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文集 - xp1024.com
《王小波文集》


夜行记

玄宗在世最后几年,行路不太平。那年头出门在外的人无不在身上怀有兵刃。虽然如此,见到路边躺着喂乌鸦的死人,还是免不了害怕。一般人没有要紧的大事,谁也不出门,大路上因此空空荡荡。有一天,一个书生骑着骏马,押着车仗,在关中的大道上行走。那时候正值夏日,在马上极目四望,来路上没有行人,去路上也没有行人,田野上看不到农夫,只有远处地平线上空气翻滚,好像无色的火焰。车轮吱吱响,好像在脑子里碾过。书生在马背上颠簸,只觉得热汗淋漓,昏昏沉沉。旅行真是乏味的事,如果有个人聊聊就好了。书生不想和车夫谈话,因为他们言语粗鄙,也不想和轿车里的女人谈话,因为她们太蠢了。因此他就盼着遇上个行人,哪怕是游方的郎中,走方的小炉匠也好。可是从上午一直走到下午,谁也没遇上。直到夕阳西下,天气转凉时,才遇上一个和尚。

和尚骑着骡子,护送着一队车仗。轿车里传出女人的笑语,板车上满载箱笼。虽然书生盼望一个谈伴,这一位他可不喜欢。第一,和尚太无耻,居然和女人同行。第二,和尚太肥,连脑后都堆满了一颤一颤的肥肉。因为和尚不留头发,这一点看得十分清楚。等了一天,等来这么一个人,不是晦气么?等到彼此通过姓名,书生就出言相讥,存心要和尚难堪:

“大师,经过十年战乱,不仅是中原残破十室九空,而且人心不古世道浇漓。我听说有些尼姑招赘男人过活,还听说有些和尚和女人同居。生下一批小娃娃,弄得佛门清净地里晾满了尿布,真不成体统!”

和尚虽然肥胖,但却一点也不喘,说起话来底气充足,声如驴鸣:“相公说的是!现在的僧寺尼庵,算什么佛门清静?那班小和尚看起女人来,直勾勾地目不转睛。老衲要出门云游,家眷放在寺里就不能放心,只得带了同行。这世道真没了体统!”

书生想:这和尚恁地没廉耻!我不要他同行。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前面是个市镇。书生说:“大师要祝恨吗?这里有好大客栈,正好祝恨!”

“依相公说,我们就祝恨。”

“大师宿下,我们乘晚凉再行一程。”

“那就依相公说,我们再行一程!”

“大师要宿,我们便行。大师要行时,我们就宿。”

“相公,正好要说话,怎么撇了开?相公要宿,我们也宿,相公要行,我们也行!”

书生听了又好气又好笑,真想骂他一声。但是没有骂,只是想:和尚要同行,也由他。车马行过市集,走上山道,太阳已经落山,一轮满月升起来,又大又圆,又黄又荒唐。月下的景物也显得荒唐。山坡上一株枯树,好像是黑纸剪成。西边天上一抹微光中的云,好像是翻肚皮的死鱼。马蹄声在黑暗中响着,一声声都很清楚。和尚的大秃头白森森,看上去令人心中发痒。书生真想扑过去在上面咬一口。当然,这种事干不得。和尚要问:好好地走路,你啃我干什么?书生又想:捡块石头开了他的瓢儿也能止痒。这种事也干不得。和尚在喋喋不休,听了他的话,书生心里痒得更厉害。和尚在谈女人,谁能想象佛门子弟会说出这种话来?

和尚说:安南的女子娇小玲珑,性情温柔,拥在膝上别有一番情趣;鲜卑女子高大白净,秀颈修长,最适于在榻上玉体横陈;东瀛的少女深谙礼节,举止得体,用做侍婢再合适也没有;西域的蛮女热情如火,性欲旺盛,家里有一个就够,万不能有两个。谈到中国女人,和尚认为三湘女子温柔,巴蜀女子多才,陇西的女子忠诚,关中的女子适合当老婆。天下只有燕赵的老婆最要不得,因为完全是母老虎。听到最后一句话,书生有点上火,因为他老婆是河北人。于是他接口说道,现在的女人都不成体统,遇上谁就和谁过,也不管他是和尚道士,头上有毛没毛。关于这一点,和尚说不能怪女人。这些年来先是安史之乱,后来又边乱纷纷。天下男了去了十之八九,女孩子却还得嫁人。所以,嫁个和尚也不错。听了这种话,书生差点笑出来,这个和尚有趣得紧啦!

和尚说,谈女人无趣,不如来谈骑射。书生听了心里又发痒——出家人谈谈击鼓撞钟、敲木鱼念经也罢,他偏要谈跑马射箭!不过这是书生心爱的话题,虽然对着一个和尚,他也禁不住发言道:习射的人多数都以为骑烈马,挽强弓,用长箭,百步穿杨,这就是射得好啦。其实这样的射艺连品都没有。真正会射的人,把射箭当一种艺术来享受。三秋到湖沼中去射雁,拿拓木的长弓,巴蜀的长箭,乘桦木的轻舟,携善凫的黄犬,虽然是去射雁,但不是志在得雁,意在领略秋日的高天,天顶的劲风,满弓欲发时志在万里的一点情趣。隆冬到大漠上射雕,要用强劲的角弓、北地的鸣镝,乘口外的良马,携鲜卑家奴,体会怒马强弓射猛禽时一股冲天的怒意。春日到岭上射鸟雉,用白木的软弓,芦苇的轻箭,射来挥洒自如,不用一点力气,浑如吟诗作赋,体会春日远足的野趣。夏天在林间射鸟雀,用桑木的小弓小箭,带一个垂发的小童提盒相随。在林间射小鸟儿是一桩精细的工作,需要耳目并用,射时又要全神贯注,不得有丝毫的偏差,困倦时在林间小酌。这样射法才叫做射呢。

和尚说,看来相公对于射艺很有心得,可称是一位行家。不过在老僧看来,依照天时地利的不同,选择弓矢去射,不免沾上一点雕琢的痕迹。莫如就地取材信手拈来。比如老僧在静室里参禅,飞蝇扰人,就随手取绿豆为丸弹之,百不失一,这就略得射艺的意思。夏夜蚊声可厌,信手撅下竹帘一条,绷上头发以松针射之,只听嗡嗡声一一终止,这就算稍窥射艺之奥妙。跳蚤扰人时,老僧以席蔑为弓,以蚕丝为弦,用胡子茬把公跳蚤全部射杀,母跳蚤渴望爱情,就从静室里搬出去。贫僧的射法还不能说是精妙,射艺极善者以气息吹动豹尾上的秋毫,去射击阳光中飞舞的微尘,到了这一步,才能叫炉火纯青。

书生听了这些话,把脸都憋紫了。他想:幸亏是在深山里说话,没人听见,否则有人听了去,一定要说这是两个牛皮精在比着吹牛皮。倘若如此,那可冤哉枉也!我那射雁、射雕、射雉、射雀,全是真事儿,不比这秃驴射苍蝇、射蚊子、射跳蚤,纯是信口胡吹。别的不要说,捉个跳蚤来,怎么分辨它的牝牡?除非跳蚤会说话,自称它是生某某或者妾某某。纵然如此,你还是不知道它是不是说了实话,因此你只能去查它的户籍——这又是糟糕,跳蚤的户口本人怎能看见?就算能看见;人也不识跳蚤文。所以只好再提一个跳蚤当翻译。你怎么能相信这样的翻译?跳蚤这种东西专吸人血,完全不可信。因此分辨跳蚤的牝壮,根本就不可能。和尚吹这样的牛皮,也不怕闪了舌头!想到这些事,书生心里更是奇痒难熬。他真想在和尚的大秃头上开两个黑窟窿,但是他又想,这种事儿可干不得。和尚的老婆在一边看见,难免要责怪于我。

书生抬头一看,发现已经走到深山里。和尚哈哈大笑,说走夜路有人谈话,真真是有趣。我们不如叫家眷车仗先行,自己在后面深谈。书生点点头,心里说:这样好多啦!我要是憋不住了,没人看见正好揍你。于是他们站在路边,让车辆到前面去。

此时月亮已经升到中天,山里一片银色世界。坡上吹着轻轻的风,又干净,又明亮,好像瓦面上的琉璃。月光下满山的树叶都在闪亮,在某些地方晃动。在另一些地方不晃动。书生想,这真是个漂亮的世界。老天保佑,我可别干什么不雅的事情。等到心里的奇痒平息,他就随和尚走去,继续谈到很多事情。

和尚说,谈过了骑射,我们来谈剑术。这也是书生心爱的话题,所以他就抢先发言道:百炼的精钢,最后化为缠指之柔。他有柄这种钢打制的宝剑,薄如蝉翼,劈风无声。不用时,这剑可以束在腰里为带,用时拿在手里,剑刃摇曳不定,就如一道光华。挥起来如一匹白练,刺去时变幻不定。倘若此时此剑在我手里,我只消轻轻一挥,不知不觉之间上人的脑袋就滚到地上啃泥巴,那时您老人家只觉得天旋地转,脸皮在地上蹭得生痛,还想不到是自己的脑袋掉下地了呢。书生说完这些话纵声大笑,心里可有点不踏实。确实有这么一把剑,不过不全是他的。这是他家的传世之宝,他爸爸还没死,这剑不能说是他的。这回出山,身边也没有这柄剑,如若和尚要看,他又拿不出来,这就有吹牛皮之嫌。不过这不要紧,可以请和尚到家里去看。倘若他不肯去,非说书生是吹牛皮不可,正好借这个碴儿和他打一架,不敲出他一头青疙瘩不算完。

书生盘算了好多,可是和尚却不来质疑。他说像这样的剑只能说是凡品,虽然在凡品中又算是最上等。如果以剃刀在青竹面上剥下一缕竹皮,提在指间就是一柄好剑。拿它朝水上的蜉蝣一挥,那虫子犹不知死,还在飞。飞出一丈多远,忽然分成两半掉下来。倘若老僧手中有这么一柄剑,只消轻轻一挥、相公不知不觉之中就着了和尚的道儿。你还不知道,高高兴兴走回家去。到晚间更衣,要与夫人同入罗绍帐时,才发现已被老僧去了势。说完了和尚哈哈大笑,书生却气坏了,心说:

“你这老贼秃!我不来杀你,已经是十分好了,你倒来取笑我,可是活得不耐烦了?”可是那和尚又说下去:

“当然,相公是老僧的好友,和尚绝不会阉了你。老僧这等剑术,在剑客里也只算一般。有一位大盗以北海的云母为刀,那东西不在正午阳光下谁也看不见,砍起人来,就如人头自己往地下滚,真是好看!还有一位剑客以极细的银丝为剑,剑既无形,剑客的手法又快到无影。不知不觉一剑刺在你左胸,别住了心脏不能跳动。登时你胸闷气短,又请郎中,又灌汤药,越治越不灵。此时剑客先生站在一边看热闹,要是他老人家心情好,上前把剑拔去,你还能活。万一他输了钱,你就死吧,到死还以为是自己得了心绞痛!”

书生听了这番话,心里又是一片麻痒。这贼秃吹得真是没谱了。试问云母极脆,何以为刀?银丝极柔,又何以为剑?倘若云母、银丝都杀得了人,用一根头发就能把人脑袋勒了去。试问人身子是豆腐做的吗?原来女蜗造人是这么一个过程:她老人家补天之余,在海边煮了一大锅豆浆,用海水一点,点出一锅豆腐来,这就是咱们的老祖宗。女娲娘娘不简单,一只锅里能煮出男豆腐和女豆腐,两块豆腐一就合,就生下一个小豆腐?真他妈岂有此理。玉皇大帝坐在九天之上,阎罗大帝坐在冥罗地府,主管人的福禄生死,原来是两家合资开了个豆腐坊。好,太好了!书生悄悄落到后面去,偷手取出弹弓,照和尚脑后一弹弹去。

书生的弹弓铁胎裹漆,要是没学过射箭,任凭你有多大蛮力也拉不开。他的弹丸是安南铜铸成,拿在手里不小心掉下去,能把脚砸肿。这一弹要是打在和尚的脑袋上,势必贯脑而出。书生想到和尚正在夸夸其谈,冷不防嘴里钻出个大铜丸,势必要大吃一惊。要是弹丸从眼眶里钻出去,和尚觉得脸上掉下东西,随手一接,接到自己的眼珠子。这种事儿只要没落到自己身上,谁都觉得有趣。书生觉得自己有幽默感,就大笑起来。

谁知那和尚吹得高兴,摇头晃脑,那一弹就从他耳边偏过去。书生一看没打中,不禁暗暗心惊。他的准头可以打中三十丈外一个小酒盅,如今打这么大一颗秃头,怎么会打不中?那和尚怎么早不晃头,晚不晃头,偏等他发弹时晃头?莫非这秃头不是吹牛,而是有些真实本领?书生收起弓,赶上去探探和尚的口风:

“上人,可听见什么声音?”

“噢,一个大屎克螂飞过去,嗡的一声!”

书生想:这和尚的耳朵不知是怎么长的,弹丸飞过是什么声音,屎克螂飞过是什么声音?他又觉得这和尚怪可怜的,嘴里谈着出神入化的武功,背后有人暗算,却都不知道。催命的小鬼儿擦耳根子过去,他还以为是屎克螂!让他想去吧,不值当为他说嘴就把他打死。两人又并肩而行,谈到各种武功,说到拳脚棍棒,和尚又有很多说法,就如骑射剑术,都是书生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根本无法想象的事。而且他胖乎乎。傻呵呵,月光下一颗大秃头白森森、亮灼灼,让人看了一发忍不住要朝上面下手。

此时的月亮比刚才又亮了些。书生心里在大笑,满山的玉树银花仿佛在他身边飞舞。心里想笑,嘴上却不能笑,这可不好受。他想:我要和这位秃大爷谈些悲哀的题目,免得他招得我要打他的秃脑壳。于是他说:

“上人,你可知如今路上不太平?现在山有山贼,水有水寇。有些贼杀了人往道边上一扔,那是积德的。有的贼杀法新奇,伤天害理。昨天我们过汉水,车夫见水色青青,就下去凫水。一个猛子扎下去,见到水底下一大群人,一个个翻着白眼儿,脚下坠着大铁球,鼻子嘴唇都被鱼啃了去,那模样真是吓死人!我还听说温州有个土贼专门要把人按在酱缸里淹死,日后挖出来,腌得像酱黄瓜,浑身都是皱。还有人把活人挂到熏坊里熏死,尸首和腊肉一般无二,差点儿当猪卖了出去。现在的人哪,杀人都杀出幽默感来了!”

和尚说:“这些小贼的行径,有什么幽默感?我知道洞庭湖上有几位水寇,夜里把客商用迷香熏过去,灌上一肚子铅沙,再把肚皮缝上。第二天早上那人起床,只觉得身躯沉重,拼老命才站得住。在舱里走两步,只听肚子里稀里哗啦,就惊惶失措地跑出去,失足落水,立刻就沉底儿啦。还有几位山贼,捉到客人就分筋错骨大动手术,把双手拧成麻花别在脑后,再把两条腿拧得一条朝前一条朝后。然后把人放出去,那人在山道上颠三倒四行不直,最后摔到山涧里。像这样杀人,才叫有幽默感。”

书生想:这和尚有痰气。和你说正经事儿,你只当是胡扯。看来有必要深谈下去,才能激发你的危机感。于是他说:“如今敢出门走路的人也都不简单。这年头儿,出远门儿就如爬刀山下火海,没个三头六臂谁敢出来?所以你看到个走乡的货郎,他可能在腰里挂着铁流星。看到个挑脚的力夫,他袖里可能有袖箭。就是个卖笑的娼妓,怀里还可能有短剑哪!人身上有了家伙,胆就粗,气就壮,在酒楼和陌生人饮酒,一语不合就互挥老拳,手上还戴着带刺的手扣子。在山道上与人争路,气不愤时就抡起檀木棍,打出脑子来就往山洞一扔。只要你敢用白眼瞪我,老子就用八斤重的铁蒺藜拽你,躲得过躲不过是你自己的事,所以如今走路可是要小心。说话要小心,做事也要小心。招得别人发了火,你的脑袋就不安稳。”

和尚说:“这样的行路人也只算些胆小鬼,见到发狠的主儿,只能夹屁而逃,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你看和尚我,手无寸铁,坦荡荡走遍天下,随身只有一根撒尿的肉棍儿,谁敢来动老子一根毫毛?老和尚吼一声,能震得别人耳朵里流汤。跺跺脚,对面的人就立脚不稳。山贼水寇、见了我都叫爷爷;响马强盗在我面前,连咳嗽都不敢高声。所以我走起路来,兴高采烈,这样出门才有兴致。小心?小心干什么?”

书生一听,心里更麻痒难忍。强盗响马见了你不咳嗽,你是止咳丸吗?我读遍了药书没见有这么一条,秃和尚,性寒平,镇咳平喘,止痰生津,不须炮制,效力如神。是药王爷爷写漏了,还是你来冒充?就算你是止咳九,吃了才能生效,怎么看一眼也管用?你不如去开诊所,让普天下的三期肺痨,哮喘症,气管炎,肺气肿的病号排着队去看你的秃脑袋。吹牛皮不上税,生怕稍有疏漏,吃了小贼的亏,就凭你一个吹牛皮的和尚,走起路来这么舒心。强盗大约是觉得抢和尚晦气,所以放过了你,不过我却放你不过!

书生又偷偷落后,拿出弓来。他心里暗暗祷告说:“和尚和尚,你到阴间别怪我。不是我心狠,是你招得我忍不住,我这一弹就把你脑袋打开花,不痛不痒!让你猛一睁眼就换了世界,这也就对得起你啦!”祝祷完毕,他咬紧牙一弹朝和尚打去,这就如案头上砍西瓜,绝无砍不着的道理。

书生发弹的时候,和尚刚好走到阴影里。转眼之间他又从阴影里走出来,闪光的秃头还是安然无恙。书生这一惊非同小可,因为他放这一弹时格外的小心手稳,绝无脱靶的可能。看来这和尚不是吹牛皮,而是真有本领。他把弓收起来,打马追上。去,心想不得了,和尚说的全是实话,射蚊子射跳蚤实有其事,云母刀、银丝剑也是真的。和尚确实是止咳丸,也确实有人认识跳蚤文。女蜗娘娘确实在海边点了一锅豆腐,药书上也确实写着秃和尚寒平。这都是从和尚不吹牛推出的必然结论!书生这么一想心里马上乱糟糟。抬头一看前面,书生又禁不住惊叫一声:

“大师,我们走迷了!”

“迷什么?没有迷!”

书生想:这不对。要是不迷路,早该走出山区。可是前面山势更险峻!何况车辆也不见了,这要不是走错路,除非我真的长了一脑子豆腐渣#蝴说:

“大师,我们的车辆也不见了!”

“相公,这是去我家的路,老僧一世也没见过比你更有趣的人。所以要请相公到寒寺盘桓几天,宝眷和行李走了近路,现在已经到家了,我和相公走一条远路,意在聆听高论。”

书生想,这更是岂有此理#涵要到你家去?我的家眷和行李怎么会到了你家?你请我到你家去做客,我答应了吗?这个秃驴我还是要打死他?女蜗娘娘点豆腐我死活也不信。

虽然书生不信和尚的牛皮,他也怕和尚的本领。忽然天上飞过一片黑云,把月亮遮了个严丝合缝。周围伸手不见五指,两个人都勒马不行。和尚还在喋喋不休。书生拿出弓来,朝黑地里发声的地方打一串连环弹,这回就是神出鬼没的黄鼠狼,也逃不开黑暗中袭来的弹雨。最后一弹刚出手,书生就鼓掌大笑起来。

忽然和尚一声暴喝:“深山无人,相公这么一惊一乍,可是要吓死老僧?”书生大吃一惊,连忙把弓收起。过了一会,乌云过去,书生看到和尚安全无恙,两个人重新上路。

书生心里还在发痒,他真不乐意世界上有和尚这个人。如果世界上存在这和尚,就得相信跳蚤有户口本,人是豆腐做的。这些事一想痒得受不住,所以根本没法相信。但是同样没法相信的事儿已经发生了。今晚用弹子打斗大一个秃脑袋,三番五次打不中。他只顾想这些心事,忽听和尚说:

“相公,你的马瘸了,看看它是不是漏了蹄?”

书生想:真糟糕,心不在焉,马瘸了都不知道。于是他下马去,把四个蹄子全看遍,蹄铁全是好好的。这却怪,蹄不漏,马怎会瘸?牵着马走几步,发现它根本不瘸。马既然不瘸,和尚怎么说它瘸?再抬头一看,和尚也不见了,书生真的大吃一惊,觉得是遇上了鬼。他上马向前追去,大呼:“上人!上人!等一等!”

追了十里路,总算追上了和尚。书生长出一口气,两个人并缰行起来,他可没看见和尚瞪起三角眼,面上罩起了乌云。两人各自想心事,再也不交谈。

书生忽然想到:和尚没说过跳蚤有户口本,也没说过人是豆腐做的。他只说能识别跳蚤的牝牡,云母银丝也能杀人。既然他没有这么说,我怎么会这么想:这件事细究起来可有趣啦!原来是我非要这么想,好有理由打死他。现在和尚打不死,我可怎么办好?相信跳蚤有户口本,还是相信自己一脑子豆腐渣?他只顾想心事,就没看到月儿西坠,东方破晓,林间展鸟瞅瞅,山谷里起了雾气。他也没看到这条路走也走不完,原来是和尚领着他在兜圈子。忽然和尚把他领进一个山凹,这里有一辆轿车,车夫在辕上打瞌睡。

车夫听见马蹄响抬头一看,见到这一增一儒,吓得直翻白眼,这一夜他经过不少惊吓,吓得再不敢说话。和尚说:“相公,宝眷都在这里,我到家去吩咐酒宴,一会儿就回来接你。”

书生到轿车前撩开帘子一看,老婆丫环在里面正在熟睡。这些人可享福啦,车一进山就睡着,到现在还没有醒。回头再看和尚,他已经去远了,书生又纵马追上去,这回和尚十分不耐烦。

“相公,家眷已经还给你,你还跟着我待怎地!”

书生说:“大师,我们还是同行。书生在想些心事,想明了要向大师一诉心曲。”

于是这两人又在山路上同行,渐渐走到山顶上去。终于旭日东升,阳光普照,书生勒住马长出一口气说:

“大师,我想明白了!”

和尚也在想心事,他也勒住马,长出一口气说:“相公,我也想明白了。”

书生说:‘大师,小生自幼习武,会些弹术剑法。别人说话不合我心意,我就把他脑袋打开花,叫他说不下去。现在我明白了,这种做法非常之不好。小时候下棋,每到要输时我就把刀拔出来往棋盘上一插,于是长胜不败,结果到现在还是一把屎棋。听人说话也如此,倘若大师说得不对我胃口就把您打杀,怎能够增加见识。比方说,大师若说生姜是树生的果子,我只能说,您说得不对,却不能把大师打死。因为打不死时,我就太难堪了。大师现在活着站在我面前,难道我就因此相信生姜是树上生的?所以杀人不是好游戏,无论如何,不要杀人。”

和尚说:“相公,老僧自小习些武艺,专在山道上干没本的生意。和尚虽然抢劫,却不杀人,我专拣相公这样的人同行。你说东,我说西,你说鸡生蛋,我说蛋生鸡。说急了你打我我就露几手把你吓跑,家眷行李就都归我了。现在我想明白了,这种做法非常之不好。就以今晚来说。你打我一弹打不着,两弹打不着,最后打我一串连环弹,你还是不逃走,此时我就太难堪了。你现在站在我面前,难道我就因此一巴掌把你脑袋拍到腔子里?这不好,因为我已经抢了你的行李,又把你打死,实在太凶残。难道我就因此把行李还你?这也不好,因为你已经打了我十七八弹,还是我招着你打的。不抢你的东西,我来挨你打,那不成了受虐狂?所以,抢劫不是好游戏,无论如何,不要抢劫。”

这一僧一儒互诉心曲以后,就一起到和尚家里去。和尚要招待书生,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

黄金时代

第一章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祥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愉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如果我要安慰她,并不困难。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今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说,陈清扬就是破鞋,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

陈清扬找我证明她不是破鞋,起因是我找她打针。这事经过如下:农忙时队长不叫我犁田,而是叫我去插秧,这样我的腰就不能经常直立,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腰上有旧伤,而且我身高在一米九以上。如此插了一个月,我腰痛难忍,不打封闭就不能入睡。我们队医务室那一把针头镀层剥落,而且都有倒钩,经常把我腰上的肉钩下来。后来我的腰就像中了散弹枪,伤痕久久不褪。就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起十五队的队医陈清扬是北医大毕业的大夫,对针头和勾针大概还能分清,所以我去找她看病,看完病回来,不到半个小时,她就追到我屋里来,要我证明她不是破鞋。

陈清扬说,她丝毫也不藐视破鞋。据她观察,破鞋都很善良,乐于助人,而且最不乐意让人失望。因此她对破鞋还有一点钦佩。问题不在于破鞋好不好,而在于她根本不是破鞋。就如一只猫不是一只狗一样。假如一只猫被人叫成一只狗,它也会感到很不自在。现在大家都管她叫被鞋,弄得她魂不守舍,几乎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陈清扬在我的草房里时,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和她在山上那间医务室里装束一样,所不同的是披散的长发用个手绢束住,脚上也多了一双拖鞋。看了她的样子,我就开始捉模:她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点什么呢,还是什么都没穿。这一点可以说明陈清扬很漂亮,因为她觉得穿什么不穿什么无所谓。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我对她说,她确实是个破鞋,还举出一些理由来:所谓破鞋者,乃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破鞋,照我看是这样:大家都认为,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你脸不黑而且白,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耸,所以你是破鞋。假如你不想当破鞋,就要把脸弄黑,把乳房弄下垂,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破鞋。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愉个汉来。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破鞋。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陈清扬听了这话,脸色发红,怒目圆睁,几乎就要打我一耳光。这女人打人耳光出了名,好多人吃过她的耳光。但是她忽然泄了气,说:好吧,破鞋就破鞋吧。但是垂不垂黑不黑的,不是你的事,她还说,假如我在这些事上琢磨得太多,很可能会吃耳光。

倒退到二十年前,想像我和陈清扬讨论破鞋问题时的情景。那时我面色焦黄,嘴唇干裂,上面沾了碎纸和烟丝,头发乱如败棕,身穿一件破军衣,上面好多破洞都是橡皮膏粘上的,跷着二郎腿,坐在木板床上,完全是一副流氓相。你可以想像陈清扬听到这么个人说起她的乳房下垂不下垂时,手心是何等的发痒。她有点神经质,都是因为有很多精壮的男人找她看病,其实却没有病。那些人其实不是去看大夫,而是去看破鞋。只有我例外。我的后腰上好像被猪八戒筑了两粑。不管腰疼真不真,光那些窟窿也能成为看医生的理由。这些窟窿使她产生一个希望,就是也许能向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有一个人承认她不是破鞋,和没人承认大不一样。可是我偏让她失望。

我是这么想的:假如我想证明她不是破鞋,就能证明她不是破鞋,那事情未免太容易了。实际上我什么都不能证明,除了那些不需证明的东西。春天里,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好像在跳芭雷舞,从此后他总给我小鞋穿。我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无辜,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2、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3、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结果是三条一条也不成立。队长家确有一棕色母狗,该母狗的左眼确是后天打瞎,而我不但能持枪射击,而且枪法极精。在此之前不久,我还借了罗校耗的汽枪,用一碗绿豆做子弹,在空粮库里打下了二斤耗子。当然,这队里枪法好的人还有不少,其中包括罗校耗。汽枪就是他的,而且他打瞎队长的母狗时,我就在一边看着。但是我不能揭发别人,罗校耗和我也不错。何况队长要是能惹得起罗校耗,也不会认准了是我。所以我保持沉默。沉默就是默认。所以春天我去插秧,撅在地里像一根半截电线杆,秋收后我又去放牛,吃不上热饭。当然,我也不肯无所作为。有一天在山上,我正好借了罗校耗的汽枪,队长家的母狗正好跑到山上叫我看见,我就射出一颗子弹打瞎了它的右眼。该狗既无左眼,又无右眼,也就不能跑回去让队长看见——天知道它跑到哪儿去了。

我记得那些日子里,除了上山放牛和在家里躺着,似乎什么也没做。我觉得什么都与我无关。可是陈清扬又从山上跑下来找我。原来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她在和我搞破鞋。她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我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陈清扬是处女;2、我是天阉之人,没有性交能力。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倒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陈清扬听了这些话,先是气得脸白,然后满面通红,最后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走了。

陈清扬说,我始终是一个恶棍。她第一次要我证明她清白无辜时,我翻了一串白眼,然后开始胡说八道,第二次她要我证明我们俩无辜,我又一本正经地向她建议举行一次性交。所以她就决定,早晚要打我一个耳光。假如我知道她有这样的打算,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第二章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正在河边放牛。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睡去时,身上盖了几片芭蕉叶子,醒来时身上已经一无所有(叶子可能被牛吃了)。亚热带旱季的阳光把我晒得浑身赤红,痛痒难当,我的小和尚直翘翘地指向天空,尺寸空前。这就是我过生日时的情形。

我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身上落了一层细细的尘土,好像一层爽身粉。我一生经历的无数次勃起,都不及那一次雄浑有力,大概是因为在极荒僻的地方,四野无人。

我爬起来看牛,发现它们都卧在远处的河岔里静静地嚼草。那时节万籁无声,田野上刮着白色的风。河岸上有几对寨子里的牛在斗架,斗得眼珠通红,口角流涎。这种牛阴囊紧缩,yáng具挺直。我们的牛不干这种事。任凭别人上门挑衅,我们的牛依旧安卧不动。为了防止斗架伤身,影响春耕,我们把它们都阉了。

每次阉牛我都在场。对于一般的公牛,只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对于格外生性者,就须采取锤骟术,也就是割开阴囊,掏出睾九,一木锤砸个稀烂。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连杀都不用捆。掌锤的队长毫不怀疑这种手术施之于人类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对我们呐喊:你们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锤才能老实!按他的逻辑,我身上这个通红通红,直不愣登,长约一尺的东西就是罪恶的化身。

当然,我对此有不同的意见,在我看来,这东西无比重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那天晚上我请陈清扬来吃鱼,所以应该在下午把鱼弄到手。到下午五点多钟我才想起到戽鱼的现场去看看。还没走进那条小河岔,两个累颇族孩子就从里面一路打出来,烂泥横飞,我身上也挨了好几块,直到我拎祝蝴们的耳朵,他们才罢手。我喝问一声:

“jī巴,鱼呢?”

那个年记大点的说:“都怪jī巴勒农#蝴老坐在坝上,把坝坐jī巴倒了!”

勒农直着嗓子吼:“王二!坝打得不jī巴牢!”我说:“放屁!若干砍草皮打的坝,哪个jī巴敢说不牢?”到里面一看,不管是因为勒农坐的也好,还是因为我的坝没打好也罢,反正坝是倒了,戽出来的水又流回去,鱼全泡了汤,一整天的劳动全都白费。我当燃不能承认是我的错,就痛骂勒农,勒都(就是那另一个孩子)也附合我,勒农上了火,一跳三尺高,嘴里吼道:

“王二!勒都!jī巴!你们姐夫舅子合伙搞我!我去告诉我家爹,拿铜炮枪打你们!”

说完这小免崽子就往河岸上窜,想一走了之。我一把薅祝蝴脚脖子,把他揪下来。

“你走了我们给你赶牛哇?做你娘的美梦!”

这小子哇哇叫着要咬我,被我劈开手按在地上。他口吐白沫,杂着汉话、景颇话、傣话骂我,我用正庄京片子回骂。忽然间他不骂了,往我下体看去,脸上露出无限羡慕之情。我低头一看,我的小和尚又直立起来了。只听勒农啧啧赞美道:

“哇!想日勒都家姐啊!”

我赶紧扔下他去穿裤子。

晚上我在水泵房点起汽灯,陈清扬就会忽然到来,谈起她觉得活着很没意思,还说到她在每件事上都是清白无辜。我说她竟敢觉得自己清白无辜,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罪孽。照我的看法,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好吃懒作,好色贪淫,假如你克勤克俭,守身如玉,这就犯了矫饰之罪,比好吃懒作好色贪淫更可恶。这些话她好像很听得进去,但是从不附合。

那天晚上我在河边上点起汽灯,陈清扬却迟迟不至,直到九点钟以后,她才到门前来喊我:“王二,混蛋!你出来!”我出去一口看,她穿了一身白,打扮得格外整齐,但是表情不大轻松。她说道:你请我来吃鱼,做倾心之谈,鱼在哪里?我只好说,鱼还在河里。她说好吧,还剩下一个倾心之谈。就在这儿谈罢。我说进屋去谈,她说那也无妨,就进屋来坐着,看样子火气甚盛。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打算在晚上引诱陈清扬,因为陈清扬是我的朋友,而且胸部很丰满,腰很细,屁股浑圆。除此之外,她的脖子端正修长,脸也很漂亮。我想和她性交,而且认为她不应该不同意,假如她想借我的身体练开膛,我准让她开;所以我借她身体一用也没什么不可以。唯一的问题是她是个女人,女人家总有点小器。为此我要启发她,所以我开始阐明什么叫作“义气”。

在我看来,义气就是江湖好汉中那种伟大友谊。水浒中的豪杰们,杀人放火的事是家常便饭,可一听说及时雨的大名,立即倒身便拜。我也像那些革莽英雄,什么都不信,唯一不能违背的就是义气。只要你是我的朋友,哪怕你十恶不赦,为天地所不容,我也要站到你身边。那天晚上我把我的伟大友谊奉献给陈清扬,她大为感动,当即表示道:这友谊她接受了。不但如此,她还说要以更伟大的友谊还报我,哪怕我是个卑鄙小人也不背叛。我听她如此说,大为放心,就把底下的话也说了出来:我已经二十一岁了,男女间的事情还没体验过,真是不甘心。她听了以后就开始发愣,大概是没有思想准备。说了半天她毫无反应。我把手放到她的肩膀上去,感觉她的肌肉绷得很紧。这娘们随时可能翻了脸给我一耳光,假定如此,就证明女人不懂什么是交情。可是她没有。忽然间她哼了一声,就笑起来。还说:我真笨!这么容易就着了你的道儿!

我说:什么道儿?你说什么?

她说:我什么也没有说。我问她我刚才说的事儿你答应不答应?她说呸,而且满面通红。我看她有点不好意思,就采取主动,动手动脚。她搡了我几把,后来说,不在这儿,咱们到山上去。我就和她一块到山上去了。

陈清扬后来说,她始终没搞明白我那个伟大友谊是真的呢,还是临时编出来骗她。但是她又说,那些话就像咒语一样让她着迷,哪怕为此丧失一切,也不懊侮。其实伟大友谊不真也不假,就如世上一切东西一样,你信它是真,它就真下去;你疑它是假,它就是假的。我的话也半真不假。但是我随时准备兑现我的话,哪怕天崩地裂也不退却。就因为这种态度,别人都不相信我。我虽然把交朋友当成终身的事业,所交到的朋友不过陈清扬等二三人而已。那天晚上我们到山上去,走到半路她说要回家一趟,要我到后山上等她。我有点怀疑她要晾我,但是我没说出来,径直走到后山上去抽烟。等了一些时间,她来了。

陈清扬说,我第一次去找她打针时,她正在伏案打瞌睡。在云南每个人都有很多时间打瞌睡,所以总是半睡半醒。我走进去时,屋子里暗了一下,因为是草顶土坯房,大多数光从门口进来。她就在那一刻醒来,抬头问我干什么。我说腰疼,她说躺下让我看看。我就一头倒下去,扑到竹板床上,几乎把床砸塌。我的腰痛得厉害,完全不能打弯。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来找她。

陈清扬说,我很年轻时就饿纹入嘴,眼睛下面乌黑。我的身材很高,衣服很破,而且不爱说话。她给我打过针,我就走了,好像说了一声谢了,又好像没说。等到她想起可以让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时,已经过了半分钟。她追了出来,看见我正取近路走回十四队。我从土坡上走下去,逢沟跳沟,逢坎跃坎,顺着山势下得飞快。那时正逢旱季的上午,风从山下吹来,喊我也听不见。而且我从来也不回头。我就这样走掉了。

陈清扬说,当时她想去追我,可是觉得很难追上。而且我也不一定能够证明她不是破鞋。所以她走回医务室去。后来她又改变了主意去找我,是因为所有的人都说她是破鞋,因此所有的人都是敌人。而我可能不是敌人。她不愿错过了机会,让我也变成敌人。

那天晚上我在后山上抽烟。虽然在夜里,我能看见很远的地方。因为月光很明亮,当地的空气又很干净。我还能听见远处的狗叫声。陈清扬一出十五队我就看见了,白天未必能看这么远。虽然如此,还是和白天不一样。也许是因为到处都没人。我也说不准夜里这片山上有人没人,因为到处是银灰色的一片。假如有人打着火把行路,那就是说,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在那里。假如你不打火把,就如穿上了隐身衣,知道你在那里的人能看见,不知道的人不能看见。我看见陈清扬慢慢走近,怦然心动,无师自通地想到,做那事之前应该亲热一番。

陈清扬对此的反应是冷冰冰的。她的嘴唇冷冰冰,对爱抚也毫无反应。等到我毛手毛脚给她解扣子时,她把我推开,自己把衣服一件件脱下来,叠好放在一边,自己直挺挺躺在草地上。

陈清扬的裸体美极了。我赶紧脱了衣服爬过去,她又一把把我推开,递给我一个东西说:“会用吗?要不要我教你?”

那是一个避孕套。我正在兴头上,对她这种口气只微感不快,套上之后又爬到她身上去,心慌气躁地好一阵乱弄,也没弄对。忽然她冷冰冰他说:

“喂!你知道自己在于什么吗?”

我说当然知道。能不能劳你大驾躺过来一点?我要就着亮儿研究一下你的结构。只听啪的一声巨响,好似一声耳边雷,她给我一个大耳光。我跳起来,拿了自己的衣服,拔腿就走。

第三章

那天晚上我没走掉。陈清扬把我拽住,以伟大友谊的名义叫我留下来。她承认打我不对,也承认没有好好待我,但是她说我的伟大友谊是假的,还说,我把她骗出来就是想研究她的结构。我说,既然我是假的,你信我干嘛。我是想研究一下她的结构,这也是在她的许可之下。假如不乐意可以早说,动手就打不够意思。后来她哈哈大笑了一阵说,她简直见不得我身上那个东西。那东西傻头傻脑,恬不知耻,见了它,她就不禁怒从心起。

我们俩吵架时,仍然是不着一丝。我的小和尚依然直挺挺,在月光下披了一身塑料,倒是闪闪发光。我听了这话不高兴,她也发现了。于是她用和解的口气说:不管怎么说,这东西丑得要命,你承不承认。

这东西好像个发怒的眼镜蛇一样立在那里,是不大好看。我说,既然你不愿意见它,那就算了。我想穿上裤子,她又说,别这样。于是我抽起烟来。等我抽完了一支咽,她抱住我。我们俩在草地上干那件事。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以前,是一个童男子。那天晚上我引诱陈清扬和我到山上去,那一夜开头有月光,后来月亮落下去,出来一天的星星,就像早上的露水一样多。那天晚上没有风,山上静得很。我已经和陈清扬做过爱,不再是童男子了。但是我一点也不高兴。因为我干那事时,她一声也不吭,头枕双臂,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所以从始至终就是我一个人在表演。其实我也没持续多久,马上就完了。事毕我既愤怒又沮丧。

陈清扬说,她简直不敢相信这件事是真的:我居然在她面前亮出了丑恶的男性生殖器,丝毫不感到惭愧。那玩艺也不感到惭愧,直挺挺地从她两腿之间插了进来。因为女孩子身上有这么个口子,男人就要使用她,这简直没有道理。以前她有个丈夫,天天对她做这件事。她一直不说话,等着他有一天自己感到惭愧,自己来解释为什么干了这些。可是他什么也没说,直到进了监狱。这话我也不爱听。所以我说:既然你不乐意,为什么要答应。她说她不愿被人看成小器鬼。我说你原本就是小器鬼。后来她说算了别为这事吵架。她叫我晚上再来这里,我们再试一遍。也许她会喜欢。我什么也没说。早上起雾以后,我和她分了手,下山去放牛。

那天晚上我没去找她,倒进了医院。这事原委是这样:早上我到牛圈门前时,有一伙人等不及我,已经在开圈拉牛。大家都挑壮牛去犁田。有个本地小伙子,叫三闷儿,正在拉一条大白牛。我走过去,告诉他,这牛被毒蛇咬了,不能干活。他似乎没听见。我劈手把牛鼻绳夺了下来,他就朝我挥了一巴掌。亏我当胸推了他一把,推了他一个屁股墩。然后很多人拥了上来,把我们拥在中间要打架。北京知青一伙,当地青年一伙,抄起了棍捧和皮带。吵了一会儿,又说不打架,让我和三闷儿摔跤,三闷儿摔不过我,就动了拳头。我一脚把三闷儿踢进了圈前的粪坑,让他沾了一身牛屎。三闷儿爬起来,抢了一把三齿要砍我,别人劝开了。

早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晚上我放牛回来,队长说我殴打贫下中农,要开我的斗争会。我说你想借机整人,我也不是好惹的。我还说要聚众打群架。队长说他没想整我,是三闷儿的娘闹得他没办法。那婆娘是个寡妇,泼得厉害。他说此地的规矩就是这样。后来他说,不开斗争会,改为帮助会,让我上前面去检讨一下。要是我还不肯,就让寡妇来找我。

会开得很乱。老乡们七嘴八舌,说知青太不像话,偷鸡摸狗还打人。知青们说放狗屁,谁偷东西,你们当场拿住了吗?老子们是来支援边疆建设,又不是充军的犯人,哪能容你们乱栽赃。我在前面也不检讨,只是骂。不提防三闷儿的娘从后面摸上来,抄起一条沉甸甸的拔秧凳,给了我后腰一下,正砸在我的旧伤上,登时我就背过去了。

我醒过来时,罗校耗领了一伙人呐喊着要放火烧牛圈,还说要三闷儿的娘抵命。队长领了一帮人去制止,副队长叫人抬我上牛车去医院。卫生员说抬不得,腰杆断了,一抬就死。我说腰杆好像没断,你们快把我括走。可是谁也不敢肯定我的腰杆是断了还是没断。所以也不敢肯定我会不会一抬就死。我就一直躺着。后来队长过来一问,就说:快摇电话把陈清扬叫下来,让她看看腰断了没有。过了不一会儿,陈清扬披头散发眼皮红肿地跑了来,劈头第一一句话就是:你别怕。要是你瘫了,我照顾你一辈子。然后一检查,诊断和我自己的相同。于是我就坐上牛车,到总场医院去看病。

那天夜里陈清扬把我送到医院,一直等到腰部x光片子出来,看过认为没问题后才走。她说过一两天就来看我,可是一直没来。我住了一个星期,可以走动了,就奔回去找她。我走进陈清扬的医务室时,身上背了很多东西,装得背篓里冒了尖。除了锅碗盆瓢,还有足够两人吃一个月的东西。她见我进来,淡淡地一笑,说你好了吗?带这些东西上哪儿?

