盯着这家伙来着。
  “姑娘……”小红嗔了我一眼,“还不是因为姑娘不在,我得帮姑娘盯着他,你以为我愿意天天来铺子守着,我巴不得只侍候姑娘一个人,费这些神作什么?”
  “是啊是啊,我们小红最乖了。”我笑道,“你要什么赏?自个儿说。”
  “姑娘好生生的回来就好了,这次怎么折腾了两个月?不是说了一个月回来过春节么?我还眼巴巴等着吃姑娘说的毛肚火锅呢,现在连大年都过去半个月了。”小红嘟着嘴,埋怨道,“曜月国就那么好玩么?姑娘玩得都不想回来。”
  曜月国?我哪里是不想回来,我做梦都想回来。我叹了声,不想把草原上那野蛮恐怖的经历讲出来吓着她。我笑了笑:“是啊,走的时候说回来要弄火锅给你们吃呢,不如今儿晚上补回来?”
  “那敢情好,我听姑娘说起你家乡这火锅,就馋得流口水。”小红笑眯了眼,“姑娘要准备些什么食材?我先回去准备。”
  门轻敲了几下,莫修齐捧了账册进来了:“叶姑娘。”
  “先坐吧。”我让他坐下,想了想,写了些食材给小红,她转身欲走,我突然想起什么,叫住她:“小红,你问问安总管,看看他喜欢吃什么,记下来一起去买。”
  “呃?”小红愣愣地看着我,“安总管?”
  “啊,也请安大娘一家过来吃吧,这趟出门,安总管也挺辛苦的。”我知道小红肯定是疑惑我对安远兮态度的转变,却不想多说:“你先出去吧。”
  她有些讶异地出去了,我翻起莫修齐带来的账册,见账目工整,一笔笔列得整齐,看来沧都分店真的是走上轨道了,老板、总管、掌柜,三个人整整两个月不在店里,也没出什么大篓子,只是生意真的差了很多,原来真有不少客人是冲着玉蝶儿那张俊脸和骗死人不偿命的甜言蜜语来的,看来锦绣庄的产品,要想抢到“沧都第一”的招牌,还要下些功夫,至少,要把现在占着“贡品绣庄”这块招牌的“云裳坊”比下去。我眼睛转了转,突然想起在京城让金大娘做的那批东西,有了主意,心情顿时也好起来。
  我合上账册,看了莫修齐一眼:“这些日子我不在铺子,有劳莫公子了。莫公子把铺子里的账目整理得这么清楚,我省了不少心。”
  “叶姑娘言重了。”莫修齐笑了笑,“这是我的份内事。”
  “嗯……”我点了点头,“莫……我没事了,莫公子先回去忙吧。”
  我本想问问莫桑如何,想想,还是罢了。看着莫修齐出去,我站起身,走到铺子外面去随便逛了逛,店面有王继昌,楼上的绣场有绣娘看着,我踏到后院去看仓库,正好看到莫桑从院子里出来,看到我,他怔了怔,低头道:“叶姑娘。”
  我定定地望着他,他的眉他的眼,我的冥焰,你在哪里,他到底是不是你?莫桑见我怔怔望着他出神,低了低头:“叶姑娘,我先出去了……”
  他从我的身边擦过,我低声轻唤:“冥焰……”
  他的身子微微顿了顿,径直走了出去。我闭上眼睛,靠到墙上,心中一阵酸楚。
  “叶姑娘……”
  我睁开眼,安远兮不知何时走到我面前,定定地看着我,他的唇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容,深邃的黑瞳温暖又温柔:“你刚回来,不要太累了,回去休息吧,铺子我看着就行了。”
  “你不累么?”我静静地看着他,柔声道。
  “还好。”他淡定的笑容让我觉得心很静,不由莞尔道,“罢了,我们都回去吧,辛苦这么久,今天放一回假。我让小红去买火锅的食材了,晚上你和安大娘还有安生,都过福爷爷这边来吃饭吧。”
  “怪不得小红来问我喜欢吃什么,原来是为这个。”他怔了怔,好奇地道,“火锅是什么?我从来没听过。”
  “是我家乡的美食。”我的眼神朦胧起来,火锅的由来,似乎起源得很早,用火烧锅,以汤水导热,煮涮食物,这种烹调方法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出现了,但我家乡的毛肚火锅,却起源于清末民初,重庆码头和街边下力人吃的廉价实惠的街头大众饮食摊上的“水八块”。水八块全是牛的下杂,生切成薄片各自摆在碟子里,食摊泥炉上砂锅里煮着麻辣牛油的卤汁,食者自备酒,自选一格,站在摊前,拈起碟里的生片,且烫且吃。吃后按空碟子计价。价格低廉,经济实惠,吃得方便热烙,所以受到码头力夫、贩夫走卒和城市贫民的欢迎。如今的重庆火锅,烫食的菜品更是花样百出,但凡可以吃的,都可以拿来烫,而且不分季节,三伏天在火锅店里,随处可见光着膀子吹着风扇围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满脸汗光油光的食客。以前在家时我可是每月必定弄两三回来吃的,否则像上瘾般难受,母亲在世时,火锅底料都是她自己炒的,我跟着学了,手艺比不上火锅店的,但还算凑和。到了这个时空,便再也没吃过了,京城人口味偏淡,喜甜食。我初到沧都时,就发现这里的气候跟我家乡一样,冬天阴冷潮湿,百姓多爱喝酒食辣椒以抵御寒气,应该受得了火锅的麻辣。
  他见我一脸神往的表情,轻笑道:“你家乡在哪里?怎么从未听你提过?”
  “呃?”我回过神来,尴尬地笑了笑,“我的家乡很远……我们回去吧?”
  “嗯。”他见我不想答,淡淡一笑,也不追问。
  小红照我开的单子买回了食材,菜肴倒是不重要,我关心的是她买的配料齐不齐,特别是牛油,重庆火锅主要靠牛油来提香,好在我写给小红的东西,她几乎都买到了,小红跟着我在厨房帮忙。炒好底料,准备好食材,我把热气腾腾的铁锅端到花厅地上的炭炉上。安远兮他们已经过来了,莫修齐和莫桑也请了过来,正好是一桌十人,我看着一屋子人,笑道:“好了,大家围着锅子坐吧,挤一挤才有味道呢。”
  “这样就好了?”老福头望着锅子,“怎么不把锅端到桌上去?”
  “桌子太高了,不好操作。”我笑道,眼珠儿一转,“对呀福爷爷,你得闲的时候做张专门烫火锅的桌子吧,我到时画图给你。”
  我招呼着大家坐下,心情大好,先夹了片毛肚在锅里烫,然后放到油碟里,示范着吃了一片儿,笑道:“就是这样吃,大家试试。”
  话音刚落,福祥和安生就迫不及待地照我的样子做了,转眼功夫两个小鬼已经把肚片儿放进嘴里,眼睛一亮:“好好吃。”
  安大娘怔怔地看着翻腾的红汤,脸色有些尴尬:“叶姑娘,我们倒是无所谓,可是远兮不吃辣的……”
  “呃?”我怔了怔,脸红了起来,“呀,我不知道,早知道做成鸳鸯锅了,另一半儿做成清汤的……”怎么这么乌龙,请客吃饭连客人的口味都没问,我还以为沧都人都能吃辣呢。
  “没事,闻起来很香,我试一试。”安远兮反倒笑了,夹了一片毛肚下锅烫。我突然想起凤歌以前吃了豆腐乳的难受样子,心中一紧,赶紧制止他:“不要了,你不能吃辣,我去看看厨房还有什么,单独做吧……”
  “没关系的。”安远兮已经把毛肚放进嘴里了,我赶紧站起来到桌边倒了杯水想递给他,只见他嚼了几下,把毛肚吞下去了,脸上倒未有什么不妥。安大娘怔怔地看着他:“远兮,你不觉得辣吗?”
  “还好,味道真不错。”他抬眼赞我,神色如常,看不出是故意装出的,安大娘舒了口气:“你什么时候学会吃辣了?你可是打小就不吃的。”
  安远兮怔了怔,也不答母亲的话,又夹了一片烫好,送到安大娘碗里:“娘,你试试,真的不错。”
  我放下茶杯,看来我也不用单独再为他单独准备一份晚膳了。大家高高兴兴地吃起来,金莎用不惯筷子,都是我烫熟了喂给她,晚饭吃完,大家对我的火锅大餐给了极高的评价,安生抹着油嘴儿笑道:“叶姐姐,你要是不开绣庄,开个火锅店多好,那样我们就可以天天吃火锅了。”
  “你这孩子,就知道吃。”安大娘笑着啐他,我被安生这么一提,倒醒悟过来,对呀,我为什么不开个火锅店?衣食住行,都是百姓的生活必需,永远会有市场的。我顿时眉开眼笑,兴高采烈地捏了捏安生圆圆的小脸蛋,称赞道:“安生,你真聪明,我就开个火锅店,以后你就是我火锅店的第一个VIP,什么时候来吃都不用付钱!”

  第九十一章 老爷(1)

  开火锅店比开一家绣庄似乎容易多了,只需选好店面,请福爷爷帮我打十几张火锅桌,买上几十口锅和炭炉。我把炒底料的活儿教给小红,每日在家里配好料送到店里去。开张的前三天,免费让百姓试吃,三日之后便客似云来,因为收费实惠,又合沧都人的口味,所以每天都忙不过来,半个月之后又在城西开了家分店,一个月之后在城南开到第三家。“沧都火锅”的名气,远远超过“沧都锦绣庄”,不但吸引了本城的百姓,连南来北往的商贾,也时常慕名而来,排队等位。
  而锦绣庄的生意,也一日好过一日,我开始把之前在京城让金大娘给我做的那批秋装当春装穿,并把样品摆到橱窗里,现代衬衫、风衣、长裤、家居服的奇怪款式吸引了许多人围观。我这衣着怪异的现成模特是穿给那些豪门贵妇和千金看的,另有一批免费的模特是火锅店里的员工,我让他们全部换上了酒楼服务员的统一制服,除了方便他们做事不束手束脚,还是为“锦绣庄”做宣传。我并不指望真有人来做、来买这些衣物,只是想通过这个方式,让“沧都锦绣庄”和“沧都火锅店”更出名,不出我所料,叶海花这个名字,在沧都渐渐响亮起来。
  总之,我的生意做得稳当极了,我琢磨着下个月再开第四间火锅店,这间店我准备好好装修,搞得奢华一点,面向高层次的消费群体。这一日我照例消磨在绣庄,巡了一圈儿店,我躲在办公室和金莎一起玩弹子跳棋,这是我画好图请老福头为我做来哄金莎的,棋盘是红木的,配上涂了红、黄、蓝、绿、黑、白六种颜色的木珠子,精致小巧,丝毫不比现代的玻璃珠子逊色。老福头做好一套后,弄清玩法,玩得十分入迷,每天晚上都要拉着我陪他下弹子跳棋,把他的围棋和象棋都抛一边儿去了。几个孩子也喜欢玩,老福头便给孩子们每人做了一套,我也让他给我做了一套放到办公室。回了沧都后,金莎十分黏我,我上哪儿她都跟着,大概是对新环境有种陌生的恐惧感,这也是我费心思逗她高兴的原因。
  王继昌敲了敲门,站在门口:“叶老板,有位云老爷要见您。”
  “哪位云老爷?”我没抬头,拈起珠子,连跳数下到金莎的阵营,引来她懊恼的惊呼,我不由笑了。
  “他没说,只说是叶老板的旧识。”王继昌道,“叶老板要见他么?”
  “旧识?”我怔了一下,脑子里转了一圈儿,以前没认识什么姓云的呀?我抬眼看着王继昌,“他还说什么没?是一个人来的?”
  “带了个跟随,他说与叶老板是忘年之交……”王继昌这么一提,我顿时想起来,是数月前在来沧都的官道上遇到的那位犯心脏病的云老爷子,叫什么……对了,云崇山!我赶紧道:“快请他进来。”
  我站起来泡茶,一会儿王继昌请云老爷子和他的跟随,似乎是叫云德的一起进来,我迎上去,笑道:“云老爷,好久不见了。这些日子身子可好?”他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人比我数月前见他时更清瘦了,唯有双目仍是那般炯炯有神。
  “还好还好!”云老爷子笑起来,“叶丫头啊,你这生意可做得不小啊。”
  “让老爷子见笑了。这边坐。”我从软榻上抱过金莎,把她放到我办公桌后面的高背椅上,“莎莎,姐姐有客人,你自个儿玩一会儿。”
  将茶奉到软榻上的矮几上,我坐到他对面,笑道:“老爷子什么时候来的沧都?是办事儿呢还是探亲访友?”
  他的眉一抬,眼中带起了一丝趣味:“呵呵,来了没几日,我去尝了近日名声大噪的沧都火锅,没想到老板居然是你啊,丫头,你这‘小生意’可做得有模有样的,怪不得当初我送你那东西,没见你拿出来用。”这语气,倒有些嗔怪的味道了。
  “瞧老爷子您说的,你那东西这么贵重,哪里好随便拿出去。”我笑了笑,赶紧圆场道,“再说我既然是经商的,也知道钱在花在刀刃上的道理,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去求人不是浪费了老爷子的心意,我记着呢,以后若遇到不得已的难处,一定去请老爷子的朋友帮忙。”
  “你这丫头,倒坦白。”云老爷子笑着端起茶,喝了一口,“你今儿这身衣裳倒有趣,也是你们绣庄做的?”
  我今天穿了一件改良的清装,藕荷色的斜襟大褂,袖口绣着繁复的蝴蝶滚边。黑色的百折裙也绣着花样繁复的绿叶兰,连脚上穿的绛缎鞋,也跟裙子配了对儿,鞋面上同样绣着素素雅雅的绿叶兰。中国历朝历代的服饰,只有唐、清两代最有特点,这身清装是我穿了几日衬衫长裤后一时兴起做的,我微笑道:“让老爷子笑话了,是我画出来,让绣工们做的。”
  “看起来不像是天曌国的服饰,倒有些边塞异族的感觉。”老爷子眼也贼尖,我随意胡诌了个借口:“我前些日子刚从曜月国回来,看了他们的服饰,受了点影响。”
  老爷子眯起眼,点点头,继续我与闲聊,多是问些我到沧都是怎么经营起这间绣庄和那几家火锅店的,怎么管人的,怎么管事的等等,问得还挺详细的,末了还提了几个刁钻的问题,若是我商场上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听我一一作答,他连连点头,摸着胡子,露出满意的笑意,似乎是极欣慰的样子,看来这老爷子还真是关心我呀,我笑道:“老爷子,你这是在考我还是怎么的?”
  他“哈哈”大笑起来,将茶盏放回矮机上,目光落到几上搁着的珠子跳棋上,面上带上几分兴趣:“叶丫头,这是什么?”
  “这玩艺儿叫珠子跳棋,我没事打发时间的消遣玩艺儿。”我解释道,见他一脸兴趣,把玩儿法告诉他,他一听来了兴致,与我下了一盘,末了连连点头,笑道:“这东西可以练练人的脑子,拓宽思路,倒是个妙物。”
  “老爷子喜欢,这副棋就送您。”我笑道,将棋盘盖子盖上,递了过去,云老爷子也不客气,接过递给身后的云德,笑道:“那我就不推辞了。”
  这会儿,门轻轻敲了两下,转头,看见安远兮抱着金莎走进来,我怔了怔,原来我这会儿顾着跟云老爷子聊天,金莎跑出去了都不知道。安远兮见到我房里有客人,怔了一下,笑道:“金莎说她想吃糖葫芦,我带她上街去买,跟你说一声。”
  我点点头,安远兮转身出去,转头,看到云老爷子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安远兮,表情似乎是若有所思,我怔了怔,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他的目光不是落在安远兮身上,而是落在他挂在腰间的一块样子看起来极为普通的玉珮上,安远兮的身影消失在门外,老爷子的目光也没有收回来,眉头轻蹙起来,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轻咳了一声:“老爷子认识他?”
  “呃?”他回过神,看到我探询的目光,立即神色如常,“不认识,他是谁?”
  “他是我们绣庄的总管。”我笑了笑,看他的样子,即使不认得安远兮,必定也认得他身上那块玉。
  “哦?他叫什么?”云老爷子漫不经心地端起茶,我觉得有些好笑,明明他对安书呆身上那块玉极感兴趣的样子,还装得若无其事。
  “安远兮。”我随口答道,你不想说,我也懒得问。
  “安远兮……”他的眉毛蹙起来,似乎在思索什么,半晌,眉头渐渐舒开,不动声色地道,“名字倒不错,他能干么?能不能帮你?”
  “很能干,而且做事勤快,为人老实,帮了绣庄不少忙。”我实话实说。
  “嗯,做生意就是要有能干的人帮你,当老板的才省力。”云老爷子似乎是意有所指地笑了笑,打趣道,“否则就没时间玩这跳棋了。”
  “老爷子真会说笑。”我莞尔道,“老爷子远来是客,今晚不如我作东,请老爷子到我店里去吃火锅。”
  “改天吧,我今儿还有些事要办。”云老爷子站起来,笑道,“丫头,你是块做生意的料,沧都生意场好久都没遇到能搅翻这潭沉水的人了,好好干,让我看看你还有些什么本事。”
  “承老爷子贵言。”我笑着送他出去,“老爷子住在哪儿?我改日去拜访您?”
  他摸着胡子笑了笑:“我这几日事儿多,办了事儿就要走,你就不用挂心了,丫头,下次来沧都,我再来看你。”
  他这样说,我也作罢不再多问,云德扶他上了马车,老爷子撩开窗帘跟我挥了挥手,“进去吧!”
  见他的车子驶远了,我转身准备进铺子里,正好安远兮抱着金莎回来了,小丫头手里拿着两串鲜红的冰糖葫芦,远远地就冲着我叫:“阿花姐姐……”
  “回来了?”我从安远兮手里抱过金莎,笑道。
  “嗯。”安远兮唇角勾了勾,我抱着金莎进去,安远兮跟在后面,我想起云老爷子刚才看到安远兮那一幕,转头道:“安远兮,你认得刚才那位老爷么?”
  “刚才在你工作间的那位?”安远兮摇了摇头,“不认识。怎么了?”
  “没什么。”我摇摇头,看向安远兮腰间的玉珮,随意道,“这玉是新买的?前阵儿没见你挂过。”
  “不是买的,是从沧都回来后我娘给我的,说是给我避邪的。”安远兮的脸红了红。
  “避邪?”我看了他一眼,打趣道,“你中邪啦?”
  “又胡说八道!”他白了我一眼,往绣场的方向走:“我走了。”
  我笑着转过身,抱着金莎回办公室,迎面差点撞上人,吓了一跳,定睛一看,舒了口气:“秀姐?你找我吗?”
  她的表情有些不自在,又磨蹭着不说话,却又不走,我笑道:“怎么了?有事进来说吧。”
  她犹豫了一下,跟着我进来,掩上门:“叶姑娘……”
  “有什么事儿?说吧。”我见她磨磨蹭蹭,不干不脆的,似乎想说的话极难启齿,猜测道:“你家里有困难?要预支工钱么?”
  这秀姐也是个苦命的,娘死得早,爹又是个酒鬼,从小就不管她,倒是她小小一个人儿在外面挣钱养家,到了出阁的年纪,也有过几个上门求亲的,可一听说还要把她那滥酒鬼爹带过去,别人就不乐意了,一来二去的,年纪也拖大了,变成二十好几的老姑娘,她似乎也没了嫁人的念头,几个月前她爹死了,也有媒婆上门,想讨她给一个死了老婆的瘸子郎中作继弦,被她骂了出去,从此便没有媒婆上门了。
  “不是……”她的脸顿时涨得通红,迟疑了半晌,终于结结巴巴地道,“叶姑娘,我……我想请你帮我和安总管作媒,我没有长辈,你是我的老板,若是托你办事儿也算合礼数……”
  “呃?”我瞪大眼,被她吓倒了,“作,作媒?”
  “嗯。”秀姐的脸几乎要垂到胸膛上,“我知道这请求有些唐突……只是,安总管平日里就很敬重你,你说的话,他一定能听进去,我……叶姑娘……”她抬起头,满脸通红,站起来对我鞠了个躬,“我拜托你了!”说完,也不容我回话,转身就慌慌张张地跑出去。
  “哎……”我没叫住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跑出去,又好气好好笑,搞什么乌龙嘛?怎么这种事也能强甩给别人?我又没答应她!脑袋顿时大起来,作媒?我靠进椅子里,真是没想到,那书呆子还满有桃花运的嘛,我一边撇嘴,一边酸溜溜地想。

  第九十二章 作媒(1)

  作媒?
  我一辈子都没想过要去扮演红娘的角色。我是自由恋爱的信徒,上辈子最讨厌的也是长辈们安排的各种相亲活动,有时候我很好奇长辈们何以屡败屡战仍对搭桥牵线乐此不疲,难道做红娘真的那么有成就感么?
  我揉着脑袋,秀姐真是丢了个大麻烦给我,这种事儿,费力不讨好,成了倒好,若不成,则两头受气,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可是让我拒绝她,我也实在说不出口,秀姐只怕也是鼓足了勇气,才来找我开这个口的,一时之间一个头两个大,这事儿到底是说?还是推?我郁闷地思量了两三日,也拿不定主意。每天在铺子里迎上秀姐期待的目光,更让我如芒刺在背。
  这一日我照旧带着金莎到店里巡铺,秀姐敲门进到我的办公室,一看到她,我顿时坐立不安。秀姐站到我面前期期艾艾地道:“叶姑娘,我……”
  “我还没寻着机会跟安总管说。”我赶紧道。秀姐的脸一红,轻道:“叶姑娘记在心上就好……”
  “我记着呢,我……我一会儿就找他说。”我心虚地道,秀姐垂下头,把一个绣花荷包放到我办公桌上,面带羞涩地道:“那麻烦叶姑娘,一会儿替我把这个给他……”
  “呃?”不但要作媒,还要牵桥搭线么?我哭笑不得。
  “我不打扰叶姑娘了……”秀姐听到我的讶声,脸更红了,急忙转身走出去。
  我拿起那个荷包,见那上面绣了一朵精致的并蒂莲,意思不言而喻。看来是拖不下去了,我思量了一阵,开门叫住一个伙计,让他请安远兮到我办公室来一趟。金莎刚才吃了两块点心,大概是玩累了,一会儿就蜷在软榻上昏昏欲睡,我拿了衣架上的披风替她盖好,坐在榻沿上轻轻拍着她的肩膀,一会儿,小家伙就发出均匀的呼息。
  安远兮敲门进来,我示意他坐到办公桌对面去:“小声点,别把金莎吵醒了。”
  我站起来坐到办公椅上,看见他一脸温柔地看了一眼沉睡的金莎,微微一笑,安远兮算是个好男人了,除了有点迂,其他方面都挑不出毛病,秀姐也算好眼光。他转脸看我,笑道:“找我什么事?”
  “呃……”我动了动唇,不知为何竟觉得嘴上挂了千金重的石头似的,唉,还是说不出口。我转身倒了两杯茶,递了一杯给他,复又坐下,安远兮见我古怪的表情,失笑道,“什么事这么难说?”
  “呃,安远兮,你觉得秀姐这人怎么样?”我吞了一口唾沫,费力地道。
  “秀姐?”安远兮挑了挑眉,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赶紧道,“不错呀,刺绣的手艺好,把绣工也管得很好,为人也本分实在……”
  “行了行了……”看来安书呆对秀姐的印象还不错,那我接下来的话就好说了,我笑道,“你一提到秀姐就赞不绝口,看来秀姐这人真是不错了。”
  “是不错。”安点点头,“叶姑娘要给我们涨工钱么?”
  我把眼一瞪:“去!才给你们涨了工钱,还不知足?”
  他笑眯眯地喝了口茶:“那是,谁也不会嫌钱多!”
  “你是读书人,怎么也学得满身铜臭!”这书呆子越来越会顶嘴了,我气结道。
  “我现在是商人,当然是利字当头。”安远兮嘴角带着一丝笑意,漆黑的深瞳定定地望着我。
  我翻了翻白眼,端起茶猛灌了一口,安远兮见我气呼呼的样子,微微一笑:“到底什么事?”
  被这书呆子一打岔,倒把正事儿忘了,我看他笑眯眯的得意样子,哼了一声,眼珠儿一转,笑道:“安远兮,我最近夜观星象,发觉你红鸾星动哦!”
  安远兮怔了怔,脸上顿时飞起薄薄的红晕:“胡说什么……”
  我得意地偷笑,小样儿看我不压压你的气焰:“我可没胡说,咱们安大总管不但红鸾星动,而且你那颗星还在我们店里哦!”
  他顿时别扭起来,眼神中带着一丝紧张,我微笑道:“安远兮,咱们店里你可有中意之人?”
  他定定地望着我,眼眸有些暗沉,幽沉如海,唇角似乎带起了一抹笑意:“有又如何?”
  “有就好办啦!”我把心一横,将手中的绣花荷包塞到他手上,一口气儿道:“秀姐今儿来托我给她说媒,这荷包是她送你的,我看得出她对你很有意思,你既然也对秀姐有意,这事儿不如就这么定了,你回去跟安大娘说一声,让安大娘上秀姐家提亲如何?”
  安远兮捏着那荷包,手僵住了,脸上的红潮退去,脸色越来越难看,我看他脸色不善,赶紧道:“秀姐虽然没有长辈,但既然是托我给她张罗,我一定会让她风风光光嫁进你们安家,不会让人看笑话的……”
  他的脸怎么更黑了?我吞了口唾沫:“若是你不好意思跟你娘说,我去找安大娘商量如何……”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对她有意了?”安远兮冷冷地打断我,眼眸危险地敛了起来。
  “你刚刚不是说了秀姐手艺好,人也本分实在么?”我见他眼睛里闪过一丝怒火,背上不知为何有些发毛:“呃……你不会是嫌弃秀姐年纪比你大吧?安远兮,你不要这么迂腐了,我们家乡有句俗话叫‘女大三,抱金砖’,你娶个年纪比你大的老婆可以旺财啊……”
  “闭嘴!”他怒气冲冲地站起来,床上的金莎翻了个身,我赶紧瞪他一眼:“小声一点儿,你那么凶干什么?”
  “你……”他似乎是压抑着怒火,声音倒是低了下来,闷声闷气地道,“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不用你来操心。”
  “你以为我想操这份心么?”我气结道,“我吃撑了,明知道会费力不讨好还来做这事儿,若不是秀姐托我帮忙……”
  “她托你你就帮她,你有没有问过我的想法?”安远兮板起脸,冷冷地道。
  “我这不就是在问你么?”我没好气地道,“你发什么脾气……”
  “你明知道费力不讨好,为什么还要来问我?”他的深瞳里涌出一些复杂的情绪,“你知道不讨好,说明你心里清楚,我对秀姐根本没那种心思,你心里明明清楚,为什么还是要来问我?”
  “我……”我怔怔地看着他,答不出来。我为什么要问他?我心里其实知道答案,我不是为了秀姐,我只是隐隐感觉到了我和安远兮之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流在涌动。而我,下意识地抗拒这股暗涌,我的心已经千疮百孔,经不起折腾。
  他站起来,伏身向前,逼近我,眼里闪过危险的讯号:“为什么?”
  我身子往后一退,背抵到椅背上,看着他带着一抹受伤的眼神,心突然颤栗了起来:“安远兮……”
  “为什么?”他的头凑得越发近了,灼热的鼻息几乎扑到我的脸上,我顿时回过神,猛地站起身,低吼道:“安远兮,你太放肆了,别忘了我是你老板,你给我出去!”
  他身子一僵,清澈的眸子黯淡了一下,慢慢挺直了脊背,定定地看着我,眼中复杂的情绪如潮般消退,瞬时不带一丝情绪,半晌,他的唇边浮出淡淡的轻嘲:“是,叶老板!”他把手中的荷包拍到我桌上:“你自己收的东西,自己拿去还!”
  他转身直挺挺地走了出去,我咬咬唇,跌坐到椅子上,瞪着桌子上那个绣花荷包,脑子里顿时变成一团浆糊,什么都不能思考了。呵……我捂着额,闭上眼睛,老天,怎么会变成这样?
  “阿花姐姐……”金莎不知道何时醒了,站到我身边,怯生生地拉了拉我的衣袖,“你跟阿牛哥哥吵架了?”
  这孩子仍是只肯叫安远兮阿牛哥哥,怎么也改不过口,我把金莎抱到膝上,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我们不是在吵架……”
  “可是阿牛哥哥好像很生气……”金莎忧郁地看着我,“阿花姐姐和阿牛哥哥不要吵架,我好怕……”
  “别怕别怕,我们不吵架……”我赶紧哄她,这孩子自从家逢巨变之后就变得特别敏感,“金莎,姐姐带你上街去玩好不好?”
  她默默地点点头,我牵着她出门,安远兮在大堂看到我,别过脸。金莎看了我一眼,转头唤他:“阿牛哥哥,我和阿花姐姐上街去玩,你跟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嗯,金莎玩得高兴点。”他对金莎露出笑容,拍了拍她的头,“哥哥要做事,不陪你玩了。”说完,看也不看我一眼,就转头走了。
  嗤!脾气倒蛮大,不理人了!不理就不理,谁怕谁?我压下心头的不快,牵着金莎出去,一路生着闷气。强打精神陪金莎去市集上逛,给她买了一堆东西,几个活灵活现的面人儿,一只蝴蝶风筝,一包糖炒栗子,逛到“得福楼”,金莎闻到里面传来的包子香味,站着不肯走了:“阿花姐姐,我走不动了。”
  我笑起来,看见她一脸馋样,明明是想吃包子了,还说是走不动路,这小鬼!我牵着她往店里走:“那我们进去歇歇。”
  金莎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牵着她坐到角落的一张桌子边儿上,吩咐小二送来一笼水晶小笼包和一笼蒸饺,“得福楼”的小吃做得是沧都一绝,尤其是水晶小笼包,皮薄肉鲜,十分味美。金莎还是不太会用筷子,夹东西笨手笨脚的,我笑着看她颤悠悠地夹着一个包子塞进嘴,还没放进去,包子就掉到桌子上,她气恼地瞪了那不听话的包子一眼,干脆丢了筷子,一把抓起包子,塞进嘴里,包子油流得整个下巴都是。我失笑地看着她孩子气的举动,掏出手绢给她擦嘴,笑道:“慢点吃,别噎着了。”
  这当儿,突然听到邻桌有人气呼呼地道:“‘云裳坊’真是太过份了,把我们的货一拖再拖,说是要赶九王爷的绣品,要我们排期等,我们明明是在九王爷前面要的货,找他们理论,他们竟然说‘你爱等不等,云裳坊不缺这几个零散生意’,真是欺人太甚,我们‘大丰号’,在京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店,何时受过这种闲气……”
  九爷?我抬了抬眉,转过头向邻桌看去,见是两个商贾模样的中年男子,其中一个正满脸忿忿,正是刚才说话的男子。只听另一个男子劝道:“唉,你也别生气了,人家那是王爷,‘云裳坊’当然要巴结着,再说‘云裳坊’店大欺客,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人家那是‘贡品绣坊’,你不就是冲着那个金字招牌去的吗……”
  “可是我这批货也要得急啊,唉……”先头的男子叹了口气,“现在可怎么办……”
  我心里一动,起身走到邻桌去,笑道:“两位先生,我可以坐下来吗?”
  两个男子诧异地看了我一眼:“你是谁?”
  我径自坐下来,笑道:“小女子叶海花,是沧都‘锦绣庄’的老板。刚才听到两位先生的谈话,知道先生要赶一批绣品,既然‘云裳坊’此路不通,先生为什么不试着找其它绣庄试试呢?我们锦绣庄的绣品,做得也不差,先生如果有兴趣,可以到我们店里去看看。”
  “‘锦绣庄’?我也听过,是有点名气,可是还不能跟‘云裳坊’比。”其中一个男子道,“‘云裳坊’做了三朝的‘贡品绣庄’,不是一般的小绣庄可以相提并论的。”
  我淡淡一笑,毫不动气:“这位先生,名气是建立在货物的质量上的,货物质量好,名气才能锦上添花。何况有时候,担着‘贡品绣庄’的名号,也是一种束缚,他们必然要先照顾了皇家的需要,才能顾及普通商家。就像现在,先生急着要一批货,但是‘云裳坊’给不了你们。我们‘锦绣庄’虽然不及云裳坊名气大,但顾客对我们货品的口碑是很不错的,这个先生可以随便打听,而且我们绣庄还有一些其他绣庄绝对没有的新花样儿,先生有兴趣也可以做一些选择。小女子很有诚意接先生这笔生意,先生不妨考虑考虑?”
  “这……”先前那男子迟疑了一下,与同伴对视一眼,笑道,“叶老板说得也有道理,叶老板既然这么有诚意,我就去你们绣庄看一看,再作决定。”
  我笑容满面地站起来:“那敢情好,两位先生请。”赶紧打包,牵着金莎带着两个男人往铺子里走,没想到跟安远兮吵一架躲出门,倒捡到一笔生意,嘿嘿,心里一高兴,也把安远兮那张扑克脸甩到脑后去了。

  第九十三章 大单(1)

