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霸王闯春秋 - xp1024.com
《纨绔霸王闯春秋》


第一章 王子凌云

姬凌云卓立姑苏“锦绣楼”之上,低望街道两旁人群。

此时天以正午,烈日的照耀下,姑苏一片生机勃勃,似在显示在吴国的兴起,使天下的诸侯国都要在吴国的庇佑下生存。

姬凌云年不过十五,身形高挑修长,面容俊雅秀气,气度十足,一对眼神灵巧多变,予人一种非常聪慧的感觉。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街上怎么热闹?”姬凌云问向身旁的店小二,语气中露出一股高人一等的味道。

店小二是个精鬼,见姬凌云衣着不凡,气质过人外加出手阔绰就趁着店里生意少一直在旁伺候希望多得些赏钱。

见他发问,便在一旁卖弄了起来,“大人有所不知啊,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庙会,大伙儿都聚在了一起打算在晚边一起去河边供奉河神,希望得到河神的庇佑,令我们吴国风调雨顺。等会还有好玩的节目呢!”

姬凌云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这店小二的眼神不错,站在他面前的确实不是一般人。他本名叫林锋,是二十一世纪,亚洲首富林谡的儿子,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居然投胎转世到了春秋时期,并且成了吴王夫差的儿子。他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只是记得他在睡觉,一觉醒来后,就变成了一个婴儿,而且是吴王夫差的三子。好在,他投生在大户人家,否则自幼锦衣玉食的他真不知道如何在这乱世中生存。

姬凌云将手中的酒饮尽,这里的酒比起后世的极品茅台相差太远,但因前世无酒不欢,也只能解解尝,问道:“有什么好玩的?”

店小二更加卖力的介绍,“好玩的可多拉,当时辰到的时候,街道上人挤人,各种各样希奇的玩意都有。尤其是我们大王神威盖世,将吴国发展成天下第一诸侯国后。每年的庙会,各国的商旅都会来这里,还有各式各样的节目,最好玩的就是踩高跷。一群人装扮成各种动物,在高跷上跳舞,可有意思了。”

姬凌云嘴角逸出一丝笑意,他生性好动,喜欢搞一些恶作剧,越热闹就越对他的胃口,反正无人敢管,遂养出了一身纨绔之风,有些目中无人,但本性却不坏。

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多,姬凌云在也站不住了,丢给了店小二几个铜钱高兴的向楼下走去。

庙会,不愧是一年中最最热闹的地方。

宽阔的街上有人在卖东西,有人摆地摊,有人卖膏药,有人卖艺。各种小吃摊于,各种小点心,更是应有尽有。姑苏的老百姓几乎全城出动,人潮涌来。

姬凌云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兴高采烈的东张西望。

突然一阵锣鼓喧天,人群中,出现一个踩高跷的队伍,他们装扮各异,有狮于有龙,几乎把所有民间传说的动物都包容在内。最精彩的是,他们全部踩着高跷,摇摇晃晃。

姬凌云手里耍着几个吴国钱币,看到什么就买什么,喜欢什么就买什么。不过,吃的东西往往没咬上两口,他就向后一扔,不要了。玩的东西也没有拿在手上盏茶工夫,就觉得麻烦,不要了。

姬凌云挤到了最前面,见那些踩高跷的队伍高高的站在竹棍上,摇摇晃晃就是不倒,鬼主意突上心头,从地上捡了块石头对着最后一位假扮老虎精演员的小腿丢了过去。

这一丢还真准,正好打中那人右脚膝盖上的穴位,那人脚一僵,整个人便向前摔了过去。

这下可热闹了,那“老虎精”失去了平衡,但多年的功夫并没有让他摔倒,只是摇摇晃晃,脚步混乱,这里一挤,那里一撞。顿时那些踩高跷的人通通都被“老虎精”撞的失去了平衡,那场面就犹如醉鬼游街,颠颠倒倒。最后,一个个的摔倒在地。

四周的百姓轰然大笑。

姬凌云看着自己的杰作,笑的更欢,就差没有跳起来,这时,踩高跷的队伍突然乱了起来,那个“老虎精”自从跌倒后就没在起来。

姬凌云见了面色发白,他是天之骄子,倍受宠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做事丝毫不经过大脑的考虑,他丢石块只是为了好玩,根本没有想过会搞出人命,一时间也慌张了起来。

好在那人无恙,只是摔到了脑袋,短暂昏迷了会儿,很快就醒了过来。

姬凌云暗自松了口气,庆信之余,也有一丝后怕。

这时,大街上出现了一队士兵,他们粗鲁的赶开了人群,百姓纷纷四散开来,议论纷纷。

姬凌云见没的玩了,大感不满,走到士兵面前,道:“你们干什么?难得有庙会热闹,真扫兴,快快给我滚蛋!”

一个一脸正气容貌俊雅,脸上待着淡淡的笑容,显得异常有气度的人来到了姬凌云的身旁,周遍的百姓有人认出了来人,忍不住大叫了起来:“太宰伯嚭!”

太宰伯嚭是吴王身旁的红人,亦是吴国重臣,在吴国的地位仅在吴王以及伍子胥之下。

伯嚭对着姬凌云笑了笑,行礼道:“见过王子凌云。”随后,伯嚭在姬凌云的耳旁一阵低语。

姬凌云周身一震,脑中出现了一句话,“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首的西施来了!”随即,姬凌云的眼神突然变得如剑般锐利,双拳紧握,告戒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让父王见到西施,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第二章 强抢西施

姑苏城外,伍子胥静静的看着眼前的西施,心中只有八个字“天生丽质,国色天香”,怔怔地望着对方,一时感觉有些目眩神迷,但很快伍子胥就平静了下来,心里只有一个声音,“此人必须死!不然,吴国必亡!”

感觉到伍子胥的杀气,范蠡、文种分别站在了西施的面前。

伍子胥丝毫不将范蠡、文种看在眼里,周遍都是他的亲信。范蠡、文种在有本事也无法在这个节骨眼上保护西施。

“丞相,这是献给吴王的礼物!”范蠡看着伍子胥将吴王两个字说的非常重。

伍子胥与没有没有持续对峙,作为主宰的一方,他太清楚,此时任何的犹豫迟疑,都可能给他带来无法预料的后果,因此,他果断地对自己的士兵下达了命令。

“将西施拿下,就地正法!”命令一下,淡淡的看了范蠡一眼,慎重说道:“范蠡,老夫敬你之才,不于你为难。收起你的那些把戏,拖延战术对我没有任何用处。”

范蠡拔出了剑,快步走到伍子胥面前,道:“范蠡愿代西施一死,不知我这条命在相国大人眼里够不够分量。”

“不够!”伍子胥斩钉截铁的说道:“你十个范蠡也比不上一个西施!”确实,越国以无力对抗吴国,十个范蠡改不了现状,但一个西施却能够从内部腐化整个吴国。

“那是当然!”一个不协调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范蠡不过是我吴国的一奴隶,怎么有资格跟西施相比?”

伍子胥的目光看向远处,吴太宰伯嚭正快步向这边走来。

伍子胥眉头一皱,抽出宝剑直逼西施的咽喉处。

“当!”在这关键的时候,范蠡出剑挡住了伍子胥的这一剑,他自从伯嚭出现后,目光就没有离开伍子胥的手,仿佛已经预知伍子胥会出手一样。

伍子胥不在顾及范蠡的才,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杀了西施,杀了这个妖女。”

长剑连续刺出,一出手就连攻了五计杀招。范蠡一一格开。伍子胥一声叱喝,长剑从左上角直划而下,势劲力急。

范蠡抬手搁挡,却被震退了三步,手腕处以被伍子胥刺中,若非范蠡身手矫捷,及时跃开,这条手臂非废不可。

范蠡再次拦到了西施的身前,“相爷快剑果然厉害,范蠡不敌,但要动西施,必先杀范蠡。”

西施听了这话眼睛潮湿了,“你为何如此?”

范蠡望着西施泪光婆娑的眼睛,笑道:“为了越国,为了……成全姑娘忠义。”其实,他很想说为了你,但他却说不出口。

西施咬住嘴唇,想忍住泪水,可泪水却忍不住掉了下来。

“伍子胥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此刻伯嚭已经来到了西施的身旁伍子胥的面前。

伍子胥不屑的冷哼了一声,“我做什么不需要你来操心!”

说完狠狠的瞪了西施、范蠡一眼,转身离去,此刻伍子胥的心却在滴血,“天啊!你为何如此待我吴国,难道吴国灭亡以成天意。不,我,伍子胥绝不认输,就算逆天而行,我也不能让吴国就此断送。”

伯嚭在伍子胥走后与范蠡相视一笑,一起向吴王宫走去。

一行人进了王宫,伯嚭道:“大王这个时候一般在寝宫休息,你们且随我去。”

伯嚭带头通过右边的长廊向吴王寝宫走去。

范蠡双眼突然闪过一丝警惕,“大人,前边有人?”西施是越国对付吴国最有利的一件武器,在这最后关头更是要万分小心。

伯嚭举手停步,队伍站住,片刻之后,才道:“放心,那人是我王最宠爱的儿子叫姬凌云,没事,你们随我来。”心中不屑的加了一句“一个纨绔子弟而已,有何惧哉!!”

姬凌云冷冷的看着远方的伯嚭和范蠡,眼睛看了他们身后的香车,待他们走进。姬凌云开口道:“站住!!!”

伯嚭谄媚笑道:“伯嚭见过王子凌云,不知王子有何指示?”

“见过王子凌云!”

范蠡、文种以及其他士兵亦行礼参拜。

姬凌云并不理会他们,指着马车微笑说道:“没有什么,留下马车,你们可以走了。”

伯嚭先是一愣,随后尴尬笑道:“王子凌云,这可是越国献给大王的美女啊!您行行好,别为难老臣了,行不?”

姬凌云脸放了下来,冷声道:“留下马车,我不想说第三遍。”

说罢,一步一步的向马车走去。

一个人挡在了姬凌云的面前,他年约四十,神采飞扬,正是越国上将军范蠡。

“滚开”姬凌云拔出了剑向范蠡劈了过去。

当剑离范蠡脑袋还有一寸时,范蠡突然发足疾奔,绕着姬凌云的剑溜溜的转动,脚下越来越快。姬凌云攻招不断,杀招连连使出。范蠡忽而左转,忽而右转,身法变幻不定。

姬凌云给他转得脑子微感晕眩,喝道:“你是比剑,还是逃命?”

范蠡早已摸出对手的剑路,对方的剑法比之伍子胥的快剑有着天壤之别,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不过也对,对方的年龄据说只有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剑法能强到哪去?

范蠡回剑侧身,右腿微蹲,姬凌云看出破绽,挺剑向他右腕疾刺。不料范蠡这一蹲乃是诱招,长剑突然圈转,直取敌人心脏,势道劲急无伦。

姬凌云大骇回剑不极,范蠡的剑已经指在了他的胸口,“王子凌云,你的剑法不错,但不是我的对手。”

姬凌云收剑回鞘,双眼直射范蠡而去,眼中竟出现一丝死志,“来,向我这里刺,狠狠的刺进去。”姬凌云突然哈哈大笑,指着自己的心脏对着范蠡说道。

他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向来冷静的范蠡眼中出一阵慌乱,但很快就被他掩饰了过去,“你以为我不敢吗?”

姬凌云笑而不答,一步步走向范蠡。

范蠡的剑锋利无比,出至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之手。剑锋奇冷无比,寒气逼人,随着姬凌云的靠近,剑刺破了他华丽的美服。

姬凌云没有任何犹豫再次向前迈了一步,这一迈,剑尖已经刺入了姬凌云的身体,一丝血液顺着剑尖流了下来。

“滴答”掉在了地上。

四周很静,静的连血滴落地的声音都听得见。

血流过之处,并未在剑上流下半点痕迹。

姬凌云微笑赞道:“好剑!”依旧没有犹豫,向前迈了一步。

“不要!”伯嚭面色苍白,仿佛见到了世界末日。

姬凌云那一步结结实实的走了下去,但胸口没有任何痛楚,就在他起步的那一刻,就在伯嚭惊叫前的那一瞬间,范蠡松手了,他的剑掉在了地上。

范蠡跪在了地上,低头道:“越国罪臣范蠡误伤王子贵体,还请恕罪。”

姬凌云没有理会范蠡,起步绕过范蠡向马车走去。此刻没有一人敢挡在姬凌云的前面,来到了马车旁从赶车人的手上接过马鞭,一脚将赶车人踢下了下去。

姬凌云一抬手“啪”马鞭狠狠的抽到了伯嚭的身上。

一条鲜红的血痕出现在伯嚭的背上,伯嚭痛的发抖,却不敢大叫。

姬凌云笑道:“太宰大人,不知我是否可以将这马车驾走?”

伯嚭面色不改,强笑道:“可以,当然可以。”

“驾!”马车调头,开出了吴王宫殿。

第三章 你的胸软软的

静,一片安静。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刚刚发生的事实,但不相信又能怎样?这事确确实实的发生了。

姬凌云,吴王姬夫差的嫡次子,深得吴王宠爱,生性贪玩,游手好闲,好美服,喜欢走马猎鹰,纨绔子弟也!

可是,他刚才的表现是一个纨绔子弟可以做出的吗?

“伯嚭大人,这可如何是好?”老谋深算的文种完全失了主意,在四年前,他向越王勾践献上了“伐吴九术”,以破强吴。其中就以“美人计”最为关键。

伯嚭善未答话,范蠡就抢先说道:“伯嚭大人,这姬凌云到底是何方神圣,如此大胆无礼,一点也没有将大人看在眼内?”

伯嚭看了范蠡一眼,虽知这是范蠡的离间之计,但还是忍不住心生恨意,眼中出现了一团怒火,“他是大王的心头肉,掌中宝。自然不将我看在眼内。只是……”

说到这里,伯嚭眼中的怒火转为奇怪,“对于吴国,你们知道的未必比我少。姬凌云的一切信息,你们也应该清楚。为什么一个纨绔子弟在西施着件事情上会如此决绝,我想不通,实在想不通。”

范蠡不动声色的说道:“这不是关键,眼下最主要的事情还是解决。西施、郑旦是越国最美的女子,越境内再也找不出第三个。没有他们,我与你无法向吴王交代。我想,伯嚭大人也不想处处受制与伍相国,也想用西施、郑旦来讨好吴王。我们是同一战线的盟友,应该一起想办法解决这意外。”

范蠡着番话说的确实漂亮。

伯嚭点头道:“这个我明白……走,我们去见吴王!”

“见吴王?”范蠡诧异的说道:“没有美人怎么见?”

伯嚭道:“如实禀报。王子凌云为了西施他们连命都敢不要,要从他手上要回西施、郑旦难如登天。不如去找大王,让大王对西施、郑旦产生兴趣。只要大王见到西施、郑旦,那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大王要的人,就算王子凌云也无法拒绝。”

这时,在不远的宫墙转角处,伍子胥双肩环抱,将一切都看在了眼内,“那个纨绔小儿竟然办成了我无法办到的事……有意思,真有意思……”深邃的眼神散发着别样的神采,宽厚的嘴唇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端科……走……”伍子胥叫了自己的心腹,大笑道,“我们去拜会拜会那个不知深浅的纨绔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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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在姑苏大街上飞快的奔驰,姬凌云得意的哼着二十一世纪的流行小曲,一脸的桃花灿烂。

只因,适才他赢了范蠡,文种还恨恨的抽了伯嚭一鞭。

范蠡,文种是越国的肱股之臣,范蠡善于统军机变,文种善于政务谋略都是名传青史的人物,赢了他们确实值得开心。

这时,一支娇嫩的手臂突然从后面抱住了正在自我陶醉的姬凌云,将他搂在了怀里,一股淡淡的清香直冲姬凌云的脑袋。

如此艳福,可姬凌云却不敢享受。

身后的女子虽搂住了他,但一根尖锐无比的发簪却抵在了他的右脖子上。

“回去,不然……”身后的女子抖了抖搂住姬凌云的左手,姬凌云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发簪在他颈部上下滑动,随时都有可能刺入他的喉咙。

“嘶!”姬凌云深深的吸了口气,向后靠了靠,露出沉醉的表情,叹道:“好香!果然与众不同,难怪勾践、范蠡会选中你们。”

“你……”身后的女孩又羞有气,胸口上下不停浮动,仿佛在给姬凌云在做胸部按摩一般。

姬凌云看不到身后的关景,但也可以肯定,身后的女子的表情一定非常好玩。

不过,那女孩好象没有发觉,反而抱的更紧,发簪也刺的更深。

姬凌云对危险示弱无睹,轻笑道:“美女姐姐,你的胸软软的,搂的我好舒服在抱紧一点。”

“啊……小色鬼!!!”身后的女孩终于发现了问题,大叫一声退了回去。

“你……要带我们去哪?”一个声音幽幽响起,与先前的不同。先前那声音刚劲有力,虽是女儿声,却一点有股不让须眉的感觉,而这个声音轻轻柔柔,仿佛微风轻抚般怡人,让人心旷神怡。

“好美的声音,你是……西施?”据他所知,郑旦自幼喜好剑术,有一身出色的剑法,而西施身体较弱,被人称为“病美人”,应该就是她了。

“恩!”马车里轻轻的应了一声,随后道:“王子不愿回答西施吗?”

姬凌云甩了一下马鞭,道:“我的府邸!”

西施轻柔的说道:“为什么!难道你不怕你父王怪罪!”

姬凌云嘻笑道:“我既敢将你们截出,自然不会在意这个。”

西施道:“郑旦姐姐一身剑法出神入化,你是拦不住我们的?”

“那又怎样!”姬凌云豪不在意的说道:“范蠡那家伙的剑法如何?够高了吧,可还不是一样让我把你们抢过来?”

“不同的!”西施道:“范上大夫……是顾忌你的身份,他不敢动手,可郑旦姐姐不一样,她不会在意这个的。”

姬凌云无所谓的说道:“那就叫她动手吧,反正我是不会放你们去见我父王的。”

“哎!”西施叹了口气,难过的说道:“你堂堂一国王子,为何要为难我们呢?”

姬凌云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暗道:“当我那么好糊弄!硬的不成就讲道理;道理不成,便威胁;威胁无效即来软的。”虽是如此想,但心中也不由得对身后那个尚未见面的中国四大美女之首的西施生出一丝敬佩。如果不是自己知道历史的轨迹,不然还真会被他忽悠过去。

第四章 最厉害的风

吴王寝宫外。

车右僕君卓立宫外。

伯嚭领着范蠡、文种来到寝宫外,见僕君。伯嚭笑道:“车右大人,我王在否?”

车右是一个春秋时期的一个官职,夫差御架战车,以四马驱使,车上至少有两副手,左边为御车,右边护卫称为“车右”,一般由勇士充当。“车右”除战场上保护王之外,在平时也充当护卫长一职。

官阶不大,但地位很高,乃吴王身旁近侍,就算太宰伯嚭也不敢得罪。

僕君冷冷的看了伯嚭、范蠡、文种一眼,严肃道:“王,正在欣赏歌舞,诸位先卸下兵刃,我这就去通报。”

伯嚭、范蠡、文种都将配剑交出,僕君转身进入内堂。

伯嚭左右看了看,低声道:“待会求见我王时,不可说任何伤到王子凌云的事情。否则,我王在盛怒之下,谁也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情况。切记,切记!!”

范蠡眼中出现一丝异色,吴王夫差在他的印象中是一个有胸才,却异常自负高傲的君王,他重视利益,对亲情看的很淡,却不知为何如此偏爱一人,不解道:“吴王真的如此宠爱王子凌云。”

伯嚭眼中出现一丝嫉恨,王子凌云依仗吴王宠爱,平时骄纵妄为,经常让他下不了台,心中早已深恨,但因吴王太过宠爱,不敢有任何行动,心念一动,若有所指的说道:“十年前,先吴王阖闾被越大夫灵姑浮所伤,病死于陉。当时,我王丧父,意志消沉,无法主理朝政。后经伍子胥一通怒骂,才幡然醒悟,秉从先王遗训励精图治。其醒悟之日,恰好正是王子凌云出生之时。次年,我王伐越,斩灵姑浮,破越国都城。破越之时,不巧不巧,又正好是王子凌云一周之生辰。因此,我王视王子凌云如魂宝,认为其是上天赐予吴国之福星。说来也怪,自王子凌云出生以后,我吴国年年风调雨顺,出战无往不利,确实也几分福星的样子。先前幸亏你及时收剑,不然恐怕整个越国都要为王子凌云陪葬。”

范蠡听了伯嚭的话,若有所思,“也许对方正是知道自己不敢下手,才会如此有持无恐”。

一旁的文种仿佛是一尊雕象,在一旁半磕着双目,一服事不关己,己不操心的模样,很难想象,一个处处针对吴国弱点的“破吴九术”竟会出至他的手笔。

良久,僕君才慢吞吞的走了出来,对众人道:“吴王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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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施的声音依旧挠人心扉,低沉说道:“西施不过一介民女,越王用来讨好吴王的礼物。王子说的太严重了。西施无范上大夫通天之能,又有何本事对吴王以至吴国不利?”

姬凌云诡异笑道:“问个问题,你们如果能答对,我就考虑放你们。”

“王子请问!”

“什么风最厉害?”

“当然是海风!”郑旦抢先说道:“海风一起,浪淘千丈,毁田拆屋,神鬼难挡。十年前,越国曾遭遇此风,海边村庄尽毁,千年苍天古树,被连根拔起。纵有雄兵百万,也难挡此天灾之力。怎么样,可对?”语气间,一片洋洋自得。

姬凌云笑问道:“西施,你呢?”

西施不知姬凌云在耍什么花样,但也知答案绝对不会如此简单便道:“西施愚钝,不知。”

“枕旁风!”这就是姬凌云的答案。

“这是什么风?”郑旦尚未反应过来。

姬凌云大笑道:“美女枕旁风,可使君王无道,小则良臣折翼,大则家国具亡,你们说,此风如何?”

郑旦听明白了姬凌云的弦外之音,贝齿咬的‘咯咯’直响,“你这是将我们比做妲己,褒姒等妖妇?”

对方虽极力压下胸中怒火,但姬凌云还是能感受到身后女子的愤怒。

姬凌云笑道:“果真是胸大无脑,发长识短。妲己,褒姒是否是妖妇,自在人心。有识者,自能分辨。好比你们,为了越国何尝又不是付出良多?”

姬凌云的话音刚落,香车内一片寂静,正在怒火中郑旦并没有因姬凌云那句“胸大无脑,发长识短”而气恼,反而奇迹般的平静了下来。

“哎!”一声轻叹,姬凌云耳朵灵便,又一直注意车内动静,这才总算听道。

过了些许,车内又传来西施的声音,“西施此来是为了一百个跟我一样年纪的女子,我是替她们来的,并非为了乱吴宫廷。”

“哈哈!”姬凌云大笑,“是与不是,你心底清楚。越王勾践回越国后,与百姓同苦,亲历农事,练兵修甲,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一雪前耻。勾践在这关键又让你们入吴,若非不是为了迷惑我父王,好达到他雪耻的目的,又是什么?”

“王子对我们误解太深……”

“好了!”说到这里,姬凌云还真有点佩服西施,话都说道这个地步,她还想说服自己,但此刻他以无继续拉扯下去的耐心,不耐烦的直言打断:“别说了,就且当是我误会吧?但为了我的父王,为了我的国家,今日只好对不住姑娘了。”

顿了一顿,姬凌云续道:“前面转个弯就是我的府邸,到时候你们知趣一些,这姑苏毕竟是我的天下,若敢耍花样,我就将你们交给伍子胥相国,相信他会好好的照顾你们的。”“好好”两字姬凌云说的非常重。

“哼……”车里传来了一声不满的抗议,但也未反驳,显然她们有些惧怕那公证无私的伍子胥。

马车转了个弯,来到了靖灵君府。

靖灵君是姬凌云的称号,同战国四公子他们的称号一般。

靖灵君府豪华非常,一点也不逊色于吴王宫,是吴王在姬凌云八岁那年下旨造巧匠所建造。

姬凌云将马车靠在一旁,对车内道:“两位,下来吧!”

第五章 天仙下凡

姬凌云眼光不由落到对方的俏脸上,和她秋波盈盈的俏目一触,心头儿不由一阵狂跳。

“天哪!当真是人比花娇,媚美无匹。”

早已知他们是世上少有的美人儿,但一见真容还是忍不住呆了半响,只见她头上梳着流云髻发,配合她那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辉映间更觉妩媚多姿,明艳照人,一身紧身红色武士服更是将那山峦起伏、美不胜收的体态表露无遗,令人失魂。

郑旦如此,那比郑旦还要艳上三分的西施那会是美到什么程度?

姬凌云满怀期望的将目光移到了马车上,不久,姬凌云的目光更加的呆滞。

只见一位面容绝美,颀长苗条的女子,头戴步摇,身穿素白的罗衣,在阳光洒射下熠熠生辉。在郑旦的搀扶下,西施轻巧的下了马车,姿态优雅高贵得有若由天界下凡来的美丽女神。

披散的乌云般的秀发半掩香腮,透着秀气的脸庞正如桃花瓣粉红,露出一截手臂雪白青葱,微风飘动秀发、衣袂裙角,彷佛不食人间烟火之仙山精灵;又彷佛一股股少女清香扑鼻而来。

姬凌云驻足摒息远望,不想惊动这如诗如画的美景。

“天啊!王子凌云带来了两个仙女!”一声惊呼打破了这优美的景色。

姬凌云也被着惊呼惊醒恢复了过来,尴尬的给了那惊叫的家伙一个脑瓜崩,恶狠狠的说道:“混帐东西,没有见过女人啊!真是丢尽了我王子凌云的脸。去,一旁呆着凉快去。不然,我告诉小翠,让她好好治治你。”

王东傻傻的擦了擦嘴边的口水,陪笑道:“别啊,我不是还没有见过这么美的人吗?一时情急,王子勿怪,王子勿怪。”

“去!”姬凌云踢了王东的屁股一脚,“瞧你那德行,没出息。本王子才不向你那样,为了一个小树,而放弃整片森林。”

王东灵巧的闪过,拉着马车向后院走去。

王东是一个孤儿,齐国人,父母在战乱中被杀,那一年他才三岁。三岁的他依靠着乞讨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一直流浪到了吴国。流浪的途中,王东学会了许多生存本领,最拿手的就是偷、抢、骗。

在一年前,姬凌云偷偷溜出府邸到市集里去游玩被王东盯上,偷了他的所有钱币,导致了姬凌云生平第一次吃霸王餐,被人追了三条街。

回到了府邸后,大发雷霆,让公孙举全城搜查,最后逮到了王东。

王东被姬凌云痛打了一顿,公孙举本打算杀他,但姬凌云不允,他虽然有些纨绔之气,但毕竟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对杀人始终有一些抵制。于是,就饶了他。

王东察言观色的能力很强,见姬凌云心软就百般痛哭,后来更是抱着他的腿说他是神仙下凡,仁慈无比,甘愿为奴,卖身报答。其实,他当时是看中了姬凌云的身份,想找一个白吃白住的地方而已。

姬凌云觉得好玩,就留下了他。

于是,王东就成了姬凌云的第一个玩伴,两人关系非常的要好。

姬凌云知道王东只幼喜欢剑术,便高价请了剑法高强的剑师教王东剑术,后又得知王东看上了府里的丫头小翠,就为他准备了聘礼将小翠许给了他

此后,王东也感激姬凌云对他做的一切,抛开了以往混吃混喝的念头,用心的为姬凌云效力,将整个靖灵君府治理的紧紧有条。

打发了王东,姬凌云老气横秋的说道:“你们跟我来!”

郑旦多次在姬凌云身上吃鳖又受之于人对他很是反感,见他如此,忍不住出声笑道:“小王子,今年多大,怎么一副未老先衰的模样!”

“十四……”姬凌云叹了口气,低耸着双肩,一脸无奈。年龄是他最大的悲哀,一个综合年龄近三十五岁的人却拥有一个十四岁孩子的身体,大大的眼睛中突然露出一丝难以言语的伤痛,但瞬间就消失无踪。

那一瞬间伤痛,却被西施抓住了。西施体弱多病,但却有着一刻七窍玲珑之心,对外界的事物非常敏感,姬凌云先前的那伤痛完全是从内心涌现出来,丝毫没有半点做作。

“才十四岁的他,为什么会有如此表情?”西施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有种想了解对方的冲动。

“咯咯!”郑旦心思却无西施细腻,见姬凌云这般模样,大为解气,笑的花枝乱颤,美不可言。

姬凌云恶恨恨的瞪了郑旦一眼,心头暗骂:“小丫头,你等着。在过几年,等我长大以后,非把你先奸后杀,杀了在奸,奸了在杀,在奸在杀不可。到时看你还能笑的这般阳光灿烂不!!!”

靖灵君府相当豪华,一共分为四个庭院,分别占据府中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东院为衡芜院、西院是蓼风轩、南院乃枕霞居、北院叫沁芳亭。

这是姬凌云根据《红楼梦》里的地点硬套上去的,偷偷说一句,其实姬凌云并没有看过《红楼梦》一书,不过他玩过“红楼梦:十二金钗”这个游戏,对此有些印象。

姬凌云带着西施、郑旦来到了北院沁芳亭,对二人道:“以后你们就住在沁芳亭,里面风景是我府上最好的,有什么要求知会一声。如果合理,我自会办妥。”

“沁芳亭,好名字!”西施看了西院外的三个篆体,亲声赞道。

“谢美人夸奖,我取的,怎么样?够诗情画意吧!”姬凌云得意洋洋的将曹雪芹的功劳据为己有。

西施淡淡一笑,不在言语。

到是郑旦发现了姬凌云话中的漏洞,道:“真的只要合理就答应?”

“当然,我从不在美女面前说假话!”姬凌云挺胸突肚,作大丈夫状,很认真的说道,只是他不知,那人小鬼大的模样惹笑至极点。

第六章 小人谗言

笑声最具感染力,尤其在这种气氛里,更加拉进了三人之间的关系。

郑旦脸胀通红,用力的拍了一下姬凌云的肩膀,笑道:“少来美人,美人的,你才多大。怎么样,姐姐跟你打了商量,你放我们走,姐姐让你亲一下,如何?”

姬凌云差点气背过去,跳了跳叫道:“成啊!要想出去只有两个办法。一、在你们的脸上划上七八十刀,或者用滚油烫一遍也行。二呢?就是直接把你们交给伍子胥相国,让他来处置你们。”

郑旦不满的嘀咕道:“不走就是了,干吗这么狠毒!”女人爱美胜过生命,尤其是象西施、郑旦这类拥有绝色姿容的女子,让她们毁容比杀了她们还要难受。而伍子胥又是一个顽固到极点的老头,落到他手上也是必死无疑。

两者都是死,不如呆在这里,另求脱身之法。

西施、郑旦对望了一眼,分别明白了对方的看法。

进入院内,只见一个小湖展现眼前,湖心有种有水中竹,还有成片的芙蓉(即荷花,这个时代称芙蓉)。此时,正是芙蓉盛开之即,河中争起斗艳,美不胜收。

远处假山瀑布,飞溅而下,犹如山水画卷。河心有个凉亭,一道长桥连接两地,桥上玉亭高低错落,造型古朴淡雅,精美别致,与湖中荷花相映成趣,有若仙人隐居的福地。

周遍房舍间均栽满了奇花异草,更为巧妙的是园中并无大道,全是通幽的小径,蜿蜒曲折,条条相连。

西施、郑旦纵是被困心情不佳,亦看得油然神往,都想不到姑苏城内竟有如此美景。

“好美!”西施生平最爱这水中芙蓉,她本名施夷光世居诸暨苎萝山下苎萝村,苎萝村被苎萝河从中截断分为东西两村,其居西村,故名西施。西施常浣纱于河旁小溪,故又称浣纱女,苎萝河中皆是芙蓉,西施最大的兴趣就是泛舟与河上于芙蓉为舞,沁芳亭中的景色正对她的胃口。

这时,王东来报相国伍子胥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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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臣文种、范蠡拜见吴王,愿吴王国运昌盛,基业永固。”

文种、范蠡谦卑的俯跪在地,他们双手前伸,腰杆笔直,身体倾斜,以头触地,以罪犯跪拜大王的礼节来对待吴王夫差。

他们虔诚无比,未得命令,头也不敢抬,一动不动的俯跪在那里。

吴王夫差一边招呼伯嚭,一边饮着桌上美酒,对地上的文种、范蠡视若不见。

“来啊!起舞!”

一队舞姬来到堂前,她们穿着五彩斑斓舞裙,腰间系鼓,灵巧跳跃间双手击鼓,新奇有趣。

直到一曲舞闭,夫差才瞄了地下的文种、范蠡一眼。

其实,他刚才根本就没有看舞,锐利的眼睛一直在文种、范蠡身上来回扫视,看看地下的两人对他是否虔诚。

结果很让他满意,从文种、范蠡进来开始一直到舞姬退去,此二人一动也未成动过。

夫差微笑的点了点头,问道:“何人伏跪于此?”

“罪臣文种!”

“罪臣范蠡!”

夫差听后做失礼状,这才请文种、范蠡起身。

夫差道:“二位上大夫来我姑苏所为何事?”

范蠡双手作揖,低头道:“我王感吴王宽宏大恩,特地寻遍越国,求得西施、郑旦两位绝色佳人,献于吴王。”

夫差生性好女色,听了范蠡的话立刻精神十足,“佳人何在?快请她们入殿。”

“这个……”范蠡扭头犹豫的看了伯嚭一眼,道:“被王子凌云截走了?”

夫差闻言一愣,对伯嚭问道:“怎么回事?太宰,如实说来?”

伯嚭出班道:“老臣今日正于府中处理政务,突闻伍相国带着一队士兵气势汹汹的出南城而去,老臣心存疑虑,就让人去打听。细问下才知伍相国竟然打算私截越王赠送于大王的礼物,老臣当时大为惶恐,来不及通报大王就去制止伍相国此无视君王的行为。好在老臣找到一步,才未生祸端。”

夫差将目光移向范蠡。

范蠡心中暗骂:“好一个老狐狸,真会抓机会。”伯嚭所言,通篇是假,明明他为防止伍子胥坏事,事先通知伯嚭让他出城迎接。结果伍子胥计高一筹,半路拦截,而伯嚭却晚到一步,差点就让自己命归九泉。这话到伯嚭口中竟然成了他忠心耿耿,为了吴王对抗伍子胥?这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点吧!不过,伍子胥的存在确实于越国大大的不利,于是圆谎道:“确实如此,罪臣带西施、郑旦至姑苏城外,就遇见伍相国。伍相国不讲道理的将我们包围起来,并且执意要除死西施、郑旦。罪臣不准,伍相国就兵刃相向,还伤了罪臣的手腕!”说着,露出了自己受伤的手,道:“还好,太宰大人及时赶到,不然,罪臣早已命丧黄泉,无法表达我王对大王的感恩之情。”

“岂有此理!”夫差眉头一挑,站起来怒道:“伍子胥越来越不将我放在眼里……”转念一想。“算了,伍相国这么做了是为了吴国。”

他平复了怒气淡淡的说道:“你们也别怪伍相国,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爱疑神疑鬼,你们别放在心上。”

范蠡神色一秉,知道伍子胥战功卓越,在夫差心中占有很重的位置,搬倒他并非一日之功,急忙点头应诺。

夫差口上说不追究,但心中始终有些不悦,重新坐下道:“那这事后来怎么将我王儿牵扯进去了?”

伯嚭眼中露出一丝遗憾,表面上他是贪恋财宝,处处为越国设想,其实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除掉伍子胥,成为吴国第二号人物。

伯嚭答道:“老臣实在不知!”当下,就将姬凌云截走西施、郑旦的经过说了一遍,当然范蠡伤姬凌云一事未说,只是含糊的一笔带过。

第七章 白发伍子胥

姬凌云别过西施、郑旦,并吩咐侍卫于园外守侯,再三强调不能让任何人入内,快步走向府中正厅。

伍子胥身材雄伟,脸带紫金,骨骼奇异,一身有些破旧的武士服,气势凛然,最耀眼的就是他那一头的白发。

给姬凌云印象最深的也是他那一头白发。

当初伍子胥本是楚国大夫伍奢次子。楚平王即位,伍子胥父亲伍奢任太师。后楚平王听信少师费无忌谗言,伍奢被杀,伍子胥逃走。楚平王下令画影图形,到处捉拿伍子胥。伍子胥先奔宋国,因宋国有乱,又投奔吴国,路过陈国,东行数日,便到昭关。昭关在两山对峙之间,前面便是大江,形势险要,并有重兵把守,过关难于登天。伍子胥过不得关,一夜之间急白了头,相貌大变,遂过关入吴,留下了子胥过昭关,一夜愁白头的传说。

“见过伍相国!”姬凌云对伍子胥作揖行礼。

伍子胥点了点头,算是回礼,他上下打量着姬凌云,良久才开口道:“老夫还是第一次看走眼,想不到你这纨绔小儿,竟有些本事,能从范蠡,伯嚭手上抢过西施,不简单,不简单。”

姬凌云面露尴尬,说他在姑苏可以横着走其实并不竟然,伍子胥就是他最怕的一个,每每见到伍子胥,姬凌云都恨不得绕道而行。

伍子胥为人太过正直,做人太过迂腐。由于他身份崇高,就算吴王夫差对他也要让三分,惧三分,敬三分。自从他归吴以后,就将毕生心血交给了吴国,而姬凌云行为怪异,虽天资出众,但喜好戏耍,依仗吴王宠爱,适意妄为。伍子胥深为不耻,从来没有给过姬凌云好脸色,并多次说他是纨绔小儿。

伍子胥并不在意姬凌云的尴尬,问道:“你难道不怕范蠡的那一剑真的刺下去?”

姬凌云尴尬的挠着头,原本以为伍子胥只是消息灵通一些,听说自己将西施、郑旦抢了回来,想糊弄过去,却不料他竟是亲眼所见,只好道:“怕!当然怕!不过我知道范蠡比我更怕,他不敢杀我。我死了,父王必然会迁怒与越国,此刻就算五个越国也未必比的上我强吴。我吴国南下,越国必亡。我用我一命,赌越国数十万人的性命,胜算还是瞒大的。”

这并非是姬凌云夸大其词,此刻的吴国确确实实的第一强国。姬凌云对春秋并不太了解,但也知道吴国侵吞大齐十万甲兵的战役,面对强横如此的齐国,吴国尚且能够轻易侵吞对方十万甲兵,对付兵不满万的越国自是不难。

其实,历史上越国同吴国的实力一直都相差很大。如果不是后来吴国夫差率领举国之兵,打算饮马黄河同晋国争风,留下一堆残兵在后方让越国捡了个现成便宜的话,越国决不可能如此轻易的灭吴。

在历史上。吴败越之后,成为东南无与匹敌的强国,遂北上中原与诸国争霸。公元前482年,吴王夫差率军沿水路北上,会晋定公于黄池,欲争中原霸主之位。此行,夫差带走了吴国所有精锐,只留下一些老弱残兵。会盟尚未开始,越人已趁吴国空虚攻入吴都,夫差封锁后方消息,对晋以武力相胁,最终得以主盟。但回国后,将士听闻吴国大部分领土被越占领,军心涣散,粮草通道也被一举摧毁,这才被越乘机取胜,导致灭国。

听了姬凌云的话,伍子胥眼中意外的露出赞许之色,“没想到在吴国中老夫还有一个知己,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知己竟然是老夫最看不起的纨绔小儿。你如此在意西施、郑旦,想必也知道越国的威胁吧?”

姬凌云脸色露出惭愧之色,若没有历史的依据,他根本就不会想到如此弱小的越国可以一举破吴,但是伍子胥却是凭借自己的眼光意识到了越国的隐患,这份才干委实不简单。

姬凌云点了点头,说道:“越国本身实力不强,但越王勾践却是一个不可小觑的人物。一个君王,他能够化身成奴,亲尝粪便,此人不是一个傻瓜,就是拥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的奇人。父王志向远大,饮马黄河,争夺天下是他的志愿。硬来,越国决非我吴国之敌,怕就怕对方从背后下手。战局如棋,表面的敌人不可怕,往往真正的胜负就在一根绣花针之上。”

“说的好,说的太好了!”伍子胥神色激动,“在我眼中,越国就是那一根随时准备插入我吴国心脏的绣花针,不可不防,不能不灭啊。”

说罢,伍子胥再次说道:“既然王子也明白轻重,为何不劝说吴王,让他挥兵灭越?”

“王子”这是伍子胥第一次认同姬凌云王子这个身份。

姬凌云苦笑道:“伍相国,在我父王心中我不过是一个贪玩好动的人而已,他确实对他异常宠爱,但从不让我接触政务,你认为他会听我的吗?”

顿了一顿,姬凌云道:“不过伍相国你也不必太在意,我父王虽有些好大喜功,喜好女色,但都是人之本性。他率性敢为,讲信义,不会忌惮功臣,同时他的才干也在勾践之上,少的只不过是一点隐忍而已……”

“小儿之见,小儿之见!”伍子胥气的几乎跳脚,“战场哪是用才干可以说明的?信义在战场上那有什么用处?一个君王,才干并不重要,重要的就是那份隐忍以及用人。隐则为谋,隐而委致远。勾践重用文种、范蠡,又经过多年的羞辱,那一颗心早已异于常人,他的隐忍是我生平所见最好的一个,他的危害之大,绝对在诸国之上。”

第八章 回忆

姬凌云淡淡的说道:“伍相国也未免太言过其实了,越国确实是我吴国的一大隐忧不假,但越国的实力实在太小,只要我吴国不给他们可趁之机,谅小小越国也不能耐我强吴如何!”姬凌云确实知道越国的危害,只是伍子胥太不给他面子,直接说他的看法是“小儿之见”,这倔公子脾气一发,直接就跟伍子胥唱起了反调。

伍子胥气急而笑,“无知小儿天真透顶,用兵之法,以快为主。宁折三千甲,莫失一次先,既以知越国用心不良,为何不率先出兵,解决此后患?”

姬凌云无言以对。

伍子胥暗道:这姬凌云有时聪慧过人,将吴越情况分析的头头是道,有时又天真无知,对方到底是真蠢,还是假笨?

伍子胥也无法判断他的能力,反正来日方长,姬凌云是吴国王子,跑不了。以后有的是时间观察,不急于这一时,还是先办正事要紧。

念此,伍子胥忿忿不平的说道:“好了,老夫事多,没有功夫更你闲扯。快将西施、郑旦交给我,由我来处理此事。”

“不行!”姬凌云一口回绝,“人我不可以交给你,一给了你她们就必死无疑。”

伍子胥怒目圆瞪,“她们必须死,吴国不能毁在她们身上。”

姬凌云辩驳道:“解决的方法有很多种,不是事事都要做的那么绝。只要不让她们与我父王见面,这样也可以解决问题。毕竟,她们是无辜的?”

“妇人之仁,只能坏事!”伍子胥指着姬凌云道:“她们既然卷入了国家间的争斗,就没有无辜不无辜的说法。有时候一个漂亮的女人,比十人男人更加的危险。你可知道我伍家在楚国的遭遇?虽然是小人费无忌无端加害,但若不是为了那个从秦国来的漂亮女子,楚王何至于跟太子反目?若不是他们父子反目,我们伍家又何至于遭遇灭顶之灾?一个女人灭一国,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为了吴国,西施、郑旦必须死。”

姬凌云被伍子胥指的火起,强硬道:“伍相国为了吴国防微杜渐,我姬凌云明白,但是若无因,又怎来果。你不劝我父王,反而来此胡乱杀人,这是何道理?”

“来人,送客!”姬凌云长袖一甩,走了出去。

这番话当真是语惊四座,骇人听闻。伍子胥是先吴王阖闾死前的托孤重臣,在吴国掌握生杀大权。他一生坎坷,最是在意他人对他的看法,姬凌云如此无状,只听得怒气上冲,抢上一步,伸手便往他胸口抓去。

姬凌云转身躲避,但伍子胥武功远胜于他,此时盛怒之下,更是出尽全力,一抓一扭,就将姬凌云紧握手中,拔出宝剑,“就算是吴王,见老夫也要礼让三分,你小小年纪竟如此狂妄,想翻天不成?”

姬凌云给他一把抓住,胸口先前被范蠡刺伤的伤口顿时破裂,疼痛难忍,全身劲力也随之消失,心中却丝毫不惧,朗声说道:“你为吴国,我也为吴国。吴王是你的君王更是我的父王,我不认同你的做法,同时也不会让西施、郑旦同我父王见面。我可以保证让我父王永远不跟西施、郑旦相见,但让我杀她们却是万万不能。”

伍子胥并非冲动之人,立刻冷静了下来,放下了姬凌云,道:“你如何保证?”

姬凌云松了口气,这伍子胥倚老卖老,出发点是好,但太容易得罪人,难怪历史上并不忌惮功臣的父王后来会杀他,当下道:“在父王执意要见她们的时候,我会给父王两具尸体。放心,我分的清楚轻重。越国的阴谋我也清楚,不会让他得逞的。”

伍子胥火气尚存,气呼呼的说道:“如此甚好,老夫告辞。”随后又提醒道:“在你府上老夫不便强来,最好将她们永远的藏起来。下次,让我碰到,就别怪老夫不给你情面。”

说罢,大步走出会客厅。

“不送!”姬凌云冷冷的说了两个字,他并不讨厌伍子胥,相反很欣赏他的气节与忠心,但实在受不了他那比牛还要硬上三分的脾气。

心念电转,姬凌云高声喊道:“伍相国,记着至刚则折,强极则辱。”

“老夫为人处事,还不需要你这无知小儿来指点!”远处,伍子胥冷冷的传来这番话。

“操!还真没见过怎么不知好歹的人!”姬凌云一脚揣倒身旁的桌子,忿忿不平的想到。

随手拿了张凳子坐下,脑中却想着伍子胥先前的那番话,正如伍子胥所言,他的方法是最好,最直接的。只要杀了西施、郑旦那么历史就将改变。吴王不在会因为西施、郑旦而骄淫奢侈,也不会因为伍子胥处处针对西施而将这吴国的擎天玉柱斩断。

不过,姬凌云“呵呵”一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西施、郑旦是他今生,不应该是说前世今生见过最美的女子。姬凌云自己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哪能不为之心动。本来他截西施、郑旦是因为不想吴国重倒历史的覆辙,为了吴国,为了他父王,同时也为了他自己,但是自从亲眼见到西施、郑旦以后,他的心里只有一句话,那就是“我要得到她们,一定要!”要说占有西施、郑旦并不难,让几个人冲进沁芳亭,将她们绑起来,然后就可以为所欲为,左拥右抱。

不过,这样一点意思也没有,在前世他还叫林锋的时候,在那个充满金钱的世界里,他凭借亚洲首富之子的身份,睡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个个都长的不差,要身材有身材,要胸有胸的,要屁股有屁股的,美国、韩国、日本、德国各地都有。放纵了五年,到了后来,林锋一接到那些女人打来的电话就逃。那种只有欲而没有爱的欲望交媾,他早就已经厌倦。

第九章 吴王夫差

在姬凌云的印象中,当时的他由于兴奋一连开了两天,到达苏州虎丘剑池旁边的吴王夫差陵后,就支持不住将车停到了一旁,瞌睡起来。

可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跟他脸差不多大的乳房向他的嘴里送。话说不出来了,一开口就是“哇哇”的哭叫。然后被这个人抱过来,被那个人抱过去仿佛到了巨人国一般,幸好他还听得见周围的动静。

从他们的口中那时的林锋才知道自己不是到了什么巨人国,而是变成了婴儿,并且成了吴王姬夫差的儿子,并被取名姬凌云,号称“靖灵君”。

“王子凌云,吴王请你去一趟。”王东的出现打断了姬凌云的沉思。

姬凌云回过神来,看了王东一眼,严肃道:“王东,你派人日夜守在沁芳亭周边,绝对不能让西施、郑旦出沁芳亭半步。不然,你我都有掉脑袋的危险。”

王东慎重的点了点头。

姬凌云放心的一笑,王东以前品行不端,全是因为生活所逼,现在他有了家,有了稳定的职业,那十余年在流浪中所学得的经验,足以当好王府管事一职位。

简单的交代了一些琐事以后,处理了一下伤口,姬凌云就骑上良驹向吴王府飞奔而去。

来到吴王府后,将马鞭丢给侍从,“好生照料,若有差池,我要你脑袋。”

说罢,快步向辉煌的吴国宫殿走去。

无须任何通报,经过的侍卫都恭敬的行礼,称呼其为“靖灵君”或者“王子凌云”。

姬凌云对这一切早已习惯,不用理会他们直接来到了寝宫内殿。

当姬凌云到时,夫差、伯嚭正在招待范蠡同文种,陪同的还有一脸不愉的伍子胥以及一个身量高颀,相格清奇的青年神情尴尬的坐在一旁。

看到此景,姬凌云会心一笑,伍子胥对范蠡、文种报有很深的成见,在加上他为人刚直不屈,喜怒行于面上对范蠡、文种自然不会有好脸色。那尴尬青年正是吴国太子,姬凌云的同胞兄弟,吴友,他是伍子胥的学生,跟随伍子胥学习政务,韬略,非常害怕这个严厉的师傅。

在这种场合他因伍子胥的关系既不能对范蠡、文种表现的亲近,又因夫差的关系不能不表现的亲近,难怪左右为难。

太宰伯嚭依旧是一脸正气,显得异常有气度,如果不是因为姬凌云知道此人贪财狭隘的底细,绝对要被他的面相蒙骗过去。面善而心毒,这一词在此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至。

“孩儿拜见父王!见过伍相国,太宰大人,兄长!”伍子胥同伯嚭是两朝重臣,就算太子友(吴友)见了他们也要行礼参见,故以伍子胥、伯嚭为先。

伍子胥意外的点了点头,平时姬凌云的参见他是罔若未闻,此刻却意外的答礼,让姬凌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伯嚭依旧满面笑容,和蔼可亲,仿佛已经忘记姬凌云不久前抽了他一鞭的事情,回礼道:“见过王子凌云。”

吴王夫差见爱子上堂,喜形于色,“来,王儿来父王身旁,父王有事情问你。”

“是,父王!”姬凌云乖巧的走到了夫差的身旁。

听了夫差同姬凌云的交谈,太子友脸上露出了一丝羡慕,他拜伍子胥为师,文滔武略皆有涉猎,平日也异常刻苦。一日十二时辰,他分一半时间学习韬略治国之术,一个时辰强身健体,一个时辰陪吴王夫差处理国事,余下四个时辰他才用来忙一些日常琐事。但始终无法得到夫差的青睐。夫差的父爱仿佛只为姬凌云一个人而存在,若将夫差的父爱化分为四份,姬凌云一人就独占其三,其他六个兄弟则分剩余其一。

这时,不善辩论,一直在埋头喝酒的文种,眼中突然出现一丝异彩。

夫差问道:“王儿,你平时贪玩也就罢了,怎么今日连送给父王的贡品也要截去?快,给范上大夫,文上大夫赔礼认错。”

范蠡一愣,随即苦笑,这夫差对姬凌云当真宠爱到了极点,劫持贡品这罪说大不大,但也不会小,夫差言下之意,不就是一杯酒了事吗?这处罚也太简单了吧?不过,这也正是符合夫差的禀性,夫差为人很重感情,对他喜欢之人会百般的痛爱,不喜欢的就视如早芥。如果西施、郑旦其中一人,被夫差看上,那么越国的霸业就有望复兴。

想到这里,范蠡心中莫明一痛,想着美若天仙的西施,口中一片苦涩。

姬凌云接过侍女递上的三角酒樽,来到范蠡、文种面前,“适才多有得罪,还望见凉!”

夫差已经一锤定音,范蠡、文种也不好做追究,忙道:“无妨!”

范蠡见姬凌云决口不提归还西施一时,只好硬着头皮道:“只是那贡品是献给吴王的,就这样被王子截走,罪臣回国后恐不好向我王交代。”

夫差刚想说是,姬凌云就抢先说道:“这有什么,不就是两个美女,我吴国地大物博,还稀罕你们送来的这两个美女不成?父王,你身旁的嫔妃那么多,还在乎少上两个?到是孩儿府上却缺少两个伺候的丫头,听说越女柔顺,干脆就将那两个越女送给孩儿得了。”姬凌云半代撒娇的暗自偷笑,只要夫差没有亲眼见过西施、郑旦的美貌,就不会跟自己争,以他对自己的宠爱,十有八九会将这两个未蒙面的美女送给自己。

果然,夫差点头说道:“既然王儿这么说,那这两个越女就一并送给你了。”

范蠡听了大急,如果不让夫差见到西施、郑旦,纵然西施、郑旦在美也不可能诱惑的到吴王啊,忙道:“吴王,如此罪臣不好向我王交代,不如这样,让王子将西施、郑旦先送还于罪臣。然后罪臣在敬献给吴王,礼数完成以后吴王在赠于王子不迟。”

第十章 小丫头,你思春哦!

想到办法的姬凌云喜形于色,慎重道:“范上大夫所言极是,凌云这就将西施、郑旦带来。”刚走一步,姬凌云就停下了脚步,对伍子胥说道:“伍相国,凌云今日言读‘太公韬略’,其中有一些词句不懂,正好向相国讨教一二。”

“哼!”伍子胥顿时明白姬凌云在利用他迫范蠡改口,心中不悦,却也不能让吴王见到西施、郑旦,点头道:“好!”遂向吴王道:“大王,老臣不善于交际,在此坏了气氛,正好王子凌云有事请教,老臣这就去为王子解惑。”

范蠡听了,脸顿时成了猪肝色,姬凌云的话在也明白不过了,让伍子胥同往显然就是要将人交给伍子胥。

西施、郑旦一旦到了伍子胥手中,哪里还有存活的可能。

一直未开口的文种这时站出来圆场道:“不用,不用。范上大夫就爱计较这些小事,事事都以我王命令为先,却不晓得变通。既然吴王都开口了,就已经说明他接下了我王送的大礼。礼以接下,何必去在意送给何人?”

吴王夫差也察觉到了不对劲,笑道:“文上大夫说的有理,范上大夫请你回去转告越王,就说他的大礼寡人已经收到并非常喜欢,你替寡人谢谢他的好意。正好,寡人新得一块美玉,越王好美玉,寡人就将美玉作为回礼。”遂让人去库房取一块白玉作为答礼。

夫差的话说的非常漂亮,到位,既解决了眼前的尴尬,又显示出泱泱大国的风范气度。

范蠡也见好就收,作揖道:“既然如此,范蠡替我王谢过吴王。”

宴会开始,大家都知趣的忘记了先前的不愉快,一直到宴会结束。

当然这其中也有异类,那人是相国伍子胥整个宴会上他都绷着一张老脸。

姬凌云见此,也只能暗叹:“伍子胥文采武略皆全是个全才,唯一的弱点就是太不会做人。”

宴会结束众人皆散,惟独姬凌云被叫留下来。

姬凌云有些忐忑不安,夫差单独将他留下一定是为了在宴会上的事情。

夫差似笑非笑的看着姬凌云,开口道:“王儿今日怎么了,和范蠡起冲突了?”

见夫差这表情姬凌云就放心下来,对方明显没有责怪自己的意思,于是,笑道:“就是一点小冲突而已。”

作为一国之主,夫差当然没这么好唬弄,反问道:“为了一点小冲突,就要借伍相国的手处死那两个越女?唬谁呢,寡人可是你的父王,你心底的那些小伎俩寡人还能不知道?”

姬凌云吐了吐舌头,嬉笑道:“还是父王英明,什么也瞒不了你。其实也没有什么拉,就是那个范蠡太气人了。孩儿不过要两个越女,就如此斤斤计较,处处于孩儿为难。在宫外差点就跟孩儿动起手来,孩儿实在是气不过嘛!”他不想将事情闹大,难以收手让夫差见到了西施、郑旦的真容,也就没说被范蠡刺伤一事。

夫差听后大笑,“你啊,就是小家子气。不过,今天这事,你确实做的不对。以后需要什么,直接跟父王说。只要父王有的,一定给你。向今日这样跟强盗何意?我吴国乃泱泱大国,可不能在礼节上遭人闲话。”

姬凌云赶忙认错,三两句就逗的夫差“哈哈”大笑。

两个聊了些家常,夫差道:“那两位越女的姿色如何?”

姬凌云当场就翻了白眼,心头嘀咕:“色鬼就色鬼,都答应送给我了,还在惦记她们的相貌。”

略加一思索,就道:“姿色不错,比上次送来的那一批好上一些,也柔顺的多……如果父王真的想要孩儿等会就将她们送来。”

夫差听姬凌云答应的如此爽快,料想一定不是什么绝色,大度的说道:“什么话,寡人一诺千金,说出去的话,怎能反悔。只是,你年纪还小,那方面要适量……别沉迷进去了,对你身体不好……”

“为老不尊!”姬凌云在心底暗骂了一句,羞的落荒而逃。

“哈哈……哈哈!”吴王宫内传出夫差那雄浑的笑声,看着姬凌云狼狈的身影,良久,蹦出一句话,“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子!”言语间,竟是一片自得。

姬凌云狼狈的回到了府邸,本想回房休息,但想了一想,既然决定要追求二女,那就要付出行动才行。

想到这里,姬凌云快步走向了沁芳亭。

沁芳亭内,西施、郑旦正在湖中心的凉亭里喂鱼,她们拿着鱼食,伸出洁白长嫩的手臂将手中的鱼食抛出,见鱼群争先抢夺,脸上洋溢出甜美的笑容。

姬凌云来到了西施、郑旦的身旁,热情的道:“二位好有兴致!”

郑旦回过身来皱了皱眉头,丝毫不给情面的说道:“本来兴致极高,但你一来,什么心情也没有了。”

姬凌云苦着脸道:“我真的那么惹人厌啊!”

郑旦适适当当的说道:“不是惹人厌,而是非常惹人厌!”

姬凌云双眼一翻,笑道:“那你可惨了,我刚刚从吴王宫回来。我父王已经发话,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的人了。”

“啧……啧……啧”姬凌云一边摇头,嘴里发出一阵遗憾的声音,“你以后可是要跟我生活在一起的,和一个你非常讨厌的人生活在一起那滋味当真不好受。”

郑旦气急,跳起来指着姬凌云跺脚道:“谁……谁是你的人拉,你给我说清楚。不,你给我记得,如果你敢动我一下,我……我要你好看。”

姬凌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面容一整,道:“小丫头,你思春哦!我让父王将你们赐给我,是给我当佣人的,又不是当王子妃,谁要动你了?你激动个什么劲。也不看看你这模样……”上下打量了郑旦一眼,然后不屑道:“送给我当侍女我都嫌丑,还想当王子妃,先去湖边照照自己的模样在说。”

说完,还冲西施一笑,“你当你是西施啊,如果西施愿意,我可是求之不得,至于你……”

第十一章 院内嬉戏

郑旦恼了,真的恼了,她的容貌并不比西施逊色多少,一个娇媚可人,蕙质兰心,一个英姿飒爽,灵秀娇俏,各有风格,很难分的出上下,上门求亲的人早已将她家的门槛踏破,只是郑旦眼高于顶,未有一个能够进入她的眼内。

今日处处受制不说,还被人如此耻笑,戏弄,秀眉一扬,一拳向姬凌云打去。

姬凌云早已料到对方的反应,手一扬抓住了她的粉拳,向后一拉,退了一步。

郑旦自幼习剑,武艺本在姬凌云之上,但此刻含恨而发,没有静心对敌,下旁不稳,而姬凌云又早有防备,并用上了贯力,郑旦措不及防,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向姬凌云扑了过去。

姬凌云恐她摔倒,也不闪开,任由她向自己的怀中倒来,一把搂住对方的娇躯,笑道:“怎么了,是不是见本王子长得英俊潇洒,器宇轩昂,风度翩翩,忍不住春心荡漾,自己投怀送抱来了?”

郑旦自觉的面上火辣,这还是她第一次被异性搂在怀里,听对方那轻薄的话语,不自禁的胸头热血上涌,眼中发酸,从头上拔出发簪就向姬凌云的大腿刺去。

姬凌云原本只想更对方开个玩笑,但确忘记了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搂搂抱抱不打紧,一夜情也是正常事。

郑旦一个黄花闺女哪里禁得起这般搂抱,羞辱,举簪便刺了下去。

姬凌云料想她不会真刺,仍是抱住她不放,哪知对方出手狠辣,这一簪真是刺向他的大腿,虽不想取他性命,却要在他大腿上刺上一簪,好叫他吃点苦头,不敢再来羞辱自己。

姬凌云突然见她眼眶中充满泪水,幡然醒悟,这不是二十一世纪,而是在公元前的春秋时代,心头一惊待发簪距腿不过数寸时,一个后跃避开,忙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只是想玩玩而已。”

郑旦一击不中,怒从心起,高高举起发簪,再次刺去。

姬凌云大叫一声:“啊哟!”抱头便逃。

一个追,一个跑,两人在沁芳亭内上窜下跳。

姬凌云心性不定,本就好玩几番追逐,玩心大起,早已将道歉一事,忘在脑后,跟郑旦嬉戏起来。

两人绕着沁芳亭,捉迷藏般团团乱转。郑旦性情好胜,眼见那小子跑跑停停,大呼小叫,自己虽用上全力,却总是追他不上。争强好胜之心一起,也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手上的发簪早已丢弃,只想将他追上。

她恼怒已极,心想自己体力不支,这样跑下去根本就没有追上去的可能,不如……

追逐间,郑旦突然摔倒在地。

姬凌云不防有诈,慌张的向郑旦跑去,将她搀扶起来。

郑旦微微冷笑,蓦地里手肘用力向后撞去,正中姬凌云胸口。姬凌云叫声“啊哟!”后退了三步。

郑旦由不放过,快步上前,用力一推,直将姬凌云推下了院中小湖。

见姬凌云掉入小湖,郑旦甚是得意,心想:“任你跑的在快,此次还是着了我的道儿。”

不过,很快她就得意不起来了。

“……救……我……救……我……不……会………水……”

姬凌云疯狂的在水下挣扎。

郑旦双手环抱胸前,冷笑道:“叫吧,叫吧!我才不信呢!”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姬凌云的挣扎越来越小,水面上已经看不见他的身影,仿佛沉下去了一般。

郑旦神色也渐渐慌张起来,来到了小湖边,大叫:“喂……别玩拉……起来啊……别吓我啊……”

“夷光妹妹,怎……怎么办……我……不会水”

西施一个纵身跳下了水塘,就在西施跳下小湖的那一瞬间,一直手突然伸到了郑旦的脚下,向下一拉将她整个人都拽下了小湖。

姬凌云吃力的爬上了岸,坐在岸上“哈哈”大笑。

西施这时那还能不明白为什么,气恼的瞪了姬凌云一眼,向郑旦游去。

西施自幼与水相伴,潜入水中的她,仿佛是一条终年在水底遨游的美人鱼,瞬息之间就来到了郑旦身旁。

可是,郑旦与西施不同,她天生怕水,比汗鸭子还不如,落入水中的她仿佛是一个受惊的小鸟,不停的拍打着翅膀。

西施体质纤弱,力气很小,郑旦的挣扎使得她无法营救,反而被郑旦拖得呛了几口水,不得已只好道:“还不快来帮忙!”

姬凌云见此也不愿玩的过火,起身跳入了湖中。

郑旦这个溺水者下意思的紧紧的抱住了姬凌云这个此刻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在西施的帮助下,姬凌云顺利的将郑旦救了上岸,在将西施拉上来后,姬凌云胸口传来一阵巨痛,原来,多次用力,胸口的剑伤再次裂开。这一起由于生水的渗入,比以往更加疼痛。

无力的躺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郑旦和西施也并排躺在一旁,恢复着体力。

久久无言。

西施突然道:“这附近都是侍卫,为何不见他人进来帮忙?”

姬凌云“呵呵”笑道:“我不想让他们打扰二位,只是让他们守在院外。这湖乃活水,非常干净,我几乎每天都要在湖中畅游,谁会相信我会溺水。好在他们机灵,如果他们真的进来,我非拔了他们的皮不可。”

听了姬凌云的话,郑旦再次恼了起来,抬手一拳就打在了姬凌云的胸口。

姬凌云无力闪躲,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拳头打了下来。

好在郑旦此刻也无力气,那一拳又没打到伤口,就象挠痒痒一般。

姬凌云不想让她们知道自己伤口破裂,以天寒为由,劝她们回屋换衣休息。

西施、郑旦浑身湿透,非常难过,相互搀扶着向不远处的幽宅走去。

没走几步,西施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道:“王子也早些休息,郑旦姐姐并非真心想伤害王子。”

“无妨!”姬凌云笑道:“我知道,如果我真的介意,此刻郑旦恐怕以身在大牢了。”

第十二章 西施、郑旦的好感

郑旦换上了一身火红的衣服,口中不停的漫骂:“小色鬼……坏蛋……混球……痞子……”无数不好的称谓都套在了姬凌云的身上。

西施苦脸笑道:“人家哪有那么差劲,我看你都要把他骂成天下第一的坏人了。”

郑旦随口道:“那家伙本来就是天下第一坏人……不,比天下第一还坏。”

“咦!”郑旦吃惊的回过神来,眼珠子一转,上下打量着西施不怀好意的道:“人家,哪个人家?怎么说的那么亲密?你是不是……”

“怎么可能!”西施一副受不了你的表情。

“那可不一定!”郑旦坏笑的说道:“我看那小坏蛋对你有点意思,还有哦,你向来不喜欢主动用别人搭讪,刚刚你却娇滴滴的向那坏蛋道谢,嘿嘿,我没有说错把?”

西施俏脸被说的绯红,辩驳道:“我那是就事论事而已,你不是也听侍卫说了吗,王子凌云为了我们竟然和伍子胥吵了一架,气得伍子胥都拔出了宝剑。可王子凌云就是没有松口,你也知道我们要是落入伍子胥手上下场会如何!在怎么说,他也算救了我们一命,向他道谢很正常啊!但是……”

西施话锋一转,“你就不同了,不但对王子凌云投怀松抱,还追的他满院子跑,最值得怀疑的是,你落入水中,我好心救你。你不但不感激,反而将我拉的呛了几口水。可王子凌云一下水,你却紧紧的缠着他……啊……你干什么?”

郑旦被说的实在不好意思,伸手挠起西施的痒来。

两人嬉闹了一阵,直到都有困意才停了下来。

郑旦道:“今晚我就睡在这儿了,那个小色鬼满口花花,万一他晚上来偷香,我也好保护你。”

说着,还扬了扬手中不知从哪儿冒出的发簪。

西施浅浅一笑,“也好!不过,我看你要失望了,王子凌云不是这样的人。”说着,就准备去关窗。

郑旦不满的说道:“不怎么清楚,万一他就是呢?”

“感觉!王子凌云是个与众不同的人!”西施边走边答道,她将窗叶一推,将秤杆拿回屋内,偶然间发现一人正捂着胸口蹒跚的向院外走去。

“郑旦姐姐!你过来看!”

此刻,郑旦已经褪去外衣,粉红色的肚兜难以遮掩胸前的春光,她盘起长发顺着西施的目光看去,脸上露出了沉重之色。

“也许,你说的很对,这姬凌云确实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如果,不是他那张不饶人的臭嘴,我还真想谢谢他。在怎么说,呆在这里,总比去伺候吴王那老头要好上许多。”

西施幽幽道:“只是在这里我们来的任务就完不成了。”

“任务!”郑旦脸上露出一丝讽刺,“他们自己没有本事打赢吴国,却强迫我们来这里迷惑吴王。如果不是他们一大队人来我家中做出一副不同意就强抢的架势,我才不答应范蠡那混帐的要求。”

西施忙道:“范上大夫不是混帐,他……他……是一个英雄……”

郑旦大笑的拍了拍西施的脸蛋,“真不明白那混帐给你下了什么药,他把你当成一个对付吴王的工具,而你去将他看成英雄,我看你的脑子真的出问题了。”

西施眼圈发红,心中隐隐作痛,“他怎么做也是为了越国。”

郑旦见西施都快哭了出来,与心不忍,安慰道:“好、好、好!我不说就是了,一说起他,你就一脸崇拜的样子,真不知道那个四五十岁的老头有什么好的。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女人命也真苦,长得难看就被人唾骂遗弃,长得漂亮就是祸国妖女,真不明白,长相是天生的,能够选择吗?如果不是那些人将我们当成工具,送这送那,历史上的那些女子又怎么可能成为祸国妖女。”

西施也是一脸黯然,道:“想起东施了?”

郑旦点了点头,她同东施一起长大,后来却因为貌丑,受尽白眼,好好一个人就这样被逼疯了。每每想到这里,郑旦心里就一阵不舒服。

突然,郑旦的脸上又露出一阵笑容,“不过也并非人人如此,我们今天就遇到一个非常特别的傻蛋。今天在马车上他竟然有意为妲己,褒姒说好话,并且还向我道歉,实在有些好玩。”

西施摇头苦笑,“明明晓得对方与众不同,丝毫没有王子的身份,尊重与你,嘴上却始终不饶人,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郑旦脸上也出现一丝疑惑,“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是怎么想的,也知道他今天帮了我们,可是一想到他那双色色的眼睛,心里就特别不舒服。”

西施道:“我到不这么觉得,此点反而更加让人另眼相看。”

郑旦道:“为什么?”

西施淡淡道:“你想想自己是什么身份?其实王子凌云那话说的不错,依照惯例我们确实可以说是他的人了。如果他是个真正的好色之徒,你认为你此刻还能高高兴兴的站在这里数落他?姐姐的功夫确实不错,但你能对付几个?王子凌云是吴王最钟爱的王子,府中戒备深严,侍卫少说不下上百个,难道还制服不了姐姐吗?从他的目光中,我可以看出他对我们有异,但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却不强来,反而处处尊重我们,最多也只是占占口上便宜。单凭这点,就难人可贵。虽然,对他了解不深,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个好人。一个与众不同的好人。”

姬凌云恐怕做梦也没有想到,因为后世的一些观念,竟让他给两位美人留下了一个非常良好的印象。

其实,这一切都是因为环境不同。

在后世,女强人比比皆是,男女平等,这很正常。

但在春秋时代大不一样,这个时代的女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权利可言,几乎与礼物画上等号。

凡是诸侯送礼,均以玉石美女为先,可见女子在这个时候的地位。

第十三章 立志学剑

“王子凌云,相国大人有请。”

姬凌云有些忐忑不安的看着面前的相国府,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去,心中默念,“为了保住男人的尊严,就算刀山火海也要闯,区区相国府又算得了什么,伍子胥又算得了什么?大不了伸头一刀,总比在家中受气强。”

姬凌云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跟随侍卫走进了相国府。

姬凌云最怕的就是这个正直无私的相国伍子胥,可今天却不得不硬着头皮上门求见。

只因,男人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自从西施、郑旦来到靖灵君府以有半年,在这半年里姬凌云的生活变了多资多采起来。

和郑旦斗嘴嬉戏,听西施弹琴对弈以是每天的必修课之一。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们都对姬凌云有了一定的了解,行为也逐渐放肆了起来。

当然,这不是指西施,每天听西施弹琴以及与他对弈都可以算是他最快活的日子了,他的棋艺比起西施有着天攮之别,完全是宗师对菜鸟,但西施从来没有笑过他,只是在一旁耐心的讲解对弈之道,也因此,使得姬凌云的棋艺大增,已经可以跟西施杀个天翻地覆。

一边听琴,一边欣赏美人,或是一边对弈,一边听西施的耐心讲解,这日子神仙也羡慕。

但是另一个人却没有那么好采了,斗嘴嬉戏郑旦都比不过姬凌云,每每下来输的都是她自己。

可偏偏郑旦又是非常的好胜,当她发现姬凌云的武艺剑法不如她的时候,就每日拉着姬凌云比剑。

本来嘛,在武艺上输给女人已经够丢脸了,可郑旦却偏偏爱炫耀,时不时在姬凌云的面前夸耀自己的武艺怎么怎么高,剑术怎么怎么好,还装模作样说要指点他。

姬凌云好歹也是个男人,一个大男人怎么受得了这种屈辱,于是,学剑的想法就从心底冒了出来。

放眼姑苏惟有两人可做姬凌云的师傅,其一、吴国第一悍将王子姑曹,其二、就是刚直不阿的伍子胥。

王子姑曹乃吴国的王牌悍将,征战沙场,所向无敌,其天赋异禀,神力惊人,剑法至刚至强,以力为主,以拙破巧。

而姬凌云却自幼未曾吃过苦,力气比常人都略微不如,根本就不适合练王子姑曹的剑法。因此,只能来求伍子胥授艺。

伍子胥的相府并不豪华,反之非常的俭朴,但俭朴中却带有着一丝高雅。

当知道姬凌云来的目的,伍子胥的眼中瀑起一丝精光,他正愁没有机会试探姬凌云的深浅,却不想,他竟然亲自送上门来了?

伍子胥大笑道:“学剑,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跟我学剑就必须全部都得听我的,用心完成每一个动作。”

姬凌云来这之前就已经有了心里准备,轰然点头应诺。

伍子胥道:“我的剑法有两种,一种是沙场剑法,适合征战杀敌。一种是伍门快剑,适合两人对战。但你根基不稳,均不适合练习。走,去练武场。”

“现在?”姬凌云有些惊讶。

伍子胥耿直的脸上露出一丝嘲笑,“现在我说的算,你要不服从,要不,滚蛋。”

姬凌云被伍子胥雷厉风行的作风吓了一跳,听对方嘲笑的话语,仿佛认定自己不行一般,顿时,傲气上冲,大步跟在伍子胥的身后。

来到了练武场,姬凌云目光变的有些呆滞,伍子胥的练武场是一个超大型的广场,几乎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广场上都是各种各样的器材,十八般兵器样样聚全,里面还有靶场,马场。

姬凌云跟着伍子胥向练武场西北角走去。

那里有一个茅庐,里头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

“应该是个铁匠铺!”姬凌云暗中想道。

果然,一走进就看见附近堆满了铜矿,一个铁匠正那着大锤不停的敲打着手中的剑,一下一下,力到均匀清脆。

这铁匠与别的铁匠不同,别的铁匠几乎都是人高马大,身材威猛、肌肉强劲的大汉,而眼前此人却显得十分瘦小,完全没有铁匠的感觉。

伍子胥静静的站在一旁,并未打扰那铁匠。

时间一分一妙过去,伍子胥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仿佛象是一尊木雕。

姬凌云一脸的不耐烦,若非伍子胥在身旁,他早就开口叫唤了。

那铁匠突然将手中的剑放入水中,“嗤”声未过,又飞快的放至打造台上,快速的敲打起来。

连续敲了百下,那铁匠才停下了手,看着自己刚刚打造出来的剑露出了开怀的笑容。

伍子胥微笑道:“恭喜将夫兄,又造出一把好剑。”

铁匠这才发现伍子胥的到来,赶忙赔礼作揖。

伍子胥拉起将夫道:“将夫兄,老夫今日给你带来一个徒弟。”

姬凌云一怔,这徒弟不会是我把?

将夫淡淡的看了一眼姬凌云,道:“他?不行,天赋不够。”

姬凌云健眉一挑,心中微怒,还未说话,就听伍子胥道:“他要学剑,基础太差,来历练。”

将夫这才点头,道:“好,看相国的面上,我就收下他了,正好这里缺一个打杂的。”

姬凌云正要发火,伍子胥那威严的声音就传入姬凌云的耳中:“在这里你不是王子,只是一个打杂的。同意就留下,不同意就滚蛋。”

姬凌云怒道:“我来学剑,又不来学打铁,两者有什么相干。”

伍子胥淡淡说道:“学不学随你。”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可恶的老头!”姬凌云狠狠的跺了跺脚,留了下来。

将夫看了看姬凌云,又看了看远去的伍子胥,仿佛明白了什么,自语道:“剑法万变,但万变不离其中。要学高深剑术,根基最为重要。眼急、手快,力稳、腕劲乃剑手最主要的根基,铸剑亦是相同,要打造一把好剑,必须经过千锤百炼。每一锤都有讲究,无不考验铸剑之人的眼力、腕力,速度以及对轻重的把握。”

说完,不理会姬凌云,从模具中取出一柄未开锋的剑在铸剑炉上敲打起来。

第十四章 学习逃跑

烈阳普照,姬凌云手拿着一把宽大的镔铁锤迎接着他今生第一堂课业。

将夫上下看了姬凌云一眼,道:“小伙子,你可熟悉铸剑?”

姬凌云摇了摇头。

将夫再问:“你可知道铸剑要决?”

姬凌云再次摇了摇头。

将夫第三次问道:“那你可懂得看剑?”

姬凌云急忙点了点头,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有见过猪跑?看剑又有什么难的,遂道:“这个我会。”

将夫取出一把打好的剑,道:“你看看这剑,有什么地方可以改进的?”

姬凌云直接摇头说:“不知道。”

将夫眼睛瞪的老大:“你不是说你懂得看剑吗?”

姬凌云道:“是啊,看剑的好差啊!”

“我的老天!”将夫吃惊的抱怨道:“感情你就是一个铸剑娃儿,什么也不懂。”

原来,将夫口中的看剑是看剑的不足,一把好剑首先就是要经过千锤百炼,这千锤百炼可不是只是敲打一个地方,而是每一处都要经过严格的敲打,而且要敲打的均匀,不能有任何差池。

一个看剑宗师,一眼望去,边可知剑的好坏,那里需要敲打,那里多打了一锤。

“也罢!”将夫叹了口气,“我老将既然答应了吴相国,就从头开始教吧。”

“铸剑有许多程序,不过我知道你没有兴趣听,我也懒得说。你主要的目的是学剑,那么从今天开始,你就给我去打铁。”将夫从火炉里取出一根烧红的铜长条,举起手中的铁锤狠狠的敲了两下,顿时将笔直的铜长条打成了一个“z”字形状的物体,“你今天的任务就是将它打直。不干好,你休想吃饭。虽然,我知道你的身份不简单,但伍相国说了,在这里你不是王子,只是一个打杂的。”

姬凌云眉头一挑,暗道:“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将这玩意打直吗,我一个小时就可以搞定了。”

不知天高地厚的姬凌云兴奋的拿起了钳子将那弯曲的铜条放入火炉中轰烤,待铜条烧红以后,便将它放在了铸剑台上,高高的举着锤子狠狠的敲了下去。

顿时,火星四射,原本“z”字形状的铜条,竟然成了“m”形,原来,姬凌云那聚力一下,竟然砸歪了。

尴尬的看了身后的将夫一眼,俊脸不由微微泛红,定了定神,认真的对准了位置,再次敲了下去。

这一下没有上次偏的那么厉害,但是还是没有砸到准确位子。

姬凌云心中顿觉奇怪,明明自己对准了位置,为什么却没有砸中?疑惑的看了一眼身旁的将夫,希望他能为自己解祸。

将夫淡淡的一笑,“你跟着块铁有仇?”

姬凌云道:“没有。”

将夫奇怪的说道:“那你用那么大力干吗,打铁是用打的,不是用砸的。”

说着,从姬凌云手中接过了铁锤,伸出一根指头,“我只做一遍。”

刚说完将夫就将“m”形的铜条放入火炉中轰烤,只是烤了一会儿,就快速取了出来。

手中的铁锤不停的敲打着铜条,他的手臂几乎不动,完全是用手腕在使力,力度不是很大,却非常的密集仿佛象电钻一般,以一秒种两下的频率活动着。

奇迹发生了,那“m”形的铜条在将夫这看似不大力的敲打下竟然渐渐变直,才不到三分钟,那“m”形的铜条竟以被打成了直形。

将夫看了不看就将铜条在姬凌云眼前一比画,姬凌云完全呆住了,那直形铜条一直到底,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将夫再次将铜条打弯,交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有样学样的敲打了起来。

半个时辰过去了,姬凌云的手腕犹如了数十斤重的铁块一样又痛又酸,仿佛有千万只虫在咬一般。

不过,这个时候伍子胥竟来再次来到了这个不起眼的铁匠铺,似笑非笑的站在一旁看着他。

本想放弃的姬凌云脑中出现了伍子胥那嘲笑的眼神,狠狠的咬了自己的舌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算累死,也不能让伍子胥这个老头给瞧扁了。”

一直到月挂上空,姬凌云总算完成自己的任务。

不理会形象的做在地上,随手拿起一旁的馒头,啃咬了起来,此时此刻,这没有任何味道的馒头竟成了美味。

一口气吃了三个,姬凌云这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向府邸走去。

第二天清晨,姬凌云再次来到了相国府。

姬凌云的领悟能力很好,很快就领会到了打铁的诀窍,但那叫将夫的铁匠几乎就是个虐待狂,常常换着法子来整治他,不将他搞的筋疲力尽绝对不会放他离去。

这样的日子一连持续了二十日,在着短短的二十天里,姬凌云意外的发现,他的手劲居然大了许多,尤其是腕力。以前他骑夫差送给他的战马时,都必须要有人垫脚,方能坐上马背,但现在的他只须手腕用力就可以轻易的跃了上去。

见此成果,姬凌云高兴的又蹦又跳,一大早就来到了相国府的铁匠铺。

谁知一进铁匠铺,将夫就将他赶了出来,说道:“你的训练已经结束,现在可以去演武场了。”

来到演武场,伍子胥正神色严峻的等着姬凌云的到来,他的身后还站着三人手拿长棍的士卒,他们一动不动,身上有股猛烈的肃杀之气,一看就知道是身经百战的劲旅。

当伍子胥见到姬凌云的时候,眼中闪过了一丝赞许,姬凌云能坚持到现在实在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只是不知道他能否过的了这一关。如果真的能坚持下去,教他伍门快剑也未尝不可。

“见过相国!”对于伍子胥,姬凌云的心情非常的复杂既有无比的尊重,又有很深的成见。不过,他非常清楚一件事情,就是吴国离不开伍子胥,吴国需要伍子胥。

“很好!”伍子胥看了一眼姬凌云,对他的表现给予了肯定,“今天,你的任务就是学习逃跑。这里有三个士卒,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劲旅。等会,他们会不停的用手中的棍子攻击你的膝盖以下的所有位置,而你唯一能做的就是逃,挡,但不能还手。当然,也不能出界,这周围一圈的白线就是你能活动的范围。一旦你出了白线,那么这些士卒就会毫不留情的对你下手,攻击的地方绝对不只是你的膝盖以下,而是你的全身。”

第十五章 伍子胥的期望

“操!伍子胥这变态的训练方法,真的奇特,搞得我都快成了袋鼠了。”姬凌云高高的跳起,躲过了一个士卒的棍扫,已经不知道重复这个动作多少次的姬凌云愤慨的想到。

经过铁匠铺的经验,姬凌云已经意思到伍子胥是在训练他某些必要的基本功,但对于他的训练方法,还是充满了置疑。

“哎呦!”姬凌云在分心下,一不小心脚上挨了一棍,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吃了一嘴的灰尘,即便有护膝在,那被打倒的地方还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妈也!还真打!”姬凌云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不敢在有任何分心,又开始了新一轮袋鼠跳。

在经过无数次的摔倒后,姬凌云也琢磨出了一套方法。就是绕着白圈不停的跑,对方的棍子扫来,就挑着躲过。躲过了在继续跑,这样并不能保证姬凌云不中招,但也能尽可能的减少中招。

唯一可恨的是伍子胥并不是公平的一对一,每当追打姬凌云的人跑累了,他就会立刻换另一人上场,三人轮流追打着姬凌云。

每每他们换人的时候,也就是姬凌云挨打最多的时候。

一次摔倒就是一次教训,姬凌云再次学乖了,他不在傻傻的奔跑,消耗自己的体力,而是正面的对上士卒以躲避,跳跃等方法闪开对方的攻击。

一天的训练结束,姬凌云连走路的力气而没有,他早已记不清楚自己挨了多少下打,只是感觉双腿被绑上了千金重的铁球一般。

刚走了两步,姬凌云就倒在了地上。

“躺着可真舒服!”姬凌云带着这想法沉沉睡去。

伍子胥同端科来到了姬凌云的身旁,见他无恙,伍子胥笑道:“端科,你怎么看?”

端科如实答道:“王子千金之体,竟能支撑下大人如此严厉的训练,这份毅力确实不简单。”

“毅力,确实有点!”伍子胥淡笑道:“这家伙本事没有什么,但却有这一身少见的傲骨。如果不是我摆出一副他不行的模样,并且在一旁看他的笑话,他也支持不下来。不过……”伍子胥话锋一转:“这家伙确实是少见的天才,将夫个性高傲,是铸剑宗师欧治子最杰出的一个弟子,几乎尽得欧治子真传。才短短二十日,这家伙就已经领悟到了打铁的真谛,另将夫大为赞赏。今日的表现也是不赖,不出三日,一人恐怕无法在奈何的了他。只是可惜,此子懒散成性,纨绔好玩,不然绝对是一个可造之才。如今他腕力,眼力,臂力都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只需在加强下旁功夫以及身体各个部位的协调,就应该可以学我的伍门快剑。至于是否能够成才,那就得看他自己的努力了。”

端科眼中出现一丝疑惑,奇道:“属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伍子胥道:“你说……”

端科正容道:“大人以前一直都不溃余力的训练太子友,希望他能成材,将来继承吴王大业。可最近大人好象以将重心放在了王子凌云身上。大人如此做法,属下实在有些不解。”

伍子胥眼向远方,目光深邃而睿智,愁然叹道:“我在为吴国的将来犯愁啊,当今吴王虽然有些不足,但却亦有一身出色的干略,可大王六子却无一人可当此大任!庶长子姑曹,天生神力,却有勇无谋,仅适合冲锋陷阵。二子太子友,优柔寡断,天资不足,纵然在刻苦成就也是有限。三子凌云却天资聪慧,悟性极高,可是为人怪异,不思进取也难成大事。余下三人也个有所缺,无法振兴强吴。

所以吴国的将来只能依靠太子友和王子凌云。我任少师也有十年,该教的都教了,剩下只看太子友自己的悟性了,真正自己领悟到的才能算是他自己的。

至于王子凌云我也只能尽力将他造就成材,如果能成,对吴国自是一件好事。就算不能,也让他学些东西,在日后能够助太子友一臂之力。魄力是太子友最缺的东西,而王子凌云却恰恰拥有。”想起在吴王寝宫前,姬凌云从范蠡手中截走西施时的那种气魄,眼中不由露出一丝期望。

端科跟随伍子胥以有二十年了,最了解伍子胥的人非他莫数,看了正在沉睡的姬凌云一眼,暗道:“王子凌云,你何时才能明白大人对你的期望?何时才能了解一个六旬老者对吴国的赤城之心?”

转眼过去了一个月,姬凌云已经能够在五人的同时追打中游刃有余的躲闪着。

经过这一个月的练习,姬凌云清楚的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无论是速度,反应,还是敏捷都有着实质性的进步,进步最大的是他的身体各个部位的协调力。

这个时候,他受打击的部位已经不在尽限于脚下,脑袋以下的任何地方,都可能遭到对方的攻打。

一棍对着姬凌云的胸口桶来,姬凌云反手挡在胸前接住了长棍,退后两步轻易的将力卸掉。

又一棍只扫他的右臂,姬凌云淡淡一笑,将手中长棍向后一拉,轻松的就档下了这一击。身后风声大起,姬凌云不及多想,飞起一脚用脚上的护膝挡在对方的棍上。

另外两人也一同攻了过来。

姬凌云大叫:“来的好!”

再起一脚踢向手中的长棍,强行抢过长棍,以棍撑地轻身跃出了五人的包围,随手将长棍还了回去,笑道:“再来!”

“不用了!”伍子胥的声音从场外传来,走到姬凌云的身旁,神色严肃的说道:“你的进步由在我的意料之外,从今日起,我教你练剑。”

第十六章 用剑之道

姑苏相国府练武场,两人迎风而立,正是吴国伍子胥以及姬凌云。

姬凌云兴奋的事先开口道:“伍相国,什么时候教我伍门快剑。”

伍子胥直接道:“要想学剑,必先懂剑,走都未学会,还想学跑?”

姬凌云听了,暗自嘀咕,“就知道没有那么容易。”不过,脸上却是一副虚心手教的表情。

伍子胥见了大为满意,道:“剑的用法就是那么两下,就算你剑术在强,也无法用剑使出剑做不到的招式。所以剑术上根本没有什么门派的差异,只有在运用上拙巧。来……你刺我一剑。”

姬凌云拔出从吴王宝库里要来的宝剑舞了两下,故意摇头道:“不会伤了你吧?”

伍子胥不屑的一笑,“你若能碰的到我衣角,我伍子胥反过来拜你为师。”

姬凌云闻言一愕,“哈哈”大笑,不经意间,大步一迈,长剑猛然刺出,想攻对方个出其不意。

伍子胥眼中射出赞赏之色,手法虽不光明正大,但却有故弄玄虚,攻其不备的效果,手腕一摇,长剑后发先至,斜劈在姬凌云的剑上。

姬凌云只觉得手臂一麻,长剑竟脱手而出,被伍子胥一剑击飞。

姬凌云呆呆的看着远处的宝剑,面容有些沮丧。

伍子胥道:“此技这决非屠龙之技,实战时第一次交手被击落剑,并非很特殊的事情,不必伤心沮丧。适才一招用脆劲猛击剑身,其要点在於‘以直破横’,对付你这类新手百试百灵。你有三错,其一、握剑手法不对。其二、用力不对。其三、未留余地。”

姬凌云收起轻视之意,正容道:“请相国指点。”

“学剑的第一关就是握剑,来,你跟我做。”伍子胥用拇指和食指夹在护手盘下,其余三指贴于剑柄上,将剑柄突出部放在手掌凹陷处,然后说道:“这种握法将剑的控制完全交给拇指和食指,如果放松其余三指,仅靠这两指,也应该能够将剑运动自如。”

姬凌云奇怪的说道:“我不就是这么握的吗?”

伍子胥冷笑道:“这握剑之法,万人中,真正能做好的也不过仅仅一人,你若真的作好,又怎会被我一剑格飞。”

姬凌云面上一红,不敢在胡乱说话。

伍子胥道:“这当中的原因很多,有的是不习惯,手指无力,松紧无法控制。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松紧的变化,要么一直死握不放,要么轻飘飘的一格就飞。其实真正握剑的松紧都是一直在变化中的,就如身体的松紧和步伐的快慢节奏一样。记得我初学时,一味求刚猛快速,结果如同木头击剑,反而无刚猛之气象。初学者最易犯的毛病就是马马虎虎混过这握剑一关,怎么省心怎么握,怎么方便怎么握,到最后永远也无法走进高手的大门。基础强,劲力齐备,手脚相随,再练剑,自是一日千里。武道之事,手法细微之处最是关键之处,印合剑道,甚有得焉。有人习剑,三十年,一事无成,但有人习剑数载,却以名动天下。切记,有简入繁易,由繁入简难。万事不可急功近利。”

姬凌云见伍子胥神色严肃,知这些都是其习剑数十载的心得,不敢怠慢,用心记下。

伍子胥道:“剑器轻清,直行直用是幽元,好剑法一击必杀技都是一些小动作,克敌于分寸之中。想学剑那先学会有胆量拿剑杀人,用剑如用针,对战的时候想着手里拿着一根针去戳人,自然动作就会精微,防守的时候想着手里拿着一根针防守,自然就会步伐迅捷。要想不被一剑穿心,最重要的是距离,其次才是手法。”

姬凌云仿佛若有所悟,面含微笑,似已颇有会心。他却不知,今日伍子胥的一番话,另他日后在剑道少走了无数弯路,年纪轻轻就以是名镇天下的绝代剑客。

伍子胥面上也微微露出一丝欣慰之笑,捻须道:“经过前两月你腕力,臂力,眼力,听觉,灵敏都又很大的提高,从今日你先练抽、带、提、格、击、刺,点、崩、搅、压、劈、截、洗等基础,熟悉后,在练步伐,最后在学伍门快剑,你可愿意?”

姬凌云明白,若不先练好基础,自己永远也无法成为高手,既然来学剑,就应该以成为高手为目标才行,于是点头应诺。

伍子胥道:“今天我教你的只怕你这一生都将受用无穷,你且回去好好领悟,明天我们便开始练习。”

姬凌云闻言有些不已未然,却不知伍子胥今日所言,正是他此身对剑道最终的理解。伍子胥自幼便是天纵奇才,文滔武略世上鲜有敌手,纵然是兵圣孙武当年也心甘情愿在他手下当任副将,其在剑术修为上的造止恐怕也只有墨霍与处女(没写错,越女剑法的创始人)能于之相比,纵是年迈,向范蠡级别的高手,也无法在他手上挺过十合。

出了相国府,姬凌云独自掣马漫步在大街上,街上的百姓见他纷纷绕道躲避,仿佛他是鬼魅一般,避之不及,生怕被缠上。

姬凌云见此心情大为不佳,在这没有人权的时代,百姓生命犹如草芥,而姬凌云这一身一看就知不是达官就是显贵,谁敢轻易招惹。

可事事还真没绝对,正当姬凌云打算打道回府之时。

一人挡在了姬凌云的面前,那人身形高大,容貌古朴,眼中露着凶光,“你是吴国的王子姬凌云?”

姬凌云不知对方有何居心,点头应道:“正是!”

第十七章 街头遇刺

这是姬凌云生凭第一次遭刺,还未反应过来,对方就冲到了近前,对着姬凌云的马头就是一拳。

此拳力好大,只是一拳就将姬凌云跨下的战马击倒。

此时姬凌云以非从前,经过一个月的练习逃跑,身体的灵活以远非以前能够相比,轻巧的一个翻身就跳到了一旁,躲过了一劫。

施猛见姬凌云身法灵动,大叫:“有胆别逃,吃我一拳。”

姬凌云抽剑直刺,向施猛的拳头刺去,打算迫他后退。以彼之长,攻敌之短,他不相信拳头可以硬的过宝剑。

岂知施猛只是手腕一摇,就挡住了姬凌云的剑。

火芯四射,原来在施猛的手腕上有一个铁环,正是这铁环挡住姬凌云的剑。

没有任何犹豫,施猛空着的左手对着姬凌云的胸口快捷无比的砸去。

姬凌云对敌经验实在太差,仓促间只能用手去接对方的拳头。

拳掌相碰,只听“喀嚓”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竟从姬凌云的手臂传来,施猛的左手,比右手更为力大。这一拳若是击中,不死也残。

“啊!”骨头碎裂的痛楚让姬凌云大声惨叫了起来。

“住手!”十把长剑同时刺向了施猛。

施猛一脚将姬凌云踢出三丈开外,挥拳对那十人攻去。

那十名剑客行动如轻烟、如鬼魅,左窜右突,突又凌空飞掠,单剑双足,闪电般向那大汉接连击了过去。

施猛仰天狂笑道:“一群杂碎,滚一边去!”兜胸一拳攻出,虽是简简单单的一拳,却当真有开山裂右之势、惊天动地之威,拳风虎虎,连周遍之人都觉震耳。那剑客连变数种身法,还是招架不住,胸中一拳,当场死亡。

余下九人大骇,姬凌云向来不喜他人跟随,夫差只能暗中派十位剑术高强的剑手暗中保护。

这十人无不是一等一的好手,不料却不是眼前此人的一合之敌。

九人对望了一眼,均发现对方眼中的震惊。

九人虽在如此震惊之下,但心神丝毫不乱,行动仍是迅急无傍,九人身形一闪,已将施猛去路完全断绝。其配合之巧妙、反应之迅捷、身法之灵巧,均非一般剑客所能梦想。

施猛昂立人群之内,面对九人全无畏惧。

九人同时大喝一声,一拥而上,把施猛淹没在当中,但接着就见他们一个个先后跌了出去,其间还伴着负痛的呻吟。

姬凌云呆呆的看着施猛,对方的招术无非就是直拳以及搁挡,但每一拳都那么出乎意料,每一拳都逼的对方不得不防,不防则必死。

不过转瞬,九位剑客就被施猛用拳头打死三人,余下六个也重伤倒地,失去了战斗力。

施猛人如其名,确实有狮子般的勇猛,此刻他犹如一只发怒中的雄狮,恶狠狠的看着姬凌云,一步一步的向他走去。

姬凌云心中恐惧到了极点,死,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人都怕死,姬凌云也不例外,他还年轻,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去做。突然间,他渴望力量,渴望拥有伍子胥那随时可以治对方与死地的能力。

就当施猛离姬凌云还有一丈的时候,

一把利箭“嗖”的一声,出现在了施猛的脚前。

“三弟,不要惊慌,莫要害怕,大哥在此。”话到人到,一条黑影直向施猛冲去。

一把七尺长的重剑,出现在了施猛的面前,施猛只觉一股惊涛骇浪的气势,迎面而来,仓促间忙伸出双臂抵挡。

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施猛震出了十步,手重粗大的铜环竟然出现了裂痕。

施猛面上露出凝重之色。

姬凌云抬头观望,来人长得有若峻岳崇山,,手脚粗壮之极,长发披肩,戴了个银色额箍,脸骨粗横,肩膊宽厚,正是吴国第一悍将吴王长子姑曹。

姑曹年近三十,当年夫差十五岁时,外出狩猎,迷途山中,偶遇百越赠于百越王的貌美民女,便将她抢强回吴,次年生下姑曹。此情此景,竟同姬凌云抢强西施如同一致,难怪夫差会有“有其父,必有其子一说。”

姑曹身怀百越血脉,体质自幼就异与常人,年方十五,便随夫差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

只是他有勇无谋,又是庶出,不象太子友,姬凌云一般嫡出,有接任王位的权利,因此,虽然战功彪炳,但也无缘王位,不过,姑曹生性好战,并无野心,对此丝毫不已为意。

论武艺,姑曹可能比不上伍子胥,但比及勇悍,两个伍子胥都不是姑曹的对手。

姑曹看着施猛,眼中煞气纵横,生母为异族,众兄弟都不愿意同他交往,有的更是不承认他这个兄弟,但姬凌云没有这种眼光,对他谈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每次见面都会叫声“大哥”打个招呼,虽是平常的很,但也承认了他这个兄弟。

因而对姬凌云,姑曹很是在意,今日刚从军营回来,就听路上百姓说姬凌云被刺,不即多想,便飞马赶来。

王子姑曹此刻神色也非常慎重,先前他催马来战,占着手中八十斤重剑之便利,又有神驹的冲刺之力,若是常人,恐怕早已饮恨剑下,可对方竟仅仅只被震退十步,足见此人非同寻常。

“你用什么兵器,我王子姑曹不占你的便宜。”姑曹难得遇到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眼中出现莫明神采。

施猛道:“斧!”他直接走向一旁,来到一个柴堆旁,拿起一旁的大斧来到王子姑曹的面前。

姬凌云双眼一睁,暗叫:“好家伙!”只见那大斧从头到杆皆是铜铸,分量一点也不逊色王子姑曹那八十斤的重剑。

“如果当时施猛就用这兵器,恐怕自己早已身首异处了吧?”姬凌云额上出现一丝微汗,“不对……”姬凌云奇怪想道:“对方一点也不精通刺杀之数,一定是个门外汉。自己平时确实有些纨绔,但并无恶性,到现在还是个处儿,就算有恨,也不至于如此吧?刚才他说为‘施妹’报仇,这‘施妹’是谁,难道是‘西施’?”

第十八章 伤心欲绝

王子姑曹的重剑大开大合,他本是久经沙场的宿将八十斤的重剑挥舞起来,自有一股万夫莫敌的气势。

施猛亦不遑多让,那笨重的青铜大斧在他手上轻如无物,劈砍间手法竟是刚柔并济,粗中有细。

两人交锋,你来我往,攻守各半,谁也无法奈何的了对方,正可谓是针尖对麦芒,精彩之极。

远处,马蹄声响起,为首一人竟是吴王夫差。

顷刻之间,大批兵马已经将这条大街团团围住。

夫差疾步来到姬凌云身旁,慌张道:“王儿可好?”

姬凌云冽嘴道:“父王安心,只是手臂骨折,没有大碍,幸亏大哥来的及时,不然……”姬凌云摇了摇头,没有说下去。

夫差拉起姬凌云的手,认真看了看,轻声道:“忍着点!”说完,双手抓住骨折的关节用力一拧,顿时将骨头接了回去。

夫差接骨的手法非常熟练,因此,姬凌云也并未感到多少痛楚。

姬凌云见手臂以能活动,暗赞,父王这接骨手法确实出众,若开家接骨店定不愁吃穿。他却不知,夫差这熟练的接骨手法是在战场上一点一点的磨练出来的,纵然是七八十岁的老大夫,接骨的经验也未必能够比的上夫差。

夫差先是松了口气,然后看着施猛,登时大怒:“王儿快将他拿下,寡人要断此人经脉,将其五马分尸,抛入山中喂狼。”

得夫差命令,王子姑曹本能的加强了攻势。论及经验施猛无法与王子姑曹相比,在交锋至八十合后,施猛就被王子姑曹抓住了空挡,逼的手忙脚乱,又过十合,王子姑曹趁机近身,一个肘击打在了施猛的胸口,将施猛打倒。

周遍准备多时的士卒蜂拥而上,将施猛按在地上绑成了一个种子。

“将他压下,严刑拷打,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迫出谁是幕后指使。”夫差撂下了狠话。

姬凌云以身体不适为由,辞别了夫差,向自己的府邸走去。

路上,姬凌云的脑中一直闪烁着,施猛的那句话,“今日我施猛就在此杀了你,为施妹报仇”

施妹,这施妹到底是谁?难道真的是西施?

不知不觉,姬凌云来到了府邸,直接走入沁芳亭。

放眼四望,西施正在亭中弹琴,郑旦无聊的在一旁,时儿喂鱼,时儿舞剑,一脸的不耐烦。

见姬凌云进来,郑旦高兴的跳了起来,“你终于来了,关在这儿无聊死了。是不是输怕了不敢来了。怎么你手受伤……”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发现姬凌云阴沉着脸,立刻闭上了嘴巴。

“来,跟我过来!”姬凌云一把抓住郑旦,向一旁拖去。

郑旦不知所措的叫道:“喂、喂,你干什么?”

姬凌云道:“你给我闭嘴!”

强行将郑旦拉到一旁的角落,慎重问道:“你可认识一个叫施猛的人?”

“施猛?”郑旦神色还是有些慌张,点头道:“他是夷光妹妹的哥哥,怎么了,你怎么认识他?”

郑旦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

姬凌云道,“今天我被施猛袭击了,他说要为施妹报仇。”

郑旦一脸震惊,“怎么会这样,你……没事吧,施大哥怎么了?”

姬凌云道:“还好,差点就被他杀了,幸亏我大哥赶到,不过,施猛被抓了……”

“那……”郑旦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毕竟,她仅仅是一个礼物,最后还是鼓气勇气说道:“如果可以希望你救救他,他是夷光妹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姬凌云没有回答,直接走向了亭中,西施早已发觉了问题,一直在远处观望,见姬凌云走来,问道:“三王子,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姬凌云再次问道:“施猛你认识吗?”

西施神色突然大变,“我大哥怎么了,是不是来这里了?”

姬凌云见西施确实不象说谎,心中的疑虑大消,在历史上西施并没有一个哥哥的记载,因此,姬凌云一直怀疑此事的真伪,甚至想到是不是范蠡由不死心,为了和西施搭上线弄出这么一个苦肉之计来迷惑自己。因此,他才先问郑旦,在来询问西施。现在看来,到是自己多心了。

“你快说话呀!”西施的心里越来越不安,几乎都快哭了出来。

姬凌云淡淡的说道:“我今天被你大哥袭击了。”

“结……结果呢!”西施泪如泉涌,整个人也变的摇摇欲坠。

郑旦赶忙来到扶住了他。

姬凌云道:“我被他打断了一只手,差点死在他的手上。不过,只是差点。而他现在在吴国的大牢。”

西施闻言立刻跪了下来,泣拜道:“西施自幼双亲早亡,能活到现在皆因兄长一手抚养,为了西施,兄长他空有一身武艺,却不投军,甘愿居于苎萝村。此情,此恩,西施永身难忘。求求你,救救他,只要三王子能够救我兄长,西施为奴为俾任凭差遣。”

姬凌云见西施伤心欲绝,心头隐隐做痛,叹道:“起来说话,此事并不容易。若我父王不知此事,我或许可以将他揽下。但此事引起了父王的震怒,并决定彻察到底。我恐怕也无法做主……我先走了。”

姬凌云满怀心事的离开了沁芳亭,此刻他却不知道,他的思路竟处处以西施为主。

姬凌云走后,西施突然扑到了郑旦的怀里大声痛哭了起来,“他怎么能够这样……他怎么能够这样……”

郑旦安慰道:“你说过王子凌云是个好人,他一定会帮忙的。其实……这也不能怪王子凌云,他不是吴王,有些事情他也不好做主。只是……我不明白,施大哥怎么会来姑苏,并口口声声说要找姬凌云报仇的?”

“一定是他,一定是他,除了他,没有人知道这一切,他一定是想杀了三王子,这样就没有人阻止他的计划。可是,他怎么狠的下心肠,害死我最亲的大哥……他怎么能够这样……”

“范蠡……”郑旦没有西施那七窍玲珑之心,但西施说的这么明白,郑旦又怎能不知,愤然道:“这个王八蛋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可以牺牲,还有什么事情作不出来……”

第十九章 大胆示爱

姬凌云盘膝坐着双手撑着头,想尽各种方法都行不通。

怎么办呢?父王此次动了肝火,要他放人肯定不允,但若不放,西施岂不伤心死了?想到这里真是英雄气短。

忽然间,一阵清脆的敲门声传来。

姬凌云无力的说道:“谁?”

“大人,是我王东!”门外传来王东的声音。

“进来!”姬凌云叫道。

房门大开,一人闪了进来。

姬凌云并未抬头,拿起一旁的茶壶,道:“你来的正好……哎!想了一个晚上,水都喝了两壶,就是没能想到办法,再去帮我……怎么是你?”

姬凌云突然惊讶的说道,眼前之人并不是王东,而是千娇百媚的西施。

一看下,立时呼吸顿止。

眼前的西施显然是经过了精心的打扮,这时她盈盈俏立厅心处,轻蹙黛眉,玉容上笼罩着淡淡一抹难以形容的哀愁,显得楚楚动人,弱质纤纤,人见人怜。

西施没有说话,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每迈一步,眼中都会出现一丝挣扎。

姬凌云看懂了西施的想法,也看清楚了她眼中的挣扎,突然间,姬凌云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一种难以言语的悲伤从心底涌出,指着房外,冷冷的说道:“出去……”

西施停下了脚步,眼中出现了一丝诧异。

“给我滚出去……”姬凌云象急了一只发怒的豹子,手中的空茶壶对着西施狠狠的砸了过去。

“怎么了?”王东破门而入,见西施跌倒在地以及她脚旁的碎茶壶便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姬凌云狠狠的瞪了王东一眼,若非他出面,西施根本就不可能走出沁芳亭,“将她带走,别让她出沁芳亭一步。”

西施眼中涌出了泪水,一瘸一拐的向屋外走去,到了门口,西施回过头来,神情复杂的看了姬凌云一眼,低语道:“谢谢!”

姬凌云暗自想道:“有这句话比什么都强。”

看着西施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姬凌云给自己狠狠扇了一巴掌,苦涩的一笑,此刻他总算明白过来,自己真的是败的一败涂地。

本来他的打算是让西施、郑旦心甘情愿的成为自己后宫中的一员,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先一步陷了下去,无可救要的爱上了西施。

“王子!”王东再次来到姬凌云的房间,不安道:“我知公子对西施姑娘有意,便自作主张将他带了来……”

“好了!”姬凌云叹了口气,道:“西施伤的如何?”

王东道,“好象很重,不过,她不让我们检察。”

姬凌云翻箱倒柜从柜子里找出了一瓶药,道:“这是上好的跌打药,我父王给我的,你拿去给西施,一日三次,效果不错。”

王东告辞离去。

姬凌云沮丧良久,突然惊厥过来,我为什么要难过,我又什么错。西施是中华五千年来美的化身,爱上她又有什么丢脸的?只要自己能娶到她,自己依旧是赢家。

想通了这点,姬凌云突然有了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次日,中午。姬凌云来到沁芳亭,找到了西施,看着西施正用跌打药擦脚,尴尬的说道:“你脚没事吧!”

西施见姬凌云面上一红,不知道所措的将药放在一旁,轻语道:“好多了。”

姬凌云摸了摸鼻子,道:“我想到一个救施猛的方法,但必须要让施猛相信我。不然,他一见我就要打要杀,根本没有办法相救。”

西施欣喜之色喜于面上,高兴的几乎要跳了起来,“我立刻写信,兄长认得我的笔迹。这个你拿着,也可以当信物。”西施从腰间拿出一块木制粗糙的饰配交给姬凌云。

西施慎重的将写好的信交给了姬凌云,由衷的谢道:“三王子,你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施夷光为昨天的无礼,向您道歉。”

“哈哈!正人君子?”姬凌云大笑道:“西施姑娘大高估在下了。说实话,昨天我真的很生气,不过也很开心。因为,昨天你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

姬凌云靠近西施,伸手抓着她盖上雪白毛裘的香肩,在她的耳旁柔声道:“就是我喜欢上你了,我要娶你。不过,你放心,我不会用强,我不但要你的人,还要你的心。”说完,在她那娇嫩的脸上轻轻一吻,大笑着离去。

只留下西施一人呆立屋中,俏脸艳红,仿佛要滴出蜜汁一般。

姬凌云出了西施的房间,就向天牢走去。

这时的施猛周身都是鞭伤,显然受到了严厉的拷打,见姬凌云进来,悲伤的眼中喷出了仇恨的火花,破口大骂,“小兔崽子,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否则总有一天,我施猛要将你砍成两断。”

施猛向姬凌云扑去,但被铁链绑的严严实实,只能不断的挣扎,弄的铁链“哗哗”直想。

“你们下去,我要亲自审问!”姬凌云禀退了士兵。

姬凌云走到施猛的面前,拿出那块木头饰配在他面前换了换,道:“这你可认得?”

施猛一看,怒道:“这是我送给施妹的礼物,怎么会在你手上?”

姬凌云并不答话,从怀中取出西施的亲笔书信,放在施猛面前,笑道:“你瞧这是谁写的字?”

施猛粗略一看,大喜过望,随后又认真的看了一遍,颤声道:“兄长,王子凌云义薄云天,乃世上鲜有之君子,小妹在吴深受对方照顾,一切安好。兄长中他人计,险些错伤小妹恩人,实数不智。王子凌云,胸怀广博,不记此仇,前来相救,务须听王子指示,求脱虎口。小妹夷光手启……这是施妹的字迹,小妹这一称呼,外人并知道,不会有假。”

“施妹没死……施妹没死……哈哈……好好……”施猛犹如疯子一般,又是大笑,又是大吼,眼泪高兴的夺眶而出。

姬凌云奇道:“谁说西施死了?”

第二十章 范郎妙计安天下,送了...

“范蠡……”姬凌云脑中出现了一个四五十岁,却异常有魅力的男子,面对这威胁极强的情敌,姬凌云忍不住暗骂:“这个混蛋,还不死心。”

不成,以前太低估他了,总以为将西施困住,越国就能安分一些,看来这想法是大错特错,他们一定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还是伍子胥说的好一绝后患,才是上策。

施猛还不放心,仍要查究清楚,问道:“施妹,真是没事吧?不会她为了让我宽心,故意安慰与我?”

姬凌云心思电转,暗道:“既然西施与施猛的关系那么好,我何不利用这点,断绝了西施的那爱国之心?”

本来,他打算以放长线吊大鱼的说词,让夫差放了施猛,然后在嘱咐他逃到山上,躲个两、三月,然后在下山回越国,以次法来救施猛脱困。

但闻如此,不由又生一计,说道:“既然施大哥不放心,我可以带你去见她。让你亲眼看见,而且,天天都能够见面,这可以让你放心了吧!”