我说要去清平洗温泉。她懒懒地往椅子上一仰说,这很好。温泉可以治旧伤。我说我不是真去洗温泉,而是到后面山上住几天。她说后面山上什么都没有,还是去洗温泉吧。

清平的温泉是山凹望一片泥坑,周围全是荒草坡。有一些病人在山坡上搭了窝棚,成年住在那里,其中得什么病的都有。我到那里不但治不好病,还可能染上麻疯。而后面荒山里的低洼处沟谷纵横,疏林之中芳草离离,我在人迹绝无的地方造了一间草房,空山无人,流水落花,住在里面可以修身养性。陈清扬听了,禁不住一笑说:那地方怎么走?也许我去看看你。我告诉她路,还画了一张示意图,自己进山去了。

我走进荒山,陈清扬没有去看我。旱季里浩浩荡荡的风刮个不停,整个草房都在晃动。陈清扬坐在椅子上听着风声,回想起以往发生的事情,对一切都起了怀疑。她很难相信自己会莫名其妙地来到这极荒凉的地方,又无端地被人称作破鞋,然后就真的搞起了破鞋。这件事真叫人难以置信。

陈清扬说,有时候她走出房门,往后山上看,看到山丘中有很多小路婉蜒通到深山里去。我对她说的话言犹在耳。她知道沿着一条路走进山去,就会找到我。这是无可怀疑的事。但是越是无可怀疑的事就越值得怀疑。很可能那条路不通到任何地方,很可能王二不在山里,很可能王二根本就不存在。过了几天,罗校耗带了几个人到医院去找我。医院里没人听说过王二,更没人知道他上哪儿去了。那时节医院里肝炎流行,没染上肝炎的病人都回家去疗养,大夫也纷纷下队去送医上门,罗校耗等人回到队里,发现我的东西都不见了,就去问队长可见过王二。队长说谁是王二?从来没听说过。罗校耗说前几天你还开会斗争过他,尖嘴婆打了他一板凳,差点把他打死。这样提醒了以后,队长就更想不起来我是谁了。那时节有一个北京知青慰问团要来调查知青在下面的情况,尤其是有无被捆打逼婚等情况,因此队长更不乐意想起我来。罗校耗又到十五队问陈清扬可曾见过我,还闪烁其词地暗示她和我有过不正当的关系。陈清扬则表示,她对此一无所知。

等到罗校耗离开,陈清扬就开始糊涂了。看来有很多人说,王二不存在。这件事叫人困惑的原因就在这里。大家都说存在的东西一定不存在,这是因为眼前的一切都是骗局。大家都说不存在的东西一定存在,比如王二,假如他不存在,这个名字是从哪里来的?陈清扬按捺不住好奇心,终于扔下一切,上山来找我来了。

我被尖嘴婆打了一板凳后晕了过去,陈清扬曾经从山上跑下来看我。当时她还忍不住哭了起来,并且当众说,如果我好不了要照顾我一辈子。结果我并没有死,连瘫都没瘫,这对我是很好的事,可是陈清扬并不喜欢。这等于当众暴露了她是破鞋。假如我死,或是瘫掉,就是应该的事,可是我在医院里只住了一个星期就跑出来。对她来说,我就是那个急匆匆从山上赶下去的背影,一个记忆中的人。她并不想和我做爱,也不想和我搞破鞋,除非有重大的原因。因此她来找我就是真正的破鞋行径。

陈清扬说,她决定上山找我时,在白大褂底下什么都没穿。她就这样走过十五队后面的那片山包。那些小山上长满了草,草下是红土。上午风从山上往平坝里吹,冷得像山上的水,下午风吹回来,带着燥热和尘土。陈清扬来找我时,乘着白色的风。风从衣服下面钻进来,流过全身,好像爱抚和嘴唇。其实她不需要我,也没必要找到我。以前人家说她是破鞋,说我是她的野汉子时,她每天都来找我。那时好像有必要,自从她当众暴露了她是破鞋,我是她的野汉子后,再没人说她是破鞋,更没人在她面前提到王二(除了罗校耗)。大家对这种明火执杖的破鞋行径是如此的害怕,以致连说都不敢啦。

关于北京要来人视察知青的事,当地每个人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这是因为我前些日子在放牛,早出晚归,而且名声不好,谁也不告诉找,后来住了院,也没人来看找。等到我出院以后,就进了深山。在我进山之前,总共就见到了两个人,一个是陈清扬,她没有告诉我这件事。另一个是我们队长,他也没说起这件事,只叫我去温泉养病。我告诉他,我没有东西(食品炊具等等),所以不能去温泉。他说他可以借给我。我说我借了不一定还,他说不要紧。我就向他借了不少家制的腊肉和香肠。

陈清扬不告诉我这件事是因为她不关心,她不是知青,队长不告诉我这件事,是因为他以为我已经知道了。他还以为我拿了很多吃的东西走,就不会再回来。所以罗校耗问他王二到哪儿去了时,他说:王二?谁叫王二?从没听说过。对于罗校耗等人来说,找到我有很大的好处,我可以证明大家在此地受到很坏的待遇,经常被打晕。对于领导来说,我不存在有很大的便利,可以说明此地没有一个知青被打晕。对于我自己来说,存在不存在没有很大的关系。假如没有人来找我,我在附近种点玉米,可以永远不出来。就因为这个原因,我对自己存不存在的事不太关心。

我在小屋里也想过自己存不存在的问题。比方说,别人说我和陈清扬搞破鞋,这就是存在的证明。用罗校耗的话来说,王二和陈清扬脱了裤子干。其实他也没看见。他想像的极限就是我们脱裤子。还有陈清扬说,我从山上下来,穿着黄军装,走得飞快。我自己并不知道我走路是不回头的。因为这些事我无从想像,所以是我存在的证明。

还有我的小和尚直挺挺,这件事也不是我想出来的。我始终盼着陈清扬来看我,但陈清扬始终没有来。她来的时候,我没有盼着她来。

第四章

我曾经以为陈清扬在我进山后会立即来看我,但是我错了。我等了很久,后来不再等了。我坐在小屋里,听着满山树叶哗哗响,终于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我听见浩浩荡荡的空气大潮从我头顶涌过,正是我灵魂里潮兴之时。正如深山里花开,龙竹笋剥剥地爆去笋壳,直翘翘地向上。到潮退时我也安息,但潮兴时要乘兴而舞。正巧这时陈清扬来到草屋门口,她看见我赤条条坐在竹板床上,yáng具就如剥了皮的免子,红通通亮晶晶足有一尺长,直立在那里,登时惊慌失措,叫了起来。陈清扬到山里找我的事又可以简述如下:我进山后两个星期,她到山里找我。当时是下午两点钟,可是她像那些午夜淫奔的妇人一样,脱光了内衣,只穿一件白大褂,赤着脚走进山来。她就这样走过阳光下的草地,走进了一条干河沟,在河沟里走了很久。这些河沟很乱,可是她连一个弯都没转错。后来她又从河沟里出来,走进一个向阳的山洼,看见一间新搭的草房。假如没有一个王二告诉她这条路,她不可能在茫茫荒山里找到一间草房。可是她走进草房,看到王二就坐在床上,小和尚宜挺挺,却吓得尖叫起来。

陈清扬后来说,她没法相信她所见到的每件事都是真的。真的事要有理由。当时她脱了衣服,坐在我的身边,看着我的小和尚,只见它的颜色就像烧伤的疤痕。这时我的草房在风里摇晃,好多阳光从房顶上漏下来,星星点点落在她身上。我伸手去触她的rǔ头,直到她脸上泛起红晕,乳房坚挺。忽然她从迷梦里醒来,羞得满脸通红。于是她紧紧地抱住我。

我和陈清扬是第二次做爱,第一次做爱的很多细节当时我大惑不解,后来我才明白,她对被称作破鞋一事,始终耿耿于怀。既然不能证明她不是破鞋,她就乐于成为真正的破鞋。就像那些被当场捉了奸的女人一样,被人叫上台去交待那些偷情的细节。等到那些人听到情不能恃,丑态百出时,怪叫一声:把她捆起来!就有人冲上台去,用细麻绳把她五花大绑,她就这样站在人前,受尽羞辱。这些事一点也不讨厌。她也不怕被人剥得精赤条条,拴到一扇磨盘上,扔到水塘里淹死。或者像以前达官贵人家的妻妾一样,被强迫穿得整整齐齐,脸上贴上湿透的黄表纸,端坐着活活憋死。这些事都一点也不讨厌。她丝毫也不怕成为破鞋,这比被人叫做破鞋而不是破鞋好得多。她所讨厌的是使她成为破鞋那件事本身。

我和陈清扬做爱时,一只蜥蜴从墙缝里爬了进来,走走停停地经过房中间的地面,忽然它受到惊动,飞快地出去,消失在门口的阳光里。这时陈清扬的呻吟就像泛滥的洪水,在屋里蔓延。我为此所惊,伏下身不动。可是她说,快,混蛋,还拧我的腿。等我“快”了以后,阵阵震颤就像从地心传来。后来她说她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早晚要遭报应。

她说自己要遭报应时,一道红晕正从她的胸口褪去。那时我们的事情还没完。但她的口气是说,她只会为在此之前的事遭报应。忽然之间我认头顶到尾骨一齐收紧,开始极其猛烈的shè精。这事与她无关,大概只有我会为此遭报应。

后来陈清扬告诉我,罗校耗到处找我。他到医院找我时,医院说我不存在,他找队长问我时,队长也说我不存在,最后他来找陈清扬,陈清扬说,既然大家都说他不存在,大概他就是不存在罢,我也没有意见。罗校耗听了这话,禁不住哭了起来。

我听了这话,觉得很奇怪。我不应该因为尖嘴婆打了我一下而存在,也不应该因为她打了我一下而不存在。事实上,我的存在乃是不争的事实。我就为这一点钻了牛角尖。为了验证这不争的事实,慰问团来的那一天,我从山上奔了下去,来到了座谈会的会场上。散会以后,队长说,你这个样子不像有病。还是回来喂猪吧。他还组织人力,要捉我和陈清扬的奸。当然,要捉我不容易,我的腿非常快。谁也休想跟踪我。但是也给我添了很多麻烦。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悟到,犯不着向人证明我存在。

我在队里喂猪时,每天要挑很多水。这个活计很累,连偷懒都不可能,因为猪吃不饱会叫唤。我还要切很多猪菜,劈很多柴。喂这些猪原来要三个妇女,现在要我一个人干。我发现我不能顶三个妇女,尤其是腰疼时。这时候我真想证明我不存在。

晚上我和陈清扬在小屋里做爱。那时我对此事充满了敬业精神,对每次亲吻和爱抚都贯注了极大的热情。无论是经典的传教士式,后进式,侧进式,女上位,我都能一丝不苟地完成。陈清扬对此极为满意。我也极为满意。在这种时候,我又觉得用不着去证明自己是存在的,从这些体会里我得到一个结论,就是永远别让别人注意你。北京人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你千万别让人惦记上。

过了一些时候,我们队的知青全调走了,男的调到糖厂当工人,女的到农中去当老师。单把我留下来喂猪,据说是因为我还没有改造好。陈清扬说,我叫人惦记上了。这个人大概就是农场的军代表。她还说,军代表不是个好东西。原来她在医院工作,军代表要调戏她,被她打了个大嘴巴。然后她就被发到十五队当队医。十五队的水是苦的,也没有菜吃,呆久了也觉得没有啥,但是当初调她来,分明有修理一下的意思。她还说,我准会被修理到半死。我说过,他能把我怎么样?急了老子跑他娘。后来的事都是由此而起。

那天早上天色微明,我从山上下来,到猪场喂猪。经过井台时,看见了军代表,他正在刷牙。他把牙刷从嘴里掏出来,满嘴白沫地和我讲话,我觉得很讨厌,就一声不吭地走掉了。过了一会,他跑到猪场里,把我大骂了一顿,说你怎么敢走了,我听了这些话,一声不吭。就是他说我装哑巴,我也一声不吭。然后我又走开了。

军代表到我们队来蹲点,蹲下来就不走了。据他说,要不能从王二嘴里掏出话来,死也不甘心。这件事有两种可能的原因,一是他下来视察,遇见了我对他装聋作哑,因而大怒,不走了。二是他不是下来视察,而是听说陈清扬和我有了一腿,特地来找我的麻烦。不管他为何而来,反正我是一声也不吭,这叫他很没办法。

军代表找我谈话,要我写交待材料,他还说,我搞破鞋群众很气愤,如果我不交待,就发动群众来对付我。他还说,我的行为够上了坏分子。应该受到专政。我可以辩解说,我没搞破鞋。谁能证明我搞了破鞋?但我只是看着他。像野猪一样看他,像发傻一样看他,像公猫看母猫一样看他。把他看到没了脾气,就让我走了。

最后他也没从我嘴里套出话来。他甚至搞不清我是不是哑巴。别人说,我不是哑巴,他始终不敢相信,因为他从来没听我说过一句话。他到今天想起我来,还是搞不清我是不是哑巴。想起这一点,我就万分的高兴。

第五章

最后我们被关了起来,写了很长时间的交待材料。起初我是这么写的:我和陈清扬有不正当的关系。这就是全部。上面说,这样写太简单。叫我重写。后来我写,我和陈清扬有不正当关系,我干了她很多回,她也乐意让我干。上面说,这样写缺少细节。后来又加上了这样的细节:我们俩第四十次非法性交。地点是我在山上偷盖的草房,那天不是阴历十五就是阴历十六,反正月亮很亮。陈清扬坐在竹床上,月光从门里照进来,照在她身上。我站在地上,她用腿圈着我的腰。我们还聊了几句,我说她的乳房不但圆,而且长的很端正,脐窝不但圆,而且很浅,这些都很好。她说是吗,我自己不知道。后来月光移走了,我点了一根烟,抽到一半她拿走了,接着吸了几口。她还捏过我的鼻子,因为本地有一种说法,说童男的鼻子很硬,而纵欲过度行将死去的人鼻子很软,这些时候她懒懒地躺在床上,倚着竹板墙。其它的时间她像澳大利亚考拉能一样抱住我,往我脸上吹热气。最后月亮从门对面的窗子里照进来,这时我和她分开。但是我写这些材料,不是给军代表看。他那时早就不是军代表了,而且已经复员回家去,不管他是不是代表,反正犯了我们这种错误,总是要写交待材料。

我后来和我们学校人事科长关系不错。他说当人事干部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看到别人写的交待材料。我想他说的包括了我写的交待材料。我以为我的交待材料最有文彩。因为我写这些材料时住在招待所,没有别的事可干,就像专业作家一样。

我逃跑是晚上的事。那天上午,我找司务长请假,要到井坎镇买牙膏,我归司务长领导,他还有监视我的任务,他应该随时随地看住我,可是天一黑我就不见了。早上我带给他很多酸琶果,都是好的。平原上的酸琶果都不能吃,因为里面是一窝蚂蚁,只有山里的酸琶果才没蚂蚁。司务长说,他个人和我关系不坏,而且军代表不在。他可以准我去买牙膏。但是司务长又说,军代表随时会回来。要是他回来时我不在,司务长也不能包庇我。我从队里出去,爬上十五队的后山,拿个镜片晃陈清扬的后窗。过一会儿,她到山上来,说是头两天人家把她盯得特紧,跑不出来。而这几天她又来月经。她说这没关系,干吧,我说那不行。分手时她硬要给我二百块钱。起初我不要,后来还是收下了。

后来陈清扬告诉我,头两天人家没有把她盯得特紧,后来她也没有来月经。事实上,十五队的人根本就不管她。那里的人习惯于把一切不是破鞋的人说成破鞋,而对真的破鞋放任自流。她之所以不肯上山来,让我空等了好几天,是因为对此事感到厌倦。她总要等有了好心情才肯性交,不是只要性交就有好心情。当然这样做了以后,她也不无内疚之心。所以她给我二百块钱。我想既然她有二百块钱花不掉,我就替她花。所以我拿了那些钱到井坎镇上,买了一条双筒猎枪。

后来我写交待材料,双筒猎枪也是一个主题。人家怀疑我拿了它要打死谁。其实要打死人,用二百块钱的双筒猎枪和四十块钱的铜炮枪打都一样。那种枪是用来在水边打野鸭子的,在山里一点不实用,而且像死人一样沉。那天我到井坎街上时,已经是下午时分,又不是赶街的日子,所以只有一条空空落落的土路和几间空空落落的国营商店。商店里有一个售货员在打瞌睡,还有很多苍蝇在飞。货架上写着“吕过吕乎”,放着铝锅铝壶。我和那个胶东籍的售货员聊了一会天,她叫我到库房里看了看。在那儿我看见那条上海出的猎枪,就不顾它已经放了两年没卖出去的事实,把它买下了。傍晚时我拿它到小河边试放,打死了一只鹭鸶。这时军代表从场部回来,看见我手里有枪,很吃了一惊。他唠叨说,这件事很不对,不能什么人手里都有枪。应该和队里说一下,把王二的枪没收掉。我听了这话,几乎要朝他肚子上打一枪。如果打了的话,恐怕会把他打死。那样多半我也活不到现在了。

那天下午我从井坎回队的路上,涉水从田里经过,曾经在稻棵里站了一会。我看见很多蚂蝗像鱼一样游出来,叮上了我的腿。那时我光着膀子,衣服包了很多红糖馅的包子(镇上饭馆只卖这一种食品),双手提包子,背上还背了枪,很累赘。所以我也没管那些蚂蝗。到了岸上我才把它们一条条揪下来用火烧死。烧得它们一条条发软起泡。忽然间我感到很烦很累,不像二十一岁的人。我想,这样下去很快就会老了。

后来我遇上了勒都。他告诉我说,他们把那条河岔里的鱼都捉到手了。我那一份已经晒成了鱼干,在他姐姐手里。他姐姐叫我去。他姐姐和我也很熟,是个微黑俏丽的小姑娘。我说一时去不了。我把那一包包子都给了勒都,叫他给我到十五队送个信,告诉陈清扬,我用她给我的钱买了一条枪。勒都去了十五队,把这话告诉陈清扬,她听了很害怕,觉得我会把军代表打死。这种想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傍晚时我就想打军代表一枪。

傍晚时分我在河边打鹭鸶,碰上了军代表。像往常一样,我一声不吭,他喋喋不休。我很愤怒,因为已经有半个多月了,他一直对我喋喋不休,说着同样的话:我很坏,需要思想改造。对我一刻也不能放松。这样的话我听了一辈子,从来没有像那天晚上那么火。后来他又说,今天他有一个特大好消息,要向大家公布。但是他又不说是什么,只说我和我的“臭婊子”陈清扬今后的日子会很不好过。我听了这话格外恼火,想把他就地掐死,又想听他说出是什么好消息以后再下手。他却不说,一直卖着关子,只说些没要紧的话,到了队里以后才说,晚上你来听会吧,会上我会宣布的。

晚上我没去听会,在屋里收拾东西,准备逃上山去。我想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以致军代表有了好办法来收拾我和陈清扬,至于是什么事我没想出来,那年头的事很难猜。我甚至想到可能中国已经复辟了帝制,军代表已经当上了此地的土司,他可以把我锤骟掉,再把陈清扬拉去当妃子。等我收拾好要出门,才知道没有那么严重。因为会场上喊口号,我在屋里也能听见。原来是此地将从国营农场改做军垦兵团。军代表可能要当个团长。不管怎么说,他不能把我阉掉,也不能把陈清扬拉走。我犹豫了几分钟,还是把装好的东西背上了肩,还用砍刀把屋里的一切都砍坏,并且用木炭在墙上写了:“xxx(军代表名),操你妈”,然后出了门,上山去了。

我从十四队逃跑的事就是这样。这些经过我也在交待材料里写了。概括地说,是这样的:我和军代表有私仇,这私仇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在慰问团面前说出了曾经被打晕的事,叫军代表很没面子,二是争风吃醋,所以他一直修理我。当他要当团长时,我感到不堪忍受,逃到山上去了。我到现在还以为这是我逃上山的原因。但是人家说,军代表根本就没当上团长,我逃跑的理由不能成立。所以人家说,这样的交待材料不可信。可信的材料应该是,我和陈清扬有私情。俗话说,色胆包天,我们什么事都能干出来。这话也有一点道理,可是我从队里逃出来时,原本不打算找陈清扬,打算一走算了。走到山边上才想到,不管怎样,陈是我的一个朋友,该去告别。谁知陈清扬说,她要和我一起逃跑。她还说,假如这种事她不加入,那伟大友谊岂不是喂了狗。于是她匆匆忙忙收拾了一些东西跟我走了。假如没有她和她收拾的东西,我一定会玻豪在山上。那些东西里有很多治疟疾的药,还有大量的大号避孕套。

我和陈清扬逃上山以后,农场很惊慌了一阵。他们以为我们跑到缅甸去了。这件事传出去对谁都没好处,所以就没向上报告,只是在农场内部通缉王二和陈清扬。我们的样子很好认,还带了一条别人没有的双筒猎枪,很容易被人发现,可是一直没人找到我们。直到半年后以后,我们自己回到农场来,各回各的队,又过了一个多月,才被人保组叫去写交待。也是我们流年不利,碰上了一个运动,被人揭发了出来。

第六章

人保组的房子在场部的路口上,是一座孤零零的土坯房。你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因为它粉刷得很白,还因为它在高岗上,大家到场部赶街,老远就看见那间房子;它周围是一片剑麻地,剑麻总是睛绿色,剑麻下的土总是鲜红色。我在那里交待问题,把什么都交待了,我们上了山,先在十五队后山上种玉米,那里土不好,玉米有一半没出苗。我们就离开,昼伏夜行,找别的地方定居。最后想起山上有个废水碾,那里有很大一片丢荒了的好地,水碾里住了一个麻疯寨跑出来的刘大爹。谁也不到那里去,只有陈清扬有一回想起自己是大夫,去看过一回。我们最后去了刘大爹那里,住在水碾背后的山洼里,陈清扬给刘大爹看病,我给刘大爹种地。过了一些时候,我到清平赶街,遇上了同学。他们说,军代表调走了,没人记着我们的事。我们就回来。整个事情就是这样的。

我在人保组里呆了很长时间。有一段时间,气氛还好,人家说,问题清楚了,你准备写材料。后来忽然又严重起来,怀疑我们去了境外,勾结了敌对势力,领了任务回来。于是他们把陈清扬也叫到人保组,严加审汛。问她时,我往窗外看。天上有很多云……

人家叫我交待偷越国境的事。其实这件事上,我也不是清白无辜。我确实去过境外。我曾经打扮成老傣的模样,到对面赶过街。我在那里买了些火柴和盐,但是这没有必要说出来。没必要说的话就不说。

后来我带人保组的人到我们住过的地方去勘查,我在十五队后山上搭的小草房已经漏了顶,玉米地招来很多鸟。草房后面有很多用过的避孕套,这是我们在此住过的铁证。当地人不喜欢避孕套,说那东西阻断了阴阳交流,会使人一天天弱下去。其实当地那种避孕套,比我后来用过的任何一种都好。那是百分之百的天然橡胶。

后来我再不肯带他们去那些地方看,反正我说我没去国外,他们不信。带他们去看了,他们还是不信。没必要做的事就别做。我整天一声不吭。陈清扬也一声不吭。问案的人开头还在问,后来也懒得吭声。街子天里有好多老傣、老景颇背着新鲜的水果蔬菜走过,问案的人也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了一个人。他也想去赴街,可是不到放我们回去的时候,让我们呆在这里无人看管,又不合规定。他就到门口去喊人,叫过路的大嫂站住。但是人家经常不肯站住,而是加快了脚步。见到这种情况,我们就笑起来。

人保组的同志终于叫住了一个大嫂。陈清扬站起来,整理好头发,把衬衣领子折起来,然后背过手去。那位大嫂就把她捆起来,先捆紧双手,再把绳子在脖子和胳膊上扣住。那大嫂抱歉地说,捆人我不会啦。人保组的同志说,可以了。然后他再把我捆起来,让我们在两张椅子上背靠背坐好,用绳子拦腰捆上一道,然后他锁上门,也去赶集。过了好半天他才回来,到办公桌里拿东西,问道:要不要上厕所?时间还早,一会回来放你们。然后又出去。

到他最后来放开我们的时候,陈清扬活动一下手指,整理好头发,把身上的灰土掸干净,我们俩回招待所去。我们每天都到人保组去,每到街子天就被捆起来,除此之外,有时还和别人一道到各队去挨斗。他们还一再威胁说,要对我们采取其它专政手段——我们受审查的事就是这样的。

后来人家又不怀疑我们去了国外,开始对她比较客气,经常叫她到医院去,给参谋长看前列腺炎。那时我们农场来了一大批军队下来的老干部,很多人有前列腺炎。经过调查,发现整个农场只有陈清扬知道人身上还有前列腺。人保组的同志说,要我们交待男女关系问题。我说,你怎知我们有男女关系问题?你看见了吗?他们说,那你就交待投机倒把问题。我又说,你怎知我有投机倒把问题?他们说,那你还是交待投敌叛变的问题。反正要交待问题,具体交待什么,你们自己去商量。要是什么都不交待,就不放你。我和陈清扬商量以后,决定交待男女关系问题。她说,做了的事就不怕交待。

于是我就像作家一样写起交待材料来。首先交待的就是逃跑上山那天晚上的事。写了好几遍,终于写出陈清扬像考拉熊。她承认她那天心情非常激动,确实像考拉熊。因为她终于有了机会,来实践她的伟大友谊。于是她腿圈住我的腰,手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想像成一棵大树,几次想爬上去。

后来我又见到陈清扬,已经到了九十年代。她说她离了婚和女儿住在上海,到北京出差。到了北京就想到,王二在这里,也许能见到。结果真的在龙潭湖庙会上见到了我。我还是老样子,饿纹入嘴,眼窝下乌青,穿过了时的棉袄,蹲在地上吃不登大雅之堂的卤煮火烧。唯一和过去不同的是手上被硝酸染得焦黄。

陈清扬的样子变了不少,她穿着薄呢子大衣,花格呢裙子,高跟皮靴,戴金丝眼镜,像个公司的公关职员,她不叫我,我绝不敢认,于是我想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质,放到合适的地方就大放光彩。我的本质是流氓土匪一类,现在做个城里的市民,学校的教员,就很不像样。

陈清扬说,她女儿已经上了大二,最近知道了我们的事,很想见我。这事的起因是这样的:她们医院想提拔她,发现她档案里还有一堆东西。领导上讨论之后,认为是文革时整人的材料,应予撤销。于是派人到云南外调,花了一万元差旅费,终于把它拿了出来。因为是本人写的,交还本人。她把它拿回家去放着,被女儿看见了。该女儿说,好哇,你们原来是这么造的我!

其实我和她女儿没有任何关系。她女儿产生时,我已经离开云南了,陈清扬也是这么解释的,可是那女孩说,我可以把jīng液放到试管里,寄到云南让陈清扬人工授精。用她原话来说就是:你们两个混蛋什么干不出来。

我们逃进山里的第一个夜晚,陈清扬兴奋得很。天明时我睡着了,她又把我叫起来,那时节大雾正从墙缝里流进来,她让我再干那件事,别戴那捞什子。她要给我生一窝小崽子,过几年就耷拉到这里。同时她揪住rǔ头往下拉,以示耷拉之状。我觉得耷拉不好看,就说,咱们还是想想办法,别叫它耷拉。所以我还是戴着那捞什子。以后她对这件事就失去了兴趣。

后来我再见陈清扬时,问道,怎么样,耷拉了吧?她说可不是,耷拉得一塌糊涂。你想不想看看有多耷拉。后来我看见了,并没有一蹋糊涂。不过她说,早晚要一塌糊涂,没有别的出路。我写了这篇交待材料交上去,领导上很欣赏。有个大头儿,不是团参谋长就是政委,接见了我们,说我们的态度很好。领导上相信我们没有投敌叛变。今后主要的任务就是交待男女关系问题。假如交待得好,就让我们结婚。但是我们并不想结婚。后来又说,交待得好,就让我调回内地。陈清扬也可以调上级医院。所以我在招待所写了一个多月交待材料,除了出公差,没人打搅,我用复写纸写,正本是我的,副本是她的。我们有一模一样的交待材料。

后来人保组的同志找我商量,说是要开个大的批斗会。所有在人保组受过审查的人都要参加,包括投机倒把分子,贪污犯,以及各种坏人。我们本该属于同一类,可是团领导说了,我们年轻,交待问题的态度好,所以又可以不参加。但是有人攀我们,说都受审查,他们为什么不参加。人保组也难办。所以我们必须参加。最后的决定是来做工作,动员我们参加。据说受受批斗,思想上有了震动,以后可以少犯错误。既然有这样的好处,为什么不参加。到了开会的日子,场部和附近生产队来了好几千人,我们和好多别的人站到台上去。等了好半天,听了好几篇批判稿,才轮到我们王陈二犯。原来我们的问题是思想淫乱,作风腐败,为了逃避思想改造,逃到山里去。后来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下山弃暗投明。听了这样的评价,我们心情激动,和大家一起振臂高呼:打倒王二!打倒陈清扬!斗过这一台,我们就算没事了,但是还得写交待,因为团领导要看。在十五队后山上,陈清扬有一回很冲动,要给我生一群小崽子,我没要。后来我想,生生也不妨,再跟她说,她却不肯生了,而且她总是理解成我要干那件事。她说,要干就干,没什么关系。我想纯粹为我,这样太自私了,所以就很少干。何况开荒很累,没力气干。我所能交待的事就是在地头休息时摸她的乳房。

旱季里开荒时,到处是热风,身上没有汗,可是肌肉干疼。最热时,只能躺在树下睡觉。枕着竹筒,睡在棕皮蓑衣上,我奇怪为什么没人让我交待蓑衣的事。那是农场的劳保用品,非常贵。我带进山两件,一件是我的,一件是从别人门口顺手拿来的。一件也没拿回来。一直到我离开云南,也没人让我交还蓑衣。

我们在地头休息时,陈清扬拿斗笠盖住脸,敞开衬衣的领口,马上就睡着了。我把手伸进去,有很优美的浑圆的感觉。后来我把扣子又解开几个,看见她的皮肤是浅红色。虽然她总穿着衣服干活,可是阳光透过了薄薄的布料。至于我,总是光膀子,已经黑得像鬼一样。

陈清扬的乳房是很结实的两块,躺着的时候给人这样的感觉。但是其它地方很纤细。过了二十多年,大模样没怎么变,只是rǔ头变得有点大,有点黑。她说这是女儿做的孽。那孩子刚出世,像个粉红色的小猪,闭着眼一口叼祝糊那个地方狠命地吃,一直把她吃成个老太太,自己却长成个漂亮大姑娘,和她当年一样。

年纪大了,陈清扬变得有点敏感。我和她在饭店里重温旧情,说到这类话题,她就有恐慌之感。当年不是这样。那时候在交待材料里写到她的乳房,我还有点犹豫。她说,就这么写。我说,这样你就暴露了。她说,暴露就暴露,我不怕#糊还说是自然长成这样,又不是她捣了鬼。至于别人听说了有什么想法,不是她的问题。

过了这么多年我才发现,陈清扬是我的前妻哩。交待完问题人家叫我们结婚。我觉得没什么必要了。可是领导上说,不结婚影响太坏,非叫去登记不可。上午登记结婚,下午离婚。我以为不算呢。乱秧秧的,人家忘了把发的结婚证要回去。结果陈清扬留了一张。我们拿这二十年前发的破纸头登记了一间双人房。要是没有这东西,就不许住在一间房子里。二十年前不这样。二十年前他们让我们住在一间房子里写交待材料,当时也没这个东西。

我写了我们住在后山上的事。团领导要人保组的人带话说,枝节问题不要讲太多,交待下一个案子罢。听了这话,我发了犟驴脾气:妈妈的,这是案子吗?陈清扬开导我说:这世界上有多少人,每天要干多少这种事,又有几个有资格成为案子。我说其实这都是案子,只不过领导上查不过来。她说既然如此,你就交待罢。所以我交待道:那天夜里,我们离开了后山,向做案现场进发。

第七章

我后来又见到陈清扬,和她在饭店里登记了房间,然后一起到房间里去,我伸手帮她脱下大衣。陈清扬说,王二变得文明了。这说明我已经变了很多。以前我不但相貌凶恶,行为也很凶恶。

我和陈清扬在饭店里又做了一回案。那里暖气烧得很暖,还装着茶色玻璃。我坐在沙发上,她坐在床上,聊了一会儿天。逐渐有了犯罪的气氛。我说,不是让我看有多耷拉吗,我看看。她就站起来,脱了外衣,里面穿着大花的衬衫。然后她又坐下去,说,还早一点。过一会服务员来送开水。他们有钥匙,连门都不敲就进来了。我问她,碰上了人家怎么说,她说,她没被碰上过。但是听说人家会把门一摔,在外面说:真他妈的讨厌!

我和陈清扬逃进山以前,有一次我在猪场煮猪食。那时我要烧火,要把猪菜切碎(所谓猪菜,是番薯藤、水葫芦一类东西),要往锅里加糠添水。我同时做着好几样事情。而军代表却在一边碟碟不休,说我是如何之坏。他还让我去告诉我的臭婊子陈清扬,她是如何之坏。忽然间我暴怒起来,抡起长勺,照着粱上挂的盛南瓜籽的葫芦劈去,把它劈成两半。军代表吓得一步跳出房去。如果他还要继续数落我,我就要砍他脑袋了。我是那样凶恶,因为我不说话。

后来在人保组,我也不大说话,包括人家捆我的时候。所以我的手经常被捆得乌青。陈清扬经常说话。她说:大嫂,捆疼了,或者:大嫂,给我拿手绢垫一垫。我头发上系了一块手绢。她处处与人合作,苦头吃得少。我们处处都不一样。

陈清扬说,以前我不够文明。在人保组里,人家给我们松了绑。那条绳子在她的衬衣上留下了很多道痕迹。这是因为那绳子平时放在烧火的棚子里,沾上了锅灰和柴草沫。她用不灵活的手把痕迹掸掉,只掸了前面,掸不了后面。等到她想叫我来掸时,我已经一步跨出门去。等到她追出门去,我已经走了很远,我走路很快,而且从来不回头看。就因为这些原因,她根本就不爱我,也说不上喜欢。

照领导定的性,我们在后山上干的事,除了她像考拉那次之外,都不算案子。像我们在开荒时干的事,只能算枝节问题。所以我没有继续交待下去。其实还有别的事。当时热风正烈,陈清扬头枕双臂睡得很熟。我把她的衣襟完全解开了。这样她袒露出上身,好像是故意的一样。天又蓝又亮,以致阴影里都是蓝黝黝的光。忽然间我心里一动,在她红彤彤的身体上俯身下去。我都忘了自己干了些什么了。我把这事说了出来,以为陈清扬一定不记得。可是她说,“记得记得!那会儿我醒了。你在我肚脐上亲了一下吧?好危险,差一点爱上你。”

陈清扬说,当时她刚好醒来,看见我那颗乱蓬蓬的头正在她肚子上,然后肚脐上轻柔的一触。那一刻她也不能自持。但是她还是假装睡着,看我还要干什么。可是我什么都没干,抬起头来往四下看看,就走开了。

我写的交待材料里说,那天夜里,我们离开后山,向做案现场进发,背上背了很多坛坛罐罐,计划是到南边山里定居。那边土地肥沃,公路两边就是一人深的草。不像十五队后山,草只有半尺高。那天夜里有月亮,我们还走了一段公路,所以到天明将起雾时,已经走了二十公里,上了南面的山。具体的说,到了章风寨南面的草地上,再走就是森林。我们在一棵大青树下露营,拣了两块干牛粪生了一堆火,在地上铺了一块塑料布。然后脱了一切衣服(衣服已经湿了),搂在一起,裹上三条毯子,滚成一个球,就睡着了。睡了一个小时就被冻醒。三重毯子都湿透了,牛粪火也灭了。树上的水滴像倾盆大雨往下掉。空气里漂着的水点有绿豆大小。那是在一月里,旱季最冷的几天。山的阴面就有这么潮。

陈清扬说,她醒时,听见我在她耳边打机关枪。上牙碰下牙,一秒钟不只一下。而且我已经有了热度。我一感冒就不容易好,必须打针。她就爬起来说,不行,这样两个人都要病。快干那事。我不肯动,说道:忍忍罢。一会儿就出太阳。后来又说:你看我干得了吗?案发前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案发时的情形是这样:陈清扬骑在我身上,一起一落,她背后的天上是白茫茫的雾气。这时好像不那么冷了,四下里传来牛铃声。这地方的老傣不关牛,天一亮水牛就自己跑出来。那些牛身上拴着木制的铃裆,走起来发出闷闷的响声。一个庞然大物骤然出现在我们身边,耳边的刚毛上挂着水珠。那是一条白水牛,它侧过头来,用一只眼睛看我们。

白水牛的角可以做刀把,晶莹透明很好看。可是质脆容易裂。我有一把匕首,也是白牛角把,却一点不裂,很难得。刃的材料也好,可是被人保组收走了。后来没事了,找他们要,却说找不到了。还有我的猎枪,也不肯还我。人保组的老郭死乞白咧地说要买,可是只肯出五十块钱,最后连枪带刀,我一样也没要回来。

我和陈清扬在饭店里做案之前聊了好半天。最后她把衬衣也脱下来,还穿着裙子和皮靴。我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把她的头发撩了起来。她的头发有不少白的了。

陈清扬烫了头。她说,以前她的头发好,舍不得烫。现在没关系了。她现在当了副院长,非常忙,也不能每天洗头。除此之外,眼角脖子下有不少皱纹。她说,女儿建议她去做整容手术。但是她没时间做。

后来她说,好啦,看罢,就去解乳罩。我想帮她一把,也没帮上。扣在前面,我把手伸到后面去了。她说看来你没学坏,就转过身来让我看。我仔细看了一阵,提了一点意见。不知为什么,她有点脸红,说,好啦,看也看过了。还要干什么?就要把乳罩戴上。我说,别忙,就这样罢。她说,怎么,还要研究我的结构?我说,那当然。现在不着急,再聊一会。她的脸望红了,说道:王二,你一辈子学不了好,永远是个混蛋。

我在人保组,罗校耗来看我,趴窗户一看,我被捆得像粽子一样。他以为案情严重,我会被枪毙掉,把一盒烟从窗里扔进来,说道:二哥,哥们儿一点意思,然后哭了。罗校耗感情丰富,很容易哭。我让他点着了烟从窗口递进来,他照办了,差点肩关节脱臼才递到我嘴上,然后他问我还有什么事要办,我说没有。我还说,你别招一大群人来看我,他也照办了,他走后,又有一帮孩子爬上窗台看,正看见我被烟熏的睁一眼闭一眼,样子非常难看。打头的一个不禁说道:耍流氓。我说,你爸你妈才耍流氓,他们不流氓能有你?那孩子抓了些泥巴扔我。等把我放开,我就去找他爸,说道:今天我在人保组,被人像捆猪一样捆上。令郎人小志大,趁那时朝我扔泥巴。那人一听,揪祝蝴儿子就揍。我在一边看完了才走,陈清扬听说这事,就有这种评价:王二,你是个混蛋。

其实我并非永远是混蛋。我现在有家有口,已经学了不少好。抽完了那根烟,我把她抱过来,很熟练地在她胸前爱抚一番,然后就想脱她的裙子。她说:别忙,再聊会儿,你给我也来支烟,我点了一支烟,抽着了给她。

陈清杨说,在章风山她骑在我身上一上一下,极目四野,都是灰蒙蒙的水雾。忽然间觉得非常寂寞,非常孤独。虽然我的一部分在她身体里磨擦,她还是非常寂寞,非常孤独。后来我活过来了,说道:换换,你看我的,我就翻到上面去。她说。那一回你比哪回都混蛋。

陈清扬说,那回我比哪回都混蛋,是指我忽然发现她的脚很小巧好看。因此我说,老陈,我准备当个拜脚狂。然后我把她两腿捧起来,吻她的脚心。陈清扬平躺在草地上,两手摊开,抓着草。忽然她一晃头,用头发盖住了脸,然后哼了一声。

我在交待材料里写道,那时我放开她的腿,把她脸上的头发抚开。陈清扬猛烈地挣扎,流着眼泪,但是没有动手。她脸上有两点很不健康的红晕。后来她不挣扎了,对我说,混蛋,你要把我怎么办。我说,怎么了。她又笑,说道:不怎么。接着来。所以我又捧起她的双腿。她就那么躺着不动,双手平摊,牙咬着下唇,一声不响。如果我多看她一眼,她就笑笑。我记得她脸特别白,头发特别黑,整个情况就是这样的。

陈清扬说,那一回她躺在冷雨里,忽然觉得每一个毛孔都进了冷雨。她感到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忽然间一股巨大的快感劈进来。冷雾,雨水,都沁进了她的身体。那时节她很想死去。她不能忍耐,想叫出来,但是看见了我她又不想叫出来。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男人能叫她肯当着他的面叫出来。她和任何人都格格不入。

陈清扬后来和我说,每回和我做爱都深受折磨。在内心深处她很想叫出来,想抱住我狂吻,但是她不乐意。她不想爱别人,任何人都不爱;尽管如此,我吻她脚心时,一股辛辣的感觉还是钻到她心里来。

我和陈清扬在章风山上做爱,有一只老水牛在一边看。后来它哞了一声跑开了,只剩我们两人。过了很长时间,天渐渐亮了。雾从天顶消散。陈清扬的身体沾了露水,闪起光来。我把她放开,站起来,看见离寨子很近,就说:走。于是离开了那个地方,再没回去过。

第八章

我在交待材料里说,我和陈清扬在刘大爹后山上做案无数。这是因为刘大爹的地是熟地,开起来不那么费力。生活也安定,所以温饱生淫欲。那片山上没人,刘大爹躺在床上要死了。山上非雾即雨,陈清扬腰上束着我的板带,上面挂着刀子。脚上穿高统雨靴,除此之外不着一丝。

陈清扬后来说,她一辈子只交了我一个朋友。她说,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在河边的小屋里谈到伟大友谊。人活着总要做几件事情,这就是其中之一。以后她就没和任何人有过交情。同样的事做多了没意思。

我对此早有预感。所以我向她要求此事时就说:老兄,咱们敦敦伟大友谊如何?人家夫妇敦伦,我们无伦可言,只好敦友谊。她说好。怎么敦?正着敦反着敦?我说反着敦。那时正在地头上。因为是反着敦,就把两件蓑衣铺在地上,她趴在上面,像一匹马,说道:你最好快一点,刘大爹该打针了。我把这些事写迸了交待材料,领导上让我交待:

1、谁是“敦伦”;2、什么叫“敦敦”伟大友谊;3、什么叫正着敦,什么叫反着敦。

把这些都说清以后,领导上又叫我以后少掉文,是什么问题就交待什么问题。

在山上敦伟大友谊时,嘴里喷出白气。天不那么凉,可是很湿,抓过一把能拧出水来。就在蓑衣旁边,蚯蚓在爬。那片地真肥。后来玉米还没熟透,我们就把它放在捣臼堕捣,这是山上老景颇的作法。做出的玉米耙耙很不坏。在冷水里放着,好多天不坏……

陈清扬趴在冷雨里,乳房摸起来像冷苹果。她浑身的皮肤绷紧,好像抛过光的大理石。后来我把小和尚拔出来,把jīng液射到地里,她在一边看着,面带惊恐之状。我告诉她:这样地会更肥。她说:我知道,后来又说:地里会不会长出小王二来,——这像个大夫说的话吗?

雨季过去后,我们化装成老傣,到清平赶街。后来的事我已经写过,我在清平遇上了同学,虽然化了装,人家还是一眼就认出我来,我的个子太高,装不矮。人家对我说:二哥。你跑哪儿去了。我说:我不会讲汉话啦#轰然尽力加上一点怪腔,还是京片子。一句就漏馅了。

回到农场是她的主意。我自己既然上了山,就不准备下去。她和我上山,是为了伟大友谊。我也不能不陪她下去。其实我们随时可以逃走,但她不乐意。她说现在的生活很有趣。陈清扬后来说,在山上她也觉得很有趣。漫山冷雾时,腰上别着刀子,足蹬高统雨靴,走到雨丝里去。但是同样的事做多了就不再有趣。所以她还想下山,忍受人世的摧残。

我和陈清扬在饭店里重温伟大友谊,说到那回从山上下来,走到岔路口上,那地方有四条岔路,各通一方。东西南北没有关系,一条通到国外,是未知之地;一条通到内地;一条通到农场;一条是我们来的路。那条路还通到户撒。那里有很多阿伧铁匠,那些人世世代代当铁匠。我虽然不是世世代代,但我也能当铁匠,我和那些人熟得很,他们都佩服我的技术。阿伧族的女人都很漂亮,身上挂了很多铜箍和银钱,陈清扬对那种打扮十分神往,她很想到山上去当个阿伧。那时雨季刚过。云从四面八方升起来。天顶上闪过一缕缕阳光。我们有各种选择,可以到各方向去。所以我在路口上站了很久。后来我回内地时,站在公路上等汽车,也有两种选择,可以等下去,也可以回农场去。当我沿着一条路走下去的时候,心里总想着另一条路上的事。这种时候我心里很乱。

陈清扬说过;我天资中等,手很巧,人特别浑。这都是有所指的。说我天资中等,我不大同意,说我特别浑,事实俱在,不容抵赖。至于说我手巧,可能是自己身上体会出来的,我的手的确很巧,不光表现在摸女人方面。手掌不大,手指特长,可以做任何精细的工作,山上那些阿伦铁匠打刀刃比我好,可是要比在刀上刻花纹,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所以起码有二十个铁匠提出过,让我们搬过去,他打刀刃我刻花纹,我们搭一伙。假如当初搬了过去,可能现在连汉话都不会说了。

假如我搬到一位阿伦大哥那里去住,现在准在黑洞洞的铁匠铺里给户撒刀刻花纹。在他家泥泞的后院里,准有一大窝小崽子,共有四种组合形式:

1、陈清扬和我的;2、阿伧大哥和阿伧大嫂的;3、我和阿伧大嫂的;4、陈清扬和阿伧大哥的。

陈清扬从山上背柴回来,撩起衣裳,露出极壮硕的乳房,不分青红皂白,就给其中一个喂奶。假如当初我退回山上去,这样的事就会发生。

陈清扬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因为它没有发生,实际发生的是,我们回了农场,写交待材料出斗争差。虽然随时都可以跑掉,但是没有跑。这是真实发生了的事。

陈清扬说,我天资平常,她显然没把我的文学才能考虑在内。我写的交待材料人人都爱看。刚开始写那些东西时,我有很大抵触情绪。写着写着就入了迷。这显然是因为我写的全是发生过的事。发生过的事有无比的魅力。

我在交待材料里写下了一切细节,但是没有写以下已经发生的事情:

我和陈清扬在十五队后山上,在草房里干完后,到山涧里戏水。山上下来的水把红土剥光,露出下面的蓝粘土来。我们爬到蓝粘土上晒太阳。暖过来后,小和尚又直立起来。但是刚发泄过,不像急色鬼。于是我侧躺在她身后,枕着她的头发进入她的身体。我们在饭店里,后来也是这么重温伟大友谊。我和陈清扬侧躺在蓝粘土上,那时天色将晚,风也有点凉。躺在一起心平气和,有时轻轻动一下,据说海豚之间有生殖性的和娱乐性的两种搞法,这就是说,海豚也有伟大友谊。我和陈清扬连在一起,好像两只海豚一样。

我和陈清扬在蓝粘土上,闭上眼睛,好像两只海豚在海里游动。天黑下来,阳光逐渐红下去。天边起了一片云,惨白惨白,翻着无数死鱼肚皮,瞪起无数死鱼眼睛。山上有一股风,无声无息地吹下去。天地间充满了悲惨的气氛。陈清扬流了很多眼泪。她说是触景伤情。

我还存了当年交待材料的副本,有一回拿给一位搞英美文学的朋友看,他说很好,有维多利亚时期地下校旱的韵味。至于删去的细节,他也说删得好,那些细节破坏了故事的完整性。我的朋友真有大学问。我写交待材料时很年轻,没什么学问(到现在也没有学问),不知道什么是维多利亚时期地下校旱。我想的是不能教会厂别人。我这份交待材料不少人要看。假如他们看了情不自禁也去搞破鞋,那倒不伤大雅,要是学会了这个,那可不大好。

我在交待材料里还漏掉了以下事实,理由如前所述。我们犯了错误,本该被枪毙,领导上挽救我们,让我写交待材料,这是多么大的宽大#葫以我下走决心,只写出我们是多么坏。

我们俩在刘大爹后山上时,陈清扬给自己做了一件筒裙,想穿了它化装成老傣,到清平去赶街。可是她穿上以后连路都走不了啦。走到清平南边遇到一条河,山上下来的水像冰一样凉,像腌雪里红一样绿,那水有齐腰深,非常急。我走过去,把她用一个肩膀扛起来,径直走过河才放下来。我的一边肩膀正好和陈清扬的腰等宽,记得那时她的脸红得利害。我还说,我可以把你扛到清平去,再扛回来,比你扭扭捏捏地走更快。她说,去你妈的罢。

筒裙就像个布筒子,下口只有一尺宽。会穿的人在里面可以干各种事,包括在大街上撒尿,不用蹲下来。陈清扬说,这一手她永远学不会。在清平集上观摹了一阵,她得到了要扮就扮阿伦的结论。回来的路是上山,而且她的力气都耗光了。每到跨沟越坎之处,她就找个树墩子,姿仪万方地站上去,让我扛她。

回来的路上扛着她爬披。那时旱季刚到,天上白云纵横,阳光灿烂。可是山里还时有小雨。红土的大板块就分外的滑。我走上那块烂泥板,就像初次上冰场。那时我右手扣祝糊的大腿,左手提着猎枪,背上还有一个背篓,走在那滑溜溜的斜面上,十分吃力。忽然间我向左边滑动,马上要滑进山沟,幸亏手里有条枪,拿枪拄在地上。那时我全身绷紧,拼了老命,总算支持住了。可这个笨蛋还来添乱,在我背上扑腾起来,让我放她下去。那一回差一点死了。

等我刚能喘过气来,就把枪带交到右手,抡起左手在她屁股上狠狠打了两巴掌,隔了薄薄一层布,倒显得格外光滑。她的屁股很圆。jī巴,感觉非常之好的啦#糊挨了那两下登时老实了。非常的乖,一声也不吭。

当然打陈清扬屁股也不是好事,但是我想别的破鞋和野汉子之间未必有这样的事。这件事离了题,所以就没写。

第九章

我和陈清扬在章风山上做爱时,她还很白,太阳穴上的血管清晰可见。后来在山里晒得很黑。回到农场又变得白皙。后来到了军民共建边防时期,星期天机务站出一辆大拖拉机,拉上一车有问题的人到砖窑出砖。出完了砖再拉到边防线上的生产队去,和宣传队会齐。我们这一车是历史反革命,贼,走资派,搞破鞋的等等,敌我矛盾人民内部都有,干完了活到边境上斗争一台,以便巩固政治边防。出这种差公家管饭,武装民兵押着蹲在地上吃。吃完了我和陈清扬倚着拖拉机站着,过来一帮老婆娘,对她品头论足。结论是她真白,难怪搞破鞋。

我去找过人保组老郭,问他们叫我们出这种差是什么意思。他们说,无非是让对面的坏人知道这边厉害,不敢过来。本来不该叫我们去,可是凑不齐人数。反正我们也不是好东西,去去也没什么的。我说去去原是不妨,你叫人别揪陈清扬的头发。搞急了老子又要往山上跑。他说他不知道有这事,一定去说说。其实我早想上山,可是陈清扬说,算了,揪揪头发又怎么了。

我们出斗争差时,陈清扬穿我的一件学生制服。那衣服她穿上非常大,袖子能到掌心,领子拉起来能遮住脸腮。后来她把这衣服要走了。据说这衣服还在,大扫除擦玻璃她还穿。挨斗时她非常熟练,一听见说到我们,就从书包里掏出一双洗得干干净净用麻绳拴好的解放鞋,往脖子上一挂,等待上台了。陈清扬说,在家里刚洗过澡,她拿我那件衣服当浴衣穿!

那时她表演给女儿看,当年怎么挨斗。人是撅着的,有时还得抬脸给人家看,就和跳巴西桑巴舞一样。那孩子问道:我爸呢?陈清扬说:你爸爸坐飞机。那孩子就格格笑,觉得非常有趣。我听见这话,觉得如有芒刺在背。第一,我也没坐飞机。挨斗时是两个校耗川押我,他俩非常客气,总是先道歉说:王哥,多担戴。然后把我撅出去。押她的是宣传队的两个小骚货,又撅胳膊又揪头发,照她说的好像人家对我比对她还不好,这么说对当年那两个校耗川不公平。第二,我不是她爸爸。等斗完了我们,就该演节目了。把我们撵下台,撵上拖拉机,连夜开回场部去。每次出过斗争差,陈清扬都性欲勃发。

我们跑回农场来,受批判,出斗争差,这也是一阵阵的。有时候团长还请我们到他家坐,说起我们犯错误,他还说,这种错误他也犯过。然后就和陈清扬谈前列腺。这时我就告辞,除非他叫我修手表。有时候对我们很坏,一礼拜出两次斗争差。这时政委说,像王二陈清扬这样的人,就是要斗争,要不大家都会跑到山上去,农场还办不办。凭心而论,政委说的也有道理,而且他没有前列腺炎。所以陈清扬书包里那双破鞋老不扔,随时备用。过了一段时间,不再叫我们出斗争差,有一回政委出去开会,团长到军务科说了说,就把我放回内地去了。

有关斗争差的事是这样的:当地有一种传统的娱乐活动,就是斗破鞋。到了农忙时大家都很累。队长说,今晚上娱乐一下,斗斗破鞋。但是他们怎么娱乐的,我可没见过。他们斗破鞋时,总把没结婚的人都撵走。再说,那些破鞋面黑如锅底,奶袋低垂,我不爱看。后来来了一大批军队干部,接管了农场,就下令不准斗破鞋。理由是不讲政策。但是到了军民共建时期,又下令说可以斗破鞋,团里下了命令,叫我们到宣传队报到,准备参加斗争。马上我就要逃进山去,可是陈清扬不肯跟我走。她还说,她无疑是当地斗过的破鞋里最漂亮的一个。斗她的时候,周围好几个队的人都去看,这让她觉得无比自豪。

团里叫我们随宣传队活动,是这么交待的:我们俩是人民内部矛盾,这就是说,罪恶不彰,要注意政策。但是又说,假如群众愤怒了,要求狠狠斗我们,那就要灵活掌握。结果群众见了我们就愤怒。宣传队长是团长的人,他和我们私交也不坏,跑到招待所来和我们商量:能不能请陈大夫受点委屈?陈清扬说,没有关系。下回她就把破鞋挂在了脖子上,但是大家还是不满意。他只好让陈清扬再受点委屈。最后他说,大家都是明白人,我也不多说。您二位多担戴吧。

我和陈清扬出斗争差的时候,开头总是呆在芭蕉树后面。那里是后台。等到快轮到我们时,她就站起来,把头上的发卡取下来衔在嘴里,再一个个别好,翻起领口,拉下袖子,背过双手,等待受捆了。

陈清扬说,他们用竹批绳,综绳来捆她,总把她的手捆肿。所以她从家里带来了晾衣服的棉绳。别人也抱怨说,女人不好捆。浑身圆滚滚,一点不吃绳子。与此同时,一双大手从背后擒祝糊的手腕,另一双手把她紧紧捆起来,捆成五花大绑。

后来人家把她押出去,后面有人揪祝糊的头发,使她不能往两边看,也不能低下头,所以她只能微微侧过头去,看汽灯青白色的灯光,有时她正过头来,看见一些陌生的脸,她就朝那人笑笑。这时她想,这真是个陌生的世界!这里发生了什么,她一点不了解。

陈清扬所了解的是,现在她是破鞋。绳子捆在她身上,好像一件紧身衣。这时她浑身的曲线毕露。她看到在场的男人裤裆里都凸起来。她知道是因为她,但为什么这样,她一点不理解。

陈清扬说,出斗争差时,人家总要揪着她头发让她往四下看,为此她把头发梳成两缕,分别用皮筋系住,这样人家一只手提祝糊的手腕,另一只手揪她的头发就特别方便。她就这样被人驾驶着看到了一切,一切部流进她心里。但是她什么都不理解。但是她很愉快,人家要她做的事她都做到了,剩下的事与她无关。她就这样在台上扮演了破鞋。

等到斗完了我们,就该演文艺节目了。我们当然没资格看,就被撵上拖拉机,拉回场部去。开拖拉机的师傅早就着急回家睡觉,早就把机器发动起来。所以连陈清扬的绑绳也来不及松开。我把她抱上拖车,然后车上颠得很,天又黑,还是解不开。到了场部以后,索性我把她扛回招待所,在电灯下慢慢解。这时候陈清场面有酡颜、说道:敦伟大友谊好吧?我都有点等不急了!