  我与大丰号这笔生意做得很顺利,大丰号的林老板,就是之前在得福楼那个骂“云裳坊”欺客的男子,他对我们的货品质量很满意,当即就与我签下这笔单子。绣庄更忙了,但我泡在绣庄的时间却比以前少,一则安远兮自从上次跟我吵架之后,一直都对我爱理不理的,我也一肚子气,想想我把那个荷包还给秀姐时,秀姐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我多尴尬多难受啊?那个没风度的臭书呆,哼!不理我,我还求你不成?
  二则,我一门心思扑在了第四间火锅店上,现在我的火锅店已经成了沧都的特色食府,时常也有些衣着华贵的人来光顾,但显然他们对和百姓挤在一起吃火锅是不太习惯的,每次都要包下整个店面,虽然我不吃什么亏,但平民顾客有意见啊,还是快些把个高档豪华的火锅食府搞出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四间火锅店开张前夕,大丰号的林老板又找上门来了,一见到我,就满脸笑容地道:“叶老板,你上次给我做的那批货,我的客户很满意,这次我什么也不说了,直接就找你来了。”
  “林老板又有生意给小女子做么?”我赶紧请他去贵宾房里坐,一边吩咐伙计泡茶。上次与他做那笔生意,双方都很满意,他对我们绣庄的货品质量放了心,我也小赚了一笔。
  “不错,这次可是笔大生意,我看叶老板做生意极有信用,货品质量又好,准备将这批货给叶老板做。”林老板神色一正,慎重地道。
  “哦?什么大生意?”我感兴趣地道。
  “这是我的一位大客要的货,这位客人有十匹孔雀织锦星缀缎,要做成一些衣物,他开的价钱相当高,但是他要的时间紧,一个月之内一定要出货,如果出货时间耽搁了,不但要赔钱,还有可能惹官司。” 林老板盯着我,缓缓道,“叶老板,你好好考虑一下,这笔生意,你有没有把握?”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
  孔雀织锦星缀缎?做了这行这一段时间,我也知道了些凌罗绸缎的名字,这种孔雀织锦星缀缎,是一种织锦花样极复杂的缎子。织的时候就十分费功夫,据说一个织工两年才能织出一匹,这缎子织出来时是白色的,然后用一种来自辰星国非常稀少的矿石做的染料,染出的缎子结合着本身繁琐的织花,从不同的方向看过去,就会有各种不同的颜色,就像孔雀的尾巴一样炫丽多彩。这种织锦缎因为纺织的工期长,染色的颜料稀少,十分难求,据说一匹缎子价值高达白银八百两,但一般的豪门富户拿着钱都买不到,多是作为皇室的贡品。这林老板的客人,是什么来头?一次竟有十匹这么多拿来做衣服?
  这的确是笔大生意,这批缎子价值白银八千两,若是出了什么闪失,把我整个绣庄卖了都赔不起,我蹙起了眉,在心中思考着。林老板见我沉默不语,出声道:“叶老板,我也知道接这批货风险很大,你可是担心酬金?你放心,这批货只要能如期出货,我会付给你两百两银子作酬金。”
  两百两白银?我眼睛一亮,心里顿时翻腾起来,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虽然不是我赚得最多的一笔单子(赚得最多的那笔生意是曜月国那批贡品,但挣那笔钱差点把命都赔掉了),但接下这笔生意,能打出名声,到时绣庄就能赚更多的钱。想起在草原上发下的誓言,我当即不再犹豫,抬头笑道:“林老板,你既然这么看得起我们锦绣庄,这笔生意,我接了!”
  次日,林老板将十匹缎子送了过来。这笔生意让绣庄上下都很紧张,不单是我,安远兮、王继昌、秀姐对着这批宝贵的缎子都有些战战兢兢,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即使开一辈子绣庄,也不一定能一次遇到十匹孔雀织锦星缀缎,我以前连看都没看到过,秀姐在这一行做了十几年,也只见过一次。
  幸好有秀姐这个有经验的,这缎子铺开来,不能打折,不能揉,碰一碰都要套上手套。安远兮很快安排下去,这批货的货期排在了最前面,秀姐把绣工分成两批日夜赶工,整个绣庄都调动起来,为了这十匹宝贝疙瘩不得安宁,连我这个跷脚老板,呆在绣庄的时间也长了起来,不时出去巡一圈儿,就怕有什么意外状况。好在在全体员工的齐心协力下,这批宝贝货品终于没出什么岔子,硬是在一个月内顺顺利利地赶出来了。我本来以为经过提亲的乌龙后,安远兮以后面对秀姐会很尴尬,没想到他对秀姐一如往常,而秀姐难受了几日,居然像从来没跟我提过这事儿似的,一样在绣场里张罗,倒把我搞得有点懵,连我看到他们都尴尬得很,怎么两个当事儿人反倒比我还镇定?
  而我和安远兮,因为这件事,关系渐渐缓和了一些,但书呆子记仇得很,虽然不再对我不理不睬,但也是不冷不热的,让我终于了解到原来一个男人小心眼儿起来,比女人还要厉害,忍不住把那臭呆子在肚子里腹诽半天。
  “臭呆子、臭呆子……”我提着笔在纸上画着安远兮的Q版漫画像,给他画了个硕大无比的脑袋,安在小小的乌龟壳上,呆头呆脑地爬着。画完了,我自己也觉得很搞笑,捂着嘴“嗤嗤”偷笑着,在画像脑袋旁边写上“安书呆”三个字,搁下笔,越看越好笑,臭呆子,你摆一次脸色给我看,我就给你画张乌龟图作纪念,看谁厉害!
  我吹干画上的墨汁,看着那乌龟人笑得不可遏止,冷不丁有人把那张画儿抽了过去,我抬眼一看,脸顿时绿了:“安远兮?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从你捂着嘴笑的时候。”他眯起眼睛,牵着手里自己的“乌龟像”,脸上神色不定,看不出喜怒,“这是什么?”
  “没什么!”我欲夺过他手里的画儿,他避开我,看着画儿上的字,转过脸瞥我一眼,脸上带起似笑非笑的表情,指着“安书呆”三个字道:“没什么?那这又是什么?”
  “是乌龟!”我抢不到图,瞪了他一眼,气哼哼地道。他迫近我,脸上怪异的表情看得我有点发毛。我心虚地垂下眼睑,完了,这书呆子这下子肯定要暴跳如雷了,我不敢看他,盯着地板,心被他盯得“卟嗵卟嗵”乱跳。
  “怎么,有胆子画,没胆子认?”安远兮冷哼了一声,“头垂得那么低做什么?地上有金子给你捡吗?”
  “我怎么没胆子认了?我画了怎么了!”他讥诮的语气激怒了我,我抬眼瞪道,“你能把我怎么的?”
  他的眉微微一挑,眼中似乎带上一抹笑意,在我讶异地想辨清到底是不是时,深瞳里的笑意已经无影无踪:“我能怎么着?顶多就是把这东西没收。”
  说完,他将那张画折了两折塞进怀里,我又气又急,伸手去他怀里夺:“还我!”
  他按住我的手,不让我取他怀里的画,我怔了一下,手心敏感的肌肤已经感觉到他胸膛隔着布料透出的温度,他的手按在我的手背上,柔软而有力。我呆呆地看着他,安远兮定定地看着我,眼神渐渐地深了,我突然有些恍惚,觉得自己会融解在他深邃的眼眸中,蓦然一惊,急忙抽回手,脸上顿时有些发烧。
  他看着我的红脸,脸有也些泛红,转身往外走,边走边道:“那批货已经装箱放进仓库了,你要不要去检查一遍?”
  当然要去!那批货现在可是我的命根子,我的心思立即转到那批货上去,赶紧跟出去。到仓库仔细检查了那批货,锁上箱子,打上封条,再检查了仓库四周,确定万无一失,我亲自把仓库门锁上,舒了口气,等明天这批货一出,这笔生意就算做成了。我转头对安远兮道:“今儿晚上绣庄要多留几个人值夜,小心这批货出岔子。”
  安远兮点点头:“我已经安排好了,你放心吧。”
  我对他还真没什么不放心的,我笑了笑:“行了,这些日子也辛苦你了,今儿早点回去歇着吧,明天一早还要来出货呢!”
  他听我这样说,唇角淡淡一勾,带上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一起走吧,我送你回去。”
  我笑起来,这男人的闷气看来终于生完了。
  这一晚不知为何竟然睡不着,有些像小时候,学校组织春游,兴奋得一晚上睡不着,不时爬起来推开窗户望天,生怕老天会下雨。不想到了半夜,天真的下起雨来,我推开窗,见雨势颇大,不禁有些担心,明天出货的时候如果还下雨,就要小心一些了,万一把货物弄湿了,可就吃不了兜着走。
  雨下得好大,真奇怪,春雨都是绵绵细细的,何时像这样猛烈地折腾过?老天像是对什么不满似的,不时地放着雷闪着电,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快天亮时,索性收拾起床。披着雨褛、头上戴着竹斗笠的安远兮代安大娘送早餐过来,我等不及吃饭,就赶紧喊他上驴车,小红追出来,塞给我一包馒头,再把雨褛给我披好。我顺手把馒头递给安远兮:“我不想吃,给你。”
  安远兮接过馒头,扶我上车,细心地拉好车帘:“风大,门帘子不抵事,你坐在车里也不要把雨褛脱掉,不然衣服一会儿就打湿了。”
  果然风大雨大,我捏住车帘子的两个底角按紧,风雨仍从缝隙里贯了进来,更倒霉的是窗帘子被刮得呼呼乱飞,风雨猛贯,我坐在车厢里跟没顶遮头一样狼狈。费事半天,车厢里还是湿透了,我气结了松了手,干脆爬出去,坐到安远兮旁边,他转过头看我:“怎么出来了?”
  “反正都会被风吹雨打,干脆不躲了。”我笑道,“下次跟福爷爷说,让他把车厢的门窗换成木的,这样下雨也不怕了。”安远兮淡淡一笑,停下驴车,手指往下巴上一勾,解下斗笠的绳子,把斗笠戴到我头上。我怔了怔,他低下头,帮我系好下巴上的绳子。他的指尖碰到我下巴下的肌肤,像被猫轻轻抓了一下,我的心突然颤栗了起来,为何我竟会贪慕这种温柔的触感?我看着他认真专注的黑眸,仿佛有一股热气从颈际串起,脸无端端地发烫了。被他触碰到的皮肤痒痒的、酥酥的,他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了,有几缕发丝儿紧紧地贴在他的脸上,水珠从他的颊上无声地滑落到脖子上,有些悬在他的下巴,形成新的水滴,摇摇欲坠。不好了……我的喉咙有些发紧,这书呆子看上去,真的……好性感。他似乎感觉到我的注视,抬眼望着我,我怔怔地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俊颜,他清澈的眼眸静静地看着我,他离我好近,我几乎能感觉到他炽热的呼吸,我咬了咬唇,无端端有点胆怯:“我的雨褛上有帽子。”
  “雨太大了,帽子不抵事。”他缩回手,重新驾起驴车。我垂着头,掩饰着自己的心虚,天啊,我刚刚竟然对书呆子起了绮念,我怎么会觉得书呆子很性感?一路再不敢说话,幸好他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否则一定会被他笑死。
  快到铺子时,发现铺子大门已经开了,秀姐见我和安远兮下车,面容惨白地扑过来:“叶姑娘,不好了,那批货出事了……”
  我呆了呆,身子一软,顿时瘫在安远兮怀里。

  第九十四章 失货(1)

  “叶姑娘!”安远兮紧紧地扶住我,语气里有掩藏不住的忧虑。我全身冰冷,身子的力气仿佛被人抽走了,脚软得迈不动步子。
  “扶我进去。”我吸了口气,竭力站直身子,安远兮紧紧抓住我的双臂,将我扶进后院,看到眼前那一幕,我倒抽了一口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院里那棵繁盛的凤凰木,断了一根腕大的树枝砸到仓库的屋顶上,砸穿一个巨大的窟窿,雨水正从洞里灌进去。仓库门锁被砸开了,地上积了脚背高的积水,我看了一眼空荡荡的仓库,颤声道:“货呢?”
  “搬到店里空着那间杂物房去了。”秀姐赶紧道。
  “损失严重吗?”我吃力地道,那批货用箱子装着,即使淋了点雨,也不应该全军覆没才是。
  “这……”秀姐紧皱的眉头令我的心一沉,我吸了口气,“带我去看。”
  我挣开安远兮,加快脚步往杂物房走,推开门,触目所及,顿时惊呆了。那批货只装了两个箱子,但其中一个箱子盖子已经打开了,里面的衣物凌乱地堆放着,不但被雨水浸得全湿,而且沾满了污泥。莫桑呆呆地蹲在墙脚,神色呆滞地望着那堆衣物发呆。我赶紧打开另一个箱子,这个箱子的情况好一些,衣服没沾泥,只是也被浸湿了大半。
  我转头看向秀姐:“这是怎么回事?”
  “下半夜里院子里的凤凰木被雷击断了,仓库的屋顶被砸穿了,守夜的伙计赶紧砸开门去抢搬货物,可是莫桑搬箱子的时候摔了一跤,把箱子摔开了,货都滚落到地上了……”秀姐忐忑地看了我一眼,低声道。
  我木然地看着那批报废的货物,怀着一丝希望道:“这批货,还有救吗?”
  “这……”秀姐看到我的表情,难受地垂下头,轻轻摇了摇头。我的头晕了一下,安远兮赶紧扶住我:“叶姑娘……”
  我转过头看了莫桑一眼,他呆呆地坐在地上,裤子膝盖处破了个大洞,露出摔破的膝盖头,仍在流血,隐约可见森森的白骨。我闭了闭眼睛,转过头对秀姐道:“莫桑的腿摔伤了,你去请个大夫来给他看看。”
  秀姐怔了怔,莫桑听到我的话,呆滞的表情有了一点反应,抬起头怔怔地看着我,我转过脸,“远兮,扶我进去,我好累。”
  安远兮把我送回办公室,扶我坐到软榻上,我怔怔地坐着,脑子仿佛空了。安远兮担忧地蹲下身:“叶姑娘……”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遇到这种事?为什么总是我遇到这种事?老天为什么要这样玩我……”我喃喃地道,安远兮蹙着眉,轻声道:“叶姑娘,你心里难受,别憋着,想哭就哭吧……”
  “哭?哭有什么用?哭能解决什么问题?”我木然地道,嘴上这样说,眼泪却不争气地从眼眶里滑了出来。安远兮轻轻抹去我颊上的泪,深深地看着我,柔声道:“至少你心里会舒服些……”
  他这样一说,我再也控制不住,扑到他怀里,痛哭失声,他紧紧地抱着我,什么话也不说,只是这样抱着,任我的泪水润湿了他的衣襟。我像一个无依无靠、走投无路的孩子,委屈地、彷惶地寻找我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来到这个世界,为什么无论做什么都充满挫折?一时间,辛酸、悲凉、无助的情绪一起涌来,我哭得撕心裂肺,泣不成声。
  安远兮静静地抱着我,这个男人有一双温柔而有力的臂膀,似乎我在落难的时候,总是在依靠他这双臂膀。在他结实有力的怀抱里,我渐渐止住哭泣,从他怀里退开,揉了揉哭得有些发疼的眼睛,吸了口气:“我……”
  “好些了?”他拿了块手绢出来,“眼睛都肿了,别用手揉。”
  “很丑吗?”我接过手绢,擦了擦眼睛。
  “还好。”他淡淡地笑了,“你更丑的样子我都见过。”
  “安远兮!”我瞪他一眼,他静静地望着我,“哭过了,就要面对现实,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去想怎么解决。”
  我静下心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沉着和冷静让我觉得很安心。我振作了一下精神:“你去看看莫修齐来了没有,让他把账簿拿给我看看,咱们账面儿上还有多少钱。”
  我算了一下账,那批货价值八千两银子,我把绣庄和几个火锅店全押上去,加上我的私房钱,只能勉强凑出五千两,还欠三千两。这对我而言,真是一笔大数目,如果能跟林老板好生商量,让他宽限些时日,绣庄也不是挣不到这笔钱。我尤在低头思量着,安远兮已经告诉我,债主上门了。
  赶紧把林老板请进办公室,看来他已经知道情况了,脸色很不善。我赔笑道:“林老板,真是对不住,这批货这了这种意外……”
  “天灾人祸谁也不想,叶老板,我虽然体谅你们绣庄的过失,但是我一早就跟你说过,这批货很重要,而且绝不能延期,你现在不但出不了货,连货都损失惨重,你叫我怎么跟我的客人交待?”林老板板着脸道。
  “我知道,我们绣庄打开门做生意,既然害林老板受了损失,一定把货款息数赔给你……”我赶紧顺他的气。只听到他冷哼一声,疾言厉色地道:“叶老板,只怕你赔不起,这批货损失了,银子倒是小事,只是我这位客人要这批货,是去贺京城景王殿下的郡主大婚之喜的,你现在误了他的大事儿,只怕不是花银子能解决问题。”
  “郡主大婚?”我怔了怔,回暖要嫁人了?是嫁给寂将军么?我讶道:“皇上给回暖郡主指婚,可是指给寂惊云将军?”
  林老板一听我这语气,倒是一怔:“叶老板认识郡主和寂将军?”
  “跟景王殿下和郡主有一面之缘。”我眼珠儿一转,计上心来,“不过,寂将军府上的侄小姐,跟小女子是手帕交。”我故意抬出寂将军,让他不要如此咄咄逼人,果然,林老板听我如此一说,脸上浮出惊异之色,神色不定。
  “林老板,这批货的损失,我们绵绣庄会完全负责,只望你回去同你的贵客商量一下,我们绣庄一时凑不出这么多银子,如果他能给我们宽限些时日,小女子感激不尽。”我诚恳地道。
  “这……”他迟疑了一下,许是忌惮着我刚才的话,不敢擅自决定,“既然叶老板这样说,我回去问问客人的意见,再给叶老板答复。”
  我松了口气,笑道:“那拜托林老板为我美言几句,小女子感激不尽。”
  送走林老板,安远兮赶紧跟我进办公室,蹙眉道:“你跟林老板怎么说的?怎么他的神色那么奇怪?”
  “没什么,他不是正主,作不了主,我请他回去跟正主回话。”我坐下来,“银子是肯定要赔的,只是希望他们能多宽限些时日。”
  他的眉头并没有舒展下来,我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我去查看了一下货物的损失情况。除了林老板这批货,其他的原料和货物都多多少少有一些损失。”安远兮皱紧了眉,顿了顿,沉声道:“而且,我发现这事儿有点怪,留夜的伙计说是雷击断了树枝砸烂了仓库的屋顶,可我查看过那断木,发现断口很齐整,而且被有被雷击后烧焦的痕迹……”
  我眼一睁,有些震惊地盯着他:“你是说,是人为的?”
  “我不能肯定,但不排除有这样的可能。”安远兮沉声道。
  “谁会这么做?”我愤怒地站起来:“是绣庄里的人做的?还是外面的人?谁跟我有这么大的仇,要这样害我?”
  “现在还不清楚,你别这么激动,这件事先不要让人知道,我们暗中再查一查,以免打草惊蛇。”安远兮用眼神示意我不要太大声。
  我冷静下来。如果真如安远兮所说,此次的事件是人为,那这件事就没那么简单了。到底是谁要害我?我自问对绣庄的工人很和善,从不苛刻他们,工钱也出得不低,如果不是他们心怀不满,那就是被人收买。那么,谁会收买他们?难道是同行?沧都的几家绣庄,除了“云裳坊”店子老名气大,没被我把生意挤下去,其他几家绣庄比起绵绣庄,生意可差得远,难道是他们心生不忿,才使出这些下三滥的手段来阴我?
  “安远兮,昨儿留夜的伙计,你给我好好查一查,他们的人品、家里的经济状况,还要特别留意最近谁有特别的行为,比如谁的钱突然多起来,或是出入一些平日不会流连的场所,我要查到到底是谁出卖了绣庄!”我咬了咬唇,寒声道。若让我查出这个内贼来,我一定不会轻饶了他。
  “知道了。”安远兮点点头,转身出去,像是想起了什么,停下身转头道,“对了,莫桑不肯让大夫上药,我看他似乎很难过,你要不要去看看……”
  莫桑?我的心一紧,叹了口气,站起来:“还在杂物间么?”
  “是,他不肯走。”安远兮叹道。
  这孩子闹什么?就不能让人省省心么?我走进杂物间,莫桑还坐在地上,秀姐和请回的大夫无奈地站在一边,莫修齐蹲下身正在说什么,见我进来,所有人都望向我。我走过去,看到他触目惊心的伤口还在流血,蹲下身,卷起他的裤腿,小心地卷到大腿上,不让布料碰到他的膝盖,然后转头对大夫道:“大夫,麻烦你帮他清理伤口,看看他的骨头有没有伤到。”
  大夫犹豫了一下,也蹲下身。莫桑怔怔地看着我,咬了咬唇:“叶姑娘……”
  我抬眼看他,他咬着唇:“是我弄污了这批货,你不用找人治我,把我送到官府里去吧……”
  “你是故意的吗?”我眯起了眼,“故意摔了一跤,故意摔坏箱子弄污这批货?”
  他赶紧摇头,我淡淡地道:“那不就结了。”我扯过一件衣服,塞到他嘴里:“嘴唇不是拿来被牙齿咬的。”然后,按紧了他的腿,吩咐呆在一边的大夫:“给他清理伤口。”
  大夫回过神,赶紧开始工作。待他拭净血污,我才发现那伤口到底有多深,血又不断地冒出来,大夫赶紧抖上白药。我感觉到莫桑的腿因为痛楚一阵阵的抽搐,抬眼看他,见他脸色苍白,额上也冒出了汗珠。他定定地迎视着我的目光,那双和冥焰一模一样的眼睛里,有一滴泪滑出来。

  第九十五章 堂审(1)

  我还没从失货的打击中缓过神儿来,王继昌就来找我,说金大娘要与我拆伙,接着拿出一封金大娘的亲笔函,大意是除了让他监督我之外,如果沧都锦绣庄经营失败,就全权委托他处理拆伙事宜。此际这家伙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带着惋惜的口吻道:“金老板与叶老板本来合作得很愉快,这次的意外大家都不想发生,不过金老板做的也是小本生意,也有一家老小要养活,经不起几回这样的折腾。请叶老板不要怪罪,毕竟这单子来头太多,赔钱事小,金老板主要还是不想惹上官非。这次的生意是叶老板一个人接下来的,金老板并不知情,也很难勉强地承担责任,金老板体谅月老板的难处,只需叶老板将金老板的原料款划清,从此沧都锦绣庄与京城锦绣庄各不相干……”
  说得多好听,我接其他生意赚了钱的时候,可没少付过金大娘一个子儿。现在这笔生意亏了钱,就马上要跟我划清界限,一拍两散,果然是一派奸商作风。安远兮听到王继昌这等无赖的话,气得指着王继昌怒斥道:“王继昌,绣庄现在正是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度难关的时候,你怎么还能做出这等落井下石的事……”
  “远兮……”我唤住他,疲惫地道,“不要说了,把钱结给他。”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我在前世不知饱尝了多少。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都各自飞,何况是利字当头的商人?再说这世上,谁又对你有责任,必须与你同甘共苦?一时之间,觉得心很累,一天之内,经历了这么多打击,我几乎有些麻木了。
  “叶姑娘……”
  我睁开眼,看到安远兮站在我面前:“打发他走了?”
  “嗯。”他点点头,眉头蹙了起来,我笑了笑:“现在账面儿上的钱更少了吧?”
  “结了八百两给他,现在绣庄与京城锦绣庄没有关系了。”安远兮见我满脸倦容,“叶姑娘打算怎么做?”
  “等林老板回信儿,看他的大客怎么说。”我淡淡地道。钱是要赔的,只是要看是怎么个赔法,若是林老板的大客不买账,定要我限期还钱,我就会真的破产了。现在只寄望于,那位大客相信我与寂家有交情,不要逼得太紧。我从没有想到会有一天打着寂家的名号来招摇撞骗,这次实在是逼不得已。
  绣庄上下人心惶惶,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的老板面临破产的危机,也许他们也担心自己的工钱会没有着落吧?安远兮只是指挥着工人们照常做事,劝慰他们绣庄一定能度过难关,可是我看到他们忧心忡忡的表情,就知道他们个个心里其实都不安得很。想了半天,我让安远兮把工人的工钱提前发给他们,安远兮讶道:“叶姑娘,这怎么可以?”
  “当是安他们的心。”我微微一笑,靠到椅背上道,轻嘲道,“把工钱提前发给他们,如果林老板的大客要我限期还钱,我不过是多欠他几个钱,但我不会欠几十个工人的血汗钱。”
  工人们得了工钱,果然轻松不少,做事的效果也不一样了。大家奋力地补救着昨晚那场“天灾”带来的损失,修瓦、舀水、整理仓库、清点货品,眼见着绣庄渐渐开始像样子,步入正常的运行轨道,林老板的到来却顿时让所有人的心沉到了谷底。
  “林老板,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望着他带来的衙役,冷笑道。
  “叶老板,你欠了我这么多钱,要是你拍拍屁股跑了,我上哪儿找人去?”林老板眼神一闪,“所以,请叶老板委屈委屈,去沧都府衙里住几天,你的资产自然有官府来清点。”
  我又惊又气,看来抬出寂将军也是没什么用了,本来也是,我这番话的真假是个人都会掂量三分,但没想到他连筹钱的限期都不肯给:“林老板,我们的合约上写明了,若是这批货有失,三日内赔钱给你,现在三日之期未到,你现在这样做,可不合规矩。”
  他的脸上神情莫测,眼神却闪过一丝厉色:“叶老板要是连夜潜逃,我合了规矩就要蚀财了。你若不服气,去跟府衙大人说理去,看大人怎么定夺。官差大人,带她走!”
  “你……”我气极,两个衙役立即上来拖我,我甩开他们,“不用拉拉扯扯的,我自己会走。”
  我被带到了府衙,大堂之上,一片“威武”之声,我只在电视上见过这阵仗,以前只觉得搞笑,如今见了真场面,说真的,还真有些心发虚脚发软。我和林老板按规矩跪到了堂下,跟着我来的安远兮和铺子里的工人被挡在大堂之外观审。那府衙大人四十上下年纪,面白无须,颇具官威,惊堂木一拍,喝道:“被告叶海花,大丰号的林老板状告你欠他货款价值白银八千两,赖账不还,是否属实?”
  我吸了口气,抬眼望着堂上的府衙:“大人,民女欠债属实,但并非赖账不还。”
  府衙大人“啪”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厉声道:“既然属实,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为何不还?”
  “大人,民女并非赖账,只是一时之间拿不出这许多银子,需要些时间筹贮。”我沉着地道,“而且大人可以查看民女与林老板签定的合约,合约上注明,若民女不能及时出货,三日之内赔偿贷款。但如今还未到三日,林老板这么急着把民女告上官府,实属不合情理,请大人让民女回去,三日之日,必定清还林老板的货款。”
  府衙大人检查了合约,转眼看向林老板:“原告,被告所言的确无虚,为何你不遵守三日之约?”
  林老板哼了一声,大声道:“大人,叶老板所言并不属实,合约虽然注明三日之内赔偿货款,但叶老板以一时之间拿不出这么多银子来作推脱,显然有欠债潜逃之心,草民担心三日之后,不但收不到银子,连债主都会不知去向……”
  “林老板,你凭什么认定我会潜逃?不管怎么说,你也应该按合约的规定来……”我据理力争,堂上的大人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喝斥道:“大胆刁民,公堂之上,岂容尔等喧哗!”
  又是一片“威武”之声,我只得噤声,府衙大人问林老板:“原告,你为何认定被告会潜逃?”
  “回禀大人,叶老板欠草民不过区区八千两百银,可叶老板的身家可不止此数,单说她脖子上那块玉,就价值超过八千两,叶老板身上随便一件饰品,都可以抵了我的货款,却以一时之间筹不到这许多银子来敷衍草民,显然是借口赖账,寻机潜逃!”林老板一番掷地有声的话,不但引来一片哗然,连我也呆住了。
  我脖子上的玉?我怔怔地摸上那块黑玉,那是冥焰给我与他联系的信物,没想到它居然这么值钱?冬天衣物厚重,那玉掩在了衣服之下,没几个人见过,开了春换了薄衫,那块玉才露在了脖子外面,但也没引起过太多人的注意,没想到这个林老板眼睛这么尖,一眼就瞧出这玉价值非凡。
  “原告,被告所言,是否属实?”府衙大人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道。
  “大人,民女自己并不知道这块玉这么值价,并非像林老板所言,有钱不还。”我急忙道。
  “既然如此,原告,本官就判被告将此玉拿来抵债,你可愿意?”府衙大人对林老板道。
  不等林老板出声,我急忙道:“大人,不可!”
  这块玉是我与冥焰联系的引线,虽然现在我不知道冥焰到底在哪里,但我心里还抱着一线微薄的希望,有朝一日能通过它得到冥焰的消息。何况,这块玉是冥焰留给我的唯一的念想,我怎么能拿它去抵债?
  “大胆刁妇!”府衙大人横眉一挑,怒目喝道,“为何不可?莫非你真是想赖账不还?”
  “回禀大人,这块玉是民女的祖传之物,如果这样轻易拿去抵债,实属对祖先不敬,民女不敢做出此等不孝不义的禽兽行为。”我伏地道,“请大人开恩,若能按合约宽限民女三日,民女一定想办法筹钱还债。”
  “口说无凭,这三日你若跑了怎么办?”林老板道。
  “原告此言不错。”府衙大人捏着下巴看了我一眼,“被告,虽然合约注明可以给你三日时间,不过基于原告对你存有怀疑,不如本官作个调解,你将那玉留在府衙之内,本官给你三日时间去筹钱,三日之后你若还清欠债,再来府衙将玉赎回,如何?”
  我抬起头,看到府衙大人紧紧盯着我脖子上的黑玉,眼中闪过一丝贪婪之色。我冷笑,说来说去,就是想要我这块玉吧?这贪官,他就差明说,让我把玉双手奉上给他了。我淡淡一笑,冷哼道:“大人这主意倒是合情合理……”
  “既然你同意……”那贪官眼睛一亮,我打断他,接着道,“不过大人,这玉是曾有修真之人施过法的,谁也取不下来,就是我自己,也拿不下来。”
  “什么?大胆刁妇,你敢戏弄本官!”贪官本以为我愿意将玉行贿给他,没想到我居然反口,气得一拍惊堂木,尖声道:“大胆被告,本官好意进行调解,不想你根本毫无诚意,看来原告林老板的担忧确有其事,本官现在就将你收押,并查封清点你名下的所有产业!择日再行宣判,退堂!”
  “威武”之声不绝于耳,两个衙差过来拖我。“叶姑娘……”安远兮在堂外大惊失色地喊我,我转头,看见店里众工人更是惶惶不安。幸好刚才已经把工钱结完给他们了,抬眼望着安远兮,他的眼里含着深切的担忧,我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帮我好好照顾金莎和小红。”
  他怔怔地看着我,我被衙差拖着往里走。“叶姑娘……”莫桑挣扎着挤进来,瘸着腿儿一拐一拐地扑过来,被衙差拦住,他的目光中有深切的自责和愧疚,我对他露出淡淡的笑容,我的冥焰呵……
  我被关进了沧都府衙大牢。没想到在京城坐了一次牢,到了这里还免不了牢狱之灾,只是,这里可比不得京城,有寂将军罩着,住着单间小号。我轻嘲地打量着这个肮脏潮湿的大牢,牢里的女囚比较少,我只与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婆子关在一起。
  我看了一眼坐到我对面的那个老太婆,她花白的头发蓬散着,遮了大半的脸,目光呆滞地盯着地面,仿佛地上有朵花儿似的。这样一个老妪,犯了什么罪被关进来?不过我无意打探这位牢友的故事,所以只是刨拢一堆润润的枯稻草,垫到湿湿的泥地上,靠墙坐下去。
  不知道他们会把我关多久?大概会关到把我的所有资产全都结算抵债之后吧?而我的资产不够抵债,到时候我可能会面临两个结果,一是继续坐牢,把牢底坐穿;二是,像大多数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全家被卖掉抵债,为奴为婢,甚至为娼。所幸的是,我孑然一身,没有家人,要卖,也只能把我卖掉了。

  第九十六章 神婆(1)

  监狱很黑,本来就不见阳光,入夜之后,更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闭着眼睛蜷在墙角,虽然开春了,但是夜里还是很冷,尤其在这潮湿阴暗的大牢里,没有被子,牢房正面没有墙,是用粗木做成的栏栅,冷风忽忽地贯进来,我身上的衣物根本不能抵御寒气。我搓了搓冻得有点发木的双手,待两只手有感觉了,才紧紧地环住双臂,瑟瑟发抖。我苦笑,看来这次坐牢和京城那次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蔚蓝雪这副单薄的身子,在这里不知道熬得了几天。小红他们现在应该知道消息了吧?不知道等不等得到他们来看我?今天发生的一切太突然,被收押的时候又仓促得来不及和安远兮作个交待,我本想让他跟小红说,把以前云老爷送我那玉板指找出来,试着去宝祥食府找一下云老爷的朋友。
  其实之前还在绣庄时,我已经动了一下这心思,之所以未立即下决定,是因为我对这个仅有两面之缘的云老爷,心里还有些忌讳。毕竟我与他相交不深,又不知道他的底细,贸贸然的寻上门去,他的朋友能拿出这么大一笔钱来帮我么?
  不过如今即使我想找云老爷子的朋友帮忙,也只有等了,等小红来探监,才能把消息带出去。我搓着发僵的双臂,本以为在这样的环境下根本不可能睡得着,可半夜里还是迷迷糊糊地浅眠过去,只是睡得极不安稳,一点小声响就立即被惊醒。即使是这样半梦半醒,仍觉得这一夜过得特别漫长,只祈求天快些亮,好让这寒冷的感觉被驱离得远些。然而,天从来不会照拂我,它依旧不愠不火地按部就班地运转着,就像以前帮母亲守灵的时候,跪在灵前,双腿麻木得没有一丝感觉,只祈求天不要亮,不要亮,只要天不亮,母亲就还会在我眼前躺着,只是躺着,睡过去而已,于是就真的觉得,这天永远也不会亮了。
  然而天终究是会亮的,天会亮,地球会转,它们永远不会为某一个人改变自身行进的方向。牢里的光线渐渐强起来,在黑暗的环境呆久了,一点点光都会觉得无比明亮。狱卒提着早饭过来了,走到我们大牢门口,把两个破土碗从粗木栏栅递进来,搁在地上,每个碗里有两个黑乎乎不知道是面团儿还是饭团儿的东西,随后又搁了一碗冷水进来。坐在我对面一晚上没动的老妪,立即冲上去,抢了一碗抱在怀里,抓着黑东西就狼吞虎咽。我犹豫了一下,走上前去端起另一个碗,坐回角落里,拿起那黑乎乎的东西一看,看起来像是馒头,不过,不知道是用什么面做的,黑黑的,糙糙的,闻着有一股子怪味。
  肚子是真的饿了。我试着咬了一口,立即皱起了眉。老天,这是什么东西做的啊?又硬又糙,入口便像泥一样塞满了口腔,又苦又馊。我很想表现得不挑食,把它吞下去,必竟这里轮不到我来挑三拣四,可是勉强吞了一口,顿时一阵反胃,差点把隔夜的饭都吐出来了。我叹了口气,把黑馒头放回碗里,看着它发呆,馒头啊馒头,我肚子还能忍,忍到忍无可忍时,再吞了你吧。
  正怔忡间,坐在我对面的老妪突然冲到我面前,一把就抢过我碗里的两个黑馒头,像是怕我跟她抢似的,一下子把两个馒头都塞进嘴里,我呆呆地看着她表演干吞馒头,她把手捂在嘴上,拼命地把馒头往里塞,塞了半天,突然顿住,两只手捂着脖子,倒在地上,双眼翻白,张大嘴,喷出几口馒头碎屑,面上顿时涨得发紫,一下子就有进气没出气。
  我吓了一跳,看这样子,不是被馒头噎着了还有什么?我赶紧蹲到她身边,帮她掏出嘴里的卡着的馒头,连掏出几块大的,看她脸色缓了一些,我端过那碗冷水,扶起老妪的脖子,从她嘴里灌了进去,连灌了几口,那老妪呛了一下,我才松了口气,轻声问道:“没事了吧?”
  她眼珠儿转了转,面上闪过一丝不耐,挣开我坐起来,我见她面色正常了,也懒得再多管闲事,正准备起身,却被那老妪一把抓住手臂,只见她面色惨白,死死地瞪着我的脖子,我怔了怔,下意识往脖子摸去,触到那块黑龙玉,那老妪顿时脸色大变,浑身瑟瑟发抖,嘴唇一哆嗦,吐出几个我听不懂的词来:“宿星轮回……混沌真神……宿星轮回,混沌真神……”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你说什么?”
  她仿佛没听到我的问话,只是死死地瞪着我脖子上的黑玉,不停地重复这两个词,眼睛里冒出奇异的光彩:“真神显灵,真是天助我龙婆……”说着,一把抓住我脖子上的黑玉,就欲扯下来,我被她拉得跟着往前一栽,脖子被勒得生疼,又气又怒,猛地挣开她:“你想干什么?”原来所谓的牢霸是真的,这老妪在这大牢里也敢抢东西,欺我是新来的不成?
  她仿佛也呆住了,见扯不下玉,脸色又是一变,痴痴呆呆地道:“怎么会这样?宿星怎么会是玉主……真神的宿主……”
  我背上的汗毛竖了起来,她疯癫的样子骇得我有点心发毛,我赶紧退开,缩到墙角去,睁大眼警惕地瞪着这个疯疯癫癫的老妪,冷汗一滴一滴地从额头上冒出来。天啊,这老太婆不会是个疯子吧?不知道她有没有暴力倾向?我往墙角又缩了缩,眼睛打量了一下四周,瞥到不远处有块破砖头,手悄悄地摸去过,一把将那半块破砖头抓到手里,捏得死紧,这老太婆要是再向我扑过来,我就给她闷过去。
  但她却没再有什么动静,只是坐在那里发呆,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动了一下,转头看了我一眼,我捏紧了砖头,发现老妪脸上虽然仍旧怪异,眼神却不再混乱,一片清明。她冷冷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轻哼道:“你是谁?”
  我戒备地盯着她,不答腔,她见我如临大敌的样子,冷笑一声,阴阳怪气地道:“你以为不说我就不知道了,你早就是个死人了,砵魂附体,不知道是个什么祸害……”
  我浑身一震。愕然地瞪着她,她……她竟然……竟然……我的脑子顿时一片混乱,这个老妪是谁?她竟然知道我是借尸还魂的人?我紧紧地盯着她:“你是谁?”
  “我?”老妪冷笑了一声,捋了捋额前的乱发,昂起脖子,骄傲地道:“我是沧都城鼎鼎有名的龙婆,专为人请神拿鬼驱邪,谁家家宅不干净,我龙婆一出,立马天下太平……”
  “老太婆,你又在这里吹牛了,别忘了你是怎么进来的!”木栏栅外突然响起一个男声,老妪一听,顿时悻悻地地收声不语。我转头一看,是狱卒带着小红和安远兮站在栏栅外,刚才那话正是狱卒说的。小红抓住木栏栅,眼泪顿时涌出来:“姑娘……”
  我又惊又喜,站起来冲去过:“小红……”见她泣不声,我笑道:“傻孩子,哭什么……”
  狱卒对我们道:“有什么话就快说,没多长时间。”
  “谢谢大哥。”安远兮塞了点碎银子在狱卒手里,那狱卒才满意地走了。安远兮转过头,深眸定定地看着我:“你……还好吗?”
  “还好,家里怎么样?金莎吓坏了吧?福爷爷肯定也担心死了……”我担忧地道,小红一听,眼泪又冒了出来:“姑娘,你顾着你自个儿吧,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担心别人……”
  “他们都很好,本来都嚷着要来看你,可是这牢里一次只能让两个人进来。”安远兮道。
  “姑娘,现在怎么办?昨儿官府已经把绣庄和火锅店都封了,说要清算资产……”小红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抽泣道,“他们还说如果姑娘还不出钱,就要把姑娘卖到窑子里去,姑娘,我们要不要写信通知蔚大哥?也许还可以找月公子……”
  “小红!”我打断她的话,她一向知分寸,这会儿是急坏了才这般口没遮挡吧?见她一脸惶恐,我心中一软:“这会子通知大哥也来不及,小红,你回去在我妆盒里找那枚翠玉板指,然后到宝祥食府找那里的掌柜,也许他能帮我。”
  她止了哭泣,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姑娘是说那位云老爷留下的玉板指?对了,姑娘救过他的命,如今去求他帮忙,应该行得通。”
  行不行得通,就看老天爷怎么安排了。必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淡淡地笑了笑,转头看向安远兮:“铺子里的工人都散了吧?莫家主仆是怎么安置的?”
  如今我落了魄,他们也失了工作,只怕在沧都也呆不长久了。一想到莫桑,我有些发怔,安远兮静静地看着我,柔声道:“他们还住在福爷爷家,莫公子没有要走的意思,说是继续在沧都找活儿干,你莫担心……”
  狱卒走了过来,吆喝道:“喂,时间到了!说完了没有?说完快走!”
  “姑娘……”小红紧紧地抓住我的手,眼泪汪汪地望着我,我低声道:“官府里的人来,你只消说是给我做事的,跟我没什么关系,他们应该不会难为你……”
  “姑娘?”小红瞪大了眼,我转头看着安远兮:“你记住了,别让这丫头犯傻!”
  “快走快走!”狱卒不耐烦地嚷起来,过来推安远兮和小红,安远兮转过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恳切地望着他,他重重地点点头,我舒了口气。
  我就怕小红死心眼儿,跟官府的人说是我妹妹什么,要是云老爷那里帮不上忙,真的沦落到卖身还债的地步,好歹小红不会跟着我受罪。
  两个人被狱卒带了出去,我靠着木栏栅站着,怔怔出神,我的命运,真的要寄托在那个翠玉板指上吗?“人都走了,还看什么?”身后响起老妪阴阳怪气的声音,我回过头,见她一脸忿忿地看着我,冷哼道:“你这丫头命倒好,才在大牢呆了一天,就有人来看你。”
  我走到墙角坐下,看了她一眼,淡淡一笑:“怎么,没人来看你么?你在这里呆了多久了?”
  “哼!本来我有一个徒弟,跟着我也享了些福,没想到我一被抓进来,那小子就跑得不见人了。”老妪气恨道,“真是头白眼儿狼,老婆子就算喂条狗也比喂他强……”
  “你是怎么进来的?”我想起那狱卒的话,再联想到这老妪的身份,心中也隐隐猜到七八分,这老妪以请神捉鬼驱邪谋生,不就是神婆?这个职业,多半是装神弄鬼骗人钱财,那狱卒说她保人平安是吹牛,多半是骗钱露了馅儿,被人告了。
  果然,那神婆翻了翻白眼儿,轻哼一声,不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不以为忤,继续套她的话:“你刚才为什么说我是个死人?”她也许真的知道些什么,从她看到黑龙玉的怪异表情,疯疯癫癫的说话,也许,她真的懂得一点阴司鬼冥的东西,如果有一个灵媒帮我到阴间探探路,我是不是能得到一点关于冥焰的消息?