“真的?”施猛喜形于色,高兴万分。

“不过……”姬凌云有些为难的说道:“要想如此,必须要有一个前提。”

施猛催促道:“快说,快说,别说一个,就是十个我也同意。”

姬凌云道:“你也清楚,你自己犯的是什么罪,要想我父王饶恕你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你加入了吴国,在我吴国叙职。以你的武勇,我父王应该可以对你网开一面,不在追究你的过失。这样,我可以任命你为我的门客,长住我府,这样就可以天天同西施见面。如果,你不同意的话,我也只能悄悄将你救出,到时想必吴国境内的大街小巷都将会贴上你的通缉画像,今生恐怕也无法踏入吴国,也许,你这辈子也不能见上西施一面。”

“我不要!”施猛立刻大吼了起来,“我选第一条,不要见不到施妹。”

姬凌云“呵呵”笑了起来,象极了一只小狐狸,心道:“如此应该可以断了西施的向越之心。”口中道:“这样你就必须听我的才行。”

施猛正容道:“如果施妹信中不假,你便是我施猛的恩人。我施猛有恩必报,自会任凭差遣。”

出了牢房,姬凌云暗思,自己言微力薄,恐难劝服盛怒下的父王,不如另找援手,念此,直奔相国府而去。

见了伍子胥,姬凌云开门见山的说道:“伍相国,我以知道想要刺杀我的幕后之人。”

伍子胥不疾不徐道:“这还用猜,不是文种,就是范蠡,目的就是让吴王见到西施,铲除一个阻挡的绊脚石。”

姬凌云苦笑,暗道:“这伍子胥到底是不是人?”口中道:“相国英明,慧眼如炬。”

伍子胥直接道:“好了,别挑好听的说,我不吃这一套。说明来意,看看是否能帮。”

姬凌云将西施同施猛之间的关系说了一遍,然后又将今日会见施猛所谈的话着重告诉了伍子胥。

伍子胥沉思半响,道:“这是范蠡的计谋,范蠡计策多变,这次的刺杀,正是符合他的风格。以你那些许武艺,本不是施猛的一合之敌,范蠡同你交过手,因此他认为你没有能力躲过施猛的一击,所以放心让施猛下手刺杀。而你一死,施猛不可能出的了姑苏,也将必死无疑。如此,谁也不会知道施猛为什么要来刺杀你,奉谁的命来杀你。而西施亦会将兄长之死怪罪在吴国身上,为了报仇她很有可能千方百计的诱惑大王,直至吴灭。不过,他却满盘皆输。他万万没有想到你在最近学了一个月的逃跑,身子灵活了许多,成功的躲开了施猛的刺杀,并幸运的被王子姑曹救了。那个西施还真不简单,却有过人的才智,从她给施猛的信可以看出,她已经意识到了范蠡的意图,这下可好,只要能够劝说施猛加入我国,那么我国不但可以多上一员不亚于王子姑曹的猛将,还可以使西施对越死心!”

说到这里,伍子胥意外的看着姬凌云,道:“这就是你的来意吧!”

姬凌云总算见识到了伍子胥的厉害,呆了半响,道:“这确实是我来此的目的,不过我以劝说了施猛,现在只差父王点头。”

伍子胥笑道:“范蠡诡诈,却送我吴国一份大礼,怎能不收。走,我们一起去觐见吴王。”

这时,姬凌云的脑中闪过一句经典成语,大笑道:“范郎妙计安天下,送了美人又赠将!”

伍子胥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范郎妙计安天下,送了美人又赠将!说的好!说的好!”

姬凌云同伍子胥一起进宫觐见吴王夫差。

夫差见姬凌云到来,立刻从位子上走了下来,道:“王儿今日身体如何,可有异样?”

姬凌云感动道:“父王放心,孩儿并无不适。今日孩儿来此是为了求父王往开一面,饶恕施猛。”

“不行!”夫差断然拒绝,“施猛无视我大吴,伤我王儿,怎能饶恕。”

伍子胥道:“大王,经过属下调查,发觉施猛听信谣言,误以为家人遭到王子迫害,才放下此错。此错可以宽恕,另外,他本人能与王子姑曹交锋百合,不分上下,足见其神勇。征战时,若以他为先锋,定能所向无前。大王,此人才不可错过,还请三思。”

夫差为难道:“可寡人已经决定将他处决,法令如山,不好收回。”

姬凌云见夫差有些意动,忙道:“父王,惜年齐桓公不计前仇,重用管仲,方使齐国成为天下之霸主。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父王的志向乃饮马黄河,吴霸天下,又怎能以一时之仇恨,来拒绝一人才。若是这样,大吴想要争雄天下难也。如果父王能够广纳贤才,我大吴必然可以雄霸天下,万世称王。”

第二十一章 剑术有成

“施妹,施妹!我来拉……”雄亮的声音在沁芳亭内回荡,施猛向小孩子一般冲向了西施的住处。

姬凌云来到一旁的亭子,这个时候去打扰他们兄妹团聚,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坐在一旁,脑中却在思考着不久前,伍子胥的话,“从明天起,三王子请每日准时来我相府,我将我会的一切全部都教你。”

伍子胥说这话的时候,仿佛做了一个决定,姬凌云突然觉得身上多了一副担子。

“这次,你总算干了一件好事!”郑旦大大咧咧的坐在了姬凌云的身旁,手肘轻轻的在姬凌云的胸口碰了一碰。

姬凌云白了她一眼,“听你这话,我怎么觉得我这辈子没有干过好事一样。”

郑旦不客气的说道:“没错,你到有些自知之明……昨晚我还以为你是个好人,没有想到,今早你就暴露了你那险恶的用心。”不经意间,语气中竟有一些淡淡的酸意。

“怎么,嫉妒了!”姬凌云突然也在郑旦脸上吻了一下,笑道:“也给你一个,免得你心里不平衡。”未等郑旦发怒,人已闪出了沁芳亭。

耳中传来阵怒吼:“姬凌云,我跟你没完。”

姬凌云一边回味嘴角边的余香,一边向相国府走去。昨日的遇刺,让他意识到在这个世界真正能保护自己的只有自己。要想不被杀,就要有杀死别人的实力。

在那一刻,姬凌云就告诉自己,只要自己能活下来,一定苦练剑术。

于是,姬凌云干脆就住在了相国府里,每天鸡鸣时分,起来练剑,直至傍晚,才停下歇息。

这段歇息的时间,姬凌云时儿回府陪西施、郑旦,时儿被伍子胥叫住听他讲述兵法韬略。

日复一日,风雨无阻,这份毅力,即便伍子胥也为之动容。

简单的抽、带、提、格、击、刺、点、崩、搅、压、劈、截、洗等几式剑术基础,姬凌云整整练习了八个月。

不需要伍子胥教任何剑法,姬凌云就以这几招基本剑招和施猛大战和六十回合,最后仅仅只输在了体力上。

天资之出众,进步之神速,连向来挑剔的伍子胥亦要大为叹服,称赞不已。

八个月后,伍子胥正式教姬凌云伍门快剑。

此后,姬凌云不在是一人练习,而是由伍子胥亲自给他喂招,喂招后,又与他谈论攻防之道,指点其不足之处。

一个月后,姬凌云凭借掌中剑,以微弱的优势战胜了施猛这个曾经他一合也接不下的对手。

后来,伍子胥更是从军队中挑选出百名精锐战士,不停的跟姬凌云过招,出手时,全不留情,不到体力消耗尽,决不停止,以此来增强姬凌云的实战经验。

三个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匆匆渡过了。

这天,姬凌云正在同伍子胥对剑,他此刻的造诣以能同伍子胥有守有攻。

端科来到了练武场叫停了两人,道:“王子吴王有请。”

姬凌云这时以和伍子胥建立了亦师亦父的深刻感情,闻言道:“相国,凌云先走一步,明日在来。”

一年的练剑,姬凌云以迷上此道,不然也难以静心习剑一年之久。

到了吴王宫,侍卫将姬凌云带到了吴王正殿。

这正殿的夫差商议军机大事的地方,姬凌云还是第一次踏入这正殿的门槛。姬凌云甚是奇怪,莫非父王同意让我议政?

夫差对姬凌云非常宠爱,但国家大事却也不让他参合,今日不知为何竟让人将他带至议事正殿。

走进正殿,姬凌云就见夫差正和太宰伯嚭商议着什么,吴太子友站在一旁,殿中还有一个面色苍白的青年。

姬凌云行礼参见。

夫差道:“王儿今年多大了?”

姬凌云道:“回父王,已经十六了。”

夫差道:“十六了,已经长大了。当年你父王十五岁时就已经跟随你王爷爷征战疆场,并有了你大哥。听吴相国说,你的剑术大又长进。现在为父就让仆君考验一下你的剑术。”

自信是一个习剑者首先要具备的因素,姬凌云自信笑笑道:“必不负父王厚望!”

仆君拔出长剑,“王子,请!”

姬凌云也自倒转剑尖,右手握剑柄,左手搭于右手手背,行礼,道:“请!”

两人身子刚一站直,就见白光闪动,跟着铮的一声响,双剑相交,姬凌云退了一步,而仆君却退了两步。旁观众人都是“咦”的一声轻呼,有些不敢相信。

仆君是夫差护卫,亦是难得的猛将,一对臂力并不逊色王子姑曹,怎么料却在力上输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的眼神里精光一阵闪动,胜利的笑容出现在了那张出众的俊脸上,剑灵动讲究的是腕力,而非臂力。会以腕力出剑的剑手,才能真正称为高手。年前,伍子胥说姬凌云的三错之二,正是以手臂发力,后经教诲,以改正过来。

仆君以臂力出剑,以落下层。

青光闪动,一柄青铜剑倏地刺出,指向仆君左肩,姬凌云不等剑招用老,腕抖剑斜,剑锋已削向仆君右颈,剑锋又是一抖,倾斜而下,直削对方手腕而去。二虚一实,三式快剑以连环使出。

仆君竖剑挡格,铮的一声响,双剑相击,嗡嗡作声,仆君又退了一步。震声未绝,姬凌云又飞身攻到,剑光霍霍,转瞬间刺出四剑。

姬凌云剑法迅捷如电,全力相搏,全然不给仆君反击的机会。

仆君长剑猛得挥出,打算以力破巧,姬凌云步伐灵活,立刻闪开,但仆君却因手臂发力,用力猛了,身子微微一晃,脚步也出现了一丝混乱。

姬凌云手中长剑蓦地圈转,喝一声:“着!”长剑趁势击在了仆君的手腕,飞身而退。

仆君面上一红,见手腕上的红印并非剑锋而是剑背,心知对方以手下留情,感激道:“王子剑术出众,仆君输的心服。”

姬凌云淡笑道:“仆将军过奖,若非将军留手在先,凌云也不可能胜的如此轻易。”

仆君尴尬一笑,是留手,还是轻敌,他自己心中有数。

“好!”夫差带头鼓起了掌,从他笑意盈盈的脸上可以看出,今天他兴致很高兴。

伯嚭也趁机大拍马屁。

第一章 鱼肠短匕

姬凌云自从来到春秋这十六余年,不说出国,就连姑苏城也很少出去,心底早就有些向往外头的世界,有意出去闯荡一番,只是苦无借口。

夫差这番话正对他意,说道:“孩儿愿往。”

夫差脸上出现少有的严肃,“王儿,此行非同一般。我吴国经过多年休养,实力大增,共养兵甲十数万余。放眼天下,惟有大齐与北方强国晋能与我国一较长短。饮马黄河,功盖齐恒、晋文是我毕身之梦想。楚国虽然不强大,但幅员辽阔、地大物博,亦不可小觑。我国与楚国向有恩怨,关系僵硬。父王担心日后我国与齐、晋争风时,楚从背后乱我军后方要地。因此,父王决定同楚结盟。本来,这个任务应该让伍相国或太宰伯嚭去,但是我吴国同楚的恩怨你应该知道,派他们去委实不便。其余的人地位又不足,无法显出我吴国的诚意。伍相国提议你去,父王和太宰商议许久,也觉得你最合适。此行,你即不能莽撞行事,也不可弱我吴国的声誉,你可明白!”

当年的事情姬凌云也知道一些:

伍子胥同伯嚭本都是楚人,惜年,伍子胥父亲伍奢本是楚国太子的太傅,由于伍奢才干过人,深得楚国太子建信赖,引起太子建的少傅费无忌的嫉妒。

有次,费无忌奉命去秦国为太子建娶亲。因秦女长的貌美,就暗中掉包,将一个丫鬟嫁给了太子建,而秦女被费无忌送到了楚平王的床上。

不久,费无忌就谗言说太子建因为秦女一事,而打算谋反。楚平王立刻就捉拿太子建,太子建侥幸逃走,但伍子胥的父亲伍奢却受到了牵连,被楚平王杀害。

伍子胥逃到了吴国,誓报此仇,后伍子胥助吴五战五胜,以三万士兵大破楚国三十万精锐,攻入楚国都城郢,为泄仇恨,将以死多年的楚平王从坟墓中挖出鞭尸三百。

而伯嚭也同伍子胥一般,因费无忌进谗,株连全族,伯嚭侥幸逃脱,投奔伍子胥。伍子胥与伯嚭虽无私交,但是因为遭遇相似,同病相怜,就将他举荐给当时的吴王阖闾。

伯嚭确有才干,为吴伐楚也立下汗马功劳,但后来却因为事事不如伍子胥,反过来同他为敌。

因此,楚人对伍子胥、伯嚭都深怀芥蒂,让他们出使只能坏事。

姬凌云肃穆道:“孩儿明白,父王放心,此去,孩儿决不辜负父王期望。”

夫差满意的笑道:“来,王儿,为父给你引荐一位俊才,”夫差指着一旁那面色苍白的年青,道:“这就是原楚国太子建之子公子胜,明日你同他一起去楚。”

公子胜就是当年侥幸逃走的太子建的儿子,由于太子建野心十足在郑国意图引晋人袭击郑,被郑王所杀,公子胜便跟随伍子胥来到了吴国,不久前新任楚王熊章,念兄弟情义将公子胜招回楚国。

伍子胥得到消息,立刻意思到这是一次同楚修好的决佳时机,便有了以上之议。

告别了夫差,姬凌云回到了府邸,将自己要去楚国的消息告诉了西施、郑旦。

一年的相处,三人的关系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

郑旦忧心道:“楚国同吴国向来交恶,此行还是小心为好。”

西施虽未说话,但是眼中同样露出一丝担心。

西施、郑旦的关心让姬凌云很是开心,笑道:“没事,在没娶你们之前,我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西施、郑旦仿佛早已习惯了姬凌云这般调戏,同时,翻起了白眼面上绯红,不约而同的道:“没个正经。”

姬凌云道:“我大哥手上门客近百,就连我小弟也有几个门客,就我最寒酸只有一个。此行,让施大哥同去吧?”

西施笑道:“大哥是王子的门客,自然任王子差遣,不需问我。”

三人又聊了些琐事,直至天黑方才各自回屋休息。

姬凌云睡前叫来了王东,慎重的嘱咐了他几句,后问道:“那地道挖的如何?”

王东道:“已经完全挖好,只要吴王一来,我们就可以立刻将西施、郑旦藏起,除非他们掘地三尺,不然绝对无法找到。”

姬凌云放心的点了点头,为了不让吴王发现西施、郑旦,姬凌云早在一年前,就打算在自己住的衡芜院里水塘中暗自掘了一条通道直接通连西施她们居住的沁芳亭的水湖,并在通道的中间挖了一个可容纳二十人的秘室,存放了一些食物和被褥。如果吴王有天心血来潮要想见西施、郑旦,姬凌云就将她们藏到秘室中去,再找借口推脱。

后来,他将想法告诉了伍子胥,伍子胥也觉得有这个必要,就暗中派心腹出力。由于要掩人耳目,只能在晚上悄悄进行,因此进展很慢。

本来,姬凌云并不焦急,但明日他就要出使楚国,范蠡一定会趁这个机会,想办法让吴王见到西施、郑旦。如果范蠡真的想出了办法,这个地道也就能够派上用场。好在,地道已经建成,也了却了姬凌云的一庄心事,安心睡去。

次日清晨,姬凌云准备好一切,正准备出发却闻伍子胥在大厅求见。

姬凌云快步到达大厅,见大厅中站有两人,一个是伍子胥,另一个长得儒雅俊秀,腰间挂着一把长剑,眉宇间竟和伍子胥有几分相似。

伍子胥首先介绍道:“这位是我长子伍辛自幼习锝兵法韬略,剑术也不错。此行关系吴国以后是否能够称霸,非同小可。伍辛随你同去,路上也好有个照应,遇事也可以相互商议。免得一人苦恼。”

说着,伍子胥从怀中拿出一把无鞘短匕,道:“此匕,名换鱼肠,乃世上最锋利之利器。削金断玉,易如反掌。今日我就将他送你,你将它绑在靴内,不到万不得已,不可使用。”

第二章 端木子贡

姬凌云先至吴王宫殿辞别夫差,然后带上伍辛、施猛携一车礼物同公子胜与百名精锐士卒一起向楚国出发。

郢都乃南方一个大都会。当时各国之间的商业相当频繁,各国的都城,同时都是商业中心,郢都当然也是重要的商业中心。此外,由于它是长江中游水陆交通的中枢,因此成为兵家必争之地。

为了长江中上游的控制权,吴国没少同楚国交锋。本来,吴国是败多胜少,但自从伍子胥向吴王推荐了兵圣孙武以后,孙武就为吴国练就了一支号称“无敌”的水军,在这水军的帮助下,吴国一举夺回了长江的控制权。

后来,吴军在伍子胥的带领下攻入了楚国国都,这才将号称南霸的楚打残,差点灭国。

说到底主要原因还是楚王的昏庸。

楚地从来不缺乏人才,他生产人才的几率远远高于他国,可走私的人才却恰恰同生产人才成为正比。

不说远的,当以熟悉的来讲。伍子胥、伯嚭、范蠡、文种这些哪个不是一等一的人才,如果楚王能将这些人才聚集起来,莫说扫吴破越,就算是争雄天下也足以,又怎会被吴国踩于脚下,不得翻身?

郢都位于纪山的南边,又称为纪南城,其规模宏大,由于交通方便,楚人在这区域又有深厚的根基,虽在二十年前,被吴击溃,但因地大物博,人力物力不虞缺乏,故亦有一番盛况。

加上荆楚一代土壤肥沃,粮食充足,是如今楚国最繁华的都市,所有重要的建筑,集中在位于中央的内城。

郢都城防极严,城郭入口处有可以升降的悬门,城外有护城河,日夜有楚军把守。

姬凌云见郢都如此繁华,一点也不逊色姑苏,暗道,“难怪父王会忌惮楚国,这繁华的气息不正是表明楚国的蒸蒸日上吗?”

姬凌云抵达城外时,却被一队士卒阻挡在外,等到姬凌云、公子胜亮出身份,道明了身份,才准他们进入城郭,却不准他们进入内城,另外派人入城禀报。

众人惟有闷在内城口耐心等待。

过了许久,都未见有人出来。

公子胜性情急噪多次与门卫发生冲突,险些兵刃相向。

姬凌云命人制止。

伍辛至姬凌云身旁,轻声道:“此次吴楚连盟事在必行,我吴国要称雄天下,面对的劲敌将是齐、晋。而楚国也有隐患,他们的敌人正是郑国。郑国实力并不算强大,但楚当年被我国歼灭大军三十万,实力大损,暂时也奈何不得郑国。

我们此行主要是展现我吴国强势的一面,既与楚达成结盟,又不落的吴的声势,最好能让楚国成为我国的属国。”

所谓的属国不过只是一个称呼,并未有多大的牵制力,但却是一种重要的象征。等同于哥与弟,楚国若同意成为吴国的属国,那么吴就是哥,楚就是弟。在声势上将会矮上那么一小节。

姬凌云点头道:“这么说,这是楚国给我们的下马威,让我们弱了吴的声势?”

伍辛点了点头。

姬凌云眉头一挑,道:“我去逛逛郢都,你在这候着,由你代表我将礼物送给楚王。如果楚王问提,你就说我等的不耐,出去喝几杯。”

伍辛笑道:“好注意!”

行前,姬凌云又叫了公子胜,但公子胜一心想见楚王领取自己的领土,故并未答应同行。

姬凌云也不强求,带上施猛就向楚都集市走去。

寻得一处豪华酒家,姬凌云、施猛叫了酒菜,开怀大嚼。

时刚过午,二楼的十多张大桌子坐满了人,既有路过的商旅,也有本地的人,其中有些神态骠悍、携有佩剑的,显是跑江湖的人物。

施猛跪坐席上,一手搭着坛酒,撕开卤肉猛往嘴里塞,那副吃相确是令人侧目,不敢恭维。

姬凌云则细嚼慢咽,颇有风范,正好同施猛是两个极端,这对组合着实令人诧异。

这时,一个店伙儿和气的对姬凌云道:“这位公子,给您打个商量成不?你看,今个小店生意特好,位子都坐满了。您这而还有两个空位,可不可以让这位客官并坐共下桌子。”说着,还指了指身后的白裳青年。

姬凌云点了点头,并做了个请的手势。

白裳青年颇有礼貌的朝姬凌云拱了拱手,在他对面做了下来,端起杯酒友好说道:“打扰二位用膳,实在过意不去。正所谓相逢即是有缘,在下姓端木,名赐,表字子贡。这一杯算是赔罪。看兄台的言行举止,气度过人,便知是非常之人。今日就当我做东,大家好好谈一谈。”

姬凌云双目一亮,想不到刚一出国就遇到一位名人,这端木赐乃孔门七十二贤之一。利口巧辞,善于雄辩,且有干济才,是孔子最出色的一名弟子。据说他家财万贯,生意做的极火遍布大江南北。

后世有人评价,说孔子能够名扬天下,这端木子贡就有一半的功劳。

端木赐笑道:“公子好象认识在下?”

姬凌云道:“孔门七十二贤中最杰出的弟子之一怎能不知,在下吴国姬凌云。”

端木赐先是一塄,随即大喜过望,道:“原来是吴王子凌云,真是失敬,你那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将一君王因行之事,叙述的淋漓尽致。纵是家师闻之,也不惊叫好。子贡本欲了却这楚国之事,便至姑苏拜访,却想不到在这里相遇。”

姬凌云一阵错愕,这话好象只有几人知道吧,怎么连端木赐也知道了?

见姬凌云疑惑的眼神,端木赐微笑解释道:“凌云王子有所不知,你为吴求猛将,不记前仇,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之惊世之言,说服吴王不在追究施猛所放之过错,此事早已传开。不只是在下恩师,据说李耳大贤也对此话称赞不已。”

姬凌云呆若木鸡,他却不知伍子胥早已有意奉他为王储,那话正是伍子胥暗中散布出去,好让天下人知晓姬凌云之名,而夫差也有意显示自己的大度,让伯嚭暗中传播。一年之中,此言早已传遍各国。

而这楚国之行,也是伍子胥策划,意图让姬凌云多建功勋。

第三章 故弄玄虚

端木赐谈吐高雅不凡,很善于调节气氛,姬凌云与他聊的非常愉快。

攀谈中姬凌云也大致了解了端木赐的家事,来历。

端木赐家族以珠宝生意为主,主要在曹、鲁两国之间经营,但分店却几乎遍布各国,当年武王姬发时期,先祖还曾担任掌管全国钱粮的大官,前几代因经营不善,导致家族没落。但端木赐却是个经商理财的奇才,利用剩余的一些家财在商场上干的有声有色,富致千金。

后端木赐从师孔子,便放下家族生意,跟随孔子游历天下。

不久前,孔子率众弟子专程到叶地拜访楚国重臣叶公沈诸梁,并在叶城定居了下来。沈诸梁在前日来到了受到了楚王熊章的邀请来到了郢都。

因沈诸梁赏识端木赐的才华,一并将他带到了郢都。

沈诸梁有要事同楚王熊章商议,端木赐便独自游览郢都,直至正午与自己不期而遇。

两人一个拥有两千多年的记忆,一个走南闯北,见识不凡。这一番交谈,大有相逢恨晚的意思。

尤其是端木赐对姬凌云,现吴国是第一强国,姬凌云身为王子不但无任何身份架子,反而言谈随意,谈吐间更带有一丝尊重,不由大有知己之感,却不知道姬凌云是晓得他是千年流传下来的伟人,方才如此。

这时,端木赐道:“我观王子心不在焉,可是遇到了烦心之事。”

姬凌云心生警惕,这端木赐此刻跟随孔子担任楚国重臣叶公沈诸梁的客卿,有些事还是少说为妙,半真半假的道:“没有,只是有些气恼。我父王看中楚地繁华,想加深两国邦交,却不料那熊章摆出架子,将我拒之内城之外,着实可恨。”

端木赐自觉失言,抱歉一笑,将话题打住。

酒楼突然寂静无声,一队士兵走了上来。

当中一人行至姬凌云身前,道:“请问尊下是否是王子凌云?”

姬凌云道:“不错!”

那人双拳一抱道:“在下楚国下将军蔡城,我王请王子凌云至楚王府一叙,我王以摆下重宴款待。”

姬凌云从桌下取水洗去手中油脂,笑道:“这是请,还是押?”

连城诧异道:“当然是请。”

“好!”姬凌云笑脸不改,道:“那你回去转告楚王,就说他邀请的太迟,我已经用过膳了,并不打算前去赴宴。”

“你……”连城双眼闪过一丝利芒,“请王子不要令在下为难……”

姬凌云冷笑道:“谁与你为难?你若是请,去不去在我,你若要用强,但可一试……”

姬凌云拿起盅酒对端木赐笑道:“子贡兄,今日你我别过,他日相逢,我请。”

端木赐笑道:“却之不恭!”

姬凌云带着施猛离开了酒馆向楚国公馆走去。公馆是用来招待他国使臣用的使馆,各国均有设置。

楚国公馆外,伍辛早已在焦急的一旁等候见姬凌云回来忙迎了上去,“王子,你可回来拉……”

姬凌云淡淡笑道,“不急,有事去院里说。”

姬凌云让施猛带领吴国精锐在四周守侯,自己与伍辛进了大院,左右并无人影,遂放心交谈起来。

伍辛道:“王子这法好,完全不用担心隔墙有耳。”

姬凌云哑然失笑,想不到电视看多了也有点好处,在电视里无论防的在严密某些机密都可能被探听,但惟独在空旷之处,他人无法探得任何的情报,除非有人是顺风耳。

姬凌云道:“我走后发生了什么事?”

伍辛面色凝重,道:“此行比我们想象中的更为复杂,看来就连父亲大人也低估了这一切。楚国不但有敌视我吴国的大臣,甚至还有对吴主战的大臣。”

姬凌云道:“怎么说?”

伍辛道:“在王子走后不久,楚王熊章就召见了我等。公子白公胜被楚王封为巢大夫,官拜公爵,驻地是白城,已经前去白地上任。属下并未遭到楚王的款待,便被逐了出来。后楚国令尹子西私下找到了属下,告之了楚国的局势。

楚国如今分为三党,其中包括对吴派、对郑派以及中立派。对吴派以上大夫蔡丕为首,蔡氏一族本是楚国重臣,但二十年前,我吴国大军杀入郢都,蔡氏一族几乎灭族,仅余下蔡丕与其兄蔡珥。因此,蔡丕对我国恨之入骨,时常向楚王进攻打我国之言。

对郑派是以司马子綦为首,子綦手握楚国部分兵力,由于封地就在郑国边境,时常受到郑国军队的破坏,其与郑国军队交锋不下十次,亦有大仇。另外,中立派却是一群忠臣义士,行为处事都以楚国的利益为先,个中表率就是叶公沈诸梁。”

姬凌云道:“令尹子西是哪派的人?此人至关重要。”

楚国与他国不同,楚国同秦一般,乃“蛮夷”之邦,制度与他国不同,令尹是楚国的最高行政官员,掌军政大权相当于丞相。

伍辛眼中出现一丝认同,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意,“这令尹子西自成一派,此派可称为金钱派,谁给的钱足,谁给的礼厚,他就站在谁一旁。”

姬凌云先是一愣,随即大笑道:“难怪他会那么好心将楚国的一切告诉我们,原来,他的眼光早就看向我们带来的宝贝。”

“成,不怕他贪,就怕他不贪。对付他这类人,比对付那些公证无私的家伙容易百倍。”姬凌云吩咐道:“等会,你去问查下子西最喜欢什么,准备好厚礼,今晚我就去拜访他,给他点甜头尝尝。顺便也去查查司马子綦的喜好,对头的对头就是盟友,这一点可以利用。”

伍辛点头道:“等会我就吩咐下去……对了,王子,你怎么没有去参加楚王的宴会?你这样做会不会稍微过火了一点。”

姬凌云自信道:“也许吧!此行虽比我们想想中的复杂,但任务不变,要想不弱我吴国声势,就必须表现出对楚国的轻视,让他们认为我吴国并不很在意和他们结盟,如此我们才能从中取利。”

第四章 我要你用嘴喂我喝

当天夜里,姬凌云独自一人悄悄的出了楚国公馆,在大街上溜达了一圈,确定无人跟踪后,就一路寻至城北的令尹府。

扣开了令尹府的大门,姬凌云道出了来意。

下人却道:“凌云王子,我家主人早已等候多时。”

姬凌云暗自笑道:“应该是等候我兜里的宝贝吧!”

在下人的带领下,姬凌云来到了东院的阁楼。

独自上了阁楼,令尹子西接见他的地方是一个露天的屋顶,天上星辰闪烁,凉风习习,别有风味。

两人跪在软垫上,席地而坐,中间隔了一张大方桌,放满各色酒菜,下人退出后,整个屋顶只留下了他们两人。

姬凌云仔细的打量着子西,见子西天庭饱满,面容严肃正直,一点也瞧不出任何奸臣的模样,跟电视上那类三角眼,八字胡的奸佞小人有天攮之别。念此,姬凌云暗自发笑,如果真的一眼看去就是一副奸佞小人的相貌,谁还不知他是小人,谁还敢用他。

姬凌云笑道:“想不到子西大人如此有雅兴,这露天宴会,还真别有风味。”

子西一边殷勤劝饮热情道:“王子过奖,此地比起吴国的山水还差远了,有机会还真想去见识一下。”

姬凌云道:“吴楚若能结盟,你我两国就是邦交。既是邦交,使臣来往又有何不可?”说完,姬凌云“嘿嘿”笑道:“吴国不但风景如画,吴越的美人也是与纵不同哦!!!有机会我带子西大人去秦淮游玩游玩……”

子西双眼一亮,露出了志同道合的笑容,“原来王子也是同道中人……一定一定,有时间在下一定前去拜访。”

姬凌云见两人关系已近一步,就从怀中取出了礼物。

子西嘴上推迟,但却就第一时间接过礼盒,迫不及待的打开一看,顿时呆立当场。

一颗馒头般大小的珍珠呈现在子西的面前。

姬凌云暗自一笑,经过伍辛的调查,令尹子西有三好,最好珍珠,次好美女,在是玉器珠宝。吴国临海盛产的就是珍珠,姬凌云从特意从带来的礼品中挑出一个最大最亮的来。此珍珠,就连吴越这盛产珍珠的大国也难得一见,就别说楚国这与海绝缘的国家了。

子西看着珍珠里的倒影,竟久久不忍放下,过了许久才关上了盖子,小心翼翼的将珍珠藏与胸口。

子西道:“拥有此珠,我子西死而无憾啊!来……我敬王子一杯!”

酒过中巡,子西并不善饮酒,还未到五十盅就以露出了醉意,不等姬凌云开口,就自动将话题拉扯到了正事上。

子西道:“我王仁慈,早有同吴国结盟之意,只是朝中以蔡丕、蔡珥为首的大臣一直从中阻挠,反对吴楚结盟。这才使吴楚两家一直保持着敌对状态,关系不得改善。”

姬凌云疑惑道:“既然楚王都有意结盟,那么为什么还刻意刁难?蔡丕、蔡珥他们一个是上大夫,一个是兵位,官职并不高啊,如何能够影响的到楚王的决断?”

子西笑着解释,“这王子有所不知,当年吴国血洗郢都,在楚地势掠三日,所杀楚民无数,今朝中绝大部分大臣都与吴国有旧恨。他们个人势力不大,但集结起来却足以影响到整个大楚国的运作。因此,对于他们,楚王也得忌惮三分。至于,刻意刁难王子,那是叶公的主意,叶公乃我国栋梁,深得我王信赖,他的意图暂时还不明确。因此,想要促成吴楚结盟并非一件易事。”

姬凌云大笑道:“不结就不结吧,反正我吴国也不在乎这个。不过,子西大人今日对我国的帮助之恩,凌云会如实告诉我父王,我吴国呈大人这份情。”

子西听后嘴巴都乐歪了,在这乱世中多一条后路就多一份保障,何况,对方是第一大国的王子,暗道:“此子是吴王爱子,因不稀罕金钱等物,不如以鱼色诱之。”

子西拍了拍手,外头走来一个仆人,一阵耳语后。

子西对姬凌云道:“王子说的是,今晚我们只谈风月,不谈政事。”说着,露出了副非常淫荡的表情。

姬凌云嘴角翘了翘,暗暗叫苦:“不会是来真阁的吧,我还是处男也!!!”不知为何,内心的最深处却竟隐隐有些期待。

一队貌美的女子轻摇着柳腰走了进来,共有六位,均是第一流的美女,她们衣饰相同,薄如蝉翼的裹体轻纱内,白雪肌肤若现若隐,紧身的亵衣束着裂衣欲出的惊心动魄丰满身材,有的娇小可人,有的妩媚大方,当真是各有千秋。

姬凌云暗道:“不愧是楚国的二号人物,手里的这些竟然丝毫不逊色父王的那些舞姬。”

突然,一人牢牢的吸引住了姬凌云的目光,她容颜姣好、举止大方,头簪鲜花,身穿合领对襟礼服;腰合月华裙,薄施脂粉、轻描淡写,却更显得娇艳妩媚,彷如就是一个由地狱走出的勾魂魔女。

美貌不如郑旦,但那气质却一点也不逊色与她。须知,郑旦可是同西施俜美的美女啊!!!

子西见此暗自惋惜,强笑道:“姜柔,你好好伺候王子,不得怠慢,否则别怪我无情。”子西说这话时,双眼睁大了一圈,份外令人觉得他的笑容森冷无情。

那叫姜柔的女子竟然吓的瑟瑟发抖,不敢有任何犹豫快步走向了姬凌云。

姜柔莲步轻移地来到姬凌云身前跪下,这一跪茁挺的双峰裂衣欲出,姬凌云几乎瞪直了眼,这尺寸竟比西施还要大声一圈,顿时觉得口干舌燥,喉咙也有些冒火。

姜柔熟练的斟了杯酒,道:“齐女姜柔伺候王子饮酒。”

姜柔的身躯缓缓向姬凌云的怀里倒去,手中的酒杯却准确无误的出现在了他的嘴边。

第五章 少了个处男,多了个少妇

姬凌云话一出口,就觉得有些后悔,谁料姜柔没有任何犹豫一口将酒含在口中,对着姬凌云的嘴缓缓印了过去。

“轰”姬凌云顿绝一股淡淡的幽香而至,传入鼻内,双手情不自禁的将对方抱了起来。软香入怀,茁挺的双峰仅仅的贴在胸前,令人销魂。许久,未经过这等阵战的姬凌云不由僵硬了起来。

姜柔若有所觉,眼中出现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突然,主席上传来了一阵娇吟和喘息声,不看可知子西正侵犯某位美丽的佳人。

偷偷望去,子西那枯燥的大手已经开始在一位姿色略逊姜柔一筹的美人的胸前来回移动,原本那正直端庄的神色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片兽欲。

却不知此刻子西的心中有多么懊恼,后悔。

子西心头滴血暗叹:“这回可损失大了。”

姬凌云先前为了加速同子西的关系,谎称自己同子西一般,无女不欢,是个花丛老手。子西信以为真,认为姬凌云御女无数,眼光一定很高,便将府中最出色的一位原本打算送给楚王的美女拿出来伺候姬凌云,以博得这位出手阔绰又是第一大国国王爱子的好感。

但从姬凌云的表现来看,很显然没有吃过这种阵战,说白了就是个雏儿。

雏儿通常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都有一股强烈的占有欲,何况,姜柔不但娇媚,而且也是一个雏儿。

子西暗叹了口气,道:“这阁楼有五间厢房,王子任意选择一个,老夫就不打扰王子雅兴了。”领着怀里的美人走出楼阁。

姬凌云早已被姜柔挑起了情欲,他本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此刻那里还忍受的住,将姜柔拦腰抱起,冲向了最近的一间厢房,将手中的诱人尤物丢到床上,扑了上去。

姬凌云熟练的由玉颈吻起,最后贪婪地痛吻着她湿软的小嘴上。

姜柔亦热烈地反应着,乐此不疲。

两人的衣物渐渐少去,姬凌云随手扯下了姜柔的裘衣,丰硕挺拔的双峰摆脱束缚一下弹了出来,一对形体堪称完美的豪乳让姬凌云顿时倒吸了一口气。

“齐女多淫,果然不假!”姬凌云暗自赞叹。

解除了所有的障碍物,姬凌云迎来了最后的冲刺。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预示着世上将少了个处男,多了一个少妇。

姜柔双腿紧紧的缠着姬凌云,锥心刺骨一般疼痛让她的红艳俏脸苍白如纸。

姜柔的反应让姬凌云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俯身吻掉了姜柔眼角的泪珠,柔声道:“你这是第一次?”

姜柔缓缓的点了点头。

姬凌云做梦也想不到如此娇媚诱人的佳人竟然尚是完壁之身,见姜柔那雨带梨花的面容,心中怜意大起,忍住心底欲望,伸手捏了她的脸蛋,柔声道:“陪我说说话,说话就不痛了。”

姜柔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感激道:“王子和其他人都不同,令尹大人府中有歌姬十余位。贱俾经常听她们说起男人的残暴,在那些人的眼里,我们根本就是一个货物,任由他们送来赠去,向王子这样体贴人的根本没有。姜柔真是幸运,第一次就遇上了王子,那些姐妹一定羡慕死了。”

姬凌云嘿嘿笑道:“他们那是发泄兽欲,好比一个野兽无情的摧残着小花,没有一点乐趣。而本公子是怜香惜玉,跟他们当然不同。”

姜柔“噗嗤”破口一笑,道:“王子说话真是有趣。”心中想道:“野兽摧残小花,到也贴切!”

说着,仿佛联想到了自己的身世,双眼微红,轻声道:“如果不是遇上王子,恐怕贱俾的下场也是同她们一样。”

姬凌云颇为自得,相信这世上没有人会向我一样相信男女平等了吧?囗中问道:“你是那里人?”

姜柔神色一暗,道:“贱俾是齐国即墨人,家父本是齐国大将,后因为上司迫害被除死,全家上下男的发配边疆,女的充当军妓。娘不愿意受辱随爹爹而去。当时,贱俾还小,就被当成奴隶卖到了楚国,几经转手,被令尹大人看中买进了府。同其他几位姐妹接受着各种训练。”

姬凌云暗笑,难怪她如此的老练,原来是接受过特别的训练,想起先前的销魂,还在姜柔体内的小凌云不由的涨大了几分。

姜柔若有所觉,脸上一片绯红,羞道:“随着姐妹们的长大,有的被转手送给了他人,有的在府里随时伺候不同的人。”

姬凌云觉得奇怪,问道:“那你为什么………”

姜柔明白姬凌云要问什么,笑道:“由于贱俾是姐妹中最出众的一个,令尹大人一直让贱俾做各种训练,却不让任何人碰。因为,他打算将贱俾献给楚王,让贱俾在楚王身旁说他的好话。不过也幸亏如此,不然贱俾哪能有幸伺候王子,王子如此温柔的对待,贱俾真的好感激呢!”

姬凌云怜意大生,难怪西施会说自己是正人君子,跟他们这些人比起来,自己的行为确实值得奇怪了,想想这时代女人的命生得真苦,就像蒲公英一样,命运全由男人操控,根本就不被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姬凌云在她额上轻轻一吻,“离开这里,以后跟我,你可愿意?”

姜柔“啊”的一声叫了起来,姬凌云温柔体贴,人又长得俊雅不凡,若能做他的小妾侍婢,纵死亦心甘意愿,口中不停的叫道:“愿意、愿意……”

想着能够脱离苦海,姜柔心里一片高兴,娇嫩的双手不停在在姬凌云的背后游走,使出十八般手艺,用心伺候起来。

姬凌云那还忍得住,把她抱了起来,痛吻香唇,使出后世的本领在姜柔的身躯上驰骋着。

第六章 巧遇范蠡

不知道什么时候,姬凌云从睡梦中酥醒过来,还未完全恢复工作的大脑有些迷迷糊糊,他睁开双眼就看见了怀中的佳人。

姜柔正在偷偷地看着他的脸,发现姬凌云醒了羞涩笑道:“王子醒了,贱俾伺候您穿衣。”

姬凌云吻了吻姜柔娇艳的红唇,道:“别贱俾,贱俾的叫,你也是个人,只是生活所迫才会如此。何况,你并不贱。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称我就行。”

只是普通的一句话,却让姜柔感动的泪湿了双眼。

姜柔哽咽道:“贱俾……”

姜柔一时改不了口,姬凌云徉怒在姜柔的翘臀上打了一巴掌,双目圆瞪,“还贱俾……”

姜柔幽怨道:“妾身伺候王子穿衣。”

姬凌云暗自一叹,男尊女卑早已深入人心,当真不好强求,不在强迫,起身梳洗。

走出了厢房,子西正似笑非笑的在门口等候,见姬凌云春风满面,笑道:“王子,那美人伺候的如何?”

姬凌云笑道:“那感觉,不足与外人道也。”嘴上同子西闲聊,心底却在想如何跟子西开口要姜柔一事。

子西见姬凌云心不在焉,以知对方的意图大方笑道:“既然王子喜欢,那姜柔就赠于王子了。”

子西的目光在姜柔的那凹凸起伏的身躯上巡视着,吞了一囗唾涎,道:“姜柔,今后你就是凌云王子的人了。”

姜柔喜极而泣赶忙跪下谢恩。

姬凌云也高兴的搂着姜柔,乘机告辞。

子西见姜柔面色怀春,喜由心生,暗赞姬凌云确有一手,以自己的车驾使人送他回楚国行馆,好显出对他的重视。

不过,姬凌云婉言拒绝,他拒绝了楚王的邀请,却来到令尹子西府上作客,传出去对谁都没有好处。

当姜柔迈出令尹府第一步的时候,泪水夺眶而出,说道:“自从妾身十岁走进令尹府后,至今八年,终于再次走了出来。”

姬凌云无言以对只能拉着她的手,边走边跟她说一些趣事,以解除她心中的伤痛。

走了许久,姬凌云发现了一个可悲的事情,就是他迷路了,周围的环境一点都不记得,根本无法找到回楚国行馆的位子。

来的时候,姬凌云可以一人一人的问,但这时有佳人在侧,怎么好意思让佳人知道自己是个路痴的事情。

“天啊!难道路痴也会遗传!!!”姬凌云一拍脑门,记得在前世一到不熟悉,陌生的地方他出门必带的东西就是地图,可在这古代那有那么精确的地图。

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怎么样也不能让姜柔知道这事。

又走了许久,始终对附近没有印象。

姜柔突然道:“王子你打算去哪?这里我们刚才不是来过了吗?”

姬凌云脑门冒出了条黑线,强辩道:“没有,是你看错了!”

姜柔奇怪的说道:“会吗?不会呀,还不只一次。你看,那里有个‘陈记铁铺’我们两次都从这里经过了。”

姬凌云顺着姜柔指的地方眺望过去,那里果然有一个‘陈记铁铺’。

姬凌云心里将那‘陈记铁铺’的老板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变以后,才尴尬的说道:“我们迷路了……”

姜柔“噗嗤”一声,掩着小嘴道:“王子真有趣……”

突然,姬凌云神情一变,面露惊讶之色,拉着姜柔闪身进入身旁的一家小店。不久,一辆马车匆匆而过,车上两人交谈甚欢。一个姬凌云并不认识,令一个郝然就是姬凌云的情敌加劲敌——范蠡。

姬凌云轻声嘀咕,“他怎么也来郢都了!”

姜柔不明所以,道:“谁来了?”

姬凌云让姜柔别说话,拉着她远远的跟着那辆马车。

幸亏郢都比较繁华,街上人口众多。对方的马车无法快行,姬凌云那三角猫的跟踪能力才不至于跟丢。

马车转了个弯,在一处府邸旁停了下来。

范蠡同那人相互作揖,然后一同走进了府邸中去。那府邸旁有株大树,正好挡住了视线,看不清楚府邸匾额。

姬凌云严肃的对姜柔道:“柔儿,你去那看看那辆马车停的地方是谁的府邸?”

不久,姜柔就走了回来,道:“谁的府邸不清楚,但屋檐上的匾上写的是蔡府。”

姬凌云走到一旁的摊位,用楚国的货币买了两个大饼,问道:“小哥,你可知道转角旁的蔡府是何人的府邸?”

摊位的老板也许是做了姬凌云的生意,非常的热情,“公子说的是门口有大树的那一家吧?他的来头可不小,是楚国重臣上大夫蔡丕的府邸。”

姬凌云听后一笑,暗自夸道:“天才就是天才,路痴也有路痴的好处。”

雇了一人带路,这才回到了楚国行馆。

刚一进院,伍辛就迎了上来,见姬凌云身旁的姜柔,露出了会心的微笑,“王子有佳人在侧,难怪彻夜不归。”

姬凌云让姜柔到屋里休息,然后严肃说道:“你知道我在路上看见谁了?”

伍辛摇了摇头。

姬凌云严肃道:“越国上大夫范蠡现在他正在上大夫蔡丕的府中作客。”顿了顿,随后问道:“这事你是怎么看的?”

第七章 楚宫晚宴

伍辛的这番分析非常有道理,姬凌云点头赞同道:“你说的不错,范蠡此行决非偶然。我们刚到郢都一日,范蠡就尾随而来。他此行并没有送上文书光明正大,反而悄悄的同楚国大臣交往,足见其用心不良。我吴国越乱,树敌越多,越国就越有机可趁。而吴楚结盟,不但加强了吴国的声势,还令吴国多了一强援,此乃越国最不想见到的事情。如无意外,范蠡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破坏我们吴楚结盟而来。”

伍辛微微皱起了眉头,道:“我听父亲说过范蠡此人,父亲从不赞人,但对越国的范蠡、文种却是赞不绝口。他说范蠡精通韬略,足智多谋,善于巧变,而文种眼光毒辣,善布局,鬼谋,对付一人,他有七成把握获胜。但此二人联手,互补不足,天下难有人与之相抗。范蠡来此,楚国的形势将更加难以看清了。”

姬凌云听了伍辛的话,笑道:“我却不这么认为,有些事情不用看的那么复杂。我们来楚国的目的就是结盟,而结盟的对象是楚国不是越国,结盟的人物是楚王熊章而不是越王勾践。范蠡在楚国势弱人微,而越国现在在名义上是我吴国的奴隶之国,范蠡没有多少资本跟楚王谈条件。更何况,他不敢露面,一旦露面,被我父王知道他在从中作梗,他还担待不起这个责任。”

伍辛笑道:“是我太多滤了吧,对了,三王子楚王今晚在王宫设宴款待,请你前去。司马子綦也邀你有空去一趟。”

姬凌云想了想道:“晚上楚王所设的宴是推托不了了,司马子綦不用理他,给他准备的礼物也收起来吧,范蠡这家伙狡猾的很,不能让他察觉任何我们的意图。”

两人在细节上商议了一会儿。

姬凌云直接下达了逐客令,道:“好了,有事情再来找我,没事尽量别来。我去陪我的小美人去了。”

伍辛听了差点气背了过去,暗道:“你陪美人就美人,也别说的那么直接啊!”

再次享受到鱼水之欢的姬凌云抵抗力降低到了零,大白天的又跟姜柔大战了一场,若不是为了应付晚上的宴会,非再来也几回合不可。

楚国的宫殿位于郢都城的中心,四周城墙环护,郝然就是一座小型城池。

姬凌云一到宫殿令尹子西就走了过来,他此刻是楚王亲自任命的迎接使者。

宴会在楚宫兆德殿举行,根据子西的介绍昭德殿是楚宫最大的宫殿,足以容纳近百桌宴席,同时还特地说道:“为了今日的宴会楚王特别勒令,郢都内的大小官员都要参加以示尊重。”

姬凌云听此言,淡淡一笑,暗道:“若真如此尊重,当初也无必要将自己拒之城外。”

当姬凌云到达昭德殿时,昭德殿内已经坐满了宾客。

姬凌云放眼望去,楚王的王席位于大殿以北的正前方,左右两边各有二十余排宴席,共分三层,每席能坐三人。

依照礼数最靠近王席的地位就越高。

在子西的带领下,姬凌云来到了王席下方右旁首列的空席上坐下。

东周以右为尊,姬凌云位于右上角足可见楚王对他的重视。

大厅装扮的极为豪华,其中两边大墙处挂着两幅巨型图画分别是《人物御龙帛画》,《人物龙凤帛画》雄浑壮丽,大气磅礴,恰如其份地衬此宫殿的豪华。

姬凌云看后,差点叫出声来,这画正是中国的魂宝,那《人物御龙帛画》描绘巫师乘龙升天的情景。巫师宽袍高冠,腰佩长剑,手执僵绳,神情潇洒地驾驭巨龙。龙首轩昂,龙尾翘卷,龙身为舟,迎风奋进。龙尾之上立有长颈仙鹤,龙体之下有游鱼。帛画中的华盖飘带与巫师衣带随风飘动,表现巫师乘龙飞升的动势。

《人物龙凤帛画》则呈长方形,质为深褐色平纹绢,以写意手法绘人物及龙凤。画幅中是一位侧身直立合手祈祷的贵族妇人,身着宽袖长袍,细腰垂譬,神态虞诚,花袍上饰云状花纹,妇人脚踏一半月状物,似为龙舟,亦可释为弯月,妇人前上端绘有高颈昂首、尾翎卷翘、轻盈飘逸向上飞跃的凤鸟,与凤相对应处绘有伸脚卷尾,躯体弯屈,扶摇升腾的黄龙。

这两幅画在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不,是全世界最早出现的两幅帛画,此画一出土当即震惊全球,被国家定为无价之魂宝,据说曾有人出价百亿也为能买个中一副。姬凌云吞了口口水,暗道:“如果将这两画带回去拍卖,那不轻轻松松就成了百亿款爷?”

当年,姬凌云曾经至收藏馆见过这两副画,因此印象颇深,不过当时的介绍是战国中期制造,也许是估计错误吧,毕竟过了两千五百年了,谁能考察的那么清楚?

姬凌云收回目光打量起身旁的宾客,姬凌云着重注意了几人。

特别是左上方一组的两人,尤其是坐于中央的那位身材高颀,相格清奇,两眼深邃,闪动着智者的光芒,看去有若神仙中人的老者,在他的身旁正是有着一面之缘的端木赐。

另一个吸引他的人是右方二排的一个武将打扮的人物,虽是武将装扮,却无任何莽撞之气,举手投足优雅大方,眼中却时不时的出现阴鸷狡猾的神色。

最后一组有三人,最长者面貌平凡,从其服饰看来竟和今日看到同范蠡并坐一起的人完全一致。余下两人均是武官打扮,一个外貌雄伟,身上散发着骠悍之气;另一个却是少年,同他也有过一面之缘,正是昨天在酒家出现的将军蔡城。

第八章 作秀

子西低声向姬凌云介绍附近的宾客,果然如他猜测一般,那左上方相格清奇的老者正是楚国重臣号叶公的沈诸梁,眼有阴鸷狡猾之色的人是子綦,面貌平凡的长者乃蔡丕,外貌雄伟的人的蔡丕之弟蔡珥。

楚王尚未到达,众宾客入殿后,都坐入自己的酒席,同周遍好友交头接耳,低声攀谈。

姬凌云离席来到叶公面前,作揖道:“姬凌云,见过叶公。”

叶公衣着朴实,却绣上了三条金龙,望了姬凌云一眼,和气笑道:“王子代表吴国,老夫哪敢受如此大礼。”

姬凌云笑道:“放眼楚国,凌云仅敬重叶公一人,先前一拜只是代表凌云一人而已,与吴国并不相干。”

叶公眼中出现一丝微怒,姬凌云此话言下之意不就是不将楚王放在眼内,冷冷道:“沈某哪敢当得起王子如此大礼。”

姬凌云笑而不答,自接返身回到了位上,心底却想道:“这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叶公好龙,虽不如书里写的那样痴迷,但也有几分喜欢。”

姬凌云若无其事的坐在一旁,却不知先前的举动给殿内所有宾客带来多大的震撼。

叶公在楚国的地位仅仅次于楚王,他生在楚国王室之家,曾祖父是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二十四岁就以出色的才能得到楚国朝野及四境诸侯的敬重,就连孔子也慕名千里拜访,得罪了他几乎就等于得罪了整个楚国。

因此,厅中大部分人都愤怒的瞪着他,子西的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子綦却是担忧,蔡丕、蔡珥、蔡城却是幸灾乐祸,而叶公神色平静好象刚才的一幕并没有发生一样。

这样的气氛一直至楚王的到来。

“当!”清脆的鸣钟声响起。

在妃嫔簇拥下,年在二十五六左右的楚国君主楚惠王熊章昂然步入殿内。

这楚王给姬凌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可爱”,他容颜俊秀,眼精目灵,相貌堂堂,但却非常的胖,才不到三十的他就已经开始发福,挺着一个大肚囊,一脸的笑意,象极了弥勒佛。

伍辛轻语道:“王子别小看了楚王,这楚王并无惊世之才,但很有政治手段。他以即位时,其余诸侯国谁也不将他放在眼内,但短短数载间,就将楚国的国力急剧提升。正因如此,才引起了郑国的窥视,我吴国也打算同其结盟。”

众人都跪伏地上,恭候他入席。

当然姬凌云仅仅只是作了个揖。

楚王坐定后,柔声道:“众卿家平身,今日设宴以欢娱为主,不必过于拘礼,入坐。”

众人高颂松德之后,才坐回席处。

侍女将酒斟满。

楚王举杯对着姬凌云道:“吴王子凌云年不过二十,便扬名于纵诸侯之间,今日一见果真年少有为,来大家都敬他一杯。”

众人虽是不愿,但依旧一起欢呼,轰然畅饮,气氛热烈。

姬凌云明知对方在此作秀,但还是心花怒放,非常高兴。

楚王一口气连敬了姬凌云三杯,方才停止。

楚王道:“王子凌云,我楚国歌舞乃天下一绝,但请鉴赏。”

说罢,两掌相击,发出一声脆响。

一群近五十位姿容俏丽的歌舞姬,翩翩若飞鸿地舞进殿内,为首十二位佳人分别持拿钟、磬、鼓、瑟、竽、笔、排箫等乐器立于两旁。

余下女子在随着悦耳的音律在殿内载歌载舞,她们时儿长袖拂面,时儿长衣曳地,做着各式各样的姿势。

姬凌云目光呆滞,偷偷的看了殿内一眼,见他们个个都兴致昂扬,不由大感无趣。不知他天生没有艺术细胞,还是什么,除了看出一群骚蹄子在扭腰转圈外,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暗道:“如果西施能这样为我跳舞那该多好,想着那拥有无双姿容的西施。”

姬凌云不由雄心奋起,告诫自己一定要好好完成这探任务,让她令眼相看。

场上音乐迭起,起舞的女子纷纷旋转了起来,彩带飞扬,煞是好看,显然以到高潮部分。稍后,乐停。

众歌舞盈盈一拜退了下去。

掌声接连响起。

姬凌云心知楚国的军力不强,但文化却是春秋之冠,为了不出丑也迈力的鼓了起来。

突然,蔡城大步来到姬凌云面前,作揖道:“久闻凌云王子剑术超群,蔡城技痒特请指教。”

姬凌云心中暗骂:“自己剑术不错,但也是最近才有的成果。还从来未在外人面前用过,到是两年前遇刺被施猛一拳打折了手腕到是留传了开来,这小子摆明是要羞辱自己。”正准备迎战,突然,灵光一闪,面露不屑之色,将头一转,不理会蔡城。

蔡城见姬凌云如此以为他怕了自己,讥笑道:“怎么?王子不敢应战?”

姬凌云双目圆睁冷声道:“你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向我挑战。”

蔡城面上一变,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姬凌云起身质问楚王:“楚王,我代表我父王使楚,是代表着整个吴国。你麾下小小的一个下将军都来当面挑战,我是否可以认为这是你楚国对我吴国的挑衅?”

楚王脸色数变,暗骂蔡城不识抬举,同时也对姬凌云的小题大做感到一丝不满,最终道:“蔡城,退下,这里那有你说话的份。”

蔡城愤然退下,还为入席。伍辛就站出来道:“且慢,蔡将军并无过错,只是找错了对象。凌云王子代表着吴国,象征吴王,自是不能降低身价与蔡将军一较高下。不过,蔡将军不必遗憾,在下也略通剑术可以代王子一战。”

说罢,对楚王道:“请楚王恩准。”

楚王哈哈一笑道:“蔡将军是我楚国知名剑手,伍壮士亦英雄过人。两位均是人中之龙,今次寡人就让你们在此宫廷比剑,胜者赏宝剑一口,黄金三百,以示奖励。”

蔡城扬剑冷声道:“楚国下将军蔡城,请赐教!”

第九章 暗夜杀机 勇挫五敌

伍辛的话一出口,大殿内一片哗然。

伍员之子,伍员是谁?伍子胥是也。

伍子胥与楚有仇,五战破楚,灭楚大军三十万,由不解恨,将以死的楚平王鞭尸三百,楚人无不深恨。

姬凌云哑然失笑,想不到这伍辛相貌堂堂,竟是一肚子的坏水。

他不显露武艺是因为觉得有这个扮猪吃虎的必要,因而只是戏弄一下蔡城而已,可他却没有想到蔡城比他更坏。不但主动请缨,还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本来,蔡城就已经怒火中烧,此刻在受伍辛这个灭族仇人之子的挑衅,那里还能保持冷静。

一个剑手若在对敌时,不能保持冷静,那么除非他的对手很差,不然必败无疑。

蔡城果真气得两眼射出森寒杀机,大迈一步,借力手往前推,青铜宝剑电射而去,疾刺对方左胸心脏,又准又狠。

伍辛挥剑搁挡却意外被震退了三步。

蔡城怒火中烧,只到对方力道不足,一出必是全力抢攻,兼之蔡城满腔怒火,下手绝不容情,不留余地的招招硬拼。

众人见伍辛节节败退,不懂之人一阵采声。

惟有个别几个神色慌张。

尤其是蔡城之父蔡珥,他数次大叫“小心”,但一人力微,声音顿被起哄的人被掩盖,况且,此刻蔡城一心发泄胸中气愤,充耳不闻。

蔡城的剑一剑猛过一剑,而伍辛却轻飘飘的躲开。

人终有力竭之时,当蔡城膂力渐消之时。伍辛一声不响,长剑快速刺出正中对方剑尖。

蔡城手中宝剑顿时被荡开,伍辛得势不让人,伍门快剑“刷刷”刺出,一剑接着一剑,一连刺了八剑,剑剑击在蔡城的剑上,让他吃尽苦头,手腕麻木。

连接八剑以是蔡城的极限,当伍辛刺出第九剑的时候,强行磕飞了对方手中长剑,胜负立分。

楚王觉得大失颜面,狠狠的瞪了蔡城一眼后,命人将赏赐给了伍辛。

宴会至此已经失去了气氛,姬凌云以酒力不支为由,率先离去。

楚王也宣布了撤席。

出了楚王宫殿,以是深夜,姬凌云同伍辛、施猛及三名护卫在寂静暗黑的长街疾行。

由于楚国有宵禁,大街上空无一人显得格外冷清。

姬凌云眉头紧缩,心事重重,要同楚国结盟不难,但要让楚国先低头或成为吴国的属国却并不容易。

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楚国自降身份?在这样傲慢下去,一定会适得其反。必须想办法改变当前的状况。

胡思乱想间,突然一阵急骤的马蹄声传来。

姬凌云惊醒过来提高警觉的往后望去,伍辛、施猛都停下了马,警惕的看着身后。

黑暗的长街,十余骑由远而近,催马而来,他们均是一身黑衣手持长剑,杀气腾腾,一看便知来者不善。

伍辛叱喝,“王子此地离公馆不远,速回去求援。”

不由分说,拔出配剑,回马迎敌。

施猛及余下四人亦一同对着来骑冲了过去。

姬凌云一愣,随即明白不是逞能的时候一拍马臀向前冲去。

突然,跨下良驹一声长嘶,姬凌云整个人倒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姬凌云翻身一看,原来一根黑色若有若无的拌马锁横在了马前。

六名黑衣人分别由两旁的小巷向姬凌云冲了过来。

姬凌云暗叫声我的妈呀,连滚带爬的向一旁跑去。

“救命啊……”“救命啊……”

姬凌云慌张大叫,语气中还带有哭腔。

“去死吧!”一名黑衣人的速度非常的快,象一阵风很快就追上了姬凌云。他的剑更快,如出弦的利箭直射姬凌云的后心。

但意外发生了,他的剑竟然失去了目标。

姬凌云在对方的剑离自己还有两寸的时候,竟然奇迹般的右移了一步,反身向黑衣人冲去,寒光一闪,姬凌云的剑轻易的划破了黑衣人的喉咙。

黑衣人双目圆瞪嘴巴张了张,不可思议的看着姬凌云,耳旁传来了姬凌云冷冷的声音,“你放了用剑大忌”登时毙命。

第一次杀人的姬凌云并没有任何异样,因为他明白还有五位杀手想要他的命。

没有任何犹豫,电光火石之间,姬凌云挽起一团剑花,向另外一刺客刺去。那人只觉对方的剑如鲜花般盛开,变成漫天剑点,暴风雨般往他吹打过来。

还未起抵挡之念,心脏处就中了一剑,步入了先前那人的后尘。

姬凌云抽出剑再次第三人刺去。

那人以有了准备的时间,展开剑法,以拙破巧,一剑斜挑,想挑中对方的剑。

姬凌云冷冷一笑,手腕园转,避开了对方的剑,那人剑锋一空,挑斜了,而姬凌云的剑却已乘虚而入,直奔面门。

那人想不到刚刚还抱头乱窜,哭喊“救命”的姬凌云竟如此厉害,骇然下横移开去。

姬凌云又哪能让他逃走,伍门快剑,剑剑连环,伍辛天资有限尚未领悟精髓都可以连环刺出九剑。

何况是基本功扎实,以得真传的姬凌云,手腕随那人的身体一起一动,倾斜下刺扎入对方的腹部,向上一抽,将那人的肚子滑开了两半,肠子滑的一下就流了出来。

此时三把长剑,同时往姬凌云攻到。

姬凌云总算真正经历了这真正的阵战,涌起冲天豪气,大叫道:“来的好!”

连出三剑,挡住了三人的攻势,身体前探,左手向一敌人一挥,那人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姬凌云嘿嘿一笑,左手再次挥向一刺客,口中大叫:“接膘!”。

那刺客大骇,不明所以,急忙退却。

姬凌云乘机挥剑杀向了第三位刺客,这一出手便是伍门快剑最厉害的杀招“诱杀!”,一个明显的破绽出现在了刺客面前。

那人急忙挺剑向上,直刺姬凌云的心脏。

姬凌云身体奇异般的倾斜,手臂一收夹住了对方的剑,未等对方反映。那刺客以被割破了咽喉。

还剩最后一人,姬凌云冷笑道:“傻瓜,你上当了,我只有一把匕首。”

第十章 利用时机

姬凌云面带微笑的走向那被自己吓退的刺客,这六个刺客个个都身手敏捷,均是难得的好手。以一敌六,他自己是必死无疑,因此,他先扮猪吃虎,用计除了五个。

剩下一个,自是要生擒拷问。

最后一名刺客幡然省悟,根据情报自己今日刺杀的人是一个剑术寻常的王子,可是错的很厉害,对方不但剑术过人,反应和智谋也是高人一等。

当下,屏气凝神,专心对敌,“看招!”

刺客挥剑向姬凌云砍了过来。姬凌云侧身闪避,长剑还刺,一剑既出,后招源源倾泻,剑法轻灵,正是伍门快剑是精髓“行云流水,连绵不决”。

翻翻滚滚剑招的和刺客拆了二十余招。

突然间姬凌云一声大喝,举剑直劈,气势如虹。刺客眼见难以闪避,一抖手,长剑指向他胸膛,竟以命搏命。姬凌云大笑一声,回手削剑。当的一声,两剑相交,他不等刺客抽剑,便纵身而上,左手扼住了他喉头。

姬凌云厉声道:“说是谁派你来的,是不是范蠡那混帐?”

那刺客被牢牢扼住喉头,满脸紫胀,摇了摇头,手中的剑猛然向姬凌云小腹刺去。

姬凌云早防这招,挥剑斩断了对方的手臂。

刺客趁姬凌云分心强行挣脱,厉声道:“姬凌云,想不到你竟然万中无一的好手,今天我们兄弟栽了,但你休想从我口中套得任何东西。”

话刚说完从怀中拿出一小瓷瓶,将瓶子里的液体喝了下去。

不久,那刺客脸色剧变,两手紧握喉咙,“啊啊”的说不出话来,两眼暴凸射出恐惧的神色,身体摇晃了几下,豆大的汗珠从额上流下,嘴角逸出血丝,形状恐怖至极点。盏茶功夫间,那刺客就向后倒去,没了气息。

姬凌云呆立了半想,叹了口气,向伏击处快步跑去,没走几步就遇上了伍辛、施猛。

没有工夫闲聊,众人急步回到了楚国公馆。

相互叙述了经过,伍辛大悟道:“原来如此,怪不得呢,我们那匹刺客武艺平平,只是游走并不与我们正面交锋,原来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拖延时间,真正是杀招竟在路上。”

“吧!”

伍辛懊恼的煽了自己一个耳光,“我真没用,竟然被对方利用。”

“别这样!”姬凌云笑着安慰道:“对方是有备而来,有心算无心,自然我们吃亏。何况,我并没有受伤。不过,我们确实是大意了,想不到范蠡竟会用上这一招,他可真够狠的啊!”

姬凌云很清楚,在楚国没有多少人敢动他。有吴国作为后盾,就算楚王,叶公也不敢。当然这也是他有持无恐的原因。

但范蠡却不同,只要自己死在郢都,那么父王一定会迁怒与楚国。

到时候大军压境,楚胜,越国则趁机北上,直取姑苏。若吴胜,那么吴国也将损失惨重,越国同样可以崛起。

这是两赢的局面,吴楚交战,无论是吴胜还是楚胜,越国都可以得到莫大的好处,难怪范蠡会痛下杀手。

所以,这次刺杀的主谋,范蠡做不二人选。

姬凌云暗叹,只怕范蠡千算万算,惟独没有算到自己剑术大进把!!

“这小崽子真是可恨!”施猛咬牙切齿的说道,他为人单纯,谁对他好,他就会对谁好,谁对他不好,他会记恨一辈子,上次的利用在加上这次的暗杀,施猛此刻恨不得一拳将范蠡的脑袋打暴。

伍辛亦愤然道:“以范蠡一人肯定无法完成这次严密的刺杀,蔡家的那几人也巴不得同我吴国开战,这次计划一定也有参与的份。早知道他们手段这么狠辣,在宴会上我就应该断了蔡城的双手。”

姬凌云这时突发奇想道:“我们可以不可以利用这次刺杀逼迫楚王妥协?”

伍辛大喜道:“好主意。”

姬凌云立刻下达了命令,道:“伍辛,你去告诉楚王,就说我遇刺,身受重伤,静养一日,立刻回国。”

“好,我这就去!”伍辛正准备起身,就被姬凌云叫道:“等等!”

想了片刻,姬凌云道:“你暗中派人再送令尹子西一份厚礼,就说郑国在半月前,已经派出了使者至姑苏,商议的内容不详,但使者却是满意的离去。子西的个明白人,他因该知道怎么办。还有,派人在蔡府附近暗中监视,一有范蠡动向,立刻通报。”

就在伍辛走后不久,楚王就带着叶公来到了公馆。

姬凌云接见了他们,此刻姬凌云赤裸着上身,姜柔正红着双眼为他包扎,白色的纱布在他的腹部绕了一圈又是一圈。

姬凌云笑道:“凌云受伤,无法行礼,还望恕罪。”

楚王忙道无妨,紧张问道:“王子伤的如何?”

姬凌云道:“没事,只是皮肉伤,并没有伤到要害。”说着,还扭了扭腰,表示自己无恙,但鲜血却渐渐渗出了纱布。

姜柔嗔怒道:“别动,伤口又出血了。纵不是要害,也不能大意。”

楚王神色略安,但将纱布出血又紧张了起来,这姬凌云是吴王爱子,若在这时遇刺客死异乡,非引起两国交兵不可,遂道:“寡人带来了楚国最好的大夫,需不需要让他来提王子检查一番?”

姬凌云摇头道:“不用,只是小伤而已,是外人小题大做了。不过,今晚可够玄的,如果不是施猛神勇盖世,我这小命可真要搁这儿了。”说着,姬凌云露出了害怕的神色道,“看来这里是呆不得了,休息一日,待口伤好了一些后,我立刻回国。”

“啊!”一听姬凌云亲口说要回国,楚王意外的叫了一声,道:“那结盟……”话未说出口,叶公就抢先道:“既是如此,我们也不便打扰,王子且放心休息,正事日后在谈。”

姬凌云此刻恨不得将叶公给生吞了,明明楚王已经开口打算服软,却被这老家伙硬声声的打断,面色改色的下了逐客令。

姜柔也同时被请了出去。

姜柔从地下捡起血迹斑斑的旧纱布走出了房间。

第十一章 决定结盟 范蠡使计

次日,楚国议事厅内,所有重臣均在商议吴楚结盟一事。

由于,姬凌云已经下了最后的期限,因此,结盟与否今日必须决定下来。

令尹子西见众人争论不休,随口说出了一个消息:“臣得到一个消息,在半个月前。郑国曾悄访吴国,并且满意的回国。”

楚王神色凝重,“这么说难道吴国以暗中同郑国结盟,共同对我大楚?”

子西摇头道:“不敢肯定,这消息是臣从姬凌云的门客施猛口中无意得出得。他只是说漏了嘴,臣也没有探得详情,但郑使入吴,意图却非常明了。显然是打算联合强大的吴国,一举吞并我们。”

司马子綦慎重道:“郑国并不与吴国相接,郑吴联盟,吴国受益不大,因此,夫差才令王子凌云入楚,探我大楚口风。若我国愿意与吴结盟,那么吴国将支持我们对郑。反之,我们不愿,吴国将联郑伐楚。

诸位因知,姬凌云在我楚国傲慢无礼,并无任何结盟之意思。臣认为这其中定有内情,根据子西大人的消息可以看出姬凌云一定收过郑国的大礼,所以他对同我国结盟毫无兴趣,但又不能违背吴王之意。因而,在我大楚境内处处针对我国,拖延时间,然后在找借口离去。昨夜姬凌云遇刺,正是最好的借口。

大王,莫失良机啊!等到吴郑两国的大军兵临城下之时,在后悔便晚了啊!”

子綦的分析入情入理,得到了众多大臣的支持。

上大夫蔡丕见此,按耐不住,怒道:“楚王,吴国乃我国之死敌,今却要与其结盟,作何道理?想我大楚,本是南霸,威镇诸侯,吴国之狡猾,使得大楚无颜面立于众诸侯之前。要想恢复往日声威,必须同吴死战到底。楚王,不可忘记平王之耻啊!”

司马子綦大声冷笑:“蔡丕,你是何等居心。郑国三万精锐甲兵就屯扎我大楚边境,时时骚扰我国。而我国共有步卒四万,战车千乘,伐吴时,必留一万防止郑国来袭。因此,我国能与吴国抗衡的也只有三万甲兵与千乘战车。敢问上大夫,就以这点兵力如何同拥有十数万甲兵的吴国抗衡?如果你敢说一句,可以用这些兵力战胜吴国的伍子胥,我子綦不说二话,立刻将麾下两万甲兵双手奉上。”

“你……”蔡丕无语而对,伍子胥的军事才干确实太过强悍,也许整个楚国只有叶公才能同他抗衡吧。

众臣你一言我一语,足足争论了两个多时辰还未得出结论。

楚王制止住了众人的争吵,询问叶公,决定以他的想法为主。

叶公平静的看着楚王,道:“楚王,姬凌云此人深浅不知,他究竟是在故意而为,还是无心之举,很难判定。此刻我们能做的只有等,等候消息。”

说完,叶公闭上了双眼,仿佛是一尊没有生命的木雕一动不动。

一个时辰过去,两个时辰过去。

叶公依旧在位子上没有任何动静,众臣都等的不耐烦了,但却无人敢开口说话。

突然,马蹄声传来,叶公闭着的眼睛猛然睁开。

一位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手里拿着叶公的“楚王令”冲进了议事厅,慎重的将一封信交给了叶公。

叶公看了一下信的内容,长叹道:“楚王明日召见凌云王子商议结盟一事,必要时,作出一定的让步。”

楚王快步走下王座从叶公手上拿过信,粗略一看,信中仅有八字:“吴兵暗中聚集楚境”。楚王将信藏入袖中,亦长叹道:“此事就按叶公之言,诸公退下。”

“楚王……”蔡丕还想在劝。

楚王厉声道:“寡人主意以定,无须在劝,退下。”

结盟一事,以成定局。

蔡丕失落的回到了府邸,走向了府内僻静的别院。

别院中一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正专注的看着书札,完全沉静在书海中去。

“少伯兄!”蔡丕来到了那中年男子的身旁。

中年男子正是范蠡,而少伯则是他的表字。

范蠡放下手中书札淡淡看了蔡丕一眼,平静道:“蔡兄面色不愉,想来吴楚结盟将成。”

蔡丕叹道:“正如少伯兄所言,我王已经决定明日便跟姬凌云商谈结盟一事,看来,我们完全败在了姬凌云那小鬼的手上。”

范蠡面沉如水,心中却起了滔天巨浪,自从姬凌云出现在他的眼中后,一直都在同他作对,处处破坏他的好事。他本是楚人,因在楚国得不到重用,便入越寻求发展,一展生平所长。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得到越王勾践重用。回越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为了越国强大,他忍痛将心爱的女子送给吴王,可是却因姬凌云而功败垂成,后不甘心,便谎骗施猛,让施猛与姬凌云同归于尽,却不料反帮了姬凌云一把。后来,又听姬凌云说出惊世之言,他更加坚定了杀姬凌云的决心。因此带上一批精良好手来楚打算令吴楚敌对,可是依旧以全军覆灭而收场,至今他都不明白,自己将一切可能都算在了内,以六位最出色的好手对付剑术寻常的姬凌云,这必胜之局,怎么会以全军覆灭而收场。

难道姬凌云真有上天的庇佑?真是我越国的客星不成?

范蠡淡淡说道:“这几天打扰了,范蠡明日一早便回越国,蔡兄就暂且忍耐吧!”

蔡丕点了点头,道:“也只好如此了。”

蔡丕告辞而去。

范蠡等蔡丕走后才叹了口气,此刻他以无看书的心情,遂在蔡府散步思计,不知不觉来到了后院练武场。

练武场内蔡城发疯似的胡乱挥剑,宣泄着心中的怨恨。

范蠡突生一法,犹豫了会儿,最后还是走向了蔡城,道:“你这样发泄没有任何用处,让姬凌云,伍辛知道也会笑你懦夫。”

蔡城还不知道范蠡的姓名,只是知道范蠡很有才华,也很神秘,父亲和叔父给对他非常尊重,求教道:“先生有何办法?”

范蠡淡淡瞄了他一眼道:“办法有一个,但不知你敢不敢用,怕不怕死。”

蔡城怒道:“死有何惧!”

第十二章 诛杀蔡城

这日清晨,姬凌云正准备收拾行装,就闻前去监视范蠡的侍卫来报,范蠡已经在今早离开了郢都。

姬凌云暗道,想必对方刺杀失败,又闻楚王妥协,以无计可施,便早早离去,以妨意外。

当下也不予理会,草草的收拾行装,便前往楚王宫殿商议结盟一事。

姬凌云带上伍辛、施猛及一众侍卫向楚王宫赶去。

因楚王召见之处乃楚宫正殿,伍辛、施猛都不适合入内,便将他们至留宫外等候。姬凌云独自一人进了楚宫。

走在路上,姬凌云发现了一丝异常,楚王宫他来过一次,这里戒备深严。不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但也相差无几。

可现在一眼望去,只有少数兵将在巡逻站岗,不由觉得奇怪。

但也没多想,这毕竟是楚国王宫谁敢乱来。

“咦!”姬凌云突然惊愕道:“这是去哪?”

领路的士兵竟然没有带他向楚国王宫正殿走去,而是在王宫正殿下方转向了一个小巷。

领路士兵答道:“楚国剑室。”

姬凌云微微起疑道:“去那干什么?”

领路士兵道:“不太清楚,不过好象是还什么剑。”

姬凌云思路电转,“难道是王者之剑——湛卢?”

“好象是!”领路士兵恭敬的答道。

姬凌云点了点头,不疑有他。当年越王允常(勾践之父)命欧冶子铸剑。历经十载,铸得五剑,分别是湛卢、钜阙、胜邪、鱼肠、纯钧。

其中以湛卢最难炼造,当时欧冶子带妻子朱氏、女儿莫邪、女婿干将和徒弟徒风胡子、薛烛,用一年时间寻找铸剑之地,后又花费三年辛苦,终于铸就了锋芒盖世的湛卢之剑。此剑可让头发及锋而逝,铁近刃如泥,举世无可匹者。传说剑成之时,精光贯天,日月斗耀,星斗避怒,鬼神悲号。

越王允常得湛卢、钜阙、胜邪、鱼肠、纯钧五剑,欢喜异常,似五剑为珍宝。

不过,吴王诸樊得讯,诸樊爱剑成痴,便来相求。越王允常畏吴之强,只得以湛卢、胜邪、鱼肠三剑相献。

胜邪此刻正是吴王夫差的配剑,而鱼肠因吴王阖庐以鱼肠剑遣专诸刺杀王僚,被阖庐赐给了出谋策划的伍子胥,又经伍子胥之手赠给了自己。

可湛卢却在当年意外掉入水中,后为楚王所得,秦王闻之,求而不得,兴师击楚,楚王始终不与。

现楚王有求与吴,愿意归还湛卢也在情理之中。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

湛卢虽号称王者之剑,但毕竟只是一把剑,当面献上便是,何必如此麻烦。

念此,姬凌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暗道:“难道楚王要对自己下手……不对,如果楚王有意杀自己,随便调个几千军队,轻易便可将自己射成刺猬,何必如此麻烦。”

大迈一步,将领路士兵擒住,厉声道:“你受何人指示,胆敢害我!”

“哈哈!现在才察觉,你不觉得太晚了吗?”不远处转角边走出一人,他一边大笑,一边策马走向姬凌云。

姬凌云回头一看,十数名手持长戈的楚兵以挡在他的身后。

见此情形,姬凌云心中暗暗叫苦,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敢在楚王宫内向自己下手,强壮胆气,厉声喝道:“蔡城,你胆敢如此无礼,我乃楚国贵宾,你就不怕楚王怪罪?”

蔡城闻言,满面厉色,笑道:“贵宾,笑话,等会你便是一具死尸,而我蔡城将会是齐国上将军,楚王怪罪关我何事?”

原来,昨日范蠡谎称自己是齐国司马,来楚目的是为了令吴楚开战。于是假意授蔡城齐国上将军之位,让他盗取其父令牌,调离王宫守卫,安插心腹待命,然后诱姬凌云至暗处杀害。

范蠡知蔡城在楚国以颜面尽失,决不会留念楚国,以高官厚禄诱之,并出狂言保证他家人无恙。

范蠡计划面面俱到,条条在理。

蔡城竟对其言深信不已,便有了以上一幕。

姬凌云不知蔡城所说何意,但也知道形势危机,故做慌张道:“蔡城,蔡大人……别杀我……到了吴国,我让我父王封你为上将军,不……是……是相国。”

姬凌云仿佛吓的语无伦次,一个尽的后退,身子微微发颤。

蔡城见姬凌云熊样,心情大为舒畅,顿时哈哈大笑,“夫差这只吴国猛虎,竟然生出了一只胆小的猫崽子,真是可悲可笑。”

姬凌云拔出了剑,颤声道:“我不是猫崽子,我会剑术的,而且还很高的,你别过来,别过来!”说话间,握剑的手也跟着抖了起来。

蔡城笑的更欢了,他跳下了马背,嬉笑道:“来,想我这儿刺,来呀,你不是会剑术吗?刺啊!”突然,蔡城面色一整,森然道:“昨日之耻,今日我要百倍讨回来。”手中的长剑对着姬凌云的手腕刺去。他并不想立刻杀了姬凌云,他要好好的享受一下猫抓老鼠的乐趣。

可是他能够享受的到吗?

当然不能。

在蔡城向姬凌云冲去的时候,姬凌云那害怕的双眼闪过有丝异色,欺身上前,当胸一剑刺去,这一剑似鬼似魅,竟无丝毫迹象可寻。

蔡城本非如此不济,但在这种情况下有如何能挡的了姬凌云一招,当即被刺了一个透心凉。

姬凌云一脚踹开蔡城尸体,飞身上了他的马正遇冲出重围,但脑中突然闪现一个大胆的想法,大笑三声,双腿一夹马腹向楚王正殿冲去,路过蔡城尸体时,竟然斜身将尸体抓起,在马上割下了他的头颅,血花喷射,染的姬凌云一身是血。

将尸体抛出,砸倒了数人,猛冲入敌群,长剑霍霍,射出漫天剑影。

第十三章 威逼楚王

蔡城用来伏击姬凌云的士兵并不多,才不过百人而已。

四面一分,姬凌云将面对的敌人仅仅二十余人。

姬凌云自幼好玩,走马猎鹰是他在学剑前最喜爱的活动,因此,自幼就练就了一身出色的御术,

仅仅只是一夹马腹,一抖缰绳,跨下良驹便如离弦的箭,对着那二十余人冲杀过去。

姬凌云依仗出色的眼力,腕力借助马的冲力,手中剑连环刺出,招招都攻向敌人的身上要害。

点杀了五人后,冲了出去。

路上还有人阻挡,但不是被撞飞,就是被姬凌云挑杀。

由于蔡城的父亲蔡珥是楚宫禁军的统帅,他的令牌虽不可以完全调动禁军,但改防却不成问题。为了不让来往的禁军发现他们的意图,坏他好事。蔡城早以将禁军远远的调开。

可是蔡城只不过是一小小的下将军,手中的兵力有限,心腹就更加少了,只是零零散散的边布四处代替禁军做做样子。

因此,姬凌云很轻松的就冲了出来。

来到楚王正殿前,姬凌云看着阶梯上的两百名楚兵,知道真正的考验来了。

这些都是楚王的精锐,只有楚王才能调动。

“驾”!姬凌云反手在马臀上刺了一剑,战马吃痛迈力的狂奔。

那百名楚兵果真训练有素,为首一人一震手中重剑喝道:“上!”

两百名楚兵列为方阵,横起长戈,一步一步的向姬凌云冲去。

姬凌云摆开门户,一声不响,鹰眸般锐利的眼神看向了两百名楚兵。

战马在第一时间内撞飞了三人,姬凌云也顺势连挑了三名楚兵。

待战马失去冲力后,姬凌云果断的跳下了马背向最近的一人扑去,长剑在对方的戈尖上点了三点,刺入了对方的胸膛。

姬凌云专门向人群里冲,对方都是长戈手,近战非常不利,奈何不得在人群中的姬凌云。

而姬凌云却是如鱼游水,在人群中依仗出色的步伐来回穿梭。

左手的鱼肠专刺楚兵的心脏,右手的宝剑却只挑对方的喉咙下手,来往间已有二十余人死在了姬凌云的手上。

此时,三根长戈同时向姬凌云刺到。

姬凌云避无可避,眼看就要命亡戈下时,姬凌云左手一挥,锋利无比的鱼肠剑顿时削断了两根长戈,右手挥剑架住第三根致命长戈。

趁对方长戈被荡起时,手腕翻转,快速回剑刺入那人的喉咙。

无头的断戈,同时打在了姬凌云的胸口。

姬凌云退了三步,强忍着痛楚,将两人送下了地狱。

近身搏斗,凶险万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因此,纵是姬凌云剑术在高也架不住人多,渐渐不支。

“住手!!”楚王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停了下来。

姬凌云捂着右臂的伤口,露出了胜利的笑容,这一局,他赌赢了。

楚王见姬凌云,双眼露出了愤怒的火光,喝道:“姬凌云,你这是欺我楚国无人吗?今日你不给我一个交代,休怪寡人无情。”

楚王彻底的怒了,他已经低头向吴屈服,可姬凌云却独闯自己的王宫还杀了自己那么多侍卫,实在太过嚣张。

“正好!我姬凌云也要你熊章给我一个交代。”姬凌云走向了那匹已经倒在血泊的马,从马鞍处卸下了蔡诚的头颅,将头颅丢给了楚王。

“诚儿!”蔡珥见爱子的头颅,悲呼一声,厉声道:“姬凌云我要杀了你……”

不过,他很快就被楚王叫人强行拉住。

楚王怒道:“这是何意,炫耀吗?”

姬凌云手中长剑直指楚王,昂天长笑:“熊章小儿,你少给我装糊涂。你口口声声叫我来结盟,结果却让蔡城将我引至一旁小巷暗杀,你可否给我一个交代。我姬凌云今日身入虎穴,由死而已,何足惧哉!”

楚王大惊失色,原本他还站的住理,纵然吴国在强大不能不讲道理,但姬凌云的话若真是实情,那么纵然吴国大军压境也是理所当然,慎重道:“王子此话当真?”

姬凌云讥笑道:“你当我姬凌云是傻瓜,无缘无故在楚国宫殿杀人玩耍吗!”

楚王望了叶公一眼,眼中露出一丝不知所措。

叶公走至楚王身旁低声道:“王上,蔡城有勇无谋,行事卤莽,姬凌云也并非说一是二的小人,此事看来不会有假。但姬凌云如此行径,也显然是刻意而为。我已尽量高估他,至今却发现还是低估了他的干略。看来姬凌云此次不会善罢甘休,如此魄力令人心惊。此次我楚国不给姬凌云一个合理的交代,怕是难以和解。”

楚王听后暗叹,也只好如此了,“来人,将蔡丕同蔡珥拿下,蔡氏一族,以谋反犯上罪论处,蔡氏男子连珠,女子充当官妓,择日行刑。”

姬凌云听此神色也不由一暗,但为了吴国这是事在必行。蔡氏一族与范蠡交往过密,又处处同吴作对,对于吴国来说实为一大后患。

楚王看着象死猪一般的蔡丕、蔡珥,心中也是不忍,但蔡诚所犯的错实在太大,若不从重处理,传出去对楚国的名声是一大损害,为了名誉,明知与他们无关,但也只能牺牲他们,以堵天下悠悠之口。

楚王看着姬凌云道:“凌云王子,寡人对今日所发生的事情向王子道歉,此事寡人确实毫不知情。”

叶公也道:“凌云王子乃人中龙凤,定然明白个中关键。如果我王真的要向王子下手,又何必等到今日,又何必这么麻烦?”

姬凌云暗骂:“真是只老狐狸。”叶公将话说道这个份上,姬凌云也不好借题发挥,只好道:“叶公说的有理,姬凌云就此别过。这楚国我是一刻也呆不了了,十二个时辰不到,就遇上了两次要命的刺杀。结盟一事,还是让我父王来和你们谈吧!”

楚王面色尴尬,看了一眼叶公。

叶公点了点头。

楚王无奈道:“如果我楚国愿认吴国为兄,事以吴国为先,不知王子可否坐下一谈。”

姬凌云停住了脚步,不好意思的笑道:“我忘记我会剑术了,刺客奈何不了我,还是以正事要紧。”

第十四章 小宝儿

其实楚王也是无奈,二十年前,吴国对楚国的伤害实在太大。

常人并不觉得,但楚王自己却异常清楚。

吴楚一战,吴国不但歼灭了楚国三十万大军,还放任军队在楚国境内大势掠夺长达半年之久,导致楚国田地颗粒不收。

多年来,楚国刚有一个好的发展势头,就引起了郑国的窥视,使得国力又下降了几分。

叶公曾提议联盟强国,以保楚国稳定发展。

同楚国关系最好的国家乃是秦国,但秦国国力不强,在众诸侯国中只能算是中等,加上秦国和楚国之间均是山林险道,关键的时候无法及时支援。

因而,叶公认为吴国是最好最合适的盟友,但吴楚多年的恩怨使得吴楚两国的结盟非常渺茫。

一直到姬凌云的出使,才让楚王坚定了同吴国结盟的决心。

于是,便招叶公商议。

叶公认为吴国的目的是同齐、晋争霸,以号令周天子,与楚结盟正好可以让吴国毫无顾忌的同齐、晋争霸,因此可以签订互利同盟。

吴国拥有天下最精良的锻造技术,却缺少铜、锡矿石,同时吴地位于江南,土地肥沃,不缺粮食但却极缺战马,而楚国百废待兴,极缺粮食,技术,却因与秦交好加上楚地幅员辽阔最不缺的就是铜、锡等矿石,以及优秀战马。

以铜、锡等矿石换吴国的兵器甲刃,以优秀战马换取吴国的食物,双方受利,通利发展。另外,楚国还可以借助吴国的强大,威慑他国。

可是姬凌云行事乖张,丝毫没有和楚国结盟的意图,后来更是利用遇刺事件,迫楚王先行退让。

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也就罢了,最多在立场上吃一些小亏,让吴国多占些便宜。

可是好死不死的蔡诚,竟然擅自刺杀姬凌云,令姬凌云又有了叫板的借口。

姬凌云虽说的好,让吴王找人来谈,但这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具体会不会再来,谁也说不清楚。

到是吴国的大军此刻在楚国边境待命这是不争的事实,楚王清楚也明白,当年的楚国号称南霸,势力十倍与吴,都被吴国杀的几乎灭国。而现在楚国国力,军力都远远逊色于吴国,能征善战的将领出色的也仅仅只有叶公一人。

而叶公也明确的表明了,他自己在军事上的才干远不如伍子胥,相较起来孰强孰弱,一望可知。

此时与吴交锋,只会将楚迫入绝地。

左思右想之下,楚王决定再退一步,成为吴国的属国,视吴国为兄。

姬凌云别有深意的看了楚王一眼,收起了轻视之心,能那么快的作出正确的决断,确实不能小觑,胖胖的楚王现在看来还真有几分王的样子。

经过楚国御医的包扎,已经将血止住,叶公看着姬凌云那毫无伤口的腹部眼中闪过一丝异彩。

姬凌云注意到了叶公的神色尴尬的对他笑了笑。

叶公并没有因为上当而恼羞成怒,反而笑着答礼,眼中露出了一丝丝的欣赏。

休息了阵,恢复了些精力后。

姬凌云便同楚王商议了结盟事宜,并决定一月后,吴楚两国至昭关歃血为盟,互助互利。

当晚,楚王再次设宴隆重的款待了姬凌云。

此次宴会以无任何矫情敌对,气氛活跃,直至天明方休。

宴会结束后,姬凌云狼狈的挺着大肚子回到了楚国公馆,作为宴会第一主角,他被灌的酒,整整是楚王的好几倍。

摸了摸全是酒水的肚子,姬凌云暗自怀疑,是不是楚王那家伙输给了自己,变着法儿来让自己难堪?

搂的姜柔美美的睡了一个回笼觉。

醒来后,就闻叶公以等候多时,整理了衣着,来到正厅。

叶公同端木赐正和伍辛叙话。

众人闲聊了会儿,叶公提议让姬凌云多呆几日,由他亲自陪同,浏览一下楚地风光。

姬凌云任务完成,欣然同意。

余下十日,在叶公的带领下,姬凌云游遍了楚地风光,同时也对楚国的国情有了大致的了解,心下暗暗佩服伍子胥的高瞻远瞩,楚国正好拥有吴国没有的物质,而吴国以拥有楚国需要的东西,这次结盟互惠互利,足以让吴国的实力上升一阶,楚国亦是相同。

这天,姬凌云同叶公、端木赐来到了叶公的领地叶城。

此行,姬凌云本遇见见中华的圣人孔子,但不巧孔子在前日就外出游历,至今未归。

“英雄……英雄……我的英雄呢!”

正当姬凌云至叶公府邸的时候,一个明媚阳光的女孩儿从府邸里冲了出来,口中还莫名其妙的叫着“英雄”。

那女孩儿约莫四、五岁年纪,一身青衫,笑靥如花,穿着一双葱绿色鞋儿,鞋边绣着几朵小小黄花,纯然是小姑娘的打扮,一蹦一跳的,仿佛遇到了非常好玩的事情。

叶公突然露出了少见的慈祥之色,伸开双臂,叫道:“宝儿乖,来,让爷爷抱抱!”

谁知那少女直接绕过了叶公来到了姬凌云的面前,仰头问道:“你就是吴国王子姬凌云?”

姬凌云惯性的点了点头。

那叫宝儿的少女高兴的跳了起来“耶!”兴奋的抱着他的双腿叫道,“英雄……我的英雄,陪我去后院玩了,宝儿带你去好地方。”

姬凌云看着可爱至极的宝儿,面上不知是喜还是悲,尴尬的看着叶公。

叶公也露出为难之色,怒道:“宝儿不得无礼,快快回房去。”

宝儿微微皱起眉头,鼻子小巧的翘着,嘟着嘴道:“不去……我要英雄陪我。”

叶公那老脸微微放红,想生气却生不起来,眼中除了腻爱,就是无奈,可见他对着宝儿实在疼爱异常。

姬凌云见了宝儿也喜爱非常,挽下身子,捏了捏他那白嫩的脸蛋,笑道:“小宝儿,为什么叫我英雄?”

第十五章 斗兽棋

姬凌云看了眼来人,她大约二十岁出头,生得楚楚动人,弱质纤纤,但神态端庄,有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派,同时还透出一股高贵华美的姿态。

这时她盈盈俏立与姬凌云面前,轻蹙黛眉,只要是男人,就会兴起把她拥入怀里轻怜蜜爱的强烈冲动,但却又会因为那高贵的气质而望而止步,不同的感觉让人心痒难耐。

她眼中出现一丝温怒,丰润性感的红唇,轻抖一下后,怒道:“宝儿,出来!”声音娇甜清脆,还带着铿锵和充满磁力的余音,纵是怒音,也那么悦耳动听。

姬凌云心不争气的跳了起来,因宝儿藏在他的身后,那人离她的距离不过几步远,而且是面对面站着,对方的一举一动都被姬凌云看在了眼中。

姬凌云不由自主的将眼前的佳人同西施相互比较起来。西施是夺天地之造化的神异尤物,美的让人不敢亵渎;而面前的佳人却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让人确确实实的感受到了她的存在,既有心占为己有,又不忍占为己有。

宝儿似乎怕极了眼前的佳人美妇,就是躲在姬凌云身后不出来。

姬凌云笑道:“小孩儿劝劝就是,太凶了反而不好。”

那美妇虽是生气,但也不失气度,气定神闲,仰脸看着比她高了一些的姬凌云,柔声:“凌云王子纵是身份在高也无权干涉妇人家事吧?”说完,心头就隐隐来气,暗道:“若不是你,我那宝儿又怎么会不听我这个娘的话。”

原来,在一年前左右,叶公因那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而多次称赞姬凌云,并将这十六字写在纸上,挂于卧房以此来提醒自己要有大海的胸襟,抛开世俗的欲望。

宝儿那时什么也不懂,但姬凌云三个字却被她记在了耳中。一直到不久以前,姬凌云怒斩蔡城,独闯楚宫的事情传至了叶城。

宝儿这个年龄本就是不辩是非,却又异常崇拜强者的时候,听姬凌云一个打两百楚兵,并且还逼迫楚王妥协,心底就一直视姬凌云为偶像,英雄,盲目的崇拜了起来。

今天一早,宝儿就听下人说姬凌云会来,就激动的无以复加,一听院外的动静,就兴奋的冲了出来。

姬凌云摸了摸鼻子道:“话是这么说不错,但对小孩怎么凶总是不好。”说完,反身捏了捏宝儿的脸蛋,笑道:“宝儿乖,听你娘的话,别任性。走,去给你娘认个错。”

很意外,听了姬凌云的话,宝儿只是犹豫了一下就走了出来,拉着那美妇的手撒娇道:“娘,宝儿知错了,不要打宝儿好吗?”

那美妇听了心头更气,想到自己这个生母的话还比不上一个外人,就觉得心里酸酸的。对着姬凌云等人微微作揖后,就拉着宝儿离去。

宝儿不甘心的回过头摇了摇手,不知道什么意思。

姬凌云见此也学着样摇了摇手。

宝儿见后顿时笑了起来。

叶公此时大笑,“看来我这孙女很粘王子啊,枉我还对他那么宠爱。”

众人听后均大笑了起来。

众人说说笑笑进了府邸。

当晚,姬凌云正准备休息的时候,突然“咚、咚、咚、咚”的敲门声传进了耳中。

“奇怪,这么晚了谁来找我。”一边想一边打开了门,惊讶道:“怎么是你?”原来,敲门的竟是小宝儿。

宝儿昂头不满的说道:“你不是说等下要来找我的吗,怎么不来呢!”

姬凌云一头雾水,“我什么时候说的?”

宝儿气道:“怎么没有,宝儿走的时候就对你说等会要来找你,可你却说等会来找宝儿。宝儿等了好长时间也没见你来,大骗子。”说着,眼睛竟红了起来。

姬凌云无语的看着宝儿,实在想不明白只是摇摇手怎么会有那么多学问,忙向他解释。

可无论他自己解释都无法止住宝儿眼中那若有若无的泪水。

最后,姬凌云明白了一件事情,绝对不能跟小孩讲道理,因为,一句道歉就了事的问题,你若是讲道理很可能会引发山洪爆发。

在姬凌云诚恳的道歉下,宝儿才总算止住了泪水原谅了他。

宝儿撅着嘴道:“宝儿准备了好多好多好玩的东西等你来,可是现在那些东西都被娘给收去了。”

姬凌云见宝儿如此可爱,不由暗自羡慕叶公的福气,见宝儿一脸失望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何心中也是一阵难受,想起自己的前世不由生出同病相怜的感觉。

那个时候由于父母都忙于事业根本就没有时间陪他,只是找保姆,请家教,没有一丝的自由。

宝儿虽有母亲,但可以看出宝儿的母亲对她管教的非常严厉,甚至剥夺了她玩的权力。

想到这里,姬凌云突然想起上网时发现的一种游戏,笑道:“宝儿别失望,你的英雄叔叔给你做个好玩的东西。”

姬凌云做的正是《斗兽棋》,这个棋非常的简单,姬凌云画好后简单的交代了游戏规则,就跟宝儿斗了起来。

只是短短几盘,聪明的宝儿就已经明白下法,兴高采烈的同姬凌云玩了起来。

《斗兽棋》虽然比较简单,但玩法却是多样。对于宝儿这千年以前的小孩来说是最具有吸引力了。

几局下来,玩的她已经忘了时辰。

姬凌云见宝儿如此高兴也不愿意扫她的兴致,随意陪她玩了起来。

偶尔故意输上一局,喜的宝儿是又蹦又跳,甚至还高兴的跳到姬凌云的怀中亲了他两口。

姬凌云将宝儿高高抱起,笑道:“小丫头,这么小就学会占男人便宜,长大后还得了。”

宝儿当然不明白姬凌云说些什么,但是显然很喜欢在空中的感觉,笑的更加欢了。

第十六章 宝儿捉奸

宝儿一愕下也不由回头观望,这一看小脸顿时苍白。今夜,她的趁着娘亲洗澡的时候溜跑出来的,本打算问问姬凌云为何不信守承诺,却不想竟然忘记了时辰,低声道:“娘,我……”

看似楚楚可怜的美妇人见此,眼神更是充满了无尽的伤痛,凄楚笑道:“宝儿玩的那么开心,王子如果不嫌弃,今晚就让宝儿住这吧……”

说完后,飞快的离去,她不想让宝儿看见她的泪水。

宝儿有些高兴但又有些难过,她什么也不懂,可母女连心,宝儿心底也生出一丝悲痛,难过的道:“娘亲是不是生宝儿气了。”

姬凌云笑道:“当然不是,宝儿那么可爱,谁能生宝儿的气?”说着,拍了拍宝儿那粉嘟嘟的脸蛋,笑道:“我去看看你娘,你一个人先研究一下斗兽棋,等我回来后,我们痛快的玩一个晚上,好不?”

“好!”毕竟是小孩悲痛来的快,去的也快。

顺着宝儿娘跑的地方追去,过了两个院子,正当姬凌云茫然无错之时。

一阵若有若无的哭泣声传来,寻声走去。

进入西方庭院,走到别院内最深幽处就见宝儿娘平视着望向远方漆黑的花圃,娥眉深锁带着忧郁,眼圈浮肿,痛楚的泪水滴出,如同断线珍珠般涟涟而下。

“你……没事吧!”姬凌云关心问道。

宝儿娘神色复杂的望了姬凌云眼中的嫉妒再次出现,不知为何她竟然对姬凌云倾诉起来。

宝儿娘泪眼盈盈凄然道:“我十五岁便嫁到了秦国,对于未来的夫君一概不知。成亲后一日,一位相士说‘此女八字与令郎相克,触之必克’。从那以后,我那夫君见之有若瘟神,避之不及,婆婆公公对我也是不理不采。万念俱灰,本欲一死了却此身,可万万没有想到大夫竟说我以有了身孕。为了孩子,我苟活了下来,此后宝儿便是我唯一的依靠。不久后,夫君在青楼与人争风被对方杀害,这本是那家伙的错,婆婆公公却怪罪在了我的身上说我克夫,克死了他。我一气之下,就逃了回来。”

听了对方的话,姬凌云想不到如此佳人却因迷信而搞的如此可怜,情不自禁的将对方搂在了怀里,任她痛哭泄出仇怨。

宝儿娘静静的靠在姬凌云的胸膛,哭泣道:“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我将所有的爱都给了宝儿,可她却从来也没有真正的笑过,对我永远都是敬畏。为什么会这样,我真的好希望她可以在我的怀里撒娇,嬉闹。可是……”

宝儿娘神情激动,语气黯然。

良久,她才幽幽道:“你知道吗,我真得很嫉妒,一直都嫉妒,从宝儿嘴边一天到晚挂着你名字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我想不通为什么我这个母亲在宝儿心中的地位还不及你。”

姬凌云苦笑,当真是关心而乱,亲情是世上最纯洁的东西,自己怎么可能取代,安慰道:“你真的认为我一个外人能取代你们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吗?”

宝儿娘道:“可是刚才宝儿笑的那么的快乐,你可知道作为宝儿的母亲,我还没有看她笑的如此开心。”

“傻瓜!”姬凌云柔声道:“那是因为你给了她太大的压力,你将你的一切都放在了宝儿的身上,你有考虑过她是否能够承受的了吗?宝儿还小,需要的是一个快乐而无忧无滤的童年,而不是你给予的负担。”

宝儿娘有些意动,“真的吗?”

姬凌云肯定的说道:“相信我,只要你等抛开自己母亲的庄严,用心同宝儿交流,宝儿绝对会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孩子。让宝儿幸福,这不正是你的希望吗?”

叶绮云呆了一呆,抬头望向他,叹道:“也许你说的对,也许真的是我错了。”

姬凌云笑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觉得你不但要对宝儿敞开心扉,更要对你自己敞开心扉,过去的事情只是回忆而不是将来。”

宝儿娘呆呆的看着姬凌云出神,见姬凌云正试笑非笑的看着自己,登时想起不知何时自己竟然靠在了对方的怀中,全身滚烫酥软起来,心如鹿撞,六神无主。

姬凌云看着这端庄贤淑的贵妇那举止失措的动人神态,也明白了两人现在的尴尬,见对方并没有离开,甚至没责怪的意思,色心一起,贼胆一壮,对着怀中美妇的香唇就强行吻了下去。

熟练而灵动的舌头,在对方的嘴里上演了一处猫捉老鼠的游戏。

叶公的家教甚严,而宝儿娘也是天生端庄守礼,过于严肃的人,这也是她为何一直令宝儿惧怕的原因。对于姬凌云的侵犯宝儿娘非常排斥,但她毕竟是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将心藏的很深,近乎心死的女人。但今天姬凌云却将那埋藏在最深处的心,一点一点的挖了出来,让她感受到了一丝温暖,并且还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刺激。

因此,只是象征式的挣扎,宝儿娘便任命似的任姬凌云为所欲为。

开始只是一时情动,但此刻却是欲焰熊烧,欲罢不能。宝儿娘的放弃,让姬凌云更加大胆。

搂着美妇腰肢的手,不知何时已经移至了对方的翘臀,另一手抚却上她吹弹得破的脸颊、小耳、鬓发和粉嫩的玉颈,渐渐从对方的衣襟中滑了进去,扶上了那腻滑丰满的酥胸。

酥胸失守,宝儿娘呻吟一声,剧震娇吟,无力的地睁开秀眸,急喘道:“不要……”

姬凌云瞪了怀中美妇一眼,含住对方娇嫩的舌头,用力一允,双手也同时用力。

宝儿娘被刺激的周身大动,勾魂的双眼瞪的老大,直觉的脑袋一轰,便瘫在了姬凌云的怀中。

姬凌云低声道:“你叫什么?”

看着对方似笑非笑的得意神情,似忧似怨地白了他一眼,羞然闭目,嘴口喘道“叶……绮……云……”。

姬凌云几乎忍不住要大笑三声,正当准备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时候。

第十七章 湛卢之剑

“娘亲,英雄叔叔,你们在干什么?”

姬凌云吓得魂飞魄散,立刻跳起身来,退了三步。

叶绮云较姬凌云更尴尬万倍,一直端庄守礼的自己首次出轨就被人捉奸,捉奸之人且是自己最疼爱关心的女儿,那种尴尬的感觉几遇让她羞愧自尽,整理好凌乱的衣裳后,看都不敢看宝儿一眼,飞一般的溜走了。

宝儿大大的瞪着眼睛,不知所措的看着叶绮云的身影,哭泣道:“呜……呜,娘亲不要宝儿了,娘亲不要宝儿了。”

姬凌云干咳了两声,暗道好险,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纯,宝儿还不明白刚刚的那一幕是什么意思,强笑道:“宝儿不乖,你娘当然不要你拉!”

宝儿哽咽道:“宝儿乖的,怎么不乖了?”

姬凌云温怒道:“还乖,叔叔不是让你在房里等着的吗?怎么不听话擅自跑来了。”心里加了一句“还出来坏了我的好事”想着到口的美肉就这样飞了不由一阵懊恼,心下也暗自庆幸,若宝儿晚来一点,自己也许会被吓成阳痿。

宝儿难过的道:“风大,宝儿一人怕!”

姬凌云将宝儿高高报起,在她粉脸上亲了一口,道:“你娘有急事,不舒服才会不理宝儿的,只要宝儿乖乖,你娘绝对不会不要你的,要知道你可是你娘最心爱的宝儿啊!”

宝儿破涕为笑使劲的点头,适适当当的说道:“宝儿一定乖的,宝儿永远要成为你娘最心爱的宝儿。”

“对了,英雄叔叔,你刚刚在跟娘干什么啊?”宝儿又想起了先前的一幕好奇的问道。

姬凌云神色不自然的笑道:“叔叔在较你娘逗宝儿开心的方法呢,你娘也想象叔叔一样,把宝儿逗的开开心心。”

“喔!”宝儿应了声没有继续问下去。

姬凌云松了口气,将宝儿抱回了屋痛痛快快了杀了十多把的斗兽棋,直至宝儿支持不住才歇。

次日一早,下人就将宝儿接了回去。

姬凌云暗暗笑道,宝儿是叶绮云的心头肉,从小到大两人还没有分开过一个时辰,更别说分开来睡,估计叶绮云一定是想宝儿想疯了。

想起昨夜亭子里的销魂,姬凌云就不禁一阵心猿意马,心底暗自期待再次同她相逢。

又在叶公府上住了两日,期间姬凌云并未如愿见到叶绮云,但宝儿却时常来找姬凌云戏耍。

姬凌云从一开始就觉得同宝儿这个粉丝很投缘,不但教给了她各种各样的小儿玩的智力棋,还不吝啬脑力的想着以前读过的童话书,给宝儿讲各种类型的故事。那亲密的劲头,不说叶绮云,就连胸襟豁达的叶公也微微嫉妒起来。

这天,姬凌云同叶公刚欣赏了巫峡的姿态万千,一回到叶公府就见宝儿扑了过来,开心叫道:“云叔!”

本来宝儿每次见到姬凌云都“英雄叔叔”的叫个不停,开始姬凌云还觉得有些喜欢,但听久了总觉得别扭,经过多次商议宝儿才改口叫凌云叔叔,后来为了方便,干脆就叫起了云叔。

叶公见此笑道:“宝儿才不见了几个时辰就如此思念,若长久不见不知着小家伙会如何?”

姬凌云无奈笑道:“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此去最让我不舍得的竟是这小家伙。”姬凌云在楚国已经逗留多日,夫差也写信来催,今日他不得不返回吴国了。

宝儿听出了弦外之音,登时大哭大闹起来。

姬凌云费了好大的劲才总算将宝儿劝住,并暗中交给他一封信让她转交给叶绮云,在宝儿依依不舍的目光下。

姬凌云同叶公一起策马远去。

********

夏日当空,叶绮云坐在别院凉亭中纳凉,望着远方的湖水,妩媚的脸上一片绯红,不知在想些什么。

宝儿红着双眼从远处“呜呜”的跑来,一下扑到了叶绮云的怀中,难过的道:“娘,云叔走了,云叔走了。”

叶绮云呆立了半响,良久,才叹道:“走了也好!走了也好,我们毕竟不是一路人。”嘴上如此,但心中却是一片惆怅。

宝儿将信给了叶绮云。

叶绮云见信封上写着“绮云亲启”,面上再次闪过两片红云,迫不及待的打开信封,见信上写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短短的二十八个字,顿时令叶绮云痴了,念了一遍又是一遍。

*********

姬凌云先回到了郢都向楚王拜别。

楚王热情的亲自摆驾送姬凌云出了十里之遥,并且将王者之剑湛卢交给了姬凌云,让他转送给吴王。

姬凌云拔出了湛卢,出乎意料,这五大名剑之首的湛卢,并非向那些名剑一样光芒四射。记得有一次,他在伍子胥的府上见过伍子胥擦拭他的爱剑七星龙渊,那七星龙渊仿佛就是一只盘卧与深渊的蛟龙,气势迫人,而手中的湛卢却是湛湛然而黑色,这把通体黑色浑然无迹的长剑让人感到的不是它的锋利。

这时,落叶飞过,正巧落在剑锋之上。

奇迹发生了,没有任何动静,那片落叶竟然触锋而分,变成了两片。

姬凌云叹道:“好一把无坚不摧,却又不带丝毫杀气王者之剑。难怪欧冶子铸成此剑时,也不禁抚剑泪落,世上恐怕在也没有任何一把剑能同他相比了,仁者无敌,如果名不虚传。”

姬凌云兴致高昂,七十二路伍门快剑从头至尾连贯使出,一股血脉相连的感觉由剑柄传到了姬凌云的心脏。

舞闭,收剑回鞘,大笑告辞离去。

第一章 回到姑苏

烈日高照,姑苏城内的街道两旁却站满了百姓。

姬凌云风尘仆仆的走在了城内的街道上,周围的百姓见他们个个都顿足观望,眼中充满了尊敬。

流言的速度永远传的是那么的快,姬凌云在楚宫迫楚王成为吴属国一事,早已传到了姑苏,而且还是越传越烈。有的甚至说姬凌云似楚国王宫如无物,当枪匹马的杀进楚宫斩蔡诚,威迫楚王认输,完全将姬凌云神话了起来。

信着也有,不信也有。但姬凌云迫楚臣服,令吴国声威大震却是真有此事。

不知何人带头,街道旁的百姓都鼓起了掌,以热烈的仪式迎接着姬凌云等人的到来。

回到了姑苏,姬凌云让施猛送姜柔回府,自己第一时间就去了吴王府。当到达吴王府的时候,吴王夫差正在商议军政大事。

“王儿,回来了?好啊!”夫差从王座上跳了起来,大步走向正殿外。

“我吴国的大功臣,快过来,让父王好好看看你。”夫差神色激动的拉着姬凌云,眼中充满了赞赏和欣慰。

毫无疑问。姬凌云这次只是寻常出使,但背后的意义却不同凡响。日后,夫差若是真能饮马黄河令周天子,那么这莫大的功劳也有一部分要算在姬凌云的这次出使上。

吴楚两国结怨甚深,夫差认为能和楚国和平共处,签订互不侵犯的盟约就已经相当不错。他万万都没有想到姬凌云会将任务完成的那么出色。出色到当初得到这个消息的他,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姬凌云也笑了起来,也难怪父王会如此兴奋,一但盟约签订,那么就意味着吴国将不在为缺少矿石而不能打造兵器而发愁,而不会因为没有战马而不能组建一支庞大的战车队而烦忧。

在夫差那凌厉的眼神中,姬凌云仿佛看见了一把把闪闪发光的利刃和一列列士气高昂的战车大军。

夫差热情的拉着姬凌云走进了正殿,一直走到他的王位旁,道:“今后王儿就在这儿陪父王一同议事。”

姬凌云心头一跳,自己所站的这个位子可非同一般,依照惯例,君臣商议政事,君坐于厅上,臣位于下首。

能够在君身侧同君一同商议政事之人一般都是太子,可现在夫差竟破例让他也在一旁,几乎同在右旁的太子友平坐。

殿下众臣小声议论了起来,夫差如此行径确实有些不妥。

姬凌云慌道:“父王,这样不妥,我……”

姬凌云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夫差打断,“这有什么不妥,王儿立了大功,理当得到相应的赏赐,你们说是不是?”说完,虎目向堂下一扫。

下面的众臣被夫差如此一扫,个个都乖了。夫差的脾气大家都清楚,一但决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更改,犯不着为了这小事触夫差的眉头,连连称是。

姬凌云将湛卢之剑从腰间卸下,不舍道:“父王,这是楚王托孩儿带给您的礼物。”

夫差只是淡淡的看了湛卢一眼,并没有多少幸喜之色,随意道:“王儿既然喜欢,就赠给你了。”

姬凌云暗暗偷笑,他窥视这湛卢已经好久了,知道夫差的爱好是美女和江山,并不喜欢收藏剑,使用的兵器也是长矛,所以不会在意这湛卢有多好。因此,他刻意将剑带在身上,然后有作出不舍的模样,夫差果然大方的将剑增给了他。

接下来详细的商议了结盟的些许事宜,由于吴国众臣不是同楚国有大仇,就是一点也不了解楚国的一切。

夫差干脆就任命姬凌云全权处理结盟一事。

出了楚宫,吴太子友快步从后面赶上,热情道:“三弟,去我府上喝一盅?”