陈清扬说,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像个礼品盒,正在打开包装,于是她心花怒放,她终于解脱了一切烦恼,用不着再去想自己为什么是破鞋,到底什么是破鞋,以及其它费解的东西:我们为什么到这个地方来,来干什么等等。现在她把自己交到了我手里。

在农场里,每回出完了斗争差,陈清扬还要求敦伟大友谊。那时总是在桌子上。我写交待材料也在那张桌子上,高度十分合适。她在那张桌上像考拉那样,快感如潮,经常禁不住喊出来。那时黑着灯,看不见她的模样。我们的后窗总是开着的,窗后是一个很陡的坡。但是总有人来探头探脑,那些脑袋露在窗台上好像树枝上的寒鸦。我那张桌子上老放着一些山梨,硬碍人牙咬不动,只有猪能吃。有时她拿一个从我肩上扔出去,百发百中,中弹的从陡坡上滚下去。这种事我不那么受用,最后射出的jīng液都冷冰冰,不瞒你说,我怕打死人,像这样的事倒可以写进交待材料,可是我怕人家看出我在受审查期间继续犯错误,给我罪加一等。

第十章

后来我们在饭店里重温伟大友谊,谈到各种事情。谈到了当年的各种可能性,谈到了我写的交待材料,还谈到了我的小和尚。那东西一听别人淡到它,就激昂起来,蠢动个不停。因此我总结道,那时人家要把我们锤掉,但是没有锤动。我到今天还强硬如初。为了伟大友谊,我还能光着屁股上街跑三圈。我这个人,一向不大知道要脸。不管怎么说,那是我的黄金时代。虽然我被人当成流氓。我认识那里好多人,包括赶马帮的流浪汉,山上的老景颇等等。提起会修表的王二,大家都知道。我和他们在火边喝那种两毛钱一斤的酒,能喝很多。我在他们那里大受欢迎。

除了这些人,猪场里的猪也喜欢我,因为我喂猪时,猪食里的糠比平时多三倍。然后就和司务长吵架,我说,我们猪总得吃饱吧。我身上带有很多伟大友谊,要送给一切人。因为他们都不要,所以都发泄在陈清扬身上了。

我和陈清扬在饭店里敦伟大友谊,是娱乐性的。中间退出来一次,只见小和尚上血迹斑斑。她说,年纪大了,里面有点薄,你别那么使劲。她还说,在南方呆久了,到了北方手就裂。而蛤咧油的质量下降,抹在手上一点用都不管。说完了这些话,她拿出一小瓶甘油来,抹在小和尚上面。然后正着敦,说话方便。我就像一根待解的木料,躺在她分开的双腿中间。

陈清扬脸上有很多浅浅的皱纹,在灯光下好像一条条金线。我吻她的嘴,她没反对。这就是说,她的嘴唇很柔软,而且分开了。以前她不让我吻她嘴唇,让我吻她下巴和脖子交界的地方。她说,这样刺激性欲。然后继续谈到过去的事。

陈清扬说,那也是她的黄金时代。虽然被人称做破鞋,但是她清白无辜。她到现在还是无辜的。听了这话,我笑起来。但是她说,我们在干的事算不上罪孽。我们有伟大友谊,一起逃亡,一起出斗争差,过了二十年又见面,她当然要分开两腿让我趴进来。所以就算是罪孽,她也不知罪在何处。更主要的是,她对这罪恶一无所知。

然后她又一次呼吸急促起来。她的脸变得赤红,两腿把我用力夹紧,身体在我下面绷紧,压抑的叫声一次又一次穿过牙关,过了很久才松驰下来。这时她说很不坏。

很不坏之后,她还说这不是罪孽。因为她像苏格拉底,对一切都一无所知。虽然活了四十多岁,眼前还是奇妙的新世界。她不知道为什么人家要把她发到云南那个荒凉的地方,也不知为什么又放她回来。不知道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把她押上台去斗争,也不知道为什么又说她不是破鞋,把写好的材料又抽出来。这些事有过各种解释,但没有一种她能听懂。她是如此无知,所以她无罪。一切法律书上都是这么写的。

陈清扬说,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忍受摧残,一直到死。想明了这一点,一切都能泰然处之。要说明她怎会有这种见识,一切都要回溯到那一回我从医院回来,从她那里经过进了山。我叫她去看我,她一直在犹豫。等到她下定了决心,穿过中午的热风,来到我的草房前面,那一瞬间,她心里有很多美丽的想像。等到她进了那间草房,看见我的小和尚直挺挺,像一件丑恶的刑具。那时她惊叫起来,放弃了一切希望。

陈清扬说,在此之前二十多年前一个冬日,她走到院子里去。那时节她穿着棉衣,艰难地爬过院门的门槛。忽然一粒砂粒钻进了她的眼睛。这是那么的疼,冷风又是那样的割脸,眼泪不停地流。她觉得难以忍受,立刻大哭起来,企图在一张小床上哭醒,这是与生俱来的积习,根深蒂固。放声大哭从一个梦境进入另一个梦境,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奢望。

陈清扬说,她去找我时,树林里飞舞着金蝇。风从所有的方向吹来,穿过衣襟,爬到身上。我呆的那个地方可算是空山无人。炎热的阳光好像细碎的云母片,从天顶落下来。在一件薄薄的白大褂下,她已经脱得精光。那时她心里也有很多奢望。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她的黄金时代,虽然那时她被人叫作破鞋。

陈清扬说,她到山里找我时,爬过光秃秃的山岗。风从衣服下面吹进来,吹过她的性敏感带,那时她感到的性欲,就如风一样捉摸不定。它放散开,就如山野上的凤。她想到了我们的伟大友谊,想起我从山上急匆匆地走下去。她还记得我长了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论证她是破鞋时,目光笔直地看着她。她感到需要我,我们可以合并,成为雄雌一体。就如幼小时她爬出门槛,感到了外面的风。天是那么蓝,阳光是那么亮,天上还有鸽子在飞。鸽哨的声音叫人终身难忘。此时她想和我交谈,正如那时节她渴望和外面的世界合为一体,溶化到天地中去。假如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那实在是太寂寞了。

陈清扬说,她到我的小草房里去时,想到了一切东西,就是没想到小和尚。那东西太丑,简直不配出现在梦幻里。当时陈清扬也想大哭一场,但是哭不出来,好像被人捏住了喉咙。这就是所谓的真实。真实就是无法醒来。那一瞬间她终于明白了在世界上有些什么,下一瞬间她就下定了决心,走上前来,接受摧残,心里快乐异常。

陈清扬还说,那一瞬间,她又想起了在门槛上痛哭的时刻。那时她哭了又哭,总是哭不醒。而痛苦也没有一点减小的意思。她哭了很久,总是不死心。她一直不死心,直到二十年后面对小和尚。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面对小和尚。但是以前她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

陈清扬说,她面对这丑恶的东西,想到了伟大友谊。大学里有个女同学,长得丑恶如鬼(或者说,长得也是这个模样),却非要和她睡一个床。不但如此,到夜深入静的时候,还要吻她的嘴,摸她的乳房。说实在的,她没有这方面的嗜好。但是为了交情,她忍住了。如今这个东西张牙舞爪,所要求的不过是同一种东西。就让它如愿以尝,也算是交友之道。所以她走上前来,把它的丑恶深深埋葬,心里快乐异常。

陈清扬说,到那时她还相信自己是无辜的。甚至直到她和我逃进深山里去,几乎每天都敦伟大友谊。她说这丝毫也不能说明她有多么坏,因为她不知道我和我的小和尚为什么要这样。她这样做是为了伟大友谊,伟大友谊是一种诺言。守信肯定不是罪孽。她许诺过要帮助我,而且是在一切方面。但是我在深山里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彻底玷污了她的清白。

第十一章

我写了很长时间交待材料,领导上总说,交待得不彻底,还要继续交待。所以我以为,我的下半辈子要在交待中度过。最后陈清扬写了一篇交待材料,没给我看,就交到了人保组。此后就再没让我们写材料。不但如此,也不叫我们出斗争差。不但如此,陈清扬对我也冷淡起来。我没情没绪地过了一段时间,自己回了内地。她到底写了什么,我怎么也猜不出来。

从云南回来时我损失了一切东西:我的枪,我的刀,我的工具,只多了一样东西,就是档案袋鼓了起来。那里面有我自己写的材料,从此不管我到什么地方,人家都能知道我是流氓。所得的好处是比别人早回城,但是早回来没什么好,还得到京郊插队。

我到云南时,带了很全的工具,桌拿子、小台钳都有。除了钳工家具,还有一套修表工具。住在刘大爹后山上时,我用它给人看手表。虽然空山寂寂,有些马帮却从那里过。有人让我鉴定走私表,我说值多少就值多少。当然不是白干。所以我在山上很活得过。要是不下来,现在也是万元户。

至于那把双筒猎枪,也是一宝。原来当地卡宾枪老套筒都不希罕,就是没见过那玩意。筒子那么粗,又是两个管,我拿了它很能唬人。要不人家早把我们抢了。我,特别是刘老爹,人家不会抢,恐怕要把陈清扬抢走。至于我的刀,老拴在一条牛皮大带上。牛皮大带又老拴陈清扬腰上。睡觉做爱都不摘下来。她觉得带刀很气派。所以这把刀可以说已经属于陈清扬。枪和刀我已说过,被人保组要走了。我的工具下山时就没带下来,就放在山上,准备不顺利时再往山上跑。回来时行色匆匆,没顾上去拿,因此我成了彻底的穷光蛋。

我对陈清扬说,我怎么也想不出来在最后一篇交待里她写了什么。她说,现在不能告诉我,要告诉我这件事,只能等到了分手的时候,第二天她要回上海,她叫我送她上车站。

陈清扬在各个方面都和我不同。天亮以后,洗了个冷水澡(没有热水了),她穿戴起来。从内衣到外衣,她都是一个香喷喷的lady。而我从内衣到外衣都是一个地道的土流氓,无怪人家把她的交待材料抽了出来,不肯抽出我的。这就是说,她那破裂的处女膜长了起来。而我呢,根本就没长过那个东西。除此之外,我还犯了教唆之罪,我们在一起犯了很多错误,既然她不知罪,只好都算在我账上。

我们结了账,走到街上去。这时我想,她那篇交待材料一定淫秽万分。看交待材料的人都心硬如铁,水平无比之高,能叫人家看了受不住,那还好得了?陈清扬说,那篇材料里什么也没写,只有她真实的罪孽。

陈清扬说她真实的罪孽,是指在清平山上。那时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着紧裹祝韩腿的筒裙,头发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际。天上白云匆匆,深山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刚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打得非常之重,火烧火撩的感觉正在飘散。打过之后我就不管别的事,继续往山上攀登。

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部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在车站上陈清扬说,这篇材料交上去,团长拿起来就看。看完了面红耳赤,就像你的小和尚。后来见过她这篇交待材料的人,一个个都面红耳赤,好像小和尚。后来人保组的人找了她好几回,让她拿回去重写,但是她说,这是真实情况,一个字都不能改。人家只好把这个东西放进了我们的档案袋。

陈清扬说,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组里,人家把各种交待材料拿给她看,就是想让她明白,谁也不这么写交待。但是她偏要这么写。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事最后写出来,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以前她承认过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前者该当出斗争差,后者就该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但是谁也没权力把我们五马分尸,所以只好把我们放了……

陈清扬告诉我这件事以后,火车就开走了。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全文完)

智慧与国学

我有一位朋友在内蒙古插过队,他告诉我说,草原上绝不能有驴。假如有了的话,所有的马群都要“炸”掉。原因是这样的:那个来自内地的、长耳朵的善良动物来到草原上,看到了马群,以为见到了表亲,快乐地奔了过去;而草原上的马没见过这种东西,以为来了魔鬼,被吓得一哄而散。于是一方急于认表亲,一方急于躲鬼,都要跑到累死了才算。近代以来,确有一头长耳朵怪物,奔过了中国的原野,搅乱了这里的马群,它就是源于西方的智慧。假如这头驴可以撵走,倒也简单。问题在于撵不走。于是就有了种种针对驴的打算:把它杀掉,阉掉,让它和马配骡子,没有一种是成功的。现在我们希望驴和马能和睦相处,这大概也不可能。有驴子的地方,马就养不住。其实在这个问题上,马儿的意见最为正确:对马来说,驴子的确是可怕的怪物。

让我们来看看驴子的古怪之处。当年欧几里得讲几何学,有学生发问道,这学问能带来什么好处?欧几里得叫奴隶给他一块钱,还讽刺他道:这位先生要从学问里找好处啊!又过了很多年,法拉第发现了电磁感应,演示给别人看,有位贵妇人说:这有什么用?法拉第反问道:刚生出来的小孩子有什么用?按中国人的标准,这个学生和贵妇有理,欧几里得和法拉第没有理:学以致用嘛,没有用处的学问哪能叫做学问。西方的智者却站在老师一边,赞美欧几里得和法拉第,鄙薄学生和贵妇。时至今日,我们已经看出,根直露地寻求好处,恐怕不是上策。这样既不能发现欧氏几何,也不能发现电磁感应,最后还要吃很大的亏。怎样在科学面前掩饰我们要好处的暧昧心情,成了一个难题。

有学者指出,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有重实用的倾向。他们还以为,这一点并不坏。抱着这种态度,我们很能欣赏一台电动机。这东西有“器物之用”,它对我们的生活有些贡献。我们还可以像个迂夫子那样细列出它有“抽水之用”、“通风之用”,等等。如何得到“之用”,还是个问题,于是我们就想到了发明电动机的那个人——他叫做西门子或者爱迪生。他的工作对我们可以使用电机有所贡献,换言之,他的工作对器物之用又有点用,可以叫做“器物之用之用”。像这样林林总总,可以揪出一大群:法拉第、麦克斯韦,等等,分别具有“之用之用之用”或更多的之用。像我这样的驴子之友看来,这样来想问题,岂止是有点笨,简直是脑子里有块榆木疙瘩,嗓子里有一口痰。我认为在器物的背后是人的方法与技能,在方法与技能的背后是人对自然的了解,在人对自然了解的背后,是人类了解现在、过去与未来的万丈雄心。按老派人士的说法,它该叫做“之用之用之用之用”,是末节的末节。一个人假如这样看待人类最高尚的品行,何止是可耻,简直是可杀。而区区的物品,却可以叫“之用”,和人亲近了很多。总而言之,以自己为中心,只要好处;由此产生的狼心狗肺的说法,肯定可以把法拉第、爱迪生等人气得在坟墓里打滚。

在西方的智慧里,怎样发明电动机,是个已经解决了的问题,所以才会有电动机。罗素先生就说,他赞成不计成败利钝地追求客观真理。这话还是有点绕。我觉得西方的智者有一股不管三七二十一,总要把自己往聪明里弄的劲头儿。为了变得聪明,就需要种种知识。不管电磁感应有没有用,我们先知道了再说。换言之,追求智慧与利益无干,这是一种兴趣。现代文明的特快列车竟发轫于一种兴趣,说来叫人不能相信,但恐怕真是这样。

中国人还认为,求学是痛苦的,学海无涯苦做舟。学童不仅要背四书五经,还要挨戒尺板子,仅仅是因为考虑到他们的承受力,才没有动用老虎凳。学习本身很痛苦,必须以更大的痛苦为推动力,和调教牲口没有本质的区别。当然,夫子曾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但他老人家是圣人,和我们不一样。再说,也没人敢打他的板子。从书上看,孟子曾从思辨中得到一些快乐。但春秋以后到近代,再没有中国人敢说学习是快乐的了。一切智力的活动都是如此,谁要说动脑子有乐趣,最轻的罪名也是不严肃——顺便说一句,我认为最严肃的东西是老虎凳,对坐在上面的人来说,更是如此。据我所知,有些外国人不是这样看问题。维特根斯坦在临终时,回顾自己一生的智力活动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还有一个物理学家说:我就要死了,带上两道难题去问上帝。在天堂里享受永生的快乐他还嫌不够,还要在那里讨论物理!总的来说,学习一事,在人家看来快乐无比,而在我们眼中则毫无乐趣,如同一个太监面对后宫佳丽。如此看来,东西方两种智慧的区别,不仅是驴和马的区别,而且是叫驴和骗马的区别。那东西怎么就没了,真是个大问题!

作为驴子之友,我对爱马的人也有一种敬意。通过刻苦的修炼来完善自己,成为一个敬祖宗畏鬼神、俯仰皆能无愧的好人,这种打算当然是好的。唯一使人不满意的是,这个好人很可能是个笨蛋。直愣愣地想什么东西有什么用处,这是任何猿猴都有的想法。只有一种特殊的裸猿(也就是人类),才会时时想到“我可能还不够聪明”#葫以,我不满意爱马的人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也许在这个问题上可以提出一个骡子式的折衷方案:你只有变得更聪明,才能看到人间的至善。但我不喜欢这样的答案。我更喜欢驴子的想法:智慧本身就是好的。有一天我们都会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还会有人在走着。死掉以后的事我看不到。但在我活着的时候,想到这件事,心里就很高兴。

物理学家海森堡给上帝带去的那两道难题是相对论和湍流。他还以为后一道题太难,连上帝都不会。我也有一个问题,但我不想向上帝提出,那就是什么是智慧。假如这个问题有答案,也必定在我的理解范围之外。当然,不是上帝的人对此倒有些答案,但我总是不信。相比之下我倒更相信苏格拉底的话: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罗素先生说,虽然有科学上的种种成就,但我们所知甚少,尤其是面对无限广阔的未知,简直可以说是无知的。与罗素的注释相比,我更喜欢苏格拉底的那句原话,这句话说得更加彻底。他还有些妙论我更加喜欢: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智慧一文不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这对某种偏向是种解毒剂。

如果说我们都一无所知,中国的读书人对此肯定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孔夫子说自己知天命而且不逾矩,很显然,他不再需要知道什么了。后世的人则以为:天已经生了仲尼,万古不长如夜了。再后来的人则以为,精神原子弹已经炸过,世界上早没有了未解决的问题。总的来说,中国人总要以为自己有了一种超级的知识,博学得够够的、聪明得够够的,甚至巴不得要傻一些。直到现在,还有一些人以为,因为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可以坐待世界上一切寻求智慧者的皈依——换言之,我们不仅足够聪明,还可以担任联合国救济署的角色,把聪明分给别人一些。我当然不会反对这样说:我们中国人是全世界、也是全宇宙最聪明的人。一种如此聪明的人,除了教育别人,简直就无事可干。

马克*吐温在世时,有一次遇到了一个人,自称能让每个死人的灵魂附上自己的体。他决定通过这个人来问候一下死了的表兄,就问道:你在哪里?死表哥通过活着的人答道:我在天堂里。当然,马克·吐温很为表哥高兴。但问下去就不高兴了——你现在喝什么酒?灵魂答道:在天堂里不喝酒。又问抽什么烟?回答是不抽烟。再问干什么?答案是什么都不干,只是谈论我们在人间的朋友,希望他们到这里和我们相会。这个处境和我们有点相像,我们这些人现在就无事可干,只能静待外国物质文明破产,来投靠我们的东方智慧。这话梁任公1920年就说过,现在还有人说。洋鬼子在物质堆里受苦,我们享受天人合一的大快乐,正如在天堂里的人闲着没事拿人间的朋友磕磕牙,我们也有了机会表示自己的善良了。说实在的,等人来这点事还是洋鬼子给我们找的。要不是达·伽马找到好望角绕了过来,我们还真闲着没事干。从汉代到近代,全中国那么多聪明人,可不都在闲着:人文学科弄完了,自然科学没得弄。马克·吐温的下一个问题,我国的一些人文学者就不一定爱听了:等你在人间的朋友们都死掉,来到了你那里,再谈点什么?是啊是啊,全世界的人都背弃了物质文明,投奔了我们,此后再干点什么?难道重操旧业,去弄八股文?除此之外,再搞点考据、训诂什么的。过去的读书人有这些就够了,而现在的年轻人未必受得了。把拥有这种超级智慧比作上天堂,马克·吐温的最后一个问题深得我心:你是知道我的生活方式的,有什么方法能使我不上天堂而下地狱,我倒很想知道!言下之意是:忍受地狱毒火的煎熬,也比阔了没事要好。是啊是啊!我宁可做个苏格拉底那样的人,自以为一无所知,体会寻求知识的快乐,也不肯做个“智慧满盈”的儒士,忍受这种无所事事的煎熬!

我有位阿姨,生了个傻女儿,比我大几岁,不知从几岁开始学会了缝扣子。她大概还学过些别的,但没有学会。总而言之,这是她唯一的技能。我到她家去坐时,每隔三到五分钟,这傻丫头都要对我狂嚎一声:“我会缝扣子!”我知道她的意思:她想让我向她学缝扣子。但我就是不肯,理由有二;其一,我自己会缝扣子;其二,我怕她扎着我。她这样爱我,让人感动。但她身上的味也很难闻。

我在美国留学时,认得一位青年,叫做戴维。我看他人还不错,就给他讲解中华文化的真谛,什么忠孝、仁义之类。他听了居然不感动,还说:“我们也爱国。我们也尊敬老年人。这有什么?我们都知道!”我听了不由得动了邪火,真想扑上去咬他。之所以没有咬,是因为想起了傻大姐,自觉得该和她有点区别,所以悻悻然地走开,心里想道:妈的!你知道这些,还不是从我们这里知道的。礼义廉耻,洋人所知没有我们精深,但也没有儿奸母、子食父、满地拉屎。东方文化里所有的一切,那边都有,之所以没有投入全身心来讲究,主要是因为人家还有些别的事情。

假如我那位傻大姐学会了一点西洋学术,比方说,几何学,一定会跳起来大叫道:人所以异于禽兽者,几稀!这东西就是几何学!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确没有哪种禽兽会几何学。那时她肯定要逼我跟她学几何,如果我不肯跟她学,她定要说我是禽兽之类,并且责之以大义。至于我是不是已经会了一些,她就不管了。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她能学会这东西,而是说她只要会了任何一点东西,都会当作超级智慧,相比之下那东西是什么倒无所谓。由这件事我想到超级知识的本质。这种东西罗素和苏格拉底都学不会,我学起来也难。任何知识本身,即便烦难,也可以学会。难就难在让它变成超级,从中得到大欢喜、大欢乐,无限的自满、自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那种品行。这种品行我的那位傻大姐身上最多,我身上较少。至于罗素、苏格拉底两位先生,他们身上一点都没有。

傻大姐是个知识的放大器,学点东西极苦,学成以后极乐。某些国人对待国学的态度与傻大姐相近。说实在的,他们把它放得够大了。拉封丹寓言里,有一则《大山临盆》,内容如下:大山临盆,天为之崩,地为之裂,日月星辰,为之无光。房倒屋坍,烟尘滚滚,天下生灵,死伤无数……最后生下了一只耗子。中国的人文学者弄点学问,就如大山临盆一样壮烈。当然,我说的不止现在,而且有过去,还有未来。

正如迂夫子不懂西方的智慧,也能对它品头论足一样,罗素没有手舞足蹈的品行,但也能品出其中的味道——大概把对自己所治之学的狂热感情视作学问本身乃是一种常见的毛病,不独中国人犯,外国人也要犯。他说:人可能认为自己有无穷的财源,而且这种想法可以让他得到一些(何止是一些!罗素真是不懂——王注)满足。有人确实有这种想法,但银行经理和法院一般不会同意他们。银行里有账目,想骗也骗不成;至于在法院里,我认为最好别吹牛,搞不好要进去的。远离这两个危险的常葫,躲在人文学科的领域之内,享受自满自足的大快乐,在目前还是可以的;不过要有人养。在自然科学里就不行:这世界上每年都有人发明永动机,但谁也不能因此发财。顺便说一句,我那位傻大姐,现在已经五十岁了,还靠我那位不幸的阿姨养活着。

生命科学与骗术

我的前半生和科学有缘,有时学习科学,有时做科学工作,但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充当科学的辩护士,在各种江湖骗子面前维护它的名声——这使我感到莫大的荣幸。身为一个中国人,由于有独特的历史背景,很难理解科学是什么。我在匹兹堡大学的老师许悼云教授曾说,中国人先把科学当作洪水猛兽,后把它当作呼风唤雨的巫术,直到现在,多数学习科学的人还把它看成宗教来顶礼膜拜,而他自己终于体会到,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但是,这种体会过于深奥,对大多数中国人不适用。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科学有移山倒海的威力,是某种叫做“科学家”的人发明出的、我们所不懂的古怪门道。基于这种理解,中国人很容易相信一切古怪门道都是科学,其中就包括了可以呼风唤雨的气功和让药片穿过塑料瓶的特异功能。我当然要说,这些都不是科学。要把这些说明白并不容易——对不懂科学的人说明什么是科学,就像要对三岁孩子说明什么是性一样,难于启齿。

物理学家维纳曾说,在理论上人可以通过一根电线来传输。既然如此,你怎么能肯定地说药片不可能穿过药瓶?爱因斯坦说,假如一个车厢以极高的速度运动,其中的时间就会变慢。既然如此,三国时的徐庶为什么就不能还在人间?答案是:维纳、爱因斯坦说话,不该让外行人听见。我还听说有位山里人进城,看到城里的电灯,就买个灯泡回家,把它用皮绳吊起来,然后指着它破口大骂:“妈的,你为什么不亮!”很显然,城里人点电灯,也不该让山里人看到。现在的情况是:人家听也听到了,看也看到了,我们负有解释之责。我的解释是这样的:科学对于公众来说,确实犯下了过于深奥的罪孽。虽然如此,科学仍然是理性的产物。它是世界上最老实、最本分的东西,而气功呼风唤雨,药片穿瓶子,就不那么老实。

大贤罗素曾说,近代以来,科学建立了权威。这种权威和以往一切权威都不同,它是一种理性的权威,或者说,它不是一种真正的权威。科学所说的一切,你都不必问它是从谁嘴里说出来的,那人可不可信,因为你可以用纸笔或者实验来验证。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有验证数学定理的修养,更不见得拥有实验室,但也不出大格——数学修养可以学出来,实验设备也可以置办。数学家证明了什么,总要把自己的证明写给人看;物理学家做出了什么,也要写出实验条件和过程。总而言之,科学家声称自己发明、发现了什么,都要主动接受别人的审查。

我们知道,司法上有无罪推定一说,要认定一个人有罪,先假设他是无罪的,用证据来否定这个假设。科学上认定一个人的发现,也是从他没发现开始,用证据来说明他确实发现了。敏感的读者会发现,对于个人来说,这后一种认定,是个有罪推定。举例来说,我王某人在此声称自己最终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我当然不是认真说的!),就等于把自己置于骗子的地位。直到我拿出了证明,才能脱罪。鉴于此事的严重性,我劝读者不要轻易尝试。

假如特异功能如某些作家所言,是什么生命科学大发现的话,在特异功能者拿出足以脱罪的证明之前,把他们称为骗子,显然不是冒犯,因为科学的严肃性就在于此。现在有几位先生努力去证明特异功能有鬼,当然有功于世道,但把游戏玩颠倒了——按照前述科学的规则,我们必须首先推定:特异功能本身就是鬼,那些人就是骗子;直到他们有相反的证据。如果有什么要证明的,也该让他们来证明。

现在来说说科学的证明是什么。它是如此的清楚、明白、可信,绝不以权威压人,也绝不装神弄鬼。按罗素的说法,这种证明会使读者感到,假如我不信他所说的就未免太笨。按维纳所说的条件(他说的条件现在做不到),假如我不相信人可以通过电线传输,那我未免太笨;按爱因斯坦所说的条件(他说的条件现在也做不到),假如我不相信时间会变慢,也未免太笨。这些条件太过深奥,远不是特异功能的术者可以理解的。虽然那些人可能看过些科普读物,但连科普都没看懂。在大家都能理解的条件之下,不但药片不能穿过塑料瓶,而且任何刚性的物体都不可能穿过比自身小的洞而且毫发无损,术者说药片穿过了分子间的缝隙,显然是不要脸了。那些术者的证明,假如有谁想要接受,就未免太笨。如果有人持相反的看法,必然和“骗”字有关,或行骗、或受骗。假如我没有勇气讲这些话,也就不配做科学的弟子。因为我们已经被逼到了这个地步,假如不把这个“骗”字说出来,就只好当笨蛋了。

关心‘特异功能”或是“生命科学”的人都知道,像药片穿瓶子、耳朵识字这类的事,有时灵,有时不灵。假如你认真去看,肯定碰上他不灵,而且也说不出什么时候会灵。假如你责怪他们:为什么不把特异功能搞好些再出来表演,就拿他们太当真了。仿此我编个笑话,讲给真正的科学家听:有一位物理学家致电瑞典科学院说:本人发现了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实现受控核聚变,但现在把方法忘掉了。我保证把方法想起来,但什么时候想起来不能保证。在此之前请把诺贝尔物理奖发给我。当然,真正的物理学家不会发这种电报,就算真的出了忘掉方法的事,也只好吃哑巴亏。我们国家的江湖骗子也没发这种电报,是因为他们层次太低。他们根本想不到骗诺贝尔奖,只能想到混吃混喝,或者写几本五迷三道的书,骗点稿费。

按照许悼云教授的意见,中国人在科学面前,很容易失去平常心。科学本身太过深奥,这是原因之一。民族主义是另一个原因。假设特异功能或是生命科学是外国人发明的,到中国来表演,相信此时它已深深淹没在唾液和粘痰的海洋里。众所周知,现代科学发祥于外国,中国人搞科学,是按洋人发明的规则去比赛规定动作。很多人急于发明新东西,为民族争光。在急迫的心情下,就大胆创新,打破常规,创造奇迹。举例来说,五八年大跃进时就发明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一样,上点岁数的都记得:一根铁管,一头拍扁后,做成单簧管的样子,用一片刀片做簧片。他们说,冷水从中通过,就可以变成热水,彻底打破热力学第二定律。这种东西叫做“超声波”,被大量制造,下在澡堂的池子里。据我所见,它除了割破洗澡者的屁股,别无功能;我还见到一个人的脚筋被割断,不知他现在怎样了。“特异功能”、“生命科学”就是九十年代的“超声波”。“超声波”的发明者是谁,现在已经不可考,但我建议大家记下现在这些名字,同时也建议一切人:为了让自己的儿女有脸做人,尽量不要当骗子。很显然,这种发明创造,丝毫也不能为民族争光,只是给大家丢丑,所以让那些假发明的责任者溜掉有点不公道。我还建议大家时时想到:整个人类是一个物种,科学是全人类的事业,它的成就不能为民族所专有,所以它是全人类的光荣;这样就能有一些平常心。有了平常心,也就不容易被人骗。

我的老师曾说,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学习科学,尤其要有平常心。如罗素所言,科学在“不计利害地追求客观真理”。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如此淳朴和善良。尤瑟纳尔女士说:“当我计算或写作时,就超越了性别,甚至超越了人类。”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是如此崇高的事业。我用大师们的金玉良言劝某些成年人学好。不用别人说,我也觉得此事有点可笑。

现在到了结束本文的时候,可以谈谈我对所谓“生命科学”的看法了。照我看,这里包含了一些误会。从表面上看,科学只认理不认人,仿佛它是个开放的领域,谁都能来弄一把,但在实际上,它又是最困难的事业,不是谁都能懂,所以它又最为封闭。从表面上看,科学不断创造奇迹,好像很是神奇,但在实际上,它绝无分毫的神奇之处——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言,科学是对真正事实的实事求是——它创造的一切,都是本分得来的;其中包含的血汗、眼泪和艰辛,恐非外人所能知道。但这不是说,你只要说有神奇的事存在,就会冒犯到我。我还有些朋友相信基督死了又活过来,这比药片穿瓶更神奇!这是信仰,理当得到尊重。科学没有理由去侵犯合理的宗教信仰。但我们现在见到的是一种远说不上合理的信仰在公然强奸科学——一个弱智、邪恶、半人半兽的家伙,想要奸污智慧女神,它还流着口水、吐着粘液、口齿不清地说道:“我配得上她#糊和我一样的笨!”——我想说的是:你搞错了。换个名字,到别处去试试吧。

道德保守主义及其他

为《东方》的社会伦理漫谈专栏写文章时,我怀有一种特殊的责任感,期待自己的工作能为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做出一点贡献。然而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随时保持内省的状态是我们的传统,不能丢掉。

我记得在我之前写这个专栏的何怀宏先生,写过一篇讨论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能否随经济发展提高的文章,得出了“可以存疑”的结论。对于某些人来说,何先生的结论不能令人满意。结论似乎应当是可以提高而且必须提高。如果是这样,那篇文章就和大多数文章一样,得到一种号召积极行动的结论。

号召积极行动的结论虽好,但不一定合理。再说,一篇文章还没有读,结论就已知道,也不大有趣。我认为,目前文化界存在着一种“道德保守主义”,其表现之一就是多数文章都会得到这种结论。

在道德这个论域,假如不持保守的立场,就不会一味地鼓吹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举例言之,假如你持宋儒的观点,就会认为,全社会没有了再醮的寡妇,所有的女孩子都躲在家里等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道德水平就是很高的,应该马上朝这个方向努力;而假设你是“五四”之后的文化人,就会认为这种做法道德水平有多高是有问题的,也就不急于朝那个方面努力。这个例子想要说明的是,当你急于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时,也许已经忽略了社会伦理方面发生的变革;而且这种变革往往受到了别的因素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因为我们国家很大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正在改变,这种变革也正在发生,所以如何去提高道德水平是个最复杂的问题;而当我们这样提出问题时,也就丧失了提高道德水平的急迫感。

前年夏天,我到外地开一个会——在此声明,我很少去开会,这个会议的伙食标准也不高——看到一位男会友穿了一件文化衫,上面用龙飞凤舞的笔迹写着一串英文:ok,let’s pee!总的来说,这个口号让人振奋,因为它带有积极、振奋的语调,这正是我们都想听到的。但是这个pee是什么意思不大明白,我觉得这个字念起来不大对头。回来一查,果不出我所料,是尿尿的意思。搞明白了全句的意思,我就觉得这话不那么激动人心了。众所周知,我们已过了要人催尿的年龄,在小便这件事上无须别人的鼓励。

我提到这件事,不是要讨论如何小便的问题,而是想指出,在做一件事之前,首先要弄明白是在干什么,然后再决定是不是需要积极和振奋。

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当然,有些人在这类事情上一向以为,无论干的是什么,积极和振奋总是好的。假如倒回几年,到了“文化革命”里,连我也是这样的人。当年我坚信,一切方向问题都已解决,只剩下一件事,“毛主席挥手我前进”,所以在回忆年轻时代的所作所为之时,唯一可以感到自豪的事就是:那段时间我一直积极而振奋,其他的事都只能令我伤心。

我个人认为,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价值取向,二是在这些取向上取得的成就;很显然,第一个方面是根本。倘若取向都变了,成就也就说不上,而且还会适得其反。因此,要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准就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弄清哪一种价值取向比较可取;二、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来推进它。坦白地说,我只关心第一个问题。换言之,我最关心pee是要干什么,在搞明白它是什么意思之前,对ok,let’s中包含的强烈语气无动于衷。我知道自己是个挺极端的例子;另一种极端的例子是对干什么毫不关心,只关心积极进取,狂热推动。我觉得自己所处的这个极端比较符合知识分子的身份,并为处于另一极端的朋友捏一把冷汗。假如他们凑巧持一种有益无害的价值取向,行为就会很好;假如不那么凑巧,就要成为一种很大的祸害。因为这个原故,他们的一生是否能于社会有益、于人类有益,就不再取决于自己,而是取决于机遇。正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思考何种社会伦理可取的人的责任就更重大了。

我本人关心社会伦理问题,是从研究同性恋始。我做社会学研究,但是这样一个研究题目当然和社会伦理问题有关系。现在有人说,同性恋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我反对这种说法,但不想在此详加讨论——我的看法是,同性恋是指一些人和他们的生活,说人家是种社会现象很不郑重。我要是说女人是种社会现象,大家以为如何?——我只想转述一位万事通先生在澡堂里对这个问题发表的宏论,他说:“同性恋那是外国的高级玩艺儿,我们这里有些人就会赶时髦……这艾滋病也不是谁想得就配得的!”在他说这些话时,我的一位调查对象就在一边坐着。后者告诉我说,他的同性恋倾向是与生俱来的。他既不是想赶时髦,也不是想得艾滋病。他还认为,生为一个同性恋者,是世间最沉重的事。我想,假如这位万事通先生知道这一切,也不会对同性恋做出轻浮、赶时髦这样的价值评判,除非他对自己说出的话是对是错也不关心。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伦理道德的论域也和其他论域一样,你也需要先明白有关事实才能下结论,而并非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只要你是个好人,或者说,站对了立场,一切都可以不言自明。不管你学物理也好,学数学也罢,都得想破了脑袋,才能得到一点成绩;假设有一个领域,你在其中想都不用想就能得到大批的成绩,那倒是很开心的事。不过,假如我有了这样的感觉,一定要先去看看心理医生。

在本文开始的时候,提出了“道德保守主义”这样一种说法。我以为“道德保守主义”和不问价值取向是否合理、只求积极进取的倾向,在现象上是一回事,虽然它们在逻辑上没有什么联系。这主要是因为假如你不考虑价值取向这样一个主要问题(换言之,你以为旧有的价值取向都是对的,无须为之动脑子),就会节省大量的精力,干起呼吁、提倡这类事情时,当然精力充沛,无人能比。

举例来说,有关传统道德里让寡妇守节,我们知道,有人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又有人说过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些先生没有仔细考虑过让寡妇守节是否合理,此种伦理是否有必要变革,所以才能如此轻松地得出要丧偶女士饿死这样一个可怕的结论。

喜欢萧伯纳的朋友一定记得,在《巴巴拉少校》一剧里,安德谢夫先生见到了平时很少见到的儿子斯泰芬。老先生要考较一下儿子,就问他能干点什么。他答道:干什么都不行,我的特长在于明辨是非。假如我理解得对,斯泰芬先生是说他在伦理道德方面有与生俱来的能力。安德谢夫把斯泰芬狠狠损了一顿,说道:你说的那件事,其实是世界上最难的事。

当然,这位老爷子不是在玩深沉,他的意思是说,你要明辨是非,就要把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都搞清。这是最高的智慧,绝不是最低的一种。这件事绝不轻松,是与非并不是不言自明的。

在伦理道德的论域里,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认为,只有详细地考虑有关证据,经过痛苦的思索过程,才能搞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就是这样考虑伦理问题的;另一种认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根本无须考虑,只剩下了如何行动的问题——我嫉妒这种立论的方式,这实在太省心。假设有位女子风华绝代,那么她可以认为,每个男人都会爱上她,而且这么想是有理由的。但我很难想象,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相信自己一拍脑袋想出来的东西就是对的;现在能想出的唯一例子就是圣灵充满的耶稣基督。我这辈子也不会自大到这种程度。还有一种东西可以拯救我们,那就是相信有一种东西绝对是对的,比如一个传统,一本小红书,你和它融为一体时,也就达到了圣灵充满的境界。

在这种状态下,你会感到一切价值取向上的是与非都一目了然,你会看到那些没有被“充满”的人都是那么堕落,因而充满了道德上的紧迫感。也许有一天,我会向这种诱惑屈服,但现在还不肯。

思维的乐趣

二十五年前,我到农村去插队时,带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奥维德的《变形记》,我们队里的人把它翻了又翻,看了又看,以致它像一卷海带的样子。后来别队的人把它借走了,以后我又在几个不同的地方见到了它,它的样子越来越糟。我相信这本书最后是被人看没了的。现在我还忘不了那本书的惨状。插队的生活是艰苦的,吃不饱,水土不服,很多人得了病,但是最大的痛苦是没有书看,倘若可看的书很多的话,《变形记》也不会这样悲惨地消失了。除此之外,还得不到思想的乐趣。我相信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经历:傍晚时分,你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地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剥夺了。当时我是个年轻人,但我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在我看来,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我插队的地方有军代表管着我们,现在我认为,他们是一批单纯的好人,但我还认为,在我这一生里,再没有谁比他们使我更加痛苦过了。他们认为,所谓思想的乐趣,就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用毛泽东思想来占领,早上早请示,晚上晚汇报,假如有闲暇,就去看看说他们自己“亚古都”的歌舞。我对那些歌舞本身并无意见,但是看过二十遍以后就厌倦了。假如我们看书被他们看到了,就是一场灾难,甚至“著迅鲁”的书也不成——小红书当然例外。顺便说一句,还真有人因为带了旧版的鲁迅著作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有一个知识可能将来还有用处,就是把有趣的书换上无趣的皮。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在一些宗教仪式中得到思想的乐趣,所以一直郁郁寡欢。像这样的故事有些作者也写到过,比方说,茨威格写过一部以此为题材的校旱《象棋》,可称是现代经典,但我不认为他把这种痛苦描写得十全十美了。这种痛苦的顶点不是被拘押在旅馆里没有书看、没有合格的谈话伙伴,而是被放在外面,感到天地之间同样寂寞,面对和你一样痛苦的同伴。在我们之前,生活过无数的大智者,比方说,罗素。牛顿、莎士比亚,他们的思想和著述可以使我们免于这种痛苦,但我们和他们的思想、著述,已经被隔绝了。一个人倘若需要从思想中得到快乐,那么他的第一个欲望就是学习。我承认,我在抵御这种痛苦方面的确是不够坚强,但我绝不是最差的一个。举例言之,罗素先生在五岁时,感到寂寞而凄凉,就想道:假如我能活到七十岁,那么我这不幸的一生才度过了十四分之一!但是等他稍大一点,接触到智者的思想的火花,就改变了想法。假设他被派去插队,很可能就要自杀了。

谈到思想的乐趣,我就想到了我父亲的遭遇。我父亲是一位哲学教授,在五六十年代从事思维史的研究。在老年时,他告诉我自己一生的学术经历,就如一部恐怖电影。每当他企图立论时,总要在大一统的官方思想体系里找自己的位置,就如一只老母鸡要在一个大搬家的宅院里找地方孵蛋一样。结果他虽然热爱科学而且很努力,在一生中却没有得到思维的乐趣,只收获了无数的恐慌。他一生的探索,只剩下了一些断壁残垣,收到一本名为《逻辑探索》的书里,在他身后出版。众所周知,他那一辈的学人,一辈子能留下一本书就不错。这正是因为在那些年代,有人想把中国人的思想搞得彻底无味。我们这个国家里,只有很少的人觉得思想会有乐趣,却有很多的人感受过思想带来的恐慌,所以现在还有很多人以为,思想的味道就该是这样的。

“文化革命”之后,我读到了徐迟先生写哥德巴赫猜想的报告文学,那篇文章写得很浪漫。一个人写自己不懂得的事就容易这样浪漫。我个人认为,对于一个学者来说,能够和同行交流,是一种起码的乐趣。陈景润先生一个人在小房子里证数学题时,很需要有些国外的数学期刊可看,还需要有机会和数学界的同仁谈谈。但他没有,所以他未必是幸福的,当然他比没定理可证的人要快活。把一个定理证了十几年,就算证出时有绝大的乐趣,也不能平衡。但是在寂寞里枯坐就更加难熬。假如插队时,我懂得数论,必然会有陈先生的举动,而且就是最后什么都证不出也不后悔;但那个故事肯定比徐先生作品里描写的悲惨。然而,某个人被剥夺了学习、交流、建树这三种快乐,仍然不能得到我最大的同情。这种同情我为那些被剥夺了“有趣”的人保留着。

“文化革命”以后,我还读到了阿城先生写知青下棋的校旱,这篇校旱写得也很浪漫。我这辈子下过的棋有五分之四是在插队时下的,同时我也从一个相当不错的棋手变成了一个无可救药的庸手。现在把下棋和插队两个词拉到一起,就能引起我生理上的反感。因为没事干而下棋,性质和手淫差不太多。我决不肯把这样无聊的事写进校旱里。

假如一个人每天吃一样的饭,干一样的活,再加上把八个样板戏翻过来倒过去地看,看到听了上句知道下旬的程度,就值得我最大的同情。我最赞成罗素先生的一句话:“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大多数的参差多态都是敏于思索的人创造出来的。当然,我知道有些人不赞成我们的意见。他们必然认为,单一机械,乃是幸福的本源。老子说,要让大家“虚其心而实其腹”,我听了就不是很喜欢;汉儒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我看来是个很卑鄙的行为。摩尔爵士设想了一个细节完备的乌托邦,但我像罗素先生一样,决不肯到其中去生活。在这个名单的末尾是一些善良的军代表,他们想把一切从我头脑中驱除出去,只剩一本270页的小红书。在生活的其他方面,某种程度的单调、机械是必须忍受的,但是思想决不能包括在内。胡思乱想并不有趣,有趣是有道理而且新奇。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有些人完全拒绝新奇。

我认为自己体验到最大快乐的时期是初进大学时,因为科学对我来说是新奇的,而且它总是逻辑完备,无懈可击,这是这个平凡的尘世上罕见的东西。与此同时,也得以了解先辈科学家的杰出智力。这就如和一位高明的棋手下棋,虽然自己总被击败,但也有机会领略妙招。在我的同学里,凡和我同等年龄、有同等经历的人,也和我有同样的体验。某些单调机械的行为,比如吃、排泄、性交,也能带来快感,但因为过于简单,不能和这样的快乐相比。艺术也能带来这样的快乐,但是必须产生于真正的大师,像牛顿、莱布尼兹、爱因斯坦那样级别的人物,时下中国的艺术家,尚没有一位达到这样的级别。恕我直言,能够带来思想快乐的东西,只能是人类智慧至高的产物。比这再低一档的东西,只会给人带来痛苦;而这种低档货,就是出于功利的种种想法。

有必要对人类思维的器官(头脑)进行“灌输”的想法,时下正方兴未艾。我认为脑子是感知至高幸福的器官,把功利的想法施加在它上面,是可疑之举。有一些人说它是进行竞争的工具,所以人就该在出世之前学会说话,在三岁之前背诵唐诗。假如这样来使用它,那么它还能获得什么幸福,实在堪虞。知识虽然可以带来幸福,但假如把它压缩成药丸子灌下去,就丧失了乐趣。当然,如果有人乐意这样来对待自己的孩子,那不是我能管的事,我只是对孩子表示同情而已。还有人认为,头脑是表示自己是个好人的工具,为此必须学会背诵一批格言、教条——事实上,这是希望使自己看上去比实际上要好,十足虚伪。这使我感到了某种程度的痛苦,但还不是不能忍受的。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这些人想要这样做,最重要的理由是道德;说得更确切些,是出于功利方面的考虑。因此他们就把思想分门别类,分出好的和坏的,但所用的标准很是可疑。他们认为,假如人们脑子里灌满了好的东西,天下就会太平。因此他们准备用当年军代表对待我们的态度,来对待年轻人。假如说,思想是人类生活的主要方面,那么,出于功利的动机去改变人的思想,正如为了某个人的幸福把他杀掉一样,言之不能成理。

有些人认为,人应该充满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格调低下的思想。这种说法听上去美妙,却使我感到莫大的恐慌。因为高尚的思想和低下的思想的总和就是我自己;倘若去掉一部分,我是谁就成了问题。假设有某君思想高尚,我是十分敬佩的;可是如果你因此想把我的脑子挖出来扔掉,换上他的,我绝不肯,除非你能够证明我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人既然活着,就有权保证他思想的连续性,到死方休。更何况那些高尚和低下完全是以他们自己的立场来度量的,假如我全盘接受,无异于请那些善良的思想母鸡到我脑子里下蛋,而我总不肯相信,自己的脖子上方,原来是长了一座鸡窝。想当年,我在军代表眼里,也是很低下的人,他们要把自己的思想方法、生活方式强加给我,也是一种脑移植。菲尔丁曾说,既善良又伟大的人很少,甚至是绝无仅有的,所以这种脑移植带给我的不光是善良,还有愚蠢。在此我要很不情愿地用一句功利的说法:在现实世界上,蠢人办不成什么事情。我自己当然希望变得更善良,但这种善良应该是我变得更聪明造成的,而不是相反。更何况赫拉克利特早就说过,善与恶为一,正如上坡和下坡是同一条路。不知道何为恶,焉知何为善?所以他们要求的,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

假设我相信上帝(其实我是不信的),并且正在为善恶不分而苦恼,我就会请求上帝让我聪明到足以明辨是非的程度,而绝不会请他让我愚蠢到让人家给我灌输善恶标准的程度。假若上帝要我负起灌输的任务,我就要请求他让我在此项任务和下地狱中做一选择,并且我坚定不移的决心是:选择后者。

假如要我举出一生最善良的时刻,那我就要举出刚当知青时,当时我一心想要解放全人类,丝毫也没有想到自己。同时我也要承认,当时我愚蠢得很,所以不仅没干成什么事情,反而染上了一身病,丢盔卸甲地逃回城里。现在我认为,愚蠢是一种极大的痛苦;降低人类的智能,乃是一种最大的罪孽。所以,以愚蠢教人,那是善良的人所能犯下的最严重的罪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决不可对善人放松警惕。假设我被大奸大恶之徒所骗,心理还能平衡;而被善良的低智人所骗,我就不能原谅自己。

假如让我举出自己最不善良的时刻,那就是现在了。可能是因为受了一些教育,也可能是因为已经成年,反正你要让我去解放什么人的话,我肯定要先问问,这些人是谁,为什么需要帮助;其次要问问,帮助他们是不是我能力所及;最后我还要想想,自己直奔云南去挖坑,是否于事有补。这样想来想去,我肯定不愿去插队。领导上硬要我去,我还得去,但是这以后挖坏了青山、造成了水土流失等等,就罪不在我。一般人认为,善良而低智的人是无辜的。假如这种低智是先天造成的,我同意。但是人可以发展自己的智力,所以后天的低智算不了无辜——再说,没有比装傻更便当的了。当然,这结论绝不是说当年那些军代表是些装傻的奸邪之辈——我至今相信他们是好人。我的结论是:假设善恶是可以判断的,那么明辨是非的前提就是发展智力,增广知识。然而,你劝一位自以为已经明辨是非的人发展智力,增广见识,他总会觉得你让他舍近求远,不仅不肯,还会心生怨恨。我不愿为这样的小事去得罪人。

