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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直播》


第1章 给乾隆一刀

2018年,11月3号,晚上9点。

“兄弟们后天见!”

叶书拿着本《西游记》,高兴地与同事告别,作为一名图书管理员,他下班一向很晚。

今天的心情很不错,不光因为第二天因为相亲休息,有妹子聊,更是因为自己刚刚在地铁上摸了个屁股。

地铁很挤,叶书不经意就看到旁边一个色狼,摸人家妹子,妹子不敢声张,色狼就一脸得意。

这事哪里能忍?

叶书当时就怒了,上去就把右手伸到了色狼屁股上。

色狼得意的表情瞬间凝固。

一个男人,站在拥挤的地铁上,连转身都困难,却感觉自己的屁股被人乱摸,摸完左边摸右边,摸完外边摸里边。

轻揉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经历?!

两只手死死遮拦,甚至拼命想转过身来,但就是躲不过叶书的魔爪,摸了个爽。

看着这一切,旁边的单身男人看了沉默,女人看了直流泪。

这年头女朋友不好找,自己的命运,也会变成这样一个变态?

这年头男朋友不好找,连“顶族”都不朝自己下手了么?

多么愉悦的经历!

只是,这份好心情,在回到宿舍洗漱完后,一下子被微博上最后一条新闻击得粉碎!

“IG含泪夺冠,痛失亚军!”

“王思聪吃热狗!”

“蓝洁瑛去世……”

喜悦的神情,一下子变得怔然,记忆里那个“艳绝五台山”的春三十娘,其身影,突然就变得飘渺了……

纵使桃花开满地,人间再无三十娘。

叶书沉默了一会,从床头拿起一个月光宝盒。

这东西比较特殊,是他以前旧货店里淘的。

每个人都有软弱的时候,这个月光宝盒,就是叶书的心灵寄托。

经历数年的摩挲,宝盒上面都呈现出了一种圆融光泽。

“如果记忆中所有美好的存在,都将会在这个艹蛋的人生里,一一失去,那这个人生,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睡去前的一刻,叶书的脑海中,突然涌现出这个念头,随即就被无边的困意冲走,整个人都陷入到沉睡之中。

叶书没有看到,床头的月光宝盒,上面的光泽越来越亮,随着他的呼吸声一起一伏,一丝丝地融入到叶书的身体里。

……

第二天一大早。

一夜的沉睡,失落已经消失,但却发现床头的月光宝盒消失不见,脑海突来的提示声,让他惊得睁开眼来。

“恭喜你,成功激活无限直播系统!”

叶书有些懵,眼前这个浮空出现的直播页面,以及页面左边出现的直播任务,是几个意思?

“直播任务:斥责狗皇帝(蓝色)。

内容:百姓劳苦多薄命,皇帝恣意遗圣名。由来众生皆平等,何谓天煌与草民?

接受任务后,在此期间进入任一剧情世界,将出现在目标3000米位置,当面斥责任意一名狗皇帝,并在随后一个时辰里存活,可获得蓝色宝箱一个,并获得声望1000点!

无失败惩罚。”

略显拥挤的租住单间里,叶书抓了抓后背,有些心痒难耐地看着这个任务。

自从刚刚无意间获得提示后,叶书眼前就出现了一个直播界面,而在界面左边的“直播任务”最上方,正显示出这个“狗皇帝”的蓝色任务。

下面还有两个直播任务:

“直播任务:祸龙三问(绿色)。

我是什么人,我要去哪里,我究竟要做什么?

未来的改变,先从认识自己开始。

接受任务,进入《还珠格格》剧情世界,身份自适应淑芳斋角色,三天内每打击一个主要剧情人物,可获得100直播经验。

累计打击三名主要剧情人物,可获得绿色宝箱一个。

无失败惩罚。”

至于最后一个任务,就显得很“咸鱼”了。

“狂翻的咸鱼(白色)

自己究竟是不是咸鱼?这是个问题!

不想当咸鱼,就翻个身看看!

为确定自己不是咸鱼,请进入《狂蟒之灾》剧情世界,穿上一身帅气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存活三天。

任务完成后可获得100直播经验。

无失败惩罚。”

……

中间的直播窗口上,还有《还珠格格》、《狂蟒之灾1》两个明亮的图标。

在两个图标的旁边,还有一条“新人任务福利:角色形象自适应剧情世界”的信息。

这后两个任务,似乎显得更友好些,但只是一想那些猪尾巴、大黑蟒,就能感觉到那深深的恶意。

叶书瞧了瞧直播界面,尤其是右边空无一人的观众列表。

“信息太少,似乎应该选最简单的那个任务,但是……

且不说“新手期间冲级越快越好”的经验,单只说一个问题,一个乾隆时期的官兵,与一个热带雨林里的长蛇,谁更好欺负些?

更何况,‘角色形象适应’这一条,也更适用于猪尾巴的世界……”

想到这里,叶书再没迟疑,把平日里防身护家用的匕首绑到了手腕上,拎出一个足有五斤多重的大活动扳手,别到了后腰皮带里。

作为一个图书管理员,随身带个扳手,很合理吧?

接下第二个《祸龙三问》的绿色任务,同时打开了《还珠格格》的图标。

白光闪过,房间中的叶书,凭空消失。

……

《还珠格格》世界,淑芳斋。

“果然……既然是任务,就没有直接弄死我的理由……明明我的样子没变,可旁边的宫女,硬是没在意我的小平头,不对!镜子里我头发怎么这么长了……”

叶书把往旁边的铜镜里瞧了瞧,不由得一阵无语。

只见镜中的自己,五官尚看不出什么,但那一头及背的长发,包括女式的宫女服,甚至手里的针线小箩筐,无一不显示了自己“宫女”的身份,而且是见不着贵人,最没前途的那种。

坑爹的角色形象自适应,说到底还不是靠女装!

心里吐槽,信手把剪刀别腰里的叶书,耳中突然就传出一个提示声。

“恭喜你进入剧情世界《还珠格格》,可随时离开。”

“恭喜你获得了第一个粉丝关注!声望+1!”

叶书精神一振,心念一动,直播界面显在眼前,却只见后台关注列表里孤独的一个“广仁”,也不知道是怎么出现的。

“广仁?听起来,倒和西游记里那个‘广智’挺相近……”

折腾了半天,也没见这个粉丝有什么交流,反倒是耳边传来一声又尖又长的太监声音:

“皇上驾到!”

整个淑芳斋顿时乱成一团,从里面走出一帮贵人、奴婢来,正是燕炒股、紫八年、金八亿,以及两对太监宫女,一群人跪成一团。

值得一提的是,紫薇虽然气质出众,但同样一身奴婢打扮,让叶书大概明白了此时的时间线。

自己隐藏在里间的身份,这时候就显出了好处,不用像那些能见到“主子”的奴才,和他们一块跪乾隆。

乾隆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关心小燕子的状况,似乎对这个新认的女儿很关切,只是那一双眼睛,总是往着旁边的紫薇瞄。

哪怕叶书这时再瞎,也能瞧出他眼里的奇异、惊讶、色心。

屋子里一群人,小燕子自然各种伶俐话讨乾隆欢心,下面一群奴才,也各个振奋精神,上茶的上茶、侍候的侍候,都想着在皇帝面前表现。

侍卫都在外面,而且也多是松松垮垮的样子货。

这很正常,永琪现在是20左右的年纪,也就大概是乾隆二十五年左右,乾隆这时已经49岁,正是1760年。

时间线不一定准,大抵也是乾隆45岁左右。

此时的清朝,在乾隆手里已经由盛转衰,虽称盛世,但官员污烂不堪、以钱销罪,社会矛盾极深、天灾人祸不断,养在深宫大内的侍卫们,也早就已经称不上精锐。

来往的宫女、太监络绎不绝,他们都不看上一眼的。

“机会!可惜先前顾虑太多,没敢接《狗皇帝》的任务……”

叶书在里面偷偷观察了一会,下定了决心。

“时辰不早了,小燕子你安心修养身体罢!你叫……紫薇?朕知道了……紫薇,紫薇……”

乾隆嘴里沉吟,离开的身形失了几分沉稳,显然紫薇的相貌、气质,让他想到了当年玩完就甩的**夏雨荷。

“恭送皇阿玛!”

“恭送皇上!”

一群人都在跪安,俱都没有在意旁边小门走进的叶书,毕竟都跪着,而且这一身宫女装,太平常了。

乾隆倒是瞧见了叶书,脸上无惊无喜,只是看见叶书低头走来抱着个萝筐,傻着个B脸不看人走路的样子,随口说了一句:“这也是你手下的奴才?小燕子,淑芳斋的奴才这么不懂规矩,你这个主子,以后可要好好管教管……啊?!?”

小燕子跪在地上,正聆听圣训,就听见乾隆一声痛叫,定眼一看,登时吓了一跳。

只见乾隆的右后腰上,正突突地冒着血,只这眨眼的功夫,龙袍已经湿了一片,将上面的龙纹染得鳞甲血红,宛如一尾血龙。

叶书抓住乾隆的猪尾巴,极为顺手地挽了一圈扣紧,将乾隆抓得仰起脖颈:

“哟,小辫子扎得挺别致嘛!”

PS:本来想年后发文,想了想还是直接发吧,不想别的了,过年时上架成绩指定差也不管了,只求大家收藏,给少冲坚持下去的底气,谢谢大家

第2章 可叠加的任务奖励

一拳头拍飞乾隆头上的“夏朝冠”,叶书抓住他的小辫子环了几圈,就乐了。

只见乾隆光溜溜的头皮上,只有后脑勺处,有一块手心大的头发区域,真正字面意义上的“手心大”,约有一尺的头发编成一个小辫子,显得分外滑稽,并且……

抓着顺手。

这就是传说中的“猪尾巴”,而且似乎还是乾隆改进的。

没办法,咱大清朝初期铜钱大小的“金钱鼠尾”,实在丑得惊人,连乾隆这个清朝皇帝都接受不了,于是就改进了一下,增加了头发区域,变成现在的“猪尾巴”。

至于电视里的“蛇辫”,那是几十年后晚清才改进出的玩意,顺理成章。

如果再给大清朝两百年时间,叶书甚至怀疑,这头发会如同周星星《鹿鼎记》里的那样,不再是半个秃瓢,而是满头长发扎成辫子。

毕竟,除了那些千里送炮的清穿女,以及幸存的螨虫,下至路边的傻子,上到清朝的皇帝,根本没人敢厚着脸说这发型好看,改进是必然的事情。

清宫戏看多了,已经习惯了蛇辫的难看,但现在看着乾隆顶着个猪尾巴,叶书就觉得一阵腻歪。

不过,乾隆似乎真的有那么点皇帝命,自己刚才那一匕首,竟然没扎到大动脉、腰子什么的,血流出些后,就渐渐慢了下来,乾隆更是忍过了痛,又惊又怒地看着叶书。

“放开皇上!”

“有刺客!救驾!救驾!”

屋子里的宫女太监顿时乱成一团,惊慌失措,宛如世界末日。

“放开皇阿玛!”这是小燕子。

“放开皇阿玛……求求你快放开他!”这是紫薇。

外面侍卫更是吓得腿都软了,一个个纷纷拔刀跑了过来,但却不敢近前。

让叶书意外的是,五阿哥、尔康两人竟也随后跑了过来,似乎得到乾隆来这的消息就赶了过来。

定眼瞧了瞧,嗯,肯定是尔康,那鼻孔大的,别人伪装不了。

五阿哥惊慌过后,心性就沉稳了下来:“大胆刺客,敢刺杀当今皇上,这么无君无父,不怕九族夷灭吗?!你现在放开皇上,可饶你父母妻儿不死!”

乾隆闻言心中一定,暗暗欣慰,不愧是自己最喜欢的一个儿子,不像其他皇子那么轻浮。

脸上刚欣慰了下,就被叶书左手抓着辫子又抬起了些脖子,锋利的匕首横在颈上,宛如一只待宰的鸡。

这让乾隆觉得分外屈辱。

更让他屈辱的,是叶书轻佻的语气:“少BB,把你们帽子都摘了!快摘!”

眼看乾隆呼吸都不敢大力,五阿哥率先摘帽,又一挥手,顿时院子里又多了几十个秃瓢。

只瞧了一眼,叶书嘴角就抽搐了。

就这个猪尾巴,哪怕像自己这样的美男子都撑不起来,更何况是苏有朋那样低一层的普通帅B?

叶书可以肯定地说,但凡那些清宫戏遵守一点史实,也不会有一个正常女人,会觉得这群阿哥贝勒顺眼的。

“真鸡儿丑!小燕子、紫薇,你们是不是眼瞎啊!这么丑的发型,都能看上他们?”叶书哈哈笑道,浑然不在意对方夷九族的威胁,低头看向乾隆,“我说你改进发型也不多改点,鼠尾巴变成了猪尾巴,这是要当一辈子丑B啊?”

夷九族?

别说那从未谋面的爸妈了,就连名字都是宝宝自己起的,你们就算也能穿越,又能去哪夷爸爸的九族去?

脸上顿时涨成一片猪肝色,身上的血直往脑门窜。

见过刺客,但没见过这样的!

就在乾隆怒火烧心的时候,叶书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提示。

“《祸龙三问》任务已经完成一次!目前完成任务角色:乾隆。

目前累积次数1/3!”

突然就有些后悔了。

先前想着,皇帝毕竟是皇帝,想近身都难,一不小心,就会被侍卫围杀,虽然能随时离开,但总是浪费了《狗皇帝》的任务,这才选了《祸龙三问》的任务。

三个任务,从高到低,难度逐次降低,从杀伐果断、认识自身,到仅仅是态度、心性的开始转变,奖励也逐渐减少。

叶书先前的想法,是盯上了香妃、紫薇、金锁、皇后这些非武力人员,逮住这些妹子抽一顿,任务也就完成了。

什么?

打女人太LOW,太丢人现眼??

满遗的思想建设工作已经如此先进,一个个都开始这样装B秀优越了吗?

但现在,乾隆就这样没防备地被自己抓到手里,却因为没接《狗皇帝》那个任务,而痛苦纠结。

进了剧情世界后,连直播任务都没法再接,生生浪费了机会。

想到这里,叶书就气得不行,抓着乾隆辫子的手又是一阵用力,恨恨地踢打乾隆一番。

此时的乾隆,脸上早被叶书打得鼻青脸肿,身上龙袍也红了一片,原本雍容威严的一国之君,硬是被叶书打得狼狈至此!

小燕子她们,还没意识到什么。

但旁边的小邓子、小卓子,明月彩霞、甚至是房外的侍奉太监、大内侍卫,这时全都一脸惨白,毫无血色地绝望万分。

皇帝被刺,对于他们这些奴才来说,本就是一场灾难。

更何况就在他们眼前,威严尽失,悲惨到这种程度,即使乾隆得救,为了自己九五至尊的威严,为了避免“以后看见自己就想起今天的事情”,会放认自己这些“奴才”好好地活在世上?!

哪怕就仅仅是“看自己碍眼”,就只是这样常人看来微不足道的理由,就足够乾隆砍他们头了。

甚至就算是乾隆今天死了,为了维护皇家威严,自己这群人也铁定也活不成!

几十个奴才的性命,与皇家威仪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这种天上地下的身份差异,或许也正是那些清穿女无比向往的原因。

因此,这些人命贱如蚁的太监宫女,才会这样惊恐。

……

叶书却是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主播任务”上来,殴打乾隆让自己获得了100的直播经验。

或许是因为100点直播经验太少,目前没什么别的变化。

但这个任务……

是可以叠加的!

第3章 喷死他们!

乾隆打完,叶书把目光投向了其他人。

自己原先的计划是什么来着?

对了,捶紫薇!

把这个心里没有一点B数,丢尽自己这些孤儿脸面,因为乾隆是皇帝,就毫无立场扑上去抱大腿跪舔的叛徒捶一顿……

就在叶书目光转动的时候,眼角突然留意到百步外墙上一个身材健壮的弓手,眉心隐有刺痛,整个人都升起股危险的感觉。

这种感觉,就像幼时与伙伴玩耍时,小伙伴用手指指自己眉心,离得越近,痛感越强。

可这百步距离……

叶书毫无迟疑,匕首又紧了一分,在乾隆颈上压出一道细小血线,口中下令:

“让那个弓手出来!”

“大胆!你要是敢动朕一根寒毛……”

一匕划面,叶书把匕首伸到乾隆嘴边:“你要是不想变成一个哑巴,就让那个弓手出来!”

血腥徘徊在口鼻间,乾隆脸上红了又胀,胀了又红,皇帝的尊严终被他丢到了一边,说话的语调都显得有些怪异:“你,出来!”

“不是这个,旁边那个!”

“对,就是这个!”

随着这个弓手放下长弓走前,叶书眉心隐痛的感觉终于消失不见,整个人精神都轻松了些。

而这个弓手,由于整个人都被场中“主子们”看着,神情中多了份激动与兴奋,看向叶书的目光中,都隐隐泛着血色。

那是把叶书当成功劳与前程了。

可惜,叶书的下一句话,就将他打入了无边地狱。

“来,乾隆,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我在你腿上再扎一刀,另一个,让这个狗奴才自杀!”

确实是狗奴才,汉人是没资格自称奴才的,宫中侍卫,只有奴才才有资格当侍卫。

没有太多的考虑时间,秦书只是将匕首尖刺进了一寸,甚至轮不到乾隆难以启口,旁边的五阿哥就毫不迟疑地下了命令:“苏格敏额,你的妻儿老小,皇家以后会照看一辈子!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也到了你忠君报国的时候了!”

健壮的弓手顿时瘫倒在地,整个人从天堂堕到了地狱,手指颤巍巍地指了会叶书,最终还是在乾隆恶狼般的眼神下,低头拔出了腰刀,朝乾隆磕了个头,横刀自杀!

让叶书生出猛兽般危险的一个高手,硬是就因为一句话,生生逼得自杀!

“真是好奴才!”叶书赞叹了一声,“‘求求你,我还有家人’这句话,用在这犬清才最合适!”

五阿哥见他这么猖狂,忍不住愤然出声:“那刺客!皇家的诚意已经表现出来了,要是再有过份要求,那就绝无可能!放开皇上,我之前开的条件依旧有效!”

事到如今,五阿哥也不知道乾隆能不能救下了。

眼前的刺客,行事肆无忌惮,根本没有一丝缓和余地,分明是一个死士!

如果救不出乾隆,那自己在乾隆被刺这件事里,就万万不能有任何把柄被抓住。

……

就在五阿哥犹豫的时候,叶书也决定不再浪费时间,继续先前的计划。

《祸龙三问》任务里,任务要求说的是“打击”,叶书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乾隆的逆鳞是皇权至上,当众打他一顿,任务就完成了。

紫薇的逆鳞在哪里?

目光转到紫薇身上,叶书很直接:“你才是夏雨荷的女儿吧?”

这话一出,不只眼前的紫薇表情凝固,就是手里被揪着头发的乾隆,身子也是一颤。

朕本来还想睡紫薇呢,怎么突然就变女儿了?

刚才紫薇虽然也叫了个“皇阿玛”,但骤逢剧变,周围人都在注意叶书,惊叫的人又多,他们在远处,也没听清。

“夏雨荷那个女人,还有脸让你来找乾隆!

当初乾隆本就是想尝尝野趣,约个炮,玩完就走,否则怎么会连夏雨荷怀孕都不知道?

甚至于,他早就知道夏雨荷会有身孕,毕竟一连多少天无套那么多次,放谁身上不会怀孕?

哪怕不怀孕,就满清这个狗货社会,一个女人未出阁先破身,以后丈夫但凡不是个傻子,哪还能察觉不出来,这辈子还想有个好么?打死沉塘都没人管的!

骗人家身子时,情话说了一大堆,睡腻了拍拍屁股就走,呵呵,乾隆,你是睡了夏雨荷多久腻的?十天?二十天?

总不会有一个月吧,毕竟,到了时候夏雨荷若是没来天葵,肯定会告诉你……

没等到一个月,你就拍拍屁股走了吧?

甚至没想过回头看看夏雨荷,瞧瞧她一个女儿家,会不会遇到麻烦?任由她自生自灭!”

耳中,已经传来任务再一次完成的提示,叶书却没有停止。

叶书每说一句话出来,不远处的紫薇脸上就苍白一分,原本不敢想,不愿想的事实,被叶书一句句毫不留情地揭开伤口,紫薇身体颤了颤,在小燕子的搀扶下,才没有倒坐在地上。

“我说你这个人是不是有毛病啊!”小燕子义愤填膺,指着叶书鼻子就骂,“人家紫薇父女间重逢,多好的事情,你非要拆散紫薇和皇阿玛才开心是吧?”

叶书瞅了她一眼:“难道不是事实?怎么着,维护你家‘皇阿玛’了?你以为他真把你当女儿了?你只不过是占有了‘紫薇’这个名头罢了!

信不信今天之后,就你假冒格格这件事,乾隆都能砍了你!

就算也认你当女儿,你就以为他真的喜欢你这个义女?

瞧你性子粗野有趣,大异于其他阿哥格格,把你当猴一样看新鲜罢了,但伴君如伴虎,就你这性子,早晚触了他霉头,到时候被他送到菜市口砍头,你就知道你‘皇阿玛’有多疼你了!

给你个‘格格’的名头,就真把他当爹了?

怎么着,这几天在宫里吃的苦头少了?”

打嘴炮?

叶书就从没怕过谁!

这种给点糖就死心塌地的野孩子,从小到大打多少个了?

对面的小燕子,气得已经咬牙切齿了,可是瞧着周围神色各异的太监宫女,以及乾隆转眼就有些陌生的眼神,她的内心,又涌现出一股子恐慌。

天真无邪的女主角,只存在于小说中。

任小燕子再如何天真胡闹,也知道假冒格格的事情暴露后,会有多严重的事情发生!

她想过上富贵生活,她想万人瞩目,哪怕宫里的规矩、人物都透着危险,但小燕子依旧喜欢当这个“还珠格格”!

理智告诉她,叶书的话,很有可能发生!

但为什么,心里又有些难过?

如果乾隆真是自己的父亲,父女之情难道会因为一句话,而直接消失吗?

乾隆这几天的关心,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自己“夏雨荷女儿”的身份?

第4章 暂时的离开

“恭喜你完美完成《祸龙三问》任务!累计打击乾隆、紫薇、小燕子三人,获得300直播经验、绿色宝箱一个。

由于你是新人主播,回到现实世界后,方可领取奖励,以及接受新的直播任务。”

接连怼了紫薇、小燕子,叶书的耳中,果然传来任务完成的提示。

高兴之余,也难免郁闷!

本还想着完成任务后,立刻把那个《狗皇帝》任务接了,顺手宰了乾隆,以后就走上人生巅峰,没想到这个漏洞都不给自己留。

任务已经完成,似乎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

而在对面五阿哥耳中……

“不是亲妹妹!!!”

旁边的五阿哥心里泛起一股子喜意,似愤怒又似提示:“大胆狂徒!你到底想做什么?!”

叶书呸了他一脸:

“你吼什么吼?一个25岁都活不过的短命鬼,BB什么BB!”

对面的五阿哥听得莫名其妙,他自然不知道,历史上的自己,确实就是在25岁死了。

短命鬼一个,真按《还珠格格》来,小燕子很快就可以守寡磨镜子了。

任务完成,叶书心里一片轻松。

乾隆他暂时不准备杀,到时候领了狗皇帝的任务,再回来收人头,否则到时候恐怕面对的就是年轻力强、当上皇帝的永琪了。

场面一时僵住。

过了片刻,外面却是急走进两个官员来,一个肥胖富态,一个手里擒了根烟袋,又粗又长。

正是乾隆手下的:和坤、纪晓岚。

两人一进来,所有的人似乎都有了主心骨,就算是五阿哥几人,同样把目光放到了拿烟袋的纪晓岚身上。

“枉你自认忠义侠士,却行这样卑鄙的手段,逼杀侍卫不说,这满院子的宫女太监,也会因为你的肆意枉为而丢了性命!”拿烟袋的纪晓岚激将道。

“大清朝已经立国百年,自康熙爷以来,百姓难得过上几十年的盛世太平,你现在杀了万岁爷,毁的可是这整个天下!到时天下震动,百姓势必又是一阵动乱,死伤无数……

就拿前段时间南河来说,天灾又起,百姓饥苦难言,就等着皇上拿出个章程拨款赈灾呢!

义士!

你这时候要是害了皇上性命,那万千无辜的百姓,可都要因你而生生饿死啊!

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哪怕是为了黎民百姓,为了天下苍生,也请你放下手里屠刀吧!”

叶书刚才一说话,就显出男声来,哪怕有着直播带的遮掩效果,周围人自然把他当女装大佬。

叶书笑道:“来人莫不是纪晓岚?”

中年文官拱手道:“正是纪昀当面!义士你有何话要说?”

叶书脸色转冷:“果然是天生的奴才,这满院子的太监宫女,如果被杀,那也是被乾隆所杀,怎么这罪孽就要归到我的头上?你一个修《四库全书》、把汉人朝代抹黑得体无完肤的满清走狗,也好意思来我面前谈什么大义?亏你还算是天下文人表率!!”

至于那赈灾事宜,叶书更是懒得反驳。

哪怕是秦皇汉武死了,这天下照样还是那个天下,一个满清的狗皇帝不死,天下百姓难道就能安居温饱么?

一席话,说得纪晓岚脸色难堪,任他平日里再笑傲王侯,这时候面对满汉大义,那满肚子的文才,也说不出颠倒黑白的反驳话来。

他毕竟是知书懂礼的人,而且对编撰《四库全书》同样梗梗于怀,否则历史上也不会编撰完后,整个人再无建树,写出那放浪形骸的《阅微草堂笔记》了。

叶书见他闭嘴,反倒是升起一丝好感,左右瞧了瞧,一群猪尾巴包围着,也觉得有些无趣。

打开直播界面,显示那唯一的观众还在观看,但一句互动也没有,跟那些看小说不投票的读者一样,吊小不敢说话……

是时候离开了!

驱散了淑芳斋里的人,叶书抓着乾隆站在里面,临到把乾隆推出去,心里蓦地一动。

当下一手扣住乾隆肚子,一手拿着匕首,刮起对方的头发来。

这把匕首,虽然开了刃很锋利,但毕竟叶书没有做头发的经验,巴掌大一块头发,都能把乾隆头上刮出血来。

又是破皮、又是刀痕,可怜乾隆一介清帝,直接变成了枚红皮卤蛋。

乾隆早就没了先前的锐气,短短二十分钟的时间,他从最初的暴怒如狂,到暗暗心惊,面对叶书的怪异、凶横行为,几经生死恐惧,身子都瘫了下来,哪还有什么皇帝该有的英风锐气。

这也正常,一个整日里养尊处优的皇帝,一旦落到叶书这种“亡命之徒”的手里,生死一线,只会比常人更怕死。

头皮上刀光闪动,乾隆几乎觉得死了一般,哪里会想到,叶书仅仅只是给他剃了个光头?

叶书审视了一下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笑了:“虽说人丑不能怪发型,但卤蛋你还是现在顺眼点……OK,滚吧,等我下次来取你狗命!”

放开左手,乾隆整个人都快半跪坐在地上,叶书哈哈大笑,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顿时乾隆整个人就飞扑出了门外,一头撞在旁边的护栏上,满脸是血。

只是,脱离险境的感觉,让乾隆又忘记了自己的狼狈,整个人坐在护栏边上,脑子都是一团乱麻,没法正常思考。

院子里的侍卫,蜂涌围了上来,破门而入,却哪里还找得到叶书的影子?

“淑芳斋里根本没有密道,那刺客是怎么出入的?!这事和小燕子、紫薇有没有关系?紫薇才是我女儿?那刺客怎么知道夏雨荷的事情?!”

纷乱思绪,乾隆不知自己是怎么恢复过来的,只是依稀记得,太后过来后,直接将满院的太监、宫女赐死,连带着那些侍卫头领,也杀了七八人。

这些,乾隆都没在意,他甚至没在意小燕子的天真烂漫,根本不理会这个假女儿的问安,只是神情恍惚,一个劲地问和坤:“连大内皇宫,都护不了朕的安危了吗?”

和坤跪在地上一直没起来:“既然大内安危未定,奴才请皇上南巡中原!一来视察灾民,二来散心,届时大军护卫,可保吾皇安康!”

“那就南巡中原吧!和坤你去安排!”

不得不说,叶书突然出现、消失的事情,让乾隆、和坤对皇宫安全都产生了怀疑,疑惑是不是还有明朝的密道没有发现。

和坤这才敢退站起身来,转身离去时,心里如乾隆一样疑惑不止:“那刺客此行到底是为了什么?逼杀一名侍卫就收手,还拿走皇上的夏朝冠……

算了,且不想这些,先给下面打个招呼,免得南巡时出什么麻烦,再听万岁爷的吩咐,铸出一口九龙宝剑,以避妖邪……”

第5章 开宝箱

“请选择回归地点!”

让叶书意外的,是回去时,自己竟然可以在自己家方圆一里内的任意地点。

也就是说,哪怕合租的那个喜欢果睡的妹子陆娇,在她屋子里正睡着,叶书也能突然出现在她身边,吓她个花枝乱颤。

啧啧,单只凭这一点,自己就能猫在明星家附近,晚上没事时爆上一堆料了。

“原地回归!”

再一次出现在自己小窝里,不等叶书查看此行收获,就感觉胸口一股轻微的窒息感。

就像鱼暂时离开了水,整个人都有些不舒服。

“系统提示:当宿主功体超过此世界界限后,将无法停留,并更换另一高灵力回归世界!”

有系统就是好,心里的疑惑,很快就给了解答。

“身体素质……看来《还格珠珠》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灵气档次要高不少啊!难怪我一进去,就感觉精神百倍,比泰迪还凶猛……”

连小燕子都能飞来飞去,这种提纵功夫,要是说仅凭身体素质,就是个笑话了。

“按这种情况,我很快就要离开现实世界了?”

想清楚这些,叶书也就不再疑惑,查看起此行的收获来。

“300直播经验,一个绿色宝箱,以及乾隆的夏朝冠。”

叶书刚统计好,就看到手里的乾隆的夏朝冠,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为飞灰,最后只留下一块灰黑灰黑的金牌,那是夏朝冠前面的那块金牌。

也不错,这么半斤金块,哪怕被人黑点,也能卖个三四万了。

“宿主完成新人主播试炼任务,开启‘个人页面’、‘粉丝互动’功能!”

叶书先查看了一下自己的直播页面。

“宿主:叶书。

拥有声望:301。

拥有粉丝数:1。

已拥有:绿色宝箱*1。

目前已拥有剧情世界:《还珠格格》(四小时内不可进入)、《狂蟒之灾》”

信息很简单,叶书看了一会,又在直播界面问了几声,发现那唯一的粉丝还不说话,不由得有些蛋疼。

“怎么跟合租的那个网络写手刘少充似的,明明小说有粉丝,每天还跟玩单机似的……”叶书忍不住吐槽道。

作为这个城市最普通的年青人,叶书自然是租不起整套房的。

一个不大的房间三个卧室三个人,叶书在图书馆工作,旁边的房间住着网络写手刘少充,对面住着活色生香的大美女陆娇。

嗯,陆娇确实活色生香,市中心洗浴中心的采耳ASMR姑娘,业务精熟,叶书每个月挣的那点钱,还不够她逛两次街的。

不过这妹子性格挺好,晾内衣也不遮遮掩掩,给叶书、刘少充开阔了眼界,提升了大量的好感度,三个青年狗男女,相处得倒是挺融洽。

“每一段回忆都像一根刺……”

电话铃声响起,书桌前正想事情叶书顺手接过电话,耳边响起图书馆扫地曹阿姨熟悉的声音:“书啊!可别忘了,hang(四声)上一点,咱图书馆下面那个饭店里,别让人家小妮儿等急了,我跟你说,这小妮儿常去我家老头那吃饭,长得可解馋了!这相亲要是成了,以后有你得劲舒坦的……”

叶书抹了抹额头的汗,答应过的好意不好再拒绝,连忙点头,眼看着时间已经12点,就准备换衣服出去。

不过……

在此之前,叶书想先进行喜闻乐见的开宝箱活动。

完成任务,给自己奖了个原谅宝箱。

凭空浮现的绿色宝箱,除了在叶书视网膜上留下印记,没有对这个世界产生一丝影响。

“开启宝箱!”

“你获得人阶一级空间戒指(可升级)一枚,可消耗100直播经验,升级成人阶二级,获得更大空间。”

“空间戒指(人阶一级),普通修道者所用之物,方便日常,内有一立方米空间。目前升级所需声望:100!”

叶书戴到手上,顺手将破金牌放到了里面,有些失望。

这玩意,似乎暂时没什么用处的样子……

……

现在正是中午,外面大厅窗户边的“厨房”里,刘少充已经开始准备午饭,爆炒葱花后,倒进了半锅水,随意收拾两下,大半锅青菜挂面就已经完成。

“当当当!一页书小老弟,娇姐,赶紧趁热过来吃我下面!”

刘少充左手扶了扶脸上厚重的黑边眼镜,右手铁勺熟练地敲了敲锅边,

“呸!细面条一根!”洗手间里,素面朝天,嘴里叼着根牙刷的陆娇探出头,乜了他一眼,“整天也就在我面前发发浪了,再这样下去,等着打光棍吧你!”

刘少充嘿嘿一笑,也不辩驳,瞄了瞄叶书的门缝,登时一阵惊讶:“咦,一页书小老弟,怎么好不容易休息一天,还骚包起来了?夏天刚过,你把你那围巾套上搞毛?”

叶书撇了撇嘴:“相亲!”

刘少充转头就走:“!!!!艹!你还真要去‘搞毛’啊!”

卫生间里顿时响起喷水的声音,陆娇三下两下刷了牙,看新媳妇似地围着叶书转:“哟呵,小老弟这是今年第几次了?对,围巾戴上,现在妹子就喜欢南韩娘炮,围巾好啊!啧啧啧,美少年就是好啊,送上门的相亲!瞧把咱充哥给嫉妒得……”

刘少充端着碗站门口吸溜着面条,面目扭曲,一咬牙,从钱包里摸出皱巴巴的500块钱来:“少废话!娇姐今天你别上班了,我养你!”

叶书嘿嘿笑了笑,每次自己相亲,身边这对狗男女情绪就不对,习惯地挥了挥手告别,临到门前,又一把扯下脖子里的围巾,递给了身后的陆娇。

都有系统的人了,以后不能再靠脸吃饭了!

“咦,小书今天这是怎么了?”陆娇有些疑惑,眼睛有些发光,“气质没以前那么阴郁、沉静了,真耐看!”

刘少充嗤溜溜吸着面条:“发烧该打退骚针了呗!要我说小火汁长这么帅,去当鸭子才有前途,图书馆那点钱,都不敢请妹子浪两天的!”

“你懂什么?那是小书成熟,知道存钱!”

“成熟个P!整天就想找个勤俭持家的妹子过日子!想得倒美!

有一次人家妹子来相亲,就是想约个炮,他倒好,开房钱都不舍得出,气得妹子直接把准备好的套套砸他脸上。唉,真是白瞎我给他起‘一页书’的绰号,换成是我,早就‘一气动山河’,让那小娘皮知道什么叫‘一夜输’了……”

第6章 直男癌

说起叶书的光辉历史,刘少充捶胸顿足好一会,看陆娇的眼神又不对了。

“老姐……”

“嗯?”

“我想……”

“滚!”

……

再一次走上街头的叶书,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

脱身孤儿院后,在好心人的资助下,自己勉强大学毕业,为了还助学贷款,整个人就一直活得很压抑。

中学时期,虽然拼命打零工挣钱,但顶多也就勉强够自己吃饭,资料书都很少买,又消耗了大量精力,成绩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最终也没考上个好大学。

偏偏又不甘心,抱着“知识改变命运”的想法,在图书馆里一边看书,一边工作还助学贷款,一直到现在。

现在,突然有了这个“直播系统”,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原先生活里的压力,仿佛镜花水月一般。

别的不说,就手指上这个空间戒指,自己要是去偷电瓶车电池,谁能抓得住自己?!

心里想着事情,人已经不知不觉来到了地方,坐等到一点十几分,一个身着蓝色长身风衣,长发尾卷垂胸,深蓝色修身牛仔裤,指甲上还有天蓝色纹饰的高冷妹子,走到了自己身前,扫了一眼,语气有些清淡。

“叶书?”

叶书习惯性地站了起来,帮对方拉开了椅子:“对,我是,你就是曹阿姨说的……依莎?”

同时示意服务员上甜点、小食品。

以前的叶书,因为穷,硬不起来,又想要女盆友,就分外注意软实力。

这个拉椅子的小细节,对面的蓝风衣妹子明显很受用。

“我叫马依莎。”妹子马依莎脸上高冷少了些,毕竟叶书模样不差。

只是当她看到叶书身上的衣服时,又皱起了眉头。

干净整洁,但很廉价,出来相亲,一身的衣服,瞧样子连五百块都没有……

这让马依莎脸上露出狐疑神色。

“呃,咱们进入正题吧!”马依莎不想浪费时间,“叶书你大学哪个专业的?听曹阿姨说你在图书馆很不错,工资能有多少啊……”

这样的问话,叶书经历多了,心里也早有了几种避免尴尬的回答。

比如说“高中贪玩没考好,现在刚进入社会,工资还没提起来”……

比如说“这家图书馆待遇不太好,自己最近刚联络一家新公司”……

自己不是富二代,想娶个好老婆,这些话术肯定要会。

但……

旋转着左手食指上的戒指,压抑了半辈子的叶书,突然不想再那么累了:“我大学很普通,工资也一般般,可能曹阿姨想帮我说好话,让你产生误解了……”

马依莎:“……呵呵,你倒挺实诚的,既然你这么诚实,那我也不说那些虚的了吧!”

“行,你说。”

看到眼前漂亮妹子审视的目光时,叶书心里泛起熟悉的感觉。

“有房吗?”

“……没有。”

“有车吗?存款有50万吗?”

“……没车,还完助学贷款,刚存了两三万块。”

“助学贷款?你家里没给你出钱吗?对了,你兄弟几个?户口农村的吗?”

“我孤儿……”

“哦!我问完了,你有什么要问的吗?我赶时间……”

马依莎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心里已经把曹阿姨埋怨了几十次。

把这个叶书夸得天上地下,说到底,不依旧是个穷B?!

浪费时间!

不知道是不错觉,刚才语气还带点柔和的妹子,突然整个人都显得炒鸡高冷起来了,甚至是眼睛里的睫毛,都眨出高人一等的优越弧线来。

明明大家椅子一样高,马依莎眼里却已经没有了叶书,这样的穷B,多看叶书一眼,在她看来都算是女神发福利给吊丝。

想到这里,马依莎就拿起旁边的手机,朋友圈已经打开。

“我负责貌美如花,谁为我赚钱养家?”

同时贴了张今天的PS照,搭配自己空间的咖啡、美食、女神照片,马依莎越发觉得自己的层次,是眼前叶书一辈子无法企及的存在。

换成以前,遇到这样的妹子,叶书哪怕装作平静地维持场面,内心也难免升起股自卑感来。

但今天……

叶书低头摸着戒指,感受着上面传来的清凉感觉:“你是处女吗?”

“什么?”马依莎怀疑自己听错了。

叶书看着她笑了:“颜值过关、工作好、有前途、有房有车、50万存款,我要是有这些条件,难道还要委屈自己,不能找个处女?很过分吗?”

“不要脸!直男癌!神经病!死肥宅!单身狗!死去吧你!你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啊!”马依莎脸直接气得通红,维持出的高冷女神气质,再也装不下去,狠狠地扫了叶书一眼,提着包就往外走。

秋风,卷起她还没有穿起的风衣。

真美,两条浑圆的大腿根,与腰胯形成一个如同“心形”的、两指宽的小圆空隙来,果然很女神范。

哦,值得一提的是,她坐上座位后,第一时间发现叶书身上衣服的廉价,就没有像平时那样脱掉风衣,展示自己不错的体型线条,这时候秋风穿过心形间隙,倒也清爽干脆。

叶书瞄了会那道缝,看着手足无措的服务员笑道:“没事,要的两份甜点,一份在这吃,一份你帮我打包吧!”

……

叶书在那悠哉悠哉,外面的马依莎可就气得不行了。

刚出店门没几步,越想越气的她,就忍不住打开朋友圈,没看新增的动态,又发了个心情。

“直男多作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群穷吊丝活该单身一辈子!”

作为一个“女神”,马依莎的朋友圈无疑很热闹,心情只不过发了两分钟,就涌现七八条新消息。

一个头像很韩风的头像,名字叫宇轩的回复:“啊?莎莎姐又遇到麻烦了?不要理他们,那群吊丝就这样!”

另一个太阳镜,网红脸的娜娜:“呵呵,我跟你说别去,浪费时间,你还别说,现在这社会,到处都是直男癌,瞧着都让人生厌,又穷又不肯面对现实,我都懒得骂他们!”

“宁缺勿滥!宁肯优雅地老去,也不将就!不愿意给女人花钱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第7章 绿茶婊

“女人千万不能轻贱自己,真正的上流社会哪会在意这些?结婚生过孩子的,都能嫁到皇室,也只有这些穷鬼,才整天盯着一层膜,BB着什么处不处了!”

“……”

一个又一个的回复,基本上都是赞同马依莎的,这让她心情轻松了许多。

当然了,女神嘛,招男人,新加的好友里,也有为“直男癌辩解的。

只是,马依莎看到这些回复,直接撇了撇嘴,毫不犹豫地删回复、拉黑。

想及叶书的丑恶嘴脸,她又忍不住鄙视了一番,昂首挺胸,走路间的步伐,更优雅了。

“这样的直男癌,三辈子都别想舔到老娘脚趾!”

……

悠闲的下午,不用想工作、不用想房子,叶书一顿小甜点吃饱肚子,结账两百来块发现自己都不再心疼时,甚至都觉得有些好笑。

原本要拼命追求的东西,突然就淡泊了起来,让人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份怅然若失的心情,维持到回家之后。

“唔!还是小书你好!知道给姐带甜点!”陆娇一手奶昔小蛋糕,一手优乐美奶茶,吃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别难受了!今晚跟着姐,账记污充身上,我给你介绍对姐妹花,让你装B让你飞!”

以后的剧情世界,会不会也有夜店之类的场景?

想起《狂蟒之灾2》开头里的酒吧,正要拒绝的叶书坦然道:“行,正好见识见识!”

刘少充:“……!!!”

陆娇:“23333!小老弟你可算是开窍了!今晚姐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百花齐放’!”

叶书笑吟吟的,只是听着这对狗男女热切讨论。

……

到了晚上六七点钟刚过,叶书、刘少充就被陆娇带进了店。

这是一个叫做“龙潭池”的洗浴中心,不光有明面上正当的洗浴、按摩、桑拿,更有失业妇女再就业的生意。

像陆娇,就是在这工作,采耳、ASMR是这两年刚风靡的,因此她工资可观,哪怕不玩暧昧,也不担心失业。

“艳姨,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小书,旁边这个就是刘少充……”

“认识认识!少充老哥嘛!咱们市有名的老嫖了,哈哈,这是带小老弟出来检阅我们这的姑娘么?别说艳姨不照顾自家人,昨天刚招来几个小妹妹,那胸,那屁股,啧啧啧……

才17岁啊!

对了,听说少充老哥喜欢重口味的,嘿嘿,我们这还养了几只小奶狗、保证老哥你满意啊!”

老鸨笑得花枝乱颤,介绍了一会,就示意几人看向正中舞台。

“百花齐放”。

这是风月场上的重头戏,不是大场子根本没实力做。

几十个娇艳妹子凑一块站台上,清纯与妖媚比邻,高冷与火辣共舞。

极端的对比,带来极端的刺激。

各色美女任自己挑选,如同皇帝选妃一般,叶书以前听着都觉得向往。

更刺激的是……

大堂经理艳姨热情介绍:“小老弟刚毕业,肯定怀念校园吧?瞧12号娜娜,正宗的学生妹,今年才17啊!昨天才来应聘,可巧正遇上小老弟你来,这可不是缘份么?17啊!要不是她想换新手机,也不会出来赚这个外块……”

叶书客气地拒绝:“艳姨使不得!使不得!这怎么好意思,我是个读书人,哪能做出这样的事……”

“哈哈,小老弟你不喜欢就算了,艳姨,这个17岁妹纸,娜娜是吧?给我吧!”旁边的刘少充直接截了胡,“要我说小老弟你还是找个御姐型的,新手司机上路,有个经验丰富的女教练,那体验感绝对一流啊……”

叶书:“……哦!”

心里不爽地看了刘少充一眼,叶书冷哼道:“不是说你喜欢重口吗?小奶狗?这17岁也不像小奶狗的样啊?这是换口味了?”

旁边刘少充没听出他的不爽,尴尬地嘿嘿一笑:“小奶狗啊,嘿嘿嘿嘿,一会再说,一会再说……”

老鸨见缝推销道:“这老哥你可算来对地方了,最近咱们这刚进了只小奶狗‘宇轩’,号称‘一曲肝肠断’,啧啧,那才真是乖巧、惹人怜!少充老哥,要不试试?”

“试试就试试!嘿,虽说‘宇轩’这名字俗了点,权当涨见识了!”

两人都熟悉行情,聊得热烈。

旁边的叶书有些无聊,正在这时,却见几个身姿高挑的妹子走了进来,一边低声聊天,一边往台上的“百花争艳”走去。

身上,还挂着号码牌。

不经意却看到个熟悉的面孔来,退缩的话说了一半马上改口:“我其实不是来……等等!我要69那个妹子!”

旁边的艳姨笑得合不拢腿,热情介绍:“好眼光!069号妹子叫莎莎,是咱们店最内媚的姑娘了,嘿嘿,内媚的意思,小老弟侬晓得伐?我让人把莎莎喊过来……”

两分钟后……

左胸前挂着069号码的马依莎,在叶书的目光中,两腿发颤地走了过来,看叶书的表情,就像是在看一坨狗屎。

艳姨很自觉,介绍完后就溜了:“这是莎莎,莎莎你带小老弟去房间吧!给小老弟见识见识你的看家本领!我先走了,你们聊。”

艳姨一走,旁边刘少充揽着叶书肩膀,选了两个相邻的房间,搂着自己的17岁娜娜走了进去。

后面,还跟了只似乎叫“宇轩”的男生,见叶书看他,优雅地展颜一笑,果然很暖很阳光。

叶书笑看着旁边的马依莎,任凭她冷着脸开房门。

“呸!人渣!没想到你白天刚相亲,晚上竟然出来嫖!枉我还觉得你是个老实人!恶心!”

房门一关,马依莎就鄙视地骂了一句,一双高跟鞋走得摇曳生姿,顺手解下自己的头发,尾部带着些波浪纹的头发,为她平添一份风情。

尤其是她拿桌子上水杯时,竟然双腿笔直,弯腰俯身,圆润丰满的一盈圆月,直对着叶书,让叶书忍不住有些好笑。

白天的高冷蓝风衣女神,可没有这样媚惑的动作。

想着那个问自己“有房有车学历如何”的女人,叶书就觉得刘少充平日里的话说得对。

你花2000块去钓鱼,连续几十十几天,可能毛都钓不上一根,连人家鱼鳍都摸不了一下,即使钓上了,也大多歪鱼烂虾一两条,还摇头晃脑摸都不让摸。

但只用100块,你在超市就能买到又大又肥美的鲜鱼,无论是嘴大活好的鲤鱼、体型修美的鲢鱼,又或者肌肤滑嫩的鲶鱼,干劲十足的草鱼、野性火辣的乌鱼,哪怕再不爽,都得乖乖巧巧地随你挑选,给自己的小鱼钩,带来无与伦比地一流体验感。

第8章 第一份打赏

再残酷点,哪怕你好不容易花大价钱钓了尾大鱼,也有可能是超市鱼放生从良的……

看着叶书沉默不语的神情,端过两个水杯的马依莎有些意外。

按自己的话术,眼前的小伙子,这时候不是应该很生气地男子气概发作,用带着些宣泄的情绪,在自己身上发作么?

“生气了?这世道本来就是这样,你要实在生气,人家今晚就随你处置,好不好?”

马依莎转变策略,小鸟依人地偎进叶书怀里。

虽然觉得很没面子,很打脸,但……

生意可不能出现问题!

挑衅太过,弄巧成拙被叶书投诉,那可就麻烦了。

会被罚200块的!

女神的颜面,在那差评罚的200块面前,一文不值!

叶书笑了,伸臂搂住对方的腰,在马依莎刚升起股得意微笑时,打开房门,敲起旁边的房间。

“充哥,开门,我叶书!”

马依莎媚笑地看了他一眼:“想不到你口味这么重,行,今天是我不对,一起就一起吧!”

说话间的功夫,房间已经打开。

刘少充穿着个大红裤衩,脸上还印了三四个唇印,笑得牙花都露出来了,左手牵着已经跪爬地地上的小奶狗“宇轩”,右手里一个白色小皮鞭,当成拂尘挥在肩膀上:“在下清香白莲素还真,好友一页书,你不去一气动山河,来我琉璃仙境做虾米?”

“无他,只是把这脱俗仙子,给好友你送来!”

叶书顺着对方的霹雳梗,把怀里的马依莎推进对方怀里:“清香白莲,你来玩这个脱俗仙子吧!我没兴趣,先回去了!”

马依莎猛地从发愣中反应过来,不敢置信地看着叶书:“你!!!”

巨大的羞耻感,席卷内心!

白天自己瞧不起对方,晚上就要做对方生意,这种打脸虽然让马依莎很不爽,但现实总归是让她忍耐下来,不敢砸了龙潭池的牌子。

原以为叶书是想几个人一起玩……

可现在,叶书竟然把自己送给同伴,全然一副丢垃圾的神情,这让她心中那层优雅面具,轰然倒塌,只觉得无穷无尽的耻辱感!

姐们儿好歹也是条鲍鱼,哪怕做得黑了点,腥了点,又哪有点了菜,直接送邻桌的道理?!

刘少充也是一呆,随即就乐呵呵地搂住了妹子,一脸感激:“我懂我懂,小男生对第一次都比较看重,嘿嘿,想好了再来。唉,写小说这么多年孤单单的,没想到想要妹子,还得沾叶书你的光……”

“你!”

他怀里的马依莎又是生气,又是不敢发火。

刚刚见面时,她也只是尴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丢人。

自己职业是不光彩,但叶书也依旧是个穷B,哪怕现在是客人,也没什么了不起。

想嫖老娘一次,你个穷鬼得存多久!?

但现在,在叶书身上,她头一次觉得有些抬不起头来。

叶书看都懒得看她一眼,挥挥手就往外面走去。

“恭喜你获得欧阳克的关注!声望+1!”

……

直到回到家里卧室,叶书才查看起刚才的提示来,果然发现自己的直播界面,关注人数变成了“2”。

而且,还有一条欧阳克的一条留言:“不错!男子汉大丈夫,青楼粉头而已,就该如此!打赏一下,支持支持兄弟。”

叶书也收到了第一个打赏提示:

“欧阳克打赏了主播一枚‘白陀山壮骨丸’!”

“白驼山壮骨丸*1,欧阳山庄秘传丹药,有强身壮骨功效!”

瞧了一眼,叶书不由得责怪自己大意。

与现实许多主播一样,自己忘了关直播,亏着没有做出什么丑事,否则丢人都丢到南宋了。

只是,第一个互动的人,竟然是欧阳克,这让叶书感觉很是怪异。

憋了半天,叶书才道:“谢谢兄弟打赏,那什么,以后我会努力的,你有什么要求吗?”

过了一会,直播界面又多出一条弹幕。

“没什么,主播你随意播,有空来白陀山,我请你喝酒!”

聊了一会,叶书发现这个“欧阳克”性情与小说中没什么不同,只是平白理解了“直播”这件事,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关注到的。

这都不重要。

叶书拿出“白陀山壮骨丸”,想了想,张嘴吞了下去。

似乎,没什么异样的感觉嘛!

三五分钟过后,叶书并没有感觉有什么太明显的异样,只是觉得呼吸困难了一些……

就像是刚刚从河里出来的蛤蟆,不自觉地觉得空气有点干燥。

同时,身体还有些发痒,总想挠挠。

至于其他,也没什么。

直播页面上,先前显示四小时不可进入的《还珠格格》,已经重新变亮。

对此叶书也没什么意外。

据自己了解的情况来看,因为是所谓的“新手主播”,目前进入《还珠格格》世界,除非接受的任务没有完成,一般情况下,可以随时离开。

能随进随出,这就有点太BUG了。

别说是皇宫里的那些贵妃娘娘,就算是容嬷嬷老佛爷,一个月内,叶书都能把她们全部搞怀孕!

深宫老嬷,男人最爱!

这句话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三个任务栏,中间空着一个,新任务要明天才刷新。

叶书没有再接任务,他这一次,主要是进去看看情况。

“进入《还珠格格》!”

……

冷清多日的淑芳斋,连太监都夹着腿走路,全然没有先前的热闹景象。

乾隆没有迁怒小燕子,甚至还重新认了紫薇作“明珠格格”,但因为刺客的事,也对这两个女儿失了新鲜,没有再如原剧中那么宠爱。

乾隆最近南巡中原,如果不是五阿哥喜欢小燕子,宫里那群娘娘什么的,估计早就欺负上门了。

这些,叶书都还不知道,自一处空荡小房间里出现的他,想起很快就能看到乾隆,脸上甚至露出一丝微笑。

“不错不错,无论是回现实世界,还是来这剧情世界,都能在一里范围之内任意出现,倒是避免了被人‘蹲尸体’……不过我这一身现代装扮太明显,还是先伪装一下比较好……嗯?好像不用伪装……”

第一次进来时,还自动给自己穿了宫女装。

第二次进来,就没这种待遇,秦书现在还是T恤外套、牛仔裤,被人看见就是祸患。

只是当叶书看向旁边的铜镜时,里面显示的却是个女装的宫女,应该就是直播界面提示的“形象自适应”。

就是不知道,自己现在在镜子前脱衣服,是不是镜子里,就直接古装宫女脱衣舞了?

第9章 意外的宝箱

还别说,镜子里的宫女,丑是丑了点,但正符合满清的审美观。

从近代流出来的清宫照片里,那些公主、妃子来看,一个个简直丑出天际,慈禧在里面都算是美人了!

与此同时,一直没有关的系统直播间,终也又出现了动静。

“哈哈哈哈,厉害厉害,本公子怎么没想过扮太监、宫女这一招?那群寂寞的皇妃,还不予取予求?打赏一下,权当谢礼了!”

随着弹幕一起出现的,还有“叮”的一声打赏。

“叮!欧阳克打赏了你一枚白陀壮骨丸!”

叶书眉毛一挑,顿时就乐了。

刚进来就有打赏?

那自己是不是应该按欧阳克想的,学网络小说刚兴起那四五年的一种套路,走假太监后宫H文路线风,借着太监这层皮,把宫里的妃子睡一遍?

老实说,有点心动……

不过想到这样直播招不来女粉,叶书就摇了摇头,随意往外面走去。

这个壮骨丸自己刚吃一个,完全没感觉,叶书直接扔进了嘴里。

两个宫女自外面走道走过,聊天声也随之传来。

“唉,自打半个月前,皇上南巡中原后,主子的日子是越过越不好了,听皇后那边的老公们说,皇上走之前,让皇后教两位格格的礼仪,这是迁怒、敲打两位主子了……”

“淑芳斋出现了刺客,据说还冲撞了龙体,老佛爷一下子赐死那么多人,哪还会在意两个‘野格格’的想法?听护卫哥哥们说,那刺客似乎还与明珠格格有关……

所以咱们还是别太出头了!要是被容嬷嬷、桂嬷嬷们盯上,以为咱们是主子的心腹人,那可就惨了……”

声音远去,叶书定住了身子,沉思了下来。

两个女主角苦大仇深的皇宫求虐戏,他又不是变态,没兴趣参于。

淑芳斋三个女主角,自己未必打得过燕股神,紫八年和金八亿有她护着,自己也鞭长莫及,甚至有可能会被打成太监。

这一次进来,本就是为《狗皇帝》的任务作准备。

皇帝去了中原,自己这次的进入就失了大半意义,那不妨在皇宫里逛逛,帮乾隆监督监督妃子们,有没有偷偷鬼混的!

叶书心里想着,刚走出淑芳斋的大门,就是一愣。

这里,是上次搞乾隆的地方,那个给自己带来危险感的侍卫,就是在这个院子自杀的。

而现在,在他自杀的地方,在叶书的眼中,一个散发着淡淡绿光的箱子,正摆在那里!

先前两个宫女从路上走过,踩过宝箱,却像踩着一团虚影一般,毫无感觉。

叶书同样走过宝箱,左手戒指上波纹一闪,地上绿色宝箱就平空消失。

“恭喜你获得绿色传承宝箱一个!”

回到空荡的房间里,叶书打开了宝箱,眼前显示出两样物品。

一个令牌。

一张小弓的光影。

令牌是大内侍卫统领的令牌,叶书想了想,收了起来,把目光转向那个虚幻的小弓光影。

“《苏格敏额的箭术(残)》,人阶三级。

忍心养性,不贪风月,苦修二十余载,朝暮不辍,只求有朝一日,弯弓飞箭,封妻荫子。

活了半生,忠了半生。

临到头来,半生辛苦却化了流水,忠君之道,成了最大的笑话。

身为奴才,本不该生出悖逆心思,但那深藏内心的一丝遗憾,却引动了半生坚持的不甘。

修习后,可获得苏格敏额大量箭术学识,同时自动获得支线任务《苏格敏额的传承》。”

叶书没有什么犹豫,直接选择了学习。

登时,手心浮现的小弓光影,散化为一道绿色光点,涌进叶书的身体里。

无数的影像在脑海里浮现,俱都是弓术的修行经验。

印象最深的,是那个侍卫一箭双雕的影像。

难怪死不瞑目,身怀这样的箭术,在冷兵器时代不亚于核武威慑,却死得这么没价值,换谁也受不了。

耳边,传来的提示。

“苏格敏额的传承任务。

苦修二十余年,只为在君王面前一鸣惊人。

生不如意,死不瞑目!

任务要求:让乾隆亲身,见识见识苏格敏额的箭术!

任务奖励:获得箭术《一箭双雕》!”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无论是三个直播任务,还是现在意外发现的剧情世界支线任务,其任务要求,都出人意料地宽松,自由度极高。

诸如《狗皇帝》,要求的是斥责一名皇帝,存活一小时。

这里面当然有陷阱,比如说皇帝的护卫力量,但选择余地确实很高。

当面斥责是斥责,在皇宫外斥责皇帝,就不是了么?

《祸龙三问》就更有意思了,要求打击三个主要剧情人物。

打击?这要求也太模糊了!

现在,一个《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更是要“让乾隆见识见识他的箭术”,选择余地大到不用解释。

自家这个系统,怎么跟个网络写手似的,总能让自己找到喷他的理由?

……

叶书心里吐槽,又穿行了几个宫殿,觉得有些不舒服。

先前吃了白陀山壮骨丸,身上就有些痒。

现在又吃了枚,没走几步,身上痒意就越来越强,忍不住挠挠抓抓,终于在一波侍卫面前,露了形迹。

离开!

看着叶书突然消失的身影,围上来的一群侍卫,别说拿兵器了,连腿都在打颤,一个个哆哆嗦噎,完整话都说不出来。

“真是闹鬼了!光天化日,一个大活人说没就没了!肯定是宫里的怨魂作祟!淑芳斋真的闹鬼了!亏得皇上不在,对!快传迅给皇上!”

整个皇宫,都动荡起来,无数妃子、宫女,吓得整夜都睡不着觉,只能抱着自己私藏的角先生,瑟瑟发抖。

两日后。

乾隆南巡途中,看着宫里传来的书信,后背一阵发凉,大白天凭空消失,竟然真是鬼魂作崇!

“恭贺万岁爷,看来那鬼魂只能存身宫中,奴才已经请了天下有名的萨满、法师,一定将宫中妖氛扫清!”和坤磕头不停。

“九龙宝剑铸得怎么样了?”与宫中妃子的安危相比,乾隆更关注自己的安全。

“万岁爷放心!九龙宝剑已经血祭了五名悍匪,据说只要血祭七七四十九人,就能成为绝世阴兵,群邪辟易!定能护万岁爷的安危!”

乾隆左右度了几步,还是忍不住道:

“把九龙宝剑拿来!朕每日亲自血祭!免得那妖邪有可乘之机!”

第10章 痒

不提乾隆那边怎么提防,叶书这边,却是出了大乱子!

“痒啊!!!”

房间里,叶书十根手指,把自己屁股上都抓得一片血痕,中腿小兄弟更是被挠得怒火升腾,梗着脖子不服气。

即使已经这样,却还依旧痒得不行,尤其是大腿内侧那一块,越抓越痒,越痒越想抓!

两枚“白陀壮骨丸”入肚,开始时还没感觉有什么,药效一起,登时就受不了了。

和酒吧“失、身酒”一样,后劲大到可怕!

刚才在清宫里,被侍卫盯上,也是这个原因。

光天化日,一个小宫女把手伸裙子里乱挠,走到哪都是焦点,不被发现才是奇怪。

“不行,越来越痒了!”

叶书一咬牙,直接冲进了浴室,三下两下把自己扒光,半凉不温的淋浴,瞬间就把他浇个通透,身上登时一阵轻松。

“扬汤止沸!只是这‘白陀壮骨丸’听名字,似乎也不是什么高级货,怎么效力这么强?那欧阳克这会也没再出来,得想想办法……”

就在这种繁杂思绪间,叶书渐渐把水温调凉,应对身上越来越强的痒意。

“小看这武侠世界里的玩意儿了,这壮骨丸估计比什么百年人参药力还强,难怪我全身上下都一阵发软,就一个地方梆梆硬,这么冷的水都冷静不下来,这是大补啊!”

大冬天,一口气冲了一两个小时冷水。

“小老弟,回来这么早干什么?粗来给姐讲讲,小公鸡第一次感觉如何?”

直到房门被打开,陆娇下班的声音传来,全身发软扶着墙的叶书,才感觉已经度过了难熬期,身上火热渐消。

药力,终于结束了!

直起腰来,叶书全身骨骼一阵乱响,仿佛生了锈的机器运行,一身的铁锈都震荡开来,全身说不出的舒服。

大冬天,冷水澡浇了两个小时,没感冒不说,还精、神倍增!

尤其是力气,叶书感觉平空增加了许多。

只不过,擦干净身子后,叶书心里,又如第一次离开《还珠格格》世界时,涌现出一股子不适,仿佛鱼上了岸后的呼吸不适,心里不由得涌现出一股明悟。

“那些剧情世界,《还珠格格》还罢了,以后估计连《风云》、《倩女幽魂》都有。相比于那些灵气丰富的剧情世界,现实世界的我就像是生活在沙漠里,按这种进度,过不了多久,我连现实世界都回不来了……

这倒没什么,孤家寡人一个,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只不过走之前,可得多带点物资,不然以后连网络小说都没的看……”

思索间,叶书已经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全身上下,全是挠的红痕,不过叶书刻意穿好衣服,倒也没被发现。

好说歹说推走了陆娇,叶书就查了下手机淘宝。

第一次从《还珠格格》出来,叶书就网上就订了同城的三把弩,现在与店家联系了一下,又加了张复合反曲弓,明天上午,就能送过来。

叶书又订了把多用军刀。

现代社会,弓弩、军刀虽然早就不再成为禁品,但其杀伤力却依旧恐怖得可怕,叶书打探完乾隆的情报里,得到《苏格敏额箭术传承》,正需要这样的远程武器。

一切齐备,熟悉箭术,接下《狗皇帝》的任务,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代步工具。

嗯,街上先偷他十辆电瓶车吧!

……

图书馆的工作很轻松,尤其是上午,除了打扫卫生,就是整理书架。

第二天刚上班没两小时,快递就送了过来。

“好的,身份信息验证好了,请签收……”

辛苦几年,存下的两万块钱,一下子就快花完了。

没办法,好的复合反曲弓,价格昂贵,叶书买的这个还只是普通货,就已经需要一万三了。

再加上三把鸟弩,每一把都堪堪破千,叶书又特意订了近两百枚的弩箭……

这么一全套装备下来,两万块钱,连辆电瓶车钱,都没给叶书剩下来!

拿到了装备,叶书犹豫了会,还是找到了图书馆主,提出了辞职。

“什么?小书你要辞职?别冲动啊!不就昨天相亲没相好么?阿姨以后多帮你注意着……”扫地的曹阿姨劝解道。

其他几个同事一听,也是纷纷劝解,表示惋惜。

只有一个新进来的年青小伙卢伟,压抑不住内心的高兴,假心假意地道:“书哥你找到新工作了?这么好的学问,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兄弟们啊!”

得,还没离开呢,就有人担心自己被挽留不走了。

这个卢伟,进来没多久,就盯上叶书图书登记的工作,巴不得叶书早点离开。

年轻小伙,没什么城府,那股子高兴劲,根本遮掩不住。

叶书看了他一会,突地就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好好干,小伙子有前途!”

转身出门,眼瞧着周围没人,反手就把卢伟新买的电瓶车,收进了空间戒指里。

OK,代步有了!

“空间戒指,人阶一级,内含1立方米空间,可消耗100声望升级。”

声望,就是直播经验。

这是叶书《祸龙三问》任务奖励的宝箱里,获得的装备。

声望用处没显,叶书干脆直接用手里的300声望,将其升到人阶三级。

“空间戒指,人阶2级,内含2立方米空间,可消耗200声望升级。”

“空间戒指,人阶3级,内含4立方米空间,可消耗300声望升级。”

这么大的空间,足够装一辆电瓶车了。

两小时下班后。

看着空荡荡的停车位,卢伟一脸懵逼:“我电瓶车呢?那么大一个电瓶车!刚才明明还在这的……刚买的新电瓶车,怎么就被偷了……”

……

“嗖!”

“嗖!”

“呯!”

“呯!”

“……”

一声声的箭支撞击箭靶的声音,在郊区荒山上上演,叶书手上一摸弓,脑海里就流现出《苏格敏额箭术传承》的感觉来。

复合反曲弓,由于不同于古代弓箭,刚开始时时,叶书也是十发十不中。

但随着契合度的提升,叶书很快熟悉了新式弓箭,十步以内,百发百中。

三十步内,十中七八!

叶书暗暗心惊,这传承光芒的效果,未免也太强大了些,这么短时间,就让自己达到这种境地。

第11章 花钱如流水

更让叶书惊喜的是,似乎因为服食两枚“白陀壮骨丸”的缘故,自己的身体素质,也有不小提升,不至于像普通人一样,射两下就胳膊发软,射三下就直接颤得不像话。

小荒山上,除了几辆驾校的车,就是几个91的老司机了。

叶书在那“嗖嗖嗖”地射箭,一个靶子上射得惨不忍睹,连那些来拍照片的91老司机都看不下去,有无聊的,就在旁边停下车,“夫妻俩”看着叶书弯弓如月。

两个多小时,叶书只搞得双臂发软,这才收拾落箭矢,背着弓弩,往山下走去。

这两个小时没有白练,自己在《苏格敏额箭术传承》的辅助下,已经初步熟练了弓术,依靠现代弓弩的力道,也足堪一用了。

唯一不好的,就是自己没钱。

没钱,就只能买这些普通的弓弩,多是用来打鸟用的,弓力有限,伤人易,杀人难。

当然了,也可以私下订制那些违禁的弓弩,反正这么个二线城市,只要不出事,也没人管这玩意。

但这需要钱!

好的弓弩,动辄几万,放在以前的叶书,根本玩不起。

但现在……

叶书跑步下山,眼瞧着四下没人,将弓弩收进戒指,就轻车熟路地往老街赶去。

老街,是这个城市最热闹,也历史最悠久的地方。

三教九流,合法的,稍微不合法的,都能在这买到,属于灰色地带。

叶书走进一家“胡家金饰”的金饰店。

“欢迎欢迎,小老弟一表人才,是想做金饰么?来来来,天冷,先喝杯茶!”四十余岁的店老板很热情。

他叫胡道民,做了二十几年的金饰生意了。

叶书笑了笑,把手伸进衣服里,带拿出时,手里已经多了块黑槽槽的金属方块。

正是乾隆头上皇冠“夏朝冠”额上的金牌。

只不过,叶书带着他离开《还珠格格》后,这金牌就急速氧化,表面出现了一层厚厚的锈层。

叶书检查过,上面的花纹、文字,完全走了样,绝对看不出来。

金子不纯会生锈,但这个金牌生锈,应该还有叶书不知道的原因。

叶书开门见山:“你这店收金子的价钱,怎么说?”

胡道民眼皮一抖,连忙将金牌拿到手里,仔细擦了擦上面的锈迹,用指节敲了两下仔细倾听后,又用牙咬了咬。

到最后,他才深吸了一口气,深深看了叶书一眼,脸上一脸诚恳:“冒昧问一下,小老弟你这金块哪来的?上面锈层这么厚,明显里面杂质很多、金子不纯啊!”

得,这是把叶书当傻子,要压价了!

足金、千足金、万足金,只不过是金含量上的细微差异,外行人追求什么千足金,实际上这两者成本差不了多少。

叶书拿回金子,随口报了个市场平均价。

他懒得费功夫讨价还价,有这时候,还不如多打乾隆一顿,把他龙椅抢来卖。

“啊?这价钱,怎么说呢……”胡道民一脸惊异,“兄弟你是懂行的,这确实是市场价,但金子纯不纯,价钱肯定不一样,你这金子……诶诶诶,小兄弟别走啊……”

没等他BB完,叶书直接把金子放怀里,起身就走出了店门。

劳资连069号女神都懒得凑和,哪有时间陪你个油腻中年男瞎BB!

胡道民一开始,还以为叶书是以退为进,场面似地挽留了两下,见叶书头也不回,大步走出店门老远,这才慌了神,赶紧跑上前去留叶书。

“小兄弟有话好好说嘛!来来来,咱们回去聊,价格好说……”

瞧着旁边几家金店的老板都往这边看,胡道民一脸是汗,心里一阵崩溃。

现在这群小年轻,怎么一个个都学IG那群莽夫,一言不合就翻脸?

叶书看着他,一脸平静,一言不发。

胡道民脸上肉一抖,终于妥协:

“就按小老弟你说的价!”

……

二十分钟后,在胡道民热情地送客下,叶书走出了金饰店。

银行账户上,已经多出了9万块!

当金价还论“克”买卖时,叶书直接弄出个论斤称两的金牌,对胡道民的冲击力无疑大到呀咩喋。

甚至于,如果不是这金子大半都废了,价格妥妥能上几十万。

如果是原版,其制作与象征意义,价值更是难以想象。

乾隆头上一个没卵用的金牌子,百姓饿死饿活几辈子,都无法挣得到!

人之道么?

百姓劳苦多薄命,皇帝恣意遗圣名!

奴酋抛妻弃女、残毒百姓、阉割民族、卖官积财、进口大烟、删改史书,最后在历史上,得了“康乾盛世”之名,自称“十全老人”,哪怕死了,棺材占据一方,直至300年后的今天。

自己这个帅比,却是去趟龙潭池,都被绿茶看不起!

特么的,这是个什么世道!

……

如同大多数的城市一样,在这里,叶书可以买到许多,在顶级城市里不合法的东西。

升到人阶三级的空间戒指,拥有4立方米的空间。

但凡想到或许有用的,叶书尽数买了塞进去,路过药店,甚至连万艾可、小雨伞都买了些。

说不定自己哪天就用了呢!

不得不说,有了这个直播系统后,确实爽,不说赚钱快,就说这九万块随便花,那种畅快感,就是叶书生平未有。

连内裤,叶书都从原来30块两件的杂牌货,换成了甄子丹同款平角内裤,整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了。

当然,最大的花费,还是叶书又特别订制了一把弓,弓力强劲,精心打制的复合反曲弓,无论从材质还是其他,俱是精良。

时间,到了!

叶书再没迟疑,接下了那个任务。

“直播任务:斥责狗皇帝(蓝色)。

内容:百姓劳苦多薄命,皇帝恣意遗圣名。由来众生皆平等,何谓天煌与草民?

接受任务后,在此期间进入任一剧情世界,将出现在目标3000米位置,当面斥责任意一名狗皇帝,并在随后一个时辰里存活,可获得蓝色宝箱一个,并获得声望1000点!

无失败惩罚。”

《还珠格格》世界,叶书凭空出现,一身2018最新最潮的紧身显臀牛仔裤,意气昂扬。

“老铁们刷波666,主播带你们猎杀狗皇帝!”

第12章 康乾盛世?

三百年沧海桑田,繁华热闹的鲁豫两州边境,此时却是一片荒凉破败。

三五成群的乞丐人流,在这官道上时而可见,一个个脸色枯黄,颧骨高突,瘦小发黑的身材,把“康乾盛世”的裤衩子都快拖没了。

走了这么久,就没见着一个胖子,无论是流民还是百姓,其差别,无非是包骨头的皮,多那么一层罢了。

最让叶书注目的,是他们那畏畏缩缩的神情,见到叶书看他们,两个壮年汉子、三个妇孺,竟然俱都鹌鹑一般地躲到一旁,都不敢与叶书对视。

新人剧情世界,叶书拥有“形象自适应”的便利。

在他们眼中,叶书的紧身牛仔裤,成了精美修长的长衫,,看上去像是个外出游历的秀才。

只是,叶书沉稳的目光、单独成行,让他们又觉得叶书是个狠人,敢抢敢打的那种,否则也不会在中原饥荒、匪患一片的时候,还敢一个人上路。

单只这一点,他们就怕了!

听那小孩哭得心烦,叶书伸手入怀,伸手就是一个馒头扔了过去:“那熊孩子,快别哭了!再哭揍你!”

一个妇女手忙脚乱地接住馒头,嘴巴张得老大,看着叶书的脸,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随即反应过来一般,跪到地上不住地磕头。

半温热的馒头,仿佛有着天大的魔力,四个成年人,俱是如同看到仙丹一般。

饿得哭号不停的小孩,一下子不哭了,眼神直勾勾地看着馒头,怯怯地瞧了眼叶书,这才胆气渐大,张着双手,向着身边母亲讨食。

那妇女给他撕了半个馒头,另半个馒头却用手帕包好,放进了怀里,其他三个成年人虽然也饿得不行,对此却没什么异议。

叶书看不过去了:“跪什么跪!动不动就跪,瞧着就让人烦!半块馒头,吃就吃了留什么!前面就是聊城,也就是东昌府城,皇帝都住在那,找个富户随便讨点食,皇帝眼下,他还不给你们摆粥棚,刷刷名气?”

接下《狗皇帝》任务,叶书随机出现在乾隆附近3000米处,情况已经打听清楚。

乾隆当朝,听着是古代,但第一次工业革命,也就在这十余年里发生。

西方人都准备玩火车飞机了,大清朝这群圣君、清穿女,还在那主子、奴才地蹲粪坑。

在乾隆16岁,也就是1727年时,牛顿老爷子就已经去世了。

可以说,人类已经开始进入工业时代。

这里,是山东,穷啥不能穷山东的山东,中原饥荒,山东可没天灾!

这时候,也没什么大的造反行动。

没天灾、没地害、没人祸,前面就是府城,逃荒逃到这了,还能要不到饭?

那汉子张了张口,想及未来,喜悦之情消散无踪:“恩人是富家秀才公吧?唉!要饭?老百姓自己都吃不饱呢,哪能要得到?!”

“哦?”叶书好奇了起来,干脆与五人同行,“跟我说说,怎么个情况……”

……

从古以来,盛世俱都存在于王朝初期。

两朝交替,死伤无数,人少地多,王朝建立后,除了杨广不惜民力、朱允文被儒家洗脑,这两个奇葩搞得天怒人怨,失了江山外,其他皇帝只要按步就班,总能轻易搞个盛世出来。

毕竟,只要老百姓有自己的地种,哪怕皇帝天天酒池肉林,那都能算是明君一个。

物资丰富,老百姓吃粗粮,起码也能得个温饱。

但这一点,在清朝这里,就成了笑话。

清朝人口增多,最大的功臣是蕃薯、玉米这些高产粮食,但这些东西,吃多了不只营养不良,而且还影响智力。

身体不行、智力下降,再被“主子们”打断脊梁骨,自然就形成了那些照片上的清朝“黑奴”百姓。

与其他任何一个盛世朝代的百姓相比,“康乾盛世”的百姓,无疑成了最拖平均值后腿的那一群。

老百姓主粮吃番薯,除了官员、地主的盘剥,偏又要养八旗的满人老爷,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叶书毫不在意的一个馒头,在这个时代,却是乡下地主过年才有会吃的“精粮”。

老百姓穷成这样,自己都吃不饱,哪还有余粮投食乞丐?

至于说城市,也难求活。

从多尔衮入主中原以来,几代清帝首重的,就是文字狱、剃头发,稳固统治,一群汉奴,扬日三日、嘉定三屠,不给你杀绝种就行了,谁还会主动给你们创造就业机会?

反而在一直抑制商业,恨不得百姓真的变成猪,这样大清朝就稳固了。

一些满遗吹的牛B震天响,什么稻米、桑麻一年产量有多少,什么人口一年增长有多少,根本遮掩不住老百姓的苦难生活。

历史留下的那些照片,已经说明一切了。

乾隆在位期间,美国独立了,法国大革命了,就咱大清朝,还是粪坑一个,现实里的纪晓岚不仅没当搅屎棍,甚至还主动给这粪坑喷香水,《四库全书》把老朱家黑成狗的同时,咱大清朝的历代皇帝,也都变得爱民如子,造就了“康乾盛世”。

可惜,这时节老百姓除了种地,想在商业上混口饭吃,那是难上加难,饥荒一起,哪怕是县城饭店,有点剩菜自家厨师、店小二都抢呢,哪舍得给灾民吃?

好在咱大清朝人多,自己挣扎求不了活,那就死吧!

什么?

朝庭赈灾?

嗯,是赈灾,给那些当官的赈灾!

……

“恩人不知道!朝庭的银子根本到不了下边!饥荒一起,灾银一下,俺们那边的县令倒是又肥了两斤,我听夏邑夏秀才他们讲,已经有百姓要去告御状了!当今皇上是圣明天子,还因为天灾南巡,虽说被奸臣蒙蔽,但肯定会给俺们主持公道的!”

中年汉子说到乾隆时,眼里升起了一丝亮光。

皇帝是好的,大官是坏的,这样的思想,从古至今似乎都没改变过。

相信,是不想失去最后一丝微薄的希望。

“圣明天子?”

叶书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们这群人,有眼无珠,活该饿死!”

摆了摆手,大笑而去。

自己不是圣母,刚开始还有些可怜这群人,但瞧着这群人的奴才样,又从心里厌恶他们,多少明白了一些鲁迅、先烈们的心情与不容易。

灾民懒得管,叶书恣意而为。

“两位老铁,走,咱们看看圣明天子怎么给百姓出头!”

叶书边笑边走,对于这场御状,他倒是有些兴趣了。

“广信关注了你的直播间!声望+1!”

第13章 第一波打赏热潮

突然出现的关注提示,叶书看了两下,见对方不说话,也就不在意了。

毕竟,自己是新人主播,现在也才只有三个粉丝关注。

“不看这些数据了,还是先检查一下,什么东西能拿出来!”

叶书寻了没人的林子,开始检查起空间戒指来。

自己刚进来时,肚子饿,拿馒头轻松无比,但想拿袋乌江榨菜,却是拿不出来,还收到一个提示。

“当前物品材质与剧情世界冲突,是否确定取出?”

叶书选择了取出,整袋乌江榨菜的包装消失无踪,只留下里面的榨菜。

材质?

叶书把注意力转到了那塑料制成的包装上。

难道说,这个世界塑料还没出现,所以这东西就提不出来?

又或者,因为榨菜包装上,打印的口条张形象?

试了下弓弩,却是能像之前的匕首、扳手一样正常提取,这让叶书不由松了口气。

似乎,武器这一块被放过了。

只是,当他想把偷的电瓶车拿出来时,同样遇到了麻烦,提示暂时无法取出。

叶书没硬来,强取的话,估计也是只留个铁架子,这样的电瓶车硬骑,屁股指不定会受伤。

其他乱七杂八的东西,只要是这个时代没有的存在,基本上都无法取出。

少数的几个例外,是叶书带的一箱小雨伞、望远镜,两盒退烧药、感冒药,这些虽然同样有塑料制品,但却是可以拿出来。

“望远镜上也有塑料,但却可以取出,难道是因为这个世界也有‘千里镜’的缘故?

这么说的话,我需要尽快学会骑马了……”

老实说,这样复杂的空间戒指玩法,让叶书有点懵。

叶书也没什么沮丧之情,振奋精神,决定先混进府城再说。

正好,之前《苏格敏额绿色传承宝箱》里,开出过一枚大内侍卫统领的令牌,这时候正好伪装身份。

……

叶书边想边走,没多时,就来到了后世称之为“聊城”的东昌府城城门口。

现在,东昌府城,成了乾隆的行宫所在,城门监察自然严格,七八个胸口为“兵”的汉兵歪七扭八,一脸高高在上地检查城门,瞧见哪个百姓可疑,就一顿收税,恍若土匪。

也有富户、行商进城,给他们塞两个钱,也都轻易放行。

让众人瞩目的,是城门老远的一群乞丐,足有五十多个,一个个眼巴巴地看向城中,望向守城兵丁的目光里,满是乞求。

“看什么看!再看直接把你们抓起来!一个个狗杀才也不知道想一想,怎么着,想进城惊扰圣驾么?再不走,爷可要用刀子跟你们说话了!”

领头的兵头大声喝骂,看着周围百姓俱都低头不敢说话的样子,一种畸形的快感涌起。

他们是汉兵,平日里在旗兵面前,那就是奴才,却没什么怨气。

毕竟,那群满遗再怎么吹嘘“满汉全席”的“政治意义”,那也只是清帝的享受,“满汉一家”的屁话,也就一群傻B才信。

由是此故,这群二等汉兵,也就更珍惜在百姓面前抖抖威风、捞好处的机会。

公务员都这吊样,挨了上司骂,就用更愤怒的情绪骂下属,这样气就消了。

叶书看了会,也没理会那群乞丐的可怜。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瞧着生厌,强管个P!

想着这些,叶书也没排队,上前大步往城门走去。

“站住!什么人?籍贯在哪?路引呢?”三五个汉兵围了上来。

行动间,倒是没什么过分举动,毕竟在他们眼中,叶书一身长衫,肯定不是一般人。

浑没想到,他们客气,叶书反倒发飙了。

反手一巴掌把那兵头扇倒在地,左手握着从怀里摸出大内侍卫统领腰牌,对着地上的兵头,就是一顿乱踢。

“瞎了你的狗眼!连我都敢察!老子腰牌就在手里,你他娘的是看不着么?!”

眼瞧着这群汉兵刚才的嚣张样,叶书打起来根本没有心理负担,这些人就这样,欺软怕硬。

清朝的腰牌,上面信息很全面,诸如姓名、年龄、官职、甚至是面部特征,别人捡了也没用。

但叶书从宝箱里开出的腰牌,上面却是自己的信息,能在宝箱里开出来,看来这也算是件特殊的“装备”。

只是,这份信息明显没人敢看,起码这几个汉兵不敢查。

甚至连地上挨打的兵头,也只是惨叫打滚,连逃都不敢逃。

皇帝都来了,他们自然认识这样的大内侍卫腰牌。

而且叶书这白白净净的样子,和自己这群“黑肤糙汉”差别巨大,明显是那些养尊处优的旗人老爷,才能有的样子。

旗人老爷打自己,哪有反抗的道理?

因此,兵头在地上挨打,旁边的士兵不仅不反抗,竟是直接跪成了一团,不住地磕头求饶。

这样的奴才,叶书打着都觉得没意思。

只是,让叶书意外的直播提示,出现了。

“广信送给你一根檀香!”

广信:“施主好威风!且打赏本寺的一根檀香,权作结个善缘!”

叶书眉毛一挑,查看起那打赏的东西来。

“檀香(人阶3级):佛门寺院里的上等制品,有安心养神的效果。”

看不出来,这东西竟然和“白驼山壮骨丸”一个等级!

更让叶书疑惑的,是这个新粉丝的名字:广信。

和自己第一个粉丝“广仁”一个辈份,从话里看,应该是一个寺庙的。

自己扮宫女在皇宫里搞事情,欧阳克好色,打赏了自己两枚白驼山壮骨丸,以至自己身体素质大增。

现在自己仗势欺人,“高人一等”,广仁这个和尚也打赏。

这种行事风格,怎么越看越像观音禅院那群和尚?

叶书有意试探,故意大模大样从城门走入,引来周围一片敬畏、羡慕目光。

果然,新的打赏信息又来了。

“广仁送你10两银子!”

“广信送你一根檀香!”

广仁:“好威风!没想到当官是这么受人敬畏!”

广信这次没有说话,但两个秃驴接连的打赏,彰显了他们兴奋的心情。

叶书乐了,在接下来进城的行程,诸如逛街、住店时,刻意摆出“官腔”,果然引得两个秃驴打赏不断。

“这群看直播的傻狍子,怎么跟刘少充那个智障书友似的?”

第14章 在下香公子

120两银子,七根檀香,这就是叶书这一波的收入。

“广仁打赏了你10两银子!”

广仁:“哈哈,瞧见没有,主播这么大的官威,都要喊我老铁,还叫我大师,说我666!不枉费我每天省吃俭用,攒钱打赏啊!行了,手头有点紧,这个月先不打赏了。”

这两个和尚,确实很6。

叶书见没打赏了,也很社会:“老铁大气!谢谢两位大师,我先住店了,咱们安顿好了再聊。”

皇帝驻城,自然就住最好的郡衙,叶书挑的这个客栈,离权贵聚集地很近,也方便监查乾隆住处。

“机会只有一次!”

叶书知道这一点,第一次进入这个世界的福利,已经消失,乾隆有了防备,自己必须一击必杀!

可是,大军护卫之下,怎么杀呢?

得利于客栈差劲的隔音效果,旁边两个住客的小声谈话声,更是透露出一个不妙的信息。

“你也看见着皇上了?”

“可不是!当时跪地上,说是不能观瞻圣颜,可谁不想看看真龙模样?”

“嘿,别说皇上了,单只是御前那位护卫,双目有神,鼻孔异常圆大,我当时侧眼瞧去,还以为那两个鼻孔在瞪我,吓我一跳……”

叶书:“……看来还要考虑尔康的存在……”

有些头疼了。

《还珠格格》里,乾隆、尔康都是高手。

但经叶书前番试探,乾隆那就是个空架子,武力值根本不值一哂。

想想也是,皇宫多少女人等他翻牌子,乾隆又是个好色的,四五十岁的人,身体估计还没起点那群胖子大神好。

他是皇帝,固然有无数的功夫送到跟前,但练归练,哪个胆子长毛的侍卫,敢跟乾隆实际PK?

菜鸡一个,叶书上次一击而中,一点没有侥幸。

但尔康不同,这个喜欢紫薇、幸福的尔康,年富力壮,武力一流,两个鼻孔整天嚣张地瞪人,也没见哪个高手敢来挑战他。

鸭梨山大!

……

不过,叶书现实里查史料,加上这两天一通打探,已经有了破敌良策。

乾隆好色!

而且喜新厌旧!

端看紫薇,就知道夏雨荷确实是美女一个,千金大小姐出身,文艺女青年,才色一流。

但乾隆睡上半个月,提上裤子说走就走,干脆无比。

中间几十年,夏雨荷还一直发心情伤春悲秋,念念不忘呢,乾隆却第一时间就取关,懒得再关注这个B。

历史上乾隆六次南巡,每次都会带上皇太后、皇后、嫔妃,伺候他的人多达几千人,但依旧挡不住乾隆的猎色之心。

哪怕是再偏远的老百姓,也都知道这一点,乾隆的风流韵事,流传极广。

叶书看中了这一点,具体计划,还要再多想想。

“噔噔噔噔……”

正思索间,一阵细不可闻的琴声传来,细若蚊鸣。

若不是叶书身体素质增强,又刚刚参加了“九月我不撸”活动,只怕还真听不到。

琴声细腻温婉,绵软轻柔,让人一听,就忍不住幻想这弹琴妹子的容貌。

叶书心里一动,就走出客栈,往那琴声来源走去。

……

随着叶书越走越近,琴声也渐渐清晰,叶书走了许久,这才在一个院落外停下。

似乎是听到院外脚步,琴声明显有了一处散乱,恢复后,却是少了一份先前的自然韵味。

这是处位于府宅后门处的院子,叶书越看,脸上怪异表情越发浓郁起来,脸上露出似佩服,似好笑的神情来。

在这后门后院弹琴,怎么着,府里大小姐的闺房位置,这么偏僻?

勾引谁呢?

一曲终毕,叶书鼓掌轻笑:“好琴技!”

院落里静了一会,这才从墙头露出个丫环头来,声音有些极细微的不自然:“奴婢清源,院外是哪位雅客?”

可以看得出,这丫环明显松了口气,看到叶书的模样,眼里,也有一丝失望。

叶书毫不在意地笑道:“有缘一会,自然是有缘人了,敢问姑娘,这弹琴的小姐,是哪一位?”

那丫环这才仔细打量叶书,本来想拒绝的话,在看到叶书腰牌的时候,停住了。

这腰牌形制,在有心人的了解下,根本不是秘密。

丫环清源犹豫了下:“小姐名讳,外人哪能轻易告知?公子且去,小姐今日弹琴倦了,不见外客!”

话说到这,打赏声音猛地出现。

“欧阳克打赏了你一枚白驼山壮骨丸!”

欧阳克:“主播别怂!直接上!这小妞明显是在私会情郎,主播揪住这一点,急步缓图,三五日内,绝对能睡了这个小美人!”

叶书脸上笑意更盛,也不强撩:“如此,小生且告辞了!”

……

片刻后,丫环清源眼瞧叶书离去,这才从墙头下来,走到院里的琴桌旁,有些失望。

“小姐,我看清了,是一位大内侍卫统领,虽说年轻英俊,气度不凡,但终究不是那位……”丫环清源不爽道。

琴桌前的小姐,脸上露出奇异之色:“那位刚来府城,计划哪能立成?也不急,你且说说刚才那位公子的情况……”

听这两人的话,这小姐似乎是在用琴声引什么人来,叶书适逢其会,因为身份腰牌的缘故,引得这小姐一阵关注。

……

“双喜临门啊!”

叶书很高兴,他确定了两个信息。

第一,打赏确实是基于粉丝的爱好,成正比增加的,自己粉丝少,以后可以重点直播了。

第二,杀乾隆的法子,已经有了!

“只是没想到,随着小燕子、紫薇的事情流传,夏雨荷早已经成了天下的笑柄,但却依旧有无数的‘女神’,想当下一个夏雨荷!”

这小姐,明显是在钓乾隆。

那处宅院主人身份已经打清清楚,是本城一位姓“秦”的富商,身下有两子一女。

亏他能想出这么个办法!

不过,这正好提醒了叶书,秦家小姐的行为,也给了叶书一个机会。

接下来的两天里,叶书每听到琴声响起,就起身过去,站在院外听琴。

秦家小姐也从一开始的拒绝,慢慢转为犹豫。

虽然还是不见面,但起码愿意表明自家姓名了。

丫环清源:“我家小姐姓秦,名梦云,敢问公子名讳?”

叶书:“……你且唤我香公子罢!”

第15章 女骗子

“你这人实在无理,我家小姐闺名都告诉你了,你还遮遮掩掩!”丫环一脸不平。

叶书感觉到对方情绪的变化,忍不住好笑:“那你就叫我叶书吧!”

……

“这人附庸风雅,实在可笑!一口一个小生且不说他,还说自己叫什么‘香公子’,读了几本书,就这么枉自尊大!”

秦府里,丫环清源毫不客气。

秦梦云却是有些犹豫:“虽如此,但父亲那边诱皇上前来的计划,一直没有成功,父亲虽然已经打探清楚,皇上会因为中原赈灾案的事情,在这待上一段时间,但又能在这东昌府城几天?多拖一天,就多一天的意外……”

如叶书所想,秦梦云的计划,就是想引诱乾隆,争取自己当上第二个“夏雨荷”!

最近,天下因为“还珠格格”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有人鄙笑夏雨荷,也有不少人,觉得这是个机会,一个天大的机会!

就像秦梦云的家庭,只不过是个富商,平日里被那些官员各种盘剥,吃尽了没靠山的苦处。

乾隆南巡,让秦家大喜过望,只想与皇家攀亲,成为皇商。

即使秦梦云和夏雨荷一样的命运,被玩完就甩,那也没什么关系。

被皇帝睡过,单只这一条,也足够秦家狐假虎威了。

秦梦云心更大些,她自觉文才容貌,在这东昌府都是一流,觉得乾隆只要见了自己,肯定如痴如迷,未来自己说不定还能做上贵妃!

只可惜,乾隆这段时间,因为中原赈灾案的事情,只想着自己江山稳固,根本没再出来渔色,以致秦梦云心急如焚。

也因为如此,她对叶书的态度,越来越好。

“如果实在没有贵妃命,那接触这叶书也不错,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大内侍卫统领,并且暗中护卫皇上安危,明显是受到重用的,有他做靠山,虽说不如当贵妃,但也足堪大用了。”秦梦云暗忖道,“我不妨先交好于他,以后若是再有机缘遇到真龙,到时寻个由头,再摆脱叶书,岂不是为自己多留了条后路?”

心下计定,秦梦云也不迟疑,回到书房,俯案便写了一段苏轼的词句。

“关山有限情无限,待君重见寻芳伴。”

犹豫了一下,觉得这词句未免太露,原词句写的是夫妻两人间的深厚感情,写给叶书,会不会太直接了些。

但秦梦云转念一想,又觉得时间紧急,纵然显得自己主动些,也可推托为“美人爱英雄”,就放下心来。

“你把这封信笺交给叶公子,邀他明日午后前来,我新学了一首琴曲,请他品鉴……”

……

诗句一到手,叶书还没怎么样,直播屏上,却是刷起了弹幕。

欧阳克:“哈哈,兄弟果然厉害!这才两日,那美人就已经忍耐不住了,明日不妨晚上回访,与美人月下观月,美人观天上之月,兄弟观美人之月,不亦美乎?”

“欧阳克打赏了你一包‘春意散’!”

手中,瞬间出现两指大小的小纸包,里面的药粉,只是轻轻一嗅,就从心里涌现一股燥意。

叶书珍之又重地收好,正色道:“这样的采花行径,我哪里能做?!欧阳兄你表再说了!图谋大事要紧!”

美人来信,叶书自然是要回的。

想了半天,也写了两句诗,交给丫环带回去。

……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秦梦云脸上飞红,忍不住呸了一声,心里仿佛一万头羊驼跑过。

她把叶书当备胎,还想着两人先交流交流诗词,赏风析月一番,哪曾想,叶书这厮竟然写下这样无耻的诗句来!

是,表面上看,这诗确实写得好,若是公开场合、配上忠君爱国之句,足可名传天下。

但对于一个闺中少女写这样的诗句,不嫌太露骨了吗?

尤其是按诗中所写,又隐隐有“不要担心走火,咱们要是走火了,我的身份权势,会更加能保护你”的意思,叶书的虎狼之心,不说自明!

“果然是个粗蛮汉子!”

这样的诗,如果是个正经女儿家,保证一巴掌甩叶书脸上。

但秦梦云有所图谋,叶书表现得越是急色,她越觉得计划顺利。

因此,她就又给叶书写了首诗送去,无非又是脉脉含情,表现自己芳心已经暗许,与叶书一见钟情。

……

“一见钟情?呸!爸爸长得这么丑,你钟个毛的情!”

叶书收了两三封信,忍不住就气笑了。

换成这清朝任何一个人,估计还真觉得自己文才出众,相貌端正,引得秦家大小姐一见钟情。

但在叶书看来,在清朝,一见钟情这个词,就是一个笑话。

一个男人,拖着条鼠尾巴、猪尾巴,哪怕是三岁小孩,都丑得不忍直视,又何况是那些成年人?

在乾隆朝,“猪尾巴”已经是新潮发型,比着鼠尾巴好上无数倍。

但巴掌大的一块后脑头发,细细一小缕辫子,顶多垂到腰身上点,哪怕是潘安宋玉再世,那也丑得让人倒尽胃口了。

这样的发型下,咱大清朝的男人,可以说各个都是丑逼,无一例外。

一群丑逼,哪来妹子对你一见钟情!

叶书自始至终,对自己的“形象自适应”都特别有自信。

哪个女人要是一眼爱上自己,那才真叫瞎了眼!

秦梦云的勾引,让叶书仿佛回到了现实世界,那些网上骗子。

QQ上,经常会有些空间没一点东西的女号,突然加自己好友,开头基本上都是在问“在干嘛”。

一些小年青,看对方号是个女的,就热情异常,正中人家下怀,聊不两天,妹子就直接来一句:“你来南京找我吧!”

“找你干嘛?”

“干啊!”

就这样,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三言两语,就能骗个小年青,千里迢迢跑南京。

到了南京,差不多也晚上了,妹子一个电话打来,又说自己在姐姐家,是南京下面的一个城市,让坐高铁去那个城市。

小年青机缘巧合,错过最后一辆高铁,因此第二天才过去。

大白天的,妹子就让他在广场等……

第16章 千古一帝!

这一等,就等到个男的电话,凶神恶煞地扮警察,玩恐吓骗钱。

哪怕这时候已经反应过来,但骗子不废一丝一毫,就算失败,也没损失。

如果成功,那就大赚特赚。

总有傻子会信,乖乖地把钱打人家账户里。

这样的诱骗,叶书哪能不了解。

秦梦云这样以色诱人的骗术,也就骗骗那些自我感觉良好的清朝丑逼了。

只是,秦梦云这样的反应,引得欧阳克兴奋无比,单只是他私藏的药,都送了叶书好几种。

洞若观火,叶书也不拆穿。

与秦梦云虚与委蛇,两个人你两句诗,我三句词,两天里,把丫环清源的腿都跑断了。

这种新奇的“笔友”,明显让秦梦云很是新奇,在叶书那些色诗面前,也很快变得随便,诗词里,春意暗藏。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当秦梦云把这首诗传给叶书时,两人之间的关系,那是已经火热发烫。

叶书的“撩”妹水平,让秦梦云几乎都忘了乾隆的事情。

……

但叶书却只把这当个调剂品,他的目标,一直都在不远处的郡府衙门里,根本就没像以前那样出来渔色。

叶书知道原因,整个城的人,都知道原因!

中原赈灾案!

就在叶书以“香公子”的笔名,与秦梦云写信互撩的时候,乾隆在东昌城里,再一次被告御状了!

依旧是中原灾民!

依旧是中原赈灾案!

光天化日,那名灾民刘元德言辞切切,大街上苦苦哀求圣明天子为自己的子民出头,铲除掉那个中饱私囊,危害百姓的中原巡抚。

所有的人,都在看着。

这件事,如果放到明朝朱元璋那,被《明史》黑成狗、以“残暴”著称的老朱,不用想,直接就会派人彻查,查明属实后,那群贪官,除了被剥皮塞草,供后来官员参观,再没第二出路。

乾隆自认千古一帝、十全老人,自己给自己总结有“十全武功”,功业可比尧舜。

但这位千古一帝,干出的事,却是与“暴虐”的朱元璋,形成鲜明对比。

乾隆听完灾民的述说,想到的不是查明实情进行赈灾和对违法官员的惩处,而是认为刘元德是个刁民!

贪官害你,你忍着就行了,忍不了就去死!

敢反抗告官?

可见你平日里一定非安分守己之辈,说不定背后还有幕后指使。

这样的刁民如果不严惩,以后谁还会怕官府,我大清朝还怎么安稳如山?!

于是,乾隆直接把那个告御状的灾民下狱,严刑拷打,问是谁派他来告御状的。

整个东昌城,都为此震动。

叶书在客栈里,甚至都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看到了那个灾民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他疯狂挣扎,却被官兵拖下去的凄厉惨叫。

拷问的结果,外人没法知道。

但叶书现实世界里,早就查明了这一段历史。

这个灾民,是被同乡一个秀才、武生资助的路费,乾隆得知这个结果后,大喜所望,直接派人去查这个秀才。

派的人,竟然正是那个被告的中原巡抚!

派被告去查原告!

这就像是一个老百姓,告李启铭撞死了自家闺女,但法官李刚却让李启铭去查案,回来说自己当时车速70码,根本撞不死人一样。

何其可笑!

果然,中原巡抚“图勒炳阿”一出马,就在这秀才的家里,“查到了前朝禁书”。

呵,这分明是谋反啊!

书是在你家发现的,哪怕是我派人放的,那也是你的书!

咋的,心念前明,想造我大清的反不说,还想告我大清的官员?

查案的事,乾隆早就已经派去,很快就得到这个结果。

这一天一大早,整个东昌城里的人,就都得了消息,集中到了菜市口,等待“千古一帝,功业可比尧舜”的十全老人定案。

“经查,秀才段昌绪、武生刘东震,心怀不轨,暗使刘元德御前污告中原巡抚图勒炳阿,其罪当诛!

判刘东震、刘元德斩立决!

又于秀才段昌绪家中,查获禁书,意图谋反!

判段昌绪凌迟之刑!其家室罚为官奴!

县令孙默贪没赈灾粮款、中原巡抚图勒炳阿隐瞒灾情,本该严惩,然此两人督察段昌绪谋反一案有功,功过相抵,留职原任!

还不谢恩!”

刑台上,段昌绪、刘东震、刘元德呆若木鸡,茫茫然不知所措。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图勒炳阿下跪谢恩,转头看了看刑台上的三人,张嘴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眼里闪现出嘲讽之意。

一群狗奴才,还敢告官?!

大中午的,烈日高悬当空,整个东昌府的百姓,却是全无一丝燥意,遍体生寒!

“行刑!”

快事快办,一声行刑,引动东昌百姓的心绪。

刽子手手捧鬼头刀,刀柄一条红带,一口烈酒喷出,霜寒刀刃上,仿佛透着一股暗红。

灾民刘元德,一个劲地挣扎,拼命喊着“冤枉”,嘴被堵上了,都还一个劲地拿头撞地,朝着乾隆磕头。

旁边的秀才、武生,却是呆若木鸡,一言不发,全身颤抖。

刽子手没理会这些,先是把刘元德按到了斩头台,结果刘元德拼命挣扎,不肯配合。

但旁边刽子手的两个小徒弟,直接上前。

一个双手抓着刘元德的后背双手,站在刘元德身后,逼他跪着。

一个双手抓着刘元德的猪尾巴,站他身前,用力拉着,他拉得俯首。

“且慢!”

就在这时,和坤快步上前,纪晓岚缓步在后,两人站在台上,向着台下一众百姓宣告乾隆指示。

“今日中原赈灾一案如此判定,皇上爱民如子,知晓有些人可能不理解,特令我来向大家解释解释!”

和坤好整以遐,双手朝着乾隆方面施礼:“州县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讦其父母,朕岂肯听一面之词,开挟制之风。辟如祖虽爱其孙,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风断不可长!”

台下百姓一阵喧闹,表示听不懂这些文绉绉的话。

第17章 行刑!

和坤拱手笑看着旁边的纪晓岚:“纪大人,你是咱大清第一才子,给大伙解释解释万岁爷的话吧!”

纪晓岚脸色难看,脸上肌肉轻微抖动,沉默不言。

和坤冷笑一声,直接转头望向百姓:

“那就由我来解释!”

皇上的意思是说,州县官员,是尔等百姓的父母,万岁爷又是州县官员的父母。

现在你们这些儿女,来万岁爷跟前告你们的父母,万岁爷怎么能听你们一面之词,以至于使子女挟制父母呢?!

就像当爷爷的哪怕再疼孙子,但也不能让孙子靠着万岁爷的疼爱,去挟制他们的父母啊,此等刁民之风,断不可长也!”

四周一片安静,落针可闻!

和坤双眼厉光,扫视了台下百姓一眼,注目的人,没有一个不低下头的,都不敢与和坤对视。

看到这一幕,坐在黄罗伞下的乾隆,一脸满意。

如此,才是朕的好子民啊!

“既然都懂了,那就行刑!”

和坤说完话后,从旁边一名太监手中,双手举起一柄宝剑,送到刽子手手中。

“圣上有旨,命你用这柄剑行刑!”

刽子手一脸犹豫,小声道:“恐怕不利劈砍……”

和坤笑道:“你砍就是了!这是万岁爷的宝剑,削金断玉,比你那破刀不知好上多少!”

听到令下,刽子手也不迟疑,见太监用黄绸包了剑柄,便双手隔着黄绸,举剑向天,就像拿刀砍活猪猪头一般,一剑下去,直接将刘元德砍得身首分离!

抓着后背的小刽子手还罢了,那个抓着刘元德头的小刽子手,似乎是有些紧张,抓着刘元德被砍下的头,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爆涌的鲜血,溅在他的身上脸上,只骇得他面无人色。

“嗡……”

台下的百姓,顿时一阵喧闹,有不忍直视的,也有看得兴奋,眼睛睁得极大的。

……

旁边酒楼里的叶书,却是脸上泛起一股惨白,一个太平年月的人,哪曾真见过这样的刑罚?!

如果不是网上,曾经看过太多外国此类的视频的话,叶书直怕就要吐了。

不止是叶书,就连直播间里的两个和尚,甚至是欧阳克,原本聊得正欢呢,此时也俱都沉默了下来,仿佛被这样的场景惊慑到。

但坐在黄罗伞下的乾隆,却是平静无波,看着行刑场面,甚至有些兴奋。

掌控他人命运,一言决人生死。

自己一句话,说让人砍头,那就是砍头,说让人凌迟,那就是凌迟!

这种权利带来的快感,让乾隆时刻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中来,甚至比睡夏雨荷之流,还要让他兴奋。

很快,那个武生,也被砍了头。

掉在刑台上的武生脑袋,正对着灾民刘元德的脑袋,眼睛瞪得极大,吓得台下百姓,又是一阵喧哗。

乾隆的双眼,隐隐泛着兴奋的红丝。

重头戏来了!

秀才段昌绪,凌迟!

这种极刑,叶书只在书上听过,网上也看到过几张清代的凌迟图片。

但当亲眼看到一个老头,把段昌绪扒个精光,直接把他枯瘦如柴的胸口两处,小刀一刀一刀,如同片鸭子一样割得肋骨显现时,叶书放在窗台上的手,猛地就死死握紧。

一个念头,在他心里猛然爆发:

“乾隆!该杀!”

叶书不知道这台下的众人,有没有和自己一样想法的。

之前对于乾隆的厌恶,只是存在于书本之上,但此时真正经历“中原赈灾案”,叶书才觉得自己头一次,被引动了内心深处的杀性!

不顾一切,非要杀死一个人的杀性!

因此,叶书虽然胃里极不舒服,但却依旧紧抓着窗口木台,把刑台上的一切,都铭刻在自己的心里。

段昌绪身体不好,或者说这年岁的文人,身体多办都不好,胸口被剐了两处,大腿也要被剐时,他就彻底死掉了。

行刑的老头,验过伤后,确定段昌绪已经死了。

乾隆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接过和坤递回的宝剑,挥了挥手。

和坤喜笑颜开,走到刑台上:

“大家不要担心!万岁爷说了,既然这段昌绪一行人想帮助百姓,那就把他段昌绪几人家中的那几千亩地,均分给县里的百姓!

万岁爷隆恩,还不快谢恩?!”

叶书听到这话,几乎要被气笑了,这样无耻的行为,恐怕只有桀纣才能做到,乾隆竟还有脸面对老百姓?

但随即发生的事情,却是让叶书如坠冰窟!

“万岁万岁万万岁!”

“万岁万岁万万岁!”

“万岁万岁万万岁!”

山鸣海啸一般的呼喊声,一下子充塞东昌城中,先前那些麻木、恐惧的百姓,此时兴奋得满脸通红,偏又瘦黑矮小,如回光返照的恶鬼一般!

尤其是那些中原来的乞丐。

原先连进城都不让进,今天乾隆要判案,却是又拉了百余号灾民进来。

此时这百十号灾民,叫得最凶,喊得最响。

哪怕段昌绪的脑袋,被挂在刑台竹竿上,临死前,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正直勾勾地看着下面。

灾民们没有看他,黑粗的脸庞上,都透着兴奋的目光。

叶书看到了熟人,那个自己曾给过一个馒头的五个灾民,记忆中抱怨贪官的话,声尤在耳。

但此时此刻,叶书在他们脸上,只看到了兴奋!

在这一刻,台上的乾隆,在万民高呼中,仿佛真就成了千古一帝,圣明贤君!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从来没有这么一次,叶书对这八个字理解如此之深!

……

万民呼声中,和坤走到乾隆跟前,悄声道:“万岁爷,奴才听说这城中一位姓秦的富商家中,藏有张旭草书《古诗四帖》……”

乾隆眼里顿时一亮:“草圣真迹?那可要去看看了,和坤,你来安排!”

和坤笑声应下,满脸喜色。

自家这位皇上,他比谁都清楚,除了好渔色,就是爱敛财。

每到一处,在那官员、富商家里,见到什么好东西,就要索取过来,当成自己的宝贝。

“那东昌秦家给自己送礼,只求目睹真龙、献上女儿,这次事情做成,那五万两银票,可就可以拿得安心了……”

和坤越想越是得意,不经意瞧见旁边纪晓岚发愣的模样,不由得轻蔑一笑。

“这老纪,整天假正经,平日里说什么文人风骨,现在万岁爷杀了段昌绪,他又有什么文人风骨了?!”

第18章 怎么比我还黑?

刑场的事情,给东昌府带来了新闻。

叶书走在街上,几乎每个人都在谈论这件事,言语声中,满是对乾隆的赞誉。

尤其是那些特意放进城的灾民。

“真是圣明天子啊!”

“有福啊,皇上竟然分地给咱们!”

“皇上说的也是,民告官,还是告旗人老爷,这不是胆子长毛么?段昌绪还是个秀才呢,这点道理都不懂!”

“谁知道呢?看那段秀才平日里行善乡里,没想到家里竟然藏禁书,还想谋反!”

“家里有几千亩地,还想着谋反,书都读到狗脖子里了?还别说,凌迟的时候,段秀才竟还惨笑出声来,脑子都不好使唤了……”

“……”

街头上,充塞这样的称赞,一度让叶书自我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这么弱智的逻辑,也不知道这些大清百姓,怎么接受的。

这样的疑惑,直接持续到丫环清源,来找自己。

“嗯?你家小姐说,这两天她有事情,让我别去找她?”叶书脸上露出一丝怪异表情。

清源点头,平日里脸上的亲切,变得疏远,甚至隐隐透着一股子俯视可怜味道:“叶公子,奴婢就直说了,您是大内侍卫统领,过不几天,就要随万岁爷巡视天下,依您的身份,想必也不会娶个汉家女为妻,还不如早些放手,免得为人所知,影响了大人你的前途……”

这话说得似有深意。

如果叶书真是个大内侍卫统领,哪怕对秦梦云爱慕极深,再是不舍,听了这话,也多半会好聚好散。

自满清建国以来,满汉不通婚,虽然没有记录在律法里,但却被八旗严格执行,多尔衮为了稳固统治,曾经倡议“满汉通婚”,执行艰难不说,在他死后,这还成了他大逆之罪中的一条。

光绪年间,满汉长期杂居,哪怕早就没有了纯种的满人,但“满汉不通婚”的规定依旧十分严格,直到1901年慈禧宣布变法新政,清朝都快咯屁了,才开始推行“满汉通婚”。

乾隆期间,这种规定,自然是很严格的。

尤其是对于那些官员,属于“政治正确”的大事情。

要不说夏雨荷是个二货呢,整天还惦记着乾隆把她接宫里,死了还想让闺女找乾隆当格格。

也不想想,你一个汉家女,哪有资格当野猪佩琪家的妃子!

丫环的话里,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如果叶书你再纠结,这事情传出去,你的前途就毁了!

可以说,秦梦云已经摸透了这一切规则,对于叶书这个备胎,早就想好了摆脱之道。

满汉大防,换成任何一个人,都只是黯然离去了。

可惜,我们不一样。

叶书那是什么人?

“如此也罢,只是我要再见你家小姐一趟,权当作个了结,若不如此,我绝不甘心!”叶书一脸坚定,满脸痴情。

清源犹豫了下,觉得叶书只是旧情难忘,这才道:“让公子死心也好!你随我来!”

……

这一次去秦府,清源带路走得弯弯折折,俱是小巷子,一路走来,刻意之下,竟然没见什么人迹。

意外之喜,叶书默默记路,修正先前计划。

蛛丝马迹,叶书又早有预期,对秦梦云的心思,清晰掌握。

眼看就要攀上乾隆这个高枝,哪怕只有万一希望,秦梦云也不想有意外,叶书这个备胎,先丢一边,等和乾隆睡完了,看乾隆愿不愿意收妃子,再来决定与叶书的关系。

想到这里,叶书也是好笑。

相个亲,女神一样的妹子,竟然是个鸡。

现在好容易交个笔友,对方又和那些清穿女一样,千里骑野猪。

真是,哗了猪了!

秦府后院房内,秦梦云一脸清冷,全然没有这两天的热情似火,淡淡地招呼了一声,就问道:“世事不如人意,叶公子还有什么话说?”

清冷、恬淡,恍如广寒仙子,这就是此时秦梦云的气质。

叶书从怀里拿出一封信来:“我只问你一句,你写的‘君为男山遗爱手,我是涧外思龟客’,这句诗,还算不算数了?”

秦梦云瞬间羞得满脸通红:“……”

这是她昨天刚给叶书写的诗。

对于一个千金大小姐来说,这样的诗,实在太过奔放,外人甚至无法理解,这样的大家闺秀,怎么能写出如此不堪之语。

但事实即是如此,女方有心勾引讨好,男方放荡不羁肆意开车,告成的结果,就是车速瞬间飙升,快得人根本上不了车。

秦梦云甚至都无法理解自己,无法理解当时的自己,怎么这样地不知羞耻。

但在当时,她与叶书互相写诗,每一字、每一句,这种前所未有的写诗,都带给她无与伦比的冲击,每时每刻,都处于一种兴奋状态中。

平日里压抑的天性,对外“千金淑女”的面孔,根本阻止不了心里的那股冲动。

她以前,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一面!

只可惜,就像后世那些妹子,分手后才后悔当初拍照拍视频,此时听叶书读起这句诗,只恨不得整个人都钻地缝里。

千金小姐、大家闺秀、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瞬间崩毁!

一双桃花眼中,闪现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此时的叶书,在她眼中,简直就是渣男中的渣男!

叶书,你他娘的还是个人?!

见她这样的表情,叶书哈哈大笑,翘了个二郎腿,蓝色紧身显臀牛仔裤,勾勒出一丝性感无比的弧线:“我其实一直很奇怪,为什么无论是你,还是我之前遇到的一个,都自己感觉那么良好?都觉得我叶书,是可以随意拿捏的备胎?

你不过是一个商家女,自恃有那两分美色,就敢这么地欺辱我,连那个家奴清源,都敢用女神的眼光瞧我!

觉得我为你所迷,觉得我一番痴情,就会对你处处忍让,小心陪笑?

呵呵!

爸爸今天就告诉你,哪怕秦梦云你想勾引那人,可你今个不把我伺候舒服了,你秦家,休想有一天宁日!”

说完,把旁边呆若木鸡的丫环,一把拉进怀里把玩,似笑非笑地看着秦梦云。

良久……

屋子猛地被踹开,叶书一脸哗了狗的表情:

“卧槽,怎么比我的还黑!”

第19章 《驭蛇术》

叶书掩面而走。

好不容易想当回恶人,没想到竟还出了车祸。

马依莎那样的,叶书一眼就能看出根底,风月场合养出来的气质与身体习惯,但凡有点经验的,都能看出来。

但叶书千算万算,却算不到秦梦云这样,长居深闺、气质不凡的古装妹子,竟然也是一样的老司机。

或许是之前有私会书生的经历,或许是其他权贵……

又或者,只是因为秦梦云和秦梦芸同音,而叶书又自称“香公子”的缘故。

叶书是个童子鸡,总有些奇怪的心理障碍。

因此,他把衣服丢回了秦梦云身上,转身就走。

“欧阳克打赏你《驭蛇术》一份!”

“欧阳克打赏你清心草粉一包!”

“欧阳克打赏你雄黄粉一包!”

欧阳克:“别走啊主播!你之前说你下一个剧情世界,是《狂蟒之灾》,很需要这些驭蛇类的功夫吧?赶紧回去把妹子睡了,我再教你一路更高明的驭蛇功夫!”

至于那两个和尚,却是没说什么话,似乎对女色不感兴趣。

“《驭蛇术》,人阶初级。

源自白驼山的驭蛇奇术,经由西毒欧阳锋改良,是天下一等一的驭蛇之术,可驭使天然蛇虫。

使用要求:短笛。

配套药物:清心草、雄黄、白花蛇舌草、金银花……

进阶功法:《白驼驭蛇术》(人阶中级)。”

突来的打赏,让叶书愣了愣,但随即就反应过来,赶紧选择了学习。

“驭蛇术,人阶初级,共3级,目前等级LV1:1/100。

可通过驭蛇技能操作,以及声望提升境界。”

脑海里,多了许多驭蛇术的知识,包括蛇属分类,蛇药制作,以及用短笛声,控制凡蛇的知识。

听起来,似乎与先前自己逼杀那个侍卫后,掉落宝箱开出的《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一样,但其实是天差地别。

从宝箱开出的传承技能,并没有熟练度一说,叶书接受后,整个人脑海里就充斥了相关的技能经验,只要稍稍熟悉一通,就能进步神速,达到相应的境界。

但这种自学的技能,叶书仅仅是脑海里知道,身体却并不熟悉。

就像眼前摆着一本菜谱,叶书清晰地知道做菜步骤,但想上手却需要无数的练习。

当然了,根据提示,自己也可以用声望提升熟练度。

但先前打击了小燕子三人,获得的300声望,早被自己用来将空间戒指提升到3级,获得了四立方米的空间,手上目前仅只有5点声望了。

这5点声望,还是欧阳克三人关注自己时,每人提供了一点,中间欧阳克又陆续提供了两点。

叶书想了想,把5点声望,投到了驭蛇术上。

“驭蛇术,人阶初级。

目前等级LV1:6/100”

脑海里,突地就出现了一点短笛练习的窍门,看来是这5点声望带来的“熟练度”。

不错,只要自己过了《还格格格》,就能收获1000声望,到时肯定能熟悉《驭蛇术》了。

看了看天色,才下午三四点的样子。

叶书干脆去药店买了不少药草,尽是《驭蛇术》里,能够用到的药材。

又去城里的乐器铺里,买了支精制的短竹笛。

经过三个观众的打赏,叶书手里有不少银子,不在意这些消耗。

坐在二楼客栈窗前,叶书一边磨制药粉,一边注意着秦府那边的小巷子,距离这么近,正是盯梢的好场所。

“你的《驭蛇术》经验+1!”

“你的《驭蛇术》经验+1!”

“你的《驭蛇术》经验+3!”

“……”

初次练习,驭蛇术的经验提升得挺快,叶书每处理好一份药材,差不多都能获得一点经验。

而当叶书使用几种药粉,汇合成一小包蛇药时,获得的《驭蛇术》经验达到了暴击般的3点,算是意外之喜。

中间,叶书也试过吹奏短笛。

“chi chi chi!”

只是以前实在没学过这玩意,吹得笛子“吃吃”作响,却是都吹不出声来。

自然,也就没有经验获得。

看来,《驭蛇术》的主要难点,还在于驭蛇的笛音上,那些作为辅助的蛇药制作,难度相对较低。

再加上越到后面,经验获得就越难,当驭蛇术的熟练度达到“LV1:27/100”时,基本上就半天不增长了。

心里,升起一股明悟。

简单处理药材获得的经验,差不多只有这些。

想提升,就只能靠制作更深一步的“蛇药”,以及短笛驭蛇,来获得经验了。

好在叶书耐心好,一边盯梢,一边继续处理着药材,最大程度地熟悉《驭蛇术》。

……

天,渐渐黑了。

古时候多实行宵禁,控制严格的满清,管理更是严格,天刚黑没多久,平民区、贫民区,差不多就是一片寂静黑暗。

官绅居住的地方,以及青楼,却是热闹了许多。

不少宅院大门前,挂了两个灯笼,显示了主人可以会客的信息。

夜,渐渐深了,差不多是夜里12点左右,连城里的青楼,都安静了下来。

就在这种安静之间,叶书看到了乾隆。

乾隆的脸上,已经完全没有半个月前的惊惶,此时的他,刚刚“处理好”中原赈灾案,正是一脸得意的时候。

也对,既砍杀了段昌绪这样的“不稳定份子”,又安抚了官僚、百姓,在他看来正是最佳的处理手段,自己的江山又安稳了一分。

因此,当和坤说秦府有草圣真迹和美人时,他马上选择了过去。

叶书坐在窗前,边喝茶,边皱起了眉头。

乾隆似乎被上次自己惊到,此次“微服私访”,不止由和坤负责领路护卫,更是带上了福尔康当护卫!

“果然,‘新手福利’已经渐渐消失,我这次要是还不成功,下次估计护卫就更多,更难得手了……

常理下,乾隆至少也会多待几天,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今晚就动手!”

叶书心里计定,便从空间戒指里,拿出望远镜,仔细观察环境来。

或许是依旧有着“新人剧情世界福利”,明显超出时代技术的夜间望远镜,并没有被限制。

黑暗中,淡淡的红光下,叶书清晰无比地观察着一切。

小巷子里,两个两个的人守看着,每有路过的轿子走过,他们都会观察,尤其是那些轿子靠近秦府周围时,更是有侍卫上前询问。

当然了,秦府三百步范围内,却是没有护卫的,免得坏了乾隆的雅兴。

叶书也不急,睡了一会,又吃了些点心,眼瞧着天色将明,将所有武器都放空间戒指里,挂上腰牌,大摆大摆地往秦府后院走去。

第20章 还是这么顺手啊!

腰牌,静静地垂在叶书腰间。

权利,果然是凌驾于一切的存在,就因为这么小小一块腰牌,客栈老板唯唯喏喏地送自己出门,尤还怕哪里做得不好,惹得自己发怒。

巷子间的护卫,更是第一时间发现叶书,上前施礼不说,越靠近秦府,越是没人出来拦阻。

在他们看来,叶书是“福尔康”那一级的隐藏护卫。

这让叶书一路顺风无阻地穿行小巷,顺着白天弯弯绕绕丫环走的小路,竟从旁边府宅的假山墙边,来到了秦府后院。

听起来简单,但如果叶书不是获得了这个腰牌,那想接近乾隆,就得先过护卫这一关了。

虽然猜测尔康不在附近,但叶书依旧仔细观望了四周,见寂无人声,这才隐藏于假山边,静坐养神。

这个院子,他已经来了多次,地形无比熟悉,哪里能藏人,哪里能遮人耳目,比着福尔康,不知清楚多少倍。

黑暗、房屋紧闭、主动出击,这些都对叶书不利,但凡弄出些声响,又或者第一时间抓不住乾隆,叶书就将陷入被动之中。

如此,还不如静等乾隆,等他自己打开门,自己放下所有戒心后,迎接叶书给他准备的礼物。

东方,泛起了鱼肚白,光亮越盛。

好在假山这东西奇形怪状,表面看着小,但讲究个奇形怪状,稍有个凹处,就能隐藏极深,甚至是内中空心,直接隐藏在地下,更是不用怕人发现。

城中,辛勤的菜贩们,已经开始了一天的辛苦,他们天没亮就已经等在城外,整个东昌城,都变得喧闹起来。

秦梦芸的房间,在她有意为之的情况下,极为靠近后门,周围无人。

房门,终于被丫环清源打开,有些黑眼圈地开始打水。

半晌,才见乾隆悠哉悠哉地从屋里走出,福尔康第一时间从旁边院子里走出,静静站在下处,等待乾隆离开。

就在这时……

“嘶——!”

一声怪异声响,福尔康猛地回头,却见一条手掌长短,粗若手臂的鞭炮丢了过来。

“有刺客!”

……

乾隆很满意,甚至想着一会要赏赐和坤一下。

草圣真迹,确实一流,乾隆一见就兴奋了,心里甚至都已经想好在上面写什么了。

是的,在张旭的草书上盖印、写字,遗传万世。

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乾隆就在上面写了个大大的“神”字,后面甚至还贴了一张数页字的品评,是乾隆平生玩古玩最得意的事情之一。

草圣真迹,已经是自己囊中之物。

加上白天“中原赈灾案”的了解,乾隆如同放下一块心中大石,正事办完,随之而来的好色冲动,就涌现出来。

秦梦云在这时,恰恰出现。

老实说,秦梦云姿色也就那样,较之能让他记住名字的夏雨荷,差了一个档次,毕竟只是东昌城一地的美人。

不过,乾隆已经很满意了,比着宫里那些因为政治利益考虑而送进宫、四平八稳、颜值一般、又不懂什么情趣的妃子,秦梦云这个老司机,无疑给他带来一流的用户体验。

嗯,确实是“用户”体验。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以至于乾隆上了车后,有些刹不住车,折腾了许久才睡,在丫环的伺候洗漱完出门时,都感觉胸口发沉,小腹空虚。

整个人懒洋洋的。

因此,当听到福尔康暴喊一声“有刺客”时,乾隆甚至有些发呆,第一时间不是躲避,而是把眼睛望向异常声响处。

他看到了,那是一个手掌长、胳膊粗的炮仗,在福尔康扑向自己身前时,心里甚至有些好笑。

得益于大清朝糟糕的火药应用技术,以及建奴对火器的刻意打压忽略,神机营的火枪几乎都成了摆设,民间的爆竹,也只是看个热闹。

按大清朝的国情,这么个炮仗,虽然大了点,但无非也就是声音响了点。

什么?

杀伤力?这么大的炮仗会不会有杀伤力?

神机营的火枪都没多少杀伤力,指着一个民间炮仗杀人?

“不过福尔康虽然大惊小怪,但这忠君之心,却是要好好奖……”

“呯!!!!!!!!!!”

思绪未落,就听一声若霹雳雷霆般的炸响,猛然爆发,震心惊魄,只如天雷怒腾!

即使是军中的大炮,都没有这般地尖锐、刺耳,就像是一条锯条,从脑子里急速穿过!

一瞬间,毫无防备的乾隆,耳朵就流出了血,整个脑子一片混乱,不辨东西南北,双眼嗡嗡发蒙,连裤子里湿了一片,都没有感觉。

“啊!”

里屋的秦梦云离得远,又有些隔音效果,因此只是蓦然惊惧,倒是没受什么伤。

但当她从屋子里走出,却见乾隆身前的福尔康,双臂里侧,已经被炸得血肉横飞,胸腹那里,正是殷红一片,血肉模糊。

左手上,已经失掉了两根手指,地上却只有血,不知道那残肢,飞到了哪里。

却是他护在乾隆身前,拿双臂遮护双眼,本以为稳妥的防备手段,让他切身体验了“开门炮”的威力。

是的,开门炮。

这种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的炮仗,被叶书从城郊炮仗坊里,搞到了!

这种炮仗,曾经流行于80、90年代,是过年鞭炮里当之无愧的霸主,即使是成年男子,也极少有人敢放这种炮的。

从后院放个炮,前院的玻璃有时都能震碎,轰雷般的响声,一里地外都清晰可闻。

尤其注意的是,其不光响声震憾,威力也极是凶猛,农村许多人因为离开不及时,炸断手、炸断胳膊的,都大有人在。

可以说,在小范围内,这玩意就是个民用手雷!

正在秦梦云惊惧间,就见假山旁边,叶书手中已经出现个怪异大弓,“嗖嗖嗖”响声不断,数箭连发,直把强忍剧痛,依旧护在乾隆身前的福尔康,射成一身刺猬。

那箭看似小巧,叶书拉弓也不见费什么力。

但箭矢每射福尔康身上一支,他的身体就剧烈颤抖一下,整个人最后的精气神,都消失无踪。

就连乾隆,身上都被射中一支,整个人闷哼一声,额头冷汗一片。

叶书三两步冲到乾隆面前,一把揪住他的猪尾巴,笑道:

“许久不见,乾隆你的小辫子,还是这么顺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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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九龙宝剑、《一气逍遥》

一旁的秦梦云上前护驾,被叶书一脚踹开。

眼睛扫过乾隆腰间,信手从乾隆腰里,拔出一柄剑来,反手刺向福尔康的鼻孔。

“唰!”

手上轻轻一滞,随即就轻而易举地一剑穿首。

福尔康,死!

“好剑!”

叶书赞叹一声,先前刑场行刑时,刽子手用剑斩首的奇怪场景,就引起了他的注意,回想一番,却是想到乾隆随身带的一柄宝剑。

没办法,太显眼了。

汉家王朝,文人们还讲究个骑射佩剑,哪怕佩剑最后沦为装饰,依旧代表了一种刚强性格。

但到了清朝,一群建奴恨不得百姓都变成猪。

女人裹脚、男人穷酸,奴才气十足,一群秀才连丝男儿气概都没有,又哪里会流行佩剑?

因此,叶书察觉后,第一时间就拔出佩剑。

“你获得《九龙宝剑》一柄!”

“《九龙宝剑》,邪兵类,人阶中品。

乾隆遣人血祭所制,锋利无比,对阴魂鬼怪,有轻微辟邪效果!”

九龙宝剑?

叶书知道这个,是历史上乾隆墓里有名的宝剑,被孙殿英盗出来后,因缘际会落到戴笠手中,最后与他一同坠机被毁。

关于这柄剑的传说很多,多为穿凿附会,不过作为乾隆的宝剑,其锋利度,确实不错。

没想到,自己竟得了这么一件宝物。

叶书摘下剑鞘,放进空间戒指里。

只这片刻的功夫,旁边的福尔康,尸体上已经渐渐笼罩了层绿光,三五个呼吸的功夫,一个绿色光芒的宝箱,就已经出现。

周围护卫,也已经围了过来。

叶书也不在意,此时的他,实力已经远超之前,单只是云淡风轻杀了福尔康,就是一个都市小青年无法想象的。

那个被凌迟的段昌绪,给叶书的心理,进行了一次洗礼。

因此,福尔康尸身在旁,大批护卫围在身前,叶书却是不慌不忙,看向了旁边只有自己看到的绿色宝箱。

“你获得绿色宝箱一个。”

打开宝箱。

“你获得了《一气逍遥》(轻功类)秘籍。”

轻功?

叶书瞬间想到《还珠格格》,是个高手都能飞来飞云的场景。

没有犹豫,学习!

“《一气逍遥》,特殊类轻功,无熟练度要求。

使用条件:身处拥有灵气的世界。

使用效果:深吸一口灵气,依据运转路线,以及个人身体素质,短暂获得轻功效果。”

就是它了!

《还珠格格》世界,最奇怪,也最BUG的轻功能力!

福尔康、五阿哥、大内侍卫会这一招不奇怪,两人的武力值一直在线。

但燕股神会飞、甚至于乾隆都会这一招,那就太扯了。

现在看来,这却是整个世界的福利。

只可惜,这个《一气逍遥》需要自己慢慢熟练,不像驭蛇术那样用声望增加熟练度,目前不确实性太高,暂时不好使用。

即使如此,叶书也已经很满意了,这样一记杀招,关键时刻能保命。

像那些因为情人老公突然回家,而不得不光着屁股,躲在四五楼的窗台外面,以至于摔死的老司机,如果拥有这项神技,哪还会下场那么凄惨?

作为《还珠格格》世界,顶尖战力的尔康,掉落这么一件神技,让叶书有种意外之喜。

“看来,除了任务获得的奖励宝箱,击杀剧情世界的高手,同样能获得宝箱,有时候,其作用甚至更合用……

《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一气逍遥》,都是此途径得来,尤其是前者,对我帮助极大……”

心里想着,手上却是不停。

左手抓着乾隆的猪尾巴,右手拿着的九龙宝剑,瞬间消失。

反手一巴掌,甩在乾隆脸上,叶书骂道:“建奴,还记得你叶书爷爷么!”

骂完后,手中九龙宝剑再次出现,横在乾隆颈前,以示威胁。

“你完成直播任务:斥责狗皇帝(蓝色)1/2。

‘斥责狗皇帝’前半段已完成,下一阶段任务提示:存活一个时辰!”

任务完成后,可获得1000声望,以及蓝色宝箱一个。

失败无惩罚。”

如叶书所想,三个直播任务要求都很宽松,“斥责”的定义很广泛。

叶书在那思维发散,周围侍卫,却是吓得腿都软了。

当皇差当了一辈子,谁曾敢想过,皇帝会被人扇巴掌?

从古到今,似乎也没听说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现在这一幕就发生在眼前,一些心思活泛的侍卫,想起半个月前皇宫里的大清洗,心里一阵发凉。

护卫不利,让爱新觉罗这么受辱,他们还能活么?

一时间,一众侍卫六神无主,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好在,纪晓岚、和坤来了。

和坤一来,听了侍卫的话,同样惊得眼皮直跳,尤其当看到叶书拿着九龙宝剑时,他更是慌了神。

先前叶书来无影去无踪,宫里都把他当紫禁城的妖邪作崇,甚至铸出九龙宝剑来防备,见叶书大半个月没再出来,这才放心下来。

现在叶书不出则已,一出就是这么凶险的局面,和坤哪怕当军机大臣这么久,一时也失了分寸。

管事的人来了,叶书也就不再浪费时间,提起乾隆,邪剑横颈:“都滚开!有一个人靠近我三十步以内,我就宰了乾隆!”

和坤脸上肥肉一颤,急道:“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且先放了皇上!”

叶书瞧着他笑了笑,也不说话,手中九龙宝剑轻轻一削,乾隆右耳就已经落在地上:“我的话,不想说第二遍,和坤,你要不要试试我的耐心?”

“!!!”

这是哪里来的凶人!

二次见面,叶书毫无顾忌的凶残行事风格,比前次还要暴烈数倍,在这个见了皇帝只知道下跪的清朝,无异于一场浩荡的泥石流。

一言不合,就给你做ASMR!

做到你耳朵都掉下来!

这,就是叶书。

和坤不敢再赌,放开一条路,只是远远看着这边,等着叶书提条件。

经过这么一会,和坤也已经冷静下来:

“这刺客应该不是来刺杀万岁爷的,否则上次那么好的机会,他早就下手了,只是,他到底是为什么来的……”

就在他思考间,叶书也拖着乾隆,来到了刑场。

上的的旗杆上,尤还挂着段昌绪的脑袋,脸上似笑非笑……

就在这时。

“你触发了隐藏任务《降龙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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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拒绝任务

叶书带着乾隆来到刑场,在看到这一情形时,哪怕再无知的人,心里也明白了一切。

和坤已经快要瘫倒在地了,任他再沉稳,也无法面对这一结果。

他想过叶书会纵马离开,也想过叶书会再一次借“密道”离开,甚至是鬼魅般地突然消失。

可他万万没想到,叶书竟然带乾隆来到刑场,来到这个居于正中,四周皆可布置伏兵的死地!

他是真的要杀皇帝!

和坤想到这一切,眼前瞬间一黑。

不止和坤想到,纪晓岚、护卫、甚至是城中百姓,看到这一切时,哪还不明白将要发生什么?

大多数人没有见过乾隆,每次都隔着老远,还有屏风护卫之类,但瞧着和坤、纪晓岚都这个样子,顿时心中了解。

天知地知,鬼知神知!

就在叶书把乾隆拖到刑台上的一瞬间,叶书也突然收到了新的任务提示。

“你触发了隐藏任务《降龙伏虎》!”

“《降龙伏虎》,特殊隐藏任务。

玄奘译《大阿罗汉难提密多罗所说法住记》后,确立一十六位罗汉,至于唐末,则逐渐出现‘十八罗汉’的说法。

历经千年变更,西天十六罗汉不变不移,后两罗汉,却是不被承认,且身份总不确定,地位尴尬。

至于乾隆年间,其与章嘉国师才一力确定‘十八罗汉’,将后两位罗汉,确定为‘降龙罗汉’、‘伏虎罗汉’。

有因则成果,有果须循因。

降龙、伏虎,因乾隆而立足罗汉果位,彼既有难,不可不帮。

释放乾隆,并不再伤害于他,可完成特殊隐藏任务《降龙伏虎》。

任务奖励:人阶顶尖剑法《九龙剑法》,配合九龙宝剑,足以护持凡人修行之路。

任务失败惩罚:请佛容易送佛难,断了因果,佛也发火,你将获得伏虎罗汉的敌视!”

“伏虎罗汉关注了你的直播间!”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叶书意外至极,太他喵的突然了。

三个粉丝,让叶书知道自己直播面对的是谁,也曾猜测广仁是《观音禅院》里的和尚,甚至哪天说黑熊精关注了自己,都不意外。

但伏虎罗汉这个名人一出,还是让叶书猝不及防。

尤其是触发的这个隐藏任务《降龙伏虎》,只要手上留情,就能得到人阶顶尖的剑法,轻松到手。

《驭蛇术》也不过是人阶下品,《一气逍遥》,也只是人阶中品。

这时候获得一套人阶顶尖的《九龙剑法》,意义无疑极为重大。

但……

叶书不喜欢这秃驴的语气。

先利诱,再威胁。

给叶书的感觉,就像是自己被海淀银枪小霸王给打了,然后对方老爹,穿着一身将军军装,带着十几个当官的,来“求”自己原谅。

然后,还要再问上一句:“你幸福吗?”

尤其是那“请佛容易送佛难”、“佛也发火”的威胁。

妈个鸡的,语气这么狂,我一个无神论的少年队员,还怕你个不知所谓的“罗汉”威胁?

罗汉我又不是没见过,B站那个整天玩丁义珍的罗汉,少被爸爸狙击了?

松松手,就能获得巨大利益。

坚持己见,则会遭受莫测危险。

一如现实。

可惜,叶书是个孤儿,长久以来的风刀霜剑,让他更加明白“千金难买爷高兴”的道理。

有的时候,是不能退的。

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

本来就烦那些占山称王,肆意捞钱的现代和尚,现在再被他们威胁,要是忍了,就像心里藏了一根刺,下半辈子,还怎么活得舒心?

人阶极品剑法是好,叶书很想要。

但十六岁时一边上学,一边打工的叶书,有一段时间还特别缺钱、等着钱吃饭呢,情况不比现在艰苦?

富婆们把钱都放他腿上,钢丝刷都掏出来了,要么拿钱,要么滚蛋,不比现在难选择?

当时觉得天要塌了,现在回头看来,却是也没什么了不起,无比庆幸自己走对了路。

当时真要为一时生活威胁,而选择妥协,自己现在估计都得痔疮了!

一如此时的《降龙伏虎》任务。

看似失败,得罪了一个大神。

但他要真那么大本事,干嘛不直接救出乾隆,还得用利益诱惑自己?

请佛容易送佛难?

你是佛还是土匪?

没的说,叶书直接作出了选择。

……

明朗的清晨,瞬间云层密布,仿佛佛陀震怒。

与此同时,相关的提示声也传了过来。

“隐藏任务《降龙伏虎》未完成。

任务惩罚:你的下一次剧情世界及任务,确定为《狂蟒之灾1》,你将受到任务难度增加的惩罚。”

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闷雷阵阵,犹如天公震怒。

看那场景,似乎突然就能有个雷,当场把叶书劈死。

周围士兵骇得面无人色,有那信神拜佛的,已经跪在地上磕头不停,生怕真龙被杀,连带着自己也遭殃。

叶书抓起乾隆,冷笑一声看着他:“果然是西天真佛,百姓整天诚心地拜他,拿自己的口食供奉他,也没见他显过几次灵,帮过几个穷苦百姓。现在‘提拔’他的皇帝刚出事,就跳出来彰显佛威了!”

这些话,没有人理解,他们看叶书的眼神,就像是一个疯子,浑然不知道叶书到底为了什么。

纪晓岚站出身来:“你到底想要什么?要名?要利?还是怨气难平?家人有冤?为什么非得刺杀皇上?纵使你有冤屈,纵使你认识夏雨荷,想为她出头,也不必行此极端之事啊!义士,听我说,你放下剑,再做傻事,你的下半辈子,你的家人,就全完了!”

当此时刻,天空闷雷阵阵,叶书持剑立身刑台,手抓着乾隆猪尾巴,凶厉气势,骇得周围士兵面无人色。

纪晓岚苦口婆心,信息太少,目前最急切的,他最想知道的,还是叶书为什么会这么极端。

叶书哈哈大笑,理都懒得理他,左手提起,将乾隆提高了些,在台上转了一圈,大声笑道:“都瞧清楚了!这,就是乾隆!”

他底气沉稳,周围又安静一片,方圆百步之内,无论是士兵,还是周围百姓,俱都听得一清二楚。

“今个,我就在这刑台上,将其斩首!”

第23章 乾隆的下场。

“杀!杀!杀!哈哈哈哈,痛快!”

直播界面,传来欧阳克兴奋至极的弹幕。

一办正事,叶书就将他们放到脑后,甚至取消了直播系统的显示,对欧阳克等人的互动,完全降到零点。

只有系统强制的任务提示,才会引起他的注意。

但这却阻挡不了欧阳克的兴奋之情,似乎杀皇帝这种无法无天的事情,能让他得到极大满足似的。

“欧阳克打赏你一枚‘白驼壮骨丸’!”

“欧阳克打赏你一枚‘养神丹’!”

“欧阳克打赏你10两银子!”

“欧阳克打赏你一枚‘养神丹’!”

“……”

直播效果,无形中显示了一个信息:老实人最后,一无所有!

如果叶书只是单纯地按任务走,在私人场所“斥责狗皇帝”后存活一个时辰,那他就只能获得最基础的任务奖励。

逼杀苏格敏额,射杀福尔康所获得的宝箱且不说,若叶书不是这么会搞事情,欧阳克估计也不会打赏这么多的物品。

只不过,对于这个信息,叶书完全没有注意到,甚至就连他先前在乾隆面前,箭杀福尔康,完成了《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获得《一箭双雕》箭术,这样的系统消息,他都没有注意。

此时的叶书,眼里只有手里的乾隆,以及心里的痛快。

进入剧情世界以来,叶书杀人、抢劫、撩妹、打女人。

但叶书知道,自己是个好蓝孩。

其他人的生死,叶书无所谓。

但自打昨天见了中原赈灾案的判定,乾隆却成了叶书必杀的人。

叶书不急,先是沉默拖延了些时间,眼瞧着一个时辰时间将至,这才决定最后结果。

刑台上,清风吹指,乾隆被扯得头颅仰起,却是突然看到旗杆上的段昌绪人头。

那还是乾隆自己吩咐的,一个敢指使百姓告御状的刁民,凌迟都是轻的,不把他人头悬起来示众数日,以后岂不是越来越多的人敢告御状了?

似乎是死前早有预期,又或者哀莫大于心死,明悟了这个世道,段昌绪的脸上,并没有多少死亡来临前的惊恐,更多的,却是那种似笑非笑,对于自己的嘲讽。

这样的一个狗皇帝在上,自己竟还想着请他们主持公道?!

死不足惜!

此时,段昌绪的人头,就这么副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乾隆。

斩首、凌迟他人,眉毛都不皱一下的乾隆,此时却是惊惧得全身发软,身体发沉,如同不属于他般地不住瘫倒,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

“明明朕铸了‘九龙宝剑’,怎么这妖邪还能近朕身边?难道朕今日,真就要死在这刑台之上?还是斩首之刑?”

不得不说,人在紧急关头,思维转动得确实快。

在这一瞬间,乾隆甚至有些奇怪的念头产生。

“自古以来,亡国之君自尽的有许多,如明朝崇祯;被人逼杀的也有,如隋朝杨广;甚至被折辱折磨的,也有宋朝徽、钦二帝。

可纵使敌国,同样是一国之君,总也要给对方留点脸面,像朕这样被施以斩首之刑的,恐怕也只有朕这一个了吧……”

正思虑间,叶书却是已经开始行刑。

一脚把瘫软的乾隆踩在地上,叶书振声道:“建奴狼子野心,肆意妄为,杀!”

一声杀,叶书手中九龙宝剑恰如一道寒光吞吐不定。

“义士饶命!义士饶命!”

临到死关,乾隆才猛地反应过来,不住地求饶投降。

生死间,有大恐怖。

“饶命”的话,乾隆不知听了多少,偶尔砍那些不杀不行的官员时,对方总是声竭力嘶喊着“万岁饶命”,当时的自己听了只觉得好气好笑,笑对方的痴妄,都那个时候了,竟还想着自己饶其性命!

可是,到了现在,乾隆身份掉转,换成要被砍头,喊着“饶命”时,才理解了那份心情,乞求着对方万一的善心发作。

“说不定,自己表现得这么狼狈可笑,对方瞧了心里高兴,就放了自己呢……”乾隆心里闪过一个念头。

念头刚过,乾隆就羞耻得抬不起头来,自己九五至尊,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

又何止是他,周围的百姓、士兵,此时下巴已经快掉地上了。

见过行刑砍犯人的,可哪曾见过斩杀真龙天子的?

国人爱看热闹,只此一点,就让周围的百姓,心里暗呼刺激了。

原以为皇帝,那都是天上真龙,宁可杀不可辱的那种。

可谁曾想到,刀真架脖子上时,那个高高在上,平日里收自己租子,每天吃饭二十几个菜、十几个美女搂着睡觉的皇帝,和那些囚犯、犯事的百姓,也没什么差别……

一些百姓,望着这一切的目光里,闪过一丝自己都不曾察觉的光亮……

乾隆苦苦求饶,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却根本没有引起叶书的任何迟疑。

自上而下,划出一抹寒光,在周围无数士兵、百姓的惊呼声中……

乾隆,一刀两断!

人头掉在刑台上,骨溜溜地在血泊中打了个滚,一脸惊惶的乾隆,不知是巧合还是意外,正面对着那个段昌绪的头骨。

一个似笑非笑,一个满脸惊恐。

这一对君臣,竟然以这样一种结果收场,倒也可笑。

伏虎罗汉,因为因果,想护了乾隆周全,叶书却没有帮他了结这一份因果。

皇帝的因为有人管,平民百姓的因果,又有谁在意?

周围士兵,眼瞧着这一幕地到来,更是六神无主,惶惶然不知所措。

弓箭手,都不敢用弓箭,生怪损伤了乾隆“龙体”,给自己带来天大的麻烦。

叶书一剑断首,天空猛然炸响一道雷霆,刺耳的警告意味严惩。

只可惜,越是这样,叶书心里越有底气。

伏虎罗汉是厉害,佛家大神,但现在除了干瞪眼,还能干些什么?

“哈哈哈哈哈哈……”

一剑下去,心里重石顿时消磨大半,叶书俯身捡过乾隆人头,又捡了其掉落出的绿色宝箱。看了两眼。

乾隆头上的猪尾巴,是天生的绳子,被叶书顺手缠到了腰上,肆意张狂。

“这,就是乾隆的下场!”

第24章 熊孩子专属武器

现实二十余年,为生存奔波不停,叶书心里不知积蓄了多少烦闷阴郁,有时候也想着,彻彻底底地发泄一次,再不管什么束缚羁绊。

可惜,现实无奈,哪怕是大官、富商,也难以按心意去做事。

因此,在能够真正活一次的机会下,叶书根本没再遮掩任何心意,面对《降龙伏虎》送上门的任务奖励,依旧选择了拒绝。

叶书,想活得痛快,无拘无束的那种!

手掌轻轻一甩,九龙宝剑旋出个剑花,沾染的血液顺剑而飞,不染一丝一毫,依旧明光如新。

“真是好剑!虽说轻了点……”叶书忍不住赞叹。

九龙宝剑类似于“棠溪剑”,属于剑身硬直,但在剑尖三寸余长的部分,却是用了软铁,为这剑添了分诡奇之势。

这柄剑,已经被乾隆血祭半月有余,每天杀一个人,以血洗剑,想要七七四十九日之后,练成阴兵,驱邪避凶。

没想到,这柄剑倒是先砍了他的狗头。

尤其是叶书当众杀人,四周众人大惊失色、忧惧交加时,一股淡淡的血黄之气,从乾隆头上,涌入到这柄剑里。

叶书毫无察觉,只是顾目四望,畅意大笑。

四周众人却是瞧得分明,一个个更骇得手足发凉,颤颤巍巍,疑有鬼神。

上一次,乾隆遇刺,当值的侍卫统领,被太后杀了大半,没杀的,也重罚重刑。

现在,乾隆死了,就死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叶书当众斩首!

前一天,众人还山呼万岁,盛赞明君呢。

今天,万岁就被人宰鸡一样地杀了。

一国之君,死成这个吊样,简直闻所未闻,自己这群人,还能有个活路?

似乎是听到众人想法,叶书笑声停下,看着周围的百姓,笑骂道:“都他娘的几百年了,看热闹的性子还没变!今儿个就给你们瞧个大热闹!”

抓起地上的乾隆,叶书前行数步,奋力一丢,将其甩向旁边的一众兵卒。

众兵卒先是一愣,随即手忙脚乱地去抢。

乾隆被杀,他们这群人即使不死,也得被重罚,若是能得了“抢回龙尸”,不对,是“抢回龙体”的功劳,想必也能免除些刑罚。

在清朝当官,这点小心思是必须的,不然哪天就得罪了旗人大爷,被砍了脑袋。

场面一时混乱。

叶书手擎九龙宝剑,趁着空当就往外冲。

有抢乾隆无头尸体的,也有想上来抓叶书的,更有百姓奔跑,推推搡搡的,场面混乱至极。

叶书仗着九龙宝剑锋利,乱砍乱杀,一时竟让他冲出了包围。

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却是很正常。

入关没多久,昔日凶蛮的八旗军马,就已经烂得不像话,到了乾隆年间,更是文恬武嬉,平日里欺负欺负百姓、勒索勒索商贩还可以,还有几个能上战场的?

也有那“苏格敏额”一般的侍卫,平日里练武不辍。

但即使练兵千日,在没经历过战阵前,也只是新兵一个。

此时的叶书,近身将乾隆斩首,身上被血沾染了一身,腰悬乾隆死不瞑目的人头,手持宝剑,肆意开杀,凶威赫赫。

只这副形象,就吓得人手软腿软了。

即使好不容易积攒的一点胆气,在靠近叶书身前时,被叶书身上散发的血腥臊热气息一冲,也是脑子发涨,十成的功夫,五成都发挥不出来。

就像是一头老虎,闯到了人群之中。

一群人齐心协力,当然能轻松杀了老虎,但现实却总是老虎大肆屠戮之后,扬长而去。

更别提叶书仗着剑利,每一剑过去,就是血花挥洒,但凡是怕死的,哪个愿意当炮灰?

杀出重围,叶书哈哈一笑,一脚把地上一个皇家侍卫踢到一边。

手掌一翻,九龙宝剑已经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是左手一个点燃的短香,右手拇、食两指,掐着一个开门炮的捻子。

香,是他先前客栈出发前,点好预备的。

香与火药捻子一接触,登时燃起一阵火花,叶书触电般地急甩而去,将开门炮扔进了兵卒中。

跑!

二话不说,叶书转身就跑,他是知道这玩意威力的。

一手拿香,一手拿炮,这样的放炮手法,是熊孩子的专属技能,危险很大,被家长看到了,肯定会一顿胖揍。

但依旧有无数的熊孩子,乐此不疲。

为什么?

因为……

“呯!!!!!!!!”

突然爆炸的巨响,覆灭一切嘈杂声音,震在耳朵里,让人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般的威力,毫不怜惜地席卷周围。

瞬间,三条腿在这声巨响之下,冒出了大片的血花,爆炸当中的人,只觉得倾刻间天倾地动,地震一般地错觉一片。

剧烈的爆炸声,已经伤害到他们的耳膜,耳朵让人掌握平衡,此时自然歪歪倒倒,甚至被惊了魂,疯疯颠颠。

更有那难得冷静的侍卫,正拿箭瞄叶书呢,被这一声巨响,惊得箭射到了天上,再也冷静不下来。

更别提那十几匹马,被炸得疯狂乱跑,撞得旁边士卒奴仰猪翻,光这么一下踩死的,就有三个。

“这炮放得痛快”!

叶书舒服万分,自小到大,顶多也就炸炸牛粪,哪曾放过这么爽的炮?!

“抓住他!抓住那个刺客!抓住他我等才有活路!”

就在这时,和坤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先是和坤喊,随即就是他的护卫一起喊,就像是一线光出现在黑暗中,将周围慌乱无度的众人,注意力集中了起来。

一群士卒顿时就齐呼起来,“先抓刺客”的声音中,一群人齐齐冲向叶书跑走的方向。

话音未落,叶书跑过的墙角,又是一个开门炮丢了过来。

“呯!!!!”

这一炮威力就小了,众人见它飞出,见了鬼般地躲避开来,虽然同样被吓个半死,但却没有了伤亡。

就这样,叶书边杀边逃,借着四通八达的小巷子,一时却是打得有声有色,手上箭弦连震,一支支箭射在追杀的士卒身上。

“平日里练熟的弓术,真打起来,十箭都射不中一箭!”

叶书也不急,边走边攻,竟是把身后众士卒,当成了活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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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无辜?

“真正打架、拼杀时,体力消耗确实大的惊人……”

叶书忍不住叹息。

他平日里,与网友组队偷猫,怀里抱只大橘猫,胳膊再夹上两只小奶猫,百米冲刺都不带喘气的,跑远后还能直接撸猫吸猫铲屎一条龙,体力堪称一流。

前两次从《还珠格格》出去,叶书更是着重锻炼,不仅吃了两枚“白驼壮骨丸”,时不时还爬城郊山上练箭术,一口气跑个两里地,都是寻常。

可是在这众兵卒的追杀下,明明也没走几步路,明明也没射几回箭,硬是心跳加快,全身都有些脱力的样子。

他甚至已经吃了枚“白驼壮骨丸”。

这药是用来壮骨养身的,虽说药效发作时,会全身发痒,但也有振奋精神,略微兴奋、增强体力的作用。

嗯?

听起来,似乎还能用作别的用途……

奋力拉弓,时不时还要持剑砍杀。

打到这个份上,什么技巧、战机,已经消失不踪,双方全凭一股气势撑着。

叶书虽然凶狠,但在一些兵卒眼里,狠不过朝庭的报复,他们宁愿死在叶书手里,也不想和乾隆一块殉葬。

在这个年代,有些东西,比死更可怕!

叶书原本,是想借着四通八达的小巷子,引诱、分流追击的敌人,同时用实战锤炼一下自己的箭术,没想到连一里地都没跑远,就被那些兵卒追杀到了。

也是,自己是为了兴奋而跑,那些兵卒,却是为了活命,再加上有和坤统一指挥,叶书的处境已经变得极为恶劣。

“呼!算了,不跑了!”

双臂微微颤抖,手指更是被箭尾摩擦得生疼,叶书大声喊了一声,见后面兵卒也一个个松了口气,就顺势在旁边的小矮墙上一翻,翻进了院子里。

一声丫环尖叫,叶书有些意外。

许是平日里走得勤了,脚上不自觉地就来到了秦府后院,那一声尖叫,正是丫环清源。

此时,院子里依旧血痕一片,福尔康的身体,还伏在血泊之中,秦府上下,没人敢动。

秦梦云此时,正呆呆地坐在院里石凳上,双眼无光。

看到叶书的身影,她的眼中,才闪现出一股子痛恨至极、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的恨意!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做!你们这些反清复明的,为什么就是这样非得杀人!你们自称大义,为什么就不顾我们百姓死活,就不能过安生日子?就非得害得我家,家破人亡!”秦梦云指着叶书痛骂道。

越骂,越是情绪激动。

上一刻,她还沉浸在“睡龙”的精神快感之中,有种全天下,都在自己身下俯首的感觉。

自己姿色、才华,那都是东昌城中有名,行房时又刻意逢迎,装作第一次,偏又极为贴心地舒适,在秦梦云看来,乾隆的反应,无疑是对自己极喜爱的。

眼瞧着,自己就要得到皇上宠爱,甚至有可能被接到紫禁城,当上皇贵妃,声名传于天下,不只是自己,也让整个家族,登上人生巅峰。

从今以后,连常常痛骂自己的父亲,都要以此为荣,见了自己,都得以奴才礼,喊自己一声“贵妃娘娘”!

更别提手下奴才百千,说不定,连那个当初睡了自己的书生,都要听到自己的名字,后悔痛哭!

这是何等地荣耀?!

可这一切,偏偏被叶书突然打碎!

就在自己完成最后一步,等着皇上给自己承诺的时候,叶书来了!

毁了这一切,毁了自己,也毁了自己的家!

拌成大内侍卫骗自己,那也罢了,可你为什么要毁掉自己的幸福与未来?!

自己的“主子”梦,为什么就突然破灭了?!

皇上在自己的闺房外遇刺,自己还不被朝庭株连无辜?

听见这声声斥骂,叶书撇了撇嘴,一屁股倚在假山边休息,一边笑道:“所以我就很奇怪,一个个奴性都这么重的吗?

未来要杀你们的,明明是野猪皮的子孙,你不恨爱新觉罗,怎么恨起我来了?

你千里送*,想一步登天,你随意。

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想杀乾隆,那便杀了,难道还得顾及你们这些跪舔乾隆的‘夏雨荷’?”

毫无心理负担。

叶书知道,自己宰了乾隆,这件事余波极大。

以满清的性子,估计这整个东昌城的百姓,都要跟着遭殃,甚至可能是报复性地屠城。

哪怕旗人大爷真的“爱民如子”,不大肆屠戮,这一场动荡之下,也势必会有“无辜”百姓遭殃。

但这又怎么样?

大清朝到了乾隆一朝,已经有了一种“粪坑盛世”的气象,再过不到一百年,大英帝国的大炮,就要架到慈禧脸上轰了。

乾隆是皇帝,杀了后会天下震荡,不知死多少无辜。

可这又能怎么样?

就如《铁齿铜牙纪晓岚》里说的那样,大清朝这个粪坑,只要你不当那个搅屎棍,哪怕烂到骨子里,也闻不着臭。

如果叶书是这个时代的人,那看到许多无辜,因自己而死,或许是愧疚。

但叶书是后人,出生于那个超级大国,作为当世唯二大国的国人,习惯了站着走路的灵魂,又哪里忍受得住剃成猪尾巴,跪着当奴才的“康乾盛世”!

在叶书这个后人看来,这数百年的野猪统治,中间若有些波澜震荡,反倒好过那阴喑无光,没有一丝动静!

你想跪舔野猪佩琪,还想着爸爸杀猪时,还顾及着你这个主动被猪拱的人?

爸爸又不是The Shy。

你也不是洛天依。

凭什么对你那么暖!

叶书也是平头百姓一个,若是其他秦末汉初、隋末唐初的时候,真做事,也会顾及着不波及百姓。

可这野猪统治的年代,还有什么好考虑的?。

说句难听的,如果这是朱元璋当朝的明初,自己以同样手段杀了皇子,那个被清朝黑成狗的朱元璋,也不会滥杀百姓泄愤,甚至就连秦梦云一家,都有极大可能,只是惩诫了事。

说到底,还是满清不拿百姓当人看。

鞑子滥杀无辜后,反倒来骂叶书不顾大局,害的百姓惨死?

对此,叶书也只能笑骂上一句:

“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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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结束

狗当久了,都忘记当人是什么感觉了。

在当惯了奴才的清朝,叶书没什么好解释的。

按那些顺民的想法,最好大家都安安生生地当奴才,别搞事,让旗人老爷继续潇洒快活地江山稳固。

反正该杀该屠的,主子们都屠杀过了,自己只要跪着当奴才,就能安稳一生。

那些搞事情的,就是不知足,害得自己都没法安生过日子!

至于说一百年后,自古便是世界霸主的华夏文明,如何被诸国欺辱,踩在脸上、踢断骨头,直到叶书所在的2018年,都依旧有无数洋奴膝盖弯着,这些大清顺民是不会在乎的。

叶书大口喘着粗气,手悬到头上,凭空便出现一个粗瓷茶壶,毫不在意地浇在自己的脸上头上,贪婪地大口灌了口水,这才缓过气来,精神一振。

有士卒跟得快,一同翻进院里,见叶书显现了这手“妖法”,顿时就吓了一跳,一时也不敢上前,只是团团围着。

片刻功夫,和坤、纪晓岚也是跑了过来,听到士卒汇报,咬了咬牙,还是挥手示意围杀。

“莫伤了皇上的……龙首!”纪晓岚急忙道。

却是乾隆的脑袋,还悬在叶书腰间,随着叶书走动而晃晃荡荡,极是凄惨。

叶书瞧了瞧纪晓岚,左手将乾隆头颅取下。

周围士卒一瞧,前行脚步不由放下。

杀叶书,当然是将功赎罪,可野猪头是何等地高贵,若是自己攻击时,不小时砍了一刀在乾隆头上,甚至是踢了乾隆脑袋一脚,那可就是大不敬,砍头妥妥的。

很麻烦啊!

叶书看出了他们的顾虑,微微一笑。

自己是何等贴心的蓝孩纸,相亲对象来个大姨妈,自己都能催对方喝热水十几次,又哪里会让这些士卒为难呢?

将乾隆脑袋放在假山上,右手九龙宝剑,唰唰两剑,就把乾隆头上那小块猪尾巴刮得精光,变成一个锃光瓦亮的光头。

叶书揪着乾隆耳朵,哈哈一笑: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左手松开,飞踢一脚,把这秃头踢向纪晓岚:“铁齿铜牙?《四库全书》?哈哈,纪晓岚,你就是个汉贼!”

“呯!”

一声踢响,圆滚滚的脑袋,对准了纪晓岚。

可惜,叶书的球技,比国足还臭,一个用力,却是直接将乾隆脑袋踢出了院墙,甚是尴尬。

脑上一窘,叶书就往旁边假山凹处一缩,整个人便离开了这个剧情世界。

自始至终,都没再瞧旁边的秦梦云一眼。

……

不止是叶书,在场所有人,和坤、众士卒,俱都没瞧这个自恃姿色一流的“皇贵妃”。

哪怕她与乾隆睡过。

与乾隆睡过后,秦梦云曾兴奋无比,自觉身份已经不同,自己父亲苦苦巴结而不可得的大官和坤,这么个清朝军机大臣,在她眼中,都已经成了自己的“奴才”。

可是,幻想中的“主子”身份,完全没有出现,周围人的目光,完全都无视了自己。

纪晓岚瞧了她一眼,却是恨恨地骂了一句:“微颜寡色,也能祸国殃民!”

秦梦云愣住了,恍然间,才想起夏雨荷的下场。

“原来,自始至终,我都只是一个玩物……”

如秦梦云一般发呆的,在场有许多,多是京营普通士卒,以及东昌城的兵卒。

和坤却是反应得快,眼里闪现一股寒芒,一边令人收拾乾隆残尸,一边率领京营士卒回营。

乾隆历史上数次下江南,每次出行,都有数千人之多,排场很大,极其损耗国力。

往次,这些人马除了堆排场,就没有什么用处。

这一次,却是派上了用途。

一回到京营,和坤就暗中聚集众将,毫不留情地分布任务:

“尔等名依军令,围住东昌城,一个人也不许放走!今天发生的事情,也绝不容许外人知晓!”

屠城!

尽管众将心里都有了预期,但此时一听,还是心里一阵热血冲头。

“喳!”

正商议间,却见大营布帘猛地被掀开,纪晓岚铁青着脸冲了进来:“和坤!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和坤脸上露出一抹讥笑,挥手示意众将离开,冷笑道:“万岁爷龙驭归天,东昌城百姓隐藏凶手,万死难赎其罪,若不杀他们,任由他们散布谣言,我大清朝岂不是颜面扫地?!”

“可那是数万无辜的性命啊!”纪晓岚苦苦哀求,“事关重大,一切事宜,还要将消息发回京城,由老佛爷、五阿哥定夺!”

纪晓岚只能拖延时间,他觉得,只要将消息发回京里,老佛爷有妇人之仁,五阿哥例来宽宏,东昌城百姓,必然能有一线生机。

和坤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低沉:“你当我和坤是好杀之人么?我是奴才,我自作主张,无非是不想让主子为难。

你与其可怜东昌城百姓,不如多想想自己。

这一次,咱哥儿俩铸下大错,护驾不利,回到京城,能不能捡回脑袋都难说!

我是军机大臣,你总编撰《四库全书》,咱哥儿俩堪称大清朝的文武两柱。

可万岁爷驾崩了啊!

我杀这东昌城百姓,也是为了咱们俩的脑袋啊老纪!”

半日后,东昌府一片火光,一如百余年前的嘉兴、扬州……

只留下城头上,纪晓岚瘫倒在地的痛哭模样。

……

一个月后,京城大牢。

和坤有些意外,一边抓自己囚服里的虱子,一边问道:“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老纪你辞了《四库全书》总编撰官的职务,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再写书了,今儿这是写什么呢?”

纪晓岚笔下不停,笑道:“想写部志怪小说集《阅微草堂笔记》,刚写了个听过的故事,和二,你给点评点评?”

“讲故事?哈哈,老纪你说来听听。”

“牛犊马驹,或生鳞角,蛟龙之所合,非真麟也。妇女露寝,为所合者亦有之。

惟外舅马氏家,一佃户年近六旬,独行遇雨,雷电晦冥,有龙探爪按其笠。

以为当受天诛,悸而踣,觉龙碎裂其裤,以为褫衣而后施刑也,不意龙捩转其背,据地淫之。稍转侧缩避,辄怒吼,磨牙其顶。

惧为吞噬,伏不敢动。

移一二刻,始霹雳一声去。呻吟塍上,腥涎满身。

幸其子持蓑来迎,乃负以返。初尚讳匿,既而创甚,求医药,始道其实。

耘苗之候,馌妇众矣,乃狎一男子,牧竖亦众矣,乃狎一衰翁。此亦不可以理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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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收获统计

“行了行了,老纪,别吊书袋了,说清楚点,到底什么意思!”

纪晓岚文言刚说一半,和坤就忍不住嚷嚷他,经典古言他明白,可这自创的古文,平日里谁聊天会这么讲?

纪晓岚却不理他,将自己写于纸上的故事,认真读了一遍。

和坤耐着性子听到最后,才笑道:“这大致说的是,一条龙把一个老头给祸祸了?哈哈,老纪,不是我说你,风流才子,还真是放荡不羁啊!来来来,好好解释解释,这故事好玩……”

“那我就跟和二你讲讲。”

纪晓岚脸上带着股莫名的笑意:“马驹、牛犊子,有时会长鳞角,有人说这是和蛟龙类结合的产物。

妇女在外露宿,而与这些物种交合的事情也发生过。

我舅舅马氏家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佃户,独自走路的时候碰上了雷雨天,雷雨交加乌云密布,突然有一条龙伸着爪子按在他的斗笠上。

这个佃户以为要被天诛,害怕得跌倒了。

感觉到这条龙撕碎了他的裤子,他还以为要扒光衣服再加以处罚。

没想到,龙翻过他的身子,把他给捅上了!

稍微躲避一下,这条龙就大吼大叫,牙齿在他头上摩擦。

佃户害怕被龙给吃了,动也不敢动,直到过了一二刻钟,这条龙才打了霹雳走了。

只留下这个老佃户在田埂上呻、吟,身上都是龙腥臭的涎水,好在他儿子给他送蓑衣,才把他背回家。

一开始还瞒着大家,但是后来伤口越来越重,找大夫看才把事情说了出来。

我就奇怪了,插秧时节,妇女也很多,为什么就猥亵一个男人呢?年轻的牧童也很多,为什么又捅上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呢?真是让人想不通啊!”

说到最后,纪晓岚摇头晃脑,一脸茫然之色,仿佛真的为这事而苦恼。

旁边的和坤,已经目瞪口呆了,良久才大喘气地笑出声来,指着纪晓岚,手指颤个不停,狂笑道:“一个老头子,大晚上走路,被条孽龙给糟践了?哈哈,哈哈,老纪,你这人!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和坤实在无法忍住笑,两个人倒霉到这种境地,都不确定能不能活下来了,纪晓岚竟还在想着这么不着调的故事,自己除了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

纪晓岚也笑了。

长长地叹息了一声,道:

“是啊!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被头孽龙糟蹋了,还留下一身的污秽不堪!

他想遮掩,想尽了办法遮掩,可这创伤之痛,又哪里遮掩得住呢?

我只是不明白,这孽龙神通广大,有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小媳妇儿不去糟蹋,怎么偏就看上了这个糟老头子呢?

就算它品味奇特,也有那年青好看的牧童,它……

怎么偏就盯上了这个糟老头子呢……”

和坤笑得脖子疼:“纪晓岚啊纪晓岚,你可赶紧把这个什么《阅微草堂笔记》写出来吧!太好笑了,太好笑了……”

声音渐微,和坤不是笨人,看出了文中隐意。

沉默了一会,和坤却又像完全没看出一样,复又大笑了起来:“太可笑了!

太可笑了!

龙,

糟老头子,

哈哈,哈哈,不行,我要笑死了……”

纪晓岚复又提笔,继续写着故事:“是啊,太可笑了……”

……

“一头龙,攻了个老头?确实可笑!”

叶书放下手里的《阅微草堂笔记》,摇了摇头。

剧情世界里一场大战,叶书情绪剧烈波动,哪怕回到了现实,内心依旧沉浸在先前的经历中,无法恢复。

由是此故,叶书干脆也没再管什么收获统计,直接就寻了个书店,买了本《阅微草堂笔记》看。

真实见过了纪晓岚,接触虽少,叶书却发现,其身上确实有股子文人的气质,不像那种无底线的舔清狗。

可为什么,他又修《四库全书》,黑明粉清呢?

历史上,这个“大清第一才子”,编完《四库全书》后,似乎就没有再做什么事情,只是写了部《阅微草堂笔记》。

这名字听着高大上,实际上就是个故事集,和聊斋差不多,里面尽是类似于“龙推老汉”的故事,怪诞可笑。

想了一会,也想不明白。

叶书摇了摇头,笑了笑,也不再多想。

静静看这么一会书,叶书心情终于平复了。

回想了下先前现实生活,感觉到因为身体变化的缘故,越来越不适应现实,先前的叶书,就将自己全部的声望消耗,把空间戒指升级到LV3,获得了4立方米的储物空间,并且大肆采购弓弩、衣食。

戒指里,甚至还藏着辆,从“前同事卢伟”那偷来的电瓶车。

只可惜,在剧情世界里,取出的物品受到严格限制,叶书就没能在古代大街上,骑着电瓶车,疯狂飙车了。

不过,因为完成了目前《斥责狗皇帝》的任务,叶书也获得了一次信息咨询机会。

“如何才能完整地,取出空间戒指里的物品?”

“由于各剧情世界时代、资源不同,超出当前剧情世界的物品,将被限制取出,不过如果以达到‘地阶’后拥有的真气,完全冲刷储藏的物品,将能完整取出此物品。”

叶书听出来了,需要真气!

再看看自己的状态:

“宿主:叶书。

拥有声望:1013

拥有粉丝数:5。(广仁、欧阳克、广信、伏虎罗汉、广智。)

拥有:白驼壮骨丸*3,檀香*9,养神丹*5,春情散、雄黄粉、清心草粉之类杂药若干。

九龙宝剑(人阶中品):乾隆皇帝所制,由于斩杀乾隆,拥有些微清末龙气,对于阴魂妖邪,有一定辟邪作用。

空间戒指:LV3,4立方米储物空间。

驭蛇术LV1: 27/100。

一气逍遥:特殊技能,无级别。

箭术(人阶下品):源自狩猎、战场上改进的箭术,拥有特殊箭技‘一箭双雕’。

财气(无品阶):由于长期看管寺财,广智拥有了观望财气的本事,并把这项技能传授给你。

蓝色宝箱一个:完成《斥责狗皇帝》所得。

目前可开启剧情世界:《还珠格格》、《狂蟒之灾1》、《少林寺》。”

PS:《阅微草堂笔记》里,确实有这么一个故事。

写这种状态汇总,少冲还是第一次,有疏漏的地方,大家指正,觉得哪里写得不好的,也欢迎书评、本章说回复,少冲会时不时地去看,谢谢大家。

另外,感谢不灭殇魂再一次的100打赏。谢谢。

今天停电了,晚点更新

早上停的电,虽然白天没上班,但也没法码字,晚上说八点半来电上班,少冲尽量来电后更新出来,电脑里有半章稿子。

也是少冲昨晚松懈了,困了,就想着今天中午码完上传,结果就这样坑了,好几次都是这样。

不过大家安心,剧情都想好了,顶多明天两张都是晚上更新,大家理解一下

《武侠直播》今天停电了,晚点更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8章 《狂翻的咸鱼2》

状态栏里,多出了许多新玩意。

首先,就是自己完成了《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得到了他箭术精华中的“一箭双雕”。

只不过,与其说是绝招,倒不如说是对箭术的一种理解,更多的作用,是增加箭术方面的底蕴。

这方面,不用叶书操心,慢慢熟悉就是。

……

其次,就是物品栏里,自己新获得的《养神丹》。

这是自己直播时,欧阳克新打赏的一种小药丸。

“养神丹:人阶下品。

白驼山秘制丹药,服用后可温养‘心神’。”

很简单的效果介绍,叶书想了想,这玩意和静心养神的“檀香”,倒是可以配合使用。

只不过……

“心神”?

意思我明白,可这有什么用处?

……

再其次,就是九龙宝剑、《一气逍遥》。

九龙宝剑中,多了一丝斩杀乾隆获得的龙气,算是意外之喜,但目前对于叶书来说,没什么用处,倒是其锋利度,值得一提,可以作为叶书目前的近战兵器。

自己,需要学习一下剑术了。

而《一气逍遥》,就是《还珠格格》里,那些人飞来飞去的轻功。

深吸一口灵气,运转周身,使自己身轻如燕,短时间里能飞纵腾挪,是一门极实用的功夫。

不过这个轻功,自己现在没法练。

自己刚试了,现实里根本没“灵气”可吸,自己回归时,难受得就像是坐了30个小时的春运火车,差点没难受死。

看来,需要在剧情世界练习了。

……

再就是新增加的粉丝“广智”,以及他所打赏的技能《财气》。

广智:“善哉善哉!施主好威风!无数蛮子仰望敬畏,当真是‘人上之人’!”

“广智打赏了你《财气》秘籍!”

“广智关注了你!”

这是叶书翻看历史消息时,直播系统所存留的信息记录,回想了下,就是自己最后在秦家后院里,威慑得四周人不敢近,就在这时,这个叫“广智”的和尚,关注了自己。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粉丝,来自“观音禅院”了。

其所打赏的技能,也很有意思。

“财气:无等级。

可消耗些微心神,观察到周围一定范围内的钱财财气。”

叶书好奇中,使用了下。

外面的世界有遮挡看不到,同租的房子里,陆娇那屋显得淡影绰绰,叶书心有所感,知道陆娇屋子里,有着一两千的现金。

再把目光转向旁边的刘少冲屋,只见其如风中的小火苗,一小团透明苍白几块硬币影子,不住地颤动,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嗯,不用解释,穷B一个!

《财气》这技能似乎很有用,毕竟能看到真钱,但一时也没什么用处。

但叶书心里,却已经有了点使用的灵感。

……

重中之重,就是叶书获得的《驭蛇术》了。

这门源自白驼山庄的功夫,其实算不得多么珍惜。

毕竟,现实里就有种种驱蛇的办法,在这个年代,只要肯花钱和时间,南洋有一大堆的“蛇王”愿意教。

不过,这已经是叶书目前最重要的收获。

下一个剧情世界《狂蟒之灾1》,其BOSS是一条大黑蟒,在此之前的剧情场景,危险却是多以蛇虫为主。

有了《驭蛇术》,叶书就有了底气。

“《骚蛇术》,人阶下品,LV1:27/100!”

叶书想了想,干脆使用声望,提升其境界。

“消耗73点声望,《驭蛇术》熟练度达到要求,等级提升。”

“《驭蛇术》,人阶下品,LV2:0/200。”

脑海里,瞬间涌现出一股信息来,就像《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那样。

普通的引蛇、驱蛇、养蛇、驯蛇,蛇药制作、蛇笛吹奏……

声望带来的好处,一瞬间显现出来,让叶书省下了大笔时间。

也不迟疑,继续升级!

“消耗200点声望,《驭蛇术》熟练度达到要求,等级提升。”

“《驭蛇术》,人阶下品,LV3:0/300。”

升级!

“消耗300点声望,《驭蛇术》熟练度达到极限,等级无法提升。”

“《驭蛇术》,人阶下品,LV3:300/300。”

房间里,叶书闭目养神了好一会,才长长舒了口气,眼中一片明亮。

“根据其中的信息,普通的蛇类驭使极限,便是《驭蛇术》的人阶下品LV3,也略微能驱使那些生存于灵气世界的蛇类。

但真要如臂驱使,还需要更高一层的功夫,比如说白驼山庄的《白驼驭蛇术》。

像《射雕》之类的武侠世界中,其中就有那种受到灵气滋养的灵蛇,普通《驭蛇术》对它们效果有限。

更别提《神雕》世界中,杨过吃的那种异蛇,以及武侠小说中,守护天灵地宝的那些灵蛇,,俱都是更高级的存在,达到‘人阶上品’的程度……

《狂蟒之灾1》里的那个BOSS蛇,应该也是属于最顶尖人阶上品的那种吧……”

叶书想了许多,突然感觉仅凭《驭蛇术》,自己似乎也并不安全。

先前他的打算,是接下《狂翻的咸鱼》任务后进入,危险不大。

“狂翻的咸鱼(白色)

自己究竟是不是咸鱼?这是个问题!

不想当咸鱼,就翻个身看看!

为确定自己不是咸鱼,请进入《狂蟒之灾》剧情世界,穿上一身帅气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存活三天。

任务完成后可获得100直播经验。

无失败惩罚。”

不用进入雨林,在人群里生活三天。

但之前《降龙伏虎》的任务被自己拒绝,请佛容易送佛难,这个任务,也有点惩罚性质地升了级。

“狂翻的咸鱼2(绿色),必选!

自己究竟是不是咸鱼?这是个问题!

不想当咸鱼,就翻个身看看!

为确定自己不是咸鱼,请进入《狂蟒之灾》剧情世界,穿上一身帅气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存活三天。

杀人人杀,冤冤相报何时了?

在这个刚刚经历一场血腥屠杀的小城,存活三天,感受那种被人残杀的痛苦。

每存活一天,可获得100声望,存活三天后,可累计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无失败惩罚。”

看着这个《狂翻的咸鱼2》,叶书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PS:终于赶上班前码出来了,感谢古代文化、不灭殇魂的打赏

第29章 凡人三境

任务榜上,刷新的三个任务,从高到低,依旧是蓝色、绿色、白色。

现在,就因为自己拒绝了《降龙伏虎》任务,白色的咸鱼,翻身成了绿色的咸鱼,单只从颜色的变化中,就显示了其凶险。

毕竟,当咸鱼已经很痛苦了,再变成绿色的,人还活不活了?

什么叫刚刚发生一场屠杀?

什么叫杀人人杀,体验被人追杀的感觉?

面对清朝那群老爷兵,自己被追杀得裤子都差点掉了,若不是腰里有个乾隆脑袋挡刀,只怕屁股早就被砍成四瓣了,现在身上还擦伤一堆,青紫一片,仿佛跟十几个比利摔过跤。

《狂蟒之灾1》的时代,那群南洋蛮子正是嚣张的时候,心狠手黑。

嗯?

叶书心头一凛,那个年代,又是屠杀,难道是……

某次屠华事件?

真要这样的话,自己就更要注意了!!

叶书不敢大意,拿出纸笔,把自己想到的东西尽数写下来,顺手又点了根檀香在屋子里,淡淡的香气涌来,让叶书仿佛处于一个温泉中,精神上放松无比,异常舒服。

先前剧烈厮杀,带来的精神疲惫,慢慢弥平不说,还让叶书感觉神清气爽,五感敏锐。

……

“这倒是个好东西,还有那个《养神丹》,应该也是这种效果,危急时,倒是可以快速恢复体力精力……”

叶书边想着,边把注意力转到历史消息中的一处。

“完成《斥责狗皇帝》任务,获得新的剧情世界《少林寺》,接取任务后,可进入此剧情世界。

友情提示1:每完成一次最高等级任务,可随机获得剧情世界一个。

友情提示2:由于你的《降龙伏虎》任务失败,导致任务榜上三个任务全部完成后,方可刷新。”

看似寻常的任务失败惩罚,但叶书却看出了不一样的东西。

接受了任务,才能进入剧情世界。

完成全部三个任务,才能重新刷新任务。

那如果未来三个任务里,最后一个自己不愿意做,是不是就意味着,其他两个也就不再刷新,自己没法再进入新的剧情世界了?

自己现在的身体素质提升速度,叶书感觉顶多再经历两次剧情世界,就再也无法回归现实,那时候若是遇到这个问题,岂不是自己就只有两个选择了?

要么,捏着鼻子,违心地接受任务。

要么,呆在一个剧情事情,如同穿越一样,过一辈子?

嗯?什么?

为毛非要耍脾气,就不能老老实实接受任务?

叶书撇撇嘴,如果任务要求“体验不一样的人生,和东方不败来一腿”,自己也去做?!

怎么可能!

教主虽然长得漂亮,但人家确实有过丁丁啊!

说不定,比自己的还大……

全身一个激灵,叶书不敢再多想,希望是自己想多了,未来不会遇到这种艰难选择。

……

费了好一会功夫,叶书才在纸上,写满了自己进入《狂蟒之灾1》里,要准备、注意的东西,愉悦地伸了个懒腰。

下面,就该进行喜闻乐见的开宝箱环节了!

蓝色宝箱!

完成《斥责狗皇帝》所获得的奖励,1000声望已经被自己花了大半提升《驭蛇术》,还余440声望。

另一个奖励,就是蓝色宝箱一枚了!

绿色宝箱,给自己开出了可升级的空间戒指,极为实用。

更高一级的蓝色箱子,又能开出什么好东西?!

搓了搓手,叶书从抽屉里拿出三根普通信香,对着桌上卢姥爷的照片拜了拜:“卢来伟祖在上,给我来个锁头挂吧!如果能让我用弓箭29杀,我绝对马上去斗鱼给你办卡!”

“呵啊,啐!”

叶书对着神像前面的垃圾筒,用力吐了口痰,这才底气满满地打开宝箱。

“恭喜你,获得武道奇书《侠道追溯》(残)。!”

“《侠道追溯》(残),人阶。

霹雳武林三大宝典之一,作者不详,记载着‘人、地、天’武道三阶段基础修行信息。

人阶《侠道追溯》,记载着‘凡人三境’武道修行信息。

地阶《侠道追溯》,记载着‘气道三境’武道修行信息。

天阶《侠道追溯》,记载着‘神道三境’武道修行信息,并记载着本书唯一一门武学:点物寄气。

宝典与宿主匹配中……”

宝箱光华散去,留在手上的,只有一本散发着淡青色的玉牌。

说是玉牌实物,但拿在手中不过两秒,就如水般融入到叶书掌心,只留下一块指甲大小的淡青印记。

叶书心底,也出现了这本书的详细信息。

“《侠道追溯》人阶篇,已认主。

武海虽然浩瀚,先天虽然难得,但也俱是由凡人练就,无论是心、体、气、术、势,俱有基础可循。

凡人练武,先修‘凡人三境’,温养精、神、气,进入地阶,便开启真气一道。

地阶开启真气,又有气道三境,度过后,便可入先天境界。

先天境界,又分‘神道三境’,到达此境,便可称神做仙。”

一开篇,叶书便被里面的内容深沉吸引。

《侠道追溯》里,开篇就讲了武学境界的“人、地、天”三境划分,正与叶书拥有的各项物品境界相符。

九龙宝剑、驭蛇术,俱都是人阶下品。

一气逍遥,则是人阶中品。

可以说,即使《侠道追溯》没有任何其他作用,单只是开头讲的这些境界划分,就让叶书看到了前行道路,不再迷茫。

“各层境界之间,并无明显高下之别,唯一不同处,不过是修行内容不同。

如‘凡人三境’,依次修的是‘精、神、气’三途。

凡人修武,先须强身,使自身精力充沛。

精力充沛,冥冥中自然神意完足,精神勃发。

精养身,神养魂,精神完足后,多余精、神,自然养出中丹田一缕元气。

元气是武者之本、真气之源,待到元气积累雄厚,可引外界灵气入体,炼化为自身真气,拥有真气,便是进入地阶……”

叶书细细揣摩,越读越是欢喜。

《侠道追溯》是件宝物,不仅介绍了前行之路,认主后还为叶书展示了自己目前的境界信息。

PS:感谢七绫若晓的1000,白夜玄冰的100打赏。

第30章 捡钱捡到手抽筋

《侠道追溯》扉页。

“《侠道追溯》(残),已认主叶书,宿主目前等级:人阶一级。

精量:LV1:36/100,可通过服用补充气血、强身壮骨的药材,以及强健体魄提升,目前拥有‘白驼壮骨丸’可供使用。

神量:LV1:12/100,可通过温心养神、滋养魂意的物品提升,目前拥有‘养神丹’、‘檀香’可供使用。

气量:LV1:0/100。无。”

叶书好悬一口血喷出来:“什么叫‘精量’?!!妈个鸡,这破数据,是说我是个‘没肚量、没脑子的精虫’?”

手掌上的青印,随着心念转动,就能重新化为《侠道追溯》书册,供叶书随时翻阅,里面对于境界的种种讲述,每次看起,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就像现在,虽然叶书很想撸了这本书,但也不得不说,这数据确实真实。

一个普通人,最明显素质差异,由高到低,就是身体、精身、元气。

男人,身体强壮与否,说到底就是肾,就是肾水,也勉强称之为“精量”。

叶书服用了几枚白驼壮骨丸,骨骼强健,相应地提升了身体素质,气血旺了,精气也壮。

因此,“精量”达到了36/100,

“神量”,自己只不过刚用了根檀香,效果提升不大,仗着青年人精神旺盛,这才拥有12/100。

“气量”就更不用说了,这种明显是人阶后期才有的能力,目前完全就是个0。

精、气、神,这三者的提升,将会是自己未来很长时间内,努力的中心。

……

终于将这些天的收获理清,一柱檀香也燃到了尽头,眼看已经是下午四五点,叶书也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为了采购,叶书需要大量的钱。

《还珠格格》剧情世界,叶书收获了几百两的打赏银子,逮着乾隆后,还从他身上撸了块玉。

只是,这玉一拿到现实世界,就灰垢一片,眼瞧着是卖不出什么钱了。

几百两打赏的银子,拿出来光亮如新,倒是能堪一用,不过兑换起来,也是个不小的麻烦。

叶书有更好的方法。

财气(无品阶):由于长期看管寺财,广智拥有了观望财气的本事,并把这项技能传授给你。

这是抓着乾隆,在众士卒围杀里,自己威风堂堂时,广智打赏自己的技能。

叶书走出屋子,来到街上,消耗心神发动这个技能后,眼中已经多了许多信息。

最显眼的,是街头ATM机,上面一片红光,显示了里面的钞票数值不菲。

其他方面,就是街上的各个店面。

至于行人,基本上光溜溜一片,毕竟现在都用手机支付,没几个带现金的。

叶书寻了个视野开阔地带,张目望去,整个城市,顿时又是不同。

相隔不远的几个银行里,尤其是城中心的那家商业银行,红光腾腾,亮瞎狗眼。

其他那些金饰行、珠玉行,也是盈白一片,富贵逼人。

叶书排除这些,将自己脑海的信息,与眼前“望气”得来的结果比较,最终发现了三个可疑目标,一一探查。

第一个,是老街一家金行,里面有许多现金。

第二个,是市政的一栋楼。

这两个太烧手,叶书直接放弃。

第三个可疑目标,位于城边一处河景普通别墅,叶书一探查就笑了:这不是前段时间,电视里出现的那位,自己大学时期的“老校长”吗?

老校长据说教书育人了一辈子,两袖清风,平日里上下班开的车,都不到20万的那种。

这是市里的名人,整个人清瘦萧索,没有一点捞黑钱的猥琐奸滑气质。

叶书上学时,老校长开校会时,还整天号召、鼓励大家,口号喊得震天响,听得叶书睡觉都数次被惊醒。

表面上,似乎是股文坛清流。

但为毛,你家的别墅里,红气腾腾,比市里普通的小银行,现金还要多?

这不就把叶书招来了嘛!

叶书甚至不用仔细打探里面的情报,不久前,市里的文化圈,还为老校长写了文章。

“老校长生活简朴,爱人离逝后甚至没有再婚,连保姆都没有请一个,他曾说过:‘……’

老校长教了一辈子书,临老一个人清净地生活,清隽之气,真是令人向往……”

清隽好啊!

叶书就喜欢清隽的。

冬日里,天黑得早,叶书乘着夜色,深吸一口气,稍一翻身,就翻进了别墅院中。

他甚至都没蒙面之类的遮掩。

如今的叶书,身体素质已经大异常人,这种普通的小别墅,根本挡不了他。

今天运气似乎不错,老校长竟然还没在家!

叶书直接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书架跟前,细细翻找了一下,就打开了书架根部,用来束缚书架的铁勾。

打开铁勾,这个书架随意一推,就推到了一旁。

很精巧的设置。

但叶书此时,已经完全没精神关注这些了,他的眼睛,被书架后那红通通的一面“钞票墙”,彻底吸引!

是的,钞票墙!

《人民的名义》里,秦王为了大秦崛起,纠纠老秦,共赴国难,拼着老脸去贪钱,贪了2个多亿,堆成了一堵钞票墙,结果却特么全是假钞。

叶书眼前,虽然只有一个亿多点,但那可是真钞啊!

社会上,一个普通人辛苦一天,大多也就两三百块钱。

三张票。

可叶书眼前,一叠一叠的,随便一抓,就是两万两万的,往怀里一搂,就是十几二十万!

叶书好不容易弄了块金牌,也才卖了10万块。

普通人辛苦一辈子,到老可能才还起一套房子,在这里,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叠纸。

这给叶书一种极大的错觉,仿佛前半生的自己,那个辛苦几年才存下两万块钱的自己,在这堆钞票面前,就像是一个笑话一样。

“唉!这些个‘成功人士’啊!太伤我们这些祖国花朵的心了!”

叶书一声叹息,强忍着内心的悲痛与沉重,从后腰摸出个家用装衣服的手提塑料箱来,开始往里面装钱。

塑料箱很大,比普通的旅行箱还大些,一把两把的钱扔进去,跟扔无底洞似的。

才扔了一会,叶书脸上悲痛地哀叫道:

“我这过得什么日子!

捡钱捡得手都酸了!

谁来帮帮我啊……”

PS:感谢书友140515113558414的500打赏

第31章 大美人,小奶狗

老校长的别墅,类似于农村自建的楼房,当初是为了“一身清名”,再加上其他想法,因此有些偏远,交通也一般。

城市的别墅群,设施就高档许多了。

不止有高尔夫这种“身份运动”的球场,甚至还有跑马场。

近些年来,国内的有钱人玩名车玩腻了,曾兴起过一股“玩马”之风,因为这个缘故,北俄甚至还卖给国内100多匹汗血宝马。

一匹银白色的汗血马,此时正在马场缓步奔跑,身高体健,性情温驯,这是汗血马的特征。

“行行行!小马你的超市开业礼,我一定去!呵呵,小马你放心吧,雪仙和你,都是我的学生,雪仙在学校评职称的事,这次我一定帮忙!”老校长一脸矜持,听到怀里手机响,脸色猛地一变,“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你们先聊……”

听见手机特殊的提示音,老校长心叫不妙。

自己那个破家,家具、彩电都是破的,送人都没人要,连着住了几年都没事,怎么今年又进贼了?

不过应该也没事,估计是个新贼,自己的钱藏那么隐秘,谁能知道?

只是,一打开自己的小米智能摄像机,老校长就惊呆了。

手机上,叶书开灯拿钱的嚣张劲,几乎要把他气得飙血。

脑海一阵眩晕,老校长连忙告辞,开着车,心急火燎地往回赶。

……

一万块的新钱,是一厘米厚,旧钱还要再厚再重点。

一百万,就已经能叠起最少一米高的“砖块”。

因此,叶书的袋子虽然看着大,但其实也装不了多少钱,再加上乱塞乱放的空间浪费,满打满算,这一包钱,也顶多有个七八百万。

叶书摇了摇头,把钱袋提上,准备离开。

只是刚一提起,那花了叶书15块钱的塑料纸手提箱,就直接被钱压得破裂开来,成叠的钱,呼啦啦散落一地。

“……”

叶书深吸一口气,抓起椅子,就将旁边的小米智能摄像机砸了。

本想过把港剧中,拿包装钱的快感,没想到工具不给力,装B装成了傻B。

再不迟疑,叶书打开空间戒指,瞬间……

戒指就装满了!

是的,戒指装满了!

4立方米的储物空间,已经被叶书用了一大半,最占地方的,还是那个电瓶车。

叶书想了想,直接给戒指升了级。

“消耗300声望,空间戒指提升到LV4。”

“空间戒指,LV4:内含8立方米空间。可消耗400声望,提升至LV5。”

辛苦赚来的声望,再一次见底,只留下一百几十。

叶书也不心疼,将眼前这一亿左右的钞票堆,瞬间装走9千万,留下可怜巴巴的一小堆钱,随意踢了一脚,便要将书架推回了原处。

“唉!只这一点零头,也够普通人攒十辈子了!真鸡儿黑!”

心里鄙视了老校长一通,正要走时,叶书却意外发现了一件东西。

那是位于钞票堆底部中心的一部摄像机,藏得严严实实,如果不是叶书踢了一脚,它还被钱堆紧紧包裹着,发现不了呢。

叶书有些意外,拿起一打开,整个人顿时就面红耳赤起来。

“不堪入目!不堪入目!”叶书双眼瞪得溜圆,“这么羞耻的东西,竟然也拍!妹的,女神梦破灭啊!”

不怪叶书大惊小怪,实在是摄像机上的妹子身份太劲爆。

小叶书两届的小师妹,兼校内知名女神:宫雪仙!

没办法,这妹子实在漂亮得紧,又会打扮,在一群不会化妆的学生妹里,简直如凤凰般引目。

没听说大学里会评校花的,但在叶书许多同学心中,宫雪仙,无疑就是校花级的人物。

原先听说,宫雪仙毕业后,不仅留校了,还与叶书班里的土豪马宏峰处了对象,引得不知多少女生羡慕。

叶书啧啧称奇:“没想到啊没想到,我长了一副吴彦祖的脸,都没睡到雪仙妹子,老校长这条老黄鳝,反倒先下了手!喵的!这照片、这姿势!咦,还有视频……”

这一通照片、视频看得,叶书差了流了鼻血,翻墙离开走到路上,都觉得有些不真实。

唉,美色误事!

这两三天里,这个照相机,肯定要影响自己鸡儿的正常休假了!

……

叶书在路上,长吁短叹。

老校长回到家里,看着狼籍一片的钞票,却是整个人都瘫了。

自己辛辛苦苦、勤劳努力、风雨无阻、坚守岗位一辈子,贪来的钱啊!

就这么没了九成!

老校长直接就落泪了,老婆死时都没哭出来的他,哭得像个60岁的孩子,号淘大哭。

与这些钱相比,那丢失的照相机,他反倒没有在意。

反正拍摄时,虽然把宫雪仙翻来覆去地拍,可也没有拍自己,就算泄露了,对自己的影响也有限。

“这哪个杀千刀的啊!我的钱啊!我这辈子省吃俭用,辛苦攒的这点钱,全没了啊!我这到底是图个什么啊!”

这一次,老校长哭得很伤心。

比前两年报纸上,他慰问残疾学生时,还要伤心……

……

这一夜,许多人睡不着觉。

老校长哭了一夜。

宫雪仙和男朋友马宏峰,K了半夜歌,由于太兴奋,又嗷嗷了下半夜。

马依莎与一群“女神”闺蜜,继续衣衫光鲜地,边继续自己的接客生活,边趁着空闲拍几张照片,修了后发朋友圈扮女神。

至于马依莎的“蓝颜”,小奶狗“宇轩”……

从健身馆回来的叶书,拍开门,无语地看着牵着“宇轩”的刘少充,仿佛看着一坨狗屎:“你喜欢男人我没意见,可你把男人带回家,这就不合适了吧?”

刘少充尴尬道:“那个……这不是省点钱么……你又不是不知道,在龙潭池要多花不少钱,顶我一个月全勤了……”

叶书痛苦地捂了捂脑袋:“那你也别这么大动静啊,大喊大叫的!你就不能把你那两个月没洗的裤衩子,塞他嘴里别让他发出声音么?!”

旁边浅浅微笑、乖巧可爱的“宇轩”,一张俏脸瞬间就绿了下来。

PS:感谢鄱阳湖、在劫逆天行的打赏,遇到点事,更新得晚了,抱歉抱歉,一会还有更新。

第32章 被妹子盯上了

“好主意!”

小奶狗脸绿了,刘少充却是眼前一亮,“还是小老弟你有办法!啧啧啧,对了,听说你辞职了?最近还买了大宝剑,天天又是吹笛子,又是开健身房VIP的?咋了,发财了?”

刘少充只是随口一问,他原本想着叶书是这两年太压抑,想休息一段时间,没想到……

叶书从后腰随意掏出一叠钱,塞到他手里:

“最近买彩票,中了500万,来,今晚这只小奶狗,算我请你了!”

中了500万……

中了500万……

眼前的刘少充,一张嘴,慢慢张大,比王校长吃热狗还大,一双腿哆嗦了会,就是一阵欲哭无泪。

“写小说!让你写个毛的小说!该跟着小老弟买彩票啊!”

这个消息,实在给他的打击太大,原本和自己一样的叶书,突然就成了“半千万小康”,不光能买房,剩下的钱嫖一辈子都可以,这是何等的卧槽?!

下半辈子,就可以什么都不想地搂着妹子,拿着手机,在起点当个职业喷子了呀!

多爽?!

他不知道,叶书其实是顺了老校长的钱,而且也不是500万,是9000万。

如果知道,刘少充估计直接就拿头撞墙了。

即使如此,这个消息的冲击波依旧大到没边,旁边的小奶狗“宇轩”,也呆了。

小奶狗平日里,最喜欢的事就是在网上、朋友圈,发些看似高大上的美餐、K歌、假旅游照片、P照片。

瞧着那些无知女人,网上刻意讨好的回复,他有种自己是个韩风帅气富二代,每日里只要吃喝玩乐,生活高档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极为沉迷。

因此,哪怕现实里,他胡花乱花,花光了自己卖屁股的钱,但即使借蚂蚁花呗,也要分期追最新款的苹果。

他又不是真有高端品味的,苹果文化对他而言,就是个P。

为的,不就是那个朋友圈显示的苹果X图标,以及走在街上,显得高人一等?

刘少充,虽然刚刚还在抽他鞭子,可在他看来,刘少充、叶书这种人,就是社会最底层的吊丝,一辈子都没自己一天光鲜,从内心深处,他是瞧不起刘少充、叶书两人的。

即使,他脖子上的项圈链子,还牵在刘少充手里。

可是,眼前的叶书,突然就中了500万!

那可是500万!

自己卖屁股,卖得十二指肠爆炸,一辈子都挣不了500万啊!

这一刻,“宇轩”很想问叶书一句:“哥,想玩玩么?我不收你钱,只求你一件事:壕夯莪嫑停!”

这一夜,“宇轩”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的。

刘少充似乎是因为受刺激太大,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战斗力,以至于宇轩第二天夹着腿走路,回龙潭池后,第一件事不是涂“马应龙”,而是找朋友分享这件事。

“对,就那天和刘少充来的那个哥,叫叶书的,最近刚中500万!”

“真的啊!骗你干什么?昨个我亲眼瞧着他,张手就给了少充老哥一叠钱!”

“唉,我什么时候也中彩票500万,那该多好……”

一群龙潭池妹子里,宇轩被围在中间,讲着八卦。

周围的小姐们,俱都听愣了,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身边人,有中500万的。

尤其是马依莎,她此时的内心,更是复杂万分。

自己那天,如果答应叶书的相亲,岂不是意味着,那500万,就是自己的了?

一念之差,一个真正的“女神人生”,就与自己失之交臂!

同时,内心也涌现出一股子不爽:“叶书那个B,除了长得像吴彦祖,其他也没什么啊!怎么就让他中了500万?!

不行!

这是离着我最近的一个机会了,哪怕机会再小,我也得试着抓住……”

而在一旁听闲话的陆娇,脸上却是露出惊喜之色。

“嘿!这小老弟,傻人有傻福,这以后可就不用整天那么累了,真好!”

她却是把叶书当朋友,由衷地为叶书高兴了。

没办法,孤儿的经历,在陆娇的眼中,早就把叶书当小弟弟看了……

……

叶书自然不知道这些事情。

在被陆娇拖着请了顿小龙虾后,他就忙碌了起来。

采买物资,比如说雄黄之类的蛇药,为了驱蛇蛇虫效果,他甚至连硫磺都买了许多。

买回来后,还要制成药粉、药丸之类。

这还只是基本工作。

更重要的,是练习《驭蛇术》。

虽然使用声望升了级,但短笛的熟练,依旧是必不可少,风雨不改。

还别说,《骚蛇术》确实不凡,叶书在那城郊荒山上,用短笛,把一条蛇吹得腰都快摇断了,如臂挥指,听话无比。

可以说,单只凭这个本事,以后叶书就能扮扮蛇王,衣食无忧了。

剩余的时间,叶书几乎全部放在了健身、剑法上面。

健身自不用说,他现在体力过人,尤其是服用“壮骨丸”后,身体基础强度似乎也强化了一些,每次持久力强不说,力尽后,恢复得也快。

健身房里,跑步机上,叶书开着最大速度,在那咣咣咣,一口气猛跑10几分钟的样子,看得老板一个劲地心疼机器。

更不用说穿个大红裤衩子,打沙包就像打杀父仇人一样,叶书每次过去练拳、跑步,周围人总是不自觉地离他远点,免得显得自己持久力不行。

当然了,也有来练瑜珈的妹子,见叶书强壮,想靠近叶书的,并且想交个朋友的。

聊聊天、说说话,喝喝小酒开开房,多好?

只是,叶书是个钢铁直男,对于这些庸脂俗粉,理都不理。

手里有大美人“宫雪仙”的照片、小视频,还需要什么妹子?!

没了这些俗事,叶书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把剑术也练一下。

特意买了柄“棠溪古剑”,选的这家健身房,当初看中的,就是里面有教剑术的。

当然了,教的剑术,都是剑术套路,来练的,不是小孩就是老头,年青人就叶书一个。

套路并非花架子,一个普通人,通过“套路”的方式,熟悉兵器,全面活络身体,是再合适不过的事情。

直接像小说主角中那样,专练刺击,初期杀伤力肯定会高点。

但基础的缺漏,却是一辈子都难以弥补了。

PS:还有玩书单的兄弟没?目前本书没有任何推荐位,只能靠书单增加曝光量,大家觉得不错的,给加个书单、收藏呗……

第33章 今天又帅了

打过字的都知道,刚学的时候,二指禅速度快,全指打字不仅慢,还要耗费不小的精力去苦练良久。

但随着时间流逝,基础扎得越牢的人,才有更有前途的未来。

因此,叶书虽急不乱,哪怕各种剑术套路,瞧起来更像是花架子。

嗯,也不能这么说。

叶书也在网上搜了不少剑术的信息,结果还真让他发现不少好东西。

诸如一套十招叫《菩提剑法》的拆解招式视频,虽然名字很扯蛋,但内容却是很实用。

视频里,充斥着“对方要是这样抓你双手,想夺你剑,你就身体转个角度,顺势扫剑砍他手腕”之类的风格,让叶书大开眼界。

虽然招式名字,一个比一个扯蛋,但确实是用剑中,对方常见的攻击方式,类似于警校里教的擒拿,简单实用。

每一刻,叶书对于用剑的掌握,都高上一分。

剑术套路在练,尤其是套路中,关于劈斩、疾刺的部分,他更是练得兴奋无比。

或许每个蓝孩纸,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大宝剑的梦。

《还珠》世界,自己手持九龙剑,腰悬乾隆头,恍如拿上了最锋利的矛、最坚固的盾。

这么大的优势,竟还被一群狗清士卒追杀得大喘气,实在是叶书第一次,力气浪费太严重,猛冲猛干没几下,自己就被累得腿软气短。

如果换成现在,叶书能够坚持的时间,起码还要多上一倍不止。

叶书经历过血战围杀,心态不同,练起来的用心程度,以及收效,自然也远超旁人。

别的不说,教练让学员互相拆解时,周围的小孩、老头们,硬是没一个敢和叶书对练的。

看叶书的眼神里,满是敬畏。

他们亲眼看着叶书,从一个只会乱砍乱劈的莽夫,变成现在挥剑自如的莽夫,力气又大的惊人。

每一剑斩、刺、削、撩过去,力道十足,如同实战。

即使是教练与他对剑,招式拆一场下来,虎口都麻了。

手里那把破剑,都被叶书的10000多的棠溪剑撩出缺口。

叶书可以不客气地说,身边的各位,都是le se!

只要自己愿意,左边这群小朋友,右边这群老爷爷,再加上中间的教练,30分钟里,自己能把他们全干趴下!

你当我“一页书”的名头,是开玩笑的?

而且,每过一天,叶书的体能,还在一直进步。

每天早上,叶书都会吃上一枚《白驼壮骨丸》,整个白天都在全身暗痒。

早上接弓射箭,次次近乎满弓,且不去说。

只说下午药效全部发作,叶书在健身房里,对着沙袋“咣咣咣”砸一下午,犹如打桩一般,就吸引了不少妹子旁边观看。

以前,妹子们还有穿浅色、白色健身裤的。

自打叶书在这打桩般地练拳后,妹子们一个个的,全都换成了黑色裤子,免得暴露形迹。

里面甚至还有个熟人,马依莎,自己之前相亲的妹子。

每次叶书下午过来,就见马依莎已经开始在旁边玩球了,随身带着34C的球,抱着地上75F的塑胶球,玩得不亦乐乎。

马依莎有意无意地找自己说话,叶书也就应了两声。

对方没穿衣服的样子,没什么意思。

穿上衣服后,反倒养眼多了。

确实养眼,连耳朵上,都细心地涂了腮红,显得娇嫩无比,能不养眼么?

要不说叶书眼神好呢,每天晚上睡前一柱“檀香”,哪怕看校花的小视频看到大半夜,第二天起来,叶书的精神依旧饱满无比,整个人的五感,似乎都清晰了一些。

至于“养神丹”,叶书只用了一枚,效果异常地好,不仅药效极快,而且药力不凡,顶得上两根檀香的效果。

因此,叶书把剩下的几枚“养神丹”,尽数存了起来,留待急用。

……

生活步入正轨,每一天身体都在进步。

唯一可虑的,就是叶书越来越难以忍受公路上的尾气,敏锐的嗅觉,让叶书更加难受。

这也是他喜欢呆在健身房的原因,里面不光开着氧气,周围还多是妹子的原味气息。

这或许,就是那句“功体达到一定程度,将无法回到现实世界”的意思,像自己这样的小白花,自然要生活在万紫千红里。

就差背着铺盖卷,住健身房里了。

健身房老板有多郁闷,叶书的进步就有多飞快。

这一天清晨,叶书洗漱完照镜子时,终于发现一个可喜的事实。

“哟,今天的我,怎么已经比吴彦祖还帅了?”

叶书惊喜地发现,由于多日地锻炼,自己的颜值,似乎比吴彦祖已经高了那么一厘米。

这让他心情大畅,射箭练笛吃完饭,进入健身房里时,马依莎跟他打招呼,叶书都难得地露出了笑脸。

脚底下踩着500万中奖彩票,叶书钢铁直男的笑脸,在马依莎眼中,也莫名又暖又帅了起来。

细细一打量,马依莎更加心动了。

那天就想着他是个穷B,没耐心仔细看,现在看来,他也蛮帅的嘛……

马依莎浮想联翩,嘴上却是开玩笑地道:“你今天心情很好啊?笑得这么暖,糟糕,是心动的感觉……”

说到后面时,她脸上还突然红了一下,却是被自己的肉麻话,弄得自己都有些羞耻。

今天的马依莎,在健身房换衣服时,特意穿了身粉红足球宝贝的上衣,勾勒出浑圆、硕大的作战半径。

弧线到腰急收,露出雪白的肚脐。

肚脐下面,却是一条白色松柔薄长裤,虽然轻,但是收身好,连两个屁股蛋夹出的一线天,都清晰地显现出来。

确实好看!

叶书不得不赞叹,依莎妹子穿上衣服后,确实养眼。

可惜,是个鸡啊。

叶书叹息一声,正想约对方晚上来一发,却听见入口处一阵熟悉的声音。

“这B不就在那吗?哈哈,一页书,且来一谈,看看随吾素还真一同来的,是哪位好友……”刘少充刺耳的声音响起。

叶书转头一看,就见刘少充旁边,一个身材高瘦,戴着银边眼镜青年男人,一脸笑意,大步向叶书走来。

离叶书有三四步时,这银边眼镜男抱拳一礼:“好友一页书,久见了!白马纵横这厢有礼……”

叶书眉毛一挑,素质三连:

“马宏俊!

你个傻B,

怎么来了?”

第34章 汗血马!

一听叶书的话,马宏峰马上就不爽了。

怎么着,我跟你玩霹雳梗,展现高手风范,那是怀念大学时光,怎么着你这B一张嘴,就叫我绰号?

马宏峰不爽道:“傻B骂谁?”

叶书毫不示弱:“明明是个富二代,整天跟我们这群穷B鬼混一块打工,气得自己女朋友都跑了,不是傻B是什么?”

马脸,一下子就拉成了马脸。

旁边的刘少充笑得不行,一扫眉,却是注意到旁边的马依莎,眼睛一亮:“咦,莎莎你也在?嘿,来来,老马,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莎莎,我们俩的朋友,嘿嘿嘿嘿……”

马依莎脸上难看至极,站在叶书身后,没搭理这货。

她认出了马宏峰,市里有名的土豪,没想到叶书还认识这样的有钱人。

“幸会幸会,美女挺漂亮……”

马宏峰扫了一眼,神色异样,说起正事:“不和你废话,一群同学我都联系好了,明天去我那聚聚,瞧你这人模狗样的,看样子是混出头了。那少充就交给你了,打扮得漂亮点,明天有重要嘉宾!”

叶书哪有这心思:“没空!你们潇洒吧,我最近比较忙。”

“你忙个P!”马宏峰笑骂道,“我都听少充说了,你这B整天跑步健身房,还他喵的在练剑!”

说到这里,马宏峰从叶书旁边的物品架上,抽出棠溪剑来,挥了两下:“还别说,是把好剑!可你练这玩意有毛用!市里的几家鸭窝,也没听说有舞剑的才艺展示啊!”

叶书伸手去抓,顺着对方躲避的力道,轻轻在马宏峰手背青筋上一拍,对方顿时手上一颤,棠溪剑便落了下去。

叶书随意踢了剑身一下,看着剑身荡起,右手随意一接,反手就插回了鞘内。

“!!!”

四周人顿时一静。

这一手实在太帅,哪怕是天天看叶书练剑的马依莎,都以为叶书只是一个兴趣,哪里想到,在这几天功夫里,叶书竟已经将剑练到这种地步?!

马宏峰嘴巴张得老大,这才细细观察起叶书来。

原本偏瘦的身材,如今已经结实饱满了起来,两块硕大的胸肌,顶得T恤贴身无比,汗珠浸湿衣衫,映衬着叶书胸前两点凸起,异常地诱惑……

双眼仿佛一个刚放出来的强X犯,时刻透着一点亮光,闪闪烁烁,如同能直刺内心。

身体强健、精神饱满,内分泌极为合理,皮肤光光滑滑不说,那股子由内心深处透出的气质,才更为吸引人的眼球。

尤其是此时叶书,手提一柄棠溪剑,普普通通地站在那,就像是一个久经军涯的士兵般沉稳,真正将“站如松”诠释了出来。

再想想以前叶书拼命挣扎维生的样子……

马宏峰长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叶书是真的变帅了。

内心为朋友高兴,马宏峰却是嘴上不饶人:“行了,废材你别废话,给我富二代一个面子,别打我脸!明个我介绍我女朋友给你认识,梦中女神级别的!!说定了!”

见叶书还是没什么兴趣,马宏峰直接下了大杀器:“我刚搞了匹汗血马!”

“什么?汗血马?!”叶书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别明天啊!现在就去!”

马宏峰笑了,学曹操问道:“君何故贱人而贵畜耶?”

一旁的刘少充怪笑道:“就是啊,你为什么变成了贱人,又如此地喜欢鬼畜呢?”

叶书呸了一声,二话不说就去旁边换衣服,旁边马依莎见了,眼睛一转,马上也急着换了。

待到叶书三人离开时,马依莎却是也默默地跟着。

妹子都倒贴了,叶书两人也不好说什么,马宏峰却误会三人关系不错,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开着车,四人很快就来到市里的别墅区。

果然景色开阔,没有城市中的狭窄逼仄,马依莎满眼都是兴奋之情,这是她无比渴望进入的地方。

叶书的眼睛,却是被马场里的一匹神马,吸引了全部目光。

只见一匹高大轻盈的“神马”,正在马场里疾速自由奔驰,它一身银白色,在冬日太阳下,仿佛披着一层鳞光,异常地神骏。

马场说不上大,但也有二三百米长,但这汗血马跑得兴起,只10余秒,就从头跑到了尾,转身斜冲间,速度微降,显出自在从容的样子。

更妙的是,见叶书四人过来,马师只是吹了个响指,这银白色的汗血马,就温驯地减速跑了过来,一双眼睛好奇地看向这边,望见人群中的叶书。

果然不愧是神马!

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跇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

叶书双眼闪闪发光,长长吐出一口浊气:“难怪当初敦煌囚徒进献汗血马,汉武帝看后那么地欣喜若狂,不惜两次派大军,远征万里去夺这马,真是……”

一时间,叶书竟然找不出什么话,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旁边的刘少充、马依莎读书少,没叶书那么多形容词,一个“卧槽”,一个“漂亮”,说不出其他的话来。

但他们,也仅惊叹于这马的“漂亮”,但看到叶书这样的反应,他们又有些不理解。

这马,不就是高点,大点嘛,现代社会,完全都当成宠物了,至于这样?

他们却不知道,叶书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论什么代价,都要获得这匹马。

太神骏了!

“欧阳克打赏了你一枚‘养神丹’!”

欧阳克:“好马啊好马!这不是我徒弟们想送给我的那种汗血马吗?主播这匹马送我,我送你白驼山庄的一件宝物,怎么样?”

接下来,众人说些什么,叶书都没有听到心里,甚至就连直播页面欧阳克的求马信息,他都没有在意。

他只是恍恍惚惚地在众人的拾掇下,靠近了这匹马,伸手摸了摸它那轻薄的皮肤,几乎能感受到皮肤下,血管的温热。

马通人性。

似乎是感受到叶书的情绪,向来以温驯著称的汗血马,表现得很和善,感受到叶书摸它脖子,它甚至还拿头蹭了蹭叶书的胳膊。

叶书太爱这匹马了!

没管别人,叶书翻身骑到了马上,强抑着内心的激动,脚上轻轻一磕,汗血马就慢步小跑了起来。

随着速度慢慢提升,叶书兴奋得大呼小叫。

“难怪说‘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与这汗血马一比,貂婵还有什么意思?!”

第35章 女神,加个微信再走啊

叶书这段时间,对于身体的掌握,已经超过了普通人。

但让他稳稳骑在马上的,更多的还是因为汗血马平稳异常,在正常小跑的速度下,叶书一时也没出什么问题。

这让叶书更加喜欢。

他曾经了解过,汗血马各方面素质确实极高,虽说因为身形纤巧,耐重方面差了点,但其优点,远远盖过了这个小缺点。

1000米的距离,汗血马67秒就跑到了,比黑皮还快。

也就是说,100米的距离,顶多十秒,就能跑过了。

这么迅猛的速度,难怪古人能够创出“斩北条麻妃、诛文丑”的故事来。

如果叶书先前拥有这匹马,《还珠》里直接就溜了,哪还能被一群清兵围杀至绝境?

跑了好一会,叶书才爱惜地下马,帮着汗血马顺了会毛,依依不舍地被马宏峰喊去。

一个漂亮异常地女孩,出现在叶书面前。

“哈哈,这是我女朋友!”马宏俊得意至极地道,“你们两个货,怎么不说话,怎么着,认不出小师妹‘宫雪仙’了?”

让叶书两人意外的,这个女孩,两人竟然认识。

刘少充一下子就破口大骂:“我了个去!不是吧!你真追到手了?当初咱们那一届,可不知道有多少人后悔自己要离校的。啧啧啧,雪仙妹子,幸会幸会!”

马依莎站在一旁,觉得有点尴尬。

自己虽然漂亮,但气质太社会,眼前的宫雪仙,却是气质娴雅,有种大学女教师的文静。

尤其是听到,宫雪仙是马宏峰的女朋友时,马依莎内心的不适感,越加强烈了。

从长相、到气质、到穿着、到内涵,自己被完爆了。

叶书在一旁,却是看得一脸怪异,没等马宏峰再说话,就问道:“你说的女朋友,就是宫雪仙?”

这种神情,却是被马宏峰误会了,得意洋洋道:“哈哈,怎么着,心疼了?当初一群暗恋雪仙的人里,就你这货最假正经,现在知道吃兄弟我的醋了?哈哈,快叫嫂子!对了,雪仙,来,和这两个货打个招呼,这都是我大学的好朋友……”

宫雪仙,却是客气地点了点头,神色淡然,眼睛从叶书两人身上扫过,仿佛两人不存在一般,理都没理两人。

这神态放刘少充、马宏峰眼里,都觉得正常,毕竟是当初名震全校的“小师妹”,学校几乎没男生不喜欢的。

梦中情人,有点小傲娇,太正常了。

怕生,也很正常嘛。

但这一切,在叶书的眼中,可就不正常了。

从老校长那得到了摄像机里,女主角恰恰就是眼前的宫雪仙。

同样是笑,穿着衣服和没穿衣服,差得也太多了吧?

照片、视频中,宫雪仙烟视媚行,面对老校长的镜头,表现出极大的包容心来,说什么做什么,极为主动。

现在穿上衣服,又如九天寒月里的月华仙子了,怎么跟旁边马依莎女神一个习惯?

旁边刘少充打趣道:“可以啊老马!小师妹都被你追上了!怎么着?准备什么时候生个小小师妹?”

对面马宏峰,脸色顿时就变了。

旁边的宫雪仙,也是脸上一红,随即冷冷地撇了刘少充两人一眼,语气冷硬地甩下一句:“你们玩吧,我先走了!”

突来的变故,让叶书几人都极为诧异,还以为这些话,触犯到宫雪仙的忌讳。

“雪仙你别生气!他不是故意的!别走啊!”马宏峰更是脸色大变,转头对着刘少充埋怨道,“你这货,怎么玩笑开得不看人?唉!不知道女生脸皮薄嘛?好不容易追上小师妹,抱都没给我抱过呢,现在被你这一搅……”

看得出,马宏俊一方面确实郁闷,一方面,又没真生刘少充的气。

脸皮薄?

一旁的马依莎,嘴角抽搐。

怎么这个“小师妹”,比自己还能折腾,这女神范玩得也太猛了,跟对方一比,自己那点高冷,都可以说是亲民了。

她算是看出来了,宫雪仙根本就是没瞧得起刘少充、叶书、自己三人。

眼神从自己三人身上瞟过,根本都不带停的,完全就像是大家闺秀,看街上的乞丐那种感觉。

被同阶级的人打趣,没什么。

但被下层的乞丐、吊丝打趣,那怎么能忍。

看在马宏峰的份上,宫雪仙才愿意跟叶书三人点点头,点头之交不过如是,怎么着,你个穷吊丝,还真以为自己能跟自己平等对话了?

马依莎不由得暗中羡慕。

自己整天玩女神范,眼下这才是真女神啊,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高贵,不用穿什么、戴什么,直接就把自己提高一个层次了!

瞧了瞧旁边叶书,马依莎突然就有些泄气。

对面的宫雪仙妹子,都跟市里有名的土豪谈上恋爱,而且不给对方一点脸色了。

自己,却还因为叶书有500万“这点小钱”,不得不耐着性子陪小心,想着能与叶书交上男女朋友,都是女神,差距怎么这么大?

想到这里,马依莎对叶书,一时也有些兴趣缺缺了。

说时长,其实也不过眨眼功夫。

马宏峰已经追了上去,小心翼翼弯腰陪笑脸,却根本挽留不回妹子,只能小快步跟着大步直走的宫雪仙,显得很是狼狈。

宫雪仙的高傲冷漠,叶书毫不在意。

马宏峰近乎舔狗的行径,作为大学好朋友的叶书,就看不下去了。

“等一下!”叶书边走边打开手机,调出一张照片。

没想到,前面的宫雪仙,耳朵里似乎根本没叶书这个人,充耳不闻般地继续大步离开,俏脸寒霜。

对付男人,宫雪仙很有经验。

像马宏峰这种富二代土豪,根本不能按正常套路来,得不到的才珍惜,要是按正常女朋友心思,关心他、呵护他,男人反而会不在乎。

这一点,宫雪仙再熟悉不过了!

她早就知道,叶书这两个便宜“师兄”,都是穷B。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踩就踩了,两个穷吊丝,踩你是给你们面子,你们还能怎么着?

看到旁边马宏峰的舔狗样子,宫雪仙嘴角就微微上扬。

蓦然,一张自己摆的正面抖M照片,从自己与马宏峰中间划过。

耳边,传来叶书淡然的声音:

“女神,加个微信再走啊!”

PS:五笔打字,打”颜良“两个字,竟然直接打出了”北条麻妃“,真是哗了狗了……

第36章 汗血马不能吃!

“哎哟卧草!一页书你就别来闹腾了!”

马宏峰一脸崩溃,自家这个小老弟,怎么这时候脾气起来了?

平日里,自己说句过份话,都要惹宫雪仙一阵生气,更何况叶书这话调戏的意味,这么明显?

他倒没有生叶书气,以为叶书是瞧不过宫雪仙身上的“傲娇劲”,心里不爽上来找场子的,他能理解。

事实上,如果宫雪仙不是自己心中的女神,换成任何一个其他女人敢这样,马宏峰能比叶书还不爽。

心里,已经给自己下了死刑,自家两个兄弟这么给力,看来自己这两天舔狗是要当到底了。

没办法,谁让自己喜欢呢?

没想到,自己觉得会勃然大怒的宫雪仙,却是猛地停下来,脸色由高冷转惊骇,如画的眉眼间,都透着一股不可置信,直直地看着叶书。

叶书把手机往兜里一扔,看着她笑道:“怎么样女神,加不加?”

慌乱如麻,宫雪仙心中的害怕,已经多过了羞耻。

不是说藏得很严实吗,不是说看完就删吗,怎么现在落到叶书手里了?!

最重要的是,叶书是怎么得到的?

手里有多少自己的照片、视频?

老猿挂树、怀中抱月、直升飞机、六九大翻、赵州桥……

这些自己摆过的姿势,叶书都看过吗?

强抑下心头的慌乱,宫雪仙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你是宏峰朋友,加个也行,我扫你吧……”

刘少充、马宏峰张大了嘴巴,不明白女神态度怎么变化这么快。

更让他们震惊的是……

叶书理都没理对方的提议:“我说微信号,你加!”

微信号由字母、数字组成,加起来极不方便,叶书让她加微信号,其中的强势,在场众人都看得出来。

宫雪仙低下头:“你说吧……”

旁边马宏峰目光闪烁,他不是真的傻B,已经看出来自家女朋友,与叶书之间的异常。

他倒没有怀疑叶书和宫雪仙有一腿,毕竟……

叶书先前是个穷B……

就在他思考间,叶书也说起了自己的微信号。

“‘起点吴彦祖’这五个字的小写拼音,再加个‘945’……”

宫雪仙:“……”

马宏峰:“……”

马依莎:“……”

不知道为什么,先前满满的逼格,似乎一下子崩塌了……

欺负一个女孩,没意思。

因此叶书很直接:“你可以走了!”

只是,宫雪仙没有走。

先前刘少充只不过调笑了一声,对象还不是她,就被她极女神地转头就走,一点面子都不留。

现在,叶书如此地不给她面子,在马宏峰面前,几乎是半透明地威慑,宫雪花却只敢低头垂眉地忍着,甚至不敢用仇视的目光看叶书。

这样的待遇,看得旁边的马宏峰一阵目眩神迷,自己的“小师妹女朋友”,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瞧着叶书威风凛凛、随意呵斥的样子,再想想自己卑躬屈膝,每天当舔狗的日子,马宏峰就有一股怪异的感觉。

怎么感觉叶书才是正版男友,自己反倒成了备胎?

想到这里,马宏峰就不由得摇头失笑。

自己这个“小师妹”,自小到大,在学校就是万人瞩目的中心,颜值都顶得上SNH48女团里的妹子了。

人漂亮不说,性格也偏于冷淡,自己费了多大劲追到手,依旧时常觉得男朋友地位不稳。

这样的“校花级”女朋友,生活品味自然高,单只是手里那个包,够普通人攒一年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样的女朋友哪怕给叶书,叶书都养不起。

因此,他向来没有怀疑过叶书。

……

叶书没有再为难宫雪仙。

他不知道该选择哪条路:是装作若无其事,还是告诉马宏峰真相。

每个人在学生时代,总会有一两个玩得比较好的男朋友,马宏峰、刘少充,就是叶书当初的好基友。

虽然是个富二代,但马宏峰并不惹人厌,上学的时候,这货甚至还处于逆反期,羡慕叶书不靠天不靠地,只靠自己的孤儿人生。

按他的话说:当富二代约束太大了,特别是老爹,管得各种严!

因此,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

现在,自己的手机中,有了好兄弟女朋友的全套资源,足有一两个G,这是何等的卧槽?

为了马宏峰的未来好,叶书是应该揭穿宫雪仙的真面目。

但万一人家马宏峰就喜欢这一口呢,毕竟这货当初也挺喜欢看绿文,什么《与妻共乐》,什么《妻心如刀》,什么《》妻子的心牢》,来来回回删了好几次,都又重新下载回来。

甚至于,万一小师妹人家是被逼无奈,才屈身老校长的呢?

虽然小师妹的直升飞机,娴熟无比,但也不能排除这妹子是纯洁的不是,说不定人家真是骑自行车骑破了。

做人,要善良!

因此,叶书准备拖一下,左右马宏峰这个富二代也吃不了亏,说不定他们俩还会结婚,到时候自己在婚礼上,一边看着喜庆婚纱、清纯如水的新娘,一边低头看着手里的全套步兵,岂不也是美滋滋?

……

抱着这个想法,叶书自然就不再咄咄逼人,宫雪仙见状不由得暗松了口气,投来感激目光。

叶书没理他的感激,几人聊了一会,叶书就直言不讳:“这匹汗血马我很喜欢,放你这,也就是当个排场,卖我吧!”

马宏峰一脸懵逼:“你要是喜欢,没事来骑,谁还拦着你?这马就算给你,特喵的你放哪养?”

“这你别管,我自有打算!汗血马价钱我查了,一百万左右,我付你两百万,全款不按揭,多的一百万给你当嫖资,怎么样?”叶书没有正面回答。

手里钱太多也是麻烦,都不敢存银行,叶书现在看着那么多钱就发愁。

没想到,这样的态度,竟让马宏峰误会了什么:“卧槽!你不是吧?汗血马不能吃啊!”

旁边的宫雪仙试探地笑问道:“汗血马不能吃?这是什么意思?”

“哈哈,你是不知道咱们这位‘一页书’,自小练就了一身好厨艺,什么不正经的好吃的,都能搞出来!

在大学时,附近动物园丢了一头大象。

叶书这货知道后,硬是在动物园周围溜达了两三天,就想着捡着大象,炖了吃……”

PS:感谢在劫逆天行、巫神传承人杀世者的打赏。

今天白天,想了一白天的北条麻妃和颜良,越想越好笑,特么的,北条麻妃可不就是颜值优良么?

等等,我好像暴露了什么……

第37章 绿了绿了

炖大象?

无论是宫雪仙,还是马依莎,都愣了一下,随即就忍不住有些想笑。

刘少充想在妹子面前表现,接口道:“结果人家动物园的人知道了,直接吓一跳,到处贴了个通告,你们猜通告上写什么?”

“写的什么?”

“哈哈,写的就是‘大象肉太柴,不好吃,而且大象属于保护动物,吃了犯法’,小老弟这才收手没再溜达……”

一个小笑话,活跃了众人气氛。

哪怕是心事重重的宫雪仙,这时候也放松了一些,不再担心叶书突然揭穿她。

叶书的心思,已经全都集中到了汗血马身上。

马宏峰很自然地就同意了,平价转让,他不像叶书,汗血马对于他而言,和“LV”、“苹果”的性质差不多,都只是一个牌子。

不过,汗血马暂时还寄放在他这,叶书答应几天后,过来牵走。

叶书甚至,进一步借用了马宏峰的势力。

9000万的现金,在自己手里就是个摆设,真要扛着一箱钱去买车买房,售车小姐能被吓掉裤子。

而且,有些东西,自己平民老百姓想买,有钱也难买到。

因此,借着两人的基佬关系,叶书托对方采购了不少东西。

……

爬虫类镇静剂、抗蛇毒血清、麻醉枪、潜水设备、水枪……

这些,都是叶书很难搞到的事情,但在马宏峰的庞大人脉那,显得轻而易举。

这些不是违禁品,但叶书自己买,肯定麻烦也多得厉害,现在付钱就行,多轻松?

当然了,这也就是朋友间帮忙,若是个一般交情的,马宏峰才懒得帮这个忙。

唯一可惜的,就是叶书的空间戒指,目前是LV4,只有8立方米。

手里只有100多声望,想再升级,需要消耗400声望,提升到16立方米,到时候就随意装了。

目前的空间,戒指里时间停滞,装活物原也没什么关系,可想再加匹汗血马,空间上就就太为难了。

因此,汗血马还得在马宏峰这寄养两天,等待叶书从《狂蟒之灾1》里收获战果,提升戒指等级。

这方面的准备,叶书一直在做。

《狂蟒之灾1》,发生在亚马逊雨林,叶书最近的重点,就是看各种书籍、资料,学习野外生存的经验。

游泳,只是最基本的,叶书胆子奇肥,得了马宏峰送来的潜水设备后,直接就带去了城外大河边,在吃过一个“白驼壮骨丸”养骨热身后,就钻进了冷水里。

秋冬寒节,这样玩,无异于作死。

但叶书每天吃“壮骨丸”,身上发痒发热,平日里没事就冲凉水澡,这时节下河,反倒觉得河水暖和,如同冬泳一样。

潜水、游泳,练拳、练箭、看书,一切都按部就班。

不过,叶书也很快发现,自己实力的进步速度,慢慢降了下来,《壮骨丸》的效果,也大为降低。

看着《侠道追溯》上,自己的壮态,又显示叶书这段时间进步巨大。

“《侠道追溯》(残),已认主叶书,宿主目前等级:人阶一级。

精:LV1:54/100,(原为36),可通过服用补充气血、强身壮骨的药材,以及强健体魄提升,目前拥有‘白驼壮骨丸’可供使用。

神:LV1:21/100,(原为12),可通过温心养神、滋养魂意的物品提升,目前拥有‘养神丹’、‘檀香’可供使用。

气:LV1:0/100。无。”

精那一块,从36点,涨了18点,50%的增幅。

神这一块,从12点,涨了9点,75%的增幅。

唯有气这一块,一点没增加。

看起来,依旧都还是一级,但在体能上,叶书较之先前的“都市亚健康”状态,已经强过一半还多。

叶书体能的强大,单只从一点,就可以证明。

健身房老板,不止一次想退还叶书的VIP钱,请叶书去另的健身馆。

毕竟别的人办VIP,一年可能都来不了几次。

可叶书却是一天半日,一日半天,好像那些健身机器,都是美貌可人的小娘子似的,往死里用。

健身房老板自然很蛋疼。

但每一次,都在叶书正义的直视,以及拿着VIP卡那结实、强硬的双臂肌肉,选择了忍耐。

叶书甚至感觉,自己现在的体能,哪怕是整年训练的国家体育队队员,都未必稳定拿下自己。

……

“白驼壮骨丸吃多了,效果肯定会降低,我身体达到这种程度,再进步一丝,都是极难,看来准备好物资后,也是时候进入《狂蟒之灾1》里了……

《狂翻的咸鱼2》任务,在里面呆满三天,能得到300声望,加上剩下的140声望,正好够空间戒指升级,供汗血马安家……

能使蟒蛇无限生长的‘血兰’,现在未必是自己能得到的,可这明显是‘天材地宝’,能对实力产生绝大助力,如有可能,我也需要尽量注意这方面的信息……

一旦得到血兰,我实力恐怕会突飞猛进,到时未必还能在现实世界生活……

因此,‘寻找血兰提升实力’、‘升级空间戒指’、‘采购现实世界物资以备后用’,这是我短期内,最需要注意的三大目标……”

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让整个世界都显得非常安静。

刚买的空调,屋子里一片温暖,被叶书点燃了一支檀香,幽幽香气散布,映照着窗外的雪景,显得异常地舒适。

叶书边看着书,时不时又看看窗外的雪景,心底无比平静。

敲门声响起,打开门,是马宏峰。

两人坐在床边,良久都没有说话。

这种沉默、暧昧的气氛,在腐女眼中,两个男人下一刻脱衣服啪啪啪都有可能。

马宏峰松了松皮带,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你还是那个脾气,什么事藏心里,非得我来问,你才会告诉我?”

叶书摇了摇头,把手伸到后腰里,借着衣服的遮挡,戒指里拿出照相机递给他。

后腰藏照相机?

马宏峰看到这种骚操作,一头黑线。

但当他看见照相机里的照片时,一头的黑线,都……

变绿了……

PS:感谢在劫逆天行、巫神传承人杀世者的打赏。今天下午两点,少冲开始一周的新书推荐位效果,希望大家能来起点加个收藏、推荐票、有书单地加加书单,第一次推荐效果不行,以后就没推荐位了,真的感谢大家,喜欢这本书的麻烦你们了。

第38章 求收藏、推荐、打赏

原本左右为难的事情,瞬间得到解决。

叶书很轻松,一方面不用愧对好友,一方面也不用枉作小人。

心情极为放松的他,便坐到一旁,观赏起马宏峰的表情来。

马宏峰满脸不可置信神色,心里涌现出一万只羊驼。

好友的相机里,有女朋友参军的步兵照!

这是何等的卧槽?!

第一时间,马宏峰差点要对着叶书骂出来,特么的我把你当兄弟,你却隐瞒你姓王?

可是,在下一张照片出现时,马宏峰心里又涌现出一股疑惑。

“不对啊,这不是叶书的!

他的我记得很清楚,粉红娇嫩,如同一个大草莓一般,草莓枝又长又粗,我两只手都握不住!

照片上这个,却是皱皮一片,又黑又短!

难道是污冲的?

也不对,污冲的虽然比这还黑,但哪有这么大?!”

一瞬间,马宏峰脑海里,涌现出无数个想法,交集在一起,搅得他一头乱麻。

照片,却是一个又一个地看了下去。

越看,马宏峰脸色越是难看,见存储卡后面还有小视频,不用看内容,只看封面上自己女朋友坏笑的表情,就是自己生平所未见。

这两天,他好不容易当舔狗,舔得女朋友破怒转喜,还难得地摸到了女神的小手,这才抽得时间,来叶书这了解情况。

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情况!

就在这时,叶书的手机突然响起,叶书一看,不由得面色怪异。

宫雪仙的。

马宏峰见叶书脸色不对,往手机上一瞄,额头青筋就是突突乱跳。

两目相对,彼心各明。

“接!”马宏峰咬牙道。

叶书干脆地接通了电话,为免误会,还开了免提:“怎么,女神,找我有事?”

电话里的宫雪仙,语气有些犹豫,沉默了一下,才低声道:“你在哪?身边没人吧?我去找你!”

叶书看了马宏峰一眼,嘴角抽搐:“我一个人在住处,怎么了?”

“我……你能用手机帮我拍几张照片吗?”

沉默了好一会,宫雪仙才又说话。

叶书一头瀑布汗,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种迅猛程度?

平日里,只听说逼着妹子给自己老公打电话的。

现在倒好,老公和自己在一块,妹子却又想过来送外卖……

咋的,91交友?

“行,你来吧!记得买好小雨伞,多买两打!

特大号的!

柠檬、草莓味的都来点。

对了,别要清爽型的,下雪了天冷,来火辣型的……”叶书挂断电话,双手一摆,“行了,送货上门,给你个睡女神的机会。”

“睡个P睡!”

马宏峰彻底爆发了,抓起手上的照相机就摔了下去,只听呯的一声响,碎片散落一地,砸得屋子里叮叮响响。

旁边屋子传来刘少充不满的声音:“你们俩小点声!抽抽鞭子就行了啊!还摔东西,爱好这么重口的吗?”

叶书没说话,只是从地上捡起内存卡,丢到马宏峰手里:“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告诉你了?这是唯一的一份,你自己处置!”

情侣狗间的事情,叶书不想管。

他知道马宏峰有分寸,对方土豪的身份,也注定了他不会把这照片泄露出去,否则自己也会染上一身黑。

既然这样,那就随对方意思吧,宫雪花敢把他当猴耍,就要有思想觉悟。

“有什么好想的?!”马宏峰冷哼一声,把内存卡扔回来,“从今天起,我不认识这个女人,她爱自甘下贱,那是她的事,你随便睡她,我跟她不熟!”

说完,一句废话也不多说,竟就这样离开了。

这份决断,叶书都不得不佩服。

想到这里,叶书就笑了:“你都不睡的女神,当我叶书黑白不忌,荤素同吃么?充哥!充哥!开门,社区送福利!”

五分钟后。

屋子里,挂断电话的刘少充,眉飞色舞地道:“这老马,够兄弟!小老弟你确定不睡?好歹可是当初有名的‘小师妹’,无冕校花啊!”

叶书头也不抬,看着手里的书:“我对黑色过敏……”

“过敏好,过敏好啊!”刘少充脸色突然又是一僵:“可我明天的更新怎么办?昨天浪得太厉害,一章存稿可都没有了……,对了,我今天的第二章还没更新呢!”

叶书乜了他一眼,一言不发。

刘少充决断力,丝毫不弱于马宏峰,顿时拍了拍叶书的肩膀:“行!小老弟你放心,事儿我绝对给你办成!你就等着听ASMR吧!”

“滚!”

叶书没理他,继续看书,一个碧池罢了,没一丝值得牵挂的地方。

……

十分钟后,敲门声响起。

听到敲门声,刘少充停下急速码字的双手,双眼放出精光,舔了舔发干的嘴角,拿起内存卡,跑去开门。

五分钟后。

刘少充的房间里,传来宫雪仙恨极入骨的声音:“叶书!你行!你给我等着!”

叶书等着。

然后……ASMR开始响起。

似乎是因为太过愤怒,宫雪仙表现得极为主动。

单只从声音的方向,叶书就能听出,不过短短三分钟,刘少充就被抓住,扔到了床上。

再然后,就是刘少冲那鬼哭狼号的声音传来:“姐,慢点,慢点!疼……啊啊啊啊……唔唔……”

如果叶书所料不错,刘少充屋子里那个口球,应该已经被套在了他的嘴上。

皮鞭,也在刘少充身上响起。

会员版ASMR,果然非同一般!

叶书啧啧赞叹,拿着书,在床上躺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倚楼听风雨,笑看一页书。

两个小时后。

风收雨停,一段20分钟的平静后,自己的房门,被一把踹开。

宫雪仙手里握着那张内存卡,在叶书的面前,直撞用手折断,咬牙切齿道:“你说这是唯一的一份,我信你!如果再有这样的内存卡,我拼着名声坏掉,也不会让你好过!你知道的,女人永远比男人还狠!”

叶书看都不看她一眼,二郞腿换了个边:“知道了,女神晚安,么么哒……”

恨恨地看了一眼叶书,宫雪仙转头就走,连在楼下,遇到马依莎,都没有打招呼。

叶书撇了撇嘴,继续看书。

而在旁边的屋子。

刘少冲从床上爬到地上,再从地上爬到电脑椅上。

噼里啪啦一顿码字,终于把第二章写出来,检查完眼看还有点时间,就在正文后面加了段“PS”。

“不好意思大家,少充今天晚上整理了下大纲,更新的晚了。没办法,少充只是想用更好的故事,回报大家,让大家投的每一张推荐票和收藏,都值得自己的信任,求收藏、推荐、打赏……”

PS:不好意思大家,少冲今天晚上整理了下大纲,更新的晚了。

没办法,少冲只是想用更好的故事,回报大家,让大家投的每一张推荐票和收藏,都值得自己的信任,求收藏、推荐、打赏……

第39章 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

宫雪仙离开了。

看着她走时的身形,马依莎面色怪异,作为内行,她太清楚宫雪仙腿一瘸一拐的缘由了。

尤其是其腰身微微前倾,仿佛之前腰部、腿部被向后抓着,这样的行为习惯,马依莎一下子就想到了刘少充。

没办法,刻骨铭心。

犹豫了下,马依莎还是提着一瓶红酒上来了,以心情烦闷的理由。

这几天里,她已经熟悉了叶书的房间,因为晚上她找叶书时,叶书常让她带份外卖。

如往常一样,马依莎走进屋子,见叶书依旧在看书,眼里闪过一丝莫名之色,也不说话,自己给自己倒了杯红酒,边喝边看向刚买的电脑。

这样奇怪的关系,已经持续了几天,叶书乐得有免费外卖吃,马依莎也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

电脑是打开的,马依莎顺手点开暴风影音,见里面《狂蟒之灾1》的电影,刚放个开头,便点击了继续播放。

让她意外的,是叶书竟然放下手里的书,转头看向自己这边的电脑。

这让马依莎极为振奋,把另一杯红酒递给叶书,两个人便都坐在床上,看起电影来。

这是一部很出名的老电影了,《狂蟒之灾》之于蛇类怪兽电影,如同《生化危机》之于丧尸题材电影,是那种引爆一个流派的神作。

其电影内容,讲的是一个想拍古老民族“西夏麻族”的北美记录片团队,进入蛮荒的亚马逊雨林,中间救到落难的偷猎者“丧锣”,谁知道丧锣不怀好意,为了捕捉大蟒蛇,而将众人引入危险,最终大半成员被蟒蛇吞噬的故事。

是的,相比于巨蟒,丧锣更像是人类恶念代表的BOSS。

其实按音译,应该叫他“萨罗”,但音译嘛,想到这货前脚被救,后脚就用马蜂,偷放进潜水设施的呼吸管里,害得修理员受伤昏迷,逼得众不得不抄近路进蛇路,叶书就更愿意叫他“丧锣”。

单只看影片,虽然有蟒蛇的缘故,但整部剧却更像是对人性的探索,一群文明人,进入无文明的“孤岛”,在这个孤岛里,人性的贪婪、恐惧、欲、望又无限增大……

不少电影都走过这样的剧情设定,比如说黄渤的《一出好戏》。

叶书对于这些,已经看了七八遍,每次看,都能看出影片里藏着的一些小细节。

诸如整部剧里,其实出现了两条蟒蛇。

一条,是丧锣以前偷猎船只周围,有条青黄色的大蟒蛇,其也是片中出现最多的,丧锣一直想抓、并且熟悉的,就是它。

这条蛇原本在偷猎船只周围,被丧锣钓蟒失败后,记恨上了记录片团队,一直潜行跟随。

从这条青黄巨蟒的剧情中,叶书明白了它的一个弱点:记仇。

记仇,注意力就容易集中,忽略周围的危险。

缠绕住猎物,准备杀死时,身形固定,也是它最好杀的时候,呯呯两枪打头上,比卢老爷死得还安详。

另一条,却是藏身于最终工厂战里,全身黑色,额间还有暗红色的血印,显得既危险,又神秘。

而且这条蛇,也更像是蛇群中的“蛇后”。

首先,它是母的。

虽然不会变成人形,但确实是母的。

视力优秀的叶书,敏锐地发现了它嘴里下巴上,有一个空洞,也不知道是用来干什么的。

它生出来了一群幼蟒,刚出生没多久的样子,废工厂就是它的窝,为了喂养幼蟒,它还时常出去捕猎。

工厂里,有网可以捆绑、有汽油可以滴蜡,是搞死它的关键。

……

脑海里闪过这些信息,叶书还有一个推测。

两条蟒,一条游走在偷猎船周围,一条以废弃工厂为老巢。

蛇不会打洞,这种雨林中的人类遗迹,确实是天然的蛇窟,每出现一个废弃船,周围可能都有一条巨蟒。

这样一来,血兰的线索就显得很渺茫。

思索间,叶书没有注意到,随着电影剧情越来越紧张,马依莎离自己,也越来越近。

终于,随着巨蟒吞噬活人,马依莎终于“吓了一跳”,抱住了叶书胳膊。

叶书静静地看着她。

马依莎目光退了一下,又一狠心,与叶书对视。

“你想干嘛?”叶书问道。

干嘛?

马依莎没叶书那么车技娴熟,闻言就是一愣。

她先前,听到叶书中了彩票500万,这才想要接近叶书,但是接近之后,是做男女朋友,还是只同居一阵子,她都没有想过。

在当时的她想来,叶书是有钱了,但毕竟还是以前的吊丝心性,有自己这么个漂亮女朋友,哪怕是暂时只想占自己便宜,那自己也能过上一段“有钱人女朋友”的生活。

但与叶书接触的这几天,她内心的“女神气”越来越弱,每当看到叶书在健身、在看书,她就觉得自己与叶书的距离,又远了一分。

每天晚上来给叶书送外卖,她总是会在屋子里坐一会。

温暖舒适的屋子,再加上檀香的养神静心,让马依莎整个人,都非常喜欢这个环境。

偶尔回头看见叶书专心看书查资料,她甚至有种家的错觉。

不得不承认,她心动了。

叶书颜值不错,性格也不自大骄狂,身体强壮,现在又补足了“穷B”的最大缺口,确实能吸引女孩子的目光。

没钱不给曰(“子曰”的‘曰’),

有钱谁曰你(通假字,通‘悦’,讨好的意思)。

我没钱时,夫子你不教我,甚至懒得同我讲一句话。

我有钱了,随便找哪家的夫子,谁还懒得讨好你?

马依莎想了好一会,也没底气,心里突然涌现出一股难受心情。

自己长得漂亮,身材也好,单只看相貌,与叶书再般配不过。

可就因为自己的过去,让自己现在这么难堪。

你们男人,怎么这么小心眼?

都过去的事情了,既然爱我,就不能原谅我吗?

“可惜,叶书不爱自己……”

想到这里,马依莎就心一横,直接道:“我想做你女朋友!以后专心对你好,哪怕只是一段时间,我也想体验一下恋爱的感觉,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好吗……”

“好啊!

来!

我这里有个5TB的硬盘,你帮我把它下满吧!”

PS:感谢感谢啊窝鹅一无鱼的2000,悲泣者的100,鸟鸟糖的1000,不灭殇魂的500打赏。

新书第一次推荐期间,每一次推荐、打赏,都是对推荐效果最好的添色,谢谢几位老表的厚爱,少冲无以为报,只能拿出自己珍藏的《金庸群侠传X绅士版》来感谢大家,新书1000粉丝值以上的老表,可以加群找我要压缩包……,对了,书友群231群号647号855,VIP群554群638号643,VIP群2000粉丝值以上的老表可以加入,平日里会有各种同性交友机会,大家抓紧。

第40章 我帮你开了个迅雷会员……

双眼泪汪汪,可怜巴巴。

我见犹怜。

叶书同样毫不犹豫,答应了下来,甚至有些唏嘘。

前有人包小姐,给自己熬夜排队买车票,后有我叶书喊妹子下资源。

古贤有知,也不寂寞了吧?

但马依莎,却是愣住了,结结巴巴道:“下满?下载什么?”

一瞬间,她的内心涌现无数个念头,最强烈的那个,就是:

叶书是个变态!

5000G的硬盘下满小视频,吊丝习气!

但叶书,却是一脸正气:“下学习资料啊!电影啊!诺,我还给你找了几个网站,你帮着下载。”

说完,就打开了几个网站。

有正经电影下载网站的、电影发展以来100年左右的影视剧,无论是老到令人发指的,如1927年的科幻电影《大都会》,还是2018年新出的,丹哥的代表作《冰封侠2》,俱都能够找到。

“影视剧里,主要下科幻、动作、武侠、战争、历史、恐怖之类的,有一个算一个……

还有这个……”

叶书又点开一个网站,这是一个历史类的专业网站。

历史自不用多说,在一些战争剧情世界,重要得令人发指。

“另外还有这个……”

叶书又点开一个教育网站,上面从小学一年级的a o e,到大学的高数、微积分……

再打开个网站,这是讲工业的……

医学的……

哲学的……

农学的……

雾岛樱的……

“我专门开了个迅雷白金VIP,虽然这玩意不能给小电影加速,但其他资料方面,还是挺给力的,依莎你分好文件夹,别乱了……”

可以说,叶书把能想到的,所有的东西,都付诸了行动。

这些东西,在现代社会,再寻常不过,求人学,人都不学。

但剧情世界,如果是按“影视剧”来当背景的话,那这些资料,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而且,自己很快就要离开现实世界,需要选择个剧情世界,当作回归地点。

依叶书的性子,选择一个东方历史背影,武侠类的剧情世界,无疑是最熟悉,也最让自己安心的。

在这样的剧情世界栖身,这些资料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而且,还需要大量物资储备。

毕竟,古代世界,越是古老,生活条件越差,想吃点什么好吃的,调料都在万里之外。

晚上想用个纸巾擦擦手,都没的用!

不光是网上下载资料,毕竟电脑虽然储存方便,但想在剧情世界取出来,肯定困难无比。

自己在《还珠世界》,取个乌江榨菜,表面塑料包装都能给自己整没了,说是要用内力/灵力洗刷完全,才能完整取出。

因此,作为存储的主力,叶书还会购买大量的书籍、影碟。

空间戒指,还要给汗血马留点空间……

这么一想,叶书就觉得头疼,声望的需求量,无限放大。

这些破事,叶书不再多想,他只是尽自己的努力,做尽量充分的准备。

……

可这一切的行动,在马依莎看来,就是满脸崩溃了。

看着那十余个网站,只觉得满眼发晕,马依莎甚至不知道,两人间的对话,怎么突然就转到这里了。

前一秒,似乎屋子里的气氛还特别暧昧,仿佛两个人下一秒,就会愉快地滚床单。

但下一秒,叶书就告诉他,你想当我女朋友,就要给我下载5000G的资源……

这特么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说话办事,就不能老司机一点吗?!

马依莎犹豫了下,忍住爆粗口的冲动,低声道:“你下这些干什么?我只想和你好好地谈场恋爱,有没有结果,我不在乎……”

面对这十余个网站,马依莎毫不犹豫,选择了和叶书谈恋爱。

“下载干什么?学习啊!我爱学习!”

叶书一脸认真:“整天只是吃喝玩乐的恋爱,有什么意思?把咱们有限的时间和生命,投入到伟大的社会主义中期拼搏,才是我们最浪漫的爱情啊!”

在马依莎爆发之前,叶书从后腰里,摸出五万块钱,递到了妹子眼前。

“这五万块钱,就当你这个月生活费吧,这半年,你帮我下东西,我养你!”

马依莎一脸茫然,叶书的车速,她跟不上。

但钱是好的,马依莎看着五万块钱,挣扎了下,又说了两句“我不是为了钱才和你在一起的”,在叶书的点头鼓励下,还是选择了拿钱。

没办法,女神穷啊!

挣钱快,花钱也快,钱刚到手,就得先还上个月的蚂蚁花呗,衣服一千块一件,光鲜亮丽,整个人却是负资产。

虽然和自己想不一样,但无非是从“卖身不卖艺”,变成了“卖身先卖艺”。

但不知为什么,从叶书屋子里离开时。

明明手提包里,装着满满的5万块,马依莎回头看了看,却依旧有些失落。

本来的计划,就是想着叶书的钱。

现在成功了,却又想着叶书能真的爱自己,两个人,真真正正地谈场恋爱,忘记一切烦恼的那种。

个中得失,马依莎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分清了。

……

屋子里的香水气味,还萦绕鼻尖,叶书也是叹了口气。

人是复杂的,喜欢“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叶书,感觉到马依莎的那一点温情,也只能用钱来做交易。

自己这样吴彦祖般的颜值,妹子和自己待得久了,不心动才是见了鬼。

叶书并不歧视小姐。

这社会上,不止是当官的,各行各业,肮脏龌龊的人,多了去了,做的事情,比“看盗版书骂作者”还让人恶心。

因此,当马依莎在他面前,摆女神范时,他就装B。

当马依莎展露出一丝真心时,他也不介意给这36C的大长腿妹子,一个爱的拥抱,一点善意的安慰。

做人要善良。

尤其是对待大长腿妹子。

自己的床底下,还有一箱5TB的硬盘,足够养马依莎很久……

……

第二天一大早,马依莎就带着一箱行李,来到了叶书的房间。

“你说的,我只要帮你做事情,我就能当你女朋友!当然要住这里了!”

马依莎这一次很坚持。

包里的钱,她只是看了一眼,奇怪地没有一丝兴奋。

她想了一夜,脑海里,全是叶书。

叶书犹豫了下,也就不说话了。

什么?

妹子以前出过台?

多大点事,自己一个男人,又不是结婚。

全当自己进了娱乐圈,找了个女明星,当女朋友呗。

那些说心理不适的……

扪心自问,

就没想过连续半年大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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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下最近的剧情风格。

相信大家也看出来了,有些剧情,显得主角很随意,说话做事,都不“现实”。

少冲也能用正经的手法写,也能写得大家都很符合“现实”。

做的大纲,也是那样的,正经无比。

但真到写正文,就忍不住浪了,文风不知道怎么着,就变得这么浪荡,显得剧情、人物好玩一些的同时,也显得“脱离现实”。

少冲以前也不是这样的,《武侠开端》大家也看了,文风确实很正啊。

怎么就变成现在这样了呢……

第41章 进入狂蟒之灾!

都2018年了,要是连这点都想不开,那基本上也就只能气到自杀。

甚至于,叶书先前困顿时,都曾想过,只要能安心过日子,一心对自己,对家庭好,妹子是不是处,也就随缘了。

这个社会,不是所有帅比,都和自己一样穷。

那群帅比,没人性的!

因此,当马依莎搬进来后,惊喜地发现,叶书竟然没有什么鄙夷之情。

老实说,马依莎现在都有些自卑了,叶书现在的条件,在她看来,简直是梦里才有的男朋友标准。

除了没猫没矿,其他条件放在整个城市里,也是属于那一小批高级货。

一旦在乎某个人,人就患得患失起来。

晚上,小心翼翼地睡在叶书身边,在叶书平稳入睡时,马依莎甚至都心跳脸红得厉害,感受到叶书坚硬的胸肌,又感觉到一阵温暖安心。

只是,叶书似乎总也闲不下来,第二天一大早,就开着车,往山上赶。

从老校长那借了9000万后,虽然没法直接存银行,免得被怀疑,但平日里那些小物件,就没什么好担心了。

毕竟,就算是拿着十万、二十万去买车,顶多也就会被认为装B。

叶书身直不怕影子弯,早就习惯了旁人误解。

马依莎住了进来,平日里需要注意一些,其他倒也没什么。

刘少充、陆娇知道后,也没别的想法。

国家是欠自己一个女朋友,但看领导们的意思,分明是想赖账了。

那就只能自己想办法,女朋友这种硬通货,有就行,再挑挑捡捡,就是不识好歹了。

剧情世界,哪怕过去再久,现实中也仅仅只是几秒几分的时间。

甚至哪怕被别人发现自己的异常,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自己也快要离开。

……

今天,叶书刚在山上吹笛子,马依莎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叶书收拾了一下,回到住处,发现马依莎正对着一个木箱,好奇地看着外面货单。

箱子有点沉,这是肯定的。

叶书撬开木板,撕开纸盒,就见一件“软猬甲”,以及一盒短钢刺,正静静地躺在里面。

没错,就是软猬甲。

或者说,类似于哲学视频里,Van的那身皮甲优化版。

一个类似于马甲类型的不锈钢钢衣,由一小块一小块的小钢板、结合着锁扣而成,可以从任何一个锁扣处拆卸。

钢板上,均匀分布着一个个的双头螺孔。

叶书取过短钢刺,将尾部螺纹拧进钢板螺孔,不过十余分钟,一件寒光森森的“软猬甲”,就套在了叶书身上。

依照自身尺寸打制,设计又极为合理,用料也是市场上最坚硬,最有韧性的不锈钢板。

有螺母的那一小块比较厚,但钢板其他地方,就轻薄许多了。

其内侧,覆盖着一层减震材料,减震材料与钢板之间,又暗藏着一个个的短弹簧,减震效果可谓一流。

因此,整套甲虽然都是不锈钢打制,但因为厚薄相间,两臂里侧,只是以锁扣相连,整套甲并不重,也就不到20来斤。

这样的一套甲,是叶书在附近工厂紧急订制的。

材料只要买好,两个工人晚上加个班,都能很快做好。

里面防震弹簧,以及里衬比较麻烦,费时费力。

但叶书只是在服装厂,问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姐,听到报酬是一万块钱,大姐就二话不说,趁着下班连夜赶活,做好后,第一时间让丈夫给送过来。

没有问用处。

没有问任何事情。

叶书理解夫妻俩的心情。

不得不说,大姐的手工确实一流,叶书试着穿上后,一点也没感觉身上胳得慌,由于受力面积大,十几斤的“软猬甲”,穿上也并不显得有多累。

毕竟,普通高中学生狗,其书包就不止十几斤了……

要进《狂蟒之灾》的世界,傻子才愣着头,一点准备不做往里冲,这样一件马甲,足以让叶书占据极大的便宜。

电影里,巨蟒最喜欢的,就是猛然突袭,缠绕绞杀活人。

叶书穿上这身,哪个不长眼的巨蟒敢找自己搞事情,保证把它排泄口都扎得血肉模糊!

叶书甚至多订了两件备用。

以致于内心有些跃跃欲试,哪怕巨蟒不来找自己,自己都想逮住一条扑上去,试试当许仙的滋味。

……

这些事情,马依莎自然是不知道的,她只是以为,这是叶书的一种“武侠”爱好,就像那些动漫控一样。

因此,当叶书穿着这一身,腿上、臂上还捆上沙袋,进入健身房锻炼时,她也只是有些尴尬,没有其他反应。

至于为什么尴尬?

听着叶书在跑步机上“咣咣”跑,再看着旁边心疼得肝颤的店老板,马依莎都觉得良心过不去。

天可怜见,叶书办VIP不过一个月,他常跑的那台,原本能撑小半年的跑步机,就已经修了一次。

叶书这哪是跑步,分明是在吃机子啊!

好在叶书也识趣,主动帮马依莎,刘少充、陆娇都办了张白金VIP,店老板这才能含笑九泉。

“咦,今天小帅哥加负重了?”

“真的是……这体力,初中我绑个5斤的沙袋,走一会就受不了了,这家伙的力气,也太大了!”

“那旁边,是他女朋友吧?啧啧啧,还没我胸大呢,可惜了,单只听这‘咣咣’声,就知道他女朋友有多享受了……”

“就是,有这样的男朋友,哪怕只是一天,那也一辈子忘不了了……”

“……”

听着周围一群人,尤其是女人们的谈话声,马依莎脸上已经透出一些羞红。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恋爱的感觉,这么奇妙。

听到旁人说叶书是自己男朋友,马依莎的内心,还涌现出一股子莫名的欣喜与骄傲来,仿佛自己真的有这样优秀的男朋友一样。

……

软猬甲到手,叶书的状态,再一次有了提升。

似乎是因为负荷锻炼,“壮骨丸”的效力没变,吸收效果却是涨了一些,让叶书几天没见增进的身体,再一次有了进步的感觉。

因此,叶书可以说是玩命地负重。

甚至于,他还试过在浅水区,穿上软猬甲挣扎游水,为的就是怕在《狂蟒之灾》里,落进水里。

当他一脚把跑步机,踩得跑布带松驰后,现实里的各种准备,也已经完成。

是时候进入《狂蟒之灾》了。

“进入狂蟒之灾!”

PS:感谢巫神传承人杀世者、淡看烟花的500打赏,感谢啊窝鹅一无鱼的万赏,成为本书第一个舵主,感谢你们的支持,才能让少冲现实中的压力,减轻一些,谢谢大家!

第42章 杀戮之始

《狂蟒之灾》世界,亚马逊河域地带,血兰镇。

这个镇子,位于热带雨林最近处,是进入“蛮荒”的最后补给点,当地居民半务农,半经商,原本该是一个欢声处处的小镇。

由于靠近“蛮荒”,经常会有雨林中的野兽闯进小镇,当地居民因此民风剽悍,称得上半个猎手。

在所有的野兽中,那远超人类想象,体型庞大、凶狠异常的巨蟒,无疑是最令人感到恐惧的。

每一次有巨蟒来到血兰镇,总能在这里引发极大混乱与死伤。

强横的实力,带来对力量的极度崇拜。

巨蟒既是当地闻之色变的“凶兽”,又被土人当成“神”来崇拜,这种信仰,甚至流传到现在的文明社会,自觉底气足够的人,才能在身上纹巨蟒纹身。

因此,当地便有一个传说留下。

“凶残的巨蟒,体长达到四十尺,由于生性实在凶残好杀,巨蟒就不满足只是吞噬猎物,而是要把它们吐出来,再杀一次!”

亚马逊丛林宾馆,位于血兰镇最靠近“蛮荒”处。

一个皮肤棕黑,显得野性十足的中年男子,正热情地与一名漂亮白人女性交谈。

他叫虿猜,丛林宾馆的老板。

对面的女子,叫做“服了薇”,想到这里,虿猜忍不住就有些好笑。

“那些东方人说的语言,翻译这些外国名字时,总是显得很有趣,就像他们自己一样地有趣……”

“服了薇”对于他的热情,却是显得很冷漠,闻言讥笑道:“凶残好杀的巨蟒?杀戮?就像镇子里那些东方人一样?”

虿猜哈哈大笑:“那些劣等民族,杀就杀了,让他们活着,就是在抢夺我们的财富!!”

“抱歉,虿猜先生,我看到的,恰恰是你们在抢夺他们的财富与生命……”服了薇不屑道。

充满野性的眼中,显现一丝不满,虿猜直视着她:“你要知道,这里是血兰镇!我们,才是血兰镇的主人!而不是那些东方人!”

两人的谈话,声音不小,远远传出。

宾馆外的人,有当地人,也有白人黑人,听到后都忍不住笑出声来,忍不住把眼睛,望向不远处,血兰镇的镇子门口。

那里,有几根高竿。

几具人的尸体,正挂在上面,血腥气随风飘荡。

……

“狂翻的咸鱼2(绿色),必选!

自己究竟是不是咸鱼?这是个问题!

不想当咸鱼,就翻个身看看!

为确定自己不是咸鱼,请进入《狂蟒之灾》剧情世界,穿上一身帅气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存活三天。

杀人人杀,冤冤相报何时了?

在这个刚刚经历一场血腥屠杀的小城,存活三天,感受那种被人残杀的痛苦。

每存活一天,可获得100声望,存活三天后,可累计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无失败惩罚。”

叶书准备完毕,接下任务,软猬甲外,又装了一件长袖衬衫,遮掩住形迹。

“进入《狂蟒之灾》世界!”

叶书出现在一间宾馆房间里,设施陈旧。

生平没有学过英语、但在直播系统的辅助下,桌上册子上的文字,却是很轻松就被看懂。

“我现在身处‘亚马逊宾馆’?

嗯,身份是记录片剧组里的华裔帮手?

嗯,镜子里的我,是真实的面孔与衣着,新人剧情世界‘身份形象自适应’这一点,已经没有了,只是随意给我安排了一个身份……

电影里,女主角‘服了薇’带着剧组,从这里离开后,很快就遇到反派BOSS‘丧锣’,然后就开始了与巨蟒的接触,这样说的话,这里算是最后的补给点了……”

身份上,没什么问题。

想要参与《狂蟒之灾》的剧情,与剧组一起行动,无疑是必要的,这么个剧组人员身份,很合理。

叶书整理了一下目前的信息后,又检查起空间戒指里的东西。

“还不错,似乎是因为《狂蟒之灾》时间位于上世纪的缘故,科技与现实世界相差无几,戒指里的物品,全部都能拿出使用……”

这是让叶书最欣喜的一点,当下收拾了一下,就往屋外走去。

“白衣秀士,关注了你的直播间。”

一声意外的提示,叶书皱了皱眉:“王伦?怎么《水浒传》里的角色,也出现了?”

直播界面,对方没有打赏,没有弹幕,叶书也就没有在意,继续往外走。

“啊?!”

当面看到叶书的一个宾馆小工,吓了一跳。

叶书眉毛一挑,暗中戒备,继续前行。

“似乎,我这个身份,在这些人眼中,有些敏感啊……”

刚刚发生过屠杀的小镇。

这是任务里刺眼的提示,叶书呵呵一声冷笑,继续前行。

刚一走出宾馆,外面河边闲聊的人群,就是一静。

大多数白人眼中,都泛着惊异,一个离得近的,还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瀛岛人?还是南韩人?”

而那些当地土人,却是眼中闪现出惊骇与兴奋之情,就好像一个杀人犯,听到有人敲响自己房门时一般。

“是东方人!”

“我似乎见过他!在镇子里!”

“东方人长得都一样,谁知道他是哪个?他怎么会从宾馆里走出来?”

“……”

而在虿猜身前的女主角“服了薇”,却是兴奋地打着招呼:“叶,你也来了!我们一直在等你!”

说完,反应过来的她,面色却是一变,赶紧要带着叶书走。

虿猜却是已经抢先一步,拦住了她,一脸肃杀:“你们可没说过,剧组里会有东方人!”

“我们是北美人!他也是我们团队的一员!”服了薇据理力争。

“呵呵,可这里是血兰镇!

蒙呼!撒察!

去抓住这个东方人!

血兰镇里,不许见到一个活着的东方人!”

随着虿猜一声暴虐意十足的狂笑,两个身形高大的当地土人青年,同样一脸狞笑地靠了过来,双手伸出,抓向叶书肩膀。

“no!”女主角忍不住大声喊叫,“叶,快跑!快走!他们要杀了……”

“你”字尚没有喊出口……

却见叶书手里白光一闪,一把手臂长短的钢铁大扳手,已经狠狠砸在那个叫‘蒙呼’的土人脸上。

顺手抓住一旁吓到的‘撒察’,叶书一脸平静:

“哦?那个黑货,你刚才说什么?”

第43章 比巨蟒还要凶残

长如手臂,巨大的扳手,那是工业上都少用到的,将近十斤重。

尤其是,它头部的活动扳手口,使其头部重量凝实,一旦挥舞起来,就像是一柄铁锤一般,威力更添凶猛。

这样的一把钢扳手,被毫不客气地砸到脸上,那会是怎样惨烈的后果?

倒在地上的土人青年,正诠释了这个结果。

鼻子已经歪到一边,眉心一块深深凹陷了下去,一脸血肉模糊,整个人一声不吭地倒在了地上,也不知道能不能救活。

这样的凶残结果,也难怪旁边的土人“撒察”,直接被惊破了胆,全身发僵,被叶书顺手抓住。

此时的他,就仿佛被一头恶兽抓住的小鸡崽,动都不敢动,原本一脸狞笑的脸上,充塞满了惊骇与恐惧。

他从来没见过,东方人,有这么凶的。

何止是他,连同周围的土人,包括那些白人,同样没有见过。

在他们的印象中。

东方人在国际上的地位一直很低,科技、经济的落后,再加上政治上的被孤立,使得华裔永远是被欺负的那个族群。

东方人很勤劳,勤劳得让人痛恨。

哪怕是下雨天,他们也照常营业,平日里更是几乎随时都在想着赚钱,东方人不过来血兰镇才四五年,整个镇子上的生意,就几乎被他们全部占据。

那些好吃懒做,每天吃饱后,和猴子一样只记得潇洒、玩耍的土人,根本就竞争不过东方人,只能眼睁睁看着顾客被他们抢走!

是的,“抢”!

虿猜觉得,东方人就是在抢自己的顾客。

没有东方人时,自己的宾馆,哪怕服务再差,设施再烂,价钱再贵,都依旧是游客们必须要住的地方。

可来了东方人后,游客们就都去到了东方人宾馆里,那些表面恭顺的东方人,可恶至极!

在血兰镇,刚刚发生了一起屠杀,就是因为国内军方一个大人物,号召发动的,针对东方人。

在虿猜的眼中,东方人会做生意,为人恭顺,总是不计较那些生活上的小事,团结邻里。

可是,他们太温和了!

面对自己的屠刀,那些东方人,几乎没有一点反抗之力!

那两天,是虿猜人生最兴奋的时刻。

需要什么,只要去抢东方人就行了!

哪怕什么都不需要,也可以任意夺走他们的生命,反正连国内的军方都在支持,警察不仅不管,反而烧杀抢掠得比谁都凶。

而且,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几百年。

自从大明的无敌战舰消失,取而代之的清朝,对于这些海外之地,根本就不管不问。

毕竟自己那个粪坑都顾不来呢,哪还管海外华人的死活。

国家不给撑腰,海外华人的日子,就过得分外艰难,尤其是在南洋,每隔几十年,当地人就总像是割羊毛一般,把辛勤置办好家业的华裔,抢杀一番,毫无顾忌。

再想想汉唐宋明,哪怕是王朝末期,这些南洋小国,对待华夏一族的精英,向来都是崇拜者居多,鲜有敢撩华夏虎须,肆意杀戮汉民的。

满清276年的统治,不仅是把国内的民族脊梁打断,而且也将华人在历史上的传统霸主地位,彻底磨灭!

……

如今虽然已经是文明时代,但好莱坞的电影中,东方人依旧还拖着一条猪尾巴。

懦弱,已经成了东方人身上的一个标签。

因此,当猛然见到叶书这样,出手毫不留情的狠人时,在场所有人,都懵了。

望向叶书的眼神,俱都不可置信,仿佛在猪群中,看到了一头狼。

“咕咚……”

旁边的一个白人,忍不住咽了口口水,鼓足了勇气,这才问道:“嘿!老兄,你出手这么狠,不怕警察么?”

所有人,眼前一亮,都望向叶书的脸色。

是啊,虽然叶书刚才的表现,就像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狂,让人心惊胆颤。

但只要在人类社会,叶书就肯定会有顾虑,一个有顾虑的人,就有束缚,就让人安心多了。

就连被叶书抓住的土人青年,身子也不颤抖了,安心了许多。

回答他们的,是叶书再一次挥舞的手臂。

巨大狰狞,犹还染着鲜血的白钢扳手,再一次狠狠地砸在了血肉之躯上,刚刚安心下来的土人青年,刚反应过来,就感觉到后脑一下炸裂般的剧痛袭来,随之就陷入无尽的黑暗之中。

叶书一脚把尸体踢倒在地,冷冷地看了那个白人一眼:你说什么?我没听见!”

他立身宾馆门口,这里是高处,已经看到镇子口,那些挂着的华裔尸体。

这些南洋蛮子,该杀!

心中杀性凶烈,眼神肆无忌惮,一人之威,竟让全场之人,一时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啊!”

一个土人受不了这种刺激,直接从腰里拔出手枪。

现在时局动乱,他特意花大价钱,买了把手枪,平日里带在身上。

可惜,叶书扫视全场,早就看到他的动作,直接就闪进了宾馆之内。

退一步讲,即使叶书不退,他也未必打得中。

买来的手枪,是二手货色,膛线什么的,早就磨得快要没有,他又没有闲钱练枪,枪法实在一般。

不过,他的这一动作,也让沉浸在恐惧中的众人,彻底清醒了过来。

是啊,现在都是枪的时代了,再凶狠,看见枪不也是逃了?

在场有枪的人,不在少数,哪怕随身带枪的很少,但也不由得松了口气。

没想到……

“嗖!”

一声轻微箭矢破空声,划过二十余米距离,从窗口准确无误地射中在那个拿枪土人的眉心。

这一箭,箭力沉凝,竟是一箭将那拿枪土人,射了个通透。

细长箭矢,自眉心入,箭尖自后脑微斜而出,带出一抺细碎的红白湿痕。

“呯……”

拿枪土人的身体,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旁边一个白人,转头瞄了一眼,顿时吓得一声怪叫,随即赶紧死死捂住嘴,躲在一堆杂物的后面,全身颤得跟筛子似的。

只一眼,他就吓坏了。

死不瞑目,瞪着两个眼睛的持枪土人,哪怕死了,仿佛也在盯视着眉心的长箭,嘴巴张得巨大,将死前那一刻的恐惧,完全留在了脸上。

“这个东方人,到底是哪里来的东方人,怎么比那些巨蟒还要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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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白天上班有点累,回来码了一章,睡了会,第二章更新得就晚了,抱歉,毕竟要养家,工作没办法。

第44章 血路开启

这太不可思议了!

就像是一群被欺负的兔子里,突然出现只尖爪利牙、双眼通红的凶恶……兔子!

叶书杀人时,并不显得如何凶恶,连杀两个人,不光眼睛都不眨,而且眼睛还不干,看向旁人时,灵光烁烁,如同没有一丝危害的兔子,符合众人心里对于东方人的印象。

在这个年代,每个人,都与其国家气质相符。

血兰镇的土人,虽然也是“美洲人”,可惜是“南美洲”的,性情凶狠,却是底气不够,与南洋那群小国寡民,一个色厉内荏的吊样。

像剧组的一群美国人,哪怕是其他人歧视的黑人,来到其他国家后,那依旧是牛气烘烘,旁人也觉得理所当然。

当怕他们只是北美一家公司的员工,但这个年代的北美人,就是牛,在当地,没人敢找他们麻烦。

白人,在这里就是高人一等。

瀛岛人,目前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整天嚷嚷着要超越北美,虽然底气弱点,但在这边也挺吃香。

其他各国人马,地位不一。

唯独东方人,是各方欺负的对象!

这是“传统”了,那个历史中超级强盛的国家,仅仅是东方人闲聊时的自豪回忆,在野猪统治下的二百多年,这种自豪感,甚至成了别人欺负东方人的原因。

看,这就是曾经的“天朝上国”,整天就知道吹牛B,现在都被大爷我欺负成这样了,还吹什么汉唐盛世呢,呵呵!

当前几天,血兰镇开始那场屠杀时,剧组里的北美人虽然惊诧,但也未尝没有一点觉得“正常”的意思。

不是吗,那群电影里拖着可笑猪辫子、穿着马褂、永远一脸谦卑的东方人,不就是该被屠杀的那种人吗?

可惜,叶书来了!

当一个东方人,毫不手软地反抗、杀戮时,他们才感受到那种彻骨的寒意。

一个勤劳能干、会经商、会种地、会打工、会说话的东方人,已经逼得他们没事可做。

若是这个东方人,又敢打敢杀,毫不手软时,自己这群人,还有活路吗?

如果一名汉唐时代的东方人,听到这屠杀消息,会不可置信。

蛮夷小国,也敢犯我天威?

是想看我手中的汉剑、唐刀利不利吗!

叶书不是汉唐时代的人,却同样来自一个超级大国,早就习惯了骄狂自大的北美人,对自己毫无办法只能耍无赖的怂B样,更何况是这些垃圾一样的土人?

不给你一记白钢扳手,你是不知道“疼”字怎么写是吧?

怎么着,现在脑袋都被我砸开了,知道了么?

不知道爸爸再给你来一下!

几乎是顺理成章的,叶书直接开杀,两个只敢欺负欺负普通人的土人青年,在更狠的他面前,就像是个笑话。

退回楼里,叶书获得了掩体后,更是得势不饶人,心念一动间,就是在一个窗口处,引弓射杀那名拿枪的土人!

杀完人后,叶书也不停留,换了个二楼窗口。

视野开阔,更是旁人难以发现,双足稳稳站立在木板上,长弓不带一丝颤抖,拉出一个美妙的弧线。

“嗖!”

这一箭,自上而下,更添凶狠,长箭划过半空,将一名拿枪的土人,钉在地上。

是的,钉在地上!

长箭自他左胸穿入,带得他整个人下跌后倒,箭势犹然未停,余力带着他的身体,箭尖又射进地上两寸,这才停下!

整个现场一片混乱。

枪声稀疏地响成一片,想打中有掩体,甚至不知道位置在哪的叶书,简直是个笑话。

剧组的人躲进案边船里,一群土人有跟的,也有凶性发作,要追进来找叶书麻烦的。

同时,不远处镇子那边,有听到枪声的土人,却是没有在意。

在这样的屠杀背景下,枪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一般人也不敢来看,怕惹上麻烦。

叶书眼看人群混乱,发完一箭后,收起弓箭,手中便又出现一张小巧的弩弓。

弩弓发射更快,叶书共准备了三张弩,不过短短十秒间,三张弩弓全部命中。

只是,弩弓虽然省力,手感毕竟不如弓箭,三发弩箭射中在土人身上,轻重伤不一,死不了人。

楼下,脚步声已经响起,叶书甚至听到虿猜那愤怒十足的叫嚣声:“东方人!你会后悔今天的行为!”