姬凌云同这个同父同母的大哥关系不错,笑道:“下次吧,我有事要回家一趟。”多日未见西施、郑旦,心里怪想念的。

别了太子友,姬凌云策马飞奔而去,并没有发现太子友神色阴霾的站在原地,眼中出现着一丝敌视及挣扎。

回到了阔别以久的靖灵君府,姬凌云绷紧的心顿时平静了下来。

进大门,王东迎了上来,恭敬施礼。

姬凌云道:“我走后府中也有异样?”

王东知姬凌云是问西施、郑旦,答道:“没有,西施、郑旦两位姑娘天天以弹琴,练剑自娱。郑旦姑娘常常抱怨,但也没有擅自走出沁芳亭半步。外人知道王子出使楚国,同样也无人拜访。”

姬凌云听后,放心下来。

王东知趣的告退。

姬凌云带上自己千挑万选的礼物,奔进了沁芳亭。

只见大堂里,自己朝思暮想的绝世佳人,一身锦裳,正和施猛谈笑,说的正是姬凌云他们在楚国的见闻。

正好说到自己大展神威,以一对百迫楚王退步的事情。只可惜施猛口才不佳,无法形容出自己当时的威风,心里暗自遗憾。

见到姬凌云时,郑旦一对秀眸立时闪过一丝欣喜,神色仍是一贯的平静,显见她在克制自己。

姬凌云心道:“自己还是有些魅力的吗!”但看向西施顿时又叹气起来,这位绝色佳人只是颔首行礼,那比溪水还要明亮,清澈的眼睛中除了感激外,好象在也容纳不得别的什么东西了。

姬凌云厚着脸皮笑道:“两位美人好象都瘦了,不知是不是因为想本王子而造成的?”

郑旦怒着跺脚道:“谁……谁想你拉,我郑旦想猪想狗也不想你。”

西施笑而不答,她知道斗嘴自己绝不是姬凌云的对手,只是玩味的看着郑旦,明知不敌还乐此不疲,是好胜?还是……也许就连郑旦姐姐自己也分辨不清吧。

姬凌云正色道:“这样就好,本来我还担心自己忘记给你带礼物而感到不安,现在好了既然郑丫头猪想狗也不想你想我,自然不会在意我的礼物。”

第二章 绕梁

西施伸手接过木盒,有点沉,不知是何物,见姬凌云自信满满的样子,也好奇起来自己的喜好自己从未对外人提起,即便范蠡也未必清楚,王子如何得知?

好奇心迫使她打开了木盒,一张古朴的七弦古琴出现在西施的面前,那古琴造型古朴雅致,琴香韵味十足。只是不只为何,琴座底部有三处明显的裂痕。

西施用手拨了拨,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出而且余音不断。

“天哪!”西施一手托琴,一手捂着小嘴,尖叫道:“这是什么琴,琴音竟如此动人?”

姬凌云道:“绕梁!”

西施震惊道:“什么?绕梁不是已经毁了吗?”

姬凌云见西施欢喜的数次失态,开心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当年诸侯霸主楚庄王得绕梁后,整天弹琴作乐,陶醉在琴乐之中。有一次,竟然连续七天不上朝,把国家大事都抛在脑后。王妃樊姬异常焦虑,就规劝楚庄王道:‘夏桀酷爱妹喜之瑟,而招致杀身之祸;纣王误听靡靡之音,而失去了江山社稷。今王如此喜爱绕梁之琴,七日不朝,莫非想成为楚国罪人’楚庄王闻言陷入了沉思。他无法抗拒绕梁的诱惑,只得忍痛割爱,命人用铁如意去捶琴,琴身碎为数段。但楚庄王并不舍得将绕梁丢弃,一直收藏,后来楚庄王之孙叶公沈诸梁寻得巧匠将其复原。我见你在沁芳亭内,天天抚琴自娱,猜你一定酷爱音律。而楚国恰好是音律之国,便打算买张好琴。寻遍楚境均未所得,叶公遂将绕梁相赠。”

西施轻抚琴弦,暗道,“礼重意更重,凌云王子一片诚心,若自己拒绝反而不好!”当下点头道:“王子心意,西施收下了。”

一旁的郑旦瞧的眼红,偷偷的瞄了一眼姬凌云带来的另一个盒子,慢慢移了移脚步,伸手去抢。

不过,姬凌云早有预防五指收拢成鸡嘴状狠狠的在郑旦的手背上啄了一下。

“痛!”郑旦幽怨的望着姬凌云,好象那一下啄断了她的骨头一般。

姬凌云哈哈大笑起来,“郑旦丫头,你可知道你刚才的那模样象什么?”不等对方发问,姬凌云就道:“像是一个被夫君遗弃了的闺中少妇,看你那么可怜,这东西就送给你拉。”

话刚说完,就打开了礼盒将一把轻长玲珑的女士剑丢给了郑旦。

郑旦气极正想将礼物丢回去但余光一瞄,顿时眉开眼笑,开心的将宝剑拿在手上把玩起来,哪里还有任何怒气,口中道:“看在这剑的份上,我就饶了你。”

姬凌云见二女都满意非常,不由笑了起来,趁热打铁的让西施、郑旦表演一番。

西施没有任何犹豫,颔首道:“西施承蒙王子大恩,愿为王子弹奏。”

郑旦见西施如此也点头称好,回房换上了特制的舞服。

穿上舞服的郑旦当真是美若天仙,长裙飘摇,不但有女子少有的刚强亦有越女特有的妖娆之色。

姬凌云望向了西施,只见西施将绕梁平放在桌上,深吸了口气,使得自己平静下来,双手平放在琴弦上,调试了音调后对郑旦点了点头。

“叮叮咚咚……”

琴音扬起,如若蚊吟般的在空气中回荡,忽地爆响,琴音犹如晴天霹雳,充盈长空。一串琴音如细水长流,节奏渐急渐繁,忽快忽慢,每个音定位都那么准确,每一个音有意犹未尽的馀韵,教人全心全意沉迷进去。

这时,姬凌云的目光被郑旦吸引了过去,随着琴音的忽快忽慢。郑旦那妖娆的身姿,随着音律转动起来。手中的长剑飞舞,每一剑都飘逸动人,令人神往。

琴音突断。

郑旦也停了下来。

琴音再响,姬凌云脑中突然出现,浪起百丈的情景,潮水来了又去,去了又来。迷糊间一人竟在百丈浪涛上起舞练剑。

剑随着浪涛而动,与天地结合一体,与万物溶为一处。

西施那纤长白色的手像一对美丽的白蝴蝶般在琴弦上飘舞,跳跃,一阵阵轻柔却能化铁石为绕指柔的琴音,活跃而出。

此刻的郑旦又仿佛成了九天上的仙女在云层中嬉戏。

琴音悠然而止。

姬凌云骤然醒觉,眼前的景色嘎然而止。

四周一片寂静,良久,姬凌云才鼓起了手掌,大声叫道:“琴好舞更好,能闻两位表演,纵是减寿十载也未尝不可。”

郑旦欢喜的白了姬凌云一眼,给了一个算你识相的表情。

西施闻言也露出了笑容,先前那一曲是完全配合郑旦的舞姿而奏,自不会喧宾夺主,姬凌云口出此言,足以证明他是用心去听,用心去感受,可当得上“知己”二字。

西施淡笑道:“王子能深入琴中,体会个中感受,西施亦觉欣喜,若王子想听,西施随时恭候。”

知己难求,能为知己而奏,确实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姬凌云高兴万分,连道每天必来。

郑旦笑道:“来是可以但必须带了琴曲来。夷光妹妹的琴音百听不厌,但来回都是那十来首,琴技早已止步不前。”

西施听了面上也出现了一丝忧色。

姬凌云连连称好,突然说道:“我这里正好有一份歌曲,调是琴调,但没有谱,不过我可以唱出来。”

不等西施、郑旦开口询问,姬凌云就唱了起来:“人生梦如路长,让那风霜风霜留面上,红尘里美梦有多少方向,找痴痴梦幻的心爱,路随人茫茫……”

一曲红遍四海的倩女幽魂从姬凌云的口中传出,略带低沉沙哑的声音将倩女幽魂中的那段痴恋完完全全唱了出来。

西施、郑旦的表情也开始的漫不经心,过渡到了神色凝重。

第三章 倩女幽魂

“一丝丝像梦的风雨,路随人茫茫,丝丝梦幻般风雨,路随人茫茫……”姬凌云唱着唱着最后几句突然唱跑了调。

西施可爱的皱了眉,虽然她不知道原调,但却也发觉出了一些问题,好奇的看着姬凌云。

姬凌云不好意思的摸鼻笑道:“你别那样的看着我,我都唱跑调了。”

西施这才明白真正的罪魁祸首竟是自己,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郑旦道:“抛开最后几句不说,这曲子确实动人,若真能将它谱写成曲,一定会震惊天下。”

姬凌云得意的笑到,他天生就有着一副好嗓音,这“倩女幽魂”唱出来并不会逊色于张国荣。

西施亦点头道:“我也觉得如此,只是……”西施眉头深锁,叹道:“只是西施愚顿,面对此曲丝毫没有任何感觉。”

郑旦嗔怒道:“你还愚顿?在越国接受训练的时候,你的天份足足吓跑了好几个琴技大家,有的甚至在教了你一个月后,反过来要哭着拜你为师。”

姬凌云也跟着安慰道:“那些流传下来的琴曲又有谁是一日而就?所谓欲速则不达,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就必须用心去钻研才是。”

郑旦双眼一亮,大有深意的看着姬凌云。

西施的俏目也亮了起来,露出深思的神色,不自觉地点着头,良久才行礼道:“王子所言,让人深省。”西施自由酷爱琴艺,在越宫三载也是以抚琴为主,礼节舞蹈为次。但自从被关进沁芳亭后,琴艺就未见精进,此事令其烦心不已。只是西施为人较为深沉,心事不显于面上,他人无所得知。

纵是郑旦也在最近在隐约发觉,因此,才会开口问姬凌云讨要琴谱。

阴错阳差,无意间姬凌云竟然点中了西施琴艺不见长的主要原因,着实让人另眼相看。

西施看着姬凌云预言有止,鼓足勇气道:“王子可否帮夷光,助夷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呢?”西施明白自己的琴艺已经到达了一个瓶顶,之所以不见长进正是因为过于依耐古谱的缘故,只知效仿前人,而不晓钻研精进,超越前人自成一脉。

刚领悟此道理的西施毫无头绪,不知因从哪儿开始。正好,姬凌云的“倩女幽魂”给了她一种特别的感受,也给了她一个钻研的目标。

姬凌云哈哈一笑,深深望了西施一眼,道:“只要我姬凌云做的到的,乐意奉陪。”

余下六日,姬凌云将“倩女幽魂”唱了一遍又一遍,它的曲调也被姬凌云哼了无数回,可是西施始终也无法弹出“倩女幽魂”的那种意境。

刚开始姬凌云是报了猎美的心态配合,但数日后,姬凌云见到西施那股不要命的钻研精神后,便抛开一切,全力配合了起来。

十日后,曲子终于完成,那音调并非同后世的“倩女幽魂”完全一样,但丝毫不逊色与它,只是姬凌云总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西施一曲奏闭,郑旦笑道:“这‘倩女幽魂’果然悦耳动听,比那些留传下来的琴曲好听了不少。”

西施皱眉道:“不对,不对,完全不是这种感觉。”

郑旦奇道:“怎么不对了。”

姬凌云经过连日的摧残对琴艺也大有认识,摇头道:“‘倩女幽魂’讲述的是一种刻苦铭心的爱恋,一种明知没有结果却义无返顾的痴缠,可谓感人至深。你听完后竟笑的出来,足见它的不对。”

郑旦这时也沉默了下来,暗自叹了口气。

姬凌云看了西施那有些浮肿的手指,柔声道:“今日就到这里吧,要想创新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西施也点了点头,离开了位子走到窗外眺望,眉头紧缩。

深夜,姬凌云一边享受着姜柔的按摩,一边思考了为什么琴艺过人的西施始终无法进入到‘倩女幽魂’的那种意境中去。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叹气道:“到底问题出现在哪儿呢?”

身后的姜柔听后,幽幽道:“王子又在未西施姑娘的事情犯愁啊!”

姬凌云转过身将姜柔搂在怀中嘿嘿笑道:“小柔儿这是吃哪门子的醋啊。”

姜柔摇头道:“没有,西施姑娘实在太美太美,姜柔见她自有自惭愧疚,根本就无法生出任何妒忌之念。”

姬凌云默然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同,低头见怀中娇娆一脸自哀自怜之色,心知姜柔身世凄楚,早已习惯了逆来顺受,有事只会藏在心头,不会表达出来,怜意大起。

突然,姬凌云神色大动,喜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姜柔奇怪的看着姬凌云。

姬凌云暗忖自己若此时离去,姜柔定会伤心欲决,忙道没事,温柔的抱着她,轻声与之交谈直至对方睡去。

姬凌云悄悄起身,披上外衣自奔沁芳亭而去。刚才想起姜柔的身世,姬凌云才明白西施缺少了什么,‘倩女幽魂’所讲的是宁采臣同小倩的痴心爱恋,西施既没有体会过那刻苦铭心的爱恋也没有听过宁采臣同小倩之间的故事,当凭着歌曲西施如何能够进入那种意境。都怪自己,只是想到如何将曲子重现,却没有想到最重要的意境。

“西施,开门,我明白了,明白‘倩女幽魂’缺少什么了。”咚咚的敲门声在黑夜中回荡。

西施、郑旦分别醒了过来。

姬凌云将宁采臣同小倩之间的故事认真而生动的叙述了一遍,从两人与兰若寺的相遇,到宁采臣被聂小倩美妙琴音吸引产生爱怜,直至在燕赤霞的帮助下对付树精姥姥,对抗黑山老妖,最后却因人鬼孰途而不得不分隔两地完全而详细的说了一遍。

郑旦听完后哽咽道:“小倩太可怜了,原来鬼也有好的。”

第四章 化繁为简

一曲奏闭,姬凌云竟发觉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流下了泪水。

迷糊间,电影里的那一幕竟在眼前重放,不,是更加真实的重放。因为,电影虽然经典,可还没有让他到流泪的地步。

在音起的那一刻,他仿佛就化身为了宁采臣感受着他的一切,直至曲终。

姬凌云若非亲身体会,很难相信琴音竟有这般魅力。

放眼望去,这才发现不只是他自己,就连西施、郑旦也同时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她们比姬凌云更懂琴,此刻还依然沉静在琴音中不能自拔。

姬凌云迅速的擦干了泪水,他可不想让两人知道他因听琴而落泪,要是传出去还不给笑死。

转眼十天过去。

这天是吴楚正式结盟的大日子,姬凌云同吴王夫差一起来到了昭关,同时楚王也在对应的时间内到达了此地。

挑选良辰,以牛、羊、猪三畜的头为祭品,开始祭天结盟的仪式。

只见夫差同楚王同时跪在祭品下方,手持朝笏。

夫差先道:“吴国、楚国兄弟之邦,同一祖先,同居长江两地,唇齿相依,血肉相连。”

楚王亦道:“楚国、吴国手足之国,吴兄楚弟,难以分割,厉害与共,一荣具荣,一损具损。”

道此,两人同时高念:“我愿与楚国(吴国)结为盟友,共同发展,共同御敌,互保家园,歃血成盟。”

接着,又同时对祭品拜了三拜,这才结束了此次会盟。

会盟的流程虽是老套,但意义却非同一般。

若是以前吴国是强国之一,那么结盟后吴国则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姬凌云也算是功成身退,见吴王并没有再派任务给他的打算,便恢复了以往的作息。

白昼同伍子胥习剑,偶尔听他讲解韬略,晚上不是同西施、郑旦聊天嬉闹就是与姜柔胡天胡地。

值得说的是,经过了帮助西施完成“倩女幽魂”这琴曲后,不但西施的琴艺大增同姬凌云的关系也改善了许多。

以前西施是只听不说,问一句,才答一句。现在他们已经可以向朋友一般相互聊天了。

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这天,姬凌云向伍子胥提出了一个疑惑。

同伍子胥相互对攻了二十合后,姬凌云收剑问道:“伍相国,我这身剑术很怪,对付当人时,施猛此刻以不是我的对手,但对付数人时,施猛却可以轻易的打倒二三十人,而我对付二三十人却觉得非常吃力。”

伍子胥赞许的笑道:“你能发现这点就以难能可贵。其实就算你不问,在日后我也会向你说明。剑术这东西其实说白了就是达到打倒对方,杀死对方的目的。你之所以赢施猛,并非他武艺不及你,而是他对你留了手。”

姬凌云皱眉道:“怎么会?我一点也感觉不出来?”

伍子胥正色道:“这是心态,不说是你,就算施猛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输。施猛学的是杀敌之术,出手以毙敌为上,招招夺人性命。而你既是他的恩人,此刻又是他的主人,与你交手,不可能对你产生任何杀意,没有杀意,行动起来自然畏手畏尾,因此,败给你并不希奇。施猛是天生的猛将,只有在战场上,在冲锋线上才能让他发挥出自己全部的实力,只有战场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而你学的是对敌之剑,以繁为主,以幻为辅。两人交手,以繁杂的剑术迷惑敌人,以变幻莫测的步伐阻挠敌人,然后在制敌与死地。如此,则分围三个步骤,可是一但你的对手不在是一个,而是二个、三个、十个甚至是上百个的时候,你又应该怎么办?难道还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来吗?恐怕,你刚刚打倒几个,就会有种手忙脚乱的感觉吧?”

姬凌云用力的点着头,道:“对对,就是这种感觉。对付一个敌人的时候,我可以轻易的将对方打败,对付五人的时候会吃力一些,可一但对付十人以上,那么就会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听人家说,剑客上了战场由不如兵。可我想突破这个限制,象相国一样,既能够在平时利于不败之地,也可以在百万军中来去自如。”

说着姬凌云好兴奋的舞动着手臂,仿佛自己成了赵子龙一样,在百万曹军中来回冲杀。

伍子胥不理会姬凌云那近乎白痴的举动,正色道:“这是学剑者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考验,这个考验可以叫做化繁为简。”

“化繁为简?”

“没错!”伍子胥道:“也许你暂时还领悟不了,但以你的资质老夫相信一定可以很快的接受。习武之人,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类是游侠,一类是武者。”

姬凌云问道“游侠和武者有什么区别?”

伍子胥答道:“游侠是注重招式,步伐的运用,通常是先利于不败之地,然后在克敌制胜。因注重步伐,招式,因此对付一人时,可以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可一但人多,就会因为对方的数面攻击而导致招式、步伐的混乱。而武者正好相反,他们为武而生,为武而亡,一出手必是攻势,杀招。人数越多,就更能体会一个武者的价值。”

姬凌云若有所悟,道:“这么说来,游侠适合单斗而武者适合群欧?”

“可以这么说!”伍子胥点了点头。

姬凌云苦着脸,难怪这个时代的剑客只能充当客卿打手,原来竟上不了战场废柴?“那我不是不能上战场了?”

“并非如此!”伍子胥道:“你有两错,一上战场并非一定需要神勇,当年我吴国大将孙武剑术还不如你,可他依旧能战无不胜。二,并非所有游侠都上不了战场,也非所有武者都不适合单斗。我且举两个例子墨翟跟乐羊。”

墨翟此人姬凌云听过,正是墨家的创人,提出兼爱、非攻等观点,创立了墨家学说,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不过,乐羊之却闻所未闻,不知他何故能够同墨翟并列。

伍子胥接着说道:“墨翟是当世的剑术大家,自创的墨子剑法,乃世上一绝。其主张要消除‘天下之大害’,实现‘天下之大利’带领门众为弱者而战。他也是游侠出生,但后来领悟剑术奥义,将墨子剑法化繁为简,在战场上来去自如率领三千门众数次正面击溃十倍以上之敌。而乐羊是中山国人,现在燕国为将,他以矛为兵刃,算是武者出生,但其矛法神出鬼没,攻守皆备,世上能战胜他的绝对不过十人。”

姬凌云恍然大悟,“我懂了,一游侠上战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众多游侠组成的突击队。而游侠同武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关键在于境界。只要达到了那个境界,游侠能做武者无法作到的事情而武者也可以作到游侠作不到的事情。”

伍子胥点头赞道:“正是如此,你习剑才不过两载,又未真正领悟战场的残酷,无法领悟化繁为简亦在情理之中。”

姬凌云思索道:“化繁为简是否就是指越繁杂的招式破绽就越多,不如简单的一剑,无懈可击。”

“大错特错!”伍子胥厉声道:“一剑虽简,但其中必有空虚破绽,你只是找不着这玄妙之关键,是以认为他没有破绽。不单是剑术,其他任何武艺也是一样,万万不能与自然之生机相比,例如矛法,戈技,这些战技到了一定境界时,看来便似无隙可破,其实,其中仍是有破绽可寻。你只要能从玄机中,悟出万物变化之理,未必不能发现其中破绽之处。”

伍子胥接着又道:“此好比兵法,知己知道彼,百战不殆。剑术虽不如人,但只要窥出别人剑法中之空虚破绽,便不难以弱克强,出奇制胜。”

姬凌云暗道怎么听起来想是金庸小说里的独孤九剑一般,意在前,招招攻敌破绽,纵是内力全无,依旧可算一流高手。

姬凌云若有所悟的点着头,问道:“那么相国号称天下第一剑,剑术应该到达很高的境界了吧?是否可以次次料敌在前?”

伍子胥摇头道:“这只是虚名而已,当年老夫力克十八国剑手,除了晋国剑神赵无敌外,其余都是庸俗之辈,他们为了遮丑才封我为天下第一剑。此名当不得真,至少墨翟、赵无敌等人的剑法都不在我之下。三十年前能胜赵无敌,十足侥幸。不久前,赵无敌还寄来了挑战书,不过老夫看都没看就丢了。”

“为什么?”姬凌云奇道。

伍子胥傲然道:“要想胜我伍子胥就在战场上与老夫一较高下,个人神勇,何必争之。王子也要紧记,剑术能防身足以。惟有兵法韬略,才是真正是无敌之技。”

第五章 绿衫少女

不知不觉,又是一载。

这天夜里,由于吴王生辰,姬凌云在吴宫祝寿,直至凌晨时分才向府邸走去。

时正是夏末,皎洁的月光照着姑苏城内的每一个角落。

前方的转角处,便是姬凌云所住的靖灵君府,刚过转角却见一孤单人影快速的笔直前走。

姬凌云大奇,同郢都一样为了国都的治安姑苏城内也设有宵禁,除了巡逻士兵街上不许有行人来往。

姬凌云大叫:“前面的人站住。”

姬凌云等人策马赶上,走进一看,那人竟然是一身穿浅绿衫子的女子。

绿衫女子瞪大着眼睛,道:“你叫我吗?”声音又娇嫩,又清脆。

姬凌云疑心大减,“你一姑娘家深夜在街上晃悠什么?难道不知姑苏城内夜晚静止人走动的吗?”

绿衫女子疑惑的道:“有吗?我不知道哩?”

侍卫长秦禄道:“王子,此人来路不明,不如拿下交于陈大夫审问。”陈大夫是掌管姑苏城治安的官员,违背宵禁制度的人通常都以阻碍治安罪论处,正是陈大夫的管辖范围。

而秦禄则是姬凌云信任的侍卫长,由于听了伍子胥的游侠、武者论之后,姬凌云就让施猛从军,在战场上体现他的价值。

夫差见姬凌云身旁无人护卫,便让自己的副侍卫长来保护姬凌云。

姬凌云让秦禄莫急对绿衫少女道:“你第一次来姑苏?”

绿衫女子答道:“是啊!我家在很远的山里,那里没有宵禁。”

姬凌云面色一正,道:“就算没有宵禁,你一个女孩子家在这个时候在这里晃悠一定有什么目的,快说,不然本王子要依法处治。”

绿衫女子委屈道:“我来找羊儿,羊儿跑了,可找到后我忘记回客栈的路了。”说着,还扬了扬手中的竹棒,一吹口哨,一只胖嘟嘟的羊羔从墙角的阴影处走了出来,热情的在绿衫少女的脚下蹭了蹭。

姬凌云听对方迷路登时乐了,原来有路痴症的不只自己一个,同病相怜,好感大生,笑道:“你是来卖羊的?”

绿衫女子眼圈微红,点头道:“是啊,我不想卖的,但不卖我家就没钱买米了。”

姬凌云见眼前这女子不过二十岁年纪,心下不忍。暗忖,一姑娘家老远来姑苏卖羊,想来家中以无男丁,并且很难维持生活,若将她关押等放出之日,还不定闹出什么惨剧,不如帮她一帮。

姬凌云笑道:“我看你这羊儿肥大肉多味道一定鲜美。你有多少头,我就出双倍价钱全部买了。”

绿衫女子喜声道:“真的?”

姬凌云点头道:“当然不假!”姬凌云看向秦禄,道:“秦护卫,你带这女子回客栈,并将她的羊买下,若遇巡逻士兵你就替她挡着。”

秦禄想说什么,但见姬凌云主意以决点头领命。

绿衫女子看了姬凌云一眼,道:“你是个好人。”

姬凌云回到了府中,闻了闻身上的阵阵汗味,难过的皱起了鼻子,正准备叫水洗澡,突然兴起了游泳的念头。

自从西施、郑旦住入沁芳亭后,姬凌云就再也没有痛快的游过泳了,他住的院子虽然也有水塘,但才不过方寸大小,还不如到浴桶里舒服。可是沁芳亭的那个湖中却足足有一亩田地那么大,在那里游泳才算舒服。

想了想,姬凌云自语道:“反正夜深,西施她们也已经睡了。不如……”这个想法一起,姬凌云便走入了沁芳亭,去掉衣物,扑通一声跳进了湖中,畅游起来。

不知不觉,姬凌云游到了荷花丛中。

突然,院中竟然出现一人影。

姬凌云丝毫没有察觉那人影是如何出现的,只是觉得那身影很熟,是曾相识。

就在姬凌云思考人影是谁的时候,对方竟然快速冲向了西施、郑旦居住的楼阁里去。

“难道是郑旦?”姬凌云心中隐隐作痛,难道她们瞒着自己在搞什么动作?

悄然游到亭旁披上了外衣,拿起湛卢之剑悄悄的走向楼阁,上了楼梯。

“你是谁?”西施房中传来一阵低喝,姬凌云认得竟是郑旦的声音。

“没时间多说,我带你们出去。”一个熟悉且陌生的声音传来。

“我不去!”说话的是西施。

姬凌云听此松了口气,心下有几分欢喜,随即又紧张了起来。

“什么?跟我走!”那人显然有了些怒气。

姬凌云紧握手中湛卢之剑随时准备支援,但也不敢贸然行动,生怕伤了二女。

“你走吧!这里附近都是兵,你带不走我们两个的。”郑旦显然也不愿意离去,找起了借口。

“你……你们……”来人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一局面,竟然不知所措起来。

姬凌云在外头也听了一头雾水,暗道,越国这是怎么了,难道真的无人可用,竟然派了一个不通世事的人来担任此任务,而且听声音还是一个女的。

当今世上知道西施、郑旦在自己府上的人不足十个,而能让西施、郑旦不伸张的人也只有越国的人。因此姬凌云可以肯定来人是越国派来的。

那女的突然强硬了起来,“你们在不听话,我可要动粗了。”

第六章 越女阿青

“哎”听到这里,姬凌云忍不住叹息道,原来她不愿离去为得是她那在吴国军中效命的哥哥。

姬凌云这一叹既出,便知不妙,立即跳起身来。

“谁!”一声利喝,一股凌厉无匹的杀气临面扑来。

姬凌云大骇竟无法生出抵挡之念,连退五步才堪堪避过。

姬凌云拔出了湛卢对敌,见眼前之人,“啊”的一声,竟然大叫了起来“是你!”

那人长得一张瓜子脸,睫长眼大,皮肤白晰,秀丽苗条,弱质纤纤,竟然是刚刚不久前遇到的绿衫女子,此刻她手持竹棒,一脸警惕的看向姬凌云。

姬凌云怒急反笑,“我真是看走眼了,竟然将一个身藏不漏的高手看成了农家姑娘。”

绿衫女子面上一红,神色颇为尴尬,一扬手中竹棒道:“你是好人,我不杀你,你让我带她们走。”

姬凌云气急这语气根本就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怒道:“想走,先拿出些本事来。”

这时,郑旦突然跑了出来,叫道:“姬凌云,快走啊!你不是她的对手。”

姬凌云一愣,笑道:“郑旦丫头,你也太小瞧我了吧?”不由分说,挥剑直刺绿衫少女手腕。

姬凌云忘记了一点,郑旦的剑术不高,但她不象西施一般,对剑一无所知。绿衫少女第一个找的人就是她,当时她还以为是姬凌云偷香来了,想动手却一招就被对方制服。

郑旦知道自己未得良师指点,武艺不精,一招胜她并不希奇,但希奇的是郑旦自己竟不知道自己如何被对方制服。只是觉得在对方的气势下,她无法生出任何反抗的念头。

绿衫女子冷笑道:“你不是我的对手!”并不理会姬凌云那凌厉的攻势,竹棒轻轻一抖,击在湛卢剑背,硬生生的截断了姬凌云的攻势。

绿衫女子这时笑道:“整个越国高手无人接的下我三招,看看你能接我几招。”

姬凌云神色巨震,暗道:“对方的话是真是假?”

竹棒唰的一声,照面削来。

姬凌云不敢怠慢,正全神戒备,可是绿衫少女这寻常一棒竟使他泛起无从招架的感觉。

那一棒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全无破绽可言。

姬凌云心头难过之极,习剑三载,鲜逢敌手,可眼前这个大不了自己几岁的女子,竟让自己无从招架。

吃惊归吃惊,却不能束手就擒,登时想起伍子胥的话来“你只要能从玄机中,悟出万物变化之理,未必不能发现其中破绽之处。”

对方的攻击看似无破绽,但破绽这一定存在。以对方的武艺,相信只要自己后退一步,对方的招式必会如洪水缺堤般往自己攻来,直至自己被击败或杀死。

横也是死、竖也是死,那还不如赌上一赌。

姬凌云将心一横,沉腰立马,湛卢对着对方竹棒直劈而下。

绿衫女子惊奇的“咦”了一声,赶忙收回了竹棒,她的竹棒只是一根寻常的竹子,怎禁得起利刃的劈砍。

但绿衫女子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收至一半的竹棒再次刺出,来势更加猛烈。

姬凌云魂飞破散,举剑挡格,可绿衫女子早已兜转竹棒,戳向了姬凌云的胸口。

姬凌云避之不及,只好用剑鞘来挡对方的攻势。

竹棒击中剑鞘,但去势不减,直接撞在了姬凌云的胸口。

姬凌云连退五步才卸下了力道。

绿衫女子哈哈一笑,“第二招”当胸一棒朝姬凌云胸口搠至。

对方的招式,并不高明,只是寻常的一搠,可就是这一搠,竟断了他所有出手的线路。

姬凌云天生胆大,做事不计后果,一声狂喝,湛卢剑布起一道光网,硬往追来对方的竹棒劈去。

绿衫女子面带笑意游刃有余的挥棒搁挡。

十招一过,姬凌云羽毛般飘起,往外退去,口中大叫:“不打了!实力太过悬殊,越打越郁闷。”

刚才的十招,姬凌云使出了“伍门快剑”的十大杀招。

用这十大杀招专门攻击对方手中的竹棒已经够丢人的了,更丢人的是对攻了十招,姬凌云的剑锋压根就没有劈在对方的竹棒上。

招招都被绿衫女子用竹棒击剑背挡下了所有的攻势。

绿衫女子傲气道:“都说了,你不是我的对手。怎么样,可以放人了吗?”

姬凌云不答反问,“姑娘来厉害的剑术,敢问是否是越国林下处女?”姬凌云依稀记得在《东周列国志》中,越国在境内寻得林下处女,授予三千士兵剑术,此后三千越甲便是越国最强的精锐,纵是吴兵也要忌惮三分。

绿衫女子奇道:“你认识我?他们都叫我‘林下处女’,不过我的真名叫阿青。”

“阿……青……你就是越女剑法的创始人?”姬凌云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发颤,阿青在春秋时代意味着什么,姬凌云怎能不知。

虽然阿青名不经传,但姬凌云知道阿青的的一身本领绝对要胜于伍子胥。墨翟的墨子剑法名气虽大,但未必就能比的上越女剑法。

中国是武术大国,五千年来,出现过的剑法、矛法、枪法、拳法等战技不计其数。但在这些战技中惟有越女剑法盛传了两千五百余年,至今不衰。

两千五百余年的时光,几乎鉴定了我中华上下的所有朝代的兴衰,若非越女剑法有真才实学,又怎能在残酷的历史潮流中流传至今?

金庸小说中阿青以一根竹棒穿过三千越卒,古今罕见。

纵是没有那么神奇,但在春秋第一剑法的称呼却是当之无愧。

第七章 忽悠阿青

阿青奇怪的看着姬凌云,笑道:“越女剑法是什么?不过,这名字到是好听。就这样拉,以后我的这几下就叫越女剑法。”

姬凌云气的几乎吐血,这几下,神啊,如此恐怖的剑法只是这几下?

阿青不理会姬凌云不耐烦的说道:“你让开,我不想杀你,但我答应了范蠡要将西施、郑旦救出去,一定要办到。”阿青语出天真,不等姬凌云开口套话,就将范蠡这个幕后主使给供了出来。

姬凌云脑袋平时不太好使,经常犯一些小错误。但一在关键时刻,如被蔡诚刺杀的那一瞬间,姬凌云就充分的利用了一切逼迫楚王,完美的完成了任务。

姬凌云的这一举动不说叶公无从招架,就连伍子胥亦觉得不可思议,自问身处同一场合自己都未必能做到那么出色。

此刻,姬凌云的思路又活了起来,现在的情况非常的微妙,呈现出了僵持的状态。

姬凌云暗忖:阿青根据记载只是一个生于寻常百姓家的农家少女,只是因为得到了一只大白猿的指点,才练就了一身出神入化的剑术,但本人却没有经过任何世俗的考验,在阅历上十足是一个愣头青。之所以,范蠡会让她来看中的仅仅只是她那惊世骇熟的剑术而已。可以肯定,阿青来的目的不只是救人,更主要的是杀自己。

只是姬凌云不知为什么阿青不向自己下手,以她的剑术杀自己是易如反掌,想到这里,姬凌云不由一阵沮丧。

突然,姬凌云脑中浮现了三句话“你是个好人。”“你是好人,我不杀你,你让我带她们走。”“你让开,我不想杀你!”

这是阿青对姬凌云说过的三句话。

想到这三句,姬凌云登时大悟,这次行动确实是范蠡让阿青来的,但阿青没有什么欲望,她只是出手帮忙,并不完全受范蠡的控制。而不久前意外的相遇,让阿青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而她又不愿对好人下杀手,因此,才和自己僵持不下。

“阅历低,见识少,容易上当,感情用事!”姬凌云根据阿青是作为,悄悄的整理了对方的弱点。

阿青恼怒道:“你到底让是不让!”

“哈哈”姬凌云大笑道:“原来又是一个被范蠡那小人洗脑的无知少女。”

姬凌云这时已经拿定了主意,根据分析此刻阿青与范蠡的交情一定不深,应该还没有未越国训练甲兵。

因为,三千甲兵无法左右大局,而范蠡心中真正能让吴灭亡的还是西施。范蠡是个聪明人,懂得利用一切时机,没有理由让阿青不先救西施,而去训练那不是一朝一夕可成的越甲。

所以,姬凌云断定,范蠡一但同阿青建立了交情,就会在第一时间让阿青来救援西施。而不是为越练兵。

阿青气氛的看着姬凌云,姬凌云猜的不错,阿青和范蠡相互认识的时间不过一个月,但在这一个月中范蠡那温文而雅的人格魅力给阿青留下了极大的好感,甚至还有一些喜欢。这也是阿青为什么会离开越国出山襄助的原因。

范蠡给她的任务有两个:一、杀姬凌云。二、尽可能的救出西施、郑旦,如果遇到危险以救西施为先。

但阿青不通世事,心地善良,觉得姬凌云是个好人她找不出自己要杀姬凌云的借口,于是就放弃了杀姬凌云,打算将西施、郑旦救出去。

不巧的是,她的举动被姬凌云发现了。

阿青既不想杀他,又不能放弃西施、郑旦,因此,左右为难。

正当她为难之时,姬凌云竟然开口说范蠡是个小人,又说她是个被洗脑的无知少女,立时将这位容易上当的少女激怒了,一扬竹棒大叫:“范蠡才不是小人,你在说我要你好看。”

姬凌云见阿青中计,忙道:“范蠡不是小人,那是什么?”

阿青面上一红,羞道:“范蠡为国为民,正直无私,足智多谋是个难得的大英雄。”

姬凌云冷笑道:“足智多谋这个我认,范蠡的才华确实世上少有,但为国为民,正直无私却是一派胡言。”

“怎么说?”阿青怒眉一挑,右手紧紧握住了竹棒,拿定主意,只要姬凌云今日不说出个道理来,这细长竹棒将会给对方一个刻苦铭心的教训。

姬凌云笑道:“阿青姑娘可知道范蠡的哪国人?”

阿青奇道,“不是越国吗?”

姬凌云纠正道:“错,是楚国人。”

阿青道:“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姬凌云轻笑道:“我先说说范蠡的事迹。范蠡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乃世之奇才。后离楚来越。周景王二十四年,我吴国大军大破越国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你知道这段说明什么?”

阿青摇了摇头。

姬凌云续道:“这段说明了范蠡有一身惊世之才,但却怀才不遇,未得赏识。因此,他决定找一个可以一展所长的君主。所以,他弃楚侍越。”

阿青听过许多典故,认真道:“这很正常啊,当年楚国百里奚也不是没有得到重用而离开楚国的。”

第八章 接着忽悠

姬凌云话锋一转,冷笑道:“但是……范蠡明明是为了一展所长,为了能名扬天下而来到越国,可他却摆出一副为国为民的样子,大义凛然的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当成礼物一样打算送给吴王。这明明是他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却假装高尚说什么……”

“不要说了……”姬凌云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西施抱头大叫,泪水早已如山洪爆发一般拥出,“他不是这样的人……他不是……”

阿青也一脸的震惊,她非蠢人,只是因未见世面,阅历低下而被姬凌云抓住机会忽悠。此刻见姬凌云如此说来,在配合西施那肝肠寸断的表情,又怎能不明白这之间的关系?

姬凌云淡淡的看了西施一眼,叹道:“西施你很聪慧,伍相国都曾赞过。你不是不清楚,而是不敢面对。范蠡爱不爱你,我无权说话,也无权过问,但可以肯定的是你在他心中的地位远不及他的抱负。”

“不是的,不是的!”西施依旧一脸的不信。

姬凌云苦笑道:“信不信由你,反正他说的那些为国为民全是屁话。一个楚人,秉着一展所长的心来到了越国。他来越国就是为了发展,而不是神经兮兮的为了什么百姓,他和越国百姓扯不上任何关系。别把他想的那么高尚,如果他真的那么高尚,隐居楚地而自乐足以,又何必千里入越?”

阿青置疑道:“但范蠡说过,他不追求名利,只要待越国胜强后,便归隐山林。”

姬凌云大笑,“真的因此?那么阿青姑娘我问你,范蠡他不追求名利来越国干什么?至于后一句,应该是不得不归隐山林吧。也许你们不信,但我还是要说,勾践是什么样的人,你不清楚,但我清楚,范蠡也清楚。勾践阴沉隐忍,能屈能伸,可以共患难而不可以共安乐。范蠡不走必死无疑,而范蠡明白此理又怎能不走?另外……”

这时,姬凌云看向阿青,问道:“阿青姑娘,在你眼中勾践是个什么样的人?”

阿青撇嘴道:“以前不是个好人,但现在还不错。”

姬凌云见阿青又走入自己设下的圈套,面上充满了笑意,“确实,勾践以前确实不是一个好人,为人处世暴虐比之我父王还要强上三分。怎么看也不是一个明主,可范蠡为什么要投奔与他?投奔一个暴虐的君王?范蠡对勾践的了解不在你我之下吧,你都知道勾践以前不是个好人,难道范蠡会不清楚。”

“这个……”阿青回答不上来。

姬凌云斩钉截铁的道:“那是因为范蠡根本就不在意越王的暴虐,他在意的是越王会用人,越王可以重用他,让他一展才华。”

阿青脸上乎青乎白,良久,才道:“也许你说的对。”

姬凌云心里嘿嘿笑了出来,他今日这些话虽有诋毁之意,但却处处结合实际真中有假,假中有真,不说阅历低下的阿青,就算是范蠡再此也未必能够逐一解释的清楚。

姬凌云正容道:“阿青姑娘,你想过没有,今日你如果将西施救出,你会害多少无辜的百姓?你会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

阿青摇头道:“怎么会?我只对付坏人,不会害人。”

姬凌云正是抓住了阿青心地善良的本性,打算借此一举击溃对方。

“不会害人?”姬凌云厉声质问道:“那好,我且问你,你可知道你救出西施、郑旦的后果?”

见阿青摇头,姬凌云趁胜追击道:“那我告诉你,你将西施、郑旦救出,范蠡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再次将她们当成迷惑我父王的工具,送给我父王,让我父王迷失自己,过着奢侈的生活,令吴国百姓苦不堪言。而越国则会休养生息,训练精兵士卒,等待时机攻打吴国。吴越两国一旦开战,那么两国的百姓将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到时,遭到连累的百姓绝对不下五十余万。”

“啊”听到这个数字,阿青吃惊的叫了起来,看了看西施、郑旦,又看了看姬凌云,跺脚道:“你们是事情我不管了。”

话刚一说完,就纵身跳入院中瞬息间就消失在芒芒的夜色中去。

送走了这位绝世剑客,姬凌云长长的松了口气,深深的看了西施一眼,柔声道:“夜深了,你们去睡吧。”

姬凌云快步向楼下走去。

“等等!”没走几步,便被西施叫了住。西施问道:“范蠡真的有那么不堪吗?”

姬凌云酸酸的笑道:“哪里,我从来都没有否认过范蠡的惊世之才。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范蠡绝对没有那么高尚,而且是一肚子的坏水。不过,我也不差拉,这个时代,肚子里没有坏水是活不下去的,只不过范蠡的坏水比我多些而已。”他不愿意承认范蠡的计谋强过自己,直接将计谋说成了坏水。

西施“噗嗤”一笑,道:“王子说话真有趣。”

姬凌云耸了耸肩,正色道:“凡事情都需要经过自己的判断才能下结论,别人无法将某种想法强加与人。不过,我确实看不惯他的作风,尤其是为了自己而将所爱的女子送人。”

话一说完,姬凌云头也不回的走了。

郑旦将西施搂在怀中安慰道:“好了,别哭了,不值得。我觉得凌云王子说的不错,范蠡一个楚人,如果不是为了自己,没有任何理由对越国如此尽心尽力。”

第九章 包办婚姻

休息了一夜,第二日清晨。姬凌云一早便奔向了伍子胥的相国府,此时他以是相国府的常客,无须经过通报,直接来到了相国府的演武场。

一般这个时辰,伍子胥都在演武场练剑。

果然,刚到演武场就看见伍子胥正挥舞着七星龙渊剑,凌厉的剑芒四处扫射,见姬凌云肃穆的站在一旁,露出少见的严肃神色问道:“怎么了?”

姬凌云将昨夜的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

伍子胥拄剑而立,道:“那阿青的剑术真的如此神奇?”

姬凌云想起昨夜那无从招架的感觉,苦笑道:“一点不假,纵是相国你,也未必是她对手。”

伍子胥明白姬凌云这是顾全他的颜面,若那女子的剑法真如对方描述的一般,自己绝对不是对手,沉声道:“越国果然人才辈出,看样子不能在等了,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劝吴王灭越。”

姬凌云今日来此就是为了这个目的,遂道:“凌云也是这么想的,但我没有十足把握能劝服我父王出兵攻越,您看我手中的这些事情可否让父王伐越。”

说完,就将自己楚国之行的刺杀以及蔡诚刺杀自己的疑点一并说了出来。

伍子胥听后自接了当的道:“不行,你可知道在你出使楚国的时候越国发生了什么事情?”

姬凌云茫然的摇了摇头。

伍子胥看着姬凌云一字一顿的说道:“范蠡在农事时,被毒蛇咬伤,险些丧命。”

因勾践回国后,改变以往暴戾的作风,亲自下田耕种,文种、范蠡等大臣亦同样要亲历农事。

“怎么可能!”姬凌云听后大叫,“我明明亲眼看到范蠡跟蔡丕在一起,怎么可能被毒蛇咬伤,险些丧命。”

伍子胥道:“但是范蠡被毒蛇咬伤是越国上百人均亲眼所见的事情,你的说词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姬凌云大悟道:“这就是范蠡留下的后招?”

伍子胥道:“没错,范蠡此人心思缜密,他早已为自己留下了后路。就拿昨晚来说,谁会相信一个名不经传的乡下女子能够让人毫无察觉的潜入防备深严的靖灵君府?更何况为了隐藏西施、郑旦我们不能将这事情搞大。”

姬凌云道:“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暗中行动,刺杀范蠡、文种,越国少此二人,如断勾践双臂。”

伍子胥摇头道:“这点老夫怎会不知,但范蠡、文种处事谨慎,每每外出身旁护卫均在五十人左右,兼之两人亦有不孰的剑术。要想刺杀成功,必须寻得类似专诸的能手,否则只是白白损失剑手而已。”

姬凌云闻言,只好叹气道:“那我们只有等了。”

“不错!”伍子胥双眼看向远处,“我们只有等,等越国出现破绽,然后在将所有的问题全部的告之,让吴王意识到事态的严重。然后聚集吴兵,一举破越。”

姬凌云点头无奈道:“也只能如此了,希望这日早些到来。”

伍子胥看着姬凌云,笑道:“王子也不必如此,我吴国自从和楚国结盟后,实力上升之大,不可估量。越国暂时是我吴国的奴国,各项发展都被我国控制,暂时还成不了气候。你也别太过急噪,越国那儿由我盯着,那些毛虫还翻不了身。”

姬凌云点头说是。

跟伍子胥对攻了几招,可姬凌云一想起阿青那凄厉而恐怖的剑法就没有任何心情,只好向伍子胥告辞,回到了家中。

这种心情自到第三日才有了改善。

这天,姬凌云受夫差的召唤来到了吴王府。

路上遇到的士兵纷纷向姬凌云道喜,弄的姬凌云好是奇怪,随手抓了一个侍卫问道:“喜什么喜,有什么喜事?”

那侍卫愕然道:“怎么王子还不知道?大王已经向玲珑公主任清璇下聘,周天子也亲自下达了赐婚的旨意。”

“什么?”姬凌云大叫一声,快步冲进了议事厅,问道:“父王听说您待孩儿向玲珑公主下聘可有此事?”

“那还有假!”夫差手舞足蹈的放声大笑,“除了我夫差的儿子,还有谁有资格娶周天子的女儿。”

姬凌云看着近似疯子般的夫差,怯生生的说道:“父王,可不可以打个商量,让二哥或者四弟、五弟娶他。”没有人知道夫差发狂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没有人敢在夫差失态的时候忤逆他的意思。

历史上记载的夫差是一个凶残暴戾的君王,但在姬凌云的印象中却不是那样。夫差虽然好色,好战,却不会胡乱杀人,不能说他仁慈,但也不算凶残。至少他对吴国子民还是相当不错的,很受百姓的爱戴。

只是在夫差失态或暴怒的时候,夫差仿佛会变成另一个人,此时谁忤逆他的意思,那么下场将非常的可怕。

姬凌云在小的时候,曾经亲眼看见夫差将一个顶撞他的大臣乱刀剁成肉酱。从那时起,姬凌云就明白不可在夫差大喜或盛怒的时候忤逆他的意愿。

现在夫差竟然当众失态,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而姬凌云非常排斥着包办婚姻,纵是害怕也要争取一二。

第十章 天赐良机

夫差见姬凌云面色不悦,大笑,“王儿不用担心,这任清璇可不是一般的人。她是当今周天子的义女,十三岁就名动洛邑,不但才艺过人,剑术谋略亦相当出众。

两年前,犬戎异族派三千精锐过河套奇袭洛邑。周天子大为恐慌,忙起烽火求援。不过,当周遍诸侯率军赶到之时,三千犬戎精锐早已全部被歼灭,你可知是谁将这些异族小丑打败的?”

姬凌云两眼一翻,都说道这个份上那还猜不出来,“难不成是这玲珑公主?”

“没错!”夫差兴奋的说道:“这任清璇不只是有才,而且懂得韬略。先一步识破对方的计策,用一千士卒诱敌,并亲自持双剑率领一百女卒,突袭犬戎军帐斩杀敌酋,从容而退。一百女卒无一人损伤。

玲珑公主的大名更是响彻诸侯,好事的人称她为天下第一的才女。近年来,向周天子提亲的诸侯遍部大周疆土。晋、齐等强国亦数次向周天子求亲,但那些杂碎那有资格跟我夫差抢儿媳妇。

不久前,寡人让伯嚭带着我吴国的镇国双剑干将,莫邪为聘礼,向周天子求亲。我吴国乃第一的强国不由的周天子不答应。不过,那女娃儿有个条件,就是自己择夫,从寡人的诸位王儿中自选一位。看不出,那娃儿还真有些眼光,选中了寡人最出色的王儿。”

姬凌云无语的看着夫差默认了下来,这次的婚约可不仅仅是寻常的政治婚姻那么简单,它关系着吴国的声望,名誉还有地位以及周天子的关系。

周朝已经名副其实,但武王姬发留传下来的声望还在,得到了他的支持就等同有了一张讨贼令,可以名正言顺的讨伐四方诸侯。

此举就好象汉末的曹操一般,挟天子以令诸侯。

这关系到吴国未来的前程,夫差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破坏,纵是姬凌云也不行。

明白这点的姬凌云也只好认命下来。

在夫差身旁看他处理了会儿政务,正觉得无聊打算上街逛逛,就听伯嚭来报文种押送粟(谷子)一万五千石来到了吴国边境。

夫差听后大喜,“这勾践果然将信用,这么快就将粟还给了寡人,而且还多加了五千石。”

正想告辞的姬凌云见到了这一幕,登时呆立了起来。

还粟、还粟,历史上确实有这么一次记载,有次越国出现旱灾,田地中颗粒无收。勾践没有办法,只好厚着脸皮来求夫差借粟度过难关。

虽然伍子胥极力反对,但夫差还是在伯嚭的劝说以及勾践的虔卑之下动了恻隐之心,不理会伍子胥的反对借了勾践粟万余石,帮助越国渡过难关。

勾践当时就答应只要越国丰收后一定加倍归还。可一到了丰收之年,勾践就不舍得了。勾践表面上对吴国对夫差虔诚无比,但内心早就将吴国似为劲敌,只不过三年的奴仆生涯让他将自己隐藏的更深。他到不是不舍得那一万五千石的粟,而是觉得将这一万五千石的粟还给吴国会增强吴国的实力。

这时,老奸巨滑的文种出了个极其毒辣的主意。众所周知,粟种越大,种出来的秧苗就越好,秧苗越好收成就越高。文种让勾践将还给一万五千石的粟蒸熟,然后在还给吴国。

熟透的粟又大又饱满,夫差看了大为喜欢,立刻就以这一万五千石的粟为种子交给百姓耕种。结果,可想而知,熟透的粟根本以死,完全无法发芽。此举登时让吴国决大部分稻田颗粒无收,陷入了饥荒边缘,粮食告急。

文种这一计,让吴国损失惨重。

想到这里,姬凌云几乎要放声大笑,暗道:“正愁没有机会抓到你越国的把柄,没有想到竟然送上门来。”

以勾践的小气,文种的毒辣没有理由会将完好无损的将一万五千石的粟还给吴国,那么还来的这批一定是历史上所记载的被蒸熟的粟,只要自己能够当场揭穿这个阴谋,那么以父王的脾气一定会大发雷霆,只要自己再在一旁煽风点火,让父王的火越烧越大,起兵伐越之日,指日可待。

姬凌云大笑道:“父王,想不到越国还真守信义,父王果然没有看错人。”

夫差怪异的看了姬凌云一眼,暗道:“王儿不是向来都跟相国走在一起,怎么这次称赞起越国来呢!”不等他反应过来就被姬凌云的赞美声逗的大笑,“就是吗?勾践不过是寡人吴国的一奴隶而已,能起多少风浪。”

姬凌云暗自叹息,“正是这奴隶,一手颠覆了整个吴国。不对,颠覆吴国的确切的说应该是那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西施。若不是西施用谋间接害死了吴国的擎天玉柱伍子胥,使得无人与范蠡、文种抗衡,吴国也未必会灭。”

不过很快姬凌云就兴奋了起来,

如今,西施在自己的控制中,还有望成为自己的助臂。伍子胥依旧掌控着吴国的军政大权,楚国也意外的成为了吴国的盟友。此刻,吴国早已比历史上的吴国强大的许多。只要自己这次的计划成功。

吴国大军势必南下,纵然范蠡、文种在有才华,也胜不了拥有伍子胥的强大的吴国。

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自己,一个本不应该出现的人。

现在姬凌云唯一的想法就是仰天大吼:“创造历史的感觉,真他妈的爽。”

第十一章 择日伐越

姑苏城外,

文种看着身后的一万五千石粟,面上露出一丝担忧,吴国的声势越来越旺,还跟周天子结了亲。如果吴国依照这种速度发展,不要五年,便可北上争霸,成为周天子任命的诸侯霸主,到那时候越国将再无翻身的机会。

“文上大夫!”

一声熟悉的叫唤惊醒了文种,文种跳目远望,脸上的担忧一扫而同,取而待之的是一脸的憨厚,“麻烦太宰大人亲自远迎,文种惶恐。”

伯嚭笑吟吟的跟文种客套了几句。

两人早已不是第一次见面,关系非常密切,伯嚭道:“文上大夫,此次接收粮食由我王亲自查阅……王子凌云也在一旁,你要小心了,王子凌云比我王更难对付。”最后一句,伯嚭声音很小,小得只有文种才听的见。

文种连忙道谢。

这时,文种的目光看向了伯嚭身后的一青年,那人三十余岁,面白无须,身材适中面貌普通的让人一眼就忘。

文种多看了两眼,仿佛很奇怪这么一个平凡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伯嚭这大人物的身后。

随着吴国越来越强大,伯嚭这个吴国第二重臣的身份也水涨船高,伍子胥出入都带着他的得力助手端科,他也有样学样出入间都带上这位新来的却有着极其出色谋略的门客。

在伯嚭的带领下,文种押着一万五千石粟来到了吴王府外。

等了许久,吴王夫差才姗姗而来,跟在他身后的分别是太子友、姬凌云还有伍子胥。

文种看的心头一跳,心中生出不好的预感,姬凌云找自己麻烦很正常,但伍子胥却是一个不轻易出手的人,同时也是一出手将至人与死地的人,他此刻也在一旁,难道将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与文种的忐忑不安相比,伍子胥则一脸的疑惑,如果不是姬凌云硬拉着他来,他根本就不愿意去看越国那些表里不一的嘴脸。

文种以最隆重的礼节拜见了夫差,并且道明了来意。

文种恭敬的说道:“我王将越国最优良的粟种如数还于吴王,请吴王验察。”

姬凌云听后,心中大笑,好你个文种,还生怕我父王不知道这些粟可以作种,竟还刻意提醒。这样也好,你却是做作,待会我父王就越生气。

夫差一听对方送来的是最优良粟种便忍不住让人取上一袋视察。

出色的粟种不但可以满足百姓生计,还而已通过税收,让吴国的军粮大涨。对于每个国家来说,选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务。

越国是农业大国,稻米的产量优胜吴国,所得的粟种显然较吴国的优胜。

对此,夫差也不敢存在任何怠慢,决定亲自对比两国的粟种,再来选择以哪国的粟为种。

夫差让人从文种的辎重车上随意挑选一袋,然后至地窖取出吴国准备来年作种的粟。

两相对比,越国的粟颗颗粒大饱满,漂亮之极,吴国的粟虽然很不错,但比起越国送来的却要逊色许多。

“好粟,以此粟为种,若不出灾害,必得丰收。”伍子胥不仅仅只是精通韬略,史书称他“少好于文,长习于武”,有“文治邦国,武定天下”之才,在治国上同他的军略一样出色。

他讨厌越国之极,但面对这越国送来的粟,却也忍不住出口称赞,意图劝夫差以越国粟为种。

姬凌云听后面上呈古怪之色,不知等会伍子胥知道了事实的真相后,想到他刚才说的话会气成什么样子。

伯嚭也意外的附和伍子胥之言。

太子友也进言以越粟为种。

夫差喜的“哈哈”大笑,“好,就依王儿、相国、太宰之言以……”

“慢着,父王,有些不对!”姬凌云等的就是这个时刻,夫差越是高兴,揭穿时,便越恼怒。

夫差诧异道:“有什么不对?”

姬凌云走到夫差面前,道:“越国送来的粟太不正常了,孩儿不懂农业,但也知道粟这东西,只比米多上一层外壳,很小很小。一万五千石粟相当与无数亿颗粟(古人以十万为一亿),根本无法进行逐一筛选。可是,越国这些粟,颗颗都饱满异常,极不寻常,象似蒸过的一般。”

伍子胥神色一变,最先反应过来,抓起几颗越粟放在嘴中嚼了嚼吐掉后,又拿出几颗吴粟嚼了嚼,沉声道:“大王,凌云王子说的一点也不错,越粟嚼起来只有少许粉状,而我们吴粟却充满了粉状。显然,勾践那家伙在稻米中动了手脚。”

说着,还拨开了两颗粟露出了里面的稻米,“大王请看,我们吴国的粟,里面是硬绑绑的米,而越国的粟,却有一层软软的饭。”

事实具在,夫差双目圆睁,厉喝道:“文种,你有何话说?”

文种汗如雨下跪地不断的磕头,泣道:“吴王饶命,吴王饶命。”

夫差气急,大叫:“来人,将文种拿下。你既然喜欢蒸,今天寡人就在这里将你活活蒸熟了喂狗。”

“不可,父王!”“不可,大王!”

两个声音劝阻的声音传来。

一个是姬凌云,另一个却是伯嚭身后的青年。

姬凌云奇怪的看了青年一眼,不在理会,文种以是瓮中之鳖,什么时候死都是一样,但绝对不能让夫差将气出在文种身上,文种暂时还没有这个资格,最有资格的应该是越王勾践。

姬凌云道:“文种只是一个上大夫,在越国地位虽高,但也不敢如此乱来。这一定是越王的授意。”

“不,不关我大王的事,”文种挣脱了护卫,大叫:“吴王,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越王毫不知情。是我在运送途中,经过吴越边境的桥梁时,桥梁倒塌,粮食全部入水,为了逃避责任才用火轰干,我是无心的。”

姬凌云对文种的才智不由暗赞,在这么短的时间他竟然能够想出这办法将罪名揽在身上,实在不易,但姬凌云也不会放过这次机会,强调道:“父王,此事怎会如此简单?您想一想,如果我们没有识破他们的诡计,吴国就会将这些以死的粟为种。到时,我吴国的千顷田地将颗粒无收。此事,非同小可,只能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父王还请三思。”

第十二章 对齐

经过商讨伐越之日,最终定在了十日之后。

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到了伐越之日,由于姬凌云兴奋的半宿没睡,直至清晨才合上了双眼,醒来之时,以是正午时分。

姬凌云大叫一声,以闪电的速度洗漱完毕,随意吃了两口就向吴王府跑去。

刚到吴王府外就见伍子胥气冲冲的冲吴王府里走出,面色吓人的可怕。

“伍相国?怎么了?”姬凌云大敢奇怪,因为自己说服了夫差伐越,这几天伍子胥都是一脸的阳光灿烂,干劲十足,可今天的他脸色比死了爹娘更可怕。

伍子胥双目园瞪,大吼道:“怎么了,问你那糊涂父王去。”

姬凌云一脸怪异,看了眼伍子胥的身影,茫然不解。

伍子胥的助手端科道:“齐国率兵攻鲁,端木赐前来求援,吴王取消了伐越,决定北上击齐。大人不同意与大王争执了起来,大王主意以定,不听任何反对之言。”说完,急忙追伍子胥而去。

姬凌云闻言一阵错愕,一咬牙快步向议事厅走去,他想不到已经铁板定钉的事情,都会出现问题,无论如何都得劝一劝父王。

来到议事厅,夫差气愤的坐在一旁。

太宰伯嚭在一旁,不满的道:“大王,伍子胥实在太过狂妄,忤逆大王意思不说,还公然骂大王昏庸,实在可恨。”

姬凌云气急大骂:“最可恨的是你这混球,伍相国为我吴国效力数十载,乃三朝元老,对我大吴忠心耿耿,你这小人除了背后中伤他人还有何本事?”

伯嚭眼中闪过丝微怒,但也不敢回话,姬凌云的霸道他可不是第一次尝了。

夫差皱眉不满道:“王儿不得如此,伯嚭乃我吴国重臣,不可无礼。”

姬凌云冷哼一声,表示对伯嚭的不屑,看向夫差道:“父王,不是说好了吗?今日伐越,怎么又改征齐了?”

夫差答道:“这是寡人同伯嚭一起商议的结果,昨夜端木赐来吴,说越弱齐强,伐越所得利小,而纵齐扩地,等于纵虎自娱,时为大患。攻弱越而避强齐,则为不勇。逐小利而忘大患,则为不智。智勇皆失,寡人何以争霸天下?”

“一派胡言!”姬凌云跳脚大骂:“端木子贡此举全因一举私心。此心可见,可诛。一为鲁国而来的外人所言之语,如何比得伍相国那一心为吴的金玉良言。”

夫差道:“寡人明白端木赐的来意与目的,但齐国乃我吴国的大患,是我国成为天下霸主的第一敌人。寡人一直未能寻得讨齐之借口,如今良机咋现,我吴国又怎能白白错失?”

姬凌云正色道:“齐伐鲁,好事一件,我吴国为何要参合进去?鲁国不强,但亦有数万雄兵,齐鲁交战,纵使齐胜,尽得鲁地也损失惨重。我大吴正好可以趁此良机北上,为鲁报仇。如此,胜算岂不更大?况且,越国鼠辈,位于我国后方,紧挨我国腹地,若是不将此祸害除去,万一哪日,越国趁我国出兵期间,大举入侵我国腹地,断我粮草,我吴国岂不陷入两面夹击的地步?”

夫差沉思良久,道:“王儿说的有理!”

伯嚭面露焦急之色,伍子胥无论军、政都压他一筹。

因而数十年来,伯嚭只能担任吴国老二,无论他如何努力始终无法超越伍子胥。伯嚭心中充满了不服与嫉妒,他本人爱财但并不贪财,可却故做出贪财的模样,大势收越国重礼,为得就是要用越国来打压伍子胥,用越国来对付伍子胥。好令自己取得相位,成为吴国第一重臣。如今要是越国被灭,他便少也一样对付伍子胥的利器,同时也让军功卓越的伍子胥再添新功。

此正是伯嚭万万不愿看到的,见夫差听姬凌云的话以有妥协之意,也不在顾虑其他,辩驳道:“凌云王子说的在理,但却忽视了一点。我吴国将是天下诸侯之霸主,可号令天下诸侯。为此我们必须与各路诸侯打好关系,惟有如此,方能得到众诸侯的爱戴。”

姬凌云不屑的撇嘴道:“何必如此麻烦,霸主有什么好当的。与其任霸主,还不如逐一扩大实力取天子而代之。”

他这番话是石破天惊,不说伯嚭,就连夫差这野心极大的君王也未敢怎么想过。对于长期生活在周王朝集权制的人来说,这是多么难以接受的想法。

五百年来,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等霸主,实力由在现在吴国之上,人人都有取天子而代之的实力,可是又有谁敢取天子而代之?

夫差神色肃穆道:“此话以后休要在言,现在天下诸侯虽不在乎周天子,但无人敢说自己非周臣。若此话传出,天下诸侯必然群起而围,吴国必亡。任诸侯霸主,令周天子,号众诸侯。乃父王毕生之心愿。此良机不容错过,此事无须再议。”

“可是……父王,越国……”

夫差打断姬凌云的话,道:“无须多言,蒸粟一事,寡人以调查清楚,罪在文种,而不在勾践,吴越边境确有断桥为证。现端木赐以入越游说勾践,只要勾践答应一同出兵,寡人就饶他一回,不然,寡人大军必踏平越境。”

姬凌云哀求道:“父王……齐国无良臣、大将不足为虑,但越国却有两位奇才,不可不防啊!”

夫差被姬凌云逼的无奈,怒道:“好了,寡人答应你。破齐后,任你伐越。”

第十三章 布局

黄昏。

位于姑苏城西南的天牢中的一所密封的监牢内,文种安闲地坐在椅内,右手托着酒盅,酩了一口浓香的美酒。

另一名相貌普通,精神奕奕,一身华丽儒服,三十来岁的男子,垂手立在他左侧处,神态虔敬。

文种脸上不觉半点身陷险地的忧色,无限享受地再酩了一口由越国特制的酒,才将酒盅放在腿上,望向那男子奇道:“章儿,你怎么来了?”

那唤章儿的男子肃然应道:“是伯嚭让我来看探望父亲大人。”

这文章是齐国有名的文士,才思敏捷,足帜多谋。两年前投入伯嚭门下,担任门客,凭借出色的才干得到了伯嚭的赏赐,被视为心腹,出入间都带在身旁,想不到竟是文种布在暗处的一着棋子,而且还是其长子。

文种道:“外面有什么最新的情况?吴伐越以不可挽回?”

文章恭敬地道:“此事以暂时拖延。”

文种奇道:“伯嚭竟有如此本事,让夫差改变主意。”

文章摇头道:“并非如此,夫差停止伐越,皆因,齐国进犯鲁国,孔子为保鲁国让门下弟子端木赐来吴求援。昨日黄昏,端木赐来到伯嚭府邸,送以重金,让伯嚭美言。在端木赐巧言之下,夫差改变了主意,决定征齐。”

文种心头掠过伍子胥那暴跳如雷的面容,微微一笑道:“天助我大越,如果我所料不差,此刻端木赐应该在出使越国的路上。”

文章敬佩道:“正如父亲所料,端木赐正前往出使越国的路上,打算劝说越王一同出战齐国。”

“好!”文种大叫了一声道:“你立刻修书与范蠡,让他劝说越王出兵助吴。兵无须带多,三千足以,带必须是精锐之师。还有,你想办法让伯嚭劝说吴王,让姬凌云陪同出征,并且亲自领一支军队。”

文章一愕道:“姬凌云乃我越国劲敌,范上大夫都数次栽于他手,在让他立上功勋,岂不危险?”

文种含笑看着他。颇有考较他智力的味道。

文章皱眉想了想,“呵!”一声道:“我明白了,当今太子友勤奋,但天资不足。而姬凌云却天资聪颖,做了多件为吴国争光的大事。其本人也深得夫差喜爱,如果在让姬凌云插手军权,太子友难保不会产生不安的感觉。”

文种点头道:“很好,你能想到这里以是不错。”

文章忧心道:“可是当前情况还不利于我国,夫差已经答应姬凌云,只要破齐后,就由他伐越。而父亲将罪名揽在身上,此刻夫差无心过问,但此战过后,父亲必死无疑。”

“无妨!”文种淡然道:“吴国没有立即伐越,想必是你以先一步将吴越边境的桥梁拆毁,替我圆谎。大王有霸主之才,定会将所有责任推卸老夫身上,而伍子胥自不会相信,为了找到证据,因此他绝对不会让夫差杀我。”

文种这么一说,文章更加担心,道:“父亲的借口只是随口捏造,以伍子胥的才干加以时日必能发现疑点。那时,应该如何是好?”

文种那憨厚的面庞突然闪现出别样的光辉,自信从容,对文章道:“所以我们要同吴国赌上一把,胜负乃五五之局。”

文种将自己的计划完完全全告诉了文章。

文章走后,文种负手而立,轻声道:“胜败,就再次一举。”

那夜,文种与范蠡商议如何打破僵局。

范蠡看着手中的秘函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姬凌云果真不凡。你、我还是低估了他。此人说出此话,必是罕见之霸王之才,不可不除。否则越国将亡之他手。”

文种酩了口酒,淡笑道:“我到不这么认为,姬凌云心机不深,他越是出色,对我越国来说反而越有利。”

范蠡揣摩道:“你是说王位之争?”

文种道:“正是,那次在吴王宫里,我发现太子友很羡慕姬凌云。”文种闻了闻杯中的酒香,“羡慕这东西好比这酒,越酿越香,味道也就越重。姬凌云越是出众,太子友就越是羡慕,而羡慕的背后是嫉妒。嫉妒是很可怕的东西,无论是谁拥有他,都能令那人干出一般人无法干出的事情。”

范蠡沉声道:“那依少禽(文种字)的意思应该从太子友身上下手?”

“不!”文种微笑道:“不是太子友,是伯嚭。伯嚭嫉妒心很重,而伍子胥又跟姬凌云走的很近,且姬凌云心机不深,讨厌伯嚭这类小人,因而常常找其麻烦。只要将伯嚭推向太子友,那么以伯嚭的性格一定会百般针对姬凌云同伍子胥。同时亦能激发太子友对姬凌云的嫉妒之心。只要时机把握得当,必可让吴国大乱。”

范蠡问道:“那你打算如何做?”

文种望向远方,道:“我准备让章儿投奔伯嚭,由他影响伯嚭,而我则在暗中操纵。”

范蠡大赞,“妙,果然是妙。”

文种并未因范蠡的称赞而感到满足,问道:“少伯,你有什么想法。”

范蠡摇了摇头,“我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不过西施我不打算放弃。此女不但有貌,而且有才。除她之外,我相信无一人能够完全迷惑住夫差。要想破吴,必先除伍子胥,伯嚭不是伍子胥的对手,但我相信西施能够制服伍子胥。”

文种认同的点了点头,道:“我和西施谈过,此女有颗七窍玲珑之心,确实不凡。不如,这样,我们分头而行。你对付姬凌云,我针对太子友。你计成则用你计,你计不成则用我法。”

“好!”范蠡大笑道:“为了越国的将来,你我一同出手。”

第十四章 征齐

伐齐以定,谁也无法再改夫差的决定。

姬凌云也只有认命下来,不过他并不担心,历史上也有过这么一场战役。吴鲁联兵十万对战强齐十万。

伍子胥因惹恼了夫差,被夫差留在了姑苏,未能出征。

但没有伍子胥的吴国,依旧凭借夫差那出色的才能一举侵吞了强齐十万甲兵,打了一极其出色的围歼战。

这次围歼战被喻为春秋时期规模最大,最彻底的围歼战,也是此战役,将吴国的声望推向了历史的颠峰。

总的来说,此战对吴国还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也是想到这里,姬凌云才不坚持他的想法任夫差先行伐齐,反正越国只是一小国,等破齐后再灭也不晚。

只是伍子胥那边就有些麻烦,那老家伙的才干只在范蠡、文种之上,绝不在他们之下,可是伍子胥实在太不会做人,太过耿直,一点也不知道变通,这点就比不了机变的范蠡或狡猾的文种。

其实夫差对伍子胥的信任是无以复加,在夫差即位以来,从来没有对功高至伟的伍子胥作出任何不信任的举动,令他手中的权力只赠不减。

后来,西施的出现,让夫差做了许多错事。

伍子胥多次让夫差难堪,甚至还当面骂夫差昏君,骂西施妖妇,这才引起了夫差的愤怒,被伯嚭乘机告倒。

姬凌云怕伍子胥在盛怒之下又干出什么令夫差下不了台的事情,一出了吴王宫就到了相国府。

好在伍子胥并只是暂时的气愤,并没有如何。

姬凌云同他聊了几句,就告辞回府。

三日后,吴王夫差召集群臣商议出兵征齐一事。

最后商议如下,吴国起兵八万,战车千乘,共分上、中、下、右四军。

上军统帅吴大夫胥门巢、下军统帅无王子姑曹、右军统帅姬凌云,中军由夫差亲自指挥。出征时,太子友监国,伍子胥处理军政大事,伯嚭辅之。

姬凌云听后呆立半响大叫:“父王,孩儿还未上过战场,初次上阵便领军两万,我怕……”

“怕什么!”夫差傲然道:“你父王十五岁就开始率领征战,我夫差的儿子,那能上不得战场?”

姬凌云汗颜,暗自嘀咕,说得好象是你的儿子就一定会打仗一样。

不过姬凌云也没有反对,没有吃过猪肉,难道还没有见过猪跑不成,不就是带兵吗,有什么难的?

话是如此,但姬凌云很快就尝到了苦果。

布阵、安营、扎寨等琐事他是一窍不通,一些东西看起来简单,但实践起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幸亏伍子胥早已料到这点,调了一名心腹大将来协助,告诉他行军常识,不然可就糗大了。

大军北上,声势浩大,吴军经过鲁国曲阜,沿汶水自西而东,

路过的城塞均无法抵挡吴军攻势。

因吴军强大,为缩短军事物资供应线,保卫齐都临淄,齐国上将军国书留下守博城、赢城和泰山齐长城各关的部队后,率主力在齐国境内牟子国城中并以齐长城为依托迎敌。

不一日,大军到达齐国博城。

夫差传令让姬凌云所率的右军攻城。

经过多日的学习,姬凌云已经初步掌握了指挥之道。

博城有守军五千,姬凌云并未依照夫差的命令强攻,而是在城外驻扎一直等到达了深夜。

当夜,姬凌云让一万两千士卒分为四队,多立火把分别攻打博城南门,北门、西门、东门,四面合击。

守军不知来犯之敌究竟多少,只好分兵而守。

半时辰后,博城西门露出兵少之态。

姬凌云立刻下令掉回西门两千士卒,仅与一千攻城,随后率余下八千士卒由施猛带队突袭西门。

西门本就兵少,这一突袭顿时城门失守,随即大军入城控制了四门。

姬凌云只用一夜时间,就轻易就拿下了博城,且只有千人受伤,百人阵亡。

此战绩让胥门巢、王子姑曹等大将都为之脸红。

夫差更是大势称赞,“王儿有当年父王之风!”

姬凌云听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嘀咕道:“真会向自己的脸上贴金!”他用的是孙膑攻打成皋所用的树上开花之计,纵是孙武也未必一时间想的出来,更何况是夫差?

两日后,大军再次抵达赢城。

夫差让王子姑曹攻打赢城,姑曹费时六日,强行破城。

吴军驻入赢城,打破了国书所留下的防线。

同时,齐国也因吴国的进犯,作出了对应的措施。齐简公姜壬大为惊慌,任上将军国书为全军统帅,再次由都城调拨五万大军至齐长城外,助国书对抗来犯之吴兵。此时,齐国的兵力达到了十万之众。

夫差得到消息后在第一时间就召集了所有将领,同时还包括了同行的越国大将诸稽郢和鲁国大将州仇。

夫差看了一眼众人,笑道:“我国大军攻入齐地,勇不可挡,才不到十日,便攻下齐国要塞博赢二城,值得庆贺。不过,诸位且不可过于大意。齐国国力强盛,并不逊色我大吴,现齐简公以让上将军国书率十万大军与我军决战,诸位有何高见?”

胥门巢率先说道:“齐国历来强大,麾下数城均为罕见之坚城,今对方与齐长城待命,强攻与我军不利。属下之见,应该与敌人在原野上一决胜负。”

夫差点头赞许道:“胥大夫说的不错,敌我实力相当,必须诱对方出战。”

第十五章 设伏

齐长城内。

国书看着手中的战报为难的皱起了眉头。

十日前,吴国上军胥门巢沿齐长城向西扫荡连克小城寨三座,同日吴下军王子姑曹沿齐长城向东荡连克小城寨四座。

五日前,吴国右军姬凌云分兵十路,不停的骚扰齐长城外的齐国大小城镇。

依照国书的原先的想法是觉得吴国势大,正面交锋,很难取胜,因此,借助坚固的齐长城来阻击吴国。

如此好处有三:一、兵力相当的情况下,守军占据一定优势。二、对方长途远伐,人多势众,消耗不起。三、对方深入腹地,若不能取得辉煌战果,士气定会低下,让己方有机可趁。

可是吴军的举动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对方并不急于决战,而是四处袭扰,在这样僵持下去,齐长城外的所有城镇都将面临毁灭性的灾害。

到那时那些只知道咬耳嚼舌的大夫又要在齐王面前告自己畏战不前之罪。

想到这里,国书额上不由冒出丝丝冷汗,他不惧怕强大的吴国,但对国内那些争权夺势的大夫却望而生畏。

沉默许久,国书下令道:“传令全军做好出战准备。”

赢城。

吴王夫差得知国书已出城迎战,大喜过望,重赏姬凌云后,分兵四路直逼艾陵。

右军拔营出发,到了离艾陵十里处的连绵山丘,姬凌云下令结营为阵,构筑防御工事,等候夫差的命令。

此时,伍子胥亲自为姬凌云挑选的副将展如走进了军帐,向姬凌云做着详细的报告。

展如道:“齐大将国书已经向大王下达了战书,大王以做出回应,明日决战。”

姬凌云哑然道:“这么快?”

展如点头道:“对方看来想趁我们阵脚不稳时,一举将我们击败。”

姬凌云笑道,“那可好,展将军你让将士停止修建防御工事,箭塔、哨楼随便建造几个,营寨也前推一里。”

展如骇然道:“王子万万不可,此地山丘连绵,即易守难攻又不会暴露我军信息,正是极佳的扎寨之处。若前移一里,那不但无险可守,我军任何动向都无法逃过对方暗哨的眼睛。”

姬凌云大笑道:“展将军所言甚是,不过我正是要让他们以为我首次带兵,经验不足,故犯此致命的错失。令他们觉得我好欺负,心生轻敌之念。明日交锋,在示敌以弱,诱而击之,必能得胜。”

展如听得目瞪日呆。这是一个初次带兵的人能说出的话吗?怎么感觉比自己还要老到三分。

若非他亲自教过姬凌云行军常识,不然还真不敢相信姬凌云这是第一次带兵。难怪相国如此看中王子,吩咐自己尽力协助。

展如明白过来,欣然去了。

正午时分,姬凌云带上施猛、展如和一百卫兵,驰出营地,研究附近的地形,看看如何设伏。

展如根据姬凌云的计谋,设想出了许多设伏方案供姬凌云选择。

姬凌云大赞,这展如不愧是伍子胥最器重的将领之一,完全可以独当一面,所设计的方案,让姬凌云亦不得不佩服。

拥有千年经验的他在战术上远胜展如,但实际行动,布阵、设伏要领等就比不上经验丰富的展如。

经过实地考察,选中了一个最合理最实用的计划后,才回营歇息。

次日,激动人心的艾陵之战即将来临。

一大早,姬凌云就得到了吴王夫差的命令,命令上只有短短的一句话“进攻,击溃敌上军。”

姬凌云传令出阵,一万三千吴兵在短时间内便摆齐了阵形。

姬凌云对展如道:“齐国以上军对我们,显然以中我等之计。”

展如对道:“王子所言是极,上军通常为强兵,对方以强兵进攻,目的正是要以最短的时间将我右军击溃,然后支援中军,扩大优势。”

这时,卫兵传来施猛以埋伏妥当的消息。

“出发!”

姬凌云一声令下,大军缓缓而前。

行军五里,至艾陵,正逢齐将高无邳的上军。

未等整顿,对方就以摆出进攻的架势,郝然没有将姬凌云看在眼内。

战鼓响起,敌阵冲出近百乘战车,由中路杀来,后面随着数以万计的长戈手。以最具有杀伤力的车兵组合,直迫吴军而来。

战车长宽均在十尺上下,两侧有两个大轮,由两匹骏马拖拉,速度奇快,车上有近二十名士兵,分别持弓箭长戈,瞬吸间便逼近了半里,出现在姬凌云所率的吴兵面前。

姬凌云笑道:“展如将军,这一战靠你了。”

展如领命大笑而去,率领本部车马曲弛而出。

两军交锋,吴兵成功的抵御了齐国将士的冲锋。以少对多,竟还压制对方,足见由伍子胥、孙武共同训练出来的吴兵确实可称“甲天下”。

阵中展如寻得高无邳,战约三十余合,不分伯仲。

这时,金锣声响起。

高无邳见一队齐兵逼近姬凌云中阵,姬凌云吓的调头就跑,忍不住大笑:“投降吧!小子。”

展如怒骂了一声,“废物!”也不知是骂谁。

不过在高无邳的耳中,当然是以为在骂那不通阵战的姬凌云。

展如边战边退,向东方撤去。

高无邳见吴兵除展如部外,其余均无战意,无疑有他,号令全军全速尾随追赶,务必趁胜将吴右军彻底击溃。

第十六章 艾陵之战

当展如退回姬凌云身旁的时候,姬凌云已经摆到了阵形。展如的任务不但是诱敌,最重要的就是拖延时间,为姬凌云先撤的部队争取整顿的时间。

看着吴兵那整齐的阵形,展如松了口气,来到姬凌云身旁。

姬凌云胜券在握,显得非常高兴,令展如部归队,静后对方的到来。

不一刻,稀稀拉拉的马蹄声响起,随即就有一队战车出现在姬凌云的眼前,战车队因为长时间的追赶已经没有了阵形可言,歪歪斜斜。

战车后一队队的剑兵、戈兵也渐渐赶上,同样除了少许部队还保持着一定阵形外,大多都已经脱离了自己的位子。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突然,对方一阵骚乱,行驶在最前头的那辆战车急忙调头。

展如见此笑道:“看来他们也已经发现中计,准备撤退了。”

姬凌云留神看了一会后,亦笑道:“这样若还看不出,对方反应也未免太迟钝了。”顿了顿又道,“即便现在反应过来,还是迟了一些。”

说完,拔出湛卢剑高声喝道:“大吴必胜,杀……”

两百乘战车呼啸而出,战车后的步卒亦放声大喊,迈步前冲。

大战终告拉开了序幕。

箭矢交飞,杀声震天,姬凌云所乘的四马战车毫不留情的冲入了兵丛中去。

还未动手,便有二十余人死于战车之下。

姬凌云暗道:“这战车虽不灵活,但冲击力却是无与伦比,纵然是重骑兵亦没有这惊人的力量。”

姬凌云追上一乘战车随手一剑砍翻了对方的御手。

战车的御手和战士因不用步行,均戴重盔穿坚甲,不怕一般箭矢,长戈,但姬凌云手中的湛卢剑视镔铁如无物,御手的坚甲自无法抵挡。

失去了御手的战车胡乱的冲窜,连撞了数十人方才倒地。

这时,齐兵的前方出现了百乘战车,左翼、右翼也出现了吴国的士兵。

被包围的齐兵顿时成了笼中之鸟、瓮中之鳖,任人宰割。

齐兵将士纷纷倒地,惨状令人不忍卒睹,姬凌云也只能在心里暗叹,但又无可奈何。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妇人之仁只会害人害己。

战斗持续一个时辰,齐上军二万五千士卒几乎全军覆没。

展如看着一地的残肢断臂,道:“若论兵将质素与训练,齐军未必逊色于我,但我军却能在同等实力的情况下,歼灭对方,从而获得胜利,全赖王子出色的谋略。”

姬凌云笑骂道:“你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伯嚭那奉迎拍马之道。”

展如摇头道:“末将是实事求是,二十多年前,我在孙武将军麾下效命,其第一次上阵亦同王子一样,从容不迫,智计百出。”

众人说笑了一会后,姬凌云这才想起正事,忙让人去中军报喜。

*************

这次破吴,夫差大胆的摆设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阵势,他让上、下、右三军分开而战,自己领中军为列于吴三军阵后为预备队。

时战术极少,阵战交锋,通常是一拥而上,架设预备队之战术千百年来仅有两三次而已,而夫差却大胆的沿用了这一战术,非但如此,还让自己最有实力的中军为预备队,此战法可谓古往今来头一遭。

夫差站在西面一处较高的丘陵向战场俯视,上军的战斗已开始了一个多时辰,但情况殊不乐观。

胥门巢的两万上军遇上的是齐国上将军国书所率领的五万中军,实力悬殊,而国书又是智勇之将,上军以岌岌可危。

鲁国大将州仇同越国大将诸稽郢并未被吴王派上前线,而是随吴王一起在中军观阵。

州仇见吴上军将要落败,忍不住出声道:“吴王上军兵力不足,是否需要增援?”

夫差淡笑道:“还不是时候,时候一到,自会让你出战。”

顿了顿,看向诸稽郢,道:“你观吴兵强勇,越兵如何?”

诸稽郢低头道:“吴兵之强,天下莫当。弱越怎比。”

夫差哈哈大笑,看向下军。

下军王子姑曹作战依旧神勇异常,以两万吴兵对上宗楼率领的两万五千下军发动着潮水般的猛攻。

虽敌多我寡,但姑曹依旧占据上风,手上重剑下毙命之敌少说也有上百。

这时,令兵来报:“吴王,右军王子凌云以全歼敌上军,大将高无邳被施猛斩杀。”

“好!”夫差兴奋的高声大叫,他本意是让姬凌云牵制齐上军,却万万想不到首次出阵的姬凌云竟然在短短的一个半时辰内就将齐上军全数歼灭。

夫差大叫道:“天助我大吴,此战必胜……来人,传令给我王儿,让他分兵两队火速绕至齐军之后,攻打齐国中军、下军。”

随后又道:“传令给胥门巢,让他支持住,不然寡人要他的脑袋。”

命令传下,夫差神色肃穆的看着战场,下军以是无恙,只要上军能够坚持,此战以无任何悬念。

一个时辰后。

胥门巢已经浑身浴血,但视荣耀为生命的他,在没有得到夫差的允许以前,决不会后退一步。

当胥门巢艰难的将齐国中军抵挡住的时后,姬凌云带施猛以及一万吴兵飞杀而出,如虎入羊群般冲入了齐国最具实力的中军。

同时展如亦领七千吴兵杀入了齐国下军。

出其不意,齐国上下完全料想不到吴军会出现在他们的身后,阵形大乱。

夫差大笑,让州仇、诸稽郢率两万越鲁联军杀奔齐下军,自己亲自挥矛领中军杀向齐国已经混乱的中军。

胜负以定。

正如记载一般,夫差率领吴兵在艾陵侵吞了齐国十万甲兵,史称“艾陵之战”。

第十七章 历史突变

艾陵一役,吴国侵吞齐国甲兵十万,十万齐兵几乎伤亡待尽。将领国书、公孙挥、高无邳战死,下军大夫宗楼下落不明;俘虏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四位大夫,其他擒斩者,不计其数,缴获齐革车800乘,粮草辎重无数。

艾陵之战后,齐简公姜壬惊慌失措,立刻派遣大夫陈恒、阚止为使,献上大批金币、美玉,谢罪请和。

夫差令齐鲁修兄弟之好,各无侵害。齐鲁两国,哪敢不从,皆听受盟。

当夜,夫差在齐鲁边境大设宴席,全军同欢。

姬凌云本欲劝夫差回吴后在设庆功之宴,但夫差好大喜功,哪里会听。

姬凌云觉得心中有些不安,但也未多加阻止,毕竟夫差的性格摆在那里。如果没有让他信服的理由,他决定下来的事情别人是无法改变的。

庆功宴上,鲁、越、齐三国使者,纷纷向夫差敬酒,不断的吹嘘奉承,称赞夫差文治武功,天下第一,称赞吴国之强大,必可成天下之霸主。语气之肉麻足以放翻一头怀胎十月或者肚子里垫了俩枕头的大象。

姬凌云听的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但夫差好象非常受用,听后高兴不已。

吴军上下也因特别欢乐的气氛而放松警戒心,至于夫差本人,则在帐中听鲁女跳舞音酒,一杯又是一杯地狂饮不止。

时过二更,酒恬耳热。

越国诸稽郢以小解为由,悄然而去。

忽然营帐外喊声四起,随即便四下火起,火光烛照天空。

夫差、姬凌云大吃一惊,但立刻就判断出是诸稽郢耍的把戏。于是弹跳而起,高声呼唤侍卫长仆君。仆君也在一旁拼酒,听见夫差在惊喊,顿时醒来,酒去了一半。听见了喊声,也看见了火光,明白情况有变,抽出宝剑便来到了夫差身旁。

夫差、姬凌云走出营帐,就见一个个越兵在营地被胡乱放火冲杀,因吴兵尚且不知怎么回事,被三千越卒杀了个措手不及,混乱不堪。

四周皆响起越兵的呐喊:“擒杀夫差着,赏金一千,封上将军。”

世事之变幻难测,莫过于此。

姬凌云抽出了湛卢,大叫:“展将军,你速去准备军马,越兵不过三千,不足为惧。”

展如立刻从一旁寻得匹战马,往右军而去。

姬凌云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齐国溃败,剩下的将轮到越国步入后尘,与其毫无胜算的抵抗,不如冒险一搏,大骇之下,忙挥剑将两名齐使杀害,急道:“父王,您还是先走吧!!!”

夫差气得眉毛都狞成了一起,怒道:“寡人有大军十万,何惧三千越兵。”

姬凌云苦涩道:“父王,您难道还不明白,越国不是要冒险一击,而是打算将我们十万大军全部消灭。”

夫差剧震:“难道越国暗中联合了齐国?”

仿佛是回应姬凌云的猜测,夫差话一说完,便见四野火光成片,成千上万的齐兵出现在了吴国军寨四周。

夫差再不犹豫,紧急中下令向西方鲁国退去。

在这个时刻,根本就无法聚集士兵,姬凌云陪同夫差与众将近千人一同撤退。

姑曹全身赤裸,双手持抢来的双戈,率领少数侍卫守住夫差等人撤退的路线,浴血抵抗,全力阻挡齐国的袭击兵。

但齐军实在太多了,姑曹的手下全部战死。姑曹本人受伤数十处,连续用坏了八杆长戈,砍断了十口利剑。最后,终于因失血太多,动作较缓,背上又中了一矛,大叫数声,血流满地而亡。

整个军营乱成一团,到处都是喊杀声,分不清敌我。

姬凌云仗着宝剑的锋利,连连杀了几个缠着他的左右的齐军,正要跟上大队,忽地肩头剧痛,被劲箭射中。

姬凌云顿感头晕目眩,肩背处火辣辣般刺痛,一个踉跄摔倒再地,隐约间见无数齐军围在他的四周。

一声暴喝,一个朦胧的身影出现,瞬间斩杀了齐军,抱起了他向一旁小路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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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人的荒野连续走近一个月,姬凌云经历了毕生最痛苦的时刻。

此刻,他身旁仅仅只有两人,一个施猛,一个展如。

姬凌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只是依稀间记得自己在中箭之后,是施猛背着他杀出了重围。

听施猛他们是的叙述,由于敌军遍野都是,施猛背负一人很难突围,一不注意就重重包围之中,正好被突围的展如所救。

但齐军斩尽杀绝,一路死死的跟在身后。

展如只好化整为零,率领十名士卒逃入了深山,面对齐军的搜索,展如充分的利用了地形,阻击齐军。

这一个月死在上中的齐军已经超过了五百余人,不过他们也付出了极大的损失,十名士卒全部阵亡。

施猛、展如也身负重伤,好在摆脱了齐国的追兵。

姬凌云清楚如果不是为了照顾自己施猛、展如根本就不至于如此,因而伤好以后,便独自担任照顾两人的生活。从开始才采野果,到后来猎杀野兔。

施猛被毒蛇要伤,姬凌云、展如轮流背着施猛赶路,展如伤口负发,姬凌云、施猛漫山遍野的去寻找消炎草药。

三人就这样相互照顾,一同扶持,又走了六日,才走出山区。

第十八章 巧救二美

姬凌云等人沿着官道一直往南走,均觉得奇怪不已,这一路上竟然没有发现一个行人。

好半天才遇上一队数十人组成的商旅,可他们见姬凌云等人的落魄模样,居然拔起了刀剑,并再三强调不可靠近他们,仿佛他们是强盗一般。

姬凌云顿觉人情冷暖,若不是三人体弱,又不愿再生事端早就兵刃相向。

走了三日,终于看见了一处小村庄,姬凌云等人大喜过望,快步走向村庄。

施猛高兴的大叫,“终于可以吃上一顿可口的食物,快,王子,老展,我都等不住了。”说完,快步冲向村庄。

姬凌云、展如相视一笑,均暗道:“这一个月来,不是吃野果,就是啃没有任何调料的野味,难怪施猛会急成这样。”

“啊!”施猛突然大叫了一声。

姬凌云、展如急忙走近一看。

村庄上下横七竖八的都是尸体,男女老幼都有。

姬凌云变色道:“是谁干的恶事,连八十老龄的老人和孕中妇女都不犯过。”姬凌云看着不远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紧紧的握起了拳头,老妇人旁边还有一位肚子凸起的秀丽村妇,村妇下身一片狼迹,显有被奸污过的痕迹。

“是越兵!!!”展如指着远处墙角的一具尸体,那尸体身穿越国铠甲,脑袋上插着一杆锄头,血以流尽。

施猛气的发抖,大声咆哮。

姬凌云面色发白,身体微微发颤,不祥的预感在心头荡漾。

展如神色也出现了一丝慌张,安慰道:“也许不是那么一回事情?”

姬凌云摇头道:“我们向南走了一个月,不清楚走了多少的路,但绝对不可能超出吴界,到达越境。可是……在吴境内越兵敢如此放肆,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最后一句话,姬凌云大声的吼叫了出来,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展如无语而对。

姬凌云渐渐冷静了下来,道:“展如,你去做饭,施猛,你整理出一间大房子,我们先养足了精神,然后在商议日后的动向。”

展如犹豫道:“那……王子……你”

姬凌云苦涩道:“我没事,放心,我不会干傻事的……只是,想一个人静静。”

独自走到河边,姬凌云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影子,脑中一片空白,是自己,都是自己。如果不是自己,根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变故。

历史上的夫差是平平安安的回到了吴国,可现在却……

“为什么……”不知不觉,泪水亦从眼角滚滚流下。

这时,上游传来一阵嬉笑,“小美人儿,快上来。你这样多累,不如停下来把我们将军伺候舒坦。我们将军也许会封你个小妾当当。要知道我们将军可是越国上将军范蠡麾下的爱将,你跟着他一定有想不完的荣华富贵。若惹急了我们家将军,待我们下水之时,就是你受苦之日。”

姬凌云跳目远望,一队二十多人的士兵正站在竹筏上对着水里嬉笑,水中若有若无的时不时浮现一个人影。

姬凌云脑中浮现那老妇人以及孕妇的的尸体,头上经脉凸爆,趁他们不注意悄悄的浅下了水,来到了河心,抱着一块石头潜伏了起来。

竹筏渐渐靠近,姬凌云咬着下唇死死的盯着水面,两个女人的身影向从水上闪过,随后竹筏也到了姬凌云的头顶。

湛卢剑猛然挥出,瞬间将竹筏斩为两断。

竹筏上的二十多名士兵措手不及,哪里还站的稳,通通掉下了河。

姬凌云厉声大喝,剑毫无章法的乱劈乱砍,惨叫声,哭喊声不觉于耳。

“畜生……一群畜生!”想到村里的死尸,姬凌云仿佛有鬼神复身,有着使不完的力气,疯狂的杀戮着。

河水被鲜血染红,姬凌云身旁的反抗越来越弱,不过盏茶功夫,二十多名越兵尽命散姬凌云之手。

姬凌云喘着粗气爬上了岸,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刚才的拼杀几乎消尽了他所有的体力,双手仿佛重达千斤。

“姐姐……郑旦姐姐……呜呜……”

隐约间,姬凌云仿佛听到了西施的声音,扭头一看,一个女子正抱着另一女子大声痛哭。看不见正面,但那背影绝对是西施错不了。

西施不但是他最喜欢的人,而且两人朝夕相处了整整四年,没有任何理由认错。

“西施……”姬凌云试着叫了一声。

西施如同惊弓之鸟一般,惊叫了一声,跳了起来,一把匕首指着姬凌云,大叫:“别过来,别过来……”

姬凌云看着西施,此刻她一脸的惊恐,粗麻布衣紧紧的裹着她那玲珑的身躯,俏丽的脸色苍白一片,让人看了心疼。

姬凌云大叫:“怎么了,西施,是我啊!姬凌云!”

西施眼中的惧色尽去,“哇”的一声扑到了对方的怀中,大声痛哭了起来。

姬凌云吓得连忙好言抚慰。

西施激动道:“郑旦姐姐死了,郑旦姐姐死了,是我害死了她,是我害死了她。”

姬凌云急忙来到郑旦身旁,见她静静的躺在草地上,肚子微微凸起,已经没有了呼吸。

姬凌云脑中浮现一些医疗常识也不管有没有用,撬开郑旦的嘴巴做起了人工呼吸,看向西施,道:“也许郑旦还有救,你照我的方法做。”

西施信任的点了点头,有样学样给郑旦做起了人工呼吸。

姬凌云拔开郑旦的上衣,双手交叉放在她的胸前一下一下的向下按去。

第十九章 范蠡的悲哀

河水急流,姬凌云坐在岸边,看着左右佳人,犹豫了一会儿,问道:“你们可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如此狼狈?”

西施、郑旦对望了一眼,均露出复杂的神色,预言又止。

姬凌云叹道:“我早已做出了最坏的打算,说吧,不用顾忌我。”

郑旦看了西施一眼,道:“还是你来说吧。”

西施点头幽幽道:“在一个月前,前线传来吴国大胜的消息。不久,姑苏就流传你勾结楚国,意图暗害吴王,然后自立为王的流言。”

“什么?我自立为王?”姬凌云嗤之以鼻的笑道:“鬼才会信。”

“不!”西施道:“消息一传开,太子友就带兵进入了王子的府邸,大势搜查。幸亏王总管机灵,事先将我们和姜柔姑娘藏到了沁芳亭水塘下的密道。也不清楚过了多长的时间,王总管突然进了密道,说情况有变吴军遭到越国、齐国的偷袭,吴王、王子姑曹、王子以及出征的将士几乎全部战死。

接着,我们被王总管带出了姑苏,王总管将我们送到了安全地方就离开了,说是要杀太子友,为他的妻儿报仇。”

“这是怎么会事?我大哥在怎么说也是堂堂吴太子,怎么欺负起我府上的下人来了?”姬凌云皱着眉头心中出现一种想法,但却不敢想下去。

郑旦冷哼道:“那个吴太子本来就不是一个好人!”

西施看着姬凌云幽幽道:“帝王之争本来就不分血缘,你无意,却不代表吴太子会如此看待。”

姬凌云想起历史上的种种无奈的叹了口气。

西施接着道:“接下来我也不太明白,我本打算鲁齐边境找王子同大哥,不料,路上却冒出无数越兵,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着实可恨。”西施说道这里,贝齿紧咬,眼泪“哗哗”的涌出,强调道:“尤其是范蠡麾下的将士,更是残暴之极。我和郑旦姐姐有次被他们抓到,差点毁去清白。幸亏,遇上了阿青姑娘,她从魔爪中将我们救了出来。前几日,我们再次被范蠡麾下的一员大将盯上。躲了两日,最终被他们追上,不得已只好跳入水中。可是,他们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了一张木筏,竟尾随而来,幸亏遇上了王子。”

姬凌云轻轻的拭去西施眼角的泪水,柔声道:“好了,施猛没事,我们这就去找他。”

西施面色微微泛红,点了点头。

回到村庄看见村里的惨状,西施、郑旦都忍不住瑟瑟发抖。

两兄妹见面自是少不了一阵悲喜。

展如看向西施、郑旦微微皱起了眉头,她们的加入只会坏事,起不到任何作用。不行,现在吴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王子是吴国的根,不能让女人给拖累,向对姬凌云问道:“王子,你打算怎么办?”

姬凌云略微思考道:“恢复体力,在探听消息,最后在做决定。不过,我们觉得应该先将他们入土,或者焚烧。暴尸荒野不但对死者不敬,而且还易引发瘟疫。瘟疫一出,苦的将是百姓。”

展如赞同道:“焚烧吧,若是入土,不知道要挖到什么时候。”

“恩!”姬凌云应道:“将尸体全部聚集起来。”

西施这时深深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我也来帮忙。”

小半个时辰左右,姬凌云等人终于将村里的五百具尸体聚集了起来,正准备点火。

突然,大队人马包围了整个村庄,足足有千人之众。

“凌云王子,久违了!”一架战车缓缓靠近,俊雅不凡的范蠡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此刻的他是那么的意气风发。

“是你!”姬凌云拔出了剑,既然生路以断,不如杀个痛快,不舍的看了西施、郑旦一眼道:“西施、郑旦,你们可以回国了!”

郑旦站到姬凌云的身旁,笑道:“不回去,我陪你。”

西施亦走了出来道:“我也陪你!”

范蠡先前并未发现西施,此刻见她眼中显出狂喜之色,但一听她的话,神色立刻大变大叫:“夷光,你说什么?过来啊!”

西施冷笑道:“夷光也是你叫的?”

范蠡语塞嫉妒的看着姬凌云眼中几乎喷出了熊熊火焰,“为什么?”

西施大叫:“你看看这些尸体,在看看你的兵,这就是你口中的大仁大义?”

范蠡无奈的说道:“夷光,我也是无奈。姬凌云数次坏我们好事,吴国给我们的时间又太少。我不善练兵,纵是成军四载也无法同伍子胥练出的吴兵对抗。我如果不放任他们,他们根本就不可能能够战胜的了精锐的吴兵。”

西施大笑道:“所以你就任他们为所欲为,让他们一个个的成为恶魔,烧杀抢掠?”

范蠡沉声道:“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越国,为了越国的百姓,你应该理解我才对……”

“够了!”西施凄楚的摇着头道:“范蠡,我看错你了,到这一刻你还想用这些话来骗我?你一个楚人,何必满口的为越,为越,你不觉得羞耻吗?”

范蠡无言以对,良久,才道:“夷光,成大事者,应该不拘小节。回来,回到我的身边,事情一了,我立刻同你隐居。”

西施笑道:“下令吧,我不会跟你走的。比起你的这种不拘小节,我更加欣赏凌云王子的妇人之仁。”

姬凌云“哈哈”大笑,一手抱着一个,将二女搂在怀中笑道:“我姬凌云死前能得两位红颜知己,也不往此身了。”

范蠡嫉妒的几乎发狂,“杀!”

第二十章 天下将因你而颤抖

夜色当空,姬凌云在伍子胥击溃范蠡后就随他来到了附近的一处隐秘山林。

姬凌云有满心的疑问,但却不知如何开口,犹豫了许久,才道:“伍相国,吴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越兵如此嚣张?”

伍子胥看向姬凌云目光中涌出一丝悲痛,“吴国出现现在的局面全都是那可恨的逆子。”

“伍辛?”姬凌云皱起了眉头。

伍子胥道:“是太子友!”

太子友认伍子胥为相父,是以可称太子友为逆子。

“想不到我伍员一世英明,竟毁在了这逆子之手。大约在一月前,那逆子将我召到了王宫,说得到情报越国边境有调动兵力的迹象,打算派我去越国边境驻扎,以防越国偷袭。老夫当时也未怀疑什么,越国的范蠡确实非我不敌,召集了军马就来到了吴境。不久后,老夫就得到了王子破齐上军,助我王破齐的消息。

当时老夫喜不胜喜,可是,料想不到,后来那逆子竟然诬蔑王子通楚,并带兵强行搜查王子府且搜出了罪证。老夫登时意识到那逆子打算以不正当的手段排除异己,为了缩小影响造成内乱,老夫立刻回到了姑苏,找到了那逆子。

可那逆子早已有了准备,在大殿顶上安了一个巨大的渔网。老夫何曾想到自己一手教大的逆子竟会对我下手……”

伍子胥说到这里,泪如泉涌,眼中露出无限伤痛。

姬凌云知道伍子胥对太子友报有很大的希望,太子友如此做一定伤透了伍子胥的心。

伍子胥渐渐平静了下来,续道:“老夫一时不察被渔网网住,后又被五十好手围攻。若是寻常,这些杂碎根本就不在老夫眼内。可在渔网中老夫根本就不能使出半成武艺,不过几合就被当中一人打晕了过去。

当老夫醒过来的时候,以被捆绑在了王宫偏殿的柱子上动弹不得。也不知过了几天,除了送饭的,没见过一人。

一直到十多天以前,将夫,不,是风胡子。将夫就是铸剑宗师欧治子最出色的大弟子风胡子,他不屑名利,但于我却是至交好友。他多方潜入吴宫,将老夫救了出去。

老夫出来时,吴国以是大变。大王战败的消息传到了吴国,吴国上下人心涣散。越国勾践起杂兵三万,以范蠡为统帅趁机来犯。

那逆子太小看了范蠡的才华,纵是老夫对上范蠡也要谋定在动,不敢有任何大意。可他却让伯嚭领兵五万对抗范蠡,伯嚭的家伙又哪是范蠡的对手。范蠡以掠夺吴地为口号,激励全军战意,三战三捷,将伯嚭杀的大败,五万军队损失待尽。”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败的如此彻底?”姬凌云实在不敢相信这一切太突然也太迅速,成败就在这转瞬之间。

伍子胥淡淡道:“内应!老夫觉得应该是内应。老夫不喜欢伯嚭,但伯嚭却有过人之才。不及范蠡但在处处占优的情况下没有理由败的如此迅速,而且根据得到的消息表明,伯嚭行军谨慎,若非范蠡每每料敌在前,伯嚭不会如此大败。老夫猜测在伯嚭或者那逆子的身旁一定有越国眼线,而且地位不低。

当老夫赶到前线的时候已经无力挽回败局,凭借着惜日威望,老夫从败军中挑出了两千吴兵,四处阻击越兵,并且北上搜寻大王、王子。苍天有眼,终于让老夫遇上了王子。”

姬凌云颤声问道:“我父王呢?”

伍子胥难过的低下了头,摇头道:“不清楚,应该凶多极少,不然以他的性格,此刻不会毫无消息。”

姬凌云神色黯然,“那现在的吴国怎么样了?”

伍子胥叹息道:“越国大军正包围姑苏,姑苏是老夫亲自设计督造的坚城,越国暂时无法攻破,那逆子正在城中死守。范蠡那小子自从发现老夫的身影后,就一直追随想除去后患。不过,他还嫩了些。不但没能发现老夫的踪迹,反而多次让老夫抓到机会反击,损失了不少将士。”

姬凌云暗思片刻,道:“相国不如这样,我们杀回姑苏。我觉得现在不是起内讧的时候,应该团结一致,将敌寇赶出吴国。”

谁料,伍子胥竟一口拒绝,“不行!此法太过天真,一点也不符合实际状况。我有信心将越国赶出吴国,但现在大王生死不明,事后谁来处理吴国政务?”

姬凌云道:“我大哥!我不跟他争。”

伍子胥冷哼道:“那逆子不够资格,无法担任吴国大任。”

姬凌云道:“那我来当。”

“你?”伍子胥撇嘴道:“你比那逆子好一点,但也不够格。”

姬凌云气的大叫:“这也不成,那也不成,难道真要吴国灭亡吗?”

伍子胥怒瞪着姬凌云大吼;“老夫将所有心血都放在了吴国,有老夫在的一日,吴国决不灭亡。别以为我不想吴国强大,但要使吴国强大靠的不应该是我伍员,而是一个贤明的君主。如果没有一个贤明的君主,纵然我将越国赶出吴国,那么吴国也将面临齐、越的夹击,甚至楚国也可能来分一杯羹。现在的吴国,凭什么对抗三国的攻击。你说如果这样,我将越国赶出吴国有什么用?老夫已经老了,不可能庇佑吴国一辈子。”

姬凌云悲哀道:“难道吴国真的要亡?”

伍子胥双手搭在姬凌云的身上,双眼期望的看着他激动道:“靠你,凌云王子,吴国的将来靠你。你是我今生见过最有潜力的霸才,最有资格担任天下霸主。可是,你现在太嫩,太嫩,太嫩……,你有那个天分,但你生性贪玩,没有去学。有一身的小聪明,常人无法及你,但治国需要的是大智慧,而不是小聪明。

听我说,凌云王子。你还年轻,有那个时间去学,去云梦山找鬼谷子,找孙武让他们教你。老夫相信,不要五年,天下将会因为你的出现而颤抖。”

第二十一章 天意

吴国监牢。

文种双手端着酒盅轻轻的酩了一口,面上露出沉醉的笑容,“计策成功了?”

文章敬佩道:“比想象中的更加完美,太子友完全陷入了伯嚭的掌控之中。不,确切的说是孩儿的掌控之中。”

文种淡笑道:“说说你是怎么做到的?”

文章道:“并不困难。伯嚭一心想除伍子胥,自己取而带之,只是苦无希望。孩儿给伯嚭出了一计,仿照吴王的笔记,私刻吴王的印记。写一封将吴王之位传于姬凌云的诏书。然后,让伯嚭趁机放在吴王的案桌之上,故意让太子友发现。太子友发现后,气的几乎发狂。本来,他就因伍子胥跟姬凌云走的近而感到不满,这下完全就倒向了伯嚭。

于是,孩儿向伯嚭出计,让伯嚭设下陷阱对付太子友。伯嚭假意劝太子友调开伍子胥,在让太子友陷害姬凌云,而孩儿却将这消息告诉了伍子胥。伍子胥正直无私、足智多谋,定会回到姑苏质问太子友。此刻,太子友过错以犯,听伍子胥要来吓得面无人色,哀求伯嚭为他出谋。

伯嚭设下陷阱将伍子胥擒住,本来伯嚭打算将伍子胥就地搁杀,然后假装伍子胥被宫女刺杀,一了百了,就算吴王彻查,无从开始。最多,只是判太子友听信谣言一罪。只是,那太子友畏首畏尾,顾念旧情,只将伍子胥软禁起来。”

文种眉头微皱,“伍子胥没死?”

文章懊恼道:“抱歉,父亲,孩儿以想尽办法太子友杀伍子胥都没有成功。后来,范蠡挥兵攻吴,太子友让伯嚭统领全军,敌强我弱,孩儿只好以大局为先,暗助范蠡将军取胜。待回到姑苏后,伍子胥已经被人救走。”

文种叹了口气道:“伍员有通天之能,比之孙武也丝毫不逊色。此人不除,越国难安。”

文种突然想到一事,问道:“奇怪,我事先的打算只是让越国暗盟齐国,然后设计大败吴国。而你则离间太子友同姬凌云的关系,令吴国实力大损,后又陷入夺嫡内乱,无暇顾及我大越,依照你的说法好象战果不仅仅如此啊。”

文章神采飞扬道:“这个孩儿知道,不久前,孩儿暗中同范蠡交谈过,知道这一切。越国如此大胜全耐计然先生。”

“计然先生!少伯的师尊!”文种惊呼了起来。

计然又作计倪、计砚、计研,博学古今,无所不通,尤善计算,尝游南越,范蠡卑身事理,拜其为师,此人同鬼谷子并称世上两大奇人。

文章道:“正是,据说那日,我将夫差吴胜后攻越的事情告之了范蠡后,范蠡便至计然先生隐居之地,跪地苦求三日。计然先生心有不忍,便亲自出山游说齐简公。起初游说失败,齐简公并不理会计然先生,艾陵战败后计然先生再次游说,齐简公意外的答应,并根据计然先生所设的计谋,激发夫差自大的性格,在齐鲁边境设庆功之宴,并出物资让夫差犒赏三军。在宴会开始时,让齐军分批潜伏与附近山林,用越军里外合击,奇袭吴军。吴军不察,大败,四散而逃。夫差、姬凌云不知所踪,生死不明。”

文种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大喜道:“范蠡得到此消息,立刻趁势出兵,而在章儿的帮助下,吴军再次大败。好、好、好!好个计然,此奇袭因入史册。好一个范蠡,在第一时间就抓住了战机,并迅速作出应对。恐怕造成这样的胜果连计然、范蠡也无法预料。确切是说吴国这次失败,他们输的不是策略,而是命运。命运将所有无关的事情巧妙的结合了起来,造成了一次前所未有的胜利。”

原先计然出使齐国,本欲大败吴国,但因齐简公不配合,意外的造就了一次出色的奇袭。而太子友的作用本来是制造内乱,却无意间软禁了伍子胥,令吴国无人对抗范蠡。文章的作用本是文种用来对付伍子胥而布的暗棋,可却出乎意料的以内应的身份,帮助范蠡击溃了吴国剩余的五万精锐。

在命运的作弄下,一次次的无心,却变成了一次次的巧合。

文种形容的不错,吴国是败了,但他不是败给了勾践,不是败给了范蠡、文种甚至计然,它败给了天,败给了命运。

文章疑惑问道:“父亲,孩儿有一事情不明,为何齐国一开始不答应计然先生的游说,在战败后却答应呢?”