我现在当然有自己的善恶标准,而且我现在并不比别人表现得坏。我认为低智、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按这个标准,别人说我最善良,就是我最邪恶时;别人说我最邪恶,就是我最善良时。当然我不想把这个标准推荐给别人,但我认为,聪明、达观、多知的人,比之别样的人更堪信任。基于这种信念,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就丧失了很多机会。

我们这个民族总是有很多的理由封锁知识、钳制思想、灌输善良,因此有很多才智之士在其一生中丧失了学习、交流、建树的机会,没有得到思想的乐趣就死掉了。想到我父亲就是其中的一个,我就心中黯然;想到此类人士的总和有恒河沙数之多,我就趋向于悲观。此种悲剧的起因,当然是现实世界里存在的种种问题。伟大的人物总认为,假设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像他期望的那样善良——更确切地说,都像他期望的那样思想,“思无邪”,或者“狠斗私字一闪念”,世界就可以得救。提出这些说法的人本身就是无邪或者无私的,他们当然不知邪和私是什么,故此这些要求就是:我没有的东西,你也不要有。无数人的才智就此被扼杀了。考虑到那恒河沙数才智之士的总和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庞大资源,这种想法就是打算把整个大海装入一个瓶子之中。我所看到的事实是,这种想法一直在买行中,也就是说,对于现实世界的问题,从愚蠢的方面找办法。据此我认为,我们国家自汉代以后,一直在进行思想上的大屠杀;而我能够这样想,只说明我是幸存者之一。除了对此表示悲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了。

我虽然已活到了不惑之年,但还常常为一件事感到疑惑:为什么有很多人总是这样的仇恨新奇,仇恨有趣。古人曾说: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但我有相反的想法。假设历史上曾有一位大智者,一下发现了一切新奇、一切有趣,发现了终极真理,根绝了一切发现的可能性,我就情愿到该智者以前的年代去生活。这是因为,假如这种终极真理已经被发现,人类所能做的事就只剩下了依据这种真理来做价值判断。从汉代以后到近代,中国人就是这么生活的。我对这样的生活一点都不喜欢。

我认为,在人类的一切智能活动里,没有比做价值判断更简单的事了。假如你是只公兔子,就有做出价值判断的能力——大灰狼坏,母兔子好;然而兔子就不知道九九表。此种事实说明,一些缺乏其他能力的人,为什么特别热爱价值的领域。倘若对自己做价值判断,还要付出一些代价;对别人做价值判断,那就太简单、太舒服了。讲出这样粗暴的话来,我的确感到羞愧,但我并不感到抱歉。因为这种人士带给我们的痛苦实在太多了。

在一切价值判断之中,最坏的一种是:想得太多、太深奥、超过了某些人的理解程度是一种罪恶。我们在体验思想的快乐时,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不幸的是,总有人觉得自己受了伤害。诚然,这种快乐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体验到的,但我们不该对此负责任。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取消这种快乐,除非把卑鄙的嫉妒计算在内——这世界上有人喜欢丰富,有人喜欢单纯;我未见过喜欢丰富的人妒恨、伤害喜欢单纯的人,我见到的情形总是相反。假如我对科学和艺术稍有所知的话,它们是源于思想乐趣的浩浩江河,虽然惠及一切人,但这江河决不是如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为他们而流,正如以思想为乐趣的人不是为他们而生一样。

对于一位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精英更为重要。人当然有不思索、把自己变得愚笨的自由;对于这一点,我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的。问题在于思索和把自己变聪明的自由到底该不该有。喜欢前一种自由的人认为,过于复杂的思想会使人头脑昏乱。这所上去似乎有些道理。假如你把深山里一位质朴的农民请到城市的化工厂里,他也会因复杂的管道感到头晕,然而这不能成为取消化学工业的理由。所以,质朴的人们假如能把自己理解不了的事情看作是与己无关的事,那就好了。

假如现在我周围的世界又充满了“文革”时的军代表和道德教师,只能使我惊,不能使我惧。因为我已经活到了四十二岁。我在大学里遇到了把知识当作幸福来传播的数学教师,他使学习数学变成了一种乐趣。我遇到了启迪我智慧的人。我有幸读到了我想看的书——这个书单很是庞杂,从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一直到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校旱。这最后一批书实在是很不堪的,但我总算是把不堪的东西也看到了。当然,我最感谢的是那些写了好书的人,比方说,萧伯纳、马克·吐温、卡尔维诺、杜拉斯等等,但对那些写了坏书的人也不怨恨。我自己也写了几本书,虽然还没来得及与大陆读者见面,但总算获得了一点创作的快乐。这些微不足道的幸福就能使我感到在一生中稍有所得,比我父亲幸福,比那些将在思想真空里煎熬一世的年轻人幸福。作为一个有过幸福和痛苦两种经历的人,我期望下一代人能在思想方面有些空间来感到幸福,而且这种空间比给我的大得多。而这些呼吁当然是对那些立志要当军代表和道德教师的人而发的。

文化之争

罗素先生在《权力论》一书里,提到有一种僧侣的权力,过去掌握在教士们手里。他还说,在西方,知识分子是教士的后裔。另外,罗素又说,中国的儒学也拥有僧侣的权力。这就使人想到,中国知识分子是儒士的后裔。教士和儒士拥有的知识来自一些圣书,《圣经》或者《论语》之类。而近代知识分子,即便不是全部,起码也是一部分人,手里并没有圣书。他们令人信服,全凭知识;这种知识本身就可以取信于人。奇怪的是,这后一种知识并不能带来权力。

把儒学和宗教并列,肯定会招来一些反对。儒学没有凭借神的名义,更没有用天堂和地狱来吓唬人。但它也编造了一个神话,就是假如你把它排除在外,任何人都无法统治,天下就会乱作一团,什么秩序、伦理、道德都不会有。这个神话唬住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直到现在还有人相信。罗素说,对学者的尊敬从来就不是出于真知,而是因为想象中他具有的魔力。我认为,儒学的魔力就是统治神话的魔力。当然,就所论及的内容来说,儒学是一种哲学,但是圣人说的那些话都是些断语,既没有什么证据,也没有什么逻辑。假如不把统治的魔力估计在内,很难相信大家会坚信不移。

罗素所说的“真知”是指科学。这种知识,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只要肯花工夫,就能学会。众所周知,科学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特别是在价值的领域。因此有人说它浅薄。不过,假如你真的花了些时间去学,就会发现,它和儒学有很大的不同。

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地记住。我相信,假如孔子或者孟子死而复生,看到后世的儒生总在重复他们说过的只言片语,一定会感到诧异。当然,也不能说这些儒生只是些留声机。因为他们在圣人之言前面都加上了前缀“夫子曰”。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按我的理解,这种复制是通过背诵来完成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背诵对儒士也是有利可图的。我们知道,有些人用背诵《韦氏大字典》的方式来学习英文。与过去背圣人书可以得到的利益相比,学会英文的利益实在太小。假设你真的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就掌握了统治的魔力,可以学而优则仕,当个官老爷;而会背诵字典的人只能去当翻译,拿千字20元的稿酬。这两种背诵真不可同日而语。

现在我们来看看科学。如果不提它的复杂性,它是一些你知道了就会同意的东西。它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同,和“天人合一”也不同。这后两句话我知道了很多年,至今还没有同意。更重要的是,科学并不提倡学者成为某种精神的复制品,也不自称有某种魔力。因为西方知识分子搞出了这种东西,所以不再受人尊重。假如我们相信罗素先生的说法,西方知识分子就是这样拆了自己的台。可恨的是,他们不但拆了自己的台,还要来拆中国知识分子的台。更可恨的是,有些中国知识分子也要来拆自己的台——晚生正是其中的一人。

自从近代以来,就有一种关于传统文化的争论。我们知道,文化是人类的生活方式,它有很多方面。而此种争论总是集中在如何对待传统哲学之上,所以叫做“文化之争”多少有点名不副实。在争论之中,总要提到中外有别,中国有独特的国情。照我看,争论中有一方总在暗示着传统学术统治的魔力,并且说,在中国这个地方,离开了这种魔力是不行的。假如我理解得不错,说中国离开了传统学术独特的魔力就不行,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两个问题。其一是说,作为儒学传统嫡系子孙的那些人离开了这种魔力就不成。其二是说,整个中国的芸芸众生离开了这种魔力就不行。把这两件事伙在一起来说,显然是很不恰当。如果分开来说,第一个问题就很是明白。儒学的嫡系子孙们丧失了统治的魔力之后,就沦为雇员,就算当了教授、研究员,地位也不可与祖先相比。对于这种状况,罗素先生有个说明:“知识分子发现他们的威信因自己的活动而丧失,就对当代世界感到不满。”他说的是西方的情形。在中国,这句话应该改为:某些中国知识分子发现自己的权威因为西方知识分子的活动而丧失,所以仇恨西洋学术和外国人。至于第二个问题,却是越说越暧昧难明。我总是在怀疑,有些人心里想着第一个问题,嘴上说着第二个问题。凭良心说,我很希望自己怀疑错。

我们知道,优秀的统帅总是选择于己有利的战场来决战。军事家有谋略是件好事,学者有谋略好不好就值得怀疑。赞成传统文化的人现在有一种说法,以为任何民族都要尊重自己的文化传统,否则就没有前途。晚生以为,这种说法有选择战场的嫌疑。在传统这个战场上,儒士比别人有利。不是儒士的人有理由拒绝这种挑战。前不久晚生参与了一种论战,在论战中,有些男士以为现在应当回到传统,让男主外女主内;有些女士则表示反对。很显然,在传统这个战场上,男人比女人有利。我虽是男人,却站到了女人一方;因为我讨厌这种阴谋诡计。

现在让我们回到正题。罗素先生曾说,他赞成人人平等。但很遗憾的是,事实远不是这样。人和人是不平等的,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与人有知识的差异。这就提示说,由知识的差异可以产生权力。让我们假设世界上的人都很无知,唯有某个人全知全能,那么此人就可能掌握权力。中国古代的圣贤和现代的科学家相比,寻求知识的热情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圣贤中,特别要提出朱熹,就我所知,他的求知热情是古往今来的第一人。科学家和圣贤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但寻求知识,还寻求知识的证明。不幸的是,证明使知识人人可懂,他们就因此丧失了权力。相比之下,圣贤就要高明很多。因此,他们很快就达到了全知全觉的水平,换言之,达到了“内圣”的境界;只是这些知和觉可靠不可靠却大成问题。我们知道,内圣和外王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假如我们说,圣贤急于内圣,是为了外王,就犯了无凭据地猜度别人内心世界的错误。好在还有朱熹的话来作为佐证:他也承认,自己格物致知,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

现在,假如我说儒家的道德哲学和伦理学是全然错误的,也没有凭据。我甚至不能说这些东西是令人羞愧的知识。不过,这些知识里的确有令人羞愧的成分,因为这种知识的追随者,的确用它攫取了僧侣的权力。至于这种知识的发明人,我是指孔子、孟子,不包括朱熹,他们是无辜的。因为他们没有想获得、更没有享受到这种权力。倘若今日仍有人试图通过复兴这种知识来获得这种权力,就可以用孟子的话来说他们:“无耻之耻,无耻矣。”当然,有人会说,我要复兴国学,只是为了救民于水火,振兴民族的自尊心。这就等于说,他在道德上高人一等,并且以天下为己任。我只能说,这样赤裸裸地宣扬自己过于直露,不是我的风格;同时感到,僧侣的权力又在叩门。僧侣的权力比赤裸裸的暴虐要好得多,这我是承认的。虚伪从来就比暴力好得多。但我又想,生活在二十世纪末,我们有理由盼望好一点的东西。当然,对我这种盼望,又可以反驳说,身为一个中国人,你也配!——此后我除了向隅而泣,就想不到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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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的不幸

乔叟《特伯雷故事集》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位武士犯了重罪,国王把他交给王后处置。王后命他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女人最大的心愿?这位武士当场答不上来,王后给了他一个期限,到期再答不上来,就砍他的脑袋。于是,这位武士走遍天涯去寻求答案。最后终于找到了,保住了自己的头;假如找不到,也就不成其为故事。据说这个答案经全体贵妇讨论,一致认为正确,就是:“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人爱她。”要是在今天,女权主义者可能会有不同看法,但在中世纪,这答案就可以得满分啦。

我也有一个问题,是这样的: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而且我也有答案,自以为经得起全球知识分子的质疑,那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所谓不理智的年代,就是伽利略低头认罪,承认地球不转的年代,也是拉瓦锡上断头台的年代;是茨威格服毒自杀的年代,也是老舍跳进太平湖的年代。我认为,知识分子的长处只是会以理服人,假如不讲理,他就没有长处,只有短处,活着没意思,不如死掉。丹麦王子哈姆雷特说:活着呢,还是死去,这是问题。但知识分子赶上这么个年代,死活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这个倒霉的年头儿何时过去。假如能赶上这年头过去,就活着;赶不上了就犯不着再拖下去。老舍先生自杀的年代,我已经懂事了,认识不少知识分子。虽然我当时是个孩子,但嘴很严,所以也是他们谈话的对象。就我所知,他们最关心的正是赶得上赶不上的问题。在那年头死掉的知识分子,只要不是被杀,准是觉得赶不上好年头了。而活下来的准觉得自己还能赶上——当然,被改造好了、不再是知识分子的人不在此列。因此我对自己的答案颇有信心,敢拿这事和天下人打赌,知识分子最大的不幸,就是这种不理智。

下一个问题是:我们所说的不理智,到底是因何而起?对此我有个答案,但不愿为此打赌,主要是怕对方输了赖帐:此种不理智,总是起源于价值观或信仰的领域。不很久以前,有位外国校旱家还因作品冒犯了某种信仰,被下了决杀令,只好隐姓埋名躲起来。不管此种宗教的信仰者怎么看,我总以为,因为某人写校旱就杀了他是不理智的。所幸这道命令已被取消,这位校旱家又可以出来角逐布克奖了。对于这世界上的各种信仰,我并无偏见,对有坚定信仰的人我还很佩服,但我不得不指出,狂信会导致偏执和不理智。有一篇歌词,很有点说明意义:

跨过大海,尸浮海面,

跨过高山,尸横遍野,

为天皇捐躯,

视死如归。

这是一首日本军歌的歌词,从中不难看出,对天皇的狂信导致了最不理智的死亡欲望。一位知识分子对歌中唱到的风景,除了痛心疾首,不应再有其他评价。还有一支出于狂信的歌曲,歌词如下: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就是好!

就是好来就是好啊,

就是好!……

这四个“就是好”,无疑根绝了讲任何道理的可能性。因为狂信,人就不想讲理。我个人以为,无理可讲比尸横遍野更糟;而且,只要到了无理可讲的地步,肯定也要尸横遍野,“文化革命”里就死人不少,还造成了全民知识水平的大倒退。

当然,信仰并不是总要导致狂信,它也不总是导致不理智。全无信仰的人往往不堪信任,在我们现在的社会里,无信仰无价值的人正给社会制造麻烦,谁也不能视而不见。十年前,我在美国,和我的老师讨论这个问题,他说:对一般人来说,有信仰比无信仰要好。起初我不赞成,后来还是被他说服了。

十年前我在美国,适逢里根政府要通过一个法案,要求所有的中小学在课间安排一段时间,让所有的孩子在教师的带领下一起祷告。因为想起了“文化革命”里的早请示,我听了就摇头,险些把脑袋摇了下来。我老师说:这件事你可以不同意,但不要这样嗤之以鼻——没你想的那么糟。政府没有强求大家祈祷新教的上帝。佛教孩子可以念阿弥陀佛,伊斯兰教的孩子可以祷告真主,中国孩子也可以想想天地祖宗——各自向自己的神祈祷,这没什么不好。但我还是要摇头。我老师又说:不要光想你自己!十几岁的孩子总不会是知识分子吧。就算他是无神论者,也可以在祷告时间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道理说服了我,止住了我的摇头疯:不管是信神,还是自珍自重,人活在世界上总得有点信念才成。就我个人而言,虽是无神论者,对于无限广阔的未知世界,多少还有点猜测;我也有个人的操守,从不逾矩,其依据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所以也是一种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理应不反对别人信神、信祖宗,或者信天命——只要信得不过分。在学校里安排段祈祷的时间,让小孩子保持虔诚的心境,这的确不是坏主意——当时我是这样想,现在我又改主意了。

时隔十年,再来考虑信仰问题,我忽然发现,任何一种信仰,包括我的信仰在内,如果被滥用,都可以成为打人的棍子、迫害别人的工具。渎神是罪名,反民族反传统、目无祖宗都是罪名。只要你能举出一种可以狂信而无丧失理智危险的信仰,无须再说它有其他的好处,我马上就皈依它——这种好处比其他所有好处加起来,都要大得多啊。

现在,有这样一种信仰摆在了我们面前。请相信,对于它的全部说明,我都考虑过了。它有很多好处:它是民族的、传统的、中庸的、自然的、先进的、唯一可行的;论说都很充分。但我不以为它可以保证自己不是打人的棍子,理由很简单,它本身就包括了很多大帽子,其分量足以使人颈骨折断:反民族、反传统、反中庸、反自然……尤其是头两顶帽子,分量简直是一目了然的。就连当初提倡它的余英时先生,看到我们这里附和者日众,也犯起嘀咕来了。最近他在《二十一世纪》杂志上著文,提出了反对煽动民族狂热的问题。在我看来,就是因为看到了第一顶帽子的分量。金庸先生校旱里曾言:“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民族狂热就是把屠龙刀啊。余先生不肯铸出宝刀,再倒持太阿,以柄授人——这证明了我对海外华人学者一贯的看法:人家不但学术上有长处,对于切身利害也很惊警,借用打麻将的术语,叫做“门儿清”!

至于国内的学者,门儿清就不是他们的长处。有学者说,我们搞的是学术研究,不是搞意识形态——嘿,这由得了你吗?有朝一日它成了意识形态,你的话就是罪状:胆敢把我们民族伟大的精神遗产扣押在书斋里,不让它和广大群众见面!我敢打赌,甚至敢赌十块钱:到了这有朝一日,整他准比整我还厉害。

说到信仰,我和我老师有种本质的不同。他老人家是基督徒,又对儒学击节赞赏;他告诉我说,只要身体条件许可,他每年都要去趟以色列——他对犹太教也有兴趣;至于割没割包皮,因为没有和他老人家同浴的机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是一个信仰的爱好者。我相信他对我的看法是:可恨的无神论者,马基雅弗利分子。我并不以此为耻。说到马基雅弗利,一般人都急于和他划清界线,因为他胆敢把道义、信仰全抛开,赤裸裸地谈到利害;但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对他的评价不低,赤裸裸地谈利害,就接近于理智。但我还是不当马基雅弗利分子——我是墨子的门徒,这样把自己划在本民族的圈子里面,主要是想防个万一。顺便说一句,我老师学问很大,但很天真;我学问很小,但老奸巨猾。对于这一点,他也佩服。用他的原话来说,是这样的:你们大陆来的同学,经历这一条,别人没法比啊。

我对墨子的崇拜有两大原因:其一,他思路缜密,有人说他发现了小孔成像——假如是真的,那就是发现了光的直线传播,比朱子只知阴阳二气强了一百多倍——只可惜没有完备的实验记录来证明。另外,他用微积分里较老的一种方法来论证无穷(实际是论兼爱是可能的。这种方法叫德尔塔-依伏赛语言),高明无比;在这方面,把孔孟程朱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个儿。其二,他敢赤裸裸地谈利害。我最佩服他这后一点。但我不崇拜他兼爱无等差的思想,以为有滥情之嫌。不管怎么说,墨子很能壮我的胆。有了他,我也敢说自己是中华民族的赤诚分子,不怕国学家说我是全盘西化了。

作为墨子门徒,我认为理智是伦理的第一准则,理由是:它是一切知识分子的生命线。出于利害,它只能放到第一。当然,我对理智的定义是:它是对知识分子有益,而绝不是有害的性质——当然还可以有别的定义,但那些定义里一定要把我的定义包括在内。在古希腊,人最大的罪恶是在战争中砍倒橄榄树。在现代,知识分子最大的罪恶是建造关押自己的思想监狱。砍倒橄榄树是灭绝大地的丰饶,营造意识形态则是灭绝思想的丰饶;我觉得后一种罪过更大——没了橄榄油,顶多不吃色拉;没有思想人就要死了。信仰是重要的,但要从属于理性——如果这是不许可的,起码也该是鼎立之势。要是再不许可,还可以退而求其次——你搞你的意识形态,我不说话总是可以的吧。最糟的是某种偏激之见主宰了理性,聪明人想法子自己来害自己。我们所说的不幸,就从这里开始了。

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总觉得自己该搞出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这种想法的古怪之处在于,他们不仅是想当牧师、想当神学家,还想当上帝(中国话不叫上帝,叫“圣人”)。可惜的是,老百姓该信什么,信到哪种程度,你说了并不算哪,这是令人遗憾的。还有一条不令人遗憾,但却要命:你自己也是老百姓;所以弄得不好,就会自己屙屎自已吃。中国的知识分子在这一节上从来就不明白,所以常常会害到自己。在这方面我有个例子,只是想形象说明一下什么叫自己屙屎自己吃,没有其他寓意:我有位世伯,“文革”前是工读学校的校长,总拿二十四孝为教本,教学生说,百善孝为先,从老莱娱亲、郭解埋儿,一路讲到卧冰求鱼。学生听得毛骨悚然,他还自以为得计。忽一日,来了“文化革命”,学生把他驱到冰上,说道:我们打听清楚了,你爸今儿病了,要吃鱼——脱了衣服,趴下吧,给我们表演一下卧冰求鱼——我世伯就此落下病根,健康全毁了。当然,学生都是混蛋,但我世伯也懊悔当初讲得太肉麻。假如不讲那些肉麻故事,挨揍也是免不了,但学生怎么也想不出这么绝的方法来作践他。他倒愿意在头上挨皮带,但岂可得乎……我总是说笑话来安慰他:你没给他们讲“割股疗亲”,就该说是不幸之中的大幸,要不然,学生片了你,岂不更坏?但他听了不觉得可笑。时至今日,一听到二十四孝,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顶着这个字,谁还敢有不同意见?这种套子套上脖子,想把它再扯下来是枉然的;否则也不至于套了好几千年。它的诱人之处也在这个“国”字,抢到这个制高点,就可以压制一切不同意见;所以它对一切想在思想领域里巧取豪夺的不良分子都有莫大的诱惑力。你说它是史学也好,哲学也罢,我都不反对——倘若此文对正经史学家哲学家有了得罪之处,我深表歉意——但你不该否认它有成为棍子的潜力。想当年,像姚文元之类的思想流氓拿阶级斗争当棍子,打死打伤了无数人。现在有人又在造一根漂亮棍子。它实在太漂亮了,简直是完美无缺。我怀疑除了落进思想流氓手中变成一种凶器之外,它还能有什么用场。鉴于有这种危险,我建议大家都不要做上帝梦,也别做圣人梦,以免头上鲜血淋漓。

对于什么叫美好道德、什么叫善良,我有个最本分的考虑:认真地思索,真诚地明辨是非,有这种态度,大概就可算是善良吧。说具体些,如罗素所说,不计成败利钝地追求客观真理,这该是种美德吧?知识本身该算一种善吧?科学知识分子说这就够了,人文知识分子却来扳杠。他们说,这种朴素的善恶观,造成了多少罪孽!现代的科技文明使人类迷失了方向,科学又造出了毁灭世界的武器。好吧,这些说法也对。可是翻过来看看,人文知识分子又给思想流氓们造了多少凶器、多少混淆是非的烟雾弹!翻过来倒过去,没有一种知识分子是清白无辜的。所以我建议把看不清楚的事撇开,就从知识分子本身的利害来考虑问题——从这种利害出发,考虑我们该有何种道德、何种信念。至于该给老百姓(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灌输些什么,最好让领导上去考虑。我觉得领导上办这些事能行,用不着别人帮忙。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对信念的看法是:人活在世上,自会形成信念。对我本人来说,学习自然科学、阅读文学作品、看人文科学的书籍,乃至旅行、恋爱,无不有助于形成我的信念,构造我的价值观。一种学问、一本书,假如不对我的价值观发生作用(姑不论其大小,我要求它是有作用的),就不值得一学,不值得一看。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任何一个知识分子,只要他有了成就,就会形成自己的哲学、自己的信念。托尔斯泰是这样,维纳也是这样。到目前为止,我还看不出自己有要死的迹象,所以不想最终皈依什么——这块地方我给自己留着,它将是我一生事业的终结之处,我的精神墓地。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啊,要把这件趣事从生活中去掉,倒不如把我给阉了……你有种美好的信念,我很尊重,但要硬塞给我,我就不那么乐意:打个粗俗的比方,你的把把不能代替我的把把,更不能代替天下人的把把啊。这种看法会遭到反对,你会说:有些人就是笨,老也形不成信念,也管不了自己,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简直是种灾难#葫以,必须有种普遍适用的信念,我们给它加点压力,灌到他们脑子里!你倒说说看,这再不叫意识形态,什么叫意识形态?假如你像我老师那么门儿清,我也不至于把脑袋摇掉,但还是要说:不是所有的人都那么笨,总要留点余地呀。再说,到底要灌谁?用多大压力?只灌别人,还是连你在内?灌来灌去,可别都灌傻了呀。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你给咱们闹出一窝十几亿傻人,怎么个过法嘛……

跳出手掌心

近来读了c.p.斯诺的《两种文化》。这本书里谈到的事倒是不新鲜,比方说,斯诺先生把知识分子分成了科学知识分子和文学(人文)知识分子两类,而且说,有两种文化,一种是科学文化,一种是文学(人文)文化。现在的每个知识分子,他的事业必定在其中一种之中。

我要谈到的事,其实与斯诺先生的书只有一点关系,那就是,我以为,把两种文化合在一起,就是人类前途所系。这么说还不大准确,实际上,是创造了这两种文化的活动——人类的思索,才真正是人类前途之所系。尤瑟纳尔女士借阿德里安之口云,当一个人写作或计算时,就超越了性别,甚至超越了人类——当你写作和计算时,就是在思索。思索是人类的前途所系,故此,思索的人,超越了现世的人类。这句话讲得是非常之好的,只是讲得过于简单。实际上,并不是每一种写作或计算都可以超越人类。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但是非常的重要。

现在我又想起了另一件事,乍看上去离题甚远:八十年代,美国通过了一个计划,拨出几百亿美元的资金,要在最短时间之内攻克癌症。结果却不令人满意,有些人甚至说该计划贻人笑柄,因为花了那么多钱,也没找出一种特效疗法。这件事说明,有了使不尽的钱,也不见得能做出突破性的发现。实际上,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天才的发现都不是金钱直接作用的结果。金钱、权力,这在现世上是最重要的东西,是人类生活的一面,但还有另一面。说到天才的发现,我们就要谈到天才、灵感、福至心灵、灵机一动等等,决不会说它们是某些人有了钱、升了官,一高兴想出来的。我要说的就是:沉默地思索,是人类生活的另外一面。就以攻克癌症为例,科学家默默地想科学、做科学,不定哪一天就做出一个发现,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如果要约定一个期限,则不管你给多少钱也未必能成功。对于现代科技来说,资金设备等等固然重要,但天才的思想依然是最主要的动力。一种发现或发明可以赚到很多钱,但有了钱也未必能造出所要的发明。思索是一道大门,通向现世上没有的东西,通到现在人类想不到的地方。以科学为例,这个道理就是明明白白的。

科学知识分子很容易把自己的工作看作超越人类的事业,但人文知识分子就很难想到这一点。就以文学艺术为例,我们这里要求它面向社会、面向生活,甚至要求它对现世的人有益,弘扬民族文化等等,这样就越说越小了。诚然,文学艺术等等,要为现世的人所欣赏,但也不仅限于此。莎士比亚的戏现在还在演,将来也要演。你从莎翁在世时的英国的角度出发,绝想象不到会有这样的事。自然科学的成果,有一些现在的人类已经用上了,但据我所知,没用上的还很多。倘若你把没用上的通通取消,科学就不成其为科学。我上大学时,有一次我的数学教授在课堂上讲到:我现在所教的数学,你们也许一生都用不到,但我还要教,因为这些知识是好的,应该让你们知道。这位老师的胸襟之高远,使我终生佩服。我还要说,像这样的胸襟,在中国人文知识分子中间很少见到。

倘若我说,科学知识分子比人文知识分子人品高尚,肯定是不对的。科学知识分子里也有卑鄙之徒,比方说,前苏联的李森科。但我未听到谁对他的学说说过什么太难听的话,更没有听到谁做过这样细致的分析:李森科学说中某个谬误,和他的卑鄙内心的某一块是紧密相连的。倘若李森科不值得尊敬,李森科所从事的事业——生物学——依旧值得尊重。在科学上,有错误的学说,没有卑鄙的学说;就是李森科这样卑鄙的人为生物学所做的工作也不能说是卑鄙的行径。这样的道德标准显然不能适用于现在中国的艺术论坛,不信你就看看别人是怎样评论贾平凹先生的《废都》的。很显然,现在在中国,文学不是一种超越现世、超越人类的事业。我们评论它的标准,和三姑六婆评价身边发生的琐事的标准,没有什么不同。贾先生写了一部《废都》,就如某位大嫂穿了旗袍出门,我们不但要说衣服不好看,还要想想她的动机是什么,是不是想要勾引谁。另外哪位先生或女士写了什么好书,称赞他的话必是功在世道人心,就如称赞哪位女士相夫教子、孝敬公婆是一样的。当然,假如我说现在中国对文艺只有这样一种标准,那就是恶毒的诽谤。杜拉斯的《情人》问世不久,一下就出了四种译本(包括台湾的译本),电影《辛德勒的名单》国内尚未见到,好评就不绝于耳。我们说,这些将是传世之作,那就不是用现世的标准、道德的标准来评判的。这种标准从来不用之于中国人。由此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在文学艺术的领域,外国人可以做超越人类的事业,中国人却不能。

在文学艺术及其他人文的领域之内,国人的确是在使用一种双重标准,那就是对外国人的作品,用艺术或科学的标准来审评;而对中国人的作品,则用道德的标准来审评。这种想法的背后,是把外国人当成另外一个物种,这样对他们的成就就能客观地评价;对本国人则当作同种,只有主观的评价,因此我们的文化事业最主要的内容不是它的成就,而是它的界限;此种界限为大家所认同,谁敢越界就要被群起而攻之。当年孟子如此来评价杨朱和墨子:“无君无父,是禽兽也。”现在我们则如此地评价《废都》和一些在国外获奖的电影。这些作品好不好可以另论,总不能说人家的工作是“禽兽行”,或者是“崇洋媚外”。身为一个中国人,最大的痛苦是忍受别人“推己及人”的次数,比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都要多。我要说的不是自己不喜欢做中国人(这是我最喜欢的事),我要说的是,这对文化事业的发展很是不利。

我认为,当我们认真地评价艺术时,所用的标准和科学上的标准有共通之处,那就是不依据现世的利害得失,只论其对不对(科学)、美不美(艺术)。此种标准我称为智慧的标准。假设有一种人类之外的智能生物,我们当然期望它们除了理解人类在科学上的成就之外,还能理解人类在艺术上的成就,故此,智慧就超越了人类。有些人会以为人类之外的东西能欣赏人类的艺术是不可能的,那么我敢和你打赌,此种生物在读到尤瑟纳尔女士的书时,读到某一句必会击节赞赏,对人类拥有的胸襟给予肯定;至于它能不能欣赏《红楼梦》,我倒不敢赌。但我敢断言,这种标准是存在的。从这种标准来看,人类侥幸拥有了智慧,就该善用它,成就种种事业,其中就包括了文学艺术在内。用这样的标准来度量,校旱家力图写出一本前所未有的书,正如科学家力图做出发现,是值得赞美的事。当然,还有别的标准,那就是念念不忘自己是个人,家住某某胡同某某号,周围有三姑六婆,应该循规蹈矩地过一生,倘有余力,就该发大财,当大官,让别人说你好。这后一种标准是个人幸福之所系,自然不可忘记,但作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前一种标准也该记住一些。

一个知识分子在面对文化遗产时,必定会觉得它浩浩洋洋,仰之弥高。这些东西是数千年来人类智慧的积累,当然是值得尊重的。不过,我以为它的来源更值得尊重,那就是活着的人们所拥有的智慧。这种东西就如一汪活水,所有的文化遗产都是它的沉积物。这些活水之中的一小份可以存在于你我的脑子里,照我看来,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保存在文化遗产里的智慧让人尊敬,而活人头脑里的智慧更让人抱有无限的期望。我喜欢看到人们取得各种成就,尤其是喜欢看到现在的中国人取得任何一种成就。智慧永远指向虚无之境,从虚无中生出知识和美;而不是死死盯住现时、现事和现在的人。我认为,把智慧的范围限定在某个小圈子里,换言之,限定在一时、一地、一些人、一种文化传统这样一种界限之内是不对的;因为假如智慧是为了产生、生产或发现现在没有的东西,那么前述的界限就不应当存在。不幸的是,中国最重大的文化遗产,正是这样一种界限,就像如来佛的手掌一样,谁也跳不出来;而现代的主流文化却诞生在西方。

在中国做知识分子,有一种传统的模式,可能是孔孟,也可能是程朱传下来的,那就是自己先去做个循规蹈矩的人,做出了模样,做出了乐趣,再去管别人。我小的时候,从小学到中学,班上都有这样的好同学,背着手听讲,当上了小班长,再去管别人。现在也是这样,先是好好地求学,当了知名理论家、批评家,再去匡正世道人心。当然,这是做人的诀窍。做个知识分子,似乎稍嫌不够;除了把世道和人心匡得正正的,还该干点别的。由这样的模式,自然会产生一种学堂式的气氛,先是求学,受教,攒到了一定程度,就来教别人,管别人。如此一种学堂开办数千年来,总是同一些知识在其中循环,并未产生一种面向未来、超越人类的文化——谁要骂我是民族虚无主义,就骂好了,反正我从小就不是好同学——只产生了一个极沉重的传统,无数的聪明才智被白白消磨掉。倘若说到世道人心,我承认没有比中国文化更好的传统——所以我们这里就永远只有世道人心,有不了别的。

总之,说到知识分子的职责,我认为还有一种传统可循:那就是面向未来,取得成就。古往今来的一切大智者无不是这样做的。这两种知识分子的形象可以这样分界,前一种一世的修为,是要做个如来佛,让别人永世跳不出他的手掌心;后一种是想在一生一世之中,只要能跳出别人的手掌心就满意了。我想说的就是,希望大家都做后一种知识分子,因为不管是谁的手掌心,都太小了。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这不祝狐。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我看国学

我现在四十多岁了,师长还健在,所以依然是晚生。当年读研究生时,老师对我说,你国学底子不行,我就发了一回愤,从《四书》到二程、朱子乱看了一通。我读书是从校旱读起,然后读四书;做人是从知青做起,然后做学生。这样的次序想来是有问题。虽然如此,看古书时还是有一些古怪的感慨,值得敝帚自珍。读完了《论语》闭目细思,觉得孔子经常一本正经地说些大实话,是个挺可爱的老天真。自己那几个学生老挂在嘴上,说这个能干啥,那个能干啥,像老太太数落孙子一样,很亲切。老先生有时候也鬼头鬼脑,那就是“子见南子”那一回。出来以后就大呼小叫,一口咬定自己没“犯色”。总的来说,我喜欢他,要是生在春秋,一定上他那里念书,因为那儿有一种“匹克威克俱乐部”的气氛。至于他的见解,也就一般,没有什么特别让人佩服的地方。至于他特别强调的礼,我以为和“文化革命”里搞的那些仪式差不多,什么早请示晚汇报,我都经历过,没什么大意思。对于幼稚的人也许必不可少,但对有文化的成年人就是一种负担。不过,我上孔老夫子的学,就是奔那种气氛而去,不想在那里长什么学问。

《孟子》我也看过了,觉得孟子甚偏执,表面上体面,其实心底有股邪火。比方说,他提到墨子、杨朱,“无君无父,是禽兽也”,如此立论,已然不是一个绅士的作为。至于他的思想,我一点都不赞成。有论家说他思维缜密,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他基本的方法是推己及人,有时候及不了人,就说人家是禽兽、小人;这股凶巴巴恶狠狠的劲头实在不讨人喜欢。至于说到修辞,我承认他是一把好手,别的方面就没什么。我一点都不喜欢他,如果生在春秋,见了面也不和他握手。我就这么读过了孔、孟,用我老师的话来说,就如“春风过驴耳”。我的这些感慨也只是招得老师生气,所以我是晚生。

假如有人说,我如此立论,是崇洋媚外,缺少民族感情,这是我不能承认的。但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因为给我两个线圈一根铁棍子,让我去发现电磁感应,我是发现不出来的。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这些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照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琢磨得过了分,还有点肉麻。这方面有一个例子:记不清二程里哪一程,有一次盯着刚出壳的鸭雏使劲看。别人问他看什么,他说,看到毛茸茸的鸭雏,才体会到圣人所说“仁”的真意。这个想法里有让人感动的地方,不过仔细一体会,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在内。毛茸茸的鸭子虽然好看,但再怎么看也是只鸭子。再说,圣人提出了“仁”,还得让后人看鸭子才能明白,起码是辞不达意。我虽然这样想,但不缺少民族感情。因为我虽然不佩服孔孟,但佩服古代中国的劳动人民。劳动人民发明了做豆腐,这是我想象不出来的。

我还看过朱熹的书,因为本科是学理工的,对他“格物”的论述看得特别的仔细。朱子用阴阳五行就可以格尽天下万物,虽然阴阳五行包罗万象,是民族的宝贵遗产,我还是以为多少有点失之于简单。举例来说,朱子说,往井底下一看,就能看到一团森森的白气。他老人家解释适,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此乃太极图之象),井底至阴之地,有一团阳气,也属正常。我相信,你往井里一看,不光能看到一团白气,还能看到一个人头,那就是你本人(我对这一点很有把握,认为不必做实验了)。不知为什么,这一点他没有提到。可能观察得不仔细,也可能是视而不见,对学者来说,这是不可原谅的。还有可能是井太深,但我不相信宋朝就没有浅一点的井。用阴阳学说来解释这个现象不大可能,也许一定要用到几何光学。虽然要求朱子一下推出整个光学体系是不应该的,那东西太过复杂,往那个方向跨一步也好。但他根本就不肯跨。假如说,朱子是哲学家、伦理学家,不能用自然科学家的标准来要求,我倒是同意的。可怪的是,咱们国家几千年的文明史,就是出不了自然科学家。

现在可以说,孔孟程朱我都读过了。虽然没有很钻进去,但我也怕钻进去就爬不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这么多读书人研究了两千年,实在太过分。我们知道,旧时的读书人都能把四书五经背得烂熟,随便点出两个字就能知道它在书中什么地方。这种钻研精神虽然可佩,这种做法却十足是神经病。显然,会背诵爱因斯坦原著,成不了物理学家;因为真正的学问不在字句上,而在于思想。就算文科有点特殊性,需要背诵,也到不了这个程度。因为“文革”里我也背过毛主席语录,所以以为,这个调调我也懂——说是诵经念咒,并不过分。

二战期间,有一位美国将军深入敌后,不幸被敌人堵在了地窖里,敌人在头上翻箱倒柜,他的一位随行人员却咳嗽起来。将军给了随从一块口香糖让他嚼,以此来压制咳嗽。但是该随从嚼了一会儿,又伸手来要,理由是:这一块太没味道。将军说:没味道不奇怪,我给你之前已经嚼了两个钟头了!我举这个例子是要说明,四书五经再好,也不能几千年地念;正如口香糖再好吃,也不能换着人地嚼。当然,我没有这样地念过四书,不知道其中的好处。有人说,现代的科学、文化,林林总总,尽在儒家的典籍之中,只要你认真钻研。这我倒是相信的,我还相信那块口香糖再嚼下去,还能嚼出牛肉干的味道,只要你不断地嚼。我个人认为,我们民族最重大的文化传统,不是孔孟程朱,而是这种钻研精神。过去钻研四书五经,现在钻研《红楼梦》。我承认,我们晚生一辈在这方面差得很远,但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四书也好,《红楼梦》也罢,本来只是几本书,却硬要把整个大千世界都塞在其中。我相信世界不会因此得益,而是因此受害。

任何一门学问,即便内容有限而且已经不值得钻研,但你把它钻得极深极透,就可以挟之以自重,换言之,让大家都佩服你;此后假如再有一人想挟这门学问以自重,就必须钻得更深更透。此种学问被无数的人这样钻过,会成个什么样子,实在难以想象。那些钻进去的人会成个什么样子,更是难以想象。古宅闹鬼,树老成精,一门学问最后可能变成一种妖怪。就说国学吧,有人说它无所不包,到今天还能拯救世界,虽然我很乐意相信,但还是将信将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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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卑学习班

朋友们知道我在海外留学多年,总要羡慕地说,你可算是把该看的书都看过了。众所周知,我们这里可以引进好莱坞的文化垃圾,却不肯给文人方便,设家卖国外新书的文化书店。如果看翻译的书,能把你看得连中国话都忘了。要是到北京图书馆去借,你就是老死在里面也借不到几本书。总而言之,大家都有想看而看不到的书。说来也惭愧,我在国外时,根本没读几本正经书,专拣不正经的书看。当时我想,正经书回来也能看到,我先把回来看不到的看了吧。我可没想到回来以后什么都看不到——要是知道,就在图书馆里多泡几年再回来。根据我的经验,人从不正经的书里也能得到教益。

我就从一本不正经的书里得到了一些教益。这本书的题目叫做《我是的编辑》,里面尽是荒唐的故事,但有一则我以为相当正经。这本书标明是纪实类的书,但我对它的真实性有一点怀疑。这故事是这么开始的:有一天,洛杉矾一家大报登出一则学习班的广告:教授谦卑。学费两千元。祝恨在内,膳食自理。本书的作者接到主编的指示:去看看出了什么怪事。他就驱车出发,一路上还在想着:我也太狂傲了,这回报社给报销学费,让我也学点谦卑。等到到了学习班的报名处,看到了一大批过了气的名人:有文体明星、政治家、文化名人、道德讲演家,甚至还有个把在电视上讲道的牧师。美国这地方有点古怪:既捧人,也毁人。以电影明星为例,先把你捧到不知东西南北,口出狂言道:我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男(女)演员。然后就开始毁。先是老百姓看他(她)的狂相不顺眼,纷纷写信或打电话到报社、电视台贬他,然后,那些捧人的传媒也跟着转向,把他骂个一文不值——这道理很简单:报纸需要订户,电视台也需要收视率,美国老百姓可是些得罪不起的人哪。在我们这里就不是这样,所以也没有这样的学习班——这样一来,一个名人就被毁掉了。作者在这个学习班上见到的全是大名人,这些家伙都因为太狂,碰了钉子,所以想要学点谦卑。此时,他想到:和他们相比,我得算个老实人——狂傲这两个字用在我身上是不恰当的。当然,他还没见到我们中国的明星,要是见到了,一定会以为自己就是道德上的完人了。

且说这个学习班,设在一个山中废弃的中学里,要门没门,要窗没窗,只有满地的鹿粪和狐狸屎。破教室的地上放了一些床垫子,从破烂和肮脏程度来看,肯定是大街上拣来的垃圾。那些狂傲的名人好不容易才弄清是要他们睡在这些垫子上,知道以后,就纷纷向工作人员嚷道:两千块钱的祝恨就是这样的吗?人家只回答一句话:别忘了你是来学什么的!有些人就说:说得对,我是来学谦卑的,住得差点,有助于纠正我道德上的缺陷;有些人还是不理解,还是吵吵闹闹。但吵归吵,人家只是不理。等到中午吃饭时,那破学校的食堂里供应汉堡包,十块钱一份,面包倒是很大,生菜叶子也不少——毛驴会喜欢的——就是没有肉。有些狂傲的名人就吼了起来:十块钱一个的汉堡包就该是这样的吗?牛肉在哪儿?(顺便说一句,“where is the beef!”是句成语,意思是“别蒙事呀!”)得到的回答是:别忘了你是来学什么的!就这样,吃着净素,睡着破床垫,每天早上在全校唯一能流出冷水的破管子前面排着长队盥洗。此书的作者是个老油子,看了这个破烂的地点和这些不三不四的工作人员,心里早就像明镜似的,但他也不来说破。除了吃不好睡不好,这个学习班还实行着封闭式管理,不到结业谁也不准回家——当然,除非你不想结业,也不要求退还学费,就可以回家。这些盛气凌人的家伙被圈在里面,很快就变得与一伙叫化子相仿。除了这种种不便,这个班还总不上课,让学员在这破烂中学里溜达,美其名曰反省自己。学习班的办公室里总是挤满了抱怨的人,大家都找负责人吵架,但这位负责人也有一手,总是笑容可掬地说道:要是我是你,就不这样气急败坏——要知道,在上帝面前,我们可都是罪人哪。至于课,我们会上的。听了以后保证你们会满意。长话短说,这个鬼学习班把大家耗了两个礼拜,这帮名人居然都坚持了下来,只是天天闹着要听课。

最后,上课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校方宣布,主讲者是个伟大的人,很不容易请到。所以这课只讲一堂,讲完了就结业。于是,全体学员都来到了破礼堂里,见到了这位演讲人。原书花了整整三页来形容他,但我没有篇幅,只能长话短说:此人有点像歌星,有点像影星,有点像信口雌黄的政治家,又有几分像在讲台上满嘴撒村的野狐禅牧师——为了使中国读者理解,还要加上一句,他又像个有特异功能的大气功师。总而言之,他就是那个我们花钱买票听他嚷嚷的人。这么个家伙往台上一站,大家都倍感亲切,因而鸦雀无声。此人说道:我的课只讲一句话,讲完了整个学习班就结束……虽然只是一句话,大家记住了,就会终生受用不尽,以后永不会狂傲——听好了:you are an asshole!同时,他还把这话写在了黑板上,然后一摔粉笔,扬长而去。这话只能用北京俗话来翻译:你是个傻×!