叶书细细听着,没有直接应敌。

对方身后,还有两个脚步声,最少虿猜手中还有枪。

心中一动,叶书取了五个捕兽夹,放在房间门里三四步远的地方,伸手将桌上的台灯、杂物,裹进被子里,扔出窗口。

杂乱的声音传出,叶书屏气凝神,躲在大开的门后,只把自己当成一块石头。

急追的脚步声响起,叶书静静数着冲进来的人数,待到第三个土人刚冲进来,躲在门后的叶书,如同早就潜伏等待的蟒蛇,瞬间扑杀自己的猎物!

一声惊呼,快不过叶书手中寒光,九龙剑疾刺而去。

无与伦比的速度,带来意料之外的杀伤力,一剑疾刺之下,不仅最后一个土人被一剑穿胸,跑在两人中间,手里拿枪的虿猜,却是因为剑身太长,自己又刻意让前人探路,身形靠后,以致于九龙剑刺穿人身之后,剑尖又刺进他的身体一分。

虿猜惊慌之下,正要开枪,急退的双腿,却又踩到叶书先前丢下的夹子!

顿时脚腕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疼传来,虿猜好悬没有疼晕过去。

意识到中了埋伏,虿猜咬紧了牙关,借着心中一股狠劲,就从窗口翻了下去。

中了夹子,还能咬牙跑了,这人确实凶狠!

毕竟,叶书的夹子,虽然不像女警的那么要命,但也是从当地农户收的打猎老物件,做工粗糙,威力却是凶得一批。

三个人追杀,被叶书瞬间反杀一个,打残一个,另一个也在惊慌失措之下,摔倒在地,倒霉地右手探进一个夹子里,顿时也是一阵鬼哭狼号。

简单的计划,一弓三弩,五个捕兽夹子,就给叶书带来这么大的战果。

若是像那些小说中的主角,愣头青光着手就过来,早就被人坟头蹦迪了。

抓住地上土人的头发,叶书冷笑一声,将它拖到窗户前。

九龙剑横挥而过,楼下就多了只滚来滚去的土人脑袋。

“哪个不怕死的,再过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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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巨蟒初现

“这枪……算了,聊胜于无吧……”

虿猜虽然逃下了楼,但他的手枪,却成了叶书的战利品,包括里面剩下的三颗子弹。

生平第一次玩到枪,叶书抱以极大的兴趣,可惜这枪实在垃圾得太明显。

到处都是破破旧旧的,准星甚至都残破不堪,想瞄个人,都得瞄半天。

膛线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一个土人宾馆老板,也确实买不到好货色。

唯一的用处,或许就是近身交战,杀伤力毕竟比弓弩大些。

直到战斗告一段落,叶书才有闲遐看直播界面。

结果不是很好。

平日里没事就跳出来的一群秃驴,此时全部都销声匿迹,也不知道是因为伏虎罗汉不爽自己,还是因为秃驴们都很单纯,只对钱、排场感兴趣,这些单纯杀猪的事情,他们没感觉。

欧阳克,就不用说了,色鬼一个,只对女人感兴趣,中间也只是支持性地打赏了枚“壮骨丸”。

新加关注的那个“白衣秀士”,同样没有动静。

倒是伏虎罗汉,让叶书有些意外。

“伏虎罗汉打赏你一个蒲团。”

伏虎罗汉:“因果有定,是非难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人杀我时,其若能放下屠刀,人便是佛。

我杀人时,可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望施主警之慎之,多加考量。”

“蒲团,人阶中品。

罗汉院内常见的打座蒲团,久受佛气浸染,有宁静心神,体悟佛法的功效。”

确实挺意外,瞧先前伏虎罗汉的霸道语气,又给自己的任务增加难度,叶书以为这货要为难自己了。

没想到,不光打赏,说的话,似乎也是为自己好的样子……

不管怎么说,打赏的都是VIP,感谢一下总没错。

叶书笑了:“罗汉说的是,不过人家当初没有手下留情,我现在又哪有放下屠刀的理由呢?等我杀光这群人,再来看心情成佛与否吧!”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句口号是没错的。

过去不可变,未来不可期,现在如果能放下屠刀,确实让未来结了一份善果。

但口号归口号,任何思想的口号听起来都好,连世界上那些邪派,明面上的口号、教义也是极好的。

就像“存天理,灭人欲”这句话。

“诸如吃饭,是人活着的基础,满足这种基本欲望,是必须的。

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满足欲望要有个度,那些贪欲、**,却是要慢慢消除,不能肆意满足。”

保存心中的天理,消灭人的欲望。

听起来,也很有道理。

经是好经,可惜却是被和尚念歪了。

血兰镇上,屠杀的血腥气还没消散,东方人尸体还挂在小镇门口。

不去在那些凶手恶意杀人时,去劝他们“放下屠刀”。

却在自己这些被屠杀者反抗时,说什么“立地成佛”!

这群秃驴脑子,是不是有毛病?

心里吐槽,叶书也不客气,趁着这一会的功夫,在四周房间里,搜索了一下。

倒还真让他发现了点好东西,比如说一张当地的地图,以及渔网和铁锚之类。

做完这一切后,叶书也不再迟疑,抓着地上手臂被夹子夹住,血流过多休克过去的土人,直接从窗户处扔下去。

剧烈的疼痛,让他即使是在昏迷中,也发出一声痛哼,吸引周围一片人的注意。

电影女主角“服了薇”,鼓着胆子上来救人止血,见叶书没有出手,周围人这才胆子大了起来,救治起受伤的人员。

叶书箭术威力实在惊人,中者非死即重伤,绝对没有电视里,“身上插着一根箭,还没事人一样乱跑”那样的情况发生。

他这时候没有再出手,而是趁着局势一片混乱,借着周围草木繁多,离开了这座旅行宾馆。

这是一个死地,已经有人去镇子里报信,如果待在这里,只会被一群壮汉围上来搞。

那群变态没人性的,自己这样的小可爱,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

无视造成的死伤一片、痛苦哀号,叶书觉得自己很弱小,借着晚霞,以及丛林,轻松躲避了过去。

待到暮色降临,就更好办了。

自己是北美团队的一员,自然要回船上去!

身份的意外之喜,让叶书不用直接睡丛林,也不用担心北美团队成员的出卖。

毕竟,在当地土人看来,自己是团队的一员。

他们不敢攻击老美,但老美也不想接个“包庇杀人犯”的声名,叶书凶悍的实力,更让众人体验到叶书的价值。

在丛林中,缺不了一个武力值强悍的护卫。

这,就是叶书在《狂蟒之灾》中的身份,带来的隐形便利。

……

夜,已经深了。

剧组船上。

“叶,你今晚就睡在这里吧……最好轻易不要出去,免得惹来那些人的麻烦……”服了薇犹豫了下,还是劝解道。

作为一个白人,尤其还是剧组里的领袖人物,她本不该这样平和,对于东方人,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没放在眼里过。

但叶书的行为,赢得了他们的尊重与敬畏。

与人为善、和气生财,在这些西方人看来,只是你懦弱。

只有把他们打倒在地,踩在地方的脸上,最好再拿刀砍掉几颗人头,杀鸡儆猴,他们才会真把你平等看待。

君子之道,在这蛮荒之地,行不通。

叶书没理他的劝告,自己本来就是来搞事情的:“剧组什么时候出发?”

“大概三天后,乔纳森三天后才会赶到,到时我们立即出发!”

三天?

有意思。

看来,任务里所说的,让自己生存三天,其选择性依旧很宽。

出现在旅行宾馆里,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考验。

这三天里,是老实待在船上苟过去,还是以此为基地,不断出去搞事情,同样是对叶书性格的一种考验。

至于三天后,是离开,还是跟着船队,去面对那危险至极的雨林巨蟒,更是生死间的一种考验。

《狗皇帝》、《祸龙三问》、《狂翻的咸鱼2》,首次刷新的这三个任务,几乎每一个,都在考验叶书的性格、行为习惯。

包括中间杀乾隆时,激活的《降龙伏虎》,同样如此。

一方面,是重利诱惑,抬抬手,就能获得极丰厚的奖励。

一方面,又是惩罚威慑,若是想恣意随心,就要有承受相应后果的心理准备……

船舱里,叶书静夜思考。

两里外的森林里,却是有一头黄鳞巨蟒,静静地伏在树上,一双阴冷的竖瞳,死死盯着镇外悬挂的尸体……

PS:感谢雨Z默的一千,巫神传承人杀世者,江湖快客的打赏。

第46章 破碎的人生

悬挂的尸体群上,时不时还响起一阵怪异闷哼声,死气森森的一群乱影中,竟是还有人活着?

那是个没有彻底杀死的东方小孩,也被绑到了高竿上,那些观看的土人,看着其挣扎痛苦,甚至更加高兴,

如今,夜色垂幕,土人们已经各自散去,给这幸存的东方小孩,一丝喘息的时机。

可这世界的残酷之处,就在于当你觉得失去一切时,命运常常又夺去你更多的“一切”!

巨蟒出现了!

它是被血腥气吸引而来的,血兰城里的这一场屠杀,冲天的血腥气,吸引了太多不该来的森林野兽。

蛇的嗅觉很灵敏,本来是通过舌头,感受周围的红外热感来找寻猎物,死人体温下降,与周围温度一致,它们感受不到。

但这个尚未死去的东方人,却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出现在镇子外,虚弱的气息,仿佛通过蛇信就能闻到,这让巨蟒目光越发贪婪。

仿佛感受到巨蟒气息,被捆绑的夏士杰,极力挣扎。

但挣扎了三两秒,却又安静了下来,看着淡淡月光下,逐渐逼近的巨蟒,心里恐惧之余,反而升出一股子安宁来。

“杀了我吧!

杀了我吧!

死了,就能和父母团聚了,就不用再遭受这些折磨、苦难了!

杀了我吧!

多吸引过来几条巨蟒!

这个地狱,这群土人恶魔,活得太有天理公道了!

吃完我后,巨蟒继续攻击这里的土人啊!”

夜色下恐惧与安宁共存的夏士杰脸上,在巨蟒扑击而来的那一刻,闪过回忆的神色。

“死了也好,终于可以再见到妈了……”

……

夏士杰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华二代,自出生就住在血兰镇,父母是镇上卖早点的“华一代”。

总有华人为了养家糊口,如蒲公英一样飘散在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挣扎求活。

从婴儿时起,夏士杰就知道了生活的艰辛。

父母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准备食材,在自己睡眼腥松的时候,叮零咣啷地开始一天的生活。

即使是下暴雨,父母也没有一丝懈怠,反而要比平日里更忙许多。

这里的土人很懒,大自然丰厚的物资馈赠,让他们习惯了“自由”生活,稍有点事情,或者单纯因为想多睡会,就能心安理得地休息。

尤其是在这种下雨的时候。

因此,夏士杰的父母,就分外重视每一个雨天,因为这时的生意,往往比平日里还好。

穷人孩子早当家,在当地土人小孩嘎嘎怪笑着踢球时,夏士杰已经开始一边帮助父母烧火,一边羡慕地看着那些玩耍的小孩。

在幼小的夏士杰看来,自己与其他小孩是一样的,只是自己家穷,那些土人小孩,都是自己的朋友、小伙伴,未来大家长大后,会一起在血兰镇上,平静生活。

可是,屠杀开始了!

先是父母惊惶地封死了房门,随后又趁着晚上,联络其他少量的华人住户,甚至集体搬到当地一位华人富户的庄园里。

夏士杰当时,还意识不到什么,他把这当成一场奇妙的冒险,在富户的家里,他结识了另外的华人小孩,甚至还有一个身材高大,如同英雄一样勇敢的大孩子。

那个大孩子说,当地土人就要跑过来,杀死他们。

夏士杰对“死”完全没有概念,闻言好奇地问了一句:“死了会怎么样?”

大孩子想了一会,看着他:“死了,你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你爸妈了……”

从那一刻起,思考了一下的夏士杰,开始无比恐惧起死亡。

好在,富户的庄园,围墙很高大,周围还有自己从未见过的大量大人,给夏士杰极大的安全感,在庄园里的每一天,他都感觉像世外桃源一样地快活。

可是,这个世外桃源,很快变成了血腥屠场!

母亲一边流泪奔跑,一边不停地同他说话:“要是爸妈不在你身边了,你就顺着大路走,看见跟咱们皮肤一样的人,就去求他们收留,要是看见黑些的土人,就藏起来别被他们看着……”

“妈,”夏士杰没有听进去,“爸呢?我想他咧,我肚包饿咧……”

抱着他的母亲,眼泪流得更多了,一直在哭,却又压抑着声音,不敢痛哭出声。

从怀里摸出最后的一块年糕,小心地装进夏士杰胸口刚缝好没两天的大香囊里。

“囝,你要是饿了,就省着点吃……”

随后的记忆,就是一片空白了。

夏士杰不知道,母亲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吊在木竿上的,身上那些丑陋、可怕的伤痕,带来的无限痛苦,他全忘了。

心里,只是回荡起庄园里,那个大孩子的话:

“再也见不到爸妈了……”

这个世界,太残酷了,残酷得不给东方人一点活路!

夏士杰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父母是那么老实本份的人,平日里也经常周济周围的土人家,为什么那些土人家,却是第一个跑来抢自己家的东西。

巨蟒,是当地土人最可怕的传说,甚至有人抓到过蟒蛇,从蛇肚子里剖出个没消化的人来。

可在临死前的这一刻,感觉到这当地最冷酷无情的巨蟒气息,夏士杰却没一点恐惧,半大的身躯随着木竿晃动间,轻轻摆动,更让他感受到一种熟悉的味道。

似乎,自己更小时,母亲就是这样摇晃着自己的……

闭上眼睛,耳边似乎还能听到,那铭记在灵魂深处的儿歌声:

“摇啊摇,摇啊摇,摇囝过大桥,摇囝大汉……”

低喃声中,身体被鳞片遍布的蟒躯缠绕,如山般的力道绞杀着身体,细嫩的骨骼,在这股大力间,发出破裂、折断的声音,直透脑内。

夏士杰却已经感受不到这些痛苦,嘴里发出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

“摇囝好命,生生世世有人伴,摇啊摇,摇……”

破碎的衣服里,一块肮脏不堪、发馊、发臭的米糕掉在了地上,掉到了血泊、尘土中。

破碎的香囊,一如这破碎的人生。

“妈、爸,我想你们了……”

……

“咔嚓!

咯咯咯咯!

咯咯咯咯!”

夜色下,潜往血兰镇的叶书,突然听到一阵怪异的声音,仿佛风中的呢喃。

PS:这一章,翻来覆去修改了不少,总算有些感觉,更新得晚了,抱歉。

第47章 触发隐藏任务

“这是……”

红外望远镜后,叶书心头剧震。

淡红色的视线中,是一头水盆粗细,十余米长的巨蟒,正盘踞在一个木竿上,按学名似乎叫森蚺。

但现实中,哪有这么体型恐怖的存在?

一个幼小的身子,在蛇躯中偶尔浮现,叶书心念一动,顿时明白了过来,望向血兰镇的眼里,杀意更增。

就在这时。

似乎是看到巨蟒的身影,直播间里,顿时出现了消息。

“白衣秀士打赏了你‘阴土菇’一枚。”

白衣秀士:“竟有这样有趣的凡蛇?还请叶家兄弟代我收取一只,小兄弟现在应该欠缺元气,我愿以纯净的天地元气,来与小兄弟换这么一头凡蛇!”

“你触发了《白衣秀士》任务!”

叶书心中一动,意识到了什么,赶紧伏下身子。

此时的他,身着一身奇怪的黑色衣服,覆盖全身,包括面孔,看起来黑漆漆一片,与黑夜融为一体,类似于夜行衣。

但这身衣服,可比夜行衣珍贵多了。

红外隐身,已经不是什么高新科技,甚至已经开始有民用产品。

叶书托马宏峰买的物资清单中,这种红外隐身服,就是其中一种。

因此,叶书这才能在距离巨蟒这么近的地方,还没有被其发现。

在巨蟒的视线中,叶书此时的身体,与周围环境背景别无二致,。

蛇类大多听不到正常声波,但对震动很敏感。

当叶书静止不动时,在巨蟒的感知中,叶书完全就是不存在的。

叶书查看了下打赏信息。

“阴土菇:凡阶下品。

生活在普通阴暗泥土中的山菇,有增强体魄的效用!

《侠道追溯》中记载,服用此菇,宜小火煲汤,配方如下。

根部黑色部位受阴气浸染,不可食用!”

与先前的物品提示不同,这里多了条《侠道追溯》的提示,还有食膳佩方。

《狗皇帝》任务的宝箱,打开后获得了《侠道追溯》,原以为只是记载各种武学修行,以及显示自身状态,没想到连这种天材地宝的使用方法,也有隐藏的记载。

这是个意外之喜,现在“白驼壮骨丸”药效对叶书降低,正是需要这些增强体魄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触发了隐藏任务。

上一个隐藏任务,还是《降龙伏虎》,结果叶书被坑了一把,这个可千万别让自己失望!

“隐藏任务:《白衣秀士》(绿色)。

任务内容:无论道佛儒法,得道者总需要两个童子,负责平日洒扫庭院。

白衣秀士很中意这头母蟒,想要收其为‘白衣童子’。

活捉一条巨蟒,将其交易给白衣秀士。

任务完成可获得500声望,以及白衣秀士的好感。

任务失败无惩罚!

友情提示:可以换为其他同体型巨蟒,但性别必须为母!”

果然是他!

叶书眼中透出了然之色,这白衣秀士,果然不是王伦那个弱鸡。

“白衣秀士王伦”的名头实在太大,因此让叶书第一时间有所误解。

但后来思考剧情时,却是渐渐发现自己似乎搞错了。

观音禅院旁边的黑风山上,似乎也有一尾白花蛇妖,名唤“白衣秀士”,就是电视剧《西游记》中,练了两枚仙丹,结果被猴子一棍打死的那个倒霉蛋。

不怪叶书没反应过来,实在是这货太酱油了。

只不过,对方的任务,可一点不酱油啊!

500声望,看似不多,但绿色任务,从《祸龙三问》、《狂翻的咸鱼2》上来看,也就最多获得300声望,外加一个绿色箱子。

蓝色任务《狗皇帝》,也不过只给自己1000声望,一个蓝色箱子。

500声望,外加白衣秀士的好感,未来因此而增加的打赏,可以说是很合适了。

唯一让叶书无语的是,为什么非要标明是“母蟒”?

虽然世外高人的童子,大多眉清目秀,换上女装比妹子还好看,但人家好歹也有一层遮掩不是?

你这直接要求来头母蟒……

咋的,想干嘛?

……

吐槽过后,叶书也就思考起来。

活捉一头巨蟒,这正常来说似乎不可能。

但其实只要准备充分,并不难办。

其在水中还罢了,但若是在岸上,那就有无数的办法,可以将它安排了。

巨蟒再强,也只是野兽。

比着人的可怕,巨蟒还嫩了点。

叶书刚开始,准备用最简单的一种:麻醉!

爬虫类镇定剂、汽油、渔网、猴血,可称得上电影中,活捉巨蟒的四件最重要道具。

取出镇定剂,涂抹在箭矢、九龙剑,以及软猬甲的尖刺上,剩余半瓶拿在手里。

但当叶书看到血兰镇里,一些房屋依旧喧嚣不止时,他就改变了主意。

这头巨蟒,既然来到了这里,血兰镇里又有这么多的“食物”,蛇性贪婪,一时应该不会离开。

只要它在周围盘踞,依照《驭蛇术》里的寻蛇之术,自己寻找到它,应该不成问题。

即使失败,也有退路。

因此,叶书想试试,能不能试验一番。

如果能成,收益就太大了!

短笛拿出,幽幽笛声响起。

笛子,本来是以悠扬轻亮著称,但叶书此时吹奏的《驭蛇》一曲,却是有种低沉阴郁的感觉,如同暗夜中的嘶鸣声,带来一股不详之感。

周围林子,本来因为巨蟒气息,安静一片。

但当笛声响起时,一阵阵“沙沙”声,却是慢慢响起,起初只是一声两声,随后就是几十上百的声音响起。

雨林里,蛇虫丛生。

叶书中气不足,只能吸引一定范围内的蛇类,这里毕竟是人类居所,也就只有百十余条,并不算多。

而在不远处的巨蟒,也抬起头,疑惑地伸出蛇信,查探四周情况。

刚刚,它感受到一股冲动,从空气里传至心中,就仿佛在告诉自己,血兰镇里有充足的食物,就在前面某个方向。

但很快,巨蟒就惊醒了过来。

依据他的判断,前方血兰镇,是那些人类的聚集地,直接冲过去,会有危险。

不得不说,《驭蛇术》确实厉害。

蛇是听不到声音的,只能感受到震动,《驭蛇术》恰恰是利用这种,利用蛇类本身的进食冲动,来驱策它们。

巨蟒没有受到影响,叶书也不着急,慢慢走动,驱策着这百余条野蛇,往血兰镇外侧一间酒吧,潜行而去……

PS:感谢巫神传承人杀世者的打赏。

第48章 驱蛇杀人

酒吧里,一片昏暗喧闹,酒杯碰撞、大喊大叫发泄的声音,不绝于耳。

“真痛快!早就看那群东方人不舒服了!整天店开那么早,追魂似的,等我的店开门时,客人都让他们抢光了!”

“谁说不是?你看那些东方人里,一个个有钱的!表面上看着穷,实际上箱子底下,瓶瓶罐罐里,藏的都是钱,那一个个的,也不知道他们存这么多钱做什么……”

“做什么?他们都是群老鼠!最喜欢储藏东西!老鼠需要藏东西需要问为什么?对了,你周围也有个东方邻居,听说平时还接济你家?怎么样?”

“什么接济?那是羞辱、炫富!!”夏士杰的干瘦土人邻居很愤怒,仿佛自己受到了羞辱,“平日里总一副和气的样子,真向他们借钱,却是只借那么一点!还有那家女人,总是自夸那个东方小崽子的语气,分明就是在耻笑我儿子长得黑!”

“……”

酒精与杀戮的刺激下,平日里哪怕再是沉默寡言的人,此时都变得爱说话起来,毫不掩饰地分享自己兴奋的心情,大杯大杯的喝酒,一时间仿佛群魔乱舞。

就在这种肆意放纵中,一个肥壮的土人,突然疑惑问道:“什么声音?你有没有听到有笛声?”

他对面的同伴,已经醉得不行:“哪有什么笛声?你听错了!”

“没有!确实是笛声!”肥壮土人站起身来,“这种乐器,可只有东方人才会常吹,难道那群东方人,还有活着的?”

“你太多想了!”同伴把一杯酒推到他面前,脚上突然仿佛被一条冰线滑过,让他极为舒服:“活着就活着,明天咱们再去搜抓!现在是庆贺的日子,来,兄弟们,为了血兰镇,干杯!”

“干杯!”

“干杯!血兰镇是我们的!”

此起彼伏的声音,整个酒吧的气氛,又掀上了一波新高、潮。

看着这一切,酒吧老板无比满意,以前那个东方人酒馆还在时,自己店可没这么好的生意。

似乎,生活比以往更美好了。

但如果把喧闹的噪音去掉、再将屋子里的电灯全部打开、所有人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和眼睛,那他们会如坠冰窟!

先是一条无毒的小蛇钻进来,屋子里温暖的温度,让它整条蛇都兴奋开来,那一个个巨大的食物集合体,以及空气中无形的波动,都不断地在勾动它内心的贪念产生。

这,只是第一条蛇!

酒吧里,有的人仰头狂饮、有的人大声宣泄,还有的土人,在谈论着哪个土人的老婆屁股比较大。

这是他们在酒吧,再正常不过的行为。

而就在这毫无意识的闲谈中,更多的蛇,爬进酒吧,爬过脚面,甚至蹭着某个土人的小腿,游入酒吧深处。

蛇类并非见人就杀,毕竟巨大的人类,并不在它们的食谱当中。

它们是被“食欲”吸引而来的,只为了存找那并不存在的“食物”。

如果所有人一无所察,蛇不会主动咬人,甚至可能慢慢退走。

但当屋子里的野蛇数量,达到一百左右时,却是根本再也掩饰不了。

“夏士杰那个小崽子,还是我亲手把他绑上去的!哈哈,他父母整日里夸他好看,说他乖巧,还真是乖巧,我折断他一根手指,他都呆呆愣愣的,哈哈……”

说完自己的光辉事迹,那个干瘦土人刚拿起旁边的酒杯,正要往嘴里倒,醉眼之中,却意外发现酒杯上有东西。

借着彩灯灯光,看了好了会,干瘦土人猛地惊醒过来,全身的酒劲,尽数化为后背的冷汗!

那是一条浅色的小蛇!

“啊!有蛇!!”

慌忙把酒杯甩开,没想到,却是惹了祸。

那尾浅色小蛇,原本只是无意间爬到这,被干瘦土人发现对视时,也没有主动攻击。

但这时酒杯被猛地推开,干瘦土人反应太过激烈,一瞬间让浅色小蛇感到了威胁,整条身躯弹射过来,尖利的蛇牙,直接咬在了土人的上唇边缘。

凶猛的神经毒素席卷一切,干瘦土人眼睛瞪得浑圆,倒在了地上。

脑海中,奇怪地闪现出夏士杰父母的话:

“小杰真好看!这皮肤又嫩又滑的,多可爱……”

……

如果说干瘦土人的死,还带着一丝因果轮回,那其他土人的死伤,就显得毫无美感。

从“有蛇”的喊声出现,到所有人都警醒起来,中间差不多隔了有五六秒的时间。

五六秒后,剧烈的混乱席卷酒吧,所有人都争相往外跑。

但这样剧烈的运动,无疑让许多蛇受到刺激,纷纷攻击起身边的土人来。

有的蛇有毒,有的没毒,作为土人,往日里敬畏归敬畏,也有对付蛇的土办法。

但这个时候,所有人都争相往外跑,哪里还有闲遐关注这些?

“啊!救命!救命!”

“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刚才我还请你喝啤酒呢……”

“快滚!别挡我的路!”

“……”

一片混乱声中,踩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被蛇咬中倒在地上,不小心滑倒,甚至是其他人恶意地推搡……

那些被推倒在地的土人,眼睁睁看着一条条蛇从自己身体附近爬过,看着一个个脚掌,毫不客气地踩在自己的身上,头上,初时还有力气喝骂挣扎,没过一会,却是眼神涣散,生生被众人踩死。

尤其是酒吧门口,不大的木门,被几十个土人挤得水泄不通,拼尽了全力,都想让自己先出去。

终于,一个鼻间还有一层稚嫩绒毛的青春期土人,终于第一个挤了出来,整个人都要喜极而泣。

“感谢上帝!感谢上帝!”

青春期土人余悸未消,双腿发软,跪坐在地上,不住地念叨着,突然发现自己旁边,似乎有人。

笛声,停了。

一个黑影站在自己身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感谢上帝?当面感谢才比较有诚意,我送你去见他!”

笛声落,剑光起!

九龙剑匹练般闪过一道剑影,那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土人青年,瞳孔张到极致,却是又慢慢失去光彩。

一个个的土人,挤出酒吧。

叶书双手握剑,看见有一个人冲出来,就提剑就砍,骇得酒吧门口挤在一起的土人们,面无人色。

PS:感谢巫神传承人杀世者的800打赏,这本书终于挤进都市新书新十了,妹了,那群大神都疯了吗?过年上架的书,一个个还都赶这个时候发书,是不是有猫病啊!QAQ。

第49章 巨蟒出击

身后,是蛇窟。

身前,是个变态杀人狂!

两难绝境,几乎是在逼这些土人,主动选择自己的死法!

更令他们绝望的,是身后的人,根本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依旧一个劲地往外挤,叫骂声一片。

又有一个倒霉鬼,被挤出了门口,叶书哈哈一笑,一脚踩在对方的脸上,随手就是一剑。

如宰猪羊!

不过,叶书也知道,自己要离开了。

这么大的动静,已经引来血兰镇土人们的注意力,再待下去,会有危险。

思及这里,叶书几步冲前,九龙剑对着酒吧门口横扫斜劈,杀得那些无处躲避的土人,个个精神崩溃,疯狂大叫。

“白衣秀士打赏你一个‘阴土菇’!”

“欧阳克打赏你一枚‘白驼壮骨丸’!”

这样肆意杀戮的行为,引得粉丝栏里两个妖邪角色,极感兴趣,倒也让叶书收获了份意外之喜。

袭杀这些土人,只是因为心里想杀,属于个人兴趣爱好。

如果一边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一边还能获得利益,那绝对是世界上最快意的事情。

当然了,拍小电影除外。

叶书发现自己真的是有点精神分裂,周围都被自己杀得一片地狱场景了,自己还在想这些无厘头的事情。

“那头母蟒一直隐藏在周围,嗯,再多来几次这样的行动,这头母蟒就能为我所用了……”

“轰!”

说曹操,曹操到。

刚刚离开没两步,想到如何利用母蟒的时候,就听见一声剧响,木质的酒吧大门,被一股巨力撞得碎裂开来。

原本那些被叶书砍过后,伤而未死的土人,脸上生还的喜悦表情还没消失,就被眼前庞大的蟒躯,惊呆了。

十余米长、小水盆粗细的凶蛮巨蟒,凶厉的竖瞳没有多等,直接撞进了酒吧之中。

在叶书呆若木鸡的目光中,狭小的空间里,巨蟒狂舞着自己的巨大蟒躯,简直就是一个杀人机器,在酒吧里,掀起一股血风腥雨。

比着叶书的小打小闹,天生就为杀戮而存在的巨蟒,才是当之无愧的强大。

好在,巨蟒的攻击虽然狂猛,但攻击幅度比较大,自己要是全力应对,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

立身在黑暗中,眼瞧着血兰镇已经灯光处处,大喊大叫着“巨蟒进镇子了”,再看看依旧在酒吧里大杀特杀的母蟒,叶书就是一阵无奈。

抢完人头赶紧跑啊,还在这脏兵,等着我给你发问号么?!

从这一点上看,人,确实比巨蟒威胁性大多了……

笛声响起。

叶书不想这头巨蟒,就这么死了。

酒吧里,一片恐怖血腥之中,巨蟒正在吞噬着自己的战利品。

空气中的奇异波动,让它蟒头一定,蛇信在空气中急速抽动了几下,整条蟒躯就急速游走,爬出酒吧,冲进周围的黑暗之中。

酒吧里幸存的野蛇,也被叶书驱散开来,免得白白送死。

夜色下,一人一蟒,虽然没有交流,但却显得默契无比。

……

酒吧外面,一群土人看到叶书劈砍的战果时,还一脸愤怒,怒吼连连。

但当他们,看到酒吧里巨蟒碾压过的战场,一个个却是害怕得全身发抖,祖先千百年的经历,对于巨蟒的恐惧,早已经融入到他们的基因中了。

“是巨蟒!巨蟒吃人了!”

“可这外面明明还有被人砍杀的痕迹!”

“对,幸存者!问问幸存者!”

只可惜,哪怕是还活着的土人,此时也一个个精神失常,全身发抖,说不出话来。

前一秒,他们还在为自己白天的屠杀,大肆庆祝,仿佛置身天堂。

下一秒,就接连遭受了三重地狱!

热闹的酒馆,突然变成了蛇窟!

想要逃离,却被叶书这样的凶人,堵住了出路,只能像猪羊一样任杀任宰!

好不容易叶书走了,心刚放松下来,巨蟒却是又出现了,狭小的酒馆里,仿佛下一刻自己就会变成地上的肉沫,那种恐惧感,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精神再坚强的土人,这时候也都吓得痴傻了!

稍一闭眼,就是叶书一身黑衣,仿佛一个鬼魅,立身出路的身影。

再一闭眼,就更加可怕,巨蟒伸着硕大的蟒头,咬向自己……

这一夜,整个血兰镇,都笼罩在一层恐惧的氛围之中。

毕竟,谁都不知道,巨蟒还会不会再回来。

……

旅行宾馆中。

虿猜脚腕绑着厚厚的绷带,尤还感觉疼痛入骨。

但更让他心惊肉跳的,是从血兰镇回来的手下说的话。

“黑影?拿着一柄东方剑的武器?是那个叶书?!”虿猜大吃一惊,“等等,你刚才说最后巨蟒也出现了?而且没有攻击它身边的叶书?”

“是的老大,周围镇民躲在屋子里,看到的就是这样,大家都说,那是一名神使……”手下老实回答。

虿猜一下子全身发软,向来凶狠的双眼,也变得迷茫。

千百年的雨林生涯,让血兰镇产生了极浓郁的“蟒神崇拜”,对于那些超出心理认知,代表着雨林最顶尖猎食者的巨蟒,许多当地土人,都将其当成神一样地崇拜。

因此,当有人能控制这样的一头巨蟒,那在血兰镇,无疑于神话中的人物。

这样的驯蛇人,历史上出现过少数几次,被当地人当成“神使”崇拜、贡奉,也给当地留下无数神秘的传说。

巨蟒不伤害身边的叶书,而是攻击酒吧里的土人。

这一点在虿猜看来,正是“神使”的基本能力。

“真要是这样的话,那宾馆这里,可就不安全了,那个叶书随时有可能攻击这里,离开?”

看了看周围的东西,虿猜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这个宾馆,是虿猜祖辈留下的遗产,是自己生活、并且掌握这么多手下的底气所在,他根本无法舍弃。

“还是先警戒一夜,明天派人回镇子,召集更多人手过来……

……

而在叶书这边,情况却是发生了异常变化。

河边,母蟒嘶嘶了两下,就从肚子里,吐出那些碎小裂开来的土人部件。

河岸边,数只幼蟒,从河水中兴奋游来。

“白衣秀士打赏了你三个‘阴土菇’!!”

白衣秀士:“妙啊!先不说这母蟒,只这一对一模一样的小母蟒,真的就太妙了……”

PS:感谢不灭殇魂的500打赏,这两天感冒了,大家也都注意点,注意添衣服哦

第50章 被叶书盯上的母蟒

这白衣秀士有点不正经啊!

仔细想一下,却又正常,想想《狂蟒之灾2》里的那头母蟒,就知道蛇类有多不正经了。

自古以来,蛇通龙性。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偶然间,在田野间遇到犀牛,龙把它睡了,生下了囚牛。

然后,新世界的大门,就打开了。

先是看到了狼,睡了,生下老二睚眦。

看到一只鸟,睡了,生下老三嘲风,也不知道在嘲笑哪只风,或许是睡了凰,嘲笑凤,后来通假字就成了“嘲风”?。

接着遇到沼泽里的蛤蟆,睡了,生了蒲牢。

再是睡狮子,生狻猊。

睡王八,生赑屃。

睡老虎,生狴犴。

睡完老虎,还是觉得睡王八最爽,毕竟王八壳是软的,软中带硬,手感最好。

结果只找到只硬壳乌龟,忍忍也就睡了,生下个负屃。

硬壳乌龟的用户体验,就有点糟糕了。

贤者时间里,龙就忍不住忏悔:“再不能胡搞乱搞了,毕竟我是一头龙……

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对啊!我是一头龙,当然要在海里搞才对!来来来,海里正好看见你这尾大嘴鱼……

呃,老九就叫螭吻吧……”

龙是一种神奇的物种,睡牛生麒麟,睡猪生大象,睡马生龙驹,睡野鸡就能生蛟龙!

牛B!

想到这里,叶书就忍不住点赞,自己先前,真是错看白衣秀士了!

之前,他以为白衣秀士是那个练丹的,实在是因为《西游记》电视剧太经典,影响了自己的印象。

但其实黑风山上三个妖怪,除了黑熊精、白衣秀士,第三头狼精,才是炼丹、正经修道的。

一头蛇妖,哪怕长得再白,整天待在那黑风山上,看着头黑熊精,提着杆黑缨枪,在那黑风洞里进进出出……

再好的妖精,也给教坏了!

蛇妖浪荡,这是传统了。

像《兽性难驯》里,里面的蛇妖,更是表面纯如乘客,身如C照司机,请的演员,都是从瀛岛来的程嘉美老师。

想想都刺激。

更刺激的,是直播页面传出的任务更换信息。

“《白衣秀士2.0》(绿色)。

上天有好生之德,夺其母而遗其女,取其姊而留其妹,我辈修道人所不耻也!

母女、姊妹团圆,方为人间美事。

将两条小母蟒、连同母蟒一同交给白衣秀士,可获得500声望,白花蛇鳞一片。”

叶书:“……白衣秀士,你真特么是我辈修道人的楷模!这活我接了!”

圣贤有云: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焉。

贤者就在眼前!

一头蛇妖,都能有这般的慈悲心肠,我叶书,又岂是无成人之美之心的伪君子,给人族丢脸?

所谓一本道书《黄庭经》,天下修道共仰之。

佛门只知道教自己放下屠刀,道门才是自己永远的家啊!

……

既然接了这个任务,叶书就不能立刻动手。

这里靠近水边,容易逃窜。

自己是一番好心好意,这三只小可爱却不知道,左右它们今天也没吃饱,自己有的是时间约它们晚上出来吃饭。

嗯,正好它们爱吃丛林里的猴子。

这外面的猴子,虽然没林子里的美味,但量大管饱,勉强也能裹腹,想必它们也是不介意的。

心里想着,叶书也就记下地形,悄然撤退。

……

叶书离开,巨蟒毫无所觉。

巨蟒在一旁,看着三个儿女美滋滋地品着美味,竖瞳里也透出一股温情。

自从吞吃了一枚奇异红色花瓣后,它的灵性,就如其体型一般,增涨了许多。

自然界中,母蛇很多是不孵蛋的,生完就走。

即使孵蛋,也会在小蛇出生的前几天,离开觅食,毕竟孵蛋是个体力活,一直饥饿着,离开不光是为了觅食,也是为了自己不致于吞吃小蛇裹腹。

因此,小蛇一般都是独自挣扎求生,如叶书朋友刘少充《妖蛇道》里写的那样。

这头母蟒以前也是不护崽的。

但是今年在蛇巢附近觅食,瞧见自家三个崽苦苦挣扎求生的可怜模样,一股子原本不属于蛇类的情绪,突然就出现了……

起初,母蟒只是帮它们抓些小鱼小虾,巨尾一挥,岸边就能挥出许多。

谁知道这三只小蟒,竟然天生就懂抱大腿的重要性,自此一大三小四头蟒,就这么生活在了一起。

半大小子,饿死老子,巨蟒的生活压力慢慢变大。

更让它生气的是,自己这三个崽,竟然对自己有了依赖,无论自己怎么教它们捕猎,它们也不敢去独自狩猎。

太丢巨蟒的脸了!

作为雨林食物链中最强大的巨蟒后代,你们怎么可以这么怂?

但生气过后,看着三个崽围过来的样子,巨蟒又是一边无奈,一边继续辛苦的捕猎生活。

一些基本的信息与思维,是天生铭刻在骨子里的。

巨蟒现在就有些发愁:“我这个儿砸,这么怂、这么软弱,以后怎么跟其他公蟒抢夺交配权啊……”

夜色下,巨蟒的眼中,多出了一种叫“发愁”的情绪。

她还不知道,叶书这个变态,已经盯上她了……

……

血兰镇,一夜惊吓。

稍稍有点风吹草动,就能引起极大混乱,几十条大汉跑上街头,警惕四方。

这样的受惊经历,无疑是很糟糕的。

白天时,土人们自然就一个个呵欠连天,困成狗一样,除了寻找驱蛇的办法,对其他事情根本就不在意。

旅行客饭老板虿猜,遇到一个东方人,还被反杀了几人。

这原本能引起众猴愤怒的消息,此时也只成了闲谈,毕竟保自己的命才最最重要。

虿猜猜测的“叶书就是那个吹笛、驱蛇的黑衣人”,更是被许多人斥为笑谈。

东方人虽然后面拖了个蛇辫子,但那群人,他们哪里有操纵“神明”的资格?

几百年都是被打压、被屠杀的东方人,还如同女人一样拖了条辫子,骨子里还有一点强者气息么?

这样的人,与“神”放在一起,都是一种亵渎!

再说了,那些船上,还都是北美人!

他们的背后,可是当今世上最强盛的国家,身体里流着最优秀、最高贵的血统!

哪怕只是一点言语冒犯,在当地官员那里,都是很严重的外交事件!

自己胆子长毛了,敢去搜他们的船、审问他们,只为了寻找一个叶书?

PS:感谢人生路去何方、若之如初见、巫神传承人杀世者、不灭殇魂的打赏。

刚刚,翻看之前的本章说,发现有兄弟提出“白衣秀士”不是炼丹的,少冲回头查了一下《西游记》,才发现确实如此,在此说明,并感谢那位兄弟。

作家后台里,本章说只能观看和删除,没有回复功夫,而且翻看以前的本章说,返回后又要重新找那一页,很麻烦,因此一些老章节的本章说,少冲很难及时看到。

如果对小说有一些想法、建议、批评,指正,大家可以在书评区、QQ群告诉少冲,最新的本章说里也可以,所以大家最好还是追更吧,嘿嘿……

第51章 修整

“《狂翻的咸鱼2》完成度1/3,获得100声望!”

船上,点燃一根檀香,一条淡黄蒲团上,叶书盘坐着闭目养神,听到这提示也没在意。

反倒是另一点,让叶书暗自警惕。

“我缺了一种‘守夜、预警’的手段……”

《还珠》里还没感觉,昨晚激战了一晚,奔波了大半夜,叶书回到船上,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法安心睡觉。

倒不是想起那些土人,叶书没那么多愁善感,只是有些担心突发意外情况。

当然了,野外也可以睡,洒些驱蛇驱虫的药就好,但这热带雨林里,鬼知道会有多少意外?

毕竟《狂蟒之灾2》里,一只小蜘蛛,都能让人麻痹到死!

要是再遇到条蚂蟥,还不把自己鸡儿吸废掉!

因此,叶书也就干脆不节省了,不仅点了檀香,还吃了一颗养神丹,整个人哪怕盘坐在地上,精神依旧如同在泡温泉似的,温温热热,哪怕一夜没睡,也精神饱满,没有一丝倦意。

甚至,《侠道追溯》上的三围,已经变化为:

“精:LV1:65/100,(原为54),可通过服用补充气血、强身壮骨的药材,以及强健体魄提升,目前拥有‘白驼壮骨丸’、“阴土菇”可供使用。

神:LV1:36/100,(原为21),可通过温心养神、滋养魂意的物品提升,目前拥有‘养神丹’、‘檀香’、《罗汉堂蒲团》可供使用。

气:LV1:0/100。无。”

叶书还在现实世界练了一段时间,因为习惯了《白驼壮骨丸》药效,结果才只提升了9点精元。

反倒是“檀香+养元丹+罗汉堂蒲团”,让神元的修炼,后步赶进。

唯一值得期待的,就是叶书新获得了《阴土菇》这样的人阶天材地宝,与壮骨丸搭配着用,自己很快就能在精元这一道上,突破一级大关。

既然是升级,肯定有一个大的改变。

会是什么样的呢?

叶书有些期待,起身活动身体,练一了套健身房教的剑术套路。

“叶,你醒了?这是给你送的饭……”

门外,听见叶书的动静,一个大胸白人妹,热情地走了进来,眼睛里,满是崇拜。

每部恐怖电影中,总有一个跟作死男偷啪,而被怪物袭击的大胸妹。

眼前的这个女人,就是《狂蟒之灾1》里的大胸妹。

秉承了这个角色的一惯设定,大胸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先是跟作死男在林子里偷啪,遇到野猪,给反派BOSS丧锣刷了波声望。

随后在结尾丧锣被抓住后,又轻敌早进,强杀不成反被轮,死在了BOSS丧锣的双腿之间,硬生生被夹死不说,还让丧锣夺刀逃跑。

嗯,被一个男人,用双腿夹死了……

提一句,那个作死男,因为本性比较“现实”的原因,在发现拍摄西夏麻族计划失败,众人都要丢工作后,直接投靠了丧锣,结果被利用,死在了巨蟒口中。

不过,似乎是因为叶书的出现,让大胸妹产生了性趣。

也是,相比于只是有点小帅、嘴皮子比较会撩人的作死男,还是叶书这种的冷酷型男,更招花痴喜欢。

其实大胸妹挺会走节奏的,并不是只会跪舔。

但叶书昨天的战绩实在惊人,一挑群不说,杀完人后,还扬长而去。

尤其是晚上,外人都不确定,那个驱蛇人的身份,但船上的团队成员,却是都知道了这一点。

毕竟叶书大半夜,一身血水地跑回来,实在骇人了些。

随即,血兰镇发生的一幕,就传到了剧组队员耳中。

在这些白人看来,当地土人,无疑是极为落后的,与好莱坞里的野蛮之地,并无二样。

而叶书,正像是在野蛮之地,抛起血雨腥风的男主角,死多少人,他们都不会可怜,只会在意英雄潇洒的衣角。

叶书扫了眼《侠道追溯》后,点了点头,接过对方递来的一份烤面包片,吃了起来。

饭里有毒没毒,叶书并没有担心,因为《侠道追溯》上,并没有显示饭里有问题,这是他最近刚刚发现的功能。

似乎与叶书本身拥有的,所有天材地宝、补药毒药之类特殊物品,《侠道追溯》上,都会有消息体现出来。

从这一点上,《侠道追溯》确实效果强大,让叶书行走江湖时,轻松了许多。

……

大胸妹的热情,叶书并没有在意,自己白天是正人君子,不谈这些伤风败俗的东西。

半天的养精蓄锐,叶书感觉精神重又旺盛了几分,当下就重新温习起昨天《驭蛇曲》的不足之处来。

一项技能,需要长久的熟练,叶书总感觉自己没有吃透这本《驭蛇术》。

像昨天自己驭使的群蛇,要不是排阵出现了问题,一群公蛇、母蛇排到了一起,那也不至于最后只有近百条野蛇出征。

走进密林,叶书先是换上一身黑色红外隐身衣,洒了一圈雄黄、以及其他驱蛇药粉,含了两枚解毒药丸,叶书就不再担心有土人,开始吹奏起《驭蛇曲》。

树林中,河道上,重又响起令人头皮发麻的一幕。

靠近河道,湿气湿润,蛇虫之属显得分外之多。

大白天,群蛇乱舞,数百只野蛇,围绕在叶书圈子周围之外,随着笛声的,头部一摇一动,如同街头耍蛇一般。

这些,都不是叶书的最大目的。

在叶书期待之中,河水渐渐泛起细微水线。

“嘭!”

猛然一声震响,巨蟒翻腾着巨大身躯落在了河边湿地之上。

随即,就是三头只有一米五六左右的小蟒,跟上前来。

无声一笑,叶书伸出树枝,挑出几条无毒小蛇,接连把其甩到小蟒蛇身前。

单只靠一条母蛇,养它们三个实力有些费劲,平日里也没少饥一顿饱一顿。

因此,小蟒蛇来者不拒,兄妹仨一蛇一个,吃得开心。

就连一旁的巨蟒,也口滑吃了两尾小蛇,落后的智力,让他虽然不明白眼前,到底是因为什么出现这么多食物,但却不妨碍它的进食天性。

周围小蛇一阵骚乱,叶书勉力控制,将骚乱平息的同时,对《驭蛇术》的掌控,也多出不少。

幽幽笛声,引导着众野蛇向血兰镇进发,期间经过的途中,一条又一条的野蛇加入进来,形成更庞大的白PIAO大军。

血兰镇,第二夜,再一次被群蛇包围,伤亡惨重。

第52章 《黑菇木耳炖鸡汤》

伤亡惨重,一地狼籍。

浩浩荡荡的白P大军,并没有正面直接怼过去,而是走了后门。

叶书一边操纵蛇群,一边先是在镇口扔了一个汽油筒。

当滔天的火焰从木屋上燃起,吸引得土人们疯狂逃窜、救火时,叶书领着蛇群,在镇尾粗现了……

几乎所有的镇民,都采用了驱蛇手段,比如说洒雄黄粉、点燃驱蛇草烟薰等土办法。

这些当然能驱蛇,一般情况下,蛇会避开这些东西。

就像人类避开污泥地一样。

但当蛇被人驱使,强忍着心中不适,冲击这些地方时,其真正的作用,却又显得微不足道,甚至让群蛇性情更加暴躁。

拥有了叶书指挥的蛇群,其危险性,比其体量单独扩大十倍,还要可怕。

甚至于,叶书甚至不用非要驱蛇进镇。

惊惶失措下,顺着大路逃窜的土人们,自己就跑出了相对安全的家园,被隐藏于暗处的蛇群,轻松毒杀!

可笑的是,镇子外围的木竿上,他们前两天虐杀的东方人犹还挂着,狰狞的尸体,随着烈焰夜风摇摆,仿佛在畅意地见证一场复仇一般!

这一次,叶书的战果就大多了。

三十多个土人死亡,一小半的镇子被焚烧一空。

虽然因为众土人聚在一起,叶书没有机会亲自袭杀,但整个镇子依旧元气大伤,惊恐万分。

倒是隐匿一旁的巨蟒,忍不住混乱中的兴奋之意,猛然冲出,袭杀了一人,被土人一刀砍在身上后,不甘撤走。

女人都是小心眼。

很明显,母蟒记恨上这些土人了。

叶书瞧着也不急,一点都不急,只有保存自己,才能更有效地杀伤敌人,这道理他懂。

这一场夜袭,直播方面,如先前一般,收获不是很多。

首先是观音禅院的和尚们,又多了几个关注叶书的粉丝,不过这群秃驴只喜欢酒色财气,对于杀戮并无太多兴趣,没什么打赏。

欧阳那里,打赏了几枚“白驼壮骨丸”,聊胜于无。

白衣秀士却是有些心疼,毕竟母蟒身上被砍了一条印,在他看来或许会留疤,未来就少了一些情趣。

“白衣秀士打赏了你一枚阴土菇!”

白衣秀士:“还请主播注意一些,挑童子,面目清秀、无疤无痕,才是我辈修道人的风采。一脸刀疤,那可就不美了……”

叶书从善如流,眼瞧着众土人看到巨蟒后,神情疯狂,同仇敌忾,便就悄然驱散蛇群,准备离开。

……

“真可惜!杀了这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掉落宝箱的,亏了……”

等了一段时间后,叶书藏于暗处,微微叹息。

《还珠》里,逼杀了一名神射手,叶书就获得了绿色宝箱一个,得到《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

但在这血兰镇,叶书已经袭杀了近乎一半的村民,却连一个宝箱的影子都没看到,略微有点可惜。

“或许是需要某一技能方面的高手,类似于游戏中的‘精英怪’,才有可能掉宝箱?”

黑暗中,刚走没一会的叶书,脚步一顿,被心中的想法吸引。

坐起立行!

为免今晚一直想这事想得睡不着,叶书直接掉头,返回到血兰镇周围。

竖弓在手,叶书仔细分辨人群,找到一个目标后就暗暗记下,继续寻找。

有三个土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个就是人群中央的一个老头,老奸巨滑的表情,明显是村长。

另一个,是组织土人秩序的一个青年,看得出他很有号召力,年纪轻轻,指挥起其他土人来,井然有序。

第三个,却是老熟人了,正是旅行宾馆的老板:虿猜。

大火一起,虿猜就指挥着手下,把自己抬到了村民中。

没办法,他被吓坏了,这么无法无天的举动,自己先前的一点侥幸心根本就是个笑话,还是跟着大部队,比较安心。

他的身材高大威猛,是当地有名的黑恶势力,否则也不敢一个人,带着手下在镇子外面混饭吃。

不得不说,虿猜的一身剽悍身材,哪怕是被躺在担架上,依旧如同一头卧虎。

……

寻准了目标,叶书再不迟疑,手中长弓凝聚力道,整个人站在黑夜背景中,眼神微眯,恍如一头蓄势待发的老虎,盯视着自己的猎物。

被他盯视的救人青年,全身泛起一股不妙感觉,整个人寒毛都竖了起来,全身戒备。

就像是年少时,他在树林中,遇到一头林豹一般,对方尚未攻击,就已经让人心里发毛。

“嗖!”

喧嚣中,本不该听到箭矢离弦声,但土人青年生死危机下,硬是感觉到了这一声弦响,猛然回头。

回头的一瞬间,他却是心中狂喜。

自己的身前,正好有一个土人老头,挡在自己身前。

“原来,对方要攻击的,不是我,而是这个老头……哈哈哈咳……呃?”

喜意未散,就见身前老头的脖颈间,突然冒出一枝箭来,长箭箭势迅疾,擦着土人老头的喉管,直接扎进了土人青年的脖颈。

伸手向前,却是什么也没挡下来,微颤的箭羽,成为眼中最后的景象。

“好凶险的一箭……”

心头一个念头涌起,土人青年倒在地上,眼睛睁得极大,满眼惊骇欲绝之意。

一箭毙命!

“好箭法!兄弟真乃神射之人!”

“镇山太保刘伯钦,关注了你的直播间!”

“镇山太保刘伯钦,打赏了你半斤黑木耳!”

闻听黑木耳大名,叶书双手一个颤抖,原本必杀的第二箭,便射在了虿猜的手臂之上,虽是把对方射得满头大汗,但终归没有第一箭的过人风采。

刘伯钦:“诶呀!失礼失礼,扰了兄弟狩猎,这余下半斤黑木耳,便也送给兄弟,权为补偿罢!”

“镇山太保刘伯钦,打赏了你半斤黑木耳!”

土人人群一阵大哗中,叶书潜伏身形,放下手中长弓,稳了稳神,查看起打赏信息来。

“黑木耳,人阶下品。

产于两界山山中,为两界山枯木精华所生,有增活气血功效。

可依《侠道追溯》所载,与阴土菇、一尾野鸡同炖,制成人阶中品美食《黑菇木耳炖鸡汤》!”

PS:感谢桃花源中路冰帝凯居士的1000,1条小书虫、飞天麦糕、victor刘的打赏,感谢昭王扶持会的500打赏。

这两天一直在加班,中午吃过饭就加,累成狗,下班回来,不睡一觉根本没精神码字,更新得晚了,大家见谅。

另外,有没人知道小说怎么投资的啊,看完十分钟后,怎么找那个投资界面?问朋友,朋友也不知道……

第53章 血洗土人

人阶中品?

叶书起了兴趣。

目前自己拥有的物品,多是人阶下品,人阶中品的,只有两个。

“九龙宝剑”、“罗汉堂蒲团”。

前者,是乾隆所铸,本就是历史留名的阴兵,又因为杀了乾隆,上面有一丝清末龙气,人阶中品,是叶书目前最重要的近身战兵器。

“罗汉堂蒲团”,却是伏虎罗汉打赏,对方先是以威吓之,见叶书执意开杀后,送了个这玩意。

“蒲团,人阶中品。

罗汉院内常见的打座蒲团,久受佛气浸染,有宁静心神,体悟佛法的功效。”

叶书前一天,已经使用过,效果非凡,让人精神宁静,是温养心神的辅助装备。

也是叶书目前温养神元的利器。

想来,伏虎罗汉是想让自己心思清宁,不要被杀戮心影响,滥杀伏虎罗汉眼中的“无辜”。

而这个《黑菇木耳炖鸡汤》,明显是食补的方子,别的不说,采用人阶下品的“阴土菇”、“黑木耳”、“一尾野鸡”,这三种材料,就已经说明了其药效强大。

想到这里,叶书就问道:“原来是双叉岭的镇山太保!幸会,只是不知道,兄长那里可有‘一尾野鸡’?我这里蛇蟒之属众多,且抓些合用的,与兄长换只‘一尾野鸡’可好?”

对方的来历,叶书一听名字就知道了。

正是唐僧西行,路过双叉岭时遇到猛虎,把唐僧救下的那个山中猎户。

电视剧中,其只不过是个普通勇猛猎户。

但在小说中,其却是如山神一般的猛男,带着老娘、媳妇,在这凶山恶水中安然居住,山中的老虎、长蛇、毒虫莫说见了他,只是嗅到他的气息,就吓得踪影全无,比逐虎过涧的典韦,还要威猛。

《狂蟒之灾》里的巨蟒,凶狠得一批,但在这位镇山太保眼中,估计也就是锅涮蛇肉。

这样的豪杰,叶书叫上一声“兄长”,倒也理所应当。

叶书等了一会,却没听到对方立即回复,正疑惑间,却听见新的打赏声音。

“刘伯钦打赏了你一只‘一尾野鸡’!”

刘伯钦:“兄弟客气,恰巧我今日打了只罢了。不过我家老娘最近双目有些不适,兄弟若是能取枚那巨蟒的蛇胆,全我孝心,我便送兄弟五只‘一羽野鸡’。”

这一次,却是没有触发什么隐藏任务。

只是两人之间的交换。

叶书点头:“这个好办!”

这一羽野鸡确实是好东西。

“一羽野鸡,人阶中品。

地阶灵气中滋养的雉鸡,久食能增强体魄。

可依《侠道追溯》中配方,与‘阴土菇、黑木耳’,制成人阶中品《黑菇木耳炖鸡汤》。

友情提示:十年以上‘一羽野鸡’,其鸡头阳气浓烈、剧毒无比,体弱之人服之立死!”

俗话说:十年鸡头胜砒霜。

现实里这话虽然没科学性,但在这种灵气世界无疑是有现实根据的。

毕竟,一只鸡儿,整天摇头晃脑地觅食。

一口气觅十年,换成是谁,也要觉得这鸡头有毒,下不去口。

这些,目前还不用在意。

……

交易定下,叶书就把注意力,重又放回了血兰镇。

射完两箭后,他已经脱离了原先位置,一身黑衣的他,在这黑夜中,简直自带吉利服属性。

这些土人害怕黑暗中有蛇虫,更是不敢细搜,只是寻了些木板、桌椅,权当盾牌举在四周。

如此,更让叶书看出这群土人的虚实。

这时,任务三天之期,已经几乎到了两天,叶书行动的重点,也从“报复土人”,转为了“捕捉两头巨蟒”。

身边这头巨蟒,母女三蟒,已经被白衣秀士预定。

刘伯钦那边,又要一头巨蟒蟒胆。

看来,与主角一同进入雨林,体验《狂蟒之灾1》的剧情,已经成为必然。

那么,为了一个稳固的大后方……

这群土人,越早解决越好!

心中杀机涌动,叶书再无迟疑,虽然土人周围围了圈“木板墙”,反倒增加了他的兴趣。

桌椅间,自然是有空隙的,叶书如果计算合适,透过这些缝隙,同样能杀伤到人!

一箭双雕!

这份人间弓射一道中的顶尖箭艺,终于显现出其强悍威力来!

一箭射双雕,难得不是弓箭的准确与否,而是对于箭路的掌握、移动目标的轨迹预判,以及对于转瞬之机的决断!

可以说,这是一门没有止境的箭法。

先前击杀土人青年的那一箭,就是叶书这门箭艺的应用,运气不错,成功了。

但那是叶书巅峰状态,除着两三箭射出后,叶书的精神、体力状态也在下滑,更加考验叶书稳准与否。

叶书也不急,左射一箭、右射一箭,上射一箭,下射一箭……

时不时,还用弩箭凑个热闹。

拼着一些危险,也要对土人们下手!

更狠的是,叶书既然定下谋略,以杀光土人为目标,那就全力以赴,再无顾忌!

小桶的汽油、柴油,被叶书趁土人不备,冒险靠近,扔到了周围当作屏障的桌椅木墙边上。

这些保护土人的杂乱“木墙”,此时反而成了他们的逼命符,在土人惊骇的目光中,叶书俯着身子躲在远处树干后面,数记抛射,准备好的火箭,接连射向目标。

零星的几记手枪、猎枪声,只是徒劳地打在空气中,偶有两发落在树干上,也余势已末,没有什么杀伤力。

叶书的冒险与谨慎,无形中立了大功。

终于,第五枚火箭落地时,不再是闪动两下熄灭,而是立即掀起雄雄烈焰。

今天的夜晚,微有小风。

木板哪怕不沾汽油,遇到这样大的火焰,也会迅速燃烧,而何况再加上汽油、柴油?

火热猛强,中间的土人疯狂外逃。

有的,逃向血兰镇残存的建筑。

有的,觉得隐藏于黑暗中,或许会有条生路,冒险钻进了黑暗之中。

更多的,却是惊惶无措,乱跑乱叫,失了方寸。

好在着火点没有合拢,逃跑的缺口有不少,哪怕叶书弓弩齐用,也只是杀伤大半,一小批土人,成功逃离火海。

很难想象,现在这群没有一点胆色的土人,会是两天前,疯狂杀戮的凶手。

这世道总是这样,小人、恶人得势时,凶狠不可一世。

唯一能使他们敬畏的办法,就是直接把脚,

踩在他们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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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伏虎罗汉的认怂

熊熊火焰,在这夜色中,烧得火势猛烈,夜风助孽,又因为土人们背倚着血兰镇防护,这时被火一冲,竟连那剩下的血兰残镇,也烧了起来!

烈火中,土人哀号震天,哭声一片,一片天灾、人祸下的悲苦景象。

伏虎罗汉的弹幕,透着屏幕都能感到一阵愤怒:“罪孽罪孽!叶书,你做事这般肆无忌惮,枉杀无辜,可就没有一点不安么?!”

叶书继续射杀着奔逃的土人,一脸平静:“没有!相反,我甚至还感觉一丝愉悦呢!”

这个伏虎罗汉,果然身份怪异。

先前影响自己的任务难度,硬是将最简单的白色任务《狂翻的咸鱼》,转变成了绿色任务《狂翻的咸鱼2》。

害叶书花钱做了个头发不说,还特意在马依莎的陪伴下,买了套西装,打扮出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完成任务条件。

现在,更是在没有打赏的情况下,直接发了弹幕。

叶书已经发现,似乎所有的直播粉丝,只有在打赏之后,才会获得一次弹幕机会。

至少,目前是这样。

但是这个伏虎罗汉,直接打破了这个“潜规则”,简直把叶书的直播间,当成了青楼,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难道,我这个系统,真是佛门做的?

这要是如来佛祖来了,还不直接把我系统镇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让叶书对伏虎有好感,除非他像章猴王一样,打赏加钱。

“愉悦?!”伏虎罗汉的弹幕,直接化成了声音,“你且看看!那么多的老者、那么多的妇孺,他们难道都参与了屠杀?你这样滥杀无辜,与那群土人暴徒,有什么区别?!”

弹幕化成声音,更显伏虎罗汉的身份特殊。

原本欧阳克还不时打赏,这时候也消失不见。

整个直播间,仿佛就伏虎罗汉一个观众。

战斗中,耳边传来这样刺耳的声音,直接影响了叶书的发挥,两个原本该被直接射杀的土人老头,竟然活了下来。

叶书勃然大怒:“有没有区别,你心里就没点B数?

我便杀了,你待怎地?!

这个直播系统是你们佛门做的?!

特么的,不服气就把系统收回去!整天BB来BB去,你烦不烦?!

系统,出来!

把这货拉黑!

我不想再听见这货的声音了!”

叶书也是哗了狗了。

得个直播系统,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了。

可他娘的,直播任务有那么好做的?

骂燕炒股、紫八年、杀乾隆,一个手软腿软,就要被那群猪尾巴,砍成肉泥!

做《狂蟒之灾》任务,别的不说,单只是打消自己对蛇的天生恐惧,谁知道自己在那荒山上,鼓足多大勇气去撸蛇的?!

一个东方人,出现在这群土人群里,就那么容易逃出生天?!

直播是赚了些东西,但特么的哪个不是自己用命换来的?!

一个秃驴,仗着自己特殊身份,威胁自己、利诱自己,把自己直播间当妓院一样来去自由。

特么的,一个被东方百姓抬起来的虚无神仙,反过来在东方当大爷?

劳资一个共青团员,无神论者,红色小本就在戒指里存着。

哪个不怕死的牛鬼蛇神,特么敢来我这装B?!

自小到大,饥寒困顿,哪一样都没能折了我叶书的腰。

你一个泥塑罗汉,也想让我叶书,因为这些土人猴子,违心折腰?

呸!

你算个什么东西!

一瞬间,叶书怒火就冲了脑子,也不管那些土人了,就瞧着这位乾隆御笔钦点的“十八罗汉”,有什么法子对付自己。

沉默……

沉默……

沉默……

“你的直播间,已开启拉黑功能。”

“伏虎罗汉的特殊权限,已取消。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目前尚有两名未确定人选,拥有系统特殊权限!”

伏虎罗汉的声音,再也没有出现,叶书等来的,只有这两个消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叶书狂笑出声,腰间短笛,被他抽出,《驭蛇曲》再次响彻林间。

这一次,叶书不会留一个土人活口!

炼狱焚霄命恶从,驱龙造燹祸为宗!

……

天色,渐渐亮了。

躲在船上的剧组白人们,一个个脸色发白,从船里走出。

原本不可一世的北美人,双腿颤抖地走进血兰镇。

只见遍目废墟,满眼蛇尸人骸,一片死地景象,较之前两天的大屠杀,少了一份暴虐的明显,却多了一份死亡的深沉。

越走到镇子对面,场景越是惨烈。

火势明显加大,身体上的也开始出现箭矢,如同战场一般。

原本悬挂在木竿上,死不瞑目的东方人,已经被火烧成了灰烬,再不可见,把这片充斥死亡的土地,留给了土人。

健壮的白人驾驶员,全身都打着摆子:“这……这真是叶书干的?!”

没有人回答他,叶书的一夜未归,已经说明了一切。

“那我们怎么办?还等他回来吗?还是直接回北美?”驾驶员问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叶书的赫赫凶威,实在是把他吓到了。

谁能想到,自己的身边,原本以为可以随意使唤的东方人,竟然突然变成了这样的凶人?

一群北美人,彼此看看,领头的“服了薇”咬了咬牙:“回去?回去拍摄任务就失败了!没有拍到‘西夏麻族’、直接离开,我们不仅没有奖金,而且都要失业!那些投资商,可不会管你遇到了什么危险!”

遇到叶书,很可怕。

比遇到叶书更可怕的,是没钱……

一想到失业的下场,剧组里的人,顿时就一声不吭了,默认了“服了薇”的命令。

大胸妹脸上表情有些纠结,强笑道:“大家别太悲观,叶书对我们,不是一直很客气么?有这样的强大护卫,我们这次的拍摄任务,肯定会安全无比!”

“对啊!这群土人杀了叶书同族,所以他才发怒,和我们又没关系?”

“东方人我了解,只要你不去惹他们,他们只会过自己的生活!”

“……”

一群人安慰旁人,也安慰自己,互相鼓气道。

“快看!是叶书!他回来了!”

PS:感谢红剑的打赏。

另外,为什么在大家加的书单里,别人都是一个书单,“水货水货水货的书单”却是三个?出BUG了吗?

萌吃货大佬在吗?PY吧,据说PY之后,整个起点就都知道我的小说了,比黄金萌还牛叉……

第55章血兰图腾

些许发白的晨光下,血兰镇外稍显稀疏的林子里,笼罩着一股淡淡白雾。

就在这白雾之中,叶书的身影,渐渐显现。

此时的他,眉眼平静,面色淡然,仿佛只是一个人,去参加了一场郊游。

寂寥悠然不入心,悲怜喜乐都是云。

随着晨光渐起,视线开阔,追杀那些逃跑土人的难度,也大幅度降低,在驱蛇搜寻的情况下,叶书将其一一追到。

尽数杀了!

走出林子的路上,他甚至有闲遐进行一番反省。

昨天的自己,太冲动了!

倒不是后悔怼伏虎罗汉,而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心情。

对方几句话,在自己紧急关头打扰了自己,自己就像“路怒症”一样发了火,根本没有一点沉稳。

这样的心境,以后岂不是会被人轻松利用?

这点,要反省!

不过,莽夫也有莽夫的好处。

起码,伏虎罗汉的事情,让叶书了解了许多信息。

自己的直播系统,似乎确实与佛门有关系,伏虎罗汉,甚至拥有着直播系统的一些特殊权限,先前的“更改任务难度”、“无视规则发弹幕”,就属此类。

以威吓之,以利诱之。

这就是伏虎罗汉的行事,自己但凡软弱一点,被对方吓到,以后就很大可能,顺理成章地,转成对方认可的行事风格。

对于普通人,伏虎罗汉的这一招,简单却很好用。

可惜,叶书没理会他,最后甚至搞掉了对方的特殊权限。

生活的艰辛,让叶书更明白“坚持”的可贵、更加重视手中拥有的幸福,这才那么反感伏虎罗汉霸道的风格。

瞧了瞧粉丝栏里的几个人:白衣秀士,观音禅院几个和尚、刘伯钦……

不像是有特殊权限的人,那两个特殊权限,估计还没有关注自己。

……

不过,叶书还有一个算是好事的消息:《侠道追溯》似乎是与直播系统同一层次、或者稍弱一点的存在。

毕竟,《侠道追溯》甚至提示自己,还有两个开后门的。

这可不是一件普通秘籍该有的能力。

想想两个任务宝箱,开出来的《侠道追溯》、空间戒指,似乎都给自己提供了绝大帮助。

这倒是个不小的收获。

……

回首昨夜发生的事情,叶书颇有种贤者时间的“无所谓”。

夜晚发生的一切,仿佛都没在他心里,留下一丝痕迹。

只是他手中提着的九龙剑,原本清亮如银的剑身,此时在晨光的照耀下,微微透着一层薄薄红雾,显现不详之感。

不过,在晨光下稍照耀了一会,剑上的红雾,又渐渐烟消云散。

此景,如画。

只是,这样如画的晨景,在剧组几个白人眼中,却是如洪水猛兽一般可怕。

“服了薇”胸部很大,比着大胸妹也只差一筹,此时紧张起来,一起一伏,极为壮观。

她深呼吸几下,稳了稳神,这才主动走上前来,两个球瞪着叶书:“叶书!还记得与公司的约定吗?这一次,你的酬劳,我会申请给你加倍……”

叶书点了点头,安扶了对方起伏的心情,左右看了看,就往血兰镇中心走去。

那里,正静静躺着一个绿色宝箱。

果然,叶书的猜测是正常的,在剧情世界中,如“苏格敏额”那样的宝箱,确实是有的。

稍不同的是,这个宝箱似乎并非哪个土人所掉,而是在叶书屠尽血兰镇后,才在镇中央的巨蟒图腾边上,显现了出来。

叶书挥手捡了起来,也不担心剧组人员会看到,直接打开。

手中,出现了一个兽皮地图。

“血兰图腾,特殊物品,无品阶。

千百年来,人类与巨蟒,比邻而居,双方似乎都在觊觎同一份宝物:血兰花。

传说雨林深处,有一处临着断崖的深潭,是整个雨林的精华所系,滋生着传说中的延命神草:血兰花。

一个苦修士人发现了这个秘密,于是在雨林外结群而居,并为族群起名:血兰村!

只可惜,时代变化,当初的见闻,已经成了神话。

本为追求长生,而建起的村子,终也成了追逐名利的凡镇。

使用后,可进入《狂蟒之灾》世界,时间节点为血兰花盛开之始,持续半年的开花期,足够你获得血兰花。

但是请注意,随着血兰开花时间越久,附近也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公巨蟒前来,与那传说中,坐拥血兰的‘血蟒’交配!

可随时离开,离开后《血兰图腾》自动毁灭!”

……

“这就是平空让自己,得了一个任务啊!任务奖励是血兰花……”

叶书有些感叹。

先前他还有些讶异“血兰镇”的名字,没想到竟还有这样的渊源。

这个任务,对自己来说,目前根本不可能完成。

电影《狂蟒之灾2》里,一群人摘得血兰,并且炸毁断崖,直接埋死了众蟒,那就是个好莱坞式的笑话,叶书要是敢这么干,估计会被十几条巨蟒360度无死角地轮。

自己家的巨蟒,只有17厘米;

人家的巨蟒,却是普遍10米长短,

这刺刀怎么拼?

血兰属于天材地宝,生长七年,才有半年的开花期,周围肯定灵气浓郁。

即使如此,自己在雨林中,一直没有机会实练的《一气逍遥》,在血兰水潭附近能够使用,面对巨蟒,也是只有逃命之机。

等自己精元、神元都先升级,再获得白衣秀士的‘白花蛇鳞’再说吧!

……

随手将《血兰图腾》收进戒指,叶书就指挥着众人,去血兰镇里,搜刮物资。

一众白人,虽然不习惯被个东方人领导,但叶书凶威赫赫,他们反抗的心理也极其渺茫,甚至还有些欣喜。

毕竟,能吃回扣啊!

哪怕女主“服了薇”再正义凛然,也掩饰不了他们是为钱而来的事实。

现在血兰镇已经覆灭,现金还不任自己搜刮?

尤其是作死男,他最是现实,脚步匆忙,直接就往镇里最完好的建筑走去。

叶书没去,他只是坐在一颗树前,倚着树干,望着血兰镇,静静看着。

三天里,体验被土人围杀的感觉?

自己直接把土人全部杀光,这任务,也算是以另外一种形式,完成了吧?

PS:感谢书友20181026091818212、猴子请的OB的500,小楼夜雨骤、MY清泉的打赏。

另外,推本现实里基友的新书《游戏姬入侵异世界》,在创世首发,起点也可以看到,作者很粉很嫩,女书友可以去撩一波,男书友也可以……

第56章 拐卖巨蟒

不过,既然没有任务完成的提示,那叶书也就准备利用这最后的一天,完成“白衣秀士”的任务。

一条母蟒,两条小母蟒,活捉!

已经近距离接触了巨蟒两个晚上,叶书还是比较有把握的。

敌暗我明,知已知彼。

更妙的是,叶书通过任务提示,发现自己只要困死巨蟒就行了。

不用非得把巨蟒按在地上,龟甲缚绑满全身,绑得对方一动不动,只消让对方没有还手之力,就可以了!

这好办!

眼前这个残存的血兰镇,就挺不错。

手里的高大的血蟒图腾,地方宽阔,距离河边又远,省得巨蟒逃跑……

不得不说,亲手屠了血兰镇,叶书的心理素质,强大了数倍不止。

原先认为危险、玩命,而不可避免担心、紧张,如今只不过是一两天的间隔,就全然不在意,只是冷静计算了。

自己,能做到!

这就够了!

休息思索间,众人搜刮的行动,已经结束。

钱真是个好东西。

在叶书面前的众人,较之先前,有了很大变化。

大胸妹,胸变得更大了,原来只是D,现在却已经拥有了E杯的傲人成果,只可惜塞钱塞得不均匀,导致左胸下垂了些。

女主角“服了薇”倒是维持旧观,但那一轮原本就丰满硕大的尻股,此时也“肿”了一圈。

前一刻,快活似神仙。

这一刻,直接要你命!

叶书怀疑,她是不是把姨妈巾都扔了,以钱代之……

其他人,同样如此,一个个仿佛都有了叶书的尺寸,鼓鼓囊囊。

不过,放到叶书面的钱,依旧是个让人疯狂的数字,全部塞进麻袋里,足有小半麻袋。

毕竟,这个镇子,可是商业颇为发达的。

大胸妹主动上前,搂住了叶书的胳膊,夹在她宽阔的胸襟里:“叶书,你真厉害!

这些,就是我们搜来的钱了。你简直就像好莱坞电影里的英雄!

我知道你忙,今晚……

我去你房间,帮你数钱吧……”

轻柔的暖风,从大胸妹口中吹出,吹得叶书的耳朵,都有些酥痒。

脸上,甚至被大胸妹印了个粉红唇印。

为了他们身上藏的这些回扣,大胸妹算是彻底豁出去了。

她倒没什么勉强,叶书这么强大的男人,正是最一流的床友,真睡起来,还说不定谁吃亏呢。

为了安众人之心,叶书吃了这个小亏,也没推开她,但也没接钱:“这些钱,你们拿去,帮我做一件事!”

众人眼前顿时一亮,这是明显又可以吃回扣了?

“你们北美人的身份,在当地很好用,我要你们运用一切手段,购买枪弹,价钱我不在意,只要买来的枪,越先进越好!最好是AK47那种连发枪!

剧组出发前,我要见到枪,林子里的危险,你们也知道,没枪我没把握护你们安全!”

这个世界,是可以用枪的!

只要压枪稳,一梭AK47打过去,巨蟒也得乖乖任叶书捡尸体!

巨蟒的杀伤力,最危险是其突然爆发时的雷霆一击,真要对峙起来,无疑还是热兵器更凶一筹。

危急关头,能救命的。

“服了薇”看了看众人,脸上慢慢露出笑意,伸出手来:“合作愉快!”

叶书与她握手:“合作愉快!”

……

众人没问叶书要枪的用途,甚至没问他这么多枪械子弹,叶书怎么带走。

自己又不是海泉,没事哪来那么多“为什么”?

他们只知道,这一次交易办成,自己的收益,将会是公司最终奖励的两三倍还多,这就够了。

示之以威,动之以利。

两路并进,叶书在团队里,已经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无冕之王”,哪怕说话声音再小,众人也会侧耳细听。

因此,当叶书让众人在血兰镇外的平地上,依靠木头,围成一圈,厚度极大,再浇上汽油、柴油时,众人也毫无疑议。

血兰镇木头有的是,圈子不大,又有汽车之类的辅助,并不费什么时间。

任务完成,众人却又猜测起叶书的用意来。

大胸妹:“这个圈子,这么像昨天土人防箭的木墙?叶书这到底是要做什么?”

作死男:“谁知道?这些东方人,太神秘了!”

服了薇:“是啊!我们都知道叶书会使弓箭,但却从未见他把弓放哪了,平日里他的那把剑,也不见踪影……”

维修工:“说不定,他是东方的魔法师呢!毕竟那个国家太神秘了!像《傅满洲》里那个神秘强大的BOSS,强大得连白人主角,每次都只能靠运气获胜。只不过相比于傅满洲,叶没有辫子……”

听到这话,大胸妹顿时不乐意了:“傅满洲那个邪恶、丑陋的家伙,怎么能和叶书比?!叶书这才是真正强大的男人!”

“哈哈,我们的公主卡薇儿,喜欢上一个东方人了!”

“我早就发……嘘!叶书回来了!啊?我的天!他还带了一个人!”

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叶书拖着一个土人青年,来到了众人跟前。

这个青年,是他赶路,从附近村镇捉来的。

服了薇迟疑道:“叶书,你这是……”

叶书拿起绳子,将土人直接绑着,吊在中间特意立的木竿上,一如先前土人对待东方人那样。

做完这些,叶书才回头道:“你们赶紧回船上!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切记不要过来!”

几人虽然疑惑,但也俱都遵从,偶尔回头,看见叶书正给了土人青年一箭,随后就转身走进了林子,虽然惊讶,也没觉得有什么。

毕竟,叶书杀得多了,也不在乎这一个。

只是,当他们回到船上,用望远镜望向这边时,却是一个个毛骨耸然!

木竿上的土人青年,奋力挣扎,看着叶书引来的庞然巨蟒,直接吓得小便失禁。

是的,光天化日,叶书把那头母蟒,引过来了!

得益于前两天的行为,听到竹笛声的巨蟒,以为又有食物可吃,很干脆地跟过来了。

她却不知道,小萝莉在被诱拐之前,变态通常会给对方两只棒棒糖,降低其警戒心……

虽然周围的环境很奇怪,但巨蟒前两晚,已经经历过更奇怪的环境,此时却是只顾盯着木竿上的土人,全无一丝掉入魔窟的自觉。

第57章 人生贵在挑战

老实讲,巨蟒这两天的日子,过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带着三个拖油瓶,它并不敢直接吞饱肚子,然后猫到自己领地消饱睡觉,每次喂饱三个儿女后,都只敢吃个半饱。

因此,他才那么容易被叶书引出,这时候“看到”木竿上的土人,哪里还能忍耐得住?

硕大的蟒口,直接咬向土人,将对方绞死后,直接吞进腹中。

三条幼蟒,已经喂饱,巨蟒也就准备带它们回家。

只可惜,智慧普通的它,根本没有看到,食物身上那些怪异的小塑料袋、瓶子……

爬虫类镇定剂。

在武力差距并非太夸张的情况下,智慧生物,总是能占点便宜的。

这东西注入其血液,效果最佳,但直接吞到腹中,也是有效果的。

就像现在,当叶书突然朝周围点起腾腾火焰,巨蟒虽然反应迅速,但毕竟受了影响,爆发力弱了许多。

不过是眨眼功夫,一个火圈就直接形成,只余下人身粗细的缺口。

这样的缺口,叶书咬咬牙,能冷静冲过去。

但在巨蟒的红外热感看来,周围已成一片火海,骨里中对火的恐惧,让她惊惶失措。

巨大的身躯,惊慌扫动,被叶书轻松躲开。

如果单只是为了擒蟒,借助智慧,叶书只需等待,就能轻松收获“失去反抗的巨蟒娘”一只。

但叶书,还想亲身了解一下巨蟒的威力,以便为以后作准备。

周围火焰腾腾,遮挡外界视线,热气逼人间,叶书轻松地将黑衣收起,全身甚至只着短袖短裤。

早有准备!

……

船上的众人,在远处呆若木鸡地看着这边。

光天化日,眼睁睁瞧着“巨蟒守护着叶书”,进了火圈,任他们再是揉眼儿,也不得不相信,那些土人所说,一切都是真的。

叶书,真的能驱动蛇蟒!

有对未知的惊恐。

也有对前途安全保障的欣喜。

尤其是大胸妹,心中对于叶书的“神秘”更加深了一层,只是瞧着叶书这边,想到叶书那头粗大无比,足有十米长短的巨蟒,她就觉得全身兴奋得厉害。

这样神秘东方人,真要是交起朋友来,还不要让她疯掉啊?

火圈中,蛇嘶声,人吼声,不绝于耳。

开始时,还能看到巨蟒身躯腾动的身影,以及叶书那翻来翻去的躲避。

可以看得出,巨蟒很惊恐,面对叶书时,几乎奋出了全力。

虽然这份“全力”,是在镇定剂的影响下,受到削弱的“全力”。

即使如此,一头巨蟒的愤怒,也已经远超常人想象了。

看着火圈中急速攻守的一蟒一人,剧组众人又是疑惑,又是不可思议。

叶书的体能,竟然这么厉害!

但没过多久,巨蟒就慢慢安静了下来。

或许是周围火气太盛,或许是药效发作,巨蟒终究是安生下来,伏在地上不再动弹。

又过一会,就见叶书从火圈缝隙里冲出来,走向那周围早已经系在木墙上的铁丝绳,绞绳尽头是几辆镇子里的汽车,三下两下,就将火圈里的木头,通过铁丝绳,勾拽出来。

火墙散开,便没了那种“火烧连营”的气势,慢慢小了下来。

巨蟒,不见了!

“你们先回去罢!一会咱们讨论下明天的行程,我去去就来……”

叶书转身,就往林间走去,那边还有三头小蟒,要等着自己收拾。

剧组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感觉自己似乎在梦中一样。

巨蟒呢?

那么大一条巨蟒呢?

刚刚明明还在这的,哪去了?

“他肯定是东方的魔法师!”大胸妹突然坚声道,眼里一片发光。

发了!

自己还没睡过魔法师呢!

这么明显不科学的说法,周围人却是没有一个反驳,事实就在眼前,他们甚至不明白叶书行事的原因。

不过,这并不耽误他们信服叶书。

叶书不害他们,甚至主动送他们钱,说明自己对人家有利用价值啊!

用土人当诱饵,引诱巨蟒,说明叶书也没把他们当成抓巨蟒的“食材”。

那还有什么可考虑的,肯定要听叶书的啊!

什么?

叶书有可能垂涎“服了薇”,大胸妹的美色?

你可拉倒吧!

哪还用叶书主动?

大胸妹早就做好了“东西方物质、文化、语言多重交流”的准备,只要叶书一个眼神,大家就可以听到一整晚惊叹上帝的叫声。

至于女主角“服了薇”,倒是没那么随便,但瞧叶书的样子,明显对女主角这样骨架大的“粗犷妹”类型不感冒。

这让男主放下最后一丝担心,反倒是“服了薇”,有些愤愤不平。

常常恨不得,一屁股坐死这个不懂女人妙处的傻货叶书!

在这样的情况下,剧组人人归心,钱和安全,已经足以让人忽视他“东方人”的身份,不会在“种族”问题上,故意找事。

除了那个姗姗来迟的公司高管、原剧中一直打关尔夫球的乔纳森。

……

叶书此时,却是没有剧组人那么多的想法。

抓小蟒的行动,很顺利,一吹笛子,就把这三个小家伙,引到了岸上渔网中,直接捆了起来。

可是,提着一头巨蟒,盯着它尾部那一个红点,叶书心头泛起一股子疑问:

怎么分辨蛇的公母?

叶书把蟒头抓住看了会,嗯,倒是挺眉清目秀的。

叶书把它倒过来,继续看那个排泄口红点,心里犹豫。

要不,试试?

反正也没人知道。

哪怕试错了,左右是巨蟒,自己也没心理负担。

这么一想,三条巨蟒显得越加柔嫩可爱了。

可是,有三条呢!

身体扛不住啊!

犹豫了下,叶书还是看向直播页面:“老铁,别说我不够意思,买三送一,多的一条,饶给你了!”

“白衣秀士打赏了你一枚‘阴土菇’!”

白衣秀士:“主播666!虽然没试过,但……嘿嘿嘿……”

PS:感谢琉璃的万赏,成为本书第二的舵主。感谢超血学痴的100、如此可爱的我的200、巫神传承人杀世者的500的打赏。

这本书目前收藏、点击情况都还不错,但是打赏方面显得很弱,算了,不说了,少冲的问题,尴尬。

第58章 白花蛇鳞、血滴子

叶书:“……果然妖族都是鬼畜!”

自己这么善良的一个人,只不过是担心小幼蟒,失了蟒娘、蟒姐后孤单,才想着给它讨个出路。

没想到白衣秀士这个妖渣,竟然染上了“脏唐臭汉”那一套,弹幕里的意思,很明显是想给小幼蟒开后门了。

可怜的娃。

“没想到、没想到啊没想到,我是万万、万万没想到!唉!”

叶书一脸追悔莫及的表情,顺手把三条小幼蟒,都交了任务。

只见眼前直播界面,任务处,射出一道鳞光,照耀在三头小蟒身上。

鳞光消失,渔网里的小蟒也消失不见。

这一幕,先前在火墙中,捕捉巨蟒娘时,就已经发生过一次,因此叶书也并不意外。

耳边,响起任务完成的消息。

“《白衣秀士2.0》(绿色)。

上天有好生之德,夺其母而遗其女,取其姊而留其妹,我辈修道人所不耻也!

母女、姊妹团圆,方为人间美事。

将两条小母蟒、连同母蟒一同交给白衣秀士,可获得500声望,白花蛇鳞一片。”

“你完成《白衣秀士2.0》任务,获得500声望,白花蛇鳞一片。

声望,加上原先剩下的140点,蓦然爆涨到640。

空间戒指LV1时,只有1立方米空间,想升LV2,就需要100声望。

以后每升一级,在之前的声望要求上,就要加上100。

但其内部的储存空间,却是增加一倍。

叶书已经把它升级到了LV4,8立方米的空间,再升级到LV5,需要400声望。

“是否确定消耗400声望,将空间戒指升级到LV5,获得16立方米空间?”

“确定!”

声望瞬间又变也了240。

好在《狂翻的咸鱼2》任务,要求的存活三天,就要完成,到时会再获得300声望,能继续把空间戒指升级一次。

到时候,32立方米的存储空间,女朋友都能放几箱了!

可以说,空间戒指这东西,在没有达到升级上限之前,越升级,带来的效果就越强大。

不光要装汗血马,叶书甚至准备弄些挖崛机、轧路机之类。

自己一个前图书管理员,带上这些东西,以后肯定能用得上!

目光烁烁,看着戒指,原本显得略有些拥挤的空间戒指,已经宽敞许多,

而在其中,一件散发着淡白色鳞光的物品,尤为显眼。

“白花蛇鳞,持续消耗类物品,人阶中品!

白衣秀士由凡蛇之躯,炼气入道时,所产生的第一枚灵鳞。

虽不及成妖得道后的半分威能,但同样并非凡品。

可以少量神元催动此鳞片,感知方圆两里内的蛇蟒之属,对普通凡蛇,拥有压制效果!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剑分双刃,物有两极,为蛇所惧者,亦为蛇王之所欲。催动时,会消耗其中灵力,并且产生‘白花蛇蟒’微弱气息,吸引附近蛇王级的存在。

宿主目前的神元修为,需注意使用次数,一天不宜超过三次……

谨慎使用!”

叶书越来越喜欢《侠道追溯》了。

本来还想着试验一下效果,但叶书想了想剧情,还是准备以后再说。

……

这一次,收获巨大。

一个隐藏任务的奖励,比白色、绿色直播任务还要好,这无疑是个提升实力的好办法。

心里想着,叶书就回到船上,静坐等待。

“直播任务《狂翻的咸鱼2》已完成,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直播任务已完成,是否立即返回现实世界?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继续停留非绑定剧情世界,将逐渐受到剧情世界天地排斥,危险逐步增加。”

几乎在叶书收到任务提示的一瞬间,一辆汽车,也在一阵“法克”声中,驶到了小轮船附近。

“嘿!乔纳森,你终于来了!”

在众人的招呼声中,从汽车上走下个一身白西装,高高瘦瘦的白人来,一脸斯文、傲慢气质,高人一等一般。

这人叫乔纳森,《狂蟒之灾》里的高尔夫资深球迷,是公司的高管,算是团队中地位最高的人,算是公司派来的“监军”。

乔纳森一下车,就疯狂报怨周围环境的恶劣。

好端端一个镇,硬是被叶书给团灭掉,瞧着满是死人的镇子,好歹没把乔纳森吓出尿来。

这时,在一群“手下”面前,他自然要遮掩自己的狼狈神态。

“嘿!东方小子!给我把行李搬到住处去!”乔纳森看到了叶书。

因此,原本想指派“服了薇”的活,变成了叶书。

叶书眉毛一挑,正要把他扔河里清醒清醒,却见周围的一圈剧组人员,各个吓得脸色煞白,连忙上来。

提行李的提行李,推搡乔纳森的继续推搡,向叶书道歉的连忙赔礼。

整个船头,顿时乱成一团。

叶书不想节外生枝,便没再理他们。

众人大喜,连忙把乔纳森带进船舱,给他讲述叶书的恐怖战绩,免得这位北美来的“大领导”,自寻死路。

你一言,我一语,只把乔纳森说得脸色变幻,一脸怀疑地看着众人。

世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人?

即使有,又怎么会是卑下的东方人?

英雄,应该出自北美,那才对啊!

……

十几分钟悄然而逝。

叶书仔细想了想,依旧选择了留下。

万事皆备,甚至有“白花蛇鳞”这样的惊喜,如果这都怂的话,那自己干脆以后穿女装好了。

作为一个带把的精壮大汉,自己是不可能那么怂的。

反正可以随时离开……

心里想着,叶书也不管其他,眼看着声望又到了540,却是没有第一时间提升空间戒指,而是把目光,转向了绿色宝箱。

“开启!”

“恭喜你获得《血滴子》!”

血滴子?

叶书闻言一窘。

自己又不是闫盼盼,有了这玩意,也表演不了单手解内衣啊!

眼瞧见是另一种血滴子,叶书还没来得及查看,就见乔纳森来到了自己身边。

“嘿!东方小子!我知道你身手很好,我很欣赏你!如果你想加入北美国籍,我可以……”

叶书抓住他的脖颈,直接把他扔进了河里,一脸戏谑:

“我没听清,你再说一次!”

PS:感谢派个小弟去巡山的500打赏、超血学痴的打赏。

第59章 普群231647855,V群554638643

前一秒,还是高高在上,三顾茅庐的北美大爷。

下一秒,就成了仰视叶书,狼狈扑腾的落汤鸡。

“法克!法克!”

乔纳森愤怒无比,但眼见叶书右手,突然从后腰抽出把手枪指着他,他就彻底闭嘴了。

叶书丝毫脸面,都没给他留:“我没听清,再说一次!”

对方怒目而视。

“呯!”

随手一枪打出,打在乔纳森身边水中,叶书笑意不减:“我没听清,再说一次!”

乔纳森咬牙切齿,直看叶书不说话:“……”

叶书皱了皱眉,心里暗叫不好:“这北美人当大爷当久了,都不知道怎么低头了?看来暂时我没法子压服他……没办法,只好杀了……”

心中杀机浮现,叶书举枪就射。

这样的一个“监军”,还不服自己管束,在团队中,绝对会给自己造成极大麻烦。

尤其是在《狂蟒之灾1》的剧情里,反派BOSS丧锣,是分化人心的绝顶高手,与其让乔纳森成为团队中的突破口,不如直接杀了。

一了百了!

因此,叶书一想明白这里面的调调,就直接开枪了。

但这世上,除了叶书,旁人并非就一无是处。

乔纳森这样的人,这辈子都在练习察颜观色的本事,叶书的个人情绪表现如此明显,乔纳森又不是脑残,哪里会感觉不出来?

几乎在感受到叶书的杀意涌现,手刚有往上抬的趋势时,乔纳森直接就一个猛子扎进了河水里。

前后不过一秒,叶书的子弹,就已经毫不留情地,射在他刚才所在的地方。

“耸!耸!耸!”

藏身在河底,听着耳边水中沉闷的声音,乔纳森知道,那是子弹入水声。

朦胧的水光中,一道道急速穿动的旋转气流,从自己原先待着的地方,斜着往水底穿去,但却因为水的阻力,动能大减,穿行不过半米多点,子弹就极速缓慢下来。

乔纳森面部扭曲,腰一翻,往河底继续钻去。

“这个疯子!真的要杀我!他真的不在意我北美人的身份!”

上帝爱白人。

上帝最爱北美人!

在这个年代,北美是世界当之无愧的霸主,刚在二战中证明了自己的顶尖大国实力,又刚刚把北苏搞得四分五裂,整个北美的国运,几乎是达到其国运巅峰!

更何况,整个世界的其他国家,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几乎都伤筋动骨,刚刚从废墟中站起来,这时候再看看北美那恐怖的实力,哪个不敬畏有加?

可以说,北美国籍,就是这个世界最牛叉的通行证。

在英法那边还好,在这些小国,甚至是种花家、欧德、东瀛这些国家,北美人同样好使。

比如说,一个普通的北美游客,在省里遇到了小偷。

这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当地警察就是要全城查案,查出来就是大功一件,查不出来,那就会惊动市里、省里,成为“事关国家颜面的外交事件”。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那个年代真实的情况。

你是管理一亿人的高官?

哦,我是北美人。

你是当地黑色势力老大?

哦,我是北美人。

你是南洋华裔,不过是个刚刚反屠了血兰镇的南洋华裔?

嗯,我是北美人,我很欣赏你,当我的保镖,给北美大爷当狗吧!

乔纳森有独属于自己的北美精英的傲气,如果听到叶书凶名,就直接跪舔,那才真是智商下线,给北美国籍丢脸。

……

叶书理解他的心情,因此好心把他扔下水,冷静一下。

一群土人,都敢发动杀戮,直到叶书清洗了血兰镇,才真正从他们的死人眼中,看到敬畏神色。

一个镇子,几百人的死亡,才让亲眼看到这一切的剧组众人,对叶书不甘地低下头。

一个更加“高贵”的北美精英,凭口舌、凭利益出让,凭武力威慑,就能让其心甘臣服?

还是拥有一个“黄皮猴子”的自觉,给这群北美大爷当小厮,鞍前马后地笑脸相陪,以求得对方可能的善意关照?

不在对方身上打几个枪洞,对方是不会正眼瞧你的。

叶书甚至懒得等他老实,一把手枪打完了,就换另一把。

旁边的剧组众人看着,心头不由得一阵肉跳,内心还涌现出一股子埋怨:叶书这样的人,没事都要搞事情,乔纳森你惹他做什么?

连着两梭子弹打下去,见没有一丝血线露出来,叶书忍不住哈哈大笑:“还行,水性不错,出来吧,我不杀你!”

又等了一会,见再没有枪响,河面才露出乔纳森急促大口喘气的脑袋,一脸惊恐的看着船上的叶书。

他是真的被吓到了,趴在岸边河底,抓着水草拼命把身子压低,感受着一发发子弹冲击河水的震动,他几乎像度过了几个月那么久。

每一秒,都是与死亡擦身的煎熬。

短暂的“厮杀”后,

他害怕了……

叶书黑漆漆的枪口指着他:“进了林子,一切我说了算,我会照顾你们的安全,但是我不想听到任何反对的声音。怎么样?‘欣赏’我的北美人?”

“OK,thank you!”

如电影中他被反派指挥,反抗后被扇脸后说“thank you”一样,乔纳森同样用这句话,表达了臣服。

叶书点了点头,对此结果毫不意外。

说句不好听的,这世上有许多人,许多国家,就是贱!

不狠狠扇它几耳朵,它就永远不知道尊重是什么意思。

……

果然,在死亡线上走了一圈的乔纳森,之后表现得很老实。

他本就懦弱。

轮船,往着雨林驶进,天色阴沉,似乎要下起一场暴雨。

船上众人也不惊慌,平稳向目标驶去。

叶书坐在船舱里,最好的房间已经让给了他。

此时的叶书,正拿着一个婴儿脸盆大小的物件,正是开启《白衣秀士2.0》绿色宝箱,所获得的“血滴子”。

“血滴子,人阶中品。

雍正手下‘粘杆处’杀手所用兵器,以一等皮革为套,暗藏利刃,可于百步之外甩出、套入人首,枭其首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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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太无礼了

这个血滴子很奇怪。

头套制作精良、染成黯淡黑色,在夜间几乎隐形且不说它,单只说其制造用的材料,就让叶书分外惊奇。

按道理说,为了减轻重量,获得更远的杀伤范围,其绳索越细越好,最好是丝线,轻若无物。

头套,也最好除了刀片,其他俱用皮套类的轻盈物。

但眼前这个血滴子,不止头套用上等精铁制成,不下五六斤重,就连后面的银索,同样重量不浅。

细细的铁链,看不出是什么材料制作,虽然极轻极薄,缠在手臂上还不到肘子,但百米长度凑下来,也足有十余斤重。

所有的材料,都是极品,相对于金属来说,已经轻盈得过份。

相比于普遍四五斤重的刀剑,这是真真切切的“重兵器”了!

毕竟,现实古代战场上的锤子,也多半只有一二十斤,还没叶书一条鸡儿重。

可以说,这个血滴子,单看重量,其更像是个堂堂正正的战场重兵器,以力取胜。

可其偏偏是个远程奇兵,对方但凡不是个菜鸟,躲起来总是极容易的。

目前抽过的绿色宝箱中,其算是最不实用的。

“这是几个意思?”

叶书颇有些疑惑,抓住头套边缘试了下,发现其机关极为容易,里面暗藏卡簧,只要套到对方头上,自己手轻轻一拽,就能使头套中的刀片弹出来,轻轻一旋,敌头飞落。

而在不着力时,卡簧又会弹回原处,使刀片归回原处。

叶书更是发现了其神妙之处。

寻常人的臂力,扔个手榴弹那样的一两斤,都很难扔出50米。

但这个足有数斤重的头套,也不知道设计上有多么精巧,利用了什么“古代空气动力学”,一旦扔出,就像是扔一片光盘一样,极为轻松就能扔到远处。

其手感很“轻”,就像扔出去后,底下的空气托着它继续短暂飞行一般。

以叶书现在的臂力,扔出个百米距离,不看准头的话,很是容易。

“妙啊!哪天遇到那些拖更的作者,这随便一甩出去,还不解气至极啊!这可比寄刀片什么的有用多了!”

极重的重量,反倒带来了一个好处:手感好!

轻盈的皮套,靠的是预判,更靠对方毫无防备,限制极大。

但这件血滴子,因为重量高的缘故,甩出去后,力道十足,叶书抡起铁链,又如一个流星锤一般。

说句不好听的,这一血滴子出去,哪怕旋不断对方的狗头,砸也把对方砸死了!

这倒是符合叶书的恶趣味。

隐于暗处,一箭必杀,是一种情怀。

立身明处,一锤定音,更是一种逼格。

……

“好玩是好玩,但也是有些可惜了……算了,不想了,没给自己抽到金刚圈就不错了……”

叶书安慰自己。

血滴子属于奇兵,需要大量的练习才会派上用场,目前顶多当成个绳索。

放入戒指里,叶书瞧了瞧自己那540点声望,也没继续升级空间戒指。

物资已经准备好,晚点升级戒指也无妨。

……

雨林中,天色变得很快,不过十余分钟功夫,雨势就已经笼罩四周天地。

船舱众人,突然被驾驶员喊了出来,一群人定睛一看,正见一个狼狈的中年白人,踩在一块浮于水面的树干上,举着破灯,拼命地向这边挥手。

看他旁边受损的小船,很明显其船损毁,不堪再用。

久受北美教育的“服了薇”,在得到叶书的同意后,理所当然地选择救这个中年白人。

叶书站在船头,看着这个气质阴邪如毒蛇的中年白人,嘴角泛起笑意。

这就是全片最大的BOSS,丧锣了。

恩将仇报,带众人进入蛇窟的,是他;利用众人性命,引诱巨蟒的,也是他。

在电影中,他代表了人类内心中,最纯正的黑暗面、最恶的人性。

一个防水铁皮箱子,首先被他递到了船上,随后又在两个人的帮助下,来到了船上。

丧锣一脸庆幸:“感谢主!谢谢你们!”

救下他的男主角:“不用谢,只不过是你的船坏了,而我们的,是好的……”

很感人的场面,充满了北美英雄色彩、同族互助之情。

只是,仰坐在船板上的丧锣,看向四周的船员,就像是一头饿到极限的蛇蟒,看到了一群新鲜食物一样。

善于看人的驾驶员、乔纳森,都隐隐感觉不对,对方的神情与身手,可不像是个普通的探险者、游客。

只不过,此时雨下得不小,他们也没放在心上。

毕竟,自己有这么多人。

更重要的是……

人高马大的驾驶员,转头看向叶书,心头涌现出一股安全感来,无比安心。

……

雨林环境极端,前一刻还雨势极大,轮船跑了没多久,天色却又睛了起来,空气清新。

叶书站在船头,饶有趣味地看着那个防水铁皮箱,手里一根树枝,不时敲敲点点,只是碍于上面有锁,这才没有打开。

换了身干爽衣服的丧锣,刚从船舱里走了出来,顿时就心中一阵紧张,走到叶书跟前,推开了他点击的木棒:“Hey,guy!不要动我的东西!见鬼,东方人总是这样粗鲁无礼吗?”

原本热闹的众人,突然尽数安静下来,船上一片死寂。

丧锣心头一跳,泛起疑惑。

这是什么意思?

自己那话,是有些不客气,尤其是在面对救命恩人的时候。

但这是个东方人啊!船队中永远是底层苦力的东方人啊!

作为一个北美人,骂东方人,谁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为什么周围的人,这么大反应?

叶书也是一阵无语。

过了好一会,这才面色淡然道:“哦!你那滑稽的翻译腔,让我想把我面包上的黄油,狠狠地塞到你的屁股里!”

服了薇:“……”

作死男:“……”

乔纳森:“……”

所有人都没想到,杀人不眨眼的叶书,竟然会说出这么滑稽的话来。

丧锣心中隐隐感觉不对,眯着眼看着周围人强笑道:“各位,你们的团队真奇怪,这个东方人,也是你们中的一员吗?嘿!见鬼,东方人!我说过了!别动我的箱子!”

说到最后,却是发现叶书又研究起他的箱子来,语气不由得多了三分怒意。

这个东方人,太无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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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有妹汁,有车飙,就全加群了……

身为刘亦菲都得不到的男人,

我,刘少冲!

唾弃你们下流的灵魂!

啐!

第61章 拿下!

《狂蟒之灾》这个年代,就连海港城,都各种瞧不起大陆,就更不用说北美这个超级大国了。

哪怕刚刚被船队救了,丧锣也没把叶书当过“救命恩人”。

一个东方面孔,在白人船上,就是奴隶与仆人。

这倒不是丧锣单单针对叶书有成见,而是说对于所有非北美的人,在他看来都是垃圾!

现在,叶书这个“垃圾”,竟然敢动他的箱子,未免也太不懂尊卑!

丧锣对船队心有图谋,因此并没有太过严厉,只是呵斥了叶书一句。

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甚至叶书的这种“不懂尊卑”,就连对方的白人,或许都在心里不满。

可是,在他说出那句话的下一瞬间,整条船的安静,让丧锣心头猛然不安,就像是身边浑浊的河水中,突然浮出一头巨蟒那般地恐怖。

这个东方人,有问题!

叶书没有说话,只是斜坐在船边上,微笑地看着他。

一言不发,却是带来周围所有人加一起,都不曾有过的沉重压力。

“如果……如果我现在就动手……不行!对方船队人太多,还有枪……”

丧锣原本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在叶书的注视下,越来越僵硬,额头几乎都要发热冒出冷汗来。

不知为何,自己曾经正面面对过凶残的巨蟒,可真正与眼前叶书的眼神对视时,却觉得那双眼睛后,所暗藏的血腥、杀戮,一点也不比那些巨蟒少!

与叶书这双眼睛相比,周围其他高大健壮的白人们,反倒如土鸡瓦狗般,不值一提。

船上,彻底静了下来,只有四周雨林中嘈杂的动物吼鸣声,衬托得这场上,也如一场最原始的厮杀场。

“打开箱子。”

叶书饶有趣味地看了会这大反派,就下了命令。

“……这是我的箱子……”丧锣强笑道,看向四周,“绅士们,我们都是北美人……”

叶书也笑着看向四周,看着众人表情。

作死男首先站出:“打开箱子!叶书的决定!这是为了全船人的安全!”

他这话一出,整个船上的气氛顿时一变。

修理工、大胸妹、驾驶员、男主、黑人俱都站了出来,紧紧盯视着丧逻。

“服了薇”,思考了下后,同样站出身来:“赛罗,请打开你的箱子吧!只要里面没有危及船员的物品,我们决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整个团队,只有乔纳森站在最后,没有说话。

他对服从叶书,只是碍于威慑,还没有主观能动性。

但随着叶书把目光转到他身上,他身子却是一颤,急忙也走前一步:“打开箱子!”

很不错。

大家都很尊重我嘛!

在我的努力下,大家的友谊,终于……

跨越了国界!

跨越了肤色!

跨越了种族!

友谊万岁!

叶书很满意,继续看向丧锣,他无比渴望获得这个大反派的友谊。

只不过,如果你不配合,那就是不愿意和我交朋友。

所有的问题,都出在你的身上,我就要好好劝导劝导你,让你明白友谊的珍贵与难得了……

作死男最是现实,见丧锣依旧站着,再不迟疑,拿着手枪走上前来,就要取丧锣脖颈里的钥匙。

丧锣眼里厉色一闪,身形一偏,就已经躲过作死男的擒抓,顺手扣住对方手腕,直接将手枪夺了下来。

一手扣住作死男脖颈,一手拿着手枪转向叶书。

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必须要进行武力威慑,这样或许才能让叶书心有顾忌,不敢再对他下手。

迎接他的,是一个奇怪的“头套”!

那就像是一个比篮球稍大的头套,表面漆黑一片,只是听着空气中的风声,知道这东西份量颇沉。

“头套”内侧,正迎向自己转来的手臂。

心中危机的感觉急闪,丧锣猛地一咬牙,扣动扳机。

他知道,这一枪开出,他与众人再无一丝调和可能,自己利用众人,去捕捉巨蟒的计划,也将彻底失败!

一切,都是因为眼前的叶书!

丧锣心中恨极,恶狠狠地等待叶书痛苦倒地。

但……

“呯……叮叮嗖!”

“啊!”

“这个黑沉的东西,竟然能挡下子弹!”

手臂被飞跳的子弹打中时,丧锣心里涌现出这个念头,后悔无比。

但让他更后悔的,是手上接下来的剧变!

只见那黑沉沉的头套中,蓦地现出几次雪亮寒芒,不等丧锣抵抗,满脸冷汗苍白的他,就已经抽出自己那血液暴涌,彻底失去小臂的右臂!

头套刀光一闪,一条持枪的手臂掉落在丧锣身边,只看得他头脑一阵阵发黑,几乎要晕过去。

内心的恐慌,却是又加深了一层。

对方,是从哪取出这个奇怪的兵器的?

手臂断裂的疼痛,让丧锣整个人的脑子都在发晕,更让他恐惧的,是叶书丝毫没有顾忌,说动手就动手的狠辣作风。

好可怕的东方人!

反倒是周围剧组众人,一个个虽然心理素质不如丧锣,看到这一切的反应,却是出人意料地平静,眼中反而有种“果然如此”的意思。

旁边的乔纳森,却是表现最差的那个,双腿发颤如筛糠,整个人几乎都要瘫倒在地上,耳边回荡起众人对他讲起的,叶书的故事。

心里最后一丝“高傲”,被彻底打碎,

乔纳森忍不住看了一眼叶书,却是没敢再去看第二眼。

“绑起来!”

叶书直接命令。

乔纳森一个机灵,仿佛思想终于有了目标,手忙脚乱地帮着众人,一块把丧锣绑在了船头。

作死男识趣地取下他脖颈里的钥匙,打开防水箱子。

众人原本还有些期待,毕竟这箱子这么重,甚至曾怀疑这里面装着满满的钱。

但入目处,却是满满当当的炸药,整个箱子除了一小块区域,都装得满满实实。

至于那一小块区域,却是两把手枪,一大盒子弹。

整个剧组的人,都惊呆了。

这么多的炸药,就连他们都买不到啊!

一瞬间,众人心中俱都无比感激起叶书,让这条船成了凶船。

否则船上混进个丧锣这么危险的家伙,想想都觉得好可怕……

第62章 飞扬跋扈

叶书拿起那两把手枪,只是看了下,就知道性能上佳,而且保养得极好,是市面上难得的一流货。

让剧组帮自己买的枪械里,只有手枪、猎枪,子弹管够,但都是些老旧货色,聊胜于无。

唯一的一个好货色,就是一杆12MM的双管猎枪,类似于S686,让叶书比较满意,现在多了这两把手枪,正合自己胃口。

反手别到后腰里,叶书笑道:“没收充公!”

不止是两把枪,这一箱炸药,叶书也提了起来,直接拖向自己的卧室。

能否火中取栗,就看丧锣自己的能力了!

可别让我失望啊……

……

丧锣这时候,却是已经没空理会这些了。

所有人的枪,都指着他。

服了薇死死盯着他:“偷猎者?”

“NO!我是探险家!”丧锣强调。

“不管你是谁,到达下一个村庄时,你必须下船!”众人做下了这个决定。

后背一阵冷汗,所有人都没想到,看似寻常的落难客,竟然随身带了一箱炸药出来!

自己只是想来拍个“西夏麻族”,怎么就遇到这么多狠人?

虽然警惕,虽然忌惮,但服了薇并没有杀丧锣。

甚至没有绑住他。

毕竟,北美人,不像东方人那么粗鲁,是讲人权的!

丧锣甚至可以自由活动,毕竟他已经身无一物,而自己等人,人多势众,还有武器。

这些来自文明世界的人,却是忘记了,这里是代表蛮荒的雨林……

三十分钟后,叶书出来,见丧锣自由活动,也没有说话。

这让剧组众人松了一口气,觉得叶书为人虽然霸道了些,但却对他们很“尊重”,并没有干涉剧组里的事务,也没夺取他们的“领导”权。

心中,不由得对叶书更加敬畏。

真可笑。

无数东方人曾对他们笑脸相迎,被他们鄙夷,嘲笑。

叶书扇他们耳朵、威胁他们的生命,反倒获得了他们的尊重。

叶书也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船头,感受着雨林喧闹中的宁静。

说到猴,叶书就想到孙悟空。

今年下半年,中美合拍的西游记即将正式开机,我将继续扮演美猴王孙悟空,努力创造一个让海内外观众满意的,正能量的美猴王形象,文体两开花,弘扬中华文化,希望大家能多多关注……

神游物外的叶书一个激灵,吓了身上一个哆嗦,恢复了过来。

系船锚的绳索,似乎被动了些手脚……

装作没有发现,叶书拿着两把破枪,把河边树上的猴当靶子,练枪玩。

哪怕那猴似乎在跟自己敬礼,叶书照杀不误。

不过,自己那群北美朋友,好像有麻烦了啊……

……

不知为何,看着叶书随意的样子,丧锣心里升起股不妙的感觉。

但他现在,已经被逼到了绝处,只能拼死一搏。

因此,当船锚上的绳子,缠在轮船的水下轮子时,眼瞧着众人注意力都集中了过去,丧锣还是咬咬牙,趁机把暗藏的一只黄蜂,塞进了氧气瓶呼吸管里。

如电影中那样,男主傻傻地下去,刚把绳索割掉,呼吸管里的黄蜂就已经进入他的口腔喉咙,剧毒带来的剧痛与呼吸困难,让他痛苦得想要发疯……

半个小时后,叶书手拿一柄匕首,割开男主的气管,从里面取出一枚死去的黄蜂,插进一根卢苇杆,给他呼吸。

杀人杀得多了,砍头砍得多了,叶书对于喉咙气管的结构,已经颇为了解,轻松夺去丧锣收买人心的机会。

不过,对于众人抄近路,直闯被封禁的河域,叶书却是没有反对,反而给予了物资上的支持。

几束炸药,友情赞助!

这见证了中美深厚友谊!

请叫我国际白求恩!

……

“把船再开后点!要炸木栏,竟然还敢离这么近,我该说你们胆大包天么?”

行至这一地步,叶书也不由得不服气万分。

这个丧锣,手段当真厉害,一环接一环!

一边折损团队实力,一边通过主动救人,来刷威望,将众人一步步引到自己的计划中。

叶书原先看电影时,还比较怀疑,剧组一群人,像个木偶一样,处处都被人牵着鼻子走。

但眼看到那捆汽油的绳子,有一处深深划痕,根本抵挡不了剧烈爆炸时,叶书才越发欣赏起这个丧锣来。

同样没有揭穿他。

虽然自己的空间戒指里,早就藏着许多柴油、汽油。

果然,一声刺耳炸响,轮船剧烈震动,那根绳子轻易断裂,几筒汽油,只留下一筒。

一步错,步步错。

男主受了伤,就要抄近路寻医。

抄近路,就要炸木栏,以至燃油丢落。

燃油缺失,就要依着丧锣的说法,去找雨林中的“废船、废工厂”,寻找油料。

剧组中人,想走捷径,却渐渐地无路可走。

“这世上,果然没有什么捷径可走……”

叶书静立船头,看着周围河中炸死的蛇尸,越想越觉得有意思。

“求捷径者,最终多是死路一条啊!”

心中闪过这个念头,眼看着来到丧锣以前偷猎时,被巨蟒袭击的轮船,便站起身来,走到众人跟前。

“hey,我们可以去这艘船上搜一下,这里应该会有油料……”丧锣解释道。

心中,甚至对叶书暗暗嘲笑。

在雨林中,自己终究是占据地利,无比了解环境,叶书这个靠个人功夫的东方莽夫,面对燃油缺少的困境,又能有什么选择?

他心里暗喜,却是猛地感觉到冷风扑面,还没反应过来,脸上就被叶书狠狠扇了一巴掌。

“你干什么?!”丧锣恼怒交加。

叶书:“看你厌恶!不服气?”

轻蔑的语气,让丧锣脸上红了又白,五个清晰的指印,打得他牙都快松动,只敢狠狠吐了口血唾沫,两眼血丝地看着叶书笑了笑,就不再说话。

“啪!”

又是一巴掌!

叶书看着这个“反派BOSS”:“你笑时为什么就皮笑肉不笑?你就不能笑得开心一点?”

“啪!”

“你眼睛总是眯着干什么?还敢悄悄打量我?!”

“啪!”

“哦,这次不为什么,就是想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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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计划

一巴掌接着一巴掌,任凭对方如何愤怒,叶书俱都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想打,就打了!

有什么好顾忌的呢?

《狂蟒之灾》里手段高绝,玩弄众人如儿戏的大反派BOSS丧锣,额头上青筋直跳,脸上一巴掌一巴掌地被扇,胸口剧烈起伏,再深沉的心机,被叶书这样打,心里也只剩下愤怒了。

一个东方人,扇打一个北美人的脸。

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但叶书就是安之若素,浑然没有一点“惊世骇俗”的心理。

这样的心态,看得“服了薇”心惊肉跳中,又透出一股子敬服,望向叶书的眼睛,眼神也是越来越亮。

眼前这个东方男人,一直都是这样啊!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男人,这样肆无忌惮,仿佛一切尽在掌握的男人。

面对丧锣时,虽然对方身无寸铁、孤身一人,但服了薇就是全身不自在,自己的全力攻击、愤怒怒火,仿佛都打到了空处。

而对方随后不动声色的反击,却总让自己难受万分,没有选择的权利。

而现在,面对丧锣这样一条毒蛇,叶书却是如同打孙子一样地打着他,扇得对方脸都肿了,对方还是不敢放出一个P来。

这是为什么?

服了薇望向自己众人手里的枪,渐渐明白了真相。

玩心机手段,自己根本玩不过对方。但自己最强大、最让对方忌惮的,是自己众人的实力碾压啊!

手里拿着枪,就该直接指着对方头,想要什么,索取就是!

而在旁边的大胸妹,早已经是双眼水光欲滴。

每一次叶书出手,总给他一种无法无天、震撼心魄的感觉,强烈的男性气息,冲击得她几乎都站不住脚,两腿发软,就像当初第一次期待中的等待一般,动情之极。

只要叶书一个眼神,她就能直接自己送进叶书屋子,洗白了、躺直了、张开了地等叶书鞭笞。

对于这些,叶书却是并不在意,扇得手麻了,就一脚踩到丧锣的脸上,极尽轻蔑。

“别以为自己心思没人猜到。先前炸那木栏,漫天蛇雨,若不是船离得远,会发生什么情况?”

“你把大家引到这条废船,呵呵,如果我猜得不错,这是你前两年偷猎时的船罢?报纸上说是被巨蟒袭击,这附近还有一条巨蟒吧?”

“还有先前船员被黄蜂蛰伤喉咙,我还奇怪氧气瓶里,怎么会有那黄蜂,呵呵,现在想来,也是你的手笔吧?”

叶书每说出一句话,他脚下的丧锣全身就是一阵颤抖。

自己隐秘至极的手段,竟就这样被一件件拿到台面上,眼前这个东方人,究竟是从哪冒出来的,竟然有这样的心机城府?

而周围的船员们,听到叶书的话,俱都已经愤怒如狂了!

好心救下的一个落难者,不求回报,可对方竟然想把自己众人置于死地,甚至毒杀自己团队中的人,这是何等的狼心狗肺?

北美人里,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渣?!

修理员,黑人听了,更是心里寒气直冒,自己两人,先前可是要确定下水去搜船的!

如果这附近,真的盘踞了一条巨蟒,单只是想着在巨蟒老巢里晃悠,他们都觉得心里发毛。

叶书能直面巨蟒,甚至击杀、收服,可他是东方人,是传说中的巫师之类啊!

自己两个小身板,还不够那巨蟒两口吞的吧?

两人俱都没有怀疑叶书的话,从丧锣的表情中,他们已经确定了这话的真实,回头思考,更加确信。

毕竟,人类的废船,向来是大自然生物最喜欢的乐园,如那些沉船,往往都会成为一个复杂生态圈一样。

眼前这条破轮船,绝对是巨蟒最爱,说不定平日里巨蟒都在上面晒太阳呢!

幸亏回来的众人,对丧锣更是痛恨,一个个冲了上来,对着他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就连一向和善的“服了薇”,都动了手。

她男朋友现在还在那半死不活地躺着呢!

打完之后,众人又是一阵迷茫。

“叶,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必须找到燃油!这艘船,我们最好还是去查查……”

不等服了薇说完,地上的丧锣,却是疯狂大笑起来:“你们死定了!死定了!这艘船确实曾经是我的,因为没油而固守遇难,船上根本没有任何燃油!你们死定了!哈哈!”

他已经认命了。

在叶书这狠辣的手段下,他根本找不到任何脱身的办法,借不到任何可以利用的‘势’。

面对叶书,他就像是面对一堵,看似都是漏洞的钢墙,每次自己冲向那些漏洞,总是会被撞得头破血流。

就像他从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被一个东方人打耳光一样。

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命,竟然会被一个东方人所掌握。

叶书看了看周围众人的目光,见乔纳森都顺从地看着自己,这才道:“我在那血兰镇里,得到过一份地图,标明了这林子里,这些年遇难的船只、废地,附近有一座制毒的废工厂,里面应该有许多油料……”

说到这,叶书顿了顿,看了眼躺在地上,不住冷笑的丧锣,不等众人欢呼,又接着道:“不过那里应该也盘踞着一头巨蟒……”

众人的脸,一下子变得白了。

先前无知者无畏,众人什么武力都没准备,就敢冲进林子里拍视频。但见识到叶书迎对巨蟒的场景,那十米粗长的凶兽,早已成了他们的噩梦。

地上的丧锣,先是一愣,接着又冷笑出来:“东方人!你很聪明,那里确实是一个死地!当初当地的黑帮,那么多的人,都在一夜之间被巨蟒袭杀一空,凭你们这些人,不过是送死罢了!”

叶书没理丧锣,更没有再吓他们,继续道:“不过那巨蟒,正是我的目标!到了后,我会吸引巨蟒,你们找到油料,就赶紧自己离开,我会待在那里,收服巨蟒!”

此言一出,周围顿时一静。

地上的丧锣只觉得一股凉气,瞬间从后心直透脊骨。

第64章 草莽英雄转成空

此子恐怖如斯!

如果丧锣是个后世国人,他心里一定会冒起这个念头。

可惜,他只是个北美人渣……

叶书欣赏这货的手段,但是想了想,还是决定杀了他。

没办法,这货笑起来,太难看了!

无论是微笑、大笑、冷笑,这货永远都是一种笑法。

挤着眼,不让人看见他的眼神。

压着嘴,两条法令纹几乎都形成了n形,压得他眼睛和嘴的距离,越发遥远。

最让叶书厌恶的,却是他总是一副微仰着头,永远俯视人的吊样,让人想狠狠打一拳在他脸上。

自己都够吊毛的了,这货比自己还吊毛!

这哪里能忍?!

想到这,叶书直接拔剑,剑尖划动,直接挑了丧锣腕筋,在对方疯狂咒骂的声音中,一脚将他踢进了河水之中。

轮船悠然离开,只留下水中拼命挣扎、一脸恐惧的丧锣。

船上的众人心中解气,但也各自凛然,叶书做事不留余地,一旦做出对他不利的事情,他出手之狠辣,总是能让人心中胆寒。

轮船离开百米远,叶书就示意停船,静静看着丧锣那边。

他想看看,水中,究竟都有什么危险。

血液,不停从丧锣腕上流出,散入到河水之中,一股无形的危险诱惑,透向四方。

丧锣神色惊恐地看着四周,拼命往河岸两边游。

只是他双手手筋俱断,这时正疼得额头冒汗,如果不是他意志强悍,身体也够强,早就已经沉河了,哪还能像现在这样保持镇定,缓缓往河岸游?

电影中,丧锣的表现,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成龙”,身手强悍得不像话,特种兵都做不过的那种。

他现在很后悔,后悔刚才应该拼死一搏,不该顾虑周围人手里的枪,怎么也比现在强。

就在他追悔间,整个人却是蓦地心中一寒。

不远处的水面,突然闪过一条水线。

水线急速靠近,就在所有人眼皮直跳的惊骇中,一条粗壮肥大的黄绿色巨蟒,从河面猛地探出身来,半弓着身体,盯视着水面上恐惧的丧锣。

当狂暴的巨蟒,猛然出击,一口咬向它的头时,丧锣才悔恨至极地望向叶书。

不远处,叶书慨然一叹:“果然不愧是雨林里,危险第一的巨兽,一头巨蟒,都会用嘴咬人了!

里边还长了牙!

这是想直接咬死人啊!

传说中的草莽英雄……

唉,看来是暂时当不成了……”

叶书满满都是叹息,周围众人,却是瞧得面色发白,一直小声催促叶书离开。

“放心,如果不是深仇大恨,巨蟒也不会随意攻击人类船只,尤其是人多的时候……”叶书望向那边河面上,丧锣被吞的地方,渐渐凝实的一个绿色宝箱,脸上笑意越发浓了,“这个森林中,巨蟒和人类,都是最危险的存在,别把这些野兽,想得太蠢笨了……”

……

意外之喜!

原先屠了血兰镇,才获得了《血兰图腾》,叶书还以为,因为这个世界灵气稀缺的缘故,宝箱极少呢。

没想到,原剧中只是身手一流的丧锣,竟也爆出了个宝箱。

会是什么呢?

巨蟒缠绕着丧锣,警惕地望了望轮船这边,最终还是卷着自己的猎物,潜走离开。

猎杀人类,本来就容易受伤,林子里的西夏麻族,千百年来一直是巨蟒最大的敌人。

站在船头,轻松望着这边的叶书,更是给它一种危险的感觉,从叶书身上,它嗅到了一股巨蟒同类的气息。

船上众人,望着叶书的目光,更添敬畏。

眼前这个人,似乎真的已经与巨蟒一样,成为这个林子最强大的猎食者,根本不在意任何敌手。

叶书却是理所当然。

在自然界中,受伤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巨蟒不傻。

原著中,巨蟒几次袭击人类,也是因为众人先是入侵它的领地、再钓它导致的仇恨。

驱船来到河心,叶书手一挥,捡起唯有自己能看到的河面宝箱。

“打开宝箱!”

“你获得《丧锣的雨林生存传承》。”

“《丧锣的雨林生存传承》,无品阶。

每一个森林,都是一个危险的生态圈,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需要的不仅仅只是武力。”

又是一份传承!

与上次《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不同,这次的传承,更像是一个被动技能,包括在雨林中生存的各种事项。

驱虫、探迹、陷阱、寻水源……

其局限性很大,且对叶书的实力没有提升。

叶书也没失望,反而有些惊喜。

《血兰图腾》的任务,自己早晚要做,到时候长期待在雨林中,拥有这样一份雨林生存传承,简直就是一个大杀器。

否则,到时候自己上一秒还在睡觉,指不定下一秒就被血蟒拖去当许仙了。

那时候,自己可真就变成“草莽英雄”了……

……

逐杀了丧锣后,叶书对队伍的掌控力,明显又高了一层。

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哪怕明知道自己一行人,正赶向一处蟒巢,众人也没有什么惊慌害怕的神情,反倒是多了一层探险的兴奋。

大胸妹更是彻底不再掩饰,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就直接坐到叶书大腿上,搂着叶书脖子,带球撞人。

这北美大妞,确实开放。

叶书是个正人君子,长了一副慈善心肠。

妹子既然想和自己打排球,那就打场友谊赛好了!

反正坐在船头,拿树上中美合拍的猴子练枪,也没法一直进行,休息时盘盘手球,对大家来说,都是好事。

对于团队众人,他们认为叶书与自己关系更近了,很开心;

对于叶书,自己活动手指,能活络气血;

对于大胸妹,叶书此举更是助人为乐,没看妹子都乐不思归了么?

中美一家亲嘛,帮助是应该的!

小半天的时间,叶书打了一路手枪,子弹都消耗了近百发,略有一点小手感时,轮船,也接近了废弃工厂。

这是一处林子里的制毒工厂,早就已经破败,但依旧占据着一大块平地,尘土落叶,荒败一片。

里面,没有任何小型动物为巢,显得有些干净得过份,大门口,只有一些枯败杂草。

没办法,里面毕竟有条大黑蟒每天进出,杂草里自然连只跳蚤都没有了……

PS:推荐本《诸天农贸世界》,作者群里折别大佬的小说,顾名思义,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感谢城市中的孤狼的打赏。

上上一章里,少冲卖网址的信息,涉嫌小违规,被点娘直接删了……

号淘大哭!

这让少冲以后拿什么糊口啊!

委屈屈QAQ……

第65章 小冤家

三天后。

废弃工厂中,一片狼籍,破旧的机械零件,洒落一地,一尾身体粗壮,凶恶狰狞的黑色巨蟒,正盘在工厂铁架上,半睁着眼睛晒太阳。

巨蟒通体漆黑,唯独额头正中心,延出一条血线,直到颈间,给它更增添了一层凶意。

旁人见了,不用为敌,只消瞧上一眼,便多半会心骇欲裂,腿软等死。

但就在这凶暴的氛围之中,一股淡淡的鸡香,从废弃工厂里传出,远远地传到森林里,引得林中一阵混乱,许多猎食者,都挺着鼻子,双眼发光地往这边看来。

这股香气里,透出一股让人如痴如狂的诱惑,勾心馋胃,折磨着每一个生物的意志。

只是,嗅到巨蟒凶威,众兽都不敢过来。

巨蟒半睁着的竖瞳,也是凝然一缩,俯躺的蟒头,往下方探看而去。

只见一个只着包臀牛仔紧身裤,全身精壮修长的青年人,正坐在一堆柴火炖锅前,静静地加着木柴。

这青年眉眼闲淡,一双眼睛,比着眼前火堆还要明亮,顾盼生威,举手抬足间,稳重如松。

正是叶书!

他面前的炖锅里,正炖煮着一锅鸡汤,香气便是从炖锅里传出。

黑菇木耳炖鸡汤!

白衣秀士那得的阴土菇、镇山太岁刘伯钦那得的黑木耳也还罢了,俱是人阶下品的食材,对现在的叶书而言,效果有限。

但刘伯钦赠送的“一尾雉鸡”,却是人阶中品的食材,与前两者搭配,更能做出这道人阶中品的炖鸡汤来,是叶书目前最好的补身妙物。

头上,一头凶恶巨蟒垂首窥视,叶书却是毫不在意,只顾给面前的火堆添柴。

事实上,他旁边还有一个火堆,上面架着一口铁锅,里面散发着白米的残香,足有小半锅,已经被他装进了空间戒指里。

看着面前的炖锅,想着这三天来的日子,叶书不由得暗自感慨。

终于是熬过来了!

原来,三天前,他带着众人来到这里,正值巨蟒出去觅食,剧组众人找到油料,见叶书坚持留下,便只好离开了。

几乎是前后脚,众人走了没多久,回来的巨蟒,就发现了叶书的身影。

领地来人,巨蟒自然暴怒,当下上前就要将叶书咬死,当作食物。

凶兽来袭,叶书却是稳住心神,仗着九龙剑利,自己又身手不凡,硬是在巨蟒的围杀下,稳住了身形。

《一气逍遥》,这个必须存身灵气环境,才能使用的提纵术,更是让叶书屡屡千钧一发间,避过巨蟒绞杀,如一只蚊虫绕着人飞行一般,巨蟒怎么也攻略不下。

巨蟒身躯肥大,但只顾猛冲莽干,没叶书冷静持久,连续几次都被叶书躲开,消耗极大的巨蟒,也不由得微微失力。

更兼九龙剑利,叶书每一次乘隙砍中对方,总能把它砍得坚韧蟒皮伤痕累累。

那些小伤,危及不了巨蟒性命,更加让它暴怒如狂。

换成这森林里任何一头猛兽,哪怕是其他巨蟒,也不会与同类不死不休,除非生死相搏。

但可惜,它遇到叶书这个变态。

如果叶书再变态点,大可以穿上“红外隐身衣”,再遮掩住身上气息,轻轻地走到巨蟒身边,一剑捅进它的排泄口。

但叶书是个正经人。

长了副相貌堂堂的脸,做事又哪能不正里正气!

因此,叶书并没有使什么手段,而是依靠自己的身手,与巨蟒正面硬肛。

白天接连交手了几次,天色暗了,叶书也不离开。

巨蟒不懂遮掩身形,叶书更有“白花蛇鳞”可以探测方圆两里的蛇蟒行踪,完全不虚对方。

累了困了,就直接吞食“壮骨丸”、“养神丹”,在这种高强度的战斗下,叶书不仅精神亢奋,而且三围增长极快。

精元,很快就能突破100点,升到人阶二级了。

就这样,叶书硬是靠着一股子韧劲,加上良好的后勤准备,在这工厂里,与巨蟒对峙了三天,双方谁也怼不过谁。

九龙剑虽利,但对方皮糙肉厚,恢复力也强得厉害,叶书并不能斩杀它。

小冤家!

接连三天,双方都是不胜不败。

巨蟒似乎也习惯了叶书的存在,偶尔见叶书有破绽,还会过来偷袭下,其他时间也任由叶书在里面住着了。

只是,今天,叶书竟然做了《黑菇木耳钝鸡汤》!

在黑色巨蟒的感知中,眼前这锅食物,虽然效力上,比不了自己每年争抢到的血兰花效力强,但依旧是珍贵至极的“天材地宝”,更兼味道诱人,简直就是诱蟒犯罪!

它已经通了灵性,感受着空气中越来越香的味道,知道这“天材地宝”将要“成熟”,因此只是盘踞在旁边,用阴冷不善的目光,盯视着叶书。

叶书也不在意,壮骨丸对自己完全失了效用,炖这锅鸡汤,势在必行。

待到吃完这个鸡,才是怼眼前这头巨蟒的时候!

空气中,香气愈浓。

当香味达到顶点的时候,盘踞的巨蟒猛地窜出,那瞬间的暴发力,已经超过常人的反应时间。

但叶书却是早有意料,一挥手,连锅带汤就装进了戒指里,整个人也是脚下一蹬,急速向旁边闪去。

粗大的蟒头,几乎擦着叶书身体冲过去,将旁边几个小铁架,都撞得飞了出去,威势惊人。

“小冤家,还挺凶!等抓住你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书哈哈一笑,抓住旁边一根废弃的大螺帽,就往蟒头上砸去,。

这个工厂,似乎除了制毒,还制作其他钢结构类的物品,在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不少大螺丝、大螺帽,被叶书当成飞镖砸巨蟒。

巨蟒暴怒,回头继续冲来,却总是做无用功。

PS:本书第一个盟主“408308.qdcn”出现了,无比感谢老哥的支持,同时也感谢我的五杀在哪里的3000,书友150826065946012的2000打赏。

这本书,承担了帮少冲结婚,买房首付的期望,是少冲不依靠家里,尽量自己负担起这些花费的唯一渠道,因此每一个正版支持少冲的老哥,少冲都无比感激,因为少冲下半辈子的生活,完全就是你们在决定。

无比感激!

盟主加更五章,不过这个月28号之前,工作上要赶一批活,估计还要每天连续加班,少冲尽量在月底之前,把五章加更,加出来。

当然了,少冲还有其他东西,可以代替加更,一部一更,你们懂的……

第66章 小娘皮,我还收拾不了你?

叶书肆意撩拨着黑蟒,看着它发怒乱摔乱砸东西。

这些天与巨蟒的同居生活,双方蜜里调油,打得火热,有时天没亮就开始,晚上兴致来了能撑到下半夜,还折腾得不肯睡觉。

虽然在交手中,叶书不可避免地有些腰酸腿软,又因为睡眠不足,有了黑眼圈,但也最贴切地对黑蟒有了了解,稍明白了些其习性。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巨蟒和女人,确实是同一种生物。

面对发怒的她们,最好的办法不是讲理质辩,而是在最短的时候里,把她的体力消耗殆尽!

愤怒的身体,变得软趴趴,头脑都沉浸在剧烈战斗的余蕴中,微微发晕,哪还有余力再找叶书的麻烦?

这时候,哪怕叶书就在她面前,百般撩拨,万种勾引,黑蟒连舌头都懒得动一下了。

“小娘皮,我还收拾不了你?这次是谁先认输的?下次还敢不敢用嘴咬我了?”

一场剧烈运动,叶书光着的上身,沾染半身灰尘,后背还有一些硬物划过的红痕,块块分明的肌肉,反衬得腿部曲线流顺,愈显得牛仔裤收臀效果的完美。

嘴上叫嚣,叶书却也累得大喘气,全身是汗。

自戒指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灌下去,终于平复了激荡的心跳。

爽!

身体一松,叶书斜倚在铁栏上,就感受到身体一阵阵发软。

没办法,战斗得太厉害,黑蟒的体力实在太好,每次叶书都堪堪在力尽之前,获得黑蟒投降。

一人一蟒,几乎是在同时,身体放松瘫软下来。

叶书却是从再次拿出那锅“黑菇木耳钝鸡汤”出来,淡淡的香气,勾动馋虫,吸引得叶书不自主地咽了口口水。

巨蟒更是一下子抬起了头,双眼巴巴地看见这边,分明也是想吃。

叶书没给她……

巨蟒看了会鸡汤,见叶书丝毫没有分享的念头,眼中凶光再次闪现。

太过分了吧?

眼前这个男人,闯进了自己家里,强撩自己不说,还把自己害成这个软软趴在床单上的样子……

现在有了好吃的,竟然还打算独吞,一点不给自己吃一口?

人干事?!

呵,男人!

巨蟒自然不肯罢休,先前几次,双方全都脱力也就罢了,那是没的东西吃。

可眼前,明明有这样补身的好东西,叶书却准备吃独食,这事哪还能忍?!

要么,你分我一半,咱们分着吃!

要么,你滚出我的家,以后大家再见面就是敌人!

睡着我的大床,吃着独食,你这也太欺负蟒了吧?

脱力的巨蟒,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叶书,期望自己的眼神,能让眼前这个狗男人屈服。

但光着上身,只是穿着条紧身翘臀牛仔裤的叶书,就那么笑呵呵地看着她,一脸得意与欠咬,让黑蟒想一口咬死这货。

因此,几乎是刚恢复了些体力,黑蟒就直接翻腾着冲了过来。

“哟哟哟,这是恼羞成怒了啊!”

叶书哈哈大笑,再次收起炖锅,脚下跑得飞快。

他步伐也并不十分快,但每次都急转向巨蟒顾及不到的身侧,叶书对于黑蟒的习性、动作习惯,在这时发挥了作用。

工厂里,原本就残破的机械残件,被击打得到处都是,筏门、螺丝、螺帽散落一地,给叶书的躲避,带了不小的麻烦。

这样才更刺激嘛!

再一个十分钟后,一人一蟒再次失力休息,坐在地上哈着舌头。

空间戒指里,时间是静止的,叶书把钝锅拿出来,趁隙放凉。

就这样,打一会,停一会,叶书费了绝大力气,连续和黑蟒战了几场,足有一两个小时,才把鸡汤冷凉了。

因此,在下一次巨蟒无力再战时,叶书就光着膀子,斜坐在一个铁架上,端着碗大米饭,上面浇了满满一层炖鸡汤,看着巨蟒如欲喷火的模样,美滋滋地吃着。

叶书厨艺还算可以,火候又足,加上材料一流,做出来的“黑菇木耳钝鸡汤”,堪称他平生厨艺之最!

北韩一个小胖子曾说过,他希望北韩的人民,有朝一日,都能吃上白米饭肉汤。

叶书尝了一口,只觉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明白了那个小胖子的心情。

忙活了大半天,操劳那么久,累得手软脚软身体软的时候,能吃上一碗肉汤浇白米饭,确实幸福得让人想哭。

原本清香的白米饭,多了一层肉汁的厚重,紧凑的米粒分散开来,颗颗饱吸肉汁滋味,吃到嘴里,给人带来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只是吃上一口,就觉得一股子能量充填进自己的胃口,给这乏力的身躯,带来重新拼搏的底气,愈加感到生活的美好。

隔壁巨蟒,都要馋哭了!

看着叶书开怀大吃,偶尔吃到一块鸡肉块,还用筷子高高夹起,“啊呜”一声仰头张嘴,无比满足地吞下鸡块……

看着叶书只是舌头一转,就将炖煮得酥烂的鸡肉卷入嘴中,美滋滋地吐出剩下的鸡骨……

看着叶书嘴里嚼着鸡肉,眼睛瞧着地上弹飞的鸡骨……

“嘶!!!嘶嘶嘶!!!!”

黑蟒情绪更加激动,可惜叶书一直在防她偷吃,稍有不对,就收东西避开。

如是者三,黑蟒不由得气馁,终于在逼退叶书的时候,第一次把头,转向了……

地上的骨头。

一条婴儿脸盆般粗细,足有十米余长的残暴黑蟒,硬是跟条小狗一样,低头捡吃着地上的鸡骨头,正在美滋滋吃肉喝汤的叶书,不由得有些尴尬与惭愧……

造孽啊!

我怎么忘记了“食髓知味”这句话?

吐骨头前,应该把鸡骨髓,好好地吸干净再吐骨头啊!

叶书心头自责,接下来便尤为注意这个问题,每吃到一个鸡块,就仔细地吸干里面的骨髓,甚至是将软的鸡骨嚼得裂开粉碎,不浪费一丁一点的营养。

如果不是牙口不好,叶书甚至连骨头都不吐。

没办法,这东西,效果太好了!

只是这会一会,叶书就觉得全身充满力量,小腹下方暖流阵阵,体内精力充盈,仿佛嗑了药一般。

再瞧瞧不远处脱力的黑蟒,这边精力充沛的叶书,不由得嘿嘿一笑。

“我,叶书,以大幂幂老公的身份,来挑战阁下了!”

PS:感谢帽T的100打赏。今天开始,这几天一直加班,累得厉害,更新晚了会原谅我的是吧?

第67章 给你讲个故事

一方筋疲力尽,一方有药再战。

巨蟒虽然保留着防守的力气,但叶书真要怼它,它是避不开的,只能远遁逃窜,把自己的闺房,都让给叶书。

不过,叶书却没有拔枪无情,立下杀手。

“黑菇木耳钝鸡汤”,足有满满大半锅,自己目前体虚力乏,只能当血瓶吃。

但如果自己精满神足,这人阶中品的妙物,就无异于灵丹妙药,能极大地提升自己底蕴,将自己本就不凡的精元,再提升许多。

到时候,再来怼眼前这头大黑蟒,不是更尽兴?

因此,叶书接下来的两天,也不做其他,只是一边喝着鸡汤,一边继续锤炼着自己的身体。

《还珠》剧情世界,叶书在东昌城里一通好杀,曾经顺手捡过几件刀枪弓箭。

由于是护卫乾隆的侍卫兵器,其质量还算不错,叶书一直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原以为暂时用不到,但这几天叶书偶尔用其练箭时,却发现了其中用处。

耗费比现代弓更大的力气,却射不出更远更精准的箭矢。

叶书原本只是想熟悉一下这弓,却不想一箭射出,弓弦处骤然迸发的反震余力,竟让叶书一向自持稳健的双臂、腰身,出现一丝不稳。

这引起了叶书的兴趣。

自己每天苦练箭术,时至今日,几十步内,已经能做到连发二十余箭,静射必中人躯,射哪指哪的程度。

能做到这一步,足以证明叶书静立射箭时,腰身腿臂之稳。

这里面,借助了现代弓箭的省力、精准,却不止是叶书本身的实力。

现在,有了更落后的弓,反倒让叶书发现自己的不足,可以通过这一方面,提升自己的实力。

叶书是野路子,箭术又是目前自己最犀利的手段,不能丢下。

更何况,叶书早就发现,随着自己箭术越来越好,平日里练拳练兵器,也更加轻松。

《箭士柳白猿》里曾说:

若能精通弓箭,拳术就再没任何秘密,因为练拳无非是练那两条大筋,而引弓射箭,恰恰是融汇全身筋骨、力道的不二练拳法门。

叶书不确定这话是不是胡说,但却感觉颇有道理。

因此,接下来的几天里,叶书每喝一碗鸡汤,趁着全身精力充沛,就趁机引弓射箭,对身体的掌控,又有新的体悟。

立身蛇窟,却安之如素。

叶书进入《狂蟒之灾》时,还对雨林环境极为忌惮,想来这个工厂,都要布计让北美剧组驱船送来。

但现在,却把这当成一个家一般,没事练练拳、折腾折腾小黑蟒……

也就是叶书不抽烟,否则事后一枝烟,真是快活似神仙。

不过,在这实力的提升中,叶书也发现了两个缺点。

一是生活太平静,直播方面,没打赏了。

这点不用计较,实力提升是必要的,没有一副强横的身体,怎么支持自己那浪荡的灵魂?

二是周围的危险,越发浓郁了。

先前《侠道追溯》已有提示,每个任务都有时限,在这时限里,不会有额外的危险。

但超过时限,就会被世界排斥,危险不找自来。

像叶书,这一次的任务就是“狂翻的咸鱼2”,在血兰镇那存活三天。

三天后,叶书没有选择离开,就接连遇到了丧锣、黄绿巨蟒、红额黑蟒。

叶书靠着强横的实力,安稳如山。

现在,红额黑蟒已经奈何他不得,但它那电影里曾经出现过的四条幼蟒,却是渐渐长大,隐藏在工厂周围,不怀好意。

这些巨蟒,吃了血兰后身体、智力极速增长,已经出现了“携幼同居”、联合捕食的迹象了么?

巨蟒生长极快,如果叶书在这世界,一直生活下去,那恐怕就要面对群蟒围攻了。

说不定,剧组众人出去后,其经历还会引起北美方面的重视,再引来更凶狠的对手……

到时,自己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逃不脱了。

“这就是留在剧情世界的代价,先前我还怀疑,‘选择一个剧情世界,作为回归地点’有什么用,现在看来,其就相当于‘安全区’了……”

叶书心里猜测,觉得十有七八是这样。

好在,自己有“白花蛇鳞”,已经发现了周围四条不怀好意的小蟒,否则还真有可能阴沟里翻小船。

……

这一天,叶书终于把最后一块鸡肉吃掉,把骨头吐出来。

巨蟒立即游走过来,捡走了骨头,恍如一条家中老狗。

说来也可怜,堂堂雨林中的顶尖凶兽,硬是被叶书驯成了小狗,叶书占了它的地方吃肉喝汤,它却只能吞些骨头聊作安慰,简直就是毫无人性!

不过这话也不全对,叶书不吃鸡屁股,鸡头也不会吃,就全都扔了,便宜了黑蟒。

隐忍已经数天,一直暗藏实力的叶书,终于准备收拾它了。

身上的牛仔裤,已经在接连的几天里,破损不堪,尤其是经常与地面摩擦的大腿、屁股上,破洞一个接一个,春光外泄,显得异常性感。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大腿根的布料明明没机会接触地面,也被叶书磨得发软变薄,细密布丝一条一条的缠成一条,极为不雅。

叶书也不在意,要不是顾及腿肉软嫩,容易擦伤,自己这些天直接就光着身子了。

反正自己直播间里,也没女粉丝……

一边嗟叹,叶书一边找了个黑蟒看不到的地方,往自己身上套崭新如故的软猬甲,为了藏拙,叶书可是故意没有使用过它。

又在外面,套了一层薄衣,权当遮掩。

除此之外,叶书更是利用工厂里,留存下来的油料,以及自己携带的雄黄之类的驱蛇药粉,在周围洒上,进行隔离,防备外面四条小蟒。

万事俱备,叶书站在废工厂里,瞧着一直在打量他的黑蟒,亲切一笑。

手中,效果早就聊胜于无的“白驼壮骨丸”,被叶书丢到了地上。

巨蟒的头,立马就转了过来,双眼透亮,盯着地上的壮骨丸。

叶书眼露慈爱神色,看着巨蟒往壮骨丸游去:

“来,小冤家,给你讲个故事。”

一天小猫对小狗说:“你要是能猜到我手里有多少颗糖!我两颗都给你。”

小狗激动的说:“五颗!”

小猫笑了笑把仅有的两颗糖给了小狗说:“我还欠你三颗!”

因为爱你,所以允许你的贪婪……

PS:感谢在劫逆天行的100,书友20171022012644363的6000打赏。已经确定了,到28号之前,每天都加班……

和珅,不是和坤

感谢书友们提出的这个问题,少冲前半辈子,一直没注意过这个问题,写了《还珠》剧情后,才在书友提醒下,反应了过来,又有书友

“追梦魂”一直在帮着找本书中出现的错误、疏漏之处,在此少冲无比感谢。

之前也有不少错字,少冲都一一修改,但这个

“和珅”,因为实在太多,回去修改,会耗费大量时间,少冲这段又一直要加班,时间紧张,只能在这里声明一下,免得有上学的书友看到,影响了语文成绩。

以上,么么。

《武侠直播》和珅,不是和坤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68章 喜极生悲

看着巨蟒吃了壮骨丸,精神无比的眼神,叶书缓缓讲出了故事的结尾:

“小狗兴奋的吃了加了安眠药的糖……

然后就……

哗了狗了……”

叶书话语说毕,又将一锅新煮出来的凉肉汤,放到了空地上。

普通的猪肉,加了两枚壮骨丸,营养也不错,里面还加了些爬虫类镇定剂……

巨蟒瞧了瞧叶书,终究没有抵挡住身体的渴望,张开了嘴,大口吞食着叶书送出的肉条,只吃得汁水四溅,洒了一地。

吃完,更用眼神盯着叶书,仿佛还想再要的样子。

叶书哈哈一笑,起身冲了过去。

巨蟒先是一愣,随即身体警惕盘踞,在极短的时间里,不及思考,身体就冲向叶书。

对于它而言,叶书毕竟是敌人,而不是许仙。

这一扑击,接触到叶书的身体时,巨蟒甚至有些不可置信。

先前几天,每次他要缠住叶书时,总被叶书突然爆发的速度,脱离开来,有一次因为“一气逍遥”使得太猛,甚至直接窜起一两米高,把巨蟒都吓了一跳。

每次都是这样,以至于巨蟒甚至都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缠住叶书了。

但这一次,明显不同。

巨蟒心中狂喜,甚至都不再管叶书手里的九龙剑,拼着受点轻伤,也要直接缠了上去。

“嘶!!!!!!!”

粗壮的蟒躯,几乎是带着巨蟒兴奋的心情,急速大力缠在叶书身体上,如同一道凶险无伦的闸口,势要绞断叶书的身躯。

但是,如此猛烈的攻势,却是两败俱伤!

巨蟒只觉得全身猛地一颤,全身上下,暴发剧烈的疼痛,疼得它急卷的身体,都是一阵疯狂颤抖。

软猬甲!

疼痛卷心,只这全力一击之下,巨蟒就是身受重创,哪怕逃脱了性命,这一身伤能不能活下来,也是两说。

战斗就是这样,一招不慎,全盘皆输!

叶书同样不好受。

在巨蟒卷身的一瞬间,叶书只觉一股大力袭来,就像是娶了一个五百斤的老婆,新婚之夜自己躺在床上,被对方直接一个虎扑,压在了身上……

那一瞬间,叶书额头青筋都跳出来了!

普通三四米长、手腕粗的蟒蛇,都能把人缠得力竭气尽而亡,更何况是这恍如史前凶兽般的巨蟒?

叶书能靠着灵活的身手,以持久力与巨蟒相抗,就像是原始人能靠着计谋、陷阱,捕捉猛犸象一般。

但要是正面靠着身体硬怼,那就是找死。

若不是身上的软猬甲,两者就这样僵持下去,叶书估计软眼珠、蛋蛋,都要被巨蟒挤爆!

即使如此,在如此巨力的压迫下,就连身上的软猬甲,叶书都感觉有几个锁扣崩裂,甲片飞溅。

早已经使用《一气逍遥》,鼓着一口灵气的胸口,也是受到剧烈挤压,痛苦不堪。

好在,结束了!

半个身子受创的巨蟒,在工厂里疯狂打滚,撞得杂物乱飞,废铁、螺丝螺母如飞镖一般席卷周围。

叶书脸上被挤压的涨红一闪而过,顾不上自身伤势,直接往外面跑去。

手中防风打火机一闪而过,丢在外面浇的汽油环上。

顿时,烈焰腾腾,席卷工厂周围一圈,阻挡着外面四头小蟒的进袭。

这座工厂,背倚山壁搭建,只有前方有唯一的出路,是个利于防守的好地方。

整个废工厂里,短时间里,只有叶书与黑蟒了。

大局已定!

叶书没有动枪,眼前的黑蟒,既是危险,也是以后自己做《血兰图腾》任务时,宝贵的经验。

张弓搭箭,叶书对着黑蟒,试验着自己打快速移动靶的准头。

弓,是在《还珠》里获得的普通古弓。

侥幸中上一箭,入肉也不深,只是箭头浅浅插在黑蟒皮上。

“人阶中品的‘九龙宝剑’,锋利是其特性,砍普通人血肉之躯,如砍柴木,可是砍在钢铁兵器上,就力有不逮。

蟒躯虽然坚固不如钢铁,但其柔韧,却也是个麻烦,所以每次才只是轻伤黑蟒,战果不大……

而这普通箭支,一些是叶书购自现代、一些是清代箭矢,质量一般,杀伤力更不用说。

以后的剧情世界,面对那些武林内功高手、恐龙、金刚,甚至是鬼魂、僵尸之类,这弓箭估计就没什么用处了……

短时间里,我还是要搜集些,专为战场杀伐用的箭矢。

比如说中间带脊、后有两翼的‘两翼箭’;

再如有外突小刃的三叉箭;

更不用说那穿透力极强的穿甲箭,中之必死的追魂箭,狙击主帅用的断喉箭……

拥有这些专门的战场杀人箭矢,我的箭术才不会沦为鸡肋……

当然了,箭术也要练习,如果我轻松射中巨蟒的眼睛,也不必非要用那些特殊箭矢了……”

叶书心里思考,手上不停,时而躲避,时而引弓射驽,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原始人,猎杀一头史前猛犸象一般。

趁着巨蟒因剧痛而疯狂的功夫,叶书在它身上,又留下了十余枚箭矢。

至于持剑近攻,却是因为对方疯狂,攻击无迹可循的原因,无法达成。

猩红的竖瞳,慢慢恢复一丝清明,又进攻数次的巨蟒,感受着外面炙人的烈焰,以及身上的虚弱,头一次感受到一丝恐惧。

叶书的体力,在消化完人阶中品的“黑菇木耳炖鸡汤”后,明显有了很大进步。

虽然力量、速度,依旧远远不如自己,但这个小小的身躯,却是发挥出无法忽视,危及自身的杀伤力。

现实也是如此。

人类的智慧、技击手段,总是能弥补身体上的劣势,在叶书的屡屡进攻下,巨蟒身上的伤势慢慢增加,却是无法对叶书造成太大伤害!

叶书身上的伤,最重的,反倒是翻身打滚时,被地上废铁、杂物造成的擦伤。

巨蟒想跑,却已是身陷死地,周身惨烈的伤痕,让它连静静伏在地上,都痛得厉害。

软猬甲上的利刺,可是有许多倒勾的!

终于……

窥准对方力尽,叶书斜踩铁架,身形猛地拔高,双手持着九龙剑,拼上周身七分力气,猛地斩向从自己身侧冲过的巨蟒头颅。

“唰!”

早已伤痕累累的蟒头,被叶书直接斩下!

那暴动的蟒躯,却似乎还有反应一般,向着叶书急拍而来,叶书哈哈一笑,余力踢向蟒躯,借力后退,在地上打了个滚,消去余力。

喜极生悲!

“嘶啦!”

随着叶书牛仔裤彻底破裂,成了开裆裤,叶书只觉得下体突然一阵剧痛……

第69章 草帽英雄!(为盟主408308.qdcn加更1/5章)

下体剧痛,叶书还以为是碰到哪个螺杆压的,一时也没在意。

毕竟,身上这样的伤多的是,青红发肿的地方很多。

眼前的巨蟒残躯,既然没了头,依旧疯狂扭动,叶书只能迅速避开,免得遭殃。

“欧阳克打赏了你一枚‘养神丹’!”

“白衣秀士打赏了你一枚‘阴土菇’!”

“镇山太保刘伯钦,打赏了你野猪肉半斤!”

“野猪肉:人阶下品,有滋补气血的功效。”

被打赏信息吸引过去的叶书,觉得颇为满意。

自己这直播还不错,有高潮时,粉丝也不吝打赏,不像大司马,难得用蛇女拿个五杀,都没个弹幕助兴的。

更让叶书高兴的,是突然涌现出的任务信息。

“任务名称:蟒尸回收(绿色)。

任务内容:如此巨蟒,虽然蟒皮破损,但依旧是上等革皮,蛇肉滋补,同样是上等食材。

可选择将巨蟒残尸,包括蟒胆,赠于刘伯钦。

任务奖励:一尾雉鸡十只!”

原先口头约定的蟒胆交易,突然变成了任务,叶书思考了下,决定接受这个任务。

一枚蟒胆,值五只一尾雉鸡。

整条蟒尸,才值十只一尾雉鸡。

看似亏了,但想想现实里的物价,也就能明白了。

一条蛇,其蛇胆最贵,蛇肉不值一提。

一头熊,熊皮、熊胆、熊掌最贵,占据熊身大部分价值。

而这头蟒尸,最贵重的蟒皮,被自己扎得一半破破烂烂,价值上就大打折扣,能换来十只人阶中品的一尾雉鸡,想想也不算亏。

毕竟,虽然巨蟒肉多,但只是普通的肉,叶书并没有在蟒肉上,感受到一羽雉鸡肉上的浓郁灵气。

……

接受任务!

叶书做出了选择,登时直播界面,现出一道光线,射在蟒躯上,不过片刻,巨大的蟒躯就消失不见。

自己的脑海,也出现了任务完成的信息。

戒指中,更是出现了十只一尾雉鸡,让叶书心中大喜。

吃了一锅“黑菇木耳炖鸡汤”,叶书的精元,已经暴涨到85大关,与先前的65精元相比,效果之强悍,不愧其人阶中品的等级。

而且其效力,还在叶书体内积攒许多,只消过些时间,估计就能突破90大关。

这十只一尾雉鸡,不仅能帮叶书突破精元LV1,说不定还能冲击LV2后期。

物品、装备的等级,分为“人阶下品、人阶中品,人阶上品”;目前的任务等级,分为“白色、绿色、蓝色”。

但叶书本人的状态,却是没有等级一说,只有“精、神、气”三围属性。

能把精元提升到LV2后期,身体强度,足以是现在的一倍两倍,哪怕遇到成龙,只要不是在百货商城,自己也不怂他。

交易完成!

叶书挺满足,更有一份意外之喜。

在巨蟒身亡的地方,地上慢慢凝聚成一个白色宝箱!

叶书自然惊喜地打开宝箱。

“你打开了白色宝箱,获得20声望!”

“看来不止是那些有特殊技能的存在,会爆出宝箱,就连巨蟒这种靠身体吃饭的存在,也能爆出宝箱,只是其中只有声望罢了……

《白衣秀士》的任务里,曾说过回报我500‘纯净的天地元气’,但任务奖励的,却是500声望。

声望,就是‘纯净的天地元气’?

难怪能提升技能等级,当作技能熟练度使用……”

……

一场战斗结束,直播的打赏收获、各种信息的推测,都占用了叶书极大的注意力。

身上的疼痛,他根本没在意。

男人嘛,受点伤怎么了,腿根疼点怎么了?

当初要不是自己意志坚定,早就被富婆刷刷乐了,现在擦伤一点,算不得什……

“卧槽!!!我这怎么多了个大螺帽?????!!!!”

毫不在意朝身下望了一眼的叶书,突然震惊地懵逼了。

自己的破牛仔裤,经由巨蟒蛇鳞卷挤,破旧不堪,几乎成了布片,这很正常。

牛仔裤开了线,破了口,开了裆,里裤磨破也正常,自己是男人,也不在意。

但他喵的,这鸡儿上突然套上的一个大螺帽,是怎么回事?!!

额头的汗,一下子冒了出来。

叶书仔细回想,似乎是巨蟒最后一击,自己在地上翻滚时,裤子破裂,不小心套在地上的螺帽里……

吃了《黑菇木耳炖鸡汤》,叶书这段时间血气充沛,全身肌肉,自然时刻处于勃发状态。

这时候顶在地上的螺帽,而这些螺帽,内径又是那种足够大的一种……

“草莽英雄做不成,

可也不能变成草帽英雄吧!”

叶书发出一阵惨号,战斗胜利、获得打赏宝箱的喜悦,瞬间消失无踪,对着那坚固的黑铁螺帽,束手无策。

“对!用油!用油润滑!”

叶书慌不择路,赶紧把自己准备的“马应龙痔疮膏”拿了出来。

他不是个基佬。

但为了防备自己哪天得痔疮,对这些药物也有准备。

粉红色的软膏涂在接触口,顿时一股清凉、滑润的感觉出现,原先因为紧挤着皮肉,造成的火辣疼痛,也消失许多。

“这东西清热燥湿、活血消肿,消肿、消肿!倒是消肿啊!”

只可惜,叶书这不是肿,而是本钱雄厚,马应龙虽然效果强悍,但药不对症,如之奈何?

叶书等了一会,无奈之下,又往鸡儿上涂了杜蕾丝润滑液、君岛爱润滑剂……

甚至是奥地利HOT、美国Sliquid、独爱……

连做饭用的金龙鱼1:1:1,都用了……

无奈先前吃的“黑菇木耳炖鸡汤”,现在成了帮凶,血气旺盛之下,根本小不下来!

看着依旧顽强套在那里的螺帽,叶书无语泪两行,声音都在打颤。

“难道我叶书,以后就带着这玩意行走江湖了?他喵的真要遇上个两相情愿的妹子结婚洞房,还不把人家直接吓晕过去?

对!

用九龙宝剑!”

叶书眼前一亮,赶紧掏出了九龙剑,借着九龙剑利,捏着剑尖,心惊肉跳地在螺帽上划动。

良久……

一声惨号在废工厂里响起。

“特么的乾隆!

铸的什么辣鸡剑!连块铁都切不开!

你特么的开历史倒车,害我有了今日之难,看我以后不尽屠你爱新觉罗一族!”

PS:咳咳,这一章里出现的物品,少冲都没有用过,大家不要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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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特殊的手术

“回归现实世界!”

“你完成了《狂翻的咸鱼2》任务,获得了新的剧情世界:《黄飞鸿》!”

洗澡间里,叶书凭空出现。

“完成最难的蓝色任务、和最简单的白色任务,都分别可以解锁一个剧情世界?”

叶书没空理会这些,只是回想现实的生活。

迷茫了好一会,才想起进入《狂蟒之灾》前的经历。

白天,为了完成《狂翻的咸鱼2》的任务,买了一身帅气西装,把头发剪成大人模样,回来后,就趁着洗澡的功夫,进入了《狂蟒之灾》。

意气风发地进去,出来时,多了个螺帽……

叶书折腾了很久,九龙宝剑都划不开那黑铁螺帽,最终无奈,只能回到现实世界,打120。

“120吗?

对,我这边要救护车!

就是,就是那个我的小丁丁卡螺帽里了……

别挂!姐,别挂!

我真不是在讲笑话,真的,小鸡卡螺帽里了!

我发誓!我要是说谎,让我出门被车撞死!

你们快来!卡好一会了!

地址我报给你!”

洗澡间里,叶书一脸尴尬地报了120。

实在是没办法,如有可能,叶书也不想让第二个人知道这事。

无奈狗清的铸造工艺太差,搞得就连武侠、言情小说中,都不好意思设置“削铁如泥”的宝剑,以至于叶书用九龙剑划了好一会,也没什么卵用。

好在,叶书能够感觉得到,自己血脉强劲,这螺帽又足够大,暂时并没有“坏血”。

思来想去,也只能报120了!

就是不知道,在医校里,老师有没有教过他们,鸡儿上套了螺帽,应该怎么治?

……

十几分钟后。

在陆娇疑惑的目光中,几个医生护士,冲进了卫生间。

“怎么治?!当然是要先把螺帽取下来了!”带头的高医生,一脸无语道。

原还以为是谁报假医,但听叶书不怕自己报警,言真辞切的样子,高医生才过来,没想到竟然还真有人玩螺丝!

旁边一个小护士,脸上已经红成火烧云了。

眼前摇头晃脑,顶着个螺丝的叶小书,再次刷新了她对单身狗的认知下限。

叶书哭丧着脸:“我同意医生你的说法!但你拿了个磨光机过来,是不是也太那啥了?”

是,自己哪怕用九龙宝剑,都切不开螺帽,是得借助现代机械的力量。

可鸡儿上动磨光机,这是要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啊!

高医生脸色黑了下来:“你还知道那啥啊?你塞进去的时候,怎么没觉得自己的行为很‘那啥’?”

“我是不小心滑倒,撞进去的……”

“呵呵!”高医生额头黑线,没好气道,“你还想不想要命根子了?要就少废话!小云,你先给他备皮!”

“诶!”

小护士脸色发红地应了一声,拿出准备好的备皮刀,直接就给叶书备了皮。

叶书有些心疼:“妹子,你好歹给我留两根啊!这光溜溜的,多难看?”

小护士窘窘地道:“不能留!一会火花多,不剃光,说不定会给你点着了……你屁股分开点,那里的毛也要刮了……”

……

洗手间太挤,在高医生的强烈要求下,叶书来到了客厅。

旁边,陆娇、刘少充、马依莎,已经看得目瞪口呆了。

尤其是马依莎,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只觉得好笑之余,又有一种羞辱感。

自己几乎算是送上门了,叶书却宁愿去玩一个生铁螺帽,也不碰她?

这算什么?!

刘少充更是惊为天人,只觉得叶书的品味之独特,已经达到一种无法理解的程度。

几个护理人员,同样满脸怪异,有个二货还问叶书,自己能不能拍个照片,发微博……

叶书懒得说话,只是给了他一个中指。

高医生想了好一会,这才道:“一会我会给你涂点防烧伤的油,省得火花溅伤,叶书你尽量保持不动,别想其他的。

一会现场女人们都离开!省得叶书有反应……”

说到这里,高医生看了看马依莎:“你和叶书在同居?”

马依莎几乎想钻到地缝里,生平第一次怀疑起自己的魅力来:“……是的!”

高医生脸色变幻不定,犹豫了下,继续道:“……你们几个年青的医护,长得都比较俊郎帅气,嗯……你们也离开!周围找个丑的居民来帮忙扶着!”

叶书:“……医生,我对男人没反应!!”

高医生没理他,在旁人的提醒下反应了过来:“对对对,旁边那个,叫刘少充的是吧?你来帮忙扶着!”

刘少充:“……”

……

这次的经历,叶书一辈子也忘不了。

鸡儿被刘少充抓着揩油,也就罢了。

可那种隔着薄薄几毫米,就是一把磨光机磨螺帽的感觉,未免也太吓人了!

好在高医生手稳,磨两下,就浇点水降温,省得把叶书给烫了。

这场特殊的手术,做了一个多小时……

终于……

“啪哒!”

半截螺帽掉在地上的声音,叶书如闻天籁,只觉得下体一阵轻松。

低头一瞧,才发现自己的小弟身上,已经全部都是血。

有螺帽夹伤的。

也有螺帽磨到底,磨光片不可避免地伤到叶书皮肤的原因……

好在只是轻微伤口,不算什么。

看到养了二十余年的小鸟,还保持着完好,叶书几乎想抱住四十多岁的高医生,放声大哭。

白衣天使太给力了!

这双手,要是稍颤动点,就给自己割劈岔了啊!

真要那样,叶书,以后就要改名叫“叶淑”了……

“行了,给你敷点消炎药,也不用住医院了。这些消炎药给你留着,你没事勤换着药,有什么事,直接打我电话……对了,一个月内,不要行房……”高医生一脸疲惫。

当医生这么多年,第一次这么治病,简直心塞。

旁边的小护士已经红了一晚上脸,低着头,抿着唇,给叶书上药包扎,还用绷带,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高医生见状,撇了撇嘴,招呼众人离开。

那个磨光机,留了下来,按高医生话说,以后叶书要是再这样,就直接自己割吧。

割废了正好,省得再让自己辣眼睛!

PS:感谢秋去秋的500打赏。

写小说这么久,越来越感觉单纯的打斗没意思,想写点不一样的剧情,汗。

我的文风,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辣眼睛……

第71章 分手?

“你们两个变态!都去死吧!”

一群医生离开后,陆娇终于忍不住了,直接骂道:“一个个都哪养的鬼爱好!一个喜欢男人!死gay一个!”

骂到这里,刘少充尴尬一笑,好在他脸皮厚,这种话早就有防御力了。

“叶书你更厉害,特么的怼螺丝帽!你怎么不去死啊!

呸!”

陆娇气得转身回屋摔门,叶书今天的事情,让她蛋疼无比。

一个单身狗,哪怕是去做大宝剑,去买娃娃,也都正常。

可你身边就是个送上门的妹子,你就睡了她,还能死怎么着,至于拿血肉之躯,去跟钢铁怼?

恶心心!

关上门没一会,陆娇又从里面拿出瓶止痛药,甩给叶书:“晚上疼了,就吃一粒。对了,莎莎,你今晚别在这睡了,省得这货半夜涨得疼,伤口裂开!

还有你,污充,今晚别叫那个小奶狗过来了!”

三人里,陆娇是大姐大,她这命令一下,叶书三人自然没什么话说。

倒是马依莎,脸上生气、羞耻、幽怨、害怕几种情绪复杂揉和,低声应了句,再没说话。

在屋子里收拾东西时,马依莎看着叶书,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是不是从来没把我当女朋友过?”

叶书看了她一眼:“嗯。”

“可我是真心想对你好!”马依莎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我已经跟过去生活告别了!这么些天,我再没跟过去的关系有一点联系,我就是想安安心心地做你女朋友,为什么你就这么无动于衷?!”

马依莎心里无限委屈。

如她所说,这段时间与叶书在一起,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安心。

叶书的平和性子,让她相处起来,觉得无比舒服。

更兼叶书气质蜕变,身体更是强壮得如大理石雕塑一般,每次与叶书一块去健身房,看着周围女人羡慕的眼光,马依莎都觉得无比自豪。

在外人眼中,自己是叶书女朋友!

虽然花钱没以前那么随意了,也没再买什么奢侈品,但叶书并不小气,平日里带她吃各种美食,也没惜过钱。

在马依莎看来,目前的生活,虽然没有自己以前期望的那样,跟个富二代、有钱人在一起,过上“上流”生活,但叶书足够优秀,也是难得的、甚至是自己一辈子能遇到的,最好的男朋友了。

哪怕叶书彩票得来的几百万,在未来某一天花完了,但单凭叶书现在的条件,找个健身房当教练,或者其他“体面”的工作,都并不难。

叶书,长得好,性格好,有前途,有存款!

这样的心情下,马依莎真就割舍了以往的生活,在加叶书微信之前,甚至把朋友圈里,那些“女权”的心情,全部删掉,以免叶书不喜。

她当然也感觉到内疚,觉得自己的以前,不光彩。

因此,她就加倍地对叶书好,平日里的女神脾气,从来没有发作过,一直温柔款款地照顾叶书起居,没有半句怨言。

这样的付出,难道还不够么?

现代社会,有几个女人是干干净净的?

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我洗心革面,一心对你好,难道不是许多男人,心里苦苦期盼,却总不可得的良配么?

叶书这些天来,没有碰她,她理解。

心里迈不过那首坎,时间久了,想明白了,知道自己的好了,也就没事了。

可叶书,宁愿去拿一个螺丝帽撸,都不碰自己!

这种羞辱,哪个女人受得了?!

换成别家的妹子,直接气得分手了!

马依莎却是不甘,她知道叶书并没有别的女朋友,也没有那方面的心思。

她不舍得放弃叶书这个“男朋友”!

她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叶书肯哄哄她,哪怕是花言巧语,自己也就原谅叶书了。

可叶书,就那么平平淡淡地应了一句“嗯”!

“嗯!”

仿佛,从来就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一般!

这么多天的相处,自己就没有在叶书心里,哪怕留下任何一点痕迹?!

“为什么?!为什么?!我哪不够好?我改还不行吗?!”马依莎情绪激动。

话说到这个份上,叶书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没什么不好的,可我不可能跟你在一起,之所以让你留下来,无非是想让你帮我下载资料,你正好在我跟前,我又懒得再费力找其他人罢了……

你走吧。

嗯,虽然没有在一起过,但用‘分手’这个词,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

以后你好好生活,安心找份工作吧!”

分手?

分手!

叶书竟然直接说出了“分手”!

马依莎脸上满是泪水,生平第一次难受到绝望的程度:“就因为我以前的生活么?可我真的改了!真的改了!”

叶书从旁边拿了纸巾给她,点头道:“我知道,你能重新生活,我也为你高兴,可我不可能找个……”

犹豫了下,叶书还是道:“找个……小姐当女朋友!我丢不起那人,也从没想过要丢这种人。”

话很伤人,但却是叶书真实想法。

自己先前穷困,对女朋友要求低点,那很正常,是对生活的妥协。

但即使是那样,叶书的女朋友标准,也是性格、品性必须合格,那种浪荡风流的女人,从没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那时的叶书,显得很可笑,连尚是小姐的马依莎,都无比耻笑他。

而现在。

叶书不缺钱,整个人的状态与心理,都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说句不要脸的话,叶书觉得,哪怕是璐璐想嫁自己,自己都会嫌她假奶亮。

现在的马依莎,改过了,在叶书的评判标准中,比娱乐圈一些明星还难得。

但那又怎么样?

你“改邪归正”,我就必须要做那“绿林好汉”么?

我是变态,但我在91真的没有会员账号啊!

一个小姐,叶书没有任何歧视,可以把她当朋友、当床友。

但是当女朋友,甚至是当老婆?

对不起。

不可能!

这绿帽子,谁爱戴谁戴,别往我身上推!

只要从良,就有人无私接受这绿帽,从此可以幸福生活?

真要有这好事,叶书早就抱富婆大腿了!

PS:感谢月夜之名的100打赏。

第72章 螺帽,是这样来的?

马依莎哭着离开了。

叶书的果决,超过了她的预期。

在她的预期中,叶书即使不想接受她,看到她哭那么厉害,多少也会碍于男人身份,安慰一下。

可是,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随着气质的变化,叶书较之先前,似乎“果断”了许多,根本没有一丝妥协与容忍。

心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半点委屈自己的意思……

坐在车上,回到原先的中档公寓住处,马依莎看着空荡荡的房间,那种冷清的气氛,更是让她难受。

明明,明明只要叶书退上一步,自己就能开开心心过一辈子。

可那个狠心的男人,就是寸步不让!

“我想你……”

微信上,马依莎发出这个消息。

等了很久,也没等到叶书回复,马依莎终于在一脸眼泪中,沉沉睡去。

……

莎莎:“离开你的第一天,想你……”

莎莎:“空荡的屋子,想你身上的气息……”

莎莎:“真就这样结束了吗?”

朋友圈里,马依莎一天能发三个动态,偶尔还配了几张神情憔悴的照片。

叶书养伤无聊时,也看到了,但却没有任何感觉。

就像与马依莎第一次相亲时,对方的轻视嘲笑,也从没被他费神记住一般。

叶书甚至没有再关注《狂蟒之灾》结束后的收获,以及新刷新的三个任务。

经历一场屠杀、激斗,叶书的精神,几乎累到了极限。

在蛇窟里的几天,叶书看似轻松,但却是真切地枕戈待旦,平时撒泡尿,都要留意黑蟒来袭。

靠着养神丹+檀香+罗汉蒲团,叶书硬是撑过去了,但自己的生物钟,无疑是极其混乱,精神上压抑了许多疲惫。

叶书准备给自己放了几天假,准备伤好前,不去想任何事情。

躺在床上,光着下身,岔着两条腿,斜搭在窗台上。

吃饭有陆娇给送来,尿尿有刘少充给扶着,虽然不可避免地被揩点油,但生活依旧美滋滋。

觉得自己颓废了,就打开电脑,点几部电影看看。

颇有种沙特土豪,每天辛勤工作到下午三点的意思。

很幸福!

不用忙于枯燥的工作,不必担忧生活、前途的麻烦,全身心、无忧无虑的休息,已经是大多数人,几十年都未必享受到的心情。

实在无聊了,打开《金氏群侠传绅士版》,体验在北丑姑娘那连刷15个令牌的剧情……

这样的悠闲,根本用不着什么女人。

要女朋友有什么用?

跟自己抢零食么?

而且,哪怕叶书静静养伤,外面的妹子们,似乎也没忘记他。

上次帮自己备皮、包扎的小护士,叫“黎小云”,时不时就微信询问自己伤情,明显能感觉得出来,妹子对自己有意思。

也对,这世界的妹子,本来就喜欢我们这群吊大的……

健身房里,偶尔加的几个妹子,也是在问自己,怎么不去健身,搞得一群妹子的健身裤,又从黑色转浅色了。

叶书左右也是无聊,跟这些妹子没事聊一会,扮扮雇佣兵,没事帮对方看看健身裤脱下后的效果。

至于马依莎,就比较烦了。

消息发个没完没了且不说,还又过来了一次。

叶书没让人开门,任凭对方在外面哭了一场,心硬如铁。

当消息依旧源源不断时,叶书在朋友栏里,把马依莎直接拉进了黑名单,自此清净了许多。

电话,同样拉黑。

……

刘少充见叶书终于尿完,架着他回屋后,啧啧称奇:“小老弟!我算是服了你了!狠心到这种程度……唉!也不知道哪一天,我也能这么拽里拽气地对妹子,想想就爽……你是不知道,最近马依莎她……”

叶书看着他,一言不发。

说话的声音,渐渐变弱,刘少充讪讪地道:“行行行,咱们不说她了!老马那边,说给你准备的东西,都放到他北区的那栋房子里了,你什么时候想取,直接自己过去就行,这是钥匙……”

叶书点了点头,接过钥匙,自己伤势,很快就要完好。

剩下的这些天,估计就是自己在现实世界,最后的时光了……

随着《黑菇木耳炖鸡汤》残余效力的发作,叶书的精元数值,终于达到了90大关,眼看就要突破100,升级到LV2。

戒指里,还有十只“一尾雉鸡”,想把精元提升上去,并不难。

随着精元越发逼近LV2,叶书心中隐隐有种预感:当自己精元达到LV2时,现实世界,就再也无法容纳自己这样的存在了。

心里,反倒有些舍不得离开家乡的感觉,这也是他这段时间,专心修养,体验生活的原因。

……

当然了,虽然没有关注直播任务,叶书依旧不可避免地思考了些事情。

下一个世界,叶书准备进《黄飞鸿》。

《少林寺》看似武力低下,但正值隋末大乱,鬼知道里面的“门神”秦琼、尉迟恭那群悍将,会把整个世界的武力平均值拉高多少?

而且自己正好因为鸡儿受伤的缘故,心里对“开历史倒车的爱新觉罗家族”极为不爽,《黄飞鸿》世界,正要大杀特杀一番,才能消去自己心头之火!

心中动念,身体自然有所反应。

黎小云“啊”地一声,忍不住拍了叶书一下:“别乱动!最后一次包扎了!老实点!”

叶书无语地穿上裤子:“可我感觉伤口已经好了,想下楼走走……”

黎小云有些依依不舍,脸红道:“毛刚长起来,你也不怕扎得疼?好好好!走走就走走,我陪着你吧……”

这妹子,似乎是盯上叶书了?

就因为我长得像吴彦祖?

肤浅!

“不用!”

叶书感觉有些头疼:“走了!你也回去吧!

我有男朋友了!

充哥,走,陪我走走!”

旁边屋子里传来一阵不耐烦的声音:“没空!我正给我的读者家人们码字呢!”

“晚上带你嫖!”叶书淡淡道。

“马上来!”刘少充一边拉拉链,一边走了过来,“还是龙潭池?那地方好!最近似乎又来了两只小奶狗,叫什么‘宇凡’、‘宇泉’的,啧啧,再加上‘宇轩’,到时小老弟你还跟先前一样,套上个螺帽,还不玩死他们!”

黎小云一头冷汗:“……你的伤,就是这么来的?”

PS:感谢墙上的指纹、龙珠假面、月夜之名的打赏。

第73章 无法无天的生活

黎小云落荒而逃。

“我说小老弟,我是帮你摆脱了这个妹子,可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两个男人,闲逛了一下午,走在这个熟悉城市的街道上,生平第一次悠闲地静静观察,不理会时间流逝,现实烦恼。

直到晚上,两个人坐到一个小龙虾大排档,刘少充才忍不住心中疑惑。

“虽说小老弟你中了彩票,但你总要结婚过日子的吧?这个护士妹子,虽说开放了点,但暂时当女朋友也算不错,你就……”

话没说完,就被叶书打断。

叶书眼神迷茫:“充哥,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吗?”

“未来?”刘少充想了想,脸上的不正经慢慢消失,叹息了声,“能有什么打算呢?安安份份工作挣钱吧!或许能找到个愿意嫁自己,我又觉得不错的女人,又或者总也遇不到,就这么下去,那也说不准……”

叶书摆了摆手:“我是说理想,不计较这些生活杂事,你想做些什么呢?”

“那就是写小说啊!”刘少充眼里光芒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写一本受人喜欢,又能赚来足够稿费的小说!这辈子的命运转折,可能都在上面了!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活着才对……对了,小老弟,你呢?”

“我?”

一时间,两人都安静了下来。

叶书想了好一会,脸上才露出笑容,下定了决心:“我想痛痛快快地活一场!”

“这才是最难的事情啊!”

两人坐在小桌上,谈天吹地,吃着小龙虾,喝着酒,意兴豪飞,而没管生活里的烦恼。

许是两人说话的声音大了些,又或者有意找茬,旁边一桌人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这边。

那是五个人的桌,俱是三十来岁的壮年男人打扮,衣着半脏不旧,似乎是附近的工人。

酒桌上,已经放了十多瓶啤酒,菜却很少,五个人不时看向叶书这边。

几番眼色交汇,一个岁数较大、身躯肥壮的中年男人,就靠了过来。

“两个小兄弟,聊得挺开心啊!听你们口音,不像是这边的?”肥壮中年男人搭话道。

刘少充没什么社会经验,客气回道:“嗯,刚在这城市没两年,你们哪的?”

“不是,我意思是,你们老家哪的?”肥壮中年男人没接话茬,继续问道。

“我水城那边的,你哪的?”

“水城?水城在哪?”

刘少充聊到这,已经不想同他聊了,便干硬地答道:“就雨城旁边的啊!”

听到这话,肥壮中年男人笑了:“雨城我知道!我一个兄弟就在那边,陈半忠你听过吧?在雨城,我那兄弟是这个!那块的人,没有不知道他的!”

说话间,他翘了个大拇指,示意自己那莫须有的“兄弟”,很牛B。

刘少充呵呵笑了句,没再理他。

只是,那中年男人,却是仿佛狗皮膏药一样粘了过来:“我们兄弟几个,都是本地的!我跟你说,这边本地人都是流氓!一个个手黑得很!”

说完,拿起刚才刘少充喝过的一次性杯子,将里面的啤酒一口喝了下去,拍了拍刘少充的后背:“不过既然遇上,就是缘分!我这个兄弟今个生日,来,给我这兄弟‘祝’一句!”

刘少充心有点慌,他人际交往少,这时遇到这样的事情,已经有些坐立不安了。

旁边一直冷眼旁观的叶书,这时却是笑了起来,拿起一瓶啤酒,举向那边的桌子:“那边的老哥,生日快乐!行了没有?”

肥壮中年汉子一直在偷看叶书,这时见叶书服软,登时心里轻松起来,得寸进尺地道:“站起来说啊!坐着说多没礼……!”

“呯!”

话没说完,叶书手里的酒瓶,就直接砸到了他的身上。

酒瓶瓶身,撞在了中年汉子的胳膊上,呯然破碎,连他手臂,都割出血来。

单手掀倒桌子,叶书又是一脚踹在他的胸口,直把脸上犹还没反应过来的中年肥壮汉子,一脚踹翻!

叶书如今,在普通人中是何等的雄力?

虽然看着也不壮硕,但这一脚下去,却是把中年汉子踹得后翻扑倒在地,胸口气闷欲呕,加上胳膊上的剧痛,一时之间,竟然只能在地上痛苦低吟,爬不起身来。

对面剩下四个人,顿时就站起身来,一人抓住一个啤酒瓶,面色不善地看着叶书。

内心,却是迟疑不定。

他们本意,就是收了别人的钱,想找叶书麻烦。

同时看着叶书两人,气质文弱,偏于宅男,便想借酒耍横,先坑两人一顿酒钱。

看叶书两人在自己的威胁下,局促不安,正好当他们的下酒菜。

听起来很奇葩,但这世界上,这样的人,总是不缺。

但叶书雷厉风行的手段,唬住了他们。

纵然自己还有四个人,又占了“体型”优势,但横的怕愣的,看到叶书这一言不合就打人的样子,四个人都是心下惴惴。

硬上硬茬子了?

不过,自己人被打了,可不能就这样放下,否则面子还不丢完了?

起码,也得讹叶书个一两千!

好歹,给雇主那边,有个交待!

就在四人眼色互换,心思计定时,却见叶书右手伸到后腰,再拿出时,一柄足有手臂长短,厚重宽大的白钢扳手,正拿在手中。

“呯!”

叶书直接走到四人跟前,一扳手砸在四人桌子上。

塑料桌子,直接被砸得四分五裂,菜盘、酒瓶掉落一地,骇得四周众人都吓了一跳。

一脚踩在地上的肥壮中年肥壮男人脸上。

拿扳手轻敲着他的头,原本挣扎的身体,顿时僵住,不敢动弹,额头大滴大滴的冷汗掉落下来。

对面四人,同样如坠冰窟。

叶书看着旁边的刘少充,脸上笑道:“我想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

无所顾忌!

无法无天!”

后腰里,摸出一叠钱,放到满头大汗,跑过来劝架的大排档老板手中:“赔你的摊位钱,对了,这五个傻B的饭钱,他们自己付!哈哈哈哈哈哈!”

一脚踢开地上的肥胖汉子,叶书哈哈大笑,笑得极为嚣张。

四个中年人,脸上难看无比,只觉今天面子丢到了姥姥家,却在叶书一身暴烈的气势中,不敢放一句狠话,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叶书两人离开。

PS:感谢真香王境泽的打赏。

第74章 叶书目前状态(为盟主“408308.qdcn”加更2/5章)

叶书不知道内情,不知道这五个人,是有人指派,想故意找茬的。

他只是习惯性地留了个心眼,跟着众人,想看看他们住在哪。

孤儿这么些年,没少遇到想搞事情的人,叶书对此毫不陌生,深知知已知彼的重要性。

因此,他便看到了让他意外的一幕。

三个人带着中年汉子去小药房包扎,另一个气质沉稳的矮瘦汉子在外面打电话。

没过一会,一辆车停在街边停车位上,从车上,走下了……

宫雪仙!

叶书一下子就笑了,旁边刘少充也乐得不行,嘿嘿直笑。

很明显,上次被叶书扔给刘少充,啪啪一番之后,她怀恨在心,想搞叶书一顿。

“很不错,能等这么久,要不是谨慎,还真想不到会是她……”

叶书笑了笑,示意刘少充订房,随即拿出自己电话,拨通号码。

可以看得出,街边的宫雪仙,很是迟疑,随即就赶紧离开,接通了电话。

“你旁边的如家1024房,来时带上两盒香蕉味、中号的,爱来不来!”

直接挂断了电话,叶书转头就走:“留给你玩了,算是临别前的小礼物吧!”

看着叶书远去的背影,刘少充的眼睛,湿润了。

抹了抹感动的泪花,刘少充心中感动无比,决定为了友谊,狠狠教训教训,这个敢找叶书麻烦的小师妹!

……

打开直接界面,重新打开直播屏幕。

几乎是一瞬间,里面就传来的相应的打赏声。

“欧阳克打赏了你一枚‘养神丹’!”

“金池长老关注了你的直播间!”

“广仁打赏了你十两银子!”

“……”

先前鸡儿受伤,叶书直接关了直播间,省得丢人丢得三界尽知。

真要那样,以后还怎么骗女粉丝进坑?

此时一开播,却是如同那些人都随时关注一般,第一时间跳了出来。

有打赏的,大部分似乎是在潜水。

“怎么你们都不忙自己的事,整天盯着直播间的吗?

还有,为什么除了欧阳,其他都是《西游》的?”

叶书忍不住吐槽了句,见没有弹幕交流,就转而看起自己《狂蟒之灾》结束后的收获。

最重要的,自然是三围属性:

“精:LV1:91/100,可通过服用补充气血、强身壮骨的药材,以及强健体魄提升,目前拥有‘白驼壮骨丸’、“阴土菇”、黑木耳、黑菇木耳炖鸡汤(人阶中品)、野猪肉(人阶下品)可供使用。

神:LV1:50/100,47,可通过温心养神、滋养魂意的物品提升,目前拥有‘养神丹’、‘檀香’、《罗汉堂蒲团》可供使用。

气:LV1:0/100。无。”

91点的精元,让叶书如今在现实世界,几乎难受到胸闷的程度。

就像是一头恐龙,出现在现代社会,因为空气中的含氧量,而很难存活一般。

叶书现在,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

好在,他已经下定决心离开。

而在声望方面,先前他完成了《白衣秀士2》后,升级了空间戒指,达到LV5级,还剩下240点声望。

后来又接连获得了《狂翻的咸鱼2》的300,巨蟒掉落白色宝箱后,获得的20声望。

也就是560点声望。

正好,空间戒指升级到LV6,32立方米空间,需要500声望。

《官人我要》里,凤翎引诱雷大官人时,曾说过: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叶书很认同这句话。

很快就要离开现实社会,叶书准备把能想到的物资,尽可能都准备一份。

“消耗500声望,升级空间戒指!”

“空间戒指升级到LV6,获得32立方米空间。升至下一级,需要600声望。”

手头,只剩下60声望了。

……

检查完三围、声望方面的现状,叶书又查看起自己目前拥有的武器。

武器方面,人阶中品的九龙宝剑、血滴子、罗汉蒲团,是叶书目前最重要的武器。

当然了,在面对能够破防的的对手时,没有品阶的弓箭,威力或许还要超过以上三件兵器。

至于人阶中品的“白花蛇鳞”,在以后做《血兰图腾》任务时,其特殊效用,会极速增长,目前却是没什么用处。

空间戒指更不用说,随身后勤基地。

《侠道追溯》是修行宝典,指引修行,甚至提示任务中的一些信息。

《血兰图腾》,可以进入《狂蟒之灾》世界血兰花附近,目前暂时无用。

对了,自家基友马宏峰那,还有匹汗血马没牵回来呢。

……

而在技能方面。

《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丧锣的雨林生存传承》、《驭蛇术》、《财气》。

《财气》,效果似乎不大,是广智打赏的,用来观察哪里有大量钱财聚集。

……

食材、药品方面,叶书倒是储备足够。

最重要的,自然是那十只“一尾雉鸡”了,足够自己短时间里的修炼。

“白驼壮骨丸”、“檀香”、“养神丹”、“野猪肉”、“黑木耳”、“阴土菇”这些人阶下品物品,效用稍低。

此外叶书还有蛇虫类的一些药粉、药丸。

甚至还有欧阳克打赏的一些情药,暂时没有用处。

……

统计了一下,叶书发现,自己武器、药品方面,都还可以。

唯一欠缺的,就是近身功夫。

叶书靠智谋,能捕杀一头巨蟒,但若是让他和一个精通近身杀人技的特种兵PK,自己这个整天微信骗妹子的雇佣兵,估计会直接被特种兵弄死。

好在,《黄飞鸿》世界,多的是这种武师,自己到时候,可以试着谋划一下。

实在不行,甚至可以试着谋划一下黄飞鸿、严振东。

这两个高手,无论是《无影脚》、还是《硬气功》、《铁布衫》,都堪称近战极品,是叶书主要的谋划目标。

屋子里,仔细盘算自己目前状态的叶书,干脆也不等了。

先是去北区的一间房子里,把马宏峰给自己采购的物品,统统装进了空间戒指,又给他打电话,把汗血马趁夜牵走。

……

而在马宏峰那边,本来正在陪几个市官员唱歌,接了叶书电话后,越想越浮想联翩,终于忍不住发了个消息过去:“一页书,汗血马那么神骏,炖起来好吃吗?”

良久。

就在马宏峰以为不会有消息时,却感觉手机一震,打开看了下,只有叶书发来的两个字:

“真香!”

PS:统计这玩意,真的是累,以前的资料备忘做得比较乱,搞得翻来翻去,生怕有遗漏错误。

少冲是第一次写这种,哪里有错误的,大家直接本章说、书评区,少冲确定后,会立即修改,谢谢大家包容。

第75章 三个任务

汗血马那么可爱,叶书自然不可能暴殄天物地清炖。

即使真要吃,也要做成五香酱的嘛!

32立方米,已经足够阔大,装进去的汗血马,仿佛时间凝固,在里面一动不动。

“如果未来空间戒指升级,能拥有时间流速、空间建设,那就好玩了……”

叶书有些浮想联翩,看着汗血马身上的银白鬃毛,越看越是喜欢。

“既然你全身银白,又是从‘白马纵横马宏峰’那得来的,那我以后就叫你‘非白’吧!”

进入《黄飞鸿》世界,马术自己要好好练练,这可是以后吃饭的家伙啊!

而且,骑射这种“古代黑科技”,也要尽量习练。

《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里,只有步战弓射,没有马战。

毕竟,想在奔腾的马上射准一个目标,那种难度,即使是古代草原民族,也是极为艰难。

《射雕》里的折别,就是靠着箭术,被别人称之为“英雄哲别”,可见其难度之高。

如果叶书骑术、箭术一流,单只靠这两样,就足以行走天下了。

又看了会汗血马“非白”的神骏样子,叶书这才心满意足地查看起任务来。

经历伏虎罗汉事件后,叶书必须全部完成一轮三个任务,才能刷新下一轮任务。

首先,依旧是目前最难的蓝色任务:

“任务名称:君臣何用!(蓝色)

任务内容:君臣何用?无能治国;

国法何用?全为驭民!

神皇官戚食民脂,黎民百姓以何食?

九州一朝陷贼手,君臣何曾系苍生!

三个月内,寻找京师一位当权者,问一问这些人,有什么卵用!

问完后,存活一个小时,可完成任务。

任务完成,按照任务难度,获得0到1000之间相应声望、蓝色宝箱一个。

任务期限:三个月。

任务失败,无惩罚。”

看着这个任务,叶书颇感兴趣。

如上一轮的《斥责狗皇帝》一样,这个蓝色任务,并没有限定在哪个剧情世界完成。

可以是《黄飞鸿》里,找李鸿章、光绪、慈禧,甚至任意一个京官,只要叶书对声望不在意,随便在六部抓个小吏都能完成任务。

也可能是《少林寺》中,寻找那天下各路军阀。

看似宽松,没有失败惩罚,但其实凶险至极,失败基本上就会被砍成肉酱。

上一次《斥责狗皇帝》的任务,因为自己是新手主播的缘故,给开了“身份自适应”的后门,直接出现在宫里,且敌明我暗,显得任务很好完成。

可这次就没这好事了。

如何寻找到正主,都是一件难事。

……

叶书看了一会,又看起中等难度的绿色任务。

“任务名称:众生皆苦。

任务内容:天地为炉兮,万物为铜,阴阳为炭兮,造化为工。

两个月内,改变严振东、沙河帮帮主,提督的悲剧命运。

完成后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任务失败无惩罚。”

这个难度,有难度,但只要好好谋划,完成起来,危险性也不是很大。

首先是严振东。

严振东的悲剧,在于“时世不济”,他一身的强横功夫,放在古代,那是一等一的人类顶端,起码当个一方豪强,那是很轻松的。

但是清末时,社会动荡、火器盛行、生计难寻。

老百姓又被满清打断了骨头,极少有条件习武。

严振东想出人投地,只能走歪路、给人当鹰犬,成为悲剧。

想改变严振东的命运,自己要“有钱有势”,才能给对方一个好的安排。

其次是沙河帮帮主。

清末时期,当顺民、良民,根本没有前途,只会被奴役至死。

反倒是沙河帮帮主这种恶人,能混得风生水起。

他愚昧、贪婪、无国无家、没有一点良善观念,代表当时的“汉奸”,给洋人当狗,坑害自己国人。

这样的人,可以感化他、教育他、将其收为手下慢慢调教,又或者是……

直接杀了!

也好办。

唯一比较难的,就是“提督大人”了。

他是朝庭命官,手下兵丁护卫,是《黄飞鸿1》里,白道上的老大,黄飞鸿都不敢得罪他。

欺民、惧洋。

结果洋人没拿他当回事不说,还直接想把他当狗一样地杀掉,他这才“悔悟”过来,自己和洋人,终究不是一家。

这样一个朝庭命官,无论是当头棒喝,使其醒悟,

还是当头一棒,将他打死,

都应该算是最难完成的一个。

……

“绿色任务,但凡不是甘心当咸鱼,都算是‘必选任务’,其难度适中,倒也合理……”

叶书思考得比较久,沉吟片刻,又望向最简单的白色任务。

“任务名称:我就是佛。(白色)

任务内容:佛,是我;我,就是佛!

进入《少林寺》世界,一个月内,救扶一方百姓,任务完成获得100声望。

任务失败无惩罚。”

最简单的任务,叶书却是另有猜测。

“从上一轮的白色任务《狂翻的咸鱼》来看,其并不是完全的‘休闲剧情’。

像《少林寺》中,无论是嵩山上,还是嵩山下,因为是乱世,都有太多的隐藏任务可供发掘。

也就是说,白色任务更像是引子,看玩家是愿意当条‘咸鱼’混日子,还是不甘之下,‘翻个身’,寻找那些隐藏任务,提升自己。

由于任务简单,个人反而拥有更大的操作空间,自由度最高。

……

三个任务,三种玩法。

叶书考虑了一段时间,决定蓝色、绿色任务,一块做。

去京城,问问当权者“君臣何用”;

改变严振东、沙河帮帮主、提督三人的悲剧命运。

这两个任务,凑到一个世界时,会让剧情世界,以及相应的两个任务,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这些信息,早晚都要推测、试验,正好在《黄飞鸿》里试验一下。

甚至于,能否在其中再触发隐藏任务、剧情角色的宝箱掉落情况,都是叶书极为感兴趣的情报。

还有,也不知道京城里的禧儿,也就是自己心心念念的慈禧,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是历史照片上,自己最喜欢的老妖婆?

还是陈佩斯《太后吉祥》里,那和荣禄勾搭的“无奈”太后?

又或者,是《满清十大酷刑》里,逼得大太监安德海,练出一条17CM舌头的老坛酸菜?

第76章 临别赠钱

又或者,是邱淑贞版的黑衣慈禧?

叶书对此颇为期待,有种掷色子挑后宫的未知快感。

下定了决心后,叶书又将相关的电影,甚至是一些史书、野史故事,甚至是小说,拿出来细细观看。

这样一来,清末的历史,反倒显得纷杂无比。

同样是慈禧。

《满清十大酷刑》里,里面的刺客高手,举手抬足,就能直接把人打得小臂骨倒刺而出,还有疑似“一气逍遥”之类的功夫,如同《还珠》里面的武力水平一般。

而在《末日战狼》的相应世界观下,在一些有趣的创作中,清末民初,又成了类似《天子传奇》类的武侠世界,里面的每一个历史名人,都成了功夫高手。

铁拳无敌孙山中、再世霸王袁世凯。

穿林北腿蒋中正,垂帘屠龙老佛爷。

绝世琴魔黄兴,太平天王洪秀全。

而相应的国际名人,更有那号称“密宗伏魔尊者”的福尔摩斯。

以及“三拳分立”孟德斯鸠;如来逆掌希特乐!

这样的设定,当然显得有些胡闹。

但其中却不无道理,真要细推起来,也能推起一个武力世界的武力框架,而且妥妥的高武。

自己目前,应该不会遇到这样的世界,但未来却未必不会……

……

新人主播一个,什么都要靠推测,叶书每天的工作,很大一部分就是瞎鸡儿乱想。

在这样的直播中,虽然那些粉丝,都有些不爱打赏,但终究没有先前断播后的暴脾气。

甚至于,在“金池长老”关注了自己后,自己的直播粉丝里,就快速增加了不少小和尚,俱是观音禅院的那群人。

这些人,陆陆续续的关注,又为叶书带来一点一点的声望,让叶书如今的声望,终又突破100大关,显得好看了些。

“看来未来的声望获得,不仅靠各种任务,还靠粉丝的多寡,以及他们的满意程度。像欧阳克,从关注到现在,就为我提供了将近10点的声望……”

平静的生活中,亦有波澜。

那晚过后,刘少充再一次扶着腰回来,连续几天赞叹了小师妹的弹腿功夫,直呼叶书没体验一下,实在是太过可惜。

从那以后,小师妹宫雪仙,似乎就有些藕断丝连、思想转变。

时不时,还约着刘少充出去,共度一宿,问些叶书的事情。

连刘少充都看出来了:小师妹这是想狠狠收拾叶书一顿,毕竟叶书带给她的羞辱,太强烈了。

被一个漂亮女人记恨上,绝不是能轻松斩断的事情。

被一席话唬到的黎小云,回去后就反应了过来,或许是实在想尝尝叶书的味道,有事没事,就爱往这边来。

马依莎那边更是如此,半个月里,从发信息到守家,再到故意找个“男朋友”气自己,可以说把死追烂打,发挥到了极致。

一层层的关系,就像蛛网一般,缠在身上。

每一个关系网想要彻底解决,似乎都要花费巨大的精力与时间。

叶书却是仿佛根本没在意一般,如以前一样,射箭练拳练剑不停,健身房里,继续糟蹋着里面的健身工具。

身体精元的进步,让叶书力量、速度、灵活、耐力都急速增长。

箭术方面,哪怕是无序移动的靶子,在《苏格敏额的箭术传承》辅助下,他都能十中九八。

甚至,开始练起在跑步、剧烈运动后,引弓射箭的技巧。

……

生活,就这样安定了下来。

最后的安定……

屋子里,叶书不舍地看着周围一切,叹了口气,闻到空气中传出的诱人香气,将锅端下。

黑菇木耳炖鸡汤!

外面,邻居家的小孩已经各就各位,开始哭了起来。

旁边,陆娇、刘少充更是悄悄舔着嘴角,眼巴巴地望向这边,对这前所未闻的香气,直接献上了膝盖。

房门外,更是响起马依莎的号淘大哭声。

不知道是因为情伤难受,还是因为闻见香气,却不得入内,被气哭的。

刘少充帮忙端碗,翘了个大拇指:“亏你干得出来!妹子来了,就让人家在外面哭着,门都不开!好歹让人家进来喝口汤嘛!”

陆娇也有些蛋疼:“就是,你这绝情的,也太丧心病狂了,我以后的男朋友要是敢这么做,我拿刀子捅他的心都有了……”

处于话题中心的叶书,却是毫不在意,微微一笑。

半锅炖得喷香的鸡汤,再加上其他几个三人合力做出来的小菜,一桌告别宴,倒是足够了!

开吃!

就在外面马依莎因此,而导致哭声提高一个声调的时候,叶书从自己房间里,拖出四大皮箱钱。

一百万,能堆成一米高。

而依这大皮箱的体型,每个里面装上一千万,都不止了。

事实上,一箱里面,正放着一千五百万。

叶书当初拿钱时,和那些贪钱的人,犯了同一个毛病:只顾着贪了,却从未想过,自己能不能花出去。

眼看就要离开,自己连500万都没花出去呢,其他八千多万现金,眼看都要成了废纸。

平白扔了,又觉得可惜。

怎么花出去,也是一种烦恼啊!

一人两箱,权当送别礼物了。

“送你们的!”叶书夹了块鸡肉,美滋滋地吃着。

“这是什么?”

两人都有些奇怪,不明白叶书是什么意思。

刘少充甚至以为,这里面,是叶书在哪个夜店,给他们买的圣诞礼物,里面装着四只小奶狗。

但当他漫不经心打开后,两人却是直接被吓到了。

只见一叠叠码得整整齐齐,鲜红亮眼的软妹币,正静静躺在里面,刘少充只是看了一眼,就胸口心脏咚咚乱跳,捂着胸口,有些不可置信。

“这些……是给我的?”

“嗯!”

“卧槽!小老弟,哪家富婆这么阔绰,这包养费给得也太干脆了吧!”陆娇这时候反应了过来,也是眼睛睁得溜圆。

叶书笑了,一边喝着汤,一边讲着无偿帮老校长搬钱的事情。

说话间,眼睛连看都没看那些钱一眼。

我不喜欢钱!

我讨厌钱!

钱对我来说,就是一堆废纸!

一时间,刘少充、陆娇的心里,闪现过国内四大逼王之首的金句,望向叶书的目光里,满是友善。

真是好PY啊!

PS:昨天回来,实在倦得厉害,睡了一下,订的闹铃都没听到,一口气睡到十二点才醒。立马爬起来码字,抱歉抱歉。

大家觉得“铁拳无敌”这样的清末世界,行不行?行的话,以后少冲写一个这样的剧情世界。

感谢原点V12的打赏。

第77章 如今休去且休去

“我最近,想离开随地走走,既然是临别,就送你们点小礼物吧!娇姐你说你一直想养只橘猫,这三千万,估计也够它的伙食费了……”

叶书平静说出的话,让对面的两人,都从喜悦中脱离开来。

他们是知道叶书性格的。

平日里,只要不是必要,他能几天不打电话,几天不说话,只是静静看完一本书。

对叶书而言,真正的朋友之情,放在心里即可。

不用时不时吃吃喝喝一趟,再在朋友圈发张聚餐图,展现朋友情谊,那样反倒没什么意思。

两人甚至明白,按照叶书的懒散性子,以后在知道自己两人过得不错的情况下,逢年过节,甚至可能都懒得发上一个问候消息。

因此,才在离开的时候,送给两人这么些钱。

对于一些捞偏门的人来说,这么几千万,洗不白,想挥霍都没办法。

但对于普通人来讲,却是没什么问题。

拿个十几二十万去买车、房子首付,甚至是存钱,小银行都懒得管你的。

在一辈子的细水长流下,只要不是作死,这些钱足够人逍遥无忧了。

陆娇很难受:“你要去哪啊?”

叶书摇摇头:“不知道,就是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刘少充反倒看得开:“老庄曾说过,与其咱们俩,用嘴给对方互做‘全身漫游’而活着,倒不如两个人相忘在江湖里。小老弟,听我一句劝,感情这方面,未必非要找个古墓龙女那样的无瑕仙子,在一起觉得舒服,就可以了。你看大幂幂,虽说生了娃,但人家一离婚,不就显得更有魅力了么……”

他以为,叶书是因为接连几个女人,诸如“马依莎、黎小云、宫雪仙”,给叶书带来极差的体验感,让叶书想旅游散心,找一个真正值得去爱的姑娘。

一旁的陆娇,听了这话,却是叹息了一声,从脖子里,摘下一枚玉环红绳项链,帮叶书系在了颈间。

“以后一个人在外面,好好照顾自己,别再随便什么就对付过去了,姐这边帮你留意着,有好女孩,就给你留着介绍!”

说到这里,听到外面马依莎的哭声,陆娇又叹息了一声:“其实莎莎现在的性格,确实很不错,如果不是以前走错了路,也是个能照顾好你的好姑娘……”

叶书也没解释,乐得轻松。

至于马依莎,就更不用想了。

人总要为自己做错过的事承受代价。

叶书不是圣母,做不出舍已为人的事情来。

……

这碗鸡汤既已经喝下,就再没有回头路。

精元,缓慢又坚定地向着100大关迈近,整个人越发锋芒毕露的同时,也愈加感受到与世界的隔阂。

健身房里其他强壮的男子,在他眼中,几乎处处都是破绽,如果叶书愿意,甚至能像功夫电影里表现得那样,窥准对方运力方式,一拳将对方的小臂骨,从肘骨那打得反透而出,一击致残。

身体的代谢变得加快。

以前偶尔上火,还会起两个痘痘。

但当叶书精元步入95大关时,却能感受到身体表层的麻痒异常,心念转动间,血气就自然流转全身。

身上的痘痘、黑头、污垢,在这股血气冲刷下,尽数从皮肤毛孔排出。

洗完澡后,叶书无语地发现,自己的皮肤,竟然比女人还要光滑。

只此一点,就足以让那些娱乐圈里,连耳朵上都要涂腮红、腿上都要擦美白霜化妆的“女神”羡慕无地。

毕竟,叶书现在的皮肤,那是真叫一个雪中带红,健康无比。

就凭这张脸,叶书要是下海做鸭,估计附近的超市,钢丝刷能卖断货。

陆娇这两天出门,就特别喜欢带着叶书。

看着叶书提个小篮子,走在自己身后,在菜市场里闲逛,她就高兴得紧,要是有熟悉的卖菜妇女问,她就得意地拍拍叶书肩膀,介绍道:

“这是我家小老弟!还没女朋友呢!你们多帮他留意留意,有好的女孩给介绍着呀!”

每到这个时候,叶书就无奈至极。

他知道,陆娇这是想留下自己,毕竟几年的合租生活,三人已经习惯了这份友情,如同幼时的玩伴一样。

如果真有个好女孩,入了叶书心里,叶书应该也就不会再离开。

到时候三个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恍如姐妹兄弟一般,偶尔聚一聚,多好?

事实上,叶书现在的条件,确实招女孩喜欢,尤其是精光四射的一双眼睛,按书上话说就是“会放电”。

陆娇不少的女性朋友,家里有合适女孩的,都很乐意地介绍了,期望能成全一对,叶书在他们看来,是一流的女婿人选。

否则,马依莎、黎小云,被叶书那么冷落,若不是叶书越来越好的缘故,她们也不会那么不舍得放弃。

甚至就连宫雪仙,在最近偶尔见到叶书一次时,也被他惊艳了一下,颇有种想约叶书一发的意思。

健身房老板,已经态度转变得厉害,叶书虽然糟蹋器材,但却成了市里“健身群”里的男神级人物,引得许多妹子来他店里。

一些平日里以“宅男女神”自居的妹子,在叶书面前,甚至都有些自惭形秽的意思。

只要叶书愿意,开后宫轻轻松松。

可惜,叶书志不在此。

……

这一天,陆娇帮自己做完了ASMR护理去买菜,叶书再次看了一眼这熟悉的屋子,收拾好了一切,留下两封书信,选择了离开。

走在街上,淡淡的离愁萦绕内心。

常逛的夜市、工作过的图书馆、曾经无比羡慕的美食餐厅……

叶书一一走过,眼前的画面,全部变成了记忆,被叶书放在心底的最深处。

似乎真的是有缘,又或者对方一直有心,马依莎抿着唇,不知何时跟在了自己身后。

叶书看见了她,微微一笑,向她招了招手。

马依莎眼圈红红地走过来,看着叶书,抿着唇,不说话。

叶书抚了抚她的头发:

“有一种男人。

不抽烟,极少喝酒;

不花心,脾气挺好。

不去酒吧,看到你的消息秒回。

能为你做一些事情,放下自己的所有;

不管东西南北都顺路,

会把你宠上天。

这样的男人,你喜欢么?”

马依莎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脸上闪现出苦尽甘来的喜悦与兴奋:“我喜欢!”

她以为,叶书终于怜惜起这段时间的她,准备接受自己,忘记自己的过去。

叶书温柔地抚了下她的脸,转头就走:

“这样的男人,我以前也以为女生喜欢,可后来才发现……

原来这种人,是女人最不屑的……

走了!

拜拜!

再也不见!”

身后的马依莎,神情愕然,不知所措,望着叶书远去的身影,想着他的那些话,一时竟然有些痴了……

正是:

如今休去且休去,

欲觅了时无了时。

我自生来不蔽体,

摘下云霓作僧衣!

第78章 狮王争霸!

大清国,又一次被列强爸爸按地上揍了……

这一次,是海军战舰,被人家给击沉了……

这样的消息,已经谈不上“劲爆”,甚至连其结尾处,只能用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省略号”,而不是愤怒震惊的“感叹号”。

没办法,老百姓已经习惯了。

就连圣母皇太后老佛爷慈禧,都已经习惯,心里除了略有些烦闷,竟还有种“理所当然”的心情。

西方列强,那么强大,我这大清国虽然万国来朝,但哪能打得过洋人爸爸?

顶多也就是再赔点钱,割点地,不算什么。

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花点小钱,交好列强爸爸,换得对方的停手,还是很合算的。

但总是吃败仗,跟洋人赔礼道歉,慈禧自然也是心中有些烦闷,连挪用海军军费盖的园子,都没心情逛了。

手底下的太监见了,自然心忧,这一日,李莲英便给她找了个乐子。

由司礼监的太监,在紫禁城门口,耍弄起两头舞狮,又有其他太监舞的群狮,在洋人的观礼下,以其声势之浩大,彰显大清国威之雄壮。

果然,那群洋人,从未见过这样的活动,见这么多雄壮、狞狞的舞狮,左右低谈,面色自然有所变化。

这一切,看到老迈的慈禧眼中,自然是龙心大慰。

此时的慈禧,一身明黄无衬里的袍子,黑色纹龙马甲套在上面,显出威仪肃穆的气势来,颈间、耳鬓上色泽华贵的珍贵,欲发映衬得她面色雪白,犹如涂了一层面粉一般,份外可爱。

苍老皱皮的手指上,戴着数个宝石戒指,尤其是左手中指指节处的那枚红宝石戒指,宝石又大又圆,高高凸起,盈润剔透,仿佛要沁出水来一般,显得异常地诱人。

衣著、首饰只是陪衬,最让人瞩目的,还是慈禧那艳绝皇宫的美色。

略有些鸭蛋圆的脸型上,眉眼间厉色自生,层层堆叠下的脸上横肉与皱纹,让慈禧那一张俏脸,从眼袋开始,如同湖面起了玉色波浪一般,一层压着一层,优美地向下巴坠着。

轻薄的鲜红嘴唇,更是让人几乎沉迷,有种吻上去的冲动。

果然是绝代美人,倾国佳妇!

这可不是胡夸,英伦驻清外交官的巴恪思男爵,在来到大清后,30岁的他,就曾与70岁的慈禧春风一度,回国后,更是将这段故事写了自传体著作《太后与我》,深受其国的青年喜爱。

也就是说,这时候的英伦,已经有慈禧的本子了……

……

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成了国际名人的慈禧,此时瞧着舞狮,内心却在想着其他事情。

前段时间,御史文悌上折,其中有一句:“保国会(康有为等维新党成立的组织)之宗旨,在保中国不保大清。”

慈禧对此并不关心,维新的事,交给光绪做就是了。

只是以她多年的掌权经验,却是觉得“保中国,不保大清”,未免太过胡闹,真要到紧要关头,“保大清,不保中国”,割地赔款,换来大清永存,这才是正理。

心里谋定方略,慈禧便放下心来,望向城下的舞狮与洋人。

听到李莲英说,旁边洋人用的玩意叫“映画机”后,慈禧不免鄙夷一笑。

“这些洋鬼子的花样可真多!当我的面说我们海军船坚炮利,回头就击沉了我们的战舰。”说到这里,看到城下那些洋人脸色变化的模样,慈禧脸上露出久违的喜色,“中堂,你瞧咱们的千头雄狮,还不把‘洋’吓得阵脚大乱吗?”

“呃……老佛爷圣明……”一旁的李鸿章奉承了一句,却还是劝诫道,“依鸿章愚见,对待洋人,还是要以‘以洋制洋、以夷制夷’之法,令他们之间勾心斗角。我们就隔岸观火,坐收渔利。对内,我们鼓励习武之风,振奋民心,若能多举办这样奋发昂扬之盛事,不但可以歌颂升平,还能显示我大清帝国之神威……”

李鸿章洋洋洒洒一大段,说得有理有据,偏又句句拍着马屁,极为精妙。

李鸿章的意思,或许是想着先振奋民心,让军民上下,从战事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恢复斗志,再重整旗鼓、战胜洋人,这道理也是对的。

但慈禧明显没了对抗洋人爸爸的心理,听了这话后,就满脸喜色:“好!

此计可行!

中堂,我们就举办个赛狮大会,万狮会京……

狮王争霸!”

……

“我自生来不蔽体,摘下云霓作僧衣!”

吟完诗句,叶书还没有看清周围的《黄飞鸿》剧情世界环境,就看到直播间里被刷了屏。

“金池长老关注了你的直播间!”

“金池长老打赏了你一袭金丝绣锦袈裟!”

“金丝绣锦袈裟:人阶下品。

以金线绣锦所制,华贵光鲜,因久受香火,有些许驱鬼辟邪之效。”

金池长老:“善哉!小友得悟佛宗妙法,可喜可贺!

佛友既悟佛心,怎可无佛衣护体?一袭袈裟,便当作贫僧的小小贺礼。敢问佛友,这袭袈裟,可堪蔽饰贵体么?”

叶书瞧了瞧戒指里出现的袈裟,不由得嘴角抽搐。

只见红锦如瀑,金丝绣边倍添华贵,比着现代那群穿名牌的假和尚,耀眼到不知多少倍。

哪怕是放到现代,也够值得几十上百万了。

这个老秃驴,果然不愧是西行路上第一首富!

粉丝都是自己的家人!

卢老爷的这句话,一直被叶书铭记,闻言就伸了个大拇指:“老铁666!这出手,太大方了!没想到观音禅院,这般地富贵阔绰!”

“金池长老打赏了你一串佛纹银珠!”

“佛纹银珠:人阶下品。

以十八枚银珠制成,每珠上都刻有卍字佛纹,因久受香火,有些许驱鬼辟邪之效。”

金池长老:“哈哈哈哈!佛友盛赞了!小小佛珠,不成敬意,权且收下,留作念佛摄心之用!”

叶书:“……”

这种感觉,就像是遇到了个炫富的狗琉璃,夸对方有钱,直接哄得对方心里大喜发红包似的。

可惜,这两件东西,似乎并没有什么卵用,穿上后倒是辟邪了,但也招贼啊!

PS:感谢a风隐、武帝星君的打赏。感谢幻梦逐心的1500打赏。晚上还有加更。

第79章 铁枪锁喉的汉子(为“408308.qdcn”加更3/5章)

久违的轻松,让叶书大口喘了两口气,几乎想低吟出声来。

现实世界,可以承受自己浪荡的灵魂,却承载不了自己又正又直的身体,现在进入《黄飞鸿》世界,总算好了不少。

蓝色任务、绿色任务,叶书全部接受了。

让叶书安心的是,两个任务,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异,而是合并在了一起。

……

“任务名称:君臣何用!(蓝色)

任务内容:君臣何用?无能治国;

国法何用?全为驭民!

神皇戚官食民脂,黎民百姓以何食?

九州一朝陷贼手,君臣何曾系苍生!

三个月内,寻找京师一位当权者,问一问这些人,有什么卵用!

问完后,存活一个小时,可完成任务。

任务完成,按照任务难度,获得0到1000之间相应声望、蓝色宝箱一个。

任务期限:六个月。

任务失败,无惩罚。”

……

“任务名称:众生皆苦。

任务内容:天地为炉兮万物为铜,阴阳为炭兮造化为工。

六个月内,改变严振东、沙河帮帮主,提督的悲剧命运。

完成后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任务期限:六个月。

任务失败无惩罚。”

……

唯一的改变,就是任务期限。

原本其一个是三个月,另一个是两个月,两个任务本该在五个月内完成。

但似乎是因为两个任务,一个发生在京城,一个发生在广州省城,中间耽误的路程,又给自己增添了一个月。

两个任务,只要在半年内完成,就行了。

这么看的话,这个直播任务,倒是还挺有些人情味,不像郑吒家的主神,和郑吒一样,动不动就想搞死人。

不过想想也对。

直播嘛!

当然是节奏显得轻松些了,三天两头死主播一哥的,那是斗鱼!

叶书手里的直播,不可能辣么凶!

目前的自己,身在广州省城,是黄飞鸿老窝。

这里治安尚可,维持一份明面上的稳定,各方势力掺杂在一起,有可供布局的空间。

敌明我暗,叶书真想杀人,三个目标,很短时间里,就能完成,时间充裕。

不过,自己还是要尽快搞定任务,免得身陷局中,逐渐身不由已。

思考好目前的处境,叶书便打开房间窗户,看起窗外的情况来。

自己在《黄飞鸿》世界的身份,是一名留洋归来的“洋学生”,甚至还是“牙擦苏”的朋友。

很明显,自己可以借着这条线,接近黄飞鸿,甚至是拜师,经历《黄飞鸿1》里的剧情。

但叶书不想那么做,太被动、束缚太多了!

外面一片喧闹市井气息,作为被强迫开放的城市广州,由于贸易发达,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居民,明显显得安逸许多。

没有之前《还珠》里,看到的那些农耕百姓的整日愁苦,在这里只要卖力气,多半能挣到一碗饭钱。

值得一提的是,街上行人的辫子,大部分已经换成了“蛇尾”,但依旧有少部分的铁杆旗人,剪着清初时的“金钱鼠尾”,而且大多还是有些权势的那种旗人。

叶书看得新鲜,检查了一下戒指,便满意地走出房门。

一出门,客栈里就是一静,所有人都看熊猫似地看着叶书。

此时的叶书,不像这个时代的留洋归来学生那样,喜欢穿西装打领带,而是一身普通蓝白修身显臀牛仔裤、七匹狼的皮带里,束着一身白衬衫,外面随便套了件“依纯”运动外套。

依纯,依然纯洁,叶书喜欢这个牌子,买了不少备穿。

很随意的打扮,但带给周围人的压力,却是很大。

甚至于,刚走出客栈,没分辨东西南北,叶书就和一个短打衣裤的青年汉子撞到,看对方那一群人的模样,分明是当地的地痞流氓。

没等叶书说话,那边带头的刀疤青年男子,就主动摆出一个笑脸,低头哈腰:“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这小弟不懂事,撞到大人你了,还不快向举人老爷道歉!愣着干什么?!”

刀疤男,一巴掌拍在那个小痞子头上,对方凶狠的表情还没做出,就乖乖低头道歉。

“咦?那不是沙河帮的人吗?还是他们的帮主‘刀疤邱’!今个他们怎么这么好说话?”

“能不好说话嘛!没看看那年青人的打扮!辫子都没了!那可是留洋回来的举人老爷!”

“唉!真是读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竟然把老祖宗留下来的辫子都剪了,皇上、老佛爷竟然都不管管他们?”

“怎么管?听说那些留洋的学生,一出国,第一件事就是剪辫子!甚至就连康有为大人,都直接劝皇上把辫子剪了,还说什么剪辫子才叫‘文明’之类的鬼话……”

“这事我知道!说书的都传疯了!亏着皇上没听这些大逆不道的话,否则这没了辫子,大清国还叫大清国嘛!”

“莫谈国事,莫谈国事!”

“……”

街两侧的酒楼客栈里,传出的议论声,让叶书了解了许多事情。

眼前这个刀疤青年,竟然就是自己的目标之一:沙河帮帮主“刀疤邱”!

原剧中,他连名字都没有,叶书便也随大流,把“刀疤邱”做他的名字。

这位沙河帮帮主,威望很高嘛!

叶书暂时不急动手,便点了点头,继续游逛起街道来。

他这么自在随意,反倒更添高深莫测之感,沙河帮一群人站在原处看了好一会他,这才又嚣嚣张张地离开。

广州的天气似乎有些奇怪,翻起脸来,根本没什么迹象,刚走到一家名唤“海棠院”的妓院前,叶书就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淋了个落汤鸡。

“天意!”

叶书一声长叹,就一脸悲痛地,要往海棠院里钻。

“咔嚓!

兵器落地的声音响起。

正要离开,叶书眼神却是被雨中一幕吸引,驻足不前。

只见一个赤着上身,一脸落迫的中年汉子,刚表演完“铁枪锁喉”,正低头默不作声地捡着地上的铜钱。

如此功夫,如此情境……

严振东?

自己的第二个任务目标?

叶书对省城物价已经有所了解,这么些铜板,顶多也就吃上一碗肉丝面,可能还不够那杆花枪钱。

眼看英雄落魄,叶书叹了口气,什么话都没说……

转头就钻进了妓院!

PS:感谢Liuxm的打赏。

第80章 严振东

一锭十两的银子丢在老鸨怀里。

什么也不用说,只这一个动作,叶书就受到了新悦会员级的待遇。

“准备一桌酒席!”

叶书吩咐了一声,看向外面的严振东:“再去把那个汉子请进来,就说雨天清寒,‘叶书’要请他喝杯酒,说话要客气些,那是我的客人!”

一旁的龟公面露讶异,但也不多问,直接脸上带笑地去请严振东进来。

厨房里,几道大菜还没上来,但瓜果酒蔬、各色点心已经摆上了桌面,当严振东全身湿透,一身落魄地进来时,看着桌上的酒菜,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两个陪酒姑娘,殷勤地帮他擦着身上的雨水,又送来一套新衣,在屏风后请他换了,消去了雨水湿寒。

严振东坐回桌上,终于忍奈不住,操着一口豪气的东山府口音:“咱们素未谋面,兄弟你有什么事情要找我做莽?”

莽,是语气词,是中原那块地方的常用的方言。

但听在叶书耳中,就不一样了。

做蟒?

咳咳……

叶书失笑出声:“也没什么事情,就是看兄台你虽然暂时龙游浅滩,但却功夫不凡,想与你交个朋友,且先喝杯温酒,暖暖身子!请”

严振东闻言一怔,随即将酒一饮而尽,苦笑道:“让兄弟你见笑了!俺最近的日子,确实不好过,便也不遮掩了!”

说罢,便抓起桌子上的点心,大口大口地吃了下去。

他已经大半个月没吃到饱饭了。

走了小半天,叶书同样饿了,两人边吃边聊,倒是聊得尽兴。

叶书没有拜师,提都没提。

电影里,严振东代表了传统的一面,对自家功夫极是看重,老派高手有的毛病,都能在他身上找到。

叶书现在是“有钱的恩人”,严振东对他很是客气。

但若是叶书成了他的徒弟,就像梁宽那样,那地位上就要低上一头,任由对方打骂打杀了!

因此,这一场酒宴,只是建个交情,为叶书以后收服严振东作准备。

……

而对严振东而言,今天的生活,简直就像一场梦。

从老家来到广州,已经过了大半月。

原本的他,壮志凌云,觉得依自己的功夫,在广州城闯出名头简简单单,很快就能名传省城,拥有自己的武馆,富贵起来。

但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每个地盘,早就有了势力盘踞,没有一丝一毫,留给外人。

高深的硬气功夫,只能用来耍杂技,而且是在青楼门口,这个没武馆的地方。

现实世界里,黄渤曾经说过一句话:

“男人的苦,这种苦主要是在精神上的。不是我吃不上饭,没地方住,生活拮据了,更多的是你老觉得这一天天的都白过了,你会有那种特慌的感觉。”

严振东更惨,他连饭都吃不上,住宿更是随便找个地方对付着。

今天下了雨,他的第一想法除了“挣不到饭钱了”,接着就是“趁着下雨洗个澡,洗洗衣服……”

可以说,真的落魄到极致了!

更可怕的是,他每天出来卖艺,每天四处闲逛,却是没有一点出人头地的希望,甚至连自己下顿饭什么时候吃,都不知道。

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坐在温暖的雅间里,吃着上好的酒菜,与叶书聊着他最喜欢的拳脚功夫,严振东只疑身在梦中,觉得这才是自己该过的日子!

对于叶书询问的拳法问题,他能回答的,都认真回答了。

“严师父确实了得!只是不知道你有什么打算?”

酒喝一半,叶书问出了自己的问题。

“打算?”严振东脸上喜色一滞,苦笑道,“还能有什么打算?无非是卖艺,哪天打出了名头,在广州府也开一家拳馆罢了!”

在叶书这个“海龟”面前,严振东位置摆得很低。

自己做梦都想要的拳馆,在眼前这个“留洋归来的举人”面前,不过是不值一提的小目标罢了,若不是高手的傲气,还没有被完全消磨,严振东都想追随叶书,为叶书看家护院了。

现在京城正在搞洋务运动,叶书又是“留洋归来”的,虽无功名,但在这个时代人的眼里,已经是妥妥的举人了。

心里,甚至在犹豫,如果叶书要招揽自己,自己要不要答应。

叶书点了点头,却是没有再说其他,直到酒席吃完,也只是聊着拳脚功夫。

甚至于,叶书与他告别时,都没有如演义、小说中说的那样,见到落难的侠士好汉,便临别赠金。

偏偏叶书又送了他两身干净衣衫,并告知他,若有困难,可去客栈寻找自己。

带着遗憾,又带着没被人当乞丐看的轻松,眼看雨停了,严振东便向叶书告辞离开。

“这一场相交,我与严振东关系便熟络起来,但又保持着自己的格调,并非因为对方功夫好,就过去一阵跪舔……

舔狗最后,一无所有,梁宽就是个例子。

想要收服对方,还要将他身上的傲气打磨些。

“公子!今晚别走了!不光刚才那个汉子会,人家也会‘铁枪锁喉’呢!”一直帮叶书捏肩的小姑娘,名唤“晴雯”,贴耳小声说道。

姐儿爱俏,老鸨爱钞。

恰好叶书两样全占,在这岁月场合,不要太受欢迎。

叶书好悬没一口酒呛死,自己以后,怕是再也见不得严镇东的铁枪锁喉了。

不过,布置不妨先做好。

又从后腰摸出十两银子,叶书塞到了小姑娘手里:“严师父常在你门前卖艺,你若是见他实在饿得狠了,就送他些吃食,有什么异常情况,来客栈寻我也行,事情若办好,事后另有重赏给你……”

眼瞧着叶书悠哉悠哉地往外走,反应过来的晴雯才连忙追到门口:“晚上街面乱,公子你当心些,早早回客栈吧!”

叶书向她挥了挥手,望着萧索的街面,却是露出一丝笑容。

“街面乱?正是要街面乱些啊……

听方才晴雯所说,提督手下的几位亲兵,这些天晚上总要来勾栏院吃霸王餐一番再回去。

瞧这时间,也该到了……”

PS:尴尬的事情发生了,上前章,少冲忘记开新卷了,真的是……

今天不哗狗了。

第81章 杀戮中的突破

广州城并没有实行宵禁,但这时候敢在街浪荡的,没有一个是弱鸡。

非富即贵,且一看就前呼后拥,是地头蛇的那种。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黄飞鸿那么猛。

就连乞丐,都已经回了乞丐窝,让小巷里行走的叶书,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前几天,自己还在一个半夜两点出去吃宵夜,都不必担心什么危险的强盛国家。

现在,土地还是那块土地,土地上面的国家,却已经成了“万国来C”的大清,以后想出来拍组夜间写真,都不方便。

斜坐在一处高楼房顶,叶书望了望头顶圆月,银色月光挥洒满城,映照着这夜晚满城的魍魉。

不远处的街面上,一个似乎因为急事,稍晚回家的中年女人,正被那两个提督近卫,拦住前路调戏。

醉酒后,连声音都透着一丝隐藏暴虐与肆无忌惮,两个清兵嘻嘻哈哈,如同猫戏老鼠一般,时不时动手动脚,声音远远传出。

黑暗中,有居民听到动静,但都紧闭房门,不敢出声。

黑暗中,更是有那城狐社鼠,窃窃私语,闲看好戏。

嘴角突然露出一丝兴奋的笑意。

又要杀人了……

等等!

我为什么要笑?

叶书脸上,又猛地涌现出一股子疑惑,仔细想了一会,都不明白,刚才的自己,为什么在想到要杀人后,会有种跃跃欲试的感觉。

战场后遗症?

又或者其他不知名的原因?

不知道是不是叶书错觉,随着自己精元达到99点,接近100大关,自己原本尚算不错的养气功夫,已经弱了许多,心中的各种情绪,极其容易被挑动。

尤其是现在精元稳定在99,随时会突破的关口,平常还好,一旦被什么大喜大怒的事情引动,内心中,就仿佛是一汪被冰冻住的深潭,冰面破碎,不知会从潭中涌出什么怪物来。

“难怪《龙蛇演义》里,王超习武小成后,见了混混聚赌,就心生恶念,想要劫掠他们……

有了实力后,内心原本不可能完成的欲、望和想法,一下子变得触手可及,这样的变化,确实能让人心性大变……

看来我最近的暴虐性格,就是精元将要突破、又曾经历血兰镇屠戮的结果……

就是不知道,若是精元更深层次、LV2、LV3时的突破,是否会更加严重,让我变成一个嗜杀之人?

而神元、气元的突破呢?

又会引起我怎样的变化?”

武侠小说、电影中,从未出现的情景,变成了叶书要面临的挑战。

但叶书也不太过担忧,只是把眼睛望向街面上,那两个引动自己杀意的清兵身上。

弱者的无力反抗,激起了他们更兴奋的情绪。

此时两人,已经连拉带扯,要将那个女人扯到小巷子里去。

叶书眼色转冷,正要出手,却听见街尾急跑过来一个汉子,见那中年女人拼命抵抗,连忙跑了过来,拽住了女人,嘴里连连告罪,还拿出了二三十枚铜钱,求两个清兵网开一面。

他,是中年女人的丈夫。

动静闹大,对方又有了反抗之意,似乎让那两个清兵也有了顾忌,当下收了钱,骂骂咧咧地走了,只留下那汉子惊喜磕头道谢的身影。

街两侧的黑暗里,一些城狐社鼠暗骂晦气,热闹看不成了。

沙河帮帮主刀疤邱,无疑就是其中之一,身边几个沙河帮众也是连连可惜。

就在众人以为曲终人散时,一名沙河帮众却是猛地一停,疑惑地看向街道:“那是什么?”

在他眼中,一个圆圆黑黑的影子,在月色下飘乎不定地飞行在街道半空,浑圆轻薄,飞行间不带什么声音,如同鬼魅一般。

看那圆薄的体型,像是死物,但死物又怎么会飞?

刀疤邱听见他的话,便回头瞧去,却见到那圆盘形状的黑影,已经飞到一个清兵的头顶之上。

黑影落下,与清兵头颅重叠,接着便是以极快速度回飞到一处屋瓦上面,真如鸟雀一般。

“那到底是什么?”

刀疤邱感觉不对,但又一时不知道哪里不对,只等手下惊呼一声“那官兵怎么没有头了”时,这才反应了过来。

原先走在街上,高声笑谈的两名清兵中,一名清兵的身影,竟已经没了头部的黑影,只留下身躯、四肢的影子,仿佛还要再往前行一般,分外诡异可怖。

黑色的水花,自那脖颈处飞涌,几个沙河帮众心中一寒,只觉得全身冰凉!

那个清兵,竟就被那黑影直接枭了首!

周围其他城狐社鼠,这时也反应了过来,惊骇至极。

说来话长,其实不过一瞬,待到众人发现异常,也不过才一两秒钟罢了。

而这时,那个迷迷糊糊断了头的清兵身躯,这才站立不稳,向着地面直直倒去。

旁边的清兵酒劲大,看着倒下去的同伴,一时没反应过来。

而在周围众人骇然的目光中,那道圆色黑影,竟又飞了出来,在幸存清兵反应过来,就要掏出腰间短枪时,黑影已经又落在他的头上!

“嗤!”

仿佛纸张被撕裂的声音,响彻寂静、空荡的长街。

第二个清兵,手里的短枪都没来得及引燃火绳,就与他的同伴一样,当街伏尸!

静!

静得夜色之下,只有凉风拂街,那些往日里,穷凶极恶、极讲颜面的黑夜行人,没有一个敢大声喘气的。

这些人,多有亡命之徒,就算死的是官兵,换成往日,也绝对要他们身上的钱财、短枪搜刮一空不可。

可是现在,即使是平日里最嚣张的沙河帮主,都惊恐收声,躲在暗处,眼睁睁看着叶书一身夜行衣,缓步将那个清兵的短枪、银两收走。

不只不敢阻挡,甚至整个人都往黑暗中再缩一圈,生怕叶书这个凶人,瞧见了他们,杀人灭口。

很明显,他们把叶书当成真正的江洋大盗了!

这时节,列强侵犯,清庭早就已经颜面扫地,威慑力大不如前,这些有洋人的“开放城市”,更是那些江洋大盗最喜欢的避罪地方。

广州城里,何时来了这样一个凶人?

叶书却是不管众人如何猜想,他强抑下心中的腾腾杀意,舔完包后又隐身于黑暗之中,急速离开。

似是被杀戮吸引,自己那压抑多日的99点精元,终于要突破那最后一步了……

PS感谢章鱼爱书的打赏,木子的500打赏。

第82章 精元壮大

“广智打赏了你‘积香墨’一块!”

“积香墨:人阶下品,久受香火薰染的墨石,有驱鬼辟邪之效!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结合道门制符之术、佛门法咒书写,驱邪效果将会得到增强!”

“广仁打赏了你20两银子!”

“广信打赏你檀香一根!”

“金池长老打赏了你‘金叶五佛冠’一顶!”

“金叶五佛冠:人阶下品,因久受香火薰染,有些微驱鬼避邪之效!”

金池长老:“好!好!好!不动声色间,收其性命、夺其钱财,这才是一等一的同辈中人啊!打赏佛友一顶五佛冠,权为小礼!”

五佛冠,就是影视剧里,唐僧戴的那顶佛冠,不过83版《西游记》里的五佛冠,被其白骨精时期的唐僧扮演者“汪粤”,将其冠叶收束了一些,显得更精神。

而叶书戒指中的五佛冠,却是真实历史中的形制,冠叶外张,显得叶书大头更大了点。

叶书对此也没什么感觉,只是有些蛋疼。

自己打杀抢掠,似乎正对这群和尚胃口,再这样下去,到进入《少林寺》之前,叶书估计自己能集齐一套华贵佛衣。

到时候穿上佛衣进《少林寺》,估计还能扮一把异域富僧……

……

除了这些出名的和尚,其他一群“广”字辈的和尚,更是时不时跳出身来,你打赏些时鲜瓜果,他打赏些银两铜钱,出手之阔绰,远超普通僧人。

“难道还真像有些品评中说的,观音禅院里的和尚,还有一层强盗的身份?”

叶书没细想这些事情,黑暗中潜形匿迹,眼看其他人也不敢来追,就收了兵器,潜回客栈。

此时的叶书,体能堪称已经达到现实世界极限,潜进一家小客栈里,轻而易举。

刚一回房,叶书就觉得一阵气血翻腾,正如压在火苗上的柴薪,经过长久慢燃积蓄,终于要腾起大火来一般。

根据《侠道追溯》上的记载,叶书盘坐床上,闭目静思、神意内敛,只是感受着小腹那股火热暖意,任由身体里一缕缕残余药力,融入到这小腹中去。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书感觉自己的心意,越感觉这团火热,脑海就仿佛烤火一般,也逐渐暖融融的,极为舒服。

念头之活跃,似乎又增长了许多。

而随着这股暖意越来越厚重,叶书心意也越来越清晰,甚至几乎能“看”到小腹中的那股如血般的赤红气焰。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股赤色血焰,仿佛已经达到极限,终于在一次旋转中,一缕浅灰气息猛地出现在血气之下,两者相融。

血色气焰,顿时急速收缩了起来。

其周围原本环绕着流转的血气,也仿佛失去了中心,反倒转而一路向上,融入到叶书的眉心泥丸宫中。

“轰!”

仿佛惊蛰的那一道天雷,叶书心中,也响起一道惊雷般的声音,神元猛地爆涨了十点,整个人都盘坐在床上,“浑浑噩噩”地静坐在那里。

这一坐,就是一夜。

好在,叶书知道自己近期就要突破,早就告诉过店小二,除非自己唤他,否则不许来打搅自己。

因此,直到大日当空,叶书从床上起身时,自己也没遭受到什么惊扰。

三围属性,已经有了质的变化!

“精元:LV2:1/200!

神元:LV1:62/100!

气元:LV1:0/100!”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宿主精元已经突破一百,达到LV2:1/200。

练精养神效果增强,解锁练精化气效果。

当气元等级突破LV1,获得第一缕真气后,宿主修为可步入地阶境界。

建议:建议精元、神元俱都步入LV3人阶顶峰后,再以‘以精化气、以神采气’之法,修炼真气!”

精元、神元,人阶顶峰是达到三级?

气元是步入地阶的象征?

也就是说,那些武侠中的真气高手,个个都可以算得上是地阶高手?

不太像啊!

人阶之中,和《驭蛇术》达到三级顶峰就升无可升一样,精元、神元也是这样?

再加上气元一级,也就是说,自己的人阶积累中,共需要突破七次,才能进入地阶,拥有真气?

“看来其中另有内情,那些武侠中的高手,似乎并没有修炼‘精元、神元’的样子……”

叶书的目光,在《侠道追溯》上停留了好一会,越发觉得这个自己打开第一个蓝色宝箱,获得的奇书珍贵至极。

内心中,隐隐觉得《侠道追溯》的建议,对自己很有好处。

起步积累阶段,越是把根基扎得更牢,未来的成就也更大,这是叶书大学没考上清华,随便一个学校毕业后的最大感悟。

哪怕自己最后,重新积累,学习高考科目,比那群高三狗学得还好,也没多大卵用,当初落下的差距,这辈子估计都弥补不了了。

因此,再一次面临“先走一步,还是稳住扎根基”的选择时,叶书毫无犹豫,就做出了决定。

直到这时,他才感受到身体的变化。

血气一直比较活跃,燥动不安,弄得自己整天摇头晃脑,跟个变态似的,这也没什么。

只不过,自己的身体,已经由“细嘴水杯”转变成了“大口水壶”。

原本燥动不安的血气,粗大肥壮,在狭窄的水杯里又挤又卡,很是难受。

想进去,得先挤那狭窄的小细嘴,想出来,也是卡得不爽,效率极低。

现在好了,经过自己的努力,水杯变水壶。

进了水壶里,这才感觉里面空荡荡的,又有了肆意壮大的空间。

整个身体,都仿佛被血气洗涮过一遍,细密紧致了许多,原本顶风淋湿鞋,现在叶书感觉自己可以试着尿半米了都。

力量、速度、抗击打能力,都有增加。

更让叶书惊喜的,是自己的五感敏锐程度,同样增加了一些。

血气强盛的人,精神自然也饱满昂扬,叶书精元突破,连带着神元,也增加了十点之多。

就在叶书心中暗喜,准备演练一番时,却听见外面街道上,已经是一阵喧闹,鸡飞狗跳声一片,就连自己的窗户,都被一个年青灵活的身影一脚踩开。

“梁宽?”

PS:感谢阿文wenwu的500打赏。少冲会尽量缩减武斗、实力突破时的繁多描述,尽量精减,把内容集中在故事发展中,但实力描写的主体还是肯定有的。

这一周的推荐效果,又是中等偏下,感觉自己虽然情节上有失误,但也不至于这样啊。

只能求一波收藏推荐了,希望大家能多支持支持少冲,今晚我尽量把盟主欠的两更更出来,谢谢大家。

第83章 你到底要干什么?

叶书想了起来,电影中,似乎是有这么一个桥段。

刚到广州的梁宽,因为一时嘴快,与沙河帮结了梁子,沙河帮众便来寻他的麻烦。

这一战,梁宽结识了猪肉荣,使得民团与沙河帮大打出手,冲撞了西餐厅里,与黄飞鸿谈判的洋人“积善先生”,为在场的提督不喜,并借此取缔了民团。

这可以算是全剧冲突的起始点。

随后,就是黄飞鸿去找沙河帮主麻烦,虽然抓到了人,但无人与他作证,没法将人送至官府。

沙河帮随之报复,火烧宝芝林。

洋人教父窥见这事,为黄飞鸿作证,官府通缉沙河帮主,他便投靠了“积善先生”,为洋人拐卖妇女,运到海外旧金山贩卖。

在这一系列主线剧情中,另一个悲剧角色严振东,也卷进风波,被投靠洋人的沙河帮收买,连带着梁宽买一赠一,也意外进了沙河帮。

想起这些剧情,叶书便走在窗户前,看向混乱的长街。

客栈位于酒肆街、菜市街交汇处,不远处又是洋人西餐厅的地界,可以说是龙蛇混杂,沙河帮、民团势力冲突的所在。

想及不久便要到来的“狮王争霸”剧情,叶书顺手拿起床前的一杆生铁长枪,想了想又在上面涂了层药粉,看着刀疤邱的位置,信手投去!

“呼!”

沉闷声响,透出凶险不安,交战中的众人,瞧见这乌黑沉重的铁枪,俱是吓了一跳,连忙向后跳去。

刀疤邱同样眼皮一跳,伸出手中朴刀砍向空中铁枪,整个人也借势后退。

“噔!”

金铁交击,枪上一股淡淡粉末,随势飘到刀疤邱身上。

却见刀疤邱后退数步,十根手指被震得不住颤抖,一脸心悸模样,哪还能注意到这个小细节。

而那根铁枪,也被拦得偏了些,斜斜扎进旁边饭店门板上,扎出个硕大的窟窿。

“是你?!”刀疤邱认出了叶书。

叶书却是跳下长街,拔出铁枪,叹了口气。

这口铁枪,是自己平日里练力气用的,枪法上根本没什么基础,也就仗着力气大欺负欺负普通人,现在偷袭个沙河帮主,都没能功成。

自己有汗血马非白,马震功夫迟早是要会的,长枪功夫不精通,总是不美。

他在这里沉吟,沙河帮主那边,却是心中暗喜。

“好!今天我就给黄飞鸿、给你个面子!不过梁宽,咱们的梁子算是结下了,在广州城,你别想安生待下去!”

刀疤邱早有退意,不想和黄飞鸿产生矛盾,顺势而退。

广州城四大灰色势力:

控制菜市街的黑旗军民团;

控制青楼的白鲨帮。

掌管酒肆饭街、码口运输的沙河帮。

大烟街的福寿帮。

至于其他零零散散的小势力,偷摸拐抢,不值一提。

民团自不必说,有黄飞鸿撑着,平日里也不惹事,只被提督忌惮,与其他三家势力互不侵犯。

白鲨帮声名不显,但似乎背后是白莲教的势力,平日里只结交官府豪商,少问江湖争斗,也没人敢惹。

福寿帮掌管各大烟馆,只是大肆敛财,做事低调。

因此,近来势力大肆扩张的沙河帮,仗着帮众甚多,可算是广州城中一霸,行事霸道,横行街头。

这四大势力,哪一家,似乎都不好招惹。

叶书想着这段时间打探的消息,目光闪烁,望着远去的刀疤邱,目光烁烁。

“这位兄弟好大的力气!”猪肉荣走了过来,对叶书的出手相助,很有好感,“我叫林世荣,大家都叫我猪肉荣!兄弟叫什么?咱们交个朋友!”

远处,传来官兵的叫骂呼喝声。

叶书听见,便对猪肉荣、梁宽笑道:“我先走了,你们小心官兵,别给他们什么把柄!以后再见了,咱们再煮酒论交。”

说罢,竟就提起铁枪,隐入人流,避开官府。

这时节的官府,可不会讲什么道理公法,要是被他们抓住,少不了许多麻烦。

果然,官兵一来,就把民团众人团团包围,甚至要把他们抓进大牢。

……

“这下黄飞鸿可就惨了,提督大人来广州,就是来防备黑旗军余部造反,现在正好落人把柄,民团听说都要归官府管了!”

“可不是!听说黄飞鸿当时正在西餐厅,跟洋人谈判,说是为了被洋人打伤的菜贩出头,提督大人当场要把黄飞鸿抓进监牢,猪肉荣那群人还敢反抗,当着洋人面起了内讧,那场面,啧啧啧……”

“可惜黄飞鸿官面上有人保,菜市街,咱们沙河帮还是拿不到手!”

“不过白天那个剪了辫子的举人老爷,瞧着跟个秀才似的,没想到力气那么大……”

“可不是!咱们大清朝送出去的留洋学生,一批拢共也就那几十个,家里个个都是非富即贵,学点功夫还不轻松!”

“……”

夜色下,城外一处院子里,几个沙河帮众边喝酒边说话,显得很是悠闲。

这是沙河帮主的一个住处,叶书要不是在沙河帮主身上下了药粉,驱蛇寻踪,否则还真找不到他。

悠悠短笛声响起,曲调诡异,响彻在这惨白的月色下,有些渗人。

“谁他、妈吹的笛子?扰了老子好梦?!”

刀疤邱半赤着上身,搂着个粉头,骂骂咧咧地走出房门。

只是,刚一起进院子,瞧见已经被叶书放倒在地的四名手下,他就身子一僵。

待到看到正坐在椅子上横吹短笛的叶书模样时,更是心头一凛:“是你?!兄弟,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非要找我麻烦?”

好在他为人谨慎,院里还有十余个手下护卫,各持刀枪,这时俱都如临大敌般地看着叶书,倒也不慌。

叶书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吹笛,静听着四周窸窸窣窣的蛇虫游动声。

“兄弟这么目中无人,可未免太瞧不起我沙河帮数百帮众了!”刀疤邱目透凶光,他有种当场留下叶书的冲动。

就在这时,一名站在外围的沙河帮众,却是被火烫到般跳了起来,惊恐喊道“蛇!快看!好多的蛇!”

只见月色下,窸窸窣窣的声音已经清晰无比,被叶书从菜市场买的三袋长蛇,已经包围了整个院子外围,低声嘶鸣地望着沙河帮众,却又在叶书的笛声牵引下,引而不发。

“当!”

“当!”

兵器落地声,不绝于耳。

刀疤邱声音颤抖,浑然不知道自己哪里招惹了这个狠人:“你……你,你到底要干什么?”

“干什么?G你!”

PS:感谢方人胥、小浩 1973的打赏,雪落白首的500打赏,谢谢三位老哥支持。

关于电影剧情时间的一点说明

《黄飞鸿1》里,提督曾说过一句

“现在京城正在搞洋务运动”,时间应该是1860-1890年间。而在其《黄飞鸿》2和3里,又有孙先生的革命党,俄日争地的情节,具体时间很难确定。

因此,少冲便没再纠结于其时间设定,现实中动辄一年几年的时间跨度,如果一定遵循,也会拖慢剧情节奏,便得情节散慢。

后面其他剧情世界,也会如此,少冲会将一些重点事件,相对集中地设定剧情,请大家理解。

小说毕竟是小说,少冲也不是专修历史的,难免有许多错误、疏漏之处,希望各位考据大佬多多指正,别直接一棍子打死。

噫,为什么说到

“一棍子打死”,我突然就想歪了?

第84章 掌管沙河帮(为盟主408308.qdcn加更4/5章)

当夜,四名沙河帮小头目散布消息,召集数百帮众。

虽是夜深,好在众人都是吃黑饭的,对此并不陌生,除了十几个寻觅不到的,其他人俱都来到了码头一处仓库之中。

这是沙河帮平日里的“大本营”。

“赵秀才!帮主召集大伙,到底有什么事?你倒是说啊!”

“就是!瞧你那慌慌张张的样子,难道是民团那群人要寻咱们麻烦?”

“帮主呢?帮主怎么还不来?”

“……”

都是闲散惯了的地痞流氓,哄乱一片,问着那些召集他们的帮主心腹。

被他们置问的“赵秀才”,是帮中少有的“文人”管事,管着帮里的出入账项,四十多岁年纪,是个四十余岁的落第读书人。

此时的赵秀才,却是目光闪烁,脸上隐有惧意,有些心慌地看着仓库二楼。

那里,四名庄园幸存的护卫,正站在那里,面色恐惧地看着前方,恐惧之中,又透着一股子敬畏。

他们前方,一把椅子上,正坐着叶书,正静坐擦拭着一柄裳溪古剑。

见众人齐了,叶书便将脚下的一个圆球,随脚踢到了一楼。

圆球在地上滚了滚去,静止时,下面众人直接被吓了一跳,有些胆小的,直接都尿了裤子。

那哪里是什么球,分明是刀疤邱的首级!

仓库之中,顿时鸦雀无声,落针可闻,只是偶尔会出现牙关打颤的声音。

他们只是流氓,平日里顶多也就是拿着刀枪,街头巷尾的砍人,断手断脚见过不少,但像这样直接枭人首级的凶狠行径,却是想都不敢想。

这也是先前叶书袭杀清兵,城中狐鼠不敢来追的原因。

赵秀才见众人安静了下来,这才双腿打颤地走上一个货包,俯视着众人:“邱彪气盛德薄,得罪了叶先生,已经被叶先生杀了!我与四位小首领都觉得,沙河帮由叶先生掌管比较好。大家……”

说话间,众人已经看到二楼楼边的叶书,心中更慌。

话没说完,底下一个刀疤邱的心腹就大叫了起来:“大胆!你们竟然暗害帮主?大伙一起上!杀了他们为帮主报仇!”

另有一人同样站出:“谁知道这个姓叶的是什么来路?他何德何能,沙河帮哪能由一个外人掌管?”

又有一人目光闪烁:“依我看,即使是选新帮主,也该先为前帮主报仇!然后再在帮里人选新帮主,赵秀才,我看你是老糊涂了,竟然引狼入室!”

“就是!帮主今晚带的其他小统领呢?怎么不见他们?肯定是被你们害了!”

三人起哄,其他人也是骚动不安,目光有些不善地看着叶书。

刀疤邱死了,众人慌乱过后,也没多大愤慨,心中涌现的,首先就是对权利的渴望。

叶书虽然是“举人老爷”,让人敬畏,但终究只是白天里出过一次手,众人不知他的本事,怎么可能单只凭两句话,就俯首称臣?

“大胆!”

“我与其他三位管事,都已经听从叶先生号令,你们竟敢不听号令?!”

“叶先生手段残……手段通天,你们胡说八道,当心不得好死!”

“……”

叶书身后四人,如同陷阵的小卒,马上表了忠心。

就在这时,叶书也不想再拖时间,直接跳下二楼,站在众人面前,手提棠溪古剑:“你们几个不服的,就上来与我较个高低!哪个能胜过我,我就不再过问这件事!”

黑色势力,讲究的还是武力称雄,讲什么道理德望,都是虚的。

刚才反对的那几个小头目,也不迟疑,都手提着刀,站到前面。

都不是怕事的,又想身份再近一步,这时候仗着人多,胆气都很足。

五个人,俱是沙河帮里颇有威望的小头目。

一个人正要跳过来单挑,却见叶书已经不耐烦地走上前来,手提棠溪,对着众人就是一剑刺来!

其他帮众连忙后退,刚做好看几人大战三百回合的心理准备,就见叶书已经顺势一扫,利剑从这名头目抵挡的刀上疾掠,在他颈间一扫而过!

刚刚突破极限的身体素质,让叶书剑势疾利异常,一柄以刺削为主的棠溪剑,硬是被他打出横扫一方的气势来!

被削中的沙河帮小头目双目圆睁,捂着喉咙不住发出“嗬嗬”的声音,血花从他的颈中不住扩散。

其他四人还没来得及恐惧,就见叶书身形游转,又是对着一人疾刺而来!

这些普通帮众,少有习武的,只是仗着心狠手黑,才有今天的地位,面对更加凶残的叶书,根本没什么还手之力!

每个人,叶书也不管他们如何,只是一剑直刺,再以剑势变化收割对方,稳准剑势,不过顷刻,已经连杀了四人!

尤为让一旁众人恐惧的,是被杀的四人,俱是喉间被长剑削过,血流满地,四人却不立时就死,痛苦挣扎,场面惨烈至极。

剩下一人,终是忍受不了这种惨烈场面,直接害怕地跪下不住磕头:“饶命!饶命!我认输!我认输!”

叶书没理会他的求饶,一剑刺进他的后心。

云淡风清地看向众人:“他五人不服我,已经被我杀了,你们还有谁不服的?我给你们个当帮主的机会!”

“!!!”

对面众人已经崩溃了。

你看看!

你看看!

这说是还是人话么?!

说这话前,能把手里沾血的剑收起来么?

眼瞧着五个“身手一流”的小头目,因为不服,直接被叶书残忍杀了,比着历届的帮主都手段凶狠,又有哪个不长眼的,敢说个不字?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众人直接跪了一地:“帮主在上,受小人一拜!”

二楼四个小头目,同样跪了下来,对面前的场景,毫无意外。

他们在山庄之中,亲眼见叶书驱蛇为祸,轻描淡写间诛杀刀疤邱、以及其他几个硬骨头帮众,早就骇破了胆,直接选择了投降。

这才有他们四人,召集帮众,重立新帮主的事情发生。

叶书果然给他们更高的地位,手底下多管了几个人,这让四人更是没什么不满,恩威并施,彻底归心。

而在台下其他帮众,却是被叶书提拔了几人,赵秀才不升不降。

直至天明,在广州城众人还不知晓的情况下。

沙河帮,已经是叶书囊中之物了。

第85章 狮王争霸启战端!

第二天,广州城中,明显感觉到了异常。

往日横行街头的沙河帮众,却是消失不见,直到一两个时辰之后,才又在街头出现,彰显自己的存在。

直到下午,城中商户才知道,沙河帮,已经换了新帮主。

一些商户难免心中担忧,怕这位新帮主上台,要再收一次保护费。

但没等他们心安,整个城中,就因为京城突然爆发的大消息,而陷入了风波。

“老佛爷有令:将在京城举办‘狮王争霸’!三个月后,各省舞狮在京城聚集,千狮争霸,扬我国威!采青者将由左中堂亲颁‘狮王’金牌、老佛爷亲面勉励赏赐!”

官府的一个消息,让整个广州城,都沸腾了。

几家武馆,已经各自发声,出了舞狮,正大肆招摇,想要先在广州城中,经历一场争斗。

一片乱局,却因为慈禧的这一首命令,出现一次畸形的热闹。

叶书同样高兴,在这场命令中,他看到了一个机会。

一个利用慈禧与西方列强矛盾的机会。

大清海军刚被沉了舰,慈禧举办狮王争霸的原因,就是想“彰显国威”,显示大清血性男儿的硬气,震慑洋人。

若是在这时搞点事情,官府那边,估计不会追究。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慈禧常做这种事,后来白莲教“扶清灭洋”、义和拳运动,都有清廷暗中支持。

自己明面上打不过洋人爸爸,就暗中支持这些民间组织,跟洋人冲突。

这也造成了一个奇怪的后果:

官府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百姓怕官府。

这一点,在《黄飞鸿2》里,也有体现。

叶书判断,如果这时候自己搞事情,甚至是杀上一些洋人,甚至是学义和拳大肆杀洋,官府说不定还会暗中支持。

毕竟,这可比什么“狮王争霸”,更能“彰显我大清之神威”,使列强心生忌惮,更加依赖官府,来在各个港口生活。

“这就有意思了,如果能利用这一点,有一个稳定的势力,《黄飞鸿》世界,倒是可以设定成回归世界……”

叶书坐在“海棠院”二楼,看着街上卖艺的严振东,若有所思。

晴雯姑娘目光闪动,坐在叶书旁边,笑道:“这个卖艺的又臭又硬,人又傲气,否则也不会在广州城混不下云。怎么,叶帮主这是起了爱才之心?”

叶书看了她一眼,眼前这个晴雯,神情极不自然,“白莲探子”,应该是其刚获得的身份。

自己突然执掌了沙河帮,让广州城中的势力,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去!请严师父来,我请他喝酒!”

旁边的沙河帮众,立即听令而去,没多久,严振东就面色异样地走了过来,嘴角木讷地动了动,最后只是抱拳一礼,说了声“叶兄弟”。

叶书请他坐下,也不说其他,只是吃菜喝酒,相谈拳脚功夫。

这让严振东放松了下来,一边大吃大嚼,一边与叶书相谈拳术。

这一次,叶书明显感觉到,对方讲的东西,比上次高深了许多,放在其他普通拳馆,也是难得的秘技了。

叶书着重,向他讨教了枪法练法,颇有所得。

“叶兄弟两天不见,功夫大进不说,已经在这广州城里雄踞一方,可喜可贺!果然是能去留洋的进士,文武双全!俺敬你一杯!”

杯酒一饮而尽,严振东神情落寞,看着自己一身风尘破衣,暗自神伤。

叶书体质突破,在他看来,很难得,但也正常,且差自己甚远。

自己一身功夫,鹰爪功、铁布衫、硬气功,走遍天下,也没见几个能胜过自己的,可蹉跎半生,莫说开武馆为严家拳扬名、连温饱都没混上。

“严师父,我也想瞧瞧这个‘狮王争霸’,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来当我沙河帮的武术教头,同时点头舞狮,去京城走上一遭?”

严振东心中一喜,随即却是犹豫了下,还是抱拳低声道:“叶兄弟高义!只是俺有家训,要发扬俺严家拳术,不能当响马、入帮派,还请你见谅!”

“哪里话!严师父一身高绝功夫,宁愿卖艺,都不偷不抢,不仗势欺人,德才兼备,正是我辈武人楷模,我哪里会怪你?

只是我手下那群人,连些个功夫底子都没有,严师父只消教他们些基础功夫就行,我也有许多拳术想要请教。这十两银子,就先做筹金如何?”

原剧中有个BUG,大洋是宣统元年,也就是慈禧死去、溥仪登基后出现的,但沙河帮主投靠洋人后,却用银元收买严振东。

严振东犹豫了会,想起自己这两天肚饥的痛苦,再想想叶书两次酒席,所请的丰盛酒肉,加再上叶书高大上的“留洋”身份,又对自己这样礼遇,终还是站起身来,将银锭装进怀里,抱拳道谢。

一旁的晴雯,寻了个机会,将这一消息报告给青楼老板。

“无妨!这严振东心高气傲,说话直来直去,下手不知轻重,最是瞧不起宵小之辈,入了沙河帮,定让沙河帮众心生怨念,到时即使为了自己地位安宁,叶书也会将他驱逐,不会影响我白莲传教大业!”

……

叶书一向坐起立行,为严振东接风洗尘之后,就直接带他去了仓库,召集帮众。

“严师父,以后就是咱们的武术教头!他功夫高绝,你们想学本事的,务必听他教导、待以师礼!若有敢轻慢的,便是如轻慢我一般!”

刚颁下严令,人群中就有两个懒散惯了的帮众起哄道:“帮主,严师父我知道,是海棠院卖艺的!他有什么本事,能当大伙教头?不如让严师父表演一下……”

“对啊!严师父来个胸口碎大石!我去帮忙拿大锤!”

这些平日里横行街头、目空一切的家伙,是把严振东当耍猴的了。

叶书笑了,把那两名洋洋得意的帮众叫到前面:“你们不服气,那就跟严师父比划比划!严师父,这两人不守我之号令,你与我教训教训,让他们瞧瞧什么叫功夫!”

说到这里,叶书瞧了眼抖机灵失败的两人:“严师父,莫伤了他们性命就好!”

沙河帮众,为恶多端,叶书喜欢这些人。

因为,收拾起来丝毫不用顾忌!

第86章 练兵

面对一群地痞流氓,叶书难道还能指望,用自己的爱心,去感化他们,以求众人爱戴,由此百众一心么?

这要是群女人,叶书还能这么干,男人么……

“呵呵!”

叶书突然有种把“沙河帮”,改成“恶人谷”或者“罪恶坑”的冲动。

而在场上,严振东已经解决了战斗。

他为人还真是直爽,听出叶书“留活口”的意思,又见两人上面攻击自己,引动这段时间卖艺时,几次被沙河帮找茬的愤懑,就直接下了重手,打得两人肋骨都断了几根。

这样的性子,难怪容易得罪人。

对面沙河帮众,已经面露惧色了,一个个只觉得前途无亮。

叶书也不怕他们散伙。

这世道,像他们这种人,想找条生计活路,比登天还难,离了沙河帮,难道还去卖屁股么?

就算他们想卖,屁股能有叶书白么?

叶书挥了挥手,一旁的赵秀才便起身道:“帮主有令,以后每日卯时,由严师傅带着众人去城外海滩演武。迟到者严罚!完成者晨饭加肉!

表现优异者,擢升为沙河帮四十头目之一,增赏例钱;

表现劣差者,贬除身份或者减低例钱!”

这事情,叶书早已经与严振东说过,因此他也不惊异,反而觉得叶书此计大善。

练武之人,可不就要鸡鸣则起,迎日演武么?

但下面沙河帮众,可就炸了窝。

一群流氓,哪曾想过会起这么早?

卯时,就是早上五点到七点,后世学生狗都少有起这么早的!

那群菜贩倒是起得更早,可自己是流氓啊,是地痞啊!

除了一两个有志气的,眼光发亮,觉得这是一次出人投地的机会,其他人俱是一脸愤慨,又不敢说话的样子。

只是,叶书、严振东两人,刚展示了雷霆手段,旁边还躺着两个肋骨断裂的帮众呢,谁敢在这时候再质疑叶书?

叶书没理会他们怎么想,只是起身,眼神一扫,嘈杂的众人立时就安静了下来:“若有人不愿听从号令的,现在退帮,我不计较。但若是都选择留下,明日又敢迟到、不专心演武的,就试试我手里棠溪剑利不利!”

一言出,沙河帮众顿时后心一凉,想起叶书杀人如宰鸡的模样,整个人都是一个激灵,低头称是。

叶书挥散众人,吩咐几个小头目,将这消息,告知在码头上照看场面,无法前来的众人。

……

第二日,天还没亮,叶书就已经洗漱完毕,来到仓库,持枪练武。

一旁的严振东犹豫了一会,这才道:“叶兄弟,俺是个直爽性子,说实话,你的这群手下,恐怕吃不了这份苦……”

“当初孙武子为吴王阖闾进献《兵法十三篇》,吴王为了看他本事,就让孙武子用自己的宫女练兵,并用自己宠爱的两名美姬为领队。”叶书一笑,收枪挺立,“孙武子见众宫女不听号令,便杀了那两名美姬,自此号令之下,无人不遵,遂助吴王成就霸业!”

说到这里,叶书瞧着已经来到的几名沙河帮众,露出慈祥的微笑:“我就不信,这群七尺男儿,比着那些宫女、吴王爱姬,还要胆大包天!”

那几名来得早的沙河帮众,听了这话,大早上的后心一片冷汗,暗自庆幸自己来得早。

陆陆续续有人来到,赵秀才拿着名册,一一“签到”,彼此交流着叶书先前的言语,惊心的同时,还有种想看迟到者笑话的的心情。

叶书也想杀鸡儆猴。

可惜,似乎是自己前两天的手段太过酷毒,这群惯会察言观色的沙河帮众,没一个敢搞事情的,待到谯楼上,更夫敲响代表卯时的锣声时,沙河帮二百七十一名帮众,除了昨日两个受伤的,俱都来齐。

拔出插立在高台上的棠溪剑,叶书心中涌现出一股遗憾,一挥手:“严师父,交给你了!”

接下来,整个广州城,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一群平日里横行街头的沙河帮众,竟然在城里那个卖艺的监督下,赤着上身、三人一排往城外跑去。

开始还有人害怕,甚至有清兵前来盘查。

但赵秀才上前一一解释,众人才放下心来,一边瞧,一边看起了笑话。

更让他们惊奇的,是叶书纵马长驱,持枪急奔的身影。

人还罢了,那马却是神骏至极,昂首阔步,体型修长健壮有力,一身银白色的皮毛,在晨光下反射得如烂银寒霜一般。

偶一嘶鸣,附近的骡马牛驴,就是一阵惊慌,为其让路。

“好神骏的马!”

早起晨练的黄飞鸿,站在街口,看着纵马远去的叶书背影,不由得赞叹出声。

一旁要往菜市街赶的猪肉荣见了,一脸喜色:“师父!那就是我跟你说的叶兄弟!他好大的本事,听民团的兄弟们说,不过短短几天功夫,叶兄弟已经杀了刀疤邱,成了沙河帮新帮主,而且约束帮众,再没惹事生非的事情发生了……”

“叶书?”

黄飞鸿点了点头:“若他真能管束沙河帮,倒也是桩好事。他是留洋归来的学生,没想到竟还有这样的功夫。唉!”

说到这里,黄飞鸿又长叹了一声:“可惜如今朝庭有变,民团兄弟为了生计,每日都只能下了街市再演武,反倒是沙河帮的人,能专心习武,也不知道于国而言,是好是坏……”

……

“当然是好事了!”

摆铺子卖饭的小街上,一群饭铺老板都高兴坏了。

最初见沙河帮的人找过来,还有些害怕,没想到竟然是要在自己这吃饭。

给饭钱的那种!

二百多号人,一连占了十余家铺子,把原本在这边吃饭的苦力们,都挤到了一边。

好在叶书提前打了招呼,还先付了饭金,他们都准备充分。

几家饭铺做饭的铺主,忙得脚不着地,一个个喜笑颜开,偶尔不小心碰到了这群沙河帮众,也有各小头目管着,没找麻烦。

瞧着与严振东独坐了一桌的叶书,原本还忐忑不安的饭铺老板,感激地端上了一份赠送的鲜鱼汤。

“叶先生,多谢你!多谢你……”

PS:感谢七绫若晓的打赏,感谢三哥哇、城市中的孤狼的500打赏。一会还有加更,把盟主的加更,在年前全还清。

第87章 旁友,去金山撒?

他的确是真心道谢,感激涕零。

这个世道,老实人根本活不下去,原先的沙河帮,几乎是在涸泽而渔。

这些做苦力生意的饭铺,本来利就薄,被他三天两头地收保护费、勒索,生生逼得人生意做不下去,市场凋零。

想要长久,自然不能这么做。

对于饭铺,菜市这些地方,搜刮也搜不出多少油水,叶书自然要下调许多。

最后,依旧在收他们保护费,却让这些被欺负惯了的人,感恩戴德。

真是讽刺!

这些饭铺确实实惠,否则那些苦力,也不会选择在这吃饭。

未来,可以自己建饭点,但现在,叶书并不想把精力浪费在这里,接下来的事情,还很多。

自己这次剧情世界的任务,有两个。

《君臣何用》:去京城问个当权者,问问他们有什么用?

《众生皆苦》:改变沙河帮主、严振东、提督的悲剧命运。

严振东在原剧中,被洋人乱枪打死,自己现在收服了他,已经完成了任务。

沙河帮主原剧中,被十三姨一行女人,推进了火炉烧死。

叶书现在直接一剑砍了他的脑袋,免去了他的火刑之痛,大慈大悲,同样圆满完成任务。

就剩提督了。

人手已经洒出去,关注着提督的动向,决定将提督废物利用一下:

在杀提督之前,试探一下朝庭,对于民间反洋势力的态度……

目标,也已经想好了……

……

傍晚的街市上,一片萧索,唯一喧闹的,只有那代表着“希望”的“金山”。

“我跟你们说!在金山那边,你走路都得看着脚下,否则就要被金子绊倒!不然为什么叫金山?大家都是中国人,我也是好心好意,给你们指了一条明路,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半米高的高台上,一个剪了辫子,穿着西装洋帽的黄种人,正拿着一叠传单,极具蛊惑性地宣传着。

“真的那么多金子?你没骗我们吧?”

“骗你们干什么?如果不是看在大家都是老乡的份上,我自己都去了!不比你们在老家熬一辈子强噻?!”

一边说,一边向着台下挤成一圈的众人发传单。

旁边,还有个洋人坐在椅子上,双手拄着绅士棍,小墨镜戴着,很是牛B的样子。

“一群傻B!”

不远处,看着这一幕,叶书都想捂住眼睛。

眼前这群人,简直太给同胞丢脸,太拉低人均智商值了。

不过只要想想,后世“我,蒋中正重孙子,打钱”都能骗个几百上千万,这些人的行为,也就可以理解。

这个二鬼子,为了钱出卖同胞,同样可以理解。

叶书这个人很通情理,就很理解这些人,当下就走了过去,身边五六名手下毫不客气地推开人群,让出一条道来。

一派灰道大哥风采,就差戴个墨镜了。

一步踏上高台,叶书也不客气,先同国际友人友善地打了个招呼。

“啪!”

一脚踹在洋人好奇地脸上,墨镜顿时碎了一脸,扎得洋人惨叫出声。

椅子,是自己的了!

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手下识趣按住那个二鬼子,将他按跪在叶书跟前。

周围人群吓了一跳,但又不肯走,只在低下兴奋地看着热闹。

敢打洋人大爷,这在大清国,也都是独一份了吧?

“嘿!叶爷!我这是帮积善先生做事!积善先生!这个是洋人!是积善手下的洋人!”二鬼子连忙抬出后台。

他还以为,叶书这是在怪他没有“拜码头”。

心里,甚至鄙视咒骂叶书。

地痞恶霸,就是没见识,连洋人都敢打劫,你是活腻味了么?

就为了那两个保护费?

自己这是在帮洋人大爷做生意,谁敢收保护费?

叶书顺手一巴掌扇在他的脸上:“什么‘积善’,jackson就jackson,发音都能发错,真给中国人丢脸!给我打!”

“叶爷!洋人名都按音译的!‘积善’就是jackson!真的,我没骗你!”二鬼子嘴角都渗出血来,口齿不清地道。

叶书勃然大怒:“还说没骗我?竟然叫我爷,我连女朋友都没有,哪能生出你这个小畜生!打!看着干什么?”

手下几个流氓见叶书怒了,心里一颤,手脚并用,就是一顿胖揍。

顷刻间,二鬼子就直接被打得身上一片青肿,惨叫的声音,能传出三条街去。

旁边的北美友人,更是已经看呆,忘记了脸上的疼痛。

就像是一个国王,被一个乞丐打了一样,首先涌现的不是愤怒,而是疑惑。

眼前这个黄皮猴子,是从哪来的这么大胆子?

感受到对方目光,叶书也觉得自己太失礼了。

圣人有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

有国际友人从远方过来,自己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呢?

当下,叶书就用脚,在这国际友人的脸上,踩了一个愉悦的鞋印。

一边听着两人惨叫,一看拿起旁边的宣传单,叶书惬意悠然,连看见下面这群傻狍子,都顺眼了不少。

眼看把两人打得眉开眼笑,叶书便挥了挥手,决定离开:

“走!把这两个人带回去,我请他们喝茶!”

台下,看了许久,也犹豫了许久的黄飞鸿,再也无法忍耐了,抱拳一礼:“叶先生!你听说你最近将沙河帮管束得很好,可你又为什么……”

黄飞鸿隐隐觉得“去金山捡金”这里面情况不对,但碍于眼界,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因此对于叶书这个“留过洋的”,颇有些敬畏,觉得叶书似乎知道什么。

话没说完,就被叶书塞了一怀传单:“事情明天我会说!走了!”

……

这一晚,黄飞鸿辗转反侧,一直想着叶书的事。

他却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叶书竟是不急不缓地,继续与帮众一块演武,极其地淡定。

直到吃完饭,众人都有力气了,这才带着那个二鬼子翻译、北美友人,来到了城中最热闹的菜市口、饭肆街交汇守地处。

两具拴马桩,正好绑住两个人。

两人这时,身上伤已经又多了许多,神情惨淡。

也对,昨晚几十条大汉轮流着收拾他们,没犯痔疮,就已经很不错了!

PS:感谢火花的200,鸟鸟糖的2000,心静方可志远、杨杨是个笨蛋、方人胥的三个万赏,谢谢大家,我很感激。

圆蛋快乐。

昨晚困得厉害,想着眯一会,结果睡过去了,结果在梦里码了一夜的字……

真的,码了一夜,我记得码了四章,梦里甚至极其得意,觉得自己很牛B……

天知道被闹铃叫醒,反应过来自己码的四章,全都成空后的绝望……

这,就是少冲的2019第一天……

第88章 众生皆苦,我佛慈悲!

闹市之前,两人的身影,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两个人,可都是本城的名人了,一直生活得毫无希望的平民百姓,突然听到有“出国”的机会,哪里还不欣喜若狂?

这年头,整个大清朝搞洋务运动,能送出去留学的,二十多年下来,每年,也不过十余人罢了!

有时是十五六人,有时才只有七八人,属于精英中的精英。

而现在,“出国”这么高大上的机会,就摆在自己面前!

而且,还是去那个“河里洗脸金沙磨脸,走在街上金块碰脚”的金山!

谁能不心动?

如果不是过去的路程费实在太高,只怕整个广州城,一半的人都要过去!

但现在,这两个“洋大人”,怎么被沙河帮那群人抓起来了?

叶书让人提前搭了个高台,这时见众人都来到跟前,神色各异,便也不再浪费时间,手里鞭子醮了水,一鞭子抽在神情有些萎靡的二鬼子身上。

鞭子打在身上,一下子就精神了。

“我说!我说!金山有金子都是骗人的!哪有那样的好事啊?!有那样的好事,我自己去捡金子不行?还千里迢迢给你们送钱?

那些去当猪仔的人,死的得有一小半了,每几天就死个人,只能不停地来骗人过去……

就是骗你们过去,然后把人卖给洋人当‘猪仔’,去煤矿、去石厂,没日没夜地干活……

这个洋鬼子,是他逼我骗你们的!

真的是他逼我的,叶爷你信我,求求你放过我一家吧……”

一席话,虽然声音尖厉,但都是广州话,台下众人听得清楚。

人群先是一静,随即直接沸腾了起来,尖利声,叫骂声不绝于耳。

让叶书意外的,竟还有人为这二鬼子说话的。

“不可能!这都是屈打成招!不可能的!都是骗人的!洋人那么有钱,只要过去,想赚钱还不容易?”

“就是!肯定是这沙河帮的人想独吞好处,所以才骗我们,想让我们都害怕不去,他们自己去!”

“快把他放了!我要去美洲!我现在就交钱!”

“……”

人数不少,情绪比旁边家里有“猪仔”的人还激动,一个个拼命上前,甚至要冲破手下阻拦,要爬上台,给这两人解绑。

“呵,那些被从传销里解救出来,反而痛骂家人警察,说他们阻挡了自己发财路子的傻B,也不过如此了吧?”