文种深思了一会儿,笑道:“想事情应以全局考虑。齐国表面和睦,但并不然也。齐简公上任其间齐国并未得到任何发展。因此,齐简公威信尚且不足麾下重臣田氏一族。君王的威信不如大臣,简公心中充满了不安。因而,简公为立威信,所以才发动了侵鲁战役。吴国乃当世之强国,若能战胜,简公威信必然大赠。此计然先生游说,简公不答应在常理之中。因简公为立威信而战,齐国兵强丝毫不逊色吴国,是以,简公并不打算让他人共分这威信,况且越国暗盟之心,还无法确定,简公没有必要冒险与越结盟,所以拒绝。但简公料不到齐国竟会大败,而且败的如此彻底,使之颜面扫地。简公性本多疑,多次怀疑田氏谋反。若不能挽回败局,简公不但威信大减,还可能被田氏取而代之。所以,简公只能同越结盟,挽回威信。”

文章大悟眼中充满了佩服。

文种问道:“现在大王在做什么?”

文章答道:“大王依照范蠡的计划对姑苏围而不攻,孩儿猜测范蠡一定是想诱出夫差、伍子胥或姬凌云,好将他们全数除去,以绝后患。”

文种赞许的点了点头,突然道:“章儿,你偷偷传讯给大王,让他派人与楚国结盟。只要盟约一成,吴国将面对三国的攻击,纵然伍员有通天之能,也无法以现在的吴国对抗齐、越、楚三国。”

文章告辞而去。

若姬凌云再此听了这些话,恐怕要将高瞻远瞩的伍子胥当成神来供奉。

第二十二章 云梦山

姬凌云默默的看向远处,心在淌着血,当他以为自己改变了历史,挽救了吴国的时候,敌人就在他眼前将吴国彻底的击溃。

在这可悲又壮烈的时代里,绝大部份的人都是如同狗一样的生存,若一个人无才,他们就连安心种地的机会而没有,这就是古代的残酷。

命运之神一直在眷顾着他。由初的施猛暗杀,到楚国逼宫,以至乎活艾陵破敌,命运之神一直在他那一方。可是这些成功,那个不是临时起意,那个又不是借助吴王夫差的声势?

一但命运之神不在,他却犹如丧家之犬一般。

想着村庄里的那些无辜的百姓,姬凌云涌起前所未有的强烈仇恨,他绝不会放过范蠡,更不会放过勾践,这只有血才能清洗的仇恨,必须要他们以血来偿还!

淡淡的看向伍子胥道:“相国,我愿意,我愿意。我要去学,学成之后,亲自带兵踏平越宫。纵然勾践身死,我也要将他挖出鞭尸示众。”

伍子胥含泪大笑道:“好,就是这样,大丈夫理当如此。吴国现在已经无力回天,大王生死不知,对面着越、齐、楚三国与其在这夹缝中生存,不如退后一步。勾践此人能够同苦却不能同欢,只要我们隐藏行迹,勾践的矛头将会指向范蠡、文种。只要他们一除,越国将无人可以与我们对抗,等你艺成后定能异军突起,夺回我吴国应有的东西。那时候的越国以不足为惧。”

伍子胥慎重的从怀里取出一段绸布,绸布上满是密密麻麻的字迹对姬凌云道:“这是我吴国大将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乃无上之兵书。你收着日夜研读定可感受良多。”

回到树林,姬凌云见西施、郑旦并肩坐在一旁,略微一犹豫便对着她们走了过去。

姬凌云淡然道:“你们可以走了,我让相国送你们回去。”

郑旦大惊激动的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赶我们走?”

姬凌云冷漠的说道:“不为什么,因为需要。”

西施深深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好,我们走。”说完强行拉着郑旦向远处走去。

隐约间传来郑旦的哭声,还有西施的劝导:“姐姐,现在的凌云王子以不是原来的王子,他身上的包袱注定他无暇顾及儿女私情。”

突然,西施回过头来展言笑道:“我和郑旦姐姐打算在越国边境的竹陇里隐居,那里有阿青姑娘在很安全。”

姬凌云冷漠的脸色露出了一丝欣喜,暗道:“边境竹陇,我一定会来的。”

“是个好姑娘!”伍子胥来到姬凌云的身旁,“不但善解人意,而且还聪慧过人。若王子真能娶她,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助臂。”

姬凌云低声道:“我也这么觉得。”

说完,便让施猛一路护送,伍子胥亦派心腹沿途保护。

姬凌云叫来展如,将《孙子兵法》交给了他,让他拓写一份研读。

展如激动的哭了出来,《孙子兵法》被传为能让人百战百胜的韬略,珍贵异常,姬凌云将《孙子兵法》赠送,登时让这个七尺男儿忍不住流泪。

伍子胥对姬凌云此举称赞不已说道:“展如是当年孙武一手带出来的将领,一身才华在我国鲜有敌手,今得《孙子兵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耀眼的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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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山山雄、水秀、谷幽、洞奇。四季如画,景色宜人。

姬凌云身处云梦山中,放眼四顾,脚下是一道绵延数里的山谷,两侧山势陡峭,峰峦峙立。正值秋季,山色俊俏,满山的野菊花竞相开放,一片金黄,簇簇的山榆树,红叶片片,当真是美不胜收。

可姬凌云根本无心情观赏,口中不停的谩骂不停:这是什么鬼地方,两个老头那里不好隐居,非到这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的地方隐居。

也难怪姬凌云如此愤怒,这云梦山位于太行山脉连绵数千里,在这里要找两个人无疑是大海捞针。姬凌云已经在山中走了二十多个昼夜,莫说是人,鬼影都没有见到一个。

又走了三日,这偌大的云梦山依旧没有任何有人的迹象。

这天,姬凌云吃了最后一个大饼暗自苦笑,看来以后又要过野人的生活了。

“哎呦!”姬凌云突然叫了一声,捂着自己的小jj来到崖旁,解下裤带长长的松了口气,吹起了口哨。

突然,崖低传来一声大喝,“那个家伙随地小解!专门朝人家头上洒。”

姬凌云吓得打了个激灵,立刻将余下的尿收回了膀胱大笑道:“来了,来了,终于看到人了。”

跑下了崖,见崖底的草丛处有隐约有条小道,若不注意根本就无法察觉。

拨开草丛,姬凌云就见一位同他差不多大的青年一手捏着鼻子,一手在不停的在抖身上的液体。

姬凌云尴尬笑道:“这位兄长,请问鬼谷先生、孙武子先生住在这里吗?”

青年上下看了姬凌云一眼没有好气的说道:“你找鬼谷先生有什么事?”

姬凌云一愣,大喜道:“我找他学习兵法韬略。”

青年看都不看姬凌云一眼,道:“鬼谷先生招收弟子十分严格,百个来求学的能收一个以是不错。”

姬凌云自信笑道:“那我就是那一个。”

青年饶有兴趣的看着姬凌云“呵呵”笑道:“你到是很自信啊,小兄弟?”

姬凌云道:“那当然拉,不自信就不来了吗!”

青年道:“走吧,看你那么自信,我就带你去见鬼谷先生,这云梦山一年也未必能遇到一位生人,多一个师弟也好。”

第二十三章 大治或大乱

姬凌云跟随那青年步行在弯曲的山路上,周遍皆是奇树怪石,来到一处悬崖下。青年向右一转走至尽头的凹处,一个长达三丈有余梯子出现眼前。

姬凌云暗自大叫:“我的妈也!这鬼谷子真有品位,竟然住在这悬崖上。”

顺梯子而上,

映入眼帘的是一块三亩范围的广场,广场上有练武场、农田、菜园,墙角处还有一口清泉。练武场上摆设着两排兵器架,十八般兵器都有;农田、菜园都长满了郁郁葱葱的高粱以及饱满的各类蔬菜。清泉由数十丈外的山顶流下,叮咚直响,好一处完美的世外桃源。

不过,姬凌云总是觉得少了写什么,对,这里什么都有,但惟独不见房屋。

青年仿佛猜到了姬凌云的心声,指着着上方笑道:“房屋在那!”

姬凌云见后一阵痴呆,好高明的创意,他们本来就位于悬崖,但那四间房子竟造在这悬崖上方的悬崖上。

跟随青年再次爬上了悬崖,俨然又是一个小型的广场。

四间构房子出现左方林木之间,这几间木屋筑在石砌的基层上,松木结构,造的非常精巧。

木屋屋前后墨绿和深褐色的林木参天而立,挺拔劲秀。

见此姬凌云不由感慨造物主的神奇。

来到最大的一间屋舍,青年高声道:“先生,有一年青后生要见你,他说他要拜你为师。”

屋舍内传出一苍老的声音,“公孙圣,你让他进来!”

“是!”那叫公孙圣的青年应了一声,心下奇怪,鬼谷先生收徒严格,这次怎会如此草率?

姬凌云神色大动一把抓住公孙圣激动道:“你叫公孙圣,吴国人?”

公孙圣奇怪道:“在下确实是吴国人,兄台是如何得知?”

姬凌云美的几乎晕了过去,公孙圣在历史上或许名不惊传,但却以忠烈智谋为名。若非被历史上的夫差杀害,他的成就未必会在伍子胥之下,若自己能请他出山,不说对付区区越国,就算纵横天下也足以。只是,姬凌云觉得有些奇怪,公孙圣是因为目光长远,看透了吴国的三大弊端,劝说夫差杀西施、除伯嚭,去奢侈而激怒了夫差,被夫差所杀。可现在他怎么成可鬼谷子的徒弟了?莫非是因为自己的出现而推动的蝴蝶效应,又或者历史的记载有误。

哎呀!不管了,反正他是那个眼光不逊色伍子胥的公孙圣就成,管他是什么时候出生的。

在公孙圣善意的提醒下,姬凌云这才想起正事走进了鬼谷子的屋舍。

鬼谷子的屋舍分成四间,中间对门的是一间宽敞的客厅,摆设简单整齐,明窗净几,一尘不染。

姬凌云进屋时就见一道风仙骨的老者正在屋中扫地。

姬凌云知对方必是鬼谷子,至他前面跪下道:“吴国姬凌云见过鬼谷先生望先生教我大智慧。”

“抬头来看着我。”鬼谷子的声音温和慈祥却带着威严。

姬凌云仿佛被催眠似的,不自觉的两眼注视着他。就像铁器遇到磁石一般,感觉这位发须皆白的圆脸小眼老头,对他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两人如此四目相对,室内空气沉闷而紧张。

鬼谷子的眼睛不大,但目光如炬,眼神像利刃一般让他背脊发凉。

对望许久,鬼谷子才道:“隆鼻,长目,两眉入鬓,长得到是一服好相貌,为人性格悍勇,敢作敢为,将来成就必大于诸先吴王。眼神锐利而坚决,确实带着诚意而来,意志坚定。”

“这第一关过了,但资质天生,非人力可以改变,不是美玉奇石,不值得我费工夫来雕琢。”

姬凌云知道凡是隐士都有一些古怪,不已为意的点了点头。

鬼谷子淡淡说道,“第一个问题,你从门口走到这里,一共走了几步。”

姬凌云一愣,随后道:“一步!”

鬼谷子笑道:“为何?”

姬凌云正色道:“人生一场皆是大梦虚空,生老病死,不过转瞬。以前我不懂,认为只要自己开心,余下一切都无所谓。但此刻才明白不同的人背负着不同的命运,与其逃避,任命运摆布,不如面对,掌控命运。比起将来的路,眼下这几步实在微不足道。”

鬼谷子赞许的点了点头,“第二个问题。有人突然送你黄金千斤,你收是不收?”

姬凌云笑道:“收!当然收。黄金千斤足以让我干许多事情,为什么不收。”

鬼谷子逼问道:“难道你就不怕对方让你做你无法作到的事情?”

姬凌云道:“收他黄金并不代表我要替他办事,是他自己送我,又不是我向他要的。”

鬼谷子再道:“最后一个问题,若你为王,将来如何对待越国百姓?”

姬凌云答道:“百姓无罪,况且,成就大吴霸业需要百姓,我若为王,必让越国百姓感到我对他们比越王对他们更好,使百姓为我所用。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以前姬凌云说这话全是因为它有名,而这次却将它视为自己的座右铭。

鬼谷子神色凝重,姬凌云回答的三个问题都出乎他的意料。第一个问题是考得是姬凌云看待事物的透彻,一步答案很正确,但掌控命运就有些石破惊天。掌控命运之人,则能掌握人生。第二个问题答案有三种:收、不收或问清条件,姬凌云的答案是收,但却是第三种选择,这代表他不会受常规的束缚。第三个问题表明了姬凌云是个仁道主义者。仁道看视毫无伤害,却无可抵挡。

第二十四章 下山历练

“师弟,你这样不对!水浇的太多了。要想种好菜,必须把握分寸,水不能多亦不能少。”

“这样不行,力度太大,松土是为了让菜根更好的吸收水,而不是让你将菜根挖断。”

“不行……”“不行……”“不行……”

姬凌云无奈的看着公孙圣一脸的苦笑。

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这是鬼谷子的理念,治国平天下一定要从修身开始,而修身主要是能做到凡事都有条理。

自给自足就是这鬼谷中首要的条件,无论是谁,就是鬼谷子自己他也是亲自耕种,自煮自食。

这对姬凌云来说,实在是莫大的挑战。

姬凌云实在难以想象,挥舞锄头竟然比上阵杀敌还要困难三分。

幸亏有公孙圣的帮助,公孙圣此人不但才智过人且乐于助人,风趣幽默,只要向他求教无不答应。

鬼谷子的教学方法确实另类,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固定睡四个时辰外,其他所有的时间都在他的安排下工作。

读书累了就下地干活,用脑力与用体力互相调节,读书时恢复体力,干活习剑时恢复脑力。

如此结合,不但锻炼了身体,还竟可能的以最饱满的精神学习,大大的增加了效率。

鬼谷子讲课也非同寻常,他不象那些先生一样,背诵一段,然后讲解,讲解完在背诵在讲解,枯燥无味。

鬼谷子讲的全是有用的东西,兵法课上他从来不读兵书。而是先讲述一段经典战役,然后让姬凌云、公孙圣等人分析战役中两军主帅的想法意图,最后在印证兵书上的语句,将《六韬》、《三略》活着来教,让人听了受益非浅。

与此同时,鬼谷子还经常教他们为人处事,当然他的教法也是与众不同,他将纣王殷寿的事迹性格逐步分析以次来告戒众人莫要沉迷女色,分析文王姬昌告戒众人隐忍的重要。

听了鬼谷子讲课后,姬凌云不禁有了一番的感慨,和鬼谷子相比,那些先生讲课的时候确实像一陀狗屎,让人厌烦,就连伍子胥也是其中之一。论才学,伍子胥在实战上未必是逊色鬼谷子,但以教导的能力而言,听伍子胥的十堂课都不如鬼谷子一堂课学的多。

在鬼谷生活了一年,姬凌云觉得自己仿佛变了另外一个人,学了好多好多东西。以前的姬凌云根本就不可能静下心来想事情,现在的他觉得自己的心静了许多。

这天,姬凌云吃着自己种的高粱,松了松绑在手腕上的铁片,在这一年当中他并没有因学习治国韬略而放弃对剑术的修炼。

因知自己的臂力、腕力、腿力、体力不行,他试着学电视里看的特种部队一般,给自己加了负重,手脚都绑上了铁片以此强化自己的力量。

一个月下来,姬凌云发现自己的各项能力果然大增,于是更加迈力,至今以手腕上的铁片已经增加到了十斤。

由于刚刚换上不久,姬凌云暂时还有些不习惯。

“师弟,鬼谷先生找你!”公孙圣由远走来手中还拿着一卷书札,想来又是从鬼谷子那里求教归来。

姬凌云道了声谢放下饭碗疾步走向鬼谷屋舍。

进了屋内,鬼谷子正跪坐在地身旁放着一把古朴的长剑和一个包袱。

鬼谷子让他坐在自己的前面,笑道:“公孙圣来鬼谷时,指名要习兵法韬略,而你却说要学大智慧,何为大智慧?”

姬凌云恭敬道:“能使国家强大,四夷臣服之术,能称大智慧。”

鬼谷子眼中出现一丝精光,“若你为吴王,将会如何发展?”

姬凌云答道:“以民为主,人才至上,内修农业,外动交兵。”

鬼谷子动容笑道:“你有如此见地,足见不凡,你可以下山了?”

“什么?”姬凌云大惊道:“弟子学历善浅,尚且不如师兄公孙圣,鬼谷先生为何要逐弟子离去?”

第二十五章 兵圣出山

鬼谷最高峰。

两个头发均白的老者正在苍天巨树下对弈,一个身材矮小,另一个却高大挺拔。

若孙膑再此一定会惊叫起来,他们分别是隐士鬼谷子和数十年前的风云人物帮助吴王阖闾百战百胜的兵法大家孙武子。

孙武子拿过一枚黑子放入棋旁上白子的心脏之处道:“凌云王子走了?”

鬼谷子微微一笑思考了会儿下白子防守道:“走了,这种旷世奇才,鬼谷中那里留的住。历代吴王和他相比真是萤虫比秋月。若非姬凌云纨绔成风,心性不稳,为练他心性,让他在谷中修身养性,早在一年前就应该放他外出游历,学习他因该学的东西。只是……”

孙武子看着棋盘道:“什么?”

鬼谷子叹息道:“姬凌云不受世俗理念的约束,若真成才也不知要将天下闹成什么样子。我有种预感,姬凌云这次下山,也许会将天下的局势搅和的一团糟。”

原本这只是鬼谷子的猜测,可令他想不到的是这猜测竟会一语成真。

孙武子突然笑道:“虚虚实实,先前一步,只是诱饵而已,你输了,老朋友。”

“是吗?”鬼谷子自信的笑道:“是你输了,投之亡地而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若不自露死穴又怎能让你露出破绽。”

鬼谷子白子一下犹如一把利剑刺入了黑子的心脏。

孙武子一愣,后而大笑,“输了,这局我输了。来,在对弈一局。”

鬼谷子将棋子收回棋罐,若有所指道:“在来几把结局都是一样,从今以后,你休想在胜我,除非你心事以了。老朋友,你的心乱了。看来,你放不下吴国。”

孙武子犹豫了会儿点头道:“也许吧!我不似子胥兄,子胥兄将一身的心血都放在了吴国,吴国对他来说就好比他的亲人,但我也为吴国付出了半辈子的心血,闻吴国遭此横祸,心下有些不宁。”

顿了一顿,孙武子抬头道:“老朋友,我准备下山一趟。”

鬼谷子仿佛早已料到缓缓的点头道:“看来你真是放不下吴国,也罢,如此我就不留你了,毕竟吴国亦曾有你半辈子的心血。”

“不,并非如此。”孙武子道:“我下山的原因并不仅是这些,你可知道我当年鼎盛之时,为何归隐?”

鬼谷子奇道:“这个我到是不知,难道不是因为功成而退?”

孙武子道:“当然不是,功成而退是说好听,难听的是功高摄主。若吴王阖闾是勾践,那必须功成而退。可阖闾、夫差均不是忌惮功臣之人。我没有必要功成而退,之所以我离开乃是因为我领悟到了一事。

当年我受子胥兄邀请加入了吴国,除了想一展抱负之外,还想结束战火为百姓做些事情。可是,后来经历了许多事情我才明白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是利益的相争,无可避免的。周王室强盛的时候,战争就少得多,因此,我认为要天下没有战争就必须天下一统!没有国家的界限,才能使得天下不在起兵戈。”

鬼谷子惊叫了一声,这到不是被孙武子那惊世骇俗的话语所吓倒,而是因为同样的话在姬凌云的口中也出来过。

由于,姬凌云的学业以治国安邦为主,因此,鬼谷子经常独自给姬凌云讲学。

有一次,鬼谷子问姬凌云,“如何才能消除战祸?”

姬凌云当时就回答:“除非天下一统,否则战祸永不消除。”

鬼谷子看着孙武子道:“是为了这个?”

孙武子点了点头道:“正是,当年阖闾只想称霸,根本无心一统。可凌云王子却意外与我志合,如今我以年迈,无法在上阵杀敌,但练兵之道却未曾倒退。若凌云王子真有才能一统,也算为天下百姓做件事情,若他无能,就当报答吴王阖闾当年的知遇大恩。”

鬼谷子大悟“难道那天我向你说这事情的时候,你神色夸张。原来不是因为被吓住了,而是姬凌云与你有相同的想法。”

*******

北固山坐落在长江边上,山壁陡峭,形势险固。

伍子胥正坐在一块山石上认真的看着地图。

“好消息,好消息!”伍子胥的心腹端科快步来到了伍子胥的身前叫道:“大人,文种被勾践赐死了。”

伍子胥淡淡一笑道:“文种之死,理所当然。勾践在吴为奴时,军国大事全由文种一手处理,越国百姓只道文种贤德,又哪会在意勾践?兼勾践其人阴戾惨刻,外宽内忌,少恩无赏,一经挑拨,自然会杀文种以除后患。”

当年,姬凌云离开之后,伍子胥便销声匿迹。

半月后,伯嚭投降,但被勾践所杀,太子友自刎而亡,姑苏城破。

伍子胥暗中让人散布谣言,“文种贤德由在勾践之上,比勾践更适合为王”“越国如此,全赖范蠡之功,因封范蠡为相国”

勾践本身就外宽内忌,况且此谣言并无搀假,句句是实,三人成虎,最终对文种起了杀心。

顿了顿,伍子胥再道:“范蠡呢?”

端科惋惜道:“范蠡自从那日被大人击退后就不问政事,半个月前消失了,据说已经归隐。”

伍子胥眼中出现一丝赞许,“范蠡识人果比文种要强,此二人都是少有的英才,他们定知谣言是计,但一个相信勾践,一个却明白勾践的为人。明白者生,相信者亡。好了,暂不管范蠡。现在范蠡以走,文种以亡,是时候为将来的兵源考虑了。端科……我问你,你可怕死?”

端科听此言,顿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厉声道:“我端科十二岁就跟随大人,端科的为人大人最清楚。只要大人吩咐,上天入地端科决不皱眉头。”

“好!”伍子胥道:“我吴国锡山中有一处巨大的锡矿,据我所知,此锡矿以被越国占领。锡是混合青铜最重要的物资,因此越国很重视开采。锡山里有八千多名死囚和奴隶,由于越国担心他们造反,而并不给他们吃饱,且常常虐待。我要你混进去跟里面的人打好关系建立威望。他日王子回来之时,你振臂一挥,发动反叛。在锡山上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活,能活下来的必是力大勇悍之辈。只要稍加训练必成精锐。但你必须注意一点,在苦在累也要撑下来,不能死。”

端科毫不犹豫的道:“端科保证完成任务。”

伍子胥给了端科一个拥抱道:“保重!”

端科双目含泪的点了点头。

随后,伍子胥看向展如道:“展如那三千军队你可准备妥当?”

展如道:“相国放心,三千军队已经藏在这北固山上安全的很。”

“好!”伍子胥下令道:“今后你就是这三千军队的统帅,在此上落草自称马贼闲时打猎充饥,操练军队。秋收时,下山抢掠粮食,并留意四周商贩,能抢则抢。不过,切记抢齐、抢鲁但不能抢越。若遭到军队攻击,则利用地形阻击,若敌势大,则分散藏匿,等待王子归来。切记,你的任务是竟可能的储备粮草,金钱,为我军储蓄军资。”

“是!”展如领命。

“至于我……”伍子胥看了一眼众人道:“我打算去楚国,楚国的白公胜是我一手带大,他的为人我很清楚。当年,郑王杀他父亲,其恨郑入骨。但现在楚国的目标以转向了吴国,以同郑王修好。白公胜心中必然不服,我此去任他幕僚,助他反楚。此举不但可以造成楚国混乱,还可以借地养兵。”

伍子胥看着远方暗道:“等王子回来之日,我们大约可凑齐两万士卒,两万士卒足以灭越!”

突然,伍子胥叹了口气,心道:“万事具备,可惜就差一个能够练兵的奇才,若能有人可以帮我练兵,日后破越更有把握。”

这个时候,伍子胥突然想起了自己的那个第一知己,可决胜千里的练兵大家孙武子,“要是你在,该有多好,真想同你在一起征战疆场。”

伍子胥此生最畅快的时候就是当年孙和武联手以三万破楚二十万,五战入郢。若非楚王侥幸逃脱,那一战弱小的吴国就可将号称南霸的楚国推向灭亡。

第一章 赠君兵法

姬凌云背负长剑青冥同公孙圣一起走在下山的路上,青冥剑是鬼谷子赠送他的一把利剑。湛卢之剑,名声太大,佩带在身上不但会引人窥视,而且世人都是湛卢之剑在姬凌云之手,为了不暴露身份,因此鬼谷子特地为他准备了这把青冥剑。

一路上,师兄弟二人交谈甚欢,走至半路,姬凌云见左右无人便停下了脚步。

公孙圣奇怪的看着姬凌云,总觉得他今天极不寻常有事情与自己说,离别时非要自己送他出山。

公孙圣异常聪慧,见姬凌云停下脚步已然猜到对方当真有话对自己说。

姬凌云神色严肃道:“师兄,时不相瞒在下不叫无名而是吴国王子姬凌云。”无名是姬凌云随口捏造的名字,鬼谷中除了鬼谷子外,公孙圣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公孙圣本就是吴国人因此对吴国有一定的好感,鬼古中与世隔绝,不过消息却相当灵通。

公孙圣以知吴国祸事亦难过的加以安慰。

姬凌云笑道:“师兄不必如此,终有一天,我会让越王勾践血债血尝,夺回一切属于我吴国的东西。”不知道为何,经过鬼谷一年的学习,他以不在象重前那样一想到勾践、范蠡便恨由心生,巴不得飞至会稽砍下两人的头颅。

现在一想起这段仇恨,不但没有惜日的冲动,反而觉得信心十足不断以此激励着自己。他以前做王子时,是个未开灵窍、养尊处优的贵家子弟,这一年来天天修身养性,使他像一块玉石般被雕琢成美玉,无论精神体力和智能,都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境界。不在冲动,不在莽撞。以前遇事,他都以性子直觉来处理现在却懂得了思而后行。

姬凌云此次让公孙圣送他出山主要原因就是要拉拢与他。

公孙圣见姬凌云豪情万丈信心十足亦笑道:“王子如此有雄心志气,一定能够实现愿望。我不懂得什么治国之法,但只要王子能以海纳百川的气魄面对世人必可成就大业。”

姬凌云从怀中拿出了《孙子兵法》道:“这是我吴国大将孙武子的毕生心血,此兵法我以烂记于心,留在身上以无作用。今日我就将他转送与你,以报这一年来师兄的关照之情。”

“这……”公孙圣神色大动《孙子兵法》是当世第一的兵法,公孙圣酷爱兵学韬略,说不心动那是骗人,可公孙圣为人并不贪婪而《孙子兵法》又是魂宝如何能要?

要与不要,公孙圣登时陷入两难之地。

姬凌云知公孙圣的心情笑道:“收下吧,这也是我的一番心意,何况,在下也有私心,师兄才略过人,将来必是难得的谋臣良相。他日艺成出山,若能来母国吴国一展所长,实乃吴国之辛。”

公孙圣闻此也不好推脱,将《孙子兵法》收入怀中,点头应道:“若吴国真的适合于我,圣为吴国效力也未尝不可。”

公孙圣毕竟是鲜有的奇才,又怎会被《孙子兵法》给迷失心志,择主是关于一贤才最关键的一步,公孙圣也不敢草率决定,给了姬凌云一个模凌两可的答案。

姬凌云放下心来,他也不指望依靠一本书就能收服公孙圣这奇才,得到他的这话以是足够,只要自己做的好,公孙圣有了今日之言绝对会事先考虑自己。

在山野间经过了接近七日的路程,姬凌云这路痴终於出了云梦山,来到了晋国上党。

这时北方以晋国为首,但因春秋初年,受封于曲沃的公子成师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终于夺得君位。晋献公吸取这教训,对同姓公族采取杀戮和放逐的策略,而任用异姓大臣为辅佐。灵公时,赵盾杀君更立他人,开晋大臣专权的先例。以后,各异姓大臣的势力愈来愈大。厉公为加强公室、削弱强臣,曾利用大臣间的矛盾诛灭掌权的异姓大臣,但接着自己也被另两家大臣栾氏、中行氏所杀。悼公时君权曾有所加强,但也未能扭转局势。昭公时期,晋国形成强大的范、中行、智、韩、赵、魏六卿,公室已不复成为重要力量,六卿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更加激烈。定公时范、中行两家首先败亡。如今,晋国的实权实际上掌握在智、韩、赵、魏这四卿身上,其中以智氏实力最为强大。

不过晋国正卿赵鞅却是晋国最有威望,才干的能人,为避免赵氏同智氏之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出计转移国内视线,巩固利益,准备发动了一系列讨伐卫、齐、鲁的战争。

是以晋国上下守备深严,防止各国奸细的掺入。姬凌云进上党不过一个时辰便受到了五次查问。

无意间听到晋国正卿赵鞅正在缉拿一个身受重伤的中年人,他的名字叫做墨翟!!!

姬凌云神色有些凝重,墨翟的墨家学说是他内定要学的学说之一,虽然兼爱非攻不太符合实际,但学说中有许多东西都是值得借鉴的。

为了不生事端,不得已姬凌云匆匆的离开了上党,打算前行去鲁国。

鲁国虽小,但文化却是诸侯之冠,何况那里是孔子的故乡。姬凌云第一步打算正是拜访孔子,孔子的儒家学说也是姬凌云心中必学的学说之一。

其忠君,爱国等思想是我中华千年的美德,此美德乃中华的标志绝不可失。

第二章 矩子墨翟

来到城门处,忽地一阵嘈吵声音从前面传来,街角处转出一队约二十人的晋兵,由一队长带领,在人群中搜索,似乎在追捕着某一些人。

其中一个小兵蓦地看到衣裳破烂的姬凌云,神情一变,立即贴近那队长耳边说话。姬凌云心中大感不妥,那队长地回过身来,大叫:“站住!”

霎时间姬凌云陷在重围之内,里外三圈都是晋兵。

姬凌云站立当中,大惑不解,却是夷然不惧。

队长急忙从怀中探手取出了一张绘有人像的图画,比对着看了一会,按了按姬凌云的胸口,才道:“没事!”顿了顿,又道:“你有没有看过这人?”

图画上画的是一个四十岁许面貌粗旷的中年人,单看画像就觉得此人非同一般。

姬凌云汗颜自己才不到二十,哪有那么老,忙道没有见过。

队长道:“你话带吴音,我们要找的却是宋国人。得罪之处,还请恕罪!”

姬凌云见此人谦恭有礼,神色一秉,一个队长尚且如此,赵鞅的手下究竟有多少能人?晋国果然不愧为北霸,实力不可小觑。

突然,姬凌云见眼前的一位老太太喷了口血,她急忙抬脚将血踩住一手紧捂着胸口。

姬凌云的目光注意到了老太太的脚上,那是一双大的出奇的脚。这个时代的女子没有裹脚的习惯,脚大并不希奇,可奇的是那脚实在太大,大的让人无法想象。

回想起那队长先前扶胸的动作,姬凌云想起历史上对墨翟的记载天资聪慧,心灵手巧,比之巧手公输般还要胜上三分,难道墨霍通晓易容之术?

一股凄厉的眼神直射姬凌云而来,姬凌云心头大震,好凌厉的眼神此人就是墨翟。

姬凌云对“墨翟”微微一笑叫道:“军爷!小的想起一人来了,在不久我似乎在城北见过画中的人,只是匆匆一鳖看的不太清,到底是不是不敢确定,但那人一手捂的胸口,好象受了很重的伤。”

那队长神情肃穆,他既说得出墨翟胸口受伤,显非胡扯,点头道:“城北哪儿?”

“民房!”姬凌云根本就没有去过上党城北只好说出最具有代表性的民房。

谁料,歪打正着。那队长很认真的说道:“墨翟精通易容之术,对方显然打算隐藏百姓中,以此来摆脱我们的纠缠。”没在多问,忙带着士兵向城北赶去。

姬凌云不在理会那个可能是墨翟的老太,一边思索,一边在官道上急步走着。这墨翟是当世知名好手,墨子剑法又是公认的最善守的剑法,究竟是谁,竟然重伤于他?难道是那个剑神?

大路上的交通颇为繁忙,除了步行的商旅行人、赶集的农夫,还间中驰过载货的骡车和马队。

当时通商的风气相当盛行。春秋末,在中国历史上是个大转折的时代。是一个战争伴随变革,动荡伴随创新的时代。在这个强者生,弱者亡;智者兴,愚者衰的年代。各国的发展极速变化,先後蜕去封建的组织而变成君主权制。

工商业发达、城市的扩大、战争的剧烈化、新阶级的兴起、思想的开放,都是体现时代进步的表现之一。

而又因军事上的需要,诸国开辟了很多新的道路,连带促进了都会的繁荣,晋国为此时是最强大的国家,工商的进展,又凌驾於他国之上。

一路上的繁荣的景象引得姬凌云精神一振,另一方面却是心下惴然,若要一统,晋国必将是心腹大患,若有办法让晋国混乱就好了。

这只是姬凌云初起的一个想法,可又谁知两年后,他的惊人之举真的将晋国推向了灭亡,令这号称北霸的国家陷入死地。

姬凌云一边向南走,一边深入民间同农民百姓闲聊,深刻的明白了他们需要什么,不想要什么。晋国的那些政策让他们欣喜,那些政策让他们担忧,令他们不满意,并将满意的留在心底,不满意的更是死记在心,告戒自己不能放同样的错误。

轰的一声,前方的马车蓦然倒地,姬凌云从思考中霍然惊醒。

一连串兵器交鸣声音,夹杂着怒喝,在官道上洋溢。

为首一人大叫,“墨翟,看你今日如何逃脱。”

离马车不远姬凌云骤然见到一个年约四十,面容厚古拙,天庭广阔的中年人正被一群白衣剑手围攻。

五十多名剑手虽然不乏高手,实力庞大,但却奈何不得墨翟。

墨翟手上的重剑随意刺出,每一剑都简单无比,但却又妙至毫厘,五十多名剑手竟然无法擒下身受重伤的墨翟。

难道这就是伍相国口中的境界化繁成简?果然神齐。

姬凌云眼中出现一丝幸喜,认真的留意着墨翟的每一个动作,对方的动作浑然天成,仿佛已经脱离了剑法的范围,出手间皆是奇招、妙招。

哗啦一声,墨翟的背脊被划出了一道血痕,墨翟毕竟身受重伤,越战越弱。

姬凌云右手握上青冥剑的剑柄,心想这该是我出马的时候了,他实在无法眼铮铮的看这一位大贤就这样死在自己的眼前,冲入人群,手中出千道寒芒,向敌阵杀去,如猛虎出柙。

第三章 平民圣人

姬凌云的剑法,最重“快”字,这是把一切招式缩减串联起来,一出手便可连环刺出的罕见剑技。

若以快而言,伍门快剑是当世属一属二的剑法。

就在这冲进敌阵的刹那,姬凌云将伍门快剑发挥至极,接连刺出十余剑。

由于,姬凌云异军突起,围攻墨翟的剑手丝毫没有防备,而姬凌云又占快剑之便利,一个照面便点杀了十名剑手,那气势由在墨霍之上。

众人何曾见过这等剑术,在场的都是剑术好手,只是一个照面就损伤十人,不由心想,一剑威力大至如斯,若在来几合,能活着的又有几人?

只有剑术进入化境的墨翟心里有数,他是何等样人,连忙配姬凌云杀出来的的气势,一声大喝,“张兄,惜日败于你手,我本不服。今日这一剑,真是不服不行啊!”鼓足余下气势,如闹海蛟龙。

他乃墨者,墨者最重“守心”,也可以说是忘情,丝毫不起恐惧之心,所有喜怒哀乐,甚至父子亲情、夫妻之爱,也弃于心外,纵然泰山崩塌,亲人惨死亦要理智的判断的任何事情。这既是墨者的可怕,亦是可敬之出。

那姬凌云出手助墨翟的那一瞬间,墨翟身旁四周敌人的每一下动作,当前的形式他都是了然于胸,迅速决定了策略。

敌方剑手早先被姬凌云那一剑杀十人的雄姿吓破了胆,现下再见到他这般威势,纷纷退避。

姬凌云瞬间杀入敌阵,青冥剑所到之处,敌人中剑既倒,竟未遇三合之敌。

敌方剑手均生退意,姬凌云那先声夺人的气势是关键因素之一,但绝大部分要归功于墨翟的那一喊叫。

墨翟的墨子剑法当世鲜有敌手,有万夫不当之勇,之所以他们敢来堵截,皆因知墨翟身负重伤,才敢放胆一试。可如今不但未在墨霍身上占得便宜,且还出了一个较之墨翟还要厉害三分的角色,哪还有勇气上前送死。

姬凌云、墨翟忙趁这难得的机会杀出了重围。

在月夜下两人迅速奔驰,避过大路,很快来到了一个无人的山头。

墨翟吃力的坐在了山坡下大口的喘着粗气,本就身负重伤的他经过激烈的奔驰体力以呈现不支。

到是姬凌云经过一年来的负重练习,体力增加了许多,跑了许久并未露出疲态。

墨翟意外的看着姬凌云吃力笑道:“小兄弟,承蒙两次搭救墨翟感激不尽。”

姬凌云心中已经有了准备,但听墨翟如此一说还是忍不住露出惊讶之色,墨翟粗壮高大自己的身高依照后世的计算方法大约有1.80米,在这个时代算不得矮,可墨翟的身高约1.86米,实在难以相信那个老婆婆是他假扮的。若非他那双大脚和受伤的胸口露出了破绽,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发现老婆婆就是墨翟。

姬凌云回过神来淡淡一笑躬身为礼道:“无名见过墨翟先生,先生世外高人,被宵小所害,无名怎能无动于衷。”

墨翟道:“非也非也!鄙人老粗一个,怎配世外高人一说!另外,鄙人最讨厌的就是这些所谓的礼仪。人前一套背后又是一套,满了矛盾、愚昧和自寻烦恼。礼义与野人并没有什么分别,但无礼的野人却比知礼的世人更加的真诚。鄙人就是墨翟,你我可平辈论交,欢喜就唤我作墨兄、翟兄,不喜欢就直接叫我墨翟好了。”

言罢,脱下了鞋子放入包裹内,一双满是老茧的大脚踩在了地上。

墨翟语出直爽,全无姬凌云想象的那么深沉,只觉得墨翟浑身上下都给人的感觉是有拙无华,一言一笑,都是心平气和,充满了自然,见他无任何架子,好感大生遂笑道:“既然如此,无名却之不恭。”

“好一个却之不恭!”墨翟大笑道:“你与世人不同,我墨翟喜欢。除去那些虚伪的东西,剩下的才是真性情。人与人之间,若能兼爱,天下又怎会如此动荡。”

墨翟继续说道:“此世道弱肉强食,强者侵略弱者、大国侵略小国、智者压迫愚者。而这一切祸患的根由,是由于人与人间彼此间无爱;若能兼爱,便可以均分财富,亦就再无嫉怨恨,纷争也将不存在。”

姬凌云深知历史规律摇头驳道:“强者生,弱者亡;智者兴,愚者衰是千年不变的定律。若人人兼爱,勤者将财富分与惰者,那么勤者也将变惰;而惰者将会更惰。”

墨翟笑道:“人人兼爱,又怎会有勤者,惰者之别。你看这世道,百姓残杀一个人是死罪,而贵室却可轻易脱身。在侵略的战争中残杀成千上万的人却被奖赏,甚至被歌颂,但若没百姓,他们如何可能被歌颂?人人皆是母亲所生,为何那些生在贵室家的人可以穷奢极欲,而生于百姓家的却要节衣缩食,甚至死於饥寒?”

姬凌云沉吟不语,良久才道:“墨兄所言,实在发人深省,我也相信。世界进步,不久的将来会有一条法律约束天下之人,无论是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墨翟仰天一笑,首次表现了他那豪迈之气,道:“看来无名兄还是鄙人的知己,可喜,可恨!”

姬凌云诧异的看着墨翟,不明所以。

墨翟笑道:“能识得知己可喜,却无酒庆祝可恨哉。”

第四章 至尊剑道

两人又谈了一会,姬凌云这才问起墨翟的伤势。

墨翟神色有些凝重看了姬凌云一眼忧心道:“你可知晋国当前局势?”

“略知一二!”姬凌云点头道:“当今晋国以晋定公姬午为首,但姬午的实权却不如麾下的四卿。四卿分别为在智氏、韩氏、赵氏、魏氏,以智氏最强,赵氏最弱。但近年赵氏出了一位奇才赵鞅,他令在赵氏于存亡关头转危为安,并且逐渐强大。但始终无法用根深蒂固的智氏相比。为了让赵氏更好的发展,赵鞅数次说动晋定公侵略他国,将智氏、韩氏、赵氏、魏氏四卿的利益结合,使得晋国现在上下一心。”

墨翟意外的看着姬凌云赞许道:“分析彻底,果然不凡……不久前,智氏、赵氏意外发生了一点摩擦。赵鞅不愿意和智氏对抗,以说服晋定公功郑。战事一起,召祸的将是无辜的两国百姓。鄙人不愿见此事情发生,便来到了晋国,打算说服晋定公放弃攻郑。但晋定公主意以定,无论鄙人怎么说也无法改口。这时,晋国剑神赵无敌竟出言挑战,鄙人登时明白晋定公打算将某留在晋国,以我为质,以号令墨者行会。

当时情形不容拒绝,只好利用赵无敌的高傲,以疲劳为由,出言相激,挑选地点,择日再战。比试当日,鄙人不敌赵无敌被其刺伤,并假装重伤将亡。趁对方松懈,乔装逃出了绛都。赵鞅由不死心,布下天罗地网,一路派人追杀。”

姬凌云默默点头,他理解赵鞅的举动,截杀墨翟并不光彩,但为了胜利纵不光彩又有何妨。墨翟的能力他暂时还不了解,但可以肯定他在守城上有着极其出色的才能。一城若有他在,无疑是平添数万甲兵。何况,墨者行会中的那三千能够以一敌十的墨者。

姬凌云又想起了那个号称剑中之神的人问道:“那赵无敌果真如此厉害?”

墨翟点头道:“赵无敌无愧‘剑神’之名,剑技之强,世所罕见。鄙人使出全力,始终无法在他上手占得先机。若非我刻意受剑负伤,再战下去必死无疑。”

姬凌云面露惊骇之色,心下不服撇撇嘴不已为然的说道:“那有什么,至少吴国的伍子胥就胜得了赵无敌。”

墨翟“呵呵”笑道:“那是多少年前的旧事了?”

姬凌云面上一红,伍子胥仗剑败十八国剑手时,伍子胥还是在楚国效命,粗算起来也有三四十年了。

墨翟道:“伍员确实是当世奇才,但奇才也是有标准的。伍员若一直潜心练剑,成就或许会在赵无敌之上。但他以将精力放在了兵学之上。兵学博大精深,常人就算穷其一身也无法窥之精髓。若我所说不差,伍员一心都为吴国的前景,发展做考虑,在剑术修为之上早以放弃。而赵无敌习剑成痴,当年被伍员击败后,便将自己关在房中,二十年中从未踏离房门一步,苦练剑技。二十年后出山,一月内败遍晋国所有剑手,被尊为剑神。伍员弃剑多年,怎么可能在胜的过赵无敌。”

听了墨翟此言,姬凌云心中再无不服,一人努力如斯取得如此成就是理所当然,这份毅力委实让人心惊。姬凌云自己也酷爱习剑,也成想着自己能够拥有胜过阿青、赵无敌、墨翟等人的无双剑术,此刻心下却是一片沮丧。自己除非向赵无敌一样,闭关苦练数十载,否则如何胜的过他们?

墨翟见此心中明白过来大笑道:“你别如此,赵无敌并非是不可跨越的高山,其实,我认为赵无敌完全背离了剑道。剑道一学博大精深,而赵无敌对剑的痴,令他迷失了一切,只知苦练,死练而不晓得‘悟’。

鄙人认为天下至强,莫过与自然,惟有从自然中领悟一切变化,方能成就真正的至尊剑道。赵无敌闭关二十载,确实学会了‘剑’,但他却并没有悟出‘道’。

鄙人有幸,在吴越游历其间,曾见过一少女以竹棒带剑,出手间隐约有风雷响起,至敌与顷刻,恰是符合剑道之精髓。此人岁不过二十,却有如此剑术,当真是无法想象。”

姬凌云知他说的必然就是越女阿青,脑中不由浮现阿青那天真淳朴的表情,也许正是因为她那一尘不染又毫无杂念贪欲的心才令她更加接近自然,领悟出墨霍口中的至尊剑道,创出了《越女剑法》这惊世骇俗的剑技。

下次有机会遇上她,得向她好好求教,要是能学会她的《越女剑法》那就再好也不过了。一想起阿青,姬凌云不由联想到在边境竹陇的西施、郑旦,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喜悦,西施离别时的那话显然是告诉自己她所在之地,好让自己将来去找她……

墨翟神色突然变得无比凝重,爬在地上细细探听,贴近至姬凌云身前,低声道:“有人大队人马不断靠近。”

姬凌云全身一震。

墨翟的语声继续传入他耳内,“敌人现下偃旗息鼓,全无动静,敌方按兵不动,自然是希望我等懵然不知。看来他们想将我们包围起来,然后围杀。我看不如这样,你我分散而逃,他们的目标在我,以你的武艺逃出去不难。”

“不成!”姬凌云断然拒绝,墨翟才学深不可测,两人交往不过数个时辰,他的剑道之说就让自己感受良多,他本就打算集纵家所长发展吴国,墨学的精髓他还没有接触,如何能在此刻离开。

第五章 计灭追兵

姬凌云、墨翟在树林内迅速飞跃,忽感有异。墨霍以一把将他拉住,两人分别像两支灵活无比的猿猴一般,一弓身同时窜上一棵树上,紧伏树干,借者掩护与夜色融为了一体。

片刻后五道人影由树下走过,他们左右张望神色拘谨。

墨翟拍了拍姬凌云的肩膀又指了指树下的两人,示意你对付这两个,余下的交由我来对付。

姬凌云点了点头,墨翟身负重伤,但瞬间爆发出来的杀伤力却在自己之上,由他对付三人在合适不过。

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凌空下扑。

姬凌云青冥剑化作一道青虹,闪电般向敌人刺去。

那人也是了得,心生警兆,回头上望时,见到的只是眩目的剑芒直射而来,他在第一时间内就做出了反应,身形一转,手中阔剑回身一架,恰好挡开青冥剑的凌厉一击。

但姬凌云突如其来的全力扑击,虽然给他挡住,但仍把他撞得倒飞向後,虎口大开。

姬凌云不在理会那人,身形一转,向另一人刺去。另一人的反应剑术均逊色许多,对剑两合就空门大露,被姬凌云一剑刺穿了胸膛。

姬凌云不敢做任何怠慢,飞速的扑向了那人,不给他任何求救的机会。

姬凌云刺出青冥剑,变化出百千道剑芒,每道剑芒都直刺对方要害。

那人大骇赖驴打滚躲至一旁。姬凌云深知情况险恶,不能给对方任何机会,手上青冥若如瀑布飞泻,又急又快,把他迫得对方连连后退。

姬凌云见他剑招无力,登时明白对方手腕已经受伤,当的一剑,猛击对方的手腕,那人只觉虎口剧痛,长剑脱手落地。

姬凌云没有浪费这次机会,连刺三剑。那人喉咙、左胸、右胸几乎在同一时间中剑,来不及惨呼,倒地毙命。

此刻,墨翟也正好解决了最后一位对手。

墨翟惊讶道:“竟然是王门?无名,你还真行!”见姬凌云茫然不知,解释道:“赵无敌麾下有三大弟子,分别是王横、龙猛、赵双,这王门是王横之子,是晋国知名的剑手,名震北地。看来,搜索这一带的是王横,王横此人有勇无谋,粗心大意,看来我们运气不错。”

姬凌云不知真假,但墨翟有一说一定不会错,念此不由信心大增。

两人不再迟疑,往东南方疾驰而去。

突然间一阵北风吹过,半空中飘下一阵黄豆般的雨点来。

姬凌云抬头看天,道:“八月天时,平白无端的下阵雨,可真是倒霉。”

墨翟却意外笑道:“这是老天帮忙,这雨不下三宿不停,正好可以冲去任何记号,摆脱他们。”

那雨越下越大,走了半响。天空忽的划过一条白链,半里处出现一座小屋。

两人大喜加快了脚步,行到近处,只见那个屋是座东歪西倒的破庙,但总是个避雨之处,虽然破败,却也聊胜于无。庙门早已腐烂,到了庙中,闻到的尽是霉气,原来是座荒废以久的女娲庙。

墨翟道:“今晚我们住在这里。”

姬凌云跑了一天也觉得疲惫,躺在女娲庙旁休息了起来。

到是墨翟仿佛并不觉得疲惫,这里看看,那里转转,然后才跟姬凌云坐在了一起,相互闲聊。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墨翟神色一秉道:“有麻烦来了!”

姬凌云不知所以,但很快就听见听得一阵脚步声响,五十余与人远处飞快跑来,片刻间奔到近处,黑暗中人影绰绰。不由对墨翟刮目相看,好出色的听力。

一个苍老的声音道:“这里有间破庙,等雨停后在去找墨翟那狗崽子,为我儿报仇。”

墨翟低声道:“是王横!”悄悄拉着姬凌云藏匿到了女娲像的身后。

姬凌云当听脚步声就知来人不下五十,自己和墨翟此刻绝对不敌,当下屏气凝神不敢乱动。

只听一人道:“王爷,四周皆无敌踪,属下无能,请王爷降罪。”

王横怒道:“一群废物,也罢,靠你们不如靠我自己。来人,将这雕像给我劈了生火,等雨停后在去搜索。”

姬凌云大震,正准备拔剑,却意外被墨翟一把按住。

墨翟大喝一声推翻了女娲像,拉着姬凌云凌空而起,一脚踹在了柱子上,由庙后小门逃了出去。

没走得几步,便听得轰隆隆一声巨响,庙顶塌了一大片,跟着又有半堵墙倒了下来。对方五十多人竟在瞬间被倒塌的破庙掩盖。

姬凌云瞪大这双眼,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幕。原来这座破庙早已朽烂,给大雨一浸,北风一吹,已然有支撑不住的样子,墨翟又是一记猛踢,登时这座破庙在瞬间倒塌。

姬凌云惊讶的看着墨翟,眼中充满了信服,想起他在进庙时左右观看的举动,恍然明白他早以为自己准备了退路。

墨翟不可能猜到王横会在这个时间来到破庙,他的一切想法均在对方来后在冷静的计划出来。

墨翟可怕的不是剑法,而是那深不可测的智慧和遇事冷静的心态。

姬凌云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突然发觉自己有很多东西要学,墨翟身上的许多东西值得自己去学。

第六章 身份败露

当姬凌云清醒过来的时候,已在一个屋舍当中,眼中看到两个人影,一高一矮,但脑袋还是昏昏沉沉,觉得房屋在转,眼皮上仿佛挂有千斤重物,连忙闭上。

“小蝶!无名怎么样了!”墨翟的声音出现在了姬凌云的耳旁。

一冷冷的女声传来:“矩子,他淋了三日的雨高烧至今不退,再这样下去,会有生命危险。”对方语气冷淡,丝毫不在意姬凌云的死活。

墨翟道:“将这个给他服下!”

那女子仿佛发生了天大的事情大惊道:“这怎么可以,这是给矩子治伤的良药,给了他矩子怎么办?”

墨翟笑道:“无名比我更加需要,快,小蝶听话。”

骤然间一阵剧痛直传姬凌云的脑部神经,那女子赌气似的强行分开了姬凌云的嘴巴,然后将一碗不明液体强行给姬凌云灌了下去。

姬凌云此刻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这婆娘下手真狠。”

不过,药是好药喝下了那女子口中的良药后姬凌云渐渐了恢复了一些神智,记起了自己昏倒的原因。

墨翟用计歼灭了那五十多名剑手后,他们也失去了遮雨之地,只能冒雨而行。走了三日,姬凌云发觉脑筋愈来愈昏沈,到后来跟是连雨水也感觉不到,只知全身乍寒乍热,终于一头栽倒在地。

也许是那药有催眠的功效,姬凌云喝后不久就沉睡了过去。

在次醒来的时候,姬凌云发觉自己已经完全恢复了过来。

一位婀娜娉婷,动人之极的美女来到了姬凌云的身旁,见他醒来面上并无任何喜态,走近上前,一把搭上姬凌云的手腕。

姬凌云看着这由如深山孤峰上的雪莲般的女子脸上不禁露出淡淡的坏笑。

那美女极不友善的横了姬凌云一眼冷声道:“你好了,可以离开,这是矩子的房间。”

姬凌云还是第一次遇到怎么冷的女子耸了耸肩道:“你叫小蝶吧,我要见你们矩子。”

那美女眼眶竟是一红叫道:“小蝶不是你叫的,我们矩子不会见你。”

“小蝶,不得无礼!”墨翟从门外走了进来,此刻的他面色发白,仿佛苍老了十岁,手中竟拿着一根拐杖。

姬凌云瞬间明白过来,原来墨翟的伤并不比自己轻,以他那强健的体魄眼下竟然要依靠拐杖来行走,难怪那叫小蝶的姑娘不让墨翟将药给自己服用,想到这里眼中不由出现一丝歉意。

墨翟见此笑道:“不必生此愧疚,若非你两番营救,鄙人早已死在了晋境,又怎会出现在你的面前?鄙人体壮,并无生命危险,只是要静养半年,方能好转。”

“不过……”墨翟神色突然严肃了起来,“晋国进攻郑国以无可避免,我们必须帮助郑国打赢这场战役,不能让晋国以大欺小。郑声公已经同意出一万郑兵协助我们,但如果我们无法取得有效的战果,他们并不打算支持我们。只是,我如今这样无法指挥墨者战斗,墨者中又无人有把握战胜赵鞅。所以,鄙人希望无名兄能替我指挥三千墨者对抗晋国大军。毕竟,你有经验,也有这个能力。”

小蝶不满叫道:“矩子,墨者行会是您一身的心血,怎么可以交给一个外人。”

较之小蝶不满的尖叫,姬凌云更是觉得石破天惊,等于平地一声轰雷。

姬凌云第一个反映就是斩草除根,但这里是哪儿他也不清楚。身体已经恢复,但体力却未恢复颠峰。纵然自己能杀死体弱的墨翟,也不可能跑过三千墨者的追杀,自己现在还不能死。

这些念头快如电光石火般在姬凌云的心头掠过,他放弃了斩草除根念头静静的看着墨翟。

两人四目交投,锐利的眼神互不相让。

墨翟淡淡一笑,对他的反应表示赞许“小蝶,出去。”

小蝶警惕的看了姬凌云一眼,眼中露出一丝警告,她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却依稀感受到了先前姬凌云身上的狂烈杀气。

小蝶走后,姬凌云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墨翟笑道:“自从伍氏被当年楚平王尽诛以后,伍门快剑惟有伍子胥一人通晓。是以,初次见面鄙人就以隐约知晓你的身份,但并不肯定。那日,你受凉得病昏迷间,无意叫出父王,结合种种,加上近来的一番调查,大胆推断你是夫差之子,果然所料不差。”

墨翟续道:“你也不必过于在意,鄙人讲究兼爱,世人平等。莫说你是王子,就算是周天子,鄙人也毫不在意,不会四处宣扬,至于鄙人的请求望无名兄能够答应。”

姬凌云犹豫了会儿,晋国出兵攻郑,若胜取了郑地只会增加晋国的实力,晋国的实力本来就强大难挡,不能在让他发展壮大。助郑破晋,并非不可。

姬凌云知道自己虽得《孙子兵法》常常攻读,但实战经验却是相当之差,自己何不利用这机会打压晋国声势,增加临阵经验?就算自己失败,损失的也是郑国的兵,不心疼。

好一会儿姬凌云才道:“好!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教我墨子剑法!”姬凌云并不稀罕什么墨子剑法,但为了更好的掩饰身份,还是决定要少用伍门快剑。

墨翟直言道:“这并不算什么条件,鄙人非说大话之人。兼爱非攻,世人平等是鄙人志向,鄙人不会违背。非大奸大恶之人,无论是谁想要学墨子剑法,只需开口鄙人决不私藏。”

姬凌云叹服道:“墨兄胸襟世所罕见,墨兄所说之事,无名必竭力完成。”

第七章 晋国五败论

于是姬凌云便在郑国国都新郑外十里处的墨者营地停留了下来,每天清晨墨翟的大弟子禽滑厘都会亲自教授姬凌云墨子剑法,墨翟也时常在一旁观望,时不时还出声指点。一月下来,姬凌云剑法百尺竿头,又大进一步。

当然,姬凌云也不会放过求学的机会,常常同墨翟畅论各国形势与兵法。

墨翟游历天下,见多识广,诸多见闻让姬凌云瞠目结舌。

关于这些用兵心得,墨翟也直言传授,丝毫不做保留,让姬凌云大感佩服,尤其是墨翟的守城之道,更是妙不可言。

那些由墨家造出来的守城器械,防若让姬凌云至身与数百年之后。

只是可惜,墨翟身有重伤,畅谈不过一个时辰,墨翟就会露出疲态。

这个时候,墨翟唯一的女弟子冷蝶就会好不讲情面的将姬凌云赶出去,守在门口不让他进入。

这天,姬凌云正和墨翟商谈攻防之道,禽滑厘神情凝重的走了近来道:“晋国出兵了!”

墨翟咳了两声叹道:“终于还是来了。”

顺了口气墨翟才道:“具体情况如何?”

禽滑厘道:“颇为不妙,晋国这次看来打算一举攻破新郑,夺取郑地。根据晋国传来的消息,这次晋定公出兵十万,以赵鞅为帅,智宣子、魏桓子、韩庄子等人为大将,至今以达到郑国边境。”

姬凌云忙问道:“谁为先锋?”

禽滑厘道:“晋国四卿之一智宣子麾下的大将南宫博,领兵两万、战车三百乘充当先锋。”

“好!”姬凌云听后高兴的大叫了起来,“这战我们并非毫无胜算。”

墨翟笑而不答,禽滑厘一脸疑惑,冷蝶则是一脸鄙夷。

冷蝶父母双亡在废墟中被墨翟救出并抚育成人,冷蝶早已将墨翟视为父亲。一个月前,墨翟背负着姬凌云来到了郑国,那时墨翟本就身负重伤,伤淋了三天雨的伤口已经呈现溃烂之状。

冷蝶那时就讨厌上了姬凌云,若非是他的拖累墨翟又怎会伤成这样?后来,墨翟更是将仅存的千年人参熬出的汤药给了姬凌云。须知,那千年人参是当年北方异族入侵燕国时,三千墨者为燕而战,胜后燕国国君的馈赠,天下罕有。

本来墨翟可以恢复过来,但却因为姬凌云而险些身亡。幸亏墨翟身强力壮挺了过来,可也要静养半年,方可恢复。

冷蝶不屑道:“晋国四卿个个均非等闲之辈,今四卿全出,声势非常,更有常胜将赵鞅为帅。反之,郑国暗弱,兵不过四万,还不信任我们,只愿意出兵一万襄助。敌强我弱,亏你还笑的出来。”

姬凌云听后更是大笑:“不笑,难道我还哭不成?晋国有五败:一败、动机;二败、势大轻敌;三败、内部不稳;四败、战线过长;五败、战车过利。”

冷蝶不服道:“一派胡言。”

姬凌云微笑的看着冷蝶道:“一败动机!郑国并不强大,只须常胜将赵鞅一人就可对付。可是,为什么晋国四卿全部出战?”

姬凌云自答道:“原因很简单,战功。赵鞅至晋顷公起就展现了足够的才能,战功彪炳,晋国四卿中,赵氏实力最弱,但赵鞅的官位却是最高,拜于正卿,深得晋定公信赖。反之,余下三卿,势力虽大,但战功却远不能用赵鞅相比。他们不愿赵鞅再独揽战功,因此一同而往。是以,此战四卿的动机非是灭郑,而是争夺战功。争功则会急进,急进则犯兵家大忌,此败之一也。”

姬凌云伸出两根手指道:“二败,势大轻敌。凡征战者,首战由为重要。不但可激励自身士气,还能挫敌锐气。智宣子、魏桓子、韩庄子本人不来,却只派了南宫博前来。可见对方对首战显然不够重视,此败之二。”

再伸出一指道:“三败,内部不稳。晋国四卿好比晋国的四位假王,他们的明争暗斗不用我说你们也该知道一二。胜则争功,败则相互推卸,军心不稳,此败之三。”

“四败,战线过长。晋、郑两地相隔黄河,运输极不方便。若在招到袭击,运输将更加困难,一但粮草接济不上,晋军必然军心大乱,此败之四。”

姬凌云最后伸出了一个指头道:“五败、战车过利。众所周知,晋国位于北地,那里盛产良马,车战之术,乃诸侯之冠,甲于天下。但战车沈重笨拙,只适合驰骋平原荒野之地,兼且转动不便,在多湖泊沼泽丛林之处,等同废物。近来,连日大雨,路面多水,泥泞不堪,晋国作战多依赖战车,可今战车以成累赘,无法大用,晋国实力大减,此败之五!”

“好!”墨翟当先大叫起来,“鄙人当真所托非人,无名兄有此见地,定能破晋。”

冷蝶亦动容道:“这么说来我们是必胜喽!”

姬凌云双眼一白道:“打战哪有那么简单,两军对阵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们只能随机应变,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做出相对的决定。那五败只是晋国潜在的不安因素而已,是否能够胜利要比过才知道。何况,我们这边也有不稳定的要素。我们毕竟不是郑国人,郑声公不可能对我们百分百的信任。不过在这个时候,他因该不至于拿他的国家来开玩笑。”

第八章 良将公孙纵

“晋国五败论”让姬凌云在墨者中站稳了地位。

虽然没有传开,但禽滑厘是墨翟最信任也是最亲近的徒弟,在三千墨者中声望只在墨翟之下。

从禽滑厘对待姬凌云那敬重的表情,足以让众墨者放下心来,愿意听从姬凌云的差遣。

姬凌云也趁机深入了三千墨者中去,三千墨者大多来自社会的下层,都能够吃苦耐劳,平时一律短衣草鞋,参加劳动,并认为吃苦是一件高尚的事情。

他们作战十分勇敢,平时从事生产劳动,主要职业是先生、工匠等。

行会中人个个性格开朗,为人们做好事,即使是牺牲了个人性命也在所不惜。而且他们功成不受赏,施恩不图报,道德相当高尚。

看着三千墨者提起墨翟时的敬重,姬凌云不由再次感慨,墨翟能将墨者训练到至此,墨翟的才能当真是深不可测。

这一天,在郑声公的带领下,最主要的将领在议事厅聚集。

郑声公首先发言:“外敌来犯,我大郑欲应如何抵挡。”说完双目环顾手下群将。郑声公白皙瘦弱,面色明润,但却有股君王的气度。

堂下重臣一起沉吟,这问题不好回答,晋国势大,郑国实难抵挡。若没有充分的计策,必遭郑声公的轻视。

王子汤首先打破沉默道:“父王,晋国欺人太甚,我郑国年年赠金交好,可他们却意图灭我郑国。孩儿觉得应该动员全民,死战到底。让赵鞅小儿,见识我大郑儿郎的神勇。”这王子汤是郑声公的嫡长子,为人高傲,习得韬略却无实战经验,急需表现。

郑声公淡淡一笑,“王儿勿噪,晋国强大不可力敌。”转眼望向其他各人。

郑相国子喜道:“我国位于大周中央,四周强敌环绕,理应先与外修好,转而专心内政,待国势富强。诸大国的差距缩短后,方能与外敌交锋,切忌时机未熟,便轻举妄动。因而,在下认为应当让人死守不攻,然后游说周天下子、宋、鲁、齐各国让他们在边境处对晋国施压,迫使晋国退兵。在馈赠钱粮结交晋国,潜心发展。”子喜稳重并不主战,认为发展才是强国关键,故有此议。

上大夫士升和相国子喜站在同一阵线,见子喜发话忙出声赞同:“相国所言甚是。”

上将军公孙纵讥笑道:“子喜相国和士升上大夫难道让我们学习河渠里的王八?”这公孙纵是原相国公孙侨之孙。公孙侨执政数十年,听取“国人”意见,善于因才任使,采用“宽孟相济”的治国方略,将郑国治理得秩序井然。令郑国由一小国一跃成为中原屈指可数的国家之一。公孙侨死后,郑国渐渐没落。而公孙纵并未有其祖那治国之能,但却饱读兵书,乃郑国数一数二的智勇之将,曾跟楚国著名军事家叶公分礼抗衡,并丝毫不落下风。

相国子喜面色阴沈,面上不露半变化,他一上位就改了公孙侨的治国方略,早已跟公孙一族不和,这刻心下更是充满杀机。

士升冷笑道:“那请问上将军,你有什么把握破敌?”

公孙纵不理会士升对郑声公道:“国无威,不立;国无威,不安;国无威,不尊;国无威,必乱;国无威,必辱。我郑国也是大周诸侯国之一,不如晋国强大,但却并不代表我们可以任由晋国欺辱。末将愿意领兵战晋,不退晋兵,死不回朝。”

士升讥笑道:“上将军休要胡言,你无计谋,凭什么退敌?”

公孙纵无言以对,他擅长的是阵战之道,出谋划策非他所长。

公孙纵无奈叹道:“大王,不如请墨翟先生前来,墨翟先生乃当世大贤,定有主意应对。”

子喜拒绝道:“墨翟非我国之人,怎能参与我国军事?”

公孙纵大怒道:“墨翟先生有晏子、管仲之才,其为我国而来,应该优厚相待。难不成你希望我大郑被晋国所灭吗?”

郑声公微微皱起了眉头道:“好了,不必在争。去请墨翟先生过来。”

公孙纵喜道:“请墨翟先生须隆重,大王请许本将亲自去请。”

郑声公点头答应,但面上却有些不悦。

公孙纵出了郑声公官邸,立刻飞马去请墨翟。

墨翟因伤病需要静养,姬凌云和冷蝶便代为前往。

路上姬凌云同公孙纵交谈甚欢,冷蝶还是一副冷冷的模样,一言不发。

交谈中姬凌云发现公孙纵思路清晰,举止稳重是难得的大将之才,遂起了结交之心。而公孙纵本来也因姬凌云年青有些不安怕他对付不了子喜、士升两只老狐狸,但交谈后也放心下来。

公孙纵善意道:“相国子喜、上大夫士升均是胆小之辈,他们不愿同晋国为敌,先生此行必提防此二人为难。”

姬凌云哑然失笑,看了冷蝶一眼,见她眼中闪过一丝恼怒却又是一副引以为常的样子,心想这墨者还真不好当,好心帮忙却还要受人白眼。

姬凌云淡笑道:“子喜、士升无须在意,主要是看大王的意思,不知大王是求和还是求战。”

公孙纵有些尴尬道:“据我估计是求战,但……”公孙纵话音一转羞愧道:“但大王有些惧怕晋国的强大。”

姬凌云微微一笑,心中以有了定计。

既然郑声公不敢打就用场胜利来壮大他的胆色,令他觉得晋国并不可怕。

姬凌云突然发觉这种掌控全局的感觉真的好过瘾,春秋五霸,将来我一定要踩在你们的头上。

第九章 六日破敌

来到郑国宫殿。

郑声公见姬凌云英华内敛,双目精灵有神,却非有一面之缘的墨翟,暗道:“怎么来的不是墨翟?”

姬凌云、冷蝶、公孙纵三人叩见之后,郑声公心下不喜,但也未失君王风度连忙赐坐。

子喜冷笑道:“墨翟真有架子,大王相请,不来也就罢了。竟然随便派了一个后生来应付,实在可恨。”

姬凌云对应道:“在我们墨者行会有一明文规定,对付强敌由矩子亲自出马。对付晋国那些蟊贼,区区在下足以。”

公孙纵面露惊慌之色,凭凭对姬凌云使眼色,但姬凌云视若无睹,依旧一副胸有成竹之状,可却丝毫不让人觉得傲慢无理。

士升不屑道:“晋国出兵十万,战车两千乘且四卿齐出,实力之雄厚,莫可抵挡,你如此小视他们做何道理?”

郑声公毫不理会士升紧张问道:“先生是否以有定计?”

姬凌云直言道:“却有妙法破敌。”

郑声公大喜连忙追问。

姬凌云摇头道:“用兵之道,破敌之法,在于保密。若计策泄露,反会被敌方所趁。”

士升大笑:“是要保密,还是根本没有?”

姬凌云瞟了士升一眼无所谓道:“有没有六日后,便可知晓。只要大王敢借我三千士卒,六日后,我将先破晋国两万先锋。”

敢不敢借和愿不愿借有着两种不同的意思。

郑声公听出了姬凌云话中的轻视怒道:“若你无法破敌又待如何?”

姬凌云傲然道:“无名提头来见。大王若还不信任,可将三千士卒交于公孙纵将军,让他配合在下。六日后,我若无法破敌,可让公孙纵将军将我就地正法。”

“好!”郑声公不愿被姬凌云小觑豪气道:“寡人就答应你的请求。”

随后,郑声公对公孙纵任命道:“公孙将军,你立刻挑选三千精锐待命,听无名先生差遣。需要任何物资只需上报一声,寡人无不答应。”

出了郑宫,公孙纵长嘘了口气道:“无名先生,你可吓死我了,我真当心大王在一怒之下,将你赶出去。郑国的国力确实远比不上强横的晋国,一但少了你们墨者行会的支持,郑国恐怕真的凶多极少了。”

冷蝶也抱怨道:“就是,如果事情出现变数,看你如何向矩子交代。”口中如此说来,心下却非常的高兴。

她不同与一般的墨者,心眼不大,兼爱、非攻对她没有任何约束。不然,也不会因为姬凌云吃了本应该给墨翟服用的良药而嫉恨许久。

冷蝶随墨翟走南闯北,平时就没有少受到诸侯的白眼以及不信任。以往都是以墨翟以游说的方式解决问题,但今日姬凌云确以强硬的方法来处理好了这事,着实让她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姬凌云道:“我这是最直接,最简单的方法。大王既然畏惧晋国的实力不敢同晋国开战,那么我们就用胜利告诉他,晋国并不可怕。只要敢打,就是一定胜利的机会。若不敢打,纵然你有百万雄兵亦无济于事。”

“对了!”姬凌云突然想起一事道:“公孙将军,你帮我准备八百匹优秀的战马和四千套蓑衣,最好今日就送到墨者行会的营地。”

公孙纵毫不犹豫的点头道:“行,我这就去准备,无名先生,待会见。”

回营地的路上,姬凌云突然闻到一股酒香,扭头一看旁边正是一家三层的豪华酒馆,拉着冷蝶的手道:“走,陪我去喝两盅,营地里的酒实在太难喝了。”

姬凌云此言不虚,墨者以勤俭为荣,从不奢侈,所喝的酒当然也是廉价非常。这个时代的酒本就不如后世好喝,那些廉价的酒更是如同饮水。

“放手!”冷蝶冷哼一声,挣脱了开来道:“要去你自己去。”

姬凌云嬉笑道:“成,万一我醉倒忘记了回驻地的路,走错可方向出了郑国,到头来你可别怪我。”

若姬凌云真的离开,那以墨翟的性格一定会带伤出战,到时……

冷蝶讨厌姬凌云是一回事,但却不得不承认他却有过人的才华,瞪了姬凌云一眼恶狠狠的道:“你卑鄙!”

“好拉!”姬凌云再次拉起冷蝶的手道:“走,不过就是陪我喝几盅酒而已,用不着这样。”

冷蝶挣扎了会儿没有挣开,只好道:“我陪你去就是。”

姬凌云这才放过冷蝶,两人一起向酒馆走去。

上了三楼,姬凌云要了壶好酒给冷蝶斟了杯,自饮自乐起来。

此时酒馆三楼只有两桌坐有客人,并无出奇之处,姬凌云草草看了一眼也没在意。

足音渐近,三人依次走了上来。

只见领头一人头顶竹笠,垂下遮阳幕,身穿灰布衣,腰挂着双剑,但双剑被黑布套住来到姬凌云对面的座位坐下,脚步轻巧有力,举止大方得体。

那人解下双剑放在桌上,无瞧不巧,一根剑穗从黑布中掉了下来。

姬凌云神色大动,难道那是……

姬凌云低头在冷蝶耳旁一阵耳语看着她道:“拜托了。”

冷蝶对着姬凌云那明亮锐利眼神,突然心中一软点了点头。

姬凌云、冷蝶结帐离去。

当路过那人身旁时,冷蝶突然脚下一软摔倒再地,正好将黑布套住的双剑碰到了地上。双剑从黑布中滑了出来,一对华丽高雅的双剑露了出来。

姬凌云眼角螵了一眼双剑,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连忙拉起冷蝶道:“对不起,内子体弱,经常如此,抱歉。”

那人淡然道:“无妨!”竟是女音。

冷蝶狠狠地在姬凌云腿上扭了一记重重的,在姬凌云的搀扶下走出了酒馆。

姬凌云搓揉着被扭痛的地方,知道她在报复自己占她的便宜,也只能苦着个脸。

冷蝶出了酒馆就道:“告诉我,为什么?”

姬凌云疑惑道:“不为什么,只是我认识那两把剑。”心里加了句:

“干将,莫邪!”

第十章 战场,女人走开

回到了墨者营地,公孙纵已经将八百匹优秀战马和四千套蓑衣送了过来。

姬凌云让禽滑厘从三千墨者中挑选出八百名最为出色的剑手,并让公孙纵传授他们御马之术。

三千墨者个个都是久战沙场之辈,但他们通常都是步战,会骑马的并不多。好在他们个个都身手不凡,另外姬凌云也只是要求他们会骑,能快速奔驰就可以,并不要求他们能够在马上作战。

六天的时间,以他们那出色的功底足够作到这点。

为了更好的接触行动,公孙纵也将他从自己麾下挑选的三千精兵驻扎在了墨者营地的附近。

来到公孙纵营辕门,北风扑面,姬凌云骑在马上眯起眼睛向前看去,只见左右的剑山戈海在朝阳照耀下闪动点点金光,仪仗的士兵肃然分列两旁,目不斜视。

姬凌云不禁有股错觉,仿佛置身于伍子胥的军营之外。

姬凌云跳下战马,带着冷蝶步行入营。墨翟让姬凌云暂时领导三千墨者破敌,并从自己的几个徒弟中选出几个由姬凌云差遣。

姬凌云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冷蝶,冷蝶冷是冷,好说歹说也是个美女,就算碰不得,看着也养眼,怎么样也比带几个大老粗来的有意思。

因此,冷蝶现在等同于姬凌云的护卫。

公孙纵早已等候多时,两人一汇合,姬凌云就让公孙纵带自己参观营地。

姬凌云一路走一路看,只见周围的军营层层叠叠、错落有致;一队队巡营士兵精气十足、整然有序;粮草辎重堆积如山,守备森严。单看这营盘的布置,姬凌云已能感觉到主人胸中韬略,果然非同小可。

姬凌云不由赞道:“观此阵营,就知公孙兄才略过人,难怪郑国可以数次击退楚国的来犯,就连叶公沈诸梁也奈何不得。”

公孙纵有些自得的说道:“这些都是跟随我出生入死的精锐,绝对不逊色于晋国的士兵。”

姬凌云道明了来意,“六日后便是约定的破敌之期,但兵不可有两头,号令不可不明,我希望公孙将军能够依照我的号令行事,以防出现万一。”

公孙纵理所当然的说道:“号令不明是兵家大忌,无名兄以有破敌之法,自然是听无名兄的。”

姬凌云得到了公孙纵的支持悬着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

万事具备,只欠暴雨。

一日、两日、三日……

姬凌云每天不是练习墨子剑法就是同墨翟一起谈天说地丝毫不在意战事。

冷蝶急得只恨不得拿剑架在姬凌云的脖子上逼他出兵,公孙纵心中也有些不安,但比冷蝶要好上许多。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第五日的夜晚。

亥三刻,姬凌云准时的醒了过来穿上了外衣叫起了冷蝶,两人一起来到了公孙纵大营。

在睡梦中的公孙纵听到姬凌云来后,登时变的精神百倍,将姬凌云、冷蝶请到了议事大帐。

姬凌云摊开了地图对公孙纵道:“公孙将军限你在半个时辰之内准备好一切,舍弃笨重物品,在明日辰时以前到达牟地以西的嵩山山林中,切忌注意隐蔽。到达之后,潜伏起来,什么也不必做,并派探子探察敌方当日下寨的营地。当天深夜零时分,雷电交加,大雨倾盆之时,你分兵两路,悄悄靠近敌方营地待命。”

公孙纵听后提出了两个疑问,“若是敌军营寨不在我军潜伏的附近又该如何?后日若不下雨又该如何?”

姬凌云自信道:“我以探过,因道路泥泞难行,这几日又常有阵雨。敌军有战车拖累,一日最多只能行五十里左右,不会超过我估计之外。为将者必晓天文,地理,我说后日雷电交加,大雨倾盆,必然不差。没这场雨,我们必败,但有了这场雨,我们必胜无疑。”

冷蝶鄙视的看了姬凌云一眼,心中暗骂:“无耻!”

姬凌云哪里懂得什么天文,地理,后日有雨是墨翟根据天象算出来了,那时恰好冷蝶也在一旁。

公孙纵再道:“潜伏好以后在干什么?”

“等!”姬凌云道:“等待我们的到来。大雨一下便是一天,凌晨时分在晋军最松懈之时,我会率八百墨者直冲敌营,斩将夺旗。而你则待我军杀入敌营后,虚张声势,由两面杀出,纵使他人再多也必败无疑。”

姬凌云一拍案桌道:“如何?可有不明白之处?”

公孙纵见姬凌云说话的眼神和举止里多了一种难以捉摸的气质和威势,令人不由自主的信服,这一刻,自己仿佛是他麾下的一员将领。

公孙纵摇头甩开胡思乱想道:“好一个虚张声势,无名兄说的如此明白,在下怎能不懂,告辞,沙场上见。”

三千将士在不到小半个时辰就以准备就绪,浩浩荡荡的向北方奔去。

公孙纵集合军队的速度由在姬凌云的意料之外,当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

次日,傍晚。

姬凌云召集了八百墨者飞快的向北方驰去。

刚起步不久,一人策马赶上,挡在路中,娇喝道:“无名为何不带我去?”

来人正是冷蝶此刻她一身武装,腰间意外挂着一把黑漆弓,冷艳中带有英气,一对明眸闪露着怒火,大胆又充满了挑战。

姬凌云皱起了眉头道:“战场,女人走开!”

第十一章 不能小瞧女人

姬凌云带着八百墨者在下雨前赶到了晋国先锋大营以南五里外的一处山坡下歇息。

凌晨时分,一道霹雳划过天空,那银色的闪电仿佛将要将长空撕裂,紧接着轰隆隆的雷声,在空气中回荡,一下连着一下。

豆粒大的雨点,辟里叭啦的倾盆而下,顷刻间化作连接天地的雨帘。

气氛沉闷而肃杀。

雾渐渐生起,能见度越来越低。

姬凌云看了身后的八百墨者,信心百倍。

气氛如此紧张,环境如此恶劣。

可他们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雨下,不说话,也不眨眼,只是在调节自身状态等候命令,不愧是身经百战的墨者。

有一群这么强的士兵为后盾,姬凌云实在不觉得晋兵有什么可怕。

时间分分秒过去,而雨也是越来越大。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已经悄然过去,天空微微出现了一丝光亮。

“上马!”姬凌云一声大喝,八百墨者在第一时间内翻上了马背,“全军分为八组,每组百人。我带一组直冲敌帅营,余下七组分散出击,乱敌军心。”

姬凌云带着八百墨者仿佛化身为一道长虹直冲晋先锋大营而去。

此时,晋先锋大营一片安静,雨下的如此之大,除了巡逻士兵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愿意在外头停留,都安心的呆在营地中休息,睡觉。

视线过低,就算巡逻士兵也不能清晰看见五丈外的东西,耳中不是轰轰的雷声,就是哗啦的雨声,天地万物仿佛以不存在,世上除了雨就是雷。

“这该死的天气,为什么早不下,晚不下。我一巡逻,雷雨便来。”一个晋兵缩在营寨门下不停的抱怨。

他们都有穿蓑衣,但雨实在太大,蓑衣根本挡不住,为了避雨他们也只好缩在营寨门下,防止自己全被淋湿。

另一性格开朗的晋兵劝慰道:“小三,别抱怨了,就当是欣赏雨景吧,辰时就快到了,我们也可以回帐休息了……哈秋……”

那叫小三的晋兵仿佛听到了一阵马蹄声,但细细一听却又只有雨声。

难道是自己听错了?

小三放眼眺望,眼中露出了惊骇之色,五丈外竟然出现了一个人影,还未开口大叫,就被冲在最前头的人一剑划开了脑袋。

姬凌云冲在最前头厉声大喝:“杀!”

五十余骑跟随姬凌云直冲敌方寨中大营,而余下七百余人则纷纷下马向四周冲杀。

姬凌云对准旌旗的方向,大吼着向前冲去,墨子剑法甩手而出将前方的敌人一个个杀死,混乱之中,没人是他一合的对手。战马踏过无数的尸体,不断向敌营的纵深楔入。

他一面厮杀,一面向身旁的禽滑厘下达指令,让他对身后诸多士兵发布旗号,指挥他们分进合击,找寻敌首。

随着时间的推移,姬凌云杀至敌寨中心,高大的旌旗在黎明中迎风飞扬。

“哈!”姬凌云一夹马腹整个人腾空而起,撞飞了两名晋兵后,一剑将晋国先锋的旌旗斩断。

长达三丈的旌旗缓缓倒下,同时也预示着战场的结局。

南宫博是智宣子麾下的一员虎将,早年就跟随智宣子在战场上立下赫赫功勋,但是饱暖生淫欲。

现在的晋国一有战事,常胜将赵鞅便首先被派出征战。南宫博以有十年未上战场,多年安定的生活早已养成他那松散懒惰的性格。

当营地一片混乱的时候,南宫博尤在帐内呼呼大睡。

直到亲卫的冲进帅帐,南宫博才明白当前的局势。

赤裸的上身,南宫博拿着长矛冲出了营帐,惊天动地的怒吼在他左右响起,仿佛一股扫荡一切的狂风,震动着他的耳膜!

南宫博左右观望,此时天已微亮,但能见度还是很低。

四周都是喊杀,惨叫声,根本就无法清楚对方有多少人,战况如何?唯一可见的是一个个墨者均在屠杀着己方的士兵。

墨者个个都身怀墨子剑法,无不是好手,在这种对付一群毫无抵抗能力,松散而又陷入混乱的士兵他们个人的实力完全发挥到了极至。

“墨翟……”南宫博忍不住发出一阵狂吼。

南宫博舞起了长矛挑翻了一个墨者抢了匹马后,没有做任何犹豫冲向了旌旗之处。

旌旗,只要能夺得旌旗,混乱的士兵就有可以向旌旗靠拢,发动反击,只要旌旗还在就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南宫博发疯似的冲向了旌旗处,可当他到达的时候,姬凌云正好将先锋旌旗斩断。

“不……”南宫博双目发红,郁闷若死,几乎要喷血而亡,没有了旌旗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在整军反抗。

南宫博脑中只剩下了逃跑,既然失败无法挽回,保命以成第一关键。

他用力鞭打战马仿佛要将怒气全都发泄在它身上。

姬凌云指着南宫博大叫,“敌将在那,快杀了他……”

原来南宫博的那一声不甘心的吼叫已经引起了姬凌云的注意,只是他离南宫博有段距离根本来不及追上。

姬凌云话音一落,突然身旁左边的墨者中飞出一箭,犹如流星赶月,嗖的一声,射中南宫博的后颈之上。这一箭劲力大的惊人,直接刺穿了南宫博的颈脖,直至箭尾。

“好箭法……”姬凌云大声称赞回望一眼不由苦笑,射箭之人,正是冷蝶。

冷蝶对上姬凌云的眼睛得意的一笑,扬起长弓来了个左右开弓。

射死两人后,仿佛不满意自己的表演,再搭起三根箭矢,三支利箭分别射中了三名晋兵的要害。

冷蝶见姬凌云瞪大着双眼,更为得意使出了自己的绝技——连珠箭!箭无虚发,接连将附近的晋兵射倒了十余人。

左右开弓,一箭三矢,连珠快箭,好恐怖的一个女人!

第十二章 首战初捷

倾盆大雨依旧下着,天空已经大亮。

在生龙活虎的墨者和郑兵猛冲狠杀之下,虽然只有不到四千余人,但毫无防备的晋兵根本就不堪一击。

尤其是在旌旗被砍,南宫博被杀以后。

晋兵们心底那最后的一点精神支柱彻底破碎,根本就没有勇气在战。

短短不过半个时辰的工夫,遍地堆积得都是晋兵的死尸。战场上冲来杀去的,尽是红着眼睛只顾挥剑砍杀的八百墨者和三千郑国将士。

战场上到处都是刀枪碰撞的铿锵之声和晋兵撕心裂肺地惨叫,这完全可以说是单方面的屠杀。

激烈战斗的落幕,已经是傍晚时分。

是役,八百墨者战死三十余人,三千郑兵伤亡七百,前后共斩首一万两千余人。南宫博阵亡,晋国先锋军几乎全军覆没。一共擒得八十名大小将校、三千六百七十六名士兵做了俘虏,同时还缴获了三百乘战车。

“嗷……嗷……嗷……”战场上充满了战士因胜利而兴奋的吼叫。

此时,郑国王宫里子喜、士升正在郑声公的耳旁嚼着舌头。

子喜一脸的愤怒对郑声公不断的抱怨道:“大王,公孙纵同墨翟、无名实在太不象话,今日已经是第六日的期限,可是他们那却丝毫没有动静,实在有些可疑。”

士升也是一脸的愤慨道:“大王,子喜相国说的不错。什么六日破敌,我看根本就是谎言。晋国如此之强大,而无名不过是一无名之辈,怎么可能以三千士兵就击破晋国的两万军队?

大王,根据消息,无名这几日天天在墨者营地中练剑自愉,丝毫不关心约定。直到昨天才率众离开,我看他根本就是担心今日无法向大王交代而打算逃跑。”

郑声公本就优柔寡断,面色阴晴不定仿佛是被子喜、士升说出中心中所想,又好象相信自己原先的决定。

就在郑声公准备下定论的时候,殿外传来捷报。

“报!”传令兵跪于殿外大声道:“禀报大王,我军在今晨同晋国先锋军正式交战,并大获全胜,以不到千人的人数伤亡击溃敌方两万大军,斩首一万两千余人。”

“什么……”

“什么……”

“什么……”

郑声公、子喜、士升几乎同时大叫了起来。

子喜、士升对望了一眼均觉得吃惊不已。

郑声公让传令兵重新在报道一变,传令兵依言禀报。

郑声公得到了确认大喜道:“寡人就知无名先生同公孙上将军不会辜负寡人的期望,来人准备一切,寡人要以最隆重的仪式迎接我们郑国的英雄。”

郑声公有几分意气风发,自从郑国前任相国公孙侨死后,郑国国力就逐渐减弱,元气大伤的楚国都迎头赶上,而北霸强晋更是时常欺凌。这个一国之主当的窝囊之极,好久都没有这种畅快的感觉。

不在理会说三道四的子喜、士升,郑声公大笑的走出了宫殿。

子喜、士升此刻郁闷的恨不得连续打自己的嘴巴,惩罚自己多嘴多舌。

姬凌云等回到墨者营地时,郑国乐师奏起了欢迎的凯旋曲,而郑声公文武百官,早在营地恭候多时。

郑声公以在王宫设宴,热情的请众人前往。

但墨者不喜欢奢侈,纷纷出言拒绝。

姬凌云只好代表整个墨者行会前往,不过冷蝶经过威胁利诱被硬拉着一同前去。

去王宫路上,郑国人民夹道欢呼喝采,纷纷大呼“郑声公”“无名”“公孙纵”的名字,并鸣放鞭炮挥洒礼花,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气氛炽烈,沸腾着百姓的感激和热情。

姬凌云觉得有些飘飘欲仙,同时也明白了一点,百姓只要给他希望信心,那么他们就会全力的支持你,拥护你。

虽然歼灭晋国先锋军并不算是一次辉煌的胜利,但百姓们却因这次胜利而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憧憬。

公孙纵感慨道:“为将者一生所求,保家为国,可不正是为了此情此景、为了这些人脸上的笑容?”

姬凌云点头道:“公孙兄,你说的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那些上位者哪里知道,若无百姓又哪里来的他们?”心下也有些感叹,为将者尚且如此,为君则岂不更应该如此?

冷蝶这时也意外的说道:“身为墨者受尽白眼,但每当成功时见百姓如此立时会觉得所受之苦一切都是值得的。”

随后,看了姬凌云一眼道:“无名,我以前或许错看了你,只当你是个任性自大,卑鄙无耻之人。如今看来,却当真有过人的才能,思想,抛却以往恩怨不说,让我有说不出的敬重。”

姬凌云嬉笑道:“看来着百姓的称赞真是不得了了,连冷mm的冰块脸都被融化了。”

冷蝶大气道:“你……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姬凌云表情严肃无比的看着冷蝶,正容道:“不能!”

冷蝶一愣,又知被耍忍不住骂道:“你混蛋……”

一路嬉闹,姬凌云、冷蝶、公孙纵等人来到了郑国宫殿。

宴会上,郑声公等大臣纷纷向姬凌云敬酒。

姬凌云来者不惧,开怀痛饮,直至深夜,方才散席。

姬凌云迷迷糊糊的靠在冷蝶的身上,任由她搀扶着自己向墨者营地走去。

第十三章 玲珑公主

终于到了墨者营地,冷蝶长长的松了口气。

姬凌云本人并不重,但那靠在冷蝶肩膀上的头所传出的气息却有着让她说不出的尴尬。尤其是出气时,那喷她颈部的热气,更是有种酥酥麻麻的感觉。让她脸色绯红心中仿佛有只小鹿在不停的撞击跳的飞快。

“累死了,不能喝就别喝那么多嘛,真是讨厌!”冷蝶低声抱怨。

站在营地外,冷蝶深深的吸了口气平复了心情,觉得脸没有那么烫后,这才向营地里走去。

刚一进营地,禽滑厘就迎了上来。

冷蝶有些不自然的叫道:“厘大哥……”这禽滑厘跟她都是墨翟从战场上捡来的孤儿,两人自幼一起长大,关系极为要好。

冷蝶一直视禽滑厘为哥,禽滑厘也视冷蝶为妹。

禽滑厘见姬凌云同冷蝶如此亲昵,稳重的脸上浮现了温和的笑意。

冷蝶大窘道:“厘大哥,不是你想的那样……”

禽滑厘打趣道:“确实不是我想的那样,而是我看到的那样。”

冷蝶没有想到沉稳庄重的禽滑厘竟会这样打趣自己更是羞愧难当,心道:“都是这个混蛋,若不是他自己怎会如此难堪?”大气之下一手伸到姬凌云的背后抓住腰间软肉鼓足了劲大力捏了起来,只把脸憋红了这才放手。

禽滑厘见冷蝶面红耳赤,以为冷蝶因害羞而起,不在打趣说明了来意,“矩子正在接待贵客,并说让无名回来后去他去一趟。”

冷蝶犹豫道:“可他现在醉成这样…呀…”话没说完就惊讶的大叫了起来,不可思议的看着身旁的姬凌云。

姬凌云一手摸着腰间疼的要命的软肉道:“走,我们这就去找矩子。”边走还边道:“这么凶,将来怎么嫁的出去。”

冷蝶本为姬凌云突然清醒而感到奇怪听他这么一说,立时反应了过来。既是羞愧又是愤怒,眼中冒出熊熊火焰。

见姬凌云此刻已经走进了墨翟的房间一对秀拳紧紧握在了一起。

其实姬凌云天生就是了酒坛子,酒量很大。在郑王宫喝了那么多的酒只是令他觉得有些头晕,本来只是喝口水,吹会儿风就可清醒,但冷蝶小题大做认为姬凌云一定喝的很醉就不由自主的扶住了他。

姬凌云靠在冷蝶的身上,早已暗爽的找不到北。当然是越走越无力,哪里还会傻到告诉冷蝶自己已经清醒了。若非,冷蝶那狠狠的一掐,让姬凌云起了抱负之心,根本就不会清醒过来。

“墨兄,我进来了!”姬凌云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刚一转身,姬凌云顿时目瞪口呆起来。

在姬凌云的印象中同他有关联的几个女子的相貌,抛去气质不说以西施为先,郑旦、叶绮云次之,姜柔、冷蝶在次之,余下是阿青。

但此刻在墨翟下首跪坐的一人,竟然有不逊色西施的容貌,更令姬凌云惊讶的是那女的腰间挂的双剑正是吴国的镇国双剑干将,莫邪。

当年,吴王夫差以干将,莫邪为聘礼向周天子求亲,玲珑公主任清璇亲自挑选了自己为夫婿,难道她真的就是那个号称“天下第一才女”的任清璇?

这个时候墨翟叫自己来干什么?难不成他已经将自己的身份告诉了任清璇?

不,应该不至于如此,墨翟此人说一不二,他说不会透露就不会多嘴。

姬凌云强行压着心底的惊讶,专作毫不在意来到墨翟的身前。

墨翟让姬凌云在一旁坐下并向他介绍道:“无名,这位便是当今天子之义女玲珑公主任清璇。”随后又道:“玲珑公主,这位便是你要求见的人无名,正是他的计谋方才破了晋国的两万先锋军,那五败之论也是出至他口。”

姬凌云放下心来,但也意思到了任清璇此来的用意,墨翟在介绍自己的时候主要介绍的就是郑晋之战,可见任清璇来的目的是为了郑国同晋国之间所发生的战役。

任清璇先道:“原来足下便是无名先生,清璇数日前有缘相见,却不知先生大名,实在惭愧。”

姬凌云连忙笑着说无妨,心中却升起一股不安的预感。

果然,任清璇笑吟吟的说道:“尊夫人近日可好?那体虚之病可有好转?清璇认识神医秦越人先生,秦越人先生乃医国圣手,望、闻、问、切之术冠绝天下,世人称之为扁鹊。”

墨翟疑惑道:“无名,你什么时候有夫人了?”

姬凌云心中大骂墨翟那壶不开,提那壶,见推托不过只好道:“是冷蝶,当时我不知道那人便是玲珑公主,就跟她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任清璇美眸一转道:“墨翟先生,冷蝶是何人,她身体如何,可患有体虚之病?”

墨翟奇怪的看了姬凌云、任清璇一眼,意识到这中间定有问题,但冷蝶是什么人在墨者营地一问就知如实道:“冷蝶是我的徒儿,自幼习得弓马剑术,体虚之病到是未曾听说。”

“噢!”任清璇若有所思的看着姬凌云美丽动人的眼眸充满了笑意,非常感兴趣的打量着对方不知道想些什么。

第十四章 共同对晋

姬凌云叫苦之余也忙打起了“哈哈”,不顾形象的伸了个懒腰道:“在下昨夜一宿未眠,今日又多喝了几盅,若无大事在下先请告退。”

墨翟为之愕然,如今尚未正式入题,任清璇并没道明来意姬凌云就急着告退,难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情?

只有任清璇听出了姬凌云的言外之语不悦地看着他道:“正事尚未开始,先生就这样溜掉,难道清璇真的那么遭人厌恶吗?”

姬凌云大笑道:“玲珑公主的求亲队伍加起来可以组成一支数十万大军,这等魅力天下谁有?只不过无名今日与晋兵作战,真的有些乏了。要不这样闲话莫究,直入正题或许我还能支撑会儿。”

任清璇明白对方不让她追问下去只好道:“不瞒先生,今日我是为晋国入侵郑国一事而来。”

“果然!”姬凌云心中暗道,认真听了下去。

任清璇面露气愤之色道:“晋国乃虎狼之国,窥视中原以久。四卿们为了各自的利益以完全无视周天子的存在,没有经过任何询问就领大军从天子的领地走过,并且意图灭郑、亡许,完全掌控周天子。正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晋国此举以完全无视与周天子的存在,其国当诛。”

姬凌云大感没趣,不说晋国这当世第一强国,就连自己现在一介白身都没有将周天子看在眼内。这个世界弱肉强食,自从镐京被破,周幽王被杀以后,大周政权早已名存实亡。周天子除了还有些号召力以外几乎成了毫无意义的摆设。

姬凌云忽然明白了晋国和任清璇的用意。

晋国如今雄居北地,唯一值得他们劳师动众的只有中原。原先姬凌云有些不明白晋国的主要意图,经过任清璇这么一说顿时大悟。

现今的晋国疆域广阔以将周氏所在的洛邑半围了起来。只要晋国攻占了郑国,然后在灭掉许国这个五等诸侯国以后。那么晋国不但将疆域扩充到了肥沃的中原,同时还将天子之国洛邑完全的围困。

那时,周氏王朝等同囚禁在了晋国的疆域之内。届时,晋国便可完全将周天子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此举就好比三国时期曹操的“奉天子,以令诸侯”,但晋国此举更为大胆完全是困天子而令诸侯。以困天子而达到成为霸主的目的。

至于任清璇是当今周天子姬匄的义女,有义务为周天子的将来考虑。许国兵不过万,完全可以忽视。因此,能否压制住晋国的野心完全依靠郑国。

但任清璇身份敏感,她若出面干涉必然授晋国把柄。因此,她找到了墨翟,她明白凭借郑国无论如何都无法抵制住晋国。

毕竟赵鞅是名动天下的常胜将,余下三卿也个个不凡。

而放眼郑国上下惟有公孙纵可独挡一面,但让他对战赵鞅却有些强人所难,更何况是在兵力悬殊的情况下。

而能对付赵鞅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墨者行会的墨翟。

所以,任清璇只能冒险前来墨者营地,打算暗中帮助墨翟一起对付晋国。

然而,墨翟却身负重伤,勉强支撑一个时辰就会因体虚而导致头晕目眩,心神不宁。在这情况之下,根本没有精力对战常胜将赵鞅。

被墨翟拉上贼船的自己,则被墨翟卖了,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便将他扯了进来。让自己与任清璇合作,共同对付晋国。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道:“玲珑公主的来意我以明白,所谓敌人的敌人则的盟友,既然你我的目标皆是晋国,一起合作也未尝不可。但不知公主有什么力量?请恕我直言,周氏暗弱,根本不能正面支援郑国和我们。那么公主口中那支援的意义是什么?”

任清璇道:“在清璇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问无名先生一句,晋国的大军即将到达,你打算如何对付晋国?”

姬凌云从容答道:“今日一战,看似战果非常,但却未伤晋筋骨。形势依然敌强我弱,当慎重而行,不轻言战,能胜始战。先立于不败之地,然后伺机以歼敌人。”

任清璇沉默了会儿眼中赞放出动人的异彩喜道:“无名先生一语中的,清璇确实无兵襄助,但却可以资助郑国钱粮、资助墨者行会兵器,以及制作守城器材的材料。同时,清璇还可以动用关系,令使者至齐、鲁、卫三国对他们国君陈说厉害,令他们对晋施压,使晋国产生后顾之忧。”

姬凌云道:“这样足够了,但齐、鲁、卫三国先不忙行动。晋国既然敢作出如此动作,一定有万全之策,贸然行动毫无意义,在关键的时候或许能够成为一步妙棋。”

任清璇点头称好说道:“如此,清璇这便去准备一切有用之物,协助无名先生破晋。”

任清璇出门前若有深意的看着姬凌云,然后才大步离去。

墨翟笑道:“你这位未过门的媳妇雷厉风行很不简单,竟然看清了一切直接来到了墨者营地。这份胆量,这份才智,实属罕见。”

姬凌云无奈的白了墨翟一眼走了出去。

回到了房间,姬凌云低语道:“任清璇果然如同传言中的一样,才貌双全,竟丝毫不逊色与夷光。”

倏地一个人影闪出破空声响起,一股若有若无的杀气直射姬凌云的背后而来。

第十五章 剑法兵法

眼前之人,一张脸秀丽绝俗如若雪山寒地中的傲梅般的脸蛋,不是冷蝶又是何人。

姬凌云大叫:“你这家伙好歹不分,成心要我命吗?”

冷蝶双目冒火摆开架势,遥指姬凌云。

冷蝶也不知道为何自己的如此失去理智,当她听到“这么凶,将来怎么嫁的出去”这话后,就进入姬凌云的房内,本是打算给姬凌云一个教训,但是耳中听见姬凌云称赞别的女人后,立时怒火上冲,仗剑急刺,演变成这对峙的局面。

冷蝶连刺两剑娇喝道:“今日我便教训教训你这无赖。”

冷蝶脚下一点,腾身而起,左手剑诀一指,连人加剑扑向了姬凌云的身前。

姬凌云形若无事,并不避让,好像冷蝶手中拿的不是一口利剑,而是幼童玩耍的木剑,一点也不放在心上。

冷蝶大气,心想:你不躲我的宝剑,一定是自恃武艺高过于我,我跟你虽无大仇,但也得让你知道知道我的利剑也能杀人。主意一定,将剑尖微微一偏,朝姬凌云的左肩头划了过去。

利剑离姬凌云的肩头大约还有寸许光景,姬凌云却陡然左手向上一穿,手中剑鞘竟神奇地找上了冷蝶的剑身。

冷蝶顿时觉得一种很大的力量砸了自己的剑身一下,竟把自己刺出的一剑撞向了一边,令自己的攻击毫无用处。

姬凌云暗赞一声,冷蝶果然在剑术上有值得自负之处,但比起她的箭术却逊色不只一点,想是这样想,他心中不但丝毫不惧,反而信心加强。

冷蝶心中火起,蹿起来丈余,双手握剑,旋身直射,狠狠地又刺向了对手。

姬凌云再次一笑,当对方利剑刚刚刺到自己不远时,又神奇地穿出了左手,非常准确地又用剑鞘贴上了她的剑身,一股刚柔相济的力量,又让冷蝶的攻势化为无形。

冷蝶狠错银牙,趁着皎皎的月光,扫了姬凌云一眼,心中不由得一怔。姬凌云站在不远处,一脸悠闲,含笑的看着她临风玉立,飘然出尘。

连刺两剑,不光没刺着对方,连衣服都挨不上一下,人家甚至连脚都一丁点儿没动,想来也真是窝火。

冷蝶凤眉一挑,再错银牙,剑撒寒芒,暴点姬凌云的前胸。

这也真能把人活活气死!冷蝶为了刺中这一剑,几乎把跟墨翟所学的本领一齐都亮了出来,出剑时也贯足功力。

“以守代攻”“以攻代守”“攻守兼资”

姬凌云大敢头痛,冷蝶竟然将“墨子剑法”中最强的三大杀招使了出来。

这三大杀招变化无穷,每一式都有好几种的变化,姬凌云自己也不敢托大,一阵低啸,眼中神芒毕露,罩定两丈外的冷蝶,犀利的杀气透体而出。

冷蝶心中竟然生出一丝恐惧。

姬凌云在气势上,以完全将对方压倒。

气势这是墨翟教姬凌云的一种克敌之法,只要自己气势占于上风,纵然对方剑术远强于你,你可有可能战胜对方。

这是墨翟数十年来的经验,自然不会有误。

姬凌云连连避开“以守代攻”“以攻代守”两招,但面对“攻守兼资”却无可奈何。

“攻守兼资”的变化复杂,是“墨子剑法”中玄奥之极的剑法,不但攻中有守,守中有攻,最厉害的地方是变化无穷,随时可由攻变守,由守变攻,无际可寻。

姬凌云不敢在托大,连忙准备拔剑反攻。

突然,姬凌云脑中闪过一言“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又道:“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

兵法如此,剑术何尝也不是如此?

灵机一动,不在犹豫,姬凌云挥拳攻向了冷蝶。

冷蝶冷冷一笑,攻守兼资自刺姬凌云右膀。

姬凌云突然右肩一缩,左手改拳为披自接打在可冷蝶的手腕上,打落了她的兵器,随即双手分别卡在冷蝶的手腕将她瞬间制服。

姬凌云猛然惊觉,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姬凌云暗道:“兵法如此,剑法不也正是胜者生,败者亡吗?”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剑技之术,以变化为主。攻打而装做不攻,欲刺敌心脏却装做刺敌喉咙,对方剑法严谨就用利益诱惑他,对方剑法混乱就趁机击败他,对方强大就不要争胜,对方暴躁易怒就可以撩拨他怒而失去理智等等。

兵法上的这一切何尝不能用到剑术上面,向先前一样,若将兵法与剑法融合,那么情况有会怎样?

姬凌云突然发现一条前人未走过的大道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放开我!”冷蝶本打算一言不发,虽被擒住但也决不认输。

但冷蝶很快就悲哀的发现姬凌云的心思完全不在她的身上,满腔的愤怒瞬间爆发了出来,挣扎脱了双手,不停的向姬凌云攻去。

姬凌云慌忙应对,情急之下一掌打在了冷蝶的胸口。

冷蝶要害遭击全身一软,向后便倒。

第十六章 挑战

冷蝶虽自幼在男儿堆中长大,但因幼年目睹双亲惨死,性格孤僻冷淡除了墨翟、禽滑厘、管黔敖、县子硕、公尚过、随巢子、胡非子几位师父师兄弟以外,很少同他人接触交谈。除了练箭便是练剑。

如此与异性这样亲近她还是平生首次,心中立时起了一股异样的感觉。

她双颊泛红弱弱地抬起头来,看着这个只用空手就击败自己的男子,见他那轮廓分明的脸旁有一丝调皮但更多的却是坚毅刚强。出乎意料之外,她虽然心内乱成一片,但只可以用“含羞”两个字来形容,并没有分毫愤恨,有的却是“扑通”“扑通”乱跳的心。

姬凌云见冷蝶那冷艳如寒梅的俏脸出现了少有的处女羞涩,心下一阵怜惜。

花开堪折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此时此刻,姬凌云知道自己若不征服她,那么日后自己的麻烦绝不会少,不在犹豫马上付诸行动缓缓的低头下去。

冷蝶心房乱跳,急急垂下头来,一脸红霞,艳丽倍增。立时意识到这和自己紧密搂贴在一起男子的心怀不轨,但却毫不害怕,全身仿佛棉花一般无处用力。

当姬凌云吻到对方的那一刹那,另一只手毫不迟疑从她的衣领处滑了进去。

冷蝶满脸红霞,羞得闭上美目,一声嘤咛,抬头躲避。

姬凌云哪容她得逞立即紧吻不放。冷蝶全身剧烈扭动,在姬凌云紧而有力的搂抱下,冷蝶的扭动,变成两个躯体最直接的热烈磨擦,令双方都产生了强烈的效果。

冷蝶象挣式地挣扎了几下,随着衣服的减少,娇喘声也不断增强。

很快在姬凌云熟练的调情下,冷蝶便把一双玉臂攀上姬凌云的颈项,任由这个对地无礼轻薄的男子为所欲为,正式放弃了反抗。

姬凌云一把抱起冷蝶两人一起上了塌,一双手迅速在冷蝶身上活动起来,在这灼热又充满活力的胴体上,肆意轻薄。

不一刻,两人便坦诚相见。

姬凌云挨近冷蝶娇嫩而丰满的身体,一股少女的幽香直钻入鼻,侵袭着大脑。

冷蝶是未经人事的处子,姬凌云每一下爱抚,都带给她全身的痉颤。

卧房内无限缠绵,春光撩人。

冷蝶做梦也想不到,今夜的一次任性,让她献出了自己宝贵的贞操。

清晨,看着怀中冷蝶赤裸动人的身体,感性的线条在眼底优美地起伏着,姬凌云的精神达到前所未有的愉悦松弛,对着她那还残留余韵的脸蛋,深情的一吻道:“今后,你就是我的女人了!”

悄悄的下床,穿好衣着,看了由在恬睡的冷蝶一眼,姬凌云没有任何犹豫的走出了房间。温柔香确实值得流连,但此刻姬凌云心中早已将复国放在了第一位。

来到了营地广场。

姬凌云暗自思索着昨日的新奇想法,低头自语道:“如何才能将兵法融入剑法?”

“无名先生,早啊!!”一道幽香由后而至,传入鼻内。

姬凌云一愕下,风采飞扬的任清旋已盈盈而至,就站在他的身旁。

姬凌云连忙回礼。

任清璇轻声道:“先生不必如此,清璇身份特殊保密为上。”说着从腰剑取下过干将,莫邪道:“清璇一直有个疑问,总在脑中彷徨不知其道理,希望先生可以帮助清璇解惑。”

姬凌云神色自然道:“难道公主的疑问是关于这两把漂亮的剑?”

任清璇望着姬凌云的双眼道:“正是,这两把剑叫干将、莫邪是吴国的镇国宝剑,我总是觉得先生很在意它们?”

姬凌云当然极口否认。

任清璇也不追问道:“听墨翟先生说无名先生文武双全,清璇自幼就好剑术,还请无名先生指教一二。”

姬凌云也不推迟道:“公主请求,怎敢不从。”

任清璇解下华美的外袍,随手挥送地上,露出一身山峦起伏,将那凹凸不平体态表露无遗的紧身白色武士服。

任清璇拔出干将、莫邪口吐仙音道:“先生可别小觑我们女儿家,否则若吃大亏,可别怪清璇不留情面。”

姬凌云施礼后,“锵!”的一声拔出佩剑,同任清璇敬礼道:“玲珑公主,请赐教。”

“当!”双剑交击,声震四方,任清璇出手了。

右手干将由任清璇手中电疾射出,看似直刺姬凌云面门,其实却是一招虚幻,以巧劲压制住了姬凌云的青冥剑,左手莫邪却如毒龙出洞,直奔姬凌云前胸而来。

任清璇如仙女翱翔,每一下动作的姿态均漂亮爽朗,充满劲力和速度感。

姬凌云却无暇欣赏,回剑死守,并以“以守代攻”挡住了任清璇的第一招。

只是一合姬凌云就落在了下风,不得不使出“墨子剑法”的杀招之一。

姬凌云神色严肃,自己虽有轻敌之念,但从那一剑可以看出对方的剑术丝毫不逊色自己,是个难得的对手。

抛去杂念,姬凌云脑中再次浮现了《孙子兵法》中的良言: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如今,敌人无可乘之机,不能被战胜,不如防守以待之,善于防守的,隐藏自己的实力如同在深不可测的地下,让人无法察觉。

第十七章 风、林、火、山、乌云...

任清璇轻叱一声,身形半俯,四下游走,突又轻叱一声,左手莫邪平推,右手干将自下突出,一溜白光直取姬凌云腰肋。

这一招并无任何出奇之处,只是快得异乎寻常。

姬凌云身形微闪,任清璇双剑急转,左扫右刺,三招过后,干将、莫邪均已化作一团瑞光,夹杂着破空声向姬凌云卷来。

骄阳初升,将剑光映得刺人眼目,教人无法逼视。

此刻周边以聚集了不少观望之人,墨翟亦在一旁眼中露出沉思之态。

众人但见一团光影围着姬凌云滚动,姬凌云所历险招,已不下十余次之多,有几次剑锋几乎穿透他的衣服,但他却仍末出手,只守不攻,险象还生。

围观众人渐渐不耐,渐渐骚动。突听一人娇呼道:“无名,出手呀!”呼声竟是由冷蝶发出的。

墨翟看了冷蝶一眼摇头苦笑,“看来小蝶还是中意无名……”

墨翟行走天下多年见冷蝶身上多了一股异样风情,已然料到昨晚在她身上发生了何事。

禽滑厘欣慰笑道:“小蝶毕竟是女子,有个归宿也好,无名不会亏待他的。”

墨翟道,“我不是在意这个,只是无名不但长得俊雅伟岸,而且勤奋好学,才干过人,乃人中之龙。此后前途无法限量,艳福也必定不少,只是最难消受美人思,他此后麻烦必也不会少,我担心小蝶跟他再一起会有危险。”

禽滑厘皱眉道:“只望他莫要沉迷女色……哎呀!”