礼堂里先是鸦雀无声,然后就是卷堂大乱。有人感到大受启发,说道:有道理,有道理!原来我是个傻×呀。还有人愤愤不平,说道:就算我真是个傻×,也犯不着花两千块钱请人来告诉我!至于该书作者,没有介人争论,径直开车下山去找东西吃——连吃两个礼拜的净素可不是闹着玩的。如前所述,我对这故事的真实性有点怀疑,但我以为,真不真的不要紧,要紧的是要有教育意义——中国常有人不惜代价,冒了被踩死的危险。挤进体育馆一类的地方,去见见大名人,在里面涕泪直流,出来后又觉得上当。这道理是这样的:用不着花很多钱,受很多罪,跑好远的路,洗耳恭听别人说你是傻×。自己知道就够了。

荷兰牧场与父老乡亲

我到荷兰去旅游,看到运河边上有个风车,风车下面有一片牧场,就站下来看,然后被震惊了。这片牧场在一片低洼地里,远低于运河的水面,茵茵的绿草上有些奶牛在吃草。乍看起来不过是一片乡村景象,细看起来就会发现些别的:那些草地的中央隆起,四周环以浅沟;整个地面像瓦楞铁一样略有起伏,下凹的地方和沟渠相接,浅沟通向深沟,深沟又通向渠道。所有的渠道都通到风车那里。这样一来,哪怕天降大雨,牧场上也不会有积水。水都流到沟渠里,等着风车把它抽到运河里去。如果没有这样精巧的排水系统,这地方就不会有牧场,只会有沼泽地。站在运河边上,极目所见,到处是这样井然有序的牧场。这些地当然不是天生这样,它是人悉心营造的结果。假如这种田园出于现代工程技术人员之手,那倒也罢了。实际上,这些运河、风车、牧场,都是十七世纪时荷兰人的作品。我从十七岁就下乡插队,南方北方都插过,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土地。

我在山东老家插过两年队,什么活都干过。七四年的春夏之交,天还没有亮,我就被一阵哇哇乱叫的有线广播声吵起来了。这种哇哇的声音提醒我们,现在已经是电子时代。然后我紧紧裤腰带,推起独轮车,给地里送粪。独轮车很不容易叫我想起现在是电子时代。俗话说得好,种地不上粪,等于瞎胡混;我们老家的人就认这个理。独轮车的好处在于它可以在各种糟糕的路上走,绕过各种坑和石头;坏处在于它极难操纵,很容易连人带车一起翻掉。我们老家的人在提高推车技巧方面不遗余力,达到了杂技的水平。举例来说,有人可以把车推过门槛,有人可以把它推上台阶。但不管技巧有多高,还是免不了栽跟头,而且总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现在我想,与其在车技上下苦功,还不如把路修修——我在欧洲游玩时,发现那边的乡间道路极为美好——但这件事就是没人干。不要说田间的路,就是村里的路也很糟,说不清是路还是坑。

我们老家那些地都在山上。下乡时我带了几双布鞋,全是送粪时穿坏的。整双鞋像新的一样,只是后跟豁开了。我的脚脖子经常抽筋,现在做梦梦到推粪上山,还是要抽筋。而且那些粪也不过是美其名为粪,实则是些垫猪圈的土,学大寨时要凑上报数字,常常刚垫上就挖出来,猪还来不及在上面排泄呢……我去起圈时,猪老诧异地看着我。假如它会说话,肯定要问问我:抽什么疯呢?有时我也觉得不好意思,就揍它。‘被猪看成笨蛋,这是不能忍受的。

坦白地说,我自己绝不可能把一车粪推上山——坡道太陡,空手走都有点喘。实际上山边上有人在接应:小车推到坡道上,就有人用绳子套住,在前面拉,和两人之力,才能把车弄上山去。这省了我的劲儿,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更笨了。这道理是这样的:这一车粪有一百公斤,我和小车加起来,也快有一百公斤了,为了送一百公斤的粪,饶上我这一百公斤已经很笨,现在又来了一个人,这就不止是一百公斤。刨去做无效功不算,有效功不过是送上去一些土,其中肥料的成分本属虚无缥缈……好在这些蠢事猪是看不到的;假如看到的话,不知它会怎么想:土里只要含有微量它老人家的粪尿,人就要不惜劳力送上高山——它会因此变成自大狂,甚至提出应该谁吃谁的问题……

从任何意义上说,送粪这种工作决不比从低洼地里提水更有价值。这种活计本该交给风能去干,犯不着动用宝贵的人体生物能。我总以为,假如我老家住了些十七世纪的荷兰人,肯定遍山都是缆车、索道——他们就是那样的人:工程师、经济学家、能工巧匠。至于我老家的乡亲,全是些勤劳朴实、缺少心计的人。前一种人的生活比较舒服,这是不容争辩的。

现在可以说说我是种什么人。在老家时,我和乡亲们相比,显得更加勤劳朴实、更加少心计。当年我想的是:我得装出很能吃苦的样子,让村里的贫下中农觉得我是个好人,推荐我去上大学,跳出这个火坑……顺便说一句,我虽有这种卑鄙的想法,但没有得逞。大学还是我自己考上的。既然他们没有推荐我,我就可以说几句坦白的话,不算占了便宜又卖乖。村里的那些活,弄得人一会儿腰疼,一会儿腿疼,尤其是拔麦子,拔得手疼不已,简直和上刑没什么两样——十指连心嘛,干吗要用它们干这种受罪的事呢?当年我假装很受用,说什么身体在受罪,思想却变好了,全是昧心话。说良心话就是:身体在受罪,思想也更坏了,变得更阴险,更奸诈……当年我在老家插队时,共有两种选择:一种朴实的想法是在村里苦挨下去,将来成为一位可敬的父老乡亲;一种狡猾的想法就是从村里混出去,自己不当父老乡亲,反过来歌颂父老乡亲。这种歌颂虽然动听,但多少有点虚伪……站在荷兰牧场面前,我发现还有第三种选择。对于个人来说,这种选择不存在,但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它不仅存在,而且还是正途。

花刺子模信使问题

据野史记载,中亚古国花刺子模有一古怪的风俗,凡是给君王带来好消息的信使,就会得到提升,给君王带来坏消息的人则会被送去喂老虎。于是将帅出征在外,凡麾下将士有功,就派他们给君王送好消息,以使他们得到提升;有罪,则派去送坏消息,顺便给国王的老虎送去食物。花刺子模是否真有这种风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故事所具有的说明意义,对它可以举一反三。敏锐的读者马上就能发现,花刺子模的君王有一种近似天真的品性,以为奖励带来好消息的人,就能鼓励好消息的到来,处死带来坏消息的人,就能根绝坏消息。另外,假设我们生活在花刺子模,是一名敬业的信使,倘若有一天到了老虎笼子里,就可以反省到自己的不幸是因为传输了坏消息。最后,你会想到,我讲出这样一个古怪故事,必定别有用心。对于这最后一点,必须首先承认。

从某种意义上说,学者的形象和花刺子模信使有相像处,但这不是说他有被吃掉的危险。首先,他针对研究对象,得出有关的结论,这时还不像信使;然后,把所得的结论报告给公众,包括当权者,这时他就像个信使;最后,他从别人的反应中体会到自己的结论是否受欢迎,这时候他就像个花刺子模的信使。中国的近现代学者里,做“好消息信使”的人很多,尤其是人文学者。比方说,现在大家发现了中华文化是最好的文化,世界的前途倚赖东方文明。不过也有“坏消息信使”,此人叫做马寅初。五十年代初,马寅初提出了新人口论。当时以为,只要把马老臭批一顿,就可以根绝中国的人口问题,后来才发现,问题不是这么简单。

假如学者能知道自己报告的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这问题也就简单了。这方面有一个例子是我亲身所历。我和李银河从1989年开始一项社会学研究,首次发现了中国存在着广泛的同性恋人群,并且有同性恋文化。当时以为这个发现很有意义,就把它报道出来,结果不但自己倒了霉,还带累得一家社会学专业刊物受到本市有关部门的警告。这还不算,还惊动了该刊一位顾问(八十多岁的老先生),连夜表示要不当顾问。此时我们才体会到这个发现是不受欢迎的,读者可以体会到我们此时是多么的惭愧和内疚。假设禁止我们出书,封闭有关社会学杂志,就可以使中国不再出现同性恋问题,这些措施就有道理。但同性恋倾向是遗传的,封刊物解决不了问题,所以这些措施一点道理都没有。值得庆幸的是,北京动物园的老虎当时不缺肉吃。由此得出花刺子模信使问题第一个结论是:对于学者来说,研究的结论会不会累及自身,是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在学者周围有没有花刺子模君王类的人。

假设可以对花刺子模君王讲道理,就可以说,首先有了不幸的事实,然后才有不幸的信息,信使是信息的中介,尤其的无辜。假如要反对不幸,应该直接反对不幸的事实,此后才能减少不幸的信息。但是这个道理有一定的复杂性,不是君王所能理解。再说,假如能和他讲理,他就不是君王。君王总是对的,臣民总是不对。君王的品性不可更改,臣民就得适应这种现实。假如花刺子模的信使里有些狡猾之徒,递送坏消息时就会隐瞒不报,甚至滥加篡改。鲁迅先生有篇杂文,谈到聪明人和傻子的不同遭遇,讨论的就是此类现象。据我所知,学者没有狡猾到这种程度,他们只是仔细提防着自己,不要得出不受欢迎的结论来。由于日夜提防,就进入了一种迷迷糊糊的心态,乃是深度压抑所致。与此同时,人人都渴望得到受欢迎的结论,因此连做人都不够自然。现在人们所说的人文科学的危机,我以为主要起因于此。还有一个原因在经济方面——挣钱太少。假定可以痛快淋漓地做学问,再挣很多的钱,那就什么危机都没有了。

我个人认为,获得受欢迎的信息有三种方法:其一,从真实中索取、筛选;其二,对现有的信息加以改造;其三,凭空捏造。第一种最困难。第三种最为便利,在这方面,学者有巨大的不利之处,那就是凭空捏造不如奸佞之徒。假定有君王专心要听好消息,与其养学者,不如养一帮无耻小人。在中国历史上,儒士的死敌就是宦官。假如学者下海去改造、捏造信息,对于学术来说,是一种自杀之道。因此学者往往在求真实和受欢迎之中,苦苦求索一条两全之路,文史学者尤其如此。我上大学时,老师教诲我们说,搞现代史要牢记两个原则,一是治史的原则,二是党性的原则。这就是说,让历史事实按党性的原则来发生。凭良心说,这节课我没听懂。在文史方面,我搞不清的东西还很多。不过我也能体会到学者的苦心。

在中国历史上,每一位学者都力求证明自己的学说有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孟于当年鼓吹自己的学说,提出了“仁者无敌”之说,有了军事效益,和林彪的“精神原子弹”之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学术必须有效益,这就构成了另一种花刺子模。学术可以有实在的效益,不过来得极慢,起码没有嘴头上编出来的效益快;何况对于君主来说,“效益”就是一些消息而已。最好的效益就是马上能听见的好消息。因为这个原因,学者们承受着一种压力,要和骗子竞赛语惊四座,看着别人的脸色做学问,你要什么我做什么。必须说明的是,学者并没有完全变狡猾,这一点我还有把握。

假如把世界上所有的学者对本学科用途的说明做一比较,就可发现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说:科学可以解决问题,但就如中药铺里的药材可以给人治病一样,首先要知识完备,然后才能按方抓药,治人的病。照这种观点,我们现在所治之学,只是完备药店的药材,对它能治什么病不做保证。另一种说道,本人所治之学对于现在人类所遇到的问题马上就有答案,这就如卖大力丸的,这种丸药百病通治,吃下去有病治病,无病强身。中国的学者素来有卖大力丸的传统,喜欢做妙语以动天听。这就造成了一种气氛,除了大力丸式的学问,旁的都不是学问。在这种压力之下,我们有时也想做几句惊人之语,但又痛感缺少想象力。

我记得冯友兰先生曾提出要修改自己的《中国哲学史》,以便迎合时尚和领袖,这是变狡猾的例子——罗素先生曾写了一本《西方哲学史》,从未提出为别人做修改,所以冯先生比罗素狡猾——但是再滑也滑不过佞人。从学问的角度来看,冯先生已做了最大的牺牲,但上面也没看在眼里。佞人不做学问,你要什么我编什么,比之学人利索了很多——不说是天壤之别,起码也有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二三十年前,一场红海洋把文史哲经通通淹没。要和林彪比滑头,大伙都比不过,人文学科的危机实质上在那时就已发生了。

罗素先生修西方哲学史,指出很多伟大的学者都有狡猾的一面(比如说,莱布尼兹),我仔细回味了一下,也发现了一些事例,比如牛顿提出了三大定理之后,为什么要说上帝是万物运动的第一推动力?显然也是朝上帝买个好。万一他真的存在,死后见了面也好说话。按这种标准我国的圣贤滑头的事例更多,处处在拍君王的马屁,仔细搜集可写本《中国狡猾史》。中国古代的统治者都带点花刺子模君王气质。我国的文化传统里有“文死谏”之说,这就是说,中国常常就是花刺子模,这种传统就是号召大家做敬业的信使,拿着屁股和脑壳往君王的刀子板子上撞。很显然,只要不是悲观厌世,谁也不喜欢牺牲自己的脑袋和屁股。所以这种号召也是出于滑头分子之口,变着法说君王有理,这样号召只会起反作用。对于我国的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只从诚实的一面理解是不够的,还要从狡猾的一面来理解。扯到这里,就该得出第二个结论:花刺子模的信使早晚要变得滑头起来,这是因为人对自己的处境有适应能力。以我和李银河为例,现在就再不研究同性恋问题了。

实际上,不但是学者,所有的文化人都是信使,因为他们产出信息,而且都不承认这些信息是自己随口编造的,以此和佞人有所区别。大家都说这些信息另有所本,有人说是学术,有人说是艺术,还有人说自己传播的是新闻。总之,面对公众和领导时,大家都是信使,而且都要耍点滑头:拣好听的说或许不至于,起码都在提防着自己不要讲出难听的来——假如混得不好,就该检讨一下自己的嘴是不是不够甜。有关信使,我们就讲这么多。至于君主,我以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粗暴型的君主,听到不顺耳的消息就拿信使喂老虎;另一种是温柔型,到处做信使们的思想工作,使之自觉自愿地只报来受欢迎的消息。这样他所管理的文化园地里,就全是使人喜闻乐见的东西了。这后一种君主至今是我们怀念的对象。凭良心说,我觉得这种怀念有点肉麻,不过我也承认,忍受思想工作,即便是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比喂老虎好过得多。

在得出第三个结论之前,还有一点要补充的——有句老话叫做“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这就是说,人不知自己是不是身在花刺子模,因此搞不清自己是不是有点滑头,更搞不清自己以为是学术、艺术的那些东西到底是真是假。不过,我知道假如一个人发现自己进了老虎笼子,那么就可以断言,他是个真正的信使。这就是第三个结论。余生也晚,赶不上用这句话去安慰马寅初先生,也赶不上去安慰火刑架上的布鲁诺,不过这话留着总有它的用处。

现在我要得出最后一个结论,那就是说,假设有真的学术和艺术存在的话,在人变得滑头时它会离人世远去,等到过了那一阵子,人们又可以把它召唤回来——此种事件叫做“文艺复兴”。我们现在就有召唤的冲动,但我很想打听一下召唤什么。如果是召唤古希腊,我就赞成,如果是召唤花刺子模,我就反对。我相信马寅初这样的人喜欢古希腊,假如他是个希腊公民,就会在城邦里走动,到处告诉大家:现在人口太多,希望朋友们节制一下。要是滑头分子,就喜欢花刺子模,在那里他营造出了好消息,更容易找到买主。恕我说得难听,现在的人文知识分子在诚恳方面没几个能和马老相比。所以他们召唤的东西是什么,我连打听都不敢打听。

椰子树与平等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插队。当地气候炎热,出产各种热带水果,就是没有椰子。整个云南都不长椰子,根据野史记载,这其中有个缘故。据说,在三国以前,云南到处都是椰子,树下住着幸福的少数民族。众所周知,椰子有很多用处,椰茸可以当饭吃,椰子油也可食用。椰子树叶里的纤维可以织粗糙的衣裙,椰子树干是木材。这种树木可以满足人的大部分需要,当地人也就不事农耕,过着悠闲的生活。忽一比诸葛亮南征来到此地,他要教化当地人,让他们遵从我们的生活方式:干我们的活,穿我们的衣服,服从我们的制度。这件事起初不大成功,当地人没看出我们的生活方式有什么优越之处。首先,秋收春种,活得很累,起码比摘椰子要累;其次,汉族人的衣着在当地也不适用。就以诸葛先生为例,那身道袍料子虽好,穿在身上除了捂汗和捂痱子,捂不出别的来;至于那顶道冠,既不遮阳,也不挡雨,只能招马蜂进去做窝。当地天热,搞两片椰树叶把羞处遮遮就可以了。至于汉朝的政治制度,对当地的少数民族来说,未免太过烦琐。诸葛先生磨破了嘴皮子,言必称孔孟,但也没人听。他不觉得自己的道理不对,却把账算在了椰子树身上:下了一道命令,一夜之间就把云南的椰树砍了个精光;免得这些蛮夷之人听不进圣贤的道理。没了这些树,他说话就有人听了——对此,我的解释是,诸葛亮他老人家南征,可不是一个人去的,还带了好多的兵,砍树用的刀斧也可以用来砍人,砍树这件事说明他手下的人手够用,刀斧也够用。当地人明白了这个意思,就怕了诸葛先生。我这种看法你尽可以不同意——我知道你会说,诸葛亮乃古之贤人,不会这样赤裸裸地用武力威胁别人;所以,我也不想坚持这种观点。

对于此事,野史上是这么解释的:蛮夷之人,有些稀奇之物,就此轻狂,胆敢藐视天朝大邦;没了这些珍稀之物,他们就老实了。这就是说,云南人当时犯有轻狂的毛病,这是一种道德缺陷。诸葛先生砍树,是为了纠正这种毛病,是为他们好。我总觉得这种说法有点太过惊世骇俗。人家有几样好东西、活得好一点,心情也好一点,这就是轻狂;非得把这些好东西毁了,让人家心情沉痛。这就是不轻狂——我以为这是野史作者的意见,诸葛先生不是这样的人。

野史是不能当真的,但云南现在确实没有椰子,而过去是有的。所以这些椰树可能是诸葛亮砍的。假如这不是要野蛮,就该有种道义上的解释。我觉得诸葛亮砍椰树时,可能是这么想的:人人理应生来平等,但现在不平等了,四川不长椰树,那里的人要靠农耕为生;云南长满了椰树,这里的人就活得很舒服。让四川也长满椰树,这是一种达到公平的方法,但是限于自然条件,很难做到。所以,必须把云南的椰树砍掉,这样才公平。假如有不平等,有两种方式可以拉平:一种是向上拉平,这是最好的,但实行起来有困难;比如,有些人生来四肢健全,有些人则生有残疾,一种平等之道是把所有的残疾人都治成正常人,这可不容易做到。另一种是向下拉平,要把所有的正常人都变成残疾人就很容易,只消用铁棍一敲,一声惨叫,这就变过来了。诸葛先生采取的是向下拉平之道,结果就害得我吃不上椰子。在云南时,我觉得嘴淡时就啃几个木瓜。木瓜淡而无味,假如没熟透,啃后满嘴都是麻的。但我没有抱怨木瓜村。这种树内地也是不长的,假如它的果子太好吃,诸葛先生也会把它砍光啦。

我这篇文章题目在说椰子,实质在谈平等问题,挂羊头卖狗肉,正是我的用意。人人理应生来平等,这一点人人都同意。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而且最大的不平等不是有人有椰子树,有人没有椰子树。如罗素先生所说,最大的不平等是知识的差异——有人聪明有人笨,这就是问题之所在。这里所说的知识、聪明是广义的,不单包括科学知识,还包括文化素质、艺术的品味,等等。这种椰子树长在人脑里,不光能给人带来物质福利,还有精神上的幸福。这后一方面的差异我把它称为幸福能力的差异。有些作品,有些人能欣赏,有些人就看不懂,这就是说,有些人的幸福能力较为优越。这种优越最招人嫉妒。消除这种优越的方法之一就是给聪明人头上一问棍,把他打笨些。但打轻了不管用,打重了会把脑子打出来,这又不是我们的本意。另一种方法则是:一旦聪明人和傻人起了争执,我们总说傻人有理。久而久之,聪明人也会变傻。这种法子现在正用着呢。

我看老三届

我也是“老三届”,本来该念书的年龄,我却到云南挖坑去了。这件事对我有害,尚在其次,还惹得父母为此而忧虑。有人说,知青的父母都要因儿女而减寿,我家的情况就是如此。做父母的总想庇护未成年的儿女,在特殊年代里,无力庇护,就代之以忧虑。身为人子,我为此感到内疚,尤其是先父去世后更是如此。当然,细想起来,罪不在我,但是感情总不能自已。

在上山下乡运动中,两千万知青境遇不同;有人感觉好些,有人感觉坏些。讨论整个老三届现象,就该把个人感情撤除在外,有颗平常心。老三届的人对此会缺少平常心,这是可以理解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极不寻常。怎么就落在我们身上,这真叫活见鬼了。人生在什么国度,赶上什么样的年月,都不由自己来决定。所以这件事说到底,还是造化弄人。

上山下乡是件大坏事,对我们全体老三届来说,它还是一场飞来的横祸。当然,有个别人可能会从横祸中得益,举例来说,这种特殊的经历可能会有益于写作,但整个事件的性质却不可因此混淆。我们知道,有些盲人眼睛并没有坏,是脑子里的病,假如脑袋受到重击就可能复明。假设有这样一位盲人扶杖爬上楼梯,有个不良少年为了满足自己无聊的幽默感,把他一脚踢了下去,这位盲人因此复了明,但盲人滚下楼梯依然是件惨痛的事。尤其是踢盲人下楼者当然是个下流胚子,决不能因为该盲人复明就被看成是好人。这是一种简单的逻辑,大意是说,坏事就是坏事,好事就是好事,让我们先言尽于此。至于坏事可不可以变成好事,已经是另一个问题了。

我有一位老师,有先天的残疾,生下来时手心朝下,脚心朝上,不管自己怎么努力,都不能改变手脚的姿态。后来他到美国,在手术台上被人大卸八块又装了起来,勉强可以行走,但又多了些后遗症。他向我坦白说,对自己的这个残疾,他一直没有平常心:我在娘胎里没做过坏事,怎么就这样被生了下来?后来大夫告诉他说,这种病有六百万分之一的发生几率,换言之,他中了个一比六百万的大彩。我老师就此恢复了平常心。他说:所谓造化弄人,不过如此而已。这个彩我认了。他老人家在学术上有极大的成就,客观地说,和残疾是有一点关系的:因为别人玩时他总在用功。但我没听他说过:谢天谢地,我得了这种病!总而言之,在这件事上他是真正地有了平常心。顺便说一句,他从没有坐着轮椅上台“讲用”。我觉得这样较好。对残疾人的最大尊重,就是不把他当残疾人。

坦白地说,身为老三届,我也有没有平常心的时候,那就是在云南挖坑时。当时我心里想:妈的!比我们大的可以上大学,我们就该修理地球?真是不公平!这是一类想法。这个想法后来演变成:比我们小的也直接上大学,就我们非得先挖坑后上学,真他妈的不公平。另一类想法是:我将来要当作家,吃些苦可能是大好事。陀思妥耶夫斯基还上过绞首台哪。这个想法后来演变成:现在的年轻人没吃苦,也当不了作家。这两种想法搅在一起,会使人彻底糊涂。现在我出了几本书,但我却以为,后一种想法是没有道理的。假定此说是有理的,想当作家的人就该时常把自己吊起来,想当历史学家的人就该学太史公去掉自己的男根,想当音乐家的人就该买个风镐来家把自己震聋,以便像贝多芬,想当画家的人就该割去自己的耳朵,混充凡·高。什么都想当的人就得把什么都去掉,像个梆子,听起来就不是个道理。总的来说,任何老三届优越的理论都没有平常心。当然,我也反对任何老三届恶劣的说法。老三届正在壮年,耳朵和男根齐备,为什么就不如人。在身为老三届这件事上,我也有了平常心:不就是荒废了十年学业吗?这个彩老子也认了。现在不过四十来岁,还可以努力嘛。

现在来谈谈那种坏事可以变好事,好事也可以变坏事的说法。它来源于伟人,在伟大的头脑里是好的,但到了寻常人的头脑里就不起好作用,有时弄得人好赖不知,香臭不知。对我来说,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这个逻辑很够用。人生在世,会遇到一些好事,还会遇上些坏事。好事我承受得起,坏事也承受得住。就这样坦荡荡做个寻常人也不坏。

本文是对《中国青年研究》第四期上彭泗清先生文章的回应。坦白地说,我对彭先生的文章不满,起先是因为他说了老三届的坏话。在我看来,老三届现象、老三届情结,是我们这茬人没有平常心造成的。人既然不是机器,偶尔失去平衡,应该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仔细想来,“文革”过了快二十年了,人也不能总是没有平常心哪,老三届文人的一些自我吹嘘的言论,连我看着都肉麻。让我们先言尽于此:对于彭先生所举老三届心态的种种肉麻之处,我是同意的。

然后再说说我对彭先生的不满之处。彭先生对老三届的看法是否定的,对此我倒不想争辩,想争的是他讲出的那一番道理。他说老三届有种种特殊遭遇,所以他们是些特殊的人;这种特殊的人不怎么高明——这是一种特别糟糕的论调。翻过来,说这种特殊的人特别好,也同样的糟。这个论域貌似属于科学,其实属于伦理;它还是一切法西斯和偏执狂的策源地。我老师生出来时脚心朝上,但假如说的不是身体而是心智,就不能说他特殊。老三届的遭遇是特别,但我看他们也是些寻常人。对黑人、少数民族、女人,都该做如是观。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我以为这个原则是说,当语及他人时,首先该把他当个寻常人,然后再论他的善恶是非。这不是尊重他,而是尊重“那人”,从最深的意义上说,更是尊重自己——所有的人毕竟属同一物种。人的成就、过失、美德和陋习,都不该用他的特殊来解释。you are special,这句话只适于对爱人讲。假如不是这么用,也很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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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经历

在美留学时,我打过各种零工。其中有一回,我和上海来的老曹去给家中国餐馆装修房子。这家餐馆的老板是个上海人,尖嘴猴腮,吝啬得不得了;给人家当了半辈子的大厨,攒了点钱,自己要开店,又有点烧得慌——这副嘴脸实在是难看,用老曹的话来说,是一副赤佬像。上工第一天,他就对我们说:我请你们俩,就是要省钱,否则不如请老美。这工程要按我的意思来干。要用什么工具、材料,向我提出来,我去买。别想揩我的油……

以前,我知道美国的科技发达、商业也发达,但我还不知道,美国还是各种手艺人的国家。我们打工的那条街上就有一大窝,什么电工、管子工、木工等等,还有包揽装修工程的小包工头儿;一听见我们开了工,就都跑来看。先看我们抡大锤、打钎子,面露微笑,然后就跑到后面去找老板,说:你请的这两个宝贝要是在本世纪内能把这餐馆装修完,我输你一百块钱。我脸上着实挂不住,真想扔了钎子不干。但老曹从牙缝里啐口吐沫说:不理他!这个世纪干不完,还有下个世纪,反正赤佬要给我们工钱……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磁器活。要是不懂怎么装修房子就去揽这个活,那是我们的错。我虽是不懂,但有一把力气,干个小工还是够格的。人家老曹原是沪东船厂的,是从铜作工提拔起来的工程师,专门装修船舱的,装修个餐馆还不知道怎么干吗……他总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买工具、租工具,但那赤佬老板总说,别想揩油。与其被人疑为贪小便宜,还不如闷头干活,赚点工钱算了。

等把地面打掉以后,我们在这条街上赢得了一定程度的尊敬。顺便说一句,打下来的水泥块是我一块块抱出去,扔到垃圾箱里,老板连个手推车都舍不得租。他觉得已经出了人工钱,再租工具就是吃了亏。那些美国的工匠路过时,总来聊聊天,对我们的苦干精神深表钦佩。但是他们说,活可不是你们俩这种干法。说实在的,他们都想揽这个装修工程,只是价钱谈不拢。下一步是把旧有的隔断墙拆了。我觉得这很简单,挥起大锤就砸——才砸了一下,就被老板喝止。他说这会把墙里的木料砸坏。隔断墙里能有什么木料,不过是些零零碎碎的破烂木头。但老板说,要用它来造地板。于是,我们就一根根把这些烂木头上的钉子起出来。美国人见了问我们在干什么,我如实一说,对方捂住肚子往地下一蹲,笑得就地打起滚来。这回连老曹脸上都挂不住了,直怪我太多嘴……

起完了钉子,又买了几块新木料,老板要试试我们的木匠手艺,让我们先造个门。老曹就用锯子下起料来:我怎么看,怎么觉得这锯子不像那么回事儿,锯起木头来直拐弯儿。它和我以前见过的锯子怎么就那么不一样呢。正在干活,来了一个美国木匠。他笑着问我们原来是干啥的。我出国前是个大学教师,但这不能说,不能丢学校的脸。老曹的来路更不能说,说了是给沪东船厂丢脸。我说:我们是艺术家。这话不全是扯谎。我出国前就发表过校旱,至于老曹,颇擅丹青,作品还参加过上海工人画展……那老美说:我早就知道你们是艺术家!我暗自得意:我们身上的艺术气质是如此浓郁,人家一眼就看出来了。谁知他又补充了一句,工人没有像你们这么干活的!等这老美一走,老曹就扔下了锯子,破口大骂起来。原来这锯子的正确用途,是在花园里锯锯树杈……

我们给赤佬老板干了一个多月,也赚了他几百块钱的工钱,那个餐馆还是不像餐馆,也不像是冷库,而是像个破烂摊。转眼间夏去秋来,我们也该回去上学了。那老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天天催我们加班。催也没有用,手里拿着手锤铁棍,拼了命也是干不出活来的。那条街上的美国工匠也嗅出味来了,全聚在我们门前,一面看我们俩出洋像,一面等赤佬老板把工程交给他们。在这种情况下,连老曹也绷不住,终于和我一起辞活不干了。于是,这工程就像熟透的桃子一样,掉进了美国师傅的怀里。本来,辞了活以后就该走掉。但老曹还要看看美国人是怎么干活的。他说,这个工程干得窝囊,但不是他的过错,全怪那赤佬满肚子馊主意。要是由着他的意思来干,就能让洋鬼子看看中国人是怎么干活的……

美国包工头接下了这个工程,马上把它分了出去,分给电工、木工、管子工,今天上午是你的,下午是他的,后天是我的,等等。几个电话打出去,就有人来送工具,满满当当一卡车。这些工具不要说我,连老曹都没见过。除了电锯电刨,居然还有用电瓶的铲车,可以在室内开动,三下五除二,就把我们留下的破烂从室内推了出去。电工上了电动升降台,在天花板上下电线,底下木工就在装配地板,手法纯熟之极。虽然是用现成的构件,也得承认人家干活真是太快了。装好以后电刨子一跑,贼亮;干完了马上走人,运走机械,新的工人和机械马上开进来……转眼之间,饭馆就有个样儿了……我和老曹看了一会儿,就灰溜溜地走开了。这是因为我们都当过工人,知道怎么工作才有尊严。

卖唱的人们

有一次,我在早上八点半钟走过北京的西单北大街,这个时间商店都没有开门,所以人行道上空空荡荡,只有满街飞扬的冰棍纸和卖唱的盲人。他们用半导体录音机伴奏,唱着民歌。我到过欧美很多地方,常见到各种残疾人乞讨或卖唱,都不觉得难过,就是看不得盲人卖唱。这是因为盲人是最值得同情的残疾人,让他们乞讨是社会的耻辱。再说,我在北京见到的这些盲人身上都很脏,歌唱得也过于悲惨;凡事他们唱过得歌我再也不想听到。当时满街都是这样的盲人,就我一个明眼人,我觉得这种景象有点过分。我见过各种各样的卖唱者,就属那天早上看到的最让人伤心。我想,最好有个盲人之家,把他们照顾起来,经常洗洗澡,换换衣服,再有辆面包车接送他们各处卖唱,免得都挤在西单北大街——但是最好别卖唱。很多盲人有音乐天赋,可以好好学一学,做职业艺术家。美国就有不少盲人音乐家,其中有几个还很有名。

本文的宗旨不是谈如何关怀盲人,而是谈论卖唱——当然,这里说的卖唱是广义的,演奏乐器也在内。我见过各种卖唱者,其中最怪异的一个是在伦敦塔边上看到的。这家伙有五十岁左右,体壮如牛,头戴一顶猎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鸵鸟毛,这样他的头就有点像儿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茄克,满是污渍,但比西单的那些盲人干净——那些人身上没有污渍,整个人油亮油亮的——手里弹着电吉他,嘴上用铁架子支了一只口琴,脚踩着一面踏板鼓,膝盖栓有两面钹,靴子跟上、两肘栓满了铃,其他地方可能也藏有一些零碎,因为从声音听来,不止我说的这些。他在演奏时,往好听里说,是整整一支军乐队,往难听里说,是一个修理黑白铁的工场。演奏着一些俗不可耐的曲子。初看时不讨厌,看过一分钟,就得丢下点零钱溜走,否则就会头晕,因为他太吵人。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哗众取宠得家伙。他的演奏没有艺术,就是要钱。

据我所见,卖唱不一定非把身上弄得很脏,也不一定要要哗众取宠。比方说,有一次我在洛杉矶乘地铁,从车站出来,走过一个很大的过厅。这里环境很优雅,铺着红地毯,厅中央放了一架钢琴。有一个穿黑色燕尾服的青年坐在钢琴后面,琴上放了一杯冰水。有人走过时,他并不多看你,只弹奏一曲,就如向你表示好意。假如你想回报他的好意,那是你的事。无心回报时,就带着这好意走开。我记得我走过时,他弹奏的是“八音盒舞曲”,异常悠扬。时隔十年,我还记得那乐曲,和他的样子,他非常年轻。人在年轻时,可能要做些服务性的工作,糊口或攒学费,等待进取的时机,在公共常葫演奏也是一种。这不要紧只要无损于尊严就可。我相信,这个青年一定会有很好的前途。

下面我要谈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动人的街头演奏,这个例子说明在街头和公共常葫演奏,不一定会有损个人尊严,也不一定会使艺术蒙羞——只可惜这几个演奏者不是真为钱而演奏。一个夏末的星期天,我在维也纳,阳光灿烂,城里空空荡荡,正好欣赏这座伟大的城市。维也纳是奥匈帝国的首都,帝国已不复存在,但首都还是首都。到过那座城市的人会同意,“伟大”二字决非过誉。在那个与莫扎特等伟大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歌剧院附近,我遇上三个人在街头演奏。不管谁在这里演奏,都显得有点不知寒碜。只有这三个人例外。拉小提琴的是个金发小伙子,穿件毛衣、一条宽松的裤子,简朴但异常整洁。他似是这三个人的头头,虽然专注于演奏,但也常看看同伴,给他们无声的鼓励。有一位金发姑娘在吹奏长笛,她穿一套花呢套裙,眼睛里有点笑意。还有一个东亚女孩坐着拉大提琴,乌黑的齐耳短发下一张白净的娃娃脸,穿着短短的裙子,白袜子和学生穿的黑皮鞋;她有点慌张,不敢看人,只敢看乐谱。三个人都不到二十岁,全都漂亮之极。至于他们的音乐,就如童声一样,是一种天籁。这世界上没有哪个音乐家会说他们演奏得不好。我猜这个故事会是这样的:他们三个是音乐学院的同学,头一天晚上,男孩说:敢不敢到歌剧院门前去演奏?金发女孩说:敢!有什么不敢的!至于那东亚女孩,我觉得她是我们的同胞。她有点害羞,答应了又反悔,反悔了又答应,最后终于被他们拉来了。除了我们之外,还有十几个人在听,但都远远地站着,恐怕会打扰他们。有时会有个老太太走近去放下一些钱,但他们看都不看,沉浸在音乐里。我坚信,这一幕是当日维也纳最美丽的风景。我看了以后有点嫉妒,因为他们太年轻了。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

盖茨的紧身衣

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一书里写道: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工程师已有能力营造真实的感觉。他们可以给人戴上显示彩色图像的眼镜,再给你戴上立体声耳机,你的所见所闻都由计算机来控制。只要软硬件都过硬,人分不出电子音像和真声真像的区别。可能现在的软硬件还称不上过硬,尚做不到这一点,但过去二十年里,技术的进步是惊人的,所以对这一天的到来,一定要有心理准备。

光看到和听到还不算身历其境,还要模拟身体的感觉。盖茨先生想出一种东西,叫做vr紧身衣,这是一种机电设备,像一件衣服,内表面上有很多伸缩的触头,用电脑来控制,这样就可以模仿人的触觉。照他的说法,只要有二十五到三十万个触点,就可以完全模拟人全身的触感——从电脑技术的角度来说,控制这些触头简直是小儿科。有了这身衣服,一切都大不一样。比方说,电脑向你输出一阵风,你不但可以看到风吹杨柳,听到风过树梢,还可以感到风从脸上流过——假如电脑输出的是美人,那就不仅是她的音容笑貌,还有她的发丝从你面颊上滑过——这是友好的美人,假如不友好,来的就是大耳刮子——vr紧身衣的概念就是如此。作为学食品科技的人,我觉得还该有个面罩连着一些香水瓶,由电脑控制的阀门决定你该闻到什么气味,但假若你患有鼻炎,就会觉得面罩没有必要。总而言之,vr紧身衣的概念就是如此。估计要不了二十年,科学就能把它造出来,而且让它很便宜,像今天的电子游戏机一样,在街上出售;穿上它就能前往另一个世界,假如软件丰富,想上哪儿就能上哪儿,想遇上谁就能遇上谁,想干啥就能干啥,而且不花什么代价——顶多出点软件钱。到了那一天,不知人们还有没有心思阅读文本,甚至识不识字都不一定。我靠写作为生,现在该作出何种决定呢?

大概是在六七十年代吧,法国有些校旱家就这样提出问题:在电影时代,校旱应该怎么写?该看到的电影都演出来了,该听到的广播也播出来了。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里花几十页写出的东西,用宽银幕电影几个镜头就能解决。还照经典作家的写法,没有人爱看,顶多给电影提供脚本——如我们所知,这叫生产初级产品,在现代社会里地位很低。在那时,电影电视就像比尔*盖茨的紧身衣,对艺术家来说,是天大的灾难。有人提出,校旱应该向诗歌的方向发展。还有人说,校旱该着重去写人内心的感受。这样就有了法国的新校旱。还有人除了写校旱,还去搞搞电影,比如已故的玛格丽特*杜拉斯。我对这些作品很感兴趣,但凭良心说,除杜拉斯的《情人》之外,近十几年来没读到过什么令人满意的校旱。有人也许会提出最近风靡一时的《廊桥遗梦》,但我以为,那不过是一部文字化的电影。假如把它编成软件,钻到比尔*盖茨的紧身衣里去享受,会更过瘾一些。相比之下,我宁愿要一本五述三道的法国新校旱,也不要一部《廊桥遗梦》,这是因为,从校旱自身的前途来看,写出这种东西解决不了问题。

真正的校旱家不会喜欢把校旱写得像电影。我记得米兰*昆德拉说过,校旱和音乐是同质的东西。我讨厌这个说法,因为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了音乐,就说不出校旱该像什么了;但也不能不承认,这种说法有些道理。校旱该写人内在的感觉,这是没有疑问的。但仅此还不够,还要使这些感觉组成韵律。音乐有种连贯的、使人神往的东西,校旱也该有。既然难以言状,就叫它韵律好了。

本文的目的是要纪念已故的杜拉斯,谈谈她的校旱《情人》,谁知扯得这样远——现在可以进入主题。我喜欢过不少校旱,比方说,乔治*奥威尔的《1984》,还有些别的书。但这些校旱对我的意义都不能和《情人》相比。《1984》这样的书对我有帮助,是帮我解决人生中的一些疑惑,而《情人》解决的是有关校旱自身的疑惑。这本书的绝顶美好之处在于,它写出一种人生的韵律。书中的性爱和生活中别的事件,都按一种韵律来组织,使我完全满意了。就如达*芬奇画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达*芬奇的错;米开朗琪罗雕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米开朗琪罗的错。现代校旱有这样的杰作,人若不肯看校旱,那是人的错,不是校旱的错。杜拉斯写过《华北情人》后说,我最终还原成校旱家了。这就是说,只有书写文本能使她获得叙事艺术的精髓。这个结论使我满意,既不羡慕电影的镜头,也不羡慕比尔*盖茨的紧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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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校旱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之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常葫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升,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祝蝴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校旱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校旱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校旱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校旱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校旱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肚子里的战争

我年轻时,有一回得了病,住进了医院。当时医院里没有大夫,都是工农兵出身的卫生员——真正的大夫全都下到各队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去了。话虽如此说,穿着白大褂的,不叫他大夫又能叫什么呢。我入院第一天,大夫来查房,看过我的化验单,又拿听诊器把我上下听了一遍,最后还是开口来问:你得了什么病。原来那张化验单他没看懂。其实不用化验单也能看出我的病来:我浑身上下像隔夜的茶水一样的颜色,正在闹黄疸。我告诉他,据我自己的估计,大概是得了肝炎。这事发生在二十多年前,当时还没听说有乙肝,更没有听说丙肝丁肝和戊肝,只有一种传染性肝炎。据说这一种肝炎中国原来也没有,还是三年困难时吃伊拉克蜜枣吃出来的——叫做蜜枣,其实是椰枣。我虽没吃椰枣,也得了这种病。大夫问我该怎么办,我说你给我点维生素吧——我的病就是这么治的。说句实在话,住院对我的病情毫无帮助。但我自己觉得还是住在医院里好些,住在队里会传染别人。

在医院里没有别的消遣,只有看大夫们给人开刀。这一刀总是开向阑尾——应该说他们心里还有点数,知道别的手术做不了。我说看开刀可不是瞎说的,当地经常没有电,有电时电压也极不稳,手术室是四面全是玻璃窗的房子,下午两点钟阳光最好,就是那时动手术——全院的病人都在外面看着,互相打赌说几个小时找到阑尾。后来我和学医的朋友说起此事,他们都不信,说阑尾手术还能动几个钟头?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我看到的几个手术没有一次在一小时之内找着阑尾的。做手术的都说,人的盲肠太难找——他们中间有好几位是部队骡马卫生员出身,参加过给军马的手术,马的盲肠就很大,骡子的盲肠也不小,哪个的盲肠都比人的大,就是把人个子小考虑在内之后,他的盲肠还是太小。闲着没事聊天时,我对他们说:你们对人的下水不熟悉,就别给人开刀了。你猜他们怎么说?“越是不熟就越是要动——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知道,这后半句是毛主席语录。人的肠子和战争不是一码事,但这话就没人说了。我觉得有件事情最可恶:每次手术他们都让个生手来做,以便大家都有机会学习战争,所以阑尾总是找不着。刀口开在什么部位,开多大也完全凭个人的兴趣。但我必须说他们一句好话:虽然有些刀口偏左,有些刀口偏右,还有一些开在中央,但所有的刀口都开在了肚子上,这实属难能可贵。

我在医院里遇上一个哥们,他犯了阑尾炎,大夫动员他开刀。我劝他千万别开刀——万一非开不可,就要求让我给他开。虽然我也没学过医,但修好过一个闹钟,还修好了队里一台手摇电话机。就凭这两样,怎么也比医院里这些大夫强。但他还是让别人给开了,主要是因为别人要在战争里学习战争,怎么能不答应。也是他倒霉,打开肚子以后,找了三个小时也没找到阑尾,急得主刀大夫把他的肠子都拿了出来,上下一通紧倒。小时候我家附近有家小饭铺,卖炒肝、烩肠,清晨时分厨师在门外洗猪大肠,就是这么一种景象。眼看天色越来越暗,别人也动手来找,就有点七手八脚。我的哥们被人找得不耐烦,撩开了中间的白布帘子,也去帮着找。最后终于在太阳下山以前找到,把它割下来,天也就黑了,要是再迟一步,天黑了看不见,就得开着膛晾一宿。原来我最爱吃猪大肠;自从看过这个手术,再也不想吃了。

时隔近三十年,忽然间我想起了住院看别人手术的事,主要是有感于当时的人浑浑噩噩,简直是在发疯。谁知道呢,也许再过三十年,再看今天的人和事,也会发现有些人也是在发疯。如此看来,我们的理性每隔三十年就有一次质的飞跃——但我怀疑这么理解是不对的。理性可以这样飞越,等于说当初的人根本没有理性。就说三十年前的事吧,那位主刀的大叔用漆黑的大手捏着活人的肠子上下倒腾时,虽然他说自己在学习战争,但我就不信他不知道自己是在胡闹。由此就得到一个结论:一切人间的荒唐事,整个社会的环境虽是一个原因,但不主要。主要的是:那个闹事的人是在借酒撒疯。这就是说,他明知道自己在胡闹,但还要闹下去,主要是因为胡闹很开心。

我们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推论:不管社会怎样,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作为杂文的作者,把推论都写了出来,未免有直露之嫌,所以到此打住。住医院的事我还没写完呢:我在医院里住着,肝炎一点都不见好,脸色越来越黄;我的哥们动了手术,刀口也总是长不上,人也越来越瘦。后来我们就结伴回北京来看病。我一回来病就好了,我的哥们却进了医院,又开了一次刀。北京的大夫说,上一次虽把阑尾割掉了,但肠子没有缝住,粘到刀口上成了一个瘘,肠子里的东西顺着刀口往外冒,所以刀口老不好。大夫还说,冒到外面还是万分幸运,冒到肚子里面,人就完蛋了。我哥们倒不觉得有什么幸运,他只是说:妈的,怪不得总吃不饱,原来都漏掉了。这位兄弟是个很豪迈的人,如果不是这样,也不会拿自己的内脏给别人学习战争。

体验生活

我靠写作为生。有人对我说:像你这样写是不行的啊,你没有生活!起初,我以为他想说我是个死人,感到很气愤。忽而想到,“生活”两字还有另一种用法。有些作家常到边远艰苦的地方去住上一段,这种出行被叫做“体验生活”——从字面上看,好像是死人在诈尸,实际上不是的。这是为了对艰苦的生活有点了解,写出更好的作品,这是很好的做法。人家说的生活,是后面一种用法,不是说我要死,想到了这一点,我又回嗔作喜。我虽在贫困地区插过队,但不认为体验得够了。我还差得很远,还需要进一步的体验。但我总觉得,这叫做“体验艰苦生活”比较好。省略了中间两个字,就隐含着这样的意思:生活就是要经常吃点苦头——有专门从负面理解生活的嫌疑。和我同龄的人都有过忆苦思甜的经历:听忆苦报告、吃忆苦饭,等等。这件事和体验生活不是一回事,但意思有点相近。众所周知,旧社会穷人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吃糠咽菜——菜不是蔬菜,而是野菜。所谓忆苦饭,就是旧社会穷人饭食的模仿品。

我要说的忆苦饭是在云南插队时吃到的——为了配合某种形势,各队起码要吃一顿忆苦饭,上面就是这样布置的。我当时是个病号,不下大田,在后勤做事,归司务长领导,参加了做这顿饭。当然,我只是下手。真正的大厨是我们的司务长。这位大叔朴实木讷,自从他当司务长,我们队里的伙食就变得糟得很,每顿都吃烂菜叶——因为他说,这些菜太老,不吃就要坏了。菜园子总有点垂垂老矣的菜,吃掉旧的,新的又老了,所以永远也吃不到嫩菜。我以为他炮制忆苦饭肯定很在行,但他还去征求了一下群众意见,问大家在旧社会吃过些啥。有人说,吃过芭蕉树心,有人说,吃过芋头花、南瓜花。总的来说,都不是什么太难吃的东西,尤其是芋头花,那是一种极好的蔬菜,煮了以后香气扑鼻。我想有人可能吃过些更难吃的东西,但不敢告诉他。说实在的,把饭弄好吃的本领他没有,弄难吃的本领却是有的。再教教就更坏了。就说芭蕉树心吧,本该剥出中间白色细细一段,但他叫我砍了一棵芭蕉树来,斩碎了整个煮进了锅里。那锅水马上变得黄里透绿,冒起泡来,像锅肥皂水,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苦味……

我说过,这顿饭里该有点芋头花。但芋头不大爱开花,所以煮的是芋头秆,而且是刨了芋头剩下的老秆。可能这东西本来就麻,也可能是和芭蕉起了化学反应,总之,这东西下锅后,里面冒出一种很恶劣的麻味。大概你也猜出来了,我们没煮南瓜花,煮的是南瓜藤,这种东西斩碎后是些煮不烂的毛毛虫。最后该搁点糠进去,此时我和司务长起了严重的争执。我认为,稻谷的内膜才叫做糠。这种东西我们有,是喂猪的。至于稻谷的外壳,它不是糠,猪都不吃,只能烧掉。司务长倒不反对我的定义,但他说,反正是忆苦饭,这么讲究干什么,糠还要留着喂猪,所以往锅里倒了一筐碎稻壳。搅匀之后,真不知锅里是什么。做好了这锅东西,司务长高兴地吹起了口哨,但我的心情不大好。说实在的,我这辈子没怕过什么,那回也没有怕,只是心里有点慌。我喂过猪,知道拿这种东西去喂猪,所有的猪都会想要咬死我。猪是这样,人呢?