叶书笑了笑,心里没有什么波动。

生活在污泥沼中的人,受骗不是因为笨,而因为愿意相信。

愿意相信这个世界,有一个地方,能让自己摆脱目前了无生趣的生活,摆脱这毫无希望的人生。

心中的杀意,越发盛了。

这些天,看到这晚清的一切,都让叶书心里积蓄着一股厌恶。

厌恶积郁得多了,哪怕看到任何一点厌烦的小事,都恨不得焚尽眼前一切。

从事实上说,这个文明的延续,就是基于眼前这些麻木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苟且偷生”的活着,所以才能在两百多年的屈辱下,延续了这个民族的存活。

可心中,又极度厌恶眼前一切。

叶书知道历史,知道这个民族的命运,很快就要天翻地覆地改变,因此一直在压抑自己的杀意。

以至于,每天焚香养神时,心里都想着这些事,数天的功夫,自己的神元,竟然分毫未进!

今天,他不想忍了!

“给他松绑!”

一脚踩在瘫倒在地的二鬼子,叶书接过手下递来的刀:“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二鬼子缓缓抬头看了看,恐惧得全身发抖,良久,才跪下哭求道:“我也是没办法!求求叶爷你饶我一条狗命吧!我家里还有五岁的年幼儿子,我要是死了,他们可怎么活啊……”

叶书笑了,抬头看向四周:“听到了没有?他还有家人儿子呢!别说我不给你们报仇的机会!”

“你!”

二鬼子万没想到,叶书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台下的黄飞鸿,同样不可置信,飞身纵到台上,拱手行了一圈礼:“在下黄飞鸿,同样不耻这人祸害同胞,可他稚子无辜!叶先生,人死万事休,何必多作无辜杀孽?”

叶书笑了,看着这个自己儿时的偶像:

“天地为炉兮万物为铜,阴阳为炭兮造化为工!

稚子无辜,又何止是这二鬼子家的稚子无辜?

那些被骗去的‘猪仔’,哪一个,不是家里的顶梁柱,哪一个,不是有父母妻儿?

他们死了,死在异国他乡,尸骸都回不来,成为异乡之鬼。

借了一大笔钱,倾尽家蓄交路费,人却死了!

他们的父母怎么活?他们的妻儿怎么过?

据我所知,被卖去各国当猪仔的华人,不尽其数,这其中,又有多少无辜幼儿,因为这个人的‘一家无辜’,而家园破碎?

所谓众生皆苦,苦的又何止这人的一个‘无辜稚子’?

既然这个二鬼子,说他死后,家人就要吃苦,就要活不下去。

那么我佛慈悲,我便杀他全家,让他一家黄泉相见,再没这些人世烦恼了!”

叶书哈哈狂笑,手中钢刀轰然而斩。

一刀断首!

这已经不知道是自己手下的第几条人命了,自己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

但这却是叶书至今为止,最痛快的一次杀人!

所有的愤怒、悲郁意志,尽数如实质般涌入这一刀里,全身的劲力气血,毫不犹豫地送入刀中,就像是连同自己这段时间的记忆,都融入到这一刀里!

众生皆苦?

我佛慈悲!

整日里影响这些任务,来让我感受佛家精义,妄图影响我的思想?

哈哈,那好啊!

我斩去眼前人的烦恼,算不算佛家慈悲?

若不算?

叶书想到这里,将手里染血的钢刀往地上一丢。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现在,弃刀绝恶,便是佛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胸中块垒尽去,叶书忍不住放声大笑,一身气血沸腾,神意自在,整个人都感受到一种轻松飘渺、无拘无束。

台下众人的咒骂声、痛哭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下,静悄悄地看着叶书放声长笑的身影。

眼神里,有疑惑,有绝望,有愤怒,有羡慕,有迷茫。

人,怎么可以活得这么凶狠,一不高兴就杀人!

人,怎么可以活得这么潇洒,一切事都随心所欲!

人,又怎么可以活得这么没规矩,不被善恶是非拘束,不受律法、他人左右!

人,这世上,怎么会有叶书这样的人?

这样一个,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成的人……

PS:这两天,状态不是很好,调整了一下,感觉这一章,总算把我心里想要表达的情绪,写出来了。

感谢江湖快客的打赏。

第89章 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

“金池长老打赏你一双珍珠银丝履!”

“珍珠银丝履:人阶下品,因久受香火熏染,有些许驱邪效果!”

金池长老:“是极是极!施主大善!正是我佛慈悲,普渡众生!”

金池的打赏应势而来,叶书对互并不十分在意,毕竟这个和尚,很有可能是个强盗头子。

但接下来的提示声,就吓叶书一跳了!

“鲁智深关注了你的直播间!”

“鲁智深打赏了你‘烂熟地狗腿’一条!”

鲁智深:“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青锋剑上血光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兄弟好干脆的手段,一点不拖拖拉拉,像个娘儿们,正是我辈男儿豪气!

正巧我刚炖了条黑地狗,倒也足味,送兄弟一条尝尝鲜!”

“!!!”

鲁智深的打赏声应势而来,听得叶书心中猛地一颤。

一个强盗和尚,一个土匪和尚,竟都这么赞同自己的行事?

自己在对方眼中,价值观,已经与对方相似了么?

心中隐隐泛起一股不妥之感,但叶书细思良久,却是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之处。

痛恨这个二鬼子,想杀对方,是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厌恶“稚子无辜”这句话,认为“既然享受到成果,其家人就不是无罪之人”,也是自己所想,这点更是毫无疑惑。

叶书可以肯定,自己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自己内心真实所想、真实所愿,绝没受任何任务的牵引、旁人的意图影响。

甚至于,若是对方那名所谓的“无辜稚子”,敢跑自己面前报仇,叶书都能毫不手软地手起剑落。

但,为什么金池长老,会如此认同?

自己在对方眼中,也是一名强盗么?

又或者,自己只是一时偏激,恰好正中金池、鲁智深下怀?

但叶书本性纯善,即使心中动了杀念,按他“得摇人处且摇人”的性子,也好歹该犹豫一下,然后再心安理得地杀吧?

这一切的变化,似乎是从进入《黄飞鸿》世界后不久,就出现了的。

或者说,是从自己的精元突破,进入LV2后,才出现的?

叶书将这丝不妥压在心底,查看起另一个消息来。

“《侠道追溯》提示:由于心神突破,你的精元提升5点!目前为LV2:9/200。

由于心神突破,你的神元提升10点!目前为LV1:72/100!”

叶书长舒了口气。

刚才将心中郁气发泄后,确实感觉身体轻松许多,就像是一个沉重的包袱,从心中摘下。

没想到,心境的突破,竟还能提升精元、神元?

叶书想了会,决定试一试。

死了一个二鬼子,还有个真的洋鬼子。

自己想杀对方,这是肯定的,换成是谁,看到这个奴隶贩子,竟然敢来东方做生意,多半都会想杀!

“不过,计划既然定下来了,暂时还不能杀他……”

左右是洋人,叶书更是轻松,捡起地上的刀,就要去给对方送温暖。

杀孽?

没事,自己一会再把屠刀扔下,佛祖会原谅自己的!

……

见叶书又要杀人,黄飞鸿心头一跳:“叶先生!我知道你激于义愤,这才杀人!可这些事,是官府的职责,我们做百姓的,无权审判。

你杀了这个汉奸,黄某在官府还有两分薄面,可以为你求情、作证,应该不会有事。

但这个洋人,你要是杀了,那可就是外交事件了!

依我看,还是把他送到衙门为好!

你大好前程,别为了这么一个洋人给毁了!”

心里暗自腹诽:眼前这个叶书,杀性未免太重,为人又太过目无王法了!

听到这些话,叶书暗自庆幸。

亏着自己没拜他为师,否则现在黄飞鸿就不是好言相劝,而是直接一句“叶书,师父话你也不听了”地吼自己。

这黄飞鸿,可亏他长了个小嘴,整天就喜欢在那叭叭的!

叶书笑道:“衙门?衙门要是有用,这广州城,又怎么会乱成一窝?!黄飞鸿,你瞧瞧这台下的众人!”

顺着叶书手指,黄飞鸿往台下一看,心中那股气势,顿时消散一空。

纵有两个二货,在那拼命骗自己,但旁人瞧见这两个洋鬼子的样子,早就明白了过来。

自家的当家人,多半是回不来了!

他们倾尽家产,左挪右借,把家里的壮年男子送去北美,就是为了那一份渺茫的希望,希望在那些西方列强的土地人,能拼命换回些救命钱来!

他们也不是傻子,多半也知道,“遍地都是黄金”的事情,不大可能出现。

但没关系,那可是列强的国家啊!

洋人都有钱,在那边就算吃苦,就算受人白眼受人打骂,总归是比在咱“大清盛世”强吧?

可梦想破灭,他们才心悸地发现:虽然偶尔会有人寄回来些钱,但去的人……

根本就没有回来哪怕一个!

那些久未收到钱的家人,心中最后一丝希望破灭,望向台上洋人的眼神里,仇恨得令人恐惧,绝望得让人心悸!

他们没家人?

他们家的小孩,就都是“有辜”的?

他们,就活该为了那可笑的“慈悲宽恕”,眼睁睁瞧着仇人活在世上!

在这样眼神下,黄飞鸿觉得自己就像是哑巴了一样,再说不出一句话来。

甚至,就连他的心里,都难得地升起了一阵杀意,对以往所受到的儒家影响,头一回觉得迷茫。

……

就在洋人拼命大叫,下面怒骂震天时,一个手下,挤到叶书旁边,小声地报告了消息。

“提督那边没出来人?你确定传信的人,已经进了提督府?”

“千真万确!帮主,一切如你所料,提督连外面站岗的兵卒都收回府里了!那个……帮主,咱们是不是……”

叶书笑了。

旁边的几个精锐手下,耳朵竖得老高,听见叶书笑,也跟着笑了起来,一个个心情激荡,神情振奋至极。

又又又又被打一顿的清廷,果然一直想阴那些洋人一把!

自己打不过,就暗中支持民间的反洋组织,这样的心理,正被谋划良久的叶书利用。

“一切依计行事!”

PS:感谢尘世芜画、江湖快客的打赏,感谢司鸿宇的1500打赏。

第90章 袭船

木栏门外,一群穿着麻鞋,挑着菜担的黎黑菜贩,正在木寨下,有气无力地叫嚷着。

见此情景,寨台上的一个北美哨兵忍不住嘲笑道:

“这群东方的‘辫子姑娘’,连高声喊一句的胆气,都没有吗?”

“哈哈!这就是‘中国’啊!不然我们这座小小的木栏,怎么能护住我们的安全?”

这个时候,清、洋关系已经恶化许久,大清朝已经被洋人爸爸虐了50余年。

抗战打了二十余年,这个国家就在熊熊战火之中,完成了重生涅槃。

被洋人打了大半个世纪,清人的精气神,却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般地如旧,这也算是件神奇的事情了。

因此,矮小的木栏,就足以让洋人们感到安全。

为了安全,在每一艘洋船停靠的地方,外围都设了一层木栏墙,平日里菜贩送菜时,才会打开。

北美哨兵并没有感觉意外,哪怕下面的人群中,站着一个虎背熊腰的壮年汉子。

一个士兵对他起了兴趣,走过来看了会,意外地发现这汉子的肉,比自己的还结实,不由地骂了一句。

“这群中国人,胆子那么小,却长那么多肉!”

严振东心里有些慌:“叶兄弟,他说什么?”

旁边同样挑着菜担的叶书,用破旧的短衫边装擦汗,边观望四周情境,闻言笑道:“这群鬼佬,笑话你长这结实肉,没半点鸟用呢!”

“……”严振东深吸了一口气,眼中杀意暗生,“过一会,俺就让他瞧瞧,俺严家功夫哩厉害!”

两人在这谈笑自若,旁边的几年年青菜贩汉子,却是双腿打颤,惊慌不已。

他们都是沙河帮的精锐帮众假扮,是叶书挑了又挑的人手。

重利诱惑之下,他们自愿前来,临到阵前,面对精悍高大的北美人,却又一个个害怕得厉害。

好在洋人习惯了东方人的胆小,这几人的表现,只是让他们觉得好笑,嘻嘻哈哈,并不在意。

叶书细细观察,结合菜农交行的信息,慢慢将防卫力量摸得门清。

这些北美人,也真是大胆!

外人进入船上,他们不仅不细细盘查,连在旁边看管的士兵,都懒洋洋地坐那抽烟。

本该在船四周分散警戒的十名士兵,更是凑成一团,边喝酒边聊天。

他们,甚至懒得工作,竟让叶书几人,直接把菜挑船舱里,任由自己虚实被人打探清楚。

一个来回,叶书已经探明了内外消息。

整个商船之上,只不过才二十一名士兵、水手,唯一的威胁,大概就是其中一名被称之为“阿虎”的洋人打手。

时机已到!

终于,叶书窥准了时机,抓住肩上扁担端口,与蓄势待发的严振东,对了个眼色。

上!

严振东整个人顿时如饥虎下山一般,气势凌厉之极,大步疾进,雄壮的身躯卷动空气,竟带来“呼呼”的闷响声!

两人此时,已经距离士兵群很近,严振东从疾进到出手,几乎便在眨眼之间,再看他时,他的两个手掌,就已经张成鹰爪,抓住两个洋人的脖颈,生生将气管撕裂开来!

这是他严家绝学:鹰爪功!

在原剧中,他以此招,生生抓杀了岳家刀掌门,凶残至极!

抓杀了两人,严振东再出手袭向其他人时,那些人的“惊骇”情绪刚刚提起,根本没法应对这如雷霆般的迅猛攻击。

“想不到我饿了月余,没有力气一心练武,功夫竟然还能维持住原来境界……就是不知道这位叶兄弟,师承何家……”

想到这里,严振东用眼角余光看向叶书。

对于叶书的功夫,他一直很好奇。

映入眼帘的,只有一道森寒如雪的剑光流转!

叶书起身、拔剑,同样只在一瞬,虽是不及严振东空手迅捷、落他一分,但三尺余长的剑锋,却弥补了这一差距。

利剑在手,叶书便像换了一个人般,整个人都赋予了新的生命。

冰冷死物的长剑,在他手中,只如手臂一般灵巧自如,手腕一抖,剑尖便已自下而上,在身前两名洋人的颈尖,划出两道绝美的血花。

青锋染血,更添森森杀意,叶书脚下转动,只两三步间,长剑就已经又卷在两名士兵脖颈,血光四射!

“好快!好稳!

真是一口杀人剑!”

严振东心头一凛,斗志更被激起,身形再撞,袭向眼前其他洋人。

这时节的功夫,绝不像电影中表现得那么无用。

长枪固然已经是战场主角,但其更倾向于团体对抗,在这种近身无防备的情况下,却是还不如一把短刀好用。

叶书两人又都是高手,两人出手,袭杀几名毫无反应的士兵,绰绰有余了!

既便到了后面,眼前的洋人已经反应了过来,但又有什么用呢?

这时候的火枪,装子弹、发射,速度之慢,简直就是一场噩梦,更不可说兴趣着长长的枪杆,打近在咫尺的两名高手了。

砍瓜节菜!

而在不远处,那名单坐着抽烟的士兵,却是人刚反应过来,就被一个果决胆大的沙河帮众,一把扑压在地上,从扁担口拿出来的短刀,直接捅了过去。

很果决!

叶书将他记在心里,望向其他几个战战兢兢,犹还束手束脚的手下,摇了摇头。

时事紧急,叶书只是让他们捡起火枪,把其当长棍使用。

而他与严振东,却是往船舱中走去,步步血染鞋覆。

这么一群护卫商船,毫无防备、许久没有经历战事的洋人士兵,给叶书带来的麻烦,还不如《狂蟒之灾》里血兰镇那群人。

这还算正常的了。

毕竟,这还仅仅是18世纪末,士兵的个人素质,很难太高要求。

船舱不大,叶书两人众手,直接席扫一圈。

除了“积善”、七八名洋人船员,融洽上船上,就剩下那个叫“阿虎”的洋人,堪称难关了。

严振东见猎心喜,胸口气息鼓动,就要冲上去,与这高大的洋人过上一招,让叶书看看他的本事。

一道森寒剑光,在“阿虎”冲来的身上,如蛇般地划过。

剑影飘飞,一剑斩落!

叶书拔出长剑,脚下又多一摊血泊,“阿虎”臂筋俱断!

“先控制局面!有敢反抗的,直接砍了!”

第91章 慈悲心起

叶书、严振东两人,在这狭窄的区域,强悍的爆发力,几乎无解。

哪怕是五十年后,各国战场上,近战搏击依旧是无法避免,除了那些全装手枪的土豪国家,刺刀、砍刀,依旧是极为犀利的搏杀利器。

两人前方攻坚,消除对方手里火枪的威胁。

而在后方,几名手下,各持藏在扁担里、推车下的利刃,甚至是拿着火枪当棍棒,后方补刀,配合逐渐默契。

如果这一幕,被清朝那群人看到,或许有两个结果。

一个,是如白莲教那样,唏嘘中华神功无敌、以神佛渔利。

一个,是如清庭那样,无法置信,浑不相信汉人这样的“劣等国民”,怎么能战胜洋人大爷。

叶书对此,只能说:敌人,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

工业革命刚刚显出威力,却还没有完全碾压。

阵地战打不过,想别的办法啊!

只要不像“红灯照”那样,组织妓女阵前露下体,“触衰”敌方炮火,以此作法来使对方大炮打不中……

天时,地利、人和,只要肯想,总是有办法的……

眼前一群久殆不战之兵,又是攻敌不备,早有预谋,要是再劳而无功,叶书可以直接闷死在大幂幂怀里了。

肃清全部敌人,叶书视为理所当然。

但旁边的严振东、沙河帮众,却是从激战中反应过来,怔怔地站在那里,自己都不相信这个战果!

那压了朝庭几十年的洋人,就被自己都袭杀、俘虏了?

一群人,有兴奋大叫的,有不敢置信的,更有后怕恐惧的,说不出来的神情百变。

旧日的他们,除了欺负欺负老百姓、跟其他帮会打打群架,哪里做过这样“惊世”的大事?

这事一传开,整个绿林,沙河帮都是头一号帮派了!

叶书却没给他们反应的时间:“张行远!”

“到!”

人群中,最先鼓足勇气,袭杀那名哨兵的汉子,条件反射地站直了身子。

周围众人见了,有反应快的,心中不由得羡慕地看着他,心中懊悔之极。

叶书没理会旁人目光:“你带着这几人,去打开寨门,将帮里人马引进来,依序按计划进行!”

张行远心头一阵火热,大声道了声“是”,便昂着挺胸地,指挥着平日里只敢仰视的各小头目,胆气之大,果然异于常人。

一旁的人,虽然不忿,但又没什么话说,只能按吩咐做事。

为了此行,叶书不仅重金请了严振东出手,更是在帮里声明:谁在这一战里表现最好,就升谁为帮里的‘总头目’。

总头目,小头目,这两个称号,立马就让人想起《西游记》。

哪个地位更高,大伙都知道。

经历一晚上的计划,以及准备,众人早就将计划背得烂熟于心,这时寨门打开,二百多号帮众,便如蚂蚁蚀堤一般,遍布整艘商船。

各个地点,各有人手。

船帆?上面的绳索?

全部拆了带走!

船舱里的小物件,小到餐具、桌椅,上到地图、金银,都被一一抬走,送到叶书准备的仓库中,由赵秀才记录在案。

至于火枪、弹药,叶书却是亲自监督,免得他们搞出事情。

而这艘船上,重中之重,有两个。

一个是摆布在木栏后面的几门炮,以及船上自带的几门大炮。

没的说,拆!

连一颗铁钉,这些人都没有浪费,甚至有闲得没事的,直接拆起船上的木板来!

另一个重中之重,就是船舱里的蒸气机了。

每一门大炮被卸下去,都能引来一阵欢呼,被众人抬上了牛马螺驴拉的车子,送回去。

一些百姓看得眼热,甚至是一些帮派、武馆瞧得眼红。

眼红归眼红,却是没一个人敢来黑吃黑,心里对叶书的忌惮,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而叶书亲自拆卸的蒸汽机,就被众人视为无用了。

都知道洋人厉害,却不知道他们厉害在哪,对于蒸汽机,更是闻所未闻,几个工匠,甚至都不知道怎么拆。

蒸汽车的原理,叶书自然是知道的,心里有谱,拆卸起来并不麻烦。

二百多号人,蚕吞鲸食,任是麻烦重重,也挡不了他们的兴奋心情。

没等多久,船上众多的船侧木板,都被众人拆除一空。

“救命!救命……”

一声低沉地声音,从一处隐蔽的货箱中出现。

几个帮众吓了一跳,扒开木板一看,才发现是个四肢带着被砸断的手銙、脚镣,全身衣服破烂,身上没一块好皮肉的中年男人。

“逃回来的华工?你们几个,马上带他去‘宝芝林’看伤!”

叶书看了一眼,想起电影中,那个逃回来的华工。

换成后世,自己国家的国民,被洋人骗去当“猪仔”,逃回来被众人知道,绝对会是影响两国关系的大事情。

但在这清末,却只是一件没人在意的小事。

官府甚至可能知道,但却没敢管……

……

一艘商船,在叶书一众人紧急的拆卸下,未到傍晚,就已经将有价值的东西拆卸一空,全部运走。

见叶书等人走了,周围围观的百姓,却是爆发了极大的热情,有好奇进去看洋船什么样的,也有直接拆木板、木栏的。

吃肉留汤,叶书这也算是留民众基础了。

回到仓库,赵秀才一脸激动,向叶书悄悄报了个数字。

“洋船上,只是银锭,就足有十一大箱之多,眼瞧着有七八千两……

还有古董瓷器、字画、丝绸、茶叶……”

不要看小说中动不动就“几十万两”的,实际上银子的价值一直很贵重,百姓平日里多用铜钱,跟银子很少打交道。

七八千多两银子,只是积善行船一两次行船的利润!

想想几十年后的民国时期,一块大洋有多值钱,就明白七八千两银子,价值有多高了。

叶书静静听着,旁边被捆成一团积善,看到自己的钱,这时情绪却是激动起来,拼命挣扎。

“帮主!你看怎么处置这洋鬼子……”

叶书扫了一眼,看见积善害怕的神情,不由得又起了慈悲心肠:

“随便砍了他脑袋,彰其罪行,城外示众三日吧!”

推一波《诸天农贸世界》,以及打赏名单

首先先感谢“笨蛋老头”,也就是折别的盟主打赏,太鸡儿客气了,对于小扑街少冲来说,简直就是在做梦。

再感谢本书第一位盟主老王,也就是“408308.qdcn”的两万打赏,重新成为本书粉丝榜首。都是土豪。

还有期望完全期望的一大排打赏,my lord的千赏。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很感激。

毕竟,对于少冲这样的扑街来说,能得到舵主堂主,已经是极难得的支持了,更何况是盟主呢?

不过,大家也别高兴得太早,这个盟主,是少冲凭本事PY来的,和小说写得好不好完全没关系,折别大佬只是因为我章推了他的小说,才打赏的……

也就是说,这个盟主没加更,吼吼吼吼吼,爽啊!

这样的盟主,请给我多来几个!

不过,老王的堂主,这样正经的打常,肯定是要加更的,少冲目前还欠老王两章。

说好的上月月底加更完,少冲也是那么打算的,上个月工作太累,每天回来,几乎都要睡一觉,才有精神力气码字,每次起床后,都有种不真实的清醒感。

这两天,少冲有点卡文,剧情早就已经想好,但写出来,就是时不时缺乏感觉,写不出心中想要表达的那种情绪,这种情况下的加更,纯粹就是凑字数,没意义。

好在,状态已经好很多了。

因此,欠老王的两更,少冲会在这周里,加更完毕。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少冲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写好这本书的剧情,在过年上架,成绩肯定受到极大影响,也希望大家到时能支持少冲,省得我回家,说自己是个扑街网络作者,被相亲妹子当成个废物看……

谢谢大家!

最后,再次推一波折别大佬的《诸天农贸世界》,大家有想法的可以去看一下。

少冲长期承包、接受章推任务,章推一次一个盟主,可爱的作者同行们,有来照顾少冲生意的没?

就指着这个业务娶媳妇儿呢……

第92章 变声器

杀洋人?

赵秀才、张行远互视了一眼,畏缩之中,又有一股隐藏的兴奋。

何止是他们俩,附近的沙河帮众,听见叶书毫不在意的话语,一个个同样拳头紧握,精神振奋到集中的程度。

杀洋人啊!

大清朝跟洋人打了几十年交道,赵秀才已经四十余岁了,在他没出生前,自己这个国家,就已经被英欧人给打了一顿狠的。

从那以后,只听说有洋大人打自己,哪听说自己打过洋大人的?

黑旗军的刘永福,听说在中法大战中,似乎是得了些胜果,但赵秀才对此也是半信半疑。

毕竟,身边看到的、听到的,可都是洋人占据了绝对上风,赔款一波接一波!

但现在,自己有杀洋人的机会了!

张行远眼里闪过一层血色,双目赤红,低声问道:“那帮主,咱们抓回来的那七八名炮手、船员,怎么办?也杀了?”

叶书摇了摇头:“他们全部锁上镣铐,防止其逃跑,我自有大用!”

“是!”

张行远虽然可惜,但却没有半分质疑。

先前叶书的高压手段,让他们恐惧害怕,现在叶书带他们打胜了洋人,却让他们彻底敬服叶书,再没有半点不甘之意。

一旁的积善,在清国傲慢张扬了十余年,会听、会说些中国话,这时候明白了自己的命运,只吓得双腿打颤,裤子都要尿湿了。

砍头?

这么野蛮的刑罚,要用在自己身上了?!

“饶命!饶命!”

叶书一挥手,一旁等待多时的张行远,已经是一刀重劈,一刀两断!

“好!”

周围沙河帮众,只看得热血沸腾,望向不远处的叶书,满是敬畏。

“你改变了提督的悲剧命运,完成《众生皆苦》任务!”

消息提示声,传入叶书耳中。

“任务名称:众生皆苦。

任务内容:天地为炉兮万物为铜,阴阳为炭兮造化为工。

两个月内,改变严振东、沙河帮帮主,提督的悲剧命运。

完成后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任务失败无惩罚。”

提督的悲剧命运,在于无下限地跪舔洋人,最后甚至被积善当成人质,差点因此而死。

叶书直接杀了积善,已经改变了他的命运。

这倒是省了叶书不少麻烦。

接下来,就是论功行赏了!

100两银子,是给严振东的,这是叶书先前请他出手,提出的条件。

严振东这个人,一心宣扬“严家拳”威名,想开拳馆。

为了钱,他已经违背了祖宗定的规矩,这让叶书对他暗起防备之心。

黄飞鸿小嘴虽然喜欢叭叭,但当朋友绝对可靠,不用担心后背挨刀。

但严振东就不行了,原剧中,他为了站稳脚跟,抓住沙河帮这个靠山,硬是要牺牲梁宽,甚至十三姨等一群女人,被沙河帮主拐卖,他也视而不见,为其充当打手。

可以说,严振东是头饿虎。

要喂,但也不能喂饿,喂饱就要反噬了!

眼神闪烁,叶书决定尽快从严振东这里,获取最多的好处。

其他张行远,随行出征的帮众,也各有打赏。

表现差的,也有贬罚,人人敬服。

……

当下之急,还是查看任务收获。

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声望,原本还有100余点,再获得300,可以存起来留备后用。

“打开宝箱!”

叶书回房,望向戒指中的宝箱。

绿光窜动,漫天光华中,凝成一条短短的……项链?

说是项链,也不准确,其紧贴自己脖颈,一枚青玉小环,正好可以贴在自己喉咙上面。

“太阳能随身变声器。

特殊物品,无品阶。

某不知名程序猿制作的变声软件,因为某一不知名的原因,升级成随身便携式的变声器,方便之极。

内含‘老腊肉、小吱吱、花少北、侧漏大仙’四款声音模式,可任意切换。

注:每天只能选择一款声音!”

叶书:“……你特么玩我呢?!”

盯着手上的小项链,叶书突然有些害怕。

这个直播系统,太变态了。

现在还只是扮女声,未来会不会直接送自己猫耳、手铐、红绳、蓝白**小尾巴?

叶书试了一下:“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腊肉师姐……”

原本沉稳清定的男声,在使用这变声器后,直接变成一个声音有些方言口味的声音,听起来,颇有种御姐的味道。

全身打了个寒颤,叶书赶紧关掉了变声器。

这东西是有用,可以在伪装身份时,完全扮成女人,消除声音上的破绽。

可后果也严重。

用多了,叶书怕自己忍不住,到时一边闭着眼睛鬼叫,一边听着自己声音在那练麒麟臂,就太辣眼睛了。

慎用,慎用!

用多了,腰受不了!

……

叶书在屋子里左思右想,外面整个广州城,却是已经沸腾了。

城外一里,沙河帮如叶书指示,立了根三丈余高的龙鳞竹竿,将积善那死不瞑目的头颅,挂在了上面。

甚至,就连那个二鬼子,已经死掉的十余人洋人士兵脑袋,同样高悬竿上。

更有口齿伶俐的帮众,在下面大声宣扬着积善贩卖人奴的事情,只听得周围百姓,恨火充塞胸臆。

他们麻木,他们善忍。

但这麻木的灵魂深处,终究是隐藏着五千年养成的血气的!

精神上屈服过、妥协过,曾经高昂的汉家头颅,比跪倒的膝盖还要垂得低。

但当这些洋人,连那最后生的希望,都要给自己夺走时,那爆发的恐怖绝望情绪,足以让任何当权者为之色变!

他们是人,不是任宰任杀的猪狗!

高悬三丈的积善,以及被叶书斩了头的二鬼子,只不过才挂了半天,就已经被愤怒的百姓砸得不忍直视,模糊一片。

这个北美人,永远不会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死掉,会死在他从未瞧得起过的东方人手中,便是死后,尤还要承载他们的怒火。

人群中,有洋人手下的二鬼子,一个个只看得面色如土,双腿筛糠般地颤抖。

这个叶书,到底是何许人也?

杀性这般重,心性如此决绝,出手这般狠辣,当真是旷世难见,骇人心魄!

洋大人们,似乎要遇到麻烦了啊!

第93 潜修与时机

整个广州城,都因为这十余颗人头而震动。

从白到黑,各路人马,对叶书的警惕,已经上升到了首位。

这样嚣狂的手段,所有人都在看官府的反应,哪怕死的不是洋大人,光天化日,扔出十余颗人头来,也未免太恐怖了些。

而且,当日愤怒的人群,更是涌到二鬼子的家中,将他的父母妻儿,尽数活活打死,堪称数十年难得一见的大案。

但出人意料的是,官府对此,却是仿佛没这回事一般,一切如常。

尤其是在看到,沙河帮并没有控制那些愤怒的百姓,任其恨火消泯、各自回家,官府就更显轻松了。

很明显,代表民间势力的叶书,收拾洋人,官府是乐见其成的。

码头处的洋人商船,全神警戒。

连菜贩送菜,都只能抬到跟前,不再像以前那样,随其进出。

诸如此类的变化,有许多,那些与沙河帮有摩擦地带的势力,各自退后,如避蛇蝎。

所有人都在等待,等待洋人与官府交涉,其最终的决定。

连死十几名洋大人,这已经是“外交事件”,就算是早被打了招呼的提督,都不敢擅专,而是上奏给慈禧决定。

事情,就这样短暂的僵持了下来。

不过,那些洋船,却是已经声明了态度,势要铲除叶书这个野蛮人。

我贩卖你,是开发蛮荒,传播文明;

你敢反抗,敢不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我,那就是野蛮!

只是,他们只是商船,武装弱小,也不敢上岸,只敢重金悬赏叶书人头。

至于说因为自己的死伤,请国家、军队助阵?

这却是把洋人想得太国民一心、民权至上了。

自古至今,普通的百姓,在当权者的眼中,只是一个数字,平日里自诩爱民如子的权贵,多数只是因为想获得“爱民形象”,给自己带来相应的利益。

或许真有那三个五个,但自古至今,也只是凤毛麟角。

大多数的“好官”,或许会触动,或许会同情,或许能伪装一时……

但在一次又一次的事件考验中,也总会暴露原形。

利益,才是其做出决定的根本,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关系势力,肆意玩弄法律了。

很明显,刚刚打了清朝一顿的列强,并没把北美死的这十几人放在眼里,都在等着慈禧的割地赔款,生怕再出什么变故呢。

谁有空管你一群屁民、商人的死活?

……

卧室里,檀香环绕下,叶书闭目盘坐,心神内敛。

神元的壮大,让叶书对体内的感觉更为敏锐,一身气血的流动,就像是眼前的火焰,哪怕闭眼,也能感觉清晰。

叶书的重点,却是在于自己的念头。

忘记一切要忙的事情,闭目坐在那里,信马由缰,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看着自己念头、思想的变化。

念头的变化,无迹可循,变幻万千。

“我的精元进步极快,可神元却是极慢,没有合适灵物增进……”

“刚在街上,不小心瞄见了十三姨,她眉眼好妩媚啊……”

“穿衣服坐在这真难受,我不想穿衣服了……”

“我的汗血马非白,不知道现在在楼下,干什么呢……”

“备皮之后真难受,新毛长出来扎得疼,想挠挠……

“……”

各种思绪涌来,种种正经、怪异的念头,在脑海里此去彼来,甚至就连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秒,会从心里,升出什么想法来。

深吸一口气,叶书又收束所有念头,专心运转起体内血气来。

这是他突破后,每天都要做的工作,身体上总有些部位,通过体术锻炼不到,只能用这种意念导引气血的方式。

这并不难理解,就像是一个少年人,与心爱的女孩并排坐着,彼此胳膊轻轻接触,就能让少年人精神无比集中到那一位置,气血聚集,接触的那一小块地方,火热滚烫,感知无比敏锐。

叶书现在就是在用这个办法,越专心越好。

可人的精神,又哪里能一直控制呢,种种念头,依旧纷扰不停。

叶书的脸上,却是露出笑容。

“果然!一些事放在那里不做,就总是让人惦记着……”

叶书来到这个世界,切身所见后,新添许多想法,有的慢慢消泯,有的却时不时出现在心里,比如说“积善贩卖人口”的事情。

对方的身影,不止一次出现在心里。

直到叶书彻底将对方杀了,将心中的那股愤怒、冲动消泯掉,心里这才彻底安宁下来,再不为此事有所波动。

“看来‘神元’的提升,并非仅仅依靠丹药,更多的,还是对于自己心灵的锤炼。

像现实中那些踏踏实实的教师,心中无愧、每一天都活得满足、充实,即使粗茶淡饭,其精神气质,也显得平和圆满,比着一些高僧全真也不差分毫。

而那些做了亏心事、整日里担心受怕,做梦都想着被抓的贼盗官商,哪怕整日里大鱼大肉吃着,也神情委顿,要是有心脏病,估计都能直接把自己吓死……

或许,这就是‘知足者常乐’。

妹子直接光着的脚,没什么意思,哪怕自己偶尔见了,也让人遗憾。

但若是穿上黑丝,就让人常常快乐了……”

总之就是一句话:做人,从心就行了!

想做什么,如果不觉亏心、无比向往,就别因为一些无聊的束缚停足,直接上就是了!

想追求慈禧?

想大开后宫?

想女装?

想送十三姨两枚高尔夫球?

那就去做啊!

有什么好犹豫的?!

仿佛一道亮光照进心里,叶书整个人的思想境界,都变得不同,普通人患得患失的无聊顾忌,顷刻间消失大半!

“侠道追溯提示:你的心境产生突破,神元上涨10点,目前等级为LV1:82/100!”

神元,在这个世界,要突破了!

叶书心里振奋,满怀期待。

按《侠道追溯》的说法,精元、神元只要都突破一级,就能吸纳灵气入体,化为内力,由此可见神元的重要性。

到时,自己的实力,势必会有一个大的提升。

房室之内,叶书专心潜修,闲时就按计划,带着那几名洋人船员、炮手,教授沙河帮众炮击本领。

直到数天后,赵秀才一脸凝重地走了过来:

“叶帮主,你说的时机,到了!”

PS:感谢司鸿宇、巫神传承人杀世者、哺鸡王、尘世芜画的打赏。

第94章 袭洋

“查清楚了?”

“清楚了!对咱们沙河帮最仇视的,就属那群北美商人,其他各国列强,并不十分在意,英欧人反而有些幸灾乐祸!”

张行远走在旁边,一边同叶书解释,一边兴奋地道:“帮主,这次咱们可算是发了!周围一圈帮派,现在没一个敢惹咱们的!而且因为打了洋鬼子,兄弟们出去都昂首挺胸的,遇上那些武馆弟子,也不用怕了!”

叶书看了他一眼,笑道:“怎么,这点名利,就满足了?”

“那可是洋人啊!”张行远犹还沉浸在那日的兴奋中,“打得朝庭割地赔款的洋人,被咱们杀了十几个啊!”

叶书也不打断他的兴奋,这个时代,这样的经历,对方高兴也没什么。

只是,在对方冷静下来后,叶书前行的身影,轻飘飘地留下一句话:

“这群所谓‘列强’,以前都是管咱们叫爸爸的……”

“……”

望着叶书纵马远去的身影,一如往常的气质,让张行远眼里闪过敬畏、崇拜目光,紧了紧拳头,赶紧跟了上去。

广州城里,现在几乎没有人不认识叶书的。

见叶书纵马离开,就算是那些巡城的兵卒,都有些感情复杂,没有阻拦。

即使阻拦也没用。

此时已经是傍晚,叶书赶到地点时,十几名精锐帮众,已经等他多时。

而在众人前面,一门小口径的大炮,正静静斜放在地,紧急建好的“炮台”上。

叶书不太清楚,这时期的大炮型号之类,单只看其口径,虽说比叶书的大炮小了点,但总比抗战时的迫击炮粗许多。

见他过来,一群帮众都很激动,神情松懈下来。

“帮主!你看看是这么调不?”

“是啊!牙擦苏虽然听得懂洋话,但说半天,屁都说不出来个,急得我都想打他了!”

“帮主你坐!今个炮轰洋鬼子,还得看您老人家!”

叶书听着众人话,也不推辞,走到悄悄架好的大炮后,按自己设定的步骤,逐一检查,同时与四周帮众讲解。

来到这个特殊的年代,与许多人一样,叶书也想为了那尚未崛起的民族之魂,做些什么。

“扶清灭洋”、“五族共和”。

这是未来两个主流的时代,但叶书都不想帮,汉奴、一国两智,都很恶心。

目前这个时代,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在叶书看来,一是“遣派留洋学生”,一是“培养百姓反抗的精神”。

叶书不想留有遗憾,未来后悔今日的无为,就决定闲遐时,教几个学生。

放大炮的、学洋文的、对世界产生好奇的先驱者……

随便怎样都可以,叶书但求无愧我心。

“你们以后做事,哪怕已经将步骤记熟了,也一定要按规则的步骤,逐一去做,这涉及到‘质量保证’……”

叶书在那里讲解,时不时不自觉冒出几个新词,周围帮众大致能听得明白,一个个努力去记,心中感激无地。

这年头,多门手艺多条路,想学东西太难了!

赵秀才,就蹲在旁边,用叶书送他的洋人钢笔,急速地记录着,准备把这些东西,全都教给自己的儿子、孙子,当成传家宝传下去。

叶书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几十年后,老百姓都被送上战场了,都还不会开枪,放炮更是技术活,能把这些技术传下去,未来可能就少死几个人。

说话间的功夫,叶书已经调整好了两架炮那粗略的参数,一切准备好后,便笑着点了点头。

“我来!”

“什么你来?你个毛头小子,排也排不到你!我来点火!”

“累个扑街,掂炮仗搭然塞唔,与老人家抢冚家铲啊累!”

“……”

一群人抢得不可开交,到最后还是张行远驱散众人,兴奋地从怀里拿出火折子,点燃了火炮引线。

见点了火,一个个都兴奋得睁大了眼睛,猫在一边,细看着引线燃尽。

“轰!”

一天晚霞下,轰然爆响,炸碎码头宁静,不远处的北美一家商船上,顿时炸起了一个大洞,把船帆都轰倒了。

一个北美兵很不幸,正好在爆炸的旁边,顿时整个人都如破麻袋一般,炸成几截。

整个码头,顿时乱成一片,商船上北美士兵惊慌失措,四处乱开枪。

也有怕继续挨炮的,双腿打颤地看着外面,红霞漫天,船长瞧着受伤的破洞,只大致判断出叶书等人的大致范围。

而这时,时间已经过去五六分钟。

在岸上的叶书等人,早就连拖带拉地,将炮带出老远,寻了事先准备好的隐蔽地方,将炮管扔进地下的麻布上,迅速封土。

离开!

地形,是早就选择好的,叶书众人又来到不远处的一个林子里。

那里,四五个士兵,正满头大汗地守着十多杆洋枪,一脸忐忑。

见叶书等人来了,他们才松了口气般地,将火枪发了下去,一个个有些畏缩,也有些兴奋地摆弄起手里的枪来。

从得到这些枪炮后,叶书就选出了一些精锐帮众,专心用枪用炮。

可惜在摸过第一次枪炮后,叶书就让他们用假物训练,只是隔上一段时间,才有机会拿洋枪真枪实弹地练。

“不用紧张!洋人先失‘天时’,再失‘地利’,连‘人和’也不如我们,敌明我暗,不用怕!”叶书在一旁鼓励道。

张行远犹豫了下,还是问道:“帮主,要是洋鬼子猛冲猛进怎么办?咱们可打不赢他们……”

“那就到时先撤退!自己的地盘,还能摆脱不了他们?等他们追不上了,再回身偷袭!今天打死一个两个,明天打死三个四个,这些洋人有多少兵,够这样‘麻雀战’消耗的?!

你们只管开枪,有多准开多准!”

叶书自信满满。

清兵里,有的兵还在用火绳枪,落后不堪。

洋人的枪虽然先进,直接就能击发,但终归是单发枪,准星不够,换子弹也够费劲的。

这样的情况下,战术依旧是胜利的最大因素。

果然,当北美人派了几个兵过来时,叶书手下突然开枪,十几个老阴B,全都躲在草丛里偷袭,简直就不是人!

十余个士兵,直接被打死了五个,其他人反击了一会,只能恐惧地退回船上。

五名首级,再次得手!

这一夜,眼前商船上的洋人们,没睡着一个好觉!

第95章 势力基础

时值傍晚,一场炮击,一场伏击打完,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黑夜,成了叶书最好的保护伞,回去搜刮了那五名洋人的尸体后,更是直接学秦军那一套,直接割了脑袋回去。

这一次,一众手下,终于有点精锐的样子,没再害怕颤抖,虽然仍旧激动,但拿刀的手,已经平稳如常了。

砍洋人嘛,习惯了就好了!

比胜利更重要的,是这一战中,叶书给他们展现的作战思路。

正面团不过,就偷家,就引人出来,草丛蹲人!

对方主动来团,不接,后退,拖着你们,拖得越久,对方越伤!

这种精气神,在整个清朝,恐怕也是独一份了。

不过,十几杆枪,近距离偷袭之下,竟然才打死五个,由此可见新兵战斗力之弱。

想必,经历过这场与洋商间的争斗,手下才足堪大用。

……

发生在傍晚的战斗,又是炮又是枪,对旁边的广州城,半点影响都没有。

平日里,众人也没少听见枪炮响,甚至可能是清朝的海军被人击沉,大伙该喝茶照样喝茶,根本都不带理会的。

只是,当第二天,城外那根龙鳞竹竿上,又挂了五颗洋人人头时,所有人才反应了过来。

叶书,对洋人表明开战态度了!

这几天里,那些洋商的气焰,已经嚣张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当街公开悬赏叶书人头,哪怕提督就在旁边,却半个屁都不敢放。

当真是:官府怕洋人,洋人怕百姓。

两名沙河帮手下,正站在龙鳞竹旁,大声地讲述着自己人杀洋人的事情。

过程自然被吹得牛皮震天响,一波乱枪打死的洋人,硬是被他们大战三百回合才拿下,偏偏老百姓就喜欢听这个,一个个听得入神,不时轰然叫好。

叶书不在乎他们的叫好。

但这样的声势,明显让沙河帮,成为广州城声名最强横、最显赫的势力,平日里遇到些需要百姓帮忙的事情,一些百姓甚至极为主动。

只要掌握了这些民众,叶书可以说是真正掌握住了广州城,事无巨细,只要愿意,他都很轻松能够知晓。

一如上海滩的杜月笙。

而且很快见到了成效。

比如说,某个四处逃遁的杀人犯,听说洋人的悬赏开到1000两时,就大摇大摆地住到客栈,每日打探着叶书的消息。

店小二察觉到了异常,当晚就把这消息报告给了叶书,几句话的功夫,就拿到叶书赏他的一两银子,高兴万分。

这个倒霉的杀人犯,甚至连叶书面都没看到,就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叶书手下,抓去砍了脑袋,成为城外龙鳞竹上,又一道鲜明的风景。

凶威赫赫!

洋商更是愤怒,认为自己的威严,受到了冒犯,与积善走得近的几个商船,更是大肆悬赏、与北美商船联合。

但接下来的,他们就遭受到叶书的轮番攻击。

谁出头,就打谁!

最初,还是一门炮,放一炮就走人,顶多再拿洋兵练练枪法,弄得他们不胜其烦,偏又不敢远追,怕中埋伏。

后来,在叶书的鼓励下,更是一条船布置两尊火炮,一门打完前,另一门就一直藏着,待到对方炮火被吸引走,要出兵追击时,再突出一炮,打在对方木寨门口。

大部分打偏了,有打在对方船上,也有打空的。

但偶尔两次的幸运成功,却是战果丰富,炸得对方出门的步兵,横尸一地。

更何况,叶书这次,是文体双开花!

几门大炮,分由几名手下得力头目,各自领着精锐手下,去目标点,紧盯着北美盟友这一块,往死里骚扰!

各个目标点的行动,毫无规律,连叶书都要靠抓阄来确定行动与否,那些洋商除非离开广州,否则那些船就是活靶子。

如果洋人坚持得久些,叶书甚至会继续升级,让手下熟悉战场上换炮弹的操作。

非要说有什么事情,让洋人心安的,那就是……

这炮打得太飘了!

连叶书这个差点清华毕业的大学生,操弄这年代的大炮,都勉强能保证命中,那些大字不识一个,整天就知道吹牛B的手下,更不用说了。

打炮是技术活,打不中是正常的,打中反而很意外。

更何况,每次基本都只有一发炮弹的机会,给他们练习,熟悉大炮是足够了,想打得准,得靠炮弹喂!

不过,这已经让那些洋人心惊肉跳,毕竟暗地里,有人拿大炮对着自己,想想都觉得屁股疼。

如果不是这炮命中率太差,即使命中伤亡也小,他们早就离开广州了。

……

叶书也想了许多办法。

天色渐晚,往日里俱都各回各家的小孩,吃过饭后,却是满脸兴奋地往一处院子里跑。

这是赵秀才的家,院子颇大。

不止是那群小孩,就连他们的父母,也乐呵呵地拿个小板凳,跟着来看热闹。

而在院子里面,刚刚被叶书收入麾下的梁宽,正和赵秀才一起搭着手,把映画机、留声机摆弄好。

眼瞧着两名帮众灵巧地将幕布系两棵树干上,一群小孩顿时就兴奋了起来。

赵秀才呵呵乐着,手里慢慢摇动着映画机的摇臂,前面的幕布上,就显示出叶书讲解大炮的图像。

而在旁边,梁宽也调整速度,将留声机打开。

图画、声音,以这种方式同步进行,虽然有些音画略微不同步,但在这些没见过大世面的清末民众,已经稀罕得跟什么似的了。

十几名精锐帮众,都在下面看着,想着白天摸过的大炮,神情庄重。

但那些小孩,就活泼许多了,有在映画机、留声机跟前凑的,也有在幕布下面跑来跑去,试着用手往上摸幕布的。

每到这时,性子跳脱的梁宽,也不阻挠,乐呵呵地任由他们胡闹玩耍,无形中,却是让沙河帮与这些百姓的距离,又缩短了许多。

相较于民团原先的谋逆、官兵身份、沙河帮,可以说是城里百姓,目前最信任的势力了。

叶书,同样把目光,盯上了民团。

第96章 赫赫凶威!

黑旗军的刘永福,也算是个传奇人物。

他先是叛乱起家,随后被朝庭招安,一生戎马,在清朝被西方列强轮着揍的时候,硬是在中法之战中,把FA国人给揍了……

还揍赢了……

这可是一战前的FA国,整个世界都被英法统治的时候啊!

虽然FA国一惯丢列强的人,甚至最后褪了列强的裙,但能达到这个战绩,刘永福无疑也是很会打仗的。

这样会打仗的刘永福,却为清庭忌惮,在命他去安南打中法之战时,朝庭还特意令他裁军,将兵力控制在“安全线”内。

剩下的兵,被刘永福托付给了黑旗军教头,也就是黄飞鸿,化为民团。

朝庭对民团很是忌惮,老是怕其造反,现在的提督,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盯着黄飞鸿,这也是电影中,他老是找黄飞鸿麻烦的原因。

说起来也很可笑。

列强压境,当权者看到手下兵多,不仅不高兴,反而害怕,也是没谁了。

一群跟着刘永福,南征北战的士兵,一身战场本事多么难得,现在却只能每天贩菜度日,简直就是个笑话。

宝芝林内。

黄飞鸿思考良久,这才一拱手:“叶先生,既是你打洋人,有用得着民团的地方,那民团就暂时交给你了!不过我先声明一点,民团的刀,只能举向洋人!如果是帮派间的争斗,恕我不能答应!”

成了!

叶书笑道:“我的志向,是给我中国保留些元气,这些个蜗角之争,我不在乎!你这扎的狮头挺好,也有意去京城,参加那狮王争霸么?”

黄飞鸿放下心来,叹息道:“国逢大乱,朝庭却不思正途,我想去京城一趟,看看有没有机会劝诫李中堂……”

“巧了,我也有些话,想对太后讲……”

两人在那交谈,谈笑宴宴。

里屋里、墙角处偷听的猪肉荣、民团的人,却是一个个兴奋无比。

要打洋人了!

一群从军营中走出的兵丁,每日与青菜猪肉为伴,还受朝庭压制,早就闷得喘不过气来。

这些天,听说叶书带着手下,跟洋人船队打得有来来往,一个个心思早就飞了过去,有点时间就往那边凑,哪还有心思卖什么菜?

甚至于,见到叶书手下那群不成器的地痞流氓,拿着那么好的洋炮,竟然那么地准星差,好悬没让他们气死,一个个都憋着一股子火。

这时候,叶书过来借人,一群人哪还坐得住,早就在旁偷听,这时听见黄飞鸿答应,顿时欢呼起来。

……

说起来可笑,这些曾经为清朝效力死战的民团将士,放在叶书这个“流氓头子”手里,甚至比放在黄飞鸿手里,还要让提督放心。

有了这些战场老兵助阵,叶书手下的伏击行动,杀伤顿时暴涨数倍之多!

教上十遍,都学不会怎么细调炮口的沙河帮众,被这些平日里的“菜贩”推开,略有些生疏的动作,很快就变得娴熟。

在这一方面,叶书都不及他们。

因此,叶书甚至把他们的行为“录”了下来,留待晚上,给手下重复熟悉。

“轰!”

毫无紧迫的准备,让他们发挥出了全部实力,那炮虽然也没法百分百命中,但已经让叶书惊喜。

几个北美商船,彻底成了这份惊喜的代价!

民团最厉害的炮手,自然在叶书跟前,他更是给了叶书一个惊喜。

或许真的是这些兵刃,被藏在鞘内压抑太久,此时一经拔出,就展现出百分之一百二的夺目光华。

这一发炮弹,似乎是击中了对方的炮弹弹药库,只一发,就炸得整艘船破开一个大洞,无数碎片席卷船身,引燃的大火之中,一群北美船员,身体着火地仓惶逃命,甚至跳下水中。

叶书有些意外:“我的个洛天依啊!”

旁边张行远张大了嘴巴:“我的个老天爷啊!这一发炮弹,就干掉了整艘船?这运气?!”

他却是不知道,在近代历史中,多次出现过“一发流弹,意外打中敌方弹药库,直接改变战局”的事情发生。

与那决定几万、几十万人命运的传奇炮弹相比,眼前这一发,简直就不值一提。

当然了,既然战果如此巨大,叶书等人也不会浪费。

船上船员,好不容易把火扑灭,就看见叶书等人,大摇大摆地站在一处地方上,旁边傻大黑粗的大炮炮口,正对着他们。

“投降!投降!不要杀我们!”

这年代的北美兵,就是个笑话,他们是纯粹的商人国度,甚至一度觉得自己孤悬海外,要军队根本没用。

这一艘船的战利品,大部分都因爆炸而损毁,并没有给叶书带来太多。

但其意义,却是非凡。

瞧着叶书等人,牵着七八名系成一线的北美“洋大人”招摇过市,整个广州城,都震动了!

“沙河帮又灭了一条洋船!”

“我的个老天爷啊,不是都说洋大人厉害,每个都有三头六臂的实力么?咋得在叶先生手里,就跟杀小鸡崽子似的?”

“你问我,我问谁去?你不是也看过热闹?就是叶先生借着敌明我暗,打一炮换一个地方,三天两头地挨大炮轰,这谁能顶得住?”

“这这……这法子也不难想啊!朝庭怎么就没办法?前些年的僧王僧格林沁,死了多少人,硬是连人家皮毛都没伤着,这差别也太大了吧?”

“谁知道!反正朝庭就是一直打败仗,军费拿不出来,给洋人的赔款就大笔大笔地送!”

“诸位!诸位!莫谈国事!莫谈国事!”

“……”

赫赫凶威!

当那些展现不出价值的“洋大人”,被叶书砍了脑袋,送到各大商船门口时,那些原本叫嚣极为凶烈的洋人,终于一个个变了脸色,把那不可一世的派头,收了起来。

张行远紧握着拳头,强忍着看到洋大人,双膝发软的国病,灵魂都在颤抖,但声音却是沉稳如铁,声震四周:

“奉叶帮主命:

尔等西洋诸商,凡来广州为商者,须先缴三成商税!

因前番罪行,所有船上火枪、火炮,罚缴五成,以示臣服沙河帮!

帮主另设十杀之罪,未来凡有胆敢触犯者,必杀无赦!”

PS:撸晕过去了,更新晚了,抱歉抱歉。

感谢读言、巫神传承人杀世者的打赏,七绫若晓的2000打赏。

第97章 十杀之诫(为盟主:“408308.qdcn”加更5/6章)

“凡敢来城贩卖人奴者,杀!”

“凡敢来城贩卖鸦片者,杀!”

“凡敢仗势杀人者,杀!”

“凡敢凌辱女子者,杀!”

“凡敢赏猎帮主者,杀!”

“……”

十杀之诫,声传四方,对面聚集最多洋船的码头上,听到翻译的话后,一个个面色铁青,一片大哗。

眼前这个小小的、可笑的张行远,他们只要一发炮弹,甚至是几颗子弹,就能杀掉,轻松无比。

但想及城外悬挂的洋人头颅,再想想叶书一惯的铁血狠厉手段,下令放炮的手,硬是举不起来!

杀人易,但随后叶书的无情战火,他们承受不了!

广州城这个通商地,他们无法放弃,自己的国家,又指望不上。

清政府如今大肆支持民间势力,白莲教、红灯照、义和拳等一众民间势力,急速崛起,纷纷以类似于“扶清灭洋”的纲领行事,对各大洋人势力,形成不小的麻烦。

叶书的“沙河帮”,在上面那群人看来,同样如此。

不过是借机壮大势力罢了!

对这些民间势力,在清政府态度暧昧的情况下,各列强国并没有太好的办法,大多只是加强武力自保,并不会全面开战。

因此,这些商人,如果还想在广州城做生意,那叶书这关,他们是必须要解决的。

刺杀,成了笑话。

龙鳞竹上刺客们的人头,叶书的赫赫凶名,以及正面硬肛洋人武装势力的声名,早就传遍了天下。

甚至于广州城中的白莲教势力,已经暗中联络叶书,声称如果叶书肯加入白莲教,就给他一方“真人”的地位。

偏偏叶书又不像其他那些得势者,尽失民心,如今在广州城中的百姓眼中,叶书的“平和、慈悲”性子早就传遍,但凡是活不下去的难民去找他,总能给安排一碗饭吃。

这样一个尽收民心、行事果决凶厉的土豪恶霸,怎么解决?

天知道现在有多少大炮,正暗中指着自己呢?

……

“凡敢拒绝沙河帮派遣之帮众者,杀!”

讲完最后一句,张行远整个人的头脑,都被血气充塞,兴奋得面皮发红,大笑道:“自此之后,每艘船上,沙河帮都会安排两名船工,助各位做些杂活,各位洋大人还请不要责怪他们笨手笨脚!”

十杀之诫,一条比一条强硬。

说到最后,俨然是要在各个洋船上,安插耳目的意思。

“这不可……”

船上翻译的话还没说完,张行远已经取过手下捧着的棠溪古剑,一把拔出,直直插在地上:

“帮主十杀之诫,哪个敢来违背?!

一柱香的时间内,还请各位洋大人,思虑端祥!”

船上的喊声,戛然而止。

四周看热闹的百姓,更是寂静一片,尽数看向张行远面前的长剑。

此时此景,正是一方巨船大炮,一方三两人马。

这么强弱殊途的势力,却因为双方中间的一柄剑,气势上完全调换!

叶书!

那个神情自信、没有辫子的叶书!

不远处站在人群中,看着这边情况的黄飞鸿,心里突然就涌现出一团火来。

他很想知道,叶书究竟是哪里来的自信,竟然在面对洋人时,这样地自强自信!

为什么,朝庭大臣、回来的留学生们,每个都对洋人的实力忌惮之极,以泱泱华夏之土,竟沦为全球国家都可以欺负的弱小者!

为什么,叶书就能无视这些差距,神情恬淡中,却夹带这4万万人都不曾有过的自信?!

为什么?

……

旁边的梁宽,也很想问一句为什么。

同样是人,自己比叶书还要大上几岁,为什么叶书就能这样声威雄壮,自己却是籍籍无名?

他不是嫉妒,而是神往。

从乡下去到佛山,又从佛山来到广州,也算见过世面的梁宽,从未见过叶书这样的人,那种风采,即使是广州提督身上,梁宽都没有见过。

他甚至怀疑,这个大清朝,能不能找出第二个“叶书”!

“怕是没有吧?连李中堂、皇太后,都拿洋人没办法……

叶帮主真是神一般的人物,跟着这样的人,才不负这一身七尺男儿身!”

如火般的目光中,梁宽对于自己加入沙河帮的决定,再无迟疑!

他头一次,在看到有人面对洋人时,嘴里笑称着“洋大人”,眼里却是嘲笑,而非奴性的。

……

悬殊的实力差距,颠覆三观的现实,让在场许多人,都如陈毒凡的好兄弟一样,心里涌现出十万个为什么。

尤其是在看到信香熄灭前,几家商船代表,集体出来,表示向叶书臣服后,四周整个人群,都沸腾了。

沙河帮帮众、民团兵士,神情振奋地踏上洋船,以胜利者的姿态。

清点兵库、物资数目!

三成商税、五成军火税!

城中骡马行的骡马车辆,几乎都不够用,搬枪运炮的人流,拉扯足有半里地长!

更有知道内情的百姓,主动上前帮忙推拉车辆,共襄盛举。

这般大的声势,自然也惊动官府。

眼红这些军备物资,但提督却是只能眼红,没敢过来索要。

老佛爷已经向各地下了密令,官府只许暗中帮助民间势力,明面上不能有任何“得罪洋大人”的举动与把柄!

不然,要是让洋大人抓住了小辫子,那可怎么得了啊?

而且,如今各地的民间势力,已经成了规模,如白莲教、红灯照这些大势力,官府已经失了控制。

在第二部《黄飞鸿》里,白莲教的小头目,甚至敢公然鄙视提督纳兰元述,骂官府无能、指望不上,由此可见官府与民间势力的复杂关系。

叶书现在,声势没白莲教大,实力、战绩却是更让提督心惊,不敢提出过份要求。

好在,声势大增的叶书,虽然收纳城中难民,尤其是有家人的难民,但行事依旧平和,甚至对俯首的洋人商船,都不再杀戮,按规矩办事,只是专心练武,又立出了一块“立帮根本”的牌子。

“沙河帮之存在,只为延续民族元气、传授兵事、工事各艺?使帮中上下,知晓国外之变化?”

提督府中,提督听着手下报告,眼里闪现出一股怪异之色。

“这个叶书,不反清也不亲清、仇洋又不一味屠戮,他到底是在想要什么……”

第98章 睁眼看看世界

很多人都疑惑,叶书到底是在想干什么。

声名大盛后,叶书如众人想的那样,招收新帮众,尤其是那些一无所有、敢打敢杀的难民。

但让他们疑惑的是,叶书并没有招那些孑然一身的精壮难民,而是收留那些有家室的“累赘”。

掌管整个广州城最大势力的叶书,想帮这些累赘安排些糊口的生计,简直不要太轻松,但这些人有什么用?

甚至于,叶书竟然还招收城中平民家的子弟。

沙河帮如今声名极好,城中一些平民,也想把后辈,送来学些新东西。

但这些人,都是老实本分家的孩子,想把他们培养起来,较之直接收留独身难民,难度要高出多少?

……

这些疑惑,叶书没有理会,没意义。

城中,最大的一个富商院子中。

“我对你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把你们学到的东西,尽全力传承下去!不许什么‘传内不传外、传子不传女’!我要你们在自己死之前,不把身上所学,全部带进了棺材!”

叶书看着身前的帮众们,以及四周墙头上,看热闹的小孩、百姓,便挥了挥手。

两名帮众,小心翼翼地在一块木板上,将一张巨大的世界地图展开,因为不舍得用钉子损坏地图,两人就那么用双手,按着四个边角。

眼前的帮众,鲜有中年人,尽数都是青年。

甚至还有许多帮众家的小孩,一个个跟个小狗似的,乖巧地坐在小板凳上,看着叶书。

来时,他们的父母可都叮嘱了。

“叶帮主是留洋归来的,有大学问!你们好好跟着他学,以后也好歹能有出息,起码比我有出息……”

这年头的孩子,懂事都早,尤其是那些难民家的孩子。

巨大的地图,比着方桌还大,立在众人面前,四周人都看不懂。

叶书笑了,指着一个显眼的地方:“这,就是咱‘大清盛世’的地盘!嗯,这一小块红色的小地方,就是广州!”

底下帮众顿时就是一愣,就有帮众问道:“帮主,这外面,都是洋人的地盘?”

“对,都是洋人的地盘!”

下面顿时就是一片哗然,这颠覆了他们的固有印象。

随着洋人的到来,许多人都听说过,说世界是一个大圆球,知道中国不是世界中心。

但相较于中国的小巧,“洋人地盘”这么大,这依旧让他们有些丧气。

“我说洋人怎么那么厉害,瞧这地盘大的!”

“咱们的也不小啊!你看广州城那么大,在地图上,还没个馒头大,乖乖,难怪帮主眼界那么大,见得多、走得多啊!”

一片哗然之中,叶书面色平静,并不接话,

直到众人安静了下来,这才指着英伦三岛,笑道:

“这,就是大英帝国的国土!”

院子里,寂静一片。

大人们全都张大了嘴,双眼满是不可思议。

那个世界第一强国,竟然才这么大一点?

几十年都在听说“大英帝国揍大清”的大人们,实在无法接受这个颠覆三观的信息。

叶书又指着其殖民地道:“这么大点的英帝国,如今已经占领、统治了这里、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嗯,也就是人常说的殖民地,足有1200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一个“大清”了……”

这时候的清朝,外蒙还没丢,面积在1200到1300左右。

这么大的国家,竟然被英国这么个小国,给统治了!

见众人都在骇异,叶书又指向法国:

“这是法国,这是法国的殖民地!”

又是一个小国,又是统治了一个清朝大小的国土!

“这是德意志,其殖民地有259万平方公里,也有清朝五分之一了……”

“这是北美!”

“这是北俄!”

“这是意呆!”

“这是奥匈帝国!”

地图上,一个个巨大的国家版图,恍如海中巨鲸,庞大无比。

但这些巨鲸,却是被那些微不足道的“小鲨鱼”统治着,简直刷新所有人的三观。

前排的一个小孩,想了好一会,才壮着胆子问道:“先生,他们是怎么变得这么厉害的?咱们地盘这么大,为什么打不过他们?”

“问得好!”

叶书赞许地摸了摸他的头,望向着旁边遮掩起来的一块布。

一旁的帮众,赶紧掀开长布,将里面的蒸气机显露出来。

“就是因为它……蒸汽机!”

一群人,看看地图,再看看那并不算太大的蒸汽机,满眼疑惑。

这么个小东西,就让英伦三岛,掌握那么大的地盘?

它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么?!

……

站在院子后面的黄飞鸿,心里有无数个问题想问。

短短的几分钟,让他二十多年的知识储备,完全崩毁,整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都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自己一生引以为豪的医术、拳术、在这一张地图、一台蒸汽机面前,全部成了笑话。

最前面的幼童们,心思单纯,只是好奇地问着一个个简单的问题。

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问题,才从基础上,打碎了黄飞鸿的思想。

“你们别小瞧这台蒸汽机,一台蒸汽机所能产生的力量,足以推动整艘巨船,咱们院子里的所有人,能拉得动一艘船么?

朝庭整日里说什么‘奇淫巧技’,简直就是可笑!

整日里自大成性,恨不得老百姓都变成猪,不知所谓,非得被列强轮着打几十年,才肯跪下来磕头求饶么?

呵呵,列强!

几百年前,这些列强就算是想给咱们当儿子,都没那个资格的!

现在倒好,全都成了列强了,呵呵!”

这样惊世骇俗的议论,周围人却没在意,甚至人群中的官府探子,都没在意。

在他们眼中,这些留洋过的学生,一向牛B烘烘,连劝光绪剪辫子的话都敢说,还有什么时政是他们不敢评说的?

老百姓“谈国事”是作死。

叶书这样的“留学生”谈国事,只不过是正常操作罢了。

甚至于,就连这些探子,都神情发呆,听着叶书所描述的世界和现实,为之迷茫。

这,就是外面的世界么?

第99章 带你们看看万炮齐发

自己所以为的安全堡垒,不过是风雨交加的大海上,那艰难行驶的小舟木船,不睁开眼睛,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情势有多危急……

院子里,叶书平静讲述,不危言耸听,不妄自尊大,只是将那残酷的现实,说了出来。

其实,叶书有时候,特别佩服这群满清权贵!

特么的,都逆风成什么鸟样了,一个个心态还稳如泰山。

此时的世界,马克沁重机枪,已经被列强大批量生产,甚至用它直接把僧格林沁给虐了,堪称小说中才出现的残酷场景。

一群骑马拉弓持刀的黑铁,去PK一群拿重机枪的王者!

更不用说丹麦已经研发出来单人使用的轻机枪。

整个欧洲,都在悄悄进行军备竞赛!

此时的德国,毛瑟枪已经能装八发子弹,悄悄地训练,打枪地不要。

英法德更是拼命研发新式火炮,在TNT已经研发出来、以及钢铁冶炼提升的情况下,火炮口径从70MM一路飞升,狂飙突进!

在一战前,德国的火炮口径,甚至达到惊人的400MM之高,其研发的火炮之王“大贝尔塔”,可以在120公里之外,轰击巴黎!

速射火炮这种战场屠夫,更是将在这个世界出现,吞噬无数的人命!

再过十余年,到1903年时,飞机就要被研究出来了!

在晚清朝庭,还因为北洋水军十几艘战列舰,而牛B烘烘,觉得揍瀛岛轻轻松松时,整个欧洲的潜艇,就已经达到900艘……

这局势,就像是一个不知所谓的“木子心”,跑到“刘少冲”跟前,问咱俩谁粗谁硬谁长一样。

根本就不是一个数量级好吧!

真惹恼了人家,一炮轰死你!

但人家清廷就是稳,脸都被踩到地上摩擦了,还在那整天装B。

这一点,叶书佩服得五体投地。

……

随着叶书一声一句,院子里的喧哗、讨论、不可置信,慢慢变得安静,院子外,却因为叶书的“讲学”,引来越来越多的百姓。

作为一个留洋学生,叶书又言明谁都能来听课,有条件来的,自然都来了。

好在这个院子极大,容纳得了这么多人。

作为这个院子的主人,任三爷任世平已经听得满头是汗了。他是广州城里,资深的富户,一家几代都是广州富户,根深蒂固,做事求稳,因此平日里并不讨好沙河帮,只是和气生财。

叶书租他这个院子,他先前还不愿意,觉得这会显示他与叶书走得太近,不够稳。

讲学讲学,留过洋又能怎么样,朝庭取士,不还是只考八股?

被列强打了几十年,自己不照样过自己的小日子?

大清还能亡了不成?

叶书讲学,顶多讲些洋人的“四书五经”呗!

但现在,只是因为好奇听了两句,他整个人就惊住了。

任世平的世界,从来就只有广州城这小小的一亩三分地,只有那酒肆街、商货行里的铺子,城西自家的田地。

他从不知道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也没想知道。

但现在,看着眼前那块地图,听着叶书所讲的世界形势,他整个人都在心里发虚,额头冒汗。

大清的局势,何止是危若累卵,简直就是被放在火山口啊!

按照叶书所讲的天下大势,自己家的那些个产业,根本就不够冲击的,恐怕等不到儿子科举,那洋人就要打进来了!

没听叶书和城里的游商们说吗,洋人已经开始占地,抢钱抢地盘了么!

一个激灵,任世平赶紧喊过旁边的管家:“快去私塾!把少爷带回来!让他好好听听叶先生讲学,快去!”

管家犹豫道:“老爷,刘老夫子一向严厉,少爷中途离学,只怕……”

“只怕什么只怕!”任世平擦了擦额头的汗,“乱世就要来了,读那些个四书五经,还有什么用!快去!骑马去!”

管家应了一声,赶紧纵马往私塾赶去。

乱世!

想到这个词,任世平就觉得后背又一阵发冷,老一辈所讲的“乱兵席卷天下,百姓易子而食”这些可怕的事情,仿佛又要在眼前发生一般。

权贵富户,对于乱世,比着平民,一向更有危机感,因为他们失去的,会更多……

……

任世平不是唯一。

那些闻听消息的城中富户们,几乎都把家里子弟,送了过来,哪怕是跟那些泥腿子一样骑在墙上听,都要挤得靠前些。

甚至,就连一些私塾里,不愤学生被抢走,想来与叶书辩论一番的私塾先生,来后片刻,也都默然无语,心跳加快起来。

这并非叶书的口才有多好,实在是当前的世界局势,实在是太凶险了!

前不久,朝廷的水师,还刚被洋人击沉了!

当然了,也有人质疑的。

“叶先生,你这未免有些危言耸听了吧?我大清地大物博、万国来朝,纵然洋人真精通些奇淫巧技,我大清也是兵多将广,京师又在搞洋务运动,总能有力回天的罢?”

“对啊!安稳了几十年都没事,你叶先生说上两句话,大清就要亡了?怎么可能?”

“嘘!噤声!不该说的话别说!”

“嘘什么嘘?是这个理啊!洋人虽说船坚炮利,咱们也在习武强身啊!嘿,不说其他,像黄飞鸿黄师父,一手无影脚,那可是打遍广州无敌手啊!”

“对啊!岳家刀也是,据岳师父说,这刀可是传自岳飞岳爷爷之手,岳爷爷留下的刀法,杀洋人还不跟杀小鸡崽似的?”

“……”

这样的人,也有不少,顽固的观念,言语很难改变。

叶书没与他们辩解,讲完了世界局势,就让手下帮众收好地图、蒸汽机,往外面走去:“洋人船坚炮利,你们也可以习武强身报国?”

“行!那就带你们看看,洋人的炮火,究竟有多厉害!”

叶书的声音并不大,但却让所有人都跟在了身后。

广州大街上,叶书一身在前,身后是无数携子抱幼的百姓,更有听到消息的官兵,甚至是提督,都跟在了后面。

城外,民团带着沙河帮众,早已经布置好炮火阵地,见叶书令旗挥下,便遵令开始填装炮弹。

“今天,我就带你们看看,万炮齐发,究竟会是多么可怕的样子!”

第100章 黄飞鸿、严振东

万炮齐发,当然是个形容词。

叶书勒索洋人商船,也不过得才得了十多门的大炮,而且还是那种商船上的大炮,和军队的没法比。

为了这一次行动,叶书甚至暂时“租”了洋人的船,控制了他们船上的炮火,免得他们起什么妖蛾子。

同时,也“租”下他们的大炮,勉强凑够四十余门大炮。

确实是租,叶书给了钱,好歹炮弹钱叶书是出了,那些洋人,碍于叶书凶威,又见有钱,倒也半推半就地同意了。

很麻烦。

也就是叶书声名太凶,换成其他人,哪怕是两广总督过来,都没的谈。

费下这么大的功夫,只为这一刻。

一处无名的小山包,设定为炮击的目标。

看到黄飞鸿,以及严振东,叶书就走到他们两人的跟前,笑道:“黄师父、严师父,两位都是人中之杰,可曾见过洋人舰炮发威时的模样么?”

两人自然是没见过的。

叶书又转头看向旁边百姓:“你们呢?又见过吗?”

“见过见过!城外洋人有时也放炮,前些天叶先生跟洋人争斗时,我也远远看过呢!”一个小孩积极地道。

这个小孩,正是先前第一个向叶书提问的小孩。

叶书对他起了兴趣,上前抱起了他,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叫赵明义!我阿爹在叶先生你那里做事呢!”小孩胆子很大。

“赵秀才?倒是都不记得他真名了。”叶书笑了,“你要记住今天看到的一切,像你这么大的孩子,正是遭逢战乱的时候,记住今天看到的一切,也不枉我耽误时间,做的这些事了……”

“开始吧!”

见叶书令下,一旁的梁宽将令旗奋力一挥!

一声尖锐令箭,传遍四方。

布置在周围近两里的大炮,仿佛慢慢苏醒一般,虽然还在沉默,但却积郁出令人不安的气氛。

“哧!”

“轰轰轰轰!!!”

一声撕裂空气的响声,随后却是一阵地动山摇的轰炸爆鸣,一发又一发的炮弹,在仔细设定好的情况下,一发发地轰炸在眼前那座小山冈上,冲击起一波又一波的泥沙尘土与硝烟。

“!!!”

相隔一里多远,但在大炮的轰击下,却是如同近在身前一般。

周围早有准备的百姓,许多腿就是一软,瘫倒在地上,感受着那地面地震一般的颤动,灵魂都在恐惧地哆嗦。

甚至有尿了裤子的。

三十发炮弹近距离轰炸的威力,哪怕是这种落后的大炮,依旧威力恐怖,在这些晚清顺民的眼中,无异于天毁地摧,一派末世景象!

犹未终结!

一轮完毕,当众人惊魂未定之时,又是一轮炮火突袭,轰然而来!

三轮炮弹,一轮接着一轮,将眼前那土丘轰得惨不忍睹的同时,也让众人的精神,彻底轰垮。

地上,坐着一个又一个人,哪怕是沙河帮众,也是痴痴呆呆。

……

“华夏民族,难道就此终结了吗?”

黄飞鸿丧然颓废,双眼直勾勾地看着眼前土丘,全然没有一派功夫宗师的气度,嘴唇颤抖,整个人都陷入到巨大的震撼之中。

这,就是大炮齐鸣的威力吗?

城高濠深的广州城,能挡下这样的炮击几轮!

一些商船,就拥有如此可怕的杀伤力,那列强的军队呢?

那些叶书所说的,威力更胜数倍、十倍的恐怖大炮呢?又会拥有怎样可怕的威力?

怎么挡?

用什么挡?

无影脚?

哈哈,无影脚!

往日里自恃的得意功夫,在这样天地俱灭的威力下,成了最大的笑话。

在这一瞬间,黄飞鸿所有的自得、骄傲,被全部打碎。

他颓废至极,心中一阵无力,甚至涌现出“终生不再练武”的念头。

练武有什么用?

在这样的炮火下,就算是严家的铁布衫,又有什么用处?

想到这里,黄飞鸿惨笑地看了看旁边的严振东,双目绝望。

这个国家,这个民族,难道真就没有希望了吗?

……

“我严家铁布衫,绝不能外传!!”

严振东心里念头千转,最终咬牙切齿地涌现出这个念头来。

“如叶书所说,洋人势大,恐怕清廷真的无力回天了!到时候国内一片乱世,正是我凭借家传武学,立身立业的根本!”

心里没有想着家国天下,此时的痛苦就远小于黄飞鸿。

严振东越想越觉得有理,心中甚至隐隐有种高兴的感觉。

“乱世出英雄!正是俺严家武功发扬光大的时候!叶兄弟足堪为一方之雄,俺要是跟着他,肯定也有个好前程!

只是,叶兄弟话里话外,总是想学我严家功夫的意思……

硬气功、铁布衫不能传他,鹰爪功藏下一二杀招,其他的就传授给他,拉近关系,起码我想在广州开严家武馆,就要叶兄弟当靠山……”

这时节的老百姓,讲究先家后国,毕竟统治他们的朝庭,未必就比洋人心善。

严振东如大多数清人一样,没有什么国家概念,洋人打来,觉得无非就是换个皇帝,只要自己活得好,那就行了。

很短的时间里,他就想好了以后的出路。

……

“你们各自回家吧!

明天我会讲如何富国强民,有想听的,明日可去任家后院来听!”

叶书说了一声,起身离开,浑没在意身后绝望眼神中,涌现出一丝希望的黄飞鸿等人。

“叶先生等等!”黄飞鸿追了上来,一脸急切“叶先生说有富国强民之策?”

叶书笑了:“怎么,黄师父,你心里不想着拳术医术,反而想学这些东西了?我还以为你是来找我切磋功夫的……”

“叶先生说笑了!见到这样‘万炮齐鸣’的场面,我辈习武人,又哪里还有存在的必要?我这一生,都不想与人动武了!”

语气落寞,黄飞鸿郁郁寡欢。

不为自己的功夫无用,而是为国家、民族的前途渺茫。

“谁说功夫没用了?”

叶书脸上露出了笑容,右手抚在了黄飞鸿的肩膀上:“黄师父的无影脚厉害无比,正可用于保留我民族元气的大事上!

且先回去,咱们慢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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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功成不必在我!

“飞鸿兄以为,如何才算是国富民强呢?”

宝芝林内,叶书与黄飞鸿坐在上首,其余弟子、亲近手下,站在一旁。

听到叶书这个问题,黄飞鸿就是一愣。

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或者说整个大清,都没想过这个问题。

就连维新派,也只是说实行变法,使得百姓衣食无忧,官府仓禀充足,和几百、一千年前古人变法时说的话,没什么两样。

这些老百姓无比期望的社会现况,黄飞鸿想了想,觉得在当今世界,并不能算得国富民强。

叶书又问道:“是人人都如你这般精通拳脚枪棒,武艺过人,军队兵甲齐整,矛戈锋锐吗?”

矛戈锋锐?

黄飞鸿直接摇头,看了今天的大炮轰鸣,再去发展刀枪弓箭,那就是个笑话。

……

叶书又问:“似白莲教那般,借神佛言事,将希望归集于鬼神,使信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似这般可能抵抗列强,算是强国么?”

这就是在说笑了。

毕竟这年头,白莲教的“神佛救国”,哪怕是在民国时期,都有人信。

叶书原以为以黄飞鸿的智慧,会直接怒斥其胡说八道,没想到对方竟然仔细思考了一下。

“神佛之术我还没见识过,平时也只听说湘西、腾腾镇那边的古林老镇里,偶有僵尸出现,还有捉鬼的道士出现……

而且听老人说百余年前,东昌城中有妖魔现世,光天化日,硬是将乾隆帝斩首,还吞食了满城老小百姓的性命,至今东昌城中,城角还有一片废地,夜夜鬼哭……”

说到这里,黄飞鸿又摇了摇头,“不过那终究只是传说,在这大炮轰鸣下,即使真有道术、刀枪不入,恐怕也是不济什么事的……”

咦?

还真有僵尸?

东昌城?妖魔屠帝屠城?

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

叶书心里,一下子想起《僵尸道长》里的剧情。

难道《僵尸道长》和《黄飞鸿》两个剧情世界,竟有相通之处么?

而这两个世界,又和自己经历过的《还珠格格》,一脉相随么?

那自己岂不也算是天下有名的妖魔了?

毕竟是剧情世界,也有可能。

但人道大势,浩浩荡荡,区区几个僵尸、茅山术法、狐妖厉鬼,恐怕也只是这乱世的点缀,不济什么事。

……

将这事记在心里,叶书就问出了最后的问题。

“那若是国家如西方列强一般,船坚炮利,扬威名于万里之外;百姓驱炮舰行商,在异国虽只一船一人,也能傲视四方,威风凛凛,直面敌国君主而不失国体,似这般,可算得上是世界强国么?”

“正是这样!

黄飞鸿“腾”地坐了起来,双目有神:“非如此,不能称得上是强国!”

往日里埋藏在心里的疑惑,被叶书三句话,猛地惊醒!

也曾想过国强,也曾想过民壮,也曾相信朝廷变法。

但黄飞鸿和大多数人一样,根本不敢去想,自己的国家,能达到什么程度,因为那看上去似乎遥不可及。

但现在,经历叶书一个个地筛选,他已经无比确定。

自己期望中的强国盛世,正该是叶书口中说的那样!

不靠火枪、大炮保护国家,难道要靠自己的无影脚、白莲教的刀枪不入么?!

严振东的硬气功、铁布衫,近些天他也有所了解,是利用一口“天地灵气”,搬运全身气血,集中到某一身体部位。

因为运用了“天地灵气”,脱离了凡身桎梏,所以能使身体坚硬如铁,可防刀枪。

这一功夫练到深处,就能在战斗中随心运转,堪称一代宗师。

但能练到严振东铁布衫这种程度的,天下又有几人?

而且就算其能防刀剑,也挡不住洋人的火枪,这点黄飞鸿很确定。

唯一能依靠的,只能自己也拥有大炮!

……

叶书见他想得明白,就轻松许多。

最怕的,就是这个正人君子,不肯接受现实,和满清保守势力一样,学鸵鸟不肯张眼看世界。

话说到这一步,叶书就挥散众人,只与黄飞鸿一人讨论。

“那怎么样才能达到这一地步呢?

想造炮,得有炼钢厂、得有武器装备厂、大量的钱、大量的人才储备,会使用蒸汽机,懂西方技术的那种人才!

而想拥有这些,又需要从零开始培养人才,让他们脱去愚昧,知道世界的发展与变化,用自己的血汗生命,一点点缩短与列强间的差距!

这么浩大费时的工程,较之重建万里长城,也不差多少了……

这些,是靠清廷变法,能做到的吗?”

听到这里,黄飞鸿心里一凉,随即又警惕问道:“难道叶先生是想造反?还是用这些话,来诓骗我?”

叶书摇头道:“我只是在说一个事实,这些基础,以清朝之积弊,根本完成不了,须得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是五十年、六十年的艰难积累!

清廷变法,光绪慈禧,有魄力做到这一点吗?”

“那怎么办?难道这就是个镜花水月?!列强也不可能给我们这么多时间!”黄飞鸿有些丧气。

他不是笨蛋,只是先前受格局限制,原电影中,他也明白了“想图强,就要改变自己”的道理,这时经叶书一提醒,整个人的心胸气度,都有极大改变。

他能分辨得出来,叶书所推测的话,句句属实。

叶书将地图重又拿出来:“清廷从来都指望不上!

华夏民族的复兴,难道还想着依靠那些寄居腐生的螨虫老爷么?!

只能靠咱们这些人咬牙硬撑,撑过去了,就赢,撑不过去,那就一起死!

我所要做的事,就是让肯咬牙硬撑的人,再多一些!

当今大争之世,群雄并起,列强必定彼此攻伐,卷起燎原大火,任何国家都不能独身事外!

这也正是我们积蓄实力的机会!

由清廷直面列强、国内势力冲击,我们一心培养人才、积蓄实力,这才能为三十年、五十年后的那一代,以无数人的鲜血、生命,拼出那死中求活的一线生机!

功成不必在我,但功成必须由我而始!

我身不由已,近日又要去做一件大事,说不定就再没法回来。

飞鸿兄,你可愿意,为这民族,接起这千斤重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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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收藏啊!推荐效果不好,要是收藏再没什么起色,我怕编辑会不再给推荐位,嘤嘤嘤……

第102章 你们真优秀!(为盟主408308.qdcn加更6/6章)

沙河帮里。

“从今以后,我若不在,沙河帮一切事宜,就由黄师父主持!你们听明白了么?”

当天晚上,叶书就开始做布置。

民团自然遵令,黄飞鸿在他们心中的名望,比着叶书,或许还要高许多,毕竟他们对黄飞鸿更熟悉。

“飞鸿兄,这就是沙河帮目前所有的物资、以及我与洋船的约定,用钱向他们购买物资、机器、技术文件,每个月商船到岸,都会有我们的一批货运来,为此我也让步了一些利益给他们……”

跟随两人的赵秀才、张行远心中凛然,对黄飞鸿的身份再没质疑。

“乱世之中,想做成大事,一味妥协、和稀泥可不成,武力威慑为正,以和为贵为奇,正奇相应,才能稳如泰山!飞鸿兄,我知道你性情宽厚,但为了大事,也望你以后多加思量!

培养人才,不参于任何一方政争,这便是我们要做的,飞鸿兄还请牢记。”

该说的,不该说的,叶书都说了。

心里,对于这个时代所有的遗憾,所有想要做出的努力,都付诸于行动之中。

很累,谋划、布局、行动,耗费了叶书这段时间,大部分的精力。

但此时,他看着黄飞鸿变化的神情,却是心里一阵满足。

脑海里,疲惫的精神下,是无比心安的感觉。

叶书甚至能感觉得到,自己的精神,也就是神元,正在缓慢又坚定地进步着,一切都如水到渠成。

能做的,都做了。

哪怕现在离开这个世界,叶书也不会有所遗憾。

与黄飞鸿讲了半夜,叶书回到住处,盘膝宁神。

果然,自己的神元已经突破到了92,再有八点,就能突破凡人桎梏,进入到LV2的境界。

反倒是精元,原本一锅《黑菇木耳炖鸡汤》,能给他增加十几二十点的精元,但境界突破到LV2后,就只能增加十一二点,远没有想象中的进境迅速。

当然了,这只是叶书的想法。

在其他人眼中,尤其是严振东眼中,叶书的体能,却是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增长,每一天,实力都有进步。

……

第二天,满城都沉浸在一种奇特的氛围之中。

无数的富商、江湖势力、百姓、甚至是广州周遭的大小人物,听说叶书昨日的事情后,俱都连夜赶来。

任世平家的院子,院墙已经被他连夜拆了,就为了能多容纳些人来。

即使如此,当纳兰元述赶到时,整个院子已经被挤满,一个人一个小椅,摆得整整齐齐,只留下两条过人的小路。

如果不是自己身份特殊,得了现任广州提督的相助,纳兰元述都只能往街两旁房顶上找地方坐了。

坐在最前面的,却不是官员豪商,而是各家带来的幼子稚童。

这些人里,有州府官员家的小公子,也有广州城中布衣百姓的子弟,甚至连广州城周遭乡下土财主,都连夜把儿子送了来。

所有人都知道,想求得叶书这样一个“言之有物”的留学生讲学机会,有多难得。

纳兰元述暗自点头,心中对叶书生出一股子敬意。

“这个叶书,倒不像那些借机敛财的白莲教之徒……就是不知道他所说的救国方略,与京城里的维新派,有什么不同……”

直到看到叶书前,纳兰元述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如何才算得上是国富民强呢?”

但当叶书将昨夜与黄飞鸿说的话,修改后在众人讲出时,纳兰元述就再没有其他心思,只是双眼放光,热切地看着叶书,心里升起滔天海浪!

“想强国,先要培养出能强国之人!

何谓强国之人?

首先就是要知道世界变化,精通各国军事、政治、科技情况的人!

朝廷花费大力气遣人留洋,每期不过十余人,看似渺小,但在我看来,却是真正的利国大事!

这些人以后回来,或许也有表现平庸的,或许也有学而不成的,但他们的见识、本领,却是已经远超国内所需,再平庸者,也能教出更多的人才!

当然了,不是所有人都能留洋,但同样可以自洋人处,购买西方科技书籍、制造技术、工厂机器!

而这,又需要大量的翻译人才!

我于洋人商船处,便延请了几位洋商、教父,购买相关物资,以后城中富商、官绅,只消耗费原价十不足一的代价,就可从沙河帮处,复录西洋学问……

我这一脉的治国学问,不在政治,不在党争,只在于培养人才,各位须知!”

“……”

“这才是真正的惊世大才啊!

小小的广州城,何时来了这样一位救国大才?!

当真是天佑我大清!”

纳兰元述几乎喜极而泣。

他身为旗人,一生忠胆,眼看乱世将起,午夜梦转,也常苦思救国良策。

但想到最后,也只有一句“以死尽忠,以命报国”而已,内心深处,却是自己都不知道还有什么希望。

但在今天,听了叶书一席话,纳兰元述却是恍然大悟,脑海中乍现一线希望的光明。

“对啊!想要强国,须先有强国之人!

现在京城中搞洋务运动,大多数人却连大炮都不了解,将其视为妖物,这样盲人摸象,如何能够强国?

这位叶先生,年岁虽小,却不浮躁冒进,只着眼于人才培养,看似格局太小,实则才是适合我大清的国策啊!

一如学武,马步都没扎稳呢,就想与人争斗,不是找死么?!”

纳兰元述越想越是兴奋,瞧着旁边手下师爷奋笔疾录的样子,更是心中狂喜。

“我须将叶先生的话,上奏给皇上、皇太后知晓,并请皇上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请叶先生入仕,为我大清力挽狂澜!”

纳兰元述却是不知道,真要按叶书的话做,一心了解世界变化、培养人才,那大清只会死得更快!

毕竟,在历史上……

大清做过最正确的事,就是派遣留洋学生!

这让这个民族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开始以几十年的时间,培养出大量的、世界一流的科学家,甚至延泽新中国。

而大清,做过最错误的事,也是派遣留洋学生!

毕竟,这些可爱的留洋学生,吃着大清朝的官粮,干的却是剪辫子、掀起反清革命的勾当……

这些老祖宗啊!

真的是……

优秀!

PS:感谢Osheshe的打赏。

如果看得舒服,觉得少冲写得还可以,麻烦来起点加个收藏、书单帮少冲推荐一下吧,拜托了!

这一章加更后,欠更全部还清,轻松。

目前收藏是七千七百多,如果下周周末前,能达到一万,少冲再加更一章。

第103章 送上门的《鹰爪功》

这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搞笑的事了。

自己派出去的留学生,回来后竟然是自己最大的反对者,反过来用学的东西,对付自己,除了清朝,也是没谁了。

是因为国家落后、留不住人吗?

当然不是!

当初瀛岛派遣唐使、遣宋使,两国国力同样差距极大,但人家也是学业有成后,回去报效自己祖国的。

反倒是清朝留学生、尤其是留日学生,闹革命闹得最凶。

嗯,超凶的那种。

怪留学生咯?

实在是清朝自己作的孽,干出来的那些事情,但凡有一点眼界的留学生,都份外地瞧不起,反清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这早就是一种潮流,出国的留学生,没出去多久,就要把辫子剪了,连清政府都管不了,最后甚至都懒得管。

这种操作,就像是自家的瞎子,拿着自已家的经济,团战时反而帮助敌方一样,操作骚得一批。

满清也知道自己理亏,做的事情拿不到明面上,因此对留学生让步很大。

你剪辫子?

没事,回来找个假的粘上去就行!

什么?你还敢劝皇上剪辫子?

没事,咱先不剪,你先干活,用学到的东西,帮帮我大清吧!

什么?

你竟然还要干革命?

还要推翻大清?!

做人不能这么晚清留学生啊!

这么坑逼的结果,满清自然是不知道的,现在皇城里的光绪,还在把希望寄托在那些维新党人的身上呢。

因此,叶书这么个“先培养强国之人”的方略,在纳兰元述眼中,毫无问题,哪怕未来这些人反抗清廷,叶书都不用担什么责任。

这,或许也算是满清做到的,唯一的历史责任吧。

……

在纳兰元述看来,叶书简直就是末世圣人一般的存在。

身怀大才,不贪名利,反而在讲学完成后,教过下面人阿拉伯数字后,又拿出100余支刚刚大批量生产的“威迪文”牌钢笔,送给了下面那些听学的幼童。

一人一支,这可是笔不小的花费!

尤其是,叶书并没有区别对待。

无论是官宦子弟,还是富家小公子,还是布衣小童,俱都一视同仁。

这一行为,所表现出的态度,让一些官商,心里都松了一口气。

毕竟,像叶书这样的人,传说中都比较“仇富”,京城中的维新派,更是与传统势力斗得你死我活,他们都怕叶书也这样。

心里安定之后,对叶书的品行,更是崇敬,一个个反倒没占叶书便宜,主动上前捐钱,就连广州城外,平日里极是抠门的地主土财主,都捐了20两银子。

叶书没白收他们的钱,让人一一记下,又取出几份复录好的简单教材,送给了他们。

上面,只不过是基础的阿拉伯数学符号,以及加减乘除算法,外加一个九九乘法表。

叶书此举,是为沙河帮打好群众基础,使其完成控制广州这块地方的目的,以此作为根基,不为外面世界的风浪所影响。

那些穷人家的小孩,叶书也没忘了,教材同样送了一份,每个小孩又外送了一匹洋布、二十斤粮食,权为助学。

他只是不想这些穷人孩子,因为家贫而无法入学,以致于学生中贫富失衡。

但这样的行为,却是让叶书的名声,一下子达到了顶峰。

太高风亮节了!

就连一向不在乎百姓生死的现任提督,都叹了口气,在捐过200两银子后,又着人奉上了300两。

纳兰元述,更是将身上所有的钱,都一脸热切地送到了赵秀才案前,向叶书长长一揖,头一次对人行这般的大礼。

“从今以后,世上再无沙河帮,只有‘传学堂’!

我以后,也只是传学堂一名讲师,‘传学堂’一切杂事,都交予黄飞鸿黄师父打理!”

叶书又丢出个大消息,显出自己“孑然一身、无党无派”的身份。

“只要获得广州地方势力支持,又与我明面上割去了联系,两个月后我即使和禧儿面基成功,想必也对‘传学堂’不会有太大影响……”

毕竟,此时的清朝,对地方的控制,已经衰弱到了极点,尤其是广州这种通商的城市。

……

“马上将这份电报,发出去!

这份详细奏折,八百里加急送到京城!中间不许有任何耽误!

我要一个月内,皇上、皇太后,能看到这份奏折!两个月后叶先生到京城观赏‘千狮大会’时,必须要以国士之礼待之!万不能有任何轻慢!”纳兰元述一回去,就立下命令。

旁边的幕僚有些犹豫,劝诫道:“大人是不是再考虑考虑?最近皇上想要重用维新派,正和保守派那些人针锋相对。这时候大人上折子,岂不是让那些保守派仇视大人?”

“顾不了那么多了!”纳兰元述毫不迟疑,“这样的大才,早一日重用,大清就多一日的时间,立刻去办!

对了,你去拜访叶先生,就说纳兰元述明日求见,拜礼投其所好!”

……

如纳兰元述一般,想要拜访叶书的城中豪商,有许多,都被叶书收下礼物,一一婉拒。

唯独纳兰元述这份拜帖,叶书考虑了一下,邀他第二日相见。

叶书也很好奇,这个《黄飞鸿2》里的悲剧BOSS,精通四门棍法、束布成棍绝技的纳兰元述。

不过,布置好一切的叶书,还是先把目光,转向了严振东。

自己的庭院中。

叶书一脸诚恳:“武馆的事,包在我的身上,只是我早听说‘严家三绝技’的威名,希望严师父能让我见识见识。”

严振东沉默良久,想起自己那根本没人来拜师的武馆,考虑良久,还是道:“好吧!不过我这家传鹰爪功传内不传外,还请叶兄弟发誓,这辈子不传给第三个人!”

叶书大喜,便要立誓。

他理解这些旧派武人的想法,毕竟在这个“家大过国”的年代,家传武功就是子孙后代立足的根本,自家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凭什么要传给一个外人?

但,就在这时,院外传出纳兰元述哈哈大笑的声音:

“叶先生想学鹰爪功夫,哪还用低声下气向别人求教?我这里有一份‘杨氏鹰爪’的秘录,不成敬意,就送叶先生赏玩了!”

第104章 倾囊相授

“你!”

严振东顿时大怒,这分明是在嘲笑自己!

但他一转头看见纳兰元述,却是心里一凛,胸口里冒出的怒火,瞬间压抑了下去。

官靴、官服、官话。

这三样东西,让严振东直接不敢再说,敢怒不敢言。

纳兰元述却是颇有趣味地看了他一眼:“叶先生乃是当世大才,哪里用得着受这等腌臜气?

若是好武,朝庭里有的是各门各派的功夫!

我今日便给先生送上《杨氏鹰爪》、《四门棍法》,权作赏玩。

若是叶先生有意,两月后我们一同去京师,元述为先生求一份《杨无敌陈家沟拳》宫廷秘录如何?

当今乱世,这武夫不过一介之力,又受过先生提携之恩,安敢敝帚自珍,以一门小小的《严氏鹰爪功》折辱先生?!”

说一句,就大踏步走上一步,逼得严振东步步后退,脸色难看至极。

说完这些,纳兰元述再不理他,抱拳长长一揖:“昨日听先生讲学,元述如茅塞顿开,还想同先生多聊聊西方学问,望先生不吝赐教!”

满脸热切、双眼崇拜,简直就是后世那些见了明星的狂热粉丝。

满清之内,也有这样的人物么?

叶书瞧了瞧他,心里不由得有些感叹。

眼前这个纳兰元述,从个人品行上看,俨然就是史书上的忠臣志士,可惜却生为旗人,一腔忠肝,报效的是清朝这个坑货。

他忠勇坚毅,在抓捕革命党时,还能想着不伤及无辜百姓。

他行事果决,为了功成,暗中借助白莲教的势力,袭杀洋人,手段之高明,让白莲教的人,都只是对朝廷口头不屑,而行动上不伤官兵分毫。

可惜了!

叶书双臂扶起了他:“早就听说纳兰元述‘束衣成棍’的威名,以后我也是有许多功夫上的疑问,想求教你。”

“嘿!功夫?”纳兰元述瞧了一眼旁边的严振东,“当今之世,功夫还有用处么?”

“自然是有用的!”

叶书笑道:“几十年、甚至百余年内,洋人强盛之势恐怕都不会改变,百工百技,中国都要落入下风,五千年养出的自信,硬是被摧垮到自我怀疑的程度。

这时候,就需要我辈习武之人,振奋士气,让人有咬牙硬撑下去的骨气了……”

“!!!”

纳兰元述只是随意自嘲,哪曾想竟得出这样回答来,愣愣地在心里推演了一会,只觉得五体投地,又是一拜:“先生大才!当真是驭神算而测无常,竟然心思缜密到这种地步!”

拜完之后,又感叹道:“难怪先生兼习武艺!元述倒也粗通拳脚棍棒,一手束衣成棍,也劣有微名,先生若是有意,我愿倾囊相授!”

严振东:“……”

叶书:“……”

要不要玩这么大?!

两人都有些接受不了纳兰元述的热情,看这样子,仿佛生怕叶书不肯学他的功夫似的,比舔狗还舔。

但仔细想想,纳兰元述的行为,却是顺理成章。

一个原本毫无希望的人,猛地在叶书这里看到光明,自己一辈子的报负,都在叶书一言一语中有了成功的希望,纳兰元述已经把这当成了救命稻草。

他不是笨人,但现实之中,除了坚信叶书的“救国良策”外,他还有什么办法?

他愿意相信!

可以说,此时的纳兰元述,对叶书的狂热崇拜,不亚于白莲教徒之于九宫真人。

一点功夫,算得了什么?

……

叶书耗费精力、浪费时间,“只求无愧我心”的行为,竟然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纳兰元述接下来的几天,果然如他所说,几乎倾囊相授,从功夫的根基马步,到他平生得意的《四门棍法》、《束衣成棍》尽数传授给了叶书,甚至就连《杨氏鹰爪功》,他都将自己的心得,毫无保留地教给叶书。

“叶兄弟你果然是天命之人,虽然习武较晚,但得了这么一匹宝马,精熟马性后,足以挡得过旁人十余年的死马功夫!”

纳兰元述对于叶书的功夫根基,也是赞叹有加。

马步,不是死蹲,那样只会折损筋骨。

扎马的要意,就是要平空扎出一匹马来,身在平地,身下却仿佛时刻有烈马相承,举手投足,就能借出纵马威势来。

叶书每日里纵马四方,无意中深合马步精要,反倒是比苦练死练,功效更大。

对于这样的“死忠粉”,叶书也没的话说,只是捡着历史大势,说给纳兰元述听,让对方更加钦佩。

他注定是个悲剧。

满清的死路,是自找的,莫说多出一个纳兰元述,就是多出千个、万个,也挽不回这滔滔大势!

这样的纳兰元述,意识到《传学堂》的重要性后,甚至比黄飞鸿还要挂心,叶书相信,哪怕自己拐了慈禧,纳兰元述也不会迁怒《传学堂》,甚至会加倍保护。

可惜了!

因此,叶书也不藏私,两人互通文武,不过短短月余功夫,两人已经堪称至交好友。

比叶书与黄飞鸿之间,关系还要密切。

倒是一桩奇缘。

……

而在这一个月内,整个满清天下,都因为《狮王争霸》而震荡不休。

广州城内,严振东借着帮沙河帮训练身手,名气打响,终于招收到了徒弟,甚至扎起了狮头,想要在这赛狮大会上出彩,名扬天下。

倒是黄飞鸿,只是一心学叶书教给他的西洋文化,对狮王争霸毫无兴趣。

可惜,他年岁已大,知见障太严重,学习进步程度,还没一些小孩进度快,这却让他斗志更深,每天深夜苦学苦练。

至于叶书,除了每天给城中稚子们讲些基础科学外,就是一心练武,纵马引弓。

在《黑菇木耳炖鸡汤》的帮助下,叶书精元进步很快,而且终于弥补掉自己根基不足的麻烦,彻底成了一名纯正的功夫高手。

严振东害怕失了叶书这个靠山,中间还曾送过一份《严氏鹰爪功》过来,倒也不输《杨氏鹰爪》、《四门棍法》,是一等一的外门功夫。

但叶书收获最大的,还是纳兰元述、黄飞鸿这两大功夫宗师,从根基上给叶书的指点。

第105章 入京之前(为408308.qdcn加更7/7章)

一个月后。

“精元 LV2:35/200!

神元 LV1:96/100!

气元 LV1:0/100”

心里的挂碍已经消散,叶书的根基,几乎每天都有进境。

这一日早上,叶书、黄飞鸿如往常那般与手下晨练,见众人在海岸边练拳,叶书就纵马疾行,快意如飞。

自安定下来后,叶书就没再把汗血马非白收起来,每日里投食喂水,洗澡顺毛,一人一马关系突飞猛进。

汗血马皮薄,一跑动起来,透过那盈润的皮肤,几乎能看出它下面的血管,显出暗红颜色,如血一般。

这就是汗血马的由来。

并非是如武侠小说中说的那样,马流出的汗,是血红一片。

手掌摸在非白的脖颈上,感受着对方发热的皮肤,知道汗血马已经撒欢撒得够了,眼瞧着前面是一处河流,就停下马来。

卸下马上的武器,任由汗血马在那喝水,叶书站在河边,手掌一翻,便拿过一把长弓来,手上羽箭毫不停歇,连发三箭。

百步外的大树上,只听“嘟嘟嘟”三声闷响,三根羽箭,已经几乎射在同一个小圆圈上。

“完美!倒三角形,李莫愁番外常用到的形容词!”

叶书赞了自己一下,羽箭不停,射哪指哪。

顿见方圆百步之内,白色流光席卷四方,在四周大树之上,射出一个又一个的痕迹。

箭势稳定!

唯有在第十五箭后,叶书握箭的手指,才出现一丝颤抖,那羽箭箭尾轻颤,擦过树皮,又疾飞数十步,落在了地上。

叶书稳定心神,又发十箭。

这十箭,就心中没底了,只能保证十中六七,且掌握不住落点。

手指,也不可抑地出现颤动。

叶书放下弓箭,抓过旁边的铁枪,横扫疾掠,枪势惊人,卷起呜呜风声,骇人心魄。

得了《四门棍法》后,叶书的枪棒功夫大进,熟悉了枪性,枪势运转间,已有流畅之意,不再像先前那样,只以蛮力压人。

这一通铁枪舞下来,叶书全身血如沸水,额头汗水不止,目光间已经脱过晨曦时的柔和,转而锐利起来。

放下铁枪,叶书又拔出棠溪古剑,舞起剑来。

顿时,气象又是不同。

叶书同样没学到什么剑术,全靠自己摸索。

但《还珠格格》、《狂蟒之灾》里的血路开杀,却是让叶书的剑路,招招狠辣实用,几乎没有任何花巧,俱是符合自己的剑术运用,是叶书目前最强的攻伐手段。

长剑一出,整个人都从热血沸腾中,转而冷静了下来,杀气森森,让人不寒而栗。

长剑毕,叶书又弃剑张掌,手如鹰爪,演练起一路《杨氏鹰爪》中的擒拿手来。

脚下不停,却是黄飞鸿的无影脚,以正合,以奇胜,腿上动作极小。

出腿时,双肩不动不摇,与人争斗时,占尽了便宜。

四门棍法、鹰爪功、无影脚。

《黄飞鸿》系列中最为人所知的几门功夫,竟被叶书全部学了!

这真是……

无心插柳时,绿成荫;

有心栽花时,花不开!

因此,虽然这段时间生活平静,打赏方面微不足道,但收获却是叶书生平仅有,实力暴涨。

唯一算得上缺点的,就是这些功夫,全都没有以技能的形式,出现在叶书的状态栏上。

也就是说,叶书只能通过自己的练习,没法用声望,快速提升其境界。

宝箱中开出的“技能书”,获得艰难,但可以用声望升级。

剧情世界中,所学到的武学,获得相对容易,却只能自己领悟,进境稍慢。

这或许也是直播系统的一种制衡手段。

毕竟,在各个武侠剧情世界中,秘籍多如烟海,要是能用声望随便提升武学秘籍境界,想办法搞个门派的藏经阁,未免也太容易了!

“只不过,单只是这份博览武学的见识,就足以极快加速修炼。而且剧情世界也会出现宝箱,也能通过击杀各个BOSS爆宝箱……

如任务一样,可操作余地很大,只看我如何选择了……”

举个例子。

同样是《四门棍法》。

纳兰元述教给叶书的,哪怕有对方抄录的秘籍复本,也只能靠叶书自己修炼,无法使用声望,急速提升其境界。

而如果叶书击杀了纳兰元述,有很大机会爆出宝箱,又有一定小概率,能从宝箱中,开出《四门棍法》的秘籍来。

这样的秘籍学了,只要叶书声望足够,就可以在一瞬间升级到最顶峰境界,只要叶书慢慢熟悉就好。

和直播获得打赏的秘籍、传承一样,属于速进型的。

……

“这也是一种考验吗?考验的,又是什么呢?

是贪功冒进?

还是踌步不前?”

叶书心里思考,手上却是不停。

拳脚演毕,叶书直接脱去身上武服长衫,在河水中浸了浸,手腕一抖一甩,整条衣巾,就疾卷了几分,又横甩过去。

“唉!这以刚御柔、以柔制刚的《束衣成棍》,纵使有《血滴子》这样的软兵经验,我依旧暂时掌握不了……

还得对枪棍了解到一定程度,或者进入《狂蟒之灾》,感悟巨蟒绞杀时的运力诀窍,这才有可能使好布棍……”

一心习武,时间飞快。

一旁的汗血马,早就喝饱了水,一边无聊地嚼着旁边的青草,一边看着叶书。

眼瞧叶书终于停下动作,躺在地上懒洋洋的样子,汗血马就是双眼一亮,欢快地跑到叶书身边,俯下头,伸出舌头,舔起叶书脸上的汗来。

“别闹!”

叶书无力地推搡了它一下,汗血马却仿佛得到回应一般,一边舔叶书的脸,一边拿头拱叶书的手。

似乎在说:“……忙完了吗?来一起玩呀!”

这,似乎是它表达情绪的方式。

突然出现在这个世界中,汗血马开始时,也是有些害怕的。

在叶书的温柔安抚下,它才慢慢适应环境,不再害怕。

只是,这个当舔狗的“传统”,却是留了下来。

这使叶书的想法,在一段时间里,变得极为大胆……

当真是,单身得久了,看匹马往自己怀里钻,都觉得眉清目秀……

PS:感谢老王又一次的两万打常,本来这章打算当今天的第一章更新,想想算了,给自己点压力,书友这么给力,我也不能懒着不是。

所有欠更还清。

但少冲郑重声明,都先别打赏了!

他喵的,眼瞧着都要30一二万字上架了,免费其不能再加更了,不然编辑会砍我。

即使有打赏的小伙伴,少冲也只能先记账上,上架后再更新,这其中的原因,常逛起点的都知道,少冲就不解释了。

再一次谢谢大家厚爱,感激!

第106章 变化

手指捏住汗血马的尖长耳朵,将它两只耳朵并在一块,轻轻捏着。

温热柔暖的皮肤,让叶书有种撸狗耳朵的感觉。

汗血马很聪明,开始时并不反抗,很配合,感觉到叶书手上停止,准备动作做好,不再动后……

耳根一抖,一双耳朵这才灵巧地脱出手指,让叶书笑得一时忘语。

一猿一畜,笑得,像两个两百斤的孩子……

这是叶书一天中,难得的轻闲时光,没有阴谋算计,没有生活压力,只有心情带着自家宠物,自在游春的惬意。

汗血马玩了一会,就耐不住性子了,度着小碎步,这边啃啃青草,那边追追草虫,时不时又跑到叶书跟前,把某一身体部位往叶书身上蹭。

这是让叶书帮他挠痒痒呢。

挠个一次两次,这熊孩子仿佛上了瘾,有事没事就过来蹭。

气得叶书直接伸出双腿,一把锁在它的脖子上,一个翻身,就滑到了马背上,对着它的屁股就是一巴掌。

“小蹄子!蹭什么蹭?不好好收拾你一顿,你还以为我不敢对你下手是吧?

诶!

对了,你是公是母来着?”

脑活里突然传过的念头,让叶书一下子就起了兴趣,翻下马身,挑起汗血马的马尾巴,就要仔细瞧瞧。

汗血马瞬间跑出几十步,警惕地瞧着叶书,打了个响鼻,龇牙咧嘴地对叶书吐舌头……

这马成精了吧!

叶书哈哈一笑,正要过去继续吹牛B,神情突然一怔,脑海突然涌现出一股莫名地想法:

“我是多么正直的一个人,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即使想鬼畜,也该选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欺负一只小奶马,算什么本事?

真要这么做,我和那刘少充,又有什么区别!?”

心里想到刘少充遛小奶狗的样子,想到自己也会成为那样的人,叶书全身就打了个激灵,嬉戏的心思,瞬间消散一空。

眉正眼清,又是一个纯洁正直的好少年!

“你的神元突破,达到97点!”

自从了结对《黄飞鸿》剧情世界的执念后,心神宁静,叶书的神元,就一日千里地突破起来。

养神丹、罗汉蒲团、檀香、LV2精元的底蕴……

而且,叶书感觉,随着自己神元越来越临近LV2,自己越来越有君子之风了。

“过来小奶马非白!让我骑你回去!”

虽然一脸嫌弃,汗血马依旧傻乎乎地跑了过来来,乖巧地站在叶书身边,感受到叶书摸了摸它头上的那一撮脑心毛,就欢快地往着来路飞奔而去。

叶书哈哈大笑,感受着春风扑面的舒爽,一派满足神色。

“禧儿,别急,等我!”

……

再回到广州城,城门口已经是热闹一片。

几家实力最强的武馆,各自带着狮头、架着马车,往京城而去。

广州到京城,信使犹要一月,他们需要提前出发,有京城门路的找门路,没门路的去京城的“广东会馆”,与在京城开药铺的黄祺英会合,共进共退。

“叶先生!”

见叶书回来,众人俱都放下手中事情,热情地打着招呼。

叶书一一还礼,见严振东师徒、梁宽以及手下精锐凑在一块,就笑道:“梁宽,你这次去京城,主要是带师弟们见见世面,天下之大,莫被‘狮王争霸’一叶障目,我的马快,过些天再去追赶你们!”

梁宽高兴地答应了下来,他生性跳脱,加入沙河帮后,志向是满足了,但眼界却也因此开阔了无数倍,总想去京城中的“维新派”里,看看那些“叶书的同类”。

他想看看,京城中的那些,据说“学贯中西”的大人物,是不是也像叶书一样风采卓绝,能以一人之力,影响一城一地,甚至是一国之命运。

若能,这个朝庭就还有救,若没有,叶书所说的“为民族延续元气”,才是自己唯一正确的选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志向,梁宽已经今非昔比。

而在他旁边的严振东,心中所念所想,却还是在“狮王争霸大会”上,扬名立万。

因此,叶书劝诫他的话,他只是听在耳中,脸上却是不以为意。

“当真是众生皆苦!”

叶书心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叹了口气,拱手往城里纵马而去。

路过城门,从马鞍旁提起两只野兔,扔给守门兵士:“权且送两位,当作下酒菜!”

一个持枪的兵士笑呵呵地接过,向叶书拱手致敬。

另一个带刀的兵士瞧见两只兔子被射中的眼睛,不由得吐了吐舌头:“这叶先生好俊的箭术!没想到他学问那么高,竟连箭术也这样了得!”

“这算什么?”持枪兵士有些炫耀地道,“我家拜在叶先生门下的小子,每日也是跟着‘传学堂’晨起跑步演武,说是‘身健自然心强’。嘿,还别说,跟着叶先生了月余,小兔崽子身子倒是健壮了一些,嘿嘿……”

“什么‘传学堂’?不还是沙河帮?我瞧着也没什么区别……”

“没区别?

嘿!

这就是人家读书人的心思活了!

京城里维新派眼下是吃香,但世事无常,谁能保证他们一直得势??

若是维新派一朝失势,叶先生这个‘新派’,岂不也会遭受池鱼之殃?

现在多好,叶先生创下‘传学堂’,只为传学,不问朝政,朝庭里谁得势了,也没叶先生的把柄,不致影响了娃娃们上学……

我可是听我家小子说了,这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听得出来,挂枪兵士对自家小子很满意,三句不离娃,俨然一副“老子的儿子是个有出息的”的欠打模样。

因此,拿刀兵士就有些故意挑刺:“那可说不准,戏文里可说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人家真想找‘传学堂’的麻烦,哪还用什么借口?”

“我看谁敢!”

仿佛一下子被踩了尾巴的守门之犬,持枪士兵眼里透出坚定神意:“好不容易家里小孩能有出息,能得京城那些大人物都没有的机会,拜在叶先生手下进学,哪个敢来坑害‘传学堂’的,真当广州城没人了么?拼了这条命,也跟他干到底!!”

“……”

卑微的小人物,突然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让旁边一个戴着斗笠的精壮白衣男子,神情惊疑不定。

“这等风采……

我白莲教怕是池水太浅,容不下这等蛟龙……”

PS:感谢老王的2000,废土法则的500打赏。一会还有更新

第107章 入京三笑楼

白莲教的事,叶书没有在意,甚至没把这个造反专业户放在眼里。

其声名强悍,借鬼神蛊惑信徒,不是其有多厉害,而是当权者太坑B。

但凡老百姓不是没有一点希望,实在没有活路了,谁会去加白莲教造反?

广州城内,现在被叶书打开了一线希望,哪怕白莲教借着势大,强行加入进来,也不可能比《传学堂》更有民心。

那份世界地图,到现在还在城中心挂着。

叶书一如往常,练武教学,发放教材,甚至延请教师。

比如说,电影中那个帮黄飞鸿挡子弹的教父。

这时节的科技水平,还没后世那么细繁,自己把种子播下,或许第一年长出的只是狗尾巴草,但五年、十年过后,只要不发生剧变,必将影响极大。

足够了!

“叶先生!朝庭任命已经下来,皇上召集你京城……”

不等纳兰元述说完,叶书就已经失了兴趣:“哦!”

哦?

难道我大清就这么烂?连皇帝的召见,都为人所屑了?

纳兰元述心里有些难受,叶书的这种态度,在他意料之中。

事实上,有许多的留洋学生,回来后,明显态度对清朝很厌恶,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不屑与愤恨。

“看来,叶先生也是这样一个人了……唉,就怕皇上、老佛爷迁怒,对叶先生不利……”

纳兰元述迟疑了一下,只是留下一块通行令牌,便告辞而去。

这一告辞,就是数天不见。

因为叶书,准备闭关突破神元了!

……

数天后。

檀香燃毕,屋室里一片安宁,叶书坐在蒲团上,脑海里想着各套拳路,思绪繁飞。

良久,叶书这才睁开眼睛,眼里透出一丝疑惑。

“神元LV1:99/100!”

“已经卡在这一关头许久,到底是差了什么,总是不能突破?”

屋子里,叶书越想越烦。

与精元的顺理成章突破不同,神元似乎极重“顿悟”,每个关卡,无论大小,困住人,可能就是一辈子。

心胸,是身体的延伸。

“自己,还有什么事情,是想做又没做的呢?”

叶书把目光转向墙的佩剑,以及楼下的汗血马,猛地反应了过来。

“果然,是要见光绪、慈禧一面吗?”

心中既定,叶书也不再犹豫,直接纵马向京城赶去。

“如今休去且休去,欲觅了时无了时。

我自生来不蔽体,脱下裤子见慈禧!

好诗!好诗!

哈哈!

禧儿,我来了!”

仰天大笑出门去,稍说了句话,叶书便再不理会这广州城中的“事业”,往着京城赶去。

九龙剑,是时候再饱饮一名清帝的鲜血了!

……

京城。

由于心中期待,整个广州武术界,只花了月余之间,就已经赶到京城。

这里,果然热闹得众人生平仅见,别的不说,单只是那些人力车,都让众人看了许久新鲜。

广州,可没这样的洋玩意。

伴随着列强的冲击,京城这块百年不变的皇城,终于也被迫地产生地“进步”。

梁宽、严振东等人,自然是要去广东会馆的。

只是,刚过去,就见到了这光鲜皇城下,黑暗的一面:被京城四大帮派之首的“大平号”,直接踩了盘!

只可惜,这一次大平号的运气不好,遇到了严振东。

早就有心表现的严振东,虽然没有痛下杀手,但一身硬功攻守兼备,鹰爪之下,打得大平号骨断筋摧,大败亏损。

甚至,就连鬼脚七出手,都被严振东以铁布衫挡下,只是鬼脚七脚法怪异精湛,严振东也擒拿不住他的身形。

两人,这算是打了个平手。

严振东,因此声名大振,俨有广东第一高手之称。

大平号的帮主赵天霸,倒也是个能屈能伸的,眼看不能力取,第二天就过来笑脸相请,请严振东去“三笑楼”讲和,礼数做得齐备,根本不给人拒绝的时间。

严振东艺高人胆大,倒也不惧,想着徒弟功夫不济,干脆就自己去了三笑楼。

旁人劝他,他反倒认为别人是不想让他出头。

名利,确实是改变人最快的毒药。

毒酒、洒油断绝严振东下盘功夫、以渔网阵、斧头阵围杀严振东!

严振东江湖经验虽是丰富,但哪曾想过,天子脚下,赵天霸竟然就这么大胆,竟敢公然围杀他的性命!

避过毒酒,避不过地形之利,如果不是他铁布衫已至极高境界,只怕就要被乱斧砍死了。

即使如此,他也因为身手不好,中招太多而落入绝境。

二楼外面。

赵天霸甚至已经打起了麻将、抽起了雪茄。

“哈哈,这些南蛮子,也敢和我大平号抢狮王!?明天,就把这严振东的尸体,扔到广东会馆那去,看谁还敢不服我大平号!”

一群手下,顿时哈哈大笑,志得意满。

反倒是鬼脚七,一个人低坐在不远处的门边,看着严振东,神色不快。

便在这时,只听屋里严振东一声大叫,随即一道木门户,被严振东一斧劈开,骇了众人一跳。

但赵天霸随即就狂笑出声来。

只见严振东的后背上,已经扎进去几个斧头,虽然创口不深,但却已经让他血流满身,可怕异常。

此时的严振东,只如一头疯虎,从二楼跳到街上时,甚至都稳不住身形,摔倒在地,尽显末路之相。

尽力逃命,严振东却是觉得自己身上越来越重,累得双眼都迷茫起来,也不知如何又摔倒在地。

“唉!”

一声长叹,惊醒迷迷糊糊的严振东,他双眼猛地一亮,抬头望去。

只见街道上的灯火余光,因为角度问题,被墙壁的黑色影子占据一半,形成难得的“半面光明、半面黑暗”的奇景。

就在这一边光明,一边黑暗的光影下,叶书站在大路正中间,只漏出光影外的一半眉眼口鼻,双目有神,看着鬼脚起。

“哎哟!这又是广东哪位拳法高手?我赵天霸最喜欢交朋友,过来喝一杯如何?”赵天霸哂笑道。

叶书扶起严振东,见伤势严重,根本没理会其他人,只是将他扶送着,准备送去黄祺英那里。

“大胆!给我上!”被人无视的现实,赵天霸有些不爽。

叶书却是站在街中间,手中已经出现弓箭,对着冲来的人群,就是三箭连发!

第108章 炙手可热

回首三箭,每一箭都撕裂夜风,春夏相交薰薰暖夜处,忽起摄心寒风摧命来!

箭光如雷乍起,再落时,已是穿身而过,溅落一地血光!

“嗬……”

一名额头刀疤,长衣破落的大平号帮众,追得正急,突感胸口剧痛,缓缓低头时,全身的力气似乎都要消散,待看到自己胸口上,前后两开花的那枚羽箭,整个人直接就晕倒在地面上。

另外稍在后的人,更为不堪,全身颤抖,屎尿齐流,死不瞑目,只如见了鬼一般。

二楼的赵天霸,更是惊出一身冷汗,连忙躲到帮众身后,一句话也不敢再说。

倒是鬼脚七,跃跃欲试,但他与叶书相距颇远,这时冲上去,只会中途死在叶书箭下。

“京城里,什么时候来了这样的用箭高手?!”

一时间,在场众人,心里俱都泛起疑惑,忌惮之极!

叶书眼见以自己之力,无法全杀了他们,又不想耽误大事,就没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翻身便带着严振东离去。

来如暮烟,去如朝阳。

只留下后面赵天霸阴晴不定的神情,犹豫了片刻,终还是暗自咬牙:“不过就是个剪了辫子的留洋学生,也敢在京城撒野!嘿!王爷最近正厌恶这群维新派,我要是铲除掉这个假洋鬼子,肯定能得到王爷夸赞赏赐!鬼脚七你过来,你就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

广东会馆内。

“是你救了我?”

严振东心里烦闷,扬名不成,反倒是折了威风,这下自己先前积攒下的名气,可全白费了!

看着一身是血,犹还愤恨不休,只想争名夺利的严振东,叶书不由得长叹一口气。

对于这个悲剧角色,叶书一直是有些可惜的。

只是没想到数次改变其命运,严振东却依旧打混在名利场中,不可自拔,颇有种宿命的味道。

可惜也就到此为止,叶书顺手救他,也没想花费太多心力,讲了两句,就走出了房门。

“可恨!这叶书,自从来就没瞧得起过俺!

这世道,就是得自己有权有势,才能出人头地!”

救命大恩,在严振东心里停留不到片刻,反倒成了他愤恨叶书的原由,这种“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叶书要是知道了,也不知道是会怎样蛋疼的心理。

或许会郁闷,但很大机率,却只是“哦”上一句就算了。

兴起而至,兴尽而归。

随着叶书神元即要突破,这种小事,根本影响不了他。

……

一个严振东,还影响不了叶书心情。

但一个叶书,却要影响整个京城势力的心情了。

叶书是傍晚入城,声名不显,消息传得也不广。

但只是第二天一大早,领着师弟们在晨练的梁宽,就听到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

“烦请转交叶书叶先生,就说西樵山人康有为有请,明日请叶先生过府一叙!”

梁宽客气应下,院里的众师弟听了,俱都与有荣焉。

此时的康有为,已经上书过光绪帝“请求变法”,声名极盛,而且他学问高,号称“学贯中西”,是维新派里的头脑人物。

康有为此时已经将近四十,请叶书这个“后辈”过府相见,并不失礼。

这样一位京师大佬请自家师父,梁宽众人自然胸口挺得老高,在其他广州武馆面前,倍感荣耀。

其他武馆众人也没什么嫉妒之心。

他们是武人,天生对读书人有着敬畏之心,叶书这样的“举人老爷”,根本就不在他们嫉妒范围之内,以致于都没有武师,想过来挑战叶书,以求扬名。

没看到京城里的风云人物,来到他们这群不入流的武人面前,因为叶书的缘故,都客气有加么?

两者,是截然不同的圈子。

甚至有活泛的武师,心里想着是不是要来投靠叶书,以后也能跟着鸡犬升天,混个出身。

……

没等他们想好,门外又有人拜见。

“烦请转告叶书叶先生,醇贤亲王听说叶先生大名,请叶先生明日过府一叙,还请叶先生为国为民,也为自己大好前程,多加考量!”

梁宽接礼物的双臂,已经颤如筛糠了。

醇贤亲王如今是老佛爷的重用亲信,军机处第一大佬,挪用海军军费修颐和园这事,就是他干的。

而且,他在后世还有个更牛B的身份:溥仪老爹!

这样一个权势正热的王爷,若不是出身M县的梁宽跟着叶书后,见多了大场面,只怕早就吓得说不出话了。

卧室里,闲睡不着的严振东听了,心里也是一动。

“没想到叶兄弟的名声,在这些大官眼里这么高,俺要是能得他举存,入了那些贵人的眼,以我的本事,无异于龙入大海,虎归山林!看来我还要跟叶兄弟处好关系才对……”

严振东都已经这样,其他广东武馆的人,根本都已经没了心情晨练舞狮,眼睛一个劲地往这边瞄,看着门口那络绎不绝拜访的小厮。

“恭亲王有请叶先生,于今晚酉时小叙!”

“哀时客梁启超,仰慕先生大才,定于今夜酉时,前来拜见叶先生!”

“……”

从最初的震惊,到最后的麻木,梁宽甚至都有些发愁那拜访的礼物太多,无处安放了。

黄麒英也被惊动,过来探问叶书想法。

这么多的大人物,莫说去谁那、不去谁动,先去谁那、后去谁那,就单只是迎来送往的一点礼节不足,在他们看来都是大事了。

一不小心,就是被架到火上烤。

“礼物收下,不做回应就是了!”

叶书只是继续引弓射箭,没有在意。

这些试探,远没有拿下慈禧一血,更让叶书提起兴趣。

与这些人相比,叶书对于黄麒英开的药厂更有兴趣,工业革命最开始时的工厂,这样的新鲜后世可是很难看到。

京城中各方武馆势力,借舞狮争斗,同样让叶书见识了各家武学,大呼过瘾。

光天化日,持刀群斗,哪怕砍死人,官府都不管他们的。

站在酒楼上,与街上争斗的鬼脚七相隔不到十米,却仿佛两个世界的人。

堪不破名利是非,将大好光阴虚度,当真是……

众生皆苦!

第109章 面见慈禧

“叶书!”

鬼脚七藏身在一只舞狮下面,暗中接近,心中略有些紧张。

想及叶书前几日那神乎其技的箭法,想到自己就要杀掉这样一个大人物,鬼脚七内心甚至有些兴奋。

叶书的名头、来历,甚至是这几天受各个权贵邀请的事,他都听说了。

但那又怎样呢?

赵天霸是自己老大,他让杀,那就杀!

他知道,叶书是与自己同样的人,习武后,神思敏锐,危急关头能感受到敌意、杀意,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只要功夫练到一定境界,就会拥有这种实力。

这种能力,对于弓箭火枪,尤为敏感。

因此,像自己、叶书、严振东那种人,正常情况下,基本不可能被火枪、弓箭偷袭死。

鬼脚七不知道,他所知道的那种境界,就是神元突破后,所拥有的实力,他只是以已度人,准备靠近距离后,以近身功夫,正面打死叶书!

近了!

更近了!

就在鬼脚七舞着狮子,将要弃狮冲上前时,惊闻街尾传来马蹄声响,随之就是几声火枪,压下场中杂音。

一名京官坐在马上,大声呼喝:“老佛爷有令!请叶先生入园见驾!尔等小民,还不闪开道路!”

话语毕,一队持着火枪的兵士又是一排枪打在天上,吓得前面那些武馆赶紧让路,一个个扛着狮头,灰头土脑地钻进了旁边小巷子。

这些官兵,对待洋人虽然怂如狗,但面对自家家奴时,可是威武雄壮,俨然个个都是勇贯三军的猛将,只身冲进持刀拿枪的武人群里,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一条大道,瞬间延伸到叶书身前,只有鬼脚七的黑色狮子没走,很是显眼。

任务失败!

想起赵天霸失望的目光,鬼脚七就愤恨地把狮头往地上一扔,指着叶书道:“今天算你走运!改天我鬼脚七一定取了你的性命!”

叶书闻言笑了,跟这些老实孩子,哪怕为敌,也轻松许多。

只是不等他说话,已经催马赶至跟前的那个京官,就是一鞭子抽在他的光头上:“鬼脚七!你发得什么疯?仗着王爷庇护,就敢对老佛爷要请的人不敬?快滚!再敢啰嗦,赵天霸也护不了你!”

明亮的光头上,被抽出一道血痕,鬼脚七怒目而视,终还是在舞狮尾的同伴拉扯下,不甘地往旁边巷子里赶去。

“叶先生,请吧!”京官笑吟吟地施拳一礼道。

叶书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皇宫方向,脸上也露出期待已久的笑容:“且请稍待,我这一身旧衣,又是个粗汉,实在不堪入皇太后的眼儿,待我换件新衣如何?”

这样的态度,这样的“期待”表情,让那名京官哈哈大笑,极是满意:“叶先生果然通晓世事,叶先生且去,老佛爷正在颐和园赏园小憩,有一个时辰的空当,不妨事的,!”

叶书点头,转身带着梁宽,便向广东会馆而去。

……

“师父!一会你去见了皇太后,回来后可要好好跟我们讲讲!”梁宽兴奋无比。

其他几个随从更是围成一团,期待万分:“就是!乖乖,我在广州城外住了二十几年,连县老爷都没见过几回,哪能想咱们一来京城,就要见老佛爷了!”

“可惜老佛爷就请了师父一个,要是能让咱们也去面驾,啧啧……”

“……”

叶书嘴角轻笑着,也不答话,待回了会馆后,却是直接召集手下:“梁宽,你带着几个师弟,立刻昨夜赶回广州城,隐匿起来!事情风头没过之前,不要出来!”

“啊?师父,为什么?”众人都很奇怪。

叶书道:“伴君如伴虎,你们赶紧骑马走,走到半路,想来也就知道什么意思了……”

虽然不解,但叶书平日里威信日盛,几名弟子都极为敬畏他,便在梁宽的带领下,依言而去。

心里,却依然疑惑。

一群人都是从小练武的,心里藏不住事,出了城几人越想越是不理解,纷纷讨论了起来。

“肯定是师父想向老佛爷劝谏,戏文里不都这么说吗?那些大才子跟朝庭上建言,朝庭不听,还把大才子抓进大牢!师父肯定是不想连累我们!”

一个解释,让梁宽众人都都觉得有道理。

但这反而让他们更加憋屈。

这年头,师徒之间如同父子,不是说师傅有多么地关爱徒弟,而是说“师为徒纲”,跟儿子不能忤逆父母一样!

梁宽算是被叶书正式收入门墙的一个,平日蒙叶书教他习武习字,连那西洋数字都学了,一辈子没读过书的梁宽,硬是学会了加减乘除。

这在叶书看来很正常的事情,但在梁宽眼中,不亚于再造之恩。

现在,叶书可能会出现危险,自己这个徒弟,哪有逃跑的道理?

哪怕是坐牢,自己也该在牢里侍奉着才对啊!

因此,在误会叶书后,梁宽心里反而更加愤慨,觉得自己被叶书小看了,当下就对着众人说:“我是师父唯一的徒弟!现在师父有难,我不能不帮!但《传学堂》那边还需要人手,你们这些天被师父看重,也算我半个师弟,这时候一定要回去,支持黄师父主持大局!

传学堂不能有事,你们必须回去!

师父也不能有事,我也必须回去!

快走!”

说罢,强推着众人离开,自己这才又涂了把土在脸上,重又回了京城。

京城里,如常平静,他也不回广东会管,只是装成个晒太阳的懒汉,坐在街边晒太阳。

……

而叶书这边,却是已经来到了颐和园。

晚年的慈禧,长年居住在这里,防备倒也森严,叶书全身上下,都被一个宫女搜了个遍。

不过,也没什么好搜的。

除了牛仔裤拉链处,显得鼓鼓囊囊,一度让宫女误以为里面藏了凶器外,其他都没什么事。

叶书此时,穿着一身普通的牛仔板裤,在人眼里,与洋人一样的打扮。

与心仪的慈禧见面,叶书自然要展示自己最帅气的一面。

瞧自己这大腿,瞧自己这大屁股,瞧自己这公狗腰!

没看见搜身的宫女,已经暗中吞口水了么?

PS,感谢Osheshe的打赏

第110章 来,先亲一个

叶书曾经无数次幻想与女神的第一次见面。

早在叶书极幼极小的时候,慈禧的名声,就传入了耳中,这个晚清皇太后不止一次地改变叶书的三观,让叶书知道,世上,竟还有这般地奇女子!

当时的小叶书就在想:要是能遇到她该多好呀!

因为《还珠格格》爆火而C位出道的容嬷嬷……

睡完“楚留香”睡“李寻欢”,睡遍俊男、鸳鸯戏水打PP中尽展小女儿娇羞美态的西门大妈“西门无恨”……

中国第一美妇宫雪花……

一个又一个的当红美人,曾轮流占据过叶书年幼的心灵,但在“慈禧”这个特殊的女人面前,他们就全成了庸脂俗粉!

不值一提!

太阳公公下,绿叶妹妹在跳舞,鲜花姐姐在微笑,叶书也一边吃着小玉米,一边茁壮地长着小身体。

昔日幼小的叶书,已经长成了大叶书,但那颗对于慈禧的纯真感情,却没改变,跨越一个世纪,依旧是如此地刻骨铭心。

当在历史书上,看到自己的这位童年女神珍贵的历史照片时,叶书全身激动,发颤的手指滑过九年义务教育送的历史书本上、她那平滑没有一丝凹凸的俏脸,感受着那股穿越时空般地身体触碰,那一瞬间的心动,足以成就永恒。

他甚至把那一页撕下,随身带在身上。

只可惜,后来因为上厕所没带纸,拿去擦屁股了。

那也算是肌肤之亲吧?

看着文字间,对于这位美人的描述,叶书越加痛恨这世事的无情,怎么不让自己早生百年?

自己的身体,从小到大,做梦都想对这个女神说三个字:

“表妹,受撩吗?”

如今,每走一步,自己就离女神近了一步,小心肝扑通扑通乱跳,就连一旁的死太监,都顺眼了许多。

颐和园叶书特意了解过,了解其布局。

为了万无一漏,他甚至还看过一部名唤《颐和园》的青春文艺*****,真枪实火,明星郝蕾出演、文艺无比,尤其是男主女主躲学校杂物间躲猫猫,被值班老头当场抓获的那一段,更是让人哀叹,恨不得捶死那个老头,再给爱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因此,叶书对于颐和园,可以说是极为了解的,甚至连与慈禧或许会有的几次激战地点,都想好了。

“启禀老佛爷,叶先生到了!”

直到身前太监、侍卫跪了一地,叶书才从思绪纷飞中反应过来,抬头一看,整个人就是呼吸一窒。

一身纹凤绣锦小马甲,内衬明黄小长裙,一串如玉珍珠项链颈间戴,只如九天仙仙女下凡来。

眉眼间,威严自藏;面相里,深闺女人的气质,却是藏都藏不住。

叶书压下胸口剧烈翻腾:“……天底下,竟有这般风情的女子!!”

“大胆!见了老佛爷,竟敢不跪?!”女神前面的李莲英斥道。

“你是谁?”叶书眉毛一挑。

心里,却是在头疼,难道真的是现实无情,自己真要立时出手,那还不给女神留下一个粗鲁的坏印象?

粗,可以,自己本来就是个粗人。

鲁,不行!

好在,女神是善解人意的,慈禧只是眉头皱了皱,脸上的法令纹显得更深了些,就笑道:“你们这些留过洋的猴崽子,总想着洋人既然见面不跪,咱们就也不应该跪。

岂不知道君臣有别、主奴有序!

什么时候,主子都还是主子!

算了算了,看你这小猴崽子一脸桀骜不驯,哀家就恕你无礼之罪了!”

看看!

看看!

什么叫善解人衣?!

什么叫性子温婉?!

叶书心悦诚服,小碎步扭得牛仔臀摇曳生姿,就往慈禧走去。

一旁侍卫如临大敌,反倒是慈禧饶有兴致,挥退侍卫,看着叶书小碎步走到自己跟前,双手捧起了慈禧的右手。

“啵!”

叶书就那么神态自若地一口亲了上去。

……

平静的外表下,内心深处,却仿佛有两个小人在打架。

黑色的小人一脸崩溃:“呕!不行鸟不行鸟,我受不鸟了,叶书你个变态,连这种积年老酱腌菜都啃得下去!这次脱身后,不光要洗胃,连肠都要灌一下了……”

白色的小人却很是平静:“古来欲成大事者,总要能常人所不能!

黄书郎钻过寡妇洗澡池,被她粉股骑背;

刘彻钻过卫子夫澡桶,被她欧派砸脸;

此二子者,俱是一时豪雄,他们既能忍辱负重,叶书你又怎能弱于二人,空为身体的一时厌恶,而耽误大事呢?”

黑色小人明显不买账,闻言大怒:“放你娘的臭狗P!

人家黄书郎家的寡妇,那是新寡未亡人,粉香可爱,女人味十足!

刘彻被卫子夫欧派砸脸,那是《大汉天子》虚构剧情!人家刘彻是在十六岁在平阳长公主家做客时,看中侍女卫子夫,直接拉上马车‘开黑打双排’的好吧?!

再说了,卫子夫是多漂亮的一个人?

欧派砸脸,那是福利好吧!

可你再看看慈禧!

你看看!

我的天,这货脸上这褶子,都能挤死蚊子了!

再看看她这手,我了个去,这是手么?贴那么多假指甲,跟个僵尸似的,叶书你是怎么下去嘴的?!”

“红颜白骨,不过虚幻。

十七与七十,灵魂还是那个灵魂,一身皮囊的美丑,又有什么差别?”白色小人神情悲悯。

黑色小人恶意道:“要是让你陪慈禧睡一觉,天下马上就太平盛世,你也睡么?”

白色小人展颜一笑:“甘之如饴!”

“卧槽!

两个变态!

叶书口味重,你比他还重……”

……

在叶书没有注意到的属性面板上,自己那久久不能突破的神元,已经闪烁了起来。

自从见了慈禧,引动自己这一剧情世界最大执念,就心海翻腾,只如一条蛟龙在翻腾怒潮一般,勾动叶书一波又一波的思绪碰撞,每一细微的情感变化,都被极限放大,在脑海里发出自己的声音。

较之“精元”的突破,“神元”的突破,不仅是血气、力量的增长。

因此,虽然叶书心海翻腾,面色却是不变,神态自若。

李莲英惊得拂尘都掉了。

旁边的侍卫个个面色古怪,如临大敌的心情彻底放开,看向叶书的眼色,满是敬佩。

慈禧也是老脸一红。

就在这时……

“皇上驾到!”

第111章 先生真乃扶清之大才!

“什么?叶先生被老佛爷召见去了?!”

皇城内,收到消息的光绪,猛地站起身来,随即脸上就闪过怒色。

总说什么还政,还政!

可这个天下,朕又哪曾做过主?!

不要说天下,连紫禁城中的侍卫,都是慈禧提拔的ZLQ心腹。

而宫外的军权,则是由荣禄掌握着,这个荣禄,民间都传说他是慈禧面首了,可见他对慈禧之忠心。

光绪在这种环境中,连最基本的安全感都没有。

纳兰元述的奏章他看了,奏章里,叶书所说的“治国先治人”的内容,光绪听了也极是惊艳,为叶书话里所展露的思想境界,而赞叹不已。

可是,他没有实权。

慈禧重用的,是左宗棠、李鸿章那样的人,光绪就只能依靠维新派,虽然其治国之策,算是国内新潮,还有些承继洋务运动的意思,但终究只限于名望。

慈禧,才是掌握这个国家大权的人。

因此,在得到叶书来京的消息后,光绪并没有直接请他入宫,而是想用康有为来试探叶书心意,看看他到底是不是忠臣义士,有没有保皇爱国之心。

没曾想,叶书竟然拒绝了京中所有势力的邀请,态度暧昧了起来。

几天里,光绪彻夜不眠,将纳兰元述发来的电报、信件一一查看,越看,越觉得自己想要摆脱目前困境,非得叶书帮忙不可。

毕竟,在纳兰元述的信中,叶书入广州城不过旬日,就从一介白身,从武力、民心、声望上,完全掌控了广州城,手段之刚柔果决,远不是康有为那种嘴炮能比的。

黑暗中的一线曙光,总是能让全身心地相信。

但光绪又有些犹豫。

自己目前无权无势,哪怕唤叶书来了,又能拿什么封赏这样的大才呢?

如果不能一举收伏叶书,反要教他小看自己这个皇帝,转投西宫慈禧门下了。

就在这种犹豫不决中,时间流逝。

直到今天,听到慈禧请叶书去颐和园的消息,光绪只觉得天都塌了,再也坐不住,起驾就赶往颐和园。

叶书回去布置、换衣的时间,正好让光绪赶来。

……

赶到后的光绪,神情就是一暗。

只见叶书此时,正站在慈禧三五步的地方,旁边的侍卫,却视而不见。

心中透凉,慈禧的手段就这样高明,短短时间里,就这样没有防备地相信了叶书?

叶书,投效了慈禧?

光绪若无其事道:“亲爸爸,这位先生是……”

慈禧看了他一眼,笑道:“叶书叶先生,皇儿你也该听过他的大名了。左右今天有闲,我就请叶先生来园一叙,聊聊洋人的事儿……”

光绪一脸“惊喜”:“原来是叶先生!我在京城听过叶先生大名,只是出宫不易,没想到叶先生是如此年青才骏!来人,给叶先生看座!”

两边的太监,马上抬了个椅子过来,正要按例放在安全距离外,却听慈禧道:“叶先生是当世大才,椅子就放皇儿跟前吧!”

在场众人心里一震,那些随行侍候的太监宫女,来到叶书身边时,笑脸更甜,姿态更是谄媚。

那些侍卫,因为先前叶书近身,却只是施礼,没有其他动作,而放下心来,将叶书放在了“安全名单”之内。

这,就是叶书先前行为的作用了。

……

脑海里。

白色小人淡然道:“神我非人,皮相早已只是外物。鞋子上,只不过是沾染点尘土,就能做成大事,这种代价,需要再三考量吗?

黑色小人怒骂道:“放P!以我现在的实力,三步之内,人尽敌国!我辈行事,只求快意恣心,平白让一个老妖婆,恶心了自己!什么神我非人,放P!”

念头间的碰撞,占据了叶书极大的心力,两者间碰撞出来的哲学火花,更是让他有种重新认识自己的感觉。

以前的自己,更像是一个无可名状的情绪集中体。

相信善,相信人性内心有美好一面,看到那些暖心好人,也常感叹佩服。

相信恶,相信人性本恶,看到那些小畜生,觉得只有杀了,才能洗清罪恶。

时而又同时纠结善恶、美丑、真假,既厌恶那种不知自爱的女人,又只能为现实所低头,苦寻能长伴一生的妻子。

就像是无数纷杂的丝线,交缠在一些。

现在,心中善恶两分,彼此念头强烈碰撞,反倒让叶书心胸开阔,想通了许多事情。

叶书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神元,正在这种思想的碰撞中,发生着质的变化。

因此,哪怕已经取得侍卫信任,此时的叶书仍想暂时不动手,待神元突破之后,再说其他。

……

说来话长,其实只不过是叶书的内心念头,不过一瞬。

慈禧看了看光绪,又看了看落座的叶书,笑问道:“听说叶先生在广州城中,讲学‘强国先强人’一策,哀家深表赞同。

如今洋人势强,大清想要强国,却没有可用之人。

只是看先生的行事,只是专心传学育人,缓不济急。不知此法此策,几年可以见效,几年可以强国?”

这话一问,旁边的光绪也支起了耳朵,热切地看向叶书。

叶书看着这两个清朝的当权人物,想着这两人的爱恨纠缠,不由得笑了:“太后觉得,大清能等上几年呢?”

慈禧想了想,脸上现出喜色:“三五十年总还等得起的!

咱们已经有了洋人火器,洋务运动也推行了近三十余年,以大清之国力,再应付洋人三五十年,应当不成问题……

啊!

我懂了!

叶先生果然大才!

既然咱们等得起,那这治国之法,便宜缓不宜急,宜慢不宜快,仓促行事,反招祸患!”

慈禧心中通明,忍不住喜上眉山,对叶书之才,更无怀疑。

大清这般大,即使割地赔款,左右不过是汉人的江山,总能撑上三五十年吧?

一旁的光绪,脸上也露出了喜色,只觉茅塞顿开,看向叶书的眼神,更见热切。

三五十年?

叶书失笑出声,万万想不到慈禧竟然这么乐观,笑道:

“我给太后、皇上,讲个故事吧!

春秋时期,鲁国攻打邹国,邹穆公率军民抵抗,可邹国军队一触即溃。

该国百姓幸灾乐祸,更让邹穆公大怒,他对孟子说:这些刁民实可恨,国家危难他们却无动于衷。

孟子说,丰收时你巧立名目横征暴敛,灾年你守着满仓粮食,却让百姓饿殍遍地还须唱歌赞美你,既然国家是你一个人的,它的生死存亡又与百姓何干呢?

呵呵,太后,皇上,二位觉得邹国是不是自寻死路?”

PS:有读者说上一章不适应的,少冲无奈,难道你们的眼里,只看到我开慈禧的车,却没看到我这段时间,一直在埋伏笔,各种剧透吗……

都能不能纯洁点了!

第112章 神元突破,爆发!

鲁国攻打邹国?

史书是皇家的必读之书,慈禧、光绪自然是看过的,一听这话,脸上就有些挂不住。

早个几十年,哪个胆子大的敢说这话,直接砍头。

但在1840年,被大英爸爸直接打服、开展洋务运动、维新派思潮扬起后,就连清朝一些有识之士,自己都无奈地在内心承认:

自己在世界上,不光落后,还是愚昧的。

在这样的思想下,不光是那些留洋学生喜欢抨击朝政,就连一些旧派的大臣,也在“洋务运动”中,透露出对现状不满的想法。

就连远在广州的猪肉荣,在愤怒时,都能说出“反清”的话来,由此可见由于外强入侵,使得此时的华夏民族意识,已经开始觉醒。

叶书此时说的这话,大逆不道,但在此时的晚清,根本算不得什么惊世骇俗。

因此,慈禧只是皱眉听了会,听叶书有继续说的意思,就没插话,只等叶书继续说完。

光绪却是城府稍浅,问道:“先生是说朝庭对百姓压迫过甚么?

国难当头,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不过我可以向先生保证,若是先生强国之法生效,我必定提升汉民地位,使得满汉一家!”

两人都误会了,觉得叶书之所以这样说,是不满满汉地位差别。

慈禧还顾及些满族利益,但急想掌权的光绪,却没那么多顾虑了,在他看来,只要皇家的权利得到保证,给汉民让步,也没什么问题。

甚至于,现在的满族权贵,已经成了变法掌权的最大阻碍,让光绪极为厌恶。

内心,却是对叶书更加期待了。

收束民心,确实是富国根本,以前没人敢提的事情,叶书直接提了出来,在光绪眼中,反让他觉得叶书是有底气的。

……

叶书见两人都误会了,就摇了摇头,继续道:“我又听说,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国舰队突破虎门要塞,沿着珠江北上的时候,江两岸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

他们以冷漠的、十分平静的神情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夷的战事,好似在观看一场表演,当挂青龙黄旗的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两岸居民竟然发出象看马戏、看到精彩处的嘘嘘声。

英军统帅巴夏里目击此景,十分疑惑不解。然后问其买办何以至此,买办曰:国不知有民,民就不知有国!”

这又触动大清伤疤了。

慈禧道:“收束民心,借使民力,确实是强国之基本。

我曾下令,支持各地民间势力反洋,颇有成果。

只是无奈那些贱民,只知有家,不知有国,国难当头,还不思报国,处处与朝庭为敌,不肯体谅朝庭的难处!

更有人里通外国,听说叶先生也惩治过几个贩卖百姓的奸细,这些人为数不少,确实可恨!”

话里间,慈禧的意思很明显:别光骂我大清,那些汉奸、假洋鬼子,也不是好东西!

大家都烂,凭什么你叶书只骂朝庭?

听到这话,叶书的思绪交战更激烈了,揉了揉眉心:

“我听说三十年前,英法联军洗劫圆明园。

龚自珍的儿子龚半伦,不光当了带路的,又做英国公使的翻译,代表英国和恭亲王谈判,百般刁难。

气得恭亲王骂他:你等世受国恩,却为虎作伥、甘做汉奸!

那龚半伦却回答说道:我们本是良民,上进之路被你们堵死,还被贪官盘剥、衣食不全,只得乞食外邦,今天你骂我是汉奸,我却看你是国贼!”

圆明园……

这又是清朝被打脸的标志事件了,产生于1860年,150万件珍贵国宝被抢掠,哪怕百年之后,都让人愤怒无比。

当然了,这还不是结束,等到1900年时,八国联军会再次入侵京城,到时西效皇家园林会再遭劫难。

圆明园,都快成为清朝灭亡的专属标志了。

……

听了这话,见慈禧脸上难看,光绪心里反倒露出一丝幸灾乐祸来:“叶先生说得是,收束民心,重开百姓擢升之路,确实是迫在眉睫。

朕先前主持科举,发现一名一品大臣,为考生作弊,便没顾朝臣劝谏,将其砍了脑袋,果然民间的愤懑少了许多,考生民怨也为之一清……

先生放心,此事朕晓得了,定会留意!

还请先生再说良策,除了收束民心,开科擢拔民间人才外,还有什么强国之道,能使民心归附,愿意为朝庭所用,与洋人正面反抗?”

光绪这样示好,叶书却是没听在耳里

因为他此时的神元突破,已经接近尾声。

激烈的碰撞念头,渐渐平静了下来,心海一片澄明,整个世界,仿佛都变了样子。

“《侠道追溯》提示:你的神元产生突破,目前神元LV2:1/200!”

叶书能感觉得到,眼前光绪的热切、慈禧的顾虑。

甚至不远处侍卫们的懒散,都被他“看”在心里。

一直伺候左右的李莲英,似乎是对叶书有敌意,这时情绪最为明显。

那些平日里,无端干扰叶书思考的无用杂念,也消失许多。

最起码,以后叶书不用在做什么事情时,都能联想到猴,没事在那瞎鸡儿乱开花了。

枪术、剑术、拳术中的疑难之处,这时在神元突破后,更是出现了不少灵感,回去试验之后,足以实力进步不少。

神元的突破,不像精元那样,对身体、战斗力提升巨大。

其让叶书神思敏锐,还能够察觉到明显敌意,类似于提升了第六感,这个作用却是极大。

神元突破,叶书看着眼前这两人,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强国?

百姓归心?

为了守护朝庭,与洋人厮杀?

哈哈!

这不是白日梦么?”

神情一直宁静的叶书,突然变得这样情绪愤恨、张扬,让慈禧、光绪都有些不适,以为他是被勾动心里不满,因此都没有说话,静听叶书的话。

却见叶书站起身来,眉眼如刀,凌厉酷烈:

“长期残忍地压制人民,使人民变成奴才,让人民的脊梁已经弯曲、折断。

而在面临外敌入侵、大乱当头之际,又指望人民在自已面前仍弯着腰当奴才,而在外敌面前直起腰来反抗!

这不是白日做梦,

又是什么?!”

PS:本章叶书所讲的故事,采用网上所传的“华师大教授‘仲富兰’之醒世短文”,但少冲查了一下仲富兰教授的个人简介,里面并没有发现有这篇文的类似标题。

反倒是杨红林先生所著的《经典影像背后的晚清社会》里,据说采录了百姓围观洋人入侵的故事。

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少冲对此不是十分了解,准备把这本书买下来看看,有失误之处,还请各位大佬多包容。

我常因为太过变态,而和你们格格不入

大家的批评我看了,谢谢大家提醒与责骂,不然我先前还真想把容嬷嬷、黑山姥姥那个啥……

少冲觉得很正常的剧情,大家都觉得太重口,受不了么?

好吧,前文已经修改,我理解大家的心情,也高估了大家的变态程度。

有时候也是挺难受的,我在这百十余章里,费过许多心思,挖了很多坑,玩了很多梗,但一个”秦梦云、香公子“的梗,到现在都没有人看出来,白费当初的心力。

反倒是昨天一翻车,许多熟悉的、陌生的ID都出来喷我。

老实说,有些始料未及。

之前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开始对少冲各种友好的书友,因为某一剧情不合心意,马上像换了个人似的骂少冲,每次看到这样的情况,少冲都很懵。

我承认,我是思想太跳脱了。

又因为网上胡看乱看的东西太多,导致思想有些变态,文风有些浪荡。

都是我的错。

谢谢你们喷我,这是我变成一个成熟作者的必经阶段,如果承受不了,我就不配在起点写小说。

我理解,我明白,我支持大家的做法。

剧情已经修改了,对于已经弃书的书友,少冲很抱歉,给大家带来不快了。

谢谢大家。

最后,感谢宿醉的打赏,宿醉是《武侠开端》初期,就入坑的书友了,这三年来,是最支持少冲的几个朋友之一,能在今天看到你的打赏,我码这些字的时候,眼泪都出来了。

谢谢,谢谢你一直的陪伴与支持,也感谢酷酷的人每天的推荐票支持,少冲现实里朋友很少,反倒是网络上,有你们这些好朋友。

对少冲好的人,少冲一辈子感激你们,谢谢!

第113章 神我、魔我

“这叶书恃才傲物,是想同商鞅、韩信一样,不得好死么?!看来读书太多也不是好事,脑子都读坏掉了!”

旁边的侍卫,一个个内心波澜万丈,看着叶书的眼神都变了。

那些先前讨好叶书的太监、宫女,此时更是稍退后了些,傻子都能看出两个主子,已经生气了。

确实,此时的慈禧、光绪,哪怕再重视叶书这个“大才”,内心的怒火,都已经升腾而起,只是城府深,并未完全表露而已。

慈禧怒极反笑:“叶先生倒是一心为民!

只是奴才就是奴才,主子就是主子!

我倒是想好好听听,叶先生究竟要如何变法,又究竟意欲何为?”

这个问题,一旁的光绪也想知道,甚至头一次,心里与慈禧达成了共识。

叶书这个人,不能留!

“叶书是大才,也可以暂为我一时之用,但他恃才狂傲,竟敢当众如此污蔑大清皇家!我须有汉高祖容齐王之雅量,但也须有汉高祖杀淮阴侯之决心!”

两人都没往别处想。

毕竟,叶书此时的状态,简直是彻彻底底的“狂士”,说话高调。

如果想行刺,刚才就行刺了,何必等到现在?

更何况,哪有行刺时,表现得这么嚣张,这么不给自己留退路的?

因此,慈禧内心,反倒起了些兴趣,想看看叶书的“变法之策”,究竟是怎样“假借变法之名,行扶汉之实”。

……

“奴才?

主子?”

叶书站在那里,仔细品味着这两个词,心中神元突破后,带来的神我心境,在这两个词面前,消散一空。

反倒是先前,一直被压制着的魔我心境,越发壮大。

神我心境,魔我心境,是叶书自取的名字。

精元突破后,叶书的身体素质有了极大提升,超脱凡人,之后就总是涌现出各种贪嗔恨痴的强烈念头,由于自己剧情世界的经历,魔我心境中,又以杀意最为浓烈。

简单点说,就是身体开发程度高了,更加敏感,一有外界刺激,就反应激烈。

在魔我心境下,叶书的思想极为极端,行事狠辣远超平时。

想杀人时,就不顾及善恶;想恣意时,就不顾及后果!

叶书思来想去,也只能以“魔”来形容那时的状态。

……

而“神我心境”,则是神元突破后的结果。

如今的神元突破,让叶书思绪敏锐,眼光开阔许多,整个人的精神,都有种“我欲乘风归去”的感觉,在这样的心境修为下,身体上的简单享受,欲望上的简单满足,早就不再成为叶书目标。

他更追求的,是那种心境上的愉悦。

救人,让自己的心中的善念感到满足,这让叶书感到愉悦。

传道授业,让自己心中关于晚清世界的遗憾得到弥补,同样让叶书感到愉悦。

在这种心境下,平日里那些挂碍心中的虚荣、攀比、懒惰之类的念头,身体上美食、美色之流的享受,与精神上的满足一比,总显得那么云淡风轻,不值一提。

在这种心境下,叶书的想法,相对更倾向于“善”。

因此,叶书就以“神我心境”来命名此时精神状态。

神元突破后,脑海澄彻清明,善恶两念不再纠结于一团,而是更加鲜明,争执不休。

这让“神我”、“魔我”时刻处于此消彼长的状态之中,在外界中,就显得叶书行事极为极端。

就像刚才,叶书忍着心中厌恶,兵行险招,消泯了慈禧、侍卫们的警惕,以致于可以随时近身慈禧身边,这便是神元突破后,“神我心境”的体现。

否则依叶书原先的性格,哪里干得出这种变态事情来?

想都不会想到!

这得什么样的傻B,才会想着怼慈禧啊!

就像那些武力超出凡人的高手,善的就格外地善,恶的就格外地恶,那都是寻找到本心的缘故,叶书现在刚刚犁清自己心中善恶,极易受两种价值观影响。

……

此时的叶书,无疑是魔我心境占了上风,见慈禧讥讽,不由得哈哈大笑,神态大异于方才宁静气质。

“我想意欲何为?

我倒想问问两位,一个是西宫皇太后,一个是大清皇帝,你们又想做什么呢?

你们,

又有什么用处呢?!”

“侠道追溯提示:你的任务《君臣何用》已圆满完成1/2,存活一个小时,可获得1000声望,蓝色宝箱一个!”

……

“任务名称:君臣何用!(蓝色)

任务内容:君臣何用?无能治国;

国法何用?全为驭民!

神皇戚官食民脂,黎民百姓以何食?

九州一朝陷贼手,君臣何曾系苍生!

三个月内,寻找京师一位当权者,问一问这些人,有什么卵用!

问完后,存活一个小时,可完成任务。

任务完成,按照任务难度,获得0到1000之间相应声望、蓝色宝箱一个。

任务期限:三个月。

任务失败,无惩罚。”

……

“大胆!”

一旁的侍卫勃然色变,心中狂跳,不用慈禧吩咐,便要上前擒拿住叶书。

侍卫统领更是心惊肉跳。

此时的叶书,近在慈禧、光绪身前,自己等人根本不及反应,传闻中叶书功夫不凡,一个李莲英哪挡得住他?!

按叶书先前表现的,只追求圆满结果的“神我心境”来看,此时的他,最优化的方式,是直接擒拿慈禧当作人质。

但在魔我心境下,被“奴才、主子”称谓,激得心头杀意暴升的叶书,却是只想杀个痛快!

不退不避,右手伸至后腰,再起手时,已经拔出一柄森冷霜寒的长剑了,正是……

“九龙宝剑!”

一旁的光绪大惊失色,叫出这个名字来。

随着这个禁忌的名字被叫出,在场众人俱都心中一寒,想起百余年前的一件旧事来。

宫廷密录记载,百余年前,乾隆帝春秋正盛时,宫中却是突现妖孽,妖孽形如常人,先是在紫禁城中惊扰了圣驾,随即又出现在东昌城中,将乾隆一剑枭首!

所用佩剑,就是乾隆所铸的护身阴兵……

“九龙宝剑”!

PS:感谢zise天堂的一千,大天朝永不低头的100打赏。

被你们骂自闭了,刚调整过来,看个小说而已,why are you so serious ……

第114章 我想同你玩个游戏

漆黑剑柄,明黄龙首吞口,剑尾如刺,剑身虽流转着锋锐流光,但却给人带不来一丝安全感,只是透露着不祥之气。

这柄剑,在乾隆手上且不说,在叶书手上,已经沾染了几十上百条人命,更是将乾隆一剑斩首,内蕴一丝清末龙气。

这样特殊的形制,民间人不知道,但皇宫里相关的人,却是能一眼认出此剑来历来。

“不好!

难道又是妖孽乱世?!”

光绪心惊胆寒,九五至尊的贵气瞬间消散无踪,双腿发软。

而站在他面前的叶书,却是眼露狂态,一声狂笑声中,剑势如雨疾落,瞬间将护驾的两个侍卫,砍成两截!

“哈哈!你们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大内侍卫!”

心情完全释放的叶书,并不顾及任何后果,望着眼前的这些侍卫,反而兴奋了起来。

黄飞鸿、严振东等人,功夫超过自己,真厮杀起来,自己却也有把握杀了他们,眼前这些大内侍卫,又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惊喜?

只为这一丝好奇,叶书持剑疾冲,只见剑柄在叶书手中,仿佛转笔一般地流畅自如,剑锋寒光,洒落在侍卫们的身体之上。

“死死死死死!”

叶书杀到兴处,双眼中几乎都透出红色血丝来:“说什么‘神我非人’,说什么‘为大事而屈身’,今天我就让你瞧瞧,什么叫恣意妄为,什么叫无法无天!

魔我心境?

我喜欢这个名字!”

笑声如雷,疾剑如电。

席卷而过的叶书,仿佛一道风雷之影,回荡在十余名侍卫中来回游转,只不过数息功夫,血光已经染出一道巨大血色花瓣。

九名襄蓝旗,被慈禧从小兵提拔而出的亲近侍卫,竟被叶书在短短时间里,全部击杀!

天下之大,毕竟不是人人都是黄飞鸿、严振东。

这些侍卫承平已久,平日里酒色财气,在京城里当惯了大爷,哪还有一丝沙场悍兵的风采?

而叶书历经种种苦战,一身精气神正是达到巅峰时刻,手中杀人技,杀起这些人来,堪称虎入羊群。

他出手如此之快,慈禧、光绪甚至都没逃出两步远。

“禧儿,光绪,想去哪??”

叶书转身看到,顺脚将地上的兵器踢过去,就见慈禧、光绪一声痛叫,腿弯处已经被叶书用刀身击中。

嗯?

不是像电影中的刀柄碰身,刀刃划身,所以两人腿上都受伤流血?

那就流血吧!

这片土地,早就被华夏人的血染得血红,这时候,也该鞑子流点血了!

斜提九龙,叶书步态沉稳,一步步走近慈禧,看着这个掌握着亿万人命运的女人。

“叶书,看到了吗?

什么借势布局,什么以小搏大、一本万利,全部都是在阻碍念头通达!

一剑在手,想拿什么,就拿什么,谁又能挡得了你?!

哈哈!”

令人生悸的笑声,从叶书口中传来,他边走边自言自语,仿佛在劝诫自己一般。

笑声中,不见疯狂,只有心念满足后的愉悦。

一如春风吹过霜寒剑锋时的轻鸣!

李莲英恐惧地倒坐在地上,见到慈禧陷入危险,硬是鼓足了勇气想要挡在她的身前。

对于这个太监,叶书只是横剑一挥。

顿时人间再少一条清狗。

丝毫不顾远处侍喧杂的声音,只是一手抓住慈禧的衣领,将她提了起来。

叶书看着她,神情中露出笑容:“依那个整天BB着‘神我非人’的家伙,估计刚才还会故意逗你们,说自己喜欢一个女人,你们问时,他再说那女人名叫‘叶赫那拉、慈禧’吧?

那个变态,也不嫌把宝宝的玻璃心给恶心了!”

叶书在那些喃喃自语,那种精神分裂般的疯癫劲,却是把慈禧给惊到了。

饶是她身为大清之主,这时也忍不住惊怒交集:“叶书!你……你不怕大清无主,列强入侵,天下大乱,汉民也亡国灭族么?”

“那怎么办?”叶书笑问道,“总不能指望你们这些建奴,来守家卫国吧?”

见叶书没有立下杀手,慈禧心里闪过一丝希望,对叶书产生了误会。

她觉得,叶书是个“极端大汉主义者”。

先前第一时间没有出手,是因为想劝自己“变法”,借机达成复兴华夏的目的。

自己拒绝、嘲笑了对方的请求,这才引得叶书绝望、疯狂,这才立下杀手,作为对满清的复仇!

越是思考,慈禧越觉得这个推测有道理。

“放了我!

我答应你所有的要求!

朝中官吏,可以满汉共分,律法方面,更是可以明文下令!

叶书,我知道死对你没有威胁,但我若是死了,天下汉民为你而死者,必将不下万千!

你可忍心?”

咦?

这话听着耳熟啊!

叶书歪了歪脑袋,好一会才高兴地一点头:“当初五阿哥,似乎也是这样劝我、威胁我的啊!

没想到一百年过去了,你们这群鞑子,竟还是这套说辞!

怎么着,你们也是复读机么?”

笑出声来,叶书忽地一巴掌甩在慈禧脸上:

“天下因你们而死的汉民,何止千万!

天下因你们而流的鲜血,何止一句‘血洗中原’所能概括的?

川蜀之地,当真是张献忠屠的么!

血洗神州!

留发不留头!

造下无边杀孽!”

说到这里,叶书起身,一脚将慈禧脑袋踩在脚下,俯视着这个晚清掌权者,继续道:

“到头来,竟还敢用无辜者的性命,来威胁我?

谁给你的狗胆?!

嗯?”

……

每说一句,叶书脚上就加重一分,话语未毕,地上慈禧已经惨叫出声,西宫皇太后、慈禧老佛爷的威严,消散一空!

她一生养尊处优,哪曾受过这样的屈辱?

更兼周围侍卫已经赶来,围在小园四周,俱是神色惊恐地看着这边。

当今大清的皇帝,西太后,竟然被人这般折辱?

一些侍卫看得两股战战,只觉得天都要塌了。

即使一些拿火枪、弓箭的,也不敢出手。

叶书的身手,他们已经得了消息,临死反扑,足以轻松杀掉两个“主子”。

叶书没理会他们,一边把玩着果盘苹果,一边看向久未在意的直播间。

“欧阳克打赏了你一枚血蟾丹!”

PS:感谢麻麻大人的一千打赏,这个时间愿意支持少冲的书友,谢谢!

第115章 乾隆秘闻

“血蟾丹:人阶中品。

白驼山庄家传滋补血气丹药,采血蟾蟾血为主材,药力稍显霸道。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血蟾生性凶猛,其血气亦带一丝凶性,不可连续服用。服后需静养心神,化去药力凶性,以免影响心智。”

欧阳克:“手刃帝皇,如宰鸡狗,好威风!叶兄‘精元’已经突破,想来正需要这丹药的时候,权送一粒,聊表心意!”

……

“金池长老打赏你五彩金丝布球一个!”

“五彩金丝布球(腰囊):人阶下品。

佛门弟子行走江湖时,也须带些火石、铜钱之类杂物,身带一个悬腰小布球,能省下不少麻烦。

因长年受佛气侵染,有些微驱鬼辟邪、摄心宁神之效!”

金池长老:“施主心猿躁动了!且送布球一枚,助施主心意澄明!”

……

“鲁智深打赏你精铁戒刀一柄!”

“精铁戒刀:人阶中品!

受地煞之气侵染而成的精铁,材质凝重,由五台山下铁匠所打制而成!

材质凝实,但锋锐度稍弱。”

鲁智深:“哈哈,就该打杀了这些害民祸国的奴酋!我见叶兄弟力道猛恶,特送戒刀一柄,以添勇力!”

……

暴涨的打赏消息,让叶书心情好了许多。

人阶中品的戒刀,人阶中品的血蟾丹,俱都是难得的佳品,要知道叶书此时攻伐最犀利的九龙宝剑,也只是人阶中品而已。

曾经费尽心思,冒着被大黑蟒咬的危险,也才从镇山太保刘伯钦那,混了十只一尾野鸡,硬是将叶书精元提升了一个境界。

此时,十只一尾野鸡,已经被叶书吃了七八只,将他精元提升到LV2:45/200的程度。

刘伯钦并没有再发布一尾野鸡的交换任务,血蟾丹正是雪中送炭。

鲁智深送的精铁戒刀,同样不错。

九龙剑毕竟属于轻薄利剑,锋锐有余,坚韧不足,砍战场铁甲时,肯定会有损伤。

而这柄戒刀就很给力了,材质不凡,厚背薄刃,正适合劈斩。

以后行走江湖,绰号马甲都想好了:

刀狂剑痴!

……

魔心无常无定,把握住大局后,叶书杀意反倒消泯了许多,准备先等一个小时,任务完成再说。

叶书好整以暇,横剑在那亭中石桌上,一脚踩着慈禧,一手却是拿起石桌上的果盘,看向一旁的光绪,笑问道:

“来,光绪,坐这,咱们吹会牛B。

我想同你玩个游戏。

今天你们两个人里,我只杀一个。

好歹要留着清朝,对付洋人的炮火,省得出什么太大变故。

我今天要是杀了慈禧,这个天下,就都是你的了。

不过,我曾听乾隆说过,‘大清以孝治天下’,说不定你会选择代你这个慈禧姨母受死……

怎么样?

你说,是你死?

还是慈禧死?”

一手拄桌,一手抚剑,嘴角含笑,眼中玩味,一派反派大魔头的气质。

曾听乾隆说过?

光绪心里一颤,越想越觉全身发冷,看着叶书春风下,白森森的牙齿,心里那个念头,再也压抑不住地冒了出来,忍不住哆嗦发问道:“你……乾隆老祖宗是你杀的?”

叶书一怔,随即就笑了:“是从九龙宝剑上猜到的么?你倒是机灵,算起来,也有一百余年过去了吧?”

扑嗵!

光绪一下子跪坐在了地上,随即反应过来,神情惊恐至极:“饶命!妖仙饶命!朕……我从来没有危害过汉人子民啊!我登基以来,国家大事都是亲爸爸在管着,我无权无势,反倒擢升了一些汉家官员啊!妖仙饶命,饶命!”

这样有损国体的事情,脚下慈禧竟然没什么反应,而且比光绪更加害怕,身体都在颤抖。

叶书用脚底板能感觉得到。

而周围的侍卫,这时更是一个个面色苍白,一些持弓搭箭的侍卫,手都在颤抖,根本拿不动弓!

“咦?

情况不对啊,这些人,怎么这么害怕?”

叶书心里疑惑。

即使他们迷信,误会自己是妖怪,活了一百多年的妖怪,可也不至于这么害怕啊?

当初的乾隆,误会自己是宫中怨鬼后,都有胆气铸九龙宝剑防身,眼下这个慈禧,心智比乾隆恐怕还要高深,怎么也怕成这个样子?

有问题,就问老师!

“你们这么怕我?因为什么呢?也不怕告诉你们,我可不懂什么法术。”叶书饶有兴致地问道。

光绪不敢隐瞒,事实上,也隐瞒不了。

“百年前,妖仙驾临东昌城,致使满城百姓皆亡,更有一处鬼地凶宅,据说是当初的秦府,里面闹鬼,和尚道士都没法驱除!

乾隆老祖……乾隆的龙体,更是在下葬时发生尸变,咬死咬伤了数个侍卫宫女。

至今乾隆陵墓中,还时常有怪声传来,骇人以极……”

光绪没有详说,事实远比他的话还要恐怖。

据宫中秘录记载,乾隆死时,身首分离,惨不可言,只能以针线缝合,那也不必多说。

但其眉目随着停尸时间的持续,越发狰狞,尸身发黑不腐,殓师下葬前为其整理遗容时,却是被乾隆尸体突然暴起咬中。

幸亏因为乾隆尸身异变,当时的国师“章jia法师”早有准备,一直小心在旁,这才在死伤十余名侍卫后,将乾隆尸体锁入铜棺之内。

据秘录记载,章jia法师说“乾隆以一国至尊之身,死在妖鬼手中,死不瞑目,这才怨气滔天,产生尸变”。

百余年前的事情,许多皇室成员俱都看见,一个个惊恐至极。

虽然在外界中,一个个讳莫如深,但平日言传身教中,自然对后辈多加叮嘱,忌惮之极。

光绪自然也是听过这个叮嘱的,更是在长大后,听到乾隆陵墓中传出的鬼哭鬼叫,对叶书这个“妖仙”早就深埋恐惧,这时候得知叶书身份,没吓得尿裤子,已经是他胆子大了。

毕竟,乾隆殷槛未远,光绪可不想像他那样,死都死得不安稳!

……

“原来如此!

我以后有机会,倒是可以去看望看望乾隆,给他送送三温暖……”

与光绪一番详谈,又追问了许多细节,叶书大开眼界,终于确定《还珠格格》、《黄飞鸿》、《僵尸先生》这三个剧情世界,有着相应的联系。

也对,一个个灵气都不正常,产生些妖鬼,也不奇怪。

毕竟,这是建国前,妖怪是可以成精的。

“你的蓝色任务《君臣何用》,已完美完成,恭喜宿主获得1000点声望,蓝色宝箱一个!”

第116章 杀透重围

耳边,传来任务完成的提示。

“是否立即离开剧情世界?可随时选择离开!”

“否!”

叶书看着收获,很是满意。

声望,加上之前的,已经有1500余点,

蓝色宝箱,更是自己目前所能得到的,最高等级物品。

“开启蓝色宝箱!”

“恭喜你,获得人皮面具一份!”

“人皮面具,人阶特殊物品。

桃花岛黄药师所制,形貌丑陋如僵尸,可用于潜踪匿迹!”

配合着先前绿色宝箱,所获得的“随身变声器”,可谓是配套的伪装神器。

“看来,这是为剧情世界修整时,特别准备的装备,否则我选择绑定《黄飞鸿世界》,在这里修整,却因为相貌的原因,又引来一波又一波的麻烦,那不是打系统脸么?”

这张人皮面具,让叶书底气更盛。

感受着四周越发紧张的气氛,觉得还是先完成眼下的任务,比较合适。

通过直播系统,叶书已经知道,自己目前的实力,已经回不去现实世界了。

这让他有些不舍。

而如果自己选择《黄飞鸿》当修整世界,那自己选择离开,就会出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某个安全的地点。

也就是说,自己现在,是自由的,想干什么干什么。

就像出差白天忙完工作后,晚上大宝剑的欢快时光。

侧着头,看了一眼慈禧、光绪,叶书最终还是决定带走慈禧。

这个时期的洋人,尚需要清政府顶着,这或许是对方唯一存在的价值。

光绪铁定是要维新的。

而维新的唯一结果,就是让大家意识到“保皇派”就是个笑话,自此之后,除了张勋那个奇葩,只有革命,没有保皇。

叶书想了想,留着光绪,明显更保险。

当下也不再说二话,提起地上几近昏迷的慈禧,叶书提着剑,往颐和园外走去。

……

神元突破后,叶书感知力大增,几乎达到一种可怕的程度。

对自己产生明显敌意的侍卫,在没看到时,就能感觉其位置处一种危险感。

这让叶书见识到神元的强大之处。

否则,一个不小心,慈禧被人夺了去,自己武力再强一倍,也绝难杀出重围。

现在倒好,叶书一路如履平地,时而直走正门,时而翻墙越院,轻松惬意。

只是可惜了慈禧,几十年的皇宫生活,在自己的园子里,临老了还要受这样的苦。

一出颐和园,叶书就翻手放出非白来。

高大神骏的汗血马,凭空出现在街道上,让后面追赶的侍卫都吓了一跳,一个个对叶书“妖孽”的身份,再无怀疑。

尤其是重回安全,咬牙在侍卫保护下,出来追击叶书的光绪,更是嘴唇发干,几乎想转头就跑。

但心里,又强撑着。

不杀了叶书,他总觉得心里发虚,比在慈禧手下还没有安全感。

叶书长笑一声,翻身上马,将慈禧提放在自己身前,狂笑声中,纵马而行:

“我要在城外当众砍了慈禧,哈哈,想跟着瞧的,就过来!”

周围侍卫原本还有些害怕,听了这话,一个个脸上都苍白一片,纵马的纵马,搭弓的搭完弓、又把弓放下。

只有救下慈禧,他们才有活命机会。

只是,汗血马速度何其之快,叶书喊声未落,整个人就已经冲至几十余步外,众侍卫只能死死追赶,只求苍天有眼,救下慈禧。

他们的祈祷,似乎起了作用。

汗血马一阵奔跑,越发意态昂扬,挺头抬胸,奔掠如风,连四周的景物,在叶书眼中都有些难以分辨,让他不得不眯起眼睛。

身后,是拼命策马追赶的侍卫,但与非白间的距离,却是一步步的远离,若不是汗血马承载了两个人,早将这些人抛出视线之外了。

如此浩大的声势,看得街道两旁的店家行人,一个个面如土色,慌忙躲避,暗地里,却是看着一骑绝尘的叶书,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有眼尖的人,看见马背上的慈禧衣饰。

其中更有一小部分人,看出了上面的纹龙,那是当今皇太后才能穿戴的服饰,一个个反应过来后,吓得赶紧关紧了门,连热闹都不敢看。

“我的老天爷啊!这是哪里来的刺客,竟然把皇太后给劫持了?”

见有亲近的人,就将这个消息告诉他们。

你传我,我传你。

本来只是小部分人发现的真相,在很短的时间里传遍街巷,几乎所有人都沉浸在恐慌之中。

身前,出现两名官兵阻挡。

叶书手持铁枪,借着马力,也不计较什么准星,只是轻偏马头,将两人都放在自己马的右边,再将枪尖朝着他们对准了胸腹。

一点力气都没向前挥动,只是借着非白的马力,就将那名巡城兵卒刺得胸口碎裂、鲜血狂涌,倒在地上不住抽搐。

这已经是叶书挑落尘埃的第五名兵卒。

而这枪下的第六个敌人,似乎有些特殊。

竟然是正拉人力车的鬼脚七!

见叶书纵马而来,鬼脚七眼前一亮,待看到后面追赶的官兵时,更是大喜过望。

“叶书!没有官兵护着你,我看你怎么挡下我的腿法!”

脚下几个旋走,鬼脚七已经将人力车拎住车头,回身半圈甩动,十余斤的人力车,竟就被他这样甩上半空,朝着叶书疾来的身影狠狠砸去。

“来得好!”

叶书眉毛一扬,胸中豪气翻腾,稍扼马头,手中长枪再起时,已是刺中人力车车座位置,枪尾抖动,已是将那袭来巨力,推上了一分。

只这一分,那来势凶猛的人力车,就只是从叶书一人一马上方飞过,没有什么战果,只是稍扼马势。

这就是叶书神元突破后,对于劲力的细微感应了!

敏感!

“好厉害!”

鬼脚七不成想叶书竟然连马都没下,就破掉了自己的阻击之招,汗血马何其迅速,只这一线惊愕的功夫,叶书已经来到了他的身侧。

不及反应,鬼脚七只觉腋下一凉,一阵天翻地覆,整个人就同样飞到半空,挑飞落在叶书身后十余步远。

“他……他功夫怎么增长得这么快?”

就在鬼脚七迟疑不定时,却听见后面马蹄滚滚,慌忙避让间,又哪里避让得开纷乱群马,眼看就要逃到街边,却被一匹马踩在了脚上,疼痛入骨,拼命挣扎,这才逃到街边安全地带。

再瞧自己那条腿,只见骨骼断裂,血肉烂成一大块。

整个人不由得绝望地昏迷了过去。

叶书脸色古怪地回头一望,看着鬼脚七的眼神,很是可惜。

“可惜这绝世腿法了!”

PS:感谢哺鸡王的500打赏。

今天又看到耳根的《三寸人间》,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谁和我一样,一直把它记成《三寸萝莉》的?

一样的绅士来打个卡。

第117章 血滴逞威!

“难道鬼脚七这些人,真的有所谓的宿命?”

叶书摸了摸非白的马头,刚才鬼脚七那一下,可把它吓坏了。

毕竟没有经历战场训练,还算不得战马,被吓到后,还要叶书帮它顺顺毛,也是没谁了。

“我是不是得学二哥,找个老虎大王,没事趴非白身上,给它壮壮胆了?”

心里浮过这个念头,叶书忍不住给自己一巴掌:“想什么呢!非白可是你的爱宠!

你怎么忍心?

一头老虎怎么行?哪天进《侏罗纪世界》了,见到霸王龙、棘背龙了,再把非白放出来才对!”

胯下的汗血马,还不知道自己身上这个叶书,已经彻底黑了心,此时它也意识到局势危急,只是专心地往前跑。

可惜,经过刚才鬼脚七的一阵阻击,已经给了前面清卒的反应时间,冲上来的人,明显变得多了。

叶书不是寻常的盗匪,劫持皇太后的人从自己眼前溜走,他们都要受重罚!

好在叶书枪术已经颇为纯熟,仗着马势,一路虽遭阻碍,却凭着一身本事,硬生生杀透重围。

“叶兄弟!我来帮你!”

路过一条街道,前方突然传出这个声音,叶书定睛一瞧,却是本该在广东会馆的严振东。

此时的他,急冲而来,看样子,是要从马侧冲过,阻击那些清兵。

叶书嘴上一句“多谢”还没说出,不经意看见严振东紧张紧握的拳头,心中警兆忽生,脑海里猛地反应过来,后背都出了一声冷汗,急忙拔马斜走。

下一刻,果见严振东身形跟近,一脚踢向叶书马上的胸口。

“这个‘升米恩、斗米仇、负义忘恩’的坑货!”

叶书暗骂一声,手中长枪仓促疾刺,却是连自己都没有信心命中。

果然,严振东见枪势散乱,身形伏低,伸手抓过马背上的慈禧,身形疾退,一脸得意,嘴里道歉道:“叶兄弟,你欺君叛乱!我严振东虽然受过你的恩惠,但今天大义灭亲,可要对不住了!”

嘴里说着,手中扶着慈禧,就要往清兵里赶去。

叶书心头杀意暴起,拨马便回,手中长枪卷起一道乱风低吼,如野蟒忽噬,惊得严振东心中一紧。

练枪许久,叶书不知不觉中,竟把《狂蟒之灾》里巨蟒扑猎时的一丝精髓,融入到了枪术之中!

更让严振东心惊的,是叶书的疯狂。

人质已经离手,而且还是在自己这样同级的高手之中,竟还不急于逃命,反而回身厮杀,这是得多么睚眦必报?

换成自己,是绝不可能搭上自己性命的!

心中不备,严振东不敢大意,放下慈禧,回身抵挡,口中还不忘给自己刷名气:“太后老佛爷,你先走!我严振东誓死帮你挡住这个叛贼!”

后面追来的光绪,骂娘的话都快要爆出来了,连连道:“放箭!放枪!射死这个刺客!”

但周围西宫、紫禁城侍卫,却都是慈禧的人,没有一个听从他的。

皇太后还在战圈内,这时候一个瞄不准,射在老佛爷身上,那不是找死么!

眼下有“义士”挡下叶书,多等一会,再射杀叶书,那才安全可靠啊!

甚至于,因为惧怕群马惊了慈禧,一群侍卫都不敢再纵马过来,只是下马急急护驾而来。

一时间,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着那蹒跚步伐,跑向大军的慈禧。

严振东更是喜色满面,只觉前途无量,唯一觉得难受的,就是眼前的叶书,让自己脸上有些无光,便在打斗间隙,低头道:“叶兄弟,我对不住你,但大义在前,不得不为!你走吧!我不拦你!”

他想得明白,叶书要是死了,自己在慈禧心中,那就只是一介武夫,甚至还见过自己的狼狈模样,指不定是赏是罚。

但如果叶书还活着,慈禧必定如芒刺在背,自己这个能与叶书正面抗衡的高手,绝对会高官厚禄,绵延不断!

“养贼自重!”

一时间,严振东心里闪过这个词。

“大义在前,不拦我?”

叶书手中枪势急攻,汗血马数步之内,就能将冲刺速度提升上来,更增叶书攻伐之威,逼得严振东尽展家传绝学硬气功,胸口吞含一口气,举手投足之间,与铁枪碰撞,力大无比,俱都发出金铁交击之声,极为骇人!

叶书怒骂一声,横捉枪尾,雄力一扫:“你是满人么!好一个大义在前的狗奴才!!”

听他说得难听,严振东脸色难看无比,不再躲避,双臂拦山,硬生生抓住枪头,以一人之力,硬抗叶书一人一马浩瀚雄力!

他下盘功夫极强,此时以强破雄,双脚在地上硬生生被撞得后退三步,每一步,都在砖石地上留下深深的脚印!

汗血神异,叶书力猛,一人一马合力攻敌,竟被严振东一人挡下?

横霸之姿,引得在场数百上千人,人人赞叹,崇拜有加。

叶书却是冷笑一声:“当日广州城中落魄时,却没见你这么会识人眼色!你硬气功全力施为,此时已经力空气尽,亢龙有悔了罢?”

心中毫不气馁,叶书原本三分留力,此时猛地爆发而出,轻悬枪尾,果见严振东如遭蛇噬,不敢与叶书争锋,身形疾往旁边民宅退去。

刚才那一挡,他看准叶书枪势横扫,马力借用不足,全力施为挡下杀招,固然是想在慈禧面前刷声望,更多的,却是想诈叶书,让叶书心惊而退。

哪曾想,叶书神元充沛,感知敏锐,一眼就窥破了他的虚实!

只是,气尽之下,严振东难免气短身慢,叶书攻势又如春雷乍响,这时又哪里躲得开来?

严振东长吐一口浊气,脸色蓦地由苍白转为红晕,胸中力道再生,双臂抓住叶书长枪枪头,足下如灵猿点地,巧撼叶书雄力!

这一次,叶书尽借汗血马神力,枪头遇到阻力,却是又猛然往前一送,扎在严振东身上!

“叮!”

只听一声金铁交击声,严振东胸口衣衫碎成一地,胸膛处只是现出一道白痕,整个人都被枪势冲撞得倒飞而去。

飞在空中,嘴里不停喷血,口中却是长笑不停。

“老佛爷救下了!”

心中喜意未消,却见前方叶书冷笑一声,右手从后腰一摸,朝着慈禧一甩。

顿见一道黑沉轻影,如春燕轻掠,轻飘飘飞到慢步急行的慈禧那里,准确无误地套在了慈禧头上。

正是……

血滴子!

PS:感谢麟蛇之狐的500,XX光哥的打赏。

下一章,杀慈禧,把票票、收藏、书单推荐、打赏,全部给我交出来!

第118章 杀慈禧!

在转头之前,严振东是志得意满的。

百千官兵,没能救了慈禧,却被自己轻松救下!

叶书枪法娴熟,更兼宝马神骏,所遇之官兵,几无一合之将,沾着伤、碰着死,恍如古之恶将。

但在自己面前,不照样处处受制?

最后被对方倾力一击,自己终还是借着巧劲,抓住枪杆后只是轻阻着力,就起身急速后退,以虚消实。

虽被叶书突刺一击,扎在身上,但毕竟已经避过锋芒,仗着自己硬气功、铁布衫的完美组合,硬是扛了下来。

甚至于,因为叶书这杆铁枪,只是平时里练习用的,根本就没在意过枪尖锋锐与否,磨损甚多,与人争斗也多是仗力欺人,因此严振东的铁布衫,硬是一点皮肉都没有破损,只是内伤严重。

气尽之后,再全力催动铁布衫、硬气功,本就自损八百,又被叶书这样倾力一击,严振东起码要将养半年,才得痊愈,可谓一败涂地!

但这在外人看来,毫发无伤的严振东,几乎就不亚于白莲教所宣传的“神佛护体、刀枪不入”,一些旁边京城居民,甚至都以为他是天神降世,当场跪下来磕头。

虽说这年节的老百姓,脊梁骨都已经被打断了,下跪不值钱,但毕竟也证明自己严家功夫,确实天下独步不是?

因此,严振东对于这一战,是极为满意的。

慈禧已经逃出二三十余步,侍卫近在眼前,叶书根本追之不及!

一时间,主动被击飞的严振东,感觉周围时间都变得慢了,眼前似乎出现自己一身官服、高官厚禄、风光回山东老家的情景。

“对不住了叶兄弟,谁让你挡了我的路!”

严振东嘴里吐血,心中道歉,脸上,却是一片快意。

终于出人头地了!

就在此时……

眼角飞掠的不祥黑色流光,一下子将他所有的幻想,击成粉碎。

“血滴子!”

严振东几乎一瞬间,就认出了这个早已经失传,却大名鼎鼎的凶器,脸上瞬间变了颜色,这才想起,叶书曾经展露过过人的箭术!

他不担心叶书箭术。

与自己激战一场,又是在马上,即使是一流的北原射雕手,也极难射杀慈禧。

但血滴子却是不同!

一条长链,固然是其射程束缚,但也代表叶书可以在出手后,微调方向。

百余年前,粘杆处的凶名,足以证明血滴子的凶名。

“快闪开!”

严振东目眦欲裂,顾不上胸口剧痛,吸气大吼,顿时又是一大口血吐了出来。

那边西宫侍卫里,有见识广的,也是脸色大变,无奈距离尚远,也只是大声呼喊。

慈禧受到惊吓,近乎一个时辰,这时早已迷迷沉沉,只是咬着牙,借着骨子里的一股狠劲,这才慢步疾走,顾不上其他。

昏沉之中,听到周围喊声震天,慈禧不由得神志被惊醒了些,下意识地就要去看叶书那边。

入眼处,却是只有一道乌黑圆影,几乎已经落在自己头上。

就在这时,她也终于听清,周围人喊的是……

“快躲开!”

下意识地头一偏,眼瞧着那黑影就要落在自己肩上。

不等她高兴,眼角余光里,就见叶书冷然一笑,手中轻链顺势一卷。

神元突破后,弓术、血滴子这两样功夫,是叶书提升最为迅猛的两项实力,一直被他恃为绝杀武器。

以尾御首,乌黑长链直接就卷在慈禧颈上,铁链与套首轻转了下,受力一扯,就扣成一个绳结。

虽不是死结,但却足够了!

周围清卒一脸惊恐中,叶书长笑一声,脸上先前与严振东搏杀时伪装的愤怒表情,消散一空,心中痛快至极。

“驾!”

心中快意之下,双腿敲打非白马臀的的力道,就用得重了些,气得汗血马歪头打了个响鼻,故意颠了叶书两下,这才向前疾奔而去。

却见长街之上,一人一马,以绳索长拖着慈禧,踏街而过。

汗血马毛色银白,算上马头,足有两米余高,气势惊人。尤其是它奔腾已久,早已如烈阳当空,一身近乎透明的毛皮下,血管中激荡的热血,透红全身皮肤,几乎要湛出血的样子,恍如一朵红艳绝美的火烧云,滚滚而去。

马上叶书,更是腰挺背直,眉眼气质清峻疏狂,一如庐山千尺银河,驾驭神马而御长空,威势凛然几若天人。

与这似非凡间的一人一马相比,后面被拖拽着的慈禧,无疑就如同地狱恶鬼,惨不忍睹。

古时战乱,军队为了震慑百姓,常将不服从统治的百姓,系在绳索上,纵马拖行长街,电视剧里看着只能听到惨叫,但这刑罚,生生将人皮肉磨成血糜,无疑于十大酷刑。

慈禧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会在这种酷刑下死去。

躲过套首的高兴,还没散去,下一秒,就是人间地狱!

生不如死!

一时间,满城皆静!

只有叶书纵马狂笑的嚣狂身影,以及慈禧惨叫绝望的声音。

光绪更是脸色发白,尤其是想到刚才如果不是叶书选了慈禧,自己也有可能是这样结果时,胯下都传出尿骚味。

不过,他的心里,除了对叶书更加忌惮外,还是闪过一丝喜意。

“亲爸爸不死也残,这大清国,终于是我光绪说了算!

待我掌控大权,重用维新党,一扫旧弊,中兴我大清,立下万世基业、名传千古……

可惜叶书心怀异心,否则以他大才,足堪为我最得力的鹰犬……

不对!

他是妖仙!

秘录中记载,他会遁地之术!!”

心中猛地惊醒,光绪慌忙号令周围侍卫,射杀叶书。

慈禧已经那样,自然再没人敢违背他的命令,让他体验了一把大权在握的快感。

可惜叶书马快,箭矢射不中他。

好在,城门经过这么长时间,已经被守城兵卒关了。

近在咫尺的叶书,似乎已经无路可逃。

抚了抚汗血马上的那一缕纯白头毛,叶书收了绳索,将慈禧扯到身前。

此时的她,因为身上凤袍描金绣银,材质极好,保护之下,只是衣服破烂,身体有些破损伤,大致保持完好。

“真是奇了!”

叶书笑道了一声,右手回腰,再起手时,已是九龙宝剑在手!

寒光掠过,慈禧血雨飞洒,身首两分,倒落尘埃!

满城皆静中,只听叶书纵马冲入一旁巷道时的一声长笑。

“杀人者,一页书也!”

PS:每次都写到两千一二百字,既想把多余的字数放到下一章,多算章节;

又想把剧情写到紧要处,达到断章效果。

唉,两难啊!

第119章 离开

血飞如雨,滴落叶书脸侧一滴。

略有些清凉,又似乎略有些暖燥,却如甘霖晨露一般,将叶书心内,积郁的杀意,尽数消泯一空。

灵台一片清明。

杀戮是罪,叶书却乐在其中。

自进入《黄飞鸿》世界以来,叶书心里就对慈禧起了杀意,那是二十余年,思及清末屈辱史时,留下的潜意识。

如今,心障扫除,叶书只觉得脑海暖融融的,仿佛心中长存的一根刺被拔出,异常地轻松。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你的心境得到突破,获得10点神元。!

神元似乎总是这样,一朝顿悟,胜过十年苦修。

不过思及这一心愿的完成难度,十点神元,也就显得不那么轻巧了。

意外地看了看手中的九龙宝剑,叶书向着旁边民巷一钻,收了汗血马,只身轻衣,就要借着城中复杂环境,隐形匿迹。

距离任务结束,还有近乎一个月,叶书不想浪费。

“师父!这!这里!”

前面,突然冲出梁宽,一脸惶急与兴奋,拉着叶书就往小道小巷里钻,明显是对这片地方,有一定了解。

叶书随他走了十几步,后面追兵声音渐近,梁宽一咬牙:“师父,你一会换身衣服,钻进人群走,我去引开官兵!”

深深地看了看他,叶书不由得有些感叹。

自己提携严振东于落魄之中,在对方吃不饱肚子,前途无光时,扶了他一把,换来的,却只是恩将仇报。

反倒是这个只是随意收下的徒弟梁宽,只是授了些文武,在自己捅下天大危险,临危之际,梁宽却甘冒奇险,以报恩情。

这次慈禧被刺杀,一旦让官兵看到梁宽,妥妥的谋逆大罪。

但梁宽,就是来救了。

人性,总算没让人太过失望!

“算了,梁宽,停下吧!”

叶书听着后面传来的官兵声音,又瞧了瞧两旁的青楼妓院。

梁宽急道:“师父你别担心!咱们藏到青楼里,那里人多眼杂,肯定能躲过去!”

叶书笑了笑,想了想,将自己平日里练剑用的“棠溪古剑”,以及《杨氏鹰爪》、《四门棍法》的秘籍,递到了梁宽手里:“我自有办法脱身,你回到广州后,不必太过担心。清廷对地方的控制力,早就衰弱到一个严重程度,洋人的到来、火器的使用,反倒让清廷延了命。

传学堂有广州大小势力保护,朝庭也拿它没办法!

你回去后,凭我配剑,统领沙河帮上下,专心帮着黄飞鸿,只管习武传学,旁的势力尤其是白莲教,一点不要沾染!

你别再说了!

我连慈禧都杀了,自然是有退路的,这些个清兵,却也拿我没有法子!”

说罢,将梁宽往旁边青楼的后院院墙里一推,整个人就冲出了巷子,吸引过官兵注意后,又往远处隐蔽处一躲。

福气,不可享用太尽。

二十天的安全时光,也不必瞧得大过天去。

“离开《黄飞鸿》世界!”

“你目前的实力,已无法返回现实世界,请任选一个世界,作为回归世界!

可选目标有:《还珠格格(异变)》、《狂蟒之灾》、《黄飞鸿(异变)》、《少林寺》!”

“选择《黄飞鸿》!”

“《黄飞鸿》世界因为你的原因,产生异变,目前暂不可进入,需进入其他世界完成任务后,方可绑定《黄飞鸿》世界!”

剧情世界,产生异变?

是因为自己杀了慈禧,引得天下动荡的缘故吗?

叶书一愣:“那就接下《我就是佛》任务,进入《少林寺》世界!”

光芒闪过,叶书正在行走的身形,慢慢变浅,终于消失在空气中。

……

后面跟随而来的几个兵卒,一瞧这情景,直接跪倒在地了。

“光天化日,一个大活人,就这样没了,可别真是鬼吧!”

“那还有假?乖乖,我说怎么能捅出这么天大个篓子,开始我见他太阳底下有人影,还以为只是个高手,没想到真是鬼!”

“你们说,鬼为啥来杀皇太后?是不是……”

“嘘!你不想活命了?!快闭嘴!”

叶书走得随意,根本没有顾及到这些人想法,这更是让叶书的形象,显得神秘无比。

这几个兵卒、青楼里的几个姑娘,都看到了这一幕。

因此当后面的兵卒源源不断地跟来后,众人口中传的就越来越邪乎。

待到传到光绪耳中时,那清将信誓旦旦地说,看见叶书念了几句咒语,直接钻进了城墙里,不见踪影!

很荒诞,但下面有许多兵卒、百姓作证。

光绪站在暖春阳光下,看着那影影绰绰的城墙,突然打了个寒颤。

“这妖孽!怎么就偏偏针对我大清?”

光绪想着宫中关于“妖孽”的恐怖传说,再想想东陵乾隆墓中,时不时传出的鬼叫声……

更让他惊恐的是……

“不好了!不好了!老佛爷!老佛爷她……她……”

报告的侍卫,牙齿都在打颤,仿佛看到了什么恐怖至极的东西。

光绪心里一突,就往慈禧尸体那边过去,还没走近,内心就涌现出一股大恐慌的情绪。

只见原本身首分离的慈禧,这时头颅已经被清兵小心翼翼地摆回了身体处,眼皮更是早就抚下。

但她临死前,原本惊恐的神情,此时却是吊眉睁目,眼睛重新睁开,怨毒地望向叶书消失的方向。

周围众人,无不心惊胆寒,想起历史上,同样发生尸变的乾隆。

两者,都是叶书这个“妖孽”所杀。

两者,都是死不瞑目,产生尸变!

“快收敛好老佛爷!请喇嘛、萨满、和尚、道士们为老佛爷送行!”光绪强自镇定,咽了口口水,心里突然又涌现出一个念头来。

“我以后若是死了,一定不葬到东陵!

那个地方埋着乾隆老祖宗,亲爸爸也是要埋在那的,我要是埋那,岂不是夜夜与尸鬼为伴?

关外陵是太祖们葬的地方,我去不合适。

最妙的地方就是西陵,那里葬着雍正老祖宗,风水也是最好……

不行!西陵不能葬!

大清局势危急,若是变法失败,必将亡国灭族,到时候关外陵、东陵、西陵,只怕都要被乱兵盯上,死都不安宁。

为保安全,我还是厚棺薄葬,找个没人知道的偏僻地方当陵墓最好……”

PS:暴君找小姐,被警察抓了不说,这货还口口声声嚷嚷着“我没给钱,算什么嫖?”,于是警察就按强X罪给他关了起来。

电话找到我这,让我去拿钱赎人,更新得晚了,各位见谅。

第121章 九龙邪剑

最受叶书重视的《血蟾丹》,就被欧阳克前后打赏了5枚。

其他更有鲁智深打赏的人阶中品的戒刀一柄,观音禅院老住持打赏的佛衣一套。

戒刀材质坚固,利于战场、群战,位属人阶中品,正适合《少林寺》中所用。

叶书虽然没练过刀,但有一身根基在,想精通也不是什么难事。

……

最让叶惊讶的,还是九龙宝剑。

这柄原本要被精铁戒刀赶上的佩剑,在相继斩杀了乾隆、慈禧后,竟然产生了异变。

“九龙邪剑(人阶上品):邪兵类。

本由乾隆皇帝所制,由于斩杀乾隆、慈禧,浸染些许清末龙气,对于阴魂妖邪,有一定威压吞噬作用。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由于剑身蕴藏清末龙气,其衰败腐毁气息,对于清朝僵尸有特殊伤害加乘,但也由于其内藏龙气,使得清朝僵尸对其垂涎三尺!”

人阶中品的九龙宝剑,变成了人阶上品的九龙邪剑。

此时的九龙邪剑,剑身已经不复先前的秋水如泓,而是表面笼罩一层薄薄血色,阴邪恐怖,轻弹剑刃,似有鬼哭声隐隐传出。

叶书握在剑柄上,都觉得剑柄冰凉。

自己一身血气充沛,又是个童子身,握上都觉得凉,要是换成其他那些吊小的,估计直接都凉意入骨,冷得连“本章说”都发不出来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九龙剑升了级,但叶书查看之下,其材质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只是上面笼罩了一层慑人的邪气。

也就是说,真要战场打斗起来,九龙剑依旧是那个稍显脆弱的剑身,与精铁戒刀相比,远远不如。

而如果是江湖争斗,九龙剑却是威能大涨,单只是上面的邪气,就足够使对手胆寒了。

“我这以后要是修成剑仙,九龙邪剑也继续升级,岂不是可以给自己起个名号‘邪剑仙’了?到时候进大幂幂演的《仙剑3》里,好好虐虐那三个小娘皮!”

……

研究完收获统计,叶书又看向直播历史消息。

除了那些打赏消息,完成《君臣何用》这个蓝色任务后,自己又开启了一个剧情世界权限。

“你获得了《上海皇帝之雄霸天下》剧情世界权限!”

看到这个消息,叶书心里一愣。

《上海皇帝之雄霸天下》,许多人听都没听过,但叶书作为一名图书管理员,对这电影,却很是熟悉。

因为,这是一部人物传记类电影,主角是上海滩三大享之首的杜月笙,在电影中化名为“陆云生”。

吕良伟主演,携《跛豪》大胜之势,将这个上海滩流氓头子的一生,演绎的惊心动魄。

《上海皇帝》共有两部,按照时间线可细分为:

成为三大享前的青年奋斗史……《上海皇帝之岁月风云》;

成为三大享后,面对时局变化时的艰难选择……《上海皇帝之雄霸天下》。

这样的介绍,或许会显得无趣。

那就说点叶书喜欢的吧:

《岁月风云》里,有叶书观影以来,视觉效果最好的欧派,虽然只是一个龙套女演员,但也不得不夸上她一句:你项链真圆○I○!

《雄霸天下》里,就显得沉重许多了,ye童,也就是许仙的扮演者,在里面奉献了一段艺术戏,而且结合着剧情的发展,通过两个场景的来回剪辑,显出一种让人痛苦、抑郁的情绪发泄。

叶书曾有一段时间,很喜欢看《上海滩》、《教父》、《黑金》这种黑色题材的电影,《上海皇帝》在他看来,无疑是个中佳品,远盛于现在无病呻吟的小奶狗电影。

不过,这部《上海皇帝之雄霸天下》电影里,讲得是瀛岛鬼子入侵,上海方面的前后应对,里面的江湖争杀,大家都是用手枪、斧头的,连功夫都没有出现过。

不考虑枪械方面的威胁,这么低武力值世界,竟然也会出现在自己目前的剧情世界列表中?

叶书有些疑惑,仔细看了看直播页面上的介绍,果然发现了异常。

“《上海皇帝之雄霸天下》:特殊类剧情世界,时间线大致为1937年左右。

因为特殊缘故,非相应任务,不可进入,而且不可绑定为回归世界。

因为特殊缘故,任务范围以外的世界剧情,不可参与。

因为特殊缘故,宿主不可加入任何一方派别。”

限制这么多?

叶书吓了一跳,仔细看完后,才发现,这些限制,应该是不想让自己影响到“抗战大势”。

“还行,老蒋的后人不争气,生生把一个宝岛,弄成一个笑话。为了给瀛岛当狗,一点B脸都不要,连代表民族气节的‘天下第二行书’,颜真卿的《祭侄文稿》,都被它们当成舔瀛岛爹的牺牲品!”

叶书思索道,“背祖忘宗,大陆都跟北美正面互怼,各视彼此为最大敌人了,弯岛那群卖岛求荣的菜狗,还在苦求给北美人的狗当狗,而不可得,一国两智到这种程度,老蒋知道了都要气死,左派那边根本不值得帮。

右派这边,是历史大势,更不用自己出力。”

想了一会,叶书又把目光,转向了“因为特殊缘故,非相应任务,不可进入”上。

“看来这个剧情世界,是为下一轮的三个任务作的准备,就是不知道,那会是什么任务?

不过既然是在《上海皇帝》里的任务,那电影男主角陆云生的清帮势力,就不可忽视,陆云生又喜欢散人情,我如果遇到了什么麻烦,倒是可以求助于他……

作为回报,帮他抵挡住瀛岛鬼子的暗杀就行了,这应该属于任务范筹之内,不受限制……”

……

混沌寂静的狭小空间,统计了半天收获、剧情信息,叶书感觉有些闷,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会,又研究起下一个任务剧情来。

“任务名称:‘我’,就是佛。(白色)

任务内容:佛,是我;我,就是佛!

进入《少林寺》世界,一个月内,救扶一方百姓,任务完成获得100声望。

任务失败无惩罚。”

想了想,也没什么大事,身上先前争斗时,留下的外伤包裹好后,叶书神完气足,干脆也不再休息。

“进入《少林寺》剧情世界!”

第122章 “我就是佛”

嵩山,少林,佛堂之内。

“诸善男子,今阿舍黎,已为汝等秉宣三皈羯磨竟,汝等已得沙弥清净戒体,我今为汝等说十诫之相,令汝识相守持,以护其体,各称法名……”

叶书刚一清醒,就听到耳边传来这些话。

环顾四周,自己正站在佛堂一旁,特意换的古代布衫武袍,让叶书站在那里,与周围的僧人相比,并不十分显眼。

而在佛堂正中,十余个年青和尚,正跪在蒲团上,垂目静听。

为首一名,英气外显、面色稍显青稚,一头青丝的少年,正神情庄重,听到“各称法名”这句后,便肃声道:

“觉远!”

监寺道:“尽形寿不杀生,是沙弥戒,汝今能持否?”

觉远慢慢抬起头,双眼中慢慢恨火聚集,合掌的双手开始颤抖,漆黑如星的眸子里,似有无限旧事涌上心头……

……

“这,应该就是《少林寺》开始时,深远拜入少林的剧情了……”

叶书心中坦荡,顾盼之间,就不像周围僧人那么肃穆,瞧了瞧堂前大佛,瞧了瞧觉远,最后把目光放在了昙宗身上。

昙宗,是少林教拳的师父、武林统领,原本是山下乱世的将军,后来拜入少林,并将女儿白无暇,送到山下农户收养。

他算是《少林寺》电影里的第一高手,心地仁厚,不拘俗规,一身的本领,连大反派王仁则也不是他的对手,最后死在乱箭之下,很是可惜。

似有所感,昙宗看向叶书,微微颔首为礼,示意稍安勿躁。

叶书也向他点头回礼。

这么察看环境的功夫,场上的剃度,已经接近尾声。

……

“愿断一切恶,愿修一切善,誓度一切众生!”

昙宗为最后一名弟子剃度完毕,将目光看向叶书,施礼道:“叶施主,到你了!”

“我?”

叶书有些意外,先前还以为自己只是吃瓜群众,怎么自己也要剃小光头么?

昙宗笑道:“叶施主忘了?你说你尘缘已尽,又仰慕少林,我便向住持举荐你入少林,今日正当其时。”

还有这好事?

叶书闻言喜道:“那我拜入少林后,能学少林功夫么?”

台上的监寺眉头一皱,但也没有说什么。

叶书与觉远那群小和尚不同,反倒类似于昙宗,在山下俗世打个滚后,想拜入少林。

对于这样身怀高超功夫、又品性合适的高手,是各寺庙最重视的护寺人才,因此监寺也就没在意叶书的话。

昙宗瞧了瞧监寺,理解地笑道:“少林功夫,自然要传给少林弟子,只要你习武是为行善,少林功夫自无不传之理。”

叶书点头感谢,对方愿意传艺,无异于再造之恩,值得自己认真。

因此,叶书走到堂前正中,肃穆而立,想了想,又双掌合什。

《黄飞鸿》中行事,随心而为使得叶书神元快速增长,也让他悟出“意诚”的修神元法门。

此时此刻,叶书就想用监寺的问话,来查看最诚实的自己,

监寺看了看他:“入佛门者,须跪拜礼佛!”

跪拜?

叶书认真想了想,身形不动:“台上是佛,‘我’也是佛。”

言下之意,就是大家都是佛,我又哪里需要跪拜呢?

监寺大怒,就要斥责叶书。

不成想一旁的住持却是双眼放光:“叶施主果然与我佛门有缘,身有慧根!既然‘我’就是佛,那便不跪了罢!”

语气之中,饱含赞叹,听得周围小和尚们,满脸疑惑。

监寺语气一滞,咽下这口闷气:“尽形寿不杀生,是沙弥戒,汝今能持否?”

叶书暗悔自己当初对佛经没兴趣,只好羞愧道:“大师,‘不杀生,是沙弥戒、汝今能持否’这些话我懂,可‘尽形寿’是什么意思?”

监寺:“……MMP!”

不懂你拜什么少林!

不懂你当什么和尚!

左右弟子呢?也不私下里教教这个小子!

佛堂肃穆,哪容你问东问西?!

只不过,住持经过刚才‘我就是佛’的对话,似乎对叶书份外地看重,此时竟耐心解释道:

“‘尽’,是穷尽;

‘形’,是指你现在的形态;

‘寿’,是说你的寿命。

这句话的意思是:穷尽你的一生,在你有生之年,不杀害有生命的事物,你能坚守吗?”

周围小和尚们,更是面面相觑,讶异于叶书的大胆同时,也不明白住持,为什么对叶书这样耐心。

叶书闻言,长叹了口气,抱拳向住持、监寺、昙宗各一礼:

“不恨尘世浊,恨人间处处修罗行!

永不杀生,我做不到。

多谢住持、大师善待,我今虽入不得少林,但也感激在心,来日必有回报!”

说罢,也不看监寺难看至极的神情,也没看遗憾、愕然的昙宗,转身便往山下走去。

这是群真正的出家人,自己腰间宝剑血腥气太重,还是莫要沾染到他们的乐土吧!

“不恨尘世浊?恨人间处处修罗行?”

住持低吟着这两句话,望向叶书远去的身影,眼神复杂难明,长叹一声,躬身向叶书施了一记平辈之礼。

觉远那群小和尚,已经看得彻底呆了。

这叶书,到底是什么人?

……

外面,叶书走出少林,抬头看了看天色,苦笑地摇了摇头:“没事装什么大尾巴狼?好好的寺院不住,非给自己找不痛快?”

一边笑话自己,一边观看着山景下山。

山路上,有信众,也有饥民,叶书一路走来,通过交谈,对《少林寺》的背景世界,也慢慢多了层切实了解。

这时节,是武德三年,大概是公元620年。

正是天下战乱良久,王世充在洛阳登基称帝,秦王李世民奉命征讨。

历史上,战事持续到明年二月,王世充虽然兵败如山倒,但有窦建德十万大军增援,战事也一时不能胜败两分。

少林寺,正处于王世充的势力范围,且因为隋文帝赐下的千亩庙产“柏谷坞”,常被王世充觊觎。

而且结合历史,叶书也没完全相信《少林寺》的电影剧情。

这部电影,里面的BUG,其实还是有几处的。

PS:再次申明,少冲是历史渣,有错误的地方,大家多指正,下手毒打时,轻一些。

既然是借用电影,电影剧情自然是主线,但一些BUG上的地方,少冲也不想一味照搬,多参考历史,进行创作,大家知道就好。

最后,“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确实BUG很多,少林“帮”过唐军,但没“救”过唐王,我倾向于这是少林后人吹牛B,类似于“天下武功出少林”这句话,结果反倒让先人显得虚伪。

电影里的少林众人,确实是好和尚。

第123章 蛇中熊猫

毕竟,李世民这个三军统帅,实在没有理由单人匹马,跑到王世充后方瞎晃悠。

改编不是乱编,戏说不是胡说。

无奈民间对这种皇帝一人落难奇遇的事,从古到今都抱以极大兴趣,再给李世民搞上个“女装摆脱追捕”的戏码,更是百姓喜闻乐见的故事。

由此可见,女装文化,古已有之,且早就深深地铭刻在这个民族的骨子里……

……

《少林寺》电影中的墙上,确实有“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壁画,但应该是后世宣传、美化的结果。

电影可以这么拍,但真要形成一个世界,自然就不可能这么BUG了。

历史上,少林因为庙产“柏谷坞”被王世充夺去,乱世之中香火钱又少,僧人吃饭都有问题,自然倾向于李世民。

王世充抢少林田地,少林为求自保,帮助李唐,这大概才是历史中的真相,冰冷而简单。

不过叶书也不致因此产生恶感。

这年头,地薄,生产力不发达,产出不高,少林寺几十口僧人,拥有个上千亩田,很正常,是真正的“衣食田”,没后世那么多妖蛾子。

比着这些,叶书更期待的,是那个真正在王世充大军之下,救出李世民的……

尉迟敬德!

这个史书上,善于在马战中夺矛反杀的李唐大将,后来更是成为门神,让人心向往之。

叶书想着这些,一路倒也无事,瞧见山下一处村庄,便走了过去,看看情况。

村子里,老弱居多,青壮稀少,反倒是年青女子更多些。

不过,看他们脸上的知足笑容,也不难发现,在少林的庇护下,他们没有匪盗的祸患,家中子弟或是藏了起来,或是进少林当了和尚,在这乱世之中,倒也知足。

拜见了一户老人家,叶书求了碗水喝。

“小后生,你也是逃难的人么?那你可小心了,官兵最近在四处抓壮丁,你可别被他们抓了去!”老汉明显很热心肠。

抓壮丁?

自己丁确实挺壮的,被人抓了确实不好。

叶书便笑问道:“怎么,最近王仁则又出来祸害老百姓了么?”

“可不是!听说外面几个村子已经被抢过了,唉,‘汉皇’王世充,按道理该算是咱们的皇帝,可他根本不把老百姓当人,东杀西战,把老百姓可坑苦了。

反倒是李唐的秦王殿下,听说军纪严明,那边的老百姓活得也更好一些。

也不知道唐王什么时候能胜了,再等下去,连少林寺都庇护不住俺们了!

后生,你要真想活命,还是别离开少林地界了,外面那世道,根本不是人活的!”

叶书点道致谢,两人又聊了一会,却听外面一声清脆声响,如清溪跃石,悦耳动听:“爹,阿娘,我回来了!你们不知道,我今天在山上,听到有个疯子说自己是佛的,把住持都吓住了,你们说这人疯不疯?”

人未至,话先到,随着院子里几声“咩咩”羊叫,一个腰环藤鞭,粗布蓝衣蓝裤,外罩一层白色碎花小衫,颜色清丽的乡下少女,便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

见有叶书这个外人在,她也不怕,悄悄看着叶书,见叶书一脸正气,这才放下心来。

一旁的老汉笑道:“这是我家闺女,白无暇,后生,你叫啥名?”

先前《黄飞鸿》世界,叶书曾遇到过个麻烦,与陌生人换姓名时,一说自己叫“叶书”,对方就极为尴尬。

叶书?叶叔?

小叶?小爷?

小书?小叔?

叶叶?爷爷?

书书?叔叔?

尤其当对方是个老头时,这种尴尬就愈加明显,尤其是两人刚认识,叫“叶兄弟、叶小哥”都显得太过亲近的时候,总让叶书占尽了辈份上的便宜。

因此,叶书只是细一思量,就笑道:“我以前也是个和尚,也没个正经名字……

这样,大叔你就唤我……

‘一页书’吧!”

一页书?

老汉闻言也没讶异,这年头老百姓家,什么贱名都有,“一页书”虽然看着奇怪,估计也是哪个乡下汉子,随便给自家儿子起的名,不足为奇。

反倒是白无暇,听到“一页书”的名字后,又细细看了叶书的短衣武袍打扮,登时就笑出声来:“原来就是你!爹,山上和尚们说的傻子,就是他!喂,傻瓜,你为什么说你是佛呢?”

中原这边方言,“傻子”有亲近之意,偏于中性,不像“傻雕”那样不友好。

因此,叶书也没生气,笑道:“‘我’当然是佛!”

白无暇觉得有点傻里傻气,好笑道:“你怎么这么傻?你怎么会是佛?”

叶书:“不是‘你’,是‘我’!”

白无暇觉得叶书很有趣:“我当然知道不是‘我’,也知道不是‘你’!”

叶书:确实不是‘你’,确实是‘我’。”

一通你你我我的,白无暇吐了吐小舌头,扮了个鬼脸:“什麼你你我我,我很清楚你在讲什麼,你讲‘你’就是佛,‘我’不是佛。”

叶书:“错了错了错了,‘我’才是佛,‘你’不是佛,姑娘仍是听不明白……”

两人在这绊嘴,旁边老汉却是瞧得欢喜。

他一生无子无女,只有白无暇这样一个养女,当成珍宝一般,眼下世道大乱,他就想着,给白无暇托付个好人家。

叶书孤身一人,无牵无挂,相貌端正、眉清目明,一瞧就是个心有正气的人。

这些也就罢了。

更兼叶书身子强壮,一瞧就是能种地的,如果招了叶书当女婿,女儿吃饭是不成问题的,指不定明年就能抱孙子……

毕竟……

老汉看了看叶书的腰,咂摸咂摸了嘴,暗忖道:“壮实啊!跟头驴似的!”

就在三人屋里闲谈时,却听见外面一阵喧闹。

出去一看,却是一个猎户打扮的中年汉子,胸口全是血,满脸灰败地被抬进猎户家中。

旁边十几岁的小猎户,眼圈发红,左手里攒着几根草药,右手紧紧抓着只死蛇残尸,满脸自责。

按狄仁杰的断案程序……

叶书一眼就看出,这个老猎户,似乎是中了蛇毒。

而且,看这少年手里的蛇尸,叶书眼睛都亮了起来……

“这是‘蛇中熊猫’,莽山烙铁头蛇啊!”

PS:昨晚公司聚餐了,少冲酒量渣,敬了一圈酒后已经晕了,睡了会又爬起来码字。

感谢bu靓的500打赏。

第124章 来,小奶马,喂你吃个好东西

叶书一眼就认出了这种异蛇,因为太过稀少,被称之为“蛇中熊猫”。

可惜,种族没优势。

人家熊猫靠着卖萌,硬生生从濒危物种,繁衍壮大,出入有飞机、居住有毫宅。

蛇类,除了叶书这种会《驭蛇术》家伙,还真没多少人喜欢的。

因为稀少、珍贵,《驭蛇术》里自然有其信息,叶书对此很是自信。

这老猎户身上,虽然有治疗措施,但明显都是土方子,因为“莽山烙铁头蛇”太过稀少,他们的应对方法,明显不足。

因此,当看到众村民束手无策,叶书也没迟疑,直接走了上去。

从小猎户手中,取过草药,细细看了下,用清水小心地洗去根须上的灰黑色泥土。

眼瞧着草药清亮,再没一点黑色泥土,叶书将其切得细碎,又取过烙铁头蛇的残尸,剖了蛇胆,与草药混成一团,包入细麻布,挤出汁液,喂进老猎户口中。

老猎户这时已经陷入昏迷,但下意识地吞咽,还是能做到的。

解开系在猎户腿上的草绳,叶书细看伤口处的血液,松了口气。

还不错,长年在山里生活,猎户自有一套对付毒物的手段,否则就算是叶书再精通《驭蛇术》,也回天无力。

将猎户身上的短刀摘下,烤了火,在伤口处,叶书割了个十字伤口……

周围农户,不知何时,已经安静下来。

看着叶书步骤严谨、认真无比地治疗蛇伤,小猎户脸上的惊惶慢慢消失,看看脸色转好的父亲,又看看叶书沉稳的右手,眼里强忍着的眼泪再也压抑不住,终于哭出声来,向叶书磕了个头。

“别低头,皇冠会掉!”

叶书笑着阻止了他,心里放松之下,已经有闲心说骚话了。

……

救下了人,叶书明显成了“村宝”。

作为这村里最靓的崽儿,叶书更是受到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好感,只这一会,粗面饼都收了几十个。

“后生!你就住我们家吧!”白老汉最是热情。

他越看叶书越满意,恨不得立即让叶书留下,跟自家女儿白无暇成亲。

叶书好笑地看了一旁局促的白无暇一眼:“白家小妹明显是有了心上人,老丈你家的女婿,我是没这福分了!我就住在林间猎户的木屋里,你们要是有事,找我就好了!”

说完,又觉得郁闷。

想自己一表人才,《黄飞鸿》一翻心灵蜕变后,更是意诚如君子,颜值上,已经相当于两个吴彦祖。

牧羊女白无暇,自己也很喜欢,从小看《少林寺》就喜欢。

可他喵的,李连杰你又和我抢妹子?!

十三姨我也就忍了,牧羊女你也跟我抢?!

好吧,没办法,白无暇有个和尚老爹,天生对和尚有好感,叶书先天就输了一步,也可以理解。

那以后中山忍、林青霞、张敏、邱淑贞你也要跟我抢咯?

“哈哈哈哈哈哈!”叶书辞了老汉,一人走在山间,脸上傲气陡生。“我,吴彦祖2.0,接受你的挑战!”

小奶马非白,已经被从戒指里取了出来。

这时爬在叶书胯下,听着身上传来的狂笑声,汗血马打了个响鼻,颠了叶书两下,步伐轻快地往林中小跑而去。

……

这是一处小木屋,平日里留作猎户休憩所用,好歹能遮风挡雨。

自己的任务,是庇护山下百姓一月,一人一马正轻松,省得保护他们,反倒惹得王仁则记恨,危及村子,那就不是叶书想看到的情况了。

《还珠格格》里,东昌城里的大清顺民,连累也就连累了。

隋末唐初,遭受战火苦楚的乱世百姓,却是不同。

在叶书心里,其轻重,云泥之别。

戒指里,来自现代的床单被褥,竟还能用,让叶书《黄飞鸿》世界的准备,彻底无用。

“看来,这种无关影响大局的东西,并不怎么受限制……”

那就没的说了。

细细打扫了木屋,叶书铺上一层凉席。

足有16厘米厚的松软被褥上,覆盖一条粉红底色、小猫图案数只的床单。

最上面,就是叶书最喜欢的蚕丝被了,再套上同款的粉红小猫图案被套……

自打现实世界,见陆娇使用这样的被褥后,叶书一直想躺上去试试感觉,现在小愿望满足,果然舒服无比,像是摸在丝袜上一般。

得拂!纵享丝滑!

叶书喜欢这种随心而为的感觉。

树下,小奶马已经开始不满地嘶叫了。

跳下树屋,叶书揉了揉它的脑袋,搬出它的食槽,又是豆饼,又是精料地拌着,恍如伺候一只大爷。

小奶马舔着舌头当监工,见叶书想偷懒溜走,不满地咬住叶书衣服,将他拖了回来。

“非白,你是马啊!”

叶书无语地又摸出一篮鸡蛋,打了七八鸡蛋,拌在精马料里,有些蛋疼。

“能不能有点羞耻心了?

知道网上那些历史小说,怎么说你们汗血马吗?

说你们虽然跑得快,但又娇贵又难伺候,一个个大爷似地,后勤压力大破天,跟那些吃苦耐劳的蒙古矮马一比,就跟个渣渣似的!

吃草料还要加鸡蛋,要不要我再给你加枚‘壮骨丸’?”

见小奶马埋头苦吃,根本不理会自己,一旁伺候的叶书恨恨地拍在它的屁股上,手掌一翻,取出枚“白驼壮骨丸”来。

这枚人阶下品的丹丸,对叶书已经没有效果。

小奶马好奇地看了看壮骨丸,见叶书将其捏碎,放进自己的食盆里,与草料拌得均匀后,就试探地吃了一口。

“!!!”

一口下去,小奶马马眼都睁大了一圈,仿佛吃到了什么无上美味,“吭嗤吭嗤”的大吃特吃声音,听得叶书都饿了。

左右瞧了瞧,叶书从木屋里取出铁锅、木柴,架在地上一处有草木灰的土坑上。

身在野外,不能太讲究,简单吃一顿吧!

左右无人,又拿出一大堆食材。

从小奶马的鸡蛋口粮储备里,叶书偷了十一二枚鸡蛋,取出在村里杨寡妇门前摘的香椿叶,放进打碎的鸡蛋汤里,锅热油爆后,入锅轻煎。

“滋!”

油汁爆裂的声音,瞬间响彻四周,温热温热的油香,与香椿叶、鸡蛋的清香混在一起,不断勾引着叶书的口腔。

叶书很羞耻地发现,自己的口腔,很没出息地……

流水了……

听着林里大口吞咽口水的声音,叶书笑了笑,盛好香椿炒蛋后,又将早就取出的猪排骨,倒进了锅里……

PS:这一章,码到现在,已经是早上四点半了,一会七点半还要起床上班,蛋疼。

第125章 月下传艺

“咳咳!叶施主!半天没见,你倒是置下好一份家业!”

树林里,昙宗一脸正经地走了出来,视线飘在叶书身上,瞧也不瞧下面碗里散发着浓郁油香、肉香的糖醋排骨。

香红的汤汁,浇在切得大块的排骨上面,杜绝了猪肉惨白的肉色缺点,带来美感的同时,也把那份甜香,融入到了肉香之中。

叶书加了糖。

叶书加了醋。

叶书一点盐都没放!

这是甜党的伟大胜利,这是只属于甜党的味道!

淡淡的醋香,勾得昙宗不断地吞咽着口水,脸上为了表现得云淡风轻,又不能把吞咽声音发出来。

俗世征战天下半生,昙宗还从未吃过、从未见过这样鲜美的食物。

“大师也来吃点?”

“使不得使不得!叶小哥!出家人不吃荤腥!连想一想,都是罪过……阿弥陀佛……”

昙宗警示着自己,手指头却已经被馋虫勾动,不住地搓着,热情地走了过来,帮叶书添着柴:“叶施主好厉害的疱丁之术!这香料价值千金,你去抢那王仁则的粮车了?”

嘴时没话找着话,见叶书尝了尝旁边另一口铁锅里的米饭后,又炒起一大锅鸡肉,脸上露出了友好的笑容:“叶兄弟,瞧不出来,你饭量倒是不小,这么一大锅米饭,这么一大锅鸡肉,你可别吃不完,浪费了……”

叶书看了他一眼,哈哈大笑:

“叶施主、叶小哥、叶兄弟;

坐、上座、请上座!

我做饭时,听到大师脚步,想着多做一些招待大师,没想到大师竟然不吃荤腥,啧啧,当真是可惜。

不过我这里还有白米饭,大师将就一下,且吃些米饭裹腹吧!

至于这些排骨、鸡肉,我瞧林子里,还有一群寺院里的小师父,我便请他们吃吧!”

昙宗脸上一窘,回头瞧了瞧更远处的林子,暗自赞叹叶书听声功夫厉害的同时,也有些尴尬。

自己被这肉香吸引,竟连弟子近到跟前,都没有留意。

果然……

“嘿嘿嘿嘿,我就说叶兄弟是个好人!吃肉都想着咱们!”

“可不是!嘿嘿,师父佛法深厚,不吃荤腥,俺们却都是俗心未净,吃点肉,那也没什么!”

“……”

随着几声大笑,林子里仿佛遭了和尚灾,一口气钻出十余个光头来,你纵我跃他翻跟头,跟群野猴子似的,笑哈哈地跑了过来,帮叶书烧火吹风,热闹异常。

“那排骨是给大师女儿留的,你们给留上一些!”叶书叮嘱了一句,尝了尝锅里的麻椒炒鸡,“这东西才是你们的下饭菜!

行了大师,吃吧!

不信你闻闻,香不香?”

昙宗尴尬一笑,却是先拿出碗,从大海盆里的糖醋排骨里,盛出一碗放在一旁:“我那女儿饭量小,加上他父母,三口人吃上一碗,也就够了,我先给她送去。你们就先随意吃吧!”

说罢,昙宗端着碗,就要往不远处小村里赶去。

叶书止住了他,又盛了两大碗白米饭,包了一小包食材中的冰糖,笑道:“吃排骨,就米饭最香!

女孩家,总喜欢吃些甜的,这些冰糖,我‘得之不义’,就送给大师女儿了!”

几个碗,放在一个木篮里,正好满满腾腾。

昙宗竖掌一记“阿弥陀佛”,提着篮子就大步而去,山路不平,他却如履平地,僧袍飘飘,显出一派拳脚宗师气度来。

先前还馋不可耐地一群小和尚,这时却都停下手来,眼睛瞧着肉,手上却是动也不动,只是笑哈哈的,跟叶书聊着山上山下的趣事。

不多时,昙宗又复回来,身边竟还带着觉远。

“觉远,你重伤初愈,多吃些肉!哈,我这帮徒弟,性子粗野,倒是颇有孝心,都动筷子吧!莫要辜负了叶兄弟一番好意!”

月下山林,众僧折了树枝作筷,也不用碗,几大块肉下肚,一个个俱都发出满足的声音。

“在山上一住十余年,这俗世肉味,却仿佛是前生滋味了……”昙宗感叹道,看向叶书,“叶兄弟,你本事不凡,下山后,可有建功立业的打算?”

叶书摇头又点头:“江山代有‘英雄’出,各苦生民几十年!

外面唐军、郑军(王世充国号为‘郑’)争战不休,郑帝王世充本是个西域胡人,敢来我中原祸乱百姓,容他不得!

我虽力弱,护佑一方百姓,倒还能做得到。

若有机会,不妨助秦王李世民,早一日结束这西域胡狗的性命,也不枉来这世上一遭了!”

昙宗赞同道:“王世充好战好杀,确实该死!不过他手下毕竟大军拥护,叶兄弟须徐徐图之,若有危难,我或可助你一臂之力!”

“我也行!”

“添我一个!”

“王贼作恶多端,叶兄弟,你杀他时,记得唤上俺们!”

“……”

周围小和尚,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下了闲谈,围坐在叶书、昙宗两人周围,听见叶书这一番话,一个个神情激动,更有家人被祸害的,已经哭了出来。

其中尤以觉远为甚,他双目塞仇,直接向昙宗跪了下来:“求师父教我功夫!我誓要杀了那王仁则,为我父亲报仇雪恨!”

昙宗长叹了口气,拍了拍他肩膀,看向叶书:“叶兄弟,少林武艺,不为争杀、不能轻授!

不过我俗世里学的一些战阵功夫,久未练习,颇有生疏,就此失传,倒也可惜,你既有心杀贼,我便再演练一番,权助你一臂之力罢!”

说完,昙宗拿起一旁护身的齐眉长棍,就在火堆之旁,演练起一套矛法来!

十余步的空地上,瞬间就被他棍风布满,上下左右,随心所欲,无处不至,使得是长棍,却多以疾刺攻伐,十余步外的一株树树干上,被昙宗刺出一个小小的白点来。

“当今天下,沙场多以枪矛为兵,我这一路矛法,须得用意不用眼、力道随心。连环数十上百矛,只扎在一枚杏子上、且只扎破杏皮,方算小成。这其中,又有二十三处用劲诀窍,五处攻伐,三处避矛、夺矛的防守,你们且看……”

原剧中,昙宗不想觉远陷入仇恨之中,因此只传授他少林功夫,想用佛法化解掉他心里的戾气。

但现在,与叶书一番详谈,却是把自己沙场数十年纵横的看家本领,都拿了出来。

一时间,叶书与众和尚一旁看着,都觉昙宗的一言一语,一招一式,都如春霖山溪,甘美难言!

PS:感谢黑域亡魂的500打赏。

继续果奔一周,万请大家支持

少冲心态算是比较稳的了,下午上班时,看到后台没消息,虽然失望,但还在承受范围之内。

但晚上,瞧着码字精灵上的大纲、资料、设定,却觉得很无法理解。

《武侠直播》质量上,少冲觉得没什么大问题,可推荐效果就是垫底。

每次上推荐,都是中等推荐效果中的最后一名,完全无法理解问题出在哪。

少冲甚至怀疑,这一次,是不是又要果奔上架了。

少冲现实里很文静,网上也不爱说骚话,比较腼腆,比较纯,因此和那些大神作者,格格不入。

想求他们单推,都觉得没那份交情,不好意思为难别人。

思来想去,也就只能依靠你们了。

如果大家看得舒服,觉得少冲写得还不错,请大家帮忙宣传宣传吧,书单、收藏、推荐票,都可以,少冲什么都缺。很心酸。

同时,也预先恳求一下大家,如果大家真的喜欢这本书,少冲拜托大家,真的,月底或者下月一号上架时,能花一块钱给少冲首订的,就首订吧!

对,少冲到时五更,加一块正好1块钱。

实在是没办法了,收订比,能达到5的,都是大神中的大神,但少冲没办法,收藏就那么多,只能拜托大家了。

有兄弟,可能觉得每次充值,最少充十块的规定,心疼这十块钱。

少冲理解,当初的少冲,也觉得有这十块钱,我去买点瓜子嗑,买点水果吃,不比扔网上打水漂强?

反正盗版也能看,干嘛花钱?

可少冲真的是没办法了,也说不出什么让大家转变思想的话。

少冲今年过了年,周岁29,一事无成,至今在外奔波打工,连个自己的窝,都没有,无根浮萍一根,稍来点风浪,就能把少冲淹死。

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写书六年至今,总算有了些笔力,在小说创作上,稍有了些心得。

因此,万请大家,能订阅的就到时订阅下吧,总不能让少冲年间相亲时,连在妹子面前吹牛B的资本,都没有吧?

8000收藏,少冲估计,能有1000首订,都悬得厉害。

大半夜的,说这些不顺心的事,让大家见笑了。

也希望一些同行作者、读者,想在少冲这发泄现实闷气的时候,能体谅一下少冲这个扑街,毒打时,别真把少冲打死了。

少冲只会开车,辛辛苦苦赚点结婚钱,已经很难了,大家发发爱心,别搞少冲。

尤其是想举报本书的,万请手下留情,毕竟小说要是没了,大家以后也没地方喷少冲了不是?

就这样吧,提前祝大家放假快乐。

拜托,拜托!

少冲

2019 1 19 ,零点49分。

第126章 把小奶羊给我放下!

既有其一,就不可能下不为例。

接下来的几天,昙宗每晚下山,吃过两次叶书奉上的肉食后,虽然及时醒悟,不再贪于口舌之欲,但对叶书的教导,却是更用心了。

矛术刀法,及至弓箭机弩,甚至是驭马之术、练兵、用兵之道,昙宗都一一细教教导,将叶书自己摸索出来的马术、枪术,都修正拟改了不少。

“你倒是个天生的将军!”昙宗赞叹道,“可惜你这摸索出来的枪术,攻伐有余,守御不足;暴烈有余,后劲不足。”

这数天的教导,堪称叶书继黄飞鸿、纳兰元述传授功夫后,叶书从一个江湖武夫,到沙场战将的最大转变。

尤其是马术。

在昙宗看来,叶书简直是暴殄天物!

空有汗血马这样的神物,却只是简单的赶路用,要是让这世上的猛将知道了,定要一人一刀,砍在叶书脑门上。

……

让叶书意外的是,这个时节的战马上,似乎已经有了双马蹬。

记忆中,考古学家发现最早的马蹬,似乎是宋朝岳飞那个时候,因此许多人就认为“马战斗将”,完全是受《三国演义》影响而虚构的。

但隋书唐史中,都有大量的关于猛将的记录。

比如说尉迟恭尉迟敬德,史书上就说他善于躲避敌人长矛刺击,又擅于夺矛反杀,在这一方面上,甚至在比试中,数次击败李元吉。

其他一些猛将,也是各有不凡记载。

那就很容易看出,起码是隋末唐初这一时期,武将们已经掌握了在马上解放双手的方法,能自如使用枪矛等长兵攻击,堪称有明文记载的史书上,武将最风光的时候。

因此,这一时期,出现双马蹬,也并不意外。

……

“我能教的,都教你了!”昙宗合掌竖什,似乎终于完成一份心愿,“万望你能以百姓为重,让我这一身俗世本领,不至空传!

可惜你现在,只有宝马,还缺少兵器、甲胄。

不过你力气大,这一杆铁匠打制的生铁长枪,也能欺负欺负那些普通武将了!”

数天后,昙宗从山下回了少林。

叶书却是下了山,纵马如飞,时而屈身藏在汗血马一侧,时而又翻到它的肚子下。

仗着身手灵活,神元精细入微,叶书在非白身上钻来爬去,好不自在!

一人一马的默契,急速增进。

汗血马似乎特别喜欢这种游戏,跑起来心里根本没个B数,急纵横转,侧游中出,玩闹似地给叶书找麻烦。

叶书也不责备它,反倒是更加喜欢,偶尔兴致来了,直接从马鞍上跃下,在地上借力一踩,又急速翻转到非白另一侧。

一人一马,尽得其欢。

如此地进步神速,还多亏了汗血马的神骏。

其不愧是古时战将,最期盼的神马,高大神骏只是其一个特点,性子温婉才是最讨人喜欢的所在。

不像其他马匹,稍牛B一点,就马性极烈,难以驯服。

嗯,汗血马最是乖巧、可爱……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能吃!

特别能吃!

还挑嘴!

这是让叶书最想吐槽的一点了。

地上的青草,只是它的零食,叶书要是敢拿这个糊弄它,直接就能给叶书一蹄子。

最一流的精马料,是必须的!

粗料虽然也是必须,但只是辅料,还是不爱吃的那种。

除非是因为运动少了,生病了,才会多加些粗料,哄着它吃。

其他时间,为了补营养,甚至还要加生鸡蛋!

到了现在,更是每隔两天,就要往草料里,加上一枚“壮骨丸”,不然就闹小情绪,把屁股对着叶书!

马的胃小,只有一个足球大小,吃个三分之二,就要停下来。

因此,“一日三餐”就是个笑话,少喂勤添才是王道,跟奶孩子一样。

就像现在,时不时地,汗血马就来咬叶书袖子,向他讨食吃。

叶书这时就得喂它,弄得食料稍多了些,人家就不肯吃了,嚼上两口,就离开食槽,撒欢去了!

等叶书刚收好食槽没一会,这货就又跑过来,继续咬叶书袖子,继续讨食吃!

为了这事,叶书不知道跟它生了多少闷气,但瞧着它一脸无辜的小模样,却又心里软了下来,无奈地给它顺毛,带着消饱。

偶尔被弄得烦了,叶书也会很难受,发泄地骂它:“伺候你这个小东西,比伺候我女朋友还麻烦!”

可刚骂完,叶书就意识到:自己没有女朋友!

心里,不由得更难受了……

好在叶书有空间戒指,里面时间凝固,食槽收进去拿出来,马料还是新鲜如故,熟悉之后,也就轻松许多了。

……

“难怪那些历史小说作者,都说你娇贵!”叶书捏了捏它的耳朵,“好好反省反省!你看看人家的蒙古矮马,长得不也挺壮实?还能产马奶给骑手当口粮吃呢!”

回嵩山的路上,叶书再一次唠叨起“人家的孩子”。

说到这里,叶书就向往了起来,摸了摸非白脑门上的头毛,长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吃到你的马奶……”

非白愉悦地蹭了蹭叶书的手,突然尖尖长长的耳朵一抖,望向远方一处山谷。

叶书心有所感,几乎同时看向那边。

只见十余名官兵骑手,正下了马,与一名蓝色布衣的年轻女子争斗,那女子一手藤鞭功夫颇为了得,加上那为首一名秃头官兵,有意活捉,一时还能抵挡。

正是白无暇!

叶书看这一幕,觉得有些眼熟,待看清那名秃头官兵的脸时,忍不住就失声说了出来:

“这不就是秃鹰嘛!”

计春华扮演秃鹰,一举成名,成为武侠剧中,最经典的反派恶人之一,叶书对他印象极深。

尤其是在计春华去世,了解其为人后,叶书对于他所饰演过的角色,更多了一层喜爱。

嗯,喜爱得真要在眼前见了,又恨不得一枪捅死他!

白无暇毕竟力弱,一个没留意,手里长鞭就被秃鹰控住,虽然及时扯了回来,但明显也是强弩之末。

秃鹰得意大笑,眼瞧着一只小绵羊跑出羊群,从他身边就要溜走,顿时俯身单手抓住小绵羊,鹰爪用力,就要将这小羊抓死。

就在此时,秃鹰心有所感,身形急闪。

“嗖!!”

一枚羽箭,瞬间扎在他的肩膀上,将他身体射得一阵颤动。

场中,也传出叶书喝骂的声音。

“秃鹰!

把小奶羊给我放下!”

第127章 收获颇丰

一箭飞去,叶书就是狂怒不休。

瞧瞧!

瞧瞧!

秃鹰你干的这还是人事儿?

这么娇嫩一只小奶羊,不仔细照顾,日夜给草拂毛,就已经很过分了。

现在,你这个畜生竟然想直接掐死她?

不对,是掐死“它”?!!

你还是个人?

你掐死它干什么?

你就不能摸摸它的头,给他一点来自于人类成年男性的关爱么?!

不知为何,叶书纵马冲来的时候,脑子里竟然闪现出这么无厘头的想法。

秃鹰转头一瞧,登见山谷路上,一道银白马影,快如迅雷,以每秒钟517K/S的速度,向自己冲来。

有两名外围的手下纵马上前阻拦,却被叶书掏出一根乌沉黝黑的生铁长枪,一枪砸到了两人刀上。

秃鹰这帮人,隶属于王仁则手下,王仁则被王世充任命为郑国兵马大元帅。

听起来很唬人,但总地盘也不过是中原一地罢了,且王世充再没有初期逆风时各种招揽人心的“雄才大略”表现,一称帝后,种种昏招都被他用了出来,大肆株连、祸害百姓。

在这样的情况下,秃鹰一行人,更多的时间,就是在四处祸害百姓,“筹集军粮”。

军备松驰之下,这几人连长枪都没几个用的,大多是拿着刀、穿着皮甲就出来了。

这样的状态,面对叶书那一身横力,简直就是在找死!

黑铁长枪上,被刀砍出一点凹口,但其冲势却是未减,左右一摇,重重砸在秃鹰两名手下身上。

两道身影,顿时就如破麻袋一般被直接砸飞出去,向着两边飞出四五米远,落在地上不住飙血。

叶书从两人中间跃马而出,又枪挑了几名兵士,如屠猪狗。

秃鹰这时,也反应了过来,翻身上马,抓起自己的钢臂鹰爪,就凶悍地向叶书冲来。

“当!”

一声沉闷重响,秃鹰身形一晃,虽是臂上受伤,但凶悍依旧,钢爪就势一甩,就向着叶书急冲而过的后背抓去。

“哦?”

叶书脚尖轻点马臀,非白感觉到马屁股上的触感,身体一颤,速度又加快了一丝,轻松避过钢爪掏击。

两人使用的,都是重兵,秃鹰的钢臂鹰爪,却又多了几分阴险机变。

这让叶书想起自己学的《鹰爪功》了。

心中一动,叶书力道稍收,就与对方见招拆招了起来。

两人两马,也不再冲刺,只在方圆数步内转灯般厮杀,兵器碰撞声“咣咣”作响,震得旁边的白无暇几人,耳朵都麻了。

秃鹰越打越是心惊。

眼前这个小子,拎了条二十多斤的铁枪轻松自如,力气大不说,枪法上竟然也堂堂煌煌,章法森严,虽是有些生疏,但明显有大家传承之风。

这样的枪法,秃鹰也就在王世充招揽的那几名瓦岗猛将身上见过。

自己的鹰爪功夫,也是传承不凡,但与叶书的枪法一比,就逊色不少了。

而且眼前这匹银白马匹,神骏异常,自己鹰爪中的数记杀招,都被叶书借着宝马之力,轻松避过。

臂上的伤口,渐渐发麻。

秃鹰一记猛攻,将身形拉远:“兀那小子!报上名来!这边是郑国兵马大元帅手下秃鹰,你敢对抗官府,罪大恶极,不怕大军围杀,丢了性命么?!”

叶书一枪将旁边一个逃跑的兵卒扎死,笑道:“你少废话了!今个我羽箭偷袭在先,胜你不算英雄,你且回去,养好了伤,咱们再来此处比过!”

“你肯放我走?”秃鹰心中一喜,急忙问道。

叶书一脸正人君子的模样:“胜之不武,杀你反倒辱了我的名声!你且回去,我等你十天!待你伤好了再在‘落虎坡’一比高下!不过你的马匹、兵器,都算是我战利品了,且留下罢!”

好一个光明磊落的好汉!

秃鹰几乎要狂喜得跳起来!

眼前这个高手,没有那些当世名将的本事,却将当世名将的毛病学了个透,看来还真是个落难的名将之后,自己运气当真了得!

马匹,兵器什么的,根本算不得什么。

难道自己手里拿着兵器,眼前这小子,就杀不得自己了吗?

唯恐生变,秃鹰一脸警惕,直接丢了兵器,甚至把身上皮甲都解了下来,丢到一旁地上,对周围兵士的哀叫声,理都不理,直接离开。

周围受伤的兵士见了,顿时痛骂声不断。

“叶大哥!不能放他走!”白无暇急忙跑过来,“到时他肯定要领兵回来,找你报仇!”

叶书笑道:“不放他走,来的就是王仁则的大军了!”

拍了拍她的头,叶书度马游走了一圈,将那几个眉眼间戾气最重、自己下手也最重的兵士,一人一枪,全部了解。

只剩下三名兵士,身上都没什么重伤的那种。

原来刚才战斗中,叶书下手已有分寸,正要抓几个苦力,留待后用。

三名兵士俱是新被抓壮丁的,见叶书这么凶恶,早骇得面无人色,只顾着趴在地上磕头求饶,逃跑都不敢逃。

“你们三个,以后就是我的手下了,可有异议么?!”

“不敢不敢!拜见大王!”

收小弟的过程,异常顺利,似乎这样的事情,在这乱世之中,早已司空见惯。

再加上自己被秃鹰毫不犹豫地抛弃,投降就更顺理成章了。

甚至于,这三名已经见识过叶书实力的兵士,一个个神情间还藏着些敬畏、向往之意,觉得跟着这样一个武功高强的“山大王”,比跟着秃鹰,或许还要好些。

“嗯!”叶书也不客气,直接吩咐道:“那就剥去这些兵士衣服、皮甲,收拾兵器、粮食,将那死尸就地掩埋!”

……

第一次做事,三个手下都很卖力,不过大半个时辰,所有的一切都处理完毕。

共有九匹马,因为是秃鹰亲卫,马匹倒也强壮。

其他短刀、长刀、木杆枪等兵器且不说,更让叶书意外的,是山谷外面,还有一车的粮食。

如果今天自己不在,秃鹰拖着粮车、轰赶着羊群,再伏掳下白无暇,可谓是收获丰厚了。

叶书思索了下:“将两成粮食,分给白家村的村民,两成粮食,送到嵩山少林寺中!就说是‘一页书’送给两位近邻的谢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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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那种浪里浪气的感觉,夜里的更新,明天白天更出来。现在,才真正体会到形容周星星的那句话:真正把喜剧拍出深度的人,内心反而长久处于抑郁的状态。

或许只有这种悲剧的人生,才能演出那种笑中带泪,骚中带柔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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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备战

想搞根据地,没有群众基础,是不可能的。

因此,叶书第一站,就将两成的粮食、送到了白家村。

粮食不多,但也足以结个善缘,让白家村百姓对自己好感大生,各种小助力的帮助,堪为叶书耳目。

其中,又以那群年轻小孩子最为快活。

叶书剥下的那些衣服,尽给有子女的家族,拿去改成了稚衣,这些且不说,只说叶书赶着九匹马进了村子,就让这群小孩兴奋无比。

一个个小东西,第一次能近距离接触这些“将军故事”里的高头大马,都想骑上去,试试当将军的感觉,但看那些军马暴躁不善的样子,又有些害怕。

小猎户倒是胆大,但他遭逢大变,这段时间性子沉稳许多,只是在一旁羡慕地看着。

“这六匹弩马,我想卖给大伙当耕马用,这时节外面的马价,在五贯到七贯之间。”

叶书大声道:“不过我最近需要建些房子,大伙以工代钱,再补上些粮食,充作买马的钱,怎么样?”

话一说出,周围村民就是一愣。

白老头与叶书熟,这时问道:“叶……”

话刚说出口,就意识到叶书名字太占自己便宜,暗啐了一声,就顿了顿,继续道:“一页书,你当真卖马?须知道唐军那边可一直在收战马,你这些马要是卖过去,足可收获五十贯钱了!”

五十贯钱,也就是大致5万钱,听起来不多。

但从历史上出土的《唐便钱酬马价文书》来看,马价确实是在五贯到七贯左右,也就是五千钱到七千钱。

这时节,百姓过日子,还不习惯用“贯”作单位,类似于新中国建国后,几分几毛,才是常态。

五万钱,在百姓心中,已经是笔天价,足够他们一辈子生活了。

叶书笑道:“只卖这六匹弩马,军马我要是有多的,自赶去唐地卖!白叔你帮我问问附近村子,有想买耕马的,也可以来寻我!”

战马是战略物资,喂养负担极重,叶书在这里待不久,养个几匹代代步还差不多,多的话,暂时还做不到。

整个村子顿时大喜,各自回家筹划,看看自己能不能买上一匹。

种地以耕牛为贵,但他们穷,想凑够钱买一匹,基本是不可能的。

现在叶书以工代钱,却是让他们看到了置办耕马的希望。

三名手下看管着马匹,叶书已经被群小孩围上了。

一群马里,叶书胯下的非白,最是高大神骏,顾盼之间,群马辟易,兼之一身银白肤色灿若霜雪,在这群小孩眼里,简直就是神兽。

叶书也不摆什么架子,笑嘻嘻地下马,摸了摸非白脑袋,将个小女孩在非白马前晃了晃,示意这个小女孩,还没你的腿高,就将她放到了马鞍上。

汗血马,顿时就僵住了,回头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摔到了小女孩。

动物,感知敏锐,对成年人不假辞色,但对天真幼童,却常常耐心极佳。

非白身为汗血马,更是聪慧,明白叶书的意思。

当下,就见小女孩兴奋得脸都红了,双手抓住马鞍前方,害怕掉落下去,任由叶书牵着非白,带着她转了一圈。

慢慢的,她也胆子大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非白颈背上的鬃毛,感受着汗血马身上的温度,整个人都高兴得神采焕发。

这一下可不得了了,村里的小孩俱都兴奋了起来。

有叫“叶叔叔”的,有叫“一叔叔”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叶书有两个身份证呢。

小猎户这时就纠结了。

想跟着骑马,又不好意思跟群小孩挤,又害怕叶书一会就走,眼里热切,纠结得厉害。

叶书看见他,心中一动,便问道:“张牛儿,想挣点口粮吗?”

对了,忘了说了,老猎户叫“张大牛”,小猎户叫“张牛儿”。

估计以后他再成新生了儿子,就要叫“张小牛”,孙子就叫“张小牛儿”了……

张牛儿一愣,随即大喜:“叶叔,你有什么吩咐?”

叶书笑了:“我这里,还缺个探马游哨,你愿意过来么?来就送你一匹上等战马!每个月,还有粮食给你家里当口粮!”

“我去!”

一口答应,满脸坚定。

张牛儿这几天,尽力去山林里捕猎,却是收获极少,太深的林子又不敢去,他父亲前两天,就是被头老虎伤了,父子俩利用先前布下的陷阱,才侥幸逃出生天。

现在,张大牛在逃跑途中,被毒蛇咬伤,张小牛一人担起家里的重任,早已经觉得力不从心。

叶书点了点头,指着那三匹上好战马:“去挑一匹,以后它就是你的了!”

……

有着百姓帮忙,房子建得飞快,木材都不用叶书费心。

山上的和尚,收到粮食,得了监寺允许后,更是下山来帮叶书,一个个身强体健的和尚出力,到了傍晚,已经大致搭起了三间木屋。

正好够手下张牛儿四个人住了。

到了傍晚,叶书留下众人,用剩下的粮食,好好做了顿干饭。

一群村民,都有些不好意思,但又吃得真香,还有偷偷藏食的。

叶书实在看不下去,就让那些家里有老人、稚童的百姓,将剩下的饭食分了,省得他们遮遮掩掩,看得人心酸。

这该死的世道,粮食都是老百姓种出来的,可他们想吃口干的,都这么艰难!

夜色下,叶书服了枚“血蟾丹”后,继续演练枪术、刀法,张牛儿则是住在了马棚里,照看着尚未卖出的几匹马。

三名手下,倒是没心没肺,吃饱了肚子,就满足地睡进了木屋,丝毫不管明天是死是活。

乱世啊……

……

而在县城,此时秃鹰才一身风尘地赶到,却不敢向王仁则报告,怕被视为无用,只是随意找了个理由,就瞒了过去。

几名手下的消失,在这乱世之中,算个什么?

欺上不瞒下,更是官场旧例了。

王仁则甚至压根不知道这么回事。

因此,秃鹰接下去的几天,过得倒也轻松,只是安心养伤,同时派遣手下,去打探“落虎坡”。

落虎坡,取自“虎落平阳”之义,都是平原,极适合兵力围杀。

想着叶书座下马匹的神骏,秃鹰不由得冷笑一声:

“倒是个狂傲的性子!

跟那些瓦岗的猛将一样!

皇上既然能降伏程咬金、秦叔宝、罗士信、单雄信,我秃鹰也能降伏一个小小的无名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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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破敌之策

十天,一晃而过。

一大早,满足地吃过早饭,刘黑臀三人习惯地刷了锅碗,出去割马草的割马草、晒粮食的晒粮食,还有拿着木铲,哼着小曲进马棚铲马粪积肥的。

叶书练完骑射之术后,见三名手下忙着,想了想,就叫住了他们。

“我今日去落虎坡,明日与那秃鹰决斗,晌午晚上,你们就不用做我饭了!”

叶书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甚至都没多想,就要转头就走。

但那三名手下,却是突然就愣住了。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张了张口,胆子最大的刘黑臀直接跑了过来,想拉住非白的缰绳又不敢:“大王,那秃鹰阴险得很,要不你别去了!”

其他两个手下,刘黑手、刘黑背也是连忙应道:“就是就是!俺们三兄弟当初就是被他强抓壮丁的,大元帅手下,就数他最是凶狠狡猾,大伙们都怕他。说不定那落虎坡,早就被他安插了伏兵!大王,你还是别去了罢!”

咦?

这三个傻货,怎么突然劝诫起自己来了?

叶书疑惑地看着这三人:“难道自己的颜值,已经达到男女通杀的地步了?”

不过,对方好意,叶书还是分得清的:“无妨,你们三个,自与张牛儿在这边住下。嗯,我要是不回来了,你们就分了山寨里的东西,去白家村落户,过安生日子去吧!”

这三名手下,这些天确实表现得不错,让叶书省去了许多麻烦。

否则,叶书每天单只是挑水、做饭、洗内裤,都要费大半精力了。

既然对方这些天忠心耿耿,叶书自然也想着自己要是去做其他事情,这山寨里的东西留给他们,也不枉这相交一场了。

自觉合适的安排,听在刘氏三兄弟耳中,却是如晴天霹雳,吓得魂都要跳出去了。

老大刘黑臀直接就跪趴到了地上,哭丧着脸哀求道:“既这样,就让我跟大王一同去罢!关键时候,总能帮大王拿命挡刀子,掩护大王离开!只望大王离开后,能记得我这两个小兄弟,让他们再随行伺候左右!求求大王!求求大王!”

他这么一跪地哭求,刘黑手、刘黑背也哭了出来,三兄弟在那哭天抹地,仿佛叶书不回来,他们就没什么活路一般。

这让叶书起了兴趣:“哦?山寨里的东西,也足可让他们置下一份家业了,怎么着,你们不想过安生日子,想跟着我打打杀杀?”

“大王哪里的话!实在是这世道,根本不让老实百姓活啊!”

刘黑臀哭求道:“俺们兄弟三个,原先在洛阳城外,也算是家境殷实了,家里也有田有牛,可这大隋一乱,那些个这王那王、这绿林那好汉的,就把俺们抢了个光啊!”

最小的刘黑背接口道:“就是!那些个反王,整天说什么替天行道,偏偏就数他们祸害俺们最厉害!我从小养的那条黑土狗,都被他们抓去宰了吃!”

中间的刘黑手也被引动了思绪:“这些天跟着大王,一天三顿吃干的,比大隋没乱时,俺们吃得还好。大王既然要跟秃鹰干架,干脆把俺们三个都带上,就算是都死了,也总比再被郑王抢走家产强!”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总算让叶书听明白了。

一天三顿干的,就把他们收买了?

叶书一阵蛋疼,亏自己还以为,是靠自己凛然若神人的外表、威猛霸道的功夫,折服这三个夯货呢!

一旁喂马的张牛儿,这时也跑了过来:“叶叔,你把我也带上,我射箭很准!肯定也能帮上你!”

刘黑臀:“对对对!我也会弓箭,虽说射得不怎么准!”

刘黑背:“我会用刀!”

刘黑手:“俺会挖陷阱!!”

四个人,竟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归心了?叶书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但这四人,前几天拜在叶书手下,比叶书还不可思议:“天底下,竟还有叶书这样的‘大王’?”

隋末三十六路反王,七十二股烟尘,刘黑臀兄弟三个,虽然年纪不大,但因为家靠近洛阳,早已经拜过许多反王,见过形形色色的“英雄好汉”。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老兵”经历,让他们被秃鹰看重,收为近卫。

在他们看来,那些人,嘴上说着“大家都是兄弟”,实则根本就是把自己当埋壕沟的‘人土’,根本就没把自己当过人使!

而自拜到叶书手下后,三人却是讶疑地发现,叶书将他们视为平等的人。

平日里一桌吃饭,自己刚开始不小心抢了叶书筷下的肉,自己都快吓死了,叶书却只是毫无感觉继续吃饭,甚至有意无意地,把肉给年纪最小的刘黑背留着。

这样不经意的态度,反而让刘黑臀几人,死心塌地,只觉天下之大,终于让自己遇到个明主。

这样的情况下,四人归心,自然也是理所当然了。

……

听着四人的话,叶书却是陷入了沉思。

由小及大,四人身为秃鹰近卫,尚且如此,那这几天,自己打听到的,正在王世充手下的秦琼、程咬金、罗士信这些降将,他们的日子,又能好到哪里去?

自从了解到这山下乱世后,叶书就在思考,如何尽快瓦解掉王世充的势力。

凭自己一人,杀得再多,一个月内,又能起多大用处?

原先,叶书只想趁着敌暗我明,不断引蛇出洞,将王仁则引出城来,伏杀了他,断王世充一臂。

现在看刘黑臀这四人的样子,叶书却是又有了更好的办法!

想到这里,叶书也不再迟疑,当下道:“你们既然不怕死,那就随我一同去罢!也不让你们正面硬上,你们只帮我埋伏着,别让他们逃跑就行!走罢!”

四人登时大喜,自马棚里骑上马,依叶书吩咐,备好了粮食工具。

五人五骑,就掀起一阵尘烟,向着落虎坡疾行而去。

五人先是纵马探查了一番,见没有提前一天的伏兵埋伏,就收了马,在叶书的指定在,在县城往这边的路边上,开始挖藏兵洞。

四个人,很轻松地就在路两旁,挖出了两个藏兵洞。

“秃鹰,麦让我失望啊!”

第130章 毛血旺!

落虎坡、落虎坡,落虎坡上风云起!

烈马坚硬的铁蹄,将路边的羊草踏碎成泥,也惊走了落虎坡一天宁静。

驻马静待的身影,显出一身磊落。

五十余骑围来的气势,却是在肆意嘲笑着这份光明正大的决斗!

“一页书?好!你够胆来!我今天就让你死无葬身之地!”秃鹰见叶书果然如约出现,忍不住哈哈大笑,嚣狂得意之极!

近五十余铁骑,俱是王仁则手下精锐,是秃鹰能够调动的大半人马,这时望着叶书独自一人的身影,那五十余骑顿时神色各异。

这样的大阵仗,就为了眼前这一人?

一时间,一些骑兵,脸上都觉得一阵无光。

果然,这才是秃鹰的性情!

叶书‘脸色胀得通红’,忍不住怒斥道:“秃鹰,你他娘的还要不要脸了?竟敢玩阴的?!”

“老子就玩阴的,怎么了?!”秃鹰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以为,仗着马快,老子就拿你没办法了?哈哈!你看你后面!”

叶书回头一望,嘴角忍不住抽搐起来。

只见自己屁股后面一里多地的位置,同样出现了一队骑兵,足有二十余骑。

一里多远,似乎没什么大不了。

但这“落虎坡”之所以称之为“落虎坡”,不光是因为这里地势平坦,是一片喂马的上好“羊草”场,而且周围更是围着一圈小土山,将这里困成一处绝地,猛虎来了,也只能落魄得被狗哗。

谷口被封,叶书马速再快,只要逃不出去,也只能像头猛虎一样,力尽被擒!

好一个绝户计!

叶书忍不住赞叹道,看着眼前那嚣张得势的秃鹰,内心只想向计春华前辈塑造的角色们,说声“佩服”!

这个秃鹰,太特么阴了!

叶书也不再打,直接挽马向后面跑去。

落虎坡空间狭小,对于这数十骑来说,简直都显得挤了!

秃鹰留下十骑守着阻敌,自己率领着四十余骑,直接分成左中右三路,齐齐向叶书围杀而来。

“杀啊!”

“杀了这个一页书,人人有赏!”

“冲啊!冲啊!瞧他细皮嫩肉的,活抓了献给大元帅,大帅最好这一口,等大元帅玩完了,咱们兄弟也好好把玩把玩!”

“……”

叶书好悬一口气没吐出来,直接勒马回头:“麻痹的!哪个狗R的要活捉我的?”

秃鹰一行人见状,不由得更加兴奋,拼命踢着马腹,三路并进,向着叶书冲来!

甚至于,秃鹰心里还有些嘲笑叶书。

狂妄自大、压抑不住怒火,这样的“好人”,自己不知杀过多少了!

就在得意之间,惊听耳边一声惨叫。

秃鹰不以为意,还以为是叶书暗中用了弩箭,谁知道刚听见这一声惊叫,左右两旁,马上响起了众手惨叫的声音。

扭头一看,顿见十余匹马,正前蹄失足地倒在地上,断裂的马腿说不出的凄惨,让这些处变不惊的战马,都疼得疯狂乱动乱咬。

在他们身上的骑手,自然同样都遭了殃。

有直接从马上摔飞出去,直接摔断脖子的。

更有被摔倒的马匹,死死地压倒在自己的马身之下的,显得份外刺激。

而大多数马匹,却是被前面已经断了腿的马绊倒,场面一时混乱至极。

纷乱的草丛下,现出一个拳头大小、半尺余深的黑洞,此时被马腿猛烈深入,正滋滋地冒着鲜血,染得周围草地,一看血红。

叶书长笑一声:“果然是毛血旺啊!”

一边笑,一边狂笑着向阵势大乱的一群骑兵冲去,手中铁枪毒蛇般地窜出来,带走三条人命。

“小心!小心!”秃鹰急得大叫。

可猛遭大变下,这些训练也算不得上“天下精锐”的骑兵,又哪里能保持着清醒?

见到那些马蹄被摔断的战马,不光是其他那些骑士,还是那些战马,全都惊恐地四下躲避起来,却只是触到更多的陷马洞,场面惨不忍睹。

这样的情景下,这些骑兵哪里还有心思挡叶书攻击,只能像任人宰割的rbq,被叶书拎着铁枪,一人身上捅一下,血流如注,骇人至极。

秃鹰看处目眦欲裂:“你这个阴险小人!辱门败家的破落户!你还要不要一点脸了!”

“最后这一句,叶书似乎刚说过……”

心里闪过这个念头,秃鹰几乎想吐血自杀,瞧着眼前的叶书,痛恨之中,竟然又还有一丝腥腥相惜。

不怪他太大意,实在是叶书先前的伪装,太好了。

一身白马铁枪,长身玉立,枪法之间,堂堂煌煌,点尽了优势的情况下,硬是放自己离开!

这样的伪装,谁来了也得赞上一句“正人君子”啊!

他甚至不知道,叶书把自己这一擒一纵之间,到底是为了个什么?

一直把叶书当成名将之后,以为阴招险招,都是自己的专利。

他甚至想过,如果实在不敌,就下跪求饶,趁叶书不注意,一把沙子甩叶书脸上,待叶书慌忙遮掩时,一刀捅叶书鸡儿上!

那里没甲胄,肯定一击毙命!

叶书是个好人!自己是坏人!

秃鹰一直这么认为,心里甚至给叶书发了好人卡。

但以这样的心态面对叶书,他不死,谁死?

叶书记准了陷马洞的位置,一番冲突,将本就混乱的骑兵,冲杀得更加斗志全失。

有那处于陷马洞内部的,叶书也不管他们,等自己掌控大局后,这才引弓搭箭,射杀那些明显是队率、什长的小头目。

一个冲杀,胜败立转!

战场就是这样残酷,哪怕对方兵力再弱,只消自己露出一点破绽,被对方抓住,就是军败身辱的下场。

堵着前后两处山谷的二十余名骑兵,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待见叶书连环数枪,犀利枪法直接把秃鹰胳膊给挑了,转头向他们招降,一个个面如土色、两股战战。

太凶残了!

一言不合,就把秃鹰臂筋给挑了啊!

这还是个正面人物么!!!

山谷尾声处的二十余骑兵,互视一眼,直接勒马就跑。

山谷口处的十余骑兵,却是秃鹰手下,犹豫了好一会,见秃鹰实在是废了,估计以后也被王仁则厌弃,就同样转头就跑。

只可惜,叶书这次却是追了过来。

不只如此,谷口小道上,不知何时,已经被丢了一片的铁蒺藜,路斜坡后,更是显出张牛儿、刘黑臀他们持弓瞄准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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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的,写个书太鸡儿烦了,码字之外的事情,也这么多

第131章 痛苦的拼音码字

当一群兵卒失了战意后,叶书收伏他们,比逮一群羊还容易。

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叶书先前,只是想着大败秃鹰,发笔小财的同时,也为自己扬名,以便后来行事,没想到现在“小财”变成了“大财”,单只是马匹,都有三十余匹完好无损的。

陷马洞并不大,叶书没敢设置太多,免得到时候非白吃了亏,闹腾起来哄不好,只不过在秃鹰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自然就草木皆兵了。

这时候胜利过后,那些受惊受伤的战马,这时就好收拾了许多。

叶书没有再折辱秃鹰,甚至有些怀念。

毕竟,现实世界里的秃鹰,已经去世,除了那些无良媒体拼命炒作、造谣他有多少亿的遗产,大多数真正的武侠剧影迷,俱都是比较怀念伤感的。

一枪断喉。

这是秃鹰的结局。

叶书站在那里,久久没有动弹,直到心情平静,才从马背上,拿下一支钢臂鹰爪,摆在秃鹰的手中。

“将他单独埋葬了吧!”

张牛儿答应了一声,放下手里的甲胄。

那边刘氏三兄弟也是兴奋万分,熟练的指挥着那些俘虏,只觉得从来没有这样打仗顺利过。

以往,那些将军土匪,读兵法的都少之又少,哪会像叶书这样,提前布局,从放秃鹰那时,就为十天后的战斗做好了准备?

三兄弟也害怕过,面对数十骑兵冲击,要说不慌,那是在吹牛。

但三人心里,害怕的同时,却又有底气。

他们知道,自己扔下的铁蒺藜、后来又在山谷口挖的陷马洞、手里的弓弩,能保护自己。

他们知道,自己先前每一份布置,每一份力气,都会发挥出莫大的威力来。

自己的力气,未必能杀一名骑兵,但三人都有把握,在自己死前,眼前这些骑兵,也起码死伤大半!

这,就是叶书给他们带来的信心!

现在,收获的时间到了!

三十多匹战马,俱都是上等,一些骑士身上,甚至还有铁甲!

每一个骑士,都是真金白银砸下去的,身上自然都是好东西。

骑兵嘛,身上的东西,肯定比步兵多!

比较,人家是有码的!

只不过,相较于战马的强壮,骑士的身体,则显得脆弱了许多,在那人仰马翻的情况下,骑士死伤大半。

只留下二十余名骑士俘虏,在见识过叶书手段后,也都老实的很。

“走!回山寨!”

……

这一次,莫说是山下百姓,就连山上的少林寺和尚,都坐不下去了。

前一次,还能说叶书功夫好,昙宗和尚也能做到。

可这一会,一口气带回来三十多匹好马,二十多个俘虏,这就让人心惊肉跳了。

郑军,什么时候这么不经打了?

更有二十余匹死马伤马,没法带回来,以至于叶书还要租借百姓的马车牛车,让人把那些死马拉回来!

整个四乡八里都惊动了,一个个跑来看热闹,看着叶书指挥着村民扩增山寨,看着他们宰杀死马,下锅炖煮。

跟着叶书第一天,就混上了马肉吃,一群俘虏积极性很高,在刘氏三兄弟的劝说下,也一个个的转变了思想。

“王世充的军队,没什么了不起!”

叶书笑到:“不过是一群只能欺负欺负老百姓的土匪兵罢了!只要逮着个机会,就给他们放放血,他们又能有什么办法?”

百姓、俘虏心里虽有疑惑,但也没敢去问。

但张牛儿就胆子大了许多,闻言道:“叶大叔,那官兵要是追了过来,那怎么办?”

“那就躲起来!”

“躲起来,家里的东西怎么办?地里的庄稼怎么办?”

“所以要提前准备,家里的东西,贵重的藏起来,随时准备转移!”叶书把后世麻雀战、游击战的一些道理讲了出来,“像王世充那种人,你越忍耐,他就越压迫你,把你最后一点粮食也抢走!只有反抗!不正面反抗,借着自己熟悉地理的优势,一点点的伏击他们,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

一群百姓,听的迷迷糊糊,对他们来说,自己就是个农民,反抗什么反抗,能勉强一天两顿稀得活着,就足够了!

其中的一些年轻人,却是听的眼睛发光,充满了跃跃欲试的情绪。

“难怪说‘少年强则国强‘啊!每个王朝的末世,真反抗的,都是那些青年居多,想搞事情,不能指望这些老实汉子……”

叶书想到这里,干脆也不再遮掩:“以后我就跟王世充对着干了!有想跟着我的,随时来找我!有帮我传递消息的,也都有赏钱!至于那些想出卖我,意图在王世充那换赏钱的,呵呵……”

叶书没多威胁,那些依然沾着血的衣服,足够威慑那些有心人了!

……

这一晚,二十余名俘虏,过得都很复杂。

一方面,几个人挤在木屋里,思绪起伏,觉得跟王世充干起来,凶多吉少。

一方面,又在回味之前吃的那顿马肉,揉着肚子,感受着肚子填饱的幸福感。

刘黑臀兄弟三个,这时候成了香饽饽,被众人围着,问他们在叶书手下的生活。

一夜多话,第二天,众人起来后才发现,有两个俘虏,昨夜趁夜跑了。

不过,没等他们心动,就见张牛儿扯着那两人,从外面走回,带到了叶书身边。

叶书笑了笑,示意松绑:“我不勉强你们!既然要走,不妨把话说清楚。”

“你们回去,势必被王世充猜忌、处罚,丢了性命也有可能。即使你们将我的事,告诉了王世充,换了一条生路,我也肯定是饶不了你们的!

所以,回去后,老实过日子吧,别在当兵了!”

神色各异的众人,吃过早饭,就接到叶书第一次行动!

联络秦王!

“现在是春末夏初,青黄不接的时候,那些伤马、死马,咱们可吃不了,还有抢来的兵器甲胄,更是要找个下家卖掉。正好我也想见见秦王了……”

一群俘虏,心情复杂的收拾好物资,尽数用马驮着,跟着叶书一路赶向唐军。

唐郑两军,正在对峙,谁能想到叶书竟然会来“做生意”?

因此一路上,也没什么大军能来围追堵截。

眼看已经看到唐营,叶书看了看直播页面:

“来来来,老铁们,带你们看看推塔李天王的老大!”

Ps :买回来华为的平板后,才发现用键盘根本就不显示五笔码字!在酒店折腾了三四个小时,才用拼音写了这一章,痛苦。

不只是拼音不熟练,更多的,还是要避免那些生僻词语,不然就要找半天,哎,明天坐一天车,试试高铁上能不能码子。

这个码子,就是拼音的后果,妹的,想出去找小姐,看着平板就头皮发麻

今天请天假怎么样?

如题。放假后忙成狗,连续三周上班,一周多晚上三点多睡觉的后遗症爆发,睡的那叫个昏天暗地。

也没个存稿。本来想着车上码字,但少冲的体质,属于

“一开车精神坐车死狗”那种,邻座妹子的大欧派我都懒得睁眼看,更别说码字了。

请天假吧,回去后,一年没见了,自己这干干巴巴麻麻咧咧的样子,肯定是要被盘一顿的,没时间码字。

野猪各位坐车的小伙伴,人人邻座都是大欧派╭(╯ε╰)╮

《武侠直播》今天请天假怎么样?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32章 你也配叫刘少冲?!!

直播页面上,来自于欧阳克的消息少了,反倒是那群观音禅院的和尚,显得很活跃,仿佛对秦王李世民很有兴趣。

金池长老:“叶施主恭喜恭喜,这要是能在唐王面前扬名,这东土大唐的官职,可不唾手可得?”

“金池长老打赏了你‘入神禅香‘一根!”

“入神禅香:人阶中品。

取观音禅院佛树香叶所制,有调和气血、稳心凝神、延年益寿之效。”

咦,这和尚,转性子想讨好自己啊。

先前,这和尚一直秀自己收藏,各种佛衣佛帽,叶书明显能够感觉得到,对方在炫富。

这个入神禅香,兼顾神元、精元,很不错。

叶书隐隐觉得,自己现在就缺这玩意。

比血蟾丹还缺!

另一方面,鲁智深似乎也挺有兴趣,时不时给自己打赏人阶下品的酒水,弹幕中,满是对这军阵沙场的羡慕。

这些直播粉丝,给叶书的感觉,就像是一群互不知道的人,在各自的世界默默看着直播,整天没什么正事一般。

……

而在眼前。

叶书越近军营,越见肃杀之气弥漫!

秦王李世民,那自不必说,征战天下,名传宇内,是当世一等一的军战统帅,李唐更是已有一统天下的气象。

叶书拿出自己的偷窥神器,30倍的望远镜望去,只见军营整列,壕沟齐备,往来军士肃穆精锐,兵甲枪矛之间,俨然杀气冲霄。

而在一旁,郑军大营,同样箭塔、壕沟、旌旗部列整齐,不可小觑。

王世充,那也是个逆风王者,前半生当小弟磨炼下的本领,放到三国乱世,那也是袁绍之流的大佬。

虽说称帝后昏招迭出,但在当世,也算号人物的。

只是,王世充所布的军营,让叶书眼光发亮,但军营中往来将士,却是堪称笑柄了。

各处兵士军帐,混乱一片,不时有兵士串联谈话,旁边甚至还有监视的军法官盯着,可惜就连军法官都面色不安,无心职守。

箭塔上、城寨上,本该是最精锐的将士。

但叶书望去,却只见咸鱼一群,宛如被发了好人卡的单身狗,满脸丧气。

两家军队,似乎正要进行10万人的野战,攻受之势,一见分明。

这王世充看样子,很快就要唱后庭花了。

叶书一行人,自然引动两军注意。

身后那些手下,哪曾见过这种阵仗,被两军成千上万人当成焦点撸,一个个战战兢兢,怯意尽现。

自己这十几号人,来到两军这血肉磨盘里,够这群虎狼之师吞的么?