  绾青丝 第二卷 沧都篇 六

  第九十七章 血礼(1)

  她听到我的话,抬眼看我,眼中似乎带着一丝冷笑。我转了转眼珠,笑道:“你说你是做请神拿鬼这一行,不就是神婆?”
  “什么神婆!”老妪冷哼一声,脸带不满,“神婆是这些愚昧的世人对我们的称呼,我们是联络三界众生的灵咒师。”
  “灵咒师?”我故意讶意地道,“这么说,你能通灵了?”
  “我龙婆出身世代通灵的家族,能通灵有什么奇怪?”龙婆哼了哼,眼神一闪,“世人愚昧,有眼不识泰山,将我老婆子关在此处……”
  “他们不识您老的本事,不等于人人都不识得。”我笑了笑,拍着老妪的马屁,“龙婆婆,你能不能用你的本事,帮我找一个人?”
  龙婆哼了一声,翻了翻白眼:“我可从来不给人白干活。”
  “这……”我迟疑了一下,“如今在这大牢里,我没有钱给你,等出了狱,小女子一定重酬婆婆。”
  “你?你有钱么?”龙婆嗤笑一声,“我听刚才来看你那丫头说,你还欠人家一屁股债呢。”
  这老婆子倒贼精,我无奈道:“那婆婆想怎么样?”
  老婆子目光一闪,紧紧盯了我半晌,笑道:“小丫头,我看你脖子上那玉倒值两个钱,不如拿来做酬金。”
  我吸了口气,摸上脖子,一口回绝:“不行!”
  “不行就算了!”龙婆轻哼一声,“我还懒得费力!”
  我转了转眼珠,笑道:“婆婆,不是小女子不肯将这玉给你,而是这玉根本拿不下来……”
  “总之没好处的事我是不会做的。”龙婆打断我,闭上眼睛不理我了。
  这死老太婆!我在心里一阵腹诽。忍了忍气,我赔笑道:“婆婆,虽然我现在不能付报酬给你,不过只是一时的,只要你帮了小女子这个忙,我一定不会赖你这笔酬金。”
  老太婆闭着眼睛,面无表情,半晌不说一句话。我看了她半天,知道她不会做亏本生意,叹了口气作罢,正准备也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那老太婆却突然睁开眼睛,盯着我:“你要找谁?”
  我又惊又喜:“婆婆答应了?”
  “说说你要找谁?”老太婆哼了哼,“反正在这牢里也无事可做,当打发时间。”
  “我……”我兴奋地走到她面前蹲下来,“我要找的人,他叫冥焰,我想知道他在哪里,他……”
  “嗯,说说他的生辰八字吧。”龙婆抬了抬眼皮,哼道。
  “生辰八字?”我怔住了,这我哪里知道?
  “你不会是不知道他的生辰八字吧?”龙婆瞪大眼,阴阳怪气地道。
  “一定要有生辰八字吗?”我迟疑地问。
  “当然,这是必需的。”龙婆翻了翻白眼,想了一下,“不过,也不一定,如果能有一件他的东西,也可以通过物件上的气息来寻人。”
  东西?我怔了一下,冥焰的东西,他唯一留给我的东西,就只有这块玉了。我摸子脖子上的黑玉,轻声道:“这块玉,是他留下的。”
  龙婆怔了怔,脸上露出一丝诧色:“你要找的人,是给你这块玉的人?”
  “嗯。”我点点头。
  龙婆的眼中闪过一丝怪异的神色,像是惊讶又像是带着一丝惧色,她的眉头皱起来,打量了我半天,才喃喃自语道:“真是没想到啊,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我总觉得这老太婆似乎知道些什么,难道这块黑玉身上还有什么秘密,是冥焰没有告诉我的?
  “没什么,不过要通过这玉来找人,这玉必须从你脖子上拿下来才能施法。”龙婆眼角的皱纹轻轻抽动了一下。我摸着脖子,皱了皱眉:“这玉拿不下来的,这绳子没有结,也剪不断……”
  “你拿不下来,不代表别人也拿不下来!”龙婆轻哼一声,“我们龙家有一种血礼,可以试着取下这块玉,不过,也要佩戴这块玉的主人配合,要你自己有很强烈的愿望想要把它拿下来,否则是谁也拿不下来。”
  “要我自己有很强烈的愿望么?”我怔怔地道,“这样就可以找到他么?”血礼?听起来就觉得这名字透着诡异,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仪式?
  “找不找得到要看机缘,也不是一定能找到,你要不要试?”龙婆不耐烦地道。
  我的眼前浮过冥焰温柔如麋鹿的眼睛,如果能找到你,冥焰,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我温柔地抚着脖子上的黑玉,淡淡一笑,抬眼望着龙婆,坚定地道:“我要试。”
  “嗯。”龙婆点点头,“等下我施法的时候,你只需在心里想着取下这块玉就行了。”
  我与龙婆面对面端坐着,龙婆嘴里喃喃地念起我听不真切的咒语,牢里不知道从里来吹来一阵阵阴风,把我和龙婆的头发吹得飘了起来。我眯起眼睛,见到龙婆伸手做出一些怪异的动作,嘴里的咒语念得越来越快,等一段咒语念完,她将右手食指伸到口中咬破,然后将那血淋淋的手指伸到我的额头,不知道在我的额上写了些什么。还未等我反应过来,她一把抓起我的左手,在左手掌心上画上一个奇怪的符号,随后又在右手上如法炮制。最后,她双眼暴瞠,手伸到我的脖子上,将指头上的血滴到黑玉上,一边滴,一边又念起了咒语。
  牢房里阴风大盛,我几乎睁不开眼。突然,垂在我脖子上的黑玉飘了起来,像是被什么东西托住,飘浮在我的胸前,黑龙喷出的那团火豆,骤然暴射出一团红光,阴风围绕着黑玉,不停地旋转,形成一个强大的旋涡,一直延伸到半空。我和龙婆的头发随着这旋涡般的阴风如满神一般高高地竖起。牢房里的枯草被阴风卷带着,满天飞舞,我和龙婆的衣服被剧烈的阴风撩得猎猎作响。我双手和额前刚刚被龙婆画上的符突然闪出耀眼的金光,刺得我几乎睁不开眼,龙婆的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快集中精神,想着把这块玉脱出来。”
  是了,集中精神,把玉脱出来!我闭上眼睛,感觉风在我的脸上扑扑作响,风似乎围着我在转,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受到巨大的压力的碾磨挤压,仿佛要把我分裂成碎片,胸口闷得发涨,仿佛有什么东西要破胸而出,我似乎听到血液流动的声音,就像细胞重新在生长组合,身体痛得几乎要晕过去,我透不过气,冥焰……冥焰……救我……
  “啊……”似乎是龙婆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我奋力睁开眼睛,被眼前的一幕骇得目瞪口呆。只见飘在我身前的那块黑玉,渐渐地升起一团青烟,在阴风的旋涡中,那青烟渐渐显出一条龙的影像,最初只是一个浅浅的影子,随着青烟越升越高,那由青烟形成的黑龙越来越清晰可辨。它仿佛受到极大的痛苦,在旋涡里翻腾、纠结,张口发出无声的咆哮,它的身体像充气的气球一样膨胀起来,越涨越大,最后,骤然冲破了阴风旋涡的牢笼,黑龙在牢里呼啸盘旋,闹腾半天之后,像蛇一样盘在我的身体上,张大嘴,狠狠地瞪着我对面吓得瑟瑟发抖的龙婆。
  龙婆见它消停下来,如一瘫烂泥一样跪伏到地上,不停地磕头:“老婆子冲撞黑龙大仙,大仙饶命……”
  黑龙像是极为愤怒,张口冲她咆哮,巨大的阴影顿时将龙婆笼罩住,龙婆吓得尿得流出来了:“大仙饶命,老婆子不该起贪念,妄图玉主之位,惊撞大仙,大仙饶命……饶命……”
  我怔怔地望着她,起贪念,妄图玉主之位?什么意思?黑龙挣破了阴风旋涡后,我身上的压力消失了,看着盘在我身上冒着青烟的龙体,我好奇地摸上去,发现手竟然穿了进去,那龙果然不是实体,只是由烟雾形成的,黑龙似乎感觉到我的触摸,低下头看我,我望着它,发现它的眼神竟然异常温柔,我失了神地伸手向它摸去,喃喃地道:“冥焰……你是不是冥焰?”
  黑龙伏下头,温柔地靠在我的胸前,我轻轻触摸它的脸,泪涌了出来:“冥焰……”
  瘫在地上的龙婆见那龙安静下来,突然又念起了咒语,我的额上又闪出一道金光,黑龙骤然被金光弹开,想是被那光芒刺痛,它暴躁地翻腾起来。“冥焰……”我心疼地想抱住它,却根本触不着它的身体,它只是一个影子,根本没有身体,而我越接近它,它似乎越难受,我身上的符印光越来越强,它暴怒地室内盘旋,躲避着我身上的符光,尾巴一扫,将我掀翻在地上,我眼前一黑,全身剧痛,仿佛体内有张牙舞爪的群魔,向我生噬过来,额上和双手的符光终于消失了。黑龙终于找到使它痛苦的目标,恶狠狠地瞪着龙婆,张口便喷出一团火来,龙婆身子瞬间便燃烧起来,她惨叫着在地上翻腾。“冥焰……”我的视线糊模起来,看到那龙影渐渐变淡下来,“别走,冥焰……”我心中大急,胸口一甜,顿时喷出一口鲜血,昏阙过去。
  意识浮浮沉沉,冥焰……冥焰……不要走……我昏昏沉沉地睡着,我不知道我在哪里,我是不是又死了?真好,冥焰,我可以来找你了……老婆……老婆……冥焰?是不是你在叫我?你在哪里啊冥焰?那声音那么飘缈,像风一样轻,我努力地分辨着那声音传来的方位,冥焰……是不是你?是不是你?老婆……老婆……冥焰……冥焰……我向着那声音来的方向摸过去,眼皮为什么那么沉?让我看一看,是不是你?是不是你?我的冥焰呵……我努力睁开眼睛:“冥焰……”
  “叶姐姐醒了!”有个稚气的声音惊喜地叫起来,顿时,我的眼前围了一张张脸,金莎、安远兮、安生、福爷爷,我没死吗?我费力地转了一下脖子,困惑地眨了眨眼睛。金莎伏在床前哭道:“阿花姐姐,你终于睡醒了,金莎好怕你一直不醒……”
  “醒了就好,我去看看小红煎的药好了没有,顺便告诉她你醒了。”福爷爷笑眯眯地道:“你昏迷了整整四天,我们都担心死了。”
  我睡了这么久?想起晕过去之前牢里那奇异的一幕,我蓦然睁大眼睛,急忙伸手往脖子上摸去,触到那块硬硬的黑玉,才松了口气,玉还在,我疑惑地眨了眨眼睛:“我怎么回来了?我不是在牢里吗?”
  安远兮扶我坐起来:“我们也觉着奇怪呢,几天前官府来通知我们接你出去,说是有人把你保出来了,我们正奇怪官府怎么不直接放人反而来通知我们这么麻烦,去了大牢才发现你昏迷在地上,把我们吓坏了。”
  “跟我关在一起那个神婆怎么样了?”那龙婆被火烧得那么惨,不知道官府会不会认为是我杀了她。
  “那个神婆?”安远兮皱了皱眉,“她没怎么样啊,那婆子疯癫癫的,我们去接你的时候,她蹲在墙角一直在哪里神叨叨地念‘大仙饶命,真神显灵’什么的……”
  我怔了怔,她没死吗?我明明看到她被火烧了?怎么会没事?随即想到那晚发生的事是谁也无法解释的,难道是我的幻觉?
  “叶姐姐,你怎么会晕过去?”安生伏在我的床边,天真地道,“我们听到你一直在说胡话……”
  “是吗?我说什么了?”我笑着看他,他歪着头,想了一下,笑道:“听不清,好似在叫一个人的名字……”
  “好了,叶姑娘刚刚才醒,你不要吵她休息。”安远兮推了安生一下,“你带金莎出去玩吧。”
  两个孩子乖乖地出去了,我看了安远兮一眼,疑惑地道:“谁把我保出来的?是云老爷的那位朋友?”
  “应该不是,那日我陪小红去宝祥食府找那里的掌柜,结果他们的掌柜出门了,说要过两日才回来,那个板指根本还没来得及交出去,没想到官府就派人来通知我们去牢里接你了。”安远兮道。
  不是云老爷的朋友帮忙?那会是谁?把我从牢里保出去?我在沧都,不认识其他的人了啊?头隐隐有些抽痛,安远兮看我脸色不对,轻声道:“你才醒,先别想那么多,等身子好了再去府衙打听便是。”
  我点点头,躺下来,闭上眼睛。是呵,过几日去查吧,反正沧都府衙也不会跑了。

  第九十八章 反思(1)

  却没能从府衙打听到任何消息,那师爷只是笑道:“叶老板,有人出银子作保,必是你的熟人,你承了情就是。”
  心中万千疑惑,但知道再也问不出什么,转身走出来,摸着脖子上的黑玉,我迟疑了一下,抬头对小红道:“我想去牢里看个人。”
  “姑娘想去看谁?”小红诧异地扬眉,想是没想到我在大牢里只呆了两天,便有想看的人。
  “跟我关在一起的龙婆,我有些事还没搞明白,想问她。”我垂下手,这两天在家里,我拿着玉唤了冥焰的名字多次,仍是没有得到回应,那玉,也如平日一般,静静地垂在我的脖子上,没什么不同。难道我那日在牢里见到那一幕奇异的景象,真的是我的幻觉?
  买通了狱卒进去,那狱卒笑道:“倒没见过你这么有心的,不过跟她在一起关了两天,竟来看她?”
  我笑笑不语,走近那间牢房,龙婆仍旧蓬头垢面地坐在墙角,痴痴呆呆地念叨着:“大仙饶命,大仙饶命……”我走近栏栅,看着她:“龙婆?”
  她像是没听到我的说,只是目光呆滞地望着地板:“大仙饶命,大仙饶命……”
  我皱了一下眉头,转头看向那狱卒:“她怎么这样了?”
  “谁知道那婆子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跟她关一个牢房么?”狱卒嗤道,“这神婆最会装神弄鬼的骗人,这会子不知道又是使什么鬼把戏。有话快说,不过看这老婆子这样子,也怕是说不了什么。”说完,狱卒转身走了。
  是么,这龙婆是个神棍,是个骗子,那么那场所谓的血礼,不过是想骗我身上那块黑玉吧?我之前应允她取下那块玉时,心里不是没有这样想过,只是想着,取下来又怎么样,总还是在这牢里,若是她不能帮我找到冥焰,那玉我自然还能取回去。
  我蹲下身,望着痴痴呆呆的龙婆,我那日明明见她被黑龙喷出的火焰烧得满地翻滚,此际她好端端地坐在墙角,哪里有半分被火烧过的痕象?真的,是幻觉吗?那龙婆口中又何以会一直念念有辞?
  “龙婆?”我不死心地又叫了一次,她仍旧保持着自己的姿势,神叨叨地重复着“大仙饶命”。小红蹲下来,轻声道:“姑娘,看来现在问不到她什么,过些日子,等她的神智清醒些再来吧。”
  我蹙着眉,想了想,望了龙婆一眼,想起那日她初到我脖上黑玉时,满脸震惊,一字一字地把她那天的话念出来:“宿星轮回,天道真神?”
  龙婆全身一僵,顿时停止了念叨,我心中一喜,看来她对这句话有印象,我继续道:“宿星轮回,天道真神,宿星轮回,天道真神……”
  她缓缓地转过头,向我看过来,我见她有了反应,立即道:“龙婆,你认不认得我?”
  她呆呆地看着我,不言不语,我心中一急,将脖子上的黑玉拎起来:“你记不记得这块玉?”
  龙婆脸上顿时露出恐惧的表情,双手抱住脑袋,缩到墙角,大声惨叫起来:“救命啊……大仙饶命……饶了老婆子吧,救命……”
  我被她凄厉的喊叫吓住了,惊得站起来,狱卒跑过来,不耐烦地嚷嚷:“吵什么吵什么?不准叫了!”龙婆尤在那里惨叫,那狱卒转过道:“我说你们快走吧!弄得人一刻不得消停!”
  我见这样子也问不出什么,只得和小红走出去。这次的府衙之行一无所获,没有从龙婆那里打听到什么,亦探不到是什么人保的我。锦绣庄和火锅店被官府清盘了,我还欠着林老板四千两银子。这林老板倒也奇怪,我被保出来之后,倒来找我,说同意给我时间筹款,不是合约上的三日,而是以十日为期。
  这前后态度的转变,真是让我大为诧异,我疑心是保我出来那神秘人暗中进行了调停,那林老板却不露一点口风,只道:“之前是林某考虑不周,叶老板关在牢里也还不出钱,还不如给你时间让你想办法。”
  早点儿想通了何必这么费事?只是,我拿着云老爷子留下的翠玉板指,低头思量着,小红他们没找到人,也许不是找不到,只是避而不见吧?说到底,我与那云老爷子到底交情不深,何况还隔了那么一重关系。我叹了口气,四千两银子,到哪里去弄?这玉板指看上去也值点钱,不如拿去当了,既然我脖子上的黑玉都能值八千两,这翠玉值个四千两应该没什么问题吧?转而又啐了自己一口,叶海花,看你那点儿出息!若是有一日再遇到那个云老爷,拿什么跟人交待?
  不过,心里既然存了这样的心思,倒弄得我一刻不得消停。我厚颜无耻地想,反正这板指是云老爷子送我的,我拿它去找人帮忙是帮忙,把它当掉也相当于帮了我的忙。我不识货,也不知道这板指到底值不值钱,不如先拿去当铺估个价,反正,还有几日时间,若这板指真的值钱,到最后一日实在还不出钱,就拿它抵债。
  这么想着,我捏着板指,对小红道:“小红,咱们去找间当铺。”
  进了沧都最大的当铺“得胜堂”,将手中的板指递给掌柜:“老板,看看这玉板指值多少钱?”
  他拿过翠玉板指,眼中闪过一丝诧色,看了我一眼,笑道:“姑娘,这东西值不了两个钱?”
  “那值多少?”我留意到他眼中的诧色,想起当铺这行的规矩,什么都说成是破的,无非是想压价罢了。
  “顶多五十两!”掌柜的道。
  “什么?”我跳起来,“这板指玉色均匀,青色欲滴,成色极佳,是上好的货色,老板你再看看!”我即使不识货,也看出这玉色细腻,何况那云老爷子看上去那么富贵,怎么会用这么便宜的玉器?
  “姑娘,古玩玉器,本身的价值也许并不高,但是若有传说附身,或是尊贵盛名之人用过,那价值又有不同。”掌柜地把玉板指放到柜台上,“你这玉板指只值这个价,你当不当?”
  当个鬼,五十两和四千两差得太远了,我气结地抓过玉板指,没好气地道:“不当了。”
  又找了家当铺,得到的答案差不多,价钱反而出得更低,只出到四十两。又换了一间,那家竟然说这玉板指是染玉,一钱不值,我差点呕得吐血,看来这板指拿到哪个当铺,都换不到更高的价钱了。
  当板指还债指望断了。我郁闷地走在街上,小红知我心情不好,也不敢多嘴,只静静地跟在我身后,穿过市集,小红突然“咦”了一声,我转头看她:“怎么了?”
  她指了指街角,我转过头,看到那里摆了个书画摊子,摊主埋着头在写什么,我望着那人,怔了怔,竟然是安远兮。怪不得这几日都见不着他人,原来在这市集上摆摊儿,他这么缺钱么?他在绣庄做这几个月,挣的钱也够用几年了,何至于要来摆摊卖字?
  我迟疑着,不知道该不该上前去跟他打招呼,他没同我说,想必是不想让我知道。小红轻声道:“我听安生说他家公子每日替人抄书抄到很晚,白日还到集上来摆摊卖字,原来是真的……”
  “抄书?”我看着安远兮埋头在抄的,可不正是像书,“他缺钱么?卖字能卖多少钱?”
  小红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姑娘糊涂了,安总管是在帮姑娘筹钱呢。安生说,安总管接了好多抄书的活儿回来做,这几日每日都只睡一两个时辰……”
  我怔住了。
  此际才发觉自己有多可笑。我从来没有正视过我负债的问题,自来到这里,我挣的每一笔钱,都带着投机取巧的嫌疑,在我看来,钱是好挣的,我的负债总会得到解决,可是,怎么解决?安远兮也许不知道怎么解决,他只会老老实实找他最熟悉的事来做,循规蹈矩地挣这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几十文钱。我一直以施恩者的身份出现在安远兮的面前,我是他的老板,我付他工资,我在心理上比他优越,我指挥着他跑来跑去,心里还得意地偷笑……可这个时候,当他认认真真做事挣钱为我还债的时候,我在做什么?我在想怎么变卖东西,怎么不费力不费事地还钱。我怔怔地望着安远兮,他专注地抄写着,浑然没将闹市的喧嚣放在眼里,仿佛眼中只得只件事值得他关注。
  我咬了咬唇,感到脸一阵阵作烧,转过身急急地跑开,小红急忙跟上我:“姑娘……”
  “回家。”我不自在极了,低声道。我要好好想一想,我是不是从来没有认真过?来到这个时空,在这个世上,虽然是重生,然我一直融不进这个世界,或者我刻意不让自己融入这个世界,总是以旁观者的姿态,以现代人的优越感,俯视别人,嘲弄别人,而我,其实我,有什么,值得骄傲和自怜的?我捂住脸,为自己感到羞愧!
  真的该好好反省了,我站在窗前,怔怔出神,应该怎么样筹到这笔钱,还债?安远兮是书生,能想到的是为别人抄书,卖字画,我呢?我能做什么?前世谋生的技能用不上,做生意,我苦笑,看来我还真不是做生意的料,而且我现在没有本钱来重头开始。十日之期已经过半,我到哪里去寻到四千两?几天之内挣这么大一笔钱?
  我叹了口气,小红见我垂头丧气的样子,劝道:“姑娘也别老想着这事儿,愁也愁不来,别把身子弄病了。”
  “小红,我真是想不出办法来了……”我叹了口气,“你跟着我,要受罪了。”
  “姑娘说的这是话,人活在世上,谁能不遇到点事儿。”小红笑道,“我相信姑娘一定能想到办法的。”
  “这世上什么地方来钱最快啊?”我哀叹道,要是这里也有福彩买就好了,我衰到极点就该行大运了吧?说不定一买就中了。
  “赌场和青楼呗。”小红道。
  “什么?”我怔了怔,小红诧道,“姑娘不是在问我这世上什么地方来钱最快吗?当然是赌场和青楼这些捞偏门的地方了,姑娘忘了你当初登台的时候,拍出了千两黄金呢。”
  登台?多久以前的事了?那一晚,是我到这个时空,命运的第一个转折,瞬时思绪如潮,小红见我神情怔忡,担扰地道:“对不起,姑娘,我失言了。”
  我回过神来,明白过来她指什么,笑了笑:“没事。”
  小红说得没错,青楼,是销金窝啊!我沉吟了一下,轻笑起来:“小红,你提醒了我,我倒是想到了一个法子。”

  第九十九章 卖歌(1)

  歌鼓燕赵儿,魏姝弄鸣丝。粉色艳日彩,舞袖拂花枝。
  把酒顾美人,请歌邯郸词。清筝何缭绕,度曲绿云垂。
  ……
  李白的《邯郸南亭观妓》,歌尽青楼风流。青楼的夜,莺声燕语、浅唱低吟、脂粉成行、锦帐千重,不管是在京师还是沧都,都没有什么不同。才方踏入烟花巷,已觉无边的风月气息袭来。立于沧都最大的青楼“风月楼”门前,我觉得有一丝讽刺,这个我当初一心想逃离的地方,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会主动踏进门去。
  已有龟奴迎了上来:“这位公子眼生得很,可是第一次来找姑娘?”
  我淡笑不语,那龟奴也是懂看眼色的,见我不欲多说,笑着将我迎进堂子:“公子爷,我们风月楼的姑娘,个个貌美如花,善解人意,公子若没有相熟的姑娘,小人给你介绍两位……”
  “先寻一个小厢。”我淡淡地道,“今儿有什么节目?”
  龟奴听我这么说,当我是个经常出入勾栏院的纨绔子弟,眼睛一亮:“公子爷可来得巧了,今儿咱们风月楼有一位清倌人初次登台,歌舞那是一绝,皆是京城最盛行的曲子……”
  我笑了笑,入了小厢,倚到榻上:“那敢情好,我倒有兴趣瞧瞧。”
  那龟奴见我不咸不淡的,摸不清我的底细,赔笑道:“公子可要叫两位姑娘进来赔酒?”
  “不用了,我需要的时候再叫。”我淡淡地道,我又不是来嫖妓的。甩了一两银子给他,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心却痛得抽搐,见那龟奴笑开了花,一脸诌媚:“那小人不打扰爷的兴致,有有什么需要再吩咐小的。”
  待他出去,扮作小厮的小红才出声道:“姑娘今儿到这里来,是想要……?”
  她迟疑了一下,语声顿住。我抬眼瞥了她一眼,轻笑:“你当我想重操旧业么?”
  她见我似嘲非嘲的表情,蹙眉道:“姑娘……”
  “小红,好不容易才摆脱倚门卖笑的生活,你当我真的会回来么?”我打开窗,垂下竹帘,看着大堂的动静。
  “姑娘……”小红怔怔地看我着,我莞尔道,“今儿我们也做一回爷,你只当出来寻乐子。”
  小红的脸上飞起红霞,跺脚道:“姑娘好没正经。”
  大堂热闹起来,之前龟奴说的那位清倌出来登台了,却见一个衣着艳丽的盛妆女子抱着琴登上表演台,虽然半垂着脸,仍能看出面容姣好,神情楚楚动人,可算得上是一位美人。她弹起琴,唱了一首小曲儿,我听那曲子,觉得曲风有些怪异,又似乎有些熟悉,待她唱出歌词,才觉出哪里不对,原来那词曲隐约有我之前在京城唱那几首歌的影子,歌词也很白,不是按律填的词,而是模仿着流行歌曲风格写的歌,不伦不类,听着让人觉得啼笑皆非。
  我微笑着,听她唱完,抬眼看小红:“小红觉得她唱得怎么样?”
  “没姑娘唱得好。”小红笑着拍我马屁,我又好气又好笑地白她一眼。外间已经开始竞价了,那个清倌被一个瘦瘦的老头以两百两拍去。我淡淡地笑道:“小红,开门跟那龟奴说,帮我请老鸨进来。”
  风月楼的老鸨柳如月是个风韵尤存的半老徐娘,妆扮得风流妖娆,之前玉蝶儿在铺子里当掌柜的时候,还挺爱缠他的,借着做衣服找过他数次,不过我却没见过她的面,此际才算是看清她的长相。那老鸨进门,看到我和小红,神情一诧,笑道:“哟,这位公子是初次来吧?可看上哪位姑娘?如月让她过来招呼……”
  我笑道:“柳妈妈请坐。刚刚那位姑娘登台那曲儿,倒有些别致,不知是哪位乐师作的?”
  “公子客气了,这可是如今京师最盛行的词曲儿,据传是当年‘倚红楼’的艳妓卡门姑娘所创的,深受客人欢迎,公子也喜欢这曲儿?”柳如月坐下来,笑问。
  “卡门姑娘?”我扬了扬眉,淡淡地道,“卡门姑娘的歌我听过,这词曲儿可不太像。”
  柳如月怔了怔,脸色颇有些尴尬:“原来公子是从京里来的,我也不瞒公子,卡门姑娘词曲无双,京城盛行,自然有人效仿。”
  原来我当初唱那些歌已经传到沧都来了,还成为青楼的时尚,青楼女子竞相模仿,希望藉此抬高身价么?
  “这么说,这些歌曲儿是柳妈妈专程让人模仿着卡门姑娘的歌曲儿写的?”我噙起一抹浅笑,轻道。
  柳如月的脸上有些尴尬:“如今这沧都城里,哪家青楼都是如此……”
  “可惜了。”我淡淡地道。
  “可惜?”柳如月怔了怔,“公子这话怎么说?”
  “刚刚那位姑娘,唱的那首歌不适合她的气质,若换上一首,她今晚的竞拍价应不止两百两。”我望着那老鸨,“柳妈妈觉得若是换上这首歌如何?”说着,不等她有所反应,我轻轻哼唱起一首《月满西楼》,刚刚我觉得那清倌的嗓子,唱这首歌应该极为动听。那柳如月听我哼唱了几句,眼睛一亮,却弄不明白我到底想什么,忐忑地道:“公子这歌……”
  “我今儿来,就是跟柳妈妈谈生意的。”我唇角噙起一抹浅笑:“既然柳妈妈横竖要找人买歌,不如跟我买,我保证我给你的歌,绝对是柳妈妈想要的。”
  “我就说怎么有客人包了小厢,却不叫姑娘,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柳如月看着我,面色与刚才的谨慎小心已有不同,似笑非笑看着我:“原来姑娘是来找如月谈生意。”
  我挑了挑眉,淡淡一笑。做老鸨的眼睛就是毒啊,她明明进门就看出我是女子了,却在弄明了我的来意才挑破,果然是八面玲珑的主儿。我不以她态度的骤变为忤,只浅笑盈盈地望着她,轻道:“柳妈妈真是个玲珑人,不知对小女子这笔生意可感兴趣?”
  “姑娘刚才唱的曲儿,倒是动听,不过,与卡门姑娘的曲风不太相似。”柳如月笑道,“姑娘可还有什么曲儿?”
  “刚刚那曲儿是衬那位姑娘的。”我菀尔道:“柳妈妈是想要卡门姑娘那种艳曲么?”
  “青楼姑娘唱的无非是逗客人的开心的曲子。”柳如月笑道,“姑娘有么?”
  我笑了笑,再胜过《卡门》那词的惊世骇俗怕是少了,你既然要俗曲,便给你来俗的,我张口唱起了黄安的《君莫攀》,这首歌调子忒俗,我所喜欢的《君莫攀》的词也被改得俗不可耐,初听时一度有撞墙的冲动,但唱给寻欢的男人听,还是讨好的。
  柳如月静静地听我唱完,眼里有忍俊不禁的笑意:“姑娘这两首歌,倒是完全不同的曲风,如月真是好奇,这些歌都是姑娘作的?”
  “是我家乡的人所作。”我菀尔一笑,“柳妈妈,刚刚那首是跟你开玩笑来着,我再唱首给你如何?”
  既然是卖东西,当然要注重货品的质量,我收了玩笑之心,认认真真地唱了一遍《流光飞舞》,我不信这首歌唱出来,你还不会动心。果然,柳如月听到这首歌,面色发怔,等我唱完,半晌没有说话,我笑了笑,轻道:“柳妈妈,这曲儿可还听得?”
  “听得,听得。”柳如月回过神来,面带喜色地看着我道,“姑娘这生意想怎么做?”
  “白银五千两。”我报了个价,我本是想说四千两,想想我东山再起还要本钱,反正这青楼的钱来得容易,索性多要点。
  “姑娘,你这价钱可是狮子大开口。”柳如月也是个见过风浪的,听我如此叫价也不动怒,不动声色地道,“你这三首歌就想卖到五千两,你当我柳如月是冤大头吗?我让人写歌,也不过五两银子的润笔费。”
  “这自然不是三首歌的价钱。”我暗赞一声,笑了笑,轻道:“我也不瞒柳妈妈,我急需这笔钱,若柳妈妈同意一次性付给我这笔钱,我可以在一年内随时给你提供歌曲。五千两银子说少不少,但说多也不多,我的歌若能让柳妈妈顾客盈门,五千两很容易赚回来。”
  “说是这么说,但姑娘的歌能不能盈利还是未知数,何况我并不知道姑娘的底细,姑娘若是拿着钱一走了之,我岂不是亏大了?”柳如月想得极周全,我倒忘了这一点,就是——她凭什么相信我?
  “那柳妈妈想怎么做?”在商言商,我自然不能就凭嘴巴说说就消除她的顾虑。
  “还是一首一首地付账,货银两迄,不拖不欠。”柳如月道,“我照市价付账,如何?”
  “一首五两银子?”我微微一笑,站起来,“柳妈妈,这笔生意看来谈不成了。”这沧都城可不止一间青楼,我换家再卖就是。
  “姑娘别急。”柳如月见我想走,笑道:“姑娘不满意这价钱,你报个价如何?”
  “一百两一首。”我张口便道,“柳妈妈,这个价一分都不能少。”
  她轻笑一声道:“姑娘,我们楼里的姑娘,接一个客人也未必能有一百两银子,你这个价,实在是太高了。”
  我淡淡一笑:“柳妈妈,同样的东西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都会不同。你是个明白人,知道怎么把好东西用到刀刃上。”
  她定定地看着我,唇角噙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姑娘也是个聪明人。好,就冲姑娘这句话,一百两银子一首,我要了。”
  我淡淡一笑,一百两银子一首,算不少了,不过这几日要筹够四千两,得卖掉四十首歌,风月楼不会有这么大的需求量的,看来还需多跑几家青楼。真是幽默啊,我好不容易才脱离了青楼,没想到头来还要靠青楼来救命。也许卖歌并不能完全筹够那笔欠款,但总归来说,今天这个头开得还算不错。我微笑着对柳如月道:“如此,我便写下歌词,请柳妈妈让乐师来记一记曲谱吧。”

  第一百章 水鱼(1)