后来的事情证明我是瞎操心。晚上吃忆苦饭,指导员带队,先唱“天上布满星”,然后开饭。有了这种气氛,同学们见了饭食没有活撕了我,只是有些愣头青对我怒目而视,时不常吼上一句:“你丫也吃!”结果我就吃了不少。第一口最难,吃上几口后满嘴都是麻的,也说不上有多难吃。只是那些碎稻壳像刀片一样,很难吞咽,吞多了嘴里就出了血。反正我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自然没有闯不过去的关口。但别人却在偷偷地干呕。吃完以后,指导员做了总结,看样子他的情况不大好,所以也没多说。然后大家回去睡觉——但是事情当然还没完。大约是夜里十一点,我觉得肠胃搅痛,起床时,发现同屋几个人都在地上摸鞋。摸来摸去,谁也没有摸到,大家一起赤脚跑了出去,奔向厕所,在北回归线那皎洁的月色下,看到厕所门口排起了长队……

有件事需要说明,有些不文明的人有放野尿的习惯,我们那里的人却没有。这是因为屎有做肥料的价值,不能随便扔掉。但是那一夜不同,因为厕所里没有空位,大量这种宝贵的资源被抛撒在厕所后的小河边。干完这件不登大雅之事,我们本来该回去睡觉,但是走不了几步又想回来,所以我们索性坐在了小桥上,聊着天,挨着蚊子咬,时不常地到草丛里去一趟。直到肚子完全出清。到了第二天,我们队的人脸色都有点绿,下巴有点尖,走路也有点打晃。像这个样子当然不能下地,只好放一天假。这个故事应该有个寓意,我还没想出来。反正我不觉得这是在受教育,只觉得是折腾人——虽然它也是一种生活。总的来说,人要想受罪,实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头往门框上碰。既然痛苦是这样简便易寻,所以似乎用不着特别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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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和驴鸣镇

有一次,愁容骑士堂吉诃德和他忠实的侍从桑乔·潘萨走在路上,遇到一伙手持刀杖去打冤家的乡下人。这位高尚的骑士问乡下人为什么要厮杀,听到了这么一个故事:在一个镇子上,住了两个朋友。有一天,其中一位走失了一条驴子,就找朋友帮忙。他们进山去找——那位帮忙的朋友说:山这么大,怎么找呢。我有一样不登大雅之堂的雕虫小技,假如你也会一点,事情就好办了。失驴的朋友说:这是怎样的技巧呢?那位帮忙者说,他会学驴叫。假如失驴者也会,大家就可以分头学着驴叫在山上巡游,那迷途的驴子听到同类的呼唤,肯定会走出来和他们会合。那失驴者答道:好计策!至于学驴叫,我岂止是会一点,简直是很精通啊!让我们依计而行吧。于是,两位朋友分头走进了山间小道,整个荒山上响起了阵阵驴鸣……

我住的这座楼隔音很坏,住户中有不少人买了卡拉ok机器,从早唱到晚。黑更半夜,我躺在床上听到ok之声,一面把脑袋往被窝里扎,一面就想起了这个故事——且听我把故事讲完:这两位朋友分头去寻驴,在林子深处相会了。失驴的朋友说:怎么,竟是你吗!我是不轻易恭维人的,但我要说,仅从声音上判断,你和一头驴子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那帮忙者答道:朋友,同样的话我正要用来说你!你的声音很洪亮,音度很坚强,节奏很准确。在我的长项上,我从不佩服任何人的,但我对你要五体投地,俯首称臣了!——这也正是笔者的感触。你可以去查七八年人民大学新生的体检记录,我的肺活量在两千人里排第一,可以长嚎一分钟不换气,引得全校的人都想掐死我;但总想在半夜敲邻居的门,告诉他,在嚎叫方面我对他已是五体投地——现在言归正传,那失驴者听到赞誉之后说:以前,我以为自己是个一无所长的人,现在听了你的赞誉,再不敢妄自菲薄,我也是有一技之长的人了……后来,这两位朋友又去寻驴,每次都把对方当成驴,聚在了一起。最后,总算是找到了,这可怜的畜生被狼吃得只剩些残余。那帮忙的朋友说:我说它怎么不答应!就算它死了,只要是完整的,听了你的召唤,也一定会起来回答。而那失驴的朋友却说:虽然失了驴,但也发现了自己的才能,我很开心!于是,这两个朋友下山去,把这故事告诉路人,不想给本镇招来了“驴鸣镇”的恶名——隐含的意思就是镇上全是驴。故事开始时见到的那伙人,就是因为被人称为驴鸣镇人,而去拼命。如前所述,我觉得自己住在驴鸣楼里,但不想为此和人拼命。

我总想提醒大家一句,人在歌唱时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在卡拉ok时,面对五彩画面觉得挺美时,也许发出的全不类人声。茶余酒后,想过把歌星瘾时,也可以唱唱。但干这种勾当,最好在歌厅酒楼等吵不着人的地方;就是嗓子好,也请把嗓门放低些,留点余地——别给餐厅留下“驴鸣餐厅”的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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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Internet说起

我的电脑还没连网,也想过要和internet连上。据说,网上黄毒泛滥,还有些反动的东西在传播,这些说法把我吓住了。前些时候有人建议对网络加以限制,我很赞成。说实在的,哪能容许信息自由的传播。但假如我对这件事还有点了解,我要说:除了一剪子剪掉,没有什么限制的方法。那东西太快,太邪门了。现代社会信息爆炸,想要审查太困难,不如禁止方便。假如我作生意,或者搞科技,没有网络会有些困难。但我何必为商人、工程师们操心?在信息高速网上,海量的信息在流动。但是我,一个爬格子的,不知道它们也能行。所以,把internet剪掉罢,省得我听了心烦。

internet是传输信息的工具。还有处理信息的工具,就是各种个人电脑。你想想看,没有电脑,有网也接不上。再说,磁盘、光盘也足以贩黄。必须禁掉电脑,这才是治本。这回我可有点舍不得——大约十年前,我就买了一台个人电脑。到现在换到了第五台。

花钱不说,还下了很多工夫,现在用的软件都是我自己写的。我用它写文章,做科学工作:算题,做统计——顺便说一句,用电脑来作统计是种幸福,没有电脑,统计工作是种巨大的痛苦。但是它不学好,贩起黄毒来了,这可是它自己作死,别人救不了它。看在十年老交情上,我为它说几句好话:早期的电脑是无害的。那种空调机似的庞然大物算起题来嘎嘎做响,没有能力演示黄毒。後来的486、 586才是有罪的:这些机器硬件能力突飞猛进,既能干好事,也能干坏事,把它禁了吧……但现在要买过时的电脑,不一定能买到。为此,可以要求ibm给我们重开生产线,制造早期的pc机。洋鬼子听了瞪眼,说:你们是不是有毛病?回答应该是:我们没毛病,你才有毛勃—但要防止他把我们的商务代表送进疯人院。

当然,如果决定了禁掉一切电脑,我也能对付。我可以用纸笔写作,要算统计时就打算盘。不会打算盘的可以拣冰棍棍儿计数——满地拣棍儿是有点难看,但是——谢天谢地,我现在很少作统计了。除了电脑,电影电视也在散布不良信息。在这方面,我的态度是坚定的:我赞成严加管理。首先,外国的影视作品与国情不符,应该通通禁掉。其次,国内的影视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做出的作品也多有不好的……我是写校旱的,与影视无缘,只不过是挣点小钱。王朔、冯小刚,还有大批的影星们,学历都不如我,搞出的东西我也看不入眼。但他们可都发大财了。应该严格审查——话又说回来,把internet上的通讯逐贞看过才放行,这是办不到的;一百二十集的连续剧从头看到尾也不大容易。倒不如通通禁掉算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只看八个样板戏不也活过来了嘛。我可不像年轻人,声、光、电、影一样都少不了。我有本书看看就行了。说来说去,我把流行音乐漏掉了。这种乌七八糟的东西,应该首先禁掉。年轻人没有事,可以多搞些体育锻炼,既陶冶了性情,又锻炼了身体……这样禁来禁去,总有一天禁到我身上。我的校旱内容健康,但让我逐行说明每一句都是良好的信息,我也做不到。再说,到那时我已经吓傻了,哪有精神给自己辨护。电影电视都能禁,为什么不能禁校旱?我们爱读书,还有不识字的人呢,他们准赞成禁书。好吧,我不写作了,到车站上去扛大包。我的身体很好,能当搬运工。别的作家未必扛得动大包……我赞成对生活空间加以压缩,只要压不到我;但压来压去,结果却出乎我的想像。海明威在《钟为谁鸣》说过这个意思: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所以,不要问丧钟是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但这个想法我觉得陌生,我就盼着别人倒霉。五十多年前,有个德国的新教牧师说:起初,他们抓共产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後来,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是亚利安人。後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後他们来抓我,已经没人能为我说话了。

众所周知,这里不是纳粹德国,我也不是新教牧师。所以,这些话我也不想记了。

关于崇高

七十年代发生了这样一回事: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线杆没捞上来,人却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这件事在知青中间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不瞒你说,我本人就是困惑者之一,所以对这件事记忆犹新。照我看来,我们吃了很多年的饭才长到这么大,价值肯定比一根木头高;拿我们去换木头是不值的。但人家告诉我说:国家财产是大义之所在,见到它被水冲走,连想都不要想,就要下水去捞。不要说是木头,就是根稻草,也得跳下水。他们还说,我这种值不值的论调是种落后言论——幸好还没有说我反动。

实际上,我在年轻时是个标准的愣头青,水性也好。见到大水冲走了木头,第一个跳下水的准是我,假如水势太大,我也可能被淹死,成为烈士,因为我毕竟还不是鸭子。这就是说,我并不缺少崇高的气质,我只是不会唱那些高调。时隔二十多年,我也读了一些书,从书本知识和亲身经历之中,我得到了这样一种结论:自打孔孟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里只有两种人。一种编写生活的脚本,另一种去演出这些脚本。前一种人是古代的圣贤,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后一种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谓上智下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个意思吧。从气质来说,我只适合当演员,不适合当编剧,但是看到脚本编得太坏时,总禁不住要多上几句嘴,就被当落后分子来看待。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

在一个文明社会里,个人总要做出一些牺牲——牺牲“自我”,成就“超我”——这些牺牲就是崇高的行为。我从不拒绝演出这样的戏,但总希望剧情合理一些——我觉得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举例来说,洪水冲走国家财产,我们年轻人有抢救之责,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总要问问捞些什么。捞木头尚称合理,捞稻草就太过分。这种言论是对崇高唱了反调。现在的人会同意,这罪不在我:剧本编得实在差劲。由此就可以推导出:崇高并不总是对的,低下的一方有时也会有些道理。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草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假如这是对的,就对营造或提倡社会伦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顾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换言之,不能够只讲崇高,不讲道理。举例来说,孟子发明了一种伦理学,说亲亲敬长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爱国是人间的大义。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献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孟子的文章写得很煽情,让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做诗,就是中国的拜伦;只可惜不讲道理。臣民奉献了一切之后,靠什么活着?再比方说,在七十年代,人们说,大公无私就是崇高之所在。为公前进一步死,强过了为私后退半步生。这是不讲道理的:我们都死了,谁来干活呢?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与此相反,在英国倒是出现了一种一点都不煽情的伦理学。让我们先把这相反的事情说上一说——罗素先生这样评价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家:这些人的理论虽然显得卑下,但却关心同胞们的福利,所以他们本人的品格是无可挑剔的。然后再让我们反过来说——我们这里的伦理学家既然提倡相反的伦理,评价也该是相反的。他们的理论虽然崇高,但却无视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偏执还得到官方的奖励,在七十年代,高调唱得好,就能升官——他们本人的品行如何,也就不好说了。我总觉得有煽情气质的人唱高调是浪费自己的才能:应该试试去写诗——照我看,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都有诗人的气质——把营造社会伦理的工作让给那些善讲道理的人,于公于私,这都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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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逆转

有位西方的发展学者说:贫穷是一种生活方式。言下之意是说,有些人受穷,是因为他不想富裕。这句话是作为一种惊世骇俗的观点提出的,但我狭隘的人生经历却证明此话大有道理。对于这句话还可以充分地推广:贫困是一种生活方式,富裕是另一种生活方式;追求聪明是一种人生的态度,追求愚蠢则是另一种生活态度。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在追求快乐,另一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聪明,另一些人在追求愚蠢。这种情形常常能把人彻底搞糊涂。

洛克先生以为,人人都追求快乐,这是不言自明的。以此为基础,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学大厦。斯宾诺莎也说,人类行为的原动力是自我保存。作为一个非专业的读者,我认为这是同一类的东西,认为人趋利而避害,趋乐而避苦,这是伦理学的根基。以此为基础,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大不相同,认为礼高于利,义又高于生,这样就创造了一种比较复杂的伦理学。由此产生了一个矛盾,到底该从利害的角度来定义崇高,还是另有一种先验的东西,叫做崇高——举例来说,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这就是崇高的根基。我也不怕人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反正我以为前一种想法更对。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富裕,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贫困;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快乐,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痛苦。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前一种想法就叫做聪明,后一种想法就叫做愚蠢。笔者在大学里学的是理科,凭这样的学问底子,自然难以和专业哲学家理论,但我还是以为,这些话不能不说。

对于人人都追求快乐这个不言自明的道理罗素却以为不尽然,他举受虐狂作为反例。当然,受虐狂在人口中只占极少数。但是受虐却不是罕见的品行。七十年代,笔者在农村插队,在学大寨的口号鞭策下,劳动的强度早已超过了人力所能忍受的极限,但那些工作却是一点价值也没有的。对于这些活计,老乡们概括得最对:没别的,就是要给人找些罪来受。但队干部和积极分子们却乐此不疲,干得起码是不比别人少。学大寨的结果是使大家变得更加贫穷。道理很简单:人干了艰苦的工作之后,就变得很能吃,而地里又没有多长出任何可吃的东西。这个例子说明,人人都有所追求,这个道理是不错的,但追求的却可以是任何东西:你总不好说任何东西都是快乐吧。

人应该追求智慧,这对西方人来说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苏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画上了等号。但是中国人却说“难得糊涂”,仿佛是希望自己变得笨一点。在我身上,追求智慧的冲动比追求快乐的冲动还要强烈,因为这个原故,在我年轻时,总是个问题青年、思想改造的重点对象。我是这么理解这件事的:别人希望我变得笨一些。谢天谢地,他们没有成功。人应该改变自己,变成某种样子,这大概是没有疑问的。有疑问的只是应该变聪明还是变笨。像这样的问题还能举出一大堆,比方说,人(尤其是女人)应该更漂亮、更性感一些,还是更难看、让人倒胃一些;对别人应该更粗暴、更野蛮一些,还是更有礼貌一些;等等。假如你经历过中国的七十年代,就会明白,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答案。你也许会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风尚,但我对这种话从来就不信。我更相信乔治*奥威尔的话:一切的关键就在于必须承认一加一等于二;弄明白了这一点,其他一切全会迎刃而解。

我相信洛克的理论。人活在世上,趋利趋乐暂且不说,首先是应该避苦避害。这种信念来自我的人生经验:我年轻时在插队,南方北方都插过。谁要是有同样的经历就会同意,为了谋生,人所面临的最大任务是必须搬动大量沉重的物质:这些物质有时是水,有时是粪土,有时是建筑材料,等等。到七十年代中期为止,在中国南方,解决前述问题的基本答案是:一根扁担。在中国的北方则是一辆小车。我本人以为,这两个方案都愚不可及。在前一个方案之下,自肩膀至脚跟,你的每一寸肌肉、每一寸骨骼都在百十公斤重物的压迫之下,会给你带来腰疼病、腿疼病。后一种方案比前种方案强点不多,虽然车轮承担了重负,但车上的重物也因此更多。假如是往山上推的话,比挑着还要命。西方早就有人在解决这类问题,先有阿基米德,后有牛顿。卡特,所以在一二百年前就把这问题解决了。而在我们中国,到现在也没解决。你或者会以为,西方文明有这么一点小长处,善于解决这种问题,但我以为这是不对的。主要的因素是感情问题。、西方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源于自身,所以就重视解决肉体的痛苦。中国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是亲亲敬长,就不重视这种问题。这两种想法哪种更对?当然是前者。现在还有人说,西方人纲常败坏,过着痛苦的生活——这种说法是昧良心的。西方生活我见过,东方的生活我也见过。西方人儿女可能会吸毒,婚姻可能会破裂,总不会早上吃两片白薯干,中午吃两片白薯干,晚上再吃两片白薯干,就去挑一天担子,推一天的重车!从孔孟到如今,中国的哲学家从来不挑担、不推车。所以他们的智慧从不考虑降低肉体的痛苦,专门营造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理论。

在西方人看来,人所受的苦和累可以减少,这是一切的基础。假设某人做出一份牺牲,可以给自己或他人带来很多幸福,这就是崇高——洛克就是这么说的。孟子不是这么说,他的崇高另有根基,远不像洛克的理论那么能服人。据我所知,孟子远不是个笨蛋。除了良知良能,他还另有说法。他说反对他意见的人(杨朱、墨子)都是禽兽。由此得出了崇高的定义:有种东西,我们说它是崇高,是因为反对它的人都不崇高。这个定义一直沿用到了如今。细想起来,我觉得这是一种模糊不清的混蛋逻辑,还不如直说凡不同意我意见者都是王八蛋为好。总而言之,这种古怪的论证方式时常可以碰到。

在七十年代,发生了这样一回事: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杆没捞上来,人也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这件事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知青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结论是:国家的一根稻草落下水也要去追。至于说知青的命比不上一根稻草,人家也没这么说。他们只说,算计自己的命值点什么,这种想法本身就不崇高。坦白地说,我就是困惑者之一。现在有种说法,以为民族的和传统的就是崇高的。我知道它的论据:因为反民族和反传统的人很不崇高。但这种论点吓不倒我。

过去欧洲有个小岛,岛上是苦役犯服刑之处。犯人每天的工作是从岛东面挑起满满的一挑水,走过崎岖的山道,到岛西面倒掉。这岛的东面是地中海,水从地中海里汲来。西面也是地中海,这担水还要倒回地中海去。既然都是地中海,所以是通着的。我想,倒在西面的水最终还要流回东面去。无价值的吃苦和无代价的牺牲大体就是这样的事。有人会说,这种劳动并非毫无意义,可以陶冶犯人的情操、提升犯人的灵魂;而有些人会立刻表示赞成,这些人就是那些岛上的犯人——我听说这岛上的看守手里拿着鞭子,很会打人。根据我对人性的理解,就是离开了那座岛屿,也有人会保持这种观点。假如不是这样,劳动改造就没有收到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人性就被逆转了。

从这个例子来看,要逆转人性,必须有两个因素:无价值的劳动和暴力的威胁,两个因素缺一不可。人性被逆转之后,他也就糊涂了。费这么大劲把人搞糊涂有什么好处,我就不知道,但想必是有的,否则不会有这么个岛。细想起来,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里就包含了这种东西。举个例子来说,朝廷的礼节。见皇上要三磕九叩、扬尘舞蹈,这套把戏耍起来很吃力,而且不会带来任何收益,显然是种无代价的劳动。但皇上可以廷杖臣子,不老实的马上拉下去打板子。有了这两个因素,这套把戏就可以耍下去,把封建士大夫的脑子搞得很糊涂。回想七十年代,当时学大寨和抓阶级斗争总是一块搞的,这样两个因素就凑齐了。我下乡时,和父老乡亲们在一起。我很爱他们,但也不能不说:他们早就被逆转了。我经历了这一切,脑子还是不糊涂,还知道一加一等于二,这只说明一件事:要逆转人性,还要有第三个因素,那就是人性的脆弱。

我认为七十年代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个看法和一些同龄人是一样的。七十年代的青年和现在的青年很不一样,更热情、更单纯、更守纪律、对生活的要求更低,而且更加倒霉。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是一种极难得的际遇,这些感受和别人是一样的。有些人认为这种经历是一种崇高的感受,我就断然反对,而且认为这种想法是病态的。让我们像奥威尔一样,想想什么是一加一等于二,七十年代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个极痛苦的年代。很多年轻人做出了巨大的自我牺牲,而且这种牺牲毫无价值。想清楚了这些事,我们再来谈谈崇高的问题。就七十年代这个例子来说,我认为崇高有两种:一种是当时的崇高,领导上号召我们到农村去吃苦,说这是一种光荣。还有一种崇高是现在的崇高,忍受了这些痛苦、做出了自我牺牲之后,我们自己觉得这是崇高的。我觉得这后一种崇高比较容易讲清楚。弗洛伊德对受虐狂有如下的解释:假如人生活在一种无力改变的痛苦之中,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把它视为一种快乐,以便使自己好过一些。对这个道理稍加推广,就会想到:人是一种会自己骗自己的动物。我们吃了很多无益的苦,虚掷了不少年华,所以有人就想说,这种经历是崇高的。这种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过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它还有些坏作用:有些人就据此认为,人必须吃一些无益的苦、虚掷一些年华,用这种方法来达到崇高。这种想法不仅有害,而且是有病。

说到吃苦、牺牲,我认为它是负面的事件。吃苦必须有收益,牺牲必须有代价,这些都属一加一等于二的范畴。我个人认为,我在七十年代吃的苦、做出的牺牲是无价值的,所以这种经历谈不上崇高;这不是为了贬低自己,而是为了对现在和未来发生的事件有个清醒的评价。逻辑学家指出,从正确的前提能够推导出正确的结论,但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就什么都能够推导出来。把无价值的牺牲看作崇高,也就是接受了一个错误的前提。此后你就会什么鬼话都能说出口来,什么不可信的事都肯信——这种状态正确的称呼叫做“糊涂”。人的本性是不喜欢犯错误的,所以想把他搞糊涂,就必须让他吃很多的苦——所以糊涂也很难得呀。因为人性不总是那么脆弱,所以糊涂才难得。经过了七十年代,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看得更清楚,他就是变得更聪明。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更看不懂了,他就是变得更糊涂。不管发生了哪种情况,七十年代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

我要说出我的结论,中国人一直生活在一种有害哲学的影响之下,孔孟程朱编出了这套东西,完全是因为他们在社会的上层生活。假如从整个人类来考虑问题,早就会发现,趋利避害,直截了当地解决实际问题最重要——说实话,中国人在这方面已经很不像样了——这不是什么哲学的思辨,而是我的生活经验。我们的社会里,必须有改变物质生活的原动力,这样才能把未来的命脉握在自己的手里。

中国知识分子与中古遗风

一、谁是知识分子?

我到现在还不确切知道什么人算是知识分子,什么人不算。插队的时候,军代表就说过我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那一年我只有十七岁,上过六年小学,粗识些文字,所以觉得“知识分子”四个字受之有愧。顺便说一句,“小资产”这三个字也受之有愧,我们家里吃的是公家饭,连家具都是公家的,又没有在家门口摆摊卖香烟,何来“小资产”?至于说到我作为一个人,理应属于某一个阶级,我倒是不致反对,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知识青年”算什么阶级。假如硬要比靠,我以为应当算是流氓无产者之类。这些已经扯得太远了。我们国家总以受过某种程度的教育为尺度来界定知识分子,外国人却不是这样想的。我在美国留学时,和老美交流过,他们认为工程师、牙医之类的人,只能算是专业人员,不算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应该是在大学或者研究部门供职,不坐班也不挣大钱的那些人。照这个标准,中国还算有些知识分子。《纽约时报》有一次对知识分子下了个定义,我不敢引述,因为那个标准说到了要“批判社会”,照此中国就没有或是几乎没有知识分子。还有一个定义是在消闲刊物上看来的,我也不大敢信。照那个标准,知识分子全都住在纽约的格林威治村,愤世嫉俗,行为古怪,并且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知识分子。所以我们还是该以有一份闲差或教职为尺度来界定现在的知识分子,以便比较。

如果到历史上去找知识分子,先秦诸子和古希腊的哲学家当然是知识分子,但是距离太遥远。到了中古,我们找到的知识分子的对应物就该是这样的:在中国,是一些进了县学或者州学的读书人,在等着参加科举的时候,能领到些米或者柴火;学官不时来考较一下,实在不通的要打一顿;等到中了科举当了官,恐怕就不能算是知识分子;所研究的学问,属于伦理学或者道德哲学之类。而在欧洲,是些教士或修道士,通晓拉丁文,打一辈子光棍,万一打熬不住,搞了同性恋,要被火烧死,研究的学问是神学,一个针尖上能立几个天使之类。虽然生活清苦,两边的知识分子都有远大的理想。这边以天下为己任,不亦重乎?那边立志献身于上帝,不亦高尚乎?当然,两边都出了些好人物。咱们有关汉卿、曹雪芹,人家有哥白尼、布鲁诺,不说是平分秋色,起码是各有千秋。所以在中古时中外知识分子很是相像。到了近代就不像了。

二、中国的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

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相比之下中古的遗风多些,首先表现在受约束上。试举一例,有一位柯老说过,知识分子两大特点,一是懒,二是贱……三天不打,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他老人家显出了学官的嘴脸。前几天我在电视剧《针眼儿胡同》里听见一位派出所所长也说了类似的话,此后我一直等待正式道歉,还没等到。顺便说说,当年军代表硬要拿我算个知识分子,也是要收拾我。此种事实说明,中国知识分子的屁股离学官的板子还不太远。而外国的例子是有一位赫赫有名的福柯,颇有古希腊的遗风,是公开的同性恋者,未听说法国人要拿他点天灯。

不管怎么说,中外知识分子还是做着一样的事,只是做法不同——否则也不能都被叫做知识分子——这就是做自己的学问和关注社会。做学问的方面,大家心里有数,我就不加评论了。至于关注社会,简直是一目了然——关心的方式大不相同。中国知识分子关注社会的伦理道德,经常赤膊上阵,论说是非;而外国的知识分子则是以科学为基点,关注人类的未来;就是讨论道德问题,也是以理性为基础来讨论。弗罗姆、马尔库塞的书,国内都有译本,大家看看就明白了。人家那里热衷于伦理道德的,主要是些教士,还有一些是家庭妇女(我听说美国一些抵制色情协会都是家庭妇女在牵头——可能有以偏概全之处)。我敢说大学教授站在讲坛上,断断不会这样说:你们这些罪人,快仟悔吧,……这与身份不符。因为口沫飞溅,对别人大做价值评判,层次很低。教皇本人都不这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他,笑眯眯的,说话很和气,遇到难以教化的人,就说:我为你祷告,求上帝启示于你——比之我国某位作家动不动就“警告×××”,真有天壤之别。据我所知,教皇博学多识,我真想把他也算个知识分子,就怕他不乐意当。

我国知识分子在讨论社会问题时,常说的一件事就是别人太无知。举例言之,我在海外求学时,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说现在大学生水平太低,连“郭鲁茅巴”都不知道,我登时就如吃了一闷棍。我想这是个蒙古人,不知为什么我该知道他。想到了半夜才想出来,原来他是郭沫若、鲁迅、茅盾、巴金四位先生。一般来说,知识的多寡是个客观的标准,但把自编的黑话也列入知识的范畴,就难说有多客观了。现在中学生不知道李远哲也是个罪名——据我所知,学化学的研究生也未必能学到李先生的理论;他们还有个罪名是“追星族”,鬼迷心窍,连杨振宁、李政道、李四光是谁都不知道。据我所知,这三位先生的学问实在高深,中学生根本不该懂,不知道学问,死记些名字,有何必要?更何况记下这些名字之后屈指一算,多一半都入了美国籍,这是给孩子灌输些什么?还有一个爱说的话题就是别人“格调低下”,我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兄弟我格调甚高,不是俗人!”我在一篇匈牙利校旱里看到过这种腔调,校旱的题目叫《会说话的猪》。总的来说,这类文章的要点是说别人都不够好,最后呼吁要大大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否则就要国将不国。这种挑别人毛病的文章,国外的报刊上也有。只是挑出的毛病比较靠谱,而且没有借着贬别人来抬自己。如果把道德伦理的功能概括为批判和建设两个方面,以上所说的属于批判方面。我不认为这是批判社会——这是批判人。知识分子的批判火力对两类人最为猛烈:一类是在校学生,尤其是中学生;另一类是踩着地雷断了腿的同类。这道理很明白——别人咱也惹不起。

现在该说说建设的方面了。这些年来,大家蜂拥而上赞美过的正面形象,也就是电视剧(渴望)里面的一位妇女。该妇女除了长得漂亮之外,还像是封建时期一个完美的小媳妇。当然,大伙是从后一个方面,而不是前一个方面来赞美她;这也是中古的遗风。不过,要族表一个戏中人,这可太古怪了。我们知识分子的正面形象则是:谢绝了国外的高薪聘请,回国服务。想要崇高,首先要搞到一份高薪聘请,以便拒绝掉,这也太难为人了;在知识分子里也没有普遍意义。所以,除了树立形象,还该树立个森严的道德体系,把大家都纳入体系。从道德上说事,就人人都能被说着了。

所谓道德体系,是价值观念里跟人有关的部分。有人说它森严点好,有人说它松散点好,我都没有意见。主要的问题是,价值观念不是某个人能造出来的(人类学上有些说法,难以一一引述),道德体系也不是说立哪个就能立起哪个。就说儒家的道德体系吧,虽然是孔孟把它造了出来,要不是大一统的中央帝国拿它有用,恐怕早被人忘掉了。现在的知识分子想造道德体系,关上门就可以造。造出来人家用不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我们当然可以潜心于伦理学、道德哲学,营造一批道德体系,供社会挑选,或是向社会推荐——但是这件事也没见有人干。当年冯定老先生就栽在这上面,所以现在的知识分子都学乖了,只管呼吁不管干,并且善用一种无主句:“要如何如何”。此种句式来源于《圣经*创世记》:“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真是气魄宏伟。上帝的句式,首长用用还差不多。咱们用也就是跟着起哄罢了。

现在可以说说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是什么了。他既不像远古的中国知识分子(如孔孟、杨朱、墨子)那样建立道德体系,也不像现代欧美知识分子跨价值观的立论(价值中立)。最爱干的事是拿着已有的道德体系说别人,如前所述,这正是中古的遗风。倒霉的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已有的道德体系不完备,自己都说不清;于是就哀叹:人心不古,世道浇漓,道德武器船不坚,炮不利,造新船新炮又不敢。其实可以把开船打炮的事交给别人干——但咱们又怕失业。当然,知识分子也是社会的一分子,也该有公民热情,针砭时弊也是知识分子该干的事;不过出于公民热情去做事时,是以公民的身份,而非知识分子的身份,和大家完全平等。这个地位咱们又接受不了,非要有点知识分子特色不可。照我看这个特色就是中古特色。

三、中国知识分子该不该放弃中古遗风

现在中国知识分子在关注社会时,批判找不着目标,颂扬也找不着目标,只一件事找得着目标:呼吁速将大任降给我们,这大任乃是我们维护价值体系的责任,没有它我们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要论价值体系的形成,从自然地理到生活方式都有一份作用,其功能也是关系到每一个人,维护也好,变革也罢,总不能光知识分子说了算哪。要社会把这份责任全交给你,得有个理由。总不能说我除了这件事之外旁的干不来吧?凭我妙笔生花,词儿多?那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了。凭我是个好人?这话人人会说,故而不能认真对待。我知道有人很想说,历史上就是我们负这责任。这不是个道理,历史上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妇女还裹脚哪,咱们可别讲出这种糊涂油蒙了心的话来找挨骂。再说,拉着历史车轮逆转,咱们这些人是拉不动的。说来说去,只能说凭我清楚明白。那么我只能凭思维能力来负这份责任,说那些说得清的事;把那些说不清的事,交付给公论。现代的欧美知识分子就是这么讨论社会问题:从人类的立场,从科学的立场,从理性的立场,把价值的立场剩给别人。咱们能不能学会?

最后说说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当然,他有“士”的传统。有人说,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悲观主义者?),有人说,他以天下为己任(国际主义者?),我看都不典型。最典型的是他自以为道德清高(士有百行),地位崇高(四民之首),有资格教训别人(教化于民)。这就是说,我们是这样看自己的。问题是别人怎样看我们。我所见到的事,实属可怜,“脱裤子割尾巴”地混了这么多年,才混到工人阶级队伍里,可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咱们把“士”的传统忘掉为好,因为不肯忘就是做白日梦了。如果我们讨论社会问题,就讲硬道理:有什么事,我知道,别人还不知道;或者有什么复杂的问题,我想通了,别人想不通;也就是说,按现代的标准来表现知识分子的能力。这样虽然缺少了中国特色,但也未见得不好。

“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

《水浒传》上写到,宋江犯了法,被刺配江州,归戴宗管。按理他该给戴宗些好处,但他就是不给。于是,戴宗就来要。宋江还是不给他,还问他:我有什么短处在你手里,你凭什么要我的好处?戴宗大怒道:还敢问我凭什么?你犯在我的手里,轻咳嗽都是罪名!你这厮,只是俺手里的一个行货!行货是劣等货物,戴宗说,宋江是一件降价处理品,而他自己则以货主自居。我看到这则故事时,只有十二岁,从此就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行货感,这是一种很悲惨的感觉。在我所处的这个东方社会里,没有什么能冲淡我的这种感觉——这种感觉中最悲惨的,并不是自己被降价处理,而是成为货物这一不幸的事实。最能说明你是一件货物的事就是:人家拿你干了什么或对你有任何一种评价,都无须向你解释或征得你的同意。我个人有过这种经历:在我十七岁时,忽然就被装上了火车,经长途运输运往云南,身上别了一个标签:屯垦戍边。对此我没有什么怨言,只有一股油然而生的行货感。对于这件事,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早有解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啊,普天之下,莫非王士,我不是王;率上之滨,莫非王臣,我又不是王。我总觉得这种解释还不如说我是个行货更直接些。

古埃及的人以为,地球是圆的——如你所知,这是事实;古希腊的人却以为,地是一块平板,放在了大鲸鱼的背上,鲸鱼漂在海里,鲸鱼背上一痒,就要乱蹭,然后就闹地震——这就不是事实。罗素先生说,不能因此认为埃及人聪明,希腊人笨。埃及人住在空旷的地方,往四周一看,圆圆一圈地平线,得出正确的结论不难。希腊人住在多山、多地震的滨海地区,难怪要想到大海、鲸鱼。同样是人,生在旷野和生在山区,就有不同的见识。假若有人生为行货,见识一定和生为货主大有不同。后一方面的例子有美国《独立宣言》,这是两百年前一批北美的种植园主起草的文件,照我们这里的标准,通篇都是大逆不道的语言。至于前一方面的例子,中国的典籍里多的是,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我对这种言论很不满,打算加以批判。但要有个立脚点:我必须证明自己不是行货——身为货物,批判货主是不对的。

这些年来,文化热常盛不衰,西方的学术思潮一波波涌进了中国。有一些源于西方的学术思想正是我的噩梦——这些学术思想里包括文化相对主义、功能学派,等等。说什么文化是生活的工具(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论),没有一种文化是低等的(文化相对主义),这些思想就是我的噩梦。从道理上讲,这些观点是对的,但要看怎么个用法;遇上歪缠的人,什么好观点都要完蛋。举例来说,江州大牢里的宋江,他生活在一种独特的文化之中(我们可以叫它宋朝的牢狱文化),按照这种文化的定义,他是戴宗手里的行货,他应该给戴宗送好处。他若对戴宗说,人人生而平等,我也是一个人,凭什么说我是宗货物?咱们这种文化是有毛病的。戴宗就可以说:宋公明,根据文化相对主义的原理,没有一种文化有毛病,咱们这种文化很好,你还是安心当我的行货吧。宋江若说:虽然这种文化很好,但你向我要好处是敲诈我,我不能给。戴宗又可以说:文化是生活的工具,既然在我们的文化里你得给我好处,这件事自有它的功能,你还是给了吧。如果不给,我就要按咱这种文化的惯例,用棍子来打你了——你先不要不满意,打你也有打你的功能。这个例子可以说明文化人类学的观点经不住戴宗的歪曲、滥用。实际上,没有一种科学能经得起歪曲、滥用。但有一些学者学习西方的科学,就是为了用东方的传统观念来歪曲的。从文化相对主义,就能歪曲出一种我们都是行货的道理来。

我们知道,非洲有些地方有对女孩行割礼的习惯,这是对妇女身心的极大摧残。一些非洲妇女已经起而斗争,反对这种陋习。假如非洲有些食洋不化的人说:这是我们的文化,万万动不得,甚至搬出文化相对主义来,他肯定是在胡扯。文化相对主义是人类学家对待外文化的态度,可不是让宋公明当行货,也不是让非洲的女孩子任人宰割。人生活在一种文化的影响之中,他就有批判这种文化的权利。我对自己所在的文化有所批评,这是因为我生活在此地,我在这种文化的影响之下,所以有批判它的权利。假设我拿了绿卡,住在外国,你说我没有这种权利,我倒无话可说。这是因为,人该是自己生活的主宰,不是别人手里的行货。假如连这一点都不懂,他就是行尸走肉,而行尸走向是不配谈论科学的。

沉默的大多数

君特*格拉斯在《铁皮鼓》里,写了一个不肯长大的人。小奥斯卡发现周围的世界太过荒诞,就暗下决心要永远做小孩子。在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成全了他的决心,所以他就成了个侏儒。这个故事太过神奇,但很有意思。人要永远做小孩子虽办不到,但想要保持沉默是能办到的。在我周围,像我这种性格的人特多──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因为经历了严酷的时期(文革),后来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龙应台女士就大发感慨,问中国人为什么不说话。她在国外住了很多年,几乎变成了个心直口快的外国人。她把保持沉默看做怯懦,但这是不对的。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可以传播,等等。这才能叫作文化。

沉默有自己的语言。举个住楼的人都知道的例子:假设有人常把一辆自行车放在你门口的楼道上,挡了你的路,你可以开口去说:打电话给居委会;或者直接找到车主,说道:同志,五讲四美,请你注意。此后他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回答你,我就不敢保证。我估计他最起码要说你“事儿”,假如你是女的,他还会说你“事儿妈”,不管你有多大岁数,够不够做他妈。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沉默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这种行为的厌恶之情:把他车胎里的气放掉。干这件事时,当然要注意别被车主看见。

还有一种更损的方式,不值得推荐,那就是在车胎上按上个图钉。有人按了图钉再拔下来,这样车主找不到窟窿在哪儿,补带时更困难。假如车子可以搬动,把它挪到难找的地方去,让车主找不着它,也是一种选择。这方面就说这么多,因为我不想编沉默的辞典。

一种文化必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沉默也是有的。戈尔巴乔夫说过这样的话:有一件事是公开的秘密,假如你想给自己盖个小房子,就得给主管官员些贿赂,再到国家的工地上偷点建筑材料。这样的事干得说不得,属于沉默;再加上讲这些话时,戈氏是苏共总书记,所以当然语惊四座。还有一点要补充的,那就是:属于沉默的事用话讲了出来,总是这么怪怪的。

沉默也可以传播。在某些年代里,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样四下漫延着。把这叫作传播,多少有点过甚其辞,但也不离大谱。在沉默的年代里,人们也在传播小道消息,这件事破坏了沉默的完整性。好在这种话语我们只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说,比方说,公共厕所。最起码在追查谣言时,我们是这样交待的:这话我是在厕所里听说的!这样小道消息就成了包含着排便艰巨的呓语,不值得认真对待。另外,公厕虽然也是公共场合,但我有种强烈的欲望,要把它排除在外,因为它太脏了。

我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从我懂事的年龄,就常听人们说:我们这一代,生于一个神圣的时代,多么幸福;而且肩负着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人的神圣使命,等等;在甜蜜之余也有一点怀疑:这么多美事怎么都叫我赶上了。再说,含蓄是我们的家教。

在三年困难时期,有一天开饭时,每人碗里有一小片腊肉。我弟弟见了以后,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冲上阳台,朝全世界放声高呼:我们家吃大鱼大肉了!结果是被我爸爸拖回来臭揍了一顿。经过这样的教育,我一直比较深沉。所以听到别人说:我们多么幸福、多么神圣时,别人在受苦,我们没有受等等,心里老在想着:假如我们真遇上了这么多美事,不把它说出来会不会更好。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想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对于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我是这么想的:与其大呼小叫说要去解放他们、让人家苦等,倒不如一声不吭。忽然有一天把他们解放,给他们一个意外惊喜。总而言之,我总是从实际的方面去考虑,而且考虑得很周到。智者千虑尚且难免一失,何况当年我只是个小孩子。我就没想到这些奇妙的话语只是说给自己听的,而且不准备当真去解放谁。总而言之,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

与沉默的大多数相反,任何年代都有人在公共场合喋喋不休。我觉得他们是少数人,可能有人会不同意。如福科先生所言,话语即权力。当我的同龄人开始说话时,给我一种极恶劣的印象。有位朋友写了一本书,写的是自己在文革中的遭遇,书名为《血统》。可以想见,她出身不好。她要我给她的书写个序。这件事使我想起来自己在那些年的所见所闻。文革开始时,我十四岁,正上初中一年级。有一天,忽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班上的一部份同学忽然变成了红五类,另一部份则成了黑五类。我自己的情况特殊,还说不清是哪一类。当然,这红和黑的说法并不是我们发明出来,这个变化也不是由我们发起的。照我看来,红的同学忽然得到了很大的好处,这是值得祝贺的。黑的同学忽然遇上了很大的不幸,也值得同情。我不等对他们一一表示祝贺和同情,一些红的同学就把脑袋刮光,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一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他们对同班同学问得格外仔细,一听到他们报出不好的出身,就从牙缝里迸出三个字:“狗崽子!”当然,我能理解他们突然变成了红五类的狂喜,但为此非要使自己的同学在大庭广众下变成狗崽子,未免也太过份。这使我以为,使用话语权是人前显贵,而且总都是为了好的目的。现在看来,我当年以为的未必对,但也未必全错。

话语有一个神圣的使命,就是想要证明说话者本身与众不同,是芸芸众生中的娇娇者。现在常听说的一种说法是:中国人拥有世界上最杰出的文化,在全世界一切人中最聪明。对此我不想唱任何一种反调,我也不想当人民公敌。我还持十几岁时的态度:假设这些都是实情,我们不妨把这些保藏在内心处不说,“闷兹蜜”。这些话讲出来是不好的,正如在文革时,你可以因自己是红五类而沾沾自喜,但不要到人前去显贵,更不要说别人是狗崽子。根除了此类话语,我们这里的话就会少很多,但也未尝不是好事。

现在我要说的是另一个题目:我上小学六年级时,暑期布置的读书作业是《南方来信》。那是一本记述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的读物,其中充满了处决、拷打和虐杀。

看完以后,心里充满了怪怪的想法。那时正在青春期的前沿,差一点要变成个性变态了。总而言之,假如对我的那种教育完全成功,换言之,假如那些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我的期望得以实现,我就想像不出现在我怎能不嗜杀成性、怎能不残忍,或者说,在我身上,怎么还会保留了一些人性。好在人不光是在书本上学习,还会在沉默中学习。这是我人性尚存的主因。

现在我就在发掘沉默,但不是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工作者来发掘。这篇东西大体属于文学的范畴,所谓文学就是:先把文章写到好看,别的就管他妈的。现在我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人性尚存。文化革命刚开始时,我住在一所大学里。有一天,我从校外回来,遇上一大夥人,正在向校门口行进。走在前面的是一夥大学生,彼此争论不休,而且嗓门很大;当然是在用时髦话语争吵,除了毛主席的教导,还经常提到“十六条”。所谓十六条,是中央颁布的展开文化革命的十六条规定,其中有一条叫作“要文斗、不要武斗”,制定出来就是供大家违反之用。在那些争论的人之中,有一个人居于中心地位。但他双唇紧闭,一声不吭,唇边似有血迹。在场的大学生有一半在追问他,要他开口说话,另一半则在维护他,不让他说话。文化革命里到处都有两派之争,这是个具体的例子。至于队伍的后半部分,是一帮像我这么大的男孩子,一个个也是双唇紧闭,一声不吭,但唇边没有血迹,阴魂不散地跟在后面。有几个大学生想把他们拦住,但是不成功,你把正面拦住,他们就从侧面绕过去,但保持着一声不吭的态度。这件事相当古怪,因为我们院里的孩子相当的厉害,不但敢吵敢骂,而且动起手来,大学生还未必是个儿,那天真是令人意外的老实。我立刻投身其中,问他们出了什么事,怪的是这些孩子都不理我,继续双唇紧闭,两眼发直,显出一种坚忍的态度,继续向前行进──这情形好像他们发了一种集体性的癔症。

有关癔症,我们知道,有一种一声不吭,只顾扬尘舞蹈;另一种喋喋不休,就不大扬尘舞蹈。不管哪一种,心里想的和表现出来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在北方插队时,村里有几个妇女有癔症,其中有一位,假如你信她的说法,她其实是个死去多年的狐狸,成天和丈夫(假定此说成立,这位丈夫就是个兽奸犯)吵吵闹闹,以狐狸的名义要求吃肉。但肉割来以后,她要求把肉煮熟,并以大蒜佐餐。很显然,这不合乎狐狸的饮食习惯。所以,实际上是她,而不是它要吃肉。至于文化革命,有几分像场集体性的癔症,大家闹的和心里想的也不是一回事。但是我说的那些大学里的男孩子其实没有犯癔症。后来,我揪住了一个和我很熟的孩子,问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原来,在大学生宿舍的盥洗室里,有两个学生在洗脸时相遇,为各自不同的观点争辩起来。争着争着,就打了起来。其中一位受了伤,已被送到医院。另一位没受伤,理所当然地成了打人凶手,就是走在队伍前列的那一位。这一大夥人在理论上是前往某个机构(叫作校革委还是筹委会,我已经不记得了)讲理,实际上是在校园里做无目标的布朗运动。

这个故事还有另一个线索:被打伤的学生血肉模糊,有一只耳朵(是左耳还是右耳已经记不得,但我肯定是两者之一)的一部份不见了,在现场也没有找到。根据一种安加莎·克里斯蒂式的推理,这块耳朵不会在别的地方,只能在打人的学生嘴里,假如他还没把它吃下去的话;因为此君不但脾气暴燥,急了的时候还会咬人,而且咬了不止一次了。我急于交待这件事的要点,忽略了一些细节,比方说,受伤的学生曾经惨叫了一声,别人就闻声而来,使打人者没有机会把耳朵吐出来藏起来,等等。总之,此君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或是在大庭广众之中把耳朵吐出来,证明自己的品行恶劣,或者把它吞下去。我听到这些话,马上就加入了尾随的行列,双唇紧闭,牙关紧咬,并且感觉到自己嘴里仿佛含了一块咸咸的东西。

现在我必须承认,我没有看到那件事的结局;因为天晚了,回家太晚会有麻烦。

但我的确关心着这件事的进展,几乎失眠。这件事的结局是别人告诉我的:最后,那个咬人的学生把耳朵吐了出来,并且被人逮住了。不知你会怎么看,反正当时我觉得如释重负:不管怎么说,人性尚且存在。同类不会相食,也不会把别人的一部份吞下去。当然,这件事可能会说明一些别的东西:比方说,咬掉的耳朵块太大,咬人的学生嗓子眼太细,但这些可能性我都不愿意考虑。我说到这件事,是想说明我自己曾在沉默中学到了一点东西,而这些东西是好的。这是我选择沉默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话语中,你很少能学到人性,从沉默中却能。假如还想学得更多,那就要继续一声不吭。

有一件事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可以在沉默和话语两种文化中选择。我个人经历过很多选择的机会,比方说,插队的时候,有些插友就选择了说点什么,到“积代会”上去“讲用”,然后就会有些好处。有些话年轻的朋友不熟悉,我只能简单地解释道:积代会是“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讲用是指讲自己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心得体会。参加了积代会,就是积极分子。而积极分子是个好意思。

另一种机会是当学生时,假如在会上积极发言,再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就可能当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又是个好意思。这些机会我都自愿地放弃了。选择了说话的朋友可能不相信我是自愿放弃的,他们会认为,我不会说话或者不够档次,不配说话。因为话语即权力,权力又是个好意思,所以的确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进话语的圈子,甚至在争夺“话语权”。我说我是自愿放弃的,有人会不信──好在还有不少人会相信。

主要的原因是进了那个圈子就要说那种话,甚至要以那种话来思索,我觉得不够有意思。据我所知,那个圈子里常常犯着贫乏症。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当知青。除了穿着比较乾净、皮肤比较白晰之外,当地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个很费猜的问题。我觉得,他们以为我们都是台面上的人,必须用台面上的语言和我们交谈──最起码在我们刚去时,他们是这样想的。这当然是一个误会,但并不讨厌。还有个讨厌的误会是:他们以为我们很有钱,在集市上死命地朝我们要高价,以致我们买点东西,总要比当地人多花一两倍的钱。后来我们就用一种独特的方法买东西:不还价,甩下一叠毛票让你慢慢数,同时把货物抱走。等你数清了毛票,连人带货都找不到了。起初我们给的是公道价,后来有人就越给越少,甚至在毛票里杂有些分票。假如我说自己洁身自好,没干过这种事,你一定不相信;所以我决定不争辩。终于有一天,有个学生在这样买东西时被老乡扯住了;但这个人决不是我。那位老乡决定要说该同学一顿,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说出:哇!不行啦#杭想啦!斗私批修啦!后来我们回家去,为该老乡的话语笑得打滚。可想而知,在今天,那老乡就会说:哇!不行啦!五讲啦#耗美啦!三热爱啦!同样也会使我们笑得要死。从当时的情形和该老乡的情绪来看,他想说的只是一句很简单的话,那一句话的头一个字发音和洗澡的澡有些相似。我举这个例子,绝不是讨了便宜又要卖乖,只是想说明一下话语的贫乏。用它来说话都相当困难,更不要说用它来思想了。话语圈子里的朋友会说,我举了一个很恶劣的例子──我记住这种事,只是为了丑化生活;但我自己觉得不是的。还有一些人会说,我们这些熟练掌握了话语的人在嘲笑贫下中农,这是个卑劣的行为。说实在的,那些话我虽耳熟,但让我把它当众讲出口来,那情形不见得比该老乡好很多。我希望自己朴实无华,说起话来,不要这样绕嘴,这样古怪,这样让人害怕。这也是我保持沉默的原因之一。

中国人有句古话:敬惜字纸。这话有古今两种通俗变体:古代人们说,用印了字的纸擦屁股要瞎眼睛;现代有种近似科学的说法:用有油墨的纸擦屁股会生痔疮。其实,真正要敬惜的根本就不是纸,而是字。文字神圣。我没听到外国有类似的说法,他们那里神圣的东西都与上帝有关。人间的事物要想神圣,必须经过上帝或者上帝在人间代理机构的认可。听说,天主教的主教就需要教皇来祝圣。相比之下,中国人就不需要这个手续。只要读点书,识点字,就可以写文章。写来写去,自祝自圣。这件事有好处,也有不好处。好处是达到神圣的手续甚为简便,坏处是写什么都要带点“圣”气,就丧失了平常心。我现在在写字,写什么才能不亵渎我神圣的笔,真是个艰巨的问题。古代和近代有两种方法可以壮我的胆。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从夫子曰开始。近代的方法是从“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开始。这两种方法我都不拟采用。其结果必然是:这篇文字和我以往任何一篇文字一样,没有丝毫的神圣性。

我们所知道、并且可以交流的信息有三级:一种心知肚明,但既不可说也不可写。

另一种可说不可写,我写校旱,有时就写出些汉语拼音来。最后一种是可以写出来的。

当然,说得出的必做得出,写得出的既做得出也说得出;此理甚明。人们对最后这类信息交流方式抱有崇敬之情。在这方面我有一个例子:我在云南插队时,有一阵是记工员。队里的人感觉不舒服不想上工,就给我写张假条。有一天,队里有个小伙子感觉屁股疼,不想上工。他可以用第一种方式通知我,到我屋里来,指指屁股,再苦苦脸,我就会明白。用第二种方法也甚简便。不幸他用了第三种方式。我收到那张条子,看到上面写着“guī头疼”,就照记下来。后来这件事就传扬开来,队里的人还说,他得了杨梅大疮,否则不会疼在那个部位上。因此他找到我,还威胁说要杀掉我。经过核实原始凭据,发现他想按书面语言,写成臀部疼,不幸写成了“电布疼”,除此之外,还写得十分歪歪斜斜。以致我除了认做guī头疼,别无他法。其实呢,假如他写屁股疼,我想他是能写出的;此人既不是guī头疼,也不是屁股疼,而是得了痔疮;不过这一点已经无关紧要了。要紧的是人们对于书面话语的崇敬之情。假如这种话语不仅是写了出来,而且还印了出来,那它简直就是神圣的了。但不管怎么说罢,我希望人们在说话和写文章时,要有点平常心。屁股疼就说屁股疼,不要写电布疼。至于我自己,丝毫也不相信有任何一种话语是神圣的。缺少了这种虔诚,也就不配来说话。

我所说的一切全都过去了。似乎没有必要保持沉默了。如前所述,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

我还不致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我们的话语圈从五十年代起,就没说过正常的话:既鼓吹过亩产三十万吨钢,也炸过精神原子弹。说得不好听,它是座声名狼籍的疯人院。如今我投身其中,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它正常了,二是我疯掉了,两者必居其一。我当然想要弄个明白,但我无法验证自己疯没疯。在这方面有个例子:当年里根先生以七十以上的高龄竞选总统,有人问他:假如你当总统以后老糊涂了怎么办?里根先生答道:没有问题。假如我老糊涂了,一定交权给副总统。然后人家又问:你老糊涂了以后,怎能知道自己老糊涂了?他就无言以对。这个例子对我也适用:假如我疯掉了,一定以为自己没有疯。我觉得话语圈子比我容易验证一些。

假如你相信我的说法,沉默的大多数比较谦虚、比较朴直、不那么假正经,而且有较健全的人性。如果反过来,说那少数说话的人有很多毛病,那也是不对的。不过他们的确有缺少平常心的毛病。

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些社会学研究,因此接触了一些“弱势群体”,其中最特别的就是同性恋者。做过了这些研究之后,我忽然猛省到: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在中国,人们以为同性恋者不存在。在外国,人们知道同性恋者存在,但不知他们是谁。有两位人类学家给同性恋者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做。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人有些隐情不便说话;还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我就属于这最后一种。