尤其是,叶书一行人,自旁边郑军势力范围内的山路而来,几十匹马驮着物资,却直冲唐军军营,惹人生姨。

果然,没过一会,一名偏将,领着二十余骑,六七十步兵,冲着叶书直直而来。

“那小子,干什么的?来往哪里来,去又往哪里去?”

见叶书气质非凡,马匹神骏,那偏将到是有两分客气之意。

叶书合十一掌:“贫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去往西天拜佛取经,路过宝……”

话没说完,叶书却又一巴掌拍自己头上:“这么多人看着,你起的什么疯!丢人丢到历史书上!”

说完这些,叶书面色又是一肃,拱手施礼道:“不过你这名字,倒和我一个朋友挺像……

在下一页书!兄台你叫什么名字?”

对面刘少盈面色古怪,这样疯疯癫癫的怪人,让他有些不耐烦:“这边是郑国偏将刘少盈!兀那汉子,叫什么一页书的,驼这些东西干什么去?”

叶书此时的脸色,已经不复先前的不羁,满脸至诚之色:“在下久仰秦王大名,想见见他的真人……”

话没说完,对面的刘少盈就已经满脸怒色:“好贼子!果然是里通外国的逆贼!吃我一叉!”

话刚说完,就见刘少盈提着杆三股钢叉,纵马向自己冲来,一身薄铁铠甲映目生寒,杀气冲面。

豆浆?

不,斗将?

一直使用拼音输入法的叶书脑子里闪现出豆浆的芬芳来,随即哑然失笑,脚下一磕,同样提枪迎战。

隋末唐初,豆浆似乎特别风行,见两人单挑,刘少盈手下立马观看不说,就是叶书手下那些人,也忘了害怕,神情兴奋的看着两人。

“Duang!”

第一回合,两马相交而过。

只听刘少盈闷哼一声,表情瞬间变成了╯^╰。

虎口发麻,刘少盈心生惧意,但自己一个偏将,若是这样就退下,难免受人耻笑,当下提起精神,回头再战。

却见叶书眉眼峥嵘,被这沙场气氛,刺激的全身毛发都直了起来,手中铁枪横扫直刺,气势凛然。

两军将士,看的血热心沸,被这硬对硬的斗将,吸引了全部心神。

数回合后。

刘少盈却是难受至极,敌不过叶书双手大力,虎口都裂出血来,再也忍受不住,回头就走!

“哪里逃!”

叶书声色俱厉,怒喝到:“撩起了我的兴趣,这时候又跑,你家妈妈桑就这样教你的?”

汉血马四蹄翻腾,几个呼吸间,就已经追了上去,不待刘少盈反应,叶书就是一枪刺去,直接刺在对手后心。

蛮横大力,铁枪直接入肉三寸,虽有铁甲护身,刘少盈整个人却被捅出了马身,落在地上,直接被摔的吐血昏迷。

“将军!将军?!”

两军哗然,刘少盈手下,更是惊骇欲绝,冲上来抢夺刘少盈,却被叶书狂笑着一一挑落马下。

“休伤我兄长!”

郑军之中,又冲出一队人马来,同样提一杆三股钢叉,与刘少盈面相相仿。

叶书大声问到:“来将通名,我一页书吥斩无名之将!”

来将大吼道:“郑国偏将刘少冲!”

“噗?!”

叶书直接喷了水,张了张口,心情羊驼,任由对方抢走刘少盈。

刘少冲?

叶书心里瞬间出现那个身影,心里又升起对方的名言。

“天不生我刘少冲,嫖道万古如长夜!”

越想,就越是愤怒。

几乎同一时间,两人直接冲上前去,死命一搏。

没几回合,刘少冲整个人被撞下马去,双手虎口一片血红,趴在地上一抖一抖。

叶书直接伸枪扎在他的硕大浑圆中心:

“身上没朵向日葵,也敢冒充我兄弟刘少冲!!”

PS:感谢白夜玄冰,期望完全期望,原点v12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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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鲁智深的打赏

两军皆寂!

就算是先前嚷嚷着要为自家将军报仇的刘少盈手下,这时都只觉后心一凉,两腿一软。

叶书的生铁铁枪,材质一般,经历数次大战,早已是伤痕累累,尤其是枪口处,被不知道多少兵器蹂躏过,断口铁屑,直愣愣的,土的厉害。

土归土,战斗力可不止五。

至少,对于此时的刘少冲来说,这一枪直接打出了暴击,原本被震得身体发软吐血不止的他,身体猛的紧缩,恢复了力气。

浑圆挺翘高高翘起,仿佛被抓住了把柄,顺着叶书力道的同时,也拼命想往前面走,远离叶书这个畜生。

这怎么行?

我又不是魔鬼!

叶书直接挺枪一刺,长枪从短枪根部扎入,又从短枪头部捅出,将刘少冲扎在地上。

“冲哥,我想你了!”

叶书眼里闪过怀念之色,一枪将刘少冲甩到对方手下跟前,一言不发,直接冲阵。

对面胆气俱丧,被叶书一阵冲杀,百十号人,竟然敌不过叶书一人一骑,场面混乱不堪。

惊人变故,似乎让两军都有些茫然,直到叶书呼喊着手下往唐军大营赶,郑军这才反应过来,又是数名武将,冲杀而来。

唐军那边,似乎也看清了形势,鼓声大起,万千人马呼喊而出,杀向郑军。

郑军慌忙迎战,那几名冲过来的武将,却是恨意大生,也不回营,向着叶书杀奔过来。

“来的好!”

叶书狂笑一声,不闪不避,直冲而去,枪势奔腾如雷,携带着乱风之势,劈头盖脸的向敌将杀去。

汉血马鼻息粗重,兴奋的耳朵都竖了起来,来往间,几乎超越了普通人的反应时间,将叶书一记记杀招,砸在对方脸上。

在外观战,觉得叶书枪法里处处破绽的敌将,就像是在家里看到一只黄鼠狼,眨眼间对方直接跑的没影,让人怀疑刚才自己眼睛究竟是不是花了。

粗大的铁枪,就在这种怀疑间,扎在了他们身上。

马过处,人仰马翻;

人过处,血雨纷飞!

一名敌将,手提大刀,一刀砍在叶书挥来的枪头上,顿见铁枪枪头飞落尘埃。

不等敌将高兴,就见叶书丝毫迟疑也没有,一铁棍砸在他的头上。

锤棍之将,不可力敌!

两马相交,叶书顺手取过无头将军的大刀,凭着平日里的苦练,纵马挥刀朝着郑军乱砍乱杀。

这一杀,只杀得残肢断臂横飞,血肉人头四散!

玩过《真三国无双》的都知道,拿着大刀骑马砍人,究竟有多可怕,对于那些小兵的冲击力,简直就是魔神降临一般!

“跑啊!”

“他不是人!他不是人!”

“快跑!跑慢了他就……”

话未说完,叶书已是一刀砍来,强壮的马身将他们撞飞,只留下更混乱的恐慌。

手下那些人,开始还想跑,没想到叶书这么凶残,遇将杀将,遇军破军,左冲右突之间,如入无人之境。

这些手下,顿时士气大振,又害怕逃跑被叶书追杀,当下咬着牙,跟叶书冲向唐军那边。

冲透乱兵重围,众人身上,已经遍是鲜血,却无人伤亡。

叶书看了看战场,发现寨子外面的郑军,已经是彻底落败,只是寨子里还有数位大将镇守,远处又来了一方人马,旗号上写着硕大的“窦”字。

窦建德来了!

唐军见状,也遍发旗号,各部慢慢收拢兵马,严守本阵。

一场大战,又慢慢收拢,重复僵持。

……

看到那样的情景,叶书就没再冲杀,领着手下,离开战局,就那样看着三方交战。

时不时的,还指点小猎户张牛儿一些军阵机要。

张牛儿眼里,已经熠熠生辉,看着叶书的眼里,满是崇拜。

在他看来,叶书除了性子随意,其他方面,几乎都完美符合他心里对于将军的幻想,尤其叶书还让他有了出路,养活了一家人,张牛儿对叶书更是死心塌地。

身后那些手下,也是神情凛然,对叶书彻底归心。

连他们,都能看到叶书的沙场本事,其他那些人杰,又哪里会看不出来呢!

直播间里,鲁智深几乎是疯了一般,打赏的消息,直接刷了屏。

“鲁智深打赏了你木棍一根!”

“鲁智深打赏了你《大宋西军枪术》一份!”

“鲁智深打赏了你《小种经略府朴刀刀法》一份!”

“鲁智深打赏了你‘地兔炖肉‘一只!”

“鲁智深打赏了你‘五台山地羊草一捆‘!”

鲁智深:“好汉子!人好!马也好!兄弟你吃肉,我给你坐骑割捆五台山的羊草一捆,权当这位马兄弟的酒肉了!”

这一次,叶书发现了不同。

上次,鲁智深就打赏过自己“狗腿”一份,当时叶书没注意,只当是他的下酒肉了。

这一次,叶书才发现,对方打赏的炖兔肉,用的兔子,名叫“地兔”!

而且,都是人阶中品的存在,补充气血极佳。

“地兔炖肉:人阶中品。

取自五台山后山的‘地兔‘为材,虽然炖煮之法一般,但已将地兔内藏的灵气激发出来,补充气血一流!”

和欧阳克的血蟾丹,也不分上下了。

《水浒传》的世界,看样子也不简单啊!

叶书想着,又看起了那两份秘籍。

都是大宋西军军队里的枪术、刀术,归属人阶中品。

看样子,很不起眼,和《无影脚》之类的差不多

而且叶书也学过昙宗和尚的枪法。

但叶书却是大喜过望。

战场手段,看似简单,但每一个高手,都有其独特理解,同样的枪法,秦琼和罗成使起来,根本就是两路枪法。

昙宗和尚虽强,其枪法,也只是一家之技罢了。

大宋西军的枪法,正好开拓叶书眼界,使他跳出昙宗和尚的局限。

这两本,都是和《驭蛇术》一样的打赏技能,可以直接用声望提升熟练度的存在。

叶书也不小气,没本话费六百声望,直接将其提升到了最高境界。

一千五百声望,顿时只剩下三百了。

但脑海里充实的大宋西军枪法,却让叶书大感眼亮,灵感丛生。

可惜铁枪一断,叶书也没法演练。

否则,这时候冲进郑军,演练一番,倒也惬意!

Ps:平板拼音码字慢,晚了,抱歉

第134章 冷锋寒刄枪

叶书在观看战场,旁人却在观看叶书。

无数人还在为性命前程而厮杀时,一些人的眼中,战斗已经结束,与其浪费时间看兵卒哀嚎,不如看看叶书这个更有用的人……

李世民就在这种微妙关头,出现在叶书眼前。

“将军名唤‘一页书‘?不知来此……”

看得出,李世民对自己很有兴趣,但又不是那么的急切。

叶书理解,毕竟历史上,即使是收伏尉迟恭,李世民都大多是示之以诚,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收伏各路猛将。

叶书的战场功夫,还比不上那些天下一流的武将,只是气质上,引人注目。

简单来说,就是靠脸吃饭。

时间太短,叶书也没想过陪李世民玩,既然见过面了,就将手一挥示意身后战马:“我这里,从王世充那里抢了些战马甲胄,左右没用,就卖给秦王如何?”

李世民:“……”

周围其他秦军将领,也是一阵无语。

跑到两军阵前卖东西,你以为自己是乡下货郎么?

三十匹战马倒也不少,可值得秦王殿下亲自迎接么?

李世民倒是很诚恳,问道:“不知将军想换取什么?世民双手奉上,权作接风洗尘之小礼!”

话语间,招揽之意甚浓。

叶书将手里已经破损的大刀提出来:“我一身力大,使东西废,就换一杆长兵,一柄短兵,强弓一副,一身甲胄,外加一身战马马甲,若是三十匹战马不够,我就再去王世充那里抢些来,秦王以为如何?”

周围人看看叶书,忍不住哈哈大笑。

叶书现在的装备,实在让人心酸。

一个用枪的战将,兵器没打几场狠架,就被人给砍断,身上的铁甲,更是普普通通的货色,如果不是见识到叶书手段,众人都要把他当个落草的强盗看了。

李世民大笑道:“将军一身本领,若无神兵宝甲随身,岂不让这宝马蒙尘?世民不才,倒也有几件库藏神兵,宝甲也有几副,不如将军随我进入营寨,慢慢挑选如何?”

叶书笑了:“正合我意!”

……

一旁的张牛儿兴奋无比,被叶书带进了大帐内随行,左右所见,尽是当世英雄,只觉得心神激荡,难以自抑。

叶书连皇帝都试过两个,倒也没觉得什么,落座喝了两杯,就问起兵器的事来。

秦王问道:“将军用什么兵器?”

叶书道:“平时里江湖行走多用长剑,战场上多用长枪,不过今日用了会大刀,觉得这大刀有时候也挺有意思,秦王有什么兵器,尽管拿上来,我试试手再做抉择。”

众人彼此看看,有些轻视。

连自己兵器,都没有确定,这一页书即使出身将门,家传的本事,想来也已经失传。

李世民不动颜色,吩咐下去:“既如此,取我偃月刀来!”

左右暗暗发笑,明知叶书善用长枪,却先取出大刀,看来秦王是想试试叶书本事啊!

身后的张牛儿,脸上一红,看着叶书不动声色的样子,便也没有说话。

没多时,就见一名近卫扛出一杆大刀来,送到叶书跟前。

叶书起身,拿起大刀挥了几下,发现是杆铁柄长刀,大概有三十斤左右,李世民没有忽悠自己。

不过,其材质,却只是精良,与周围李唐将军手里的兵器,没法相比。

把自己当成二流武将了啊!

叶书笑了笑,把空空如也的手,伸到了众人面前。

众人诧异,李世民疑惑问道:“将军此是何故?”

没有回话,众人只见叶书手中光芒一闪,一柄精铁戒刀,就出现在叶书手中。

近卫大惊,直接护卫在李世民身前,众将刀枪群起,围住了叶书。

张牛儿双腿发软,甚至不知道叶书要干什么,依旧拔出随身的环首刀来,与周围众将兵刃相对。

反倒是李世民,先是惊异,看到叶书眼中的哂笑后,脸上一红,推开近卫,拱手施礼:“不曾想将军竟有法术随身!世民小觑了将军,失礼了!”

叶书一戒刀砍在偃月刀刀刃上,顿时在上面砍出一个缺口:“一页书虽然困顿,似这般的兵器,倒也有几件,若秦王只有这些兵器,那一页书就告辞了!”

李世民眼睛发光,看着叶书认真道:“将军既然有意看其他兵器,那就继续由刀看起吧!左右,取我青龙刀来!”

周围众将,这才重回坐案,一个个看叶书的眼神,都变了。

法术啊!

这玩意可是传说中的东西,任他是九五之尊,在那些会法术的人眼里,都是山下俗人。

一时间,叶书的身影,在众人眼里,顿时神秘起来。

身后的张牛儿,见众将退后,身体一阵虚晃,却是心力消耗太大,有些脱力了。

叶书笑了笑,递了杯酒给他。

张牛儿一饮而尽,重又凛然站立在叶书后面,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

这一次,秦王果然是把顶尖的兵器,抬了出来。

青龙刀,也不知道是怎么弄得,刀身青光隐隐,刀刃上隐有一抹暗红,透体生寒。

叶书拿起青龙刀,横势一挥,顿感力道宣泄无阻,顺势一拖,便在地上划出一道细线来。

刀身足有四十多斤,叶书使起来正好,待自己精元再进,这刀还能使得更遂心应手。

“好刀!”

叶书赞道:“刀势凶猛,威慑敌胆最是合适!这刀我要了!”

不待秦王说话,叶书又道:“秦王还有什么兵器,一并拿出来吧!”

顺手一挥,青龙刀已经消失在叶书手中。

周围众将眼皮一跳,强压下内心的忌惮。

难怪那些历史上的君主,一个个对会法术的术士那么忌惮,单只是这一个藏物无形的手段,就足以让荆轲、聂政那些刺客,如虎添翼了。

李世民一挥手:“取‘冷锋寒刄枪‘来!”

冷锋寒刄枪到手,叶书细细看了一眼,将旁边酒杯往枪尾一倒,顿见那酒水一路之下,笔直无比,路线不见一丝紊乱。

这样的神兵,使出咸鱼突刺,必定威力十足!

叶书着重看了其属性,果然和刚才的青龙刀一样,是人阶上品的神兵。

“冷锋寒刄枪:人阶上品。

西凉名匠采藏地寒铁所铸,坚固锋锐一流,更兼枪身冰凉,使枪主战场上保持一丝清明,为天下难得的沙场利器!”

第135章 来交易吧!

叶书越看越喜,手提枪尾,稍一旋身,冷锋寒刄就已经透出一阵寒风,如电疾刺,稳稳停在叶书眼前半空。

“好枪!好枪!”

三十余斤的长枪,正合适叶书使用,足以纵横沙场,应对天下豪杰了!

先前,叶书手里破铁枪,使用时还要留力五分,以免枪断后,为敌所乘,用来锤炼本领倒还可以,真要对上那些隋唐猛将,那就是在找虐。

此时手里拿着冷锋寒刄,叶书再无顾及。

一身经历数个剧情世界,杀了数百上千人练出的本事,尽数藏在这一枪里,气象顿见不凡!

李世民眼前一亮,暗道自己失了眼。

这样的枪术,也就比自己手下顶尖猛将差上一线,更有法术随身,简直就是天下一等一的人才!

而且,对方还有没有其他法术?有没有师门传承?

甚至于,对方会不会……延寿测算之术?

在这一刻,在李世民的心里,叶书的重要性,已经远远大过一个顶尖猛将。

见叶书满意这枪,李世民有意彰显态度,当下又道:“将军既然有意,那不妨看看其他兵器!去,取凤翅镏金镋来!”

听到这个名字,场中众将无不色变,叶书也是神色一动,问道:“莫不是宇文成都的兵器?”

李世民笑道:“正是!宇文成都生前是隋朝第一猛将!他的兵器,我也是意外所得,今日有幸遇到将军,正可与众将品赏一番!”

不多时,凤翅镏金镋就被送了出来。

叶书神元精修,直觉一股“傲气”从这兵器上,直透人心!

是的,傲气!

一柄兵器,竟然能让叶书感受到傲气!

只是,这把兵器,叶书试了试,却觉的不适合自己。

凤翅镏金镋,听着花里胡哨的,但其实就是三股钢叉的变种。

只是,中间的钢叉变成了枪尖,而两边的钢叉,却是变成了形状怪异的、可砍可锁的“凤翅”。

使这种花里胡哨的兵器,必须要倾尽一生心血,这样才能发挥出最精细的兵器长处,以正合,以奇胜,造就天下第一武将的威名来。

至于李元霸,那是演义中的人物,原型是李世民兄弟“李玄霸”,后来为了避讳康麻子的“玄烨”,这才变成了“李元霸”。

否则,真要是出现《说唐》里,那些一人横扫百万大军的变态,《少林寺》那妥妥的高武世界,十三棍僧救唐王,恐怕就要变成“十八罗汉救唐王”了。

……

话说的远了。

不过,叶书确实不喜欢这种太过精巧的兵器,他更喜欢直接粗暴一些。

没事时,也可以老猿上树、怀中抱月玩玩,技术流也挺有意思。

但要说再深一点的,叶书就不耐烦了。

因此,对于这柄凤翅镏金镋,叶书虽然也细细赏玩了一番,但最终并没拿下这个兵器。

反倒是李世民后面拿来的几个兵器,让叶书眼前一亮。

六棱银锤,浑铁棍,这是沙场重兵。

叶书觉得其正好可以练力,因此收下。

更有马槊一杆,让叶书喜出望外。

马槊,是这时最流行的兵器,是各大将门最根本的传家宝。

马槊槊杆不是木杆,而是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蔑,胶合而成。那韧木以做弓用的柘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

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丈八汉尺长的槊杆,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

葛布上生漆,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六左右。

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两端不落不坠。

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尖向前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

所以汉唐以来,即使是那些将门世家,也只是在自家想要培养的后辈出生时,开始预备制作,根本不容外人假手。

即使是自家子弟,先天不足、后天不成器!……,也很难得到这样一杆神兵。

至于说多做几柄,拿出去卖,这种事情想都别想。

马槊最长能到四米,眼前这柄,却是不长不短,即可沙场争锋,也可江湖近战防身,就算是眼前大帐众将,都眼红的很。

同为人阶上品,但这杆马槊,明显价值更高一层,叶书那三十匹战马,还真买不下这一杆小小的马槊。

叶书拿冷锋寒刄枪、青龙刀,旁的将领都没话说,甚至有“英雄岂可无兵甲”的玉成心理。

但要是再拿马槊,就显得过分,除非叶书卖身,认主李世民了!

李世民也终于图穷匕见,一脸热切道:“将军若能助我建功立业,为李唐一统天下,安定百姓,这马槊只不过是微末之礼,将军但有所求,世民无不应允!将军也可建功立业,光耀门楣,岂不是两全其美?!”

认主?

叶书认真想了想,问了问自己的内心,是不是愿意为无数的便利,去认人为主,哪怕自己随时可以骗了东西离开,只是口头上认主。

心里,出现了两个回答:

“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人,怎么能认人为主,给人当鹰犬?不如直接离开,这些东西,早晚有办法得到!”

另一个回答,就霸道许多了:

“想要,那就凭自己拳头去抢,认主什么认主!还不如趁着李世民在跟前的机会,直接抓住他,抢他娘的!”

叶书想了想,觉得这两个想法,都不是自己本心。

因此,他从戒指里,拿出一个《狂蟒之灾》里得到的,当地土人自制的木头边的望远镜,递到李世民跟前。

“这是……”李世民迟疑道。

叶书说了使用方法,示意他出去试试。

片刻后,李世民满脸震惊的走了进来,看向叶书的眼中,已经满是火热……

Ps:二月一号0点,果奔上架,对,果奔。

不太监了,大家随便看盗版。

嗯,我说的,随便看。

正文卷 第136章 满载而归

搞基是不可能搞基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搞基。

因此,哪怕此时的李世民,在见识过望远镜的神奇后,恨不得一口水活吞了叶书,叶书也没半点自觉,直接开口要其他兵器。

其实叶书一直比较怀疑,那些无限流小说中,猪脚的物资情况。

两个文明之间,各自视为平常的东西,在彼此看来,无异于神话中的存在,哪里用各种折腾,各种拿命去换各种非一流的武器呢?

像此时的李世民,就觉得自己得到了神器。

望远镜,这种能细致、提前观察敌情的东西,是能影响到战局的神器,与之相比,冷锋寒刄这种武将热切的兵器,简直不值一提!

更何况,叶书还告诉了他望远镜的制法!

只此一项,李世民就觉得自己赚大发了。

叶书也觉得自己赚了。

至于谁亏了?

肯定是麻花藤啊!

……

见叶书一意求取兵器,李世民也不再小气。

长兵上,见叶书有意各路兵器,干脆十八般兵器,样样给叶书来了一柄,虽说大部分都不是冷锋寒刄那样的人阶上品的沙场神兵,但也都制作精良,是李世民手中能拿到的,最好的兵器。

像叶书手中的这柄离别钩,更像是江湖奇兵,其头部半○的地方,圆润光滑、白的似乎要沁出水来,说不出的讨人喜欢。

而旁边那根三股钢叉,更是一流!

说是“三股”,那钢股就显得又光又圆,将钢叉插在地上细看,几乎就像是在看一个绝色美女的背影,那三股勾勒出的线条,啧啧。

叶书心里大胆的想法,瞬间此起彼伏。

反正国家也不保护兵器的身心权益,叶书觉得,有了这柄离别钩、以及三股钢叉,自己三个月内,是不需要女朋友了。

可惜这年头没有乾坤圈……

以后去《鹿鼎记》里,见了冯锡范的六合童子,倒是可以试一下……

……

心里yy间,各路长兵已经尽数送来,同样被叶书随手一挥,收进了空间戒指。

周围武将,已经对叶书生不起嫉妒之心,眼里满是对“世外高人”的崇拜。

因此,当李世民把凤翅镏金镋送给叶书时,没一个人反对。

叶书推辞不过,也就收了。

剩下的短兵就好办了。

在隋唐,短兵之利,莫过于横刀。

其形制,影响了后世武士刀,以至于许多人一见了那种刀形,就觉得都是武士刀。

相较于武士刀的无甲环境限制,横刀材质本身就是应用于战场上的,破甲只是其基本功能。

而且横刀不仅适用于沙场,江湖争斗中,更是占尽优势,真要跟其他兵器斗起来,一刀把你兵器砍断,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当然了,这样的横刀,用铁一流,造价高昂,不是一般人能承受起的。

李世民这个土豪,自然不在意这些花费。

因此,送来的两柄横刀,每一个,都是人阶上品的好东西。

九龙邪剑这种靠走后门升起来的玩意,真跟这两柄横刀干起来,估计一个照面,就要被弄断。

叶书很满意。

毕竟,鲁智深送的戒刀,虽然也是人阶中品,但跟自己目前的实力配合起来,明显和gdp一样拖了后腿。

长短兵器过后,就是马甲。

叶书把非白牵了进来,自然又让众将一阵羡慕。

《少林寺》世界,毕竟不是《说唐》里的那群变态,武器动不动就是几百斤,马匹也一个比一个变态,名字嚣张霸气,动不动就是什么“万里驹”、“金眼骆驼”之类,牛笔这样的起点大神,都吹的震天响。

汗血马,在这世上,就是马中王者,比上海白马会所里的白马王子都猛的存在!

李世民赞叹了一声,就吩咐下去,送来了一副轻甲。

说是轻甲,那也是铁做的,防御不凡,免去战将许多心力。

弓箭方面也好办,李世民送来了一张虎劲弓,叶书试了试,比自己的现代弓还给力。

冷兵器时期,最顶尖的杀人利器,其自有独到之处,不是叶书那把现代普通货色能比的。

更让叶书欣喜的,是那些各种用途的弓箭。

有破甲的,有追求杀伤的,也有适合狙击、暗箭伤人的。

叶书大开眼界。

李世民没有小气,各种箭矢,每样送了两百根,也就是叶书有空间戒指,否则还真拿不走。

至于叶书的战甲,听了叶书的要求,李世民直接送了两套!

一套明光甲,属于重甲,在战场上就是个坦克。

一套狻猊锁子甲,轻了许多,更适合正常情况下的沙场争锋。

一下子,叶书就不一样了。

整个人穿上狻猊锁子甲,拿上冷锋寒刄,腰悬横刀,马挂虎劲弓,配上非白这样的大长腿汉血马,威风凛凛,看的周围众将,都暗自点头。

这卖相,州府里走一圈,寡妇都能勾引几十个了!

李世民看了,更对叶书念念不忘,言语中又是数次招揽。

叶书不胜其烦,干脆向李世民要了几份招降文书后,就直接告辞。

……

说是告辞,李世民自然是要送的。

只是,这送的也未免太远,一双眼睛里的不舍之意,未免太浓了些。

三里之后又三里,三里之后又三里!

叶书无奈道:“都已经送了十里了,秦王回去吧!”

李世民一挥手,身后手下,又抬出一车粮草,一小箱金锭、一小箱银锭、一小箱铜钱。

不由分说抓住叶书的双手:“将军大才!以后但有所需,只消一个消息,世民必定为先生解忧!这些东西,权做送行之礼,先生请勿推辞!”

叶书看着他,看着这个未来的唐太宗,突然就笑了:“秦王可敢驱散左右,与我单独叙话?”

左右众将立刻大惊,各自劝诫。

李世民果然不愧是让尉迟恭都感激效死的千古圣君,直接驱散众人。

叶书点了点头,想了下,直接道:“既然临别了,我送你三碗鸡汤……不对,是三句忠告吧!”

李世民拱手道:“世民洗耳恭听!”

便见叶书轻巧三言两语,直说的秦王面红耳赤,目**光。

列位看官要想知道是哪三句话……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正文卷 第137章 粉丝都是我的家人!

“第一句!以后事态紧急时……”

叶书轻笑道,“你不妨于玄武门动手,这是唐太宗才敢做的事情,不知道你敢不敢?”

“!!!”

李世民一副见了鬼的脸色,满脸震惊:“先生此话何意??!!”

叶书没理他,说了第二句:“江山虽然重要,但儿女也不可不管,既然是龙,龙生九子,各个难免暴虐薄情。若是不善加管教,互相吞噬,纵然唐太宗李世民能成就千古明君的声名,也难免羞为人父……”

李世民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双眼放光:“先生的意思是,世民有九五至尊的命格?”

叶书依旧没有理他,直接讲了第三句:

“以后宫里,你若是遇到个叫武媚娘的女人,记得睡完就杀!

你不杀他,他就要把你的孙子孙女,尽数杀个遍,大唐元气、底蕴,也要被她肆意败坏了……”

叶书说完这三句,拨马便走。

这样的提点,如果都没有效果的话,那李唐活该倒霉!

只留下身后李世民忽喜忽忧。

想着第一句话,满脸喜色。

想到第二句时,想及自己那几个顽皮的儿女,又有些愧色与担忧。

想到第三句时,李世民心思电转,暗道惭愧。

“这位一页书奇人,定然以为我李世民是好色之徒,禁受不住那‘武媚娘‘的美色,这才让我睡完再杀!

我李世民英雄盖世,既已经知道此事,又哪能让个妖女祸国?!”

尤其是想起叶书,说武媚娘会杀自己孙子孙女时,李世民更是杀意凛然。

当下,李世民眼中厉色一闪,拔出短刀,在众将惊呼之中,硬生生在自己的左臂上,刻下一个“武”字。又让医师蘸了文身的染色,警醒自己。

看样子,继慈禧之后,武则天这个历史上、被捧上天的“千古女帝”,也是要被叶书坑了。

……

“金池长老打赏你‘镇鬼符‘一张!”

“镇鬼符:人阶中品。

观音禅院所制,有镇压驱逐厉鬼之效。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因观音禅院神道信力的原因,镇鬼符中缺乏那一点镇鬼正气,效用一般。”

金池长老:“哎?!叶施主何故拒绝唐王美意?这时候若是投效唐王,未来国师之位可期啊!可惜可惜!!”

叶书看到这个打赏信息,不由得有些惊喜。

当下一脸诚恳道:“老禅师莫怪!只要有了今日的交情,以后我在大唐已经是横着走了!等以后唐王登基,我再出去,也少了许多风险,岂不美哉?”

“金池长老打赏你‘镇鬼符‘一张!”

金池长老:“善哉善哉!哈哈哈哈哈,叶施主此言大善!”

叶书也哈哈大笑:“粉丝都是我的家人!我是不会坑骗大家的!要是哪天我对你们撒谎了,让我全家死光光!!”

“六六六!”

“一页书牛逼!”

“扶我起来!我还能打赏!感动!书哥我太感动了!在此,那些骂我书哥的人,我只想对你们说:我*你*的臭*!!!”

“……”

叶书难得跟直播间互动这么深,煽情一起,直播间的气氛顿时热闹起来。

在唐军军营这段时间,自己的直播间,又多了一些粉丝,不过似乎都是强盗、普通大唐边境百姓。

因为他们的打赏,只是些普通的铜钱。

不过,这些铜钱,竟然都有文字介绍,里面写着“打赏所得”字样。

和观音禅院打赏的银子一样。

叶书觉得其未来会有用,就仔细收好了,放在空间戒指角落里。

……

最让叶书意外的,是一个特殊的新粉丝。

就在叶书告诫唐王,要爱护子女,多加管教的时候,叶书的直播页面上,出现了一行提示。

“红孩儿关注了你的直播间!”

“红孩儿打赏了你一头号山山鹿!”

“号山山鹿:人阶中品!

号山特产,山神上供给红孩儿之物,有养益气血、滋补身体之效!”

只有这些消息,红孩儿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收藏、打赏。

叶书想了会,心里升起一股怜惜之意。

……

就在叶书沉吟思索时,身后的张牛儿、以及其他手下,互视了一眼,随即跑到叶书身前,各个下马参拜道:“大王在上,受小的一拜!”

唐军军营一行,彻底让他们归心。

这样一个会法术、被当今李唐秦王看中的绝世之才,自己要是还不会抱大腿,真该直接蠢死得了!

叶书看了看他们,笑到:“怎么着,敢跟着我打王世充了?”

一群手下尽皆讪笑,连忙拱手认罪。

叶书也没什么好责怪他们的,干脆地道:“你们跟着我,只要敢跟着我冲锋陷阵,即使死了,我也保你们一辈子家里衣食无忧,若是临阵反悔,可就别怪我军法无情了!”

“不敢不敢!”

“大王是把俺们真当人的!只要能管饱饭,俺这条命就卖给大王了!”

“我是家里独子,索性已经生了个儿子,大王既然能让俺一家吃饱饭,俺肯定一心一意,绝无二心!”

“……”

一群手下,各表忠心,指天发誓。

这段日子叶书饭管够地做法,让他们感动,现在得了叶书承诺,顿时上下一心,再没半点疑虑。

这年头,能遇到叶书这样的“大王”,他们已经满足了。

叶书见了,自然又是暗叹一声“众生皆苦”。

……

李世民没要叶书的马匹、物资,甚至把那些残破的兵甲,尽数换成新的,又添了许多钱粮、箭矢,诚意满满。

这样叶书一下子肥了起来。

别的不说,单只是那三箱金银铜钱,就够叶书这些人许久消耗了。

叶书众人一路奔波,晓行夜宿,数日后,才回到嵩山。

王世充果然来过。

所幸叶书再有准备,把物资尽数藏到了少林,山下百姓也早有安排,安排了哨兵,一知道王世充要来,就藏到嵩山隐秘处,让王世充无功而返。

王世充也想烧村报复,但却不敢。

他手下兵卒,都是各处乡野抓的壮丁,还想着长久统治呢。

真要无差别烧村,自己手下就要先暴动了。

一切都还挺好。

除了……少林寺。

望着少林那边冲天而起的火光,叶书一阵无语:

“怎么每部少林题材的电影,都要有‘火烧少林‘这出戏码……”

正文卷 第138章 放开那个方丈!!

《少林寺》、《新少林五祖》、少林寺传奇、一堆有的没的,似乎对火烧少林这事,特别的喜欢。

其中更有“火烧方丈”这道大菜,最为劲道。

这道少林名菜从选材到用工,都有严格的要求。

选材上,必须要用50年以上的老方丈,而且是一生精修佛法、性格大慈大悲、面色方正悲苦的资深老方丈。

用工上,方丈不许受一丝一毫的刀伤,不许有任何的土灰、烟灰,方丈由头到身,都要保证干净整洁,确保方丈气质风采。

甚至于,就连做菜地点,都要有要求。

必须是少林寺内,必须是众僧眼前!

无论是平日里多嫉恶如仇、与反派有多么深仇大恨的和尚,这时候都要在方丈义正言辞的声音下,当缩头乌龟。

为了少林!

这样的口号就像是一勺热油,浇在“火烧方丈”这道菜的身上,哪怕过两天少林寺就要全体反抗,这时候也要当顺民。

被逼无奈才反抗,这是政治正确,绝对不能违背!

以上所有条件全部满足,“火烧方丈”才能表现得三味俱全,是最正宗的“火烧少林”!

也有一些影视剧为了偷工减料,只烧少林,不烧方丈。

这样的菜,没有灵魂,如同嚼蜡!

……

率领众手下上山时,叶书心里突然涌现出这些念头。

看了看自己的精元,已经lv2:101/200了。

欧阳克打赏的“血蟾丹”果然霸道,叶书的精元,增长极快。

精元进步,自己那些不着调的想法,就胡乱翻腾,身体的欲、望,就显得无比清晰。

叶书早发现了这一点。

因此他平日里特别注意神元的修炼,“待人以诚”,就是如此。

一朝顿悟,胜过十年苦修,叶书进入《少林》以来,连续经历“拜师少林”、“认主李世民”这两个选择,神元数次小突破,倒也能够控制自己。

不至于那天突然兽性大发,突然跑上嵩山,把方丈抓回来当压寨夫人。

但胡思乱想,还是避免不了的。

就在这种想法间,叶书一行人终于步行,来到了山上。

“王仁则,今天必死无疑!”

心里冒出这个念头,叶书看着一路没人把守的嵩山,脸上冷笑。

自以为在自己地盘,就毫无顾忌的放弃山路各处要地,肆意的把兵力,都投入到围攻少林这件事上。

布兵如此无智,王仁则难得善终!

见没人把守各处要地,叶书却是顺利接收,每处都留下三名手下,弓箭、盾牌、长枪管够,借着地利,足以挡下数十上百人!

因此,待叶书赶上山上时,身边只有七人了。

不过,王仁则的围寺兵力,也暴露在叶书的面前。

那一个个的弓箭手,娇俏可爱,身材匀称,背上的羽箭更是白洁一片,各个都是半跪在地上,仰着头对着少林寺放箭,却没注意到,自己的屁股后面,已经来了八条壮汉!

八个人好啊!

肉多狼少,每人都能分两三个!

更妙的是,王仁则小气的厉害,弓箭手连把短刀都不发,只要扑到对方身上,保证没半点反抗余力的!

“你们就往弓箭手身上砍,砍完就随我冲杀!怕不怕?”

叶书晒笑道。

“不怕!”

张牛儿、刘黑臀七个人低声应道,看叶书从空间戒指里取出非白的眼睛里,满是兴奋与坚定。

自家老大会法术,怕毛?

叶书点了点头,翻身上马,摸了摸非白的耳朵,非白心意相通般地,猛的冲了出去,发出一声嚣张至极、六亲不认的嘶鸣声!

“杀!”

叶书一马当先,手提青龙刀,只如虎入羊臀,势不可挡,那些弓箭手几乎还没回过头来,就被叶书强势后入到人群之中!

“唰!”

青龙刀青锋一闪,两名弓箭手连声音都没发出一声,直接被砍成两截,死的比卢姥爷还安详。

首战告捷,叶书更不犹豫,冲着被截成两段的弓箭手,就杀向一边。

也不用什么招式,将长刀扣在马鞍上,借着汉血马奔腾之力,就划出一刀血雨腥风,恐怖异常!

数十名弓箭手,眨眼间几乎被叶书杀了一半!

另一半也不好过,张牛儿七个人,人人一手横刀,一边看着叶书气势如虎,一边热血沸腾地冲进另一半弓箭手群里。

在李世民送的横刀面前,这些弓箭手几乎毫无抵抗力,瞬间被杀了个精光。

叶书也不停留,顺手收了些弓箭,拨马就继续往人群里冲去。

冷兵器时期的战场,士气几乎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尤其是自己在中了对方埋伏的情况下!

后庭被攻,即使是天下精锐,也要慌乱失措,更何况是王仁则手下这些“未亡人”?

叶书一马当先,高大神骏的战马,本就时刻散发着让人心悸的野性力量,叶书那染的通红的大刀,更是吓得人菊花紧缩!

一人一刀,所到之处,当真是如劈波斩浪、犁庭扫穴!

先犁庭,再扫穴!

古人成语都这么说了,叶书哪有不遵守的道理?

当下犁庭之后,叶书整个人,就像是一头横冲乱撞的巨兽,在敌人内部,乱冲乱撞,只撞的对方阵脚松乱,紧凑的军形,被叶书冲撞的乱七八糟!

爽!

这样的情况下,张牛儿七人,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随着叶书大杀四方,如入无人之境。

听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

但这世道就是这样。

第一次冲破敌人城堡,永远是最艰难的,但只要做到了,那敌人只能予取予求。

第一个冲进城堡的东西,还会几经阻拦与抗拒,但只要进去了,再加点其它东西进去,根本就不会有什么障碍。

“我怎么又开车了?”

叶书左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可能是憋的太久,需要找个02年的妹子,给自己冷静冷静了。

“对啊,02年的,正好16岁了……

我擦,怎么又乱想了?”

叶书直接一头撞到非白脖子上的铁甲上,让自己恢复了一身正气,眼看王仁则的几百军队,几乎被自己杀得再没一丝胆气,就直接冲进了少林山门。

为了救人,叶书心中正气翻涌,一声厉喝响彻少林:

”放开那个方丈!”

正文卷 第139章 最后的剑圣

叶书一声大喝,惊动寺内众人。

只见一群年轻和尚,一脸悲痛的盘坐在殿前院子里,念着经,为火堆里的老方丈送行。

火堆很大,还没烧到里面,老方丈已经被呛得咳嗽连连,根本没有电影里的从容淡定。

也是,农村烧过火的都知道,柴烟有多呛人。

在火堆里还想保持淡定,除非提前喝敌敌畏!

老方丈似乎已经服了药,但毕竟水火无情,药效没有发作前,难免要吃一些苦头。

王仁则身边,还有百余号精锐,围在众僧周围。

见叶书突然冲入,几名精锐顿时持刀杀来。

叶书也不二话,唰唰两刀,结果了两人性命后,就冲进包围圈,手上空间戒指闪动,数十把刀枪就落在昙宗和尚面前。

什么话也没说。

如果这样的情况下,少林和尚都要忍气吞声的话,那就活该他们死个精光。

叶书绝对不二话,转身就走!

昙宗和尚没让叶书失望,一言不发,拿起一杆长枪就冲向四周郑军,身边其他和尚,同样如疯似魔,拿起兵器,杀向敌人!

他们,大多都是山下破家灭门的百姓,和王仁则不共戴天,这时被叶书引动杀性,顿时梵海现修罗,沙门起血灾!

外面几百“大军”,尤其是弓箭兵,已经被叶书杀光。

这里百十号所谓‘精锐‘,叶书都懒得动手。

伸出大刀,分开一条火路,叶书忍着炙热的火焰,抓着老方丈,脱离火海。

“咳咳!

不可不可!

昙宗,快…咳咳,快劝大家停手,少林…咳咳,少林寺不能因我而亡!”

一出火海,被火烤的眉毛、胡子全都没了,整个光头直如一枚卤蛋般的老方丈,顿时劝起周围和尚来。

几个和尚面上的杀意一敛,就要服从般的放下刀枪。

叶书一阵无语,摸了摸老方丈的卤蛋脑袋,笑问道:方丈,你服的毒药,是不是过期了?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

要么你闭嘴安心养身,

要么我去捞勺粪汤给你灌下去催吐!

你选哪个?”

手里的卤蛋顿时一抖,顿时“阿弥陀佛”起来,不敢在说话。

叶书此时,一身血色,冲阵开杀的(???^??)?凶悍之气还没消散,老方丈佛法再高,又哪里敢跟叶书炸毛?

见他老实了,叶书才冷笑一声,按下把他重新扔火堆里的冲动。

……

这么片刻功夫,少林和尚已经占了上风。

昙宗一群武僧,平日里日夜苦练,几乎是最一流的兵源,这时压抑半天怒气,只如饿虎出笼,势不可挡。

王世充一群“精锐”,像草莽多过像军队,竟然跟少林和尚捉对厮杀!

更有兵士,已经发现外面同伴被宰了个精光,军心大乱之下,哪里是昙宗和尚们的对手?

“冷兵器时代,一个人,确实能影响一场战斗啊!”

叶书感叹了一声,慢慢走到孤家寡人的王仁则面前。

王仁则手提一柄长剑,面色苍白地看着众僧,又望向老方丈,厉声喝道:“老秃驴,少林寺是要造反了吗?!”

叶书笑了笑,脱下一身铁甲,右手伸回后腰,再拿出时,手里已经多了一把长剑。

正是九龙邪剑!

“胜过我,我就放你走!”叶书笑道。

王仁则脸上凶色一闪,见左右和尚都不说话,顿时冷笑一声:“小子找死!”

醉剑应时而出!

叶书长笑一声,提剑冲了上去,凶厉剑势,对着王仁则胸口,疾刺而去。

醉剑却是剑形无迹,王仁则脚下一闪,整个人已经滑到一边,反手向叶书身上撩来。

“醉剑剑势,确实多重撩刺……”

叶书心里想着,手中九龙邪剑去势一转,横拦住对方剑招。

没曾想,只是这样气势的一低,王仁则就得势不饶人,连环剑势,攻的叶书全力防守。

厉害!

叶书阵脚不乱,心中暗赞。

这王仁则,确实不愧是剑法大家,醉剑也不愧是他成名剑术,自己摸索出来的厮杀剑法,还是稍逊一筹。

叶书也不慌。

防就防吧!

剑术不如人家,防守就防守呗。

退一步,看的清;

慢一步,防的严。

待看清对方剑路,自然就是出剑的时候了!

攻防之道,从来存乎一心,不争一时长短。

……

果然,叶书一防守严密,静看对方剑路,原本显得剑路诡异的醉剑,威力顿时大减,在叶书十成的精力防守下,还没有正常剑法威力大。

“放弃了攻击犀利,换了剑路不定的长处吗?这倒是有点意思…”叶书见猎心喜,“这剑势圆转之处,倒是能弥补我剑法中的短板,而且这醉剑,最擅长用假剑势骗人,待我上当后,他再奇兵突起……”

有意偷师,叶书更是沉得住气,不断试探了。

此时的王仁则,在叶书眼里,就是个rbq ,可以随意试验的对象。

这一打,就打了一个小时。

寺里的战斗,已经结束,所有的和尚,都围了过来,看着叶书两人的战斗。

叶书龙精虎猛,斗志昂扬。

王仁则却是心浮气躁、酒色过度之下娇喘连连,香汗淋漓。

周围的和尚,觉远那些人仇恨的目光,给了他很大压力。

就在王仁则苦思逃命之计时,却见叶书跳出了战圈,向他拱手一礼。

“最后的剑圣,于承惠老先生,晚辈有礼了!”

嗯?

什么意思?

周围的和尚顿时就愣了,不明白叶书的用意。

觉远那些人,更是一脸急切,以为叶书“英雄吸英雄”,看王仁则剑法好,要放她走。

王仁则也是心里一喜,正要说话……

却见叶书长啸一声,提剑而来。

王仁则大惊失色,举剑、撩剑,正要一气呵成躲避反击,却见叶书脚下一步近身,手中九龙邪剑横挥出一道血红细线,从王仁则颈间,横扫而过。

醉剑,停在叶书左臂三分之外,一动不动。

叶书长叹一声,将王仁则惊喜、意外、惊恐、后悔、释然交杂的眼睛抚平,不再死不瞑目。

“或许以后,我们还能再见面吧!”

叶书心里默默念了一句,将王仁则身上凝现而出的一个绿色宝箱收起,这才转身离开。

直到这时,周围和尚才发现,王仁则的颈间,那一道薄薄的红线上,正一缕缕地,流着鲜血……

王仁则,死!……

ps :感谢aoe 的1000打赏,谢谢,心情好很多了。

正文卷 第140章 夺城

“开启宝箱!”

“恭喜你获得‘醉剑秘籍‘!”

很正常的提示,但叶书脸色却是古怪起来。

《醉剑秘籍》和电影里的《葵花宝典》一样,是绘在长袍上的,这原本也没什么。

但……

“于承惠老先生,我怎么一直没注意过,你穿的是葫芦娃的衣服?”

绿色的贴身袍子,领口开的极为明显,就像两个绿色的葫芦叶,再加上大红色的小马甲,妥妥的葫芦娃在世!

太羞耻了!

而且,除了打赏的秘籍,剧情世界的秘籍,根本没法通过声望来提升,叶书拿着这个“葫芦娃战袍”,都觉得羞耻。

没办法,叶书已经摸清了直播打赏、剧情世界秘籍的两种用法。

直播打赏的秘籍,如《驭蛇术》、鲁智深打赏的那两本刀术、枪术,自由度比较大,可以练习提升,也可以用声望提升,看似十分方便。

但想要彻底掌握,就要在激烈的战斗中磨砺,这才能如臂挥指。

剧情世界获得的秘籍,如《无影脚》、《四门棍法》、《醉剑》,却是只能自己领悟,看似很麻烦。

但也有捷径。

叶书看着这《醉剑》绿袍,那上面每一字、每一图形,看似是死物,但都透漏出一种“醉意”来。

笔画转折间、图形线条间,都透漏着“醉剑”的用剑真意,时刻提醒着叶书,带来相应的用剑灵感。

在这样的秘籍辅助下,《醉剑》的熟练度,上涨的也不慢。

事实上,叶书从《黄飞鸿》世界得到的基本秘籍,基本上都是这样领悟提升。

“难怪以前的武侠小说中,抢了秘籍别人追杀时,死都不抄录一份副本代替,难道那些高手也知道,一份秘籍的真假,是通过秘籍字里行间的真意,来确定真伪的?”

叶书看着秘籍,心里浮想联翩。

而在他周围的二十余名手下,少林寺里的和尚,这时一边收拾着战场物资,一边偷偷看着叶书。

众人都已经知道,叶书会法术的事。

这种神秘的光环加持,叶书在他们眼里,俨然已经不是常人。

尤其是觉远。

他父亲被王仁则杀害,拜进少林就是为了报仇,见叶书硬生生歼灭王仁则大军,剑杀王仁则,早已经把叶书当成天神般敬仰。

又何止是他,那个会醉棍的和尚、其他家破人亡的和尚,这时一边收拾残局,一边发泄般的落泪,向着死去的家人默默念着经文。

还有叶书那些手下,此时更是各个归心,即使也有阵亡的,但在其他人的心里,已经算不得什么。

包括那些俘虏。

人心,可用!

“有人敢跟我一起,夺了县营吗?”叶书语气淡淡,仿佛再问今晚吃什么。

寺内顿时一静,随即张牛儿全身浴血,大声道:“誓死追随大王!”

“誓死追随大王!”

“誓死追随大王!“

周围手下爆发出猛烈的呐喊声,震的少林寺外,惊鸟乱飞!

一群开了杀戒的和尚,此时眼里神采更盛,一个个望着昙宗和方丈。

昙宗手里的长枪,已经染的一片血红,脸上却还保持着一份清明,走到方丈跟前低声道:“王仁则已经对少林下手,咱们虽杀了王仁则,但若就这样罢手,王世充大军一至,少林仍不免一场大劫!

为今之计,只有助秦王剿灭王世充,我少林才有一线生路……”

一向不喜欢搞事情的方丈,看了看少林寺里的大火,又看了看伤亡不小的僧众,最后感受了一下自己的卤蛋脑袋……

“阿弥陀佛,你们随叶施主去罢!

不过万万注意,不可肆意杀戮!

若是叶施主手下屠戮百姓,你们也要尽力阻拦,莫忘了自己是佛门弟子!”

昙宗恭敬一礼,将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小心翼翼的放到面前的地面上。

旁边的觉远离得近,见状问道:“师父!你怎么把佛珠解下了?”

昙宗眉眼间的平和气质,渐渐消失,眼中压抑数十年的愤恨、杀意,填塞胸臆,虎背挺拔,当初那个纵横沙场、征战天下的杀戮将军,仿佛再次重现世间:

“我今下山,便要放下渡世救恶的慈悲之心,出了寺门,就要以武佛修罗之身,斩奸除恶,再无一丝犹豫!”

一步一变,昙宗拿过旁边一件染血的铁甲,毫无犹豫的套在身上,手提铁枪,走到叶书跟前:“叶兄弟,劳你布置除恶之法了!”

叶书看着他,哈哈大笑,也不说话,一挥手,转身就往山下走去!

昙宗紧随其后,直到彻底离开少林,都不曾回过一次头。

觉远与众兵士反应过来,连忙各自补充兵器铠甲羽箭,跟了上去。

只留一些受伤僧众,看着大笑下山的叶书,望着远山落日余晖,不由得痴了。

……

县城中,夜色下一片躁动不安。

王仁则醉心酒色,甚至练成了醉剑,整日里荒废正事,兵马大元帅当的名不副实,整天被王世充直接掌控兵权,也就在这座县城里,当当土皇帝。

只是,今日王仁则去剿灭少林,至今未归,难免让人担心。

城门守将方威心里挂念,亲自守着城门。

夜色下,却突然听到城墙里面一片嬉笑声,方威借着火把一看,只见几个醉汉,正嘻嘻哈哈的在大街上行走,毫不顾忌“宵禁”的命令。

“又是这群豪强贵戚!”

方威暗骂了一声,却也不敢去阻拦他们。

就在这时,城外火光隐隐下,只见一群破烂衣甲的败军残将,跑了过来。

“少林寺那群和尚反抗,我们吃了点小亏,大元帅让我们回来搬救兵!这是令牌!”

严阵以待,方威总觉得哪里不对,尽管下面那些败兵,都是王仁则的近卫。

按理说,他们都不应该会被人利用。

而且,嵩山地界,也没有大股的山匪,敢来阴王世充的军队。

方威心里疑虑,可令牌在前,又不敢不听,当下开门之前,就要在城门口布置伏兵,以备不测。

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叶书一身酒水,饶有趣致地走上城墙,每有兵卒阻拦,他就一个大巴掌扇过去,一身华贵甲胄、过人气质、理直气壮的模样,唬的那些小兵心里忐忑,只以为是哪个大人物。

方威警惕的看着走过来的叶书,那大摇大摆的模样,气的他都想吐血。

“待大元帅回来了,我一定向他进言,郑军的军纪,必须要整……”

话没想完,就见叶书一脚把他踢下了城楼……

正文卷 第141章 键盘侠

方威死不瞑目。

他平日里严于律己,并不骚扰百姓,专心练兵,是王仁则手下难得的骨梗之臣。

原剧里,他带兵追杀李世民,遇到牧羊女伪装的新娘子,都没有动手动脚,甚至调戏都没调戏。

为了王仁则,他算是仁至义尽。

仁义,是他在乱世存活的根本,他不止跟过一个“皇帝”,每一次战败后,他都因为仁义之名,受到优待重视。

没想到,这一次却被叶书直接踢下城墙,死在城门口。

“这个贼将,一定不知道我的仁义之名!”

方威临死前,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

叶书拿出王仁则的人头,放在城头火把下:“王仁则已经被我李唐大军杀了!余者投降,可免一死!”

喊完这句话后,叶书就提起横刀,杀退城头守军后,汇合城里的手下,合攻城门。

一切,水到渠成。

甚至于,这一战,从开始就已经确定了。

成功是理所当然的,失败反而是意外。

数道关卡,用了叶书大半人马控制的嵩山要道,足以让那些败兵逃不出去,报不了信。

掌握王仁则一切信息,这是天时。

县城各处要道、小道,当地百姓一清二楚,混进去个几十人,轻轻松松,这是地利。

王仁则横征暴敛、鱼肉百姓、强抓壮丁、军纪散乱,不止百姓仇视他,就连他手下的军队,都不归心,这是人和。

天时、地利、人和都在叶书这边,有什么理由失败?

宵禁之下,叶书竟然能在百姓、俘虏的帮助下,带着人混进县城!

混进城后,更是能与那些城中豪贵子弟一样,醉酒街头没人敢拦!

这样都赢不了,叶书可以直接进春风院,叫上十几个姑娘,把自己吹死了!

至于这个一直有仁义之名的方威……

叶书看着手下送过来的尸体,随手一摆:“同其他战死郑军,一起埋了!”

张牛儿有些疑惑:“叶大叔,你不是最赞赏那些照拂百姓的人么,怎么今天……”

叶书摸了摸他的头笑道:“明知道王仁则的为人,却还忠心为他巩固着实力,施小善而成大恶,这样的人,比那些贪官污吏还可恨!”

张牛儿追问道:“说不定他是被逼无奈,只能在王仁则手下当差……”

“傻孩子!”

叶书拍了拍他的脑袋,有些叹息道:

“当初杨广在位时,老百姓死了一百万又一百万,没人给死的百姓一句喊冤的机会。

可杨广死了,就有许多的人可惜,说他大业未成,说他所做的事,都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只是太过急躁了。

到处都能听到为杨广喊冤的声音。

可是,谁又能为那些无数惨死的百姓喊冤呢?

方威死了,那就死了。

错杀?

算他倒霉!

这世道就是这样,即使哪天我也死了,那也算我倒霉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

叶书大笑着离开,骑在马上,腰背挺直,手提冷锋寒刄,湛然若神。

张牛儿后面看着,心里虽然觉得叶书说的对,但又莫名的有种错觉。

这段时间的相处,叶书在他心里,似乎有三种性格。

一种纵情快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尤其是在战场上,如疯似魔。

一种就是刚才这种,说话、做事,处处犹如最严苛的道学先生,以最严厉的道德规范来衡量对手,按张牛儿不知道的话来说,就是键盘侠。

第三种张牛儿最喜欢,是介于这两者之间,不迂腐、不邪魔、有底线,还有人情味。

“算了,或许是我错觉吧!”

张牛儿摇了摇头,继续骑着马,带领着刘黑臀、觉远,分别收降各路敌军。

昙宗和尚,却是早就得了叶书命令,只是带着二十几个僧兵,在城中各处巡逻,制止乱兵祸害百姓。

这是最紧要的。

叶书同样在做这件事情。

……

常乾坤早就盯上了豆腐店的杨寡妇,只是平日里杨寡妇大门关的紧,这才没有得手。

今天却是不同。

一听到城中大乱,几经乱兵攻城的常乾坤,就条件反射地兴奋起来,拿起把斧子,就往杨寡妇豆腐店里冲。

不开门?

那就砸!

城里乱兵一片,老百姓哪敢出来,一个个都躲在家里,拼命顶死门窗,自保不暇。

这让常乾坤得了机会。

“哈哈!!!

杨西施!

你就老实点,大爷还能让你死前快活些!”

常乾坤得脸上,满是戏谑与暴虐,为了以后能在城里继续讨生活,祸害了张寡妇后,可不能留下活口!

衣服撕裂声不绝于耳。

常乾坤的狂笑声,也一直持续。

杨寡妇的哭叫救命声,远远传出。

直到…

叶书好奇的听着声音,走进这个被砸开的大门。

把脑袋伸到常乾坤旁边,在杨寡妇惊喜若狂的哭声中,叶书看了看常乾坤已经脱掉的裤子。

“有点小啊!”叶书感叹道。

“谁!!!”

声音突然出现在身后,常乾坤吓得一屁股冷汗,顺着沟子,湿滑一片。

叶书一脸悲悯,夺过对方慌乱劈来的短斧,顺手反转斧头,砸在对方下体上:“阿弥陀佛,兄弟你实在是太小了,我给你砸大点……

哈哈哈,你看,已经肿了一圈,可不就大了么?

咦,好像不止给你砸大了一点,还给你多砍出了一根!”

常乾坤倒吸一口凉气,颤着腿痛苦欲死,说不出一句话来。

叶书不满意了:“你一年级老师怎么教的?别人帮你忙后,连句谢谢都不说?

没礼貌!”

手中横刀,瞬间从常乾坤颈间闪过,带出一抹细密血线,甚至甩飞到杨寡妇脸上一滴。

“老师教你做人道理,你却不听!这就是不听的下场!”

一脚把常乾坤踢出屋门,叶书回头看了看杨寡妇。

杨寡妇捂着胸口,面红耳赤的看着叶书,看着救命恩人叶书“吴彦祖2.0“的颜值,呼吸都急促了,两眼一汪春水,双颊绯红。

叶书走上前去,伸出手掌,摸在她的脸上。

感受着手上滚烫颤抖的感觉,叶书抹去她脸上那一滴鲜血,转头就走。

就在杨寡妇双手失望万分地放在腿上,想着刚才境遇心情又激荡无比里,叶书忽然又出现在门前:

“关好门!

嗯,其他没事了,你……

继续磨豆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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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42章 星火燎原

战火之下,人的一切细微欲望,都被无限放大。

常乾坤只是一例,比他更心狠手辣的,多的是。

王仁则的败兵,多半投降,却还有一些,在城中四处为恶。

他们不想投降,只想抢完一票,落草继续抢掠。

富户官绅家,高墙大院,防备森严,他们抢不着,就把刀子对准百姓。

对于这些人,叶书与昙宗没有任何留情,见了就杀,杀完拿着人头城中四处传令,警示各处。

好在,这个县城并不大。

叶书的横刀下,已经不知道杀了多少个,他只记得,最后被自己杀的人,是个城里的富户,趁乱烧杀一家百姓,想抢夺对方宅子……

这一夜,城中无眠。

……

第二天,城里的百姓见外面安定下来,终于松了口气,走上了街头。

那些进城卖菜的百姓,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城中秩序安定的样子,根本不像那些易主的城池,除了城心那一颗颗人头。

在听说这都是趁乱祸害百姓的人时,这些百姓更安心了,一个个气愤地往那些人头上扔石头、土块。

更有眼尖的百姓,看到一旁的布告上,张贴这一张新的贴文。

有那识字的,就读了出来。

无非都是安抚百姓、为百姓申冤的内容,只是相较于以往那些一样的榜文,如今的榜文,在这几十个人头下,显得更可信了些。

四周守卫的官兵,一边阻止人冲进去,一边望向不远处茶馆处,静静喝茶的一个年轻人。

正是叶书!

治国治城,首在治恶。

叶书还有十天左右,就要任务完成,时间紧急,自然对此更迫切一些,毫无顾忌。

“不过想想也是可笑。

任务要求我庇护嵩山下的百姓一个月,正常来说应该是走‘神偷‘、‘侠盗‘之类的路线。

可我硬生生把王仁则、秃鹰给杀了……

这也算另一种庇护吧?

这样不好!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不热爱和平,珍重生命呢!

这样的话,哪家的姑娘会喜欢我?以后说不定一直当单身狗……”

正在叶书思绪纷飞时,茶棚里,却来了两个衣着华贵,富态微胖的中年人来。

还没说话,就是一盘银子送到叶书旁边。

叶书淡淡道:“有什么事,直接说!”

一个面相喜气的中年人,低声恭谨到:“我们是城西李府的管事,想用这些银子,换这竹竿上的一颗人头…”

叶书看了他一眼:“最中间那个?半夜烧人家老百姓房子那个王八犊子?”

中年人脸上怒色一闪,随即强笑道:“误会而已,那是城东李府二公子,将军若是能……”

话没说完,就听叶书冷淡的一句话:

“抓起来!

捆了绑人头底下,向百姓宣告他们的罪行与身份!

另外,刘黑臀,你带一队人马,去破了那李府!

财物统计造册,分些给那些奴仆回家,其他收入库房!至于家主人么……”

叶书在两个人惊骇欲绝的目光中,声音不带一丝犹豫:“除去八岁以下的幼童,其他男丁,尽数监压起来!

知晓此事的,杀!

不知晓得,问询百姓,有做过大恶的,包括那些幼童,有做恶的,也杀!

我估摸着,这样下来,其应该是没什么活着的了……

有存活的幼童,问问城里无子嗣者,有愿意收养的没有,没的话就送上少林……”

整天说什么“穷**计,富长良心”,可叶书来这乱世以来,所看所见,没几个富绅不该死的。

刘黑臀应声而去。

“你!”

那两个送上门的中年人,都要气疯了。

哪有这样不讲道理、提刀就砍笑脸人的家伙?!

叶书懒得和他们说话,挥挥手,手下就把这两个管事捆了起来,绑到了城中心空地上。

一个嗓门大的兵士,大声说着这两人的身份与来意。

想讨回自家公子的人头,却把自己家族搭了进去。

叶书长叹了一声,付了茶钱,走向兵营。

不是自己喜贫仇富,实在是这些富者不知自爱,肆意妄为,不担心遭受任何后果。

调戏女孩,把人抱着推下河,淹死人,赔个400万,什么事都没有。

光天化日,官兵旁边,放利钱的黑恶势力,当其子辱其母,被人气愤捅伤致死,国人瞩目后,竟然还嚣张地上诉要人家赔自己900万!

一群小畜生,杀死自己老师,却能无罪脱身……

这些个“无罪之人”,不止叶书喜欢,叶书手里的九龙邪剑,更是喜欢……

……

五日后。

洛阳皇宫。

王仁义拜倒在地:“陛下!已经查明了!

程咬金,秦叔宝,罗士信,这三名瓦岗降将,确实都收到了那‘一页书’的李唐招降书信!

罗士信尚无动静,但那程咬金、秦叔宝却是动作频频,收拢旧部、回复书信!”

王世充怒色勃发,一脚踢翻桌案,额头青筋暴起:“这些瓦岗匪将,果然和我不是一条心!枉我还给他们留了兵权!

前两年,瓦岗降将裴仁基就密谋行刺朕,被朕杀了,想着秦叔宝他们能有所惊心!可恶!

杀!全都杀了!!”

王守义心里大喜,连忙应是。

王仁则死后,王仁义极为受宠,只是没有兵权。

杀了这些瓦岗将领,自己就能拿到兵权了!

就在这时,一名大臣慌忙上殿:“陛下,陛下!那程咬金,秦叔宝带着本部近卫,投降唐军了!!”

“什么??!!”

就在王世充怒火爆发时,又是一个大臣连滚带爬跑上大殿。

“陛下不好了!罗士信杀了咱们安排的官员,已经举部降唐了!!”

“陛下!”

又一名大臣恐慌上殿:“那杀害大元帅的贼将一页书,立下唐军旗号,里应外合,已经拿下郡县了!”

王世充惊怒情绪已经达至极点,一双眼睛,几欲噬人:“不是说他毫无根基,他哪里来的兵粮?!”

那大臣一件恐惧,仿佛看到自己的末路:“那一页书,将那县城里的富户,尽数抄家,统计田产!

他还布下告示,说谁家投军,就先给谁家里分地,能立下战功者,还有田产、钱粮奖赏……

有那郡城的百姓,若能助他攻破郡城,为奴者擢为百姓分田,百姓者另厚赏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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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43章 一页书,你当皇帝吧!

惊怒瞬间变为愕然,随即就是无穷的恐惧。

王世充双手颤抖,头脑一阵晕眩,咬着牙问道:“当地的豪强富绅呢?没有反抗吗?”

那大臣涕泪齐流:“反抗了!可那些泥腿子,一个个都红了眼,尤其是那一页书将县城的田地分下去后,其他几个县的百姓,争抢着助他,虽是斩木为兵,可一个个死战不退,豪强家丁,根本阻挡不住啊!”

“那些战死的百姓呢,一页书是如何处理的?”王仁则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

“有家人者,田地钱粮分给家人;无家人者,立下军墓,将功绩刻于石碑上,立于亡者乡里……”

完了!!

王世充整个人都失去了力气。

他不是废物,一旦想通叶书行为的深意,只觉的自己的皇帝宝座下,都被蚂蚁蛀空了。

甚至于,外面的李唐大军、秦叔宝、罗士信这些大敌,在叶书面前,都成了次一等的敌人!

他可以想象的到,如果叶书的行事,真的如大臣所说,那别说是自己了,就算是李唐,都要心中忌惮,视为生平大敌!

想到这里,王世充眼里厉色一闪:“他怎么敢?

就不怕李世民都容不下他?”

踱步在大殿走了几圈,手下众人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王世充猛地停下步子,下令道:

“派信使去唐营,说明一页书的事情,然后高挂免战牌,我就不信李世民会派兵来攻!

传我军令:起两万精锐大军,五天之内,务必抵达郡城,围杀一页书!”

“尊令!”

王仁义后退出大殿,这才觉得后背已满是冷汗,脸色苍白。

想着王世充刚才的凶威,王仁义就有些后怕,忍不住怒骂:“一页书一页书!怎么会有这样的名字?!”

一旁的大臣比较老实,友善提示:“殿下有所不知,那些民间百姓,名字起的想来随意。

草莽豪杰,有的更是连名字都没有。

像那汉末黄巾乱世,眼睛大的就叫张大眼、胡子长的就叫丈八尺髯,一页书想来也是因此得名……”

“滚开!谁要你多嘴!这种事情谁不知道!”

……

世事变幻,不过几天功夫,叶书已经坐到了郡府府衙。

王世充整备大军的事,叶书自然也收到了。

不过,他更关心李世民的态度:“李世民怎么说?”

充当信使的刘黑背从怀里拿出一张绢帛书信来:“秦王说,他会立即发兵攻打洛阳,只是王世充那两万大军,恐怕是阻拦不了了!

他送给大王你令牌、印鉴、军令书信,说大王可统领秦叔宝、罗士信等兵将,助你全力守城!

事有不成,大王可率精锐,从小路投奔唐军,秦王必保大王周全!”

咦?

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啊!

再没有人比叶书,更明白“均田分地”这一口号的威力,以及其对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威胁了。

李世民,竟然没袖手旁观?

叶书打开绢帛,看完书信就笑了。

信里,李世民语气极为亲近,先是感谢了上次临别三句提点之恩,随后就直言说了“均田分地”的态度。

这一方略,只在目前叶书手下地盘施行,其他地方,事关重大,他做不了主,劝叶书放弃……

在封建社会,天地不容的均田地,李世民能这样劝诫叶书,已经够意思了。

叶书却是摇了摇头,长叹一口气:“看来真想做成这件事情,非得自己当皇帝不可,但凡有个顶头上司,都不可能施行这样的方略……”

既然结果肯定失败,叶书也没想让无数人的性命,为自己这一想法陪葬。

“李唐大势,再妄动刀兵就是私欲了,你们整备军队,轻装简从,只带数日干粮,以后在李世民手下过日子吧!”叶书有些意兴阑珊。

刘黑臀应了一声,随即问道:“那些带不走的粮食呢?烧了?”

“分给百姓!告诉他们要想保住,就连人带粮藏好了!别和王世充的官兵照面,否则肯定家破人亡!

同时告诉他们,新田契藏好了,分田地的副册,我会给李世民,以后李唐大军来了,会给他们做主的!”

自己打下的地盘,总不能白白送给别人,让百姓吃亏了。

……

三军出行,根本瞒不住人,待叶书出城门时,城外已是百姓云集,哭声一片了。

尤其是那些原本无田的人,这时看着叶书离开的身影,只觉天都塌了。

偏又不敢阻拦叶书,谁都知道,在王世充的腹心之地防守,还是这个处处漏洞的小郡城,根本防不住!

叶书手下,毕竟刚刚收拢,连练兵的时间都没有,打打豪强家丁还行,面对王世充的精锐,几乎就是在送死。

叶书抱起个嚎啕大哭的幼童,笑骂道:“谁家的孩子?只顾得哭,自家小孩都不要了吗?!”

不远处一个妇女,连忙跑过来抱住小孩,只觉得一阵后怕。

“不用担心!都躲好了,等王世充被灭了,这天下也就安定了,你这个小东西,也能过上一声太平日子了……”

叶书想到这里,又道:“你们现在就回去收拾粮食!藏嵩山里也行,逃乡下也行,最好是走小路找李世民去。

王世充这个胡狗,估计会把气撒你们头上,不走就要给他们祸害了!”

叶书越说,对面的百姓就哭的越厉害。

一个汉子突然喊道:“叶大王,你带上我们吧!我们不认识什么秦王,只要你肯收留我们,我给你当兵,打天下!”

这话似乎是冲破堤坝的第一道水流。

“就是!什么杨广王世充,没一个把俺们当人的!叶大王,俺们给你打天下!你当皇帝!”

“都说秦王仁义,谁知道是真是假!我就知道叶大王你肯给我们这些泥腿子分地!你当皇帝,老百姓谁会不服!”

“是啊!听说李唐也是门阀,跟那些地主豪强一伙的!他们肯定向偏那些地主!叶大王,你就带上我们罢!”

“……”

场面一时群情汹涌。

叶书感动之余,又是一阵无语。

这些个家伙,还真敢说,也不怕有心人听去,到时候圣贤如李世民,都要容不下自己了。

正文卷 第144章 少林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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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45章 三个任务

“你完成了《我就是佛》任务,获得100声望!

开启《咒怨》剧情世界权限!”

看了看声望,还有400点,暂时没用。

倒是《咒怨》的开启,让叶书心里一跳。

不看恐怖片的人或许没听过这个名字,但这个《咒怨》,却是在恐怖程度上,超越《贞子》的存在,是瀛岛电影里,最知名的品牌之一。

甚至于,在许多人心里,《咒怨》是恐怖电影中当之无愧的花魁。

没想到,第一次开启的恐怖片,就是《咒怨》里的伽椰子!

叶书考虑都没考虑,直接决定从心一波,下个剧情世界,就进入《上海皇帝》!

此时的叶书,回归世界已经变成了《黄飞鸿》。

但叶书出现的地方,却是一处山间竹屋,屋里还有米面菜蔬,四周渺无人迹,倒是清净。

看来,回归世界的安全环境,就是这里了,只要叶书愿意,大可安居山林,一心修炼。

叶书也确实想清净一段时间。

在《少林寺》里,自己心境变化,也得了不少兵器,什么都不缺,就缺沉淀修炼了。

因此,叶书也不着急,走出竹屋,四下看了看环境,没发现什么危险,感觉自己应该是在鸡屁股那块地方,环境温热,林中物产丰富。

“左右《黄飞鸿》世界也没什么目标,就先在这住下来好了……”

放出非白,带着它熟悉了周围环境,喂过食后,就回了竹屋,布置下驱蛇驱虫的手段,就睡了个昏天暗地。

实在是数天的行军,累坏了!

……

直到第二天,非白把头伸进窗户,不满的舔叶书手,表示自己饿了时,叶书才伸着懒腰,满足的摸了摸自己肚子。

一个小时后,林间小溪边,非白悠哉悠哉地喝水,叶书也全身脱了个精光,泡在小溪里,头枕着岸边一块石头,翘着二郎腿,一边吃着鲁智深打赏的烤肉,一边查看起《少林》中的收获。

最惹眼的,就是从李世民那得来的冷锋寒刄等沙场兵器,弥补了叶书这方面的不足。

其次,就是昙宗、鲁智深各自送的枪术、刀术,对目前的叶书帮助很大。

第三个收获,是欧阳克打赏的《血蟾丹》、鲁智深打赏的各种烤肉炖肉、红孩儿打赏的号山山鹿,这些都让叶书的精元,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与其同样重要的,是叶书攻城拔寨,神元相应的突破,可以让叶书不至于偏科。

精元暴涨、神元势弱,整个人可是会管不住自己身体,变得没节操的!

上次自己竟然想开慈禧车,就是这个原因。

最后的收获,却是金池长老打赏的一整套人阶下品的佛衣佛帽,以及最重要的,人阶中品的“镇鬼符”!

这似乎是自己目前,除九龙邪剑外,唯一克制鬼怪类的方法了。

凤翅镏金镋这样的兵器,也有驱鬼辟邪的效果,镇宅一流,但能不能对鬼怪起作用,还是两说。

“这么说来的话,自己还要准备些‘法器‘了?

黑狗血、桃木剑、姨妈巾、佛经、墨斗、老公鸡、红肚兜?

看来还是要入世走一趟……”

……

悠闲地时光,总是可以随意浪费。

叶书想着事情,泡了一两个小时澡,也懒得拿毛巾擦了,直接光着身子走在山林间,微风吹来,说不尽的轻松惬意。

天大地大,有什么好拘束顾忌的?

甚至于,因为这份闲适,叶书的神元又增长了两点。

旧的三个任务全部完成,新的一轮任务,终也再次刷新:

“任务名称:女粉的野望(蓝色):

任务内容:看看你现在的粉丝!

除了杀人偷香的猎户淫贼,就是杀人放火的和尚秃驴!

好好反省反省自己直播的内容,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女粉丝,心里就没点b数吗?

进入《上海皇帝》剧情世界,在半年内,寻找到“熊猫夫人”,并她手中,救回熊猫。

成功完成,可获得1000声望一次,蓝色宝箱一枚。

任务失败无惩罚。”

这次的蓝色任务,让叶书老脸一红。

好像确实是这样,就像自己今天果泳、果奔,完全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直播间里,鲁智深对此自然是不在意的,这花和尚自己也是这个鸟样,别的不说,五台山佛像后面,被这货拉了一地翔,比叶书还不讲究。

刘伯钦在两界山山林里,估计也是不讲究的。

观音禅院那群和尚自不必说了,顶多觉得辣眼睛。

红孩儿小屁孩一个,自己都整天围个肚兜,光屁股满山乱跑,更不会说什么。

欧阳克那个色痞,在跟叶书比过大小后,似乎是受了打击,一直没露头。

这样的一群粉丝,叶书怎么纯洁的起来?!

也就是这个直播系统,没什么限制了,否则分分钟要被查封直播间的节奏!

“得!女粉是必须要有的!

说不定以后还能和女粉面基,任务也不难,下个任务就这个了!”

叶书很快做出了决定。

……

不过,其他两个任务,似乎也意有所指。

“任务名称:伏心猿(绿色)。

任务内容:喜怒爱憎皆枯荣,贪嗔恨痴有无同。洗尽前心见本相,心猿伏定始悟空!

一心精元,或能攻伐犀利、战天斗地,但不降心猿、不明真我,终只是天地一笑柄,人间一行者。

进入《咒怨》世界,收集爱欲心、恐惧心、怨毒心三份道具,可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任务失败无惩罚!”

……

“任务名称:降意马(白色)。

任务内容:尝遍苦、历诸劫、知爱憎、悟因果、得大道、证涅盘。

人心流荡散乱,如猿马之难以控制。

一心神元,或能成就高高在上的神祇(qi二音)、神威浩瀚,但却容易忘记自己原本也是从凡俗而来,与自己口中的‘蝼蚁‘没有任何不同。

回转现实世界生活30天,遍尝诸苦、看过往云烟。任务完成,可获得100声望。

任务失败无惩罚。”

……

原本神色轻松的叶书,脸色凝重了起来。

不是因为《咒怨》的任务,而是“降心猿、伏意马”这两个任务的介绍,让叶书想到了许多事情。

这两个任务介绍,似乎已经阐明了神元、精元的修炼之路啊……

ps :感谢胖胖肥肥就是我的打赏。

明晚夜里12点上架,疯狂暗示……

正文卷 第146章 宝宝生气了!

叶书的精元,是修炼最轻松的,一路借着壮骨、养身的丹药、灵肉进补,几乎没有任何阻碍的,就一路突破,达到如今极限。

一帆风顺。

可其隐藏的代价,却是极高。

叶书,一个原本多么积极向上、乐观努力的好少年,就因为精元这点修炼,骨子里那唯一一点细微的不着调性格,硬是放大到这种地步,整个人性格都变了。

放以前,叶书这个时刻注意形象气质的纯洁少男,哪里能干出调戏慈禧、山林果奔的事情来?

一个原本走清纯玉女派路线的叶书,硬是走上了鬼畜派,可不百分百就是这精元的修炼上,出了问题?

否则,叶书何至于此?!

好在叶书秉性纯善,再坏也有个限度,这才没变成个盖世魔头。

按这个任务《伏心猿》的说法,精元修炼,更要注意心性的境界,如《天龙八部》扫地僧说的那样,习武之前,先学佛法,不为突然暴涨的身体**而沉沦。



《降意马》,又是另一个极端。

只修神元,虽然也能自然而然的调养身体,但却总让人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感觉,明明大家都是一样的人,却把别人瞧得跟蝼蚁一般。

这样的情况,叶书也遇到了。

《黄飞鸿》、《少林寺》里,叶书就曾受其影响过,以至于整个人都几乎成了键盘侠,看到别人品德上有一点瑕疵的,就心安理得的喷人家、打人家。

看似没有什么大的危害。

可从这任务《降意马》里的介绍来看,如果不知行合一,而盲目自大的话,未来自己说不定会和那些“人间圣人”一样,自大骄狂,没妹子喜欢,打一辈子光棍!

这可不行!

虽然《降意马》里没说,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但想来也不会好过《伏心猿》失败的下场……

……

关于神元、精元修炼的弊端,叶书也想了两个办法。

精元暴涨,不是会引发体内的种种**么?

都是自己的想法,慢慢通过练武、看书,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掌控这些细微念头,不就好了?

堵不如疏,实在是憋的厉害了,逛逛青楼,做做按摩,也就是了。

以心驭精。

……

神元暴涨,也好办。

如那《降意马》里所说,尝遍诸苦,看清善恶、因果,最后得证大道。

也就是说,叶书没事时,可以开开后宫。

什么山间百灵、农家小妹,豪门闺秀、皇家金枝、江湖侠女、魔教妖妇、道门仙子、佛门小尼……

通通开一遍,品尝不一样的美女,体悟不一样的人生,什么生活都过过,自然有所体悟。

以心驭神!

……

想到最后,发现无论是神元、还是精元,都属于力量、能力层次,需要相应心性驾驭。

两者能互相弥补一部分缺点,但最重要的,还是叶书的“心境修为”。

想明白了这些,叶书在山林间的生活,也就相应的调整起来了。

除了调料,叶书没再从空间戒指里拿其他东西,而是每日里去山林打猎、采野菜,体验那种山林生活的感觉。

刘伯钦帮了大忙。

有他的指点,叶书渐渐起了变化。

眼前原本陌生的森林,慢慢变得熟悉、毫无秘密。

睁眼一摸黑的叶书,现在甚至能知道,在周围不同的光照、水流下,那些动物、植物的分布规律大概,自己想要什么东西,应该往哪里去找。

“这,就是猎户的心境吗?”

明媚的阳光下,清脆悦耳的山间溪流旁,叶书枪出如龙,长身玉立,风采过人。

他,是果着的。

既然要体悟生活,穿不穿衣服,又有什么打紧?

太过介意身上那两件无用的衣服,那才是落了俗套了。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你的四门棍法突破到lv2!”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你的四门棍法突破到lv3!”

或许叶书真的比较适合这路棍法,在把那些沙场枪术,用进四门棍法中后,竟然无比顺畅,平日里那些滞涩难明的地方,也各自有了答案。

这段时间积累的枪术底子,瞬间成就了《四门棍法》的功夫。

“原来,纳兰元述这路《四门棍法》,竟是融入进了沙场枪术,是他想用这门功夫抵御外敌、保国为民么?”

想着纳兰元述的处境,叶书突然心中一动,手里原本水泼不进的枪影,逐渐变慢了下来。

不再统顾四方,而是收起那些无用的抵抗反击,保存力量,直对着眼前一处,暴起而攻!

“呜呜!”

突然发出的沉闷枪影,瞬间盖过溪流声,叶书一枪劈下,竟然直接将旁边一株小树生生砸断!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你的《四门棍法》有所领悟,熟练度大幅度提升!”

果然!

叶书脸上露出笑容,明媚的阳光照耀在他大理石般的身体上,细嫩的肌肉,被阳光照的如红玛瑙一般,整个人都仿佛在发光,显出男性的形体美来。

“果然,每门功夫,都有真意,领悟了个中真意,这门功夫才会进步神速、事半功倍!

那纳兰元述一心想凭一身本事,尽阻来敌,所以才创出这《四门棍法》来,想要四面俱全,无一遗漏。

可凭他一人之力,又哪能做到这一点呢?

江湖争斗、沙场御敌,又何必非要‘四门俱全‘呢?

也不知道,这个道理,纳兰元述领悟到了没有……”

叶书站在溪边,品味着《四门棍法》中的利弊,不时演练两招,原本棍影重重的棍法,在他手中,越来越是精简。

天色慢慢黄了下来,凉风袭人,小鸟突然感觉一阵凉风,叶书才悚然惊醒,这一天,竟然就这么过去了。

一旁低头吃草的非白,看了看晚霞下光洁溜溜的叶书,不满>_<地甩了甩尾巴,把屁股对准了叶书。

自家这个主人,平时还好,一走神,就忘记给自己投食顺毛,害自己还要四处找草吃。

现在自己都快吃饱了,这货又屁颠屁颠的拌料喂草,以为自己没脾气的吗……

惯的!

没好气的对叶书打了个响鼻,非白理都没理叶书殷勤送来的草料,转身就往竹屋走去。

宝宝生气了!

哼╯^╰!

ps:感谢麻麻大人的2000,血魔心的500打赏。

今晚十二点,准时上架……

都快32万字免费上架了,你们就别发小脾气了,也别哼我了,ok?

正文卷 第147章 熊猫夫人?

哄了两天,就差把它祸害了,汉血马才原谅叶书忘记给它投食的事情,小性子闹腾的,也不知道一匹小奶妈,怎么这么大的气性。

这让叶书的林中生活,多了一份乐趣。

《四门棍法》,熟练度已经达到lv3顶级。

但叶书却依旧有许多的想法,融入到这门棍法之中,演变到后面,叶书甚至分不清自己手里,拿的是枪,还是棍了。

品性相合,根基足够,叶书彻底掌握了这门棍法。

《无影脚》方面,叶书也在修炼,只是进境缓慢,不像《四门棍法》那样一日千里。

毕竟,叶书这方面没什么底子,只能慢慢弥补。

像现在,叶书就光着身子,在小溪上练着一字马。

这是一处比较湍急的小溪口,不过一米来宽,水产丰富,游鱼清晰可见。

叶书两只脚,就搭在两边的石头上,整个人面对着上游方向。

一旦叶书腿上力气松懈,身体就会下落,落进湍急的小溪里。

那些肥大的鲤鱼,就会以极快速度,撞上叶书的大腿柔软处,很是酸爽提神。

因此,叶书加倍努力。

就是时间久了,比较蛋疼。

这样的苦练下,叶书的腿法根基,总算慢慢在积累,让叶书腾挪转进间,更加沉稳随心。

其实也不慢了,叶书精元、神元并进下,身体、心力都跟得上,不像那些武馆弟子,练段时间就要修养身体。

只是,叶书时间不多了。

回归世界的时间,无形中也有限制,长久不进剧情世界直播,直播粉丝容易脱粉。

按李云龙的话说:更新不给力,你他娘的还想要订阅暴涨?

叶书目前精元修炼的资粮,基本都是从直播打赏所得,失去了血蟾丹、号山山鹿这些打赏,叶书再修炼,也不过是在“术”上有进步,根基依旧。

因此,大半个月后,当直播间弹幕,开始催自己搞事情时,哪怕自己尚未完全消化,还有不少功夫没有练好,叶书依旧决定,第二天就进入《上海皇帝》的世界。

任务,自然就是蓝色的《女粉的野望》。

不是怂《咒怨》,

也不是垂涎女粉,

只是关心国宝,爱护小动物!

进入《上海皇帝》世界,半年内找到那个“熊猫夫人”,解救出被她带去美洲的熊猫幼崽!

……

1936年11月,上海滩。

这个十里洋场的大上海,已经成为东方最发达的城市,无数的人来到这里,寻找着自己的发财梦。

有一心想混出头的清帮小流氓,整日里想着‘上海滩三大亨‘之首陆云生的故事,幻想着自己也出人头地。

有专偷富人,接济穷人的神偷阿飞,在那贫民窟里如鱼得水。

自然,也有那些外国人,来这里,从这个虚弱不堪、任人欺凌的东方大国中,寻找自己的发财梦想。

“冒险者宾馆”,就是这样一个,供西方冒险者居住的集中点。

叶书的面孔,出现在这里,周围人丝毫没有惊讶。

毕竟,这里一直都有不少华裔,与他们一样来中国“探险”。

从窗户看着这个传奇的上海滩,叶书心里闪过好奇的同时,也有些警惕。

自己的功夫,面对子弹偷袭时,依旧难以抵挡。

不过,那个熊猫夫人露西,目前在哪?

任务给的提示里,只有“露西”这个名字,以及她会成为第一个带活熊猫离开的外国人,其他信息,叶书并不了解。

因此,叶书首要目标,就是确定露西在哪。

就在叶书坐在大厅酒桌上思考时,旁边两个北美人的对话,引起了叶书的注意。

“……那个杨昆丁,已经带着那个寡妇露西出发了!哈哈,我们为他们干一杯吧!”

嬉笑声里,藏着满满的不屑与轻视。

其同伴也嘻嘻哈哈地喝酒:“一个东方人,一个北美寡妇,他们还真敢去想,竟然想抓熊猫!哈哈!现在的探险家,是什么人都敢当了!”

两人只是喝酒时,随口说说最近的八卦,但叶书却是知道,这或许就是剧情世界,给自己的隐藏提示。

想了想,叶书从后腰里,摸出一把鹰洋来。

《黄飞鸿》世界,叶书手握沙河帮,控制广州城,那些洋人用的鹰洋,他自然也是准备了一些的。

当下买了瓶好酒,走到了那一胖一瘦两个粗犷洋人旁边座位。

将酒递了过去,叶书笑道:“刚才听说你们讲那个‘寡妇露西‘,是个什么情况,不妨大家聊一聊……”

依靠直播系统,叶书能听懂别人的英语,叶书说的话,在对方耳中,也自然成了英语,交流没有障碍。

在这宾馆里,互相打探消息,也是“探险家”的习惯,两人没有怀疑,一边眼睛放光拿过叶书的洋酒,一边与叶书说起露西的事情来。

……

“露西的丈夫,也是个探险家,来这里抓熊猫,几个月前病死在了这里,哈哈,当时露西嫁给他才两三个月,就当了寡妇!

露西不久后就也来了上海,说什么为了继承丈夫遗志,哈哈,当时圈子里的人,都要笑掉大牙了!

丈夫抓熊猫死了,就自己来抓熊猫纪念丈夫,这样的思维,疯子都想不出来!!

别人不知道,咱们还不知道么?

探险家一向是比较有钱的,露西嫁了个探险家丈夫后,每天风光、优渥的生活享受着,又哪里会回去做什么设计师的工作,去赚那每个月都不够吃用的钱?”

“此时的北美,刚从经济大萧条里走出,一个设计师,能赚几个钱?

哈哈,不过是个见丈夫‘探险‘赚钱,就来捕猎的婊子罢了,偏还要为自己披上一层皇帝的新衣!

熊猫是最受欢迎的动物,从没人能把它活着带出中国,各个动物园的赏金,也最是丰厚,露西就四处寻找探险队。

可谁会加这样一个女人呢?

没办法,最后露西总算找到了一个探险队,是由北美来的东方人杨昆丁组建的,这个杨昆丁第一次开探险队,没有经验,就收下了这个露西……

不过我可不相信他们能成功,甚至熊猫这种动物,能不能离开中国,都是两说。

毕竟,大家都没成功过,总统先生的两个儿子,也只是打死了熊猫而已……

或许,我们探险家的命运,就是只能带着一只只熊猫标本、熊猫皮回去,卖给那些博物馆……”

正文卷 上架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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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大家先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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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48章 开杀!(被坑了,求原谅)

……

一瓶酒,换来了充足的情报。

那露西和杨昆丁,甚至是五天前,才离开上海,往川蜀赶去。

“是追赶他们,还是在这里等人?”

叶书陷入了两难困境。

两者都有风险。

茫茫一个川蜀,尽管他们是外国人,比较显眼,但想找到,也很麻烦。

在上海等,是最好的选择,即使对方获得熊猫后,得到北美政府撑腰,自己想杀她,也只在反手之间。

不过,这样做也有个小问题。

那些所谓的探险家,其实就是偷猎者,其中偷猎熊猫的,又最是厉害。

不只是露西,其他更有说不清的偷猎者,在那山林里,捕猎自家的团子。

想着熊猫啃竹子的蠢萌样子,再想想一群西方绅士,正拿着枪去猎杀它们,叶书扪心自问,自己是无法安心修炼、等待的。

《上海皇帝》这个剧情世界,自己无法干涉天下大势,没法为这个民族做些什么。

可护不住百姓,还护不住一只熊猫么?!

即使人海茫茫,找不到露西,还找不到其他探险家?

逮着一个杀一个!

没什么卵用,但说不定就救下一只熊猫,就是心里舒坦!

找不到露西也没事,被她逃回北美也没事,自己大不了陪她横渡一次太平洋!

半年时间,够叶书跟这个所谓的熊猫夫人,来一场轰轰烈烈,生死离别的追爱之旅了。

这个北美小寡妇,来到古老的中国,寒夜辗转间,肯定也会有幻想,幻想在这里,遇到个龙精虎猛、斯文绅士的男人,为自己穿上红色喜气的东方嫁衣,共度良宵。

叶书锤了锤自己胸口,觉得自己算是龙精虎猛。

摸了摸冰寒透心的九龙邪剑,想想自己曾对紫薇、小燕子、禧儿做过的事情,也勉强称得上“斯文绅士”。

到时候再给非白头上套个七彩大花朵,整得喜气点。

这么有诚意,到时候让我砍上一剑,送你一个“奈落之夜“……

露西你应该没什么意见吧?

……

叶书想清楚了其中关隘,直接做出了决定。

上海到川蜀,千里之遥,想要一路打探露西的短程路线,根本不大可能。

叶书就广散大洋,硬是在这“探险家宾馆”里,打探出抓熊猫的探险家,在川蜀的几个常见落脚点。

又从杨昆丁接触过的人里,打探出他曾经透漏出的信息,最终锁定了三个最有可能的地方。

各自相距都很远,很麻烦。

叶书先前还有些头疼,觉得烦,但不经意间看到《降意马》中“历诸劫”的话,心就慢慢平静了下来。

自己的决定,没什么好抱怨的!

不过,急事缓办,为了后续不手忙脚乱,叶书还要在上海,做些准备。

在上海滩,想做什么事情,都避不开陆云生这个人。

上海滩三大亨,陆云生、黄全荣、袁啸军。

袁啸军手下一群乱兵,掌管着武力;

黄全荣本来是三人之首,是法租界巡捕房老大,掌控着官面关系,只是他曾因为争风吃醋,和军阀家的公子卢小嘉结怨,被卢小嘉带兵捉了去,陆云生前后奔走为他解围,这才得以脱身。

从此之后,陆云生就成了三人之首,又因为他出身法租界民间百姓,掌控着民间势力,又广结善缘,挥金如土,与军情处的龙处长交好,因此不仅上海滩各界都承他的情,就连政府那边,他也有很大情面。

想找她帮忙,需要自己分量足够。

其他办法,太过麻烦,不如直接拿钱砸。

一万大洋,应该是够对方重视,全力帮自己了。

尴尬的事,叶书翻遍空间戒指,也只找到七千多大洋,就这已经满满一床,把床腿都压的吱吱呀呀了。

有空缺怎么办?

叶书站在“探险家宾馆”的大门口,看着不时进去的新探险家们,脸上露出鬼父般的笑容。

夜色,深了。

宾馆大厅的酒桌上面,也已经没了声音,一个个来自西方尊贵的探险家们,都各自回了房间,安心睡觉。

这里,是他们的乐园,为保安全,夜里甚至连那些本地小姐都不让留宿,免得其他探险家的财物出现问题,说不清楚。

这样的规定,招来无数骂声,也让那些探险家们安心,这才有了今天的规模。

叶书走出房间,来到楼下,刚走没多远,一名北美牛仔护卫,就按着腰间枪囊,轻生警告道:“站住!你去哪里?”

也不慌张,叶书举起手里的四五包大洋,向他摇了摇:“把你的同伴喊来,我和你们做笔交易!”

说完,直接把大洋扔了过去。

红纸包裹,沉甸甸的五捆大洋,砸出不小的声音来,吸引宾馆中,其他五名护卫。

一个个听到声响,全都警惕的围了过来,时刻准备开枪。

倒是那第一个护卫,见叶书堂堂正正,把大洋扔过来时,都没趁机偷袭,反倒警惕心大减,看着叶书左手提着的一个竹篮,眼里贪婪大盛。

叶书任凭他们搜了身,自然是没带手枪。

待见竹篮里也都是大洋,没暗藏武器后,六个人低声交流后,脸上顿时放松了下来,不止完全没了敌意,还去拿了瓶酒,与叶书称兄道弟,简直就要拜把子了。

不用叶书吩咐,六人就引着叶书,进他们平日里休息的地下室。

这里安静,好说话。

也好杀人!

“叶,你有什么事情?尽管说!只要我们能做到,不管是政府的关系、还是捕猎的工具、又或者向导、牛仔,我们都能为你解决麻烦!”

“哈哈,你就是现在想要女人,我们都能给你想办法!!”

六个牛仔枪手,在自己的地盘,显得很轻松。

叶书笑了,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地图,边在其他牛仔的帮助下展开,边笑道:“我是想去川蜀一趟,你看这个地……额,不好意思,你帮忙拿一下地图边角……对,就是这里……”

巨大的地图展开,六个牛仔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地图上,丝毫没有注意叶书地图下面,那原本空空如也的右手中,已经出现了一把九龙邪剑!

叶书脸上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右手转腕直刺。

轻利的剑刃,在地图的遮掩下,直直地刺在左手侧,第一个牛仔小腹,毫无阻碍!

奈落黄泉之夜,开始了!

ps:感谢封不死的2000,小爵弑的1000,莫让让的1100,书友20180502021309798的500,雪落白首的1000,鳟鱼炖西瓜的100,麻麻大人的2000打赏。

新书求支持!

本来想直接万更,但白天我爸妈吵架了,我为了哄他们,自己在厨房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做了点饭,耽误了更新。

先放四章,明天白天再码一章上传。

ps2:被坑了,说了半夜上架,结果到现在还没有上架选项,让大家失望了,抱歉,先送上一章,看看编辑怎么说。

唉,我怎么就这么倒霉?

正文卷 第149章 杀戮之夜

“咳!”

左手边的牛仔,顿时眼珠一突,忍不住伏下身子,就像是酒喝多了,胸口不适一般。

其他人都有些奇怪,纷纷笑话他。

只有一个枪手,脸上露出狐疑之色,他似乎闻到了血腥味。

只是,脸上刚漏出表情,就见一道淡淡血痕,穿透地图,如同林间草丛一只被惊到的毒蛇,以常人快不可见的速度,急冲而至。

灿若流光,淡若烟云,却画出夺命的血花!

敢在叶书面前,毫无防备,叶书二十多年练出的手速,就要告诉他们,什么叫残忍!

几乎在一瞬间,右侧三人的喉间,就各自爆出一道血雨,正是叶书一心开杀之招。

往日里的苦练,在这不足一秒间,尽现光华风采!

六个人,顷刻之间,就被叶书杀了四个人!

直到这时,那两名稍远些的枪手,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放下地图边角,往腰里的手枪摸去。

叶书剑势已尽,想要再出剑,势必要有转腕、收臂的动作。

那本该是他们唯一的生路。

只可惜,叶书直接松开手里的九龙邪剑,整个人蛮横冲了过去,尚未落地的地图,被叶书身体带动,向前疾行了两三步远。

两只刚摸到枪套的手,无力地挣扎了一下,最终无力地垂了下去。

毕竟,喉咙都被人拧断的人,哪里还有反抗的余力?

鹰爪功夫,叶书虽然练的并不精深,但在一身精元体魄支持下,威力依旧骇人。

诱之以利。

示敌以弱。

地利、人和全都让给你。

叶书只要一个出手的机会,就足够了!

空间戒指,不愧是刺杀利器,这一次全靠它了!

毕竟,叶书的拳交功夫,还不是当世一流。

血腥味散布开来,叶书将六人的手枪、子弹收了,见这个地下室,没什么东西,也就换了身干净衣服,伸指擦拭去脸上的那滴血珠,走了出去。

这一夜,叶书变成了外人眼中的屠夫。

为了钱,为了成就自己的威名,叶书眼睛眨都不眨地,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结束一众探险家性命。

老旧的房门门锁,根本阻挡不住叶书,无论是九龙邪剑,还是那两柄横刀,用来开门都有些可惜了。

也有抵抗。

怎么会没有抵抗呢?

一群整天荒山野岭里讨生活、经常面临厮杀的探险家,怎么会对血腥气、人死前的闷哼声,没有感觉呢?

当叶书扫荡了宾馆钱箱,又扫荡五个房间,沾血的钱收集许多时,第六个房间里的冒险家,就已经惊醒过来。

他很大胆,竟然想躲在门后,拿着枪偷袭叶书。

可惜,叶书没有上当,只是在旁边的房间里,在那位西方绅士靠着的墙壁上,直接一横刀捅了过去……

杀人的细微动静,让这个冒险家惊醒。

冒险家惊醒后,探查这边的脚步声,也让叶书忍不住失笑。

自己的功夫,是挡不住子弹。

但修炼到如今境界,叶书的目力、耳力,早已经超凡脱俗,方圆十步之内,凝神细听之下,这些普通人的动作,根本瞒不过叶书。

因此,杀戮继续!

痛饮数人鲜血后,手里的九龙邪剑剑身,那抹淡红,似乎显得更加殷红了,叶书甚至感觉,其锋利度都有所提升。

轻拍了拍剑身,叶书低声笑道:“别急别急,这些西洋来的渣子,有什么好兴奋的?以后带你喝康熙、皇太极的血!”

叶书一身精元修为,只怕已经是冠绝当世,这时想屠了一个探险家宾馆,简直手到擒来。

直到杀了大半个宾馆,那浓郁的血腥气这才遮掩不住,透过门缝,惊醒了剩下的一部分人。

这些人的高呼,终于惊醒了剩下的人。

叶书一脸惊惶,与一个房客打了个照面:“谁?哪里出事了?”

见叶书拿着手枪指着他,那人急忙把枪挪开,慌忙道:“不是我!是楼下!楼下的血腥气!”

好不容易解释清楚,却见叶书脸上漏出一抹讥笑,犹如反派大魔王:“哦?是吗?现在楼上也有了……”

拔出手里的剑,叶书洗劫了他的房间,刚要继续出去,脸上的邪笑就消失无踪,左手捂住了自己额头,神情间一片后怕。

“怎么又陷入噬杀的情绪里去了?都怪欧阳克打赏的‘血蟾丹‘,药性凶性太重,我精元提升后,身体又变得‘诚实、敏感‘异常,一做这些坏事,就总是控制不住自己了……也怪我没想控制……”

叶书深吸一口气,眼神重现清明。

“还别说,一味压制,只会更加疯狂。

发泄一下,心里轻松多了。”

刺鼻的血腥气,满楼的国际友人性命,换叶书的短暂轻松。

不忍吗?

自责吗?

警惕吗?

三省吾身后,叶书仰天大笑出门去:“为何我的内心,竟会如此愉悦呢?

咦?

我的情绪又被影响了!

我错了,

下次还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狂笑出门,叶书一脚踢飞对面房间木门,藏在门后的一个外籍“同胞”,被直撞的木门,直接砸的筋断骨折,倒在地上吐血不止。

见叶书的样子,他脸上大喜,用字正腔圆的国语道:“我也是民国人!我真的是!放了我,放了我!”

九龙邪剑毫无犹豫,一扫而过。

“对不起,我不是民国的!”

由下往上,叶书一路开杀。

下楼的楼梯,不止一处,也有人跑了下去。

但大厅点燃烈酒形成的火海,虽然火势缓慢,但已经足够阻敌效果了。

“驱龙造燹祸为宗。”

叶书无龙可驱,只好将火放的更大些,以此来慰问这些国际友人。

最后一个房间,叶书取出一条长绳,系的牢固,抓住绳子,直接跳出了窗户。

每落下两三米,叶书右手就抓住绳子,空中稍停后,再次下落。

出去后,叶书也不离开,直接隐藏到不远处的暗街里。

手里虎劲弓,连续射杀三名逃出火海的勇士,探险家宾馆的大门,终于没再出现任何人的身影。

叶书笑了笑,很满意:

“不错不错,

办喜事前,总要先看看娘家人的。

露西,看完了你娘家人,接下来,记得等我给你的惊喜哦⊙⊙!”

ps:被编辑忘记给我上架了,大家很生气,别气。

少冲就是个扑街,哪怕再不想扑,在别人眼里也是早晚头破血流的。

忘记就忘记呗,早十个小时给你上架,你还能翻身不成?

呵呵……

正文卷 第150章 惊天大案

发生在英租界的一场大火,彻底震惊了整个上海滩。

一栋楼,五十余条性命,还大多是洋人的身份!

上海滩纵然天天死人、人人都是社会人,这时候也都惊恐的无以复加。

明面势力,查不到什么情况,底下势力,同样一无所知。

即使陆云生的清帮势力,也在追查,却也只是旁敲侧击,唯恐追查的急了,犯下这案子的叶书,将清帮视做仇敌。

巡捕房第二天就破了案子,抓了两个青皮流氓顶罪。

没办法,叶书这一出手,就连民国第一杀手王亚樵气势上都弱了一筹。

王亚樵,那是天下有名的杀手,横行大江南北,达官贵人、高官将军,踩着小板凳当众扇人家巴掌,都不敢回一句嘴的!

这么凶残的民国第一杀手,在一夜杀数十名洋人的战绩面前,都没有可以拿得出手的成绩。

陆云生不敢惹王亚樵,自然也不想招惹叶书这样的凶人了。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黄豆酥摊位上,叶书淡然的吃着这道地方小吃,眉眼清明,哪里还有昨夜的噬杀疯狂?

悠闲、清净的气质,甚至吸引的周围人都不时看向他,两个路过的女学生,看了叶书一眼,却是逃也似的羞红了脸离开。

“卖报了卖报了!《探险家宾馆》杀人凶手已经抓到!”

一个报童喊叫着跑过,叶书脸上露出好笑之意,喊住了他:“来!给我来一份!”

报童熟练的拿出一份,见叶书正在找钱,就把眼光看向了叶书面前的黄豆酥,吞咽着口水。

好不容易找到几毛零钱,叶书干脆都给了报童,又让报童坐下,帮他叫了份新的黄豆酥。

“小兄弟,我打听个事情。

这上海的大小新闻,我是不是都能在你这买到听到?”

报童一阵狼吞虎咽,听了叶书发问,这才不好意思的擦了擦嘴角,在一身干净的叶书面前,做出他认为合适的仪表:“可以的先生,无论是租界花边,还是梨园新戏,又或者中原那边的大新闻,我都知道的!”

叶书点了点头,从怀里拿出张手绢,帮他擦了擦额头的尘土,笑道:“那小兄弟你帮我个忙吧!”

“先生你说!”

“我住在花园旅馆,你每天帮我送些市面上关于洋人的新闻报纸,不要那些乱七八糟的花边,在花园宾馆那见了老板,只说是叶先生要的。

我一天给你五毛钱,你看怎么样?”

说完,将一枚大洋,悄悄塞进报童的口袋里,笑着向他眨了眨眼睛,示意他不要让外人看见。

报童眨了眨眼睛,满心欢喜,又觉得叶书这个读书人的便宜,不好意思占,就小声道:“不用这么多的!”

叶书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夸赞道:“好孩子!收着吧!到时候你拿了报纸,就向旅馆老板要钱,我在他那留了钱,记得了!”

见报童认真应是后,又埋头痛吃,叶书长叹了口气,仿佛看到当初艰难打工赚钱吃饭的自己。

悲悯,

同情。

有时候叶书也很奇怪,那样极端的两种性格,怎么会都集中在自己身上。

想来想去,也只能安慰自己一句:

“你特么都这么帅了,再没点性格缺陷,让那群丑比怎么活?!”

……

抚平了心绪,叶书看了会报纸,就告辞了卖黄豆酥的老头。

热闹的大上海,拥挤处比后世还厉害些,叶书拿着一个半大的皮箱,找了个人力车,直接道:“去陆云生的陆公馆!”

人力车夫神情一愣,随即客气的应了一声,拉着叶书,开了一路疾跑,在叶书大开眼界的目光中,来到了一处洋楼别墅。

叶书赞叹道:“果然生活处处是功夫,那么拥挤的人流,师傅你竟然一路平稳的跑了过来,没有什么剧烈停顿与转弯,厉害,厉害!”

人力车夫笑道:“吃饭的手艺!

先生见笑了。

不过看这门口架势,陆先生应该不在家,你最好先约好了时间再来。”

不知道为什么,人力车夫总觉得叶书这个人,是个心地善良的教书先生,让人不自主地想友善对待。

叶书摇了摇头:“不妨事,我着急见他,等一会就是了!”

陆公馆门前的清帮护卫,早就注意到了叶书,见叶书气质非凡,询问间,虽然仍旧傲慢,但也并不明显。

叶书把皮箱递了过去:“送给陆先生的见面礼,求他帮忙做件事情。

嗯?要检查?请便!”

一个护卫毫不在意地打开皮箱,皮箱很轻,明显不是什么炸弹,他们都很放松。

只是,刚看到里面的东西,那护卫脸色就是一变,紧张的看了叶书一会,又翻看了皮箱里面的东西,这才与同伴对视一眼,脸上的傲慢已经完全消失不见。

“陆先生不在家,先生不妨留个时间,改日再来拜访陆先……”

话没说完……

就见叶书将手里的报纸,也递了过去:“刚才忘记了,你把这份报纸也交给陆先生,就说‘叶书‘在陆公馆前等他……”

卷着的报纸张开,漏出上面加粗的标题中的四个字:“探险家宾……”

两个护卫反应过来后,额头已是一头冷汗,见叶书没有敌意,这才惊慌失措地进了陆公馆。

叶书笑看着惊呆了的人力车夫:“看来你的生意我是照顾不到了,快回去吧!”

……

几乎是人力车夫刚走,陆公馆里,一个衣着得体的贵气女人就走了出来,看得出她神情很是紧张,只是强自镇定。

见叶书竟然这样年轻俊逸、书生意气,气质超凡脱俗,这女人很是惊讶,见手下点头确认,心里比着先前,已经是松了口气:“叶先生大驾光临,还请里面休息片刻,云生已经坐车往回赶了!”

这女人,不用多说,自然是陆太太了。

叶书点头:“叨扰了!”

走到大门口,叶书看着如临大敌的众人,干脆直接停下:“你们还是搜身吧!不过找个丫鬟来搜,我不习惯男人对我摸来摸去!

嗯,陆太太你身后这个丫鬟就不错,来搜吧……”

陆夫人尴尬笑道:“云生说不用搜……”

叶书一脸正气,抓起丫鬟的手,就往自己腰里拖:“总要让你们放心才好!

来,随便搜!

来嘛!

对,前后上下都搜搜,一处缝隙也不能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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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过上架万更,虽然出了点问题,但一章免费,四章vip,少冲说到做到。

我已经这么惨了,大家别喷我了,有时候是真的不想逛书评区……

正文卷 第151章 你们还不够资格让我害怕

一通搜身,叶书神清气爽,丫鬟倒是脸红的都要滴出血来了。

倒是陆太太,见叶书没有带枪,又年轻英俊,忍不住笑问道:“叶先生真是率性!!若真是喜欢,我这个丫鬟就送给叶先生当姨太太了,你看怎么样?”

叶书接过丫鬟递来的茶,道了声谢,看着丫鬟又羞又囍的样子,失声笑道:“心领了,当不得陆太太美意!”

心里,忍不住感叹。

在这个乱世,果然钱不如权,权不如名。

若是自己直接找上门来,不值一文。

但做下件大事后,自己的待遇马上水涨船高,不止陆云生急着回来见自己,就连其夫人,都不敢怠慢,出来迎接。

唉!

与其这样被重视,叶书反倒是希望能如后世上海一样,半夜出来撒泡尿,都有警察查身份证……

……

一个有意结交,一个随意聊天,两个人气氛倒是还不错,周围的护卫,也放松了许多。

甚至于,叶书发现,二楼楼梯拐角处,不时传来几声女孩窃笑的声音,颇为好听。

就在叶书想问问时,就听见外面传来汽车声,一个温和醇厚的声音远远传来:“贵客在哪?”

陆太太起身迎接,眨眼功夫,就见一个身着长褂,清隽消瘦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见到叶书,陆云生明显有些怀疑,看了看左右手下,这才凝神说道:“这里人多口杂,小兄弟,咱们来书房说话!”

叶书自无不可。

书房里,只留下叶书、陆云生,以及一个拿着酒瓶、身着西装的护卫。

陆云生歉意的看了眼那护卫,对叶书道:“我这个兄弟,总是想的太多!其实如果叶先生想要刺杀我,又何必出面暴露呢?以叶兄弟你血洗洋鬼子的本事,刺杀我陆云生,还不是轻松容易!?”

那醉汉也不说话,只是警惕的看着叶书,专心致志。

叶书也瞧着他,一言不发,突然起身近前!

那枪手眼里寒光一闪,右手几乎条件反射般从腰里摸出手枪来,就要往叶书身上开枪。

眼前,蓦然一花!

一滴汗珠,滴在枪手喉间叶书的手掌掌背上。

他的右手,此时却是颤抖的停在空中,手里的手枪,已经被叶书夺了过去。

叶书轻笑道:“枪法不错,可惜被酒掏空了身子!”

背心,已经被冷汗湿透,枪手身体僵硬地,一寸一寸挪在陆云生身前,咬牙道:“我替陆先生死!”

陆云生的脸上,也是一阵错愕。

他之所以这么“有诚意”,除了他说的那些理由外,更是因为相信身边这个醉汉枪手。

这是他自落魄时,就交下的兄弟,枪法如神,不知救过他多少次,是他生平仅见。

哪曾想,一个当面,自家兄弟竟然连枪都拔不出来!

一败涂地!

只是他毕竟是上海滩三大亨之首,这时仍旧保留一份镇定,笑着把枪手推开:“叶兄弟要杀我,就尽管取我性命好了!”

叶书松开右手,看了看手里的手枪,放在了陆云生的书桌上,任由那名枪手拿回。

陆云生心里松了口气,强笑道:“果然好身手!难怪能做出那样的惊天大案来!”

打开叶书送来的皮箱,里面尽是血迹斑斑的洋币与大洋。

林林总总,该有五千大洋吧。

不过叶书相信,哪怕是拿一百万大洋来,恐怕都没有这么多“血币”,更能让人重视!

没想隐瞒,也不用隐瞒。

叶书虽然做事隐秘,但杀人时间太长,从楼上跳下来,天知道有多少城狐社鼠,在暗地里看到?

清帮号称帮众数十万,整个上海滩,到处都是他们的眼线,只要时间,即使叶书带了人皮面具,也迟早身份败露,反倒泄露一份底牌。

还不如大大方方的承认,借势而行!

看目前陆云生的反应,明显效果很不错。

……

半小时后,陆云生送叶书离开书房。

“叶兄弟,你遇到了麻烦,愿意来找我陆云生,那是看得起我,给我面子,你的钱,我是不能收的!

不过,这些钱太惹眼,叶兄弟你用着也不方便。

这是一万块大英银行的存款本票,随时可以取出来一万大洋,换成英镑也可以!

小小心意,叶兄弟千万不要客气,否则就是看不起我陆云生!”

看的出,他是认真的,是想交叶书这个朋友。

往日结交的那些江湖草莽,遇到叶书这个草蟒豪杰,高下立分。

求人办事,对方反倒给自己钱,这生意叶书还真没遇到过。

不过,这钱自己要是不收,对方反而要多想、心里不快。

沉吟了一下,为了对方着想,叶书接过了本票。

“多谢!”

陆云生脸上露出笑容:“大家都是江湖人,互相帮忙是应该的!一有消息,清帮弟子必定全力帮叶兄弟!只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叶兄弟就不怕,一走出这陆公馆,我的手下兄弟,就直接把你乱枪打死?”

陆云生一脸笑意,说的话却是让场面紧张了起来,周围清帮弟子,俱都手按枪柄,身体紧张。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叶书笑了出来,直接就往外面走去:

“一辈子借人情的陆云生,会在陆公馆里,围杀自己的客人吗?”

一连走出十步,枪声依旧没有响起。

叶书转过头来,感受着没有一丝杀意的陆云生的情绪变化:“陆先生,要开枪吗?”

陆云生一脸自豪与高兴:“后生可畏!叶兄弟,陆公馆随时欢迎你来做客!”

叶书抱拳一礼,昂首挺胸地走出了陆公馆。

百十清帮弟子,一个个手里按枪,目透敌意,这样大的心理攻势,在叶书眼里,却如云淡风轻。

东昌府中、颐和园里、血兰镇内,哪一次不是百千凶徒,一个个都想将叶书碎尸万段?

和自己那些剑下亡魂相比,眼前这些人,还不够资格让叶书害怕。

二楼陆云生两个女儿看得心惊肉跳,目眩神迷,双颊绯红,湿润的双唇,微微喘息。

旁边几个青年,却是看得脸色苍白,气度为叶书所摄一时话都说不出来了。

陆云生看着叶书背影慢慢离开,左右看了看百十手下,自己自己那几个儿子的表现,不由得叹息一声。

“乱世英雄起,这世道还没乱呢,天下就已经出现这么多的豪杰!

只希望我借出去的那些交情,能庇护住这群儿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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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52章 林间的枪声

叶书发现,自己被人跟踪了。

很正常,陆公馆里架势这么大,陆云生突然回家,在有心人眼里,正是需要关注的焦点。

强者哪怕低声细语,旁人也会凝神细听。

叶书也不在意,按着心里的计划,融入到上海滩的热闹氛围之内,各个商店,遇到感觉有用的东西,就买下来,让送到花园旅店。

也有几个不开眼的小偷,把生意做到叶书这里。

这经历倒是新奇,唯一可惜的是没有女小偷。

否则按照自己大学门房董大爷的经验,倒是可以身体力行,教教对方怎么做人。

经历这么多,叶书原本因为露西而烦乱的心绪,终于清净了下来,不至于影响了思绪判断。

思索间,叶书已经来到花园旅店。

令人意外的是,早上那个给自己卖报纸的小孩“小猴子”,此时正拉扯着一个青年男子的衣袖,翘首以盼的等着自己。

看到自己,小猴子就高兴地跳了起来:“叶先生,这就是叶先生!”

叶书好笑的看着他上蹿下跳,没个老实劲,随手把街上买的糖炒栗子塞他手里,拍拍他的头,示意他吃。

旁边那青年男子,个子一米六左右,精瘦灵活,却不显得猥琐,一双眼睛灵性十足,一看就是个心思活泛的江湖人。

男子笑吟吟的看着叶书动作,也不阻止,直到叶书望向他,这才从怀里摸出一块大洋来,抱拳道:“叶先生,我是小猴子的家人,你叫我阿飞就好了,这是你白天给小猴子的大洋,还请收回去!”

叶书笑了,摸摸小猴子的头道:“阿飞?名字不错!不过你此话何意呢?”

对面的阿飞正色道:“小猴子看着跳脱,实际上没什么心眼。叶先生你要买报纸,让小猴子送也就是了,可一天五毛钱,实在是给的太多。

我们都是本分人,这些不明不白的横财,是不能赚的!”

“本分人?未必吧?”叶书笑问道,“我看你步伐灵巧,走路、站立都用脚趾发力,就算是我,都没有十成十的把握抓住你。

你虽然一身风霜,看着普通。

但那左右食指、中指,却是光滑白净,又直又长!

我刚才在街上,也遇到几个小偷,功夫马马虎虎,不值一提,和你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这样的身段,要都是老实本分人,那天底下,就没有神偷了!”

叶书是真的感兴趣了,来上海滩没多久,就接连遇到高手,还不知道这《上海皇帝》的世界,隐藏多少秘密呢!

阿飞眼神一缩,随即强笑道:“先生说笑了,不过你这钱,我们实在不敢拿,你要是有什么吩咐,直接找我就好,犯不着拿个孩子为难……”

为难啊!

一时好心,被对方误认为心怀歹意了。

叶书也不勉强,直接从后腰里摸出二十块大洋,递给对方:“那报纸花费多少,你就按价钱算,无论我在不在,你每天送来,直到这二十块大洋花光!”

阿飞犹豫了下,还是收了大洋,决定以后自己亲自来送。

……

花园旅店听着高洁,实际算是个居住点,里面只有旅店老板种的几盆花,院子里的花坛里的花,多少年前就被人薅了,偷偷种上了青菜。

都是多少年居住的老房客,时间久了,老板也就听之任之。

叶书一进楼,就惹来热情招呼不断。

“小叶,刚有人送床褥来,说是你买的,婶儿就给你拿屋里去了!你赶紧开门,婶儿给你送去!”

“叶大哥,我妈喊你来我们家吃饭!”

“去去去!你们家有什么好吃的?整天萝卜咸菜的,小叶可是留洋回来的大才子,吃咸菜多没胃口?来来来,我媳妇儿刚炖了豆腐汤,味道正鲜呢!”

叶书一一谢过,在邻居的帮助下,放好了床褥、书桌,这才在周围家长感激的目光中,给他们的孩子,教些简单的数学功课,教他们些拼音之类。

上海自己还要滞留两天,教教小孩,蹭他们一天三顿饭也不错。

叶书不差钱,自然也没想过节省,没事就买些猪肉回来,给这些小孩做着吃,不过两天,已经成为楼里最受人尊敬的教书先生。

陆云生那边,一直在托川蜀那边的朋友打探消息、给叶书准备行程,可惜探险家做的都是见不得人的事,深山老林子里,想找到他们很难。

叶书当了十多天天教书先生,这才得了准信,有人在汶川那边,见过露西一行人。

……

消息,是陆云生一个儿子来传的信,看着这个上海滩有名的公子哥,在叶书面前老实的跟个鹌鹑一样,周围住户都有些不自然。

直到陆家公子走了,周围邻居还是有些讪讪:“真对不住你,早知道小叶你是陆先生的朋友……唉呀呀,真是不好意思!”

叶书笑了,从桌子上拿起一本书:“都是对门邻居,说这些干什么?

陆公子送来的肉,你给各家都送些,大头还是给学生们的口粮。

我明天要离开一段时间,房间就劳你打扫了……”

既然当教师先生,有始有终,叶书一如往常,继续教着这群小孩,神色间,一片温文儒雅。

直到夜深人静,想起露西时,叶书眼中才爆发出骇人凶光,调整许久,才恢复如常。

强压下的杀意,虽被白天的清净生活化解不少,但却依旧凶恶如火。

“敢打团子的主意,你们怕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

千里之外,川蜀密林。

天色渐明,杨昆丁手下的探险队,也开始四下查探,寻觅大熊猫的踪迹。

露西眼中,有些绝望。

山林中的生活,苦的超出她的想象,这是她在北美时,不曾想到过的困苦。

在她看来,不过是拿枪捕捉一只大熊猫,装笼子里运回北美,就能获得天价的酬金,是自己过上流生活的唯一出路。

可久久寻觅不到熊猫,露西难免心中烦躁,直到一个队员突然兴奋的大叫,她才反应了过来,急忙往那边山林里跑。

“砰!砰!!”

枪声突然响起,杂乱的枪声,一下子把露西的心,都击打得粉碎,让她忍不住向着那边大喊道:

“住手!

放下枪!

不许伤害熊猫!

活的才有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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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更全部送上,目前欠aoe的堂主一更,懒懒寻的盟主五更。

正文卷 第153章 意外的助力

露西赶到时,只看到地上的一摊血迹。

“是头成年熊猫!袭击我们,被我们打伤逃跑了!”

周围人的脸色,都有些难看。

这样性格爆烈的熊猫,还受了伤,基本上不可能被带走,一路上的生活环境很艰苦,性格太暴躁,基本上都撑不下来。

早些年,还可以卖卖熊猫皮、熊猫标本,虽然这种皮毛有损伤的熊猫,价格会打折扣。

但自从十九世纪,法国传教士把熊猫的传播到西方后,各种各样的探险家,就蜂拥而至,一口气捕猎了近半个世纪。

就连罗富斯的两个儿子,十多年前都来猎杀熊猫,写书证明自己的武勇。

在这些探险家的“努力”下,西方世界,对熊猫皮、标本早就没什么太大兴趣,购买的价格,更是一般般,满足不了探险家们贪婪的胃口。

露西是探险队的出资人,所有的积蓄,都砸在了上面,这时愤怒的质问那开枪的牛仔,对方也只能唯唯诺诺的听着,自认倒霉。

杨昆丁居中调和,总算让露西火气消泯了一些。

“这群粗俗的牛仔!”露西愤怒地走向溪边,擦洗自己脸上奔跑带来的尘土。

“嘤嘤……嘤嘤……”

一阵软软糯糯的声音传来,又轻又柔,仿佛一片羽毛从空中落下,停靠在人内心最柔软的位置。

露西愣住了,脸上露出狂喜之色,颤抖的双手,拨开一片草丛。

一个黑白分明,只有足球般大小的小东西,出现在她眼前。

黑耳朵,白脑袋,黑眼圈。

毫无杂质的眼睛里,仿佛川蜀山林间的一条小溪,一下子就融化了露西的心。

它好像是饿了,小声的呼唤着自己母亲,却引来了露西。

“小家伙!你真可爱!”

露西抱起熊猫,心里满满的都是狂喜。

整个探险队也被吸引了过来,啧啧称奇,但又有些担心。

“熊猫幼崽身体更加弱小,不说跨洋渡海,就说没有母熊猫,怎么养活它?”

露西却是不慌不忙,从自己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一个奶瓶来。

奶粉,也有。

周围人连忙烧水,给熊猫泡了奶粉,小熊猫或许是真饿了,也没理会生活环境的巨变,抱着奶瓶不撒手。

露西的心,都喜悦的要化了!

夜色下,露西抱着小熊猫,坐在篝火前,拿着自己的笔记本,发泄着自己内心的喜悦。

“在草丛中,我发现了这个小家伙,它饿的直叫,显得可怜巴巴。我在周围没有发现它的母亲,熊猫幼崽又无法独自生活,我就把它抱了出来……”

写到这里,露西脑海里,显现出先前被打伤的那只成年熊猫。

那或许就是熊猫幼崽的母亲吧?

可那又如何呢?

这只小熊猫是自己的!

露西的脸上,越来越兴奋,写在笔记上的文字,让她觉得自己就是个天使。

“小熊猫很饿,队伍里的人都没有办法,我也很着急。

或许真的是命中注定,我想到了我包里的奶瓶。

自从丈夫死后,我一直无比的怀念他,想着和他生个孩子,骨子里的母性,让我一直随身带了奶瓶,上帝的偏爱,又让我在这里,找到了这个上帝送予我的baby……”

日记上的文字,让露西自己都有些感动,看着怀里的熊猫,眼睛都被自己感动地红了。

她想起了这一路的辛苦。

没有做过探险家的她,事先想过无数的可能,熊猫幼崽自然也在她的思考范围。

因此,奶瓶,就成了她包里捕捉熊猫的装备。

怀念丈夫?

母性?

呵呵。

这些冰冷的现实,仿佛被露西忘记,她兴奋地写着自己的日记,不知疲倦,为自己穿上一层又一层光鲜的外衣。

闪烁的火光,照耀在沉睡的熊猫幼崽脸上,四个柔软的小爪子,是不是晃一下,仿佛在做什么噩梦。

它还不知道,身边这个女人,会把自己的命运,玩弄的多么曲折……

……

此时的叶书,正坐在一辆西行的火车上。

陆云生很给力,座位是专供贵宾乘坐,宽敞异常,悠闲自在。

叶书安之若素。

哪怕身边有五六个暗中观察自己的有心人,整个人的心境,依旧没有任何变化。

拿出一本《西游记》,叶书看得悠然。

不远处一个精装严肃的中年男子,一直看着叶书。

最初,他以为叶书只是故作姜太公,没想到叶书一上车,就看了三四个小时的《西游记》。

这谁能顶得住?

中年男子干脆走了过来:“在下龙博,小兄弟怎么称呼?”

叶书放下书,看了他一眼,笑道:“我叫童心!”

“哈哈!小兄弟真是风趣!”龙博笑道,“在上海做出那样的大事,我还以为是多么穷凶极恶的人,没想到叶兄弟你倒像个教书先生多一些……”

长途无聊,叶书也就随意和对方聊天。

毕竟,看对方这样子,也不是个基佬。

这个龙博,明显是见过大世面的,而且出身军伍,对天下的各处势力,了解都很深。

而且,对方竟然也是去川蜀,不过是去重庆。

中间转车,当两人再一次坐到同一班车后,叶书就知道,自己是被陆云生卖了。

“小兄弟一身本领,混迹草莽,岂不是可惜了?

不如把这一身本事,报效国家,为国为民。

我龙博也有几分关系,为小兄弟你在大人物面前说说话,未来就是见了左派的师长、军长,对方或许都要给你几分面子……”

为国为民么?

叶书叹了口气:“能为国家效力,自然是好的。可惜我没那个机会,保不住人,只能去川蜀山林,尽一份薄力了。”

在上海滩里,叶书已经试过,自己的自由度虽然也很大,但面对那些瀛岛人时,却是隐隐有种感觉:

自己但凡出手,或许就会直接离开这个剧情世界。

抗战大势,自己插不了手。

见叶书神色黯然,不似作伪,龙博疑惑的瞧了瞧,也就不再多问,以为叶书有什么苦衷。

因此,考虑了许久,直到快到达川蜀时,龙博才终于拿出一个证件,送到了叶书手上。

“实不相瞒,我就是军情处的龙古!

小兄弟以后若是遇到什么麻烦,不妨拿着这个军情处的证件,想来各处也都会给我龙某人些薄面。

若小兄弟日后解决了麻烦,不妨来军情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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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当初给龙孤狼的那个坑龙套了,哈哈,补偿回来,这次让你当军情处处长。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

正文卷 第154章 拯救熊猫

下了火车,看着自己手里的证件照,叶书摇了摇头,顺手塞回了后腰。

自己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竟然也成了特务!

问明了路途,叶书也不耽误,辞别了龙古这个大特务头子的好意,直接坐上来迎接自己的汽车,向着汶川赶去。

龙古看着叶书远去的汽车,很是惋惜。

“他似乎是要杀那个探险队……可惜了……世道将乱,希望他以后能成为我军情处的匕首吧……”

……

叶书却是没想那么多,只是拿出二十块大洋,送给了司机。

果然,一见到钱,司机一下子就用心了许多,有事没事,也不总想着休息了。

车是川蜀一个大人物的,被陆云生借来给叶书代步,可惜路不太给力,一路颠簸,速度不快。

……

而在丛林之中,熊猫幼崽的身体,终于稳定了下来,恢复了活泼好动的机灵劲。

任务完成,杨昆丁也就查明了地图,率领着众人,往最近的林外小镇赶去。

他们是从汶川进的林子,但因为林边的熊猫,早就被探险家们捕杀一空,只能深入山林之中,没想到,竟然让他们逃过一劫?

又或者,是这个世界原本的惯性,这个露西,注定要成为“熊猫夫人”?

谁知道呢,国家弱了,各种各样的悲剧,总是接踵而至,又何止熊猫这一件事情?!

……

叶书辞别了司机,之身走进汶川的村落,向当地百姓一问,果然十几天前,露西一行人,就是从这里走进的山林。

叶书也不犹豫,压抑已久的杀意,彻底爆发出来,直接走进了山林。

探险队生活的痕迹、砍伐乱木留下的刀痕,都是叶书追踪的目标。

孤身一人,深入密林,叶书却是如履平地,想着《狂蟒之灾》里的雨林,甚至觉得轻松无比。

休息时,叶书也没有放下修炼,许是心里杀意暴涨,旁的功夫也就罢了,那一路鹰爪手,却是练的凶厉凛然,快绝准狠。

林里复杂的环境,艰苦的跋涉,对叶书整个人都是一种磨砺,不止步法上轻灵如兔,就连挥剑开路,都多了分随意由心。

“倒有几分那人力车夫无为而成、功夫自来的意思了……”

夜色下,叶书寻了个高处,一边想着自己的功夫进境,一边举目四望,查看敌踪。

川蜀多山,树高林密,即使生了火,远处也很难发现。

不过,叶书今天的运气似乎很不错,另一个山腰处,一缕火光,隐隐约约的传来,让叶书脸上露出一抹森寒笑意。

也不说话,直接大步急行,即使望山跑死马,也依旧毫不抱怨。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五六个小时候,天色已经微微发白,整个山林也恢复了生气。

飞鸟离林,盘踞不落。

“还是没有追到那个女人!”

威廉怒骂了一声,想起露丝,内心就是一阵火热。

“嗷嗷!!”

“嗷!!!”

一阵愤怒的声音从探险队里响起,威廉火气更盛了,直接大声怒骂道:“赶紧给那只熊猫随便点什么吃的!别让它叫了!”

手下慌忙应是,往人群中的一个木笼子跑去,有喂肉的,也有地上拔各种草,试探地喂去的。

笼子里的熊猫身躯不小,左肩上还有一个血迹斑斑的伤口,被胡乱的抹了些药,包扎起来。

此时的它,惊恐的望着山林,发出急促暴躁的声音,拼命扑打着木笼子。

“老实点!是不是又欠打了?”

一个牛仔发泄地骂了一声,捡起一个木棍,就拍打着笼子吓唬熊猫,没想到熊猫依旧暴躁不安,气的他直接把木棍伸进笼子,在熊猫头上抽打了一下。

“嗷!嗷嗷!!嗷嗷!!”

“还敢叫!我让你叫!我让你叫!”

牛仔脾气暴躁,就要继续抽打熊猫。

“涑!”

一声沉闷声音,自林中急飞而至,如雷乍响,在牛仔喉间爆出一抹爆散的血花后,尾羽吃力,从牛仔颈后,又如一头疯狼般乱飞出去!

一箭未落,数箭又出!

每一箭,都如疯虎下山、饿狼出谷,爆出惊神镇魄的气势来,声振四野,毫不掩饰。

不同于叶书现实里买的现代弓,虎劲弓这个得自李世民的沙场利器,唯一的功用,就是射杀强敌,威震敌胆,根本不知道悄无声息、隐迹藏形是什么东西。

滔滔杀意,在那深深钉在树上,犹然尾羽颤动的长箭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整个探险队顿时都藏了下来,向着出箭的方向,拼命开枪。

威廉的脸上,一片惊惶,根本想象不出,树林后面的弓手,怎么会这样凶残。

乱枪射向林中,却没有一点回应,一些慌乱的牛仔枪里都没子弹了,还在那拼命扣动扳机。

就在威廉喊住手下,枪声一停时,另一个方向突然又射出两根羽箭,将两个牛仔钉死在树上。

威廉心里一惊:“怎么这么快?不对,是两个人?”

不怪他误会,实在是两个发箭的地方,相距不近,普通人怎么可能在林中挪移这么快?

“涑!”

“嗷嗷!”

“涑!!”

每发一次箭,笼子里的熊猫就是一声叫唤,两只粗大有力的前腿,扶在木笼子上,漆黑的眼圈,警惕的看着林中。

它已经在啃笼子的木头了,想趁机逃跑。

威廉这时已经没空管它,拼命地开着枪,却每次只看到一个身影从林中飘过,行动快捷,如同鬼魅!

山民猎户,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体力!

威廉也射过弓箭,知道能连开十弓的人,就已经很是厉害,此时敌人的表现,让她恐惧万分。

一个个手下,被轻易射杀!

很快,喧闹的营地,就只剩下他自己!

威廉自己的枪,甚至都卡了壳,拿出备用的手枪,颤抖地指着前面,看着从林间出现的叶书,声音哆哆嗦嗦。

“砰!”

几乎在枪开的前一刻,看到他手掌用力的叶书,已经迅速横移了数步,依靠一棵树,重新有了掩体。

枪响过后,叶书再次出现。

六发子弹,一枪枪打完,没有一发命中!

叶书,却已经双眼透着血丝,手提九龙邪剑,走到了威廉身前……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

正文卷 第155章 胖哒,你会嘤嘤嘤吗?(为aoe打赏1/1章)

“饶命!饶命!”

威廉拼命求饶,直觉的胯下一片冰凉湿滑,却是吓得尿了。

没办法,叶书现在的形象,实在太吓人了点。

冷厉的神色,经历这数个小时的奔波,已经如玄冰一般的森寒,精力的消耗,让叶书的双眼,都血丝一片。

尤其是那双眸子,威廉一看就吓得不敢动弹。

杀意!

透心凉的杀意!

压抑太久的杀心,在这个早晨突然爆发,威廉曾在野外捕猎过老虎,那百兽之王都没有这样的杀气腾腾!

难怪熊猫要大喊大叫,叶书这一身杀气,比老虎还要凶,把它吓到了。

熊猫?

对!

熊猫!

威廉急忙道:“你想要熊猫,熊猫给你!钱也给你!这熊猫皮也能卖个一两百,你拿去……

嗬……

嗬嗬……”

却是叶书一剑横扫,干净利落地,取了他的狗命!

血雨飞散,洒落在叶书身上,染的他半身血红,眼里的血色不减反升。

露西,不在这个探险队!

自己,找错了!

“哈哈,哈哈哈哈………”

叶书身上戾气,越发浓郁,杀气激荡,周围鸦雀无声。

露西若是带着熊猫回北美,势必让熊猫重新火热起来。

可以料想,到时候这山林里的熊猫,只怕十不存一!

后世熊猫为什么濒危,为什么极度稀少?

那可不是什么战争影响,战争反而让那些探险队不敢进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熊猫。

半个世纪的捕杀,直接让熊猫族群大减,这里面,露西的“功劳”,起码也有三成!

“嘤嘤……”

一声求饶的“嘤嘤”声,传进叶书耳中。

肆无忌惮的杀意,瞬间如黄河截流,暴虐的情绪如发泄到极致的海浪,极速退回到内心深处。

眼中,乍现一丝清明。

“嘤嘤……”

叶书转过头,与木笼子里的庞大熊猫,产生了对视。

庞大的身躯,此时正半立着,两只爪子抓着木杆,大脑袋趴在两根木栏中间,跟个表情包似的。

感觉到叶书的不好惹,这个庞大的熊猫很怂,乌溜溜的眼睛,就那样看着叶书。

杀意?

那是什么?

叶书眼里一片清明,正要上前,低头却看见自己一身血迹,当下老脸一红,藏到了大树后面。

笼子里的熊猫,看着叶书随地乱扔的衣服,整个熊,都发呆了。

见了我,就脱衣服?

这是什么意思?

熊猫能感觉到叶书情绪的变化,把脑袋换了个木栏中间,想看清楚叶书。

哩哩啦啦的水声想起,接着就是水流的杂乱响动。

片刻后,叶书已经换了身新衣服,甚至洗了头,擦了身子,喷了香水,消去了一声血腥气味。

再出现的叶书,已经是一脸亲切笑容,手里拿着两个苹果。

一见苹果,熊猫眼睛就直了,舌头舔着鼻子,眼巴巴地看着。

叶书把苹果给它,看着它吃。

打开木笼子,叶书离开了两步远,任由熊猫爬出笼子,只等它离开。

左肩上的枪伤,子弹已经被取出,幸运的没有发炎,叶书看过之后,觉得没什么大碍。

熊猫看了看叶书,似乎是感觉叶书身上的善意,也不离开,只在那抱着个苹果啃,狼吞虎咽。

叶书看的可怜,又拿出了两个苹果,丢到熊猫跟前。

熊猫看的一呆,随即三口两口的吞吃了,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渴望地看着叶书。

“胖哒,你会嘤嘤嘤吗?”叶书逗它道,“你给我嘤嘤嘤一下,我就再给你两个!”

熊猫不明白他的话,以为叶书没明白它的意思,当下抱着半个苹果核,又“嘤嘤”了两声。

这熊猫,得寸进尺的本能,似乎早已经藏进了基因里,见叶书一片善意,就向叶书要早饭了。

“哈哈!”

叶书哈哈一笑,又送它两个苹果,这才让它稍稍满意。

吃饱了,拍了拍肚子,熊猫偷偷看着叶书,似乎在想些什么。

但它毕竟刚受到伤害,没有彻底相信人的善意。

咬着半个苹果,钻进了草丛,时不时回头看看叶书,嘴里不清不楚的低叫着。

叶书看着它一路远行,终于消失不见,这才松了口气。

喜欢熊猫,不代表叶书会自私的把它带走。

森林就是它们的家,叶书就是再喜欢熊猫,喜欢的想跳树,死书下面,都不会把熊猫带出去随身养!

可惜这时熊猫警惕性高,不让吸。

照片也忘记拍了,不然下次回现实世界,拿给朋友吹牛,多威风?

一只熊猫,不过是吃了顿苹果,就把叶书弄的患得患失。

“不愧是国宝!

神元果然又增加了两点,心里压抑的杀意,也消散了不少……

嗯?

红孩儿发任务了?”

无意间,打开直播页面的叶书,看到了红孩儿的消息提示。

这两天追踪露西,直播间的粉丝,似乎都不大喜欢,也没什么动静。

但红孩儿却是反应热切,时不时给自己打赏只“号山野兔、号山野鸡”之类的山珍。

都是人阶中品的好东西。

自己刚刚解救熊猫的时候红孩儿更是疯了般地打赏。

“红孩儿打赏你一根百年人参!”

“红海尔打赏你灵芝一支!”

“红孩儿打赏你苹果十个!”

“……”

红孩儿:“别放它走啊!我给你打赏了苹果,都喂给它啊!”

红孩儿:“别放走它!别!再让我看会!”

“你触发了隐藏任务:《红孩儿的童心》!”

“任务名称:《红孩儿的童心》,隐藏任务!

任务内容:常年独居号山的红孩儿,颇感孤独。

接取任务后,将刚才那只熊猫捉回,交给红孩儿,可完成任务。

任务奖励:人阶上品的肉灵芝一支!”

“……”

“是否接取任务《红孩儿的童心》?”

“否!”

红孩儿:“……”

叶书拿出红孩儿打赏的苹果,发现竟然也是人阶中品的好东西,清爽甜洌,美味多汁,一口下去,整个人精神,身体就是一阵放松。

“号山野山苹果:人阶中品。

产自号山,汲取灵气所生,可温养体内暗伤,调养气血。”

“红孩儿打赏你一文钱。”

红孩儿:“这是我打赏给熊猫吃的!你怎么这么不要脸?跟它抢吃的?!”

叶书毫不在意,又是一口下去,赞叹道:

“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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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56章 祥瑞之兽(为盟主懒懒寻加更1/5章)

确实香。

人阶中品的商标,从来没有让叶书失望过,尤其是叶书第一次收到这种“灵果”的打赏,一口下去,没有丹药、兽肉的血气蒸腾,只是那胸口一口清气,让叶书胸怀开畅,全身一片轻松。

这个苹果,并不增加气血,但叶书感觉其作用同样不可忽视。

熊猫已经走了,刚才的友善行为,刚刚建立起一份信任。

这时候再追它,反倒让这只熊猫生出敌意了。

一个熊孩子,自己都照顾不好呢,还想养熊猫?

可别害人家团子了!

人阶上品的肉灵芝,叶书也想要,吃了说不定能壮阳。

但既然内心不想伤害熊猫,叶书也只能说声遗憾。

红孩儿明显很不忿,一口气给叶书刷了十文钱,刷屏骂叶书。

叶书哈哈一笑,对地上的探险队理也不理,提剑继续上路。

“我要继续救熊猫了!红孩儿你要是再小声bb,我就把你拉黑,再看不到熊猫了!”

一句话,老实了!

……

露西一行人,已经出了森林。

刚到了城市里,露西就打电话四处联系,找了最近的火车,直接一路奔向上海。

怀里的小熊猫,露西没有让任何人经手,每天亲自喂奶,放在个小篮子里,盖块布,就没有引起任何人察觉。

这样的运输环境,救了小熊猫一命。

以往那些探险家,抓的熊猫,大多都是成年的,身躯庞大,难以遮掩。

如今的民国,虽然还没有认识到大熊猫的重要,但已经有了“珍稀动物保护”的思想,对于熊猫,明面上是坚决保护的。

那些探险家,为了遮掩,就往往把熊猫放到笼子里隐藏,火车货箱、轮船仓底等不见人的地方。

连空气都不流通,这些生活环境骤变的熊猫们,自然一个个禁受不住,死在运输途中。

各个因素集合下,露西幸运的成了“熊猫夫人”。

望着火车外飞过的环境,露西满心欢喜,想着回到北美后,即将获得的荣耀与美金,只觉得天广地阔,志得意满。

一路无话。

数天后,露西终于来到了上海。

把尾款结清,露西告别了杨昆丁,提着自己的篮子,就要悄悄乘船返回北美。

这时已经有了海关安检,安检员看着她胳膊里的篮子,直接问道:“里面是什么?”

“是些随身的东西!”

“打开看看!”

露西不耐烦道:“一个篮子,能有什么?北美人的时间很宝贵,你耽误不起!”

这样的反应,反倒让安检员警惕了起来,非要看个究竟,与遮掩的露西,僵持了起来。

“嘤嘤!”

或许是篮子的颠簸,让沉睡的熊猫幼崽惊醒了,它叫唤了两声,扒着篮子的边框,就用小脑袋顶起了花布,探了出来,好奇的看着安检员。

熊猫幼崽:……

安检员:……(つ°ヮ°)つ

从未见过熊猫的安检员,大惊失色,急忙通知了上面,上面领导一过来,这才认出,这就是那些探险队,所苦苦寻觅的熊猫!

何止是他们?

周围的百姓、商人,同样没见过这样的动物,全都围了上来。

熊猫幼崽天生是一个比赛型的选手,周围人越多,它越欢腾,在篮子里一刻也不肯老实,看的周围的人赞叹不已。

再傻的人,也能看出熊猫的不凡了!

更有个年老的老人,颤巍巍的下跪,一脸激动。

“父亲!怎么了?你跪什么?”

老人虽然一身贵气,但一脸虔诚,拉着儿子也要让他跪下来:“你懂什么!这是神兽啊!”

“神兽?”

“山海经里有记载,这是黄帝坐骑‘貔貅‘啊!

黄帝曾骑着貔貅征战炎帝,大胜之后,赐貔貅‘祥瑞之兽‘的身份!

咱们雅州的府志上也有记载,在乾隆四年时,一个和尚名叫寿安的,曾经跟别人说:

我们这里养了一只野兽,虽然不知道叫什么,可是长得像一种神兽,每天只知道啃东西。性情温顺,也不伤人,我们把它养着守卫山门……

祥瑞之兽,祥瑞之兽啊!”

老人涕泪俱流,浑没想到,自己临到老了,竟然能看到传说中的黄帝坐骑,祥瑞之兽,当真是大喜过望,受宠若惊。

周围百姓哗地就喧闹了起来,看着熊猫幼崽的机灵可爱模样,越发觉得老头子说的对。

这小东西,从脑袋瓜就透着一股子灵气,让人一看就忘记烦恼忧愁,可不就是祥瑞之兽吗?

见周围人都看着熊猫,露西连忙把熊猫藏回篮子,大声叫道:“这熊猫是我的!

谁都不能抢走!

我是北美人!

你们没有权利抢走它!”

北美人的身份,确实保护了她。

否则就单凭“偷猎祥瑞之兽”的罪名,周围百姓都能把她打死!

但保住了命,上海警察却也坚决不放她走。

事情上报到了上海市政府,连上海市长,都无法做出决定,转身把皮球踢到了南京政府。

露西,滞留在上海了。

陆云生自然也得到了消息,想到叶书的嘱咐,马上就给川蜀发了电报,只是叶书正在林子里,也接收不到。

事关北美人,且引起了政府的关注,陆云生也觉得棘手,只能一边打探消息,一边在报纸上,引导舆论。

也不用他引导。

上海各大报馆,已经疯了一样的报道这件事情,从熊猫的介绍,到近些年探险家们偷猎的事情,尽数曝光了出来。

一时间,满城皆愤,声讨之声喧嚣尘上。

各国的记者,蜂拥而来,采访露西。

北美的一个女记者,好奇地问道:“这只熊猫,你给它取名字了吗?”

露西抱着怀里的熊猫,感受着万人瞩目的目光,内心一阵激动:“这是上帝送给我的东方天使!

我把它当女儿一样看待!

我很感谢中国,感谢中国送了我一个女儿。

为了表达感谢,我想用中国第一夫人的名字,来为它命名。

就叫它‘美玲‘吧!”

北美记者兴奋无比:“很好听的名字,它会受到北美人民的欢迎的!我相信这一点!”

正文卷 第157章 热情好客一页书

人究竟可以有多无耻呢?

一个国家,又究竟可以有多无耻呢?

偷了、抢了人家的国宝,放到自己国家的博物馆、动物园里,还说是在保护文物!

人家不需要你的保护!

上海,整个城市的居民,已经被这只熊猫牵引了全部心神,无数的人,都想知道,这只熊猫,会是怎样的命运。

“为了感谢中国,我想叫她‘美玲‘……”

这样无耻的话一说,整个中国一片哗然,哪怕平日里再亲美的官员,这时都说不出一句为国际友人辩解的话来!

第一夫人更是在报纸上,公开痛骂露西的无耻!

“把一个国家的国宝偷出去,还要以这个国家第一夫人的名字来为国宝命名,这样厚颜无耻的行径,竟然被公开的表达出来!

这简直是一场羞辱!

东方不欢迎这样无耻的女人……”

申报上的采访,表露出第一夫人的态度。

态度很严肃,痛骂的话,一句都没有掩饰。

就差直接mmp了。

上海一片哗然,坚定绝不放弃熊猫之决心。

南京政府一片严肃坚决,第一夫人都表了态。

可是,熊猫幼崽,还是在露西手中,在这个四万万人的国度里,在自己的地盘上,自家的熊猫,就那样安然的在一个北美女人怀里,犹如私产!

面对这些痛骂,这些压力,露西毫不在意。

她已经知道,北美那边,已经为这只熊猫沸腾了起来,政府里,已经有高官,向这边施压。

自己的周围,更是已经受到美方保护!

“熊猫夫人,自己当定了!!”

嘴角露出得意笑容,露西看着篮子里的熊猫,一脸喜爱:

“既然不让叫‘美玲‘,那就叫‘苏琳‘吧!

宝贝,别急。

妈妈很快就带你回家!”

……

川蜀山林。

“不对劲!

我已经杀了三个探险队,为什么还没找到那个女人?!!”

密林中,叶书一身血气笼罩,白皙如大理石般的皮肤上,似乎都散发着腾腾血气,手里提着的九龙邪剑,更是如一抹血色暗光,散发着极度不详的气息。

“放过我!放过我!

求求你!我以后再也不敢来中国了!!”

空地上,横尸遍野,尽是残肢断臂。

叶书为了磨砺自己面对火枪时的反应能力,硬是花费了一个多小时,生生将十几个探险队员,尽数喂了九龙邪剑!

唯一的生者,此时已经恐惧的肝胆俱裂,连反抗的意志都凝聚不起来。

叶书走到他的身前:“你这里有露西的消息没有?要是也没有,那你也去死吧!”

直接了当。

那个探险家心里升起一阵狂喜:“我知道!我知道!几天前我见过她!她没有找到熊猫,又没了钱,已经离开山林了!”

“是这样吗?”

叶书沉吟道,左手食指中指,用力按着自己的太阳穴,让自己的思绪,更加清晰些。

“是是是!我绝对没有骗你!

放过我,我以后绝对不会再来探险了!”

对于他的话,叶书丝毫没有听到耳里,自言自语道:“应该是真的,这边山林已经是偷猎者最深入的地方,露西一个新组建的偷猎团队,根本没有能力继续深入……”

想明白后,叶书顺手一挥,将地上貌似悔过自新的国际友人,一剑杀了。

“东方不欢迎你们!

但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踏尸步骸,叶书脱去自己血红一片的外衣,钉在旁边的数上,在衣服的里衬,用血写了几个字。

“敢来偷猎者,死!”

杀人留字,叶书坐在石头上,面对周围惨烈环境,面不改色地取出水喝了,又拿出一个人阶中品的号山苹果吃了,补充好体力、精力后,再不迟疑,往着附近的城市急奔而去。

一身精悍肌肉,经过这段时间的丛林磨炼,早就今非昔比,透出一股子游鱼的圆转之意。

精元,在这日夜不停的修炼、杀戮下,已经超过了150点,反倒是神元进步显得有些慢,只有110左右。

一味地杀戮,并不能刺激心境、神元的增长。

这或许也不绝对,叶书觉得自己要是尽屠瀛岛,心境绝对不亚于那些儒门圣人。

奔跑的身影,穿山越林,中间又休息了三次,叶书这才走出丛林,来到一个连接大路的村庄。

确定了地址,叶书也不迟疑,在村民惊骇的目光中,直接放出了汗血马,一骑绝尘而去,混不顾后面山民的接受能力。

非白刚出来,见环境又变了,还想和叶书闹腾一下,让叶书多给它顺顺毛。

叶书只是在它马屁股上,狠狠拍了一巴掌。

“别闹了!快跑!正事要紧!”

叶书低沉的声音传来,想要转头咬他的非白,直接昂首悲鸣了一声,速度骤增!

长长的鬃毛与尾巴,被风吹的直直向后飘着,充满了力量与速度的美感。

在非白毫不惜力的奔腾下,叶书不过半天功夫,就来到了附近一个大城。

拿出军情处的证件,在守城川兵敬畏的目光中,叶书直接来到了官府。

借着里面电话,叶书拨打通了陆云生的电话。

“什么?!露西今天就要离开上海?!!”

叶书腾的一声站了起来,脸上杀气弥漫,择人欲噬。

……

上海。

露西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在一个常人不知道的清晨,来到了海关。

安检员正要检查,露西就递给他一张条子。

看着上面的印信,安检员大惊失色,赶紧放行,直到露西离开,依旧心有余悸。

“那位将军的大印,这个女人是什么来头?”

旁边记录员见他发呆,提醒道:“篮子里的东西,填什么?”

安检员又看了看纸条,念道:“形状奇异的哈巴狗一只……”

远处,登上客轮的露西,只想放声大笑。

多么神奇!

就因为这么一只小熊猫,自己竟然就能这样践踏一个国家的尊严!

自己是什么?

一个三个月前,辞职后找不到工作的设计师!

走在街上,都不知道下一顿饭在哪吃的平民!

对方是谁?

那是一个四万万国家的领袖!

一个刚刚斥责自己,高不可攀的总统夫人!

可就在刚才,就在这里,自己就因为一只小熊猫,狠狠地践踏了对方的尊严!

“这,就是‘熊猫夫人‘的权利!”

正文卷 第158章 杀心不变冷乳贴

火车上,静坐的叶书,睁开眼来。

原本杀意凛然的情绪,尽数被隐藏在心里,只等下一次的爆发。

他已经想的明白。

自己没有后悔。

即使再来一次,他依旧会选择屠了那三个探险队,留着它们,只会造成更大的悲剧。

本心如此,无可奈何。

接下来的事情,更是想都不用想:去北美!

想来,任务时间给了半年,也是有这方面的考虑。

只是,让叶书意外的,是在转下一趟列车时,那个先前认识的军情处处长“龙古”,再一次坐到了自己面前。

不用问,看叶书一脸平静的样子,龙古就能明白冰层下的暗潮汹涌,杀意凛冽。

几份报纸,放到叶书面前。

叶书看了看,上面云集了“熊猫幼崽”的全部前后消息,包括熊猫已经被运走,抨击南京的文章。

甚至还有曝光露西之所以能离开,就是南京一位身份特殊的将军,给露西开的通行条子。

龙古自嘲道:“是不是觉得南京方面很丢人?自己打自己脸?”

叶书面无表情:“嗯,很丢人!”

“那有什么办法?我们太弱了!”龙古仿佛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愤怒,“北美那里施压了!眼看着东洋鬼子动作不断,我们需要北美人的支持和援助!”

叶书:“哦。”

情绪,丝毫没有被挑动一丝。

这个怂逼政府,自己又不是不知道,有什么好生气的?

龙古有些意外,他看叶书屠了探险家宾馆,又追杀露西一行人,感觉叶书是个心怀家国的民间义士,自己解释这种国家无奈,应该会引动叶书愤懑不甘之心啊?

怎么现在,一丝情绪也没波动?

龙古惜才,对叶书极为重视,耐心道:“事有轻重缓急。

熊猫,当然事关国家颜面。

但与四万万人的命运比起来,自然要稍稍让步!

北美人的援助,可以武装出多少部队?

这些美式部队,又可以杀死多少外敌,拯救多少百姓?

所谓‘毁家纾难‘,为了国家命运,家都不要了,又哪里顾得上一只熊猫!

叶兄弟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叶书想了想,点头赞同:“确实是顾全大局的老成持国之策!南京方面这么想,似乎也没什么毛病。”

龙古大喜:“叶兄弟你深明大义!

只有国家强大了,才有底气跟列强平等对话啊!

你一身本领,何不为国效力?

军情处如今,正缺少叶兄弟你这样的高手,不如……”

话没说完,就被叶书伸掌打断:“你听说过李云龙吗?”

“李云龙?那是何人?”

“没事!”叶书笑了笑,“只是突然想到了这个人,想早点见到他了!”

“原来是叶兄弟的朋友!想来也是个身怀绝技的义士,不如……”龙古大喜,暗想这次来招揽叶书,果然是来对了!

叶书却又拒绝了他:“我还有事情没做完,以后再去军情处找你喝茶吧!”

龙古:“……好吧!”

心里,却是想的周全。

“熊猫到了北美,露西自然声名大振,叶书刺杀她,会引起轰动。

但北美人喜欢的是熊猫,‘熊猫夫人‘被刺杀,顶多议论两天,也影响不了北美的物资援助……

探险家宾馆那些北美人,被叶书杀了个精光,北美不也是视而不见么?

既如此,还不如让叶书杀了那个婊子,也出我心中恶气!”

……

再次见到叶书,陆云生表现的很是歉意。

叶书也没有为难他,只是聊了一会,见最近的客轮,要三天后才出发,就回了花园旅馆的住处。

神偷阿飞送来的报纸,已经积累了厚厚一叠。

叶书静静看着,面色不变,只是眼神愈加幽深。

“这件事已经成了我的心病,现在我还可以暂时压制,但要是持续下去、任其严重,只怕会成为心魔,守不住心神了……”

思索间,阿飞带着小猴子,敲响了房门。

叶书看到小猴子,想起自己年幼时的时光,脸上这才透出一丝笑意,问明对方来意,却是来道歉的。

“没想到叶先生竟然是那样的豪杰义士!是我阿飞有眼不识泰山,真是对不起,早知道叶先生你做下的大事,我哪还敢怀疑叶先生!

这是叶先生你的报纸钱。

能为你做事,实在是我的荣幸,哪还敢收你的钱?”

言辞中,对叶书推崇备至。

他甚至还带来一个大消息:“叶先生你要小心了!

自从那露西的事情曝光后,江湖上就已经把你称为侠士,更有人称你为‘天下第一杀手‘!

这惹恼了王亚樵,他原本是‘第一杀手‘,现在被叶先生你抢了风头,就在江湖上放下话来,要找你分个高下……”

叶书摇了摇头,有些无语。

都这个时候了,还为了些虚名争风吃醋,亏自己还以为那王亚樵,是个人物。

南京方面,因为北美的援助和压力,屈服低头;

王亚樵,因为‘天下第一杀手‘的虚名,来找自己麻烦。

这个国家,缺枪缺炮,最缺的,还是一股子的亮剑精神。

朝战时,压力不比现在大?

叶书理解南京方面的考量,却也因此,更加佩服朝战时的硬骨头!

在这样的硬骨头面前,

龙古还想让自己为软骨头的南京出力,简直可笑!

……

当叶书在轮船上,临海练拳时,露西却在面临一场选择。

“熊猫苏琳,是我的女儿!

你想带走它,必须要两万美金!”露西斩钉截铁道。

动物园谈判人员眼里闪过一丝不屑,却是客气道:“露西女士,我必须提醒你,如今北美准备援助东方的物资,也才只是1500万美金,你开出两万美金的价格,未免太贪心了一些!我只能给你开出3000美金的价格来!”

露西大怒:“熊猫出现在北美的消息,已经疯传,整个北美,都在等待这只熊猫的光临!”

“露西女士,我有必要提醒你,探险家不止你一个,我相信在很短的时间里,见识到熊猫受欢迎程度的探险家们,会为北美带来更多的熊猫,到时候,熊猫或许会多的用不完……”

两个人唇刀舌剑,最终才谈出个“8000美金”的成交价格。

这已经是个天价。

兴奋地抱住熊猫亲了一口,露西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

“苏琳,听到了吗?

妈妈很快就会成为上流人士,成为高贵的‘熊猫夫人‘了!

你,为妈妈高兴吗……”

ps:感谢龙孤狼的万赏,感谢莫让让,毛头,风雨中的别离打赏。

正文卷 第159章 相见

沧海之上,叶书静立船头,心潮澎湃。

每日的功夫,他从没有放下过,哪怕是火车上,叶书也翻上车顶,修心练武。

在船上,也是如此。

船上的人,已经习惯了叶书的练武,甚至成为枯燥旅途中,难得的风景。

拳打卧牛之地,叶书这段时间练习的,是无影脚的下盘功夫。

海浪冲击着轮船,船身上下摇摆不定,叶书脚下却是不动不摇,反倒借着这股海浪,在这平坦的甲板上,走出了小梅花桩的神韵来。

船上东方乘客有识货的,不禁暗赞叶书的下盘功夫,暗藏不凡。

那些西方人,就看不出什么来了。

在他们看来,叶书就是在玩“花架子套路”,既不练拳力,也不练腿力、腰力,在那走来走去,也不觉得无聊。

但看叶书赤着上身的肌肉,一个个又忍不住嫉妒。

白皙的肤色,细腻光滑,流转着一股淡淡的血色,晶莹剔透,美不胜收。

只是叶书如今的功夫,还没练到的刚极柔生的地步,一块块肉壁垒分明,看得一些贵夫人目光热切。

这些天里,叶书不只一次收到隐晦的邀请,希望能与叶书来一次彻彻底底的中西交流。

叶书没理她们。

表面有多平静,内心就有多暴躁,叶书日复一日的修炼,只是暂时放下。

随叶书来的,还有两个陆云生的手下,一个名叫高烈,一个名叫高雄,是对亲兄弟,给叶书前后跑腿。

两人看着叶书练完功夫,恭敬的上来道:“叶先生,再过一个小时,不到中午,咱们就能到北美了!”

叶书神情一愣:“已经要到了吗?”

回想起这段时间的船上经历,只觉得恍如隔世。

船外的一切,自己都无法影响,反倒能够专心练功。

鹰爪手愈加精深,无影腿,被叶书精简了大半。

那些花巧的腿法,被叶书轻易摒弃,只是修炼其中腿上基本功的部分。

功法太多,精力有限,叶书并非一味苦练。

而且还有一份意外惊喜。

纳兰元述的束衣成棍,叶书是个钢铁直男,一直练的不好,对于这种软兵器,一直没什么头绪。

但经历这么多天的海上生活,没有挥剑的杀戮生活,功夫的修炼偏于劲力的细微掌握后,对于束衣成棍,反倒多了许多感悟。

虽然依旧没有精通,但也有了一些心得,未来在面对纳兰元述时,不至于手忙脚乱。

整个人的实力,都多了一层沉淀。

没想到,自己先前恨不得立即赶到的北美大陆,眼看就在眼前了。

叶书点了点头:“那就尽快找到露西!”

高雄、高烈点头应是,看叶书回船舱的身影,满是向往。

这些天,叶书也曾因为他们两个的请求,教过他们些拳交功夫,可惜他们底子太弱,学的不多。

反倒是叶书发现他们的身手漏洞,加以弥补,让他们实力大进。

对叶书,他们也愈加崇敬。

两人都是清帮迎来送往的精干,会洋文,来到这边随意打听了一下,就打听到熊猫的下落。

“熊猫夫人”的踪迹,甚至不用打探,在报纸上就有许多。

回到美洲后,露西成了全国知名的“熊猫夫人”,原先对她爱答不理的高级探险家俱乐部,现在向她伸出了橄榄枝。

广告、电视节目、明星采访、上流酒会……

露西,真正的成了上流人,过上了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的上流生活。

报纸上,甚至已经出现她与男明星暧昧的花边新闻。

可以说,露西是最近最火,最流行的新闻宠儿。

一切,都是因为动物园里的,那只被北美人称之为“苏琳”的熊猫幼崽。

这只熊猫幼崽,更是名气巨大,下船时,就有几万人来迎接它,进了动物园,每天更是有说不清的人,从远方过来看它。

做熊猫玩偶的玩具厂,完全不像是经济大萧条后的工厂,在其他工厂眼红的目光中,二十四小时加班生产着熊猫玩具,只要是与熊猫有关的行业,都在这一场熊猫盛会中,获得巨大荣耀与利益。

除了……那只可怜的熊猫幼崽!

为了它,连著名的盲人作家海伦凯勒,都辛苦赶来,只为近距离摸一摸它。

为了它,无数的父母,挤出难得的积蓄,只为了带儿女,近距离和熊猫合影。

是的,可以摸熊猫,可以近距离合影!

熊猫是野兽,哪怕是幼崽,也不能伤害了那些高贵的富商、明星、官员。

小熊猫幼崽,被套上项圈,系上铁链。

只要你肯花钱,别说拍照合影、摸它脑瓜,甚至可以喂它吃东西,牵着这个小家伙!

喂什么呢?

熊猫的食物,是什么呢?

动物园很专业的告诉所有人:“熊猫幼崽,只要吃煮熟的萝卜白菜,就好了!”

多么懂事的东方天使!

为动物园赚来那么多钱,每天却只需要吃几根不值钱的萝卜!

……

叶书捏报纸的手指,已经因用力而发白。

高雄低声问道:“叶先生,咱们先去找露西,还是先去看……”

一旁的高烈,比较冷静:“叶先生,我建议咱们先找露西,熊猫出了事,整个美洲都要起大地震,而且熊猫太惹眼,不好隐藏。不如咱们最后再一鼓作气,联系好船只后,再把熊猫偷运回去……”

叶书听他们说完,才在动物园的地址上,着重看了看道:“我自有办法!你们两个,去盯死了露西,等找到她后,通知我就行了……”

……

计划,早就想的清楚。

露西要杀,熊猫却更重要。

动物园的安保,比露西的安保,更严密。

午后的微风下,叶书如同一个普通的富商游客,交了一比不菲的钱后,获得了近距离接触熊猫的机会。

安全线外的千万游客,身边的动物园人员,似乎都消失不见,叶书眼中,只有那个篮球一般大小的熊猫幼崽。

这,就是自己横穿大半个中国后,又跋涉万里,苦苦寻求的那只小东西么?

可怜了它,刚出生没多久,就遭了这样的劫难。

原本正低着头,默默啃着食盆里熟萝卜的熊猫幼崽,慢慢抬起了头,从叶书的身上,它感受到令它心安的气味与感觉。

“嘤嘤!!”

熊猫幼崽突然跑到叶书脚面上,抱着叶书的腿,就是不撒手,嘴里嘤嘤的叫着,小小黑宝石一般的眼睛里,水光闪动。

“嘤嘤!!!”

正文卷 第160章 去他妹的理智!(大家新年快乐)

记忆中深刻的气味,依稀停留在叶书的手掌上。

小熊猫委屈地跑到叶书脚下,开始还只是抱腿嘤嘤的小声叫唤,见叶书蹲下了,抽了抽鼻子,就把自己毛茸茸的小脑袋,往叶书左手掌心里蹭。

温软柔暖的体温,传到叶书手心,一瞬间如一道暖流,洗涤叶书全身,胸中无限的杀意,在掌心这股暖流下,如冰雪消散,只留下那一份感动。

“哇喔,看来我们的苏琳,见到了自己的东方邻居,很是开心啊!”

一旁的北美女饲养员大声道,一脸惊讶的声音,引来周围北美人,一片哄笑。

一个东方人,来北美看自家国家的熊猫。

这样的画面,无疑对周围的北美人产生了很大的触动,记者们纷纷拍照,闪光灯响个不停。

一个一脸怜惜、自责的东方人,低头蹲在那里,静静看着掌心不住撒娇的小熊猫……

这样的画面,如此优美,一些记者甚至想好了照片标题。

东方之殇!

叶书把手伸进怀里,拿出一个红艳艳的苹果,在直播间红孩儿兴奋欢喜的弹幕中,把小熊猫抱进怀里,把苹果放到它的爪子里。

“先生!请注意!您付的钱,还不足以抱苏琳!您也不能喂它您自带的食物,这会让我们的喂养工作,产生麻烦……”

小熊猫的注意力,很快被集中到怀里的苹果上,小奶牙“啊呜啊呜”地小口吃着苹果,原本萎靡的精神,因为人阶中品的“号山苹果”,也变得灵动起来。

女饲养员见叶书不理她,就走过来,要抢走小熊猫怀里的苹果。

叶书眼里杀意一闪,随即按捺下来,从怀里拿出一叠美金,甩给对方。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强行带走小熊猫,危险太大,而且影响后续杀露西的计划。

理智,叶书还是有的。

人阶中品的灵果,足以让小熊猫养好身体,只要再吃两天苦,自己就能井井有条的救它出来。

逻辑、理智,都在告诉叶书,最优的方案,是暂时隐忍。

可当女饲养员一脸客气,却隐含威胁的“这位东方的先生,您的时间已经到了”话说出,自己也准备暂时离开时……

小熊猫突然丢下怀里的灵果,跑向叶书离开的右腿。

因为太过用力,一下子就把女饲养员手里的铁链挣脱,在地上打了个滚,呜咽的抱在叶书腿上,还要攀着叶书的腿往上爬,任凭女饲养员怎么拉扯,都不肯撒手。

理智!

理智!

叶书从来不乏理智。

可看到女饲养员耐心渐失,直接用力拉扯小熊猫,把它小小的身体,拉扯的四个爪子抓在叶书衣服上,小短腿都显得长了不少时……

叶书一下子就怒了,一把抱回小熊猫,一脚踹翻那个北美女饲养员:“特么的,你没看见它爪子会受伤么?!”

叶书仍还保留着一份理智,下脚有分寸。

只是当他低头看向怀里的小熊猫时,看到那个可怜无助,好不容易找到亲人,却要很快又可能被抛弃的眼神,叶书心里的理智,一下子就消散一空。

自己,“又”要抛弃它吗?

叶书此时,就像初为人父,怀里幼崽的一举一动,任何一种心情的变化,都牢牢牵引着他的心。

为了怀里这个小东西的“不再失望”……

自己麻烦一些,辛苦一些,甚至是危险一些,又有什么关系!

“你愿意跟我走吗?”叶书低头问道。

“嘤嘤!嘤嘤!”小熊猫叫嚷着,两只明亮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叶书,生怕叶书再次消失。

几名动物园的保安跑了过来,围住了叶书,一名保安将手搭在叶书肩头:“先生!请你放开苏琳!她现在是北美的天使,不是你们东方的宝石!”

语气里,威胁里,还维持着表面上的客气。

毕竟,叶书是个有钱人,他们以为叶书只是心疼熊猫,这才踹翻女饲养员。

反倒是那个女饲养员,火气彻底被挑动起来:“报警!报警!抓住这个东方人!抓他!”

心里却在冷静思考,要趁这个机会,多敲诈叶书一笔赔金。

看到小熊猫的回应,叶书笑了。

从怀里,再一次拿出一个灵果,塞到它的怀里,让它抱着啃,叶书左手抱着它,在周围保安不耐烦的语气中,右手红光一闪,直接爆散一抹血色流光!

红光一闪即散,放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四名保安,身形却是顿时僵硬,一动不动。

“你们快动手啊!快抓住它!怕什么,一个东方人,警察还能偏袒他不成?”

女饲养员上前催促,但只走了两步,眼里就是一愣,随即一片恐惧。

眼前的几个保安,一动不动,但颈间却是出现一道细细红线,一缕血丝流出,显得异常诡异。

九龙剑薄,叶书一剑扫去,已经有“一剑无血”十之一二的风采了。

揉了揉小熊猫,叶书就要把它塞进空间戒指里。

没想到戒指闪了闪,并没有生效。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你的空间戒指目前尚属人阶,只可存放一个活物,且实力不可超过人阶!

如欲存放宠物,以‘宠物戒指‘为佳,或者升级空间戒指到地阶。”

有限制?

叶书心里一沉,从四名保安缝隙里走过,走前轻轻拍了拍一名保安肩膀。

“滋!”

血雨纷飞,四人伤口爆散,惊得四周游客,一阵惊慌失措,四处逃窜。

女饲养员习惯性的拦截:“你不能……”

唰!

叶书毫不犹豫又是一剑,理也不理后面死倒在地的女饲养员,身形如豹子穿林,在周围的枪声中,钻进纷乱的人群之中。

安保人员开了两枪,却只打中其他乘客,顿时投鼠忌器,只能拼命追赶叶书。

叶书这时,却是弃剑用枪,数枪打在天上,让周围的北美人,更加混乱。

左手摸着小熊猫的肚皮,叶书一阵无奈:“你个小东西啊!一点也不给我省心,咋就这么急不可耐要卖萌呢?”

小熊猫舒服的“啊呜啊呜”,嗅着叶书身上淡淡的亲近气息,安心的啃着灵果,根本不理会叶书的埋怨,安逸之极。

嘴里笑骂着,叶书的脸上,却是露出淡淡的笑意,内心一片澄明。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你的任务《女粉的野望》已完成1/2,追踪到露西,可完成此项任务。”

ps:新的一年,为了回馈大家,少冲决定新年送福利。

自今日起,凡打赏一万起点币的书友,可以来亲一口少冲。

盟主亲十口。

女粉丝随便亲!!

正文卷 第161章 不顾大义

“红孩儿打赏了你‘火灵芝‘一枚!”

“火灵芝:人阶上品。

号山火脉上所生的灵物,除去滋补气血,更能补益心火之气,凡人之躯不可使用!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宿主目前气血根基未成,不宜单独使用,但若能集齐五行灵物,服用后有益无害、药力更增一分!”

红孩儿:“打赏你个火灵芝,目前也只能打赏这个了!孩儿们补身用的,它应该也可以吃吧?快喂它啊!”

直播间里,红孩儿嚷嚷个不停。

见叶书似乎没注意,他还又用一个铜钱一个打赏的法子,刷屏。

叶书暂时没精力理他。

“这小熊猫出生没多久,底子薄,又被这群北美人喂了半个月萝卜白菜,哪能吃‘火灵芝‘这样的大补之药?

我都受不了那药力,更何况是小熊猫?

红孩儿这个熊孩子,没恶意,但想事情一根筋,跟小孩养鸟似的,为了养鸟,就能干出捅燕子窝的事来……

幸亏先前我没接他的那个隐藏任务,否则那个大熊猫早就被他养死了!”

心里想着,叶书一个直冲,将眼前一个公园保安撞飞,趁着混乱的人流,冲出了动物园。

很简单,比叶书想象中的容易。

无数的北美游客,将动物园的薄弱安保,冲击的不见一点渣子,叶书光天化日之下,强抢熊猫的举动,更是超出所有人的意料。

尤其是叶书凶残至极的出手,没有一丝顾忌“友邦惊诧”的样子,更是让那些正义感爆棚的游客,心里害怕,不敢上来保护“自己的熊猫”,反而成了叶书最大的助力。

许多人受了伤,那几个保安、女饲养员,更是全部丧命。

叶书没在意。

此时的他,直接换了一身装扮,头戴运动帽,一身牛仔裤、宽大外衣打扮,小熊猫,就藏在束腰的衬衫里面,毛茸茸的一个小足球,在叶书肚子上一刻也不安宁,弄得叶书肚皮发痒。

每次忍不住伸手挠痒痒,小熊猫就顽皮的抓啃叶书手指,被叶书盘了一顿,更是嘤嘤的叫个不停,仿佛遇到什么好玩的游戏。

整个城市,已经彻底戒严了起来,比州长遇到了刺杀还严重,到处都有巡逻的警察。

叶书没有办法,只能在约定地点,给两个手下高烈、高雄留了消息,让他们小心安全,暂停寻找露西,就寻了个废弃的工厂,暂时隐藏了起来。

风口浪尖上,为了这个熊猫,叶书一时冲动,只好默默承受冲动的后果了。

……

而在外面,整个世界都翻了天!

高雄兄弟俩,没有住旅店,而是借着清帮的人脉关系,在这边厮混的华人里,寻了个地方住下。

两人看着报纸,都有些发呆。

他们知道叶书猛,知道叶书就是“探险家宾馆“的凶手,直到叶书来,就是杀露西的!

可一路行来,他们兄弟俩,就见叶书神情平静,一心练武,比那些老拳师还要无为而争,心里甚至怀疑自家老大是不是弄错了。

可看着报纸上,那身首两分的几个保安,两人才觉得心里发毛。

“大哥,这,叶先生是不是出手太没顾忌了?这可是北美,咱们清帮的势力在这边都不怎么好用,他怎么就这么出手没顾及,说杀人就杀人?”

“谁说不是!奶奶的!连女人都杀!

这么心狠手辣,放咱们清帮,这样的身手、这样的杀性,也多少年见不着一个了!唉,师叔祖这次交下来的任务,看来要拼命了!”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来到一处花坛边,拿到叶书的纸条。

“你们隐藏踪迹,保全自己,大致掌握露西的位置就行……”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感动吧?

是感动,能顾及到自己两人安全,讲义气。

无语吧?

无语!都这时候了,还想着杀露西,这是多大仇怨?!

报纸上,叶书你的照片已经是满城都是,黑白两道都在找你,连带着现在的华人,走在街上都要被人注目。

这样的情况下,你叶书出去找个站街妹,都要担心被人家站街妹抓住把柄报警,还敢搞事情?

太嚣张了吧?

高雄两兄弟聊了半天,也没想个办法出来,只好先回去,按叶书说的,隐藏行迹,暗暗查探露西。

好在熊猫出事了,“让熊猫夫人再去抓个熊猫”的呼声也出来了,在那些报纸的采访下,露西的踪迹并不难找。

……

国内,上海。

陆公馆里,龙古很是愤怒,对面的陆云生一脸苦笑,在一旁陪着。

“匹夫!匹夫!

亏我以为他能顾及家国大义,没想到竟为了只熊猫,不顾两国关系,破坏北美援助!

匹夫!匹夫!”

龙古看着北美发来的消息,越看越是愤怒,茶具都摔了,看着陆云生的目光,也有些不善:“这件事上,云生你真的不帮我?!”

满脸歉意,语气却是坚决:“我陆云生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一个‘义‘字当先!既然答应了叶书,又哪里有反手出卖朋友的道理?

真要那么做了,我陆云生岂不是成了背信弃义之徒?”

“可他枉顾大义!害得北美援助,又起了波澜!”龙古咆哮道。

陆云生陪笑道:“这是他考虑不周,我已经将龙兄你的意思,让手下转告他了,想来他也有所收敛。

如果他实在不听,那等他回来,我全了朋友之义后,就再不插手你们之间的事情,如何?”

见龙古怒气稍泄,陆云生转移了话题:“不过,龙兄,我不太明白,这北美人援助,说给就给,说不给就不给,这未免也太没有信誉了。

依我看,跟他们是交不了朋友的,你还是防备些他们比较好……”

两人几十年的交情,关系很好。

龙古听了,叹气道:“谁说不是呢?可国家现在弱小,事事都要仰人鼻息,在这个时候,能用熊猫,从北美人那借些援助,已经……”

“等等!”陆云生有些疑惑,“借?不是说援助吗?难道不是东洋鬼子太嚣张,影响了北美人的利益,他们出枪炮,咱们出人,一起打东洋鬼子,两全其美?”

ps:感谢期望完全期望的2000,书友20180423203343417的600,微光工匠的500,懒懒寻的1000,御心弄戏的100的打赏。

感谢神州天帝的10000打赏,成为本书新的舵主。

大家过年好,猪年大吉!

正文卷 第162章 这个兄弟我是交定了!

“什么送啊!国际援助哪有白送,全都要还的!”

龙古叹气道:“在这样的关头,有人愿意借钱,已经是天大喜事了!哪曾想,因为个叶书,又起了波澜!”

陆云生张了张口,没再说什么,对于这些国际大事,他了解的还是太少。

倒是另一件事,让他开口问道:“自打那只熊猫进入北美,整个西方就都疯了,是个国家都来抓熊猫,这段时间,上海又一口气来了二十多个探险队,龙兄,你看……”

“……先不管他们……”

“先不管?!”陆云生很诧异,“我听那叶书说过,说咱们国家的熊猫,差不多也就几百头,能上两千就是祖宗保佑!那群探险家,可是杀一头少一头啊!

委员长不是很痛恨这种事吗?

前段时间,还在报纸上骂那个露西,怎么现在……”

龙古伸掌示意停止,无奈地道:“总裁哪里会不知道?可国家危急,不能在这个时候,再得罪西方列强!

他们想要熊猫,就给他们好了!

任何东西,都有代价,熊猫也是如此。

夫人那里,甚至想直接送北美两头熊猫,做个熊猫外交,换北美多一些的援助……”

陆云生一阵无语,一时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

前段时间,刚骂过人家来偷国宝。

这才多久,就上杆子送国宝上门,求人家收下……

这么丢人的事情,怎么想出来的?

这要不是还要点脸,上海百姓还记得熊猫这事,只怕龙古的军情处,早就去抓熊猫了吧?

……

陆云生不知道,四年后,也就是1941年,第一次“熊猫外交”就会出现,两个熊猫送给北美人,各种讨好。

乱世之下,连山里的熊猫,都得不到太平了!

就在两人聊天间,一个清帮的帮众,突然闯了进来,一脸奇异脸色,说不上是惊惶还是兴奋,嘴里大叫着:“北美出事了!”

手里,还拿着几份报纸,一份翻译。

陆云生不识字,直接问道:“出了什么事?”

那帮众声音颤抖着道:“北美叶先生那边,闹得最近整座城都乱了!

先有群蛇噬人,死伤还不算大。

但随后就有人发现叶先生行踪,全城搜捕,结果被叶先生一顿好杀,不仅杀退了搜捕,还闯进了城中心,又隐藏了起来。

北美的官府没办法,就借重江湖势力搜寻叶先生,把叶先生追的急了,竟是回过头去,直接把城里一个帮派几百号人,杀了个鸡犬不留!

叶…叶先…叶先生他还留下话,说再这样下去,他就要对北美平民下手了……”

因为激动,这名清帮帮众的声音,都有些颤抖,说话间,也是逻辑混乱。

两个眼睛,更是闪闪发光,如同见到了偶像般的狂热。

而在他面前,陆云生两人,已经表情凝固,浑然不敢相信他嘴里的话。

龙古伸手夺过报纸,越看脸色越差,看到报纸上的社评,更是脸色铁青。

陆云生反应过来,连忙按下心中惊骇,急问道:“你确定这是真事?我听说北美人人带枪,那些帮派更是穷凶极恶,黑白两道一块搜捕,叶书他怎么逃出去的?”

帮众坚定道:“消息是咱们帮可靠的兄弟传来的!

听说叶先生手段无数,一开始也是有几百个警察围住了工厂。

却不知怎么地,附近突然出现数不清的毒蛇长虫,直接把几百个警察毒倒了几十个,剩下的警察也军心大乱,被叶先生一通好杀,杀了几十名警察后,这才开着警车,扬长而去。

说来也怪,叶先生一走,那群蛇也跟着散了,到现在那块地方也时不时地见到蛇,吓得附近百姓都心惊胆战……”

说到这里,那帮众有些口渴,但看陆云生心生往之的样子,也只能忍着口干,继续道:

“随后叶先生就在那片废工厂里,跟警察周转了两三天,放冷枪杀了警察几十个,见警察还不退走,就趁夜进了城。

他有时藏在无人的废屋子里,有时干脆就打晕几个百姓,藏在他们的家里,后来被帮派追的紧了,这才痛下杀手,大开杀戒……”

听到兴头上听了,陆云生有些不满:“继续说!”

那帮众意犹未尽:“没了,北美那边的消息,就传到这,说是三天前的消息,飞机传来的报纸。”

三天前?

陆云生眼里闪过一股佩服情绪:“也就是说,叶兄弟现在,应该已经和北美人正面厮杀了?!”

都不是小孩,知道北美人,不可能因为叶书的威胁,就停下搜捕。

叶书出手这么狠辣,更是不可能束手就擒。

龙古猛的一拍桌子,想骂叶书,嘴里却怎么也骂不出来。

眼里,甚至禁不住地出现神往之色。

一个国人同胞,在洋人的地界上,为了自己国家的一只熊猫,浴血厮杀,自己有什么资格责备叶书呢?

尤其是,听叶书数次危急关头,杀透重围,出手之狠辣果决、手段之鬼神莫测,更是让人无限佩服,只觉身在梦中一般。

手下不可能在信里吹牛,也就是说叶书已经杀了数百警察与帮派成员。

这样的赫赫凶威,更是让人心惊,透过纸面,都能让人感受到一股血腥刺鼻,看到叶书横行异域的风采!

如此人物,只如天神一般!

什么军情处,什么王亚樵,什么几十万帮众的清帮势力,在这样的凶名面前,都逊色数分,不敢与之争锋。

龙古纵然再是狂傲,面对这样的叶书,依旧觉得底气不足,自己可以痛恨叶书,却是无法像对待手下一样,肆意说出斥责痛骂的话来!

叶书的本事,已经超出了三人的理解范围,甚至让龙古、陆云生都有些害怕。

如果叶书要杀他们,谁能拦得住?

一时间,宽敞的书房里,竟然一片寂静。

良久,才听陆云生的坚定声音传出:“告诉海外的清帮兄弟,叶书是咱们的贵客,只要能帮到,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给叶兄弟提供帮助,把他活着带回来!!

叶书这个兄弟,我是交定了!!”15

正文卷 第163章 你们要的女装!

故事里的英雄,总是潇洒如神,杀透重围也只是等闲。

叶书此时,却是压力巨大,毫不顾忌的坐在一个椅子上,对着绑住的北美户主道:“只要你们不招来人,我就不杀百姓,你放心好了!”

听了这话,那家百姓情绪才安定下来。

这段时间,虽然叶书确实威胁过拿百姓当人质,但除了动物园那次,确实没对百姓出过手。

不是他心善,对北美的百姓也一视同仁。

叶书没那么圣母。

只是叶书知道,全民皆兵有多可怕,一旦北美百姓确定叶书会对他们下手,那自己根本就寸步难行,撒泡尿都要小心被人后面放冷枪。

在记者的报道下,叶书的行事风格,也很快为人所知,百姓这才安心,虽然害怕叶书,但也没有彻底仇视。

房主家的小孩,看到叶书怀里的小熊猫后,甚至忘了害怕,问叶书能不能摸摸小熊猫。

叶书拒绝了,但也给三人喂了面包,让房主人一家,更加安心。

确定周围安全后,叶书才松了口气,吃了个灵果,焚了根安心凝神的檀香,抓紧时间盘坐恢复精力。

身上也有伤口,胸口处,甚至还有一个正在快速恢复的枪伤。

那是先前被帮派偷袭的。

如果不是叶书神元精修,临危之际躲避了一下,只怕自己的伤势,更加严重。

“我精元雄厚,枪伤也好的快。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神元的能力,中枪时,就知道伤在这里并不算严重?”

叶书想着这些,又想了想外面已经出现的军队。

“此地不宜久留,不过我的目的也已经达成,所有人,都已经把露西忽略,只以为我接下来,也是四处逃窜,疲于奔命……

只要杀了露西,任务完成。

到时进可攻,退可守,我回旋的余地,也会大上很多……

我先前各个剧情世界都不在意,离开剧情世界才查看任务奖励的宝箱。这个蓝色任务《女粉的野望》,要求自己救下小熊猫,其奖励的宝箱,说不定能开出有用的东西……”

不谋全局者,就像蜘蛛网边的飞虫,纵然一时得胜,也难免自刎乌江。

叶书早就有了自己计划,只要自己愿意,避开这些警察,不过是轻而易举。

……

露西的位置,叶书通过高雄的传信,已经知道。

因此,叶书恢复过精力后,也不干别的。

对着镜子,叶书把头发剪短,套上风情万种的金黄卷发。

自己的肤色很白皙,可以伪装白种妹子,但却少了女性的妩媚。

因此,叶书在给自己涂了腮红,口红后,又在耳朵上、喉结,涂了些腮红,隐藏了喉结后,也显得整个人的脸,都柔和粉嫩下来。

指甲上,也全涂红,十根手指,瞬间成了豆蔻十点。

放在床上的小熊猫,对叶书的样子似乎很好奇,努力想从床上爬下来,找叶书玩。

叶书没理它,直接把衣服全部脱掉。

自己的身材,比较修长,这是优势。

但胸口太小,枪太大,未免就不太好了。

叶书拿出了一个f杯的义乳,套在了胸口。

义乳,cos圈必备的神器,让叶书一下子有了傲人胸围。

枪大,就不好压枪,要是穿紧身薄裤,容易让人误会自己是个名器包子。

好在,女性衣服款式有很多。

从戒指里,取出一套洋裙,套在身上。

正点!

打扮了一圈,镜子已经不能照了,多看一眼,都让人忍不住想tuo yi服。

但也是为了大计,强按住自己的右手,叶书仔细照去。

“脸型和洋妞还是有些差异,被人看多了,容易被看穿……

对,有了!”

叶书在左眼眼角,点了个泪痣。

果然,泪痣一点,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仿佛画龙点睛一般,成了最引人注意的气质集合点,看似多余,但却让人忽略了五官间的瑕疵,更舔一分韵致。

“扑通!”

床上的小熊猫,终于半爬半摔得下了床,打了个筋斗,就扑腾着小短腿,往叶书身上爬来。

被叶书抱到怀里,小熊猫就扒着叶书的脑袋,好奇的看着这个气味不变,脸却变了的叶书。

“就你机灵!害得我现在都要女装了!”

叶书点了点它的小脑袋,有些无奈。

之前《黄飞鸿》的剧情世界,叶书曾用空间戒指藏了些蛇,以为伏兵,当时还以为空间戒指不受限制。

没想到,自己想把小熊猫也放进戒指时,《侠道追溯》却提示说不行,只能装一个生灵。

汗血马、小熊猫,没法全装进去。

那些应急用的、成袋子装的长蛇,却似乎没被视为生灵,类似于“兵器”、“暗器”,死活都不在计较范围内。

不过,也可能是其生命本质太低,要是条巨蟒、白娘子,叶书估计肯定也要受限制。

小熊猫,让叶书很难受。

不过,难受就难受吧,没有父母嫌弃子女麻烦的。

叶书如今,也只好在衣裙外面,套了个披风,暂时为以后掩人耳目。

……

再次离开民宿,叶书出现在外面时,已经形象大变。

一身火红色披风,俏美可人的绝代佳人,牵着一匹银白神骏的高头大马,吸引了街上所有人的目光。

再一次被放到戒指里,非白本来就很有意见,见叶书变了样子,更是好奇的老是回头,拿马头拱叶书胸口,想看看叶书胸口是个什么东西。

至于小熊猫,自然就是放进了空间戒指。

叶书烦不胜烦,直接翻身上了马背,辨明了方向,向一处高档酒店,慢马跑去。

这个时代,北美汽车已经很多,但马匹还没有退出舞台,尤其是许多有钱人,还以养宝马为乐,偶尔做做马车,也更显自己身份。

因此,叶书此举,也没引人怀疑,只以为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千金出来玩。

如此高调,反倒让人无法产生怀疑。

警察、地下势力,也有来没话搭话的,好在叶书有先前开宝箱,获得的“随身变声器”,切换了女声后,天衣无缝的让人发指!

这么漂亮、身材霸道的一个女人,谁敢相信会是个男人!

叶书自己都忍不住伸进自己领口,试试f杯什么手感了!

ps:感谢微光工匠的1000,陨落星河光,我陪路人打酱油的100打赏。

你们要的女装奉上,新年快乐!18

正文卷 第164章 给你两万亿!!

玫瑰酒店。

这是城中最豪华的酒店,只供权贵、明星,一晚上的费用,让普通人想都不敢想。

露西回来后,就住在这里,开始是动物园请她三天,后来是探险俱乐部,再后来,就是一个当红男明星了。

如今,男明星尝过了“熊猫夫人”的新鲜滋味,用绯闻提升了自己的知名度后,已经离开,但露西也不想再住那拥挤、普通的公寓,自己又有卖熊猫得来的巨款,就住了下来。

坐在酒店的落地窗前,看着美丽的都市全景,露西摇着一杯红酒,满意中,又带着一丝贪婪。

她想完全拥有这一切!

一个“中等空间的公寓”,在她此时的心里,已经失去以往的遥不可及,反倒如贫民窟一样的拥挤不堪,令人难以忍受。

尝过了好莱坞当红男明星的味道,她更是无法回到过去的生活,找个粗俗、暴躁的探险家,共度一生。

上流社会的生活,让她迷醉,8000美元的快速消耗,却让她害怕眼前生活,离自己远去。

“想要继续拥有这样的生活,我需要再去东方抓熊猫!

那个东方人,抢走了熊猫,动物园已经来找我找了好几次,想继续收购熊猫!

其他动物园,这几天也联络了我,表现这种意愿……

算了,还是等些天,等实在没钱了,再去东方……”

正想间,就听房门敲响。

“露西小姐在吗?有客人找你!”男服务生的声音传了过来。

露西不为所动,坐在落地窗前的身影,没有一丝移动:“我还有事,你让他等一下!”

这些天,露西见过了电视台、探险俱乐部、动物园、模特杂志之类的邀请,早就学会了怎么给自己提高身价。

门外的男服务员沉默了一下,随后道:“露西小姐!你还是见一见比较好,客人是一位贵族,而且脾气也不好……”

贵族?

大资本家?

露西酒杯一颤,架子再也装不下去,连忙起身开门。

一打开门,露西就惊呆了。

美丽、大方、高贵、沉稳、知性、优雅……

所有露西能够想象的词语,在眼前这个美人身上,似乎都能得到体现,明明是个金发美女,但那过人的典雅气质,在北美却根本难以看到,更像是北俄那边的美人,眉眼分明,超凡脱俗。

一袭红色披风,让美人红的像火,明明遮掩了全身,但那披风下的曲线,更让人觉得惊心动魄。

绝色!

这样的美色,让刚刚学会用奢侈品堆积自己身体的露西,瞬间自惭形秽,从内心深处,涌现出无限的嫉妒与自卑。

旁边的男服务员,更是仿佛条哈巴狗一样,挺着胸脯装出绅士样子,把往日里对待露西的那一套,千百倍地对待眼前这个贵族公主。

“你是……”

看着自己的舔狗,在别人后面摇尾巴,露西反而清醒了过来,心里对叶书产生了敌视,却又不敢有一句话说的重了。

身份!

叶书看了看她,直接前行走进房间,沉稳的步伐,仿佛一个贵族查看自己的领地,丝毫面子也不给露西留。

旁边的男服务生,这时已经是叶书的铁杆狗腿,解释道:“这位贵族小姐,应该是来买熊猫的!露西小姐,你还是别怠慢了她比较好!”

买熊猫?

露西心里只觉得一阵羞辱。

这段时间,自己走到哪里,都被冠以“熊猫夫人”的称谓,再加上自己有意曝光的日记,在一些媒体的炒作上,自己已经不是去东方偷猎,而是去帮那个落后的国家,保护那些可怜的熊猫。

但在面前这个贵族眼里,自己还是个动物贩子!

想到这里,露西就有些不忿,大步走进房间,直言道:“抱歉,我最近没有去东方的打算!

而且,你可能是误会了,我从不贩卖熊猫!

我一直把苏琳当成自己的女儿,送到动物园,也只是因为动物园更能给她个好的生活环境!”

“嗯?女儿?”

叶书好笑的回过头,声音通过变声器的调整,已经变得比女人还女人,极为动听:“谁会把自己的女儿,以8000美元的价格卖掉呢?

更何况,我记得,你最初开价是20000吧?

呵呵,你一个寡妇,还真是疼爱自己的女儿啊!”

红润的双唇、过人的气质,却说出最轻蔑的话语,让露西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开20000美元,是为了以后去东方的费用,我要再给苏琳寻找一个伴侣!不是卖女儿!”

在普通百姓、旁人那里,露西不屑于反驳。

但在给自己无限压力的上位者面前,露西却不自觉的,不想让自己在对方眼中,是个无耻的偷猎者。

哪怕,现在的露西,连叶书的名字都不知道!

看了看杂乱的房间,以及落地窗前的红酒,叶书脸上的表情,更让露西难堪了:“那到时候,你又要把苏琳的伴侣,卖多少钱呢?”

“我说了!我目前不想去东方!”

露西再也忍受不了这种羞辱,大声愤怒道:“无论你的来意是什么,我现在都不想和你谈什么‘生意‘!我也不会贩卖什么熊猫,请你离开我的房……”

话没说完,露西就全身冰凉。

一把银白色的阻击枪,就静静握在叶书好看的手里,指着她。

什么话也没说,却表现出更不屑、蔑视的态度。

男服务员脑门都麻了,被叶书表现出的“贵族小姐”的霸气,彻底征服,只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哪像露西这种,一对比就成了草鸡。

叶书把枪放桌子上,晒笑道:“怎么样?现在你还要和我谈吗?”

露西后心冰凉,仿佛被浇了一桶冷水,坐在那里,默认了。

“嗯,我们要谈生意,不想有任何打扰,小费给你,你先离开吧!”

男服务员有些失望,虽然叶书小费给的丰厚,但他明显更想在这边多看会叶书。

如果他知道叶书是个女装大佬,比他还大,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心情。

安静的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

露西也想明白了,自己和资本家斗不起气,还不如多要点钱,当下沉声问道:“两万美金!两万美金,我就再去一次东方,给你带回一直熊猫幼崽!”

“两万?”

叶书点点头,从披风下,掏出血滴子:

“两万没有,我给你两万亿吧!”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15

正文卷 第165章 女粉丝与宠物戒指

人都要死了,烧个两万亿的冥币,有空时做做,倒也没什么。

血滴子随手而出,较之以前的全力观察、时刻准备调整方向,叶书简直就像是在扔一个砖头。

准星,没出手时,就已经确定。

修炼这么久,叶书好歹也能称得上是一名国术大师,一眼就瞧出露西各处肌肉的情况,甚至能推测出对方双腿因为太过紧绷,再受刺激时,会难以抑制地抽筋后倒。

普通人在叶书面前,越来越没有秘密了。

血滴子如叶书所料,直接套在后倒的露西头上,不等她惊叫,冰冷的刀刃,就已经弹到她脖颈之上,刺激得她皮肤一阵冷颤。

露西甚至能感受到,刀锋划破自己皮肤时的轻微刺痛。

生死之间,时间似乎变得漫长无比。

眼前的叶书,消失不见,却闪现过自己的一生。

露西看到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看到大萧条下,自己艰难困苦的青年生活,那种买面包都要精打细算的青年生活。

直到遇到了丈夫。

花天酒地、大手大脚的生活,很快俘虏了露西的心,不用什么考虑,露西就嫁给了丈夫,而且知道了丈夫的职业:探险家。

没有听起来那么风光,但当偷猎者的妻子,却可以过上优渥的生活,因此丈夫的面孔,在此刻露西的脑海里,很是清晰。

但结婚不过两月,丈夫就死在东方。

露西看到自己,如何从一个惊恐的妻子,孤注一掷穿越大洋来到东方,在无数人嘲笑的目光中,吃尽苦头,才在川蜀森林里,寻觅到了熊猫。

熊猫夫人的荣耀光环,在死前这一刻,更加显得光华熠熠,那随之而来的上流生活,更是在露西脑海里,回荡不休。

自己住着普通人一辈子都住不了的酒店;

自己活着普通人想都想象不到的奢华生活;

自己的银行卡号里,还有五千美金的天文数字;

自己还有无数的杂志、电视台,等着采访!

自己怎么能死?!

自己为什么会死?

没有万人瞩目的大场面,没有愤怒至极的东方杀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死在这个房间里,甚至可能都没有亲人为自己收尸……

心里愤怒、憋屈无比,露西在这一刻,只想问问叶书,凭什么杀自己!

可是,内心也知道,没有机会了!

冰冷的刀刃划破血管,彻底陷入黑暗前的露西,眼里突然闪现过那只熊猫幼崽。

可怜、无助。

眼里的愤怒,消散无踪。

死亡的瞬间,露西终于在这人世间,留下一丝悔恨自责……

叶书一刀枭首,坐在沙发上,用那剩下的大半瓶红酒,冲洗着血滴子上面的血水,随后抚摸着空间戒指,将小熊猫召唤而出,叹息着抚摸它的顶瓜皮。

奔行大半个国家,随后又奔波大半个地球,这场源于川蜀,又在北美结束的“熊猫之旅”,终于落下帷幕。

没有斥责,没有愤怒,旧日里藏在心里的无限杀意,还没有爆发出来,就已经消融一空。

环境突变,小熊猫觉得很不适应,在叶书怀里一个劲地闹腾,浑然不知那个害自己与母亲分离的“人贩子”,就在旁边死去。

“你完成了蓝色任务女粉的野望!”

“你获得1000声望,蓝色宝箱一个,随机女粉丝一个!”

“嫦娥关注了你!”

“嫦娥打赏你月草一捆!”

嫦娥:“咦?这是什么小动物?好生可爱,给你捆月草,快给它做个小窝吧……”

“月草:人阶中品。

太阴星上所生灵草,用于做宠物窝的不错材料,能缓慢提升宠物体质。”

终于有了第一个女粉,还是大名鼎鼎的空虚寂寞冷美人,叶书却没有一丝关注,只是静静体会着此时的心情。

“你的心境产生突破,神元产生增长,目前神元:150200。”

神元猛烈的突破,让叶书的信息一片清明。

怀里小熊猫的活泼情绪,叶书愈加感受的清晰,甚至连它的奶牙咬到自己的手指时,心里透出的那股子雀跃,叶书都感受到了一二。

……

“也是时候离开了……”

叶书心里想着,又看了眼直播界面的历史消息。

因为女装隐藏身份,欧阳克打赏了数枚血蟾丹。

因为小熊猫的缘故,红孩儿更是打赏了数头野味,俱都是人阶中品的灵兽,还有一些灵果、竹子。

看了看,拿出一根冷箭竹,递给小熊猫,让它老实一会,叶书查看起宝箱来。

“打开宝箱!”

“你获得宠物戒指一枚。”

叶书脸上喜色一闪,果然奖励的东西,和任务有关。

“宠物戒指,人阶上品。

内含10105立方米空间三个,可放置宠物,拥有时间流速。

需绑定宠物!

绑定后的宠物,在戒指里将不会受到伤害。

戒指无法依靠声望升级。

侠道追溯提示:当宠物实力超过戒指限制后,可自主离开、进入戒指!”

这倒是有意思。

叶书带上戒指,当下绑定了小熊猫和汗血马,又选择将熊猫放入宠物戒指。

一片冷箭竹竹林,出现在宠物戒指里,一小块“月草”堆成的小窝,就放置在竹林边上。

竹林不大,也就一百平米方圆,里面的冷箭竹也都不高,只有三四米长。

但暂时也够小熊猫撒欢了。

更何况,还有旁边两个一百平米的地界。

全部是平坦地界,长着非白最爱吃的“羊草”,可惜两百平米的地方,仍旧显得太小,不够汗血马跑的。

而在四周界限处,是一片灰蒙蒙的无形屏障,叶书看不到那边的东西,也无法穿透过去。

突然出现在竹林的小熊猫,好奇的看了看自己的新家,在月草草窝里撒了会欢,又啃了根冷箭竹,就自己在竹林里开始玩了。

叶书注意到,竹林里、牧草地里,也有飞虫类的小生物,甚至有飞虫飞到四周屏障处,怎么也飞不出去,只能迷惑的飞回来。

“无法通过声望升级,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升级?”

叶书把这事记在心里,趁着小熊猫贪玩没闹的机会,直接走出酒店房间……15

正文卷 第166章 回国

“我有些事交给了她,让她好好想想,你们今天不要打扰!”

出门后,叶书很自然地吩咐道。

男服务员一脸“我懂的”的表情,连忙应是。

一个贵族小姐,嚣张地打了露西脸,还要对方帮自己捉熊猫,现在又让露西在房间里反省。

所有的一切,都凸显了叶书这个身份的高贵,让酒店上下,不敢违背。

哪怕,没一个人认出叶书是哪家的权贵。

“我的马呢?”

“这里这里,我这就去为您牵马!”

离开叶书的非白,有些暴躁,如果不是先前叶书的安抚,亲自把它系在一颗小树上,非白早就闹起来,跟叶书没完了!

这时候见叶书出现,这才安心地跑了过来,用头蹭着叶书的手,直到叶书帮它抓了抓脑心的鬃毛,这才满意。

如此灵性,如此神骏,更让众人误会叶书的身份。

叶书也不说话,骑马就往着外面慢步而去,如同一个踏春的公主。

引动周围女人们的一阵眼红。

好在,这个玫瑰酒店,类似于海景酒店的那种,并不在闹市中心,因此叶书只走了一会,就走到了郊外,见左右无人,叶书收了非白,将它放进了宠物戒指里。

突然出现在戒指里的汗血马,似乎有些懵,但看到小熊猫后,也就放松了下来,简单的查看了下四周环境,就一边吃着羊草,一边看着小熊猫在竹林玩耍。

叶书甚至可以把直播镜头,切换到宠物戒指里,类似网上24小时的熊猫直播。

到时候,自家哪天大保健时,就可以这么干。

这个宠物戒指,还是有些用的。

小熊猫也看到了非白,但它并没有找汗血马,只是对着一个竹笋出气,四爪并用,想把那竹笋拔出来。

相处的不错!

叶书安下心来,就在林间脱去了一身女装。

不是他变态,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爱好。

在这个处处皆敌的北美城市,女装是最好的隐藏身份的手段。

大丈夫行事,不拘小节!

只要事情成功,何惜女装乎?!

叶书是个正常的男人,一脱离了危险,就脱下了女装,足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重新换了一身普通的破旧衣服,叶书套上了开宝箱获得的“黄药师的人皮面具”,顿时一个面部僵硬,恍如被开水烫过的丑陋男子,就出现在林中。

再拿出高雄给自己弄的身份证明。

顿时,一个在北美讨生活的华人劳工,就新鲜出炉。

果然,再次进城,虽然面临比女装时多几倍的盘问,但碍于这个年代糟糕的身份识别能力,加上叶书那惨不忍睹的颜值,那些北美警察也没有死抓着不放。

毕竟,一个被开水烫过,穿上身花毛衣,都能演《猛鬼街》的家伙,谁愿意多看?

来到城中,叶书没有寻找高雄兄弟俩,只是给两人留了个任务完成的书信,让两人给他准备回去的船票,就独自寻了个地方住下。

既然能脱离危险,且还有近四个月的时间,叶书当然也不选择立即离开。

有这时间,修炼、浪,干什么不行?

……

船票很快送了过来,叶书摆脱高雄两人的跟踪,默默瞧了瞧上面“一起回国”的建议,毫不犹豫地把船票扔进了垃圾桶。

恶意、歉意,在叶书日渐精修的神元感应下,清晰的一批。

“这些国服的官员啊!我只不过杀些洋人,洋人还没说话呢,这些人就迫不及待跳出来,要拿我人头讨好洋大人,真的是……”

叶书叹了口气,重新买了下一班次的船票,暂时在北美住了下来。

一怒而诸侯惧,

安居而天下息。

没有叶书搞事情的城市,显得前所未有的安宁,就连街上那些往日喜欢搞事的地下势力,这时都小心翼翼的老实了许多。

倒是报纸,前所未有的热闹,讨论叶书先前犯下的滔天血案。

杀一个人,叶书只是不引人注意的暴徒。

杀七八个、十几个人,叶书是让全城害怕的杀人狂魔。

当叶书起了杀心,一口气杀尽数白地下势力、警察后,叶书,就成了传奇。

讨论东方武术的、分析叶书杀人原因的……

更让叶书无语的,是叶书的照片被全城刊印,又曝光了叶书抢夺大熊猫的原因后,叶书竟然成了明星。

街头上,甚至出现了一群女人,举着旗帜,高呼“把熊猫还给东方”的。

电视上,更是不止一个被采访者,扬言自己支持叶书,甚至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安慰这个被北美伤害的东方灵魂。

至于被杀的“熊猫夫人“露西,谁会在乎?

呵,女人!

“还不是看自己长得帅!”

叶书对此,抱有无比清晰的认知,对于这些不知羞耻的北美女人,他并没有鄙夷之心,反而生出了国际友人互帮互助的精神,想满足她们寂寞渴望的心。

可惜,自家的那只小熊猫,隔不久就要自己抱一会,一言不合就嘤嘤地哭,坐在那里委屈巴巴地寄几玩,说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没奈何,叶书只好没事多抱抱它,哄高兴了,才放回宠物戒指睡觉。

倒是非白,在小熊猫出现后,突然就懂事了许多,没事就站在熊猫窝旁,帮小熊猫舔毛,尽显“大哥”风范。

这让叶书省了不少心,能够专心练武。

心中执念得到圆满,叶书专心习武,效果更胜以往,时刻精尽,虽然神元没什么动静,精元与实力,却是在时刻进步。

清闲的时光,很快过去,叶书也到了上船的时间。

毫不犹豫地离开!

这里没什么值得叶书留恋的。

……

半月后,上海。

龙古却是心情糟糕到无以复加。

“还没有查到叶书的下落?”

冰冷的问询,让军情处的手下心里发寒,战战兢兢:“没有!那一艘船上,根本没有叶书,所有的华人我们都查了,不排除对方易容的可能。

可是对方身带一只熊猫,按道理来说,在北美没理由躲开外人的追捕。

因此,属下怀疑,他还有同党、师兄弟的帮助……”

“废物!”龙古直接摔了桌子。

他也知道,不应该怪下属,想到叶书,却又不可抑制地愤怒:“枉顾国家,心无大义!

这些以武犯禁的江湖‘侠士‘,就该被千刀万剐,是民族的耻辱!”

ps:感谢soi绿、哎孤独啊的100,自己说6不6的500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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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67章 为什么不开枪?

叶书还不知道,自己正被龙古痛骂。

但通过高雄、高烈两人的情绪变化,叶书也能猜出,东方这边,国府对自己意见很大,大到陆云生都承受不住这股压力了。

虽然意外,但心有准备。

几百万爱国将士的鲜血,让青天现白日,引来无数民众的好感。

但那些深居别墅之内的政客,却把这份最珍贵的荣光,践踏到烂泥里!

为了一己之私,什么都可以出卖。

百姓的性命、爱国将士的血战、国家的荣誉、民族的骨气……

都可以高举大义的旗帜,肆意践踏。

曾有一部《我的兄弟叫顺溜》,里面出现的国府军队,抗战时一枪未发,最后反而把无数的枪炮,打向报仇打鬼子的猪脚“顺溜”,讽刺意味十足。

看着很神剧,很夸张,很不要脸,很假。

但现实永远更没底线。

在原先的历史上,北美军队一向是垃圾聚集的地方,走到哪,祸害到哪,和东洋鬼子一个德行。

内战时,在华的北美军队中,两个北美兵,祸害了京大的女学生,惹得京大师生愤怒抗议,恶行甚至激怒全国高校,声援京大。

国服为了获得北美人的支持,却封禁报纸不许报道这个消息,单方面答应北美人,不报道这件事。

但国内媒体,当时都很血性,不顾压力,报道了。

全国各地学生,自然就爆发了,爆发的结果让人失望,国府不仅没有为自己的百姓出头,反而殴打、逮捕学生,构成国府历史上,最丢人现眼事件之一的“520惨案”。

到最后,北美那两个垃圾兵虽然被判了十几年的牢,可一回北美,就直接释放了。

北美连一个垃圾都要护着;

国服却对自己的百姓,视如草芥!

类似于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甚至到了二十世纪末的弯岛,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每次的结果,都一次次刷新国府的底线。

……

这样的事情都能干的出,叶书这么个“有碍两国和平”的屁民,自然要被视为眼中钉了。

叶书下船时,明显感觉到有人在码头监视。

叶书相信,上一班轮船的监视力度,绝对更大,甚至有杀手埋伏。

无所谓了!

再无后顾之忧的叶书,顶着面具,平静地进入了上海。

时局纷乱,又有大敌当前,叶书对于这个乱世,并没有什么好做的,一人之力,也就庇护一下山里的国宝。

因此,叶书对龙古的围攻,并没在意,只想坐车去往川蜀,与熊猫为伴,隐居修炼。

走之前,却是还有一些垃圾要收拾:

那些因为“熊猫夫人名利双收”,而蜂蛹而至的西方探险家们!

既然来了,就体会一下东方人的热情好客、留客不走的传统吧!

叶书看了看宠物戒指里、无忧无虑追赶非白玩的小熊猫,笑了笑,就往英租界赶去。

那是探险家的老巢。

……

新出现的探险家乐园里。

“幸亏那个人,去了北美!”

“谁说不是!竟然还有这样的东方人,为了只熊猫把北美闹的天翻地覆,杀了那么多人!”

“亏着我先前还没来上海,有这样的杀人狂魔隐藏在这里,我知道消息后,差点都要吓死了!”

“好在他去了北美,还抢了熊猫,想逃回东方,恐怕要避过风头,起码要一年半载了,哈哈哈……”

“……”

喧闹声中,一片歌舞升平,不愧是“探险家乐园”!

几十个人,有中有外,除了出钱的探险家,还有牛仔、向导这些人,出现华人不稀奇。

叶书早就知道这个情报,因此也不意外,只是悠闲地踱步而来。

此时的他,恢复了本来面目,一身寻常装扮,悠闲自在,头上一个圆帽,手里还盘着两个铁胆,仿佛一个闲逛的富家公子。

一些人眼光扫过他,毫不在意地又离开。

吉米眼睛同样已经离开,但不过一两秒,心里就猛的一跳,心肝都要吓得从肚子里吐出来,回头确认过叶书相貌后,更是如坠冰窟。

如他一般的,还有门边的约翰,此时已经吓得腿都软了,却是面不改色地想要起身,装着没认出来,从叶书身后走出宾馆,逃离叶书身边!

叶书却是一脸微笑,心里感受着周围目光的变化、以及吉米、约翰的情绪波动,直接用手按住约翰的肩膀,笑问道:“你要往哪里去呢?”

漫不经心的一句话。

却是吓得约翰直接瘫倒在地,全身颤抖,倒在地上,看着叶书的眼神,犹如兔子遇到了老虎,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对面的吉米,更是吓得大气不敢喘一声,低头吃东西,祈祷叶书只是踩点的。

周围的探险家,只以为约翰是喝多了摔倒的,嘻哈声一片,并没有多想。

毕竟,光天化日、闹市之中,还能出现叶书那个凶人不成?!

一个帽子,让叶书的形貌变化了下,他们就认不出了。

叶书提起约翰,从对方腰侧,拿出对方的手枪。

很不错的军用手枪,九成新,是个好货色。

叶书无聊时玩枪,也玩过这个牌子的手枪,顺手开了保险,笑问道:“这枪不错啊,只要手够快,两三秒里,足以打光一个弹匣,怎么不反抗一下?”

内心,是真的好奇。

在这个热武器盛行的时代,哪怕是第一杀手王亚樵,江湖上都有许多人不服他,乱枪之下,王亚樵也只能逃遁。

大厅里的探险家,足有二三十人,人多势众,开枪的勇气,总是有的吧?

但他手里的约翰,却是全身发抖,声音都带着哭腔,小声道:“饶命!我还是第一次来东方,从没偷猎过任何动物!饶命!饶命!”

叶书不为所动,眼睛看着吉米,语气依旧轻松:“我问的是,你为什么不敢反抗?一枪打在我身上,我也会受伤,我不骗你……”

“不敢不敢!!”

约翰都已经哭了:“那么多警察、帮派,都拿你没办法,我哪敢向你出手?我真的没有来过东方,你相信我……”

内心,已经崩溃了。

这些强者,杀人之前,都喜欢玩弄猎物的吗?

正文卷 第168章 热情好客一页书

约翰是真的绝望。

他真是第一次来东方,否则也不会来上海这么久了,现在还在这里,没去川蜀捕捉熊猫。

熊猫夫人的事情,鼓舞了无数人的决心,约翰这个外行人,都跑来东方想试试运气。

因为是新手,他对所有有关探险家的消息,都极为关心,叶书这个新冒出来的“行业杀手”,更是在那重点注意之内,这才一下子认出叶书来。

毕竟,这个时代的报纸黑白照片,不是熟人根本认不出来。

老的探险家,早就有了觉悟,无论是乱兵、强盗,还是探险队间的黑吃黑,都凶险无比,磨砺出他们强大的心脏。

叶书让他们害怕,但也不会在人数占优时,连开枪的勇气都没有。

约翰却是不行,叶书的赫赫凶威,在他这个“萌新”眼中,简直就是地狱里的恶魔,根本无法战胜的非人存在!

几百个帮派人士都杀了,何况是自己这个萌新弱鸡?

哆哆嗦嗦地把原因说了,叶书忍不住失声笑了出来,反手一枪把约翰打死。

这些在东方横行无忌的洋人,也该学会害怕了!

周围人,看到叶书拔枪时,只当热闹看,以为约翰是欠了叶书钱,被叶书追上门来,只是威胁一番。

这种事很常见,热衷于享乐的探险家,借钱探险的事,经常发生,被追债的情况不罕见。

可没想到,叶书直接当众开了枪!

没等他们惊惶戒备,就见叶书枪口转向,枪火连发之下,直接把大厅里六个反应最快的探险家,一一打死!

七颗子弹,七条性命!

整个大厅,瞬间乱套,叶书哈哈大笑,侧身一脚,把一个桌子踢向大厅,自己手中却是血光一闪,急冲间,九龙邪剑已经握在手里,如臂挥指,顷刻间把约翰桌上的两个人,一剑封喉!

大白天里,所有人的警惕心都降至冰点,甚至就连宾馆的大部分护卫,都躲在房间里睡觉。

这样的状态,面对叶书,简直就是毫无防备!

虎入羊臀!

血雨挥洒,即使有几个敢于反抗的探险家,在混乱的人群中,也发挥不了实力,叶书快速移动的身体,更是让他们难以瞄准。

叶书没有出全力,出剑虽快,都在掌握之中。

神元精进后,带来的感知里大增,让叶书哪怕不转头,也能清晰感受到身后某人的目光,正一直盯着自己。

这样的感知力,没有增加叶书一点的武力,但却让叶书在这种群战中,轻易地掌握大局,手中九龙邪剑沉稳到一种可怕的程度,每一次出击前,对手的性命,就已经定下了生死!

子弹很快,叶书躲不过子弹。

但开枪的人,叶书却能杀了!

“还不错,这些天精元修炼并没有太亮眼,但也总算没有浪费时间!”

叶书很是欣慰,手里的长剑,在乱枪声中,夺取大厅最后一个探险家性命!

收了剑,叶书慢走两步,耳中楼上的声音越来越响,眼看下一秒就会冲下来,呼吸声都轻易无比。

手里的铁胆,却是被叶书随手扔出,在二楼那个牛仔刚刚漏出头的时候,铁胆种种地砸在他的脸上!

“咔嚓!”

密集的骨裂声响起,刚刚冒头的牛仔狂吐鲜血,倒在地上不住地抽搐,满脸开花。

伸手捡起一把手枪,叶书坐在尸横遍野的大厅里,神色淡然地对着吧台连开数枪,把那个藏起来的白种青年直接打死。

英俊、青涩的面孔出现在地上,引来直播间里一片弹幕。

“啧啧啧,这心狠手辣的,叶兄弟你最近越来越有我白驼山庄的风采了!”

“阿弥陀佛,又是一片罪孽……”

“这兄弟,好狠的手段,可比我们兄弟几个拦路抢劫凶狠多了!”

“哈哈哈哈!好兄弟,是条汉子!洒家在老种经略相公府做事时,就见不得那些异族进我大宋,每见一个,总要杀了才心里痛快,兄弟你确实合我胃口!”

“……”

自打红孩儿开创“一文钱也能打赏、刷弹幕”的骚操作后,直播间里的弹幕就逐渐频繁了起来。

就连一直不喜欢叶书行事风格的伏虎罗汉,都出来念起了往生咒。

唯一的女粉嫦娥,刷出的弹幕,更是有些让叶书无语:“这么英俊的小哥,好歹给留一会看着养养眼啊!”

叶书瞄了瞄她的礼物,又是一捆“月草”,让叶书有些好笑。

这本是给小熊猫做窝的材料,一捆就够。

但非白照顾小熊猫时无聊,把月草当成了羊草,直接嚼了一口吃着玩。

没想到,这一吃就上了瘾!

人阶中品的月草,比这不入流的羊草,自然天壤之别,对汗血马的益处极大。

非白又是个吃货,趁小熊猫不注意,不到一个下午,就把它的月草草窝,啃的只剩下一点垫地的。

小熊猫很生气╰_╯,这两天看到非白靠近,都要咬它,担心非白把它剩下的窝也吃掉。

好在叶书没事时,就把直播镜头,放到宠物戒指里,看的嫦娥打赏不断,一捆捆的月草,让非白吃的筋骨强健的同时,也让小熊猫的窝,恢复了旧观。

……

说来话长,其实叶书不过是检查了下直播信息,又随手杀了跑出来的牛仔护卫。

一个数十人的“探险家乐园”,死的比“探险家宾馆”还安详!

杀了人,叶书也不停留,走出宾馆,随意往人群里走上两个弯路,就没人再看自己。

除了两个尾巴!

龙古不愧是做情报工作的,直接把“探险家乐园”当诱饵,查探叶书行踪。

“这两个人,未来或许对抗战大局,有些作用……

嗯,反正他们也没对我出手,放一马就放一马吧!”

叶书心里想着,反手两个石子,打在两个尾巴的腿上,以示警告。

两人面色苍白,脸上却又有一丝轻松,干脆无比的离开。

探险家乐园里的惨相,给他们很大的压力。

叶书微微一笑,又往其他几个探险家聚集的宾馆走去。

消息还没有传来,叶书的杀戮,依旧在持续。

直到叶书又屠了两个宾馆,消息这才终于传来!

“那个杀人凶魔,回到上海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宾馆,一个个神色惨变,直接驱散探险家住客,关门歇业,溜之大吉,只留下一个空房。

正文卷 第169章 意外的少女情怀

有拼命逃跑的。

也有狙击叶书的。

无奈拿枪指叶书这种事情,给叶书带来的刺痛感觉,比仇恨盯着叶书的感觉还强烈一二倍,又哪里能够成功?

这种战场上老兵才偶尔有的第六感,在叶书这都快是被动光环了,可想而知其暗杀效果。

还没出手,就被叶书或躲或避,甚至直接一枪打死,苦状万分。

当街杀人,横行街头,行人不敢直视!

叶书感觉着这种新奇感觉,手里血滴子随手甩去!

“住手!”

龙古愤怒的声音传来。

叶书却是理都不理,血滴子依旧如预料中的那样,套在一个往远处逃离,运气不好被叶书撞上的探险家头上。

听到声音,叶书转头望去,只见龙古刚从汽车上下来,手里也没拿手枪,一脸愤怒地向自己走来。

正气凛然,视死如归。

“住手!放过他!你在害这个国家!”

边走边说,龙古似乎一点也不害怕叶书会对他不利,反倒是旁边的一个副官,一脸紧张,想掏枪,又怕激起叶书反应。

见叶书回头,血滴子下还持续传来惊恐惨叫声,龙古自觉对叶书的性情了解更深,脸上的“愤怒”态度,更加气急败坏。

龙古知道,对于这些有本事的侠客,武力是没有用的,大义、家国百姓、名声,才是绑缚侠客们的利器。

可惜他想了想,自觉地位与交情还不够格,没敢直接一个巴掌甩叶书脸上,否则效果更佳。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让国家多死多少人,多少将士因为你的缘故,无辜惨亡?又有多少百姓,因为你的一时之快,家破人亡?”

龙古大声斥责,暴目环眼,眼圈都红了。

而在血滴子头套里的探险家,更是吓得尿了裤子,眼睛里大片漆黑,只有颈间传来的光线,照着环绕自己脖颈的数柄刀刃!

这种与死亡极度接近的感觉,让他头皮发麻,生平第一次后悔来到上海。

见叶书神色有异,龙古情绪更加激动:“一个探险家,你杀了他,于国于民又有何用?

国家正值困境,正需要列强的支持,你……”

叶书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心里莫名出现某部小说中的名言:

态度,是心灵的面具。

大义啊,家国啊,多么高贵的存在!

可为什么,利用家国大义名号最多的,往往却都是这些最坑百姓的垃圾?

念到此处,听对方喋喋不休,叶书不由得有些心烦,左手轻轻一收!

“咔!”

血雨飘飞,西方友人,沦为异土亡魂!

叶书看着眼前戛然而止的龙古,认真地想了想:“我没法为国家做些什么,也不想损失抗战的力量。但你要是再来,我会杀了你!”

手提着血滴子,淋漓的鲜血洒落一地,轻响声中,探险家的脑袋落在地上,看的周围的百姓、特务、杀手,俱都是心里发寒,手心冒汗。

义正辞严的话,闷在了心里。

龙古心跳加快,第一次怀疑起对叶书性情的认知。

直到叶书离开,他还沉浸在这种自我怀疑之中,一时想不好,拿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叶书。

“处长,咱们……”副官硬着头皮问道。

龙古心里一片愤怒,周围百姓指指点点的样子,更是让他羞愧难忍,当下大声道:“叶书此举,破坏两国关系,是民族的罪人,无异于叛国!军情处上下,必杀此獠!”

军情处,岂能向个江湖高手低头!

……

“这群狗货,还真追过来了!”

越来越严密的追查,让叶书越来越烦躁。

尤其是他看到,一个自己放过的军情处枪手,竟然再次向自己出手后,内心的暴戾,再也压抑不住。

自己心中,因为抗战而有所顾虑。

这就是你们肆无忌惮的理由?!

“你投降吧!与军情处为敌,就是与国府为敌,就是与整个国家为敌!你难道真想叛国……”

话没说完,叶书手上直接用力,扭断了这货的脖子。

至死,这人都相信叶书是那种江湖侠士,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那种侠士。

却没有想过,自己究竟有没有资格代表这个国家、这个民族!

一心开杀,双方矛盾顿时激烈,再无转圜余地。

枪声,响个不停。

叶书激烈喘息,已经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军情处的人。

纵然自己体力过人,连续数个小时的厮杀,已经消耗叶书大量的体力,而军情处虽然损失惨重,却仍旧一直追杀着自己。

“不知死活!”

喝了口水,叶书正要回马一枪,挫敌锐气。

却见旁边一个小巷子里,跑出一个一身淑女衣装的青春女孩,见到叶书一脸大喜:“快过来!我来帮你引开追兵!”

见叶书看她,并不过来,这女孩就道:“我是陆小冬,陆云生的女儿,上次你来我家,我还给你……给你端过茶……”

说到这里,脸上已经是一片羞红。

目前为止,情绪的变化,还骗不了叶书。

因此叶书也不拒绝,直接进了巷子,任由陆小冬领着他进入一个个店铺,轻松避开后面的追兵。

“军情处让人失望,将我视为叛国;反倒是这些民间人士,愿意对我伸出援手?”

同样的行为,在不同人的眼中,却是“叛国”与“英雄”的差别。

叶书越来越期待李云龙的出现了!

……

只不过,不等叶书脱出生天,陆云生的势力,似乎就也被军情处监视了,将叶书困在一地。

“你离开吧!剩下的路,我自己走!”

叶书的话,让陆小冬心里一颤,难过问道:“你会记住我吗?”

叶书回头认真看了看她,记在心里:“记住了!”

说罢,直接冲出房屋,继续向着远处的火车站赶去。

只留下后面陆小冬欣喜又担忧的眼神,以及风中怎么听,也听不清的临别话语。

那会是什么呢?

临别前的叮嘱祝福?

怀春少女的大胆表白?

要紧事情的突然倾诉?

叶书不知道,他没有听清,他只是摆了摆手,给陆小冬留下一个没有回头的告别。

ps:感谢静守星月的1000打赏。

正文卷 第170章 有因有果,给熊猫起个名

一心杀敌,被军情处的大人物视为叛国,倒是不曾留意的一个小姑娘,把自己看成了英雄,尽力救助。

真特么讽刺!

体力、心力恢复许多,叶书继续向车站赶去。

这个目标瞒不过龙古,自己要想脱离包围,人生地不熟下,只能通过火车、码头。

因此,叶书的前行,越来越艰辛。

军情处的枪手,确实厉害,每一次躲避狙击,都耗费极大心力。

只是,叶书的好运气,似乎来了。

总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巧合,让那些军情处伏兵,提前暴露出来。

……

正走在小街上时,左前方院子里,突然传出一阵叫骂声:“甘霖娘!侬丝哪锅小赤佬,敢躲我家房上?!”

叫骂声,让躲在一家房上的枪手,直接暴露出来。

……

刚有些力尽,就见前面冲来的特务,被旁边一头突然惊了的毛驴给拦住,甚至还给了对方一蹄子。

牵毛驴的老头,似乎也不是有意,见自家牲口伤了人,轮着拐杖就带着驴跑了,一骑绝尘。

只留下一脸懵逼的军情处特务,倒在地上痛苦叫骂,随即被叶书一脚踩死。

……

除了这些,更有楼上居民,突然泼脏水下楼,把楼下特务浇了一身水,狼狈中失去伪装的;

想来追赶叶书,却被一群小乞丐围住要钱的。

数不胜数。

叶书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会让上海百姓这么集体认同,这么愿意得罪军情处的“大人物”,而冒着危险帮自己。

那么,就是有人暗中相助?

叶书又走了两条街,突然搭住旁边围墙,借着围墙,以及一个又一个的高低建筑,攀到了一座高楼顶上。

一个中等身高,精瘦机灵的年轻男子,就出现在叶书面前。

“是你?”

眼前人,正是那个曾经为了个报童,找上门来的阿飞。

阿飞也被叶书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

习惯性地想要逃跑,却又无奈地转身回来,干笑道:“叶先生,我没有恶意!”

叶书也笑了:“何止是没有恶意,敢得罪军情处帮我,你胆子比陆云生都大!”

“见笑了。”阿飞安心之后,又有些得意地道,“我虽然和陆老板没法比,但做人的廉耻、道义还是有的,叶先生你做下这样的大事情,我要是见死不救,下半辈子可就睡不着觉了……”

说到最后,脸上已经是一片激动,看叶书的眼神,也满是热切。

叶书捡起一块砖头,顺手一扔,在下面一个军情处特务的惨叫声中,语气显得愈加从容:“那就多谢了,也省的我易容暂避风头了!”

“哈哈,叶先生果然另有脱身后招!”阿飞热情道,“不过底牌能留一张,以后就多份手段。叶先生今天不妨放宽了心,来我们城寨里做趟客!请!”

说罢,从这栋楼的天窗进入,七拐八拐,借着高低不平、拥挤不堪的楼房,在黑暗里也不知道怎么走的,竟是直接来到了一处破旧居民楼里。

外面那群追兵,直接失了目标。

竟是比陆小冬手下的清帮势力,还要高明几分!

几经周转后……

“贫民居?”

看着周围拥挤、寻常的街道、房屋,叶书笑问道。

阿飞点头,一脸自豪:“陆老板虽然号称清帮几十万弟子,但他毕竟是大人物,在地利、人和这两个方面,还是我们小人物更方便一些……”

说话间的功夫,阿飞与周围百姓互相打着招呼。

很明显,他是出生在这里的普通百姓,最后不知道怎么练出一身神偷本领,逐渐成为这片贫民居里的保护者。

这样的身份,远比陆云生的清帮帮主更加方便。

……

果然,在陆云生看起来都头疼无比的事情,在阿飞这个土生土长的神偷面前,成了一件只是有些麻烦的事情。

傍晚,叶书坐着驴车,在阿飞的护送下,来到了城外十多里的铁路上,轻松扒上了火车。

“这是大奎!叶先生,委屈你了,这段时间住在大奎这,这时给你准备的身份凭证,还有这些吃的……

对了,听说第一杀手王亚樵四处在找你……”

絮絮叨叨的话语,从阿飞口中说出,直到他跳下火车,看着叶书含笑着远远离开,心里这才难过了起来。

乱世里,这样的侠客,不知多久才能再次见到……

……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没想到,我竟然就这样离开了上海……”

彻底避开军情处的追查,叶书回想上海的经历,只觉得有些唏嘘。

他想过自己心力消耗太大,不得不易容,甚至女装避开围追。

甚至想过纵情开杀,最终不得不被逼着离开这个世界。

也曾想过,暂时依附某个实力,安心度过剩下的时光。

但叶书就是没想过,自己的肆意妄为,让军情处仇视自己的同时,也触动了陆小冬、阿飞这些自己不熟悉的人,愿意帮助自己……

“经历诸劫,明白因果……

这,也算是一份因果吗?”

坐在西去的火车上,叶书静静躺在火车顶上,任由大片河山,从身边掠过。

近夏的天气,车顶反而清爽些。

叶书看着周围影影绰绰的村镇、城市,甚至是十余步外种地的百姓,一股明悟,渐渐升起。

“想要救这片山河,想要救这四万万国民,我即使是杀了一万东洋精锐,甚至是十万百万,也是没有用的!

非得他们自己用血反抗,用命推翻军情处这群指黑为白的国府势力,这才算是自救!

这个剧情世界的人道大势,正是百姓自救的过程。

人道即天心。

或许,正是冥冥中的“天意人心”,不想让叶书这样的旁观者帮忙,只想自己承受这片苦难,洗清一身污垢,自炼狱中重生!

这条路,容不得任何捷径!

想通此点,叶书心里最后一丝遗憾,也全部消失,不由得站在火车顶上,开怀大笑。

取出小熊猫,看看愈加健壮,愈加像一头小老虎的小东西,叶书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耳朵。

“民族铸魂,我帮不上任何忙。

但一群国宝熊猫,还是救下来好!

一群探险家,还是杀了的好!

你说是不是?

胖墩?”

ps:征求小熊猫名字一个。

正文卷 第171章 重见

神元的精进,有好处也有坏处。

叶书可以依靠自己强大的神元,感受周围人小火苗一般的情绪,而在周围人的感知中,叶书的情绪,更像是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肆意而张狂。

可以隐藏,压抑情绪是人人都会的事情。

这时一人独处,自然就没伪装的必要。

因此,怀里的小熊猫感受到叶书戏耍的目光与情绪后,扑腾着四个爪子,就转头啃叶书手掌。

“胖墩不行?

那叫胖哒呢?不对,上次我救了只大熊猫,已经给它起名叫‘胖哒‘了……”

旅途寂寞,小熊猫松软的身体,让叶书分外放松,给它起着一个又一个名字,惹得小熊猫就没老实过。

放风完毕,自然就把它放回宠物戒指了。

戒指里的风景,变化不大,只是空间,似乎是大了许多。

不同于空间戒指里,储藏空间的随意变化,宠物戒指里,初始就是10x10x5米的方形空间,连里面的冷箭竹,都没有超过五米高。

但这种情况,在最近似乎有所改善。

不止一根竹子,超过了五米。

而在空间的边缘,一些生长快速的牧草、竹根,已经向外扩充了许多,原本平平直直的边界,如今变得上凸下翘,看的叶书都硬了。

身体僵硬了。

仔细观察后,如今的宠物戒指,地界大了数个平方,空间也向上蔓延到五米以外。

这让叶书很是意外,就趁闲暇时,在里面边界处,种了些花种,甚至还种了两垅黄瓜和葫芦玩。

精神进入里面,甚至可以形成人形,拿着工具除草种植逗熊猫,十分神奇。

……

一路无话,只是身后的追兵,又渐渐多了起来。

当叶书从川蜀下车后,身后已经跟了不下五拨人马,都是来找叶书麻烦的。

“再敢追来的,我不会留手了!”

叶书杀了几个立威后,见他们不敢再死跟着,也就不再理会,径直向山里赶去。

“叶大侠!王亚樵王大侠想跟您见一面,只要你肯稍稍停步,让我还了王大侠的人情,我保证我的兄弟们,不会对您有一丝一毫的冒犯!”

一个一身江湖气息的中年男人大声吼道。

叶书懒得回答他,甚至懒得回头看一眼他。

中年男人脸上现出恼怒之色,但看着不远处几条无头尸体,心里畏惧,又不敢前追。

与他一样的,还有其他三家人马,俱都是江湖上,听了王亚樵悬赏,想促成叶书与王亚樵见面的土匪山贼。

唯有一股实力,毫不停留地进了山,那是军情处的。

时到如今,大江南北的无数势力,早就知道叶书与军情处结了生死大仇,龙古一辈子的威名,在叶书这吃了瘪,死伤惨重,以至于国府的威望,都下降了许多。

“老大,怎么办?”

“怎么办?等着!”中年汉子自嘲道,“人家不肯给我这个面子,我还能干什么?等王大侠来,嘿嘿,我倒要看看,合军情处、第一杀手两股势力,这个叶书,要怎么逃出生天!”

……

叶书没理会他们。

这是自己上次来的山林,叶书辨别了一下方向,就往自己上次见到的,有熊猫踪迹的地方赶去。

晚来这么多天,按理说一切都该晚了。

但这一届的探险队,根本就是一群来挣快钱的强盗,虽然准备充分,但对山林里情况的了解,不如真正的探险家,走的极慢。

……

因此,叶书一路直行,竟还真让叶书先一步到达山林深处,在一伙探险家刚刚发现“胖哒”的时候,来到了这里。

见到叶书,那只大熊猫的表现,很奇怪。

似是欢喜,似是疑惑,随即就是焦急、愤怒,恨不得咬叶书一顿的样子。

只是因为害怕外面的探险队,才只是趴在山岗上的草丛里,对着叶书“嗷嗷”直叫,而没有直接冲下来。

“我身上的小熊猫气味,让它以为我也是个偷猎者了?”

叶书心里疑惑,手上却不疑惑,借着树木的掩护,直接拧断一个手拿麻醉枪的脖子。

手里的石子,飞向不远处一个牛仔,打的他手掌吃痛,拿不住枪。

得此机会,叶书身形跟进,一肘打在对方的心口上,只打的对方心脏骤停,头脸一片煞红,随即软软地瘫倒在地上。

没用九龙邪剑。

跟这群人争斗,叶书如果用九龙邪剑,对自己实力根本没有任何提升,只是单纯地清理垃圾、浪费时间。

之所以没有对外面的人痛下杀手,引得他们侥幸而来,也只是想考较考较自己的功夫罢了。

考较的结果,让叶书很不满意。

十七人的探险队。

用剑杀,叶书有把握半个小时内,完好无损结束战斗。

但用拳脚,却让叶书耗费了一个多小时,气力耗损近半,身上因为出拳杀人的不灵便,躲避其他人开枪时的擦伤,多不胜数、衣衫破烂。

“不行啊!我先前太依赖九龙邪剑的锋利、顺手了。

拳脚功夫虽然威力还弱,却是实力的根基,接下来,就空手应付这些人吧!”

心里想着,叶书就看向山岗之上。

很意外,那只大熊猫,竟然没跑,还在山岗上偷看着这边。

见叶书看向它,它没有一丝故友重聚的高兴,吼叫的声音中,反而还有明显的愤怒,甚至哀鸣。

“真把我当成偷猎者了?”

叶书有些哭笑不得,当下从宠物戒指里,放出小熊猫,想让它跟那只大熊猫沟通一下,证明自己的清白。

没想到,那只大熊猫直接疯了。

原本畏缩、隐藏的眼神,一下子瞪得溜圆,再也不管叶书是否会伤害它,直接四爪奔腾,向着小熊猫急冲而来。

小熊猫刚刚出来,还没看见叶书,就已经嚷嚷了两句,正要继续嘤嘤叫时,猛地闻到空气中熟悉的味道。

抬头一瞧,就见那只大熊猫,正焦急地往这边跑,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

小熊猫呆了。

直到大熊猫扑过来,牢牢护着他,又叼起它的后颈,想带它逃跑时,小熊猫这才反应了过来,嘤嘤地叫了起来,四只小短腿想要翻身抱住大熊猫。

可惜,腿太短了,身体太球了,怎么都翻不过来,只在空中不住地晃悠,跟荡秋千似的……

正文卷 第172章 畜生!

大熊猫很是焦急,嘴里小熊猫体重已经不轻,又这样晃悠,弄得它怎么都叼不牢,一个口滑,小熊猫就掉了下去,在地上摔了个屁股墩。

大熊猫有些疑惑与不耐烦,低头吼了一声,按着小熊猫脑袋,就要继续把它叼走逃命。

摔个屁股墩,被大声吼,拍脑袋。

往日要是受到这样的委屈,小熊猫早就嗷嗷叫,一边叫,一边生气地咬叶书玩了,这一次却是没耍小性子,只是一个翻滚,就爬了起来,往大熊猫的两个前爪上爬着玩。

“不对劲啊,难道‘胖哒‘就是生‘胖墩‘的那只大熊猫?

上次胖哒被抓前,遇到了露西一行人,并被他们抓走了胖墩?

可那个露西写的《熊猫夫人日记》里,不是说遇到小熊猫时,周围没有大熊猫的么?

哈!

叶书你还真是个沙雕,别人遮羞的话,你也相信……”

叶书心里疑惑,但心里已经有所猜测,当下就笑吟吟地站在一边,看这一大一小两个团子在那闹腾。

似乎是彼此的沟通终于有了效果,大熊猫抬头看了叶书一眼,见叶书没有事什么危险举动,又想起上次叶书救它的事情,这才放下戒备,一边拿爪子扒拉着小熊猫,一边咧着大嘴,对着叶书叫了一声。

声音里,满是友善喜悦。

小熊猫听见叫声,回头看到叶书,这才好像反应了过来,回头跑过来,顺着叶书的手臂钻到叶书怀里,在叶书胸口处不住寻觅。

一个早就藏好的人阶中品的苹果,被它找到了。

看到苹果,小熊猫更加高兴,咬着苹果就爬跳下了地面,跑到大熊猫面前,把苹果叼给大熊猫吃。

似乎在炫耀:

“看,我爸给我弄的好吃的!”

大熊猫闻了闻,眼睛闪亮,也不推辞,长着大嘴,三五口就把苹果嚼碎了吞下,满意地舔了舔舌头,抬头温柔地看了看叶书。

如果叶书是只公熊猫,接下来就顺理成章,一家三口住一起了……

可惜……

大熊猫惋惜地看了看叶书“瘦弱”的腰身、又朝叶书的生殖部位闻了闻。

没有闻到太强烈的荷尔蒙气息。

这说明叶书积蓄很少,本钱也小。

大熊猫顿时有些失望,叶书这个腰瘦吊小的家伙,没资格成为她的伴侣。

被只熊猫鄙视了。

叶书被它看的有些莫名其妙,为了缓解尴尬,就又掏出一根红孩儿打赏的,人阶中品的冷箭竹,递给它们,让它们吃。

见叶书摸了摸后腰,就摸出这样的食物,大熊猫很惊异,还爬到叶书后面,要扒开叶书裤子看一看,被叶书严厉拒绝,这才惋惜地走开。

小熊猫已经乐不可支,这样的游戏它做过无数次,眼看大熊猫回来给它舔毛,就安心地在那坐在地上,抱住比它还大的冷箭竹,啃的开心。

大熊猫舔着毛,一会看看地上的冷箭竹,一会看看一旁的叶书,眼睛里,闪过莫名情绪。

……

两只熊猫见面,引来直播间红孩儿、嫦娥的热情回应。

红孩儿旧事重提,要叶书把这只熊猫送给他,再一次被叶书拒绝。

这也提醒了叶书,看着两只熊猫在大熊猫窝里,那欢快的模样,心里做出决断。

这样的山中精灵,实在不该因为自己喜欢的缘故,而无奈与亲人分离,以自己为因,结出那枚苦果。

先前以为小熊猫孤苦无依也就罢了,现在遇到了对方母亲,自己也是孤儿,又哪里忍心?

拥有小熊猫,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打赏。

大、小熊猫也早晚会分开。

但这短暂的母子亲情,难道就微不足道了?

叶书想了很久。

叶书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眼神里,隐藏的暴戾、凶残,已经尽数消弭一空,奔波半个天下的负面情绪,在这天生的母子亲情面前,犹如烈阳照雪,冰释消融。

一大一小两个熊猫,也在那玩耍了很久。

直到山腰后面传来枪声,才惊醒它们。

大熊猫很惊恐,就想叼着小熊猫藏起来,小熊猫却是跟着叶书,胆子养的极大,眼里闪过兴奋之色,就要扑到叶书怀里,让叶书带它冒险。

叶书摸了摸小熊猫的头,拒绝它伸出的两个前爪。

认真地看了它一眼,叶书把宠物戒指里,所有的月草都拿了出来,给它铺成一个厚厚的窝。

戒指里,红孩儿打赏的所有苹果、冷箭竹,都被叶书拿了出来,放在了窝里。

以及叶书这段时间,逗小熊猫时的一个玩具球。

所有的关怀,所有的不舍。

全部拿了出来!

小熊猫似乎感受到了叶书情绪变化,兴奋的神情变得低落,死死抱住叶书的手腕,怎么都不撒手。

旁边打大熊猫,更是已经呆了,仿佛有些不知所措。

叶书脸上露出笑容,点了点小熊猫的脑门:“你就是天地送给我的礼物,没有你,我现在可能都已经陷入噬杀情绪里,不可自拔了!

我救了你,你也救了我。

现在,就让我为你以后得生活,杀出个安宁环境吧!”

说罢,将小熊猫从手腕上挣开,叶书把它塞到大熊猫怀里,再深深看了它一眼,在小熊猫拼命挣扎,呜咽低叫声中,深吸一口清气,向着枪声传来的声音中,急行而去。

要杀人了,心里却罕见的没有杀意。

只留下被大熊猫拦住,不断挣扎的小熊猫。

爪子下,是挣扎的身体;

爪子上,同样在心里挣扎。

……

“快跑!快跑!”

“恶魔!那个恶魔追来了!”

“别杀我!别杀我!我是附近的山民,也是民国人!”

杀戮的感觉并不好,叶书已经习惯,每一次都让叶书心情阴暗许久。

但这一次,内心却是无比的宁静,哪怕队伍里有个年轻的黄皮肤女人,同样没有一丝迟疑。

唯一留下的探险队头领,叶书看了下,很眼熟。

想了好一会,才想起来,那就是帮助露西抓大熊猫的杨昆丁。

“你这个屠夫!你杀了这么多人,你不得好死!你一定会下地狱!”死到临头,杨昆丁痛声大骂。

叶书看向那个黄皮肤女人:“你老婆?”

“畜生!为了一个畜生,竟连女人都杀!这就是那群中国人称赞的侠客!畜生!畜生!”

正文卷 第173章 熊猫

“畜生?”

叶书有些好笑,自己竟然被对方站到道义制高点了。

自己神元强势时,是个键盘侠,对方这是要抢自己键盘啊!

杨昆丁见叶书情绪变化,绝望的内心闪现一丝光明,登时绝望的双眼变得有神,只顾痛骂的嘴里,开始有逻辑地痛骂起叶书来:

“为了山里一个野兽,你竟然就杀这么多人,不是……你还好意思被称之为侠客?”

想骂畜生,但杨昆丁想了想,怕因为言辞彻底触怒叶书,生生将肚子里的话咽了下去。

叶书用脚踢了踢地上、胸骨尽碎的英伦人,笑问道:“这也算是人么?”

“外国人不是人!我妻子呢?她又犯了什么错!她只是为队里做饭!”

叶书脸色不变,走了几步,踢了踢地上的尸体:

“不过是个黄皮白心的香蕉人罢了,也算是人么?”

杨昆丁的脸上,瞬间难看到了极点,悲愤道:“那那个当地的向导呢!他不是北美人,也不是外籍,他是纯正的中国人,他也不算人么?!”

叶书点头:“所以我只是打断他一条胳膊,等他醒来,搜刮你们身上的财物,想必也不敢再来山里了……”

杨昆丁看着地上的黑黑瘦瘦的山民,眼里闪现不甘、愤怒之色:“都不是人!

都不是人!

就你叶书是人!

我们只是打伤了一只熊猫,你却杀了十几个人!

我们杀熊猫,你没杀过鸡鸭?

你没杀过猪狗?

都是野兽,谁比谁高贵?!

我们不是人,你又是什么!

你这么残暴好杀,你和我们有什么……

嗬嗬…嗬…”

“区别“两个字没有说完,叶书已经一脚踩断他的喉咙,只留下他死不瞑目的双眼,死死看着上方。

最后这个问题,叶书不屑于回答。

一个香蕉人,来猎杀中国人的熊猫,有什么资格质问这质问那?

还有一只受伤的熊猫,等着自己救呢!

两句话的耽误,受伤的熊猫已经没有那么暴躁,身上的麻醉针也起了效果,沉沉睡去。

叶书把它放到个干净的地方,拿出消毒水。

刮毛备皮。

冲洗伤口。

夹出子弹。

叶书的手很稳,最起码没有第一次,自己给自己取子弹时的手忙脚乱。

唯一不足的,就是好好的一只熊猫,被自己刮了一大块毛,显得很是滑稽。

这只熊猫有点傻,中间还疼醒了一次,还想咬叶书。

被叶书塞了个苹果在它嘴里后,竟然就这么老实了。

苹果还是普通苹果!

就这么收买了!

真没骨气!

叶书一阵无奈,这只国宝混的有点惨啊!

一旁的山民,在手术途中,就已经醒了过来,看到周围的遍地死尸,吓得动都不敢动,唯恐触怒叶书,自己也没命。

“再进山林猎杀熊猫,我不会留手。”

叶书抱着熊猫,留下一句话,也不管后面山民如何说,直接往下一个人迹赶去。

再给这熊猫换次药,应该就没事了。

……

前一座山头。

小熊猫已经闹腾了半夜,大熊猫怎么哄,怎么吼都不安静,给它最爱的苹果都不吃,愁的大熊猫也没办法,看着自家崽儿愁容满面。

它想起白天那个人。

从小熊猫哪里,它知道是叶书救了自己儿子,这段时间的觅食,也都是那个人做的。

窝里那一大堆好东西,也是那个人送来的。

似乎,儿子跟着那个人,以后就不用担心吃的了……

简单的脑容量里,想不了太多的东西,大熊猫与其说是想了一晚上,倒不如说是发了一晚上呆。

直到第二天清晨,出去带小熊猫喝完水,回来见那些灵果都开始招了蚂蚁后,大熊猫才低声吼了一声。

小熊猫跟在它屁股后面,“咩”了一声,这才高兴地扑向灵果。

两只熊猫,一顿饭功夫,把这些灵果吃了个底朝天!

这还不算。

红孩儿打赏了许多人阶中品的冷箭竹,这时候两只熊猫更是放开了胃口大吃特吃,原本小熊猫五天份的竹子,被两只熊猫大半天给解决了。

眼看食物已经吃完,大熊猫低吼了一声,就叼起小熊猫的顶瓜皮,嗅了嗅地上叶书的味道,朝着山林深处快速跑去。

风中随势摇摆的小熊猫,夜色下目光囧囧有神,不时发出欢快的叫声。

……

大熊猫生了崽后,并不像其他动物那样很快离开幼崽。

毕竟,小熊猫单只是断奶,都基本是一岁才断。

断奶之后,它还会和母熊猫生活到一岁半,直到母熊猫再次怀孕,小熊猫才会离开。

如果母熊猫没怀孕,那小熊猫依然会跟着熊猫妈妈一块生活,即使在两岁半被熊猫妈妈赶走后,其大多依旧会生活在母亲附近。

很恋家的一种生物。

倒是雌性小熊猫,离开母亲后,会远离出生地生活。

小熊猫明显还在哺乳期,和大熊猫还有一两年的相伴时间,这也是叶书离开的原因。

但这时大熊猫一经做出了选择,这种生活习性,就产生了助力。

只不过是在林子里吼了几声,一头傻不愣登、身上熊猫毛都被剃了一块的熊猫,就跑出了山林,兴奋地跑到大熊猫跟前,好奇地看着母亲嘴里的弟弟。

小熊猫对它身上的叶书气息很敏感,嘤嘤一通叫唤。

三只熊猫来到竹林里,一边吃一边交流。

也不知它们怎么交流的,离开时,这只受伤的熊猫,已经跟在后面了……

队伍扩大……

……

熊猫爆发力很快,是当之无愧的猛兽。

但长途奔跑,叶书就占了上风了,而且不像熊猫那样,一吃吃半天。

离开小熊猫后,叶书就再没有闲过。

杀杨昆丁,只是开始,熊猫夫人的事迹出现后,来捕捉大熊猫的探险队,十倍地增加,一些国家,甚至已经有了熊猫。

包括北美。

叶书不是全能,堵不住路,去北美的来回路上,已经有不少熊猫,送去了北美,大名鼎鼎的《时代》周刊上,甚至都有相关报道。

更有一些媒体,高呼“熊猫多的用不完”!

原先面对叶书,义正言辞、动辄国家大义、为国为民的军情处、国服,这时自动装作了瞎子。

探险队?看不见哎!

运熊猫?对不起,我是瞎子!

抓叶书?

快去!

没看到这个暴徒,已经杀了多少国际友人,惹来多少友邦惊诧?

正文卷 第174章 我要等李云龙

无数的探险队、军情处杀手,甚至是王亚樵的江湖势力。

这片山林从来没这么热闹过,叶书不过是随便转了转,就遇到三个探险队。

毫不犹豫地杀,数十人命,铸就叶书凶名滔滔。

如果不是森林里,信息不便,众探险家都不知道叶书这个屠夫已经来到了这里,只怕整个川蜀山林,早就不见探险家行踪了。

一切的一切,归根只在于做不做了。

当龙古带领着军情处的手下,终于围住叶书时,叶书愈加觉得荒唐可笑。

多精锐的手下,一个个,或是追踪好手,或是枪法高手,又有精通枪械、隐藏、电报使用、山林生存的好手……

这么多的高手,用在战场上,或者教练上,足以让装备、观念落后的军队,有上许多改观,影响一些战役结果。

可这些难得的人才,却为了这些偷猎熊猫的外国人,枉死在这川蜀山林之中。

龙古送人头送的不心疼,叶书看的都心疼了!

即使,叶书的出手依旧没有留情。

半里到一里的包围圈,叶书不是没有感觉到异常,但还是看着对方志得意满,包围了自己。

龙古很看重叶书,看重到亲自过来招降。

“死在你手下的军情处各类高手,从上海到川蜀,已经有三十多个了!”龙古凝声道。

叶书感受着头部传来的隐隐刺痛、压迫感:“嗯,都是国内难得的好手!可惜了,东洋人眼看都要全面进攻了,这些高手却没能马革裹尸,实在可惜!”

龙古死死地盯着叶书:“你一身本领,如果愿意报效国家,那他们就没有白死!我也照样许你‘军情处副处长‘的职务!保证你能手握大权,一身本领,十二分地发挥出来!”

很有诱惑力。

没有金银美人,没有荣华富贵,许下的权利,却是让整个天下都震惊的高位!

军情处,一向是总统最仰仗的情报势力,类似于古代的锦衣卫、东厂、西厂的集合体。

叶书如果答应了,以后也能理直气壮地娘娘腔,指着别人道“你就是我军情处需要的人才”了。

可惜。

太可惜了!

叶书一脸惋惜:“即使我答应你,又能如何呢?”

龙古沉声道:“能如何?

你一身本领,不止刺杀功夫天下第一,在北美的所行所为,更是深合兵法精要。

你我联手,先为国府扫除内患,一平各处军阀的表里不一;再为国家抵御外患,或刺杀政要,或统筹敌后溃兵各处抗战!

叶书,你是我平生见过最一流的少年英才!

上海、北美的行动,已经证明你超凡的能力,爱国之心,更是让总裁无比赞赏!

你背后如果有军情处的帮助,那是如虎添翼。

校长对于你这样的爱国英才,更是会全力培养,统领一师一军,那只是早晚得事情,若你真有那个本事,未来统领天下军阀,为国家抵御外敌,成为总裁时常念叨的‘现代岳武穆‘,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再有爱国之心,凭一人一力,又能杀得几个洋人?

你如果真喜欢这熊猫,总裁甚至可以在合适的时机,让你统领川军大部,未来成为川蜀高官都可以,一群熊猫,你爱当成宝贝,那它就是国宝!

叶书!

同意吧!

我不是在逼你,而是在求你!

你这样的本领,隐藏山林太可惜了!”

词真意切,真情流露。

龙古甚至连总裁写的承诺书,都拿了出来,引得周围军情处人员,无不羡慕向往。

没有嫉妒。

叶书的本领,早就震惊天下。

许多人都猜测,叶书是隐居川蜀,与熊猫为伴的山林隐士传人。

总裁这么大的招揽力度,不只是看重叶书,更看重叶书背后的势力。

可惜!

叶书又是一阵惋惜:“又如何呢?”

“什么意思?”龙古不明白叶书的意思。

个人抱负、家国大义,两全其美,有什么可惜的?

叶书淡然问道:“即使各处军阀,完全听从国府号令;

即使不可一世的东洋人,被赶回老家!

即使各处内患、所有不统一的声音,都被铲除。

即使总裁真的能做到、能熬到这上面的一切功绩。

又如何呢?”

龙古:“……???”

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想过。

这算什么问题?

内患平定,外患解除,天下自然一统,民族自然腾飞,有什么“又如何呢”的?!

可是,龙古真顺着叶书的思路,想了一想,却又如坠冰窟,整个人,都陷入到最深的绝望与恐惧之中。

周围的人,都在静听叶书、龙古谈话,无奈眼光短浅,并不能想通叶书的话。

叶书笑道:“国府的敌人,是不听话的军阀吗?

是外敌吗?

是民间的反抗势力吗?

我不是小瞧总裁,只是总裁一开始的根基,就歪了,我又哪里能够期望,总裁能开创一片盛世太平呢?

天下百姓的心血,还没送到前线将士手里呢,先要喂饱四大家族,先要喂饱无数的吸血鬼。

如今华夏衰落至极,列强又虎视眈眈,唯一的抵御力量,就是百姓。

可总裁的屁股,偏偏就坐在百姓的头上。

总裁的心,更是从没把屁股底下的百姓生死,看在眼里过。

造不如买,买不如租。

抓壮丁、增加赋税、贪墨抚恤金……

这样的总裁,我就是把他抬到云端,他自己也会把自己摔到百姓的脚下。

到时候,你所说的一切个人抱负,国家大义,又有什么用呢?”

字字诛心!

句句如剑!

每一句,都说的龙古面色苍白一分。

叶书的话,已经够客气了,龙古想起国府那群官员的所做作为,只觉得叶书还给自己留了脸面。

自己坐拥金山理所当然,百姓手里多几天果腹的粮食,都想着给人家抢走!

前线都紧张得棉衣、子弹都没有了,该喝的兵血,却是一口都不能少!

龙古自信满满过来招降,恩威并重,自觉十拿九稳。

但在叶书这一席话下,却是哑口无言。

良久,才问出一句话:“虽如此,但总裁是唯一希望!未来也会整肃上下。机会再渺茫,也要试上一试!”

叶书点头:“你试去吧,我要等李云龙!”

ps:感谢静守星月、我最爱看书地打赏。

坐了一天车,终于回家,相亲相亲,大家祝我好运吧。

正文卷 第175章 李云龙,我比赵刚还爱你!

“李云龙是谁?”

龙古已经是从叶书口中,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

叶书笑道:“李云龙?

那是个哪怕拿着破铜烂铁,也敢向天下第一剑客出剑的剑客。

那是哪怕自己百废待兴、武器、粮草、士兵体质、国家实力,都处于绝对下风,也依旧敢向列强盟军,刺刀拼红,且拼得对方伤痕处处,战略目标成功后,逼得对方和平谈判的国家!

那是虽然也走错路,却终能浴火重生,从一穷二白,走向世界霸主的……”

说到这里,叶书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措辞,想了一会,却又是一阵失笑:“我和你说这个有什么用?拼后辈你都拼不过人家,你还好意思当天下至尊?”

龙古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羞怒交加,以为叶书是哪个子虚乌有的“李云龙”,来讽刺自己。

没听见么,人家跟世界霸主都对着干。

自家却因为一些援助,就摇尾示好,眼看着人家抢自己的熊猫,扮鸵鸟!

龙古惋惜地看着叶书:“可惜了!杀!”

叶书的话,如针刺心,带来绝望。

但龙古已经没了选择,只能期望自己信任的总裁,能完成着艰难大业。

因此,叶书只能死!

叶书却是仰天长笑,避过第一时间射来的子弹,看向龙古的眼神里,满是可怜:“你们的眼光,更是可怜!连自己的敌人,究竟有多么可怕,都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

精元、神元的沸腾,瞬间让叶书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速度与精准,早已经看清楚的敌人,在脑海里,形成一个个危险标记。

这是叶书第一次,如此迅烈地爆发实力。

随着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大动作,越是影响那些风云人物,天地就越是排斥自己,人道大势不因任何高手而改变,叶书感觉如果不是直播系统的“安全时间”保护,自己恐怕早就被几千个军队炮兵,并肩子炮轰了。

好在军情处这些手下,似乎在历史大势看来,并不算什么重要东西,叶书杀着也没压力。

而在周围的人眼中,叶书速度快了,简直就像一头逃命的狐狸,稍一眨眼,叶书的身影就从眼前消失不见,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但自己的友军,却是在迅速消失!

十步之内,人尽敌国!

偶尔,也有枪法高手似乎也用枪,打中了叶书。

但叶书只是胸腹稍动,就用衣服下遮挡的精钢铁甲,挡了下来,身上发出金铁之声,丝毫不见受伤虚弱。

子弹当然有冲击,谢文东拿了个防弹衣,每次中弹还被打骨折。

但对于叶书如今,这样的余力,已经算不得什么,原本用来对付《狂蟒之灾》用的“软猬甲”,防住叶书胸腹死穴,其他部位即使中弹,眼前的枪械武器,也没法让叶书失去反抗力。

一副上等的护甲,在叶书敏感的五感下,发挥出超常的威力。

即使不能完全防住,但在外人眼中,已经犹如鬼神了,

最可怕的弱点,被弥补后,叶书就再没有了威胁,出手就是腥风血雨,看的龙古肝胆俱裂。

子弹,竟然都杀不了他!

就像如今的军队一样,龙古对于自己的对手,更是如国服的军队将领一样,了解一般,直到真打起来了,原本“我这么多人,堆也堆死他”的想法,在自己的大溃败中,一败涂地!

溃败!

原本信心满满,觉得至不济也能困死叶书,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总是如刺刀穿身般痛苦。

叶书还没有用剑。

“还不错,快速移动中,身体的掌控能力,又上进了一层!血滴子也可以当件绳钩用,不过目前很危险,需要随后试验……”

叶书没有冲向龙古,不只是察觉出龙古的危险,更是顾忌对方身份。

在这个一言不合就踢人的世界,叶书称之为“人道世界”,高手虽然不多,但整个世界的人道大势,却让自己束手束脚,多用来磨炼神元。

像龙古这样的军情处处长,想杀对方,就要有“出手就枪毙”的勇气。

“杀他吗?”

这个问题刚在叶书心里升起,右手就已经摸上了龙古的手枪。

龙古的手上,爆发出极大的力道,普通的空手入白刃,根本拿他没办法。

鹰爪手!

十指如锥,狠狠抓按住龙古腕掌。

力道发出五分时,龙古已经失了拿枪的力气,被叶书轻易转动手腕,手枪落地。

力道发出七分时,龙古额头冷汗已经冒出来了,手腕、虎口,一片青紫。

至于先前的问题:杀不杀龙古?

杀不杀先别管,按住再说!

按住了龙古,再问自己这个问题。

可杀可不杀,先杀再说!

叶书扣住龙古的喉咙,看着对方失去信心后的绝望样子,只觉得杀心渐退。

被自己一席话,就说的怀疑自己信念。

被自己一出手,就只知道绝望,没了至死血战的坚持。

这样的人,值得自己这剩下数月的修炼时间么?

叶书手掌放开,站在对方身前,也不顾忌周围的枪手,笑问道:“用你的命,换一句承诺可好?”

死里逃生,还是从叶书这个满手人命的屠夫手下。

龙古心里一跳,沉静的声音里,隐藏一丝颤抖:“什么承诺?”

叶书就那么随意地站在那,却带来无尽的压力:“川蜀别处的山里,还有不少探险队,我要你把他们全部杀了!”

“他们都是……”

叶书打断他:“能做到吗?”

“……能!”

叶书点头:“只要你保证猎杀熊猫的探险队,没一个活着出林子,下次你再朝我出手,我还放你一马!”

东瀛入侵眼看在即,到时战火连天,被猎杀了半个世纪的熊猫,也终于能休养生息,等待山下的人类重铸半个世纪血魂,以盛世太平的慵懒姿态,重新出现在“西方列强”面前。

或许,这么多年的相伴生活,熊猫和中国,早就命运相连,息息相关了。

安全时间,还有三个月左右。

这一次,逼迫自己离开的势力,应该就是龙古下次带来的绝杀势力吧?

很好!

熊猫保护到了。

消耗的资源,又浪费到自己这里,断其一部分实力底蕴。

他喵的,怎么突然觉得自己比赵刚还爱李云龙?

ps:感谢新人npc,原点v12的打赏。

正文卷 第176章 一家三口

山林起伏不平,周围群敌环伺,叶书硬是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来。

“六六六!叶书!来白驼山庄,我白驼山庄就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这是欧阳克,叶书嚣张狠辣的作风,一直让他很亲切。

“施主,莫怪老衲说你,人放走也就罢了,怎么没把他们身上的东西留下来?杀人夺财、斩草除根,施主,你这作风,可不利于你声名远播啊!”

金池长老,终于第一次暴露了自己的兼职。

“熊猫!我要熊猫!你回去!把熊猫抱回来!”

这是嫦娥,一个见了小熊猫几次面,就极速爱上这只国宝的唯一女粉。

几个粉丝,打赏了叶书数天的修炼资源,是叶书修炼的基础。

其他红孩儿、白衣居士的反应,各有不同,倒是刘伯钦的弹幕,让叶书眼前一亮。

“小兄弟扫荡群邪,使山中那些异兽得以安身,如我所料不差,小兄弟的福源,就要到了!”

对方的打赏,也很有意思。

一个野猪头。

猪年有猪,很喜庆。

叶书疑惑问道:“福源?什么福源?”

刘伯钦沉默了一会,随后打赏了一枚铜钱:“叶兄弟你既然损耗自身运数,为猫熊一族逆天改命,天心公道,失败还罢了,但既然成功,天道自然不会让你白白损耗!”

平日里,刘伯钦都在潜水,每次打赏,也多是山林野味,说明他的生活很是清苦。

但每次刘伯钦透漏出的信息,却总让叶书眼前一亮。

“这也算一个因果?”

叶书内心思考,心里,略有感悟。

善念、恶念,都是自己的选择,无论是哪一种想法,做到了极致,都能让自己超凡脱俗。

心里思考,叶书对军情处那些人,理都不理,直接进了回头的山林。

龙古看着叶书似笑非笑的表情,心里一横,眼神一厉……

“你们十个,去前面山林狙杀探险队!

其他人,收拾尸体,随后同样十人一组,四处扫荡探险队!”

大丈夫一言九鼎,说py就py!

他,怂了……

……

“福源呢?”

“福源呢?”

接下来的几天,叶书一边暗中监视龙古的动作,一边等待刘伯钦所说的福源。

可是,没有!

刘伯钦已经继续潜水,连一文钱的打赏弹幕都不发了,尽显男人本色。

“你们这些男人,一个个都是大猪蹄子!”

再一次被只野熊猫坑走个苹果后,叶书终于无语了,刘伯钦高大雄壮的形象,顿时变得猥琐了起来。

“嫦娥打赏了你一枚铜钱。”

嫦娥:“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男人那张嘴!”

叶书:“……”

就在直播间乱侃时,刚才那只野熊猫,突然穿山越林,跑了过来。

“怎么着,还想抢劫我?”

叶书没好气道,刚才自己正吃苹果呢,对方就过来抢,气的叶书当场就撸了这种熊猫。

野熊猫哼哧哼哧的咬住叶书裤子,把他往林子里扯。

“福源?”

叶书眼前一亮,当即就跟着熊猫走去。

这一走,就是五天!

中转了三四个山头。

终于……

“嘤嘤!!!嘤嘤嘤!!!!”

小熊猫嗷嗷一嗓子,直接扑到地上,跟个皮球似的,冲向叶书。

“嫦娥打赏了你一块‘月华石‘!”

“月华石:人阶上品!

吸取了月华之气的普通凡石,可供宠物攀爬玩耍,并缓慢提升宠物体质。”

嫦娥:“好可爱!快抱她!”

不用她提醒,叶书已经一把把小熊猫举了高高:“怎么是你?你妈呢?”

圆滚滚的小熊猫,顿时被举得后腿耷拉,跟只小狗似的,不满地一个劲要咬叶书手。

几天没见,小熊猫竟然精神倍涨,身上的黑白毛发,更是毛茸茸的,又细嫩了几分。

身体,一点没有长大,反而像是变幼小了一般。

十几个人阶中品的灵果,是这么个效果?

而且,看它那愈加灵动的两个眼睛,怎么感觉这么机灵?

叶书在这把小熊猫翻来覆去的检查,很是满意:“你的身体很好啊,怎么想找我?这么会想办法,你还是只熊猫么?”

丛林里,又钻出只大熊猫,正是被叶书称为“胖哒”的那只。

大熊猫看见叶书,很是高兴,可低头看看抱着叶书腿啃的小熊猫,又是一阵不舍。

小熊猫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转头软软叫了两声,很是疑惑。

最终,大熊猫还是用脑袋,把小熊猫拱到叶书身边,一大一小两只熊猫磨了会熊猫头,大熊猫就坚决地后退了两步。

“ni a ?”小熊猫抬头看向大熊猫。

熊猫的发音有很多,小熊猫此时明显很是疑惑。

为什么两个同样亲近的父母,都不愿意陪自己一起生活?

“ni a ?”小熊猫转头看向叶书。

大熊猫却是突然把小熊猫按在地上,叼着它的脖颈,放到叶书慌忙伸出的手上。

这分明是把自家崽儿,送给自己了啊!

叶书坐在那,等了许久,小熊猫这才在大熊猫的低吼声中,一步一回头地走进了叶书怀里。

“唉!没想到,我叶书还没谈女朋友呢,就已经有了老婆有了崽儿!”

叶书被这两只熊猫打败了。

自己还有三个月,左右无事,干脆在这伺候它娘俩,满足小熊猫父母团圆的愿望吧!

三个月后,大熊猫想必也已经被自己戴了绿帽子,跟别的熊猫出轨怀了孕,那时才是分开的时候……

咦,怎么这情节,突然跟绿帽文似的了?

叶书长叹一口气,在嫦娥的欢笑声中,从后腰摸出根竹子来:“吃吧吃吧!我养你们!”

揽住大熊猫的脖子,大熊猫一阵疑惑。

熊猫世界,讲究个“拔x无情”,崽儿都是跟母熊猫,如果不是觉得叶书能让自家崽儿更好,大熊猫还不会追寻叶书,送崽儿上门。

青翠里显现一丝莹白,吃起来仿佛在吃一团棉花糖一样,两只熊猫吃的欢快,时不时还把竹叶往叶书嘴边凑。

叶书这些天精力消耗巨大,拿出竹子后,左右看了看,就干脆地躺到月草围成的熊猫窝里,闭目休息。

大熊猫吃了会,回头看看叶书睡到自己床上,也不生气,眼看竹子吃完,叼着小熊猫,就放到了叶书怀里。

自己,就很干脆地躺到了叶书旁边,一双疲惫的眼睛,满足地看着叶书,小熊猫,眨也不眨……



正文卷 第177章 无名铁剑

两个月后。

清晨的微光映落竹林叶隙,照在竹林间的帐篷上。

帐篷一动不动,无奈的晨光渐渐东升,转移到旁边的月草草窝里。

黑漆漆的小熊猫眼,被晨光照的有些不舒服,顺头往旁边大熊猫的怀里蹭了蹭,嘴里刚“nia”了会,就被大熊猫用爪子挥了下去,很不母爱。

早些天,得到这种待遇的小熊猫,没少嚷嚷生气,可是看着自家的熊猫妈肚子,一天天变大,小熊猫似乎也明白了什么,变得老实了许多。

被挥到一边,小熊猫一边用爪子扒拉着眼睛,一边走到旁边的帐篷门口,冲着里面“aa”地叫了两声。

拉链声响起,一条光滑洁净的手掌,直接兜住了小熊猫胸腹,把它捧进了帐篷里。

不等小熊猫闹腾玩耍,就被叶书放到了胸口,用手搂着继续睡。

“所谓闻鸡起舞,可不适合养生,阴尽阳初生,犹如婴儿初啼,又哪能暴烈地进行运动?

四五点就起来,这种反人类的事情,在我这行不通,来,儿砸,再睡会!”

小熊猫不满地嗷嗷了两声,在叶书胸口找了个舒服的地方躺下,随着叶书的呼吸声,一起一伏,很快也继续迷糊了起来。

直到叶书觉得精神神完气足,这才翻身坐了起来,拍了拍早就想出去玩的小熊猫,走出了帐篷。

小熊猫欢快地前面跑着,如往日一样带着叶书,跑到平时喝水的溪流旁,准备和大熊猫一起喝水冲凉,开启一天的生活。

只是,今天似乎不一样了。

早就来到这里的大熊猫,并没有如往日那般戏水诱惑叶书,而是伤感地挺着个大肚子,看着叶书与小熊猫的到来。

离别的时间,到了!

小熊猫对于这一天,从基因里就有了准备,这时委屈巴巴地围着大熊猫叫了几声,见大熊猫真的不要它了,这才又伏到小溪边,喝了两口水,钻到了叶书怀里,看着大熊猫逐渐远去,回向窝里的方向。

离别,就不能送,一送,本来豁达的心胸,也要感伤的厉害了。

因此,叶书干脆舍弃了帐篷,想要直接带着小熊猫离开。

安全时间将近,剧情世界不可能容许叶书一直停留。

再留下去,怕是会殃及到周围的熊猫。

只是,当叶书想要离开时,小熊猫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一个劲地往小溪的源头探头探脑。

“嗯?你要往那里去?”

叶书心里好奇,就干脆抱着小熊猫,一路寻踪,来到两百米外的小溪边上。

一来到这,小熊猫就兴奋地跳下了地上,对着地上的杂乱树叶,就扒拉了起来。

叶书伏身帮忙,不过片刻功夫,就从薄薄的树叶覆盖下,挖出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剑来。

这剑长有四尺,剑形还能勉强分辨出来,但剑身上,已经满满都是铁锈,如同一根铁锈棍子一般,很是虎逼。

小熊猫献宝一样,把铁剑用力滚往叶书脚边,一脸得意。

叶书揉了揉它的脑袋,有些疑惑。

“无名铁剑:无品阶。”

介绍,前所未有的简单。

但能被《侠道追溯》评个“无品阶”,这剑明显也不寻常。

“你是见我平日里用剑,就把你寻到的宝贝,来给我看看吗?”

叶书笑着搂起小熊猫,另一只手握着铁剑,笑道:“不过想要使用,还得把铁锈磨掉才行,你可给我找了事情做了!或许,这就是我救熊猫一族,所得到的福源?

小东西,还挺会找宝贝!”

笑声中,是大功告成,是心满意足。

消耗自己将近半年时间,行程不下万里的《熊猫夫人》任务,终于功德圆满,完成到自己满意的程度。

山林中,在叶书灵敏的听觉下,从最初的乱枪声,到一个月内,已经没了枪声响起,那群探险家,恐怕已经都回老家卖咸鸭蛋了。

而当叶书带着小熊猫,终于走出山林后,稍一打听,就确定了这个猜测。

“可别说了!山里有山鬼!把那群探险队都杀了,还砍了脑袋扔到了林子外面!”

山民畏畏缩缩的话,让叶书好奇心起,赶到他们所说的地点时,忍不住笑了。

只见一处宽广的空地上,布满了外国人的首级,惨不忍睹,野蛮无比。

而在场地中间,一个硕大的木板正立在那里,血迹斑斑的暗红字迹,让那些刀刻出的文字,显得异常恐怖:

“杀人者,一页书也!”

叶书:“……”

一脸尴尬。

这特喵的,龙古你办事也太不地道了吧?

害怕北美人发飙,竟然用这样的方法,也不怕自己找他麻烦?

更让叶书无语的,是山民嘴里附近官兵的大动作。

大炮、小炮,将近百门,而且还在增加中。

更有数不清的军队,正从外面赶来。

看样子,龙古在完成自己的承诺后,下了大决心要灭杀了叶书,甚至可以以“为列强探险家报仇”的名义,理直气壮地向列强要援助。

安全时间一结束,这些大军怕是就会动手轰炸山林。

叶书探查了一番敌情,发现对方异常地精锐。

“唉!这些上位者啊,事关自己的安危,总是能不遗余力地出手,但面对外敌时,又权谋算计,丢人现眼!”

一步一步,叶书走在山路上,不多时,就已经被林中士兵发现。

没有开枪,只是围杀之势,渐渐完成。

叶书也不避开,直到远处,再次出现龙古的身影时,才把小熊猫塞到了怀里。

“叶书!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招降,已经被龙古放弃,他现在只想知道,面对自己的绝杀之势,叶书会是怎样一副追悔莫及的神态,以及壮志未酬的悲壮。

可是,面对他的渴望,叶书只是笑了笑。

轻蔑、嘲笑、怜悯……

所有一切龙古痛恨的情绪,似乎都在叶书眼中看到,又好像叶书根本没有看他,只留下最简单的无视。

“东洋人,打来了吗?”叶书问道。

龙古咬着牙道:“打来了!”

不想回答,但却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气量低。

叶书点点头:“嗯,那就用你们的命、你们的血,开创前方那条血路吧!”

“离开《上海皇帝》世界!”

正文卷 第178章 熊猫夫人篇,完!

光天化日之下,叶书渐渐消失的身影,让在场所有人心里发寒。

一页书,不是人?!