  我又唱了两首歌给柳如月,换来一张五百两银子的银票。揣着银票站起来的时候,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柳如月看着乐师抄给她的曲谱,笑道:“姑娘以后还来么?”
  我抬眼看她,笑道:“怎么?”
  “我看姑娘这样子,若不是急需钱,也不会到青楼来找我谈这笔生意。”柳如月道。“若是以后如月还想找姑娘买曲子,上哪里去寻姑娘?”
  “柳妈妈一次买下来岂不省事?”我淡淡地调笑道,见她神情尴尬,“若风月楼的生意好,我会再上门的。”听说风月楼的老板另有其人,柳如月不过是给人家打工的,大概也拿不了这么大的主意。我也不再为难她,踏出厢房,我按了按怀里的银票,吸了口气,准备离开风月楼。这当儿,旁边一个厢房突然打开了,一团肥肉从房里跌出来,扑倒在我面前,嘴里嚷嚷着:“年……年少荣算个屁,我还不知道……他,他去年在,在赛诗大会上得了第一那,那诗,是请人操,操刀的……”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个白白胖胖的醉鬼,看来还挺年轻,就是胖得不像话,一身的肥肉足有两三百斤,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赶紧跑出来,欲扶起那躺在地上的大胖子,却没扶动,反被一屁股带倒在地,那大胖子摇摇晃晃地爬起来,小厮赶紧扶住他,大胖子将他一推,站起来指着厢内涌出来的人道:“你,你们说,是,是不是……”
  “是是是,当然是谁的诗也比不过富少爷您的……”厢里涌出来几个醉汉的狐朋狗友,涎着脸拍马屁,一看这群人就是以这富少爷为头的。
  “哎哟,富少爷,你怎么喝得这么醉?”跟着我出来的柳如月看醉胖子撒酒疯,赶紧跑过去,被醉胖子一把抓住手腕:“柳,柳妈妈,我没醉,我刚刚作了首诗,我念给你听,听听……”
  “哎哟我的富少爷,您作的诗自然是最好的,看你醉成这样,不如让小贵子送您回去?”柳如月脸上虽然赔着笑,却一脸惨绿。
  “柳妈妈!”富少爷把眼一瞪,酒似乎也醒了三分,“你这是看不起我怎么的?我作的诗难道就比不上年少荣那小白脸……”
  “哎哟富少爷,您这是说到哪里去了,好好好,是如月的不是,您念,您念……”柳如月赶紧赔笑,唇角抽动了一下,额上隐隐可见细汗。
  富少爷露出满意的笑容,摇摇晃晃地道:“哪有猫儿不偷腥?哪有猪儿不啃泥?哪有公鸡不打鸣?哪有女子不思春?”众人满脑黑线,偏那富少爷还沾沾自喜地道:“柳妈妈,我今儿这诗作得如何?”
  我“噗哧”一声,这才算明白柳如月那一脸惨绿所为何来了,看来他们已经多次领教过这位富少爷的“诗”。蓦地想起《飞花艳想》里那两个作出“风大吹开杨柳絮,片片飞来好似鸡”的求亲者,更是忍俊不禁,再也憋不住笑出声来。
  那富少爷醉眼扫过来,眼中似有愠意:“你笑什么?”
  我忍住笑,吸了口气道:“没,没笑什么。”
  “胡说,你明明就是在笑我!”那富少爷动了怒,酒似乎也醒了,松开柳如月的手,走过来,“你是在取笑我刚才作那诗?”
  “哪里,公子那诗作得妙极,在下哪里敢取笑。”我思及身份,不欲与人在此地发生争执,赶紧赔笑道,“公子高才捷足,佳句清妙,在下深感佩服。”
  岂料那富公子闻言越发恼怒:“岂有此理,你面带讥笑,分明有心讽刺予我。”
  我没想到这富公子这般难缠,心下也有几分气恼:“在下并无此意,告辞。”
  “不准走。”那富公子拉住我的手腕,“哼,你既看不起我作这诗,想必自恃才高,不如也赋诗一首,胜了本公子,方才准走!”
  我大怒,欲挥开他的手,谁知这死胖子倒是劲大,我竟挣脱不出。小红大惊,扑过来欲掰开那富公子的手:“你,你想干什么?放开我家公子!”
  那柳如月也赶紧过来赔笑:“富公子,大家到咱们风月楼都是寻开心的,有什么话好好说便是,犯不着动手动脚的。”
  谁知那死胖子借酒装疯,推开小红,瞪着我道:“你今儿要是不作出一首诗,便是不给我富大康面子,传出去岂不是让人嘲笑,你不作,今儿休想走!”
  我看了一眼柳如月,她附到我耳边轻声道:“这位富少爷家里财雄势大,你若是不想惹麻烦,就顺顺他的意吧。”转而一见那富少爷的狐朋狗友都带着讪笑,此时这番喧哗也惊动了一些大堂的客人,有人纷纷围了过来。
  我吸了口气,将怒意掩藏在眼底,冷声道:“既然如此,在下便献丑了,富少爷想让在下作首什么诗?”
  他见我应允了,方才甩开我的手,哼了一声,随手指着走廊花架上的一盆兰花道:“就作首咏兰诗罢。”
  我皱了皱眉,在脑子里搜诗,首先想到一首李白的《孤兰》,觉得不太应景,随即想到张羽的一首《咏兰花》,舒了口气,轻吟道:
  能白更能黄,无人亦自芳。
  寸心原不大,容得许多香。
  那富公子见我真作出一首诗,不由怔住,我双手合抱,俯身道:“在下刚才闻得富公子佳句谐趣,失声唐突,多有得罪,望富公子海涵。”
  富公子圆圆的眼睛上下看我一眼,突然“哈哈”一笑,眯起眼道:“你这小子原来确有其才,你既赞我作的诗谐趣,可见是个知情识趣的妙人,本公子交你这个朋友,过来一起喝杯酒如何?”
  说着,不由分说地抓住我的手,往他那小厢里拖,我大吃一惊:“富公子,在下还有事在身,要赶回去,而且在下不会喝酒……”
  话还没说完,就被那富公子打断:“你这么不赏脸,莫非是看不起富某?”
  我有些发急地看了柳如月一眼,见她一脸莫可奈何的表情,再见富公子发蛮的样子,忍气道:“在下不敢,在下的确不会喝酒。”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爽快?”富公子把眼一瞪,不耐烦地道,“罢了罢了,不喝酒便算了,咱们吟诗如何?”
  我一想到他那首诗,冷汗就流下来了:“富公子……”
  此际我已经被他拉进小厢,他的一众狐朋狗友也进来了,屋里还有好些陪酒的姑娘。那富公子拉我坐下,一脸冰释前嫌的表情:“在下富大康,你叫什么?”
  “在下姓叶名华。”我随口道,心中有些发急,不知道这酒疯子要闹到什么时候,我出门时便有点儿晚,若是迟迟不归,福爷爷他们肯定会担心死我。
  “叶公子,你真觉得我刚刚那首诗作得不错?”富大康一圆圆的小眼睛瞪得大大地看着我,我擦了擦冷汗,口是心非地道:“是……”
  “奇怪,你们都说好,为何绛雪小姐看到这首诗却那么生气?”富大康脸色一黯,陪坐众人的脸色也颇古怪,我好奇地道:“降雪小姐是何人?”
  “降雪小姐是富公子的心上人,是近日才从京城辞官归田的余大人的孙千金。”旁边一位陪酒的姑娘笑起来,那富大康听她这么一说,白胖胖的脸上竟然泛起一丝红晕,啐了那姑娘一口,“去,讨打。”
  “富公子是将这首诗送给了那位降雪小姐?”我忍不住又想笑,官家千金,想必是知书识礼,这样的诗巴巴地送到她面前去以表心意,不气晕了才怪。
  富大康闷闷地喝了一口酒道:“我真摸不透这些女人的心思,之前我送了一些首饰去给她,她让丫鬟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又想哪个姐儿不爱俏?再送去最顶级的胭脂水粉,结果还是给退回来了。我向丫鬟打听,她说她家小姐不喜欢这些东西,喜欢吟诗作对的风雅公子,我一听就作了诗送给她,结果被她家的丫鬟拿扫帚打出门,我怎么做才能让她高兴啊?”
  我肚子里笑得肠子都快打结了,费力地吞了一口唾沫。这时席间一个男子给富大康倒了一杯酒递过来,赔着笑脸道:“富公子,降雪小姐不懂你的真心,终有一日会后悔的,来,在下陪你干一杯,一醉解千愁。”
  “干!”富大康接过酒一口喝下去,“一醉解千愁。”
  我一心想走,又怕他们向我劝酒,转了转眼珠,笑道:“富公子赠诗不成,所以便来青楼买醉?依在下看,实在是大大的不妥。”
  “我心里烦,喝杯酒都不成?”富大康一脸为情所困的表情,我轻笑道,“倒不是不行,只是到青楼里来喝,只怕那位降雪小姐知道了,会更恼你。”
  “我不来,她也恼了。”富大康气哼哼地道,“她让丫鬟说,除非我在两日后的赛诗大会上夺魁,否则再也不看我一眼。”富大康猛地站起来,一拍桌子道:“我……我定要在赛诗大会上夺魁!”
  “赛诗大会?”我好奇地道,“又是什么?”
  “叶公子是外地来的吧?连咱们沧都一年一度的赛诗大会都不知道?”一个姑娘抿嘴儿笑道,“这赛诗大会是沧都一年一度的盛会,是沧都几位德高望重的老爷为了选拔贤才举办的,每年不知道多少文士公子去参赛呢……”
  我眼睛一亮:“参赛夺了魁,可有奖金?”
  “奖金?”那姑娘笑了笑,“奖金是没有,夺魁者能得一块‘诗会才子’的牌匾,还能得到几位老爷向京中大员举荐的机会,那些一心入仕的学子都不会放过这次机会,而豪门大户的公子则是博个文才风流的名声,所以……”
  没有钱?我一阵失望。那富大康见我对赛诗大会颇感兴趣的样子,问道:“叶公子也想去赛诗大会凑凑热闹?”
  我见他虎视眈眈的表情,心中一转,已知道他忌惮什么,赶紧笑道:“我哪对那个感兴趣呀,我是见富兄对赛诗大会头名志在必得,在想能否帮上兄台的忙。富兄对降雪小姐一片痴心,真是令在下感动不已,不如在下替富公子作一首诗,你拿去送给降雪姑娘赔罪?”
  我心中突然萌生出另外一个主意,这富大康既然想夺魁,以他肚子里那点墨水作出的诗,只怕会死得很难看,如果能卖几首诗给他,助他夺魁,没准收的银子会更高,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得那么白……
  我尤在思索,富大康却已眼睛一亮:“当真?”
  “这有什么好说假话的,不过是举手之劳。”我站起来,走到小厢一边的书桌上,拿起笔,写下一首李白的《秋风词?三五七言诗》: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还如当初不相识。
  思忖着现在这个时节,本想把“秋风清,秋月明”改一改,在心里替着“春风春月”、“清风冷月”、“寒风皓月”,思考半天,还是觉得换不下来,索性不改了,只在诗后题注道“时值初春,然余心凉如秋,自作《秋风词》”。富大康站在旁边见我写出这诗,眼中一亮,表情顿时感慨起来:“哎呀,叶贤弟这首诗,真是写出了富某的心里话。”一时神情激动万分。
  我笑了笑:“富兄将此诗再手抄一遍,送去给降雪小姐,只望小姐能消气。”
  “叶贤弟真是帮了愚兄的大忙了。”富大康一扫刚才的颓丧之气,眉开眼笑地道:“叶贤弟文才出众,愚兄有一事相求。”
  “富兄不必多礼,在下若能帮忙,必当尽力。”我微微一笑,鱼儿上钩了。
  “贤弟,虽然你们表面上都赞我,其实我知道,为兄才疏学浅,写的诗不成样子……”我见他有些不好意思,心中一乐,这富大康性子倒也有几分可爱,只听他继续道,“我想请贤弟陪我参加此番赛诗大会,贤弟若能助愚兄夺魁,让降雪小姐对我刮目相看,愚兄一定重谢贤弟……”
  那就先掏钱来吧!我一脸肝胆相照的表情,大声道:“富兄这是什么话,成人之美,乃是积德之事,小弟自是竭尽全力,不过……”
  “不过什么?”富大康看我欲言又止,急道,“贤弟有话不妨直说。”
  “不瞒富兄,愚弟日前受人陷害,欠下一笔巨款,五日后便要归还,目前愚弟正在四处奔波,筹集银两还债,只怕是不能抽出时间,陪富兄参加赛诗大会……”我扮出一张苦脸,唉声叹气地道。
  “你欠人钱?欠多少?”富大康一听,立即道。
  我迟疑了一下:“四千两!”我本想狠心多报一点,想想还是作罢,这事富大康也许以后还有用处,还是把线放长一点吧。
  “嗨!我当多少钱呢,贤弟只需安心陪我去参会,这笔钱,愚兄帮你还了!”富大康很海地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啪”地一声拍在桌上,大声道。
  我故意露出惊讶的表情,心里笑翻了。

  第一百零一章 情愫(1)

  这富大康原来是沧都有名的“福禄”珠宝金行的小开,富家的珠宝生意做得极大,分店开遍全国,与天曌国周边的国家也有生意往来。富老爷娶了一妻四妾,生了八个子女,却只得富大康这么一个男丁,还是正室嫡出的,自然宠得无法无天,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所以让这富少爷沾了纨绔子弟的全部习气。但就我这晚的观察所得,这富少爷虽然不学无术,喜欢吃喝玩乐,高兴别人奉迎拍马,但为人还算耿直大路,不是所有的纨绔子弟能一下子拿出四千两给我这初次见面的陌生人的,看来只要他高兴,真是做什么都成。
  得了富大康四千两银子,我自然是不好马上走人,于是详细了解了一下往年赛诗大会的规则,出题的内容,往届夺魁者的名诗等等,直到深夜。富大康一行才摇摇晃晃地出了风月楼,富大康亲热地拉着我的手道:“叶贤弟,愚兄今日结识你这个好兄弟,实在是太高兴了,贤弟不如去愚兄家里住一晚,咱们兄弟俩秉烛夜谈,明儿再回去如何?”
  去你家住?我可没那么大胆子。万一被你发现我是女的怎么办?还有,揣着这笔巨款,万一你反悔了怎么办?我赶紧推辞道:“富兄太客气了,小弟出门未与家人知会,若是一夜不归,恐家人担心,小弟还是不到府上打扰了。”
  “说得也是,让家人担心是不好。”富大康倒也不坚持,笑道,“叶贤弟家居何处?为兄送你回去?”
  “不敢劳富兄奔波,小弟住得尚远,家在城郊。”我蓦地想起,此际城门已关,恐怕是出不了城了,看来得找个客栈住一宿。
  “夜深了,贤弟一人回去,恐不安全,何况如今城门已关,贤弟不让我送,可出不了城!”富大康关切地道,我顿时了悟他坚持要送我,只怕是要摸清我到底住在什么地方吧?这富大康说到底仍是生意人家的子女,就算他不知人间疾苦,也多是会算计的,白白拿了四千两银子出来给我这陌生人,当然也怕我跑了。
  这倒不好推了,我笑道:“小弟是怕富兄来回奔波,过于劳累,富兄这么担心小弟,小弟真是感动,盛情难却了。”
  有富少爷当保镖也不错,我带着这么大一笔银子,也怕路上会出事儿。富大少果真有些关系门路,到了城墙根儿,随从把他的名字报上去,城门竟真的给他开了。他送我回了老福头家,与我相约两日之后在赛诗大会碰面,才坐车返回。
  小红一晚上都没机会说话,见富大康上车走人,才紧紧抱住我,激动得未语泪先流:“姑娘……”
  “好了好了,这不是都没事了……”我拍着她的肩膀,轻笑,“进屋去吧,外头冷。”
  “小红是心里高兴。”她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擦了擦眼睛,“我就知道,姑娘一定会想到办法的,姑娘是小红见过最有本事的人……”
  呵呵,这话说的,马屁真是人人都爱听。可她哪知道我受的刺激,我拼死拼活挣点小钱,以为自己过得比普通老百姓好多了,没想到我觉得如天文数字的债务,人家随手就拿出来了。看来,我还不清楚真正的巨富到底富到什么程度。我要是有一天也能像富大康一样随手拿出四千两来打发人,身后到底要有多少身家?这么一算一对比,顿时沮丧得不得了。
  福爷爷果真还差了小祥子在等门,见我们回来,福爷爷披了件衣服从屋里出来,我赶紧把他扶进屋去,一边埋怨道:“爷爷也真是的,这么晚还等我作什么?”
  “你一个女娃娃半夜不归,我怎么放心。”福爷爷慈祥地笑道,我心中一热,福爷爷是真的拿我当亲孙女在疼的,之前欠下那笔债,他本准备卖掉几间祖屋替我还债,被我拼死拦下来,那几间祖屋是福爷爷的生活来源,没了祖产他和小祥子吃饭都成问题,何况就算他把祖产卖了,也解决不完我的债务。我向他保证我一定能在限期之内筹到钱,他才勉强没提这事儿,但我知道他心里一定还记挂着。第一时间把筹到钱的好消息告诉他,福爷爷起先还不相信,直到我把银票递到他手上,他面上才露出喜色,叹道:“真像是在做梦一样。”
  可不是像在做梦,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我竟然也遇得到这样的好事儿,看着那几张白晃晃的实实在在捏在我手里的银票,让我忍不住咧开嘴傻笑,折腾一宿,竟是了无睡意,精神也出奇地亢奋,见天际已经有些发白,索性起床梳洗,收拾妥当之后,想起应该告诉安远兮一声,省得他今天又傻乎乎地跑去摆摊。
  到了安大娘家的小院,推门进去,安大娘正在院子里喂鸡,见我进来,她淡淡地笑了笑:“叶姑娘来了。”
  “大娘,远兮还没起床吗?”我笑着拿过她手里的饲料盆,“我来吧。”
  她也不推辞,任我把鸡食拿过去,轻声道:“远兮去帮人抄书了,说了这两天不回来。”
  “呃?”安远兮竟不在家,我怔了怔,“抄书怎么不在家里抄?”
  “那边说是什么孤本,不放心让远兮带回来,只能留在府上抄。”安大娘拍了拍手上的饲料末,走到院角的大缸里舀了勺水,倒进旁边的盆里洗手,动作轻柔斯文。我看着她的举动,心里有些怪怪的感觉,这安大娘的谈吐举止,一举一动,看起来都不像个粗鄙村妇。她年轻的时候应该是长得极美的,否则也生不出安远兮这么漂亮的儿子,只是长年累月的劳苦生活把她的美貌消磨殆尽,华发丛生,皱纹满面。
  她洗完手,抬眼见我看她,笑了笑:“叶姑娘,我去弄早饭,你要不要在这里吃饭?”
  “好啊,我来帮你吧。”我撒了几把鸡食,让鸡们飞奔去抢。安大娘笑道:“不用了,我一个人就行了,你帮我叫安生起床吧。”说着,指了指右边的厢房。
  “那小鬼还没起来?”我放下饲料盆,推门进去。这应该是安远兮的房间,因为屋里有两张床,大床紧靠右墙,小床竖着靠在床尾一侧,安生就躺在小床上。我笑着走过去,看见安生闭着眼睛,趴睡在床上,发丝凌乱地覆在脸上,噘着嘴,嘴里一串亮晶晶的口水丝,滴在枕头上,枕头上湿了一小片。
  “懒虫,起床罗!”我捏捏他粉嫩的脸蛋,安生唧叭了一下嘴,仍旧闭着眼睛呼呼大睡,样子可爱极了。我玩心大起,捻起一缕头发,用发梢在他脸上轻拂,他耸耸鼻子,不耐烦地用手挥了一下,还不醒?我好笑地继续逗弄他,他连挥了几下手,终是痒得打了个喷嚏,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大懒虫,快起床,太阳都晒屁股了!”我笑着掀开他的被子,怔了怔,“噗哧”一声笑起来,这小鬼居然只穿了个肚兜,光着屁股蛋子。我拍了下他的屁股,笑道:“小鬼,屁股蛋蛋被人看光光了,羞死罗!”
  他清醒过来,拉过被子盖到身上,脸红成苹果:“叶姐姐,讨厌啦……”
  “快起床!”我笑着捏他的脸,嗯,手感真好。他不安地在被窝里动了动,嗫嚅道:“知道了啦,姐姐先出去……”
  “呵,还不好意思呢,我偏不出去!”我打趣他,他又羞又气地嚷,把脸埋到被子里去:“叶姐姐!”
  “得了得了,我不看你行了吧,我背过身去,你别闷死在被窝里了。”我笑道,站起来,打量起安远兮的房间,对墙是衣橱,靠窗有书桌,旁边是书架,我走过去,随手取了本书翻,见安远兮在书上写着密密麻麻的注,仔细看了看,都是他看书的一些心得,这书呆子看书还挺认真的。我笑了笑,这古代的书看着真累,竖排版,无标点,得自己琢磨着断句。我随意翻了翻,便没了兴趣,搁回架上。
  目光落到书桌上,看到桌上有一卷半摊开的卷轴,好奇地打开,怔了怔,是一幅裱糊好的画,那画儿竟是我那日气书呆子不理我时,给他画的乌龟像,大大的卡通脑袋,背着小小的龟壳身子,看上去呆头呆脑,我本以为他那日气得夺了去,早就撕了泄恨的,没想到他竟然留着,更没想到他竟然拿去裱了起来,这画儿被裱画的师傅看到,不知道会笑成什么样子,也亏得他敢拿出去。
  画的左下角,题了几个字,我细细一看,似乎是一句诗,“无心醉里枫愁客,有意闲中菊对谁”。我的心一颤,像是偷窥了别人的秘密,赶紧将那画儿卷起来,放回桌上,有些手足无措。心“卟卟”地跳起来,这书呆子,好端端题诗在这画儿上作什么,我怔怔地望着桌上那卷轴,书呆子……
  “叶姐姐?”安生在背后唤我,我赶紧转过头,笑道:“怎么?”
  “你发什么呆?”他已经穿好衣服下床,床铺也收拾好了。我揉着他的头发,掩饰道:“没什么,快去梳洗。”
  他乖乖地应声出去,我看了那卷轴一眼,赶紧也跟出去,刚刚才跨出房门,正巧见到安远兮踏进院门,安生冲到他面前:“公子,你回来啦?不是说要这两日回不来么?怎么,你把书抄完了?”
  “嗯。”他淡淡地应了声,抬眼见到我,怔了怔,“你来了。”
  “嗯。”我走过去,“我有事找你。”
  他的神情很疲倦,眼里有明显的血丝,眼中带着一丝颓丧消沉。看来这些日子为我的债,书呆子真是很累心。我的心顿时又柔又软:“辛苦你了……”
  他唇角浮起一丝苦笑:“我帮不到你什么……”
  “谁说的,你帮我很多了,我心里知道……”不知怎么嘴就变笨了,安远兮,你如此对我,我该如何?失措地垂了头,眼神落到他右手的衣袖上,怔了怔,那袖子破了一个大洞,似乎是被火烧的,我讶道:“你的……”
  还没说完,他立即道:“有什么事进来说吧。”说着径直进房去了,我心中狐疑,见他这样子,知他不想被人知道,赶紧对安生道:“安生,快去梳洗。”
  支开安生,我跟进屋去,这会儿时间,他已经把破的外衣换下了,另穿了一件衣服,正在扣衣襟的布扣,他的手势很怪,右手仿佛使不上力,我诧异地走过去:“你的手怎么了?”
  “没什么。”他赶紧道,把右手往身后一躲。我原本只是随口问问,见他样子这样古怪,没事才怪了!一把抓过他的右手,却听到他倒抽一口气,我更是狐疑,赶紧撩开他的袖子,吃了一惊,却见他右腕上方,一大块皮肤红肿起来,伴着大量水泡,似乎是被火烧伤的样子,我抽了口气:“怎么弄伤的?”
  “小声点,别让娘亲知道了。”他赶紧去掩上房门,我跟在他身后,“怎么会伤成这样?”
  “只是点小伤,昨儿抄书的时候不小收把烛台打翻了。”他轻描淡写地道。我卷起他的袖子,看到有些水泡已经破了,有黄色的液体渗出来,顺着手臂往下滑,我急道:“你找大夫看过了没有?”
  他怔了怔,尴尬地笑了一下:“我忘了……”
  “忘了?”我又气又急,“你不觉得痛吗?”
  “只是小伤,家里有白药,一会儿上上去就行了。”他见我眉头紧皱,笑道,“你别急。”
  “这么大一片怎么是小伤,上了白药还要包扎的,家里有干净的布吗?不行,还是要去医馆请大夫看看,我陪你去……”我转身欲去开门,被他一把拉住,我回过头,见他静静地看着我,眼神异常明亮,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愉悦,“你这么担心我吗?”
  我一怔,顿时面红耳热,赶紧道:“你是我朋友,我当然担心了。”
  “朋友?”他放开我的手,喜压了下去,似乎有丝不安的气氛淡淡地上来了。我心虚地道:“白药在哪里?我帮你上。”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上。”他淡淡地道。我转头气道:“你斗什么气?你一只手怎么上?万一被安大娘知道了,看她不唐僧死你!”
  他听了这话,倒也不说什么了,从柜子里找出药递给我。我接过药,拔下瓶塞,见他还伫在那里,埋怨道:“傻站着干什么,坐到凳子上去,手伸出来。”
  拉过他的右手,仔细地把白药抖到他的创口上,他的手臂微微一颤,我抬眼看他:“痛吗?”
  “还好。”他蹙了蹙眉。我翻了翻白眼,痛就痛呗,死撑什么?继续低头给他上药,不再说话,屋子里静下来,我听到他有些微重的呼吸,若有似无地在我面前盘旋,我的手不知怎么就有些颤抖,调整了一下思绪,我把药上完,抬头道:“包扎的布要洗净了在开水里煮,晒干了才能用,这药这么敞着不是办法,还是去一趟医馆吧?”
  “嗯。”他有些心不在焉地,随口应着,“你不是有事找我么,什么事?”
  我这才想起过来找他的目的,笑道:“我筹到那笔钱了,可以还债了。”说着,从怀里掏出银票,递到他手上。
  “你哪来这么多银子?”安远兮怔怔地看着手里的银票,眉头蹙了起来。
  “赚的。”我笑了笑。
  “怎么赚的?”安远兮的眉头蹙得更紧,“一晚上就赚了这么多银子?”
  “当然是用脑袋赚的。”我得意地道,见他脸上没有半分喜色,悻悻地把狂态收了几分,“你不高兴?你担心这银子是偷来的抢来的吗?”
  “你不是那样的人。”他漆黑的双瞳清澈见底。我的心一动,安远兮,你又知道我到底是哪样的人?这银子虽然不偷不抢,说到底还是动了歪歪心思投机得来的,不由低了头去,嗫嚅地道:“我也没准备瞒你……”接着把卖诗给富大康的事告诉他,不过隐去了青楼卖歌那段,只说是在酒肆外面遇到富大康。安远兮为我作了这么多事,作为对他的尊重,我也不该瞒他,不过顾忌着他对青楼女子的态度,免得多生枝节,才省了那段没说。
  “这么说,你要去陪那位富少爷参加赛诗大会了?”安远兮静静地听完我的交待,问道。
  “不想去也没法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转眼看他,见他的脸色有些古怪,心中一思忖,明白过来,轻声道:“你是不是怪我有辱斯文?为了弄钱就帮人做这种舞弊的勾当?”我忘了他的耿直脾气,这种行为应该是为他所不耻的。
  他没有言语,深眸静静地看着我,他俊美的脸近在咫尺,离我很近很近,近得我可以感觉到他炽热的气息,我的心一跳,忍不住低下头,却听他柔声道:“我为何要怪你?你以为经历了这么多事,我还是以前那个对世事无知的傻书生?我知道你很聪明,你很坚强,遇到困难你总能想办法自己解决,但是,我也知道你有多么不容易,我只是为我身为男人却这么无能感到羞愧,为你……感到心疼……”
  我的身子轻颤起来,心像泡在又酸又甜的水里,有一个部分,一寸一寸软下去,一寸一寸地被腐蚀,融出一个小小的缺口。安远兮,不要说这样的话,这样我会喜欢你,或者我已经开始喜欢你了,在你为了我孤身涉险的时候,在你背着我在草原上徒步而行的时候,在你替我找疗伤的草药的时候,在你借我肩膀让我哭泣的时候,在你为了帮我筹钱去抄书卖画的时候……或者我早就开始喜欢你了,只是,我那么怯懦,我害怕再受伤害,所以不敢轻易去拥有。因为不曾拥有,就不会失去,你不会理解失去的那种痛。
  可是,可是,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的身子软软的,心软软的,情绪也软软的,只听到他接着道:“不过……”
  “不过什么?”我轻声道。
  “虽然是为形势所迫,到底还是帮人弄虚作假,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书呆子果然还是书呆子,旖旎的气氛一扫而光,我气结地抬起眼,瞪着他道:“去医馆吧!”

  第一百零二章 富侯(1)

  迄今为止,我觉得最痛快的,就是把钱还给林老板时候,看到他一脸惊讶和不可置信的表情。陪安远兮去医馆包扎了伤口之后,我们一起去林老板暂住的客栈把钱还给他。那林老板显然是没想到我竟然真能在十日之内筹到钱,还提前了四天,望着我放到茶几上的银票,好半天,他才回过神道:“叶老板果真是有办法的人,短短数日便筹到了银子。”
  我淡淡一笑:“林老板可以把欠账单还给小女子了吧?”
  “那是那是,叶老板既然还清了欠债,这欠单自然要还给你。”他命人取了欠债单给我,我验明无误之后,收到怀里。
  林老板笑道:“叶老板是个诚信人,既然有能力筹到银子,不知道是否有意将绣庄和火锅店赎回去?”
  “可以赎么?”我抬了抬眉,这林老板怎么突然这么好说话了。
  “自然可赎,在下对绣庄和火锅店的经营并不在行,也没准备多花心思在这上头。”林老板笑道,“姑娘若是愿意赎回去,在下乐意卖这个人情,当是为之前的无礼赔罪。”
  嗤!话说得倒是好听,卖人情?只怕你拿了去也不知道怎么经营,火锅店的底料是每日小红在家里熬好了送到店里去的,你就算能吃出一些配料,仿出来也不是那个味儿,看你没有火锅底料还能开得了几日?而绣庄若没我的花样,顶多只能做成平庸的与别的绣庄没什么区别的店铺,拿什么去跟“云裳坊”争?
  我淡淡地笑着,我手头上还有五百两银子,这点钱顶多只能赎回我那四间火锅店,但我现在不能马上赎回来,安远兮就站在我身后,他不知道还有这五百两卖歌的钱,我也没准备让他知道这钱的来历,这事儿恐怕不能当着安远兮的面谈。思忖半晌,我抬头道:“林老板,小女子现下没有这么多银子来赎,林老板若真有意让小女子赎回铺子,便给点时间给小女子想办法,如何?”
  “那是自然……”林老板哈哈笑道,“叶老板是个诚信人,林某最愿意同你这样的人做生意,绣庄和四间火锅店,叶老板有意赎回去,就以两千两为价,十日为期,如何?”
  “成交。”他倒没乱报价,之前铺子加上我的私房钱,抵了四千两的债,现在他把铺子以两千两的价让我赎回,也差不多值这个价,我赶紧答应下来。
  出了客栈,安远兮问我:“你有把握十日内筹到钱吗?”
  “嗯。”我还可以去风月楼卖歌,只是不能让书呆子知道。
  “怎么筹?难道你还想跟富大康要?”安远兮的语气怪怪的。
  我抬眼看他:“我不以为我还有那样的运气,你别担心,我再想想办法,若是十日内筹不到,顶多不赎回便是了,以后另外做点什么便是。”
  他听我这样说,不再说什么了,看来还真不能告诉他这五百两的事儿。我望着他疲惫的双眼,柔声道:“昨儿是不是熬的通宵?先回去睡一觉吧,这事儿你别去犯难,也不要去抄书摆摊了,手伤要好好养着,别不顾息,落下什么毛病……”
  他定定地望着我,唇边浮起浅浅的笑容:“你今儿好罗嗦。”
  我怔了怔,见他似笑非笑的,气道:“谁愿意罗嗦你了。”
  他的笑容更深了,唇角绽起两个小小的浅窝,我的脸一红:“回家了!”
  他扶我坐上驴车,慢悠悠地驾车出城。也许是不再欠债的关系吧,与安远兮并肩坐着,望着沿途的风景,心情一直很轻松。春天的郊野,是绿色的海洋,农田、炊烟、溪流、远山、郁树,构成一幅祥和的田原风光。近家的池塘,波光粼粼,塘边翡翠绿的树叶,映在水面上的倒影和柔柔的水草,皆有一种不可惊扰的幽静之美,石头上的青苔湿润,正吸收着新鲜的空气和阳光。突然觉得,老天其实还是很照拂我的,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下去,也很憩意,也很幸福。
  就这样幸福而宁静地,迎来了沧都一年一度的赛诗大会。
  一早富大康就派人来接我,我依旧着了男装,扮成富大康的书僮,随他去了赛场。原以为这赛诗大会,也是在城中寻着开阔地搭台的,没想到富大康的车竟然停在一座大宅门前。抬眼看那门匾,题着“篱芳别院”四个字,好奇地道:“少爷,赛诗大会是在这里举行么?”
  富大康见我到了这里开始唤他少爷,很满意我的上路,笑道:“这篱芳别院是永乐侯的别院,每年的赛诗大会都是在这里举办的。”
  我点点头,想必这永乐侯也是这赛诗大会的举办者之一,才肯借出私产来搞这个活动。此际那“篱芳别院”大门洞开,左右各站了四个家丁,还有管事模样的人在迎客,门口铺着鲜红的地毯,倒是显得特别隆重。富大康递了帖子,带着我进去,一进大门便是一座青砖影壁,砖上刻着松鹤同春、莲花牡丹、岁寒三友、福禄寿喜等图案的精致浮雕。转过影壁,是一座小庭,前面有一座圆拱门,靠门两边有假山花圃,踏进圆拱门,便见着是个大大的园子,迎面又是一座造型奇巧的假山,这格局,颇有些像我曾经游览过的苏州拙政园的布局,但似乎比拙政园的面积更大,因为我和富大康走了好久,都还在园子里,未见屋舍,而园子里的一花一草一石一木,似乎都经过精心安排和布署,我左顾右望,一个别院都有如此规模,看来这个永乐侯真是非常非常有钱有势啊。
  “哟,这不是咱们‘福禄’的富少爷吗?”前方突然响起一个尖尖的男人声音,我转头一看,却见站着几个锦衣公子,当头的一个长得倒是挺俊秀的,只是眼神太过阴郁,让人无端端地就觉得很不舒服,此际正面带讥笑,望着富大康。
  富大康显然认识眼前的男子,但脸上也同样没有好脸色,哼了哼道:“我道是谁,原来是年公子。”
  那年公子笑道:“怎么?富少爷今儿也有兴趣来赛诗会凑热闹?”
  “怎么,你年少荣来得,我富大康就来不得?”富大康的语气不善,我忆起那日在青楼,富大康嘴里对这年少荣骂骂咧咧,看来这两人昔日定有些过节。
  “富少爷想来自然是来得,只不过……”年少荣讥诮道,“若是再作出‘猪儿狗儿’的诗,来了也是自取其辱。”年少荣身后的众人一听,哄笑起来。
  “年少荣,你以为你多有本事?去年拔了个头筹,不过是一早偷出题目,请人将诗备好的。说起来,你也没什么光彩的,比我还不如。”富大康被年少荣讥诮的语气激怒了,“年少荣,今年你可没那么走运了,不信咱们走着瞧!”
  “富胖子,你说什么!”年少荣勃然大怒,伸手就向富大康推过来,但他哪里推得动富大康一身肥肉,富大康哼了一声,倒推一把,反倒把年少荣推倒在地,年少荣的跟班赶紧将他扶起来,富大康冷笑道:“自不量力!”转头对我道:“我们走!”
  “富胖子,你别走……”年少荣大怒,富大康理都不理他,径直往前走,我转过头,看到年少荣被他的跟班拉住:“算了年兄,何必跟他那种俗人一般见识,只需在赛场上赢了他便可出气了!”
  那年少荣听了,想是觉得打架也占不了富大康的便宜,哼了哼,悻悻地作罢了。眼神却怨毒地盯着富大康的背影,我打了个寒噤,低声道:“少爷,这年少荣是什么人啊?怎么这样跟你过不去?”
  “他算什么东西,不过是永乐侯家一个吃白饭的。”富大康被年少荣气得不轻,嘴下也不留德,“他是侯府大夫人的侄子,从小死了爹,跟他娘就死皮白赖地巴在侯府,还真把自己当成侯府的孙少爷了,我呸!”
  听起来好复杂,跟豪门恩怨似的,我笑道:“那少爷怎么会跟他结仇呢?”
  “哼,他嫉妒我家有钱呗,老说我们富家是暴发户。自己没钱也罢了,却看不得别人有钱。”富大康气哼哼地道。我点着头,约摸分析出几成,这年少荣是寄人篱下的豪门少爷,地位大概跟林妹妹差不多,大约也有几分才气,看不惯富大康这个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少爷,而富大康家里有钱,也看不顺眼这个名不正言不顺混吃白饭的侯府表少爷,追究起来,大概谁也没让谁好受过。
  唉,敢情这些豪门公子之间,也有相互看不惯的,我继续打听:“少爷,那这永乐侯是什么人呀?”
  “什么?”富大康回头瞪着我,吃惊的表情就仿佛我是个火星人,“你连永乐侯都不知道?你是不是天曌国人啊?”
  看来我问了不该问的问题,我悻悻地笑道:“在下家乡偏远落后,哪里知道什么侯爷爵爷的……”
  “嗨,罢了罢了,这话可别再问第二个人,别人一定会笑话你没有见识。”富大康心思粗,倒未多想,只当我真没见识,“我告诉你,永乐侯是天底下最有钱的人,不止是咱们天曌国,就是四方列国,哪里也找不出比永乐侯更富有的,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这天下……”他左右看了看,见四下无人,才压低声音附在我耳边道:“这天下虽然是皇帝的天下,可大家都说,这天下的钱却是永乐侯的。”
  富有到这个地步,是不是太夸张了点?那皇帝能容得下他么?我忆起明代巨富沈万三,富可敌国,却被朱元璋整得抄家流放,一个有钱得连皇帝都眼红的人,他能容得下在他的天下里有这样一个随时可以动摇他皇位的人存在么?就像当初宇公子暗中对无极门一案推波助澜,我那时候天真地以为是因为我的关系,经历了这么多事才明白?一个上位者又怎会如此肤浅?我算什么?渺小如沧海一粟。楚殇的富有和无极门的隐患,才是他动杀机的根本原因。
  “少爷,这话可别乱说,被人听到,要杀头的。”我也压低了声音,“这天下是皇帝的,钱当然也是皇帝的。”
  “嗨,你不知道,永乐侯可不光是有钱。”富大康八卦的精神来了,继续低声替我扫盲,“永乐侯的先祖当初是和我朝的开国皇帝一起打江山的,听说是开国太祖爷的拜把子兄弟,又出钱又出力,打下江山后,太祖爷亲封永乐侯爵位,代代世袭。几朝下来,永乐侯一族根基盘错、权势滔天。侯爷动动手脚,天下都会震的。听说,只要是永乐侯支持哪位皇子当皇帝,那个皇子就一定能当上皇帝,咱们现在这位圣上,生母出身寒微,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还被打入冷宫了,圣上一直也不受先帝的宠爱,本来大家都以为这天下会是圣上最宠爱的九王爷坐的,没想到咱们现在这位圣上不知道怎么得到了侯爷的支持,硬是把他扶上了皇位。虽说近年来永乐侯偏安沧都,渐渐不理什么事儿了,可是京师的官员们来了沧都,一定要拜会永乐侯,已经是不成文的惯例了。”
  我点点头,原来永乐侯是当今圣上的维护者和支持者,不知道是不是天曌国的每一个皇帝都是永乐侯一族推上宝座的?怪不得可以这么多年富甲天下而一直不损毫发,可是,平庸的皇帝大概会如他们所愿做个傀儡,若是像宇公子这样的人,会甘于一直受永乐侯一族的钳制?只怕终有一日,沈万三的下场便是永乐侯的下场罢?
  呵呵,不过,这又关我什么事?这些政治斗争,离我这个平凡普通的小女人太远了。也许我这一生走完,也未必能见到这些潮起潮落,今儿这些故事,只当作听了一个传奇,多了些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第一百零三章 诗会(1)new