对我来说,这是青少年时代养成的习惯,是一种难改的积习。小时候我贫嘴聊舌,到了一定的岁数之后就开始沉默寡言。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不会说话──在私下里我说的话比任何人都不少──这只意味着我放弃了权力。不说话的人不仅没有权力,而且会被人看做不存在,因为人们不会知道你。

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

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我还不至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现在我负有双重任务,要向保持沉默的人说明,现在我为什么要进入话语的圈子;又要向在话语圈子里的人说明,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而且很可能在两面都不落好。照我看来,头一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我发现在沉默的人中间,有些话永远说不出来。照我看,这件事是很不对的。因此我就很想要说些话。当然,话语的圈子里自然有它的逻辑,和我这种逻辑有些距离。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我还要说一句,话语圈子里的人有作家、社会科学工作者,还有些别的人。出于对最后一些人的尊重,就不说他们是谁了──其实他们是这个圈子的主宰。我曾经是个社会科学工作者,那时我想,社会科学的任务之一,就是发掘沉默。就我所知,持我这种立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我还是想做这件事。

第二个问题是: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这个问题难回答,是因为它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感觉。一个人决定了不说话,他的理由在话语圈子里就是说不清的。但是,我当初面对的话语圈和现在的话语圈已经不是一个了──虽然它们有一脉相承之处。

在今天的话语圈里,也许我能说明当初保持沉默的理由。而在今后的话语圈里,人们又能说明今天保持沉默的理由。沉默的说明总是要滞后于沉默。倘若你问,我是不是依然部份地保持了沉默,就是明知故问──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决定了要说说昨天的事。但是要慢慢地说。

七八年前,我在海外留学,遇上一位老一辈的华人教授。聊天的时候他问:你们把太太叫作“爱人”──那么,把lover叫做什么?我呆了一下说道:叫作“第三者”罢。他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阵,使我感觉受到了暗算,很不是滋味。回去狠狠想了一下,想出了一大堆:情人、傍肩儿、拉边套的、乱搞男女关系的家伙、破鞋或者野汉子,越想越歪。人家问的是我们所爱的人应该称作什么,我竟答不上来。倘若说大陆上全体中国人就只爱老婆或老公,别人一概不爱,那又透着虚伪。最后我只能承认:这个称呼在话语里是没有的,我们只是心知肚明,除了老婆和老公,我们还爱过别人。以我自己为例,我老婆还没有和我结婚时,我就开始爱她。此时她只是我的女朋友。根据话语的逻辑,我该从领到了结婚证那一刻开始爱她,既不能迟,也不能早。不过我很怀疑谁控制自己感情的能力有这么老到。由此可以得到两个推论:其一,完全按照话语的逻辑来生存,实在是困难得很。其二:创造话语的人是一批假正经。沿着第一个推理前进,会遇上一堆老话。越是困难,越是要上;存天理灭人欲嘛──那些陈糠烂谷子太多了,不提也罢。让我们沿着第二条道路前进:“爱人”这个字眼让我们想到什么?做爱。这是个外来语,从make love硬译而来。本土的词儿最常用有两个,一个太粗,根本不能写。另外一个叫作“敦伦”。这个词儿实在有意思。假如有人说,他总是以敦厚人伦的虔敬心情来干这件事,我倒想要认识他,因为他将是我所认识的最不要脸的假正经。为了捍卫这种神圣性,做爱才被叫作“敦伦”。

现在可以说说我当初保持沉默的原因。时至今日,哪怕你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说自己厌恶神圣。我只敢说我厌恶自己说自己神圣,而且这也是实情。

在一个科幻故事里,有个科学家造了一个机器人,各方面都和人一样,甚至和人一样的聪明,但还不像人。因为缺少自豪感,或者说是缺少自命不凡的天性。这位科学家就给该机器人装上了一条男根。我很怀疑科学家的想法是正确的。照我看来,他只消给机器人装上一个程序,让他到处去对别人说:我们机器人是世界上最优越的物种,就和人是一样的了。

但是要把这种经历作为教学方法来推广是不合适的。特别是不能用咬耳朵的方法来教给大家人性的道理,因为要是咬人耳的话,被咬的人很疼,咬猪耳的话,效果又太差。所以,需要有文学和社会科学。我也要挤入那个话语圈,虽然这个时而激昂、时而消沉,时而狂吠不止、时而一声不吭的圈子,在过去几十年里从来就没教给人一点好的东西,但我还要挤进去。

王朔的作品

与王朔有关的影视作品我看了一些,有的喜欢,有的不喜欢。有些作品里带点乌迪·艾伦的风格,这是我喜欢的。有些作品里也冒出些套话,这就没法喜欢。总的来说,他是有艺术成就的,而且还不小;当然,和乌迪·艾伦的成就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现在他受到一些压力,说他的作品没有表达真善美,不够崇高等等。对此我倒有点看法。有件事大家可能都知道:艺术的标准在世界上各个地方是不同的。以美国的标准为例,到了欧洲就会被视为浅薄。我知道美国有部格调高尚的片子,说上帝本人来到了美国,变成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美国老人,到处去助人为乐;听见别人顺嘴溜出一句:感谢上帝……就接上一句:不客气!相信这个故事能使读者联想到一些国产片。这种片子叫欧洲人,尤其是法国人看了,一定会觉得浅薄。法国人对美国电影的看法是:除了乌迪·艾伦的电影,其它通通是狗屎一堆。

相反,一些优秀的欧洲电影,美国人却没有看过。比方说,我小时看过一些极出色的意大利电影,如《罗马十一时》之类,美国人连听都没听说过。为此我请教过意大利人,他们皱着鼻子说道:美国人看我们的电影?他们看不懂!把知识分子扣除在外,仅就一般老百姓而论,欧洲人和美国人在文化上有些差异:欧洲、尤其是南欧的老百姓喜欢深刻的东西,美国人喜欢浅薄的东西;这一点连后者自己也是承认的。这种区别是因为欧洲有历史,美国没有历史所致。

因为有这种区别,所以对艺术的认识也有深浅的不同。假定你有深刻的认识,对浅薄的艺术就会视为庸俗──这正是欧洲人对美国电影的看法。现在来谈谈我们中国人民是哪一种人。我毫不怀疑,因为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是全世界最深刻的人民。这一点连自以为深奥的欧洲人也是承认和佩服的。我在国外时,从电视上看到这样一件事:美籍华人建筑师贝先生主持了卢浮宫改造工程;法国人不服,有人说:美国人有什么文化?凭什么来动我们的卢浮宫?对此,贝先生从容答道:我有文化,我是中国人哪;对方也就哑口无言了。顺便说说,乌迪·艾伦的电影,充满了机智、反讽,在美国电影里是绝无仅有的。这也难怪,他虽是美国籍,却是犹太人,犹太文化当然不能小看。他的电影,能搞到手的我都看过,我觉得他不坏;但对我来说,还略嫌浅薄。略嫌浅薄的原因除中华文化比犹太文化历史悠久之外,还有别的。这也难怪,在美国的中国人当时不过百万,作为观众为数太少;他也只能迁就一下一般浅薄的美国观众。正因为中国的老百姓有历史、有文化、很深刻,想在中国搞出正面讴歌的作品可不容易啊;无论是美国导演还是欧洲导演,哪怕是犹太导演,对我们来说,都太浅薄。我认为,真善美是一种老旧的艺术标准;新的艺术标准是:搞出漂亮的、有技巧的、有能力的东西。批判现实主义是艺术的一支,它就不是什么真善美。王朔的东西在我看来基本属于批判现实主义,乌迪·艾伦也属这一类。这一类的艺术只有成熟和深刻的观众才能欣赏。

在我看来,所谓真善美就是一种甜腻腻的正面描写,在一个成熟的现代国度里,一流的艺术作品没有不包括一点批判成份的。因此,从批判转入正面歌颂往往意味着变得浅薄。王朔和他的创作集体在影视圈、乃至文化圈里都是少数派。对于上述圈子里的多数派,我有这样一种意见:现在中青年文化人之大多数,对文化的一般见识,比之先辈老先生们,不唯没有提高,反而大幅度下降。为了防止激起众怒,我要声明:我自己尤其远不如老先生们。五六十年代的意大利的优秀电影一出现,老先生们就知道是好东西,给予“批判现实主义杰作”的美誉。现在的文化人不要说这种见识,连这样的名词都不知道,只会把“崇高”之类的名词径直讲出口来,也不怕直露。当然,大家不乏讴歌主旋律的决心,但能力,或者乾脆说是才能,始终是个主要问题。多数的影视作品善良的创作动机是不容怀疑的,但都不好看。

在此情况下,应该想到自己的艺术标准浅于大众;和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人民之一般水平不符,宜往深处开掘──不要看不起小市民,也不要看不起芸芸众生。毛主席曾言: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你搞出的影视作品让人家看了身上爆起三层鸡皮疙瘩,谁聪明谁笨,也就不言自明。搞影视的人常抱怨老百姓口味太刁;这意思无非是说老百姓太聪明,自己太笨。我倒觉得不该这样子不打自招,这就显得更笨了。我觉得王朔过去的反嘲、反讽风格,使我们能见到深一层的东西。最近听说他要改变风格,向主流靠拢,倒使我感到忧虑。王朔是个聪明人。根据我的人生经验,假如没有遇上车祸,聪明人很不容易变笨。可能他想要耍点小聪明,给自己的作品披上一层主旋律的外衣,故作崇高之状。但是,中国人都太聪明,耍小聪明骗不了谁,只能骗骗自己。就拿他最近的的《红樱桃》来说,虽然披了一层主旋律的外衣,其核心内容和美国电影《九周半》还是一类。把这些不是一类的东西嫁接在一起,看上去真是不伦不类。照这个样子搞下去,广电部也未必会给他什么奖励,还要丢了观众。两样都没得到,那才叫倒霉。

我怎样做青年的思想工作

我有个外甥,天资聪明,虽然不甚用功,也考进了清华大学——对这件事,我是从他母系的血缘上来解释的,作为他的舅舅之一,我就极聪明。这孩子爱好摇滚音乐,白天上课,晚上弹吉它唱歌,还聚了几个同好,自称是在“排演”,但使邻居感到悲愤;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吉它上有一种名为噪声发生器的设备,可以弹出砸碎铁锅的声音。要说清华的功课,可不是闹着玩的,每逢考期临近,他就要熬夜突击准备功课;这样一来就找不着时间睡觉。几个学期下来,眼见得尖嘴猴腮,两眼乌青,瘦得可以飘起来。他还想毕业后以摇滚音乐为生。不要说他父母觉得灾祸临门,连我都觉得玩摇滚很难成立为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除非他学会喝风屙烟的本领。

作为摇滚青年,我外甥也许能找到个在酒吧里周末弹唱的机会,但也挣不着什么钱;假如吵着了酒吧的邻居,或者遇到了要“整顿”什么,还有可能被请去蹲派出所——这种事我听说过。此类青年常在派出所的墙根下蹲成一排,状如在公厕里,和警察同志做轻松之调侃。当然,最后还要家长把他们领出来。这孩子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姐姐、姐夫,对这种前景深感忧虑,他们是体面人,丢不起这个脸。所以长辈们常要说他几句,但他不肯听。最不幸的是,我竟是他的楷模之一。我可没蹲过派出所,只不过是个自由撰稿人,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我的职业和摇滚青年有近似之处,口口声声竟说:舅舅可以理解我!因为这个缘故,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我都要负起责任,劝我外甥别做摇滚乐手,按他所学的专业去做电气工程师。虽然在家族之内,这事也属思想工作之类。按说该从理想、道德谈起,但因为在甥舅之间,就可以免掉,径直进入主题:“小子,你爸你妈养你不容易。好好把书念完,找个正经工作罢,别让他们操心啦。”回答当然是:他想这样做,但办不到。他热爱自己的音乐。我说:有爱好,这很好。你先挣些钱来把自己养住,再去爱好不迟。摇滚音乐我也不懂,就听过一个“一无所有”。歌是满好听的,但就这题目而论,好像不是一种快乐的生活。我外甥马上接上来道:舅舅,何必要快乐呢?痛苦是灵感的源泉哪。前人不是说:没有痛苦,叫什么诗人?——我记得这是莱蒙托夫的诗句。连这话他都知道,事情看来很有点不妙了……痛苦是艺术的源泉,这似乎无法辩驳:在舞台上,人们唱的是“黄土高坡”、“一无所有”,在银幕上,看到的是“老井”、“菊豆”、“秋菊打官司”。不但中国,外国也是如此,就说音乐罢,柴科夫斯基“如歌的行板”是千古绝唱,据说素材是俄罗斯民歌“小伊万”,那也是人民痛苦的心声。美国女歌星玛瑞·凯瑞,以黑人灵歌的风格演唱,这可是当年黑奴们唱的歌……照此看来,我外甥决心选择一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以此净化灵魂,达到艺术的高峰,该是正确的了。但我偏说他不正确,因为他是我外甥,我对我姐姐总要有个交待。因此我说:不错,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科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万;玛瑞·凯瑞也没在南方的种植园里收过棉花;唱黄土高坡的都打扮得珠光宝气;演秋菊的卸了妆一点都不悲惨,她有的是钱……听说她还想嫁个大款。这种种事实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因为我外甥是个聪明孩子,他马上就想到了,虽然开掘出艺术的源泉,却不是自己的,这不合算——虽然我自己并不真这么想,但我把外甥说服了。他同意好好念书,毕业以后不搞摇滚,进公司去挣大钱。

取得了这个成功之后,这几天我正在飘飘然,觉得有了一技之长。谁家有不听话的孩子都可以交给我说服,我也准备收点费,除写作之外,开辟个第二职业——职业思想工作者。但本文的目的却不是吹嘘我有这种本领,给自己作广告。而是要说明,思想工作有各种各样的作法。本文所示就是其中的一种:把正面说服和黑色幽默结合起来,马上就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摆脱童稚状态

李银河所译约翰盖格农《性社会学》第十七章“性环境”,集中叙述了美国对含有性内容的作品审查制度的变迁,因而成为全书最有神彩的一章。美国在两次大战前对“色情作品”的审查是最严的,受到打击的决不止是真正的色情作品。就以作家为例,不但海明威、雷马克有作品被禁,连最为“道学”的列夫托尔斯泰也上了禁书榜。在本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的禁书榜上不但包括了乔依斯的《尤利西斯》,劳伦斯的《恋爱中的女人》等等,拉伯莱斯的《阿拉伯之夜》和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也只能出节本。事有凑巧,我手上正好有一本国内出版的《西线无战事》,也是节本,而且节得上气不接下气。这种相似之处,我相信不仅仅是有趣而已。以前我们谈到国内对书刊、影视某些内容过于敏感时,总是归因亏中外国情不同,让会制度不同,假如拿美国的三十年代和现在中国做个对比,就很容易发现新的线索。

自一次大战后,美国对色情作品的检查呈稳步l升之势。一方面对性作品拼命压制,一方面严肃文学中性主题不断涌现,结果是从联邦到州、市政府开出了长得吓人的禁书书单。遭难的不只是上述作家,连圣经和莎翁的戏剧也只能通过节本和青少年见面。圣经抽掉了《雅歌》,莎翁抽掉了所谓猥亵的内容,结果是孩子们简直就看不明白。当然,受到限制的不仅是书刊,电影也没有逃出审查之网。在电影里禁止表现娼妓,长时间的作爱,禁止出现裸体、毒品、混血儿(!!)、性病、生育和嘲笑神职人员的镜头。

当时严格的检查制度有其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一切对性的公开正面(非谴责性)的讨论都会导致性活动的泛滥,因为性知识是性行为的前兆。这就是说,性冲动是强大的,一受刺激就会自动表达出来。与此相辅相成的是另一个理论:性是危险的,人是薄弱的,必须控制性来保护人。这种观点和时下主张对文学作品严加控制的观点甚是相似。在我们国家里,现在正有人认为青少年的性犯罪和书籍、录相带有关系;还有一些家长反映孩子看了与性有关的书刊,影响了学习。因此主张对有性内容的书刊、录相严加限制。

但是在我看来,像这样的观点因为是缺少科学训练的人提出的,多少总有点混乱不清的地方。比方说二十年代美国这种理论。在科学上我们只能承认它是一种假设,必须经过验证才能成立;而且它又是一种最糟不过的假设,定义不清,以致无法设计一种检验方法。我在报刊上看到一些统计数字,指出有多少性犯罪的青少年看过“不良”书刊或者黄色录相带,但是这样立论是错误的。

实际上有效的立论应是指出有多少看过“不良”书刊的青少年犯了罪。在概率论上这是两个不同的反验概率,没有确定的关系,也不能够互相替代。至于家长说孩子看了与性有关的书刊,影响了学习,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因果模型??看某些书刊——影响学习。

有经验的社会学家都会同意,建立一个可靠的因果模型是非常困难的。就以前述家长的抱怨为例,首先你要证明,你的孩子是先看了某些书刊,而后学习成绩才下降的:其次你要证明没有一个因素既影响到孩子看某种书,也影响到孩子的学习,我知道有一个因素要影响到这两件事,就是孩子的性成熟。故而上述家长的抱怨不能成立。现在的孩子营养好,性成熟早,对性知识的需求比他们的父母要早。据我所知,这是造成普遍忧虑的一个原因。假如家长只给他们馒头和咸菜吃,倒可以解决问题(使其性成熟期晚些到来)。以上论述要说明的是,关于色情作品对青少年的腐蚀作用,公众从常识的观点得出的结论和专家能做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倘非如此,专家就不成其为专家。

当然,人们给所谓色情作品定下的罪名不仅是腐蚀青少年,而且是腐蚀社会。在这方面书中有一个例子,就是六十年代的丹麦试验,1967年,丹麦开放了色情文学(真正的色情文学)作品,1969年开放了色情照片,规定色情作品可以生产,并出售给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这项试验有了两项重要结果:其一是,丹麦人只是在初开禁时买了一些色情品,后来就不买或是很少买,以致在开禁几年后,所有的色情商店从哥本哈根居民区绝迹,目前只在两个小小的地区还在营业,而且只靠旅游者生存。本书作者对此的结论是:“人有多种兴趣,性只是其中的一种,色情品又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侧面。几乎没有人会把性当做自己的主要生活兴趣,把色情品当作自己的主要生活兴趣的人就更少见.丹麦试验的第二个重大发现是色情业的开放对某些类型的犯罪有重大影响。猥亵儿童发案率下降了百分之八十,露阴癖也有大幅度下降。暴力污辱罪(强奸,狠亵)也减少了。其它犯罪数没有改变。这个例子说明色情作品的开放会减少而不是增加性犯罪,笔者引述这个例子,并不是主张什么,只是说明有此一事实而已。

美国对色情作品的审查浪潮在二次大战后忽然退潮了,本书作者的观点是:这和美国从一个保守的、乡村为主的、单一清教国家,转变成了多元的国家有关。前者是反移民、反黑人、反共、排外的,社会掌握在道德警察千里;后来变成了一个都市化、工业化的社会,那种严格检查的背景就不存在了。这种说明对我们甚有意义,我们国家也是一个以乡村为主的国家。至于清教传统,我们没有过。清教徒认为人本性是恶的,必须加以限制。我们国家传统哲学认为人性本善,但是一到了“慕少艾”的年龄,他就不再是好东西了。所以对于青春期以后的人,两边的看法是完全一样的。本书作者给出了一个美国色憎开放程度的时间表,在此列出,以备参考:早于四十年代:任何女性的裸体或能引起这类联想的东西,包括掀起的衣裙、rǔ头的暗示,都属禁止;四十年代:色情杂志上出现裸女背影;五十年代:乳房的侧影;,六十年代:出现rǔ头;《花花公子》杂志上出现女性阴部;七十年代:男性主殖器出现在《维瓦》和《花花女郎》杂志上,女性的yīn唇出现在《阁楼》和《花花公子》杂志上,每当杂志走得更远时,审查员就大声疾呼,灾难就要降临;但是后来也没闹什么灾。所以这些人就落入了喊“狼来了”那个孩子的窘境。

《性社会学》这本书里把对影视出版的审查,看作一种性环境。

这种审查的主要目标是色情作品,所以含有性内容的严肃作品在这里只是被“捎带”的,所谓严肃作品,在我看来应该是虽然写到了性,但不以写性为目的的作品。这其中包括了以艺术上完美为目标的文学、影视作品,社会学、人类学的专业书,医学心理学的一部分书。据我所知,这类作品有时会遇到些麻烦。从某种意义上讲,严肃的作家、影视从业人员也可以算做专家,从专家的角度来看审查制度,应该得到什么样的结论呢?

改革开放之初,聂华苓、安格尔夫妇到中国来,访问了我国一批老一代作家。安格尔在会见时间:你们中国的作品里,怎么没有写性呢?性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事呀。我国一位年长的作家答道:我们中国人对此不感兴趣!这当然是骗洋鬼子的话,实际情况远非如此,但是洋鬼子不吃骗,又问道:你们中国有好多小孩子,这是怎么一回事?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这些孩子不是你捏着鼻子,忍着恶心造出来的罢。当然,我们可以回答:我们就是像吃苦药那样做这件事!但是这样说话就等于承认我们都是伪君子。

事实上性在中国人生活里也是很重要的事,我们享受性生活的态度和外国人没有什么不同。在这个方面没必要装神弄鬼。既然它重要,自然就要讨论。严肃的文学不能回避它,社会学和人类学要研究它,艺术电影要表现它;这是为了科学和艺术的缘故,然而社会要在这方面限制它,于是,问题就不再是性环境,而是知识环境的问题了。

《性社会学》这本书描述了二十年代美国是怎样判决淫秽书的:起诉人从大部头书里摘出一段来,念给陪审员听,然后对他们说:难道你希望你们的孩子读这样的书吗?结果海明威。劳伦斯、乔伊斯就这样被禁掉了。我不知道我们国家里现在有没有像海明威那样伟大的作家,但我知道假如有的话,他一定为难以发表作品而苦恼。海明威能写出让起诉人满意的书吗?不能。

我本人就是个作者。任何作者的书出版以后,会卖给谁他是不能够控制的。假如一位严肃作家写了性,尽管其本心不是煽情、媚俗,而是追求表达生活的真谛,也不能防止这书到了某个男孩子手里,起到手淫前性唤起的作用。故此社会对作家的判决是:因为有这样的男孩子存在,所以你的书不能出。这不是太冤了吗?但我以为这样的事还不算冤,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比他还要冤。事实上社会要求每个严肃作者、专业作者把自己的读者想象成十六岁的男孩子,而且这些男孩似乎还是不求上进、随时要学坏的那一种。

我本人又是个读者,年登不惑,需要看专业书,并且喜欢看严肃的文学书,但是市面上只有六十二个故事的《十日谈》,节本《金瓶梅》,和被宰得七零八落的雷马克;还有一些性心理学性社会学的书,不客气地说,出得完全是乌七八糟。前些日子买了一本福科的《性史》,根本看不懂,现在正想办法找英文本来看。这种情形对我是一种极大的损害,在此我毫不谦虚地说,我是个高层次的读者,可是书刊检查却拿我当十六岁的孩子看待。

这种事情背后隐含着一个逻辑,就是我们国家的出版事业必须就低不就高,一本书能不能出,并不取决于它将有众多的有艺术鉴赏力或者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应该对他们有益;而是取决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没有鉴赏力或没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不能对他们有害。对我来说,书刊审查不是个性环境,而是个知识环境,对其他知识分子也是这样的,这一点是《性社会学》上没有提到的,二三十年代,有头脑的美国人,如海明威等,全在欧洲呆着,后来希特勒把知识分子又都撵回到美国去,所以美国才有了科学发达、人文荟萃的时代。假如希特勒不在欧洲烧书、杀犹大人,我敢说现在美国和欧洲相比,依然是个土得掉渣的国家,我不敢说国内人材凋零是书刊检查之故,但是美国如果现在出了希特勒,我们国内的人材一定会多起来。

假如说市场上有我需要的书,可能会不利于某些顽劣少年的成长的话,有利于少年成长的书也不适合于我们。

艺术与关怀弱势群体

前不久在《中华读书报》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在北大听戴锦华教授的课,听到戴教授盛赞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就发问道:假如你有女儿,想不想让她看这本书?戴教授答曰:否。

于是作者以为自己抓到了理,得意洋洋地写了那篇文章。

读那篇文章时,我就觉得这是一片歪理,因为同样的话也可以去问谢晋导演。

谢导的儿子是低智人,笔者的意思不是对谢导不敬,而是说:假如谢导持有上述文章作者的想法,拍电影总以儿子能看为准,中国的电影观众就要吃点苦头。

大江健三郎也有个低智儿子,若他写文章以自己的儿子能看为准绳,那就是对读者的不敬。

但我当时没有作文反驳,因为有点吃不准,不知戴教授有多大。

倘若她是七十岁的老人,儿女就当是我的年龄,有一本书我都不宜看,那恐怕没有什么人宜看。

昨天在一酒会上见到戴教授,发现她和我岁数相仿,有儿女也是小孩子,所以我对自己更有把握了。

因为该文作者的文艺观乃是以小孩子为准绳,可以反驳他(或者她)的谬见。

很不幸的是,我把原文作者的名字忘了,在此申明,不是记得有意不提。

任何社会里都有弱势群体,比方说,小孩子、低智人──顺便说一句,孩子本非弱势,但在父母心中就弱势得很。

以笔者为例,是一绝顶聪明的雄壮大汉,我妈称呼我时却总要冠个傻字──社会对弱势人群当有同情之心。

文明国家各种福利事业,都是为此而设。

但我总觉得,科学、艺术不属福利事业,不应以关怀弱势群体为主旨。

这样关怀下去没个底。

就以弱智人为例,我小时候邻居有位弱智人,喜欢以屎在墙上涂抹,然后津津有味地欣赏这些图案。

如果艺术的主旨是关怀弱势群体,恐怕大家都得去看屎画的图案。

倘若科学的主旨是关怀弱势群体,恐怕大家都得变成蜣螂一类──我对这种前景深为忧虑。

最近应朋友之邀,作起了影视评论,看了一些国产影视剧,发现这种前景就在眼前,再看到上述文章,就更感忧虑。

以不才之愚见,我国的文学工作者过于关怀弱势群体,与此同时,自己正在变成一个奇特的弱势群体──起码是比观众、读者为弱。

戴锦华教授很例外地不在其中,难怪有人看她不顺眼。

笔者在北大教过书,知道该校有个传统:教室的门是敞开的,谁都可以听。

这是最美好的传统,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但不该是谁都可以提问。

罗素先生曾言,人人理应平等,但实际上做不到,其中最特殊的就是知识的领域……要在北大提问,修养总该大体上能过得去才好。

说完了忧虑,可以转入正题。

我以为科学和艺术的正途不仅不是去关怀弱势群体,而且应当去冒犯强势群体。

使最强的人都感到受了冒犯,那才叫作成就。

以爱因斯坦为例,发表相对论就是冒犯所有在世的物理学家;他做得很对。

艺术家也当如此,我们才有望看到好文章。

以笔者为例,杜拉斯的《情人》、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还有许多书都使我深感被冒犯,总觉得这样的好东西该是我写出来的才对。

我一直憋着用同样的冒犯去回敬这些人──只可惜卡尔维诺死了。

如你所见,笔者犯着眼高手低的毛病。

不过我也有点好处:起码我能容下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

道德堕落与知识分子

看到《东方》杂志一期上王力雄先生的大作《渴望堕落》,觉得很有趣。我同意王先生的一些论点,但是在本质上,我站在王先生的对立面上,持反对王先生的态度。我喜欢王先生直言不讳的文风,只可惜那种严肃的笔调是我学不来的。

一、知识分子的罪名之一:亵渎神圣

如王先生所言,现在一些知识分子放弃了道德职守,摆脱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束缚,正在“痞”下去,具体的表现是言语粗俗,放弃理想,厚颜无耻,亵读神圣。我认为,知识分子的语言的确应当斯文些,关心的事情也该和大众有些区别。不过这些事对于知识分子只是未节,他真正的职责在于对科学和文化有所贡献;而这种贡献不是仅从道德上可以评判的,甚至可以说,它和道德根本就不搭界。举例来说,达尔文先生在基督教社会里提出了进化论,所以有好多人说他不道德。我们作为旁观者,当然可以说:一个科学理论,你只能说它对不对,不能拿道德来评说。但假若你是个教士,必然要说达尔文亵读神圣。鉴于这个情况,我认为满脑子神圣教条的人只宜作教士,不适于作知识分子,最起码不适于当一流的知识分子。倘若有人说,对于科学家来说,科学就是神圣的;我也不同意。我的一位老师说过,中国人对于科学的认识,经历过若干个阶段。首先,视科学如洪水猛兽,故而砍电杆,毁铁路(义和团的作为);继而视科学如巫术,以为学会几个法门,就可以船坚炮利;后来就视科学力神圣的宗教,拜倒在它面前。他老人家成为一位有成就的历史学家后,才体会到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我认为他最后的体会是对的,对于每个知识分子而言,他毕生从事的事业,只能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而不是顶礼膜拜。爱因斯坦身为物理学家,却不认为牛顿力学神圣,所以才有了相对论。这个例子说明,对于知识分子来说,知识不神圣??我们用的字眼是:真实、可信、完美;到此为止。而不是知识的东西更不神圣。所以,对一位知识分子的工作而言,亵读神圣本身不是罪名,要看他有没有理由这样做。

二、知识分子罪名之二:厚颜无耻

另一个问题是知识分子应不应该比别人更知耻。过去在西方社会里,身为一个同性恋者是很可耻的,计算机科学的奠基人图林先生就是个同性恋者,败露后自杀了,死时正在有作为的年龄。据说柴科夫斯基也是这样死的。按王先生的标准,这该算知耻近勇罢。但我要是生于这两位先生的年代,并且认识他们,就会劝他们“无耻”地活下去。我这样做,是出于对科学和音乐的热爱。在一个社会里,大众所信奉的价值观,是不是该成为知识分子的金科玉律呢?我认为这是可以存疑的。当年罗素先生在纽约教书,有学生问他对同性恋有何看法。他用他那颗伟大学者的头脑考虑后,回答了。这回答流传了出去,招来一个没甚文化的老太太告了他一状,说他海盗海淫,害得他老人家失了教席,灰头土脸地回英格兰去。这个故事说明的是:不能强求知识分子与一般人在价值观方面一致,这是向下拉齐。除了价值观的基本方面,知识分子的价值体系应该有点独特的地方,举例来说,画家画裸体模特,和小流氓爬女浴室窗户不可以等量齐观,虽然在表面上这两种行为有点像。

三、知识分子的其它罪名

王先生所举知识分子的罪名,多是从价值观或者道德方面来说的。我党得多少带点宋明理学或者宗教的气味。至于说知识分子言语粗俗,举的例子是电视片中的人物,或者电影明星。我以为这些人物不典型,是不是知识分子都有疑问。假如有老外问我,中国哪些人学识渊博,有独立见解,我说出影星、歌星的名字来,那我喝的肯定是不止二两啦。现在有些知识分子下了海,引起了王先生很大的忧虑。其实下了海就不是知识分子了,还说人家干什么。我觉得知识分子就该是喜欢弄点学问的人,为此不得不受点穷;而非特意的喜欢熬穷。假如说安于清贫、安于住筒子楼、安于营养不良是好品格,恐怕是有点变态。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和自己过不去,就是和爹娘过不去。再说,咱们还有妻子儿女。王先生文章里提到的人物主要是作家,我举这些例子净是科学家,或许显得有点文不对题。作家也是知识分子,但是他们的事业透明度更大:字人人识,话人人懂(虽然意思未必懂),所以格外倒霉。我认为,在知识分子大家庭里,他们最值得同情,也最需要大家帮助。我听说有位老先生对贾平凹先生的《废都》有如下评价:“国家将亡,必有妖孽”。不管贾先生这本书如何,老先生言重了。真正的妖孽是康生、姚文元之辈,只不过他们猖狂时来头甚大,谁也惹不起。将来咱们国家再出妖孽(我希望不要再出了),大概还是那种人物。像这样的话我们该攒着,见到那种人再说。科学家维纳认为,人在做两种不同性质的事,一类如棋手,成败由他的最坏状态决定,也就是说,一局里只要犯了错误就全完了。还有一类如发明家,只要有一天状态好,做成了发明,就成功了,在此之前犯多少次糊涂都可以。贾先生从事的是后一类工作,就算《废都》没写好,将来还可以写出好书。这样看问题,才是知识分子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玉先生说,知识分子会腐化社会,我认为是对的,姚文元也算个知识分子,却喜欢咬别的知识分子,带动了大家互相咬,弄得大家都像野狗。他就是这样腐化了社会。

四、知识分子的真实罪孽

如果让我来说中国知识分子的罪状,我也能举出一堆:同类相残(文人相轻),内心压抑,口是心非……不过这样说话是不对的。首先,不该对别人滥做价值判断。其次,说话要有凭据。所以,我不能说这样的话。我认为中国的知识分子只在一个方面有欠缺:他们的工作缺少成绩,尤其是缺少一流的成果。以人口比例来算,现代一切科学文化的成果,就该有四分之一出在中国。实际上远达不到这个比例。学术界就是这样的局面,所以我们劝年轻人从事学术时总要说:要耐得住寂寞!好像劝寡妇守空房一样。除了家徒四壁,还有头脑里空空如也,这让人怎么个熬法嘛。在文学方面,我同意王先生所说的,中国作家已经痞掉了;从语言到思想,不比大众高明。但说大家的人品有问题,我认为是不对的。没有杜拉斯,没有昆德拉,只有王朔的调侃校旱。顺便说一句,我认为王朔的校旱挺好看,但要说那就是“modern classic”,则是我万难接受、万难领会的。痞是不好的,但其根源不在道德上。真正的原因是贫乏。没有感性的天才,就不会有杜拉斯《情人》那样的杰作;没有犀利的解析,也就没有昆德拉。作家想要写出不同流俗之作,自己的头脑就要在感性和理性两方面再丰富些,而不是故作清高就能解决问题的。我国的作家朋友只要提高文学修养,还大有机会。就算遇到了挫折,还可以从头开始嘛。

五、知识分子该干什么?

王先生的文章里,我最不能同意的就是结尾的一段。他说,中国社会的精神结构已经千疮百孔,知识分子应司重建之责。这个结构是指道德体系吧。我还真没看见疮在哪里、孔在哪里。有些知识分子下了海,不过是挣几个小钱而已,还没创建“王安”、“苹果”那样的大公司呢,王先生就说我们“投机逐利”。文章没怎么写,就“厚颜无耻”。还有丧失人格、渴望堕落、出卖原则、亵读神圣(这句话最怪,不知王先生信什么教)、藐视理想。倘若这些罪名一齐成立,也别等红卫兵、褐衫队来动手,大伙就一齐吊死了罢,别活着现眼。但是我相信,王先生只是顺嘴说说,并没把咱们看得那么坏。最后说说知识分子该干什么。在我看来,知识分子可以干两件事:其一,创造精神财富;其二,不让别人创造精神财富。中国的知识分子后一样向来比较出色,我倒希望大伙在前一样上也较出色。“重建精神结构”是好事,可别建出个大笼子把大家关进去;再造出些大棍子,把大家揍一顿。我们这个国家最敬重读书人,可是读书人总是不见太平。大家可以静下心来想想原因。

东西方快乐观区别之我见

东西方精神的最大区别在于西方人沉迷于物欲,而东方人精于人与人的关系;前者从征服中得到满足,后者从人与人的相亲相爱中汲取幸福。

一次大战刚结束时,梁任公旅欧归来,就看到前一种精神的不足;那个时候列强竞相掠夺世界,以致打了起来,生灵涂炭——任公觉得东方人有资格给他们上一课;而当时罗素先生接触了东方文明以后,也觉得颇有教益。

现在时间到了世纪末,不少东方人还觉得有资格给西方人上一课。

这倒不是因为又打了大仗,而是西方人的物欲毫无止境,搞得能源、生态一齐闹了危机;而人际关系又是那么冷酷无情。

但是这一课没有听众,急得咱们自己都抓耳挠腮。

这种物欲横流的西方病,我们的老祖宗早就诊断过。

当年孟子见梁惠王,梁惠王问利,孟子就说,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所谓利,就是能满足物质欲望的东西。

在古代,生产力有限,想要利,就得从别人那里夺,争的凶了就要打破头。

现代科技发达,可以从开发自然里得到利益,搞得过了头,又要造成生态危机。

孟子提出一种东西作为“利”的替代物,这个暂且不提。

我们来讨论一下西方病的根源。

笔者既学过文,又学过理,两边都是糊里糊涂,且有好做不伦不类的类比之恶习。

不管怎样,大家可以听听这种类比可有道理。

人可以从环境中得到满足,这种满足又成为他行动的动力。

比方说,冷天烧了暖气觉得舒服,热天放了冷气又觉得舒服,结果他就要把房间恒到华氏70度,购买空调机,耗费无数电力;骑车比走路舒服,坐车又比骑车舒服,结果是人人买汽车,消耗无数汽油。

由此看来,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正是西方人掠夺自然的动力。

这在控制论上叫作正反馈,社会就相当于一个放大器,人首先有某种待满足的物欲,在欲望推动下采取的行动使欲望满足,得到了乐趣,这都是正常的。

乐趣又产生欲望,又反馈回去成了再做这行动的动力,于是越来越凶,成了一种毛病。

玩过无线电的人都知道,有时候正反馈讨厌得很,状似抽疯:假如话筒和喇叭串了,就会闹出这种毛病,喇叭里的声音又进了话筒,放大数百倍出来再串回去,结果就是要吵死人——行话叫作“自激”。

在我们这里看来,西方社会正在自激,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搅到最后,连什么是舒服都不清不楚,早晚把自己烧掉了完事。

这种弊病的根源在于它是个欲望的放大器——它在满足物欲方面能做得很成功,当然也有现代技术在做它的后盾。

孟老夫子当年就提出要制止这种自激,提出个好东西,叫作“仁义”,仁者,亲亲也,义者,敬长也,亲亲敬长很快乐,又不毁坏什么,这不是挺好的吗(见《孟子》)。

有关自激像抽疯,还可以举出一个例子。

凡高级动物脑子里都有快乐中枢,对那地方施以刺激,你就乐不可支。

据说吸毒会成瘾,就是因为毒品直接往那里作用。

有段科普文章里说到有几个缺德科学家在海豚脑子里装了刺激快乐中枢的电极,又给海豚一个电键,让它可以自己刺激自己。

结果它就抽了疯,废寝忘食地狂敲不止。

我当然不希望他们是在寻海豚的开心,而希望他们是在做重要的试验。

不管怎么说吧,上下交征利,是抽这种疯,无止境地开发自然,也是抽这种疯。

我们可以教给西方人的就是:咱们可以从人与人的关系里得到乐趣。

当然,这种乐趣里最直接的就是性爱,但是孟子毫不犹豫地把它挖了出去,虽然讲出的道理很是牵强——说“慕少艾”不是先天的“良知良能”,是后天学坏了,现代人当然要得出相反的结论。

实际原因也很简单,它可能导致自激。

孟子说,乐之实,乃是父子之情,手足之情(顺便说说,有注者说这个“乐”是音乐之“乐”,我不大信)。

再辅之以礼,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

这是孟子的说法,但我不大信服;他所说的那种快乐也可以自激,就如孟子自己说的:“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谁要说这不叫抽疯,那我倒想知道一下什么是抽疯。

而且我认为,假如没有一大帮人站在一边拍巴掌,谁也抽不到这种程度——孟夫子本人当然例外。

中国人在人际关系里找到了乐趣,我们认为这是自己的一大优点。

因为有此优点,我们既不冷漠,又不自私,而且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

中国社会四平八稳,不容易出毛病。

这些都是我们的优点,我也不敢妄自菲薄。

但是基督曾说,不要只看到别人眼里有木刺,没准儿自己眼里还有大梁呢。

中国的传统道德,讲究得过了头,一样会导致抽疯式的举动。

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社会在这方面也是个放大器。

人行忠孝节义,就能得忠臣孝子节妇义士的美名,这种美名刺激你更去行忠孝节义,循环往复,最后你连自己在干什么都搞不清。

举例言之,我们讲究孝道,人人都说孝子好。

孝子一吃香,然后也能导致正反馈,从而走火入魔:什么郭解埋儿啦,卧冰求鱼啦,谁能说这不是自激现象?再举一例,中国传统道德里要求妇女守身如玉,从一而终,这可是个好道德罢?于是人人盛赞节烈妇女。

翻开历史一看,女人为了节烈,割鼻子拉耳朵的都有。

鼻子耳朵不比头发指甲,割了长不出来,而且人身上有此零件,必有用处;拿掉了肯定有不便处。

若是为“节烈”之名而自杀,肯定是更加不妥的了。

此类行为,就像那条抽疯的海豚。

文化革命中大跳忠字舞时,也是抽的这种疯;你越是五迷三道,晕头胀脑,大家就越说你好,所以当时九亿人民都像发了四十度的高烧。

不用我说,你就能发现,这正是孟子说的那种手舞足蹈的现象。

经历了文化革命的中国人,用不着我来提醒,就知道它是有很大害处的。

“忠”可算是有东方特色的,而且可以说它是孝的一种变体,所以东方精神发扬到了极致,和西方精神一样的不合理,没准还会更坏。

我们这里不追求物欲的极大满足,物质照样不够用。

正如新儒家学者所说,我们的文化重人,所以人多了一定好,假如是自己的种,那就更好:作父母的断断不肯因为穷、养不起就不生,生得多了,人际关系才能极大丰富,对不对?于是你有一大帮儿子就有人羡慕。

结果中国有十二亿人,虽然都没有要求开私家车,用空调机,能源也是不够用。

只要一日三餐的柴禾,就能把山林砍光,只要有口饭吃,地就不够种。

偶而出门一看,到处是人山人海,我就觉得咱们这里自激得很厉害。

虽然就个体而言没有什么过分的物欲,就总体来看还是很过分,中国人一年烧掉十亿吨煤,造出无数垃圾,同样也超过地球的承受力。

现在社会虽然平稳,拿着这么多的人口也是头疼。

故而要计划生育,这就使人伦的基础大受损害。

倘若这种东方特色不能改变,那就只能把大家变到身高三寸,那么所有的中国人又可以快乐的生活,并且享受优越的人际关系。

可以预言,过个三五百年,三寸又嫌太高。

就这么缩下去,一直缩到风能吹走,看来也不是好办法。

本文的主旨,在于比较东西方不同的快乐观。

罗素在讨论伦理问题时曾经指出,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说,人得到自己希求的东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

倘若说因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们就希求它,那就是错误的。

谁也不是因为吃是幸福的才饿的呀。

幸福的来源,就是不计苦乐、不计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的种类、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

当然,这是人在正常时的情形,被人哄到五迷三道,晕头转向的人不在此列。

马尔库塞说西方社会有病,是说它把物质消费本身当成了需要,消费不是满足需求,而是满足起哄。

我能够理解这种毛病是什么,但是缺少亲身体验。

假如把人际关系和谐本身也当成需要,像孟子说的那样:行孝本身是快乐的,所以去行孝,当然就更是有病,而且这种毛病我亲身体验过了(在文化革命里人人表忠心的时候)。

人满足物质欲望的结果是消费,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是人避免孤独这一需要的结果。

一种需要本身是不会过分的,只有人硬要去夸大它,导致了自激时才会过分。

饿了,找个干净饭馆吃个饭,有什么过分?想要在吃饭时显示你有钱才过分。

你有个爸爸,你很爱他,要对他好,有什么过分?非要在这件事上显示你是个大孝子,让别人来称赞才过分。

需要本身只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这原因大家心里明白,社会对个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还是个起哄的常葫,干什么事都要别人说好,赢得一些彩声,正是这件事在导致自激。

东方社会有东方的起哄法,西方有西方的起哄法。

而且两边比较起来,还是东方社会里的人更爱起哄。

假如此说是正确的,那么真正的幸福就是让人在社会的法理、公德约束下,自觉自愿的去生活;需要什么,就去争取什么;需要满足之后,就让大家都得会儿消停。

这当然需要所有的人都有点文化修养,有点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且对自己的生活负起责任来,同时对别人的事少起点哄。

这当然不容易,但这是唯一的希望。

看到人们在为物质自激,就放出人际关系的自激去干扰;看到人在人际关系里自激,就放出物质方面的自激去干扰;这样激来扰去,听上去就不是个道理。

搞得不好,还能把两种毛病一齐染上:出了门,穷极奢欲,非奔驰车不坐,非毒蛇王八不吃,甚至还要吃金箔、屙金屎;回了家,又满嘴仁义道德,整个一个封建家长,指挥上演种种草菅人命的丑剧(就像大邱庄发生过的那样);要不就走向另一极端,对物质和人际关系都没了兴趣,了无生趣——假如我还不算太孤陋寡闻,这两样的人物我们在当代中国已经看到了。

工作与人生

我现在已经活到了人生的中途,拿一日来比喻人的一生,现在正是中午。人在童年时从朦胧中醒来,需要一些时间来克服清晨的软弱,然后就要投入工作;在正午时分,他的精力最为充沛,但已隐隐感到疲惫;到了黄昏时节,就要总结一日的工作,准备沉入永恒的休息。按我这种说法,工作是人一生的主题。这个想法不是人人都能同意的。我知道在中国,农村的人把生儿育女看作是一生的主题。把儿女养大,自己就死掉,给他们空出地方来——这是很流行的想法。在城市里则另有一种想法,但不知是不是很流行:它把取得社会地位看作一生的主题。站在北京八宝山的骨灰墙前,可以体会到这种想法。我在那里看到一位已故的大叔墓上写着:副系主任、支部副书记、副教授、某某教研室副主任,等等。假如能把这些“副”字去掉个把,对这位大叔当然更好一些,但这些“副”字最能证明有这样一种想法。顺便说一句,我到美国的公墓里看过,发现他们的墓碑上只写两件事:一是生卒年月,二是某年至某年服兵役;这就是说,他们以为人的一生只有这两件事值得记述:这位上帝的子民曾经来到尘世,以及这位公民曾去为国尽忠,写别的都是多余的,我觉得这种想法比较质朴……恐怕在一份青年刊物上写这些墓前的景物是太过伤感,还是及早回到正题上来罢。

我想要把自己对人生的看法推荐给青年朋友们:人从工作中可以得到乐趣,这是一种巨大的好处。相比之下,从金钱、权力、生育子女方面可以得到的快乐,总要受到制约。举例来说,现在把生育作为生活的主题,首先是不合时宜;其次,人在生育力方面比兔子大为不如,更不要说和黄花鱼相比较;在这方面很难取得无穷无尽的成就。我对权力没有兴趣,对钱有一些兴趣,但也不愿为它去受罪——做我想做的事(这件事对我来说,就是写校旱),并且把它做好,这就是我的目标。我想,和我志趣相投的人总不会是一个都没有。

根据我的经验,人在年轻时,最头疼的一件事就是决定自己这一生要做什么。在这方面,我倒没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干什么都可以,但最好不要写校旱,这是和我抢饭碗。当然,假如你执意要写,我也没理由反对。总而言之,干什么都是好的;但要干出个样子来,这才是人的价值和尊严所在。人在工作时,不单要用到手、腿和腰,还要用脑子和自己的心胸。我总觉得国人对这后一方面不够重视,这样就会把工作看成是受罪。失掉了快乐最主要的源泉,对生活的态度也会因之变得灰暗……

人活在世上,不但有身体,还有头脑和心胸——对此请勿从解剖学上理解。人脑是怎样的一种东西,科学还不能说清楚。心胸是怎么回事就更难说清。对我自己来说,心胸是我在生活中想要达到的最低目标。某件事有悖于我的心胸,我就认为它不值得一做;某个人有悖于我的心胸,我就觉得他不值得一交;某种生活有悖于我的心胸,我就会以为它不值得一过。罗素先生曾言,对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我同意他的意见:不加检点的生活,属于不能接受的生活之一种。人必须过他可以接受的生活,这恰恰是他改变一切的动力。人有了心胸,就可以用它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中国人喜欢接受这样的想法:只要能活着就是好的,活成什么样子无所谓。从一些电影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活着》、《找乐》……我对这种想法是断然地不赞成,因为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就可能活成任何一种糟糕的样子,从而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高尚、清洁、充满乐趣的生活是好的,人们很容易得到共识。卑下、肮脏、贫乏的生活是不好的,这也能得到共识。但只有这两条远远不够。我以写作为生,我知道某种文章好,也知道某种文章坏。仅知道这两条尚不足以开始写作。还有更加重要的一条,那就是:某种样子的文章对我来说不可取,绝不能让它从我笔下写出来,冠以我的名字登在报刊上。以小喻大,这也是我对生活的态度。

╔──海 岸 线  文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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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结论

1

我小的时候,有一段很特别的时期。有一天,我父亲对我姥姥说,一亩地里能打三十万斤粮食,而我的外祖母一位农村来的老太大,跳着小脚叫了起来:“杀了俺俺也不信”她还算了一本细帐,说一亩地上堆三十万斤粮,大概平地有两尺厚的一层。当时我们家里的人都攻击我姥姥觉悟太低,不明事理。我当时只有六岁,但也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我姥姥是错误的。事隔三十年,回头一想,发现我姥姥还是明白事理的。亩产三十万斤粮食会造成特殊的困难,那么多的粮食谁也吃不了,只好堆在那里,以致地面以每十年七至八米的速度上升,这样的速度在地理上实在是骇人听闻;几十年后,平地上就会出现一些山峦,这样水田就会变成旱田,旱田则会变成坡地,更不要说长此以往,华北平原要变成喜玛拉雅山了。

我十几岁时又有过一段很特别的时期。我住的地方(我家在一所大学里)有些大学生为了要保卫党中央、捍卫毛主席而奋起,先是互相挥舞拳头,后用长矛交战,然后就越汀越厉害。我对此事的看法不一定是正确的,但我认为,北京城原来是个很安全的地方,经这些学生的努力之后,在它的西北郊出现了一大片枪炮轰鸣的交战地带,北京地区变得带有危险性,故而这种作法能不能叫作保卫,实在值得怀疑。有一件事我始终想知道:身为二十世纪后半期的人,身披销甲上阵与人交战,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自我感觉如何?当然,我不认为在这辈子里还能有机会轮到我来亲身体验了.但是这些事总在我心中徘徊不去。等到我长大成人,到海外留学,还给外国同学讲起过这些事,他们或则直愣愣地地看着我,或则用目光寻找台历——我知道,他们想看看那一天是不是愚人节。当然,见到这种反应,我没兴趣给他们讲这些事了。