所有人的内心,都涌现出来这个想法,原先围杀叶书的想法,变得如此可笑。

今夜过后,估计许多人会留下心理阴影。

叶书才懒得管他们。

再一次出现时,叶书已经重新回到《黄飞鸿》世界里的山林竹屋。

把小熊猫放下,任由它熟悉周围环境。

叶书却是悠闲地躺床上,分析自己这场《熊猫夫人》的收获。

首先,就是小熊猫,以及《熊猫夫人》完成奖励的1000声望,和蓝色保险开出的宠物戒指。

声望,再一次来到了1500,够自己升级两次空间戒指,容纳更多的女朋友了。

……

再就是嫦娥的关注。

这个败家娘们儿,关注不久,但打赏起来很是积极,和现实中那些寂寞富婆有的一比。

月华石,月草,虽然都是给小熊猫打赏的,但叶书雁过拔毛,也能贪上不少。

……

再之后,就是无名铁剑。

这柄剑,因为沾了“无名”二字,总让叶书有种不明觉厉的感觉。

想到这里,叶书忍不住把剑拿了出来,试着在旁边石头上磨磨铁锈,没想到竟然磨之不动!

铁锈都磨不动!

叶书对此很是惊奇。

以自己目前的力气,哪怕是去豆腐西施的店里磨豆腐,一用力下去,也能收获半桶豆汁,现在这些铁锈,竟然就挡住了?

“好宝贝!可惜目前用不上,还不知道这件的用处……”

叶书把玩了一阵,就收起铁剑,查看起自己的三围来。

“神元:159/200;

精元:163/200……”

气元,一如既往地一丝不挂。

“熊猫夫人”的任务,让我神元数次突破,如今更是堪堪追上精元修为,看来未来一段时间,我能做个好人,做事绝不会像以前那么浪了……”

收获很快完成,叶书却也感受到周围世界的不同。

先前,《黄飞鸿》世界,灵气不凡,想杀慈禧,就杀慈禧,一点也没有什么好顾忌的。

但现在,灵气依旧差不多,但叶书却感受到冥冥中,如上一个剧情世界里一样,那让人压抑的敢炸毛,就踢人的感觉。

“《黄飞鸿》目前的情况,受我杀慈禧的影响,光绪想必已经办法了,就是不知道如今的具体情况……

再这样下去,就要到清末民初,种种操弄天下大势的人,接连出现,如同《上海皇帝》里一样,敢动他们,就不让你待下去……

要是这样的话,我还是早点出山好……

免得时间线到了民国,到处都是限制,没什么意思……

而且接下来两个任务:《伏心猿》、《降意马》。

两者一个去《咒怨》,伽椰子太吓人;

一个去现实世界,因为实力超越世界层次太多,而身体痛苦。

都不是我短期内,想去的地方……”

……

就在叶书思考得失之间,蓦然发现竹屋的墙壁上,出现一面光影。

如同电影院荧幕一般。

光影闪动。

《夫人与熊猫》。

英译中版本的,处处彰显北美灯塔国的气息

叶书眼中闪现好奇之色,当下就抱着小熊猫,看这灯塔国的导演,如何拍摄那段历史。

能让善良中立的自己,在北美大开杀戒,这北美导演,还能怎么美化?

只是,没多久,叶书就忍不住想要吐血了。

电影里,一脸圣母模样的猪脚露西,悲天悯人宛如一个修女,丈夫的职业,也从偷猎贩子,变成了探险科学家!

对,就是这么高大上。

千里迢迢来中国,露西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偷猎,总之各种美化,把熊猫带到北美,也成了“为熊猫安全考虑”的崇高目的。

中国人保护不了熊猫啊!

我们这些北美的动物保护人士,可不就要承担起保护熊猫的责任吗?

叶书已经无力吐槽了,让他一个见识过北美各种无耻的现代人,相信这个爱与善良的熊猫夫人,实在是很难为人。

伸手拿出自己的冷锋寒刄,一枪将那恶心人的竹壁打破。

看多了,影响智商!



彻底结束《熊猫夫人》的任务后,叶书又检查了下月华石。

很普通的一块石头,百十斤重,坡度比较平缓,放到宠物戒指里后,不止小熊猫喜欢爬上爬下,非白也没事在那蹭痒痒。

更让叶书意外的,是这‘月华石‘刚一放进宠物戒指,原本正常的空间地皮,就大了十多平米的肥沃黑土地。

光滑的土丘上,光洁溜溜的没一根草,肥美的几乎要渗出水来,让叶书一看就很是意动。

总想在上面种些种子。

不过,空间增大后,月华石上的光泽,也消散了一半多些,直到被放进去数天后,才渐渐恢复。

“月华石是人阶上品的物品,可以增进宠物戒指的空间和灵气程度。

那我要是把其他灵石、灵植放到里面呢?

这要是搞棵蟠桃树放里面,估计都够在里面建个水晶宫了!

唯一可虑的,就是绑定后的小熊猫、非白,在里面不会受到伤害,但其他生灵,就受彼此影响了……

而且非白现在为了蹭小熊猫的月草吃,早就被小熊猫追的到处跑,这宠物空间,以后岂不是小熊猫的天下?”

懒散之人,思绪难免乱飞,闲散下来后,叶书的事情就很少了。

半年《熊猫夫人》的任务途中,叶书已经把自己的基础,奠定得扎实,在山林里,除了撸熊猫,也没什么意思。

因此,叶书休息了一天后,干脆直接把小熊猫一扛,就顺着水流,往上方走去。

不管多远,只要愿意走,总是能走到的……

……

《黄飞鸿》世界,海港城。

已经被租借出去的海港城,反倒比大清朝的京城,还多了一层生气,尤其是那些洋人的餐厅、酒店,在百姓的心里,恍如天宫一般。

昔日粗豪的严振东,如今一身两广总督的森严官服,嘴里流利的英语,和那些洋人谈话间,也是气势十足。

喝了口红酒,严振东站在二楼,看着下面跳舞的众人,眼里飘忽:

“世事无常,以前我只能仰你鼻息,现在我成了两广总督,就要对沙河帮动手了,你又在哪出安身呢……

一页书!”

ps:感谢如此可爱的我,书友20180409123736745,泪羽麟的小马甲的打赏。

正文卷 第179章 乱世清流

算算年头,老佛爷已经凉了有七个年头了。

广州城里的百姓日子,较着七年前,更有许多生气,无论是街上乘汽车的有钱人,还是菜街叫卖的小贩,脸上的麻木都消散了许多,多了几分灵动。

再次踏足这个城市,叶书的心情有些复杂。

自己在这里住过,甚至掌控了平生第一个势力,多少有些感情。

自己在外面四处浪荡,广州城中的一切,就好像是薛定谔的猫,完全处于混沌之中,只有在自己回来看它的时候,那巨大的变化,才终于定型。

许多低矮的房子,已经修葺得高大整洁,往来拥挤、热闹的人群,更是让叶书有种物是人非之感。

此时的叶书,一身黑衣长袍,幕遮盖头,手里抱着只小熊猫,走在街上,分外地引人注意。

正常情况下,即使看叶书龙行虎步,顾盼自雄的模样,街上也该有些小偷过来做生意。

但叶书在街上走了一圈,竟然没遇到个手段高超的惯偷,只是些没什么出息的小偷,民风算的淳朴。

在饭馆吃饭时,倒是有个消息,引起了叶书的注意。

“唉!听说白莲教已经准备攻打沙河帮了!”

“不会吧?沙河帮不是有纳兰提督大人护着么?白莲教扶清灭洋,怎么会和官府势力对立?”

“沙河帮有纳兰提督,白莲教后面,还站着两广总督严大人呢!再说了,广州城这几年来,已经成了朝廷税收最多的通都大邑,哪个势力不垂涎三尺?”

“唉!朝廷自己也能打起来!真的是国将不国了!”

“……”

“莫谈国事啊各位!”

叶书坐在旁边,等了好一会,也没见旁边的店老板,喊什么“莫谈国事”,就笑着帮他喊了一声。

周围人顿时就哄堂大笑了起来。

刚才讲话的那个胖子,拱手笑问道:“兄弟你是许久未来广州城了吧?京里来的?”

叶书想了想,自己确实是刚在京城宰了慈禧,就点头道:“确实是京城里来的,那边的饭馆里,可没人敢抨击朝政。”

“哈哈!”

周围人又笑了起来,那胖子道:“咱们广州,可不是那些满清大人的奴才,且不说一页书大人横扫广州洋商、京城宰了慈禧那老妖婆,就只说在座诸位,谁家的小子,没有整天骂朝廷的?”

叶书眉毛一挑,被人说起自己的英雄事迹,还有些怪异:“小孩子懂些什么?”

“哈哈,小孩子才懂得多啊!你没听,城里的梁大人做的那篇《少年中国说》么?咱们这些人思想老旧,接收不了新东西,反倒是家里的小子们,说起什么科学发展、国际大势来,讲的头头是道……”

……

见叶书还是疑惑,旁边一个带着孩子的中年富商,笑着为叶书解惑:“自打一页书大人立了‘传学堂‘,咱们广州城可算是见识到外面世界了,每隔一段时间,城中心布告栏上,就张贴国外的新鲜事情,就算是敲更的老头,都知道大清国的底子了。

一页书大人在京城杀了老佛爷后,朝廷大怒,要灭了传学堂和沙河帮,没想到梁启超大人、纳兰元述大人、康有为大人,以及两广一派的朝廷官员,力保广州城,皇上一心变法,态度也似乎暧昧不明。

这事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过去了。

受此影响,传学堂名声大振,大清朝算是都知道一页书大人创办的这个学堂了。

就算是几百里外,其他省份的有钱人家,甚至是京城里的官宦人家,也想着法地把家里小子送过来进学。

一页书大人虽然不见踪影,传学堂在梁宽大人、黄飞鸿大夫的掌管下,却是不偏不倚,不止延请那些留洋的学生来任教,更是靠着沙河帮收取的洋商商税,选取那些聪明的贫苦人家,帮助进学。

纳兰元述、梁启超大人、梁宽,地方官员、朝廷、江湖势力,三方合力,传学堂历经七载,已是大清朝最精通洋学的学校,广州城近朱者赤,自然也就没人说什么‘莫谈国事‘了!

哈哈……”

……

叶书听了,忍不住长叹一声。

自己隐居山林,天亮就起,天黑就睡,偶尔去外面世界浪一圈,浑浑噩噩之间,外面已经过去七年,变化如此之大了么?

先前的胖子见叶书没有说话,还以为叶书在思考其中关窍,心里生出自豪感来,就为叶书解释道:

“若单是如此,传学堂教出无数栋梁之才,自然是朝廷根基,皇上七年变法,也正需要这样的人才。

可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无论是过去三十年留洋的学生,还是传学堂教出的弟子,一个个眼界是开阔了,但一个个地,就是厌恶朝廷,整天不说朝廷什么好话。

还有的学生,甚至跟那群革命党混到一块。

也有那大猫小猫两三只,进了朝廷,也确实做出了些成绩,但架不住那些革命党闹腾啊!

正因为这样,皇上才对传学堂意见很大,无奈许多官员都力保传学堂,皇上也不好动大手笔,就提拔了严振东为两广总督,要办成这件事,逼迫传学堂以后变为国学,为国家效力……”

叶书眉毛一扬:“严振东?”

“是啊,他原先也是一页书大人提拔的江湖草莽,在广州城里卖杂耍的。

后来跟着一页书大人去京城,一页书大人刺杀老佛爷,他卖友求荣,阻拦一页书大人,虽然身受重伤,但也因此入了皇上眼界,自此青云直上。

他武功极高,接连帮朝廷几次平乱,都卓有成效。

朝廷变法七年,国家反倒越加衰落,人心离散,死了许多人。

就连梁启超大人,都弃了恩师康有为、辞官来了广州城,跟革命党暧昧不清。

许多官员,同样对朝廷失了信心,与各地的土豪势力,勾结牵连,朝廷圣旨,在许多地方,已经不太好用了。

皇上无人可用,对严振东更是倚重。

唉,严振东为了壮大实力,不惜收拢白莲教、红灯照各大江湖势力,这要是让他们拿下了传学堂,只怕广州城,从此风骤雨急了!”

正文卷 第180章 无生老母!

话语中,满是对严振东的不满。

保君护驾,古往今来都是当权者最提倡的“美德”,忠孝忠孝,忠在孝前。

可惜老百姓不会这么想,尤其是这个整天剥削自己,横征暴敛的朝廷,即使“皇帝是好的,大官是坏的”的思想很流行,老百姓对皇帝同样没什么好感、亲近感。

叶书杀慈禧,广州城的百姓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也没觉得有什么“大逆不道”,反倒有种出了气的感觉。

古人先顾小家,再顾大家。

严振东一个卖艺的,饭都吃不饱,叶书提携他出人头地,有了富贵声名,那就是再造的恩情。

当官后,严振东整天说什么忠义难两全,这话别说百姓鄙视,就连朝堂内部,也多有人瞧不起他的。

或许也正是这个原因,严振东才对叶书念念不忘,恩大反成仇。

此时酒馆之内,叶书一番问询,倒是把这天下大势,了解了许多。

慈禧死后,光绪大权独揽,扬言三年富国强兵。

但真当他开始变法,却是困难重重。

虽然权利已经集中,可慈禧轻描淡写就做成的事情,光绪却是费劲力气,麻烦无比。

尤其是变法施行。

满清积弊已久,既得利益者盘根错节。

要变法,就要牺牲这些人的利益,偏偏这些人,又多是满清权贵,是满清统治的根基。

牺牲我大清利益,送给那些奴才!

你还是我大清的皇帝么?

执政不过一年,那些原先忧国忧民、支持光绪变法的皇亲国戚、高官显贵们,就已经与光绪离心离德。

执政不过两年,变法已经举步维艰。

三年不到,光绪即使全力弹压,仍旧敌不过既得利益集团的反扑,不得不弃车保帅,将一些维新派拿出来,当替罪羊,扔到菜市口斩首。

康有为逃到了海外;

梁启超却是来到了广州,与革命党混到了一块。

这一点,叶书知道。

真实的历史上,“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成了维新变法的风骨,壮怀激烈。

但在这《黄飞鸿》的世界,因为那些人恨极了变法,买通了刽子手,让刽子手拿着一柄卷了刃的刀行刑。

说是刀,其实就是个铁片子。

据说行刑时,因为刀钝,砍了二十几刀,才完成斩首,场面之血腥,骇人听闻。

如此激烈的反弹,让光绪帝也傻了眼。

接下来的这四年,光绪保留了维新派的一些元气,又勉强收拢了一些官员,但声望已损,只能尽量取用新官,严振东就是靠这出了头。

否则,一介白身,七年成就两广总督的身份,再有能力也不可能。

这些,叶书都还心里有所准备。

唯一意外的,就是纳兰元述,竟然全力保护“传学堂”!

这个满清中,难得的干练忠臣,竟然保护叶书创办的“传学堂”!

即使是其中出了不少革命党,纳兰元述依旧保护,只是以此为筹码,与梁宽谈判,让更多的人才,为朝廷出力。

“没想到这个《黄飞鸿》的世界,竟然还有纳兰元述这样的悲剧英雄!真是可敬可叹!”

叶书慨然叹息,对纳兰元述的评价,第一次感觉超越了黄飞鸿。

自己的枪法根基,源于《四门棍法》、昙宗传授的枪法,四门棍法,正是纳兰元述为了举荐叶书,交给叶书的武学之一。

为了送叶书《杨氏鹰爪》,更是与严振东结仇。

……

就在叶书感怀时光流逝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锣鼓声,街面上杂音消失,只留下一阵响亮的唱喊声。

“真言真语传世间,众人莫偏离心间。

真功心中参妙法,真心显出母来点。

十步真功老母传,心传妙受在心间。

我今传下真言语,哪个参透是真佛!”

念诵声远远传来,唱诗的白莲教徒中气十足,声震四方,清晰可闻。

酒楼上众人顿时一愣,刚反应过来,就听那声音继续唱到:

“休听邪人胡说话牢拴意马念无生

老母降下真言咒用心持念有神通

满天星斗都下世五方列仙下天宫

各方城隍来对号报事灵童察的清

三官大帝慈悲注赦罪天曹救众生

救苦天尊来救世亲点文部揭谛神

八大金刚来护法四位菩萨救众生

紧领三十六员将五百灵宫紧随跟

扶助弥勒成大道保佑乡儿得安宁!”

叶书反应过来,见众人都挤在二楼阳台,左右瞧了瞧,就伸手一按房顶,身体轻飘飘地翻到了楼顶上,眼界顿时一阔。

只见闹市之中,数列足有一百多人的白莲教徒,人人光着膀子,身上贴着白衣白裤,衣服上、身体上,还描绘着许多符咒。

来到这处热闹的街道,众白莲教徒就停了法驾,当众表演。

“无空老母,真空家乡!

圣母降世,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青龙!白虎!”

两个赤着上身、赤着脚的壮汉,起身向前:“弟子在!”

话毕,两人吸气挺胸,任由一名帮众,拿刀在他们身上乱砍乱劈,两人竟然不伤分毫!

那刀是软刀,一砍起来,刀片哗哗作响。

有胆子大的人,在旁边“嘘”声不断,嚷嚷着是假刀。

那持刀的白莲教徒扫了那人一眼,唱了句“休听邪人胡说话,牢拴意马念无生”,随即引刀对着旁边一根腕子粗细的木棍,顺手一砍!

那刀看着假,但这一砍,木棍竟被直接砍断,砍口说不上光滑,但其威力,依旧不凡,骇得那个嘴快的富商菊花发紧,两股战战。

随后,这“青龙、白虎”两个“神将”,更是表演了火炭路上行走、滚水锅里捞物。

原先充满敌视、怀疑的周围百姓,有害怕的,已经跪下磕头,向着白莲弟子,拜见无生老母了!

这丝毫也不奇怪。

白莲教是造反专业户,蛊惑民心这一套,他们很专业。

更有一名带着白符道冠、一身白符肚兜,没有眉毛,很是骇人的白莲道人,表演了“铜身铁骨”。

“无生老母座下真武大帝,奉无生老母之令,特在广州城立法坛一座,众弟子还不参拜?!“

正文卷 第181章 一页书之名!

“千刀斩来千刀过,万刀袭来万刀飞!”

白莲教对百姓的心理,掌控的非常到位,从那听着有些高大上,但又通俗易懂,动不动就满天神佛的“真言”,再到这眼花缭乱,看着惊险刺激的短刀刀法,直接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即使不信,看看杂技也不错嘛!许多百姓都这样想。

但随后那神将、九宫真人表演的“杂技”,就完全超越他们的想象,以为鬼神了!

刀砍不伤,火烧不动!

说刀是假的,但那刀一下就能把街上木棍砍断。

说炭火是假的,但那腾腾热气,隔得老远,就能感受的到,看着九宫真人光着脚踩在炭盆上,周围百姓看他的神情,已经仿佛在看一个神佛了!

似乎是为了彻底打响名头,白莲教还有重头戏。

一大把信香,点燃后火光点点,在九宫真人身上烫划了一会,九宫真人丝毫不伤,反倒是身上的汗珠,把那炙热的香头火点,浸得火光稍弱。

而那青龙白虎两名神将,竟然就直接当众,把那一大把香头,带着火给嚼碎了吃了!

猴赛雷!

周围的百姓,忍不住爆出叶书熟悉的一句流行语。

就连叶书,都看得愣住了。

别的可以作假,这生吞香头,就是自己一时都看不出是怎么做的,比后世顶尖魔术还惊艳。

而周围那些原本还对白莲教敬而远之的百姓,已经跪倒了一大片,在这个迷信的年代,白莲教的这些手段,比什么口号都管用。

广州城虽然已经城风开放,见识到了世界大势,但也只能说是矮个子里挑将军。

这种后世都杜绝不了的邪派,在这清末的愚昧年代,又哪里是七年就能无视的存在?

叶书身边的富商,都有不少,赶忙下楼去拜神仙了。

当真是白莲一出,万民跪伏!

严振东收拢这样的势力,在大清平乱自然无往不利!

叶书只是静静看着,哪怕城中百姓都被白莲教蛊惑,他也不在意。

《熊猫夫人》世界,已经让叶书明白,人道大势,只能自救,自己一个人,即使为他们扫平外患,也只不过是让这个民族更加腐烂而已。

秽极净生。

无法浴火重生,那就沉沦至死吧!

叶书不动,城中沙河帮,却是无法坐视。

“妖言惑众,白莲教妖人,也敢来广州城放肆!”

声未落,一柄长棍,已是破空直冲而来,劲势霸道,只如一根短矛一般。

青龙神将冷哼一声,身下如老树扎根,胸中含吞一口暗气,挡在长棍之前!

“砰!”

棍身相交,发出不似人声的声响来,青龙神将脸上一白,忍不住倒退一两步,后面白虎神将上前按住他的肩膀,定住身形。

很明显,他的铁布衫功夫,还挡不住这棍上的力道,出了个丑。

不过白莲教对于这种事情,经验丰富,不等百姓存疑,九宫真人就已经一个花哨的翻身向前,短短十步路,硬是翻出个花来,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几个教众,趁机把青龙神将带走。

“何方狂徒,敢冲我白莲教坛?!”

一名身材精壮,目光灵动的青年汉子,在数十名沙河帮众的簇拥下,气势汹汹而来,闻言哈哈一笑:“一页书座下大弟子梁宽,也算是狂徒一名了!怎么,诸位乡亲,你们不信我师父一页书,反倒要信这白莲妖人了么?”

一页书之名一出,周围跪倒的百姓顿时起了一大半,剩下还跪着的,也都狐疑地看向九宫真人。

两三秒的时间,那些还跪着的人,又起了一片,只剩下那些特别迷信的。

无生老母,是清末时期兴起的神祇。

既是创世神,又是救世神,是至高神的那种,形象是个慈眉善目,手拿两个八卦的老奶奶形象,极其地亲民,迎合广大百姓的心中形象。

因此,无生老母有许多忠实粉,还在王屋山有座灵山,号召力极强。

这么亲民的无生老母,加上白莲教的一番“神通”,竟然还敌不过“一页书”三个字的随口一提!

九宫真人心头一凛。

这一页书消失已经七年,在这广州城竟然还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尤其是七年前,在京城一人一枪,纵马拖着大清第一人慈禧,横冲半个京城,凶威之盛,古今莫有!

一些偏远地方,已经有那巫婆神汉,把叶书当成凶神,请叶书的神,驱邪除魔。

这广州城的法坛,不好起啊!

不过想想身后的两广总督,九宫真人胆气又足了起来。

一个早已经踪影难觅的一页书,难道还能挡两广总督,挡自己白莲教的路么?!

当下,九宫真人尽展本领,只把梁宽杀得丢盔弃甲,不住后退。

他功夫极高,又精通白莲教“法术”,打起来花哨十足,梁宽虽然七年精修,无奈底子太浅,天分又不十分好,虽然也算是一方高手,但还不是九宫的对手。

只不过,叶书曾传梁宽《四门棍法》和鹰爪功夫,鹰爪手招招狠厉,非死即残,九宫的铁布衫功夫,最是害怕这种关节处使力的鹰爪功,因此梁宽还能败中不乱。

加上叶书留下的声名,沙河帮的帮众势力,双方大战了一场,白莲教反倒一败涂地。

沙河帮经叶书训练,早就用上了火枪、弓箭,单打独斗不行,但只要成排作战,这些白莲教根本翻不出花来。

只是,现在在广州城里,双方都没有大动干戈,沙河帮没有故意杀人,只是火枪威慑,就惊得九宫放了句狠话,主动离开。

乱枪之下,他是知道自家底细的。

黄飞鸿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在众人眼前。

叶书却已经感觉到,正有三道目光,在人群中疑惑地看着自己。

一个是人群中的黄飞鸿。

一个是一台官轿里的人,应该是纳兰元述。

另一个,与自己相似,同样一身武袍,头戴黑布斗篷,虎背熊腰,极为雄壮的大汉。

那大汉也坐在一个房顶上,手里拿着一大块炖狗腿吃着,时不时还抓起旁边酒坛,大喝一口。

只是,当他看到叶书的身影时,所有的动作,就都已经停下,整个人,如丛间猛虎一般低伏,仿佛随时都会冲过来扑食一般。

叶书毫无所动,只是把脚搭在房檐上,一边逗弄小熊猫,一边饶有趣致地看着下面九宫真人“法术”。

周身上下,没有一处绷紧借力的地方。

这时候要是敌人来袭,正常情况下,叶书根本借不到力,直接就把自己放到了劣势。

这样的“毫无武者防备”的表现,又让那三人很是疑惑,怀疑自己是不是多想了……

ps:感谢在劫逆天行的打赏。

正文卷 第182章 白莲传教

叶书没直接下去。

以他昔日铸就的名声,但凡现身,无论是善名还是恶名,白莲教这群人想蛊惑广州城的百姓,就绝无可能。

覆灭白莲,也只在一念之间。

可叶书不是保姆,他不可能一直手把手保护着、教着这些百姓。

多难兴邦,有时候并不是一句空话,尤其是在清末。

当然了,叶书也并非见死不救,而是这个世道,“行侠仗义”的侠之小者,比着“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更加适合于叶书。

一个传学堂、一个沙河帮,对于叶书这个过客来说,已经足够了。

因此,毫无心理负担的叶书,只是舒舒服服地横躺在那看热闹。

小熊猫似乎有些害怕,毕竟下面又是锣鼓、又是炭火的,一群人打起来,沙河帮还朝天放枪,吓得小熊猫直接钻进了叶书怀里,不敢露头,只留个屁股在外面,被叶书摸了个爽。

叶书摸完屁股,又摸着它的头毛,在那些安抚它,对于人群中,那三人的目光,似乎毫无所觉,只是满含兴趣地看着九宫的花哨武艺,对梁宽看也不看。

他还是好奇,那两个神将,是怎么吞香头的。

从外表看,叶书就是个稍懂些武艺,但又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人。

唯一引人注目的,似乎只有他怀里的小熊猫。

但场中三人,都只是瞧了一眼小熊猫,随即就把全部的心神,尽数放到了叶书身上。

实在是叶书的气质,太独特了!

横躺在人字形的屋顶上,全无一丝会滑下去的担忧,躺在那里,就像是一个儒道高人,闲卧山林一般,与周围环境,形成极融洽的契合。

而叶书的身体,虽不显得多么雄壮,但露在外面的双手,洁白之姿,一如滴落雪中的血花,说不出的出尘绝世,偏偏偶尔张开的手掌上,又有常年累月耍弄枪棒,留下的老茧。

这样的一双手,在场三人只是看了一眼,就知道叶书的右手,经常玩弄自己的兵器,是个高手。

其他拳茧、伸臂时的小动作,都表明叶书根基不弱。

此时的房子,房顶通连,即使中间隔着街道,在功夫高手眼中,也如平地一般,那昂藏大汉虎视眈眈,周身劲力随时都要爆发的样子,不亚于一头真正的猛虎在旁边。

这个时候,还这么放松?

你那一身看似不平的根基,是假的吧?

三人各怀心思,原本该为主角的白莲教、沙河帮争斗,反倒没人注意。

……

直到曲终人散,叶书这才慢条斯理地坐起来,抓住小熊猫的屁股,把它从怀里拔出来,朝五步外的昂藏大汉看了看,就又手搭房檐,落到了酒楼二楼阳台。

这样的动作,人在半空,更加凶险,简直就是在引诱别人来攻击自己。

那昂藏大汉差点都没忍住。

这样的时机,这样的对手,这样的优势!

按《东成西就》里的话来说,就是叶书这时的姿势太帅了,要是一jio踹到叶书身上,一定特别地爽!

可感受到下面纳兰元述、黄飞鸿的目光,昂藏大汉又压抑了自己的跃跃欲试,几个腾身,就消失在人群之中。

四方敌我未明的情况下,他终究是不敢轻易出手。

“这个严振东,当了大官之后,心思也重了……”

叶书摇了摇头,向店老板要了盆羊奶,给小熊猫当午饭,总算让受到枪声惊吓的小熊猫,恢复了活泼。

当下,叶书就在广州城里住了下来,或探访民情,或茶馆探查天下大事,在没理会身后沙河帮、广州府衙官兵的前提下,好好过了几天轻松日子。

……

这几天里,白莲教三不五时,就要来城中一次,与沙河帮争斗不休,虽是败多胜少,但却没什么伤亡。

双方都知道对方背后的官府势力,没有撕破脸皮。

只不过,随着白莲教在城外村庄、码头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双方的矛盾,也越来越大,终于在一次冲突中,死了人!

双方的矛盾,一下子尖锐起来了。

而且似乎是因为严振东的缘故,白莲教在吃过亏后,竟然也用上了火枪,虽然没有沙河帮枪阵严整,威力凶恶,但也让梁宽忌惮起来,无法再阻止白莲教进城,让其占据了一席之地。

“城中并无大碍,倒是城外……”

叶书在城中闲散了几天,消息打探完后,便想着去城外瞧瞧。

瞧瞧白莲教在乡土民间,到底是如何传教的。

抱着小熊猫,在城门官兵异样的眼神中,叶书随着人流,沿着大路向外走去。

一个老叟背着的小孩,原本还有些病怏怏的,无意中看见小熊猫,顿时两只眼睛就睁圆了。

叶书看得好笑,毫不犹豫地出卖了小熊猫,借此与老头小孩,拉近了关系。

老头姓曹,小孩没有名字,只有个小名“小猪儿”。

小猪儿这些天染了风寒,土方子使了个遍,也不见好,这才没办法,由曹老头送来城里,给他抓了些药。

有了小熊猫,小猪儿的精神,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一路上问来问去,叶书笑着给他讲了几个故事,三人交谈甚欢。

说话间的功夫,三人就已经到了曹庄。

刚一进村,一个中年妇女,就迎了上来,好奇地看了一眼叶书,就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小猪儿身上。

“叔!我都跟你说了多少回了!让你信无生老母,小猪儿的病,怎么治都治不好,可不就是中了邪么只要你信无生老母,诚心祷告,小猪儿肯定就好了!”那妇女抓住曹老头,就是一通诱惑。

叶书笑道:“无生老母那么大个神,哪能瞧得见咱们这些小人物?依我看信神也没用,热冷病发作了,还是得去瞧瞧大夫……”

“你这可就说错了!无生老母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只要信众诚心祷告,她老人家肯定是能听到的,听不到,说明你心不诚!”说起信教的事,中年妇女眼睛都亮了。

“不光能治病,信了无生老母后,以后还能事事顺心、儿女孝顺、家族和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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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83章 蛊惑人心

“胡说八道,你又没见过无生老母,怎么可能知道这些事的真假?”

“谁说我没见过?我当然见过无生老母,这才拉扯亲戚信教的!”

叶书大惊失色,还以为自己遇到了高人,瞧了几眼这中年妇女,也不像是被神佛点化过的人物,就问道:“你怎么见无生老母的?”

那中年妇女得意洋洋:“前些天,我家小子也病了,我没办法,就求到白莲教那,九宫真人就给我家小牛儿喂了碗符水,又让我诚心向无生老母祷告,说只要心诚,就能见着老母,我家小牛儿的病也能好了。

我背着小牛儿回了家,按真人的话,把他盖上被子,放在老母的神位、神像前,自己就坐到那祷告。

我坐在那,从白祷到黑,又从黑祷到白,再从白祷到黑,中间为了心诚,一口饭都没吃!

我开始还有点不信,可瞧着小牛儿,又不敢不信!

我祷告老母两天两夜,小牛儿睡了一觉后,病真就好了,我高兴得起身要照顾他,没曾想脑子当时就是一晕,昏昏沉沉间,真就见着了老母!

真看着了!

你说,这不是老母显灵,这又是啥?”

振振有辞,说起无生老母,中年妇女灰扑的脸上,仿佛都透出一股子神采,仿佛生活有了希望。

叶书看着她,心中蓦然一寒。

他想起前世乡下那些组织了。

一个个的,只要你信,又是送油,又是送面,没事就一群人组织着,弄个“信教之后儿女孝顺、婆媳不闹”的戏曲小品。

看起来可笑,却真就凝聚了一大票的老头老太信那个。

中年妇女,无非也是这一套,以利诱之。

符水里,应该是放了什么药,这一套三国时张角就开始玩了,不新鲜。

至于什么看见无生老母?

你饿上两天,一直坐那,猛地起身,脑子也要发晕。

连着两天念叨着、看着无生老母,脑子里这时要是不出现无生老母的样子,反倒是奇了。

这手段说不上新鲜,却是无比地好用。

中年妇女言辞恳切:“叔!俺公公跟你可是亲兄弟,我这个当侄媳妇的,能骗你么?那真人说了,越早信无生老母,越早积攒功德,积攒的功德越多,下辈子就越能投个好人家!

咱这辈子就够苦的了,还不如多攒点功德,下辈子也投个有钱的户。”

“功德?”

叶书眉毛一扬:“怎么攒功德?这功德也能算计多少么?”

中年妇女见叶书似有意动,不由大喜,热情介绍道:“功德当然有多有少,老母神通广大,都记心里呢!

像咱平日里祷告,就能得些功德。

去朝天观给老母磕头、添香火钱,得的功德更多。

招揽亲戚、村里人进白莲教,给他们当引路人,引一个,都有许多功德。

要是底子够,心够诚,得了九宫真人检查后,还能在身体上附加法术,刀枪不入!

而且只要加了白莲教,就能得老母法力加持,以后遇到难处,大伤变小伤,小伤变没伤……”

……

一说起信无生老母、加入白莲教的好处,这中年妇女简直是换了个人。

一脸的神采焕发,哪里有先前木讷、麻木的中年妇女形象?

按道理来说,叶书该是愤怒。

但此时叶书的心里,却是一阵难言悲凉心绪。

一群麻木不仁的满清顺民;

一群虽然被蛊惑,但总算知道反抗、知道抱团、知道跟洋人、朝庭打的白莲教徒;

这两群人,究竟哪群人算是更好些,更进步些?

叶书不知,他只知道,无论是清庭,还是白莲教,都不该存在于这个世上!

在这场浴火重生的浩劫面前,或许白莲教、清廷,甚至是国府,都曾充贡献过一份力量,都曾充当过燃料。

但其最应该的下场,就是焚烧成灰,被这个民族踩踏在脚下,铺就前行的道路!

叶书没有劝解中年妇女。

他只是顺着道路,随意地在周围各乡村行走。

在这些村庄里,叶书见到了更多的白莲信徒,每一个白莲教徒,在刚加入教的时候,似乎都获得了巨大的好处。

被神将法力加持在身上了!

乡里的土豪、地主,不敢欺负自己了,自己是白莲教的人,周围有大片的“兄弟姐妹”,在自己被欺负时,帮自己!

能积功德,下辈子投好胎了!

一个个好处,看得人眼花瞭乱,引得不信老母的人,一阵眼红。

但在信过教后,为了表达对无生老母的敬仰,就要给老母进献香火钱了!

献得越多,功德也越高!

只要凑够钱,甚至能把刻着自己、家人名字的莲灯、木牌,放到神将、真君,甚至是老母神像的跟前,让他们的神力,通过这代表自己的木牌、莲灯,为自己增福添寿,凝聚功德!

要是能给无生老母建庙、添金身,更是功德无量的大善事!

下辈子,肯定能转个有钱人!

……

几乎有白莲教的地方,就有那些传教的百姓。

他们速度极快,叶书刚到曹庄,只不过见了几个信徒,但只不过在那待了两天,信无生老母的信徒,就多了五六个。

都是亲戚间劝着入教的!

入教开始,就要捐献“香火钱、灯油钱”了。

这还是最基本的,其他各类繁复的“功德钱”,数不胜数。

也有百姓献不起香火钱,反应过来后,想离开白莲教的。

但这个消息只要一传出,自己那群亲戚信众,就仿佛一窝蜂地跑过来,世界末日一般地死劝,仿佛只要退教,他们那些人,也要受到无生老母怪罪,削减功德一般!

事实也即是如此。

叶书甚至亲眼见证了这一幕。

那决意退教的人,名叫杨厚,是个曾在城中当过伙计,知晓些西方科学的汉子。

眼瞧着一家人再没余钱,吃饭都成了问题,老婆还在那信个不停,砸锅灭铁都要去朝天观烧香,杨厚终于怒了,不止决意离开白莲教,而且还承受住了亲戚门口信众的狂轰滥炸。

但随后的可怕后果,让他胆颤心惊!

先是地痞无赖上门,来找自己麻烦,自己被围殴时,周围原本亲厚的乡里乡亲,竟然仿佛在看一个异类般地,看着自己,根本不施予任何一臂之力。

而到了晚上,更是有人时不时往杨厚家扔废砖头。

这些,杨厚都忍了,决意忍气吞生,忍过就算了。

但他却没有看到,枕边人越来越烦躁、越来越惊恐、越来越疯狂的眼神……



正文卷 第184章 宝血

杨厚的老婆姓李,当地人都叫她“杨李氏”。

杨李氏与这年代大多数的女人一样,少小嫁人,过着清贫饥寒的日子,每日里种地、家务、照顾子女,占据她全部的心神,疲累的生活,却无法带给她太多的轻松。

饿!

似乎从出生开始,自己就处于饥饿状态,从未真正地吃饱过一次。

冷!

每逢寒日,家中衣物总是紧着丈夫、儿女穿,虽然她也觉得理所当然,但那彻骨的寒冷滋味,总是时刻折磨着她,尤其是去河边洗衣服,更是冻得手指通红、发麻。

与这两样相比,丈夫经常的打骂,倒是显得不算什么了。

如果没有意外,杨李氏会就这样度过自己的一生,从不甘到麻木,从麻木到欣然接受,等到理所当然地年老断气,也就不会再想些什么了。

但是,白莲教来了!

最初时,杨李氏一家,只是听亲戚说,加入白莲教就有了靠山,官府、地主家,就不敢对自己太过压迫,他们想着自己左右是穷苦人家,就加入了进去。

但很快,杨李氏就对白莲教的讲法,产生了深厚的兴趣。

这一世的苦难,都是为下一世积福!

只要自己勤修功德,下辈子就能投个好人家,不用再过这样的生活!

九宫真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神异,更是让她相信,天上真有一个“无生老母”,正一脸慈祥地可怜着自己,等待自己积累功德,为自己转个好世。

这样的心情下,他拜老母、听真人讲法、自己回家祷告,俱都心诚无比。

饿了,就在脑子里想象无生老母的样子,想象这是对自己的考验。

冷了疼了,更是在心里祷告,仿佛看到下辈子,自己衣食无忧的模样。

没想到,这样诚心信了无生老母后,往日里难以忍受的痛苦,竟然真就心里轻松了许多,艰苦的日子,也有了一线盼头。

她把这事情告诉丈夫杨厚,杨厚也大为惊异,疑神疑鬼之下,对杨李氏平日里捐的那几个香火钱,也没再说什么了。

神嘛,能不得罪就不得罪。

但很快,杨李氏就从朝天观的道人口中得知,单只靠自己现在这样子积功德,是没法达到“下辈子投个好胎”的愿望的。

想积更多功德,那就捐更多钱,拉更多的人入教,做更多白莲教想让你做的事情!

杨李氏没有多少犹豫,就一一照做。

这一世已经就这个样子了,再苦点又能怎么样,倒不如再吃些苦,为来世积福报。

亲戚,拉进教里!

家里的余钱,捐给教里!

真人私下对自己说,自己是难得的灵体,白莲教的真人、法师、神将们,见自己供奉老母很虔诚,就愿意耗费法力,点化自己,积攒的功德更高!

杨李氏问怎么点化。

真人就说,点化需要坦诚以待,双方气机与身体,合而为一,真人通过身体的接触,将法力导入自己体内,是极耗法力、精力的一件事。

那不就是陪男人睡觉吗?

犹豫了几天,杨李氏觉得自己这一世命比草贱,既然教里的高人愿意耗费法力,用身体点化自己,这是天大的机缘,自己又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于是,杨李氏就趁一次去朝天观烧香、听经的时间,进了真人们的房间。

起初,还有些忐忑,有一丝对不起丈夫的愧疚。

但很快,这丝愧疚就消失不见了!

沐浴更衣,原本一身灰垢的杨李氏,简直不相信,镜子里的自己,也可以那么好看。

更让他惊喜的是……

食物!

往日里只在城里见过的美味,被真人送给自己,随意吃。

这是他几年来,第一次吃饱饭,不是喝汤喝到饱的那种空荡感觉,这滋味她觉得自己能记一辈子!

随后的“点化”过程,就有些迷迷糊糊了,直到离开朝天观,提着一篮子食物的杨李氏,这才反应了过来。

回家后,丈夫杨厚,根本没在意她的洗澡原因,只是欣喜地看着篮子里的酒肉,夸赞朝天观的真人们心善,还随缘给信徒送酒食的!

当天晚上,与丈夫欢好时,杨李氏却是心里一直想着白天的事情。

有一就有二。

杨李氏只记得自己很快活,真人、法师、神将们,每次点化自己,总是先让自己吃饱饭。

随后的点化过程,虽然自己同样迷迷糊糊,但心中更相信自己是在经受“法力”点化。

有时还几名神将、法师一块帮自己点化。

在家里,忍饥挨饿。

在朝天观,吃饱后快活无比。

杨李氏觉得,自己终于体会到真人讲的那种“大欢喜”,经受真人们持续的点化,自己在朝天观记录的功德,已经足够自己来世投个城中富家小姐。

唯一可惜的是,真人们似乎不怎么愿意点化自己了,有时一月也未必有一次点化。

生活,回到了原先的轨迹。

“我如果继续积攒功德,来世说不定能投胎个官家小姐呢!”

杨李氏失望过后,对无生老母更加深信,家里但凡有些好东西,都送到朝天观去。

这样的行为,明显激怒了丈夫杨厚。

痛骂、殴打!

这些杨李氏以前恐惧万分的事情,在心里那个慈眉善目的无生老母的悲悯目光下,似乎也不算得什么。

身体虽痛,但杨李氏心里却完全没有恐惧。

因为,她有她的神!

她甚至有些同情丈夫。

在杨李氏看来,丈夫杨厚,就像是一只迷途中的羊,根本不知道自己前路在哪,根本不知道何谓安宁喜乐。

不止丈夫,就连周围不信老母的乡亲。

甚至是城中不信老母的富户、大官。

再有钱,但得不到无生老母的垂怜,何其可悲?

因此,哪怕被丈夫打得再惨,她也总是没有一句报怨,只是拜老母的时候,更加虔诚。

但是……

丈夫不让自己信老母了!

更让杨李氏惊恐、愤怒的是,朝天观送予自己的“白莲符”、“白莲真经”,不见了!

平静安宁的心境,瞬间掀起万丈波澜,脑海里慈眉善目的老母,似乎变得面目狰狞,质问自己为什么会丢失,丢失那比自己命还贵重的“白莲符”!

赎罪!

对,赎罪!

真人说过,白莲符是无生老母的信物,必须严加保管,如若丢失,必须献上“宝血”,才能洗清自己身上的罪恶!

宝血!

宝血!

什么是宝血?

好好想想……

对,真人说过,宝血就是亲生子女的鲜血!

平静如常的下午,只有杨李氏与8岁儿子在家。

看着无忧无虑,正在床上沉睡的儿子,杨李氏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许久没有认真看过儿子了……

宝血……

站在那里,眼里没有任何情绪看了会儿子,杨李氏提起手里的斧头,脸上突然露出一抹怪异的笑容。

“老母,我向您敬献‘宝血’了!

我身上的罪孽,能洗清了吧……”

正文卷 第185章 清香白莲素还真

“杀人了!”

或许是冥冥中自有天注定,要让叶书看到这一幕。

又或者,白莲教这样的邪派,所造下的罪恶已经太多,眼前只是普通一例。

当叶书乡野间闲走时,就听到一声尖锐叫声,吸引得前面整个村子,都沸腾了起来。

叶书眉毛皱起,将小熊猫塞进宠物戒指里,就往着村子里走去。

先围过去的村民,忽地散开,几个胆子小的男人、妇女,甚至吓得瘫倒在地上,屁滚尿流。

叶书迈步往前一瞧,顿时心头一片冰寒。

只见一间破旧的屋子里,一个幼小的孩童,全身是血,以一种极其怪异的姿势,盘坐在地上。

人,已经死了,为了让他盘坐时,头不低下去,凶手竟在他背后地上,钉了块木板。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为了固定身形,凶手在这幼童的双肩、头上,分别钉了三颗钉子,连在木板上……

血腥、恐怖的画面,突然映入眼帘,即使是以叶书心境之修为,依旧看得头皮发麻,大热的天,全身出了一层冷汗。

这还不是全部。

幼童的血,似乎早已流尽,地上血水一片。

就在这血水之中,一个容颜算是不错的妇女,正用布醮着地上的血,往自己身上擦。

边擦,边讨好地看着前面的无生老母牌位:

“老母,我用宝血擦洗了身子,能洗清我的罪孽了吧?您大慈大悲,保佑我下辈子,投个好胎!

呵呵,儿子,你别怪娘。

活在这个世上,全是苦楚,还不如早点死了,投胎转世,说不定还能再投个好胎,投好胎……”

被坐在地上的男孩,双目无神地张着,眼神一片空洞,似乎至死,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诡异、惨烈的一幕,看得在场村民肝胆俱裂,吓跑一片。

只有倒在地上的一个中年老实汉子,突然发疯般地跳了起来,上去抓住那个女人的头发,毫不留手地就打了起来,边打边哭叫着,情绪崩溃。

女人也不躲避,只是用眼睛看着无生老母的牌位。

从他的话中,叶书知道了他们的名姓,正是杨厚、杨李氏。

两人以往的事情,远处七嘴八舌不敢过来的女人们,也都说了出来,被叶书听到。

“邪派害人?”

平静无波的心境,升起一丝波澜,叶书看了一会,直接大步上前。

一手,抓过无生老母的神位,那杨李氏的眼睛,就死死盯着叶书这边,对外界的事物,完全失了反应。

叶书看了手里的神位,想了想,直接扔到了一边。

“大胆!!!”

杨李氏嘴里,突然发出尖锐的沙哑声音,毫不反抗丈夫拳脚的身体,也猛地冲了过来,要接住空中的神位。

叶书冷哼了一声,直接伸手扣住了杨李氏的脖子。

闭上眼睛,都能感受到杨李氏那股看似平静,实际已然疯了的精神意念,如火一般地升腾不休。

“前世那些脑残粉,就够让人厌恶了,你这样的邪派粉,更是让人烦不胜烦!”

正要一剑杀了,一旁却是突然传来叫喝声:

“放下我白莲信徒!”

叶书转头一看,却见一名手持竹仗的白莲教众,一脸厉色走了过来。

这这白莲教众一身白裤,上身赤着,仅披一件白色小袍,如同cos九宫真人一样,只是颈间的“白莲符”的样式,有所不同。

“我是杨家村白莲弟子杨开山!杨李氏之事重大,要将她交给朝天观,由真人亲自处置!”杨开山大声道,眼睛却只盯着叶书一人。

见叶书没理他,又大声道:“我白莲弟子,即使犯错,自有我教内真人处置,其他闲杂人等,一率没有处置的资……”

“呲!”

“格”字还没说完,叶书已是提着杨李氏,随意一脚,把杨开山踢出十余步远,在地上打滚,沾染一身泥土。

不等他起身,一柄短棍,已经指在了他的脖子上面。

“带我去朝天观!”

……

白莲教,早就在天下泛滥,许多地方,都有白莲教的踪迹。

广州城外的白莲教势力,就属九宫真人的朝天观了,在白莲教里,那也是一方之雄,地位极高。

九宫真人,在城外百姓的心中,比着光绪皇帝,还要地位高。

但此时的九宫真人,却是恭敬站着,任由一个虎背雄腰的中年大汉,坐在他平日里的椅子上。

九宫恭敬道:“……教主,不是属下办事不利,实在是广州城里的百姓,太过亲近一页书,对咱们白莲教的教义,少有……”

话音未落,就听外面传来乒里乓咣的声音响起。

更有熟悉的白莲教众的声音,惨叫声一片。

起初,还听而不闻,但很快,这声音就越发靠近,如骤雨倾盆一般。

九宫顿时大惊,连忙向主座上的严振东告了声罪,怒气冲天地走出大堂。

严振东想了想,也拿起自己的黑布帽子,向外面走去。

只见观外矮宽的石路上,一群白莲教众,正乱七八糟地倒在地上,或是腿断筋折,或是其他伤势,热闹得不行!

就在众教徒的围困之中,一个幕遮盖面的青年男子,毫不在意地抓着一个女人,如闲庭信步一般。

高手!

九宫一看见杨李氏,就隐隐头疼。

自己以前,可是也给这杨李氏开过光的。

现在,这女人闯麻烦了?

九宫心里疑惑,脸上却是不动声色:“这信众犯了什么事!座下又是什么人?”

没等叶书说话,那杨李氏已经双眼放光,连滚带爬地扑倒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真人!真人!我的‘白莲符’不见了!

但我又杀了我家儿子,用‘宝血’,为自己赎了罪!

现在,我的罪孽赎清了吧?不影响我转世投胎了吧?”

听到“宝血”两个字,九宫顿时心里一跳,对杨李氏刮目相看,决意收入麾下。

这样忠实的信徒,堪比死士,即使武功低微,但依旧是自己最有力的刀剑,有一个是一个,都不能轻言放弃。

因此,九宫满脸慈祥,低头道:“赎清了!你且先随神将们下去,一会我会作法,给你更上一层的白莲符!”

说罢,不再看欣喜若狂的杨李氏,九宫把目光,转向了叶书:“阁下是哪一位?擅闯我白莲圣教,有何贵干?!”

叶书冷眼旁观,看着九宫。

这时听他发问,就冷笑一声:

“我名唤‘清香白莲’素还真!”



正文卷 第186章 得罪了我素还真还想跑?

“我名唤‘清香白莲’素还真!”

叶书冷笑道:“你们白莲教好大的胆子,敢用我的名号来起名!”

这话一出,整个白莲教都静下来了。

那些对白莲教历史比较了解的教众,更是眼睛都突了出来,好悬一口老血没有喷出来。

白莲教源自唐宋,渊源于净土宗,到了南宋绍兴年间,吴郡昆山(今江苏昆山)僧人茅子元(法名慈照),在流行的净土结社的基础上创建新教门,称白莲宗,即白莲教。

最初的白莲教,算是佛门一支,教义、经卷通俗易懂,许多百姓都很接受,那些造反、起义的组织,自然也就不会放过这个便利。

因此,在元、明两代,白莲教就已经成了造反专业户。

黑面势力上,白莲教凶名昭著,其他帮派,一般都不敢招惹。

到了如今,白莲教更是天下知名的“扶清灭洋”势力,投靠了严振东后,借助官府的纵容,势力扩展极快。

千年流传,名震天下!

时到如今,就算是乡野村夫,都知道白莲教的大名。

这就是白莲教。

可现在,眼前这个“清香白莲素还真”,竟然大言不惭,说什么白莲教占用他的名号?!

你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你这个素还真,要点b脸!

还“清香白莲”,没文化就回去多读点书,别整天跟个文盲似的,满世界乱窜,行不行?

九宫真人怒极反笑:“如此说来,倒是我白莲教的不是了?”

叶书冷笑一声:“那倒也没什么,我清香白莲素还真心胸开阔,只要你用自己项上人头,作道歉的礼金,我也就放过你了!”

“蛤!”

九宫真人仰天大笑,蓦地收声,神色凶恶地看着叶书:“我倒是要瞧瞧,在我白莲教的地界上,你清香白莲,能有什么本事,来取我人头!”

不怪九宫发怒,实在是敌我态势,相差太大。

如今的世界,哪怕是手持火枪,都不敢说自己“以一敌百”,再厉害的高手,面对围杀,也要避闪开来。

朝天观里,俱是白莲精锐,人数何止数百,背后又有自家教主在那瞧着……

……

在这样的情况下,九宫要是还怂着,那以后还怎么出头!

心念电转,九宫厉声一喝:“起法坛!”

一声令下,人群中便跃出一个护法弟子来,身形精悍,行动灵活,三下两下,就借着几个方桌,一叠二,二叠一,竟就这样颤巍巍地,叠起了一个足有七八米高的方桌高台!

这高台顶上,一个方桌立着,显得极不牢靠。

但九宫手脚并用,几个呼吸间,踩跳着上了高台,只把这危台当作莲台安坐,一伸手:“无生老母座下弟子九宫,请贵客上法坛一叙!”

周围上百弟子齐声高喝:“请贵客上法坛一叙!”

声势浩大,震人心魄。

寻常没见过世面的高手,只被这场面一震,心神就要受到影响了。

叶书冷笑道:“我素还真今天就会你一会!”

说罢,三步并作两步,就已经来到高台底下,立定身形,深吸一口气。

台上的九宫,嘴角冷笑。

“临上高台,还要吸气蓄力,明显是个不懂巧功的莽汉!这素还真遮着头脸,肯定是个丑货!一会我就……”

心中念头未尽,就见台下叶书伸腿……一踹!

“哗啦啦!”

这桌子明显是特制的,不是硬木,也不是实木,虽然坚实,但很是轻巧,叶书只是伸腿一踹,就将其一个承力桌腿踹断,整个高台顿时倾倒下来。

“我……”

九宫一声怒骂还没说完,屁股下面就已经轰然倒落,整个人随着桌子,向一边的地上,狠狠砸去!

周围弟子顿时惊呼,就有人不顿受伤的危险,要去接他。

好在九宫平日里练多了“法坛”功夫,又摔过不知道多少次,早就有了经验。

眼身身体就要落下,便直接使用腰力,向后翻滚了一下,整个人就翻到了倾斜的木桌上面,轻轻一踩,下落的身形稍稍一滞。

果然是粗莽野夫,上不了法坛,竟就这样粗鄙行事!

九宫鄙视的神情还没有落下,眼睛就一下子瞪直了!

只见高台下面,那自称“素还真”的汉子,不知何时,已经扯断两根桌子腿,拿在手里,虎视眈眈地看着半空中的自己。

瞧那样子,自己只要落下去,对方肯定一点高手风范都没有地,直接左右开弓地打自己!

“这素还真,还是个老奸!”

九宫怒气塞胸,无奈这时高台落势已成,很难再借上大力,自己想要跃到远处,都没有办法!

周围的弟子,见九宫危急,登时急冲过来,想要护驾。

叶书哈哈一笑:“我素还真佩服你是个汉子,竟然敢‘蛤’,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说话间,双腿连环,如重锤铁棒,将周围的白莲教众踢得筋断骨折,强横的力道,打得众人一时竟然近不得身!

七八米的高度,落下极快,不笑其他教众上前,九宫就已经落了下来!

叶书丝毫也不客气,抓着两个坚实的桌腿,对着落下的九宫,就是劈头盖脸地砸了过去!

没有章法,没有招式!

就那么左右开弓,如擂鼓一般地砸下!

九宫怪叫一声,从后腰拔出根钢丝拂尘,拼命遮拦。

只可惜,此时的他,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十成力道还发挥不了七成,又哪里是龙精虎猛的叶书对手!

而且,叶书在能接触他时,就已经挥棍砸去!

“呯!”

一桌腿,直接砸到九宫的小腿骨上,坚固的桌腿棱子,砸得九宫面目扭曲,倒吸凉气。

另一桌腿如约而至,这一下就砸到了九宫大腿!

大腿肉厚,但叶书力道惊人,劲往骨头里钻,剧烈的疼痛感,牵连着他的鸟巢,急速收缩。

由于收缩得太快,蛋蛋似乎横亘着,卡到了哪里,极其地难受。

还未交手,就已经吃了两记,九宫气势、力气俱都一滞,全身憋屈得厉害!

叶书得理不饶人,只把两条桌腿,挥舞得如风车一般,嘴里狂笑:

“得罪了我素还真还想跑?!”



正文卷 第187章 送你一朵玫瑰花

狂猛的力道,打得九宫根本抬不起头来。

眼前这个“素还真”,声音清亮,但是心脏,挥手间,都是用桌腿方棱打人!

那里打人,双倍暴击!

九宫双腿发软,手持钢柄拂尘,遮掩了几下,手腕都麻了。

心里一狠,九宫干脆收了右手,轻轻一捏机关,拂尘就变成了一根短枪,狠狠向叶书捅去。

左臂,拼着疼痛骨折,遮挡在头上。

一秒不到的功夫间,左臂已经从剧痛变得麻木,仿佛不是自己的一般!

付出这样的代价,叶书却是没事人一般,左手放开桌腿,侧身避过捅刺的同时,顺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以叶书如今力道,九宫全盛时期,都未必争得过他,又何况是现在伤上加蛋疼的境地?

单身二十余年,练出的握力,直接把九宫抓得面目扭曲,浮肿一片。

拂尘,被叶书轻松夺过。

“好宝贝!”

钢丝拂尘,通体用纯钢打制,平日里可以扮扮道家高人,或者太监。

真打起架来,抽冷子按动机关,枪头爆出,不亚于弹簧刀!

这么阴险的兵器,实在是合叶书口味。

没收充公!

……

隐藏于暗处的严振东,直接愣住了。

九宫真人从落台,到挨打、兵器被夺,也不过是几秒间的功夫。

就这么会,自己手下的精锐大将,功夫只差自己一层的九宫,就败在眼前这个奇怪的“素还真”手里?!

又何止是败?!

瞧瞧场上!

原先披个白色小披风,跟个熊孩子似的九宫真人,这时腿上的白裤子裤腿,已经隐有血丝染红。

两条手臂上,也是青紫一片,夹带着血花,凄惨无比。

脑袋上,更是被叶书一记暴击,打得额头一个大包,高高隆起。

堂堂一代白莲高人,只不过是一时疏忽,就落得如此悲惨境地,连严振东都为他感觉可怜。

严振东没准备出手,他想看看朝天观的实力。

几百号人,如果连一个高手都拿不下,那手下这个九宫真人,以后也不能重用了。

……

严振东心里刚闪过这个想法,眼角余光看到的景象,就是让他眼皮一跳。

不及细想,直接大吼一声,抓起旁边一个香炉,就往叶书砸去,用来阻敌。

“大胆!!”

“快停手!”

旁边的白莲教众,更是大惊失色,惨叫着、呼喊着。

眼前的叶书,依靠卑鄙的手段,打伤了九宫,抢了他的兵器,甚至已经把九宫打得一身是血,差点昏迷过去。

这样的情况下,但凡有点江湖道义,有点羞耻心的人,都不会再下手。

毕竟,人总是要脸的!

你出手卑鄙,就已经够为人不耻了,要是再趁机下杀手,就算是赢了,以后江湖上的名气,也都坏了!

可惜,叶书是不要脸的!

夺了钢柄拂尘,叶书心里高兴,就想试试这个新入手的兵器。

眼前伤痕累累的九宫,真合适!

此时的九宫,双臂都已经失了反抗能力,轻趴趴地耸拉着,勉强挡伤,根本防不住叶书的攻击。

一腿把九宫踹翻。

“白莲教作恶多端,还敢用我‘白莲’的名头做事,我素还真今天就要收拾你,让你长长记性!!”

叶书冷笑一声,直接伸脚踩住了九宫的腰身。

脚上稍一用力,就把他腰踩得向下压去。

腰一压,屁股就挺起来了!

九宫真人自小练武,肌肉结实油滑,两条大腿,只练得如两根圆柱一般。

而那两瓣屁股,在白色绸裤的包裹下,更是贴身无比,如两碗高高挺起的梅菜扣肉……

圆润润的,光滑滑的!

看见这样的屁股,不捅一下,叶书还叫叶书么?!

更何况,在外人眼中,他现在用的是“素还真”的名号。

素还真干出的丑事,和我一页书有什么关系!?

脑子里还没动念,手里抢来的钢柄拂尘,就已经机括弹动,一柄精钢枪头,钻了出来。

转手,就往九宫真人屁股上扎去!

耳中,白莲教众的喊骂声,似乎都成了浮云。

香炉飞来的急促风声,却是如箭在弦,容不得叶书不重视。

左手丝毫不停,继续落下。

“啊!”

再冷酷的型男,他的直肠,也是热的。

冰冷的枪尖,点染了数滴热血,刺激得九宫真人直接清醒,惨叫出声。

“呯!”

急冲而来的香炉,重重撞在叶书阻挡的右掌上,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道。

香炉很重,足有三十余斤,冲势凶恶。

受此冲击,叶书身形一震,分力之下,身体不自主地后退了两步。

左手里初得战果的拂尘短枪,也被迫离开那片温暖地。

嫣红的血滴,飞撒在空中,划出一道凄艳的红色流痕,那是九宫真人洒出的痕迹。

“又有高手?!嗯?是他……”

叶书转头一瞧,忍不住眉头一皱。

严振东戴着黑布幕遮,护在九宫身前:“得饶人处且饶人,素还真,你虽然名声不显,但总算也是一代高手,怎么能下出这样的毒手!?”

他没认出叶书来。

也是,虽然对于叶书来说,只是数个任务的事情。

但对于这个世界的严振东,却是已经七年。

他记忆中的叶书,虽然有那么一把子蛮力,但无论是拳脚,还是棍棒,都只是一般般。

而眼前的“素还真”,却是举手投足,都有一代高手的风范,皮肤、体型、力气,因为精元屡屡突破的缘故,也变化极大,与严振东记忆里的叶书,差距许多。

他没认出来,叶书自然也不会提醒。

听到对方骂自己手段毒辣,叶书也不在乎。

既然九宫已经被对方护往,叶书也只好找别人下手了。

左右瞧了瞧,叶书突然一个闪身,抓住旁边一个眼神最凶恶的白莲教众,顺手一记短枪,将他扎死。

“我说过,得罪了我素还真,就只能拿人头来当见面礼!

从今以后,我每在一天,就捡个白莲教的人杀!

放心,我很有耐性!”

狂笑声中,叶书直接冲出人群,往观外树林一钻,就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这个素还真!这么记仇?”

严振东心里一咯噔,眼看白莲教徒准备不足,无法捕抓,就长叹一声。

再低头看看地上的九宫。

只见那洁白如新的金色绸裤中间,不知何时,已经染出了一朵玫瑰……

正文卷 第188章 陆皓东

堂堂白莲教的九宫真人,在自己家里,被人捅了一屁股血!

这样的打击,对于那些忠实教徒来说,无疑极为致命。

说好的刀枪不入呢?

说好的神佛护体呢?

九宫真人有无数的借口可以解释,比如说对方是用自己的“法器”,破的自己法身。

可所有的理由,在九宫屁股中间那一股血花面前,都显得那么地没有说服力,任由九宫如何弹压,一种莫名的情绪,依旧在朝天观蔓延开来。

对于这些变化,严振东乐见其成。

白莲教虽然拜在自己麾下,自己也因为杀了白莲圣母、安抚好教内各个实权人物,成了白莲教主。

但白莲教的各地内务,严振东却伸不进手,九宫声名受措,正好他收买人心,安排人手。

只是,此时他的注意力,完全被叶书吸引走了。

“这个‘素还真’,到底是何方神圣?

他击败九宫,看似凑巧胡闹,但九宫一身本领,较我七年前,也不差多少了,这‘坐法坛’的功夫更是精熟,哪里会因为一时失利,就连还手都做不到?

那个素还真,拳脚上的力道,很足啊!”

心里想着,外面就进来一名便衣官兵,进来磕头道:“大人!属下已经得到消息,革命党的人,包括陆皓东和孙文,近日都将在城中出现,说是参加一次医学会议,大人,咱们是不是……”

“孙文?陆皓东?他是作什么的?”

严振东有些疑惑,这时的孙文,还声名不显,小人物一个。

一旁随行的师爷低声道:“那是一个大夫,但却是个革命党,整天想着造反……”

“大夫……”

严振东嘴里念着这两个字,心里却是想着叶书先前出手的直接凌厉,一时竟然走了神。

师爷见状低声提醒道:“大人!依属下看,应该尽快派人追捕孙文,纳兰提督那里,也要知会一声……”

“那就去办吧!”

严振东摆了摆手,就转身往朝天观的演武场走去。

叶书的出手,让他开了不小眼界,现在只想演武一番,提升一些自己的功夫。

后面的师爷吩咐完后,见严振东已经开始练起武来,忍不住叹了口气。

自家这个总督,实在是出身太低了!

虽然武功高强,投效皇上后,又练了皇宫大内收集的不少功夫,更是因为与洋人打交道的缘故,硬生生学会了洋话,让皇上大为惊喜。

但这些政务上的事情,却是这么多年了,也十分生疏,满心满念,还是“谁功夫高,谁地位就高”的观念。

“不过也难怪,严大人平日里在地方平乱,多与江湖势力打交道,也难怪他这么重视功夫……

就是不知道,以严大人如今的功夫修为,天下间,还有他的敌手吗?!”

……

“那严振东,在这个世界的七年里,功夫进境很快啊!

也对,六扇门里好修行……

也不知道杀了他后,能得到什么好东西……”

两次近距离相见,叶书早就感受到了严振东的不同。

如果说七年前的严振东,衣食无着,肚子都少有填饱的时候,是头病虎。

那现在的严振东,气血凝练,一身横练的功夫更见精进,只如一尾翻江恶蛟一般,连自己都没把握,无伤胜之。

这样的对手,才有趣!

叶书心里想着,心里也慢慢轻松起来。

原本无欲无求的心境,多了两个目标:

灭白莲教!

正面对决,杀严振东!

这两样都好办,每天杀几个朝天观的人,多杀些天,也就够了!

心里轻松,叶书走路也轻快了一些,进城后,眼瞧着一个灰袍的书生,仿佛遇到急事,要撞到自己,就顺手扶了一把。

“多谢兄台!”

叶书点了点头,诧异地看了眼书生,对他眉眼间的清明正气,十分赞赏。

眼瞧着对方快步离开,两个黑衣汉子急追过来,叶书顺手一拦:“两位,去……”

“滚开!”

没等叶书说完,那两名黑衣汉子就斥骂开来,脾气暴躁的一人,甚至直接当胸一拳,打向叶书胸口!

叶书眉头一皱,伸掌握住对方拳头。

稍一用力,就听对方手骨关节咯吱乱响,叶书看着两人:“你们追赶那书生,到底是为什么?”

“关你屁……”

“呯!”

叶书一脚把说话的那人踹倒:“哟,穿官靴啊!提督衙门府的,还是两广总督府的?”

“小子!敢阻碍总督府追察叛党,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虽然被制,但两人有恃无恐。

真是总督府的?

那就行了!

这年头的官府,杀光了都活该!

“那人是谁?”

叶书手上稍一用力,那黑衣官兵就杀猪般地叫了起来,拼命道:“那是陆皓东!”

陆皓东?

绘制青天白日旗的那位?

叶书心里触动,陆皓东可以说是最纯粹的革命者了,一辈子为推翻满清而奋斗,最后为掩护同志,被清廷杀害,死的时候才27岁。

《黄飞鸿》电影中,这个角色看着白莲教徒愚昧、癫狂的样子,痛苦得几乎都不想活了,给儿时的叶书,带去极大震撼。

“走?能走到哪去?如果中国都是这样的人,那我们还有什么希望,又能走到哪去?”

这话,是电影中,他所说的。

而在现实中,在狱中,他书写“今事虽不成,此心甚慰,但一我可杀,而继我而起者,不可尽杀!”

后来更是被孙文称誉“中国有史以来,为共和革命而牺牲者之第一人”。

这样的一个人,做出的反清贡献极大,真可当得上一声“先贤”,叶书对这样的人,极为佩服,说是偶像,也不为过。

既然是偶像,那就不妨当回脑残粉。

两个黑衣官兵,叶书甚至都懒得管他们的情况,家中是否有老母幼儿,只是一人一脚,踹得腿骨尽断!

没等他们痛喊出声,就已经被叶书顺手敲打在耳后,打晕在这小巷子里。

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叶书就要离开。

浑没想到,他刚走出没多远,就见那个陆皓东又回头走了过来。

“多谢兄台搭救!只是你得罪了总督府,还是尽早离开广州城吧!”

ps:感谢潇潇洒洒a、尘世鞠画、想悠闲的咸鱼,一元混沌、书友160516165427699,淞宇的打赏。有点卡文,第二更晚一些。

正文卷 第189章 未尽的谈话(4000字大章)

咦?

劝自己离开的?

借用不二做的名言:这真是奇了!

前世过来的叶书,见惯了“做好事没好报”,女的被强,男人来救,惹下麻烦后,为了自己那点b脸,连给恩人出面作证,都不愿意。

而在各个剧情世界里,好人也见过,但也多是有本事,不怕麻烦的。

这样狼心狗肺的人见多了,遇到个弱小、又有原则的好人,就显得分外惊喜。

叶书笑问道:“你胆子还真大,总督府的人抓你,你不赶紧藏起来,还敢回头提醒我?”

“兄台说哪里话!若是为我我陆皓东一人的性命,而不顾恩人死活,那我又哪有颜面行走在这个世上?!”

陆皓东看叶书的眼神,越来越亮:“在下陆皓东,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叶书见他说话间,气喘吁吁,分明是被追赶得久了,肚子也适时地响了一声,不由笑道:“在下‘清香白莲素还真’,天大的事,也没填饱肚子重要。走,咱们先去吃顿饭!”

说罢,也不容陆皓东推辞,叶书抓着他的手腕,就往外面一家酒楼走去。

酒菜鱼肉,俱列桌席,叶书在这方面,从没亏待过自己。

陆皓东见挣扎不开,也就安坐下来,几口酒肉下肚,与叶书聊上一聊,愈加惊奇。

他跟从孙文,接触到许多国内大事,又曾在传学堂学过段洋学,自觉已经是极有见识的人。

但眼前的叶书,谈吐之间,更见不凡。

无论是西方工业,亦或是科学政治,甚至是人文军备,叶书都能说得头头是道,让人大开眼界。

没办法,山里的静修日子,闲极无聊时,也就看书了。

尤其是那些科技发展的书,叶书在现实中就曾居身图书馆,这时只不过是旧业重提。

胸有沟壑,装起b来,就分外地潇洒自如。

往日里难以得知的世界大事、科学发展,在叶书这里,轻松得知。

这样的学问收获,让陆皓东内心狂喜,不只酒肉入口不觉其味,更是风雨欲来,而忘其凶。

叶书也大有所得,陆皓东对于这个时代的熟知,是叶书“纸上谈兵”学不到的东西。

两人一时入巷,外面总督府的追捕,却已经慢慢追来。

“素兄弟学识深厚,在下有一事,想请问素兄弟!”陆皓东思考良久,突然发问。

叶书道:“请讲!”

这时,酒楼下面,已经传来追兵大声喧哗声,眼看就要上楼。

这时顺着楼顶逃跑,还有机会。

但看着叶书安稳静坐,不想离开的样子,陆皓东在逃命与问话间,思考了一下,毫不犹豫地发出内心的疑问:“依素兄弟看,咱们这个民族,还有救么?!”

问民族,不是问国家,这让叶书会心一笑。

而在这时,几名黑衣追兵,已经来到了二楼,见了陆皓东顿时大喜:“他在这!快来抓住他!”

二楼食客,早就吓得跑完,倒也清净。

陆皓东从腰里拿出一把手枪,藏在桌下。

叶书笑道:“有救!”

陆皓东心神俱震,一股难以形容的狂喜,席卷心头,发问的声音,都有些颤抖:“素兄弟见识胜我十倍,既说有救,那便肯定有自救之法!在下洗耳恭听!”

话说到这里,那几名黑衣汉子,已经冲到了跟前,不等陆皓东拿枪出来威慑,叶书已经随手一个盘子扔出。

光滑的盘子,直接击打在一名追兵的颈间。

只听“咯咯”声响,那顿时仰翻倒在地上,死死捂着脖子,双眼翻白。

叶书站起身来,走向几名追兵:

“人之自强,须由内而外,国家、民族,也是如此!

借由外敌,激起同仇敌忾之心。

以同仇敌忾之心,杀尽爱新觉罗,灭杀这些建奴,这才算是治好沉痾,勉强有了能站起来的力气!”

说话间,叶书或拳或掌,一下下击在对方的弱点处,已经将追来的几人,尽数打死。

“就像现在,不把这些官兵先杀了,咱们哪有闲坐吃饭的功夫?!”

光明正大的仇清态度,干脆地“杀尽爱新觉罗”,这些比投名状还管用的话,听得陆皓东心里火热,对叶书再没半点怀疑:“我没有素兄弟你的本领,如何能杀尽这些官兵,完成反清大业这件难事呢?!”

“难事?哈哈哈哈!”

叶书大笑道:“满清自取败亡,咱们只要做好手上的事情,那就能看着他死了,又哪里难了?!”

一句话,听得陆皓东猛地一愣,随即心中光明大放,只觉痛快无快,生平报复、愿望,前所未有的真实!

“是了!是了!又哪里难了!

论兵锋之盛,谁能比秦更强!

可陈胜吴广,斩木为兵,就生生让秦朝败落,二世而亡!

哈哈,鞑子气数已尽,自己都要死了,又哪还有回天之术!”

一辈子的愿望,突然之间变得确切真实。

身在局中,觉得无比艰难的事情,被叶书这局外人一点,顿时变得通透,无论满清是死在谁的手上,左右是活不成了!

陆皓东难以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又是欢喜,又民茫然,又有些不太真实。

叶书笑吟吟地坐在那,也不说话。

他能猜到对方的心情,对于这种纯粹的革命者,他是报以无限的敬意的。

地上死去的几名追兵,只是前锋。

街道上,很快传来了更大的追喊声。

被这些声音惊醒,陆皓东连忙问道:“七年前,我曾听过‘一页书救国之道’,讲的是渐积元气,徐图缓进,在数十年后,求得一线生路。

这话虽然是敷衍光绪,有三分陷阱,却也有着七分道理。

我有一位朋友,曾说若是推翻满清后,便该大刀阔斧,斩除旧弊,以一人之权威,推动整个国家的变革与自强。

素兄弟,你觉得这个法子怎么样?

到时,面对外面群狼环伺,咱们又该用什么纲领,强国强民呢?”

听得出,无论是陆皓东,还是他那个朋友,之前的重心,还都是推翻满清,对于之后的打算,只是模糊有个大概,根本没什么具体想法。

叶书定定地看着他,突然叹了口气:

“走吧!我先带你离开,这个问题,以后我再告诉你……”

“离开?”

陆皓东一愣,随即点头:“也好……”

……

这一离开,陆皓东的问题,就没有得到回答。

他虽然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多想。

毕竟,满清虽然必定败亡,但谁也不知道能撑几年,自己也未必能活到那个时候。

自己眼下,只要继续反清就行了。

叶书看着他离开的身影,却是有些摇头叹息。

这个纯粹的革命者,现实中的命运就已经很是悲惨,二十多岁就死了,那反倒是好事。

否则陆皓东要是长命百岁,让他亲眼看着,自己一辈子心血浇灌出的那枚青天白日,变成了各方争权、害已害民的权利工具……

甚至是新千年后,跪着给昔日民族大敌当狗,犹还求之不得……

这样的结果,只怕陆皓东会更受不了。

因此,叶书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眼瞧着陆皓东远远离开,不见身影,叶书这才伸了个懒腰:“出来吧!”

“哈哈!果然瞒不住你!”

一阵恶风袭来,叶书眼前一暗,顿见一条虎背熊腰,头戴黑布斗蓬的中年大汉,跃到自己身前,沉稳的脚步,甚至把地上青砖,都踩裂开来。

正是严振东!

他目光烁烁,看着叶书:“兄弟你功夫过人,不该是无名之辈,身形、步伐、声音间,倒是有点像我一个朋友……”

叶书毫无所动:“哦?你朋友?”

“一页书!”

三个字一出,严振东就死死看着叶书,想从那幕遮间,看出叶书的脸色、情绪变化。

但叶书却是不为所动:“哦!”

严振东眉头紧皱,他没看出来有什么异常。

眼前这个“素还真”,各方面确实像七年前的一页书。

可眼前的素还真,又有许多不同。

皮肤肤色,却是比一页书更加白净!

身形上,比一页书更加健壮、精满神足。

声音虽然相像,但也拿不得准,以严振东看来,其他省份的人说话,都仿佛是几个模子刻出来的,自己分不出其中的细微差别。

想了想,严振东还是决定出一次手。

心念一起,严振东整个人就兴奋了起来,也不提醒,整个人突然由静转动,双手现出鹰爪,如生铁铸造就,扑击向叶书!

这一动之间,当真是如“老鹰吃小鸡”般,速度快得不像个人!

更兼力道沉凝,气势慑人之极!

叶书却仿佛早有预料一般,提前一步,将严振东尚未爆发到顶峰的气势,生生顶了回去。

叶书出的拳,力道只用七分,却是朝着对方脉门。

严振东鹰爪变化,硬碰硬,与叶书拼了一记。

“呯!”

如生铁击皮革,发出不似人声的声音来。

严振东后退两步,脸上红色一闪,就生生扼住退势,蓄势待发。

叶书这边,却是随着冲势,接连退了七步之远,这才轻轻松松、毫发无伤地站定身形。

“功夫比斗,讲究个‘争势’,这素还真这么随势而退,倒像是那些武当的道士……一页书处处争胜,可不是这个性子……”

严振东心里比较,手上却是不停,势大力沉的鹰爪擒拿功,被他打得硬是如虎形拳一样,声势骇人,足以先把小鸡吓死,再捉他们。

在旁人眼中,此时的严振东已经出了全力,要杀叶书一般。

但叶书却是浑不在意,手上力道虽然不如对方,但却也不加力。

他只是借着神元精修,带来的敏锐五感,时而抢先截断对方攻势,时而后退,避开对方兵锋正盛,再批亢捣虚。

进退之间,攻守之随心,让严振东难受的同时,眼中精光更盛!

“这分明是个山中隐修的道家高手!”

严振东心中已经肯定了这个想法,毕竟一个人的攻守特点,是极难转变的。

但为了保险,他还是突出奇兵,趁着近身接点时,猛地爆发实力,将叶书头上幕遮,击飞开来!

叶书后退数步,接住天上落下的幕遮,重新戴在头上,浑不在意。

故意让对方看见罢了,有什么好生气的?

他没感觉,严振东却是吓了一跳。

幕遮对于他们这个层次的高手,根本没什么阻碍,出手间多靠五感武觉,一层黑布,只能遮脸罢了。

他先前怀疑,眼前的“素还真”,是“一页书”扮的。

但这一眼看去,却只见一张僵硬的人脸,白惨惨的脸面上,不带一丝表情,只有一双眸子神光湛然,粗看之下,只如一个僵尸一般。

“难怪这‘素还真’喜欢遮脸,分明是太丑了!”

严振东心里冒出这个想法,脸上却是一脸真切:“抱歉!看你身手、名号,该是道家的高手,既然出山,那就是想干一番大事业,我是两广总督严振东,你愿意帮我么?!”

直接无比!

当民、当官这些年,严振东最大的感悟就是:越不把那些美女、高手当回事,他们反倒更加跪舔自己!

自己是两广总督,能给对方荣华富贵!

荣华富贵,四个被一些才子、佳人鄙夷、觉得俗的四个字。

但严振东却知道这四个字,有多大的威力,是多么地吸引那些武人心神。

有了荣华,才子只是自己座下奴婢;

有了富贵,佳人便成自己掌中玩物。

听了对方招揽的话,叶书有些意外:“我刚教训过九宫,你也敢招揽我?”

严振东哈哈大笑:“你要有本事,尽管杀了他!”

叶书深深看了对方一眼,心里闪过万千念头,原本壁垒分明的计划,又多了一个选择。

想到这里,叶书点头:“我知道了!”

转头就走。

严振东愣住了,这几个意思?

拒绝了?

但又不像,若是拒绝,直接说“不同意”不就行了,说什么“知道了”?

心中疑惑,正巧看到叶书在往城外,向朝天观的方面走,严振东顿时心中一动,静跟其后。

两人一前一后,就又来到朝天观前。

“大胆狂徒!还敢上门!”

观前白莲弟子一看,顿时就怒了,呼啦啦跑出来四五十号人,围住叶书。

周围,更是有不少百姓,站在外围围观。

叶书先不说话,待白莲教教中精锐尽出,这才看了眼四周,瞧着似乎伤势已好的九宫,露出了微笑:

“无生老母在上!我‘清香白莲’是来与你这个假货,比较法术的!”

ps:感谢静守星月、口渴的打赏。



正文卷 第190章 斗法朝天观(4000大章)

“什么?!斗法?”

“刚才他骂什么?说九宫真人是假货?!”

“这人我认识!叫‘清香白莲素还真’,晌午他还在这打了九宫真人一顿……”

“……”

数之不清的讨论,在朝天观周围响起。

白莲教影响力极大,香火从早到晚,周围百姓有诚心早起上香的,但更多的,还是上午讨生活,下午才有闲遐来的。

因此,叶书的到来,让整个朝天观都先是一静、随即就热闹了起来。

两名白莲弟子互视一眼,都觉得头痛。

要是叶书来踢观的,他们没话说,为老母献身就是。

可叶书这声言“与九宫斗法”,他们这些守门小兵,就失了用处。

九宫真人屁股上,被叶书捅出的伤还没好,刚刚结成了痔疮,稍一行走,就是一阵难言剧痛。

他本来正在养伤,严振东突然回来,让他不得不出来拜见,听见叶书到来,自觉在自己地盘,不能让教主严振东出头收拢人心,便擦了些麻痹伤口的药,就出来了。

因此,此时面对叶书,九宫屁股发麻,分外难受。

“你这妖孽!!无生老母大慈大悲,本座这才对你忍让,没有收了你的性命,现在还敢来放肆!左右神将,与我……”

九宫吸取教训,直接就要让人围攻叶书。

没等他说完,叶书就直接截断了他的话:“众白莲弟子听着!这九宫乱用我白莲教名号,修改教义,以众教徒之血肉,满足一已之私欲!

我‘清香白莲素还真’,乃是白莲正宗传人,今日就要以白莲道法,揭穿这个伪神假佛!”

这话一出,原本因为九宫而跃跃欲出的众人,就愣住了。

白莲正宗?

白莲道法?

若是军伍,一将令下,万人臣服。

可白莲教以教派惑人,就难免在神鬼一事上,变成其弱点,原剧中黄飞鸿以虚破虚,逼得隐藏不出的九宫真人,出面1v1,也正是看准了白莲教的弱点。

对于神佛,他们这些凡人,没有说话权。

叶书见众人稳住,心中一定,脑海的计划越加鲜明,大声道:“我白莲一脉,源自茅子元创的白莲宗,初尊阿弥陀佛,后拜无生老母,讲究‘淤泥源自混沌启,白莲一现盛世举’!”

叶书看着九宫嘲笑道:

“官逼民反、日月复来!

白莲下凡,万民翻身!

真空家乡,无生父母!

换乾坤,换世界!

白莲教创教本意,是朝庭无道,如淤泥覆世,我等众人,便如那淤泥中降生的白莲,洗浄人间罪孽、污浊,使圣女降临,如白莲重生!

官府,让众教徒饥寒交迫,只能依靠无生老母救世。

可九宫你呢?!

‘扶清灭洋’?

投靠官府?

哈哈!我白莲教教义,何时有‘白莲伏身淤泥之下’的道理?!“

叶书既然有心,自然对白莲教多有了解,虽然只是临急抱佛脚,但相比于九宫这种纯粹骗钱的家伙,从气度、文采上讲,就胜他许多。

这时候,叶书立身上千白莲教徒、信众面前,侃侃而谈、大讲白莲历史与教义,顿时唬得周围众人,一个个面色迟疑,再没出头的打算。

这种神佛上的事情,还是交给九宫真人这个下凡真人吧!

“这群蠢货!”

九宫真人暗骂了一句,再也没法躲在后面:“休得胡言!本座是无生老母座下弟子!奉老母法旨,持老母神通,行救世之举,你这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妖孽,也敢自称‘白莲’?!”

众人一听这话,顿时就心定了下来。

是啊!

九宫真人的神通,那是众人都知道的,不仅水火不侵,便是洋枪都打不透,平日里飞来飞去,那不是神仙是什么?

这里,毕竟是他的主场,不可能叶书一席话,就扭转乾坤。

人群中的严振东,同样好奇心起,想看看叶书有什么夺权手段。

对于九宫真人,他虽然抢了教主之位,但根本无法实际掌握,恰好遇见叶书这样的无根基之人,便想着驱虎吞狼,以为己用。

叶书刚才“大逆不道”的话,他又不是满清皇族,也没有在意。

事实上,当今天下,许多人早就看出了满清国运已尽,只想在这乱世,给自己掌握更多的权利、利益。

严振东天性凉薄,有奶就是娘,叶书将他从泥淖里扯出来,他都能见利忘义,更何况是光绪的升官之恩?

他想看看,叶书究竟怎么用“斗法”,来夺取朝天观的大权。

……

“一个外人的话,无法取信众人,那无生老母的话呢?!”

面对质疑的众人,叶书一句话,就震住了他们。

九宫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天人相隔,老母法旨难求,难道你还会请神么?”

这话一出,九宫后面的‘青龙、白虎’两名神将,脸上傲色一现,周围百姓,也都敬畏地看向他们俩。

在朝天观,他们两个是专门的“请神上身”的神将,据说也正是因为请神上身的次数多了,两人才炼出了“水火不侵”的法身,能不知疼痛,生吞香火。

叶书来这的时日尚短,对这些白莲内幕,并不知晓。

他见众人目光汇聚,有些疑惑地看了看两个神将,照着心里话道:“老母法旨难下,那是你心不诚,是附生在我白莲教的妖人,老母自然不会传你法旨了!

我‘清香白莲素还真’,在山中清修白莲道法二十余载,哪里是你这妖人能比的?!”

这话气得九宫鼻子都歪了!

话里话外,叶书那“我是白莲正宗”的吊样子,实在让他想砍叶书。

他当然知道这世上没什么无生老母,就冷笑道:“既如此,那就请阁下请老母法旨吧!”

叶书点头:“正是要用我白莲道法,让众教徒明辨是非,让你这妖人,露出原形!”

左右看了看,叶书走向一边人群。

人群自然让出一条路来,任由叶书走到一处烧香的高台所在。

九宫任由叶书施为,只是冷眼旁观。

白莲道术,他也会,自然知道里面骗人者居多,唯一的请神法术,就连他也练不会,只能由青龙、白虎两名神将修炼。

叶书要是敢拿戏法哄骗众人,他正好揭穿。

走上高台,叶书在众人视线中,将旁边一朵石头做的莲花灯座,拔掉上面蜡烛,抬到香烛正前,众人视线之中。

环顾四周,叶书拱手面对莲花灯座,振声道:“无生老母在上,弟子‘清香白莲素还真’,请老母法旨,揭穿九宫这妖人,正我白莲视听!”

声传四野,众人俱都紧紧盯着灯座。

十余个呼吸过后……

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九宫真人站在一旁,只是冷笑。

众人正要质疑,就听叶书又是起声:“如今妖人乱我白莲,正是老母降下法旨的时机,若老母还心存仁善,只会寒了众白莲弟子之心!”

这话说出,眼前灯座,依旧毫无反应。

九宫真人已经哈哈大笑起来。

而众教徒更是脸上现出羞恼神色,觉得自己是被叶书耍了,台下议论声,如群蜂嗡鸣一般,再难压抑。

叶书不为所动,转身看一了圈白莲教众,第三次拱手道:“老母不念九宫妖人旧恶,但请为众白莲弟子发下慈悲!若再不降下法旨,我白莲教,便要沦为官府爪牙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九宫真人甚至都懒得去看,听见叶书在那煞有介事地祈神,就仰天狂笑起来。

他笑得如此畅意,如此大声,连笑声牵连着屁股上的伤势疼痛,都影响不了他的好心情。

九宫实在是想笑,眼前这个叶书,虽然一身的好功夫,但没想到竟然是个傻子,用这种方式来打击自己,不是……

刚想到这里,九宫突然感觉自己的笑声,有些刺耳。

低下头来,却发现周围众教徒,信众,已经全都安静了下来,如见鬼一般地,死死盯着叶书那边!

一片寂静中,只有自己嚣张笑声,可不就显得刺耳么?

九宫心中泛起不妙之感,向叶书那里一看,顿时心里一揪,心跳几乎都停了下来。

只见叶书三步外的石莲灯座上,不知何时,已经现出一张方方正正的白纸。

叶书进前两步,拿起白纸,昭示众人。

只见白纸上面,只写了两个大字:无生!

“他是什么时候把纸放到前面灯座上的?!”九宫抓住旁边一个神将着急问道。

那神将结结巴巴:“这……这,他刚刚……刚刚祷告完后,这张白纸……不,这张无生法旨,就突然出现在灯座上了!”

接连问了几个人,俱都是这样!

叶书拿着手里的a4纸,大声道:“你们大多数不识字,但‘无生老母’的名讳,总识得吧!老母降下法旨!足以证明这九宫,就是个妖人!”

“这……”

众教徒面面相觑,心中既因未知而恐惧,又因九宫这个“真人权威”被攻击,而感到茫然,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九宫大怒:“你这江湖骗子,少在这招摇撞骗!无非就是你将这纸藏在身上,变戏法一样,趁众人不注意,将纸又拿了出来!众教徒莫被他骗了!”

这话一出,许多教众都觉得说服力不大。

叶书距离灯座,足有三四步远,又在众目睽睽之下,哪里能变出什么戏法来?

但九宫这么一说,众人又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越想刚才发生的事情,越觉得自己记不清细节。

仿佛自己一个不留神间,这纸就出现了。

众人心里暗恨自己刚刚走神,便看向叶书,想看他怎么说。

叶书笑道:“你这妖人,连老母法旨都不接,当真是胆大包天!也罢,老母法旨难传,咱们便以道术,来论个真伪!”

九宫这时,已经不敢有一丝轻视:“你要比什么白莲道术!是走刀山,还是踏火海!抑或是请神上身,刀枪不入?”

这些,都是九宫惯会的伎俩,他自信不会输给叶书。

叶书笑道:“那便依你会的道术,一个一个来比试一番,请!!”

……

巨大的平台,被腾空出来,周围十米外的教众、信徒,俱都双眼放光,激动地看着场中两人。

就连那些神将,也都神色凝重,对场中处之泰然的叶书,头一次生出敬畏之心来。

毕竟,刚才的“请法旨”,他们看得清楚。

而人群中的严振东,更是眉头深深皱着,他没看出刚才叶书所使的戏法手段。

他能确定,那纸就是突然出现的,叶书也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

“难道世上真有鬼神?!”

就在严振东怀疑间,场间布置,已经完成。

巨大的空地上,一个巨大的圆鼎,已经被三名神将抬了出来,里面热气蒸腾,现出炭火来。

九宫冷笑一声,数个翻身,跳到铁鼎上,一双赤着的脚,在炭火上不住划动,丝毫不伤。

炭火烧起他的白色披风一角,九宫也不着急,轻轻一拍一挥,那火就被拍灭。

而且因为炭火的烘烤,让他屁股上的伤势,暖烘烘的,极为舒服,甚至都不想下来了。

十多个呼吸后,九宫依依不舍地夹着双腿,在股间的温暖麻木间,跳下铁鼎,一伸掌:“请上火海!!”

叶书走到铁鼎跟前,感受着其中热气,不由赞道:“好家伙!竟然是真炭火!没想到你这妖人,倒还有两分本事!”

白莲教的“法术”,确实很有看头,比刘谦的节目效果还好。

九宫冷笑:“你要是怕了,现在走还来得及,否则一会引火烧身,也就活不成了!”

叶书也笑道:“那便请你看我道法了!”

“请!”

围着铁鼎走了两圈,叶书抬头对周围众人道:“五行之中,水克火!我便召来一股灵泉,灭了这火!”

众教徒:“……”

九宫:“……”

严振东:“……”

许多人心里想喷叶书,却都没说话,只是紧紧盯着叶书,以免还如刚才一样,看不清叶书动作。

无数的吐槽,只压在心里,等着最后一下子爆发。

叶书没再理他们,一脸正色,伸出食中两根剑指,向前一探,陡然喝道:

“无生老母,水来!”

一股清流,蓦地自半空凭空而现,浇在铁鼎之上,瞬间水汽蒸腾,笼罩四周,映衬得叶书的身影若隐若现,如仙人一般。

场中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ps,感谢长路离、超级大师兄、静守星月的打赏。

正文卷 第191章 请老母赐宝!(为盟主"懒懒寻”加更2/5章)

“嫦娥打赏你月华石一块!”

“金池长老打赏你腊八八宝佛粥一碗!”

“欧阳克打赏你血蟾丹一枚!”

“八宝佛粥:人阶下品。

观音禅院金池长老,于腊八佛祖成道之日,令弟子采摘山上八宝,制成八宝佛粥,赠予周围百姓,每碗只收二十文,极为亲民!

服用后,能稍稍增加气血。”

“……”

“66666!小弟弟,你很坏啊!骗这些人!小熊猫也是你骗来的吗?”

“善哉善哉!叶施主果然是天生的佛徒,往日里我还瞧不上这些小道法,现在看来,倒是可以学上一二,正好应付那些愚夫蠢妇,多骗些钱财!”

“厉害!叶兄弟,快往左边瞧,那有个花信小娘子,长得十分美丽,看叶兄弟你的眼神已经不对了,不如今晚……”

“……”

直播间里,打赏、弹幕应时而来。

叶书借用储物戒指的这波骚操作,不费任何力气,就把朝天观人马唬住了。

比着全力出手,把众人都打趴下,效果还要来得好!

光天化日,一股清水平空出现!

这已经超出所有人想象极限,不是什么障眼法所能解释的了!

寂静一片中,不知何时,已经跪倒了一片信众,一脸狂热且惶恐地拜着叶书!

甚至就连朝天观的几个精锐教众,都胆颤心惊地跪趴在地上,生平第一次对自己拜的这个“无生老母”,产生敬畏来。

又何止是他们,就连九宫、严振东,都吓了一跳。

他们都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人,哪里不明白,凭借人间本领,根本做不出这一点?!

严振东还好,九宫这时是真的已经慌了。

自己的法术是假的,对方的却是真的!

这岂不是说,刚才对方“祈神”的事也是真的,那张白纸,不,法旨,真是无生老母传下来的?!

自己往日里,也帮老母进献许多香火啊,怎么就……

“对,刚才这素还真三次请老母法旨,老母连接拒绝了两次,看来就是我平日里的做为,让老母有所偏袒了,但遇到眼前这个正牌货,老母又在第三次中有了取舍……”

一时间,九宫心思电转。

想直接跪地求老母原谅的,也有不甘权位被夺,怀疑叶书只是会些道术的。

“我这一门的《白莲法术》,其中有《请神》一门法术,据说传自茅山,虽说弊端有许多,但确实是法术无疑,青龙、白虎就是靠此成就的神将之身……

我既然有法术在身,天下自然也有其他人会。

什么无生老母,不过是泥塑木雕罢了,又哪能真的干涉人间之事?”

想了半天,对于权利的贪婪,让九宫战胜了心中的恐惧。

“这召出一汪水来,有得什么用处?我这水火不伤的法体,才是真传!”九宫边说边平静心绪。

叶书笑了:“你哪知我这灵水的厉害!我这灵泉,乃是无生老母洞府里的一道灵泉,凡人喝了,足以使人心清目明,精神大振!”

吹牛b嘛,谁还不会咋的?

台下教众一听,顿时双眼放光。

这样半空出现的水流,并不是全部蒸发,有一些,浇到了地上。

虽然沾染了泥土,但在这些教众眼里,依旧是灵丹妙药,要不是叶书两人还在场上,早就有人上来跪舔了。

甚至有一些女信徒,双目闪闪,想着请叶书给自己开开光。

说起来夸张,实际根本算不得什么。

别说沾些尘土的水了,就算是屎尿污垢、精水处血,在这些邪派教徒眼里,都是仙丹神药。

神佛们愿意拉撒屎尿给自己吃,涂抹精水处血在自己脸上,那都是自己前世修来的福份!

至于说送自己身体给神佛睡,更是无上的荣光。

就凭这一门法术,在这些信徒里,叶书已经可以为所欲为了。

嗯,这群人,就是这么贱!

……

叶书、九宫两人,各自吹着牛b,不对,是各自夸赞着自家法术,心思各异。

对于叶书来说,对方“踏火海”根本算不得什么。

前世三哥家里,这种脚踩炭火,都算不得什么名场面了。

只是这其中的道理,跟周围这群傻b,是说不清楚的,一群能信白莲教的人,自己给他们讲科学什么的,能听懂么?

更何况,九宫也未必会配合自己打假,叶书干脆也就不提。

对面的九宫,却是借用谈话,来平静心绪,待到心中下定决心,这才道:“我白莲教徒,只要诚心拜无生老母,便得得老母庇佑,战场上刀来刀飞,剑来剑闪,偶有损伤,也只是心中不诚罢了!

我专心供奉老母,已得刀剑不伤法体!”

话毕,一名相熟的弟子,手拿宽刃短刀,往九宫身上砍来。

每一刀,都直奔九宫脖颈。

但每每眼瞧着要见血,那刀却是如游鱼一般,随着九宫的身体,来回飘动。

这就是千刀斩来千刀闪,万刀砍来万刀飞了。

表演了“老母庇护”,那白连弟子又拿出把薄刃砍刀来,表演起“刀剑不伤”的功夫来。

更有铁枪锁喉,看着惊险刺激。

可惜,这些玩意,前世已经玩得烂了,这一世更是有严振东珠玉在前,叶书反倒没有刚才看“踏火海”的兴趣。

周围教众,倒是看得入神。

“这些同胞啊!什么时候能有自己的思想呢!”

叶书长叹一声,大声道:“刀剑难伤,有什么难的?不过一副甲胄就能做到的事情,我便焚香祭表,请老母传下一套神甲来,护我真身!”

说罢,也不理会那边热热闹闹的九宫,理直气壮地向旁边教众,索要纸笔。

那教众不敢违逆,理所当然地送了过来,双手颤抖,跪在地上,都不敢看叶书,生怕亵渎了神仙。

这样的人,叶书反倒瞧不起,理也没理他,只是在送来的香案上,信笔写了一段只有自己能看到的文字:

“胖墩保佑!

无生老母不要进我直播间!

素还真不要进我直播间!

一页书不要进我直播间!

对了,叶小钗也别来!

保佑保佑!”

唰唰写完,折叠了拿火烛点了,伸指在面前桌案喝道:

“请老母赐宝!!”

“咣当!”

一副华光四射的精铁宝甲,从半空蓦然出现,砸得桌案一阵晃荡……

ps:这些天,在家相亲奔波,回公司后又麻烦事一堆,家里养的小狗,也在少冲离开家后的第二天,无声离世。

少冲已经尽量调整心态了,为懒懒寻的剩下三章加更,少冲会尽快搞定,谢谢大家支持。

。。m。



正文卷 第192章 还未结束!

沉重的声音,仿佛砸在所有人的心上。

一张纸,或许还有可能作弊,但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么巨大的铁甲,又哪里能玩得出障眼法?

叶书拿起甲胄,向四周随意一展,便轻松穿到了自己身上。

《少林寺》世界里,李世民讨好自己,所精心挑选的甲胄,异乎异常地华贵大气。

这明显是顶尖高级货,上面的每一枚甲片,都打磨得光滑明亮,因此层层堆叠后,便显得极为厚重,防御一流。

但其重量,却又不是很重,二十余斤的重量,正好合适。

叶书穿上铁甲,背后更有一袭鲜红披风,高台上风大,吹得叶书背后披风波动如浪,更显得整个人英气逼人。

……

人群中的严振东,这时已经完全失了掌控局势的想法,心中反复来去,就只有一句:他真的会法术!

而且,神甲?

严振东只是轻轻一瞧,就能看出这套甲胄的不凡,而且不是如今清朝样式,当真是神佛才能传下的好宝贝!

尤其是那透着厚重感的层层叠叠的甲胄鳞片,明显是精过精心排列,不只防御刀剑弓箭,就算是如今的洋枪,只怕也能轻松防御。

真的无生老母送下的神甲?!

不止严振东一人这般震惊,周围白莲教众,更是直接跪了一片,神迹在前,不由得他们不信!

望向叶书的目光中,俨然就透着狂热与敬畏。

反倒是九宫,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又事关自己权势,反倒比场中众人,包括严振东还要镇定。

身体,虽然还在颤抖,但声音里,却没有任何犹豫迟疑。

都到这个份上了,九宫又能往哪里退

“哼!什么神甲!哪里有我神功护体的厉害!甲胄笨重,又有几名信众能够穿戴?”

嘴里,说得酸溜溜的话,九宫真人自己都觉得没什么说服力。

毕竟,相较于对方冲击力极强的“老母赠甲”,自己那只是嘴皮子说说的“神功护体”,实在是有些拿不出手。

因此,只是片刻犹豫之后,九宫就直接对两名手下使了个眼色,大声道:“我白莲教众,常与洋人争斗,洋枪厉害,但只要诚心敬拜老母,足以如我一般,修成法体,刀枪水火难伤!”

说话间,那两名手下,围到九宫跟前,帮他阻住众人视线,顺便穿上一件白色的、上面画着符咒的肚兜。

做完这一切,却是又上来三名心腹手下,手拿火枪。

三人先是展示了火枪的犀利,随即对着九宫,连开三枪,竟都只打破了九宫胸前白色肚兜,不见流血!

很明显,这样正面硬憾洋枪的行为,直接让众人反应了过来,一个个看向九宫的心里,满是向往。

可不是!

能挡洋枪的,才是好法术!

神甲甲胄什么的,毕竟普通信众用不上!

在这一刻,东方老百姓拜神,倾于实利的心思,帮助了九宫。

对面的叶书,自然知道“刀枪不入”的把戏。

但对于这些沉沦在白莲教教义的百姓,叶书就算是明说揭穿,空口白牙,总是无法让他们相信现实。

只要还有一丝机会,他们都要继续埋到土里当鸵鸟。

因此,叶书只是笑问道:“我倒是还没试过所谓的刀枪不入,不知九宫你,可敢让我试上一试?”

“有何不敢!”

九宫真人心里发狠,拍了拍胸口:“我的法体,同样未练到大成境界,胸口可以挡下子弹,身体其他所在,却是还要继续修炼!

众白莲弟子听着,若是这妖孽老老实实,那还罢了。

若是这妖孽存心击打我之四肢,那就是心虚!

到时众弟子休听他再胡说,直接将他碎尸万段!”

先是给自己解释、恐吓了一番,九宫自觉对方并不知道自己的底气。

因此,当叶书说要“用枪来一试自己护体神功”时,九宫爽快适应。

一名白莲弟子,奉上一根长枪、一根火枪来:

“请素仙人随意使用!”

叶书没理会对方的刻意讨好,拿起那枪长枪来:“嗯!枪头是不错的精铁,可惜刃打得并不锋利,枪身似乎也有问题,并不坚韧……”

一边评价,一边走近九宫。

九宫吸气沉体,全力防御,准备以铁布衫的功夫,与身上的暗甲配合,渡过这一劫。

“就是不知道,教主什么时候出手帮我解围……”

心里埋怨着严振东,九宫正要迎敌,却见眼前叶书直接弃了铁枪,仰天大笑:“你这枪分明有问题!看来还得向无生老母,求取一杆枪来!

无生老母!”

一声令,喝得近身十余名白莲弟子脑子发热,叶书言出法随的样子,让他们热血澎湃。

果然,就在叶书声音刚落,手里就已经多了杆华美异常,通体蓝色的长枪。

正是冷锋寒刃!

九宫真人眼皮一跳,却是咬了咬牙,也不躲避!

自己这副暗甲,材质特殊,连洋枪都损伤不得,人力有时而穷,就算是严振东,都打不破自身的胸腹防御,又何况是眼前的叶书?

所谓神甲、神枪,在他看来,也不过是锋利些的冷兵器罢了!

即使会受点小伤,有暗甲护体的九宫,也觉得自己能够圆回来。

只要能压叶书一头,那以后就一劳永逸了!

“来吧!”

九宫真人马步扎出,沉稳异常。

叶书见他下盘借力,随时都能跳走,便熄了刺他面目的打算,决定正面硬怼!

“看好了!”

叶书大喝一声,左脚向前重重一踏,力自地起,借着旋腰之势,一腰凶狠力道,由足而起,旋于腰,汇于臂!

手中冷锋寒刃,猛地刺出!

九宫眼瞧这枪没有花巧,直冲自己胸腹,没有可打击叶书的余地,不由暗骂叶书一句,挺胸直迎!

“咚!”

一声沉闷声响,自枪头、胸口处爆发,如同天公震怒,怒发雷霆怒吼一般!

九宫真人脸上猛地血红一片,但却硬生生咬着牙忍受下去了。

他的胸口,一丝嫣红鲜血渗透白色肚兜。

继叶书给他后面捅出一朵血花后,前面也来了一个两开花。

如此凶狠的力道,竟就只是破了点皮?!

周围信众顿时神情激动,还是自家的九宫真人,这护身法体厉害啊!

自己信仰的,是真的神仙!

就在九宫真人、众信徒狂喜的时候,叶书冷笑一声,猛地长吸一口灵气……

正文卷 第193章 神力再摧!

还未结束!

或者说,刚刚开始!

涌动的气血,刚刚火热,哪里就是尽头?!

叶书长吸一口空中灵气,含于胸腹。

《一气逍遥》!

胸中吸取一口天地灵气,爆发出远超自身的能力。

既可以暂时地纵跃如飞,如同真正的轻功一般。

也可以不动如山,爆发出极大的力量。

这个当初在《还格》世界,斩杀尔康获得的秘籍,叶书早已经炼得精熟。

只是,平日里叶书用自己的实力,都能解决麻烦了,极少用这种爆发性的功法。

自己经历的各个剧情世界,那些功夫高手,倒是基本都会这个,很普遍的一个功法。

但这并非说明这功法无用,反而可以说是强大异常!

严振东的铁布衫、黄飞鸿的无影脚暗劲、尔康高来高去……

掌握这门功法,那些原本只是气血强大些的普通功夫高手,硬是能获得非人般的武力效果来,全都依赖此法。

叶书此时的气血,雄浑至极,经历这段时间的温养,几乎达到人阶中品巅峰,已经跻身于这个世界顶尖水准。

其力量之巨,便是九宫恃之为底牌的暗甲,也被叶书刚才一枪之下,捅破一点。

此时叶书胸口鼓起,如巨鲸吞食般长纳一口灵气,巨大的呼吸声,甚至远远传出老远,便是众白莲教徒的欢呼,也压制不下。

听到这股吸气声,人群中的严振东,顿时面露骇然之色!

这等修为,竟然较之自己,也不惶多让!?

这个莫名出现的素还真,究竟是什么来头?

身怀法术,呼喝神佛,神兵宝甲随意拿来也就罢了,其一身功夫,竟也如此了得?!

难道,这素还真,真是白莲传人?

好在,无论叶书身怀多大本领,在严振东看来,终究是孤家寡人一个,想要在这乱世立足,与自己合作,乃是最好的造反。

叶书本事越大,反而越能成为自己的羽翼!

……

心里分析利弊,严振东只当没有察觉,并不上前。

场中的九宫真人,原本紧张后的胜利,已经让他狂喜放松,放下心来。

什么神兵宝甲,也不过是人间兵器罢了,果然如自己想的那样,世上并无什么无生老母,叶书只是用了障眼法。

就在这片放松之中,九宫原以为叶书会放弃离开。

但身前突然传出的吸气声,以及周围气氛的变化,让九宫真人寒毛直竖,仿佛面前那头苍狼,突然变成一头猛虎一般!

心中警惕大生,九宫倒也并不慌张,连忙也是长吸一口灵气,铁布衫全力运行。

宝甲已经显出威力,这让他信心高涨,甚至心里嘲笑叶书。

“这个素还真,肯定以为我是‘神功护体’,想趁我心神松懈时,护身功夫减弱,趁机杀了我!他哪里知道,我是有暗甲护身?!”

就在这种有些得意的心思间,两人间的气氛,急速紧张到极点!

“叱!”

仿佛平地起风雷,叶书右脚重重一踏,脚下青砖都断裂数块,轰然爆发的力道,与九宫同样抵挡的力道相交,让掌中冷锋寒刃,略略弯出一丝半毫的弧度!

爆发的力道,让冷锋寒刃轻轻弯到那丝弧度的极限,至动变至静,静极而动生,冷锋寒刃上积蓄的力道,猛然绽放惊人威力!

这一击之下,九宫心中警惕大生,再无一丝杂念,全力沉气定身,马步功夫,硬挡叶书狂然一击!

“叱!”

“叱!”

“叱!”

倾力一击,终究不是九宫能挡得下的!

在叶书爆发的力道下,九宫脚下马步桩功,再也定身不住,一步一步,被叶书连连逼退九步!

每一步,都在青砖地上,重重踩出一道浅坑,震得青砖皆裂,四下皆惊!

“呯!”

后退的九宫,后背重重撞在旁边凉亭石柱上面,虽然全身气血一阵翻腾,但终究借着后背石柱,稳住了身形!

胸前,原本数滴鲜血,点出淡淡血点。

在这猛然一击之下,却是爆出酒盅大小的血花来。

九宫牙关紧咬,嘴角沁血,眼神中,却满是嘲笑!

任你法术通神、雄力盖世,那又如何?!

我有暗甲护身,又有铁布衫护持内身,即使受到冲击,也只须调养一段时日,就能好了。

而眼前你这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白莲正宗”的素还真,纵然法术震动朝天观,也只能灰溜溜地离开,躲避白莲弟子的追杀!

自己,却能因为这一仗,因“护体神功”而声名大振,天下扬名!

胸口的长枪上,力道急速达到顶峰。

但刚不能久,九宫能感觉得到,叶书旧力已尽,再难维持这样的力道增长了!

嘲笑!

嘲笑!

九宫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但眼前的叶书,一双眸子却是毫无愤怒之色,只是那两团如火焰炙烤的眼睛,愈加狂烈霸道!

“啊!!!!”

胸中所吞纳的灵气,已经尽数消耗。

出手以来,为了保持力道,一直摒住的呼吸,也已经让自己胸中涨闷难言,该是力道衰落的时候。

但……

这还不是自己的极限!

胸中浊气,沉闷已久,随着一声畅意高喝,叶书快意莫名,胸中所有的沉闷,都变成了发泄的长笑!

一直保留的两分余力,在这阵快意中,急速飙升!

在极短的时间里,这股力尽而生的第三股力道,已经再次冲破叶书生平极限!

轰!

九宫真人面色狂变,只觉一股非人力道,从长枪上再次爆发,仅只是初时一丝力道,已经让他心中一片冰寒!

睁眼看去,却只见叶书目如烈火,仿佛要把自己灵魂都焚烧成灰尘一般!

坚硬的冷锋寒刃,被叶书凶暴的力量,弯出一个明显的弧度。

叶书长笑声中……

神力再摧!

冷锋寒刃轻转,枪上蕴含的可怕力道,瞬间爆发!

“轰!”

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冷锋寒刃仿佛穿山破石一般,将九宫真人胸前暗甲,直接冲击出一个破碎的巨大创口!

狂暴力道,再无阻碍,直接贯入九宫真人体内。

穿心碎胆!

九宫真人低下头,死死看着胸口处的冷锋寒刃,颤抖地张了张口,终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歪头死去!

叶书右臂轻动,冷锋寒刃已将对方暗甲,甩到地上。

环顾四周,冷然笑道:

“敢在我冷锋寒刃面前,说什么刀枪不入?!”

ps:感谢长路离的500打赏。

写了近两百章,终于第一次写认真的打斗场面了,还真有些不习惯……

正文卷 第194章 白莲教主!

坚硬的暗甲,掉落在地上,发出不大却响彻全场的声音。

略显黯淡昏黄的天光下,叶书身披狻猊宝甲,手持冷锋寒刃,长身直立在高台之上,神情间,满是情绪爆发后的沉静。

力量三次爆发,让叶书血液中的躁动情绪,随势发泄出来。

唯一遗憾的,大概就是九宫真人铁布衫功夫太弱、暗甲虽然不凡,却也并非顶尖,让叶书没能摧动最后一丝心力,尽数释放自己苦修而来的力量!

此时的叶书,静看漫天风云,内心是有些类似贤者时间,略有寂寥的。

但在四周白莲教徒的心中,却是天塌地陷了!

死,白莲教徒并不怕,甚至欣然往之,期待自己“有意义”的死亡,能修来更多功德,下一世无生老母,帮自己安排个好的人生。

九宫真人若是寻常战死,那是为护教而亡,众教徒只会疯狂,任凭叶书如何凶狠,也要用自己的血肉,围杀叶书。

但……

“假的!假的!刀枪不入是假的!”

一个白莲弟子突然痛哭出声,整个人似乎都被抽走了精气神,只如一具行尸走肉一般,情绪崩溃。

往日里刀枪不伤,自称神仙在世的九宫真人,早就成了他们的心灵寄托。

如今精神寄托身殒而亡,还是以这种“骗术被揭穿”的方式,这让他们怎么受得了?

他这一声哭,似乎引动众人情绪,无数白莲教徒,在叶书挑飞的那片残破暗甲面前,俱都失去希望。

假的!

刀枪不入是假的!

九宫仙人,是假的!

积修功德,以求来世福报,更是假的!

日子就是这样残酷!

这样煎熬、痛苦的人生,其结束后,就是生命的终止,没有来世,没有希望!

哭声震天!

不是没有人怀疑过九宫真人话的真假。

但这世上的骗术,之所以能骗到人,不是因为其说得有多么动听、真实,而是因为总有人愿意相信!

相信生活不会一直痛苦,相信未来还有希望!

哪怕心里怀疑,哪怕被亲人点明,也只会痛苦地不敢去想,逃避般地放之脑后,过了一两天后,继续装作没有听到地去朝天观上香!

他们相信,冥冥中,真的有个高高在上的无生老母,不鄙视他们的粗鄙,不嘲笑他们的穷困,不厌恶他们的奸滑懒惰,而是以悲悯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无人关注的自己,为自己的改过向善而欢喜,牢记自己做过的每一份功德,给自己一个新生的希望!

可是,叶书用最直接的手段,击碎了他们的幻想!

梦碎了!

没有人关注自己,没有人在意自己,并没有一个光明的来世,在等着自己!

绝望!

痛苦!

余生,似乎又要回到那痛苦的生活中,只能依靠麻木,来不让自己绝望崩溃!!

没有半点希望的人生,还有活得必要吗?

除了几个早就知道真相的心腹,其他白莲信徒,以前有多么狂热,如今就有多么痛苦,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坐在地上仰天痛哭,拿头撞东西,血痕斑斑,也不在意。

杨李氏没哭,她站在人群里,呆愣愣地看着台上那块暗甲铁片,神情怔然。

往日里忽略于脑后的记忆,重新变得清晰。

夫妻两人辛苦赚来的钱,那些以前自己视作比性命还重要的家资,被自己毫不怜惜地,投进功德箱里。

十月怀胎,无比疼惜,平日里乖巧的儿子,被自己杀了!

自己清白的身子,被白莲教这群骗子,骗去污辱了!

一桩桩,一件件,尽数清晰浮现。

杨李氏脸上突然浮现一丝笑容,看着场中随风摇曳的铁鼎炉火,仿佛看到了解脱,纵身就爬了上去。

剧烈的疼痛,似乎没有影响到她,她努力坐出一个往日里祈祷的跪姿,在烈焰中,惨笑着死去。

……

火烧的疼痛,被科学家认定极高,不是人的精神所能压抑。

但杨李氏硬是坐在火鼎里,怪笑着被火吞噬!

在死之前,她就已经疯了!

不止是他,许多人,同样已经精神崩溃。

往日里,因为白莲教的蛊惑,他们不知做了多少错事坏事,这些在外人看来无法理喻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却是理所当然。

此时,真相揭露,萌生死志的,不止杨李氏一人。

叶书在台上看到了杨李氏跳火鼎,却没有阻止。

这样一个死心塌地信白莲教的女人,如果自己立刻站出身来,收拢白莲教众,足以救下杨李氏,让她成为自己的一柄利器。

可是,救下她做什么呢?

家庭已经破碎,亲生儿子都因为自己的愚蠢,而被自己以可笑的理由杀了!

这样的大错已经铸下,活在这个世上,每一秒都是痛苦折磨!

救她?

那未免对她太冷酷无情了!

……

眼前的九宫真人,死后身上已经出现了一个绿色宝箱。

叶书随手收取,正要察看时,周围却是蓦然出现一声呼喊声。

“九宫是骗子!可这位素仙人却是真的!

九宫不会法术,他会!

他会召唤灵水,会请老母赐下宝甲、神兵!

他说他是白莲正宗的传人!

素仙人,小人常乾坤,愿拜在您的门下,供您驱策!”

一个青年汉子,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跪倒在叶书面前,不住磕头。

他的话,似乎惊醒了周围人。

“对啊!这位素先生是会法术的!一定是神仙!”

“他说他是白莲正宗,他才是无生老母的弟子!”

杂乱的声音中,几名青年汉子,似是安慰自己,又似是刻意提醒众人,率先过来跪拜叶书。

其他已经停了哭喊的白莲教徒,一个个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跪倒了一片,哭声震天,求叶书收留。

对于这些人,当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叶书更能分辨出,前面先“投诚”的几个年青汉子,正是九宫真人先前的心腹。

九宫胸前的白肚兜,就是他们套上去。

这些人知晓九宫的一切秘密,现在九宫死了,他们为了保证朝天观不烟消云散,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势,就率先投效叶书。

叶书定定地看了他们几眼,又看了看人群中,单独站着的严振东,嘴角浮现一丝笑意:

“好,从今以后,我清香白莲,就是白莲教朝天观一脉的白莲教主了!

ps:感谢微光工匠的1000打赏。

正文卷 第195章 福寿街(4000字大章)

这话一出,仿佛一道无声命令,整个朝天观的哭声都暂时停了下来,随即人群如多米诺骨牌一般,纷纷拜倒在地上。

前面机灵的那个常乾坤,见周围信众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心中一动,就高呼“清香白莲”四个字。

“清香白莲!”

“清香白莲!”

声震四野,一股莫名的邪道感觉,涌现进叶书心头。

清香白莲?白莲教主?

似乎也不错,感受一下白莲教主的人生,也算是一种精神修炼吧?

白莲教主之名,不是乱用的。

此时人群中,真正的白莲教教主严振东,一脸冷笑,静等众人呼声停止,这才讥笑道:

“白莲教主?

朝天观不过白莲一脉势力,山东府、中原、西北之地,俱都有白莲势力,先前皆奉白莲老母之令!

白莲老母兵解飞升后,白莲令便传到了两广总督严振东之手!

如今素还真你初掌朝天观,便要自称‘白莲教主’,也不知其余白莲势力,要如何看待朝天观这一脉了!”

周围白莲信徒一听,顿时心中一惊,他们是知道白莲教大名的,九宫真人向来骄狂,也只是自称“真人”而已,想到这里,不由心中忐忑。

叶书无所谓道:“那些借我‘白莲’之名,行祸世之道的旁门左道,早晚要灭了他们!

官逼民反,才有末世白莲洗涤天下!

莫说严振东是什么‘白莲教主’,便是光绪皇帝来了,我清香白莲素还真,也要给他两个耳光,让他知道什么叫匹夫之怒!”

一席话,说得四周皆静,那些普通百姓出身的信徒,各个面露骇然。

有那入教不深的百姓,听了叶书的狂言,已经萌生了离开白莲教,免得遭受祸患的想法。

而那些信教极深的白莲教徒,这时却是面露痴迷,愈发觉得叶书是圣子在世,救世白莲,心中愿意追随叶书,哪怕为之身死,也甘其愿!

叶书见下面百姓,或惧怕或狂热的表情,笑道:“从今以后,我白莲教,只收全心信奉白莲的教徒,替天行道!其他百姓若要离开,我也不予责怪,各自回家过日子去吧!”

严振东见叶书丝毫没顾忌他,心里大怒,脸上却是冷笑道:

“既如此,那么就祝素教主早日一统白莲教了!”

说罢,严振东直接离开,见后面没人阻拦,这才放下心来。

“素还真这个得志便嚣狂的丑八怪,一身法术,难道真是白莲教所说的‘明王’……

怎么可能!”

严振东回想起叶书那神力一击的风采,犹还心有余悸。

“他是怎么做到的?

全力一击,是个高手,都能做到。

眼看余力将尽,爆发压抑的浊气,力道再添三分,如我这般的高手,也能做到。

但做到这一点,体内那一口灵气,便已经消耗殆尽,而且心神消耗极大,一击之后,头晕目眩,全身无力都是轻的,大病一场也有可能。

在这第二击之后,就该是‘刚不可久’,该要回身换气回力,休息精神。

否则即使勉强出手,气空力尽、神乏心疲之下,出手力道也散乱无比,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

这素还真,心神该有多么坚韧,这才能发出最后一击,而且力道凝聚,更胜先前?

当真是天下高手数不胜数,前有那一页书,后有这素还真!

素还真现在脱离掌控,不过我带来的官兵也不多,一时还不能出手……

嘿!

这大清,真是要完了,连我这两广总督,想灭个朝天观,都要以招抚为主,顾忌重重……”

……

“先跟九宫真人打了一场,却是有些后力无继,没法与严振东好好打上一场了!罢了,以后再说吧……”

叶书站在高台上,看着台下只剩下近乎一半的白莲教众,脸上露出莫名的森然笑意。

自己先杀九宫真人,再直言“大逆不道”之语,良善百姓,早就吓得回了家。

留在这的,不是那些铁杆信徒,就是那些朝天观的既得利益者,过惯了百姓供奉的潇洒日子,根本没有心思再回去种地。

都想跟着叶书这个“会法术的白莲教主”,搏出个富贵荣华来。

即使失败了也不要紧,这年头世道已乱,到时候随便转投其他白莲势力,官府也拿自己没办法。

当然了,眼前这些人更多的,却是一心一意的“信教者”,对于叶书这个会法术的神人,无比崇敬,觉得他真的是无生老母降下的“明王”,是老母派到人间的王,来救世来的。

叶书,是他们信念的寄托。

这样的手下,用起来最舒服。

全死光了,自己也不怜惜!

那名机灵的常乾坤,见局势已经安定,这才上前问道:“教主!那九宫妖道已经伏诛,咱们是不是把这消息通告众信徒,举办个**大会,教主施展一二法术,安定众信徒之心?”

叶书看着众人笑道:“这事你去办吧!不过眼下,咱们还有一件事要忙!”

“不知教主所言何事?”常乾坤很机灵,递话问道。

叶书道:“咱们白莲教,**弘法只是其一,最根本的教义,却是‘白莲下凡,万民翻身’!”

这话一出,台下大多数白莲教徒,却是心中一阵大喜。

他们是真正的白莲信徒,对白莲教义最是信奉,这时候见叶书没有急不可待地开大会,收信徒香火钱,却是说起‘救世’之道,心中愈加相信叶书是真正的“弥勒降生、明王出世”。

有那心悦诚服的教众,就大着胆子问道:“敢问教主,咱们如何救扶万民百姓?”

叶书道:“如今百姓穷困,卖儿卖女者,也不在少数,咱们若想帮他们,必须先取富济贫,积蓄钱财!”

那教众兴奋得全身颤抖,拜倒在地:“我愿为教主前驱,去往四野富户、地主家,求取救世之资!”

在他看来,自家教主已经说了百姓穷困,明显是不想再从老百姓手里抠钱。

他也是百姓出身,对这点极为认同,就把目光盯上了四野的地主老财。

叶书笑着安抚,看着远处广州城的眼神里,流出一股子怀念之意来:

“乡下地主,能有几个余钱!

广州城里,多的是吸取民血民脂的害民贼,众人留下一半看守家业,另一半随我入城!”

……

广州城,菜市口。

“白莲教又进城了!”

几声大呼响起,身材愈发壮硕的猪肉荣,愤怒地把手上猪肉往案板上一砸,从摊位前,就抓出一根长棍来:“这群白莲教,整日里闹事!走,兄弟们!”

整个菜市场的肉贩、菜贩,身体精壮者,俱都随声而动,随手挑捡个打架家伙,就跟了上去。

待他们赶到时,那些平日里维护城中治安的沙河帮精锐帮众,已经与叶书众人对峙起来。

刚一靠近,猪肉荣就被对面一身白色长袍,一手后负而立的叶书,吸引了全部心神。

“高手!”

心中警惕,猪肉荣走到梁宽跟前,小声问道:“这是朝天观哪个高手?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梁宽死死盯着叶书,想透过叶书头的上幕遮,看清叶书真容,心里涌现出一股熟悉至极的感觉,却又无法肯定。

叶书笑问道:“怎么样?梁帮主,咱们先前约定,我接你们三招,三招若让你们心服口服,你便不再管我的闲事,这话可还算数么?”

梁宽压下心里的怀疑,朗声道:“我刚才一招鹰爪擒拿手,被你破得心服口服,第二招,便由我这位师兄猪肉荣出手了!”

说完,小声与猪肉荣说了自己刚才与叶书的约定。

猪肉荣一听这样的约定,只觉得无比欢喜,当下也不怯场,走到叶书跟前十步位置,大声道:“你杀了九宫那个妖道?好汉子!我没学到师父的腿法,但洪拳功夫倒还会两招,请!”

说罢,猪肉荣也不偷袭,见叶书点头,这才大吼一声,急冲而来!

他一身精悍肥肉,少数也有二三百斤,这时一冲而至,只如一匹烈马一般,凶猛异常。

这样的冲锋,再加上他精修的洪拳出拳劲道,恐怕就是黄飞鸿来了,都打不出这么狂猛的一击。

这是天生的长处。

叶书也不托大,右脚后撤一步,稳如江岩,不躲不避,右掌起自腰中,如箭急射。

臂如尺矩,推着掌尾部分,直直地击在猪肉荣拳面之上!

猪肉荣只觉一股不动如山的阻碍,突然挡在自己前方,自己往日里为之自豪的神力,竟然完全撼动不了对方一丝一毫?

更让他凛然而惊的,是叶书出手的这一掌,排除拳掌的差异,竟与他出手的洪拳,别无二致!

都是中平直快,单取中宫!

不同的是,叶书出力发劲间,更加地随心如意,一条手臂、一张手掌,直如一条矩尺一般,将力道完全使了出来。

掌尾对敌,却不伤脆弱的手掌、掌腕分毫,这股劲力的把握,只有高手才能感受得到。

猪肉荣右拳,反倒被震得劲力散乱,手腕略有损伤,身体也被力道反噬,震得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再看叶书,只是随势后退了两三步,便就轻松稳住身形。

他揉了揉右拳,愣了一会,这才心悦诚服道:“兄弟,你功夫厉害,我不如你!”

叶书点头,看向人群中的黄飞鸿:“这第三招,便该是黄飞鸿黄师傅出手了罢?请!”

黄飞鸿同样面色惊疑,走出身来,却不动手,只是问道:“兄台刚才说,只是借那‘福寿街’存身立教,不伤百姓一丝一毫,可是真的?”

叶书道:“自然是真的。”

黄飞鸿深吸了一口气:“在下有一位朋友,名唤‘一页书’,兄台可认识他?”

“哦?”叶书展颜一笑,“我听旁人说起过他,说那一页书‘叶书’,功夫一流倒还罢了,难得的是一身英风锐气、俊眉朗目,神清气明,颜值冠绝天下,十分的俊俏!

不过我倒是没有当面见过他,实在是可惜了!”

他在那里长叹连连,直播间里,原本显得有些冷清的弹幕,突然爆发起来。

嫦娥:“啐!臭表脸!从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男人!”

欧阳克:“哈哈,兄弟你这不要脸的劲,当真是我辈翘楚啊!”

“红孩儿羞耻地取消了你的关注!”

“红孩儿真香地关注了你!”

“黑熊精关注了你!”

“黑熊精打赏了你一块煤石”

“煤石:人阶中品。

黑风山特产煤石,点燃后能产生大量火灵力,驱寒保暖,对身体大有好处!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1:若搭配药浴,效果更增!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2:此煤石漆黑异常,可将身体某个部位涂得漆黑狰狞,更添威势!”

黑熊精:“这是哪来的不要脸的家伙?快用这块煤石把你那僵尸脸涂黑了!还能好看一点!”

嫦娥:“hiahiahia!就是,主播太丑了!快把小熊猫放出来,我要看它啃竹子!”

叶书:“……《侠道追溯》,你变了,你不是我认识的那本纯洁的《侠道追溯》了!”

他在这里发呆,对面的黄飞鸿却是直直地看着他道:“兄台既然听说过一页书,便该知道他降伏沙河帮、洋商,留下传学堂的事情,大丈夫行走世间,为国为民才是我辈所为,与兄台共勉之!

这第三招,便先寄下。

若他日兄台违背今日诺言,我再向兄台讨教!”

说罢,拱了拱手,就这样回到了人群里。

叶书笑了笑,也不说其他的,直接一挥手,带着二百多号手下,往福寿街而去。

……

后面,梁宽不时回头看叶书背影,来到黄飞鸿身边,这才疑问道:“二师父,你怎么没出手?”

黄飞鸿心情似乎有些异常:“福寿街早就成了城中一害,他既想要,那就任他去吧!”

“你又想起师父了?”

“唉!七年不见,也不知他是死是活,逃离了官兵的围杀没有,如今这天下纷乱四起,高手辈出,也不知道这素还真,能不能成为另一个‘一页书’……”

这话一出,梁宽也长叹了口气,想着平日里掌管沙河帮的窝心事,愈发怀念当初在叶书手下,专心学艺的日子了。

“师父,你在哪里……”

……

叶书自然是不知道身后两人的想法的。

在手下的指引下,众人很快来到了传说中的‘福寿街’。

还没靠近,一股浓郁、呛燥的烟火气,就透街而来,一些气血旺盛的教徒极为不适,另一些体弱的,反倒抽动了几下鼻子,显得有些兴奋。

福寿街,是专门卖“福寿膏”的地方。

叶书一挥手:

“把这条街上,所有的掌柜的,以及他们的账册,全部押来!”

ps:感谢巫山烟雨、书友2018121181320859的打赏。

正文卷 第196章 为昨天补更章

福寿膏,就是鸦片。

与常人想象中的,到了鸦片战争后,其才进入中国不同,其实早在唐朝时期,阿拉伯就开始将其输入中国了。

不过,其并没有流行。

到了明朝,一些藩国会给皇室进贡鸦片,价比黄金,有钱人才能尝试一下。

值得一提的是,到了明朝末年,国人抽普通烟草的问题开始严重,大规模的烟田也开始兴起,甚至就连崇祯主持的殿试中,殾有一个考生一边抽烟,一边答卷。

为此,在1639年时,崇祯甚至明诏全国禁烟。

但到了清朝,一切就都乱了。

雍正时期,就开始禁鸦片了。

但其惩罚力度并不高,还不如卖私盐的惩罚重,流放就完事了,又因为其暴利,因此越禁越多。

到了晚清时期,鸦片进口更是严重,在1837年时,更是已经达到两万七千余箱,到了鸦片战争之前,清朝每年进口的鸦片,已经达到4万箱。

鸦片战争后,其进入清朝的态势,更加凶猛。

历史书上的资料,让人感觉清朝似乎对鸦片深恶痛绝,毕竟是打趴下后,被硬塞进来的东西,显得很是屈辱。

但实际上,从咸丰开始,清末的皇帝不知道进口鸦片,进口得有多嗨。

始作俑者,源于咸丰。

签了《南京条约》后,咸丰眼看制止不了鸦片贸易,就开始对其征收“洋药税”。

除了每百斤鸦片,海关收30两白银外,进入国内各地后,还要征收数量不等的“厘金”。

到后来1885年时,为了方便管理,清廷规定每百斤进口鸦片,共要缴纳关税和厘金共计110两白银。

之前的咸丰皇帝,穷得厉害,太平天国起义后,南方赋税断绝,清朝庭收入锐减一半以上,军支却剧烈猛增,连续亏空之下,满清财政,已经面临崩溃。

而且,两次鸦片战争,军费每次基本都是4000万两,赔款分别是1960万、1600万两,压力山大。

在这个时候,进口鸦片,征收关税、厘金,就为清廷开辟了财源,甚至发了财。

到1908年,也就是光绪、慈禧身死的那一年,清廷单只靠鸦片税收,就达到了3302万两,总税收达到了292亿白银。

老佛爷割地赔款,不在乎条约赔的那点小钱,不是没道理的。

借着鸦片带来的巨大关税,清廷一下子有了钱,很快就把太平天国解决。

英伦人揍了大清两次,逼着大清进口鸦片。

没想到咸丰随手一记,就让自己的朝庭,更加稳固,历史有时诡异得就没法讲。

而且,咸丰还有更厉害的一招:种鸦片!

进口,毕竟是买,大头让英伦人占去了。

自己种,才赚得多啊!

至于鸦片对国、对民的伤害?

那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朝廷稳固了,大清一统万年,谁管你百姓遭难、民族沉沦?

从咸丰的1850年,开始,西南云贵等地,已经“乡村嵩落皆遍种之”。

到了1894年,满清的866亿亩地上,鸦片已经种了13333万亩,占比高达15%。

从南到北,举国上下,已经遍植鸦片!

这,就是大清朝!

打败仗、平乱、签条约赔款。

动不动就是上千万两、上亿两,量中华之物力,结列国之欢心,怎么结?

拿什么结?

向老百姓加收重税?

这是肯定的,一直都在加税。

但苛捐杂税已经够多了,老百姓已经活不下去,一个个早就被压榨到了极点,又能榨出几滴油来?

但清廷靠着种鸦片,硬是维持住了财政!

而且老百姓都去吸大烟了,自然也就没力气反抗朝廷,当真是一举数得!

在了解到这段历史后,叶书也只能佩服地说上一句:

牛b!

更牛b的是,国产打败了进口!

进口的叫“洋药”,国产的叫“土药”。

在咸丰的大种特种之下,到了1879年,大清帝国的“土药”自给率,已经达到了80%以上。

阿三哥家种的“洋药”,已经基本被赶出了中国市场。

新中国,奋斗了多少年,才在工业上自给自足,成为工业强国。

大清朝,早在一个多世纪前,就已经扬帆出海,走向世界,自家种的“土药”,反向出口到了国外,打败了世界第一强国!

英伦人悔得肠子都青了!

本想着开拓个市场。

谁想着惹到了大清朝,反而把自家的生意给抢了!

这特喵的,两次战争白打了呀!

英伦人,那真是大清朝的爸爸,上赶子送来了鸦片,给大清朝续了命。

征太平天国、洋务运动、买军舰、造大炮,大部分都是卖“土药”弄的钱。

甚至于,就连教育,比如说“京师大学堂”,就有川蜀上贡的鸦片税厘里,拨出专款支持京师大学堂。

从京城大学到近代许多教育事业,和军工事业发展的背后,都有着鸦片税厘的影子。

这段尴尬的历史,自然上不了台面,让后世的满遗历史学家,掩饰得头皮都麻了。

此时的大清朝,庚子之乱后,尽管背负着共97亿的本息赔款,但大清朝依旧阔气得厉害。

1909年,海军大臣载洵游历欧洲,还想着重整海军计划,准备在未来七年内,购置8艘战列舰、20艘巡洋舰。

在游历过程中,载洵在途经的意大利和奥匈帝国的兵工厂都下了订单,到了德意志时,更是牛气哄哄,都把他当大金主哄着。

乾隆号称盛世,一年也不过收入3000万两,给咸丰、光绪提鞋都不配!

1939年,林则徐奉朝廷之令,在虎门销烟。

要是让晚清的皇帝,早知道鸦片能续大清国运,哪还有林则徐什么事?

可以说,两场鸦片战争,百姓虽然遭了罪,但清廷反而日子好过起来。

从原本的穷困潦倒,一下子阔气了,赔款、洋务运动、军备,全都开始不差钱。

至于说1877、1878时的“丁戊奇荒”,因为最好的田地,都去种“土药”,而导致粮食减产,饿死1000万人,逃荒2000万人,人吃人,根本就不算事……

蕃薯这时已经流行开来,产量极高,靠着它,清朝已经200多年,没有出现这样的惨相。

可是,在能给自己统治带来极大利益面前……

这些死去的人……

谁在乎?

正文卷 第197章 鸦片馆

历代朝廷,基本都是穷死的。

一有内乱,税收就受影响,整军平乱还要钱,多搞几次,朝廷直接穷成狗,被经济拖死。

但清朝却是上下五千年,最特殊的一个。

一统中原,不是自己有多强,纯粹就是明朝自己把自己玩死,就这样,如果不是吴三桂放满清入关,也就没清朝什么事了。

王朝覆灭,也不是因为穷。

甚至到,这时的清廷,反而是五千年来,财政最好的时候,在1911年时,清廷税收,达到3亿两白银。

3亿两,什么概念?

有这么多钱,哪个亡国之君,都能再蹦哒两年了。

可以说,这时候的清廷,已经尝到了鸦片的甜头,自产自销,全民抽大烟。

……

广州城这个对外港口,自然也少不了。

这条福寿街,毫不起眼,但却是整个广州城最赚钱的所在,被广州府各大势力掌控,连昔日的沙河帮、白莲教,都挤不进来。

叶书当初初掌沙河帮,百事俱兴,立传学堂没多久,就要进京刺杀慈禧,也没时间理会这个。

如今,却是正好杀猪过年!

福寿街上,老旧的招牌、懒洋洋的人群,总给人一种暮色已迟的感觉。

这里所有的人,对外面的变化全不在意,哪怕是看见叶书这二百多号人,都懒洋洋的,甚至懒得察看发生了什么事。

二百余名手下,一身白莲道人打扮,走在大街上,都没人敢走对面,冲进福寿街三十多家烟管里,只如虎入羊群一般。

叶书对这臭名昭著的烟馆,也有几分好奇心。

当下他也不当甩手掌柜,身后跟着一直随着的常乾坤,走进旁边一家“寿春馆”的烟馆里。

进去之后,就热情得多了。

“哟!小的给二位爷请安了!二位爷,您请坐,请先用茶,小的这就给您安排房间,不知道这位爷,要不要姑娘伺候着……”

很热情嘛!

对待自己要杀的猪,叶书很有耐心,闻言也不马上出手,只是笑道:“先不忙,我瞧瞧这烟馆什么样的……”

说罢,也不理会旁人,就那么旁若无人地,往里面走去。

当先映入眼帘上,就是一个巨大的房间,或者说仓库。

一张张矮床,分布各面墙边,各处都以纱帐隔着,分出一个个私人空间。

这里面的味道,极为难闻,比女生的姨妈巾还难闻,几十个人在里面抽大烟,把叶书都呛得不行。

但这些人,却仿佛感受不到这种难闻气味,一个个脸上露出怪异的微笑,尤其是那些女烟客,一个个丑态百出。

后面追来的掌柜,赔笑道:“爷您肯定是不能在这用药的,您往这边请,小的给您引路……”

他想引路,直直地把叶书带到雅间里。

叶书却是并不理他,走了两步路,见旁边就是一个“雅间”,就顺手推开了房门。

里面就显得“高雅、贵气”多了,高床矮几,装修不凡,一个面色焦黄的汉子,正躺在那闭目回味。

一个年青的小厮,正俯在旁边,放下手里拿的烟枪,端了杯温茶水,往一动都懒得动的焦黄汉子嘴里喂茶。

几十岁的汉子,躺在那,手指头都不动一下,让人喂烟,让人喂水,跟头行尸走肉一般。

听见门响,那汉子眼皮跳了下,却又懒得睁眼看看发生什么情况。

叶书看了一眼,随意关上了门。

“哎哟这位爷,这是有主的雅间,可不好随意打扰人家,您请随我来……”

掌柜的话没说完,叶书就又推开一个雅间。

这个雅间里,就没先前那么单纯了。

抽烟的是个中年贵气的女人,仅着贴身小衣,正偎在那吞云吐雾,旁边一个俊俏的男戏子,坐在她的旁边,一只手为她捏着肩膀。

另一只手,捏着其他地方。

听见开门声,女人不满地抬头望来,见叶书虽然戴着幕遮,但身材修长挺拔,顿时媚笑道:“小哥,要进来一起么?”

叶书直接关了门。

一旁的掌柜的,脸色已经难看下来,待看到叶书又要打开第三道门,就抢先阻在了叶书面前,赔笑道:“爷!您包涵,这其他客人,咱们还是不见的好!”

“呯!”

叶书哪里会搭理他,只接一脚把他踹进了门。

这下好了,都不用开门,就见到了屋子里的景象。

这屋子里精彩,一个胖子在那躺着,两个姑娘伺候着,捶腿、捏肩,旁边水果皆备,更有一股子蜂蜜茶的香气。

这胖子正悠哉悠哉地摸姑娘小手,门口突然摔进个人来,吓他一跳,随即就是怒声骂道:“狗奴才!不想活了么?还不快滚出去!”

地上的掌柜捂着后腰,惨号不断。

听了他的骂声,叶书却是眉毛一挑,随手抓起旁边的一个圆凳,直接朝胖子砸去。

胖子嘴里嚣张无比,手上却没什么功夫,被叶书一凳子,砸得头破血流,两个姑娘,也都吓得逃到了一边。

“你敢打我!你敢打我!我是本城布政使的二公子,你这个狗奴才竟然敢……”

看得出,胖子平日里很嚣张,哪怕叶书看着不像好惹的人,但在胖子眼中,似乎也算不得什么。

竟然直接起身过来,要扇叶书耳朵!

只可惜,话没说完,叶书就厌烦起来,一记窝心脚,比西门庆踢武大郎还熟练,直接把胖子踢得撞倒在矮几之上,双眼翻白,口吐白沫,昏死过去。

“也没必要看了!”

初时还有新奇,看了几眼,不知是否因为空气不流通的缘故,叶书就觉得闷得难受。

眼前这些人,说是人,差不多也类似于尸体了!

“把掌柜的拿下!账本带走!”

叶书冷冷吩咐了一句,直接往外面走去。

他不喜欢这个地方!

后面常乾坤连忙应声一句,抓起地上的掌柜,顺手先把对方钱袋,装进了自己怀里,随即押着他,拿着账本,往外面走去。

周围烟客,也有听见、看见动静的。

但看叶书没找他们麻烦,也就一个个懒洋洋地回自己床塌,继续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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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98章 岳家刀!

当叶书走出“寿春馆”,来到街上时,已经有十余家店的掌柜,被白莲教众押了出来。

许是承平已久,自己又后台深厚,福寿街早就忘了这是个末世王朝,还以为自己的权势,能解决一切麻烦。

甚至,就连平日里护卫这条街的武馆高手,都不见踪影。

谁都没想到,会有人突然对他们动手!

白莲教徒,只听叶书一人号令,可不会讲什么大清律法,这世道,最守律法的那群人,恰恰是最卑微的百姓。

十几个掌柜,算是各个势力的代言人,这时被押到叶书面前,一个个大喊大叫,声言自己的背后势力,想为自己寻觅些底气。

但看着周围的白莲教徒,再看看不为所动,轻笑着看着他们的叶书,一个个又升起一股肉痛之感。

被白莲教这群人盯上,要出血了!

就在叶书等待时,不远处一个烟馆里,两名白莲弟子,突然飞了出来,重重在砸在街道上,惨叫不已。

一个身材矮小,眼眶有些发黑,但身体结实灵活的长须汉子,提着刀从烟馆里走了出来。

“好大胆!敢来福寿街闹事!岳家刀掌门岳云鹏在此,谁敢放肆?!”

岳家刀?岳云鹏?

叶书神情一怔,随即失声笑了出来。

《黄飞鸿》第一部电影里,严振东在街头卖艺,却被岳家刀武馆的人驱逐,因此引发两方争斗,岳家刀掌门被严振东鹰爪功直接断了喉。

种种细节处,都显示岳家刀不修武德,没想到他竟然还是福寿街的看门打手!

也对,这时期的武馆,最主要的生意之一,就是给权贵们看家护院。

只是,你他喵的叫“岳云鹏”,是不是太搞笑了一点?

叶书想到《五环之歌》,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对着走近前来的岳家刀众人道:

“我叫郭德纲!”

一言出,街面顿时一静,连白莲弟子都懵了。

岳云鹏已经出离愤怒了:“放p!你当我是那些乡巴佬么?!你明明是朝天观的新主人素还真!竟然还拿话诳我!”

怒气升腾,岳云鹏直接提刀冲来,要收拾收拾叶书。

面对叶书,他可没有电影中让严振东三招的底气,甚至都不管叶书还是空手,就要趁着机会,击败叶书,扬他岳家刀威名。

叶书摇头鄙视:“所以我就烦你们这些人,我稍微玩点梗、开点车,你们看不出来,就觉得我品行不堪,恨不得喷死我!你怎么不捶死我呢!”

击杀九宫真人后,叶书沉寂已久的武血,重又沸腾起来,虽然负面情绪发泄不少,但内心那股“恣意无忌”的心态,同时也被战斗唤醒,在外人眼中,常常显得疯疯癫癫,自言自语。

右手回腰,再抽出时,已经掏出自己那根又黑又粗的……

铁棍!

正是无名铁剑!

在《熊猫夫人》世界,拯救熊猫一族后,意外在林中捡到的一柄锈剑。

剑身已经被铁锈紧紧包裹,如同一柄铁锏一般,拿起来时,足有三十余斤!

更诡异的是,这上面的铁锈坚实无比,便是叶书用九龙宝剑、冷锋寒刃、甚至是凤翅镏金镋,都难以损伤那铁锈一丝一毫。

因此,叶书一直对这柄无名铁剑,很是在意。

这时候,要隐藏身份,九龙邪剑已经天下闻名,叶书顺手就拿出这柄剑来。

“当!”

刀剑相交,发出一声轻鸣。

岳云鹏抽刀后退,看着叶书手里的锈剑,忍不住哈哈大笑:“朝天观穷成这样了吗?难怪要对福寿街下手!

我岳家刀馆,倒还有些好铁铸的刀剑,素观主要是有心,我便送你两柄,再添些香火钱如何?”

这货,倒是不愧他这个名字,喜欢玩些口舌之争。

叶书却是皱起眉头,把无名铁剑,拿到自己跟前看了看。

只见原本黑洁溜溜的“棍身”上,一个细微的铁锈缺口,出现在眼前。

自己顶尖人阶兵器,都弄不坏的铁锈,这岳家刀却能砍坏?

心中升疑,叶书也不答话,起身而冲,剑行刀招,招招劈砸,逼得岳云鹏再没有一丝闲暇,使出家传的七路刀法,拼命遮拦!

但越打,却是心里越是发寒。

这个素还真,听说是个用枪的好手,怎么连这剑法、刀招,也这样精熟?

自家父辈打遍十九省拳馆的刀法,竟然在叶书面前,竟无反攻余力!?

“啊!”

连连对击,岳云鹏终于忍耐不住,兵行险招,不顾自身露出破绽,趁着刀剑相击的时机,猛地伏身翻转,只如一头突然翻身的豹子一般,身子腾空。

同时,长刀也从下往上,随着身形斩出一个硕大的刀光圆环,反从上方,向叶书猛然劈来!

正是岳家刀不传外人的一式绝招:豹子翻身!

这样大的翻身破绽,叶书却是视而不见,没有抢攻,反而后退一步,任由对方这一记刀招使足,这才一转手腕,手中长剑,直直刺向对方长刀上,刀势最强的那一点。

粗钝的剑首位置,与刀锋直直相撞,发出巨大声响的同时,一片铁锈,也从剑身上震落下来。

叶书眼中,光芒大盛。

这铁剑,似乎别有玄机,要与高手对决,这才能脱去一身铁锈,重见真形!

心中期待大盛,叶书见岳云鹏恢复过来,而且重又收拢了力道,便长笑一声,提剑又上:“好刀法!指教了!”

岳云鹏眼里凶光大盛,绝招出手,也激起他一身斗志了!

而且叶书刚才没有“看破自己破绽”,也让他信心十足,当下鼓舞精神,将家传刀法里,那些凶猛霸道的刀法,尽数使将出来,只觉得平生,就没打过这么顺畅的架!

往日里与人争斗,那些对手或抢攻、或闪避,哪里有叶书这样硬对硬的痛快?

岳云鹏斗到了极致,一口刀,只舞得水泼也似,看得周围众人,各个口唇发干。

他这刀法,尽是先祖从猛兽扑食中悟出来的,让叶书也是大开眼界。

两人刀剑相交,也不知过了多少回。

“当!”

刀剑再次对击,震掉铁锈一片的同时,岳云鹏手里的长刀,突然断成两截。

叶书毫不迟疑,左手回腰,抽出一柄人阶中品的戒刀,扔了过去。

“接着!再来过!”

岳云鹏接过刀,看着比他还兴奋的叶书,一脸懵逼:

“……喵?”

ps:感谢痴书入道的1000打赏。

痴书入道,痴汉叶书?入什么道?

我想歪了……

正文卷 第199章 凶威滔滔

戒刀,是好刀,岳云鹏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好的刀。

但内心,却是涌现出一股无法言说的羞辱感。

一名刀客,和对手决斗时,佩刀被断,对手还回赠兵器?

这是一种怜悯吗?!

岳云鹏怒火炙心,再没一点其他想法,挥起戒刀,就与叶书疯狂厮杀起来!

再没半点留情!

叶书大开眼界。

唯一可惜的是,这个岳云鹏,不是说相声的那个,身材并不魁梧。

虽然力大超过常人,但底子在那放着,而且从他身上散发的烟味,对方似乎还抽大烟。

刀法虽然凌厉,但力气不足,神色间,也有股压抑不住的疲惫感。

叶书甚至都没用出五成力气,只因为想看对方刀法,以及无名铁剑上铁锈的减少,这才没下杀手。

直到对方刀法一变再变,七路刀法,使了两三次后,叶书这才横剑架刀,在对方气喘吁吁的惊骇目光下,一掌刀,击碎了他的脖颈!

岳家刀,死了!

而无名铁剑上的铁锈,总共也不过掉数个米粒大小的铁锈缺口。

“你要是说相声的,我就放你一马了……”

叶书笑看着地上的尸体,望向一片寂静的岳家刀众弟子:“怎么,有人愿意为他陪葬么?!”

一个为烟馆当保镖的武师,叶书自然不会留手,也需要这人的性命,来震慑人心。

对方刚刚还在抽大烟,这时候敢出来与叶书争斗,怕不是失了智。

效果不错,岳云鹏一被杀,一群弟子就风流云散,没一个愿意为他送死的。

……

一群掌柜的,此时尽皆面无人色,看向叶书的目光中,满是恐惧。

叶书笑道:“白莲举事,哪个不开眼的武馆、帮派,敢来阻挡?你们在等官府吧?行,那便等纳兰元述的人马吧!”

这话一出,出人意料的,那些掌柜没有半点心思被揭穿的尴尬,反倒是脸上一片绝望。

常乾坤小声翼翼过来,低声提醒道:“教主!提督大人是不管这些事情的……”

“哦?”叶书起了兴趣,“现在朝廷的岁入里,烟馆的厘金可是最重要的一笔,纳兰元述竟然不管?”

“是啊!属下也奇怪,自打纳兰提督来了后,就数次上书朝庭,说种土药祸国害民,如饮鸠止渴,为此还数次受到朝庭斥责,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平日里有烟商与普通百姓的争执,他也都对烟商大为惩诫,对百姓反而格外爱护……”

听着常乾坤的话,结合这些时日,听到的纳兰元述的传闻,叶书心里不由得浮现一个场景:

“忠勇刚正”四个字前,一身精悍的纳兰元述正练着“四门棍法”,在月光的照耀他,他的脸庞既神俊,又悲悯。

“没想到,严振东忘恩负义,倒这个满人纳兰元述,七年不见,依旧有这么一股子礼义廉耻、正气之风!”

叶书感叹了一声,也不再废话:“各个烟馆,前年、去年、今年的利润,我要拿走五成……”

“这不可能!”

话还没说完,一个身材略胖的老掌柜,就已经直言拒绝。

心里,甚至痛骂叶书的无耻。

五成,这是你随随便便,就能拿的份额吗?

合着我们做生意,还没你一个收保护费的赚的多?

而且,谁见过一次收钱,连前年、去年的也收?这是穷疯了吧?

人怎么能这么无耻?这么不讲道理!

但叶书可以更无耻,更不讲道理一些……

问清楚对方的身份,是城中一位豪商之后,叶书直接道:“你既然不同意,那留你也没什么用了!”

说罢,拿起刚刚捡回的戒刀,对那掌柜的道:“你那后面的店东家,以后就在广州城除名了吧!众人听令,灭杀城西孙家,阖家老小,除了奴婢、奴才,适又不满十岁的小孩,其他人收留尽数杀了!

堂乾坤,你敢带人去么?”

说罢,看着一直在自己身后徘徊的常乾坤,笑着问道。

一个卖鸦片的,死全家是再合适不过的结果。

一言出,四下皆静,常乾坤额头冒汗,却又不敢去擦,只是惊骇欲绝地问道:“那些不满十岁的小孩,是否接到朝天观收留?”

叶书摇了摇头,语气里,满是冰雪酷寒:

“既然敢卖鸦片,就要做好‘全家死光、生儿子没屁y’的心理准备!

那些不到十岁的小孩,不用管他们,任由其流浪街头,沦为乞丐!

这是他们父母,留给他们的罪孽……”

常乾坤心头大寒,只是想起自己的荣华富贵,又看到叶书玩味的笑容,就坚定起心肠:“是,教主!只是须得青龙、白虎两位神将追随,免得有高手坐镇……”

躺地上的掌柜,反倒这时怒喊了出来:“你敢!你敢!广州城,各个势力荣辱与共,他们怎么可能对你妥协?!光天化日,你又怎么敢杀人?!”

叶书没理他,只是朝随行的白虎神将点了点头。

白虎神将毫不犹豫,带着手下三十余号精锐弟子,随着常乾坤,就往城西孙家,浩荡而去!

……

叶书见他走了,也不在意,让手下弄了个椅子过来,就那静静地等那边消息传达。

面前跪着的一群掌柜,开始时还有叫骂、威胁。

但当看到叶书不发一言,理也不理他们时,他们又慌了……

难道真的去杀城西孙家的人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原本叫嚣最厉害的孙掌柜,此时却是颤颤抖抖,全无当日的俯视味道。

但他张了张口,又无法投降。

鸦片给自己家族带来无可估量的财富,这时候他甚至还怀疑叶书是故意吓他,是一种谈价的手段。

他咬了咬牙,想着那些巨额的金银,决定拼了。

就在这种煎熬的时刻,太阳慢慢移动不知多久,常乾坤果然按时回来了。

身上有血渍,但却没什么伤口。

常乾坤一脸阴狠:“教主!城西孙家,没有十岁以下的小孩,除了奴仆外,属下已经尽数将其亲族斩杀,一个没留!!”

地上的孙掌柜,此时已经从至静,到至动,发疯一般地向叶书冲来。

“畜生!畜生!你这个妖道,我跟你拼了!”

叶书轻挥戒刀,一刀枭首!

“哪位与城西孙家一样,再不服气的,还请说出来!”

正文卷 第200章 滥杀无辜!

清越的声音,传遍福寿街上。

不远处看热闹的城中居民,一个个面面相觑,脸上饱含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兴奋,有那好事的,甚至大喊着“再杀一个”。

这些被抓来的三十余名掌柜,满脸愤怒之色,一个个气得浑身发抖。

他们不是蠢人,看得出叶书轻松语气下的森然杀气。

但是……

那可是五成利啊!

还是三年以来的五成利啊!

哪怕是一个小厮,三年工钱的五成,都是一笔不小数目了,更何况是最为赚钱的“土药生意”?

犹豫了一会,众掌柜无声地互视了一下,彼此心意俱明,当下各都抬头上前一步,一言不发。

意思很明显:五成利不可能给你,你要杀,那就把所有人都杀了吧!

杀光所有人,福寿街一朝俱没,你下得定这种决心么?

叶书笑了,对于众人的这种“硬骨头”,反倒比见了众人“软骨头只会磕头受死”还要高兴些。

一旁的常乾坤,走过来低声道:“教主,孙家的家产,正在入册,提督府来了一个人警告,说让咱们别做得太过分!

属下粗略看了看,那孙家家产极丰,单只是粮食银两,就足够咱们朝天观吃用一年了!

依属下看,还是莫要大开杀戒,徐徐图之……”

他声音很小,但眼前这些掌柜的,那都是看了一辈子人心的精细人,一看他的表情,以及唇齿间的细微口型,就猜出了他话里的内容。

这让他们,更加自信。

法不责众。

这素还真再是凶狠,还能把大伙全杀了,鱼死网破么?

当下,三个背后势力最大的掌柜走了出来。

“在下恭亲王遣广州的王府管事奴儿善!”

“在下广州布政使府的陈聚福!”

“小人杨学文不才,家族在广州落户已经数百年,倒还有些个万千亲族。”

一出来,三人各报家门,不是地头蛇,就是京城来的高官属下,常人根本惹不起。

三人里,奴尔善背后是王府,最有底气。

这时他先道:“我家王爷,也曾听过白莲教的大名,知晓各位都是‘扶清灭洋’的好汉!

当初九宫真人修建朝天观时,我也曾代表我家王爷,为无生老母奉上了份金身钱。

既然素仙人来到这里,那也不能让素仙人白来!

一万两白银,便算恭亲王在朝天观添的香火钱,素仙人以为,这香火钱够妆点无生老母的佛容了吗?”

另一边布政使家的陈聚福,也不卑不亢道:“常言道,民不与官争!素仙人初斩九宫真人,正是用钱的时候,我家老爷也愿捐上八千两白银,权为素仙人初登宝位之贺!”

到了第三人,当地的势力杨学文时,语气就谦卑许多了:“素仙人!您是无生老母座下的仙人弟子,何必多造杀戮呢?

而且常言道:祸不及妻儿!

小人德薄,在广州城,倒还有些亲戚,其他各家烟馆,也都是一城显贵、非富则贵。

我们众人,愿各拿出一笔香油钱,为素仙人贺!

若素仙人不满意,再提出条件便是,何至于大开杀戒呢?

那城西孙家,固然冒犯了素仙人,但杀人一人便是,又何至于杀他满门老小,无辜妻儿呢?!

据小人所知,那孙家的老祖宗,已然七十有九,堪称人瑞,便是犯了律法,官府也不定罪!

其幼子祺童,年方十三,自记事起便拜入‘传学堂’,未尝闻听有什么恶迹,眼看就要成亲,是少不经事的正派读书人!

其他更不用说那些家中妇孺,他们又哪里冒犯素仙人了呢!?

无生老母慈悲,还望素仙人同样慈悲,莫再高举屠刀,滥杀无辜了罢!”

三个人,有白脸,有红脸,有威胁,有企求。

说到这里,一旁的常乾坤插话道:“教主,那孙祺童没在家中,应当是上学去了,咱们并没有杀他……”

杨学文听到这里,万幸道:“天可怜见,亏得给孙家留了一脉骨血!”

“……”

一旁的其他百姓听了,也有人忍不住帮着说话。

“对啊!孙老爷子那可是个好人!前两年北方闹旱灾,逃来许多难民,孙老爷子还给他们施粥呢!”

“可不是,上次孙家一个少爷当街殴打一个人力车夫,被孙老爷子撞见,不仅把自家孙子当众责罚,还给那人力车夫医药费呢!这可是好人啊!”

“还是那孙家的小少爷孙祺童人最好,自小就拜进传学堂,人品端正,相貌也俊俏,学业更是不凡,可是咱们广州城有名的后生呢!”

“要我说,孙家其他人杀了也就杀了,杀得不冤,但这孙老爷子可就错杀了,也不知道那孙祺童以后怎么过活,唉,可怜啊……”

“嘘!噤声!白莲教的人可不好惹……”

“……”

听着周围百姓的声音,叶书面色不变,心里未起一丝波澜。

“难怪常常法不责众,但凡有一点顾忌,都不敢肆意抓人、杀人了!

就算是这常乾坤,都心有顾忌,这时向我申明……”

不过其他忠实的白莲弟子,那都算不得人了,根本没理会众人背后的威胁,只是看着叶书,等他令下。

得到百姓声援,那三十余名掌柜,尤其是奴儿善、杨学文也都看着叶书,自觉自家占了理数,叶书错杀了好人。

叶书笑道:“听你这么说,那城西孙氏一门,旁的不说,那七十九岁的孙翁、十三岁的孙祺童,倒都是好人了?”

“好人!自然是好人!”杨学文哀叹道,“素教主初来广州城,诸事不明,这下子可算是杀错人了!”

叶书点头:“确实可惜!

孙翁都七十九了,还要因为他那卖鸦片的儿子,而无辜惨死!

孙祺童年方十三,却要因为自家卖鸦片的父亲,而半生流离!

其他那些妇孺无辜,更是可怜,只不过是吃了几口人血馒头,便要陪着孙家一同去死!

唉!

就此看来,眼前各位掌柜,那可真是罪该万死啊!”

说到这里,叶书不禁一声长叹,摆手吩咐左右:

“来人!

把这奴儿善、孙聚福、杨学文,尽数拿下,当众……

斩首!”

ps:感谢巫神传承人杀世者、尘土0的1000,神佛堂的3000打赏。

唉,随各位厚爱,实在惭愧得紧,尤其是神佛堂老兄,《嘤嘤怪》那么支持少冲,都粉丝榜第一了,少冲却还是把他坑了,实在惭愧。

没的说,只能用更用心的剧情,来回报大家了!

正文卷 第201章 报仇?

前一秒,还在自信满满,下一秒,就已经被按倒在地上。

奴儿善先是一愣,随即暴怒道:“我是恭亲王府的管事!谁敢拿我?!”

叶书瞧了瞧他,冷笑道:“敢在我白莲教面前耍官威,你怕是不知道我白莲教是干什么的!”

三人拼命挣扎,杨学文见叶书杀意坚决,只骇得肝胆俱裂,急道:“且慢!且慢!我给!五成利我给!”

他是真的怕了。

刚刚屠过一个家族,叶书话里间,都带着一股子血腥味,当真应了朱元璋那句诗:

“杀尽江南百万兵,腰间宝剑犹血腥!”

叶书暂时还没那么大杀性,但这时杀心一动,也不是杨学文这种人所能承受的。

杨学文一求饶,旁边的两人都有些退缩,但他们是王府、布政使的手下,不敢丢了自家大人颜面,一时又有些犹豫。

叶书笑问道:“果真愿意给么?”

杨学文求饶的话一说出口,就觉得身边众掌柜的用针一样的目光剜他,顿时全身不自在,犹豫了一下,还是道:“这是小人肺腑之言!”

叶书脸上笑意敛去,森然道:“可惜,晚了一步!杀!”

手下白莲弟子闻令,也不迟疑,伸出鬼头刀,便在三人哀号、叫骂、求饶声中,将三名广州城横着走的权贵,直接斩首!

血雨纷飞,洒落一地。

王府管事?

杀!

布政使管事?

杀!

本地土豪?

杀!

没有第一时间求饶、服输?

一样杀!

人头滚滚,血腥气直冲四方,那透骨的凉意,让周围再好事的百姓,都说不出起哄话来,一个个全身颤抖,闭嘴不言。

周围普通的百姓,更是大多没见过如此血腥的一幕,此时惊得寒毛都炸起来了,尤其是那靠近的一群掌柜,双腿如筛糠般抖动,哆哆嗦嗦嗦,有的裤子都湿了一片。

他们从未见过叶书这样,说杀就杀,没有一点犹豫的凶人!

就是周围的白莲教徒,同样心中凛然。

叶书成为他们的教主,不过一日,还是杀了九宫真人后,这才自称“白莲教主”的。

纵然他表现出了“会法术”的样子,让众人暂时心安,但若要心服,正常情况下,还要一段时间。

但此时的叶书,出手之狠辣,心性之无情,直让他们再升不起半点阳奉阴违的心思,一个个的,仿佛三伏天浇了桶凉水在头上,各自惊心。

对于这一切,叶书却是毫无感觉。

无论是紫禁城、东昌府、血兰镇、北美城市,哪一次也都比这种场面大。

三个卖大烟的畜生,杀就杀了,有什么好在意的?

“去!把这三人府上的财物,俱都收了!另留几个人在那,召集朝天观人马过来,一会我还要过去一趟!”

叶书吩咐完毕,也不理会常乾坤那面无人色的表情,直接转头问向其他掌柜:

“怎么样各位

还是刚才的条件!

我话讲完,

谁赞成?

谁反对?”

那些掌柜的,各个吓破了胆,有二十余人,当下就表示答应条件,今日就把账薄、财物钱粮,运到朝天观的。

还有七八个掌柜,一时脑子转不过弯来,前一秒还非暴力不合作呢,下一秒就要向叶书卑膝作小……

这样急剧的转变,有四五个年轻掌柜,还是一时接受不了,站在那里,一时说不出话来。

说不出,

那就不用说了!

叶书挥手:“杀!”

冷如寒风的一个“杀”字,吓得他们痛哭流涕,再顾不上任何颜面,跪在地上,不住地向叶书磕头,哭天抢地。

单只看他们此时的模样,那真是被恶霸欺负的小绵羊,说不出的可怜。

但在叶书眼里,这群人是昂首怒骂也好,是卑躬屈膝也好,都只不过是一堆卖鸦片的人渣罢了!

周围的人,因为自己杀的人多,而骇然变色。

但叶书若不是为了一时安定、轻松,又哪里会留下眼前这二十余人性命!饶他们不死?!

他巴不得出来跳的人多,那样自己也不用费心,直接灭杀他们就是了!

要是眼前这些掌柜,知道叶书想法,只怕都要吓得疯掉!

还少?

还嫌少?

城西孙家、三名名望最顶头的管事掌柜、以及最后的四五个掌柜的,加一块,有十余个了,俱都死得惨不堪言。

更可怕的是,叶书已经派人,去将他们府中妻儿,俱都连坐!

十个在广州城大名鼎鼎的人物,叶书竟是一口气,把他们全杀了!

杀人灭族!

根本不顾忌任何后果!

这样的动荡,几乎震爆所有人内心的承受极限。

这样的效果,本来就是叶书所想要的。

自己身为“清香白莲素还真”,既然执掌了白莲教,就该做“清香白莲”该做的事情:

不把白莲教坑得亡教灭派,哪好意思自称“清香白莲”!

不一次性把这些人杀怕了,杀惊心了,自己哪有时间浪费在他们身上?!

二十多个存活的掌柜,并非都是烟馆东家,但这时一致为自己东家,做出了承诺。

没人敢反悔。

就在这时,长街外突然一声惨号:“父亲!父亲!”

人群回头望去,俱都心里一惊,但又不敢阻拦,只好挤出个小路,让那痛哭哀号的少年人,走进空圈之中。

看着地上死不瞑目的孙掌柜,孙祺童几乎要晕倒过去,一把扑了过去,抱着孙掌柜的人头,放回身子上,痛苦至极。

哭了好一会,他才仇恨地看着叶书:“你这妖道屠夫!杀我全家,夺我家产,我孙祺童就是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十三岁的年纪,却不像前世那些上学的小孩,已经气质成熟,让人不敢轻视。

左右白莲教徒听了大怒,就要上前杀了这孙祺童。

“回来!”

叶书拦住了他们,看着这个少年:“妖道?屠夫?莫说你不知道你父亲做的事情,你也是个有见识的,难道不知自己父亲,罪该万死?!”

“那又如何?!”

孙祺童双目尽赤,恶狠狠地盯着叶书:“他便是犯下天大的过错,那也是我父亲,给我吃、给我穿的父亲!

我不管他钱是哪里来的,但他却让我衣食无忧,他便是我的大恩人!

在我看来,他是天下最伟大的父亲!

你这妖道,残杀我父,灭我亲族,我孙祺童对天发誓,终有一日,我要报仇雪恨!”

双目冷如寒冰,死死盯着叶书,仿佛要把叶书的样子,记到骨子里。

叶书走了过来,一脚将他踢倒在地。

脚下再踩,孙祺童已是捂着喉咙,口吐鲜血,一命归西。

叶书环顾四周,心情前所未有的烦躁:

“还有谁要来报仇的?!”

正文卷 第202章 《白莲术解》

孙祺童死不瞑目!

他来之前,已经得知黄飞鸿与叶书的对峙,以及那“第三招之约”。

能做下这种约定,又算是欠传学堂一个人情的叶书,怎么可能会对一个传学堂的、素有贤名的弟子,再下杀手?

心里有了这层推测,再加上亲族被灭的愤怒情绪,让孙祺童过来时,整个人都底气十足,所有的心力,都用在了仇恨、愤怒、发泄情绪上。

他没想过,叶书竟会这么干脆利落地,把自己脖子给踩断!

事实上,从一见到孙祺童时,叶书就心有不喜。

被广州城夸赞的孙祺童,相貌、气质,确实不凡,一瞧就是个有才华的人。

可是,他身上的绸绵衣服、帽上冠玉、腰间荷包,无一不是极尽华贵之能事,放到后世,那就是全身国际名牌装。

由衣及食,也能猜测出孙祺童平日里的衣食住行,生活水平了。

可以说,孙祺童正处于,这个国家最顶尖的生活水平。

如果单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叶书也不是那么肤浅的人,见对方穿得好,就动杀心。

哪怕对方愤怒直接要报仇,叶书也并不会放心里去。

自己杀了对方亲族,对方恨自己,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对方自小拜入传学堂,是这个国家难得的西学人才,随意杀掉未免可惜,叶书甚至想好了,吩咐白莲教众人,不可找他麻烦,并给对方留下几百两银子,当作未来的求学之资。

但……

孙祺童竟然理直气壮地、为他那个害民贼的父亲,说什么喊冤的话?

在眼前这个孙祺童眼里,那些因为鸦片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百姓,似乎就该去死,就该被他家剥削,逼得没有生路!

而他,就该穿这样的绸缎华服,过这样的奢华日子,并且毫无心理压力。

更可笑的是,在对方眼里,自己反倒成了肆意滥杀无辜的屠夫,他的父亲,反倒是那无辜的被害者!

你要不要再唱一首《我的歌声里》,歌颂一下你那伟大的父母?

这样毫无一丝廉耻之心、是非之念的“才俊之士”,叶书都懒得同对方辩解。

当下,直接一脚踩死!

好了!

一家人就该死得整整齐齐!

……

杀意四散,叶书环顾四方。

眼前那二十余个掌柜,已经全都跪在了地上,战战兢兢只是磕头求饶,再说不出一句话来。

没有一根硬骨头。

这很正常,但凡有点硬骨头,谁会去做卖鸦片的生意?

“这就是清末时的人心啊!”

叶书冷眼瞧着四方,嘴角升起一丝嘲弄。

自己杀第一个人时,所有人都愤怒如狂,叫嚣着要用大清律,来严惩自己。

可自己再杀了四个人后,所有人似乎都忘了这个事情,只留下忌惮之心。

而当叶书灭杀十余人,表现出凶恶、残忍的性格后,收获的,反倒只有恐惧、退让了!

又何止是这些广州城的权贵心生恐惧?

人群中,不知道有多少人的耳目,官军民匪,一应皆全。

原本,一些人还因为白莲教势力变化,而跃跃欲试,觉得白莲教可以图谋一下。

但此时看到叶书的凶残,却是一个个心惊肉跳,把白莲教列入“不可招惹”的范围之内。

许多探子,甚至马上就匆匆离开,第一时间回去报信。

至于官府?

那就是个笑话!

欺负欺负百姓、小帮派势力,倒还能显出几分威严。

但在白莲教这种势力面前,官府早就不算什么,不高兴时杀官造反,高兴时暂时招安。

反倒是这时候的官府,要哄大爷似的,哄着白莲教。

毕竟,朝庭军备混乱,还指着白莲教“扶清灭洋”呢!

当然了,也有可能因为叶书杀人太多,导致纳兰元述发火围杀。

但那又如何呢?

正好让白莲教、清廷对上,双方无论哪一方折损实力,都是好事。

这个清廷,衰败得已经没有什么,能让叶书顾忌的了!

因此,杀完孙祺童,派教徒去收没这些人的家产时后,叶书只是寻了个椅子,坐在那里。

等待黄飞鸿、纳兰元述的态度!

……

在这样随性而为的心情下,叶书注意力,就集中到了其他地方。

岳家刀掌门死后,掉了个白色宝箱,开出来50的声望。

加上之前的1500声望,倒也不少。

只是,声望对于如今的叶书,尚并没有什么用处,自己的空间戒指,目前是在lv6,内含32立方米。

想升级,需要消耗600声望,获得64立方米的空间。

空间戒指目前够用,叶书也就不急着升级戒指,而是存着,以备未来之用。

叶书还有个绿色宝箱,是九宫真人掉的,一直没空打开。

“打开宝箱!”

“你获得《白莲术解》一份!”

“《白莲术解》:人阶上品!

内含白莲教朝天观一脉的‘法术’练法。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因其中内含一门茅山法术,因此得以拥有‘人阶上品’的评级!”

术法?

叶书起了举。

这是一本破旧的书,叶书翻看了下前两页,就觉得有些失望。

这并非真正的术法,更像是一本“魔术修炼大全”!

其中有白莲教表演的种种神奇“法术”。

比如说踏火海、躺刀山,甚至还包括那吞香头的“法术”!

许多东西,叶书都不稀罕,但是对青龙、白虎两人生吞香头的表演,叶书却是极感兴趣,因此多看了一会。

看完,就觉得这魔术没什么意思。

因为里面要用到一种特殊的油。

先是把透明的油,涂抹同伴身体。

这样一来,用香在身上划的时候,同伴就感觉不到太大烫伤。

而那沾染的的油水,并非是普通油,香火被这么包了一层,直接就隔绝了一些火气。

到了将香头嚼进口中前,更是要提前在口中,暗藏一个油袋。

在吞香头前,咬破油袋,油就满满了润了一嘴,这时候香火再伸进去,生吞香头的魔术,就完成了!

如此简单!

叶书翻了大半,俱都是这些障眼法。没什么意思。

直到翻到最后,才看到标题上的两个家:

“请神!”

ps:感谢三只熊娃毁灭理智的1000,我还是有底限的、悍匪吃汤圆的打赏。

正文卷 第203章 你能杀我?

请神?

叶书眉头一皱,对于这个名字,作为一名僵尸片爱好者,他了解不少。

这是民间流传的一种“法术”,巫婆、神汉,请神上身,现实世界里就是骗子,骗人钱的那种。

但在电影里,这却成为僵尸、鬼怪题材电影中,极为出采的一个元素。

比如说洪金宝的电影《鬼打鬼》中,结局处的**戏,就是两名道士,各以道童请神上身,驭神为兵。

《僵尸叔叔》里,茅山道士“四目”,请祖师上身,顿时软男变硬男,正面把僵尸肛得喵喵叫。

甚至于,就连《鹿鼎记之奉旨泡妞》里,梁朝伟在看完妹子无内毛衣两点秀后,也请“陈近南”的神上身,猛的一批。

在这剧情世界之中,有些许个鬼怪,也很正常。

眼看黄飞鸿、纳兰元述等人,还没有过来,叶书看从戒指里拿出这本《白莲术解》,观看起来。

片刻后……

“还真是《请神术》,这个黄飞鸿的世界,有鬼怪僵尸?

之前似乎听人说过,当初杀乾隆的东昌郡城里,那个小碧池还在夜夜鬼哭……

怎么感觉怪怪的?

不过也有可能,毕竟《还珠》与《黄飞鸿》都一脉相承了,再跟《僵尸道长》处于同一个世界,也不奇怪。

不过旁人请神也就罢了,我得罪了伏虎罗汉,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影响,要详加思量后,再做决定……”

……

叶书在这里心思电转,静坐在太师椅上看书。

旁人,可就没这样的闲适心情了。

黄飞鸿一得到消息,急赶慢赶,但却还是慢了一步。

看着倒在地上,死不瞑目的孙祺童,黄飞鸿额头青筋都跳出来了:“……看来,我要向素先生你讨教第三招了!”

叶书也不辩解,起身顺脚把椅子踢飞一边:“指教了!”

无声无息,惊若矫龙!

七年不见,已经娶了十三姨的黄飞鸿,不见一丝腰酸腿软,一条无影腿,看似轻飘飘的,却是如鞭子一般,暗劲隐藏。

换成其他高手,这一记怒极绝杀之招,叶书如果不想两败俱伤,那就只能暂避锋芒。

但无影脚……

叶书太熟悉了!

几乎在黄飞鸿刚刚出腿的一瞬间,叶书同样第一次展露腿法,先是膝撞对方腿中、截断对方攻势,随即借势而踢,踢在黄飞鸿另一条腿内侧,打得他根基不稳,连退了好几步!

以腿破腿,明敌机先。

这一腿,已经有“截拳道高手”的几分风采了。

“你!你怎么……”

黄飞鸿惊骇欲绝,一时间,脑海里无数个念头都涌现了出来。

叶书没回答,只是问道:“传学堂里,尽是孙祺童这种人吗?”

黄飞鸿愣了一下,不太明白:“哪种人?”

“出身贼巢,不理会是非善恶,自家是卖鸦片的,就觉得卖鸦片也没什么了不得的人!”叶书深吸一口气,竭力压制心中的无名怒火,“这些人,很多吗?”

叶书语气愤怒,对面的黄飞鸿听了,怒气反而有所下降,沉声道:“传学堂立足广州,不可避免招收许多权贵子弟……”

话没说完,就被叶书打断:“很多吗?”

黄飞鸿沉默不语。

乱世之中,富贵家族,哪有不染手偏门生意的?

尤其是在清末,大清朝已经种了近半个世纪鸦片,但凡那些豪门贵族心思歪些,家里就都多少沾染一些。

黄飞鸿对这种情况,也十分不满,但也没有办法。

传学堂,从出世起,就算是一个“白道”组织,数次面临危局、面对朝庭打压时,广州城多少富贵人家,都曾出手相助过,双方是同一阵线。

这些人家里出身的孩童,即使接受洋学,即使明了是非,又有几个,能够厌恶起家里生意的?

这些道理,叶书也知道,但先前却多少抱些幻想,想着传学堂广收孩童,总能给这个民族保留些元气。

如今看来,便是自己一手创办的传学堂,既然扎根在这个世界,那就也要受这个世界的影响,不知不觉中,已经变化极大。

反倒是传学堂收拢的贫赛子弟,在见识到父母、乡亲有吸大烟的惨剧后,心里能多上那么一些浩然正气。

“从炼狱里重塑国魂,果然没那么容易!”

叶书长叹一口气,一时有些意兴阑珊。

“素教主认识我那兄弟一页书?”黄飞鸿迟疑了一会,还是问道。

正要回答,街道上,却是突然来了许多沙河帮众,队列整齐,拿着火枪,围住了这看街道。

行人一哄而散,就是许多白莲弟子,都心中害怕,看向叶书。

梁宽也看到了地上的尸体,心里大骂叶书的凶残,怒骂道:“我早知道你们这些白莲教的妖人,行事无忌,没想到,竟做下这样的滔天大案!素还真,你今天插翅难飞!我倒要看看,在火枪下,你们白莲教的‘刀枪不入’,是不是还有用处!”

但黄飞鸿却是脸色古怪:“阿宽!别动手!你杀不了他!”

梁宽听他命令,但火枪队却依旧指着,给人以极大压力。

叶书看着四周面,只看到战战兢兢的白莲教众,就问起来:你们会怕么?!”

“不怕!”

“跟着教主死,不怕!”

“无生老母!真空家乡!”

“官逼民反,万民翻身!”

一些死忠教众,喊得大声,让一些其他教众,都心有所感,面有愧色起来。

叶书看着他们,却是笑道:“哪算怕了,这也不丢人!

所谓……

雄雄烈火、焚我残躯!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今日便是诸位都死了,那也并非白死,而是在‘白莲救生’这条路上,被后来者永远铭记!!”

叶书声音落下时,尚还落叶可闻。

但周围教众,从叶书口中听说有这样的“口号”,只觉得神情振奋,本就是一群被洗了脑的教众,这时候听了明教的口号,一时视死如归,简直水到渠成。

“雄雄烈火、焚我残躯!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声音越来越大,神情越来越振奋,仿佛自己的行为,受到无生老母的保佑一般。

周围百姓、沙河帮众,只惊得面色惨白,一时说不出话来。

叶书回头看向梁宽,笑问道:“有这么多人,愿意护我离开,你不过在一页书那学了两天本领,又岂敢小瞧天下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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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04章 寻宝

忽悠人,叶书是专业的。

现实里读了那么多书,对于这种喊口号、举大旗的行为,叶书不知道见过多少。

什么“闯王来了不纳粮”,什么“为了美利坚”,都是一个套路。

拿出一个无比光明、无比大义的口号,喊得多了,连原先不信的人,也都信了。

明教这几句口号,也是如此。

想那杨逍,平日里只知道争权夺利、淫污侠女、轻视人命,所做所为,没有一丝“怜我世人”的意思。

但一喊起这“焚我残躯、怜我世人”的口号,依旧喊得把自己感动,仿佛自己真就成了悲天悯人的圣人一般。

叶书周围的白莲教徒,俱都是经过先前考验、筛选过一次的,对于叶书本来就极为信服,这时候一听说这样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口号,喊上几声后,热血沸腾,把自己感动得都要哭了。

在这个时候,叶书就是他们存在的意义。

保护叶书,就是他们最大的使命!

这些人,脖子上顶了个脑袋,却是仿佛里面没脑子一般,是个人拿着“大义”喊两声,一个个就脑子发热起来,完全不管是非对错,生死后果。

这样的人,忽悠起来,根本不费什么力。

近两百人,面色狂热,喊着口号,气势震压全场,沙河帮纵然手拿火枪,占尽了优势,依旧在这股骇人气势面前,心惊胆战。

面对这些疯子,没有人心里不怵的。

而经黄飞鸿提醒,梁宽对于叶书的忌惮之情,更是达到极点。

对于黄飞鸿这种高手而言,这个时代的火枪,还是略显落后,只要存心躲避,普通士兵根本就打不中这样的高手。

眼前这个“素还真”,同样如此。

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叶书手下这群白莲教的疯子,如此凶威滔滔,更不用说朝天观里那些手下,以及四野八乡,那些乡下信奉无生老母的百姓了!

但凡叶书使些手段,振臂一呼,那就是一支反旗,冲州灭府,也是寻常!

天下苦清久矣!

可以说,任何一个决定,都能让叶书做出影响两广安危的举动。

梁宽想到这些,汗毛都要炸起来了。

明明身后有火枪队跟着,但看着一脸微笑,被十余名白莲教徒挡在身后的叶书,硬是觉得自己才弱势的一方!

一者凝重,一者轻松,对峙许久。

黄飞鸿突然道:“既然提督大人都没有出面,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又给自己找什么麻烦?!白莲教主如此势力,若在广州城没有一席之地,也说不过去……

自今日起,传学堂不再过问江湖之事,只闭门教书!”

他却是看明白了,不止自己难办,就是纳兰元述,也不知该如何应对叶书。

抓?

普通帮派势力,倒还可以抓其首脑,但对于白莲教那群疯子来说,抓他们的首领,那就是与无生老母为敌,哪怕你是官府,造反就是了!杀?

更不可能!

叶书若是个匹夫之勇,也就罢了,但当他势力深厚时,这些罪,也就不算罪了。

若是叶书再杀些人,说不定能直接被招安,封个更大的官。

不能抓、不能杀,除了警告、制衡,根本没什么办法。

清廷如今方针,是支持民间势力,与洋人争斗,自己坐收渔利,而且如今光绪声望大落,清廷的军队,也少有能平乱的。

一旦激起白莲造反,到时洋人、白莲、官僚三开花,谁扛得住这个锅?

两相对比,纳兰元述觉得,那些死了的鸦片商人,不值得官府出头。

连官府都是这样的心思,黄飞鸿既然猜到,自然也就不再强出头了。

……

叶书有些失望。

预想中的大战,竟然没有出现!

自己不过是一小点白莲势力,千余人都没有,竟就能让官府折腰,甚至默认自己争夺城中势力、地盘。

自己办下的“传学堂”,由梁宽、黄飞鸿这两个人品端正的掌管,结果也不可避免地与权贵牵连不清,投鼠忌器。

更可笑者,自己手下这二百余名白莲手下,一个个完全就跟猪脑子一样,一通口号,就愿意为自己去死了!

可笑不可笑!

想到这里,叶书一时意兴阑珊,也懒得再管黄飞鸿试探的话语,只是一挥手,率领着手下,往城西孙府走去。

周围百姓,有一些信白莲的,在后面跟着。

前面带路的常乾坤,转危为安之下,只觉得如死了一回般得刺激,这时候走在众人前面,更是昂头挺胸,不时回头看着叶书的目光中,满是敬畏。

以前他也是九宫真人的心腹。

那时,最厉害也不过是开观时,广州城各个势力,都来添了份香油钱,还有就是平日里讲法,被那些愚夫蠢妇所敬畏。

想仗着总督府的势力,进个广州城,都被赶了出来。

但此时此刻,叶书执掌朝天观不过一天,便直接杀入广州城,高举屠刀,杀得人头滚滚,敛得钱粮无数,官府噤声、沙河退避!

这样的威势,当真是梦里都不敢出现的场景!

因此,他此时无比用心,连跟叶书一会的讲话,都是要想好一会措辞。

“教主!这就是孙氏庄园!如今已是我们白莲教的……”

没等常乾坤说完话,叶书在那大门后走道两边的花丛里看了看,就指着一处位置道:“挖!”

“什么?”常乾坤有些不明所以。

叶书也不解释,只是看了他一眼。

常乾坤一个哆嗦,连忙喊过来几个白莲弟子,从府里找出农具,就锄断花枝,就在那里挖了起来。

这里,距府门很近,不少百姓看见,就壮着胆子凑过来瞧热闹。

“他们挖什么呢?”

“肯定是财宝啊!那些大户人家,可最喜欢把金银埋地下了!但这地点,哪会有人知道?这素还真素仙人,难道还有‘鳖宝’的手段不成?”

“嘿嘿,或许是那素仙人撞天运吧……”

“……”

就在众百姓围观,低声议论间,花丛下的深坑,也越挖越深,足有一米。

听着众人广义,常乾坤只觉脸上无光,正要劝叶书停手时,就听见一声重响。

“咔!”

常乾坤猛地回头一看。

只见一个挖土的白莲教徒,正迟疑不定地看着脚下,那土层中砸出来的一块箱子木屑……

ps:感谢我还是有底限的、三只熊娃毁灭理智、悍匪吃汤圆的打赏。

正文卷 第205章 鳖宝?

原本开挖,只是遵从命令,叶书没说为什么,他们也没想过为什么。

但当手里的锄头,真的挖到什么东西时,这个白莲教徒,心里就是一跳。

与其他同伴一起,费力将周围积土清理开来。

没想到这一清理,就清理出事来了!

一个箱子!

两个箱子!

三个,四个!

第一个箱子的浮土还没清理完,旁边挨得紧密的第二个箱子,就已经又被发现。

一个又一个,跟葫芦娃似的一口气来了六个。

看到这边动静,连外面百姓都惊动了,虽然不敢靠近,但都翘着脖子看。

最后,几个白莲教徒,把周围浮土都挖了圈,这才拖着六个箱子,拽出了土坑。

六个箱子,一小五大,上着锁,防君子不防小人。

一个教徒,对着最小的那个箱子,拿刀只随意砍了两下,锁头就被砍断在地。

颤抖的手,轻轻掀开,顿时金黄的光影,映照四周,闪得那掀盖子的手,都颤抖地抓不住,直接“呯”的一声,盖子又从手里脱手,重重砸在木箱上。

那白莲教徒深吸了口气,奋力一掀,顿时里面满满一箱的金锭,就那么出现在众人眼前!

“嘶!”

“哗!”

周围响起一片吸气声,更有爬在墙头的百姓,震惊中摔落下来的动静。

所有的一切,在这满满一箱黄金面前,都变得不再重要。

金子的密度,是1932克每立方厘米左右,一百斤的金子,大概有2立方分米那么多,大概类似于一个大号的雪碧瓶子。

以这个箱子的体积来看,里面的金子,少说也有三四百斤的样子。

三四百斤的黄金!

广州城纵使富裕,里面的百姓,又何尝有过这样亲眼看到成箱黄金的机会?

那明晃晃的黄金,几乎要闪瞎他们的眼。

其他教徒,纷纷撬开其他宝箱。

遗憾的是,其他五个宝箱,全都是银子,虽然也惊艳,但却被那箱黄金,压去了所有风头。

单只是这六箱金银,就比刚才抄孙家的钱粮,还要巨大。

“这孙家,借着卖鸦片,生生发了财啊!真是该死!”叶书心里触动。

好在,这时候朝天观的其他人,也已经到了。

六箱金银,被叶书派人送回了朝天观。

就在众人愣神间,叶书带着众人,又走向另一个附近被灭门的府坻。

可惜的是,这个府坻,是京城恭亲王管事,奴儿善的居所。

身为王府管事,他当然也贪,但贪得还没那么肆无忌惮,叶书让众人挖了一会,终还是只看到一箱银子。

“这广智当初教我的《财气》,现在倒派上用场了!”

叶书心中好笑,观音禅院那群秃驴,神通法术没有,但在这钱帛一道的造诣,却是远超他的想象。

这路《财气》,能够看破钱财宝气,现实中,叶书就用这个,寻到了老校长,把他的藏钱一扫而空的同时,也没收了对方的摄像机。

原本以为这技能就没什么用处了,没想到现在就派上了奇功。

原本还有些怀疑叶书打探过消息的弟子,在叶书接连挖出其他府坻宝箱之后,已经尽数消去了心中疑惑,对叶书敬畏之内更盛。

一家的藏宝地点,能打探知道,已经是极难得的事情,更何况是数家之多?

自家这个教主,分明是个会望气,或者是身怀“鳖宝”!

……

《阅微草堂笔记》里有载:顺治时期,有人杀老鳖时,老鳖断首处跑出个袖珍小人来,黄帽蓝衣,红带黑靴,四处奔跑,不见踪迹。

剖开老鳖身体后,又发现这小人还在,但是已经死了。

有塾师认出了这宝物,说这是“鳖宝”,活捉后把自己手臂剖开,放入鳖宝,则地下宝物视之如观掌,取用不尽。

鳖宝喝人血为生,如果在自己血被它喝完,子孙可以把鳖宝取出来,重新安到自己身上,如此循环,子孙后代就有数不清的荣华富贵。

这样荒诞的故事,无比符合百姓“改变命运”的心情,因此一百年来流传极广,如今已经是百姓都知道的故事。

叶书现在挖宝如喝水,就引得周围人,愈加敬畏了。

这年头,花钱地方少,地主老财最喜欢把钱藏地下,现在俱都便宜了叶书。

金银太多,叶书甚至直接唤来的城中商户,采买粮食布帛、兵器耕具,现在交易,童叟无欺。

这样巨大的交易量,让其他商人,直接忘了先前屠宰鸦片商人的惨状,一个个争抢着过来做生意,周围百姓更是看得眼热,甚至有在叶书等人离开后,继续开挖想着捡漏的。

人群中,各路探子川流不息,急急向各家主人传递不休。

叶书这个一直没瞧在眼里的《财气》技能,可算是把广州城的水,彻底搅乱了!

……

广州城外,卧虎丘。

这是一片巨大山林,是天生的藏匪居处,如今天下因为鸦片争利不休,自然也就催生了大量的绿林势力。

卧虎丘,就是附近最大的绿林,寨主名叫杨枭,是烟商杨学文的族中兄弟。

山寨里,严振东坐在主位上,稳如泰山。

杨枭却是在堂中度步,过了好一会,才下定了决心:“既然严大人你放下了话,那小人就应下了。

只要严大人保证,咱们在劫掠朝天观后,天下白莲势力,不会因此而来相攻,那小人这边就毫无问题了!”

严振东哈哈大笑,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杨寨主,事成之后,我必定上书朝庭,招安于你,让你也尝尝当朝廷命官的滋味!”

杨枭闻言大喜:“杨枭以后必定唯大人之命是从!只是……”

说到这里,杨枭又有些犹豫:“大人说,朝天观易主,人心闻动,新登位的‘素还真’,又去城中与沙河帮争抢,咱们趁机会劫掠朝天观。

这当然是好计策,但那朝天观中,当真财帛堆积如山么?”

严振东无奈,当下又解释了一遍。

“杨寨主,既然做了决定,那就莫做反复!”

眼前这个杨枭,向来以“反复小人”著称,严振东如果不是无人可用,也不会来寻他了。

就在严振东苦口婆心相劝之际,突听外面一个探子进来急报。

“祸事了!祸事了!

大王,不好了!

你兄弟被素还真砍了!”

正文卷 第206章 我有女朋友了?

“什么?!”

原本还因为担心白莲势力,而有些犹豫的杨枭,一听这话就怒了:“我杨家子弟何止千万,他素还真竟敢下手?他胆子长了毛?杀了我哪个兄长?”

那喽啰余悸未消:“他砍的是您那位杨学文表兄!”

“大胆!”

杨枭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卧虎丘之所以能成广州周围最大绿林势力,就是因为我这位表兄的送货买货、上下打点,素还真这是要绝我的活路啊!好大的狗胆!”

一旁的严振东却是心里疑惑,问道:“那素还真为什么会杀杨学文?他朝天观进广州城,没与沙河帮对上?怎么又会去了福寿街?”

杨枭闻言,也是面色冷厉,看向小喽啰。

小喽啰想着城中见闻,双腿就又颤了起来,慌忙解释了一番其中情景:“……孙掌柜没同意那让利条件,那素还真直接就抽刀子砍了他!”

说到这时,杨枭已经要气极反笑了,正在踹倒小喽啰出闷气时,就听那小喽啰继续道:“杀了一个还不算,那素还真还让人夷了孙掌柜一家!上到七八十的老翁,下到十几岁的小孩,那是杀了个精光啊!”

话至此处,杨枭怒气一窒,被叶书“杀人杀全家”的风格所慑,胆气稍虚。

却又听那小喽啰讲:“这样还不算,素还真又问其他人,这一次奴儿善、布政司府管事、您兄长为百姓出头,结果也被那素还真当街斩首,连着那两名管事、您兄长一家,同样杀了个精光!

后来那孙家的幼子过来,寻他报仇,也被那素还真宰了!

乖乖,那杀人,跟杀小鸡崽似的,吓死个人……”

……

小喽啰说得尽兴,一抬头,却看到自家大王,原先怒气勃发的赤红脸皮,如今已经骇得面如土色,先前的愤怒,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直到小喽啰说完,杨枭这才咽了口唾沫问道:“那素还真,竟真的灭了那些商户的全家,包括王府管事、布政使府管事,行事如此凶狠霸道么?”

“小的亲眼所见!”

得到确信,杨枭脸上露出惊惧之色,看向旁边的严振东:“严大人,这……这朝天观如此凶狠,咱们劫掠他们的事情,是不是再商量商量?”

不怕他秒怂,实在是叶书一连砍了十余家、灭其香火、绝其祭祀的行事风格,太过骇人听闻。

恐怕,也只有七年前那个刺皇杀驾的一页书,才能与之比肩吧?

因此,刚刚才做出承诺的卧虎丘大当家杨枭,竟然就这么怂了……

……

一旁的严振东,看着他,额头青筋直跳。

但他也向来知道杨枭的性情,心念一转,便问道:“那一页书杀完人后,肯定得了许多银钱吧?”

这话一出,顿见杨枭眼里一直,明显被这话吸引了全部心神。

严振东不由得心中一喜,自觉“以利诱之”的计划,已经完成。

小喽啰老实道:“确实!不止在那些烟馆抄了许多鹰洋,更是在那些人的府坻中,当众挖宝,足足挖出了十多箱金锭银锭!

乖乖,那一箱金子,各个都有这么大……晃得小人眼都花了!”

说话间,小喽啰把双手环了一下,示意箱子能有这么大。

“什么?!”

杨枭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一把抓住他的衣领,眼里的恐惧之色,尽皆消失一空,只有最根本的贪婪:“真有十多箱金银?!”

“千真万确!”

“天大的好处,天大的好处啊!”

杨枭兴奋得双眼放光,在厅中来回踱步,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即就去朝天观抢上一票,当下振声道:“素还真与我有杀兄之仇,不共戴天!严大人,你还是多联系其他人马,咱们尽快发兵,灭了那朝天观吧!

严大人?严大人?

何故如此讶异啊?”

“……”

严振东深吸一口气,按捺住把眼前人打死的冲动,点头应道:“没事!杨寨主等我消息吧!”

说罢,再不与杨枭说一句话,直接离开。

这样的反复小人,当真是旷世罕见!

……

杨枭不知道,叶书如今的金银,已经只剩下九箱了。

其他的,尽数给了城中商家,订制了许多物资,尤其是洋枪。

这年头,清朝人对洋枪已经有了许多认识,正常人除了恐惧之外,也都知道这是好东西。

城中,自然也有走私火枪的商人,甚至可以买到清军营中“淘汰”的火炮。

叶书对此,自然大买特买,根本没有一丝顾忌。

除此之外,叶书更去了一踏传学堂,在门口站立许久,感怀触动后,留下一箱金、一箱银,又把一本薄册放箱子里后,这才转身离开。

黄飞鸿对这两箱金银,本没什么兴趣。

倒是那本册子,被神情怪异的梁宽,送了过来。

“那素还真送了本什么东西过来?

嗯?

啊!

怎么……是

……《无影脚》?”

梁宽、黄飞鸿两人,顿时心绪转动,想起那个可能的面孔来,两人俱都嘴唇发干,彼此互视一眼后,心情隐隐有所猜测,却又不敢相信自己的想法。

一页书?

素还真?

一时间,两人俱都思绪飘飞,想起叶书的行事,越来越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了。

……

蒙蔽敌人还好说。

若是对黄飞鸿这部分助力,再实施隐瞒,朝天观、沙河帮两方势力整天争斗不休,那才真叫搞笑了。

一明一暗,互为唇齿。

隐瞒身份,非白不能召唤出来,叶书就随意骑了匹枣红马,在数百白莲教徒的簇拥下回去。

心里正想间,一行人已经到了朝天观,当下众人又是一阵忙碌。

叶书简单说了几句,正要让各个“神将”、真人各自负责,就要走时,却见那名唤“青龙”的神将,正恭谨陪着一个十余岁的女孩出来。

女孩一身梅花纹状的衣衫,底色为蓝白两分,头上还戴着珍珠发寒舍,一双眼睛,只是好奇地看着叶书,站在那一动不动。

纯净的脸上,不带玉多情绪,只是那么崇拜地看着叶书。

叶书有些诧异:“这小女孩是谁家的孩子?”

“教主!这就是咱们朝天观一脉的‘圣女’啊!

弥勒降生,白莲出世!

这是无生老母给您安排的妻子啊!”

叶书目瞪狗呆:“这小女孩多大了?

“14岁!

ps:感谢完美的轨迹、方人胥、悍匪吃汤圆、神佛堂的打赏。

剧情有点卡。

正文卷 第207章 素小白

圣女,这是许多教派都喜欢搞的噱头。

诸如波斯明教圣女、白莲圣女、红莲圣女,慈航剑斋圣女、修道院圣女。

名称或许不同,性质一般无二。

无非是以绝色、纯真的少女,在外人眼中,增加教派的圣洁度。

圣女地位有高有低,高的为一派之尊,低的只能沦为“明妃”,成为那些垃圾的玩物。

电影《黄飞鸿》中,也曾出现过这个白莲圣女的剧情。

她纯真无邪,深信白莲教义,手提一盏白莲小灯,走在一片黑暗中,因为青龙、白虎两名神将演示“白莲道法”而欣然欢喜。

深信自己受“无生老母”庇佑,刀枪不入,在白莲弟子畏惧陆皓东的手枪时,挺身而出,使得白莲教徒重振士气,却又在一片混乱中,被陆皓东意外开枪打死。

可以说,这大概是《黄飞鸿》电影中,隐喻性做得最好的角色,与明面上的悲剧角色纳兰元述,两者剧情一明一暗、一多一寡、一黑一白,相互辉映,却又是同样的悲剧命运。

白莲教支脉极多,白莲圣女们的命运、职司却又各有细微不同。

很明显,眼前这位白莲圣女,便是朝天观一脉,用来辅佐未来“明王”的存在。

但是……

为什么是14岁?!

叶书有些愤愤,电影中明明那么可爱的一只小萝莉,眼瞧着也就八岁十岁的样子。

怎么到了我这,就变成14岁这么大了?!

昨的,你个《黄飞鸿》的剧情世界,也怕吃花生米么?

我清香白莲素还真、百世经纶一页书都不怕,你怕毛线?!

叶书虽感无语,但细看眼前白莲圣女,却又不得不赞叹他的面容精致。

十四岁的少女,刚刚从幼年步入少年,风采已现,尤其是她看向叶书眼中的崇拜狂热,更能激起大男人心理。

而且在古时候,女子十三四嫁人的,大有人在,叶书性格随和憨厚,入乡随俗,倒也不是他内心邪恶。

唯一让叶书蹙眉的,就是眼前的白莲圣女,一身白莲宫衣,设计得跟清廷皇宫里的那些个贵人一般,有些鬼里鬼气的气质,更是让叶书腻味至极。

这么鲜香可口的小萝莉,怎么就入了白莲教?

还穿这么可笑的“宫装”,那些白莲教的造反分子,仿清廷公主衣饰做的么?

丢人现眼!

叶书心里看不惯,自然也懒得跟这样的“白莲圣女”住一块,但眼瞧着周围众人紧张、期待的眼神,却又知道这是众人试探叶书心意的行为。

为安抚众人,叶书便道:“妻子便算了,以后你就拜入我的门下,为我‘清香白莲’的二弟子,听我教导,以后一同为‘万民翻身’这个事业做事罢!”

白莲圣女眼中一愣,不过她深受白莲之害,对“明王”的话深信不移,当下便恭敬下跪,行了拜师礼:“师尊在上,弟子拜见师尊!不知师兄姓名,身在何方?”

叶书笑道:“以后你会见到的!嗯,对了,你唤什么名字?”

白莲圣女闻言,神色有些发怔道:“弟子没有名字……”

“那就随我‘素’姓,唤你‘素小白’罢!”

白莲圣女素小白嘴里低吟了几声,神色间现出欢喜之色,恭身又磕了个头:“谢师尊赐名!”

“你先起来!让为师看看你的身材……”

见素小白起了身,叶书朝她看了看,觉得有一丝不爽,那一身不伦不类的衣服,虽说用料华贵,但给这小女孩身上多添了层鬼气森森的味道,十分地不好。

叶书想了想,把手摸向后腰,顺手摸出一套汉服白色衣裙来:“你是汉家女儿,穿这些恶心人的清式衣物作什么?还是换上我汉家服饰吧!拿去,换上后再来见我!”

以叶书的毒辣双眼,只是那么上下一扫,就知道眼前的素小白身高几何、腿长几分,登时就拿出合适的衣物。

这样的衣裙,叶书戒指里还有很多。

当初要离开现实世界时,叶书就为未来作好了准备。

从短腿萝莉装,到长腿御姐装,再到**诱惑装……

从一米四五的萝莉身材,到一米八的女兵身高……

叶书性格比较宽厚,对任何一种漂亮妹子都很喜欢,因此各个尺码都有准备。

说句不好听的,就连拇指大小的衣裙,叶书因为想着“拇指姑娘”的缘故,都有准备。

没办法,自己以后要是娶了拇指姑娘,总不能一件衣服都不给人家吧?

一件衣服都不给妹子穿,那样的下流胚子,叶书可是极为唾弃的。

除了各类衣裙,其他淘宝上买下的丝袜、猫耳、狐尾之类,更是凑了满满几个立方米,足见叶书对未来女票的关爱、期待之心。

绝世的好男人!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衣服都是当初马依莎买的,叶书那时忙得厉害,全靠这个免费送上门的妹子,购买相应事物了。

……

果然,以叶书的目光选择的衣裙,效果确实不凡。

类似于刘亦菲版《神雕侠侣》中的小龙女衣裙,素衣如雪,胸前一条莲花叶尖的抹胸,极为耐看。

素小白换过这一身衣裙,再次来到叶书身边时,叶书终于慈爱地笑了。

清廷的衣饰,无论是官服还是宫服,都以冷色调为主,长筒直身,给人一种冷厉森然之感,天生就让人有种厌恶的感觉。

如今重还汉家女儿妆,也算是恢复白莲本色了。

一旁白莲教众,虽见叶书没收纳素小白为妃,但也收为弟子,还拿出这样一件“仙衣”给她,终于一个个安下心来,喜笑颜开。

随后,就该是各个头目的互相介绍了。

叶书在那听着,素小白站在他的身后,不时偷偷看看自家这个师尊,又经常有些不自在地低头看看自己衣裙。

“嗯,各位的职司,我算是知道了,不过我要抽调出几个人,来当新军的大小统领,统领一队以火枪为兵器的火枪兵!!”叶书见众人介绍完毕,这才扬声说道。

此言一出,底下众人便是大哗:“教主!

那些洋鬼子妖枪,咱们白莲教怎么能用?!”

ps:感谢梦魂天古、书友160416202141458、多余巛思念、完美的轨迹的打赏,谢谢老板们,老板大气,老板身体健康!

正文卷 第208章 祖先遗留的礼物!

一句“火枪兵”的话,把周围白莲教徒都弄炸了。

要知道,对于白莲教来说,最引以为傲的宣传手段,就是漫天神佛护体。

又因为仇视洋人的缘故,对洋枪畏惧的同时,还有一种病态的痛恨。

这是教派的通病,发现个能动荡他们统治的先进东西,第一反应不是如何利用,而是去毁灭。

电影《黄飞鸿》中,这群人连条斑点狗都杀,更何况是如今自己用洋枪?

他们愤怒,叶书表现的态度,比他们更横!

“胡说八道!”

叶书声震四周,深厚的声音,直接把众人的声音都压了下去:“火药是洋人造的吗?!”

人群中一个白莲教徒梗着脖子,置气道:“火药难道不是洋人造的吗?!”

叶书:“……”

真是被这群货气笑了!

这样后世人尽皆知的常识,周围这些白莲教徒,竟还没几个知道的。

在他们看来,火药这种先进的洋玩意,可不就是洋人造的吗?

其实也不怪他们,毕竟在科技这方面,明朝还不是落后太多,虽然重视程度也不高,但也只是因为初期的火器弊端太大,即使如此,各种火器也都在军中使用。

而在清朝两三百年的“努力”下,如今的民族之魂魄,已经衰落到五千年未有的境地,不止是现实中的落后,连精气神上,也被踩到了脚底。

甚至于,到了新中国建国四五十年后,民间依旧称呼各类国产货为“洋钉、洋油、洋灯、洋车、洋火”,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如今,这些白莲教徒,又如何能有什么民族自豪感呢?

叶书把那个无知的教徒叫出来,直接骂道:“你今天给我听清楚了!

火药在春秋时期,就已经用在民生上了!

到了唐朝末年,就已经出现火药炮弹、火药箭了!

到了宋朝,官府已经建了火药作坊,有了霹雳炮、震天雷、突火枪。

到了元代,便已经出了铜铸火铳了!

火炮、火铳,咱们老祖宗都做出来了,火药也在这时流传到了西方世界!

宋亡元灭,及到明朝时,西方火铳已经胜于明朝火铳!

到了满清,西方高歌猛进,满清愚昧养民,这才使得西方因火器称雄,堂堂中国却还在使用刀剑弓弩!

现在你说,这火枪,到底算是老祖宗绝技失传,还是西方人的发明?!!!”

怒火如炽,叶书直接一脚把那白莲教徒踢到一边,恨不得一刀砍了他!

落后,没什么,亢龙有悔,不可能一直兴盛。

可是如此这般地抱残守缺,愚昧无知,不想着睁眼看世界,偏偏还一副这么得意洋洋的样子,你们tmd是不是脑残!

怒其不争,当真是怒其不争!

我们家鲁迅,被你们这群人气成什么样了!

想到这里,叶书忍不住又上前几脚,踢得那白莲教徒闷哼不断。

……

虽是同伴被打,但周围白莲教徒,却都陷入到一种可怕的安静之中,就连那个被打的白莲教徒,都恍如被雷劈了的鸭子,精神震撼。

那杀人无形的火枪,竟然是自家老祖宗先做出来的?

怎么可能?!

自家老祖宗,怎么会这么……厉害?!

白莲教徒们,从入教第一天,就被九宫真人灌输“洋器都是妖物,火枪是洋人的邪物,全部都要销毁,自己只要拜无生老母,以求刀枪不入就行了”之类的观念。

火枪越强大,他们心中越是痛恨。

可现在,刚刚归心的新教主,却告诉他们:火枪是自家老祖宗先发明出来的?!

一瞬间,那种巨大的、不可思议的震撼,就直接席卷了他们的精神。

深埋于骨子里的“民族自豪感”,在被满清打压两百年后,终于再一次显现出其威能来!

那早已经泯灭于异族铁蹄下的汉家精神,原本默默隐没于本本史料之中,终究以一种无形的方式,自沉眠中苏醒。

这股先前留下的精神财富,只不过展露了一丝一毫,就将眼前的白莲教徒们,深深震撼,久久不能自持。

青龙神将全身发颤,仿佛淹在水中的人,终于抓到了一根岸边藤蔓:“教主,这可是真的?这火枪真不是妖物,反倒是洋人盗学的我中华古技?!”

叶书:“……”

这群人,为何总是这样,同样一件事物,不是踩到泥淖之下,就是夸到天上?

就不能不吹不黑、中庸一点?!

不是自卑到愚昧,就是自大到可笑?

一柄火枪,

洋人发明的,那就是妖物。

自家人发明的,那就以此洋洋自得,还没追赶上人家呢,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自夸,不以为耻,反以为傲?

怪就怪,民族魂魄,已经沉睡了太久,久到人们已经忘记那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

没关系!

叶书握了握拳,一百年,足够记起那种感觉了!

……

一晚上,整个朝天观,竟就这样通宵灯火通明。

火枪、火炮的事情解释完后,又讲行事方针。

这一点,倒是没什么阻碍。

“老百姓活不下去,本就是满清朝庭的缘故,缘何还要喊什么‘扶清灭洋’呢?!

我知道,这样喊,无非是求得朝庭暗中支持。

可口号喊久了,只怕大伙连谁是敌人、谁是朋友都分不清了!

洋人可恨!

可自汉时,汉武帝便能驱逐异族军队为我所用,诸葛亮还收降南蛮兵,李世民更是驱策异族如牛羊!

如今的洋人,若是没有恶迹,又能为我所用,又何必杀个精光呢?

满清可恨!

辱我、误我两百多年,便是尽数杀了,也是活该。

可两百年来,时到如今,两族通婚,天下又有几个纯种的满清人?

非要分辨,也不过是看他言行。

亲近华夏的,便认同他;

仇视华夏的,就灭了他!

古人曾说: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

我朝天观一脉,既入我门下,便是白莲正统,须为天下白莲表率!

无论是言行,还是思想。

谁是敌人,谁是朋友,须得心里想得明白通透,这样才能将白莲圣火,传遍天下!

从今日起,‘扶清灭洋’的口号,再不许提!

非要讲一句的话,那还是用那句……

‘白莲出世,万民翻身’!”

ps:感谢梦魂天古的3000打赏。老熟人了,赞美你!

正文卷 第209章 自闭的小萝莉

黑夜之中,灯火通明的朝天观,就像是根火把,火把下的叶书,正慷慨激词,指引着周围迷茫的众人。

素小白的眼中,就是这样的景色。

她还年幼,许多事情都不懂,叶书讲的许多东西,她闻所未闻,甚至违背自己长久信奉的“白莲教条”。

但这些不明白的道理,在叶书理直气壮的声音下,却又让她深信不疑,奉之为神。

越听叶书的“白莲正法”,素小白越是盲目崇拜。

与平常不同的是,她的心思,总是发散。

“素小白,这名字真好听,我以后就叫素小白了吗?‘圣女’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好听……”

“先前九宫师父说,让我严守白莲教规,待到明王出世,成为其妃子,助明王成就大事!

可是现在他没有娶我,反而收我当弟子……”

“我是二弟子,那大弟子是谁?是个师姐吗?!”

“这裙子真好看,又漂亮又不花巧,肯定是天宫仙衣!”

“……”

素小白想法不断,“听法”就有许多充耳不闻,晕晕眩眩间,眼见叶书停下讲话,却发现不知何时,夜已深沉。

“众人各自回去,好好思索我所讲的‘敌友’、‘是非’、‘善恶’之分吧!”

素小白见叶书神色间微有倦色,连忙伺候叶书去卧房休息,正往前行间,突地感到背后几道炽热光线。

回头一看,却是几个“杂牌神将”,正神色莫名地瞧着自己,让素小白十分不喜。

她记得很清楚,自己不经意间,也曾见过这几名“杂牌神将”,以这样的目光看那些女信徒,还引诱女信众前来,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自己曾问过九宫真人,九宫真人对此,却是毫不在意,只是吩咐自己不要多想,只要安心做自己的‘圣女’就好。

但今时今日,一出生就认为是天上真仙的九宫真人,刚刚被揭穿为骗子。

又因为见了叶书,动了“成亲”之念,素小白一天之内,心理已经成熟了许多,如许多白莲教徒一样,把叶书当成落水时,最后的精神信仰。

这时候再感受到这视线,内心就份外害怕。

“师尊!我给你打水!”

“师尊,我给你洗脚!”

“师尊,你累了吗?我在外间侯着,你有事就喊我!”

素小白第一次因为那些目光,而感到危险,只有跟在自己这救命稻草般的叶书身边,才觉一丝安心。

如果不是叶书拒绝,她甚至要睡叶书身边。

但这殷勤之态,让叶书却是有些负罪感。

毕竟,一个十四岁的小萝莉,又是给自己洗脚,又是给自己捶背,这样的待遇,简直让人想给自己一巴掌。

“你不用这么客气!”

叶书安慰了一句,见她只是点头,便也不好多说什么,两人各自安歇。

但过了许久,正值深夜时,外间突然传来素小白的一声惊呼:

“不要!”

叶书被她惊醒,连忙起身去看,却见素小白满头大汗,贴身的小衣,都被浸得通透,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

“做噩梦了?”

叶书看着她惊恐的表情,问了几句,对方却半晌神情依旧惊惧,魂不守舍。

结结巴巴的素小白,讲起了观中神将,与那些女信众间的事情。

叶书这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害怕,心里一阵大怒,却也只好暂安慰对方,留待明日处置。

见素小白还是一脸苍白、惊恐……

叶书想了想,就把手往后腰一伸,掏出只小熊猫来。

正是被叶书懒得起名字,称作“胖墩”的小熊猫。

“嗷嗷!!”

小熊猫一出来,就抱住叶书胳膊,往叶书身上攀爬,嗷嗷叫地用小奶牙咬叶书不止。

它实在是憋得太久,在宠物戒指里,只有非白陪他玩耍,一连许久,小熊猫早就想叶书了。

“呀!”

素小白吃了一惊,但瞧着小熊猫无辜可爱的样子,原本因为信奉白莲,而养出的“清净、庄严”心境,已经破裂出一道缝隙。

她想像个普通小女孩一样,去欢呼,去抱它。

但心里刚一泛起这个想法,就条件反射地想到九宫真人的戒尺,那种自小挨打的记忆,让她眼中闪过一丝惊恐,赶紧如以前那样,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别咬,别咬!你给我下来!”

叶书费了一番功夫,好不容易把小熊猫从自己脖颈间扯下来,揪着它的后颈皮毛,教训道:“小小年纪,皮成这样!赶紧的!今晚你陪小白睡!”

“嗷!”

熊猫的叫声有很多,有“嘤嘤”,有“嗷嗷”,还能如婴儿般叫唤,甚至在受到惊吓时,能发出猪一般地叫声。

小熊猫这时就很活泼,不满地冲叶书叫了半天,这才看到旁边的素小白。

好奇的小熊猫被叶书塞到素小白怀里,抬头看了看对方。

一个俯首,一个仰头,一人一熊看了个对眼。

素小白抿着唇,不敢说话。

小熊猫见她沉闷,也不过来帮它顺毛,就自顾自地自己玩,往素小白胳膊上不住攀爬。

叶书还以为素小白认生,便笑道:“以后小白你就帮我照顾这只熊猫了!莫让旁人伤了它!”

素小白这才开口道:“是!师尊!这是您养的灵兽吗?”

话语间,仍旧严守礼节。

叶书无奈,摆了摆手:“算是吧!总之你就每天陪它玩就行了,让别人寻些冷箭竹来,它啃竹子!”

说罢,就回到床榻上,继续睡了起来。

直到叶书呼吸声平稳,素小白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没有人关注的环境,让她终于放松起来,仿佛严厉的父母不在身边的小孩,眼里闪过一丝活泼之意,睁大了眼睛,专心抱着小熊猫。

小熊猫想爬叶书床上,让叶书陪它玩,奋力挣扎。

可素小白哪里敢打扰他休息,当下抱着小熊猫不撒手,用手阻挡它乱扒的四个爪子,小熊猫还以为她想陪它玩,当下高兴地忘了叶书,转而抓向素小白手掌。

一个小熊猫,一个小女孩,就在这暗室之中,相互玩耍胡闹起来。

今夜皎月圆如盘,开着的窗口前,几缕月色照得室内清晰可见。

有些人表面上睡着了,暗地里却在偷窥小萝莉。

看着素小白脸上的“冰层”终于消失,显露出轻松的笑意,叶书也就笑了笑,闭眼安心睡了起来……

正文卷 第210章 抽选人马

这一夜,小熊猫闹腾得很疯。

就像是个天性顽劣,又被束缚了许久的熊孩子,一朝放开后,就扑腾了半夜,扰得叶书都没睡安稳。

沉睡中,甚至感觉到素小白追着小熊猫,时不时从自己身上爬过。

叶书当时睡意正浓,被自家这两个熊孩子惊醒,也懒得理会,直接翻了下身继续睡,任由他们闹腾。

第二天一大早,这两个熊孩子就又起了个大早,闹腾了起来。

叶书深吸一口气,一个翻身坐起来,绷着脸看着他们。

欢喜的笑脸,瞬间凝固,吓得心跳都慢了半拍。。

不得不说,叶书那个戴着人皮面具的“僵尸脸”,实在太过骇人,冷峻肃杀。

只可惜,小熊猫抬头看了看叶书,忽然就扑了上来,“嗷嗷”地叫着,趁着叶书没注意,一爪子往叶书脸上抓去。

贴身的人皮面具,被揭开小半片,随即被叶书反应过来,重又盖了上去。

但仅这几秒钟的功夫,已经被素小白看到了。

“师……师尊!你……”

一时间,素小白的心里,闪现过曾经听过的“画皮”鬼书,但想着叶书面皮下面的那片俊脸,又觉得不像。

归根结底,似乎也只能用“神佛下凡,隐没真容”来解释。

这样的想法,却又令素小白的心绪更加波动,跟叶书在一块心绪波动的时间,竟比他平日里一年的波动还多。

叶书笑了笑,转身洗漱过后,重又戴上了人皮面具、幕遮。

随着自己神元日益精修,已经越能感受到周围人的情绪,简直就像是开了“读心挂”,根本不容旁人在自己跟前撒谎。

眼前这个素小白,似乎因为“白莲圣女”的身份需要,心思纯净,心中几乎没什么阴邪的情绪、念头。

……

一切收拾完备,叶书便再一次出现在朝天观门前高台上。

除了观中的数百名教徒,因为叶书的命令,更有周围四里八乡的青壮信徒,听到消息,被召集而来。

叶书看见众人,只是道了句:“众人站在这里,不许说话、不许行动!何时我说停了,众人才许行动!”

言罢,就干脆直接地坐在了椅子上,在旁边素小白的侍奉下,随意地吃着早餐。

台下众信徒俱都莫名其妙,但畏惧“白莲教主”这个名头的威势,又一时遵从起来。

一分钟……

五分钟……

十分钟……

叶书随意吃完饭,又从怀里拿出个苹果,喂给小熊猫。

这时候转头往下看去,原本一时老实的众青壮,小部分已经骚乱起来,交头接耳,伸腿蹬足,还有人直接坐到了地上。

叶书摇了摇头,又让素小白取过了笔砚,坐在那写了封书信,让最是笃信自己的青龙神将,将信送往传学堂。

随即,眼瞧下面众人喧嚣声越来越大,仿佛一群一刻都不得安静的猴子,叶书更是一阵无奈。

而在此时,那些听命令的青壮,除了要压制身体上的不舒服,偶尔受不了了,才动弹动弹腿脚外,还要忍受旁边人的讽刺与嘲笑,

叶书只是一旁瞧着,眼瞧着过了一个小时,依旧有三十余人听从叶书命令,只是偶尔才跺跺脚时,这才喊了声“停”。

“停!”

白虎神将的声音远远传出,台下那些东一片、西一片坐倒的信众,听到号令,连忙站起身来。

叶书却是并不理会他们,只是走到那三十余人近前,仔细地看了看。

脸上,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不容易啊!

从未经历过训练,就有这样的服从度,如果不是因为“白莲教”的缘故,还真聚集不了这么多人!

难怪古时候,那些宗教军队实力强劲!

“你们三十一人,上高台来!”

闻言,那三十一人欣喜如狂,一个个强按捺着心中激动,在旁边信徒羡慕的目光中,走上前来。

叶书一挥手,旁边一些手下,就将吩咐好的东西,推了出来。

独轮车!

每个独轮车上,装了两袋子米面,满满腾腾的,还有五块鹰洋。

台下,一片寂静。

台上,三十一人,脸上也露出狂喜之色。

叶书笑问道:“我欲组建新军,第一批人,便是你们三十一人,也有可能送命。

你们如果不想加入的,那就拿着一车钱粮回家,权当奖赏。

你们如果想加入,不离开的,那除了这上面的,我每人再给你们十块鹰洋,以后每月还有固定钱粮能拿,哪怕是死了,也还有一笔抚恤金!

你们选哪个?”

良久,没有回应,但各自的脸上,却都慢慢从犹豫的情绪,转为了坚定。

这年头,辛苦种地,根本就没有前途,种种税赋下,温饱都管不了,还要受官府、地主、势力们的压迫。

叶书这样的境遇,是许多信徒想都不敢想的好事。

唯一的问题是……

“仙师!咱们白莲不是信奉无生老母么?怎么也开始布设新军了?”

“就是,仙师!而且还是火枪兵,这不是洋人妖物吗?”

一群人,问了一堆问题。

叶书闻言笑了,便道:“就算是天庭神仙,那也有天兵天将、兵马元帅、四御四部,风火雷电诸部的!

朝天观既要拯救万民,自然要有强横实力,成立新军,那也没什么!!

至于其他,便让我周围这些教众,与你解释吧!”

说完,那些接受叶书一晚教(xi)育(nao)、又迫不及待的教众,就直接近身跟前,一脸得意、骄傲地宣称“火铳是自家老祖宗发明的东西”。

一番教育,绝大多数教徒,同样震惊于这个信息。

只不过,他们并没有完全变成100%信众,对这些东西本就不太在意。

粮食、钱,才是最重要的!

台下众人,几乎都已经疯了,但又不敢质问叶书,眼瞧着这三十一人欢喜领赏,眼里嫉妒。

叶书没有多说,只是吩咐不许有人心生歹意,去伤害这些人。

装神弄鬼。反正他就不信,这年头,有敢跟官府斗的强盗,又是不是有敢动白莲教的人存在!

一番误导,直到一个人的到来……

这一夜,小熊猫闹腾得很疯。

就像是个天性顽劣,又被束缚了许久的熊孩子,一朝放开后,就扑腾了半夜,扰得叶书都没睡安稳。

沉睡中,甚至感觉到素小白追着小熊猫,时不时从自己身上爬过。

叶书当时睡意正浓,被自家这两个熊孩子惊醒,也懒得理会,直接翻了下身继续睡,任由他们闹腾。

第二天一大早,这两个熊孩子就又起了个大早,闹腾了起来。

叶书深吸一口气,一个翻身坐起来,绷着脸看着他们。

欢喜的笑脸,瞬间凝固,吓得心跳都慢了半拍。。

不得不说,叶书那个戴着人皮面具的“僵尸脸”,实在太过骇人,冷峻肃杀。

只可惜,小熊猫抬头看了看叶书,忽然就扑了上来,“嗷嗷”地叫着,趁着叶书没注意,一爪子往叶书脸上抓去。

贴身的人皮面具,被揭开小半片,随即被叶书反应过来,重又盖了上去。

但仅这几秒钟的功夫,已经被素小白看到了。

“师……师尊!你……”

一时间,素小白的心里,闪现过曾经听过的“画皮”鬼书,但想着叶书面皮下面的那片俊脸,又觉得不像。

归根结底,似乎也只能用“神佛下凡,隐没真容”来解释。

这样的想法,却又令素小白的心绪更加波动,跟叶书在一块心绪波动的时间,竟比他平日里一年的波动还多。

叶书笑了笑,转身洗漱过后,重又戴上了人皮面具、幕遮。

随着自己神元日益精修,已经越能感受到周围人的情绪,简直就像是开了“读心挂”,根本不容旁人在自己跟前撒谎。

眼前这个素小白,似乎因为“白莲圣女”的身份需要,心思纯净,心中几乎没什么阴邪的情绪、念头。

……

一切收拾完备,叶书便再一次出现在朝天观门前高台上。

除了观中的数百名教徒,因为叶书的命令,更有周围四里八乡的青壮信徒,听到消息,被召集而来。

叶书看见众人,只是道了句:“众人站在这里,不许说话、不许行动!何时我说停了,众人才许行动!”

言罢,就干脆直接地坐在了椅子上,在旁边素小白的侍奉下,随意地吃着早餐。

台下众信徒俱都莫名其妙,但畏惧“白莲教主”这个名头的威势,又一时遵从起来。

一分钟……

五分钟……

十分钟……

叶书随意吃完饭,又从怀里拿出个苹果,喂给小熊猫。

这时候转头往下看去,原本一时老实的众青壮,小部分已经骚乱起来,交头接耳,伸腿蹬足,还有人直接坐到了地上。

叶书摇了摇头,又让素小白取过了笔砚,坐在那写了封书信,让最是笃信自己的青龙神将,将信送往传学堂。

随即,眼瞧下面众人喧嚣声越来越大,仿佛一群一刻都不得安静的猴子,叶书更是一阵无奈。

而在此时,那些听命令的青壮,除了要压制身体上的不舒服,偶尔受不了了,才动弹动弹腿脚外,还要忍受旁边人的讽刺与嘲笑,

叶书只是一旁瞧着,眼瞧着过了一个小时,依旧有三十余人听从叶书命令,只是偶尔才跺跺脚时,这才喊了声“停”。

“停!”

白虎神将的声音远远传出,台下那些东一片、西一片坐倒的信众,听到号令,连忙站起身来。

叶书却是并不理会他们,只是走到那三十余人近前,仔细地看了看。

脸上,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不容易啊!

从未经历过训练,就有这样的服从度,如果不是因为“白莲教”的缘故,还真聚集不了这么多人!

难怪古时候,那些宗教军队实力强劲!

“你们三十一人,上高台来!”

闻言,那三十一人欣喜如狂,一个个强按捺着心中激动,在旁边信徒羡慕的目光中,走上前来。

叶书一挥手,旁边一些手下,就将吩咐好的东西,推了出来。

独轮车!

每个独轮车上,装了两袋子米面,满满腾腾的,还有五块鹰洋。

台下,一片寂静。

台上,三十一人,脸上也露出狂喜之色。

叶书笑问道:“我欲组建新军,第一批人,便是你们三十一人,也有可能送命。

你们如果不想加入的,那就拿着一车钱粮回家,权当奖赏。

你们如果想加入,不离开的,那除了这上面的,我每人再给你们十块鹰洋,以后每月还有固定钱粮能拿,哪怕是死了,也还有一笔抚恤金!

你们选哪个?”

良久,没有回应,但各自的脸上,却都慢慢从犹豫的情绪,转为了坚定。

这年头,辛苦种地,根本就没有前途,种种税赋下,温饱都管不了,还要受官府、地主、势力们的压迫。

叶书这样的境遇,是许多信徒想都不敢想的好事。

唯一的问题是……

“仙师!咱们白莲不是信奉无生老母么?怎么也开始布设新军了?”

“就是,仙师!而且还是火枪兵,这不是洋人妖物吗?”

一群人,问了一堆问题。

叶书闻言笑了,便道:“就算是天庭神仙,那也有天兵天将、兵马元帅、四御四部,风火雷电诸部的!

朝天观既要拯救万民,自然要有强横实力,成立新军,那也没什么!!

至于其他,便让我周围这些教众,与你解释吧!”

说完,那些接受叶书一晚教(xi)育(nao)、又迫不及待的教众,就直接近身跟前,一脸得意、骄傲地宣称“火铳是自家老祖宗发明的东西”。

一番教育,绝大多数教徒,同样震惊于这个信息。

只不过,他们并没有完全变成100%信众,对这些东西本就不太在意。

粮食、钱,才是最重要的!

台下众人,几乎都已经疯了,但又不敢质问叶书,眼瞧着这三十一人欢喜领赏,眼里嫉妒。

叶书没有多说,只是吩咐不许有人心生歹意,去伤害这些人。

装神弄鬼。反正他就不信,这年头,有敢跟官府斗的强盗,又是不是有敢动白莲教的人存在!

一番误导,直到一个人的到来……

正文卷 上一章大家不要订阅

上一章节,原本2000字的,结果被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粘贴了两次,变成了4000字……

大早上发现这个问题后,少冲本想着中午回来修改,但是发现,修改后的字数,不能小于原字数1000字以上,也就是说,改不了了……

当然了,也可以找编辑,不过少冲是个扑街,过年期间已经果奔上架一两个月,年后又随便一个推荐后,就再没了动静,估计找编辑,也忙得懒得理我。

没办法,只能含泪舔包了!

250个人订阅了上一章,也就是说,少冲能从中谋利15块左右。

美滋滋……

呸!说错了,哭唧唧!

少冲号淘大哭,只能含泪坑大家一次了。

真不是故意的,之前都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顶多同一个章节,因为系统卡的缘故,上传两次,但是粘贴两次的事情,还真是第一次发生。

没办法,订阅了的读者,加群吧,群里找少冲,你们懂的……

正文卷 第211章 呯呯呯呯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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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12章 战云将启!(4000大章)

五声枪响,五条人命!

五名新军,有两个已经受不了这酷烈的场面,趴到一旁吐了起来,其他三个,也是全身颤抖,说不出话来。

能通过筛选,几人心理素质算是好的。

但第一次杀人,仍旧极大地冲击了他们的心理防线。

叶书放过他们,转头看向其他新军:“还有六个,有愿意出来行刑的新军,免去那一记军鞭!

新军们犹豫了一会,许是明白怎么也避不开这一关,终还是出来九个新军。

九个新军,分六个人。

叶书询问了一下青龙,将其中三个作恶最厉害的“神将”,特意挑了出来,每人两名新军,一同行刑。

一左一右,正好对称!

……

杀人立威、钱粮收心。

叶书这一天,就做了这两件事。

虽然简单,但在第三天时,叶书就感觉到了其中不同。

原本置身事外的朝天观众人,在自己重新指派头目后,彻底收为己用,再没有先前那种风气懒散的样子。

原本,众人每天的事情,就是四处收揽信徒、骗人骗钱。

但现在,却是钱粮不愁,每天只是训练武备、几乎成了职业兵卒。

叶书甚至又要了几个沙河帮的人,帮自己训练刀手、枪兵。

……

福寿街,已经彻底成了白莲教的地盘,更是被立下新的规矩。

首先第一个规矩,就是不得诱骗百姓抽鸦片,不许“新人”进烟馆!

与之相比,其他规矩就显得不那么显眼。

在叶书看来,那些吸了大烟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自己愿意沉沦,那就沉沦去。

但这烟馆,决不能再坑骗新的百姓!

这样的规矩,让烟馆生意很受影响,

一间烟馆里,几个烟馆掌柜,一人一枝大烟枪抽着,唉声叹气地说着话。

“那素还真太霸道了!收了咱们五成利,却又订下这样的规矩,这分明是想逼我们去死啊!”

“谁说不是呢?可他杀了王府的管事,京城恭亲王那里,都没有什么反应,咱们又能如何呢?”

一席话,说得众人哑口无言。

一个掌柜痛苦地道:“现在洋人虎视眈眈,朝庭虽然有钱,但根本没有余力应对地方,许多地方,已经不受京城旨令了!

广州城是通商大城,附近也有海军、守军。

可自打七年前,海军被东洋人灭了一次后,朝庭的海军,就成不了气候。

地方守军,同样早就烂到了骨子里。

听说七年前,北洋水师想烧些耐烧的煤,来提升军舰实力,朝庭都不给钱,处处节省,结果北洋水师全军覆没。

而现在,朝庭虽然大力扔钱,重建水师、守军,可哪里是一时能够见效的?

远的不说,咱广州城里豪强家的火枪,哪条不是从广州守军军械库里买的?

那群守军,倒卖军械、欺负老百姓在行,让他们帮咱们对付白莲教,那是想都不要想!”

此言一出,众人更是悲痛莫名,只能抽上一口大烟,聊表悲愤。

堂堂广州守军,竟然连个朝天观,都不敢招惹!

这听起来很好笑,但却是晚清普遍的情况。

那些面对老百姓、威风霸道的兵士,面对那些穷凶极恶的土匪、白莲教徒时,却是一个个前后担忧,根本提不起战心来。

也有能打的,但打完呢?

白莲教那群人,虽然还在用着刀剑,但一个个凶悍至极、毫不畏死,那些兵卒,甚至还要怕白莲教徒,事后袭杀他们的家人!

这可不是开玩笑!

一片烟雾缭绕中,一个烟商突然骂了一句:“说什么‘清香白莲素还真’,我看分明的‘惑世妖莲素老奸’!

养了那么多的新军、教众,现在连迫捐、保护费都不收了,全都是在用咱们的钱养兵!

咱们交的钱粮虽多,但若是供应那数百上千人的人吃马嚼,消耗也极大,只怕到时素还真没钱了,又要找我们的麻烦!

那素还真,再这样下去,迟早要害得咱们兄弟没钱可赚!”

怒声斥骂,听得周围烟商,个个愤怒点头。

就在众烟商讨论之间,外面侍奉众人的奴仆“小韩儿”,却是突然传来个消息:

有贵客求见!

严振东笑着进来,很是亲热,与众人呼朋唤友,交谈甚欢。

因为是同一个敌人,严振东“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样的思想泛起,根本就根本没怀疑过这几名烟商。

至于旁边伺候、奉茶的小厮,严振东更是视若无物。

这样的心腹,怎么可能会泄密?

众人说起叶书,俱都愤怒如狂,并且约定好了时间行动。

却都没有注意过,那个原本卑微的小厮,低下头奉茶的脸上,听着众人的谈话,眼睛已经眯了起来。

严振东见小厮离开,心里升起一丝不安,忍不住问道:“这个小厮,可靠吗?”

一个抽大烟的干瘦老头笑道:“严大人尽管放心!

这小韩儿是老夫自小就买过来的奴仆,绝对可靠,又因知道上进,甚至在那‘传学堂’旁听,还学着说了洋话,平日里我极是倚重他,管吃管穿管住!

养了他十多年,便是条狗,也都忠心耿耿了,更何况是个人?”

此话一出,房间里众掌柜听他说得有趣,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就是严振东,也是摇头失笑,觉得是自己想得多了。

这样的奴仆,都快成“包衣家奴”了,哪里会反叛主人?

……

直到出了房间,这个名叫“小韩儿”的奴仆,这才咬紧了牙关,眼里闪现出一股子恨意与不甘来。

身后,传来哈哈大笑声,更是让他紧握住拳头,靠着指甲刺痛掌心的疼痛,才能忍耐住心中的愤怒。

不用偷听,他结合先前众人言语,都能知道,那是在谈论自己。

包衣家奴!

一条好狗!

一辈子的奴仆!

这些在童年时期,就已经知道、已经听过无数次的话,在如今的他听来,却是份外刺耳。

周围的同伴,从没有因为这些话而愤怒过,包括曾经年幼的小韩儿。

因为这就是事实。

从自己父亲,将自己卖给东家之后,他就被无数人告知:自己一辈子都会是人家的奴仆,哪怕被东家打死,官府都不会过问的那种!

他们,就是主人家养的一条狗!

原本,他也是这么想的。

可是,小韩儿至今,仍旧记得自己第一次听叶书讲学时的场景。

那是七年前,叶书收服沙河帮,为创办“传学堂”,在城中公开讲学。

小韩儿那天正好上街有事,恰好听到消息,就骑在墙头,听叶书讲了那么一堂课。

原本生活只有东家喜怒,眼界只有广州城的小韩儿,一下子仿佛打开了眼界。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些平日里传得厉害的西方列强,国土竟然那么小!

他第一次知道,自己脚下的大地,竟然是个巨大的圆球!

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无比新奇,心灵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从那以后,小韩儿抽空就去听学,哪怕叶书突然消失,他依旧在传学堂那边旁听,硬是从大字不识一个,学得能够认识千余字,甚至跟着学了许多洋话。

这样的努力,自然有了回报,能够做更高层次的活计,受到东家更多的重视。

吃食穿用上,也好了许多。

不过,工钱依旧是没有的,他整个人都是东家的,又哪里会有钱给他呢?

不过,东家因为想与洋人打交道的原因,虽然不舍得花钱,送小韩儿去“传学堂”进学,但倒是也支持他去旁听。

果然,小韩儿听学几年后,已经成了同伴中最有学问的人,成了东家的左膀右臂。

东家很满意,当初几两银子买下的一个奴仆,现在不用自己花一文钱,变得这么有学问,帮自己打点烟馆绝大部分事务,简直就是一本万利。

可小韩儿,却是慢慢变得疑惑、变得愤怒了。

随着眼界的开阔,学识的长进,他越发觉得自己幼年时的虚度,越发厌恶自己身上“奴仆”的标签。

就因为自己从小被卖,所以这辈子都要给人当狗么?

小韩儿心里不甘,可这个社会、这个国家,都在为那张“卖身契”作后台,根本不容自己反抗。

也只有在每日的旁听声中,自己的内心才觉得轻松,才觉得自由。

是的,旁听。

到现在,东家依旧没肯花钱送他进学,甚至把这当成一则趣谈、妙谈,来吹嘘他当初有多么的慧眼。

原本,小韩儿也没办法,觉得自己再是不甘,也只能这样过一辈子了。

可是现在不同了!

白莲教明显动作频频,根本不顾忌广州城任何势力,前几日听那个一页书言行,更是发现他心怀大志……

金鳞岂是池中物!

这是自己的机会!

……

当天夜里,朝天观中。

叶书看着眼前这个少年,不由得欣慰地长叹了口气。

七年栽培,终于出了人才吗?

也不枉自己当初,为了传学堂,而费尽心力了!

见叶书不应承,小韩儿急道:“素仙人!小人说的都是实情,那两广总督,确实就是这么说的,约我们东家,在半个月后的八月十六那天,趁着观内真人们,大多数回家未归的时机,围攻朝天观!”

叶书回过神来,问道:“可知道有哪些势力吗?”

“我听那严总督说,卧虎丘那里的杨枭,以及广州城外的黑林贼、胡赤儿!各个烟商势力、以及严总督他亲自教导的十余个高手徒弟,甚至还有严振东带来的两百官兵!”

几拨人马,果然都是不好招惹的。

叶书却是不不以为意。

小韩儿眼中,这些“跺跺脚,广州城都要地震半天”的大人物,在叶书看来不值一提。

敢在自己面前跺脚,自己可是真要剁了他们的脚了!

反倒是对眼前的少年,比较感兴趣:“你想进‘传学堂’进学?”

小韩儿一下子就神情激动起来,恳求道:“事成之后,小人不要任何奖赏,只求能去一页书大人创办的‘传学堂’里,专心进学,再不管这些事情了!”

“如此好学么……”

叶书长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答应你了!

你放心,白莲教、传学堂,会保住你!

你这个消息,极为重要,我会为你在‘传学堂’那里,寄留一千两白银,当作你此次汇报军情的功劳奖赏,助你进学!”

说来也是可笑。

那个被杀的烟商富二代孙祺童,叶书本来爱惜人才,想给他留笔钱进学,给对方一个活路的。

结果自己最后还是杀了他,现在来了个奴仆出身、连正经名字,都没有一个的少年人,反倒从自己这里,拿走了这笔助学钱。

看着小韩儿离开的身影,叶书长叹了口气,便也要回去布置了。

……

时光流逝,半个月眨眼即过。

转眼便是中秋,整个朝天观里,反倒没有往年那么热闹。

一座名山大川,硬是因为那些秃驴、杂毛骗钱,而变得乌烟瘴气,这是叶书一直都很厌恶的事情。

现在自己住在朝天观,自然不可能,去学那些大师、道长。

他只是将自己那杆冷锋寒刃,竖立在朝天观外的土丘丘脚,供那些信徒膜拜。

其他方面,制成“八宝粥”一样的米粥、各味月饼,放在山脚,散发给那些乞丐、贫困的百姓、甚至是幼童吃用,倒是做得用心。

百姓从未见过这样的寺庙,对自己的香油钱毫不在意,反倒拿出钱财,周济穷苦。

这样的行为,更让百姓敬服,越发觉得叶书是真正的‘白莲正宗’。

尤其是那交锋寒刃,精致华美,锋锐异常,如同天上神兵。

对着这样的“神兵”进香,信众自无怨言。

这样的情况下,那些来进香的人,反倒更加恭敬心诚。

不过,随着日头西落,到了下午时,上香的人就越来越少了,就是观里的许多白莲教众,也都有许多告假,要回家一家团聚。

叶书一一允准。

但那些刀手、新军,却是一个都没准,只是给对方的家人,送去了许多米、肉。

如此一来,朝天观虽然人数去了大半,但因为武装俱在,反倒显得上下一心,少了许多碍眼的教众。

月照当空,只如圆盘一般,整个朝天观,都被笼罩一层皎洁月华。

叶书坐在高台之上,任由夜风吹在身上,衣袖如军中大旗般烈烈作响。

“这一轮月盘落下,不知道会葬送多少人的性命呢……”

ps:感谢川曰的1000,书友20170411174430200的500打赏。谢谢两位老哥,祝两位明天早起,小头长高一厘米。

正文卷 第213章 吃醋的非白

来到这个世界许久,叶书也知道了许多“本地规矩”。

比如说偷袭。

偷袭自然是趁夜、敌人不备时,效果最佳。

但一切计划,都要考虑到实际情况。

在这个清末世界,老百姓能够裹腹,就已经是万幸,提“营养”就是在搞笑,因此这个世界,几乎大多数国人,都是夜盲症。

八月十五,月圆如盘,对于后世普通的小孩子,可以看得清楚一片,开心玩耍。

但对于这个时代大多数、营养严惩不良的土匪、官兵来说,都仿佛蒙上了一层黑纱,隐隐约约地看不清楚。

再加上不熟悉地形,在这样的情况下,玩黑夜偷袭,自己都能把自己玩死!

更怂点说,那些得知要去战斗的山贼、官兵,恐怕自己都要故意走丢,以逃避伤亡危险了。

这样算的话,那些来抢掠的敌人,可能连提前出发都做不到,只能天明后出发!

因此,叶书夜里并没有大动旗鼓,只是如往常一样,安排了明、暗哨,严加警戒。

这一夜,叶书早早地休息完毕,又去巡查了一下哨岗。

还不错,自从第一个放哨的人懒散睡觉,而被叶书直接砍了之后,这些哨兵被自己训练一个月,已经没人敢再玩忽职守了。

一缕红光,自东方升起,普通的日出之景,在叶书有所准备的眼里,却仿佛是将朝天观笼罩了一层血光。

脑海里,仿佛响起《漫天飘雪血飘红》的音乐声。

手掌,不知何时已经紧紧握住。

……

静静地看了会朝阳,听着朝天观里准时起来、紧急备战的人声,叶书没有管他们,只是把汗血马非白,放了出来。

这一个月里,叶书为了隐藏,免得非白暴露自己的身份,一直没放它出来过,只是在开解好素小白后,时常将小熊猫放宠物戒指里,陪它玩耍。

闷了一个月,非白甫一出关,登时狂喜万分,在这高台之上如风狂奔了数圈,迎着通红的朝阳,人立而起,长嘶如龙!

发泄了积累的郁气,非白这才兴冲冲地跑过来,要与叶书亲近亲近。

对于自家这匹座骑,叶书心里是有些愧疚的,毕竟关了它这么久,多……

“嗅嗅,嗅嗅!”

就在叶书脑海里愧疚地想着补偿时,跑到叶书身边的非白,硕大的鼻子抽了抽,马头疑惑伸到叶书身上嗅了嗅。

“嘿嘿,是我不对,关了你这么久,我一会帮你顺毛……毛毛毛!放开,这里不行!”

话说到一半,叶书已经惊恐地发现,自家的马疯了!

如果没疯,为什么嗅完自己胸口、后背后,又把硕大的马头,伸到叶书裤裆那闻来闻去?!

吓得自己鸡儿都僵硬了!

这马变态啊!

叶书怒了,伸手就推开了非白马头。

不就是一个月没陪你,你至于这样么?

没曾想,叶书这一推,仿佛彻底激怒了非白,这将近两米高、健壮异常的汗血马,竟然直接一低头,撞到了叶书胸口!

力气并不猛烈,但胜在突然,叶书一个没留神,竟被非白撞倒在地。

硕大的马头,失望地看着自己,碗口大的蹄压在叶书迎来的手掌上,好一会,才朝着叶书“气哧哧”地打了个响鼻。

恍然间,神元越来越接近突破的叶书,明白了非白眼中的意思:

“你又有别的马了?!

呵,渣男!”

没法确定,但叶书几乎无比相信,非白的眼中,就是这个意思。

叶书这才想起来,自己这一个月里,都骑了另一匹枣红马代步。

一个月的摩擦,胯下估计全是枣红马的气味。

难怪非白闻见了,大为光火。

心里不由得哭笑不得,这汗血马虽然每天都啃小熊猫人阶中品的“月草草窝”,以及其他灵果、壮骨丸,但这灵性未免也太强了!

都能称得上是古时候的“灵兽”了!

许久未玩,叶书也十分想它,就摸着它的蹄子,好好地哄了一会,这才让非白消了怒气,低头就要用头拱拱叶书的胸口,如以往那样合好如初。

但……

“教主!您的战马我给您牵来了!”常乾坤隔着老远,就牵着匹枣红马来邀功。

“希津津!”

不等叶书反应过来,原本温驯拱自己的汗血马,已经在眨眼间的功夫,由静止转为争夺,四蹄仿佛压着尘土一般,瞬间就跑到了那匹枣红马跟前。

高傲的双眼,轻蔑地看了看局促不安的枣红马,张嘴就吼了一嗓子。

枣红马低头垂目,委委屈屈地立在那,一动不动,仿佛一个小三被原配给当街逮住了一般。

非白气愤愤地围着枣红马转了两圈,还拿头不时撞撞对方,回头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叶书,看得叶书心里涌现出一万个羊驼。

这特么的,还是匹马么?!

你是我老婆咋的?

管这么宽?

我爱骑谁骑谁,你吓唬谁呢?是不是还要当街把人家的衣服扒光?!

叶书放松之下,心里涌现出无数无厘头的想法,内心想着装b玩高冷,两脚却已经老实地走了过去,把非白牵过来,帮它顺毛,以示安慰。

非白眼里不爽,脚下却同样老实地跟了过来,眼瞧着叶书专心帮自己顺毛,再没看那匹枣红马一眼,这才怒气消散,把身体靠近叶书,俯下了身子,主动和好。

意思很明显:“来,骑我!”

叶书哈哈一笑,翻身上了马,带着非白,熟悉起朝天观里的环境。

旁边的常乾坤,已经看得懵了。

看着远处纵马而行的叶书,再瞧瞧那神骏至极,犹如神马一般的非白,最后看看旁边鹌鹑一般的枣红马……

“神马!神马啊!教主真是神人啊!”

……

来到新环境的非白,很是好奇,几乎每个地方,都要去瞧一瞧,看得朝天观上下,越发觉得叶书深不可测。

这么神骏一匹马,从哪弄的?

就在众人惊叹间,朝天观外,突然传来巨大的喊杀声,将这个建在土丘上的朝天观,几乎围成了一圈。

“杀!杀光这些贼匪!”

“大人说了!此战胜后,半天不封刀!”

“活捉素还真者有赏!大人说了,他要让素还真穿上女人衣服,给咱们擦炮管!”

ps:感谢公子茗的3000,华梦天下、取个名字真的真的好难好难的打赏。

谢谢老板,老板下次再来。

正文卷 第214章 火攻!

这年头,火器已经盛行,除了九宫真人这样的狂夫,就算是其他白莲支脉,也知道火枪、大炮是个好东西,多有使用的。

而在这些火器中,给大炮擦膛,无疑是最受人嘲笑的。

毕竟,整天被炮烟打得灰头土脸,又算不上“执利器而杀人”,跟个后勤兵似的,在部队里最是受歧视。

严振东恨极了“素还真”背叛他,这时候便出这样的狂言,来羞辱叶书。

再加上各处江湖人马,足有两千余人,几乎囊括了广州城外,所有的绿林势力。

此举果然大涨士气,各路江湖人马听了,俱都派出前锋,兴冲冲地往朝天观冲去,俨然就是一副手到擒来的模样。

他们倒也不是没有准备,前面的人,俱都持着杂七杂八的木牌、盾牌,还有弓手站在人群里,看见朝天观墙头有人,引弓射箭的。

“轰隆!”

朝天观大门关闭,箭矢飞起,射杀了数人,这些绿林人马却并不在意,心中反而大喜,撒开脚丫子,就往观门冲去。

观墙颇高,足有两米开外,这些人也不在意,乌压压地冲来,各凭本事。

有老实抬着梯子的,也有显露轻身功夫了得,与同伴踩着肩膀上去的。

更有那身手灵活的,眼看就要到了,迅速跑了几步,竟就那样蹬着院墙,身子窜了上去,手掌扒上了院墙,就要顺手翻过去的!

周围人见了,顿时赞叹不已,这样的轻身功夫,可不寻常。

那人也是满脸得意,自觉在同伴面前露了脸,可没等他高兴,就见那过多墙之后,原本空无一人的墙后,突然站起一个白莲教众来。

直直而站,半个身子还露在墙上,仿佛这白莲教众,有三米上下的身高一般,吓了这些绿林人马一跳。

那白莲教众脸上有些紧张,眼看着对方要翻上来,手里拿的长枪,登时就条件反射般地向对方捅去。

“啊!”

那绿林汉子反复得快,连忙松手,却还是被对方枪尖在肩头上扎了一下,血流不断,当下疼得大叫,想要后退。

旁边一圈院墙后,同样出现了近百白莲教徒,有拿大盾推搡的,有拿长枪捅刺的,互相配合,直接将那些要翻上墙的绿林人马,赶了下去。

可惜杀伤倒是不多,只死了十余个人。

这样的阻碍,虽然意外,但绿林人马并不放在眼里,甚至有那会暗器的高手,金钱镖、铁弹子、往着墙上打去。

可惜,那些持盾的白莲教徒,全力遮掩,暗器也是多半无功。

底下的人群,愈发拥挤了起来。

刚开始时,他们还各自有所间隔,方便自己施展武艺。

但眼瞧着院墙上有所戒备,少量人马根本上去没用,当下一些绿林人马,按捺不住自己的粗野性子,就合力举着梯子,一股脑地往院墙上冲去。

“呯呯呯!!”

数声枪声,打得墙上木盾碎裂,却是严振东统集各部火枪,凑了个枪兵队,一直在旁边瞧着,这时候见有阻挡,便下令开枪,想要一举克敌。

墙上白莲教众,顿时气势被压了一头,有些慌乱。

就在这时……

“咔嚓!”

“咔嚓!”

几十个罐子,从朝天院里扔出,砸在外面人群之中。

罐子破裂,在一些老匪惊骇的目光中,洒落在周围地面、人身之上。

“这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呛?有毒?”

“怎么油腻腻的?这菜油怎么臭了?”

后世人尽皆知的常识,在这些或许一辈子都没离过村庄、山寨的清末强盗土匪眼中,却是神奇、莫名的东西,甚至连最基本的火油常识,都不懂。

有那认识的老土匪,已经面色狂变,拼命向后逃窜,大声呼喊了。

“是洋油!会着火!快跑!快跑!”

恐惧的声音,在人群中回落,激得周围人也是一阵色变,纷纷回头,就要往后面跑去。

无奈这时,人群已经汹涌,相逆而行的两股人,撞倒一个,便能扯倒两个,哪里是一时能够撤退的?

就在所有人或惊骇、或浑不在意的目光中,几个火把,从院墙后扔出。

有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土匪,浑然没在意地上的汽油,伸手就接住了飞来的火把,犹还正要嘲笑:“一个小火把,烧谁……啊!”

话音未毕,旁边一个身上沾了汽油的土匪,已经猛地身上起火,那暴烈的火势,不等他反应,又引动了周围人、地上的汽油、煤油。

“轰!”

火焰迅疾燃烧,直如火烧连营一般,一瞬间在院墙人群之中,形成一道曲曲折折的火线,直接把来袭的匪军,截成两截。

“啊!”

“啊!”

凄厉惨叫,瞬间震得双方人马面无人色,那身上着火的土匪,方寸尽乱,根本无法冷静下来,扑之不灭,往着四周乱跑乱喊,却是将自家同伴,也烧死烧伤不少。

被火截断的冲阵匪军,彻底混乱。

院墙上一声喊杀,登时那些长枪兵纷纷捅刺,扎得下面那些土匪,苦不堪言。

人群后面,严振东脸色铁青,连忙下令前锋后退。

“这白莲教,怎么这么无耻!”

“就是,江湖争斗,大伙真刀真枪地分个生死,他们竟然用火油!也太无耻了!”

“不是说白莲教最厌恶火器的么?怎么竟也用起这样的手段了?他们哪来的洋油?”

“……”

嘈杂的声音,听得严振东额头青筋直跳。

他被光绪重用,四处平匪,倚重的是自己手上的江湖势力,手上却没什么兵权,不曾直接与正经的军队接战过。

在他看来,所谓平匪剿匪,无非就是看双方刀枪兵甲,再看谁气势足、谁功夫高。

这一套,他用得无往而不利,一身的鹰爪、铁布衫功夫,更是在剿匪中大放异彩。

他当然也用火枪,但在他看来,火枪也只不过是种另类的“弓箭”,哪曾想过战阵之上,水火无情的可怕?

没办法,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局限。

想要学问、想要见识,如果没有长辈、书籍,那一辈子就是个井底之蛙,孤陋寡闻到可笑的地步!

ps:感谢完美的轨迹的打赏。、公子茗的3000打赏。

喉咙发炎了,状态不太好。

正文卷 第215章 溃败

不过,这些土匪倒也不是全是废物,各种“偏方”,还是有的。

孙枭几乎在反应过来后的一瞬间,就附在严振东跟前耳语,讲出了自己知道的应对办法。

“大人,朝天观用火攻,咱们不妨让弟兄们,在泥水坑里打上个滚……

还有,我曾听我兄弟说过,这洋油水泼不灭,须得在地上打滚,打能灭掉……”

“好主意!”

夏季雨多,甚至有些道路,都泥泞一片,一些土匪在泥水里打了个滚,甚至用布巾醮水,遮了口鼻后,即使火油再沾到身上,因为感觉不到疼痛,他们也不慌张,在地上打滚压灭火星。

只可惜,到这时时,那些充为前军的匪众,已经死伤大半。

余者,也骇破了胆子,根本不敢再上前来。

……

接下来的战斗,就显得乏善可陈了。

既然已经知道朝天观早有准备,严振东也就没再急攻,而是仗着人多,分了三个方向,学了评书里的“围三阙一”。

不过,在朝天观的弓手、新军的防守下,匪军也是死伤惨重。

尤其是新军,成军虽然才一个月,但十五名新军站在那里,俨然就是十五个个移动炮台,每波开枪,都要射杀近十余人,骇人以极。

可惜,就是人少!

叶书站在高台,眼看院墙已经防守不住,便果断下令,让那些已经坚守不住的白莲教徒,回转高台后的朝天观里。

这一场仗,打得叶书极不满意。

借着地利、人和的优势,竟然还让对方攻破了院墙,这白莲教徒,除了死战不退外,果然只适合乱战。

思绪间,白莲教众已经退回,那犹还有一千五六的匪军,却是在欢呼声中,进了朝天观院墙之内。

严振东小心翼翼地看着这边,见朝天观里人影闪烁,大声冷笑道:“埋伏了伏兵?想暗算我么?”

叶书摇了摇头,对这个“故友”,失望以极。

七年不见,对方武艺增进,但却依旧没有什么见识,无论是军阵、谋略,还是西式火器上,都宛如一头猪一样!

就像是这个早被就打了几十年的晚清,明明都被人家用火器,踩在脚下摩擦那么久了,大多数的清军将领,却还依旧没什么长进。

“也难怪,莫说是现在的清廷了,便是西欧战场,一战时期,虽然已经有了火枪几十年,但战斗素养也差得厉害,排着队,拿人命往上冲的事,也一如冷兵器时期……”

叶书再没任何兴趣,也不说话,只是手掌举起,向下一挥。

登时只见四部人马冲了出来。

左边,是朝天观原有的弓箭好手,人数较少,只有二十余个,不过个个箭法不凡。

右边,是新军,这些天又有扩招,凑足了五十多人,这时候排成三队,虽不言语,倒还有些威势。

前后两部,却是人数最多,足有三百余人,各个手拿刀盾,俱是青壮精锐,是白莲教最根本的武装力量,也是最符合众人心中“白莲教形象”的人马。

严振东见叶书兵力齐出,反倒笑了出来:“凭这些兵,就想拦住我吗?都给我上!”

一千五百人,登时轰然应声,围成一圈,向着山丘上的高台冲去。

“放炮!”

一声令下,后面早就拆除的朝天观内,就被推出三门炮来。

这炮不大,一门75mm,两门57mm,全都是东瀛山炮,清廷从东瀛买的。

七年间,梁宽按照叶书先前指示,着重发展火枪,又暗中积蓄先进火炮,买了不下十门,早就成了附近新军后勤部的vip。

可惜大部分老旧火炮,都被他弄成了固定炮台,用来守卫传学堂。

倾尽沙河帮、朝天观精锐之力,也不过送上来三门大炮而已。

得了叶书一纸书信,梁宽不止趁夜送来这三门大炮,连他自己,都蒙着脸面,站在一门炮的后面。

炮兵,全是沙河帮的老手。

看见这三门,轮子又圆又大的山炮,台下匪兵几乎骇得魂都丢了去。

七年前,叶书托名“一页书”,让整个广州城,都明白了大炮的厉害之处。

七年后,余威依旧,便是那些没什么见识的土匪,都知道当初叶书指挥群炮,轰击洋船的事迹。

这时候,三门火炮,直接摧毁了他们所有的信心!

“轰!!!”

“轰!”

“轰!”

三门炮,几乎同时开炮!

两门小型的山炮,用的是爆炸弹,在打到下面的人群中时,轰然爆炸,二十余个匪兵,当场身死,震伤、震傻的人数,更是不计其数。

剧烈的声响,震得周围匪兵都痴呆住了。

而那门75的炮,这一发填充的却是实心炮弹!

一炮打出,只如一道无形铡刀般,在人群中划过一道笔直的长线,顺着高台梯子,打得匪兵身体四分五裂的同时,也重重地轰在下面地上,砸出一个硕大的土坑来。

纷乱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

只有高台上,早有准备的白莲教徒,继续以弓箭、火枪射杀下面的一众匪兵!

时间,在战场上原本很慢,每一秒都面临着生死煎熬。

但不知为何,在严振东此时的心中,时间变得似乎无比的迅速,在自己还在犹豫是攻是退时,手下的人马也犹疑不定时,上面的炮兵,不知何时,竟又作好了出炮准备!

又是三炮轰出!

又是三朵血花爆炸!

台下的匪兵,终于再也忍受不了心中恐惧,猛地回头就跑,逃跑者不计其数。

高台上的新军,直接没了慌张,这时候三段射击,枪声响个不停,每一秒都在杀戮,更是让底下坚守的人群,更加混乱。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最后一个抵抗的人也被乱枪打死,所有的匪兵,都背过了身子,拼命想要逃离这个可怕的所在。

任凭严振东如何弹压,如何杀人,都抵挡不了这股溃败之势。

一如当初面对火器的僧格林沁!

“白莲弟子,杀!!”

叶书一声令下,台上早就等得不耐的刀盾兵,饿虎扑羊般地向下方杀去。

有那性急暴烈的,更是连盾牌都扔了,拎把刀就直冲敌阵!

三百余人,冲进一千多人的溃兵里,恍如三百余把刀子,狠狠插进牛油之中!

正文卷 第216章 今生唯恨一剑败!

风,不知何时,已经渐渐呼啸天地。

为名利拼杀的众人,根本不曾注意天象的变化,风尘席卷,卷动空气中不详气氛。

而在这劲风之下,严振东痛看败军而逃,心中万千不甘,在那气势如虹的白莲面前,也只能转身而退!

“莫离原,劲风呼啸!

天际,繁星依旧。

血战百里,遍地尸骨!

千百人的牺牲,成就、荣耀,往往只归于一人!

是上天的不公,或是世情的无奈?”

叶书纵马轻驰,望着眼前的十里血战追杀战场,脑海里,突然就响起六祸苍龙、袭灭天来的莫离原中原、魔军之战。

第一次参于这种千人级别的厮杀,叶书只是如一个旁观者般,静看这在血杀中沉沦的众人。

战火弥延四方!

一败涂地,千余人,也不过是任凭宰割的溃兵,任凭刀枪刺砍在身上,却没有几人回头。

身后,梁宽纵马赶来,虽是蒙面,依旧能见他神情激荡,握着缰绳的手,都在颤抖:“师父!这些溃兵如何处置?”

“尽数杀了!”

虽然早就心中有备,但闻听此言,梁宽依旧一阵颤栗,全身血液一冷之后,又是无尽地躁热。

恍然间,眼前长身而立,纵马前行的背影,又化成七年前,那个横行京城,肆虐帝皇的不世之人……

一页书!

“是!弟子遵令!!”

梁宽振声应令,只觉得七年来养出的沉稳心静,在眼前之人面前,竟无一丝效果,轻易就愿意为之一言,而去血战厮杀,纵死不悔!

身边,匪军处处,梁宽更不废话,手提一杆长枪,纵马来回冲杀不停,正是四门棍法。

七年未见,梁宽有意请求叶书指点,当下展露身手,将四门棍法里,种种精妙尽数施展开来。

叶书看了一会,闭目片刻,随即右手一招,冷锋寒刃已然在手,脚下轻磕,纵马冲向前面一人,只留下一句话在风中:

“一旁看着!”

梁宽时刻注意叶书这边情景,见他突然冲向一人,原本还有些讶异,但瞧着那地上突然暴起如恶虎、显露出涂了一层土灰、换上破衣的严振东,不由得心中一阵大惊。

这严振东,竟然没逃,藏身在乱兵之中,想要伺机刺杀叶书,以图转败为胜?

心中大惊之下,梁宽却又一松。

他相信叶书!

果然,叶书这一枪,让严振东彻底暴露身形,整个人都陷入到危局之中!

枪尖,颤若乱星,却总是笼罩严振东胸腹上下,往日里得意的躲避功夫,在叶书这一枪里,仿佛失去大半效用。

直到枪至近前,严振东依旧没有把握避开,当下猛地鼓荡胸腹、一声大喝,惊得非白一颤的同时,双臂横击,借着一双铁护臂,将冷锋寒刃击至一旁。

“下来吧!”

严振东不敢放叶书离开,右腿仿佛老虎被踩了尾巴一般,猛然直踢马腿后弯,要断掉非白的马腿。

但这一腿,却在叶书枪尾后扎之势下,无奈撤去。

汗血马其快如电,只在这相会的眨眼之间,两人已经交手两个回合,不胜不败。

……

但看着十步外,伫马静看着自己的叶书,严振东却是心中一阵无力。

这七年里,他不止一次想要再遇到叶书,不止一次,想让叶书看看他如今的权势!

七年前的卖艺匹夫,七年前的乞食汉子,七年前你一页书的手下打手!

如今已经是两广总督,皇帝跟前的红人!

如此权势,你一介白身,再见我时,是否会面色变化,心里紧张?

梁宽即使蒙面,也只是掩耳盗铃,功夫没变、声音、气质没变,严振东一下就认出了对方。

刚才梁宽的一声“师尊”,更是让严振东心中剧颤。

一页书!

素还真,竟然就是一页书!

难怪……

难怪!

七年的愿望,一朝实现。

可此时此刻,严振东却觉得时间似乎失去了意义,七年的时间,仿佛根本就没有流逝过。

眼前纵马的一页书,仿佛依旧是那个纵马皇城长街的身影,不可一世,纵马一击之势,自己费尽心力,犹还险险还生!

尤其是看到叶书的眼神时,严振东一颗心,却是如坠冰底。

那双眼睛,竟和七年前一样!

毫不在意,漫不经心。

就像自己要杀的,是头猪狗!

恍然间,严振东明白了自己七年心愿的结果。

慈禧,这个大清的老佛爷,实权第一人,七年前都被叶书猪狗一样地杀了。

如今,自己这个所谓的两广总督,慈禧、光绪的一条狗,又有什么资格,敢在眼前一页书的面前,渴求对方有什么心境变化呢?!

愤怒,不甘。

最终却只融汇成一声无奈的怒吼,再次扑身而来,要凭自己一身的本领,完成这七年来的愿望!

叶书更不答话,冷锋寒刃随手收去。

如此高手,既不想随意杀死,便该以自己最强实力应对。

自己的枪法,还不够与此般对手短兵相接!

一念及此,叶书已是腾身下马,右臂挥动间,无名铁剑已是在手,尽展一身剑术造诣,与严振东厮杀成了一团。

劲风呼啸,草叶纷飞,乱兵败将四散而走,更有无数有心人,静看两人厮杀。

而就在这乱势之中,叶书、严振东两人,仿佛两头狮虎,在那烈烈风尘中厮杀缠斗,虽只是两人,身形驱前退后,十步之内,无所不至。

无名铁剑重三十余斤,在叶书手中只如一柄铁锏般,只以雄力伤敌,不以锋锐称道。

这样的雄力,纵有铁布衫化力不少,严振东依旧觉得五脏发痒,筋骨生疼。

鹰爪功夫,施展数式,严振东已经明白毫无用处,根本伤不了对此造诣颇深的叶书。

“既然如此,那严某这一路‘铁线拳’,就请叶兄弟你指教了!”

杀狂了心,严振东再不管其他,两只鹰爪撕去手臂衣衫,露出那黑沉沉的厚铁护壁来。

再出手时,严振东已是舍去花巧,以雄制雄,以力破力!

整个荒野上,顿时只听金铁交击,发出沉闷急促的声音,震得四周皆闻,骇得周围溃兵,面无人色。

酣战良久,双方再一次拼力后,叶书突地双手举剑在天,趁着对方力道后卷的时机,猛然一劈!

严振东脸上气血上涌,面色紫红,双臂交展,迎在头顶,却在这狂然一击下,全身力道再也维持不住,双膝一软,重重跪在叶书面前!

正文卷 第217章 白首相知犹按剑

一片沉默之间,跪下的身影,是最不甘置信的屈辱!

败!

败了!

严振东喉间一甜,猛地吐出一口血来,染得他胸襟一片赤红。

但更红的,却是他的眼睛!

“不可能!不可能!”

严振东怒喝一声,猛地发力,震开叶书铁剑,一双手臂,如疯似魔,仿若两根降魔铁杵,击得沉闷风声如碎制撕裂,迅捷无匹,更添无尽威势!

擂鼓式!

乱击式!

铁线拳拳法精华,尽被严振东融入到这两式之中,此时先被叶书以力压伏,跪在地上,那股心中的愤怒,更添拳法威力!

以时压抑后的爆发,正如被刀鞘封印的利刃……

在屈辱中拔刀,在狂暴中开杀!

“好拳法!”

叶书长赞一声,足下沉稳进退往趋,无名铁剑双手紧握,沉气凝力,同样以快剑、连斩手法,尽挡对手拳势。

剑法虽不如拳法快捷,但胜在兵器沉重,增添叶书攻势,这时挡下严振东的铁线拳,却是各有优势。

双方拳剑互撞,数招来回后,严振东鼓荡而起的气力,却是又有些不济了!

“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他与我一般的外家修为,力气相仿,交战如此这久,我已经心神疲累、收束不住力道,他一页书却力道不衰,凝重如初?”

严振东又是愤怒,又是不甘,拼命攻击。

但就在他不甘的目光中,叶书又是一记铁剑,重重砸在他的左肩之上!

“呯!”

力道贯通周身,严振东左腿腿弯一酸,顿时身子一颤,周围抵抗的力道,在这股强横力道下,如烈阳照雪,根本无法抵抗,又是单膝跪在了地上!

“你……你仗着兵器厉害,我不服!”

严振东喘息了一会,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咬牙说道。

叶书听了,却并不答话。

抑或者,不屑回答。

拳法、剑术,本来就是两路不同的攻伐方向,自己手里这柄锈斑斑的“无名铁剑”,未必就有对方那两条铁护臂更有用。

但现在,双方猛力急攻,硬对硬肛,结果却是对方力尽腿软,自己还龙精虎猛。

这一切的原因,不过是叶书神元更加精进而已。

功夫练到这个境界,已经算是一代高手,对劲力的掌控程度,更甚于力量的大小。

……

严振东不知道这其中原因,在他看来,自己如今是一败涂地!

七年前,叶书统领沙河帮,创办传学堂,是提督纳兰元述的座上宾,受满广州城人尊敬,即使为贼,那也是刺杀慈禧,天下扬名的风云人物。

那时候的严振东,唯一能够自傲的,就是自己那一身功夫。

“一页书虽然处处胜我,但他功夫底子不够,不是我严家功夫的对手!”

这种安慰,是严振东那时最后的骄傲,也是他跻身成为两广总督,横行天下最大的底气。

他一直想寻叶书打一场,在功夫一道上,找回自己最初的自信。

可是,败了!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败得这么干脆!

一时心灰若死,万念俱灰,一身的雄心斗志,尽皆化为虚无,当下不再反抗,闭目待死。

“放开我师父!”

就在这时,三个青年人冲了过来,脸上带着惶急,被梁宽拦下一个人后,另外两个眼看严振东单膝跪在地上,当下奋不顾身,拿着短刀,就往叶书身上砍来。

“你倒是教了两个好徒弟!”

叶书赞了一声,横剑拍死一个,但剑身却被另一名弟子牢牢抱住,一时竟不得脱。

得人来救,严振东神情有些讶然,看着弟子抱住叶书长剑的样子,心里突然涌现出一个想法来。

“活命!我要活命!”

原本待死的心中,涌现出一缕希望后,那求生的种子就再也无法压抑。

严振东已经歇过一阵,身上散离的力气稍稍恢复了些,眼看叶书一时被束缚在旁,突地跳跃起身。

但他并没有趁机攻向叶书,却只是调转身形,往着另一个树林方向,快速冲去逃命!

“嗯?”

叶书眉毛一挑,看着眼前那个为救师命,奋不顾身,却又被严振东轻松抛弃的年青人,不由得看了看旁边激战正酣的梁宽。

这严振东,刻薄寡幸到这种地步么?

手上再无迟疑留手,叶书抽剑,手臂震开对方双臂,笑了笑,随意一剑着胸,刺死了这人。

正要引弓射杀了严振东,眼睛不经意看向那边的树林,手上动作却是停止,脸上露出莫名笑意。

纳兰元述,你果然来了!

这样一场dong luàn,早就不是严振东与“素还真”的私人恩怨,提督府介入,只是题中应有之意。

叶书只是没想到,纳兰元述竟然如此沉得住气。

而在对面。

就在严振东就要逃进树林,林中突然走出一个一身劲装、提督官服的男子,手里一杆长棍,一棍点在严振东的胸口,打得严振东又是吐血不止,胸骨都断裂了几根,一时失去反抗之力。

“败军偷生,还有脸活着回来么?!”

面对自己的顶头上司,纳兰元述没有一丝尊敬之意,只是一手提着严振东走了过来,随手扔到了叶书身前。

一言不发!

只是压抑着内心的情绪,那么面无表情地看着叶书。

叶书看看他,又看看地上痛苦挣扎的严振东,不由得想起故日交情,一声长叹:

“白首相知犹按剑,青袍隔断往日情。

今朝剑锋照肝胆,明日黄花向九泉!”

底下的严振东,心中求生之念方被激起,原先求死的念头就再也消失无踪,什么往日骄傲、什么武者尊严,竟是完全抛之到了脑后。

这时听到叶书又是“白首相交”,又是“青袍肝胆”,还以为叶书在感怀两人旧日的交情。

当下苦苦哀求:“叶兄弟,咱们贫贱相识,总算有场朋友交情,你放过我!我以后绝不再和你为难!”

“终于还是走到这一路了吗?”

看他这般丑样,叶书忍不住一声长叹,仿佛电影中,那个为了自己吃喝、为了自己前途,就能眼睁睁看着妇女被拐卖异国、眼睁睁看着梁宽被打被辱,而助纣为虐的沙河帮教头。

长叹一声,当下随手一剑,并不锋锐的剑尖,击碎严振东喉骨。

“可惜,我说的‘白首相交、青袍故知’,不是你严振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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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18章 最后的忠烈

一剑击杀,严振东瞳孔瞬间睁大,渐至失去所有光彩。

一代宗师,精通硬气功、铁布衫、鹰爪功,后又借着大清武库,精研天下一流功夫,如今更是光绪重臣、白莲教主,天下绿林魁首的严振东,竟就这样死了!

一时间,莫说是梁宽这些局外人,便是对面的纳兰元述,也是内心唏嘘不已。

严振东的功夫,他也是知道的,虽然嘴上不说,但私下也明白,自己不如对方,便是这些年名望日盛的黄飞鸿,即使黄飞鸿无影脚功夫克制严振东硬功,但两者强弱高下,也得生死决斗后,才能知晓。

毕竟,严振东投靠朝廷后,借着朝廷势力,武道一途上,再没任何阻碍。

但现在,这个俨然便是“天下第一高手”的严振东,却生生在硬功一道上,被眼前一页书所败,以致身死!!

这样的消息若是传出去,天下高手,都要为之震惊了。

不过有趣的是,周围这些观战的人,无论是纳兰元述,还是梁宽,又或是那一队普通的白莲教徒,俱都对此战结果,没有太多惊愕之感。

毕竟,那可是一页书!

自从七年前,叶书横行京城,当街杀了慈禧之后,他的凶名,就已经传遍天下,简直都要被天下人疑为鬼神了。

任是平日里再是傲气,再是不服天不服地的南拳高手、北腿宗师,在“一页书”凶名面前,也没谁敢来挑衅的。

严振东虽强,但在叶书这煌煌战绩面前,却还显得弱了不止一筹。

……

一个青色宝箱,出现在严振东尸体胸口,只有叶书能看到,当下顺手一挥,捡进了戒指。

抬头看着眼前的纳兰元述,叶书笑了。

幕遮的轻纱下,叶书有些感叹:“七年没见,纳兰,你正值壮年,头上却是已经有白头发了!”

纳兰元述冷声应道:“时逢乱世,乱臣贼子层出不穷,我虽白了几根头发,却不知有多少乱臣贼子,为这几根白发,而丢了性命!”

语气生硬,丝毫不给叶书一点叙旧情的样子。

“哈哈哈哈!”

叶书禁不住长笑出声,良久,这才收声,肆意张狂:“乱臣?贼子?哈哈哈哈,若是一个汉人说这话,我少不得要立刻杀了他!

不过纳兰你天生就是满人,那这话说得倒也理直气壮。

只是,一个满清奴酋,也敢配把我当成‘乱臣’么?

慈禧已被我当众杀了!

你还敢在言语上挑衅我?

莫不是想让我再去京城,取了光绪那废物小儿的狗头么?!”

“放肆!!”

纳兰元述一时气极,叶书言语中,对于清廷皇族的不屑鄙夷,比当面辱骂他自己,还要让他感觉愤怒。

当下,纳兰元述一挥手,树林中便涌出一大队兵卒来,足有四五百人,刀兵、长枪兵、盾兵、火枪兵一应俱全,瞧那军容阵列,也是难得的精锐。

尤其是那百十余火枪兵,一个个枪口指着叶书,只消一声令下,便要开枪。

不过,叶书身后的白莲教徒,也早反应了过来,这时候一个个神情狂热,护在叶书身前,悍不畏死。

叶书却并不在意,挥开众人,依旧站在军前,暴露在清兵枪口之下。

功夫练到叶书、严振东这种层次,对周围敌情的掌握,早就到了一种本能的程度,便是闭着眼睛,单只凭拳风气息,也能在脑海中,勾勒出对方的攻势情况。

此时的身体,中了枪当然会死,但那些兵士只怕刚刚想要开枪,还没扣动扳机,就要被叶书感知到危险,从容闪避了。

这个时期的火枪,毕竟还弱,而且兵员素质,也仅仅是掌握枪法而已。

更不用说,这时期经常面对火枪的武人,通常都会在胸口绑上块铁甲,同样足以护身。

纳兰元述见了,也不意外,同样暴露在白莲教徒的枪下,深深看了叶书许久,这才道:“先生!我心中还有一层疑惑,你能指教吗?”

一句“先生”,双方似乎都回到了七年前。

那时纳兰元述听了叶书“治国强民”之策,惊若天人,几乎每天都要来向叶书讨教西学,两人也是在那时,在短短几天里,建立了深厚的交情。

“嗯,你说吧!”叶书也心中感慨,叹气道。

纳兰元述直直盯着叶书的眼睛:“我知道先生心怀怨愤,仇恨大清。

但这满汉争杀,已是两百年前的故事了,如今满汉一家,先生何必还为两百年前的故族仇恨,而行事如此极端呢?!