原来他两人说话之间,任清璇干将刺出,眼见已将刺着姬凌云的下腹,禽滑厘这一声“哎呀”,正是为此发出。

墨翟笑道:“不必担心,无名已经悟出了属于自己的‘道’,剑术已然大赠,此刻离化境不远,丝毫不逊色于你。”

禽滑厘哑然道:“怎会如此,先前先生不是说无名的剑术非任姑娘之敌。而剑道讲究逐渐深入提高。在这短短的盏茶功夫里,无名怎会如此突飞猛进。”

墨翟道:“你说不假,但我也说过剑道在于悟。天下万物都存有一定规律,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无名悟出了‘道’,剑术自然会突飞猛进。若能化去剑法的约束,就能步入另一境界。”

而此刻的姬凌云正如墨翟说的那样,他刻虽是险象还生,但精神却异常亢奋,他完全沉浸与剑术与兵法之中。

兵法云: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

兵法无常,剑法无形。不留一点形迹;不漏出一点意图,能成为敌人命运的主宰。

姬凌云突然大叫道:“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姬凌云闪过任清璇一击后,他掌中宝剑,也就在此时轻轻挥出。

这一剑穿透干将之光,穿过莫邪之影……但闻一连串轻响发出后,干将光莫邪影突然连退七尺,突然一齐消失。

众人竟然无法看见任清璇是如何败北的。

任清璇神色迷茫茫然自语:“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好妙的剑法。”

姬凌云笑道:“运剑快时,如狂风飞旋,迅捷如电;慢时,如森林舒柔摆舞,徐徐展开;攻时,如烈火迅猛,不可抵挡;守时,如大山岿然,密不透,;诱时,如乌云蔽日,不露痕迹;动时,如雷霆万钧,克敌瞬间。”

“好!”墨翟大笑的走了过来:“恭喜无名兄,你以悟出属于自己的‘剑道’将来成就定然不凡。”

姬凌云兴奋的点着头道:“这还是要谢谢蝶儿跟任姑娘,她们一个令我悟出兵法可以融入剑法,一个助我将兵法融入剑法。若无此二人,我也无法做到这点。”

说完对任清璇恭敬一拜,表示感谢。

任清璇惊叹道:“将兵法融入剑术,看来此战清璇败的不冤。”接着小声道:“是不是《孙子兵法》凌云王子?”

姬凌云心内恻然,暗道这婆娘好生厉害,恐怕在昨日谎言被揭穿的时候,她已经猜到了一二。因此,今日一早,便来试探,见自己不露口风就开口挑战,准备从剑术中看出自己的身份。

世人都知,姬凌云的一身剑法传至伍子胥,若自己真的使出伍门快剑必被她探知自己就是姬凌云。

幸亏,自己先一步习得了墨子剑法又因悟剑而未用伍门快剑才躲过这一劫。

而任清璇由不死心更进一步的试探,想从自己的眼中探出什么异常来。

姬凌云暗道自己身份特殊,而任清璇无论面貌才气无不超人一等,当年父王向周天子求亲,周天子因畏惧吴国而答应。

任清璇当时提议要自己选夫,可见她并不赞成这场婚姻,当时吴国几位王子只有自己干出几件大事,任清璇显然是冲着这个而挑中自己。

由此可以判断,任清璇并非世俗以貌取人之辈,她真正看中的是才气。

此时此刻,对方是否认这门亲事还是未知之数,怎能冒险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

姬凌云故作惊奇道:“天啊!我无名不过是一山野之人,怎么可能是凌云王子?”

这叫故弄玄虚,任清璇断定自己不敢张扬,而姬凌云却惊讶的大声叫了起来让四周的人都听见。

任清璇面露疑惑之色,不在言语。

第十八章 老将郑阔

姬凌云刚用过早餐,公孙纵就亲自来到了墨者营地请他去郑王宫去商议破敌之法。

姬凌云暗自偷笑,任清璇太可怕了些跟她说话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掉入对方的语言陷阱被她套出某些事情。

更恐怖的还是冷蝶,平时见她一副冷冰冰的模样,看不出来那股醋劲却大的惊人,在呆下去,姬凌云甚至怀疑自己会被冷蝶恐怖的眼神给杀死。

听见公孙纵的相请,姬凌云二话不说的带着冷蝶跑出了那个是非之地。

两人亲昵的共乘一骑,才让冷蝶的醋意消散。

公孙纵目瞪口呆的看着如同热恋中两人,对着姬凌云暗中竖起了大拇指。

高,实在是高。本来还是势同水火的两人,才不过一个晚上就变的如此亲密无间,不由大感佩服。

到达了郑王宫,这次郑声公接见姬凌云的地方乃王宫后殿,在郑声公的身旁还有一位年过六旬发须皆白的威猛老将。

那老将见公孙纵引着一个英气勃勃的身材魁梧青年,不由细细观察。见姬凌云英华内敛,双目精灵有神,气定神闲,绝无得意後那种趾高气扬之态,对击败晋国先锋军,只像是做了件微不足道之事,不值一提,心下大赞。

胜不骄,败不馁,难怪公孙纵称他为当世英才。

行过见礼,郑声公一脸的求战欲望,姬凌云的那以少克多的一战已经激励出了他的雄心胆气,不在畏惧高声道:“晋国贼子,背信弃义,无故入侵我国疆土,四处杀我郑国百姓,可恨之极。寡人决定举全国兵力与晋国一决雌雄。”

公孙纵喜声大赞:“大王英明。”

郑声公一脸严肃道:“此战若是寡人获胜,晋国将不在称霸中原;若赵鞅获胜,寡人的国家休以。因此,我们只能胜,不能败。”

公孙纵看了姬凌云一眼道:“我们明白。”

姬凌云却道:“大王,这面临国家命运之战,请大王答应我一个条件。”

郑声公略微犹豫了会儿道:“只要能战胜赵鞅,别说是一个条件,就是十个条件寡人也答应……说吧!”

姬凌云道:“晋国强大,郑国军力必须全部集中统一指挥。请大王将调动军力的权力交于公孙纵将军的手上……在下是指郑国所有可以调动的军队。”

郑声公看了身旁的老将见他点头当场就答应了下来。

“还有朝中大夫最好要能够听从公孙纵将军的调遣,要粮给粮,要装备给装备,无论何人都不能拒绝,违令者,以贻误战机之罪,严惩不待。”姬凌云再次提出了一个要求。

“这……”郑声公面犹豫之色较先前更重,他已经交出了所有军权,在答应这个条件的话。无疑是将自己君主的权力交给公孙纵。

郑声公本来就有些优柔寡断,此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问道:“有这个必要吗?”

“有!”

姬凌云正想开口说话,郑声公身旁的老将就大声答道:“战争是国家的大事,非军队独战能够取胜。它考验的不光是军队,更为重要的是后勤。尤其是面对如此大战,上下内外必须协调一致,不容任何差错。大王,此条件不容拒绝。”

“好!寡人答应。”郑声公此刻也豁了出去。

姬凌云奇怪的看向那白发老将想道:他是谁?竟如此强硬的同郑声公说话,且郑声公并无任何不悦。

公孙纵低声介绍道:“此人是大王的大舅郑阔,当年我父亲执掌朝政的时候,他同我父亲是郑国的文武粱柱。这些年来,他都镇守着郑楚边境,昨夜才率军返回。”

姬凌云道:“这么说郑国边境无恙,而且我们还多了一万五千精锐士卒?”

公孙纵点头道:“如今楚国内乱,白公胜和楚王斗得死去活来,根本就无法威胁到我郑国。因此,大王才让郑阔老将军回新郑一起对抗晋国。”

姬凌云觉得甚为奇怪,在春秋的史上白公胜确实曾经发动叛乱,但白公胜只可为将,其人智勇皆全但无远见。

他确实成功的攻下了楚国国都,但不到一个月就被楚国重臣叶公沈诸梁所剿灭,自杀身亡。他哪有那个能力跟叶公斗得死去活来,须知叶公是春秋时期不可多得的一位军事家。而白公胜只不过拥有一城而已。以一城之地,对抗大楚一国,居然能够斗得死去活来。白公胜是得到奇人帮助,还是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开了神智?

他哪里想得到伍子胥此刻正在白公胜手下为其出谋,并且利用一切手段蓄军资、存粮草为吴国的再起而努力。

姬凌云抛开这些琐事高声道:“郑老将军来此是再好不过了,公孙将军有才,但我担心他无法服众。郑老将军在此,那么就可以由他来担任全军统帅且号令群臣。”

这个提议,郑声公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姬凌云暗喜,先前郑声公的犹豫可以看出他对公孙纵并不放心,如此只要谗臣一说,就能让郑声公举棋不定,但现在由郑阔来号令群臣一切就可以安心下来。

别了郑声公,姬凌云同郑阔、公孙纵到了郑阔的府邸。

郑阔一坐下来就问姬凌云是否有妙计对敌。

姬凌云忙从怀中取出地图将自己的打算告诉了郑阔,并且拿出一份工程图。这是他和墨翟一起研究出来的守城之术。

郑阔听了连连叫好并一字不漏的吩咐了下去。

第十九章 立寨而守

新郑二十里外的一处高坡上。

姬凌云环顾四望,三万壮丁以及一万士兵正紧张的忙碌着。木头垒石等建筑器材源源不断的从郑国各地运送过来。

一千墨者在四处叫唤指挥,一个构造严谨的军寨已经初露容貌。

管黔敖正在巡视工地,一边观察每个细节,一边看着手中的图纸,时不时的更正一些错误。

这管黔敖是墨翟的二弟子,不喜练剑,不好兵法,但一身工匠之术却是出神入化,丝毫不逊色于工匠出身的墨翟。

墨者行会中的那些守城器械几乎都是他同墨翟一起研究出来的。

因此,他被任命为军寨的总指挥,完全负责搭建这次大战至关重要的军寨大营。

“管二哥,你看这军寨大概要什么时候才能完成?”

管黔敖突然听到有人叫唤回头笑道:“原来是无名。我们用的是分段施工的方法,如果按照现在的速度,初步估算明天一早就可完工。”

姬凌云自从跟冷蝶确定关系后身份就平白的掉了一截,松了口气道:“还好时间充足。晋国的军队要在明日傍晚才能到达。对了,尽可能的多造些箭塔。如果有时间的话,还可以在军寨外抹上一层夯土,增强防御。”

管黔敖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

“还有……”姬凌云说出了他最担心的事情,“水源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此番,姬凌云的作战意图是以守待攻,立寨而守。在新郑三十里外的高坡上建造一座大型的防守军营同新郑成犄角之势。如果赵鞅进攻军寨,就会当心新郑在背后袭击。如果赵鞅进攻新郑,就会担心军寨在背后袭击,同时进攻则会兵力不足。

如此大大的限制了他们的行动,晋国跨黄河而来,他们一时间无法取胜,拖了能将他们拖垮。

为了胜利,墨翟特地设计了一个另类的军寨。一般的军寨分四角,呈现正方形,而墨翟所设计的军寨是个多边形,分八角。比寻常的军寨多了四角根基,大大的增加了军寨的防守能力。

通过实地考察,姬凌云特地选择了这处高地立寨,打算利用地形优势来克制晋国的八万大军。

只是在高地立寨有一致命的缺陷,就是缺少水源。

历史上蜀将马谡就曾不听孔明将令,又不听副将王平劝谏,自作主张跑到山上扎营,玩开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心跳游戏,结果被张郃切断水源,使得蜀军大败四散。

守高地马谡的举动并不算失策,占据高地本就是克敌的一种战术,但马谡失策的是太小瞧了张郃没有重视水源。

姬凌云可不想跟马谡一样在历史上留个一个笑柄,因此再三强调水源问题。

管黔敖点头道:“这个放心,这里位处中原之中,周边有三条河渠,足见此地地下水源丰富。我以让人在军寨内部的关键处凿了三口水井,还有三口也快出水,六口水井足够我军日常饮用。”

次日天明,长达三里的军寨以正式完成。

军寨围墙内部,每隔五步都设有大型箭塔,塔上可容纳十人,另外还有挡箭的护栏设计的非常巧妙。

内部还有五十架连弩车、三十架转射机、还有一架藉车,这些都是墨者行会的发明。

通过管黔敖的介绍,姬凌云才发觉这些机关器械的真正威力,心中对墨翟这人的才情智慧,生出无限景仰。

连弩车是一种可同时放出的大弩箭六十支,小弩箭无数的大型机械装置,需十个人驾驶,最为巧妙的是长为十尺的弩箭的箭尾用绳子系住,射出后能用辘轳迅速卷起收回。

转射机也是一种大型发射机,机长六尺,由两人操纵,与连弩车不同的是转射机更为灵活,能够在一人射箭的同时由另一人将机座旋转。

藉车外部包铁,一部分埋在地下,是能够投射炭火的机器,由多人操纵用来防备敌方的攻城队。

这些机关器械如果用到正式战场上一定可以威镇天下诸侯,只是可惜除了墨者之外,别人根本不知道这些器械是如何制造的。

墨翟对任何事情都看的很淡,惟独这些机关器械却宝贝的很。因为,他怕诸侯利用这些机关器械来涂炭生灵。

因此一但战争结束墨者们第一件事情就是毁去所有机关器械,不让任何国家有机会学习。

*************

当日傍晚晋国大军黑压压的遍布在新郑城外五里处的平原处。

无数大小营寨密密麻麻的聚集在一起,不过细细观看很容易就发现:这庞大的营寨中分为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旌旗,士兵相互间隐隐有对立的感觉。

晋国正卿赵鞅跪坐在草席上静静的看着面前的一旁棋,棋盘上只有白子。数十枚白子组成两个圈,分别在棋旁上的东西两角。

赵鞅之子赵毋恤在营帐内来回度步眉头紧锁。

这时一名士兵进来道:“毋恤大人,元帅何时吃饭?”

赵毋恤看了赵鞅一眼道:“在等一会儿吧。”

“不!”赵鞅抬起了头露出了那朴素而充满自信的脸道:“这就吃,多拿些酒肉来。”

赵毋恤走上近前喜声道:“怎么?有对策了?”

赵鞅自信笑道:“他们要死守,我就让他们守不成。明天,我们就绕开新郑,围困对方军寨。”

赵毋恤道:“那他们要是在背后攻击我们呢?”

第二十章 暗夜奇袭

夜深人静,北风呼啸中。

姬凌云带着三千身穿晋国军衣的士卒悄悄的潜伏在晋国军营的东北方,锐利的眼神紧紧的盯着不远处的军寨。

正如他所料想的一样,对方今日傍晚时分到达。因此,并没有足够的时间搭建一座庞大的军营,只是草草的围了几层篱笆而已。

郑国那边枕戈待旦,气氛严肃无比,而晋国这边却愈安详宁静,灯火黯淡。看来不是未将郑国放在眼内,就是见自己摆出死守的架势,从而放松了他们的警惕之心,正尽量休息,打算在明日发挥全部实力。

姬凌云心中暗笑,既然你们如此大意,姬某可保证你们今晚为此付出代价。

留心观察下,对方的营地站岗兵松弛,甚至有守兵坐下来打瞌睡,巡夜兵也是许久才来一个轮回。

姬凌云低声询问:“县三哥,你可确定这里是韩庄子的营地?”

姬凌云口中的县三哥乃墨翟的三徒弟县子硕,为人机灵,身手敏捷,一身轻身功夫是行会之冠,精通易容之术,是一个相当出色的探子。时常以不同的身份潜入敌方营地侦察情报,为墨者行会立下汗马功劳。

今日他就曾在晋国搭建营寨时乔装混入了对方的军营中去探出了不少有利的情报。

县子硕毫不犹豫的道:“错不了,他们军服一样,但领地内却是泾清渭浊,一眼可见。晋国四卿分别占据营寨四角,赵氏位于西南;智氏位于东南;魏氏西北;韩氏居于东北,而四营中间是赵鞅的帅帐。”

“如此甚好!”姬凌云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传令下去所有人都在右臂上绑起绷带,随我杀向敌营,切记以三火箭为号,火箭一出立刻撤退。”

悄悄逼近敌营,姬凌云给冷蝶使了个眼色。

冷蝶妩媚一笑,张弓就射。“嗖嗖嗖”三下弓弦响起,三名火把下的护卫一声未吭的倒在了地上。

冷蝶的箭射的太准,箭箭刺敌要害,令他们发声的机会也没有。

姬凌云再次挥手,百名大汉手持木板架在了栅栏之上。

姬凌云腾空而起,踏着木板当先冲了进去,口中大叫:“敌袭,敌袭……天啊,成千上万人的敌军来截营拉。”

姬凌云的吼叫在各处炸开了锅,成千上万人是什么概念,对方未战就纷纷胆寒了起来。

一个身着铠甲的将领对姬凌云怒喝道:“吼叫什么,还不杀敌去。”

姬凌云一笑,甩手就是一剑将那人砍翻再地。

冲入军寨的三千士卒也同时大声吼叫了起来“敌袭,敌袭……天啊,成千上万人的敌军来截营拉!”

所谓三人成虎,这三千人一吼莫说成虎,就连道天上掉金块也有人相信。

军寨上下顿时乱做一团。

尤其是那些晋兵眼中所见的均是身着晋国铠甲的士兵,根本就分不清敌我,胡乱的对身旁可以威胁到自己的士兵残杀起来。

冒起浓烟,火焰窜闪,已有部份营帐被姬凌云所带来的军队点着,更使晋兵心乱的是战马惊嘶狂窜的声音,一时闹得整个营地都骚动起来。

冷蝶在姬凌云的身旁不住射出火箭,取的都是外围的营房,只要外围火起,那么在内围营帐的熟睡者便休想能逃出生天。

更可悲的是人性的自私使得无人下手救火,并非他们不想救,而是敌我难分。他们根本就无法聚集一处,齐心灭火。

四处都是狼奔鼠窜,慌忙失措的晋兵,

将兵法融入剑法中的姬凌云在人群中更是有如霸王降世,青冥剑不住的夺取周边敌军的生命,顷刻间死在姬凌云剑下的人就不下百人。

“贼子尔敢!”一声咆哮一个燕赵大汉手持矛以雷霆之势刺向了姬凌云。

姬凌云挥剑搁挡,当的一声剑矛相交。

姬凌云如遭重创,连退五步,空门大开。

燕赵大汉挺身而刺直取姬凌云空门之处。

怎料,姬凌云身子斜倾青冥剑后发先至如狂风飞旋先一步刺入对方的胸口。

燕赵大汉一脸的不信,一个连他一招也接不住的对手,突然间为何如此厉害?

姬凌云不在看那大汉一眼,再次冲向了人群中去。

自从姬凌云将兵法融入剑法以后,他的剑法已经不在是走伍门快剑的快、狠、辣之线,也非是墨子剑法中的守而后攻,而是一字称之为“诡”。

诡诈之剑,虚实难分。

那燕赵大汉本是晋国的知名猛将,武艺虽在姬凌云之下,但若正常交锋,不战五十回合绝对无法分出胜负。

但姬凌云却利用兵法中的诡诈之术,区区一合就取了对方的性命。

这时,姬凌云见左右无数火把正飞快逼近,显然敌方援兵以到。

姬凌云大叫一声:“风紧,扯呼!”

冷蝶抽出三根火箭,弓身对天上一射,三枝火箭直冲天空。

“风紧,扯呼!”营寨内外纷纷响起这类叫喊。

看见信号的奇袭兵纷纷出言提醒身旁的士兵。

“风紧,扯呼!”是后世才出现的词语,意思是情况危急,赶紧逃跑。敌人不懂的含义,但奇袭兵却早已明白。

姬凌云因晓以三根火箭为号,绝对无法让所有人都看到。是以想出了这个办法,以声音提示撤退。

第二十一章 大战将至

嵩山山脉边缘的一处山坳中。

郑础向姬凌云报到了己方的伤亡人数,“这一战,我军轻伤两百二十人,阵亡六十三人,估计敌方的损失是我军的二十倍以上。”

姬凌云听后默默的点了点头,这种伤亡可以接受。在兵甲精良的晋军中利用些许优势,达到如此战果,同时也反应出这支军队确实有着不俗的战力。

这郑础是老将郑阔的长子,幼年就跟随郑阔征战疆场,经验丰富,为人也沉着稳重。

晋强郑弱,因此,以坚守待机为主。由老将郑阔领两万精锐士卒,两万临时招募的壮丁镇守郑都新郑,墨翟亲自率两千墨者协同防守。而公孙纵率两万精锐一万临时招募的壮丁镇守军寨,姬凌云、禽滑厘领一千墨者从旁协助。

为了扩大战果,创造战机,姬凌云在商议作战方案时就提出了不断袭扰敌方粮道这一作战方针,并且得到了郑阔、公孙纵的大力赞扬。

郑阔当时就抽出了三千精锐士卒将任务交给了郑础。

在出发前,因姬凌云从县子硕得知晋国四卿之一的韩庄子本性自大,丝毫不将积弱的郑国看在眼内时。便以料定郑国的死守不攻会减弱性格自大的韩庄子的戒心,就让郑础所率的三千士卒穿上了晋国铠甲,毫不留情的利用机会给韩庄子上了一课,让他学学乖。

姬凌云强调道:“郑础将军你的任务虽轻,但却是全局胜负的关键,不容出现任何差池。面对敌方粮队,能抢则抢,不能抢就全部烧毁。遇到敌方粮队莫要心急贪功,先让县三哥探察具体情报以后再决定是否能够出兵。”

先前的奇袭让郑础对这位比自己要小许多的人充满了佩服,很认真的记下了他的嘱咐。

姬凌云知郑础个性稳重,最适合担任这个任务,便不在罗嗦。叫了冷蝶一声,告辞直奔军寨而去。

天明前,姬凌云和冷蝶回到了军寨。

公孙纵迎了上来笑道:“无名兄用兵之奇,可谓世上一绝。韩庄子麾下那两万士兵竟然被三千人杀的乱做一团,想想都觉得解恨。”

姬凌云并不想公孙纵那么兴奋,淡然道:“现在庆祝还早了一点,韩庄子是因过于自大才疏于防范,下次就没这么好运了。快准备战斗,晋国大军已经朝这里开来了。”

在回来的路上,姬凌云曾特地靠近了晋国的军营,发现军营上下都在收拾行装,顿时明白他们并不打算进攻新郑,而是将目标指向了郑国军寨,急忙赶来这里通报。

公孙纵面带严肃立刻传令全军作好战前准备。

两个时辰以后,密密麻麻如同成片蚊子一般的晋兵,渐渐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郑国士兵见此纷纷吸了口凉气。

如此庞大的军阵,尚未开战就在他们心中留下了不小的压力。

姬凌云突然“哈哈”大笑道:“这些就是晋国的那些士兵?怎么看怎么象一群左右晃动摇摇摆摆的鸭子嘛?难怪被我们杀的无还手之力。”

姬凌云的话让周遍士兵个个放声轰笑起来。

晋兵离他们甚远,只能看见黑点,具体象什么谁也说不出来。但姬凌云开了个头,众人有样学样的猜测了起来。

有的说象蝗虫,有的说象蛤蟆,更绝的是冷蝶。

她认真看了一下冷声道:“象一只只没有壳的王八,蹦达不了多久。”

士兵个个再次大笑起来,心中的恐惧早已退去,信心十足的看着那些王八,等待他们送上门来。

公孙纵站在一旁,心中思绪万千,三言两语便将对方的声势消除干净,令军心振奋,这莫非就是所谓的王者风范。

无名啊!无名,你非墨门中人,但却拥有过人的才智气度,你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到底是真无名,还是有名却不能说?

烈日高升。

赵鞅身披战甲卓然立于帅帐之内,余下三卿分别位于左右。

赵鞅厉声道:“我大晋多年来一直雄霸北地,战无不胜。可现在一小小郑国却轻易的两战损我大军两万二千将士,此乃我大晋国莫大的耻辱。”

智宣子、韩庄子双眼露出熊熊怒火,那两战不但是晋国的耻辱,同时也是他们的耻辱。尤其是智宣子满以为能够捞够功勋的他,首战就损失了两万士卒,成为了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赵鞅再次道:“所以此战我军决不能输。本帅决定,半个时辰后,由我亲率麾下两万精锐攻打敌方军寨。只要敌方军寨一破,新郑则将失去支柱,不攻自破。”

智宣子首先站出反对道:“不可,元帅麾下的两万精兵,是全军的支柱,怎能如此轻易的就推上前线,依我看还是由魏老弟来吧!”

智宣子老奸巨滑,赵鞅百战百胜的战绩功勋早就令其忌惮不已,怎放心让他在添新功?但他麾下剩余的士兵要留着攻取新郑,不能用来对付军寨,随口将这立功的机会让给了魏桓子。

魏桓子并非蠢人但他明白魏氏既无智氏如此强大又无赵氏那般有威信,与其跟他们争夺攻取新郑的功绩得罪两卿,到不如退而求其次拿下敌军寨再说,欣然赞同道:“元帅若信的过在下,在下愿意率本部大军为我大晋攻取敌军寨。”

第二十二章 赵鞅的打算

赵鞅、赵毋恤回到了营地军帐。

赵鞅步行到主位上看着桌面的棋旁,棋旁上的左右两端依旧只有被白子围成的两个圆圈。

赵鞅不急不忙的取出十枚黑子逐一放在左方圆圈的下面,拼成一个箭头性形状。然后才看赵毋恤向道:“毋恤,你是怎么看智老今日的举动的?”

智老就是智宣子,由于辈分很高绝大部分人通常都称他为智老。

赵毋恤沉声道:“那老狐狸处处针对我赵氏,他今日此举分明是不想看到我赵氏再立军功。只是,孩儿不知,父亲为什么会轻易妥协,毕竟您才是军中主帅。”

赵鞅淡笑道:“你还年轻,有些事情你看的太浅。为父行军多年,何成吃过亏?”

赵毋恤点头道:“这到也是,父亲大人才智过人。那老狐狸如何是父亲大人的对手,只是孩儿不明白父亲大人为何如此?”

“你必须明白!”赵鞅突然厉声大叫,想了想才温和道:“其实道理很简单,战不是这么打的。兵多势大未必等于胜者,郑国如今远比我们想象中的强大。此战到此,胜负难料,任他们瞎折腾去吧。”

赵毋恤面露惭愧之色道:“孩儿驽钝,辜负了父亲大人的期望。”

赵鞅叹道:“这不能怪你,都是为父的过错,是我没有好生教导你。”

赵毋恤的母亲是从妾,而且还是翟人之女,所以,他在诸子中名分最低,处于庶子的地位。在他小时候,赵鞅甚至连看也不看他一眼。但赵毋恤从小就敏而好学,胆识过人。

有一天,赵鞅考验他数位儿子的才能,对他们说道:“我将一宝符藏于常山之上,先得者有赏!”诸子乘骑前往,却无人找到宝符,空手而归。只有赵毋恤道:“凭常山之险攻代,代国即可归赵所有。”

赵鞅听后高兴异常,顿觉只有赵毋恤能明白他的良苦用心,立刻便废掉长子伯鲁,破例立赵毋恤为继承人。

而赵毋恤却有过人之才,但未得赵鞅重视,耗费了许多光阴,为人处世还不够老到,赵鞅一直为此引以而恨。

赵鞅道:“天下万事离不开利益,成败并非是关键的所在,利益才是一切。倘若失败能换取利益,败则由胜。倘若胜利却损失利益,虽胜由败。”

赵毋恤神色一动道:“父亲大人可是指魏桓子攻不下郑国军寨?”

赵鞅赞许笑道:“正是如此,自从郑相公孙侨死后,郑国就缺少一位可决战疆场又能出谋划策的人才,这也是郑国国力逐渐下降的原因之一。可现在郑国有两位这类的奇才,而且两次胜战已经激励起了郑军的斗志,是胜是败谁也无法预料。”

赵毋恤明白了过来笑道:“孩儿明白,现在郑军士气高昂,郑国军寨中的能人不是无名就是墨翟,想要取胜并不容易。就算魏桓子能攻下郑国军寨,那么他的军队也将损失惨重,吃亏的到头来始终是他。”

赵毋恤这时心中生出一个奇怪的想法,父亲大人以困天子以令诸侯之语来劝说大王攻郑,其目的不是为了夺取郑地,而是为了消耗敌对三卿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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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时分,太阳升得更高了,灼热的金光照射着大地。

战鼓如沉闷的雷声一般隆隆地响起,郑国军寨外那庞大方阵开始摇动,乍看上去,仿佛乌云闭日!

喊杀声惊天动地,晋国魏军潮水一般向郑国军寨洗卷过去。

公孙纵非常信任姬凌云,在战斗前他以说明将军权交付与他,由他来指挥全军。

姬凌云见敌军靠近冷冷笑道:“放箭!”

五千弓箭手分为三队以连射的战法逐一射出手中的箭支,箭雨飞速而下。占据高位的己方士兵,射程比敌军远上许多。

敌军在一箭未发的情形下,就成片的倒了下去,痛苦的哀号嚎声响遍四野。

仿佛知道自己已经失算,敌军在尚未射杀一人的情况下就草草的撤退。

第一波的攻势,魏军以惨败而告终。

很快,第二波冲锋的部队一面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一面向前冲去。

这次他们学了乖,一个个高举盾牌什么也不理会不要命的向前猛冲,箭雨再起,但有了准备的魏军,伤亡虽不断的增加,但无法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

姬凌云双手环胸,丝毫不为对方的近前而忧心。

突然“轰隆”一声巨响,直把魏军那隆隆地战鼓声给掩盖。

鼓声停了,魏军上下都不禁觉得背脊发凉,一个宽十五步、深一丈、长二十余丈的东西向壕沟陷阱出现在战场之上。

那陷阱是根据房屋的构造而搭建的,内有撑地的梁柱。不到一定的重量不会坑陷下去。当到达一定人数后,方才倒塌,数百名魏兵同时跌落下了陷阱。

一个个摔下陷阱魏军无不发去凄厉的惨叫,因为,在陷阱中竖立着密密麻麻的竹子,当然每根竹子都被削的比剑还要利上三分。

姬凌云从容下令,“戈兵出寨绞杀,弓兵随后劲射。”

寨门打开,公孙纵带领一千戈兵飞杀了出去将那些冲过了陷阱且无法后退的敌人逐一绞杀。

五千弓兵也尾随在戈兵身后利用地形的优势,连续射杀着被陷阱阻挡无法前进的魏军。

第二十三章 两步棋

这已经是同晋国交锋的第十五天了。

整天没日没夜地战斗,姑且不说死在交战中的同袍,就是因体力耗尽而累到的郑兵已经超过了三千人。

进攻的队伍不在只是魏兵,智氏、赵氏、韩氏都曾轮流上阵。

尽管攻方一直保持了犀利地攻势,但己军的应对越来越熟练。

尤其是墨者行会中的连弩车、转射机、藉车等机关器械更是大显神威,为守住军寨而立下了赫赫功劳。

时近凌晨,外面一团漆黑。

姬凌云透了一口气,他揉了揉满是血丝的眼睛。活动了一下僵硬脖颈,肩膀由于低头太久而微微有些发僵。透过眼前的黑暗,姬凌云看到晋国军寨的巨大轮廓。

由于连日的强攻双方都以疲惫不堪,战场陷入了短暂的宁静。四周地喧嚣之声几乎都听不到了。

低头小睡了一个时辰的姬凌云又觉得恢复了许多的精力,叫醒了身旁的公孙纵道:“公孙兄,立刻聚齐三千弓手,两千戈兵,今晚我们出营杀上一战。”

公孙纵张大的嘴巴伸着懒腰道:“无名,你不是开玩笑吧?全军上下均以疲乏不堪,出去交战,不如趁机休息。”

姬凌云“嘿嘿”笑道:“军中无戏言,我们累,但敌人更累。我们只是身乏,但他们却是身心具乏。晋军上下离国以有月余,至今却未有任何能够激励士气的胜利。而我最近几日时常让细作混入晋军营寨,散布谣言,敌方士气早已大不如前。这十五日,我们只守不攻,对方算不到他们回突然袭击。此次袭击有胜无败。”

公孙纵这十五日早已被姬凌云的才能所折服高声道:“好,听你的。你说怎么打!”

“来,我告诉你!”姬凌云走入军帐指着简陋的晋军营寨草图道:“昨日是智宣子攻寨,战况惨烈。智宣子部定然疲乏不堪,我们就由东南角攻入,不可贪胜,取得一定战果立刻撤退。”

*********

晋军智宣子部。

天色阴暗,一群智氏兵将围为火堆旁边,悠扬的埙音在夜空中回荡。

音调不多,吹埙的士兵亦非个中高手,但晋兵们依旧听的如痴如醉。原因无他,那士兵吹的正式晋国上下耳熟人详的思乡之曲。

周遍一片寂静,无人在这个时候发出一丝声响,人人的望着吹埙之人,有的甚至流下了泪水。

埙音渐落,吹埙的青年泪流满面,实在吹不下去。

旁边一人叹道:“想家了吧!”

青年点了点头。

“我也是!”那人道:“本来以为痛痛快快打一个胜战,回乡风光一番,可没有想到打不能胜,走又不能走……哎!”

青年擦了泪水再次吹了起来,可没吹几调。

黑夜中射出一支劲箭,无情的刺入了青年的胸口。

周遍的人登时沸腾起来忙叫不好。

无数利箭从天而将,黑暗中一个个晋兵倒地身亡,

这时,赵鞅营帐。

赵毋恤匆忙的跑入赵鞅营帐道:“父亲大人,敌袭,请下令增援。”

谁知赵鞅缓缓摇头道:“不急,慢慢来。坐下,陪我喝上一杯。”

若是以前赵毋恤只是怀疑赵鞅的用心,但是此刻以成的肯定低声道:“父亲大人这是借用郑国之手消弱三卿实力?”

赵鞅赞许道:“你能看透这点,为父甚感欣慰。大晋四卿,我赵氏实力最弱,而最有效的增强实力方法除了自身的发展以外,就是消除对方的实力。”

赵毋恤皱眉道:“父亲如此作为,难道就不怕战败而遭到大王谴责?”

赵鞅笑道:“只要能取得胜利,大王就不会谴责与我。何况,一开始为父已经做好了失败的打算?”

“什么?”赵毋恤脸色惊讶,赵鞅对于赵毋恤来说等同神一般无所不能,可他现在却说出这丧气的话来。

赵鞅无所谓道:“上位者必须要为全局做打算,自从墨翟逃出晋境后。为父已经料到此战并不容易,因此做了万全的准备,有胜利也有失败。结果大大的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郑国不但有善守的墨翟,更有用兵虚实难分的无名。一月下来,我军并未取得任何优势,反而由于战线过长,成了大晋的负担。不能胜,耗不起,那只有退了。”

赵毋恤实在受不了赵鞅的态度反驳道:“既然如此又何必让我一万将士白白牺牲?”

赵鞅冷声道:“那一万将士不过是新招募的兵丁而已,死了纵然可惜,但并不吃亏。比起其他三卿死伤的精锐,我们的这些伤亡算不了什么?你要记住为父的话,成大事者,不能妇人之能。利益为上,失败并不代表失利。”

赵鞅教导道:“此战郑国伤亡约两万左右,但领地荒芜田地尽毁,想要恢复非数载不可。智宣子损失精锐士兵两万五千、魏桓子损失精锐士兵一万、韩庄子损失精锐士兵八千,而我们则损失一万杂兵。谁最得利,一望可知。”

赵毋恤神色渐渐严肃起来,一万新兵换取郑国、智氏、魏氏、韩氏如此大的伤亡,确实划算。

“孩儿懂了!”赵毋恤叹道:“只是孩儿有些可惜父王常胜将的名好。”

第二十四章 卸磨杀驴

当夜,公孙纵夜袭成功,斩敌千人凯旋而归,郑军士气大震。

五日后,郑础袭击晋军粮道三千石粮草损失过半。晋军主帅赵鞅见胜算渺茫,集合众人意见撤军回晋。

老将郑阔见有机可趁尾随而战,打算趁晋军疲劳之时,扩大胜果。

但赵鞅大摆战车阵以一万精锐大破郑阔两万大军,郑阔惨败而归。

姬凌云心中惊讶,郑阔尾随而战正是明智举动,晋军久战疲惫士气又低,而郑阔的两万大军在新郑城内,只是时不时的出城骚扰,并未经过大战。以养精蓄锐之师,击晋军劳顿疲惫之旅,怎会不胜?

不过,姬凌云并未深究,之所以他襄助郑国。一是因为墨翟救了自己,不好拒绝他的请求。二是因为他统军经验太潜,借此增加实战经验。最主要的三是因为晋国实在太强大了,它的强大对将来的吴国绝对不是一件好事,若他的魔爪伸向了中原,那么中原众诸侯国将无人于之对抗。因此,帮助郑国退晋也是一种借刀杀人的手段。

现在晋国以退,姬凌云也没有必要在为郑国操心。

郑阔、公孙纵都曾试过他的口风,意图劝他为郑效力,并且直接任命为上将军,封侯拜相指日可待。

姬凌云当然毫不犹豫的拒绝。

姬凌云、公孙纵回到了新郑,登时受到了百姓的盛情欢呼,明眼能都可以看出来此站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战果主要的功臣就是在军寨里死战到底,拖垮晋军的姬凌云、公孙纵。

受到百姓欢迎,姬凌云可以理解。

但令人疑惑的是那欢呼实在太过隆重,整个新郑城的百姓都在大声呼喊着“无名、公孙纵”的名字,而出城迎接的郑声公仿佛成了附庸,受到了居民百姓的无视。

郑声公的面色非常的差。

姬凌云稍微应付了一下郑声公就来到了墨翟居住的民房。

墨翟还是一样清廉,住的地方乃城北民房。

姬凌云见墨翟的气色好了许多心里不平衡的抱怨道:“真是羡慕,我在那边拼死拼活,你却在这里悠闲自在。”

墨翟笑道:“运气好而已。”

姬凌云白了墨翟一眼无语而对。

根据他们商议的策略,新郑城与郑国军寨形成犄角。

一方养精蓄锐,一方严阵死守。

以晋国的兵力无法两面奇攻,但只要攻破新郑城或者郑国军寨,那么郑国必败。可若,晋国无法攻破其中一处,那么晋军的士气必然低下,军心必然不稳,同时,多日的强攻会让他们疲乏不堪。

此时,无论赵鞅攻打那处,郑国都会有一支养精蓄锐的部队,这支队伍足以扭转一切局势。

很不巧,赵鞅攻打的正是没有墨翟的郑国军寨。

突然,冷蝶走了进来,眼中充满了不甘和愤怒沉声道:“我们被监视了!”

墨翟之所以有今天如此成就,他那深不可测的才学是其中之一,更主要的还是因才施教,每个弟子都是属于自己的特点。

大弟子禽滑厘为人沉着稳重,不贪功不急进,认真的完成每一件事情,因此,墨翟授他杂学之术,留在身旁调用。

二弟子管黔敖心灵手巧,是个天生的木匠,因此,墨翟授他制造、雕刻之术,在发明研究器材上,管黔敖是墨翟最得力的助手。

三弟子县子硕灵活如猴,不需要任何道具就可以模仿任何人的声线,因此,墨翟授他乔装之术,专门负责探取情报。

四弟子公尚过善于目光明锐学习韬略,五弟子随巢子专攻纵横舌辩之术,胡非子天赋过人,主学武艺,一身本领在墨者行会中只在墨翟之下。

数名弟子个个能力非凡,是墨翟最得力的助手。同时也是他成功的关键。

而冷蝶天生六识敏锐,眼力、直觉超出常人,墨翟便让她苦习箭术,十年下来,百步穿杨以是轻而易举。

也正因为冷蝶那超出常人的直觉,令她发现了四周的不寻常。

墨翟闻言长叹道:“真是讽刺,战前友好信赖,可战后却如此对待。为何世人都如此愚昧,相互友爱,难道就如此困难。”

姬凌云亦不知怎样安慰他才好。因为他太清楚历史的动向,墨学虽被喻为“言盈天下”但无论在任何朝代都不符合实际,要想均分一切,谈合容易。

这时,公孙纵求见,墨翟让他入内。

公孙纵神色尴尬的走了进来,惭愧道:“大王政务繁忙,暂时无暇接待诸位……”

冷蝶怒道:“什么政务繁忙,分明是不信任我们,找什么借口。”

公孙纵不明所以,姬凌云将被人监视一时说了出来。

公孙纵羞愧难当道:“大王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功臣?难道他不怕世人耻笑吗?”

姬凌云仿佛早已料到了一切淡然道:“所谓卸磨杀驴,就是如此。不单是我们,恐怕公孙兄也受到郑声公的怀疑了吧!”

公孙纵面色灰暗的低着头,姬凌云所言不虚也。

寂静无声,又有任清璇来访。

任清璇快步上前直言道:“墨先生情况有些不妙,新郑城内都是称赞墨先生、无名先生、公孙将军的言论。论声势,你们如今以在郑声公之上。百姓举动过于异常,仿佛是受到了他人的煽动。”

墨翟神色严肃道:“你是说这是赵鞅的诡计?他还没有放弃攻取郑国?”

任清璇道:“很有可能!”

姬凌云神色大动,想起六日前的交锋,赵鞅麾下的精锐乃晋国之冠。可是那一战,赵鞅麾下的士兵几乎是不堪一击。

第二十五章 终败赵鞅

姬凌云忙问道:“公孙兄,赵鞅撤退时,用来殿后的一万大军战力如何?”

公孙纵答道:“不太清楚,但根据郑阔老将军所述那一万大军,士气高昂,作战凶狠,丝毫不见疲态。”

“难怪……”姬凌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众人均望向了姬凌云。

姬凌云自信道:“公孙兄你可曾记得和赵军打的那几战?”

公孙纵神情严肃的点头道:“记得,十五日苦战,我们与赵军共交锋三日。那三日打的相当的轻松,那滚滚而来的赵兵仿佛不是在战斗而是送死。不过三日,赵军就损失了近万大军。”

“不对!”墨翟、任清璇同时叫道。

墨翟先道:“在战前鄙人去过晋国,赵兵以严谨著称,绝对可称上虎狼之师,不至于如此无能。”

任清璇亦道:“赵氏在晋四卿中实力最弱,但赵鞅自从继任族长以来。对封地内进行全面地改革,着重军事实力。兵将不多,但个个都可以一当十。”

姬凌云托着下巴沉吟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盛名之下无虚士,赵鞅这常胜将绝非参假,不可能只有这点能力。唯一可以解释的是赵鞅隐藏了实力,派出的全是一些未经过严格训练的新兵蛋子。他还有后招,之所以,不先透露正是为了排除异己,借我们之手,减弱余下三卿的实力……好一招‘借刀杀人’,这赵鞅果然厉害。”

“借刀杀人!”任清璇双眼一亮,充满笑意的眼眸看向姬凌云笑道:“无名先生语出惊人,更那人很是相似类!”

姬凌云只当没有听见,不予回答。

任清璇并未追问沉思道:“如此说来赵鞅还隐藏这一支战力相当可观的军队?街上的百姓很可能是受到赵鞅煽动,他们如此举动显然是要迫走墨翟先生,并使郑声公怀疑公孙将军的忠心。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莫非他打算趁郑国胜后大意之时奇袭新郑?”

姬凌云双目圆瞪急忙从怀中拿出地图见郑国边境连绵千里的嵩山山脉,大笑道:“好一个赵鞅,差点就被他蒙骗过去。”

姬凌云指着地图上的嵩山山脉道:“晋军表面撤退,但因郑阔老将军战败,对方究竟撤退多少尚未可知。若我是赵鞅则会令军队虚张声势,徉装撤退。然后悄悄留下一万人马,潜伏与嵩山山脉藏匿行迹,并缓缓向新郑靠拢。待靠近新郑时,奇袭新郑。新郑一破,撤退的数万大军立刻南下,如此郑国必亡。”

公孙纵急道:“那该如何应对?”

姬凌云笑道:“郑声公如此待你,难道你还要为他誓死效命?”

公孙纵正容道:“一日为臣,便要尽得本份。只要我一日为郑臣,自当为郑国效力。”

任清璇动容道:“公孙将军真乃忠君之典范,令人敬佩。”

这时,墨翟道:“滑厘,你立刻召集墨者,我们今夜就离开新郑前往楚国。”

公孙纵神色大变连忙跪地磕头出言苦留。

姬凌云苦笑道:“你太小瞧墨兄的胸襟气度了,他打算将计就计。因此,决定离开郑国,迷惑赵鞅。然后分批进入郑国,潜伏与新郑附近,待赵鞅进攻之时,由后方杀出。前后夹击,赵鞅必败。”

姬凌云说完看着一脸沉静的墨翟,也不知应该说他高尚好,还是应该说他愚蠢。

事情果然如姬凌云所说一般,赵鞅悄悄留下了一支大约万人的部队。

在山中潜伏十日后,突然袭击新郑西门,但公孙纵早有准备将赵鞅抵御在西门之外。

僵持许久,姬凌云、禽滑厘、公尚过各领部分墨者由赵鞅后方杀出,公孙纵也出城来战。赵军顿时陷入两面夹击的险地,被杀的大败。

但赵鞅亲自率军冲锋殿后,赵军士气大增,虽陷险地,却仅仅损失了五千军马而已。

至此,郑晋之战,才告一段落。

郑国边境,墨这营地。

这日,姬凌云一大早就来到了墨翟的帐篷内,两人席地而坐,气氛有些沉重。

墨翟道:“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我?”姬凌云沉思了会儿道:“当然是四处历练。古语说的不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晋文公重耳并非天资聪颖之人,但却是诸霸主最有作为的一个。在位不过九年,便以‘通商宽农’、‘明贤良’、‘赏功劳’等政策一举成为诸侯霸主号‘尊王’,主要原因无非是那十九年的历练。伍相国为我吴国付出了一身,我又怎能在辜负于他。所以我打算历练三年,然后重振吴国惜日声威,完成我父王饮马黄河的宏愿。”

墨翟闻言沉默了许久,叹道:“如此,鄙人就不留你了。原本,我见你如此用心学习‘兼爱非攻’之术,以为你是同道中人,有心让你继承衣钵,但见你如此坚决。鄙人便知,你心意以绝。”

第二十六章 论道墨学

姬凌云沉默了会儿在道:“打个比方,墨兄应该知道猪吧?在很久以前,猪是一种凶狠而强大的动物。它那尖尖的獠牙,飞般的速度,强横的冲撞力,让捉拿他的人大吃苦头。但自从他们被人抓住,关在一起均分一切东西后,它们就成了如今这副模样,任人宰割。还有,我曾经骑过老虎。一只长达一丈,吼声可震天动地的的老虎。至于它为什么不咬我,很简单,它不敢。它被人驯养起来,不愁吃,不愁穿,那一身野性早已消失。人和这些动物一样,不,应该说比动物还懒。一但动物失去了自然赋予的考验,它将散失一切。同样,人类失去了目标,失去了理念,他将不在前进。我认为惟有竞争才有进步,这是恒古不变的定律。要想不被他人踩到脚下,就因该努力将他人踩到脚下。”

墨翟听得浑身一震,深思起来。

姬凌云续道:“相对与‘兼爱非攻’,其实我更加欣赏‘天志明鬼’、‘尚同尚贤’、‘节用节葬’。”

天志明鬼是宣扬天志鬼神乃墨子思想的一大特点。墨翟认为天之有志——兼爱天下之百姓。因“人不分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天之爱民之厚”。君主若违天意就要受天之罚,反之,则会得天之赏。墨翟不仅坚信鬼神其有,而且尤其认为它们对于人间君主或贵族会赏善罚暴。

“我并不信鬼神,但‘天志明鬼’中天赋人权与制约君主的思想,这非常的可取。绝对的权力将导致绝对的腐败,君王必须有人限制。不然,一但君主无才,这个国家必然危险。”

说道这里,姬凌云想起了中华历史上两个辉煌的朝代汉朝跟唐朝。

汉朝行政靠丞相,皇帝受到丞相的牵制。而唐朝重视主权,一切权力皆在皇帝之手。

正是因为汉朝皇帝受到牵制,因此,四百年来汉朝皇帝大多都是平庸之辈,但这些平庸之辈却可以治理好一个国家。

而唐朝却是大起大落,李世民担任皇帝之时,号称“天可汗”,四夷臣服。但李世民死后,唐朝就直线下落。直到武则天称帝,唐朝再次辉煌。而武则天死后,唐朝就以走向了没落。

毕竟有李世民、武则天这类雄才的君主实在罕见,权力在他们手上,他们可以作到不放错,出色的完成任何决策。

但其他人却作不到,一但皇帝出现了错误,那将直接损失到国家的利益。由于,主权再手,皇帝出错,臣下根本无力拒绝。

而汉朝皇帝一但出错,丞相有封驳诏书,表示对皇帝命令持保留态度的权力。

这点跟后世的企业法官很象,企业的董事长受董事会的牵制,而法官在法庭上也受到陪审团的约束。

‘尚同尚贤’是墨子学说的精华,尚同是要求百姓与天子皆上同于天志,上下一心,实行义政。尚贤则包括选举贤者为官吏,选举贤者为天子国君。墨翟认为,国君必须选举国中贤者,而百姓理应在公共行政上对国君有所服从。墨翟要求上面了解下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赏善罚暴。并要求君上能尚贤使能,即任用贤者而废抑不肖者。墨翟把尚贤看得很重,以为是政事之本。他特别反对君主用骨肉之亲,对于贤者则不拘出身,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

姬凌云道:“尚同,我不予否认,这个在现在不符合实际,但在数千年以后,一定可以成为现实。尚贤中的‘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这一主张,在下感同身受。他日,我若为王,定以此为基础,不拘一格的选择能人。”

“而节用节葬这点很好,我也反对奢侈浪费,尤其反对孔子那看重的久丧厚葬之俗。身老病死,乃自然之道。既以身死,那黄白之物,何必浪费。与其长埋地下,不如存于国库,关键时候或许能够派上用场。”

姬凌云在墨翟身旁许久,墨翟的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非命这十项主张,姬凌云早已了然与胸,并且常常钻研分析,学到的东西当真是不少。

墨翟过了许久才开口道:“想不到你竟然能将我的学说看的如此通透,令鄙人汗颜。”

:姬凌云面色绯红,他可知道自己的斤两,跟墨翟、孔子这类大宗师比起来,相差不知多少。之所以,他能够分析的如此透彻。全因比这些人多了两千五百年的见识而已,只要将学说对应历史的进展来分析。孰是孰非,一望可知。

正是因为知道历史,所以姬凌云可以断言,无论是什么学说都无法抚平这个乱世,除非天下一统。

:姬凌云坚定的说道:“如今诸侯混战不休,相互攻伐。单凭学问不足以抚平乱世,想要抚平乱世,真正实现天下太平。惟有一法,那就是消除国家诸侯的限制,令万民归一,建立一个新的制度。墨兄不闻,武王姬发平定天下之始,刑罚几十年不用,百姓和谐安定?”

墨翟神情严肃,姬凌云今日这一番言论在他心中起了滔天巨浪。墨翟忍不住暗想:“难道自己真的错了?”

摇了摇头,墨翟的神色再度恢复了平静,多年的意念目标又岂是瞬间就想通的。

第二十七章 离别

姬凌云言尽于此,也不好多说,毕竟那是人家的信仰。

姬凌云道明了此行的来意,“墨兄,我与蝶儿的事情想必你也知道一二,在下希望你将蝶儿许配给我。”

墨翟笑道:“你们都到了这个地步,鄙人还有什么好说的?不过,现在我还不能将她托付与你。”

姬凌云大叫:“你既然同意,为什么又反对?”

墨翟道:“为了你,也为了她。你的目标是增长见闻,奔走历练。在这其间,将会遇到许多无法预料的事情。以你现在的智谋,应付过去并不困难,但若加上小蝶兴许就会成为负担。小蝶在箭术上很有天分,可一但近距离交锋就不妙了。另外,她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待你兴吴之日,便是我放心将小蝶托付你之时。”

姬凌云认可的点了点头,让自己的女人陪自己冒险,确实不该。

墨翟由怀内掏出一卷布革,上面写着“墨氏”二字,递给姬凌云道:“这是我此身的心得,里头有兵法、杂学还有一些理念,带上它走吧。鄙人的三千徒众,无人比你更懂鄙人的言论,最适合此卷。”

姬凌云伸手接过“墨氏”书卷,只觉入手沉重,叹了一口气道:“大恩不言谢,若墨兄有用的着在下的地方,姬凌云自当效劳。”

当日,姬凌云就收拾了行礼。

冷蝶高窕的身形出现在了身后,美丽的脸上,平静无波,不知她在想什麽东西。

姬凌云笔直走到她身前尺许处,用手轻轻将她的俏脸托起,红晕泛上她的耳根,吻上她的香唇。

冷蝶身子不动,嘴却热烈地反应。

好一会才分开,两人才分开。在外人面前,冷蝶依旧冷艳,但与姬凌云独处时,便会热情无限,份外痴缠。

冷蝶扬起头来,脸上现出坚决的神色道:“上天入地,我要与你同往。”

姬凌云凝视着她一对美目,心中感动,知道自己已闯进了这冷艳美女的生命中去,成为她的一切,顿时涌起怜惜之心,轻声道:“我有要事去般,带上你多有不便。”

冷蝶摇头不依道:“你休想撇开我!”

姬凌云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冷蝶。

冷蝶登时想起这句话的意思,羞愧难当。

姬凌云道:“这一行有些凶险,若蝶儿有任何错闪。我将一生活于痛苦之中,你真的忍心如此吗?”

冷蝶听姬凌云说得情真意切,眼中射出喜悦的光芒,露出少见的小儿女的情态,贴着姬凌云兴奋道:“那我更要去了,以我的箭术谁能奈何的了我。”

姬凌云登时语塞,冷蝶此话出口在拒绝就有打击她的意思了,迫不得已,只好用上一点手段,将难题踢给墨翟。

姬凌云话锋一转道:“若矩子答应,你就随我去吧。”

冷蝶大喜道:“我这就去找矩子。”

姬凌云一把拉着冷蝶道:“急什么?我们两天没在一起了。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可否重温一下那种感觉?”

冷蝶红霞满面更是羞愧,这种事情让她如何回答?

“讨厌!”冷蝶娇斥了一声,人却扑到了对方的怀中。

嗅着秀发的芳香,姬凌云将佳人拦腰抱起向塌上走去,胡天胡地。

姬凌云化装成一个流浪剑手,骑着马,在早上辰时时分,离开郑国动行,踏上了前往鲁国的路程。

最终冷蝶在墨翟的强制劝说下,并未跟随而来。

不知墨翟对冷蝶说了些什么,但冷蝶显然很是伤心,临别时她眼中滚着的泪花,告诉自己她会全心习武,不做自己的累赘。

他又想起失散的姜柔,在越境竹林等候自己的西施、郑旦。这刹那间觉得生命充实而有意义,儿女之情,国仇之恨,令他激起了前所未有的雄心壮志,双脚一夹马腹,骏马一声长嘶,在大道上哗啦啦冲去。

他第一个目的地,是鲁国最重要的军事、经济重镇都城曲阜。也是中原文化最为浓厚的地方。

经过了二十多日的昼夜赶程,姬凌云来到了离曲阜不远纹水之畔。

正等摆渡船时,忽听得江上一个洪亮的声音远远传来:“快些停船,乖乖出来受死,在下便留你全尸,否则莫怪我将你跺成肉酱。”这声音从波浪中传来,入耳清晰,显然中气十足。

姬凌云抬起头来,只见两艘客船,如飞的划来。眺目望时,见前面一艘小船的船梢上坐着一个魁梧巨汉,双手操桨急划,舱中坐着一位老妇。

后面一艘船身较大,左右站着四名弓手,另有七八名士卒,数十人一同划水追赶。

那魁梧巨汉膂力惊人,单桨一滑,河水向后喷洒数丈,小船亦急冲丈余。但那巨汉是个生手,小船左右晃荡,白白耗费了许多气力。

两船相距越来越近。过不多时,四名弓手便弯弓搭箭,向那大汉射去。但听得羽箭破空,呜呜声响。

羽箭纷纷落在小船左右,左右晃荡的小船竟奇妙的躲过了数轮射击。

骤听得“啊”的一声惨呼,小船中老妇背心上中了一箭,那魁梧巨汉大吃一惊,大叫“娘……”虎目含泪,悲愤的连连大叫,那叫犹如呼啸山林,声震四野。

到达岸旁,魁梧巨汉将老妇抱至岸旁,一手举起小船对大船砸去。

一声巨响,小船四裂。大船上的人被震的左右摇晃,但大船依旧无恙。

第二十八章 千斤神力王

姬凌云目瞪口呆,先前在远处观望只觉得对方是一罕见的巨汉,待对方靠近,才发觉对方简直可以以超级的巨汉来形容。

他的身高绝对不下余后世人称“小巨人”的姚明,但与姚明不同的是。姚明一身白嫩,只有少许肌肉。

然那巨汉全身上下肌肉凸起,纵然在全身放松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看见那如同猩猩一般的肌肉。

那光光的脑袋,颈部几乎和脑袋一样粗。与一般的肌肉猛男不同,这个家伙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像是千锤百炼的精钢一样,线条清晰得仿佛是人工刀刻的一样。他赤裸着上身,腹部的八块肌肉如钢板紧密的连在一起,让人一看就知道只怕用棍棒全力击打也无法将他打痛。而他的背部,从双肩到腰部,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抖动之下,像是背后长了一对翅膀。

那双腿粗壮得如钢柱,而两只前臂好像爬满了老藤,那四百斤的青石板被他高高的举起。也许是太过动力,姬凌云耳中听到了“劈劈啪啪”如同炒蚕豆的声音此起彼落地响起。

姬凌云知道那声音的源头是那超级巨汉的身体。

“怪物!”两个字出现在了姬凌云的脑海。

这也难怪姬凌云会如此想象,那人实在是太过惊人。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姬凌云都没有见过一人可以同此人相提并论的。

传说西楚霸王项羽力能举鼎,恐怕以这人的神力举鼎也不在话下。

“汰!”巨汉一声大喝,约四百余斤的青石板呼啸的向大船飞去。

船上顿时一片惊慌,无论是谁见到四百余斤的青石板向他们飞去都不可能无动于衷,四处躲避。

青石板正中中央,强横无比的力量登时将大船砸成两截,船上一片哀号。

巨汉对着他们冲了过去,粗大如蒲扇的手掌左手掐着一人的脑袋,右手大力一拍。只听“喀嚓”一声。

那人的脑袋竟然凹了进去,脑骨被一掌打裂。

这一击吓得一旁士兵滑水便逃。

巨汉显然不打算放过他们,伸手抓住士兵的脚将他倒提起来,双手一掰,活生生的将对方撕成两半。

鲜血飞溅,内脏通通掉入河中。

见到这幕的姬凌云顿时有股呕吐翻胃的感觉,将头撇向一边。这一望正好见到尚在草丛中挣扎的六旬老妇。

姬凌云暗道:“那超级巨汉神力惊人,但脑袋却不管用,这个时候哪还有时间报仇。”

看了巨汉一眼,姬凌云实在不能无动于衷,大叫道:“好汉,你娘亲中箭有生命危险。我先送他去附近张村医治,你等会寻来。”

他折断箭尾小心抱起老妇,跨上马背向附近的小村跑去。

那老妇双目紧闭,面色蜡黄,早已出气多,入气少。姬凌云默然无语向她这类年纪的老人受如此重的伤,恐怕凶多极少。

到了张村医馆,大夫看了看摇头道:“老人家体弱多兵,在受这种伤害,除非神仙下凡,不然……”

大夫并未说下去,但意思却是相当明显了。

“森熊……森熊……”

老妇冷汗直流口中不断叫着“森熊”。

便在此时,村外一个粗旷的声音大叫:“阿娘,阿娘!”

姬凌云身形一晃,已到了屋外,只见巨汉浑身是血焦急的大声吼叫,出声迎他入屋。

老妇听见这孩儿的喊叫,精神大震,大喜问道:“孩儿,你没受伤吧?”

巨汉心如刀割泣道:“孩儿没事,那些人不是孩儿对手。”

老妇凄然道:“娘要去了,不能在照顾你了。”她身子微微一颤,断断续续说道:“听娘的话,以后你跟着这位公子,他的话就是为娘的话。”

巨汉泣不成声连连点头。

姬凌云仿佛掉如梦中,那巨汉神力惊人,加以训练在战场上定能所向无前。如此人才不说自己了,无论那个国家都要抢啊。心中欣喜,但却茫然的的挠着头,不明白老妇话中的用意。

老妇看了一眼巨汉,太明白自己这孩儿的为人憨厚耿直,缺乏世面。一但被人利用,将会毫不怀疑的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以至陷入万劫不复之地,甚至成为杀人恶魔,遗臭万年。唯一的方法就是将他托付给一个能够善待他的好人。

老妇中箭生死悬与一线,但知觉还在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脑海中一清二楚。姬凌云不嫌弃她卑微,亲自送她至村庄救治。单凭这点可知对方非大奸大恶之人,值得信赖。

老妇吃力道:“森熊是老妇丈夫从熊窝中抱来的婴儿,自幼就易于常人……力大……憨厚,容易上当。没有人管束,他定会受人欺负。公子是个好人,你若能收下他,老妇死也安心。”

姬凌云无法拒绝老妇的请求,既是因为老妇对森熊那浓厚的爱意,也是为了自己,“我答应你!从今以后,我必将视森熊如友,富贵同享,患难与共。”

“好……”老妇此言出口,仿佛放下了一切,登时气绝而亡。

森熊如孩童一般扑在母亲怀里,大声痛哭,不住的叫唤着,希望可以将她唤醒。当然,他知道老妇醒来的几率为零,但他却丝毫不打算放弃。

姬凌云叹了口气,走出了医馆,买了棺木纸钱等悼祭物品,并请人在附近的山上掘了一个墓穴。完成好这一切后,才劝说森熊将他母亲入葬。

第二十九章 森熊的身世

森熊跪在母亲的墓前,恍惚之间,仿佛自己又回到了灿烂美好的同年,周边的景象,仿佛是那熙熙攘攘的大街小巷。

看着母亲的墓碑,愣神了许久,才伸出手去。

手指接触到那平整而光滑的墓碑,他心中不由一颤,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自指尖传递过来。仿佛摸的是自己母亲那充满皱纹而干瘪的脸庞。

泪水模糊了森熊的眼睛,胸膛急剧地起伏着,伏地失声大哭。

晶莹的泪珠不断落下,在地面留下一片小小的水渍。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熊儿,乖!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快快将它吃下。

熊儿,快走,带你娘走,别管我!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森熊总算回过神来,在坟前郑重其事地磕了三个头,道:“娘,孩儿明天就走了,你说的那个人确实是一个好人。不但给娘搭建了一个家,还买了许多东西给孩儿。孩儿一定听您的话,将他当成您来对待。”

森熊又连续磕了几个头,这才站起身,登时发觉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跪了三个时辰了。

“走吧!你以一天没吃东西了,饿坏了可对不起你母亲的一片养育之恩。”姬凌云出现在了森熊的身后,他以来了很长时间了,只是不想打扰这位至情至孝的好男儿。

森熊默默的点了点头,跟着姬凌云的脚步下山。

来到酒馆,姬凌云叫了一坛酒六斤肉外加两大碗米饭同森熊一起坐了下来,大块朵赜。

森熊没有什么食欲,只要抓起块肉小口的嚼着,给人的感觉就想是大象吃米粒一般。

姬凌云见森熊的眼中依旧充满了悲痛,心生怜惜,轻轻道:“你叫森熊?打那里来?”

森熊惨然道:“我也不知道自己从哪来,只知道自幼被人弃在山中依靠熊奶存活,我爹发现后就给我取了森熊这个名字。我家住在天水边境,那里是秦国的地界。有次,秦国的一位贵胄公子在街上骑马,撞飞了许多人。我不让他撞我娘,就用力推了那马一下。结果,那马飞了出去,马上的人也摔到一旁的石头上死了。我不懂,明明是他们欺负人,是他们的错,可后来却有一大队士兵来抓我们。”

说着,泪水再次流下哽咽道:“爹为了让我们逃走,挡在门口被士兵杀了。娘说鲁国有亲人,我们就来到了鲁国。可是,娘说的那些亲人不是死了,就是消失无踪。我们只能在纹水附近居住下来,以卖柴为生。

开始好好的,每天都能得到一笔钱币。可后来却有人让我不要卖的那么便宜,也不让我砍那么多柴。他们又不是我什么人,我干吗要听他们的。没过几天,就有士兵来抓我,说我杀了人。我真的……真的没有杀人,我要照顾娘才不跟他们去呢!他们不让路,我只好用拳头将他们打跑了。”

姬凌云听到这里几乎要笑出声来,难怪那老妇人说他没有人管束,一定会出事。以他这种憨直的性格,不出事还真有鬼了。一个初来乍到,没有任何身份地位的人挥拳殴打士兵,还打的如此理直气壮。更主要的是打跑而不是灭口。这不摆明让对方来找麻烦吗?恐怕这事儿,只有森熊才干的出来。

森熊继续说道:“后来,我将这事告诉了娘,娘不知道为什么吓的连忙叫我逃跑。一直到江边才被他们追上,后面你都知道了。”

森熊也许因为不太会说话,语句有些含糊,但姬凌云还是听出了他所有的意思。

这个时代就是如此,弱肉强食。恐怕那些诬蔑森熊杀人的人就是那一些樵夫,认为力大而憨厚的森熊抢了他们的饭碗。

森熊一脸苦涩道:“都是我太会闯祸,才害得爹娘皆惨遭杀害,都是我不好!”说到此处,他眼中再次有了泪光。

姬凌云头痛的敲着头,本来他打算用聊天来消除对方的伤痛,但没有想到适得其反,令他想起了伤心事,忙劝道:“这那能怪你,那些人确实该打,该杀,若当时我在一旁,定助你打个痛快。”

森熊面色有些好转。

姬凌云道:“对了,你这身材怎么练出来的?”说完一双眼睛羡慕的向森熊身上那近乎完美的肌肉瞄去,幻想着自己也有这么一身足以让美女、美妇倒贴的完美身材。

姬凌云怕他不明白再次道:“就是这一身象铁一般的肌肉。”

森熊不解的摇头道:“它们是自己长出来的啊,打小就有了,怎么了?”

姬凌云耐心道:“说简单的,你平时都干些什么?做什么训练?”

森熊道:“砍柴,举石头,背石头跑步。”

“就这些?”姬凌云有些不可思议。

森熊点头道:“就是这些,也许我天生和别人不同吧。我八岁的时候就比同年人高出一截,力气更是要大上许多,非常的难过,每天都睡不着。后来,我发现力气用完后很舒服,觉也睡的特别的香。我就常常找事情做,实在没有事情就举石头,背石头跑。渐渐的小石头不管用了,就换上大的,二十年下来就是这样子了。”

“噗嗤!”姬凌云一口将刚喝进嘴的酒喷了出来,暗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精力旺盛?不愧是喝熊奶长大的,就是更别人不一样。二十年的锻炼,他的力量究竟到达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第三十章 项鹰

齐都临淄一对奇怪的组合走在了大街之上。

姬凌云见四周百分之两百的回头率,不由闷声苦笑,看了身后的巨人一眼道:“小森,你太吸引人了。”

森熊听后冽嘴一笑,露出了一对洁白整齐的钢牙。

姬凌云长相不差,肩宽膊厚,双目长而精灵,鼻正梁高,额角宽阔,嘴角挂着一丝阳光般的笑意,实在有着使任何女性垂青的条件。

但森熊却完全掩盖了姬凌云的风采,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也难怪森熊如此有魅力,实在是因为森熊的行头太过吓人。

十尺左右的身高,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鹤立鸡群,那一身如钢似铁的肌肉,让人膛目结舌,叹为观止。姬凌云曾做过一次实验,用他那铁拳试了试森熊的肌肉。结果,就听一声凄楚的惨叫声在空中来回震荡。

叫的不是森熊,而是出拳的姬凌云,那一拳给姬凌云的感觉就象打在了钢板上一样。

若非森熊满面横肉,相貌粗鄙,恐怕以他那体魄,倒贴上门的美艳熟妇足以组成一个加强连。

尤其是现在的森熊,他双手平伸分别拿着一根扁担,扁担两端堆满了木柴,左右加起来不下数百斤,更惊人的是森熊的背后还用绳子绑着好上百斤的木柴。

周边看到了百姓几乎都要吓呆了,这是什么怪物,一身几乎四五百斤的负重竟然还能大步前行。

其实,姬凌云也不想如此夸张,但他却是无可奈何。

森熊的食量跟他的力量是完全成正比,姬凌云三天的食量,森熊一餐就可消灭干净,并且点滴不剩。

以至导致了财政危机,从鲁地到临淄的这两个月时间,姬凌云所带的钱币绝大部分都用在了森熊的肚子上。

森熊了解详情后,砍柴便是他每日的活动之一。外出一两个时辰,森熊就可以背上五百斤左右的木柴贩卖,赚取生活所需的费用。

临淄无愧为齐国国都,城内繁华拥挤,商客云集。

走了大约十家酒馆,姬凌云才将木柴全部出售抖了抖手中的钱币,大手大脚的老毛病又犯了起来笑道:“小森,我们去大吃一顿如何?这些钱足够买两头烧猪了。”

森熊死劲的点着头,只要是姬凌云决定的事情,他绝不反对。

在城南找了一家不错的酒馆,叫了酒菜吃喝起来。

东首座上一条大汉回过头来,两道冷电似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随后又将目光移至森熊脸旁,眼中突然露出了欣喜之色。

姬凌云见那人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麻袍,,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

姬凌云心底不由暗暗喝采:“好一条大汉!如此人物才称得上‘英气勃勃’!”

那大汉突然招呼跑堂小二过来,道:“店家,给我上五斤牛肉,五斤羊肉、五斤鸡肉,外带十斤酒,送给第三桌的朋友。”

“第三桌?”姬凌云脑袋挂着个问号,不正是自己这桌吗?

姬凌云笑道:“兄台如此客气,不如同谋一醉如何?”

大汉亦大笑道:“好极,一个独饮哪有众人齐饮来得畅快。”

大汉毫不客气的坐到了姬凌云对面一席,亲自为姬凌云、森熊斟了盅酒道:“鄙人项鹰燕国无终人,见两位一个气度非凡,一个雄壮无比,便生结交之念。”

姬凌云举杯道:“足下英气勃勃,若非囊中羞涩,无名早就开口相邀了。”

“无名?”项鹰动容道:“你就是助郑打败常胜将赵鞅的无名?”

姬凌云摇头道:“这事不值一题,那赵鞅根本就没有拿出实力来战,与其说打败了赵鞅,还不如说是赵鞅主动让我打败。”

项鹰道:“真有此事?”

姬凌云脑中想着赵鞅的布局道:“不假,那赵鞅鱼目混珠,以一万新兵来借我们之刀,消弱智、魏、韩三卿实力,我觉得他在战前就已经做好了失败的打算。”

项鹰闻言默然许久,仿佛想到了什么事情长叹道:“赵鞅,真是一个可怕的敌人。”

姬凌云神色微动道:“你和他交过手?”

项鹰点了点头道:“那是在五前年,晋燕发生了冲突。晋国以赵鞅为帅攻打燕国,燕国上将乐羊举兵抵挡,鄙人当时正在乐羊将军麾下任先锋。初次交锋,就惨遭败,实在难看。可惜了那三千弟兄。若不是我不听乐羊将军的劝告,非要将他们组成骑军,也许就不会全军覆没。”

“骑军?难道他组建的是骑兵?”姬凌云在心中嘀咕,去战车为骑兵可是骑兵史上的一大改革啊。

姬凌云兴奋道:“骑军,骑军有什么不好。它的灵活,它的速度,若成一军足以傲视诸侯。”

项鹰也高兴的说道:“想不到项某今日竟无意间遇到了知己,你说的不错。若燕王能给我支军队训练,我定能练出一支啸傲诸侯的骑军。”

项鹰口气甚是狂妄,但眼中却是充满了自信。

项鹰自嘲道:“说这些有什么用,各诸侯根本就不信骑军能胜过战车。还是帮助姜良兄,达成心愿后,至下相隐居罢了。”语气中充满了落魄以及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第三十一章 开怀畅谈

“他不会是那中华史上那最强武将项羽的先人吧?”这个恐怖的想法在姬凌云的脑中闪过。

姬凌云正色道:“项兄如此说就不对了。燕雀怎必鸿鹄,好马有,但伯乐却不常有。项兄既有大才,又怎能如此灰心。天下诸侯如此之多,总有一人能识项兄之才,予以重用。大丈夫有一身本事。不建功,不立业,却躲于家中,学妇人织布绣花,大门不迈,实在令人笑掉大牙。”

项鹰顿时被说的面红耳赤窘道:“无名兄所言甚是,项某确实惭愧。与无名兄、姜良兄的雄心比起来,确实有如燕雀一般。”

“好!得无名兄如此教导,项鹰若还要躲于下相那小地方,那真是与妇人无异了。”项鹰气势顿时犀利起来,双眼如电先前的落魄一扫而空傲然道:“我就不信我项鹰这一身才华,真的无用武之地。”

姬凌云见项鹰如此也大笑了起来,忙问项鹰对骑兵有什么特殊的看法。

项鹰沉吟道:“项某出生与燕国边境与楼烦,林胡,匈奴等异族为邻,自幼好习骑射,也饱受扰边之苦。而燕国传统的车步兵,在与灵活、快捷的胡人骑兵作战时十分不利。项某当时就想可否也组建一支骑兵来对付灵活、快捷的胡人骑兵。

于是,在项某十六岁那年就深入楼烦,林胡,匈奴等异族学习他们的骑射,作战的方法。经历八年时光,才回到了燕国投军。项某觉得车兵虽强,却有三个致命之伤。一、造价太高。二、不灵活。三、作用太小。”

姬凌云感同身受连连点头道:“确实如此,兵车一乘,用马四匹,车上三人,左为箭手,右为长矛手,居中的管驾车,配随步兵少则二十人,多则可达七十二人,还分攻车、守车和戎车三种。而“车士”的待遇又比一般士兵高,尤其是驭手,都是爵位以上的俸禄。一支战车队的造价确实很高。

不灵活以成战车的不利因素之一,只要对方能够避开战车的首次冲锋,那么战车的冲撞力将会大大的减少。

随着战术的日新月异,阵战交锋,已经不在只是在平地上胡乱撕杀而已。地形,天气都是克敌制胜的关键。战车只能在在平原之上才能发挥威力,一但地面泥泞,一但在狭小、陡峭的地方,战车完全无用武之地。造价如此之高,却仅仅只能在平原之上使用。相比战车之造价,实在化不来。”

项鹰昂头大笑三声,“无名兄真是项某的知己,来,我敬你一盅。”

姬凌云举杯一饮而净。

项鹰抓起一块牛肉放在口中大口的嚼着,含糊不清的说道:“相对战车而言,骑军有所有兵种无法比拟的长处。长距离奔袭,迂回,包抄,奇袭这些克敌之法,若有一支骑军来实行,那么必然可以取得前所未有的奇效。不过,骑军也不是好训练的,他不但要考验士兵的骑术,箭术及腿力也是其中关键。”

姬凌云道:“箭术可以以弓弩来代替,骑术就搀不得假了。若是有马镫,或许可以提升骑兵的战力,令骑兵快速成长起来。”

“马镫?”项鹰一脸的疑惑,弓弩他知道,但马镫却不清楚可,奇道:“那是何物?”

“这个……”姬凌云有些犹豫,突然脑中闪过一幕:

那天他问伍子胥吴王阖闾的事迹,其中就提到了刺杀王僚的刺客专诸,根据姬凌云所知专诸武艺非凡,心高气傲,但伍子胥与他萍水相交,见过几面而已。可伍子胥只是一句话就让专诸心甘情愿为他付出性命,刺杀王僚。

当时,姬凌云很疑惑伍子胥的人格魅力真的如此之强,一句话,就让一个萍水相交的人心甘情愿付出性命,这到底是为什么?

伍子胥很坦然的答道:“人分许多种,其中有一种人,行事以义为先,你对他推心置腹,他就会为你付出一切,而专诸就是这类人。”

念此,姬凌云直言道:“马镫是一种可以让人在马上保持平衡的东西。”手指沾了点酒在桌上将马镫的大致形状画了下来,然后道:“没有马镫就没有任何支撑。骑兵靠着大腿的力量,用力夹住猛烈颠跛的马以保持自身的稳定。倘若装上马镫便可使骑兵和战马很好地结合在一起,把人和马的力量合在一起,发挥出最大效力。”

项鹰双眼放光,大叫连连:“好一个马镫,骑军加上他,必然能够无敌与天下。”

项鹰强压着兴奋道:“无名兄将如此重要的情报直言相告,足见无名兄将我项鹰当作朋友。日后,无名兄若有任何不便之处,告之一声,项鹰纵然身死也决不皱眉。”

项鹰自幼就有有燕赵北国的豪迈慷慨之风,言出必饯,决不反悔,口出此言,显然以将姬凌云视为可为其两肋插刀的至交。

两人从骑兵到战术,在由战术至自身的实战经历,却谈越是投机,只差没有烧黄纸,摆把子了。

“原来,项兄遇到了知己,难怪久久不见踪影!”

正当姬凌云谈到兴头时,一温和的声音至一旁传来。

姬凌云抬头一望,来人三十岁出头,生得白皙娟秀,身材修长,眉清目秀,唇若涂丹,象极了女扮男装的美人儿。他双眼灵动,手中拿着羽扇,浑然天成。

第三十二章 似曾相识

来人目光在姬凌云身上详细打量了会儿,便移至一旁的森熊身上,见森熊雄壮无比顿时闪过一丝欣喜。

姬凌云瞄了森熊一眼,项鹰之所以与自己交谈正是因为森熊,现在眼前此人也特别注意森熊,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问题。

姬凌云不动声色的看向项鹰,项鹰确实怀有目的而来,但经过交谈姬凌云知道项鹰真心同他相交,以项鹰的为人决不至于害他。

不知为何,姬凌云对姜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姬凌云可以肯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可那感觉却丝毫不减。

项鹰看清来人大笑道:“姜良兄来的正好,我给你介绍一位刚认识的知己。”

洪钟一般的笑声响起,项鹰热情的请来人入席,项鹰分别将两人介绍给了对方。

姜良那双仿佛可以看透人心的双眼看向姬凌云道:“无名先生的大名,姜良早有耳闻。”

“彼此彼此!”姬凌云对上姜良的双眼,“项兄的朋友便是在下的朋友,姜良兄飒爽风姿,项兄早已提起。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姜良,他就是项鹰口中那位身怀雄心壮志的姜良,能得项鹰如此赞许一定不凡。

好象在哪听过这个名字,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记忆中的名字……这到底是什么?

姬凌云看着姜良若有所思,

项鹰不满的笑道:“你们一见面就相互奉承,难受死了,好好的气氛就这样破坏。来,大家同饮三盅,再继续我们先前所谈的话题。”

“好!”姬凌云也正想见识一下姜良的才能,当先饮了三盅。

“够爽快,惟有如此才显真性情!”姜良也同饮了三杯。

一时间气氛登时火热了起来。

姜良才学惊人,韬略军学军有涉猎,大局观念极强,每每出言都是围绕主题的奇思妙想,令姬凌云大为敬服。

而项鹰才学不如姜良,但语出中地,作风强横,以最简单的解决问题。

而姬凌云的表现也让姜良、项鹰大为叹服。本来,姬凌云就较他们多了两千五百年的学识,在加上这一年的历练,跟随墨翟学得的知识,妙语不断足够让两人刮目相看。

项鹰道:“依两位之见,当今世上纵诸侯中,谁最有潜力称霸?”

姜良、姬凌云同时道:“秦国……”

两人相互对望了一眼,大笑了起来。

项鹰茫然不解道:“秦国不过边戎之国,国力弱小。不说比之强晋、大齐、南越,就是我燕国也未必比的上。这最有潜力怎能是他?”

姜良脸上露出神秘笑容:“秦国最有潜力正是在于他是边戎之国。”

“为什么?”项鹰诧异的问。

姬凌云解答道:“正因为它地处偏僻,因此它一直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重视,是一个不显眼的国家,一直到了秦穆公时代方参与中原争霸。但秦国有着它国没有的地理优势,不但地势险要,而且有关中平原这天府之地为后盾。天水、陇西、北地、上郡所处之黄土高原山原广阔,水草丰美,又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诸国纷争不断,而秦国则国力上升,只待一将平巴,灭蜀后,秦国必将雄视各国。”

“原来如此!”项鹰有点听明白了。

这时,姜良却道:“其实在良的心中还有一国最有潜力。”

“谁?”姬凌云好奇问道。

姜良正容道:“吴国!”

姬凌云神色巨震,坦然道:“吴国不是被灭了吗?”

“本来我也没有这个想法,只因我那妹子对那个夫差的三子,推崇备至,仿佛将他当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仙看待。”姜良微笑着说道:“于是,我便收集了一些吴国同姬凌云的资料,发现姬凌云行事随心所遇,完全不经过思考。但每每关键之时,他会做出一些超乎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出来。尤其是那句海纳百川更是将君王因做之事,一语概括。可见,他确实是君王之才,只是生性贪玩,不重视权力。若他能改掉这些毛病,绝对是一个远胜历代吴王的优秀君王。何况,吴国还有伍子胥。伍员之才,放眼天下,能胜过他者屈指可数。”

项鹰动容道:“难道比赵鞅还厉害?”

姜良点头道:“有过之,而无不及,无论在军略还是治国,只是伍员的性格太差,复仇心过重。若他有伯嚭老奸巨滑的本领,那吴国必将成为诸侯之主。”

姜良的话勾起了姬凌云的回忆,忍不住长叹一声,眼中出现一丝哀愁。

姜良看着姬凌云眼中出现了一丝精光,嘴角翘起,露出了若有若无的微笑。

不知不觉,天色以至深夜。

姜良付了酒钱热情的劝姬凌云他们去姜府做客。

姬凌云不便推迟,欣然赞同。

森熊这时也站起身来,大声道:“吃的好饱!”

由于坐得太久,森熊身上仿佛僵直了一般,扭动着身子。

“劈劈啪啪”如同炒蚕豆的声音,再次由森熊的身上传出。

姜良正容道:“森兄体魄骇人,一身神力恐怕也非同一般吧?”

姬凌云摇头道:“谁也不知道他的力量到底如何,反正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东西他是举不起来的。以力能举鼎,称他在适合不过了。”

姜良面色大喜,同时眼中也出现一丝犹豫。

姬凌云随着姜良来到了城南的姜府。

第三十三章 再见佳人

姜良将姬凌云、项鹰、森熊三人带到了大厅,命下人准备水果点心,然后对一六旬管家道:“王伯,你去将小姐叫来。”

姜良对众人道:“酒多伤身,我这里有巴地来的好东西,给你们品尝。”

说罢,下人端了一热腾腾的陶罐上来,一人斟上了一杯。

姬凌云看着手中的水杯,闻了闻一股熟悉的味道直入脑髓,吹散热气,微黄色的水在杯荡漾,不由笑道:“这不是茶吗?”

轻轻铭了一口,入口中生津止渴、提神醒脑,确实有些茶的味道。

姜良惊诧道:“想不到无名兄如此博学,这茶源于巴地。当年周武王伐纣,得巴蜀之师。巴蜀百姓献上当地特产,其中就有这茶蜜。据说,这茶蜜不但可以提神醒脑,还能去毒去病,是罕有的珍品,非常少见。姜某今日同巴地的一个商人作成了一笔生意,才得到一些。”

姬凌云顿时明白这个时候茶也根本没有在中原流行。

这时,内院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人未至,声先道:“哥,这么急的找小妹来是不是有王子的消息了?”

姬凌云面色微变,心脏嚯嚯急跃起来。这声音他太熟悉了,是他的相处最久的枕边人啊。倏然站起,向朝内院瞧去。

期待中,姜柔姗姗而至。

“哐当”的一声,姬凌云手中的水杯在不知觉中掉落在地。

姜柔两年不见清减了少许,却无损她那清丽秀雅的姿容,只是眼中充满了哀愁,就是不在是不是因为思念他而导致的。

声音吸引了姜柔的目光,姜柔经过多此失望,此刻竟然成真惊讶的不知所措,手盖着小嘴,眼眶中充满泪水。

一个叫了声:“小柔儿!”

一个叫了声:“王子!”

两年茫茫,不知对方死活存亡,此刻相见何等欢喜!

姜柔又哭又笑,悲喜交集。

姬凌云自制力比姜柔好多了,平复过来,连忙好言抚慰。

他望向姜良、项鹰、森熊道:“在下真名姬凌云,因情况特殊,以假名相交。实在无心欺瞒。”

项鹰并不介意直言道:“你我虽相交一日,但情义非浅。可相互道姓名时,我们才见一面,况且你身份特殊,不道真名也是情有可原。我项鹰决非小家之气的女人,不在意这些。”

姜良也点头说是。

森熊更是无所谓,他认的是姬凌云这个人。无论姬凌云发什么身份,他都会在一旁支持他。

姜良又道:“我们先休息去罢,他们许久不见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项鹰、森熊都知趣的离开。

姜柔又伏入他怀里饮泣。

姬凌云边安慰边说道:“小柔儿,你怎么成了姜兄的妹妹了?”

姜柔道:“以前我同王子说话,家父本是齐国大将,后因为奸臣迫害被除死,全家上下男的发配边疆,女的充当军妓。当时,我被卖到了楚国,而我那八岁哥哥在发配边疆的路上得了重病,生命垂危,就被士兵丢弃在了一旁,被一老农所救。那老农本是齐桓公小白的哥哥公子纠的后人,留有太公姜子牙传下来的《太公韬略》。哥哥得《太公韬略》后,日夜言读。一边做生意,一边四处寻找我的下落。十年时间,哥哥以有万金家财,交友天下。

终于探得了我在吴国,当时吴国混乱,我和西施她们被百姓冲散后,碰巧遇到了来吴国的哥哥。”

姬凌云大悟难怪初听姜良时有些耳熟,原来从姜柔口中听过,只不过那时姜柔万分悲痛,他也没有追问。因此,只是在脑海中留下了一个印象。

姜柔紧紧的抱着姬凌云,幽幽道:“这些年你去哪了,我让哥哥四处寻找,也找不到。”

姬凌云将自己两年的经过娓娓道出。

姜柔听的是一惊一诈可爱之极。

姬凌云低声道:“小柔儿,你的闺房在哪?”

姜柔登时意会,羞羞的指路。

来到门口,姜柔突然“啊”的叫了一声,将姬凌云挡在了门口,死活不让他入内。

姬凌云哪管那么多,拦腰将她抱起冲了进去。

一进屋,姬凌云立时呆了,房中一片凌乱,四处都是一张张绸布,绸布上都画着同一人,那眼神,那鼻子郝然就是自己。

姜柔并不善于绘画,但这些画却画的栩栩如生。这中间所下的苦功,可想而知。

“小柔儿,你真好!”姬凌云动情的嗅着姜柔身上的芳香。

抱着姜柔,姬凌云躺在姜柔的香闺中静静的听着姜柔的衷肠,直至她睡去。

姬凌云望了望高耸的老二,虽然有些难受,但心中却是充满了满足,在姜柔的脸上吻了吻轻声道:“小妖精,明天在吃你。”

披上了外衣,走出了房门。

月光下,姜良昂头望着苍苍的天穹,付手而立。清风拂过,衣襟飘动,犹如神仙人物。

姜良开口淡笑道:“凌云王子,我等候你多时了。”

姬凌云奇道:“你知道我要出来?”

“不清楚!”姜良语气有些兴奋道:“但我确实在等你,等一个自己或许值得等又或许不值得等的人。也可以说,在等我今后的命运,到底是报恩,捐出所有家财;还是心甘情愿的陪上一条命,现在有结果了。”

第三十四章 天赐良机

姜良自幼就有远大抱负,希望能拜得明主一展所长,建立赫赫功绩,名留青史。然姜柔却对姬凌云情有独衷又有大仇再身,只好暂时放下抱负,待姜柔死心,大仇得报以后便前往他国发展。

可今日在酒馆却意外看见了姬凌云,他并不认识姬凌云,但却不止一次从画像中看过他。两年后的姬凌云相貌改变了许多,但仔细看依旧可以发现诸多相同之处,

姜良不敢肯定,因此才出言试探,并且确认了他的身份。

但是此刻的姬凌云只能算是他的恩人及朋友,尚且不能得到他的效忠。

为君者,必须意志坚定,如此方能不为欲望所驱使。

若今夜,姬凌云不走出姜柔的房间,那么姜良会将万金家财作为嫁妆,而本人去寻找属于他自己的伯乐。

但姬凌云却走了出来,他并未被欲望所驱使,而是控制了自己的欲望。

姬凌云见姜良如此登时大笑了起来道:“我正为如何收服姜良兄而烦忧,却不想如此的简单。”

姜良看中姬凌云的便是这点,君王才干多少并不重要。懂得用人敬才善求才,才是国家强盛的关键,坦言道:“名君求良臣,良臣同样也求名君。王子以达到姜良择主之条件,焉能错过此大好机会。”

姬凌云啼笑皆非,想不到那些历史上的一些事迹竟会出现在自己的身上。

姬凌云笑问道:“你是怎么看当前形势的?”

姜良沉声道:“眼下形势对于王子复国来说是一片大好,不久就有一个天赐良机,可以利用。”

姬凌云奇道:“天赐良机?说明白一些。”

姜良点头道:“吴国被齐越瓜分,但由于两国入吴时,放下了无数血债,吴地百姓深恨之。只要有人登高大呼,必能得到四方响应。”

姬凌云大失所望,不满的摇头道:“这是将我限于死地,如此仓促,纵然得到四方响应,但以那些未经训练之兵,如何战胜齐、越两国的夹击?”

姜良不为所动,信心十足的说道:“并非齐、越两国,唯越而已。不出半月,齐国朝政必然混乱,到时,他们自己都无法顾及自己,如何支援越国?”

姬凌云见姜良自信满满一副一切都在预料中的神色,心中不由泛起疑惑。姜良在怎么厉害,但还不至于撼动齐国吧?茫然问道:“这话怎么说?”

姜良道:“齐简公好渔猎宠信右相阚止,左相田恒早已心声妒忌之念。为讨好简公,田恒在泰山附近花费巨资建造了一大型田猎场,并邀请简公于下月至田猎场狩猎。由于田猎场建于山中,途经险要的断崖。只要有一力士,以大铁锥击之,可杀齐简公。齐简公一死,齐国上下必将罪责推于田恒。然田氏一族势大,必然奋起反击。如此齐国,必乱。”

姬凌云恍然大悟道:“难怪你们如此在意森熊,原来你们早已做好了准备刺杀齐简公的打算。”

姜良摇头咬牙切齿道:“在下准备刺杀的并非简公,而是田恒。田恒此奸贼忌惮我父亲才能,令我族上下家破人亡,我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断。但现在情况有变,刺杀简公更有利于吴国,至于田恒就暂且饶他。”

姬凌云道:“这还不简单,以森熊的力量足以举动两个铁锥,先杀简公在杀田恒。如此既可使齐国混乱又能为你报仇。”

“不行!”姜良摇头道:“杀简公是为了乱齐国,有田恒在齐国更容易混乱。报仇是小,公事为先。”

姬凌云沉吟道:“可是伍相国说复国不应该急噪,当缓缓图之。”

姜良对伍子胥很是敬重,闻此言也沉默下来,良久才道:“伍相国此言正确,确实不应急噪。姜某觉得伍相国是在担心越、楚、齐三国。越、楚、齐三国共分吴地,若是草率而行,将遭受三国攻击,则陷入绝地,不可翻身。

但此刻情形却不一样,齐国将乱。楚国正处于内乱之中,白公胜与楚王谁也无法战胜谁,不可能在对我造成任何伤害。反之,白公胜那儿还会因我们与楚有仇,支援我们。属下认为此刻正是绝加的复国机会,不容错过。”

姬凌云面色严肃被姜良说的动心。

当断则断,姬凌云不在犹豫决然道:“好,就赌这么一把。姜良你立刻确定简公的一切动向,然后在绘出一副标准的断崖地形图,并造一枚两百斤的大铁锥,做好一切刺杀齐简公的准备。

另外,逃生之路,也要谨慎选择,不可出任何差错。”

姜良见自己的决策得到了认同喜声道:“这一切属下在打算刺杀田恒之前就已经准备妥当。王子大可放心,现在只差实际训练。只要森熊能够准确的丢在简公的御驾上,简公必死无疑。另外,我还准备了一些可以证明是田恒下手的罪证。无论成功与否,我们都可安然撤退。”

姬凌云见姜良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并且计划周密详细,不由心声感慨:“有一能干的手下真好。只要调用得当,一切事情都不用操心。”

姜良低声道:“王子,项鹰可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不但武艺非凡,且军略出众。若能将他收入麾下,可为大用。”

第三十五章 巨汉与老鼠

悄悄的回到了姜柔的闺房,昏暗的火光中但见一双诱人的眼眸闪闪发光。

“怎么醒来了?”姬凌云将对方搂在怀中轻声问道。

姜柔水蛇般的双臂紧紧缠着他,将头深深埋进他的怀里道:“你不在我睡不找。”

姜柔声音有着火热的情感与浓烈的痴缠,教他又疼又惜,满心爱恋。

姬凌云执起她的下巴,细细梭巡她的面容,渐渐的她那白嫩的肌肤透着一层淡淡的粉红色泽,初见时眉眼间的淡淡轻愁被欣喜取代,往常的憔悴已不复见。

轻抚她浓密的发,姜柔不见得拥有绝世红颜,但这面孔,这身子,这份痴缠,却让他魂牵梦系。

拥着姜柔灼热丰满的娇躯,嗅着她身体熟悉引人的体香,姬凌云一双手在她身後上下移动,贪婪地把捏她每一寸的肌肤。

两个肉体又再紧紧搂在一起,彼此死挤死压,但却不敢弄出大的动静声音。这反而给他们带来偷情的高度刺激,眼两人都欲火高张。

姬凌云一对手滑入了姜柔的衣服内,恣无忌惮地巡游。

姜柔的美丽面孔显露出极度的兴奋和欢乐,她的小口不断张开,却强忍着快感低声吟叫。等待着两人溶为一体的那一刻。事别两年,她再次享受到两性的狂欢,闺房内春色无边。

鸡鸣时分,姬凌云习惯性的早起,活动了下筋骨后就叫醒了森熊。

森熊有着无与伦比的体魄,但是只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若遇到真正的高手定会吃亏,每天这个时候,姬凌云就会教他一些杀敌功夫。

森熊悟性并不出众,但却吃得了苦,受得了枯燥无味的练习。勤能补拙,进步的非常迅速,尤其是他的双手锏舞起来更是虎虎生威。

森熊力大无穷,最适合用短兵对敌,不但杀伤力强,而且还能弥补森熊在灵活上的不足。在给他挑选兵器的时候。姬凌云曾画了一些在历史上的双手兵刃,其中有赵王李元霸的双锤,有三国典韦的双戟,还有刺客用的拳刺以及秦琼用的双手锏。

本来,姬凌云认为森熊会挑选威力极强的双锤但森熊却意外的选择了双手锏。

姬凌云好奇问他原由。森熊当时说道:“它好用哦,十年前,我上山砍柴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好大好大的老虎,我差点就被它咬到。后来,我用两根粗棍子将它打跑了。那两根粗棍子跟这个叫‘双手锏’的差不多,就是短了些。不过,应该可以用的很顺手。”

只是那双手锏做的粗糙,样子看起来就想两根烧火棍,好在份量足够。右手六十斤,左手五十斤。锻造成后森熊宝贝的不得了,除了觉得它轻了点外一切都很满意,丝毫不在意它的样貌。

可若有人小看这对烧火棍,那么他就有苦头吃了。在来齐的路上,曾经有蟊贼抢劫。森熊只是一棍就打断了那人的青铜剑,直接砸到了对方的脑袋。

对方好好的一个脑袋,仿佛口中含着炸弹一般,就这样硬生生的被打暴掉,脑骨粉碎,脑浆狂喷,惨不忍睹。

二十名蟊贼吓得当场逃跑,一个不剩下。

森熊的锏法简单,只有短短几招而已,但无论是谁,只要是人中他一招者,不死也残。可为打哪断哪,除非他的骨头比石头还硬十倍。

“两位如此勤快,项某汗颜!”姬凌云正好耍了两遍剑法,就听项鹰的声音传来。

此时项鹰身穿一件宽松的武士服,手中拿着一根长达近丈的铜矛,望向练习中的两人,也不知他看了多久。

姬凌云友好的打了声招呼。

项鹰含笑回礼,然后道:“森兄招招力大沉稳,若遇上狡诈之敌,非吃亏不可。”

姬凌云大为赞同,只是他只善剑术并不通晓别的兵器,所创的几招都很寻常,只因森熊神力惊人,是以威力也相当可怕,忙道:“项兄可有办法帮的上忙?森熊有那天赋,我却无力教他。”

项鹰沉声道:“我从军时,有一朋友用的是双戈,跟森兄的兵器极为相识。到有些心得可以传授。”

项鹰深思了会儿,续道:“森兄的招式不是问题,他天性如此,越简单,越直接的招式最适合他。唯一不足的地方是双手的运用,这类双手兵器最注重的是左右手的配合,双手若能行动一致,配合无间互补不足,那么威力必然大增。”

姬凌云脑中突然浮现任清璇的双剑,干将莫邪相互辅助只把自己打的无还手之力,若非临时将兵法融入剑中,谁胜谁负由未可知。

姬凌云点头道:“确实如此,但这双手的配合要怎么练习呢?”

项鹰一脸古怪的笑道:“抓老鼠!”

“抓老鼠?”姬凌云一脸的惊诧。

项鹰点头道:“你别小看老鼠,它可是最灵活的动物之一。在一个四处封闭,没有洞穴的广场。不设陷阱,若不用双手配合,根本就抓不起来。还有,抓老鼠的同时,人也会四处跑、跳、扑,不但是锻炼双手配合的好方法,同时还是练习灵活的不二法门。森兄在灵活上略有不足,让他抓老鼠。又可练习双手配合,又可练习灵活,相当的管用。”

姬凌云脑中出现一副两米三的巨汉弯腰抓老鼠的画面,不由打个一个冷颤。

姬凌云问森熊是否愿意接受这个训练。

第三十六章 龙争虎斗

森熊的话,让姬凌云、项鹰肃然生敬,森熊并没有出众的才智,但这份忠义却另两人感动不已。

姜府家大业大,很快就清空出了一个大型无缝的仓库,并且买来了一只活蹦乱跳的老鼠,让森熊进去练习。

“嘿……呀……嘿……哈”

仓库外森熊干劲十足的声音传出,姬凌云、项鹰相对一笑。

回到了练武场,姬凌云见项鹰练矛时,招式凄厉刁钻,大气磅礴,大为赞赏。

项鹰见姬凌云的剑法时儿快捷如电;时儿稳如磐石;时儿迅猛狂烈;时儿密不透风,虚虚实实,无迹可寻,也甚是佩服。

项鹰提议道:“凌云兄,你我各有所长,不如切磋一番如何?”

姬凌云大笑道:“正有此意,项兄请!”

姬凌云面无表情进入“守心”状态,这是他从墨翟身上学来最宝贵的东西,忘记一切恐惧之心,抛去所有喜怒哀乐,所有心神都用在一件事情之上。

他无法作到墨翟那样,无时无刻都在“守心”状态,但却可以控制自己让自己在需要的时候进入“守心”状态。

项鹰也脸容冷酷,两目神光如电,贯注在姬凌云身上,手中青铜长矛缓缓摆开要抢攻的架势,一时杀气腾腾。

他十六岁就进入异族上了战场,整整十余年,身经战役不下百战,杀气早已收发自如,那长矛透露出即会猛发的征兆,在气势上稳占上风。

姬凌云只是看着项鹰,在“守心”的帮助下他的眼中只有项鹰,其余一些都是虚幻,将那阵阵杀气视若无睹。

项鹰眼中出现一丝诧异,他的矛法在燕国只是逊色与北地矛王乐羊。乐羊曾评价他为杀戮而生,一身的杀气就足以让胆小之人,望而生畏。可对面的姬凌云竟然完全无视与自己的杀气。

姬凌云就在对方诧异的那一刻,冷喝一声,脚步前标,青冥剑闪电般往项鹰刺去,使的是伍门快剑的其中一式,不同的是快中还夹杂着威震天下,势若雷霆的气势。

这一剑又快又猛,一时间使项鹰如箭在弦的一击,竟发不出去。抢攻的架势在他的那一刹那间的诧异,已然失去了先机,这一阻碍,使他如虹的气势,立时削弱了三分。

项鹰知自己退后不得,伍门快剑招招相连,一式连着一式,只要自己后退一步,接下来面临的将是对方如潮水般的攻击。

项鹰闷哼一声,双手横握长矛两头,硬生生的架住了这雷霆一击。

“当”的一声,青冥剑给挑得微弹了起来,手腕微微发麻。

项鹰也不好受小退了半步,才稳住身形。

但项鹰无论是臂力还是腕力都在姬凌云之上,何况又有两手分担重击,并未感到任何不适。

项鹰微微晃动,双眉耸竖,大步前跨,手中长矛电疾射出,直刺姬凌云面门。

来而不往非礼也!

项鹰这一招也是又快又猛,让人不得不硬抗一计。

此时的长矛全是以青铜铸成,没有后世木杆的刚柔兼济的特性,但在份量上却沉重多了,更占了本身重量的便宜。

但姬凌云身怀以防守而称雄于世的“墨子剑法”,自不会舍长弃短,跟项鹰硬抗。聚力凝神,双腿一动不动,手腕一摇,青冥剑后发先至,斜劈在项鹰的长矛上,接着青冥剑斜指,借力而使力,顺着对方的力将长矛移至一旁,紧跟着挥剑极刺,似欲标刺项鹰脸门。

项鹰大吃一惊,忙退了一步。

两人虽只对攻了一招,但却惊险无比,都对对方的能耐有了一个了解。

“好剑法!”

“好矛法!”

两人竟同时出声称赞,对望了一眼,相继大笑起来。

笑声一落,你来我往,再次对战了起来。

你来我往,大战了百合,谁也奈何不了对方,齐齐倒在了练武场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姬凌云道:“项兄师承何人?矛法竟如此厉害,若在战场之上,以此矛法对敌,定能所向无敌。”

项鹰眼中露出一丝怀念答道:“项某在燕效力时,是跟乐羊将军学的。项某离开燕国,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乐羊将军。”

“乐羊!”姬凌云记忆中有这么一人,伍子胥曾说过他是长兵器的宗师,一手矛法令塞外异族胆寒。

姬凌云这时道:“长兵器是战场上最实用的武器,项兄不如教我矛法,而我教你剑法。反正艺多不压身,你看如何?”

项鹰拍手道:“我正有此意。”

说做就做,姬凌云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传给了项鹰,不过项鹰只学伍门快剑,对以守为主的墨子剑法不屑一顾。

项鹰也将乐羊传授的冲阵矛法,一招不拉的传授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根基,悟性皆是上上之资,很快就学会了这冲阵矛法,但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并不太适合姬凌云使用。

虽然他的力量较之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但始终无法比上项鹰这类,自幼就练起一身神力的强者,不由得有些沮丧。毕竟,这个时代,只有长兵器才是战场的利器。一寸长,一寸强,也不是没有道理。

无意间,姬凌云发现不远处有一棵大树,那树形体端正,树干通直,树冠卵圆形,树皮黄褐色,小枝光滑无毛,仿佛在哪里见过。

第三十七章 百兵之王

看着白蜡树,姬凌云脑中好象想到些什么,但是一时间却抓不住,不由眉头紧缩,一脸心事。

项鹰误会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大受打击忙道:“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凌云兄在力量上确实有些欠缺,但只要勤加练习,在沙场上一样可以威风八面。实在不成,用剑也不错。凌云兄的剑法刚柔并济,不必舍己长而用己短。”

“对了!就是刚柔并济。”姬凌云兴奋的大笑了起来,青铜长矛无法刚柔并济,但“百兵之王”的枪却可以。且枪又称“百兵之贼”正适合自己武艺中“诡诈”的风格。

战场上最实用的兵器就是百兵之王的枪和百兵之帅的刀,现在刀枪都没有现世,而它们构造简单打造起来并不困难。

尤其是枪更是简便,只要一个枪头就可,而白蜡树木材坚韧是最适合造枪的木材之一。最著名的就是明代的女将秦良玉统率的白杆兵。那些白杆兵一律使用白蜡树作柄的长枪,非常实用。

姬凌云大笑了几声叫来了姜良向他讨要白蜡树。

姜良啼笑皆非自己全家的家当都捐出来了,一颗寻常的遮阳树又算得了什么,当下就让下人将树砍断。

姬凌云让姜良去请临淄最好的木匠,然后就一脸宝贝的看着倒地的白蜡树。那白蜡树树干笔直,竟是难得的上品,不由咋咋称奇。

孰不知,古人注重颜面。

姜良是临淄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商,家中的一草一木又有哪一个不是上品的?这白蜡树自然也是百中无一的好货色。

项鹰奇道:“凌云兄,你这是为何?”

姬凌云大笑道:“以此树为杆,造一柄长枪。”

姜良纵是满腹经纶此刻也疑惑不解问道:“以木为柄,造一个头,这不是矛吗?怎么称枪了?”

项鹰再次误解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在投机取巧不悦道:“凌云兄,冲阵矛法,至刚至强。你不用青铜长矛,而改用木制长矛。固然可以减轻重量,但同时也限制了它的威力。硬木虽硬,但冲阵矛法后几招一但使出硬木非断不可。”

姬凌云暗自叫屈,在让他们说下去自己真的就成了投机取巧之徒了。他先不答话,从白蜡树的分枝上砍下一截,草草的做了一个简单的枪杆。

然后在看向项鹰道:“解释万言,不如直接一试。你防我攻,一招击你要害。”

项鹰心中大气,暗道:“你我武艺相仿,但在矛法上你差我甚多,我到是要看看你如何一招胜我。”

项鹰屏气凝神,青铜长矛横在胸前,双目紧紧盯着姬凌云。

姬凌云暗自一笑,看着项鹰这架势他就知道自己胜券在握,他对枪一无所知又哪晓得枪的妙处。

姬凌云大喝一声,身子一传手中长棍直劈而下。

项鹰冷冷一笑,“就这点水平也敢托大?”双手平举,双脚结实的扎了个马步。

“当”的一声,项鹰成功的挡住了姬凌云这奋力一击,就在他认为要胜的时候,姬凌云双手抓住棍柄,用力向下一压,长棍竟然弯曲了起来滑过项鹰的青铜长矛,弯曲的长棍登时绷直结结实实击在了项鹰的胸口,将他击退了三步。

姬凌云收回了长棍道:“若这棍上安有青铜枪头你待如何?”

项鹰大张着嘴巴不可思议的揉着双眼道:“必死无疑!但这也太难以相信了,木棍都弯成那样,怎么可能不断?”

姬凌云道:“这就是白蜡树干的妙处,它材质坚韧,不但能挡利器,还可以弯而不断。我手上这个还是寻常的枝丫,若是树干中心的部位更是坚韧无比。”

“妙、妙、妙!”项鹰一连说了三个妙字,“矛身沉重,当借马力冲撞,势不可挡。却不可轻发,因其易发难收,一旦露出空门,易为敌乘。而且因为重而长,倘若力度不对,对手只需轻轻一点,矛即落地。可枪却不同,挡重兵器时,枪身一弯,敌力即卸,根本不须用多少力,且运转决快捷,刚柔并济。若非,我早已习惯了用这青铜长矛,项某非改用枪不可。”随即叹道:“凌云兄真乃当世奇人,竟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创出这等神兵。”

姬凌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春秋时代确实没有枪的记载,看来这枪之始祖要落在自己头上了。

一个时辰,史上第一把长枪终于制造完毕。

那是一杆细长的青色长枪,枪头锐利而充满煞气,本来白色的枪身为了配合青铜枪头的颜色而用染草染成了青色,看起来非常的华丽美观。

除了枪头外,其他一切姬凌云都非常满意。不过,他也未强求,毕竟好的铁匠百中无一。日后,有缘遇到欧治子或者风胡子在请他们造一个便是。

接下来,姬凌云就开始了舞起手中的长枪,而试枪的对象正是项鹰。

此刻,虽姬凌云还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但他却有信心能够根据长枪的特点创出一些基本的杀敌之术。然后从实战中去研究,向杨业、岳飞一样,逐步创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

项鹰也是一个武痴,并不打算放过这个机会,主动同姬凌云一起研究起来。

第三十八章 刺杀齐王

为了这次的刺杀,姬凌云他们做了许多的准备,尤其是森熊用的两百斤大铁锥,更是耗费了无数心血。

大铁锥由上而下投掷,必可将车驾砸得四分五裂,车内乘员也将有死无生。为了试验铁锥的威力,姬凌云他们在五日前就来到了这里,实地考察,徉装齐简公经过,连砸碎了十余部车。

森熊经过不断的练习,大铁锥也投的越来越准,姬凌云等人也有着十足的信心。

此刻,姬凌云望了望天空,见日以当空,正是正午时分,担心地嘀咕道:“已经到了正午,离约定的时间不远了,怎么还不见姜良的回报?”

他话音刚刚落下,远处就走来了姜良。

“姜兄为人圆滑,思虑周全,不会出什么意……”项鹰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了姜良道:“看,他这不是来了吗!”

姜良气喘吁吁的走了过来长话短说道:“齐简公的车队已经离此不远,将在一个时辰后赶到。”

姬凌云握紧了拳头成败就在此一举了,平复了紧张的心情下令道:“姜良,你根据计划,回到临淄装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探听详细消息后,在前往牟平等候。我们一出泰山,立刻就赶往牟平。”

姜良慎重的点头道:“王子保重,我们牟平见。”

一个时辰后,只见断崖那头灰尘扬起,高而扩散,正是有大队车马快速赶来的迹象。

姬凌云一行人将大铁锥藏入陷阱中去,以木板实土掩埋。三人分别上了茂密的古树藏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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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简公悠闲的坐在御驾之上,丝毫不觉得危险的来临。

自从他听取计然的游说冒险出战得胜后,他就受到了全齐国的信赖,王位坐的非常安稳。虽然目前田氏一族依然是齐国最大的氏族,但他最近提拔上来的阚止一系,已经有了能够与田氏一族分庭抗横的实力。

田氏一族也一改往日的风格不在对他指三到四,而成了现在的娓娓应诺。这次狩猎正是田氏一族服软的最好证明。

正在他有些洋洋自得的时候,整个车队忽然停止下来。

右相阚止道:“启奏大王,前面已到断崖,因地势险恶,直道必须由狭窄的山谷通过,臣正派人上山两面搜索,确认无危险后再走。”

左相田恒大怒道:“这是齐国境内,还需要这样吗?谁敢动大王一根毫发?”

齐简公听后“呵呵”笑道:“左相不必动怒,就暂时休息一会,右相所虑甚对,万事小心为上。”

阚止得意的哼了声命令士兵搜查。

田恒面怒冷笑,暗道:“就让你们得意一阵子吧!在过不久,我定要你们后悔终身。”

这田恒老奸巨滑,心狠手辣,他早已看清齐简公的最终目的,但他却不动声色的任由齐简公呼来换去,并且极力讨好。为了就是在暗中凝聚实力,在关键的时候异军突起杀阚止,除齐简公并且另立傀儡新君成为全倾朝野的代齐王。

三千齐国精锐分作两边上山,漫山遍野地搜索过去,并在谷道两头及各要点派上警戒。

他们搜索的确实仔细彻底,但选择错了目标。他们找的是大队人马的大目标,认为只有军队才能够伤害到崖下的齐简公。而姬凌云一行人却穿着同树叶相仿的衣服,隐藏在他们的头上。

尽管成千的齐军牵着马从他们脚下的山路走来走去,但就是没能发现到他们。确认无危险后,齐国的车队又再缓缓移动。

姬凌云由树上一跃而下,见四周无人,打了个手势,利马站在岩石上向下观望。

崖下的情形一览无余,数百士兵在前头开道,四周严密警戒,六百名执戟佩剑的郎中,前后左右拥卫着一部款式豪华的御驾马车,齐国军王的旌旗迎风飞扬,毫无疑问那就是齐简公的所在之处。

姬凌云指着齐简公的御驾马车道:“小森,向那狠狠的砸去。”

森熊神色严肃的看着下方,运起全身力气,浑身的肌肉隆起。

他挥动铁锥,在空中划了几个圆圈,在日正当中的阳光下划动了几道光圈,他对准御驾马车松手投掷,铁锥在半空中发出呼呼声响,显示铁锥去势之疾和他力道之大。

“轰嗵”一声,铁锥不岂不倚砸中御驾马车,整个车厢砸得四分五裂,驾车的六七黑色骏马受到惊吓,直立长嘶。

“耶!”姬凌云捏了一把冷汗,大叫了一声,三人全力向深山中跑去。

只要在齐军来到之前,他们能够进入深山,齐军就无法耐他们如何。

其实,整个刺杀行动只需森熊一人就可,但要走出这处处是险深山老林非三人齐心不可。

此刻,断崖下哀号一片,乱做一团。

只因,森熊的那一手丢的太漂亮。两百斤的铁锥,正好砸在齐简公的头上。齐简公连叫都来不及就成了一团肉泥。

恐怕连森熊自己看到这个场面也会觉得不可思议。

田恒看着以成肉泥的简公目光呆滞,心底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早有杀简公之心,可却不是现在。此刻,他根本就没有完全做好准备,现在简公一死,那么这弑君大罪非落到自己身上不可。

是谁害自己?