  赛诗大会的赛场设在园子里,前来比赛的学子们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处,富大康也找到了他平日那些狐朋狗友,池塘边的八角亭里设了桌椅,是几位主办的老爷们和评委的坐席,下面的空阔地也摆了多张书桌,摆有文房四宝,大概是给学子们用的。那年少荣也来了赛场,见到富大康,哼了一声,富大康也不屑理他,翻了翻白眼,我暗自好笑。忽听到有人说:“几位评审大人都到了。”坐着的人都站了起来,所有人都齐齐望着八角亭,只见亭里进来几个老者,我低声问富大康:“少爷,哪位是永乐侯呀?”
  “永乐侯还没到。”富大康看着亭子里的人道。只见几位老者分别坐到位子上,果然见正中的主位还空着,想必是给那位永乐侯留着的。有位老爷站起来发表了几句演说,大意是希望今年的学子们发挥长才什么的,说得一众学子热血沸腾、摩拳擦掌。正在此时,突然听到有人朗声笑道:“说得好!”
  “侯爷来了!”一时人声沸腾,落座的老爷们纷纷站起来给永乐侯行礼,我好奇地向亭内望去,看到那个满脸笑容的永乐侯,浑身一震!居然是他?那个永乐侯,竟然是那位曾与我有过两面之缘,并赠我玉板指的云老爷子——云崇山!
  没想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永乐侯,我以前一直以为他不过是途经沧都,没想到他根本一直就在沧都!永乐侯云崇山笑吟吟地落座,目光扫向全场,我不由自主地往富大康背后缩了缩,万一被那云老爷子认出我可不妙,我女扮男装混进来,可是帮富大康作弊的,我可不想把富大少的事搞砸了。心里这么想着,头更是垂得低低的,好在园子里人多,这永乐侯应该不会留意到一个小书僮,但心里仍旧忐忑万分。
  那云老爷子见一众书生看他来了都战战兢兢,笑道:“大家不用拘谨,都坐下吧。”
  我暗暗叫苦,富大康坐下来,我站到他身后,就没人帮我做挡箭牌了,只好把头垂得更低,好在富大康坐的位子离那八角亭儿甚远。只听那永乐侯笑道:“刚刚在路上我这小童给我出了个字谜,颇有意思,在座可有人有兴趣一试?”
  他话音刚落,富大康的死对头年少荣立即站起来,笑道:“请侯爷出题,少荣愿意一试。”
  “学生也愿一试。”立即有其他学子纷纷站起来,不甘人后地道。永乐侯见答题者踊跃,十分满意,笑着对立于他身后的彩衣女童道:“锦儿,把谜题念给公子们听听。”
  那彩衣女童走出来,笑盈盈地念道:“众位公子听好了,这谜面儿是‘我有一物生得巧,半边鳞甲半边毛,半边离水难活命,半边入水命难保’。各位公子解出答案的,就把答案和姓名写到纸上呈上来吧。”
  书生们各自思索,似乎有人已经想到了答案,上前将谜底写了出来。我微微一笑,这老爷子倒是会调节气氛,用这一个小字谜,便把紧张的气氛轻松化解了。富大康见有人去写谜底,转过头低声问我:“你知道答案么?”
  “少爷也想去答么?”我笑问。
  “出风头的事谁不爱。”富大康见年少荣也去写谜底,哼道,“最好是压一压年少荣的气焰。”
  要压他的气焰么,倒不难。我想了想,轻声道:“这是个‘鲜’字,不过少爷上去写答案,最好不要直接写出谜底,不如……”我附到他耳边,小声献计,他眼睛一亮,笑眯眯地点头,连声道:“好!好!”
  富大康得了谜底,赶紧走到书桌前,那年少荣正好在另一张桌上把谜底写完,抬眼见富大康也走过来,轻哼道:“怎么,富少爷也得了谜底?”
  富大康哼了一声,不理他,只顾拿笔写字,那年少荣也不管他,只把自己的谜底呈上去,富大康写完谜底,也将纸呈了上去。那彩衣小童站在那里收谜底,大概是看到了对的,就点一下头,把谜底单放一边,待她接过富大康的谜底,脸色微微一诧,抬头看了富大康一眼,转过身跑进亭里,把谜底呈给了永乐侯。永乐侯看了,“哈哈”一笑,抬眼看着富大康,赞道:“这谜题本不难,倒是富公子解谜颇用了心思。”说着,将手中的谜底递给旁边一位老者,那老者拿着谜底看了看,点点头,笑着念出来:“‘我有一物两边旁,一边好吃一边香,一边上山吃青草,一边入海把身藏’。果然解得妙。”
  那边的年少荣一听,脸色顿时一沉。那彩衣小童锦儿出的谜题,原本易解,永乐侯为了缓解赛诗会的气氛,所以出了这个题目,大多数人都能猜得出答案。但富大康不正正经经地写出答案,倒是剑走偏锋,也写下一个谜面,恰好解了锦儿的谜题,显然这答题的心思,是小胜众人一筹。以前识得富大康的人都颇为惊讶地望着他,窃窃私语。得了侯爷的赞赏,富大康得意非凡地落座,抬眼洋洋自得地看了年少荣一眼,见年少荣一脸铁青,冷哼一声,心中想必是扬眉吐气,高兴得很!随即抬眼看我,低声道:“做得好!”
  我低眉顺目,不敢应他。这富少爷也真是,现在他出了风头,全场这么多双眼睛,个个都盯着他,他倒一点儿不避嫌。我偷偷抬眼往八角亭内一瞥,果然见永乐侯的目光扫过来打量他,赶紧垂下脸,微微侧过头。
  只听到亭里有个老者宣布赛诗大会正式开始,第一轮出了个题目“咏春”,可咏景咏物咏情咏志,题目一出,陆续有人站出去写诗,场面顿时热闹起来,众人的目光也不再落到这边。我思忖了一下,带典的诗不能用,怕弄巧成拙,太难理解的也不能用,我担心富大康一时半刻记不住,最后选了一首的贺知章的《咏柳》,附到富大康耳边告诉他,富大康轻轻念了一遍,自信满满地站起来,也写诗去了。
  待到学子们的诗都挂到绳上去,亭里站出来一个中年书生,依次念着绳上的诗给亭里的老爷们听,我见富大康对别人的诗都不甚在意,只留意听着年少荣的诗,只听那中年书生念道:
  日落新知两度春,天寒旧赏水临门。
  流霞老去从为客,落日春来觉有神。
  中年书生点点头,微笑道:“此乃年少荣公子所作《咏春》。”
  富大康不知好坏,只低声问道:“他那首诗作得如何?”
  “尚可。”我见富大康一脸紧张,轻笑道,“少爷别担心,我觉得你那首更妙。”
  富大康听我这样说,两只小眼睛笑成一条缝,低声道:“我也这么觉得。”
  我差点没忍住笑,只得应和着点头。只听那中年书生又念了几首,念到了富大康的诗: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那中年书生顿了顿,讶道:“此乃富大康公子所作《咏柳》。”
  此言一出,现场又响起了“嗡嗡”声,那年少荣一脸诧色,看向富大康,眼中带着惊讶和怀疑,冷哼一声,轻嘲道:“看来今儿富少爷是有备而来。”
  富大康抬眼冷笑道:“怎么,就兴你一人有所准备么?”
  那年少荣正待开口,突听有人轻声道:“二月春风似剪刀,倒是别致生动。”众人抬眼望去,只见一个一脸病容的青年公子坐在轮椅上,被人推过来,身旁还跟着个美貌少女。我诧异地扬眉,那推车的男子我识得,是云老爷子的家仆云德,却不知这坐在木轮椅上的病公子是谁?
  只见富大康身子一震,神情有些激动,拉了拉我的衣袖,我俯下身,富大康往病公子那边瞥了一眼,紧张地道:“降雪……降雪小姐也来了……”
  降雪?我抬眼看向那病公子身边的美女,原来她就是降雪小姐,果真生得貌美如花,我见富大康痴痴地盯着那降雪小姐,似乎眼里再没了旁人,轻咳一声,拉了拉他的衣袖:“少爷,别太失礼。”
  却听到永乐侯笑道:“峥儿今儿怎么有精神来凑热闹。”
  云德将木轮椅抬上八角亭,亭里除了永乐侯,一众老者都站了起来:“峥少爷!”那病公子摆了摆手:“各位长辈请坐。”转而望着永乐侯颔首道:“祖父,孙儿呆在屋里闷得慌,想出来走走。”
  众人这才醒悟过来,窃窃私语:“呀,原来是永乐侯府的云峥公子。”
  我见众人一脸惊讶,富大康也看着亭内目不转睛,轻声问道:“少爷,怎么侯府的孙少爷,你们都不认识么?”
  富大康低声道:“云峥公子自小体弱多病,终日闭门不出,见过他的人没几个。”
  却见八角亭内一个青衣老者皱着眉看着降雪道:“雪儿,是不是你调皮,我不让你来赛诗大会,你便去缠峥少爷?”
  降雪脸微微一红,噘嘴道:“爷爷,云峥哥哥自己也想来的……”
  “胡闹!”那老者轻斥道,“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儿……”
  “余老,你也别骂她,让峥儿出来透透气也好。”永乐侯挥挥手,淡淡地道,转而看向云峥,一脸慈爱,“你既来了,不如给他们出个题目玩玩。”
  云峥淡淡一笑,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降雪对这赛诗大会倾慕已久,不如让降雪出一题如何?”
  余降雪一听,眼睛一亮,笑道:“云峥哥哥既然这么说,那就让他们以‘相思’为题,赋首诗如何?”
  “雪儿,女孩子家的,怎么这么轻狂无礼?”余老又要骂她,云峥却笑了笑,淡淡地道:“也好!”他的语气极淡,却含着一股不容人置疑的气势,余老一听,立即闭了嘴。我从亭内那些人对他恭敬有礼的态度上寻思,这云峥公子虽然病体孱弱,但似乎极有威信,而这种威信,似乎不仅仅来自于永乐侯一族的权势。
  既然出了题,众学子自然又要表现一番,纷纷上前去抢书桌。我见富大康只顾着痴痴地望着余降雪,那降雪小姐目光往场内一扫,看到富大康,立即若无其事地移开。我眼珠一转,低声道:“少爷,那天那首《秋风词》,可送给降雪小姐了。”
  “送了。”富大康回过神,我笑道,“降雪小姐收了吗?没退回来?”
  “收了,没退。”富大康脸色有些暗红,我心中有了主意,只怕这余小姐今儿来,是专程来考富大康的,赶紧附唇上前,在富大康耳边将李商隐的《无题》“昨夜星辰”句念给他听,想着那诗的后半段,怕与富大康的情况不太相应,便只念了前半首,富大康眼神发亮,面带喜色,乐滋滋地站起来写诗去了。
  等到众学子将诗写就,却听到那余降雪阻止了欲去念诗的中年书生,对云峥道:“云峥哥哥,让我去念吧。”得了准,她站到夹诗绳边,依次将学子们的诗念下来,念到年少荣时,富大康明显脸色紧张,只听那降雪小姐一字一句念道:
  南冠有径人归后,楚瑟无心月上时。
  泪满吹沙常乱叠,愁闻绕渡最相思。
  余降雪念完,抬眼看了年少荣一眼,笑道:“年公子这诗写得好情深,莫非已经有了心上人?”
  年少荣赶紧站起来道:“余小姐说笑了。这只是在下信手而作。”
  “是么?”余降雪笑了笑,也不再问,接着看别人的诗,念到富大康时,声音不知为何大起来: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越往下念,语气中越是带上一分惊讶。念完这首诗,她瞥了富大康一眼,我本以为她会说几句什么,没想到她理也不理,只接着去念下一个人的。富大康满脸期待变成了失望,抬眼疑惑地望着我,我轻声道:“少爷别灰心,凡事不要看表面。”
  富大康忐忑不安,余降雪念完了,回到八角亭,只听到永乐侯笑着问云峥:“峥儿觉得这一轮,哪位公子的诗更胜一筹?”
  云峥一直淡漠地垂着睫,听到祖父的问话,才淡淡地抬了抬眼皮:“孙儿只记住了两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永乐侯闻言,笑着点了点头,虽然没说什么,富大康却面色一喜,有云峥这句话,这轮便算他胜出了。我抬眼见到年少荣脸色铁青,那余降雪垂着头站在云峥身后,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唇角却微微向上勾了勾。
  只听到亭内一位老者笑道:“众位公子的诗都作得不俗,不过连作两轮,也有些闷了,大家不如来玩个游戏如何?”
  永乐侯笑道:“夏老有什么新点子?”
  “不如来玩个诗词接龙,每位公子只需接一句便成。勿需大家写到纸上,只要念出来即可。”那位夏老捻着胡须笑道。
  我和富大康都愣住了。老天!这老头不是专门来拆台的吧?难道我和富大康作弊被人看出来了?我差点吐血,当面念出来,不去写,我就算是来得及想出接龙的诗,又要怎么告诉富大康,那个时候可是人人都盯着他的。正急得没法可想,只听到永乐侯道:“这个游戏倒不错,那夏老就随便出个题玩玩吧。”
  完了完了。不止富大康脸冒冷汗,连我也额上见汗。富大康低声道:“怎么办?要不我们借口去出恭?避一避?”
  “那哪成!”我抬眼看着余降雪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来,心中暗暗叫苦,“降雪小姐正留意着你呢。”
  “那怎么办?”富大康脸都绿了,我低声道:“如今也只有见机行事,一会儿你站起来接诗,我在你后面轻声念,你留心听。”
  富大康擦了擦汗,声音有些发颤:“也只能如此了。”
  那夏老已经开始出题了,念了一句诗:“陌上角吹春,请大家依次往下接。”
  离亭最近的一位书生站起来,略一沉吟,念道:“陌上角吹春,池中入奏闻。”
  “好!”夏老点点头,书生旁边的学子依次把诗接下去,有些人要思索半晌,有些人则能立即接出,虽然不是句句上佳,但游戏好歹玩得没有断档。富大康眼见就要到自己,更是紧张得面色发白,这时轮子已经转到年少荣前面的书生,那书生接着前面众人的诗道:“西池旗旆展,北塞驿亭春。”
  他念完落坐,年少荣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接道:“北塞驿亭春,春眠不觉晓。”说着,眼睛向着富大康扫过来:“富少爷,该你了。”
  富大康满头大汗地站起来,我的心反而落下去,“春眠不觉晓”,简直是天助我也,下一句不正好接“处处闻啼鸟”么?我赶紧站到富大康身后,用他三百斤的肥胖身体把我遮住,在他身后轻声道:“处处闻啼鸟”。富大康抹了抹汗:“什么?”
  “处处闻啼鸟。”我又重复了一遍,不敢太大声,全场人的眼睛都盯着富大康,却见富大康点点头,念道:“春眠不觉晓……”我心头一松,还好他听到了,却听到富大康接着道:“处处蚊子咬……”
  “哄……”哄堂大笑,我白眼一翻,差点气昏过去!众人乐不可支,尤以年少荣笑得最为放肆,捂着肚子,一脸讥讽地看着富大康:“富少爷,看来你今春被蚊子咬得很惨啊,感触颇深嘛……”
  富大康一脸惨绿,不停地擦着脸上的细汗,众人见他狼狈不堪,更是一片“嗡嗡”之声,我偷偷瞥向亭内,见余降雪脸色有几分古怪。却听到亭里响起一个云淡风清的声音:“今春的蚊子是有些恼人,在下也深受其苦,体验过富公子的感触。”
  讪笑之声顿时止住,众人望着为富大康解围的云峥公子,不敢在这位侯府孙少爷面前再说什么。永乐侯意味深长地向富大康看过来,我更是躲在他身后不敢动,却听到永乐侯笑道:“这诗词接龙就到这儿吧,玩得也差不多了。”
  富大康如释重负,满头大汗地坐下来。我心中不禁对那云峥公子有了几分好感,这才是真正的名门公子的风范吧,宽宏包容,善解人意,看那年少荣,一脸刻薄相,还装什么豪门公子,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只听到余老道:“这最后一轮,按惯例该由侯爷出题,不知今年侯爷会出什么样的题目?”
  永乐侯沉吟道:“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不应整日伤春悲秋,应该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才能为家国出力,不如以‘咏志’为题,赋诗一首,各位意下如何?”
  侯爷开了口,自然无人反对。咏志……我的头大起来,我那时空古人写的豪气冲天的抒怀咏志的诗倒是不少,但大都带有典故,带有这时空没有的地名人名,是万万用不得的。我望着富大康充满期待的眼神,感觉脑袋抽痛起来,他刚刚才出了丑,一定是很希望在最后一轮捞回面子的。看着已经有人上去写诗了,更是心发慌,“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不行,这里没有楼兰这地方,“一朝得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不行,万一人家问黄巢是谁怎么办?没有典的,没有典的,我心中暗骂云老爷子怎么出了这么万恶的题目。大丈夫要胸怀天下,你当人人都能“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百尺楼?”有几个人能做到像……等等,我刚刚想起那句似乎还不错,好像是李鸿章入京就试时写的《十律》的第一首,没带什么典故,“泸沟桥”换成“沧都府”就可以了,我四下一望,见众人自顾不暇,无人再注意富大康,赶紧附到富大少耳边将这首诗背给他,富大少轻声念了一遍,不知道是刚刚出了丑心理压力大增紧张过头,还是七律太长记不住,硬是念不清。我额上见汗,见富大康也一脸惶然,狠了狠心,略一思索,将这诗掐头去尾,只留了中间四句,再念了一遍给富大康听,这次他终于念清了。我抹了抹汗,见别人都写得差不多了,赶紧推他上去,富大康抹着汗,终于把诗写完了。
  那中年书生又下来念诗,我已无心去听别人的诗作得如何,只望着快些过了这一关,说实话,李鸿章这首诗这样一掐头去尾,意境就差了好多,总感觉交待得不清不楚,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谁让这富大康自己没出息,关键时刻这么不顶用。那中年书生最后停在富大康作的诗面前,众人有心瞧富大康出丑,都面带怪笑,竖直了耳朵来听,特别是年少荣对着他身后的跟班挤眉弄眼,我心底有气,就算这诗意境差了点,也比你刚才赋那首强多了,却听到那中年书生朗声念道:
  一万年来谁著史,八千里外觅封侯。
  定将捷足随途骥,那有闲情逐水鸥!
  全场顿时静下来,那些有心看笑话的人脸都僵住了,只听到永乐侯笑道:“好,好,富公子被蚊子咬醒了,痛定思痛,作出的句子也不同凡响了!”
  众人又笑起来,富大康尴尬地赔笑。永乐侯接着道:“今儿这场赛诗大会,各位公子都颇费心力,本侯准备了酒宴,请各位移到花厅开怀畅饮,至于这名次么,待几位评审商议之后,再作定夺。”说完,永乐侯站起来,云峥抬眼看了永乐侯一眼:“祖父,孙儿觉得有些累,就不去了。”
  “那你回去好生歇着。”永乐侯转眼吩咐云德,“送孙少爷回去休息。”
  众人起身送云峥离开,我见这赛诗大会可算完了,赶紧对富大康道:“少爷,接下来没我的事儿了,我先走一步。”
  “你不去酒席饮宴么?”富大康讶道,我翻了翻白眼,我现在扮着你的下人,即使去了还不是站到你身后看你们大吃大喝,再说了,万一我被云老爷子认出来,今儿这次的作弊行为不是立马现形了?我低声道:“少爷你糊涂了,万一我被人拆穿身份……”
  富大康一听,顿时明白过来,赶紧道:“行行,那你先回去吧!”

  第一百零四章 内情(1)

  从侯府别院出来,我松了口气,这件事终于算给富大康办妥了,如果不出意外,富大康夺魁应无问题,不过,即使出了意外,责任也不在我身上,富大康想来也不会找我的麻烦才是。怀里揣着五百两银子的银票,我本想趁着单独出门的机会,去找林老板先谈谈赎回火锅店的事,结果到了客栈林老板居然不在,我寻思了一下,反正还差一千五百两才能把铺子全赎回来,还是不要那么费事了,干脆把钱找齐了再说。
  无事一身轻,我难得有闲地逛了逛街市,路过一个摆摊卖风筝的小贩那里,我见那摊儿上的蝴蝶风筝扎得漂亮,一时兴起买了一个,拿着边逛边走,不经意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转过街角,安远兮?我赶紧加快脚步,他怎么进城了?
  “安……”我张口欲喊他,他已经拐进左街的巷子里,只得追上前去,巷子里却已没了人影,难道我看错了?我明明看到书呆子转进这条巷子,往巷子深处走进去,发现右边还有一个支胡同,我随意地往里看了一眼,赫然见到安远兮正立于一户人家门口,心中一喜,正欲唤他,却突然听到门内有人骂道:“五十两怎么够?我说了那孤本值五百两,就算你拿了五百两来,我那孤本就能换回来了?”
  我赶紧躲到巷角,悄悄探出头去,见安远兮一脸抱歉地赔笑道:“舒先生,我知道五十两不够赔那孤本,但是现在我只能筹到五十两银子,你先拿着,其它的我一定再想办法,只希望你不要将此事告诉我的家人……”
  “我不管那么多,总之三日之内你还是还不出钱,我就上官府告你去,你快走快走,我看到你就晦气!”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安远兮咬了咬唇,掉头往回走,我心中一慌,左右看了下,赶紧躲到巷子角一堆破竹篓后面蹲下,安远兮心事重重地从我眼前走过,没有看到我。
  待他走远了,我才站起来,安远兮到这里来做什么?刚刚那户人家说什么孤本,什么赔五百两,又是怎么回事?我想了想,转进胡同,站到刚刚那户人家门口,轻轻敲门。
  “叫你走你怎么还不走?”门内响起一个恼怒的声音,门“吱呀”一声开了半扇,一个老头儿探出头来骂道,见到是我,愣了愣:“你找谁?”
  “老先生,打扰您了,我想问一下,刚刚那个安远兮,到这里来做什么?”我赔笑道。
  “你是他什么人?”老头儿一听到安远兮的名字,脸色沉了下来。
  “我是他朋友。”我赶紧道,“老先生对他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他是个老实人……”
  “我没说他不老实。”老头哼了哼道,“老实人就不会做错事了?”
  “是是……”我赶紧顺着他的语气应道,“老先生不如说说是什么事,我刚刚听到老先生说要把他告上官府,不知道安远兮怎么得罪了先生?”
  “他烧坏了我的书,我那本《神武年志》可是一本传了三百年的孤本,我本来见他老实勤快,又急需钱用,让他抄我那孤本,给他赚点钱,没想到他抄到半夜,居然睡着了,还打翻了烛台,把我那孤本烧坏了,气死老夫了……”老头儿喋喋不休地道,一脸的痛心疾首,我明白过来,原来那天安远兮清早回来,不仅仅是衣服烧破了,手烧伤了,还把别人的东西烧坏了。
  这书呆子,怎么不说呢?他做事是极有分寸的,想必是这段时间累极了,才会在抄书的时候睡着吧?我心中一酸,不知道这书呆子这两天为了筹这笔赔款,又跑去做什么傻事了?我见那老头气极败坏的样子,心知他必定爱极那本书,赶紧赔笑道:“老先生,安远兮烧坏你的书,是他不对,在下愿意帮他把书款赔给先生,请先生大人大量,原谅他吧。”
  “赔钱?赔了钱我那孤本就能回来么?你就算拿着钱,也再也买不到我那本书……”老头儿气哼哼地道。我赶紧顺他的气道:“是是是,先生那本书那么珍贵,就算是赔钱给先生也补偿不了先生的损失,不过那本书不烧也已经烧坏了,我只是想让先生的损失没有那么严重,先生是个知书识礼的人,一定也能体谅我们。”
  那老头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阵,才道:“你这小子倒会说话。”
  “本就是我们不对,先生宽宏大谅,在下一定铭记于心。”我见那老头儿的语气有些松动了,赶紧道。
  “嗯,我本也不是这么小气的人,我之前也是这么跟他说,这书烧了也回不来了,让他拿五百两作赔书款,他也拿不出,我才动了怒。你刚刚说要帮他还债,可是当真?”老头儿道。
  “当真当真。”我赶紧从怀里掏出五百两银票,递到老头儿手上,老头儿将信将疑地接过银票,数了数,确认无误,脸上带起了一点笑容,拉开门道:“既然这样,你进来拿债据吧。”
  我随那老头儿进屋,他翻出一张单子给我,我仔细一看,果然是安远兮写下的欠账单,赶紧收好。那老头儿笑道:“你这人倒是挺够朋友。”
  我微微一笑:“是先生宽宏大谅才是。”想了想,又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还请先生帮忙。”
  “什么事?”老头儿怔了怔。
  “请先生不要将在下帮他还钱的事告诉他。”我思忖了一下,安远兮既然不想我知道这事儿,我便装作不知道好了,免得伤他自尊。
  “那我怎么说?”老头儿道。
  我想了想,笑道:“请先生帮忙,就说那个孤本是个仿本,你也是刚刚才发现的,根本值不了这么多钱。还有就是请先生尽快差人知会他,省得他再东跑西跑地去筹钱。”
  那老头儿怔怔地看着我道:“那书呆子交了你这么个朋友,真是他的运气。”
  我听他这样说,知道他已经应承下来,笑了笑,躬身道:“在下谢过老先生,告辞。”
  只身回家,进门就听到小红在大声嚷嚷,我踏进院子,见莫修齐主仆站在院内,地上放着两人的行李。小红涨红了脸,一脸怒气,指着莫修齐道:“敢情我家姑娘就喂了你们这群白眼儿狼,现在见着我家姑娘落魄了,就一个个拣着高枝飞了……”福爷爷和福祥一脸无奈地看着他们,见我踏进门,脸色一喜。
  “小红!”我的脸沉下来,“你嚷嚷什么?成什么样子?”
  “姑娘……”小红气结地跑到我面前,“你知道么,这位莫公子,要到‘云裳坊’去做账房先生了,我们锦绣庄没亏他没……”
  “闭嘴!”我厉声打断小红,“你进屋去!”
  小红眼眶一红,委屈地咬着唇,跑回房了,我转过身,对莫修齐欠身道:“对不起,莫公子,小红太不懂事儿了。”
  “不是不是,是在下对不起姑娘,姑娘对在下有恩,在下本不该在锦绣庄有难时离开,在下实在愧对姑娘……”莫修齐惶恐地道,我摆了摆手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今我们绣庄抵了债,本就不能再帮公子什么,莫公子若是去‘云裳坊’做事能有更好的前途,小女子绝不会拦阻公子,反倒替公子高兴。”
  “叶姑娘……”莫修齐脸涨得通红,我转头看了一眼莫桑,见他垂着睫,脸上是惯常的没有表情。我笑了笑,转眼望着地上收拾好的行李道:“莫公子是要搬走吗?”
  “‘云裳坊’给在下安排了住处,既然不在锦绣庄做事了,在下也不好再叨扰姑娘……”莫修齐忐忑地道,不敢抬头看我。我笑了笑,也罢,该走的,终是要走,谁也不能强求。
  “也好,住在城郊到底也不是那么方便。”我点点头,淡淡一笑,“我送你们出去吧!”
  “不敢劳烦姑娘……”莫修齐拘束地道,我笑了笑,“麻烦什么,不过是走几步路罢,走吧。”
  将莫家主仆送出门,莫桑从头到尾都没说过一句话。我倚在门边,望着他们的背影,手缓缓摸上脖子,捏住那块黑玉。冥焰,是不是真的要我今生走完了,才能去到冥界见你?莫家主仆走出数米远,莫桑突然停下脚步,转过头看我,他的眼里有些复杂的神色,我静静地望着他,冥焰,他不是你,我执念了那么久,强迫自己把他当成你,可是,他到底不是,纵然,他跟你长得那么相似。“莫桑?”莫修齐转头唤了他一声,他咬了咬唇,看了我一眼,转过头跟上莫修齐。
  我淡淡一笑,转身踏进院子,锁上门。福爷爷和福祥担心地看着我,我笑了笑:“没事了,我去看看小红。”
  推门进去,小红伏在桌上,听到门响,赶紧坐直身子,袖子在脸上擦了擦,我笑着走过去,抽出手绢,擦她脸上的泪,打趣道:“脸哭花了可不漂亮了!”
  “谁哭了!”小红撇了撇嘴,轻哼道。
  “好了好了,是我不好,我不该骂你。”我轻声哄她,她咬了咬唇,委屈地道,“我只是替姑娘不值,当初要不是姑娘帮他们,他们早死在客栈了,现在姑娘落了难,他们马上就撇得远远的,真不是东西……”
  “我知道小红是最为我着想的,不过,他们的心既然没在我这儿,我强留住人家也没意思,是不是?”我笑道。
  “姑娘就是太好说话了,所以他们才欺着你!”小红恨道,“就是骂他们出顿气也好……”
  “那有什么用,我让他们走,自然有我的道理。”我的目光寒下来,“不让他们走,怎么能钓出背后的大鱼?”
  “姑娘?”小红没明白我的话,愣愣地看着我。我笑了笑,拍拍她的脸:“去看看安总管回来没有,我有些事想跟他商量。”
  这次绣庄出事,虽然我知道是有人设计,在绣庄里安排了内鬼,但因为急着找钱还债,让我无暇去查证。我本来还没有怀疑到莫家主仆身上,之前我最怀疑的人是秀姐,但莫修齐这么短的时间,就在“云裳坊”找到事做,让我不得不对他起了疑心。我仔细回想了与林老板做这两桩生意的每一个细节,特别是他骂“云裳坊”店大欺客的那一幕,我当时被这单“云裳坊”放弃掉的生意冲昏了头脑,没去深想,现在越想越觉得事有蹊跷,莫非,设计陷害锦绣庄的黑手,便是“云裳坊”?我的眼睛眯起来,很好,顺着这条线查下去,就知道了!