朝廷上下,当然也有贪官污吏!

但难道前明的贪官污吏,就比大清少了吗?

难道前明的土豪乡绅,便不兼并土地,欺压百姓吗?

难道前明的百姓,便丰衣足食,没有冻饿之忧,不受官府、朝廷之苦吗?!

我读史书,如大清国运二百年以上者,也不过就是那几个罢了,可强如汉唐宋明,建国两百年后的国情军备、中枢地方、百姓日子,比着我大清如今,又能有多少优胜之处呢?

先生,平心而论,当今天下乱局、百姓疾苦,难道就全是大清失德,以至黎民涂炭,活不下去么?

我读史书,那些国家,建国二百余年,无不是天命有尽、亡国之兆日显。

强汉光武中兴,那是天道钟汉,以致又延了二百年国运。

盛唐还没两百年,便已经衰落,玄宗借神龙革命而起,延一代盛世,也不是昏聩之君。

可天命一到,便有安史之乱,虽然其后也有元和中兴、会昌中兴、大中之治,但也不过是苟延残喘,再也不复昔日盛唐雄威了!

大清建国两百余年,显此乱相,又哪里不是天命的缘故呢?

更况且,当今皇上也不是那昏庸无道的暴君,既没大兴宫室、贪图享乐,又没大肆屠戮,穷兵黩武。

反倒广纳贤才变法,不问满汉出身!

如今变法失败,那是康有为等人不智,皇上奋进强国之心,天下皆知,思贤之若渴,更是古今罕有!

即使是先生你七年前,当街杀了慈禧皇太后,皇上虽一时震怒,但前年我进京面圣时,其怒气早已消失,反倒是赞叹先生的强国良策,遗憾先生的不世之才,未能报效于朝廷,造福于百姓,光耀于门楣!

这些年来,一心庇护传学堂的人,难道就只是我一个吗?

皇上虽不明言,朝堂上下,又有谁不知道他的心意呢?

不瞒先生,皇上私下早就于我有言,只要先生愿意辅佐皇上,变法强国,外除西洋诸夷,内安天下黎庶,昔日过错,全不计较,且拜先生为国师,封先生为诸王之首,满汉共治天下!!

这样的胸襟,这样的变法魄力!

难道先生就为那两百年前的过错,非要杀个血洗神州,百姓十不存一不可吗?!”

ps:感谢书归鸿、完美的轨迹、扫黄大队指挥员的打赏。

说,谁在偷偷诅咒我了?

为什么我刚买两个月的秋裤,又在大腿内侧,被磨出两个大洞来?

妹的,挣的这点稿费,净砸秋裤、滴眼液,眼镜、平板上了。

正文卷 第219章 纵使为敌敌难为

铮铮之言,如钟鸣鼎震,句句直入人心。

这不是话术,从纳兰元述真切的表情中,他恐怕是真这样想的。

想想也是。

相比于骄奢淫逸的慈禧,一心变法强国的光绪,在他那些忠心臣子面前,确实算得上是胸怀大志,难得的明君了。

但叶书听了,却只是冷笑一声。

纳兰元述见了,便问道:“难道我说得不对么?

一者国运,一者圣上之心胸,哪里不对?”

哪里不对?

叶书冷笑道:“哪里有一句对了?!”

纳兰元述见他这个样子,也是心中有气:“请讲!我洗耳恭听!”

对方找虐,叶书自然不会虚!

“你先说国运,讲什么凡二百年国运以上者,即使汉唐,也未必比狗清强?

哈!

是,王朝末期的百姓,是都过得苦,是处处受人盘剥!

可这难道是什么天命可以概述的吗?

汉唐宋明,哪家会取了江山后,又屠戮百姓如猪狗的?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文字狱动辙灭族,难道是一句‘为求统治稳固,无奈之举’可以遮掩的吗?!

身体奴役如猪狗,骨气折断如奴隶,汉唐之下的百姓,难道便和那些大清顺民一般,畏头缩脑,全无一丝自尊可言吗?

你说汉唐两朝末代,未必比狗清更好,哈哈,难道汉唐末朝的百姓,都是如今的烟鬼、奴才吗?

汉虽灭,留下的袁绍、公孙瓒、曹操,哪个在防御异族方面上,不能称一声英雄?

唐虽亡,其文才之风,武功之盛,万里之外、时隔千年,也惹人缅怀!

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唐盛世,万国来朝!

汉唐敢讲这样的两句话,你口中所谓的‘大清’,又敢说些什么?

量中华之物力,结列国之欢心!

宋虽灭,崖山气节犹存。

明虽亡,崇祯终究是以死守了国门。

你口中狗清一众皇帝,又做了什么?

康熙盛行文字狱,乾隆贪索无度,若非防治了天花,雍正又涨了点脸,我还真不知道这狗清前期皇帝,还有什么好夸赞的!

及到了咸丰,更是兴种鸦片,以中华的元气,来强延狗清国运!

列强大炮来犯,昔日强横为天下冠的华夏,却成了人人可欺的东亚病夫,这样的狗清,也敢说‘不亚于汉唐’?!”

叶书毫不客气,一席话说出,只把纳兰元述听得脸色又红又白,极为难看。

“一个王朝是否值得夸赞,还用旁人诡辩吗?

秦汉唐宋明,虽然各有问题,但其值得夸赞的地方,你能说得完吗?

反倒观狗清,其值得提的长脸事情,又有几件?!

你说汉唐末朝的老百姓,是否能比现在的百姓过得好?

那我就告诉你:是!

人家起码没有吸大烟!遇到异族来犯时,也不乏挺身反抗者!

可这狗清的末朝百姓呢?

一个个麻木不仁,遗毒无穷!”

……

句句如剑,声声如刀,叶书说到最后,身后众白莲弟子,已经是怒发冲冠,眼神之间,更见凶厉。

他们往日里,也常骂一声“狗皇帝”,可又哪里能够知道,这被传得圣明无比的满清皇帝,一个个竟是如此不堪呢?

对面的纳兰元述,也是一时哑然无言。

屁股决定眼光和脑袋。

纳兰元述是旗人,自然盯着满清的好处看,对于那些恶处,没有亲身经历,一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轻飘飘地就能忘记那些暴行。

可是天下百姓、这个民族魂魄,能够忘记这一切吗?!

这时叶书翻开历史这页,纳兰元述不是诡辩之人,自然一时无话可讲。

但稍一心静,纳兰元述又道:“这些都已经过去了!

逝者已去,生者才是最该被重视的存在。

如今外敌当前,满汉早已是不分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正该同心齐力,先过了这场劫难再说!

当今皇上,确实心胸……”

不等他说完,叶书已经听得腻味。

“不分彼此?

那百万余八旗子弟,可都是天下百姓在养着,这也叫不分彼此?

狗清两百年窃据中原,恶事做尽,来个外敌,便能放下一切么?

呵呵,怕是那些当惯了‘主子’的人,也不愿意这样做吧?

光绪那个废物小儿,跟崇祯一般是个志大才疏的废物,不过是病急乱投医罢了,也敢说什么‘心胸宽广、礼贤下士’?

这样的废物,你让我辅佐他?

哈哈,你问我是不是非要杀得血染神州,那我告诉你!

是!

就是如此!

不杀得血流飘橹,又哪里能有百余年后的盛世?!

你说满汉已经分不清彼此,这我赞同。

可不是还有爱新觉罗,不是还有那些八旗老爷么?!

哈哈,这些废物,不尽数杀了,留着继续祸害后世苍生么?!”

……

张狂姿态,显得叶书愈加嚣张霸道。

言语里,更是没有一丝对光绪等皇帝的敬重。

每多说一句,纳兰元述脸色就苍白一分,待叶书说完,纳兰因为先前一翻豪言,而涌现在眼中的神采,已经尽数消失不见。

不止是豪言被打破的尴尬,更多的却是看见叶书心意坚决,无法劝叶书为清廷出力。

“既做不了朋友,那便是敌人了!”

纳兰元述眼里闪现出遗憾、绝望、果决、释然的种种情绪,交杂在一起,更能让人感受到他那求解脱的眼神。

“先生,我知道你的惊世之才,正因为如此,我才更无法再放你离开了!”

纳兰元述这句话一出,他身后的火枪兵,便提了提心神,手里的长枪,都有了一丝颤抖。

“就凭这百十个枪兵,就想杀我?”叶书笑道。

纳兰元述冷静道:“我知道对于你这样的高手来讲,这些火枪根本没用,扣扳机的功夫,还没你身手快!

可,若是我上前与你缠杀在一起,让手下士兵,连我带你,一同枪杀了呢?

哈哈!

我纳兰元述报国无用,若是能与你一同死了,也总算是为了这个国家,做了最后一件事情!

现在,咱们两个一同临死之前,先生,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叶书:“……”

好一会,才摇了摇头,把目光从纳兰元述身上转移开来。

“杀我?

呵,杀了我,清廷就不会被推翻了么?

嗯,看看时间,广州城里,孙文他们领的革命党,也该开始攻占广州城吧……”

正文卷 第220章 百年天命半虚度!(4000大章)

广州富庶,是通商口岸,又有传学堂钳制各路洋商,使其规矩经商。

教化之地,民风自来,汇聚天下英杰的广州城,周围的土豪劣绅,做事不自觉间,也少了许多酷毒,转而重视起自己的名声来。

毕竟,若是声名狼籍,自家儿子想在广州城求学,都要遭人看不起。

就连生活奢华、不明是非,被叶书灭了根的烟商之子孙琪童,平日里都没什么过格举动,连着他那个爷爷,都为了自家孙子,转而变成了全城尽知的大善人。

那些学堂里出来的学生,转而劝诫自家长辈,这样的转变十分自然。

因此这里的百姓,纵然也穷苦,但终归能混个温饱,甚至留有余钱,是天下难得的好去处。

可离开广州,这天下早就民不聊生了。

越是穷苦的地方,官府压榨越是狠厉,如今天下,已经处处反迹,许多地方,都早就不听清廷号令了。

诸如川蜀,诸如湖北,各地革命党,起义不断,清廷哪怕一时平乱,也不能安定地方,川蜀如今早已经是人心皆反,只待那一场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

慈禧身死已经七年,被她压制的众人,在看清光绪不是什么明君之后,早就对这个清廷彻底失望,叶书不在的这七年来,革命不断,孙文也早就不是一个普通的医生。

严振东、叶书这一场争斗,涵盖广州城周遭绿林势力,早就是足以影响两广局势的一战,中间又有陆皓东的一面之缘,孙文来联络叶书这个“反清人士”,再正常不过。

……

“广州城?!”

纳兰元述悚然一惊,侧耳倾听之下,果然听到广州城方向,似有枪声传出,只是一直被周遭乱战枪声、炮声遮掩,让他误判形势。

一时间,纳兰元述只想回头就走,广州城万万丢失不得!

但……

“你现在走,已经迟了!

孙文虽然名声不显,但早就是一票革命党的首领,势力已成,一个空巢广州城,又有各大势力与他勾联,就是广州城那些兵卒,经过这些年开智,也多有倾向于革命党人的。

沙河帮坐观风云,也不会出手。

广州城,应当已经被接管了!

广州城一破,天下反清势力必当云集影从,不消两年,或者再快些,这狗清便该是天命到了!

这早该在六十年前,便当灭国的狗清,强延这六十年国运,如今覆灭,反倒是太迟了……”

叶书平淡的声音,听得纳兰元述全身颤抖,越想越是绝望。

是,他是坚毅刚烈,可也正因为他是个做实事的人,才更清楚如今的清廷,是多么脆弱。

在眼前这个一页书面前,在自己这毫无防备的一个月间,在白莲教、沙河帮全力协助下,足够那些革命党人,把广州城渗透一空了!

痛苦、愤恨。

绝望、无力。

纳兰元述怔怔地站在那里许久,就连身后的一众亲兵,都心里战战,有个队率走到他跟前,小声问道:“大人!咱们现在……”

这话,似乎惊醒了纳兰元述。

只不过,他清醒过来后,却是没有立刻带人返回广州城。

积重难返,无力回天!

这是他早就已经知道的事情,如今事实摆在面前,他反倒清醒过来,没有那些小女儿形态。

纳兰元述唯一愤恨的事情是……

“先生,你所做的一切,就是推翻大清,让这群所谓的革命党人,登台执政么?”

叶书忍不住高看了一眼对方,笑问道:“你倒是心性过人!”

“要是先生真作此想,那你可就看错人了!”

纳兰元述失望道:“我这些年来,也曾见过各种革命党人,便是孙文,也有所了解。

可见得越多,越是失望!

这些所谓的革命党人,口口声声说着‘保国护民’,也有些个坚贞君子,如那陆皓东之流。

可这些人,也不过是极少数,影响不了大局,且才不配德,空有一腔热血!

那些各地革命党领袖,有贪于名利,也有一心革命的,在我看来,却并没半个能治国强国的人物,莫说是与先生你的惊世之才相比了,便是与朝廷的一些名臣,诸如李中堂,那也未必便高明多少!

那个孙文,或许是有过人之处,或许也真能推翻大清。

但之后呢?

若是这天下由先生这样的人物掌管,或许还有救。

可若是由那个孙文,搞什么‘民主共和’,恐怕先生便要失望了!

先生还不知道,那孙文背后有东洋人的支持吧?

虽说英雄起事,须借大鹏展翅之风,但那孙文,我看着可没有扶摇九天之后,傲视翼下之风,割舍一切的决心与气魄……”

……

失望后的一番劝诫,诚恳无比,听得周围无论是他手下亲兵,还是白莲弟子,都忍不住神色变化。

叶书忍不住又是一声赞叹:“咱们先前虽相处时日极短,但我知道,纳兰你确实是一个豪杰!

严振东那样的人,与你提鞋都不配!

你如今见大厦将倾,反倒觉醒了民族意识,能为以后的国家、民族着想,当真是心胸气度,都是当世绝顶!

如今你功夫不如黄飞鸿,但再过三五年,他便再非你的敌手了!”

纳兰元述神色不变,一点也没有因为功夫进境、被人夸赞,而有色变,反倒仍旧是先前那样,关心未来局势。

叶书见状,想了想,便也再没任何顾忌:“你说得不错,孙文确实不是我看中的人!

只是纳兰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饿得快死的人,总不可能一口吃成胖子!

须得先喂以清粥,身体才能调养过来。

身体稍有好转后,才能哺以肉食,使其身强体健。

对我而言,孙文不过是那碗虚弱时的一碗白粥,使得这个国家慢慢适应过来,恢复些元气罢了。

若说强国、御敌、富民,却是非三五十年之功不可为。

哈哈!

我当日与你,与光绪小儿,所说的‘保留元气,缓图强国’的方略,可是没有半点虚言的啊!”

……

叶书是真的心里高兴。

在这个《黄飞鸿》的世界里,自己唯一能看得上眼的,也只有黄飞鸿、陆皓东、纳兰元述两人了。

陆皓东且不说他。

黄飞鸿这人,性情宽厚,但有些被儒家洗了脑,太过迂腐,叶书欣赏他的侠义为人,却不喜欢跟他在一块当朋友。

更何况,黄飞鸿还娶了十三姨!

叶书对此很失望,毕竟自己特意准备的两颗“土豪快乐球”,明显是派不上用场了。

而纳兰元述这人,哪都好,当朋友一流。

可偏偏对清廷忠心耿耿,叶书每次看见,都想打他一顿。

现在好了,心性转变的纳兰元述,身上再没半点让自己不爽的所在,这个朋友实在是交得舒服。

听了叶书的话,纳兰元述又问道:“病体调养,需要时间,如今外患当前,西方列强虎视眈眈,先生说要三五十年,他们会给这个时间吗?

这正是我内心最深的疑问。

平心而论,我又何尝不知道大清积重难返,可大清终究是朝廷,只要先生这样的大才愿意辅佐,说不定便有一条生路。

可若是任由那些革命党人,只怕他们光是争权夺利,就要互相厮杀几十年,才能得到个稳固政体。

西方列强,会给他们这个时间吗?

因此,纵使革命党人所宣传的‘民主共和’,确实有几分道理,但我依旧觉得皇上奉行的‘君主立宪’,才是唯一出路!

原因无他,没有时间了!”

说到最后,纳兰元述深深出了一口气。

这些话,他对谁都没说过,压抑许久。

如今,一直坚持的信念崩塌,反而让他有时间去回顾自身,与叶书进行单纯的时局讨论。

“时间?”

叶书低吟着这两个字,想想后来发生的历史,确实也是感慨万千。

纳兰元述的顾虑,当然没错。

一个衰弱不堪,是条狗都能来咬一口的东方古国,确实是危在旦夕,稍有动荡,就是灭国亡种之祸。

事实上,从清末到民国,也确实有许多有识之士,是以“国家灭亡”的背景考虑,殚精竭虑想着延续民族元气、保留民族民化,以待东山再起的。

鲁迅当初激愤之下,而说“淘汰汉字”,也并非是他脑残,实在是这个民族眼瞧着无药可救,若是淘汰汉字,便能拯救这个民族,那在这些乱世中的人看来,也并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归根到底:时间不多了!

想到这里,叶书感叹道:“知道得越多,越知道纳兰你们这些人的不容易。

或许真的是天命垂爱,在这必死的局面之中,偏偏给了咱们一百年自救的时间!”

“一百年?!”

纳兰元述霍然前行数步,神情激动莫名,眼中的精光,热切得仿佛天空骄阳,炙烧人心:“当真有一百年?!”

这一个月来,叶书以“法术”收伏白莲教的事,早就传了出去。

许多人即使不信叶书是什么仙佛下凡,也都认为叶书是类似茅山道士那样的人物,有鬼神不测之术,卜算过去未来之法。

纳兰元述原本不信这些鬼话,但在知道“素还真”就是“一页书”后,就有几分相信了。

如今,叶书告诉他,国家有100年的自救时间,他哪里会不激动?

正像是一个眼看要死的人,突然被告知他还有一百年寿命,那是何等狂喜?

“嗯,1840年是第一次鸦片战争,清廷勉强也能支撑个9年,这才灭国罢?

那就是1849年,到1949年,正是100年了!”

叶书的话,被纳兰元述听在耳中,他通晓西学,稍一思考,便知道叶书所说的,是西方人常用的西历算法。

只是,叶书接下来的话,就让他羞愤万分了。

“若是道光、咸丰、光绪那三个狗贼,不是借由鸦片,让清廷财政十余倍地增长,那清廷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不久,便该灭了!

清若灭亡,总有义军突起,彼此混战个三四十年,民族意识,也该崛起了。

其间,总能有英雄豪杰趁势而起,以一个民族意识已经崛起的国家,来对抗列强侵袭!

依着华夏的文化底蕴,理所当然地能再造盛世!

可这满清倒好,硬是能做出举国种植、贩卖鸦片求生的事来,一群狗东西自己倒是又死而不僵了五十多年,却是把华夏这自救的一百年,生生虚度了一半!

如今,眼瞧着好不容易要推翻狗清,可那些西方列强,也俱都因第二次工业革命,而强大了十倍不止,华夏不知要多死几千万人,才能搏杀出那原本该来的太平!

这狗清,祸害了华夏两百年,临到死了,还跟个该死却未死的僵尸似的,当真是流毒无穷!”

……

听到这些,纳兰元述无话可说。

有识之士,谁不知道种、贩鸦片,以过个民族的伤害有多大?

按叶书的说法,清廷若是五十年前,早些亡了,反倒是一件好事。

但仔细想想,纳兰元述也确实觉得,若是有这五十年,华夏势必要比现在要强,这种结果,根本都不用去算的。

只是,这“一百年”的前五十年,已经耗尽。

纳兰元述却是对那剩下的的五十年,怎么也想之不透。

“先生,那后五十年呢?这几年来,列强大肆割地,东洋人、北俄人,更是如一狼一虎般,大口吞食大……吞食华夏血肉。

东洋人正在明治维新,实力一天胜过一天,北俄人更是传统强国,北方重患。

依我看,他们可不会再等我们五十年……”

叶书点头:“正常情况下,列强纷立,华夏危若累卵,譬如婴儿行走到虎豹之间,确实没时间了!

可妙就妙在‘列强’中的‘列’字!

自两次工业革命以来,便是再小的国家,也一个个借势而起,虽是小国寡民,但其武力却都不容小觑,且随着各自实力增加,野心也随之增涨起来。

你还不知道吧?

欧洲列强,早就已经暗中进行军备竞赛了,一个个表面上装作没事,暗地里却拼命增加武备,为未来打算。

人人都这样想,这个世界,早就战云阴集,积压的越久,爆发后的惨烈,也越狂暴!

这时候,只消一个小火星,或者是一颗子弹……

那便能为华夏,再争取五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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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21章 求死

两人讨论时局,各自光风霁月,不使阴谋暗害,两边的人马,也都早就放松了下来,甚至见两人越谈越亲近,连火枪都放下了。

而随着两人讨论未来时局,两方人马更是侧耳倾听,一个字也不敢漏下。

听到叶书说起未来局势,更有人与同伴私下窃窃私语,担忧未来局势的。

而就在两人谈话间,看到此处异常的各方人马,也都纷纷过来,各自围靠在友军身边。

叶书一方,青龙白虎几名神将,以及陆皓东,闻听剧场版后,俱都赶了过来。

连素小白都过来了。

素小白看周围人员混杂,众人一个个身上染血,心里有些害怕,就跑到叶书身后,牵着叶书衣角,被叶书拍拍她的头后,这才安定下来。

其他那些周围匪众,有心思灵快的,却是也投靠到纳兰元述身后,哀求着“我们是总督指派”,求纳兰元述保护的。

世界大势,根本不依任何人意愿而动,叶书也不担心有人听了去,以致有所改变,虽见周围人越来越多,却是声音依旧,宛若无人。

一席话说得随心而为,却是听得周围众人各自心惊。

尤其是想到那些列强,一个个如此强悍,却要在不久将来,各自陈兵,干戈相对,众人都心里涌现出一股子惊悚之感。

一群老虎、狮子打架,容得下一个婴儿在旁观视么?

片刻前,一群人还是敌我相对,杀个你死我活,但在这静立数刻后,却是一个个心中凛然,即使是那些积年老匪,对如今的叶书,也没敢再想着放黑枪之类。

……

一席话讲完,纳兰元述神情怔然,心中思虑西方种种消息,一时间,也明白了叶书的意思。

趁乱起事,火中取栗!

这当然很凶险,但时局如此,又能如何呢?

难怪叶书先前怒骂清廷,否则多出这五十年的时间,时间宽松,局势也没这么严峻了。

纳兰元述发了会呆,随即又忍不住问道:“那时间浪费一半,那这民族,还能成功求生么?”

“自然是能的!”叶书笑道,“换成旁国,或许就死了,但谁让中国是天命之子呢,所谓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没有这百年屈辱史,或许才真会沉沦至死……”

“先生确定?难道你真能看透过去未来?”纳兰元述想相信,却又不敢相信,“那中国以后又将如何呢?”

中国这个词,在这个时候,已经经常被使用。

诸如清廷就常自称“中华大清国”,随着列强侵犯,中国这个词也被使用的越来越多。

其他人听了这问题,也是一个个看向叶书。

尤其是那些白莲教徒,一个个神情兴奋,看在世神佛一般地看着叶书,有那崇拜至极的,已经如往日里听法时那样跪下了。

那些绿林匪盗、官府亲兵,这时也望向叶书。

黑黝黝的面庞下,眼睛里的希冀神采,怎么都压抑不住。

叶书也没管他们,想起百年后那个熟悉的国家,也是忍不住有些感慨。

“那个国家名叫‘新中国’。

为了建这个国,先是无数军阀混战,二三十年不休不止,百姓苦不堪言。

为了建这个国,数千万的人,抵御东洋人而亡,整个国家被打得千疮百孔,无数豪杰烈士,血洒神州每一寸国土!

为了建这个国,蒙回满汉,一个个觉醒民族意识,不论是东北军,还川蜀军,又或者是草原兵,都不愧‘中华儿女’之名!

无数的土豪劣绅、官员富商、山贼土匪、汉奸走狗,俱都出现,阻碍这个新中国的建立。

可最终,他们还是一个个被推翻打倒,成为新中国建立的根基,告诉你们也无妨,我看到的这个新中国,是1949年建立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谁还能再活50年,便能看到这个国家的成立了!”

纳兰元述听得心神激荡,忍不住问道:“那这个‘新中国’,是什么样子的?还怕西方列强吗?”

“西方列强?”

叶书想及那场震惊世界的大战,忍不住得意大笑:“其建国不过两年,便有这个世界最顶尖的列强联军,强势犯边!”

说到这时,周围人已经有惊叫出声的,一脸急切。

但不等他们问出,叶书的话已经又继续说了出来:“但就是这一穷二白的新中国,硬是以一已之力,借着少数外援,硬生生将那列强联军,生生击败!

逼得列强联军临阵换将,虽是敌人仗着军备优势,又打了回来,但双方最终也谁都奈何不得谁,只能以平等身份,签了停战协议。

自此之后,华夏之名,但以一种雄壮所迫,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当然,因为不想给人伏首做小,整个西方列强,也俱都在一段时间里,仇视新中国,以致战火不断,经济、科技全面封锁,局势数次危险。

也有为保大局,忍气吞生的时候,但这新中国,终究以一种站着的姿态,浴火重生了!

到时候,英法德俄,早已经不再视为对手。

如今强大的东洋人,更是牵绊自己的一条野狗,根本不值一哂!”

纳兰元述听着叶书的话,神情向往,仿佛真看到那个只存在于梦中的新中国。

……

有那性急的白莲新军,忍不住问道:“教主,到时候,俺们都能有地种么?那时候地主应该没现在这么嚣张,趁着灾年抢俺们的地了吧?”

“地主?”

叶书哈哈大笑:“有地种!

哪还有什么地主抢田?

虽说建国初艰难了些,但只要熬过那段日子,日子就都好了!”

见有人问话,被回答了,其他人就再压抑不住内心的渴望。

……

“教主,那时候,咱们能吃饱饭了么?过年都能吃上白面馍么?”

“开始时还会饿肚子,但日子会越来越好,若你活得够长,到时候天天都是白面、白米,肉都给你吃腻歪,反倒想吃野菜了。”

“乖乖,那活得不太造孽了?吃肉哪能吃腻了?”

……

“教主,那时候,还会有土匪遍地、抢钱抢粮食么?”

“那是没有的,虽说也有恶人,但终究上不了台面,有段日子,便是街上的小混子,都要被抓去枪毙了!”

……

“那个,素先生,到时候没地能活么?城里应该能找到活吧?”

“能的,做工可比种地好多了,许多人都不愿意种地了……”

……

一个又一个问题,有的听起来都显得无比可笑,有的更是自己先前的敌人所问。

叶书却是不分彼此,一一回答。

每回答一个问题,周围人眼中的迷幻色彩,就多了一分。

如今只存在于心中的那个“新中国”,就在这一个又一个的回答声中,渐渐变得丰满,变得真实,变得越发可信。

如果这是真的,那儿孙就有希望。

如果这是假的,那就不要揭穿自己,让自己在希望中死去吧!

纳兰元述静静听着,待众人问过了,这才长叹一声,右手伸掌在前。

身后四百亲卫反应过来,连忙齐齐立定,神情凛然:“请大人下令!”

纳兰元述看了看他们,语气平静:“以后,你们便追随叶先生吧!万事俱听他的,便是他令你们围杀皇宫皇上,你们也不得违背!”

理想破灭后,纳兰元述已经失了“苟延残喘、勉力维持”的心思,反倒是把希望尽数寄托在叶书身上,希望那个新中国,真的如叶书之言,真的出现。

那些亲兵一个个神情愕然,但纳兰元述平日里治军甚严,众人听了叶书一席话,又心向往之,明白纳兰元述心意,当下强忍心中悲意,哽声道是。

叶书的脸色也变了,他从纳兰元述身上,感受到一股求死之念。

“先生不要再劝了!”

纳兰元述平静道:“我眼光有误,平白杀了不知多少革命党人,如今才知自己所行之可笑。

不过我这四百亲兵,却个个不凡,若能于叶先生大计有些许帮助,那也算是赎我几分罪孽了!”

叶书沉默了一会道:“你一身本领,何必求死呢?真要赎罪,便该保留有用之身,为那‘新中国’的早日出现,拼尽自身性命,如此才是大丈夫所为!”

纳兰元述长叹一声:“且不说我一身罪业,已经担上‘不义’之名。

只说我一个旗人,不仅没有一心效忠皇上,还让自己新兵去做反清大事,又是不忠。

不忠不义,这样的人,有什么颜面,再活在这个世间呢?

叶书兄弟,你也不用劝我,我是真的累了!”

沉默一会,叶书才问道:“那你有什么心愿没有完成的?”

“心愿?”

纳兰元述低头想了一会,却是抬起头,一直盯着叶书,毫无生气的眼中,也浮现一股热血来:“唯一的心愿,便是想看看,叶书你这两年的武功进境!

练一辈子武,自杀未免可惜了!”

叶书点了点头,信手一挥,冷锋寒刃枪,已经被他拿在手中,随手投给纳兰元述,自己却又重拿起无名铁剑。

“好枪!好法术!”

纳兰元述手抚冷锋寒刃,赞叹一声,回头对众亲兵道:“你们常求我传授武艺,如今便都好好瞧瞧,以后纵使再多艰苦,也不可用我传授的武艺,去为祸国家、民族,否则我九泉之下,也不安宁!”

四百亲兵痛苦流涕,俱都跪下:“恭送大人!”

纳兰元述哈哈一笑,反倒显出前所未有的解脱来,手提长枪,指向叶书:“便让我瞧瞧,七年不见,一页书你功夫进境,又到了何种境界!”

……

铁屑横飞,无名铁剑前所未有的“兴奋”。

是的,叶书几乎能感受到这柄剑的跃跃欲试,身前纳兰元述的战意,贯彻四周,每一次交击,无名铁剑上的铁锈,都会掉下很大一块。

叶书毫不意外,此时的他,却是没有闲遐,去思考铁剑的事情,只是挥剑如刀,拼命遮拦冷锋寒刃。

心境突破后,一心求死的纳兰元述,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强大。

那毫不顾及自身危险的招式打法,更是严振东所不能比的,叶书甚至相信,如果自己不全力应对,纵使对方最终留手,自己也势必受伤。

四门棍法,本就是纳兰元述的得意功夫,这时候更得冷锋寒刃枪相助,一柄长枪,在他手中硬是如条暴虐的蛟龙一般,摇头摆尾间,便是噬人手段!

周围人看得目眩神驰。

叶书根基牢靠,又身经百战,却是并不惊慌,也不抢攻,只以缓慢、守御的招式防守。

退一步,看得清。

慢一步,纵使对方攻势如火,自己却也是守得严密,滴水不露。

更甚者,叶书早就会了《四门棍法》,此时纳兰元述以此招式与自己打,分明是要把自己一身枪术造诣、领悟,尽数留给叶书!

只不过,随着叶书守得越来越严,纳兰元述的招式之凶野,也显得愈发强横!

“这路四门棍法,我已经使了两遍,便再使一路束衣成棍!”

打了一会,纳兰元述突然将冷锋寒刃插到一旁地上,却是脱下自身外袍,接过亲兵递来的酒水,使出“束衣成棍”这路绝学来。

“我有所感悟,似乎想要突破目前桎梏,正要借助这‘束衣成棍’,刚极柔生,便能突破的那最后一关!”

这一次,情势又有不同,纳兰元述没再拼命为敌,反倒每使了两招,便与叶书讲解一番。

名名珠言!

叶书听得仔细,甚至将自己平日里功夫上的疑难,都讲了出来,纳兰元述也一一作答。

可惜,再多的时间,也终有尽头!

秋风萧瑟,纳兰元述连使两路枪法,《四门棍法》、《束衣成棍,尽数留传给叶书。

静立了一会,纳兰元述收起枪势,向叶书点了点头,便丢下成棍的布衣,直接拿起那柄冷锋寒刃,长舒了一口气,一下子刺入自己心脏。

白首知己,终究是死了……

……

四百近卫,痛哭了一会,随即跪拜在叶书身前。

叶书也没说他们,只是给其重新安排了职司,以后这些人,便是自己的亲兵了!

纳兰元述一倒下,就被叶书扶住了身形,看着怀里安祥去死的故友,叶书不禁一生长叹。

这人间,就容不下一名壮士么?!

正文卷 第222章,灭清大计

三天后,纳兰元述身死处。

一座全新的墓碑,已经被立了起来,“友纳兰元述之墓”七个字,叶书看了许久,这才拿着酒坛,在地上倒了些,自己仰头喝了一大口。

“广州城已经被拿了下来。

你苦苦维护的统治,已经早失了人心,广州城里的大户,如今已经半数投了革命党,半数投了白莲教,人心纷乱。

我知道纳兰你不喜欢听这些。

但自进入这个世界以来,我心中就常怀郁郁,本该站在世界巅峰的这个国家,硬是变成这个样子。

我有段时间,看见那些辫子,恨不得见人就杀!”

说到这里,叶书摇头一笑:“现在再说这些,有什么意思呢?

在这个世界里,黄飞鸿宽厚侠义、梁宽知恩图报,这两人我虽然也亲近,但却知道纳兰你,才是最侠肝义胆的那个。

身在清廷,却能顾及不伤无辜百姓,为国尽忠时,也没昧了自己良心。

只可惜,如今我要举起义旗,北上灭清了!

如今天下汹汹,各处反旗如林揭起,其中又以‘革命党’、‘白莲教’声名最盛!

我若此时举兵,足以断清廷数年国运,使其早日灭亡。

好友,你是会祝福我,还是会诅咒我呢?

无论你会如何想,请再满饮一杯,如有机会,我来日再来看你……”

叶书将坛里的酒,尽数倒在墓前,看着墓碑后面的坟包,怔怔出神。

这是他第一次感受生死离别,原本无比亲近的朋友,原本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样突然死了,余生再不可见,那种让人怅然的感觉,让叶书三天里,都茶饭不思。

他甚至想挖开坟墓,再看一眼。

“唉!”

发呆许久,叶书终还是长叹一声,既保持了最后的理智,又不舍得离开,干脆就倚坐在墓碑边上,查看起宝箱来。

杀严振东,爆出了难得的青色宝箱。

纳兰元述zi shā,在他身上,同样出现了一个青色宝箱。

“打开宝箱!”

“你获得《硬气功》秘籍一本!”

“你获得‘两全玉’一枚!”

“硬气功:人阶极品。

严振东融汇天下外门功夫而创,虽无强横防护力,却是固本培元、强壮筋骨,由外而内的一流功夫!

若练至大成,可修出内力,进入地阶。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修炼此功,须气血充沛、神坚意定之人!”

“两全玉:奇物,无品阶。

何谓忠义难两全?

只求忠,是黑白不分,昧了良心;

只求义,是大局不清,救一害万。

其中界限,殊难界定,唯心而已!

可选择一件兵器,附加上去,若行事不昧本心,不背忠义,则可使威力倍增!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因‘冷锋寒刃’浸染纳兰元述心血的缘故,此兵器更适合使用‘两全玉’!”

……

叶书取出两全玉。

这玉通体莹白,不见一丝污垢,说是玉,却触手温热。

尤其是在拿着的时候,手里仿佛拿的不是一块玉,而是一团清水。

看了一会,叶书又拿出冷锋寒刃,将两全玉按到青色枪身上。

两全玉仿佛真的化成一团清水,顺着青色枪杆流下,由尾及首,整个枪身,都多了一层莹光。

“冷锋寒刃:人阶极品!

隋末秦军宝物,后经‘两全玉’洗涤,步入人阶极品。

可随枪主心意,而获得相应威力加乘!”

人阶兵器里,叶书见过最强的,就是戒指里宇文成都的“凤翅镏金镋”,虽只是人阶兵器,但上面暗含宇文成都的气息,极是神异。

如今,冷锋寒刃,也成为这一层次的兵器,成为叶书最犀利的攻伐利器。

叶书看了会冷锋寒刃,脸上没有什么开怀之意,叹了口气,收了起来。

随即,又拿出《硬气功》。

这同样是叶书目前获得的,最高品阶的秘籍,而且还是叶书最缺的“内功心法”类秘籍。

看了一会,叶书当下闭目,身上原本红润的肤色,突然血气沸腾,变得一阵通红。

“非白,过来撞我一下!”

叶书一声命令,不止是声音,还有神元的情绪表达。

就像是一个情绪分明的小女孩,虽不说话,但你就是知道她在要抱抱一般。

不远处啃食青草的非白听了,一下子冲了过来,健壮结实的马身,直接撞到了叶书身上。

叶书脸上猛地一红,身体后退了两步,良久才睁开眼睛。

“好一个《硬气功》!

激荡全身气血,护持自身,再借由外力打击,冲散气血,震荡筋骨,以血气壮筋骨,从而达到由外而内的效果!

练到大成境界,足以筋骨强壮,力气大增的同时,全身气血,也得到锤练,而且按那秘籍所说,还能练出内力,进入地阶。

这练功中间,天地间的灵气,似乎也被牵引,融入到身体里面……

唯一的缺点,就是此法对身体底子要求高,而且还需要大量地滋补气血。

这功夫倒是适合我……”

……

本来还该找些帮手,使木棍拍打周身,但有了非白,就省去这些功夫了。

汗血马一身壮力,碰撞起来,震得叶书全身气血翻腾,比木棍什么的可要好上许多。

而且,撞了两下后,非白似乎也喜欢上了这种游戏,四蹄撒欢,双眼放光,打着响鼻就往叶书身上撞。

亏着它还知道叶书底细,没怎么用力,否则非把叶书撞得筋断骨折不可。

一人一马,就在这里静静练功,旁边树林里吹着夏日凉风的小熊猫,一边躺着啃竹子,一边看着这边,颠着脚,懒洋洋的。

一众身影,走了过来。

当前一人,气质凝重,脸上露出平易近人的笑容,旁边跟着陆皓东,人还没到,声音已经传了过来。

“叶兄弟!”

陆皓东热情地走了过来:“且慢些练功夫!做大事的时机,到了!”

汗血马见有客人,不满地站住,转头往小熊猫那里跑去。

叶书却是依旧站在那里,缓缓按照《硬气功》里的方法,收束气血。

涌动奔腾的气血,冲击得叶书全身发红,眼中精光四射,神情凛然生威。

人群正中的那人见了,走上前来,拱手笑道:“叶兄弟好雅兴!如今因为叶兄弟你的缘故,整个天下都动荡不休,正该是一股作气,覆灭满清的时候,你却依旧能沉得下心,安心练功夫,当真了得!”

收束好气血,叶书平静道:“清廷覆灭,那是早晚的事,怎么,孙文兄,要动手了么?”

来人,正是孙文。

“正是!如今几个省的革命党,我都已经联络好了,各城都在起义,只要咱们率兵北上,壮大声势,各地观望的势力,必将偏向我们,一同推翻清廷!

而且据说北洋的袁项城,也有意反清,正是我们趁热打铁的时候!”

孙文说话间,很是激动。

一辈子的愿望,眼看就要实现,这让他激动的觉都有些睡不好。

看着眼前的叶书,他更是内心火热。

叶书武功过人,本领强悍,最妙的是没什么争权夺利的心思,在孙文看来,正是一等一忠臣良将!

可惜,叶书对他,虽然也客气敬佩,但似乎一直都不怎么亲近,让他有些无奈。

叶书有些失望。

果然,孙文还是只求推翻清廷,却对地主、资本势力,毫无想法。

在孙文看来,自己要做的事,是推翻封建,千古扬名的大事。

但在叶书看来,其人果真如自己所料,是那一碗“白粥”,调养元气也就罢了,再深一步,却是没那个能力。

叶书也没失望,闻言点了点头:“那孙文兄你就带领义军,壮大声势罢!”

“嗯?”孙文有些不妙的想法,急问道,“叶兄弟你不与我合兵一处?”

叶书摇头:“我会率领一队精锐,直取京城!”

孙文闻言,顿时心里一慌:“万万不可!”

眼中闪过一丝好笑,叶书问道:“为什么万万不可?我又不与你抢什么‘领袖、总统’位子,你这么着急做什么?”

孙文干笑了两下,又劝道:“清廷如今依旧势大,叶兄弟你现在身负天下人望,实在不宜身犯险境……”

……

身负天下人望。

确实,“一页书”之名,如今已经为天下所知,所有人都知道“一页书”与革命党,联手夺了广州城,举了反清大旗。

这也是孙文很介怀的一件事。

他虽然是革命党领袖,但与“一页书”这个旗号比起来,还是显得势弱。

眼看反清大业就要功成,他实在不愿意失了这份声名。

北洋军阀的袁项城,他并不担心。

袁项城虽然掌握北洋军,有钱有兵,在反清一事上,做的贡献丝毫不亚于他孙文,甚至有某些方面尤有过之。

可谁让袁项城不敢为天下先,一开始就高举反清大旗,当那个出头羊呢?

孙文却是不同,他一直与清廷互怼,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事情。

举个例子,有一次,孙文带着老外朋友,要爬一个有炮台的山,准备用上面的炮台,轰上两炮,吓吓官府。

爬上去后,那个洋人朋友犯了烟瘾,非得要抽了大烟,才肯操作炮台放炮。

孙文一行人,还真就凑了钱,给这老外朋友买了点大烟,让他好好抽了一顿,这才放了炮。

虽说没什么杀伤力,但终归是把官府吓得鸡飞狗跳。

孙文这辈子净这样干了,每天想的事情,就是怎么让官府不痛快,几乎已经成了生活中的习惯甚至乐子。

这些事情,当然有许多是荒唐的,甚至没什么效果,看着很无用,有时候还死道友不死贫道,没事开后宫,看见朋友家一岁的女儿,几十年后还娶进了门。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直与官府怼,就像一面旗帜,鼓舞号召了不知多少革命党人。

到了孙文这个层次,私德已经都是小事,纠结于这些私人问题,根本就是一种可笑的事情,他所做的大事,才是众人关注他的原因。

因此,哪怕北洋军的袁项城做的事情再多,为新政府的建立,又是出力,又是出钱,依旧在声望上,没一直顶在一线的孙文厉害。

可“一页书”就不同了。

杀慈禧,光复广州大城!

这两件事,正是革命党人一直想做,却难以做到的事情,许多人,甚至根本就是听“一页书反了”,顿时就觉得“一页书都反清”,自己就也壮着胆子,跟着反了。

这样的声名,正是孙文最介意的事情。

……

好在,叶书似乎对什么“新总统”的事情,没什么兴趣,连其他反清势力讨好他的酒宴,都没有参加。

这才让孙文放心,虽然心有芥蒂,但依旧愿意顾全大局。

叶书摇了摇头,认真地看着孙文:“孙文兄,你是做大事的,我却只是一介武夫,政治上的事,我没兴趣,也做不了。

但灭杀清帝这件事,我还是做得到的……”

“不可!”孙文闻言大惊,“清廷虽然要推翻。但为了维持大局尽量稳定,最好还是不要杀光绪的好!只要他肯签退位诏书,足以让我们少了许多压力,少了许多争斗,顶多我们把他当猪一样养着就是了……”

当猪养着?

叶书笑了:“天下可没有这么贵气的猪!

祸害了华夏两百多年,将这个民族的脊梁骨打断,差点亡国灭种!

这样的猪,不早点杀了,还养在紫禁城里,留着过年么?!

好了,我意已决!”

说罢,叶书也不说其他,直接唤过非白,又把小熊猫挟在腰里,纵马往朝天观赶去。

未几,便见数百精锐骑士,纵马直向北方,竟是一刻也不停留!

孙文张了张口,内心敬佩叶书豪气,却有些恼怒叶书的不顾大局。

思虑了好一会,这才对旁边的陆皓东道:“皓东!你去联络京城左近的朋友,必要时也可联络袁项城,务必要保下光绪的命,实在不行,也要保住继位的皇子,否则势必要多上许多无辜牺牲!”

陆皓东点头应是,看了看手里的怀表时间,直接也是骑上旁边一匹马,往北赶去。

孙文看着他离开,又看了看广州城,心里忍不住有些怨气。

“都这个时候了,传学堂保持中立,一页书却要杀清帝!

这些江湖人的心思,我可真是一点看不懂了……”

ps:感谢白雨宸的打赏。4

正文卷 第223章 横行!

百马奔腾,轻骑如风。

众马之前,非白一骑绝尘,兴奋地在五百匹马前,一会跑远,一会减速,时而还不听叶书号令,兴奋地绕着马群转圆圈。

它大概是第一次率领这么多“小弟”玩耍,一出门就显得极是兴奋,还时不时跑到后面,对着几匹跑的慢的马龇牙咧嘴。

好在众人都知道自家教主,极为宠爱这匹神马,以致把这马性子都宠坏了,因此待马匹习惯后,也没什么怨言。

“傻马!”

叶书忍不住拍了拍非白的头,这才让它老实了些,乖乖地按正常速度,与众骑北上。

带这五百精锐,并非是为了攻城陷地,纯粹就是威慑。

如今的清廷,早已经人心思反,叶书也有意,让这五百人,成为未来白莲教的骨干。

因此,叶书把素小白也带了过来,准备好好培养这个小女娃,总不能让自己立下的势力,被别人轻易利用。

此时的素小白,就坐在叶书身前,一双小手学叶书一样抓着缰绳,分外欢喜。

汗血马本就性情温顺,奔跑平稳,非白每天吃各种灵物,体质更是慢慢产生变化,此时坐在马背上,完全没有骑劣马时的颠簸劳累。

唯一麻烦的,就是在平时,非白的性子要哄着来。

这让素小白很是兴奋,她从小到大,可还没离开过朝天观呢!

……

不过,除去了最初的兴奋,很快众人就沉默了下来。

广州城的富庶,更映衬得外面的穷苦,五百铁骑一路奔腾,只把这清末天下,看了个通彻。

太穷了!

原先的兴奋之情,在这样的世道面前,变得安静。

叶书一点点与素小白讲着,偶尔还拿些红皮理论书给她看,可以看得出,这个幼年深受白莲所害的小女娃,每一天的心理、见识,都在受到严重冲击。

越穷的地方,各种绿林势力越多,白莲教大名一出,一个个简直是望风来拜。

对于这些势力,叶书没有理会。

自己时间不够,只能选择“传学堂”这条路。

若是能持续、长久在这个世界,那提前血洗天下,应该才是最好的手段。

五百人,一路上,穿州过府,住宿大户地主,骇得官府战战兢兢,地主豪强双腿发软。

毕竟,叶书可是毫不顾忌地,在他们面前,对着怀里的素小白,指着他们说什么地主阶级的局限性,未来要全部铲除的。

好在,叶书此时,还没什么过激动作,只是过来蹭饭而已。

还别说,这一路奔腾,五百骑一出,路上的局势,只如烈阳照雪般地好转。

革命党势力一见友军到来,心势大振。

官府势力,却是一个个恐惧得不敢冒头,尤其是那些有白莲势力的地方,看着叶书这个“白莲教主”如此雄壮威势,更是效果显著。

不经意间,“素还真”就是“一页书”这个消息传出后,原本还对叶书这个“白莲教主”名头不服的其他白莲势力,一时间仿佛俱都失声,默认了叶书的身份。

……

对于这些,叶书俱都没有在意,一行人或走大路,或行小道,五百骑如水银泄地般地直扑京城。

天下俱惊!

也有暗杀、也有埋伏。

但煌煌大势,已经不是几名刺客、几千清兵所能逆转,莫说是那些拼死报信的革命党人、白莲教徒,就是单凭非白灵敏的六识,就让叶书处处机先了。

或换路,或扑杀逆袭。

五百骑兵,及到京城时,已经只剩四百余骑。

但这四百余骑,却都经历千里奔驰,无尽杀戮,已经今非昔比,望之便有一鼓子压抑之感。

望着眼前的京城城墙,四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豪气冲霄。

原本上路,听说要去几千里外的京城,所有人虽然信任叶书,却难免对未来有所忐忑,恐惧这几千里途中的困苦危险。

如今真到了京城下方,这月余的辛苦,反倒显得微不足道起来。

叶书也笑了,拍了拍怀里有些发困,但也兴奋得欢呼的素小白的脑袋,望着城门大关、城墙上慌乱的一众清兵,长舒了一口气。

当下也不说话,直接右手一挥,凭空取出弓箭来。

旁边的众人,对于自家教主的法术,俱都习惯了。

但城墙上的清兵见了,却是骇得面色更是惊恐,甚至有迷信的,已经跪了下去,不住磕头了。

叶书拿出一枚普通箭矢,纵马来到城墙下方,坐在马上也不太多瞄准,直接对着城墙上一杆大旗射了过去。

“咔!”

呼啸的长箭,精准无比地射在大旗旗杆上,乒乓球粗的木质旗杆,直接被暴烈的劲道冲击碎裂,旗帜顿时从城墙上落了下来。

《硬气功》是外门功夫,于动中练功。

月余奔波,骑在马身上,叶书时刻血气蒸腾,修炼起《硬气功》来,倒是没有落下进境,骨骼上还没什么感觉,但一身大筋,却是能明显地感觉到增强许多。

如此距离,仰射之下,还有这般力道,叶书也是颇为满意。

筋骨既强,底气也是十分充沛,当下叶书振声道:“告诉光绪小儿,一页书来取他狗命了!让他老老实实的当个缩头乌龟藏着躲着,或许还能多活两年!”

说罢,也不再多威胁,勒马转头就率领众骑,在陆皓东的指引下,急行而去。

只留下城墙上数千士卒,一个个面色苍白,全身发颤地看着叶书远去。

……

叶书的话,声势极大,莫说城上八旗兵卒,就连住在城墙边的一些百姓,都能听到。

顿时,整个京城都乱成一团,尤其是那些八旗子弟,更是慌乱。

自清廷建国,吸附在这个民族上,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八旗子弟,如今已经有百万人以上,纵使外敌当前,时局dong luàn,也没怎么影响他们的享乐生活。

反倒是西方各种洋玩意儿的进入,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可是,现在一页书来了!

有那年长的,犹还记得七年前,叶书横行长街的风采,犹还记得慈禧死后,整个京城的dong luàn与风波,这时噩梦重现,只觉得肝都有些发颤。

好日子,到头了!18

正文卷 第224章 务必擒杀此獠!

唯一高兴的,反倒是那些和尚道士。

叶书会“法术”的事,七年前就已经被宫里人所共知,这一个月来叶书更是多显“神迹”,在清廷眼里,妥妥的妖人一个。

妖人,自然要靠和尚、道士降魔除妖了。

王府官员,都请了和尚道士,当街作法。

甚至是皇宫大内,光绪面前,此时也是和尚、道士、萨满,甚至是蒙藏的法师喇嘛之类,一块排着队,接连施法。

场面很热闹,光绪却是面如土色,全身筛糠般地颤抖。

此时的他,面色枯瘦,几乎是皮包骨头,神色惊恐,眼圈黑重。

七年前,近距离看叶书暴起如龙,擒杀慈禧跟杀个小鸡崽似的,他就做了年余的噩梦,后来见叶书自此消失不见,这才安心下来。

毕竟,清廷内史记载,百余年前,“妖人”杀了乾隆后,也是自此消失,再无踪迹。

光绪原以为,这场噩梦会如乾隆一样,渐渐消失,哪曾想“一页书”之名,竟又从千里之外的广州传出?!

先是自己的鹰犬严振东,再是自己一直倚重的纳兰元述,竟是接连死在叶书手上,连广州城,都被叶书夺下,与革命党人一同,激得天下处处叛乱。

光绪开始时,还担心叶书谋夺天下,为这大清江山而夜不能眠。

可自打知道叶书竟然直扑京城时,什么江山,什么叛乱,全都被忘到一边,脑里反复出现的,就是自己如慈禧那样,被叶书当街虐杀!

夜晚一点风吹草动,他都能惊醒过来,怀疑是吓书闯了进来。

尤其是随着消息里,叶书众人的行程,离京城越来越近,那种叶书随时会出现在眼前的恐惧,让光绪茶饭不思。

“皇上!一页书……一页书他来永定城门外面了!”

正看一众人驱邪时,一个太监突然跑了进来,还没近身,就慌张地喊了起来。

此时,一个喇嘛正大吹法螺,加上周围弟子大诵驱邪法咒,声音极大,小太监的声音夹杂在里面,细不可闻。

但这一声“一页书来了”,在光绪耳中,却如惊雷乍响一般,惊得他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脑子里一阵晕眩。

干瘦的身子,晃了两下,光绪拂着前面那半个秃瓢,在旁边太监的惊呼下,帮着又坐回了椅子,这才感觉后背已经一片冰冷,问道:“他……他有何话说么?”

问话发出,光绪才发现自己的声音,竟干涩得如破瓦摩擦一般,端起旁边的茶碗喝了一口,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传话太监,向来有“学话”的本领,当下又求了光绪恕罪,当下那名太监为表真实场景,一咬牙,战战兢兢地挺直了胸脯,大声道:

“告诉光绪小儿,一页书来取他狗命了!让他老老实实的当个缩头乌龟藏着躲着,或许还能多活两年!”

话刚说完,那太监就噗通跪在了地上,脑门撞地般地磕头,求光绪恕罪饶命。

还别说,这太监确实有一手,这么长一大段话,不仅一字不差,而且语调、语气,更是分毫不差,除了声音有别,几乎都是叶书当时声音的翻版了。

如临其境!

光绪脑子里又是一阵晕眩,挥手让他退下,心里回味着叶书的话,眼里突然亮起了一抹亮光。

对啊!

这一页书再是本领通天,朕可以躲着啊!

紫禁城这么大,去掉仪仗,随便猫个地方,那一页书难道还能找到自己?

不怪光绪怂,实在是叶书这个“妖孽”凶名太盛。

百余年前,乾隆就是被“妖孽”手持九龙宝剑所杀。

七年前,慈禧亲爸爸,更是当着自己的面,被叶书手持九龙宝剑杀了。

现在,这个“妖孽”找上了自己!

自己的命格,哪里敢跟乾隆、慈禧比,这要是让一页书找上门来,哪还有活命的机会?!

光绪不敢赌。

但不等他把想法说出来,旁边一个保皇派的亲信郭览,就起身跪到了地上:

“皇上!妖人如此狂妄,大损皇上威仪,若是再避而远之,恐怕天下人心思乱,各处叛乱,更加严重了!”

光绪脸上一窒,嘴里干硬道:“那……那郭览你看,该当如何啊!”

郭览没听到平身二字,就老老实实地跪着:“依微臣看,皇上不仅要登城墙约见那一页书,还要大张旗鼓,率精锐八旗子弟,振我国威,正好安定天下臣民之心!!”

对啊,还有江山!

若是叶书这个叛军首领之一,先前没说那“当缩头乌龟”的话还好说,光绪避着就是。

可这话一说,光绪再“照着做”,那就皇家颜面全没,局势不稳了。

光绪犹豫了下,还是道:“可是那一页书,实在是个法术诡怪的妖人!老祖宗和亲爸爸都死在他的手中,朕……朕有些担心……”

郭览当下道:“皇上莫要多想!

臣也翻看过内史,那妖孽虽然神出鬼没,但杀起人来,还得如常人一般,以刀枪拼杀!

而且内史中也可记载过,那妖孽刀砍在身上,可也是会受伤的!

只要皇上护卫严整,足可不受那妖孽所伤!”

听到这话,光绪回想一下七年前的记忆,确实想起叶书,确实杀人也是靠一刀一枪拼的。

而且还曾受到严振东的阻碍,后来严振东也说了,叶书不过是身手过人,又似乎会两手法术罢了。

这样一想,光绪心中总算安定了三分,思来想去,顾及着大清局势的稳定,还是咬牙下定了决心:

“那就张贴榜文,邀约一页书明日午时三刻,于永定门一会!

另,挑选军中可靠、勇武的八旗子弟护卫,其中不许有一个汉人!

还有,挑选大内箭法高手,此次务必要擒杀此獠!”

“喳!”

眼瞧着众人依令而行,光绪出了一身冷汗,再加上月余的担惊受怕,反而激起了他一丝狠厉之心,想着擒杀叶书的可能性。

只可惜,此时的他面色腊黄,眼圈黑重,正值壮年的年纪,却如一个老者般地没半点精气神,便是发狠,也没什么气势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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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25章 箭术偷袭(为盟主懒懒寻加更3/5章)

“皇上!这就是臣选出来的侍卫‘拔都’!”

郭览带着一名身形精壮,一身铁甲的大汉,跪在光绪身前。

光绪此时,也正在太监的侍候下,住身上披着护身的内甲,见那大汉身形雄壮,不由得一喜:“站起身来,让朕看看!”

“喳!”

那名名叫“拔都”的大汉当下站起身来,顿时门口的阳光都被遮蔽了许多。

光绪定睛一看,只见这大汉厚唇阔口、眉眼粗砺,身高足有七尺开外,按洋人话说就是足有两米多高,且身躯雄壮,只如一头壮硕的老熊一般,让人一见生畏。

身躯瘦弱的光绪,站在这拔都面前,只如一个猴子般,仿佛对方一只手,就能抓住他的腰。

光绪心中不由得大喜过望,忙问道:“‘拔都’,那是咱们满洲话里‘英雄、勇士’的意思,想来你是为避讳‘巴图鲁’,这才起了个同音的名。

不过你如此雄壮,为何朕未在皇宫见过你啊?”

拔都闻言又跪了下去:“启禀皇上,奴才是醇亲王府上的护卫,三年前入京投亲时,才被醇亲王提拔为王府护卫!”

“三年前才入京?难怪!”

光绪越看越喜,又问道:“那你会些什么?”

“奴才昔日擅长摔跤,入了王府后,改使了双铁盾!”

“哦?双铁盾?张彪,你来与这位拔都比上一比!!”带着自己生死,光绪不亲眼考查一番,很不放心。

张彪原是太原标抚兵,因武功出众,而被张之洞提拔为光绪随身侍卫,颇受光绪信任。

一个身形不胖不瘦的短须汉子,跪下磕了个头,随即面色不善地来到殿前空地,取下腰刀。

护卫皇上,他们这群侍卫不受重用,反倒来了一个外人,张彪出手自然毫不容情。

张彪使一柄钢刀,平日里也是打遍皇宫无敌手。

可面对拔都一对小圆桌般大小的铁盾,却是根本无从下手,只一回合,就被拔都一记重盾,砸倒在地,吐血不止。

光绪看得心中大喜,也不理会地上的张彪,上前大加抚慰,直接就留拔都在了身边,心里多少有了几分底气。

毕竟,这么高大雄壮的一个满洲勇士,又使双铁盾这样的兵器,再套上一身铁甲,只如一座铁塔,给人以分外的安全感。

……

得了勇士护身,光绪大为欢喜,但也有一点疑问:“为何只有一名呢?难道宗室皇亲中,就只这一名勇士?”

郭览道:“皇上恕罪,但微臣与几位统领思虑良久,觉得这勇士益精不益多,多了反而互相掣肘,易被那妖人所乘!

而且拔都只是皇上贴身侍卫,是最后防线,外面还有一队大内侍卫,最外面更有八旗健卒、各个王府献上来的勇士,刀枪如林,只要列下军阵,足可抵御那一页书了!”

光绪想了一会,大抵觉得这话也对,便没再说什么。

郭览见护卫这一关过了,便候着光绪穿好内甲、龙袍,召来精选的侍卫精兵,护卫光绪赶往南城门,也就是永定门。

街上,自昨日张贴约见榜文后,今天已经清了道。

光绪坐在众轿子中的一个里,晃悠间,心中还是有一丝忐忑不安,当下把郭览召到身边:“一页书率数百骑而来,就找不到他们藏身之地,直接大军围剿么?”

郭览闻言有些无奈:

“皇上恕罪!

实在是附近叛乱势力太多,如那红灯照、白莲教、还有那拳贼余孽、革命党人!

那一页书一路行军,每至一处,必将四散开来,投当地约好的叛乱势力,数百人如泥沙入水,难以寻觅!

也有那趁其兵力分散,分别围杀的。

但每一次为一页书发现后,便召集众军,将那些朝庭势力踩蹋成泥,尽灭其族!

时间一久,便没人敢对他们下手了……”

光绪闻言烦闷,挥了挥手,便坐回轿子,两只手在腿上紧紧握着,心里既有事到临头的解脱,也有面临危局的紧张。

好在,路上没有阻碍,光绪发呆的功夫间,众人已经来到京城永定门。

此时已经是午时,烈阳当空,给身子阴冷的光绪,带来一分温暖。

各种仪仗,一应俱全,再加上城墙上、城墙下,兵甲鲜明,一时间,倒也显得军威不凡。

唯一碍眼的,就是有许多兵士腰里,竟然都别着一杆大烟枪。

那就是“双枪兵”了!

而眼看午时三刻就到,那些双枪兵,竟然就这样“赛前嗑药”,一个个点着了烟火,美滋滋地抽起了大烟来。

光绪见了,虽也有些不快,但并没有发作。

没办法,发作不得。

自打朝庭种了几十年大烟,整个清朝,几乎十人之中,就有一个在抽大烟,官商、勋贵、王府大内,都在抽。

好在抽完烟后,这群人有短暂的兴奋期,战斗力暂时不致受到影响。

光绪身后的拔都,鼻子抽了抽,望着下面抽大烟的兵卒,眼里现出一丝羡慕,鼻子抽了抽,强把头扭过来,望向城外。

自己现在是皇上侍卫,事关一辈子前途,现在可不是抽大烟的时候……

……

就在这种纷杂思绪间,城外突传轰鸣雷声。

四百余骑,如百川汇流,来到永定门外,为首一人一骑,马匹神骏如龙,骑士更是长身玉立,身形稳健如虎。

正是叶书!

再次见到七年前的噩梦,光绪心里一颤,强忍着内心恐慌,前走了两步,大声道:“叶先生,七年前咱们相谈甚欢,我甚至有意奉你为国师,如今何故如此啊!”

叶书将身前的素小白,交给陆皓东,策马前行了数十步,来到距离城墙,只有六七十米的城下:“无他,只是觉得慈禧九泉之下寂寞,特来送你去见她!”

光绪脸上一白,随即大怒。

仿佛感受到他的怒气,城墙上一个看似普通的弓手,手上箭矢突然松开,一根细长羽箭,飙出一道尖利风声,直向叶书射去。

正是安排的,暗杀叶书的神射手!

光绪心中一喜,眼睛直直看着下面,期待万分。

却不曾想,城下的叶书只是右手一挥,便抓住了那根羽箭,左手凭空出现“虎劲弓”,弯弓搭箭,一箭射出。

“biu!”

一声响,长箭比射来时更加快疾,原路返回,一箭射中在那名弓手脖颈上……

ps:十分惭愧,这段日子,一直也没加更完剩下的,阿寻你还这么一支地支持我,实在是感激无尽。

不过话说,我发现这本书,大家对我都很友好啊,虽然成绩差,但比着《武侠开端》时期,两个盟主简直就是暖心啊!

正文卷 第226章 让我盘一下!

“好快的箭!”

永定门一处城墙上,人群里的孙文被吓了一跳。

双圣会面,满城震动,那些达官权贵,虽然没有资格近卫护驾,但仗着自己身份,多有来城墙上观望的。

孙文前番,已经遣了陆皓东来京,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陆皓东为人方正,而且身份低了一筹,恐怕关键时刻,不能成事。

京城一战,事关天下。

叶书成,则清威俱灭,群龙争首,正是自己奋力的时候;

叶书败,则白莲凋零,群龙无首,更是自己收拢残兵,扩充势力的良机!

因此,事隔数天,孙文终究下定决心,急赶京城。

好在,叶书一行人势大,路上多有征战,因此反倒是孙文,提前来到了京城。

先前也听过叶书凶名,但孙文总是内心瞧不起那些武人,觉得天下大势,一介武夫,只堪为鹰犬兵器,哪里能震荡时局?

但叶书方才那一箭,从顺手接箭,到搭箭扬弓,旁人还没看清那羽箭来势呢,城上一名神射手,已经被射死当场,从城墙上坠落,让人一见发寒。

这还不止,只见城墙下的叶书,右手更是拿出一根三棱细身长箭,还没见他如何瞄准呢,那羽箭已经发出一声凄厉声啸,直袭城墙上的光绪!

好在先前已经射杀一人,众侍卫早就心有准备,有那手持包皮硬木盾的侍卫,当前挡着。

铁盾虽然防护好,但因为太重,根本不是常备武器。

硬木外面包上铁皮,那已经是军中顶尖防具,正常的时候,还是包着皮革。

这持盾侍卫明显没把这一箭看在眼里。

毕竟,只要用盾对准长箭,那从下往上射的羽箭还能有什么威力吗?

但……

“噗!”

“啊!”

直到声音传到耳中,众人往那处看时,才发现那枚三棱锥箭头的羽箭,已经射穿盾牌,余力犹还射穿那侍卫的身体,巨大的力道,带着他向后又退了一步,这才惨叫出声,仰天吐血而亡。

那羽箭四周的血肉,竟已经被箭上力道震得碎裂不堪!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叶书手中的五石虎劲弓,被他弓拉满月,便是普通重弩,威力也没这般大了。

更何况,还是大唐秦王军中,专门用来破甲用的三棱箭!

“一箭之威,竟至于此!”

孙文全身寒意大盛,就算头上更值午时三刻,烈阳高悬,依旧难掩心中震动。

难怪叶书闯下这般大的声名,只这一箭,就要让人疑为鬼神了!

心中想着,孙文当下对着人群中一个人摆了个手势。

这天下,可不止是一页书一个人的沙场!

……

眼见这一箭之威,光绪几乎想转头就走,高大的城墙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安全感,仿佛隔着一个篱笆,撩拨一头老虎!

一页书就是那头老虎!

但旁边郭览好说歹说,身前又有侍卫护着,光绪这才勉强淡定,光巴巴地与叶书说着话。

城下的叶书,眼看众人胆气已寒,刚挥手让手下四百余骑分路离开,想通过白莲教在京城的人,从其他城门入内,自己再便宜行事时,就听城中一声巨响!

随即,就是山呼海啸般的喊声。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随着喊声传来,城墙上一些兵卒,尤其是那些身上没带烟墙的兵卒,突然就抽出腰刀、长枪,朝着城门方向冲杀,想要打开永定城门。

更有城里方向,枪声、砍杀声突然大盛,城外远方,听到动静也有大片胳膊上缠着白巾的革命党人出现。

不过,人数有些少。

城墙上,孙文身边不知何时,已经围来了一片手下。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

乱了,彻底乱了!

不过,除着城中同样传出“各王府护驾杀贼”的声音,眼瞧着城门终也没被打开,清兵已经稳住局势。

叶书哈哈大笑,也不管其他人如何做,纵马往旁边急驰而去。

这让城墙上的光绪,心里猛地松了一口气。

与叶书带给他的强大压力相比,城中那些革命党,明显不值一提,当下指挥若定,一时竟有两分明君之风?

但……

叶书纵马不过三四百米外,见城墙上已经没了那些弓弩手、火枪兵,当下左手一挥,血滴子那精钢圆盘的头部,已经飞到城墙上。

收力回转,钢索绕了一圈,只如一枚抓钩一般。

非白与叶书心意相通,此时欢快地长嘶一声,身长足有三四米的身身,直接带着叶书的身体,向前一跃,竟是直接往护城河冲去。

非白对此,竟是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安危,一跳出,就舒服地眯起眼睛。

果然,当它再睁眼时,自己不是掉进了护城河,而是出现在宠物戒指熟悉的空间里。

小熊猫本来正在无聊地啃着竹子,这时见它来了,马上兴奋地翻起身,四爪扑腾地向它跑来,和它追逐嬉戏。

……

而在外面。

叶书借着血滴子,以及非白纵跃之力,只如古代攻城冲阵的跳荡兵一般,在不远处清兵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直接攀上了城墙。

三百米外,就是光绪!

叶书仰天长笑,右手摸向后腰,再出现时,已经摸出一把横刀来。

刀光一闪,两名勉强鼓足了勇气,过来刺击自己的长枪兵,被叶书直接一记横刀,先斩断了长枪,再顺势一刀,直接将身着皮甲的两人,横腰斩断!

“好刀!果不愧是大唐名器!”

叶书赞了一声,再无迟疑,几步冲刺下,已经与那蜂涌而上的大内侍卫,接上了手。

“皇上莫惊!这些都是大内武功高手!一页书定然……”

郭览的话还没有说完,光绪已经看见叶书刀光一扫,便把一名宫里经常自夸豪勇的侍卫砍成两截,那暴涌的鲜血沾在清亮刀身上,不过轻轻一甩,横刀竟是已经清亮如故,不染一丝血腥!

另一名侍卫持刀来砍,被叶书又是一刀,连人带刀,砍成四段!

叶书双手持刀,一刀一人,一人两截!

不过六七步的功夫,已经足有十三名大内侍卫,被叶书砍倒在地。

暴涌的鲜血,喷洒在其他侍卫身上脸上,吓得他们未战先怯。

暴涌的鲜血,喷洒在叶书衣服上,更显得他一身血红,只如身着红衣一般。

杀到兴处,叶书干脆一摘头上幕遮,露出那干干巴巴,麻麻咧咧的人皮面具来:

“光绪小儿,过来让我盘一下!”

正文卷 第227章 上山多了终遇狼

别看叶书平日没事时,高风亮节,一脸正气的。

但真遇上事了,他绝对是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此时鼓着一口气,与同样鼓起勇气的一众侍卫,硬刀硬马地对冲,叶书就表现出自己莫得感情的一面。

血腥道路,顿时让那些被“护驾之功”迷了心窍的侍卫们,物理冷静了下来。

光绪近距离看到叶书,眼前景象,更是与七年前的记忆交互重叠,心智已乱,再没刚才指挥众人,扑灭城中叛乱的“人君之风”。

叶书一鼓作气,这时也有些气竭,当下也定住身形,摸着自己手里的横刀笑道:

“此刀,是比利时fn公司生产的,刀长四尺一,刀重五斤三两,勃朗宁品牌……”

周围人完全听不懂叶书在说什么,有那反应快的弓手,已经用拉弓搭箭了。

但经这片刻的恢复,叶书已经调匀气息,起身向前,不待那弓手反应,就已经又冲入众侍卫之中。

这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一个世界的武力水平,按理说该是平缓上下的,既然黄飞鸿、纳兰元述武功那么高强,那清廷大内的高手,应该也不比他们差上太多。

叶书冲入人群之中,也有考究自己这段时日功夫进境的想法。

精元,已经达到了lv2顶峰,200/200,但就是突破不了那最后一关。

神元,也堪堪达到,叶书想靠这一场苦战,突破极限。

但一冲进这些所谓的精锐旗军、大内侍卫人群之中,叶书就感受到了异常。

力道,太虚了!

眼前之人,多数都身材并不瘦弱,哪怕腰里别着烟枪,起码外表还像那回事,有点精锐的样子。

但刀枪相交,却是一下子漏了底,叶书只觉得刀上的力道僵硬无力,仿佛一个养尊处优的王府公子,拿着斧头生硬的劈柴一般。

底气不足,兼不会运力,完全就是靠着一股子莽劲,做那一次爆发。

这样的二货,就是旗人精锐?

这样的菜鸡,就是大内侍卫?

一时间,叶书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合着都拿这大内侍卫镀金呢?

其中偶尔也有高手,但叶书同样觉得他们很虚。

一个个心浮气躁、脚步轻浮,单只看其脸色,就知道被酒色掏空了身子。

有那抽大烟的,更不用提,这样的货色,挥舞个两三斤重的钢刀几下,都气喘吁吁的!

呵呵,双枪兵!

敌人弱小,叶书反而有些怒意,出手间毫不留情,只如劈波斩浪般地一路前冲。

周围侍卫,一时混乱,即使大多数人因为功勋之子的缘故,顾及家族而拼命,但依旧挡不住叶书的脚步。

眼前,光绪的身影越来越近,叶书眼睛却望向了拔都,这么高大魁梧的汉子,明显力气不小。

果然,当叶书终于杀透重围,冲上前去时,那壮汉猛地将左手里的铁盾向自己一顶。

叶书横刀一劈,就见那铁盾上,被斩露出白色的木质来,一道刀痕,显现在铁盾之上。

这拔都,竟然拿的也是硬木盾,只是上面包了层铁皮!

拔都被刀上传来的力道,稍稍阻碍,但很快就又继续顶盾,另一只手上的铁盾,却是高举单手,向着下方的叶书,狠狠砸来。

“左右两开花,没想到你也是个六学家!”

叶书笑说了一声,左手伸掌按住盾牌,定住对方铁盾推势,右手里的横刀,却是顺手一旋,趁着对方举盾,露出破绽的时候,一刀向对方右腕削去!

拔都哪曾见过这样刀势随心的高手,顿时吓了一跳,右手不及缩回,当下连忙松手,连着铁盾都顾不上了。

铁盾落下,叶书信手将横刀收了回去,顺手接住对方弃下的铁盾。

一个照面,自己兵器都被叶书抢了一个去,拔都顿时大怒。

他这等壮汉,平日里人人敬畏,此时见叶书这个不到两米高的人,竟然跟自己为敌,当下暴怒,就又是一盾砸了过去!

这一次……

“咚!!”

双盾相交,壮汉退了一步,叶书却是退了一步半的距离。

“果然是天生神力的猛将!”

叶书暗赞了一声,也不再用其他花巧,只是以自己现在的力气,和对方硬碰硬的铁盾互相撞击!

若没有意外,拔都借着天生神力,足以与叶书打个平手。

毕竟,蛮族本来就力气大,再加上这种力气,在古代都是历史知名的猛将了。

身大力不亏!

数次全力盾击互撞,叶书只觉得自己全身的鲜血,都沸腾了,《硬气功》全力运行,每一击后,都是更加磅礴的力道。

但……

“弱了!怎么会变弱了!这才几下?”

叶书脸上怒气勃发,眼里杀机密布。

之前两次盾击,叶书明显感觉到,对方的力道先是一震,随即就没先前那么霸道了。

又试了两次,对方情况没有变化,反倒是脸上透出一股不自然的红色,气息,也有些发喘了。

而且每一次双盾撞机时,对方额头、身上,就冒出一阵汗珠来,明显是身子内虚。

一股烟味,也传了过来。

“你也抽大烟了?!”

叶书怒骂一声,一记盾击,将对方散乱的力道,直接撞得后退,撞在周围兵卒的身上。

“我让你抽大烟!我让你抽大烟!”

怒火如潮般地爆发,一记记盾击,早就砸得拔都终于双臂发麻。

叶书怒意上升,直接丢了盾牌,重复使用横刀。

一个烟鬼,哪配当自己的对手!

多同对方交手一刻,都是对自己的污辱!

横刀窥准对方盾牌破损处,倾力一劈,顿见一道巨大裂口在盾牌上出现。

就在拔都为挡下这一击高兴时,却见叶书空着的另一只手里,蓦地也出现一柄横刀。

刀光闪动,拔都只觉喉间一凉,随即双眼就被无尽的血色遮掩。

“忘了跟你说了!

我这横刀,一雌一雄!

刚才用的是母的,杀你是用公的!”

血雨飞洒,周围一些侍卫再禁受不住这种恐惧,转身就跑。

只留下被几个忠心侍卫保护的光绪,却是连光绪自己,都知道自己逃不掉了。

叶书抽刀回身,轻笑地看着光绪,就在这时,直播间内……

“楚云飞关注了你!”

“楚云飞打赏你一枚意大利炮弹!”

楚云飞:“……主播你吞弹自尽吧!”

ps:昨晚电脑连不上网了,下面一个黄色的感叹号,这是补昨天的章节。

正文卷 第228章 建奴奴酋的待遇

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人正开开心心地当着六学家,一转身,突然看见一只猴一样。

贼鸡儿尴尬!

楚云飞的事,给叶书当头一棒,提醒了他。

要知道,叶书平日里,可是没少拿“一页书”、“素还真”的名头开车的,当时没多想,只顾着开车爽了。

这要是哪天进入霹雳世界,刚走进小树林急急而奔,就听见天上响起诗号: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开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再看见前面一页书、素还真堵自己路,吓都吓哭了吧?

叶书心中警惕。

“素还真”这个id,看来是不能用了,毕竟素老奸那货,面善心黑,惹不起。

“一页书”倒是可以,只要不入魔,平时还是挺能开玩笑的……吧?

对了,还有“佛剑分说”、“傲笑红尘”、那都是有名的梗直boy,可以随意欺负的那种。

只要不干坏事,拿他们id随便浪,估计也不会抽剑砍自己……吧?

……

心里闪现出奇怪的想法,叶书手上却是不停,挥洒之间,已将那仅存的几名侍卫,斩落刀下。

同样名震天下的两个人,时隔七年,终于再一次见面。

光绪脸上现出惨笑,先前所有的担惊受怕,在真正面对死亡的这一刻,反倒没有那么忐忑。

静默了瞬息,光绪张口欲言:“叶先生,朕又见到……”

话没说完,就见叶书上前两步,一把揪住他的辫子,手掌条件反射地顺手挽了两圈,扯得光绪不自主地后仰弯腰,看叶书的眼珠子,都要突了出来。

纷乱的战场,顿时喊杀声消失一片。

尤其是那些清兵、侍卫,此时更是仿佛天塌了一般。

皇上,被一页书抓住了!

天下,要换新主了!

自己再在这里拼杀,又有什么意义?

不止是他们,就连城墙上那些达官显贵、甚至是城里街道上,勤王护驾的王府、官府之人,此时也是心惊肉跳地看着叶书,看着城墙楼梯上,这场决定清朝二百余年国运的两个人。

至于那些革命党,因为起事仓促,先前已经落入下风,这时候见众人停止了围杀,一个个赶紧互相抱团,向着孙文那里转移。

更不要提京城南门附近的百姓,这时候纵使不敢上街,也一个个在窗户、门隙处,紧张地看着外面。

天,要变了!

皇上,落到那个一页书手里了!

而城中的白莲教势力,包括红灯照势力,这时候更是再无任何迟疑,各自围挤在城上城下,顶在叶书外面,用身体保护着叶书。

神情间,一片恭顺臣服,虽没一言一语,却是俱都认叶书为主!

一页书之名,在七年后的今天,再一次彻底震动京师,名传天下!

……

而在众人视线的焦点,叶书却是想起纳兰元述来,一时有些走神。

一时间,场面,竟就这样静了下来。

“朕!

一页书!

朕是天下至尊,你也是天下知名,我们两个都是天下的主人,怎能这样不顾及彼此身份,朕便是落入你手,总还该有三尺白绫吧?!!”

光绪是真的愤怒了!

临到死前,反倒失了几分恐惧,更因为叶书毫不顾忌的羞辱,而让他愤怒压倒了理智。

慈禧权势再大,在天下人的眼中,也不过是个垂帘听政的妇人,死得再没尊严,也没什么。

可自己是谁?

自己是大清天子,是九五至尊,是天下共主!

而现在,一页书你一见面,就抓自己辫子,挽圈使力,宛如跟要杀一只鸡似的!

便是隋炀帝杨广,自杀也坚持要用符合自己身份的白绫。

即使一页书你以后成为天下共主,难道就不应该遵守帝王间的礼节吗?!

听到他的话,叶书眉毛一挑,点了点头:“确实该有些个礼仪!”

听见叶书两人对话,下面机灵的白莲教徒,赶紧去旁边酒楼搬椅子,酒店老板见了,不仅不拦,反而选那店里最好桌椅茶水,送了过来。

毕竟,在他们看来,双圣会面,又有话谈,自然需要这些东西。

叶书见了,也不阻止,两人床庭信步,走到城墙口,寻了个众人都能看见的所在。

桌椅摆好,茶水、甜点,俱都妥当。

有那眼宽的官兵,甚至把光绪遮阳的黄罗伞盖,都送了过来,由一个白莲教徒撑着。

光绪自觉即将身死,胆气便大了许多,当下就往一个椅子处走去,坐了下来。

骄阳正盛,他有些口渴,顺手就抓向桌上的茶碗。

叶书看得好笑,这奴酋,真把自己当人了?

反手,再一次抓住光绪的小辫子,在对方惊讶、愤怒的目光中,直接将对方,从椅子上按趴在地。

一脚,踩在光绪背上。

叶书俯身认真道:“一介建奴奴酋,在我一页书面前,也有坐着说话的资格么?

祸乱天下两百余年,更兼以鸦片之事,即使百年之后,依旧遗毒无穷!

如今,你跟我说什么礼仪?什么帝王身份?!

哈!

你不觉得,如今你趴倒在我的脚下,才是你这建奴奴酋,该有的礼遇么?!”

叶书的声音并不大,但他中气充沛,此时满城上下,又俱都静然无声,这声音却是远远传出,引起一阵骚乱。

光绪原本因为羞辱,而奋力挣扎的身体,这时更是怒火高炽:“一页书!”

声音中的恨意,几乎倾四海三江之水,也难以洗清!

叶书一言既出,心里的话,便怎么也不吐不快:“先前,我还敬佩纳兰元述,觉得他不负忠义二字,身为旗人,总也算是顾全了忠君报国。

但今日看到你,看到这些双枪兵,看到这个天生身躯雄壮,却抽了大烟的废物,我这才觉得纳兰可悲!

这样的‘君’,这样的‘国’,简直就是在污辱‘君’、‘国’这两个字!

像你这样的废物点心,也配让纳兰那样的珠玉之士,为你陪葬么?!

天下之大,我也就交那么一个朋友,便因为你这样的狗东西,生生自尽!”

说到愤怒处,叶书再也安坐不下去,起身抓起光绪,反手连扇七八个巴掌,只打得他脸庞肿胀、口角溢血,这才怒火稍扼。

ps:感谢白雨宸的打赏,换了新网线还是不行,坑……

正文卷 第229章 有何不可呢!

纳兰元述自杀,叶书到现在耿耿于怀。

他又是个肆意无忌的性子,这时候怒气藏胸,又见光绪临到死了,还敢在自己面前装b,顿时就发作了越来。

他是发泄了,旁边举黄罗伞盖的白莲教徒,双腿颤得都快要瘫那了!

活了一辈子,听了一辈子威严无上的皇城天子,自己轻谈一句就要被抓去砍头的大清皇帝。

竟就在这样的一天,就在自己面前三五步的地方,被叶书扇耳光!

这也太刺激了!

整个城墙,除了叶书,其他人俱是被这气氛所慑,呼吸都不敢大声点。

也有人想护驾,但一抬头,看见叶书阴沉平静的脸色,再闻闻附近血气……

算了,溜了溜了……

这一幕,颠覆了所有人的想象,更让许多忠于满清的人,痴呆若傻。

看来,大清是真的要完了……

但就在众人一个个心思各异,讷讷不言的时候,一个身影走了过来。

孙文想上前扶起光绪,给对方拍拍身上尘土,尽最大努力,来收拢人心。

但看着叶书发寒的眼睛,孙文也是心里一颤,放下手中动作,强笑道:“叶兄弟,既然赢了,要杀要放,还是从长计议,太多折辱,反而不好……”

这一席话说出,不止城下一众尴尬的清廷忠犬,面上感激,就是被踩在脚下的光绪,也是心里一暖,几乎要哭出泪来。

革命党是好人啊!

一页书你听听,你听听人家孙文说的话!

哪带这样的!

好歹都是主子,哪有在奴才面前肆意折辱,不留一点情面的?

你一页书也总会有后代,以后也总会参政甚至称帝的吧?

现在做这么绝,就不怕影响后人,被后后人有模有样的学着?

心里正想着,就觉得背上叶书的右脚松开。

光绪心里一松,以为是孙文的话起了作用,心中对这个革命叛党,更是感激。

擦了擦脸,正要爬起来,好歹维持一下仪表,对叶书抱以愤怒眼神时……

“叭!”

同样的那只脚,从光绪背上移开,踩到了光绪脸上。

叶书笑看着孙文:“一个鞑子皇帝,我便是折辱他,你这个口口声声说‘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孙先生,又待如何?”

脚上沉稳,踩得光绪脸皮深陷地上,一时羞愤欲死。

旁边的孙文,更是哑口无言,不知该如何评价叶书这个人。

他与叶书谈不是什么交情,今日的“起义”,更是叶书全程掌握了大势,孙文甚至觉得刚才应该让陆皓东来劝叶书。

叶书没理会孙文,见脚下的光绪屈辱、难受,便低声笑问道:“你这便觉得羞辱了?

这便怨恨我了?

这便恨不得将我千刀万剐了?

也对,堂堂大清皇帝,在那些螨虫眼里多么至高无上的人物,多么身份高贵的帝皇之身,竟被人扇了耳朵、踩了脸。

这不是污辱人吗?!

但你个狗东西似乎忘了。

忘了那两百年前,那群狗贼,叫嚣着‘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时,天下百姓当时又是觉得如何地被羞辱?

当那群狗贼,奋起屠刀,肆意杀戮时,那些无辜亡魂的怨恨,你光绪又能及其万一吗?!

当那些有识之士,亲眼瞧着,在那群狗汉奸的文笔下,肆意抹黑、丑化、阉割汉家文明,却抹消掉清廷做下的那些血腥屠戮,那些志士,又是有多愤怒!

当华夏九州,昔日五千年养出的铮铮铁骨,被你们这些狗鞑子生生踩断,九州黎民,一个个苟延残喘、只知道磕头当包衣奴才时,后人又要如何愤怒?!

当那些北美、西欧人,以嘲笑、讥讽的态度,几十年后问东方男人是不是还满大街留着辫子、女人是不是还裹着小脚时,那些已经站起来的华人,又要如何愤怒难言?!

我今日扇你耳光,将你踩在脚下,如此也算羞辱的话,那天下人又被羞辱到了何种境地,又被羞辱到了几时!

两百多年的羞辱与仇恨,我恨不得都要杀人了!

你还在我面前,说什么主子礼仪,说什么天下至尊?

呸!

凭你们这群祸国殃民的狗东西,也配称什么皇帝天子、八旗贵族!!”

叶书心中恼火,信手将地上的光绪,扯了起来,一双眼睛盯着这个末代皇帝,突地从腰间拔出九龙邪剑,按在光绪脖颈之上。

叶书转头,冷笑着看着孙文:“我便是杀了他,又当如何?!”

说罢,叶书也不犹豫,左手挽着光绪辫子,将他扯到城墙边上,众人之前。

凛冽杀气,近在咫尺,被压着头的光绪只骇得肝胆俱裂,所有的愤怒、羞耻,被在杀气如滚汤浇雪般地消融一空,嘴里忍不住大叫道:“饶命!饶命!朕……我愿意退位让贤,我愿意颁下诏书,我愿意让京师八旗、地方官府降你白莲教,饶命!饶命!”

惨叫哭声,当街而发,空荡的大街都回荡着光绪惨烈的哀告之声。

下面众人,有听得面色苍白,更加害怕者。

也有拳头紧握,仇恨地看着叶书者。

但终究,在这赫赫凶威面前,无论是那惧怕者,还是那仇视者,没有一个站出来!

叶书环顾四方,嘲笑道:“各位八旗勇士,你们的光绪皇帝就要死了,不走过来跪下,为他送行么?!”

人群中沉默了一会,先是一个王爷带着手下走到城墙跟前,跪了下来,后来见叶书没有反应,又跪了几个王爷,还有一些侍卫、八旗兵卒。

不过,跪下的人,总人数也不过两三成。

这些明显都是忠于大清的。

黑压压一片,其他人不得不给这些人腾地方,白莲、红灯照人马,为了防备这些人突然起事,手持刀兵,将这些人围了起来。

“果然是忠臣!”叶书赞了一声,随即一声冷喝:

“白莲、红灯弟子听令!将这些跪下的人,统统杀了!”

孙文第一个反应过来,不由得大惊失色:“叶兄弟!不可!”

那些白莲、红灯照人马,却是第二个反应过来,命令在脑子里只是随意一过,便再无半点犹豫,也不管其他同伴跟没跟上,直接持刀就扑了上去,神情坚定无比!

叶书瞧了孙文一眼,生平第一次对他露出嘲笑眼神:

“有何不可呢?!”

ps:感谢凌云飞天的500打赏

正文卷 第230章 灭狗清者,一页书是也!

那群晚清忠臣先前,真以为光绪是要被杀,自己身为大清臣子,理当为君上送行,这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无数次。

即使是敌方君主,也大都赞同这种行为,乐见其成。

众人满以为,自己过去跪就跪了,起码自己是八旗重臣、勋贵、皇亲,若是光绪死时,都没人送上一程,那也未免太受后人耻笑了。

但谁曾想到,那看似要“乐见其成”的一页书,竟会突然施下屠刀呢!

前来为光绪送行,自然不会带兵器,这时候白莲、红莲两教弟子冲杀,众人手无寸铁,当真是如群狼冲进了羊圈一般,再无半点抵挡余地!

周围一片哗然,有那想冲上前来的,也确实有冲上来的。

但此时时局易转,其余白莲弟子虎视眈眈不说,便是一旁的革命党人,哪怕孙文已经表达态度,但在如此情势下,也不可能跟着清兵,与叶书为敌。

冲上来的人,不多,在三路势力下,自然全都成了刀下之鬼。

宽阔的永定城门内,顿时一片修罗沙场!

光绪极端恐惧中,又带着一丝绝望与疯狂,痛苦道:“何至于此!何至于此!一页书!你何至于此!”

叶书手上松了些力道,平静道:“对啊!

何至于此呢?

两百年前,也该有无数人看着满清屠戮,痛苦哀问一声‘何至于此’吧?

我虽不能血洗神州,还一片朗朗青天白日,但既然身为华夏子民,自然要做些力气能及的事情,如此才不负本心!”

说到这里,叶书转头看向一脸苍白的孙文,笑道:“孙先生,我对你绝对是万分敬重,从无一丝小瞧的,但你想没想过一件事?

一个朝代的更迭,尤其是终结封建时代,怎可能不流血杀人?!

这城墙下被屠戮的众人,你瞧着可怜,但纵使其中最普通的一个兵卒,平日里在这个国家,也算是统治阶级、既得利益者!

这样的人,如果不杀,你要如何处置他们呢?

为了大局,给他们换个形制的官帽,继续任由他们当大官,踩在天下百姓的头上?

还是徐缓图之,慢慢削去他们的影响力,最后再杀?

可这中间,这群人又要因为自己庞大的影响力,给新中国带来多少动荡杀戮?

这群害民贼,不杀留着过年吗?!

我知道孙先生你心怀大志,竭力想要维持大局稳定,少流血,这或许也没错。

可一个没有经过血火淬炼的国家、民族,即使是建立起来了,又如何抵挡西欧、东洋那群虎狼呢?!

你今日收服他们,看着是少了许多志士的流血牺牲,但却失了最宝贵的机会,一个借由灭清之战,淬炼国魂的机会!

更何况,我辈志士,出来反清,难道是惧怕牺牲的吗?

若是能以我之鲜血,来换这个国家更强大的前途,如陆皓东那样的志士豪杰,又何曾惜过这一身的性命!

若是你今日真能下定决心,未来所建立的民国,说不定还能多延续些时日……”

声声句句,恳切无比。

叶书是真的诚恳,面对这个覆灭清朝的孙先生,哪怕后世那些键盘侠,再拿着他生活作风问题、出力多少问题作妖,也抹灭不了他反清的功绩。

在这个人人不敢反抗的时代,他能高举义旗,把反清事业当成吃饭睡觉一样的事情做,已经远强无数国人了。

但同时,他做的许多事情,给后世埋下祸患。

其他不说,单只说一句“优待清室皇族”,就让傅满洲那货,多作了多少妖?

秦国皇帝,有一统之功。

汉唐天子,有雄震天下之威。

宋朝官家,有富民之光。

明朝皇帝,有以死守国之风!

这些曾经光耀历史长河的国家帝皇,列祖列宗做过多少功绩,灭国时也是国灭人亡,没有一点商量余地。

反倒是清朝这个祸害华夏的朝代,临到灭亡,竟特么还有“优待皇室”的政策,一个满清的小崽子,竟还能安居紫禁城,糟蹋、祸害了无数国宝文物,最后投效番邦异族后,竟还能得个善终,这让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情何以堪!

特么的,建国时有汉奸卖国,献了山河雄关;灭国时有“优待政策”,得了一个善终。

合着天底下的好事,都让这狗清给占了?!

叶书就是不忿这狗清的好运,便是手中屠刀斩杀再多,那也不过是些遗老遗少的亡魂,有什么可惜的?

难道还指望着这群人,能为新中国的建立,贡献什么力量么?

因此,叶书杀得心安理得,眉毛都不带动一下的。

……

但在旁边的孙文看来,叶书却是已经杀红了眼,根本没有任何理智。

他前半生所学的一切知识,都让他无法对叶书的话,产生共鸣。

民主共和、五族共治。

你一页书把人都杀完了,还怎么共治,大家还怎么商量着来?

这新国立国之本,还要不要了?

青史留名的孙文,若是能因叶书两句话,就改了观点与想法,那才真是可笑了。

因此,孙文只是咬着牙,一言不发,心里已经决定与叶书分道扬镳。

道不同,不相与谋!

叶书见他表情,不由得一声叹息,摇了摇头。

看来,这个多灾多难的华夏九州,终还是要多经历一番血火炼狱,这才能在尸山血海中,走出那个与全世界为敌,并且力压群雄的兔子。

说话间的功夫,城下一众满清忠臣,已经被杀了干净!

旁边活下来的人,一个个脸色苍白,脸上第一次,掩去了仇恨,对周围的众人、城墙上的叶书孙文,产生了真正的敬畏。

光绪,这个长居深宫的少年皇帝,已经被这骇人景象,彻底吓破了胆,整个人瘫在墙墙边上,被叶书的手抓着辫子,这才没有瘫倒在地。

官兵、革命党人,白莲、红莲众人、城中百姓,俱都把目光望向了叶书。

叶书神情肃然,再无半句废话,手中九龙邪剑猛然挥出!

血雨冲天,血红色的九龙邪剑剑身上,似有孽龙哀鸣之声震荡!

左手里的人头,被叶书奋力砸在城下黄土尘埃之中,心情激荡至极,声音都第一次有些颤抖:

“灭狗清者,一页书是也!”

正文卷 第231章 违令者斩

叶书这一代人,幼年虽然就经受电视上清宫剧洗脑,什么xx下江南,什么康熙xx私访记,什么xx格格,也曾天真以为那只是一段喜欢扎辫子的朝代。

但一旦启蒙,一旦开始接触历史,情况就变得完全不同。

即使是那已经被涂改、淡化无数的历史书,也根本遮掩住清朝这一朝代,所透露出的压抑、腐朽,让人一见生恶。

叶书在图书馆打工时,曾细看过一些清朝史料,给他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叫《晚清社会》的书,里面大量的真实照片,以及文字讲述,让了解近代屈辱史的叶书,对清朝这个国家,简直是深恶痛绝。

此时,这段厌恶,却是终于有了一个宣泄渠道。

“你的心境修为小幅度提升,神元修为10!”

压抑许久的心情,一朝得到释放,叶书只觉得整个人都轻灵了起来,戾气发泄后,再看眼前的世界,就多了一份平和。

看看神元,已经彻底达到了人阶中品,也就是lv2顶峰,200/200的神元,如同精元一般。

唯一可惜的是,人阶中品到人阶上品,不知道还有什么关卡,目前都还没有突破。

这事情可以放到一旁,叶书目前,只想静静看着这个清廷,在自己眼前覆灭。

顺便看了一眼刚杀过人的九龙邪剑,发现其已经成为人阶极品的武器。

“九龙血剑:人阶极品。

乾隆遣人所铸阴兵,虽血祭不全,但先后痛饮乾隆、慈禧、光绪三人鲜血,已然是人间一流的邪兵。

内含晚清龙气,对僵尸拥有压制、吸引效果。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若能集齐满清十二帝皇的鲜血或魂魄,将能改变剑身材质,获得龙气威力加乘。

目前已集齐2/12!”

叶书提起九龙邪剑,弹了弹剑身,有些失望。

这柄剑,在见多识广的叶书眼里,材质太差,不利于战场拼杀。

不过,既然能被评为“人阶极品”,同“冷锋寒刃”、“凤翅镏金镋”一个级别,肯定也有其过人之处,如果以后进入《僵尸道人》类的世界,这九龙邪剑倒是一柄难得的极品法器。

……

叶书在那里弹剑为戏,京城中却已经是沸腾一片。

虽然早有预料,甚至是亲眼目睹全过程,但当光绪真的被杀的那一刻,众人才真正感觉到那股恐慌,那股前途不明的恐慌。

哀号哭叫者有之,天塌了一般的也有,众生百相,数不尽数。

甚至就连革命党、白莲、红莲教徒,哪怕已经举事,但却没有想到,那个先前看来无比强大的清廷,竟然就在今天被叶书一举覆灭,如今更是连个领头的都没有,反抗都不知道怎么反抗。

革命党人反应得快,在孙文的带领下,四处奔走,占领京城各处地点,联络亲近革命的权贵,以最快的速度,扩展羽翼。

底下红莲、白莲弟子,眼巴巴看着叶书。

他们都是造反专业户,平日里只知道传教、造反,但却一直“扶清灭洋”,也根本不知道胜利后该如何做。

在他们心里,胜利后,占领各地,大概就类似于抢劫、杀人,如同古时候一般……

因此,那些外围的两教成员,眼里俱都十分兴奋,等待叶书发号施令。

倒是那些真正被白莲、红莲教义蛊惑的核心成员,此时却都没有在意这些事情,只是眼神崇敬地看着叶书。

尤其是那个京师白莲势力的首脑“天杼真人!”,以及旁边打扮得鬼里鬼气的红莲圣母。

叶书看着下面那些跃跃欲试、急不可耐的两教人员,心里,闪过一丝明了:眼前这些两教弟子,如今已经多数释放出内心的猛兽,自己若是有一丝犹豫,他们就要在这城中,掀起血腥杀戮。

想到这里,叶书就看向下面希冀的眼神,嘴角闪现一丝冷漠:“两教弟子,不许有一丝异动!”

说罢,也没理会“天杼真人”、“红莲圣母”疑惑的眼神,就这么站在城墙边上,静静看着城中革命党人,以极少杀戮的方式,急速扩充。

“或许孙文便是见过乱兵占城,这才如此厌恶杀人,一心‘和平革命’的?

平日里再军纪严明的军队,成为一座城池的主人后,也常常爆发最丑恶的嘴脸,估计在孙文眼中,我如此暴虐好杀,又那样仇视满清,真要是占领了京城,恐怕屠城都有可能吧?

这样想来,孙先生倒真不愧是孙先生……”

……

叶书在那里一片悠然随意,城外得到消息的四百余骑,也收到消息,听话地静立在叶书身边,不为城中乱相所动。

但下面两教弟子,可就站不住了。

眼瞧着革命党四下占领地方,有那手不干净的胸口已经鼓了许多,明显是大有收获,这让两教弟子,如何能忍得住?

“圣母大人!要不,您同这位白莲教主商量下,这攻打京城,咱们红莲教也是出了力的,总不能好处全让革命党拿了吧?!”

“真人!弟兄们好不容易占了京城,这么块肥肉,弟子们怕是按捺不住啊!”

先前一力拼杀时,两教弟子对叶书的命令,不无凛然尊从,便是刀山火海,也敢往下跳。

但这时一到事成分利益,就心思各异了。

也有那深信两教教义的人,表示反对:“白莲教主,那是真神下凡!他既有法令,我辈就该遵从,不该有一丝违逆!况且我们两教,本就是为救万民众生,又哪能在功成之后,反而去肆意劫掠?!”

不过,这样诚心的人,终究是少数。

白莲圣母还有几分道心,安稳教众。

但那天杼真人,可就心里发痒,想着平日里的几个王府、官衙,大为心动了。

又被手下鼓噪了几下,天杼真人再也按捺不住,上城墙,走到叶书跟前,求叶书出兵。

“教主放心!属下心里有数,抢来的财货、美女,七成都晚上给您送去!”天杼咬牙下了血本,毕竟不是叶书本部。

回答他的,是一道清亮剑光!

人头滚落城墙,只有叶书淡漠的声音传来:

“违令者斩!”

ps:感谢刑天舞干戚,夕阳里的精子的打赏。

电脑复制平板后,一直乱码,不过总算好了。

正文卷 第232章 僵尸叔叔

城门上下,一片安静。

众人之中,第一次出现怨恨的目光与神情,纵然被叶书强悍实力震慑,甚至是真的相信叶书是“神人降世”,但制止自己劫掠、发财的行为,依旧让他们从内心感到不满。

反倒是那些被“红/白莲救世”口号洗了脑的人,对叶书这样的行为愈加敬重,觉得叶书不像其他造反者,只顾追逐名利。

不过总的来说,叶书这一行为,让他在京城这些造反势力人员的眼中,直接上了黑名单,两教教众,恐怕如今90%都在敌视叶书。

甚至就连叶书身后,那些广州白莲的四百核心部众,也大多只听从命令,不明白叶书为什么坐失大好时机,不与革命党争抢地盘的。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这个世界,没人懂自己了。

叶书一直在等那个红色旗帜的升起,等那个代表中华傲骨的李云龙出现。

可是,现实总是残酷无情,从广州城中,各路官匪势力只顾争权夺利,再到眼前孙文的理想主义思维,心中不由得难过。

此时天下虽大,却似乎没有一个人能懂他,无数的人在骂自己残忍暴虐,没有一个人能懂他在追求什么。

一个民族的脊梁骨被打断了,跪习惯了,还想拉着叶书一起跪。

叶书不跪,就被那些人,视为异类。

唯一一个能交上朋友的知己,纳兰元述却选择了自杀解脱。

从此岁月不堪记,一页血书不堪提。

叶书将众人目光收进心里,不由得长叹一声,将那些不因此事而怨恨自己的人,唤了过来,收为核心部众。

不懂就不懂罢!

自己无愧我心就是了!

……

而在叶书城头感叹时,孙文已经“招降”了几名王爷、清廷大臣,往着皇宫赶去。

一个老太监前面带路,低声道:“孙……孙先生!

皇上昨日知道前途未卜,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已经立下储君,名字就放在‘正大光明’的牌匾后面,请随老奴来……”

孙文点头,看着周围乖乖听话的王爷、大臣们,对叶书更是不满。

清廷国运已尽,这些人谁不知道,眼看大事难成,不全都很务实地投降了革命党么?

这样不流血的革命,不正是自己想要的么?

一页书,太偏激了!

心里想着这些,老太监带着众人,已经来到了地方。

皇宫此时混乱过后,经孙文安抚人心,已经安定下来,两名主事的太监赶紧搭楼梯,把光绪昨日留下的传位诏书,取了出来。

一个王爷,两个重臣,俱都取出钥匙,三人打开了木盒。

“新皇上是……傅遗?”

几名大臣俱都一惊,只有人群中,一个王爷面露喜色,傅遗正是他的儿子。

这个傅遗,如今还是个五岁稚童,奶都没断全呢,没想到,光绪竟然把兵传给了这样一个小娃娃。

这不是儿戏么!

孙文却是觉得光绪算是还有些急智。

清廷已经积重难返,这时候继承人便是再英明神武,也难挽大局,反而要在清廷被推翻的时候,而被造反者所杀。

毕竟,一个成年的清廷皇帝,号召力实在太大,即使是孙文,也不可能完全放心。

但一个没断奶的娃娃,就没那么多担心与顾忌了,待这娃娃长大,说不定时局还有转圜的机会。

这样看来,这么个小娃娃登上皇位,反倒爱新觉罗死中求活之计了。

那几个王爷,似乎也想到了这点,慌忙下跪道:“孙先生勿忧,既然傅遗登上皇位,那用他的名义,为先生你颁传位诏书,也是可以的!只求先生能如先前所言,优待皇室!”

孙文闻言,愈发高兴,大笑道:“各位放心!

紫禁城便还由这位……嗯,便给这位新皇帝起个年号,便称‘宣统’吧!

宣明正统!

这位宣统小皇帝,仍可住在紫禁城中,太监宫女服侍长大。

革命政府每年还会拿出一笔钱来,当作宣统皇帝的生活所用。

各位放心!

革命不一定非要杀个你死我活的!”

周围众人顿时跪倒一片,无论是王爷官员,还是太监宫女,俱都对孙文彻底拜服,感激万分。

众人一直派人关注着叶书,这时候一个王爷陪笑道:“孙先生如此得民心,万众拜服;

那一页书反而倒行逆施、以至手下离心离德,众叛亲离!

可见孙先生才是真正的有德之士,天命所归!

我等以后,必定唯孙先生之命,马首是瞻!”

众人当下马屁如潮,场面一时和谐融洽,仿佛清廷与革命党的仇恨,俱都从此烟消云散一般。

就在这时,那名太监又从牌匾后拿出一个木盒,没有上锁。

孙文取过一看,却是光绪留下的一道遗旨。

遗旨中,光绪下令,自己死后,不入东、西二陵,而是要厚棺薄葬,不许声张,只遣人护送着棺木,寻个深山老林的风水宝地埋了就是,甚至都不要给自己立下碑文,以免被人认出自己的身份。

众人虽然不知道光绪是什么意思,但人死为大,现在又是多事之秋,这样低调行事,反倒符合大家心意。

孙文沉吟了一会,定下了决心:

“我虽然能保护住宣统小皇帝,但那一页书终究声望不小,如今天下新定,不宜与他正面为敌,以免时局再起波澜。

以那个一页书的好杀性子,说不定还会对这宣统小皇帝动手……

各位,依我看,宣统小皇帝今日就继位,传位诏书颁布以后,就暂时别在皇宫住着,率领侍卫,护送光绪棺木下葬,之后回来,这才是万全之策……”

周围一群人听了,心中微微失望。

原还想着让孙文与叶书二虎竞食,没想到孙文顾全大局,竟然不与叶书争斗!

不过这样也好,小皇帝远离众人视线,反倒安全,出去一圈,避过这场风头,也是好事。

因此,众人决心一致,当下就寻回了光绪尸骨,找了个裁缝将其身首缝好,又选了几名忠心的侍卫太监。

“宣统”小皇帝刚刚继位,便脱下皇帝服饰,一行人伪装成普通的边疆皇族,趁夜离开了京城……

ps:感谢香馥如一的打赏,刚看错了,上章打赏的是夕阳里的影子,咳咳,另一位也叫刑天舞干戚威猛故长在。

正文卷 第234章 我们一起玩水枪

“恭送教主!”

朝天观内,静室之前,一众白莲弟子俱都拱手行礼,包括梁宽在内。

叶书看了看众人,临进静室前,又笑道:“以后白莲为外,传学为内,各位若能维持传学堂,足可成就千古功德,若是……若是能出一个那样的大科学家,便堪称至死无憾了!”

说罢,叶书也不停留,进了静室。

外面弟子各自谨记,待一个时辰后进入静室,却发现叶书已经无影无踪,心中对叶书敬畏更甚。

……

而在叶书这边。

刚一走进静室,叶书就想起两件事来。

第一件,是先前听众人所讲,东昌府里,那个自己一百年前,刺杀乾隆时,所遇到的“东昌夏雨荷”秦梦云,似乎因为什么原因,成了冤魂,至今鬼哭不已。

这个一心想当夏雨荷,给乾隆送上门睡的妹子,叶书印象很深。

不仅是因为对方那个脑残样,更是因为她的名字,与紫屋魔恋大神的《浪情侠女》里的女主角,重名重音。

当初秦梦云自表身份后,曾问叶书叫什么。

叶书说自己名唤“香公子”,却是并非玩“真香”的梗,而是那本书里的男主角,便唤作“香公子”。

噫,想想那也是蛮久前的事情了。

当时自己自称“香公子”,直播间一群傻狍子,还懵懵懂懂,不明白叶书的真实意思,在那一脸纯情地各种解释。

现在想想,当真是一群小可爱啊!

自己之前,还曾想过,忙完事情,便去东昌府,看看这位秦梦云的冤魂。

只可惜这个年代,出远门极为费劲,叶书又诸事缠身,忙昏头后,也就忘了。

算了,忘了就忘了吧!

反正那秦梦云也哭了一百年了,再哭几年,估计也哭不岔气。

……

第二件事,便是《请神》了。

这个在九宫真人爆出的宝箱里,开出的茅山术法,一直让叶书很感兴趣。

这个清末的时代,真有神么?

若有神,何以瞎眼至今,让清患维持了两百多年?

若无神,那青龙神将,每次以“请神术”锤炼自身功夫时,却又明显有所灵异,仿佛换了个人一般,功夫大进。

这又是什么原理?

叶书顾及自己身份特殊,没敢轻试。

原本还想着多观察观察青龙神将,多看几次他“请神”,但此时叶书杀了光绪、覆灭满清后,心境平和,却是懒得在这种小事上,耽误功夫了!

是时候接受新的任务,进入新的剧情世界了!

……

这一轮的三个直播任务。

蓝色任务《女粉的野望》,要求去《上海皇帝》拯救熊猫,叶书已经完成。

剩下两个任务里,《降意马》(白色),要求叶书回转现实世界,生活30天。

叶书刚刚心愿完成,心境颇为平和,一时也并不急切回去。

因此,叶书选择了绿色的任务《伏心猿》!

“任务名称:《伏心猿》(绿色)。

任务内容:喜怒爱憎皆枯荣,贪嗔恨痴有无同。洗尽前心见本相,心猿伏定始悟空!

一心精元,或能攻伐犀利、战天斗地,但不降心猿,不明真我,终只是天地一笑柄,人间一行者。

进入《咒怨》世界,收集爱欲心、恐惧心、怨毒心三份道具,可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任务失败无惩罚!”

对,《咒怨》!

世界恐怖电影中,名气最大、最为吓人的那一行列,未成年人不能看,看了会吓出心理阴影的那种。

叶书当初初见这一任务时,也吓了一跳,从心了一波。

但现在暂时完成“反清”心愿后,颇有种贤者时间的感觉,原本吓人的《咒怨》,也能够平心而待了。

“是心境修为提升的缘故吗?

无惊无怖,不悲不喜。

难怪要用这个《咒怨》,来勾动我心中喜怒爱憎、贪嗔恨痴……

为了这个任务,我已经准备了太多道具,甚至把积攒的一两千声望,也干脆全提升了空间戒指等级,储存了大量的辟邪道具。

也是时候进去了……”

叶书心中计定,再无任何迟疑。

“接受《伏心猿》任务!”

“进入《咒怨》世界!”

光芒闪动,叶书消失在静室之中。

……

《咒怨》的名称由来,源自一个悲剧。

女主角伽椰子,与丈夫刚雄,本来生活得好好的,还有一个孩子名叫“俊雄”,一家也算美满。

丈夫刚雄虽然占有欲很强、暴躁,但伽椰子生性孤僻、不好言语,又自小很缺爱,刚雄的占有欲,反而是她愿意嫁给他的原因。

但刚雄想生二胎时,医生告诉他,他有“少精症”,只有极小的概率能生小孩。

因此刚雄就怀疑儿子不是自己的,回去一翻看,竟看到伽椰子日记里,关于她对自己初恋“小林俊介”的思念。

儿子“俊雄”的名字,“俊”便是取自初恋小林俊介,“雄”便是取自“刚雄”。

刚雄暴虐的本性,一下子就暴露了出来,他在残酷殴打伽椰子一夜后,直接杀了她!

儿子俊雄在旁边看到这一幕,吓得钻进衣柜里,从衣柜里,又向上爬到天花板上。

刚雄见了,就封死了衣柜,把自己儿子,困死在衣柜之中。

伽椰子平白无故受此折磨,心中怨恨至极,便形成了“咒怨”,盘踞在这个屋子里,谁住进来,就弄死谁。

这就是《咒怨》的由来了。

电影《咒怨》系列电影,便是在讲述伽椰子,如何把一个个房客吓死的故事。

其恐怖程度,对小朋友极不友好。

……

叶书睁开眼睛,入眼处的景象,却是让他一怔。

他以为,自己会出现在那座著名的鬼屋里,没想到自己却是出现在一个日式学校里。

而自己,身上的修身长袍,也变成了一身校服,手里还夹着根烟。

叶书直接厌恶地将烟扔到地上,抽烟有害身体健康。

正要查看周围环境,旁边长椅上一个颜值不错的女学生,就笑吟吟地走了过来,一脸害羞与期待:

“小林!我们走吧!”

走?

走哪?

小林?是在叫我吗?

叶书有些不明白,就站着没动,看了看那女孩的校牌。

女孩名叫“雾岛樱”。

嗯,身材很棒,性格很可爱的一个妹子。

雾岛樱脸上羞红又多了一分,走到叶书跟前,声若蚊蚁:

“不是小林你说的,要带我去你房间,一起玩水枪么……”

ps:感谢得馥如一的1100打赏,失望中,这么可爱的名字,竟然不是女粉丝……

正文卷 第235章 我又想玩水枪了

玩水枪?

叶书一下子就喷了,这特么的,这是自己能干出的事么?

这直播系统是不是坏了,需要维修了?

《咒怨》剧情世界给自己安排的角色性格,根本和自己不符合啊!

稍稍低头,叶书看看眼前这个愿意,和自己玩水枪ol的妹子。

细看之下,叶书不禁赞叹。

这个名叫雾岛樱的妹子,确实很赞。

鹅蛋般的小脸,圆润可爱,如蜂王浆一般的肤色,完全没有那些浓妆艳抹的网红脸的婊里婊气,给人一种邻家小妹的感觉。

而其身材,更是一流,贴身绒黄色t恤衫,被她鼓鼓的身材紧紧撑起,衣领稍高,但这种包得严严实实的圆润,反而显得她身材迷人,毫不艳俗,惊心动魄的性感。

而相比于其颜值、身材,雾岛樱这妹子脸上透出的那股俏皮、可爱劲,却是更如画龙点睛般地,更添她的魅力。

美得,仿佛到了极致,不似人间之物。

叶书不禁有些怀疑,这一个普通的高校,怎么就能出这么个绝代美人,还跟自己好上了?

虽然自己确实靠颜值吃饭,但也没运气这么好吧?

有个这样的女朋友,真好!

可惜,如今刚刚进入这个凶名昭著的《咒怨》世界,叶书哪有心情玩什么水枪。

自己就算有枪,枪管里也全是火好吧?

尤其是,自己怎么出现在一个学校里,身份还是一名学生了?

《咒怨》电影里,故事不都是围绕着那个鬼屋展开的吗?

危险隐在暗处,这要是跟妹子一心玩水枪时,伽椰子突然扑出来把自己水枪抢走,这不是自己作死,授人以柄么!

再说了,叶书也不是那种喜欢占妹子便宜的人。

面对妹子的含羞带怯,叶书脸上露出纯良的笑容,坐到长椅上,顺便牵过妹子的手,惹得妹子身上又是一颤:“先别急,来,你先坐我腿上,咱们聊会天……”

雾岛樱脸上又是一红,却是没有拒绝,一边帮叶书压枪,一边低声被叶书牵着话问。

这是一所普通的日式大学,环境没什么特别的,校园里,也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怪谭故事。

叶书、雾岛樱,也都是外地来上学的学生,在附近租房子住。

倒是叶书问起“伽椰子”这个名字,让怀里的妹子一阵意外。

“你问她做什么?”雾岛樱疑惑道,“她家是本地的,听说她爸妈很早就死于意外,她性格孤僻,在我们班,一直是不为人注意的那一个……”

“我们班?她是我们班的同学?”叶书心里一惊,差点压不住枪。

“对啊!”雾岛樱很开心,叶书这个反应,明显是没关注过伽椰子的,“经常坐在角落的那一个忧郁柔弱的长发女孩……”

两个人,聊了许久,叶书也终于对这个世界观,有了一丝了解。

心里,也渐渐浮现自己这个身份的基础信息。

目前所处的环境,应该是伽椰子上大学的时期,也是对方暗恋自己的时候。

可是不对啊!

这时候,伽椰子又没有变成女鬼!

而且,叶书很快就发现了其他疑问。

比如说,周围的环境,全都处于一种灰蒙蒙的状态,就连不远处篮球场上的打球学生,其表情似乎都混沌不明,以叶书的眼力,都分辨不清。

甚至于,就连旁边不时走过的学生,叶书都很难分辨出其面容。

仿佛,所有的一切,除了自己,以及怀里的雾岛樱,其他人俱都是模糊不清的阴影一般。

诡异的气氛下,叶书那平静的情绪,也被慢慢勾动。

怀里的雾岛樱,低头咬了好一会的嘴唇,饱满的下唇,都被咬得肿了,低声问道:“我们去你那里吧!”

这是指引吗?

叶书想了想,怀里这个妹子,应该是很重要的线索,便笑着用大拇指摸了摸她的下唇:

“上唇主情,下唇主欲,你下唇这么厚,嘿嘿嘿嘿嘿嘿……”

说罢,也不顾忌怀里羞红了脸的雾岛樱,直接搂着她的腰,就往自己的住处赶去。

但就在叶书走过不超过五十米,却是突然感到后面的异常,回头望去。

只见一个长发垂胸,清瘦阴郁的女孩,就站在自己先前站的地方,捡起地上自己丢下的烟头。

叶书看清了她的脸!

一脸苍白,仿佛常年没有见过阳光,望向自己的目光中,满是爱意。

她从衣兜里拿出一个打火机,点燃叶书弃下的烟头,神情欣喜又生疏地抽着,手指都在颤抖。

怀里的雾岛樱,这时候也跟着回过头来,疑惑地解释道:

“她就是伽椰子,她在做什么呢?”

“伽椰子”这三个字一出,叶书瞬间感觉到周围环境,仿佛镜面一般地粉碎,周围仿佛变成了一片黑暗,只有自己、雾岛樱、伽椰子,站立在这黑暗之中。

一个低沉的女声,从周围黑暗中传出:

“小林今天又抽烟了呢,很心疼他抽烟的样子。

她的那个女朋友,容貌、身材,都美得仿佛天上的天使,只有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当小林的女朋友吧?

可是她绝对没有我深爱小林!

今天小林丢下的烟头,很长,我很开心。

烟蒂上,仿佛还带着小林的气息,那是只属于我的小林气息,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感觉到:小林是属于我的!”

低沉的女声,带着一丝激动的颤抖,那种灵魂交融的感觉,让一人下就能分辨出,声音主人的颤动心情。

是伽椰子的声音!

眼前的伽椰子、身边的雾岛樱,在声音说完后,也瞬间粉碎。

空中,仿佛出现一页巨大的、淡黄的书页,上面记载着刚才那些话的文字,包括日期、天气。

那似乎是一篇日记!

叶书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世界是假的!

自己,似乎进入了伽椰子日记里的世界。

……

黑暗没有持续多久,周围虚无的世界,又变得清晰起来。

这一次,叶书出现的地方,是一所教室。

周围同学,同样一脸模糊,只有身边的雾岛樱、角落里的伽椰子清晰如故。

雾岛樱的身材,似乎又霸道了两分,看自己的目光中,满含爱意。

她凑了过来,低声道:

“我们……我们晚上还去你那里吧,我又想玩水枪了……”

ps:感谢刑天舞干戚威猛故长在的打赏。

正文卷 第236章 性感美男,在线表演

“为什么你要说个‘又’字……”

叶书一阵蛋疼。

很明显,无论是先前在校园里,还是现在在教室里,都是伽椰子日记里的场景,根本不是按正常时间线,慢慢过完一天。

整个世界,所有的人,在那日记里都没有一丝半点的笔墨描写,因此才会显得那么模糊不清,如同背景墙。

自己、伽椰子,当然是日记里的主角。

至于雾岛樱,想必是在伽椰子心中,是无比耀眼、是世上最美、最幸运的女孩,这才成为叶书的女朋友的吧?

因此,雾岛樱这才美得不似人间绝色。

但……

为什么按快进?

这么好一个女朋友,你就不能让我慢慢给她打针?

这妹子明显是发烧了,自己给她打退骚针也得打半夜啊,怎么就一转眼就搞定了?

这又不是看电影,你按快进干什么!

叶书心里无力吐槽,低头应了一声,就转头看向三四米外的伽椰子。

想了想,叶书走了过去,仔细观看起伽椰子来。

伽椰子低下的头,更低了,头发遮住了她的面容,让叶书瞧不清楚。

“你真文静!”叶书赞道。

这是他现实里养出的话术,与女孩见面时,无意义地说什么“你好”,只会换来另一句“你好”,让场面尴尬下来。

但如果用夸女孩的话代替“你好”,比如说“你真文静”,就显得不那么生硬,也可以根据女孩的反应,来延续相应的话题。

对面的伽椰子身子都在颤抖,沉默了好一会,才低声道:“谢谢!”

很孤僻啊!

叶书眉毛一挑,一咬牙,用手指去挑开对方垂下的头发。

他已经做好了,头发下是一副满脸带血面孔的准备。

但出乎意料的是,对面的伽椰子虽然激动,但却没有一丝阻挡,任由叶书撩起她的头发,搭在耳后。

只有在叶书手指触碰到她耳垂的时候,身体才又是一阵剧烈颤动。

入目处,是一张虽然说不上绝色,但也算是清秀耐看的少女面容。

而且,因为常年不见阳光,伽椰子的脸,显得有些贫血般地苍白,更增添了那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叶书松了一口气:“我可以帮你做些什么吗?”

两人说话间的功夫,叶书那个正牌女朋友“雾岛樱”,已经走了过来。

伽椰子愣了一下,又看了看走过来的雾岛樱,深深地低下了头,脸上又是一红,突然站起来,跑出了教室。

叶书看着她逃离的背影,若有所思。

周围的世界,再一次崩毁,空中出现巨大的淡黄日记纸页,伽椰子那独特的低沉声音,再一次勾动叶书心绪。

“今天,小林对我说‘你真可爱’!

我激动得难以自已,这是小林与我的第三次对话……

近距离内的小林,眉眼气质真是完美,当时的我,欣喜得无以复加,甚至想鼓足了勇气,上前拥抱、亲吻小林,把自已所有的一切,都给他!

可是,看到他的女朋友走来,我的勇气就消失不见了。

这么完美的小林,当然只有那个女孩配当他女朋友。

我这样平平无奇,没有任何存在感,没有任何人在意的人,又哪里配拥有小林呢

可是我真是忍耐不住了。

我爱小林,我爱他所有的一切,我想真正地与他融为一体!

抽屉里,小林留下的烟蒂,已经满足不了我,我想更近距离地接触小林……”

……

黑暗中,叶书静静站着、听着,周围明明是一片空旷黑暗,但叶书仿佛被伽椰子的爱慕情绪所包围,能够最贴切地感受到,伽椰子心里散发出的畸形爱意。

叶书曾经看过《咒怨》电影,知道伽椰子与自已这个“小林老师”之间的感情,因此第一时间明白了自已所处的环境。

但这段感情,在电影中,也不过是一段短暂的回忆与日记记载,并没有太多细节。

叶书又没有看过原版《咒怨》小说,当时也没有在意,因为这书也不好买。

因此,如今的叶书,一时也没什么头绪,只能静静看着周围世界的重现与破碎。

这让他内心涌起一股烦躁与不安,伽椰子的威胁,随时都有可能爆发,自已却不知道是在哪一刻,只能时时提防,极为紧张!

“《伏心猿》的任务说得很明白,精元的修炼,不止是气血、筋骨的提升,更重要的,是掌控自已最本质的七情六欲。

一味强硬的压制,根本不是长策。

不曾提起,便不能放下。

我如果强行压抑自已的情绪,那修为就必定无所提升,进入这个《咒怨》的世界,又有什么意义呢?”

神元、精元两道,叶书都已经修至人阶中品的顶峰。

神元进阶,需要苦难磨砺,知行合一;精元修炼,需要心性成长,看破**本心。

想到这里,叶书又看了一眼直播界面。

上个世界,自已身心都沉浸在“灭清”的事情中,对直播界面,关注的比较少。

似乎是因为都是“古人”,对清朝感触不深,除了几个观音禅院的和尚,因为叶书权势日增,给叶书打赏了一些檀香、镇鬼符,其他粉丝,并没有太多的反应。

楚云飞倒是近代人,但他关注的晚,最终也只是给自已打赏了三枚意大利炮弹而已。

“意大利炮弹:由于是打赏所得,可在任意世界使用!”

林林总总,因为自已与他们互动太少,因此收获也不多。

这可不行,要改!

……

短暂的黑暗之中,叶书已经想明白了许多事情。

因此,当世界再一次恢复,自已出现在自已租住的小屋,雾岛樱也坐在床边,一脸羞红地看着自已时,叶书没有再理智、平静的分析周围。

自己本来就是个闷骚型的,玩什么高冷男神范?

遇妹撩妹,遇鬼撩鬼!

叶书当下大步往雾岛樱走过,只一下,就把她抱了起来,声音也在响了起来:“来来来,各位女粉丝,今天给你们表演些羞羞的直播!

对,说的就是你,嫦娥!

别撸兔子了!

来看这边,性感美男,在线表演,只要妹子打赏,我这上衣,就脱给你看!”

恣意随心,叶书完全放下了所有戒备与紧张,任由自已内心的想法驰骋,根本不做任何掩饰。

ps:感谢香馥如一的打赏,这名字,越想越觉得软啊……

正文卷 第237章 畸形的爱(第三更)

人的情绪,总是一以贯之的。

一个平日里再浪荡的人,陷入到某一情绪的时候,也总是自然地收着性子。

在那个满清末世,叶书眼中所见,耳中所听,俱是华夏黎民一片哀鸿,心里偏又想着百年后的盛世雄风,巨大的反差下,根本就没什么浪荡心思。

因此,直播系统,他也没怎么玩。

但现在就不同了。

灭清的事情已经做下,遗憾完成,再进入这个《咒怨》的事情,叶书可以说内心再无一丝牵挂。

这时候,可不就是恣意随心,管他什么任务、厉鬼,怎么爽快怎么来嘛!

直播间里,嫦娥似乎一直在看着直播,见叶书这时候起了疯,竟然开始调戏她了,忍不住冒了下头。

“嫦娥打赏了你一束‘月草’!”

嫦娥:“起开!我要看熊猫!黑黑白白的熊猫!快把摄像头给胖哒!”

看见这弹幕,叶书顿时就不开心了。

小熊猫再可爱,能有我一页书一半卡哇伊么!

再说了,熊猫不就是黑黑白白、黑白相间,这才显得可爱么。

我身上,也有处地方,有黑有白啊!

黑如杂草,白如玉石,还能画成大象,不也很可爱么?

叶书当下就要解裤子,好好给这女粉丝上一节生理课。

至于旁边的雾岛樱,叶书早就发现其并不像真人那样具有灵智,更像是一个智能的、有着真实美女身体、会喊会叫、会喜悦、会害羞的娃娃。

其所有的行为,都在伽椰子日记记载的文字范围之内,就像是一个游戏角色,走着固定的剧情路线。

叶书这时候在屋子里随意说话,她却是已经躺到了床上,开始按“剧情”走。

一条大长腿,伸出床边,不停地勾搭叶书。

“来啊!小林!来啊!帮我打针啊……”

“你不说你的水枪,又灌满水了么,嘤嘤嘤……”

叶书脸上一滞,这个世界里,自己的行为越被掌握越多,周围的人,就对自己越来越多的了解与互动么?

特么的,都会嘤嘤嘤了!

这小娘皮要是不收拾一通,还真当自己的定海神针是赝品?!

当下,叶书也不客气,伸手就抓住对方伸来的小嫩脚,忍不住一声长叹:“嫦娥,别哭,我注定是你得不到的男人,今天就要对不起你了!”

即使是斗鱼,都说不上绿色无公害,叶书这个直播系统,自然不会有什么限制。

当下,叶书更不再废话,直接化身相师,给妹子摸起骨来。

一时间,整个房间里,怪声不断。

……

直播间,更是一下子就火爆了起来。

嫦娥:“污书,你变了!拉黑拉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污书!”

欧阳克:“卧槽!兄弟!老铁!闷着头这么久,还以为你转性子了呢,牛b,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性格,车随便飙,我保证不中途下车!”

黑熊精:“这这这……那个,悄悄地问一下,摸女人脚,是什么感觉啊……”

奎木狼:“楼上的兄弟,还是个小公鸡呐?其实你要是摸多了,就会发现摸妹子脚,还没自己抠脚舒服呢……”

红孩儿:“叶叔叔,叶叔叔,你到底有几个女朋友呀!”

不正经的一群弹幕,甚至还有教坏小孩的嫌疑。

“嫦娥打赏了你一文钱!”

“欧阳克打赏了你《白陀**香》一份!”

“黑精怪打赏你地煞铁石一块!”

“奎木狼打赏你灵桃一枚!”

“奎木狼关注了你!”

“红孩儿打赏了你灵鹿一只!”

不仅来了一堆的打赏,更是进来了另一个重量派高手,西游里的黄袍怪奎木狼。

几个打赏里,熟悉的叶书也没在意,着重看了看那地煞铁石。

“地煞铁石:地阶下品。

内含地煞之气的铁石,可打制成地阶兵器!”

这是叶书收到的第一个地阶物品,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但其似乎也没什么异常之处,与普通铁石没什么差别,叶书拿出横刀,甚至还能在上面砍出个印子来。

叶书也不懂地阶武器,有什么异常之处。

在他看来,手里无论经是冷锋寒刃,还是凤翅镏金镗,在正常世界里,都已经是顶尖的兵器了,就算是各个地阶的武侠世界,要说那些兵器能比这两样强,叶书也持存疑态度。

但现在,不是想这的时候,叶书也就把它放了回去。

……

浪了一圈,周围环境仍旧没什么变化。

床上的雾岛樱,还在那“嘤嘤嘤”地叫唤,周围也没看到有伽椰子出现,叶书想打开门窗,也打不开。

这一次的日记世界,似乎故事都发生在这个屋子里。

叶书坐在床上,手里把玩着雾岛樱,望向四周,嘴里干脆直接大声问了起来:

“椰子妹妹,快出来,我知道你在看着我!”

“哪怕你变成了女鬼,也别担心,出来吧,我对‘生死之交’没障碍的!”

“咦,不对,你现在还是个活生生、水灵灵的妹子,出来啊,出来咱们三个一起斗地主啊!”

“放心,我一页书光明正大,绝不对你动手动脚!”

“出来吧!我知道你喜欢我,只要你出来,我立马改名叫‘宁采臣’!”

“不喜欢这个名字?没关系,我还可以改名叫‘萌萝莉’,那是起点有名的大神,一腿的正字,保证你会喜欢!”

叶书嚷嚷了半天,手里不停,不见周围有一丝变化。

反倒是手里的雾岛樱妹子,被他摸骨弄得浑身是汗,嘤嘤叫个不停。

叶书已经查看完周围环境。

这是一个普通的公寓宿舍,单人单间独户,上面也是单纯的水泥房顶,一眼望去,似乎没有能藏人的地方。

除了……

叶书猛地一股子寒意,从尾椎骨炸开,冻彻周身。

手上的动作停下,叶书只觉得双脚下床,都有种胆颤心惊的感觉。

叶书坐在床边,双脚落地,死死盯着自己的脚腕。

很久,也没有一双鬼手,从床底下伸出,抓向自己的脚腕。

叶书心里,不由得长松了一口气,心里重又轻松了下来:“我就说嘛!又不是国产垃圾剧《床底有人》,这房子是我的房间,伽椰子怎么可能会混进来……”

嘴里说着,叶书已经走了下去,周围又看了一圈,没发现异常。

想再走回床上时,看着被床单遮得极低,几乎看不到里面任何东西的床底,叶书心里又是一跳。

要不,看看?

ps:感谢卡卡更贱的2000打赏,谢谢老铁,摸摸。

这一章,是前两天说给懒寻加更,结果晚上少更了一章的,现在补上,抱歉抱歉

正文卷 第238章 我爱你!(为懒寻加更4/5章)

还是看看,才比较安心。

就像是走出家门,总怀疑自己是不是忘了锁门,不回去看一眼,总是忍不住要惦记。

叶书为了安心,当下就慢慢掀开床单。

没有任何情况发生,叶书又安心一分。

弯腰、低头、看看里面有没有……

“卧槽!你怎么真在里面!”

叶书好悬没被吓得跳起来!

只见床底之下,不到半米高狭小的空间里,正仰躺着一个长头发的女人。

深黑的头发下,那肤色是如此苍白,发丝间露出的一双深邃眼睛,更是让猝不及防的叶书,吓了一跳!

伽椰子!

回想先前情景,叶书不由得一阵心慌。

正常情况下,就在自己与女朋友,满心喜悦,毫无防备地床上鼓掌时,床底下,竟然就藏着一个人!

中间只隔着一层木板,甚至可能自己的呼吸声都能被对方清晰听到。

近在咫尺!

叶书俯着身子,看着伽椰子躺在床底,看着对方手上的动作,心里没有一丝旖旎之感,只觉得寒意透骨。

突然就想起上一个日记世界里,对方所说的“我想更近距离地接触小林”。

这特么的!

变态吧!

叶书没看过《咒怨》原小说,因此还只觉得伽椰子只是变态。

在原小说中,捡小林吸过的烟头吸只是小儿科。

藏在小林的床底下,就这样沉默地陪伴小林一晚上,只是正常操作。

藏在床底下,听着小林与女朋友的欢爱声,自己也在那diy,更是常有的事。

至于更变态的事情,也有,能把大多数人恶心死。

可以说,伽椰子的性格,实在是早就畸形了,无论刚雄杀不杀她,依她那种性格,都有极大机率变成厉鬼。

在一声粗重的喘息声中,伽椰子满足地放松了身体,躺在床下,一脸微笑地转头看着叶书。

周围的世界,再次化为碎片灰烬,包括床上的雾岛樱。

整个世界,都只剩下叶书与伽椰子,两个人对视着。

一个有些后怕,一个满眼深情。

……

低沉的女声,再一次响起:

“我爱小林,我爱他!!

我比任何人都爱他!

听着他在床上的喘息声,我闭上眼睛,就像是我们两人正在新婚洞房,心情前所未有的开心!

这样的机会不多,每一次,都值得珍惜!

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我爱他,哪怕再过十年、二十年,我依旧爱他入骨!

我曾想过一切办法,想要真正的拥有他。

可是,我不忍心,不仅不忍心他受到一丝伤害,更不愿意看到他,因为我而有任何心情的不喜,我不愿意他受到任何有形、无形的伤害!

我……爱他!

哪怕从认识,已经过去了十年,哪怕从分离到现在,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我依旧想他!

每隔两三天,我总是会梦见他一次,梦见他站在校园里,朝我温柔地一笑,轻声地对我说‘伽椰子,你真可爱’!

这几乎已经成为一生的梦魇,有时我也会痛苦、会难过、会烦闷地想要忘记……

可是,终究是忘不掉啊……

曾经的记忆,曾经的美好,都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从人间消失,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但那些美好,那些幸福,都活在我的心里!

如果连我都忘记,那就真的不存在了……

那么美好的记忆,怎么可能会不存在!

或许,他已经忘记了当初的事情,没关系。

这些美好的幸福回忆,就孤独地生活在我的记忆里,陪伴我,直到我死的那一天吧……”

……

这一次的日记,似乎分外地长,伽椰子那低沉的声音,情绪多变。

有开心,有狂喜,有不可自拔,有痛苦,有坚定……

种种情绪,就在这一篇日记里,尽数透出。

叶书忍不住有些感怀:“看来两个人,是因为毕业、或者其他事情,分别人,再没有相见,这才让伽椰子这么记挂……”

情之一物,真是害人不浅!

第一次深切感受到伽椰子的爱,虽然畸形,但面对这样一份单方面的爱,叶书都有些同情对方了。

这样的单相思,其中痛苦,谁又能明了呢?

叶书坐在那里,静等下一个世界。

谁知道,竟然没有出现。

周围的黑暗里,只是继续在停顿一许久后,出现另一张日记纸页,另一段短暂的低沉声音。

“我又一次见到了小林了!

没想到,他竟然是俊介的老师,这是天意吗?

我很想再次靠近他,愿意付出一切!

只要小林愿意,我愿意离开这个家,离开刚雄,离开俊雄!

他是我今生挚爱,许多年前,我就知道了……”

声音说到最后,黑暗中,又出现伽椰子的身影。

他依旧文静阴郁,站在那,依旧如同桌椅树木一样毫无存在感。

但两人的对视,却仿佛贯穿了十年光阴,仿佛贯穿了无数日夜梦中、现实的束缚。

十年前校园里的初见场景,仿佛再现一般。

又或者,一切都没有变。

你和我,还是当初第一次见面时的少男少女,只要闭上眼睛,十年里的一切,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

我们所有的美好,都会再一次发生……

……

黑暗空间里,从伽椰子身上散发的爱意,几乎要化为实质,强烈席卷叶书的心神。

伽椰子倒还罢了,叶书自己却是仿佛这一个世界的中心一般,所有的一切都在围着自己转,自己就是这里的国王!

如果换成个普通人,早就被这种虚幻的感觉,所彻底吸引,彻底沉沦,在这个虚幻的世界里,开心地当着自己的主角。

可是,叶书不是普通人。

一步一步,在虚无黑暗中,走到伽椰子身边。

右手抚过伽椰子的脸,叶书没再有什么过激行为,只是将自己因为这个场景,而涌现的所有触动,都融入到口中的几个字里:

“伽椰子,你真可爱!

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吧!”

伽椰子的身影,在黑暗中对叶书展颜一笑,笑容里不带一丝杂质,露出最纯美无瑕的开心喜悦来。

“恭喜你,完成《伏心猿》任务1/3,获得‘伽椰子的爱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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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39章 正面肛鬼

此时的伽椰子,让叶书唏嘘。

一个自小父母双亡,没人关心、没人在意,毫无存在感的女孩,因为一个男生的一句“你真可爱”,从此就深陷情网,不可自拔。

虽然偏激,偏激得世俗难容,就算是叶书都难以接受,但她毕竟没有害人。

若没有丈夫刚雄杀人的事情发生,伽椰子这一生,也应该平静度过了。

“爱欲心”吗?

叶书看着手里的一页日记纸,一片白纸上,横竖歪斜地,写得都是“小林”两个字,每一笔,都认真无比。

这份爱意,我收下了!

将它放进戒指里,叶书静看着眼前,那个浅笑的学生装扮的伽椰子,直到她身体变成碎片般的光影,随着新世界的产生,而消失无踪。

……

“这次是真实世界了!”

再次显现的世界,正是上世纪**十年代的霓虹国,周围并未见什么高楼林立,一家一个小院的房子,中间都远远隔开,也不知道是哪种风俗。

再加上房子间种植的树木,以及房子本身的隔音效果,显得周围颇为静谧,一派清净自然。

叶书之所以能确定是真实世界,除了身上的衣服,已经变成了自己那一身武服长袍,更是因为身体的自然感觉,与先前日记世界里的奇异感觉,截然不同。

不过,手里,多了个翻盖手机,显示现在是周日早上9点钟。

自己的胸口,还多了个教师证。

看上面的信息,自己还是“小林”,是俊雄所在小学的老师。

而且按照电影里的剧情来看,自己甚至就是俊雄的老师,见他几天没有来上学,就来家访他。

这个时候,一切悲剧,应该就已经发生了。

路上,不时有人路过,看到叶书的长袍装束,也不奇怪。

反而有一个穿着一身艳丽和服的中年居家妻,看向叶书的眼神里,透着一股各自都懂的眼神。

毕竟,叶书如今修为屡屡突破,颜值气质,已经足有三个吴彦祖帅,路上妹子回头率都是百分百的。

眼神勾动,示意叶书跟她走。

叶书是个老实人,不可能约这种野炮,也不可能跟这居家妻有什么接触。

因此,他只是笑了笑,就走了过去,笑问道:“你知道伽椰子么?”

那个居家妻愣了一下,对叶书这种帅比的靠近,明显有些羞喜,见叶书问她,便老实答道:“您是来家访的吧?俊雄一家,就是前面这所房子,不过我几天没看到他们出门了……”

眼前这所?

叶书眼睛一眯,看着与周围房子,似乎没什么差别的“鬼屋”,心里不由得有些意外。

是立马进去,还是远远离开?

进入这个鬼屋的人,哪怕再去其他地方,也被伽椰子各种搞死,但只要没进,伽椰子似乎也没法杀人。

……

就在叶书思考间,手里的手机,突然来了一条短信。

虽然是日文,但有着直播系统的自动翻译,叶书直接就看懂了上面的意思:

“这位女孩才十七岁,花样年华,却在最美丽的时刻被杀害,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瀛岛到底怎么了?

请转发这条消息,让更多的人看到。

不转的人,是会脏了你的手机吗?

不转的人,你和你的父母会在七天后死亡!

对不起,以上文字不是我写的,我也不想转发的,但为了父母,还是转发一下比较好……

为父母祈祷!”

“噗!”

叶书直接蛋疼了,特么的怎么瀛岛人民,也玩后世qq空间那群脑残套路?

这哪个b,玩这种傻b套路?

叶书气极反笑,直接一个电话拨了回去。

电话响了七八次才被接通,似乎对方也没想到叶书会回拨电话。

电话接通,对面没有说话,一片静默。

叶书直接就开骂:“转发你麻痹!

你个傻b脑子都不长的吗,还给我发过来,你是脑子被狗啃了,还是啃了狗脑子?

爸爸现在在伽椰子家,你个傻b有胆过来,咱们两个摔摔跤!”

一通骂,骂得对方似乎都愣了,中间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静静听着。

叶书骂痛快了,直接挂断了电话。

旁边那个居家妻,被叶书这一通操作吓到了,还以为叶书大头有问题,当下也不惦记叶书小头,直接离开了。

整个小路,顿时一片安静。

就在叶书坐了会,想离开此地,去周围看看环境时,却见眼前那个日式的房子,二楼的房门,已经不知何时……

被打开了。

黑色的门里,静悄悄地出现一个长发白裙的女人,一张脸上面无表情,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叶书。

是伽椰子!

她已经完全没有先前的爱意,望向叶书这个“初恋”,一张眼睛里,也是一片空洞与冰冷,平静中,现出一种森冷、恐怖气氛来。

周围的环境,似乎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一切都变得恐怖起来。

叶书身体僵住了。

他能深切地感受到,那种透骨的寒意,对面的伽椰子,明显已经成了厉鬼。

“爱欲心”自己轻松得到了。

接下来的“恐惧心”、“怨毒心”,听名字就知道不好拿。

被盯上了!

若是个普通人,这时候都要吓到了估计夜里都睡不着觉。

但叶书尸山血海里走出来,心境又屡经磨砺,这时候看到伽椰子,沉默了一会,干脆就那么眼睛眨也不眨,互相看着对方。

场面,似乎有了一丝尴尬。

“伽椰子!”

叶书喊了一声:“今个,咱们就玩‘谁先眨眼谁是狗’的游戏!有种别跑!谁跑谁是狗!”

二楼的伽椰子如若未闻,依旧用那种诡异、冰冷的眼神,看着叶书。

叶书失算了!

伽椰子是鬼,自然不用眨眼。

可自己是人啊,特么的身体再好,互瞪了两分钟后,眼皮也有些酸麻了。

很丢脸啊!

叶书刚刚赌了咒,现在就服输,是不是太丢人了些?

一念及此,叶书也豁出去了,反正也没认识自己的,怕个鸟?

当下,叶书直接一边瞪着伽椰子,一边把自己上衣脱掉,露出自己那刚硬结实,如同铁索绞动的一身肌肉来。

见伽椰子不为所动……

叶书直接又把裤子脱下来了:

“伽椰子,看!

你有小丁丁吗?!”

正文卷 第240章 送你一个黑驴蹄子

此时的伽椰子,很吓人。

她站在二楼,一副“库布里克”的表情,头微微下垂,双眼却是直勾勾地看着叶书,如同一条躲在暗处的毒蛇,正不怀好意的看着叶书。

此时的叶书,更吓人!

光天化日,直接干脆了脱了个精光,只留下一条hellokitty的内裤,大摇大摆地瞧着伽椰子,双手叉腰。

一个像鬼。

一个像刚发了稿费,路上看见按摩房的网络写手!

见女鬼都脱裤子的那种!

加上周围开阔的环境,伽椰子营造出的恐怖气氛,荡然无存!

如此辣眼睛的一幕,似乎连伽椰子也承受不住,只见她站在二楼,忽地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电线杆,随即就身体后退,隐入到二楼黑沉沉的门里。

消失了!

欧阳克:“666!这裤子脱的,叶兄弟,赶紧上啊!趁热!”

嫦娥:“哪里有举报主播的地方啊!宝宝有点受不了啊受不了,快把裤子脱掉……不对,快穿上裤子!”

“……”

不提直播间一群人在那闹腾,就说叶书一边穿裤子,一边就忍不住哈哈大笑。

“厉鬼怎么了!

只要胆子大,贞子放产假!”

只要你是个母的,管你是鬼还是妖,在我一页书的面前,田螺都给你当成姑娘怼!

真逼急了,我就脱裤子!

穿好了衣服,叶书先前想要去周围看看的想法,已经转变。

有什么好看的,还指望着去寻个佛寺,寻找些克制鬼物的东西吗?

搞笑!

自己一身准备,又有直播系统一群神话里大神的打赏,就算是去寻到鉴真的佛寺,找倒他遗留下来的法器,又能有多少用处?

想到这里,叶书已经穿好了裤子,一脸斯文地往院子里走去。

门关上了,没关系,小矮墙根本拦不住叶书。

翻过去就是了!

只是身体一翻进院,叶书全身就感受到一股子阴冷,不是那种冰雪中的寒冷,而是从心里透出的那股子阴冷。

院子里一片死寂,枯枝败叶处处都是,临近墙角处,还有一摊黑色血污,惹人厌恶。

或许是惊吓,或许是不安,又或许,叶书就是个遇强则强的选手。

总之,在刚刚把伽椰子“吓”跑后,叶书心里更加亢奋,再无退缩之意。

前面有个窗户,叶书凑过去瞧了瞧。

屋子里有些昏暗,在阳光的照射下,勉强能够看出里面空荡荡的,是个卧室。

叶书继续走,来到下一个窗户前。

这里,似乎是厨房,也是空无一人。

最后一个窗户,正对着浴室,叶书瞄了两眼,见那池子里颜色不对,就想凑近了看了看。

叶书的眼睛,贴紧了玻璃,借着窗口处的光线,往浴池里看去。

里面没有水,只有一片黑红两色的不明可疑物品,像是一锅汤似的。

叶书还想再看仔细点,眼睛贴紧了玻璃往里瞧。

蓦地,一个面色苍白的小男孩脑袋,出现在自己面前!

两人之间,只隔了一层薄薄的玻璃,那小男孩苍白的肤色、淡黑的眼圈,吓了叶书一跳。

他的一双眼睛,就在这么近的距离,直勾勾地盯着叶书,里面没有仇恨,没有怨憎,似乎只有迷茫、空洞的情绪,给叶书一种强烈的诡异、不安感觉。

俊雄?!

叶书吓了一跳,看着眼前的俊雄,就感觉到了异常。

对方的身上,没有一丝生人的气息,就连呼吸,听不见任何声响。

这特么的,故意的是吧?

小鬼拦路,是进去,还是离开?

叶书也不说话,阴着一张脸,就打开房门,向里面走去。

连个小鬼都不敢怼,怎么学宁采臣?

一页书的名头,都要被自己砸了!

屋子里更加阴冷安静,外界的一切声音都消失不见,仿佛两个世界一般。

但叶书却仿佛都没在意这些一般,直直地走向浴室。

没去看浴缸里的奇怪东西,叶书眼瞧着俊雄还趴在窗户那,扮鬼脸,心里却是怒火蒸腾。

一见俊雄,叶书直播就问:“你妈呢?!”

俊雄呆愣愣地趴在穿户,对叶书的话,仿佛没有听到一般,只是直勾勾地趴窗户那,不时还低声说两声分辫不出的悄悄话。

“说话不回?”

似乎是诡异的情绪引动,叶书的心境极易受到影响,当下直接就怒了,熊孩子哪学的毛病?

当下,一脸和蔼地牵起俊雄的小手,不顾他双手的冰凉,和气道:“小孩子要多晒晒太阳,在屋子里可不好,走,老师带你去院子里晒太阳!”

说罢,也不管俊雄的反应,直接前面拖着他,就往外面走去。

太阳下,俊雄没有一丝害怕的情绪,依旧是用那种阴冷的眼睛、无视的态度,来应付叶书。

阳光,果然如电影中一样,对它没用吗?

过了一会,俊雄也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站在那里,脸朝着屋子方向,低声说些含糊不清的话。

叶书一见他这个资深的熊样子,心里虽然厌烦,脸上却变得更加和蔼了。

这鬼,什么毛病?

一个人出来,吓唬自己?

是警示、恐吓,还是引诱?

原剧中,小林老师,本来已经感受到了不妥,但就是因为担心这个小东西,没有立即离开,最终被伽椰子所杀。

想到这里,叶书就想试上一下。

万一人家是好意警告呢?

叶书低下身子,顺手从旁边捡了根树枝,戳了戳俊雄的小鸟:“小盆友,说句话,再不说话叔叔就把你小鸟抓走了!”

原本直愣愣看着房间的俊雄,慢慢低下头,看看叶书的动作,再抬起头,看看叶书。

淡黑的眼睛,慢慢瞪得老大,瞳孔收缩,眼仁从正常的人眼,快速变成一个竖瞳,仿佛一只猫一般。

他紧握双拳,仰起头,嘴巴张到极限,声音仿佛铁刷刷在水泥上,干裂嘶哑:

“额啊啊——”

那种诡异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被关在黑暗中的小男孩,在濒临死亡前,发出绝望的嘶哑呐喊。

低沉、而又刺耳。

叶书知道这小鬼经历了什么,但既然想害自己,那自己就没必要可怜对方。

更何况,对方还是个瀛岛身份,心里就更没有障碍了。

因此,看到对方张得极大的嘴巴,叶书按下心中大胆的想法……

反手就是一个黑驴蹄子,塞到了这个吓人的小鬼嘴中……

ps:昨天码着码着,睡着了,现在补上。感谢香馥如一老铁的打赏。

正文卷 第241章 女装大佬

“呜呜……咳,呜呜呜呜……”

原本低沉的嘶吼声,如厉鬼夜哭,大白天都吓死个人。

但嘴里塞了个黑驴蹄子,明显就不那么对味了。

也就是叶书心地善良,算是个人,直接塞个仙女棒进去,眼前这个小鬼,就要成为古往今来,第一个被如此对待的厉鬼,丢人丢到幽冥界了。

粗大的黑驴蹄子,把俊雄整个脸都挡住了小半,他虽然不用呼吸,但在厉吼的时候,突然被这么对待,明显整个人……不对,是整个鬼都懵了。

眼睛,也看向了叶书。

不过,黑驴蹄子这玩意,似乎根本没卵用,这小鬼除了画风变得奇怪,似乎也没什么受到伤害的样子。

不过没关系!

叶书有的是道具!

伽椰子你不出来是吧?

那就别怪我用你儿子,做些奇怪的实验了!

自己对伽椰子这种咒怨厉鬼,一点都不了解,现在这小东西送上门来,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

你是老鼠舔猫b,没事找刺激!

抓俊雄来的这段时间,叶书已经确定,这货的身体是真实的,虽然又阴又冷,仿佛死尸一般,但确实是有实体的。

有实体就好!

为了应付咒怨,叶书不仅先前现实世界,弄了一大堆道具,《黄飞鸿》世界,也让手下准备了一大堆东西,黑驴蹄子,就是其中之一。

俊雄主动出来,一直主动被动地待在叶书身边,但叶书想了想,还是决定做些防他逃跑的措施。

叶书没有发现,随着在咒怨这个院子里待得时间越长,自己的内心本来正常的情绪,已经越来越容易被勾动,整个人的气血,都随着这股情绪,躁动起来,冲散周围阴冷气息。

换成个普通人,血气弱的,这时候估计都已经被阴寒入体,手脚僵硬了!

抓住俊雄的手,叶书也不说话,随手就是一个粉红色的胶带手铐,把他铐了起来。

这玩意没铁手铐结实,不保险。

但没办法,叶书淘宝上买手铐,本来还真着以后扮差佬用,但特么的地一搜“手铐”,就是这些不正经的东西,生生污了叶书眼睛。

那时候的叶书没办法,只能买了一整套工具。

这时候破罐子破摔,干脆全拿了出来。

先是项圈,直接给俊雄套了上去,锁扣一锁,挂上牵引链,干脆就将他锁在房外的一棵树干上。

这是叶书抓的第一只鬼。

俊雄全程没有其他动作,依旧如梦游般地在那发呆,看着叶书,妄图用自己那鬼里鬼气的样子,把叶书吓得心虚。

事实上,叶书也确实被他这个鬼样子,看得有些不舒服。

因此,叶书干脆利落地把眼罩拿出,往俊雄脸上一戴!

“啧啧,妙啊!

你们这群鬼吓人,最喜欢的就是用自己那对眼睛,看得我这个钢铁直男都心虚,现在给你套上眼罩,看你还怎么吓人!”

此时的俊雄,双手被铐,脖子上一个项圈套着,脸上挂着眼套,嘴里还塞了根大黑驴蹄子。

这样的形象,别说他只是个小鬼了,就算是黑白无常来了,叶书都不带怕的!

眼睛被遮,俊雄终于有了反应,整个人都在挣扎,挣得并不粗的树干哗哗作响。

……

“是因为眼睛看不到,才挣扎的吗?”

叶书心里想着,把对方的眼罩,取了下来。

果然,俊雄当下就恢复了异常,一双眼睛依旧死死地瞪着叶书。

“既然反应这么大,那就不套眼套了,省得没法继续……”

叶书是个温柔的人,见状干脆把手里的脚铐、手脚铐连接链、一捆红绳,又收了回去。

这些东西,意义不大。

摘了眼罩,唯一不好的,就是对面这个俊雄,眼神实在太过阴郁,让人一见到就心里发毛。

叶书顺手掏出了一个化妆盒。

既然已经捆住,对方又不再反抗,只是瞪着自己,那办法就太多了!

口红,给他涂上,瞬间青白的嘴唇,就多了一层莹润光泽!

腮红,给他来一点,一点粉红就好,显得娇嫩。

眼线、眼影也画些,对方的眉毛也有些淡,嗯,画个如今流行的羽玉眉。

又平又直的羽玉眉,怎么可以没有美瞳搭配呢?

叶书不由分说,又摸出两个美瞳,给俊雄套了上去。

中间,俊雄有些小反抗,身上的阴冷气息躁动不安,大上午的也让人心里生寒。

但叶书此时,情绪爆发、气血蒸腾,两者正是水火不容的时候,根本对叶书没什么影响。

而就在这种小反抗中,叶书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想法。

这时再一眼瞧去……

“我滴个乖乖,小伙子这么美的吗?”

叶书当下就鸡冻了,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小鬼。

双颊粉嫩、红唇欲滴,孔雀蓝的眼影,两点星光的美瞳上,羽玉眉恰到好处,更添几分娇艳。

便是头上的短发,这时候也显得有些俏皮可爱。

俊雄本来就是个清秀的小男孩,这时候稍一打扮,几乎立马化身美少女,几乎有了“天神下凡”女主角的两分风采。

媚啊!

这么美的一个少年,叶书甚至都不好意思扒他衣服,免得有伤风华了。

不然,给他换上自己拿出的女装,岂不更是美滋滋?!

唯一煞风景的,就是他嘴里的黑驴蹄子了。

一个美少女,嘴里塞个黑驴蹄子,这也才影响效果了!

当下叶书直接将黑驴蹄子拿掉,扔到了一边。

“咯啊啊——”

俊雄似乎憋了许久,再一次鬼叫吓人起来。

但此时的他,就像只可爱的小萝莉一般,便是鬼叫,也没有什么可怕气氛,反而让人看着他张开的嘴巴,想些不该想的大胆想法。

画风完全偏了啊!

好好一个厉鬼,走在自家的屋子里,就因为遇到了叶书,硬是被折腾成这个样子!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没有法!

“看不出来,你表面说着不要,身体却还很诚实嘛!”叶书忍不住冷笑道。

那表情,那笑声,简直就是个冷s!

他可不相信,这声名不凡的咒怨厉鬼,会因为自己这点束缚而动弹不得,既然不跑,明显是并不在意自己这些手段。

没关系!

今天咱们就来看看!

到底是你承受力强!

还是我一页书的玩具多!

ps:感谢香馥如一的打赏。老板么么哒~~

正文卷 第242章 黑猫白猫,会变身就是好猫

从电影到眼前,这个叫“俊雄”的小鬼,都很是奇怪。

他是厉鬼,却多半只是用诡异的行为、恐怖的外表吓人,其他有实质伤害的事情,却是没有做过。

不过也不准备,在鬼屋里吓人,本来就不是人干的事,抓住直接打死都不冤的那种。

这个俊雄,似乎总是处于发呆状态中,无论是隐于暗处,还是出现在受害者面前,都让人感受不到他的目的。

就像是个智障儿童。

就像现在。

都被叶书打扮成小姑娘了,竟然还留在这里,对着叶书发呆。

你是想卖萌,还是想我让给你换女装?

敌不动,我乱动。

抓鬼用保鲜膜,打鬼用巧克力!

这是周星星说的,叶书拿出块士力架,敲了敲俊雄的头,发现完全没有卵用,干脆就剥开包装,自己吃了起来。

一边吃,一边把一袋盐往俊雄身上洒。

竟然也没用!

呵呵,咸盐,毛用没有,那群咸党可以去死了!

用银十字扎他丁丁?

没用!

用桃木剑扎他丁丁?

还是没用!

东西方两大驱魔法器,都不见效果,叶书也只好把那些偏方里的东西拿出来了。

红莲圣母的姨妈巾,一取出来,就香飘十米,薰得叶书都有些受不了。

为了偷这玩意,叶书上个世界攻下京城后,还特意去红莲教做了个客,趁人不注意,费尽了心思,这才偷到。

可怜红莲圣母几十岁的人了,临到老了,还被叶书惦记了一回。

可惜,同样无用!

各种佛经、道经、四书五经……

三寸萝莉同款红肚兜……

柳枝……

香灰……

大蒜……

墨斗……

叶书甚至从戒指里,拿出一只老公鸡,一条绳子系公鸡腿上,一条绳子系俊雄腿上。

让叶书沮丧的是,自己准备的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没什么用处,不知道是因为东西方厉鬼的差异,还是其他原因。

“看来,只剩下那些直播打赏的驱邪物品了……不对,还有一样!”

空间戒指之前又升了两次级,达到了lv8的级别,空间足有128立方米,装的东西多,连叶书都忽略了自己准备的东西了。

当下,叶书又拿出了两样东西。

左手,是叶书最喜欢的武器之一:开门炮!

右手,是一坛子不知名的东西,隐隐有一股腥臊之气传来。

俊雄的表情,出现了变化,仿佛从发呆中惊醒过来,直勾勾地看着叶书。

有门啊!

叶书一下子就高兴了,慈爱地摸着俊雄的小脑瓜道:

“小盆友,现在叔叔给你两条路选。

第一条路,我左手里,这是一枚开门炮,菊花给你炸成向日葵的那种,你想试试么?

你是想让我炸你上面,还是想让我炸你下面?

至于第二条路,就更简单了。

我这右手,是我把京城十岁以下小孩喊了过来,亲眼瞧着他们尿够这么一坛童子尿的,我也不说用童子尿煮鸡蛋给你吃了,直接就泼你一身,你选吧!”

俊雄开始挣扎起来,挣得他手上的手铐,咔咔作响。

不过这玩意虽然作用特殊,但毕竟是给成年人用的,俊雄的力气似乎并不大,挣脱不开,想跑,却又被项圈束缚在树干周围。

啧啧,终于有反抗了啊!

好不容易准备这么多工具,你不反抗,我做这些有什么意义?又怎么感觉兴奋呢?

叶书哈哈大笑,开门炮先收了起来,毕竟这玩意动静太大,把m……不对,是把俊雄玩炸了,可就糟糕了。

说不定声音太大,还会把警察招来,到时就尴尬了。

叶书当下抓起坛子,就把封口打开了。

俊雄挣扎得更用力了,不自觉地向后跑,围着树跑。

“啧啧,智障啊智障!你什么时候能长大点啊!”

叶书当下一坛童子尿泼上去,眼看就要泼到俊雄身上。

就在此时……

“喵!”

一声凄厉猫叫,从俊雄口中发出,只见他整个人,都急速缩小,化为一个排球般大的黑猫。

手铐、项圈,所有的束缚,都直接从空中掉在地上。

黑猫很是灵活,几乎在一转眼的功夫,就避开了童子尿的泼洒不说,还一个转弯,往叶书脸上急速扑来!

瞬间,叶书只觉得得仿佛大夏天里,一股寒流,急速冲向自己,那冰冷不祥的气息,让叶书全身打了个激灵。

普通人,恐怕就要被这一下,直接扑到脸上了。

事实上,电影中有一个叫“柑菜”的女孩,就是因为被这只“鬼猫”,扑到了嘴里,把她的下巴撑爆,好好一个女孩,硬是被这小鬼给弄死了。

可惜,他面对的,是叶书。

叶书,yeshu,一页书!

九龙血剑,瞬间在手,叶书后退半步之间,长剑已经调整完毕,一剑向着来袭的黑影刺去!

“喵!”

又是一声凄厉猫叫,空中的黑影似乎能够无视物理规律一般,明明无处借力,但硬是强行扭了下腰身,避开了袭来的九龙血剑。

不过,这一下也让它的目标失败,只是从叶书的肩膀上,重重踩踏了一下!

“喵!”

随着一声更凄厉的猫叫,叶书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肩头涌向内心,就像是烈日下,被浇了一盆凉水一般。

自己被冷了一下。

但用爪子划开叶书肩膀的那只黑猫,却叫得更加凄惨,那如尖刺一般的猫爪,沾染了叶书的鲜血后,只如被泼了硫酸一般,急速腐蚀一空,连它的皮肉,都微微颤抖!

很明显,叶书的血,让这只鬼一样的猫,受到了伤害。

黑猫不甘地看了叶书一眼,眼睛里,闪过一丝疲惫与恐惧,但终还是无奈地钻进了鬼屋。

一切,重又恢复寂静。

叶书,却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握剑的手紧了又紧。

眼神,呆滞了片刻,随后却是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

“这个俊雄,会变成猫?

也对!

小说、电影中,伽椰子少年时养的黑猫,确实都似乎投胎成了俊雄,电影中,俊雄画过的画里,也有花盆里长出猫的诡异图画。

且不说那只猫的力量与速度,单只说刚才被猫碰到时,眼前一瞬间出现的画面……

这只猫,或者说俊雄,能把我拖进他的精神世界?!”

ps:感谢书友20180429211836824、香馥如一的打赏。

正文卷 第243章 我肛定你了!

前一秒,还是黑猫凌厉扑击的身影。

哪怕对方躲过自己的刺击,叶书也没有慌乱,空中传来的风声,让叶书知道对方的方位与动作,甚至想着多与对方过几招,试试对方深浅。

肩膀上,看似无备,实则已经蓄力,在黑猫跳的一瞬间,猛地一崩,将对方往自己身前撞去。

但下一秒,眼前的世界,就已经天翻地覆地变化!

原本光天化日的院中环境,如今却变得黑暗一片,除了眼前那一线光明。

一线光明处,光影闪动,依稀是有人在外面晃动。

叶书眉头皱起,眼睛凑到光线处向外看。

入目处,是一片红色丝状的东西,就在叶书疑惑间,那片红色丝状物突然向后缩了一下,反应过来后的叶书登时心里一震。

那是一只人的眼睛!

先前贴得太近,叶书看不太清,但这时候对方后退,叶书就看出了对方的形象。

一个粗壮有力的中年男人,剃着两毫米的精悍头发,从形象到气质,都给人一种极为强壮、粗暴的感觉。

他的身上,满是血污,脸上、手上,也全都是血,整个人仿佛许久没有睡觉,透着一丝疲倦。

但就在那疲倦之中,又有一丝暴怒与兴奋,如同刚刚经历过一场愤怒的发泄一般。

俊雄的父亲,那个杀害伽椰子的……刚雄!

对方似乎发现了自己,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并没有冲进这个黑暗的狭小空间里,反而从旁边拿起一卷黄色胶带。

撕开胶带,贴在眼前的那一条光线上,顿时一指长的光线就被遮住。

刚雄神情凶残,用力地撕着胶布,再用牙咬断,一张张地贴在这条光线缝隙上。

这是……

俊雄在看互伽椰子被杀,躲进衣柜里,结果被刚雄堵在外面,并且封死衣柜的场景?

刚才,俊雄碰到自己,场景就产生变化,如今,更是出现几天前的场景。

这是幻象吗?

但叶书分明能够感受到一种真实,周围衣柜、外面的血腥气息,全都真实无比。

叶书甚至能够感受到,眼前刚雄身上,所透露出的那股危险气息,身体发来的危险预警,并不是全部虚假。

而就在这时,叶书猛地感觉到,自己的左肩,突然一阵滚烫。

随即,眼前黑暗的世界,便全部烟消云散,自己的视线,再一次回到鬼屋外面的真实空间。

……

“这只猫,或者说俊雄,能把我拖进他的精神世界?!

我的血,对这种咒怨厉鬼,有克制效果?

先前的童子尿,那小鬼也害怕,也就是说,对方害怕阳气重的东西?

可惜离开现实世界时,没把刘少充那撸了半年,也擦了半年枪油的内裤拿几条过来,否则往这屋子里一扔,那阳气,还不直接把这鬼屋薰翻?”

叶书看着流血的左肩,也不在意。

在剧情世界里,动不动就是数月之久,不得不觉中,叶书已经在这厮杀场,前后度过了不止一年。

伤痕什么的,早就习惯了,随意吃枚早已经没作用的“壮骨丸”,肩上的抓痕伤势,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舒缓了下来。

“这俊雄,平时软不啦叽,关键时候,倒也能带来几分危险。

不过,那个引人入魂的能力,似乎也没有什么杀伤力……

如今我既然知道你的虚实,这种能力,又有几分作用呢?”

……

经历俊雄这一场争斗,叶书心里底气更盛。

他之所以这么有底气,得益于这一路上的苦修勤练。

从现实里的锻炼,到剧情世界的厮杀磨砺,自己虽然有着直播系统的辅助,但一身功夫,可都是实打实地练出来的。

这让叶书明白:任何的实力,都绝非平空产生。

《咒怨》电影是很恐怖,伽椰子的实力,也曾被无数小说家幻想、夸大。

但一个普通人,就因为被自己丈夫冤杀了,再加上自己长久的压抑,这就能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了?

要是鬼修这么好当,那这世上,处处都是伽椰子了!

要是鬼修都这么容易,那这世上,早就成为一片鬼国,哪还有人类的立足之地?

伽椰子离死至今,连半月都没有,或许因为鬼修特殊的缘故,能力特殊诡异,类似于刚才的俊雄,让人防不胜防。

可自己这个又有系统,又苦修不辍的大活人,要是还没胆气跟她肛正面,那还真不如回《黄飞鸿》世界,老实搂着自己的素小白小萝莉,老老实实跟她造小孩了!

叶书想着,便也趁着肩上伤好的功夫,瞧了一眼直播间。

这波鬼怪,直播间里,似乎大多数人不喜欢看。

观音禅院那群和尚,对这不感兴趣,很正常。

奎木狼、刘伯钦、黑熊精都是有名的狠人,对这小鬼不瞧在眼里,也不意外。

欧阳克贪花好色,对这也不感兴趣。

反倒是嫦娥与红孩儿,两个人都很是喜欢,没隔一会,就有小的打赏。

尤其是刚才自己被俊雄影响,进入对方精神幻境后,嫦娥、红孩儿更是兴奋得溢于言表。

“嫦娥打赏你一株月桂树苗!”

“红孩儿打赏你一棵山桃果树!”

“月桂树苗:地阶灵树。

可吞吐太**华,吸纳月华之气,滋养周围环境。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其桂树花叶,可清心养神,是难得的修行妙物!”

“山桃果树:人阶果树!

出自烂桃山,结出的山桃清爽可口,满蕴地煞之气,可温养气血,壮筋强骨!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烂桃山所产灵树,先天喜欢吞食瘴毒疫气,各类毒物,可促进其生长速度!”

似乎随着自己实力的提升,直播间里众人,打赏的东西品阶,也有相应提升。

月桂树、山桃果树,都是叶书第一次收到此类的打赏。

想了想,直栽种到“宠物戒指里”,其身上满蕴的灵气,在给宠物戒指增加了不小的一块土地外,还让整个宠物空间里,都有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告诫里面的小熊猫、非白,不能啃食这两株树苗后,叶书瞧了瞧直播界面,就往鬼屋走去。

这伽椰子,自己是肛定了!

正文卷 第244章 一起听音乐

“小可爱,我来了!”

一脚踹开房门,叶书大步迈进。じ菠﹢萝﹢小じ说

如今的鬼屋里,应该有两个半危险目标。

伽椰子、俊雄。

这两个应该都是鬼,只是似乎对方并不喜欢直接出来硬刚,非得吓自己一波。

另外半个,是刚雄。

之据说说是“半个”,是因为刚雄目前的状态不明。

电影里,对方这个时候还活着,而且没在鬼屋里,去杀“自己”怀孕的老婆去了。

伽椰子似乎也有意促成此事。

在杀完“小林老师”的老婆后,伽椰子直接爆发,把刚雄、小林这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全都杀了!

自此,伽椰子彻底成为恐怖的代名词,但凡进入过鬼屋的人,无论是警察还是其他人,俱都不得善终,死状惨烈。

但尽信书不如无书,叶书也要做好刚雄埋伏自己的准备。

如果此时的刚雄是人,那好办,一个普通中年人,有呼吸有心跳,根本不足以成为威胁。

但如果是鬼的话……

正思考间,刚刚走进屋子里没几步的叶书,突然发现鬼屋的门,慢慢关合起来。

一股阴冷的感觉,也急速提升,让叶书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门关的声音,毫无动静。

普通人,这时候只怕反应不及,就要被关上门了。

眉头一皱,叶书急退两步,一脚踹在堪堪关了一半的门上。

房门与墙壁碰撞,发出不小的声响,屋子里阴冷的趋势,瞬间停了下来,甚至还有所回暖。

似乎,只要这个门一关上,整个屋子就变成一个密闭的空间,如同一个没有出路的冰室一般……

门被叶书踹了一脚,老实了一会。

但没几下,就又不自觉地往门框处合拢,叶书又是一脚踹上。

又老实了一会。

眼看着这门又要再一次合拢,叶书直接提出冷锋寒刃,一枪将门和墙壁,扎了个串串烧。

粗大的冷锋寒刃,硬生生在只隔了一层缝隙的门上、墙壁上,捅出一个洞来。

抓枪的手,只感觉那门一阵颤抖,死死夹住冷锋寒刃,就像要将它夹断一般。

但叶书这杆枪,早就在战场上征战无数,不知浸染了多少人的鲜血,一堵小小的鬼门,又哪里能让这枪有所损毁?

鬼门颤抖了一会,随即就冒出一缕黑色的烟气,在鬼门停止颤抖后,黑烟也消散一空。

“小破门,老实了?”

叶书一声耻笑,眼看着这鬼屋老实了下来,干脆一不作二不休。

在把鬼门捅坏之处,叶书又直接将门左右的两个窗户,生生打爆!

这下鬼屋是真的老实了,里面阴森的寒意,虽然依旧寒意逼人,但已经好上许多,不至于让人有种冻僵的感觉。

……

“处处引发我的恐惧感吗?有意思!”

叶书一直在思考所谓咒怨的能力来源。

如果说传统的东方妖魔,力量来源是“妖力、法力”的话,那这些类似于伽椰子的厉鬼怨魂,似乎更倾向于引动人内心的恐惧感。

它们没有直接的实力,让它们提刀砍人,那是强鬼所难。

之所以能将人害死,利用最多的,反而是受害者的自身恐惧感。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傻大胆的人,见鬼不害怕的人,厉鬼有办法对付他们吗?

叶书不知道,但这似乎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方向。

左右这鬼屋太吓人,比九江陈歌还坑,适应地降低点恐惧感也是不错的。

因此,叶书翻看了一下空间戒指,顺手就从里面,拿出了几个播音设备。

先是一个电喇叭,叶书直接打开。

“豆浆油条豆腐脑,麻仁油饼茶鸡蛋!

甜豆腐脑、咸豆腐脑,辣豆腐脑,喝完一碗接一碗咧!”

鬼屋中,瞬间一阵热闹,恐怖的氛围,有所缓和。

这是叶书现实世界,随手买的一个电喇叭,一直没试过,谁曾想竟然还有这样的录音。

叶书这时候,求的就是闹腾,当下又拿出了两个。

“两块钱!两块钱!统统两块钱!两块钱,你买不了吃亏,你买不了上当……”

“小帅哥,快来玩呀!小帅哥,小帅哥,快来玩呀!”

鬼屋里的气氛,瞬间变得集市起来。

但这玩意,听多了是真的脑仁疼,不止听得里面的鬼没出来的意思,就连叶书,都听得耳朵发麻。

敌我不分啊!

叶书当下把喇叭收了起来,就在鬼屋里阴寒气氛,再次有所回复的时候,叶书拿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咒怨》的世界,是现代世界,电脑拿出来毫无压力。

两个低音炮,全部摆上!

点开暴风影音,播放节目单里的小视频!

“老司机带带我,我要是省城啊!老司机带带我,我要去km啊!”

动感的音乐响起,惊散鬼屋诡异气氛。

叶书从旁边拉过一条椅子,看向直播界面的观众栏,哈哈大笑:“哟,小嫦娥,还在偷偷看直播呢?不怕晚上害怕睡不着?”

观众栏里,其他粉丝都没在看,只有嫦娥、红孩儿在窥屏。

还有几个普通名姓的粉丝,关注了自己,名字都是些“光头虎”、“癞头彪”的,不知道是《西游》里,还是其他世界的人。

“嫦娥打赏了你一束月草!”

嫦娥:“啐!能不能正经点?就不能安安心心探鬼屋,看着刺激点吗?”

红孩儿:“同意!严重同意太阴仙子的看法!我要看小鬼!”

“阿里里,阿里里,阿里阿里里!”

音乐声中,叶书调笑道:“刺激点?你一个人住月亮上,那里都冻成广寒宫了,还要什么刺激!”

直接间瞬间安静了一会。

“……呸呸呸呸呸!污书你去死吧!”

嫦娥的弹幕,显得很是恼羞成怒,没有一丝传说中冰冷女神的样子。

也对,再高冷的女神,直肠也是暖的,就看你能不能让她展示她暖的一面了。

很明显,在这个直播间里,嫦娥并不怎么伪装自己的形象。

叶书就坐在那,翘着二郎腿,一边听歌,一边撩妹。

自己又不急!

他倒要看看,真要是这样僵持下去,鬼屋里的伽椰子,会怎么应对。

一曲终了,节目单继续。

“等一下,等一下!我老公呢……”

ps:感谢书友20190121091124703的1000打赏。

正文卷 第245章 骗打赏的主播

“唔~熊猫眼!”

笔记本里,已经播放到“熊猫眼”的妹子视频,叶书忍不住赞了一声妙。

鬼屋里的恐怖气氛,已经荡然无存,就连直播间里,一大一小两个观众,这时都有些辣眼睛了。

嫦娥、红孩儿一直喊着要离开直播间,但到最后,红孩儿已经被吓得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嫦娥却还在那里看着。

这妹子,心里很野啊!

合着你来鬼屋,是来看电影的?

屋子里,虽然又是电喇叭,又是低音炮的,声音动静不小,但外面的世界,却根本没什么影响,似乎根本没人听得到一般。

随手一个血蟾丹,扔进嘴里。

在鬼屋里,时间一久,叶书就感觉身上有些发冷,气血都有不小损耗。

好在自己丹药足够,尤其是这血蟾丹,药力猛烈,一吃下去后,就全身燥热,在这鬼屋里,很是舒服。

一人两鬼,这是彻底肛上了。

叶书根本不急,经历这段时间的适应,自己似乎已经适应了鬼屋里的阴冷环境。

而藏在鬼屋里的伽椰子、俊雄,似乎也适应了叶书的风格,不再沉默。

“哒哒哒哒……”

二楼处,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脚步声,就像是光着脚的小孩子,在木板上跑来跑去。

屋子里的寒意,也一下子急剧提升。

叶书顺眼一瞧,登时心里一寒。

只见二楼楼梯旁,挖出的一个不知名用处的圆形墙洞里,一个脸色惨白的小孩,正直勾勾地瞧着自己。

俊雄!

叶书心中一凛,眼前的俊雄,身上的气息,比之先前的懵懂,似乎强了不少。

是身在鬼屋、或者伽椰子的缘故吗?

此时的俊雄,已经给叶书一种危险的感觉,似乎他刚才变身之后,打破了体内的枷锁一般。

就在这时……

“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

电脑里,上个视频播出完毕,熟悉的音乐声音传出,一下子惊醒了对视的叶书、俊雄两人。

《西游记》开头曲!

无比熟悉激昂的音乐,比着先前所有视频、音乐都管用,叶书被小鬼惊起的一阵寒意,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叶书一下子勇气倍增。

据说,某地震时,被埋在地下的一群孩子,就是因为看了《西游记》,知道有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的猴王,不惧艰险西天取经,这才有了存活下的勇气,等到了救援的到来。

这么励志的事情,叶书一直以为是扯蛋。

但现在看来,这《西游记》的开头曲,似乎还真的天克各种恐怖片,任他再恐怖的剧情,在那个猴子面前,也不算什么了。

直播间里的嫦娥,更是笑得已经不行了,弹幕里,满满的都是她情绪的展露。

叶书当下就乐了,直看着二楼窥视自己的俊雄:“伽椰子死了,我也很难受,在此表达诚挚的怀念。逝者已矣,我也不由得想起当初在学校时,与伽椰子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今天下半天,中日合拍的《鬼屋记》就要开拍了,我将继续扮演一页书,与伽椰子演对手戏……”

没等叶书开花,就看见二楼的俊雄脸上黑气大盛,似乎被叶书的话激怒了一般,仰头厉叫了起来。

随着它的惨叫,整个鬼屋,似乎一下子从零度,降到了零下二十度,哪怕鬼门开着,外面的气息一直源源不断地传来,叶书依旧感觉全身寒意冻骨!

“咯咯咯咯……”

一阵诡异的声音,从二楼传来,似乎是喉咙被割开后,气管从伤口灌入血管的可怕声音!

与此同时,窸窸窣窣的拖行声,随之而起,看不见的二楼,叶书几乎已经能够想到,那类似于垃圾袋被拖行的声音。

“呯!”

重物拍踏楼梯的声音!

叶书面色惨白,看向直播间:“完球子了!嫦娥,咱俩这次要说拜拜了,这女鬼有点凶,我觉得我干不过她……”

“嫦娥打赏你一滴月华清露!”

“月华清露:人阶极品!

蕴含太**华的晨露,因生长在桂树之上,有清神养气的功用!”

嫦娥:“不是吧?污书!你不是准备很充足吗?”

就在说话间的功夫,那可怕的声音,又下了两个台阶,只是由于转弯的楼梯被墙挡着,这才看不见。

二楼的俊雄,明显很是兴奋,仰头厉叫声中,更添凛凛凶威!

叶书脸都有些发白,惨笑道:“没用啊!我刚才准备的那些个驱邪的东西,都是凡物,对这厉鬼没用啊!我要是死了,嫦娥你以后可再也看不到小熊猫了……”

“嫦娥打赏你一束月草!”

嫦娥:“那怎么行!小熊猫没人照顾怎么办?要不你把小熊猫送给我,我帮你养着?”

叶书心里暗骂了一句娘希皮,却还保持着脸上的惊恐神色:“哪有那时间!嫦娥,你要是还想以后看见小熊猫,就赶紧打赏点仙家宝贝,什么后羿的弓箭、吴钢的斧头,你可是太阴仙子,天仙啊!手里就没点驱邪的好东西?”

说话间,二楼的诡异声响,又下了两三个台阶!

日式小楼,狭小低矮,恐怕下一秒,叶书就能看见那张恐怖的脸了!

嫦娥的弹幕,明显有些慌乱:“没有啊!我虽然长生,但也不会什么法术,也没跟人争斗过啊!

再说了,你实力太低,那些沾染仙气的灵器,也没法打赏给你啊!”

“咯咯咯咯咯……”

塑料代摩擦木板的声音响起,转角处,伽椰子那惨厉的身影,终于出现!

长发上,遍是血污,沾得一张惨白的脸,更是显出凶厉气质,一双怨恨到灵魂深处的眼眸,无论身体如何扭动,双眼却如猫头鹰一样,一直死死盯着叶书!

她全身的骨骼,似乎都已经不再正常,以一种怪异的爬行姿势,从楼梯上往下爬来。

她的下半身,被装在了塑料垃圾袋里,无法使力,因此便用双臂爬着,拖着下半身,以一种既惨烈,又恐怖的形态,显现在叶书眼前。

叶书呼吸一窒,赶紧道:

“那就赶紧把你肚兜打赏给我!”



正文卷 第246章 把一血送给你

“什么?!

你……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样!”嫦娥的弹幕,都透着懵逼。

她万万没想到,都火烧眉毛了,叶书竟然还调戏她。

叶书一脸正气:“你把我一页书想成什么人了!没看过徐金江演的《陆判》么?里面朱尔旦的老婆,就是用自己肚兜,盖陆判脸上,定住了陆判!陆判官都能定住,别说一个小小的怨鬼了!”

“可是……”嫦娥明显很是犹豫。

“别可是了!

你以后不想再见到小熊猫了么?

你忍心它一个人以后孤零零地生活在宠物戒指里么?!

嫦娥姐你一身的仙气,再普通的衣服,穿到你身上,也都效果非凡了……”

恍如走在悬崖边上,叶书一边聊着,一边看着眼前的伽椰子。

眼前的伽椰子,已经从楼梯上爬了下来,离叶书不过五六米远,近在咫尺的距离,她那经受无数摧残、折磨的凄厉形象,更加渗人,但凡胆小点的,恐怕直接就吓瘫那了。

电影里,许多受害者,在经受一系列惊恐,见到伽椰子出现后,吓得瘫倒在地,动爬也爬不起来地被伽椰子靠近。

这很正常,遇到极度可怕的危险时,人能保证腿不软,已经是很厉害了。

此时,以叶书的胆气,在近距离、第一次见到伽椰子时,也有些后背寒毛直竖。

要不是为了坑嫦娥一把,顺道练练胆气,叶书早就……

“嫦娥打赏你贴身小衣一件!”

“嫦娥的贴身小衣:地阶下品。

由广寒火蚕所吐之丝织就,暖人温身,有防护人阶兵器的效用。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广寒火蚕是地阶灵兽,所吐之丝可灌输内力,对内劲攻击有防护作用。”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伽椰子已是近在两三米距离之前,叶书却是拿着手里的红色小衣,狂笑不已!

嫦娥这个女粉丝,整天在直播间里黑自己,现在让自己逮住机会了吧!

嗯,以后这肚兜,就自己穿了!

……

想到这里,叶书又是一阵快意笑声。

嫦娥:“你……你笑什么?还不快把女鬼赶跑!”

刚刚打赏了贴身衣物的她,正是心情激荡,情绪复杂的时候,突见叶书这样的笑声,心里顿时有种不妙的感觉。

就是眼前的伽椰子,动作都似乎因为自己的狂笑,而稍有停滞。

也只是稍稍停滞罢了!

满是血污的头脸,已经爬到叶书身前,怨厉的双眼看着叶书,只如两道寒冰射线一样,让叶书全身寒意更盛,一身汹涌沸腾的气血,只如被强行压制的火山一般,生生从爆发状态,冰封起来。

一双鬼手,抓向叶书。

嫦娥:“快走……啊,你!”

就在嫦娥的弹幕之中,就在俊雄虎视眈眈的目光之中,伽椰子伸来的鬼手之下……

叶书全身,突然泛起一道金光!

光芒散去,叶书的形象,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先的他,一身武袍长衫,仿佛一个正经的武侠coser。

但现在的他……

头戴金叶五佛冠,颈环檀香琉璃珠,手拿佛纹银珠,身披金丝绣锦袈裟,脚踩珍珠银丝履,腰悬五彩金丝布球,全身光彩灿然,华贵非常。

正是观音禅院金池长老的一套佛衣打赏。

这些虽然都是人阶的装备,用刀剑都能砍伤,但术业有专攻,其确实都是辟邪驱鬼的法器。

“一页书,你这个大pian子!”

就在嫦娥惊讶、恼羞成怒的弹幕中,叶书全身佛气蒸腾,手里的银纹佛珠,在伽椰子惊恐的鬼叫声中,狠狠砸在伽椰子身上!

在叶书看来,那不过是一道银色光芒,一点实质性伤害都没有的那种。

但这银芒撞到伽椰子身上,却是将她整个身体,都撞得一顿,身上惨白的肤色上,显出被灼烧的样子,凄惨异常。

唯一不好的是,手里的银纹佛珠,也光芒尽失,全部变得漆黑一片,直接断裂开来,银色小珠子,散落一地。

它毕竟只是人阶下品的装备,要不是正好克制鬼怪,根本就没什么太大用处。

“咯咯咯咯……”

凄厉的鬼叫,更显疯狂,伽椰子惨叫着再一次扑来!

这一次,叶书腰里的五彩布球,抵挡了对方一下,在对方身上,烫出了又一块伤痕。

……

“咯咯咯咯咯!”

越是痛苦,伽椰子似乎越是疯狂,那扭曲的五官,几乎已经失了人形,随之爆涨而起的森森寒意,让叶书全身都有些僵硬。

嫦娥:“你……你还不快把衣服盖她身上,定住她,赶紧逃跑!”

咦?

很不错嘛,这女粉,整天黑是黑自己,关键时刻,还是心里挺关心自己嘛。

叶书身上数件佛衣,接连损毁,叶书忙中不乱,直接拿出装童子尿的坛子,直接就要往伽椰子身上泼去!

“喵!”

猫叫声适时响起,不知何时,俊雄已经又何身黑猫,趁叶书两人争斗的时候,直接一下子把叶书手里的坛子,撞到一边。

只是,它整个猫的身体上,也难免沾染了些童子尿,顿时一股灼烧的烟气,从猫身上传出,烧得俊雄猫叫声更加大声。

伽椰子见状,眼中情绪更加凶狠,再一次冲击叶书的防护,她已经看出叶书身上的衣服,无法长久。

冷锋寒刃钉死了鬼门,不让其闭合,叶书当下便取出了九龙血剑,直接向伽椰子刺去。

剑锋,直接刺入伽椰子肩膀之中,却不见血流出来,甚至在拔出剑时,伽椰子身上的那伤口已经合拢,除了阻挡对方分毫,并没有太多用处。

剑身刺入的地方,如同刺入到一块坚冰中,费力异常。

“嗯?

九龙血剑早就已经是邪兵类,现在也不起太大作用?

这伽椰子,这么奇怪的么?”

叶书也不迟疑,当下左手拇指在剑锋上一划,一缕鲜血就流了出来。

十指连心。

指血,也因此有了“心血”的说法,与舌尖血一样,最是阳刚。

指血一出,叶书就在伽椰子惊恐、却也有几分贪婪的目光中,曲指弹着血珠,向着伽椰子飞去。

血珠,直接烧进了伽椰子的身体里。

就像是一根烧红了的铁棍,虽没有锋利棱角,但却直接融穿木板,深深刺入……



正文卷 第247章 干煸小盆友

“意外之喜啊!”

自己的血,竟然如此地克制厉鬼,叶书也颇为讶异,先前他只是想着童子尿阳气重,自己的血,应该也算是颇有阳气吧?

民间也有流传,哪怕是一个普通人,其头顶、双肩,也有三盏小灯,克制鬼邪。

舌尖血、指尖血,也都是普通人遇鬼时的最大利器。

那些气血旺盛的武术大宗师,更是传说一身气血蒸腾,鬼邪莫侵,甚至是战场上留下来的普通兵器,都有辟邪之能。

叶书一身精修,且不说气血之旺盛,人间罕有,就是这一身杀戮,手下的人命,已经不止千余。

这些杀戮之气、旺盛血气,先前被屋子里的森森鬼气压制,这才不见太多效果,这时候一下爆发,便是伽椰子,都疼得受不了。

只是,伽椰子越疼,神情就越是疯狂凄厉,这时候,围着叶书不断扑击,根本不顾自己伤重。

怒潮般的鬼气,一波波向叶书冲击而来。

叶书也不慌乱,直接左手抓着九龙血剑剑身,自剑锷一路,直划向剑尖!

疼痛,自心而起,原本就通体暗红的九龙血剑,此时畅剑剑主鲜血,剑刃更是无风自颤,发出阵阵嗡鸣!

“你既然喜欢血,那便请饮此剑吧!”

疼痛、鲜血,刺激得叶书情绪纷乱暴涨,无论是对伽椰子天生的害怕,还是其他种种难以分说的情绪,俱都在这一剑之中,纷杂呈现!

恍然间,叶书明白,自己的精元,为什么没有突破了。

自己气血虽状,但杀了光绪之后,心静如水,无形中就压制了气血的奔涌之势!

血,本来就该是热的!

七情六欲,本来就是人的天性,死死压制,又哪里是自然之道?!

血剑如虹!当头劈下!

眼看就要劈到眼前的伽椰子,叶书剑势却是突地一转,收腰回拍,将化成一道黑影扑来的黑猫,重重地拍倒在地上。

那是俊雄偷袭的身影!

剑身上的鲜血,简直就像强硫酸一样,急速腐蚀着黑猫的身体,让这个先前两次都全身而退的黑猫,直接打得重伤。

黑猫忍着疼痛,不顾伤势,又要配合伽椰子,向叶书两向夹击!

却不曾想,叶书左手直接一道金色流光,重重印在伽椰子身上。

原先攻势狂暴的伽椰子,却是身上现出一道金色符咒,整个身子,都突地停了下来。

“镇鬼符!”

“镇鬼符:人阶中品!

观音禅院所制。”

在人阶极品的冷锋寒刃、九龙血剑面前,提都不好意思提的人阶中品符咒!

可是,先前不入品阶的童子尿,都有那么大的效果!

就是这样一个人阶中品的符咒,直接镇住前冲而来的伽椰子,任凭她如何愤怒嘶吼,金光都只是一阵晃动,一时并不得脱!

趁此机会,叶书数步急走,直接又是一剑,将冲来的俊雄拍倒在地,剑身上的鲜血,给对方带来更重的伤势。

叶书一脚,踩在这只黑猫身上,冷笑道:“小东西,你没看过霹雳,不知道‘霹雳三定律’吧?

敢来我面前,装一次b,装两次b,都好说。

但敢来第三次,我要是还弄不死你,以后还怎么行走江湖?!”

俊雄此时的身体,虽然是黑猫开关,但其实与伽椰子一样,都是咒怨之身。

不止一身血肉坚韧异常,踩之不死,便是那上面森森的鬼气,隔着一层鞋,都让叶书感到不适。

不过,似乎是因为刚刚使用过的缘故,对方并不能将叶书拖入他的精神世界。

……

此时的屋子里,伽椰子被镇鬼符一时镇压,俊雄被叶书踩在脚下。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叶书准备先拿俊雄开刀。

这熊孩子,被自己踩在脚下,依旧不肯安生,让人烦得拳头发痒。

“科学家已经证明,熊孩子的‘熊’,是一种病!”

叶书看着地上奋力挣扎的黑猫,脚上继续用力:“现在还没有什么有效的药物,能够治疗这种病,但倒是有一种菜,可以起到治疗效果!

想治熊孩子,就得做干煸小盆友!

你就是那个被干煸的小盆友!”

叶书说罢,犹还流着血的左手,直接抓向地上的俊雄!

看似普通的鲜血,此时却如岩浆般炙烤着俊雄的身体,将它身上浓郁的鬼气,一点点蒸发而去。

“喵!喵!”

一声响比一声,俊雄化身的黑猫,猫脸狰狞,几乎如同山猫一般了。

一旁的伽椰子,也奋力挣扎,身上的金色镇鬼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光芒。

整个鬼屋之内,鬼气翻腾,分为三股。

一股,冲入伽椰子身上。

一股,冲入俊雄身上。

最后一股,却是随着打开的房门,宣泄到了外面的天地之中。

一时间,场面竟就这样僵持了下来。

眼看手里的俊雄,气息越来越是衰弱,就在叶书想要再加一把劲时,那边的伽椰子,终于冲破牢笼,整个鬼身,都如一柄出鞘的森森鬼剑,向着叶书急扑而来!

“天意!”

叶书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松开俊雄,直接从大门处,冲出了鬼屋。

走时,还不忘将墙上扎着的“冷锋寒刃”拔出,收回到戒指之中。

“天时,现在是上午,我稍点了点便宜。

地利,鬼屋之中,对方占尽了便宜。

人和,伽椰子、俊雄各有有诡异能力,一者鬼气冻人心魄,一者能拉人进其精神世界。

我的血虽然克制对方,但经此一战,已经消耗了许多。

虽然对方鬼气也受创严重,但终究是我不会什么‘道术、法术’,只能以这种最普通的方式,与对方争斗……

看来,想要收拾对方,还是得先离开这个鬼屋!”

当下,叶书竟然就这么盘坐到了院子里,一边服用补充气血的丹药,一边看着眼前的鬼屋,情绪莫名。

伽椰子似乎出离了愤怒,直接从鬼屋里扑出来,在大门处爬着,怨毒地看向叶书。

叶书见状,眼睛一亮。

这么好的机会,自己就笑纳了!

又是一张镇鬼符,贴在伽椰子的脸上!

顿时,仿佛时间静止,伽椰子愤怒之下,却也没法反击,只是有些没脾气了。

叶书直接就要脱裤子,笑道:

“让你尝尝我童子尿的的滋味!”

ps:感谢泣血剑、香馥如一的1000打赏。小奇葩121的500打赏。

感谢桃汁特稀的10000打赏,谢谢兄弟,么么。

不地讲真,为毛我一看到“桃汁特稀”这个名字,就觉得骚得厉害?

正文卷 第248章 当年顺风淋湿鞋,如今顶风尿三米

叶书是处男,当年穷得连开房钱都没有,憋得自己都想断吊明志,如今反倒成了一件好事。

普通的童子尿,都能让俊雄感到害怕,自己的血,更是克邪宝物。

那从人体诸阳之首的老斑鸠里,产出的一页书牌童子尿呢?

就在伽椰子惊恐欲绝的目光中,叶书掏出自己家的小叶书来,对准了伽椰子。

如同一根高压水刀,

瞄准!

射击!

biu biu!

两股清亮的水线,如同南归的大雁,从小叶书里,仿佛一张怀抱,从伽椰子脑门两边飞过。

伽椰子双眼一直,随即身上鬼气蒸腾,冲击得镇鬼符的金光摇摇欲坠。

叶书一看就愣了:“……怎么biu了两条??难道我阳气重,又长了一根?”

低头一看,叶书不由得一头黑线。

却是因为自己精气越来越重,高压水刀的出水压力太大,直接尿分岔了!

这特么的,关键时刻搞这一套!

叶书气得直接就是左手用力一握,果然两股合一,直接冲到了伽椰子肩膀上。

“哧哗!”

随着一声凄厉惨叫,伽椰子直接冲破镇鬼符,连带着旁边的俊雄,都向鬼屋里退去。

他们退走,叶书可就不乐意了。

怎么着?

这就跑了?

我这还尿着呢!

好不容易憋着,让我怎么收回去?

当下叶书二话不说,提着枪就往鬼屋里冲,前方清亮的水花开道,鬼邪辟易,当真是……

莲华圣路开天光!

伽椰子走路靠爬,俊雄伤重,此时根本不及叶书速度。

当下,叶书只不过追了两步,就已经把伽椰子、俊雄两鬼身上,都尿得黑气蒸腾,惨不忍睹。

眼看逃跑不及,两鬼又是分散回头攻来,想要给叶书来个反杀。

但叶书早已经吃过这亏,哪还会再上当?

当下高压水刀左右开弓,只如一条不住盘旋扫荡的水蟒,浇得两个厉鬼哀号不断,实力与底蕴,急速下降。

两个鬼也很崩溃。

你特么怎么存货这么多?

这都尿十几秒了吧?!

没办法!

活大!器好!

本来身体强壮得就非人类,更何况是在叶书之前有意憋着的情况下,这一尿,直接尿了一分多钟!

想当年,孤儿院里,叶书瘦巴巴的,穿着开裆裤,都能尿自己一裤腿。

看如今,厉鬼里内,叶书雄纠纠的,对着两厉鬼,都能尿得宾主尽欢!

爽!

这一通下来,叶书直接神清气爽,对面的伽椰子和俊雄,却都病怏怏的,仿佛大病了一场。

一时间,叶书连裤子都没有提上呢,就尽掌主动权。

旁边叶书旋转的笔记本上,还在按照播放目录,放着下载好的视频。

“伞兵一号卢本伟,准备就绪!”

就在电脑中,传出这声嘹亮的口号时,院子外,突然走进一个双目尽是血丝的中年男人来。

“你们,在干什么?!”

叶书回头一看,这是……

刚雄?!

……

什么是恐惧心?

在一个刚上小学的少年眼中,一向粗暴的父亲,对自己的母亲拳脚相加,一脸暴戾阴沉,每一拳,每一脚,都仿佛打在少年的心里,让他从灵魂深处,感到恐惧,感到害怕。

那种害怕,是从小养成的。

自记事起,那个名为“爸爸”的男人,就身强体壮,性情粗暴,但凡自己做错任何一件事,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错在哪里时,对方的巴掌,就会直接扇来!

俊雄不记得自己被打过多少次,也不记得被命令跪地上多少次。

他只记得自己很害怕,每次只要那个名为“爸爸”的男人,脸色稍有阴沉,自己就害怕得厉害!

这样的害怕,似乎让那个男人很满意,对方很满意自己的害怕,俊雄甚至有意无意地,刻意表现出自己的恐惧之情,来让那个男人满意,从而让自己少吃些苦头。

当然了,那个名为“爸爸”的男人,也关心自己,偶尔也表现出一些让自己觉得很开心,很留恋的温情。

可,那少有的温情,如何也掩盖不了那拳脚下的恐惧!

那个人,就是魔鬼!

他杀了妈妈!

他杀了自己!

俊雄恨他!

但俊雄更害怕他!

在少年的眼中,家暴的父亲,其面目,早就变成了血盆獠牙的魔鬼怪物!

……

什么是怨毒心?

在一个相夫教子,从未做过任何对不起丈夫的事情、平静度日的女人心中,一向性情暴躁的丈夫,突然转变了脸面。

往日里的温情,尽数化为无情暴躁的殴打辱骂,所有对未来的幸福幻想,在这毫不留情的拳脚面前,尽数成了笑话!

数年维持的感情,一朝化为心灰若死!

未来的生活,就是想骗自己说一切都是误会,那根名为“怨毒”的毒刺,都已经狠狠扎进心中!

伤痕累累,血流满地的伽椰子,没有抵抗、没有呼救,她以为,丈夫打累了,就会停手,生活就会归于平静!

可是,丈夫毫不留手!

她被打得全身是血,她被打得骨骼断裂!

就在一片绝望、哀求声中,丈夫拿出了刀……

死前的视线中,那个名为“丈夫”的男人,正拿着胶带,将儿子堵在衣柜之中,那凶残、暴戾的目光,让临死都在迷惑的伽椰子,彻底感到怨恨!

为什么!

为什么你就这样对我,对儿子?!

明明我没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明明我都解释了无数次,甚至哀求你,至少做个亲子检测,放过儿子!!

可是,迎接自己的,如往常一样,只有那粗暴、毫不留情的拳头!

为什么你就如此心安理得地打我!?

街上打条狗,都要担心被狗主人冲刺,你为什么你就不担心有任何后果?!

就因为你强壮!

就因为你是我丈夫?!

怒火,怨气、如同毒汁一样,在伽椰子内心流淌不休,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咬噬她的内心。

……

两个鬼,两种情绪的极致,在见到刚雄的那一刻,瞬间爆发了!

黑色不祥的鬼屋,如同一堆剧烈燃烧的轮胎,散发出无尽的黑烟,围绕在伽椰子周围,修复她身上的伤势,增强她的实力。

伽椰子眼中的怨恨,更是在见到正主后,急剧提升!

而旁边的俊雄,在看到刚雄的那一刻,就害怕得整个人瞳孔都缩小成了一个小点,全身颤抖,无尽的波动,席卷周围!

瞬间,天地似乎猛地变暗了一下,仔细去感觉时,却又感觉不到有什么异样变化。

叶书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却是知道:俊雄的能力,又强大了无数倍!

自己,应该又陷入到俊雄的灵魂世界了!

对面的伽椰子和刚雄,应该也是真的,两人身上的气息,在叶书的感知中,没有变化过。

……

只是,如今的场面,有些尴尬。

伽椰子正爬在地上,仰着头,张着嘴,看着叶书。

这是伽椰子的一贯标配,原本也没有什么。

但尴尬就尴尬在,叶书此时,还没提上裤子。

小叶书刚刚尿完,正处于贤者时间,此时已经软趴趴地垂在那里,却依旧探着头,伸在门外,好奇地看着这个世界。

伽椰子的头,原本看向叶书。

原本叶书的身子,也对着伽椰子的方向。

地上全是水。

刚雄一见到这个场景,眼睛就红了!

“呃……”

叶书一阵尴尬,解释道:“你听我狡辩!

如果我说我只是在随地尿尿,你老婆也只是出来晒太阳,你信吗?”

“啊!”

刚雄双目尽赤,大吼了一声,手里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一柄菜刀,抡着就往叶书头上砍来!

叶书手忙脚乱收了枪,手上的九龙血剑,同样迎刀而上!

九龙血剑,虽然叶书在战场上不常用,顾忌有所损伤,但其毕竟为人间利器,锋锐异常,面对任何人的单打独斗,都不致落入下风。

而且,剑身上,依旧有叶书的鲜血,面对鬼邪,也能伤害!

地上,更是被叶书这尿一片,那甩一地,方圆三四米内,都被一页书版童子尿淋过,极其地辟邪。

这样的状态,无论刚雄是人是鬼,叶书都不担心。

脚踩在地上,刚雄毫无所觉,证明对方似乎不是咒怨厉鬼。

菜刀、宝剑相交,叶书却是手腕一震,只觉一阵酸麻!

“这……这怎么可能?!”

叶书心中升起无尽的荒谬感。

这刚雄的力气,竟然与自己不相上下,刀剑相交,双方竟然势均力敌?!

甚至于,就连对方的菜刀,都没有一丝破损!

这怎么可能!

一个瀛岛普通中年人,竟然与自己力气相仿?

一把瀛岛普通菜刀,竟然与自己这九龙血剑相提并论?

就算再吹嘘所谓的“日德匠人精神”,也不至于吹成这个样子吧!

叶书不信邪,又对拼了几记,发现除了让自己的手臂生疼外,自己竟然真的奈何不得对方。

而对方,已经被愤怒驱使,如同一个人形坦克般,疯狂冲着叶书乱砍乱劈,情势骇人以极!

不过,叶书也发现了异常。

这个刚雄,刚进入院子时,身体还只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样子。

但随着时间流逝,对方的身体,就越来越变得灵动,甚至于,一阵阵的黑色鬼气,正围绕在对方的身上。

只不过片刻功夫,眼前这个普通的男人,就已经身上聚满鬼气,身周更是有婴儿痛哭,女人悲怒的、难以名状的种种怪异之感。

……

似乎,只要用“看“的,就能看到这些夹杂着痛苦的声音。

此时的刚雄,彻底变成了怪物!

特么的,没有道理啊!

叶书彻底无语了!

伽椰子、俊雄,能力再是诡异,实力再是强劲,自己都能理解,也用尽手段,将对方尿得没有脾气。

可眼前的刚雄,特么的根本不和自己讲道理啊!

明明是个人,偏偏如今一副非人类的样子,如果不是自己根基扎实,实力不凡,早就被对方砍死了!

自己,甚至不明白对主实力的变化原因!

连对方是个什么状态,都不明白!

越打,越是憋闷。

森森鬼气,侵蚀着叶书气血,让他火热的血气、身体,都渐渐产生凉意。

但内心的暴动情绪,更是如被压抑的火山一般,在心里疯狂跳动,拼命想要打破这种牢笼,将眼前的对手,狠狠碾死在自己手中一般!

杀!

杀杀杀杀杀!

如果说,面对伽椰子和俊雄,叶书还有几分轻松感觉的话。

那么面对刚雄,面对这个杀妻灭子的狗东西,想着对方做下的那些事情,叶书就只想宰了他!

内心,升不出任何一点“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的想法,眼中,只有蔑视和杀意!

感受到叶书的蔑视眼神,刚雄更是暴跳如雷,身上的气息更加浓郁,力道又添一分!

对方,似乎只会愤怒,遇到任何事情,都只会愤怒!

可惜,叶书一身力量掌握,远非他的蛮力能比,一旦恢复基本理智,便已经借着剑上巧力,只是一个虚招诱敌的剑招,就将刚雄骗得空门大开,被叶书一剑刺在他的胸口上。

长剑应声而入,刺得血液飞溅,刚雄脸上,也惨白一分,生机消逝。

一招奏效,叶书却不轻敌,抽身后退,躲过对方更凶狠的一击!

“失了生机,对方似乎更加向鬼靠拢了?

奇怪,身体还没死呢,就已经变成鬼了?

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状态,应该与俊雄的能力,与这个俊雄的精神世界有关。

影响刚雄存在的本源,是刚雄的心神,是他对于妻子伽椰子‘出轨’的那股子恨意吗?”

心中杀意暴涨,种种负面情绪如乱兵涌起,叶书的心神,却在这种种杂乱心绪中,存在一份清明,推算对手的信息。

要想试验自己想法的对错,也很简单!

看着眼前暴怒的刚雄,叶书张口就笑道:“别生气啊!不就是怀疑你老婆跟我出轨么?

真的,我真没与她出轨!”

叶书语气肯定,刚雄虽然暴怒,但因为叶书诚恳的小眼神,气息,似乎也随之稳定了两分。

但随即,叶书张口就道:“反正我有你老婆的本子,哪还用出什么轨!?

不信么?

不信我播放给你看啊!”

正文卷 第249章 坑鬼我靠放视频

“啊!!!!”

刚刚缓和下来的刚雄,瞬间愤怒如狂,速度又快一分,砍过来的菜刀,只想把叶书砍成两断一般!

叶书说的自然是中文,但直播系统自动翻译,对方虽然不知道“本子”的中文意思,却能知道叶书在说什么。

在他听来,叶书正用纯正的日文说:我有你老婆的那啥……

这谁能顶得住啊!

不止是刚雄愤怒如狂,就连鬼屋里的伽椰子都愣了一下。

我啥时候拍本子了?

见刀砍来,叶书一个抽身后退,从鬼屋里取出自己的笔记本。

虽然是俊雄的精神世界,但一切都还是现实的景象,电脑也可以用。

叶书步法灵活,一心躲避之下,哪怕前有强敌,依旧在战斗中,稳稳地操作着电脑。

他先是打开一个“wakm”的文件夹名。

再打开005号视频。

这样的行为,哪怕是刚雄、伽椰子都处于极端情绪之中,这时候也忍不住往叶书手里的电脑看去。

追砍了两下,见叶书实在步法灵活,抓不住,刚雄更是干脆停了下来,与伽椰子一同,看向叶书手里的笔记本视频。

开头是低沉的背景音、闹鬼的鬼屋,与伽椰子家的鬼屋一模一样。

随即,就是介绍这个鬼屋里,有个“咒怨”厉鬼的解说,一个身躯肥硕的中年胖子法师,在手持摄影机的情况下,进入鬼屋捉鬼。

很快,如伽椰子一样白衣,一样爬着的女鬼,粗现了……

看到这样的形象,刚雄、伽椰子,顿时就懵了。

咋的,还有跟我们家一样的女鬼?

俊雄更是直接干脆地抬头起,疑惑地看向伽椰子。

就在他们疑惑之间,电脑里的伽椰子,竟然……

竟然……

竟然爬到中年法师面前,咳咳……

咳咳咳咳!

叶书是个正经人,已经不好意思去看那画面了。

毕竟,相较于采臣哥、小倩姐的郎才女貌,亲热时的旖旎动人,这中年胖子法师、伽椰子的行为,就实在太过辣眼睛。

这视频还是刘少充下载的,当初叶书也就图个好玩,拷了过来,刚才也是灵机一动,想起这事,这才临场发挥的……

没想到,这效果……简直爆炸!

看到电脑上不堪入目的剧情,刚雄原本还只是满含血丝的双眼,此时已经彻底赤红,整个人,不对,是整个鬼都变得不好了,头上黑气蒸腾,却是隐隐泛着绿光!

这视频,太剧毒了!

伽椰子,你是不是背着我,跟来捉鬼的法师好上了?!

旁边原本一身怨愤之气的伽椰子,此时同样被这视频惊到,甚至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过这么一段经历。

但转头一想,伽椰子又愤怒了。

法师个鬼啊法师!

自己刚死才几天,屋子里只有叶书来过,特么的我去哪找胖法师啪啪啪!

你特么杀我,我还没找你算账呢,现在还敢在我面前嚣张?

一时间,两鬼心中怨气冲天,怒冲心脉,竟对叶书这个外人理也不理,自己在鬼屋里翻打起来!

一旁的俊雄,吓得浑身颤抖,躲在一旁的角落,瑟瑟发抖。

……

叶书愣住了。

这就祸水东引了?!

自己拼命厮杀,又是各种道具、又是童子尿、又是长剑割手放血,累得两腿发软,犹还没有将对方收拾住。

而现在,只不过是最普通,最寻常的一个视频,竟就完成了目标任务?

哭笑不得!

这两个鬼,当了鬼后,情绪极端,一个易怨、一个易怒,竟连心智,都受到影响了么?

而且这两人争斗,似乎还与寻常不同。

时不时,两人碰撞,就突然消失不见,又恢复当日刚雄杀害伽椰子的场景,一个愈加愤怒,一个愈加怨愤!

就像一个永不终结的噩梦!

旁边,电脑上的画面里,伽椰子的面容,不知何时已经显得有些诡异,有了细微变化,一双眼睛,渐渐全部泛白。

只是已经没有人在意这些,就是叶书,都没有在意。

他只是看着场中的三人,神色间有些玩味。

看了一会,叶书竟就干脆这么坐到了鬼屋门口,一半身在屋内,一半身在屋外,遮挡着外面的阳光,静静看着鬼屋里的变化,任由翻涌的鬼气,一**向自己身上席卷。

激荡的气血,在这样的鬼气影响下,慢慢变得冰冷,种种纷杂的负面情绪,被自然勾动、浮上心头。

叶书心中,信马由缰,只是谨守一点心神,任由脑海里情绪变化,种种七情六欲,肆意纵横心间。

阴阳相激,血气在鬼气的冲击下,有所损耗。

但叶书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气血,又有所凝实,这是许久未出现的进境了、

他有预感,自己的精元,很快就要突破了!

……

叶书一路前行,看似步步坎坷,一身气血、功夫,艰难进步。

都修炼这么久了,竟然还没接触到内力,还是在以气血与人争斗,b格都显得低了。

但实际上,这已经是其他武者,难以想象的机遇了!

别的不说,单只是如今,借由《咒怨》世界的鬼气,冲击、刺激自己的气血,现实世界,去哪寻这样的机缘!

危险,当然有危险!

可与这一份突破的机遇面前,这点危险,算得什么!

如同一块磐石,一点存在感都没有地坐在那,眼里看着,心中想着……

旁边的笔记本,一直在播放着视频,还一直在播放那个005的视频。

都半天过去了,寻常笔记本,早就没电关机了。

可这台奇怪的电脑,却和叶书一样的持久,竟就这么奇怪地,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视频。

叶书冷眼旁观,已经发现了不妥。

眼前,是刚雄、伽椰子两个鬼地混乱厮杀,鬼气激荡。

角落里,是俊雄瑟瑟发抖的身子。

旁边,这台诡异的电脑上,那个一身白衣的女鬼,已经从原本的“剧情”中停止了,爬在地上,长发遮面,一双眼白,贪婪又畏缩地,看向伽椰子两鬼。

就好像,电脑里的角色,突然能够发现现实里的场景,直勾勾地斜盯着屏幕某处屏幕,看着屏幕面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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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些失眠,想听些asmr入睡,比较喜欢听“bitchery”的入睡音频,你们谁有她的音频,发我一份呗……

正文卷 第250章 你怎么穿伽椰子的衣服啊!

在这个诡异的瀛岛上,有着一个传说。

传说有一部录相带,在人群中流传。

人看到这个视频,如果在七天内,不将其拷贝下来,给另外一个人看到的话,那么他就会被视频中的厉鬼杀死!

这个厉鬼很奇怪,明明是鬼,却和录相带、电视、电话联系在一起。

听起来很荒诞,但却已经害死了许多的人。

这个鬼,会给人打电话,一言不发。

接电话的人,感觉莫名其妙,实际上却是已经被这个鬼盯上。

大半天前,叶书收到那个“不转发就死xx”的短信后,愤怒开骂:

“转发你麻痹!

你个傻b脑子都不长的吗,还给我发过来,你是脑子被狗啃了,还是啃了狗脑子?

爸爸现在在伽椰子家,你个傻b有胆过来,咱们两个摔摔跤!”

摔摔跤——

摔摔跤——

幽深的井中,似乎仍旧在回落着“摔摔跤”的回音。

而在幽暗的井壁上,在井中那个静静躺在死水中的怨鬼眼中,却是显现着鬼屋中,伽椰子夫妻两人的争斗情景。

满是眼白的眼中,看不出任何情绪,仿佛时刻都透露着阴森恐怖。

她的眼神,没有再看叶书。

自从叶书坐到那里,连续四五个小时一动不动,身上都一片冰冷时,她就没再去看叶书。

这样浓郁的鬼气,就是自己,都无比兴趣,一介凡人,哪里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待这么久?

“这个奇怪的凡人,应该是死了吧?”

女鬼想着,看向鬼屋里的伽椰子两鬼,也不说话,就这么紧张地等待时机。

女鬼心里很奇怪。

一个刚被残杀没几天的伽椰子;

一个因为兴奋、愤怒、疲累、鬼气,不知不觉死在梦里的刚雄;

一个只不过被困死在衣柜里的俊雄;

都不算是特别的一家三口,怎么会刚死没多久,就有这般深厚的鬼气?

那所鬼屋,怎么就仿佛鬼巢一般,源源不断地散发鬼气?

若非如此,井中女鬼,又如何会关注这对女鬼?又如何会在叶书出现在鬼屋面前时,给他发那条“不转死xx”的短信,以当作自己的灵魂跳板?

想到这里,井中女鬼,又看了叶书一眼。

入目处,叶书一脸灰暗,仿佛被鬼气侵蚀一般,化为一个坐着的死尸。

连睁开的双眼,都失去所有光彩,仿佛两块没有感情的石头,一丝波动也没有。

身上,连常人自动散发的情绪,都没有了!

……

旁边,电脑上的诡异白衣女鬼,已经一动不动地歪着头,盯着叶书十几分钟了。

似乎,在鬼的世界里,对于“时间”的流逝,极度的不敏感。

在女鬼心中不过是一两眼的时间,在现实看来,却是已经十几分钟了。

这样的盯视,换成普通人,心性早就不过关,被眼神吓到,至不济也是心灵受到触动。

但叶书,就是那么一动不动。

“谁先动谁是狗!”

心里,叶书默默念了这么一句。

井中的女鬼没有听到,因此她率先把头转向伽椰子那个方向,却没瞧见背后,叶书欢喜偷偷看着她动作的背影。

“这个新女鬼,身材不错嘛!”

叶书心里暗赞了一声。

所有的情绪,仿佛都被鬼气冲刷、洗涤了一遍,干净了许多。

重新生出的念头,却是比以往更加活跃、跳脱。

就像婴儿看见了玩具,不用多想,心中就已经自然而然地高兴、欢快了起来……

而且这种“婴儿”式的情绪,一旦升起,就难以压抑。

“赤子之心?真要追究,这可不是什么正面词语……”

叶书心里想着,肢似枯木,心思活跃灵动。

原本阻挡自己精元进步的的关隘,已经被冲出一道缺口。

原本叶书的气血,以旁人看来,已经强大无比,如同一个正值壮年的百战之士,所向无敌。

但如今,在活跃的心灵面前,那些原本恃为强大的气血,却显得如死水一般,失了前路的进境。

骨子里,因为这份心境,时刻产出新血,逼迫着这些已然落后的“死血”,不住地当成燃料,与外界的鬼气相磨砺、泯灭,为“新血”的产生让步。

这让叶书,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一抹微笑。

眼前的两个鬼,又经历这么久的争斗,在叶书眼中,已经不再是麻烦……

……

就在这抺微笑之中,电脑里,一直歪着头,看向战局的井中女鬼,已经再也忍受不住。

她如今,如是伽椰子一般,是从视频中的楼梯上,往下爬。

一步步靠近,就在那一秒间,披头散发的女鬼,已经爬下了楼梯,如同爬到了屏幕跟前。

屏幕,如水。

四四方方的显示屏,就像一口四四方方的井。

先是一缕头发,随即是整个头!

不过一两秒的功夫,这女鬼竟然整个人,都从屏幕爬了出来,就像是爬出一口古井……

此时的伽椰子、刚雄,已经拼得你死我活,没有外敌当前,两个鬼都鬼气损耗严重,你死我活,这时候的实力,不足刚才的一半。

这让井中女鬼,极为兴奋,刚爬出屏幕,就急不可待地爬向面前两鬼。

忽地,一只灼热的大手,就摸到了她爬行的……背上!

没办法,对方是爬着的走的,叶书随意出手,原本拍她肩膀来着,现在差点拍到她的屁股!

“别闹!老实坐着,让他们俩继续打架!”

女鬼当下就吓了一跳,背上的那张手,所透出的火热气息,让她感觉到一种深深的威胁。

回头一看……

一双没眼黑,只有眼白的眼睛,终于将叶书锁定。

“哎呀!我的个老天爷呀,吓死宝宝了!”

看着眼前只有眼白的女鬼,叶书直接被吓了一跳,仿佛旧日养成的稳重心境,全数消失,自己又变成一个小蓝孩一般。

被吓到,那就自然会产生惊恐!

叶书心里,现在就很惊恐。

惊恐得天经地义!

但很快,叶书熊孩子的“皮劲”,又在不到一秒的时间里,让叶书不再害怕,反倒有趣地逗弄后面这个女鬼,眼里露出小孩子,尿尿浇蚂蚁窝的肆无忌惮、无法无天。

只不过是井中女鬼转头的功夫,叶书的眼中情绪,已经一波接着一波,变化多次。

最终……

叶书一脸好奇地抓到女鬼连衣裙上:

“贞子姐姐,你怎么穿伽椰子的衣服啊!?”

正文卷 第251章 绝望的贞子

贞子不知道“品如衣服”的梗,她回过头,看向叶书,一向残忍的厉鬼心中,难得的有一丝波动。

较之先前,叶书分明的棱角,似乎圆润了许多。

原先的叶书,虽然颜值也高,但任哪个女鬼看了,都能看出来叶书是个惹不起,那一身肌肉,穿着衣服,都让人感觉两腿发软。

但现在,叶书就像是从六块腹肌的猛男,突地年轻了十岁,坚硬的肌肉筋骨,甚至是气色,都显得有些粉嫩了。

生机勃勃!

叶书望向她的眼神中,满是好奇,一如孩童发现了一只天牛,有些害怕,又有些跃跃欲试。

此时,叶书的手,已经抓住了贞子的连衣裙,顺带着抓住了贞子的大腿。

天真好奇,瞬间又变得手动小斜眼,叶书难得地有些沉迷女色:“贞子姐姐,你是把伽椰子衣柜都搬走了吗?”

手上,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冰凉,但却柔滑细腻,透心凉,软得让人心都颤了。

“啊!”

贞子一声厉啸,长发遮盖间隙之中,一双满是眼白的眼睛,放出慑人毫光,一张嘴,张出难以想象的口径,转头就像叶书扑去。

“有女鬼!”

说不清楚叶书这一声惊喊,是害怕多一点,还是兴奋多一点,他心里大胆的想法有很多,但想了想后果,却是又把手从皮带上,松了下来。

右手,松开对方的连衣裙,直接按在贞子扑来的额头上!

一把,将她按到了地上!

阴凉的气息,从手上急速传来,简直要冻死人一般。

但此时的叶书,已经今非昔比。

空气中,散逸的些许灵气,似乎随着自己的呼吸,自然而然地融入到身体里,让叶书有种每时每刻都在按摩的舒适感。

与此同时,随着灵气地自然吸纳,叶书的气血,似乎也更加纯澈,对鬼气的侵扰,更有抵抗力一般。

对于这种程度的鬼气,叶书已经没有先前的弱小姿态,反倒是像小孩子摸到一块坚冰,刺痛之下,生出异样的好奇心来。

贞子屈辱地被按倒在地上,挣扎了一下,硬是没挣扎起来!

两只鬼手拼命地扑腾,想抓叶书。

无奈叶书胳膊长,又居高临下,俯按住对方的脑袋,贞子双手连叶书身体都抓不到!

“哈哈!你要是个双马尾,我今天就让你放产假了!”

叶书挺胸腆肚,忍不住得意地哈哈大笑,贞子此时的状态,让他想起某个动态图。

鬼气冻人没用,玩体力,又玩不过叶书!

在这一瞬间,脸被按在地上的贞子,头一次有种绝望的情绪。

不过,她也不是个轻易就放弃的鬼,双手抓不住叶书,就也不爬着了,直接扭着腰身,把腿翻过来,要踢打叶书,挣脱身形。

她想多了……

正面硬肛,都肛不过叶书,换个姿势肛,除了让自己更羞耻,又能有什么用处了?

看着对方斜搭过来的腿,叶书脸上忍不住又是手动小斜眼,空着的左手,一把抓住对方小腿,双手只是一使力,就将爬着的贞子翻了过来。

左手再按,将对方的右腿直接上翻到对方脸上,牢牢按住,遮住了对方那恐怖的白眼。

顿时,叶书就想起《新白娘子传奇》里的一句歌:

“夜色如酒醺人醉,情侣恩爱巫山会。

芙蓉帐内鱼比目,鸳鸯枕上鸾凤颠!”

贞子,现在就是鱼比目的姿势啊貌似?

一身白裙的厉鬼,被叶书这样制服,叶书看着眼前光景,直接“戳了戳楼上”……

贞子整个鬼身躯剧颤,猛地鬼气爆涨,将叶书直接冲退开来!

这是自爆啊!

得到自由的贞子,鬼气消减三分,身上凶厉之气却是更盛,十指指甲暴窜,两颗惨白色的眼睛,只仿佛占据了整个世界,在叶书眼前,越放越大!

“你不乖啊!”

叶书原本玩得开心,也了解到了许多女鬼方面的姿势,现在贞子突然玩变身,这不是欠怼么?

精元进行突破,由心而为的叶书,对于拔指无情这种事,根本没任何心理障碍。

此时心里既然觉得一阵不快,就直接一拳,轰散了贞子猎豹般扑来的劲势,同时趁对方势头稍缓的功夫……

直接一拳冲进了对方体内!

调转体内吸纳的灵气、转化的新血,叶书拳头上,滚烫如火,纯粹气血的热气,隔着皮肤都隐隐感觉。

这股血气,竟让叶书的右手,如热刀切油一般,直接捅进了贞子背部“血肉”。

而在叶书的视线中,那里是贞子情绪爆发最激烈、也最惹自己注意力的所在。

甫一入体,叶书就觉得自己的右手,仿佛通红的剑身淬火一般,体内充满生机的鲜血,都在急速变冷。

气血消耗,顿时速度快了十倍不止。

叶书也不惊慌,手上又伸入了两分,登时握住一个珍珠内裤上那般大小的圆珠来。

“啊!!!!!”

贞子一声凄厉惨叫,整个鬼体都烟消云散,只留下叶书手里,那一颗惨白色的珠子。

……

一人一鬼的动静,让前方伽椰子一家,早就惊醒了过来。

两个生死纠缠的夫妻,终于停下手来,却还有点打得脑子晕沉的样子,看着叶书迷茫了好一会,才想起叶书的身份来!

登时,两个鬼,看见叶书的眼神,登时就不友好了。

但不过转眼间,叶书就已经直接把贞子弄死,连对方体内的小珍珠,都抠了出来。

伽椰子、刚雄两鬼,原本脸上不善的神情,瞬间有些变色。

鬼,也是会害怕的。

这么干脆利落的地杀了陌生的女鬼,你才是鬼吧?!

叶书脸色惨白,体内积蓄的新血,消散一空,都差点走路扶墙了。

他精元突破后,只觉得自己如同枯木逢春,随着空气中灵气的涌入,体内无论是皮肉筋骨,五藏六腑,都在焕发着生机,就像进行第二次发育一般。

无处不在的血管,就像一条条管道,向各处输送着生机。

在贞子身上损耗的气血,大多数,还是原本正常的气血,只要灵气恢复回来,叶书实力,还会再上一层。

毕竟,没经历过这种事情,叶书的表现得总不会那么好。

贞子要是没死,叶书恢复过来,再这样来一次,估计她就要喊救命了……

ps:昨晚写这一章,写了一千字左右,怎么看怎么不舒服,觉得生硬干涩,而且段落安排也有问题,都是一行半,看着都闪眼。

因此,就干脆停下来,修改了一下,又设计了一下剧情。

晚上会补回昨天的更新,大家谅解一下。

正文卷 第252章 虚假的强大

场面,安静了下来。

毕竟直接出手,就将同级别的贞子给弄死,这场面,对于伽椰子一家鬼来说,也未免太过不友好了点。

叶书倒是轻松,将视线看向了贞子身上,涌现的蓝色宝箱。

此时的他,杀敌不足,自保有余,加上这小半天,又积攒了些童子尿,倒是不怎么在意伽椰子一家。

“打开宝箱!”

“获得‘晦土阴气’一团!”

叶书手里,出现了一个花瓶大小的玉瓶。

“晦土阴气:地阶下品。

在长年不见阳光的阴晦之地,有着种种地浊之气,浑杂阴邪,便成为晦土阴气。

少量晦土阴气,有招鬼引邪、增强地气之效!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地阶物品,无法查询!”

咦?

叶书这才恍然想起来,自己手里的《侠道追溯》,一直都是残篇,在上面,还有地阶、天阶的《侠道追溯》,需要自己获得。

不过,这也急不得,当下叶书收起晦土阴气。

视线,又集中到贞子死后,留下的那枚珠子上。

“灵石:地阶下品。

可自动吸纳天地灵气的石头,每24小时,可吸纳饱满上限灵气。”

……

叶书是真的惊了。

毕竟,灵石这东西,实在是大名鼎鼎,名气太大。

眼前这个贞子,其核心,竟然是一枚灵石?

不过,思考片刻,倒也并不怎么奇怪了。

灵石,自然是吸纳天地灵气,贞子、伽椰子,虽是鬼物,但也算是另外一种类型的妖魔鬼怪,达到如今这种层次,自然少不了灵气的吸纳修炼。

事实上,叶书现在,也同样是在被动地吸纳天地灵气,温养自身。

若是什么时候能主动吸纳,叶书猜测便是自己精元突破的时候。

这一天,不远了……

看到叶书手上灵石,伽椰子眼里闪过向往之色,她看了看叶书,最终还是慢慢退回。

毕竟,叶书刚才给她留下的心理阴影,有些太大了。

杀贞子还不算,临杀之前,竟然还直接把贞子给压了个“一字马”!

还动不动就是“心有灵犀一指通”!

这谁顶得住?

你以为谁都是那对华裔fox夫妻啊!

因此,伽椰子很自然地就退走,她的内心,对于叶书,已经产生一些恐惧之感。

这对伽椰子来说,很致命!

其实又何止是伽椰子,这一招对女孩子的杀伤力,未免太大,就连直播间里的嫦娥,这时候都吓得默默吃瓜,不敢说话了。

“你获得了伽椰子的‘恐惧心’,任务完成度2/3!”

叶书有些意外,他还以为,是要杀了伽椰子呢,看来这任务的完成方法,绝不只一种。

思索间,鬼屋里情势,又慢慢紧张起来。

刚雄,贪婪、暴虐情绪,自这个三十余岁,有着最真切瀛岛性格的中年人身上,一一出现,哪怕叶书已经表现得足够凶残!

叶书也不说话,直接往嘴里吞了枚“血蟾丹”!

他能感受得到,血蟾丹的霸道药力,在源源不断提供着种种狂躁的负面情绪。

只不过叶书如今的突破状态,正是要体验这些负面情绪的时候,这时候一得到补充,整个人都是一阵亢奋。

血气,补充得很快,就像是一片春天的土地,随时都满含生机。

而且,叶书似乎感觉到,随着自己气血的衰落,另一种无形的力量,似乎笼罩在自己身上。

“奇怪,为什么我感觉,我身上的阴凉气息,反而突然在助长我的实力?”

本来还想离开,暂避危险,但感受到身上气息变化的叶书,干脆就留了下来,与刚雄又对拼了几记。

越打,叶书神色间,越是迟疑。

直到一个不经意间,看到旁边的俊雄,一直在偷偷瞧着自己两人时,叶书这才讶然失笑起来。

“我说这刚雄的实力,怎么这么高得奇怪,原本是你搞得鬼!”

叶书调集体内灵气,涌上双眼,果然看到一股黑沉鬼气,从俊雄身上,源源不断地涌现到叶书、刚雄两人身上。

周围,是俊雄的灵魂世界,又有这样的异变,叶书回想着任务中的介绍,突然就明白了!

刚雄,这个bug一般的高手!

杀妻灭子后,突然就拥有这般的实力!

呵呵,说到底,不过是因为俊雄的特殊能力罢了。

想到这里,叶书当下也不说话,只是在俊雄无限恐惧的目光中,身影急速跃进,在俊雄惊恐欲绝的神色下,直接一剑,刺穿了俊雄。

眼中,胸口心脏部位,一直是俊雄周身黑色的聚集地,此时被叶书这样一记弱点暴击……

这个至死都在恐惧着父亲家暴的小鬼,临死之前,脸上竟现一丝轻松。

或许,对他而言,活着的每一刻,都可能要面对着父亲严厉的打骂,实在是一种不可承受之重吧……

……

随着俊雄彻底死去。

天地,似乎都破碎了一声,但随即抬头望去,又不见其他任何变化。

叶书只觉得身上鬼气猛地爆散,恢复自己真实的身体。

倒是眼前的刚雄,整个鬼都不好了。

雄壮的身躯上,现出道道裂纹;

原本有力、精壮得可以和叶书比身体的刚雄,身上可怕的气息,消散大半。

他似乎有些不可置信,自己,竟然也会变得这样衰弱?

“不可能!”

刚雄疯狂咆哮,力量的消失,让他整个人都不适应了。

但叶书却是在这一片混乱惨叫声中,直接一把握住了刚雄的脖子,出人意料地简单!

“伽椰子怨愤你,却无能为力,只能任你杀害!

俊雄害怕你,哪怕死了,你在他心里,都永远这么一副凶悍霸道,没人可以战胜的形象。”

说到这里,叶书忍不住一声长叹:“一场家暴,让妻子失了丈夫,儿子失了父母,这样的悲剧,你都做鬼了,难道便从未有些后悔、自责么?

你所谓的强大,不过是因为俊雄对你的恐惧罢了!

若他还活着,见到你如此不堪一击,心里又会如何地震动?

说到底,你这种动不动就家暴的垃圾,也就只能窝里横,只能在自己妻子、儿女面前,以他们的痛苦,获得你那可笑的‘自尊心’罢了!

而在跟你毫无关系的外人跟前……

你,又算什么东西呢?!”

ps:抱歉,实在是遇到了些事情。

也不必瞒大家了,少冲继续重回单身狗行列,今年相亲的所有对象,彻底宣告完结……

郁闷,难道真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正文卷 第253章 伽椰子,我们同居吧!

这群怨鬼,实在是脑子有坑。

看似强大,但一个个情绪极端,甚至可能整个鬼体的灵魂,都只有这一种情绪,且多以怨、恨为主。

情绪极端时,连思维都受到影响。

一如现在,伽椰子心里一怕,就随本能而离开,根本就没想过,把俊雄一块带去隐藏。

这样的状态,让他们在面对普通人时,牛b哄哄,动不动就把人吓尿、吓死。

可一旦旁人心正气平、不为所动,这些怨鬼的实力,便要狂跌十倍不止,很难有所建树。

俊雄从小被家暴惯了,一见自家亲爹就害怕,反而助涨了对方凶性,只把殴打家人,当家常便饭一般。

刚雄更是奇葩,自家老婆、孩子怕他,这货便真以为自己掌控一切,气吞山河了,只把杀人当杀鸡,沉浸在虚幻的强大中,不可自拔。

这两人,互相配合时,能力彼此互补,连叶书一时都没办法。

但一旦被叶书看破虚实,这也就是两个弱鸡了。

反倒是伽椰子,一身怨气,真实不虚,哪怕俊雄的精神世界被破,她也没有受到太多影响,反倒借着鬼屋鬼气,隐藏了起来。

她在观察叶书……

俊雄、刚雄双双被杀,伽椰子却是没有太多表示。

似乎,浓郁的怨气,早已经将她心中那份人性,消磨殆尽!

……

叶书杀了俊雄,也爆出个蓝色宝箱。

这次虽然也是一枚珠子,却不是灵石。

“七情珠:奇物,无品阶。

七情共分: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珠内含极端情绪,正可随身携带,辅助心性修为。

邪可倚之奇兵,暗算害人!”

这东西……

有些用处吧?

身上的佛衣佛串,已经在先前战斗中,损失殆尽。

叶书干脆就把这“七情恐珠”带在身边,体会那股身遭泛凉气的感觉。

至于刚雄,却是除了一份无用的“怨毒心”外,没给叶书暴什么东西。

“怨毒心,任务物品!

这是一份手术化验单,记载了刚雄的体检结果!”

完全就没用好吗?!

似乎,这货就是个只会家暴的垃圾,根本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能在这世间留下一样。

……

“你完成了绿色任务伏心猿》,集齐爱欲心、恐惧心、怨毒心!

你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收拾完后,叶书就要考虑,接下来的行动了。

“直播任务伏心猿》已完成,是否现在离开剧情世界?”

“否!”

叶书考虑了一会,还是决定在这个世界,再住段时间。

咒怨》,刷新了叶书完成直播任务的时间,一天不到,就已经搞定。

“贞子都能出现,估计外面各种鬼怪,更是数不胜数!

我现在对于伽椰子,已经有了大致了解,也不怎么惧怕她的恐怖,倒不如在这里住下,静修精元,待其突破后,再回去不迟……”

想到这里,叶书就忍不住抬头看了看二楼。

那里,是楼梯,伽椰子最喜欢爬来爬去的楼梯。

“伽椰子姐姐,我知道你老公死了,别伤心,没关系!

我放心不下你,就在这住段时间陪你了,你要是寂寞,就出来咱俩没事聊聊天!

总之,咱们就这样同居一段时间吧!”

二楼阴影处,伽椰子从楼梯孔洞里探出头来,看了看叶书,又钻了回去。

“没拒绝,我就当你默认了!”

叶书很是得意,这剧情自己很熟悉啊!

一个新寡未亡人,正在家里怀念亡夫呢,突然来了个吊大的帅比,跟她朝夕相处……

从强迫对方,到现在的对方无奈接受,再到时间久了,对方的主动逢迎……

既然要住下,屋子里这么乱糟糟的,自然就不行了。

叶书经历一场大战,干脆给自己放了天假,将整个屋子,收拾了一遍。

很快,乱七八糟,阴暗不祥的鬼屋,就在黄昏中,亮起了灯光,显出一丝温暖。

那些垃圾,老的被褥,尽数被叶书丢到了垃圾回收处。

路上,叶书又看到那个身穿和服的女人,只是对方似乎行色匆匆,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眼色发直地,往外面赶去。

对方原本端庄、良家的发髻,也垂了下来,遮住了双颊。

更让叶书注意到的,是对方身上传来的淡淡鬼气。

“这特么的,瀛岛人民也太水深火热了吧!”

叶书忍不住吐了个槽,也懒得去管闲事,直接回了鬼屋。

……

忙碌了一天,叶书心情倒是平静了许多,眼看着身上有些不舒服,就进了浴室,拧开淋浴。

还别说,伽椰子家的浴室,还挺舒服的,虽然小了点。

叶书用热水淋了会,就从空间戒指里,拿出瓶全新的飘柔,挤了一些,往头上胡乱地揉着。

这时候的叶书,因为怕洗发水进眼睛,自然而然是闭着眼睛。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只苍白、修长的手,从叶书后面突然出现,悄无声息地往叶书揉头发的手伸去。

看样子,对方是想突然抓住叶书,趁叶书闭着眼睛害怕时,乱上方寸。

只是,眼看白手掌就要抓住叶书……

正在揉头发的头,揉得不过十秒,眼瞧着就要被那鬼手抓住,就见叶书突然将手抽了回去。

嗯,也不算抽了回去。

只见叶书眼瞧着自己洗发水沫子多,就搂了一把,往身上其他位置的毛发,揉合、清洗了起来……

舒服!

出现在半空的那只手,僵硬了会,一时都不知道该缩爪回去,还是继续等待。

就在她要缩回去的时候,却见叶书突然反手抓住了这手。

温暖的热水,浇在叶书身上头上,冲洗着沫沫。

叶书哈哈大笑,抓住这手,眼睛都还没睁开完呢,就见他得意洋洋地道:“就知道你会来偷袭我!怎么样?大吗?”

伽椰子:“……”

奋力挣扎,终还是在叶书睁眼前,挣扎开来。

叶书也不在意,任由对方离开,自己现在,一点也不怕和对方玩持久战!

屋子里,旧被褥全部扔了,叶书躺在新铺好的被窝里,难得地轻松下来。

手里,还拿着本小说,躺在那,仰着头看。

ps:感谢林林鸿起来的100打赏,感谢香馥如一的500打赏。

正文卷 第254章 和女鬼同居的生活

阴森,换一种说法,就是静谧。

叶书很久没有这样清闲了。

一个个任务,看似寻常,但每个都要进行数月、半年之久,从《熊猫夫人》的跨洋奔波,到《黄飞鸿》里的千里北上,叶书纵然再是心态平和,那种身体透出的疲倦,依旧积存了下来。

而此时,进入《咒怨》不过一天,叶书就完成了任务。

也就是说,他……放假了!

整整半年的假!

半年,179天,每天24小时,每天可以肆意浪到一两点,第二天睡到下午三四点,不用去想任何事情!

当然,叶书不可能真这么放飞自我,但只要一想半年假期就在眼前,心中可别提有多爽快了。

这种从心里透出的舒适,自然要搭配温软柔滑的被窝,以及一个绝不可少的果睡了!

甚至于,时不时地再伸个懒腰,痛快地翻两个滚!

惬意!

手里的小说,并非功法、秘籍,而是一本名叫《剑与财》的网络小说。

这小说别的也就罢了,里面男主角,一口气把五六个高中女神同学,一口气全部给睡了的风采,叶书看得确实爽。

可惜,外面没下雨。

这时候外面下雨,再配合着温暖的被窝,舒服的小说,那该有多舒服?

但很快,叶书就又感受到了不对。

屋子里的气温,又降下来了。

伽椰子又来了!

叶书有些无奈,要不说伽椰子是个鬼呢,明明知道自己惹不起了,却还因为心里执念,非要出来吓自己一顿不可!

这一次,会从哪爬出来?

爬爬爬,每天小狗狗这样地姿势,看着我都想哗狗了好吧!

就在叶书心里吐槽间,突然感觉自己被窝下的胸口,有些发痒。

……

“咦!这一次,伽椰子似乎实力进步了些啊!”

当感受到胸口发痒,并且身上似乎被鬼上身,无法动弹的时候,叶书就惊奇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安全空间。

就像看恐怖片时,把全身都包被子里,明明知道真有鬼,毛用不顶,但这样就依旧能带来绝大安全感。

民间传说中,鬼怪也要引诱人出家门,才多半动手。

狭小的熟悉空间,是每个人的心里安全点,这或许源自远古时候,有自己的房子,就能避免外面的野兽之类的原因。

但……

如果鬼直接出现在心理安全范围之内呢?

就像现在……

叶书原本仰躺着,双手伸出被窝,拿着小说。

此时胸前伏低的被子,却是一点点鼓了起来,胸口的重量,也越来越沉甸甸的。

鬼压床的事情,叶书以前也遇到过,那种半夜明明睁开了眼睛,却怎么都动弹不得,在常人看来,极为恐怖。

但叶书此时,只是静静躺着,手腕轻动,将小说《剑与财》扔到了一边。

这么骚的小说,不适合现在纯洁的自己。

“唰!”

就在小说落地的瞬间,胸前的被子,也彻底鼓了起来,一个脸上沾了些血珠的伽椰子,直接从叶书被子里钻出!

整个身体,都趴在叶书胸口,一双眼睛,凶厉地看着叶书,一眨不眨。

场面,顿时定格了下来!

普通人,这时候估计都吓得心跳都停了,这种原以为安全的地方,突然就一个鬼出现,心理上的冲击,无比巨大。

但怎么说呢……

再恐怖的女鬼,架不过已经习惯了啊!

就像再漂亮的女神,睡上两次,也就那样了,那些口口声声“腿玩年”的家伙,真让他玩,可能两分钟之后,就索然无味了。

叶书心中一动,被压抑的血气,盈贯全身,顿时全身轻松。

光着的身子,一个翻身,就把原本还虎视眈眈恐吓叶书的伽椰子,压到了身下。

左手,按住了对方的双臂,压在对方头顶。

一切,都很顺理成章。

唯一让叶书皱眉的,是对方脸上的血,这整天看着,多闹心?

心里不爽,右手直接就掏出了自己的九龙血剑,横在对方脖颈上:

“要么,以后你再出来时,身上脸上不许有血,不许再那么一副塑料袋套身子的样子!

要么,我现在一剑杀了你,让你死上加死,灰飞烟灭,你选一个!”

原本奋力挣扎的伽椰子,听了这话,看了看叶书,又看了看剑身血红的九龙血剑……

良久……

脸上的血珠,慢慢返回到伤口里。

原本可怖的伤口,也慢慢消失不见,现出一张虽然算不上漂亮,但也算是清秀的脸面。

“呃,还真行?

那你之前来吓我干嘛,找虐?”

叶书有些无语,这女鬼,似乎脑子不灵光啊!

不过,说实话,这伽椰子要是没故意搞那血血腥恐怖,其实还是挺不错的。

尤其是现在,一个人躺被窝里,没个妹子搂着,总觉得哪里缺了点什么……

当下,叶书也不客气,直接继续躺那,一边怀里搂着伽椰子,一边捡起小说继续看,当真是惬意无比。

自己不是宁采臣,怀里的妹子没那么漂亮,搂搂还行,真睡睡不了。

但没关系啊!

楼着女鬼,就当个大的人形抱枕,可别提多舒服了!

尤其是叶书现在,精元突破的关口已经打破,就算他没有主动,体内依旧源源不断地进行着改变,似乎从骨髓造血,甚至是骨骼上,就开始产生变化。

这样的变化,有一个坏处,让叶书似乎从骨子里,就透出一股子痒意。

比当初第一次吃《壮骨丸》还痒。

这样的情况下,伽椰子这个大号的人形抱枕,可不就正如了叶书的意?

痒了,就蹭蹭!

我就蹭蹭,不进去!

一时间,怀抱着的伽椰子,就像是一颗树一样。

胸口痒了?可以,对着树蹭蹭!

背痒了?可以,背过身子,再用力蹭蹭蹭!

咦,大腿痒了?

一双大腿,夹住对方的腰,想怎么蹭痒,怎么蹭痒!

爽!

这一夜,叶书只感觉处处如意,搂着伽椰子折手和大腿,都舍不得分开。

而伽椰子,却是如同霜打过的茄子般,苍白的脸上生无可恋,被叶书两条大腿,夹得腰都快断了!

这特么的,就是女鬼也顶不住啊!

ps:感谢林林鸿的打赏。这两天现实里遇到些事,比较烦,影响了更新,抱歉……



正文卷 第255章 《玉蜂浆》

原本被封死的窗户,前一天已经被叶书尽数修好。

虽然上面只剩下个窗户框。

凉风乍起,天光渐亮,自窗户上照入鬼屋,随着太阳升起,慢慢往叶书脸上转动,照得他忍不住双腿夹住伽椰子,在床上翻了个身,避开窗户处的光感。

这是阴天,天气还有点小凉,正适合睡懒觉。

反正自己还有179天的假期嘛!

他这一夜睡得还行。

虽然睡梦里,总是一次次跳出伽椰子,但叶书心境修为,早就达到梦中也不惊不惧的程度,每次都把吓自己的伽椰子,尿得跟什么似的。

不过,刚翻了个身,被子掀起,凉风吹到pp上,叶书就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往怀里瞧去。

一个有些苍白,有些阴郁的女鬼面孔,正神色畏惧地看着自己。

再往下看,叶书突然有些不好意思。

此时的伽椰子,一身白色长裙,双手双腿老老实实地动也不敢动,就那么躺在那里。

虽然颜值中等,但白裙加分,这么静谧的气质,也瞧着不错。

叶书却是大战过后,洗完澡干脆什么也没穿,如今正双腿夹着对方的腰,双臂搂着对方的脖子,把对方当了一夜抱枕。

说不定,半夜还干了些什么。

看对方的神情,以及自己的状态,一人一鬼之间,倒是没做些什么擦枪走火的事情,伽椰子看样子只是被吓了一夜。

也对!

童子尿就那么克制她了,要是叶书半夜做个什么什么梦,不小心遗点什么东西,还不烫死她?

毕竟,叶书的大炮,可是一直瞄准她的肚子的,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开炮了?

唯一不雅的,就是叶书现在的样子。

而且,还有女观众。

嫦娥:“污书你没救了,你还行不行了?大早上的……啊,你”

却是在弹幕发到一半时,叶书突然站了起来。

他是光着的,对准了直播间。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真男人,就该果睡!

欧阳克:“666!兄弟你这厉害!我那群女徒弟,以后再不老实,我也这样对她们!哈哈!”

红孩儿:“呃,为什么父王的是黑色,你的却又是粉色?那我这深红色长大后,是变黑还是变粉?”

“咳咳!”

叶书好悬没被呛死,这红孩子,好歹是一代妖王,怎么这么纯洁?

还有那老牛,怎么就黑了?

哪黑了?

和公牛角力,你会尝到牛x的滋味?

如果说红孩儿还只是让叶书好好奇,那接下来的新信息,就让叶书有些羞耻了。

“李莫愁打赏了你一瓶《玉蜂浆》!”

“李莫愁关注了你的直播间!”

李莫愁:“啊?你是那里被玉蜂蛰到了吗?怎么肿得这么厉害?我这里有《玉蜂浆》,你快服了,能消肿解毒的!”

叶书:“……你说得没错,我确实是被马蜂蛰到了!”

二话不说,直接又钻回被窝。

什么?

起床?

这么阴凉清爽的天气,不睡懒觉对得起这天气么?!

伽椰子是吓得厉害了,趁叶书刚才起床的功夫,直接把身体往被窝里一钻,就消失不见。

叶书也不理她,钻到温暖的被窝里,一边看小说,一边不时地与直播间里的粉丝聊天。

小熊猫,也直接放出来,搂到怀里,盘着玩。

许久没被放出来,小熊猫很是兴奋,见叶书搂着它,就也不四处跑,两只前爪扒拉着叶书的肚子,向他讨东西吃。

“儿砸别挠了!今天爸爸带你吃个好吃的!”

好东西就是要分享才好吃,叶书顺手把刚收到的玉蜂浆拿了出来。

那是一个小小的白色瓷瓶,盈润光滑,让人看着就喜欢。

“玉蜂浆:地阶下品。

古墓派独门玉蜂所产蜂蜜,采百花精华所成,服用后滋阴补血,稳固神魂、有轻微养气效用!”

叶书也不犹豫,直接打开了软木瓶塞。

一股温人心脾的清香,一下子就充盈了整个刻意,正在叶书怀里不安份爬来爬去的小熊猫,一双漆黑的眼睛,瞬间就望向了瓷瓶。

舌头,还忍不住舔了两下鼻子,嘴里“嘤嘤嘤”地叫着。

一掌接着,右手把瓶子往手中倒去,就见一捧蜜糖,在晨光下显现着诱人的光泽,空气中香气,愈加浓郁。

这样的地阶神物,就连离开的伽椰子都重又出现,出现在房门门口处,似乎这东西,她也很渴望。

小熊猫第一次看见鬼,吓了一跳,转头就往叶书怀里钻去,叶书好说歹说,又把手掌放到它嘴巴边,小熊猫这才被新食物吸引了注意力,不再惧怕,低头舔食起掌心的蜂蜜来。

“慢点吃,慢点吃,没人……嗯,也没鬼跟你抢!”

叶书笑着揉了揉小熊猫的脑瓜,只觉得身心一片放松。

阴天、赖床,逗熊猫,这样的生活,就叫幸福啊!

但出乎叶书意料的是,小熊猫舔食了两口后,就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转过头,拿鼻子一个劲地嗅叶书食指上的宠物戒指。

心念一动,叶书差点给自己一耳光。

怎么就因为顾忌屋子小,就把自家那个小醋瓶子给落下了?

非白那可是不讲理的,这要是生气了,还不照着自己的脸踩?

当下不敢耽误,马上把非白放了出来。

刚一放出,就见非白仰蹄一声高亢长鸣,修长的马身,只是那么稍一扬蹄,整个屋子狭小的,似乎都容不下这样雄健豪烈的汗血神马!

就像九点十点的太阳,炙烈而不伤人,总给人一种奋发昂扬的感觉!

“啊!!”

门口的伽椰子惨叫一声,整个鬼都仿佛被这亢烈马鸣,震得魂飞魄散,整个鬼直接消失不见,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

“咦!你这……也对!你这汗血马的身份,在古代都算是神物了吧?这群阴邪厉鬼,哪里敢在非白你跟前显影?”

叶书忍不住赞叹起来。

这段时间虽然没有出来,但嫦娥打赏的人阶中品的月草,基本上都成了非白的食物,一身银白毛发,光泽更盛,真就如同一匹纯正白银打造的骏马,给人一种金属般的质泽。

只是,非白似乎对叶书很不满意,看着叶书手里的蜂蜜,直接就低头不满地拱了叶书一下。

意思很明显:

“你们俩,又背着我吃什么好吃的了?!”

ps:卧槽,咸鱼都有白银盟了!不行,我要去买条鲤鱼消消气……



正文卷 第256章 精元突破

看到非白,小熊猫很高兴,邀功似地把叶书的手,拱到非白跟前,让它尝尝。

非白舔了舔小熊猫的脑袋,这才开心起来,与小熊猫一兽一口舔吃着。

叶书也把瓷瓶拿到跟前,把剩下的蜂蜜往嘴里倒进尝了尝。

顿感一股暖意流转全身,尤其是心口处,暖融融的,说不出来的轻松舒适。

体内原本正缓慢进行的突破,此时似乎一下子迈进了一大步。

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叶书有种感觉,这要是再服用一瓶,体内精元,估计就能完全突破了!

毕竟是传说中的古墓灵物,还是地阶物品,帮助自然很大。

而且,这玉蜂浆味道确实香甜,当零食吃都足够了。

“莫愁?你在古墓?呃呃,有没有什么想完成的事情?咱们来个交易怎么样?”叶书想了想,还是决定问上一句,“我帮你完成心愿,你帮我取只蜂王幼虫……”

蜂王特殊情况下产卵,会产不少王卵,哪个先出生,哪个就是王,就会咬死那些还没出生的卵。

而且失散的蜂群,在没有王蜂的情况下,似乎还会自动产生蜂王。

叶书因此就想养批玉蜂,毕竟这玩意哪怕在武侠世界,也是个大杀器。

此时的李莫愁,身在古墓,应该还是她少年时期,甚至是没遇到陆展元之前,品性单纯,和前期的小龙女一样。

弹幕里,李莫愁沉默了一会,这才又打赏了一枚铜钱。

李莫愁:“古墓里倒也什么都有,不过我从小到大,还没同外人讲过话,你能陪我聊会天吗?”

“系统提示:隐藏条件触发,直播房间开通语音聊天功能!”

叶书神情一怔,随即就在被窝里,把衣服给穿好。

检查了下,才发现这功能似乎就是“连麦”,可以让主播、粉丝互动的那种。

可以单独两个人聊,也可以多人聊天。

“行啊!正好我一个人四处跑,也想找个朋友聊天……嗯,聊聊你古墓的生活吧,那里很黑吗?”将对方拉进聊天组,叶书一边逗弄着两只爱宠,一边问道。

那边的李莫愁明显停顿了一下,然后就高兴地讲起话来。

“也不算黑啊!习惯了就好了,就是我小时候老迷路,师父又找不到我,每次都很害怕……

外面的世界,就是你这样的吗?

还有这是只熊吗?为什么它的眼圈是黑的,脸又是白色的?”

妹子显得有些话唠,叶书也不厌烦,心情闲适之下,两人谈天说地,想到哪聊到哪,不管时间流逝。

对方,根本没有一点“赤练仙子”的样子,根本就是个幽居山中的小女孩样子。

这样的李莫愁,叶书一点轻佻的心态也没有。

……

先前的嫦娥,认识也有近半年了,叶书早就清楚了对方的性格。

平日里对方的表现,就像是个网上追求刺激的妹子一般,没事撩撩,甚至如文字群里那样,在不认识的众人面前,展现自己的身体,都并不十分在意。

叶书不明白,为什么嫦娥会是这样一个妹子。

就像叶书不明白,那些文字群里的妹子,其中大部分都是年轻、漂亮的妹子,甚至还有为人妻、为人母者,身材、颜值一流,为什么却那么不知自爱一样。

叶书只是半开玩笑半使套路,嫦娥就把自己小衣给了叶书。

这让叶书越发感觉怪异,粉丝群里,那些《西游》世界的粉丝,似乎精神都不太正常,像是压抑许久,一旦放纵,大胆得让人吃惊。

因此,在面对嫦娥时,叶书轻松随意。

……

但现在面对李莫愁,叶书就心态平和下来,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毕竟,莫愁妹子的声音确实好听。

房间小,旁边的非白有些不舒服,不时要叶书帮它顺毛、喂草。

大半天功夫,李莫愁这才长吁了口气,有些不好意思:“耽误你练功了吧?

对了,你说想要养玉蜂?

放心吧,最近后山谷里,玉蜂们似乎想在那里安家,正在分蜂,我帮你捉一窝蜂!

不过今天不行,要等明天了……”

难得敞开心扉,李莫愁很是热情,叶书又与对方聊了两句,对方这才兴高采烈地离开了。

“明天啊!也行,唉,要被玉蜂蛰了,希望到时候别太痛苦……”

叶书笑了笑,吃了些东西,就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体内。

感知中,自己的体内,那股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已经遮掩不住。

就像薄薄的土层下,一颗种子正要破土而出,带来绿色生机。

是的,生机,叶书感觉自己整个身体,正从种子向幼苗变化。

叶书静坐在那里,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体内,浑然不知道随着体内气血越来越活泼,整个人身上的气息,也越来越是……

香甜!

对,香甜,就像一颗即将成熟的美味果实!

……

一楼,趴在那里,吸食刚雄、俊雄遗留鬼气的伽椰子,突然鼻子抽动了一下,一双怨恨的眼睛,直勾勾地望向二楼。

那股渗入灵魂的吸引力,那种幼小、清晰的生机,在她的眼中,简直就像人参果一样的诱人,让她忘记了一切顾虑,只想一口把香气的来源吃掉!

只是,伽椰子刚爬到二楼,凑到门跟前,身上的阴气就被非白感受到。

原本正用蹄子逗熊猫玩的非白,猛地耳朵一支,整个身躯都向木门冲去。

“呯!”

薄薄的木门,被非白直接撞成碎片,眼看到外面眼露贪婪的伽椰子,非白极是厌恶地直冲而去!

碗口大的马蹄,毫不留情地踩在伽椰子的头上身上,就像是原配当街殴打小三一般。

伽椰子不及逃跑,正要反抗,却听得非白口中,如龙吟般的嘶鸣,直震得她全身发抖,体内阴气都被震得四分五裂,在这阳刚雄烈的汗血马跟前,直接被震得身躯透明。

不过,非白还是留情了。

先前看到叶书睡觉搂着她,非白也不确定,这女鬼是不是叶书朋友,当下只是没好气地教训了它一顿,并没有直接弄死她。

叶书睁开眼睛,往这边瞧了瞧,随即继续闭目。

打就打吧!

自己,精元要突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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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57章 群邪辟易!

干裂、寂静的土地上,哪怕已经积累了足够枯枝败叶的肥料,但依旧是一片死寂。

不过,没有死寂,又哪里能够展现生命的精彩?

叶书曾看过《孙禄堂论拳术内外家之别》,里面讲“拳无内外之别”、“积气下沉至小腹者,庶几得拳中内劲”,叶书那时还有些不太明白。

但此时,境界到了,那些文字,很快就像是一点灵光,让叶书产生了明悟,心神内敛,把注意力集中到小腹下丹田处,也就是关元穴。

人有上、中、下三处丹田。

上丹田为督脉印堂之处,又称“泥丸宫”;

中丹田为胸中膻中穴处,为宗气之所聚;

下丹田为任脉关元穴,脐下三寸之处,为藏精之所。

在叶书闭目的精神里,那里似乎团团凝聚着阵阵血色红光,又似乎像一个黑洞般,深不可测,看不清其中虚实。

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是其中那种厚重、凝实如大地之感。

如果这时叶书拂摸自己小腹,肯定会发现自己小腹坚硬如铁,正是血气凝聚、沉淀之相。

就在这种恍恍惚惚,不知时间流逝之间,也不知道是哪一刻,叶书突然感觉小腹处涌现一股前所未有的暖意。

全身此时先是一暖,随后就是一阵圆润舒服。

正是:

“无火能使百体皆温,无水能使脏腑皆润,关系全身性命,此中一线不绝,则生命不亡!”

一时间,沉寂已久的身体,仿佛一个被唤醒的活火山般,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与生机,冲荡得叶书忍不住仰天长啸起来。

“你的精元突破完成,进入lv3:1/300!”

“《侠道追溯》提示:你已经达到凡人肉身顶峰,可借精元之气吸纳转化,修成内力!

也可借由神元突破,引用、吸纳、转化为内力。

但若是能精元、神元,齐齐突破,修炼到人阶顶峰,可获得特殊的好处……”

……

只听半开的窗户,被声浪冲击得震荡不休,窗外的树叶,都哗哗作响,清越的啸声远远传出,惊散黄昏归窝的鸟群。

鸟群被吓得先是惊飞。

但随即就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一般,群鸟振翅,环绕在叶书窗前的天空中,群群起舞,为这股生机,欢喜不尽。

就连附近住房家里的猫狗,此时都听到这阵啸声,一个个精神大振,闹腾得主人家睡不着觉。

至于躲在鬼屋阴暗处的伽椰子,此时却是被这股沛然生机,冲击得不敢近前,慌忙爬出鬼屋,明显对这股生机垂涎三尺,却又畏之如虎,分外地矛盾。

更有周围那些阴邪妖鬼,一个个俱都噤声不言。

……

两百米外,一处小别墅里,那个身穿和服的女人,房间里,正低头照着镜子,脸上渐渐现出狰狞的伤口。

但就在这股变化之中,叶书的啸声远远传来。

“呼!!”

一阵阴风急速飞过,女人脸上将要显现的伤口,一下子没了影子。

女人疑惑地看了看镜子,竟然忘记了自己今天的经历,看了会镜子,这才迷茫地去厨房做饭去了。

……

一里之外,都市区内。

大厦1303号房里,一个白色的影子,正飘忽不定,躲在暗处,看着房间里的人。

就在影子身上的白色光芒越来越深,眼看就要动手时……

叶书的啸声隐隐传来……

白色影子一动不动,细细地感受着空中那股生机盎然,整个鬼惨白的脸上,都显出了不可置信的兴奋之情。

当下,也不再管1303房里的人,直接往叶书这边飘来……

……

身在黑暗、死亡中的人,总是对希望、生命,无限向往。

叶书此时精元突破,一口浊气尽数发泄,自此体内褪去死浊,生机无限,只要灵气跟得上,像张三丰一样活到149岁,估计都不成问题。

换句说法就是,叶书甚至可以在100岁的时候,娶个20岁的三寸萝莉,让她夜夜当新娘,自己还依旧身强体壮的……

此时精元突破,叶书只觉一股暖流,从自己脐下三寸的关元**,一路上涌到全身各处,一处也没有遗漏。

顿时,自己的双腿、双臂、尤其是双拳处,从骨子里,涌现出一股刺心的疼痛。

其他胃、脾部位、肩头部位、甚至是双脚上,都有疼痛感产生。

虽然疼痛,却像是泡在温泉里一样,疼涌中,又有一股慢慢修复的快感。

叶书知道,这是自己练拳术、剑法时,在身体内留下的暗伤。

“无火能使百体皆温,无水能使脏腑皆润,这便是精元突破后的好处之一吗?”

叶书睁开眼睛,双眼内里,一股湿润如青玉的目光,随波流转,说不出的纯净透澈,引人注目。

随手将贞子掉落的那枚灵石,拿了出来。

里面,已经吸纳了不少的灵气,叶书此时拿在手里,只是神念一动,就感觉一股灵气,从右手,直涌到关元**。

关元**的精血,顿时又活跃了几分,分出一股暖流直冲向上膻中**。

这股暖流,在膻中穴流转了一圈,原本就要安定下来,沉积在此处。

但叶书心念一动,继续引导着这股暖流向上。

暖流进入膻中穴时,已经缩小、轻灵了几分。

待到冲至上丹田、双眉之间的泥丸宫里时,这股暖流,更是轻盈得几乎不存,百不存一的样子。

但心里,明显感觉自己的神元,又有一丝进境。

“关元穴,是精元藏精所在;泥丸宫,是神元聚形之所。

而在两者之间,正是膻中气海……

《侠道追溯》里讲,神元、精元一起突破,练到人阶顶峰时,再进行突破,修出内力,会有特别好处……

至时神元向下、精元向上,正如天地交合、清浊生混沌,也不知是何种气象,何种不凡……”

叶书心里想着,一时忍不住有些向往。

就在叶书浮想联翩时,却听耳中非白愤怒的嘶鸣长吼!

“昂!”

声音沉浊凝实,非白竟是鬃毛飘扬,直接撞破窗户,冲至庭院之中,对着鬼屋四周,昂然扬蹄怒鸣!

一时之间,只听鬼哭之声不绝于耳,红影、白影四散奔逃,一切阴鬼,尽在非白这一声惊怒吼鸣之间,群邪辟易!

正文卷 第258章 太岁

马中之龙!

或许普通的汗血马,还没有这般威势,毕竟如今大多数的汗血马,也多已经成了私人玩物,半点沙场铁血也没有见过。

但非白不同啊!

自跟随叶书以来,一人一马相依为命,纵横江山万里,傲笑天下英雄,马蹄之下,厉魂冤灵,又何止千百!

更兼非白久服灵丹、灵物,给小熊猫作窝的月草,都快成了它的专有食物了,一身筋骨之雄健,堪称古今罕有。

叶书曾试过,无论是冷锋寒刃,还是凤翅镏金镋,对于伽椰子这种怨鬼,都只是让对方厌恶畏惧,但也仅此而已,没有十分强大的攻伐效果。

毕竟,兵器只是死物。

青龙偃月在武圣手中,那是震惊天下的神兵,锋芒之盛,几乎要刺破青史简策。

可一朝武圣身死,神兵还是那把神兵,却已经神锋内敛,再没旧日盛名了。

非白此时,与演义传说中的“万里烟云兽、霸王忽锥”,也不差分毫了,其他那些次一等的“昭陵六骏”,已经与其没法比。

“昂!”

非白绕着鬼屋,对着另一个方向,又是一阵雄壮嘶鸣。

其声之雄厚高亢,几乎都不像是马鸣,类似于虎豹猛兽一般了。

登时,那个方向的鬼怪,同样鬼仰鬼翻。

跑得稍慢、实力稍差的鬼怪,在这声高亢鸣叫下,虚无的魂体,直接就被震裂为数块,魂飞魄散!

“昂!”

“昂!”

非白纵蹄如飞,四个方向,各自吼了一声,原本因为叶书精元突破,而吸引而来的众鬼,直接惊得退避三舍,死伤惨重!

一马之威,竟至于斯!

小熊猫趴在窗口处,兴奋地“嘤嘤”叫着,似乎在声援助威。

就差套个超短裙,熊爪里再拿两个拉拉队彩球了!

叶书在二楼,只看得目瞪狗呆,直到非白跑过来,昂首挺胸地邀功时,这才反应过来,跳下二楼,拿着月草,奖励这个大功臣。

“你这家伙,怎么这么厉害……

也对,这些鬼,虽然也有不怕阳光的,但对阳刚的东西,仍旧畏惧得厉害。

马性如龙,非白你现在,也早就今非昔比了啊……”

有些感叹,有些高兴,叶书揉了揉非白得意的马头,瞧向四周。

这里简直就是个鬼市,一个小城市里,鬼怪处处,也没人管的吗?

警察呢?

似乎是因为群鬼聚集,周围一片死寂,莫说是人声车声,就是那些猫狗,都一个个地晕了一般,安静得有些渗人。

叶书随意转了一圈,就发现那些居民,俱都昏睡过去。

看他们的气色,这种情况却是已经习惯,一个个体温,都有些偏于阴冷。

饶有趣致地转了一圈,见没有鬼怪敢过来,叶书再回来时,却是吃了一惊。

只见非白正围着院子里的一棵树,啃得欢快。

那是叶书绑俊雄的那棵树,树并不高,但枝叶繁茂,看着已经有了许多年头。

非白张着嘴,先是捡那些嫩白花吃,后来似乎是吃得口滑,直接啃起嫩树叶起来!

叶书:“……这么啃吃嘴的吗?”

嘴里调侃,叶书眼睛瞧了几下这树,见这是一棵槐树,却是越看越有兴趣,直接抓住了树身。

“收取!”

宠物戒指光芒闪动,叶书只觉体内血气一阵鼓荡,淡淡血气笼罩槐树,直接将其吸纳进了宠物空间,与先前的山桃树、月桂树,隔得不远。

宠物空间,顿时又大了一些。

只是,叶书此时已经没在意这些,他与非白,一人一马,眼睛俱都望向树根下面,一处空洞里的怪东西上。

只见树根周围,是数片早已经黑旧不成样子的碎瓷瓦片,那应该是个坛罐之类的容器。

而在树根下面的空洞处,一个圆棒形、半尺余长的白色物品,正散发着不祥的黑气,静静待在那里。

“这……这是个鸡儿东西啊!怎么跟我的一样大?”

叶书面露异色,伸出冷锋寒刃,将这怪东西,挑到跟前。

《侠道追溯》适时响起:

“太岁:三十年份,人阶极品!

又名肉灵芝,乃地煞精华所化,可聚集周围地气生长,也可吞食阴邪毒物生长。

因天生阴邪之体,又生机无限,是阴魂妖鬼最喜爱的宿体。

目前其体内宿体为:伽椰子(可收伏)!

若无足够镇压,其气息将会外显,造成影响……”

叶书:“!!!”

竟然是这种奇物!

古人挖房子地基时,有挖到这玩意的,经常被其吓得半死,所谓“太岁头上动土”,说得就是这玩意。

这东西很邪乎,既像植物,又像动物,科学上分类为“菌类”,把它割成一千段,一千段都是活的,似乎能够无止境地生长!

叶书拿块布隔着,将太岁拿到手里细看。

只见半尺长的肉色棒子上,褶皱遍布,而在棒身上面,又有伽椰子的脸形时隐时现,望向叶书的眼神里,满是恐惧。

只是,越看就越觉得搞笑,这玩意,形状也太奇怪了!

难怪那个女记者,会把仙女棒误认为是“肉灵芝”,实在是这形状的锅啊!

不过,看其全身遍布阴森黑气的样子,明显是个邪物,伽椰子一家人这么性格极端,估计也有这玩意的一份功劳。

只是,自己这就算顺带着收伏伽椰子了?

把玩了一会,叶书对于这个意外收获倒也算得上满意。

“收伏伽椰子!”

宠物戒指,有三个宠物的名额,此时正好还剩下一个。

被叶书、非白,小熊猫围在正中,伽椰子不敢反抗,畏畏缩缩地顺从了宠物戒指的吸纳。

……

宠物戒指中,太岁被叶书埋到了原先的那株槐树下。

想了想,叶书又取出了凤翅镏金镋,插在了太岁上方。

果然,原先隐隐约约的阴气,瞬间被镇压下去,泥土显得越发肥沃,。

而且,似乎因为太岁分属地煞精华的缘故,宠物空间都又大了足有十多米的方圆,因此三棵灵树种下去,反倒显得有些空旷。

“待玉蜂来了,我完全可以在里面多种些果树啊,到时没事偷玉蜂浆吃,岂不也是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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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59章 回归!

叶书之所以有这样的念头,是因为宠物戒指里的空间,一直都气温适宜,阳光和煦,偶尔有一场小雨,却也只是增添景致,没有说有过什么大风大雨的。

真正的四季常春。

这样的环境里,几乎一直都是花期,养起玉蜂来,得天独厚。

李莫愁比叶书想得更早一些。

她说要第二天才能送来,但不过是一个小时之后,就传来了她打赏的声音。

直播间里。

“这些是我白天包来的一个蜂窝,你看看,可以吗?

对了,记得要帮它们重立蜂巢啊,直接放地上,它们可是会受到影响的……”

李莫愁的声音里,满是期待与亲近,似乎她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朋友间的互动了。

“李莫愁打赏了你一窝玉蜂!”

“古墓玉蜂:地阶下品。

生活于终南古墓的异蜂,蜂色玉白,毒性猛烈,其蜂蜜可解蜂毒!”

被白纱包裹着的一个蜂窝,直接出现在宠物戒指之中。

叶书按照李莫愁的指点,将蜂巢顶上的丝线圈,挂到月桂树枝上。

好在,在宠物戒指里,他只要一个意念,就能驱动一切,否则直下手干这个,还不真的蛰得鸡儿梆硬!

不过,叶书也发现了异常之处。

李莫愁话里话外,都是她真的度过了一天,才去抓来的玉蜂。

但在叶书这里,却只是间隔了一个小时。

是时间流速不同,又或者是另有内情?

……

就在叶书思索间。

蜂群猛地换了新环境,很快发产的混乱,几乎全部的玉蜂,都飞出了蜂巢,在宠物戒指里,混乱飞行。

逃蜂的情况,发生了。

只是,宠物戒指里的空间,就这么大,它们又能逃到哪去?

此时的宠物戒指里,占地极广的“羊草”,已经不见了大半,取而代之是的是各种野花草地,非白有些郁闷,也有些好奇地看着这些新住客。

两个宠物名额,非白、小熊猫就是这里的主人,有玉蜂飞到它们身上,想蛰它们时,却如扎到了层水膜上一般,皮都刺不破。

反倒是小熊猫顽皮,反手一巴掌,就一只玉蜂拍飞出去。

至于同样占据一个宠物名额的伽椰子,就像被纳进家门的小妾,根本不敢吱声高调。

之前她也经常出来,只是老吓到小熊猫,被非白用蹄子踩着身子,一通教训之后,很快就老实了下来。

……

很快,蜂巢就安定了下来,有探察四处花情的,也有修补蜂巢,让蜂巢与月桂树,彻底连接的。

受限于宠物戒指的大小,蜂巢的规模,一段时间里,应该是大了不了。

“这些都是师父教我养蜂的一些心得,你记牢呀!”

“放心!保证全部记住!”

“李莫愁打赏你《古墓养蜂心得》!”

叶书每天的生活,就变成了陪李莫愁聊了一会,待清闲时,便练剑看书。

书,是经脉学方面的一些书,包括从黄飞鸿那拿的一些医书。

内力,几乎已经近在眼前,这些经脉方面的知识,叶书早晚要懂。

生活,一下子就变得闲适起来,仿佛真的放了半年的假一般,无忧无虑,轻松享受欢快时光。

“直播任务中,似乎总有个安全期限,在安全期限里,不会受到任务外事情的烦扰。

现在,我住进了伽椰子家,其一家人消失这么久,却没有警察来查探情况,甚至连那些鬼怪,也在我完成任务后,偃旗息鼓……

这样的生活,还真有点不太习惯……

不过这也是必须的经历,毕竟精元突破后,为了稳固精元,不是外出搞事的时候……

精元已经突破,神元呢……”

心里想到这里,就升出一股子烦闷,眼瞧着神元卡在那里,寸步不进,简直烦心。

眼看天外暮色已沉,叶书不想再想,直接了当地喊了一声:

“伽椰子,出来!

非白,小熊猫,你们也都出来吧!”

宠物戒指黑影一闪,伽椰子一身白裙,出现在现实之中。

刚一出现,伽椰子就熟极而流地钻进叶书被窝,一旁的非白,大大的眼睛盯着她,让她感受很是不适应。

就像一个小三勾搭男主人,真被当家女主人,抓了个现行一般。

小熊猫也钻了过来,趴在叶书怀里,一双黑漆漆的熊猫眼,眨也不眨地盯住伽椰子。

叶书就是以这种奇怪的方式,入睡过去。

……

上过学的都知道,课间那十分钟,若是睡觉,几乎都比晚上睡一个小时还给力。

叶书此时,就是这样,刚入睡没多久,梦里就出现伽椰子的影子。

叶书尽力配合,让对方一次又一次地虐吓自己,全力感受那股压迫感。

这是叶书想出的锻炼神元的方法。

借用伽椰子实力增涨后,新出现的入梦能力,正好派上用场。

……

人一旦专心做事,时间就过得极快。

待叶书精元都修炼到lv3,20/300的程度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

周围那股群鬼的压抑感,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清晰。

叶书对它们,没有任何兴趣,就连非白,都有些紧张,“休息”的目的,注定无法完成。

懒得跟这些穷b鬼怪死嗑,叶书一天练完拳后,直接了当地,选择了回归。

“回归!”

“目前您绑定的回归世界是《黄飞鸿》,是否确实回归?”

“确定!”

……

眼前,昏暗低矮的小屋子,还是离开时的那样,但再睁眼时,就已经是白莲教,给自己准备的静室之内。

“你完成了《伏心猿》绿色任务!”

“你获得三百声望,一枚绿色宝箱。”

三百声望小意思,绿色宝箱,叶书就比较感兴趣了!”

“开启宝箱!”

这一次,抽出了个让叶书意外的结果。

“你获得了‘心猿石’一块!”

“心猿石:地阶下品。

心猿躁动不安,便如地煞之气一样,有增强周围活力、灵力的功用!”

叶书见了,直接便扔进宠物戒指里,去跟太岁相依为命!

更让叶书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请神》的解决方法。

请神术,不只可以请神上自己的身,也可以用座下童子代替……

……

就在



正文卷 第260章 两件大事

湘西,小镇的一处庄园里。

一个穿着道袍的高瘦汉子,此时正跪在地上,朝着前面一个五六岁小孩恭敬一礼。

“启禀皇……启禀小主人!

这位……这位棺材的主人,实在是怨念太重、哪怕身首两分,也死不瞑目,贫道只能作法一时压制,还段寻个风水宝地,请他入土为安……”

面前那个五岁的小孩,正是当今清廷之主:宣统皇帝。

可惜,所谓“宣统”,也仅仅只是个名号罢了,无论是如今的孙文,还是清廷旧臣袁项城,都只是把他当个缓解矛盾的柜子,根本没把他瞧在眼里。

便是天下人,除了那些清廷覆灭就没活路的八旗废物,其他人早就对当清廷已灭,所谓的“宣统皇帝”,也就吓唬吓唬老百姓了。

宣统,也就是傅遗,此时为了隐藏身份,已经改名为“傅满遗”,人前人后,俱都用这个假名。

他嫩声问道:“就没有别的法子了么?”

那道士行礼之后,没见对方说起身,就跪在那里,依旧恭敬道:“实在是那一页书太过凶蛮,,硬生生斩断了这位死者的命数!

原先依贫道望气,朝庭气数虽衰,但终还有几年国运的。

但自那位一页书出世以来,先杀老太后,再杀先帝,杀气之烈,古今罕有,竟是硬生生,提前数年,断了皇家气数!

棺材的主人,实在死得过于凄惨,不单成了亡国之君,死前境况,还为天下所知,连祖坟都不敢埋入,实在是……

唉!

这般怒气、怨气,难怪他虽身首两分,依旧尸身不腐,有尸变之兆了!”

一听尸变,旁边的一个娘娘腔太监,就有些害怕:“那钟道长你还等什么?还不快去找地方?”

“哪有那么容易!”

高瘦道士名叫“钟发”,此时已经有些心力憔悴:“贫道以往倒是留心了几个宝地,但彼处地气,哪能能够消泯这位身上的滔天怨气?!