说到愚人节,使我想起报纸上登过的一条新闻:国外科学家用牛的基因和西红柿做了一个杂种,该杂种并不到处跑着吞吃马粪和腐殖质,而是老老实实长在地上,结出硕大的果实。用这种牛西红柿做的番茄酱带有牛奶的味道,果皮还可以做鞋子。这当然是从国外刊物的愚人节专号上摘译的。像这样离奇的故事我也知道不少,比方说,用某种超声波哨子可以使冷水变热,用砖头砌的炉灶填上煤末子就可以炼出钢铁;但是这些故事不是愚人节的狂想,而是我亲眼所见。有一些时期,每一天都是愚人节。我在这样的气氛里长大,有一天,上级号召大家去插队、到广阔天地里,“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我就去了,直到现在也没有认真考较一下,自己的心脏是否因此更红了一些。这当然也是个很特别的时期。消极地回顾自己的经历是不对的悲观、颓废、怀疑都是不对的。但我做的事不是这样,我正在从这些事件中寻找积极的结论,这就完全不一样了。

2

我插队不久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军代表把我们召集起来,声色惧厉地喝斥道:你们这些人,口口声声要保卫毛主席,现在却是毛主席保卫了你们,还保卫了红色江山,等等。然后就向我们传达说,出了林彪事件,要我们注意盘查行人(我们在边境上)。散了会后,我有好一段时间心中不快——像每个同龄人一样,誓死保卫毛主席的口号我是喊过的。当然,军代表比我们年长,又是军人,理当在这件事上有更多的责任,这是问题的-个方面;另一方面,知青娃子实在难管,出了事先要昨唬我们一顿,这也是军代表政治经验老到之处。但是这些事已经不能安慰我了,因为我一向以为自己是个老实人,原来是这样的不堪信任——我是一个说了不算的反复小人#旱了要保卫毛主席,结果却没有保卫。我对自己要求很严,起码在年轻时是这样的。经过痛苦的反思,我认为自己在这件事上是无能为力的,假如不是当初说了不负责任的话现在就可以说是清白无辜了。我说过自己正在寻找积极的结论现在就找到了一个。假设我们说话要守信义,办事情要有始有终,健全的理性实在是必不可少”。

有关理性,哲学家有很多讨论,但根据我的切身体会,它的关键是:凡不可信的东西就不信,像我姥姥当年对待亩产三十万斤粮的态度,就叫做有理性。但这一点有时候不容易做到,因为会导致悲观和消极,从理性和乐观两样东西里选择理性颇不容易。理性就像贞操,失去了就不会再有;只要碰上了开心的事,乐观还会回来的。不过这一点很少有人注意到。从逻辑上说,从一个错误的前提什么都能推出来;从实际上看,一个扯谎的人什么都能编出来。所以假如你失去了理性,就会遇到大量令人诧异的新鲜事物,从此迷失在万花筒里,直到碰上了钉子。假如不是遇到了林彪事件,我至今还以为自己真能保卫毛主席哩。

我保持着乐观、积极的态度,起码在插队时是这样的。直到有一天患上了重病,加上食不果腹,病得要死。因此我就向领导要求回城养病。领导上不批准,还说我的情绪有问题。这使我猛省到,当时的情绪很是悲伤。不过我以为人生了病就该这样。旧版《水浒传》上,李逵从梁山上下去接母亲,路遇不测,老母被老虎吃了。他回到山寨,对宋江讲述了这个悲惨的故事之后,书上写着“宋江大笑。”你可以认为宋江保持了积极和乐观的态度,不过金圣叹有不同的意见,他把那句改成了“李逵大哭”。我同意金圣叹的意见,因为人遇到了不幸的事件就应该悲伤,哪有一天到晚呵呵傻笑的。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虽然形势一片大好(这一点现在颇有疑问),但我病得要死,所以我觉得自己有理由悲伤。这个故事这样讲,显得有点突兀,应当补充些缘由:伴随着悲伤的情绪,我提出要回城去养病;领导上不批准,还让我高兴一点,“多想想大好形势”。现在想起来情况是这样:四人帮倒行逆施,国民经济行将崩溃,我个人又病到奄奄一息,简直该悲伤死才好。不过我认为,当年那种程度的悲伤就够了。

我认为,一个人快乐或悲伤,只要不是装出来的,就必有其道理。你可以去分享他的快乐,同情他的悲伤,却不可以命令他怎样怎样,因为这是违背人类的天性的。众所周知,人可以令驴和马交配,这是违背这两种动物的天性的,结果生出骡子来,但骡子没有生殖力,这说明违背天性的事不能长久。我个人的一个秘密是在需要极大快乐和悲伤的公众场合却达不到这种快乐和悲伤应有的水平,因而内心惊恐万状,汗下如雨。一九六八年国庆时,我和一批同学拥到了金水桥畔,别人欢呼雀跃,流下了幸福的眼泪,我却恨不能找个地缝钻下去。还有一点需要补充的,那就是作为一个男性,我很不容易晕厥,这更加重了我的不幸。我不知道这些话有没有积极意义,但我知道,按当年的标准,我在内心里也是好的、积极向上的,或者说,是“忠”的,否则也不会有勇气把这些事坦白出来。我至今坚信,毛主席他老人家知道了我,一个十七岁的中学生的种种心事,必定会拍拍我的脑袋说:好啦,你能做到什么样就做到什么样罢,不要勉强了。但是这样的事没有发生(恐怕主要的原因是我怕别人知道这些卑鄙的心事,把它们隐藏得很深,故而没人知道),所以我一直活得很紧张。西洋人说,人人衣柜里有一具骷髅,我的骷髅就是我自己;我从不敢想像自己当了演员,走上舞台,除非在做噩梦时。这当然不是影射什么,我只是在说自己。

有关感情问题,我的结论如下,在这方面我们有一点适应能力。但是不可夸大这种能力,自以为想笑就能笑、想哭就能哭。假如你扣我些工资,我可以不抱怨;无缘无故打我个右派,我肯定要怀恨在心。别人在这方面比我强,我很佩服,但我不能自吹说达到了他的程度。我们不能欺骗上级,误导他们。这是老百姓应尽的义务。

3

麦克阿瑟将军写过一篇祈祷文,代他的儿子向上帝讨一些品行。各种品行要了一个遍,又要求给他儿子以幽默感。假设别的东西不能保持人的乐观情绪,幽默感总能。据我所见,我们这里年轻人没有幽默感,中老年人倒有。在各种讨论会上,时常有些头顶秃光光的人,面露蒙娜丽莎式的微笑,轻飘飘地抛出几句,让大家忍俊不禁。假如我理解正确的话,这种幽默感是老奸巨猾的一种,本身带有消极的成分。不要问我这些人是谁,我不是告密者;反正不是我,我头顶不秃。我现在年登不惑,总算有了近于正常的理性;因为无病无灾,又有了幽默感,所以遇到了可信和不可信的事,都能应付自如。不过,在我年轻的时候,既没有健全的理性,又没有幽默感,那是怎么混过来的,实在是个大疑问。和同龄人交流,他们说,自己或则从众,或则听凭朴素的感情的驱动。这种状态,或者可以叫作虔诚。

但是这样理解也有疑问。我见到过不少虔信宗教的人,人家也不干荒唐事。最主要的是:信教的人并不缺少理性,有好多大科学家都信教,而且坚信自己的灵魂能得救;人家的虔诚在理性的轨道之内,我们的虔诚则带有不少黑色幽默的成分,如此看来,问题不在于虔诚。必须指出的是,宗教是在近代才开始合理的,过去也干过烧女巫、迫害异端等勾当。我们知道,当年教会把布鲁诺烧死了。就算我虔信宗教,也不会同意这种行为——我本善良,我对这一点极有把握,所以肯定会去劝那些烧人的人:诸位,人家只不过是主张曰心说,烧死他太过分了。别人听了这样的话,必定要拉我同烧,这样我马上会改变劝说的方向,把它对准布鲁诺:得了吧,哥们儿,你这是何苦?去服个软儿吧。这就是我年轻时作人的态度,这当然算不上理性健全,只能叫作头脑糊涂;用这样的头脑永远也搞不清楚曰心说对不对。如果我说中国人里大多数都像我,这肯定不是个有积极意义的结论。我只是说我自己,好像很富柔韧性。因为我是柔顺的,所以领导上觉得让我怎样都成,甚至在病得要死时也能乐呵呵。这是我的错误。其实我没那么柔顺。

我的积极结论是这样的:真理直率无比,坚硬无比,但凡有一点柔顺,也算不了真理。安徒生有一篇童话(光荣的荆棘路),就是献给这些直率、坚硬的人,不过他提到的全是外国人。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理应有自己的榜样。此刻我脑子里浮现出一系列名字:陈寅格教授,冯友兰教授,等等。说到陈教授,我们知道,他穷毕生精力,考据了一篇很不重要的话本,《再生缘》。想到这件事,我并不感到有多振奋,只是有点伤感。

极端体验

唐朝有位秀才先生,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因慕李太白为人,自起名为李赤——我虽没见过他,但能想像出他的样子:一位翩翩佳公子。有一天,春日融融,李赤先生和几个朋友出城郊游。走到一处野外的饭馆,朋友们决定在此吃午饭。大家入席以后,李赤起身去方便。去了就不回来,大家也没理会。忽听外面一声暴喊,大家循声赶去,找到了厕所里。只见李赤先生头在下,脚在上,倒插在粪桶里。这景象够吓人的。幸亏有位上厕所的先生撞见了,惊叫了一声,迟了不堪设想……大伙赶紧把他拔出来,打来清水猛冲了几桶。还好,李赤先生还有气,冷水一激又缓了过来。别人觉得有个恶棍躲在厕所里搞鬼,把李赤拦腰抱起,栽进了粪桶里,急着要把他逮住。但李赤先生说,是自己掉进去的。于是众人大笑,说李先生太不小心了,让他更衣重新入席——但却忽略了一件事:李先生不是跳水队员,向前跳水的动作也不是非常熟练,怎么能一失足就倒插在粪桶里。所以,他是自己跳下去的。李赤的故事古书里提到了多次,《唐文粹》里有柳宗元的《李赤传》,《酉阳杂》里好像也有,都提到了李先生跳粪桶或跳茅坑,但都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跳。我忽然发现,这件事我能解释:

有些人秉性特殊,寻常生活不能让他们满足。他们需要某种极端体验:喜欢被人捆绑起来,加以羞辱和拷打——人各有所好,这不碍我们的事。其中还有些人想要goldenshower,也就是把屎尿往头上浇。这才是真正惊世骇俗的嗜好。据说在纽约和加州某些俱乐部里,有人在口袋里放块黄手绢,露出半截来,就表明自己有这种嗜好。我觉得李赤先生就有这种嗜好,只是他不是让别人往头上浇,而是自己要往里跳。这种事解释得太详细了难免恶心,我们只要明白极端体验是个什么意思就够了。

现在是太平年月,大约在三十年前吧,整个中国乱哄哄的,有些人生活在极端体验里。这些人里有几位我认识,有些是学校里的老师,还有一些是大院里的叔叔、阿姨。他们都不喜欢这种横加在头上的极端体验,就自杀了:跳楼的跳楼,上吊的上吊,用这种方法来解脱苦难。也许有些当年闹事的人觉得这些事还满有意思的,但我劝他们替死者家属想想。死者已矣,留给亲友的却是无边的黑夜……

然后我就去插队,走南闯北,这种事情见得很多。比方说,在村里开会,支书总要吆喝“地富到前排”,讲几句话,就叫他们起来“撅”着。那些地富有不少比我岁数还小。原来农村的规矩是地富的子女还叫地富,就那么小一个村子,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撅在大伙面前,头在下腚在上,把脸都丢光,这也是种极端体验罢。当然,现在不叫地富,大家都是社员了。做出这项决定的人虽已不在人世了,但大家都会怀念他的——总而言之,那是一个极端体验的年代;虽然很惊险、很刺激,但我一点都不喜欢。不喜欢自己体验,也不喜欢看到别人体验。现在有些青年学人,人已经到了海外,拿到了博士学位和绿卡,又提起那个年代的种种好处来,借某个村庄的经验说事儿,老调重弹:想要大家再去早请示、晚汇报、学老三篇,还煞有介事地总结了毛泽东思想育新人的经验。听了这些话,我满脊梁乱起鸡皮疙瘩。

我有些庸人的想法:吃饱了比饿着好,健康比有病好,站在粪桶外比跳进去好。但有人不同意这种想法,比方说,李赤先生。大家宴饮已毕,回城里去,走到半路,发现他不见了。赶紧回去找,发现他又倒栽进了粪桶里。这回和上回不同,拖出来一看,他已经没气了。李赤先生的极端体验就到此结束——一玩就把自己玩死,这可是太极端了,没什么普遍意义。我觉得人不该淹死在屎里,但如你所知,这是庸人之见,和李赤先生的见解不同——李赤先生死后面带幸福的微笑,只是身上臭烘烘的。

我这个庸人又有种见解:太平年月比乱世要好。这两种时代的区别,比新鲜空气和臭屎的区别还要大。近二十年来,我们过着太平日子,好比呼吸到了一点新鲜空气,没理由再把我们栽进臭屎里。我是中国的国民,我对这个国家的希望就是:希望这里永远是太平年月。不管海外的学人怎么说我们庸俗,丧失了左派的锐气,我这个见解终不肯改。现在能太太平平,看几本书,写点小文章,我就很满意了。我可不想早请示、晚汇报,像文化革命里那样穷折腾。至于海外那几位学人,我猜他们也不是真喜欢文化革命——他们喜欢的只是那时极端体验的气氛。他们可不想在美国弄出这种气氛,那边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他们只想把中国搞得七颠八倒,以便放暑假时可以过来体验一番,然后再回美国去,教美国书、挣美国钱。这主意不坏,但我们不答应:我们没有极端体验的瘾,别来折腾我们。真正有这种瘾的人,何妨像李赤先生那样,自己一头扎向屎坑。

“奸近杀”

《廊桥遗梦》上演之前,有几位编辑朋友要我去看,看完给他们写点小文章。现在电影都演过去了,我还没去看。这倒不是故作清高,主要是因为围绕着《廊桥遗梦》有种争论,使我觉得很烦,结果连片子都懒得看了。有些人说,这部校旱在宣扬婚外恋,应该批判。还有人说,这部校旱恰恰是否定婚外恋的,所以不该批判。于是,《廊桥遗梦》就和“婚外恋”焊在一起了。我要是看了这部电影,也要对婚外恋作一评判,这是我所讨厌的事情。对于《廊桥遗梦》,我有如下基本判断:第一,这是编出来的故事,不是真的。第二,就算是真的,也是美国人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有些同志会说,不管和我们有没有关系,反正这电影我们看了,就要有个道德评判。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当时巴黎歌剧院来北京演《茶花女》,有些观众说:这个茶花女是个妓女啊!男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玛格丽特和阿芒,两个凑起来,正好是一对卖淫嫖娼人员!要是小仲马在世,听了这种评价,一定要气疯。法国的歌唱家知道了这种评论,也会说:我们到这里演出,真是干了件傻事。演一场歌剧是很累的,唱来唱去,底下看见了什么?卖淫嫖娼人员!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谁知还是没有长进。

小时候,我有一位小伙伴,见了大公鸡踩蛋,就拣起石头狂追不已,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要制止鸡耍流氓。当然,鸡不结婚,搞的全是婚外恋,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伤风化;但鸡毕竟是鸡,它们的行为不足以损害我们——我就是这样劝我的小伙伴。他有另一套说法:虽然它们是鸡,但毕竟是在耍流氓。这位朋友长着鸟形的脸,鼻涕经常流过河,有点缺心眼——当然,不能因为人家缺心眼,就说他讲的话一定不对。不知为什么,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还是低些好。

在道德方面,全然没有灵敏度肯定是不行的,这我也承认。但高到我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这会闹到鸡犬不宁。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头,而且扔不准,不知道会打到谁,因此在电影院里成为一种公害。他把石头往银幕上扔,对看电影的人很有点威胁。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毛病,放电影时不让他进;但是石头还会从墙外飞来。你冲出去抓祝蝴,他就发出一阵傻笑。这个例子说明,太古板的人没法欣赏文艺作品,他能干的事只是扰乱别人……

我既不赞成婚外恋,也不赞成卖淫嫖娼,但对这种事情的关切程度总该有个限度,不要闹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阶级斗争那样的疯狂。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反婚外恋、反通奸,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宋明理学就是例子。理学盛行时,科学不研究、艺术不发展,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肯定没什么好结果。中国传统的士人,除了有点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我从清朝笔记校旱中看到一则纪事,比《廊桥遗梦》短,但也颇有意思。这故事是说,有一位才子,在自己的后花园里散步,走到篱笆边,看到一对蚂蚱在交尾。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连看都不看,因为我小时候见得太多了。但才子很少走出书房,就停下来饶有兴致地观看。忽然从草丛里跳出一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一口把两个蚂蚱都吃了,才子大惊失色,如梦方醒……这故事到这里就完了。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发了一通感慨,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么……

坦白地说,我看书看到这里,掩卷沉思,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我在这方面比较鲁钝,什么都没猜出来。但是从《廊桥遗梦》里看到了婚外恋的同志、觉得它应该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多半会猜到:蚂蚱在搞婚外恋,死了活该。这就和谜底相当接近了。作者的感慨是:“奸近杀”啊。由此可以重新解释这个故事:这两只蚂蚱在篱笆底下偷情,是两个堕落分子。而那只黄里透绿,肥硕无比的癞蛤蟆,却是个道德上的义士,看到这桩奸情,就跳过来给他们一点惩诫——把他们吃了。寓意是好的,但有点太过离奇:癞蛤蟆吃蚂蚱,都扯到男女关系上去,未免有点牵强。我总怀疑那只蛤蟆真有这么高尚。它顶多会想:今天真得蜜,一嘴就吃到了两个蚂蚱!至于看到人家交尾,就义愤填膺,扑过去给以惩诫——它不会这么没气量。这是因为,蚂蚱不交尾,就没有小蚂蚱;没有小蚂蚱,癞蛤蟆就会饿死。

京片子与民族自信心

我生在北京西郊大学区里。长大以后,到美国留学,想要恭维港台来的同学,就说:你国语讲得不坏#蝴们也很识趣,马上恭维回来:不能和你比呀。北京乃是文化古都,历朝历代人文荟萃,语音也是所有中国话里最高尚的一种,海外华人佩服之至。我曾在美国华文报纸上读到一篇华裔教授的大陆游记,说到他遭服务小姐数落的情形:只听得一串京片子,又急又快,字字清楚,就想起了《老残游记》里大明湖上黑妞说书,不禁目瞪口呆,连人家说什么都没有去想——我们北京人的语音就有如此的魅力。当然,教授愣完了,开始想那些话,就臊得老脸通红。过去,我们北京的某些小姐(尤其是售票员)在粗话的词汇量方面,确实不亚于门头沟的老矿工——这不要紧,语音还是我们高贵。

但是,这已是昨日黄花。今天你打开收音机或者电视机,就会听到一串“嗯嗯啊啊”的港台腔调。港台人把国语讲成这样也会害臊,大陆的广播员却不知道害臊。有一句鬼话,叫作“那么呢”,那么来那么去,显得很低智,但人人都说。我不知这是从哪儿学来的,但觉得该算到港台的帐上。再发展下去,就要学台湾小朋友,说出“好可爱好高兴噢”这样的鬼话。台湾人造的新词新话,和他们的口音有关。国语口音纯正的人学起来很难听。

除了广播员,说话港台化最为厉害的,当数一些女歌星。李敖先生骂老k(国民党),说他们“手淫台湾,意淫大陆”,这个比方太过粗俗,但很有表现力。我们的一些时髦小姐糟塌自己的语音,肯定是在意淫港币和新台币——这两个地方除了货币,再没什么格外让人动心的东西。港台人说国语,经常一顿一顿,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他们在想这话汉语该怎么说啊。他们英语讲得太多,常把中国话忘了,所以是可以原谅的。我的亲侄子在美国上小学,回来讲汉语就犯这毛病。犯了我就打他屁股,打一下就好。中国的歌星又不讲英文,再犯这种毛病,显得活像是大头傻子。电台请歌星做节目,播音室里该预备几个乒乓球拍子。乒乒球拍子不管用,就用擀面杖。这样一级一级往上升,我估计用不到狼牙棒,就能把这种病治好。治好了广播员,治好了歌星,就可以治其它小姐的病。如今在饭店里,听见鼻腔里哼出一句港味的“先生”,我就起鸡皮疙瘩。北京的女孩子,干嘛要用鼻甲来说话!

这篇文章一直在谈语音语调,但语音又不是我真正关心的问题。我关心的是,港台文化正在侵入内地。尤其是那些狗屎不如的电视连续剧,正在电视台上一集集地演着,演得中国人连中国话都说不好了。香港和台湾的确是富裕,但没有文化。咱们这里看上去没啥,但人家还是仰慕的。所谓文化,乃是历朝历代的积累。你把城墙拆了,把四合院扒了,它还在人身上保留着。除了语音,还有别的——就拿笔者来说,不过普普通通一个北方人,稍稍有点急公好义,仗义疏财,有那么一丁点燕赵古风,台湾来的教授见了就说:你们大陆同学,气概了不得……

我在海外的报刊上看到这样一则故事:有个前国军上校,和我们打了多年的内战;枪林弹雨都没把他打死。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火力还不够厉害,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个老东西确实有两下子。改革开放之初,他巴巴地从美国跑了回来,在北京的饭店里被小姐骂了一顿,一口气上不来,脑子里崩了血筋,当场毙命。就是这样可怕的故事也挡不祝蝴们回来,他们还觉得被正庄京片子给骂死,也算是死得其所。我认识几位华裔教授,常回大陆,再回到美利坚,说起大陆服务态度之坏,就扼腕叹息道:再也不回去了。隔了半年,又见他打点行装。问起来时,他却说:骂人的京片子也是很好听的呀#蝴们还说:骂人的小姐虽然粗鲁,人却不坏,既诚实又正直,不会看人下菜碟,专拍有钱人马屁——这倒不是谬奖。八十年代初的北京小姐,就是洛克菲勒冒犯到她,也是照骂不误:“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能在我这儿起腻,惹急了我他妈的拿大嘴巴子贴你!”断断不会见了港客就骨髓发酥非要嫁他不可——除非是领导上交待了任务,要把他争取过来。粗鲁虽然不好,民族自尊心却是好的,小姐遇上起腻者,用大嘴巴子去“贴”他,也算合理;总比用脸去贴好罢。这些事说起来也有十几年了。如今北京多了很多合资饭店,里面的小姐不骂人,这几位教授却不来了。我估计是听说这里满街的鸟语,觉着回来没意思。他们不来也不要紧,但我们总该留点东西,好让别人仰慕啊。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

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前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萧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斯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为什么要写作

——《时代三部曲》总序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用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反熵的现象,所发趋害避利肯定反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校旱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校旱(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反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反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反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校旱、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反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临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范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母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漳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罗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得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校旱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国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校旱,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前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萧斯塔科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年代,说宛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下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校旱。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businessis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一千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是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边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前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有钱挣,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的大学的law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校旱,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的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起我身上。我还在反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反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反熵过程中,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斯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帮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的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汇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罢。

救世情结与白日梦

现在有一种“中华文明将拯救世界”的说法正在一些文化人中悄然兴起,这使我想起了我们年轻时的豪言壮语:我们要解放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进而解放全人类。对于多数人来说,不过是说说而已,我倒有过实践这种豪言壮语的机会。七0年,我在云南插队,离边境只有一步之遥,对面就是缅甸,只消步行半天,就可以过去参加缅共游击队。有不少同学已经过去了——我有个同班的女同学就过去了,这对我是个很大的刺激——我也考虑自己要不要过去。过去以后可以解放缅甸的受苦人,然后再去解放三分之二的其他部分;但我又觉得这件事有点不对头。有一夜,我抽了半条春城牌香烟,来考虑要不要过去,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不能去。理由是:我不认识这些受苦人,不知道他们在受何种苦,所以就不知道他们是否需要我的解救。尤其重要的是:人家并没有要求我去解放,这样贸然过去,未免自作多情。这样一来,我的理智就战胜了我的感情,没干这件傻事。

对我年轻时的品行,我的小学老师有句评价:蔫坏。这个坏字我是不承认的,但是“蔫”却是无可否认。我在课堂上从来一言不发,要是提问我,我就翻一阵白眼。像我这样的蔫人都有如此强烈的救世情结,别人就更不必说了。有一些同学到内蒙古去插队,一心要把阶级斗争盖子揭开,解放当地在“内人党”迫害下的人民,搞得老百姓鸡犬不宁。其结果正如我一位同学说的:我们“非常招人恨”。至于到缅甸打仗的女同学,她最不愿提起这件事,一说到缅甸,她就说:不说这个好吗?看来她在缅甸也没解放了谁。看来,不切实际的救世情结对别人毫无益处,但对自己还有点用——有消愁解闷之用。“文化革命”里流传着一首红卫兵诗歌《献给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勇士》,写两个红卫兵为了解放全世界,打到了美国,“战友”为了掩护“我”,牺牲在“白宫华丽的台阶上”。这当然是瞎浪漫,不能当真:这样随便去攻打人家的总统官邸,势必要遭到美国人民的反对。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解放的欲望可以分两种,一种是真解放,比如曼德拉、圣雄甘地、我国的革命先烈,他们是真正为了解放自己的人民而斗争。还有一种假解放,主要是想满足自己的情绪,硬要去解救一些人。这种解放我叫它瞎浪漫。

对于瞎浪漫,我还能提供一个例子,是我十三岁时的事。当时我堕入了一阵哲学的思辨之中,开始考虑整个宇宙的前途,以及人生的意义,所以就变得本木痴痴;虽然功课还好,但这样子很不讨人喜欢。老师见我这样子,就批评我;见我又不像在听,就掐我几把。这位老师是女的,二十多岁,长得又漂亮,是我单恋的对象,但她又的确掐疼了我。这就使我陷入了爱恨交集之中,于是我就常做种古怪的白日梦,一会儿想象她掉进水里,被我救了出来;一会儿想象她掉到火里,又被我救了出来。我想这梦的前一半说明我恨她,后一半说明我爱她。我想老师还能原谅我的不敬:无论在哪个梦里,她都没被水呛了肺,也没被火烤糊,被我及时地抢救出来了——但我老师本人一定不乐意落入这些危险的境界。为了这种白日梦,我又被她多掐了很多下。我想这是应该的:瞎浪漫的解救,是一种意淫。学生对老师动这种念头,就该掐。针对个人的意淫虽然不雅,但像一回事。针对全世界的意淫,就不知让人说什么好了。

中国的儒士从来就以解天下于倒悬为己任,也不知是真想解救还是瞎浪漫。五十多年前,梁任公说,整个世界都要靠中国文化的精神去拯救,现在又有人旧话重提。这话和红卫兵的想法其实很相通。只是红卫兵只想动武,所以浪漫起来就冲到白宫门前,读书人有文化,就想到将来全世界变得无序,要靠中华文化来重建全球新秩序。诚然,这世界是有某种可能变得无序——它还有可能被某个小行星撞了呢——然后要靠东方文化来拯救。哪一种可能都是存在的,但是你总想让别人倒霉干啥?无非是要满足你的救世情结嘛。假如天下真的在“倒悬”中,你去解救,是好样的;现在还是正着的,非要在想象中把人家倒挂起来,以便解救之,这就是意淫。我不尊重这种想法。我只尊敬像已故的陈景润前辈那样的人。陈前辈只以解开哥德巴赫猜想为己任,虽然没有最后解决这个问题,但好歹做成了一些事。我自己的理想也就是写些好的校旱,这件事我一直在做。李敖先生骂国民党,说他们手淫台湾,意淫大陆,这话我想借用一下,不管这件事我做成做不成,总比终日手淫中华文化,意淫全世界好得多吧。

理想国与哲人王

罗素先生评价柏拉图的《理想国》时说,这篇作品有一个蓝本,是斯巴达和它的立法者莱库格斯。我以为,对于柏拉图来说,这是一道绝命杀手。假如《理想国》没有蓝本,起码柏拉图的想象力值得佩服。现在我们只好去佩服莱库格斯,但他是个传说人物,真有假有尚存疑问。由此所得的结论是:《理想国》和它的作者都不值得佩服。当然,到底罗素先生有没有这样阴毒,还可以存疑。罗素又说,无数青年读了这类著作,燃烧起雄心,要做一个莱库格斯或者哲人王。只可惜,对权势的爱好,使人一再误入歧途。顺便说一句,在理想国里,是由哲学家来治国的。倘若是巫师来治国,那些青年就要想做巫师王了。我很喜欢这个论点。我哥哥有一位同学,他在“文化革命”里读了几本哲学书,就穿上了一件蓝布大褂,手里掂着红蓝铅笔,在屋里踱来踱去,看着墙上一幅世界地图,考虑起世界革命的战略问题了。这位兄长大概是想要做世界的哲人王,很显然,他是误入歧途了,因为没听说有哪个中国人做了全世界的哲人王。

自柏拉图以降,即便不提哲人王,起码也有不少西方知识分子想当莱库格斯。这就是说,想要设计一整套制度、价值观、生活方式,让大家在其中幸福地生活;其中最有名的设计,大概要算摩尔爵士的《乌托邦》。罗素先生对《乌托邦》的评价也很低,主要是讨厌那些繁琐的规定。罗素以为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把什么都规定了就无幸福可言。作为经历了某种“乌托邦”的人,我认为这个罪状太过轻微。因为在乌托邦内,对什么是幸福都有规定,比如:“以苦为乐,以苦为荣”,“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之类。在乌托邦里,很难找到感觉自己不幸福的人,大伙只是傻愣愣的,感觉不大自在。以我个人为例,假如在七十年代,我能说出罗素先生那样充满了智慧的话语,那我对自己的智力状况就很满意,不再抱怨什么。实际上,我除了活着怪没劲之外,什么都说不出来。

本文的主旨不是劝人不要做莱库格斯或哲人王。照我看,这是个兴趣问题,劝也是没有用的。有些人喜欢这种角色,比如说,我哥哥的那位同学;有人不喜欢这种角色,比如说,我。这是两种不同的人。这两类人凑在一起时,就会起一种很特别的分歧。据说,人脖子上有一道纹路,旧时刽子手砍人,就从这里下刀,可以干净利索地切下脑袋。出于职业习惯,刽子手遇到不认识的人,就要打量他脖子上的纹,想象这个活怎么来做;而被打量的人总是觉得不舒服。我认为,对于敬业的刽子手,提倡出门时戴个墨镜是恰当的,但这已是题外之语。想象几个刽子手在一起互相打量,虽然是很有趣的图景,但不大可能发生,因为谢天谢地,干这行的人绝不会有这么多。我想用刽子手比喻喜欢、并且想当哲人王的人,用被打量的人比喻不喜欢而且反对哲人王的人。这个例子虽然有点不合适,但我也想不到更好的例子。另外,我是写校旱的,我的风格是黑色幽默,所以我不觉得举这个例子很不恰当。举这个例子不是想表示我对哲人王深恶痛绝,而是想说明一下“被打量着”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众所周知,哲人王降临人世,是要带来一套新的价值观、伦理准则和生活方式。假如他来了的话,我就没有理由想象自己可以置身于事外。这就意味着我要发生一种脱胎换骨的变化,而要变成个什么,自己却一无所知。如果说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事,恐怕就是这个。因为这个原故,知道有人想当哲人王,我就觉得自己被打量着。

我知道,这哲人王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他必须是品格高洁之士,而且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在此我举中国古代的哲人王为例——这只是为了举例方便,毫无影射之意——孔子是圣人,也很有学问。夏礼、周礼他老人家都能言之。但假如他来打量我,我就要抱怨说:甭管您会什么礼,千万别来打量我。再举孟子为例,他老人家善养浩然之气,显然是品行高洁,但我也要抱怨道:您养正气是您的事,打量我干什么?这两位老人家的学养再好,总不能构成侵犯我的理由。特别是,假如学养的目的是要打量人的话,我对这种学养的性质是很有看法的。比方说,朱熹老夫子格物、致知,最后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因为本人不姓朱,还可以免于被齐,被治和被平总是免不了的。假如这个逻辑可以成立,生活就是很不安全的。很可能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有一位我全然不认识的先生在努力地格、致,只要他功夫到家,不管我乐意不乐意,也不管他打算怎样下手,我都要被治和平,而且根本不知自己会被修理成什么模样。

就我所知,哲人王对人类的打算都在伦理道德方面。倘若他能在物质生活方面替我们打算周到,我倒会更喜欢他。假如能做到,他也不会被称为哲人王,而会被称为科学狂人。实际上,自从有了真正的科学,科学家表现得非常本分。这主要是因为科学就是教人本分的学问,所以根本就没出过这种狂人。至于中国的传统学术,我就不敢这么说。起码我听到过一种说法,叫做“学而优则仕”,当然,若说学了它就会打量人,可能有点过分;但一听说它又出现了新的变种,我就有点紧张。国学主张学以致用,用在谁身上,可以不问自明——当然,这又是题外之语。

至于题内之语,还是我们为什么要怕哲人王的打量。照我看来,此君的可怕之处首先在于他的宏伟志向:人家考虑的问题是人类的未来,而我们只是人类的几十亿分之一,几乎可以说是不存在。《水浒传》的牢头禁子常对管下人犯说:你这厮只是俺手上的一个行货……一想到哲人王,我心中难免有种行货感。顺便说一句,有些话只有哲人才能说得出来,比如尼采说:到女人那里去不要忘了带上鞭子。我要替女人说上一句:我们招谁惹谁了。至于这类疯话气派很大,我倒是承认的。总的来说,哲人王藐视人类,比牢头禁子有过之无不及。主张信任哲人王的人会说:只有藐视人类的人才能给人类带来更大利益。我又要说:只有这种人才能给人类带来最大的祸害。从常理来说,倘若有人把你当做了nothing,你又怎能信任他们?

哲人王的又一可怕之处,在于他的学问。在现代社会里,人人都有不懂的学问,科学上的结论不足以使人恐惧,因为这种结论是有证据和推导过程的,对于有理性的人,这些说法是你迟早会同意的那一种。而哲学上的结论就大不相同,有的结论你抵死也不会同意,因为既没有证据也没有推导,哲人王本人就是证明,而结论本身又往往非常的严重。举例来说,尼采先生的结论对一切非受虐狂的女性就很严重;就这句话而论,我倒希望他能活过来,说一句“我是开个玩笑”,然后再死掉。当然,我也盼着中国古代的圣人活过来,把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的话收回一些。

我说哲人王的学问可怕,丝毫也不意味着对哲学的不敬。哲学不独有趣,还足以启迪智慧,“文化革命”里工农兵学哲学时说:哲学就是聪明学,我以为并不过分。若以为哲学里种种结论可以搬到生活里使用,恐怕就不尽然。下乡时常听老乡抱怨说:学了聪明学反而更笨,连地都不会种了。至于可以使人成王的哲学,我认为它可以使王者更聪明,老百姓更笨。罗素是个哲学家,他说:真正的伦理准则把人人同等看待。很显然,他的哲学不能使人成王。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像这样的哲学就能使人(首先是自己)成王。孔丘先生被封为大成至圣先师,子子孙孙都是衍圣公,他老人家果然成了个哲人王。

时值今日,还有人盼着出个哲人王,给他设计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好到其中去生活;因此就有人乐于做哲人王,只可惜这些现代的哲人王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人民圣殿教的故事就是一例。不但对权势的爱好可以使人误入歧途,服从权势的欲望也可以使人误入歧途。至于我自己,总觉得生活的准则。伦理的基础,都该是些可以自明的东西。假如有未明之处,我也盼望学者贤明的意见,只是这些学者应该像科学上的前辈那样以理服人,或者像苏格拉底那样,和我们进行平等的对话。假如像某些哲人那样讲出些晦涩、偏执的怪理,或者指天划地、口沫飞溅地做出若干武断的规定,那还不如让我自己多想想的好。不管怎么说,我不想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任何人,尤其是哲人王。

百姓·洋人·官

小时候,每当得到了一样只能由一人享受的好东西而我们是两个人时,就要做个小游戏来决定谁是幸运者。如你所知,这种把戏叫做“石头、剪子、布”,这三种东西循环相克,你出其中某一样,正好被别人克住,就失败了。这种游戏有个古老的名称,叫做“百姓、洋人、官”,我相信这名称是清末民初流传下来的,当时洋人怕中国的老百姓,中国的官又怕洋人。《官场现形记》写到了不少实例:中国的老百姓人多,和洋人起了争执,就蜂拥而上,先把他臭捧一顿——洋人怕老百姓,是怕吃眼前亏。洋人到了衙门里,开口闭口就是要请本国大使和你们皇上说话,中国的官怕得要死——不但怕洋人,连与洋人有来往的中国人都怕,这种中国人多数是信教的,你到了衙门里,只要说一句“小的是在教的”,官老爷就不敢把你当中国百姓看待,而是要当洋人来巴结。书里有个故事,说一位官老爷听说某人“在教”,就去巴结,拿了猪头三牲到人家的庙里上供,结果被打得稀烂撵了出来——原来是搞错了,人家在的不是洋人的天主教,而是清真古教。

校旱难免有些夸张,但当时有这种现象,倒是无可怀疑。现在完全不同了。洋人在中国,只要不做坏事,就不用怕老百姓。我住的小区里立有一块牌子,写有文明公约,其中有一条,提醒我见了外国人,要“不卑不亢,以礼相待”,人家没有理由怕我。至于我国政府,根本就不怕洋人。在对外交涉中,就是做了些让步,也是合乎道理的。就说保护知识产权吧,盗版软件、盗版vcd,那是偷人家外国的东西;再说市场准入吧,人家外国的市场准你入,你的市场不准人家入,这生意是没法做的。如果说打击国内的盗版商、开放市场就是怕了洋人,肯定是恶意的中伤。还有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的“不当头”政策,这也合乎道理,要出头就要把大把的银子白白交给别人去花,我们舍不得,跟怕洋人没有关系。在这个方面,我完全赞成政府,尤其这最后一条。

既然情况发生了变化,我再说这些似乎是无的放矢——但我的故事还没讲完呢。无论石头、剪子、布,还是百姓、洋人、官,都是循环相克的游戏。这种古老的游戏还有一个环节是老百姓怕官。这种情况现在应该没有了——现在不是封建社会了,老百姓不该怕官。政府机关也要讲道理、依法办事,你对政府部门有什么意见,既可以反映上去,又可以到检察机关去告——理论上是这样的。但中国是个官本位国家,老百姓见了官,腿肚子就会筛起糠来,底气不足,有民主权利,也不敢享受。对于绝大多数平头百姓来说,情况还是这样。

最近有本畅销书《中国可以说不》,对我国的对外关系发了些议论。我草草翻了一下,没怎么看进去。现在对这本书有些评论,大多认为书的内容有些偏激。还有人肯定这本书,说是它的意义在于老百姓终于可以说外国人,地位因此提高了。可能我在胡猜,但我觉得这里面包含了三重的误会。其一,看到我国政府在对外交涉中讲道理,就觉得政府在怕洋人——不讲理的人常会有这种看法,这是不足为奇的。其二,看到海外的评论注意到了这本书,觉得洋人怕了我们——有些人就是这么一惊一乍,一本书有什么可怕的呢?其三,以为洋人怕了这本百姓写的书,官又怕洋人,结果就是官也怕了百姓了,老百姓的地位也就提高了。这是武侠校旱里的隔山打牛、隔物传功之法。这其一和其二无须我再说,大家都知道是不对的,而且很没意思。其三则完全是校旱家的题目,但我觉得这种说法完全是扯淡,因为就算洋人怕了你,官又怕了洋人,你还是怕官,这一点毫无改变。

从前,有个大学的青年教师,三十多岁了,每月挣三五百块钱,谈起对象来个个吹。他住在筒子楼里,别人在楼道里炒菜,油烟滚滚灌到卧室里。每次上楼里的公共厕所,不论打开哪一间隔间,便池里都横亘着几根别人遗下的粗壮的尿瓶子……除此之外,他在系里也弄不着口好粥喝,副教授一职遥遥无期,出门办件事,到处看别人的脸色——就连楼前楼后带红箍的人都对他粗声粗气地乱喝呼。你知道他痛苦的根源吗?根源在于领导上对他不重视。后来他写成了一本书,先把洋人吓得要死,洋人又来找我国政府,电话一级级打了下来,系主任、派出所、居委会赶紧对他改颜相敬——你知道小人物翻身的原因吗?就在于发现了隔山打牛的诀窍啊。这个故事没有什么针对性,只是在翻写话本里的《李太白醉草吓蛮书》,大家可以找原本来看看。话本里的李太白吓退了蛮人,得到皇上的宠幸,横扫杨贵妃、高力士,地位猛烈地提高了。假如今天的吓蛮书没有收到这样的效力,那是因为写书人酒还喝得不够多。

对中国文化文的布罗代尔式考证

萧伯纳是个爱尔兰人,有一次,人家约他写个剧本来弘扬爱尔兰民族精神,他写了《英国佬的另一个岛》,有个剧中人对爱尔兰人的生活态度做了如下描述:“一辈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那只猪,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块土,一只猪……”不知为什么,我看了这段话,脸上也有点热辣辣。这方面我也有些话要说,萧伯纳的态度很能壮我的胆。

1973年,我到山东老家去插队。有关这个小山村,从小我姥姥已经给我讲过很多,她说这是一个四十多户人家的小山村,全村有一百多条驴。我姥姥还说,驴在当地很有用,因为那里地势崎岖不平,耕地多在山上,所以假如要往地里送点什么,或者从地里收获点什么,驴子都是最重要的帮手。但是我到村里时,发现情况有很大的变化,村里不是四十户人,而是一百多户人,驴子一条都不见了。村里人告诉我说,我姥姥讲的是二十年前的老皇历。这么多年以来,人一直在不停地生出来,至于驴子,在学大寨之前还有几条,后来就没有了。没有驴子以后,人就担负起往地里运输的任务,当然不是用背来驮,而是用小车来推。当地那种独轮车载重比小毛驴驮得还要多些,这样人就比驴有了优越性。在所有的任务里,最繁重的是要往地里送粪——其实那种粪里上的成分很大——一车粪大概有三百多斤到四百斤的样子,而地往往在比村子高出二三百米的地方。这就是说,要把二百公斤左右的东西送到80层楼上,而且早上天刚亮到吃早饭之间就要往返十趟。说实在话,我对这任务的艰巨性估计不足。我以为自己长得人高马大,在此之前又插过三年队,别人能干的事,我也该能干,结果才推了几趟,我就满嘴是胆汁的味道。推了两天,我从城里带来的两双布鞋的后跟都被豁开了,而且小腿上的肌肉总在一刻不停的震颤之中。后来我只好很丢脸地接受了一点照顾,和一些身体不好的人一道在平地上干活。好在当地人没有因此看不起我,他们还说,像我这样初来乍到的人,能把这种工作坚持到三天之上,实在是不容易。就连他们这些干惯了的人都觉得这种工作太过辛苦,能够歇上一两天,都觉得是莫大的幸福。

时隔二十年,我把这件事仔细考虑了一遍,得到的一个结论是这样的:用人来取代驴子往地里送粪,其实很不上算。因为不管人也好,驴也罢,送粪所做的功都是一样多,我们(人和驴)都需要能量补充,人必须要吃粮食,而驴子可以吃草;草和粮食的价值大不相同。事实上,一个人在干推粪这种活和干别的活时相比,食量将有一个很可观的增长,这就导致了粮食不够吃,所以不得不吃下一大批白薯干。白薯于比之正经粮食便宜了很多,但在集市上也要卖到两毛钱一斤;而在集市上,最好的草(可以苫房顶)是三分钱一斤,一般做饲料的草顶多值两分钱。我不认为自己在吃下一斤白薯干之后,可以和吃了十斤干草的驴比赛负重,而且白薯干还异常难吃,噎人,难消化,容易导致胃溃疡;而驴在吃草时肯定不会遇到同样的困难。在此必须强调指出,此种白薯干是生着切片晾的,假设是煮熟了晾出的那种甜甜的东西,就绝不止两毛钱一斤。有关白薯干的情况,还可以补充几句,它一进到了食道里就会往上蹦,不管你把它做成发糕还是面条,只要不用大量的粮食来冲淡,都有同等的效果。因此我曾设想改进一下进食的方式,拿着大顶来吃饭,这样它往上一蹦就正好进到胃里,省得我痛苦地向下咽,但是我没有试验过,我怕被别人看到后难以解释。白薯干原来是猪的口粮,这种可怜的动物后来就改吃人屙的屎。据我在厕所兼猪圈里的观察,它们一遇到吃薯干后出的屎,就表现出愤怒之状,这曾使我在出恭时良心大感痛苦——这个话题就说到这里为止。由此可见,我姥姥在村里时,四十户人家、一百多条驴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当然,我在村里时,一百多户人家没有驴,也符合经济规律。前者符合省钱的规律,后者符合就业的规律。只有“一百户人家加一百条驴”不符合经济规律,因为没有那么多的事可做。于是,驴子就消失了。有关这件事,可以举出一件恰当的反例:在英国产业革命前夕,有过一次圈地运动,英国农民认为这是“羊吃人”;而在我的老家则是人吃驴,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吃。村里人说,有一阵子老是吃驴肉,但我去晚了没赶上,只赶上了吃白薯干。当然,在这场人和驴的生存竞争中,我当时坚定地站在人这一方,认为人有吃掉驴子的权利。

最近我读到布罗代尔先生的《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才发现这种生存竞争不光是在我老家存在,也不限于在人和驴之间,更不限于本世纪七十年代,它是一种广泛存在的历史事实。十六世纪到中国来的传教士就发现,与西欧相比,中国的役畜非常少,对水力和风力的利用也不充分。这就是说,此种生存竞争不光在人畜之间存在,还存在于人与浩浩荡荡的自然力之间。这次我就不能再站在人的立场上反对水和风了,因为这种对手过于低级,胜之不武。而且我以为,中国的文化传统里,大概是有点问题。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是一种人本的文化,但是它和西方近代的人本主义完全不同。在我们的文化里,只认为生命是好的,却没把快乐啦、幸福啦。生存状态之类的事定义在内;故而就认为,只要大家都能活着就好,不管他们活得多么糟糕。由此导致了一种古怪的生存竞争,和风力、水力比赛推动磨盘,和牲口比赛运输——而且是比赛一种负面的能力,比赛谁更不知劳苦,更不贪图安逸!

中国史学界没有个年鉴学派,没有人考证一下历史上的物质生活,这实在是一种遗憾——布罗代尔对中国物质生活的描述还是不够详尽——这件事其实很有研究的必要。在中国人口稠密的地带,根本就见不到风车、水车,这种东西只在边远地方有。我们村里有盘碾子,原来是用驴子拉的,驴没了以后改用人来推。驴拉碾时需要把眼蒙住,以防它头晕。人推时不蒙眼,因为大家觉得这像一头驴,不好意思。其实人也会晕。我的切身体会是:人只有两条腿,因为这种令人遗憾的事实,所以晕起来站都站不住。我还听到过一个真实的故事,陈永贵大叔在大寨曾和一头驴子比赛负重,驴子摔倒,永贵大叔赢了。我认为,那头驴多半是个小毛驴,而非关中大叫驴。后一种驴子体态壮硕,恐非人类所能匹敌——不管是哪一种驴,这都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证明了就是不借助手推车,人也比驴强。我认识的一位中学老师曾经用客观的态度给学生讲过这个故事(未加褒贬),结果在“文化革命”里被斗得要死。这最后一件事多少暗示出中国为什么没有年鉴学派。假如布罗代尔是中国人,写了一本有关中国农村物质生活的书,人和驴比赛负重的故事他是一定要引用的,白纸黑字写了出来,“文化革命”这一关他绝过不去。虽然没有年鉴学派那样缜密的考证,但我也得出了结论:在现代物质文明的影响到来之前,在物质生活方面有这么一种倾向,不是人来驾驭自然力、兽力,而是以人力取代自然力、兽力;这就要求人能够吃苦、耐劳、本分。当然,这种要求和传统文化对人的教诲甚是合拍,不过孰因孰果很难说明白。我认为自己在插队时遭遇的一切,是传统社会物质文明发展规律走到极端所致。

在人与兽、人与自然力的竞争中,人这一方的先天条件并不好。如前所述,我们不像驴子那样有四条腿、可以吃草,也不像风和水那样浑然无觉,不知疲倦。好在人还有一种强大的武器,那就是他的智能、他的思索能力。假如把它对准自然界,也许人就能过得好一点。但是我们把枪口对准了自己,发明了种种消极的伦理道德,其中就包括了吃大苦、耐大劳,“存天理、灭人欲”;而苦和累这两种东西,正如莎翁笔下的爱情,你吃下的越多,它就越有,“所以两者都是无穷无尽的了!”(引自《罗米欧与朱丽叶》)

这篇文章写到了这里,到了得出结论的时候了。我认为中国文化对于物质生活的困苦,提倡了一种消极忍耐的态度,不提倡用脑子想,提倡用肩膀扛;结果不但是人,连驴和猪都深受其害。假设一切现实生活中的不满意、不方便,都能成为严重的问题,使大家十分关注,恐怕也不至于搞成这个样子,因为我们毕竟是些聪明人。虽然中国人是如此的聪明,但是布罗代尔对十七世纪中国的物质生活(包括北京城里有多少人靠拣破烂为生)做了一番描述之后下结论道:在这一切的背后,“潜在的贫困无处不在”。我们的祖先怎么感觉不出来?我的结论是:大概是觉得那么活着就不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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