  绾青丝 第二卷 沧都篇 七

  第一百零五章 穿帮(1)

  夜凉如水。
  我静静地坐在院子里,想着下午与安远兮谈这件事的情形,安远兮对我的怀疑没有多言,只按我的吩咐去查我让他打探的事情去了。我见他神情之间的焦虑之色已消,心知那位老先生大概已经知会过他无需再赔钱了,心中略为一安。
  在心里理着这件事的一些细微的线索,莫家主仆当初与我的偶遇,应不是作戏,毕竟我那时候也是初到沧都,不识得这里的任何人。如果是锦绣庄的生意红火起来,才有人在绣庄里找到一个内奸,为什么会找上莫修齐?要说服一个知晓礼义廉耻的书生见利忘义,背叛有恩于他的人,肯定比说服一个普通伙计见利忘义要难得多,除非,他能允诺一些莫修齐非常想得到的东西。那么是什么?名?利?皆有可能,只要能让他在沧都扬眉吐气,让曾经悔婚的岳家后悔不迭,甚至还有可能,是挽回他那桩指腹为婚的亲事。
  那个女子叫什么?想容是吧?很好,查一查整个沧都城,有多少家适龄的女子叫这个名字,查一查她到底是什么身家背景,查一查“云裳坊”的底,答案在心里蠢蠢欲动,呼之欲出,我觉得我几乎就能抓住了。
  我端过藤桌上的香茶,轻轻抿了一口,回想了莫桑临去前那复杂的眼神。莫桑,这件事,你是知情的吧?不管你是选择帮你的公子,还是知情不报替他隐瞒,无论哪一种,都已经足够伤我。我苦笑,放下茶杯,闭上眼睛,心中一抽。
  突然,有人急促地敲着前院的院门,“乒乒乓乓”的敲门声把屋子里的人全吵醒了,福祥出去开门,一会儿,一个人心急火缭地冲进来,福祥“哎哎”地在后面追着拦也拦不住,那人一边大步冲进内院,一边抹着汗嚷嚷着:“叶贤弟!叶贤弟!你快出来,出,出大事儿了……”
  我望着他,怔住了。老天,半夜三更的,这富大康怎么跑来了?我第一个反应是想躲,但他已经看到我了,尴尬地笑了笑:“我是来找叶贤弟的,叶贤弟……”他猛地收声,像见了鬼似的瞪着我,指着我结结巴巴地道:“你……你,叶贤弟?”
  身份被揭穿啦,我索性大大方方地站起来,笑道:“富兄这么晚来,有何要事?”
  “你……你是女的?”富大康怪叫一声,一脸的震惊。
  “让富兄见笑了。”我欠了欠身,微微一笑。
  他完完全全地呆住了,半晌才回过神,惨叫道:“天啊……天啊……你怎么会是女人?这下我要怎么跟侯爷交待……”
  跟侯爷交待?我摇摇头,唉了口气,看来富大少作弊的事被揭穿了,不知道我走了之后,这位大少爷又经历了些什么,不会是又出丑了吧?难道他这么晚跑来,是找我还银子的?那银子我可抵了债了,想我还他,没门!一边想着该怎么打发他走,一边淡淡地道:“请富兄移驾花厅再叙吧。”
  他跟我进了花厅,我请他落座,小红上了杯茶给他。他看了一眼小红,认出她就是那日跟在我身后那小厮,仍是一脸的不可置信,瞪着我半天也说不出话。我微微一笑:“让富兄受惊了,小女子深感惭愧。”
  他瞪了我半晌,才一拍大腿,大声道:“我就觉得你这小子怎么有点娘娘腔,敢情你真是个娘们儿。”
  我笑起来:“民女叶海花,为了出门办事方便,才易装而行,并非有意欺瞒富兄。”
  “你这丫头倒是胆子大,居然敢易装上青楼,你也不怕有损名声!”富大康似乎接受了我是女子的事实,上上下下地打量我,表情颇为稀奇。
  “名声?”我轻笑起来,“我只求问心无愧,世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
  “说得好!”富大康一拍手道,“我就喜欢叶贤弟这种,呃……叶姑娘这种豪爽的性子,你是男人我交你这个朋友,是女人我一样交你这个朋友!”
  我笑起来,这富大康倒是个直性人儿:“富兄不以小妹女子身份为恶,小妹也很愿意与富兄交朋友。”
  富大康听我这样上路,眉开眼笑:“好,我今儿认你这个妹子,可比男人都厉害,连侯爷都对你感兴趣!”
  我想起他是有事而来,笑道:“富兄这么晚来找小妹,可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呃……”他的神情顿时尴尬起来,“小妹啊,我们今儿串着作弊这事儿,被侯爷知道了?”
  “怎么知道的?”我心中已经猜到了,并不吃惊。
  “呃……今儿饮宴结束之后,侯爷宣布此次赛诗会的头魁是我,我一时高兴,就多喝了两杯……”富大康嗫嚅道。我又好气又好笑:“敢情你喝醉了就全说出去了?”
  “不是不是……”富大康急忙摆手道,“是侯爷单独见了我,问起那几首诗的含义,我,妹子你知道为兄肚子里那点墨水,我哪里知道啊……侯爷就,就猜到了……”
  我叹了口气,以永乐侯的威势,就算你不喝酒,问你几句你也全招了:“侯爷恼你了?”
  他赶紧摇摇头,一脸纳闷地道:“侯爷倒没恼我,只是详细地问了你的一些情况,我就把我们怎么认识的,怎么作弊的,全说了……”
  “那侯爷怎么说?”我在心中思忖起来,只怕在赛场上,永乐侯已经发现了异状吧?何以他不当场揭穿富大康?难道……他认出我了?
  “侯爷说妹子高才捷足,很想结识你这个人才,说让我带你去见他,便不怪罪我作弊之事,而且不把这事儿说出去,照旧让我当头魁。”富大康喜滋滋地道,看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蓦地又愁起了脸,“原本我以为侯爷惜才,一定会赏识你,把你引荐给侯爷,可是如今……”
  “如今你知道我是女儿身,怕侯爷怪罪?”我笑道。
  富大康苦着脸点点头,我倒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只要侯爷不怪罪富大康作弊之事,我还怕去见他么?我可一点儿没把永乐侯的权势放在眼里,何况,好说歹说,我对他还有救命之恩呢。
  “富兄不必担心,侯爷要见我,我便去见见他老人家。”我见富大康仍旧苦着脸,笑道,“我保证侯爷不会怪罪富兄。”
  “真的?”富大康眼睛一亮,我笑着点头,“小妹答应富兄的事,什么时候没办到了?”
  “那倒是……”富大康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道,“这会儿穿帮了,不怪小妹,都怪为兄自己没本事!”
  我忍不住笑起来,富大康这人倒是十分讨喜。富大康见事情办妥,站起来道:“那我不打扰妹子休息了,明儿我跟侯爷回了话,看侯爷啥时有空,就来接妹子过府去。”
  “好。”我点点头,送富大康出去。小红关好门,诧异地问我:“姑娘,发生什么事儿了?”
  我摇摇头,微微一笑:“小红啊,你听说过永乐侯么?”
  “永乐侯?听说过呀,咱们天曌国的人哪个不知道永乐侯呀!”小红点头道。
  原来永乐侯真的这么有名啊?幸好当初没把那玉板指拿去当了,否则还真不好交待。我笑了笑:“小红啊,知道我们来沧都时,救那位云老爷是谁吗?”
  小红眼珠一转,脸上带上讶异的神色:“该不会就是……”
  “就是。”我点点头,肯定了她的猜测,见她蓦然睁大了眼,笑着调侃道:“小红啊,看来我们真是遇到贵人了呢。”
  虽然得了这个消息,我也没想太多,我没准备开口求他帮忙赎铺子,之前我最犯难的时候没用上那玉板指,此际我已经有筹钱的法子,更不会用了。我的唇边浮出奸诈的笑容,那玉板指的作用,只是赎回几间铺子,太委屈了。
  次日安远兮来找我,说我让他查的事有了眉目。我见他满脸倦容,诧道:“你昨儿没睡么?就去查这事儿了?”
  “嗯。”他傻乎乎地点头,“我想快点帮你查清楚这件事儿。”
  “你这傻瓜,我又不急这一时半会儿的。”我拉他坐下,倒了杯茶给他,“你自己手上还有伤,也不顾息自个儿,伤口换药了吗?”
  “忘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埋怨地瞪了他一眼,“手给我瞧瞧。”
  他乖乖地伸出手,我解开他手上的纱布,见最里层的纱布紧紧地贴着创面,渗出些黄水,也不敢去揭,只找出白药,将药末抖在纱布上,看着药面儿浸下去,再用纱布包好。抬头见他静静地看着我,轻声道:“安大娘没发现你受伤吧?”
  “没。”他笑了笑,望着我的眼神极柔和,我脸一红,坐到他对面,“你查到些什么?”
  安远兮脸色一正道:“我按你说的,去查了户籍司查了沧都名叫‘想容’的女子,真是好运气,只有一个女子叫这个名字,名叫云想容?”
  “云想容?”我的眉头一紧,“她姓云?”
  “是。”安远兮点头,我心中莫名地有些不安,“这云想容和永乐侯云家,有什么关系?”
  安远兮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正要说这个,这位云小姐是永乐侯的堂弟云崇岭的孙女儿,算起来,是永乐侯的孙侄女辈吧。”
  “那这‘云裳坊’,与这位云小姐有关吗?”我皱了皱眉。
  “也算有些关系,这‘云裳坊’的执事,是这位云小姐的姨丈。”安远兮道。
  我笑起来,原来如此!原来这“云裳坊”根本就是永乐侯云氏一族的家族生意,怪不得“云裳坊”可以多年掌着“贡品绣庄”的招牌了。也怪我以前当惯甩手老板,对同行不太上心,哪里知道这个“云裳坊”的高老板与云家拐弯抹角的关系。这件事,牵涉到云家,只怕不是我开始想的那么简单了,我当初只以为是同行竞争使阴招,利用了莫修齐与想容小姐的婚约关系,如今看来,那莫修齐与云想容之间的门第差别,又岂是能拿来随便利用利用,打击我一个小小的绣庄的?我在心底冷冷一笑,云老爷子,你玩这么大的游戏,到底想做什么?

  第一百零六章 原委(1)

  这个答案,就由云老爷子自己来解答好了。我一点儿也不着急。
  富大康将我再次接到了永乐侯的“篱芳别院”,只是这次,我才是永乐侯邀请的客人,富大康被拦在了园子外面。随着别院的下人穿过园子,来到精致的花厅,进门即见博古架上摆着形形色色的黑陶制品,鼎、瓶、薰皆有,刻花精细、造型优美,看来这别院的主人极爱这种工艺品。
  永乐侯云崇山端端地坐在上座,我微微一笑,大大方方地上前行礼:“民女叶海花见过侯爷。”
  “叶丫头,你也给我来这套,过来坐。”云崇山“呵呵”一笑,招我坐到他身侧,我笑着落座,并不急着开口,反正你今儿让我来,是让我来听,不是说的。
  端起丫鬟送上的茶,我不急不缓地喝了一口。云老爷子也不说话,面上带上一丝意味不明的笑容,看着我拿势。
  搁下茶杯,我轻轻将手放回膝上,端坐着,抬眼笑望着云崇山,他眼里闪过一丝满意的神情,捻了捻胡须,笑道:“嗯,不错。沉着、冷静,有大家闺秀的气度。”
  我轻笑:“老爷子这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呢?”
  云崇山微微一笑,也拿起了茶杯,用杯盖轻轻拔弄着水面上的茶叶,调侃道:“叶丫头,你胆子够大啊,居然敢在赛诗大会上帮人作弊!”
  我心虚地笑了笑:“敢情在诗会上老爷子就发现我了?”
  “哼,你当老夫真的那么好唬弄?”云崇山轻哼道:“我若不是认出是你这丫头在帮富大康作弊,早就当场抓他个现形了,还会让他那个草包捡个头魁的便宜。”
  我吐了吐舌头,听云崇山虽然是在责问,语气却没有怪罪的意思,我舒了口气,尴尬地笑道:“那我要多谢老爷子给我和富大少留面子。”
  “你倒一点儿也不羞愧!”云崇山啼笑皆非地横了我一眼,漫不经心地道:“叶丫头,知道我今儿找你来做什么吗?”
  “知道。”我脸上浮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他见我故意只答不说,失笑道:“说来听听。”
  “老爷子是要把那几间铺子还给我。”我笑眯眯地道,毫不意外地看到他目光一闪。
  “终于还是被你查到了。”云崇山面不改色,不慌不忙地喝了口茶,放下茶杯,抬眼笑道,“果然聪明。”
  “可比不上老爷子您,以老爷子您的权势,要真想陷害个什么人,可不会留下那么多线索让人去查。”我淡淡地笑了笑,把玩着几上的茶杯,“老爷子整这么大动静,不会只是因为无聊要逗叶丫头玩玩吧?”
  “当然不是因为无聊,我做这么多事,只有一个目的。”云崇山笑眯眯地道,一脸无辜,这老狐狸,我心中暗骂,面上却笑得明媚如花,还跟我绕圈子?好,看谁耗得起。
  他见我不急着追问,脸上的表情倒是越来越满意,终于不再卖关子,脸色一正道:“我做这么多事,只是在找一个能襄助峥儿执掌家业,担起得云家当家主母的人!”
  听听,像在施恩似的,敢情他当人家多稀罕!我淡淡地抬了抬眼皮,面不改色地看了他一眼:“老爷子说笑了,丫头我没这个本事。”
  “你没这个本事?”云崇山当我在说笑话似的,似笑非笑地瞥着我道,“叶丫头,你是在质疑老夫看人的眼光吗?”
  我笑了笑,将茶杯的杯盖盖回茶盏上,嘲弄道:“敢情老爷子整这么多事出来,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眼光?”
  “丫头啊,我们云氏一族,枝叶庞大,牵扯的利益关系太复杂,我虽然相中了你,也要考验你是不是真的能当此重负。”云崇山叹了一口气,见我仍旧脸色淡漠,终于将这件事的原委娓娓道来。
  原来云家虽然财雄势大,权势滔天,但嫡系一族一直人丁不旺,云老爷子多房妻妾只养了一个儿子,活到二十五岁便亡故了,留下三岁的孙子云峥。可云峥虽然从小天资聪敏,却一直体弱多病,成年后拖着病体接掌云家的家业,虽然有老爷子盯着,还算顺当,但繁杂的事务更拖垮了他原本就多病的身子。上次在官道上遇到云崇山急急忙忙往沧都赶,便是听闻云峥病重,一度吐血昏迷,把老爷子的心脏病也吓发了。恰好碰到我这逞能的丫头把老爷子那口气儿整治过来,老爷子当即便上了心,派人留意我在沧都的举动。所以我后来风风火火搞起来的锦绣庄和火锅店,都被老爷子暗中看在眼里,待他认为时机成熟时,给春风得意的我一记闷棒,看我受了打击还能不能振作起来,若我从此一蹶不振,便不是能执掌云家家业的料,他会在我走投无路绝望时将铺子还我,若我能设法自救,便算通过了老爷子的考验,为云家觅到称心如意的孙媳妇。
  云崇山一口气儿说了这么多,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笑道:“不过我没想到的是,丫头你不但能自救,还做得这么好,毫无背景,孤身一人短短数日便筹到这笔钱,而且这么快就查到老夫头上来了,这样的聪明才智,方才配得上我孙儿云峥。”
  到底是豪门望族,才这般轻狂,语气带着绝对的自傲。我笑了笑,不动声色地道:“这么说,我入狱得释,也是老爷子派人保的了?”
  他定定地望着我,唇角浮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不是。”
  “不是?”我皱了皱眉,那是谁?
  云老爷子似乎也不准备回答我,望着我,微微一笑,将放在茶几上的锦盒递给我,我打开一看,是我那几间铺子的押票,笑了笑,把盒子盖好,放回茶几上。如今他已经了然我弄钱的方法,知道再也难不住我,再把这东西放着也没意思,当然要还给我了。
  “谢谢老爷子。”我抬眼微笑。
  “谢什么,本就是你的。”云崇山嗔怪地看了我一眼,笑道:“还叫老爷子,叫爷爷。”
  呃?我失笑,唇角微微一勾:“老爷子你忘了一件事。”
  “哦?”云崇山诧异地看着我,“老夫忘了什么?”
  我吸了口气,笑盈盈地看着他:“我什么时候答应老爷子,要做云家的当家主母了?”
  他只是微微一怔,便神色如常,眼中闪过一丝绝对狡诈的光芒,淡淡地笑道:“叶丫头,你刚刚不是问我,是谁把你从牢里保出来的?”
  我挑了挑眉,微笑不语,等待他的答案。
  “丫头,你这么聪明,不会想不到。”云老爷子拿着茶盏,把玩着茶盖,漫不经心地道,“你来沧都,是为了躲谁?”
  躲谁?我需得着躲谁?我淡淡地一笑:“看来老爷子把叶丫头的家底调查得很清楚啊。”当然了,既然选中我做孙媳妇的候选人,自然是要查清我的来龙去脉的。我望着他,轻笑道:“那么老爷子应该知道,像我这种女人,是配不上侯府这种门廷的。”
  “你以为老夫会是那种注重门第的肤浅之辈?”云崇山轻哼一声道,“像你这样的丫头,抵得上十个豪门闺秀,也只有我们云家才配得起。”
  “老爷子太抬举我了。”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不只不高兴,心里还挺窝火。
  “是不是抬举我心里清楚,否则,他也不会一直盯着你了。”云崇山唇角浮出洞悉一切的笑容,“叶丫头,你以为你躲到沧都来,便可与他再无瓜葛了?”
  他?我扬了扬眉,云崇山的笑容颇为古怪,我看着他不语,他接着道:“那小子看人的眼光倒是不错,不过,他心思太重,算计太多,你斗不过他的。”
  “我从来没想过要跟他斗什么。”我淡淡地道,我甚至,不敢去深想,去触碰。
  “你不想,不代表他不想,你越想躲,他越不会放手。”云崇山眯起了眼睛,“否则,何以你一入狱,便被保释出来,他对你的一举一动,可时时刻刻都关注着。”
  “敢情我是一块被一群恶狼盯着的肥肉。”我轻嘲。
  “你这丫头,少拐着弯骂老夫。”云崇山笑骂道,见我不以为然的笑容,脸色一正,“丫头,被他盯上的人,没有人逃得了,你若想全身而退,必须找到能与他相抗衡的势力依附,而我们云家是你最好的选择。”
  我笑了笑,望着云崇山不语。云氏一族到底是何等滔天的势力,能与一国之君相抗衡?或者真如富大康所说,永乐侯跺跺脚,这天下都会震的。
  “老爷子,我只是个平凡的女人,只想过平凡的日子,我没什么伟大的理想,崇高的目标,这次,你真的是看错人了。”我叹了口气,有些无奈。
  “是吗?”云崇山眼神一闪,目光凌厉起来,“那你在草原上发下的誓言,不作数了吗?你说你会成为天底下最有钱最有权的人,为什么送上门的权势都不要?你想为帕图斯一族报仇,只是空口白话说说而已吗?”
  “你……”我浑身一震,惊异地瞪着他,“你如何得知?”他能查到我与宇公子的事,我不奇怪,毕竟寂将军包下我,有线索给他查,如果宇公子真的有派人在沧都暗中盯着我,又是他让人把我保出来,那么我在沧都府衙问不到的情况,他永乐侯问得到也不奇怪。可我发下那个誓言时,身边只得安远兮和丹尼金莎两兄妹,云崇山如何会这知这件事?安远兮绝不可能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而金莎和丹尼只是稚子,当时又六神无主,更没可能会一直记得我说的话,那么,他怎么会知道?难道我在草原上的一举一动,也在他的掌握之中?那他还知道些什么?会不会……我吸了口气,会不会连蔚蓝雪的身份,也在他的掌握之中?若是,那他要我嫁入云家,真的只是为云峥找个贤内助那么简单么?他明知道宇公子与我的那些牵扯还是坚持选中我,他的目的到底是我,还是另有打算?我的脊背发寒,忍不住轻颤起来。
  “我永乐侯想查一件事,没有什么是查不到的。”他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见我茫然震惊的表情,叹了口气道,“丫头,不管你是怎么想的,你既然卷入了这些纷争当中,就注定无法脱身,做一个逍遥自在的平凡人。”
  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根本无法集中精神思考,云崇山站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柔声道:“丫头,不要急着拒绝我,这件事,你回去再好好想一想吧。”
  我失魂落魄地走出花厅,脑子里如同一团黏乎乎的浆糊,只感觉身子一阵一阵的冰冷。和煦的春风迎面拂来,竟让我觉得有些刺骨。行至荷塘,从水榭那边传来一阵低缓轻柔的琴音,仿佛从远古的时空中悠然飘至,大弦音似春风浩荡,小弦音似山涧溪水,宁静地、舒缓地、沉稳地回旋在耳边,如远山的清泉泻入久枯的石崖,给我沸腾如岩浆的脑袋带来一丝清明,莫名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安祥起来。
  我觅着琴音快步走过去,在水榭的木亭中,看到那个弹琴的人,一袭月牙儿白的宽松锦袍,在温柔的春风中扬起衣角,那柔和的琴音正潺潺地从他的指尖流泄出来,婉转轻盈,他瘦削的脸上带着不正常的苍白,却有一种虚幻般的晶莹,一眼望去,宛如画中人。

  第一百零七章 云峥(1)

  我静静地看着木亭中如诗如画的男子,心中有些微微的惊讶,他的琴弹得极好,甚至不比凤歌逊色。闭上眼睛,用心去感觉那舒缓的琴音,一时之间,只觉得心思变得极其纯净,地位、金钱、爱情、世俗的欲望,统统离我远去,天地之间仿佛只得这么一个人,似乎从混沌初开,便一直等在那里,等我去聆听他的声音。
  一曲罢了,清婉的余音袅袅地在半空盘旋,我缓缓睁开眼睛,亭中的男子抬起双瞳,他的唇角带着一丝看不出情绪的浅笑,黑玉般的眸子深邃而朦胧:“叶姑娘。”
  我扬了扬眉,微笑着走进亭去。他的琴案上除了瑶琴,还放着一个精致的黑陶小龙薰,薰顶透雕着像征兴旺的双龙蹴球,薰腹表面镂空雕刻着一对腾升的祥龙,薰座浮雕着瑞龙潜水图案,小薰侧挂着双耳吊环,色泽乌亮,视之如镜。我嗅着那薰中散发出来的淡淡的龙涎香,微笑道:“云公子认识我?”
  “云峥听祖父提起过。”他温和地道,望着我的目光亲切柔和,“姑娘请坐。”
  “哦?”我心无旁骛地坐到他琴案一侧的圆凳儿上,笑道:“侯爷怎么说我来着?”
  他的手从琴上抽回,静静地道:“祖父说姑娘机智聪敏、慧质兰心,兼有不让须眉之侠肝义胆。”
  我笑着摇摇头:“老爷子会这么夸我?事出有因吧?”既是为他孙儿挑的媳妇,当然是要先给他洗洗脑子,说我两句好话的。
  他大概知道我指什么,温柔地笑了笑:“姑娘当得起祖父的评价。”
  “公子又知道了?”我莞尔,调皮地挑刺。
  “赛诗会上的几首诗,可窥一斑。”他的唇边浮起一抹笑意,“姑娘心思玲珑、才情过人。”
  才情过人?过人的是那些作古的前辈好不好?我满脸羞愧,懊恼地转移话题:“看来人人都知道我帮富大康作弊的事了?”
  “只得我和祖父知道。”他只当我在羞愧作弊那件事儿,微笑道:“姑娘勿需担心,这件事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晓。”
  我望着他的眼睛,真奇怪,云崇山那个意图我们心里都清楚,却一点儿没妨碍我与他之间的交流,我们没有觉得一丝一毫的不自在和窘迫,交谈极为自然,他不以我的冒失为忤,我不以他的平和为异,仿佛他生来在我眼里就该是这个样子,而我生来在他眼里也应是这个样子。
  “知道么……”我将手肘放到琴案上,托着腮帮子看他,“你给我的感觉很像一个朋友,这么平和、安静,让人觉得很温暖……”
  “是么?”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笑道:“嗯,他叫月凤歌。”
  “天曌国的第一乐师?”虽是问句,他的表情却是波澜不兴的,我抚上他琴案上的瑶琴,拨了拨琴弦,听着那古朴的声音,笑道:“公子的琴音,一点儿也不逊色于凤歌。”
  “再好的琴音,若无知音人欣赏,也是枉然。”云峥淡淡地道。
  “公子又怎知自己没有知音?公子刚刚那段琴音,纯粹得令人动容,令听者的生命亦变得泰然。”我抚上那琴,微笑道。
  他温和地望着我,嘴角带着一丝笑意。我微笑道:“公子愿意为小女子再弹奏一曲吗?”
  他淡淡一笑,没说话,手却抚到了琴上,垂下睫,拨动琴弦。瑶琴古朴的声音悠然响起,像一片落花从枝头翩翩而落,颤悠悠地坠于清澈的小溪当中,花瓣在湍急的水面上随波逐流,如同一片无根的浮萍,无边无际的寂寞从琴音里弥漫出来,扼紧了我的呼吸。
  那是一种宿命般的寂寞,不同于高处不胜寒的孤寂,不同于知音难求的自赏,不是楚痛,不是自怜,不是优伤,是那种从骨子里、从生命里透出的无根的寂寞,与死亡融合在一起,生命仿佛随时都会在这种寂寞中消失,你什么也抓不住。
  我悲悯地望着他清瘦的俊颜,无法言说那种几近窒息的感觉。空气里有远古的味道,我听到了“曲终独立敛香尘”的那个声音,琴音在他纤长的指尖悠远地消失,一曲之间,我的生命仿佛已游走了千年。一滴泪从我的眼角滚出来,顺着脸颊缓缓下滑。他淡淡地抬眼,凝望着我的眼睛,那些悲悯、那些不舍、那些痛楚被他一一收进眼底,将他的眼睛染成朦胧的暮色。
  他伸出手,拇指轻轻拭净我颊上的泪,眼神渐渐深沉,幽暗如海:“没有早一些认识你,真是可惜。”
  “现在认识了,也不迟。是不是?”我微笑道。
  他的唇边绽出如花般的笑容:“嗯,不迟。”
  亭外不知何时飘起了蒙蒙的春雨,雨丝又轻又柔,湿润的微风凉凉地吹拂进来,园子里的景色蒙上一层氤氲的雾气。一个汉子撑着伞急冲冲地跑进木亭,动作急促却不紊乱,步履轻盈,他收了伞,抬眼看到我,笑着欠身行礼:“叶姑娘!”
  是云德。我笑着点了点头,他转头看向云峥,沉声道:“少爷,下雨了,亭子里风大,云德送您回去吧?”
  云峥看着我,笑了笑:“得闲的时候过来看看我,可好?”
  “好。”我微笑道。
  他站起身,云德赶紧去推他的木轮椅,云峥淡淡道:“不用了,我想走走,你送叶姑娘回去吧。”
  云德怔了怔,却不敢反驳,只好将手中的伞撑开。他接过伞,步出木亭,没入绵绵的春雨中,缓缓往园子深处行去。荷塘、垂柳、繁花,朦胧的雨雾将满目的郁郁葱葱、姹紫嫣红淡淡地晕染开来,他清瘦的背影飘忽其中,如同一幅清雅的水墨。
  “叶姑娘!”云德见我望着云峥的背影发呆,轻声唤我。我回过神,见他又取了把伞,撑起来,笑道:“我送您回去!”
  “谢谢你。”见云峥的身影已经消失无踪,我转过头,欲接过云德手里的伞,“不麻烦云德大哥了,我自己回去就是。”
  “那怎么行,少爷吩咐了要送您回去。”云德把伞一让,撑到我头顶,笑道,“姑娘请!”
  我微微一笑,看来云家的规矩还真是严格,也不推辞了。云德驾车送我出城,我在车厢里闭目思索着今天在“篱芳别院”与云家祖孙的会面的情形,淡淡地笑起来,不管云老爷子的心思是如何,我知道云峥心里对我是不含杂质的,这就够了。云峥,这个我新认识的朋友,真是一个奇特的人呵……
  我的铺子再度开张了。云老爷子不仅把铺子的押票还给我,还一并退回了我的私房钱和那四千两银子,我乐翻了,经过这番周折,我不但赚了四千两,绣庄还成了自己一个人的生意。绣庄与京城锦绣庄拆伙后,让我着实忙活了一阵,供货和分销的事宜全得重新联系,打点关系,绣庄也重新取了名字,叫“天锦绣”。火锅店也恢复了营业,我一直计划的第四家豪华分店也开业了,日子似乎回到了从前,一切按着原来的轨道正常运转着,仿佛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期间,富大康经常带着他的狐朋狗友到我的绣庄和火锅店光顾,名为来照顾生意,实则磨着我帮他出点子追求那位余降雪小姐,令我啼笑皆非。云老爷子也到我的绣庄来过两次,找我喝茶、聊天,他倒沉得住气,一直不催我,我也不知道这老狐狸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这段时间我细细思索了云崇山那日的话,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知我在草原上的举动,但我发生在京城的事,他也许只是接触到了表面。若是他真晓得我是蔚蓝雪的身份,没理由宇公子会查不出,那京城还会这么风平浪静?所以我也充愣装傻,继续过我的糊涂日子。安远兮知道了云崇山的意图后,一直有些闷闷不快,但却不对我说什么,只是每次云老爷子上门找我时,脸色不善。这呆子,傻乎乎的!我心里清楚他那点儿心思,但他一直不对我开口,我也跟他磨蹭着,总不好叫我向他表白吧?
  这一日忙完绣庄的事,我蜷在办公室的软榻上休息,安远兮敲门进来,拿着一封信,笑道:“玉公子来信了。”
  “真的?”我立即坐起来,接过他手里的信,玉蝶儿走了两个多月了,一点音信都没有,也不知道情况到底怎么样。拆开信,赶紧看他写了些什么。原来丹尼拜师这事一开始进展得并不顺利,一路上虽然没费什么波折到了玄武山,但无相寺的慧惮大师开始并不肯收丹尼为徒,后来说是丹尼通过了大师的考验,才终于拜到师了。玉蝶儿虽然没有细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也能想到那个过程应该挺艰苦。玉蝶儿还说等拜师仪式结束之后,不日就要启程返回沧都。我舒了口气,想着终于把丹尼安顿妥当了,心里十分高兴。
  “丹尼好吗?”安远兮见我看完信笑眯眯的,笑问。
  “嗯。”我把信递给他看,笑道,“金莎知道这个消息,也应该会很高兴的。”
  安远兮看完信,笑道:“那要快些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金莎。”
  “嗯。”我点点头,拍了拍脑袋道,“对了,早上出门儿的时候金莎让我给她买空竹回去,我上街去逛逛,你看着铺子。”
  “好。”安远兮收好信,塞进怀里,笑道,“早点回来。”
  “知道了。”我笑了笑,走出铺子,这段时间太忙了,几乎没有好好出来逛过街。沧都城一如既往的繁华,我在一个小地摊上给金沙买到空竹。经过聚宝斋的时候,停下脚步,想了想,走进去,老板见我进来,笑道:“叶姑娘,又来选发簪么?”
  “有什么新货色没有?”我问,我仍是保持着从前的喜好,钟爱收藏各种各样美丽的发簪,尽管我来到这个时空,从来没有用过一支。
  “可巧了,正好有两支新到的款式,叶姑娘一定会喜欢。”老板从货架上取下一个锦盒,打开,里面盛着两支纯银的发簪。一只是步摇,钗头是一只栩栩如生的蜻蜓,下面垂了一长一短两条造型别致的银链,链子的中段和尾部,也各坠了一只小巧的蜻蜓,十分可爱。
  另一只钗头打成了一朵古朴的兰花,花蕊嵌着数颗蓝幽幽的绿松石和晶莹剔透的红玉髓。我的拇指抚过红玉髓微微有些沁凉的表面,传说红玉髓是佛教七宝石之一,又是红宝石的姐妹石,殷红的色泽代表了无上的尊贵,经常佩戴它能给人带来愉快的心情,以及确保胜利的信心与力量。买个兆头也好,何况这发簪真的漂亮,我笑着对老板道:“多少钱?”
  “两只簪六两银子。”老板知我是熟客,倒没漫天要价,我点点头,“我要了,给我包起来吧。”
  趁他包簪子这会儿,我随意地浏览了一下店里的古玩,突然被架子上一个黑陶镂刻菊花球双耳薰吸引住。这个小薰上端的菊花镂空绣球十分别致,花朵与枝叶脉络清晰、相互映衬,双耳薰座表面的菊花花纹互相穿插、重叠有序,造型雍容华贵、典雅端庄。
  真漂亮,云峥一定会喜欢的。莫名的,脑子里冒出这个念头,我不由怔了怔,为什么我会觉得云峥会喜欢?他并没有说过。可是,我就是觉得他一定会喜欢,我望着那个小薰,想起这段日子忙着铺子里的事,没再去看过云峥,心中一动,转头对老板道:“老板,这只黑陶小薰,我也要了。”

第108章 旧仇
章节字数:6088 更新时间:07-01-11 18:13

兴冲冲地抱着小薰跑到云峥的“篱芳别院”,这“篱芳别院”原来是云峥一个人的居所,他喜欢清静,不愿意住在人来客往的永乐侯府。下人将我带至书房,我见书房的门窗都开着,云峥站在书桌前写什么,阳光从窗外斜斜地射进来,映在他的身上,给他的全身镀上一层神秘的金晕。下人想出声禀报,我赶紧制止他。转头望着云峥发呆,这个男子,什么时候看他,都显得那么不真实,像在看一幅画。
他搁下笔,抬眼望见门边的我,唇边浮起一抹微笑:“你来了?”

“嗯。”我走进去,立于他身侧,看向书桌,原来是在画画。他作的画用墨较少,远山、流泉、山石、树木,皆只用线条勾勒,没用浓墨重彩,却自有一番清远萧瑟的意境。画中有间茅庐,庐外有盛开的秋菊,青石上立着琴案,摆着瑶琴,一个少年书生背着双手仰头望着远山,手里握着一卷经书。他的面目模糊难辨,我细细一看,觉得那书生的身影有些像云峥。

“云公子是在画自个儿么?”我笑道。

“让姑娘见笑了。”他淡淡一笑,“刚刚突然想起多年前游南山的情形,一时感触,信手涂鸦。”

“画得真好!”我真心赞道,目光仍旧停在那幅画儿上。多年以前的他,看起来倒比现在更像个鲜活的人。

“好在何处?”云峥不以为然地道。

“好在公子这份心境。”我转眼看他,淡淡一笑,见他微微扬了扬眉,我将怀中的锦盒放下,笑着取过一支狼毫,蘸了墨,在画上写下白居易《玩新庭树,因咏所怀》的后四句:

偶得幽闲境,遂忘尘俗心。

始知真隐者,不必在山林。

搁下笔,转头见云峥将目光怔怔地画上的题诗上移开,望着我的眼睛:“姑娘真是云峥的知己。”

我将桌上的锦盒递到他手里,笑道:“这话应该在看过这个之后再说。”

他打开锦盒,取出那个黑陶小薰,眼神一闪:“姑娘怎知我钟爱黑陶?”

“我没见你别院里有其他材质的装饰品。”他书房的博古架一样是摆的黑陶制品,我应该没有料错才是。

他望着我,唇边浮出温和的笑容:“你这样的女子,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长了这么一颗七窍玲珑心。”

“你不知道么,这是商人的特长。”我半真半假地道,“察言观色、度人心思,最最擅长不过了。”

他神情愉悦地笑起来,把小薰摆到软榻上的矮几上。我见那矮几上没有放围棋盘,却放着一副珠子跳棋,正是那日我送给云崇山那副,笑道:“原来老爷子把这棋送给你了。”

“姑娘这棋挺有意思。”他请我坐上软榻,自己坐到我对面,“看着简单,玩下去才知道变化无穷。”

“这棋一次可以跟六个人玩呢。”我笑道,“你平时都跟谁玩?”

“自己。”云峥静静地道。我怔了怔,莞尔道:“自己跟自己玩多没意思?玩起来不像两个人在脑袋里打架么?我陪你下一盘如何?”

“好。”他点了点头,开始摆珠子。我从小便爱跟舅舅和外婆一起玩珠子跳棋,我舅舅是此道高手,在他的薰陶下我的珠子棋也下得不赖,没想到第一盘我就输了,不服气地再下了两盘,还是输了,我诧异地抬眼望着云峥,笑道:“得,看来你是把这棋吃透了。”

“也不尽然。”云峥笑了笑,“姑娘今日后退之后再迂回向前的走法,云峥就没想到过,祖父说这棋可以拓展人的思维,当真不假。”

“我这点小技俩,公子一看就明白了。”我拍拍手,笑道,“罢了,看来今儿是赢不了公子了,我认输。”

这当儿,却听到一门外传来一个女声:“峥儿!”

我转过头,见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美妇仪态万芳地被丫鬟扶进来,后面跟着我见过一次的年少荣。我诧异地站起身,云峥抬眼见到她,依旧稳坐在软榻上,面不改色:“母亲今日怎么来了?”

原来是云峥的娘亲。我打量着这位云夫人,妆容精致,脸上生着一双艳如桃李的丹凤眼,虽然风韵动人,但容貌与云峥却不太相似,想来云峥更像他父亲多些。

“你这孩子,娘亲就不能来看看你了?”云夫人神情一黯,走到我刚才落座的位置坐下来,眼波一转,落到我身上,笑道,“这位姑娘是……?”

脸变得好快啊,跟王熙凤似的,我赶紧欠身行礼:“民女叶海花,见过夫人!”

“原来你就是公公提过的叶姑娘!”云夫人眼神微微一变,上上下下地打量我,轻哼道,“姿色如此普通,实在看不出有何过人之处!”

呵!这语气,我笑起来,好深的怨念哪!转眼见云峥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目光也森寒起来,我微笑着欠身道:“云公子有事,小女子便不打扰了,告辞。”

“等等!”不等云峥出声,那云夫人立即唤住我,“你这是什么态度?我的话还没说完呢就想走,小户人家果然没有规矩,就凭你也配得上……”

“母亲!”云峥淡淡地开口,打断云夫人的聒噪,脸色沉下来,“你的话太多了!”

“峥儿,娘是为你着想,也不知道公公这次犯了什么糊涂,给你挑了这么个媳妇儿,娘亲帮你挑了……”云夫人似乎对云峥极为畏惧,见他脸色不好,顿时挂上一脸讨好的笑容。

这些个豪门大户,真当随便谁都可以任他们挑来拣去?我差点笑出声,赶紧忍住,清咳了一声,那云夫人被我打断说话,极为不耐,转头瞪了我一眼,面带不屑。我也被她的态度弄得上了火,冷笑一声道:“夫人,我若想嫁给云峥,谁也挡不住!”

“你……”那云夫人听了我的话,微微一怔,立即勃然大怒,站起来就欲发难。我不等她开口,接着道:“同理,我若不想嫁给云峥,谁也逼不了我!”

云夫人面色难看至极,我却发现云峥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两人还没开口,却听到站在云夫人身后的年少荣喝斥道:“放肆,你竟敢这么对我姨母说话!”

我有什么不敢?那又不是我姨娘!我翻了翻白眼,正待出声,却看到云峥淡淡抬眼扫了年少荣一眼,语气听不出喜怒:“这里几时轮到你开口了?”