贫道心里,倒是也有几处可能的宝地,如今只能派遣弟子查探,贫道在此镇守铜棺,以防有变……”

宣统皇帝傅遗年纪虽小,但已经有了几分决断。

况且在这里,众人都拿他当真正的皇帝对待,他也乐得停留,免得回京,再面对那两个让他恐惧的人……

一时之间,这队神秘的人马,就在这湘西住了下来。

……

洪金宝主演的电影《鬼打鬼》中,英叔曾与其反派师兄一场斗法,最后两人各以座下童子,请上诸天神佛对战。

到最后,甚至就连一个普通人,都被反派师兄请了“吕洞宾”上身。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转眼就精通剑术,颇为神奇。

而在《一眉道人》中,为了困杀西方吸血鬼,英叔甚至用那些玩偶小人,布了一个群仙大阵,也算是另一种的请神。

总而言之,请神可以用三种身体:

自身、他身、偶身。

叶书斩杀九宫真人,所获得的《请神术》里,这三种方式都有,算不得多高深的法术。

这次在《咒怨》世界,得了太岁这种宝物,叶书便打算借着太岁,制成一个“偶身”,近距离观察一番,这个请来的“神”,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国家不是赖自己一个女朋友没给么?

到时候弄点硅胶,自己给自己做一个,再请个妲己的神,女朋友的事,就不用领导们费心了。

不过做偶身需要工具,待“出关”后,再做也不迟。

……

坐在静室里,叶书将前后经历,俱都想了一遍。

这次咒怨世界,自己的收获,最重要的,无疑是突破了精元,一身白净无瑕,生机盎然。

其次就是收了个女鬼伽椰子,借对方一身阴气刺激,帮自己稳固突破后的精元。

并且,经历过伽椰子的惊悚,叶书对女鬼的抗性大大增强,为以后睡小倩、小青和树妖姥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他诸如太岁、灵石、古墓玉蜂,对叶书帮助也不小。

对了,还有条嫦娥的肚兜,这妹子肚兜送出后,好像才有些后悔,这两天一直没出来。

不然现在直播间开通了语聊功能,叶书趁热打铁,说不定没事时,能用文字,来表达双方彼此的爱。

那条肚兜,现在就穿在叶书身上。

刀枪不入嘛,全当内甲了,到时候再去《玉女心经》里,弄套“贞操宝甲,那自此天大地大,任我纵横了!

温香软玉穿在身上,个中滋味,实在难言……

……

回顾完收获,叶书对接下来的道路,也有所打算。

重中之重,就是神元突破,唯一剩下的那个回归现实世界,《降意马》白色任务,对自己应该有所帮助。

不过,相比于精元的突破,叶书隐隐觉得,神元的突破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其次,叶书要四处寻些灵树灵花,培育玉蜂,作为底牌。

最后,就是搜集医书、道经、佛经、儒书,为步入地阶,修成内力作准备。

毕竟,但凡高级的内功心法,如《九阴真经》,都基本涉及到儒释道三教经典,梅超风因为不懂道家,练点《九阴真经》的外功,都差点把自己练瘫痪,想想都可啪!

这些,都是水磨功夫,顺其自然,慢慢来就好了……

……

静室里,叶书独坐了半天,将得失、未来想了一遍,这才走了出去。

回归的地点,原本有两个,一个是先前的山中竹屋,一个是最后离开的白莲教。

叶书先前选了白莲教。

原以为,这次再回来,会如先前那次一样,世界转眼已过七八年,小萝莉素小白,也能长成大萝莉。

没想到……

“嗯?现在才过了一个月?”

“对啊!师父怎么了?你好像有些失望……”素小白欢喜中,带着疑惑。

叶书挥了挥手:“没什么……算了,最近天下有什么大事发生没?”

《咒怨》里过了小半年,这里反倒只是过去一个月,这让叶书有些意外。

“大事嘛!

倒是也有两件。

一件是京城里的孙先生、以及那位袁项城,明争暗斗,已经为天下人所知。

第二件,却是挺吓人的。

据往来京城的商户说,如今东陵那边,鬼气滔天,大白天都乌云遮日,日夜有鬼哭声音,吓死人了……



正文卷 第261章 一眉道长

“嗯?东陵?”

叶书心里一动,想起以前听到的消息。

似乎,东陵那边,早就不怎么太平,时常有鬼哭声音,现在只是更加严重了。

是因为自己灭清的缘故吗?

清帝死后,有三处埋葬地点:关外陵、东陵、西陵。

其中,东陵风水最好,埋着康熙、乾隆等五个皇帝,以及后宫妃子。

西陵风水差,名声不显。

因此,清廷的皇帝除了开国的埋关外,其他的俱都按顺序,东边埋一个,西边埋一个,很是整齐。

这时候闹鬼,有意思……

叶书正思考间,素小白却是突然想起什么来:“对了,师父!有位茅山的道长之前找你,就是为了东陵那边的事情!”

“茅山道长?”

“对啊!那个道长长得很奇怪呢,眉毛是一整条的,特别好玩!

他见师父你不在,就说东陵那边亡魂躁动不安,想求师父你的衣服、头发、生辰八字,制成一个替身人偶,来平息东陵亡灵怨气。

哼哼,我才不上当呢!

他们这些茅山道士,最会那些魇胜之类的歪门斜道,得了这些东西,说不定会害到师父你呢!

不过他留给我一张纸鹤,说师父你回来后,要是想见他,就打开那枚纸鹤,他很快就会来寻你!

我去找给你!”

风风火火,素小白说到这里,直接跑到房间里,拿出一个小木盒来。

叶书取过木盒,打开一看,里面正放着一个平平整整的千纸鹤。

“就是这……啊!它怎么会飞?”

却见那纸鹤原本只是扁平放着,此时与叶书近距离气息接触,却是直接横展双翅,从木盒里飞了出来,绕着叶书盘旋飞了一圈。

叶书也不惊异,饶有趣致地看着这玩意。

蓦地,纸鹤正飞着呢,却是突然无火自燃,一个声音,从中传出。

“叶先生,贫道茅山一眉,十日后拜会,还望叶先生顾念苍生,免去东陵引发的一场浩劫!!”

话说到这里,纸鹤已经燃烧成灰,落在地上,纷纷洒洒,转眼不留一丝痕迹。

茅山道法!

叶书低头看了会那纸鹤飞灰,却是突然快意大笑出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英叔,若知道宰杀几名鞑子皇帝,就能再见你一面,那爱新觉罗,还能活几人?!哈哈哈哈哈哈……”

……

岁月无情,总有些曾经不知珍惜的记忆,后来想起却是那般不舍。

就像叶书,年轻时对幼年生活的孤儿院,毫无一丝感觉。

但多年之后,再回去看,只见一片破败,不堪回首。

自己曾经睡过的小床,自己曾经玩耍、嬉戏过的庭院,记忆中那干净整洁的一切,在时光的无情下,俱都灰尘遍布,破旧不堪。

曾经,叶书不懂生死的可怕。

可随着年岁渐长,幼年时熟悉的长辈身影,俱都一个个或老态毕现,甚至消失不见。

行走在熟悉无比的庭院,闭上眼睛,仿佛时光依旧是多年之前,自己依旧是那个顽皮的小孩子,期待睁开眼后,眼前是熟悉的面孔,与记忆深处的声音。

但……

睁眼过后,徒留黯然神伤!

曾经觉得无比美丽、甚至是自己梦中情人的美女语文老师,再见面时,已经堪堪四十余岁,不见昔日青颜。

时光太残酷了,残酷到那些昔日的美好,除了在心里留下记忆之外,再不存于这个世上,任人如何痛苦,也无法再见当初一眼。

英叔,这个茅山的僵尸道长,无疑也是其中一个鲜活记忆。

前一刻,在电影中,英叔还是那一身正气,带着两个徒弟,威风凛凛地收着僵尸。

下一秒,回转现实,就连秋生,都已经不复昔日英气,一身憔悴、落寞地在《僵尸2013》里,半台词、半自述地回顾一生经历。

而且,就连这个苍老的“秋生”,都已经是六年前的记忆了!

如今,能再亲眼看一眼英叔,叶书觉得,这已经是自己先前所为,最大的收获了……

……

八天之后,广州城中。

叶书正闲坐在一处酒楼喝茶,依旧是那一身武袍,人皮面具遮着,头上戴着一顶幕遮。

似乎,在做白莲教任务前后,自己一直是这副打扮。

最初,还只是想隐藏身份,后来哪怕身份已经公开,旁人也知道“素还真”就是“一页书,但叶书却是懒得再揭开面具了。

这是好心。

否则以自己那三个吴彦祖撒腿跑,都追不上的颜值,身前这只名叫“素小白”的小萝莉,爱上自己了,怎么办?

一见叶书误终生,你以为跟你闹着玩呢?

叶书正喝茶,闲看城中众生生活呢,却见街上,大步走来一个清隽稳重的身影。

那人一身行走江湖的道士打扮,眉正目清,一字眉卧在双眼上,又显得有些滑稽。

那道士手里拿了个罗盘,见指针正指着叶书,却是微微一笑,大步向酒楼二楼走来。

“在下一眉,久仰白莲教主大名了!”

一眉道人很客气,毕竟叶书的名气,在如今这个天下,实在是大得可怕。

他曾想过,见叶书时,叶书会有少年人特有的孤傲,自己为了东陵大事,稍说几句好话,也没什么。

但没想到,叶书却是比他更热情,上来就走到了自己跟前,眼神激动:

“哈哈!真是你啊!哈哈哈哈!

英叔,你一路奔波,饿了没?

来来来,小二,好酒好菜都上来!

小白,你去喊几个黑人大婶过来,要那种又矮又胖,但是屁股特别大的,喊来服侍英叔,英叔最好这一口了……”

一眉道人:“”

素小白知道叶书爱说皮话,当下只是哼了一声,干脆跑到阳台,去逗店家养的几笼鸟来。

一眉道人有些尴尬:“贫道俗家名字里,确实有个‘英’字,只是叶先生从哪听来的胡言乱语?”

“自然是江湖传言了!哈哈,英叔你坐,来先吃些瓜果!”

叶书打了个哈哈,一边心潮澎湃地看着一眉,一边与对方互相尬聊着。

对方,因为更沉不住气吧?

果然,一眉坐下不到三分钟,就直明了来意:

“先前叶先生不在,话没法说得太清楚。

现在的东陵,若再不压制,恐怕就要出大乱子,生灵涂炭了!还望叶先生……”

正文卷 第262章 再杀一次!

来这里之前,一眉对此行结果,还是颇为担心的。

他是方外之人,隐居在偏远小镇里,听到叶书的名声,俱都是凶残无比的那种,以谣传谣间,叶书宛然就成了“白起”再世,活脱脱一个屠夫。

这样的凶神恶徒,一身杀性之烈,莫说自己的道术在叶书面前,要十法九不灵,就算是那些僵尸妖怪,都少有敢招惹叶书的。

神鬼怕恶人。

但见了叶书后,他却整个人都放松了不少。

眼前的叶书,虽然周身气质肃杀,面目人皮面具吓人,眉眼如剑,但神色平淡,目正神清,并不似被杀戮迷了心窍的样子,对自己更是客气有加,俨然是听过自己声名的样子。

相由心生,一眉对叶书顿时好感大生。

他正说着起劲,觉得叶书应该会答应,毕竟这也不损叶书分毫。

损一毛而利天下,何乐而不为?

叶书听了前因后果,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群死而不僵的奴酋,哪用得着英叔你这样费心!?还白夜鬼哭,以英叔你一身茅山道法,杀那群僵尸,还不跟杀群小鸡崽似的?”

电影里,一群僵尸,一个比一个凶。

什么尸身不腐、什么边疆皇族,什么西方吸血鬼,什么怨灵转世,到最后,还不都被英叔给收了?

听了这话,一眉瞬间,就有些不好了。

什么跟什么啊!

哪有看见僵尸就直接剁的,死者为大,把僵尸埋了送其转生,那才是正经修道人的行事好吗?

这一页书,好大的杀性!

“叶兄弟你想多了!那些东陵皇尸,又与其他僵尸不同,身上龙气最擅万法不沾,而且牵连太大,实在是不好下手……”

叶书见他这么说,便又问道:“那东陵,到底是怎么回事?”

“……具体情况,我没有进入东陵,也不清楚。

只是我在东陵外望气,那东陵气机却是极为混乱奇怪!

那里,群龙之气虽还尚存,但天长日久,俱都已经被东陵风水洗涮,洗练得若有若无,几乎不存,这说明大部分东陵皇帝,都很安稳。

但其中,竟有一股龙气,已经化为鬼龙。

另有一股妖蟒之气,更是怨气冲天,将日头都掩盖了上去。

鬼龙、妖蟒身上,偏又有佛经吟唱之声护身,龙侧又有猿啸之声相随。

依我看,此一鬼龙、妖蟒,正合对乾隆皇帝、慈禧太后。

鬼龙怒吼,伴随经文低吟,猿啸雄浑,声势惊人以极,我生平从未见过这么凶厉的鬼怪,便是全力封压,依那鬼龙之气的惊世骇俗,怕是道术对其也不甚太大用处!

如今之计,唯有借叶兄弟你血脉相连之物,制成一个偶身,在东陵安抚亡灵,这样才能……”

……

一眉苦口婆心说了一大堆,却见叶书一眉沉思、好奇之色,只是低声道了一句:“奇怪,往日我只见天下汹汹,出两个严振东这样的人物,倒也正常,可怎么这些妖邪鬼物,就突然一下子跳了出来,还引来英叔你了?”

听到这话,一眉眉宇间,也是现出一缕疑惑:

“国之将乱,必生妖孽!

天下人心惶惶,妖鬼邪物,才敢人间一行,否则换成海宴河清的时候,单只是那清平之气,也足将那恶浊的妖鬼,冲得身死怨消了。

如今新朝初立,按理说也该有二三十年的太平日子。

但那些邪魔外道,反倒一个个活跃起来,我曾捉过一两个僵尸,更不知道因何缘故,底蕴根基没有增加,一个个却是实力暴涨,仿佛回光返照一般。

反倒是那些没甚根基的小僵尸,一个个全都生机渐丧。

眼瞧着再过个三四十年,依这种势头,这些小僵尸都不可能出现……

当真是奇怪!”

两人边说话,边各自思考,叶书倒也渐渐明白了一点大势。

“看来‘建国后不准出现妖怪’这一点,要实现了……”

叶书想了一会,又问道:“我也曾看过一些风水书,那些风水宝地,既是养尸地,又是镇尸、葬尸地,里面的僵尸等闲也出不来。

东陵既然是丘陵,两百年都没有出过事,那其应该还能撑一段时间吧?”

“不错!

只是如今清室衰败,东陵的龙脉,也自然龙气消散、衰减。

再加上东陵鬼气同样‘回光返照’一般,只怕即使我全力镇压,拼上了性命,也顶多撑上二十年……”

二十年?

叶书想了想,右手向后腰一摸,直接抽出九龙血剑:“不瞒英叔你,这柄剑,正是我这一脉,宰杀乾隆、慈禧的那柄凶剑,若加上这柄剑,可能再镇压多上一段时日?”

九龙血剑一出,一眉顿时被这剑上浓郁不散的血气、杀气,激得全身一冷,身上道法,都被重重压制。

没办法,茅山道法虽然神奇,但最受人气克制,这是天然的生克。

当下,一眉小心翼翼接过九龙血剑,细细查看了一番,却是长叹一声:“以强制暴,纵使一时压制,也只能激起更大反抗,并非长久之策!

叶兄弟你若是担心自己生辰八字、头发、鲜血,被人所利用,却是不用担心的。

你一身杀意透体,又是布局天下的人物之一,寻常法术,根本影响不了你分毫,强行施法,只会道法反噬而死!

我林凤英在此也可发誓,绝不施法害你,否则……”

话说到这,一眉不由有点心虚。

他本名“林凤娇”,只是这名字实在毁形象,他不好意思,平日里才自称“林凤英”,这时候拿假名骗叶书,却是连自己都一头黑线。

林凤娇,自已父母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态,给带把的自己,取个这样的名字啊!

只是话没说完,叶书却是已经笑出声来,摆手打断他的话:“英叔你的为人,我是相信的。

只是我最近有事很急,费时或许数月,或许数年,甚至是十几二十年。

这才没法直接去东陵。

给你此剑,是以防万一,免得那群建奴余孽跑了。

英叔你放心,待我事成,便亲身去东陵一趟,杀了那几个死而不僵的狗东西,省得他们总是咶噪,惹人生厌!

既然死不瞑目,那便……

再杀他们一次罢!”

ps:抱歉抱歉,昨天下班回来,困得不行,一觉睡了过去……

另外感谢得馥如一、蕾蒂西亚德德克雷亚、刑天舞干戚威猛故长在、微光工匠的打赏,谢谢各位老铁,受之有愧……

正文卷 第263章 昔日故园已荒芜

一眉:“……我是这个意思吗?我是来跟你商量组队砍僵尸的事吗?!”

他是彻底凌乱了,看向叶书平静、淡然的双眸,都有些无语。

难怪那些官府的人、旗人,整日里黑叶书,大肆宣扬叶书的残暴好杀,就连那些因为“起义”,而加入到国民政府的恶霸、流氓,都一个劲地黑叶书。

得从自身找原因啊!

作为一个茅山道人,一眉从没想过自己会怼上皇尸,毕竟,其身份特殊,形成僵尸难如登天,但变成僵尸后,更是妥妥的绝世凶魔,根本不跟你客气。

此时的一眉,年方三十余岁,正是年富力强,对自己无比自信的时候。

但东陵的变化,依旧让他都暗暗心惊。

“你……那好吧!

左右不过是拼了这一身性命,死在东陵罢了!”

一眉道人心性宽厚,也不强迫叶书,当下脱下道袍,将九龙血剑仔细地用布包好,又在上面贴了一张符篆,郑重地背在背上。

既然叶书有事,那现在的他,也只能隐居在东陵旁边,用自己的余生,来镇压东陵异变了。

走前,一眉犹豫了一下,终还是从怀里取出本线装书来。

他咬了咬牙,翻了二三十页,将那书撕成两半,一半少的递给了叶书。

“茅山道法,向不轻传,不过兹事体大,也顾不得许多了!

这是《茅山术法》里的《僵尸篇》,有讲僵尸的一些情况,还有伏尸、治尸毒的一些东西,你多看看,只盼咱们下次再见面,时间不会太久……

这是我的一份传讯纸鹤,到时你来到东陵附近,烧毁纸鹤,我就能寻到你了……”

叶书一身生机充沛,已经让一眉惊讶,更让他意外的,是叶书眉心泥丸宫处,已经隐隐现出一线红光。

那是神元即将突破的征兆,如同儒家、道家的“明心境”。

踏过那一步,在道门中,便可称一声“真人”了!

这样的情况下,叶书口中说“有事要做”,一眉理所当然地以为,叶书是要游历天下,悟道明心。

这是大事,天下再没比这更重要的事!

换成一眉,他估计也会选择这样做,毕竟东陵凶险,又一时无忧。

急事缓办,着急入陵,反倒容易忙急出错,突破之后,才有更大的把握。

……

见叶书点头,收下了那半册残篇,一眉这才背着九龙血剑,往外走去。

只是,随着一眉越走越远,其背上的九龙血剑,也渐渐低鸣震动起来,便是叶书,也有所察觉,远远看来。

很明显,九龙血剑,步入人阶极品后,已经隐隐有了灵性。

不过,叶书并没有收回它。

这柄剑,始于乾隆,最终也要成自乾隆,且暂时分开吧!

修行路上,若是连一柄剑都不能舍去,那自己这心性修为,算是白修了。

“师父,你又要离开了吗?!”旁边抱着小熊猫自己玩的素小白,有些黯然地问道。

她自小信奉白莲教,被叶书收留后,才从愚昧中脱身开来,对叶书的依赖,无以伦比。

叶书笑道:“给你的那本红皮书,看完了吗?”

说到这里,素小白有些郑重:“看完了!”

“除了那些名词,其他书里的道理,有不懂的吗?”

“有的!”

“嗯,那今天咱们就不做其他事,我给你把这些疑惑解清!”

……

大半天后,朝天观里。

来往的巡逻教众,都静气敛步,望向大殿处的灯火通明,一个个神色激动。

“教主终于回来了!今晌午看到教主他老人家,我还有些不相信呢!”

“何止是回来!刚才我离得近,顺着耳朵听了一句,那讲的法,我都听不懂!”

“你怎么能听懂?那城里的梁宽、黄飞鸿不都过来了,连带着教里几位真人都在听,似乎是教主又要离开……”

“唉!教主这一去,只怕又要长年累月了!”

两人边说边走,但却看到大殿里,黄飞鸿等“外人”已经都走了出来。

离开的脸上,两人都是面露意外之色,思索走神。

叶书更是带着素小白,离开了白莲教。

坐起立行,既然决定要走,也不用等什么时间了!

直到叶书两人,身影消失,白莲教大多数人这才知道,竟是叶书安排下一切如旧的事宜,随后便带着“圣女”,往山东府方向去了……

说起来也是奇怪,白莲教以往恶心事做尽,教众愚昧,原本是最激进的势力之一。

但叶书掌管以来,也没太多导引,只是一者杀,一者与传学堂亲近。

他又经常外出,不在教内,按理说白莲教早该散了。

但随着叶书名气越来越大,久不出世,一出世就做下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些被杀一波又一波的白莲教众,反倒一个个忠心臣服,没有一个敢阳奉阴为,不听号令的。

其他那些势力,也多有与白莲为敌者,但白莲教固地自守后,却是终究没人敢主动来犯。

一页书之名,在这个世界,俨然已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

……

大半个月后,山东府,东昌府城。

昔日熟悉的城池,如今已经破败荒废了。

叶书瞧着眼前的东昌城,不由得松了口气。

这一路上奔波的,连叶书自己都有些疲惫了。

倒是叶小白,精神无比,就像跟着父母外出旅游的小孩,哪怕兴奋得半夜睡不着,第二天也不觉得疲惫。

一进城,叶书就感觉到,这里不对劲。

不止人少,而且城中那些富户商贾,一个个俱都身上、手里,拿着佛珠,小孩子更是防护严密,一个个几乎都挂着长命银锁,实在没有钱的,也挂着平安符之类的祈福物品。

似乎,这里的人,分外信佛信道一般。

寻了个客栈,两人好好洗了个澡,又睡了一觉。

静静地站在窗户前,望向熟悉的西城,叶书恍惚间,仿佛又看到当初的自己。

“记忆里,自己似乎还刚刚进入《还珠格格》的剧情世界,在东昌府城里,一心激动地要刺杀乾隆……”

感怀一番,叶书便唤来了小二,询问起城中鬼哭的事情来。

正文卷 第264章 不悔?

“嗨!这事怎么说呢?都上百年的鬼哭鬼叫声了,大伙都已经习惯,客官你放心,这鬼,不害人的……”

店家的表情,很是自然。

叶书笑道:“那这鬼哭,有什么说法吗?”

“不就是个该浸猪笼的破鞋,一门心思想当皇妃?”

店家闲着没事,见叶书气质非俗,也乐得接触,此时便将那原委一一道来:

“这段故事,咱们《东昌府志》里明文有载。

相传乾隆爷年间,咱们东昌城里有一户秦姓的富商,他有一个女儿,名唤‘秦梦云’的,长得是千娇百媚,十分美丽。

只是这秦梦云虽然漂亮,却生性放荡,平日里就与许多男子有染,后来更是与一名名唤‘叶书’的绿林大盗互通曲款。

只可惜,这秦梦云贪心不止,竟还想趁乾隆爷下江南的时机,搭上皇家!

乾隆爷那是多英明神武的九五至尊,哪能看得上她这样的庸俗粉,便没理会她,径直摆架回宫了。

可惜,这个消息,被那叶书知道了,这叶书凶横残暴,简直就是混世魔王一样的人物,哪里能受这种羞辱,哪下就率领一众手下,竟是屠了东昌城满城上下,连那刚出生的婴儿,都没有放过!

那秦梦云一门老小,也被那叶书尽数屠了。

因此,那秦梦云这才怨念难消,竟是化成厉鬼,盘踞在城西秦府旧址处……”

店家说得尽兴,一转眼,却见叶书一脸无语的表情。

就连叶书旁边的素小白,也张大了嘴巴,看看店家,再看看叶书,眼里满是疑惑。

“客官,您这是……”

叶书摆了摆手,长吐了一口气:“《东昌府志》?

嘿!

果然是清廷一贯的手段,屠了川蜀,把锅甩到张献忠头上;如今这东昌府的锅,又要甩到‘叶书’的头上,哈哈!”

他是实在无语。

历朝历代,当皇帝的总都想修改史书,给自己文过饰非,连李世民都不能免俗。

但这一行为,到了清朝,却是被发扬光大。

与研究其他朝代历史不同,研究明、清史的人,有一个很蛋疼的麻烦:史料根本没法信!

其他朝代,研究历史,讲究看史书是谁写的。

比如说《资治通鉴》、《汉书》之类,那些作者都比较有节操,便都以其记载为准。

但到了明、史清史,那些资料上,就明明白白地在扉页上告诉你:明、清史被修改太多,不可尽信!

这就很蛋疼了。

张献忠屠川蜀,这事早就被人打了假,没想到叶书如今,也担了个“屠城”的恶名!

在这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屠个城,再改下历史,简直太简单不过,更何况是官方的府志?

……

见店家疑惑,叶书吐了口浊气,摆了摆手:“你且继续说,那秦梦云如今怎么样了?”

店家虽然疑惑,但也老实道:“那城西,本是城中富户们的居所,地价极高,但秦府周围,却是犹如鬼地,根本没人敢住。

有不信邪的破落户,就半夜住了进去。

可第二天,就一个个就都失魂落魄地,疯疯癫癫地走了出来,说是梦里看到个漂亮的姑娘,还看到个一身血红的怪物……

时候久了,大伙也就都不敢靠近,连三岁小儿,都知道城西秦氏旧宅不能去了……”

一番话,叶书听在耳中,不由得有些唏嘘。

沉默不言地走到酒楼二楼客房,叶书打开窗户,看向了前方的菜市口。

闭上眼,前方似乎还是一百多年前,那个秀才,被当众凌迟的地方。

睁开眼,却是百年时光,勿勿而过,已经物是人非。

那个秀才似乎叫段昌绪?

那些灾民的面容,似乎还依稀能够记住?

叶书静立良久,却是长叹了口气,交待素小白自己住下,自己却是走出店门,往城西走去。

周围,似乎还能看到一些旧日的大路布局,叶书边走想想,终还是走到了那个有些熟悉的秦府后院。

一靠近,叶书就感觉到了异常。

普通人走到这里,只会感到一阵阴冷,但也只是身体不适,不会有什么麻烦。

可叶书精元突破后,感知大增,却是似乎如那些茅山道士一样,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眼前,是一片破败荒芜之景,但叶书的感知中,这里却还是百年前的小园楼台。

门墙早就不堪,叶书依旧从正门走进,熟悉的路径上,又传来那声熟悉的声音。

“我是贵妃娘娘!我跟皇上欢好,就快要成为贵妃娘娘了!

我是贵妃娘娘,我是贵妃娘娘……”

一声又一声的低语,在耳边越来越清晰,那是从眼前那处破败不堪、四面透风的小楼里传出的。

叶书走到跟前,静坐不动,吸着房间里的动静。

“娘娘万福金安!”

“恭喜娘娘!”

“娘娘进宫以后,一定受宠,以后说不准还能当皇后……”

“哈哈,都说得好!有赏!全部有赏!”

杂乱的声音。

叶书静坐了一会,这才神色平静地,直接走了去。

破烂不堪、野草处处的房间里,却是浮现着数个人形光影,有太监宫女打扮的,也有大内侍卫打扮的,俱都面目模糊,观之不清。

众人影之前,更有一个清晰的女人,一身华贵,高兴地坐在那里,静看众光影的奉承。

只是,叶书身体一进入这个屋子,那些光影似乎雪融般地惨叫中消失一空。

地上,却是出现了几只老鼠、野蛇的身影,不过都已经死透。

那个一身华贵的女人,正是秦梦云。

看到叶书,却是猛地一愣,随即就面色狰狞起来:“是你!是你!

一页书!

就是你害得我当成不贵妃!

就是你害得我惨死无辜!

是你害了我,是你害了我!”

怪叫声中,女人直接往叶书这边冲来,瞧那样子,分明是想咬叶书一口。

叶书静静看着她,不慌不忙,轻叹道:“百年不见,没想到你竟成了这个样子……

哪怕已经死了一百年,还是在惦记着那个皇贵妃的位置?

你还真是死不悔改啊!”

困意,越来越明显,看着眼前的秦梦云,叶书轻轻笑了一声,也不阻挡,直接顺从着脑中的困意,直接就这样站着,进入了梦境。

秦梦云的梦境……

ps:感谢元芳表示并不想看、九龙竹的打赏,谢谢两位老铁。

我昨天群里就是皮一下,懒寻你还行不行了,直接书单都给我删了?



正文卷 第265章 新群号717689679

梦里浮生三十年,觉来都梁已成烟。

眼前的梦境中,叶书不动一步,却看尽了秦梦云的一生。

只不过,幼年的生活、青年时的荒唐,在这梦境之中,都只是如浮光掠影一般闪过,叶书也只是看个大概。

重点,却是乾隆来东昌郡城前后的事情。

尤其是叶书。

在这个梦境中,叶书看见了自己。

那是一个一身血衣,满身丧乱、不祥之气的身影,一看就是盖世凶徒。

而梦境中的秦梦云,却是一身白色长裙,处处透着娇小无助与可怜,与叶书这个一身血衣的“凶徒”,形成鲜明对比。

这倒也正常。

哪怕是再无耻的人,遇到了麻烦后,也常常yy自身无辜,内心深处,幻想自己是白莲花,旁人都要为自己利益让步。

单只是这样,秦梦云充其量也不过是个绿茶,叶书能够理解。

但……

“为什么乾隆这么高大伟岸、英风神武?!”

叶书一见梦境里的乾隆就怒了,这特么恶心谁呢?

却见秦梦云梦境中的乾隆,一身威严龙袍,面貌英俊,原本口条张一样的脸,硬是仿佛美过颜一样,变得完美无瑕,从中年糙汉,变成了中年大叔,画风急变。

甚至于,其背后,还有金色光圈闪现,仿佛代表了无限的希望。

纯如白莲花的秦梦云、完美无缺的乾隆,两人真心相爱,承诺于对方,在皇宫里长相厮守……

就在这时,一身血衣的叶书,掀起不祥杀戮……

这哪是什么梦,这分明是女频小说电视剧啊!

叶书看得越来越蛋疼,先前心里,对秦梦云百年沉沦还有些可怜,现在却是连再看上一眼,都懒得看了!

这梦很奇怪,似乎在引动人的情绪,让人心神损耗,从而达到受伤效果,先前那些来过这里的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变得浑浑噩噩的。

叶书自是无惧,此时心神杀意生,顿见天飘血雨,地现刀兵。

冷眼直视之下,原本如神仙眷侣的两人,顿时又变回昔日的真实模样。

随手提起地上一柄刀,叶书两步上前,直接将两人身影,一刀杀了!

“叶书!叶书!我诅咒你!我诅咒你!”

美梦消散,回归现实。

眼前的秦梦云鬼影,七窍流血,凄厉地看着叶书,恨不得咬死叶书。

但……

“自己做梦也没什么,但胡乱美化,让后世人,都以丑为美、以恶为善,那就恶心了!”

叶书已经打听清楚,东昌城里,乾隆名声极好,原因之一,就在于秦梦云的梦里,乾隆形象一流,让那些进入梦境中的人,无不对乾隆崇敬有加。

就像那些修饰过的史书。

明君、盛世,无数人歌功颂德,甚至公然写在历史书中。

可真相如何,叶书已经知晓……

宠物戒指闪动,伽椰子已经出现,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将秦梦云生吞了下去,窃喜地又回了宠物戒指。

秦梦云先是咒骂,很快就恐惧求饶起来。

可惜叶书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一切,精元突破后,性子似乎都坚韧了许多,对这些事情,毫不在意。

他只是拿出一尾琴,摆在院里的圆石桌上。

就在一旁无人修剪,但也枝叶繁茂的百年老桃树下……

信手闲拨,也不在意自己手太生,弹出来的调子生涩,只是依着记忆中,那第一次相见时,秦梦云所弹的曲子。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归何处,桃花依旧笑春风。

第一次见面时,你还美得入心,可为什么时间不过数月,你就面目如此可憎、令人厌恶呢……

桃花依旧笑着春风,人面却是不知已经归至何处……

也不知我这次回去,是否会如今日一样,失望透顶呢?!”

……

“准备一下,明天我们就走!”

“师父我们去哪?!”

“……我家乡!”

客栈里,叶书心境已经恢复,秦梦云终究不过是人生一过客,在他心里,也就留下个影子罢了。

他现在,只想回现实的世界看看,看看昔日的朋友,看看记忆里的街巷。

“降意马(白色):尝遍苦、历诸劫、知爱憎、悟因果、得大道、证涅盘。

人心流荡散乱,如猿马之难以控制,一心神元,或能成就高高在上的神祇(qi二音),却忘记自己原本也是从凡俗而来。

回转现实世界生活30天,遍尝诸苦、知行合一。

任务完成,可获得100声望。”

“接受任务!”

《女粉的野望》、《伏心猿》、《降意马》,做完这个,就有新一轮的任务刷新了。

一听到叶书这样说,素小白明显兴奋得厉害,原本有些迷糊的小脸,这时都精神了起来,一个劲地问叶书各种问题。

叶书一边应着,一边坐到镜子跟前,用水轻轻浸了面皮周围,摘下幕遮,又将人皮面具,揭了下来。

先前懒得再进行解释,就干脆一直戴着。

可眼看就要回去,却是要恢复真面目了。

“……我家乡女孩子比较活泼,可没有你这么古典,一会给你梳个双马尾,再给你换身现代裙子,省得他们以为你是童星……”

嘴里说着,叶书不经意回头一看,却见素小白正直愣愣地看着叶书。

“怎么了?”

素小白闻言脸上一红,低下头去,不过随后就又抬起头,看着叶书羞道:“师父,你真好看!可你为什么之前……”

她刚才,却是被叶书惊艳到了。

素小白平日里照顾叶书起居,早就知道叶书幕遮下的面孔。

初时还有些害怕,但随着与叶书接触越多,叶书温和的性子,就越来越让她依恋。

只是,白莲教众人,都不敢在叶书面前提“面容”的事,随着叶书声名越来越大,更是没人再在意这种问题。

许多人,都以为叶书是先前刺杀慈禧时,因意外让脸部毁了容。

没想到,就在刚才,素小白不经意地瞧了两眼,就见到叶书揭下人皮面具,眉眼清澈、神情闲淡,面容之精致、气质之出尘,俨然已非俗世之人……

太帅了……

ps:建了个新群,群号如章节名,绿色群,不开车。

老群关了,vip群没变,大家想交流的,可以加下群。

正文卷 第266章 帅哥,加个微信吧!

素小白已经不小,在这个时代,同龄人嫁人生子的,都有许多。

因此,她心智有些早熟。

这时见叶书模样,心弦一下就颤了,只觉得原本有一丝瑕疵的“师父”,突然就完美无缺了起来。

叶书一听她的话就乐了,自己现在这颜值,果然是能靠脸吃饭的!

“男人长得美丑,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过来,我给你梳个双马尾,省得回去后大伙都误会。

对了,以后你不要叫我‘师父’了,不然警察估计会抓我!

至于叫什么……

唔,你就叫我‘叔叔’……

呃,也不行,更像怪蜀黍了……

算了,你就直接叫我‘一页书’吧!”

叶书一边帮她梳着头,一边有些头疼称谓的问题。

好在现在的自己,精元突破,一身气血由死转生,气质远不如当初那么阳刚,显得整个人都年轻了几岁。

与素小白走在一些,两人倒更像是两个小男女朋友,年龄差距也不显眼了。

素小白一边红着脸叫着,一边又很是希冀。

没多一会,就见素小白的复杂发髻,已经被梳了两个双马尾,被叶书用红绳巾系上,显得分外地可爱。

其他衣饰,也都换了。

ok,一切就绪!

出发!

“进入现实世界!”

……

就在叶书离开的一瞬间,远在湘西的傅满遗,也终于得到茅山道人陈发的消息:“龙穴,找好了!”

“那还等什么?还不赶紧出发?!”随侍太监催问道。

钟发苦笑一声,但还是恭敬对软椅上的傅满遗道:“实在是老……棺材里的那位,尸变得厉害!

最近天下也不知怎么了,妖邪俱起,难以压制,贫道还须重布‘困尸法网’、还要在铜棺上书写困尸法咒、放置避邪铜兽……”

话没说完,傅满遗就打断了他:“无妨,那就再住两日就是,不妨碍的!”

“小王爷真乃明君!”

为隐藏身份,傅满遗对外自称边疆皇族,是个小王爷,钟发一开始还有担心,但瞧这位小皇帝,年纪轻轻就自有城府、且胆色、魄力也不小,如今更是“能纳忠言”,一时不由得有些叹怀。

只是他不知道,傅满遗这时,却是只想在外面的花花世界,多享受两天快活时光,对于进山辛苦,根本没半点动力。

一行人又耽误了三四天,这才往深山里赶去。

这一场因果,终还是暗暗结了下来……

……

刚一回到现实世界……

“你触发了《僵尸叔叔》任务,任务将在下一次回归的时间点触发!”

一听这系统提示,叶书就愣住了。

怎么着啊,就触发这个任务了?

自己也就接触了一下英叔,怎么就触发那个边疆皇族的《僵尸叔叔》了?

在僵尸电影中,英叔的几部,自然是知名度最高的。

其他的诸如午马的妖魔电影、洪金宝的灵异电影,也都有几部佳作,《僵尸叔叔》正是其中午马的一部作品。

叶书对这部电影也看过,印象很深,但却不知道自己哪里与其牵连上了。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没必要多担心。

最该担心的,反倒应该是自己……

“嘶!”

几乎一回到现实世界,叶书就感觉身上一沉,周身一片冰凉,仿佛被包裹在冰里一般,周身皮肤,都有些刺痛。

“似乎这一次回来,现实里的灵气,比着上一次,还要衰减了不少啊……

我一身精元、神元,只怕已经是这世上的绝顶,但这世界的灵气,稀薄得却让我这种人,连走路呼吸,都是一种痛苦……”

叶书一边想着,一边适应着这种全身袭来的痛苦。

《降意马》,本就是体验诸苦,让身体在磨砺中,求得神元的突破,一如那些苦行僧一般。

这样的痛苦,无时无刻,不在袭扰着叶书的心,让人烦躁、愤怒,只想远离这个世界。

但叶书经历颇多,心性已成,这时候只是拉着素小白的手,闭目适应了一会,手上的颤抖,就重复平静。

素小白乖乖地牵着叶书,好奇地看着四周。

她功夫还浅,却是没什么感觉。

眼前的高楼、汽车、甚至是来往的人群,都让她敬畏有加,以为是神国中的百姓。

一只萨摩耶好奇地凑了过来,叶书、素小白身上的气息,让它感到亲近,忍不住凑过来闻。

它的女主人,是个长发垂肩,一身干净利落马裤的美女。

她知道自家萨摩耶不咬人,对方又不是小孩,不至于害怕,这时就轻松地看着自家爱犬与对方玩。

只是,一心注意爱犬的她,看到素小白时,就愣了一下。

素小白是白莲圣女,本就是倾城之色,气质之高洁,更是增添神蕴,随叶书这么久,心性早已沉淀了下来,由内到外,俱都不凡。

更兼她身上,有一种古典的美,虽是扎着双马尾、一身白裙,同样为她添色不少。

“呀!好漂亮的小姑娘!这是你……你……”

女主人正要抬头问叶书,夸素小白两句,却是正好看到叶书闭目适应的面容,瞬间心就像被箭射了一下,空落落地如在云端,又滚烫烫的,如被火炙。

那状态,就像在街上,突然看到了四个吴彦祖!

叶书睁开眼睛,看了看腿边跟个狐狸似的萨摩耶,顺了顺它的头毛,转头笑问道:“怎么了?”

女主人愣了下,随即脸上就通红一片,她平生还没见过叶书这样好看的男人,简直就像从画里走出的人物一般。

精元突破后,叶书仿佛都年轻了几岁。

眉眼也就罢了,偏偏叶书一身肃杀中,带着随和的气质,最是让她受不了。

“没……没什么,这……这小女孩,是你妹妹吗?”女主人心跳得厉害,有些慌乱地问道。

叶书也不想辩解,现在的他,说话间都觉得身体疼痛:“嗯……”

女主人似乎终于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望向叶书:“那……那你住哪?帅哥能加个微信吗?我,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最近一个人无聊,想约个人一起遛狗……”

话说完,这女主人就直直地看着叶书。

这男人长得太好看了,得想个办法跟对方约会。

至于到时候遛狗,遛什么狗,在屋子里遛,还是开车在外面遛……

那就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了……

ps:最近上班很累,下班回来,就困得要死,从七八点,慢慢写到十点多,才写出来一章,十一点多点,又困得没有思维……

这是刚刚早上起来,码出来的一章,算是昨天的更新。

最近更新不给力,我也知道,但现实里工作太忙碌,感情上也出了问题,思绪也乱了,一堆事情凑到一起,有时候,也有种心力憔悴的感觉……

正文卷 第267章 如今故友再聚首

遛狗?

叶书一阵无语,多日未回,这些个女神妹子,怎么还是这副没见过帅比的样子?

见面就约,看着很荒唐,毕竟平日里见到的女神,一个比一个姿态高。

但就像秦先生家的女朋友,出了事被采访时,语气各种高傲禁欲系,仿佛跟对方做男女朋友,都是可怜对方一般,对于那些个过分要求,话里话外,也满是不耻与腻味。

但看过的都知道,那23部里面的女主角,一个个都是什么德性。

想到这里,叶书就对着那妹子笑了笑,也不说话,直接就带着素小白继续往前走。

还遛狗,别到时候狗不让遛,你反倒要骑马了!

况且这妹子身材还行,长得也不错,画了妆后更添了点风尘味道,但嘴唇略大,不是叶书喜欢的类型。

毕竟,这是没有美颜的现实,想p个樱桃小口都没办法。

他已经认出了附近的地形,正是一处比较清净的路段,离自己原先住的地方,并不远。

被拒绝后,萨摩耶女主人有些羞恼,也有些失望,只觉得自信心,有些被打击。

毕竟是朋友圈里的女神,如今主动加微信,竟然被叶书拒绝,也是心塞得一批。

当下拿出手机,咔咔几个美颜照拍下去,挑出来六个,又对着萨摩耶也来了三张。

“今天天气不错,带着爱犬出来散散步,还遇到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小哥哥,色色……”

朋友圈发出去没一会……

“哇,美女好漂亮啊!”

“……这狗真大,不对,这狗真圆……”

“美女在哪散步啊?我也这边的,求偶遇……”

看着一个个随之而来的点赞、评论,女主人这才心情愉快起来,远远看了叶书背景一眼,想冷哼一声,却又有些舍不得。

最终也只能叹上一声气。

毕竟叶书是大幂幂都得不到的男人,更何况是她?

……

叶书走得很慢,因为身体不适应,酸麻痛痒,如同连做三天大宝剑后,全身气空力尽的感觉。

气血,一个劲地突突乱跳,不时就震得体内气息不稳,泥丸宫也阵阵跳动。

一旁的素小白,只是觉得叶书今天有些不对,并没有多想。

她已经被周围环境,完全吸引了。

广州城,已经是清末最繁华的城市,但与眼前这座现代二三线都市相比,依旧不在一个档次。

素小白从未见过这样多的商铺,这样多的“车马”,这样多高耸入云的楼台!

如果不是叶书先前与她讲过这些汽车之类的东西,她此时都要吓得一动不敢乱动了。

最让她怔然的,还是那路面上,那一个个面色红润的行人。

没有一个面黄饥瘦的,个个神情饱满,那些女子,反倒走得比男子还要气度超然。

就连天桥上要饭的乞丐,一个个身上都精壮有肉,竟是比广州城中的饭店掌柜们,都要吃得精壮,不复自己记忆中,那些乞丐的模样。

这一切,都让她有种奇异的感觉。

自己记忆中,那个破败、衰落的国家百姓,竟也能过上这样地富足生活么?

“老板,来两串冰糖葫芦!”

空间戒指里,放得都快发霉的钱,终于又派上了用途,叶书将两个冰糖葫芦,塞到素小白手里,见对方神色不对,就询问了一下。

素小白神情复杂:“师……叔叔,白莲教义里,说的‘万民翻身’,真的能够实现吗?”

她崇敬叶书,终究没有直呼其名,而是以“叔叔”代替。

“你不是看到了吗?”叶书笑着反问道。

“……我明白了!”

素小白突然就像放下了什么心事,长久以来的心愿、自小就被灌输的信念,终于不再是镜花水月。

放下心事的素小白,恢复了活泼心性,左右开弓,一口一个冰糖葫芦,蹦蹦跳跳地走在叶书前面,一又如画般的剪水双目,好奇地看着这个新奇的世界。

叶书见状,干脆也散去计划,直接带她逛了一圈。

站在附近的商城里,素小白看着五六层楼高,处处都是美食、衣物、游乐店铺的这里,彻底被震撼到了。

烧烤、热饮、各类小吃……

长裙、短裙、连衣裙……

叶书甚至揪着这小丫头,带着她头一次,进了内衣店,在素小白羞得都抬不起头的状态下,让女店员,帮她挑了几套内衣。

小姑娘都这么大了,还跟自己一样穿着肚兜,羞不羞?

再次回到现实世界的叶书,仿佛回了老家一般,将以往内心所有的遗憾,尽数满足,不再在乎钱财的多寡。

因此,当从商城里走出来时,素小白身上已经大变样。

原先的长裙,毕竟有些型号不合,如今已经换了一套粉红色的小连衣裙,背上还多了个兔子挂饰的小书包,怀里又抱了几只抓来的娃娃。

一派天真可爱。

这样的活泼气象,吸引了商城来往游人的目光,看着空着手,自在游玩的叶书,说不出是羡慕,还是自惭形秽。

这小女朋友,这么甜美可爱,在哪找的?

《黄飞鸿》世界里,七月流火,暑意已尽,眼看就是金秋。

但在现实世界,却还刚刚过了清明,正是阳光正暖、适合游玩的时候。

叶书两人,放下一切顾虑,痛痛快快地玩耍了大半天。

眼看已经下午三四点,从未如此疯玩过的素小白,也显得有些累了,抬头问道:“叔叔,我们今晚去哪里投宿?”

叶书看着不远处,有些迟疑,又有些惊喜的那个熟悉身影,不由得笑了:“先不急,我先会个朋友!”

“……一页书?”

说话间,不远处的马宏峰已经走了过来,声音有些迟疑。

叶书哈哈大笑,大步走了上去,与这个大学好友,狠狠地抱了一下,也不管身上因为剧烈运动,而带来的疼痛,笑问道:“白马纵横,你怎么还是个单身狗?”

马宏峰喜意一窒:“……你怎么看出来的?”

“瞧你神态虽然疲惫,但却只是乏力,并不气虚,阳气外露,可不就是个单身狗么!”

马宏峰哈哈大笑,平日里工作带来的烦心,尽数在好友重逢间,化为虚无,只觉得欢喜不尽:“就你扎心!今晚别走了,往我那,咱们不醉不归!”

正是:

弦断人散知音少,繁碌悲苦忧繁多。

如今故友再聚首,一杯杏花叹蹉跎!

ps:感谢神佛堂的1000打赏,谢谢你一直以来的支持陪伴,写这一章时,也在感怀,也不知道我再写个几年小说后,又有几位老读者,能一直陪伴呢……

今天回来,睡了一觉,睡到九点多,现在精神比较好,一会夜里还有一章,大家别等,明天早上看吧

正文卷 第268章 一杯杏花笑蹉跎

酒桌上,素小白就像坐上酒桌的小孩,抱着一大盘小龙虾,开怀地专心吃着。

叶书与马宏峰,却是情绪翻涌。

“书啊!你是不知道现在生意多难做!”

“tmd那群狗r的,好好的生意谈不就行了,非逼着你喝酒,不喝酒就不是兄弟!不喝酒就没有诚意!特么的那群人是不是变态啊!”

“还有那些个狗东西,不上供就整天找你麻烦,见你生意好了,哪条道上的都过来咬你一口!那嘴脸恶心得让人都快想杀人了!”

“……”

萍水之交间的喝酒,总是能喝得宾主尽欢,欢畅笑话不断。

但真正朋友间的聊天,才只有这些倾诉苦水,痛骂烦闷。

这些生活中,没人可以告知的烦闷,马宏峰从未向亲人说起过,甚至自己有时都觉得不算什么。

可当看到叶书,与对方两杯酒下肚后,说起这些事情,他才明白,自己的内心深处,对于这些闷在心里的事情,积郁了多少怨气怒火。

叶书没有说话,只是不时碰杯,轻轻啜饮,当个合格的被倾诉者。

啤酒喝了两三瓶,马宏峰这才尽诉心中烦闷,看看叶书,再想想刚才自己的失态,突然就失声笑了出来:

“我特么的,跟你说这些干什么?

怎么着,最近去哪了?气质变化这么大?

还找了个小女朋友,这一看,就是个能托付终生的人,唉,上学时,我就佩服你,到现在出了社会,你又让我自叹不如了!”

叶书闻言眉毛一挑:“怎么,还忘不了小师妹宫雪仙?”

“没办法,初恋么,就这个样子!

与初恋分手,当然很痛苦,看着对方结婚生子,更是一种折磨。

但若是对方,根本就是个绿茶,自己又真的付出了真心,那才最让人想死,这辈子都爬不出去了……”

……

马宏峰已经彻底放空了情绪,与叶书再次相见,全没有小说中,同学相见时的装b炫富。

如果是个外人在,恐怕会骂他不知满足。

毕竟,一个市里有名的富二代,又稳定住了这么大的产业,妥妥的有钱人生活,哪来这么多抱怨?

不就多喝了几杯酒,多受了点气吗?

但谁的生活都不容易,在叶书面前,马宏峰从来都不知掩饰为何物。

酒到杯干,转眼间,马宏峰已是醉眼朦胧。

叶书却是丝毫醉意也无,摇着酒杯,突然问道:“当初我揭穿小师妹宫雪仙的真面目,你后悔知道了吗?说不定,如果你不知道,还真能跟对方过一辈子。

哪怕对方装出来个贤妻良母,终也不负你这几年的苦恋了……”

“后悔?

哈哈哈哈……

一页书,你是不是瞧不起我白马纵横啊!

沉溺一时的虚假,紧抓指间的细沙,你当我是游坦之啊!

再说这种话,我川凉十二式,直接割你小叽叽!

哈哈哈哈哈哈……”

马宏峰笑得开怀,眼泪都笑出来了:“能再见到你,实在是太好了,人生难得有两个朋友,我商海浮沉,早已经面目全非,只剩这最后一丝真心待你。

我不知道你这段时间,去了哪里,又为什么,气质变化这样地大。

我只知道,你能活出我、污充做梦都活不出的样子,潇洒随意,肆意自然,无牵无挂,人生再没任何遗憾!

好好生活吧,一页书!

咱们兄弟三个,只有你一页书活得自在啊!”

酒桌上,马宏峰很是失态。

……

商城,就是马宏峰的,喝醉后,自然有手下女经理、女职员之流,抢着过来照顾。

只是那一身职场小西装的女经理,照顾马宏峰时,眼睛却一直偷偷瞄着叶书看,扶马宏峰的动作,都有些不自然。

醉眼闪烁,但还没有彻底醉倒的马宏峰,突然凑到了叶书耳边,笑骂道:“跟你在一块,连一直想睡我的这个女经理,都起了二心了!你赶紧滚蛋吧,好好过你的自在日子,可千万别像我,有钱都高兴不起来……”

与叶书说罢,马宏峰又把目光,望向了素小白。

他长叹一声,神色前所未有的正经:“我这位叶兄弟,为人那真是没的说,你以后要是跟了他,或许没什么大富大贵的日子,但这辈子也不会失望难过。

小白妹子,一页书,你们俩好好过日子!

初次相见,我也没准备礼物,但叶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把他交给你,可胜过那些石头、珠子无数了!”

看着一边走着醉步,一边畅笑不断的马宏峰,叶书举起手里的酒醉,抬了抬,一饮而尽。

“无拘无束么?”

叶书一直在想着神元的突破,想着《降意马》的任务。

忍受痛苦,就能突破神元么?

恐怕未必,神元不像精元那样有形有质,其根本,终还是心性修为。

马宏峰这样的人,已经过上常人难以想象的高端生活,却还是要为各种事情所烦恼,想寻个倾诉的人,都极其困难。

“无拘无束……

现实世界里,我再看上了一圈,‘无拘无束’这一点,想必也就成了,神元的突破,总也算见了眉目……”

静静地看着马宏峰离开,叶书拉起素小白的手:

“走,带你找地方睡觉!”

……

马宏峰没变,让叶书很欣慰。

可刘少充、陆娇呢?

两个原本穷得一批的人,突然间有了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真能如自己所想,平静过日子,不作死吗?

这也是叶书最挂念的一件事,当初走得匆忙,给钱也匆忙,却是总有没考虑到的地方,又觉得对方也是大人,便没再顾虑,一人给对方那么多钱。

心里想着这些,叶书牵着素小白的手,一边散步,一边往熟悉的住处赶去。

剧情世界里,叶书已经度过几个春秋。

但现实世界,才过去了五六个月,熟悉的街道,熟悉的人,不断勾起叶书记忆。

再加上天地灵气的匮乏,刺激得叶书全身气血时刻躁动不休,消耗极大,有出无进。

这种身体的磨砺,让叶书心神时刻集中,眉心泥丸宫,愈发涨痛。

终于,还是走到了原先的住处。

刚走到门前,就听见里面惨叫不断。

“打!打死这货!让他妹的不更新!”

“这狗充,整天说什么现实工作累,动不动就一更断更,特么的我还真以为他工作忙,心疼他,在群里帮他说话。

没想到,昨个我正好有空,买了《六味地黄丸》想着来瞧他,却正看见他跟小奶狗在那浪,奶奶个腿!

欺骗书友感情,不好好更新,妹的,是不是要我用尿滋醒你,你才肯老实更新?!

我可警告你,我尿从小就黄!

现在,污充,我再问你一次:

你是现在给我更新,还是现在让我滋你?!”

ps:最近现实工作累,咳咳,小说不是现实,我是真的工作累,没有去找小奶狗……

正文卷 第269章 神元突破!

叶书一听就乐了,这是被读者堵上门来了啊!

大门没关,叶书探头一看,就见屋子里正有十余个青年男子,其中为首的一个看着清瘦,面相老实,但却一手抓着刘少充的衣领,满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而在他手中的刘少充,这时候已经鼻青脸肿,明显是被揍过了一顿,嘴角都沁着血。

哟,狗作者被打了!

叶书忍不住就想笑,自家这个狗作者,自己也是想着看过对方书的,结果那货没事就胡搞乱搞,气得自己直接都弃书了。

听到被逼稿,那被打得脸都肿了的刘少充嚎叫道:

“哪有稿子啊!

我天天上班累得要死,下班困得只能先睡会,昨个一口气睡到半夜三点才起来,又爬起来码了半夜的字,哪有什么存稿啊!

要稿没有,要命一条!”

这话明显让那些读者气坏了,为首的那个男子更是气愤质问道:“加更就不说了,质量呢?最近你写的那是什么玩意儿?!整天黄暴,这是你安身立命的东西,就你这态度,不会装b、不会搞笑,去学啊,整天黄暴是怎么回事?!”

“那就黄暴呗,反正我也是咸鱼一条……”

“艹!你个傻b,去死吧你!劳资再不看你书了!”

一通乱锤,一群书友气愤愤地离开了。

一行人看到门口的叶书,书友们明显被惊艳了下,又瞧着还有素小白在,一群人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觉得在妹子面前,太过粗鲁。

嗯,不能称为“书友”,以后估计也不会再看了,没粉转黑就不错了。

叶书没阻拦,阻拦没用。

待这些书友走了,刘少充的房间里,才又走出那个叫“宇轩”的小奶狗。

“充哥,我先走了……”

宇轩走到门口,这才看到叶书,一眼还没有认出来,但随即就反应了过来:“你……你是……”

叶书没理他。

见宇轩也走了,叶书这才从后腰里,拿出瓶消肿化淤的金创药,走到丧气坐在地上的刘少充跟前,递了过去:

“……干脆别写了!”

“!!!”

原本低着头的刘少充闻言,登时一愣,抬起看到叶书,眼眶登时就红了,咧了咧嘴,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一时竟然无言以对。

叶书拔开瓶塞,给对方脸上上药:

“许久不见,你还是这个样子,不是给了你许多钱么?

找个老婆、生个小孩,安心为人夫、为人父,不也挺好么?

写小说这么痛苦,你还写个锤子啊!”

刘少充摇了摇头,沉默了一会,终还是低声道:“只是不想放弃……”

叶书:“……”

站起身来,看了看周围,又看了看地上的刘少充,叶书一时竟有些迷茫了。

“连少充这样的人,都有这一点坚持。

那我的本心,我的坚持呢……

我,又想做些什么呢……”

……

神元的突破,在于一个“心”字,是静中求动。

没有打斗杀戮,显得有些平淡,像是行走在荒野上,连前行的方向,都不知道。

“马宏峰,有钱有势,却想要无拘无束;

刘少充,又穷又丑,却还有这么一点坚持……”

叶书静坐在沙发上,神情恍惚,体内血气涌动,眉心泥丸宫的涨痛,越发明显。

一旁,素小白挽起袖子,熟练地拿着抹布和水盆,清理完地上的杂乱后,又擦拭起家具房间来。

这对她而言,就像每天照顾叶书一样地自然,嘴里轻轻哼着小曲,神情轻快。

就像是……一只勤快的小白兔。

刘少充局促地坐在旁边,看得眼睛都红了,转头低声逼问道:“你哪找的这么好的小女朋友?!给我也介绍一个啊!”

叶书懒得理这货,只是静静品味身体的变化,感受着眉心深处,神元的逐渐蜕变。

刘少充见叶书闭目养神不理他,就拿出了电话:“老姐!快回来!小老弟回来了!”

……

如果说,马宏峰、刘少充两人,各有一丝不甘,那陆娇,却是活出了自我。

不再为钱烦恼后,她整个人似乎都轻松了下来。

一部分钱,被她邮回了老家,帮着父母,解决了些生活上的困难,又帮着自家刚工作的小弟,买了一套房子解决了后顾之忧。

之后,陆娇把这套合租的房子买下后,却也没辞掉采耳师的工作,每天反倒更加开心、阳光,甚至还有闲心,在b站当了个asmr的主播。

“吃不饱的小黄瓜!”

看到对方b站id的时候,叶书险些喷了出来,自家这个老姐,妥妥的老司机啊!

对方迥异于马宏峰、刘少充的生活状态,让叶书仿佛见识到另一个不同的天地。

“无牵无挂、无忧无虑、保持着一份本心,人间如洪炉,我自逍遥行么?”

房间里,叶书躺在床上,闭目间,眉心泥丸宫处,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个针尖大小的红点。

“你的神元突破!进入lv3:1/300!”

系在腰间的那枚,得自贞子的灵石,早已在《黄飞鸿》世界,充满了灵气,这时被叶书握在手中,一缕缕的灵气,自动被叶书身体所吸收,暂隔绝周围无灵环境的影响。

神元突破后,似乎更加借重灵气温养,而非服用丹药增进精元。

过了好一会,叶书才睁开眼睛,望着记忆中熟悉的天花板,怔怔出神。

突破,来得如此突然,却又在意料之中。

现实世界,牵挂的人里,也就这三个朋友了。

偏偏,这三个朋友境遇不同,各自心境也不同,硬生生,活出三种状态来。

原本以为,要旷日持久的神元突破,竟意外地迅速完成,也是让叶书有些讶然。

……

夜色下,宇轩从“龙潭池”里走出来,有些失望。

这个城市里,不是人人都像刘少充那样,是个基佬,今天他在店里等了一晚上,就没有生意可做。

路过一家“意抒花店”时,宇轩突然停了下来,走了进去。

花店不大,生意也不是很好。

“叶书哥回来了!”

宇轩留下一句话,就又走出了花店。

他想送个人情,但双方已经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他甚至有些瞧不起对方。

一天累死累活,辛辛苦苦,还未必赚得上1000块钱,哪有每天花天酒地潇洒?

背后,马依莎望着收银台上的一个小布偶,神情一时茫然……

ps:下班洗完澡,一觉睡到三点多,爬起来码字补更新。

心怀一丝坚持,期待无拘无束,着眼脚下,每天过得舒心,这样的状态,或许正是我一直想要的吧

正文卷 第270章 相逢一笑泯情仇

对于叶书的回来,陆娇是最高兴的一个。

尤其是叶书,还带回来一个“小女朋友”,更是让陆娇有种“自家养的猪,终于会拱白菜”的欣慰。

只是看着素小白一脸崇拜地喊叶书“叔叔”,陆娇偶尔也有些蛋疼,看叶书的眼神,都不对了。

半年没见,她有太多的话想对叶书说,有太多的事情,想问叶书。

但当真见了叶书的那一刻,就像看到在外奔波的小弟,终于过年回家一样,真正说出口的,也就只有那么一句:“回来啦?走,给你做好吃的!”

因此,接下来的两天,叶书、素小白算是彻底轻松了下来,被带着,满市里溜达着玩。

直到第三天,陆娇才习惯了叶书的回来,任由他带着素小白,出门闲逛。

熟悉的图书馆里。

叶书还在那接受老馆长、甚至是清洁阿姨的热情寒暄,素小白已经欢腾地跑去看书了。

来这里两天,她已经从电视、聊天中,知道了许多东西。

因此,她首先去看的,就是国内历史书。

很快,那些三天前,还近在身边的汹汹乱世,便成了书上一段极不起眼的文字。

哪怕是那掌管天下风云、甚至是掌握民族、天下未来的孙先生、袁项城,此时在书上,也不过是几行字的介绍,这种巨大的反差,让素小白整个人,都陷入茫然之中。

尤其是当他看到那些时间,稍一换算时……

素小白回头看看收银台前的叶书,心里有了一丝依靠的同时,内心,也有些难过。

两个人的距离,不只是身份上的差距,竟还有一百余年么?

眼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藏满了泪花,素小白赶紧擦去,免得叶书担心。

……

带素小白到现实世界,叶书考虑良久。

如果对方不想再回那个乱世,那就不妨在现实世界住下来,做一个藏着秘密的普通女孩。

如果还想回去,那以素小白“半穿越者”的身份,想必也能为这个民族,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伤痛吧?

《黄飞鸿》世界,自己停留有限,甚至无法专心顾念其布局。

有素小白代自己行事,也算是对自己这段遗憾的弥补吧!

因此,接下来的大半个月里,叶书准备带素小白,没事就来看书。

至于叶书自己,却是随意走动,重新看看这个生活了半生的城市。

周围的人,对他而言是风景。

而在周围人的眼里,他同样是一道风景。

不过三四天,城市里的小圈子里,尤其是女性圈子里,就流传出叶书的传说。

“海港路那边,那个特别好看的小哥哥又出现了!”

“我知道我知道!以前健身房里见过他,他叫叶书,问题是这半年,他是去上学了吗,这气质养得也太好了吧?”

“不说了,我例行拿手机屏磨豆腐了,你们继续!”

“……”

意抒花店。

生意平平淡淡,看着手机微信圈里,那些朋友的对话,以及悄悄拍下的叶书、素小白照片,马依莎一只手托着腮,看得入神。

自从前两天晚上,宇轩来告诉她后,她就心神不宁了。

想了想,马依莎干脆补了个妆,收拾一下关了店门,向着海港路图书馆那边走去。

等待叶书的时候,马依莎不经意间,看到旁边的茶餐厅。

走进去,坐在那个位置上,看着眼前空荡荡的座位,马依莎耳边,仿佛又响起了当初自己浅薄可笑的声音。

“有房吗?

有车吗?

存款有50万吗……”

想起过去的自己,马依莎不由得苦笑一声,当初的苦果,如今品味起来,却是已经苦到不觉其苦了。

正感怀间,却突然感觉玻璃墙的外面,停了一个人。

马依莎抬头望去,正见叶书微笑地看着她。

两人对视了一会,叶书想了想,干脆也走了进来,叫了两份奶昔小蛋糕,两杯奶茶。

一份打包,是给素小白的。

一份,放在马依莎跟前。

“吃吧!这小蛋糕味道挺好,半年前你走得急没吃,一直都觉得有些可惜。”

叶书淡淡道,两人当初纠缠不清,瓜葛不断,如今回头望去,仿佛看到上学时的同学,有些尽释前嫌,不记其仇,只记青葱岁月的意思。

马依莎低头不言,吃着小蛋糕,吃着吃着,眼泪已经大颗大颗地滴落在上面。

她也不在意,眼泪苦涩,蛋糕甜美,两者混杂在一起,俱都被她大口大口地默默吃下。

“现在还好吗?”

“……挺好的,你走了以后,我用你给我的钱,开了个花店,生意虽然不很好,也有许多烦心事,但过得安心,心里也轻松……”

“那就好!好好过日子,别再让人担心了……”

“嗯……”

“……”

曾经年少轻狂,如今回首,需要看淡的愈加看淡,需要关心的,却愈加关心……

平淡的对话,却仿佛触动马依莎最深处的心灵。

整场对话,她的眼泪,都没有停过。

抚了抚对方的头发,叶书站起身来,笑问道:“那就走吧,相忘于江湖,大概是你我间,最合适的相处方式了……”

马依莎无声落泪得更加厉害,跟着叶书走到了外面,突然上前,紧紧抱住了叶书,哭出声来。

叶书也不挣扎,静静等对方发泄完情绪。

这样的郁气若不发泄,埋在心里,只怕余下半生,都要耿耿于怀。

马依莎哭声渐停,情绪稳定下来,依在叶书肩头,低声道:“你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我知道你的心意,也知道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好自己的,你也是……

一会我走了,你别看着我,我想再回头看看你……”

叶书拍了拍对方的肩背,静看着对方转头离去,又静看着对方走出十余步外,又不舍地数次回头。

有些人,总是这样,在自己的生命中留下一个难以磨灭的身影后,就消失不见。

似乎,当初所有的愤怒、所有的努力、无数个白天黑夜的时间,只是为了在彼此内心,留下那份仅供回忆的身影。

叶书看着对方从街角消失,眉心热流愈发涌动。

自己,终究已经不是当初的自己了……

ps:六点了,一会七点二十,还要起来上班,我去睡会。

正文卷 第271章 弥补半生遗憾

看着马依莎离开,叶书头一次有些后悔。

每个人的人生中,总有走错路的时候,不少人都曾想过回归正路,却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能成功。

在这种时候,若有人能伸手拉一把,或许就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上一次离开时,马依莎已经有改过向善的倾向,只是积重难返、叶书当时年轻气盛,为了打消对方的想法,直接了当地拒绝了对方,话说得很不客气。

这时候想想,却是不免有些后悔了。

恶言伤人七月寒,何必与这家乡的人,逞这一时之快呢?

是的,家乡。

前次离开,就像生平第一次因为上大学,而离开家乡的游子,虽然不舍,但终究不懂人在异乡的滋味,甚至还因为长久地憋闷,有些跃跃欲试。

但现在,经历数场剧情世界,品尝种种负面情绪,心境大起大落之后,叶书对于现实世界的感情,无形中,又多了一层珍惜。

这里,不止是自己的故乡,还有自己的老婆大幂幂啊!

感情太深了!

好在马依莎终究是走上了正路,可喜可贺,叶书这时,也算少了一份挂心。

……

站在街上,叶书品味着自己的心境,察觉出自身的异常。

“嗯?我之前精元突破后,虽然心境平和,但却是‘赤子之心’,只图恣意,不问善恶。

那段时间,我行事无忌。

在《咒怨》世界昏天暗地,就差把伽椰子给睡了。

现在神元突破后,能够控制自己的心绪,内心的善念,便分外清晰了么?”

眉心针尖大小的红点,如同沟通了天地,显出一丝轻灵,时刻都要乘风而去一般,天朗气清,却也显现一丝淡漠无情。

腹下关元穴,浑厚沉浊,一如大地,承载叶书周身体魄,七情六欲纷杂不休。

就在这清灵、沉浊之间,叶书心神随着实力进步,在这两种不同的风格中,左右飘摇。

“叔叔!叔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站在街上发呆的叶书,突然听到对面图书馆门口,素小白的喊叫声,见对方关心的眼神,脸上这才露出一丝微笑。

一份小蛋糕,让素小白马上就满足了,坐在街边的长椅上,一边开心地吃着,一边跟叶书讲起今天图书馆的经历。

“那个卢伟今天又被馆长爷爷骂了呢,说他做事不仔细,好多书摆放得都很凌乱……”

“今天又有几个姐姐,来问我叔叔你的事情……”

“曹阿姨又给我带了煎饼,还多加了一个鸡蛋,她说……她说……”

叶书随意问道:“她说什么?”

“……没什么!她什么也没说!”

想起对方说的“叶书这臭小子总算找到个好姑娘,以后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就来找阿姨”之类的话,素小白就羞红了脸,低头悄悄看了看叶书,少女心思纷杂。

叶书没有多问。

离开,不止是现实世界的故交好友,还有……眼前的素小白。

一页纸薄,记不下太多感情。

他沉默了一会,认真问道:“小白,问你个事!”

“什么?叔叔你说!”

“你是想留在这里生活?还是回去?”

羞红的小脸,一下子就变得认真了起来,素小白看看叶书,又看了看周围繁华的“神国”环境。

不过几天时间,素小白已经彻底为现代的生活所震撼,为这个富强、自信的国家所折服。

但……

眼中看着这繁华盛世,心里却闪过十几年间,见到的破败家园、穷困百姓。

“白莲救世,万民翻身!”

素小白突然说了一句白莲教的口号:“师父,我以前一直以为,救世的只有‘白莲’,因为官府从来没有拿我们当过人!

可是我现在才知道,‘白莲’不是白莲教,而是‘清香白莲’。

我很喜欢这里,很希望我死之后,能在这里转世生活。

可是,活着的时候,我还是想回广州城!

我这段时间看了许多书,学了许多东西,回去后,一定能帮助许多人,帮助师父你,让这样的神国景象,早一天在广州城出现!”

“回家么?我明白了!”

摸着素小白的头,叶书点头表示勉励,牵起对方的手,往家里赶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马依莎、素小白如此,自己,也是如此。

……

疼痛已经影响不了叶书的心神,哪怕是夜晚,他也可以搂着素小白,安然入眠。

不过,这种程度的疼痛,应该是打了折扣的。

否则,自己先前也不至于,回不了现实世界。

《降意马》的任务,一天天倒计时完成,叶书也已经将过去的记忆,重新翻看了一遍。

……

曾经上学时的学校里。

叶书带着素小白,坐在操场上,闲坐轻聊了一下午,看着那些学生,或开心、或沉闷地过着最美好的时光。

……

离开孤儿院后,曾经打过工的饭店里。

叶书带着小礼物,看着面容依旧,但却已经遍布白发的店主夫妻,几人寒暄,却是一个个都感叹时间的流逝。

……

买到月光宝盒的那家玩饰店里。

叶书看了一圈,也没见到其他奇怪的东西,仿佛月光宝盒的来历,根本就是一个偶然。

……

被自己借光所有钱后,半年来整天担惊受怕的老校长,已经住进了医院。

当叶书得知消息,提着水果,来看他时……

看到叶书的脸庞,看着这个自己退休后,唯一来看自己的“得意门徒”,老校长脸上露出“欣慰”的微笑,手指颤巍巍抬了抬,想指着叶书骂上一句“mmp”,却终还是没骂出来,就咯了屁。

叶书看着对方死去,无论这人自己再如何厌恶与否,以后,自己都见不到对方了……

由是此故,叶书又想法子,找到了宫雪仙。

这个当初的小师妹,已经勾搭上另一个市里的富二代,只是对方似乎知道她的事情,只是拿钱养着她,当成个私人玩物。

不过,瞧宫雪仙提着驴牌包,一身名牌、乐在其中的模样,也说不好是谁玩谁。

再次见到叶书,宫雪仙却没有意料之中的愤怒。

不仅如此,她反而眉目轻佻,暗中给了叶书几个飞眼,明显想约叶书的意思。

叶书开始还奇怪,奇怪对方的大度。

直到晚上回去洗完澡,看到镜中的自己时,这才恍然大悟,有些惆怅:

现在的自己,在妹子眼中,是个除了颜值,其他不值一提的男人吧……

正文卷 第272章 大雕红娘

一张白纸上,有一个黑点,那别人看到时,永远都只会关注黑色的部分,不会注意那些纯洁的白。

就像此时的叶书。

他清纯、善良、品性敦厚;

他剑法高超、他胆大心细、他龙精虎猛。

他喜欢御姐萝莉大姨子,对那些由田彩也香、北条麻妃合拍的身体互换电影,看都没有看过!

可走在街上,别人从来注意不到这些优点,只会注意他的颜值。

有趣的灵魂爱昨昨地,好看的外表说啥都行!

宫雪仙就是如此,看见叶书暴涨的颜值,竟连当初与叶书的过节都忘了。

或许,她根本没在意过。

不就是跟刘少充睡了一觉吗,全当被狗咬了一口!

对方的热情,让叶书感慨万千。

马依莎已经从低谷中走出来,宫雪仙却身陷囹圄,不知其苦,反觉其乐。

这,也是一种生活吗?

叶书很感兴趣,把老校长的死,告诉了对方。

宫雪仙听了,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随即便一句话也没说。

很正常,换叶书是宫雪仙,早就放鞭炮庆祝了,人死为大,在这些人渣身上并不适用。

看着叶书离开的身影,宫雪仙突然大声问道:“你,是不是一直都瞧不起我?”

叶书回头看了看她,想到恶言伤人的那一丝后悔,便转变了口吻:“只是替你觉得可惜,你这样的美女,学识、气魄都在中人之上,哪怕不依附这些垃圾,依旧能找个工作不错的男人,何必非要这样作践自己呢?”

宫雪仙冷笑:“你还是瞧不起我!

作践自己?

我这么作践自己,还不是因为你们这些臭男人?

我原也想从大学开始,从一而终找个男朋友,以后找个好工作,所以才竞选学生会的职务。

可谁知道,那个动不动就山盟海誓的男人,根本就禁不住一点考验,得了我的身子,就显露了本性。

那个看似宽厚的校长,我只不过是想留校当个老师,他就……

叶书,你说,我有什么办法?!”

越说越激动的声音,回荡在无人的小路上,宫雪仙被触动心绪,一时情绪都有些失控。

换成往日,叶书早就转身离开了。

喜欢堕落的人,堕落就是了,自己又不是什么圣母,有什么好搭理他们的。

但神元突破后,叶书的耐心,却是有了很大的增加。

这时,便耐着性子,向对方伸出一只手:“总有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跌落谷底。

他们开始时会痛骂、懊悔不甘,想着脱身。

可很快,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让他们习以为常、自暴自弃、深陷其中,却不可自拔,甚至自以为看破一切。

你现在,是习惯了这一身的名牌衣饰,看似精致的生活吗?

朋友圈,晒几件名牌包、美颜过的照片,就觉得在别人眼中,自己是女神,过得潇洒吗?

说实话,你在那炫包,我已经觉得你肤浅了。

你在那玩抖音,把自己美颜成网红风格,沉溺于拍什么小视频,我更可惜你一身美玉,却无聊到这种程度。

你……

算了,不说了,今天如果不是因为我长得帅、颜值高,恐怕你也不会说这些动心的话,反倒要骂我穷吊丝瞎bb了。

反正,你好自为之吧!

我心里有那一丝可惜,有那一丝善念,有那一丝想伸手拉你一把的想法,但也只是触景生情罢了,你要真想继续沉沦,那也随你!”

宫雪仙:“……”

说到前面,叶书理解她时,她还有些感动。

当自己生活状态被讽刺时,她心里还有些不忿,自己手里拎着你一辈子都挣不到的包,哪还用你可怜?

可听到叶书说他自己“颜值高”时,宫雪仙就无力吐槽了,不知道眼前这人,怎么变得这么自恋。

臭不要脸!

“那你今天来,到底是什么意思?”宫雪仙突然问道。

叶书笑了笑:“只是想告诉你,当初的照片,确实早就在那天就被你毁了,现在老校长也死了,没人再知道你的过去。

你完全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你可以忘记发生过的一切,找个老实可靠的男朋友,让他接盘。

比如说少充老哥,我看就是个接盘小能手……”

这样说,是因为想给自家兄弟个机会。

毕竟,依自家兄弟那个吊样,整天就知道睡小奶狗,还没人家妹子纯洁呢,接盘说不定少充还很高兴。

可……

“刘少充?

那个又丑又胖又短又细又肾虚的死基佬?”

宫雪仙整个人都怒了:“你瞧不起我就瞧不起,拿这么个货色来恶心我,成心的吧?!”

叶书:“……对不起,打扰了,告辞!”

转身就走!

不走不行了,自己这个大吊红娘再不走,恐怕是要被眼前的小师妹给打死……

……

宫雪仙看着叶书离开,脸色阴晴不定。

她未尝不知道目前的生活,是一步步走向深渊,现在自己年轻漂亮还好说,再过几年,名声再出些问题,到时候如何自处?

可知道归知道,她又不舍得目前的优沃生活。

自从“男朋友”变成富二代后,她就已经过不了以往的生活了,想想自己拿着那几百块钱的破包,拿着不是苹果最新款的手机,走在街上,都觉得丢脸。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马依莎那样,愿意辛辛苦苦一天,赚那几百一千的钱,甚至有时候还会赔钱的工作。

叶书的话,触动了宫雪仙一两天。

学校的工作,早被她辞了,她试着去找工作,试着去那些街边小店,吃十块钱一碗的面,试着穿以前普通的衣服……

试着在朋友圈,发“努力、奋斗”的激励话。

可朋友圈发的照片下,一些女人的风凉、讥讽话,让她彻底心态失衡。

再光鲜一天吧,明天我就出去找工作……

……

叶书不知道宫雪仙的心路变化,也不想知道。

在见了宫雪仙后,自己以往,所接触过的人,基本上算是都见了一遍,时间也过去了二十来天。

除了见朋友,叶书仗着空间戒指大,更是买了不少东西,就连挖掘机、压路机、打桩机、炮机,都各自搞了两台。

ps:感谢扶苏他哥的2000打赏,谢谢老哥,有空一起面基。

正文卷 第273章 斩尽神佛的世界!

以后进入剧情世界,叶书甚至想搞点捣弹、蘑菇弹出来。

毕竟,虽然自己也会捣弹,身上也有蘑菇弹,可比起那些工业造物,威力还是弱上一分的。

叶书也曾试了一下,拿出剧情世界里,得到的种种物品。

那些在《熊猫夫人》里,在北美搜集到的枪械,刚一拿出,就锈迹斑斑,如同当初乾隆的夏朝冠金牌一般。

即使是直播时,粉丝打赏的灵物,比如说灵丹、灵果之类,在如今叶书敏锐的灵觉下,拿出来后,其灵气也是在快速消散的。

仿佛,这个世界,就是一个无灵之境!

空气中的灵气,已经很是稀薄,在叶书看来,顶多也就是能练练气血、功夫,像自己这样精元达到人阶高级,几乎是无法达成的事情。

不过,神元修炼首在一个“心”字,如此反倒有超越自己的可能。

按目前趋势,这个世界,灵气恐怕会渐渐消散于无吧?

不知为什么,叶书对此,心里总有些不舒服。

……

好在,伽椰子给了叶书一个惊喜。

这个由人心怨恨所凝聚成的怨鬼,仿佛对周围种种纷杂念头,十分地适应,身体无法出现,但能力竟能在外面使用。

甚至于,其引人入梦的能力,同样能够使用。

“叔叔,我去图书馆了!”

背着小熊书包,戴着小红帽的素小白挥手告别,这段时间,她已经学会了如何在都市里生活,又曾学过功夫,叶书暗中跟随了几次,就放心她独自出去看书,或者是小区和小孩子们玩耍了。

刘少充在旁边,看得羡慕:“这小女朋友!小老弟,这天底下的好事,怎么全让你撞上了?唉,我要是你该有多好?”

“呵呵,你要是把小奶狗戒了,早就女朋友成群,外加变成起点大神了!”叶书一阵鄙视。

刘少充尴尬一笑,灰溜溜地回了屋。

看着对方的背影,叶书有些意动:“要不,试一试?”

趁着素小白出去看书,陆娇在补觉的功夫,刘少充回屋的功夫,叶书摸着下巴,回屋,让伽椰子使用自己的能力。

叶书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眼前慢慢出现在刘少充的梦境之中。

而在一旁。

刘少充正要打开暴风影音,脑海突然一阵困意,整个人都迷迷糊糊地,以为自己没睡饱,就躺回到了床上,很快沉睡过去。

梦境之中,周围一片模糊,只有叶书、刘少充比较清晰。

叶书站在那里,静静看着。

“嘿嘿,小老弟,你……嘿嘿……?”

梦境中的人,似乎总是特别放纵自己,任由自己的本心行事。

这时候,一见到叶书身影,刘少充就有些不对劲了。

就在他淫笑地看着叶书时,叶书也是冷笑一声,周围环境瞬间变成《咒怨》里的鬼屋,伽椰子也一脸凶相,从楼梯上,爬着走向刘少充。

叶书的本意,是想警戒一下刘少充。

最好给对方吓阳痿,别没事整天地胡思乱想,自家这个作者老哥其实还是不错的,只要戒了色,足以依靠写文,安定生活下来。

叶书甚至想过,直接阉了这货。

不过派伽椰子上就行了,毕竟这可是世界有名的厉……

“卧槽!”

就在叶书不可思议的目光中,刘少充眼看着伽椰子爬到自己身前,原本还有些害怕的神情,竟然逐渐变得兴奋。

只见他也不知道从哪摸出来一瓶矿泉水,直接喝进嘴里,一口喷在伽椰子的脸上。

伽椰子脸上的血,顺着水流淡化流下,露出清秀的面孔。

“呵!什么女鬼,一口水喷你脸上,不照样眉清目秀的?!”

刘少充冷笑一声,直接扑了上去……

叶书:“……告辞!”

不忍直视的画面,直接让叶书退出了对方梦境,再检查一看,特么的伽椰子竟然还在对方梦里边!

看来,入梦能力虽然神奇,但毕竟是对方主战场,真要被对方抓住,也是无法随时抽身的。

“问题是……特么的,这也能下得去手?!

不对。

刚才我要是跑得慢点,恐怕也是会被……

卧槽,这货太危险了,入梦能力也太危险,以后可不能多用……”

叶书彻底被吓住了,听着隔壁传来的声音,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是刘少充睡梦中的鬼叫声,单只听他那个兴奋的样子,就知道伽椰子如今正遭受着怎样的对待。

良久……

因为睡得晚,正在补觉的陆娇,直接穿着睡衣,黑着脸进了刘少充房间,一脚给他踢下了床,刘少充这才猛地醒来,尴尬地接受教训。

鬼叫声停止,伽椰子也回来了。

看着宠物戒指里,伽椰子一脸凄惨,趴在地上捂着肚子,肚子还有些鼓胀的样子,叶书就是一阵心虚,赶紧让她回到了树下的太岁那里,恢复鬼气。

这……伽椰子不会是怀孕了吧?

话说,家里女鬼怀孕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

刘少充的事件过后,叶书安生了许多,也发现了现实世界的一点异常。

在《黄飞鸿》之类的剧情世界,灵气丰厚,诸如“请神”之类的神道法术,也能使用。

但在现实世界,简直是神魔噤声,伽椰子这样的怨念小鬼,或许还能够出现,能力也只是被稍稍压制。

但那些传说中的漫天神佛,却是毛都看不到一根。

这是叶书验证过的事情。

他花十几万块一件的价格,买了几个当红女星的娃娃,又在网上找到了其生日,算成生辰八字之后,耐心画上符咒、又借着一小块太岁的身体,做成偶身后,请神上身。

无论是妲己还是嫦娥,甚至是何仙姑,叶书都请了个遍。

他很期待这些女仙,附身到娃娃里面,来跟自己打一架。

可是,全部失败!

叶书咬着牙,试了一遍男仙,同样失败,没有一丝反应。

最让叶书奇怪的,是他去附近一家庙旁偏僻处,玩请神,倒是还真能感觉有一丝神念凝聚,但还没等它请上偶身,就感无形世界中,一道红色激流,瞬间将这道神念,绞杀一空!

“……这一缕神念,现实世界,原先也是有所谓‘神佛’的,只是被斩杀杀绝了?

……以后要是进了《西游》世界,这种‘人定胜天、斩神杀佛’的人道信念,倒是能派上大用场吧……”

ps:感谢书友20190318023500216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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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74章 世如太极(本章涉背景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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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75章 前途珍重!

听了祖师的话,颖空听得半懂不懂,试问道:“祖师是说,那无灵空界,与咱们极灵真界,是两个至极相映?”

祖师难得露出笑道:“正是。

一者极灵、一者无灵;

大者四洲八荒,小者渺如星辰;

多者天道昌盛,一介农夫,也懂养气存生之道,天命有定;寡者人道治世,便是帝王将相,也不曾见过半个神通,却是人能胜天;

只是,按道理说,那无灵空界,该是一片荒芜,不值一提的所在,但以道而言,其却是与极灵真界不相上下,个中情形,我也不知……”

这一次,祖师明显有了谈兴,讲了小半日的道,这才驱散众人,又遥望东胜神洲边上的那块神石,若有所思。

“那块仙石,尚未出世,就已经受尽苦楚,未来更是被定下劫难,实在可怜。

不过,天道之下,也并非一片死路。

他命中与我有师徒之缘,以后,我便多传他些存身保命、避灾躲劫的法门吧,望他能悟通其中道理,莫要再入人算计之中……

至时,便给他取个名字,唤为‘悟空’吧,望他能悟透‘无灵空界’的秘密,改命换运,不再做人棋子……”

……

叶书得了宙光宝盒,眼看着一时没什么反应,便也只能暂时放下了。

接下来的两天,是属于素小白的。

叶书直接带家里的这几个人,坐上飞机,去了趟上海。

一路都看着窗外的素小白,瞧着下面火柴盒般的城市,一动不动的货车,已经是忘记了一切烦恼。

到了过山车上,她更是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热情。

叶书一脸轻松,刘少充吓得四肢发软,旁边陆娇与素小白,却是兴奋得大喊大叫。

坐完一圈不算,还要再坐一圈!

叶书都随她的心意,坐完之后,又是海盗船,又是什么云霄飞车,又是碰碰车,素小白目不暇接,拉着叶书的手挑选着游戏,只觉得前所未有的开心。

海族馆里。

一只大海龟,吸引了素小白全部的注意力,一路贴在玻璃上,跟着大海龟,跑出了老远,这才随着大海龟的离开,而有些不舍地换看其他水族。

五彩缤纷,从未见过水底生灵的素小白,第一次知道,原来那深水汪洋之下,竟然也有这样绝美的生灵图景。

动物馆里。

看到大蟒蛇时,还显得有些害怕,但看到那会爬树的老虎时,就兴奋得嗷嗷叫了。

待瞧见那啃竹子的大熊猫,她更是把目光转向叶书,暗暗窃喜自己与叶书之间的小秘密。

这一天,素小白连抱着小熊猫睡觉时,脸上都是带着笑的。

梦里,似乎都沉浸在与叶书一块玩耍的兴奋之中,不时发出梦呓声。

接下来的两天,同样如此,叶书几乎带他看尽都市繁华。

除开最初时的兴奋,素小白却是慢慢情绪稳定了下来,望向那些梦中才有的“神国景象”,想的,却是广州城中,那些衣衫破旧不堪,面黄饥瘦的贫家孩童。

从叶书那里,她已经知道,第二天,就是自己留下、或者离开的时候。

一个人留下,

或者,一个人离开。

这让她握叶书的手,很是用力,哪怕在两人拍大头贴时,也不放开。

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暗,素小白也越来越难过。

叶书行踪无定,虽然上次,只离别了月余,就再次见面,但也有之前一走,就是七八年的情况啊!

就在这种难过与不舍之中,时间流逝,终还是日落日升,又是一天时间过去。

“再问你一次,你真的选择广州城?”

“……我想跟师父你在一起!”

“……”沉默了一会,叶书笑道,“我比你稍大些时,曾经喜欢过一个人,也与对方在一起恋爱过。

分手的时候,我特别难过,后来听说对方开始新的生活,结婚生子,更是难过到愤怒的程度,时常不平。

我曾以为,我最遗憾的事情,就是分手,没能与对方走到一起。

但这次回来,回首再看,却只是后悔,当初懵懵懂懂、大大咧咧、只顾对爱情的索取,没有完全地替对方考虑。

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初对她,没有十成十地好。

这世上,离别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离别前,辜负了对方。

小白你有你的心愿、执念,我不会勉强你,哪怕这条路很难走。

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在这几天里,让你开开心心地拥有一份美好记忆,能让以后时常回忆……

算了,你先回去吧!

如果真的命中注定,咱们肯定还会见面的!”

“呜呜……”素小白突然扑进叶书怀里,抱着叶书的腰不撒手。

叶书站在那里,等她哭声稍停,这才笑着拂了拂她的头发,又深深看了她一眼。

这一眼,就是永恒。

“传送素小白,地点白莲教总坛!”

白光闪烁,散去时,叶书怀中,已经是空无一人。

……

《黄飞鸿》世界,白莲教总坛。

素小白看着没有叶书的周围,慢慢擦掉眼上的泪,在周围白莲教徒激动的神情中,情绪稳定下来,派人寻来梁宽。

“传学堂出去的人,除了那些做工业的,其他人,召回来安心钻研科学、传道授业吧!

师父眼下不在,这个世上,目前还没有值得我们的效力!”

素小白身份特殊,又追随叶书去了“神国”,在白莲教,甚至是梁宽的心中,简直就是叶书的代言人,当下依言而行,并没半点迟疑。

有回来的。

也有想一心报国的,有贪恋官场富贵的,有身不由已,意志不坚的,许多人没有回来。

对此,素小白也不在意,只是专心经营传学堂与白莲教。

也只有在夜晚临睡前,她才会拿出与叶书一起拍的照片,望着上面两人开心的笑脸,沉沦而不可自拔。

我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

而在现实世界。

送走了素小白,叶书也不免感伤,与陆娇、刘少充告别时,情绪也有些低沉。

反倒是对方两人,看得很开。

“叶书,或许我永远也没法像你那样,活得肆意随心,或许我一辈子都要为种种琐事烦心,无法摆脱。

记得,要活得精彩。

因为你不止是为你而活,更是在为我们这些朋友,梦里才会出现的人生而活!

前途珍重!”

ps:感谢林林鸿起来、桃汁特稀的打赏,谢谢两位老表,今天、明天,为了应付县里的一次考试,要加班到九点,回来更新得有点晚。

19号,还有一个证要考,考前要听老师讲重点,好在最近心态恢复,对剧情的安排,已经稳定住,不致于像先前那样急着动笔了。



正文卷 第276章 伽椰子,我们走!

刘少充少有的正经,让叶书还有些不适应。

陆娇却是让叶书稍等,从房间里,拿出三枝玫瑰来。

“这是有人让我送你的,是谁你自己猜!”

叶书默默接过玫瑰,挥了挥手,向两人告别,这一走,或许真是此生相见无期了。

最后的时间,叶书不想离别感伤,只想一个人静静离开这个世界。

安步当车,叶书走出他们两人的视线,走出悄悄跟着、暗中看着的那些人的视线,走出自已熟悉无比的生活环境。

时间,终于一分一秒地,走到了最后。

“《降意马》任务完成,获得100声望!

可随时离开!”

“新刷新直播任务如下……”

提示的信息,接连传来,叶书却已经没有精力去听。

他整个人,都瞬间脸色苍白起来,剧烈的痛楚,从自全身传来,就连静静站立,脚上都如同被砂纸用力刮蹭一般。

直播任务的保护,已经结束,如今叶书一身过人修为,让他反而如同那些史前恐龙一般,在现实的环境中,受尽折磨。

“难怪这个任务,没有后续限制,看似可以一直居住在现实之中。

实际上,其根本就不用限制!”

叶书忍着疼痛,额头一片冷汗,却是并不立时离开,只是静静感受着那种精神折磨。

如今的他,屡经大战,早就习惯了受伤疼痛,这也是他能在现实里,生活一个月的基础。

叶书就在市外的荒山无人处,直到体力消耗小半之后,这才长吐了口浊气,摸向空间戒指。

“使用《血兰图腾》!

进入《狂蟒之灾》世界!”

……

继上次离开狂蟒世界,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

数百人,齐齐死绝的惨相,在血兰镇已经消失不见,这片野蛮的土地,似乎总是很容易埋葬一切,包括记忆和血腥。

甚至于,因为当初叶书一场好杀,让整个血兰镇,都变得众人瞩目,在探险者圈子里,极为出名。

许多人,都知道了这个因巨蟒而火爆的小镇,人气不减反增。

只不过,这一次,镇中的主角们,依旧是北美人,在这个新千年的前后,其就是绝无仅有的世界主角。

中雨下得很急,码头上,依旧热闹。

“一页书?巨蟒?驱蛇杀人,真有这样的……人吗……”

作为“搜寻备兰”行动的带头人,杰克没有先去联系船只,反而将注意力,集中到两年前的“血兰惨案”上来。

“谁知道?或许是真的,或许只是那些华人,自我安慰而臆想出的英雄,他们总是这样,弱小且懦弱,根本不知道,我们才是这片土地上的主人!”

旁边,一个本地土人,一边用侮辱东方来讨好杰克,一边悄悄看着对方表情。

杰克却是并没有发笑,反而脸色有些郑重:“你确定那个一页书,再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吗?”

“我用名誉担保!”

“那就好……”

杰克松了口气,放下一桩心事。

两年前,《狂蟒之灾1》里的女主角“服了薇”,与众人离开时,意外发现了一朵血兰,感受到上面浓重的血香生机,几个人都知道这是好东西,当下就……

卖给了一家医药公司。

没办法,这就是穷人的悲哀。

医药公司得到后,如获至宝,大力投资研究了两年,终于分析出“血兰能延人寿命”的结论后,马上就派杰克,来这边搜寻血兰。

从“服了薇”口中,杰克知道了血兰镇许多事情,知道这里有巨蟒,还有可以直面巨蟒的叶书。

“行了,去找‘金宋’吧!只有他的船,能带我们雨季里,进入森林!”

……

同一时间,森林之中。

叶书站在森林中,感受着天上的大雨,眼看着没有打雷,就寻了个枝叶繁茂的大树,爬上了高高的树干。

再一次,来到《狂蟒之灾》的世界,而且还是在血兰开花的时间,离自己附近不过几百米的地方。

叶书甚至能从空气中,感受到自己右前方,一里左右,那充沛的血气生机。

血兰花!

以及,那一群正在开无遮大会的群蟒!

啐,臭不要脸!

叶书一边吐口水,一边有些无奈。

……

他之所以使用《血兰图腾》,一方面,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实力进步,需要血兰这种天材地宝。

另一方面,他也是想试探剧情世界的情况。

先前回现实世界时,收到提示说,自己触发了《僵尸叔叔》的任务,下一次回《黄飞鸿》世界时,将自动传送至《僵尸叔叔》的任务范围。

素小白已经回去。

自已却是隔了两天,又进入了《狂蟒之灾》剧情世界。

那么,自己下次回去时,是依旧传送到《僵尸叔叔》的时间点,还是任务过期?

这正是叶书让素小白,一个人回去的原因。

他想试探些情报。

……

不过,现在这大雨天淋着,叶书却是有些自讨苦吃了。

他先前,在《狂蟒之灾》世界待过一段时间,但要么住船上,要么住那废工厂里,对这边天气,没有太大感觉。

现在,鸡儿都淋得抬不起头来时,叶书就有些蛋疼了。

一身红外线防护布包着,防止热量外露,吸引巨蟒,也不知道有用没用。

不过好在叶书不是新手,驱虫的香料带得齐全,且精元、神元修到了如今地步,体察入微,对于林间威胁最大的毒虫,却是并不担心。

雨,渐渐变小,很快又是云散雨歇,林子里百鸟齐唱,生机一片。

叶书苦笑着从树上跳下,将一身衣服脱了,擦拭干净,换了新衣后,这才拿出了《白花蛇鳞》。

这是白衣秀士打赏的宝贝,能够通过它,感应周围蛇蟒之属的位置。

除了右前方,那处十几道亮眼红光,自己的左后方,三里外,同样有一点红光,慢慢移动。

“呵,恢复老本行了!”

叶书想起那条落单的大蟒蛇,内心就是一片火热。

系皮带的手,都有点颤抖了。

兴奋!

想了想,叶书直接放出了伽椰子,这女鬼,依旧是那个爬在地上的经典老样子。

叶书也不客气,直接骑了上去。

“伽椰子,我们走!”

正文卷 第277章 骑着女鬼跑,心情就是好!

骑着女鬼跑,心情就是好!

初雨后的雨林,虽然落叶覆地,依旧有些泥泞,若是叶书,走起来,也不免有些麻烦。

但女鬼之所以带个“鬼”字,就在于人家的身体,是特殊的!

肯定能让自己骑得又快又舒服!

此时,伽椰子也是一脸懵逼,似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被如此对待。

是,自己是整天爬着走路!

可特么的劳资不是马,不是座骑!

这要换成了会爬、会走的贞子,你丫是不是要坐人家脖子上,让贞子驼着你走?

这么过份的事情,就连“骑着女鬼跑,心情就是好”这句话,在起点小说简介里,都是审核不过,只能用“搂着女鬼跑,心情就是好”代替的好吧!

臭不要脸的,就不能尊重一下女鬼这个职业么?

伽椰子身上怨念大盛,一动不动。

叶书骑在那,见她一动不动,有些无语:“咋的,不然你想干嘛?

是能帮我打架,还是能帮我按摩捏脚、asmr、敲大背?

当初《咒怨》里搂着你睡,是想借你身上鬼气,刺激我精元突破,现在要是再让我搂着你睡,你不觉得实在是太吃我豆腐了吗?

放心,我就骑一下!

真的,就骑一下!绝不骗你!”

一番话,似乎说服了伽椰子,又或者对方心里仍旧害怕叶书,当下就半推半让地,伸手握向……呸呸,伸手在地上快速奔跑了起来。

更让叶书惊喜的是,由于鬼气的缘故,周围各种小虫,几乎个个四散奔逃离开,有两个跑得慢的飞虫,不小心撞到伽椰子身上,立马就被鬼气侵蚀,生机断绝,落地而亡。

啧啧,看来以后睡觉时,也可以把伽椰子放出来,当篝火避虫用。

唯一有些不好的,是叶书是个大长腿。

伽椰子底盘低,叶书骑在上面,还得缩着腿。

“看来要准备个高桥马鞍,再弄俩脚蹬,以后要是被人在林子里追杀,还可以骑着伽椰子玩漂移……”

只不过短短路,叶书心里已经想过许多改进的方法。

至于什么“只骑一次”。

呵呵,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别相信男人那张嘴!

……

林子旁,是一条大河,反倒显得开阔,此时的杰克一行人,却是只能离开河岸,向树林深处进发。

他们倚为基础的金宋,其船只“血腥玛丽号”,已经砸到了瀑布下,一群人为了寻求出路,只能走进森林,与金宋的另一个船主朋友会面。

一群在都市里,称得上职场精英的一群人,原以为自己“北美人”的身份无往不利,但在这热带雨林里,却是彻底见识到现实的残酷。

蚂蟥、毒蜘蛛、疲累、心理压力……

好在众人也都有股子坚持,再加上没有致命危险,希望就在前方,众人倒也没法退缩,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就在队伍中的几个人,在一处空地上修整时,突听前方传来一声枪响,惊动山林。

“枪声?是来接应我们的‘李文斯顿’?他遇到了危险?我们快走!”

金宋听名字,是个东方人,实际也是北美人,叫名“杰克逊”,金宋是当地的谐音。

一群人不敢耽误,赶紧往前方奋力跑去,去往枪声方向跑去。

这一通跑,众人吃尽了苦头,但终究坚持了下来。

随着最后一缕杂草被拨开,众人眼前顿时一亮,显出一片空阔的河岸。

而就在众人眼前一百多米外,他们期盼的新船,就静静地停在河边,已经触碰到岸边巨石,撞得稀烂。

破船上,一名白人老头,拿着一把手枪,正一脸紧张地看着岸边一个人。

那是一个东方人,面色白润如玉,细腻得不似人类,即使是队伍里最漂亮的白人妹子“姗”,依旧与叶书的皮肤,没法比较。

这东方人静站在那里,眼睛只是轻松地看着河面。

那一身自在随意的气质,让他整个人就像是在踏春游玩一般。

正是叶书!

就在众人不知所措,不明白叶书看些什么时,就看到河水中,一道巨大黑影晃动了一下,随即就渐渐隐入深水之中离开。

“那是什么!”

“……那……那……,有怪兽!!!”

其他人还好,队里的小黑,却仿佛有“迫害症”一般,一见那巨大的黑影,整个人都吓得蹦跳如猴子,一刻也不得安静,在那大喊大叫,偏偏又不知所措,也不逃跑,只是单纯的恐慌。

倒是旁边的大黑詹姆森,膀大腰圆,很是稳重,这时候从后面抱住小黑,任由小黑伸腿扑腾,颇为有趣。

杰克把手放到身后,摸着枪柄,一脸警惕。

记忆中,“服了薇”给他说的话,又浮现耳边。

“一页书整个人的气质,就像太阳一般,耀眼无比,他一身肌肉,都像是铁索般绞在身上,给人一种钢铁之身的感觉,面目轮廓分明……”

但眼前的叶书,此时因为精元、神元的突破,整个人的外表都柔和中庸了起来,杰克一时也无法确定身份。

“李文斯顿,发生了什么?刚才那是……”

“是巨蟒!巨蟒袭击了我的船!这个人……这个人我也不知道,他来之后,拿石头砸巨蟒,巨蟒就走了……”

一时间,众人皆惊,望向叶书的眼神,都不对了。

杰克内心警惕,仔细观察着叶书,正要试探两句,却见叶书也是转头望了过来,思索了两下,就对他说道:“你身上,有只能令人僵硬两天的‘石蜘蛛’吧?拿过来!”

杰克脸上笑容一窒:“……你是……东方人?”

叶书也笑了,手里,翻转,竟是已经出现了一柄手枪:“也懒得与你们这些北美人讲道理了,拿来!”

杰克反而松了口气,暗笑自己太过担心,哪可能人人都是两年前的那个“一页书”,眼前人只要也用枪,那就只是一个熟悉丛林的探险家之流。

虽然肉痛,他也没再犹豫,从背包里拿出石蜘蛛,丢给了叶书。

眼看叶书就要离开,队里实力最强的“金宋”,突然问道:“你到底是谁!”

叶书看了他一眼,总觉得这人情绪不对、行事也很是奇怪:“你又是谁?让这一群人,穿着个短袖背心就进了雨林,还特么露着着两个车前大灯,是怕他们死得慢吗?”

ps:昨晚太困,早上起来补上更新。

正文卷 第278章 危险的人

《狂蟒之灾》电影一、二中,最大的bug,就是那些主角们,完全对丛林无准备的样子。

这或许暗喻了当时的北美,在全球无所顾忌,但又无形中深陷泥潭的困境,这个世界有太多需要敬畏的东西,不是你拿个北美护照,就能无视一切的!

但这样的心理,放到那些主角们身上,就太不合理了。

一个个的,哪怕再无知的人,也该知道热带雨林中,危险处处,一个个竟然还跟游山玩水一般,该打高尔夫打高尔夫,该去林中啪啪的,更是毫不担心危险。

最显眼的,无疑是几个女主角们,一个个恨不得把车前灯,都全打开,的样子。

昨的,c杯不够,想找蚂蟥给吸成个对d啊?

丛林中,因为要顾及虫子、透气、散热,一般需要尽量避免皮肤露在外面,衬衫、长裤、帽子,这都是常配,哪有穿个小背心就过来的?

电影这样拍,还情有可原,毕竟要给观众发福利,叶书的前女友大幂幂,也这样拿车灯吸过票房。

可换到现在的剧情世界,这群人还这样搞,就显得分外可疑了。

珊、杰克这些都市精英不知道,很正常。

金宋这个地道的北美人,敢在雨季进丛林、水中单杀鳄鱼,一把短刀就敢宰蛇女的猛男,竟然也不提醒?

蒙谁呢?

仔细想想,确实可疑。

电影的结尾处,团队中的人,死了大半,只留下这个金宋,两个妹子,以及那个最胆小、怕事的小黑,四个人乘着小舟,漂流在危险暗藏的河流之上。

女主角那时,已经对金宋心动,只觉阳光明媚,前途安好。

可……真的安好吗?

如果,金宋是因为吃了血兰花,才变得那样武力非人类,杀鳄屠蟒轻轻松松的他,早就知道丛林中的危险呢?

毕竟,这样的武力下,便是丛林,也相当于他的后花园。

阳光明媚照耀下,四个劫后余生的人里,安知没有藏着一头狂暴如巨蟒的人心呢……

……

叶书一句话说完,已经是转身进了丛林,他不愿意同这些人交往,更喜欢跟着他们,寻找巨蟒的踪迹,背后当黄雀。

而在身后,听了叶书的话,杰克也暗暗警惕,与其他剧组的人对视一眼,互通神色,悄悄与金宋,拉远了点距离。

金宋身边,便只有他的华人助手、北美人李文斯顿。

见众人迟疑,金宋也与两人打了个眼色,走到众人跟前,说起要走路寻找血兰的事。

几人虽然打击很大,但还未遇到真正危险,犹豫了一会,终还是点头同意,一路艰难拔涉,眼看一片浅水区在前,金宋脸上露出一丝奇怪笑容。

以他深厚的丛林经验来看,周围一些细微的痕迹,从草叶低伏的痕迹,到周围静寂的环境,足以说明许多问题了。

金宋很直接地走在前面,李文斯顿一旁跟着,助手留在中间,看似直面危险,毕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猛兽狩猎,更喜欢迂回扑杀落后的猎物……

一群人犹豫了一会,也没什么异议,跟在后面。

“小伙子,凉了呀!”

不远处的树后,叶书看着后面那个二货,调戏女二号,不由得轻笑一声,吃瓜吃得更趣味了。

上次进入《狂蟒之灾》,叶书实力还弱,对巨蟒的实力,并没个清醒的认识,现在却是发现,此时的巨蟒,实力已经进步了许多。

是因为吞食了更多的血兰花吗?

“啊!”

一声惨叫,叶书亲眼看着那二货被巨蟒咬住衣衫拖到水里,挣扎开来,又被巨蟒当众咬中头部,撕扯绞缠,血腥恐怖的画面,直接将众人吓得忘记了逃跑。

巨大的身躯,在一米深的水中翻腾,根本容纳不下他身躯一般,映衬着眼前的众人,分外渺小,仿佛神话中的怪物,来到现实。

但在叶书眼中,或许是身在局外的缘故,竟是清晰地看到,那金宋的脸上,竟是没有半点意外之色,望向巨蟒的眼神,反而透出一丝欣赏与赞叹!

多么神奇的血兰,竟然能造就这般犹如神魔一样的巨蟒!

“果然有问题!”

看着众人离开,叶书也没跟上,叶是看着巨蟒从狂暴中,恢复平静,眼看就要再次从水中遛走,当下只身走上前去。

手里,一块石头,直接砸到巨蟒身上。

精通硬气功,以此功夫,收敛了气息的叶书,全身上下,再没半点血气泄露,在智商一般的巨蟒眼中,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

敢来挑衅自己?

巨蟒顿时暴怒如雷,也不吞食先前的食物了,直接急向叶书游来,上岸后,更是掀起一股腥风,向着叶书急速咬来!

“你这货,怎么也开始咬人了?”

叶书却是丝毫不为所动,笑着调侃了一句,随即就是侧身一记横腿,重重扫在巨蟒扑来的头颈上。

“速度虽快,但快而不准,这巨蟒空有一身巨力,却不知如何应用……”

叶书心里闪过这些念头,身形只在巨蟒周围三五步里转动,全力体会巨蟒的猎食手段。

偶尔被撞到一两下,硬气功在身的叶书也不在意。

之前的叶书,还害怕被巨蟒缠到,如今却是轻松面对,硬气功自有脱身缠技的手段,甚至“束衣成棍”这门功夫,叶书结合巨蟒扑杀、绞击的手段,更是多有领悟。

一时间,水花飞腾,巨蟒嘶吼,惊起林鸟阵阵,惊吓连连。

而就在这种“默契”的交手中,周围又来一群不速之客,隐匿在一旁树林之中,望向叶书这边的眼神,先是惊恐,随后就是无尽的崇拜与狂热。

叶书神元敏锐,感受到有人在看自己,却没感觉有什么危险,当下也不再玩,趁着巨蟒扑来的时候,右手已是出现一柄匕首,直接刺入巨蟒腹间。

借着对方前冲之势,叶书握刀前走,不过一两秒的功夫,原本凶神恶煞一般的巨蟒,竟是已经被开膛破肚。

白色宝箱出现。

打开。

“你获得30点声望!”

叶书转过头,遍望向丛林,冷声道:“谁?!”

他以为,是杰克那群人。

没想到,随着自己的话落,丛林中,竟然跑出七八个精壮的黑肤当地野人,跑到自己的跟前,就向自己磕头不止。

“神!神!”

ps:感谢唯战是仙的1000打赏,谢谢,这两天晚上加班,不好意思。

正文卷 第279章 做一回神佛!

雨林实在太好藏人,叶书也只是能对危险有所感觉,其他的却是力有未逮。

不过,此时这七名黑肤野人,出现在叶书面前时,叶书却能清晰地感受到他们崇拜、狂热的情绪,显示对方此时的心情。

“……你们是林里的野人?在这打猎?”

叶书的话,通过直播系统,翻译成对方能够明白的声音,那几名野人更加激动,双手挥舞比划着,半天下来,词汇却依旧少得可怜,只是“神、神”地叫个不停。

这很正常。

巨蟒在这林中,是最顶级的猎食者,几乎是魔神一般的存在。

在这样的情况下,叶书这个能正面与巨蟒抗衡,甚至击杀的存在,一身干净整洁,在他们眼中,根本就是非人的存在。

叶书回想了下,电影中,那些“主角们”的下一步,确实是要去附近一个野人的聚集地,请求对方船只的帮助,估计就是这群野人了。

而那个营地里,出现了两头巨蟒……

想到这里,叶书便直接道:“带我去你们营地!”

说话间,右手一挥,伽椰子已经出现在面前,叶书翻身骑上,感觉伽椰子有些别扭地抗拒,直接拍了拍她的背,当下直接就老实了。

此时的伽椰子,一头的长发,已经被叶书梳了个双马尾,抓在手中当缰绳,很是顺手。

话说出口,那几名野人更是兴奋到难以自抑,眼看伽椰子突然出现,那一身凶厉的女鬼气质,更是吓了一跳,对叶书敬畏达到了极点。

领头的野人用手里长矛,对着叶书举了举,似乎是表达什么意思,随即一行人往林中急速跑去。

与探险队慢慢悠悠的速度不同,叶书一行人,在丛林中只如猎豹般,穿林涉水,所过之处,由于伽椰子的缘故,蛇虫噤声,飞鸟绝踪。

这样的异状,看在那几名野人眼中,自然更加神异,对叶书“神明”的身份,再无半点疑惑。

翻过一道小土坡,眼看就是野人营地。

但八人俱都是脸色一变,因为前方传来的喧哗嘶吼声。

叶书当下加速前进,越过山坡,却见一群野人,正围着一头腹部鼓胀的巨蟒,大吼大叫地恐吓着,眼神里满是恐惧的同时,也透着一股子杀意。

那巨蟒吃饱后,动作笨拙,看样子是想偷偷来吃个人,结果还被发现了。

这样的状态,野人们也发现了,只是平日里的畏惧实在太深,这才一时没敢上前。

叶书看了两眼,手里的“白花蛇鳞”微微泛光,显示附近还有另外一头巨蟒。

心念及此,叶书抓过旁边野人的长矛,隔着五十余步,猛然掷去!

如此不算,叶书接下来,更是身形急动,连连抓过其他六名野人的长矛,力起于地,一矛比一矛迅疾,尽展一身精元根基!

长矛穿行半空,如兽吼鸟惊,发出凄厉破风之音,疾飞五十步外,却是力道猛恶依旧,自山坡之上,疾刺巨蟒身腹。

巨蟒灵活,想要击斩头部,极为困难。

但叶书对蛇性颇熟,知晓蛇蟒之属,首尾易变,但身腹却是有一段地方,接连上下,无论是进退闪避,都有迹可循。

只见七柄长矛,穿风过林,几乎首尾相应,眼看第一杆长矛刺入巨蟒身腹,还未穿透,其他六柄长矛,已然同时飞刺过来,接连刺入巨蟒胸腹,将它直直地掼入地上,任是如何拼命挣扎,也是摆脱不开长矛的锁身。

“嘶!嘶!”

庞大的身躯,痛苦地卷着那七根长矛,奋力挣扎,身躯都扭成了麻花,一身荒蛮巨力,却是力量难以发挥,无法同时将七根长矛,尽数拔出地面。

毕竟,叶书那投矛之力,猛烈无比,自上而下,矛身俱都深深扎入地面,极是稳固。

若单是吃上一矛,巨蟒生命顽强,还能存活,但在叶书投掷之下,七矛齐中,却是必死无疑!

个中劲力掌控之妙,已是言语难以形容。

混乱的场面,顿时一静,场中百十余名野人,此时皆都如被雷劈到的蛤蟆,惊立当场。

后背汗毛,都惊得根根直竖。

这样迅疾如雷电的长矛,有心算无心,他们没有一个敢说自己避得过的,这要是扎到自己身上……

好在身旁的野人,很快反应过来,向着叶书又是举矛示意,然后跑到下面营地,与同伴指手划脚地表达什么。

不过片刻,一群野人已经成群跑了过来。

原先还有些怀疑,但看叶书肤如婴儿滑嫩、神情肃然,身旁更有厉鬼相随的样子,登时跪倒了一片,哭喊不断。

天地如炉,众生如铜,越是蒙昧的地方,越是崇拜神灵救赎。

叶书感受着白花蛇鳞里的变化,笑道:“还有一头巨蟒就要过来,你们还是准备迎敌得好。”

一群野人顿时一惊,随即竟是显得有些斗志昂扬。

很明显,他们似乎是因为叶书在身边,底气大增,即使再面对巨蟒,也有与之一战的勇气。

毕竟,他们生活在这里,也时常遇到巨蟒,仗着人多势众,巨蟒也少有真惹他们群体的。

恐怖直立猿,绝非浪得虚名!

当那尾躲藏暗处的巨蟒,自水中潜行上来时,叶书只是指了指方位,那些野人更是齐齐松了口气,不再担心受到偷袭,一个个勇气倍增,成群持矛围上了那头巨蟒。

战斗毫无意外,一群野人,在围住巨蟒的情况下,轻松将之击杀。

毕竟,巨蟒最可怕的地方,是你永远不知道,它会从哪个方向,猛然扑向自己!

战斗结束,一群野人剖开蛇腹,找到同伴尸体,哭成一片。

若不是叶书赶来,施以援手,今天他们面对两尾巨蟒的偷袭,以及林子里越来越危险的情景,只能在第二条巨蟒的追杀下,紧急离开家园,甚至连同伴的尸体,都来不及掩埋。

这样的情况下,叶书的到来,无疑让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神”的庇佑。

叶书想了想,接受了他们的效忠,答应暂时庇护他们。

毕竟,这里距离血兰盛开的“血潭”,并不远,有一群手下,能让叶书省下不少心力。

最直接的好处就是……

“神!外面有老朋友来了!”

正文卷 第280章 下尘倾局何足论

“老朋友?”

“是,那个人,经常来换东西!”

金宋还认识这群野人?

也对,自家后院有几只鸡都不知道的话,那不就跟西莞的领导们一样了么?

叶书沉吟了两秒:“那你们就如常行动,就当我从没有出现过!”

当下,叶书随意寻了个枝叶茂盛的大树,藏进了树上,心静气沉,整个人都隐迹藏形,轻松随意。

野人们,也有自己的房子,但叶书没进去,都能闻到里面的怪味,自然是不会再进去了。

野人们有些疑惑,但也尊令行事,对他们而言,“神”的话,无疑是要遵从的。

因此,叶书得以冷眼旁观金宋一行人的行为。

探险队其他人,俱都惊恐万分,唯独杰克眼中,平静中藏着兴奋与狂热,仿佛看到了圆明园的法军。

叶书观看他们,俱都肆无忌惮,但观察金宋,却是只用眼睛余光,免得对方察觉。

他发现,这个金宋,确实有问题。

进入营地,对于地上的蟒尸,他只是有些好奇地看着野人,大概是奇怪野人们的战斗力,何时竟这么强了。

其后,他用半包盐,获得野人们的友好后,金宋就直言需要野人们的独木舟,为此他可以在下次进来时,给野人们再送……一袋盐!

安抚好野人,这个金宋的所有注意力,就都集中到了女主角——珊的身上。

僻静处,独处的两人间,已经人至中年,平日里贪财无度,趁机敲诈无所不为的金宋,竟如一个看破红尘的隐士一般,唏嘘自己过去“海军陆战队”的生活。

善良的本意,却造就邪恶的未来?

看着女主角珊,傻着个b脸,被这样的“有内涵铁血猛男”所吸引的模样,叶书几乎都要笑出声来。

像你这样的智商,我能骗你上两次床好不好?

还特么海军陆战队,你家海军陆战队,要是能这么牛叉,那大家伙都别玩了,都认北美当老大吧!

话说叶书也算是发现了,这个金宋,通过商量好的“5万美金”轻松被答应后,估计就对探险队有想法了。

一个唯一敢在雨季进森林的人,竟然因为水文的变化,连瀑布位置都不知道了,随后又带人经历数个巨蟒存在的位置,妥妥地在借刀杀人啊!

一如狂蟒之灾1》里的丧锣,通过危险的丛林,一步步确定自己的威信,一边借刀杀人,一边美人、美元双开花。

若不是天上一阵雷电闪过,打破两人对视间的暧昧,珊妹子估计都要献身了。

……

观察完金宋,叶书又观察起杰克那边了。

这杰克更狠,为了怕众人离开,生生隐藏了通讯工具,被大黑发现后,竟然又用一只石蜘蛛,麻痹了大黑。

看样子,叶书上次索取走石蜘蛛后,杰克又让金宋帮他抓了一只。

这一次,没有巨蟒吞食大黑,杰克轻松骗到众人,说大黑生病,无法离开,只能暂寄在野人这里。

旁人,自然要随自己,继续搜寻血兰。

听着下面一群人,在那吵个没完,叶书听得都有些厌烦了。

藏身,只是为了观察金宋的异常,眼前这个北美的“探险团队”,让叶书从一开始,就感到厌恶。

探险,抢险,又特么是探险!

这天底下的险,怎么处处都有你们北美从的踪迹,从熊猫夫人》到狂蟒之灾》,再到木乃伊》,怎么偏偏哪里都有你们这些伟光正的北美英雄身影?!

不只是对方的探险,女主角珊、其他队员,同样让叶书很恶心。

都把丛林当后花园吗,从未想过会遇到危险吗

阿富汗战场的前车之鉴,没给你们一点教训吗?

遇到个蚂蟥都特么想退缩,看见头巨蟒,就特么想离开。

真以为自己在这个地球上,横行无忌了?!

……

“你是我的助理,我无须要听从你的意见!”

在受到围攻后,杰克直接就怒火爆发,用自己现实中的职位,力压珊那一群人。

“说得好啊!”

叶书鼓掌,从树上跳下来:“这个时候,不能光靠嘴说,得杀人立威,我觉得把那个大黑杀了,就挺不错的,你觉得呢,杰克?”

“是你?!”

杰克一见叶书,顿时心里一惊,直接摸出后腰的手枪,就要指向叶书。

叶书笑了笑,已是快了一步,在杰克胳膊刚刚抬起,枪保险都没打开时,就直接甩手一枚石子,打在对方的手指之上,疼得他直接将枪丢到了地上。

“神!”

周围野人,顿时围了上来,眼神狂热,见叶书与众人敌视,野人们直接也面色不善地围住了探险队。

金宋表情有些僵硬,他实力超凡,也数次来野人营地,怎么没被当成“神”来供奉?

不得不说,这事确实看颜值与气质的。

一个北美的中年糙汉,与叶书这个东方小可爱相比,颜值和气质,都差得太多。

叶书翻手间,手中同样出现一柄短刀,笑看着金宋:“我知道你有一手飞刀绝技,要试试咱们谁的刀快吗?”

双眼四目,牢牢盯视对方,仿佛周围再没有任何对手。

良久,金宋才涩着嗓子问道:“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来这里做什么?”叶书并没回答问题,而是反问道,“一个这般的高手,竟然贪恋跑船的那点钱?呵呵……”

“我是北美海军陆战……”

“嗖!”

“嗖!”

“啊!”

“叮!”

两声刀风响起,却是不同的结果。

叶书先出的刀,一刀扎在金宋的肩膀上,刀没及柄,血满衣襟。

金宋随后一息出的刀,却是在叶书的神元修为下,轻松感应到对方的情绪变化,随意接住了短刀,手指上的戒指,与短刀碰撞,发出“叮”的一声碰撞声响。

“再说这些废话,你另一只胳膊也没了!”

叶书言笑宴宴,仿佛在讲一个笑话。

金宋全身寒气直冒,生平第一次涌现出恐惧的神色来:

“你……你也吃了血兰?为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你的踪迹?

是了,是了,你跟两年前的一页书一样,都是东方的修行者,与那白豹子一样,都是来杀人的!!”

正文卷 第281章 国术的遗憾?

“白豹子?”

听到这个名号,叶书神色一动,内心先是涌现出一股激动,随即又有些苦笑。

太晚了!

“你说的白豹子,是白泉颐吧?”叶书神色平静。

杰克老实道:“自然是他!除了他,这南洋,又有谁敢假用他的名号?!”

果然!

叶书一听白豹子,就想到了《龙蛇演义》里的南洋高手,全书出手最是凶残的白豹子白泉颐。

……

武侠小说,最出名的无疑是金庸金大侠,其后古龙、黄易、梁羽生、温瑞安、卧龙生、龙骧子、黄鹰、倪匡、萧逸、李凉等等这些传统武侠作者,也各有代表作传世,其名或许不显,但其作品,大部分青、中年人,应该都听说过。

诸如黄鹰,就有《沈胜衣》、《天蚕变》系列,堪称武侠奠基之人。

其他漫画流武侠,也有一些,比如黄玉郞、马荣成,其作品《天子传奇》、《风云》,已是人尽皆知的大ip,撑起了高武武侠的半边天地。

而当进入新千年,武侠已经步入衰落时代。

金古黄温,仙去的仙去,封笔的封笔,武侠已显末落之相,反倒是宝岛上的《霹雳布袋戏》,构起了一个庞大的高武武侠世界,并借由影视剧的特点,塑造出一个又一个,形象鲜明的武侠名锋。

而在大陆,武侠圈里。

凤歌的《昆仑》、《沧海》,可称传统派主角武侠经典。

乔靖夫的漫画《武道狂之诗》,主角却是凌厉狠劲,可称之为狼派武侠的妙作。

以上的作品,虽然风格各异,但除了《武道狂之诗》,其他总归是红莲白藕青荷叶,三教本来是一家,俱都是内力流派武侠作品。

至于《武道狂之诗》,描绘出一个偏于功夫格斗的武侠世界,比如说主角“燕横”的青城派,掌门就是使用的雌雄龙棘虎辟双剑。

而“反派”武当高手,也是凶残狠辣,使一对“坎水离火剑”。

交战时,不比内力,只论剑术。

已经类似于国术格斗了。

但由于漫画限制,无法用文字精准描述,因此《武道狂之诗》,在武功内容的描述上,略有欠缺。

这样的缺憾,有人弥补吗?!

有!

那就是《龙蛇演义》!

这是作者“梦入神机”所写的一部网络小说,却是国术流集大成之作,借由文字,构建出一个完整、且宏大的国术流武侠世界,也是许多人心目中,梦入神机最好的一部小说。

《龙蛇演义》里,只修气血心劲、正是叶书如今走的路子。

白豹子白泉颐,正是《龙蛇演义》里的一个高手,他出手狠辣,动不动就两指把人肠子,从肚脐眼里夹出来,是凶名盛于天下的大高手。

……

《狂蟒之灾》,时间点在2000年左右,叶书一直猜测,这个世界的灵气,既然能让自己生存,那便该有相应的武力层次。

没想到,竟然是《龙蛇演义》!

可惜,太晚了!

叶书屡经大战,如今精元、神元已至凡人顶峰,一身功夫,虽然得自数个世界,但已被他融合一体,成为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严振东、黄飞鸿、纳兰元述,其功夫或许还不如《龙蛇演义》里,主角最后“见神不坏”的程度,但同样已经是极高境界,叶书一身所学,未必也就比那白豹子,差上哪里。

至于后面要走的路,那是看个人心性、悟性,《龙蛇演义》只是走出另一条路,并非唯一的正途。

而且,《狂蟒之灾》的灵气并不深,多集中在这些深山老林之中。

叶书拿到血兰花之后,想必也没法在这待太久。

看来,只能以后观看拳谱,并且在类似《黄飞鸿》的世界,观学国术流的风采了。

叶书问了一下,发现这个时间点,《龙蛇演义》里的主角,还没有出道。

可惜,无缘一见。

那曾经的国术梦啊,难道也要变成一场遗憾了?

随着以后自己实力的进步,感受内力、甚至是仙灵佛力,可还能再看到,甚至是再现国术流的风采么……

……

叶书倒也洒脱,没太挂怀,又接连问了几个武术圈里的事情,长了不少见识。

对面的杰克,有问必答。

不答不行,一个贪财的人,根本不是什么悍不畏死的狠角色,现在他受制于叶书,根本不敢惹叶书生气。

毕竟在这林子里,杀戮简直再正常不过。

问完了江湖事,叶书又问起了杰克的事情,对方不敢隐瞒,终还是透露了一二。

就在叶书的问话间,一旁探险队,已经是后背发凉。

这杰克,一身凶残武力,根本不是训练、锻炼能练出来的本事,非得拿足够的对手、足够的人命去喂,才能让杰克,拥有目前的胆魄与实力。

说他杀人如麻,也不为过。

旁边的女主角“珊”,已经惊得连乃子都带不来温暖了,想到刚才自己差点跟这个男人亲热,就心里一阵发毛。

这个一路上,展现出过人实力的暖男杰克,在叶书面前乖巧无比,但从他那话里间,便知道对方的凶残。

“‘血腥玛利号’,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就是我常接急活,又总是中间弄死雇主,所以才取这个名字。

船很破?

对,一个靠船吃饭的人,本应该好好保养好自己的船,而不应该这么残破。

可我为了掩人耳目,经常用船当作陷阱,破船沉了也不心疼……

经常换船,自然没有用新船的必要……”

不知何时,杰克看着叶书的眼睛,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仿佛喘不过气来,叶书问什么,他就说什么。

直到叶书移开双眼,这才猛地反应了过来,全身冷汗淋漓,不可置信地道:“你……你使了什么妖法!?”

叶书揉了揉眉心,感受着有些疲惫的精神,心里颇为高兴。

神元突破之后,不止能感应到别人情绪,甚至还能压迫影响,使其像舔狗见了女神般地,心理压力巨大,不由自主吐露心声,让叶书很是意外与惊喜。

他也是在刚才,感受到杰克的畏惧,想要更加压迫对方时,才发现了这种能力。

“可以可以,以后再在床上问对方‘大不大’时,对方也只能老实说真话了……”

ps:既然写小说,那就超脱前人框架,国术流,少冲不准备照写《龙蛇演义》的世界,毕竟其剧情,知道的读者也少,准备以后,用另一种方式写,也算是少冲为当初熬夜追看《龙蛇演义》的纪念了……

正文卷 第282章 慈悲心肠一页书

叶书已经不是小孩子,知道人心如月,无论是圆满,还是残缺,都无损于本心皎洁,纠结那一时的心境得失,不过是庸人自扰而已。

得之可喜,失之不悲。

不过,想到《龙蛇演义》里,风采无双的神级高手唐紫尘,叶书又有些怅然。

也不知道,那个精通国术、心神修为,已达“秋风未动蝉先觉”境界的唐紫尘,其境界,究竟是何种感觉……

若是能跟对方打一架,也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

……

现实之中,两个人的接触,最少要肢体接触,如此才算是命运有所交集,哪怕是透过视频、监控,在不涉及到第三人的中转时,两人也都只是独立的个体。

但在这超脱普通人的世界里,实体接触,已经不算是命运的碰撞。

心念其人,冥冥之中,已经算是有所接触。

甚至于,实力精进到仙神的境界,心念一动间,便足以影响到对方命运了,旁人一念及己,自己也瞬息能有所感应。

叶书这时思及唐紫尘,心神自然跃动,无形中,叶书的心念,已经触碰到了唐紫尘。

若是普通境界,哪怕是《射雕》《神雕》里的东邪西毒,也不致发现,毕竟其精于内力、武功,心神的修炼,并不涉及。

但这个《龙蛇演义》的世界,武力层次虽低,偏偏心神的修炼,根本不受灵气多寡影响,贫瘠的世界,反而更适合心神修炼!

北欧。

正在练拳的唐紫尘突然停下,面露疑惑之色。

刚刚,她感受到了一股“神念”,欲要与他较个高低的神念。

在她“秋风未动蝉先觉”的神级心神修为下,能够明显感应到,这人心神的强大,并且不属于这世上任何高手,藏在南方那雨林之中。

一缕心念,看似无形,但就像是普通人的一句话,从语气、词字习惯、再到声线强弱,在专精这方面的人耳中,已经透露出大量的信息。

“南洋……是两年前那个‘一页书’吗?

神元精修至此的高手,世间已经不多了,倒是可以过去瞧上一瞧……

顺便,如今风头已过,也该把那个策动两年前事情的将军,给杀了祭奠亡魂了……”

……

在心神修炼上,叶书还是个菜鸡,根本不知道唐紫尘的境界,已经恐怖到了何种境地。

对方,已经知道了自己。

就像那些大佬,通过网上的一句吐槽,直接顺着无形的网络,找到了现实里,自己的一切信息。

此时他的心神,因为影响金宋情绪,而变得疲累。

眼前的金宋,却已经彻底胆气尽丧,越想刚才自己如同傀儡一样的表现,越是心里冰寒一片,望向叶书的眼神,从骨子里都透着害怕。

他,已经废了。

心志被摧,这辈子功夫也就练到这了,尤其是再碰到叶书时,这股恐惧,会极其影响其实力,若不能突破,此生见了叶书,怕是发挥不了五成。

按霹雳话说就是:这货败过一次后,武力破格了。

不过,叶书心善,不忍心他有这样的悲惨结局。

“只要你放过我,我保证以后再不……”

耳听着对方求饶,叶书直接自背后抽出无名铁剑,在金宋惊恐躲避之间,一剑将其捅死!

这样一个人,情报也已经打听清楚,不杀留着过年么?

原本锈迹斑斑,如同一根短棍的无名铁剑,久未被叶书使用,此时似乎是感应到叶书实力的提升,剑身之上,竟然裂出几道小痕。

尤其是在剑身,刺到金宋身上时,那铁锈更是哗哗掉落,露出一指厚、尚还有些铁锈的剑身之上,总算有两分剑的味道。

“这铁剑,明显是个好兵器,只是若想铁锈散尽,自己恐怕是要进入地阶,修出内力之后了……”

……

突施杀手,周围野人,并没什么反应,毕竟见惯了杀戮。

但旁边探险队的一行人,却是一个个情绪激动了起来,望向叶书的眼神里,满是害怕与敌视。

东方人,果然如电视、电影中的那样,野蛮且粗鲁!

不过,“粗鲁”有粗鲁的好处,起码这些人此时,一个个老实站着,根本没外面世界,北美人的跋扈嚣张。

唯独那个领队杰克,手一直放在后腰,只是周围的野人,让他也有些慌张,手掌都在颤抖。

感受到对方紧张的敌意,叶书看了一眼他。

杰克瞬间只觉被猛兽盯上,心中寒气直冒,急忙道:“我是北美xx医药公司的高级主管,无意冒犯您,如果您在外面世界,有什么事情要做,相信以我的身份,会给你省去太多麻烦!!”

叶书眼神动了一下,随即又摇了摇头。

自己要的东西,又岂是一个小小的北美公司主管,所能提供的?

别的不说,我要《龙蛇合击》、《钓蟾劲》、《内壮神力八段锦》、《龙吟铁布衫》、《虎啸金钟罩》,严元仪的两百斤大刀、柳猿飞的白猿夹钢棍,你能提供么?

而且,杰克这个人,一心只想当人上人,对身边的其他人、无论是朋友,还是下属,都是他毫不犹豫,就能牺牲的对象,并且没有半点心理障碍。

这样的货色,叶书当初看电影时,就很是厌恶。

那就杀吧!

淡然间,在杰克疯狂抽手抬枪的动作下……

当他的枪,还没举起时,叶书的剑,已经取了他的性命。

至此,电影中,一明一暗的两个反派,已是尽数死在叶书剑下。

“啊!”

“啊!!!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寂静的丛林中,突然响起女主角尖利的嗓音,随之而起的,还有那个一直胆小的小黑。

两个同伴,在自己眼前,被叶书这个东方面孔轻松杀死,血差点溅到他们身上,一时间,两人都想起好莱坞电影里,那个阴险、强大的东方人形象:《傅满洲》!

两人精神崩溃,转身就逃。

周围野人,本来想拦住,但叶书想了想,就示意放他们离开。

这几个人,叶书提不起杀的兴趣,也懒得救这群北美人,同对方不想有接触。

对方逃跑,生死由命,叶书乐得省去麻烦。

眼看同伴逃跑,没人阻拦,其他人也赶紧逃走。

对他们而言,叶书这个东方面孔,其可怕程度,已经超越巨蟒了……

叶书见状,不禁有些自得,对着直播镜头笑道:

“这放生行为!

看看,看看!

以后我就是‘慈悲心肠一页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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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83章 你们还想干嘛?

事行至此,叶书可以说已经解决了其他麻烦,只有一个目标,等待解决:

灭杀巨蟒,摘取血兰!

而在这个过程中,修炼《硬气功》,壮大气血气感,观摹巨蟒,熟悉《束衣成棍》的柔劲,同样是早就计划好的事情。

接下来的两天,叶书就带着一群野人,借着“白花蛇鳞”的效果,四处出击,截杀那些落单的巨蟒。

不得不说,白衣秀士打赏的这枚“白花蛇鳞”,虽然没加什么攻防,但在这《狂蟒之灾》的森林之中,无疑是bug级的神器。

在敌明我暗的态势下,又有叶书一旁压阵,野人们,甚至都没有死亡情况发生,只是有几个骨折的,被叶书轻松治好。

连杀了五条巨蟒,叶书只是收到150点声望。

但其他收获,却已经让叶书份外满意。

叶书如今,身上兵器个个精品,不要说冷锋寒刃,就算是其他种种,在这个世上,也已经属于神兵之列,比着那“冷滟锯”、“白猿夹钢棍”,也强上一筹。

只是,叶书在围杀巨蟒时,并没有使用兵器,而是完全以身体硬肛,对劲力的掌控,更添一份精进。

……

“好了!你们且继续打猎维生吧,我要离开了!”

此时,因为血兰花开的缘故,占据血潭的那头母蟒,勾搭了十余条周围的巨蟒前来,开了一场布施大会,所以探险队先前才会接连遇到巨蟒,危险不断。

这样境况,就像是男作者去了趟泰国,给自己粉丝发福利,说“我已经变成了妹子,你们只要过来,我就让你们爽一把”。

一大群男粉丝,就天南海北地,兴奋地往作者家里赶。

谁曾想,就在他们鸡儿梆硬,路途上满脸银笑、目透银光时……

正义的叶书,突然跳出来,直接把他们鸡儿打断……

想想也是蛮带劲的。

如今,方圆二十多里的林子里,已经不见落单的巨蟒,只有眼前这些玩大乱斗的。

巨蟒毕竟是稀罕玩意,偌大的丛林,经叶书这么一截杀,巨蟒们也是元气大伤。

同样的地方,同样的妖娆身段,却再也见不到那些熟悉的客人了……

一群野人,眼瞧着叶书身影,渐渐没入林中,却是不知是谁,突然大声喊叫了起来,将手里的长矛,奋力向着叶书举动,哭嚎声一片。

神……走了!

在这个危险的林子里,生命似乎都已经失去了本该有的精彩,生存固然可喜,却早已经没了什么盼头。

猎豹、巨蟒、毒虫,甚至只是一场感冒发烧,都能夺去他们的生命。

而现在,叶书改变了他们命运,让他们最近无往不利,甚至拿出药物,治好了一个风寒的病例。

叶书在这群野人心中,早已经真正地成了神!

听着背后众野人们的哀泣,叶书心中有些怪异之感。

“‘神离开了我们’?

我与他们本就是同样的人,只不过见识多了些,实力多了些。

可在他们眼中,我已经毫不意外,成了神话中的‘神’,多年以后,甚至可能会留下传说,成为那些故事中,无所不能、悲悯人间的……‘神’!

我之与野人,神佛之与我,又有什么差别呢?

都不过是早行了一步的修行者罢了……”

血潭之前,叶书一步步行来,心里又想通了许多事情,眼瞧着下面一群巨蟒,盘成一团的羞耻模样,忍不住就有些好笑。

只见小小的深潭里,五头巨蟒缠成一团,全身如球一般,只露出一个看不出脖子的头来。

哟,一打四啊?

大白天的,也不嫌丑!

潭壁之上,红艳如血的血兰,正随风摇曳,散发出让叶书都蠢蠢欲动的香气。

此时的他,披着红外线防护衣,身上的热量,在外界巨蟒看来,根本就是“隐身”的,只是身形活动时发出的震动,真注意的话,还是能“看”到的。

血潭的潭壁,孤高独立,只有一条断倒的大树树干,正横在血潭上方,可以通过,电影中女主角,最初也是依靠这个树干,爬过去摘血兰的。

太危险了!

女主角有光环保护,一群巨蟒在下面,也没弄死他,自己却是要另选他法。

想了一会……

叶书默默从后腰,摸出一枚开门炮。

比自己手臂还粗的炮仗,火药捻子却是不长,让人一瞧,就心里发毛。

不过叶书倒是熟极而流,这时甚至还有些跃跃欲试,当下看了眼下面的巨蟒,感受着其中两头巨蟒,已经注意到自己动作,而变得有些机警的样子,忍不住有些冷笑。

你们这些瞎胡搞的家伙,今天就要让你们见识见识单身狗的愤怒!

“老铁们!瞧一瞧了,今个我就给大家扫一个黄,让大家瞧瞧,敢在单身狗前乱搞的家伙,究竟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叶书满脸兴奋,小声了对着直播镜头,bb了两句。

嫦娥:“hiahiahia!快炸它们!多丢几个!”

李莫愁:“……你不会出什么事吧?要不还是别丢了,慢慢来,这样稳妥些……”

白衣秀士:“炸吧炸吧!这样一打四的选手,就该让它们火一把……”

红孩儿:“叶叔叔叶叔叔,你到底有几个大炮仗啊?”

“……”

直接间里,久不互动的叶书,此时引来一众打赏。

对此,叶书并不意外,只是扫了一眼,右手拿着“开门炮”,左手打火机。

“咔哒!”

打火机冒出了小火苗,引燃开门炮那粗短的火药捻子。

之前,叶书玩这个,还有些害怕,毕竟现实中,炸断手的比比皆是。

但现在他身思敏锐,眼瞧着捻子燃了一会,眼看就要烧到头,这才哈哈一阵怪笑,将其扔向下面那团“蛇球”上。

“让你瞎胡搞!

让你一打四!

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大白天瞎胡搞,是有多伤丘!”

粗比手臂的“开门炮”,夹带一楼轻烟,直直地向着下面落去,引动五头巨蟒的警惕。

它们都已经实力大进,不可能像电影中那样,对女主角视而不见。

只是,绞成一团的身子,根本不是短时间能抽出来的,五头巨蟒甚至有些懒洋洋的,有种天塌了,都要先啪完再说的豪气。

就在此时……

叶书扔完开门炮后,叉腰狂笑,看着下面:“我倒要看看,你们还想干嘛……”

“砰!!!!!!”

正文卷 第284章 我哥被读者肛了,以后小说由萌冲我写了

熊孩子放炮,炮炸前的那一刻,是最兴奋的。

叶书现在就很兴奋。

一炮扔下去,原本已经对叶书有所警惕的一头巨蟒,猛地伸头咬了过来,将那开门炮,直接吞进了嘴里!

在它看来,这飞动的东西,大概类似于一只麻雀什么的。

这操作,直接辣瞎叶书的眼睛,忍不住笑出声来:“小伙子,你这是生怕自己不够爽……”

“啊”字还没发出,那燃至尾处的开门炮已经在它口中,猛地爆炸!

“呯!!!!!”

沉闷却震撼的声响,在血潭之中泛起,声震千步,丛林中的飞鸟,只吓得仓惶飞走,更有直接撞在一起、撞在树上,生生被这声响吓出了车祸的。

而那尾吞下开门炮的巨蟒,半个脑袋,都被炸得粉碎,血污一片。

如此还不算,蛇性命长,巨蟒虽然头被炸碎,但身子却还依着本能,急速抽动翻滚,根本没有任何规律可循。

与它缠在一起的其他一母三公四条巨蟒,也被这巨响吓得惊惶不定,疯狂翻动身躯,想要逃离。

但那死去的巨蟒,现在已经完全没了配合之力,混乱翻滚之下,竟将其他四尾巨蟒的身躯,紧紧缠住,就像是一团杂乱的线团,根本抽不出个线头来,只能惊乱之下,疯狂嘶叫,却是更添混乱,更分不开了!

这特么的,意外之喜啊!

就连叶书都愣了,一个开门炮,连100块都不值,现在竟然就这么给力,一下子改变战局了?

先前叶书,还担心遭到围攻,先剿其羽翼,清理落单巨蟒,随后又暗中偷袭,想着把巨蟒激怒,破坏其配合后,再逐一弄死。

没想到,这一炮下去,竟然直接就炸死一个,束缚四个,立了奇功。

不过想想也并不奇怪。

哪怕一个小鞭炮,要是紧紧握到手里,处于密闭空间,也有可能把人手炸废掉,更何况是一枚本就威力本就足以炸断手的“开门炮”?

四条巨蟒嘶吼着,其中那头巨大的母蟒,更是愤怒地向叶书拼命挣扎。

巨大的声响,远远传出,林中一个紫衣女子神情一动,往这边赶来。

叶书此时,却是彻底放下心来,哈哈大笑:

“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家表演个节目,名叫‘终究蛇皮上帝视角之我今天不当人三炮让你爽翻天之炸死你们这群狗男女’!

教学开始!

第一步,拿出第二个开门炮。

第二步,点燃引线。

第三步,把开门炮扔出去!

友情提示:小朋友千万不要学,会炸断小勾勾的!

哈哈哈哈哈哈!”

狂笑声中,狂暴轰鸣再次响起,炸得四活一死、五头巨蟒更是奋力挣扎,四条巨大的蟒头,拼命晃动,想要离开。

卷成一团的蛇球里,已经有血花出现。

不是炸的,是拉伤……

“哟,出血了啊?

我记得蛇鞭是有两条的,一条用着,另一条就像倒刺一样翻在外面,防滑开。

毕竟一天一日、一日一天,中间一直瞎胡搞,防滑脱也正常,也需要保持个安静的环境,省得被吓到,拉伤蛇鞭……

你们,这是拉伤了么?

哈哈哈哈,爽不爽?

你们还想干嘛?

想不想再来一炮?

那就再来!

跟我一起喊:炸鱼时间到了!”

狂笑声中,叶书再扔一炮下去,只炸得血潭混乱不休,蛇球拼命挣扎,却只是让潭水中的血,更多上一丝。

炸鱼真好玩!

“你的心境有些许突破,神元修为5!”

叶书仿佛找到了什么好玩的游戏,便连那些血兰也不在意,只是拿开门炮炸着玩,每听一声响,都兴奋得跟个熊孩子一般嗷嗷叫。

……

树林中,紫衣女子,已经来到了附近,看着叶书这个样子,有些意外,却又有些欣喜。

当今武界,修气血劲力者多,修神元心境者,却是寥寥无几。

吾道不孤!

这紫衣女子,正是当今天下两大神境高手之一:唐紫尘!

“这位同修到底是哪里的师承?

看他一身气血稳固活泼,分明是已经进入了暗劲,甚至是化劲层次,可观他行走坐卧,却又磅礴大气,更像沙场武将,神与力合,不似纠结于明劲、暗劲细微变化之人。

这样的人,堪称天生的神将,如同《射雕》中的周伯通,连九阴真经的内容都忘了,那些功夫,却已经尽数融于周身。

瞧他也不像是练过国术的样子,但这国术里,明劲、暗劲里的奥妙,却都早已经被他练了出来,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罢?

而且瞧他现在的‘赤子天性’、纯净无瑕,善恶不分。

怕是心神修为也是极高,这样的人,只要不殒落,那就起码是‘武斗之王巴立明’那样天下顶尖的高手,怕是连那个‘神’,都要为之惊叹了……”

唐紫尘越看越有兴趣。

至于血潭旁的血兰,在她眼中,却是没有一点位置,仿佛以她的修为,已经用不到这些外物一般。

她甚至想这样一直看下去,看看叶书展露更多的功夫、心性。

但……

“哟,直接扯断了?

疼不疼?

要不要擦点药?

我记得小时候看的电影《食神》里,主角被夹棍之后,总得让人尿上一手治伤,要不咱们试试?”

就在唐紫尘面色古怪的表情之中……

叶书哈哈大笑,直接脱掉了裤子:“来来来,正宗童子尿,贞子见了都说好!来接着!

别害羞啊!

我知道我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大,但别在意,我可……

卧槽!

小母蟒你这是什么表情?

我告诉你,在你变成娘子之前,我是不可能当许仙的!”

唐紫尘:“……”

看着叶书叉着腰,洋洋得意地站在血潭边上,淋着下面疯狂挣扎的巨蟒蛇球,唐紫尘恍然间,看到了那些尿尿浇蚂蚁窝的熊孩子。

虽知道叶书这是“赤子天性”,但终归是太过胡闹,唐紫尘忍不住走出树林,脚步故意放重。

叶书看到这边有妹子过来,赶紧吸气压迫,放尽存货之后,又甩了两甩,赶紧穿好裤子,装作一副没事人,自己什么也没干的样子。

唐紫尘:“……突然就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

正文卷 告读者书

前两天我哥跟个本地的男书友吃饭,结果直接被肛,在酒店就大出血,送去了医院。

现在屁股还在冒血,没办法,小说只能由萌冲我来写了。

这两天我看了下以前的大纲、设定,读了一遍武侠直播》,又听我哥讲了一遍自己的设定、暗线,总算梳理清楚,开始动笔,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正,也希望大家对妹子友好一点,有错指出,但别骂得太凶,谢谢大家……

另外,大家可以加一下书友群,不过萌冲不面基,有阴影了,谢谢大家。

最后,感谢mage-escapar的1000打赏,巫神传人杀世者的打赏。谢谢两位,我会照顾好我哥的,大家不要担心。

正文卷 第285章 国术修炼

叶书见她不说话,此时心境放任自流,与往日大异,便拿出一个开门炮:“炸鱼特别好玩,你也要玩吗?”

这表情,妥妥地幼儿园小伙子,看到有小女孩被吸引过来,得意地炫耀自己玩具,并邀请对方一起玩。

唐紫尘有些哭笑不得。

这心神修炼,也分男女吗,为什么自己当初心境蜕变时,就没有这样的胡闹?

“不玩了,你是想采那些血兰,修炼气血吗?”唐紫尘问道。

叶书看着对方,眼前女子,皎洁如月,皮肤光滑细腻,不似人间之人,一双眸子更是神光灿然,凛然不可侵犯。

似是猜测,似是明悟:“你就是唐紫尘?”

除了她,这世上,怎么会有这般超凡脱俗的女人,一身神元修为,连叶书都看不出深浅?

反倒是对方气血修为,虽然同样一流,但叶书却隐隐觉得,对方不如自己根基雄厚。

神级高手,也有专攻,与叶书一般的精元修为,当今之世,怕是也不超过一掌之数了。

唐紫尘点头:“你是……两年前大开杀戒的一页书?”

叶书也应了一声,正要说话,却见下面的蛇球,经过这会的平静时间,竟是已经挣脱开来,身上虽然伤痕处处,凄惨无比,但凶性更盛三分,向着潭上两人,恶狠狠地扑来寻仇。

“退!”

两人极有默契,立刻抽身后退。

说来也是有意思。

独自面对一头巨蟒时,两人都有绝对把握,虽然力气不如对方,可杀蟒也只是费些功夫罢了。

但面对两头巨蟒时,就显得手忙脚乱了,若是再加上地形不利,稍有失误,被一头巨蟒身体拍击到,就会受到另一头巨蟒的乘势追击,落入下风。

当巨蟒变成四条,再顾及血兰损伤,两人便尽有灵犀地,往不远处山林空旷处赶去。

一母三公,四头巨蟒,俱都受伤严重。

尤其是那头母蟒,下面血淋淋的,还拖着根可疑肉刺,有些凄惨。

这样的状态下追击,自然有了先后,这在巨蟒们简单的认知中,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在叶书、唐紫尘眼中,却是杀戮良机,又再次默契地回头,雷霆一击般将追得最凶、受伤最浅的那头巨蟒,生生击碎骨头格杀!

叶书出手,如长枪巨斧,每一击打在巨蟒身上,就见对方皮肉筋骨,尽数翻滚颤动,被打得骨裂筋断,皮开肉绽。

而唐紫尘出手,却轻轻渺渺,说是打人,却不显不露水,手掌指骨只是在巨蟒身上轻轻抚动一下,巨蟒皮肉也没什么异样,却是已经整个身子,都从那折了开来,就像是里面骨头,已经裂成一段一段的一般。

“这,就是国术里的暗劲层次吗?”

……

叶书不由得心向往之。

他已经发现,论气血精元,自己比唐紫尘还高,甚至于这世上,能不能有自己精元更旺盛的人,都难说。

毕竟,这个世界,灵物难觅,像叶书一路上,《壮骨丸》《血蟾丹》《玉蜂浆》、灵果灵兽肉吃着,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这些国术高手,前方无路,一个个却是挖掘更深、更精微的力量,从气血的调动,到明劲、暗劲、化劲、丹劲、虚空见神境,几乎是锱铢必较地开发自身潜能。

同样一份气血、力气,在唐紫尘的手中,却能发挥出叶书两倍三倍,甚至更高层次的力量,那是已经把劲力练到骨子里的功夫!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国术就天下无敌、是最顶尖的修炼法门。

那些灵气充沛的世界,诸如各个武侠世界,修炼一份内力,那就多一份力量,根本不用费这么多的心思,威力上,甚至还要高出国术。

只能说,国术,是灵气衰落的末法时代,这些高手走的一条坎坷、崎岖之路,

若能以国术的修炼,并入到叶书的实力之中,他出手的威力,起码要再暴涨数倍,甚至更高。

……

想到这里,叶书就也不迟疑,一肘击断一头巨蟒的尾骨,便直接问道:“你能教我练国术吗?”

“咔咔咔!”

五指如蜻蜓点水,在那巨蟒蟒腹上连连点动,便听蟒身上一阵怪异骨裂声响,唐紫尘眉眼一挑,随即又正视、审视了叶书一遍,心里想了几秒,便就展颜笑道:“行!”

人间高手,能看入眼中的,也就只有那两个。

如今见叶书一身气血之浑厚旷世未闻,又心性符合唐紫尘心意,又完全没修炼过任何国术的璞玉样子,唐紫尘也是忍不住心生感慨。

这样的璞玉,若是任由其埋没,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而且,唐紫尘还有另一层顾虑。

“若是我不教授,这个一页书,应该也会出山,四处遍寻高手求教吧?

若是被那个神境高手god发现了,以对方苦求前路的性子,怕是会倾囊传授一页书一身本领,再驱使一页书杀遍天下高手,实力、气势达到顶峰后,再强势正面格杀一页书,看看在两名神境高手毫不留情的对决下,能不能走出那条看不见的前路罢……”

心念及此,唐紫尘再无任何犹疑。

当下便放下外界一切事务,直接就同叶书一起,在这血潭旁边,结庐为居,倾心教授叶书国术根基。

……

“起伏蹲身若奔马,凌空虚顶形神开。

转身撩阴手眼合,肘似枪扎臂弹鞭。

脊椎如龙首尾崩,重心垂落寒毛炸……”

转眼已是三日有余,唐紫尘脚步接连点在崖壁上,摘下一枚血兰,将花瓣尽数如纸牌般甩飞过来。

叶书正在练拳,反手弹臂,顿听破风声起,一把将那四枚花瓣抓在手里,毫不犹豫地将四枚抓得碎碎的花瓣,吞进口中。

顿时,一股猛烈如火的血气,便像烈酒一般,从叶书喉间,直落小腹关元穴,叶书一时间只觉心神都被冲击得摇摇欲附,杂念不断。

静坐在那里,叶书对此早有预期,心神仿佛两分。

时而,心神仿佛藏身关元穴,厚载周身,肆意随心,任由种种念头奔腾不止,肆意张狂,却无法影响自己的本心。

时而,心神又化身泥丸宫神元,超脱世外,无欲无争,静看着体内气血沸腾、心魔躁动。

便在这神元、精元,如天地般地壮阔中……

那胸口的气感,却是越来越强,只待天地交征,突破凡人顶峰!

ps:感谢蜗牛、吕天虾82995、打死拖更石、书友20190317165427896、微光工匠、玄庵因砚,魔神王、源1妙不可言的打赏,谢谢大家。

上一章,因为题目的原因屏蔽了,正在申请编辑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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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86章 为你求取天下武学!

其实叶书修炼了两天国术,与唐紫尘接触很深后,就已经发现,这个世界的国术,有一个最大的缺陷。

没有前路!

单凭锤炼、搬运自身气血,又没有灵物滋补,再强也有个限度。

最终一战里,男主王超与大反派god对决,两人拿出毕生实力,硬生生对轰了一千道“番天印”后,god力尽而败,临死前,曾问王超,看没看到前路。

见他要死了,王超说,看见了。

god因此畅怀死去,他自命为“神”,称座下一众高手为“仙”,早就把自己视为超脱凡人的存在,却偏偏看不到前路,早就已经成了一份执念,如今虽死,但也死而无憾。

但王超却是骗他的。

根本没有前路!

叶书历经多个世界,连咒怨厉鬼都见过了,虽未修国术,但对于修炼之道,见识之广,远胜于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听唐紫尘详讲了三天国术基础精要,却是已经发现了国术的一大缺点。

太早了!

修炼中的一切,都太早了!

叶书如今,精元、神元之浑厚,天下罕有,但却并没有“神与力合”,不是不能,而是叶书早已经发现,想要进入地阶,需要精元、神元有一定的基础。

无论是精元突破,以身引动天地灵气贯体,走“不坏金身”的路子;

还是神元精进,以神引动天地灵气,以神御气,类似于茅山法术的“神道”路子;

又或者是精元、神元同修,有所偏重,以神引气,以身养气,走“内力、气元、或者说元气”的路子……

总而言之,无论是哪条路,总就是要先修出元气,自身有了根基,再借天地元气滋补自身,这时再修炼国术精微微妙之处,才是正途。

这三条路,就像是一只小鸡,总要积累与时间,这才能长大,拥有一身的本钱之后,到时再开发身体,才能让自己变得妖娆迷人。

若是提前修炼国术,就像是一只小鸡,提前觉醒,修炼得再是精深,在小鸡群里也无往而不胜,看着是厉害了,但却已经绝了自己前路,以损坏自身前路,换得眼前的力量,终难再进一步。

国术,是修出内力、元气后的一条修炼之路。

这一点,其实早有体现。

无论是《龙蛇演义》主角王超的绝招“番天印”,还是巴立明的一身横练功夫,气势、心神、气血搬运上,都强到极致,就算是任我行、慕容复之流,都无法与之相比。

可其招式威力,却是大大不如,就是因为没有自身内力,或者说元气配合,只能以自身气血代替,威力大降不说,打一场后,稍不注意就气血大损,根基败坏。

若是修出元气后,再打出一记“番天印”,其凶悍厚重之处,怕是要与“降龙十八掌”,也有一较高下之力了。

如此说,并非唐紫尘这些国术高手,都短视,只重国术眼前厉害。

实在是,这方天地的灵气,实在是太匮乏了!

虽然能让叶书生存,也能生出巨蟒、血兰这样的天地灵物,但终究是没办法修出内力的。

别的武侠世界,修出一份内力,那便强上一分,费力练劲、练气血,事倍功半,说不定还被人一掌拍死。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当然在内力这条路上,一路狂奔,根本不在意什么气血修炼了。

但国术世界,天地灵气,却是根本无法供自己修炼,只能从不可能之中,走出“修炼气血”这一条路来,甚至修炼气血都不能保险,还要想其他办法,走心神修炼的路子。

这是天意,也是漫行在荒野上的人,披荆斩棘的精彩之处。

……

“那些内力流的高手,有法而无术,之所以不能精进,怕是没有国术这样,对气血、内力、心神的精细修炼,空有根基,却只是一味堆积,没有质变;

而国术高手,有术而无法,却是连根基都没有,小童还没有长大成人,就让他使用重锤兵器,虽然劲力掌握到了极致,也能四两拨千斤,但终究是毁了身体前程,隔绝前路……

这些,就是我对国术修炼的看法了!”

丛林里,叶书侃侃而谈,除了自己来历没有说外,这些体会,尽数说给了唐紫尘。

唐紫尘沉默良久,当天连野人们送来的食物都没有吃,甚至入夜都深了,她都还站在血潭前,仰望天空皓月,沉思不止。

道,在哪里?

为何突感遥不可及!

唐紫尘一时之间,只觉前路渺渺,完全失去任何希望。

叶书的话,说是猜测,但唐紫尘结合自己平日里的修炼,却是已经知道了其真实度。

国术修炼之初,稍不注意,就把人练废了,筋断骨折只是小事,没个师父全力照看着、补养、调理身体,修炼国术,就是在找死。

国术修炼之末,如唐紫尘自己这般的神级高手,心境之深,几乎已经与传说中的仙佛一般,甚至能与佛祖一样,拥有“四十颗牙”这样的佛祖三十二相之一,但一身气血,虽然也超凡脱俗,却依旧是凡人之躯,比着那些长寿之人,也未必能多活几年春秋。

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这国术这条路,缺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天地灵气!

……

夜深月隐,丛林中一片漆黑阴沉,唐紫尘站在血潭之傍,许久未动,直到炙红太阳星,扫清天边一片黑暗,这才恢复了一身的神级修为平静心。

纵使前方无路,那也是自己选的。

自己能放弃这条路吗?

十多年前的晨光下,当唐紫尘练一趟拳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这一生,再也放不下拳术了!

“难怪那‘武斗之王巴立明’,明明没有神级修为,我却总觉得他气血烈如炙阳,若与我一般早早进入‘打破虚空、可以见神’的境界,我也未必能胜得过他,现在看来,却是他更重修炼肉身的缘故了……

如今天下,唯一或许能踏破前路的人,只有我、巴立明、god三人,但既然我都没有把握,他们两个,也必定突破不了,唯一能看到前路的,反倒或许只有这个一页书了……”

唐紫尘想到这里,再无半点犹豫,见叶书练拳完毕,便走到他的跟前:

“从今天起一个月内,我会传授你我毕生所学。

之后我会为你行遍天下,‘求’取各门各派拳法剑术、丹道心法,八极、形意、八卦、太极,只要是天下有的拳法,尽数为你取来!

你也不必修习,只明白国术其中奥秘就是。

我也不要你什么回报,只要将来你有一天,踏足国术从未踏入的前途时,将国术之威,宣扬于天下,那便不负我今日辛苦了!”

ps:上上一章,被屏蔽了,后台申请恢复,又不给过,这两天萌冲会好好修改一遍,就像唐紫尘不求回报,只想让叶书见识国术从未走过的前路一样,争取把我哥走错的路,重走回来。

另外,也求求同行作者,看不过眼的,就别瞎举报了,现在搞得主角对着一群巨蟒脱裤子尿尿,都被屏蔽了,说是涉h,你们要是这样,我只能让主角一辈子钢铁直男了。

毕竟,举案齐眉的感情戏,写着有个毛的意思,黄蓉在牛家村,都求过靖哥哥的亲亲呢!

萌冲之前是写女频女战神风格类的,对男频的情况不是很懂,但各位大老爷们儿,不至于欺负一个小姑娘吧?

谢谢大家,求爱护。

最后,感谢巫神传承人杀世者、取名真难我去的打赏,谢谢两位兄长大人,萌冲会认真码字的。

正文卷 第287章 戒指空间的异变

自那日唐紫尘与叶书说话,已经过去一月有余。

直播间里。

“李莫愁打赏了你一枚铜钱!”

李莫愁:“她怎么对你这么好?你们是不是……”

“你可拉倒吧!”叶书直接打断对方的问话,“我练拳呢,你赶紧睡你的绳床吧!”

唐紫尘已经离开,叶书可以想象,如今外面的国术圈里,该是如何地乱成一团。

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去各个门派、家族、武馆,求取对方的得意绝学,可想而知,这条路上,会有多么凶险、艰难。

唐紫尘是“虚空见神境”的神级高手,更是修炼至诚之道,任何人对他一有一丝歹意,都能为其所知,最适合这种境地,足以保证安全。

但这份厚意,叶书依旧感怀在心。

这段时间,他并没有修炼国术,如先前所说,国术这玩意,实在太消耗气血、根基,待修成内力,引天地灵气温养躯体后,才有修炼国术的基础。

反倒是精元,在一旁血兰那猛烈的药力下,突飞猛进。

在叶书连续《咒怨》、现实世界,心神境界提升,对自身力量控制力大增后,这些药力,再也不是负担,不必担心药力太过虎狼。

如今随着叶书精元修为愈深,叶书愈觉得一身坚稳厚重,仿佛自己的躯体,就是一片大地,承载一身修为。

……

听到叶书如此毫不客气了“怼”李莫愁,这段时间三人各种开房间聊天的嫦娥,直接就不乐意了。

“嫦娥打赏你一丛月草!”

嫦娥:“小伙子,敢这么跟莫愁说话,你怕是想尝尝老娘的钢丝刷了啊,兄dei!”

叶书:“……你从我这,可算是学会说几句骚话了!”

这个嫦娥,简直就是个女司机,上次《咒怨》世界,叶书骗她一件小衣后,两人之间,就像是突破新一层的关系一般,嫦娥平日里说话,根本就不再避讳叶书什么。

《西游记》中,嫦娥可是有“风流仙子”的称号的,妥妥的老司机。

不过,叶书对于这些斗嘴,已经不甚在意了。

眼瞧着唐紫尘不在,叶书便爬上血潭潭壁,将那血兰花,连藤带根,俱都挖了一些,放进了宠物戒指空间。

这一看,顿时就有些意外。

只见里面,先前得到嫦娥、红孩儿打赏的“月桂”“号山灵桃”两棵果树,一个月不见,竟是已经桂香飘野、灵桃满树。

月桂香洁,白色花瓣已经遍洒四周,整个宠物戒指空间里,都散发出一股幽幽清香。

一旁的号山灵桃,也不多让,拳头大小的灵桃,结了满树,红艳艳的,看起来就透着一股秋实饱满的欣喜。

而汗血马、小熊猫两个货,此时干脆在树下安了家。

汗血马非白还好,只是四周跑跑跳跳,时不时扬头,咬上两口月桂花瓣吃着,很是乖巧。

小熊猫就皮得不行了,前一秒还抱着灵桃啃着呢,下一秒就忘了爪子里的桃子,爬上灵桃树上,去摘新的桃子,时不时又掉下来,摔个屁股蹲。

“这果树,怎么长得这么快?”

叶书吃了一惊,随即仿佛想到了什么似的,看起自己手臂上,那“宙光宝盒”的印记。

果然,原先融入到叶书手臂,显得很淡的宙光宝盒,此时已经彻底与叶书的手臂,融为一体,汇同先前的“月光宝盒”,形成一副小小的、指甲盖大小的太极图,如刺青一般,显现在叶书手臂上。

心神集中到上面时,隐隐有所感应,知道了宙光宝盒的功用。

“宙光……这就是宙光宝盒的功效吗?’

让我宠物戒指里的时间流速,更快地生长?

小熊猫、非白,明显没受到什么影响,依旧与外界的我,同一样的时间流速;但我抓来的几只野鸡、野鸭,却是长得膘肥身壮,正是最适合烧烤的状态……

这宙光宝盒认主之后,倒是挺人性化的……

眼瞧着这月桂树、灵桃树开花结果后,灵气四溢,连宠物空间都大了许多,也难怪非白最近没跟我闹腾,很明显是对这个‘家’,很是满意……”

唯一失望的,就是那个三十年份的太岁,只是提升了一两年份,似乎宙光宝盒,对于这种阴邪类的灵物,效果上有所降低。

叶书心念转动间,便把血兰藤,种到了宠物戒指之中。

只见水流附近泥土翻动,随着叶书心意,形成血潭模样,成为血兰花的新家。

在叶书仔细观察下,很明显能看出血兰的生长速度,几乎是肉眼可见地增加,宙光宝盒的这条功用,实在是神奇得让人赞叹。

月光宝盒,或者叫宇光宝盒,是宇道宝物,能让叶书穿越诸天万界。

宙光宝盒,就是掌控时间的利器,以后叶书再养些灵曾兽,直接就不缺灵气食材了,精元的修炼,如虎添翼。

“嗯?

这样一想,宇光宝盒,穿越诸天世界,洗炼心神神元;宙光宝盒掌控时间,自此天下灵物予取予求,最适修练躯体精元。

两者合一,神元、精元的两者兼修,便不再是镜花水月。

可是,那‘气元’的修炼,似乎并没个取巧的办法?

这其中的秘密,也不知何时能解破开来……”

……

唐紫尘离开的日子里,叶书经历一段时间的期待后,便恢复了平日里的生活。

练拳练剑、弓箭、长枪、但凡是自己喜欢的,想练就练。

观看医书、道藏佛典、古典武侠小说。

与直播间两个妹子聊天,调益身心……

现在,又多出了一件事:钻研国术!

对叶书而言,这些不仅都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更是自己必须要做好的事情。

一个人,活在世上,总要承担些什么,这并不是负担,而是责任。

从现实世界离开时,刘少充、马宏峰、陆娇、马依莎,这些与自己曾经关系亲近的人,在自己身上,寄托了太多的东西。

压抑的现实中,他们活不出的潇洒,他们活不出的精彩,他们做梦都想拥有的生活……

叶书替他们过!

其实又何况是现实里那些朋友?

如今在外面大杀四方的唐紫尘,又何尝不是把一生的希望,寄托在叶书身上?

叶书这一身,早就已经被寄托太多的感情了……

正文卷 第290章 在下叶小钗

“倒是有趣!”

叶书淡淡赞了一声。

时至今日,他早不是当初对鬼神一无所知的小可爱,已经成为一根历经风雨的老油条。

神元修炼到一定境界,就能影响周围人的意识,甚至冥冥之中,出现“心血来潮”的征兆。

就像秦梦云一缕怨魂百年不灭,形成鬼宅一样,叶书神元突破后,也能清晰感受到旁人情绪,甚至能影响对方。

几乎类似于《九阴真经》里的《移魂**》了!

不过,这些手段,都只是小道,修炼到一定境界,心神稳固,纵使被一时所迷,遇到危险时也能心有所感,临阵反击。

这只狐狸精,会的这种小手段,只能说是旁门左道,连四目道人,都不受其惑。

“这人好重的杀性!”

对面收拢好僵尸的四目道人,心中一凛,知道自己遇到了高手,当下左手平托,右手剑指,施了个茅山道士,遇到同修时的礼节:“在下茅山道人四目,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名字?

叶书沉吟了一下,在这个《黄飞鸿》的世界,无论是“叶书”、“一页书”、还是“素还真”,都已经是震荡天下的名号,便是这些深山修士,但凡对外界有所关注的,想必也已经如雷贯耳。

为免解释麻烦,叶书很干脆地道:“在下叶小钗!”

嗯,都是姓叶的本家,刀狂剑痴叶小钗脾气好,又不在直播间,用他马甲搞事情,应该没事吧?

“叶小钗?

瞧他眉秀目清,倒是与这个名字相得益彰……”

四目低吟了这个名字两声,想不起天下哪个高手是叫叶小钗的,但也不觉奇怪,毕竟如今生逢乱世,避世隐居的高手,不胜凡几,几乎都不在人前显示本领。

“那不知道叶兄弟,将欲何往?”

“我近日心血来潮,知道这片地界,有一妖孽将要出世,与我有关,便来瞧上一瞧,道长可有什么指点么?”

此言一出,四目道人便是神色一凛:“修道人的心血来潮,可是非同小可,叶兄弟你对这一劫难,可有什么眉目么?”

叶书笑道:“也没什么眉目,应该是个僵尸,只是我一直在尘世里打滚,不知何故,这僵尸竟然与我牵上联系了……”

“因果之道,凡人哪里能够测得明白!”

四目道人热心道:“既如此,叶兄弟你不如到我庐舍那边居住,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再四处探查可好?”

“固所愿,不敢辞尔!”

……

山林里,走了两天,终于是遇到了四目道人,叶书也轻松了许多。

两人一路交谈,叶书从对方口中,知道此处正是罗霄山脉的主峰“酃峰”,又称斗笠峰,是湘省第一高峰。

哪怕是百年之后的现代社会,这里也是几十里人迹罕至,没通公路,留有蛮荒三分景象,更不用说是现在了。

此峰为湘省之首,风水自然是一等一的上佳之处,又隔绝世外,不为外界所扰,历来就是高人隐士,最喜欢隐居的地点之一,四目道人与午马饰演的一修和尚,就在这里结庐而居。

四目以赶尸、看风水为生;一修却是没事就四处云游,扶助周围百姓,两人一喜静修,一为动禅,脾气不对付,总是闹矛盾,倒是两人各收了一男一女两个徒弟,有些眉来眼去的意思。

而在一旁的四目,同样心中赞叹。

“这个叶小钗,虽是名声不显,但于那诗词典籍、道书医术,却是均有不凡涉猎,明显有名家教导,兼又气度非凡,一身气息清正淳厚间,又有红光透顶之相,当真是天下难得的一品俊秀人才!

其他倒也罢了,但我瞧他眉心泥丸宫,却是已经开了‘天眼’,眉心一点红光,贯通内外,正是道门开了‘神门’的征兆,也不知是哪门哪派的高人,当真是了得!”

两人边走边谈,一时各有所得,旅途倒也并不寂寞。

待到走得累了,四目道人性子有些不靠谱,偷懒之下,便使用道术,骑着僵尸前行,又邀请叶书一块上去。

“哈哈,我自有座骑,便不叨扰了!”

说话间,叶书考虑了一下,直接放出了非白,引得四目眼皮直跳。

“他竟然有藏物的法宝!

便是我茅山,也只有掌门才有,他竟……

咦,这马好生神骏!

啊,是汗血马!”

就在四目心神剧震的目光中,再次跑出来的非白,看见叶书,欢快地昂然一声长鸣,声震四野,只听四周“簌簌”声响,毒虫隐迹,妖邪辟易!

四目身旁的一众普通僵尸,更是一个个身倒体歪,全身黑气震荡,颤动不止,站都几乎站不稳,四目道人费力施展术法,这才稳住群尸,一时更是惊疑不定。

揉了揉非白欢腾的脑袋,叶书也是暗中赞叹:“整天吃那些灵桃桂叶,非白是愈发神骏了。不妙!这以后要是惹它生了气,我怕是有的苦头吃了……”

叶书翻身上马,又将小熊猫放了出来盘着玩。

一旁骑在僵尸上面偷懒,本来美滋滋的四目道人,看了看平稳高壮的汉血马,再看看自己这群不成器的僵尸,突然就有些郁闷了。

“我这是遇到修行界,哪家的狗大户了?”

……

山路不平,非白却是早已经不在意这些,一路上悠哉悠哉,累了就在山泉里洗上一澡,再让叶书给它顺顺毛,直如游山玩水一般。

到了酃峰庐舍时,叶书依旧一身轻松闲适。

四目却是跟那些僵尸待得久了,有些被打击到的小郁闷。

因此,一见到自家的对头“一修和尚”回来,自家徒弟阿乐,又跟个小舔狗似地,跟在对方女徒弟阿珍后面跑,四目心中更是不爽,介绍了叶书与众人认识后,便与一修和尚,斗嘴斗气了起来。

徒弟钱乐倒是热情:“师父他老人家就是这样,叶兄弟你别见……”

“怪”字还没发出,四目道人就已经看了过来斥道:“什么叶兄弟!没大没小,叶兄弟是我路上结交的朋友,一身的本事,不在为师之下,你该叫师叔才对!”

“是是,师叔……”

钱乐尴尬地笑了笑,见心上人阿珍在那向往地看着非白,心里又松了口气,接话道:“师叔这个辈份好!阿珍你说是噢?不过师叔,你这马养得真壮实啊,能不能让阿珍摸摸?”

阿珍也不自禁道:“对啊师叔,你这匹白马真好看!”

非白听她夸自己,得意地打了个响鼻,跑到叶书跟前昴首挺胸,得意洋洋。

“摸吧!”

叶书没在意他的小心思,无奈地摸了摸非白的头毛,想了想,随手翻动,拿出两枚灵桃来:“承你两人一声‘师叔’,便送你们一人一枚桃子吃罢!

嗯,可惜没有成熟的蜜桃,不然倒是合景……”

正文卷 第289章 不好意思,忘记这半章了。

“停下!”

夜色中,叶书一声令,伽椰子便停了下来,老实无比。

空气中,似乎隐隐传来铃声,在这无人的深山之中,显得有些诡异。

叶书眉头松开,有变化就好,总比前两天,无目的地乱走乱转强。

为免鬼气暴露形藏,叶书收起伽椰子,深吸一口气,全身毛孔,顿时如封似闭,不泄露一丝一毫的血气,整个人如幽灵般,往着铃声传来的方向,急速赶去。

没等他走到近前,就见前方小道上,一个白裙身影,扯着两根丝带,丝带末端,还挂着个一身官服的僵尸,向着自己这边飞来。

叶书此时,锁气藏血,隐在这林中,白色身影并没有发现叶书,反倒是叶书,发现了对方的异状。

眼前这道白影女人,白衣如仙,但气息晦沉,不似生人,尚未近身五步,身上那股子狐臭味道,已经传入鼻间。

狐狸精?

“呯!”

叶书对她颇感兴趣,见对方就要飞走,直接两步踏树,暗含一口元气,整个人已经急冲而上,顺手抓住这白衣女妖的脚腕,落下时,顺势将对方,狠狠掼在地上!

没等叶书再察看情况,前方一个粗豪声音已经传来:“敢偷我的僵尸,你是不想……”

话没说完,来人就已经看见叶书,以及地上痛苦的狐狸精,整个人都愣住了。

叶书一见对方那副眼镜就乐了。

四目道长?

“你是什么人?怎么大半夜的不睡觉,来这深山老林子里干什么?”四目道人看着叶书,眼中满是警惕。

他能感觉叶书是个活人,不过这大半夜的,正常人谁能来这边?

叶书眼瞧着狐狸精还要挣扎,甚至一副楚楚可怜,想要使用媚术的样子,却是任由对方施为。

心平如镜,不动丝毫波澜。

他虽没正经学过法术,但一身功夫、心神境界,早就可以无视这世上大部分的法术了,狐狸精这点小手段,简直可笑。

对面的四目道人见状,更是惊奇。

如今时逢乱世,功夫高手有许多,但多是贪嗔恨痴,七情六欲,能有这份心境的,天下间也没有几个,再看叶书目光清正,一身气度超然,俨然就是儒家才俊的风姿。

难道,是传学堂那边,过来的高手?

四目道人心有猜测,但也算是对叶书放下心来,赶紧去检查自己的僵尸,命其回归尸群。

叶书看得有趣,这些湘西赶尸的道士手段,可比那些杂耍魔术,要好许多了。

一旁的狐狸精,眼看媚术不成,又见叶书目光离开,登时就想化为原形,急速逃命。

“咔!”

叶书一脚,已经是踩断了狐狸精背脊,如泰岳压顶,力道浑厚壮阔,根本难以抵御,当下发出狐狸怪叫声,惨死当场,现出原形。

眼前一花,先前的白裙女人,已经变成了一只野狐狸。

“这不是躯体变化,更像是对方的一种天赋手段,神念影响,让我看他时,仿佛看到了美女,其身其形,其实一直都是只狐狸……”

ps:抱歉抱歉,这一章昨天写了一千字,今天没注意,就重开新章节写了,内容没问题,顺序有了点毛病,感冒脑子坏掉了。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

正文卷 第291章 僵尸现踪

“唔,真甜!师父你也尝尝!”

李阿珍刚吃一口,果肉还没吞下去,就已经赞叹出声,拿着桃子,就问向一修和尚。

一旁的钱乐听了这话,一副惋惜模样,不情不愿地把桃子递到四目道人跟前:“师父,你也尝尝……”

四目:“……你师叔给你们的见面礼,我吃像什么话!便宜你了!”

他是吃过这桃子的,毕竟一路上,就连叶书、非白都拿这桃解渴,又怎么可能少了他的一份?

只是内心,对叶书的感觉,愈发高深莫测起来。

……

既然是师叔,那便有事弟子服其劳,没等叶书操心,李阿珍已经乖巧地帮叶书整理客房、铺床叠被了。

叶书对这些并不在意。

只是四人喊他吃饭时,叶书却是有些不入口了。

如今时逢乱世,外面百姓虽然不用稀粥度日,但也顿顿粗粮,番薯吃得身体、大脑都残缺了,生活艰难。

四目虽然干的是“高薪”的赶尸道人,但生活依旧朴素,见叶书来了,特意还让李阿珍蒸上一锅白米饭,多炒了两个菜。

清炖豆腐汤、炒豆干、炒萝卜,更是还有一盘野葱炒鸡蛋。

李阿珍厨艺不错,尤其是那野葱炒鸡蛋,喷香扑鼻,松嫩可口,看得出是平日里很用心的。

叶书尝了两口,也是赞叹不已。

只是他如今,体魄境界天下难寻,正是需要滋补气血的时候,还要加上丹药、灵果为辅,这才在精元一道上,突飞猛进。

现在单吃这豆腐、鸡蛋,偶尔一次,还没什么,长久下去,却是显得有些营养不良了。

因此,叶书吃饭间,便问明了路途,准备第二天一大早,去山外村庄,买些鸡鸭鱼肉回来……

……

“当当当……”

晨光未起,庐舍间已经是木鱼声阵阵响起,四目道人不胜其烦,直接就爬起来,与那敲木鱼的一修和尚,争打吵闹了起来。

“以前就咱们两个也就算了,现在来了客人,你还敲你那个破木鱼!你个秃驴也不嫌烦!!!”四目道人被这木鱼声扰得双眼发黑,都要杀人了。

一修却是一副老好人的笑脸:“你还好意思说叶兄弟,鸡刚叫,他就骑马出去了,应该是‘开神门,采神力’去了。

亏你还总自称茅山大将,现在修为不如年青人,连勤快劲,也都落后这么多……”

两个人吵吵绊绊,几乎都成日常习惯了。

不过在李阿珍的劝解下,眼看饭点到了,两人终归是走上了饭桌,一个端着一碗粥,在那又借着抢根萝卜干的机会,比力斗法起来。

“哈哈,两位,怎么又斗起来了!”

叶书的声音,适时响起,两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见叶书手拿两只土鸡,一只野鸡,还提着十斤重的瘦猪肉。

“我深修躯体,滋补气血是每天的功课,耽误不得,倒是让两位见笑了!”叶书笑着又取出一口铁锅,“以后便用这口锅做肉菜,免得犯了大师忌讳……”

感受着手上减小的力道,正在掰手腕的一修松气笑道:“出家人,哪来那么多臭毛病,要是沾点荤腥的锅碗都不能用,那和尚化缘都没处可化,只能饿死了……”

叶书闻言,倒是松了口气:“倒是我想多了,还以为……哈,算了,惹人厌的人和事,便不说了,做饭吧!”

一顿肉,吃得两个小字辈的,欢欣雀跃,四目道人眉开眼笑。

只有一修和尚,一边念着佛,一边喝着清粥,再默默地吞着口水。

叶书暗笑,默默吃着自己的糖醋排骨,一声不吭。

说什么素菜养生、杂粮养生,都是吃得太饱了,要是这样,那古时候的老百姓,天天都在养生了。

养得都跟个小鸡崽似的。

吃够了肉,再去讲什么养生,这是叶书的一贯作风,哪怕已经有灵果、灵丹,也无法抹消吃肉的动力。

当然了,之所以这么轻松吃饭,完全是因为叶书发现,酃峰这块地方,自己温养神元、精元的速度,远超外界!

这样的福地,难怪隐居这两位世外高人了!

……

日子,就这样平静过了下去。

一开始的陌生过后,叶书与这两对师徒,很快就熟悉了越来,四人对叶书,也从一开始的敬畏有加,转而变得习以为常。

毕竟,叶书性格一向很是随和。

“师叔又去林子里采草药了,没想到他年纪轻轻,人长得好看、功夫那么好,还会医术,还有那么高大的白马……”李阿珍一边洗菜,一边聊天止不住话。

钱乐有些不是滋味:“是啊是啊,师叔是世外高人,眼界高、还有钱,咱们跟他一比,可真是乡下穷小子、傻丫头了……”

李阿珍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你瞎想什么呢!不过师父总是说师叔修为高,可我瞧着也没什么嘛,整天见他练武,也没见他用过法术,功夫哪有法术厉害?我瞧着,还是咱们师父厉害些……”

一修、四目,这段时间的争斗,各种左道法术都用上了,简直让二小崇拜得不行。

正说话间,突然远处传来清脆铃声。

“快点,快点!别偷懒!”

一群人,推着一口巨大的铜棺,奋力地前行,车辙印深深入地,无论是推车的兵卒,道士,还是随行的道人、侍卫,俱都如临大敌。

那铜棺厚重,每颠簸一次,就震响一声,沉沉地压在人心上,连周围飞鸟,都吓得远远飞去。

正是傅满遗、千鹤道人一众!

钱乐、李阿珍反应得慢些,出去时,正看到四目道人,在那个太监面前,吃尽闷气。

四目道人:“那你为什么不烧掉这个僵尸呢?”

千鹤道人:“这个……僵尸是边疆皇族,不能烧,我们要运进京城,等皇上发落……”

说话间,那各太监乌丸,直接发问:“为什么你们要拆掉帐篷?”

四目道人:“噢,是这样的……”

“你闭上嘴!”太监乌丸毫不客气地打断他话,“我不是跟你说,我是跟千鹤说!”

四目道人:“……”

这死太监,好大的官威!

一旁的钱乐、李阿珍心里,俱都升起这个念头。

便在这时,便听一声昂然马鸣,一道白影,如电光疾闪,奔腾而来。

叶书纵马而来,冷眼瞧了眼侍卫、傅满遗,便把目光集中到了铜棺上。

乌丸疑惑地望了一眼,看到叶书面容,顿时双腿一软,整个人都瘫倒在地,如烂泥一般……

正文卷 第292章 这就是一页书!

嗯?

场中人,顿时一静,尤其是钱乐、李阿珍两人,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虽然接触时间很短,便眼前这个“乌管事”,身上官威明显极大,三位佛道高人,一者唯命是从,一者被无视,一者明进退、直接不与他说话,都在这个太监身上,碰了壁。

这样一个人,怎么突然就这个样子了?

不符合身份啊!

一修、四目对视一眼,同样感到惊疑。

车子上的僵尸,先前哪怕用墨斗罩着,用铜棺封着,依旧阴气逼人,一股慑人凶意,透棺而现。

但叶书纵马方至,这铜棺上的不祥气息,顿时就如烈阳照雪,瞬间消散一空!

这其中,当然有汉血马的那一声长嘶的功劳。

但让一修、四目疑惑的是,依这铜棺里透出的凶性,不该是非白一声马嘶,就能轻松降服的僵尸啊!

心有疑惑,两人也不说话,只是静立旁观。

……

千鹤道人见叶书气魄非凡,便客气问道:“这位是……”

“哦,这是我新近交的朋友,名唤叶小钗。”四目道人见师弟开口,便介绍道,“这是我师弟,千鹤道人。”

“幸会幸会!”千鹤很客气。

叶书抱拳一礼,随即又看向地上的乌管事,眼中透出颇感兴趣的情绪:“怎么,你认得我?”

自己凶名虽盛,但这个世界,可没人给自己拍照片,一个边疆皇族身边的太监,竟然认得自己,也是有趣了。

“大胆!竟敢如此放肆!”

一旁的侍卫统领,早就对叶书纵马冲撞了乌丸心生不满,又见叶书如此肆无忌惮地询问乌丸,顿时出声怒斥,拔刀就要往前逼近,拿下叶书。

“哦?”叶书轻笑出声,便站在那里,等他过来。

“大胆!大胆!”

这两声,却不再是那侍卫统领叫的,而是地上的太监乌丸所喊,原本腿软倒地的他,见侍卫统领如此不知死活,顿时吓得全身僵硬,也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连滚带爬地起了身。

一把抓住侍卫统领,反手狠狠扇了他两耳光,乌丸这才体如筛糠般跪伏到叶书面前:

“教主恕罪!教主恕罪!他不知道教主虎威,冲撞了教主,万请教主恕罪!你看什么看!还不跪下!”

正求饶间,看见一旁侍卫统领呆立在那的模样,乌丸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他拉扯跪下,这才全身颤抖地趴在地上,看着前面叶书的鞋尖,想着那个凶威滔滔的魔头,竟然就站在自己身前,乌丸整个后背都湿成一片。

教主?

那侍卫有些发愣,这是什么称谓?

一旁的一修、四目,却是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叶书一身的本领,又身怀茅山掌门才有的储物法宝,他们早就怀疑叶书也是修行界一派之尊。

只是不知道是龙虎山、茅山外的哪家掌教?

就在众人疑惑间,原本坐在抬椅上的宣统帝傅满遗,却是在听了乌丸的话后,眉头皱起,脸上疑惑情绪一闪,随即全身一颤、满头是汗,一咬牙,突然站起身来,同样跪倒在乌丸旁边:“教主恕罪!”

他这一跪,那侍卫登时全身一抖,瞬间明白了一切,跪趴在地上,头脑一片空白。

千鹤道人心中一寒,看向叶书的目光,如同山林中看见一头猛虎:“阁下就是……”

叶书扫了他一眼,随即语气平静问向傅满遗:“你个几岁大的边疆皇族,怎么会认得我?”

边疆皇族?

傅满遗心中一动,小心道:“前些天,我随叔父奉诏入京,曾在永定门外,见过教主一面……”

“哦,原来如此!”

叶书也没有多想,毕竟在他的记忆中,那个宣统皇帝,还如《末代皇帝》里那样住在紫禁城中,《僵尸叔叔》里,这小孩身份也确实是边疆皇族。

知见障,知道的越多,反倒忽略得越多。

叶书站在那里沉思,一群人就跪趴在那里,如同猛兽爪下的羔羊一般,只知道悲鸣,连逃跑的心思都升不起来。

场面,一时诡异了下来。

随行侍卫、道士里,无论是否知道傅满遗的身份,这时见他下跪,一个个哪还猜不到叶书的身份,当下一个个面如土色,全无刚才半分的嚣张模样。

一旁的钱乐只看得双眼放光,低声道:“师叔好大的来头!连皇族见了他都下跪,怕不是哪个名山的掌教天师之类吧?我这辈子要是有他这样一天的威风,也不虚度了!”

李阿珍心细,却是看到自家师父脸上的惊异之色,想起平日里随师父云游,在外界听到的说书故事,细一思索,便“啊”地一声叫了出来,忍不住抬声道:

“师叔就是‘一页书’!”

“什么‘叶书’!师叔明明叫‘叶小钗’……啊!是……是……是那个一页书??!!!”

钱乐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待到惊醒,却是整个脑海都如万雷轰顶了一般,空白一片。

说书人口中,天神一般的人,竟然就是那个平素里和颜悦色的师叔,这种巨大的反差,未免来得太猛烈了一些。

反应过来后,再望向叶书的眼神,已经是一片狂热。

……

叶书却是对众人目光,早已经习惯,这时见非白暴躁地朝着铜棺低鸣,也不理会跪在地上的众人,只是度步围着铜棺查看起来。

英叔送的《茅山术法僵尸篇》里,详列了许多镇尸的法门,叶书比照着铜棺上,千鹤施下的手段,一一印证,倒也颇有趣味。

至于铜棺里,那个晦暗不祥的气息,昔日幼年害怕的僵尸,反倒没被他瞧在眼里。

一旁的傅满遗,只看得心惊肉跳,咬牙抬起身来:“叶先生!我知道先生性情,只是叔父已经死了,如今正要下土安葬,便有一切过错,也该顾念他人死为大,只求先生能让他安息九泉,若先生有何不忿,便请责罚到我的头上……”

他在赌。

登上皇位这几个月里,傅满遗见得多了、想得多了,心智之深,早已经不是他外表几岁小孩那么单纯。

一旁千鹤也是硬着头皮来劝:“正是……便请先生看在一修大师、四目师兄的份上,放……”

话没说完……

叶书手中已经出现一柄横刀,随手一刀,将那镇尸网砍开,一脚踹在铜棺棺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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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93章 百年诛魔计

“呯!”

铜棺棺盖,被叶书一脚踢开。

说是铜棺,其实就是裹了层铜皮,否则这几百上千斤的,根本没法千里奔波。

本该钉上棺材钉的铜棺,因为千鹤时常化消尸气的源故,并没有钉死,叶书见了,自然轻松踢开。

至于什么“顾念死者为大、看在一修、四目面子上”之类的话,更是可笑!

我一页书要杀的人,便是死了,也得从棺材里滚出来!

我一页书要做的事,谁又有所谓的“面子”,能来阻止了?!

一个数岁小童,自己一时没有杀心,也敢在自己面前,讲什么“死者为大”!

一个为满清奔走的道士,也敢在自己面前,讨什么人情!

那轰然落地的棺盖,就像是一记毫不留情的耳光,狠狠抽在傅满遗、千鹤道人脸上,彻底昭显了“一页书”这个名字,霸道与凶横的一面。

跪趴在地上的乌丸众人,身子更是猛地一颤,几乎以为叶书就要暴起而杀人。

但在场众人,无论是被打脸的千鹤,还是“面子”没用的四目、一修,竟是没有什么生气情绪。

一页书凶名之盛,天下皆知,九王至尊也是说杀便杀,自己又哪里有什么“面子”,能在一页书面前讨得好处的?

……

而随着棺盖打开,一股积郁的尸气,猛然爆发。

叶书心里有数,踢开棺盖时,就已经身形后退,自然无事。

一修、四目他们离得远,也没什么事情。

但跪伏在地的那几名侍卫,却是没什么反应,直接便被这尸气冲袭,整个人脸上青黑一片,一声不吭地死在地上。

至于乌丸与傅满遗,却是被千鹤一手一下,救了回来,连带着那个侍卫统领,也强振心神,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尸气爆涌范围之外。

“嗬嗬嗬嗬……”

棺材里,一阵爆豆般地响声泛起,那是僵尸全身颤抖,仿佛浇了强酸后的反应。

僵尸性阴,太阳星力至阳至刚,寻常僵尸只消照到一缕阳光,便足以魂飞魄散、万劫不复了。

只是,这个僵尸是光绪尸身,体内有一道满清衰败龙气,大异于寻常僵尸,此时烈阳之下,毫不遮掩地被照射到,竟然一时仍旧能够抵抗,只是身上尸气,被不停消泯,散逸到空气之中。

叶书又复近前,看了一眼,有些疑惑。

“这头僵尸,躯体发黑、又被阳光照得皱成一团,脸都变了形,不似什么故人,为何又让我触发《僵尸叔叔》的任务呢?

莫非是我先前京中,杀的那些满清皇族中的一个?”

躺在一旁的傅满遗,见状不由得暗呼侥幸。

“亏着叔父惧怕一页书,不敢埋葬于东陵不说,连入殓时,都不敢身着龙袍,否则今日被一页书认出了身份,我只怕要万劫不复了!”

傅满遗从没怀疑过,若是让叶书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对方会不会下杀手,斩草除根。

什么六岁幼童,什么无辜稚子,在一页书的剑下,根本不是什么免死金牌!

“嗬嗬嗬……”

僵尸的惨烈消融模样,看在周围人眼中,自然又是一番心思各异。

尸气迅速消散,哪怕身怀龙气,光绪遗尸,也不过是死得晚些罢了。

见此惨状,千鹤不由心中不忍,抱起地上棺盖,重又盖上:

“叶教主看也看过了,死者虽已变成僵尸,但寻个好墓埋上,也不致于祸害生灵,便放他一马吧!”

可怜僵尸?

叶书看了他一眼,笑道:“在太阳之下,这僵尸还能撑这么久,你便该知道这僵尸特异之处,不斩草除根,你就不怕他中途暴起,连你也杀了么?”

千鹤见叶书不阻拦,便彻底盖上棺盖,见里面僵尸不再痛号,仿佛避免被叶书注意到,这才正色道:“那也只是我的命数!僵尸虽凶,凶不过人心,又有什么好害怕的?!”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那你们就离开吧!”

叶书本来就想趁机见识一下僵尸的实力,之所以非要开棺,只是好奇这《僵尸叔叔》,与自己的关系罢了。

若是光绪、乌丸一众人来求饶,叶书还说不定直接一剑杀了。

但这时是千鹤出头,叶书心中杀意便熄了三分,挥了挥手,示意对方离开,自己便牵起非白,往庐舍里走去。

左右不过是坐等僵尸出笼,千鹤作茧自缚罢了!

若没死,便算是千鹤的一条活路吧……

……

“呼!”

场中众人,顿时心中大石落下,松了一口气。

傅满遗不顾全身冷汗与发软,直接爬起了身:“快走!快走!免得他改变主意!”

平日里赶路,那些侍卫、道士,哪怕吃饱睡足了,还经常偷懒嫌累,慢悠悠的。

这时众人刚刚经受一场惊吓,全身是汗不说,手软腿更软,七魄尚在,三魂却不知已经散了几个,简直就是大病初愈,全身乏力。

但便是平日里最偷奸耍滑的侍卫,这时都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推着车,往远处赶去,直到看不到后面的庐舍,又走出老远,这才一个个瘫倒在地,大口喘着粗气,只觉从地府里走了一遭似的。

“天可怜见,我竟然能从那个杀人魔头手里,逃出生天!”

“祖宗保佑!祖宗保佑!”

“这屠夫怎么来这里了?难道他是来追杀我们的?!”

“……”

众人一闲下来,顿时种种恐惧念头,此起彼伏,没个止休。

傅满遗也后怕得全身颤抖,此时却强控制着自己平静下来,喝了口水,深吸一口气后,这才勉强恢复理智:“不能逃!那魔头没有发现我们的身份,若是逃了,反倒惹他生疑,那才真的是十死无生!”

“那现在我们怎么办?”

“继续前行!”傅满遗咬牙道,“也不知道那魔头会不会暗中监视,咱们必须埋葬了叔父后再走,免得他心生怀疑,否则谁也活不下去!”

“主子英明!”

“不错!咱们听主子的!”

“……”

见稳定了军心,傅满遗心神更是冷静三分:“众人放心!此事过后,众人皆有重赏!

我大清立国两百余年,又岂是一时就能倒下的?

只要我们埋好了叔父,走出山林,到时天下哪里去不得?

我入宫看过内库秘录,更是知道百年之前老祖宗,就已经留下一脉高手,名唤‘鄂尔多’,更在那‘九龙宝剑’上,留下布局,那魔头早晚要死在东陵!”



正文卷 第294章 何谈无辜?

此时此刻,追随自己的这些侍卫、道士,俱都是清庭供养数十年,甚至是数代的心腹亲信,傅满遗为稳定军心,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一众手下听了,果然信心俱增,愈加忠心。

毕竟,此时的清廷,虽然名义上被推翻,但“宣统皇帝”的招牌,依旧响亮,而且还居住在紫禁城中!

各地亲王势力,依旧势大,更兼新政府以招抚人心为主,并没有赶尽杀绝,满清势力虽然散乱,但依旧是天下举足轻重的力量,跟着眼前的傅满遗,无论如何,也可以说是一个天大的前程!

其实,傅满遗也不知道,当初乾隆死后,国师章嘉佛为叶书布下怎样的杀局

这事只有当时爱新觉罗一族的宗正、以及“鄂尔多”一族知晓,百年后的今天,一切似乎都已经成了过眼云烟。

但毕竟是一个希望!

叶书太凶横霸道,傅满遗想想都觉得绝望,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到百年前的老祖宗身上了。

不过,傅满遗一众人,只知道想着叶书凶威,却没有注意到,一旁车上的棺材,其中的僵尸,其凶性在以一种可怕又隐晦的程度恢复、甚至提升!

本性中的畏惧、死不瞑目的怨恨,正是妖邪怨鬼最根本的力量,光绪身怀龙气,虽然新死,但一身僵尸怨气凶气之盛,早已是天下罕见!

此时遇到叶书这个杀身仇人,一身积郁在生死间的力量,猛然爆发出来!

“叱!”

天上雷霆阵阵,轰鸣滚滚,傅满遗一行人,终于定下了决策,搭建帐蓬。

棺材中死不瞑目的双眼,猛然转动了一下。

杀戮,开始了!

……

“唉,这么大的雨天,希望师弟他们没事吧!”

四目站在窗前,叹息了一声,回头再看叶书时,情绪就变得特别复杂,犹豫了许久,这才苦笑道:“当真是后生可畏!亏我还整天仗着两手法术,自以为了不起,真是……哎,前浪难做啊!!”

钱乐抢话道:“师父你别难过,你不成不还有我嘛,以后我肯定比你差,肯定拍不到你这前浪!”

四目:“……”

四个人插科打诨,总算把叶书身份暴露后,带来的压迫感散去。

一修和尚看了叶书许久,这才突然道:“叶兄弟,你之前说你来这里,是为了一具僵尸,是白天的那具?那你怎么又放他们离开?”

叶书无所谓道:“离开就离开吧!也无所谓了!”

《僵尸叔叔》这个隐藏任务,是被叶书触发了,但触发之后,却没讲有什么奖励,完全就像是街上捡到个妹子一般。

这样的情况下,叶书最主要的心思,还是在体验僵尸实力这一点上,至于说其他什么事情,叶书自然也就并不在意。

反正酃峰这块地方,隔绝世外,几十里内,不见人迹,想伤及无辜都不可能。

而僵尸这种生物,一身僵化死气,最易受外界异种生气冲击,极难长途奔波,有固定地盘,少了许多变数。

安坐即可。

雨势来得快,去得也快,临到傍晚,已经又是一片漫天飞霞,灿若血滟!

感受着林间猛然爆发的凶性,叶书擦拭冷锋寒刃刃锋的手,慢慢停了下来,立在竹窗里,望向林中的眼神中,已是一片兴奋。

遇见对手的兴奋!

“哈哈哈哈哈哈!”

狂放笑声,声震山林,经久不歇,快意难言!

腾身而起,叶书直接数步连踏,立身竹楼房顶,一手负背,一手横冷锋寒刃,漫天血滟之下,正是眸如赤星,面似红玉!

静立竹楼之上,方圆数里的风景映入眼帘,又是平添一分豪气。

天阔人清,正是人间绝色。

……

“啊!救命!救命!有僵尸过来!”

没让叶书等待太久,就见乌丸抱着昏迷的傅满遗,连滚带爬地赶了过来,慌乱失措之间,猛见叶书静立竹楼之上,静看着他,心中却是猛地一颤,哭声尽消,整个人茫然然,后悔无地。

“我怎么就没想过,这一页书的凶性,比那老皇上的僵尸还厉害三分……”

乌丸心里泛起这个想法,全身冰寒,抱着怀里的傅满遗,一咬牙,又低头往里面冲去:“大师、道长,救命啊!”

站在那里,看着一修、四目忙碌焦急,叶书眼睛却已经望向不远处的山林。

有趣!

一个太监,抱着个受伤不能行走的孩童,竟然能躲过僵尸的追杀!

“非白!”

意起则去,叶书一声唤,一旁院子里正悠闲散步的非白,高兴地一声长鸣,前一刻还在十数步外,转眼已是横向院门跑去。

便在它跑近竹楼的那一刻,叶书心神默契地腾身而起,落在非白马鞍之上,一人一马没有一丝停顿间,已是在众人拦阻不得的目光中,踏尘而去。

铜棺厚重,叶书只循那条大路而行,不过顿饭功夫,已然望见空地上的那数顶帐篷。

火光摇曳,不见一丝生机,叶书却已感受到数处阴邪死气之间,那一缕飘若星火的黯淡生机。

长枪挑帘,叶书下马,大步走至帐篷之中。

白日言笑宴宴的千鹤道人,此时一脸灰败,手中桃木剑,正从自己弟子身上拔出,嘴角沁血,肩臂上的抓痕残血,已经黑得透了。

尸毒进入五脏六腑,没得救了!

“你来了……”千鹤瘫坐在地上,粗喘着气低声道。

叶书左右瞧瞧,一枪点死后背一个爬起来的道士僵尸,平静道:“如何?一句所谓的‘皇族尸身不可损坏’的规矩,便取了你的性命,可还觉得值得?”

“……值得!”千鹤看着叶书,脸上浮现一股奇怪的笑意。

己身虽死,傅满遗终究逃了出去,也不负君臣一场了!

不知为何,看见对方的笑意,叶书突然觉得很碍眼,从内心深处,就泛起一股疑惑之感,仿佛自己遗漏了什么。

是什么呢?

见叶书表情,千鹤脸上笑意猛地一窒,连忙道:“一页书,临死之前,能否请你了我完成一件遗愿?”

“什么事?”

“那六岁幼童无辜,你能否帮我保他平安,护送他到……”

未等他说完,叶书已经是一脸淡漠地拒绝:

“爱新觉罗一族,何来无辜?

暂不杀他,不是不忍,只是暂不想脏了我的剑,哪天心情好,说不得我便将他杀了。

你死就死罢,若不瞑目,便不瞑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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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95章 战!(4000大章)

被规矩束缚而死的千鹤,也想给自己套上一层枷锁么?

而且还是为爱新觉罗当保镖?

还遗愿?

你脸怎么这么大呢?

我是跟你很熟,还是你为人为事,有让我佩服的地方?

给鞑子当孝子忠臣当惯了,还想拉我下水?

“咳咳!”千鹤猛地吐出口血来,呼吸又急促了两分,看叶书的眼神里,已经有了几分愤怒:“怎么名震天下的一页书,竟也会对一个六岁的孺子下毒手吗?”

“一页书只管喜恶、只论善恶,不管对方是美是丑、是老是幼。”叶书淡淡道,“你若与我论一个‘义’字,我倒要问你是满是汉了!”

“我是满人如何?我是汉人又如何?!”

“你若是满人,求我救那小子,倒也天经地义,倒还有上一条生路。

你若是汉人,被奴役了两百年,甘当走狗也就罢了,还想拉着我,一同为爱新觉罗当狗,那便是你眼下就要死了,我少不得也要将你枭首泄恨!”

千鹤:“……明清之争,已历两百余年,你何至于这么大的戾气?!”

叶书淡然道:“你的遗言若只有这些,那就赶紧死吧!”

千鹤一口气顺不过来,咳了口血,又道:“那便算我求你,你既不想出手相助,也愿你在出山林之前,莫对那六岁的小孩动手,这……嗬嗬!你”

疲惫的千鹤,瞬间眼睛圆睁,死死地看着叶书。

而叶书,此时手中的冷锋寒刃,已经一枪击碎他的喉咙!

没什么好说的了。

当今之世,多少仁人志士,抛头洒血,推翻满清,以自身性命为烈火,重铸民族之魂,经历百年屈辱、百年磨难痛苦,却因为落后太多,犹还被人压上一头,时常打压。

偏偏,就还有那么多狗东西,哪怕是百年之后,犹还怀念狗屁的大清盛世,整天暴露自己那可笑的言行,影响叶书心情。

眼前的千鹤,却是更让人厌烦,堪称满清忠犬,偏偏一副品德无亏的样子,让叶书自从见了他之后,心中杀意就逐渐积累。

如今出手,只是压抑不住内心杀性,随心而为罢了。

千鹤一脸遗憾死去,胸前光影变幻,出现一个蓝色宝箱。

叶书信手打开,却是《茅山术法》里的一道纸鹤法术。

……

“《纸鹤术》:人阶上品。

茅山术法之一,可依符箓所画,制成一枚纸鹤,百里传讯,只是速度一般,且易受阻拦、损坏。

修习前,需折一千枚纸鹤诚其心意。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其飞行需灵气环境,无灵世界不可使用此术。”

……

倒是一个好法术,值得没事时练习。

叶书随手将那一页道书,收入空间戒指,左右看了看,见有两个道士尸体,又有尸变迹象,便将其一一斩杀,却是没有什么收获。

“僵尸叔叔”,无踪无迹。

电影里,这一段有所描述,有一队侍卫僵尸、以及僵尸叔叔,先后去了庐舍,正好一修、四目,来这边查看情况,将两个徒弟,陷入险境。

如今叶书赶来,那太监、小鞑子还没被追上,按理说,这僵尸应该还没离开,正好被叶书撞上。

可叶书四处查看,又没有看到老僵尸,只见到数对深深的官靴脚印,往庐舍方向而去,步伐之间,相隔数米,这老僵尸的速度,明显不慢。

“为什么老僵尸没追到太监呢……”

不知道为什么,叶书心里总是升起这个疑惑,只是僵尸又不会说话,他一时也无法知晓。

一旁的非白,对于这些阴邪尸傀,很是厌恶,一个劲地拿头拱叶书臂弯。

叶书摸摸它的头,翻身上马,一人一马,便往庐舍赶去。

管他有什么疑惑,想也没用,还不如用剑说话!

……

而在庐舍这边,情势已经彻底乱了套!

叶书走后,四目挂念师弟,本也想来看看,但又顾及两个徒弟,以及那傅满遗中了尸毒,便一边为其解毒,一边等叶书回来。

但先是四五个尸傀过来,吸引了四目、一修注意力之后,那老僵尸,竟然也猛地扑出,直接就将四目抓伤了。

相比于电影原剧情,这个老僵尸,尸气被太阳消融太半、又在经历过叶书的刺激、恢复实力后,神智似乎清明了许多,不像电影中那样,只是横冲直撞地硬推。

如今,竟然懂得声东击西这一套,四目一时不察,顿时实力折损严重。

一修和尚,修为同样不俗,平日里积德行善,一身佛门法术,也算是僵尸克星。

但让一修皱眉的是,自己的法术,顶多迟滞这僵尸一下,根本不像平日那样克制僵尸,威力大减。

如此一来,庐舍之内,顿时危若累卵。

四目一边用糯米拔毒,一边勉力把法器当一次性武器用,也是无可奈何之举,这一僧一道,遇见光绪这个身怀龙气、身辟万法的僵尸,一身的本领,十成竟是发挥不了一二成,只能任由僵尸横冲直撞,。

李珍见此情境,顿时难过道:“要是小师叔在就好了,他一身的本领,肯定能打败这个僵尸!”

她虽没见过叶书出手,但白日里,叶书踹翻棺材、吓得一众官兵鹌鹑一样畏缩的情景,给李珍带去极大震撼,内心对于叶书,就分外多了一层崇拜。

“一页书?”四目神情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道,“对啊!这僵尸不吃术法,便该以力相抗啊!阿乐,你去把我房里的兵器取出来,给一修那个秃驴用!阿珍,你来扶我去祖师画像那里!”

二小自然无不依从。

眼看一修手持巨大铁剑,与僵尸硬碰硬地怼,暂稳定住局面,四目便站在祖师画像跟前,施展一门奇术:

请神!

顿时,便见周遭灵气,如云聚集,在一股莫可名状的意志下,尽数涌入四目体内,将他胸腹臂腿,尽皆高高鼓起,信手一挥,便将木桌砸断,力道惊人。

但瞧四目脸上的灰败之色,又入骨三分,甚至泛起一阵妖艳的红色,便知道他此时“虚不受补”、伤势更重三分了。

电影中,他请神之后,将僵尸按着打。

但此时灵智增长许多的僵尸光绪,挨了会打,却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故意踢了个碎瓷片过去,竟是破了四目的请神术,整个人如女朋友漏气一般,整个人都术散力尽,恢复了虚弱。

叶书在旁暗看了一会,见李阿珍拼命吸引僵尸注意,甚至都差点被僵尸抓到时,便轻笑一声出手。

手中冷锋寒刃枪,直接如电疾射,贯穿长空,直直刺在僵尸背上。

“啊,是小师叔!师父,我们有救了!”

李阿珍险死还生、惊魂未定,此时见了叶书出现,几乎要喜极而泣了。

只是,便在她欢喜间,就见那威势惊人的冷锋寒刃,重重冲刺在僵尸后心,却只是将僵尸撞得俯倒在地,官袍碎碎一片,露出一个硕大的黑色屁股蛋,上面黑气散逸,却是没有伤及躯体。

这僵尸,刀枪不入?

李阿珍一时惊呆,随即心里凉意更盛。

而在一旁的傅满遗,惊惧中,却又隐藏着一丝兴奋:“难怪老祖宗留下诛魔计划,说一页书会死在东陵。僵尸之身,刀枪不入,正克这魔头,东陵之内,又有护卫老祖宗的‘白猿’鄂尔多,一页书进去,非死不可!”

光绪遭此一击,身上尸气震荡,明显一阵不好受,但回头一瞧,见了叶书,登时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双尸眼几乎都成了红眼,怪吼一声,便向叶书凶猛扑来!

奇袭之利,叶书眉头也是微微皱起。

冷锋寒刃,贯入得自纳兰元述的“两全珠”后,已经步入人阶顶级之列,竟也伤不了这个僵尸么?

不过是一个刚死不过数月的边疆皇族,又不是什么积年老尸,何至于如此厉害?

心中动疑,手上却是不停,叶书右手挥动间,无名铁剑已是在手,以剑当锏,眼见僵尸扑来,叶书足下如树根盘踞,手稳如铁,剑尖直直僵尸胸腹,以守代攻!

“砰!”

“哧!”

前一声,是僵尸重击而来,碰到铁剑,冲击得叶书重踏地面之故。

下一声,却是铁剑上,铁锈四溅,在叶书、僵尸双方合力之下,竟是生生刺入僵尸小腹之内!

一时间,场中俱静!

便是老僵尸,也是惊愕地低头看向那柄锈剑。

兵器不同,各有长短之外。

长枪刚猛坚实、且最重突刺;长剑轻灵,虽也重刺击,但剑身薄弱,平日里与刀对战,都常避免互砍对击,更何况是面对如此凶猛的一记对撞?

若是人阶上品、甚至极品的铁剑,在叶书、僵尸两人雄力之下,只怕直接就剑身寸断了!

这柄剑,却是在这一击下,铁锈又散去三分,竟似解封一般,不见半点损伤!

“这至少也是地阶的兵器!”

叶书心里泛起这个明悟,当初《熊猫夫人》里,救下熊猫后,在川蜀山林捡到这柄铁剑,竟然还给了自己一个惊喜。

铁剑刺入僵尸不深,但既然已经有了缺口,那后续便容易许多了!

心思电转,叶书一脚重踹在僵尸身上,拔出铁剑,八卦拳步数步连动,已是绕到僵尸后背,剑起如林蟒惊风,正是芜湖大司机成名绝技:

回首,掏!

这一击,直直刺在僵尸后颈之上,只是少了僵尸力量对撞,并没有如先前那样扎入,只是在僵尸后颈,点了一个深深的白点!

官服、官帽,反倒被这一剑重击,点得碎烂开来。

老僵尸惊愕过后,愈加愤怒,回来来攻,却是又被叶书绕步身侧攻击。

僵尸不是人,力道虽强,但关节僵硬,欺负欺负那些道士和尚也就罢了,在叶书这样的身术高手面前,灵活性根本就是个渣!

叶书本就身手不凡,又经唐紫尘,教导天下各派国术,虽不能练其根本,各种步法、攻防思路,同样让他实力大增,不显山水之间,已露不凡气象!

接连几次,老僵尸身上尸气震荡,倒还一时没事,但那身上官服,却是被叶书接连不断的攻击,打得布片碎裂,纷纷而落。

“咔!”

一剑之下,那最后一缕衣衫,也被刺破,余下衣衫,自然滑落,老僵尸直接……

一丝不挂!

李珍顿时脸上飞红,扭头不敢看,倒是钱乐,一脸痴呆:“哇哈,这僵尸带劲,师父你看,他比你的还大!”

四目一头黑线,一边解身上尸毒,一边无语地看着自己这个徒弟,思及这一场战斗,一时也是无语。

画风,怎么就就突变了?

看着一个光着身子的僵尸,上蹦下跳,虽是一脸凶意,但完全就想笑怎么办?

辣眼睛!

……

庐舍四人,只是面色怪异,而在傅满遗心里,却是满满的屈辱感了。

他如今年龄虽幼,但经历太多,最初听说叶书的凶名,也并没有想过太多,甚至还整天想着玩。

但自从登上皇位,知道自己是“天下的主人”后,心思,就慢慢变了。

从最初的兴奋与忐忑,到后来的习以为常。

再到后来,他知道如今天下变化,满清已经只有自己一个名号,自己之所以不能肆意而为的原因,正是多半因为叶书时,那份恨意,刺激得他心智急速成熟。

如今,自己上一代的皇帝光绪帝,本该是一代帝皇。

生时,被叶书生生于万人之前斩杀,死不瞑目。

死后,却又遭此大辱,在这人间世外,丢尽爱新觉罗的脸面!

想想自己可能有一天,也会受到这样的污辱,傅满遗心里就升起无尽怨恨之念,却又不敢用这充满恨意的双眼,去直视叶书,免得被对方发现,斩草除根!

恨!

就像是积郁在坛子里的毒酒,每过一秒,都积郁出更毒的心性。

“我一定要活下来!我一定要杀了一页书!

我尸毒已经解了,如今正好趁着混乱,逃出生天,免得身在一页书监视之下,眼看叔叔也不敌一页书,到时想走,就难了……”

心中计定,傅满遗咬着牙,强撑着虚弱病体,同太监乌丸低声说了句什么,便装出一副被僵尸吓到的样子,一大一小,向着外面冲去,众人自顾不遐,一时竟没有人去管他们。

老僵尸光绪听见动静,眼里闪过一丝莫名的光彩,杀向叶书的攻势,愈加猛烈,不容叶书有一丝分心时机。

ps:感谢复馥一如、敬天息武的1000打赏,感谢明月月月月月、巫神传承人杀世者的打赏。

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这里,分手已经十年,梦了你十年,昨晚却是终于梦见自己娶了你,犹还记得当时的欢喜心情,这是一份执念,可我却是怎么都放不下……



正文卷 第296章 血洗神州

这一战,出人意料地艰难。

老僵尸身躯如铁,防护惊人,但却不会任何攻防手段,在叶书面前,只有挨打的份。

叶书既想杀它,又不想用什么“蛇灌糯米水毒药”的取巧法子,只能水滴石穿,慢慢将其磨死。

这样一来,时间就浪费了!

许是天意,许是那傅满遗,真是命不该绝,竟让他以这种方式,暂时逃出了生天!

林中,乌丸深一脚浅一脚,背着傅满遗艰难跋涉,中间吃了不知多少苦头,遇到多少危险,终究是让他们,走出了酃峰!

来到外面,有了人迹,情况顿时就好了许多,只不过是随意打听了一番,两人便寻到一个本地一家八旗土豪,好好地松了口气。

“没想到,我……朕都离开了京城,刻意避开那一页书,竟也遇到这种危险,那一页书难道真是我爱新觉罗的生死大敌?”傅满遗一时都有些怀疑人生。

实在是从他登上皇位开始,自己这个“宣统皇帝”的权力、甚至是生死,都在“一页书”这个名字下危若累卵,心惊胆寒。

乌丸劝解道:“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主子不必担心,如今袁项城、孙文俱都为了收买人心,对咱们大清势力多有优先,咱们便不妨先伏首下来,退可安身立命,进可寻机起事。

天下八旗势力如此之众,那一页书纵然一时得意,又岂能尽数除去?

且稍住两日,咱们打探清楚一页书那边的消息,未尝不能派遣高手,伏杀了他!”

不得不说,经历这一番困苦,无论是乌丸、还是傅满遗,俱都已经不是先前轻浮心态,有了几分沉稳之意。

只是,不等他们动手,便见那个奉养他们的八族地主面如土色,慌乱走了进来:

“皇上!这里待不得了,咱们快走罢!”

“何事如此慌张?”

“那一页书出来了!”

“啊!”

“啊!”

两声惊呼,先前心志满满,甚至还要伏杀叶书的两人,思及叶书凶威近在眼前,顿时心乱如麻,方寸尽失,只能随着这个八旗地主,仓皇逃命。

……

而在叶书这边,却是同样很是懊恼。

老僵尸虽刀枪不入,但毕竟是无源之木,一身僵死之气,时常要吸取地煞之气补充。

但在这佛道清修之地,无时无刻不被周围生气冲击,短时间内还无妨,时间一久,一身死气就被冲击得散乱了。

僵尸之所以刀枪不入,靠的就是一身僵死之气,气息一乱,防护力自然就弱了。

叶书与之争斗半日,虽未尽全力,但终是发现了僵尸这个不是破绽的破绽。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杀!

一枪如龙,直刺老僵尸喉咙,任它身上龙气再是辟除万法,这时也只能断首伏诛!

死后,老僵尸躯体上,现出一个蓝色宝箱。

打开一看,却并非什么宝物,只有500声望,被叶书随手拿出升级了空间戒指。

“这僵尸,这么废物?嗯?”

叶书脸色不由有些难看,更让他面色怪异的,是击碎老僵尸喉咙后,对方脖颈处的异样。

僵尸一身黑气,跟个非酋一般,叶书战斗中不敢大意,也没在意过,此时闲下来却是猛地发现,这僵尸竟然是个断首残尸!

僵死之气散逸后,其颈处的针线缝合创口,便显现了出来。

而且看其创口平滑严整,俨然便是自己的手笔!

边疆皇族?数月前入京?与自己照面,被自己斩首?

那些王候,叶书杀时,也不过是近挥斩居多,谁耐心一个个砍其首级?

叶书面色越来越怪异,突然心中一道电光闪过,翻转过僵尸那似乎带了些笑意的脸上,终是发现了一丝光绪的影子!

“!”

握枪的手,猛地抓紧,数天来心中泛起的疑惑,突然就明白了一切!

为什么那些侍卫、道士的目光,如此奇怪!

为什么千鹤为了一个所谓的边疆皇族,竟然愿意去死!

为什么这个僵尸光绪,竟然会对那个孩童,有种刻意放其离开的意思!

“宣统!傅遗!”

叶书几乎是咬着牙,道出了这个名字。

此战前后,自己几乎是压倒性地横扫一切,却放走了最大的一条漏网之鱼!

是,先前在京城,自己杀过光绪后,没有再强杀傅遗。

但那只不过是不想与孙文对上,不想当世两大反清势力,因为这屈屈一个小儿的性命,而针锋相对,反倒让满清势力捡了便宜。

可此一时彼一时,宣统这个小皇帝竟然敢出现在自己面前,叶书失了孙文这个顾虑,哪还会放过对方?!

不杀,等着对方好吃好喝好住地长大,然后再卖国宝、卖国、卖民,去给日本人当狗,搞什么伪满政府么?!

大意了!

叶书站在那里,脸色阴晴不定,一旁四目、一修看得奇怪,便过来询问。

叶书看了看他们,也懒得费唇舌解释。

酃峰虽好,终不是自己待的地方!

心中只是一想,叶书去意便决:“我于山外尚还有事,便告辞了!”

一僧一道互视一眼,不明所以,也有些不舍,但终还是施礼送别,眼看着叶书月色下策马入林,思及叶书这几日来的风采气度,一时又些无言。

……

叶书此行,并非无脑硬找,乌丸两人行走山林,难免留下痕迹,叶书辨明方向,便纵马出林,往几处有人烟的地方询问,“是否见到一大一小两个外人”,重金之下,终让他问出了端倪。

这才有乌丸、傅满遗仓皇奔走之事。

叶书纵马而来寻这处庄园地主,却被十余个扎着猪尾巴的家丁,持刀来挡。

战局自不必说,这些废物,俱都被大烟掏空了身子,哪里是叶书的对手。

“光绪在哪?!说出来,饶你不死!”

杀尽来敌,叶书只留三人。

第一个猪尾巴,指着叶书破口大骂,什么“乱臣贼子”、什么“白莲反贼”,顺口无比,听得出平日里没少说起这些话。

只是不待他骂得尽兴,叶书一枪便直接刺出,自他伸出的手指开始,一击碎骨断筋,将他右臂都击得粉碎,随即又是一枪断喉!

“你呢?说不说?”叶书看向第二人。

第二个人战战兢兢,想骂不敢骂,却又不想说话,犹豫了数秒,终还是被叶书一枪刺死。

“轮到你了!”

叶书淡然问道,心中也是暗暗无语。

难怪后世洗地的满遗那么多,孙先生当初图省事,却是遗毒无穷啊!

本以为,第三人慑于前两人惨状,该会告密。

结果那人害怕是害怕,几乎要吓破了胆,可犹豫了许,终还是闭目摇头,一张因为抽大烟而满是灰败的脸色上,竟然也显现出一丝坚定。

傅满遗,愿意将光绪埋到这边,本来就是存了在此暂居、避叶书风头的想法,本地的清属势力的可靠性,自然是其早就确定的事情。

此时这些人敢来阻拦,自然是其中最忠心的遗少。

叶书一击将其杀了,静立在群尸之间良久,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周围百姓远远看见,俱都吓得躲藏起来,不敢打扰。

……

“这天下,贼子何其之多!

偏偏孙文、袁项城之流,如今只于大处着手,对这些人拉拢有加,根本不曾清洗一遍。

我如果想要图省事,追杀傅遗,自然轻松至极,但杀了傅遗之后呢?

那些遗老遗少,失了‘宣统皇帝’这个中心,却是如散沙一般散于天下,更难寻觅,那才真是遗毒无穷!

倒不如……”

……

叶书静立良久,再次策马追赶。

这一次,他却是没先前那么急了,好不容易追到傅遗一行人后,也是脸上“疲态尽显”,仿佛屡经大战,又连奔波,终于累了一般。

以至于,那八旗地主回头来阻时,叶书竟叫对方拦了下来,只是在傅遗身上抓破了对方胳膊,却又让傅遗逃得远了。

视线中,傅遗刚一消失,叶书便一枪,砸断了那八旗地主的脖子。

随后,更是放出小熊猫,让它闻了闻自己手上傅遗的鲜血与衣服碎片,便往附近小城赶去。

一入城,叶书几乎是大张旗鼓,住进最高档的客栈,吃个饭都要有个捏肩捶背的,还叫着两个歌伎唱小曲侍候着,一身出尘气质,直接就成了城中的焦点。

与那歌会说笑间,叶书更是直明身份,吓得对方花容失色的同时,也透露了自己此行的来意。

“那宣统小儿,胆小如鼠,亏着他跑得快了,否则便是死无葬身之地!待我吃饱喝足,休养好精神后,必让他横尸荒野!”

汹汹杀意,又有“一页书”、“宣统皇帝”这两个天下知名的人物涉及,这消息顿时如秋风一般,横扫浮萍之末,天下皆知!

整个天下,都因为这个消息,彻底乱了!

……

“嚓!”

叶书脸色不变,一拳将对手打得吐血而回,这才抓起无名铁剑,向着四周扑杀而来的一群人,无情杀去!

血雨如飞,漫卷周身!

自那日消息透露出以后,整个天下的杀手,似乎都向自己围了过来。

叶书一边追赶宣统,保持一种不快不慢,绳索系于颈上的节奏,一边策马横枪,将来犯之敌,尽数杀了个精光!

不管荒野遇伏,还是城中吃饭下毒,叶书算是把这天下所有的暗杀手段,尽数尝试了一遍。

搞到最后,叶书甚至都不敢在城中酒楼吃饭,只是取了些可靠食材,在野外,自己生火做饭。

睡觉,更是得有非白一旁护着,它感知力极强,见叶书疲倦,站起岗来,连只蛇虫,都靠不近叶书分毫。

举世皆敌!

如此艰苦局势下,叶书整个人都消瘦了一圈。

但人虽瘦了,整个人的精气神,却又是焕然一新!

一身气血,在这一路上,隐隐已有潮涌之声响起,冲刷叶书周身,活泼泼的,生机一片。

其他招式,更是精简实用,冷锋寒刃上,杀得人多了,已经隐有红光,稍一刺击,便冷气森森,仿佛无数冤魂,哀号于枪尖之上。

变化最大的,却是叶书的心神,神元的进步,极为神速。

《僵尸叔叔》里的僵尸,胜过这些杀手百倍,但叶书也只是将其当个大号的沙包,没有特别感觉,对实力的增长,也没有太多效果。

如今,每杀一个来袭的猪尾巴,每杀一个来犯的来敌,叶书心中便畅快一分,整个人的气势,就更深一层!

精元在灵果的滋补下,一日千日;

神元,在这一条条人命的屠戮下,更是勇猛精进!

精元、神元练到如今境地,按国术高手的话来说,就该是练“拳意”的时候了。

《龙蛇演义》中,王超为求突破,重走万里长征,领悟人定胜天、心如赤子的恢宏拳意,拳势宏大,无可匹敌。

叶书此时,却是有异曲同工之效。

借由“宣统皇帝”这块招牌,吸引天下忠天满清的人来“护驾杀贼”,更有那为钱而来的杀手,数不胜数!

清廷覆灭时,没有杀的人,此时一起来了!

汹涌而至的人流,几乎要阻塞道路,势如狂澜,无有穷尽。

“好!好!哈哈哈哈哈哈!”

近百山匪,已经近半数被叶书杀落马下,此时杀得兴起,纵声狂笑,一身凶气四溢,只惊得林鸟疾飞,虫兽绝迹。

那山匪头领面如白纸,骇得两腿发软,这才后悔起自己不该见钱眼开,为身边的这个老头堵截叶书。

原以为一页书总也是个人,自己百余号刀手,在湘省也算是一方豪杰,哪曾想竟是如此不堪一击?

此时骑虎难下,山匪头领看着一旁的白须老头,只恨得牙痒痒,却又顾及对方身份,不敢冒犯,当下与几个亲信说了句话,拔马就走!

“得罪了我一页书还想跑?!”

叶书杀退周围战心已丧的众匪,纵马追赶,非白奔腾如风,不过数个呼吸的功夫,已将那近百匪盗,杀了个干净!

“你又是哪一旗的?”叶书看着那老头哂笑道。

那白须老头怒目而视:“老夫孔礼便是!”

“哦?”叶书不知道对方的名声,笑道,“听名字,也不像是鞑子,莫非也是为了傅遗对我的悬赏,而来杀我的?”

孔礼闻言更怒:

“又何须为了那些铜臭之物!

你一页书高举屠刀,杀得天下震荡不安,如今更是连个六岁的黄口无辜孺子都要杀害,我孔礼来除你这国贼,又有什么悬赏不悬赏的?!”



正文卷 第297章 无辜也要杀!(4000大章)

言辞锋锐、情绪激愤,脸上全无一丝事败后,即将身死的恐惧,反而有种“慷慨赴死”的激昂。

再搭配上孔礼那白发白须,更显得他整个人气度超然,仿佛古之圣贤。

“有趣!”

叶书更感兴趣了。

这是他第一次遇到一个“道德君子”的敌视,恨不得生食己肉的那种。

往日里的敌人,或立场不同、或利益争夺,想杀自己的那些人心思各异,总也不过是为了名利权气四字而已。

而眼前这个孔礼,看样子,却是真的觉得自己该死!

想到这里,叶书反倒不急着杀他了,笑问道:“那你且说说,我到底哪里该死,竟惹得你这个白发道德老者,不惜买凶围杀我!”

“你之罪,罄竹难书,天下人尽皆知,自己却还犹未自知,当真是可笑!”孔礼骑在一头老驴上,怒道,“死在你手中的人命,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了,间接因你而死的,更是不可计数,这些人命,难道不是你滥杀所致的吗?!”

叶书忍不住嗤笑一声,正待说话,却又见那孔礼道:

“我知晓,你会说,你杀的那些都是八旗子弟、满清余孽,时值国家动荡、王朝更迭,又哪里不会死人!

是!

王朝更迭,是会死人!

可哪有必要非死这般多的人?!

京师重地,万国瞩目,却生生被你杀成了屠宰房!

自你而始的血灾犹还不算,自你走后,革命党、北洋军、各路势力,更是掀起无尽兵燹战祸,如今京城三日一小争,五日一大打,天下更因此而彼此攻伐的人,何止于十万百万!

惹得列强惊诧,便是远在万里之外的英法美德,都知道了这些事,报纸上笑话我们中国人‘自相残杀’,成了天下笑柄!

若非你出手无忌、视人命如草芥,天下纵然崩坏,又何至于如此?!

一页书,你凭心而论,你杀光绪,犹还可推说是推翻清廷的无奈之举,可那些为光绪送行的人,又何其无辜,竟然只是为故主送行,全忠义之道,就被你生生尽数杀了!

永定门内的青石路,昔日人头滚滚,到现在还血气冲鼻,森寒彻骨,行人不敢停留!

这其中,难道便没有一二冤魂吗?!

你见人便杀,说你是屠夫,难道是我污蔑你吗?!”

……

孔礼声振四野、激愤不己。

叶书想了想,笑道:“确实有吧,毕竟当日跪下送行光绪的,有那么多人,总会有一二个好人吧!”

见叶书承认,孔礼怒气稍解,又问道:

“那我再问你!

当日,你在广州城中,为了索取福寿街上的财帛,动辙灭人满族,那些人固然该死,可难道那些人的妻儿老小,便都也该死吗!

如今,你竟又把目标,放到了那宣统帝傅遗的身上!

天啊,一个五六岁的孩童,登上皇位,也不过是因为时势,自身根本没有一丝选择机会,全是旁人推手,身不由己!

这也就罢了,那宣统帝又何曾有过任何失德、害民之处,竟也惹得你‘一页书’,来千里追杀于他?!

我便想问你一问:纵使满清有再多的恶业、有再多的苟政,可这宣统帝,这六岁的幼儿,又到底犯下何等过错?!”

……

这个问题,叶书却是想都不用多想,直接道:“哪有什么过错?一个六岁的小子,纵使有些小错,也罪不致死。”

“那你为何要杀他?!莫非其中另有内情?!”

孔礼见叶书“认罪”态度良好,火气又减三分。

叶书道:“哪有什么内情?不过是觉得这小子,既然得了‘宣统皇帝’的名号,那势必成为有心人的‘大义’旗号,未来便是本心无奈,也必定为人所利用,坏我华夏根基。倒不如先杀了,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此言一出,孔礼整个人都惊立当场,眼珠子,都瞬间红了。

瞧叶书的模样,理直气壮,似乎是在闲聊讲话一般,口中却说出最暴虐、凶狠的决定。

孙礼手指都气得发颤,指着叶书愤怒道:“天下事,论迹不论心!哪有未行恶行,却遭恶报的道理?!一页书你如此行事,自己都不觉过份吗?”

过份?

确实过份。

神元的修炼,让叶书对于自己思想、念头的变化,分外注重,这时听了对方指责,认真思考了一会道:

“确实过份了!

放在这个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人,杀那‘傅遗’时,也不能理直气壮。

毕竟,在这个时间点,对方只是个六岁幼童。

其以后或许该死,但在今时今日,却没有取死之道。

若杀他,其他任何人,甚至是我,便是有天大的杀他理由,也可称得上是‘手段酷毒、心无仁念、滥杀无辜’!”

这话,明显让对面的孔礼愣住了,他想过叶书会寻各种理由开脱,也想过叶书不讲理由,只是单纯地好杀嗜杀。

可叶书一边手提屠刀,一边真诚地说自己现在行事,是在滥杀无辜,这就显出一丝极矛盾的感觉了。

“既然知晓他是无辜,还没有恶行,何不放下屠刀?”孔礼反问道。

“你的心境有所突破,神元2!”

脑海里传出的声音,没有扰动叶书一丝一毫,闻言笑道:“便是因为他还来不及有所恶行,我才要杀他啊!难道非得等到他纠集遗老遗少、投效异族为狗,反过来噬咬华夏血肉,那时才杀他么?”

孔礼膛目结舌,只觉从未听过这种歪理,气得胡须发颤,连话都说不顺畅了:“你……你……”

叶书没有理他,随着自己一字一句地说出内心想法,似乎整个人的意志,都坚定了许多,往日有所犹疑、懵懂的想法,渐渐凝实沉淀,彻底成为自己神元的根基:

“杀生止罪,杀生只是手段,止罪才是目的!

无辜?

这个世上,死去的无辜还少么?

爱新觉罗建立满清,所杀、所害的无辜,下于百万、千万吗?

爱新觉罗治世,所冤杀、纵杀、污害的无辜,所打断的华夏脊梁,下于百万、千万吗?

鸦片战争后,爱新觉罗一族,贩卖、种植鸦片、以华夏血肉骨髓,强行为自己延续国运,这其中,毒害的无辜、甚至未来尚未出生的无辜,又何止于亿万?!

你会说,这些都是旧事,是百年之前的事了,是历史,无从选择。

那我问你。

造下如此滔天罪业、犯下如此遗毒无穷的暴行,将不止于亿万的华夏无辜,送至人间地狱,又哪里有脸,去要求别人以正人君子之礼,对待他们?!

昔时今日,他爱新觉罗害死无数无辜,似你这般的道德君子,可曾说过半句公道言语?

如今,我不过是杀一个爱新觉罗的余孽,便是无辜,便是杀错了,又能如何?!

虽然其人无辜,可是……

我便是杀了他,难道不是因果有报,他爱新觉罗一族,罪有应得,以致造成今日我灭其子孙的苦果吗??

我一页书,又何须有一点自责、不忍之心!!”

……

“你”

听了这般话语,看着叶书凛然无愧的双眼,孔礼只觉得全身血为之寒,只仿佛眼前看到无数血戮兵燹,尸骸如山。

此时此刻,即使他是个瞎子,也彻底明白了叶书之杀意,再无更改之理,叶书要杀之人,再无可活之道!

可,为什么啊!

“一页书你一身本领,心胸、气度、名望、势力,便是与那孙、袁二人争夺天下,雄踞一方,也不无不可。

以你今时今日的名望,若是再行宽恕之道、仁君之风,天下间,谁人能与你抗衡,又有谁不会望风来投、甘为你所驱策,成就万世基业呢?

何必非要如此偏激,以至凶名传于异域、暴行慑人心神,让人望之凛然而不敢近呢?

你这一路上,所杀之人,已经不下于千人。

若再杀下去,只怕四海人人畏之如虎,于你又有什么好处呢?!”

这个问题,便无趣了。

叶书轻踢马腹,非白轻步向前,俯视着对方身下那头老驴,只吓得那老驴不住后退。

孔礼心有所感,眼神飘忽:“是了,侠以武犯禁,你行侠道,肆意而为,又哪里会顾及旁人所想呢?只是可惜了,你这良才,自甘堕落,着眼于小义,却忘了家国大义!”

叶书神思敏锐,察觉到对方情绪的变化,不由得笑了:“怎么?害怕了?

你敢来杀我,却没有做好被我杀的准备吗?竟然想用这‘小义、大义’之争,引动我之情绪,玩什么‘侠士不杀义士’的手段吗?

你姓孔,却不是山东孔家的人,竟也以‘忠义之士’自诩,敢对天下英雄,指点评论吗?”

孔礼被道破心思,脸不不由一红,先前刚直心境登时荡然无存,羞怒道:“你!你杀便杀了,何必如此羞辱、污蔑于我?!”

“羞辱?

污蔑?”

叶书品味着这两个词,眼神慢慢转冷:

“你们这些儒士文官,常把‘侠以武犯禁’挂在嘴边,仿佛天下动乱,便都是那些侠士造成的一般。

可前面还有一句呢:儒以文乱法!

我不过追杀一个爱新觉罗余孽,又杀了些不知羞耻、背祖忘宗的狗奴才,你便来骂我、杀我。

那你呢?

清帝遍植鸦片时,不见阁下说“仁政”之论。

清帝苛捐杂税,逼得民不聊生时,不见阁下的“仁君”之论。

天下处处反清,各路势力荼毒百姓时,又不见阁下行“仁义”之论。

反倒是一个傅遗吃了些苦难,你们这群人就站出来,说什么“其人无辜、身不由己”的悲悯之论。

难道,你们这些文人的“仁”,便是只对帝王将相、富人权贵吗?

在我一页书的面前,你又有什么资格,谈一个‘仁’字!

在我一页书的剑下,你又有什么资格,求一个‘生’字!”

枪出!

血雨飞洒!

叶书勒马转身,继续前行。

傅遗得了这个空闲,应该又逃离一段,又有许多忠心的遗老遗少,前来护驾了吧?

冷锋寒刃,也不知能否被那一条条人命,温得热了?

……

孔礼捂着喉咙,不可置信地看着叶书远去背景,仰倒在地上,望着蓝天白云,只觉心冷如水。

怎会如此呢?

自己怎么会死呢?

那一页书不是向来敬重义士,便是那个纳兰元述,都被他当成至交知己,只是纳兰元述非要寻死,这才为叶书所杀吗?

自己,虽买凶杀人,但一页书先前经历多少围杀,这些匪盗的实力,又哪里能给一页书造成麻烦、惹动对方杀机?

这些人命,不过是自己让一页书正眼瞧自己的投路石罢了!

自己一番言行,固有真心,也有‘当面斥责一页书,以致扬名天下’的打算,一切都算得好好的,怎么就突然遭此横祸呢?

孔礼躺在地上,人生最后几秒,似乎过得异常缓慢,思绪前所未有地清晰、活跃。

直到眼皮垂下,再无力睁开,意识彻底陷入黑暗前的那一刻。

孔礼才恍然明悟,想起叶书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在我一页书的剑下,你又有什么资格,求一个‘生’字!”

自己携贼而来,敢对叶书动刀,莫说自己有所目的,即使自己真是个正人君子,只要叶书想杀,又哪里能活下命来呢?

而这刚刚经历满清荼毒,时达两百多年的华夏九州,又何来真正的君子呢……

……

非白有些不舒服,低头咬向自己颈间的布袋,眼瞧着够不着,便有些报复地故意颠了叶书两下。

见叶书无奈地拍了拍它脖子,非白这才又高兴起来,继续奔跑。

颈间的布袋里,《策马入林》的曲子,正激昂传来,伴随着非白疾驰,引得叶书心情畅快异常。

这个世界,已经有了留声机,叶书带的录音机便也能够使用,此时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听着这首曲子,倒也有现实中,假期外出旅游的惬意感觉了。

是的,在经历最初的辛苦寻踪之后,叶书已经把这场追杀,当成了游玩。

因此,他只是白日追杀,一日三餐,顿顿不落,软床暖被,更是一觉睡到自然醒。

之所以能够如此轻松,不担心傅遗彻底逃跑,却是因为一个人要来了。

素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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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98章 鄂尔多?

“叔……师父!”

虽只数月不见,但因为原先“相见无期”的原因,叶书再看到素小白时,两人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对于叶书来讲,原先稚嫩的素小白,经历这数月不见,仿佛一下子就成熟了起来,无论是言行举止,还是神情气质,都已经有了一教之主的气度。

白莲教,本就是留给素小白的一份礼物。

而对于素小白而言,却是神情恍然。

眼前的叶书一身杀气凛洌,偏偏又神色淡然,闲坐于神骏异常的汗血马上,静立在城外小路上,气势非凡,与素小白平生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仿佛两个世界的存在。

想起叶书以前说过的修为境界,素小白心有所感:“师父,你快要离开了吗?”

叶书点了点头:“想来也不会太久了……”

黄飞鸿》的世界,虽然灵气颇为充裕,不仅有纳兰元述这样的高手,甚至还有僵尸叔叔》、狐狸精这样的精灵妖怪,看似层次很高,但叶书此时已经感觉有些不适。

僵尸、精怪,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大上,只不过是比普通人实力强些的存在,算不得什么。

叶书感觉,自己突破神元、精元极限,踏入地阶,修出内力的那一刻,就是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

人阶世界,对灵气的需求,相差似乎并不太多。

如此看来,新的三个任务里,东陵大盗》,倒不妨最后再做。

尤其东陵中的种种异变凶险,颇让叶书意外,一个僵尸叔叔》就让自己无从下手,只能拖死对方,那在东陵,这个对方的大本营里,危险更不用提了。

……

素小白的赶来,让叶书手上的杀戮,暂息了许多。

白莲教,如今已经是天下扬名,叶书虽只掌控广州一脉的白莲,但俨然已经是天下白莲之首,此时白莲众弟子赶来,当下白莲势力,顿时再无疑问,甘为叶书耳目驱策。

因此,傅满遗一行人,刚刚因为叶书后面的追杀消失,而轻松高兴,转眼又是步履维艰。

想坐火车,便见白莲教弟子坐在火车站前,不敢靠近。

想乘马逃离,不是路边突现冷箭,将马射死,就是刚刚买的马,突然腿软拉肚子,不堪一用。

唯有步行逃离,才一切无事。

而且,傅满遗实在累得厉害,寻了个客栈休息,自暴自弃只等叶书来杀时,叶书反而悠哉悠哉地,在后面闲玩,任由其休息。

一来二去,莫说傅满遗知道了叶书的打算,就是当地势力、天下人,俱都知道了叶书的心思。

“可恶!这一页书竟然如此辱朕!

难道我大清义士,就这样被他肆意杀戮吗?!

朕不走了!朕就在这里,任由他杀了算了!”

路上,傅满遗双腿发软,神情疲惫、绝望欲死,忍不住自暴自弃道。

一旁乌丸额边白发,都多了几缕,闻言痛哭下跪道:“不可啊主子!奴才死再多,那也无妨,可您要是有了不测,那我大清,可就真亡了啊!”

傅遗愤恨地把手中竹杖扔到地上:“早死晚死,还不都要被那一页书杀了?可恨!可恨!”

明明是个六七岁的小童,但却满脸戾色,状若癫狂。

这其中,有叶书追杀的五成原因,另有五成,却也是帝王心术,哪怕再小,也终究超越常人地早熟。

这段时间,被叶书追杀,最初还一波波地护驾“忠臣义士”,接踵而来,哪怕被叶书杀得人头滚滚,也一个个宁愿一死,保护自己离开。

但随着时间流逝,来护驾的人,明显少了。

所有人都已经知道,叶书此举,正是以傅遗为饵,钓杀那些遗老遗少,如今白莲教势力又至,简直就是天下间,最可怕的死局!

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愿意来护驾的,绝对是“忠臣”中的“忠臣”,傅遗知道,这些人,都是自己以后复兴大清的根本!

今天死一个人,自己以后就少一个人可用!

偏偏哪怕这些人都死了,自己也活不成,还要一路奔波,吃尽苦头而死,这让傅遗,直接失了继续前行的勇气。

“一页书!”

就在傅遗咬牙切齿,又悲惧交集的时候,前方,突然来了一队骑士。

为首一人,精悍高大,一双手臂极长,只如一只长臂猿一般,直垂近膝,靴尖上,更有两个铜虎头一般的铜罩,极是醒目。

其身后十余个骑士,同样极其精壮,望之不似凡俗。

为首骑士,一看到傅遗,就滚鞍下马,跪趴在地上:“奴才鄂尔多!皇上,请随我来!”

“鄂尔多?”

傅遗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随即眼睛睁大,露出喜极而泣的目光:“你就是鄂尔多一族?!”

“正是,奴才便是这一代的鄂尔多!”

“有救了!有救了!”傅遗反应过来,直接就惊喜地流出泪来,在鄂尔多的搀扶下,坐上了对方的骏马。

“皇上!”乌丸见状,慌忙喊了一声。

傅遗这才惊醒一般,看向鄂尔多。

鄂尔多眉头一皱,明显不想大敌当前,还带这么个拖累,但也只能让一名骑士,带上了乌丸。

“按计划行事!”

……

“嗯,突然来了一队骑士,救了傅遗?可知道是什么人”

“教主恕罪!属下只打听到,那群人说话,是山东府的口音,为首一人,酒楼老板听旁人似乎叫他什么‘鄂尔多’,对方来去如风,一人双马,功夫又好,属下未能拦阻……”

听了这话,叶书也没多说,一边喝着茶,一边想着。

“鄂尔多?怎么似乎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想了好了会,也没想起这名字的来源,叶书便放下了这件事,摸了摸非白的头。

“非白,靠你了!”

非白一声扬蹄一声得意长鸣,带着叶书与素小白,迅如一道白光,转眼间,已经向傅遗那边追赶而去。

白莲教只是辅助,这么一队精锐骑兵,也只能叶书出手了。

不过,这也更增叶书心中杀意,清廷已经名存实亡,犹还有这般多的八旗旗人心存妄想,若不杀上一遍,难免流毒无穷……

正文卷 第299章 建奴余孽,何其之多!

“嗤!”

“嗤!”

一声声如风穿林的声音,自林中一飘而过,随着非白强行冲阵,叶书身边,已经落马七八名骑兵。

虽是精锐、虽是不凡,但在叶书面前,依旧只是土鸡瓦狗。

本想随意询问了两个人,但见对方早已心存死志,叶书便也不再废话,几个人一人一枪刺死后,这才又策马追赶。

“还别说,你这家伙,没白吃那么多的灵果、灵丹,一身的耐力,现在竟然这么强的吗?

普通马匹,急速奔波一两个小时,都要累得不行。

但非白此行长驱如电,却是依旧气血平稳,细嫩雪白的皮肤下,只有微微血色流动,宛如绯红玉马一般。

虽然平日里又傲娇、又爱耍小脾气,但到了现在关键时刻,却是可靠无比,便是叶书,也忍不住夸赞了它一把,素小白更是乖巧地一个劲地帮它顺毛、挠痒。

待了这么久,素小白早就知道非白的地位。

非白得意洋洋,昂首长鸣一声,示意叶书再夸它两句。

闲着也是闲着,叶书正要再赞美它两句,突然脑海里电光急转,恍然失声道:“我想起来了!”

“嗯?师父你想起什么了?”

“我想起严振东当初与我说的话了。”叶书凝声道,“严振东一身外门功夫,几乎傲绝当世,却背井离乡,来这广州城里卖艺讨生活,饥一顿、饱一顿,极为奇怪!

像他这样的高手,在家乡本地,定然十分出名,周围人也都信得过他,那他为什么不在山东府办武馆,反而来广州城,这岂不是费力不讨好?

当初我也心里疑惑,与他喝酒时问起他这件事,他说山东府有一股响马,已经绵延几十年之久,为首的响马,便是唤作‘鄂尔多’!

这股响马极是奇怪,行事无忌,以军法治兵,专门挑战、收伏那些拳术高手,几十年来官府却不搜捕他们。

严振东与对方打了个平手,却又不愿意当响马,当下只能离开山东府,远涉江湖,我当时听了,只当个闲事来听,没想到今日竟然遇到了这个‘鄂尔多’!”

素小白听了,也觉奇怪:“我常听人说,山东府是圣人故里,又有孔家开枝散叶,本该是文风蔚然、百姓乐业,可偏偏自古以来,这里的响马就极其出名,现在又出了个‘鄂尔多’,分明是清庭暗棋,只是为什么要放在山东府?”

她毕竟年纪尚幼,许多事情,并不太懂。

叶书却是瞧得分明,笑道:“圣人子孙,便都是好人么?山东府孔家势大,又是世家大族聚居之所,外姓百姓便只能依托其生活,千百年来,无不如此。

真要有了争端,官府也不敢管,其是贤是暴,只能倚仗其世家、个人品德,可品德这个东西,又哪里靠得住呢?

自然是时间越久、世家越强、百姓越弱,中间或许有反复强弱之变,但总体,还是这样的。

百姓如此,自然滋生响马,不足为奇。

在这样的地方,聚集响马势力,较之其他地方,又轻易许多。

这满清之名虽然已经覆灭,可其立国近三百年,残余势力、暗中布局,又有多少像‘鄂尔多’这样的人呢?

若非如此,我又何必以傅遗为饵,钓杀这些满清余孽呢?

真要说起来,傅遗一人之生死,还算不得什么,毕竟满清已灭,他这个众矢之地,便是能起波澜,也影响不了大局。

这成千上万的‘鄂尔多’,才是真正的心腹大患啊!”

……

素小白静静听着叶书分析,看着叶书豪气干云,看着叶书杀意勃发,看着叶书登高望远,静望江山。

她是女儿家,最多有些扶助贫苦百姓的志向,但对于这些阴谋诡计、争权夺利的事情,却并不感兴趣。

她只是将头依在叶书怀里,感受着叶书的情绪变化,两人共乘一马,她便什么都不用想了。

无论是阴谋诡计,还是刀光血灾,只要在叶书身边,素小白就不用为这些事烦恼。

接下来的两天,那鄂尔多果然屡派黑马骑兵,或三四人设伏、或十余人殿后,甚至是数十铁骑围杀。

又因为叶书身形被迟滞,其他保清势力相继赶来。

一时间,血雨腥风再起神州,自叶书身出酃峰之地,这一路数百里,几乎步步踏尸步骸,绵延出一道数百里的杀戮血途!

这一路上,持刀而向的敌人,无论高矮胖瘦,叶书都已经分不清了。唯一不变的,就是俱都被叶书杀透重围,未留一个活口。

“你们,为什么杀不了我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狂笑声中,非白将那已经力尽,却依旧持枪而立的骑士,毫不留情地撞碎全身骨骼,摔落至尘埃之中。

直到那骑士不甘死去,叶书都没有正眼瞧他一眼,对他表达一丝敬重的情绪。

唯有一丝愤恨、不屑言语留下:

“建奴余孽,何其之多!”

……

好在,在白莲势力的影响下,鄂尔多一行人,终也逃不过白莲耳目,只能在叶书的追杀下,以其积攒百余年的势力,阻碍叶书追杀脚步。

叶书在这里感叹阻碍者众多,鄂尔多却是每派出一个手下,都心疼得心在发抖。

鄂尔多,本是乾隆年间的九门提督,一身“白猿通臂拳”修为精深、傲视天下,本在追察天地会造反事宜,却因为乾隆在东昌府遇刺,而成为清廷保存元气的一着暗棋。

当时,时任清廷国师的那位活佛,因叶书扰乱世间而心有所感,算出叶书与清廷恩怨纠结,乾隆被杀,并非完结,如实上报给新帝。

永琪深受乾隆喜爱,早将他当太子对待,因此乾隆身死后,正在监国的他,便理所当然地当了皇帝。

只是,他这个皇帝当得不长久,只不过数年功夫,他便暴病而亡。想跟他恩恩爱爱,共守一世的小燕子,身为汉女,自然是当不成皇后的,跟一群人皇宫辛苦争宠不说,没几年,还当了寡妇,亏着这时已经极少殡葬,否则便要成为天下笑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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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00章 临终之战!

且不提小燕子,却说永琪登基后,虽然抄了和珅,财大气粗,万事不愁。

但他却是目光长远,也看出了天下因为乾隆的缘故,清廷数代以来的文治、武风、财力积累,已经彻底衰败,无可挽回,听了国师的预测后,便费心费力,为清廷留下了几路后手。

其中一路,便是在宗室、旗人中,选中了忠心耿耿、武功高强,躯体强悍的鄂尔多,将其与护驾不力的纪晓岚、和珅,一同殉葬,关入东陵,依计而行。

而鄂尔多的后人,从此便成了清庭最后的后手之一,在山东府经营几十年,终是成了当地赫赫凶名的响马势力,静待时局变化。

一个王朝,坐拥天下之力,想做这些事情,再轻松不过了。

百余年来,鄂尔多一族,在青州府全力经营,遍收高手,这才凑足数百精锐,本也算一股极强悍的势力。

偏偏这个时代,火器横行,昔日精锐铁骑,在天下大势面前,根本不顶什么用处,以致于鄂尔多只能亲眼瞧着清廷败仗,偏偏又出不上半点力气。

现在,好不容易派上用场,护卫幼帝,偏偏又遇到叶书这个凶神,只把精锐铁骑当菜一样地砍,如此凶威,便是这一代的鄂尔多,都为之心寒了。

数百精锐,不过三四天的功夫,便在叶书马前纷纷折戟,死伤大半。

好在,京城也正在眼前了。

是的,鄂尔多逃亡的路线,是京城。

“主子放心,那孙文、袁项城为了收买人心,虽然巴不得咱们大清败亡,可面对主子,他们还是愿意伸手帮一把的,有他们两人,一页书便是天大的凶威,也未必能伤主子一根寒毛,驱虎吞狼,让他们两败俱伤也好……”

喘着粗气,连续纵马奔波数天,休息都不敢休息的鄂尔多,红着眼睛笑道。

他旁边的傅遗,年纪虽幼,却意志坚韧,这时强咬牙支撑,倒是让鄂尔多心中敬服。

而一旁的太监乌丸,却是已经不成人形,一张脸煞白煞白的,摇摇欲坠,若不是一名甲士拼命护着,只怕早就落马身亡了。

而他身边,终也只剩二十余骑,其他手下,尽数派了出去,去阻挡叶书了。

一行人吃了些干粮、清水,勉强恢复了一下体力,便先联络了个暗线,准备暗中联络孙、袁中的一位。

良久……

“什么?!

袁项城……袁项城他,竟然要称帝?!”

……

“嗯?袁项城称帝?”

京城附近,同样有白莲、红莲势力,叶书一到这边,便得到了这个让人无语的消息。

原来,孙文毕竟根基浅薄,虽有了最初的大义名份,但在余下剿灭清廷势力、收伏天下的过程中,难免不如坐拥北洋军的袁项城。

事实上,此时的天下,不计叶书,势力最大者,无疑正是袁项城,便是维持新政府的钱,也是他出的大头,孙文的实力,根本没法跟他比。

在这样的情况下,野心自然滋长,袁项城也曾试探过手下、其余各个地方势力首脑,关于对自己称帝的想法。

其他人,诸如蔡鄂一听,俱都大拍胸脯:“没的说!天下这么乱,就是因为没个皇帝,袁项城你想称帝,来问我滋次不滋次,我肯定是滋次的!”

老袁一听就乐了,众望所归啊!

因此,他很干脆地就决定称帝,且急不可耐,宣传得人尽皆知。

且不说袁项城被大伙一块坑,单只说这个消息,对满清最后一个皇帝“宣统帝”,可不怎么友善。

毕竟,哪怕是“禅让”,天也不可有二日,过河拆桥的事,袁项城可不会心软。

……

叶书一收到这个消息,顿时明白为什么前面的傅遗,为什么千辛万苦地赶往京城,临到城下,却又转向逃命的原因了。

“哈哈!这袁大头,还真有点搞笑啊!现在应该正做着皇帝美梦的吧?”

乐不开支,叶书真正投入到这个世界之后,才发现许多历史上干干巴巴、麻麻咧咧的记载,竟然颇有戏剧性。

更让他开心的是,临近京城,满清的残余势力,愈加深厚,几乎如浪潮一般涌来,简直杀不胜杀,连前面傅遗的逃命,叶书一时都顾不上了。

但叶书却是极为高兴,干脆一边摆出追杀的态势,一边汇同白莲、红莲势力,剿杀这些建奴余孽,一时间,整个京城周围,杀声震天,人头滚滚,俨然便是当日永定门故事重现。

叶书的凶名,再一次笼罩在京城之上,便是袁项城登基之事,一时竟也被遮掩了三分风头。

这一杀,便杀了两天!

……

叶书这边杀得兴起,那边傅遗也终于在一众忠臣的抵死护卫下,逃出了百余里之外,往着青岛赶去。

这条命的代价,是傅遗传讯,号令天下臣子,此时不计一切代价阻挡叶书,为自己保留一份逃往海外的生机。

是的,海外。

华夏九州,已经没有他的立身之地了!

叶书同样已经号令天下白莲、红莲势力,但凡有明确的建奴余孽,一概杀之勿论,效果甚至比傅遗的“护驾令”,还好上许多。

双方纠缠厮杀,便只在这最后一局了!

“……主子莫忧,天下事,只要您能保得性命,那咱们就是赢了,王爷他去年去欧洲采购海军装备,结果咱们大清便在那时亡了,王爷见事不可为,他就将那近亿银元,尽数存至了各国银行之中,正可当主子您海外基业!

国内咱们待不下去,便在国外发展势力,将来静观时局,若有可能,再返攻回来,复我大清万世基业……”

鄂尔多勉强提起心气,鼓励道。

眼前,已经是约好的跨洋商船,一行人登上船后,这才只觉一阵心安与放松。

只有在这时,他们才终于放松开来,回想起被叶书追杀的经历,恍如一场恶梦。

“开船!”

商船开动,渐渐离岸,一行人的心情,也越来越轻松。

便在这时,惊听岸上一声昂然马鸣,如龙吟旷野,震人心魄。

“悚!”

“悚!”

“悚!”

与马鸣同时响起的,是三声利箭破空之声,穿风而过,转眼已是飙至近前!

正文卷 第301章 傅满洲

破空三箭,逼命而来!

船虽离岸,却也只是刚刚启程,几十步的距离,并不算大的秋风,挡不下叶书利箭袭杀!

鄂尔多原先也是一方豪雄,虎视青州,可这几天在叶书的追杀下,也曾与叶书短暂交手,结果却是只能在手下的拼命遮掩下,狼狈逃窜。

从那以后,他便胆气已寒,见了叶书,便心惊肉跳,再不敢有一点对阵想法。

不得不说,叶书一身精元、神元进修,在这个《黄飞鸿》的世界,在这个火枪还比较落后的华夏地区,已经堪称bug级的存在,妥妥的大魔王。

此时,一听这破风箭声,鄂尔多便已经双腿发软,定睛看那袭来箭势,却是暗叫不好!

叶书这三箭,箭箭相连,几乎同一时间发出,一瞧就是箭法高手。

这其中,一箭箭袭向鄂尔多,一箭袭向傅遗,一箭却在鄂尔多与傅遗间的空位处。

“好歹毒的一箭!”

鄂尔多心里暗骂,便是他舍命护向傅遗,也只会被那第三枝射向两人中间的箭,射杀当场!

此时此刻,鄂尔多也只能惊喊一声“小心”,同时全力躲避袭向自身的那一箭了。

他功夫了得,这一箭虽然凶险无比,但终究在胳膊被划出一道箭伤的同时,避开这索命一击。

但一旁的傅仪,明显不可能有他这种身手。

“啊!”

惨叫声率先响起,鄂尔多心中先是一惊,随即就是一奇。

无他,只是这声音,是那太监乌丸发出的。

转头一看,却见乌丸正正对在傅遗身前,那剪风一箭,正从他胸腹透出,眼看着那箭余势未息,带动着乌丸的躯体,余力又斜斜地刺进傅遗胸口,这才箭势停下。

鄂尔多心里顿时一寒。

不是因为叶书这一箭的霸道,而是因为……傅遗!

就在刚才,就在那利箭逼命瞬间,这个年方六岁左右的傅遗,竟是没有半点迟疑,直接将乌丸拖拉到自己身前,这才躲开这逼命一箭!

如此年纪,如此心性!

尤其在出酃峰的这一路上,乌丸虽是一个太监,却咬牙护持,不知遭了多少罪,这才将傅遗拖离险境,如今竟然就这样被抛弃、扔进死地!

不止是鄂尔多、叶书,俱都吃了一惊,便是那中箭的乌丸,也是脸上迷茫,俯看着身前这个“小主子”,仿佛重新认识对方一般。

“乌内侍,你别怪我!我必须活下去!我必须将爱新觉罗一族东山再起!我必须……活!”傅遗低头咬牙道,仿佛一条饿得快死,紧紧咬着最后一块肉的饿狼,死不撒手!。

“嗬嗬……”乌丸想笑一下,却牵动胸口利箭刺痛,终是只摸了摸傅遗的头,懦弱了一辈子,恭顺了一辈子,现在被出卖了,终也没什么怨恨之意,一口气上不来,就气绝身亡。

鄂尔多看着这场景,一时间有些兔死狐悲,刚想有些想法,却又给自己一巴掌:“君臣有别!臣为君死、君教臣死,又怎么能怨恨呢!这条命,都是君父给的,现在回报给君父,没什么好说的”

心里想着,口上诵着,唯独看向乌丸的眼睛里,满是失落与茫然。

……

利箭无功,本该很是失望,但看到这般地景象,叶书反倒轻松高兴起来。

“好!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当皇帝,便该这般地冷酷无情,否则你若身死,那一切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小建奴,我今日便放你一马,哈哈哈哈……”

叶书是真的高兴。

怕就怕这漏网之鱼,是个坚贞不屈,重情重义的人,这样的话,那些清廷余孽,势必个个归心,未来不知道会造成多大的祸患。

但傅遗这么凶狠薄情,短时间内看,自然占尽便宜,甚至连自己性命,都因为性格的缘故,从死门关前,硬拽了回来!

这般心性,便是傅遗以后回来,叶书也不担心他能掀起什么波涛了。

甚至于,叶书很期待傅遗能振臂高呼,把那些“好奴才”,尽数召集到身边,共谋大事!

到时,就有趣了……

想到这里,叶书就熄了寻船追赶的心思,甚至期待起对方卧薪尝胆,回来振臂高呼的情景了。

因此,他只是静立在那里,一边瞧着,一边终于松了口气。

半月有余的追杀,终于有了结果,傅遗虽活,却比死了还更有利。

因此,叶书只是目视对方离开。

……

而在船上,终于恢复心情的鄂尔多,再次恭敬地表示了效忠,问给对方,讲起了自己的打算。

“跟一页书的臭名照著不一样,老王爷采买海军装备时,可是国际上人人欢迎的绅士!主子,咱们接下来,最好还是隐姓埋名、暗积实力,还请您给您自己起个化名,免得为旁人注意到。

傅遗似乎也知道自己先前所为,有些失了人心。

因此,此时的他,对鄂尔多言听计从,沉吟了一下,便道:

“化名么?

嗯,朕……我埋葬皇叔叔时,也隐藏了名字,中间添了个‘满’字,以‘傅满遗’为名,以示时时警醒。

不过,这个名字一页书也早就知道,再不能用了……

既如此,倒不如叫做……‘傅满洲吧!”

这名字一出,旁边鄂尔多顿时就仿如隔世,明白了其中的深切涵义。

满洲,是清廷龙兴之地,向来意义非常,傅遗此时以“满洲”为名,又有“大清败亡,只余龙兴之地民怀念”的意思,极是玄妙。

天下,已经不是满清天下,勉怀,也只能以这种方式勉怀了!

一时间,鄂尔多几人,对此颇为赞叹,纷纷马屁支持一波。

“那我以后,就叫傅满洲了!”

这个名字,注定以后要成为一个符号,一个对东方人极度不友好的符号,只是如今,谁也不知道罢了。

轮船上,望着岸上叶书越来越是渺小的身影,傅遗,不对,傅满洲深深吸了一口气。

自由了!

解脱了!

只是他没有注意到,无论他如何操作,叶书都已经成为他永恒不变的梦魇,一世不忘了!

傅满洲!

一页书!

这场绵延良久的《僵尸叔叔》风波,终是在傅满洲一声怨恨、不甘的悲鸣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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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02章 我即收天,谁敢收我!

十多日之后,北欧地区。

傅满洲虚弱地站在那里,叶书那一箭,用的是“凤尾箭”,虽然不像其他箭矢那样有倒刺毒汁,但依旧让他身受剧创,元气大伤。

不过,他虽然躯体虚弱,但历经磨难,一双眼睛,反倒前所未有的阴冷坚韧,让人一见生畏。

此时,看到眼前这个前所未见的城市,鄂尔多便欢喜道:“主子,这就是英伦城!这个天下最强盛的列强国家,咱们在这立足,还有老王爷埋下的暗桩可以倚靠……”

傅满洲打断他的话:“你只说,我要如何才能打败一页书!”

“……”

鄂尔多一阵无语,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老实说,未见叶书之前,鄂尔多还并不怎么在意,在他看来,天下间最强大的势力,就是皇家,“一页书”名气再响,做下再惊天动地的事情来,也不过是一介反贼,不值一提。

可当自己家族积攒百年的铁骑,在叶书之手全军覆没之后,自己也被叶书数招击败后,他的心气,就被彻底打破,对前途前所未有的迷茫,若不是有傅满洲这个“主子”可作希望,他都不知道自己活着的目的是什么了。

对鄂尔多而言,叶书早就是一个不可战胜的对手,如今更是威震华夏,自西向东,以自己这些满清残余忠臣孝子的血肉,硬生生铺出一条举世震惊的迢迢血路,哪里还是自己这一行败军之将,所能战胜的对手?!

傅满洲见他表情,阴冷的脸上,也是现出一丝无奈绝望,从背后,取下一个牌位放在东面对上,长跪不起:“是啊!皇叔叔坐拥天下,都被他杀了,你又哪里有什么对策可言呢?

不过一页书以武称雄,他既然能修炼出这样的一身本事,大家都是人,我为什么就不能?!

我大清武库之内,汇集天下武功,我就不信我掌掌大清龙种,竟会不如一介汉人!

列祖列宗在上,若我大清真的气数未尽,若你们真的在天有灵,便请庇护不肖子孙,我傅遗向天发誓,今生必定重扬我大清威名,反攻九州,将那些今日造反的人,尽数诛尽九族!

前朝崇祯败亡前,曾叹自己不是亡国之君,为何要担起亡国之名。

他用尽昏招、自毁鹰犬、识人不明,临到死前还不知道谁忠谁恶,贻笑天下。

可我傅遗,又哪里是什么昏君呢!?

只望上天再给我二十年,我习文习武、卧薪尝胆,必定复我大清基业,斩杀一页书这个爱新觉罗的大敌!

请老祖宗保佑!”

傅满洲伏地立誓,听得周围几名忠心手下悲喜交集,俱都跪下立誓,誓要助傅满洲重夺帝位。

收拢军心的手段,成功了!

傅满洲见状心喜,正要再说几句话勉励人心时,却见一个猪尾巴男人跑了过来,鄂尔多见了,便与傅满洲介绍这个满清暗桩。

这猪尾巴男人神色焦急,见了傅满洲虽然也是跪下磕头,但随即就着急地站起身来,疾声道:“主子、鄂大人不好了!那一页书……一页书他……”

“一页书怎么了?快说!”鄂尔多一听这个名字,腿就一软,回头看看没有叶书身影追来,这才镇定下来。

“一页书他对大清皇族,扬起屠刀了!”

“什么?”

“什么!”

众人脸色顿时大变,傅满洲双眼更是几乎要沁出血泪来,急怒问道:“他……他又做了些什么?”

那暗桩吞咽了口口水,这才干涩道:“奴才刚收到的电报,说是那一页书召令天下白莲、红莲,甚至是其余愿意听从‘一页书’之名的势力,剿杀皇族宗室,但见爱新觉罗一族,只要平日里是祸民害民之人,便可尽数杀了!”

“!!!!”

傅遗脸色瞬间透出一丝不正常的红晕,头脑眩晕,呼吸都急促起来:“大清立国两百余年,皇室宗亲遍及天下,他又怎么能,怎么能……”

那猪尾巴同样心性大乱,闻言竟然打断了对方的话,哭丧着脸道:“可那一页书说了,爱新觉罗一族,依附在华夏血肉之上,食肉吮血已经两百余年,少闻有什么贤良仁人,多是些害民狗……害民之人,父债子偿,祖宗造下的孽,平日里又多行残民之举,如今清廷虽灭,又哪有投效新朝,就法不责众、万事平安的道理?!因此……因此……”

“一页书!”傅满洲怒极反笑,“难道我爱新觉罗一族,便人人都该死么!!!一页书难道还想杀尽我爱新觉罗一族?他做得到么!”

确实,清廷立国近三百年,爱新觉罗的子孙数不胜数,想查清都难,更何况是尽数诛灭?

这一次,那猪尾巴却是给了一个意外的回应:“非是如此!

那一页书说两百余年的日子,天下间早就没了纯种的建奴……旗人,爱新觉罗也只是旧日黄花,若是有懂得‘人至宋后羞名桧,我在坟前羞姓秦’道理,平日里又没做什么恶事的爱新觉罗后人,可改姓,以‘夷狄入中华者’之同胞对待。

一页书还举了个例子,说奉恩将军家的幼子,年少聪慧知礼好文,一家人又无恶举,便算无罪。

不仅如此,一页书还寻来齐白石,来当这奉恩将军家幼子的老师,传他丹青之术。

总之,一个人该不该杀,百姓心里都有杆称,一页书之心,天下人共知,也不必非定什么死标准了。

那一页书又说,广州白莲、传学堂的人手,已经遍及天下,若有敢借他一页书此举之名,滥杀无辜、掠人钱财者,便是与他一页书为敌……”

……

话说到这,那猪尾巴暗桩,觉得自己已经不用再说下去了。

傅满洲闻言冷笑道:“总之就是一句话:‘一页书’之名,天下震怖,他要清洗爱新觉罗一族里的‘亲清派’,便是连敢混水摸鱼的人,都不见得敢有几个,对么?!

周围一片寂静,所有人都摒住呼吸,不敢说话。

傅满洲咬牙切齿了好一会,才咬牙问道:“他一页书行事如此极端,手上遍沾无辜鲜血,就不怕天下痛骂,遭到上天报应么!”

那猪尾巴暗桩闻言回道:

“据说酃峰里,主子您的那一僧一道两位故人出山后,也曾问过一页书这句话,那一页书对此只回了八个字。”

“哪八个字?”

“我即收天!

谁敢收我!”

正文卷 第303章 灭尽爱新觉罗

“我即收天,谁敢收我?”

这句话是《霹雳布袋戏》中,名剑无名倦收天的一句台词,叶书此时用出,也有表明心志的意思。

我一页书要做的事情,即便是逆天而行,即便是天下人人惊畏、人人诟病,可又有谁能来阻止我?

谁又敢阻止我!

叶书的嚣张霸气,在这万里之外的异域上,犹让傅满洲一行人心中震动难安,遥想神州现在正在遭受屠戮的爱新觉罗一族,心中悲泣不己。

……

事实上,自从数月之前,光绪败亡,新政府建立的时候,一些皇族子弟,高官显贵,就已经开始准备隐姓埋名,逃避追杀的。

毕竟,他们身为既得利益者,平日里恶事做尽、富贵享绝,与清廷一荣俱荣,现在清廷灭了,按照“习惯”,他们是要遭受灭顶之灾的!

像历史上曹魏败亡后,曹氏一族就纷纷逃避司马氏追杀,甚至改“曹”姓为“操”,一边勉怀祖宗“曹操”,一边隐姓埋名地生活。

其他各朝,也大多如此。

可让这些人意外的是,新政府建立后,为了安定人心,孙文、袁项城,竟然一个比一个亲切,只要名义上“反正”,认新政府,那就既往不咎。

甚至于,眼瞧着光绪死了,还给立一个新皇帝!

还以“宣统”为号!

还可以住在紫禁城里,太监宫女伺候着,洋人专家教导,珍奇古董赏玩着,政府每年拿一大笔钱,给你当生活费!

长大了,还可以召集手下忠臣,遍选妃子!

这他娘的,要是让历史上那些被鸠杀、被囚禁、被绿帽、被蹈海、被烧死、被上吊,被穿上狗皮帽子跳火坑的一众“亡国之君”看到这个待遇,特么的还不委屈死?

都是狗皇帝,都是亡国君,老子头发还比你个建奴的多,特么的待遇为毛差这么多?!

这样的好事,别说当时的爱新觉罗一族,就是下面那些满清权贵,也都被吓到了,直到确定新政府不是在开玩笑,这才纷纷放下心来,由是“人心稳固,社会不再动荡”。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极少人再说什么“隐姓埋名”的事情,毕竟大家都是富贵惯了的人,在外面继续当高官富商、每日大鱼大肉多好,谁愿意去隐姓埋名过什么清贫日子?

因此,这几个月来,清廷虽已经覆灭,但这些人的日子,过得还是很好的。

可惜,遇到了叶书。

孙文担心“以法责众”,会引起社会动荡,不利统治。

袁项城担心“以臣弑君”,会惹来天下非议,骂名不断。

而对叶书而言,所谓的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天下非议、痛骂诅咒……

不正是自己想要的吗?

让这些人安居乐业,一群建奴余孽,众口一词地称赞、夸耀自己,那自己才该反思,自己所做所为,是不是合了对方心意了!

如今,一页书凶名四海皆闻,便是一修和尚、四目道人,都过来劝诫,这才该是清廷覆灭,其后人该有的境遇!

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

叶书如此昭显心性,毫不掩饰,傅满洲反倒无话可说。

毕竟,面对一个直言要砍你全家的人,你还有什么道理可言?

只是心如锥刺一般,沉默了一会,傅满洲才干涩着嗓子问道:“孙文呢,南京政府签署《优待皇室条件》,民间称之为‘五个一’,天下共知,这是他也认可的事情,还靠这收买人心,换取咱们的支持,现在却一言不发吗?”

所谓“五个一”,就是《优待皇室条件》里的内容,细分为五个方面的条件:荣誉、工资、住房、祖宗、财产。

也正是因为这个条件,傅满洲才得以保留皇帝荣誉,享受政府每年经费供养,居住紫禁城,满清宗庙受新政府保护,历朝清帝搜集的财物,依旧都归其所有。

可以说,这个条件,华夏五千年,旷世未闻!

“有记者采访孙先生,可孙先生说他现在不是新政府的总统,这些事情该去问袁项城……”

“那袁项城呢,他怎么说?

他虽然称帝,也想斩草除根,但这时候更应该会去避嫌,明面上说两句公道话、收买人心吧?

更何况,他也算是签署这条件的人……”

“那记者也去采访袁项城了,可袁项城……袁项城说这条件是南京政府签署的,他现在当了皇帝,记者应该去找孙文……”

傅满洲:“……无信狗贼!看到一页书对我们下手,便背信弃义!”

周围人同样愤怒,但愤怒过后,便是无奈。

孙文、袁项城的心理,他们也能明白,都不想正面对上叶书,哪怕是现在称帝的袁项城,也自顾不遐,哪还敢惹上叶书这个杀神?

叶书想杀,那就让他杀去吧,反正死的是爱新觉罗,对大家也没什么坏处。

怒骂了许久,傅满洲发泄完内心负责情绪,这才又问道:“那现在,大伙都怎么样了?”

“京城的皇族子弟,甚至各位大人的兄弟、父子,基本上已经被屠戮一空了!”

那暗桩先是说了一个众人俱都内心发寒的消息,随即又道:“八旗里平日太过出格的一些老爷,也都被砍了脑袋。

新政府里的各位老爷,有被砍了的,也有畏惧自杀的,不过逃走的人也挺多,俱都隐姓埋名,不敢再以‘爱新觉罗’为姓氏……

就是那些平日里比较安份,被定无罪的人,这时也主动换姓,免得成为众矢之地……”

爱新觉罗经历两百余年发展,已经遍及天下,其人也并不是全部都是王爷、贝勒之流,也有科举、经商、家道中落,甚至在新政府当官的,势力盘根错节,这也是孙文、袁项城不想对其下手的缘故。

敢下手,就“群情汹涌”、数不清的麻烦,看你还怎么安定人心当总统?

可是遇到叶书,管杀不管埋,埋完继续杀,这群人彻底没了办法,连报纸上bb两声,都响得有气无力。

“如今这天下,除了主子您,怕是已经没人敢自称‘爱新觉罗’的子孙了……”

随着这句话传入耳中,傅满洲只觉得胸闷欲呕,迎风摇摇欲坠,猛地吐出口红艳艳的鲜血来,仰头便倒。

ps:感谢区善树、用户野望的打赏。

说两件比较搞笑的事,第一件,少冲在网上查了许久,也没查出来这个《优待清室条件》,到底是孙、袁哪一位签的,只说是南京政府签的,很搞笑。

第二件就更搞笑了,本书创世那边的第一粉丝,也就是“用户野望”、“格格巫家的辛安”,去见女网友,结果被人家当老爹抓了个现行,嘴都没亲一个,还被押送着要送回老家,同情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正文卷 第304章 天下的变化

由于心情实在太过悲愤,傅满洲接下来的几天里,哪怕发觉了身上的异常惊人变化,依旧悲怆难明。

电报消息上,甚至是英伦城的报纸上,随着叶书屠戮的消息传来,那代表满清皇族的血脉越来越少,傅满遗的运气,似乎也越来越好。

身上原本极重的箭伤,竟然出人意料地急速好转。

更甚者,当他向鄂尔多请教武功,鄂尔多传授他基本的功夫时,傅满遗竟是如有神助,进展之快,让鄂尔多都瞠目结舌。

从拳路到步法,从呼吸到筋骨熬炼,几乎水到渠成!