田恒双目喷火的瞪向自己的政敌阚止,却见阚止也用喷火的双目望着他。

他们的眼中都有一个意思:

第四十章 鸱夷子皮

逃入深山,姬凌云、项鹰、森熊三人这才彻底的松了口气。他们走的是无人问津的小道,过的是荒木丛生的密林,齐国的军队根本就无力搜寻。

这泰山拔起于齐鲁丘陵之上,主峰突兀,山势险峻,峰峦层叠,形成“一览众山小”和“群峰拱岱”的高旷气势。山上多松柏,更显其庄严、巍峨、葱郁;且多溪泉,故而不乏灵秀与缠绵,缥缈变幻的云雾则使它平添了几分神秘与深奥。

其主要特点为雄、奇、险、秀、幽、奥,山上有数不尽的珍惜食用植物。其中灵芝、何首乌、板栗、核桃等为最。

黑熊、马、鹿、山羊、野兔等动物随处可见,还有就是无处不在的成群野狼。有时更是疯狂的对着他们发动攻击。

但是三人都在第一时间内上树,并且弯弓将它们逐一射杀。

至于箭枝,并不用发愁,他们早已准备了重达五十斤的箭枝由森熊背负,而且他们用的极省,射出去的箭几乎都要回收过来,直到不能用为止。

姬凌云在两年前就有了在丛林生活的经验,而项鹰征战十载,行军经验丰富,至于森熊更是在山边长大,三人根本就不愁无法在山林中生存。

他们天明行走,夜间轮流守夜,一直走了二十余日,方才下了泰山。

为了不惹人怀疑,在下山前,他们在山中的清泉中洗澡剃须,将身穿的衣物烧毁,分别装扮成登山游历而迷路的富家子弟。

姬凌云扮成手无缚鸡的书生,而项鹰、森熊则为随身保镖。

一行人在确认自己没有引人注意以后,买了三匹马急冲冲的向牟平赶去。

还没走上二十里,就听一阵巨响,森熊重重的摔到了地上,他跨下的那匹马正吐的白沫,出气多而入气少。

原来,森熊体型太过硕大,这等寻常马匹根本就支撑不住被压晕了过去。

不得已,项鹰回镇又买了匹马同时还买了辆车,四马同拉缓缓向牟平开去。

牟平位于齐国最东方靠海,这是姜良想出的逃生之法,齐简公遇刺齐国不但混乱,而且人心惶惶,边境守备也异常深严,为了避免不需要的麻烦。

姜良决定由海路南下,姬凌云、项鹰、森熊都乔装成船夫,而姜良自己则入越经商。齐越两国相交密切,越国笔墨绸缎畅销各国。而姜良作为齐国最富有的商贾之一,入越开发商业渠道,并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

齐国很重视商业的发展,各地官员也不会多加为难。

一路上,姬凌云一行人只在小村逗留补给,从不入大城一步,很是安全。十多天后,终于到达了牟平。

姬凌云和姜良在城内东南面的一所大宅内会面。

姜良见姬凌云安然无恙一脸欣喜,姜柔也是亦然。

大宅内满布英武的打手,约有三百人,这些都是姜良的心腹家将值得信任,且这些家将都是经过正规的训练,战力颇为不俗。

姬凌云等人来到了正厅,依次就坐后。

姬凌云才道:“如今齐国的局势如何?是否达到了我们意想中的结果?”

姜良喜声道:“比意想中的要好上许多,齐国的两大派系已经正式交锋。左相田恒放言右相阚止杀君,决定立田恒女婿齐简公之弟姜骜为大王。而右相阚止正好相反说左相田恒杀君,决定立师从自己的齐简公之子姜萌为大王。两人在朝堂之上大大出手,事后更是发生了械斗,国都临淄人心惶惶。”

停顿了会而,姜良续道:“那田恒想必早已怀有异心,他门下眷养了许多死士,在斗争中稳占上风,将阚止、姜萌赶出了临淄。姜骜登基为齐平公,而田恒自立为太宰。

逃出临淄的阚止、姜萌逃到了柯邑与田恒、姜骜对抗。齐国的这次内乱,没有一年恐怕很难平定下来。”

“一年!”姬凌云道:“足够了,平定后还要休养。齐国的这次动乱,给了我们足够的复国时间。”

姬凌云这时看向项鹰正色道:“项兄,我姬凌云现在无权无事,不能给予你想要的东西,但此刻我确实需要你的鼎立襄助。”

项鹰神色严肃道:“王子不用在说,惜日你言,‘好马有,但伯乐却不常有’,我项鹰行走诸国,却未遇见属于自己的伯乐。惟有王子认同,并且给予鼓励,令项某重拾斗志。当知道王子的真正身份时,项某已然明白属于自己的伯乐出现了。”

项鹰起身对姬凌云拜道:“项鹰今生愿侍奉王子,唯王子号令侍从。”

姬凌云大笑道:“好,那我也答应你。等时机成熟,我将组建一支万人的骑兵队,而此军统帅便你是项鹰。”

项鹰感激纳拜。

齐国内乱在前,项鹰臣服在后,正可谓双喜临门。

姜良的商船要明日才能出行,姬凌云觉得无聊便在姜良、项鹰的陪同下游逛起了牟平县城。

牟平县濒临海边,此处没有临淄那般的豪华繁荣,却充满了安详宁静,令人神往。

不知不觉来到了城南,一处辉煌的豪宅出现在众人眼前,那豪宅规模巨大,占地面积竟丝毫不下余惜日他所住的府邸。

姬凌云惊讶道:“这是什么人居住的地方,在这偏远之地,竟有如此豪宅。”

第四十一章 伪沁芳亭

“鸱夷子皮!”

姬凌云几乎惊叫了起来,鸱夷子皮这名字他在熟悉不过了,不正是那春秋史上的奇才之一,也是导致吴灭国的主凶之一的范蠡吗?

据说,范蠡因知晓勾践的为人,在举国欢庆之时,急流勇退。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

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一生的出众而能干的才能被齐人赏识,齐王把他请进国都临淄,拜为主持政务的相国。

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此刻距范蠡离开越国不过一年,正是他在齐国初露名声之时。

姜良见姬凌云脸色微变,双眼露出一丝杀机,惟恐他在这关键的时候生事忙道:“王子认识这鸱夷子皮?我与他有些生意往来,但并无深交。他以诚信而扬名,来齐国时只是一寻常之人,但为人却仗义疏财,乐于助人,深受当地人的好评。不过一年,就以经商累积了数千家财。在做生意上,很有能力,据我估计。不要五年,他在商场上的地位就能够于我姜家在商场上对抗。”

姬凌云苦笑道:“鸱夷子皮,我怎能不认识,他就是当年越国的范蠡啊!”

姜良也闻之色变,他为人颇为正派,虽知晓当日范蠡为了败吴而不得已才令军队肆虐,但却并不赞同这种做法,心中多少有些鄙视。可无可否认的是范蠡确实是一位身怀惊世之才的能人义士,他的才干并不会逊色于晋国的赵鞅。

姜良心念电转,既有杀他之念又希望姬凌云可以收服他,让他为吴国效力,但姜良心底却知道这几率是多么的渺小。

“走!”姬凌云淡淡的说了一声,轻声道:“我们晚上在来,随机应变。”

姬凌云也知人才的重要,范蠡的才能无论放在那一朝代都算的上举足轻重。若能真正为自己所用,那在好不过。倘若不能,那也只要将他除去,一绝后患。

入夜,姬凌云身着夜行衣服同姜良、项鹰、森熊来到了范蠡的府外。

姬凌云道:“我和项兄先去探了究竟,你们在这里等候。”

姜良点头道:“万事小心,若有变故立刻发号,我们乔装强盗杀进去。”姜良已经在范蠡府邸的周围埋伏了百名好手,随时可以冲杀进去。

姬凌云、项鹰对望了一眼,来到到围墙下。

项鹰指了指手又指了指高耸的围墙。

姬凌云会意后退了几步,急速冲刺起来,一脚踩在了项鹰交叉的手上借力跃上了围墙,然后也将项鹰拉了上来。

他们的动作犹如灵猴一般,丝毫不拖泥带水。

跳进了府内,环顾四周。

阁楼、幽径、池塘、凉亭,一座豪华的别院竟现眼前。

姬凌云仿佛中邪一般呆立当场,这哪是在范蠡的府邸,这里的一草一木,不正是他府邸中沁芳亭的摆设吗,一股很不好的预感在心中蔓延。

项鹰见四周的景象也忍不住轻声赞叹:“这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过的如此奢侈。”

姬凌云死劲的摇了摇头,脑中浮现出范蠡、西施恩恩爱爱,泛舟五湖的情景,想到这里,胸口一阵隐隐发痛,脑海中立刻出现了那个惊世绝艳的丽影,心中不知是酸楚还是嫉妒,又或者两者皆有。

突然,姬凌云重心失常,倒在了一旁的草丛中。

原来,就在姬凌云魂不守舍的时候,一人从对面的楼房中缓缓的走来。

姬凌云在草丛中凝神望去,一身洁白,在月光的照耀下有如月宫仙子一般的西施抱着一方古琴,仿佛踏着云彩缓缓的向他们走来,确切的说因该是向湖中凉亭走去。

“好美!”久经沙场早已心如铁石一般的项鹰也不由为之受魂,眼中出现一丝沉迷。

是她,果然是她!

两年未见,风采依旧,始终如此迷人。莫说项鹰,当年就连伍子胥初见西施的时候都觉得一阵目眩神迷。不过,也是因为这阵目眩神迷,令他对西施动了前所未有的杀机。

姬凌云额上青筋暴凸,拳头握得“嘎嘎”作响。

当年为了报仇,不想被女色而分心,将她们逐走的举动,难道就意味着自己将要失去她吗?若是如此她又为何要告知自己的去处?既然告知自己的去处,为何又要更范蠡住在一起。

西施坐在亭中背对着姬凌云,轻飘飘的将古琴放在石桌上,双手轻弹了起来。

凄凄然的琴音从西施那芊芊玉手中流泻了出来,哀怨婉转,重重叠叠。那伤感的音符,压抑所有的悲伤与等待,一个音调一个悲。寂寥渐渐弥漫,整个夜空却隐不去那背后深藏的忧郁。

姬凌云忍不住想道:“她在思念谁?”

脚步声再次想起,琴音骤然中断。

一个人影从院外的大门走了进来。

来人一身青裳,举步坚定有力,正是气宇非凡,风度翩翩的范蠡。

此刻范蠡虽年过半百,但举手投足无不温文而雅,配上他那仿佛看透一切的双眼,足以让任何女子沉迷当中。

姬凌云也不由自行惭愧,论相貌他并不在范蠡之下,当那一身气质却非此刻的姬凌云能够相比的。

范蠡走到了凉亭一眨也不眨的望着西施。

第四十二章 西施的心声

黑夜冷清,这仿造沁芳亭的院中寂静无声,西施的声音不大,但却可以清晰的传入姬凌云的耳中。

姬凌云见西施对范蠡态度冷谈,说不出滋味的心中骤然升起了一丝希望,凝神静听。

范蠡见西施态度如此悲由心生,心底的最深处涌出一丝凄凉,长叹道:“你还是如此恨我?”

西施淡然道:“不是恨,而是从未恨过。”

范蠡急道:“那你为何对我如此冷淡?”

姬凌云此刻竟然紧张了起来,西施的下一句话很可能将他捧上天堂亦可能将他很很的摔向地狱,不自觉的抓着项鹰的手臂,越抓越紧。

可怜的项鹰臂膀肌肉被姬凌云掐住,又痛又麻却不敢发声。

只听西施一字一句答道:“我不喜欢打扰,尤其是在我弹琴的时候。何况,我并不觉得自己应该对一个将我掳来异地的人抱有任何的好感。”

“呼!”姬凌云长长的送了口气,迸紧的神情放松了下来。虽然不知范蠡是如何将西施掳来的,但却足以证明西施并不情愿跟范蠡呆在一起。

历史的进程以改,西施未必向历史上那样爱上范蠡同他泛舟五湖。此刻看来,西施跟范蠡之间已经有了一道难以跨过的高墙。

范蠡的话再次传来:“我这也是迫不得已!你应该知道我对你的情义,我履行了我当年对你的承诺。”

“不错,我知道,也感受的到。”西施的话有让在一旁听的姬凌云揪心了起来,再次全神贯注的竖起耳朵。

范蠡的语气激动了起来:“你既然明白我的心意,那你什么要这样对我?”

西施长叹道:“我明白,可你却不明白。我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你的心意,但这并不表示我的心意同你一样,更不表示我一定要嫁给你。”

“太好了!”

旁听的姬凌云几乎要大吼出来,西施的辩驳实在是仰扬顿挫,慷锵有力。

范蠡听后仿佛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退了两步,扶着一旁的亭柱道:“你难道真的忘记当年去吴途中,你我一起畅谈的欢快日子了吗?”

当年范蠡护送西施去吴,从会稽到姑苏的路程很短,只不过是几天的水程几日路程而已,但便在这短短的十来天之中。他早已将这越国山水灵气集于一身的娇娃印在了心中,再也难以分舍。

“不!”西施直言道:“我没忘,就算至今还会不时的想起。少伯,此刻我以明白你当日的举动,你是越国的大英雄,我对你的敬重依旧如初,从初次见面,到此刻从未改变。”

一旁的姬凌云听得甚是郁闷,让人一喜一惊,仿佛在考验着他心脏的承受能力。

范蠡苦涩道:“我并不希望你如此敬我,我要的不是这些。”

西施直视范蠡道:“你要的我无法给你,两年来,我心底重来未忘记过他。以前我不觉得,但分开以后才知,他是不能取代的。”

范蠡俊雅面容有些扭曲,嫉妒吞噬着他的心灵吼道:“他是谁?是不是姬……凌……云……”

旁听的项鹰听此言怪异的看了姬凌云一眼,将他神色紧张的看着西施,登时大悟,暗道:“想不到王子还是个多情种。”

西施毫不犹豫的道:“是!”

这时,西施语气轻快了起来,仿佛陷入了回忆中:“一开始我很恼他,认为他破坏了我们的计划。虽然看着还挺顺眼的,但心肠却是那么毒辣,竟然要毁去我跟郑旦姐姐的容貌。可渐渐的我发觉他这是在保护我们,不让我们卷进那肮脏的宫廷斗争。

我那时就觉得,这真是个傻子。明明知道我来吴国的用意,却还如此袒护我们,怕是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姬凌云听到这里面色泛红,他当年因为知道西施的来意,也敬重她的付出。另外,那时候,他对杀人也有一定的排斥,想不到在对方的眼中竟是个傻子。

姬凌云当真有些欲哭无泪。

“和他相处许久渐渐的发现,他经常干一些吓到人的事情,有时聪慧无比又有时象个孩子,让人无法看透。渐渐地,我越来越把他放在心上,总想着……如果一直这样也不错。放下一切恩怨,在沁芳亭中什么事也不想。

后来阿青姑娘来到了沁芳亭,那时本来应该毫不犹豫就走的我却生出了不情愿的念头。开始,我告诉自己不走的理由是因为我大哥……其实,那都是些借口。是我自己不想离开,不仅仅是因为大哥,还有一半是为了他……一别两年,到现在我更加的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是我……是我自己不想离开他……”

姬凌云听到这里,长叹道:“我又何尝想离开你,但那时自己身负血仇而伍相国又将期望放在自己身上。若自己在陷入儿女情长之中,以相国那性格定然不会放过你们。”

范蠡听了西施的一番话愁然道:“这些他知道吗?”

西施摇了摇头:“他在时,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如何得知,就连郑旦姐姐也不清楚。”

范蠡沉默了许久蹒跚的向外走去。

第四十三章 刚果决绝的西施

听了西施的喃喃自语,一旁的项鹰不禁动容出声称赞:“这女子不简单啊!若是常人被困,定会想方设法的逃脱虎穴。可此女却将目光看的更为长远,以她这容貌,我敢保证若出了这座府邸,不出三日,就会被贼人盯上。”

姬凌云暗自发笑,历史上西施可以独自深入虎穴,在伍子胥的眼皮底下将他扳倒的才女,这点分析能力怎么可能没有。

“非礼勿听,非礼勿视!”在项鹰的耳旁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后飘然而去。

姬凌云轻手轻脚的走近了凉亭,他不敢弄出任何声音,生怕被府上的下人发觉。

西施背向着他,仿佛在想着心事,丝毫不觉有人在她身后。

姬凌云望着眼前这修长婀娜的美好身形,不由心中一阵狂跳,细细打量。只见她把手肘枕在石桌上,玉手轻托着下颚,痴痴地望向湖心但神思飞越,另有所思。

桌上的那方古琴正是惜日他赠送的绕梁。

西施对姬凌云的存在懵然不觉,口中忽然喃喃道:“你在哪儿?过得可好!”

姬凌云吓了一跳,立时醒悟佳人正在思念自己,关键之时,不禁话由口出。

姬凌云在也忍不住了,将来此的目的抛在一边,伸手抱起西施细小的腰枝搬到身前,四目相对,和西施那吓得目瞪口呆的绝世姿容只差一寸距离,在她放声惊叫之前,姬凌云迅速低头封住了西施那至今尚无人问津的双唇,粗暴的夺走了她的初吻。

见西施那双目惊恐的神色,姬凌云心下大快,刚才西施与范蠡聊天时又是嫉妒又是酸楚,时儿兴奋时儿紧张,几乎让他郁闷致死,心想让你受回一次惊吓也好。

姬凌云尽情的享受着西施的樱唇,将她死死的抱在怀中,仿佛要与她融为一体。

西施身子逐渐发热起来,她以认出了来人,这下突如其来的变化,使她进入身心都步入狂喜状态之中,放下了所有的矜持热情的回应起来。

直到两人都觉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才分开。

西施万分欣喜的看着姬凌云道:“你怎么会在这儿,我不是在做梦吧?”

姬凌云伸手在她的绝世容颜上来回抚摩满足笑道:“你说,做梦会如此真实吗?”

西施喜极而泣,悲喜交集。

但西施毕竟是西施,很快就平复过来,幽幽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姬凌云微笑着答道:“在你来凉亭之前,该听得我都听到了……到是你,不是说在越境竹林吗?怎么被范蠡抓到这里来了?”

西施玉面绯红,羞愧难当忙道:“先不说这些,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带我走,我们离开这儿。”

姬凌云这才想起今日来的目的安慰道:“不急,遇见你是意外,也可以说是缘分。但今日我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范蠡,不能半途而费。”

西施脸色微微一变,对范蠡她还是有存几分好感的失声道:“你要杀他报仇?”

“不!”姬凌云摇头道:“劝他加入,勾践忌惮贤臣,但我不会。只要他答应,等伍相国百年后,我吴国的相位就是他的。”

西施叹道:“你并不了解范蠡,范蠡虽离开了越国,但不是仕二主之人。他身在齐国,却从未少一分对越国的关注。让他加入吴国,对付越国。无论如何他都是做不到的。”

姬凌云早已想到了这点冷声道:“他若不答应,我也只好杀了他,以绝后患。”

西施看着姬凌云沉声道:“你变了。”

姬凌云有苦难言道:“顺应时势,不得不变。既然选择走上了这条路,就必须走下去。”

很意外!

西施竟赞同的点了点头,欣然道:“我能理解,也支持你。就向当年的我一样。不瞒你说,我最佩服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伍子胥,一个是范蠡。但若当年你没有将我截下,那么我也会毫不留情的帮助越国对付伍子胥。因为,那是我要走的路,没有回头的余地。对固然好,错也只能走下去。走吧,我同你一起去,这时,范蠡应该在书房阅览书籍。”

在这一刻,西施表现了属于自己刚果决绝的一面,让姬凌云大敢惊讶,暗道:“西施外柔内刚,才智绝伦。伍相国说的不错,她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助臂。”

姬凌云笑着点了点头,叫来了项鹰。稍微介绍了一番后,就一起向范蠡的书房走去。

没走几步,漫天大火突然烧起。转瞬之间,范蠡这若大的别院竟然被大火给吞噬,浓烟四起,火光冲天。漆黑的夜晚,变得通红一片。

四周杂闹声此起彼伏,救火的哭喊声不决与耳。

姬凌云失声道:“这不是意外,而是人为!”

西施吐了一口气,叹道:“想必范蠡已经发现了你们,并且知道了你们的来意,下令门人放的火。他知你不是卤莽之人,从容前来,必又后手。因此,不惜放火烧屋,制造混乱。好趁乱离开。”

姬凌云知道范蠡在这里的声望极高,在不走恐怕想走也走不成了,不甘心的看了大火中的房屋一眼,转身离去。

这时,一奴仆跑了进来道:“王子,我家主人说,希望你善待西施。”

第一章 定计

巨舟顺流而下,船舱的大厅里,姬凌云众星拱月般被众人围在正中处。

搜寻了一夜,他们并未发觉范蠡的踪影。大事紧迫,他们只好依照原定计划乘船南下入越,只是在人数上多了一个西施。

一想起西施,姬凌云就骤然升起一肚子的火瞪了她一眼。

西施瞧见掩嘴低笑毫不在意。

昨夜,放弃搜寻后,离天明开船之时还有两个时辰,姬凌云就决定先吃了西施这妖娆在说。

他虽非如此急色的人,但对西施这情深义重的娇娆想得要命,而她又是诱人无比,一言一笑,无不惹人心扉。心中不由起了快刀斩乱麻的意思,尽早得到了这位绝世美女的身体,将她跟自己死死的绑在一起。

可西施仿佛猜中了姬凌云的心思一般,将门窗关的死死的,且还用重物顶住,根本就不让姬凌云入内。

西施至门口道:“夷光明白王子的心意,王子也应该明白夷光的心意。我希望王子现在以重振吴国为眼前之急,以选贤任能为首要大事,不要贪图安逸女色。”

当时姬凌云“嘿嘿”笑道:“这个夷光放心,正如你言,既然我以决定走上了这条路,无论对、错,我都会义无返顾的走下去。”

西施娇媚的声音再次从对面传来:“不若这样,你我订个协议。在王子未重振吴国之前,切勿于夷光同房。待日后,重振吴国之日,你我在共享这胜利果实可好。”

姬凌云满心不悦道:“夷光这是不信任我,认为我会沉迷女色?”

“不!”西施斩钉截铁道:“王子不是这样的人,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夷光此身非王子不嫁,但也知王子绝非凡人。这不单是对王子的考验,也是对我的考验。我希望王子能够再现吴国辉煌,此举也是向王子表示我对重振吴国的决心。”

姬凌云听候默然无语,西施对自己如此有信心,难道自己还不如她吗?当下笑道:“好,你我一言为定。”

答应的是够爽快,但一想起自己被拒之门外,就忍不住瞪罪魁祸首一眼。

若不西施昨夜的一番话,姬凌云自己也只是努力复国而已,但经过昨夜后,姬凌云便克制了心底的欲望,将自身的精力都放在了复国之上。

这不,天一亮,姬凌云就召集了姜良、项鹰、西施商议复国要事。

姬凌云首先起了一个头沉声道:“诸位都是姬某的心腹,也知姬某的决心。但要想复国,我们目前必须要解决三个难题。”姬凌云虎目扫视了一眼道:“第一、民心问题。第二、倚靠城池。第三、善战士兵。”

姜良早在投效姬凌云的当晚就已经开始考虑这个问题,不加思索的道:“王子说的不错。要想对抗越国,首先我们必须要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强兵。没有对抗越国的力量,不会得到民众的支持。同样的,没有城池的依靠,也会令人动摇胜利的决心。至于民心,这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但吴国当地居民深受越国的残害,只要由此入手,就可令上下同起复仇之心。若将这三点按先后来分。在下认为因以士兵为先,倚靠城池次之,民心再次之。”

项鹰道:“我赞成姜良兄的说法,我们首先要有兵。我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有兵才能打战,有兵才能攻城,有兵才可以保护一方,令百姓归心。要是没有士兵,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复兴吴国也是空谈而已。”

姬凌云顺着项鹰的话道:“所以我决定去一趟北固山和鄱阳寨。”

江东有两股实力强悍的马贼,分别立足与北固山和鄱阳寨。其中以北固山的马贼为最,共有四千余人,他们装备精良,抢掠商旅无数,并且每每收成时,都会至齐国抢粮。

越国、齐国曾经多次讨伐,但北固山易手难攻,首领血仇更是智勇双全,曾经一举利用地形优势大破越、齐五万联军,打的两国灰头土脸,颜面扫尽。

鄱阳寨的水贼也是实力雄厚,首领却跃本是楚国贵胄,但被楚国司马子綦陷害,家破人亡。幼年却跃在家臣的掩护下侥幸逃得一命。十年后,却跃召集一帮人马在长江流域占地为王。五年发展,也聚集三千壮士。由于,这三千壮士均以水为家,在大江上来去如风,楚国曾多次派大军围剿,但楚军少则被对方击溃,多则寻不见对方踪迹,楚国也无法拿他们如何。

项鹰严肃道:“王子打算收服这两股盗贼?”

“没错!”姬凌云沉声道:“要想重建吴国,必须在越国没有任何防范之前攻取姑苏,以姑苏为据点蚕食周遍疆域。但我们手上并没有士兵,重新招募训练只会使越国有所防范。不如从他人手中夺取。那些马贼各个都是勇悍之士,若能归顺,定可杀得越国措手不及。”

西施这时开口道:“如此会不会有损王子名声?”

姜良笑道:“无妨!只要他们诚心归顺,换个身份就可。况且,北固马贼只是针对齐国,而鄱阳水贼与楚国有血仇。他们都不曾在吴地抢掠,吴地百姓不会认得他们,更不会深究他们的来历。”

第二章 北固重逢

姬凌云听了姜良的话,不惊大叫:“是吴国的大将?”他也想到了收服马贼为前期力量,却没有姜良看的那么深透。

姜良点头正容道:“应该不至于有错,在王子失踪期间。在下受小妹所托调查王子的下落,对吴地的举动非常在意。北固山的马贼首领血仇一切都不为外人得知,只知他武艺精湛,智慧过人。越、齐两国拿他毫无办法。值得注意的是血仇的出现在吴灭以后,而且血仇不似却跃那般一点一点扩大实力,历经五载才有如此规模。他首次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麾下就有两千余装备精良的精锐士卒,另外他们从来不抢吴地百姓的东西,招收部众也非常的严格,仿佛不是在招募山贼,而是在挑选士兵。所以我推测他们不是寻常的盗匪,而是一支藏在深山等待时机复国的军队。”

姬凌云思绪电转,伍子胥至今尚未有任何消息,但可以肯定的是伍子胥一定在某出为吴国的崛起而出力。说不定北固山的马贼就是伍子胥为吴国的崛起而做的布局。

越想姬凌云就越觉得有理,北固山的马贼首次出现在众人就有两千余装备精良的精锐士兵,而伍子胥当年不就是从败军中挑选了两千最精锐的士卒吗?

姬凌云将自己的想法公布与众道:“不会错了,这应该是伍相国为复兴吴国而布下的暗棋,当年我离开吴国时,伍相国手中正好有两千精锐。”

众人闻言大喜,有了北固山的四千精锐士卒就等于有了可以攻取根基的实力,也有了和越国叫板的筹码。

**********

姬凌云换上戎装,再次踏上了故国的土地,看着一个个憔悴的百姓,心中不由一阵锥心的刺痛。

越王勾践恨夫差入骨,对吴国百姓也无好感。不但在吴地提高赋税,还让越人治吴,不许吴人在吴地为官。对于那些残害百姓的官员更是视若无睹,两年间逃进楚地的吴民就高达八十万之众。

得知这一切,姬凌云咬牙切齿道:“好你个勾践,终有一日,此仇我要你百倍偿还。”

西施带着面纱叹道:“勾践这是在自掘坟穴,如此不在意百姓霸业如何能够长久。”

姜良接话道:“勾践跟夫差很象,都是一样的好大喜功,对本土百姓能够作到明君因做之事,但对于他国百姓却视如草芥。不同的是勾践忌才而夫差缺乏忍耐。”

姬凌云摇头笑道:“姜良兄安心,我口中的报仇是针对勾践,而非越国百姓。况且,越国才是目标之一,我还不至于如此胡来。好了,我们找一处城镇居住下来,然后在去北固山看看。”

姜良应道:“前面就是宜城,我们去那儿歇息吧!”

宜城便是后世号称“天下第一江山”的镇江,那风光旖旎多姿,有金山之绮丽,焦山之雄秀,北固山之险峻,山岭环抱,林木幽深是一座罕见的山林城池。

姬凌云低语道:“以这宜城为据点也是不错,此地四周环山,以守难攻,丝毫不逊色于伍相国建造的姑苏。”

姜良点头赞同:“我也是如此看的,适合王子立足之地有二。一是姑苏,二是宜城。但姑苏在吴国百姓心中的分量极重,拿下姑苏的效果更为好一些。”

正说间来到了一家客栈。

次日,清晨。

姬凌云就协同项鹰、森熊一起向北固山走去。

北固山由前峰、中峰和后峰三部分组成,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实为易守难攻的要地。姬凌云暗自心惊,难怪这血仇可以在此地破十倍于己之敌,这山无疑就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天然的堡垒。

姬凌云暗思间蓦地感到一对锐利的目光,罩射在他的背脊上,看了项鹰一眼,见项鹰眉头紧皱右手以握住配剑显然也发现了四周存在的暗哨。

姬凌云放声大喝:“吴国姬凌云有事求见寨主血仇,请暗处的朋友通报一声。”

项鹰眉头大皱惊道:“王子……”

姬凌云笑道:“无妨,此行的目的就是要收服他们。无论他们是不是伍相国留下的,我都要让这血仇为我所用。如果连真名都不敢说出口,如何让他臣服。”

“走,我们去会上一会!”姬凌云昂首阔步向前走去。

项鹰被姬凌云的斗志激起了胸中豪气大笑一声紧随其后。

走了半个时辰,道路越来越险。姬凌云他们已经到了北固山的中峰处。

三人都很明显的感觉到了周遍的埋伏,但此刻以容不得他们退后,毫无畏惧的向前走去。

“凌云王子?真的是凌云王子。”

正行间,右方的草丛中传来了一阵欣喜的叫唤。姬凌云凝目望去,一个三十岁的黝黑男子向他们快速跑来。

他宽肩窄腰长腿,身上没有半寸多余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灵活多智的眼睛,高挺笔直的鼻梁,浑圆的颧骨,国字形的脸庞,象极了印象中的一人,可是确大不相同。

那男子来到姬凌云身前伏地拜道:“末将展如拜见王子。”

“你是展如?”对方的模样确实无一不象展如,但以前的展如是一个皮肤偏白的俊伙儿,可眼前这个确是一个黝黑的大汉。

展如道:“在这山上待了两年,早已洒黑了。”

第三章 物质齐备

北固山的后峰正是北固山最险要的地方,那里背临长江,枕于水上,峭壁如削。唯一的连接两地的通道只有一条两人宽的小道。完全可以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来形容。

后峰山寨,姬凌云坐在主位,展如、项鹰、森熊分别坐立两旁。

姬凌云未见伍子胥的身影奇道:“展将军,怎么不见伍相国?”

展如道:“王子有所不知,在伍相国用离间计逼死文种以后,他就将麾下的两千士卒交给了我,让我在北固山山立足。收集钱财粮食,以做复国之用。后又让端科潜入眼锡山建立威信。他自己则去了楚国,帮助白公胜对付楚王。”

展如原原本本的将当年伍子胥的策略如实说了出来。

姬凌云呆立半响,乱了,乱的一塌糊涂了。原本被勾践忌惮而死的文种竟成了中伍子胥的计谋,一战而败的白公之乱,竟然在伍子胥的帮助下,越战越勇,一举夺取了楚国一半疆土。

想着姬凌云心中不由庆幸,还好伍子胥一心忠于吴国,否则若一不小心成了他的敌人,如何能够睡的着觉?

姬凌云沉吟道:“这么说来,我们不仅仅只有北固山的四千兵将,锡山上的矿洞中还有八千左右的壮士?”

展如应诺道:“如果伍相国的计策无错,锡山上确实有这个数量的青壮,但是否现在都信服端科还很难说。”

姬凌云沉声道:“展将军,冒昧的问一句。你手下的四千人可否都能够立刻上战场,为复兴吴国而效死命。”

这么问并非是不信任展如,而是四千贼兵当惯了随心所遇的贼,一下子要转为兵,怕他们会心声抱怨。

展如先是一愣,立刻明白姬凌云的顾虑正容道:“王子放心,山寨中的这四千兵将个个都是吴人,而且他们大部分都是受不了勾践欺压的吴人。他们对越国都报有很深的成见,让他们兴吴杀越,决不成问题。何况,末将治军之法,源于孙武子,以军纪为先。四千山贼虽名为贼,军纪却丝毫不逊色于正规军。只会闻鼓而前,鸣金而退,不会问为什么。”

姬凌云赞许笑道:“现在山寨中有多少石粮食。”

展如精通领军作战,对这些杂事却是不甚精通,忙道:“我不记得了,王子等会,我去拿帐本。”

不一会儿,展如回到了大厅答道:“粮食一万五千石,黄金两万,白玉五十对,美玉一对。铠甲一万三千套,剑六千,戈六千,长矛三千,铜长矛五百,长箭五千套,弩三千套,箭枝五万,还有战马一千匹。”

展如越报姬凌云越是心惊,这些东西完全可以组建一支一万五千的军队啊!震惊之余,不由诧异道:“怎么这么多?难道当山贼真的这么赚?这些物资恐怕是一个上等国家一年的全收入了吧?”

展如笑道:“这些主要是靠王东。”

姬凌云听了王东之名,顿时想起了自己府上的那个生死不知的管家王东,忙问道:“这王东可是我府上的那个管家?”

展如点头道:“正是他。在一年多年前,有次我下山办事,被人认了出来。遭越兵四处追杀,后被王东所救。原来,当年他想杀太子友为妻儿报仇,在越兵破城的那一刻,他乔装越兵混入了吴宫。太子友没有寻到,却意外的到了吴国的宝库。他趁乱偷了几件宝贝,贩卖后在越地做起了生意。王东处世圆滑,坑蒙拐骗无一不精。短短时日,就成了越国知名的商贾。

他知勾践喜功,就造了一个勾践模样的金人,在金人背后刻上‘功盖桓文庄,天下唯越强’的字迹,深得勾践欢喜,给了他不少好处。不过难得,这小子品行确实不端,但对王子却是忠心耿耿。我打劫来的货物,大多都是由他转卖出去。尤其是一年前,勾践大寿齐王准备的六车重礼祝贺,被我们伏击重礼全归我们所有。其中的一对碧玉,王东在秦国就卖了一万三千两黄金。也是那一次,勾践大怒和齐国联军攻打北固山,不过他们的大军在山中施展不起来,四面挨打,等于给我们送兵器一般。”

姬凌云听候心中暗笑‘功盖桓文庄,天下唯越强’确实是王东的风格,听到王东无恙,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高兴。

展如续道:“这帐目就是王东做的,一笔一划非常清楚。”

姬凌云从展如手中接过帐本,随意看了看,帐面记载的确实清晰,每一份钱都有详细的记载,没有一点含糊。

姬凌云将帐本放在一旁,长长的松了口气,原以为这复国的开局会异常困难,却想不到在伍子胥的谋划下,竟然事事顺利。

项鹰道:“有了展将军的四千军马,又有锡山上的八千壮士。以我之见,就不必在冒险去鄱阳寨了吧。”

“不行!”姬凌云断然拒绝道:“开头做的越好,成功的希望就越大。越国暂无水军人才,水军战力极差。而鄱阳寨的三千水贼都是水中能手,收服他们对我军大有好处。在敌强我弱之即,我们应当利用起敌人的一切弱点,狠狠的打击对方。”

姬凌云下令道:“展将军你立刻准备好一切战斗物资和兵马,待我回归后,迎接复国的第一战。”

第四章 水贼却跃

当夜,姬凌云等人就下了北固山,虽然目前一切顺利,没有任何对自己行动不利之处,但姬凌云却不能有任何大意。

想要复国成功就必须要经过多重考虑,而且不能失败。一但失败,那么百姓将会对你失望。想要重新来过,那将更加的艰难,多一分准备就多一点成功的几率。

回到宜城,姬凌云招来了姜良、西施,把北固山上的一切都告诉了他们。

姜良闻言又是欢喜又是敬佩,感慨道:“伍相国目光长远,早已为复国做了万全准备,姜良远不及也。”

姬凌云激励道:“姜兄不必自谦,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伍相国治国,军略确实有过人之处,但在某些地方未必能胜过姜兄。姜兄休要低估了自己。”

这很平常的话,在这时说出无疑是金玉良言。孔子虽在,但《论语》却是孔子后人根据孔子的言行而著的书籍,并未留传。这《论语》中的圣言,自当无人知晓。

话一出口,就让姜良、西施双眼大放异彩。

姜良正容道:“王子良言,姜良紧记在心。”

姬凌云提起前往鄱阳寨一事,姜良也赞同前往。

众人商议至清晨才匆匆睡去。

第二日,姬凌云、西施一行人依旧乔装成商旅赶往鄱阳寨附近的九江。

九江地处长江中下游的南岸,左邻鄱阳湖,右连洞庭水。古代以九为尊,以九为大。因周遍河渠众多,被称之为九江。

此地本是吴之东境,楚之西境,也有“吴头楚尾”之称,但吴国没落,楚国重新夺回长江流域的控制权,九江也成为楚地,并造了一座名为九江的城池。

由于城池建与要地又在江南,楚国江北的内乱无法波及此地。因而虽是新建不久,但却人口众多。

姬凌云、西施一行人找到了住处后,并未草率行动,而是乔装去四周城镇打听却跃的情报,决定先了解对方的性情才做决定。

两日后,众人相距九江城中。

项鹰先道:“这却跃本是当地非常出名的一个义士,在当地百姓口中皆有好评。但十年前,却跃独身刺杀仇人子綦,被子綦之子子旦打败。子綦为了将他铲除派门客一路追杀,并出千金悬赏他的头颅。却跃被迫无奈,投奔了长江流域的一个小海贼。短短数年,却跃凭借过人的胆识义气被举荐为首领。至今,却跃已经是长江一代实力最强的水贼。并且也是唯一一支敢于楚国军队对抗的水贼。”

姜良等项鹰说完接着道:“我探听的消息等项兄的差不多,只有一些不同。却跃此人同项兄一般,喜豪杰而厌小人,直来直往,不喜做作。更重要的是却跃在一年前打算投奔勾践,但被勾践视为盗贼而拒绝。”

西施这时笑道:“根据现有的情况,可以说明一点,却跃有雄心可无人识其之能。王子可以以次为主要条件拉拢他。”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明天我就前往鄱阳寨,森熊与我同往,你们在这里等候消息。”

项鹰忙道:“让我去把,多一人多一个帮手。我怕他们将王子交给勾践以谋取官职。”

姬凌云摇头道:“不会的,却跃此人真性情,定视尊严如生命。他被勾践以盗贼之名拒绝,就不会在厚着脸皮去求他。更主要的是却跃喜豪杰而厌小人,我们随行的人数越多就越会被对方轻视……另外……”

姬凌云笑道:“我们此行是深入虎穴,若对方真的有杀我之心,多一人又有何用。若这点小事都无法办到,自己又如何能够令吴国傲视群雄,你们不必在劝了。”

姜良并不希望姬凌云冒险,但他所说不无道理,此时正是非常之时,姬凌云确实有冒险的必要只好道:“王子一切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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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精蓄锐了一夜,一早姬凌云就同森熊两人来到了彭蠡泽,据说鄱阳寨就在彭蠡泽的湖心,并不难寻。

但这里只能算是一个小分寨,鄱阳寨真正的位置却是鲜有人知。但若想加入鄱阳寨唯一的途径就是到达彭蠡泽的湖心接受考验,过关之人才能到达鄱阳寨。

却跃虽直来直往,不喜做作,但处世却非常小心,这也是他的生存之法。

姬凌云同森熊到达了彭蠡泽的湖心,入眼的一幕几乎让姬凌云笑喷了出来。

彭蠡泽的湖心并非是风景秀丽的宝地,只是一个高出水面的凸地,前后不过一里,上面怪石林立。一个六旬老头坐在日光下,面前一张破旧的桌子。桌子旁边插着一根竹棍,竹棍上方飘着一块类似桌布的正方形布块。布块上还写着五个大字“水贼招募处”。

姬凌云强忍着笑意来到那六旬老头的面前道:“这么寒酸,要学官兵招人也要学个样子嘛?”

六旬老头头也不抬道:“当海贼不是种地做工,干的是亡命的活,吃的是血做的饭,要那么豪华做什么?”

想不到这个糟老头竟然说出这么有道理的话来,姬凌云不由的一愣,随后道:“到是我冒昧了,请转告贵首领,就说吴国三王子姬凌云有事情求见。”

第五章 先声夺人

在姬凌云来到彭蠡泽湖心不久,却跃就得到了消息。他们能够数败楚国水军,跟他们这出色的水上情报网有莫大的关系。

却跃全身武装,神情严肃的坐在虎皮大椅上,下首众人个个沉默不语。

他自幼就认为好男儿应在战场上体现主自己的价值,常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向他先祖却宛一般征战疆场,但至今却成为了空谈。当年投靠水贼乃不得已之举,可一日为贼,终身是贼。那些重视名誉的君王根本就不认同他们这些人的存在,对他们有的只有轻视,而得不到重用。

他为人一向重视尊严,别人敬他一分,他则还人一丈。勾践的轻视,让他尊严受到了严重的污辱,他那拳拳真心被勾践完全践踏在了脚下。

那一刻,他决定不在对那些无知而愚昧的君王抱有任何幻想,全心全意的发展自己的水寨。既然“却跃”二字不能受到世人景仰,那么就让它令长江两岸的人为之胆寒。

从那以后,却跃不在顾及官兵,公然的跟楚国对抗起来。

今天,却跃在天刚微亮之时,就准备好了一切,打算在正午时分攻打楚国在江北的一处水上军寨。目标则是三日前楚国运至此军寨的上千石粮食。

但正准备出发时,却跃却得到了姬凌云求见的消息。

若是以往,却跃或许能够有兴致一见,但此刻吴国以成历史云烟,而他那一腔热血也逐渐消散,实在不愿在想起惜日之辱。

却跃道:“对方来了几人?”

“就两人而已。”回话的正是姬凌云遇见的糟老头。

“就两人?”却跃眼中出现一丝欣赏口中却道:“他不想活了不成?”

糟老头对道:“恐怕他的来意同伍子胥一样,让我们加入他吧。”

在却跃投勾践失败后,伍子胥曾单独来到鄱阳寨劝说他加入吴国,为吴效力。但却跃并不同意,在他的眼中灭亡的吴国根本就没有为其卖命的意义。哪怕,伍子胥当年是他先祖却宛的好友也一样没得商量。

“哼!”却跃右旁第一位壮汉冷声道:“一个毫无实力的王子就想让我们为他卖命,真是天真。大哥,不如这样,将姬凌云杀了,给勾践换取赏钱,给众位弟兄买酒。”

此人是却跃的结拜义弟姓张名吟,是却跃手下的第一猛将,对却跃忠心不二,深得却跃信赖。

却跃眉头一皱道:“二弟不可无礼!那姬凌云敢深入虎穴也是条汉子,不能如此对待。”倏地,却跃突然想起伍子胥对姬凌云的评价“凌云王子乃世上少有之霸才,将来成就定远胜与历代霸主”暗道:“伍子胥将姬凌云说的如此之神,自己不如见上一见。若他真的如此英雄了得,不见上一见岂不可惜?”

“来人,上鼎!”说罢,却跃脸上出现一丝冷笑,来者若是真豪杰,赔罪便是。若吓的尿了裤子就直接将他活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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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凌云、森熊等了许久终于见两人从怪石中走了出来,他们替姬凌云、森熊蒙上双眼,领着他们走进了怪石从中。半柱香的时间,姬凌云等人上了一艘大船。在水上飘摇了三个时辰,才抵达地面。

由于双眼被蒙,姬凌云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只好跟着领路人后边行走。

又过了一个时辰,领路人才揭开他们的眼布。

姬凌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处不知名的山中,前面正是一处规模极大的山寨。

“沿着青石走,不远就是山寨大厅。”这是领路人对他们说的唯一一句话。

姬凌云左右观望,这里虽不如北固山那样井然有序,但松散的空气中漫布着一股杀气,那是一股不畏生死的飙悍之气。

踏着青石扑成的道路,很快姬凌云和森熊就看到了山寨大厅,当然也看到了大厅门口的那一尊巨大的,重达不下四百斤的铜鼎。

铜鼎下方还有一些枯枝烂草,那些枯枝烂草样子蓬松,分明是新加上去的。

姬凌云神情一禀,猜中了却跃的意图,如果却跃诚心杀他们大不必如此费力,郝然是为了试探自己。

姬凌云微微笑道:“小森,你可否举起那鼎?”

森熊不屑道:“那铜鼎不过四百余斤,举它不难。”

姬凌云当然知道这点初次见面时,森熊就曾举起不下四百斤的青石板,何况是在青石板陷入泥土的情况下,强行将青石板从地底拔出。但姬凌云现在却求一个震撼,让森熊单手举起这铜鼎,先声夺人,反客为主。

姬凌云将想法告之了森熊,森熊正色道:“有些困难,但我可以。”

来到铜鼎前,姬凌云先一步走了进去。

森熊深吸了口气,右手抓住三脚铜鼎的一脚,双目圆瞪全身肌肉暴凸而起,右脚猛一跺地。那无与伦比的爆发力让森熊将这四百斤的大铜鼎一手高高举起。

寂静无声。

见道这一幕的人仿佛通通都得了老年痴呆症一般,傻了。

见过力大的,可是却没有见过力气这么大的。那些熟知的大力士与面前这人相比完全是幼儿同大人的级别。

森熊不在意众人一步一步的跟在姬凌云身后。

第六章 一个条件

却跃双眼充满了惊骇,那铜鼎重达四百五十斤。常人莫说单手,就算是双手齐用也休想移动他分毫。这铜鼎是由寨中的四位壮士用木棍齐心抬到此处,纵是他们四人合力也累的半死。可眼前这个身高十尺,体壮如牛的怪物竟然单手就将那铜鼎举起。那将需要多么恐怖的力量?

却跃脑袋一片空白,出现了短暂的失神。为于两旁的大小头目也是一个个的膛目结舌,思绪凌乱。

“这……怎么……可能……”

却跃麾下的第一猛将张吟嘴巴张了半响才断断续续的从口中吐出这几个字。

姬凌云道:“小森,将铜鼎放下。”

森熊也将到达了极限缓缓的将铜鼎放在了地上。

姬凌云和颜悦色的笑道:“却寨主,这份大礼如何?”

却跃回过神来双目在森熊身上扫过,然后定在了姬凌云身上,见他气定神闲,虽然穿着便服,却仿佛有种令人如沐春风的魅力。

身为主人的自己却在第一次相逢时,就被对方先声夺人,反客为主确实有些难堪。

但却跃不怒反喜笑道:“凌云王子果然不愧是凌云王子。却跃早年听伍相国说王子乃人中龙凤,天下无双,定能功盖历代霸主诸侯。却某也常闻王子丰采,既是佩服,又是不忿。适才多有得罪,还请王子见谅。”

说罢走下主位深深施了一礼。

“得罪二字,从何说起?”见他如传言一般爽快,姬凌云不由好感大增,连忙还礼,“却将军以白手起家,公然与楚国抗衡,且胜多败少。战斗经验胜我十倍,姬凌云正想请教一二呢。”

却跃摇头道:“王子客气了,楚国除了叶公,白公外,其他的都是不知兵的蠢物而已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他突然精神大振道:“我却跃最喜欢的便是结交豪杰,遇到凌云王子这般人物,自当不能放过。今日你我不醉不归。”

姬凌云见却跃转移话题笑道:“喝酒姬某随时奉陪,但姬某今日来贵地有要事与寨主商议。”

却跃回到了位子坐下道:“莫非同伍相国一般来劝我出兵助你们复国?”

“并非如此!”姬凌云摇头笑道:“不是出兵助我复国,而是归顺我吴国,为我吴国尽忠。”

却跃森然道:“好笑,吴国以灭,何来的吴国?”

姬凌云傲然道:“国虽灭,但心不死,国照样强盛。火能灭草,但根不亡,来年将越发茁壮。我吴国虽灭,但却未亡。只要有我姬凌云在的一日,我势必要建立一个超越历代吴王的大吴王朝。”

张吟不屑的冷笑道:“一切都是空谈狗屁,与其投奔你这个无权无势的落难王子,到不如将你杀了,送给勾践,讨得一官半职来的实在。”

姬凌云毫不在意的笑道:“这个方法不错,或许确实可以谋得一官半职,但在勾践眼中,贼始终是贼。就算你们在勾践手下谋得一官半职,他也会将你们当成贼来看,当成贼来防。那敢将你们大用,难道你们忘记了一年前的耻辱?”

却跃想起一年前的事情双目通红咬牙切齿道:“你这是在瞧不起我们吗?”

“非也!”姬凌云摇头道:“不是我瞧不起你们,而是勾践瞧不起你们。”

其实,姬凌云知道勾践并没有那么不堪,相反他是一个很出众的君主,不然也不会成为春秋一霸,但越国、楚国、齐国以成联盟。

而却跃却视楚国为劲敌与楚国有血海深仇,勾践自不会因为却跃这小小的盗贼而破坏越楚之间的联盟。何况,却跃的条件中还有让他统领三千旧部,不能将他们拆散。

勾践怎么可能相信身为盗贼的他们,并且让却跃掌管只忠于他的属下。

张吟强辩道:“就算你说的不错,但你就一点也不在意我们的身份?”

姬凌云道:“在意什么?你们对越国来说,不过是大江中的一勺水,微不足道。有你们越国的实力不会上升多少,没有你们也不会损失多少。可对于我来说,你们手中的士兵却是一股强大的战力,足以扭转战局。成功之后,你们就是我大吴的复国功臣。我姬凌云再傻也不至于将复国功臣当作贼来看待。”

姬凌云的话让却跃、张吟都陷入了沉思。

姬凌云续道:“前程就象赌博,你投下的注越大,得到的回报就越多。不下血本,就不能成就辉煌。若畏首畏尾,只能是一事无成。”

却跃有些意动问道:“若是赌输了,又当如何?”

“这还用问?”姬凌云大声道:“要头一颗,要命一条,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当然,这话怕死的人除外,还有那些胸无大志,只想苟且偷生的人也要除外。”

张吟本对姬凌云并无好感,听了这话也不禁动容道:“王子说的好,死算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大哥,你来决定吧,我张吟没意见。反正我讨厌越国,讨厌勾践,杀他们我不反对。”

第七章 试探

姬凌云看了却跃一眼,知道这是他最后的低线,欣然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却跃大喜,忙命人杀猪宰羊款待姬凌云。

当夜,姬凌云便下了鄱阳寨。与来的时候不同,此刻却跃已经完全信任姬凌云,不但没有蒙他的双目,并且还亲自送他下山。

原来鄱阳寨看似水寨,但基地却是意外的在深山之中,完全同水绝缘。

姬凌云暗自赞叹:“难怪楚国派大军沿长江上下游察探都没有探到任何鄱阳寨的信息。谁又想得到水贼的营地不在岸旁,而是藏匿在深山中呢?”

姬凌云、森熊返回九江城以是午夜时分,城门已然关闭。无奈之下,两人只好在城外农家借宿了一宿。

第二日辰时九江城门开后,两人方才进入城中。

到了客栈,姜良、项鹰以及西施、姜柔二女眼中均布满了血丝,在客栈内等后,大家都一宿未眠。

姜柔哭道:“怎么这个时候回来,担心死人了。”

项鹰也激动的插入道:“若非不知王子身在何处,项鹰早就只身前去了。”

姬凌云眼光在众人面前扫过,最后定阁在西施身上,见她也是一脸的忧心,笑道:“被却兄款待,来晚了一些。到达九江城已经深夜了,城门以关,只好等到现在,让诸位为我担心了。”

用过早餐,姬凌云、姜良、项鹰、西施又聚集在了一起,姬凌云将此行的经过完全的告诉了众人。

姜良沉吟道:“杀子綦?这不太好办啊!子綦有一子叫子旦,是楚国四大剑手之一。其一身剑术打遍楚国,除一次败在叶公之手外,再无败绩。当年却跃刺杀子綦就是因败在子旦的手上而令计划失败。”

姬凌云来到楚国对这里的人物有个大致的了解说道:“不只是如此,子綦自身的剑术也相当高明,而出入间通常都有三名心腹好手以及百名护卫保护四周,很难有下手的机会。”

不过,姬凌云斗志不减道:“这是却跃给我们的任务,又何尝不是对于我们的挑战?如果,这点小事都无法做到,那么又谈什么复国。在我的人生里,只有敢不敢做,没有做不到的。”

邓城原是西周邓侯国的首都,在楚国的征伐下,邓侯国以灭,邓城被纳入楚国的版图。

楚国自从在柏举战败以后,损失惨重,立国策以守为上。以“东不羹城”、“西不羹城”、“陈城”、“上蔡”等数军事基地为要点,形成北面的屏障,进可攻,退可守。

但白公胜叛乱,令楚国陷入了灭顶危机,至郢都分界,楚国大半领土都被白公胜占据,“陈城”、“上蔡”、“郢都”等重要城池都在白公胜的掌控之中,实力空前强大。

楚王仅仅在叶公、子綦的襄助下,死守各处要塞。

其中以邓城最为重要,那里襄水迂回,岗岭起伏是楚国最坚固的一处要地。经过了十多日昼夜赶程,姬凌云来到荆楚,抵达了这军事要地。

经过十余日的探察,姬凌云他们终于大致掌握了子綦的行踪。

邓城街道,一队人马,缓缓出城,在开路的楚军后,两骑并排前行。

左边一人形相威猛,右眼少去一目,单目不时闪过一丝精光,正是名列楚国四大剑手第二位的子旦。子旦生性凶残好战,手下血腥无数,人人惊惧。对敌切磋交锋,从不留手,不死即残。叶公沈诸梁恼其凶残,刺其一目。

右边一人形貌优雅大方,赫然是姬凌云此行的目标楚国名将子綦。

子旦被叶公刺瞎一目后,作风大变,不在四处挑战,而是闭门苦练剑术,可一但出手更为狠辣,除却跃侥幸逃脱以外,子旦手下再无从无活口。

不过,子旦所杀不是敌人,就是被迫出手,叶公也不能耐他如何。

有子旦在,姜良的忧心也不无道理。

在子綦、子旦身后,是一批高手将领,均是少见的好手。

子旦道:“沈老头去秦求援,为何至今毫无消息。”

在旁边策马而行的子綦面不改容地道道:“秦国新任君王秦厉共公,乃少见的一代名君,其才不在当年的秦国霸主秦穆公之下。纵是叶公出马,恐怕我楚国也要大下血本才行……哎,为父至今也想不通,那白公胜虽有将才,但尚且不是郑将公孙纵的对手。怎么短短时间如此厉害,叶公在他手上都是败多胜少。”

子旦沉默不言,他对叶公可为仇深万丈,可叶公却是楚国不可缺少的栋梁,而其家族却又是楚国依赖的世族之一,同叶公作对就等于同自己的家族为敌。两难的抉择,常常让子旦难以取舍。

正行间,子旦蓦地感到一对锐利的目光,在注视着他,眼光中充满了不怀好意。

破空箭弩疾射而出。

子旦毫无征兆的挥剑打掉箭弩,身形电射而起,直向射箭之处冲去。

子旦落在大道旁的人丛内,眼角似乎有人影一闪,没入横巷内。子旦奋起直追,却见一人翻墙而过,不见了踪影。

客栈中姬凌云喘着粗气道:“子旦身法之快,平生仅见,日后行动是该谨慎而行。”

项鹰抱怨道:“王子此举太过冒险,着实吓了我一身冷汗。”

第八章 再见伍子胥

项鹰听了姬凌云的话有些不安道:“话虽如此,但如此试探不正是暴露自己的目的,让对方早早防备吗?”

姜良笑道:“子綦现在是上邓城的守将,这几日我们曾以种种手法,调查他的生活规律,行藏之处。但子綦这人狡猾诡诈,因生性贪婪而树敌极多。怕人报复,故而行踪难测。从来没有固定的作息,很难确定伏击路线。惟有每隔十日的巡视军营,是子綦不可不往的地方。巡视军营重中之重,无可避免地要现身前往,届时当有可乘之机。”

姬凌云露出赞许的神色,姜良这一解释,刚好也是他计划中的关键之处说道:“姜兄思虑细密,布局严谨。一般情形下,人手越多防卫越为周密,岂知物极必反。人的内心千奇百怪。在这种情形下,因为不相信有人敢贸然行事,所以反而会放松警惕下来,只要我们能将个中高手引走,在以一高手刺杀,便可十拿九稳。”

姬凌云心念电转,这类暗杀行动,必须一击而遁,以避敌人的大规模搜捕行动。在刺杀之前,必须定下严密的逃走计划,想到这里一阵沉吟,续道:“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四周混乱,且看不见对方。”

西施道:“烟,点燃湿草,会升起浓烟,只要数量一多。不但可以造成混乱,而且还可熏人眼睛,看不见对方。”

姬凌云摇头道:“不行,茅草太多会引起他人怀疑。”

项鹰得到西施的提示道:“狼粪,狼粪一定可以。只须少许狼粪就可以冒出大量黝黑的浓烟。”

姬凌云大笑:“就是它了,行动时,可穿两层外衣,外层黑,内层蓝。刺杀成功后,待烟雾迷漫,四周混乱之时,除去外衣遁走。”

项鹰心悦诚服地道:“王子计划周密,一定不会有错。就由王子引开子旦,刺杀子綦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姬凌云摇头道:“项兄并非最佳人选,经过今日行刺。子綦身旁的守卫至少要增加到一百五十人左右。人数纵多,确实可让对方松懈,但要在这一百五十人中刺杀精通剑术的子綦,非一般人能够作到。一击而中,不能失手。你我皆无绝对把握,但他却可以。”

“谁?”项鹰一脸疑惑。

西施若有所悟,笑道:“王子说的应该是那一剑败十八国剑手,当世剑术宗师之一的伍相国吧?”

姬凌云道:“正是,本来我也不愿惊动他老人家,但那子綦行事小心谨慎。而我们又不能出手,只好大材小用。何况,复国一事,事关重大,也不容出错,又怎能不与他商议。况且,我们暂时还未想出有何方法能够攻下姑苏城,正好可以听取一下他的建议。”

姜良道:“姑苏城是伍相国亲手建造的坚城,无人比他更了解此城,有他帮忙在好不过了。”

当即,众人就收拾行装赶往郢都。

郢都本是楚国都城,但被白公胜攻破以后,则成了白公胜的居城,白公胜便是在此自立为楚王。

姬凌云等人这日午后,三骑一车径向南行,不一日已到郢都。姬凌云等一进城门,便见街上来来往往,热闹非常。六人到得东城,找到了一家客店投宿。

姜良找来店小二问起郢都城中的风雅逸事,谈了一会,漫不经意的问起有城中有什么名人才俊。

那店小二还未开口,店门口就有一人道:“城中才俊,当然非我吴辛莫属。”

那人来到六人面前道:“凌兄好久不见,家父早已等候多时了。”

姬凌云抬头一看,竟是伍子胥之子伍辛,略微一错愕,大悟道:“吴兄,请了。”

原来,伍子胥已经从展如的口中得知姬凌云的意图,料定他会来寻找自己,早早就在四门处伏下了人手,就等着姬凌云的到来。

伍子胥化名为吴非,藏身与白公胜麾下出谋,此刻也已经被白公胜拜为了令尹。令尹是楚国的官职,地位实权等同相国。

一路闲聊,七人来到了令尹府。

姬凌云不由自主的望向了姜柔,恰好姜柔的目光也在姬凌云身上。

两人相识一笑,原来这令尹府正是当年楚国令尹子西的府邸,正是他们两人初次相逢的地方。

刚进入府邸,姬凌云就见一白发白须的老汉急速向他们走来,脸上又惊又喜,正是久久不见的伍子胥。

伍子胥打算跪拜。

姬凌云快步抢过去抓住了他手,欢然道:“相国为我吴国呕心沥血,姬凌云哪敢受这一拜,因该是我代吴国拜您才是。”

伍子胥也不是只认小节之人忙道:“不拜,不拜,非常时期,一切从简。”伍子胥望向姬凌云身后的众人,笑道:“王子快给我介绍一下几位英才。”

伍子胥事事以吴国为重,这人才出众是国家强盛的要素之一,见姬凌云身后的众人个个非同一般,赶忙询问。

姬凌云傲然一笑道:“这些都是凌云的心腹兄弟,个个都有非凡之能。”

姬凌云逐一介绍。

伍子胥见姬凌云的一干手,都露出真心崇敬的神色,他知道面前此人不是昔日的公子哥儿,经过两年来的生死历练,刻苦学习以有了一种领袖的气度,不战而能屈人,确实以有复兴吴国之能。

大王,吴国有后,复兴在即;吴国有后,辉煌重起。

第九章 书房夜话

明亮的书房之中,姬凌云同伍子胥秉烛夜谈。姬凌云将别来情由,拣要紧的说了一些,当说道偶遇墨翟对战赵鞅时。

伍子胥一脸欢喜,如同三岁儿童一般大笑道:“晋国强盛,若非老夫被叶公拖住,分不得身。老夫都想出兵助郑消弱郑国实力。王子,此战打得妙。若真让晋国挺进中原,那么中原诸侯绝对难以抵抗郑国战车的冲杀。晋国一但进入中原,对我吴国将来的发展大为不利。借郑抗晋,在利用玲珑公主联合中原诸国促成抗晋联盟。此举乃是压制晋国的最佳方法。”

在说道偶遇森熊,结识姜良、项鹰,刺杀齐王后。

伍子胥更是拍案叫好:“时机、地形、路线、布局,无不面面俱到。这姜良的才华,果然非同一般。王子应该好生重用,将来兴许是个为相或任宰的大才。”

姬凌云点头称是,接着又说起了在牟平遇到化名鸱夷子皮的范蠡。

伍子胥闻之,长叹了口气道:“这范蠡确实是世间少有的大才,不为我吴国所用确实可惜。但王子也不必过于担心,这范蠡有致命的弱点。他在治军、领兵上有着出色的干略,计谋也相当的出众。可他对战局的把握,全局的布控却如同凡人,并不出众。打个比方,当年他为了激励越兵,放纵越兵大势抢掠。此举虽然能让越兵士气大增,但从长远来考虑却是没有任何好处。吴地百姓恨越入骨,使得至今勾践都不敢重用吴国人才,更不敢让吴地富强。”

姬凌云这才大悟,历史上的勾践除去忌惮功臣不说,还算是个名君。勾践不开发吴地,原来有这么一层因素令他有所忌惮,不由好奇问道:“范蠡不至于犯如此错误把?”

伍子胥笑道:“不是他想而是他没有顾虑到。那时候他的眼中只有胜利,为了胜利而不择手段是为将之道。这不算是范蠡的错,但这种局面却是因范蠡而起。当然,若那时有文种在,范蠡便不会如此。只是文种当时在伯嚭所辖的大牢罢了。

范蠡善用兵,而文种长远见,两人相辅相成,老夫也未必斗的过,但失去文种的配合,范蠡并不可怕。”

姬凌云点了点头,此刻他早已明白战略远见的重要,历史上项羽百战百胜,可无战略远见,越战越弱。而刘邦却有“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战场失利,但战略远见上却是稳胜项羽,反令常败的刘邦越败越强。

最后,姬凌云说到了鄱阳寨的水贼,将却跃的条件说了出来,并且将自己如何设计刺杀子綦的方案告诉了伍子胥。

伍子胥沉吟道:“计划确实可形……但……”伍子胥才高于人,性子高傲,不屑用这种手段,但犹豫再三还是道:“就这样吧,我也去过鄱阳寨。寨里的士兵虽不如展如军纪严明,号令必尊。但他们个个勇悍,不惧生死,确实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实力。老夫就破例出手一次,反正那子綦生性贪婪,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当是为民除害好了。”

姬凌云闻言大喜,有伍子胥出马事情就等于解决了一半。

姬凌云又问起了伍子胥来此地的真实目的。

伍子胥笑道:“勾践那家伙最忌惮的就是我们吴国,无论我们去那发展都会遭到勾践的破坏,但我们又不能不任由他们宰割。所以,便隐姓埋名,楚国暗自发展实力。我跟白公胜有三个约定:

第一、任由我招募一万士兵,并给予粮草、兵器。这一万士兵可以为楚国征战,但全属我的私兵,除我之外,他人不能调动分毫。

第二、为其出谋划策,却不是楚臣,我想走则走,不可强留。

第三、将桐国一地,赏赐于我,不得干涉桐地的发展。”

姬凌云哑然失笑,“这不是借楚养兵吗?如此苛刻的条件那白公胜居然会答应?”

伍子胥冷笑道:“不是白公胜想答应,而是白公胜不得不答应。当年我暗中挑唆白公胜反叛,白公胜虽然一举攻破郢都,但跑了楚王。叶公千里行军,兵围郢都。当时,在他眼前只有两条路可选。第一条、接受约定,更我合作。第二条、战败而亡。白公胜是个聪明人,理所当然的选择了第一条。

在老夫的帮助下,白公胜已经占据了楚国半壁江山。老夫也攻下了原吴地附近的桐国,并在那里立足……不过……”

伍子胥面上出现一丝厉色道:“白公胜那家伙认为能够可以同叶公对抗,暗中在消弱老夫的权力。自以为手段高明,将老夫蒙在鼓里,真是愚昧之极。”

见姬凌云面上露出忧色,伍子胥大笑道:“王子不必如此,白公胜忌惮我在桐国的一万士兵,他不敢对老夫如何。至于消弱老夫的权力,就让他去吧。老夫从来都不稀罕楚国的任何一个官职。过几日,我便弃了令尹之位到桐国静观局势,必要之时,在出兵襄助。”

姬凌云知道伍子胥之所以不立刻和他一起出战,主要原因就是让自己建立威信,使得自己有足够的威望统治一个国家。

姬凌云坚定道:“伍相国放心,姬凌云一定不会辜负您老的期望。”

第十章 盖世英豪

姬凌云这一听可不得了了,谁不知道伍子胥心高气傲,除了个别几个人外,常人根本就不能在他眼中出现。就连雄才如阖闾、夫差等人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一较好的君王罢了。究竟是谁可当伍子胥眼中的盖世英豪?

姬凌云脱口而出:“此人是谁竟得伍相国如此称赞?”

伍子胥笑道:“吴国上将军孙长卿。”

“孙长卿?”姬凌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骤然间,姬凌云脑中浮现一人立时周身剧震结巴道:“长……卿,长卿不是孙武的字吗?”

伍子胥笑道:“正是此人,一年前,他看破了伍某的计策来到了楚国。此刻正在桐地操练军士,为复兴我大吴而努力。”

难怪伍子胥会称他为盖世英豪,这位攻入楚都,北威齐晋,南服越人,显名诸侯的用兵大家,除了他又有谁能得此称呼。

姬凌云忍不住昂天长笑,有这位古之“兵圣”,又有文武全才伍子胥,勾践小儿有何可惧?兴奋之余,愁然叹道:“可惜孙上将军远在桐地练兵,不能一睹这‘兵圣’风采,实在可惜。”

伍子胥道:“‘兵圣’?不错,《孙子兵法》确实胜过古来兵书多矣,这‘兵圣’之称,长卿兄做不二人选。王子也大可不必如此,他为你而出山,终有见面的机会。长卿兄练兵之能,天下无对。此刻他一心训练那一万将士,我们还是不去打扰他的好。”

姬凌云点头称是,脑中思绪万千,想那孙武连一群美姬宫女都能训练成材,不知他练出的兵是何等模样。

两人深谈了一整夜,毫无睡意。

姬凌云此刻不在如以往一般有听没懂,频频向伍子胥请教治国理事之道。

伍子胥知无不言,经过历练体会到民间疾苦的姬凌云,一夜间便吸收了许多治国之道。

在郢都待了三日,伍子胥足不出户,不是给姬凌云、姜良、项鹰讲述用兵治国之法,就教森熊武艺。

一时间,众人都受益非浅,尤其是森熊更是进步神速。伍子胥虽不善双锏,但他五六十年的沙场经验遇到使用双手兵器的高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其中以吴国夫概王最强。夫概王是吴王阖闾之弟,形态威猛有如雄狮,既有谋略又具野心,是吴国最着名的猛将,手上一对铜棍从未遇上十合之将,被誉为吴越第一高手。生性凶残,手下血腥无数,伐楚之战,以百人之力,强行冲破楚国三千防线。

伍子胥不曾与他交手,但两人共事多年,对其招式熟悉无比,将脑中的一些招式以经验串联起来,全布传授给了森熊。

森熊练武的潜力由胜夫概王,现今他双锏一但舞起,不说姬凌云、项鹰,就算强悍如伍子胥也不敢正面与之对抗。

第四日,姬凌云一行人趁天明时,离开了郢都,返回邓城。

*********

又到了巡视军营的时间,子綦满心不悦,但也不得不动身前去。同行的还有长子子旦、座下一百二十多名好手。

子綦一直以来,都担心敌人的报复,所行之处必有大批人手保护。今日,他特地挑选了一百二十名优秀的警卫保护,对自己的安全非常放心。

一百二十骑缓缓而行,慢慢转入通往市集的大街。

此刻正是正午时分,街上行人熙来往去,赶路的马车,送货的骡车,要呼喝路人让开,才能通过。

当然子綦作威作福不是一日,路人一见子綦这等的声势,纷纷让开一条道路,挤在街道两旁。

子綦、子旦一路谈笑缓缓而前,神情愉悦。

此刻在路的一端,一辆双马拉动的马车,缓缓驶来,赶车的人头带竹笠,看不清楚来人的面目。

领路前行的两个护卫,一见驶来的马车毫无让道的意思,连忙喝骂起来。

姬凌云淡淡一笑,待马车靠近一些时,一扬马鞭,重重打在马背上,两匹马长嘶一声,连着马车向着子綦、子旦迎头冲去。

随行的均是楚国身经百战的武士,一齐大喝,纷纷取出兵刃在手,以保护子綦为先。

马车冲进了楚兵从中,连撞十余人。

姬凌云跃离座位,一踏马背,在楚兵中间穿过,手中寒芒闪动,两名楚兵连着两蓬血雨,往旁侧跌落马,扬手一箭电射子綦而去。

子旦一把抓过一兵士兵挡在子綦面前,一声惨叫后。子旦比狂奔的俊马更为迅快,凌空冲向姬凌云而去。

姬凌云一箭不中,大叫一声:“子綦老贼,今日杀你不得。终有一日,我要取你性命。”言罢,向一旁小巷逃去。

子旦紧追不舍。

而子綦被紧紧围在中间。

突然间,街道两旁惊慌失措的百姓中散布着一股恶臭,黑烟四起。

正当,众人被黑烟吸引之时,一矫捷的身影从马车下滚出。

谁也料不到竟被有一大胆的刺客在众目睽睽之下藏身在马车底下,那人一身黑衣,脸上蒙着黑布,只露出双眼看不清楚相貌。

他纵身而起左脚踏在左边的空马上,身形倏地弹起,箭矢一样向子綦飞去,手中长剑不断左右劈抗,迅捷无比,快如电闪。

身行左右的楚兵个个倒地而亡,不一刻以到子綦近前。

子綦大骇手中铜剑猛然直刺,但来人剑术着实惊人,只见银光闪烁,眼前人影一花,就觉得喉间一凉不及惨叫,一命呜呼。

第十一章 造势之策

姬凌云孤身一人站在却跃的面前,脸上挂着淡然的微笑,手中拿的正是楚国司马子綦的头颅。

却跃双目失神呆呆的站在姬凌云的面前,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他刺杀子綦早以不是一次,却没有一次能够伤他分毫。可面前这人竟然……竟然在短短的半个月内,只依靠几位手下就将子綦杀害,并且取了他的头颅。

一时间一种从来未出现过叫做“恐惧”的东西在他心底蔓延。

却跃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姬凌云微微一笑,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样,坦然道:“在谋而不在勇,暗杀在于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说穿了不值一提,但不说穿却是万试万灵。”

姬凌云给了一个模凌两可的答案,并不说明白,令却跃心惊之余更加觉得神秘,从而产生一种高高在上,不可攀越的感觉。

却跃心悦臣服道:“我却跃说一是一,绝不反悔。”当即,召集麾下所有大小头目,对众人道:“从今天起鄱阳寨正式解散,我却跃今后乃吴国凌云王子麾下的兵将,诸位愿随我却跃大干一场的就一同与我为凌云王子效命。若不愿,在下也不强求,兄弟们可去库房领取所得钱物,大可离去,却跃绝不强求。”

说罢,却跃当众至姬凌云面前拜道:“王子为却跃报得大仇,却跃无以为报,今生今世愿追随王子,致死不悔。”

张吟向来更却跃的一条心的兄弟,不说二话也跪地叩拜。

却跃为人重视情义,甚得人心。寨中绝大部分水贼都跟愿随却跃一起为姬凌云效力,不知不觉,姬凌云麾下又多了近三千士兵。

却跃道:“王子还请下令,今后我等唯王子之命侍从。”

姬凌云一一扶起众人,扫视了九位大小头目一眼道:“今后你们不在是人见人厌的盗贼,而是我吴国之兵将。所行之事,一切以军中制度为主。我吴国的军队编制,为‘军、旅、卒、什、伍’五级。什由二伍组成,自什以上,卒、旅、军皆为十进制,即十什一卒,百人;十卒一旅,千人;十旅一军,万人……却跃、张吟听令。”

却跃本是出身世族对于礼节并陌生上前一步道:“末将听命。”

张吟有样学样也来了一声。

姬凌云道:“却跃、张吟,你们根据我吴国军制,将寨内三千将士分为三旅、三十卒、三百什、六百伍,每五人一伍长,十人一什长,百人一卒长,千人一旅长,以此分配。伍、什、卒、旅长你们自行分配,以才高德众者担任。”

姬凌云这一手无非是将鄱阳寨上下三千将士的兵权全部都给了却跃,虽然这做法有些不妥,但姬凌云觉得却跃在鄱阳寨中的威信远盛于自己,就算将他们瓜分。却跃依旧可以号令他们。与其如此寒对方的心,不如放手让他们全权自理,以视对他们的重用,令他们心生感激之情。

果然,张吟欢喜道:“我最担心的就是怕我们这伙生死兄弟分开,王子比那勾践小儿强上不少,我张吟服了。”

却跃也道:“王子如此信任,却跃再此立誓,此生决不负王子厚望。”

姬凌云笑道:“我相信你,也相信自己的眼光。”

却跃闻言更是无比感激。

随后,姬凌云让却跃在寨中以吴国军制重整操练,并将一些伍子胥亲笔所书的治军心得交给了却跃。

却跃见姬凌云全然没有安排他们入吴的打算诧异道:“莫非王子不打算让我等参与复国大事?”

姬凌云神秘笑道:“作战之法,便在于‘奇’、‘正’之运用。对不同的情形,配以不同的调校,才可发挥超乎一般的威力。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故而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让你们不动,并非是舍弃尔等,而是要隐藏你们。让你们在关键时候,做奇兵之效,大破敌人。”

姬凌云拍了拍却跃的肩膀道:“等待命令,我会让却氏再现辉煌。”

与却跃定下传令记号后,姬凌云连夜下了山寨,回到了九江汇合姜良、项鹰,一行人没有做任何停留便赶往了北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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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凌云一到山上立刻就召开了军事会议。

姬凌云淡淡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首先我们先应该清楚姑苏城的形势。展如,你来说说。”

展如道:“姑苏城此刻由勾践次子菼寻治理,有兵五千。勾践此人行事作风可以两个字总括,是‘忍’、‘狠’如同毒蛇一般,但菼寻却是一介庸才。只是那姑苏由伍相国亲自建造,城池坚固不下于天子皇城,必须智取方能获胜。”

姬凌云胸有成竹道:“伍相国已经告之姑苏城内的漏洞,可以说一句姑苏城以是我军的囊中之物,取之,以是轻而易举。但如何取之,对我军有利,确是一个问题。”

第十二章 姑苏城的弱点

姬凌云低头沉思,根据伍子胥所说:四十年前,吴王阖闾雄才伟略,将小小吴国治理成泱泱大国,威震八方。原都城梅里竟呈现饱和之态,拥挤非常,已日益不能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阖闾见太湖东北岸的姑苏,自然条件十分优越,交通方便,土地肥沃,且物产丰富,人口众多,便令伍子胥在姑苏筑城。

伍子胥根据实地考察,研究将姑苏造成了一座前无古人的水陆双棋盘格局的城池,使得姑苏陆水结合、水陆并行、河水相连。城中较大的河道纵六横十四,数量之多,分布密度之高,可谓冠绝天下,独一无二。

根据伍子胥所言,这姑苏周长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陆门八,其二有楼,水门八。南面长十里四十二步五尺,西面长七里一十二步三尺,北面长八里二百二十六步三尺,东面长十一里七十九步一尺。

而在这八陆门,八水门中,东北角的其中一水门,只要在掘地一尺,便会出现暗格,借此暗格可以开水门而入。

当年伍子胥造城时,特地根据阖闾的要求所造,为了便是堤防有朝一日,万一姑苏被围,可由水门而出。这点的除伍子胥这个铸造者外,只有历代吴王才有权知晓。

若是能从这水门入城,以姬凌云此刻的实力不难拿下这姑苏大城,而且没有多少危险。

还有一法,则是擒贼擒王。当年,阖闾最宠爱吴王妃好水,想在寝宫之处凿一水潭,可那寝宫地势极高,无水源可以连接。

阖闾为人同夫差一般霸道强令伍子胥凿一个水潭出来。伍子胥无法,只好将挖一个深坑,然后在深坑低处和附近的一条大河连接起来凿个对穿,令死水转活。成功之后,伍子胥将所有知情则全部杀害。

当世除了伍子胥外,谁也不知还有一条暗道可以直接通向吴王寝宫,甚至连夫差也不知情。时隔多年,若非伍子胥近日苦思破城之法,否则他自己都记不起有这么一条暗道。

今吴王宫以不存在,但那辉煌的建筑由在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

只是擒贼擒王是迫不得已才用的计策,危险系数相当的高,但若是成功只须少数人手就可以拿下姑苏。

姜良提出“造势之策”,显然有意挺而走险。

姬凌云一咬牙,暗道:赌了,不下血本,哪里来的收获。

他主意以定道:“就按照姜良的计策去干。”遂,下令道:“展如,你挑选三十六位熟悉水性,身手矫捷的士卒随我同往。”

展如道:“是!”

姬凌云对姜良道:“姜良你在北固山指挥全局,一但我控制住了姑苏,你立刻带领森熊率五百士卒轻装前来接收姑苏。”

姜良点头领命。

姬凌云最后对项鹰道:“项鹰,你带领五百士卒伏于北固山附近,只要宜城守将增援姑苏,他前脚走,你后脚便去占领宜城。”

命令下达后,姬凌云慎重的看着众人道:“日后我们以姑苏、宜城这两大城池为据点同越战斗,此役不许有任何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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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安逸了两年,越军早已懈怠,只须多给些钱币都能够轻易的入城,在如此松懈的态度下姬凌云、展如同三十六勇士前后分别以不同的方法混入姑苏城中。

当夜,姬凌云、展如两人找到了伍子胥口中的那条在吴王宫不远的大河,来到伍子胥描述的地方。

那里离吴王宫甚近,难怪至今无人发现此处,毕竟谁敢在吴王宫附近潜水?

两人下水搜寻,不一刻展如就发现了一处隐蔽而曲折的洞口,但洞口里暗流湍急,展如根本无法向前移动,只好向姬凌云禀告。

姬凌云闻言一愣,“怎会如此?”突然,姬凌云笑道:“我明白了,伍相国说过,为了让水潭流通,他凿了两处洞口。一洞口出水,一洞入水。你找的洞口定然是出水口。我们向前游,那入水口应该就在前面。”

游了百步的距离,姬凌云突然觉得重心不稳,一股吸力将他向下扯去。

姬凌云大喜顺着吸力潜了下去,这一潜姬凌云仿佛成了水中的游鱼,身体不受控制被吸入了一个大洞中去。

一时不察,连呛了好几口水,身体不时撞在旁边的岩壁,疼痛难忍。吓得他忙闭起口鼻护住要害,什么也不去想,静心数着自己的心跳,直到一百二十下后姬凌云放才觉得吸力减弱。

他早已忍耐不住,拼命向上窜去,直达水面大口的喘着粗气。

静心下来,姬凌云放眼四望,登时发觉自己所在之地正是吴王寝宫右旁的水塘。四周的模样并位有多大的变化,反而更加的豪华。凝神静听,若有若无的嬉戏声由对面那豪华的屋舍传来。

姬凌云双眼几遇喷火,那是父王的寝宫据说是吴国灵气最盛之处,菼寻竟在这里胡天胡地,可恨。

那寝宫高达四层,是吴国仅次于议事正殿的最高处,也是吴王宫最豪华,守卫最严的地方,除了菼寻这位姑苏侯外,恐怕无人敢住在这里。

这时,展如也进了进来见姬凌云无恙大喘了口气道:“末将见王子一直未浮出水面,可吓坏我了。”

第十三章 擒贼竟成捉奸

六日后,姬凌云、展如领着三十六人身着黑衣躲过巡夜士兵来到了密道的入口处。

三十六人熟练的跳入水中,连续六日的轮流查探,姬凌云等人已经将完全掌握了对方巡夜士兵的动向。城中又有宵禁给了他们不少的便利,并无一人发觉他们连日的举动。

时近亥时之末,即晚上十一时许,这个时刻无论是吴王府中还是他们所在的大街上都无士兵巡逻。

姬凌云一声令下同展如等人逐一从河渠中的入口处进入苏州侯府。

他让两人在湖中潜伏,自己与其人等都悄无声息的进入了苏州侯的寝宫,即原来的吴王寝宫,比了一个手势告诉众人依次搜寻制住寝宫内所有的丫鬟,俾女。多日观察,这寝宫中并无高手护卫,除了十余名美艳的丫鬟,俾女外别无他人。

姬凌云带着展如直接走向了顶层,右手旁的一处房屋内灯火闪烁,房中传来男女欢好的呻吟和喘息的声音,而且不止是两人,少说也在三人以上。不由暗自苦笑,想不到这菼寻跟父王一样喜欢这个调,不过心中也暗自庆幸。夫差不但喜欢龙戏群凤,而且还会让一群侍卫守在寝宫附近听他的欢好声。若菼寻也有这让人偷听自己欢爱声怪癖,那么自己此次的行动就要泡汤了。

他对这寝宫极为熟悉向东走了三步就来到了窗外,推开一条缝隙,往屋内望去。

那是个陈设华丽的房间,除了帘幔低垂的矮榻外,还有许多梳妆铜镜等女儿家闺房的用具,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女子的闺房。

姬凌云心道:“这应该就是菼寻的王妃了吧?奇怪,这菼寻好歹也是个苏州侯,若要人侍寝,大可把这里的女人召去,不用来此吧?”

不过这时无暇多想,姬凌云拔出了鱼肠剑从门缝中伸进去,轻轻挑开门闩,把移开一人之位,翻进房内,展如也跟了进来。

房内正值高潮时,战况正烈,丝毫不知床下多了两人。

姬凌云、展如相互点了点头。

姬凌云飞身而起鱼肠剑划破帘幔,手脚并用,击打在肉搏中男女的颈部,将他们打晕过去,同一时间,展如也制服了在一旁休息的两女。

顾不得他们的丑态,姬凌云让展如将他们捆绑起来。

这时,在楼底下行动的士兵也传来了好消息,寝宫上下所有丫鬟,俾女均被制服。

突然,展如失声道:“他不是菼寻。”

姬凌云神色大变一股不好的预感由然而生,“不会吧?你确定没有看错?”

展如道:“不会,我见过菼寻,菼寻是一个瘦弱高挑的年青,可是……”

姬凌云打量了被绑的男子那人体格强壮俊俏中又带些英武,下体那话巨大无比哪有半点瘦弱的样子,跟电影中扮演面首的人到有几分相似之处。

“面首?莫非……”姬凌云顿觉两眼一黑,暗道:完了,自己竟然遇到了这等事情,想要擒王却擒到了一个无用的面首。

他越想越气狠狠的一脚踢到了那人的腹部,那面首连翻三个边,在地上蠕动了起来,原来这面首体魄极好,姬凌云的那一击确实让他晕了过去,但是很快就恢复过来只是在装死而已。

姬凌云上前将剑插在那人面前,取下他口中的布料恶狠狠的道:“你是谁?”

那人身体发颤双眼竟是恐惧忙道:“我叫谷傒,是姑苏城中的将军。”

展如再次打量了谷傒一眼,点头道:“确实是谷傒,这家伙脱掉一身官服,卸了威风的铠甲,简直象变了一个人一般。”紧接着,展如低声道:“王子,这谷傒是菼寻的心腹,掌管姑苏城上下的兵马大权。”

姬凌云闻言,灵机一动,大喜道:“当真!”

展如确认的点了点头。

姬凌云的心底阴霾一扫而空,双眼放光不怀好意看着谷傒。原本只以为擒到了一根草,想不到这草摇身一变竟成了宝。

他用剑尖在谷傒的脸上上下移动,迫人的寒气让谷傒面色发紫,森然道:“她们是谁?”

谷傒的眼珠随着剑尖移动命在旦夕不敢说谎忙道:“大王妃、二王妃、三王妃!”

姬凌云哑然失笑,“你到有本事,给主上戴绿帽子不说,还一戴就是三顶。这份本事,确实少见。”

谷傒颤声道:“是她们诱惑我先的。”

展如眼底露出一丝不屑,这时的人最重主仆情义,作食客者必须对主子尽忠,终生不渝。谷傒如此行径,令展如不齿。

姬凌云不理会这些,问道:“菼寻人呢?”

谷傒道:“侯爷今夜喝醉,正在令处行宫歇息。”

姬凌云笑道:“你到是有胆,菼寻在宫中你还敢胡来。”

谷傒道:“侯爷为人懒惰,就算他需要王妃侍寝也不会亲自前来。”

姬凌云又问:“这么说,你这等勾当菼寻毫不知情?”

谷傒又惧又惊,完全不知道眼前这位黑衣人需要什么,在这样被他逼问下去,恐怕自己所有的秘密都要被对方套出。

姬凌云见他犹豫不决,剑尖向前一送,谷傒乖乖道:“确实不知情,侯爷重视颜面若知道实情,非将我们杀了不可。”

第十四章 暗地挑唆 坐收渔利(...

展如目送三王妃离去叹道:“希望此女能分清轻重,依照王子说的去做。否则,大家都得不到好处。”

姬凌云道:“不会,这三王妃的父亲是越国知名的旺族,她还不至于拿全宗族的性命做赌注。”

让三王妃去请菼寻这是姬凌云经过深思熟滤的,既然行动已经开始那么就必须进行下去。那三王妃神态镇定,遇到此事,并未露出惊慌之态,便知她绝非那种胆小怕事的女子。让她前去请醉酒的菼寻,就算有些异常菼寻也不会发觉。

更主要的是三王妃的把柄在自己手中,一但事情暴露,她将必死无疑。菼寻虽非越国太子,但毕竟是勾践之子,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半个越国。这事情若是传出可不只是她一人死就能解决的问题。轻则自己受到百姓唾弃,重则祸极全家。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姬凌云还是打算作好万全准备道:“将所有人都聚集至一个房间捆绑起来,集中看管。展如,你派两人至屋顶巡视,这寝宫屋顶可以将整个府邸的景色尽收眼中,一但有任何异常,都可在第一时间发现。”

很快,在楼顶巡视的士兵就来报,一队人马向他们这而走来,为首的一人瘦弱高挑很可能就是姑苏侯菼寻。

姬凌云闻言,至露台只见千娇百媚的三王妃将士兵挡在了院外独自扶着一个消瘦的人向寝宫走来。

他让人继续监视自己则潜伏在楼梯口处,等醉醺醺的菼寻靠近时一招将他击昏。在他身上撕下了一块布塞近了他的嘴巴,并让人将他捆绑了起来。

接着,姬凌云端起一旁的水盆回到菼寻身前,将水全淋在他头上。菼寻给冷水一激,慢慢醒转,一时不明所以,欲待挣扎,却是丝毫动弹不得。

菼寻迷迷糊糊的看着四周,只见一个黑衣人站在他的面前正笑吟吟的瞧着自己,过了一阵,才明白着了他道儿,又挣了几下,依旧是纹风不动,想要大叫却也叫不出口。

姬凌云重重一拳打去,直打得他眼眶暴凸眼角溢出几滴泪水,骂道:“直娘贼,你这家伙让我好找,想抓你却抓到了一伙奸夫淫妇,好生晦气。”

菼寻吓得魂飞天外,一身酒意登时消散,眼中尽是哀求之色。

姬凌云一添刀锋凶狠道:“我现在松你的口,若你敢叫一声,在侍卫来之前,老子先割下你耳朵,再割你鼻子,一刀刀的炮制你。”

菼寻哪敢反对,往常高贵的头颅点的向小鸡一般。

取下菼寻口中的布后,菼寻低声叫道:“好汉……英……英雄,豪杰,请你高……高抬贵手,要什么我给什么。”

姬凌云道:“老子来此只为求财。只要你给得起价钱,我就不会伤害与你,放你离去。”

菼寻还未开口,谷傒就抢先道:“好汉,你别看着小子是勾践的儿子,其实穷的很的。只要你将他杀了,我将姑苏的大半财富都分给你。”

这狼心狗肺的家伙见自己的丑事已经暴露,知道只要菼寻身还,自己必死无疑。为了保命,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以财富引诱姬凌云,借姬凌云之手杀了菼寻。

姬凌云故意露出意动的神色,看戏一般的望着两人。

菼寻这时才发觉自己的心腹谷傒倒在地上,并且一丝不挂。他的心思完全被姬凌云这强盗吸引,并未看清周围的状况。

见谷傒如此,想起姬凌云先前那“奸夫淫妇”不由大怒。左右一看,自己的两个妃子正赤裸裸的倒在地上还有一个骗自己来的家伙也被绑在一旁,恍然大悟。

菼寻最好颜面见自己的心腹和妃子背着自己苟合,登时气青了脸。若非姬凌云的剑正架在他的肩上,他非大声咆哮出来不可。

菼寻道:“好汉,他不过是一个奴才,如何比得上我富有。”

谷傒骂道:“你放屁,我手握姑苏兵马大权一声令下,五千士卒就可将姑苏上下掠夺一空,所有财富都可以送给好汉。”

菼寻叫道:“你说谎,你名义上是手握姑苏兵马大权,但其中有两千是我的亲卫,只听我一人号令,我一样可以将姑苏所有财富都送给你。”

谷傒不屑道:“你那两千哪是我三千的对手。”

两人仿佛成了两条疯狗一般相互啃咬,托他们的服,一旁的姬凌云听了许多辛秘。

姬凌云见时机以到一脚踢晕了菼寻,将谷傒松绑带他至另一间房屋道:“菼寻是个王子,他的话不可信,但你让我如何信你?”

谷傒忙道:“我可以对天发誓。”

姬凌云嗤之以鼻:“这个我不信,除非你喝下我特制的毒药。”姬凌云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瓶,将瓶中碧绿色的液体倒了一杯递给了谷傒道:“这是我们组织特制的药,名为七虫七花膏,以毒虫七种、毒花七种,捣烂煎熬而成,中毒者先感内脏翻滚,如翻江倒海,然后头晕目眩,但片刻方好。只是若三日之内不服以解药,将会全身溃烂,毒发而死。

谷傒暗叹一声一口将绿色的液体喝下,一入喉中,那难以言语的翻胃感觉直传他的头部神经,大吐特吐了起来,肚中如翻江倒海一般。

第十五章 暗地挑唆 坐收渔利(...

菼寻本以为求生无望,但听姬凌云如此一说,心底最深处又升起了求生的欲望大喜,忙道:“好汉所言正是,那谷傒背信弃义身为属下却干出这等无耻之事。这类小人怎能轻信。”

姬凌云心底暗笑,都不是一个好东西,口中却赞同道:“侯爷说的甚是,但在下也不敢全信侯爷。不然,侯爷一但翻脸,我等将无葬身之地。”

菼寻本就打着这个想法,口中却是一个劲的说不会。

姬凌云故做犹豫沉思道:“这样把!为防万一你先喝下我特制的毒药,等事成你我共分姑苏财宝之后。我在将这独一无二的解药奉上。”

拿过早以准备好的杯子,倒满一杯放在菼寻面前。

菼寻犹豫再三终不敢喝问道:“这是什么毒药?”

姬凌云道:“这是我们组织特制的药,名为七虫七花膏,以毒虫七种、毒花七种,捣烂煎熬而成,中毒者先感内脏翻滚,如翻江倒海,然后头晕目眩,但片刻方好。只是若三日之内不服以解药,将会全身溃烂,毒发而死。”

菼寻打了个激灵,面上皆是惧色。

姬凌云笑道:“既然你无诚意,那我只好去找谷傒了。”

“别!”菼寻大叫:“我喝!”鼓足勇气,将杯中那绿色的液体一饮而尽。

同谷傒一样,液体一入喉间,菼寻便倒地翻滚,大吐特吐起来。

其实,姬凌云哪有什么七虫七花膏,那只不过是为了令对方相信而胡诌的谎言。那绿色的液体均是这庭院里的绿色植物的树叶,将那些叶子搅烂,取出那汁水,并混以一些虫子搅烂而得出了脓汁。

那东西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不说吃下肚,就连闻上一闻都会有翻胃的感觉。

菼寻、谷傒都是用惯山珍海味的人物,让他们喝下这种东西,他们不会觉得恶心翻胃都有鬼了。在加上又惊又怕,大吐了一阵,会觉得头晕目眩也是很正常的行为。纵是常人,将手指深入喉间,大呕一阵,都会出现头晕的症状。

在姬凌云的暗示下,菼寻、谷傒自然而然的将恶心翻胃当成了内脏翻滚,正常的头晕目眩而认为是药效发作。

恢复平静后,菼寻面色苍白对姬凌云的毒药丝毫不抱有任何怀疑。

菼寻在精神的压力下显得异常虚弱道:“现……现在,你可以相信我了吧,将谷傒交给我,我要将他的肉一块块的割下来。”

菼寻的命在姬凌云手上已不敢对他有任何的不满,于是便将所有的怨恨都积聚在了淫他妻妾,使他陷入如此地步的谷傒身上。

姬凌云笑道:“你的心情,我明白亦了解,但这时不行。此刻我们目前最大的敌人不是谷傒,而是谷傒的三千将士。不将这三千将士歼灭,我们如何取得姑苏的大批财富?你先定谷傒意图谋反之罪,将那三千将士歼灭。我们分姑苏财富时,再将谷傒给你,那时要杀要寡悉听尊便,如何?”

菼寻的命都在姬凌云的手上对于他的要求怎能反对,只好道:“我听你的!”

姬凌云做出送菼寻离开的举动,但在他出房门的那一刹那,飞快的出手将他打晕,不屑的一笑向关押谷傒的房中走去。

一入房中,姬凌云一脸的笑意顿时消散无踪,一脸的惊慌叫道:“快准备逃,那该死的畜生竟然受到了菼寻那崽子的诱惑帮助他逃了。”

展如这时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自从发觉抓错了人以后,姬凌云以彻底改变了原定计划。一举一动的目的也只有他一人知道。

但此刻展如也只能相信姬凌云,见他一脸的惊恐也配合的大叫起来道:“那该怎么办,菼寻一逃,不要多久。这里都会被包围起来。”

姬凌云长叹了口气道:“任务失败,只好回去向大王请罪了。”顿了顿道:“传令下去,立刻撤退。”

谷傒听到姬凌云说“向大王请罪”时,神色一动,又听他们要逃忙道:“带我一起走,姑苏我也呆不了了。现在城门以关,你们出不出去,但我有令牌,四门城将均是我的亲信,我可以助你们出城。”

姬凌云问道:“你会潜水吗?”

谷傒道:“我是越人,自幼在河边长大,水性不错。”

姬凌云赞同道:“那就跟我们一起走,反正你也耍不了什么花样。”

急急冲冲,姬凌云一伙人都通过水塘下的密道出了姑苏侯的府邸。

姬凌云走后不久,一个人影从关押送菼寻房间走出,确定了姬凌云等人都离开以后才叫醒菼寻对他道:“一切按计划进行,我家大人等候你的消息。”

菼寻还未反应过来,那人以匆匆离开。

逃生的谷傒目瞪口呆叹道:“想不到这姑苏侯府上竟然有这么一个密道。”

姬凌云得意笑道:“那是自然,我家大王麾下能人无数,挖这么一条密道自是不费吹灰之力。”

谷傒又叹道:“好汉,你我现在如同一条河中的小鱼,河若干枯,我们大家将一起死,只有合作才有活命的机会说出你的来历吧!”

姬凌云神色大变干笑道:“我不过是一蟊贼而已,那有什么来历。”

谷傒断言道:“别唬我了,一蟊贼哪敢抢劫姑苏侯府。以我猜测你不是齐王的人,就是楚王的人,真正的目的是擒住菼寻夺取姑苏。”

姬凌云不语算是默认。

第十六章 鹬蚌相争

姬凌云一边朝城南跑一边在脑中计算,菼寻才干平庸,要想在短时间内将两千亲卫积聚起来决非易事,初步估计要一个时辰左右。

而谷傒空有一身出众的相貌,才干也是平常之极。不过谷傒曾上过战场,指挥过军队对付毫无经验的菼寻那是绰绰有余,只是必须想一个办法不祸及城中百姓才好。

谷傒期望的看着姬凌云比及钱财他更在意的是权力。他奸淫越国王妃,越国以无他的容身之处,投效他国才是他的出路。姬凌云在言语间,曾无意中透露大王,显然是他国派来的能手,目的就是夺取姑苏。但姬凌云任务失败,正好自己可以帮的上这忙。若能在此立下大功,也算是一个出路,在怎么说总比四处流浪来的强,

此刻,展如也然明白姬凌云的打算双目露出敬服之色,原来的擒王的计划虽好,但越国那五千降兵却不好处理。用肯定是不能用的,己方本来就不过四千将士,如何管制五千降兵。况且,还要无偿负担五千降兵所吃的粮食。全部杀了也不可能,坑杀降卒乃兵家大忌。只有在不得已的时候才用,这时,吴国还不足以承受坑杀降卒所带来的后果。放,那更不可能了,他们只要拿起武器就是士兵,怎能让越国沾这好处?

如今这局势正是万全之法,先诱两人互相残杀,然后在出兵歼灭剩余的残卒,两全齐美。不但可以造势,还能以最小的代价拿下姑苏。

姬凌云遥见城门近在眼前开口道:“如此,我也不隐瞒了。在下是楚王麾下的大将之一,奉他之命来取繁华坚固的姑苏大城。”

谷傒忙问:“哪个楚王?”

现今楚王有两个,其一是世袭的楚王熊章,一个是最近自立为楚王的白公胜。

姬凌云道:“当然是真楚王白公胜,那熊章伪王哪能跟我家大王相比。”

谷傒大喜,熊章此人处世稳重,事事讲究礼法成效,而白公胜为人却是大手大脚气度豪迈,对麾下立功之人都会大势封赏,更适合他的立足。

谷傒道:“只要兄台赞同,我立刻点齐兵马杀入姑苏,将姑苏赠于楚王。那时功绩,你我均分。”

姬凌云故意做出贪婪又犹豫的神色,一副举棋不定的样子。

谷傒大感头疼,连忙劝说。

展如心底暗笑,面上摆出了担忧的神色看向姬凌云道:“大人,别犹豫了。大王赏的重,罚的也重。他若知道这次计划因为大人的疏忽而失败,一定饶不了大人。”

姬凌云装做被展如说服认同的点了点头。

谷傒心下大喜道:“大人就在一旁观战,看我如何取菼寻小儿的性命。”

姬凌云点头道:“如此,我便在旁边看将军神威,不过,活菼寻要比死菼寻珍贵的多,留着他献给大王。大王高兴定大赏将军……还有,大王想要的是一座完好的姑苏,而不是残破不堪的城池。依我之见,最好不要在城内与菼寻交战。”

谷傒奇道:“不在城内交战,那在什么地方?”

姬凌云充当起了军师的角色笑道:“最好是在城外。菼寻并不知你我已经结盟,因此让他忌惮的只有将军麾下的三千将士,我认为他一定是打算利用这些机会攻打将军的军寨,消灭将军的士兵。不如,我们将计就计,在城外列好阵势,等候他们的到来。他们远来疲乏,而我们却在养精蓄锐。如此,怎么可能打不赢他们。”

姬凌云正是在迫谷傒与菼寻正面交锋,他们的兵力其实相当,谷傒虽有三千占人数之众,但菼寻的两千亲卫的装备及单兵实力却在谷傒之上。

两队人马一但交锋起来,必然势均力敌杀的难舍难分,大大的增强了两军的伤亡。

谷傒不疑有诈,欣然同意。

城外,战云密布。

号角声、马嘶人嚷、密集的蹄音此起彼落,显示果如姬凌云的最终计划一般,谷傒正调兵遣将,而菼寻也杀向了谷傒的军寨。

噩梦将在日出前揭开序幕。

两支本来相同的军队一个背上了叛国的罪名,一个被指责荒淫暴戾。

为了出师有名,谷傒残忍的将自己的妻子杀害,并对士兵慌称因遭受菼寻凌辱而羞愤自杀。

那些士兵无人怀疑主将的用心,无不义愤填膺的高举着刀剑杀向了菼寻所率的大军。

姬凌云的目光从战场上收回让人取来笔墨写了一封书信对身旁的一名士卒道:“将这封信亲自送到北固山交给姜良,让他依照信上所说的方法行事。”

那人恭敬的一点头,飞马而去。

大战开始。

菼寻指挥的两千越军,没头没脑的扎进了谷傒的叛军中去。

两千越军瞬间发挥出了强大的威力,直杀的叛军人仰马翻,血肉飞溅,情况教人惨不忍睹。

但毕竟是个嫩手,这阵战指挥最为凶险,一但放错,哪怕在怎么微不足道也将付出血的代价。

谷傒在第一轮冲锋中失利并未影响他的决策,让士兵收拢阵行直接跟对方比起了消耗。玩起了看谁伤得更重的死亡游戏。

姬凌云见两军撕杀,战术含量低下,顿决乏味之极靠在一旁打盹起来。

胜负以定,根本就轮不到他来烦心。那菼寻看似攻的很猛,但却全凭一股锐气,这锐气一但消失,则必败无疑。

第十七章 得利

战况正如姬凌云意料一般进行。中计的菼寻没有料到谷傒已经被姬凌云放回并且做好了同他战斗的准备。

虽然菼寻利用军中锐气暂时取得了上风,但锐气一失,攻势就渐渐减弱。慢慢的,谷傒在人数上的优势就体现了出来。尤其是菼寻在经验上以及威望上的不足。一但发生异变,以菼寻的能力和威信,根本就不足以扭转战局令那些渐渐不支的军队恢复斗志。

谷傒令旗一挥,伤亡过半的越国叛军开始了首轮冲锋。

“咚!咚!咚!”

鼓声中越国叛军以盾矛手和刀箭手组成的先锋部队,依着战鼓的节奏,往敌阵推进,占据了战场的主动。

山坡上的展如也无趣的打了个哈哈,“就这等实力,我只许八百人马就可以扫平任何一军。”

才高者,当有一定的傲气。展如本就是孙武一手带出的将军,以战术见长,加上《孙子兵法》的辅助,两年来的实战经验,令他迅速成长。对于这些毫无能耐,只知硬来的将军从心底的鄙视。

姬凌云也深有同感。

两个时辰后,谷傒所率的叛军已经冲入了菼寻中军防线,越军全线失守,纷纷败退。

在谷傒的步步紧逼下,威望不足的菼寻如同无物,任他如何大吼大叫溃败的士兵都不在听从他的命令,在乱军中被谷傒的部下擒获。

这一战完全是生死较技,谷傒的三千军队仅余下八百战力,战死则近两千之众,而菼寻的亲卫却全军溃散。

谷傒将菼寻擒至姬凌云面前高兴道:“楚将军,菼寻小儿已经擒得,我们接下来应该如何处理?”

谷傒在战前曾问姬凌云姓名,姬凌云当时随口捏造了一个楚云。

姬凌云违心大赞:“谷将军让在下欣赏到了一场出色的战役,在下一定如此将谷将军的熊姿禀告大王。”

“熊姿”确实是对谷傒最好的称呼,整场战役谷傒压根就没有上过前线,除了举了一下突击的令旗,别的什么也没有干。

“谷将军此刻我们尚在越境,勾践一但得知姑苏有变,定会出兵来攻。在对方来之前,我们应该前往楚境面见楚王。至于姑苏我以让人传讯给大王,他自会派人接管。”姬凌云见时机成熟,开始了下一步的赚城计划。

谷傒一听要见楚王,贪婪的心中已经开始幻想楚王会给他什么样的奖励。急冲冲的将老弱病残留在了姑苏,带上五百士兵跟随姬凌云而去。

一路上谷傒不断打听楚王喜欢什么,好什么,见他有什么忌讳。惹的姬凌云不厌其烦,恨不得给他当头一棒。这家伙死到临头还在幻想着如何逢迎拍马。

行至梅山山脚,正欲东行。

姬凌云给展如一个眼色,一起向梅山山上飞驰而去,随行侍卫紧随身后。

谷傒一脸迷茫,大叫:“楚将军,楚将军”不止。

离开三百步以后,四周杀声扬起,由姜良、森熊领的一千精兵如从天将,将谷傒一行人围困了起来。

姬凌云接过青色长枪调转马头向谷傒冲杀过去,放声大叫:“我乃吴国姬凌云,无耻小人枪下受死。”

姬凌云一马当先,青色长枪左调右扫中直刺挡者披靡。枪锋直指处,正是谷傒部的七寸之地。

战场上长枪确比剑要实用许多,尤其是这些尚未见过枪之妙处的人根本就不知姬凌云所舞出枪影中的杀招从何地刺出。

姬凌云在前、展如在后,三十六骑尾随而上如同一根致命毒刺刺入谷傒部的心脏,将他们冲成两截,首尾不得相顾。

森熊领军杀到,首次上战场的他,并没有任何恐惧,不适。正如伍子胥说的一样,他是天生的战神,为战而生,为战而亡。没有过人的头脑,但有无穷的力量。

青铜双锏每次挥出都会带起一片血雾,令人心惊胆寒。

这完全是单方面的屠杀,本来就经过一场大战又连续赶路的谷傒部众突然遭遇如此猛烈的攻击只是一轮就完全丧失了斗志。

战斗结束后,姬凌云看也不看谷傒就将他关进了原本关押菼寻的牢车中。

“恭喜王子,贺喜王子。王子孤身入姑苏,巧言令菼寻、谷傒互相残杀,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姑苏,实在可惜可贺。此役过后,王子必将名震天下。”姜良以从姬凌云的信中知道了一切始末,准备已久的造势之策也在这一刻开始实行。

姬凌云面色微红但为了全局他必须独吞下这次的功绩,唯有如此,方能让百姓对他充满信心,全力支持他复国。

姜良提议道:“王子接下来有何打算?属下认为有两条选择。其一、趁势而起,在姑苏举旗宣布复国。其二、将举旗复国推后,趁越国无所防备时,利用菼寻多占城池,以供我军日后发展所用。”

姬凌云不假思索的道:“复国推后,先抢占城池为先。在勾践有所行动之前,我们必须先决绝后顾之忧,将长江以南的宜城、里梅、延陵、方朱这四城攻占,令我国坐拥长江天险。这四城乃我吴国的发源之地,远至商朝我先祖姬太伯就在荒凉的江南,自创基业,建立了勾吴古国,至今千年,这片土地上全是我吴国最正统的臣民,值得信赖。”

第十八章 连取四城

梅里乃吴国的发源之地,当年周太王意图将王位传与文王姬昌,但根据古训传统应传位于长子泰伯。泰伯明白父亲的意思后,不愿父亲为难。与二弟仲雍借为父采药的机会一起逃到了当时人烟稀少的荒凉之地江东,在梅里立足,自创基业,拉拢百姓建立了勾吴古国。

商朝灭亡后,周朝建立,文王之子武王姬发封泰伯第三世孙周章为侯,遂改国号为吴。至今传至姬凌云处有二十六代,以有千年之久。

吴国国都虽以迁移至姑苏,但梅里却一直是吴国的象征。

梅里十五里外。

姬凌云露出一丝笑意,取出马背弯弓,高举张开,另一手从挂在马腹的箭筒取出一支利箭。劲箭上弦,对着菼寻射去,利箭直入菼寻发鬓,这突如其来的举动顿时让死气沉沉的菼寻吓的胆战心惊,大声哀求。

姬凌云威胁道:“等会按照我说的去办,若有任何差错,我让你生不如死。”

菼寻哪敢反对,忙点头说是。

众人换上越兵服饰,在将菼寻打扮成王子模样,高举旌旗,一行人大模大样的向梅里走去。

前行十里后,姬凌云等人就被梅里的岗哨发觉。

岗哨上前质问。

菼寻大怒道:“大胆奴才,本侯奉父王之命,巡视梅里,尔等还不速速禀告?”言罢,出示贴身携带的姑苏侯印玺。

岗哨吓得连忙磕头求饶,在这个封建时代王子是一种高不可攀的东西,他不过是一小小的岗哨哪敢放肆。

姬凌云道:“你这小子找死不成?王子驾到你还不去请你家大人出来迎接?”

岗哨连忙策马离开,回城禀告。

梅里城守杨岸凶暴桀骜,而梅里又是原吴国的核心地,不服越国管制的大有人在。这杨岸知道一个就抓一个,不管有罪没罪,都会将他吊起来毒打,身还者寥寥可数。但他作战凶狠,手下有一千兵痞,梅里上下无人能奈他如何,背地里提起来人人切齿痛恨,都呼这厮为“杨疯狗”。

若问姬凌云心中最想杀的是谁,第一是勾践,第二就是这个人人切齿杀人如麻的杨疯狗。

杨疯狗长得高大威猛,脸上纵横遍布三处刀疤,深可见骨。

此刻,这杨疯狗正跪在菼寻的面前,老老实实地单膝跪倒,身后的一群士兵也跪地磕头。

姬凌云眼中杀机大盛,大喝道:“杀!”