他语气虽淡,那年少荣却仿佛惧极,垂下头缩到云夫人身后,云夫人见云峥面无表情,赶紧赔笑道:“峥儿,你表弟他……”

云峥蓦地站起身,看也不看那两姨侄,语气淡漠:“我送叶姑娘出去,母亲随意。”说着,拉起我的手,就往门外走,我转脸往回看去,见那云夫人和年少荣皆一脸铁青,云夫人瞪着我的眼神像饱含毒液的毒针。

才走出书房门外,就听到里面传来东西砸碎的声音,伴着云夫人咬牙切齿的哭骂:“你给我看看,这是什么态度,我辛辛苦苦守寡,就养了这样一个忤逆的东西……”都说寡妇的脾气怪,看来是真的。

“姨母保重身体,休要动气……”年少荣的声音渐微。我转头看向云峥,见他脸上依旧一片云淡风清的表情,似乎刚才发生的一切皆与他无关,这两母子难道平日都是这般相处?豪门大户的恩怨,果真是说不清。

我笑了笑:“公子不用送我出去,我识得路。”

他转头看我,温和地笑了:“我不是送你,我是躲她。”

呵……,我笑着摇了摇头,云峥呵云峥!他拉着我慢慢往前走:“倒是叫你看笑话了,你莫见怪。”

“怎会?”我淡淡一笑,“你才是我的朋友,你身边的人,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拿云峥当朋友,未见得会爱屋及乌,会对与他有关系的人掏心掏肺。那是他的母亲又如何?是他的祖父又如何?我结交的,只不过是一个云峥而已。哪怕与他的关系再深厚,于我来说也只是一个陌生人。

他定定地望着我,唇边浮出一抹浅笑。我也笑。真的很奇妙,这世上不知道有没有天生的知己?我和云峥,虽然认识的时间这么短,却如此心意相通,他一句话,我已明白他心中所想,我一个笑容,他也明了我的所思。云峥,今生有你这个朋友,真是我的幸运!

这天的小插曲,使绣庄次日迎来一个不速之客。

伙计禀报外面有人要见我时,安远兮正在我办公室里把账本交与我核对,莫家主仆离开后,这账房的工作便由安远兮接下来。我头也不抬地问:“是谁?”

“他说他是永乐侯府上的……”伙计道。我以为是云老爷子过来了,笑道:“请他进来吧!”

“我先出去了……”安远兮不喜欢永乐侯,正待回避,还未走出门,那人已经被伙计领进来了,差点与安远兮撞到一起,我一见他,怔了怔,却是那个年少荣!

没想到年少荣见到安远兮,表情一惊:“是你!”

安远兮见到他,脸色也是一变,语气戒备地道:“你来做什么?”

我来了兴趣,安远兮怎么会认识年少荣?安远兮见来人是他,也不出去了,只转身退到我身后,一脸警惕地看着他,年少荣瞥了他一眼,冷笑道:“原来你在这间绣庄作事,怎么着,脑袋好了?看来那些补品还是顶事嘛!”

安远兮恶狠狠地瞪着他,冷哼一声,不答话。我按下心中的狐疑,笑道:“年公子来此有何贵干?”

年少荣这才把目光转到我脸上,脸上带起笑容,却含着一丝轻蔑:“叶姑娘,我姨母要见你,请你过侯府一趟!”

“云夫人有什么事吗?”我淡淡地道。笑话!她要见我,就自己来!凭什么把我呼来唤去的?当我是你永乐侯府的下人吗?

“姑娘去了就知道了。”年少荣唇角带着讥诮,“我姨母说对姑娘绝对有好处。”

好处?我眼睛一转,心里有几分明白云夫人请我过府的用意,从她那日见我的态度,也知道她对我这“儿媳妇”不满意得很,叫我过去,无非是想给个下马威,或者拿点银子随意将我打发了,好让我死了“野鸡变凤凰”这条心吧?她明知道这是永乐侯的意思,还敢明目张胆地请我去侯府,大概也是趁侯爷不在才如此肆意妄为!

我忍不住好笑,真是恶俗的剧情啊,叫什么来着?棒打鸳鸯?可是这戏码在我身上唱不出什么效果啊!我轻笑,望着年少荣道:“年公子请回吧,我不会去的!”

“什么?”年少荣瞪着我道,“你竟然不去?”

“我为什么要去?”我失笑道,“我想来想去,都没有去见云夫人的理由。云夫人要见我,请她自己来好了!”

“你……”年少荣气急败坏地瞪着我,半晌说不出话。安远兮在身后不耐烦地道:“你听不懂人话吗?还不快滚!”

咦?安远兮发火了?这倒稀奇!我转头看到安远兮也咬牙切齿地瞪着他,那年少荣听到安远兮的话,脸色铁青,指着我恶狠狠地搁下一句:“你有种!等着瞧!”

他摔门出去。安远兮也一脸愤愤地坐下来,我歪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他,他气哼哼地发了会儿呆,抬眼见我好奇的表情,脸色一窘:“干嘛这样看我?”

“怎么回事?”我笑道,“你和年少荣有仇吗?”

他的脸一下子红了,却不说话。我回想起年少荣讥笑他“脑袋好了”那句话,心中明了几分,猜测道:“福爷爷说你去年被人打破头,不会是被他打了吧?”

安远兮抬眼看我,不自在地“嗯”了一声。果然如此,我追问道:“你怎么会跟他结怨的?”

安远兮红着脸不肯说,却经不过我的追问,终于将原委道来:“去年秋天听说西门城郊落霞山的枫叶红了,我带着安生去郊游,路经山上的“水月惮院”,在门口看到他与两名女尼拉拉扯扯,我以为他欲对出家人行不轨,出言阻止,没想到……”

“没想到被他打了?”我见他红着脸停下来,猜测道。

“不是……”他转过脸,脸红得似乎要滴出血来,结结巴巴地道,“那水月惮院根本是……”他似乎难以启齿,“是不正经的庵堂……”

我恍然大悟,敢情那“水月惮院”是间花庵。这皮肉生意本来就不止是青楼才做得,我想起我那时空曾有过的大同婆姨、泰山姑子、扬州瘦马、西湖船娘,虽然都是出来卖的,但风格迥然不同,其中泰山姑子,就是以出家人出来做的,也有些娼户扮成出家人,为的是搞搞情趣。没想到那年少荣竟然好这一口。

“所以,你便义正严辞地将年少荣斥责一番?”我想起当初他在茶楼骂我那番话,心中了然,想必那年少荣当时也被他骂了个狗血淋头,那个心胸狭窄的公子哥儿哪里受得了这个书呆子的气,肯定是事后邀了人寻上门去狠揍了书呆子一顿,才把他的脑袋打破了。

安书呆红着脸点头,我挑了挑眉:“他打了你,怎么不报官?”不过报官也没用,官官相护,官府一听是永乐侯府的人,还会帮书呆子吗?

“我当时不知道他是谁,今儿才知道他叫年少荣!”安远兮道,“母亲也不让报官,说我醒了没有大碍,再说他们家里又送了礼过来赔礼……”

我忆起安远兮曾把人参布料这些东西摔出来,被我骂了一顿,叹道:“你上次摔的那些东西,就是他们送来的?”多半是年少荣以为打死人了,吓破了胆,才置备了这些东西过来吧?见他点头,我笑着点了点他的额头:“笨死了,送上门的东西都不要,要是我,还要再要多一些!本来就该他赔给你!”

“受辱得来的东西,我才不要!”安远兮哼了哼。这呆子!我叹了口气,轻声道:“你呀,也改改你那脾气,人家去花庵,碍着你什么事了,要你去出头……”

“这道德风气就是被他们这样的人败坏的,真是没想到,连出家人都……”安远兮抬眼见我脸上带着怪笑,脸又红了,嗫嚅地住了嘴,“算了,不说这个了,你继续看账簿吧,我先出去了!”

看着他走出去,我敛了笑容。拿起账簿,哪里还看得下去?我望着账簿怔怔出神,安远兮道德观念如此迂腐,对青楼女子的成见如此之深,他接受的教育、他的思想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我迥然不同,若他知道我曾经也是青楼女子,他还会喜欢我吗?若他因此不肯接受我,他值得我喜欢吗?

在办公室心事重重地坐了一天,打烊和安远兮一起回家时,又忍不住想起这个问题,有几次话到嘴边,我都想告诉他其实我就是他曾经骂过的那个卡门,但望着他的笑脸,又什么都说不出口了。正沉思间,驴车被人拦了下来,抬眼一看,年少荣带着四个彪形大汉站在马路中央,他看着我冷笑一声,对身后的人一挥手道:“把叶姑娘请去侯府!”

“你们想干什么?”安远兮见四个大汉向我冲过来,扑到我身前想拦住他们,被一个大汉一把推倒在地,我被两个大汉拖下车,安远兮从地上爬起来,冲过来拉我,立即被另两个大汉踢翻在地,拳打脚踢,我又气又急:“住手!”

“住手!”年少荣一挥手,那两个大汉停下来,年少荣看着我冷笑:“叶姑娘乖乖地跟我们走,我保证他没事!”

“放开,我跟你们回去就是!”我挣脱那两个大汉,跑去将安远兮扶起来,“你怎么样?”

“没事……”他捂着胸口,轻喘道,“你不能跟他们走……”

“眼下这情况容得我说不么?”我低声道,“侯爷不在府中,他们才如此放肆,我跟他们走,你赶紧去‘篱芳别院’找云峥公子,请他过侯府相助。”这位云夫人是个不讲道理的人,既然敢用强的,想必我今晚没那么容易脱身,能压住她的大概只有云峥了。

安远兮眼神一闪,张口欲言,年少荣已不耐烦地道:“叶姑娘,可以走了吧?”

我望着安远兮,低声道:“你记住了?”

“嗯。”安远兮点点头。

我吸了口气,转过身,登上永乐侯府的马车。

——2006、12、7

还是网络问题,抱歉,痛哭……,希望周末不会再出状况了。
第109章 情定
章节字数:4214 更新时间:07-01-11 18:14

永乐侯府比起篱芳别院,又是一番不同的景况。篱芳别院是园林,以精致、淡雅、写意山水见长,而永乐侯府是官邸,府邸的布局、结构、风格彰显的是主人的身份、地位与尊严。若是普通百姓,进入这里肯定会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战战兢兢,好在我是来自二十一世纪,连故宫都见过了,你永乐侯府算个啥?几百年后说不定连块烂石头都留不下。
所以此际我面对那位云夫人的时候,神态无波、淡定自若得很。不卑不亢地见礼,落坐,礼数周全、举止从容,挑不出我一点儿毛病。想用豪门府邸的宏伟壮观给我第一个下马威,算是失败了。

云夫人见我镇定自若,脸色微微一沉:“叶姑娘,知道本夫人今儿请你来的原因吗?”

“云夫人何需问我?”我淡淡一笑:“就算小女子不知道,夫人也会告之,不是吗?”

“好个嘴刁的女子!”云夫人冷哼一声,目光严厉地扫过来,气势凌人。这位云夫人,应该也是出身名门吧?为何从我短短的两次照面来看,却像个愚蠢的莽妇?一点也没有名门闺秀的气度,以云崇山选人的眼光,应该不至于此,难道是长年的寡居生活,让她的心理变得扭曲和变态?

我微微一笑,淡漠无衷。云夫人见我如此表情,更是气怒:“好好,一个个都摆出个这样的脸色给我看,敢情我在这永乐侯府里,人人都可欺了!”

这女人有被迫害妄想症吧?我瞪大眼,感到好笑。云夫人发了火,见我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吸了口气,脸色阴沉地转头对站在她身边的年少荣道:“把东西拿出来!”

年少荣捧出一个锦盒,放到我身边的茶几上。云夫人唇边挑起一抹轻蔑的笑容:“叶姑娘,打开看看吧!”

我笑了笑,打开锦盒,毫不意外地看到一叠银票。拿起来,看了一眼云夫人,唇角一勾,不说话。云夫人寒声道:“这是五千两银子,只要叶姑娘离开云峥,这钱便是你的。”

“原来在夫人眼里,云峥只值五千两银子。”我轻笑,嘲弄地将银票收回锦盒,抬眼见云夫人脸色蓦地变得难看至极,笑道,“可在我眼里,我与云峥的感情是不能用金钱来恒量的。”我故意将话说得暧昧,气死你这老太婆!

“感情?据我所知,你们也不过刚刚才认识,哪有什么感情可言?”云夫人冷冷地道,“不过又是一个攀龙附凤的女子,你以为嫁进云家,就可以享尽荣华了么?没那么容易!”

“是啊,我想想也不容易。”我娇笑道,见云夫人神情一缓,心中一乐,气气这位贵妇人,出口这么长时间以来憋着的恶气也好:“夫人嫁入云家多年,此际拿出五千两银子给我,都全是些零散银票,真是不容易啊,想必也凑得很辛苦吧?”看来这位云夫人在云家的地位并不怎么样呢,以永乐侯和云峥的为人,断不会调教出欺行霸市的奴才,只有跟着这位云夫人,才会带出年少荣这样没出息的侄少爷和随便伤人的恶奴吧?而且她对我虽然轻视,也只是以为我的出身门第配不上云家,却一直未提及我曾做过青楼女子,看来我的底细她并不知晓。

“你……”云夫人怒极,站起来指着我,气得话都说不出来。看来被我说中了呢,我抿着嘴,笑道:“不过呢,我是永乐侯亲自选中的孙媳妇,就算再不济,嫁到侯府得到的好处,也大于这五千两,夫人您说,我会不会这么傻,拿着你这五千两走人呢?”

“你……,你果然是为了钱嫁给峥儿!”云夫人气得浑身发颤,“我绝不会让你得逞的!”

“等侯府由云夫人当家的时候,再说吧。”我笑了笑,拍拍手站起来,淡淡地道,“小女子告辞!”

转身欲走,身后传来茶杯落地的破碎声。“你给我站住!”云夫人在身后厉声尖叫。我回过身,见她面目扭曲、睚眦欲裂,哪里还有半分豪门贵妇雍容华贵的样子,“给我把她拦住!”

候在门外的四个大汉冲进来,押住我的胳膊,我又惊又怒:“你想干什么?”

“把她拖进去!”云夫人指了指会客小厅旁边的厢房,状如疯魔,一张脸恐怖得吓人。

他们把我往小厢里拖,我又气又怕,这女人真的是个疯子,她到底想干什么?她不会是想一不做二不休,把我给干掉吧,我的冷汗流下来,在那恶奴手下拼命挣扎,但我的力气与那几个大汉对抗,无异以卵击石!我很快被拖进那间厢房,云夫人与年少荣跟着走进来,我怒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哼!你别以为凭着老爷子看中了你,就可以顺顺当当嫁给侯府!”云夫人转头对年少荣道,“喂给她!”

年少荣狞笑着走过来,他们真的想杀了我?我又惊又怕地瞪着他:“你……”

话未说口,便被年少荣一把捏紧下巴,手里拿了一个红色的丸子,就往我嘴里塞。我咬紧唇,就是不松口,年少荣塞了半天没塞进去,气急败坏地道:“把她的嘴给我掰开!”

嘴被恶奴用力掰开,我只觉得唇一阵剧痛。年少荣把药丸塞进我嘴里,我用力吐了出来,年少荣扬手给我一个耳光,打得我耳鼻轰鸣,药丸又被强贯进来,不等我吐出,年少荣抬高我的脖子,用力一卡,那药丸便顺着喉咙滑下肚去。我绝望地闭上眼睛,看来这次真的是死定了!

手臂上的力道一松,我被恶奴松开,跌坐到地上,我赶紧伸手到喉咙里抠挖,想呕出那颗药丸,只听到年少荣怪笑道:“销魂合欢丸,入腹即融,你以为你抠得出来么?”

销魂合欢丸?听起来不是毒药像春药的名字!我抬头恶狠狠地瞪着他:“你给我吃了什么?”

年少荣还未出声,那云夫人脸上浮起阴森森的笑容,寒声道:“少荣,这里就交给你了!”

“姨母放心,少荣一定不会让您失望。”年少荣脸上露出阴笑。云夫人冷笑一声,斜眼讥诮地看了我一眼,带着那四个恶奴出去,门掩上了,外面“咔嚓”一声,明显上了锁。年少荣淫笑着向我走过来,我赶紧从地上爬起来,警惕地退后:“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与你做那销魂之事啦!”年少荣目露淫光,扑过来抱住我,一张臭哄哄的嘴便往我脸上凑过来,我别过脸,拼命挣扎,一脚向年少荣下体踹去,年少荣躲开致命的一脚,把我推到墙角,阴笑道:“别白费力气了,吃了销魂合欢散,若不与人交合,会七窍流血而亡,难道你想死不成?”

“我死也不会便宜你这畜牲!”我奋力狂挣,终于挣脱出一只手来,伸手在年少荣脸上抓出数道血痕,年少荣吃痛大怒,扬手煽了我一记耳边,把我猛地拖到床边,推到床上,扑过来动手撕我的衣服。我眼冒金星,脑里一阵昏沉,只得拼命伸手抵住他的胸膛,突感腹下微微热起来,心中一凛,心知那销魂合欢丸的药性开始发作,顿时急得眼泪差点滚出。

胸前骤然一凉,年少荣已经扯烂了我的外衣,腹下那股温热慢慢漫延出来,惹得我浑身都烫了。年少荣感觉到我身体的变化,淫笑道:“小骚货,不用反抗了,药性已经发作了,你放心,我定叫你欲仙欲死!”

“下流!”我怒骂,想推开他,却发现身子仿佛不听使唤似的,越来越热,全身泌出了细细的冷汗,如平时发烧一般,头渐渐昏沉起来。

年少荣见我全身发烧,阴笑道:“下流?等会儿你就会哭着求着让少爷我弄得你下边儿水流……”他的臭嘴又凑过来,撕开我的内衣,身体压到我身上,我拼命扭头,眼泪绝望地流出来,安远兮,你怎么还不来?安远兮!快来救我,安远兮……

“嘣”的一声巨响,房门似乎被人踹开,身体的重量蓦然一轻,我努力睁开泪眼朦胧的眼睛,见年少荣被安远兮抓下床,一拳揍在他肚子上,年少荣捂着肚子软软地瘫到地上,安远兮铁青着脸,扑到他身上狂揍。安远兮……,我哭笑起来,安远兮……

“把这畜牲给我拖出去!”房间里传来个隐含着怒意的声音,我晕晕沉沉地转过脸,迎上云峥怒气冲冲的眼睛。几个家丁立即将年少荣拖出来,年少荣恐惧地喊叫:“表哥,你饶了我吧,是姨母让我这么做的……”没人理他,年少荣杀猪般的惨叫消失在门外。

“安远兮……”我全身布满密密的细汗,脑子烧得昏昏沉沉的,一股奇怪的骚痒从下腹延伸出来,迷迷糊糊地喊。安远兮扑到我床边,见我衣衫破烂,赶紧拉过被子盖到我身上,语气焦灼:“叶儿,你怎么样?”

叶儿?呵……,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叫我,我舔了舔唇,感觉视线有些散:“好热……,好难受……,身子要烧起来了……”

云峥似乎也走过来了,我模模糊糊到看到床边有两个人影。安远兮见我如此难受,紧张地道:“叶儿你别担心,我马上带你去找大夫!”说着,用被子将我裹起来。他的鼻息喷到我身上,我的身子骤然一紧,花底儿顿时一片滚烫滑腻,我哆嗦了一下,伸手抱住安远兮的脖子:“安远兮……”

“叶儿,别怕,别怕……,我们马上就去!”安远兮低声安抚我,连着铺盖卷准备抱我起来。我全身都痒起来,不行,等不到找大夫了,我勾下他的脖子,眼神有些发飘:“安远兮,你喜不喜欢我……”

他全身一僵:“叶儿……”

他的唇,好美呵……,我艰难地抬起脖子,咬住他的唇,安远兮颤了颤,挣开我的唇:“叶儿,你忍一忍……”

“我忍不了了……”我哭起来,哆嗦着伸手去扯他的衣服,“帮帮我……”

“叶儿,你别……”安远兮的脸红起来,窘迫地往回看去。我抬眼,似乎看到云峥定定地望着我,我的泪滑出来,他发出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转身走出厢房,掩上房门。

我欣喜地去解安远兮衣襟上的布扣,他抓紧我颤抖的手,脸红得几乎充血了:“叶儿,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我挣脱他的手,理智被欲焰燃烧殆尽,不满他的迟疑,我哭着拉扯他的衣服,“你为什么不帮我?我恨你,恨死你……”

“叶儿……”安远兮想抓住我的手,我挣脱出来,把他拉倒在床上,唇颤抖地寻上他的唇。双唇轻触的一瞬,我浑身一颤,顿时魂销魄融,四肢百骸都瘫了,一股触电般的酥酥麻麻的快感冲进脑子里,大脑里顿时一片空白。不满足于这样的轻触,我的舌撬开他的唇瓣,他的舌青涩地僵硬着,被我火热的舌吓得不知所措,我不满地发出嘤声,在他的口中纠缠他的舌头,缠绵厮磨。他的舌头渐渐软下来,开始回应我的挑逗,我满足地抱紧他,翻身将他压在身下,抖着手解开他的布扣。

“叶儿……”安远兮按住我的手,望着我的目光温柔如水,“你真的……,不后悔?”

后悔?跟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为什么要后悔?我拂开他的手,拉开他的衣服,他结实的胸裸露出来,我的眼都直了,手履上他的胸肌,刚触到皮肤,感觉他全身都紧绷起来,我失神地俯下头,滚烫的唇含住他胸前其中一颗娇艳欲滴的红莓,喃喃地道:“后悔?不……,我不后悔……”

第110章 露底
章节字数:4394 更新时间:07-01-11 18:14

我在清晨的阳光中缓缓睁开眼睛。一抬眼,见安远兮衣着整齐地坐在床边,迎进安远兮黑亮的眸子,唇边不由自主地浮出一抹笑容:“早安!”
他见我醒了,脸顿时红起来,有些不自在地垂下眼睑。我坏坏地笑起来,嘿嘿,书呆子就这样被我吃干抹净了。我呆呆地看着安远兮俊秀含羞的面容,色心顿起,扑上去咬住他的唇,好软……。他没有拒绝我的早安吻,我闭上眼睛,挑逗他的舌,安远兮生涩地回吻让我偷偷笑起来,想到他昨晚不知所措的反应,我敢保证我是他的第一个女人。

一直吻到安远兮透不过气,我才放开他,安远兮的脸已经红得快滴血了。我把手放到他脸上,笑道:“一个大男人干嘛总是脸红?”

“别闹了。”安远兮拉下我的手,脸色窘迫,“你不累么?”

被他这么一说,我才觉得全身酸软,那销魂合欢丸药性真是霸道,昨晚我要了安远兮好多次,那药性才完全散了。我叹了口气:“真是累,下次换你出力。”

他听我这么没脸没皮的,又羞又气地低吼:“叶儿……”

我见他别过脸,忍住笑:“安远兮,昨天我问你的话你还没有回答我。”

“什么?”他转过头,我凝进他的眼睛,笑道,“你喜不喜欢我?”

他脸上的红晕更深了,别过脸不敢看我,呵呵,我们家书呆子,好害羞啊。我坐起来,从背后环住他的身子,他的身子颤了颤,我柔声道:“那你告诉我,如果昨天换成另外一个女子,你会不会帮她?”

“不会。”他想也没想就立即出声。我笑起来,把脸贴到他的背上,轻声道:“我也不会,如果昨天不是你,我也不会要。”我知道我昨晚在做什么,如果安远兮没有及时赶到,我被年少荣强暴,我或许控制不了自己的身子,可我的心也绝不会迎合他。如果救我的不是安远兮是其他人,我也不会要他们碰我。

他的身子松驰下来,低低地唤我:“叶儿……”

“我没有后悔。”我伏在身后柔声道,“如果你担心这个,我告诉你,我没有后悔。”记不得在哪里曾看到过一句话,一个女人如果肯接受男人身体的一个部分,其实就等于接受了他的全部。我肯接受安远兮,说明我心里对他是有感觉的。

他闻言转身,刚看到我立即别开脸,站起来背对着我,窘道:“你快把衣服穿好。”

我低头看到自己赤裸的身子,笑起来。抬眼见安远兮不自在的背影,本想像很多本言情小说的无赖男主角一样来一句:“喜欢你所看到的吗?”但看到我家书呆子那个样子,算了,还是不要再刺激他了。

床头有一套新裙子,应该是云家准备的。我怔了怔,想起昨晚似乎有看到云峥,脸一红,昨晚那样子被云峥看到了,真是够糗的。下床站起来,脚一软,差点没站稳。我苦笑了一下,赶紧扶住床沿,站稳身子,把衣服穿好。见安远兮还是背对我,笑起来,走上前去,握住他的手,他反手握紧我,把我拥进怀里,我安静地倚在他怀里,抱住他的腰,书呆子低声道:“回家我就让娘亲来提亲。”

我怔了怔。提亲?太快了吧?上床是一回事,结婚是另一回事了。而且,我还没有寻着机会告诉他我就是卡门,我没准备瞒他,若是他不肯接受……。我咬了咬唇,笑道:“不用那么急,会吓坏安大娘的。”

“可是……”安远兮张口欲言,我笑着打断他,“好了,我们不要在别人家里说这事儿,先回去再说。”

他想了想,点点头,笑道:“好。”

开门出去,一个丫鬟守在门口,见到我们出来,笑道:“叶姑娘,峥少爷让我来服侍您梳洗。”

我的脸有些发烫,看样子安远兮是早就收拾妥当了。洗漱完了,那丫鬟道:“姑娘,峥少爷说等姑娘醒了,让我带两位去主厅。”

我也正要找他呢,我咬咬牙,昨儿那件事,看你永乐侯府如何给我一个交待。和安远兮到了主厅,见云峥坐在主位上,一脸惧色的云夫人坐在侧位,年少荣和另一个妇人跪在厅上,见到我们进来,云夫人抬起头,怨毒的目光扫过来,落到安远兮脸上,神情一变,目光顿时变得无比恐惧,尖叫道:“你是谁?”

安远兮怔了怔,还未开口,那云夫人顿时像发狂似的缩到椅背上,尖叫道:“妖孽,你这妖孽,你别想回来找我,我不怕你,不怕你……”

她又疯又癫地哭叫起来,我们全都呆住了。云峥蹙起了眉:“云德,把夫人送回房去。”

云德闻言近身,哪知云夫人又打又抓,完全陷入疯狂地尖叫:“滚开,你这妖孽,你别过来,别过来……”

云德失措地看了一眼云峥,云峥沉下脸:“打晕她,扛回去!”

云德把云夫人带走,云峥请我和安远兮落座,才道:“叶姑娘,昨天发生的事,我代家母向你道歉,现在我就当着你的面儿处置这个畜牲。”

年少荣一脸恐惧,面色惨白,闻言全身发抖地瘫在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峥儿,少荣只是一时糊涂,你饶了他这次吧……”跪在地上的妇人痛哭起来,我见她容貌与云夫人有几分相似,想来是年少荣的母亲。她见云峥转过脸不看他,转头看我,跪爬到我面前,拉住我的裙角:“叶姑娘,你大人大量,饶了少荣这一次吧,我知道他不对,我回去一定会好好教训他的,叶姑娘,你菩萨心肠,求你请峥儿饶了少荣吧……”

我静静地看着她。我一直很好奇云峥在这个家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地位。他是云氏一族下一任的当家人无疑,但拖着一副病躯,仍能让族人对他如此惧怕,想必治家的手段非凡。

“年夫人,做错了事就要承担后果,有些事情可以道歉了事,但有些事,不是道歉就能解决的。”我冷冷地道,我从来都不是善男信女,凭什么你们这些人凭着有权有势就可以随意欺负人?好,现在有更有权势的人治你了,我一定要把昨晚和安远兮被打那次的仇报回来,打得你屁股开花,方能泄我心头之恨。

“我知道,我知道,叶姑娘,少荣是不对,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管教他,求求你……”她又来抓我的裙子,我让开他,抬眼对云峥道,“这件事是年少荣和云夫人一起做的,现在只惩罚他,不太公平吧?”

我把难题抛给云峥,她是云峥的母亲,我不想他为难,但最起码也要让云夫人给我认错道歉,不然我难平心里这口气。云峥笑了笑:“你放心,我一定会公平处理这件事。”

“云强、云海!”云峥唤出两个家仆,脸色淡然地道,“昨晚那四个恶奴,杖毙!年少荣,送去阉马房!夫人从今以后不准踏出秋月苑一步。”

那年少荣一听,顿时瘫成一摊烂泥,两个家仆去拖他,年夫人惨叫一声,紧紧抱住年少荣,哭喊道:“峥儿,我就少荣这么一个儿子,你把他阉了,我们年家就绝后了呀,我以后怎么办啊,峥儿,你饶了少荣吧……”

我惊得说不出话。杖毙!阉割!禁足!哪一样,都是我想都不敢想的,我抬眼怔怔地望着云峥,他的表情依然淡定无波,仿佛刚才的命令并不是他下的。云峥,温文儒雅的云峥,如诗如画的云峥,原来也有这么狠绝的一面!

年夫人紧紧抱着年少荣,不让两个家仆拖走他。云峥不耐烦地扬了扬眉:“姨母,我留他一条命,就是给你以后送终的。拖出去!”

两个家仆闻言,知道云峥动了怒,赶紧拖着年少荣往外走,年少荣吓得一翻白眼,晕了过去,尿了一裤子,年夫人见状,惨叫一声,也晕倒在地。

我和安远兮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这一幕,云峥让人把晕倒的年夫人带走,抬眼看着我:“这个处置,叶姑娘可满意?”

“我……”虽然狠了些,但我却说不出什么假仁假义的话,我一点儿也不同情年少荣,云夫人这样也够了,但那几个奴才……,我想了想,“那几个奴才,真的要……”

“叶姑娘,云府的家不是那么好当的。”云峥淡淡地看着我,像是叹息,又像是在提醒我,我醒悟过来,缄口不语。云峥轻声道:“你也累了,我让人送你们回去。”

从永乐侯府出来,坐上马车,我见安远兮沉默不语,轻声道:“我是不是太心狠了?”

安远兮摇摇头,牵着我的手,沉声道:“若你昨晚真的被……,我一定会杀了年少荣的。”

呵……,我笑起来,安远兮,你也变得没有原则了呵,是不是我把你带坏了?我靠进他怀里,他温柔地抚过我脸上的头发,轻声道:“先回家吗?”

“先去绣庄看看吧。”我舒服地闭上眼睛,抱住他,“我想去吃得福楼的包子。”他轻轻笑了笑,不再出声。

得福楼的包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吃。安远兮细心地将粘在包子底下的松毛挑下来,放进我碗里,轻声道:“小心烫!”

我家书呆子好温柔哦!我呆呆地看着他,傻傻地笑,安远兮倒了杯菊花茶给我,见我望着他发呆,笑道:“怎么了?”

“安远兮!”我笑眯眯地把头凑近他,轻声道:“我好喜欢你哦!”

书呆子的脸一下子红了,左右四顾了一下,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见我笑得贼贼的,忍不住也笑起来,轻声道:“我也是!”

“什么?什么?我没听清楚!”我咧开嘴笑起来,去拉他的手,他拍了我的手一下,又好气又好笑地道,“包子凉了,快吃!”

我哼了哼,低头吃包子,悄悄抬眼,见安远兮唇边噙起一抹傻傻的笑容,嘴一抿,忍不住也傻笑起来。

从得福楼到绣庄后门只隔了一条街,我们让侯府的马车回去,与安远兮走回绣庄,快到绣庄后门的时候,安远兮突然“咦”了一声,我抬眼看他:“怎么了?”

“刚刚好像看到两个人翻进我们绣庄的后院里了。”安远兮蹙起了眉。

“在哪里?”我赶紧看过去,哪里有人,讶道,“没人呀,你眼花了吧?”

说话间,有两个人从我们身后跑过来,拦到我们面前,抬眼一看,见我和安远兮瞠大眼瞪着他们,其中一个皱着眉,咬了咬牙:“不是,走!”两人很快又消失在巷子里,就像他们突然出现那么莫名其妙。

“有病啊?”我挠挠头,安远兮蹙着眉,拉着我快步跑到后门,我打开院门,推门进去,后院里安安静静的,我关好后门,见安远兮盯着仓库在想什么,走过去一看,仓库门虽然关着,但锁却被人砍坏了,我一惊,望着安远兮:“难道是贼?”

安远兮在院子里找了根木棍,推开仓库门,我赶紧跟过去,仓库里也是静悄悄的,货物堆得好好的,我心“怦怦”地跳着,拉紧安远兮的手臂,他低声道:“你进来干什么,快出去!”

“我不!”我抓紧他,他无奈地低声叹道,“真拿你没办法!”

四周都看了,还是没发现人,我注意到货架后那批新到的云缎后面好像还没查看,拉着安远兮走过去,里面“悉悉疏疏”地响了一下,安远兮抓紧我的手,大声道:“是谁?”

银光一闪,一把长剑架到了我脖子上,我和安远兮大吃一惊,一对男女从货物后转出来,男人冷着一张脸,手中的剑紧紧地压着我的脖子。“飞鹰,不要伤人!”男子怀中的女子赶紧出声,我望向那个表情惊惧的女子,微微一怔:“你……”

她看到我,脸色也是一怔,轻声道:“卡门姑娘?”

握着我的手一僵,我抬眼望着安远兮,他呆呆地低头看我,一脸不可置信的震惊。

第111章 援手
章节字数:4085 更新时间:07-01-11 18:14

长剑从我脖子上收回去,我不动声色地将手从安远兮僵硬的手里抽出来,欠身行礼:“民女参见郡主殿下!”
回暖神色复杂地看着我:“听平安说姑娘也在沧都,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姑娘。”

“郡主怎么会来沧都?”我疑惑地看了那个飞鹰一眼,认出他就是那日在寂将军府中我曾垂涎过他壮实身材的少年,“而且……”而且还躲到我绣庄的仓库里?联想到刚才在后巷遇到那两个人,猜测道:“郡主是在躲人么?”

“这……”她迟疑了一下,我回头看了看安远兮,见他仍呆呆地站着,微微一叹,转头对君回暖道,“郡主请到民女的房间一叙如何?”

她转脸看了飞鹰一眼,轻轻点了点头。我带着他们到我的办公室,安远兮没有跟过来,刚刚那个消息,对他来说的确是过于意外和震惊了,我见到他不可置信的神色,甚至不忍去揣测他的想法。罢了,让他一个人呆会儿吧。

我给客人奉上茶,回暖的脸色已经平静下来,抬眼静静地道:“谢谢卡门姑娘!”

“郡主言重了。”我微微一笑,“民女本名叶海花。”卡门这个名字,是沦落青楼的花名,没必要再提起了。

君回暖是何等聪明之人,立即心领神会,打量了我这办公室一眼,笑道:“叶姑娘,听平安说你在沧都开了间绣庄,便是这里么?”

“是。”我点点头,看了一眼立于她身后的飞鹰,他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前方,大户人家的好家教呵。我笑了笑,疑惑地道:“前段时间听说皇上下旨赐婚,将郡主指给了寂将军,怎么……”

君回暖的脸一下子红了,那飞鹰闻言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低头看到回暖时,目光骤然变得柔和起来,我心中估摸到几分,揣测道:“郡主是逃婚出来的?”

飞鹰蓦地将剑指到我的脖子上,脸上带着一丝决绝,寒声道:“你若将我们的行踪透露出去,我立即杀了你!”

“飞鹰!”君回暖立即喝止他,我微笑着看了一眼架在我脖子上的长剑,淡淡地道,“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却不是笨人,不会去做费力不讨好的事,惹麻烦上身。”

“飞鹰,把剑收起来!”君回暖轻声道,飞鹰将剑收回剑鞘,冷冷地对我道,“你明白就好!”

我笑了笑,不看他,只望着君回暖道:“郡主以后有什么打算?”

她怔了怔:“你不问我为什么逃婚么?”

“我需得着问么?”我莞尔道,意有所指地看了她和飞鹰一眼,君回暖明了我的笑容,脸上顿时又飞上一片红霞。一个女人不肯嫁给一个男人,必然是不爱他,再看看君回暖和她这贴身侍卫之间暖昧的情愫,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过,私奔?倒是没想到君回暖这个身份尊贵的大家闺秀敢做出这么疯狂大胆的举动。我微笑道:“郡主有这样的勇气,真是令民女佩服!”

“我本来,也有很多顾忌。”君回暖想是想起了她这场婚姻的政治意义,眉头蹙了起来,叹道:“可是平安跟我说,人只能活一辈子,要我想清楚我到底要的是什么?”她抬起来,望着飞鹰,目光温柔得仿佛要滴出水来:“我想,我实在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平安?敢情这两人的私奔是平安怂恿的?那个疯丫头,真是胆大包天!我摇了摇头,见他两人的目光纠缠在一起,难舍难分,叹道:“郡主准备怎么做?”