一枪电刺杨疯狗的肩头,杨疯狗丝毫不觉,正中一枪。姬凌云本欲取他性命,但最终决定将他们交给饱受他欺凌的百姓,由他们动手处置。

杨疯狗不明所以的中枪,双眼登时绯红。无论是谁,只要对自己有危害,都不能放过。长啸一声,嗥声如狼,右臂虽被被刺得鲜血淋漓,但他那股子悍不畏死地蛮劲顿时爆发出来。不顾伤痛反手一抄,一把握住枪杆想要以力夺去。

姬凌云似乎完全没料到他这一招,但临危不乱,策马前冲,长枪立时弯曲起来。杨疯狗大吃一惊,姬凌云的腕力加上长枪弯曲时所产生的弹力挣开了杨疯狗握枪的手,回枪再刺。杨疯狗左臂也中了一枪。

姬凌云充分的发挥了枪快的特点,一击得手又出两枪,分别刺入杨疯狗的双腿,将他制残。

杨疯狗麾下的那些兵痞根本想不到菼寻会对他们下手,待反应过来时,展如已经杀入了城中。

城中百姓得知杨疯狗被捉,吴王子复国,纷纷涌上街头助战欢呼。

至于杨疯狗则被姬凌云丢在了梅里城中央,任由百姓处置。

百姓个个欢喜,拥挤上前出气,杨疯狗顷刻间就成肉泥,身上连完好的骨头都没有一块。

夺下了梅里后,姬凌云又以同样的手法拿下了延陵、方朱两城,由于宜城较远,当姬凌云到达时,宜城守将已经得到了消息,并组织反攻。

可是宜城守将没有料到姬凌云除了诈城的八百士卒以外,还有两千藏于北固山中。结果不但被项鹰拿下了宜城,而且在交战中受到了姬凌云、项鹰的夹击全军覆没。

短短时日之内,姬凌云便拿下了长江以南的五座城镇。

姬凌云的名号,在姜良的造势下以传遍了大江两岸,吴地百姓几乎都听过姬凌云妙取姑苏,连克四城的辉煌战绩。

姬凌云回到了姑苏,受到了当地百姓热情的欢迎,而姜良早在城门处恭候多时。

至吴王府的路上,人民夹道欢呼喝采,气氛炽烈,沸腾着无限的感激和热情。

原因只有一个,姬凌云帮助他们摘去了亡国之民的称呼,正式回到了自己的国家,那个流传了千年的吴国。

姬凌云满身心的喜悦对周遍的百姓凭凭挥手。

姜良见此不急不徐道:“王子,现在一切都未安定,还不是高兴喝彩的时候。尤其是勾践,他如何融得王子的壮大?只要他得到消息,就会率领着大军赶来。我们不能不预作应变准备。”

姬凌云蓦然惊醒,向姜良道:“你说的不错,方才我确实有些高兴过头了。”

姜良点头道:“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过,此刻尚不是时候,属下认为应该召集地方父老,稳定民心,才是当务之急。”

跟随姬凌云许久,姜良此刻也能不时的说上两句成语。

第十九章 吴虽三户,亡越必吴

于是,姬凌云一至原吴王府便迫不及待的召见了地方父老及各地德高望重的领袖,以安民心。由于人数众多,议事厅容纳不下。姬凌云干脆就将场地安排在了王府的广场上。

三日后,周遍城镇无数居民纷纷涌至,吴王府前的广场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足有数千人之众。

府衙阶梯上方,五六十名盔明甲亮的兵将分成左右各三列,通过他们身上的杀气,周遭百姓都能够感受到,但凡能在这里有一席之地的战将,无人不是身经百战、久经沙场的豪杰之士。

这些人一个个意志高昂,充满了猛壮之气,却偏偏鸦雀无声,使王府前呈现出一派严整肃杀的气象。

尤其是为于左右的展如、项鹰、森熊三人。

展如、项鹰从军之龄都有十五年以上,那种那血海中培养出来的后天气势笼罩全场。森熊经验不足,可他那十尺有余的身材,暴凸出来的肌肉,仿佛是一尊金刚巨人,震撼全场。

但是百姓的目光都在一人身上,这些人所造成的震慑力,即便是加在一起也远远比不上那个正对着他们微笑的人。

他身着朴实而实用的盔甲站在众人之前,亲切而又温和地笑着,那笑脸洋溢着自信与希望,一举一动无不令人神往。

仿佛只有只有他才是这姑苏城中的惟一主宰,只有他才是将士心中惟一的灵魂。

姬凌云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去看,仿佛天地间只有自己一人,眼前的一切皆是虚幻,而天下则围绕着自己而转动。

四周寂静无声,在初升阳光的照耀下,姬凌云的身体四周仿佛围绕了一层耀眼的光辉。

“各位乡亲父老,别来无恙乎?”大笑声中,姬凌云道:“此时此刻姬某只想说一句,吴国回来了,那个孕育我们千年的吴国回来了,我们从今日起,不在是亡国之奴,而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百姓们个个欢身如雷,又有谁希望自己是亡国之奴的?

姬凌云高呼道:“吴地是千年前吴太公留给我们吴国子孙的魂宝,谁也无法将他侵占。而越国虎狼,侵我土地,杀我臣民,此仇不共带天,不可不报……”

姬凌云说此停顿下来,望向四周突然大喝:“吴虽三户,亡越必吴。”那洪亮浑厚的嗓音震得人耳膜隆隆作响。

这一刻,周遭吴人个个义愤填膺,国仇家恨令所有人都生出同仇敌忾之心,个个放声大呼:“吴虽三户,亡越必吴。”

呼声一浪,高于一浪,犹如千万头猛虎齐声咆哮,声阵四野,久久方歇。

呼声逐渐平复,姬凌云道:“越国苛法严刑令我吴人被受欺凌,从今日起,全部废去,沿用我吴国原先的治国之法。另外,为了广大百姓的利益,在同你们约法三章。无故杀人者死,伤人盗窃者抵罪。此约法无论是谁,只要违背,决不轻饶。”

百姓更加欢喜,吴国的治国之法原于相国伍子胥,此法不但对吴国的发展有利,对百姓的利益也非常遵从。比之越国定下的超高税收,效果不言而喻。

最后,姬凌云当众发布了招贤令:“无论出生地位,过往罪行,只要有一技之长者,上至智谋、军略,下至工匠、农夫皆可为官入用。”

此令一出,四方百姓大为振动,有志之士个个都擦拳磨掌,跃跃欲试。

姬凌云身后的姜良更是震惊异常,此次收心之举,原本是他一手策划。但姬凌云除了开头一些外,后面完全脱离了他的预算,已经彻底成了姬凌云一人的表演。尤其是最后的招贤令,更是让他觉得姬凌云深不可测。

姜良低声道:“王子这招贤令一出,势必让王子爱才之名传遍天下,对我吴国发展大有益处。但还不彻底,王子应当在发一举才之令。令百姓举才,若百姓所举之才可以大用,当给予重赏。”

姬凌云身形巨震,这天下之才,大多隐于世间。姜良此举才之令,正是妙在其中,令遍布各地的百姓,为自己寻才。如此,比单方死候,强上不少。

姬凌云大笑:“姜兄真乃姬某子牙也。”

姬凌云又将举才之令宣布了出去。

接着,姬凌云让诸官吏派人到各县乡传达这项消息,并在吴王府的旁边建造了求贤馆和荐才馆。

不过十日,大批官员纷纷涌至,其中虽无大才,但却正好弥补了姬凌云在各类人才上的不足,使得吴国的各项政策有效的运转起来。其中募兵处更是进行的如火如茶。

姬凌云那“吴虽三户,亡越必吴”的宣言,彻底激起了吴地百姓的方刚血气。令他们回忆起两年前的血仇,记起两年中所受的各中耻辱。各城各镇的募兵点,人潮蜂拥,欲参军者以不下三万。

可惜,姬凌云立足未稳,并无足够的粮草物资养这三万人。于是着令从严而选,由三万中选出三千。人数不多,但素质非常出众,姬凌云将他们交给了项鹰训练。

勾践此时已经得到了姑苏的消息,正在准备粮草军马,不出一个月就会杀到。

因此,这些士兵姬凌云全部让项鹰训练弩兵,一个月时间练出近战士兵无疑是送死,但练容易入手的弩兵却是错错有余。

第二十章 端科与韩庆(上)

端科从吴败亡后,故意在越境犯罪被越国押送到了锡山开采铸造各种兵器的锡矿。

这里有近万名的犯人,大多都集中住在这个方圆一里的山区中,人密集得就像到了蚂蚁窝一般。他们掘洞为居和工蚁一样生命中除了做苦工以外,没有其它目的,一直到死才能解脱。

在这里的人又分成两类,可以由衣服和住处分辨出来。

穿戴皮甲,手拿长鞭的是越兵,他们负责这个地区的安全,防止犯人逃亡,镇压可能发生的暴动,人数大约有三千多人在地区的要塞搭建了一个包围圈。只要犯人一但出了界限,就会视为逃亡,格杀勿论。

他们住在平原和山顶的帐篷里,在这些犯人的眼中,他们都是毒蛇,一群群吃人不吐骨头的毒蛇。

另一类就是衣裳不整,带上脚链的犯人。这些犯人中有降兵、无辜的百姓,杀人越货的盗贼,各类人都有。

端科就在这个极度混乱的地方生活的两年,有如地狱一般的两年。

端科依稀记得被送到这里的第一天所发生的事情,也体会到什么是生不如死的滋味。他被安排在一个三百人睡的窑洞里。那窑洞分成两个通铺,中间只留下一条通道,勉强让一个人通过。

由于棉絮缺少,两个人合盖一床破棉絮,那棉花挤成一团不说,且黑硬得有如石头,不知被多少人盖过。棉絮上面各种气味都有,汗臭、脚臭,还带着浓厚的血腥味。

那些血腥味据说是有些犯人受不了这里的虐待,心灰之下,割腕自杀,血溅得整个棉絮都是。而卫兵直接将死人埋了那沾满血迹的棉絮却又拿回来给新补充的人盖。

端科强迫自己睡去,但双眼一闭就觉得身上有许多虱子、跳蚤蠕动撕咬,满身都是,根本就无法入睡。

那一夜,他一宿未眠,在记忆中他捏死的虱子、跳蚤不下百只。天明时分,他的双手猩红一片,皆是那一夜的战果。

次日,端科第一天工作,那一天下来,手和肩膀都为粗糙的绳索及笨重的矿锤磨破了皮,如刀割似的痛。

身体上的伤痛犹可忍受,最不能忍受的是监工士兵的辱骂和不问理由地鞭打。或许他们接到这份苦差也是有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只能发泄在比他们可怜十倍、百倍的犯人身上。他们以辱骂和鞭打来泄愤,甚至是取乐。

端科十二岁跟随吴子胥加上身强力壮,又是自小练武,虽不习惯干粗活,却支撑的住。但并非所有人都有他那般体魄。

有一个斯文的书生,因力气小在搬运锡矿的时候被扭伤了脚,倒在地上呻吟。如此并未令监军感到怜悯,反而是一阵残酷的鞭打。

端科看不惯出手教训了那士兵,得到了满堂喝彩。不过,换来的代价却是一身的伤痛。端科被蜂拥而至的士兵打的半死,而那书生也是恹恹一息。

当众人都以为他们要死的时候,两人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后来,端科知道那书生的名字叫韩庆。

韩庆本是晋国韩氏族人,少有远量,聪慧过人乃韩氏一族的新秀,以谋略见长。赵鞅曾评价他的成就为晋国未来第一人。韩氏族长韩庄子也如此对韩庆之才,甚为忌惮,处心加害。

韩庆处处为韩庄子出谋划策,却未察觉韩庄子早已在他身后藏了一把看不见却锋利异常的匕首。韩庆遭到韩庄子陷害,一家三口被逐出韩家,并且在路上伏击。父亲当场战死,母亲也因此而郁郁而终。

韩庆发誓要毁灭韩家,因此来到了吴国,确意外的被当成囚犯被关到了锡山。他长得一表人材,面如冠玉,但自小娇生惯养,身体柔弱,经过长途跋涉后,更是虚弱不堪,若非后来得到端科照顾,他根本无法活下来。

端科同他意起相投,很快就结成莫逆之交,相约未来天下有事,同心合力做出一番事业。

有一天,端科、韩庆聚在了一起。

韩庆若有所指的长叹道:“难道我们就要长久如此下去?这样到不如死了算了。”

端科笑着道:“过一天算一天,但不能灰心,终有出去的一日。我相信,那一日很快就会来的。”

韩庆道:“端大哥,你来这里是有目的的吧,我帮你在这里立足如何?”

端科神色一动,干笑道:“你这小子竟会瞎想,在有什么目的也不至于来这鬼地方受罪。”

韩庆笑道:“那不见得,我看端大哥的目的就是关押在这里的囚犯,大哥想用他们来复国。”

端科当时大为惊慌,连忙堵住了韩庆的嘴。

韩庆道:“大哥不必如此,我不过是妄自猜的而已。”

端科首次感到“恐惧”,韩庆一脸自信的笑意,那笑意与伍子胥的笑意不同。伍子胥自信的笑,让人如沐春风,而韩庆的笑却让人心底发寒。

在韩庆的策划下,一股谣言像野火似的在这群可怜人中间传开,弄得人心惶惶,时时不安。

谣言道:勾践准备停止开采锡山锡矿而准备将他们组建一支敢死队至前线送死。开始时人们都当这是笑话,丝毫不在意。

但传言者又道:勾践在槜李之战时,便令敢死队集体自杀,从而赢得战役。

第二十一章 端科与韩庆(下)

于是锡山上的犯人口中不说,心中不得不为自己暗作打算。

本来他们挨苦受欺只是为了能够熬过几年,等赎罪以后,回家好好当个良民,娶妻萌子重新来过。这以是他们忍辱生存下去的唯一动力。

可这样一来,等于是他们两年所挨的苦,受的罪都白挨白受了。拼死拼活的撑下来,到头还是死路一条。那还不如现在死去痛快一些。

大多人都报以这样的心态,情绪不佳,烦躁不安。相互吵架打架,不听官兵指挥,以是家常便饭,脾气更暴的甚至是挨骂还嘴,挨打反击,各种不安的问题层出不穷。

好几个人打算带头反抗,但都被越将程德抢先诛杀。

在有心人的散布下,程德这正常的反抗变成了赤裸裸的镇压默认,事情越闹越大。

端科见此偷偷的叫出了韩庆忧心道:“小庆,这事态越来越严重,如此下去传到勾践耳中会导致无法估计的后果。”

韩庆却是自信满满道:“报喜不报忧,这是为官首要原则。这点小事,还不至于传至勾践耳中。”

韩庆见端科依旧有些忧虑,笑道:“端大哥既然不放心,你明日便站出为这些人出头好了。此刻,山中的这些囚犯,正缺端大哥这样的首领。”

端科道:“你有什么法子,越将不会放过带头闹事的人的,没有万全的方法,只是贸然送死。”

韩庆胸中早已有了定计道:“前面的那些人失败被杀,那是因为他们用错了方法。现今,锡山众人还不团结,无法同装备精良的官兵对抗。他们那举动不叫反抗,而是找死。只要端大哥用我之法,定能成功。”

韩庆续道:“端大哥知大禹否?大禹的父亲治水,是堵。结果水没治成,自己却被大水给杀了。大禹治水,是疏。结果不但治住了水,还继承了大舜的王位。端大哥,你就好比那大禹,而越国兵将好比水,而且是祸水。对他们不能堵应该疏。”

端科茫然问道:“怎么个疏法?”

韩庆道:“就是迎合他们。那谣言是假,只要端大哥控制锡山众人的怒火,然后在迎合锡山上的官兵,让程德给个合理的说法。如此,不仅帮助程德平息内乱,而且还定了锡山众人的心,使得他们对大哥另眼相看。”

端科听从韩庆之言,次日挺身而出。他在锡山上本就有一定的威信,此刻更是一呼百应,越兵都为之惶恐。

端科依照韩庆所出的办法,一面稳定锡山众犯的情绪,一面同程德商议。韩庆这时充分的运用了外交手段,利用程德不想将事情闹大的心理,让端科两边得利。帮助了程德解决问题,赢得了对方的好感,同时也在锡山众犯心底留下了一个高大的印象。

此后,端科利用这层关系不时跟程德碰头商议,越兵也怕将事情再次搞大,逐渐减少了胡乱鞭打出气的念头。

锡山众犯将这些功劳全算在了端科的头上,两年下来,端科已经成了锡山众犯的无冕之首。

这一切,端科看在眼中,喜在心头。

这天,晚饭后,端科同往常一样跟韩庆聚在一起聊天。韩庆那出众的才干早已将他征服。

端科、韩庆聊的正欢,一人偷偷摸摸的靠近。

那人道:“前面的可是端老大?大王所脱之事干的如何?是成是败,是生活死,可否言明?”

端科闻之周身巨震,这是伍子胥同他约定的暗号,伍子胥让他听这暗号起事。

端科让那人近前,双手时儿交叉时儿合拢做了六个奇怪的手势。那人随后也做了八个奇怪的手势。

端科大喜道:“小庆我们等到了,我们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韩庆也心欣喜无限,早在一年前,他就多次劝端科离开,但端科心系吴国并不听从,他也只好留了下来。

这时,韩庆脑袋再度活跃了起来,想出了一个妙计。

第二日清晨,端科偷偷的来到了程德的营帐鬼鬼祟祟的让程德看了一样东西。

在这锡山上什么也没有,女人、游戏等等娱乐都挨不上边,因此也养成了程德的两个嗜好,一个是贪财,一个是汹酒。

端科给程德看的正是一块金灿灿的金块,那金块闪闪发亮,程德眼睛都看直了。

端科道:“这金块是我无意中在一处矿洞中发现了,数量不多,但也有上千斤的数量。我将它送你,你想办法帮我弄出去如何?”

程德口水都快要流了下来,哪能不同意,当下就跟端科来到了矿洞深处无人的一处废墟中。一下子废墟前就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大过都是挖矿的犯人只有个别轮值的卫卒。

程德正想开口询问,端科一手抱住程德,一手抽出程德腰间的佩剑,一剑就割下了他的头,提在手中,一脚将尸体踢得老远。

事出意外,程德叫都来不及。

端科忽然大喊大叫起来,“狗贼,想让我骗兄弟们,做梦。”

一阵乒乒乓乓,端科高高举起程德的头颅,走了出来,悲愤大叫:“这贼子让我骗诸位兄弟,将你们分批带到战场上充当敢死队送死以被我杀了。兄弟们,勾践无信无义,说话如同放屁。与其在这里等死,不如随我一起反了杀出去。反正程德以死,勾践不会放过我们。”

端科威信极高顿时一呼百应,举着矿锄、铲子向越军杀去。

这伙人平均每天都要使矿锄、铲子不下千次,挥舞起来顺手之极,威力竟比戈剑还要强上许多。

第二十二章 战前会议

第二十二章战前会议

有了端科的加入,姬凌云可谓如虎添翼,实力大增。

端科带来的六千人个个经过的锡山上的残酷磨练意志坚强,强壮勇悍。其中有三千人更是当年吴国战败被擒的降兵,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大多都是那种拿起武器就可上战场杀敌的人物。

更令姬凌云欢喜的便是韩庆。此人仅凭端科小小的不寻常之处就识破了他的身份。在锡山的两次出谋都根据对方的弱点来施行。不见得很妙,却恰倒好处,一击正中死穴是一位难得的人才。

韩庆随遇而安此刻在姬凌云麾下任了一门客,多年下来他以习惯以自己为主。只要自己得利就好,其他任何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姬凌云确实是一个好君王,但却不一定适合他。因此,他打算呆一阵子,看看情形再说。

自越国攻下姑苏以来,姑苏一直是越国的门户,城中所储备的粮草,兵器共有万套,弥补了姬凌云在资源上所产生的问题。

一个半月下来,除去却跃、伍子胥那一万多士兵不说,姬凌云此刻手中握的士兵已经达到了一万三千之众。其中,有七千劲旅,余下的战力普通,但都被安排成了弓兵,弩兵,大可上得战场。

从那七千劲旅中,姬凌云又从中挑选出八百精通骑术的士兵交由项鹰训练骑兵。

赶造马镫以来不及,但姬凌云用麻绳做了八百个粗糙的马镫,让众骑兵试用,得到了绝对的好凭。

项鹰更对这些骑兵视若珍宝。除了一百斥候外遍布四地外。余下七百没日没夜地接受着各种练习。

这日,姬凌云正在军营练着属于自己地一千无前卫,并亲自下场指点他们杀敌之法。无前卫取名所向无前的意思。无前卫上下见姬凌云亲自指点陪他们训练。个个都练的特别起劲,进步神速。

项鹰匆忙赶来道:“王子,越国有动静了。勾践亲自挂帅领兵五万,战车六百乘,正向我军姑苏开来。”

姬凌云眉头一挑笑道:“等了两月,终于还是来了。”盛重之下。立即召来手下,举行军事会议。

在吴国大殿上吴国地众将领聚齐商议,与会者有姜良、展如、项鹰、端科、韩庆。

姬凌云公布勾践亲征的消息,然后询问众人意见。

姜良发言道:“勾践亲征,对我军来说是一件好事。勾践此人治国有方,但军略却是平凡庸俗,正好可以利用。”

展如道:“我赞同姜兄的说法,这对战如对弈。把握任何一个战机是取得胜利的关键。当出奇用诈,以战代守。不断利用我军优势,减弱两军的差距。”众人纷纷赞同展如的提议,只有韩庆眉头深锁。没有说话。

姬凌云讶道:“韩先生似对此事另有看法,何不说出来让大家仔细参详?”

韩庆道:“在下并无意见。只是觉得有些奇怪。至当年勾践被吴王放回有十五年之余,但比之当年强盛地‘千乘之国’吴国大有不如。越地偏远而盟友楚国又陷入内乱,这战车定是不多。他一次便出动战车六百乘,值得深究。”

‘千乘之国’是一大国的象征,近百年来也只有晋国、楚国、齐国、吴国得此荣耀。而现今却仅晋国一国而已。

勾践一次出动六百乘战车,确实有些不寻常。

姜良分析答道:“勾践此举意图有二:一、示威。二、利用我军弱点,准备以战车阵同我军一决胜负。”

姬凌云点头赞同。

这个时代是以战车为主的年代,评价一国的强盛,靠的不是综合实力而是战车的数量。数量越多,实力就越强。姬凌云此刻手中连五十乘战车都拿不出来,而勾践却一口气就动用了六百乘战车,示威之意,相当明显。

另外,战车是这个时代冲击力最强的兵种,没有任何兵种可以和战车对抗。勾践带出六百乘战车,真正是用意也是不言而喻。

项鹰冷笑道:“勾践小儿认为战车等于一切,我们只要在低洼,潮湿之处同他交战便可,我到要看看他如何用这六百乘战车。”

“低洼,潮湿!”姬凌云暗自默念,突然大喜道:“不,我要更勾践正面交锋,就以我们的步兵同他地战车在原野上对冲,看看到底谁强。”

姜良、展如、项鹰、端科、韩庆个个神色大变,见姬凌云自信满满,众人都不知这自信从何而来。

姬凌云笑道:“众将准备出征,这首战极为重要。姬某若无十足把握,也不会如此决定。待战之时,你们自然明白。”

展如、项鹰、端科茫然不解,但见姬凌云如此有把握也不好多说。到是姜良、韩庆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展如、项鹰、端科、韩庆相继告辞而去。

姬凌云留下了姜良,道:“姜兄,我走以后,吴国上下政务由你全权处理。”

姜良点头称是。

姬凌云强调道:“尤其是那些商贾大户,那些人处处以自身利益为先。我军此刻无论在那一方面都是逊色越国,他们暗自通越也并非不可能。非常之时,须用非常手段,一但掌握确切证据,无论是谁皆诛杀满门,没收一切财产。”

姜良沉声道:“属下识得分寸,必要时决不会手软。”

姬凌云又让姜良将却跃调至长江北岸附近随时听令,做好一切准备,才点将出征。

出征前,姬凌云特地将菼寻同谷傒两人带上祭旗誓师。

一万三千大军浩浩荡荡的使向战场。

第二十三章 神秘的战术

第二十三章神秘的战术

凌云连连赶路,十日兼程到达夫椒。

夫椒位于太湖中洞庭山附近,公元494,吴王夫差在此地大破勾践。勾践战败,损失惨重,竟剩五千士兵芶且而生。

谁知二十年后,姬凌云将赌上吴国之存亡,同勾践再次于夫椒一战。

姬凌云全军加速先勾践一步抵达战场,安营扎寨后,带上展如、项鹰、端科、韩庆、森熊五人巡视战场。

只见夫椒方圆二十里皆是平坦无际的原野,草木茂盛,却只到脚腕处。四周并无任何伏击之地,也没有躲藏之所,最适合战车的来回深纵冲刺。

姬凌云笑道:“好一处遛马的地方。”

项鹰白眼道:“不止是遛马的好地方,还是战车发挥实力的好战场,在这个地方若让战车冲刺起来,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兵种可以与之对抗。以步卒同战车在这个地方打硬战,更送死没什么两样。”

众人纷纷赞同。

姬凌云打算同勾践在原野上对战这已经是相当奇怪的举动。连日赶路,他们本以为姬凌云打算抢先占据一个有利的地形,好利用己方的优势同勾践交锋。一路上,他们还相互猜测姬凌云会在哪儿同勾践打这至关重要的一战。

项鹰认为是泥泞的沼泽地;展如认为是战车无法发挥的山脚陡峭处;而端科则认为是在湖泊河流附近。

可是,谁也没有料到姬凌云抢先选择的战场竟然是处处有利与勾践的原野。更可气地时,一路上原野无数。姬凌云都不选择。偏偏选这最适合勾践大军冲刺地夫椒。如此举动实在令人摸不着头脑。

展如苦笑道:“不知王子这是在帮助勾践选择战场。还是帮助我军选择战场。”

这夫椒方圆二十里都是战车来回冲刺的范围,在这个地方交战,一但战败。那么越国的战车将横扫夫椒战场。姬凌云这一万三千兵马到时能逃出十分之一。那都要谢天谢地。

姬凌云正色道:“诸位将军放心,姬某并非不识兵之徒,这战败地后果我早已知道。这方法说出来不值一体,但未说出却是妙在其中。”

姬凌云那必胜的笑容感染了每一个人,使人都感到他有一分胸有成绣,胜券在握的自信。

姬凌云笑道:“来。我们在这草原上溜达一圈,然后在回营。”

话音一落,双腿一夹马腹,策马前奔。若仔细观察,姬凌云的目光时不时的在地上的草皮上来回移动。

展如、项鹰、端科、韩庆四人见姬凌云如此有信心也高兴地一同策马奔驰了起来。

森熊体格硕大寻常马匹支撑不住只好在原地待命。

端科赶上韩庆问道:“小庆,你可知王子的打算?”

韩庆摇头道:“不清楚,但也许跟地下的这些旺盛的杂草有关……端大哥,这凌云王子比你想象中厉害的多。我相信他还不至于傻到拿自己复国的兵马来开这个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

韩庆说完看着奔驰在最前方的姬凌云露出了一丝期待地笑容。他并清楚姬凌云的计策,却时常发觉姬凌云的目光经常在草皮上移动,暗自笑道:“过几日就让我看看你如此自信的原因。”

三日后,勾践地五万大军也匆匆来到了战场。在夫椒的另一处安下了营寨。

姬凌云得讯后立刻招来了项鹰,并亲笔写了一封战书交给了项鹰让他前去勾践营寨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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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践端坐在帅帐王位中。他身形高瘦,手足颀长,脸容古挫,神色冷漠,一对眼神深邃莫测,予人狠冷无情地印象,但亦另有一股震慑人心的霸气。

“夫椒”勾践看着地图心中一阵烦躁,一个讨厌的地方。

当年,意气风发的他就是在这个地方败给了夫差,使得自己在吴国为奴三年。虽然他打败了仇敌夫差,但始终无法忘记那三年为奴的经历。尤其是为夫差尝粪。事阁十余年,至今一想起来,口中不由的生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勾践眼中闪过无穷的杀机,时越国已经继任为南霸,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破坏,

笑道:“夫差,姑苏三年之耻,我要从你那爱子身上回来。”

此时手下神色慌忙的来报,道:“发现敌军踪迹,一支小股骑兵在我寨前出现,人数估计在五十人之间,为首一人射来了一封战书。”

勾践闻之变色,眼中再度涌现怒火。和当年一样,夫差一纸极度毁辱他人格的战书,另他失去神智,同夫差正面对战,导致了那场失败。

忍着怒火,将信拆开:



“二十年前,我父王曾在这‘夫椒’将你打败,使得你为我国奴役三年,甚至不惜尝粪才得以离开吴国。”

看到这里,勾践气得几欲发狂,好在忍力过人,继续看了下去:

“我父英雄无敌,当日在这里将你打的抱头鼠窜。因此,我也决定效仿我夫在这里同你交战,再现我父王,当日辉煌。

三日后巳时,我将在‘夫椒’整军待命,欲求一战,望汝莫学河渠里的王八。”

勾践双眼闪过一丝厉色,立刻召集了麾下众臣。

勾践道:“那姬凌云约我们三日后,在‘夫椒’一决高下,你们怎么看此事?”

干潜笑道:“大王,末将没有听错吧?约我们在‘夫椒’一决高下?”

干潜是干将莫邪之子,当年,吴戈锋利,闻名诸侯,北威强齐,西征大楚,南陵越王,海内震怖。其主要原因乃干将莫邪二人,但阖闾却因干将莫邪二剑杀了干将莫邪二人。干潜当时外出求艺躲过一劫。闻讯后,投身越国帐下,企图报仇,为人智勇兼备,深得勾践欢喜。

勾践也是一脸古怪道:“确实如此,我也觉得有些怪异。”

陈音道:“我看姬凌云那小子是早死,大王战车六百,只须几个来回便可杀败他们。”这陈音本是楚人,才智平庸,但一身箭术却可百步穿杨,为越国箭师。当年,他同齐军追击夫差,就曾在黑夜中一箭射中夫差胸中,令其堕入湖中,被勾践提升为将军。

勾践看向相国逢同,自从文种死后,逢同就充当着勾践的智囊。

逢同沉声道:“这姬凌云不可小觑,当年范上将军都多次在他身上吃亏。从他破齐、至攻下姑苏等事迹看来。姬凌云有着非凡的才略,较之当年的夫差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姬凌云如此一定有他的目的。不过,属下认为,我们不必惧他。先查探地形,看看战场上有无壕沟陷阱,然后在观对方动向,等战时在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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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转眼过去。

九千八百战士布阵广场上,分为三队,每队矛盾手三千分别由姬凌云、展如、端科三人率领。

项鹰则领八百骑兵在后待命。

说实话,将士们心中充满了悲怆,全无求胜的欲望,看着对面那浩浩荡荡的三百乘战车,士气低下,人人中心都有股不祥的预感。

这也不能怪他们,对面那密密麻麻的人影,高大犀利的战车,仿佛的一尊尊不定咆哮的巨兽。一想起自己将要以血肉之躯硬抗这些巨兽,士气不由得就减弱三分。

蹄声轰天响

飘扬着勾践旌旗的越军,出现在地平线处,三百乘战车人数高达两万的冲锋部队,疾驰杀来。“咯吱、咯吱”的车轴声响彻战场。

三百乘战车的冲锋,何等惊人?大地仿佛都在为之震动。

一千步……九百步……八百步……

三百乘战车瞬息间就前进了两百步的距离,震撼全场。

越来越进,三百乘战车以到达了姬凌云部队的五百步处,吴兵几乎有了逃跑的想法。

突然间,冲在最前头的五辆战车竟先后意外的散架了,车上的数名越兵倒于地下,被后方的战车碾死。

一瞬间,越国的三百乘战车竟然无故乱了起来,不是翻车,就是散架,要不就是御手控制不住战马四处乱窜。

第二十四章 旗开得胜

第二十四章旗开得胜

越兵们呆了,原本如狼似虎的敌人,竟在瞬息间乱做一杀。

越兵们也傻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料到势如破竹的己方战车队,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失控。

那些战车不是突然飞起倒地翻边,就是车轴断裂车身散甲,再不然就是战马失控,分头窜逃,导致了战车队混乱一片?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看到这一目的勾践情不自禁的失声大叫了起来。

这个问题不当是勾践想知道,就连展如、项鹰、端科等人也不由自主的在脑袋上挂起了问号。

“哈哈,成功了!”姬凌云见越军混乱,高兴的放声大笑。

项鹰惊讶道:“王子究竟用了什么异术?”

姬凌云笑道:“这方法说出来不值一提,但未说出却是妙在其中。我昨夜让人在这附近一带每隔几步,便藏一块四方石头,只是如此而已。”

项鹰恍然大悟一拍脑袋大叫:“就这么简单,我怎么就想不到。”

这战车可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四匹战马;一部分是马车;最后一部分是御手和数名战士。

四马和在一起的冲击力惊人,速度也快如疾风,以它们的灵巧,自是不惧怕那些石头。可一但在全速冲刺之下,那笨重的马车只要撞上了四方石头,势必会飞起来,然后重重着地。如此一来,将会出现三种可怕的局面。

第一、多次如此强烈震荡,车轴支撑不住,导致车身散架。使得车毁人亡。

第二、重心不稳。一轮受到阻碍,若强行驶过。受力的那一轮则会高高撬起,车上地士卒在无所防备之下。必然向令一方倒去,导致翻车。

第三、御手受伤或混乱,战车之所以少,这关键不在于马,而是出色地御手。一个可以在瞬间指挥四匹战马冲刺的御手。如果御手受伤或混乱,那么四匹马一定会因受到影响。不听使唤,四处乱窜,搅乱阵形。

这战车阵不同于其他,远不如步卒灵活,骑兵矫捷。只要陷入混乱之中,笨重的乘车将成为一无事处地累赘。

姬凌云拔出青色长枪,斜指日空,哈哈笑:“一群瘟鸡死鸭何足道哉!今趟我们若是连这群人都斗不过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上战场建功利业了,还是乖乖的躲回娘们的衵服里去吃奶……”这里的衵服即是指后世的肚兜。

他尚未说毕,将士早忘情呐喊,把他说地话掩盖过去。士气攀上顶点。

三队长矛手首先冲出,左右结阵。这个兵种以攻击冲刺为主。长矛不怕敌骑冲击,可长距离击杀对手,在战场上发挥出强大的杀伤力,进可攻敌破阵,退也可结阵稳守。

再一遍鼓响,项鹰大喝一声,作为骑兵突击队,他们首次派上了用场。突击队以迂回的方式向战场一旁绕去。

此时敌方警钟鸣响,一队队士兵在混乱的战场上布阵待变,行动快捷而不乱,尽显越军的训练有素。

兵车一乘,用马四匹,车上三至六人不等,左为箭手,右为长矛手,居中的管驾车,配随步兵少则二十人,多则可达七十二人。

越军战车以完全发挥不出任何力量,但随行的士兵却并未受毁灭性的打击,还是一股不小地战力,他们迅速组建起来奋起反抗。

姬凌云、展如、端科三人于此际各领吴兵冲杀,先声夺人之下,战果非常。

姬凌云舞动长枪在战场上驰骋,森熊在其之后,两人配合无间,三千士兵也尾随而战,当者披靡。

另一方展如、端科也占据上风。

‘夫椒’上空喊杀连天,战况激烈。

杀声轰天响起。

飘扬着干潜军旗的越军,出现在战场的另一端,一队六千人的戈兵部队,从勾践中军疾驰杀来。

对方已经发觉了失误之处,但打着兵力上地优势,准备加以五千人步卒,扭转局势,挽回败势。

蹄声震响,斜侧里一支八百人的骑兵,沿第一战场堑边沿配合冲击,硬撼突击干潜主力军右翼。

干潜军一支援为主,全速行

未在意这突如其来地八百骑兵。

项鹰岂肯错过良机,大喝道:“弟兄随我来!”

蹄声震耳下,八百精骑,随他冲阵而出,以凿穿的战术,朝敌杀去。



有了马镫的骑兵们个个双手持矛,在干潜军中来回冲刺。干潜不愧是越国著名战将,见项鹰骑兵灵活厉害,知道有由他如此冲刺下去,战将尚未到达战场增援,就会被对方杀溃。登时收拢阵行,专心对付眼前之敌。

项鹰登时觉得压力大增。

干潜为减少伤亡,让人请求增援,不一刻,越将屈通也率三千士兵赶到,由侧面对项鹰所率骑兵发起攻击。

战场上喊杀连天,似若人间地狱。

项鹰又来强敌逐渐不支。

这时,姬凌云率军杀到,正至屈通后方。

原来,姬凌云见三百乘战车已经全部溃灭,遗留在战场上的士兵只有防守之力,为断绝他们心中期望,深纵突击,冲破对方军阵,打算帮助项鹰对付来援之敌。

姬凌云见项鹰陷入苦战心中不由一禀,若项鹰溃败,对方这些援兵赶至战场,在敌众我寡之下,兴许会被他们反败为胜还不一定。

姬凌云一马当先,他和森熊以及三千长矛手旋风般凿进屈通的步兵阵中,青色长枪连连刺出,中者无不含恨九泉。森熊更是杀人机器,一鞭一个,最简单实在,毫无花俏。

整队人马就像一把巨型的开山斧,而他和森熊正是斧锋锐处,一下子就把敌人围攻项英的队伍冲成两截。

屈通被姬凌云扫落在地,森熊一鞭打爆了他的脑袋。

是以千计的敌人从四面八面前来拦截,却没有人能是他同森熊的对手,手下见主帅如此勇猛,人人奋不顾身紧随他后,杀敌抗敌,姬凌云帅旗到处,人仰马翻,战况惨烈至极点。

姬凌云连杀两名越兵至项鹰身侧,大叫道:“这里交给我来,你去勾践处,将他击溃。”

勾践依靠战车之便只带两万五千人而已,一万五被困在了战场上死撑,七千又在这里准备支援,勾践身旁最多也只有两千人马。

谁够狠,谁就能活下去。

这是战场上的名言,无论是对敌还是对自己。

姬凌云早已忘记身上的伤势,脑中除了杀还是杀,只要自己能够让干潜军无法进入战场,自己就是胜者。

战况攀上激烈的顶点。

项鹰大喝道:“目标勾践头颅!”

项鹰领着五百不到的骑兵,旋风般朝勾践出杀去。

胜负已定。

勾践身旁虽有两千人,但他非夫差、允常那般可治国又可上阵杀敌,留下一军殿后这才鸣金而退。

姬凌云草草追杀一阵,下令收拾战场回营。

此役,姬凌云损兵两千三百七十二,缴获兵器无数,战马六百五十百匹,出战士兵几乎都有或多或少的伤痕。

至于越国具体数字不详,但初步估计伤亡人数不会下于一万三。尤其是勾践折损的三百乘战车,更是一战而摧毁了对方一年的经营。

打扫战场时,展如从草丛中挖出一块四方石头服气道:“想不到那三百乘战车竟被这小小石砖击败,真是怪哉、怪哉。”

端科苦笑:“也许正是因为道理如此简单,才无人去想。”看了一脸深思的韩庆一眼道:“难怪王子要在这‘夫椒’与越国交战。正是利用了这里的杂草,使得他们看不见隐藏在杂草中的石砖,他们认为这里适合战车冲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姬凌云道:“这叫做视存在,其实正好相反。我在先前按兵不动,就是给机会让勾践他们检察战场,待他们检察好后,在暗中藏好石砖。他们瞧不见,自然就以为一切都如他们原先检察的一般。”

这时,展如提议道:“王子,勾践已经上了一次当,不会在上一次,我们还是尽快撤离为好。”

吴兵首战得利,然依旧是敌强我弱,正面交锋讨不了好处。

第二十五章 渡河激战

第二十五章渡河激战

椒之战,姬凌云旗开得胜,但始终是以寡击众的苦战伤亡惨重,死伤过万,且丧失大将。但己方亦超过二千五百人的人阵亡,伤者更是无数,胜利果实得来不易。

为了保住这得来不意的胜利果实,姬凌云在胜利当天夜里就撤回了西沼溪北岸,接摘靠水立寨,以次地抵御越国来兵。

西沼溪北岸的军寨伤营中躺满伤兵,由军中大夫就地抢救。

姬凌云带着森熊、韩庆查探伤兵伤势,安慰重伤伤员,忙了整整一日,三人才有喘一口气的机会,到一旁坐地休息。

经过的人均向姬凌云恭敬致礼,神情疲倦中带着掩不住的振奋。先前那一战,姬凌云的才能已经彻底得到了将士们的真心信赖。

韩庆首先打破了宁静道:“这西沼溪正处于越境吴界的交汇处,勾践若要想收复姑苏,必须渡过这西沼溪,才能发动总攻势。”

姬凌云点头道:“勾践首战失利,此刻定急于找我军寻回颜面,这西沼溪则作为第一战场。”

韩庆笑道:“王子就不怕勾践奇袭东沼溪?”

这东沼溪同西沼溪一般位于越境吴界东侧,乃越疆界战线的最前哨。因此可能在战争一开始便遭到勾践军的强烈攻击,更有可能借此地绕过防守严密的西沼溪,来战己方军队。

姬凌云摇头笑骂道:“你小子莫要装糊涂,这战法若非得你提醒,我还真想不出来。”这韩庆并非真心归顺,说问题只说一半,令一半需要姬凌云自己去考虑。

跟姑苏城一般,他明明知道勾践的意图,却故意装成不知,提示着关键之处就充愣装傻。此次也是一样,他装摸做样的将西沼溪、东沼溪的特点说了一遍,就在一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姬凌云正色道:“说真的,你认为勾践真的会中计吗?”

韩庆道:“应该不会错了,我们将西沼溪的桥梁、船只全部销毁,他们只能想到我们打算占地死守,不会想到我们不守而攻。依我的猜测,勾践应该会先对西沼溪发动强攻。实在攻不下了,才会考虑别的路径。文种、范虽然不在,但越国还有大将干潜,相国逢同,不至于想不到那步棋。唯一担心的是,勾践一开始将没有打算进攻西沼溪,而挥军前往东沼溪。如此,我们的计划只能宣告失败。以项鹰那六百骑兵还不足以抵挡勾践的上万大军。”

姬凌云笑道:“听天由命吧,不过以勾践的性格,只要我们不向东沼溪增兵,应该不会将东沼溪看在眼内。”

韩庆点头赞同:“人的性格就是如此,你越在意,对方就越能够主意。你将他放在一边,不闻不问,对方也不会去多加在意。勾践在沼溪附近集结的主力部队已超过三万五千,如果他拼死力攻打东沼溪,再多的增援也没有意义。只是,勾践一向因兵多势大,自认所向无敌,如今见我方兵少,一定不看在眼里。放弃东沼溪以求速胜,并非不可能。倘若东沼溪的守备增加,勾践反到会以为东沼溪重要,那就非攻不可了。我也觉得向东沼溪增援部队反而只会增加我们的危机和压力。”

两人在商议间,勾践的大军已经逼近了西沼溪,正如两人料想的一样,勾践此刻根本就没有将东沼溪放在眼内。

次日,清晨。

对岸战鼓隆隆,勾践仅仅只是休息一夜就开始发动了渡河战役。

大片大片的越军身着青色服饰铠甲,遥遥的地平线上仿佛成了一片青色的海洋,波澜壮阔。

朝霞中,一个越国将军驻马岸边,青裳飞舞,坚定的眺望着北方,挺拔的身影融入了余雾之中。

他冷冷的眺望着对岸,冷俊的犹如一尊雕象。突然,他眼中瞳孔放大,一人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内,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眼中出现了灼热的战意,轻声道:“进攻吧!”

命令一下,回马便走丝毫不关心战局,又或则已经算到了最后的结果。

对岸的姬凌云不知为何打了个寒战看了看快要入冬的天气,继续将注意力放在对岸。

一个时辰后,越兵不知道从那个地方搞到了几十艘小船。

擂起战鼓,对岸发出惊天动地的隆隆巨响。水面上扯起大小无数旌旗,蔽河而下,戈矛并举,喊杀声震耳欲聋!

姬凌云缓缓呼出浊气,面上露出一丝讥色:这西沼溪的防御攻势乃他根据“墨氏”手札上的营寨所筑,以三个石堡组成。而构成要塞的三个石堡分别立于西沼溪西岸、东岸和北岸,彼此用浮桥相连。每个堡群外有石墙,内有笼碉堡大小十余座,碉堡与碉堡彼此呼应,极难攻破。

墨翟善守,他著的“墨氏”手札军略中都以守为主,其创出的方法自然是防守利器。何况,三个石堡中还有十余台小型简便的炮石车遥相呼应。

姬凌云有堡垒相护却也不敢怠慢扬声大喝道:“传令下去,分一千士兵站到岸旁,若是敌筏逼近,以长矛拒之,使其不得近!三千弓弩箭手,赶紧各就各位,站在长矛手后方等敌进入射程,石跑手将石弹准备妥当!待我号令下达,就全部向河心来敌射击!”

虽然这一段水流缓慢,但江南人无不是游水操船能手,敌人来势极快,稍有差池,只怕就悔之晚矣!

第二十六章 血战

第二十六章血战

石飞射。

先头的十数条船只登时被密集的矢石击中,有几条直接断裂成两截沉入水底,形成一个个漩涡,另外几只船只失去了控制,在水面上转着圈地漂,随即和后面的船只撞在了一起,不少敌兵落下水去。

河面上的越军发出了阵阵惊呼惨叫。

上百十名落水士兵的头在河水里一起一浮,有些人被重新拉上了船只,有些人被后面的船只一冲,就彻底从黄澄澄的水面上消失,更多的人在水面上一起一浮。

这西沼溪水深三丈有余,可在自幼于水旁海边长大的吴越人民来说,却是不值得一提,纷纷向前游去。

石堡浮桥上的吴军士兵齐声欢呼,炮击效果不大,但却大大的激励了他们的斗志。

姬凌云吐气大笑道:“对面的诸位,莫要怪炮石无眼,要怪就怪你们跟错了将军。勾践小儿无能,却让你们这些小卒前来送死!”气从丹田而出,高昂的声音向水面远远地送了出去。

对方尚未到射程之内,岸旁的长矛手、弓兵、弩兵闲得无事,听到姬凌云这无话不精神百倍,也跟着齐声大喊了起来:“勾践小儿无能,却让小卒前来送死!”

越国兵将愤怒之极,纷纷叱骂,只是各喊各的,变成了嘈杂的一片。比之,吴兵的齐心协力大有不如,声势大减。

对岸鼓声响起,姬凌云意识到一只较大的船只。船头端立一人,视线模糊。暂时看不清楚。只听那人一阵长声大笑。将所有的叫骂尽数压了下去,高声道:“在下越王帐下大将干潜是也!无知小儿,不过只会说嘴而已。干某便立在这船头之上,看你又能奈我何?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罢!”

他这一嗓声如鼎钟,中气十足。在他地率领下对岸呼喊如雷,木筏群鼓声大增,继续向前逼近。

姬凌云心中暗惊。这干潜好生厉害,这一笑就让对方士气大增,令自己陷入两难之地。这投石车没有准心,凭借地是投石操手的经验直觉,做不到指哪打哪。况且这些投石操手都是临时招募,命中率连百分之五都不到。一击而中固然会让己放士气大增,但一击不中,却反而会增加对方声势。

姬凌云暗道:“若有管二哥在。那该多好。”管黔敖一身工匠之术出神入化,他指挥的投石车队等同后世地迫击炮,命中率极高。

森熊这时道:“大哥,要打中那人。我有办法。在我家乡附近有个叫匈奴的地方,他们那儿有一种打猎的玩意叫石弹子。他们用牛皮编成一长条。大约两尺左右,一端是个环,另一端有个小皮兜。使用时把石头放在皮兜里,在把手套在环里,甩上几圈来之后手腕一抖,石头就飞了出去,可以投得很远。那石头虽小,但只要命中目标,轻则筋断骨折,重则立时毙命。在秦国时,就常常用石弹子来打些野味。”

姬凌云听过‘石弹子’这东西,匈奴自幼就玩它长大,因此,个个臂力惊人,均的弓箭能手。同时也知这抛‘石弹子’的皮条必须严格制作才能发挥威力,叹道:“在这关头去哪找‘石弹子’。”

森熊从腰间解下了腰带欣喜道:“我随身带着呢。”原来,森熊在秦国时记忆不好,上山常常忘带皮条,后来干脆就将皮条绑在腰间,当成腰带来用。时间一久,以成习惯。

森熊取过一枚一枚拳头大小的石头放在皮兜里,在空中舞了两圈,一声很轻微地响动,飞射出的石头竟有破空之声。飞石划过一条弧线,狠狠地射向干潜。

“小心!”干潜身后一人大叫,将干潜推下了河中。“喀嚓”一声,原干潜身后不远的船板被打出一个窟窿!

干潜浮上水面见此不由神色大变,正惊疑间,破空之声再次响起,这次目标乃他那船上的舵手。那舵手头颅犹如熟透的菜瓜一样破裂开来,红色的血混杂着白色的脑浆,溅射一地。他被一枚石子打中了太阳穴。

见此一幕的越兵也目瞪口呆。

三声惨

响起,又有三人命送飞石之下。

姬凌云麾下地泡石队也不曾停下,接连不断的向河面抛出巨石,命中率不高,但也总有击中的时候。

干潜眼中出现一丝厉色,此时此刻也别无他法,只有猛攻才是最有利的战术,上了另一艘战船,干潜直接下达了撤退地指令。

姬凌云眼中闪过一丝赞许,在防卫如此得当的堡垒下,只有强攻才是最有效地方式。

不知道不觉已经过了两个时辰,姬凌云坐下休息,等待对方的再次攻击。

一个半时辰后。

密密麻麻的船只,成片的竹筏出现在了对岸。



一艘一艘远远观望仿佛就是成片的乌云,执勤哨兵见次阵战声音都有些打颤了:“敌袭,敌人来袭了。”

听到警报,姬凌云第一个冲到了石堡上方,看到江面上的船只,竹。他心脏都要停止跳动,这也太多了吧?勾践这是疯了不成?

石堡中的士兵都以知道敌人将大举进攻,匆匆忙忙的准备一切,气氛瞬间变得异常紧张。刺耳的呼啸声传来,数颗巨石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遥遥的朝河心飞去,砰的一声,落入水中。投石队已经开始执行姬凌云先前下达的命令,向射程内的船只开火了。

姬凌云大声对将领们吼道:“各就各位,敌人马上就要过来了。”

“咚咚”的战鼓声中,对岸的战船一条条的向这边涌来,声势浩大。

“射!”姬凌云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成千上万的箭枝犹如一片密集的乌云一般,遮天盖日的向河中射去。越兵还未站定就被射中倒栽到了水中。血花飞溅,哀号连天,水面上泛起成片的猩红。但没有人顾及这个,越兵们争先恐后的向吴军堡垒前进,无视生命、无视死亡。

在河中、船上、筏间数千越兵在水上挣扎,冒着箭雨不断的前进,一个接着一个的栽倒。无论箭枝多么猛烈,他们只是举着盾牌躲避,没有人停步,更没有人退缩。他们只是执着的前进,前进,在前进。

在前头的士兵倒地,后方的士兵没有任何犹豫的顶了上去,一点一点的向前挪动。

如此勇不惧死,姬凌云看了都不由生寒。难怪在春秋末期,勾践在没有文种、范蠡的同时还能稳坐霸主之位。他那高超的收心手腕,让越国军民上下一心,不畏生死。若他拥有容才之量,加之他的隐忍不拔,天下又有谁是他的对手。

勾践虽是春秋五霸之末,但依旧不容得小觑。

在越兵的不惧生死之下,越兵已经冲到了岸边和长矛手进行了短兵交锋。

展如霍然举矛,吼我们为他们出力,让我们的女人陪他们睡觉。你们说,越国如此蛮横,我们吴国男人应该怎么办?”

队伍沉默了不到一妙起,三千条壮汉扯着嗓子大吼:“将军,我们吴人没有一个是孬种。”

展如再次大吼:“是男人就应该去越国抢女人去。”

这展如当了两年的盗贼,风格也变的象强盗一般狂野。

三千矛手嗷嗷叫着,人潮汹涌如水,同越并碰撞在了一起。两股洪流一交锋,登时爆裂开来。

此刻比的就是凶狠,任何谋

岸边,泥浆中,河面上杀声惨叫声混成一片。为了争前一步,甚至可能牺牲至百人。

姬凌云见越兵人数越来越多,己方虽顽强,但也隐隐有了支撑不住的感觉。

姬凌云大喝:“抛油,上火。”

这是姬凌云的最后一杀招,无数装满火油的瓦罐抛向了越国阵中,火油如水一般在人群身上。

火箭飞射,火花顿时蔓延了起来。

越兵不怕死,但却忍受不了火在身上慢慢燃烧的那种痛苦,中招的人纷纷跳下了河中,有序的攻势登时变的混乱。

第二十七章 豪气云天

第二十七章豪气云天

越军的攻势已经混乱,姬凌云亲临战场,正好给己方士强心针,主帅如此卖命,他们又怎么能不死战到底。

吴军士气登时大振,将越兵全部赶回了河中。

干潜见次也只能愁然叹气,下令撤军。

接下来十日,越军象吃了兴奋剂一般,孜孜不倦的对着西沼溪发动猛攻,一连十日,日日不歇。吴军拼死抵抗,越军始终没能拿下西沼溪的堡垒。

在这堡垒下方以有六千越兵葬送与此,吴军同样也付出了两千勇士作为代价。

第十一日、十二日,越军的攻势终于减弱了下来,他们声势浩大,可攻势却始终没有前十日那般强劲。

姬凌云立于堡垒之上眺望远处道:“不知勾践那若大的军营中还有多少士兵可用。”

在他身后的正是韩庆。

韩庆闻此言笑道:“应该不足一万五千,这几日,勾践的声势盛于以往,攻势也比以前来的猛烈,但这一切都是假象。对方虽假扮的很真实,但个别处还是可以看出他们有强撑的迹象。勾践应该已经中计,将主力调去奇袭东沼溪了。”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我也觉得如此。”

展如当日说的好“出奇用诈,以战代守。不断利用优势,减弱两军差距”这虚实之道,正是以少胜多的不二之法。

在勾践尚未抵达西沼溪之前,在韩庆的提示下,姬凌云想出了“诱敌假守”的战术。

他先在西沼溪北岸建造了严密地堡垒。做出死守不攻地状态。引诱勾践对西沼溪的堡垒发动强攻。而他则利用天然地利死守堡垒,不断的借助堡垒打退勾践大军地攻势,并逐渐消弱对方的实力。

勾践一但发觉西沼溪并非轻易攻克。那么势必会找另个攻击地点。勾践麾下有才智过人的相国逢同又有军略出众的大将干潜。以他们之才,细思之下不难发觉东沼溪这个“致命”弱点。

干潜有大将之才,勾践也非愚昧之人,他们自不会傻傻的大张旗鼓前去攻打东沼溪。最有可能的就是奇袭。奇袭东沼溪,然后至姬凌云后方前后夹击。

如此一来,对面地实力将会大减。姬凌云就可乘机渡河攻占。

战事正在他们的意料中进行,勾践果然在连攻十日后,就放弃了对西沼溪的强攻,就是不知对方是否走着偷袭东沼溪这一步。

这时的姬凌云也只有等,等待暗哨的消息。

当天夜里,暗哨果然传来了勾践暗中调集人马的消息,一万五千士卒在当日子夜时分,即23到1点整之间。悄悄的离开了军营。

次日,在抵挡了干潜的攻击后,姬凌云也在子夜时分率领展如、端科、森熊三将悄悄领着六千将士利用准备许久地竹筏渡过了西沼溪,摸黑向勾践大营行去。

离大营越军大营仅有一里之地。计策将要成功,姬凌云出奇的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心底反而有一种压抑。

此时展如神色慌忙来报道:“发现敌军踪迹,一支未知的军队潜伏在我军东方三里处地一处丛林中,人数估计在上千人之间,具体来历不祥。”

众皆变色。

姬凌云整个人如入冰窖,脊骨凉飕飕的,有若被人吊悬半空,无处着力。

姬凌云沉声道:“怎么回事?”

展如道:“是他——张言。”展如身后站着一人,那人相貌平凡,平凡地不能在平凡了,是那种丢到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类型。

展如道:“王子应该知道,我的山寨只收吴人为复国之用,可他却意外是个楚人。收他的时候,寨中所有的人都被他那一口流利的吴地方言糊弄过去。直到有一次,在喝醉酒后才暴露本来身份。此人很有语言天分,善于打探情报,精通吴、越、晋、齐、楚、秦、卫、鲁这八地方言。是我山寨情报头子,先前他无意间发现远处有一丝光亮,类似兵器的反光。就去探察,结果发现了有兵埋伏,人数不清楚,但不少余千人。”

姬凌云双目瞪着张言道:“此话当真?”



姬凌云凌厉的双目小退了一步挺胸道:“绝对错不了

姬凌云在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甚么一回事,自己中计了。对方早一步看穿了自己的举动,没发出任何声色,却故意用十日功夫以六千越兵的尸体为诱饵,引自己入翁。

到底是谁?干潜只是一个出色的大将,逢同也是一个出色的谋士,但他们应该不至于看破自己的计谋,就算他们看破,也不可能以六千越兵为诱饵,耗费十日功夫引诱自己。这出神入化,毫无征兆的手段根本就不是干潜、逢同的风格,也不是他两人可以做出的事情?

“范蠡!”姬凌云的脑海中出现了这个名字,范蠡是中华史上超一流的大将,他机敏善变,心思缜密且有勇有谋,智计百出,处事沉着而冷静,用兵灵活,在战场上可为达目的不惜一切手段,既狠且辣,拥有名将一切必要的因素,在春秋史上,仅次于孙武、伍子胥的存在。在五千年的中华史上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不是喜欢他,但不可能否认他那过人的才华。

“是他,不会错了!”姬凌云目光如矩,双拳紧握。

自己竟然将他给忘记了,他只是退隐,是因为勾践忌才而退隐,并非心甘情愿的看透一切而归隐田园。



归隐是看淡一切,心中了无尘埃,只想以山林为乐,而退隐却是迫不得已,那拳拳的壮志雄心始终未变。一有机会,则会再度出山。

他终尝到范蠡的手段,看穿计谋,却丝毫不为所动,根据自己的计划暗暗配合,处处设下陷阱。不以急于求成,以六千越兵为诱饵,用计策成功的成就感步步诱惑,在最关键的时刻将自己至于死地。不用猜也知此刻越军营寨空无一人,寨里陷阱密布。四周士兵将陆续开至,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困死。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如何能够逃脱?

万幸的事,智者千滤,必有一失,范蠡那完美的围杀计划因为一个不知明兵将的一点小小失误,出现了一丝转机。

“全军继续前进缓缓而行!”在这个紧要关头,姬凌云别无选择如此干等下去,只会令那个藏在暗处的眼睛发觉,从而过早的发起攻击。

范蠡比自己多活了三四十年,他又以心思缜密而著称,一定将所有变化都计算在内。此刻无论自己是后撤,还是左右突围都毫无胜算可言。

唯一的办法,就是险中求胜。

此刻,只要自己能够以最少的代价成功突围就是胜利。保护手中的这些复国根本以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

在这个千均一发的时刻,姬凌云心如明镜,显得相当成熟稳重,略带一丝兴奋。同范这类绝代名将交手,一定能够受益非浅。

胜亦欣然,败亦无悔。

全军上下不发一点声响,缓缓向勾践军营那陷阱的正中央走去。

离勾践军营不到半里,气氛沉闷而紧张。

姬凌云突然高举你们说。由于我的疏忽,中了越国的奸计,此刻我们正在他们的重重包围之中。一切错在于我,是我累了诸位兄弟。我姬凌云在此立誓,今日我将和你们生死与共,会是第一个杀进敌人阵中的人,也将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

这番话说得激昂悲壮,配合姬凌云认错的举动,更显得异常高大。试问,天下王侯,又有谁会将罪名担在身上的?又有谁会同共?

众将士立即齐声呐喊:“愿随王子死战到底!”的呼叫声冲天而起,没有一个人不战意大盛,与姬凌云的心连结起来,誓死为其效力。

周遭的伏兵已经发觉不正常,正从四周杀来,喊声震耳欲聋,火光充斥九宵。

但是这一切在这些以存死志的身上如同无物,范蠡的精心布置没有起到任何的震撼,反而激发起了吴国兵将誓死一战的决心。

姬凌云仰天长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杀!”

第二十八章 血战突围

第二十八章血战突围

突围的路线,姬凌云是经过深思熟滤的。他天生有是危急,他的脑袋就越是好用。

第一次是逼迫楚国服输,第二次则忽悠了拥有惊世剑技的越女阿青。

此刻正是第三次。

范蠡用兵老辣心思缜密,此战是他以六千越兵生命换来的结果。用兵之法,在于给予小利,获得大利。

六千越兵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值得范蠡下如此重注的也只有自己的人头。这一战,范是非杀自己不可。因此,在自己登岸的那一刹那就已经落入了范蠡布下的天罗地网之内,他等的只是收网而已。

问题是在什么地方收网,越是进入网心,自己就越是难逃。但范蠡绝对不会将希望只是放在网心,罗网的四周想必也是陷阱重重。

有一句古话,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但猎手在好也有被耍的时候。

范蠡确实在四周布下了天罗地网,但这天罗地网决不可能没有漏洞。这漏洞正是在越国军寨附近。也就是陷阱四周,为了能够让猎物进入陷阱之内,猎人往往会将陷阱四周的危险除去,不让狡猾的猎物心声警惕。

同样,范蠡为自己如此下功夫,一定很重视自己,为了不让自己起疑,这陷阱四周一定的伏兵最少的地方。范蠡也不敢跟的太紧,由此地突围,最为安全。

呼喝声中,姬凌云一马当先向北方杀去。

“当!当!当!当!”

越国军寨阵地中少量的越军敲响铜锣示警求援。周遭附近同时传出号角声,寨门大开。一队一千越兵从寨中仓皇杀出。他们显然没有料到,这到嘴的肥肉竟然会突然逃跑。但看其反应迅速,也可知他们蓄势已待。

四周火光冲天。以他们来地地方人数最多,密密麻麻高达一万五千之众,只怕正是为了防止姬凌云发觉撤退所准备地兵马,足以封锁他们退路。

东方兵力则在一万到八千之间,为了防止姬凌云从此地突围,汇合东沼溪的项鹰部。范也做了十足的准备。

另南方、西方地兵力则在五千人间,人数最少,是范蠡用来围困姬凌云的队伍,并非战斗的主力。

想必范蠡也未曾想到姬凌云会由此地突围。

突围部队迅速出击。

敌方号角声起,西方主力军一支五千人的长戈兵和箭手前来阻击。

姬凌云挥起长枪,倏地良驹人立而起,仰首嘶叫,就那么双蹄凌空的当儿。后蹄踏步,飞腾而起避过越兵组成的戈阵,连撞了六人方止。

这一手大出众人意表,更是神乎其技。能人所不能。登时惹得手下将士不自主地高呼喝采,战意大增。

姬凌云大喝道:“进攻!”

他的喝声如同晴空乍起的响雷。轰传远近,己方人马闻声精神大振,敌人则被先前神乎其技的一手而感到畏惧。

大战开始。

姬凌云麾下的一干士兵都身怀死志,勇悍非常。一时间长达五余里的山丘,尽是喊杀之声。

指挥西方的是勾践心腹大将灵本谭,他未曾想到对方对突然突围,只得慌忙迎战,眼睁睁瞧着姬凌云攻至,偏是没法下令手下放箭射向杂在己方中的敌人。

时机稍瞬即逝,倏然间整个三千人地长戈兵和箭手都给吴兵冲乱,而敌人在姬凌云的领头下,七千强兵气势如虹,不畏生死,势如破竹的把自己的队伍断作两截,兵力本就在对方之下,先机又失,令他一筹莫展。

吴军齐声呐喊,奋身杀敌。姬凌云、展如、端科三支部队逐寸逐寸地往前杀去,西方守军则节节败退。突围之路以已畅通无阻,可是姬凌云却晓得前路仍是艰辛。范亲率的主力大军正在他们后方,那才是吴军最致命地威胁。

战争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姬凌云一行强冲开了灵本谭的部队,突围而去。

******************

范蠡立于战车之上,身旁正是越国大将干潜。

范蠡眺望着姬凌云突围的身影,目光深邃而凝重,姬凌云成长之快以远出乎他的意料

干潜焦急道:“大人,若走了姬凌云怎办?”

这干潜本是越国的一小卒,但被范蠡发觉其才能,放在身旁调用,才有如今成就。干潜感恩,对他始终如同长官一般对待。

范蠡自信笑道:“无妨,姬凌云此举动确实令范某感到意外,但也不过是死前挣扎而已,逃不出我军的追击。”随即,又正色道:“干将军,等会你全力阻击姬凌云,宁可放过他麾下的所有士兵,也不能走掉他一个。”

干潜奇道:“那姬凌云真的如此厉害,大人难道对付不了他吗?属下认为那七千精锐才是我军大敌。若没有这些士兵,姬凌云再有才能也只有败亡一途。那被他取下的城池,也不攻可破。”

范蠡神色凝重苦笑道:“你和我当年放了一样的错误,就是小瞧的姬凌云。当年的姬凌云除了一些小聪明外,并没有什次交手都是他略占上风,但那都是他利用了夫差的声望、威势所致,只能说他是一个不错敌人。可才不过几年,现在的他已经发展成了我国的劲敌。跟伍子胥一样,他若不除,我越国难安。”



范蠡长吐了口气道:“现在的他不过二十岁,有些不甘心,但也必须承认,当年我二十岁的时候,远不如他此刻出色。所以,我们不能在任由他成长了。士兵没了可以招募,吴国亡了,还可以复兴,但姬凌云一死,吴国将再无回天之力。”

***************

姬凌云率部众奔驰了一夜,天明时分,见士兵体力消耗过大,下令停下消息片刻。

士兵们得令,无不大大松了一口气。

端科沉着稳重,悄悄来到了姬凌云身旁道:“王子,我们是不是突围的太过顺利了?”

姬凌云坐在马背上奔.了舔干裂的嘴唇,取下水壶向嘴巴里又倒了倒,一滴水也没有,早在半个时辰之前,就已经喝干了,心神不宁的望了望四周回话道:“我也有这种感觉,可能是我们突围的路线出乎那家伙的计算吧。”

无意间伸手向战马的脖摸了一摸,湿漉漉的满是汗水。忽然惊觉过来,连忙向左右看去,只见士兵们也都差不多,奔跑了一夜一个个都累得够。有的坐在地上,有的躺着,只见原本严整的阵容已经变得有些松散,纪律也逐渐难以保持了,完全失去了斗志锐气。

姬凌云面色苍白蓦然大叫:“糟糕!又被那狗娘养的算计了。”

话音一落,就见远处尘烟闭日。

这范蠡无愧于不世名将,虽然被姬凌云识破了战略,从容突围。但却不肯放过他们,其实他早来了,等待他们休息的那一刻。

越国不仅有兵,还有三百乘战车。范蠡让战车远远跟随,偏不靠近,不让他们发觉一直让姬凌云的部队不停的跑,直到体力消耗时,在从容杀出。

姬凌云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范蠡终于亮出了獠牙,可自己这方体力不支,这如何能够抵挡?

赶紧环顾四周,这一带是一片平原,最利战车驰突。倘若被范蠡追上,纵兵大杀,只怕就是全军覆没之局!

好一个范蠡,好厉害的疲敌之计。

姬凌云再不犹豫:“传令,展如、端科,你们带着本部六千人马立刻离开……无前卫同我一起断后。”

在此危局,他反而镇定下来,挥了一名指挥官的最高效率。

展如、端科大叫:“不可!”

第二十九章 生死一线

第二十九章生死一线

凌云如此决定展如、端科别无选择,他们都是久经阵白战场上只有一个头,越是危险的时候,越要服从命令。

“王子保重。”两人含泪而去。

姬凌云叫来张言,让他持自己印记前去东沼溪,让项鹰以匈奴人的战术攻打越国军寨。然后,将余下不到千余的士兵聚集起来,并嘱咐他们此次突围有死无生,只要得到自己的提示立刻四散逃开。

尤其是对森熊再三强调,并道:“大哥有马可以很快的甩开追兵,到是你体形硕大,惹人注意,千万要好好保护自己。”

森熊只好点头同意。

少许,越国三百乘战车浩浩荡荡的近前,兵力在两千人许间,领军大将狂喝道:“本人越将干潜是也,姬凌云你已走投无路,还不弃械投降

姬凌云弯弓搭箭哈哈笑道:“干大将军此刻不嫌言之过早吗?有本事你冲过来啊?”

在这三百乘战车还未到的时候,姬凌云吩咐无前卫四散找寻方石,不一刻他们的前面就布满了无数石头,吃过一次大亏的他们识相的停了下来。

“嗖”的一声,劲箭离弦,直朝正从百步外领军而来的干潜射了过去。

姬凌云的箭术与武艺成反比,只能唬人而已。

干潜不屑一笑,一扬手中阔剑就磕飞了姬凌云射去的箭枝,显示出深厚的功力和精准的剑术。正待出言讽刺,一黑点向他急射而来。

干潜神色大变,急忙挥剑护住头颅。

“当”地一响。干潜虎躯剧震。黑影受到阻力向下便宜正中干潜胸口,将他打下了战车,生死不知。

姬凌云“哈哈”笑道:“范蠡那活了五六十年地老狐狸确实难对付。但你这无知娃儿也敢放肆?”他早跟森熊说好,待他弓箭吸引对方大将注意的时候,他则在兵从中对准对方抛射石弹子。

无前卫大声叫

姬凌云心忖若硬和干潜缠斗於此,待得范蠡来援,必无幸免。遂发出命令。全军冲锋。

对方的战车已经没有了速度,没有速度地战车并不见得比他们的步卒强到哪去,况且干潜生死不知,正是冲散对方的大好时机。

姬凌云首当其冲,直冲以干潜为首的敌阵,双方兵将迅即投入惨烈战斗,就像一个没完没了的人间屠场、修罗地狱。

无前卫有死战到底的勇气,也有不畏强敌地豪情。但却没有了战斗的力气。一整夜的逃亡,他们几乎都要累跨。

此刻又经历如此硬战,后果可想而知。

有的人没有了举刀的力气,他们直接扑向越兵。用牙齿啃咬他们的喉咙,有的被砍倒在地。但倒地的士兵却拌住了越兵地脚,帮助己方杀敌,场面悲壮之极。

谁说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吴地勇士也毫不逊色。

姬凌云、森熊几乎杀红了眼。

姬凌云一夜奔驰,借助马力消耗不大,森熊更是体力不逊色兽类的怪物。

两人就像两道闪电,勇猛地楔入敌群之中。

森熊双鞭舞得向旋风一样,嗑着不死则残。

姬凌云在最前头到处都是晃来晃去的人影,然而谁也看不清对方的真面目。不待仔细观看,但凡是穿着青色服饰地人,迎面便刺。青色长枪以被血迹染红,灵如似蛇的遇敌刺敌,见人杀人,左挑右刺,如披瓜斩菜一般。

敌人也发现了他,想擒他邀功五条长矛一齐刺过来。

姬凌云大吼一声,运起舞开长枪,转瞬之间,那五人皆倒在地下,被抛在了脑后。敌人越来越多,见姬凌云如此骁勇,谁也不愿正面接战,纷纷向他身后杀去。

此时万分危急,主将地所作所为,就是全军将士的榜样。纵然再无力,也咬牙大吼强撑下去。战线全面拉开,杀得天昏地暗,惨烈至极。

喊杀声震天响起,远处鼓声震天响起,再这紧要关头,越国的大军却赶到了战场。

地右方杀声震天,一队近五千人的戈兵队在范蠡、陈音、逢同率领下,掩杀而至,声势惊人至极点。

“撤!”姬凌云放声大叫,此刻在不撤退,当真要有死无生了。

姬凌云此时领着仅五十多人冲上一处丘陵高地,却见对方的兵丛中尚有四百多己方将士陷入重围。

姬凌云勒住战马,他从上到下几乎就像是被从血里捞出来的一样,全身散发着惊人的战斗意志,想起那句‘第一个杀进敌人阵中的人,也将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声音不由从牙齿缝里挤出,“还能动的,就跟我杀上去!不能动的撤退。”

姬凌云怒愤填膺,杀机大盛,决心豁了出去,抛开一切,见人便杀,连杀数十敌人,策骑疾冲深深杀入了敌人阵内去,遇上他的敌人一时间只有捱枪送命的份儿。

苦战至此,姬凌云手中的长枪有若九天蛟龙,以往无法想通、无法使出的招式在这一刻,流利的使了出来。

无前卫见主帅来了,人人士气大增,竟随他一鼓作气,突破了敌人的围困,朝着一处山丘奔去。

姬凌云立即狂喝道:“要命的全部向北方逃去!”

姬凌云一把从身后的士兵手上抢过旌旗却向相反的方向,策骑狂奔。

“捉拿姬凌云!”范蠡面上露出一丝冷笑,剑指处上万大军齐向姬凌云冲去。

陈音扬弓便射。

蓦地姬凌云胸处传来锥心剧痛,一根血粼粼的箭头出现在他的眼角。刹那间,姬凌云心叫完了。

第三十章 阿青

第三十章阿青

凌云醒过来时,发觉自己躺在村屋内的木榻上,身上敷上伤药,换过清洁的麻布衣服,那种舒服的感觉,确是难以形容。

身旁一位老妇大喜,好像姬凌云能够清醒比自己康复更为开心。她道:“小兄弟,你真的醒拉,我去叫神医来。”

姬凌云茫然的看着四周,脑中一片空白,只是依稀记得自己胸口中箭,然后被越兵围了起来,接着就是万丈青光,身旁的越兵一个个的倒下,仿佛神仙临凡一般,“难不成自己是被神仙救了?”

姬凌云使劲摇着脑袋,将那荒唐的想法赶出脑袋。

不一会,一个身材矮小,发须皆白却又红光满面的老人家走了进来。

见姬凌云醒来面上古井不波并没有任何表情,他上前两步上下细细打量着姬凌云,然后才道:“身体可有任何不适?”

姬凌云立时醒悟,这奇貌不扬的老人家正是那老妇口中的神医,客气道:“无妨,并无大碍。”

岂料,那神医竟然怒道:“问你病情,则当如实相告。那里有异样,你不会说吗?”

姬凌云莫名其妙,但还是如实道:“就是胸口有点疼,四肢有些无力,其他没有什么感觉。”

神医让姬凌云躺下拔开他的上衣对着胸口处的伤口了一闻,笑道:“万幸,没有落下病根。”

“病根?”姬凌云大为惶恐,以这个时代的医术,万一落下病根将很难治愈。有的人甚至每天都会受到病魔地折腾。忙道:“真地不会拉下病根吧?”

神医白眉一挑,自信道:“老夫说不会就是不会。”

姬凌云看着有些臭屁的神医,小声嘀咕:“臭屁什么。你又不是扁鹊和长桑君。”

在姬凌云的印象中这个时代只有扁鹊和长桑君算地上是真正的神医。

姬凌云说的小声,但还是被那神医听见。神医道:“不才正是秦越人。”他不知“臭屁”是什么意思,还以为姬凌云在问他是扁鹊还是他师傅长桑君。

姬凌云哭笑不得,不过也放下心来。这中华“医祖”说自己没有拉下病根,难道还会有假不成。

姬凌云庆幸之余,想起那透胸一箭不由叹道:“我还以为自己要死了呢。”

扁鹊一脸奇怪道:“那一箭正中胸口心脏处。本是必死无疑。只是,你这小子以常人不同。常人的心偏左,而你的心却是偏右。那一箭透胸而过,但却没有伤到心脏也没有伤到筋骨。老夫从医多年,还未曾遇到这么诡异的事情。”

姬凌云对此并不太懂,也不想明白,问道:“我昏迷几天了,是谁救了我。”

这才是他目前最关心地事情。可以中。但却觉得奇怪,有谁有那么大的本领,竟将自己从越国的数千兵马中救了出来?

“才三天而已,是我救了你耶!”青影一闪而过。犹如鬼魅一般,出现在了姬凌云的身前。

姬凌云登时大吃一惊以此刻他的武艺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屋中多了一人。那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好奇望去,不由苦笑,他昏倒前眼中出现的万丈青光是什么了。

那人一身青衣,一张瓜子脸,睫长眼大,皮肤白晰,容貌甚是秀丽,身材苗条,弱质纤纤,白嫩的玉手上拿着一根青竹棒儿,算不得绝美,却无邪天真,笑靥如花。不正是那个被自己忽悠过去地身怀越女剑法的阿青吗?

难怪,以她那鬼神难测的剑法要救自己离开算不上困难。

姬凌云惊奇道:“怎么是你?”

阿青笑道:“怎么又不是我了?”

姬凌云尴尬道:“我是说你怎么会出现在战场上的?”

阿青道:“因为你啊!”见姬凌云一脸不信笑着说道:“是郑旦姐姐在绣林听到你地消息,就让我去姑苏找你的啊!路上正好看见一群人追着你打,就随便救下你喽。”

姬凌云闻言脑中不由浮现郑旦那如花般诱人地俏脸道:“她还好吧?”

阿青不好意思道:“过的不怎么样?但是我可没

她,只是她高兴不起来,我也没有办法,一天到晚的公练剑。”

阿青以为郑旦的不开心是因为她招待不周的原因,怯生生的看着姬凌云仿佛生怕他责罚一样。

姬凌云笑道:“傻丫头,这怎么能怪你。这些年一直得你保护,她心里感激都来不及呢!”他长叹了口气愁然道:“她不开心的原因是因为我吧。唉!确实是我对不起她。”

“还……还有……一事……不知道,当不当说。”阿青听姬凌云如此安慰不但没喜,反而更加不安了。

不等姬凌云询问,阿青就说了出来:“当年郑旦姐姐是更西施姐姐一起来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西施姐姐失踪了,怎么找也找不着。”

姬凌云道:“无妨,现在西施跟我在一起了。西施好琴,当年竹林中并没有琴。西施让施猛去买一台来。施猛却想给西施一个惊喜,独自去了姑苏盗取我送给西施的绕梁古琴,结果被范蠡逮了住。西施为救哥哥则被范蠡带到了齐国碰巧被我救了。”

“又是范蠡!”阿青面上一阵青一阵白,气呼呼道:“这个坏蛋,下次让我碰到一定要他吃吃苦头。”



两人聊了半个时辰,直到姬凌云累了这才罢休。

翌日清晨,姬凌云精神大为好转,以可起床缓缓行走,全身气脉畅顺,除了胸口还有一些余痛外,并无大碍,心下感慨这医祖的医术确实不是盖的。想要向他致谢,却寻不得人,细问之下才知道扁鹊留下了养伤之法,人以在昨夜至别处悬壶济事去了。

在这小村耐心呆了两天,两天里,姬凌云同阿青的关系以从萍水相逢发展到了相知恨晚的地步。

阿青缺少阅历只晓好人坏人之分,姬凌云便跟她讲起天下故事以及亲身经历的一些见闻。而阿青集聚富有武学才能,她从大自然中悟出了墨翟口中的至尊剑道,对武学的研究独树一帜,妙不可言,更是有兴一窥“越女剑法”的全貌。

若是将“墨子剑法”称为防守最严密的剑法,那么“越女剑法”则是最凄厉的剑法。一招一式,几乎都可用神来之笔形容。

姬凌云见阿青将“越女剑法”舞闭,叹道:“‘越女剑法’无愧是当世第一。”

阿青洋洋自得的说道:“第不第一我不知道,但至今还没有人能够在我手上走过三招。怎么了,想学吗?我教你啊!”

姬凌云无语的看着阿青,这家伙将这‘越女剑法’看成什么了?她好象一点也不重视自己创出的心血结晶。

蓦然间,姬凌云周身一震,暗道:“自己是不是太过在意剑法的好坏,被老套的招式给束缚住了。墨翟先生说过,无欲无求,舍弃剑法的约束,才能更近一步。”想到初次与墨翟见面时,他对付晋国剑手那简单、实用却又妙在其中的剑法

又想起不久前的那场苦战,自己在上千越兵中来回冲杀,体力越耗越大,却是越战越勇。

为什么?

“哈哈!”姬凌云大笑了起来,那时候的自己杀红了眼,根本就没有时间考虑用什么招式,一心想着杀出重围,出手间全是杀敌、克敌的妙招。不拘一格,却威力大增。

“原来如此!”

看了阿青的“越女剑法”加上她的指点,姬凌云竟然在伤病中跨过了伍子胥口中那“化繁为简”的境界,对枪术悟解也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又过一日,姬凌云已经康复,只要在静养一月,实力将恢复以往。不,应该是更胜以往。

姬凌云迫不及待的要求阿青带自己前往吴军大营。

阿青面露不舍但还是点头同意。

姬凌云利用从“墨氏”手札中学到了易容之术乔装打扮成了一个赶亲农夫骗过了越国守卫绕远路达到了西沼溪营地。

他这几日失踪,这西沼溪并未被勾践、范蠡攻下,反而异常坚固,在营外他就感觉到了营地里头的肃杀之气。

得知姬凌云安然归来,全寨上下轰然大呼。

第三十一章 战意滔天

第三十一章战意滔天

凌云在上次战役中实现了他的诺言“第一个杀入敌阵离开战场”。他的举动救活了这些坐军寨中所有的将士。

将士们都明白自己能够活下来,全是因为姬凌云亲自殿后,死战到底的结果。望向姬凌云时的目光不但充满了尊敬还充满了信服。

尤其是那些被姬凌云在最后救出的那四百无前卫,他们一想起姬凌云那奋力拼杀的背影,就会有一种难言的激动。生也罢,死也罢,这个人,我们跟定他了!

阿青一脸诧异的看着姬凌云,想不到他如此受人爱戴。

展如、项鹰、端科、韩庆、森熊五人快步迎了上来,再次相见众人都激动不已。

韩庆惭愧道:“若非属下胡乱出谋,王子也不会身陷死地。”

姬凌云笑道:“这怎能怪你,你只是做了一个谋士的本份而已。何况,那计策是我想出来的。计策并无错,只是我们都没有想到范蠡的出现。我们以对付干潜、逢同的计策,用在了十倍强于他们的范蠡身上,即使失败也很正常。过去的事情不需在提,眼前的问题才是关键。我们此刻的敌人是范蠡,对付范蠡就应该用对付范蠡的方法。你此刻的任务不是道歉,而且为我想出打败范蠡的妙计。”

韩庆沉声道:“属下明白。”面对强敌,这一刻他认真了起来。

姬凌云纵声大笑:“就应该如此,此次战败,我姬凌云不但没有倒下,反而觉得身上战意十足。我自是希望所有敌人都向勾践那般无能,可如此一来,百战百胜又有何意义。能同强敌交锋,才能产生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现在能有范这位绝代大将来做姬某的对手,姬某别无所求了。”

不知为何,自从败在范蠡手上后,姬凌云身上这种渴望战胜对方的感觉一日强过一日。

展如见豪气云天的姬凌云突然笑道:“祖孙三代,何其象也。天下将有痴于书者,有痴于画者,也有人痴于锻造兵器,但王子祖孙却痴于兵法,真可谓世上罕见。”

吴王阖闾自幼好战,能他人所不能。天下人畏南霸楚国如虎,他却以三万军马的小国挑战拥有三十万大军的楚国。五战五捷,大败楚军,仅十天即进入楚国国都郢,创造了春秋时期攻占大国都城的先例。

而夫差同样好战,弱冠之年就随阖闾参加了伐楚战役,战功彪炳,继任王位以来,南征北讨将吴国推向了颠峰,天下诸侯无不惧吴三分。

只是两人均有雄才,可却闲不得。一但闲了,就会放错。阖成霸后,为了兵器残杀了干将莫邪夫妇,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情。

夫差也是一样,动荡时他将吴国推向了颠峰,一但成功后,便放了许多过错。

此时此刻,姬凌云眼中也露出了同阖闾、夫差一般好战的光芒,却不知他的成就能否胜过阖闾、夫差。

这个问题在展如、项鹰、端科、韩庆四人的脑中闪过。

姬凌云写了封信让阿青带给郑旦,逐客的意思相当明显。虽然他知道这不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但他别无选择。因为,接下来他所有的精力都给放在同范蠡交锋上面,不愿将心分在别处。

送走了阿青,姬凌云将众人召集至议事大帐向他们询问当前的战况。离开了十多日,他对当前的局势毫不知情。

韩庆道:“战况并无多大变化,唯一值得一说的就是项鹰将军火烧了勾践三万大军的粮草,令越军上下天天合粥渡日,士气大降。”

“怎么回事?”姬凌云集中精力认真的听着,勾践作为上一战的胜利者,可谓春风得意,全军上下士气大振,又怎么会轻易被烧掉所有粮草呢?

韩庆笑了起来:“勾践就是这样的人,他太相信范蠡的才华,任由范调兵追拿王子,却忽视了中军的防守。项鹰将军接到王子的命令后,就一直严阵待命。八日前,他一夜奔袭数十里,直冲勾践的中军大营。项鹰将军的速度太快,快得勾践毫无防备,那六千人马被项鹰将军的四百骑兵,杀的乱做一团。

勾践气的连连追击,而越军的三百乘战车都被范蠡征用,越军根本就追不上项鹰将军,被他耍的团团转。正当勾践所有注意力都在他那四百骑兵身上后,项鹰将军将麾下那些被藏起来的两百骑兵杀进越国的粮草重地。那天风很大,粮草很快就一起着了起来。”

姬凌云长出了一口气,道:“项将军这一战可打出了你的威风。”

项鹰忙道不敢强调道:“展将军、端将军、韩先生他们也在王子不在期间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前三天韩先生让展将军、端将军,每人带了五百名死士去趁乱袭击勾践营寨,杀了一千多人。勾践呆不下去,后撤了十里。韩先生说越国一定是在等粮草到达时,在发起攻势。”

“王子,我看不如趁现在粮草未到之时,去干上一票!”项鹰大出风头,展如这强盗头子也不太坐的住。

姬凌云摇头拒绝:“越军在粮草上吃了次大亏,这次对方不会松懈,贸然出击并无意义。更范斗应该以智取为上。”

韩庆诡异笑道:“王子可是想利用我军中的内应来创造战机?”

姬凌云点头道:“还是瞒不了你。”

第三十二章 伍武合壁 天下无敌

第三十二章伍武合壁天下无敌

国偃姓,皋陶后裔。春秋时,桐国大体为楚国附庸,吴,时儿依附越。一年前,伍子胥率兵一万攻桐。桐国无力反抗,一战而灭。

伍子胥拿下桐地后,安抚百姓,养民生计,桐地发展斟斟日上。

这天,伍子胥双手付与背后,眉头微皱,心神不宁的来回渡步。

一旁的孙武子却悠然自得的翻阅着书籍,毫不为所动。

“喂!长卿,你说王子会不会有事?”伍子胥往日的沉着冷静消失不见,取代的是一脸的焦急。吴国是他这辈子的心血,姬凌云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那么吴国将不负存在,他连活下去的意义都找不到了。

孙武子将手中的书札放到一旁平静笑道:“老伙计,这话你问了我三遍了。我又没姜尚那能掐会算的能力,我怎么清楚?我觉得既然相信他,就要相信到底。凌云王子还不至于那么脆弱。”

伍子胥不满孙武子的语气道:“情况不一样了,那时候没有范蠡,勾践、逢同、干潜等人都不是王子的对手。现在却多出了一个范蠡,大大不同啊!范蠡用兵狠辣,较之你我并无不及。他有心算无心,王子一定吃亏。范也知道这种机会只有一次,他不会如此轻易放过王子的。”

“若真如此,也只能算是天意吧。”孙武子的眼中也出现了一丝的惋惜,但他生性淡薄,早已看透世俗中的一切。并没有太过在意姬凌云的生死。

之所以,他会下山全是因为他年轻时候地梦。辅佐名君一统诸侯。而不是仅仅限于称霸。

伍子胥冷哼道:“老夫才不信什么狗屁天命,纵然逆天而行,我也要将吴国扶植起来。让吴国再现辉煌。”

孙武子知道伍子胥对吴国地忠贞几乎到了入魔的地步。也不与他争辩只是看想一旁的地图。

地图上越国地山山水水一览无余。

这时,伍辛来报:“父亲大人,凌云王子已经安然回到了西沼溪,并无异常。正在准备以后的战役。”

伍子胥不禁大叫了一声:“好……”随即面容一整道:“胡乱逞英雄,落得如此境地真是活该。”

伍辛偷偷暗笑,告辞离去。这府内上下谁不知道伍子胥这几日茶饭不思。睡不安枕的。

孙武子坦然一笑,两人真心结交六十年,伍子胥是什么样的人他在清楚不过了开口道:“好了,别做出这副样子出来。这么多年来还是一点没变,在后辈面前嘴硬心软,明明担心的要死,却极力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出来。”

伍子胥面上微红尴尬笑道:“对付他们就应该从严入手,不能有一点纵容。”也只有在孙武子这六十年地老朋友面前。伍子胥才会露出原本的神色。

孙武子神情严肃了起来道:“谈谈正事吧,吴国的形势并不乐观。越国有了范蠡在,想要胜他们并不容易。那姜良确实是个人才,将物质调度管理的步步到位。不过。即便这样也改变不了现状。他们手上没有耕牛,没有稻种。不能开采矿物,不能制造兵器,同时也不能制造铠甲。吴国军中的一切全是付出,没有收入。姜良的家业很大,但不足以养活一支军队,更养不活一个国家。况且,秋收刚过,吴国根本得不到粮食回收,就算坚持到来年,以范蠡的智谋一定会破坏春耕。如果春耕遭到破坏,越国不用战,拖都可以拖跨吴国。要想吴国渡过这种种不利的局面,只有拿下这里!”

孙武子非常肯定地指着地图上用没有任何质疑的语气说道。

伍子胥看着孙武子指的地方道:“你我又想到一块去了,只要拿下这里吴国种种劣势都得到了缓解。只有渡过这个难关,吴国才能得到真正壮大的时机。”

孙武子看着地图突然嘴角一翘,不自觉地摸了摸胡须。

伍子胥见此笑道:“快说,你又有什么古怪的想法?”

孙武子惊奇道:“你怎么知道地?以前也是一样,我一想到主意你就知道,好象能看透我的心一般。”

伍子胥笑骂道:“笨蛋,你那次想到办法不是又翘嘴巴又由摸胡须的?”

孙武子大悟:“

此!”自己不知道的习惯对方却异常清楚,能交上伍至交,真是不往此身了。



孙武子将自己的想法一说。

伍子胥听后连声叫妙,忙道:“我立刻动身,前去瓯越。”

孙武子点头道:“那我便去帮助王子破越!”

“不!”伍子胥制止道:“遇强越强,这是阖闾大王,夫差大王的秉性,王子天资尚在两位大王之上,只是起步较晚,经验不足而已。除去这些他一点也不逊色范蠡。范是强,但敌人越强,王子这把利刃将会被磨的越是锋利。就让他放手一战,等到实在不行时,你在出面襄助。”

说道这里伍子胥笑道:“不过,我认为王子并不需要你的帮助。因为,此刻他手中还有一个制胜的筹码。”

**************

两军作战,做重要的就是情报。因此,只要战斗打响,双方都是削尖了脑袋想在对方的军中安插内应,好了解敌方的确切动向。

姬凌云这方立足未稳,暂时还没有那样的人才,派出去的内应没有经过特殊的训练很快会被对方识破。探得的不是一些假情报就是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事情。在这一方面,显然比不上越国。

自从中伏的那一刹那,姬凌云就已经明白军中被越国安插了内应。他们奇袭行动是临时决定,并没有透露出去。可范蠡却在事先做好了准备,这只能说明一点:在他们准备奇袭渡河之时,有人暗中将这一消息传了出去。

姬凌云问道:“知道是谁吗?”韩庆既然已经猜到军中有内应一事,依照他的个性一定会调查到底。

韩庆笑道:“那人是端大哥麾下的一名伍长,他是越国人当年在越国犯杀人罪被发配至锡山为奴,不久前被勾践收买,成为越国内应。”

端科一听那内应竟出至他的麾下,而且还是他亲自册封的伍长,登时大怒道:“我宰了他去。”

“不忙!”姬凌云出言制止道:“这暗中的内应时为军中之害,可对方身份一暴露,则成为军中之利。韩先生发现他,却不将他擒拿正是这个打算。”

端科气呼呼的坐在一旁道:“就让他暂时芶活一阵,王子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打。这范我不只一次听伍相国称赞他的才略。伍相国曾说,论到阵战交锋,范蠡在当世鲜有敌手。他都不能保证自己能够稳胜与他。”

姬凌云笑道:“对,就是这里。伍相国曾说不能保证自己能够稳胜与他,这话的意思是可以战胜他。其中的原因不在军略,伍相国的军略才能并不见得能够胜过范蠡,但他却能够战胜范蠡。原因就在伍相国的远见远胜于范蠡。”

姬凌云顿了顿道:“想必大家都知道我吴国数十年前伐楚的战役。那一战的最大功劳不是勇猛无错的夫概王,也不是指挥有方,智计百出的孙武子。而是那掌控全局,拟定‘疲楚误楚’这一策略的伍子胥。

伍相国曾说,论及战略远见他只服文种一人,也说过范蠡的致命弱点就是战略远见平庸。范既然善于军略,我们就没有必要在军略上同他一较高下。避敌之所长,取敌之所短。在战略中求得胜算。”

展如问道:“那王子,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办?”

姬凌云伸出两根手指笑道:“两个字:‘等、战’,等对方粮草抵达之时,就跟范蠡斗一斗军略,胜固然欣喜,败也欣慰。”

众人都不解的看着姬凌云,不知他心中如何打算,既然决定“避敌之所长,取敌之所短”那么为什么还要跟范蠡正面交锋呢?

韩庆更为疑惑,此时此刻他根本就无法猜透姬凌云心中所想。

姬凌云笑着给出了个提示:“莫要忘了,我们手中还有一张王牌,一张可以扭转整个战局的王牌。”

第三十三章 美人儿将军

第三十三章美人儿将军

养了八日,姬凌云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正如他意料过那场血战,他无论剑术枪法都有了十足的进步。

虽然在战场上武艺不是一切,但对于一个能够指挥若定又能亲自上阵激励士气的统帅来说,出众的武艺就是保命制胜的关键。

在校场上姬凌云刚刚疏松了筋骨,项鹰就来到了他的身旁。

姬凌云在练武时曾下令若无事不得打扰,不由大奇道:“甚么事?”

项鹰神秘兮兮地微笑道:“王子,寨外有一男一女,说是王子的故人。”

姬凌云奇怪的向寨外走去,自己历练都以假名,谁是故人?

刚走到寨外,果真见两人在

姬凌云大喜奔了过去,拉着两人的手,欢喜得说不出话来。

冷碟面嫩连忙挣开,县子硕却道:“好你个无名,早料到你的来历不凡。诸位师兄弟也私下讨论过,却没料到你竟是吴国王子姬凌云。”

墨者无欲无求,信奉上苍,认为众生平等,君王同百姓一般是天的子民,不分贵贱。虽然县子硕此刻知道无名的真实身份是吴国王子,但对他依旧如老朋友一般,并没有任何变化。

冷蝶这时是一脸寒气,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不告诉我,却告诉师傅,实在该……该怎么样,她一时间想不出来,打是打不过的,斗智好象也不是他的对手。想来想去都想不出一个好法子。蓦然间。冷碟发觉自己除了箭术外,无一是他地对手。难不成自己用箭去射他……让自己射还下不了手类。拿对方没则,只好气呼呼地站在一旁自个跟自个生着闷气。

姬凌云将两人迎进了大帐。再次奇道:“县三哥怎么来此的,据我所知道墨者一般不参与诸侯间的内斗。”

县子硕笑道:“那是你对墨者地误解,墨者并不受约束。在各地为官的墨者也有,只要不为恶,任何人都可成为墨者。今趟来此,一是护送小妹过来。二则被某个人强拉来帮忙的。”说完打趣的看着冷碟,话中的某个人不言而遇。

墨家讲究真诚,一切礼节都是狗屁。

姬凌云也不跟两人客套道:“县三哥来的正是时候,此刻我军正和越国战至最关键地时候,胜败就在此一举。只是越军严谨,寻常人根本无法混进去,探出一点消息。县三哥是这类奇葩,一定有办法办到。”

县子硕点头道:“这事包在我身上。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事,不要亏待了小妹。不然,我们师兄弟可不会放过你。”

姬凌云装做惧怕的看了冷蝶一眼道:“哪敢啊!那一箭射来。十个姬凌云也要玩完。”

冷蝶听候冷面上露出一丝自得,胸中的闷气消散无踪。

县子硕突然走出帐外“咻”的吹了一声口哨。一只矫捷的雄鹰飞下轻巧的落在县子硕的肩上。

姬凌云见了啧啧称奇。

县子硕道:“这是我六师弟驯养出来的鹞鹰,做通讯之用。若有重要情报我将信息绑在它脚上让它飞到此地,小妹有唤它下来地方法。”

姬凌云激动道:“据我所知,这鹰不但可以用来送信,也可以用来探测情报。不知可有这事情?”

县子硕点头道:“确实有这事,但此法仅限于匈奴、鲜卑等少数几个异族,并未流传开来。具体方法不得而知,不过这家伙相当聪慧,极少出错。”

姬凌云暗叫可惜。

县子硕为了准备潜入越营,告辞离去。

姬凌云同冷蝶互诉衷肠。冷蝶突然道:“我不回墨者营地去了,我要跟你带兵打战,当将军。”

“行!只要墨翟先生不反对,你说什么都行。”姬凌云很大度的说道,其实他压根就没有想过放冷蝶离开。

现在他的军中百废待新,极缺各式人才。其中就包括神射手,弓兵是沙场上重要的克敌兵种之一。弩虽强与弓,但造价太高,只适合马上作战地骑兵,在陆地上还不如弓兵实在。弓兵同步卒一般,是战场上不可缺少的兵种之一。

只强大地弓兵队伍,一定能够给这支部队起到意想不

项鹰艺成塞外,弓马娴熟算是一个,但他骑兵都来不及训练又哪抽的出时间练习弓兵?



而展如、端科的箭术也只是比他好一些而已,较越国弓箭教习陈音那百步穿杨的技术相差甚远。

在他所认识的人群中,只有冷蝶箭术最好,更难得的是她有带兵的经验。墨者营地中就有三百由她练出的弓手,他们个个箭术不凡,无不表现出冷蝶的才能。

他没有男女的偏见,冷蝶的箭术不会逊色于陈音,由她来掌管弓兵部队在适合不过了。况且,由一个女子兴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正如姬凌云所想的那样,冷蝶穿着将军铠甲初次出现在兵营中的时候可把那些士兵一个个的吓掉了下巴。

尤其是那些弓兵,一个个大叫不干。好好的一个大老爷们怎么好意思听候一个娘们指挥,虽然这个娘们长的确实漂亮,但在这个女性是附庸的年代,被娘们呼来唤去指这到那的,实为凭生一大耻辱。

不满声不绝与耳,在暗处的姬凌云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他想不到将士们对女子如此抵触。正准备出面制止。

一直没有吭声的冷蝶说话了,她扫视了议论纷纷的众人一眼道:“我知道你们看不起我,认为我是依靠关系才走到这儿的。这很正常,我能理解。但我只说一句,等会我露一手自己的绝技,你们当中若有一人能够做到。不,不是做到,而是只要能够做到其中一成,我立刻走下这个位子。”

说完,不理会众人飞身上了一匹马双腿一夹马腹狠狠的甩了两下马鞭,使出自己的绝技连珠快箭。十八枝劲箭连珠迸发,一枝接一枝向箭靶流星逐月般电射而去。

在众人瞠目结舌下,前三支箭她射中第一个箭靶的正红心上,第一枝箭命中红心,接着两枝箭都分别命中前一箭的尾端处。再来三支箭正亦同第一箭靶一般,正中红心,且分别命中前一箭的尾端处。余下类推,一路上的六个箭靶都如出一辙,神乎其技处,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冷蝶策马而立,那副若无其事,漫不经心的俏美模样儿,数不尽的英姿飒爽。

冷蝶道:“如何谁能做到这一成?”

暗自的姬凌云几乎呆了眼:一成,以自己的弓箭水平,杀了自己也做不出来啊!

果然,校场上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有胆站出来的。

冷蝶笑道:“怎么没有?那我降低点要求好了,你们不用起马,就走步吧,慢慢射,瞄准了再射。”

还是没有一个人走出来。

冷蝶继续道:“还没有,那我在降低一点。上前五十步,定点射!”

冷蝶越说,那些先前叫的呱呱叫的将士就越觉得羞愧,低耸了脑袋恨不得地上出现一个地洞好让他们一起钻下去,少在这里丢人现眼。

冷蝶“哈哈”笑道:“战场之上强者生,弱者亡。一强者,无论男女都可以主宰你们的生命。好比是我,你们连我十成本领都达不到有什么资格小瞧与我?有什么资格小瞧女人?连我一个女人都比不了,你们算什么男人。”

场下士兵一个个面红耳赤,羞愤的几欲寻死。

冷蝶严肃道:“战场之上,只有生死之分,没有男女之别。要想生存就必须强于自己的敌人,要象强于自己的敌人,就必须比敌人更加刻苦的练习。想要成为强者的就跟我学,不想成为强者的就滚蛋,我讨厌这样的人。告诉你们一事,女人中意的人不一定是强者,但一定不会是没有一点上进心的男人。”

此话出口,比什么都管用。场上那些饥渴的男子兴奋的“嗷嗷”大叫,狠不得立刻弯弓训练。

短短的半个时辰不到,这些大男人主义者奇迹般的被冷蝶驯服的服服帖帖,练习起来以以往迈力十倍。

第三十四章 残酷的布局

第三十四章残酷的布局

国大帐。

勾践一脸不愉的看着麾下众人,‘夫椒’惨败让他丢尽了颜面。本以为范蠡在了就可以取胜。可是范机关算尽,以六千将士的生命为代价,却仅仅只是消灭了对方不到一千的兵马。数万大军的围剿却奈何不得姬凌云一人。

而且还因被范蠡调走了所有战车,导致了大营中的数千人马被项鹰的四百多骑兵戏耍,上演了一初跟在对方屁股后面吃灰的笑话。更可气的事,上万大军的粮草竟被对方区区两百多人给付之一炬。事后,还因断粮一事而导致士气大迭,被对方几千人杀的后撤十里。

以上无论是哪一件事情都让他这个此时的南霸颜面无光。他严肃道:“我军粮草已经运达,士气恢复。以到了反击之时,范蠡,接下来我想看到一场漂漂亮亮的胜战。你可有办法作到?”

范蠡自信笑道:“大王放心,无论是兵力还是物质,我军都稳占优势。属下觉得与其斗智,不如斗力。在稳战上风的情况下,我军没有必要束手束脚。因大胆攻击,以我军之长,击彼军之短,步步紧逼。如此,不用半年,就可全歼这些吴国亡臣。”

勾践问道:“可是如今,姬凌云死守西沼溪,掐住了攻入吴地的关键。对方防守严密,我军急难功下。”

范蠡道:“这个下臣也有了定计。他既然打算死守西沼溪,我们就让他守好了。反正能够渡河的地点又不是只有这西沼溪的一个地方。大王可以不断派遣军队前往东沼溪,晨去夜归。姬凌云探得后。一定会以为我军在搅乱他们地视线。其实不然。我们白日派出五千,夜晚回来四千,如此循环。不过五日。东沼溪附近就可集聚五千人马。到时,可以以木盆渡河。抢先拿下东沼溪。只要我们拿下东沼溪,姬凌云在西沼溪地防线等同无物。”

****************

鹞鹰呼叫,冷蝶熟练的唤下鹞鹰取下了它脚下的布条,欣喜道:“三哥来消息了。”将布条交给姬凌云后,问道:“上面说了些什么?”

姬凌云粗略一观叹道:“这县三哥确实是个人才。才不过两天就探到了如此重要地情报。真是让人羡慕!”对冷蝶道:“信上说范蠡白日调兵前往东沼溪,当夜又暗中将士兵掉回。这是对方的计谋,明里调回白日的士兵,暗地却留下了近千人马在附近守侯。”

对于军略冷蝶并不精通茫然问道:“为什么这么麻烦,要调兵就调呗。一日完成的事情还需要这么麻烦。”

姬凌云“呵呵”笑道:“这就是用兵的虚实之道,范蠡让他们以为他的意图是想调开我们地视线,让我们分兵东沼溪,从而用的疑兵之计。目的就是要我们死守西沼溪。放弃东沼溪的防守,好令他趁虚而入,攻占东沼溪。”

冷蝶焦急道:“既然这样,那你还犹豫什么出兵将他们的那些伏兵吃掉啊。这可是难得的机会。”

姬凌云摇了摇头,若能吃掉自己早就出兵了。现在的局势很麻烦,这种不痛不痒的战役越打下去,吴国越无胜算。比之,越国那源源不断地后勤,他们的后勤实力却少的可怜。若在不能催敌之肝胆,就是有败无胜的局面。增加姜良地负担。姜良那里只要出现任何问题,他们就要一起完蛋了。其实,就算范蠡不出如此妙计,姬凌云都有了放弃西沼溪的打算,只是一直苦无瞒过范蠡的借口。如今,范蠡以次如此妙机,姬凌云则打算顺杠而上,故做中计,将西沼溪这烫手的玩意送给对方。

收起无奈的心思,姬凌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在守下去的打算,就在战场上堂堂正正的跟他较量一方吧。”

十一月二十五日,范蠡亲率大军奇袭东沼溪,攻破了沼溪防线。勾践三万大军改道东沼溪由此地渡河,直逼西沼溪而去。

十一月二十八日,姬凌云放弃西沼溪防线,向北方撤退。

十一月三

进行了一场惨烈的殊死搏斗。

姬凌云、范蠡对阵疆场,大战一天一夜。范蠡依靠兵力上的优势占据上风,正待决定胜负的时候。

吴军撤出战场,姬凌云亲自断后将伤亡人数缩短至最小。

十二月三日,吴军与越军再度相逢,交战一日。吴军再次败退,姬凌云断后。

十二月六日,吴军败于越军。

十二月八日,吴军败于越军。



十二月十日,吴军同越军战于平手。

五战四败一平,姬凌云所率的吴兵仿佛成了丧家之犬一般,一万大军折损了五千,正仓皇的向海边逃窜。

连日下来,双方竟然追足了百里之地。越国的军队犹如是.+一般仅仅的帖在吴军背后不断的吸食着吴兵的实力。

勾践意气风发的站在战车之上,左面是范蠡右面是逢同。

勾践本不擅长作战奔袭,但他为了亲眼看到姬凌云抱头鼠窜的模样,甚至不惜日夜兼程,一定要看见姬凌云灭亡的情形。纵是再累,他也是痛苦并着快乐。

逢同一脸的疑惑不解,问道:“范将军,姬凌云究竟是什么意思,若是常人早就躲到城池里去了,何必需要如此逃窜。”

范蠡此刻心中的万分得意,这些天来他们凭凭交锋,深刻的感受到了姬凌云那潜在的能力,几乎每一战,不管胜负去,超越他也只是时间问题。而范跟伍子胥一样,越国是他的心血,不容他人破坏。姬凌云是如今唯一可以撼动越国根基的人。这种人决不能存在世上。

范蠡笑道:“这是自然,姬凌云不同与一般人,他明白只要一回城中,那么必然会被我军困死。与其如此,不如令寻战机。只不过,他小瞧了我等,我军根本就不可能给他翻身的机会。”

逢同问道:“这会不会是姬凌云的诱敌之计,我们连连追击,已经拉开了我们的后勤队的距离,万一……”

“不会有这种万一的!”范蠡心思缜密早已将这一切都计划在内,打断逢同的话说道:“关于这一点在姬凌云第一次战败的时候我就考虑过了。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其一、姬凌云与我军作战时,并无任何诈败的迹象。从我军胜的相当吃力可以看出。其二、姬凌云根本就没有那么多兵,我国的暗哨便布各城各镇,均没有发现任何军队的迹象。他们手中无兵,这等诈败又有何意义?”

勾践大笑:“逢相国就是爱操心,姬凌云这小子的脑袋已经是我勾践的掌中之物了,那来那么多的变化。”

这时,前面传来已经追上姬凌云的讯息。

勾践正色道:“范将军姬凌云就交给你了,争取一战将他擒拿。”

范蠡领命而去,来到阵前见到已经做好战斗准备的姬凌云眼中出现了一丝敬意,若非立场注定两人是生死大敌,两人或许能够成为朋友不定。

近日来,姬凌云在顽强的抵抗中所爆发出来的能力已经得到了这位兵法大家的认可。这种想法在他的脑中一闪而过,随后认每一项命令。在战场上的他绝对是天下最冷静的指挥官之一。

一声令下三百乘战车呼啸而去,这里地处平坦正是战车冲锋的最佳时机。

姬凌云看着对方呼啸而来的战车队双目赤红,为了这一战,他学了赵鞅将精锐的部队留下,用尽毕生之力同范蠡对战,亲自送出去了五千条将士的生命。

姬凌云自己都不曾想过他会变的如此卑鄙,为了自己的胜利,竟然将五千条生命送给了死神。

此刻的姬凌云只能在心中祈祷:“战死的弟兄们,今日我要百倍的为你们讨回来。”

见越国的战车越来越来了,胜败就在此一举。”

第三十五章 最后的王牌

第三十五章最后的王牌

系姬凌云生死的关键一战即将展开,如果此战失利,无兵力可以翻身。吴国也会因为再次失败而失去百姓的信赖。

面对越兵三百乘战车的冲击,姬凌云意外的选择了逃避。他让组成方阵的大军分两端跑开,中间露出了一个巨大的缝隙。

范蠡见此不由起疑,姬凌云乃识兵之人,怎么会犯下如此错误。诚然,战车的灵活性不强,姬凌云此举动确实是可以避开三百乘战车的致命冲击。但那又如何?一支军队在战场上首先需要士气,其次在是阵形。

没有了士气,将士再多也是累赘;没有了阵形,几番冲杀就能使对方混乱,导致溃败。

姬凌云这完全是为了芝麻而丢下西瓜的举动。若是常人,范蠡一定会觉得对方犯傻,可他面对的敌人是他心中的劲敌。

他的劲敌只有两个一是伍子胥,二就是姬凌云。

如此有分量的人物,怎么可能犯这么简单的错误?

电光火石间,种种念头在范蠡的脑中闪过,尚未想明白,眼中的一幕,已经告诉了他的答案:

原本姬凌云那整齐的方队,顿时分成两队向左右两旁跑去,让出了一个巨大的空位。越国战车队一阵错愕,没有想到眼前的敌人会突然跑开。

他们都是训练有数的军队,足以应对任何情况。领头的将军正是范长子范平,范平自幼得父亲言传深教,颇有干略。

他在第一时间就发觉了姬凌云此举的不足之处。冷冷一笑:“姬凌云也不过如此!只要自己绕上一圈就可以一举击溃对方混乱的部队。”不待深思。直接下达了前冲、弧行转弯地命令。

可还没有前冲十步,他们就“扑通”地一声向下堕去,尚未反应过来。他后面的一匹战马的马蹄就踏到了他地脑门之上。

马蹄之力足有千斤,立时踩断了范平的脖子当场死亡。

原来,在姬凌云方阵的后面竟然是一个人工沼泽,战车在这沼泽地上没走几步就会深深陷了下去,动倘不得。

四匹战马在泥潭里自身难保又如何能够拉起笨重的马车?

一乘乘战车接二连三的压过战友的身体然后陷入泥潭,一乘乘地战车因为急停而跟后面的战车撞在了一起。同时。一个个士兵不是身陷泥潭,就是被战车重重的甩与地下被另一连战车压死。侥幸存活下来的,眼中也只剩下恐惧。

“杀!”姬凌云大吼一声,开始对着侥幸存活下来的士兵展开惨烈的屠杀。连续几日的战败逃亡的生涯,他们吃够这些杂碎地苦。此刻,再次占得上风,杀得份外迈力。

范蠡是一个帅才,他能够轻易指挥千军万马。却无法掌握战场上的瞬间变化。尤其是如此迅速的变化,从稳占上风开始,到爱子惨死,陷入苦战这之间的变化只是短短地转瞬。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也就是合一下眼,打一个小盹而已。

“为什么会这样!”范蠡此刻面色也不由一变。他在意地不是自己那惨死的儿子,而是全局的利益。他是全军的统帅,一举一动都要从大局去分析。

他看向那片人工沼泽,那人工沼泽长宽范围十余丈上面用细沙、草屑覆盖,咋看下去足以乱真。

范蠡明白要做这样的人工沼泽非花数天的时间精心设计不可,问题就在这儿:这几日,他们就向一群饿极了的野狼一般尾随在姬凌云的身后,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准备这了人工沼泽。

只有一个答案,做这个人工沼泽的令有其人,这个人就是镇守姑苏的姜良。姜良事先准备了这个人工沼泽,也就意味着这一切都是计谋,一个几乎天衣无缝的计谋。

姬凌云用自己一半的兵力将范蠡引到了他所布下的罗网之中。

范蠡一边惊讶姬凌云的魄力一边揣摩对方的用意,毫无头绪。姬凌云所有的兵力都在这儿,他苦心布下如此大局究竟是为什么?

蓦然间,范蠡惊呼道:“难道姬凌云还留有一手?如果真是这样……糟糕,危险!”

“干潜,你立刻带领本部军马不顾一切的阻击姬凌云的部队,哪怕

没也要将他挡住。”范失声大叫,那向来冷静的丝慌乱,大声命令道:“其他人丢弃一切重物,以最快的速度赶回营地。”

“王子,越军退了!他们留下了一支部队仓皇的撤退了。”端科瞪大着双眼莫名其妙的向姬凌云禀报。

他并不知道姬凌云的计谋,是以觉得万分奇怪。



姬凌云沉吟片刻叹道:“范蠡不愧是范蠡,反应如此迅速。竟在中计的短短瞬间就看破了一切。不过……”姬凌云赤红的双眼充满了斗志咬牙道:“你以为我会让你得逞吗?”望向端科下令道:“传令下去击鼓冲锋,一个时辰之内击溃眼前之敌,全军上下每人赏大戈币十枚,全军上下俸禄提升三成,大小官员皆升一级。两个时辰之内击溃眼前之敌,全军上下每人赏大戈币五枚,全军上下俸禄提升一成。若超过两个时辰,大小官员皆降三级。”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官、财、俸禄的利诱下,一个个吴国兵将犹如发情了得野兽,贪婪的看着干潜的部队。

姬凌云再次加重了砝码高声道:“谁在战场上杀敌胜过我者,无论出身直接升为将军。”吼罢,舞动长枪杀向了敌营。

******************

此刻范蠡担心的后方重地正火光成片,却跃兴奋的看着这个火焰四起的军营,眼中充满了欢喜还有一丝报复的快感:勾践小儿,当日你视我如无物,令我颜面扫地,今日便是你尝到苦果之时。

他们在拂晓时刻,天麻麻亮就围困住了勾践后方的粮草营地,杀了勾践大营一个出奇不意。

那时坐镇大营的越国老将淳于猛还在打呼噜大睡,根本就毫无察觉。当然这也不能怪他,自己国家的军队将对方杀的犹如丧家之犬,四处逃窜。这胜负以定的局面,放松警惕也是理所当然。

当淳于猛被士兵从沉睡中叫醒,披甲出营之时,还只以为是小股敌军在劫粮不甚在意。只是率领少数驻屯部队出营对抗。

可吴兵却愈来愈多,而且个个都是不畏惧生死的勇悍之徒,一番交锋便将他打的节节败退。淳于猛见大势不妙,马上退入营寨死守。

但此举为时以晚,他们眼前之敌不同于一般的军队。人人是盗匪出身如同水一般,订住猎物身上不喝个满饱决不罢休。

在淳于猛退入营寨的那一刹那,却跃就带领麾下诸将冒着箭雨跟着淳于猛杀进了营地,不断冲杀,四处放火。

这些事情他们以往常干,手段特别熟练,经验十足。苦战了四个时辰,他们成功杀溃了越国营寨内的守军,数万大军的粮食以有一半葬于烈火之中。

在这关键之即,远处尘土飞扬,范蠡率大军赶到了此地。

却跃神色大变高呼道:“张吟,你我各带一千人马前去阻击,在这些粮食烧毁之前,不可让一人靠近大营一步。余下人等四处放火,务必在对方攻入大营的时候将粮食全部烧毁。”

却跃、张吟各带人马守着各地的要处,说来讽刺。这坚固的军营本来是为了防止敌人截营所造,此刻却成了阻碍越军形势的坚固堡垒。

“杀、杀、杀!”范蠡大声咆哮道:“不顾一切,在粮食全部烧毁之前,一定要拿下大寨。”

在这危机时刻,勾践也顾不得个人安危亲自击鼓激励士气。

在勾践的鼓声之中,范有的力量完全控制了局势,却跃、张吟身上的压力几乎要将他们压垮。

张吟道:“大哥,在这样下去我们非败不可。”

却跃沉默无语。

蓦然间,对方中军突然乱了起来,一队吴兵直接切入阵心。

勾践吓得弃了战鼓夺马便逃,范蠡也见大势以去,下令撤退。

却跃眼尖见那吴兵为首者正是自己效忠的对象不由大喜,纵兵出寨撕杀。

却跃与姬凌云汇合一处,正准备参拜。

姬凌云直接一挥手道:“不必多言,追杀到底!”

第三十六章 手刃霸主

第三十六章手刃霸主

事如棋局局新,原本被追杀的姬凌云在这一刻已经彻局势,取代了勾践、范蠡成为了新得猎人。

姬凌云放声大喝:“传令给端科,让他打扫战场,跑不动的士兵给我去救火,其余的士兵,立即随我追击勾践、范蠡!”

前面再向西就是一片山林。翻过这山林便离越地不远,勾践、范蠡这厮向此处突围,分明是打算利用山林的掩护,在回到越国恢复元气!

他勒紧战马,大声道:“立即跟我追!一直向前,不捉住勾践、范,就不要停下!”说着双腿用力夹住马腹,箭一般电射而去。周围的士兵们慌忙跟上。

记得历史上自己的父王夫差正是一时的妇人之仁,放过了摇尾乞怜的勾践才种下了种种祸根。前车之覆轨,后车之明鉴。

姬凌云赤红的双目瞪着远处的背影暗道:“你是勾践,但我却不是父王。我决不会让你有喘息的机会!”

勾践、范蠡策马飞奔。

勾践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回头看见姬凌云跟在后面,不由一阵心慌,自己一番霸主,竟被一个不满二十的人杀的如此狼狈,几乎要呕血而亡。

想起自己一即位就被吴国阖闾压迫,后来更是做了夫差的奴仆。好不容易忍了十三年翻身,却又被却被阖闾的孙子,夫差的儿子打的如此地步。他又是愤怒又是不甘,忍不住破口大骂,“吴国这祖孙三代。难道真是寡人的克星吗?”

想起多年在吴国的耻辱。勾践将牙齿咬得格格响:“只要我勾践不死,定当报此大仇!”

忽然后面传来阵阵喊杀声,勾践扭头一眼。不由目眦尽裂!就在他队伍后面不远处,吴国旌旗正在渐渐逼近,而且越追越紧,隐隐有追上之势。

勾践急忙下令:“范将军,你且阻挡一阵。寡人回国之后必有重赏。”在这个关键时刻,勾践自私自利地性格表露无疑。

此刻让范蠡断后无疑是让他送死。

范蠡闻言心中涌起一阵悲哀。不禁想起了当年自己留给文种地话“高鸟散,良弓藏,狡兔尽,走狗烹”。若非他为了越国付出太多,不忍心见自己的成就就这样毁于一旦,他根本就不愿意来此。

本以为勾践经过多年王者生涯会发觉人才的重要有所改变,可如今非但没有,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起来。

范蠡咬紧牙关。勒停战马,一声忽哨,率领士兵掉头向姬凌云地追兵杀了过去,随着兵刃碰撞的声音响起。一个个的士兵由马上摔下,随即被无数战马踏成了肉泥。

姬凌云吼道:“项鹰。你拿范,我去追勾践。”

范蠡确实才干无双,但勾践确实比范蠡重要许多。越国没有范蠡只不过少了一个重臣,但没有勾践就没有了主心之骨。

诚然,勾践确实不算是个好人,为了刻薄,自私自利。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出色的君王,但看越国百姓对勾践的那份热诚,越国将士对勾践的那份忠贞足以表明一切。

勾践一死,越国必乱。

越国一乱,那么姬凌云所属地吴国就有了喘息的机会,开垦荒田,发展军备,然后争霸天下。

你追我逃,追足了一个时辰之余。

此刻大部分人马都以掉队,勾践身旁只有六人,而姬凌云的身旁也只有五骑。

“着”长枪当作标枪来使唤。

姬凌云腕力不凡,长枪电射而出,正中勾践战马的臀部。战马刺痛,将勾践甩下了马背。第一次如此使用,命中率不高,本来打算射勾践背心,却只是射中了战马的臀部。

勾践身旁的六骑见状大恐连忙回马来战姬凌云。

姬凌云冷冷一笑,拔剑迎了上去,抬手一剑,但见青光闪过,人马交错,三名越骑登时毙命。

那一剑来自“越女剑法”中的一式。他虽未学,但见过阿青使过数次,此刻用到时,以是信手而来。

这就是进入化繁为简的妙处,不居于剑法地限制,一出手就是刻敌的招术。

一剑击杀三人,余下三人大为惊恐,撇下勾践策马逃窜。

姬凌

去管那些小虾米,眼中只有倒地的勾践。

也许是平常缺少锻炼,勾践那一摔竟摔断了条腿,无法站立起来,但求生的欲望让他不停地向前爬着。

姬凌云缓缓来到了勾践身旁冷声道:“勾践你当年反吴,可曾想到会有今日?”

勾践停止了爬行回过身来怨恨的看着姬凌云恨声道:“夫差待我如狗,堂堂越国君王怎能咽地下这口气。”

姬凌云叹道:“也对,这错误的源头确实在我父王,你勾践野心宏大,无论是谁都不能让你真心臣服。不过,两国交锋成王败寇,只有胜负,没有对错。以你的能力这春秋五霸之一也是当之无愧。只可惜我不想从倒我父王的路,你今天必须死。”

说完,青冥剑刺入了勾践的胸膛,一代霸主就此陨落。

带上勾践的尸体姬凌云等人缓缓向回走去,路上正遇到项鹰。

姬凌云喜声问道:“项兄可擒住了范蠡?”

项鹰羞愧的低头道:“回王子,让他给跑了。”

姬凌云一惊,依照那时的情况项鹰不应该失手的,之所以,他不亲自对付范蠡,是因为项鹰骑术、弓术都强过自己,更有擒住范蠡的把握,不由沉声道:“说说情况。”



项鹰恼怒道:“那范蠡真是狡猾,我表面上是阻击我们,但实际上是向我们内部突围,只跟我们交错而过,就向北方逃去了。”

姬凌云奇道:“北方,那可是我们的地盘。”

项鹰苦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但那范蠡的目标是河。他们一群人跑到了河边,全部跳到了水中,借助水路逃走。我们抓了部分,但没抓到范蠡。”

姬凌云安慰道:“无妨,逃了就逃了,就算是我在那情况下也不可能找到范蠡。反正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

姬凌云一指勾践的尸体,身上充满了斗志。

虽然少了范蠡美中不足,但他相信范蠡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自己能够胜他一次,将来一样可以胜他两次,三次,直到将他擒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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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地议事大厅。

伍子胥一脸的兴奋那健壮的身体都抖动了起来,这时,孙武子慢步走进了议事大厅一脸的深沉。

伍子胥兴奋道:“老朋友,你永远也猜不到这趟我在瓯越遇到谁了。”

孙武子不闻不问自个走到了位子上坐下。

伍子胥见孙武子这专注的神情奇道:“长卿,怎么了,发生了什么意外的状况?”

孙武子抬头看着伍子胥道:“也许我们都低估了凌云王子。”

伍子胥一听事关姬凌云登时严肃起来,等待孙武子的下文。

孙武子道:“我刚刚从吴地归来。凌云王子以五千将士为诱饵,骗过了所有人。利用却跃的水军从海上避开越国的重重眼线,奇袭越军营寨,大破越兵。并且手刃越王勾践,纵是范蠡也险些被擒,依靠一点小伎俩侥幸逃脱。”

伍子胥瞪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确认道:“勾践真的死了?”

孙武子点头道:“都传开了,不会有错。凌云王子的整个计划布置的极为出色,纵是你我,在不知却跃的情况下也未必能够看透。这场战范败的不冤,我自己都曾一度认为王子是真败。”

伍子胥听后也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怒,姬凌云的举动完全打破了他跟孙武子定下的妙计无奈道:“这可如何是好,勾践一死,我们的计划要失效了。”

孙武子自信道:“那可未必,也许能胜上加胜。我对越国不熟,不知勾践之子如何?为人怎么样,是否孝顺?”

伍子胥一听赫然明悟道:“这勾践之子叫王鼫,是越国众望所归的继承人。他|百姓处声望很高。他若听闻父亲战死一定异常伤心。而勾践二子王累却于王鼫正好相反,他极富有野心,多勇而少谋,这一对正是理想中的人选……哈哈,我这就去散布谣言。不将你越国打残,怎能消我多年之气。”

第三十七章 求才若渴

第三十七章求才若渴

击溃了越兵后,姬凌云稍做了下休整后,就带领麾下众苏。并非他不想继续战下去,而是越国虽经此战实力大减,但根基还在。举国上下尚有三万大军,且有着稳定的后勤防线。

而他们至今的一切战略物质都是依靠展如的积蓄用姜良的家业,后勤吃紧非常,在打下去,纵胜由败。

姬凌云可不想学那项羽那样,只求胜利,不求长远。

回到了姑苏少不了一阵夹道欢迎,姬凌云让下人将勾践的尸体挂在城门口处示众,以表彰自己的实力,安定各地百姓的不安之心。

一至官邸,姬凌云就同姜良进行了两人对话,向他了解姑苏各地的情况。

姜良着重说了一便,其中大多都是治理领土的一些进程,其中包括了一些为了利益而不顾国家的叛徒。

当是姑苏一城就出现了八户人家。

姜良沉声道:“这八户人家有五家的世代商人,三家是当地旺族。属下以除去三户,但余下五户在姑苏入住以有两百余年,相互以结亲的方式连成一片势力雄厚。属下怕他们逼急造反,只好先放一放,给了他们一些压力,并在暗中搜寻他们的罪证。”

姜良从长袖中取出了一份竹简,竹简清楚写明了只要勾践大军一到城下,他们就煽动人民开城投降。

姬凌云看后冷笑:“两百余年,这都能起歪心。可见他们是何等小人,留之何用。来人……”姬凌云叫来了却跃。道:“你领上一千人手。将姑苏城中的这五户人家包围起来。户主捉拿归案,家丁充当奴役,女子则……充当军妓。所有财场全数充公。若有反抗,就地格杀。”

身在这个春秋乱世中,必须顺应潮流,这就是生存之道。后世的那些生存之法,在这个时代就是愚昧无知。

虽然姬凌云心底还是有些排斥,但在行动上已经开始强迫自己顺应潮流。

既然对方想反。那就因该为他们地行动而付出代价。

姬凌云问起了他最关心地事情,“招贤馆和荐才馆办的如何?现在我军最缺的还是人才,各种各样地人才。”

姜良又从袖中取出一个竹简道:“这里是名单,有三个人需要特别的注意。”

姬凌云粗略一看,竹简上的人名密密麻麻,但却有三个是被红笔勾画,念道:“管、姬子吴、默子溪就是这三个?有什么奇特之处?”

姜良道:“这管是属下的好友,乃管夷吾之后人。老母在堂。生活贫苦,有罕见的治世之能。本为齐国大夫,但不满田氏专权,又见齐王志高识短。弃官从乡。属下见王子麾下正缺此人才,便邀他前来。这是他亲笔写的一篇治国论言。请王子过目。”

姬凌云接过开卷一看,不一刻露出惊诧之色,霍地抬起头来问道:“此人何在?”

姜良道:“这人六日前由齐国到来臣下之居所,得知王子今日凯旋归来,连夜刻下此卷,字字意义深刻,较人发醒。臣与他论道多日,心想如得管真能为我吴国尽力,主持政务,那怕大事不成。”

姬凌云仰天长笑:“请尽速为我引见此人,迫不及待。这样,等会我们一起前往你地府邸拜见。”

那书简开篇一言就道:“治国之法,首要富民。民富则国强,国强则兵强,兵强则将勇,将勇则人贤,诸事必备,则无敌于天下,傲啸于苍穹。然万事以实而定论,年闻、季观、月审查,着其精髓,去其糟糠。”

这富民强兵之法,本就是管仲,管夷吾提出的治国妙法,管为管仲之后,知道这些不足为其。

真正另姬凌云在意的是后面一句“然万事以实而定论,年闻、季观、月审查,着其精髓,去其糟糠。”这话中充满了常人未有的自信,意思是片面之词,均是空谈,实物为上。月查才能,季观成效,年听百姓评论,选真人才而去伪才。

这话足以表明管那一腔热血和对自己才干的自信。

一个如此有趣的人物出现,这叫视人才为生命的姬凌云如何能够不兴奋。试问天下,又有谁能够比他更加了解人才的作用?

姬凌云又将目光看向了另外两人,问道:“姬子吴、默子溪是何人?尤其是姬子吴,姬姓地人不多。非姬氏一脉,常人不敢以姬为姓。”

姜良笑道:“这个姬子吴更王子还有些渊源呢!王子可知道当年

僚?”

姬凌云道:“当然知道,这吴王僚不尊我吴王寿梦遗命,自称为王。后被我祖父阖派专诸刺杀,难道这姬子吴是吴王僚的后人?”

“不是,但也差不多!”姜良说出了自己多番才探得的消息:“吴王僚麾下有一猛将,他多次救吴王僚地性命,被赐为‘姬’姓,因不服阖大王而弃官离去。在外地成家并生下子吴之父,死前因常记挂着吴国,遗言死后要子地安家。这人虽不通军略,但口才却是极好。据传他能将死的说成活地,瘟鸡也能说成招财宝鸡,卖了个好价钱,特别厉害。”



“这么说有说客的天分?”姬凌云笑了笑道:“那默子溪呢?”

姜良答道:“这默子溪才干不突出,但属下却觉得他是一个人才。他是个农夫,咋看之下没有什么长处,但他种出的稻米就是比别人种出的好,种出的多。假设,常人一亩地收百斤谷,而他一亩地却可收一百二十斤、一百三十斤,甚至一百四十斤。开始有人认为是他的土地好,重金购买。可是种出来的与往常一样,而换了一亩田地的默子溪依旧是大丰收。属下在想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诀窍,而默子溪正是利用这些诀窍,使得:|手,我军来年的粮食收成必将上升。”

姬凌云“哈哈”笑道:“这就是人才,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能手。有善于带兵的,有善于铸造兵器的,当然也有善于这农耕的。我正打算施行屯田制,若他能将这技术公布出来,正是我军之服。”

“‘屯田制’?”姜良茫然不解。

姬凌云心中得意的大笑,这“屯田制”首创于西汉的汉文帝,汉文帝乃文景之治的创始人有着极高治国才能。他的这套制度被曹操用起,立时解决了粮草问题。曹操之所以能够连年征战,这跟后方有着数不尽的粮食密不可分。

姬凌云说道:“这‘屯田制’分军屯、民屯!当今世上战火纷飞,百姓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着比比皆是。我们将这些流民安置下来,给他们土地,分他们房屋,保护他们安危,然后让他们为我们种地,此为‘民屯’。”

姬凌云还没有说完姜良双眼就冒出了火花,喜道:“如此一来,我们可以抬高税率,百姓虽然吃亏,但能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吃饱穿暖,这比什么都强。”

姬凌云暗道:“

姬凌云再道:“这‘军屯’同‘民屯’意义相差不多,将士们除去每日的练习之外,尚有许多空余时间,与其任由他们无所事实,不如让他们种地。所得粮食,官兵对分,让他们补贴家用,一举数得。”

姜良连连称好,望向姬凌云的目光更加炽烈。

姬凌云跟姜良来到了姜府。

不久,姜良引着一个英气勃勃的翩翩公子,昂然进入会客大厅内。

姜良、管两闲,心下欢喜,连忙赐坐。

姬凌云微笑道:“久仰管先生大名,今日得阅先生大作,心悦诚服,敢问先生可有富民强兵之道?”

管恭敬回礼道:“两个字‘利益’。”

姜良问道:“何谓利益?”

管道:“天下万事都离不开利益,战争如是,计谋策略如是,交伐亦如是。富民强兵依旧如是。只要要使民众的愿望和君主的愿望达成一致,可以叫他们为君主而死,为君主而生,而绝不违抗。如此上下一心,不说富民强兵,称王成霸也非不可。”

姬凌云喜问道:“如何才能君民一心?”他此刻已经算是吴国的国君,最关心的当然是君民之间的问题。

管从容答道:“利益互动。将君与民的利益融合,君强者民富,君弱则民危。如此,谁能不支持王子?”

姬凌云恍然道:“管先生一语中的,请让我敬你一杯,自此刻起,本王封你为大夫一职,与姜先生共同主理国事,同图霸业,将来有成,本王子重重有赏。”

第三十八章 兄弟隔阂

第三十八章兄弟隔阂

践战死的消息犹如这凛冽的寒风一般吹进了越境上下家,登时越国振动。勾践不是一个好人,但却是一个优秀的君主。

他即位始,确实干了许多荒唐之事,但自从由吴国为奴回来以后,勾践就改了往日的作风,勤政爱民,将越国治理的蒸蒸日上。越国百姓无不感恩待德。如今他却战死沙场,被姬凌云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子所杀,越国上下无不惶恐震惊,神定以后,纷纷上香祭拜,放声痛哭。

越地笼罩在了一片悲愤之中,越国臣民人人自觉的披麻带孝,缅怀那位出色的君王。同时也担心起来,新任越王会不会同勾践一般,勤政爱民。

越国王宫,惜日辉煌的宫殿此刻以无昨日雄风,哭喊声连片,仿佛是一做死城。

越国太子王鼫无神的看着殿下众臣,不知如何是好。他本来不是这样,他主国事以不是一次两次,早已熟练。但这时王鼫心中唯一的依柱断了,让他心底犹如破了一和大洞,一点底而没有,丝毫提不起精神处理越国的一大堆事物。

“王子,姬凌云将大王的尸首挂在姑苏城门口示众,您看……”王鼫的太傅越国知名智者田昌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的徒弟心中充满了焦虑,王鼫若是在这样下去越国非亡不可。

“无论如何,父王的尸首一定要取回来。不然我越国将国威丧尽,而我身为人子若让父王一直在姑苏城外风吹日晒有何面目存活于世。”王鼫往日的判断力还在很快就点出了当务之急。

“滚开,让我进去。”一个粗旷的声音从大殿外部传来。

王鼫眉头微皱跑到殿外道:“小累。你做什么?怎么来此?还硬闯大殿?”

那叫小累地身体魁梧。相貌堂堂,瘦削地脸上充满精悍,他正是勾践二子王累。

“姬凌云这家伙将父王的尸体挂在姑苏城外受辱你知道吗?”对于王鼫这个哥哥。王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尊重。

“刚刚得到消息,正在商议如何处理!”王鼫克制着自己的怒气平静地说道。

“这事还用商议?”王累一脸的怒气:“你忘记了父王的养育之恩了吗?父王此刻遗体受辱,你还在商量这,商量那?出兵杀了姬凌云,将父王的遗体迎回来啊。”

王鼫神色间也有些不满,但还是解释道:“出兵不是儿戏。我们尚且不知姬凌云真正实力,就连范将军也败在他的手上。我们不能贸然行事,断送越国的前程。父王已经去了,我们应该秉丛父亲大人地遗志,将越国发扬光大。”

王累针锋相对:“那么你的意思是父王的遗体不要了?你安心当你的越王,将父王的遗体留在异国不闻不问?”

“你闹够了没有!”王鼫如果不是因为勾践曾说:累儿性烈,你这做大哥的要让着他……你将来是越国的王,应该以博大的心胸包容一切。等等这样类似地语言,他早就一巴掌煽了过去。

王累恨声道:“你不去,我去。我就不相信,我不能拿回父王的遗体。”放下了句狠话。王累气冲冲的走了。经过今日一事,两兄弟之间已经出现了一道弥补不了的裂痕。

王鼫身心俱疲地走进了大殿。一挥手秉退了所有的人。

田昌并未移步,此时此刻能陪他地也只有自己这位师傅了。

王鼫道:“田太傅,如今局势混乱,父王战死越国上下惶惶不安,二弟又看准时机挑衅,越国颠覆就在旦夕,我们应该如何是好?”

田昌厉声指责王鼫无能,强硬道:“王子鼫,你是将来的越王,不能说如此丧气的话。越国此刻尚未被撼动胫骨,以姬凌云现在的实力还不能够与我们一战。我们大有翻身雪耻的机会。现在我担心的还是公子累,我们才刚刚得到大王被吊于姑苏示众,而他却比比我们先一步得到这个消息,并且从句无城赶来。以我猜测一定是中了他人的挑唆,否则公子累不会如此。”

王鼫心事重重道:“太傅是说有人利用二弟大做文章?”

田昌点头道:“十之八九!”

“不行!”王鼫忙道:“我要制止二弟,不能让他做傻事。”

话刚一说完,就有侍卫来报:“不好了,公子累在校场誓师扬言要为大王报仇。”

“这个混蛋!”王鼫不禁破口大骂,心中左右为难,为了制止贸然出兵他已经给众臣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若再出面制止。恐怕整个越国都会说他不孝。

但如果不去制止,王累若是战败,他将落个不忠不孝的名声;王累若是战胜,那王累的声望将会超越他,很可能会取

王累此去无论胜败,他都不会得到任何好处,这是一个两难的必输之局。

“怎么办?”王鼫求救的望向自己的师尊。

田昌闭目沉吟良久,权衡利弊道:“你也出兵,王子鼫你听我说,越国有两万士兵供你调用,你领一万五出征。竟可能的拖延行军时间等候范。越国是范的心血,他不忍心见到自己多年来的辛苦的成就毁于一旦,只要他没死以他的个性一定会前来襄助。也只有他才能战胜姬凌云。

至于那个挑唆公子累的人的居心,我们不清楚。不过我们可以以不动来应付一切,为师领余下的五千将士镇守会稽,只要幕后之人,一露出危害我国的意图,我可以先应付一阵。若出现危机,你在赶回来。”

王鼫思虑再三长叹道:“也只好如此了。”

第三十九章 意在会稽

第三十九章意在会稽

凌云在收服管后,立刻写了两封求才信让人送信给默子溪。

时春秋不比三国,若非那种如姜子牙、管仲之流的旷世之才。一君王很少出言相请,一般下令招来就是。

姬凌云却亲自动笔写了求才信,登时让姬子吴、默子溪二人惶恐之极,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匆忙赶来,先后到达了吴宫官邸。

姬凌云亲自接见了二人。

姬子吴奇貌不扬,朴实无华一脸忠厚之相,而默子溪也是普通寻常的百姓,并未有出奇之处。

两人都貌不惊人,尤其是默子溪更是地道的没见过世面,惶恐之至。

姬凌云先同姬子吴交谈,暂不理会默子溪,让他一人先冷静下来。

经过交谈,姬凌云发觉这姬子吴才思敏捷,将说话看成了一种高明的骗术,言语间真中有假,假中有真,令他v人口才确实了得。

默子溪这时也定下心来,姬子吴出言询问。

想不到这默子溪也不是一般人物,他种地四十年,平时就喜欢多看多想,自己研究出了一套种地的本事,被他人称之为“赛神农”。

“赛神农,好夸张的名字!”姬凌云听后也不由叫了一声,这神农可是农耕技术的创始人,真能赛过他当真不容易。

姬子吴也听过‘赛神农’的名声,对于姬凌云的反映不以为意道:“一点也不夸张,赛神农确实是赛神农。他耕地比神农还神。别人农田里的活计。手忙脚乱。起早贪黑,而他却是过得轻松潇洒。有时,三两天也不下地。可他地收成却就是比别人好。”

姬凌云听了一呆,这怎么可能,勤者摘丰收,惰者受饥渴。这可是千年定律,不由惊奇地看着默子溪。

默子溪是个本分的农夫被姬凌云这一望赶忙慌张道:“老农那有这么神,只不过知那几天有雨。没有必要去地里浇水而已。”

姬凌云一听,大吃一惊,知晓风云变化在后世战场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主导位置。为帅将者,若能配合起风云地变化来行事,领军作战起来将会无往不利。其中闻名天下的诸葛亮就是其中翘楚。

他急切道:“你会观天象?”

谁知默子溪对天象竟是一窍不通,摇头道:“什么观天象我不懂,但我会看一些奇怪的现象。上天要刮风,头一天晚上从月亮的光晕中就能看得出来。想知道会不会下雨。摸一摸卧在田头的石头就能知晓。如果石头发潮,那就表示要下雨了。鸡啁刮风,鸭啁下雨,蜻蜓成群绕天空。三日之内必有蒙蒙细雨……”

姬凌云听后沉默不语,这时的科学没有后世发达。也没有先进地技术设备。因此,人们相信真理就在于眼睛中,处处留心周边的事物,得出了一条条的宝贵经验。默子溪就是如此他知道天气的变化使得他在农业生产方面减少损失,减少无效工作量,成就高出他人这很正常。

姬凌云仿佛捡到了一个宝,这些日常的事情在常人眼中看不出个中神奇,但在有心人的眼中却成了一条条的道理,这一切都归功于有心人那超于常人的敏锐地目光。

默子溪正是这样的人才,值得培养。

姬凌云又问了许多关于预测天气的事情,将它们细细的记在了葛布上,一脸地严肃,不知不觉就是一个时辰。

姬凌云看着葛布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由笑了起来,若逐一应验,那么根据这个自己也能够成为预测天气地神人。

收下了姬子吴、默子溪后,姬凌云开始处理着累积下来的一切政务。

这时,姬凌云才真正体会到了治理国家委实不易,虽然他有姜良、管两位大才帮忙,但诸多杂事还是让他无暇分身。

首先他们要解决的是粮草秧苗问题。

这个时代的稻种秧苗都是国家准备的,出秧后在分给各城,分发道各地百姓手中。当然百姓手中也有一些,但都很少。

可他们现在什么也没有,三个月后就是春耕的最佳时机。若赶不上这个时机将准备好的稻种秧苗,耕牛等春耕必须物品的话,来年的吴国上下将会

收,百姓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了。若连百姓温饱都解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因此姬凌云给姜良下达了死命令,“无论如何,这秧苗一定要准备齐全。”



关键时刻,只能动用商路,四处求够。

正当,姬凌云为秧苗烦心的时候,越国大兵压境的消息又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传来。

姬凌云得到消息后,呆了半响。越国的这次来袭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无奈的叹了声:“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不得已放下手中一切,姬凌云再次领着八千将士前去抵御。

临行前,姬凌云写了一封信让亲信快马传给了伍子胥,此时此刻他不得不准备借助伍子胥的力量。

这到不是他没有信心打胜,而是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他不愿在战场上拖延一分钟,甚至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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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地府衙议事厅。

伍子胥正看着手中的求援信,威严而严谨的脸庞充满了笑意,将信交给了一旁的孙武子。

孙武子并没打算阅览,而是将求援信放在一旁,一副已经知道信中内容的模样笑道:“这回王子终于开始急了。他应该怎么也没有想到越国会在这种情况下出兵把!”

伍子胥一捻长须笑道:“这是自然,若不是我们暗中挑唆。以越太子王鼫的性格,他是不会草率行动的。当然在王位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一切都变了。王鼫不可能眼铮铮的看着王累威胁自己的皇位,哪怕他在不愿意,这兵也必须出,并且不能败。

至于王子他们,他们已经干得非常出色了。比我们想象中的都要出色的多。虽然在秧苗、耕牛上思虑的有些不周,但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发生此事,也是难以幸免。接下来就看我们的了,你那儿准备的怎么样了?只要此

孙武子那古井不波的眼中出现了一丝利芒,当前的一切情况他都了然于胸,笑道:“一切布置妥当,王累已经上钩,王鼫也中计,那田昌正一步步的走向陷阱,豪不知情。只要战事一开,你那边不出现任何问题,会稽城的城墙上将挂着我大吴的旗号。”

伍子胥从容道:“我这方也没有什么问题,只要战事一打响,瓯越联军将杀入越地,并且攻占句无城。为防万一,我让辛儿乔装成了当地居民,带了一百好手在城中接应。”

孙武子接话道:“我也命人做了重重假象,只要瓯越联军攻占句无城。越太傅田昌必然以为蛊惑二王子王累的人就.越异族。而瓯越异族的目的正是为了趁越王勾践战死这时机,用计调开镇守句无城的王累,待机攻入越国,抢夺食物过冬。到时……嘿嘿……”

孙武子笑了几声,没有说下去。

可想而知,瓯越凶残他们一入越地烧杀抢掠必不可少,田昌为人正直爱民,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越国百姓受到瓯越异族的问?

他唯一的能做的就是修书给前线的太子王鼫,然后用自己手中的竟有的五千将士前去迎敌,暂时拖住入侵的瓯越异族。

如此,在太子王鼫赶回会稽到田昌前去句无城迎敌之间,会稽这座越国都城将会处在少兵少将的真空状态。而伍子胥的手上却有一万大军,且是由孙武子这位“兵圣”亲自练出的一万大军。何况,桐地正是位于越地吴境之间,不过区区数日路程。

原本,这个计策是他们针对勾践而用的,打算利用勾践好颜面的弱点,激他与姬凌云再战。但姬凌云却出乎他们意料的杀了勾践,另他们的计策半途而废。

第四十章 百越众族

第四十章百越众族

夜句无城以南二十里处。

龙勾耳边尽是风的低吼,呼噜呼噜的,就像猛兽悄悄地逼近猎物,被血肉的渴望激起的沉重喉音一般,吞噬着风中的一切。

寒风萧瑟,连绵不决的山丘中。龙勾身后数个人影晃动。他们个个身着兽皮,上半身裸露在外,露出黝黑如钢铁一般的肌肤。

在这冬日的寒风中,他们有如一个个木人一般对漫天的寒气视若无睹。若非他们那绯红的眼中充满了饿狼一般的嗜血光芒,鼻孔内喷出灼热的气息,还真以为他们是立于风中的死物。如此可见,他们是真正的铁血之士。

龙勾身长八尺,伟岸英姿,容貌雄浑而面显坚毅,身上若有若无的杀伐霸气几乎可吞噬天地。在这黑暗之中,他仿佛是一尊无比高大的神,至少在他身后的那三十六人的心中,他龙勾就是当世唯一的真神。

“王,天气寒冷,担心您的旧患!”一个跟龙勾差不多身材的人担心的走到了他的身后,将身上的白垩虎皮脱下小心翼翼的包在他的身上。

龙勾将虎皮一扯咆哮道:“寡人纵横沙场数十载,怎会被着区区寒风击垮!”

“咳……咳……”龙勾突然捂着胸口猛力咳嗽起来,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三十六人惶恐之极,跪地痛哭:“请王保重身体。”

“唉!”龙勾长叹了口气,语气中充满了英雄落寞的感觉,看了一眼身后的三十六人柔声道:“起来吧。是我太冲动了。”

当中一人道:“王。您放心。王地仇,就是我们地仇;王的恨,就是我们的恨。等会开战。我们将杀尽眼中地每一个越人,为大王解恨。”

此话一出,四周的寒气顿时下降了几分,三十六人的眼中猩红一片,犹如那多日未食猎物的饿狼一般。

龙勾并没有说话,沉默了许久。突然笑了起来,笑得异常开心:“仇已经没了,不是我报的,但跟我报得一样。”

跪于地下的三十六人不明白龙勾说什么,但却一个个地露出了笑脸。多年来,他们看龙勾笑过无数次,但那些全都是伪笑,在他的心底深处藏着浓浓的血仇。直到前些日子。那个男人的出现。他们的王才真正开始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谁!”龙勾心内忽起警兆。他虽在激动的情绪里,但仍然觉得三丈之内有一人靠近,立生警觉。

三十六人挺身而起,三十六根长矛向来人电射而去。

来人在顷刻之间。身上的三十六处要害都有一根尖锐地长矛。三十六人的反应配合几乎天衣无缝。

来人吓得动也不敢动一下忙道:“区吴王,我家大王请您去议事。”

龙勾是百越分支区吴族的大王。因此也称为区吴王。

龙勾一点头向远处林中走去,三十六人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来到丛林深处,六人已经围在了篝火旁边吃肉说笑。远见龙勾走来,人人都起身相迎,无不热情非常。

他们望向龙勾地眼中既有忌惮、害怕,同时也有信服,这区吴族在百越中本来只是一个小小的族部,却位于东夷地区地百越众中“东越”、“西瓯”、“.皑”这七个强大的部落之中,随时有颠覆的危险。虽然族中人人好战,但人数却极少,战士只有五百余人。任何一个部落都能够颠覆他们。但三年前,区吴族族长在出山采购必用品后,族长之女救回了一个胸口受伤的大汉。

那大汉醒来伤好以后,便下山离去,但不几日就又回到了区吴。他打败了区吴族所有勇士娶了区吴族公主,继任为区吴族长。

此后,那大汉发挥出了惊人的实力,将区吴族上下两千余族人治理的井然有序,竟然一举击败了七大部落之中实力最小的姑妹族,吞并了姑妹族的一切财物领地,一举成为东夷地区强大的部落首领之一。

此后更是连连吞并周遍小族,实力以不在其余六个部落之下。尤其是那大汉亲自练出的的三十六勇士,个个都仿佛是来自九幽之中的死神,所到之处无不血流成河,与他们交锋的人无不大呼“狂章”!

狂章乃天神,百越的先祖正是大禹。当年大禹治水,天帝派数名天神襄助,狂章就是其中之一。其神力通天,手段凶残。百越人正是将他们视为那个勇猛凶残的“狂章”,“区吴三十六狂章”此后就成了各族的噩梦,无人敢与之为敌。

一番客套,西越族长虞虎问道:“龙勾族长,此趟你将我们召集起来,不正是为了抢掠食物吗?这样,我们何不早早下手,将附近村庄全部抢光。以往有王累那个毛孩在,不能放手去抢。今日,我们定要抢个痛快。”

稽余族长贪婪的撮着双手道:“虞虎族长说的是,我老想着那些粒大饱满的大米就觉得手上发痒。”对他们来说,各种野味不过是一些难以下肚的杂粮,只有大米才是他们真正的最爱。

龙勾见众人的谗样心底一阵不屑,沉声道:“诸位族长,你们认为那些被我们抢掠了千百遍的村庄还会有多少粮食稻米?抢他们还不如去山上兜上一圈。这次,我将大家聚集起来,抢的不是村庄而是城镇。我们去抢句无城,句无城中有吃不完的食物,喝不完的美酒,还有一群群白嫩娇小的女人。只要我们抢了句无城,那么我们可真的发了。”

龙勾的话极富有诱惑性,其余数位族长个个都露出了意动的神色,但不包括两人。“东越”、“西瓯”这两族的族长。



他们都低头露出了深思的神色,见此,龙勾眼中闪过一丝杀机,他曾有心一统东夷地区的百越,可却不得不放弃。原因就是“东越”、“西瓯”这两族的族长他们均是少见的老狐狸,不象其他人那么好对付。

虞虎沉声道:“王累离去,句无城中应该尚有自保的能力,而句无城是勾践为了抵御我族入侵所造的坚城,很难攻克,除非有办法解决此事。不然,我东越一族选择退出。”

西瓯族族长俞侥道:“虞大哥莫急,龙勾族长有这提议,一定有了主意。”

龙勾本喻利用此事建立自己在各族中的威信,成为各族之首,但虞虎、俞侥却让他谋算失效,只好道:“我以让百人混入句无城内,只要一放消息,城门则会打开。没有了城池的保护,那些越兵如何是我们的对手。”

众族长听了立时兴奋的“嗷嗷”大叫。

不过半个时辰,七族联军共计七千人的部队浩浩荡荡的向句无城奔去,他们虽然阵形涣散,但单兵能力却是当世属一属二。

句无城城门大开,七千百越人如狼似虎的冲进了句无城中,登时句无城上下,尸横便野,哀号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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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傅,太傅!”正当越国太傅田昌代王鼫处理政务的时候,一个浑身是血的侍卫对他传达了噩耗。

“太傅百越异族杀入句无以屠杀抢掠一夜。在不救援句无上下将无活口。”

这一噩耗让田昌呆立半响乱,忙道:“句无城乃坚城,怎么会被攻克?”

侍卫道:“城中卒长勾结异族打开了城门,他们见人就杀毫无人性,大人求您了快去救援吧,说不定还能救回几个活口,不然……然……”侍卫“哇”的一声,抱头痛哭了起来。

田昌犹豫不绝,侍卫那悲伤的哭声搅的他头昏脑涨道:“别哭,对方有多少人。”

侍卫哽咽道:“不清楚,到处都是,他们见人就杀,我根本不敢逗留。”

田昌心中起疑问道:“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小的是句无城守卫,首先被那些畜生砍倒再地但侥幸没死,醒来后就逃了出来。”侍卫说着指了指身上的伤诚恳的说道。

田昌恍然大悟,这次百越异族行动井然有序,原来他们早就计划好了一切。念此,田昌不在犹豫赶忙修书给前线的王鼫告知详情,点上四千人马赶赴句无城。

第四十一章 战机咋现

第四十一章战机咋现

稽城越王宫殿前。

伍子胥手中拿着沾满鲜血的七星龙渊剑昂首看着在高空飞扬的越王旌旗,面上露出一丝冷笑,抬手一挥。这在越王宫殿前飘扬了数百年的旌旗飘然落地。

吴国那绣者着双翅的垩虎旌旗缓缓上升,伍子胥拾起越国旌旗,擦拭着手中的七星龙渊剑,将倒转越国旌旗向下狠狠的插近了地下,仿佛在向吴国的翼虎旌旗叩拜一样。

不久前,他们大军并临城下,伍子胥先让一队百人的士兵乔装成越兵控制城门,而后万余大军蜂拥而至。

会稽城中只有一千将士而且毫无防备,不过半个时辰,他们就分别控制住了会稽城的四个城门,又花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彻底消灭了会稽城中的所有抵抗,攻下了这越国都城。

伍子胥手握拳头,振臂高呼:“吴国必胜,吴国万岁!”

“吴国必胜,吴国万岁!”众将士听了伍子胥这豪迈之语,也情不自禁齐声呐喊起来。

伍子胥制止了众人呐喊,扬声道:“众将士听令,以下我与诸位约法三章:第一、不得欺负城中百姓,违令者,斩!第二、受贿抢劫者,斩!第三、紧守岗位,擅离职守者,斩。”

此令一出,顿时下方议论纷纷。

伍子胥麾下的兵将大多也是吴人组成,当年越国在吴国领地放下的累累罪行,他们并没有忘记。

伍子胥道:“我知道,你们恨越国,因为越国在三年前无情的残杀着我们同胞。我跟你们一样也恨越国。但越国百姓无罪。我们不是越国那些畜生。我们不能向他们一样。对百姓出气,那是懦夫的行为。要报仇,就杀那些下命令地小人。那些帮助越国屠害我吴国臣民地官员。凡是城中士大夫以上的官员,无论出身地位如何一律格杀,家眷充当军妓。”

“喔……喔……喔……”

全军兴奋的高举兵器大声呼喊:“对,百姓无罪,不与为难。株杀官员,为我吴国同胞血仇。”

此令一出。越国大小官员几乎被伍子胥一口气除去了七成。

会稽落陷一消息很快就传到了王鼫地耳中,王鼫登时觉得天崩地裂晕阙了过去。

众将士大为惶恐,尤其是那些家眷在会稽城中的那些家将各个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

很快这个消息在军中盛传开来。

虽然范蠡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刹那立刻封锁了这一消息,但伍子胥终归计高一筹,他在会稽就已经料到范蠡会封锁一切消息。

在攻下会稽的那一刻,他就让吴国兵将在越境内行走,借助百姓之口盛传开来。无论范如何封锁。始终无济于事。反而更加令人起疑,搞得军中上下人尽皆知,人心惶惶。

王鼫幽幽醒来悲声大哭:“天啊!父王千辛万苦打下来的基业竟然毁在了我地手上,九泉之下。我将如何面对父王。”

范蠡也知此刻情况万分紧急,若一个处理不好越国真的会就此灭亡。他忙道:“王子。现在悲伤还过早了些。我们并没有彻底的失败,越国还有机会。想想您的父王,那时吴国多少强大,吴王攻下了越国的所有土地,大王依旧能够翻身,再现大越辉煌。现在我们只是丢失了一座城池而已,并为到达灭国的地步,何况,吴国还没有实力灭掉我们的国家。”

“真的?”王鼫有如救命稻草一般地看着范蠡。

范蠡点头沉声道:“大王,越国是我们大家的越国,我们不能放弃自己的国家,哪怕在困难也不能放弃。”

范蠡这话已然承认了王鼫越王的地位。范虽然离开越国数载,但他地威望功绩由在。得到他的开口认同,这越王之位非他莫数无疑。

王鼫也被范激发起了胸中雄心,不断告诉自己:自己已经是越王,不能放弃自己地国家,自己的臣民。

于是,王鼫坚定的点头道:“范上将军,寡人知道,决不放弃。”

范蠡赞许的点了点头,慎重道:“现在我们有两大优势,及两大弱势。伍子胥的军队最多不过一万,而姬凌云手上的将士也

千。合起来最多也是两万,我们此刻有兵三万余,上,此为优势之一。另外,会稽在我国境内深处,周遍有大城三座,小城六座,大小村镇二十余座。可见,伍子胥此举是孤军深入,他们没有任何援助,完全困死在了会稽。此乃优势之二。如果利用未尝不能反败为胜。另外,我们也有两大劣势。其一、人心惶惶,伍子胥此举即是孤军深入也是用一把利刃直接插中我军要害。会稽是我国根源,现被吴国占据,我军上下心无战意,此劣势之一。另外,会稽城中有我军近百官员,还有钱财宝物,那些都是我国根本,如今全在吴国手中,此劣势之二。眼下就是一个死局,能打破这个死局的方法就是谈判。”

“谈判?”王鼫诧异的看着范蠡。

“对,谈判!”范蠡重新强调了一遍道:“伍子胥是个世上少有的智者,他明白自己的局势。只要我们不松口,外挡姬凌云,内困伍子胥,他必死无疑。但伍子胥是一个很疯狂很疯狂的人,在死前他一定会将会稽城中百姓屠杀一净,然后在毁去城中的一切东西,让我们什么也得不到。这样对吴国和我们越国都将是致命的打击,两国将无翻身之地。两害相权取其轻,相信伍子胥夺取会稽的本意也是和我们谈判。他让出城池,我们则给予吴国现在最需要的秧苗和耕牛。”

王鼫思绪也放开了起来点头道:“上将军说的很有道理,姬凌云才立国数月,他现在连自己的吴国都没有发展起来。应该不会打我们越国的主意。以伍子胥的才智自然明白以现在的他们是没有能力吞下我们越国的。是以,可以肯定伍子胥攻打会稽并不是为了谈条件,会稽正是他的筹码。”

范蠡点头道:“正是如此,眼下我们需要做两件事情。一、撤离战场,将兵力聚集在会稽附近的数个城池之中,外挡姬凌云,内困伍子胥。二、跟伍子胥谈判,离间伍子胥同姬凌云之间的关系,并散布谣言说伍子胥意图自立。”

王鼫慎重道:“我这就去颁布命令。”



范蠡在王鼫走后,长叹了口气道:“伍员,你真不愧是我和少禽(文种字)的劲敌。你是吴国的四世元老,声望百倍与姬凌云,不知姬凌云会不会心声忌惮。希望他莫要向夫差一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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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落陷,这消息也很快的传到了姬凌云所属的吴国阵营中,全军上下哗然大喜,伍子胥经历吴国五代,其中受到四代君王的器重。多年来,一身立下的功绩一点也不逊色与吴国大王,乃吴国当之无愧的擎天玉柱,他这一出现顿时上全军上下士气到达了顶峰。

时越军撤兵的消息也一并传来,将士们纷纷擦拳抹掌请求一战。

展如大声道:“王子,越国兵正是大好时机,末将愿出兵一战。”

却跃也大声道:“我麾下众兄弟可水战也可路战,王子就由末将领兵一战吧!”

项鹰也不甘心落后道:“王子,末将速度最快,任命末将最为恰当。”

见众人相互争风,斗志昂庆道:“韩先生,你怎么看?”

韩庆坦然道:“派谁去结果都是一样,必败无疑。那范蠡又怎是如此好对付的?他若亲自指挥殿后,你们贸然出击,怎能不败。”

众人一听也冷静了下来,凭凭点头,以范蠡之能,若他亲自指挥断后设置埋伏,确实不易对付。

韩庆又道:“但是……你们现在休息,到了凌晨在全力追击效果就大不一样。”

第四十二章 洞察先机

第四十二章洞察先机

茫茫夜雨下,天地之间一片苍茫。兼之冬夜深寒,份意。

通同向越境的官道上,寒风凛冽,直较人不寒而栗。

姬凌云、展如、项鹰、端科四人策马并肩而行,在管道中央观察周旁地形。这一处路面特别狭窄,两旁均是密林,既是敌人伏击的最佳地点,又是敌人摆脱自己的绝妙之处。

南方十数里外隐见微弱的火光闪烁,在寒风细雨中凝起一团光雾。四周不见任何人影的迹象。

姬凌云眉头微皱右手轻抚着马颈,驻马而立眺望向远处。

展如讶道:“这里地形险要,王子莫非是担心范蠡还会在此处设下埋伏?如此,何不派人入林搜寻?”

姬凌云沉声道:“雨夜正好助我军隐藏气息,掩盖脚步。这片密林如此之大,细搜非一个时辰不可,那是早已贻误战机。”

项鹰道:“既是如此,我们何必如此顾虑,他们就在十里之外,索性一鼓作气攻了上去,然后在做应变。”

姬凌云摇头问道:“我正因为一路上没有敌人,才心生怀疑。范蠡并非战场上的雏儿,深通虚实之道,怎么会让我们如此平静的追击?等我等长驱直入,攻打他们撤退的大军?在怎么样也应该分两支小部队沿途袭扰吧?若我猜的不错,范蠡一定又是事先猜透了我们的心理。认为我们一定会追击,但不是在开始,而是途中。是以。故意装做不知。让我们以为他以中我们之计,却在途中设伏。”

端科剧震道:“王子是说范蠡在一开始就看透的我们的作战方略,一步一步按照我们分析地结果来部署。引诱我们上当?”

姬凌云点头道:“虽不肯定,但不远矣。每人都有自己地风格,而范的作战风格相当可怕。事先看破一切,然后让人不知不觉的进入他设下地陷阱而丝毫不觉。”

展如难以置信却也不得不承认范蠡的高明之处道:“先前的围困,范也是如此,一步一步的诱我等入局。如此。我们现在不如立即返回,这样也免得落入对方陷阱。”

“不行!”姬凌云沉声道:“我们连日追击,若立即策回,不到数十里就会累得趴下。所以纵使我们撤走,敌人也会全力来追。现在他们养精蓄锐,战之与我们不利。哼,范蠡这厮确实高明,但今日我也要较他尝尝我姬凌云的手段!先派出两百人四处搜索密林。并嘱咐他们粗略观察,即便看出意外也不要声张,装做没有看到。”

展如闻言一呆道:“搜索密林?”

“恩!”姬凌云点头一笑道:“这是缓兵之计,搜索密林需要一个多时辰。我军原地休息一个时辰便可恢复战力。只要能争取到这一个时辰,我可教范蠡大败一场。风风光光的回去。”

端科独自立于官道中央,一个时辰以过,赶路地士兵个个精神饱满,战力恢复如初。出去搜寻的士兵也已经回来。

端科一声令下,两千长矛手及一千戈盾兵组成的队伍,迅速的向越军撤退的地方尾随而去。

事实上这已经成了诱敌之兵,姬凌云、展如、项鹰早已在暗中悄悄退去撤往远处。展如率领两千兵马在等候端科中伏。而姬凌云、项鹰更是大胆的利用骑兵的速度迂回而行,打算借助雨声绕过范蠡的伏击,直接攻打他们撤退地先头队伍。

端科毫无畏惧的进入了范蠡所设下的埋伏圈中,行至最险要之地。前后左右四处燃起千百火光,大批人马由四周杀出。

端科从容而对道:“戈盾兵位于四周,长矛手居于后方,全军布阵死守。”

死守待敌,等对方伏兵尽出,展如早挥军杀到,内外夹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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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凌云马不停蹄的绕过树林,朝着越军地先头部队飞奔而去,速度犹如暗夜中的鬼魅,充分地发挥了骑兵的真正用途。

“王子,前面两里处,便是越国军队。他们正以以极快的速度向南方行驶。”传令兵先一步向姬凌云通报了对方的情报。

“再探!”姬凌云下令停止前进,跳下战马,三步并作两步冲上了旁边的山丘,只见远处道路崎岖,一条昏暗的长龙在雨夜

方移动。



也许是因为下雨的关系,看的并不太清楚,但确实是越兵无疑。

对方为了加速行军竟用了长蛇阵,这阵形变幻之时,真假虚实并用,极难破解,用这阵行军也可避免受到大队人马的奇袭而导致全军溃散。但是遇上他们这种小规模却又灵活无比的骑兵冲杀却毫无办法。

姬凌云回到阵中将五百骑兵分为两队由他同项鹰分别率领,道:“项将军,这战以乱敌为主,杀伐为下。”

项鹰大赞道:“末将明白!”

他们只有五百骑兵,纵然放手大杀也杀不了多少人。与其这样,还不如制造混乱,以骑兵的灵动,不断的冲跨对方的阵形,寒敌之胆。

姬凌云列阵大喝道:“将士们,杀啊!”

号令一出,姬凌云枪锋所指之处,正是大军共同的目标。在姬凌云、项鹰的带领下两队骑兵杀向了越国撤退的先头部队。

“射击!”姬凌云迫至对方三百步之内,取出弩箭,吐气扬声,朝人影密集的地方射去,在夜空中化过一条诡异的轨迹射中一人胸口。

五百骑兵纷纷取出短弩箭朝敌阵射去,数百支弩箭穿过雨帘带出阵阵凄的惨叫。

对方登时阵脚大乱,雨夜掩盖下的黑夜视线极短。对方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姬凌云他们至少可以从对方的火光处寻得目标,而越军却只能凭借感觉行动。

连射三轮,姬凌云放好短弩朝越军杀去。一击成功之下,骑兵部队士气大振,战意如虹,信心十足。

姬凌云、项鹰分两队不断来回冲杀,左右纵深。不已杀人为主,只为乱阵而战。向蝎子的两个巨钳,将一条蚯蚓一下一下的剪成数断,断掉的部位胡乱的挣扎。

姬凌云经过阿青提醒以后,枪法大为精进,一招一式去了不必要的花招,全为杀敌而出。此刻在敌阵中来回冲杀,神勇十足。只杀的越兵人仰马翻,溃不成军。

又完成了一次冲刺,姬凌云突然发觉北方人影耸动,原本密密麻麻的火把熄灭了大半,只剩下零散几处。

他脑子里灵光一闪,火把熄灭决非事出无因,想必是那范蠡已经赶到此处。为了不让他们察觉从而令火把熄灭,急忙大喝道:“全军撤退!”

此次追击之战由吴军大获全胜,吴军反面阵亡者四一千五,俘虏敌兵一千,并将敌军的先头部队搅乱,士气大跌。其中奇袭的五百骑兵不过折损十八人而已。若非,范蠡及时反应,伤亡人数将会更大。

这战是姬凌云首次从战术上战胜一直凌驾与他的范蠡,也令他觉得范并非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厉害,只要自己全力以赴,未必就会逊色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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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陵城。

固陵城位于钱塘江边,是范蠡为了抵御吴国入侵所建造的一座坚城。此刻,越国大军正在此地聚集,打算利用固陵城的坚固掐死姬凌云前进的步伐。

范蠡眉头紧缩,短短数日,在重重压力之下,他仿佛苍老了十岁。同姬凌云的交锋中,他用出了所有精力,虽常常占据上风,但姬凌云却每战都能学得一定的知识,行动举止越来越难以预测,胜负始终都五五之局。

现在又加上了一个伍子胥,对付一个他以相当费力。如今两个齐来,一南一北这让他恨不得多生一个脑袋。一边一个,分别用来对付老谋深算的伍子胥以及越战越勇的姬凌云。

沉思间,下人来报:“大人,王子有请。”

范蠡来到了城主府衙。

王鼫愁眉不展的看着进来的范蠡,一脸的怒火的道:“前去游说伍子胥的人回来了。”

范蠡沉声道:“他拒绝了?”

第四十三章 兵圣施教

第四十三章兵圣施教

凌云正在军中校场练兵,他们在兵力上不如越国,但上逊色他们。对于将士的训练,姬凌云抓了异常严紧。一有空就来到这里亲自教他们征战杀敌之法。

姬凌云正教得入神,忽见展如、项鹰、端科陪同一老者到来。

姬凌云见那老者身形雄壮之极,面色祥和。尤使人印象深刻处,是那一头的白发白须,鼻梁高挺正直、双目神采飞扬,如若平静无波,仿佛可以融下天地万物,看一眼便包保毕生也忘不了,配合着有若渊停岳峙的身才气度,却使人油然心悸。

姬凌云被那老者风采折服,但依旧眉头微皱道:“你们怎么回事?闲杂人等不能进入军营,何况这校场重地?”

展如、项鹰、端科三人顿时大窘。

那老者“呵呵”笑道:“王子莫怪他们,老夫听说王子正在此地练兵,便让他们带我来这儿的看看。”

姬凌云一愣,见展如神色激动眼圈绯红,项鹰、端科则一脸崇拜,幡然醒悟,双目大张大叫道:“你老莫非就是孙武子上将军。”

那老者上前点头作揖道:“孙武见过凌云王子!”

姬凌云赶忙上前搀扶,面对着中华兵圣,才干不逊色伍子胥的吴国栋梁,姬凌云的感触远比他人多的多。

谁能比他能了解孙武才能?

纵观华夏五千年,各代朝代的见解不一,对历史个个名人的看法也大不一样。有贬有诛,可孙武却是唯一一个从来未受到任何兵法大家置疑的人物。无论是天可汗李世民,还是毛泽东主席对他都是称赞有佳。

他的《孙子兵法》是中华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著名的军事著作,在中国军事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中国历代军事家、政治家、思想家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被译成日、英、法、德、俄等十几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享有“兵学圣典”的美誉,甚至还被不少国家的军校把它列为教材。

他以前就曾读过,只是那时候看了两行就将书深深的藏在了书架里头,里面的内容根本就看不懂。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孙子兵法》是成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兵法著作之一。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它实在是太出色了。

姬凌云念此,不由豪气大发昂首长笑:“‘兵圣’归来,我吴国必将雄视天下,啸傲诸侯。”

姬凌云拉着孙武子指着他练的兵道:“上将军,这些都是我练出的兵将,您老来评论一下。”

孙武子先前早已看过直言道:“不错,勇悍之士。但较之当年阖闾大王麾下精锐却差之甚多。”

姬凌云心中不服,但也知道当年的阖闾大军是当世最强大的军队,天下诸侯无人敢触之锋芒。只是后来夫概王反叛,阖闾大军分为两个阵营。那支最强的军队相互残杀。阖大军伤亡惨重,孙武也在之前归隐山林。那傲视诸侯的阖大军无孙武的精心训练,远不如前,逐渐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

姬凌云傲然道:“终有一日,我要练出一直超越先祖的精锐将士出来。令天下诸侯闻之胆寒。”心中也策划着,一但战干的就是发明刀。只有刀才是步卒的首选兵器。

孙武子“呵呵”笑道:“王子有此志气,将来一定能够如愿。”对于姬凌云如此雄心,孙武子大为赞赏。

他道:“阖闾大军的战技,未必尽如这群人之精湛;阖闾大军所用兵刃,未必尽如这群人之锋利。观此一端,足见其余。”

姬凌云大奇道:“那为何阖闾大军能够名扬天下?而我只支军队却只是能与越军战成平手?”

孙武子道:“因为他们精通群战之术。”

姬凌云讶然道:“群战之术!”

“对!群战之术。”孙武子解释道:“当年,我同子胥逢奉阖闾大王之命训练吴国大军。姑苏附近那里山险,民多果劲,习俗好武习战,高尚气力,其升山赴险,抵突丛棘,若鱼之走渊,猿狖之腾木,天下精锐之兵,莫过于冠甲天下,较之秦、燕还胜上三分,汉朝以前募兵首选之地就是吴地丹阳。)而楚国地大物博,时称南霸有雄兵三十万。吴国百姓虽果劲,可人口不多,仅能支.|差距甚远。所谓兵勇斗不过人多,将雄抗不过人海。我便与子胥商议,与其练习个人神勇,不如专攻群战之术。数年以后,阖闾大军便以群战之术名扬天下,阖大王也被天子封为‘尊王’。那时,发生一事,我吴兵受到晋兵挑战。派出的四位能手,逐一被晋兵打败,无一取胜。可当比起群战时,四位能手却毫发无伤的在十二位晋兵的围攻下,将他们逐一杀死。那十二位晋兵中

孙武子语重心长的道:“阵战交锋,真正靠的不是精兵个人的勇悍,而是考验一支军队的配合,默契。一力再强,始终有限。惟有集合众人之力,才是至强之道。”

姬凌云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一根蚕丝,风吹可断,但千百根蚕丝却成了柔韧坚固的布匹,难以撕裂。这治军如同治国,一人技短,众人技长。”

孙武子抚须大笑道:“正是如此。”

第四十四章 谈判

第四十四章谈判

凌云请孙武子入大帐商议要事。孙武说明了自己的“当前吴越两国的局势犹如被枯树挂在悬崖上的一对人。越国不能前进一步,而吴国亦不能前进,否则就有一起掉下去的危险。越国君王贤明,甚得越地百姓民心。在这种局势下,越国聚城死守,以我们的实力尚不能拿下越国。同时吴地也需要发展,春耕的秧苗、耕牛没有着落,这战在僵持下去。不要半年,我吴国必因缺粮而陷入困境。同时,越国也是一样。会稽他们的中心,会稽毁灭,越国也将遭到难以言语的灾害。如果在遭受我吴国的猛攻,只会落得双方惧亡的局面。我们的敌人不仅仅只是越国,跟越国拼个死活只会得利于其他诸侯。如此,等待两国的命运也只有被他国吞并这一结局。”

姬凌云点头赞同道:“我本来就没有想打这场战,报仇不急于一时,一切以吴国为重。只是伍相国攻下会稽,才逼得我们不得不打这一战。听上将军如此一说,想必,伍相国攻打越国也不是为了继续战争,真正是目的是要减少两国之间的差距,为我吴国争取时间把?”

孙武子含笑点头,这正是他当初跟伍子胥的主要目的。

越国虽然被姬凌云打败,五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但始终占有着三大优势:

第一、越国有一个近百位官员组成的庞大官僚网,他们可以在第一时间完成任何决策,并且有效的实施。而吴国新立能用之人屈指可数。关键职位必须花时间心力重新招募。如此在时间上便逊色越国。

第二、越国有着出色地后勤。越地百姓十余年没有受到战乱地破坏。田地、人口充足,他们都可以成为越国的支柱。相反,吴国三年前。刚经大战,人口稀少,田地荒芜,重新来过又需要一定的时间。

第三、越国国库钱粮充沛,招募新兵,轻而易举。然吴国却是依靠姜良地家财、展如的积蓄来支持运作。用去一分。便少上一分,纵是有兵也无钱招募,无粮供养。

在这三大优势之下,吴国想要超越越国,纵然有伍子胥、孙武子这样的奇才相助也决非易事。毕竟,他们也是人不可能翻手生钱,覆手出粮。

但如今伍子胥拿下了会稽,将越国大小官员屠杀个尽。国库中的钱粮都落到了他的手上。越国已经落得同吴国一般,两国现在处在了同一水平线上。接下来如何谁强谁弱,谁发展的迅速就各看本事了。

姬凌云看穿了这点,不由暗自心惊:伍子胥和孙武子这两个地人这一步棋。下得狠辣之极,将一个“南霸”直接打到一个二流小国。

姬凌云并不急着同越国谈判。他急,但越国那边比他更急,他的国家一片安好。反之,越国的国都却在他们手上。等着他们来求,是姬凌云占据谈判主动的策略。

孙武子无愧是治军奇才,那天他讲述了练兵之道后,姬凌云就将自己手上的无前卫交给了他,自己则在一旁学习。

短短十六日,无前卫的实力就有了显著的提高,尤其是在配合默契上,更有改头换面的效果。

姬凌云个人也仿佛进入了一个新地世界,生出了脱胎换骨的感觉。

第十七日,越国终于按耐不住,派出了使者同姬凌云商议。

姬凌云当即一挥手道:“你还没有资格跟我说话,许多事情你作不了主。回去,叫上你的大王如果有诚意后日午时,余杭附近的一片原野相会。那里没有任何藏兵之处,可看清楚周遍三里地动向,记着每人只可带五十名护卫。”

越国使者一句话也没说,被姬凌云一阵抢白灰溜溜的离去。

翌日,越国使者再次前来呈上书信,姬凌云取来一看,信上只写了八字:“明日午时,便来赴会。”

信使辞回。

姬凌云笑道:“这动嘴皮子可一点也不比打仗轻松。”

休息一夜!距午时尚有半个时辰,姬凌云带上孙武子、韩庆以及森熊领地五十护卫来到了约定地点。

同一时间,王鼫也带着范蠡、田昌来到了他们的对面。

双方缓缓向前直到相隔三丈间距时,方才停下相互打量。

姬凌云看着自

的对手,见他大约二十六七岁年纪,一张瘦长脸,眼开,嘴唇上留着两撇小胡子。眼神和举止里多了一种难以捉摸的气质,低声道:“这就是越国将来的大王?自己的对手?不简单啊!”

孙武子微微笑道:“是个不错的君王,可是错生于乱世。守成有余,攻取不足,野心不够。”

王鼫同时也在打量着姬凌云见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眉毛、眼睛、鼻子、嘴,还有健康而富有光泽的肤色,分明的轮廓,搭配起来更是恰到好处。看起来刚强而不失柔和,柔和里却藏着锋利,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令人目眩神摇,不由低声赞道:“这姬凌云果然与众不同。”

范蠡默然点头见姬凌云身上以有了领袖之气,眉头深锁暗道:“才短短数月,他竟成长至此。难道真是天亡我大越?”

王鼫昂首道:“前面的可是吴国的凌云王子?”



姬凌云突然笑了起来,这微笑仿佛令冰雪融化的阳光,“你我不必客套,在怎么样。吴国、越国都不能成为盟友,还是进入正题为好。”

王鼫眼中闪过丝温怒道:“凌云王子快人快语,你们虽得了会稽,但却困死在了城中。你我都清楚,在战下去对吴国,越国都无好处。不如我们顺应民意,暂且退兵,休养生息。会稽在我越国腹地,被你们占据毫无意义,不如我交出所有两年前侵占的吴国土地换会稽一地如何?”

姬凌云昂首长笑:“王子鼫,你太小瞧我姬凌云了。你们两年前侵占的吴国土地大部分以被我军攻下,剩余者,不值一提。而会稽却是你们越国国都,相差甚远。傻瓜都知道不划算,还亏你是越国太子,竟说出如此天真之语,难道不怕贻笑大方吗?”

言外之意,不正是说王子鼫还不如傻瓜吗?

王鼫自幼在宫廷长大,所学颇丰,但谁敢教他耍嘴皮子的本事。在这方面,他如何是姬凌云的对手,三言两语就被姬凌云占了上风。

王鼫气急却又无可奈何。

姬凌云此时道:“要想我军撤出会稽其实不难,只要应承我三个条件,我立刻令伍相国退出会稽。第一、我要三万斤秧苗,五千头耕牛。第二、我要你们还回我原吴国的所有土地。第三、还回当年从我吴国抢走的所有文献书札。”

王鼫见姬凌云如此狮子大开口气得大叫:“姬凌云,你欺人太甚。”

范蠡笑道:“凌云王子在说出如此苛刻的条件之前是否想过吴国的现状?你吴国如今既无秧苗又无耕牛。只要春耕一过,你们吴国的田地将一片荒芜。到时候民心大减,不战而亡。如此情形还敢如此张狂?凌云王子,在下奉劝一句,莫要强人所难。否则,春耕一过,你吴国陷入死地,可要后悔今日之言了。第二条,第三条我们可以答应,这第一条必须改,五千斤秧苗,五百头耕牛。”

姬凌云冷冷一笑道:“我可谈。告辞,战场上见。”

姬凌云回过身来,面上严肃无比。

范蠡见姬凌云飞驰而去的身影也是一片严肃。

王鼫问道:“范上将军,

范蠡眼中闪过丝利芒道:“去楚国,面见楚王。吴、越两国之间谁胜谁负需要看楚王的立场。楚王支持谁?谁就获得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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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凌云回到了军营对众人沉声道:“范蠡紧咬着我国的致命弱点不放。在这样下去与我国不利,必须另谋出路。”

韩庆道:“为今之计,属下认为这决定胜负的权利在楚王之手,只要说服楚王与楚王结盟。越国将无力威胁我吴国,必将服输,向我军妥协。”

吴国占据一切上风,惟独只有缺少秧苗、耕牛这一弱点,只要弥补这一弱点,吴国将完全处于上风。

第四十五章 巧舌战叶公

第四十五章巧舌战叶公

子吴得到姬凌云命令,立刻动身前往楚国叶城。

叶城位于楚国边陲,是楚国栋梁叶公沈诸梁的封地。自从国都郢都被楚王胜占据以后,楚王熊章就逃到了此处,于楚王胜分庭抗衡。由于伍子胥的相助,文武全才沈诸梁并未能如历史上的那般,一战而将楚王胜击溃。

反而在伍子胥的阻击下,步步失利。若非,伍子胥不想助白公胜灭掉楚国,此刻熊章所率领的楚国也许早已烟消云散。

不数日,姬子吴以使者身份到达叶城。见那道路之上轿马纷纷,街巷两旁百业兴隆,行人皆是笑脸相迎,其乐融融。市井辏集,人烟稠密,见得耳目一新。

姬子吴心中默念:“诸梁伯伯果然如老先生口中说的一样,乃世间少有的奇才。这边陲之城,竟丝毫不逊色于别国国都。”

姬子吴进得城门,打听叶公府的位子径自寻去。不多时,就见红门高墙,门额上刻有“叶公府”三字,便叩门问道:“此处可是叶公府邸?”

门卫忙迎了出来客气道:“此处正是。先生是哪一位?可有拜帖!”

姬子吴道:“我乃叶公故友之子,请通报一声,就说姬子吴前来求见。”

不一刻,“哈哈,贤侄别来无恙?”人未到,话音就以先达,老当益壮的叶公昂首阔步走了出来。

“诸梁伯伯,依旧风采如初!子吴好生羡慕。”姬子吴客气行礼,他过世的父亲与叶公是忘年至交。关系密切。

叶公让姬子吴入内。两人就坐。

叶公问起姬子吴父亲的消息,却得到其父亲已故多年地噩耗,不由心情沉重。

叶公伤心叹道:“当年。你父与我同在伯阳先生门下学艺,情如手足,义比兄弟。多年未见,却以阴阳永恒。唉,可惜了你父地一身才能。”

叶公续道:“贤侄今日来此,是否有意仕途?如此。老夫愿意将贤侄举荐于大王。”

叶公此刻并不知姬子吴之才能,但他曾跟随老子李耳学艺三年。三年里,老子李耳不止一次称赞姬子吴口舌灵巧是少有的策辩之士。幼年时期,就时常得老子亲自传授纵横之术。李耳识人极准,少有错漏。叶公一心为楚,开口就为楚国求才。

姬子吴哭笑不得忙道:“诸梁伯伯好意,子吴心领。但此刻子吴以是凌云王子麾下门客,不敢背主忘义。”

叶公一听“凌云王子”双目不由一冷。开口道:“如此,贤侄今日来此是为了吴越之事来的吧!”

姬子吴点头道:“正是……”

还未说出原由,叶公就怒道:“哼!好一个姬凌云,他让伍子胥乱我楚国三年。三年内乱。令我楚国数十余万百姓无家可归,受苦受累。我大楚国数万将士也因此而战死疆场。你说我能帮助这位我楚国地罪人吗?”

姬子吴无语而对,起身道:“既然如此,子吴打扰了,就此告辞,子吴立刻回国禀告我主,让我主作好准备。”

叶公一脸惊愕,作为一个说客首先要有舌战群雄的本事,他刚一开口指责,姬子吴就知难而退,这举动太不寻常。

依照常理,吴国现在的处境极需要盟友,地大物博的楚国因该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可姬子吴为何如此草率?

叶公道:“贤侄不用面见大王吗?”

姬子吴笑道:“不必了,诸梁伯伯乃楚王最信赖的大臣,您老地话如同半个楚王。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不必去了。”

叶公神色大动双眼闪露杀机道:“你可是要去郢都!”

姬子吴面露惊奇之色道:“不愧是诸梁伯伯,小侄心中想法一点也瞒不过您。这个楚王既然不愿意,我只好去找另一个楚王,求他合作。”

姬子吴语气温和,字语间却是针锋相对。他道:“吴国现在缺少的只是秧苗、耕牛而已,只要有这两样东西就可渡过难关。无论跟哪个楚王结盟,我吴国无所谓。虽然结盟楚王胜,没有结盟楚王熊章利多。但这个关键时刻,也顾及不了那么多了。王子说了只有有秧苗、有耕牛,无论那个楚王,都值得合作。”

叶公沉声道:“你认为那个伪王会答应你们的要求吗?”

“会!一定会!”姬子吴大笑:“你可以无视楚王胜,但必须承认他的气度。为了败楚

应伍相国如此苛刻的条件。现在,我们打算他助击你认为楚王胜会不答应送我吴国秧苗、耕牛?”

“欺人太甚!”叶公猛拍案桌大声喝道:“回去告诉姬凌云,我沈诸梁随时恭候。我到要看看,他如何助那伪王灭我大楚。伍子胥确实才干非常,乃当世豪杰,但我沈诸梁也不是随便任人欺负的。”

姬子吴摇头笑道:“诸梁伯伯,你的消息太不灵通了。只要我吴国同楚王胜结盟,那么你将面对的可不只是伍相国而已。而是伍相国和上将军孙武子。”



“孙武子!”叶公忍不住一颤,“他出山了?”

姬子吴大笑道:“诸梁伯伯你太小看我主凌云王子了,早在复国之前,孙武子上将军已经出山为我主效命。”

叶公愁然长叹,“真地是他?”在先前他就有些怀疑和他对战的士兵的由孙武子训练出来的。当世之上除了孙武子之外,无人训练地出如此神勇又精通群攻之术的将士。只是不能确定,此刻确定下来,顿时一阵心惊。

伍子胥他并不怕,伍子胥可谓全才,但他地战略逊色与战阵。叶公知自己战略不及伍子胥,但战阵却不见得逊色于他。只要他不求速成,死守待变,伍子胥也未必奈何的了他。

可孙武子却是战略逊色与战阵,战阵交锋,孙武子智计百出,用兵虚实难分,世上罕有敌手。此两人连手,他也没有信心能够保持自己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突然,叶公大悟双眼直射姬子吴道:“你这小子在威胁我?”

姬子吴笑道:“侄儿不敢,侄儿只是想让诸梁伯伯看清楚事实而已。诸梁伯伯乃当世英才,应该能够分清当前局势。勾践尚主对手,何况是王鼫那小儿。越国早已失去惜日风采,何必与它在扯上关系?与其同一个将灭之国联盟,不如同我大吴结为盟友,互助互利。”

叶公长叹道:“好小子,你赢了。恩师说的不错,你确实是少有的策辩之士。只可惜跟随了姬凌云。如果,你能屈就我大楚,我可让楚王赐你爵位。”

姬子吴沉声道:“诸梁伯伯此事休提。凌云王子是个很特别的人,值得我姬子吴追随一生。你可知道我入仕凌云王子多少时间?”

叶公道:“他派你担任如此艰巨的任务,相处的时间应该不会很短。”

姬子吴摇头道:“错+了大约三个时辰左右。”

叶公惊讶道:“不可能吧?”

姬子吴激动道:“开始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一个见过一次面的人,他竟然将如此重要的任务交给了我。当时,我问他为何?他只说了一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是我的属下,我相信你’。就是这一句话,侄儿决定这条烂命今后就是王子的了。”

叶公沉声道:“这姬凌云确实很特别。”他想起了当日他对姬凌云的评价,“日后姬凌云崛起之时,大地将会在他的脚下为之颤抖。”

那时的姬凌云不足为惧,但他感受到了来至对方的潜力。经过吴国灭亡,姬凌云这块美玉终于得到了雕砌崛起了。

叶公道:“现在我们就去面见楚王,商谈结盟一事。”

在姬子吴的游说下,章同吴国结盟。

熊章答应签定互利盟约,支援吴国五千斤秧苗、一千头耕牛,登时解了吴国的燃眉之急。消息传到了吴越。

姬凌云大喜,重赏了姬子吴。五千斤秧苗不多,但足以维持吴国上下的运做,完全不需要在受制与越国。

王鼫大怒斩了前去游说楚王的使者,再度同姬凌云商议,在数量上依旧相争不下,经过半月僵持终于确定下来。

姬凌云所说的三个条件不变,但附加一点越国要要回勾践的尸首。

姬凌云拿勾践那发臭的尸首没有任何作用,慷慨的送还给了王鼫。

依照约定,吴国兵将一千一千的撤出会稽回吴。为了防止越国耍花样,伍子胥在第三批的时候就混入了兵群中提前回到了吴国。

吴越战事也告一段落,但两国均不敢大意,努力的提升着国力。

第一章 一门双王

第一章一门双王

凌云大胜,凯旋而归。到达了姑苏城外,姜良、管里长亭前相迎。姬凌云从复国始,破越,结楚,不但收复了吴国原有的失地,还杀了越王勾践,辉煌的战绩早已得到了吴国上下臣民的认可。

百姓相继高呼万岁,热情飞扬,进城的城门及街道两旁,当地居民更是黔首皆夹道跪迎。

百姓过于热情,短短路程姬凌云竟足足用了一个时辰。

多日交战,姬凌云甚感疲惫。一至府衙便遣散了众人打算好好休息一日。伍子胥却神秘息息的将他叫到了一旁,低声道:“王子,等会来我府上一下,有要事相谈。”

姬凌云一脸奇怪,在怎么重要也没有必要特地去相国府吧?略微一错愕,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还是点头答应。

换掉身上笨重的铠甲,略作休息,姬凌云便同伍子胥一起向相国府走去,同行的还有孙武子。

到达相国府,进了内厅!

伍子胥指着东院的一处庭园,让姬凌云自己进去。

姬凌云带着一身的好奇踏近了庭园:只见庭园内守卫深严,三十六位肤色黝黑的壮士遍布各地险要之处。

姬凌云踏入的那一刹那,三十六道利芒警惕的注视在他的身上。

姬凌云眉头微皱,不满的“哼”了一声,他依稀感觉到了三十六道杀气在他身旁回荡。

“不得无理!”一声威严的语调从一旁的房内传来。

三十六道利芒顿时消散。

姬凌云虎躯剧震,不能相信地呆在当场。他从声音认出了对方正是那对他爱护有佳却不知所踪地夫差。

“父王……是……你吗?”姬凌云的身躯微微发颤,一步一步的走到了那间屋外。正打算伸手推门。忽然犹豫了起来。脑中一片混乱。他怕,他怕里面地不是夫差,而是一个跟夫差声音很象的外人。他怕这一切有是幻觉。真相就在眼前,但他却不敢确认。

“咯吱”一声,门缓缓打开。

夫差那伟岸的身影出现在了姬凌云的面前。

和三年前的夫差相比,此刻的他稍微消瘦了少许,两鬓多也些许白发,面色也有些苍白。

他身穿一件已经洗得发白地麻袍。袖口处还有几个补丁,对姬凌云亲切而又落寞地笑着。令姬凌云大为惊异的是,记忆中夫差的那种怡然自得的肃杀霸气竟然完全消失了似的,就连那鹰眸般的眼神也变得平和了许多。

“父王……真的是你?”姬凌云激动的热泪满眶,上前抱着夫差嚎啕大哭起来。本来他已经不对夫差抱有任何地期望,但此刻却见夫差奇迹般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在也忍不住心中的喜悦,痛哭了起来。

夫差轻扶着姬凌云地后背。这一个安慰性的动作,在他这一生中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一直以建立不世霸业为主地夫差,首次感受到了亲情的可贵,不由破天荒的眼圈泛红。

夫差一把搂住姬凌云的臂膀。打量了几眼点头道:“英雄出少年,我夫差果然没看错人!好了……别哭。我夫差的儿子怎能如此软弱。”

姬凌云抹干了眼泪道:“父王。你这几年到哪儿去了,过的如何?您音训全无,让孩儿好生担心。”

夫差感叹道:“别的都好,就是年纪大了。唉,说来话长……来,我们父子进屋慢慢说。”

姬凌云给夫差斟了盅酒,两人相对而坐。

夫差一口饮尽叹道:“当年父王骄傲自大,铸成大错,被越齐偷袭。撤退间上了一处绣,准备由水路撤退。却不料,越国有一个叫陈音的神射手,那陈音箭出奇准,只是一箭就穿过人墙,射中了为父胸口。”

“陈音!”姬凌云双目骤然变冷,当初也是那人的一箭使得他险些丧命。

夫差察觉异样道:“王儿认识他?”

“不认识,但在几个月前,他一箭透胸而过,险些要了孩儿的性命!”对于那透胸一箭,他此刻想起来都觉得头皮发麻。

夫差神色突然大变道:“有没有落下病根?”

姬凌云摇头道:“未曾,孩儿及时被人救了。而且还遇上了神医扁鹊,并没有流下

能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他未留意,此话一出口,夫差整个人都松了口气。

“那就好!根据记载,我们正统的姬氏子孙大多如此。文王姬昌、武王姬发也是一样。只不过姬昌那老家伙四处乱认义子,才使得姬氏血统混乱。”夫差神色愉悦的说了下去:“寡人中箭以后就掉入河中,昏迷过去。醒来后,便发觉自己以在南夷之地,百越一族中的区吴族。五个月后,寡人身体恢复,便急忙下山。却得到吴国灭亡的噩耗,寡人立志报仇,再度回到了区吴族。通过种种手段,当上了区吴族的族长。本来打算一统百越,然后在灭越报仇。但却没有想到,寡人竟然在山中遇到了伍相国,并得知了王儿的音训。”

夫差长叹道:“万万想不到王儿,竟能他人所不能。不但夺回江东吴地,还杀了勾践报了我姬氏一门的血仇。”

夫差从怀中取出一个古朴方盒道:“这个父王送给你,快,打开看看?”



姬凌云接过方盒打开一看,里头放的竟然是吴王印玺:“父王……”

夫差万分慎重道:“用它来好好治理吴国,完成父王饮马黄河的心愿。”

姬凌云此时此刻确实已经萌生一统天下的野心。但夫差对他的宠爱,无以复加,他实不愿意跟夫差争这个位子。

夫差仿佛看穿了姬凌云心中所想,大笑道:“为父至懂事以来就被立为吴太子,后继任王位。当了一辈子的吴王,为父倦了。想换一个当当,吴王以不满足与你父王,你父王此刻的目标是百越王。我要一统百越,当上史上第一位百越王。到那时,我们父子一门双王,看看天下诸侯有谁敢比。”

姬凌云见此收下了吴王印玺,豪情万丈道:“好!天下之大,就让我们父子尽情驰骋。在千古青史上记下重重一笔。”

父子两人相视大笑。

夫差道:“好了,今后你就代表吴王,为父代表区吴族族长。今日,为父到此一来见见王儿,二来跟王儿的吴国结盟。”

姬凌云啼笑皆非。

夫差道:“父王在给王儿看一样东西。”

夫差走进里屋卧室,出来之后手中多了两样东西。一个金光闪闪,一个乌漆吗黑跟石头差不多。

待夫差走进,姬凌云耗然发觉那金光闪闪的东西竟然是一大块金子,那乌漆吗黑的石头他一时分辨不出。好奇的从夫差手里接过,看来看去,却不知何物。

夫差指着他的配剑给了他一个提示。

姬凌云浑身一颤,大叫:“铁矿!”

夫差含笑点头。

在后世铁矿稀松平常,但在春秋却不一样乃罕见的宝物,就连他也未曾见过。

这个时代大多铁矿都是天上掉下的陨石。好比,铸剑宗师欧冶子他当年无意中得到了数块含铁量极重的陨石。发觉了青铜和铁的不同之处,冶铸出了第一把纯铁剑“七星龙渊”。

在我国东周时就有炼铁,由于天然的单质状态的铁在地球上非常稀少,而且它容易氧化生锈,加上它的熔点又比铜高得多,就使得它比铜难于熔炼,融化铁矿石的方法尚未问世。因此铁直到战国时期才普及开来。

若吴国能事先掌握这个技术,那么吴国在兵器上一定可以傲视诸侯。

姬凌云急切问道:“这铁矿多不多?”

夫差古怪笑道:“我区吴族附近遍地都是。”

姬凌云一愣,笑道:“竟是露天铁矿!父王,铁矿、金矿有多少孩儿就要多少。”

夫差也跟着笑道:“兵器、粮食、皮甲,有多少为父也要多少。”

姬凌云沉声道:“粮食,暂时不能给,吴国存量不足,但兵器、皮甲却没有问题。”

父子两人先谈完公事,然后在相互谈心。整整一夜过去,两人依旧精神十足。

第二章 登基为王 占有西施

第二章登基为王占有西施

过了半个月的精心筹备,姬凌云在众望所归之下,于王,成为夫差之后新的吴国大王。

登基当日,姑苏上下万人空巷,四方诸侯使臣纷纷来贺。

有楚国、晋国、楚国、陈国、蔡国、鲁国、郑国、卫国等十数个国家的使者,就连周天子也意外送来了贺礼,让姬凌云颇感希奇。

姬凌云知道这些国家中有部分不怀好意,但丝毫不惧的让他们一同欢庆。并让姜良、管、姬子吴三人接待众使者。

众使者大多都是来刺探虚实,也没能闹出什么事情。

款待了众使者后,姬凌云上任后的第一次会议在吴王宫议事大厅召开。

吴王姬凌云坐在殿上,殿阶下分班站着文武百官,相国伍子胥、上将军孙武子两位名动天下的老臣分别排在最前面。

姬凌云如虽年不过二十,但也历经重重磨难历练,无论心智和外表都达到成熟,身上也多出了一股若有若无的王霸之气。

他仍然是长身玉立,长目,隆鼻,龙眉修长入鬓,脸上的稚气完全消失,脸形方正,下巴显得更为突出,脸上的神情威严而肃穆。

他今天穿的是一件新式样、新缝制的红色王袍,上绣彩色金龙,头戴通天冠,双手执着玉圭,完全的一副吴国之主的模样。

姬凌云中心叫苦不迭,将周公旦那个混蛋从头骂到脚。周礼非常繁,尤其是诸侯继任更是无比的繁杂。搞得他犹如机器人一般,任由礼官摆布。

他扫视殿下群臣一眼开始了册封群臣。

伍子胥依旧是吴国相国不变。处理军政大事。孙武子也依旧是上将军。负责操练三军。姜良提拔为吴国太宰总理朝中政务,管为大夫辅之。韩庆、姬子吴为士大夫。展如、项鹰、端科、却跃等都为将军。

今日会议只要是讲叙一些礼法,君王礼数。以及臣子礼数,并不商议具体政事。

饶是如此,礼官依然滔滔不绝的讲述了两个时辰。

姬凌云听完后,精神大震道:“我有………”

“大王!”姬凌云刚开口说了两个字,礼官再度站了出来,道:“谓远方小侯自称为孤’。这是《礼记。曲礼》中地训诫。”

姬凌云猛然惊觉,尴尬一笑道:“大夫,我……寡人暂时不习惯,大夫还请多多担待。”

那礼官对姬凌云地抱怨充耳不闻,面沉如水,“大王,你既然以是吴国之主,一举一动都代表吴国。不可有任何不合礼法之举止。否则被人看到,大王将会背上一条放荡不法的罪名。孤王、寡人方才是大王对自己的尊称。”

“好好好,”姬凌云吓得高举双手,无奈道:“寡人知错。多谢大夫指点!”话随如此,面对那礼官一本正经地严肃面孔。心下却是叫苦不迭。也不知道伍子胥从那里找来的礼官,八十来岁,古板的要命。

见姬凌云如此狼狈,下首一干人等个个憋着笑脸。

姬凌云收敛了神态道:“寡人有一个想法,不知可否行得?寡人认为民风乃国之一大重点。好比,秦国那里尚武成风,虽是蛮夷之地,但秦兵却个个骁勇。还有我吴国姑苏一代,这里百姓好武习战,高尚气力。我国募兵,此处必是首选之地。又如鲁国,那儿崇尚文风,乃天下知名的才子之乡,那里就连小儿都能够背诵诗文。若我们能利用这风气治民,兴许能得到不可思议的效果。”

伍子胥沉吟片刻道:“大王这话令为臣深醒,依照为臣多年经验,此法确实可行。”

姜良接话道:“不是可行,而是一定。微臣乃商贾出生跑过大周各国,确实如大王所说的一样。尚武之国,国民强健;尚文之国,文风鼎盛,此法可以用于治国之上。”

姬凌云心中对那发明胡服骑射地赵武灵王说了一声抱歉。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也是从民风入手。只是可惜赵武灵王太看中骑射,虽然在对付外寇上赵国无往不利,但在没有马鞍、马镫、马蹄铁的时代,骑射的威力发挥不出真正的三成。

不过也因为他如此崇尚武风,使得赵国全民尚武,国力强盛。

姬凌云笑道:“还有一事,寡人决定立施夷光为吴国王后,你们怎么看?”

伍子胥本是最讨厌西施的人,此刻却是最赞同的人,他深知西施才干非凡,她为王后必然能够辅佐姬凌云成就伟业。

这事姬凌云说的如此决绝,伍子胥又在一旁支持也没有人反对就这么定了下来。

散会后,姬凌云来到了吴王宫地后殿,那是西施居住的地方。

行至门口,就听到一曲悠扬的琴音传来。起时犹如“昆山玉碎凤凰叫”,落时却如“芙蓉泣露香兰笑”。一曲终了,馀韵未止。

姬凌云大笑着入内道:“夷光,你如此爱琴,却让我后悔将着宝琴赠送与你。也不知你是爱琴多些,还是喜欢我多些。”

西施珉嘴笑道:“都当了大王,还如此轻浮。”

姬凌云依旧一副嬉皮笑脸的神态,“眼下又不是在朝堂之上,这等私人场合哪有那许多顾忌。何况美人则侧,规规矩矩,岂不大煞风景。”

西施顿时双颊腓红,暗唾了姬凌云一口。

姬凌云正色道:“不胡闹大吴王后。你有什么意见?”

西施身躯微震道:“我是越女,难道就无人反对吗?”

姬凌云道:“当然是我力排众意,伍相国也在一旁支持。你放心拉,他们只会在意王后贤不贤惠,不会在意国家地。”

姬凌云这话说的不错。门当户对在春秋战国时。并不盛行。否则,也不会出现丑女王后钟无

西施幽幽道:“但是我觉得有些对不起郑旦姐姐。”

姬凌云近前搂着她道:“这没有什么对不起地,郑旦她心无城府。无法管理这后宫,并且辅佐与我。你不一样,若你是男儿之身,恐怕以你地才智,我都要被你比下去。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胜任吴国王后,并且成为我的不可缺少的助臂。如何?我说过不强迫你做任何事情。你若是不愿意,我不会勉强。”

西施转过身来看着姬凌云地双眼坚定道:“我愿意。”

“太好了!”姬凌云兴奋的抱着西施转了三圈,口上说的好听,但在他的心底深处却是希望他最爱的女人能够当上王后一职,况且,西施完全有这个能力。

嬉闹了一阵,姬凌云在西施耳旁低声道:“夷光,你还记得当日的誓言吗?你看现在算不算重振吴国之日?”

西施立时会意。脸羞得红透耳.着头用秋水荡漾地眼眸睨视姬凌云,芳心早已默许,只是矜持着难以开口。好不容易。西施才费尽力气似的,十分艰难地点了一个似有若无的头。表示答应。

姬凌云一见,兴奋得几乎大叫起来,改搂为抱,便把西施抱个满怀。虽然隔着衣服,姬凌云似乎可以感觉到,西施那柔嫩的肌肤,皙白、光华且富弹性,让姬凌云觉得温润满怀,心旷神怡。

西施突然被姬凌云紧紧拥入怀中,不禁“嘤!”一声惊呼,微力一挣,随即全身一阵酥软,便脱力似的靠趴在对方宽阔的胸膛。只觉得一股雄性的体味直冲脑门,心神一阵荡漾,一种从未有的感觉,似乎很熟悉、又似乎很陌生地兴奋,让心脏有如小鹿乱撞一般混乱的跳动着。



姬凌云拥抱着西施,胸口很清楚的感觉到有两团丰肉顶压着。望着这位集合越国山水灵气为一身的绝代佳人。情不自禁,微微托起西施地脸庞,只见西施羞红的脸颊,如映红霞,紧闭双眼睫毛却颤跳着,樱红地小嘴明润晶亮,彷佛比花瓣还要娇嫩,还要鲜艳,像熟透了的甜蜜樱桃一般。

姬凌云低头便亲吻了下去。

西施感到姬凌云正托起自己的脸庞,连忙将眼睛紧闭。她虽受过专业的训练,但却不知为何在姬凌云的挑逗下,却是一点应对之策也没有,即有羞涩,又有紧张。

正想把头再低下以掩饰自己的羞涩时,却感到自己的嘴唇被覆盖的起来,一条软软的舌头如蛇般的向她口中钻去,顿时眩,一时却也手足无措。

姬凌云温柔地用舌头伸进西施的嘴里搅动。只见西施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双手轻轻的在姬凌云的背部滑动着,柔若无骨的娇躯像虫蚓般蠕动着,似乎还可听见从喉咙发出断断续续“嗯!嗯!”的呻吟声。

两人忘情的拥抱、忘情的热吻、忘情的爱抚着……

姬凌云双手横抱着软弱的西施,向床塌间走去。

他温柔地吻着她修美的粉项和晶莹得如珠似玉的小耳朵,还放肆地啜着她浑圆娇嫩的耳珠。

双手却熟练地滑入了她的衣服里,肆意抚弄着从未有人曾入侵的禁地,微微分开西施的前襟。

西施被再忍不住,忘记了一切,檀口不住发出令人神摇魄荡、销魂蚀骨的娇吟,玉臂缠上了他,狂热地反应着。

姬凌云紧紧的搂抱着西施,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搅拌着,两条灵活、湿软的舌头互相在交缠着。

两人身上的衣服逐一减少。

看着西施的轻微扭动的娇躯,火红的耳根下却映着雪白的颈项、俏肩,松散宽弛的衣襟里,依稀可见深邃的乳沟。

姬凌云看的口干舌燥,一股脑的将双方的衣服全部腿去,坦诚相见。

西施,这位中国四大美女之首的羊脂白玉般毫无瑕疵的美丽肉体,终于澈底展露在姬凌云的眼睛底下。

此时两人的情欲,就像乾柴投于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姬凌云强忍着欲望

西施无力地睁开满溢春情的秀眸,白了他一眼,娇吟道:“讨厌!”

姬凌云将心一横,恶狠狠的道:“这就是你当日将我拒之门外的后果,报应。”

说罢,又在西施身上胡天胡地,可就是不去占有。

西施全身犹如火烧一般,白嫩的肌肤充血般的绯红,再欲望的诱惑下抛弃女性应有的矜持,不再含羞带怯连连求饶。

姬凌云大笑了三声,在西施的厉声惨叫下,两人肉体毫无间阂的接触,立使这对男女身体的热度不断升高。

芙蓉帐暖,姬凌云与西施,共复巫山云雨。

高潮后的姬凌云、西施嘴角挂着笑意在喘气着,在回味着这份难忘的意境。

姬凌云双手不停的在西施身上游走,做着最后的爱抚工作,口中不断的说着绵绵情话。西施带着性福的满足感,闭上眼睛中深深睡去。

司晨的鸡鸣声首次响起。

“起来了!大王!”西施腻人的声音便在姬凌云的耳中回荡。

姬凌云昨夜同西施大战了三合,睡意正浓,“恩恩”两声继续睡去。

突然,冰冷刺骨的水一滴一滴的落在姬凌云的脸旁。

此时正是初春,天气寒冷,姬凌云冻了打了好几个哆嗦,起身道:“夷光干啥,还想要啊?”

西施冷声道:“大王,天亮了,该起来学习一些治国韬略了。”

第三章 唬敌妙计

第三章唬敌妙计

凌云从书架上取下了吴国千年的发展史,这发展史上吴国的兴衰。从千年前吴太公姬太伯建立的勾吴古国起,一直到阖闾称霸,夫差称雄,灭国以至姬凌云重新建国等,这些都有记载。

当然这只是历史过程,并不是姬凌云想要察看的东西。他翻阅这吴国发展史主要目的就是要了解吴国长久以来的治国方针,对敌策略。看看有哪些值得参考,借鉴,又有哪些必须改进,遗弃。

没错,姬凌云治理吴国的第一步打算就是改革,彻底的改革。

如今吴国以非已往傲视群雄。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二流国家而已。在大周领地上比吴国强大的国家比比皆是。要想称雄天下,必须经过有效而实在的改革。只有如此,日后才有希望再现惜日辉煌。

此刻改革,也是正是机会。

凡是重大改革,无论是那个朝代,那个诸侯国都会受到不小的压力。挺过压力就是成功,若不能挺过,则将一事无成。

这一点在吴国却不存在,重大改革之所以会受到压力。那是因为威胁到了世家大族的利益,世家大族纷纷阻挠所致。可吴国现在却是破后而立,世家早已消散,而大族也只是仅存几户。改革所受到的压力将会减少许多。

因此,制度改革,越快则越有利处。

刚翻阅没有一刻钟,“大王。”西施敲开书房的门,姬凌云才跟她分开一会儿。觉得有些奇怪。

“夷光。有事吗?”

西施端了一碗参汤,轻轻放到姬凌云面前,“先垫垫肚子在看吧!”

姬凌云展颜一笑。接过参汤尝了两口,入喉滑润,朴实清爽,滋味鲜甜,有股淡淡的参味,美味无比。

姬凌云三两下就将一碗参汤下肚赞道:“甜而不腻。味道鲜美,想不到你竟有如此手艺。”

西施娇笑道:“大王喜欢就好!”收起勺碗,欲言又止,道“大王,我可不可以同你一起在这儿阅览书札?”

姬凌云怜爱地看了西施一眼,暗笑:“一早在叫我起来不够,还打算亲自监督?”姬凌云明白西施在用她地实际行动来激励自己,点头道:“无妨。这里你随时都可以近来。不过,你每天都得为我煮上一碗类似的参汤。”

西施开心的笑了起来,撤下勺碗。

西施随手拿了本古籍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见她如此,姬凌云也不好意思在想其他。继续开始了他的工作。

一直到辰时,姬凌云才歇停下来。用过早餐,在诸卫兵的簇拥下行至吴国大厅处理各类政务。

大厅内,只有相国伍子胥、太宰姜良以及姬凌云三人。

伍子胥道:“大王,吴国百姓对大王期望甚高,募兵令颁布下去不过六日,就以有了三千壮士前来投军。孙上将军正在营地着手训练,只须三月,这些人都可以上得战场。”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战马购买的怎么样?”骑兵,这是姬凌云目前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以后骑兵将是吴国的一大优势。

尤其是他们掌握了马鞍、马镫、马蹄铁这三样能让骑兵实力上升好几个等次地先进技术。

伍子胥答道:“老夫已经派人去与楚国与楚王商议,大约半个月后,一千五百匹战马就可以到位。加上我们以有的八百多匹战马大概可以组成一队二千人的骑兵队,或则是一百五十乘战车。”

姬凌云断然否决组建战车的想法道:“战车队一定要组建,但不是现在。吴越一地,多河渠沼泽山林,战车远不如骑兵实用。另外,从我军上下两万将士中选出会骑马射箭的士兵,将他们编入骑兵队交由项鹰将军训练。”

姬凌云就是姬凌云,决定是事情也不容他人随便更改,哪怕这个人是伍子胥也不行。

南喜船,北善马,但姬凌云却不信在两万人中会找不出两千个会骑马的。

伍子胥赞许的点头应诺,姬凌云如此有主见,对吴国来说实为一大好事。

军事处理完毕,姬凌云看向了姜良,问起了政务上的大小事情,尤其是关系吴国兴亡关键地春耕的情况。

姜良回答道:“秧苗已派送了出去,六千头耕牛也已经借出去了五千多头。各地

几乎都忙碌了起来。在管、默子溪的规划下,春顺利。招募流民地计划也在长江南岸展开,如今我们已经招募了一万左右的流民,并将他们安置了下来。给予秧苗、田地,只要成功,一但传开,相信日后流民将会更多。”

这时,外面进来通禀,士大夫韩庆求见。



韩庆大步走进厅堂,开始韩庆并未真心臣服,但此刻他已经发觉到吴国地潜力,毫无怨言的在这里呆了下来。

韩庆神秘道:“大王,属下在路上遇到了齐国使者,看他们的样子应该不是只为祝贺而来。”

姬凌云沉吟道:“齐国现在分裂成了两个。一个以姜骜、田恒为首;另一个以姜萌、止为首。他们一个占据齐国西方、一个位于齐国东方,相互间势不两立,都认为自己才是正统。不过,田氏一族在齐地根深地固,实力要胜于姜萌、止。此次使者想必是姜萌、止一方的人物吧,他们对付不了姜骜、田恒就想向我们求援。不必理会他们,齐国越乱对我们就越有好处。”

韩庆道:“大王,我们不能这么想。臣下觉得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机会要回齐国侵占我吴国的所有领土才对?”

当年齐越联军,齐国占据长江以北的吴国土地,越国占据长江以南的吴国土地。长江以南的吴国土地以被姬凌云收复,但长江以北却还在齐国手中。

姬凌云大喜,问道:“你有什么想法?”

“姜萌、止一系,实力比不上姜骜、田恒他们,但差距不是很大。如果在加上我们,姜骜、田恒一定比不了。如果大王让伍相国,孙上将军领上一万五千军马在长江南岸扎营,那么姜骜、田恒他们会有什么反应?”韩庆胸有成竹,面露奸笑,活脱脱的老狐狸模样。

姬凌云拍案叫绝,“好计!好一个唬敌妙计。”

伍子胥也赞同道:“如此,我军确实可以不废一兵一卒,便可收复失地。”

商议至此,姬凌云等人就闻齐国使者求见。

殿中四人对视“哈哈”大笑。

姬凌云道:“送上门的好处,难道要拒绝不成?快快有请。”

不一刻,一个眉清目秀,身材硕长,颌下三绺长髯,皂帽布襦的文士大步走了进来,对姬凌云礼拜道:“齐国使臣止拜见吴国大王。”

姬凌云面露冷色,不理不采的说道:“齐国?就是那个战败投降,却又不守信义的国家?”

+:求与人,不得不低声下气道:“那一切皆是田恒狗贼的主意,若不是他极力劝说,大王是不会同意发兵的。”他见姬凌云如此在意前事,索性将罪过全部推在田恒身上。

姬凌云面色一整道:“果真如此?”

+:为了一己之失,无视天子,无视君王,竟然放下杀君之罪。如此恶人还有何事干不出来?此贼当杀,当诛。”

哭喊中,止偷偷的看了见姬凌云一眼,见他面露冷笑急道:“我主说了,只要大王愿意出兵相助,我主愿意归还前吴国所有土地。”

姬凌云双眼一亮,装做意动道:“如此让我考虑一下,这样吧,我派使者去见你们齐王,商议一些细节。成于不成,那时在说。”

+.子,一点也没有夫差的那种霸气,老到。”

同时,姬凌云心中也得意的想道:“你们那个老不死的大王正是被我让人砸成肉饼的。”也不知止知道姬凌云此刻所想,会不会呕上三升血。

+.

姬凌云立刻招来姬子吴,将计策详细的说了遍,然后嘱咐道:“你此行一定要大张旗鼓,让齐国上下臣民都知道止入吴与吴结盟一事。”

姬子吴冷静的点了点头道:“大王放心,微臣一定完成任务。”

第四章 江东威龙

子吴一至齐国境内就大张旗鼓的打出了吴国使者的身处宣扬,生怕一副生怕别人不知道的模样,可谓出尽了风头。

齐国上下每一村,每一镇几乎布满了双方的眼线。

吴国使者姬子吴出使齐国一事,很快就传到了田恒的耳中。

田恒气急败坏的在府邸中来回走动,口中不停的骂着止,老狐狸长,老狐狸短。

田恒身旁一人说道:“大哥,这止实在可恶,暗杀先王,陷害我们再前;又同我国死敌结盟,打算对付我们在后。在如此下去,还不知道他会用什么办法对付我们。以我之见,干脆点齐兵马,将他们这些与我田氏为敌的废物通通杀了。”

齐简公死的太离奇,左相田恒、右相止都有杀人的动机。两人你推给我,我推给你,都认为对方是真凶,丝毫没有怀疑上得利的姬凌云。

一提起齐简公之死,田恒就一肚子的火气,当年他早有弑君的打算。只要在给他一个月,他便可以一口气将齐简公、止铲除。可齐简公的早死打破了他所有的计划,虽然他在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但却留下了后患。姜萌、止逃出临后就一直同他作对,他也不只一次派兵围剿,只是姜萌、止占地死守,他们久攻不下只好放弃,打算待机而动。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止竟会与吴国联盟,吴国实力不算强大,但他的阵容却足以让天下所有诸侯胆寒。

伍子胥同孙武子。他们这队黄金搭档。在数十年前就用了三万人马将令天下诸侯头痛的荆楚蛮夷杀地几乎灭国。他们地存在又有谁能够不忌惮?

当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田恒正想到伍子胥、孙武子这两人的同时。正好收到了边境的消息:伍子胥、孙武子两人率领一万五千大军在长江南岸驻扎,对方大军正在赶造战船,很可能做登陆之用。请求增援。

田恒呆立半响,此刻他手中有三万精兵,减去用来抵御姜萌、止地一万兵马,他只有两万可以用来对战吴国大军。尽管他在人数上占据优势;尽管他在地利上占据优势。可悲哀的是,他却觉得自己一点胜算也没有。老奸巨滑的他根本没有勇气同伍子胥、孙武子这两位军事界的不世奇才对抗。

“怎么办?怎么办?”田恒急的满头是汗。突然,他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然不够对方打。那就不打。

伍子胥、孙武子地目的是收复吴地,干脆就将吴地送还给他们。反正那些地旁也不是如姑苏一般的宝地,交出来并不亏损什么。

有了这个想法,田恒立刻修书至吴,表示愿意交出吴国土地与吴国交好。

姬凌云自然不会反对,暗中招回了姬子吴,不费一兵一卒的就拿会了原吴国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

此事传出,天下哗然。原本以销声匿迹的吴国竟然被姬凌云在一年之内就完全光复。对这位冉冉升起的吴国之星,所有诸侯都在心底都冒出一股不自然的感觉。

姬凌云也因此被世人称为“江东威龙”预示着他有着翻江倒海,令世人惧惊地可怕威力。

不久后,江东又传来一则讯息。“江东威龙”姬凌云迎娶越国美女西施,并且封其为王后。

迎娶当日。西施的美貌惊羡全场。

几日后,姬凌云又封冷蝶、姜柔为||近几日越国上下风声鹤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决定等风声过后,在决定动身。

在治国上姬凌云根据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利弊,经过多日与伍子胥、孙武子、姜良、管、韩庆等人多方商议,终于拟定了“崇文善武”地口号,并且授予水的和谐精神。教导吴地人民具要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地豁达胸怀,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心态。

在吴地各个城镇开办私塾、武馆,免费教百姓习文练武,根据个人喜好而自行选择。鼓励吴地居民保留原有的“纹身断发”、“尚武好勇”、“好剑轻死”的习性,同时也提倡友善和谐、温良谦让的风度。令好文者习文,尚武则练武。文武待遇相仿,并无任何高低。

并且每半年都分别举行文试武功,文试题名者可在地方任官。武功高强者,可入伍为长。根据功绩在令做提升打算。

消息传出吴地上下百姓相继大喜,对姬凌云感恩戴德。尤其是那些穷苦农民:谁不喜欢自己的孩子有文化,有本领,只是他们无钱请先生、武师指导而已。

此时能免费攻读,他们怎能不喜兴若狂。

顿时,吴地上下文武风气大起,武者,勤学苦练,期待来年出头之日。文者,寒窗苦读,期望自己能够出人头地。

另外,姬凌云更是着重让百姓明白国家的重要。另他们意思到有国才有家,无国则无家的道理。

私塾、武馆中也不时让先生,武师传授儒学中忠君爱国的思想,令武夫意思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同时也令文士认为“傲骨铮铮撑天地,满腔热血报家国。”等等思想上的净化。

同时也根据管的利益论,将百姓的利益和君王的利益汇合一起。君强者民富,君弱则民危。

其中免费私塾、武馆就是其中之一。

只有国家富强,私塾、武馆才能兴办下去,否则只有关闭一路。

好在越国足够富强,伍子胥从越国国库中搬出来的钱物,经过各项大手笔的付出,竟还有剩余。

第五章 风胡子(上)

第五章风胡子(上)

国镇山向以山水而天成,古朴幽雅闻名于世,是万里四面环水的岛屿,那儿碧波环抱,林木郁,绿草如茵,满山苍翠,宛然碧玉浮江,可谓“万川东注,一岛中立”,有江南“水上神山”之喻。

姬凌云此刻身临其境,确有“砥柱中流’”之感,感觉好似登上传说中的普陀仙岛一般。

深处的森林中,一小群士兵正在艰难跋涉。南方的湿润气候滋养了茂密的森林,参天古木遮住了阳光,齐腰深的草木中似乎隐藏着无穷无尽的危机。

开路的士兵用长戈挑开荆棘茅草,一条称不上是路的泥泞的通道显现出来。

泥泞的脚步、沉重的喘息,兵器低钝的撞击声,在无边无际无休无止地从密林中不断滋生出的雾瘴里时隐时现,更显得诡秘、压抑、紧张。

姬凌云左右观望,见四周山峰高耸,天堑幽深,怪石嶙峋,奇道:“如此深山,野兽无数。竟有人愿意独自隐居至此,实在令人称奇。”

伍子胥也望了望四周道:“我那朋友不爱钱财,不好女色,不贪权力,不慕虚荣,生平只是痴迷铸剑,这等僻远幽静之地,正对他的胃口。他只告诉我将在这山中隐居,具体在何地却并不知晓。”说完后,他擦了擦额上汗水,大口的喘着粗气。

姬凌云见此暗骂自己糊涂,自己年轻气胜,在这山中走了六日都觉得气力有些不支,何况伍相国这年以七旬的高龄。虽然伍子胥体魄健朗。可始终敌不过年迈体虚这一关。

“传令下去。休息片刻。”姬凌云下达了休息的命令。

大伙儿都松了口气,各自靠在树旁休息去了。

亲卫在小道上铺了两张草垫,供姬凌云、伍子胥休息。

他们此行是来找一个人。一个对吴国来说非常重要地人。那人名叫风胡子是铸剑宗师欧冶子最出色地大弟子,有着出色的铸剑技艺,丝毫不逊色于当年为吴国铸造兵器的干将、莫邪夫妇。

这风胡子为人有恩必还,有仇必报。当年因欠伍子胥一命,化名为将夫在他后院校场居住下来,准备报恩。姬凌云自己也习了腕力。

后来,伍子胥被原吴国太;后,风胡子就来到了这镇山隐居。

前几日,夫差地第一批黄金、铁矿已经送到。

姬凌云命人将黄金溶化组成金条,存入国库充当军资,但那些铁矿不同于陨石铁矿,纯度数倍与陨石铁矿。乃稀有的上等铁矿,以吴国目前的工匠水准竟无法将它们溶化。

姬凌云怒不可竭,那种感觉就向一个绝色美女脱光光的站在你面前,你却因为阳痿无福享用一般憋气。

伍子胥这时想到了风胡子。这位继欧冶子之后的另一铸剑大师,便决定请他出山。只是风胡子此人品质高尚。除铸剑好酒以外并无其他劣性,就连伍子胥不敢确定自己一定能够请他出山。

姬凌云当时便决定同伍子胥同往并决定就算绑也要将风胡子给绑下山来。

因为,姬凌云太明白+后期运用,在战国时期风靡各国。

谁能掌握这第一手冶铁技术,哪个国家就能在兵器上就可傲视群雄。

而这第一手地冶铁技术正是在铸剑宗师欧冶子的身上,商朝的铁器,仅限于刃,那是用陨铁石铸成的铁刃青铜铖。

千百年下来,只有+第一把铁剑

随后,欧冶子又铸造了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五把稀世铁剑。可见,欧冶子已经能够纯熟的运用那冶铁技术。

欧冶子的女儿、女婿干将、莫邪当年也曾根据欧冶子的铸造方法为吴国造出了干将、莫邪两把铁剑。

现在,欧冶子不知道所踪,但根据伍子胥地了解欧冶子大他三十余岁,很可能已经亡故。干将、莫邪又被当年的阖闾所杀。

唯一能够期盼的便是欧冶子的几位徒弟,因此,无论任何姬凌云都要请风胡子下山。

休息一个时辰之后,姬凌云等人再次上路。

突然之间,在最前头地一名士兵大叫了起来:“看,那儿有烟!”

姬凌云等人寻声望去,远出果然有浓烟升起,但并非淡薄的炊烟,比之要黑上许多,厚上许多。

伍子胥大喜道:“那是处。”他虽不懂得铸剑,但风胡子在他的后院校场待了数年,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类似的烟雾。

“向烟雾方向,快速前进

姬凌云等人见目的地近在眼前

开路的士兵挥剑砍断最后的遮挡,眼前豁然开朗。不远处山坡后,正有几缕灰烟腾腾而起,似乎还有打铁声隐隐传来。

众人过了山坡,便见一个露天的大作坊。一个火炉都燃着熊熊烈火,烟雾就从这火炉升起。铸剑大家风胡子守在炉旁,高举着停的敲打,脸上的汗水不断滴到铜片上,泛起阵阵白烟。

“停步,风胡子性格有些偏激古怪,最讨厌的就是别人打扰他铸剑。”伍子胥跟风胡子相处数载对他的秉性了如指掌。

第六章 风胡子(下)

第六章风胡子(下)

几年不见,风胡子还是如以前一样,只要手中有未完成会不吃不喝的将其造好。没有一点儿马虎,该敲打的地方他不会少敲打一下,不该敲打的地方他碰也不碰,将自己全部的心神都注入手上的兵器,仿佛这些兵器是他的爱人一般。

一直到一件兵器正式诞生,风胡子那绷紧的面庞才露出了一丝微笑。

风胡子将兵器放在一旁,回过身上,嘴里不满地嘟囓着,待揩去眼中的汗水,看清来人,忙不迭又跪下去,叩首道:“风胡子拜见大王。”他虽隐居山林,但也不时下山卖剑换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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