“我们想到南疆去。”君回暖收回目光道,“南疆是无主之地,不受天曌国管辖和控制,到了那里,朝廷也拿我们没办法。”

“南疆……”我点了点头,“但是,朝廷和景王殿下就算不大张旗鼓地寻你们,也会私下找你们的,你们这一路上,应该有人追捕你们吧?”

“是。”君回暖脸上带上一丝忧色,“今日若不是躲进姑娘的绣庄,只怕已经被父王的人抓住了。”

“郡主躲在这里也不是长久之计,可是既然你消失在这一带,外面肯定有人盯着,要想离开还得想个周全的法子。”我蹙起眉,再加上我一直被宇公子的人暗中盯着,说不定回暖他们的行踪已经被人发现了。

君回暖幽幽地道:“我们不想给姑娘添麻烦,会尽快离开这里的。”

我叹了口气:“郡主有没有想过,你们到了南疆,又能怎么样?你想一辈子这么躲躲藏藏地过日子吗?或许你们可以躲一两个月,一两年,但更长的日子呢?”再深的情,也会在这样胆战心惊的日子一日日淡去吧?何况回暖是金枝玉叶,从小锦衣玉食、衣食无忧,受得了这样颠沛流离的生活么?贫贱夫妻百事哀的例子,我看得太多了。

君回暖怔了怔:“那我们还能如何?总之我是不会回京嫁人的!”

“与其躲,不如化解。”我蹙眉沉思起来,“若能找到一个人,解决这次的麻烦,你们以后才能过自由的日子,不必提心吊胆地每日担心被人追捕。”

“那是圣旨,如何化解?”回暖惨笑道,“皇上金口玉言,又岂能收回成命?”

“未必要他收回成命,只是想办法把这件事从面子上圆过去罢了。”我想了想道,外面突然有人“砰砰”地敲门,我们一惊,飞鹰的手握在了剑柄上,我扬声道:“是谁?”

“叶姑娘,外面来了官府的人,说是要搜查我的们铺子!”外面传来伙计的声音,我暗叫不好,回暖他们的行踪果然被发现了。飞鹰扬了扬眉,就欲拔剑出去,我赶紧道:“你先别紧张,我出去看看,能不能打发他们走!”

“万一你出卖我们怎么办?”飞鹰寒声道。果真是被人追得疑神疑鬼了,我的脸沉下来,却听到回暖道:“飞鹰,我相信叶姑娘,她不会出卖我们!”

我转头看向回暖,她目光坚定地望着我,我微微一笑:“有郡主这句话,民女一定设法保郡主周全。”

君回暖镇定地点点头,临危不惧,果真有大家闺秀的气度。我拉开门出去,想了想,叫住一个伙计:“你赶紧替我去篱芳别院请云峥公子马上来一趟,就说我有急事求他。”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拖住这些官兵,得做个周全的打算。走到大堂,见正是今早在后巷遇到那两个人,带了几个衙差,站在大厅,我见客人都被吓跑了,心下有些气恼,正准备上前,见到安远兮已经急急忙忙跑上去,脸上堆起笑容:“几位差爷,这是怎么回事啊?”

“我们在追捕朝廷要犯,怀疑这间绣庄窝藏了钦犯!”领头那人道,“现在要搜查这间绣庄?”

“大人,这话可不能乱说。”安远兮赔笑道,“我们绣庄是做正经生意的,怎么会窝藏钦犯呢?”

“窝没窝藏,我们搜一搜就知道了!”那人哼道,“给我搜!”

眼见那些人开始在大堂乱翻,安远兮又气又急,急忙阻挡道:“大人,你们这样我们还怎么做生意啊……”

领头那人道:“你敢阻挡我们办差?给我拿下!”

那几个衙差闻言上去抓住安远兮,我赶紧出声:“住手!”

几个人向我望过来,安远兮见到我,眼睑一垂。我咬了咬唇,上前道:“几位大人,有话好说,何必动手动脚!”

“你是谁?”领头那个皱眉道。我笑了笑:“小女子是这间绣庄的老板,未知大人说我们绣庄窝藏钦犯,是从哪里听来的?”

两人面色一怔,不耐烦地道:“你管我们从哪里听来的,总之你这间绣庄大有可疑!”

“大人,这话可就不对了。”我笑道,“大人听信那些捕风捉影的流言,就来我绣庄做出这等扰民之事,若是从我这绣庄搜不出人,大人置官府的颜面何存?”

“还没搜,你怎么知道我们搜不出人?”领头那人道。我笑道:“小女子只是作个假设罢了。”我不过是拖延时间。

“少费话,你不让我们搜查,莫非真的窝藏了钦犯?”领头人怒道,“给我让开!”他一把推开我,我差倒跌倒,安远兮赶紧将我扶住,待我站稳,立即松开手。我回头看他,他避开我的眼神,见那几位官差准备往里走,赶紧道:“站住!”

我一怔,抬眼看向安远兮。安远兮瞪着那两个人道:“你口口声声要搜查我们绣庄,可有官府的搜查令?”

那两人怔了怔,安远兮道:“无官府的搜查令,便来扰民,目无法纪,与强盗又有何异?”

领头那人怒道:“你敢骂我们,给我抓起来!”

衙差们冲上去,与安远兮扭成一团,我又气又急,正急得没法可想,突听到一声轻笑:“好热闹啊!”

我又惊又喜地回过头,见云峥带着云德踏入大堂,赶紧迎上前去身礼:“小侯爷!”

云峥听我这样唤他,抬头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我看到他眼里的笑意,知道他笑什么。我故意唤他的身份,不唤他云公子,就是要引起那些人的注意。果然,那个领头人听我这样叫,抬头望着云峥:“公子是?”

“我家公子是永乐侯府的小侯爷!”云德看了那些衙差一眼,那些衙差认不得云峥,却有人认得云德,急忙对领头人点头。领头人脸色一变,赔笑道:“原来是永乐侯府的小侯爷,在下是到绣庄搜查钦犯的……”

“你是说,我朋友开的这间绣庄窝藏了钦犯?”云峥面色一沉,“我看,你是在暗指我们永乐侯府窝藏钦犯吧?”

“不敢不敢……”那领头人惶恐地道,“是在下没有调查清楚,冒失了,对不起,小侯爷,我们马上走!”

两人夹着尾巴准备离开,云峥淡淡地道:“等等!”

“小侯爷还有什么吩咐!”领头人脸都白了,云峥面无表情地道:“你们还没有给我的朋友道歉,这大堂,给我收拾干净!”

“是是!”几个人灰溜溜地把大堂收拾好,那领头人走到我面前,赔笑道:“姑娘,在下不知姑娘是小侯爷的朋友,多有冒犯,请姑娘恕罪!”

“若我不是小侯爷的朋友,你们就可以随意扰民了,是吧?”我轻哼道,狗仗人势的感觉真好啊!那几个人的面色难看起来,云峥冷冷地道:“滚吧!”

那几人如获大赦,赶紧开溜。我转过头,看向云峥,笑道:“公子好像总是在为我解决麻烦!”

“你想到找我,我很高兴。”云峥淡淡一笑,我菀尔道:“那公子不介意,再帮我一个忙吧?”

“只要云峥出得上力!”他温和地笑道。我转头看安远兮,他的目光也扫过来,迎上我的目光,他别过脸。我叹了口气,挂上笑容请云峥进我的办公室。这件事有了云峥的帮忙,变得简单多了,回暖和飞鹰权衡利弊,决定暂时到篱芳别院栖身,云峥答应我,会想办法解决好这件事,我舒了口气,笑了。

第112章 情殇
章节字数:6588 更新时间:07-01-11 18:14

送走云峥,我想了想,决定去找安远兮,我要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知道这个消息对他的打击,如果他真的不能接受……,我咬咬唇,也没什么大不了,我只是有一点点喜欢他而已,离了他我就不过日子了么?径直走进他的办公室,安远兮见我进来,从椅子上站起来,不自在地道:“我去看看绣场。”
“站住!”我低声喝道,安远兮顿了顿,我走到他面前,“你要一直躲着我吗?”他僵着身子,垂睫不语。我咬了咬唇:“我的过去,令你那么难以接受吗?”

“我……”他垂头看地,喃喃地道,“我只是觉得太意外了……”他没有对我疾言厉色,让我心里反倒不安,这书呆子一时半会儿肯定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他的经历太单纯,道德观念又太腐旧,我不光彩的过去势必成为他感情上的污点,会令他很痛苦,若是他需要时间去理清思绪,我愿意给他,因为我珍惜和尊重他的感情。来到这个世界,我认识的男人,无一不是在计较、在盘算。楚殇说他爱我,可是他的爱只是自私的占有;宇公子看似在乎我,可我不过是他眼里一个新鲜的玩具;凤歌说若没人爱我,便由他来爱我,可是任我与他相交再深,我也触摸不到他的内心;冥焰口口声声叫我老婆,可是他更像一个心血来潮的孩子,我甚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喜欢我;乌雷赠我金刀,不过是在炫耀他自己的优秀出众……。没有一个人,像安远兮这样默默守护在我身边,他对我的喜欢,是纯然的喜欢,一点一滴付出他的关心,没有功利、没有算计,我要的不过是这样一份简单的感情,我不是一个木头人呵,安远兮如此对我,我如何能够无动于衷?

“我没想过要瞒你,本来我是想好了,要找机会跟你说的……”我嗫喃道,然而青楼那段经历,如此不堪,我仍是说不出口。安远兮,你只知道鄙夷青楼女子败坏了社会风气,又怎知她们倚门卖笑背后的血泪。若我当真一五一十地说出来,你也许会更痛苦。

安远兮沉默半晌,轻声道:“我没怪你……”

“真的?”我又惊又喜地拉住他的手,他像被火石烫到,手猛地一缩,我的手尴尬地停地半空。我怔怔地望着自己的手,抬起眼,看着他俊朗的脸,他别过头,脸色有些苍白。心里骤然一阵巨痛,他不怪我,但是他仍然在意,这必然成为他心里的一根刺,即使今天他勉强接受了我,这根刺仍然会横在他心里,指不定什么时间就会刺破心肺。

身子有些冷。没什么的,我不过只是有一点点喜欢他罢了。我退了两步,安远兮抬眼看我,见到我眼中的痛楚,安远兮一惊,想伸手触碰我的肩膀,又蓦地缩回手,蹙着眉:“叶儿……,你不用担心,我会让娘亲来提亲的……”

原来你以为我担心这个?我摇着头,惨笑!是因为我昨晚与你发生了亲密关系,你要负责么?傻瓜,我又不是处女,要负责也轮不到你!我可怜的书呆子,你自己心里都那么难受了,实在不用这样勉强来照拂我的心情!而且,我也没有多么喜欢你,受伤是有,不是你勉强自己对我做出不自然的安慰,而是你神经质的紧张缩手。不要骗我了,呆子,你本来就没有我聪明,你动动胳膊,我便知道你要做什么。

“不用来提亲了,傻瓜。”心为什么那么痛?我明明就没有多么喜欢他!可是却仿佛有人在心里抓扯,将心拧成一团。我木然地道,“你知道我以前是青楼女子,昨晚那种事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安远兮的脸顿时变得惨白,呵,对不起,书呆子,你的清白我赔不了了,你只当,被狗咬了一口吧。不能再呆在这里了,再呆下去我就要痛得窒息了,我转过身,拉开门跑出去,安远兮在后面紧张地喊我“叶儿……”

不要叫我!再叫我就会赖着你了!泪涌了出来,我奔出后堂,奔进后院,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吧,迎面撞上一个黑影,我还未反应过来,只听到安远兮魂飞魄散的惊叫:“叶儿……”身子蓦然被一股大力推出去,我跌倒在院子里,手肘擦在地上,顿时一阵剧痛,我吃力地抬起身子,回头看过,眼前的一幕令我睚眦欲裂:“安远兮!”

他双目紧闭倒在上,身上压着一个散开的货柜,我赶紧冲过去,推开他身上的木箱,扶起他的头:“安远兮,你怎么样?”手触到他的后脑,一片温热湿润,我抽出手一看,手已被鲜血染得通红,顿得骇得魂飞魄散:“安远兮,你给我睁开眼睛,你给我醒过来……”

绣庄的伙计惊慌失措地站在旁边:“叶姑娘,我,我不是有心的,我扛着货出来,你突然撞过来,安总管扑上来把你推开,我没稳住,货箱才砸在他身上……”

“你闭嘴!”我的泪涌了出来,疯了似的喊,“去找大夫,快去找大夫!”

他赶紧跑出去,我紧紧抱住安远兮,眼泪一滴滴掉到他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上:“安远兮,你不要吓我,你醒一醒,你不要折磨我了,求求你醒一醒……”

秀姐和店里的伙计跑进后院,见状大惊道:“叶姑娘,先把安总管抬进屋去吧……”

“为什么他的血止不住?为什么血一直流?”我惊慌地看着手上的血,赶紧又捂到安远兮的后脑上,“他会不会死?会不会死?”

“叶姑娘,你别自己吓自己,大夫就快来了,先把安总管抬进屋去!”秀姐蹲下身,冷静地抓着我的肩膀,“这个时候你可不能乱了阵脚!”

伙计把安远兮抬进了我办公室的软榻上,我盯着滴了一路的血迹,纷乱的头脑稍微清醒了些,转头对秀姐道:“去找些棉布,先把他的伤口捂住,再去看大夫来了没有?”

一层又一层的棉布紧紧捂在安远兮的伤口上,我的泪又涌出来:“安远兮,我不让你死,我不准你死,你给我醒过来。你这呆子,听我说了那么伤人的话,为什么还要追出来?你给我醒过来……”

“叶姑娘,大夫来了!”秀姐领了一个老者进来。我急忙站起来冲过去,语无伦次地道:“大夫,他伤了头,一止在流血,身上被货箱压过,你检查看看有没有伤到骨头……”

“姑娘,你别慌,我会处理的。”大夫检查了安远兮的伤口,先帮他止血上药包扎,然后帮他诊脉。我见大夫蹙着眉,紧张地道:“大夫,他怎么样?”

“病人的脉搏时强时弱,呼吸和心跳都很紊乱,他的外伤本不严重,但血脉波动很大,说明他脑中意识很混乱,使血液促流,以至血流不止。”大夫道。

我焦急地道:“那会怎么样?他的血不是止住了么?他什么时候能醒?”

“情况不容乐观。他外伤的血虽然用药物止住了,但如果血脉继续这样波动,很容易又流血不止……”大夫叹了口气道,“如果他一直不醒,能不能活要看他的运气和造化了?”

我如中雷击,顿时呆住了。大夫道:“我给他开些药,你们派个人跟我回去抓,按药方煎给他服用,外伤我每日过来检查一次,还有,病人现在不能移动,一切等他醒过来再说。如果能醒过来,就没有大碍了。”

秀姐送走大夫,走进办公室,见我还呆呆地站着,担心地道:“叶姑娘,现在该如何?”

我回过神,顿时觉得全身发软,扶着桌子坐到靠椅上,我轻声道:“秀姐,绣庄暂时停业,我不想有人吵到安总管养伤,你跟工人们说一说,停业期间我不会扣他们工钱。还有,麻烦你让人回去通知小红,让她给我准备些衣物被褥送过来,另外再通知安大娘一声。”

秀姐掩了门出去,我搬了凳子坐到软榻前,握住安远兮苍白的手,望着他死气沉沉的脸,轻声道:“安远兮,你醒过来好不好?你脑子那么乱,在想什么?你是不是很生我的气?对不起,我不该说那些浑话来气你,你醒来骂我好不好?只要你醒过来,不管你怎么骂我,我都不生气,好不好……”

我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说了很久,期望有奇迹发生,但安远兮就像是僵死了一般,一点反应也没有。抓药的伙计回来了,我安排去院子里煎药。秀姐很快也带着安大娘、安生和小红来了,安大娘进门看到安远兮的样子,脸抽了一下,噙着眼泪走到软榻旁边,我赶紧站起来,扶她坐到凳子上,她的嘴唇哆嗦了一下,眼泪流下来,喃喃地道:“我这是造了什么孽……”

我咬紧唇:“对不起,安大娘,是我不好……”她握紧安远兮的手,呆呆地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小红把被褥搬进来了,我赶紧拿了一床盖到安远兮身上,低头见安大娘一直默默流泪,心中一酸,对安生道:“你看着大娘和公子,我去院子看看煎药。”

“姑娘,我去吧,你留在这里。”小红赶紧道,拉了秀姐出去。我走到榻前,陪坐在安大娘身边,望着安远兮发呆。突然,安远兮身子一抖,头轻轻摇了摇。我瞪大眼,安大娘柔声唤他:“远兮?远兮?”

他在昏迷中蹙紧眉,表情极为痛苦,我伸手碰了碰他的额,感到火一般的灼热:“他发烧了!安生,再给他加一条棉被!”我站起来,打了一盆水,绞了毛巾冷敷在他额头上,可他仍是不停地哆嗦,嘴里断断续续说起了胡话:“娘……,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

我怔了怔,见安大娘眼角滚出泪来。安远兮的梦呓时断时续:“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安大娘抽泣道:“远兮,你这是中了什么邪啊?”安远兮的眉越蹙越紧,脸上泌出细细的冷汗,我取下他额头的毛巾,重新拧了凉水敷上去,轻轻抚摸他紧蹙的眉心,他的眉头渐渐松开,喃喃地道:“对不起……,我不该这样对你……”

我的心一酸,傻瓜,在梦里还想着那件事么?我没怪你呵,我真的没有怪你!安远兮眉头一皱,突然浑身抽搐起来:“别……,别打我……,我听话,我听你的话……”他的身子不停哆嗦,带得软榻吱吱作响,我吓得抓紧他的手臂:“安远兮,你怎么了?你梦到什么了?你别吓我……”

安大娘痛哭道:“他上次被人打伤了头,也是喊打喊杀的,一直说着这样的胡话,发了几天几夜的烧,远兮,你再这样,让娘怎么活啊……”

小红端了药进来:“姑娘,药煎好了。”我赶紧端过去,安大娘从我手里接过药:“我来喂他。”她舀了一勺药,吹凉了送到安远兮唇边,但药一灌进嘴里,立即就从嘴角流出来了,安大娘试了两三次,他还是吞不进药,又急又气,忍不住又哭起来,我赶紧把药碗接过来:“大娘,让我试试吧。”

她点点头,把药碗递到我手上,起身让我。我舀了一勺喂给他,还是刚才一样,想了想,我把药碗端到唇边,喝了一口。小红惊讶地道:“姑娘,你不是最怕吃药……”我没理她,苦涩的药汁令我差点呕出来,忍住心口的不适,我伏下身,将唇压在了安远兮的唇上。

他的嘴唇好凉,我听到屋子里的抽气声,却无暇理会,将药哺入安远兮口中,他抗拒地又欲吐出,我紧紧地封住他的唇,直感觉那口药汁已经滑进他喉咙里去,才松开,见药没有再从他的嘴角溢出,心中一阵欣喜,赶紧又喝了一口,用同样的方式,哺喂给他。

一碗药喂完,抬眼,看到一屋子人都怔怔地看着我,脸一红:“我……”

安大娘拉起我的手,目光满是疼惜:“叶姑娘,你如此对我们远兮,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我赶紧摇头:“大娘,远兮是因为我才受的伤,您别这样说。”

“真是难为你了……”安大娘幽幽叹道。我搁下碗,轻声道:“大娘,你别担心,我会好好照顾远兮的,我让小红把贵宾房整理出来,你先回去歇歇吧。”

她点头,小红和安生扶她出去,我轻轻掩上门,坐回榻前。一碗药服下去,他安静多了,身体不再抽搐,也停止了梦呓。他的眉依旧紧蹙着,长长的睫毛覆在紧闭的眼睑下方,扫出一道淡淡的阴影。我擦干他脸上的汗,手抚过他英挺的鼻梁,苍白的脸颊,微微有些失神。安远兮,我的书呆子,我该拿你怎么办?我不想骗自己了,我不止是一点点喜欢你,我不想放开你,只要你愿意接受我,你心里在意的那些事,给我时间让我慢慢帮你抹平,好不好?

前一天我还在想,若你不能接受我的过去,你值得我喜欢吗?值得?瞧,值得?原来我的感情也是有价值的!我要求别人无私地爱我,而我自己却早已把自己的感情标上了价,等着别人等价交换。我在批判别人算来算去的同时,可我自己,何尝不是在算来算去?安远兮,我明白了,要想得到幸福,自己也是要付出的,我不能,只要求你一个人。求你醒过来,我会好好爱你,好不好?

我握住他的手,坐到天明。小红夜里又送了一次药过来,我依旧用口哺给他。半夜时,他的烧渐渐退了,却仍不醒,却也没像之前安大娘说的那样闹腾。一早安大娘推门进来,见我怔怔地坐着,轻声道:“叶姑娘,我来守他,你去休息会儿吧。”

我摇摇头:“我睡不着。”安大娘柔声道:“可你一晚上没睡,不累么?也不知道远兮几时会醒,你可别先把身子累垮了。乖孩子,去睡一会儿。”

我闻言站起来,我不能让关心我的人太担心。先去院子看安远兮的药煎好没有,踏出门,才看到外面下起了雨,冷风吹在身上,我打了个寒颤,竟觉得全身发冷。小红把药炉移到了走廊下,正把药倒出来。我走过去,接过药:“辛苦你了,去歇一会儿吧。”

“姑娘比我更辛苦。”小红抬眼看我,“看,眼睛都红了。”我笑了笑,把药端进办公室,听到安大娘又惊又喜的声音:“远兮,你醒了?”天!我浑身一震,赶紧奔过去,迎上安远兮的眼睛,怔怔地看着他,心中万分欣喜。

安远兮的目光越过安大娘,定定地望着我。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痛楚,还杂夹着我看不明白的复杂情绪,我怔了怔,他的眼神,和平时不太一样,带着些疏离和感伤,让我觉得熟悉又陌生。安大娘转头看了看我,微笑着走出去:“你们聊聊。”

我回过神,红着脸坐到榻前:“喝药了。”

他撑起身子,我拿了个靠枕放到他身后,端起药碗,舀了一勺药递到他唇边。“我自己来。”他别开脸,接过我手中的碗,一口将药饮尽,把碗放到榻边。我移开碗,握住他的手,他的手一缩,我紧紧地捏住,不让他退缩,他的手在我的手中僵硬着,我抬眼看着他,咬唇道:“我好怕你醒不过来。”

他静静地看着我,不置一言。我望着他奇怪的眼神,心里有些发慌:“怎么了?你脑子还很晕吗?要不然你再躺下来睡一会儿……”我不停地说话,他却怎么也不吭声,只是一直望着我,我被他盯着有些心虚,脸渐渐地烧起来,终于嗫喃地道:“昨儿我说那话,是气你的,我,我没有把那种事看得很随便,我……”

“叶姑娘!”他终于开口了,我却怔了怔,叶姑娘?他把手从我手中抽出去,定定地看着我,脸色一沉:“我跟你是不可能的!”

我眨了眨眼:“什么?”我听不明白。

“我不会跟你在一起,我跟你是不可能的!”他转过脸,冷冷地道。

“为什么?”为什么他醒过来,会是这样?我呆呆地看着他,怔怔地道:“你不能接受我的过去?”他的身子轻轻颤了颤,声音有丝暗哑:“是!”

“你骗人,你昨天不是这样说的!”我的泪涌出来,“你为什么要说假话……”

“我没有说假话,我不能接受你。”安远兮垂下睫,沉声道,“而且我发现我并不怎么喜欢你。”

“你胡说,你看着我,你看着我的眼睛。”我捧起他的脸,逼他与我对视,“你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次,说你不喜欢我?”

他抬起睫,看进他的眼,我的身子顿时如时掉入冰窟。那里面没有一丝情感,只有冷漠,没有痛楚,没有挣扎,什么都没有,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冷漠。心像被人割开一道血口,我听到他没有感情的声音一字一字地道:“我不喜欢你,我不要你!”

心好痛,血从心里漫延出来,我缓缓松开手,像从来不认识这个男人,为什么?为什么当他醒来,我的世界就全变了?曾经我以为,这个男人给我的温暖,是我拥有的一切。我站起身,一步步退后,只觉得一股撕裂般的痛楚,从心底漫延至全身,我紧紧盯着他,惨笑起来:“好,安远兮,你好!”身子抵住了墙壁,再也没有退路,我回过神,我的尊严不允许我如此狼狈,吸了口气,我静静地看着他,轻笑:“安远兮,但愿你不会为你今天说过的话后悔!”

拉开门冲出去,我不能再面对他,再面对他我会疯掉。耳边似乎传来小红和安大娘的呼叫,我充耳不闻,离开他,离开这个男人,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伤我至此?雨水打在我的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我只觉得视线一片模糊,心底那股尖锐的刺痛几乎要把我撕裂。我不知道我跑了多远,我跑到了哪里,当模糊的视线仿佛看到云峥错愕的脸时,感觉喉咙一甜,一口血从嘴里咳出来,身子蓦然一软。

“叶姑娘……”

耳边传来他的惊呼,我软软地滑倒在他怀中:“云峥……,我的心好痛,痛得就快死掉了……”黑暗向我袭来,我嗅到一股淡淡的龙涎香,然后,失去了全部的意识。

第113章 花嫁
章节字数:4393 更新时间:07-01-11 18:15

好静!这样安静!像是母亲温暖的子宫,黑暗中隐隐有滴水的声音,我闭着眼睛,感觉身体一层层地向黑暗深处沉坠。沉睡吧,我的意识,我的情感,不要醒,能一直这么平缓舒适地安睡下去,多不容易。似乎有人在说话,似乎有人在哭,但那些声音都撞不进这黑暗的内壁。我微笑,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地方,没有算计,没有爱恨,没有喜怒哀怨,只有温暖、平静、舒缓和安全。
一丝若有似无的笛音从远处传来,它的气息和这团迷雾如此接近,无声无息地与它融为一体,平静地穿越过厚实的迷雾,在我的耳边盘旋,渐渐将我包裹起来,不要吵,我要睡觉呢?我不耐烦地拂了拂,它固执地钻进我的耳朵,撩拔我的耳膜,弄得耳朵痒痒的,我轻笑:“讨厌哪……”

那声音顽皮地在我的身体游走,像一只捣蛋的小手,扰得我不能安静,我叹了口气,气结地睁开眼睛。眼前是一道明亮的光线,我困惑地眨了眨眼,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你醒了。”

转过脸,看到云峥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只短短的玉笛。我无声地笑了笑,幽幽一叹:“云峥,你这是何苦!”何苦把我唤醒?让我就这样安睡不好么?我真的好累呵!

“睡了七天了,若再不醒,你家小红姑娘就要杀人了。”云峥脸上带着一丝欣喜,搁下笛子,扶我坐起来。

怔了怔,抬眼看到小红伏睡在床尾,我笑了笑:“这孩子吓坏了吧?”

“也累坏了,守了你这么多天,没好好休息过。”云峥道。我掀开被子下床,身子有些乏力,云峥赶紧扶住我,我轻笑:“我没事,帮我把小红抱到床上去,让她好好睡一会儿。”

替小红脱掉鞋,盖好被子,我看向云峥:“我想去园子里走走。”

“我陪你。”云峥牵起我的手,目光温和。

“你这篱芳别院,真是美得如诗如画。”坐到上次与云峥邂逅的小木亭里,捧着云峥为我沏的香茶,淡淡地笑道:“对了,回暖怎么样了?”

“她那件事要办不是这么快的。如今暂时住在我这里,还好。这几天天天都过来看你,很是担心。”云峥笑道。我有些歉然:“真是过意不去。”

“有朋友为你担心,是好事。”他温柔地笑,“像你这样的女子,值得人花性命去结交的。”

我自嘲地笑了笑。是么?我倒看淡了,什么爱情,什么友情,点到即止就好了,太深了,我实在负荷不起。返回厢房,见小红正急急忙忙地跑出来,看到我,扑进我怀里“哇”地一声哭起来:“姑娘,原来你在这里,我还怕你不在了……”

“傻丫头。”我抱住她,轻声哄道,“我怎么舍得丢下我们家小红。”

“姑娘一直不醒,我怕极了……”小红在我怀里呜咽,“大夫说姑娘有可能会一直都醒不过来,我……”

“傻瓜,这不是醒了么?”我笑着抹去她脸上的泪,“好了别哭了,让云公子看笑话呢。”

小红抽泣着擦了擦眼睛,我拉着她进屋:“去收拾一下东西,打扰云公子这么多天,我们也该回去了。”

“你可以一直住在这里。”云峥温和地道,“你身子还没好,不用那么急着走。”

“可我怕家里担心……”我刚刚开口,便被小红打断:“福爷爷不知道姑娘晕过去的事儿,只道姑娘在云公子这里作客,才不担心,姑娘就住在这里,让那没心没肺的死书呆不好过……”

我颤了颤,苏醒之后我一直回避着这个名字,此际突然听小红提到,仍觉得心一阵抽痛。我怔怔地道:“他的伤好了没有?”

“姑娘管他去死!”小红气愤地道,“他都把你气得咳血了,你管他做什么?他知道姑娘昏迷不醒,也不肯来看你……”

“小红,你别这样说他。”我幽幽一叹,“我跟他的事,你不会明白的。”

“我是不明白,我只知道姑娘这次要被他气死了。”小红眼圈儿一红,“若姑娘有什么三长两短的,我要那死呆子赔命!”

“傻瓜……”我摸着她的头,轻轻笑了笑,“快去洗洗脸,都花了。”

小红不好意思地擦了擦脸,出去了。云峥笑道:“你这丫鬟倒也一心向着你。”

“我拿她当妹妹。”我淡淡地道,云峥听出我的语意,笑了笑,“你刚刚才醒来,好生再歇歇,我晚点儿再来看你。”

“好。”送走云峥,我坐到软榻上发呆,回想起安远兮那天那些话,心中仍是隐隐的疼痛,书呆子,我不信你说那些话是真的,我相信你是有苦衷的,可是,你的话说得那么绝,你要逼死我么?

小红进来几次,也没打扰我,只是叹气,后来见我一直呆呆坐着,终于忍不住道:“姑娘,你呆坐了一下午了,你要不要出去走走?”

“嗯?”我茫然地看着她,见她满脸忧色,挂上笑容,“不用了,什么时辰了?”

“刚刚到酉时。”小红道。原来已经六点钟了。我望着窗外渐渐暗沉的天色,见天边挂起一抹暗红的彩霞。只听着小红接着道:“姑娘不想出去,要不要弹琴?”

“呃?”我转过头,见小红从柜子里取出一样东西,正是我那把琴套包着的吉他,讶道,“这玩艺儿怎么在这儿?”

“之前姑娘昏迷着,大夫说可以试着跟你说话,或者在你耳边弄些你熟悉和喜欢的声音,我就把这乐器拿来了,不过我们可不会拔弄,也没用上。”小红见我脸上挂起笑容,笑着将琴递过来。

我接过来,调了调音,拔响琴弦。一摸到它,所有的情绪都不受控制了,思绪在昏迷前那些痛楚中打转,弹了一段前奏,启唇轻哼,忆起书呆子那冷漠的眼神,眼泪终于忍不住滑下来。

我想过我们的未来,以为不会太坏。

没想过我付出的爱,也只是尘埃。

又回到寂寞的舞台,空荡荡的存在。

我听着灵魂的独白,渴望而苍白。

再一次想像着未来,不再有梦的色彩。

我知道谁都不能怪,谁都是无奈。

这是个疯狂的时代,一切都那么快。

也许我不属于现在,却还要等待。

我想要回到纯真的年代,再没有折磨和伤害,

用真实而无邪的爱,每天等着你回来。

我想要回到纯真的年代,再没有折磨和伤害。

用真实而无邪的爱,每天等着你回来。

安远兮,我们回不去了,是不是?属于我们的那些温暖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是不是?泪滴到琴弦上,被琴弦弹得支离破碎。拔弦的手被人温柔地按住,抬起泪眼,看到云峥朦胧的脸:“不要弹了。”

我温顺地搁下吉他,望着他微笑。他云淡风清的脸上难得现出一丝忧虑:“有什么误会,跟他说清楚不好么?”

“你不明白,云峥,问题不在这里。”我凄凉地笑了,“我了解他,他是那种宁肯自己受苦也不会让我难过的人,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苦衷。”

“既是有隐情的,那说开了不就好了?”云峥浅浅地笑:“这世上有什么事,是无法解决的?”

“你还是没有明白呵,云峥。”我幽幽一叹,摇摇头,“他宁肯舍我也要这样做,必然已是下定决心。他若肯选择我,即使前路艰险,我也会陪着他一起走,可是他若放弃我,我也不会逼他,强迫他,只要他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说得好听一点,这叫尊重他的选择,说得不好听,也许只是我爱得不够,终归,我仍是个凉薄的人呵。

云峥静静地望着我,表情若有所思。

安远兮在伤好后来找我辞去了绣庄的工作。他伤后未见憔悴,脸上反而添了几分英气,我望着他俊朗的面容,心如刀割:“你想好了么?”我问的是,你真的下定决心放弃我了?

“想好了。”他静静地看着我,只一眼,我就知道他是真的想好了。

“好。”破裂已经彻底完成。他转身离开,步履从容而决绝,他的衣袂在风中翻飞,带着我仿佛从来未曾认识过的卓然风姿。我望着他的背影,轻轻笑起来,彼时与他相识相交的情形不停地脑中涌闪。

“我打你个小人头,你让脑袋成猪头……”

“你这种没挣过一个铜板,不事生产的大米虫,知不知道什么叫‘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好你个安远兮,我平日也待你不薄,没想到你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我,我死了算了……”

“安远兮,你喝过的水囊再给我喝,你知道在我家乡这叫什么吗……”

“安总管,我是你的老板,不是你的老婆……”

“安总管,你那日不是说,我这样的女子,没有人敢娶么?其实我自己也是知道的……”

“笨蛋!你中计了!你马上给我走……”

“安远兮,我欠你一条命,下辈子还给你……”

“安远兮,我要穿衣服,你不准偷看哈……”

“那你告诉他们我叫什么?不会是阿花吧……”

“安远兮,如果你爱过一个人,会不会很快就忘了她……”

“安远兮,我最近夜观星象,发觉你红鸾星动哦……”

“安远兮,你喜不喜欢我……”

……

他英挺的背影在我眼中氤氲散开,我的思恋,我的期待,也一并散落着。书呆子,你不会知道,跟你在一起时,我的整个人都是鲜活的,只可惜,我所认为的幸福,终究是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别了,我的书呆子。

我在篱芳别院住到月末,心情渐渐前所未有的平静。离开前,云峥突然开口向我求婚,一切都那么自然,我甚至没有吃惊,只是淡淡地笑:“云峥,你值得娶更好的姑娘,你清楚我的历史。”不是我看不起自己,但云峥,在我眼里,是个纯粹得让人不忍亵渎的人。

“我看重的是你,不是你的身体。”云峥握住我的手,温和地笑,“也不是你的过去。”

我望着他温暖的眼睛,不是不感动的,尽管我知道这个男人对我一贯包容,却不知道他能包容到这个地步:“我担不起云家这么重的担子。”

他唇角噙起温柔的笑容,淡定地道:“我想你做你自己,不是云家的当家主母,不是云峥的妻子,那些只是虚名。你可以爱你所爱的人,做你愿做的事,我只希望你自由、快乐,我喜欢你的聪慧、坚强、勇敢,也喜欢你的自私、凉薄、真实,我不会以‘爱’的名义限制你,以云家的责任禁锢你,我不要你改变你的本质,你就是你。”

泪从眼角滑落出来,云峥,云峥,我何德何能,值得你如此?云峥静静地握着我的手,柔声道:“让我陪你走以后的日子,好不好?”

我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睛,笑靥如花:“好!”

也许我一直苦苦寻找的幸福,已经找到了。有谁知道幸福到底是以哪种形式存在呢?也许安远兮的守护,他给我的呵护,是幸福;又怎能说云峥的包容,他对我的纵容,不是一种幸福?

我在这个初夏,嫁给云峥,成为他的妻子。那一天,夜很宁静,月很洁白,风很自由。

——2006、12、12

绾青丝·第二卷·沧都篇·完

第二卷完了。嗯,知道大家对第二卷的意见很多,唉,大家要砸就砸吧,但这一卷的内容是必不可少的。第三卷我会休整一下再写,有些结构还要理一下,这两天请大家不要蹲坑了。再次感谢各位大大对我的支持、鼓励和鞭策。呵呵。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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