而当报纸上,连英伦人,都开始“人道关怀”爱新觉罗一族,心疼对方惹到一页书,以致现在大猫小猫两三条时,傅满洲更是如有神助,鸿运盖顶!

不过是一次与本地势力的交锋,竟然让傅满洲,获得了当初成吉思汗的佩刀:金狼刀!

就仿佛,爱新觉罗一族的气运,随着其族群的急速消失,尽数都集中到了傅满洲一人身上一样,让年幼的他,成了武学天才不说,还气运浑厚,遇难呈祥。

傅满洲对此,也是心有所感,只是不知道该是悲是喜。

一族人的性命,几乎全军覆没,换来自己这一身的本领,若自己无法报仇雪恨,以后如何祭拜祖先?!

……

神州,东海之滨。

“这个世界,开始变化了……”

与此同时,静立在海潮前的叶书,望着一修和尚、四目道人离开的身影,察觉出了异常。

先前的一修、四目,虽然也会佛道两家的法术,但更像是玩杂技,胡闹多过实力。

但这段时间,随着叶书屠戮爱新觉罗一族,畅心随意之下神元精进,感受着四方越来越浓郁的隐隐红光,也亲眼看到这些高手的实力,如何快速增强。

给叶书的感觉,就像是那隐隐红光,是一道逼命锁链,在这锁链一步步的收缩下,那些高手、精怪,全都在奋力成长、否则大难临头时,就再无半点活路。

“这样看的话,诸如东陵、英叔、黄飞鸿这些高手,在49年到来之前,实力会有一个回光返照般的急速提升期,也不知道能达到何种境界……”

叶书一时向往,望着眼前海潮,心胸愈发火热。

就在叶书思考间,远处突然来了一名白莲教徒,手持数份报纸,以及两封书信,往这边赶来,神色间,有些激动,但见叶书正在沉思,又停站在那里,不敢靠近打扰。

一旁正带着小熊猫、非白捡贝壳素小白见了,便跑过来接过了报纸、书信,蹦蹦跳跳来到叶书身边,见叶书神色依旧飘渺难定,便坐在一旁,翻看了会报纸,又将未合封的书信,取出来瞧了瞧。

只是,看了那信纸上的内容,素小白却是失声一笑,随即将那书信叠了起来,专心看起报纸来。

……

凉风送爽,只有海鸥惬意鸣叫的海滩上,红日给一切都笼罩了层红光,显得环境分外闲适。

叶书静静盘坐在海岩上,望洋兴叹。

一旁的素小白懒散地倚靠在岩石上,一会看看叶书,一会看看报纸,嘴角不时抿起一抹微笑。

而在不远处,小熊猫与非白,一熊一马,因为那一**席卷而来的海浪,而兴奋不己,时而后退,时而故意让浪花打在自己爪蹄上,又望着被海浪冲上来的小鱼小虾,好奇不己。

直到实在感觉不舒服了,它们才跑过来,要叶书帮它们擦干爪蹄,却往往被素小白拦住,免得打扰到叶书。

她知道,历经杀戮后的叶书,对于这份宁静祥和,分外喜欢。

杀戮,并非是神元提升的原因。

在杀戮中,一遍遍审视自己的内心,这才是叶书实力精进的根本。

因此,面对这辽阔宁静气象,叶书沉溺其中近两三个小时,这才心神轻松地站起身来,打了一趟拳,活动手脚。

“今天又有什么消息?”

“袁项城……啊,不,应该是咱们的袁皇帝,他来亲笔书信了,想请师父你出山,担任什么‘国师’,不伦不类的。

这人以前听说也挺英风锐气的,怎么一点皇帝之后,反而感觉跟个傻子一样,昏招一个接一个?也不想想,师父怎么可能会接受他的延请,陪他这个傻子一块去死?”

素小白很不理解袁项城的变化。

叶书平静道:“权利使人迷惑,地位让人变化,登上皇位后,袁项城就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他,患得患失、自己的天下整天被人惦记,袁项城怕是每天连觉都睡不好,这才把主意打到我的头上?”

用辞疑惑,语气却依旧平静一片,不为所动。

素小白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把这教导,记在了心里,随即就又道:“另一封信,是孙文的,他想请师父你帮他,到时可以推举你做新政府副总统,并且担任下一任的总统……”

平心而论,这个条件,更诱惑。

袁项城现在虽然称帝,手里的兵力也强,无人能及,但他开历史倒车去称帝,名声已经臭了,连卖菜的老头,都知道他蹦哒不了多长时间。

反倒是孙文,虽然一直以来硬实力不行,但声名却是为众人服气,他做出的承诺,可比千金。

叶书依旧摇了摇头。

素小白理解叶书的决定:“为了稳定一时局面,连前清余孽都置之不理,任其继续荼毒百姓,这样的正府总统,不当也罢,省得师父你心烦!!”

见叶书神色平静,并不在意这些事,素小白就也不多劝,说起报纸上的消息。

“师父你说得对,那些新成立的报社,会给咱们更精准的消息。

像这次爱新觉罗一族,咱们自己都不清楚洗涤多少人,但那些报社地,反倒是硬生生得到了结果。

随了先前出酃峰后,斩杀鄂手下那群响马骑士,也不计那些拦师父的人,想讲两句‘道理’,就妄图你能明悟,放过爱新觉罗一族的傻子。

只说此次爱新觉罗一族清洗的人,便几乎将满清残余忠臣,一网大了个大变!

师父,你怎么这么凶啊?”

……

正文卷 第305章 辑你太美!

“凶?”

叶书低头看了看素小白坏笑的模样,一时失笑地摇了摇头:“那是新政府对他们太‘善’了,我今日的行为,难道不是他们理所当然的命运么?”

叶书见惯了后世那群爱新觉罗子孙的嘴脸。

一个个完全无视了历史,各种美化不说,还常以自己是爱新觉罗子孙,甚至是八旗子孙为荣,仿佛有这么一层关系,自己身份就高贵许多一样。

更不要说那些娱乐圈、书画圈、文学圈里的猪尾巴,一个个沾上“爱新觉罗子孙”这个光环,书画都比别人好卖些,还整天bb着自己“以祖先为荣,因为康熙、雍正、乾隆是千古难得一见的明君”之类的屁话。

所以有时候,叶书也是是挺烦孙、袁两人的,一个个目光整天就盯着那个位子,屁大点的担当都没有。

但凡孙文有点破而后立、百废待兴的魄力,叶书也过去帮他扫清寰宇、哪怕劳心劳力,也不皱半分眉头了。

只可惜这天下百姓,要再苦数十年了!

越想到这里,叶书心中杀性越烈。

……

“天下百姓无罪无过,偏偏不止自己,连子孙后辈,还要再遭受这样的劫难。

那些爱新觉罗的子孙,却是富贵荣华、绵延不绝。

若真让他们过上这样的逍遥日子,我一页书练剑何用?!”

叶书思及此处,愤愤难平。

素小白却是撇了撇嘴,仿佛一个顽皮的孩子,听到父母的唠叨不停,当下哼哼了一声:“知道啦老先生!

这句话你说了好多次啦!

木头人,跟你说句笑话,竟然还一本正经地回答我!

讨厌鬼!”

叶书:“……我说过很多次了吗?”

心里,却是莫名想到《黄飞鸿之西域雄狮》里,黄飞鸿唠唠叨叨地当复读机,跟那些同胞讲“振奋、自强”的道理,结果却听得人直打瞌睡的情节。

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恣意本心,屠戮爱新觉罗如猪狗,固然让自己神元精进,一日千里,但也难免受到其心理影响,有得必有失。

否则,若真是恣意而为,就能毫无缺点地勇猛精进,那神元的修炼,也未免太简单了些……

这么想的话,《西域雄狮》时期的黄飞鸿,确实比《男儿当自强》时期的黄飞鸿要强上许多,都可以直面左轮手枪了。

莫非也是神元精进的结果?

这样算的话,《华英雄》里的剧情,说不定以后也会出现,谁知道呢!

……

“果然,也难免受到杀戮影响了么?”

叶书心有所感,喃喃自语,眼神飘忽:“看来,下一个剧情世界,便该进《太极张三丰》了……”

三个任务,《太极张三丰》、《东陵大盗》、《初识鹿鼎》,原本想着唱“鸡你太美”来选,现在却是不用费心了……

“……”

素小白看着叶书刚刚清醒,随即又陷入沉思的样子,脸上无奈的同时,心里也升起许多担心。

她是知道自家这个“师父”,这几天是造下多大杀业的。

说是血洗神州,或许有些夸张,但一句“杀人如麻”,却是还概括不了叶书的行为。

爱新觉罗一族,几乎被他一网打尽,现在哪怕还有存活,也洋过是大猫小猫两三只,且心惊胆颤,掀不起什么波澜了。

更不用说,那些满清忠臣,坟头早就一尺青了。

这样的杀戮下,莫说是那些对手人人惊惧,就算是白莲教里的其他人,都心惊肉跳,面对叶书时,大气不敢喘一声,生怕激怒了叶书,被他一剑杀了。

现在,也就是素小白这个,与叶书朝夕相处的枕边人,知道叶书确实情况,为之担心不己了。

……

“小白……”

“嗯,我在,师父你说!”

“你是愿意跟我走,还是要留下?”

“……我放不下他们……

广州城里,赵大婶做的甜豆腐脑很好喝,她能依靠这个生意养活一家人,所以虽然很累,日子也很苦,但总算能活下去,脸上也常挂着笑。

如果没个人照看着,传学堂、白莲教,未必能一直不变。

如果我跟着师父你离开,我怕赵大婶她们这些人,以后面临巨变时,还没被兵乱杀死,就先要被生活的沉重逼死了……”

海滩上,素小白枕靠在叶书腿上,两人一言一语,平静中说着自己无法对他人而言的想法,海风迎面,带不来一丝清爽,反而让这平静下的分别,分外悲伤。

抚着素小白的头发,叶书“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既不劝其离开,也不劝其忘记自己。

情根深种,偏偏又记挂着许多事情,素小白的心志,早就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了。

良久……

涑涑的泪滴声、低泣声,从素小白那里传出,叶书想伸手帮她擦泪,却是被她抱住了手掌,贴在素小白的脸上。

泪珠,滴在叶书手臂上的小太极刺青上,那是“宇光宝盒、宙光宝盒”的所在。

无色的泪珠,滴落在上面,仿佛触动了什么一般,那太极图案出现一丝波动,吸收了这滴泪珠,同时一缕白色流光,融入到闭目低泣的素小白身上。

两人都没有察觉。

唯有贪玩的小熊猫,瞧见这边都抱上了,没一点眼色地跑过来嗷嗷叫个不停,非要叶书陪它玩,看得素小白破啼为笑,抱起小熊猫,就光着脚捡贝壳去了。

叶书坐在海岩上静静看着,手臂似乎还能感受到对方眼泪的重量。

……

接下来的几天里,随着“爱新觉罗”一族的覆灭,叶书陪着素小白,彻底轻闲了下来。

外界袁、孙两人闹得天翻地覆,两人都毫无感觉。

白莲教中,也有不甘乱世寂寞的,请求出山的。

对于一些真想做事的人,叶书好聚好散,送其盘缠,甚至还帮对方写了信,托袁、孙两人,照顾一二。

以叶书今时今日的影响力,袁、孙二人自然高兴万分,好生安置这些白莲教众。

而对于一些野心勃勃,升米恩斗米仇的人,叶书却是直接干脆地杀了,免得给素小白以后留下祸患。

没有一句解释的话,杀了就是杀了。

没人敢问,也没人在意,“一页书”三个字,已经成了素小白最大的底气。

……

日月交替,转眼,已是又过了四月有余。

陪着素小白,静静生活在青岛的叶书,突然收到了一个意外的拜帖。

袁项城的。

这四个月的时候,天下可谓是风云变化,城头变幻大王旗。

原本实力最强,众人所望的袁项城,因为称帝的事,彻底声名败落,成了孤家寡人,原本忠心的手下众叛亲离,逼得他称帝不过3天,就取消帝制,狼狈下野。

虽然下野,但也事务繁多,没想到对方却是来山东府拜访自己来了。

不怕自己杀人如麻的恶名了?

心里泛起疑惑,但对方既然前来,叶书也想见见这个著名的袁大头。

再见到对方,叶书却是有些意外。

眼前的袁项城,脸色灰败,一片有气无力,神情疲惫如三天没睡觉一般。

“我得了尿毒症,再不来瞧瞧你,怕是死都不能瞑目了……”袁项城苦笑道,“反倒是叶兄弟你,风采一如往昔,恍如刺杀光绪那时的意气,时光不变……”

叶书有些意外:“尿毒症?称帝后得的?怎么这么不巧?”

“天意吧!”

对于这个话题,袁项城显得意兴阑珊,反倒问起叶书追杀傅遗的经历来,听到兴处,还忍不住拊掌大笑,倒也显出一丝乱世枭雄的风采来。

本以为对方是有求于自己,没想到临到走了,袁项城也只是与叶书闲聊一番,顶多也就是送了素小白一枚玉佩,仿佛来拜访故交老友一般。

“还是老弟你看得透啊!

什么英雄枭雄、什么帝位总统,总只是过眼云烟,只可惜大好时光,浪费太多……

唉!

现在见了名震天下的‘一页书’,我现在也没什么遗憾的了,这份清单,算是我送老朋友的一份礼物吧!”

袁项城一旁手下,递过来一份红纸清单,上面大洋、枪炮、甚至是田契地宅,俱都名列红纸之上,价值连城。

叶书瞧了一眼,点了点头:“这钱不会浪费,尽数会花到这个民族身上,且放心吧!你真没有什么事了么?”

“咳咳咳咳!”袁项城情绪波动,“只望我死之后,不必波及九族,我那些儿子里,若有成器的,叶兄弟你帮我指点、教导一二。

已经见到当世唯一的英雄,我袁某人这个‘窃国大盗’就算是死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一代枭雄,终究敌不过岁月无情。

袁项城,死!

……

生死无常,聚散更是无常。

数月的时间里,太多熟悉的面孔,从这个世界消失,便是连陆皓东,这个曾被叶书救下的真正爱国者,都在这纷乱的时局下,意外身死。

求仁得仁,他终究是死在了前行的路上。

叶书,眼看也要离开了。

“小白,不再考虑一下么……”

“考虑啊!师父你让我给你生个儿子吧!”

叶书:“……”

数月的朝夕相处,素小白已经完全没了敬畏之心,见叶书还是这个样子,忍不住白了叶书一眼。

明知道叶书要走,情根早已深种的素小白,经历一两个月的心理挣扎,终还是在某天睡觉之前,把自己梳成了双马尾,钻进了叶书被窝。

叶书曾说过自己喜欢双马尾的事,没想到她就一直牢牢记着。

可惜,叶书没动她。

倒不是假正经,也不是痿了,实在是不想害了她。

以前,叶书曾看过些小说,主角进入一个世界,动不动就睡妹,甚至有骨肉留下。

离开那个世界时,却干脆利落,一句“辞别妻儿”,就把大好娇妻,扔到一边,继续自己的快活日子去了。

对于此种做法,叶书不敢苟同,害了妹子不说,自己就不怕绿帽天上来么?

既然无缘,那就断得彻底,给对方一个追求幸福的基础。

这样的想法,让素小白感动,却也让她更加咬牙切齿,时不时就跟叶书使小性子,连小熊猫都被她揪耳朵揪得嘤嘤叫。

以至于这段时间以来,素小白在叶书面前,越来越随便,俨然就是一个想骗叶书身体的女司机了。

“走了!”

叶书好气又好笑,抓起对方怀里的小熊猫,随手扔回宠物空间,又给她留了十几瓶的玉蜂浆当零食吃,这才把素小白赶出了屋子。

微笑着被推到院子里的素小白,等了一会,上前又打开了房门。

可熟悉的叶书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微笑,微笑,告诉自己不要难过的素小白,看着屋子里的一桌一椅,想着两人在这里度过的每一天轻松日子,微笑的表情再也保持不住,伏在案几上,就是哭了起来。

再见时,也不知何年何日了……

……

“接受《善恶有别》任务!

进入《太极张三丰》剧情世界!”

“任务名称:善恶有别!

任务内容: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恶?

为恶开杀,是为何因;为善开杀,又是何故?

进入《太极张三丰》的世界,生存一年。

任务完成,可获得灵石一块,青色宝箱一个!”

任务失败无惩罚!”

耳边响起任务的要求,心里,也开始回想起《太极张三丰》的故事大概。

《太极张三丰》是华语最经典的功夫片之一,00后或许还有没看过的,但大多数动作片爱好者,却一定都看过这部电影。

生活在少林寺里的张君宝、董天宝,因为武僧选拔的事,与少林众僧大打出手。

下了少林后,两人又因为个性问题,董天宝为了荣华富贵参了军,张君宝与一群义士生活在一起,利欲薰心之下,幼年一同长大的这对好朋友,终也是反目成仇,分个生死。

里面无论是几场打斗、还是配乐、又或者张君宝悟道“太极”的场景,总是让人难以忘记。

尤其是学太极拳时,拿手在水盆里转圈的行为,怕是许多少年童年都做过的事情,唯一的区别,或许就是在于挨没挨家长揍。

想想,也是只能忍不住叹息一声:

岁月无情!

ps:感谢刘长安快收皇宫三千、现代书迷0的打赏。

感谢时为宇宙为空的2000打赏,谢谢谢谢!

不容易啊,终于又有推荐位了,这完全是大家的支持结果,早就不期待有推荐位的我,今天倒是突然被惊喜到了。

也感谢我的编辑,千言万语,似乎也只能汇成一句话:

辑你太美!

正文卷 第306章 般若掌!

少林之内,初级习武弟子,大多都在罗汉堂,平日里只能学些基础一般的功夫。

当然,“一般”是相对于少林武学而言。

想要更进一步,就要进行寺内大比,胜者可入“达摩院”,这是精修少林绝学的地方,仅以武功高低为进入标准,辈份再高、功夫不行,也是进不去的。

因此,达摩院算是少林武僧心中的圣地,也是少林最高级别的武学研究机构。

每隔数年,寺内罗汉堂武僧就会进行一次大比,择其优者入达摩院,期间种种优胜劣汰的规则,堪称各门各派的典范。

只是时间久了,念经的和尚,难免嘴显得歪了。

而在达摩院之外,又有般若堂,研习对象是外界各门各派的功夫。

至于其他戒律院、药王院、藏精阁,各有职责,却都不是练武的地方了。

……

“是否选择‘剃度’形象?

若是选择剃度,可获得相应好处;若是选择留发,则有相应影响!”

让叶书意外的是,他这次进来,直播系统出了一条选择。

这倒是颇有些人性化了,不像有的穿越者,为了学点功夫,还得把头给剃了。

很明显,在一群和尚窝里,顶着光头,明显更被认可。

叶书精气充沛,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就这么出现在少林寺里,哪怕有合适身份,想必也会被一些光头嫉妒。

毕竟,大家都秃,你不秃,这不是搞特殊嘛!

“剃度?刮大头还是刮小头?”

叶书想了想,试探地询问了一下,这要是剃度小头,倒是可以接受。

直播系统:“……”

“魔礼青关注了你!”

“嫦娥打赏了你一束月草!”

嫦娥:“我怀疑你在搞h色,但是我又没有证据!”

叶书瞄了一眼直播界面,没有回应。

嫦娥这个“风流仙子”,看自己直播看多了,嘴里骚话一大把,平日里似乎特别喜欢跟叶书差斗嘴,这时出现毫不奇怪。

至于魔礼青,更是正常,叶书最近专心修炼,没太关注直播间的事情,但却也从后台,看到了不少诸如二十八星宿里的角色关注,甚至还有一些天兵天将身份者的关注。

前后算起来,叶书直播间里,《西游》圈里,有名无名的角色,已经足有上百之多。

似乎,《西游》中的角色,一个个毫无限制能进直播间,但其他剧情世界,诸如《射雕》、《亮剑》之类,只有其中一个角色能够进入。

倒也有趣……

……

心里想着,叶书眼瞧着没法以小谋大,就放弃了“剃度拿好处”的选择。

左右少林寺也拿不出两个02年的妹子奖励自己,何必为了点好处,就把自己“吴彦祖*5”的颜值,剃成个大光头呢?

选择做出,叶书再出现时,正是在般若堂前的庭院中。

此时的他,一身《黄飞鸿》世界里的武服白绸长袍,素小白针脚细密,这衣衫也缝得分外用心,华贵间,便透出一股子文士出尘味道,对比着周围僧众的粗布短衣,显得很是与众不同。

更何况,叶书一头黑发,在一群光头中,更是显得又黑又亮。

但周围的武僧,却没有半分不适,路过叶书身边时,还都恭敬行礼:“见过师叔!”

师叔?

叶书查询完自己这个身份,很是意外,竟然还是方丈代师收徒,认下的师弟,在寺内辈份也算是一流!

而且,也不知道直播系统怎么给自己安排的身份,自己这个身份,虽然也是从小入寺,但不仅“带发修行”,而且平日里肆无忌惮,想吃肉就吃肉,想下山就下山,根本没有任何和尚阻拦自己!

可以说,自己成了少林寺里,最特殊的那个人!

而且,自己这个身份,还和董天宝、张君宝关系很近,可以说是从小悄悄和泥巴玩的小伙伴了。

心里想着,叶书眼瞧着般若堂里,也没什么事情,便缓步向外面走去,顺便瞧瞧一路上的少林风物。

只见来往的僧众,人人精悍,双目有神,叶书见惯了古代场景,却是从未见过这般气象,当真是人人如虎,行走坐卧之间,又懂礼知礼,让叶书赞叹不己。

“这少林寺,虽然已经封山,但其武风,却是强过我见过的任何门派了……”

行至罗汉堂处,更是近百武僧短衣打扮,正在演练铁头功。

那铁头“咣咣”砸砖头的样子,看得叶书都暗暗咂舌。

练完铁头功后,为让血气顺畅,达摩院首座,也就是心宝师父“觉海”,又带领众人,演练起三十六路罗汉拳来。

叶书身份特殊,便伫足观看,觉海看了他一眼,也没有说什么。

“喝!喝!”

一声一招,武风雄烈,站在一旁,叶书都能感受精通众僧那股逼人的气势。

叶书看了一遍,便站在那里,随着众人练起罗汉拳来。

他是何等的眼光与根基,这些技击招式与武学,更是学过不知多少,此时看了一遍罗汉拳,已经心有所感,待手上练拳时,更是拳随意起,一招一式,都汇聚一身所学。

心神睥睨天下,拳招自然气象壮阔,更兼叶书近来杀戮极多,此时三十六路罗汉拳打出来,杀气腾腾,凶横霸道,莫可直视!

一人一拳,竟将对面百余罗汉堂弟子的拳路,都压了下去。

一时间,众武僧人人瞩目,惊叹莫名。

而那觉海,看了一眼,更是心中暗叹:“难怪方丈常说这小子天生神人,这一身凶意浑若天成,却又心清神明、灵台清净,当真是天生的少林武僧!”

而在院墙外面,董天宝与张君宝,只看得双目放光,看出了叶书拳路中的细微精妙之处。

张君宝忍不住赞叹道:“书宝可真是厉害,这三十六路罗汉拳,被他打得形神俱备,我可远远不如他了……”

一旁的董天宝,脸上却是露出些异样神色,只是可惜道:“只可惜我没法像他一样,想学什么功夫就学什么功夫,连觉海师伯都不赶他,大冬瓜见了他,更是一句话都不敢说!

哪像我们,还要洗衣、扫地,干这些杂活!”

……

叶书练拳练得兴起,干脆就入了众武僧的队伍,向觉海讨教其他的拳法。

这一天,董天宝、张君宝两人,算是开心得不行了。

平日里,他们因为觉远弱势的缘故,什么杂活都派到他们头上,想学点功夫,都要偷偷摸摸,因为觉海的徒弟“大冬瓜心宝”,与他们两个从小不对付。

可今天,叶书当众向觉海讨教拳法,极大地满足了觉海的虚荣心,一时也不藏私,将少林其他几路拳法,甚至是江湖上的各家拳路,俱都一一展示,果然各有妙端。

普通少林弟子,只是大开眼界,连那些拳法,都记不牢全。

张君宝、董天宝却是如饥似渴,久旱逢甘霖,他们两人平日一坐一卧都是功夫,根基极牢,这时竟然只是看了一眼,就明白这些拳法中的妙处,牢记于心。

只是,董天宝狂喜之余,眼中的异色,也愈来愈发明显了。

“师兄,这些拳法,倒也罢了,我听说少林门中,你最是精通‘般若掌’,我对这门掌法向往已久,不知你能否为我开开眼界?”叶书打完最后一套拳法,突然开口道。

般若掌,已经是少林绝学了。

他现在,心神如一,想学什么,那说法直接开口,根本不会玩什么虚言试探的把戏。

般若掌?

周围人,包括张君宝、董天宝一听,顿时全身一震。

般若掌是少林绝学,非达摩院武僧不得研习,更是觉海最得意的掌法。

众人原本以为觉海会拒绝,没想到觉海在见到叶书拳路壮阔,刚刚比自己打得还好,此时有心显露本领,竟然直接答应:“都是少林弟子,今天就让你们见识见识我少林绝学!”

……

听到这话,张君宝立刻下了院墙,有些担心地道:“般若掌可是少林绝学,寺规规定,不许偷学,天宝,我们走吧!”

董天宝哪里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当下头也不回:“我只看一眼!”

“好吧,那我先走了!”

说完,张君宝竟然说走就走,完全没有半点可惜之色,取舍之道在心,说不出得心态超然。

而在一旁隐在院墙后的董天宝,狂喜的同时,脸色却又更加难看。

只是正值关键时刻,他也没有多想,只是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院内的觉海。

只见觉海先是静了下心神,随即演练起一套掌法来。

其掌掌力最初并不太强,偏偏每一掌都连绵不断,一套拳路下来,那掌势便如海中巨浪,自一线水花迅速壮大。

“哈!”

在叶书眼中,其掌势还未走尽,但觉海却是已经收住掌势,眼瞧着一旁有一座古柱,当下收掌振腿,全身的精气神,俱都涌现尽这一掌之中!

强悍掌威,将是一掌将那石桩,打得力道穿心而过,石屑乱飞,在石柱后面,迸碎一地碎石。

如此强横掌力,彻底震惊在场众人。

果然是少林绝学,威力强绝,动用运气法门,绝非那些普通武学所能比较。

“好了!掌法看也看了,不过都不要随便练,我少林绝学,若没有明师在旁指点,只会让自己修错路途,反受其害!都回去吧!”

一掌击出,觉海气势惊人,似乎是受掌法影响,他整个人的语气,都显得高亢不少,对照着他那双如虎尾般刺剌剌的双眉,更是显得他气压全场的霸气。

周围罗汉堂弟子俱都听令,四散离开。

觉海见叶书静立在那闭目沉思,时而手上还比划着《般若掌》的动作,心中不由一阵轻笑,同样转身离开。

若这功夫这么好练,那自己这么多年的苦修,是为何故?

一时间,演武场中竟然便仅剩闭目苦思的叶书一人,还有院墙外的董天宝。

董天宝已经没在观看叶书了,他同样眉头紧锁,想着觉海刚才打出的掌势,拼命回想那一丝一毫的细节。

就在此时……

“哈哈哈哈!”

只听院中叶书一声长笑,就在董天宝惊愕的目光之中,掌起小腹,掌路重浊如泥沙俱下,又如狂浪席卷,转眼已是莫可抵御。

“他!

他竟然!

他竟然已经悟透了那般若掌的细微奥妙之处!”

董天宝心中大惊,反应过来后,双眼眨也不眨地看着叶书,眼看着叶书掌法掌势行至最后,已达觉海打出的所有掌路后,竟然又借着那股未尽的掌势,又推进三路掌势变化!

百尺狂澜,更尽一层!

如此掌势,已经将董天宝大惊失色,但叶书一掌推出,却又不止如此,,身上气血奔腾如铜炉,白嫩的皮肤,瞬间变得通红一片,周身血气蒸腾,更添掌力威势,重重一掌,打在那根石柱之上!

“呯!”

顿见已经遭受损坏的石柱,竟然生生折断破碎,恍如火药爆炸一般,威力之盛,竟比刚才觉海还要强!

叶书感受着这一掌的威势,发现了三处异常之处:

其一,随着这一掌打出,自己全身精气神,受到掌势吸引,不自觉地高亢奋进,种种激烈情绪,在胸中回荡不休,短时间内,竟然无法压抑,叶书觉得自己的养气功夫,都受到了相应的影响。

通俗点讲,就是这凶猛的一掌,引动叶书情绪了。

其二,这一掌,并非固定威力,叶书刚刚以国术催动气血的法门,催动了般若掌,更如风助火势,气血、劲力两相叠加,发出的威力,可谓是叶书生平最强!

至于其三,却是前两者的综合。

“难怪原著电影中,董天宝的变化,会如此迅猛直接,没有一丝转折、心软余地。

……

之前没有多想,如今新身经历般若掌的威力与影响后,叶书却是心有所得。

般若,也有智慧的意思。

般若掌,以叶书的理解,确实有借着掌法,来增进自己心神境界,本身智慧的能力,确实为难得的绝学。

可其催动时,人的心气自然勃发,如觉海、董天宝一般,不自觉间,心性就变得刚烈激进,难以自持。

时间久了,又岂能保持中正平和的心境?!

正文卷 第307章 推演掌法!

其实,以叶书见识看来,这也并非少林功夫一家的弊端,天下修炼外门拳法的武人,多也受其拳法影响,只是没有这么严重罢了。

就如叶书一路走来,那些修炼普通拳法的少林武僧,虽然也气势雄壮、性情刚烈,但也在正常范筹之内,平日里众僧又吃斋念经、劳身农事、不沾杀戮,也有拂平心境的作用,因为并无什么大碍。

可这般若掌,由外而内,借由拳势,激荡胸腹内息,已经有引动天地灵气而为己用、身无内力却驾驭内息的三分作用,对心气催动之猛烈,却是叶书生平未见之绝学掌法。

当然,“绝学拳法”是相对于人阶来讲的。

《太极张三丰》的世界,虽然涉及到张三丰这个震古烁今的大宗师,但却是一个顶级低武世界,里面的高手虽然也能以“一气逍遥”的方式飞檐走壁,但却是没有内力存在的。

因此,般若掌在这里,也只是人阶顶级的掌法,虽然其理相通,但却绝对没有《天龙八部》中,拥有内力运用之妙的般若掌强悍。

可仅仅如此,那精修般若掌的觉海,已经性情近乎粗暴、霸道、蛮不讲理的地步了。

更不用说悟性更高,同样修炼的董天宝,后来那真是整个人都入魔一般,唯我独尊,其他兄弟、情人、朋友、下属、百姓、俱都眨眼可杀,十余年少林禅修心境,一朝化为泡影。

般若掌,或许正是导致董天宝变化的四成原因。

……

“虽然如此,但般若掌却不是什么邪门功夫,而是堂堂正正的修行掌法!

不入苦,何以知众生之苦?

不动心,何以明众生之心?

不七情躁动、六欲并起,何以明了本心,大彻大悟,看破七情六欲,达到更高一层的心境呢?

与其压制、逃避,反不如循序渐进,以般若掌一步步引动内心心魔,再以佛法平和之气化消,如此才是正宗的禅武绝学。

觉海与董天宝,重武而轻禅,却是走了邪路。

从这一方面来讲,般若掌,倒是适合我……”

叶书修炼,从来就没有视“七情六欲、心魔、杀心杀意”之类如虎的意思,而是投身其中,以心体悟,只要不背本心,那就万事皆可。

这也是他神元勇猛精进,如今更胜精元一筹的原因。

因此,般若掌催动七情六欲、使人心气浮躁,反而是叶书锤炼心境的难得宝物,可以清除叶书积郁的杀意,免得久积成患。

心念及此,叶书便站在这里,又一掌一掌地演练起这门掌法来。

先前,叶书将这未尽的般若掌,推进了三掌,那是他一时之间,所能推演的极限。

如今叶书静下心来,细细品味,脑海里平生所学,包括唐紫尘传授的各门各派国术拳法、甚至是严振东的《硬气功》、纳兰元述的《束衣成棍》,其中对于劲力的掌控、运用,同样一点点在这般若掌里得到展现。

尤其是《束衣成棍》,与《般若掌》都是以柔御刚的功夫,对叶书启发很大。

三掌!

一掌!

两掌!

一掌!

每打一遍,叶书心中就多一层感悟,或是再多推进一掌,或是灵光乍现,再起两掌。

每将这掌法多推进一层,其气势就更雄壮一分,及至叶书打了二十余趟般若掌后,其再起掌时,两掌之间,已经恍有暴风怒腾,气势之猛烈,用劲之精微,较之觉海方才所打的《般若掌》,已经远远超过不知多少!

觉海数十年精修,竟不如叶书一朝推演!

想到这里,叶书才恍然惊觉,原来不知不觉中,自己一身所学,已经站立在人阶顶峰。

……

而在院墙之外。

董天宝一开始还是狂喜,因为叶书越是演练掌法,他就能看出越多的般若掌掌法精要。

可随着叶书一掌掌推进般若掌,董天宝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不只是因为其他心思,更是因为,叶书的后续掌法,他看不懂了!

觉海的功夫,与他一样同出少林,一脉相承之下,董天宝天资过人,轻易就瞧出了其般若掌的奥秘,不见什么困难。

但叶书后续推演的掌法,饱蕴《硬气功》、《无影脚》、《束衣成棍》、国术各派武术的用劲精妙,董天宝对这些功夫完全不懂,又哪里能看出叶书此时采用的一鳞片爪呢?

因此,他也只好强行将叶书掌法记下,以求以后能慢慢体悟,想明白其中微妙之处。

这样的情况,让董天宝有些心境失衡。

一直以来,他一直自认是少林新一代中,资质最高、功夫最强的那一个,便是张君宝这个师弟,功夫都不如他。

叶书与他同时入寺,从小长大,是那一年灾年时,方丈、觉远一块带入寺中的。

两人关系因此很好,哪怕叶书被方丈认为师弟,成了自己的小师叔,但董天宝也没什么别的想法,只是在武学一道上,有些争胜心罢了。

可没想到,叶书下山游历数年回来,竟如脱胎换骨般,打出的般若掌,自己竟然看不懂了!

这让一向骄傲的董天宝,情何以堪?

不过,此时的他,尚还没修行《般若掌》,天性也算不上凉薄,因此叶书的超前,只是让他斗志昂扬,还没有电影后期,那狠辣无情的心性。

正在董天宝边看边思索间,整个人突然察觉到什么一般,迅速一伏,藏住了身形。

却是叶书运掌如怒风,吸引得觉海,带着一群少林弟子前来。

众人去而复反,见叶书练掌练得入神,便也没说什么,只在一旁观看。

这一看,觉海的脸色就难看无比!

而当叶书将自己推演出的掌法,一掌掌打出来,身上气势愈加如江洋潮浪,沛然莫御时,他双眼更是精光暴射。

一时间,震惊、失衡、嫉妒、不甘、愤怒,种种情绪纷至沓来,数十年禅修心境,仿佛消失无踪。

周围弟子看得惊叹,有些反应快的,更是已经偷偷望向觉海。

“是般若掌!”

“书宝不是刚看到这掌法吗?怎么这么快就学会了?”

“不会吧!看他的掌法,似乎比觉海师伯,还要精深啊……”

“……”

听到这话,觉海额头青筋猛跳,呼吸粗重,猛然跃入场中,大喝一声,般若掌应声而起。

“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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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母亲节的一天里,祝各位女书友家的岳母大人:

身体安好、心情愉快、青春常在,有一个像刘少冲那么优秀的女婿!

祝各位男书友:

变成女孩子!

正文卷 第308章 笑尽英雄!

觉海虽然出手,但毕竟不是卑鄙小人,此时含忿出手,还提前说了一声。

只是,没必要了!

若是叶书能被偷袭而死,那《黄飞鸿》世界里,早就死去不知多少回了,无数次的暗杀中,叶书神元境界又修为极深,早就有了对危险的预感。

更何况,此时专心推演般若掌,武意勃发,此时一感掌风袭来,顿时想也不想,反手一掌,猛推而去!

这是叶书第一次用掌法。

往日,他多用拳法、剑术、枪术、腿法,俱是力道直接的攻伐,甚至曾与现代人一般想法,觉得掌法劈砍还行,多数时间是无用的。

可随着他对劲力、气血、甚至是内息的感悟越来越多,却发现掌法之妙,已经不是拳法所能取代。

当薄弱的力量,被丰沛气血、强横内力所取代,掌法已经不再是鸡肋,甚至连更“可笑”的指法,也洗尽蒙尘,重新焕发出惊人的光彩。

此时,叶书一套般若掌,刚刚打至大半,心气蒸腾,全身劲力堆叠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境地,甫一与觉海对掌,两人便都是心神一震。

同根同源的一招,却是天地之别的威力!

叶书根基雄厚,哪怕已经练掌数十来回,力道依旧不见半丝衰减,反倒因为般若掌的特性,一身气势、积郁到外人想都不敢想的程度!

此时一掌击出,遇到阻碍,心里数路借力反击的功夫想起,身上劲力自然而动,整个人气势瞬间收敛三分,随即便以更暴烈的气势,向着觉海爆发开来!

“轰!”

双掌交接,觉海倾力而出,却觉仿佛一掌打在一块铁壁之上,倾尽全力,也只将这铁壁推后一丝,自己却是力道已尽,。

这已经让他惊愕难言,自己一个精修般若掌数十年的高手,怎么还不如一个习武数年的后辈小子?

就在他惊愕瞬间……

“不妙!快退!”

院外一声大喊传出,觉海心里方觉不妥,随即便察觉一股猛恶掌风,瞬间爆发出来,犹如石破天惊!

后力已尽,新力未起,刚刚强提内息阻挡,右掌却是已遭叶书如此猛恶一击!

只闻觉海一声闷哼,整个人肩骨疼痛欲裂,恐惧席卷周身,一颗禅心冰凉彻骨!

“走!”

正在他身陷恐惧之中,尽力抵挡时,后背猛然被人拽了一下,身形不自觉地后退了两步。

这两步,救了他的命。

一者倾力一击,一者力绝气尽,真若对掌,觉海就是不死,也要筋骨尽断,武脉尽废!

幸好!

叶书至刚一掌击出,不过一两息功夫,心中已觉不妥,登时收力三分。

此时觉海后退了两步,避开锋芒的同时,也已经反应过来,新力重生,勉强一边后退,一边抵御这股强横力道。

“咯!”

一声轻响,疾退的觉海,只觉臂上一松,叶书余力,已是将他千锤百炼的躯体硬功击破,手臂甚至都一时脱臼。

“……”

场面,一时寂静如死地,只有叶书掌势击破半空,发出的回荡之音。

只有叶书见对方没有受伤,便没再管他,只是全神回忆刚才那灵光一现时,手上劲力的细微转运变化。

以及,觉海那丧然若死,呆立当场的一脸僵硬模样。

败了!

一掌就败了!

“这……这怎么可能!”

“书宝他,他,他怎么突然这么厉害?这也是般若掌吗?!”

“他在外面,究竟有些什么奇遇,怎么突然就这么厉害,连师伯都不是他的对手了?”

一句一声,传入场中两人耳中。

叶书一心专意,心无旁鹜,听若未闻;觉海却是已经从刚才的死里逃生中,反应了过来,听到旁边众武僧的窃窃私语,只觉得脸上一阵红一阵青,心中杂念横生。

“阿弥陀佛!”

一声佛号,压住众人杂议的同时,也惊醒叶书的沉思。

“恭喜师弟,下山游历数年,功夫精进如斯!”

直到这时,觉海竟才反应过来,望向身侧的救命之人。

来人,却是达摩院另外一名高手,觉衍,身在附近静修坐禅,听到这边动静,感受着那异样风声,同样赶来,没想到却是救下了觉海。

觉衍身在达摩院里,同样精修少林绝学,正是一路名为“大力金刚掌”的外功掌法。

这个世界里的少林,似乎并没有“七十二绝技”一说,其绝学功夫,也多是外门拳掌功夫。

觉衍神色间,却是一片淡然,明显禅功极深,这时见叶书清醒过来,便笑问道:“不过师弟,这般若掌是我少林最精深的几路绝学之一,依先贤所言,你要修炼,可要以佛法化解其中戾气,免得影响心境了……”

叶书闭目片刻,深吸一口气,再睁眼时,先前身上积郁、浮现的杀意、杂念,已是消散许多,双眼复又清明:“多谢提醒,方才出手不知轻重,可伤到人了么?”

听到这话,觉海脸上更现难堪之色。

觉衍却是哈哈一笑:“师兄弟间的比斗,胜负哪值一哂?方才见师弟你掌式精妙,竟能推陈出新,实在是难得的天才。我也修了一路‘大力金刚掌’,正要向师弟讨教一番!”

少林寺里,也没个什么娱乐活动,因此众僧几乎人人好武,觉衍更是好武如痴,此时见猎心喜,忍不住就要挑战。

叶书一愣,随即也是颇感兴趣。

想了想,叶书将自己又再领悟的般若掌,一式式打了出来,收功问道:“大力金刚掌的威名,我也早有听说,正要请你指教一番!”

觉衍看着《般若掌》的新招,越发欢喜,仿佛遇到了同类。

他倒也不藏私,大力金刚掌,同样在叶书面前,使了一趟。

以两人眼力,般若掌、大力金刚掌各自使了一遍练法,已经不需要过多的解释。

其他武僧弟子,悟性不够,武知不足,多只是看个热闹。

除了院墙外的董天宝,此时看着大力金刚掌,更是目光烁烁。

只是,当他看完大力金刚掌,再把目光放到叶书身上时,却是目光一直,神情猛地怔然。

却见叶书,正一招一式,虎虎生风地打着《大力金刚掌》,及至董天宝看来,叶书已经打了近乎十招的大力金刚掌,此时望向眼前觉衍,一掌向其拍去!

正文卷 第309章 无端之祸

这一掌,掌势猛烈且不去说,但瞧其一掌击出,却是无声无息,恍如一头瘦骨猛虎静立道间,虽然周身不动、却给人一股强烈的压迫感。

“好!”

觉衍眼前一亮,不甘示弱,使中金刚掌力中,同一路直击掌势!

双掌交接,叶书随势退了两步,神情自若,侧面沉思。

觉衍周身不动不摇,脸上却是血色一闪,气息稍窒,只是周围普通弟子,俱都看不出来罢了。

“相较于拳法,掌法多了一层变化。《大力金刚掌》这一路练法里的运掌法门,有五处可以直接起掌攻击,有几处却要掌势积蓄、变化后才有攻伐之利,其他大多数掌法运行,却是为活跃周身气血、壮大心意、内息本身而存在,并无打法……”

叶书历经无数大战恶战,见过无数人阶武学,眼光之毒辣,早已贯绝天下,这时只是稍一思索,便已经悟通许多道理,当下再是一掌,双方同掌同势,又对了一掌。

这一次,叶书却是只退了一步,觉衍依旧身形未动,脸上已现微红血色。

眼看叶书依旧如先前那样,准备想一会,出一掌,觉衍正要出手打断叶书,大力金刚掌势刚起,心中一股刚强勇猛掌意涌起,脸上却是突然猛地一红,转头呕出一口鲜血来!

却是先前两掌,被他强行压制,如今气息引动,再也忍受不住罢了。

叶书一身雄力,莫说是女人,就算是男人,现在又有几个能硬生生承受,而强安无事?

一口血吐出,觉衍灵台反而清明了三分,思及自己前后心境变化,不由得大汁淋漓,暗道一声惭愧。

“师弟心境超凡,无垢无净,佩服佩服!

这一局,是我败了!”

觉衍心服口服,从叶书自然而然后退,没有任何心理障碍,自己却碍于颜面,强压下伤势的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就已经败了。

真要打起来,两人或许还能再决个胜负,但没必要了。

叶书听了,也不意外:“大力金刚掌,养得是一股刚猛无匹、却又不动不移的金刚心境,心境有缺,这门掌法,威力便弱上许多了,不过,较之《般若掌》,总算少了许多凶险……”

他这话,是对人群中的董天宝说的。

随着众僧来到,董天宝也干脆走了进来,装成一个吃瓜群众,这时听到叶书讲解,心中一动,望向叶书。

却见叶书也正好笑吟吟地看着他,董天宝不由得心中突地一跳,连忙连过脸去。

自己偷学武功的事,被发现了?

他心性过人,这时强压下心中迟疑,依旧站在群僧之中,仔细看着。

但这比试,明显打不下去了。

接连两名达摩院的高手,折在叶书手下,便有有些觉字非的和尚不服,也不会再想在大厅广众之下,冒着出丑的危险,与叶书对上。

因此,在觉衍与叶书讨论《大力金刚掌》的颇长时间里,再没有得讯赶来的武僧高手。

“你在偷听什么?!”

觉海一招败给叶书,原本就积郁着许多负面情绪,这时一转眼,瞧见董天宝专心听武的样子,映照着周围看热闹的众僧,分外显眼,当下大声喝斥道。

《般若掌》、《大力金刚掌》,俱是少林绝学,在见识不凡的高手眼中,或许能看出一二微妙,但以众僧如今只学外功的见识,却基本上是看不懂的。

觉海也并非觉得董天宝能偷学到武功,只是跟后世一些领导一般,心情不好,随便找个由头,拿平日里看出顺眼的手下发泄装b罢了。

董天宝低头施礼,掩下眼中的不甘:“弟子不敢!”

“不敢?罗汉堂一众弟子里,就你最是心思花巧!还敢讲理?罚你去挑五十担水,还不快去?!”觉海横眉怒目,吓得周围一众武僧心惊肉跳,纷纷低头,有那胆小的,已经往院外悄悄溜走了。

叶书见状眉头一皱,上前道:“不过是看得入神罢了,何必……”

“我去挑水!”

没等叶书话说完,董天宝已经低头咬牙走出了院门,心中不忿、恚怒的情绪,便是傻子也看得出来。

觉海瞧着他的背景,冷笑不止。

怨恨又能怎么样?

我是达摩院首座,你是一个小小罗汉堂弟子,这辈子都要被压在我的脚下,难道还能反了天?!

想及此处,心中莫名得意,连刚才败给叶书的郁闷,也减轻了许多。

一旁,觉衍全程瞧着,却没发一言,眼神中,也毫不在意。

在他看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罗汉堂弟子罢了,受些委屈就受些委屈,自己固然觉得觉海处事不妥,可又何必因此与同辈份的顶头上司,而起了争执呢?

叶书站在一旁看着,嘴角慢慢泛起一股轻笑之意。

“先前对这两人,还有些敬重其武功,可瞧他们如此嘴脸,就知道此时的少林,大概是个什么样的风气了。

无论是《神雕》、还是《倚天》中,对少林这段时间少林的记载,都多是‘火工头陀被众僧欺负’、‘觉远失了经书,被众僧借口重罚’的事情,眼下看来,山上的少林,与山下的红尘,也没什么区别了……”

心里想着,叶书便也懒得与他们虚礼,径直向院外走去。

至于他也“偷学少林绝学”的事情,却是没有任何人去提起。

……

山路上,董天宝咬着牙,挑着两个尖底水桶,在山路上如履平地,心里却依旧愤愤不平。

“这大冬瓜的师父针对我!在场那么多罗汉堂弟子,偏偏只骂我一个!

等我进了达摩院,也要当上首座、以后当方丈!

到那时,看谁以后还敢再欺负我!”

发泄了一会情绪,走到一处僻静地方,董天宝突然放下木桶,开始演练起《般若掌》、《大力金刚掌》来。

原来,觉海、觉衍在那演练,他竟已经尽数记下来了!

只是碍于见识、他练起来还有些不顺畅,时不时就要揣摩其中细微之处,偶尔更是练得不对,全身气血翻腾、情绪暴躁。

尤其是《般若掌》,每练一遍,他气息就不稳一分。

不知何时,叶书已经站在一旁看着,看了一会,这才道:

“以你的心性,练《大力金刚掌》最佳,《般若掌》却是会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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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10章 董天宝其人

“谁!”

正在专心演武,董天宝听到声音,只觉得心头一颤,寒毛直竖。

自己也一直留意四周,可眼前的叶书,一身气息几近于无,竟是不知何时,已经近到自己身后,犹让自己不曾发觉!

走路不带音,你是死人么?

叶书没理会对方的惊愕,只是循着刚才看到的情况讲解道:“大力金刚掌,需要心气刚硬如骨,内壮其神,外精其力,虽是至阳至刚的掌法,对于劲力的细微掌控要求极高。

其对于气血的统御,反倒并不十分在意。

因此,大力金刚掌是最正大光明的掌法,十分适合那些不甘人下、心气又高、性子坚韧的人修炼。

反倒是《般若掌》,引动诸般七情六欲,以求看破虚妄,其掌法,更适合那些身怀智慧、心境澄明的智者,像你师父觉远这种高僧修炼,应是最佳。

觉海贪图这门掌法进境神速、威力强悍,本就已经心境上落了下乘,几十年的修炼,如今更是修炼得三尸不安、贪嗔心起,几乎为所有弟子厌恶。

这其中,一半是他性情如此,一半却也是般若掌推波助澜的缘故。

董天宝,你修炼《般若掌》之前,做好以后成为‘觉海’这样的人的准备了吗?

你想变成这种人吗?”

……

循循教导,叶书难得地展现了友善之意。

这源于他对董天宝这个角色的感触,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与董天宝的经历都很相似。

张君宝安贫乐道、不与人争、待人以宽,固然值得赞叹。

可董天宝“不甘人下、争强好胜”的心思,难道就是错的吗?

一个人想要出人头地、大富大贵、再不受人欺负,难道便该受到谴责吗?

如果可以通过正当渠道获取这些,那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

可董天宝拿不到这些!

少林寺可以容纳一个“处处忍让,不与人争”的张君宝,却容不下一个“眉角峥嵘、不甘受人欺负”的董天宝!

我徒弟能打你,怎么欺负都行。

但你若是反过来打我徒弟,那就是挑衅少林寺规,就得大太阳天里,跪在烈阳下边挨饿!

面对心宝这个“权二代”,哪怕对方大庭广众先偷袭、哪怕对方有错在先,哪怕对方能力、声望俱都不如你董天宝!

可他是我达摩院首座的弟子!

你打他,那就是削我的眉角,就是与我为敌,达摩院你就是进不得,这辈子都永无出头之日!

哟,你还偷学《般若掌》了?

这可是我寺绝学,门规有规定,这不是你可以染指的东西,现在你学了,那就是触犯寺规,可就怪不得我了!

触犯寺规,那就要接受寺规正义的惩罚!

惩罚也不重,废你武功,把你腿脚打断,让你以后不得习武,你就以后老实赎罪吧!

至于以后我再打压不打压你,那就看以后的心情吧!

什么?

我弟子心宝也犯了错,还在全寺瞩目的选拔上,使暗器兼偷袭?

这件事以后再说,现在先处罚你!

就因为反抗,就因为愤怒,就因为这点为人最基本的尊严与生存,董天宝就在山上待不下去,只能仗着自己一身本事,硬生生打下山去,取得一线生机!

原以为踏出这块牢笼,此后天高海阔。

谁曾想,山上山下并无区别,山外的世界,也终究不过是另一个更大的少林寺罢了。

当初学功夫,师父教导,功夫是用来帮助人的。

可现在,拿功夫帮好人、打坏人,反而要被官府追杀,这是什么道理?

辛辛苦苦挨了50拳,赚了五十文钱。

又辛辛苦苦挨了50拳,再赚五十文钱。

打自己的人都累了,自己连哄带骗地,又哄对方再打五十文钱。

可官府的人,自己受冤屈、挨饿时没见人影,现在好不容易赚了点小钱,就跳出来,一副理所应当、趾高气昂的模样,随便寻了一个可笑的借口,张口就要一百五十文钱!

天底下,又哪有这样的道理!?

如果说,少林寺冤枉自己、压迫自己,自己还能逃下山来。

那山下这个天下,同样来冤枉自己、压迫自己,那自己又能往哪里去逃?

从那一刻起,董天宝就明白世道的残酷了吧?

一个出身底层、毫无根基、关系的人,不想一辈子受穷、不想一辈子被人欺负、不想一辈子被人踩在头上,除了向这个社会低头、放下自己的尊严,又能做些什么?

当你不能改变社会的时候,那就改变自己。

不要让这个社会适应你,你要适应这个社会。

这个社会就是这么残酷,狼吃肉、狗吃屎,不想被人踩,就要踩人!

张君宝只求一个馒头、一碗清水,能够填饱肚子就行,因此他满足于眼下的生活。

可董天宝想吃肉,想喝酒,想手有余钱,想有一所房子,想不受盘剥欺负,想娶了心爱的女人后,有一个安定富足的生活,不再寄人篱下。

这,有错吗?

哪怕放下尊严,向现实低头,摇尾乞怜、讨好别人,依旧只是暂时安身而已。

明明在所有人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自己自己的能力,超过了所有人,自己依旧无法前进,反而得了个“不懂事”的评价。

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想得到自己心中的一切,当好人,可以吗?

可笑的是,当董天宝一步步舍弃自己的人性时,命运却给了他越来越显赫的地位,当他将最珍贵的爱人、兄弟都舍弃时,他在这块土地上,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就是现实吗?

……

大多数人站到董天宝的身份上,恐怕早就被这现实玩死了。

叶书不是圣母婊,无法指责“人家张君宝都能好好的生活,你董天宝为什么就不能”,他只是觉得董天宝这个人可怜。

被命运打压,很可怜。

向命运屈服、舍弃自己内心一切的美好,更可怜。

“善无善报”、“恶有恶报”。

命运到底是公正,还是只是一个恶意的玩笑?

因此,叶书想帮对方一把,看看能否改变一个对方的命运。

“嗯,如果这样的心境,被一些人评价为‘圣母’的话……

那就从恶意的角度:自己想培养出个更强大的对手,来当自己的试剑石……

这一善一恶的出发点,究竟哪一个,才是自己呢?”

叶书站在那里,脑海里想着这些杂乱的思绪,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所为,是基于何点出发了……

……

正文卷 第311章 选择的代价

“我想变成觉海那样的人吗?”

脑海里闪过觉海的样子,董天宝只觉得一阵恶心。

是的,恶心,虽然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家师伯不妥,但除此之外,他再没有其他词语可以形容了。

董天宝犹还记得,刚入寺时,自己便受到“心宝”欺负、污辱。

这种欺负没有缘由,事实上,心宝仗着其师父觉海是达摩院首座,是少林寺中的“权贵”,肆意欺负每一个可以欺负的人。

寺霸。

这些后辈弟子,要么附从他,要么被欺负,无一例外!

这样的事情,自然有人向自家师父,甚至是向觉海告状。

可下场无一例外,心宝顶多只是被说上两句,再搭配上一句话“小孩子嘛,不懂事”,然后就没了!

而自己报仇打了心宝,却被严厉惩罚,烈日之下,连觉海都待不住,一旁纳凉喝茶,他们俩却要在太阳底下跪着,饿着肚子看对方“执行寺规”!

从那以后,董天宝就厌恶起觉海了,觉得对方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样子,简直就是世上最虚伪的人!

……

自己想成为这样的人吗?

“你在污辱我?!”

董天宝大怒,他虽位卑,却一向自傲,电影里说“只有我欺负人,有谁敢欺负我”,但平日里待人也很谦和,师兄弟之间,也不曾恶语相向。

这样的董天宝,离觉海近些都觉得难受,怎么可能会想成为那种人?

叶书平静道:“对于寺内僧人来说,亲传弟子几乎就是亲儿子,你得罪了心宝,在罗汉堂还能逍遥自在,若是进了达摩院,那还不是主动进了人家的手掌,莫说想个法子驱逐你出达摩院,就是陷害、打死你,你一个普通弟子,又能有什么办法抵御?”

这种事,叶书见太多了,最典型的就是《水浒传》。

一言一语,如刀如剑,将董天宝心中最后一丝幻想击破,将叶书的话,与觉海的为人一一对比,董天宝实在找不出反驳的话来。

可自己又能怎么做呢?

自己长久地苦修、好不容易才练出的这一身本事,又算什么呢?

“少林寺是有寺规的!我相信方丈和诸位师伯师叔!”

想了一会,董天宝不知是真的愚昧,还是在逃避现实,闷头说了一声,转身挑起水桶就走。

不知为何,他站在叶书这个昔日好友的面前,分外地不自在,尤其是叶书现在淡然平静、自己苦恼焦虑的样子,对比之下,董天宝一刻都待不下去。

狼狈逃走!

叶书看着他的背景,也没阻拦与劝解。

心志坚毅的人,不被现实打击一下,根本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逃避就逃避吧!

任何一个人,哪怕再无辜、再无奈、再无从选择,却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董天宝同样如此,在对方心性转黑的那一刻,其人可悲的同时,其人也堪称可恶,便遭恶报,也无半点可怜的余地了。

……

“至不济,就当再看一遍电影了。”

想到这里的叶书,没有去其他地方,干脆就在这处偏僻地方,静居了下来。

《大力金刚掌》、《般若掌》两路少林绝学,虽然在这个世界位面只是“人阶顶峰”,不涉及内力的运行,但仍旧极大启发了叶书的灵感,让他一身近乎止步的武道智慧,又多了一层新的路子。

以力引气,以气动心,这是叶书先前尚未涉足过的领域,这时新得了两路绝学,尤其是《般若掌》,叶书越练,越觉得这门掌法,微妙无穷。

一心沉浸,叶书饿了便吃、困了便躺在道旁青石之上睡觉,心无旁鹜。

整个少林,都知道了叶书的行为。

一些武僧过来,见叶书掌法深奥、威力强悍,便想学上一招两式,谁知道只观其形,不知其内息运行,稍一演练,不是腹内五气动荡、周身酸痛欲死,就是神思散乱、七情爆发,说不出的凶险。

偏偏叶书越是演练,手上展现的《大力金刚掌》、《般若掌》就越是精妙,吸引得人忍不住去看。

一看,自然又是一番走火入魔。

就是一些寺内高手,因为不懂叶书武功根基,看了之后,也常常头昏眼花,非得静坐调养数刻,才能恢复。

这也就是他们不会内力,否则到时内力混乱,只怕便如《天龙八部》中,西夏皇宫里,擅学逍遥派武功的众人,走火入魔了。

时间一久,也就没有人敢再来看,便是平日挑水路过,也是低头念经,不敢看上一眼。

这期间,发生了两件让叶书注意的事。

第一件:少林众僧不与叶书比武了。

叶书演练到瓶颈,一时无路可走时,也曾想过与其他少林高手比斗,学练其他少林绝学,以求触类旁通。

但那些高手,却一个个都微笑拒绝,还给了叶书一个选择。

“师弟你当初入寺时,方丈就有过知会,说师弟你想学少林绝学,须得剃度出家、诚心入我佛门,否则便终生不得习练少林绝学!

如今你机缘巧合,学了《大力金刚掌》、《般若掌》,已经是难得的机缘,可少林其他绝学,却是除少林弟子不传了!”

少林寺也很无奈,毕竟瞧上一眼练功,就看出其中微妙,并且推陈出新,成就最适合自己的武学,百年也见不着一个这样的天才,叶书甫一回山,就学去《大力金刚掌》、《般若掌》,已经让少林寺很被动了。

直到这时,叶书这才明白进入这个世界时,“是否选择剃度”的各自后果了。

想了半天,又再问了自己一遍,叶书终还是没选择剃头。

学武功,和玩亚索一样,是为了自己快乐。

为了学武而变秃,就像是玩亚索不学e,就算是拿上100个人头,这特么又还有个p的快乐可言?

这样的决择做下,叶书心里反而安定,放下一分束缚。

第二件事,却是董天宝。

董天宝那日离开后,第二天听众人说叶书在山路边练掌时,也曾随着众僧,一起前来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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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了当作者以来的第一份礼物,两盒面膜,嘿嘿,感谢“飞天麦糕”童鞋的面膜,我会认真敷面膜的……

正文卷 第312章 闲得蛋疼

董天宝天资极高,悟性过人,在周围武僧俱都走火入魔的情况下,他竟然看得津津有味,深有所得,见周围同伴模样,心中颇有自得之色。

当时,叶书心有所感,不经意看了他一眼。

只这一眼,董天宝原本得意的表情,就冷峻了下来,脸上一红,又看了叶书一眼,这才咬牙握拳,转身离开。

羞恼,自卑?

叶书略稍感受出那眼神里透出的一点情绪,稍一动念,也就明白了。

身份背景故事里,自己与董天宝、张君宝一同,都是几年前,山下灾年时,被带上山的孩童。

可自己一“进入少林”,按身份背景,那就成了少林中方丈的师弟,还可以随意下山游历,各种基础武功更是敞开了学,只要叶书肯“剃度”,少林众弟子奋斗一辈子,才能有机会学到的绝学,叶书直接就能一网打尽!

而董天宝呢?

师父是地位普通、甚至卑微的“觉远”,想学个基础的拳脚功夫,都被心宝欺负,十年苦修,拼尽全力,想要进入达摩院,如今也平空这么多的波折。

平日里,与张君宝、其他师兄弟在一起,董天宝还不觉得有什么,毕竟大家都这样。

可现在叶书一回山,两人的差异,就彻底让董书宝心理不平稳了。

叶书能理解这种心理,人之常情。

周星驰,拖着自家小兄弟梁朝伟去面试,结果自己被刷,梁朝伟却被选上,从此梁朝伟一帆风顺,自己只能跟在后面想p吃,处处落人一头。

朋友发达,当然是好事,可对比着自己的落寞处境,难免让人自卑。

时间一久,两人见面都觉得尴尬。

因此,叶书当时一心演练掌法,也没有太过在意。

从那以后,董天宝再也没过来看过,哪怕依对方悟性,能从叶书这进而,学到太多东西!

这份不甘人下的心气,习练起《大力金刚掌》来,应该更容易些吧?

……

这两件事,算是叶书最为关注的事了。

也不知过了几天,叶书突然清醒过来,感受着心中对于这两路掌法的领悟,颇为满意。

但低头一瞧,整个人就不好了。

只见自己一身,跟个丐帮弟子一般,原本白净的绸袍上,已经遍是尘土,皱皱巴巴、麻麻咧咧的,明显这段时间席地而睡,弄得脏了。

叶书精元突进后,气血越来越灵动,身上比女人还白净,倒是没注意外面衣服的样子。

“这……丝绸我记得是要干洗?算了,先收起来,下山后再找人洗了就是。”

按叶书以前的习惯,哪怕穿“依纯”的衣服,脏了也就扔了,根本懒得洗,吊大就是这么任性。

但这件衣袍,是素小白亲手缝的,想想小姑娘当初一针一线的认真模样,叶书心里就泛起一股暖意,在山溪里好好洗了个澡,换上一身新的衣袍,这一身旧衣,却是放到空间戒指里了。

一身清爽,叶书看了看方向,往寺内走去。

临到饭点,叶书这段时间也有人送饭,这时想了想,便往罗汉堂走去。

刚一进屋,就见两伙人正在吵架。

一边,是鼻子旁一个大痣的有痣青年心宝;另一边,是毫无惧色,反而一脸轻视的董天宝、张君宝。

其他武僧,在旁拉架,看样子,反倒是心宝不得人心,居于下风。

“我告诉你,我师父是达摩院首座,这次你别想进达摩院!”心宝一脸愤怒,直接威胁。

董天宝正要反讽回去,正看到一旁人群中的叶书,登时脸色一变,闭口不言。

张君宝与他心意相通,往那边一看,脸上顿时一喜:“书宝,你也来了?!吃饭了没有?”

其他武僧转头瞧见,脸上的随意顿时一变,恭恭敬敬地施礼:“师叔!”

就是心宝,这时也不敢放肆,低头老实施礼。

一场比斗,叶书干脆利落地败了觉海、觉衍,山路上十余日地推演掌法,引得武僧弟子纷纷走火入魔,更是让他声名震动少林,虽然是数年不回少林,但其声名,却是一时鼎盛。

因此,众人各自恭谨,不敢有一丝轻佻。

见此情境,董天宝脸上异色更盛,低下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叶书却是整个人都不好了。

书宝?

听起来怎么怪怪的?

这要是当初以“民族复兴、匡扶华夏、保护百姓”为己任,给自己取了个“护”姓,那今天自己是不是就要叫“护书宝”了?

“护书宝”是什么鬼,自己又不是小刚炮!

一时间,场面俱寂,众人惴惴不安看着突然沉默的叶书,不知道眼前这个与自己同龄,却已是少林顶尖高手的叶书宝,是个什么想法。

叶书沉默片刻,突然自嘲一笑:“修心多年,连个称号,也看不破么?”

别说是护舒宝,就算是叫魏生巾,又有什么大不了?

只可惜没有舒奇妹子,护舒宝名不符实啊!

叶书对着张君宝友好一笑,看向心宝:“练武先练心,你嗔骄之气太胜,这些时日,多诵诵佛经罢!天宝进达摩院的事,你不要插手。”

心宝脸上一红,施礼道:“是!”

“那就散了罢!”

众僧散去,张君宝这才兴奋地走了过来:“书宝,你清醒啦?师父说你前段时间在度心劫,还说你要是清醒了,武功肯定又大有进步,怎么样?有什么感觉没有?”

他心性淳厚,也没什么名利之念,这时见到叶书,只因为故友重逢而欣喜,较之一旁的董天宝,确实是天生的纯善之人。

叶书笑着说了几句,转头看向董天宝:“心宝这边,他应当没有胆子再找你麻烦。可我擅自管觉海的徒弟,觉海怕是更不高兴,到时要找你麻烦,你……”

“我接着就是!”不等叶书将话讲完,董天宝直接回话。

说完,便转身离去。

良久,叶书自嘲一笑:“……自己真是闲得蛋疼!”

叶书仿佛好心劝慰一个熊孩子,结果被熊孩子直接堵了两句,这时想想自己这段时间的行为,也觉可笑。

又不是自家孩子,哪那么多纵容关爱之心?

见一旁张君宝关心、担忧的目光,叶书笑道:“走,带我去见见你师父,我正想向他讨教些修心的功夫!”

正文卷 第313章 算计不敌人心

在一众浮躁的僧人里,觉远显得很是奇怪。

所有人都好武,他却似乎一点都不在意;

所有和尚都想变强,就连张君宝都想学武不受欺负,觉远受尽了惩罚磨难,却似乎从来都没有在意过,有时甚至故意坐在烈日下苦修,根本不觉其苦一般。

张君宝悟太极的启蒙,就是觉远所写的一路《气功心法》,应当是他感悟所得。

叶书这时一见觉远,登时就是一愣,对方看到自己,拿佛珠的手,也是一定。

一者滔天杀戮,眉锋如剑,并无一丝曲折;一者满心慈悲,慈眉善目。

虽是不同的气质,却都是一般的过人心性。

觉远不是个喜欢看热闹的人,这两天虽然也听了叶书的事情,却没去看,没想到叶书的心性修为,竟然达到这种境地。

“善哉善哉,师弟,你这下山几年,虽然杀戮甚多,总算没坏了修行!”觉远赞道。

叶书笑了:“总是有些影响的,正想跟你学学修心之道,听说你修心有成,自创了门气功心法……”

“好说好说……”

……

说好说,那就真的好说。

少林寺将那些绝学当宝,连叶书、众武僧这些“自己人”,都限制着传授,但觉远这边自创的《气功心法》,却是没有任何限制。

叶书拿到那卷竹简时,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竹简上的字,很粗陋、甚至说不上是书法,但由觉远写出,其一字一句,却满蕴他对于修心的理解。

这样一卷竹简,比七十二路绝学齐送到自己面前,还要让叶书惊喜,毕竟他之所以来《太极张三丰》的世界,就是为了解决自己心性上的麻烦的。

由是此故,叶书每日里就是拿着竹简,品味其上的文字,连带着身边的张君宝,也因此受益匪浅。

……

“视名利如过隙,视前程如梦境,清静为天下正……”

叶书已经多日没练拳了,反倒是每天拿着毛笔,在那里练字。

“名利过隙,前程如梦,这是觉远这一路的心照吧?

他在寺内,不争不夺,不抢不偷,视名利于无物,看似白白虚度时日,既不练武,也不争夺名利,可在此途中,他已经得到了内心宁静……”

叶书一边写着,一边品味着其中真意:“‘清静为天下正’这句,出自《道德经》第四十五章: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

大盈若冲,其用不穷。

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静胜躁,寒胜热。

清净为天下正。

《气功心法》里的感悟,不拘是自己所悟,还是先贤所言,顺手捻来,毫无顾忌,不分你我,既不求全篇自悟,也不盲目崇拜圣人言语,这份心境上的逍遥,却是已经胜我许多了……”

思及自己时不时,还为一些小事影响心境,叶书对觉远,更加钦佩。

整间屋子,到处都是方正的字迹。

开始时,字迹间还有些浮躁,随着叶书越来越有感怀,每一笔每一画,都沉凝起来了。

只是没有觉远那般,一笔一划间,都饱含自己对于“道”,或者说“佛”的感悟罢了。

张君宝似乎对此很是痴迷,这些时日,也常来学,也抄了一份气功心法,每日里品悟,乐在其中。

不知不觉中,达摩院选拔武僧的日子,已经到了。

这一日,张君宝早早地就起了身,挑完了一天的水后,便兴奋地带着董天宝,往达摩院赶去。

叶书静随在后面,眼向众武僧列阵严整,自己便随便找了个柱子,倚在那观看。

“下一场,心宝,对天宝!”

似是有感,叶书与觉海都向对方瞧了一眼。

“这个觉海,自从败给我后,心境更加浮躁了……”

叶书心里想着,瞧向场中两人的比武。

董天宝,十年苦修,兼自身本就是天才,天资与努力二不缺一,造就他如今冠绝年青一代的实力。

心宝得到叶书吩咐,虽然被觉海一顿训斥,骂他失了达摩院的威名,但此时眼看叶书身在一旁,果然没敢拿出怀里的“面粉暗器”,再出偷袭昏招。

因此,董天宝很轻松就获得了上风。

唯一出乎意料的是,断绝了偷袭念头,心宝对于胜利,反而更加执著,这时哪怕实力不如,也是拼命争斗,口吐鲜血,也不言一个败字!

看着董天宝恼羞成怒,对心宝大打出手的样子,叶书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自己算到了名利权势,却算不清人心。

一个原剧中打了酱油,妥妥的小丑反派,如今竟也爆发出这样的斗志,无论其因为何,自己先前的想法,却是要随势调整。

“无欲无求,淡泊之至,终能疾雷破山而不惊,白刃交前而不惧……”

就在叶书思绪纷飞,又回到了《气功心法》上的文字时……

“够了!董天宝,你出手狠辣,非我少林弟子行径,我要逐你出罗汉堂!”

罗汉堂,本就是武僧最基础的机构,逐出罗汉堂,那是根本不承认董天宝的“事业编制”,这辈子都要当个闲杂僧众了!

达摩院里,心宝被打得吐血的样子,倒是让觉海的话,多了两分底气。

董天宝却是很不忿:“明明是他死缠烂打,我都胜了,你都不阻止他,他来打我,我难道还不还手?”

“住口!你还敢狡辩!”

觉海瞧着一旁叶书神游天外的模样,心里更是无名火起,出手就攻向董天宝。

谁知道,交手片刻,除了开始时,对方不敢还手,剩余激起了性子的情况下,董天宝一招一式,竟是极为严谨,连自己都吃了对方一掌!

“大力金刚掌?!你怎么会我少林绝学?!”

“这是……这是……”董天宝正要回答,突然又沉默了下来,看了叶书一眼。

叶书被对外界也有关注,闻言道:“这是我传授给……”

话没说完,就听觉海喝斥道:“你这分明是偷学我少林绝学!我要废你武功!”

得!

敢让领导下不了台,这下董天宝是不下山,也难了。

人心多变,自己这一番心思,除了让董天宝多学了一路“大力金刚掌”外,似乎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也罢,见识一番这少林棍阵之后,便下山瞧瞧紫琼女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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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14章 破阵三诀

此时亲眼见到电影中的这一幕,叶书才知道董天宝心里,积郁了多少怒气,为何会一言不合,就直接叛出少林了。

一句逐出罗汉堂,就已经代表要将他打入地狱,稍一解释,又落个“你是说我处事不公啰”的回应。

出手无情,稍寻到个由头,就要废去武功。

可以说,觉海在这一刻,将蛮不讲理,发挥到了极致。

怒极的董天宝,直接爆发出前所未见的战斗力!

罗汉棍阵!

少林护山阵法,在叶书眼中,招式、攻伐倒也罢了,偏偏众僧一结成棍阵,就仿佛合为一体,出手无端、连绵不断,每一刻,都有数名高手攻来,压迫得人喘不过气来。

叶书更是感受不到众僧身上的情绪,应该是对方修有隐藏情绪的功夫。

“师弟似乎有所疑惑?是奇怪为何感受不到丝毫杀气吗?”

场中正在围攻,董天宝、张君宝毫无还手之力,觉海看见叶书疑惑之色,也猜到了叶书想法。

叶书看了他一眼:“正要请教。”

“江湖上的顶尖高手,常常已经飞檐走壁,以一敌众也不是难事,但为何依旧被朝庭震压呢?

精锐军士,面临江湖高手时,俱都能靠着朝庭的功夫,隐去一身杀意,或偷袭、或伏杀,总能杀得江湖高手朝不保昔。

少林立派多年,自然也会这样的功夫。

高手,虽然难得,但于大局而言,于少林而言,也不算得什么,达摩院一个罗汉棍阵,便胜过十几个高手了!”

叶书笑了:“是吗?高手这么势弱吗?”

回答叶书的,是觉海威胁与霸道的变阵:“佛法无边,降龙伏虎!”

龙都降了,虎都伏了,还在乎叶书你一个异军突起的高手?

识相的,就收下给你权利与束缚,一块统管少林。

不识相的,一个罗汉棍阵,足以灭杀所谓的高手!

场中,如他所说,尽管董天宝、张君宝两人站稳脚步,与众僧打得有来有往,但依旧处于下风。

罗汉棍阵阵势不乱,众僧即便一时失利,也可退下重整旗鼓,反观董天宝两人,却是不刻也不得松懈,若不是他们体力过人,早就力尽被擒了!

……

“师弟?怎么样?依你看,罗汉棍阵,可足以降龙伏虎?!”

觉海逼问道,他被叶书管教自家徒弟的事,彻底激起了火气。

“差得远了!”

叶书长笑一声,右脚挑起地上一根长棍,提在手中,起身走向棍阵。

原剧中,是意外打破了七宝琉璃灯,破了棍阵,两人才能脱身,叶书这时只消捡起地上长棍,朝上琉璃灯盏上一砸,就能破阵。

但叶书只是一脚一步,在众僧变阵大开的门户前,毫无犹豫地被“请君入瓮”,走到了董天宝两人身边,直面罗汉棍阵。

“师弟!你真要护着这两个逆徒?!少林规矩,偷学武功者,须废去武功,胆敢包庇者,与之同罪!”觉海见叶书入阵,一时还有些犹疑。

一旁的达摩院高手,脸上也有犹豫之色,毕竟叶书身份不同。

高层犯错,当然要慎重对待!

有人见机得快,第一时间,就往达摩院外跑去,去寻方丈。

人群之中,叶书没理会深海的话,只是随意道:“你们两人,随我杀出去!”

一言既出,叶书提步便向达摩院外走去,众僧瞧了觉海一眼,得了号令,便如先前一般,再度攻了上来,一时间,棍影重重,逼得人喘不过气来。

只是对于叶书而言,较之经历的无数厮杀,便不算什么了。

“破阵之道,解法有三:杀人!借势!乱阵!”

叶书说着,眼见前方众僧扑来,当下右手起棍,棍走枪势,快不可察间,已经点中前方一名武僧的喉咙!

“嗬……嗬……”

那武僧登时脸庞通红,弃棍捂着喉咙痛苦伏地,其他几名武僧吓了一跳,连忙立住阵势,保护这弃棍僧到了一旁。

叶书一击出手,也不乘胜追击,就静立在那里。

弃棍僧蜷缩在地上,喘息了半天,这才脸色发白,惊动未定、满头大汗地站起身来,望向叶书的眼中,满是惊惧之色。

众人注目望向,只见他喉间一点微红之色,略有红肿,但观其神色、呼吸,却是没有其他大碍了。

众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围杀之下,一击杀敌已是难得,叶书这一击,竟只是伤而不杀,甚至连“伤”都算不上,只是轻轻一点,让这武僧暂时失去战斗力,力道稍轻稍重,便是两种极端。

这种恰到好处的力道,其中暗含的劲力掌控,简直让人高山仰止!

但凡叶书想杀,这名弃棍僧,早已经死了!

众人惊惧的目光,丝毫没有影响到叶书情绪,他提棍又向前走:

“不过他们都是师兄弟,杀人便算了。

破阵的第二个法子,借势,便是借彼之势,为己之盾,这是沙场战阵上常见的存身法子,对眼力、心力的要求,有些高了。”

说话间,叶书已经走出四五步远,对面武僧听到号令,压下心中恐惧,群起而攻。

叶书却是将身一缩,原本均步前行的躯体,猛然多进了一步,便在对方攻势未起的那一刻,近到对方躯体。

身入众僧之间,叶书脚上步伐不再直来直去,趟泥一般身形游走,在众僧身侧穿行来去,其他武僧想要攻击,自身阵势,却是已经乱了。

叶书右手戟指连点在七八名武僧喉间,前方顿时一片阵势空虚之景。

罗汉棍阵,眨眼之间,被叶书又一次破解!

身旁的董天宝、张君宝,固然已经目瞪口呆,便是周围其他武僧,一时也是如丧考妣,提着长棍,却是都不知道该不该再来攻击。

如此轻描淡写!

如此顺理成章!

对面的觉海,思及刚才自己以罗汉棍阵,威胁叶书的言语,一时脸上滚烫一片!

可笑!

刚刚说过高手不值一提,下一刻叶书就彻底让他见识,何谓一人尽可敌军!

数十上百人围在四周,却是军心倶失!

叶书静立其间,瞧着众人,补上最后一刀:

“至于这破阵第一诀,乱阵,也算是‘借势’的一种罢!”

叶书手中长棍,稍一挥动,便已经直向庭中头顶灯盏打去,朝庭赐予的七宝琉璃灯,登时被打碎在地,灯油洒落一地。

底下的众僧站不住身,七倒八歪,罗汉棍阵,更是成了一个笑话。

“这,便是我领悟的‘破阵三诀’了,你们可记住了么?”

正文卷 第315章 火工头陀?

“破阵三诀”这么羞耻的名字,自然是叶书瞎鸡儿乱起的。

不过这破阵的三路道理,却是真实不虚,是叶书久经战阵,用无数人的性命,渐渐品悟出来的法子。

张君宝两人,明显被惊到了,只不过是轻描淡写间,自己先前担忧的危局,竟是迎刃而解,还真是有些不敢相信。

叶书破阵之后,却是有些无趣,罗汉棍阵隐藏气息的功夫倒是惊艳,其他倒也没什么了。

以多打少的江湖围殴借口罢了!

真要同等人数,军阵之道,叶书所知就有几种兵阵,威力超过罗汉棍阵,乱刀对乱棍,胜败犹未可知。

除了围攻武功高手,也没别的用处了。

……

一阵耽误,达摩院外,已经来了许多人。

有那些不习武的僧人,也有少林寺的高手,方丈也赶了过来。

叶书见此情境,也不在意:“你们两个先走,记得留些印记,我随后就到!”

两下推走想留下来的张君宝,叶书看了一圈,目光转向一个老和尚。

方丈觉行。

两人对视一眼,俱都无言。

一旁觉海见方丈来了,登时怒道:“叶书宝,你大胆妄为,触犯门规,现在在方丈面前,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众人俱都看向叶书,叶书也看着他们,任由对方,再一次将自己围了起来。

过了一会,叶书才问道:“肆意滥权者、率先触犯门规者、视人如猪狗鸡犬者,这样的人不惩罚,少林的门规,却只能在一个被逼到绝路,想活命只能反抗的人身上,寻求自己的威严吗?”

周围众僧一片沉默,可围叶书的阵势,在几名高手的带领下,越来越紧密了。

方丈叫了声佛号,这才说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师弟你既然觉得董天宝蒙冤,那便更该劝他理智,少林不是不能说理的地方,何必非要极端行事?如今董天宝既然叛出山门,那一切也就不必说了……”

劝他理智?到底谁该理智!

叶书一手负着,一手把玩着门口飘落的树叶,眼睛略有些出神。

觉海沉不住气:“师兄,还跟他废话什么!有什么话,先擒下再说!便是他有再多的殊异之处,难道还敌得过我少林千年底蕴不成?!”

方丈叹息一声,挥手示意,众僧一时心齐,当下齐齐来攻。

叶书平静的神色下,眼中渐现厌恶与疯狂之色,反手自背后抽出无名铁剑:

“我早该知道,对于你们这群人,

不事行极端,

不把事情闹大得遮无可遮,

不把你们的脸面尊严,尽数彻底踩在脚下,

你们,是不会正眼瞧人的!

也罢,既然学了《大力金刚掌》、《般若掌》这两路掌法,那我这次,便不杀人了,权作了清因果!

诸位,麦让吾失望啊!”

叶书还有心情玩“武君罗睺”的梗,达摩院内,战斗却是一瞬间爆发到最狂暴的程度!

实际上,叶书也是有心以一场大战,来彻底认清自己实力,少林寺众僧一体同心,无疑是最好的对手,属于那种打伤不会自责、也不会轻易被打死的那种对手。

……

寺外,只闻杀声震天,董天宝两人犹豫纠结,知道自己回去也只是累赘,反倒不如叶书一人来去自如。

“这卷《气功心法》,你们心浮气躁时,多看看……”

“师父!书宝他……”

“书宝没事,幸亏他没下杀手,否则少林寺千年威名,怕是要一朝尽丧了!你们担心自己就行了,快下山去罢!”

三人都是干脆利落的人,一卷《气功心法》足以送行,张君宝两人背着竹简,连馒头都没带一个,就这样走向茫茫红尘。

……

“茫茫红尘路,渺渺修行途。

名利皆泡影,何故尽迷目?”

送走了两个弟子,觉远神色怪异地返身上山,一场耽误,来寻两个徒弟前后,已经是半天过去。

此时,越走近达摩院,越听到惨叫痛呼之声不绝于耳,间还听到叶书淡然间,又带着些嘲笑的声音:

“可知道匹夫之怒了?

可知道哪怕当权,也不能肆意妄为了?

可知道我叶书,不是你们能强行压伏的人了?!”

每一声嘲笑,都像是在踩着少林的颜面,引得众僧怒不可扼,偏偏又没有任何办法,倾尽全力地围攻,却在叶书犀利如电、强横如风的无名铁剑下,折戟败北!

“师弟这一场争斗,接连打了近一两个时辰,众僧都累了,他却只是略略气息不稳?”

就在觉远心中疑惑间……

却见叶书铁剑回转,负于背后,左手蓄势一掌,正与偷袭而来的觉海两掌相对,两人各自面色一红,随即就各自退了数步,不分上下。

觉海吐了口血,叶书也手臂一阵酸麻,抽身后退,勉强算是平手。

但看在周围众僧眼中,却是一阵灰心丧气。

激战良久,叶书犹还能与蓄势良久的觉海对掌,且不分上下,体力、气血不见衰落,这种强横到无法想象的体力,让他们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在这样的叶书面前,围杀,成了笑话,如果不是没下杀手,少林寺只怕早就伏尸一地了。

“不给你们一巴掌,你们还一直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呢?

少林寺功夫最高的那位不出手,你们这些整天醉心于名利、权势的人家伙,又能有什么资格拦下我?

哈哈哈哈哈哈……

各位领导师兄们,少林恩情已尽,我走了,别想我……”

狂笑声中,叶书一掌将名武僧击飞出去,身形飘动间,已是出了少林山门。

看到觉远,叶书向他点了点头,再没任何遗憾,向着山下大步走去。

觉远叹息一声,进入寺里请罪。

众人都知道,他是送别董天宝两人去了,但这时有叶书在前,董天宝的事,反倒显得可有可无,微不足道,因此方丈只是惩罚一番,并没有心思特意为难。

待众人散去,一众实权和尚,在方丈禅房里相顾无言。

良久,觉海脸色苍白问道:“那依师兄你看,这场风波,寺志里,如何记载?”

一件小事,惹出这样丢人的事情,连寺志都不好写了。

尤其是他,达摩院首座,事情是他惹出来的,现在又被叶书打伤到吐血的地步,在少林寺里,威名尽丧。

“阿弥陀佛……”

方丈闭目思索良久,这才叹了一声气,道:“便说是一名火工头陀,因不甘香积厨内僧人长久虐打,便怀恨在心,偷学武功。

后来,更是一朝爆发,在一年一度的达摩院大校中,击败、击伤无数高手,连达摩院首座,也被他打伤,以至叛出山门,让后辈弟子引以为诫罢……”

觉海瞬间脸色苍白。

一旁的觉衍,却是眼睛一亮,端坐的姿势,更加正襟危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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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16章 山上山下皆红尘

这处置,看起来没什么,保存少林颜面,又有达摩院首座受伤,突显“火工头陀”武功强悍,让人警惕在心。

可觉海明明白白地被写在上面,明着是无辜者,可实际上,分明是要当替罪羊了啊!

你武功这么蔡,连个火工头陀都打不过,还哪有脸再当达摩院首座?

落下这么大的脸面,方丈明显是生气了。

果然……

“觉海师弟,你受伤颇重,达摩院首座一职,便暂时卸下,由觉衍师弟暂任罢!待你伤好,再任职务与你!”

觉海张了张口,低头领令。

事情是他惹下的,结果却没兜住,方丈分明是真的生气了。

不过,方丈似乎也只是一时生气,见觉海老实领令,又是自己人,就安慰这个自己人道:“只是一时权宜之计罢了,这场风波,须得有个处置,让下面那些人心服。待事情过后,首座一职,还是师弟你接任,比较合适……”

此言一出,觉海自然大喜过望,一旁的觉衍,却是面色不愉,数念珠的手,都定了一下。

“那就依令而行,吩咐罗汉堂众弟子,不得多嘴,同时处置‘犯错僧人’罢!”

……

方丈一声令下,少林自然风云变幻。

最引人瞩目的,无疑是达摩院首座、积香厨管事换人。

“达摩院原首座觉海,行事不周,现对其免除达摩院职务,降为般若堂长老,以示惩诫!!

积香厨管事僧人慧通,行事粗暴、欺压火工头陀,刑十杖,降为菜园管事,以示惩诫!”

这样的惩罚,很可笑。

觉海犯下那么大的过错,换普通人早就扔监牢里了,在觉海这,却只是降了一级两级,依旧是少林人人需要仰视的高层。

这且不说他,只说积香厨管事慧通,他因为莫须有的“火工头陀”一事,而遭此无妄之灾,更是可笑之极,许多同辈弟子,都来劝他宽心。

可慧通却是毫无怨言,反而欣然往之,哪怕被一些不知情的弟子指指点点,也是谦和应对,一副认真领罪的模样。

别问,问就是我确实打那个火工头陀了!

结果也如慧通所想,自己帮少林高层背的这个“黑锅”,风头一过,他就连升数级,从一个小小的积香厨管事,短时间里升到知客院的中高层、长老职务,堪升一步登天,春风得意。

罗汉棍阵里的武僧,自然是知道内情的,可没人敢说,俱都沉默不言。

不知情的人,更是不会说什么了。

这很正常。

哪怕是现实世界,想封锁一件事,也容易轻松,又何况是这时的少林寺?

君不见,连无恶不做、罪该万死,且20年前就已经被判了死刑,早就该死了的孙小圣,不也照样一直独霸一方,直到习总扫黑除恶,这才算是真的拍死吗?

那还是信息社会呢!

少林寺这个小圈子,想瞒点事情,实在再简单不过。

时间一久,其余少林僧人,还真以为有个“火工头陀”,对他的事迹津津乐道,心向往之。

唯一的意外,就是觉海。

原本只是暂避风头,同时对众底层僧人有个交待,这才做降职处理,准备过个月余半年,再调任回来。

谁曾想,觉海不过去般若堂半个多月,竟然身遭重掌而死!

瞧那掌印,分明是“般若掌”的手法!

方丈验过伤势,沉默不言,将觉衍叫进禅房谈了半天话,这才出来,给这件事定下基调:

“觉海前段时间,与‘火工头陀’对掌,被对方掌劲暗算,此时伤势爆发,这才失了性命,便任觉衍为达摩院首座,统管寺内武僧。”

暗流突然激荡,风云突然变幻,这是少林弟子眼中的情景。

但在冷眼旁观的觉远看来,少林似乎从来也没有变过,一直如此……

……

“山上山下皆红尘啊!”

叶书走下嵩山,回头望向高处林间少林檐角,轻笑了一声,便召出非白、小熊猫,将这两个闷坏了的小东西,给放放风。

非白一出来,就欢腾得四处乱跑,毕竟宠物戒指里稍嫌狭小。

小熊猫却是宅惯了的性子,有非白陪它玩也不闷,出来见了叶书,就“嘤嘤”了两声,乖巧地钻到叶书怀里,搭顺风马。

随便问了下百姓,叶书发现了件奇怪的事情:朝代未明!

问老百姓,老百姓只知道朝庭当道,至于是哪家朝庭,却是问了几个,都不知道。

电影中,似乎也故意混淆了朝代的问题。

既出现了明朝的太监当权,又有宋朝、明朝军服军帽、契丹人、女真人,混乱在宋、元、明三个朝代之间,这也是张三丰生存的年代,应当是有意为之。

“有意思……”

叶书寻了个衣铺,花钱将素小白给自己做的那身衣服洗了,说话间,也了解了许多信息。

诸如当今天下的乱相,诸如太监刘瑾的权势,以及对方的驻军所在。

问清楚地理之后,叶书便也不急了,信马由缰,一边散心,一边往刘瑾所在的驻城赶去。

忽忽然,已经是十余日过去了。

一路砍了几十股拦路盗匪的叶书,眼看着眼前繁华热闹的“驻城”,长舒了一口气,挠了挠小熊猫耳朵,便要进城。

“停下停下!交进城费!”

两名守城兵丁嚷嚷道,语气虽然不善,但瞧叶书的眼神,也没敢有什么放肆之意。

非白神骏超凡,高昂着头,嚣张以极。

叶书坐在马背上,更是高高俯视,一身白锦长衫,腰间一柄摩挲得剑柄发亮的棠溪宝剑,怀里一只奇兽幼宠,一身淡然气质,更显得贵气逼人。

尤其是叶书如今的颜值,不过是一个人,但在守城兵丁眼里,已经是六个吴彦祖捆一块坐在马背上,那白净的皮肤,就算是皇家金枝都养不出来,妥妥的豪贵家的如玉公子。

这样的人,他们自然不敢得罪。

“我这样的帅b都敢拦,哪怕没敢找麻烦,但也足可看到,这块地界上,这些官兵、士卒,是有多嚣张有底气了。

士卒尤还如此,那刘公公又是何等权势威风呢?

也难怪董天宝一见到,就心向往之。

接下来,便要去佛笑楼找他……嗯?

哈,倒是巧了!”

只见前方街市热闹处,戴着小帽的董天宝、张君宝两人,正一个人敲着锣吸引人客,一个人马步站稳,挨着一个员外的殴打。

叶书只是稍稍一想,就记起了这段剧情。

这是董天宝的转变、参军之路。

他下山已经许久,知道了人间艰难,也见到了佛笑楼从人偷盗官银的事情,一身本事,却只是在佛笑楼打地铺借住,正是一心渴望出人头地的时候。

眼下,他还只是挨打赚钱。

过一会,便是太监刘瑾手下曹琨出现,董天宝借着对方的污辱,屈身跟随,自此走上一条不归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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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武侠开端》这样的垃圾书,我哥竟然还想着收藏,脑子是不是被抽坏掉了?

正文卷 第317章 少年意气今已失

“我要买所大房子!”

我没那么贪心,只要有豆沙包吃就好了!”

一身武艺,贯绝少林年轻一辈,甚至比肩一流高手的师兄弟两人,此时却是为了一把散落在地上的铜钱,低头手忙脚乱地捡着。

钱,是人砸在他们脸上、身上的,很污辱人。

可这对在少林,也颇为骄傲、自负的董天宝、张君宝,此时却已经习以为常,丝毫不在意这些污辱与殴打,只是俯身一心捡钱。

生活的艰难,他们已经体会过了。

叶书静坐在马上,看着人群中的两人,沉默不语。

突然,一双官靴,踩在了张君宝正要捡的那几枚铜钱上。

“不好意思,麻烦让让。”张君宝还没意思到什么,只是一心捡钱。

俯在众人腿下,同样捡钱的董天宝,看到那官靴,却是心里一跳,起身正要说些什么,猛地看到外面人群中,高坐在马的叶书。

正要说话的董天宝,登时一愣,随即无言。

官靴的主人,正是刘瑾手下的曹琨。

他此时趾高气昂,只是例行巡看,见董天宝两人气势、武功不凡,又看着眼生,就上来打压两人,表明自己统治者的身份,省得他们两个搞事情。

“……娱乐事业税、公共场所占用税……一共一百五十文钱……”曹琨满嘴骚话,就是过来打压两人,随意寻个借口,没想到却是契合了后世的一些术语。

“哈哈哈哈……哈哈……”

叶书站在人群人,听到这么熟悉的词,心里想笑,登时就哈哈大笑起来。

“书宝?”

张君宝听到,转头望来,顿时一片欢喜,见向来气盛的董天宝不发一言,直接将手里铜钱递给兵丁,无心惹事,便也照做。

“算你们识相!驻城这块地界,是刘公公统军所在,你们两个小子看着倒有两分本事,可若是敢闹事,便将你们都抓起来!”

一通训斥,一者骄气愈横,一者垂头丧气。

曹琨训斥完两人后,一双阴阴怪气的三角眼,就转向叶书,冷笑道:“小子,好笑吗?”

“好笑。”叶书轻笑回道。

“哪里好笑?”

曹琨脸色已经黑下来了,他还从未见过这般大胆的人,以为叶书是哪个不知世道凶险的官宦子弟,这样的无知小辈,作为刘瑾的心腹,他杀了不知多少了。

四名手下,已经围了过去,周围百姓,早在曹琨转头过来时,就已经逃得干干净净,这时只留叶书一人在那,倒也清爽。

“下马!”

“下来!”

四人俱是军营曹琨近卫,在这驻城当惯了土皇帝,凶横惯了,知道自家大人,看上了这匹骏马。

张君宝要过来,却被董天宝拦下,他想看看叶书面对眼前难关,会是什么选择。

“嚓!”

“嚓!”

“当!”

“当!”

四声响,两声惨呼、两声刀剑相击,叶书信提腰间棠溪,眉眼随意间,已经斩断两人来抓缰绳的右手。

剑势不停的棠溪剑,经这两根手臂的阻挡,再返攻另外两人时,却被那两名眼皮直跳的兵丁,拔刀挡下。

非白心有灵犀般四蹄稍向后退,避过那两股喷涌而出的血花。

自己刚刚在城外山溪里洗了澡,全身清爽,被血污沾到身上就不好了。

“不错!”

叶书赞赏地看了两眼这兵丁,虽然自己只用了五分力,但能挡下自己剑势,这兵卒明显是沙场精锐了。

他在这里为对方反应赞赏,周围不远处的百姓可都吓得退避三舍,不敢在旁吃瓜了。

就是董天宝,也是心里一跳,下山这么久,他已经知道官府的地位,这时候见叶书一言不合就拔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他肯定是不知道曹琨吧?

他肯定把这处的军兵,当成其他地方的地方官兵了吧?!”

不由得董天宝不心惊,都是人,凭什么叶书就能这么由着性子来?

……

“好剑法!”

曹琨倒是没什么太惊讶的情绪,冷笑道:“我是刘瑾刘公公座下曹琨,你是哪家相公的子弟?敢来驻城撒野,倒是好狗胆!”

溜入人群的报信兵卒,叶书瞧也没瞧。

他只是转头望向董天宝:“便是这些飞鹰走狗之流,折了你的锐气,让你心气尽抑,不复少年时的英风锐气吗?”

昔日冲冠一怒的董天宝,哪里去了?

那个受不得达摩院权贵二代一句讽刺,必要以实力打到对方心服的董天宝,哪里去了?”

一句问,问得董天宝面红耳赤,羞不可抑,只恨不得钻进地缝,以袖遮面。

曹琨见叶书如此无视他,心中大怒,脸上却是不动声色,只等兵卒到来。

一言问出,叶书也是慨然望天,怔怔出神。

周围长街空荡如野、四周渐起刀兵围来,徒留叶书一时萧索,摇头失笑。

“人活一世,随心而行最是难得。

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话我一直以为是你的写照,却为什么要为这可笑的曹琨、刘瑾的一条狗,就折了自己胸中锐气呢?

我传你《金刚掌》,原以为你胸中锐气更盛,却为什么又如此轻易低头呢?

人在屋檐下,嘿,人在屋檐下!”

说到这里,叶书冷笑一声,轻按马首,非白顿时由极静转为极动,电光火石之间,已经绕着曹琨,跑了一圈。

只听惨叫痛号之声不绝于耳,残肢断臂血雨腾空,叶书一振棠溪剑锋上的血珠,冷笑道:“那便拆了这屋檐!”

静!

静得比静更静!

四周酒楼、房舍里的窃窃私语悄然消失,一片死寂。

微风也变得刺耳,明明是春日暖阳,在场众人却是只觉得寒意逼人!

“这个天下,想荣华富贵,想高人一等,便只能给人当狗么?

董天宝你一身本领,又何必去求这眼看就要覆灭的朝庭,寻一个镜花水月的一时富贵?

一时落魄,便失了胸中那股少年意气吗?!”

叶书似询问,似自警。

声音并不大,却因为周围长街的空荡而回荡不休,众人皆闻。

情绪并不高,没有眉眼峥嵘,没有豪迈热血,只是声音略略高了寻常一线。

可座下的非白,却感受到叶书心中蔓延的无形情绪,全身血气奔涌如浪,气势猛烈席卷四周长街兵卒,恍如龙腾九霄,奔腾若飓风横扫寰宇不休!

冷笑、讥讽、算计消失不见……

曹琨一时只觉心寒如冰,全身寒毛倒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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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18章 七个吴彦祖的颜值

唯此间江湖年少,偏爱纵横天下,恩仇趁年华轻剑快马。

红尘未破也无甚牵挂,只恋生杀,

醉里论道,醒时折花……

这是《明月天涯》里,叶书颇为喜欢的一段歌词。

少年人,便该有少年人的意气,思前顾后、陪笑做小,就是得了一时权名,又怎对得起“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话?

当初因为一点不平气,敢面对师伯、罗汉棍阵的董天宝,如今面对更加蛮横的曹琨时,却选择了屈服。

可惜了!

总算是相熟一场,便再给你一次机会罢!

一人一马,横扫长街,越来越多的兵卒,却因为散乱无章,而被叶书肆意冲荡溃逃。

“以你的本事,就算聚拢义军,也足以成就一番事业,何必非要入官场这个泥水坑?

言尽于此,下次再见,望咱们还是朋友罢!”

非白有些意犹未尽,却还是乖巧地驻足停下,歪头看着周围惧怕的众人,打了个响鼻。

身上的叶书,让它有些担心。

它更喜欢平日里那个万事不经心、不为外界所扰的叶书,在它看来,只要一人一马一熊猫,每天无忧无患就好了,何必管这些无聊的事情?

但既然叶书喜欢身入红尘,既然叶书喜欢纵横沙场,那非白也就随他一起了……

……

叶书不知道自家汉血马的奇怪心思,此时驻马静立,发泄完心中杀意,再瞧这些惊惶退避、不敢近前的兵卒,便也懒得再杀。

唯独眼前的曹琨。

叶书剑指曹琨:“这,就是你想卑躬屈膝、软言讨好的‘大人’么?”

就在曹琨惊恐的目光中,非白渐渐提速,身如一道匹练从自己身侧掠过,快如迅风,任由自己恐惧地拼命后退,依旧只感喉间一凉,天地倒转!

一剑枭首!

遍是血污的曹琨人头,落至尘埃中,滚到董天宝身前脚下。

这,就是自己卑躬屈膝,想要软言讨好的‘大人’么?

董天宝又是羞愧、又是羞愤,转头就走,任凭张君宝如何阻拦,也不停步。

只是临到走出街口前,他又回头看了叶书一眼。

眼中,叶书静坐通体银白如龙的非白马背上,手提血剑,睥睨四方,周围风尘漫卷、尸骨伏地,只余众人惊恐的神情。

大丈夫,当如是也!

董天宝将这一幕,深深记在心中,与张君宝说了几句话,转身离开。

张君宝很难过,但也知道自家兄弟脾气,收拾了一下心情,邀叶书一块逃走,却被叶书拒绝。

“不过是一地驻军罢了,刘瑾敢来寻我麻烦,那就杀到他怕为止!”

叶书向来是个无法无天的性子,这时直接赶走了张君宝,权当两人不认识。

虽然给了董天宝另一条路,但叶书也知道,依对方如今表现的心性来看,其已经不可能再是当初那个心高气傲、不屑使阴耍诈的董天宝了,因此张君宝,也有机会再领悟太极。

为了自己心中莫名地情绪,选择放弃太极,拉董天宝一把。

没想到最后反而又有了见识太极的机会,也算是命运无常了。

……

思及此处,叶书与张君宝说了几句,便自己一个人继续逛街了。

先前,走在街上,叶书一身上下,连人带马,尽皆华贵,还引得一些小偷过来,被非白踢了几蹄子,这才暂时老实下来,却还贪心不死,暗中有人跟着叶书,明显不想放过叶书这个肥羊。

现在,叶书依旧独行,但身后有心之人,却是一个个吓得都没影了。

开玩笑,这样当街杀人,犹还面色自若、当街闲游的凶徒,天下间也找不出几个。

自己哪还再敢过去找死?

刘瑾进京不在,曹琨身死,一时间官军竟然群龙无首,茫然不知所措,连谁主事都还不清楚,哪还有余力找叶书麻烦?

这种行事,更添叶书凶名。

因此,叶书此行,可谓是一切顺利,逛青楼都没人敢跟他抢姑娘的那种。

反倒是城中百姓,平日里有受曹琨毒害的,这时听闻曹琨身死,一个个欢欣雀跃,时不时就有几个陌生身影,过来向叶书施上一记重礼,赠送些银钱吃食的谢礼,在周围不知情路人奇怪的目光中,又各自离去。

叶书也没推辞,一直抱在怀里的小熊猫,最近不肯好好吃竹子,贪吃这些乱七八糟的食物,叶书也任由它任性调皮了。

就在这种诡异的平静下,天色也渐渐暗了。

一个陌生路人,来到叶书跟前,恭递给他一张信笺:

“刘瑾之妹刘翎,正在向佛笑楼赶去!”

没有落款。

与先前其他百姓的警示不同,这句信笺,其指向性极重,似乎在诱导自己去狙杀刘翎,彻底与刘瑾决裂,势同水火。

“见我干脆地当街杀人,就把我当成柄没脑子的兵器么?”

本想寻个住处的叶书,收到这封信笺,不由得有些好笑,刘瑾政敌还真是会借力使力。

不过,佛笑楼是《太极张三丰》整部电影中,无可避开的一处地点,叶书也想去瞧瞧热闹——毕竟两个妹子打架的的场面,可不容易看到。

想到就做,叶书借着夜色,直接便住佛笑楼赶去。

刘翎已经来此有一会了,叶书刚一进楼,就见杨紫琼扮演的“秋雪”,正拿着一柄胡琴,还给慕容白。

背井离乡,一直寻找的赶考丈夫,竟然给人当了小白脸,这种万念俱灰的感觉,让秋雪纵使一身侠女武功,此时也不免神情恍惚,茫然不知前路何方。

叶书的进入,明显让众人一愣。

并非所有人都看到叶书当街杀人的场景,这时见叶书进来,除了张君宝,旁人竟然还以为他只是个住店的。

尤其是那个刘翎,原本还因为自己的“相公”慕容白,而有些敌视地看着秋雪,这时叶书一进来,她便被吸引了全部目光,一双桃花眼,眨也不眨地看着叶书。

私声吩咐了两句,一个随行丫环,便走了过来:“这位公子,我家小姐请公子赴席一叙!”

叶书眉毛一挑,忍不住失笑一声。

自己这是被反派妹子“一见钟情”,过来试探了?

也难怪,自己记得,之前的颜值,就已经相当于几个吴彦祖来着?

五个?还是六个?

而以自己现如今七个吴彦祖的颜值来说,也确实是为难这反派妹子,竟然忍得不住不过来直接搭讪了……

正文卷 第319章 蓦然回首,已是人阶顶峰!

桌子上的小熊猫,抬头看了看叶书,直接埋头继续啃自己竹篮里的烧鸡。

叶书瞧了瞧那边四手抓着胡琴,依稀有些不舍的秋雪、慕容白,笑问道:“怎么着,两位,都到如今地步了,还是旧情难忘吗?”

此言一出,慕容白登时心里一颤,悄悄地看了眼刘翎,生怕惹得对方不快,赶紧接过了胡琴,低头坐到刘翎身边。

秋雪见他如此卑微的模样,更是心中凄苦:自己曾经心爱的男人,竟然卑躬屈膝到这种地步,自己心中那念念不忘的情丝,又可笑到何种地步!

而在众人视线中心的刘翎,对身边的“丈夫”,却仿佛失去了所有兴趣,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看着叶书,几乎要沁出水来,丁香小舌轻轻舔了下上唇,接下叶书的问话:“衣不如旧,人不如新,公子丰神俊朗,妙若神人,又何必嘲笑他这个软骨头的男人?便是他现在跟着这个女人重归于好,又有什么好奇怪、可惜的呢?”

此言一出,旁人还没什么反应,慕容白却是脸色惨白,眼中尽是惊恐之色,连手里的胡琴都不敢留了,直接塞回到秋雪手里,撕下最后一丝柔情与愧疚,直接让对方滚!

如此决绝的态度?

叶书恍然间,仿佛看到电影中,那个杀死小冬瓜后的董天宝。

当初看电影时没感觉,现在亲身体会,却是感受到其中角色的细微心理变化了。

“你不走是吧?非要逼我是吧?好!”

“呯!”

椅子,直接砸到了秋雪头上,登时血流不止,心若死灰,再无半点侥幸。

叶书没拦,没有这最极端的绝情,秋雪反而要被这狗男人耽误了。

他只是踢过去一个椅子,正接住倒下的秋雪,让对方伏倒在椅子之上。

与此同时,又见张君宝一个飞踢,踢飞慕容白的同时,也扶住了晕坐的秋雪,手忙脚乱之下,在一旁小冬瓜的帮助下,才将对方扶到一边。

自始至终,因为叶书的突然出现,刘翎不止没像原剧中,那样与秋雪女子双打,更没有派手下,围攻路见不平的张君宝等人。

“可惜,《太极张三丰》日语版里,两个妹子打起来,两个声优在那‘嗷嗷’叫的搞笑场景,算是看不到了……”

叶书略有些可惜。

在场所有人,都没有看那被踢飞的慕容白一眼。

既然已经投身泥淖,将自己当作一条狗,那就别指望别人把自己当人了!

叶书静静瞧着,心神触动。

说起来,叶书进入《太极张三丰》世界以来,最大的收获,不是学到了《般若掌》、《金刚掌》之类的功夫,反倒是见到了董天宝、慕容白这两人。

自己站在岸上,看着这两人,一者正在沉沦,一者已经沉沦、面目全非。

这让叶书想起了《盗将行大圣》里的一句歌词。

“西行之路漫漫,谁能一往无前?

纵然火眼金睛睁眼,妖魔也能分辨,陷于浮名疯癫,金箍蓦然浮现。

饰演猴王多年,搏得天下称赞,纵然这时光荏苒,依旧风光未减。

苦练七十二变,笑过八十一难,大圣已登极巅,这心猿却难缠。”

名利碍眼,连身登极峰的大圣都难免深陷,自己纵然一时超脱,有朝一日,又是否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明镜蒙尘,贻笑人间?

若不能笑尽英雄,自己又有何脸面,敢自称“一页书”,淡看乾坤莫测,闲看世事如棋?

我身洁如雪,我心清如玉。

雪玉不及我,长笑行人间。

至交好友,将自己无法体会的生活,寄托在自己身上。

红颜知己,将胜若性命的满心爱意,悄藏在这一身轻袍针线。

若是此身、此心有变,那自己以后也不必叫“叶书”,改名“叶输”吧!

董天宝、慕容白。

这两人如狗一般的模样,当常藏己心,深自警之!

……

“你的心境突破,神元增加10点!”

“你的心境已达到人阶顶峰!”

心神之道,一朝顿悟,胜过十年苦修。

叶书一路苦修,前番接连诛杀爱新觉罗一族、又见到触动自己内心思绪,不知不觉中,蓦然回首,竟然已经突飞猛进,达到了人阶顶峰。

一身灵果、灵食温养,原以为精元会先遇到瓶颈,没想到反是神元后来居上,让叶书暗叹修行之路,各有各的机缘。

额间神门,也就是泥丸宫那一针尖大小的红点,如今更现一丝如玉莹润之色,先前因为太多杀戮,而造成的心神浮动,此时尽数云淡风清,再也影响不了叶书心神分毫。

心神清灵,此时叶书恍恍然间,只觉心念几欲透过神门,乘风归去,映衬得关元穴一身气血,更加沉拙,厚重稳固。

可以说,叶书来《太极张三丰》世界的目的,已经达成。

还没有观看张君宝悟道,自身的道,已经奠定下来了根基:

此心不负!

……

叶书在那思绪电转,片刻间,气质又是增进了一层,便连身前的小勇猛,也心有所感,抱着个鸡腿,放到叶书身前。

轻轻一笑,叶书拿起鸡腿,逗弄着它吃着玩,完全忘记外界变化。

一身气质,恍如浊世白玉,皎洁之光,难以掩盖。

刘翎理也没理其他人,端起一杯酒走过来,看着叶书闲坐逗宠的样子,心神几乎被叶书尽数吸引而去,话音都有些发颤:“公子可愿随我回府,我……”

刚要说自己兄长一身权势、尽可帮叶书取得一世功名,刘翎激荡的神情,却被一个突然闯进来的军卒打断。

那军卒那刘翎靠近叶书身边,肝胆几乎都要吓得裂开,连忙把刘翎拉扯回来,小声禀报叶书的身份,以及白天诛杀曹琨的事情。

“啊?!”

听说一见倾心的如玉公子,竟然是极度仇视自己兄长的杀人魔头,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极端刺激,让刘翎全身都有些发颤……

倾慕、恐惧,两种极端情绪交织,激荡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诱惑。

只是相较于“如玉公子”,性命、荣华,才更重要,刘翎稍稍一定心神,见叶书对她毫不在意,这才松了一口气,又有些不甘地离开。

ps:感谢xx光哥、刘长安快收皇宫三千的打赏,这一章写得我心有触动,多谢各位一路陪伴,谢谢!

正文卷 第320章 平静下的暗流

眼看自家“娘子”离开,慕容白紧随其后,前后招呼,殷勤呵护,关心之至,如同……

如同……一条狗一般。

他靠着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以及一张尚算不错的脸,得了刘翎的宠爱,往日里曲意逢迎,刘翎对他也算是留了一份颜面,以“相公”相称。

这情况就像是追明星一般。

你年青帅气,就有粉丝追你,整天嚷嚷着“爱豆老公我爱你一辈子永不变”。

但遇到个更潮的,或者是哪天厌烦了,看够了,先前信誓旦旦说要爱你的粉丝,转眼就是别人老婆了,极为现实。

而叶书,无疑就是现在城里最靓的那个崽儿。

慕容白虽然帅,尚还帅不过吴彦祖。

多的话也就不用说,比个“七”就行了。

现在看见了清越脱俗的叶书,刘翎再回头瞧自家狗一般的“相公”,登时胃口一阵腻味,只觉得家里这对破鞋,瞬间失去了所有的吸引力。

离开时,哪怕知道叶书是“叛贼”,刘翎依旧依依不舍。

身后,是叶书沉思的身影。

“有人送纸条给我,说刘翎的行动路线,分明是想借刀杀人。

这时刘翎夜色下离开,该地有人伏杀吧?

也无所谓了……”

叶书也没在意,趁着张君宝过来找他欣喜聊天,叶书也就放下了这件事。

听闻叶书正是白天当街杀官兵的人,佛笑楼这群“反贼”自然个个欣喜亲近,知道叶书本事后,更是极为钦佩,如同见到了偶像一般。

即使知道叶书身份特殊,几人有家有业,却也仍旧不愿明哲保身,强留叶书住了下来。

这当真是在拿身家性命,来招待叶书了。

……

叶书也没推辞,左右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一年,正要个落脚的地方。

左右一些官兵的来袭,而且对方已经被刘翎迁怒,叶书再住这里,倒也不算什么事情。

只是第二天天一亮,众人就见慕容白立在佛笑楼外,神色惨然地企求秋雪,让她看在往日夫妻的情份上,两人合好,重归于旧时关系。

慕容白的身上,还有刀伤、划伤,很是凄惨。

“这可是原电影中,不曾有过的情节了啊……”

叶书有些奇怪,便问道:“受伤?昨晚你们遇袭了?”

慕容白对叶书又是仇恨,又是恐怕,却又不敢不答:“昨晚我们刚出城没多久,就被一伙蒙面人围杀,幸亏娘子……幸亏刘翎会武功,只是他乘车离开时,把我踢下车了……”

此言一出,众人登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是效了刘邦旧事啊!

只是眼前这个慕容白,竟然是被丢下车的那个,想想就觉得有些好笑。

“秋雪,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先前也是被逼无奈……”

一旁的秋雪,神情黯然,一丝心动也无,分明是心被伤得透了。

眼瞧对方依旧如此“浪子回头”的样子,叶书忍不住有些好笑:“你可想好了,秋雪为了寻你,早就将家产变卖,唯一留下个胡琴,也在昨天给了你,可给不了你荣华富贵。”

说话间,叶书双目如电,眉心那一点红点,隐透红光,吸引得慕容白一直观看,神情恍惚间,就继续说了实话:“没办法了!我被踢下车后,还回去找过她,可她现在又捡了个小白脸,我又打不过那小白脸,只能回来寻秋雪……啊?”

话说到最后,慕容白忍不住瞧了秋雪一眼,看到对方眼中不可置信、羞愤交集的目光后,心里猛地一颤,登时清醒过来,仿佛看到鬼一般地,直勾勾地看着叶书。

叶书揉了揉太阳穴,感受着那轻微的反噬,就像是冬天脸上突然被溅到抹凉水,虽然意外与不适,却也没什么伤害。

神元达到人阶顶峰,便如此了得么?

刚刚,他便用了自己一直摸索出的神元手段,诱得慕容白吐了实情,只是毕竟自己不擅此道,稍不如意,对方就反应了过来。

“慕容白!”

秋雪突然泪如雨下,转头跑回了佛笑楼,便像是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最爱的那个人。

叶书笑了笑,抓住慕容白,如提童稚,一把将他扔出出十余步外:“再让我看见你,我就杀了你!”

对于这种废物人渣,叶书向来没什么耐心。

……

驻城的百姓,慢慢已经习惯了叶书的存在。

驻城的官兵,也慢慢习惯了叶书的存在。

哪怕一开始的几天,城外官兵,一直寻叶书麻烦,经常数十官兵前来围杀,却在叶书一马一枪之下,非死即伤,血染长街。

完全不似普通江湖匪盗,一见官兵就腿软,稍有两个武功高手,也不愿多下杀手,再无回旋余地。

只不过这月余功夫,死在叶书手中的兵卒,已经超过两百人之数,重伤残疾的,更是不可尽数。

如此凶威,向来横行惯了的官兵一时也极为不适。

好在,叶书平日里也不闹事,闲游逛街,也如一个普通的文人雅士一般,整天就喜欢写些什么《道德经》之类的书法,引得城中那些风雅文士都相继拜访,一群人偶尔还高坐酒楼,聊些道儒两家的学问。

就仿佛,叶书真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文士一般。

由是此故,那些被杀寒了心的官兵,在刘瑾不在的情况下,也渐渐不再去管叶书,将他无视。

甚至于,就连城中百姓,官兵都不敢再毫无顾忌地盘剥。

曾有一队官兵,见叶书“见好就收”,也不惹事,以为叶书对官府也心有顾忌,勒索时,便一如往常地粗暴,乱打乱砸。

结果一什十个人,被出来遛熊猫的叶书一人一枪,尽数捅死在大街之上。

可以说,自叶书在驻城住下后,此地百姓才享受一段安定生活,回想以往人不如鸡犬的日子,一个个对叶书更是感激。

或许,这正是佛笑楼一行人,在城中做下那么多事,却依旧不为官府擒抓的缘故。

而对于叶书来说,除了每天静心养神、养身,便只有两件事,入了叶书心田了。

第一件事:

董天宝在城外,接连收伏了几家山寨,竟然举起义旗,公开招募四方英杰,俨然一副“绿林总瓢把子”的风采!

ps:感谢运势启天的1000,子非鱼安知鱼之苦乐的500的打赏。

昨晚,有个书友想和少冲一起收藏纸质《武侠开端》,结果那店老板一听我是作者,直接就把我的那份免了费,少冲就把退回的170块钱,分了一半给那个书友。

嘿嘿,快夸我!

正文卷 第321章 刘公公败退?

如今天下四处纷乱,百姓对官府早就失望,起兵造反的“义军”,根本不是什么坏名声,董天宝声势越大,在驻城名望,反而越高。

况且,董天宝似乎也有两分良心未泯的样子,虽然也抢掠来往行商,但不杀人,收钱也“按规矩”来,因此便是那些行商,也说不出什么来。

这样的消息,传到驻城,最高兴的,无疑是小冬瓜。

她身世飘零,记事起,就随着佛笑楼一行叔伯辈,劫富济贫、偷盗钱财,跌跌撞撞地长大,好不容易遇见董天宝这个心上人,对方还突然离开。

此时,收到董天宝信息的她,自然欣喜若狂,理所当然地联络董天宝。

对于小冬瓜,董天宝明显也是情义难忘,两人一在城外,一在城内,书信相交,在这乱世之中,能有一个人互相牵挂着,也算是来之不易的幸福了。

哪怕见到了“慕容白、秋雪”的前车之鉴,小冬瓜依旧相信自己喜欢的男人,相信对方会给自己一个让自己幸福的未来。

这样的心情下,连每天帮她写信的叶书,都有些腻味了。

这群情侣狗!

眼瞧着劝诫无用,叶书也不多废口舌,自己多加注意就是。

他总觉得,踏入名利场的董天宝,哪怕没有进入朝庭势力,依旧回不到以前骄傲、不屑耍阴的那个少年了。

……

而第二个让叶书注目的事情,就是小熊猫,终于开始长个了!

了解熊猫的人都知道,大熊猫别看一个个膀大腰圆的,刚出生时,一个个就跟瓶“娃哈哈”一般大小,长得很贼快。

叶书救回小熊猫时,它已经长成皮球般大小。

按理说,跟着叶书闯荡这么久,伙食也不错,早该长大了,起码得长成个一百来斤的孩纸。

可问题恰恰出现在“伙食太好”上面。

它自从跟了自己后,每日里睡“月草窝”、天天啃灵竹、灵果,丹药更是管够,没事再撅着屁股,在宠物戒指里偷玉蜂浆吃,仗着自己是宠物戒指的主人之一,玉蜂群也蛰不到它,每天惬意得不行。

那些灵物吃下肚,小熊猫只如每天都在易筋伐髓,一身皮肤黑白分明,恍如一副山水画一般,个头却是没再长高。

这一吃,就吃了n年。

现在,小熊猫开始吃普通零嘴食物,叶书开始还没多想,待某天早上遛弯,不小心被这家伙一下子扑得退了一步,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它已经有了水桶大小。

“啧啧,总算长个了!

赶紧长大吧,到时候也给你弄身铠甲,很威风的那种,到时驮着我,让我也cos一下蚩尤……”

佛笑楼的院子里,叶书把被小熊猫扒花的字拿开,一边帮它擦着爪子,一边翻来覆去地瞧它,颇有点父母发现儿子长大了的感觉。

“这都长成木桶大了,再叫你‘胖墩’这个小名,似乎有些不合适,嗯,别抓我,让我再想想,给你想个又威风,又霸气的名字,绝对不负‘蚩尤座骑’这个身份!”

“嗷嗷!”

小熊猫躺在桌子上,舒服地叫了一声,大概是还没发现自己国宝的身份,很是乖巧,也不闹腾。

叶书忍不住瞧了瞧旁边的非白。

现在的非白,都已经吃“血兰花”了,一身血气之鼎盛,瞧着轻盈,但来往冲击之势,已不下于重骑兵,而且体力、恢复力极强。

之前与人争斗时,非白也难免受过伤,被刀枪扎过,但却不见什么虚弱之感,没过两天,便伤疤尽消,连个伤痕也没留下。

“非白你也赶紧长大吧,人家都有田螺姑娘什么的,咳咳,行行行,我不说了……”

……

日子,似乎就这样平静下来,叶书度过了难得的两个月清闲时光,每日遛宠写字,放松心境。

虽然神元没再增长,但叶书感觉到一种“沉淀”的安稳。

眉心的“神门”,已经没了当初那种飘飘欲仙的轻浮,而且似乎可以随时吸纳、控制周围灵气,如同英叔那些茅山道士一样,可以驱使符篆。

叶书甚至还熟悉了《茅山术法僵尸篇》里的东西,只是这玩意对人效用不大。

可以说,经历这段时间的巩固,叶书将掌握的那些零散技能,彻底掌控。

就在这种轻闲心情之下,佛笑楼外,突然传出一阵喧闹声。

这喧闹声来得如此之快,更是猛烈得一瞬间就席卷全城,简直就是满城皆哗,更有笑声、鞭炮声,震天般地响动。

“刘公公受伤败走了!”

“董大人打败刘公公了!!”

“真走了!官兵真都逃走了!!!”

“……”

突然的喧闹声,惊得桌子上的小熊猫都吓了一跳,好险没有掉下去,直接扑到叶书怀里,不敢冒头。

叶书皱了皱眉,风中传来的话语声,让他感觉讶异。

刘公公败了?还是被董天宝打败的?

怎么可能?!

心中疑惑,叶书便向外走去,刚刚出了后院,便见佛笑楼中,小冬瓜几人,正满脸喜色地站在,说着董天宝的事情。

“没想到刘瑾那狗贼,平日里威风八面,实际上却这么不堪一击!”

“打铁的你这可就说错了,要我说还是天宝厉害,不愧是少林弟子,以前我就觉得他功夫厉害!”

“不止!刘公公从京城回来,身边虽然没有大军,可也有近百精锐护卫,天宝能带着众位英雄豪杰偷袭,且打伤他,这可不只是武功厉害,可称得上是文武全才了!”

“就是就是,要不是这样的英雄,小冬瓜也不可能看上他不是?”

“这下君宝你可放心了,天宝可没有走歪路,还遍招三山五岳的好汉,四方豪杰来投,大胜之势,逼得官兵连军营都不敢出,还随着刘公公迁出了五十里开外,这可真是天下皆知了!”

听到这些话,张君宝、小冬瓜俱都从心里透出喜色,为自己这个朋友由衷高兴。

可听到这些话,叶书心里反而疑窦更盛。

刘公公自己还没见过,不知道是不是像电影中那样恩威有加,但能以一太监之身,掌握一军,想必是有些本事的。

董天宝自己却是见过,武功过人,已经达到天下一流的水平。

为人也有野心,但也不过是匹夫之勇,在少林弟子间也有些威望,可从没统领过百人之众,也不像是天生的将才,怎么可能带着一帮乌合之众,袭杀军纪、装备严整的官兵

这时代的人,信息了解得少,以为凭着武功高、人多,就能无往而不胜。

可现实世界,哪怕是刘少充那个写都市小说的废材,都知道起义军面对正规军,是如何地不堪一击!

这其中,有阴谋!!

ps:给小熊猫最后征集一下名字,你们觉得叫“黑白郎君南宫恨”,怎么样?

正文卷 第322章 衣锦还乡董天宝

“怎么会有阴谋?有兄弟在城外看到了,刘公公手下的官兵、天宝手下的好汉,都死了不少,刘公公还跟天宝对了一掌,当时就吐血了……”

“以前不知道,可天宝这些天以来,以‘大力金刚掌’名扬四方,那可是少林绝学,听说连之前一个同样叛寺的少林高手‘铁罗汉’,也投效了他,刘公公用剑,敢跟天宝对掌,那真是自取其辱!”

“‘铁罗汉’?

就是那个会‘大力金刚指’的铁罗汉?

那可是天下有名的江洋大盗,竟然也投靠了天宝?”

“……”

叶书刚提醒他们一下有阴谋,这群人就一个个梗着脖子辩解,嘴里说着董天宝的那些事迹,满脸兴奋,就像是自己做下那样的大事一般。

如果不是叶书身份特殊、武功既高,气质超凡脱俗,又打杀了不知多少官兵,此时他们都要说叶书“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了。

这世上,人们总是愿意相信符合自己期望的话。

见此情境,叶书也不再多说,说了也没用。

张君宝过来安慰:“天宝本性不坏,书宝你不要多想……”

说话间,便听外面喧哗声响,众马嘶鸣之声不绝于耳,一声豪气万分的声音响彻四周:

“君宝、小冬瓜,我回来了!”

话音方落,便见一众人,紧随着董天宝,走进了佛笑楼。

只见董天宝一身锦绸武袍,华贵非常,满脸红光,双目如神,大步而来。

他功夫既高,人又刚强,此时锦衣华服、龙行虎步,任是谁见了,都要赞上一声。

进了佛笑楼,董天宝第一眼,就看到叶书,脚步只是微微一顿,随即就继续走向张君宝、小冬瓜,中途又与佛笑楼的众人,寒喧了一番。

……

“君宝,我说过,我发达了,一定回来找你!我们是兄弟,只要我有的,也少不了你的!来人!”

董天宝一声令,后面就走出两个手下,手捧托盘,上面放着一套锦衣、靴子。

不用吩咐,那两人便在张君宝的推辞中,硬是帮他换上的锦衣、新靴,中间恭敬无比。

张君宝虽然很不习惯,但思及是自家兄弟好意,心里又忍不住一阵暖洋洋的,便没有推辞。

……

“小冬瓜,我的心意,你早就知道,我也不多说了。

这枚珠钗,我一见到,就想给你戴上,这一天,你知道我等了多久?!”

说话间,后面便又上来一个手下,手捧铜镜。

董天宝亲手给小冬瓜插上珠钗,手指都微微有些颤抖。

看着小冬瓜娇羞地偷眼看着铜镜,董天宝这才镇静下来,将后面一箱衣服、两担绸缎,俱都放到了小冬瓜身边。

这样的重礼,看得小冬瓜又是欢喜,又是不安。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眼前对自己一脸关切的董天宝,小冬瓜心里,却没有当初那么高兴。

那时,董天宝刚刚下山,吃饭时傻乎乎地瞧着自己,自己知道对方喜欢自己,也从那时心动,一直记挂着对方。

可现在,对方衣锦还乡,自己却似乎没有当初那么欢喜了。

……

“老板!当初我跟君宝下山,举目无亲,亏着你们大伙收留我们兄弟俩,这些金银,就算是我现在对你们的报答!”

……

从亲到疏,董天宝各有礼物,屋外送礼物的人络绎不绝,整个佛笑楼里的人,都称赞不休。

衣锦还乡、志得意满,这是西楚霸王都向往的春风得意。

此时的董天宝,见四周亲朋齐夸,自然高兴万分。

起码,表面上,是这样。

如此之后,时间已经过了小半个时辰。

董天宝才转头看向叶书,看着这个已经被他忽略了小半个时辰的昔日“师叔”。

脸上先是平静注视,随即就慢慢露出笑容来,越笑越大声,这才问道:“书宝,你最近过得可好?听说你杀了很多官兵?怎么样?来帮我?!”

叶书饶有趣致地看着他:“你修炼般若掌了?”

“……”

一句话,问得董天宝脸上笑意慢慢敛去:“般若掌威力强横,你都能练,我怎么就不能练?”

可以可以,许久不见,胆气倒是盛了许多,不错。

叶书叹息一声:“觉远临别赠你的《气功心法》,你可还记得其中文字么?”

董天宝气势不由一滞,思及《气功心法》里的文字,心中略是一清,气势稍有收敛。

只这一阵沉默的功夫,他身后一个手持独脚铜人的光头壮汉,已经走出人群,冷笑道:“这位,便是我们老大常说的那位‘小师叔’吧?瞧起来全身也没二两筋肉,跟个娘们儿似的,且不知道他有什么本事,单只说这脸皮,可就有够厚的……”

“哈哈哈哈哈哈……”

这光头壮汉刚说完,董天宝身后一些手下,便怪笑出声,言语配合。

“哈哈,铁罗汉,你这话说得可就不清不楚了,这位叶公子,算起来也是你师叔呢,你不去按少林礼节施礼么?”

“就是就是,据说这位可是杀过百十官兵的好汉,铁罗汉,你当心人家记恨你!”

“……”

一群人,你说一言,我说一语,极尽挑衅之能事,分明是与铁罗汉早有约定。

光头壮汉,便是“铁罗汉”,此时直视叶书冷笑道:“师叔?

我呸!

狗屁的师叔!

都他娘的是少林弃徒,老大功夫高,我铁罗汉心服口服,可这小子算什么东西?!

他要是识相,便该认清楚时势,少他娘的摆这少林师叔的臭架子,老大心胸宽广不理他,可他要是敢在我面前摆什么便宜师叔的架子,看我不打得他叫亲爹老子!!”

此言一出,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佛笑楼众人,却是一时惊愕,诧异地看着这些人。

小冬瓜柳眉一挑:“天宝,你手下这些人,是什么意思?”

张君宝也是有些疑惑:“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书宝跟这几位朋友认识吗?”

“呵呵……”

先前铁罗汉众人讲话时,董天宝一言不发,似乎没有听到这般,这时见心上人、兄弟都来询问,这才笑道:“书宝你别在意,我这些手下,都是些江湖草莽,性子梗直,不懂人情规矩,你别在意他们的胡言乱……”

话音未落,许是因为外面声响太大,后院的非白,好奇地出来吃瓜。

刚一进堂,就见数十个如狼似虎的凶恶匪徒,正恶狠狠地盯着它,顿时吓得它一个机灵,打了个响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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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带你们上黄铜!

正文卷 第323章 骄狂盖群雄

小熊猫平日里闹腾,可只要叶书举几下高高,也就高兴起来,不记仇。

而非白这厮,待在叶书身边时,就牛气哄哄的,不止在外面嚣张,就是对叶书,也常常耍小性子,不哄就尥蹶子。

反倒是没叶书在,一个马的时候,显现出些胆小的情绪来,看见个刺猬,都远远避开,颇为有趣。

这时候刚一出来,就面对这么多不善的目光,非白登时便吓了一跳,只是随即发现叶书也在庭中时,怂下来的马头顿时高高昂起,看垃圾一样地看着董天宝众人,挺胸抬腹地“昂”了一声,气势雄烈。

那铁罗汉一见非白,顿时哈哈大笑:“这马可真是神骏!宝马配英雄,可不是配那些庸碌杀才!叶先生,我觉得这马正该给老大当座骑,你觉得呢?”

“……”

场面,一时静了下来。

如果说先前,只是莽夫无礼的话,那现在直言要马,已经可以说是故意挑衅了。

非白深通人性,似乎还早就会听人说话。

此时一听这话,顿时怒不可扼,直接就用脑袋拱起了旁边的叶书,意思很明显:

“看!你家小可爱都被人这么欺负、要牵走了,你还不帮我出气!”

“唉!”

叶书叹了口气,无语地从背后,抽出无名铁剑来。

神元修行到人阶顶峰,叶书心性之沉稳,已经到了堪称“冷漠”的程度,就像是一个超脱于躯体之上的灵魂,对于普通喜怒哀乐,根本就像是在看笑话一般。

太上忘情也好、大道无情也罢,神元似乎天生就倾向于“沉寂、冷漠”。

因此,此时的叶书,对于这些挑衅话语,只如路边一头驴朝自己叫两声一样,心情差了宰了吃肉,心情好了给其一脚也就罢了,浑不在意。

叶书甚至本想着暂时示敌以弱,想看看董天宝到底在搞什么花招,可为什么这些人,就如此地嚣张呢?

明明也听过自己的名号,却偏偏因为自己眼下势大、掌管全城,而行事无所顾忌,想踩自己,就踩自己么?

见叶书抽剑起身,董天宝身后一人面露认真神色,那是一个身材瘦弱、一身文人打扮的中年秀才,此时望向叶书的眼中,满是赞叹与沉思。

“静则城府深厚,动则霹雳雷霆,兼之人品俊秀阳刚,正是天下难得的美男子,难怪刘公公的妹妹会看上他……”中年秀才暗忖道,下定了决心。

……

而在一旁,铁罗汉高大的身躯哈哈一笑,将手里的独脚铜人一挥,砸碎一个木桌:“好小子,还真敢挑战佛爷!有种!我今天就要看看,你到底有什么……”

“聒噪!”

既然选择动手,叶书便懒得再听对方废话,足下一步一重踏,一步一前行,三两步间,气势已是猛恶至极,右手无名铁剑,只如一柄斩天神锋般,当头朝铁罗汉砸去!

当!!!

铁罗汉不是弱鸡,独脚铜人这样的重兵器使着,力量自然极大,当下也不躲避,而是选择与叶书硬肛。

在他看来,叶书身形偏瘦的样子,自然不是自己对手。

那些江湖传言中,叶书剑法了得,杀了百余名以上的官兵,在铁罗汉看来,却是一个江洋大盗最基础的本事,哪有值得夸赞的地方?

只是……

“哼!”

铁剑、独脚铜人一对撞,铁罗汉脸上顿现一线不正常的红晕,全身因战斗而爆发的气势,一瞬间被压制到无以言喻的地步,整个人仿佛喝醉了一般,右臂颤抖如筛糠,两腿一晃,终还是没有倒下。

正要全力爆发的一口气,硬生生被叶书砸了回去,一时间铁罗汉只觉胸闷欲呕,天灵充血。

一剑,败!

神元修炼,只靠领悟,当世或许有能与叶书比肩者。

但论起身躯强横、精元浑厚,叶书足以傲视天下,一个学过些横练功夫的铁罗汉,也敢挑衅自己,当真是不知死活!

巨大的兵器碰撞声,震得在场众人双耳嗡鸣,眼看这惊人威势,一时都有些呆了。

一击败敌,叶书得势不饶人,又是当头一剑劈下!

无名铁剑,周身锈迹片片,说是剑,其实却像根铁棍一般,再加持上叶书无力雄力,此时这一砸,在铁罗汉眼中,当真如泰山压顶一般。

“我……认……”

他想求饶,胸口闷气却是堵得他说不出话来,只能额头青筋直跳,强撑起最后一丝力气,双手举着独脚铜人,横在头顶之上。

轰!

“咔咔!”

轰然巨响之中,铁罗汉双膝重重跪在青石地板之上,只听膝骨碎裂之声不绝于耳,连带着青石崩飞的碎片,不过片刻,便已经被铁罗汉身上鲜血,浸染通红一片!

周围人倒吸一口凉气,仿佛看到鬼神一般。

这一击,竟是在叶书巨力之下,将铁罗汉膝骨、青石板,俱都砸得碎裂,此等雄力,当真是演义评书中才能出现的场景。

而此时的铁罗汉,已是面色惨黄如金纸,原本凶横霸道的眼神,此时望向叶书,尽是恐惧之色。

怎么会!

他怎么敢?!

正像是一个嚣张霸道的龙哥,被一个足以杀死他的路人夺刀反杀,临到死前那一刻,才觉得后悔恐惧。

是的,恐惧,铁罗汉明明已经力尽,明明都恨得不立刻昏死过去,但头上叶书沉重的剑势,却逼得他不敢松懈,从骨子里挤出力气来,托举着头上的独脚铜人。

此时此境,胜败已显,铁罗汉就算是剑下存命,下半辈子双腿也废了。

眼神中,满是乞怜,嘴上却被压制得说不出一句话。

叶书拍了拍旁边非白的脑袋,收剑坐下,看着颓然坐倒在地,几欲昏迷的铁罗汉冷笑道:“怎么着,头不铁了?敢在我面前这么放肆,你也有医保卡么?”

铁罗汉听不懂叶书的话,却也不敢昏迷,只是强忍剧痛,低头求饶:“小人知错!小人知错!”

旁边董天宝这才从叶书强悍武力中清醒过来,连忙道:“书宝,他不是有意的,你饶他一命!”

饶他一命?

叶书难得地发了次善心:“行,瞧在你叫‘罗汉’的份上,只要你吃次‘柠檬醮山西老陈醋’,我便饶你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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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24章 不讲道理一页书

想起那个整天拖更的傻b,叶书就气不打一处来,眼前虽然是个假货,总也算是出了口闷气。

“大胆!”

“放肆!”

“你敢这么无法无天,不怕死么!”

董天宝身后,几名投效他的江湖高手,此刻方从叶书惊人威势中反应过来,一时间怒惧交加、方寸尽失,大声斥责。

他们实在不明白,哪怕是武功高强,哪怕是性子狂傲,叶书又怎么敢在城池已经被董天宝占领的情况下,来攻击、甚至残杀董天宝的手下!

害怕、愤怒交织,他们只能张扬声势,来给自己壮胆。

叶书瞧着那斥责自己的几个人,眉锋一挑,冷笑声中,已是拔剑起身。

“叶书是无法无天之人,你们今天才知晓么!”

轰轰轰轰轰!

杀心一起,便是剑势如浪!

危急时刻,董天宝经历前番事变,总算反应过来,此时一咬牙,挑起地上的独脚铜人,力起于足,全身劲力周旋如一,拼命遮挡。

一个铁罗汉被打,还能推托“没反应过来”,这时要是再不出手,他还怎么掌控这些手下?

只听轰然巨响,再次席卷佛笑楼内外。

周围人起初还能忍受,但这两人疾若星火、迅如雷霆,只震得从人耳膜剧震,终于是一步步后退。

先是退了十步,耳中稍显轻松。

片刻之后,隔膜麻痛之感再次剧烈,便又退十步。

待到叶书兴趣勾起,有心试探对方武功,手上力道再加两分时,小冬瓜终于忍受不住,愤怒地喊了一声后,双手死死捂着耳朵,往三十步外急走而去。

又何止是他们,周围行人、百姓,俱都吓得魂不附体,五十步内,绝无人迹!

那斥责叶书的五人,早已经被叶书一人一剑,砸死在地上。

得罪了叶书还想跑?

终于,便是连叶书也觉得耳朵发麻,这才停下手来,忍不住小尾指捅了捅耳朵,神色冷漠道:“倒是小瞧你了,你这一身根基,果然是天生的武痴、比张君宝还聪慧的天才。短短两月,大力金刚掌被你练到这种境界,可知我当初说你适合练这门掌法的话不虚了?”

叶书累累苦修,如今看到董天宝已经望己项背,不由得心中感叹。

不愧是人阶顶峰的剧情世界!

不愧是资质、悟性强过张三丰的天才!

董天宝此时气血翻涌如狂潮惊浪,周身都被叶书无边雄力震得发软,心志却前所未有的凝实如一,双目中仿佛两盏灯般地明亮,期间又藏着深深的忌惮之情:“书宝,你什么意思?对我义军下手,莫非是投靠了朝庭刘公公?”

周围人一听,顿时一哗,随即看到叶书仗剑而立的身影,又个个沉默不语。

……

言辞之争?

这或许是人间最可笑的争斗方式了吧?

先前董天宝自觉势大时,他、甚至是他手下的铁罗汉,都没想跟叶书讲道理,只想以势压人,逼迫叶书不说,还要抢夺叶书的非白。

那时,要是叶书与他们讲道理,对方会听吗?

而现在,当叶书仗剑反击,将那敢挑衅自己的人,尽数杀了之后,对方竟然又想与自己讲道理,拿言语指责自己了?

那此时此刻,自己该与对方讲道理么?

可笑!

何谓道理呢?

铁罗汉霸道欺压自己,没有道理。

自己因对方一句话,就将对方打残打死,也没有道理。

放到有些圣母婊的口中,便是“叶书你行事如此残暴,又与那铁罗汉有什么区别呢”,可以肆意指责叶书。

这样的人太多了。

都被对方无理踩到脸上了,自己还一脸讲道理地说着“肯定是因为自己脸上脏了,对方才踩自己脸的”,这样的屁话不只自己深以为然,还拿这话义正言词地指责他人“脸脏,所以活该被踩”。

舔狗都没这么舔的!

贱!

叶书也愿意同这些人讲道理,只不过他的剑比较快,常常道理还没说出口,便已经将眼前这些货色,砍翻在地了!

……

因此,听到董天宝污陷自己的话,叶书直接理都没理,只是对着复又围了上来的对方手下,淡淡问道:“现在,还有哪个,想让我叶书低头,想抢夺我叶书的座骑的?站出来,让我瞧瞧是谁这么好胆!!”

无名铁剑,轰然插进道路之间,黝黑暗沉的圆钝剑身,看得众人眼皮忍不住直跳。

一人一剑,静立在长街之上,静看着周围百千强敌。

对面,却无一人,敢起身再说半句挑衅言语!

张狂会霸道,天骄盖群雄!

叶书睥睨四顾,见久久无人敢签,这才冷笑看向董天宝:“已经行差一步的人,就不要在我面前说什么赤子丹心了!

你董天宝的话,我是半句都不相信了!

刘瑾如此轻易败北,你董天宝又强占府县,说什么广召义士,抵抗刘瑾大军!?

这样示敌以弱、请君入瓮的把戏,也敢在我面前使么?

周围人听着!

如今义军势弱,最紧要的法子,是藏身暗处,徐缓图之,而不是凑到驻城,给人一网打尽!

我言尽于此,若是还有不知死活的呆物来送死,那便死吧!”

叶书气沉于胸,声音传于四方,方圆半里之人,尽皆闻之。

董天宝面对叶书,压力极大,这时闻听此言,瞬间面色一阵苍白,眼神中满是愤恨紧张之色。

便在众人一阵愕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时,却见董天宝身后,那个中年文士站出身来,向着四周一揖,笑道:“诸位勿惊,叶先生与我家寨主,是故旧之交,彼时或许有些矛盾、误会,但既然大伙都是反抗朝庭的义士,那便没有自相残杀、彼此攻伐的道理!

叶先生的威名,小人也是常听说的,深为敬佩,只愿追随先生身边,端茶侍水。

不过,叶先生或许不知,我家董寨主,这次之所以召集大伙,却是并非单为了防御城池,而是请大家喝个喜酒!”

话说到这里,这中年文人见已经吸引到旁人所有目光,这才看向小冬瓜笑道:“实不相瞒,我家董寨主,对这位郭姑娘一往情深,彼时落魄也就罢了,此时有了一番家业,便想回来迎娶这位郭姑娘,也顺便召集四方英豪会面,商讨一下以后的行事大计……

我家董寨主,也知晓诸位来驻城的危险与麻烦,因此并不强求!

若有担忧,或者有其他事不能来的,我家董寨主也绝不敢有怨言,日后也必向诸位回信道歉,免得造成江湖同道的损伤……

……”

中年文人文词如锋,一番辩解,登时让周围人放松了大半,这个夸董天宝重情重义的、那个夸董天宝考虑周全的。

叶书看着四周众人吃瓜的模样,不由得又好气,又是好笑,看向眼前的中年文士:“你是谁?”

“在下刘忠,现在忝为‘天君寨’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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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25章 你想要什么?(4000字)

这中年文士刘忠,出乎意料地恭敬,甚至恭敬到谄媚的程度,面对叶书时的态度,比他看向董天宝时,还要恭敬几分。

董天宝一时愕然:“刘……刘忠你……”

刘忠不卑不亢道:“寨主,还请莫为与叶先生的一时之气,而误了自己的‘终生大事’,须知佳偶难觅,遇见了已是幸运,若是再亲手放开,那便是自误终生了……”

董天宝听着这些话,低头片刻,便在小冬瓜惊喜的目光中,展颜一笑:“没错,小冬瓜,我这次回来,确实是为了你和君宝!你是我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人女,若不能当着天下英雄的面娶你,便是一生荣华富贵,我也开心不起来,董天宝更是枉为一个男人!

三天后,我就在这城里娶你,天下英雄就是见证!

你……你跟我走吧!”

四周一时寂静,便是生前叶书与他的打斗,都被众人放至一边,言笑偃偃地看着场中的小冬瓜。

小冬瓜此时已经欢喜得要昏过去,全身激动地颤抖,起身就要走向董天宝。

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亲。

乱世之中,大伙对于这样的事情,总是乐见其成的。

小冬瓜正要前行,叶书手中的无名铁剑,已经横在她的身前,不待询问,便听叶书淡淡道:“一个女儿家,临出嫁前,哪有与男方在一块的道理?”

周围人一听,顿时轰堂大笑。

“新娘子急着嫁人了!”

“叶先生这话可大有道理,小冬瓜若是不明不白地走了,以后指不定被街坊怎么笑话呢!”

“对对对,要娶咱们家的女儿,须得明媒正娶才是!”

“……”

小冬瓜听到众人调笑,一时羞难自抑,转身跑进了佛笑楼,秋雪见状,瞧了叶书一眼,便紧随其后。

一片轰笑声中,叶书又道:“娶亲是终生大事,哪有今日提亲,三日后便要成亲的道理?总得三媒六聘,反倒是遍邀天下英雄这件事,太过招摇……”

“叶兄弟这话就不对了!”

出人意料的是,佛笑楼的“铁匠”却是先出来反对他:“这时节不太平,难得遇到个心上人,大伙都是江湖儿女,哪来那么多的条条框框,三天就三天,迟就生变了……”

叶书看向他:“若董天宝有诈,势必不可能长久占据驻城,三天,又骗邀不服朝廷的人来喝喜酒,你就不怕是他与刘瑾的毒计,用来诱杀众人的?!”

此言一出,场中又是一静。

董天宝更是面色黑沉难看,他实在是没想到,叶书竟然会这么直接、这么不留一点情面地当众说出。

常理来说,在无证据之前,叶书不是应该偷偷调查么?

而在一旁的刘忠,更是心里一跳,对叶书的看法,又高了一层。

“行事冷静、意决则一意孤行,不计颜面、人情得失,这样的高手,若真能为刘公公所用……”

众人心思百结,不以为然者有之,心中警惕者有之。

但只是片刻之后,铁匠就是哈哈一笑:“书宝,你太多心了!天宝早自家兄弟,怎么会害我们?三天就三天,到时大伙都来喝喜酒,高兴高兴!”

周围其他人,也大多如此说法,只有极少数人,看着场中的董天宝,心中泛起迟疑之色,悄然而走。

一时间,众人一片贺喜言语,场面一时欢腾。

仿佛是压抑太久的狂喜,根本让人从潜意识中,不想有一丁点的怀疑。

……

叶书望着这些人,眉心清冷感觉越来越盛,遗世独立,心中突然泛出一股厌烦来:

这群人,自寻死路,那就去死好了!

自己神元精进至此,已然不是俗世之人,又何必为了这些呆物的死活,而平白耗费心神、力气?

这些人中计死了,张君宝更受刺激,到时领悟太极,自己一旁观看,不正是自己来此的目的么?

像先前那般,因为内心对董天宝的触动,就擅自改变他人生的轨迹,亏着对方依旧走上了邪路,否则若是他继续当个好人,张君宝又怎么领悟太极,自己岂不是因小失大,平白丧失这天大的机缘?!

叶书:“……”

所有的这些想法,没有一丝质问与情绪波动。

就像是眉心中,突然出现了另一个自己,静静坐在头顶虚空,看着自己的一言一行,突然问了自己一句,不带一丝情绪。

偏偏,又是这种“局外人”的“不带一丝感情”,最是直指内心。

一时间,在周围人的喧闹声中,叶书整个人,都面无表情起来。

沉默了一会,叶书突然轻笑了一声:“另一面的我,也是个没有感情的杀手么?

神元修炼,重领悟,心障也多,一不留神,就性情大变,释放出自己内心深处的另一个自己了……

不过依我8个吴彦祖的颜值,没道理会被这种‘神性’影响……吧?”

一时间,人群纷闹、全城皆欢,叶书行走其间,仿佛一个迷途的游人,来到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陌生世界。

……

三日,转眼即过。

“书宝,你太多心了!

我在天宝手下待了两天,也没什么奇怪的事情,你就放心吧!

今天是天宝的大日子,咱们出去看看?”

张君宝很是兴奋,这三天他忙前忙后地张罗,梦里都在恭喜自己这个兄弟。

叶书静坐在那里,擦拭着无名铁剑。

这柄剑,今天又要饱饮多少人的鲜血、夺去多少人的性命呢?

只是不知道在杀人的同时,这柄剑,是否存了一份救世、救人之心?

眼看叶书静坐擦剑,秋雪旁边扯了扯张君宝:“你让书宝静静,走吧!我们出去再看看,别真出了事情,我心里总有种不好感觉,天宝最近太与人为善了,以前的他,可不是这样!”

“我还是觉得你们多心了!”

两人一边小声说话,一边往街上走,事情已经忙完,只待董天宝从城外“天君寨”迎亲了。

想到这里,秋雪也自觉多心:“说起来,天宝和你关系确实好,‘天君寨’这个名字,明显就是你们两个的名字,他应该不会害你,是我多心了……”

“哈哈,天宝这个人,虽然从小想出人头地,但本性不坏,我相信他!”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东城门附近。

一旁一处食铺,突然传来一声怒斥之声。

“给钱给钱!欠你一顿,就这么催命鬼一样,我以后要是天天吃饭不给你,你岂不是要真变成催命鬼了?!”

“整座城都是我们天君寨的,你还敢给我们要饭钱?!”

“打死这个不长眼的狗东西!”

声音洪亮,听不出多少愤怒之意,但随即而来的痛哭求饶声,却是昭显了他们的言行。

两人对视一眼,连忙往那食铺里赶。

张君宝一进门,便见里面的铺面里,一群身形健壮、身着皮甲的天君寨寨众,正殴打着店小二与店老板。

“住手!”

张君宝怒喝声中,三十六路罗汉拳法,根基沉稳,已是将那打人的几个喽啰,尽数打倒在地,一脸怒意:“你们都是天宝手下?怎么能这样吃饭不给钱,还打人?!嗯?是你!阎龙?你是天宝近卫,怎么也做出这种事情?!”

吃了一惊,张天宝浑没想到,本该守卫东门、且是董天宝贴身近卫统领的阎龙,竟然就是这群人的首脑!

一想到这里,董天宝更是愤怒:“你不想着帮天宝整肃军纪,竟然还公然恶行!

走!

我们一起去见天宝!

我倒要看看,一向对这些事深恶痛绝的他,会怎么处置你!”

张君宝是真的吃惊,这两天他帮董天宝忙前忙后,也见过因为占下城池,多有祸害百姓的天君寨众人。

面对这些人,但凡张君宝告诉董天宝,董天宝必定严加惩诫,没有一丝纵容的态度,这也是张君宝对他信心益增,越加毫无猜忌的原因。

听到威胁,阎龙哈哈大笑,手指指了指张君宝好一会,这才平息下口中的狂笑,却是没再惹事,只是大摇大摆地走出食铺,留下一句意味难明的话:

“张君宝,你真把自己当成天君寨的二当家了?

老大瞧得起你,这才对你客气有加,可你又知道些什么!”

说完,竟然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回到了东门城楼,嘲笑地看着张君宝。

“你们!”

张君宝怒气勃发:“不行,我一定要告诉天宝,这些人败坏他的名声,以后肯定要给他惹上麻烦!”

“你冷静一下!今天是君宝的大日子!”

秋雪按下张君宝,不知为何,她心中开始泛起一股不祥之感。

这两天,驻城周围不满朝廷的义士,听说董天宝成亲,几乎全都来了,哪怕奔波百十里后,只是在董天宝面前露下脸,他们也也觉得值。

这群人的到来,当然也为驻城带来的骚乱,毕竟都是些粗豪的人。

不过乱子也不大,顶多只是口角之争,了不起打个架,还真没听说有谁胆子大,来到董天宝地盘上,还敢搞大事情的。

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董天宝都在迎亲的路上了,这些本该谨慎以待、全力为自家寨主看顾城池的寨中心腹精锐,却仿佛一个个太过兴奋,以致于俱都失了平日里的严守军纪,一个个或大或小,总是在搞事情一般。

甚至,还有一个勒索、抢掠城中店铺的。

若不是张君宝来得早,只怕那店主人,都被众人打死了!

“这到底是怎么了!

明天我一定好好问问天宝!”

张君宝面色难看,耳听着城门处,已经响起董天宝到来时的锣鼓,这才勉强挤出两分笑意,往着佛笑楼那边赶去。

一路上,只听锣鼓之声不绝于耳,人群中的董天宝,静坐高头大马,不时向着街道两边的人群点头示意。

气态沉稳,当真如这坐城池的主人一般!

……

看到人群中的张君宝,董天宝先是一愣,随即向他招了招手。

“我?

天宝你叫我?”

张君宝还如少年时一般,忘记刚才不喜,挤进人群,骑上一匹身后送来的马匹:“天宝你这时候还有什么事?”

手上,刻意扯了下马缰绳,让自己的马匹稍落一头。

今天是自家兄弟大喜之日,张君宝经历这些时日,已经知道给董天宝培养他一寨之首的威信了。

董天宝却是同样稍稍勒马,与他并马而行,看着两边的人群,志得意满地道:“君宝,你看,这些都是我们打下的江山!

我们兄弟俩,从小到大,想要做的事,就没有做不成的!

一座驻城算什么?

未来,咱们还会打下更多的城池,我当初想着赚钱买所大房子,可真当我能买得起所大房子时,我却发现,我已经不把它放在眼里了!

君宝,只要你肯帮我,以后咱们兄弟俩一起打天下、一起坐天下,没有人能阻挡得了我们!”

张君宝满脸笑意:“好啊好啊!不过我不要太多,有豆沙包吃就行了!”

沉默。

突然沉默。

良久,董天宝才笑问道:“咱们刚下山,衣食无着时,你就只想吃豆沙包;现在整座城都是咱们的,你就没有什么更想要的?

山珍海味?荣华富贵?

宝物美人?拳法秘籍?

只要君宝你说,我一定给你拿过来!”

“没有了,今天是你成亲的日子,你别想那么多,一会我拿豆沙包当酒行不行?”张君宝玩笑道,他心中已经做好了喝酒准备。

自己的兄弟,今天成亲。

不当和尚这么久了,为了自家兄弟,喝一杯就喝一杯吧!

想到这里,张君宝又有些担心:“我听人说,酒很辣,还呛,天宝你喝过酒,是不是真的这么难喝?到时我喝酒之前,要不要吃块馒头压压肚子啊?”

他在这里担心来去,董天宝却是听得沉默。

许久,董天宝才拍了拍他肩膀,大笑道:“那可不行!今天我们兄弟俩,一定要不醉不归!”

……

说话间的功夫,佛笑楼已是近在眼前。

看着小冬瓜骑在非白身上,从佛笑楼里走出,董天宝脸上终现一丝安心,向着叶书抱拳一礼:

“心宝,多谢你了!

小冬瓜一直喜欢非白,今天是她的大日子,我想给他最好的成婚礼,便借你非白一用。

我先带小冬瓜回营,安顿好了就回来。

君宝,你帮我先陪着大家喝喜酒,务必劝大家多喝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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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低谷,萌冲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得过,多谢两位在这时的打赏,以及那些投票的书友,在这个人人自危的时候,能有你们的支持,简直是太好了,谢谢!

也问大家一句:你们想要什么?

正文卷 第326章 招降?

当此时刻,叶书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只是走前了两步,抚了抚非白的头,一人一马,对了个“你懂的”的眼神,心照不宣。

小冬瓜见状,有些不好意思:“书宝,多谢你!”

按道理说,新娘子出嫁,应该坐轿。

可这段时间的相处,非白的乖巧与神骏,实在太讨小冬瓜喜欢,而且骑乘非白,是董天宝派人私下里与她商量的事情,她越想越是向往,就向叶书开了口。

女人,总想自己的婚嫁完美。

叶书摇了摇头,淡然道:“只是想成全一下朋友,体验体验七情六欲、生而为人的感觉罢了……”

神元的强悍,极度压制叶书的情绪、感情波动。

不知不觉中,颜值又提升一个吴彦祖,这样的事情都让叶书提不起一丝欣喜之意,可见神元的霸道,叶书心中很是警惕。

因此,他才将非白借了出去,反正以非白现在的实力,也不会出什么危险。

再一次摸了摸非白耳朵,被它生气啃了自己一口后,叶书这才继续坐回后院。

冷锋寒刃枪,静立于地。

无名铁剑,横桌于前。

只待杀戮了!

……

第一次单独行动的非白,显得很是兴奋,尤其是周围热闹的人群,它总是想撞过去玩。

只不过,它也还知道自己今天的任务,便强忍着心中不耐,小碎步蹦哒着,一路向城外“缓步”跑去。

“小冬瓜,你既然嫁了我,那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嗯!”

“那万事万物,就要以我为主,这天下再没有人比你我之间更亲近,便再没有人能让你我彼此背叛!”

“……嗯!不对!”小冬瓜本来正在低头应声,突然就笑出声来,“那君宝呢?你一直说你们是兄弟,那以后是咱们亲近,还是你跟君宝亲近?”

闻听此言,董天宝顿时一愣。

良久……

“君宝……呵,君宝,只盼他以后还能称我一声‘师兄’吧!”

“什么意思?”

“没什么,走吧,我带你去新房……”

两人一路交谈,都没有注意到,新娘子胯下非白顽皮的双眼。

非白早已通灵,连叶书平日里的开车术语都听得懂,更何况是这些,眼瞧着旁边董天宝骑的阉马,总有似有似无地靠近自己,顿时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张开大嘴,就把那匹阉马的脖颈,咬了一口。

这一口,可不是跟叶书先前那般闹着玩,直接血都冒出来了!

那阉马顿时受惊,带着董天宝失措总奔,非白瞧着周围敢怒不敢言的众寨众,得意洋洋。

之后,它更是仿佛起了玩性,不时往这边跑着追蝴蝶,不时又那边啃两口青草,时不时更是欢腾地带着新娘子,满路乱飙,玩得好不欢快。

小冬瓜江湖性子,也不以为意,反而极是欢喜,董天宝便也没说什么。

这样一来,非白哪怕做出再离谱的事情,旁人都没再在意,只以为它马性顽劣,天性好动。

因此,当进了营寨,非白听到动静,跑到董天宝帐外偷听时,便是那帐前的守卫,都没有在意。

“哦?

叶书不救不逃

那倒是有趣了,人才难得,若能招降自然最好,小妹你难得对他青眼有加,倒是有趣了……”

“……”

帐外,偷听了好一会,非白眼瞧着大批军卒、董天宝,俱从营寨中向驻城而去,非白这才跑回小冬瓜的新房营帐,直接咬断她身上捆缚的麻绳,让她骑上马背后,猛然向大开的寨门奔腾而过,带起一阵混乱,却没有人能来得及阻止。

背上,也传来小冬瓜带着哭音的声音:

“快回城!

天宝出卖我们!”

……

而在城池之中。

叶书听着外面喝酒喧哗之声,听着外面划拳行酒之声,甚至当外面转为喊打喊杀之声,依旧面不改色。

哪怕是刚才,自己也派人提醒了几次,可没有人听。

“既然喜欢喝酒,喜欢送死,那就随你们吧!”

叶书面色越发冷峻,无名铁剑已然横缚腰间,手提冷锋寒刃,拿着一块绢布,轻轻擦拭。

“有心无心,心在人间。

多情薄情,情系江湖?

莫召奴的这句诗号,倒是颇合我现在心境……”

杀声大振,正在叶书想要起身出去时,却见董天宝,已经带着一众精锐手下,走了进来。

不止如此,他的身后,更是跟随着数十个弓弩手,严阵以待。

“叶书!我们又见面了!”

这一次,没有再称叶书为“书宝”,董天宝的决绝态度,极为明显。

叶书看了他一眼,随意问道:“张三丰……嗯,张君宝呢,你杀了他?”

神元影响之下,便是张君宝的生死,似乎都显得不值一提一般。

神元一直维持在人阶顶峰,后遗症又严重了……

心里走神,董天宝的回答,便被叶书忽略,直到自己反应过来,看向四周,却见周围人已经是人人侧目,董天宝更是愤恨至极!

“好!

好!

叶书你竟敢如此渺视我!你!”

便在这最愤怒的时刻,一直跟随在他身后的刘忠,突然就站出身来,对着叶书一礼:“小人见过叶先生!”

叶书瞧了他一眼:“你姓刘,又接连两次暗语警告董天宝,该是刘瑾的人吧?这三天,见我坐视外面那群人步入死局,怎么着,刘瑾这是要招降我?”

“先生智谋远虑,非寻常武夫所能比拟。

方才沉稳以对,更是视董寨主于无物,气魄上,小人此生,也只有刘公公身上见过。

难怪大小姐对您青眼有加,小的今日正是来送上刘公公的礼物的……”

“刘忠!”董天宝眼皮一跳,扬声怒斥,“你怎敢如此欺我!”

旁边几个手下,却是隐隐拦住董天宝,一恃无恐的样子。

刘忠毫不在意:“这是刘公公的意思,董天宝,你要抗令吗?!”

董天宝额头青筋直跳,气得几乎要拔刀杀人,但在刘忠嘲笑的目光中,终还是带着大部分手下,愤恨地转身就走。

他,终究是死了。

如今院中,董天宝本人就说,单只是他带的手下,都能轻松击杀刘忠几人,可却因为刘瑾的缘故,只能忍怒离开!

叶书长叹一声,便对远去的董天宝,又说了一句话。

ps:感谢不超六十年的1500打赏。

新书已经想出个大概了,不过这本书只要不被封,那就会一直写下去,看天意吧。

正文卷 第327章 傻瑾儿,我骗你的

“迷途虽远,尚可亡羊补牢!”

这是叶书对于董天宝最后的一丝善意,虽然他也知道没什么卵用就是。

果然,董天宝只是身形一定,随即就大步离开。

刘忠在旁,只是笑吟吟地看着,见董天宝离开,这才挥手,身后走出十多个人来。

扛箱挑担的兵卒且不说,单只是旁边五个千娇百媚的妙龄女子,就吸引周围兵卒全部的目光了。

……

“叶先生请看!

这两担酒,是宫中皇上亲赐刘公公的御酒!

刘公公自己都没舍得喝上多少,余下这两坛,尽数都给先生送来了,可见其一片诚心,那是真将先生视为妹夫了!”

两大坛御酒,在这个时代,确实算是宝物了,意义非凡。

叶书接过一坛酒放在桌边,打开泥封,酒香传来,却是没闻到什么异味,酒气入体,也不见内息有什么混乱之处。

无毒,确实是极具诚意了!

叶书倒上一盏酒,却是并不饮下,只放到一边,依旧静静坐着。

……

见叶书不为所动,叶忠笑道:“听闻叶先生虽然好书法、好武艺,但却没有那些文人、武夫的毛病,不沉溺于美酒之中,刘公公也极为赞赏这一点,只是为表诚意,这才赠酒。

酒这东西,多饮无益,反而坏事,先生不喜也是应该的。

不过这‘色’之一道嘛,便无需那般多的顾忌了!”

说到这里,旁边那五名妙龄女子,便识趣地走了出来,向叶书款款一礼。

五女俱都身着宫装,姿态妍媚,气质非俗,行走之间,碎步轻移,极具美态。

施礼之后,五女偷眼来瞧叶书,只是一眼,顿时脸上飞红,眼中透出一股欢喜之意。

很明显,叶书的容貌、气质,让他们很是惊喜。

“这五位美人,俱都是宫中宫女,是皇上收到刘公公密信后,特意从宫中选出的美人,俱都是处子之身!”

刘忠说到这里,忍不住赞叹道:“刘公公说,男子汉大丈夫,娶妻娶德,娶妾娶色。

自家妹妹固然以往胡闹,但足堪为先生妻子。

成亲后,先生但纳美人为妾,刘公公对此是不介意的!

叶先生,能得刘公公如此赏识,小人活了半生,也没见谁能有此殊荣啊!”

给自己妹妹找丈夫,还给对方送了五个漂亮小妾?

听起来很荒唐,但在古代,却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古时候的富家小姐,俱都有养个随身丫头的习惯,诸如莺莺和红娘,红娘就是其贴身丫头。

成亲时,贴身丫头也是一份嫁妆,大多要陪嫁过去,且常在成亲之前,便与新郎睡一觉,试试成色,成亲后女主人身体不适时,也要陪男主人。

自家妹妹刘翎不太检点,刘瑾也是知道的,此时附赠了五个美人过来,可称得上是安抚叶书心中顾虑了。

而且,还是五个宫女,这就又代表一层意思了。

叶书看了看那五个美女,点了点头,却也没什么反应。

自己见到的美女多了去了,眼前这五个宫女,也就称得上一声美人了,可惜既没成过亲,也没生过娃,还没自己家大幂幂有女人味。

因此,叶书对此也没在意。

……

见此情境,一直看着叶书眼神的刘忠,更是恭敬:“不**色,先生想必也是有心大事的人。

而欲行大事,钱总是不能少的!

这五百两黄金,正是刘公公一番心意,权为先生的见面之礼,若先生以后要做什么事,但凡刘公公可以帮到的,必定尽力而为!”

说到这里,那两箱黄金已经被打开,顿时金光灿然,看得四周兵卒眼睛都直了。

那些文人整天骂什么“铜臭”,但钱儿毕竟是无罪的,这时候显现出来,任是谁,都喜欢这些金灿灿的宝贝。

叶书看着捧过来的一叠黄金,信手拿了一个金元宝把玩着。

宝贝见得多了,叶书对此早就淡然了。

……

见叶书依旧不为所动,刘忠拱手施礼时,神态愈加恭谨,转身更是恭喜地,打开桌案上的一个玉盒。

玉盒里,是一卷圣旨。

圣旨一拿出来,周围人顿时跪了一片。

“酒色财气,倒是有趣。”

叶书单肘撑案,揉了揉眉心,听着外面的喊杀声,心中情绪略有波动。

刘忠见了,张了张口,却也没说什么。

他只当叶书是闲散惯了的江湖人,对于天子天生的反感,刘公公来之前早有交行,见旨不跪的事,他早有心理预期。

他却是想得多了。

叶书连皇帝都宰了几茬了,哪还会在乎这皇帝下的一道圣旨?

甚至于,这圣旨叶书都怀疑是刘公公自己写的。

果然,圣旨里,也只是一些封了叶书个“镇抚使”的官,要叶书协同刘瑾,诛杀此地叛逆,以后另有封赏。

电影中,董天宝成为刘瑾心腹后,杀人立功无数,得的,便是“镇抚使”这个官。

可以说,有这一封圣旨,在旁人看来,叶书是一下子直登九天了。

几名礼物之中,这薄薄一卷圣旨,是最贵重的。

什么美酒、什么金银、什么美女,连这圣旨上的一根丝线都比不上。

……

只是,这些众人眼红万分,一辈子也拿不到的酒色财气,似乎对叶书没什么吸引力啊!

在叶书这个“皇帝都宰了n个”的人看来,这所谓的圣旨,还没眼前这妹子的身材有看头。

“就这些吗?”

闻听叶书平静的言语,周围人俱都有些发懵,刘忠叹了口气,心中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先前对叶书,太过高看了。

“哈!果然是个武痴,刘忠,你便将本督最后一份礼物,交给叶先生吧!

一彪人马,涌了进来,中间一人,正是刘瑾。

刘忠便从怀里取出一本残破的书来:“这是少林绝学,半部《洗髓经》……”

不等他说完,叶书的神色,就已经变了。

当下信手拿起旁边桌子上的毛笔,写了几行字,吹干墨迹后,折叠起来,正色道:“刘公公好意,我已经知晓,我这里有个秘密,便也当作见面礼吧!”

周围兵卒,已将这院子围了个通透,刘瑾虽有疑惑,也不在意,便微微颔首。

刘忠恭敬将《洗髓经》交给叶书,接过那折叠的纸张,在刘公公面前打开。

几名亲兵偷眼瞧去,好悬没一口气憋死。

只见上面写了工工整整的六个字:

“阴阳人,烂屁股!”

ps:感谢起名难于上九天的2000打赏,谢谢老哥,祝老哥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每天**。

正文卷 第328章 妹子的新作用

阴阳人,烂屁股?!

直播间瞬间爆炸。

嫦娥:“哈哈!污书,你够了!”

刘伯钦:“我敬佩你是个壮士!”

红孩儿:“是个狼灭,大人都是这么二吗?还是只有主播是这样?!”

除去以往的粉丝,以及增加的那些《西游》人物,甚至又进来个名人。

“东方不败打赏你一枚绣花针!”

“东方不败关注了你的直播间。”

东方不败:“呵呵,主播有空来黑木崖玩啊!我给你雀雀上绣朵桃花!”

不得不说,男人可以没钱,可以没颜,但是必须浪。

前一段,叶书神元压制情绪,整个人跟个已婚渣男似的,对自己直播间里那群小可爱闷不溜秋、理都不理,堪称拔枪无情的典范,以至于互动都基本没有了。

现在一朝压抑的情绪爆发,顿时人气有所回升。

想想也是有黑幕,就叶书这个半吊子主播,要不是粉丝只能看他那副9个吴彦祖凑一块的脸,只怕直播间早就能养刺猬了。

不过,此时此刻,叶书明显没时间注意到这些而已。

……

“噗!”

一个侍卫忍了半天,终是忍不住咳嗽出声来,脸上带笑,神情中却满是恐惧害怕之色。

侍卫甲:“( ̄日 ̄)”

侍卫乙:“(* ̄(エ) ̄)”

刘瑾:“……”

还不等这侍卫下跪求饶,原本就已经从惊愕到愤怒的刘瑾,已是愤然拔出腰间软剑,一剑将这侍卫砍死。

其他侍卫顿时吓了一跳,一个个心头寒气尽冒,连呼吸都不敢大声。

“你很大胆!敢对本督说出这样的话!”

脸上肉抖了又抖,刘瑾咬牙说出了一句话,一又阴沉如冰的眼睛,死死看着叶书,怒极反笑:“看来本督一直以礼相待,倒让你小瞧了!”

“公公误会了!”

神元长久的压制,如同海塘一般,将叶书所有的七情六欲,尽数压制着,此时一经爆发,顿时一发不可收拾,积攒许久的心意,一如一只跳脱不定的猿猴,肆意来去。

“小人并非有意冒犯,而是另有说法!”

恭敬的神态,拱手道歉的诚恳,又让众人犯起一丝迷惑。

这是什么意思?

当面揭刘公公的短,再说这种诚恳道歉的话,难道真的是其中有误会?

不怪他们和刘瑾多想,实在是叶书这态度太诚恳。

你要打,那先前就撕破脸了,又何必如此作态呢,又能有什么作用呢?

完全没意义,还丢了自己的脸,正常人谁会这么干?

因此,便是盛怒如刘瑾,思及自己那个妹妹刘翎,也是决定给叶书一次辩解的机会:“哦?”

周围兵卒见状,自然也就暂缓了攻击的态势。

不得不说,叶书现在是真的一表人才了,从神态、动作到气质,一丝不苟之下,竟然无形中就多了份让人信服的基础:“公公有所不知,那张君宝,是我幼年便相识相熟的手足兄弟,公公让我向朝廷效力,那便要与张君宝为敌,这……这……”

听到这话,刘瑾脸上总算平缓了些,静听叶书下文。

重情重义,待叶书以后上……不对,是娶了他妹妹后,他用着也更加放心。

周围兵卒听了,一个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是有些无力,原先的敌意,消失大半。

“刘公公果然大度,瞧这情景,分明还是想招叶书当妹夫,以后这叶书荣华富贵,说不定我们以后还以靠他吃饭,须不能得罪了……”许多兵卒心里,都泛起了这个想法。

一时间,场中都平静了许多。

却见叶书在那纠结了一会,这才终于下定决心地道:“若公公真有意抬爱,那我便只有一个请求!”

刘瑾神态更是和缓:“你且说来听听,没法子,本督如今用人之际,实在爱惜你这个人才!”

只是一言说出,刘瑾就觉得一阵不对。

果然,听到这句话后,眼前的叶书嘴角,瞬间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仿佛布置许久的埋伏,终于到了收尾的时候,脸上却更加客气: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无他,我挺想看看,公公你到底是只剩下根竹管呢,还是全都割了?公公若是能让我看看你的下……”

……

“杀了他!杀了他!”

刘瑾瞬间脑门充血,理智全无,恨不得拔剑一剑将叶书砍了!

同时,内心也极度想要吐血。

你图啥?

啊?

叶书你图啥?

费这半天劲,就想着占些口头便宜?

神经病啊你!

周围兵卒也一时愕然,听到命令正要持枪近前,却听天空之上,传来一阵蜂鸣的声音。

这是……

“有箭雨,小心!”

在周围兵卒惊恐的声音中,叶书哈哈大笑,随手从后腰提出袭战袍披风来。

猩红的战袍,披挂在叶书身后,间以金丝银线,华贵非常。

厚重、柔软的披风,本来就有防备冷箭之用,叶书这一件战袍,是素小白耗费无数人力所织,防箭更是一流。

本来,这时候直接缩成一团避箭就行了。

但叶书瞧见眼前的那五名宫女妹子,顺便就改变了计划。

五个千娇百媚,本来该成为自己小妾的妹子,就这么被万箭射杀,未免太不养眼了。

眼看众兵卒拼命后退遮掩,叶书两步向前……

在妹子惊喜变惊愕的目光中,叶书一脚一个,踹在妹子胸腹之间,直接将四个妹子踢得飞出人群,滚到佛笑楼里。

……

直播间里,原本刷屏刷得不亦乐乎的嫦娥、李莫愁、东方不败等这些,直接就愣住了。

“哇!不是吧污书,这么对待妹子的吗?还要不要一点男性颜面了?”

叶书看到了这句话,却是没空回复。

他也没办法,这五个妹子,根本没法碰。

神元虽然被冲破,但其感知的灵敏性,依旧存在。

叶书感觉,这五个妹子极度危险,危险程度甚至高出了刘瑾。

就像是全身涂满毒药一般,只要自己敢碰人家脖子下的任何部位,自己就有极大可能,当场猝死。

这不瞎扯蛋么?

既然不能碰妹子,叶书也只好扮一把练习时长两年半的练习生,把妹子当球踢,反正这妹子也没用,算是解锁了新作用。

至于最后一个妹子,实在来不及踢飞。

“身子缩起来!”

叶书也不客气,直接将她按倒在地,一屁股横坐在她的背上,披风一甩,将两人尽数掩盖、保护起来……

ps:感谢书友20181231173648530的打赏。

正文卷 第329章 他人笑我太疯癫

这妹子也是可怜,好不容易离开宫中,又为未卜的前途而担惊受怕,生怕活不过几天。

毕竟,跟刘公公的妹妹争宠,那真是生死难料。

就在这种担忧心情中,妹子们看到了叶书,在得知眼前这个帅比,就是自己以后的相公,自己要给对方当小妾时,妹子恨不得都要学旭旭宝宝,给刘瑾磕头道谢了,这样“潘闲邓小驴”的少年英雄,天下也找不出几个啊!

尤其是其中还有个妹子,会看相。

那妹子一瞧见叶书鼻子挺直方正的样子,顿时就是一喜,待细细打量叶书鼻首到鼻尾的长度,又在心里暗算了一下,登时又是一喜。

待瞧见叶书文而不弱、一对鼻骨又圆又鼓,更是狂喜万分。

尤其是叶书的态度,完全不虚刘瑾的样子,更是让妹子欣喜,想着别管以后能不能当正妻,就算只给眼前这帅b当两天的小妾,想来自己也没时间不爽了。

就在妹子们心中窃喜时,却见叶书仿佛突然变了个人,开始打篮球似地,疯狂地挑衅刘瑾,眼瞧着就要被刘瑾砍死,一个个又不禁丧然若失。

好看是挺好看的,可这是个傻子吧?

反倒是现在,四个妹子被踹飞,一个妹子被按倒,耳听着外面源源不断的箭雨声、惨叫声,这妹子反而没什么情绪变化了,只是觉得很蛋疼。

自己背上坐着的这个小郎君,小女子能否请教一下你的姓名?

以后骂人的时候,要用到,谢谢……

……

不得不说,当叶书种种情绪爆发,整个人都不着调的时候,身边的人,也跟着不着调起来了。

弓箭手,俱都排布在周围几座民居之中。

听到叶书笑声,埋伏者第一轮箭雨齐射,倒是射杀了二十多个兵卒,伤兵却只有十余个,与这惨淡的杀伤相比,打破刘瑾手下兵马对叶书的围杀,反倒是最大战果。

“好大胆,原来早有准备!”

箭雨虽大,却也只是扰乱环境,一群江湖人没经过训练,时间越久,箭矢越是断断续续,极难构成杀伤,刘瑾此时得了空当,顿时怒急交加。

他想骂上一句娘希皮,可无奈素质太高,落不下架子,只能憋着。

叶书就狂放多了,箭雨中安稳不动:

“身入虎穴,焉能不备!

我既……咦?

身入虎穴,焉能不备?

身入虎穴,焉能不备……

哈哈哈哈哈哈……

2333333……

hiahiahiahiahia……

桀桀桀桀桀……”

箭雨中,叶书只是随意应了一句,随即就似乎想到了什么一般,怪笑起来,越笑越觉自己笑点低,脑子里的各种怪笑,登时一个个发出,自己把自己都逗乐了。

在场众人,额头齐齐一头冷汗:“这人怪不是个傻子吧?”

依旧躲在叶书披风下的宫女,心里却是升起一股怜惜之意,低声道:“小郎君,你一会往西城门逃,我曾听偷偷听公公说过,西城城墙老旧,多有破损,从那里逃跑,应该会多几分胜算。”

“咦?你不恨我刚才把你当椅子?”

“小郎君说哪里话,若不是小郎君,我刚才只怕就活不下来了,知恩图报,正该是……”

“不对!不对!”

叶书一脸正色,语气前所未有的严肃:“生死当前,哪还有会么‘知恩图报’?你一定是瞧着我长得帅气,所以才告诉我这些的是吧?快说,是不是?!”

听到前半句时,宫女还有些急。

可听到后半句时,宫女顿时无力吐槽,心里又羞又气,都想咬叶书一口了。

你自己长得多好看,你自己心里就没点b数吗?

而且,这时候,是说这些的时候吗?

正在宫女羞急之刻,又听披风里,传来叶书小声的说话:“箭雨将衰,我一会把你踢出包围圈,你是宫里的人,想必刘瑾也不会为难你们……

好了,你准备一下,一会别滑地上擦伤了。

五、四、三、二……”

心里有一肚子话想说,终还是没有说出口,紧急时刻,这宫女想起刚才姐妹们的惨状,便急道:“别踢我肚子,踢……踢屁……踢后腰……”

话童未落,便觉眼前天光一亮,却是一直保护她的猩红披风,已经被叶书甩飞一侧。

与此同时,这宫女只觉后腰周围一股推力传来,整个人顿时穿风腾空,还没反应过来,便听周围四声女声惊呼,四双柔软的手臂,慌乱地接下了她,正是自家那四个姐妹。

这宫女回首一望,只瞧见那个带给自己深刻印象的高大身影,已然撞破佛笑楼后院土墙,狂笑中冲破兵卒围困,便是那披风的最后一角,也在风中消失不见。

想着这短短片刻,便让自己恍如经历一世的那个身影,这宫女不禁眼神迷茫,脸上因为叶书胡闹,而升起的羞恼笑意,也慢慢消失无踪。

“要是真侍奉他一生一世,想必也是不枉此生了吧……”

人生总是如此,在某一刻遇到那个铭刻一生的人,可惜总是难得善果,哪怕多年之后,依旧耿耿于怀。

这份耿耿于怀,或许便是那人,留给自己的唯一挂念吧……

……

而在外面,叶书脱身后院众兵围杀,仿佛是虎入山林!

尤其是那四周民居里埋伏的弓箭手,此时已经弃弓突围,完成承诺后,再无任何名声压力地,拿着叶书给他们的金银,往西门突围而去。

有着这股生力军的加入,街上原本混乱的局势,登时现出一丝变化。

叶书却是并不随他们离开,手提冷锋寒刃,踏街随意而行!

正在奋力厮杀的官兵,未及再举起腰刀,便因叶书的靠近,而被一枪穿胸,又在那深厚力道之下,飞砸在旁边几名官兵身上,旁边的反叛军们吓了一跳,又赶紧将那几名官兵杀了,彼此对视一眼,心领神会地跟随在叶书身后。

叶书也不在意,只是一步步前行。

血液中激荡而起的滚烫情绪,此时一如烈火燎原,在长久的沉寂之中,终于再现锋利爪牙,顿掀血河滔滔!

有那军纪严明的官兵也马上集中人手,向叶书扑来,意图覆灭叶书这个“锋矢阵”的枪尖。

但在生命消失之间,只听到叶书狂放却不失沉著的声音……

“飒风沾、问途寒。

谁与共饮,谁敢当关?

燕戟归命人不还!”

正文卷 第330章 我笑他人死的惨

长枪如雨,疾刺而至。

枪长刀短,这样的密集枪阵,莫说是这些江湖武人,便是那些沙场大将,也不敢轻易硬冲。

这些手拿短刀之类兵器的江湖人,更是畏手畏脚。

更何况此时此刻,官兵有备而来,那些所谓的“江湖好汉”,却是一个个见酒疯,枪都扎到身上了,手里的酒碗还没放下呢,几乎第一时间,就死伤小半。

整个街上,可以说俱都是官兵身影,给人以极大压力。

曾经头痛无比的处境,如今看在叶书眼中,却是处处破绽。

你枪长是吧?

不好意思,我的……

更长!

心中甚至没有特意去想,手中冷锋寒刃,已是挟带风雷之势,一枪刺中眼前官兵,随即狂然扫荡前敌,枪影未至,便激起怪异风声,摄人心魄!

呯!

长枪左右崩晃,便在双方急速交锋的那一瞬间,身前枪阵,直接被撕开一道缺口。

“给我开!”

战机一闪即逝,却在那存留的片刻,叶书身形急进,冲进人群之中。

虎入羊群的凶险,根本无法言喻。

三十余斤重的冷锋寒刃,挡者披靡。

人群之间,顿时混乱一片,寒刃之前,周遭同伴阻碍之下,反倒处处受制,便有反击,在叶书沉稳力道之前,也是毫无招架之功!

纵横进退,竟是未有一合之敌!

这个世界的军队,武风昌盛,似乎尤为注重个人武艺,此时见叶书持枪大杀,便有名不忿的一名副刀统,手持长刀,从背后喝声跳斩而来。

“反贼放肆!”

闻听对方大喝,刚刚击杀两名兵卒的叶书不及回枪,却是倒刺枪尾,干脆无比地将对方刺穿在枪尾之上,一枪毙命。

力不用死,受对方大力袭来,叶书顺势起枪,又向前借力冲杀了两步,直到这时,那先前穿在枪尾上的副刀统,才从空中摔落下来。

只是官兵人多势众,不过是片刻缓和,随即那些自恃勇力的统领、队率,便又冲杀而来。

杀不尽数、悍不畏死!

叶书被围在人群之中,近处兵卒,一个个瞧见叶书势不可当、纵意而杀的身影,一个个骇得心惊肉跳,想要逃离他的身边。

但外围的兵卒,却是什么也看不到,只是知道前面被围了一条“大鱼”,蜂涌冲来,挤得前面同袍,退都退不下来,只能被挤着送到叶书枪上送死。

更让气氛燃爆的是……

“公公有令!

诛杀叶书此獠者,副刀统以下,擢为副刀统;副刀统者,俱都提拔为刀统!

人群红袍持枪者,正是叶书!”

令声传来,人群中一些队率有听到的,就大声重复。

不过片刻间,整个城池,都喧闹着“杀叶书升副刀统”的狂热声响,便是周围几条街道的兵卒,也向这边涌来。

升官!

多少人,为了那一层官职的提升,舍弃一切,舍生忘死,此时一听这样丰厚的奖赏,谁又能忍得住?

一时之间,叶书身前压力倍增,一身雄力,竟是硬生生被扼住攻势!

战阵之上的围杀,守势本来就代表着“久守必失”,周围兵卒见状,更是士气大增。

“有意思!”

逼命危局,激得叶书情绪更显激烈,此时见眼前处处都是敌人,一时心中快意,手里长枪,一枪砸碎旁边一排门板,借着门板四散,逼得官兵攻势一落之刻,枪尖已经重重刺入外面的砖石墙壁之上!

“去!”

冷锋寒刃,被叶书压着,弯出一条惊心的弧线。

普通的砖石,怎么挡得下叶书借势一击,顿时只见碎石飞击,劲道不亚于弓弩,向着前方官兵人群,急速击打而去!

手上不停,叶书手里长枪,几乎都化成一道残影,在墙壁上飘忽来去,转眼间,已在上面戳了十几个大洞。

那便是十余波飞石了!

纷飞的飞石,挟带无匹气势,仿佛划落长空的流星雨,没有准头,四散崩飞。

在店里老板“mmp”的怨念下,周围官兵,已是躺倒一圈,方圆十十步内,竟是无一人能站得起来,身上血染军袍,一个个躺在地上不住痛嚎,望向叶书的眼睛里,满是恐惧与绝望。

在那可怕的飞石中,众兵卒手无盾牌,比看到弓箭还绝望,根本挡无可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飞石残影,随即身上便多了两道血洞。

连绵不绝的十余波攻势,将叶书周围清空的同时,也吓得那些官兵彻底胆寒,便有外围活下来的兵卒,看到二十步内众兵卒的悲惨模样,也一个个心中戚戚,不敢靠近。

尤其此时此刻,由于叶书先前距离人群太近,那飞溅的鲜血,也难免溅到他的衣袍之上,再加上一袭猩红披风,更是显得他一身血红,搭配那杀戮无数的杀意,生人勿近。

“魔!他是魔!”

官兵中,第一次出现逃兵。

在满城都是官兵的时候,有人因为叶书带来的强大压力,逃了!

“后退者斩!”

一个队率反应过来,想及刘瑾平日里的治军严整,心中一惧,当下一刀砍死了这名逃跑的手下。

“倏!”

一道黑沉乌光,在他刚刚动手之后,穿过二十步的距离,重重砸在他胸口之上,不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已是胸骨尽碎,倒在尘埃。

叶书几步连踏,抓住枪尾,继续前行杀戮,眼神狂热间,透出平静姿态。

“救我!救我!”

一旁路边,一个身受重伤的江湖人,看到叶书凛若天神的身姿,心中泛起一丝希望,急忙求救。

“肋骨刺破内腑、血流太多,死定了!”

叶书瞧了他一眼,脚步不停,竟就这样淡然地走过。

“救我!救我!救……你他娘的,听不到老子说话是不是,快救我,快救我啊!”那个江湖人,已经快疯了,眼看着生机离开,当下再也压抑不住,朝着叶书疯狂痛骂。

身形,猛地定住。

叶书转头看了一眼他,耳听着污言秽语,却是并没有什么动怒神色,只是突然走到对方身边,好奇问道:“请问一下,你现在等死时,是什么感觉?能告诉我么?”

江湖人:“疯子!疯子!你这个见死不救的疯子,你这个屠夫!“

痛骂声中,眼神中的神采也慢慢消失,毕竟身受重伤。

叶书就这么瞧着对方身死,心中魔念愈盛。

“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死得惨。

哈哈哈哈哈哈,沉寂已久,今天便杀个痛快!”

正文卷 第331章 一拂琴音葬知己

乱军之中,一人的力量,能达到何种地步呢?

张君宝不知道,枉他一身武艺,也拼命阻敌,却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那些熟悉的面孔,一个个倒落尘埃!

“是谁出卖了我们?!是谁出卖了我们?!”

战友临死的悲鸣,让张君宝再也承受不住心中压力,原本只是刀背制服官兵的他,终于仰天怒吼一声,愤而开杀!

鲜血,渐渐染红了刀,

又染红了手,

染红了心……

心中,最后一丝奢求,只望自己猜错,只望自己那个好友,不要让自己失望。

但……

“哈哈哈哈!张君宝!咱们又见面了!”

阎龙!

董天宝的亲兵护卫!

张君宝只觉得脑海一阵眩晕,抱着最后一丝幻想问道:“你背叛了天宝,自己投靠了刘公公,对不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阎龙几乎要笑出泪来,手里长刀指着张君宝,哂笑着对周围亲兵道:“枉他整天说是老大的手足兄弟,可到现在,却还不知道老大已经投靠了朝庭,当了刘公公的妹夫!哈哈,张君宝,现在我问你,到底是你与老大亲近,还是我得老大信任?!”

周围“天君寨”的众人,顿时哈哈大笑。

似乎是控制了局面,周围官兵听到阎龙说话,一时也不再攻,只是将众人团团围了起来。

张君宝扶了扶额头,擦了擦眼睛里溅的鲜血,只觉得眼前的世界,都变得一片暗红,再看看地上死去的同伴,摇了摇头:“不可能!天宝不可能会出卖我们!

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他纵使对不起我,也不可能辜负小冬瓜!

不可能!不可能!

我要去找他问个清楚!对,我要去找他!”

“你怕是没机会见老大了!”

阎龙快意长笑一声,手提长刀,引兵围杀而来!

这样的杀伐,反而让张君宝心里痛苦减缓许多,当下以一人之力,硬生生周旋方圆十步之内,杀得众官兵难以近身,竭力护持受伤的众人。

只是人力有时而穷,终是在一次对拼中,手中腰刀不堪大用,被一名军中高手一刀砍断。

阎龙见此机会,顿时大喝一声,腾身对着张君宝,猛砍而来。

他早就看张君宝不顺眼,“天君寨”的名号,再加上张君宝平日里的“碍手碍脚”,以及董天宝都要带着大伙当大官了,还为了个张君宝纠结来去,早就让他心生妒火。

“等我杀了你,老大也不用再这么纠结,到时一心当朝廷大官,岂不比当个山贼土匪强多了?”

“嘭!”

就在阎龙得意之刻,却见场中,已经不知何时进来个人,反手一刀,就将全力一击的自己,震飞开去。

“老大!你还护着他!”阎龙身在空中,心中嫉恨难平。

张君宝心中一喜:“天宝,你来救我啦?你快护着大伙走!对了,小冬瓜没事吧?”

董天宝沉默一阵,终是不敢抬头看他:“……君宝,你随我一起报效朝廷吧!刘公公说了,现在正是用人之际,正需要你这样的高手,到时候我们兄弟俩一起打天下……”

“……”

“!!!”

“……”

张君宝一时也不知道自己脑海里泛起多少波折,良久沙哑着嗓子,仿佛一条被抽去了脊梁的冻犬:“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出卖了我们!”

“君宝,你不要再反抗了!我们是兄弟,我绝不会害你!你……”

“啊!!!”

张君宝绝望之后,便是撕心彻骨的愤怒,仿佛失去一切,整个人都空空落落,躯体里,只剩下无尽的悲痛与绝望!

战吧战吧!

战斗是生存唯一的意义,唯有战,才能忘记这残酷的人间!

当下,两人竟就在这数百官兵围绕之间,一对一厮杀起来。

张君宝酣战良久,凭着心中一股怒火,招招无情,招招夺命,旧日少林学到的、以为自己可能一辈子都用不上的狠辣招式,却在眼前这个昔日旧友、十几年的兄弟面前,一一使出,誓要夺杀对方性命!

董天宝心中有愧,出手间留有余地,一时之间,竟是打了个平手。

有那想趁机偷袭的官兵,还没成功,就被董天宝拳脚打死,更是没人敢再来插手。

……

叶书顺着街道,厮杀到此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情境。

而在他身后,却是留下一道血色长路,披风已经被鲜血染得通透,一步一屠戮,披风上的鲜血缕缕流下,顺着叶书步伐,在这长街之上,将那青石、土路染得一片血红。

身后,还有几十个江湖人,这些人是见势跟随叶书的江湖人马,一个个虽然身上带伤,神色间,全无半点惧意。

而周围的官兵,更是一个个拼命后退,哪怕被军法官砍了头,也不肯再靠近叶书一步,若不是总有无知的官兵加入、围杀叶书,只怕叶书周围,早就空无人迹了。

走到此处,前有阻碍,终再没有新的官兵加入,周围人已是胆气尽丧,一个个你推我退,拼命远离,只看着叶书闲庭信步,脚步依旧稳重如山。

神元、精元修炼到这种地步,叶书武力值,未必就比这世界的顶尖高手高出多少,但那可怕的控制力、以及持久力,却堪称是当世第一人,这一路冲杀,看着费力,却未遇太强高手,多借对方力道返攻,此时依旧气息平稳。

来到此处,看见这对兄弟厮杀,双目微泛血丝的叶书,登时起了兴趣,长枪一指,身后江湖人同样随着他,将眼前背对自己的官兵,冲杀而散。

此处已经临近西城,城墙破败处多不胜数,这些江湖人一看到生路,除了少数几个招呼叶书离开的,其他人俱都一窝蜂地往缺口跑去。

叶书也没理他们,只是左右瞧了瞧,起身翻到一旁的房顶上,一边看,一边眼中满是感叹地道:

“最好的知己,最强的对手,董天宝、张三丰眼神交会,不再是谈天阔地的笑语,不再是煮酒论心的豪情。

只剩杀,为诸友俱丧而杀的张三丰,

为前途未来而杀的董天宝!

如此情境,且让我为你们两人拂琴一曲《古尘现世》,作为这段友情的结束吧!”

正文卷 第332章 天下无双

“多久以来的友情,多久以来的知己,如今,江湖多变、人心难测。

现实使人无奈,权势使人残酷。

无奈与残酷的交织,不愿回头,只有生死决斗!”

激昂的琴声响起,叶书不知何时,已是取出一尾琴,横在膝上,整个人坐在屋顶上弹着,一身的血衣、不时滴落的血水,妥妥的一个魔头形象。

周围兵卒,有为叶书突然取出琴,而感惊疑难定的。

但更多的人没有注意到,此时因琴声看到叶书,却是觉得十分地违和。

一个屠夫魔头,看着自己的知交好友彼此反目相杀,却坐在一片血海中弹琴,你这朋友、你这兄弟,是假的吧?

“青狮关注了你!”

“白象关注了你!”

“金翅大鹏关注了你!”

青狮:“兄弟反目,这你做兄长的怎么也不拦拦?太酒肉朋友了吧?”

东方不败:“权势面前,哪有什么兄弟!你不杀他,他就杀你,还早早下手为强!”

鲁智深:“这话就说得不对了!不过我瞧这董天宝,是没把叶书当过兄弟,那就没什么好指责的了……”

……

一群人,在直播间里吵个没完,叶书却是听而不闻,只是专心弹着自己的琴。

《古尘现世》这首曲子,是《霹雳布袋戏》里,道门先天高手“剑子仙迹”的武戏曲子,因曲调激越,如剑仙腾空挥洒剑气,一向很受叶书喜欢。

而刚才叶书吟的那句“最好的知己,最强的敌人”,正是《霹雳劫之末世录》第3集里,剑子仙迹发觉自己的兄弟“疏楼龙宿”,是个隐藏的阴谋家时,两人打斗所出现的对白。

两人的这一对战,实在描写得太过精彩,以至于被收录到了《武道列传》之中,对于叶书这个需要要各个武侠世界转悠的靓仔来说,自然是必看的存在。

因此,此时的他,只是静看,静看着张君宝被打得吐血重伤。

打吧,打吧!

不经历这样一场打斗,又哪里能真正明白对方面目,不再为两人间的情谊而侥幸幻想呢?

……

而在生死搏杀之中,两人也是越打火气越大,董天宝眼睛余光看着叶书高坐观视的模样,心中更是怒意迸发。

仿佛,自己与张君宝的这一场决斗,在那个叶书眼中,竟然如猴戏一般!

愧疚渐散,眼看自己处处留手,张君宝这个兄弟却刀刀夺命,董天宝眼中终于愤怒交加:“君宝,为什么你就不能站在我这边?你打不过我的!”

“打不过也要打!你害死了那么多人……”

后面的话,董天宝没有再听,只是愤然怒道:“那些反贼,关我们兄弟什么事?!我顾念旧情,可你要是再出手,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你我之间,还有旧情可说吗?!”

琴音高亢,愈发引动董天宝烦怒情绪,眼看张君宝依旧不依不饶,手中腰刀,终是猛然斫下,雄猛力道,劈斩得张君宝刀势下压,伤及右肩。

如此不算,随后董天宝双手持刀,更是步步杀招,狂猛攻势,打得张君宝筋骨皮肉,尽皆重伤,身形颤抖,仅靠着一股意念支撑。

“来人!将旁边这些反贼,通通斩杀!”

没有补刀,董天宝见张君宝仅余几分余力,终是没有再下杀手,转而将屠刀,举向一旁有伤,来不及逃脱的江湖人马。

“嘭!”

就在众人惊慌之刻,却见一尾淡青长枪,挟带风雷之势,自空刺在当街的青石地面上,惊得那些见功心切的官兵,脚步顿缓。

叶书自屋顶跃下,将张君宝扔进人群之中,信手拔出冷锋寒刃,横枪在地,惊得周围官兵心中一惊,淡然道:“你们带张君宝先走,我来垫后!”

周围受伤的江湖众人听了,一阵骚动之后,见官兵不敢阻拦,登时缓步向西城外走去。

同样血战的秋雪,一身武艺不凡,此时并没有像电影中那样力战被擒,却是没准备随众人走,在叶书身边低声道:“我们一起,总能杀出一条生路!”

叶书却是笑着挥了挥手:“不用,你走吧!今天,我想一个人痛快杀一场!”

压抑许久的情绪,已如洪水猛兽。

若不发泄,只怕会留下些麻烦。

说话间,已是推着秋雪肩膀,直接将她推到了人群之中:“你先走吧,照顾好张君宝,我随后找你们!”

众人:“……”

秋雪:“……你保重!”

说罢,脸上却是现出一丝恼色,头也不回地走了。

叶书:“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突然明白,为什么我抢妹子抢不过李莲杰了……”

这特么,自己莫名其妙就“我拼着跟宿管吵架,也要送你进宿舍”了啊!

想到此处,叶书自然一脸懊恼之色,秋雪妹子这长久以来积累的一丝好感,似乎被自己平白葬送了……

就连直播间里,也是一片取笑之声。

“嫦娥打赏你一瓶《寒**》!”

“金翅大鹏打赏你一缕《血魂》!”

“东方不败打赏你一枚绣花针。”

“李莫愁打赏你玉蜂一只。”

“……”

“寒**:地阶下品。

广寒宫寒露,冰寒入骨,性质阴寒,可用于练丹、辅助修炼阴寒内劲!”

“血魂:人阶上品。

狮驼国无辜冤死者的残魂,融入自身鲜血之中所成,拥有一定毒性、对神元有一定腐蚀作用。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此物有伤天和,使用有害无益!”

嫦娥:“可以可以,小老弟你很直嘛!”

李莫愁:“不明白那个秋雪为什么生气,但是又有一丝开心,这是为什么?”

欧阳克:“兄弟,有空来白驼山庄,我教你些收徒弟的功夫……”

“……”

叶书没回复众人调侃,稍稍关注了下打赏的的物品,心中有所猜测。

“《寒**》有些意思,未来说不定会用得上;可这《血魂》,就明显是害人之物了!

如此看来,直播间里,也不可能都是粉丝,也有大鹏这样想阴我的黑粉;其他比如说东方不败,就一直打赏普通的绣花针,也只是为了发弹幕。

而且,打赏的物品品阶,似乎受到我实力影响,最高也不过是地阶下品,《侠道追溯残篇》,似乎也只有人阶物品的介绍,过了地阶,就自动消失了,倒是不方便……”

……

叶书在那里思绪纷飞,董天宝就愈加愤怒了。

“叶书,你竟然敢这样小看我!”董天宝换了柄刀,“君宝、小冬瓜我都舍弃了,还有什么好顾虑的?!今日我就要杀了你不可!”

叶书从沉思中惊醒过来。

小看?

听到对方的话,叶书又瞧了眼四周,冷笑道:

“张君宝不是普通高手,你与他一场激战,体力消耗过半,心意浮躁,此时身边兵卒,也不过三百余数!

这种实力,还想与我决战,到底是谁小看了谁!”

董天宝:“……”

如此嚣张的言语,更是引得直播间里一片欢腾,不复前些时日的冷清。

“666!小老弟够嚣张,我喜欢!”

“现在的人都这么膨胀的吗?‘不过三百余数’,啧啧,坐等打脸!”

“快来人打他一顿!这人瞧着太欠打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似乎很耳熟,叶书你是不是又抄霹雳梗了?”

“……”

叶书的狂傲,气得董天宝心中一闷,但看着虽然一身血衣,却气息稳固、神色宁静的叶书,他心中又升起一股力不从心来。

太强大了!

叶书的强,不在于力量、速度、而在于那可怕的力道控制与非人体力。

从城中杀透重围,这种在别人包括自己,都是九死一生的事情,在叶书那里,却仿佛只是闲庭信步,朝廷一场有趣的比斗一般。

叶书只说董天宝体力消耗,可董天宝也不过是力战了张君宝一人而已,较之叶书杀得官兵人人心惊的战况来讲,又是谁的消耗大?!

“若想赢他,我的躯体,必须要更进一步!

只可惜少林高深的炼体、养力功夫,我无缘学到……

好在叶书蠢笨,竟然连刘公公的好意都拒绝,还杀伤甚多,必定被刘公公视为心腹大患,我也必然更受刘公公宠信、培养,朝庭武库里的武功,想必是能多学许多的……

那这时便不如放叶书一马,免得两败俱伤不说,还能‘养寇自重’,我再曲意讨好刘翎,更得刘公公信任,其中或许更能拿到许多珍贵功夫秘籍……”

心中想着这些利害关系,董天宝心气就有些泄了,战意衰减。

只是,此时毕竟叶书只是一人,自己“大军围杀”,若是就这样放走叶书,未免落人口实……

“刘公公到!”

就在董天宝思索间,耳中只听一声喊,心中一乱,望向来路。

却见刘公公此时众军围护,缓缓而来,望向叶书的眼神里,满是惋惜与愤怒。

“以一敌百,可惜你这一身本领了!”刘瑾眼神转厉,“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便只有死路一条,董天宝,速速率兵擒下叶书,我要将他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说罢,手一挥,街道上顿见兵士如雨,手持刀枪齐来,杀声震天。

叶书毕竟不是头驴,不可能每条街道都杀跑一遍。

虽是一身血衣,城中兵卒仍旧有大半未曾见过他,自然了也没什么敬畏之心,这时听到刘瑾重赏,一个个升官心切,齐齐来攻!

“是!”

董天宝虽然惋惜,但能借官兵杀了叶书,还是很值得的,董天宝立刻号令手下“天君寨”众人,一同两面夹击围杀!

“杀!”

“杀了叶书,升副刀统!”

“都别跟我抢!都别跟我抢!”

“……”

叶书一把抓住一个嗷嗷叫的官兵,直接将他扔向刘瑾:“是是是,不跟你抢着送死?你跟刘瑾一样,脑子都有病,是个变态吧!”

痛骂声中,那官兵已是落到中间兵卒的枪矛之上,惨死当场。

其他兵卒不管不顾,在身后众人的推搡中,如两块重锤,从街道两旁,向着中间的叶书凶猛砸来。

“好!”

叶书倒提枪尾,三十余斤的冷锋寒刃,已是迅猛地旋地扫了一圈。

顿时血雨横飞,身上稍干的血色红袍,又染一片湿泞,周围兵卒,齐唰唰地死倒一片,待叶书横枪朝着一面疾速冲杀过来,更是慌乱声起,原本一心争功的官兵,瞬间心跳加快三分。

这里需要说一点,虽然官兵众多,但毕竟中间有空档,大概方圆一步的范围里,都未必站上一个人。

毕竟他们挥刀、刺枪,都需要空间。

像《见龙卸甲》里,一群步兵挤得满满腾腾,持矛来刺的场面,现实里很难出现,杀不杀得了敌人且两说,自己肯定要先踩死一大片。

这样的阵列,足堪叶书利用了!

当此时刻,叶书毫不惜力,寒刃直刺横扫前砸,几乎每一枪,都能将一名官兵击杀当场,更是惊得周围官兵个个心中发寒,眼瞧叶书无可匹敌的样子,又非什么天下精锐,哪还会死战不退?!

若非军法官在后面督战,不时砍杀逃窜的败兵,这些官兵,只怕早就一哄而散了。

饶是如此,叶书也渐渐感觉到了压力,心中暴戾的情绪越发凶猛,理智渐渐消失,只想眼前的纵意,丝毫不顾此后的生死。

神元修炼,使人超脱物外,渐失人性;

精元修炼,使人战力强横,魔欲迷心。

此时的叶书,便有些被那破开封印,强势席卷的心欲,吞噬理智的意思,只是他毕竟神元精深、心志坚定,既然酣战至今,理智依旧难以磨灭,只是暂时被压制。

便在这种凶险的情境下,周围官兵、甚至是人群外的刘瑾,此时俱都已经心生寒意。

何谓万人敌,何谓无双猛将,他们今天算是彻底见识到了!

只这一会,横尸长街,死在叶书手下的官兵,已经几近百人,鲜血将长街两旁的商铺,都染得血腥无比,便是那些地上惨号的伤者官兵,看到叶书过来,都强忍着剧痛,不敢高声呼痛,唯恐叶书给自己补上一刀。

止小儿夜啼算什么?

止妹子夜啼算什么?

止汉子夜啼、这才是真男人!

便在此时此刻,一道意外身影,更让整个局势,倾覆而来!

ps: py一本书:《我能穿进语文书》更新量大肥美多汁,穿越进桃花源斩尽十里桃花会打死吗?在线等挺急的……

正文卷 第333章 《洗髓经》!

“嘭嘭嘭嘭嘭!”

伴随着无数惊呼痛叫声,一条银白色的高大身影,自远处急奔而来,但凡是挡在它前面的身影,俱都仿佛被重锤砸到一般,向着街道两侧倒飞而去。

“昂!!”

正是非白!

它身高马大,顺着叶书的气息跑到这来,离得老远,就看到叶书浴血厮杀的身影,当即欢快地叫了一声,奔来的身影,更加迅速。

原本就已经够快了,现在又加快速度,恍如无照驾驶的女司机,身前这些官兵,又哪里能够反应得过来,一个个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时,就已经被非白撞出了五米高,二十多米远的70码距离。

坦克一般的非白,兴高采烈地跑到叶书身边,硕大的马头伏了下来,用头顶蹭了蹭叶书的脸。

原本深陷杀戮之中,几乎忘记一切的叶书,在见到非白的一瞬间,手里紧握的冷锋寒刃,就已经停下,胸中杀意尽数消散,原本神元如何压制,都不能维持的平静心绪,此时却是自然而然地平静下来,伸手摸了摸非白的头毛。

这样的动作,让非白愈加高兴,摇头晃脑地拿头撞叶书,示意叶书上马,自己带叶书跑着玩。

叶书点了点头,伸手一展早被血水浸透的披风,挥洒出一片血花的同时,也坐到了马背上,将注意力分散开来,看到了周围的一切。

……

却见两条长街之上,几乎被死残的官兵堆满,几乎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尤其是那些身受重伤,一时却又不死的官兵,更是惨号阵阵,映衬得此处周围,如同人间炼狱一般!

周围的官兵,早已经骇破了胆,脸色苍白,望向叶书的眼神里,尽是恐惧之色,神经已经绷紧到了极处。

而在众官兵身后的军法官,见叶书眼神望向他们,也是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手里的刀,都颤巍巍的,几乎要抓不住刀。

叶书眼神锐利,更是看到周围商铺门板、窗户缝后,那一个个惊恐的眼神,时不时就有婴儿哭声响起,随即却又传出大人害怕的低声哄吓声。

不止这些普通人。

面对张君宝,处处嚣张的阎龙,此时只剩下一只手,抓着另一条断裂的手臂,看都不敢看叶书一眼。

董天宝倒还可以,虽然面色苍白,眼神中恨意却是未消,斗志仍存。

而在众兵围护之下,城府一向深厚的刘瑾,此时口上也是有些发干,望向叶书的眼神,已经不复先前的高高在上。

先前,他给叶书酒色财气,他给叶书荣华富贵,看似看重,但终归只是想收叶书,当他的座下鹰犬,无非是养这条鹰犬的花费多些,价值更高些,值得他看重罢了。

可现在,叶书一人一枪,却是以这满地残尸,告诉我所有人一个道理:

眼前之人,似神似魔,鹰犬之说,不过是凡人浅陋短见罢了!

当此时刻,叶书一身血衣,骑坐在同样沾染了不少血迹的非白身上,手中冷锋寒刃已经浸染得通体淡红,静立在无数尸身之间,恍如修罗血海中走出的战士,残暴而强大!

叶书虎视四方,空气中一片安静,只有非白“嗒嗒嗒”的马蹄躁动声。

“董……”

一个字刚刚出口,叶书却发现自己声音已经略有沙哑,却是气血运行太过剧烈的后遗症,只是此时却更显得自己杀气逼人罢了:“……董天宝!若真有人能胜我,那便是你了,你可别让我、刘瑾失望了……

下次,再见面时,我会杀你!”

平静的言语,就像是说着一件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事情,叶书的心意,经历神元的冷酷淡漠,又经历精元的纵情肆意,此时却是处于一种两者之间的状态,不可名状。

“我等你!”董天宝咬牙道,眼神中,满是战意。

尤其是当他看到刘瑾、以及周围官兵看叶书的目光时,那从内心深处升起的愤怒,更是摧毁了他所有的畏惧与不安,只留下最直接的杀意。

叶书要杀他,他又何尝不是想杀叶书多时了?!

微微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叶书便又将目光,看向刘瑾,好了会才泛起一丝微笑。

刘瑾心中,突然有种不妙的感觉。

果然,就在他脸此由阴沉转向黑锅的一瞬间,叶书也终于说出了要对他说的话:

“阴阳人,烂屁股!

哈哈哈哈哈哈!

驾!”

狂笑声中,叶书策马离开,身后城门口的官兵,一个个惊慌避让,不敢再惹怒这个杀神。

只留下刘瑾愤怒握紧椅子扶手的身影,却说不出半句追杀叶书的命令。

看了看四周,刘瑾突然抓断扶手,愤而掷地:“千余军中精锐,竟奈何不得一个叶书!他难道是秦史中记载的‘残剑、飞雪’么!”

周围官兵,顿时跪下一片。

董天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刚想跪下,已被刘瑾看到他的身影,想及叶书临走前说的话,当下也不再废话,直接从怀里拿出一本书,扔到董天宝身前:“这是少林绝学《洗髓经》,你想学什么功夫,一率说出来,本督想要什么,你该知道!”

“是!卑职下次,一定将叶书人头取来!”

内心狂喜,董天宝只想仰天大笑几声。

先前,他与叶书不合,离开了张君宝,却意外遇到被围杀的刘翎。

董天宝当即出手,救了刘翎,又因为慕容白不在的缘故,与刘翎滚了床单,这才得知自己竟然睡了刘公公的妹妹。

刘翎此时,刚刚弃了慕容白,又被叶书惊吓到,看到神采俊朗、一身英雄气的董天宝,也是直接动了心,只她的一句话,就胜过电影中董天宝无数次地挣扎,轻易成为人上人。

这才有董天宝聚义起兵,诱骗江湖人士来此,将其一网打尽,为刘瑾送上一份大礼的事情发生。

只是,在此之前,谁都没有想过,一个叶书,竟然就让整个局面崩坏至此!

且不说叶书刚才救下的江湖人,以及其他各处,因为官兵无人指挥,而逃出的人马。

只说死伤如此之剧,就足以让刘瑾得不偿失,愤怒难平,却又无可奈何了。

……

叶书没理会身后的事情,只是伏在马背上,迷迷糊糊地,任由非白带他离开。

杀戮如此之巨,叶书体力、心力消耗极大。

此时叶书只是疲倦,想要休息,若不是非白的赶到,惊醒叶书,只怕他会沉浸在杀戮之中,直到敌人尽数消失,或者说是遇到危险而匹配,这样就要伤及元气了。

非白纵意狂奔,顺心地跑到一处山间溪流旁。

感受着背上叶书昏睡的呼吸声,非白就左右瞧瞧,寻了个水缓的地方,将叶书小心地扔到了水里!

叶书睁眼瞧了瞧非白,又瞧了瞧四周,便又继续闭目安心睡去。

源源不断的溪水,清澈明亮,冲到叶书身上,下流处却染得一片血红,良久不散时不时便有那小鱼小虾受不了的,翻着肚子浮出了水面。

光芒一闪,小熊猫从宠物戒指里跑了出来,心有灵犀地与非白一左一右,蹲坐在溪水旁,静静舔着自己的熊掌。

非白安静地站在一旁,既不如往常那般与小熊猫嬉戏打闹,也不如平时那般耍小性子,时不时还咬着叶书衣服,免得被溪水冲走,顶多有时候把叶书翻过来,让他背上的血,也冲刷掉一些。

场面,一时就安静了下来。

……

这一觉,就睡了十余个小时,精神无比放松。

自来这个世界以后,甚至是之前,叶书心中都压抑着不少情绪未曾爆发,长久积郁,又经历这神元、精元劫难,内心一刻也不得放松。

现在一觉醒来,却是神满意足,终于恢复了实力,甚至心境另有提升。

拍了拍非白的头,又取出灵果、做了顿饭,好歹一家三口不用再挨饿了。

眼看着非白放松下来,跟小熊猫都在枝叶阴凉处睡觉,叶书便也不急着赶路出去,而是把怀里那半部《洗髓经》拿了出来。

“《洗髓经残》半部:人阶顶峰。

本是少林绝学,却在朝庭的图谋下,借叛徒之手盗得出来,其内藏有修血炼髓、脱胎换骨的功夫,是天下一等一的人阶练体法门!

此经为人阶世界所得,只有气血搬运,不涉及内力运行。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这半部手抄经书,记载了‘佛音洗髓’的内容,只是中间数处残缺、数处错字之处,若依法修炼,只会走火入魔!”

叶书先前,拿到这半本经书时,就得到了《侠道追溯》的提示,只是翻看了一些内容后,叶书依旧选择了看这本经书。

说是假的,总有真的地方吧!

以叶书如今冠绝天下的武道见识,这些错误之处,仔细研究下来再寻不出来,那他就白瞎这半生修炼、又经历唐紫尘倾心传授了!

这样的情况,大概类似于一个炸弹专家,看到一款自己从未见过的炸弹,短时间里仓促拆解,会被炸死,但当其慢慢研究,弄清楚其所有秘密后,那这炸弹就只是私人玩物了。

翻开经书,叶书仔细研究起来。

日头西坠,直到漫天一片霞光时,叶书才站起身来,将那经书拿起,又拿出笔,将那些错字、疏漏处,随意修改了数段字句。

这时再看,《侠道追溯》里,果然这本经书,就成了《洗髓经》上册。

原本的“残”册,如今已经被叶书修改完备。

叶书又翻来覆去将所有的书页,俱都翻看了十余遍,心中才有种突破桎梏的感觉,又修改了一些,《侠道追溯》上却没有什么变化,显示叶书修改的内容,同样正确。

条条大路通青楼,叶书选择最适合自己,最快的那一条。

“这编写《洗髓经》的人,果然是天纵其才!远超其他武夫,竟然用上了‘虎豹雷音’的的法子!

妙啊!

少林僧人,日日参禅闭山、吟经念佛、练武强身,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一处佛境。

而这《洗髓经》,正是要借助天地道音,来震荡骨髓,以达到脱胎换骨的程度。

这《洗髓经》上册里,讲述了其基本原理,且列出了少林寺的两路修炼法子,下册该就是那法子的具体内容。

这两路法子……

一走“禅”宗,讲的是那些佛法精深的僧人,自身念诵佛经,心神身合一,以静求动,洗涤自身骨髓。

一走“武”宗,讲的是少林无数僧人习武强身,兼又配合默契,一呼一吸间,自然契合天地纯阳至刚之道,借外养内,以动养静,也是难得的修炼法门。

这两路法子,单修也行,兼修更好,只是也有憋端。

单修“禅”宗,须得智慧通达、佛法精深,要求极深,易精难通;

单修“武”宗,却又容易受外念影响,有武而无禅、外强而内弱,有力无心,武力强横、影响佛心,少林寺里,觉海不知道是否练有《洗髓经》武宗的功夫,若是练了,恐怕对他性情也有影响。

至高境界,便是‘禅武合一’,这也是少林一直推崇的境界,没想到其中竟还蕴藏了这样的修炼道理……”

叶书越看,越觉得这《洗髓经上册》句句珠玑,不忍释卷。

这半册,讲得是洗髓之理,并没有具体修炼的法子。

可叶书见识广阔,又精通国术里“虎豹雷音”的修炼法门,此时又明白了洗髓的根本原理,想要找出一路、甚至是数路修炼法门,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通其理、明其义,完全吃透了这本秘籍。

“昂!”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非白醒了过来,看到叶书静坐看书,当即昂然长鸣,欢快地过来找他玩。

这一声高亢如龙的嘶鸣,叶书以前听得多了,虽然见到这声音驱鬼辟邪,但也没曾多想。

可眼下他正一心沉浸在《洗髓经》的修炼法门之中,此时非白一声长鸣,便如洪钟大吕般震撼心神,体内气血、神元,不自觉地就随着这一声长鸣,而震荡开来。

大音希声!

周围一切声音仿佛都消失不见、周围一切光线仿佛都再不可视。

闭目的叶书,只觉眉心处仿佛一条黑暗深渊,其乍现一道电芒,随着自己心神,任意流窜周身上下,所过之处,气血翻腾、内息震动,仿佛天倾地覆,再造新天!

洗髓!

正文卷 第334章 人阶顶峰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茫茫然间,叶书心中,突然出现《道德经》中这么一段文字。

精神中的世界,仿若宇宙广无际涯,一片黑暗死寂虚空,而这一点电光,却仿佛照亮了整个黑暗世界,让整个死寂的世界,都有了意义与生机!

叶书的心念,沉浸在这一缕电光之间,随着其随意变化、又随着其任意飘展,仿佛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畅游的乐园。

这种沉寂、宁静的大欢喜,让叶书深陷其中,不知时光流逝。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叶书眼前的那缕电光,突然仿佛感应到了什么,向着前方疾冲而去。

黑暗散去,叶书惊然发现,自己的“眼前”,竟然是一片电光的小水洼,只是这电光小洼的并不大,且颜色略微凝实,并不像这缕电光这般,轻灵飘渺。

而叶书随行的这缕电光,竟是直直地冲入这片电光小洼之中,一时竟是冲荡得小水洼翻腾不休,仿佛一群老实孩子里,进了个皮的小孩,一时间叶书只觉三华全乱,周天震荡……

……

而在外界,非白和小熊猫,已经愣住了。

眼前的叶书,听到自己一声嘶鸣后,竟然全身一颤,随即额头就大汗淋漓,刚刚换的干爽衣服,也被冷汗浸湿了许多。

若单只是这样,也没什么,指不定是叶书肾虚,不怪自己。

但不过片刻,叶书整个人的气息,就急速混乱起来。

原本,叶书哪怕静坐在那里,也因为刚刚杀意纵横的缘故,如猛兽蛰伏,周围蛇虫鼠蚁,俱都不敢靠近。

可此时,叶书气息一乱,随即竟又内敛起来,整个人的气势,尽都消失不见,仿佛此时坐在那里的叶书,是一个普通人一般。

偏偏,这个普通人,还散逸着一身气血,仿佛最大补的天材地宝。

整个林子,顿时就躁动不安起来了。

非白有些懵,也有些心虚。

难道,真是自己刚才一声叫,把叶书叫虚了?

这时,叶书不止额头冒汗,竟是整个人的全身肌肉,都剧烈颤动起来,一身苦修良久,已经掌控自如的劲力四散开来,冲击得身上衣袍,震荡不休,仿佛时刻被几十个壮汉,用拳头猛砸硬锤一般。

“嗤拉!”

只听一声布帛撕裂声,却见叶书身上的衣衫,终于承受不住持续四散的劲力冲击,而片片纷飞,散落一地。

没有了衣服,叶书全身肌肉变化,更是明显。

却见那一块块肌肉,时而四散,时而纠集,时而又一块压在另一块身上,仿佛是在打架,又仿佛失了主心骨的军队,混乱一片。

自己跟自己打架?

这种怪异的场景,让非白彻底惊呆了,它既觉得有些担心,又觉得有些好玩,想拿头撞撞叶书,又不敢。

不过,非白也彻底放下心来,因为他感受到叶书那虽然沉敛、虽然弱小,但却更加不可忽视的精神意志。

没直接死掉就行,非白对叶书很有信心,就像叶书对它一样!

转过头来,非白低鸣了一声,安抚了一下旁边的慌乱小熊猫。

却见,这处无人荒野小溪前方,一头花豹,正探头探脑地出现……

这头花豹,是这片林子的兽王,先前叶书杀意冲霄,它缩着脑袋不敢出来,现在叶书整个人,都像个大号的天材灵宝,它顿时就忍耐不住骨子里的渴望,舔着舌头,望向叶书,恨不得一口将叶书吞了。

它能感觉得到,如果能吃了叶书,它整个人的生命层次,都能变得不同,就连隔壁深山里的大脑斧,它都不害怕了。

但是,叶书的身边,有非白、小熊猫。

吃了那么多的灵物,非白鄙视地瞧着这只小豹子,都不好意思欺负它。

小熊猫开始还有些害怕,但很快也调整过来,生平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景,它还太小,没有像非白那样久历战场。

两个小家伙,平日里叶书尽心照顾它们,没想过求过什么回报。

没想到,在这个毫无预料的时刻,自己竟然也被它们照顾到了……

这份感觉,真是……

真是……

“真是奇妙啊,仿佛自己真的为人父母了……”

随着叶书一声低笑,那头花豹,猛然间整个豹驱,都颤抖了起来,趴伏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昂!”

非白疑惑地看向叶书,他不明白为什么只是片刻功夫,叶书就醒了过来。

而对于叶书而言,时间仿佛已经过去了十年、百年、甚至是一世轮回,在那整个人的神意,都在虚空间游动的状态下,时间仿佛真的失去了意义,自己感觉过去了无数时光,但在外界而言,却还只是片刻之间罢了。

“原来那片闪电水洼,就是我先前自然而然洗炼的骨髓……

也对,我先前还怀疑自己这一身强悍的持久力来得莫名,现在看来,却是长久以来的锤炼,身体自然而然地,就有了洗髓这方面的变化,只是如今得了《洗髓经》,更加主动,也事半功倍罢了……”

心里想着,叶书将眼神放到花豹身上,眼中颇有兴趣:“虎豹雷音,虎豹雷音,虽然不是头大脑斧,但是一头豹子,想必也是有些用的……”

收敛气息,叶书向着花豹招了招手。

神念中,释出善意,花豹犹豫了会,便伏首走了过来,一脸兴奋地吃下叶书手中的灵果,却不敢对叶书起什么啃上一口的坏心。

叶书点了点头,便让它离开。

……

第二日,花豹再次来到,吼了几嗓子后,吃了叶书炖好的一大块肉,同样满意而去。

它的身躯,因为长久的捕猎,元气已伤,承受不了太大的灵力,一个灵果,够它消化许久。

而叶书,在听了对方的豹吼之音后,继续沉浸在《洗髓经》的修炼之中,一身充沛到骇人听闻的气血,尽数内敛,化为自己洗髓的力量之源。

内敛的气血,并非消失,而是化为更精纯的力量,融入到叶书最深层次的骨髓之中。

许久不见动静的精元,终于踏破lv3,200/300的最后关口,步入那前人想无可想、破无可破的人阶顶峰之间!

ps:感谢巫神传承人杀世者、布懂布丁爱的1000打赏,谢谢两位。

话说,宝宝是不是凉了呀?

好几天没有本章说,没有书评了,宝宝好方……

正文卷 第335章 香香?

神元修炼,重领悟,心思杂乱,可能一生也不得寸进。

叶书回想自己神元的一路凶险,心中只泛起四个字:

贼鸡儿难!

精元修炼,练肉练皮练筋练骨,看似步步为营,只须按图索骥,但以叶书修炼之速,如今也堪堪达到练髓初期,历尽磨难,得了《洗髓经》后,才打破先前那道看不见的难关。

叶书回想自己精元的一路艰难,心中也只泛起四个字:

男上加男!

特么的,就不能容易点,就不能轻松点?

不过,倒也有一件好事:叶书神元已至人阶顶峰,对劲力、气血的掌握,堪称举世无双,这时以《洗髓经》为心法,以《虎豹雷音》为手段,震荡骨髓、再造新生时,对其中细微劲力、气血变化,无不掌控细致入微,不止胸有成竹,而且进境上,也算不错。

而且叶书的耐性,早就有了他颜值的十分之一,这时乍见精进之路,倒也没太多的不耐。

山林之中,叶书干脆就静坐溪边,修炼了十天有余,日有精进。

最重要的一点是,叶书感觉到了一种“平衡”。

先前,叶书神元压制精元,让他总有种飘飘欲仙、随风归去、头重脚轻,身子发虚的感觉。

但现在稳固了“练髓”,就觉得小腹仿佛多了许多质感,躯体虽然依旧像“风筝”那样神元飞腾在空,精元却足以当那“定海神针”,牵引着神元,维持一种巧妙的平衡。

叶书相信,随着自己练髓愈深,神元、精元会更加平稳,仿佛天地一般地辽阔厚重。

普通武者修炼内力,只须精元修炼至人阶中品,就可以开始引气入体,再依靠“观想导引”,缓慢形成内力,对神元的要求,微乎其微、并不重视。

叶书精元浑厚,仿佛最上佳的“天生武体”,再加以最顶级的神元、心性,铸就叶书最深厚的根基,如今进境缓慢,但到了修炼内力的时候,就足以一日千里了!

想到这里,叶书修炼的动力,就更足了起来。

……

又五日后,将花豹放回山林的叶书,乘坐着非白,闲步从林中走出。

之所以离开,是因为那头花豹,不行了。

毕竟是头凡兽,前几次叫起来,还能让叶书有点感觉,接连包养了十几天,就直接腻味了。

腻味就踹,这是叶书一贯宗旨。

直到这时,叶书才发觉自家原配非白的妙处,久服灵物、又天生“汉血神马”的它,早已经通灵非凡,嘶鸣如龙吼,每一次,都给叶书带来极大震撼。

只可惜,叶书这十几天宠信花豹,似乎哪里惹恼了非白,再加上非白向来傲娇得厉害,叶书现在想借它嘶鸣声洗髓,还得先给它洗澡、顺毛舒服了才能得逞。

养座骑养到这种程度,叶书也算是古今第一人了。

不过想想自己昏睡时,非白形影不离、不眠不休地守护着自己,驱赶毒虫长蛇的情景,叶书又总拿不出“主人”的威仪,只好乖乖伺候这匹恼人的小东西。

此时的他,已经脱下血衣,换上一身白锦长衫,气质出尘,再无旬日前那般如神如鬼。

想到这里,叶书就忍不住一声长叹,吸引得路上行人,个个注目。叶书整个人,都像是个出来赏景的富家公子,唯一惹人注意的,就是挂在鸟翅环、得胜钩上的那柄冷锋寒刃枪,枪身上却依旧透着淡淡红痕,寒意惊人。

“冷锋寒刃枪:人阶顶级。

本是沙场神兵,后经融入‘两全玉’而进阶为人阶顶级,经历无数战阵,神兵通灵,只待内力洗炼,便可进阶为地阶神兵!”

内力洗炼!

又是内力!

叶书心中愈发向往,那区别于“人”、“地”两阶的内力,仿佛是凡人超脱的代表,只要拥有内力,就拥有无限的可能!

什么神元、什么精元,似乎都没有内力的意义重大!

越想越是向往,叶书又低头瞧了眼冷锋寒刃。

说起来,身上除了冷锋寒刃,连那赠送给英叔、镇压东陵的“九龙血剑”,也是因为久饮鲜血、斩杀奴酋而进的阶。

这种血道神兵,似乎天生就是为战斗而生,上面时刻散发影响心神的杀意,鬼神莫近的同时,也影响着兵主的情绪心智。

换成个普通人,家里放着这样的血道神兵,不用两天,就要性情暴躁,比《咒怨》里的凶宅还凶了。

……

这些都是闲话,叶书心中只是稍稍过了一遍,就不再关心。

乘马顺大道而行,已是来到一处村庄,叶书见了,便从戒指里取出依旧血红一片的披风、血衣,在村里寻了几家农户,请他们帮着细心清洗。

周围农户,对叶书本来还深有戒意,但见叶书面目和善,请人洗衣又给足了钱,更兼叶书给人瞧起了病,不过一天,就获得了农户们的崇拜。

久病成良医,杀的人多了,叶书对于外科刀伤、筋骨的伤病治疗,极是精深,有百姓头疼发烧了,叶书从《黄飞鸿》世界学的中医手段,经历这么久的钻石,也能开几帖对症的伤寒药方。

更何况,实在没效果时,还有戒指里,准备的大量的感冒发烧药。

前文已经说过,这些药物,没受什么限制,可以任意取出,这时就帮了叶书大忙。

以至于,叶书在这村子住了两天,净帮村里、邻村的穷苦百姓瞧病抓药了。

叶书也不着急,就这么安心地当起个大夫,心神宁静。

直到四天后,一个熟悉的人,果然如叶书所料,来寻到了叶书。

看着眼前瘦了许多,却也精神好了许多的秋雪,叶书笑问道:“怎么,最近不酗酒了?”

说起来挺有意思,这些离过婚的妹子,无论是眼前的秋雪,还是《激战》里的任盈盈,似乎都喜欢借酒浇愁,让叶书很感兴趣。

秋雪瞧了叶书一眼,眼神黯淡里,却也藏着一股子苦笑:

“你功夫好,杀透重围后还有心思说笑;张君宝、香香他们整天傻笑,也就只剩我,现在想笑都笑不出来了……”

“嗯?香香?”

正文卷 第336章 初识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不好意思,说习惯了,小……香香自从发病后,再叫她小冬瓜,她就反应很大……”

秋雪在一旁解释,很是担心。

而叶书在一旁,瞧着眼前的这个跟在张君宝身后傻笑的小冬瓜,也是默然无语。

眼前的院子里,张君宝正对着个道士型的不倒翁,把它当成董天宝,左右开弓教训着它,嘴里说着觉远平日里的教导。

而身后,小冬瓜傻兮兮地,把他当成了董天宝,嘴里说着表诉心底感情的痴话。

“天宝,你什么时候娶我啊?”

“书宝说你是坏人,想害大家,天宝,你快去跟他说,自己没害大家!”

“别走,别走……”

“……”

外人插不进话,两个傻笑的人,反倒在一块玩得开心,忘记了所有让自己痛彻心扉的经历。

如果单只是这样,叶书也不至于惊愕。

让他沉默的,是从秋雪口中得知,小冬瓜的名字,原来叫……

郭香!

郭香……

“咦!非白!你也来了!明天我就要嫁给天宝了,你到时当我的花轿好不好?我请你喝酒,叶书不是一直不让你喝酒吗,你还偷偷喝……”

看到非白,小冬瓜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非白也不复在叶书面前时的傲娇,温顺地舔了舔她的手,逗得小冬瓜咯咯直笑。

叶书心里闪过些怜惜,见两人仿佛小孩一样精力充沛,玩闹不停,也不阻止他们,而是拿起了纸笔。

“有心无心、心在人间。

多情薄情,情系江湖。”

……

“山为萍、云为涛,绝逸红尘任滔滔。”

……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

一张纸,一行诗,吸引得小冬瓜都过来看,尤其是看到这一句诗时,眼神仿佛被勾动了什么,嘴里念叨不停。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

见小冬瓜有所反应,一旁的秋雪眼神一亮,但瞧她一直只是念叨着这首诗,没有其他反应,眼中又有些失望。

“人生如寄……”

就在一张新纸上,叶书刚刚写下这四个字时,秋雪终于忍不住问道:“叶书,你见多识广,又会医术,香香和君宝,真的无医可医了吗?我和臭道士想尽了办法,请尽了大夫,也没法让他们两个有所好转……”

叶书笔下不停,将剩下三个字写完,登时纸上就现出七个字来:

人生如寄绝情书……

看了这七个字好一会,叶书才道:“从今天起,就不要再费心用药了!

他们两个人,

一个被至亲兄弟所出卖,以致枉死无数无辜。

一个被心上人借情成事,一场婚宴,染成血海滔滔,连自己视若家人的几位兄长叔父,都被自己心上人害死。

这样的经历,你让他们如何承受?

也只好逃避了!

现在他们疯得越厉害,心底的痛苦,发泄得就越厉害,反倒对他们有好处,我开几帖养身、宁神的药方,你每天哄她们服用就好。

当日你失意酗酒时,张君宝曾说过:过去只是人生经历,不是前行负担。

那时的他,知道这个道理,却不懂这个道理,因此说得轻巧。

正所谓:初识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如今张君宝经历这一切,经历这段时日的疯癫,若是能真走出来,那他当日对你说的话,才真正是他悟出的道理。

不止是他们两个,你也是。

人生总是需要经历,才能成长,若不是他们两个如此情境,你又怎么会走出当日情伤,视其为过眼云烟呢?

你若是闲来无事,便随我学着写写字吧!”

……

一席话,说得秋雪张口欲言,却是欲辨已忘言。

反倒是一旁一直静静听着的老道士,深为赞同,当下拿了叶书写下的药方,赶紧抓药去了。

叶书说完,也不再讲其他,只是平静地当着家长,哄着家里这两个“傻儿女”。

这里,是处乡下宅院,刘瑾倒行逆施,太多人对他不满,因此张君宝虽然疯癫,但却因为拼死救扶众人,而受百姓庇护。

原剧里,董天宝费尽心思,都找不到张君宝,已经说明了许多问题。

叶书便安心住了下来,隔个两日,就听非白吼上一嗓子,静心洗髓,写字之余,时不时带两人出去玩。

青草丛深,野外小河之畔。

小冬瓜骑在非白背上,高兴地嚷嚷着“骑大马”,仿佛一个顽皮的小女孩,有非白的哄陪,倒也尽得其乐。

但小河边,不时就挠挠头、抓抓痒,时刻也不得安生的张君宝,抱着根鱼竿,就有些不自在了。

身不自在,张君宝看着旁边一身悠闲的叶书,奇怪问道:“书宝,你不觉得无聊吗?”

“为什么会觉得无聊呢?”

“你坐在这里,既没的玩,也什么东西都没有,那坐在这里干什么?你不觉得无聊吗”张君宝好奇问道。

叶书看着平静的河水,笑道:“你不觉得,今天咱们的运气很不错吗?一点波浪也没有,水面平滑如镜、天气不冷不热、阳光照在河水里,既不暴热、也不幽冷,你不觉得这样的环境,钓鱼特别舒服吗?”

“舒服?”张君宝摇了摇头,有些沮丧,“可是我等了好久,也没有鱼上钩!咦,书宝,你的鱼浮动了!有鱼!啊?”

却见那鱼浮只是刚点了两下,叶书就信手把鱼竿抬了起来。

很自然,鱼自然是没上钩的。

张君宝很是可惜,抱怨道:“书宝,你没听秋雪说吗!你多等会,等鱼浮动得厉害了再抬竿……不对,鱼自由自在地在水里游,我们还是不要把它们钓起来比较好……杀……杀生不好……”

说罢,张君宝就把鱼竿丢到了一旁,如避蛇蝎。

叶书笑了:“杀生不好,那清净无为好吗?”

“清净无为?师父好像说过,这是个很好的境界……”

“那此时此刻,暖阳在上、清风拂身、河水清亮、野草幽香、万物勃勃生机,我能感受到的清净无为,为什么你却视而不见呢?

为什么,你的眼中,这些美景都视而不见,却独独看到了杀生的痛苦呢……!”

正文卷 第337章 旧事皆如浮云、前途迅雷难行

张君宝听了这话,只是懵懵懂懂,并没有太多反应。

现在的张君宝,刚刚经受兄弟背叛,正是最压抑的时候,胸中种种负面情绪不泄反增,正是郁气塞胸的时候,哪还能喝下这些鸡汤?

叶书见了,看着对方反应,以及感受着他的精神状态,大概也明白了他的情况。

原电影中,张君宝疯癫了不知多久,跟个多动症似的,睡觉都不安生,秋雪、道士对他百般地好,他却自然而然地、百般地折磨自己,这才慢慢放空了自己、随后领悟太极。

现在既然知道了病情,便可对症下药了。

当下,叶书的策略就变了许多,几乎把张君宝当成苦力一样使唤。“既然你不喜欢钓鱼,那便给非白拔些新鲜的羊草吃吧!就是这种不老不嫩的,咱们中午不回去,你去河对岸林子里,再捡些干树枝回来,嗯,没有调料也不行,捡完柴,你再跑回趟家,拿些盐过来吧!

嗯,你怕迷路?

没事,让非白前面跑着,给你带路。”

张君宝“诶”了一声,真就辛辛苦苦地去草地上认真一根根拔羊草去了。

而当非白美滋滋地吃饱,表示不想了吃了后,张君宝更是辛苦找桥过河,兼再跑了十几里路回去拿调料。

非白在前面跑着,张君宝在后面追,看得马背上的小冬瓜哈哈大笑,张君宝听到了,也咧嘴傻笑。

这么一趟回来,整个人已经是尘土满身、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

跟董天宝的一场打斗,不只摧毁了他的精神、情感,连他一身的功夫,都在重伤后大为折损,仿佛全部忘记,消散在身体里一般。

“感觉怎么样?”叶书接过对方抱着的盐罐问道。

张君宝神情疲惫,他毕竟重伤初愈,但整个人的精神,明显比刚才轻松了一些:“好累呀!这一路上我都怕迷了路,非白真聪明,一会我再给它拔草吃!”

叶书点了点头:“一会回去前,你再去砍担柴,到时背回家!”

十几里外,砍柴回家?

旁边的秋雪忍不住道:“咱们住所附近就有山……”

“没事的!”

不等叶书开口,张君宝反倒先笑嘻嘻地找了个理由:“兔子不吃窝边草,砍柴也不能在窝边砍,我现在就去砍柴!”

……

一场轻松愉悦的野外钓鱼,变成了辛苦的砍柴背柴,张君宝反而欣喜,脸上多了一分安心之色,不像先前那样心性软弱。

“君宝真可怜!!”

秋雪听了叶书解释,一旁看着,心中不忍,思及昔日各气一团的佛笑楼众人,再看看眼前一片凋零残破的现实,忍不住眼眶发红,难以自己。

叶书却是钓竿一扬,顺手钩起条大半斤余重的小鲤鱼,感受着越来越闷热的空气,仰头望天看了好一会,才苦笑道:“一朝顿悟,就成就古往今来最负盛名的武学大宗师,开宗立派,太极拳道心通神,超越人阶、甚至是地阶,堪称人间神圣!

我一时武力过人,却还要谋算这夏雨疾雷,在这洗髓之路上缓步而行,真不知道是他痴人有痴福,还是他有天命在身了……

罢了罢了,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我也该在下一场暴雨来临之间,作好准备了!”

……

接下来的时间里,整个驻城周围地界,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大量“反贼”被杀,刘瑾个人声望、势力,在驻城周围,几乎达到了顶峰,旨令一下,百姓齐喑,莫敢不从!

董天宝更是乘风而起,以刘瑾妹夫的身份,在军中由一反贼,转眼跃过无数障碍,化身镇抚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声威赫赫,不可一世!

也有许多江湖人,不忿先前他使诡计诱杀众人,多有刺杀董天宝的。

可这些人的首级,尽数被董天宝悬于城门之外示众,且全都不是兵丁围杀,是他一力格杀。

他本人更是在城外立一擂台,且随身携带百两黄金,扬言挑战天下英雄,胜者可取他人头,兼取黄金!

擂台之旁,没有任何兵卒,只有董天宝给自己起的一座小楼,俨然一副一心习武的姿态。

如此情境,更让江湖风起云涌、群雄忿怒,但任凭是哪个江湖留名的好手,在如今的董天宝手上,都难走二十招以上!

时间一久,其凶名赫赫,更是俨然超过了刘瑾,仿佛天下第一高手一般!

这样的情况下,军兵自然更是肆无忌惮、祸害起百姓,更加厉害。

只是出乎人意料之外,驻城之外的官兵,尤其去乡下收粮的兵丁,却是没有那么地凶横,眼神之间,也颇有忌惮之色。

时间一久,江湖中便都留传出一个消息:

“刘瑾怕了那位叶大侠了!”

村子口,忙完一天农事,两个汉子借着两口酒,更是聊得火热。

“可不是!

据说那位叶大侠,身高足有九尺、提一杆重有百余斤的丈八点钢铁枪,擦着便死、挨着便伤,当日驻城大军围杀,其他侠士都生死两难,那叶大侠却是从城南杀到城北,转了个弯,又从城东杀向城西,一人一身,杀得官兵人人胆寒,眼睁睁瞧着那些侠客离开,不敢有一个喘气的!”

一旁汉子听了,便有些不信:“可不是那些江湖人吹牛吧?那些人,动不动就谁谁生擒猛虎、谁谁力拽两牛的,可又哪能以一敌众?”

“咋吹牛?!这可是福聚楼小二哥亲眼瞧见的!今个我去送菜,没瞧见他,去他住所寻他,他才悄悄告诉我的!

你是不知道,当时一条木门板相隔,街上的血水洒落满地,沿着门板,把福聚楼门板下沿,都浸染得通红一片,吓得小二哥跟老板魂不守舍都没敢去瞧那位叶大侠!”

“真有这样的人?”

“骗你做什么?不然以刘瑾的霸道习气,早就横扫四野,借大胜之势,逼迫各处交钱交粮了,哪会像现在这样,和声和气,官兵来下乡收个粮税,都不敢踢门踹户了……

还不是被叶大侠杀怕了!”

“人间,真有这样的人?真有这样的侠士?你刚才说那位大侠叫‘叶书’?”

“以前或许没有,但从今以后,随着‘一页书’的名号传遍天下,怕是就有这样的一个传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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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38章 热烈庆祝叶书有10个谁谁谁帅了

两个闲散汉子的午后闲言,虽然事关己身,但也只当是闲话听,那些精彩的江湖、朝堂,离他们太远。

辛苦的农活,晌午后的暴雨,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

一身破烂道袍、身上还有焦黑之色、俨然一副落难道士形象、从村边路上走过的叶书,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片刻,见叶书衣袍虽旧,气质却清正雅和,酒兴一起,就招呼叶书歇会脚,任由叶书坐在他们两人身边听热闹,还邀请叶书一块喝酒。

待叶书从后腰取出一葫芦好酒,表示与两人分饮时,这两个农家汉子更是欢喜叶书为人,与叶书聊得开心。

“那董天宝据说被刘瑾重赏,修行了《洗髓经》,还有《金刚指》、《伏魔拳》等数路武林赫赫的武功,每日还行往军营,操练军士,与军士一同习武练拳,功夫较之那日城变,已经又强了数分不止……

唉,这狗贼,怕是以后要平步青云了!”

“慎言!慎言!”

另一个汉子见他说得越来越露骨,有些担心地看了叶书一眼,连忙提醒。

叶书笑了,用手摸了摸犹带电意的头发:“总归是眼下为恶有度,我听说那一页书不止一张脸,俊得冠绝天下,那一身功夫,更是震动朝野,连当今天子听了刘瑾奏书,都想招揽他。刘瑾、董天宝眼下虽盛,可总不能千日防贼,想来也是难得善终,能留个周全尸体,就算是祖宗保佑了……”

两个农户点头不止,却又有些忧虑:“只是那叶大侠双手难敌四拳就怕他……”

“哈哈哈哈!!!”

叶书陡然站起身子,狂笑不止,先前平静的气质,仿佛都是镜花水月一般:“……就怕他长得太过好看,仿佛10个吴彦祖捆一声,到时那群丑比官兵一个个的,在这张脸下,怕是都要自惭形秽,以至自杀了哪还有什么好怕的!

哈哈哈哈……”

旁边的汉子目瞪狗呆:“……”

叶书身子既然站起,便也懒得再听这些八卦,当下迈步而行,往着十余里外的“家”赶去,迈步间,身躯晃动,鞋子旁的青草,都微微颤动。

“小老弟,这几天总是暴雨,一会还会下,你不如待……啊!!!”

一个汉子还以为叶书突然起了疯病,连忙抓向叶胳膊,谁曾想一手拿到叶书胳膊上,叶书理都没理他呢,他手上就仿佛被针扎到一般,顿时惊叫出声。

全身一阵颤抖,一股从基因深处涌现出的害怕感觉,让他整个人都寒毛倒竖了起来。

眼神,从关切变为震惊,再从震惊变为惊恐。

这汉子全身寒毛倒竖,看着叶书的样子,只如看到了什么一般,厉声惨叫道:

“鬼啊!!!!!!”

这一声叫,把旁边另一个汉子也吓到了,看向叶书的脸上,瞬间就是一片惨白,连滚带爬地跑回了自家院子,一路上呼朋引伴,整个村子不过片刻,就陷入死寂之中,大晌午的,跟**一般。

刚刚夸完自己长得好看的叶书:“……吹牛b被人当场打脸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

回头看着寂静的村落,叶书摇了摇头,又压了压自己头顶总是抬起的一缕呆毛,想想这几天的经历,也是忍不住想笑。

距离驻城一战,已经过去两月有余,已至夏初,冬麦已收,此时刚过农忙,时有暴雨纷落、风雷大振。

本来,叶书还没这么急,非白的吼鸣声,足够自己洗髓了。

可这些天,一直有意折磨自己,苦行赎罪的张君宝,以及小冬瓜,对非白几乎好到了姥姥家,把非白直接都养得娇纵了。

原本一人一马都习惯了的照料,却是被比了下去。

当零食吃的羊草,要最细嫩的草叶顶尖;洗完澡后的梳毛,要细致入微不说,更是要在马颈上,编一对漂亮的蝴蝶结!

每天还得时刻陪着,自己一个人练武、出去浪,整天也不陪它,在非白看来,俱都是叶书对它不用心的表现。

再看叶书还无改错的样子,非白直接怒了,说什么也不肯再叫给叶书听。

哄不好的那种。

生生逼得叶书上这附近最高的山上,听了几天雷,全身都沾了静电,这才让那村民一碰到,就全身酸麻,以至于怀疑叶书不是个人!

思及此处,叶书也是有些郁闷。

自己疯,是因为随着精元修炼,情感肆意。

可自家座骑,怎么比自己还疯?

就在这种复杂心思之中,叶书回到了庭院,还没进去,就见里面一条高大白影,直冲到自己面前,一个硕大的马头看了看自己,见没什么伤,这才打了个响鼻,恨恨地走到一边,仿佛只是路过。

“别跑啊!

两天没见了,让我抱一下!”

坐了n天11路公交的叶书,此时见了自家小马,只觉得亲切无比,顿时嘻皮笑脸地上去要抱它,被非白踢了一蹄子,犹还歪着头不看叶书。

很明显,这是进入冷战时期了。

……

山上日子苦,叶书一回来,就先是洗澡,待晚饭时,便看到出去打探消息,刚刚回来的秋雪。

此时的秋雪,全无先前的情伤样子,在照顾张君宝的这两个月,她事事费心,气态极为沉稳,此时眉心带愁,也不减她过人风姿。

“太难了!”

直到吃完晚饭,秋雪这才终于忍不住一声长叹,忧心忡忡:“强弱之势,太过明显了!

如今的董天宝,得尽绝学,又一心苦练,更不用说日日操练精锐兵卒,羽翼一日比一日强盛,明显是有意备战。

而君宝呢?

他身边好友亲朋友俱去,非死即伤,势力小到极致。

不止如此,那天过后,他整个人更是疯疯癫癫,说些胡话犹还罢了,偏偏一身的功夫,俱都忘了一般。

一方,在大踏步前行。

一方,在原地站着,甚至后退。

这样悬殊的强弱之势,即便君宝醒了,又能怎么办?他又怎么能终结这份恩怨,终结那相交了二十余、情同手足的兄弟??”

正文卷 第339章 强弱善恶

强弱?

胜负?

叶书听了这话,先是有些感慨。

就算是秋雪这样一个没什么杀心的妹子,都看出了,这对兄弟间,必然你死我活,不共戴天。

随后,想起自己这数个世界的见闻,更是心生感叹:

“什么是强?

董天宝纵然位极人臣,手握重兵,习练无数绝学,在旁人眼中强横无匹、如亢龙在天,莫可匹敌。

但他贪嗔痴三毒俱全,利欲薰心,眼中所见、心中所想,俱都是富贵、权势,即便苦修武功,也不过是谋取权势的工具罢了!

其眼光,只局限于‘权势’二字上,如坐井观天。

这样的董天宝,又怎么能称是强呢?”

听到这里,秋雪虽觉叶书的话,很有道理,但却并不赞同:“道理是这么讲,但这世界,还是要用拳头说话,董天宝一身武功,又手握重兵,君宝若是不好起来,你孤掌难鸣……”

两人的说话,似乎因为其中涉及到“董天宝”这三个字,连旁边专心劈柴的张君宝,也不自主地伸起了耳朵听。

“不要把董天宝看得太重!

也不要把那些被残杀的江湖人,看得太重。”

叶书瞧了张君宝一眼,意有所指:“那些人,不过是昔日烟云,人活一世,生死离别、聚散无常,又哪里能尽如人意呢?

莫说是与董天宝的兄弟情谊,就算是至亲骨肉,也多有中道猝失的,固然悲痛、固然难过,可人总要活下去,或为生活奔波、或为子孙谋算,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总不能一直沉沦。

那些珍贵、痛苦的记忆,长存于心,或许以后也会为之感怀,或许以后也会为之落泪,但看淡、看轻,将其看作自己记忆中的一缕烟云,淡且真、轻且实,这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度过的痛苦,张君宝又何能免俗呢?

杀董天宝,是他要完结的因果。

但天地之大,人生之久,不必将心局限于一井之地,天地万物尽纳于胸,那才是真正的人生之道啊!

而且你又何必担心呢?

什么是弱?

张君宝疯疯癫癫,忘记武功、势单力孤,便是弱么?

可在我眼中,如今的张君宝,正释放着自己过往的一切,兄弟情、兄弟恨、甚至是心中过往记忆、身上过往武功,俱都记忆,不存于胸。

空!

一切都空了,才能看得下更壮阔的天地。

视名利如过隙,视前程如梦境,一个连自身前程都看空的人,与这方天地,又有何区别呢?

一者着眼于名利,一者望眼于天地,强弱胜负,谁又能说得清呢?”

……

一番话,说得秋雪固然无言以对,便是叶书,也是觉得有些虚幻飘渺。

武功修行至叶书这个层次,遇上对手,早已经不再关心对方的武学、兵器之类了,反倒是那看着没什么大用的“心胸、气度、道心”,更为叶书看重。

就像是神元、心志,看着对实力增强没什么卵用,但叶书一路行来,就是觉得其重要无比,无形中,便影响自己一路选择。

这很奇怪,但却是叶书如今的真实想法。

秋雪、张君宝两人,仍旧有些迷惑。

他们一生都在尘世打滚,拳脚、势力的强弱,就代表着实力强弱,叶书一番话,就想扭转他们的思维,一时确实有些难。

叶书见状,便又瞧了非白一眼:“也罢,本来还想着循序渐进,免得过犹不及,但瞧张君宝眼下的状态,却是应该也足以承受那份震撼了。

你们不是好奇我这两天去做什么了吗?

下一次,我就带你们一同进山,看一看,什么才叫‘天下至强’!”

这些话,周围人听得似懂非懂,毕竟不知道叶书进山干什么,但毕竟是一群人出去“玩”,张君宝和小冬瓜、此时赤子天性,明显很高兴,很是期待。

秋雪见了,这些时日照顾两人也极是疲惫,也是心中有所期待。

只是瞧着叶书淡然的神情,想着他刚才的一些话,秋雪突然问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要说那些不听你劝、自寻死路的江湖人。

便是佛笑楼的几位大叔、打铁的、掌柜的,咱们也都已经尽力,如至亲突丧,斯人已逝,终究要为生者着想。

可是你道理明白这么多,自己真就能看淡一切吗?

在你心里,就没有一点值得牵挂的东西吗?

嗯,是我错了,看淡不代表忘记,也会牵挂,也会思念,只是牵挂、思念都是一时,如淡云轻风。

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就没有什么看重,什么放不下的东西吗?”

咦?

秋雪妹子,这段时日境界提升很高啊!

曾经的她,对叶书有过一些好感,只是被叶书婉拒,此情虽然看淡,但偶尔想起,不免有所郁郁,这时便问了出来。

叶书笑道:“云淡风轻是道,迅雷狂风便不是道了吗?

我说这些道理,是为了提点君宝,他天性淡泊,最适太极之道,所以我跟他说看东西,要云淡风轻。

我的道,和君宝的道不同。

我心性随意,更像是董天宝,想要一切,一切到手后,却又不怎么珍惜,就像是眼前总有一些自己想要得到,却又得不到的东西,只能一路前行追求。

只不过,与董天宝不同的是,他拼命追求目标,太过看重,把自己都忘了。

而我,更看重自身,固然看重目标,可得之可喜、失之不悲,天下万事万物我都想要,天下万事万物,又都不是我最看重的东西……

你或许不懂,道,本来就是难言的东西,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真正在想什么……

你的意思我懂,你想问的话,我也明白。

说实话,我很喜欢你,秋雪你英姿飒爽、性格开阔、天下难寻,我很是喜欢,而且还是跟李连杰抢杨紫琼,想想都要笑出声来,真要是娶了你,我肯定会有一时欢喜……

但也会有数不清的烦恼。

娶了你,我不可能与你长相厮守,之后你怎么办,会有多难过?

我不是至善之人,也不是至恶之人,你若是因为我离开的缘故,而痛哭落泪、半生郁郁寡欢,甚至是给我戴绿帽子,我只会更郁闷,比得不到你还烦心。

这样的话,反倒不如大家相忘于江湖,彼此自由自在。

这样的叶书,你可明白么?”

正文卷 第340章 带你们看看天地至强!

叶书很是坦荡,毕竟对于他这个在山林里,经常坦蛋蛋的君子来说,心中事,没有不可以对人说的。

秋雪,自己喜欢;小冬瓜,自己也喜欢。

其实又何止是她们?

十三姨、牧羊女、嫦娥、李莫愁、但凡有点名号的妹子,自己哪个不喜欢?

大幂幂当然有味道,但《可惜没如果》mv里的ab,那一身毛衣妆扮温馨女友的模样,自己不也很喜欢么?

《仙剑奇侠传》里的赵灵儿、《白蛇缘起》里的小白小青,甚至是那个成熟的暗黑蛇母,自己不也眼前一亮么?

小孩子才做选择,自己全都喜欢!

可喜欢归喜欢,权势名利、酒色财气,有时候也不能做事太尽,否则自己便是第二个董天宝了。

在《太极张三丰》里度过这么久,看清董天宝与自己的区别,是叶书最大的收获。

比自己颜值提升到10个吴彦祖收获还大。

……

叶书的直接,让秋雪明显有点受不了,不过听多了叶书平日里的胡话,不过半天,她也就习惯了。

心里的一丝执念得到回答,便也看淡了这份昔日感情,两人相处,倒是更加融洽。

接下来的日子,她开始为“散心”做准备。

满满一大包东西,甚至还有护身的刀子,跟要照顾一家人的女主人一般,尽数都搭在非白身上,还给小冬瓜留在骑马的空间。

没办法,小冬瓜自从失意避心后,整个人就像个骑着竹马到处跑的小女孩,整天搂着非白不撒手,这才把非白性子养刁。

四五日后,刚起床,天色就明显闷得厉害,便是出发的时间了。

整天抱着不倒翁不撒手的小熊猫,看到众人要走,也是乖巧地爬起身,扑到叶书怀里,一百多斤的熊孩子,除了叶书还真没几个能抱得动。

瞧见旁边偷眼瞧自己的非白,叶书就有些好笑,凑了过去,拍了拍马屁股:“怎么着,还真生气了,都不理我了?哟,别踢我啊!”

一行人,闲淡地离开院子,看到外界光景,俱都是心中轻松。

这样的大规模外出,几人刻意避开了人多处,但也难免落入外人眼中,这也是秋雪几人先前不怎么外出的原因。

叶书也不在意,既无特写埋伏,没法大军围杀,天下便任我独行,有非白在,也不致伤到了小冬瓜众人。

总而言之一句话:打野战,来再多的男人,叶书也不怕!

……

情况,比叶书想象中的,还要严重些。

叶书觉得,或许会有人看到自己众人后告官,然后再遇到些官兵追踪。

但叶书小瞧了刘瑾对自己的重视。

以叶书的武力,几乎相当于这个世界《秦史》里,直闯咸阳皇宫,三千铁甲都不能敌的残剑、飞雪,刘瑾虽不是秦王,但也极为心惊,因此在各个村野,都尽力安排不少眼线。

叶书上次在村口与人聊天,虽然换了衣服,但足以让有心人注意到,这时候又得到叶书消息,刘瑾没多久,就得知了消息。

“董天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叶书之事,就交托给你了,莫要让本督失望!”

“是!尊刘公公之令!”

自大营中出发,董天宝一身雄壮铠甲,恍若噬人恶狮,一挥手,旁边先前那名村口喝酒的农家汉子便被带了上来。

这汉子名唤南怀孟,平时就喜欢吹点牛b,在被叶书身上残余静电电了一下,疑为鬼神后,就忍不住到处当为谈资,终是被有心人告发,又兼熟悉本地地理,被董天宝当成向导,留在军中。

“叶书又在你们村子附近出现,想必是要去先前去的地方,你用心带路,我自有重赏,若不用心,小心你的人头!”

“是是是!”

南怀孟忙不跌地应声:“我们那里,旁边有座南山,叶大……叶书当初就是从那南山方向走出的,小人一定认真带路……”

“出发!”

……

叶书还不知道,董天宝已经率领众江湖、军中高手,纵马向自己扑击而来。

山上清凉,非白又登山渡水,如履平地,因此众人很快就登顶南山,也就是驻城附近,高山的山峰之上。

顶端,是一处宽阔平地。

而在平地之上,足有百余根铁枪,正围成一个极大的圈子,重重围绕在一块空地的中心四周。

这些铁枪,更像是防骑兵的长矛,足有三米多长,上面漆黑一片,有的还弯折了,透出一股极度危险怪异的感觉。

最让人瞩目的,是这“枪阵”正中心处,插着的那柄……

冷锋寒刃!

正是叶书恃之横行驻城,杀得官兵人人自危的神兵,此时却与众人数日前的印象,有了很大差别。

先前,交锋寒刃身上,笼罩了淡淡的红痕,凑近了,便隐有血腥之气,枪身森寒,一看就是饱饮鲜血的凶兵。

但此时,枪身上,却是气势凌然,原先的阴冷气息消散于无,枪刃锋锐处,仿佛能刺痛人的双眼,连正眼瞧瞧,都觉得躯体发虚。

这柄枪,自数天前,竟是被叶书一直插在这里!

“冷锋寒刃:地阶中品!

原本是沙场神兵,后融入两全玉,达至人阶极品位阶。

虽未经兵主内力贯输,但汇集天雷霹雳而不伤,已然突破至地阶中品层次。

枪身内含战阵锐气、天雷凌洌之气,拥有破邪灭阴之力,需心神稳固者方可使用!”

叶书指挥从人,在中心冷锋寒刃,以及枪阵之间的颇大空地上,搭好了账蓬,静坐那里,也不说话。

冷锋寒刃枪,是个意外收获,也是个暂时的意外损失。

枪上残余的雷霆之气,连叶书也难以禁受,稍一碰到,便觉心神刺痛,神元、精元受到压制,周身酥麻,仿佛小儿挥舞重锤,一身实力,发挥不出三成。

既如此,叶书干脆就将其插在这里,也不担心有猎户村民,将其取走。

非白这时,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想躲叶书身后,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瞧起来十分可笑。

“这要打雷下雨,我们站这么高,会不会被雷打到啊?”张君宝问道。

叶书笑了,站起身,将老实的非白牵到自己身边,将它和小熊猫的脑袋,抱到自己怀里:“秋雪,你安抚住小冬瓜,一会打雷,她或许会怕……”

话音未落,天际已经隐现闷雷之声,绵延震荡,由远及近,一片沉闷中,突现雷霆霹雳,看在众人眼中,仿佛天地震怒,顿时一股莫可名状的大恐怖,席卷山上众人心中。

小熊猫嗷呜一声,直接就把头埋进叶书怀里。

非白更是全身猛地一颤,感受着颈间叶书的气息,这才按捺下惊惧逃离的想法,老老实实地卧倒在叶书身侧,一动不动,怂得一批。

正文卷 第341章 张三丰,今日得道矣!

雷霆破空,天公震怒!

在这驻城最高的南山之上,平日里不怕天不怕地、看见厉鬼恶灵都敢上去踩一脚、吼一嗓子的非白,彻底被吓到了。

周围没有半点遮掩,更有百余铁枪环绕,刻意呼雷引电,较之山下房舍之中,雷震之惊心动魄,强了何止十倍?

此时暴雨初起,天际还只是闷雷滚滚,并没有雷霆落下,威势已经惊人至极,连从未经历这般天地之威的非白,都感觉到有些害怕,把头紧紧藏进叶书臂弯里。

一旁的小冬瓜、张君宝更不用说,本就是魂不守舍,这时全靠秋雪安抚。

“叱!”

一道仿若梅树拙枝般的雷霆,突然自半空划过,直直向山顶击落。

天地一时无声!

只见那巨大惨白的电芒,仿佛九天怒龙飞腾涤世般猛冲而下,向着自己凶狠袭来,那种身临其境般的刺激,简直超越人类极限!

以凡人之身,直面天地雷霆?

这在人阶、甚至是地阶层次世界,俱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就算刚猛如扫地僧的几十年金刚不坏体,都给你劈成一个两年的练习生。

直到那巨大的电芒,轰击在四周铁枪之上,泛起一道雷电之流的时候,那被远远甩在后面的雷霆轰震,才炸响在四人两兽耳间。

而且,似乎是因为雷霆直袭四人身边、震动就近在咫尺的缘故,这撼山震地的惊雷声,更盛平日里十倍不止,当真是一道雷霆降下,整个人心神似乎都被轰灭至渣、脑海一片空白,连自己都不记得了!

天地之威,竟至于斯!

耳间,除了雷声,似乎还传出张君宝的大喊声,不过这时已经听不清了。

直到周围雷霆渐消,过了许久,叶书将耳中发于众人的棉花取出,望向了其余三人。

小冬瓜面色苍白,脸上时刻存在的傻笑,已经消失不见。

秋雪沉稳的表情面具破碎消失,神色间现出一丝疲惫,这段时间,她属实是劳烦太多,心神俱疲。

雷霆之下,两人俱都是俯身捂着耳朵,身体抱成一团。

张君宝却是立身当中,仰天望着那雷霆,神色间的痴傻,已经尽数消失一空,明显是在这天地至强之威下,所有积郁在心的情绪,尽数消散一空,只余那最真实的本性。

“无欲无求,淡泊之至,终能疾雷破山而不惊,白刃交前而不惧……”

这句觉远手书《气功心法》里的语句,被张君宝念在口中,反复咀嚼,愈觉其意深远。

叶书眼中,只看到张君宝眼中那愈来愈明亮的光芒,不由微微一笑转过头,看向秋雪:“秋雪,前几日,你曾说董天宝势强,难以为敌。

可他再强,强得过天地间的雷霆之威么?!

咱们立身南山之上,静看这天地之威,那董天宝却为了名利,屈身于山下红尘污泥之中,不可自拔。

兵强马壮?

哈哈,在眼前这一道雷霆前,算得了什么?!”

依旧是唯心论,依旧是没把董天宝放在眼中。

可此时的秋雪,却是已经无言反驳了,虽然依旧觉得董天宝短时间里难以歼除,但却已经没先前那般忧烦了。

经历过刚才那一道雷霆之威,她几乎以为自己都人形神俱灭了。

什么情伤、什么董天宝、什么官兵势大,此时回头再看,又算得了什么?!

叶书伸手入怀,将《气功心法》那卷竹简,递给张君宝,思及当日觉远临别的话语,不由有些感叹:

“这卷《气功心法》,本来是觉远为天宝准备的,下山后天宝也看过,却是视若弊履,你虽看重,也不过是将其当成师尊赠物,其中道理虽明,却不曾真正明白过。

这卷竹简,我一直留在身边,获益良多,现在却是要交给你的时候了。

恭喜!”

竹简拿到手里,张君宝便拂卷开来。

先前他旧念尽去,整个人都空荡荡的,脑子里,甚至都忘记自己的存在。

此时,打开竹简,看见眼前那一个个文字,便仿佛看到觉远拿着书刀,坐在那里一边刻字,一边向他讲着种种道理,一字一划,俱都饱含觉远对这些道理的理解,天地之理,以这种方式,在师徒间流传下来。

放空的思绪,瞬间被这些道理充塞。

“叱!”

说时迟,那时更迟,前一道雷霆似乎消耗了不少周围雷霆之力,待张君宝都翻开竹简了,下一道雷霆,又再次轰然降下,炸响四周。

张君宝恍若未觉,静坐在山石之上,手捧竹简,衣袖飘飞,凉风吹开他的乱发,露出他湛然若神的一双眸子。

“张三丰,今日得道矣!”

叶书赞叹一声,感受着怀里非白、小熊猫把脑袋往外拱,低头瞧了瞧,不由得有些好笑。

先前第一道雷霆降下,这两个小东西吓得要死,钻到叶书怀里不出来。

可到了这第二道雷霆,似乎是适应了,又似乎是因为叶书就在身边,它们两个又胆子大了起来。

虽然头依旧埋在叶书怀里,但这时已经悄眯眯地偷着往外面瞧了。

真是胆大包天的两个小东西!

叶书干脆一胳膊一个,抱着它们的头,跟哄孩子似地安抚着,静看着雷霆一道道击落,四周电芒流窜,一派毁天灭地般的美景。

偶尔有一道雷霆,击在正中,却似乎被冷锋寒刃枪上的血气吸引,尽数轰击在正中央的冷锋寒刃之上,枪身上的那股红润之光,愈发被雷霆盘得圆润有光泽。

最初的惊心魂魄之后,叶书怀里的二小胆子就慢慢大了越来,向来皮得不行的小熊猫,甚至还好奇地想要挣脱叶书,凑近枪阵了看电花。

叶书:“别闹!没瞧见你头上呆毛都起来了么?再给你电着了!”

小熊猫:“嘤嘤!”

叶书:“行了,别去,乖!”

小熊猫:“嘤嘤嘤!”

叶书有些无奈:“不闹的话,我给你唱首歌怎么样?”

小熊猫:“嘤?”

看着几人身上因为静电作用,而支起的头发汗毛,以及周围不时泛起的白色电火花,叶书开口就唱:

“我的身上有种不可思议的光线……”

正文卷 第342章 装13遭雷劈

“快快拿出那把锋利无比的宝剑!

我的身上有种不可思议的光线!

盔甲被我磨光擦亮它会刺伤你的眼!

麒麟是我的坐骑将要追你追上天!

好汀吗?

好汀就乖乖……”

“嗷!”

小熊猫嗷的一嗓子,四爪翻动,就要从叶书怀里窜出去,被叶书直接两手齐上,一手抓着腰,一手揪着耳朵,给揪了回来,狞笑道:整天把你皮的,还敢闹腾?今个不好好收拾你一顿,你以后还不要上天了?”

两只手,左右开弓,照着仰躺在膝盖上的小熊猫胸腹间挠去,把小熊猫高兴得嗷嗷直叫,也不逃开,只是四爪乱舞,跟叶书逗着玩。

外界的雷电之声,在这样纯净的心灵之下,都似乎失了效用,引不起小熊猫一点害怕情绪。

非白在旁边看着,情绪也渐渐稳定了下来。

静静地趴在一边,非白少有地展现了它柔和的一面,只是望着周围雷霆电光的双眼中,同样隐隐泛着异光。

汉血马,似乎天生就是一种至阳至刚的生物,奔腾原野之上,气势贯绝天下。

而此时受到这雷电刺激,已经许久实力没有进步的非白,似乎是被这近距离的天地之威刺激到了,身体深处,那股隐藏许久的枷锁,渐渐碎裂。

“昂!”

非白忍不住一声长鸣,震得一直默默运行《洗髓经》的叶书,体内气血猛地一荡,不自觉地把注意力,从小熊猫转移到了非白身上。

虎豹雷音,虎豹只是虚指,并非单只这两种动物。

而雷霆之力最强,看似是最适合洗髓的“声源”。

但大道无情,雷霆之力充斥着毁灭无情的天地之怒,长久借其洗髓,必定影响心境,以至渐至无情,漠视苍生、脱离人性。

因此,像非白这样天性阳刚、吼声如雷的灵兽,自然就是《洗髓经》最好的辅助外挂,叶书刚才分明听到,非白的声音中,其蕴含的神意,更加深厚。

“看来,非白积蓄在体内的灵果灵丹之力,在这雷霆之力的催动下,会让它的实力,有了一个更大的提升了……”

叶书嘴角轻笑,心里欢喜,继续静坐在那里,逗弄着怀里灵兽了。

……

南怀梦走得无聊,想及那天自己遇到的情况,对着旁边同伴道:“我怎么会骗人?那个一页书真的不是人,我一碰他的手臂,整个人汗毛都竖了起来,全身发麻,就跟中了邪似的……”

“呵呵!”

旁边的高手俱都冷笑。

不是人?

当日驻城之内,叶书大杀四方,自身同样也受了一些轻伤,众人虽然心惊,但也确实只是武功高绝罢了。

一个名唤钟绝楚的刀法高手,此时更是眼神微泛红光:“我在京城杀人砍头无数,手里刑刀倒也常常深夜自鸣,我倒要瞧瞧这个声名震动京师的‘一页书’,突然有什么本领,竟让刘公公把我也借调过来了!”

旁边另一个唤作秦横江的关外高手,瞧着周围的军中高手,同样有些跃跃欲试:“乱军入城中,只顾抢杀劫掠,遇到这种高手,自然不堪一击,可笑这一页书,竟然如此就小觑了天下英雄,隐迹藏形,竟还敢出来,一会诸位莫与我争,他的人头,我今日非斩不可了!”

“呸!刘公公布下重赏,杀一页书者官升三级,功劳人人有份,说什么一个‘让’字?!”

“就是!照我说,咱们还是学汉高祖杀楚霸王的旧事,人头、功劳,便由出力最高的那五人分了,取意‘五马分尸’,诸位看怎么样?”

“妙极妙极!”

“……”

一时间,一群人连叶书都还没有瞧见呢,就开始分起功劳了。

前方的董天宝,心里有些不耐,一挥手,众人当即噤声。

这些人,不服权势,对于功夫比自己强的人,却是心服口服,董天宝这段时日突飞猛进,俨然三军之中,已无敌手,便是这些其他各地,或借调,或招揽而来的高手,也俱都受他管束。

雷霆炸响,众人只是稍稍一惊,随即就没再放在心上,继续向山上搜索而去。

南怀梦见众人不信,便也不敢多说,走了两步,突然察觉到了异常。

“这雷电,怎么都朝着山顶上去了?莫非与那一页书有关?”

“一页书”,是叶书惯用的江湖名,没有“叶书”那么占人便宜,这些江湖人,也都慢慢地习惯了这个称谓。

事出反常即有妖。

心中疑惑,南怀梦当即报告了董天宝,一行人当下留了几人安置战马,其他人,却是往山顶急速赶去。

一路奔波自不必说,随着越来越靠近山顶,原先口气极大的众人,却是有人打了退堂鼓。

“董大人,这山顶上雷霆盘踞,咱们上去,岂不是去找死?那一页书也不可能在那,不如……”

董天宝冷冷扫了他一眼,那人顿时不敢再说,当下强壮着胆子继续走。

不怕不行,这雷霆无情,到时但凡劈下来一道,岂是闹着玩的?

但军法无情,他也不得不走。

就在这种越靠近山顶,心中越来越不安的情况下,众人终也渐渐来至,藏身在树林中的边缘,往前一瞧,顿时一个个如堕冰窿,神情仿佛见了鬼一般。

只见眼前铁枪环绕,吸引着雷霆电光,形成一个盛大的雷电圆环,恍如神狱一般。

而就在这圈圆环中,小冬瓜、秋雪、张君宝三人,各有所思,各有所想,且不多说。

而那叶书,却是静坐在那里逗弄灵兽,神情间不见一丝慌乱,只是偶尔见冷锋寒刃被雷霆击中,这才脸上出现期待模样,高深至极。

“这这……”

一时间,这些高手,俱都心中发慌,想着叶书此时的状态,心里直发毛,想起一虚起民间传说来。

布下阵法,呼雷引电,雷霆环绕周身,这不是那些世外神仙,才能做到的事情吗?

这一页书,究竟是人是鬼?

尤其此时正在山顶,直面雷霆之威,没吓得转身就跑,已经很够意思了,还怎么穿越雷霆,去找叶书的麻烦?

“叱!”

就在众人迟疑不定间,蓦然天际一道雷霆,直直地劈向众人之间,先前自称“刑刀深夜长鸣”的钟楚绝腰间刑刀之上……



正文卷 第343章 神剑御雷真诀?

话说虎豹雷音这玩意,即便是在狠人辈出的国术圈里,也是个极其危险的修炼方法。

老虎豹子俱不说了,全都是猛兽,一不留神就给你一舌头,人都给你直接舔秃噜皮。

天雷更不用说了,哪怕是对雷电了解极深、拥有各种避雷方法的现代社会,也是一件拿命去拼的事情,即便不出任何意外,都能把人吓痴呆了。

叶书之所以敢带众人前来,是因为他先前已经各种试验过,尤其是因为久经战阵,而血气腾腾,甚至隐有厉鬼冤魂盘绕其上的“冷锋寒刃枪”,极为吸引雷电,这才布下这座“引雷阵”。

换言之,叶书本来就是把冷锋寒刃,当成自己最后一份避雷针,用来防备击打在铁枪中间空地上的雷电,因此几人离冷锋寒刃都有相当一段距离。

就连秋雪带的防身兵器,甚至是众人身上任何铁器,叶书都事先整理过,行事各种小心。

打雷天,敢身携铁器爬山登高的,叶书本就敬佩他们是条汉子。

董天宝这群人倒好,竟然还敢携带这种因杀人太多、而沾染上些阴邪气息的血道兵器,特么的这要是天雷再不劈下,叶书都要怀疑他们是不是跟天雷有一腿了!

“叱!”

几乎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道将轰鸣之声,远远甩在后面的天雷,已经正正击中钟楚绝的鬼头刀上!

被天雷劈中,是什么样子?

农村常有雷雨天,被劈中的院中大树,每次出现这种情况,都要把户主人吓得心惊肉跳,那如神灵一剑劈下的威势,也难怪古人将其当成天刑。

而钟楚绝,在这天雷之下,又能硬到哪里去?

就在那雷霆还没击在其鬼头刀上的时候,众人身边的一株大树,已经被劈断倒地,先前牛b烘烘的钟楚绝,虽只是经受余威,却也直接被劈成了数断焦炭,鬼头刀更是直接被击成两段,旁边几个随行的京城高手,也被连带着一同劈死!

天雷之下,一视同仁!

不过,这种死法,倒也干爽,好歹能留点东西。

换成是狗b艾瑞克,那就没的说了,其洗澡水,已经有96366度,直接都能把它融掉,可比钟楚绝这惨烈多了。

众人一时毛骨悚然,两股战战。

站在一旁,早已经吓得呆呆傻傻的村民南怀孟,此时双眼发直,嘴里只是哆哆嗦嗦地不住道:“我跟恁们说过,一页书不是人!他……他身上有……对,豆是这感jio!他一碰我,我就jio得跟现在一样,身上发麻!他他……他会龙虎山天师教的雷法啊!”

这么可笑的方言话,先前一直被众人耻笑,这时却是一个个面面相觑,也是心里发毛。

古人迷信,天雷本就不是人间之物,眼瞧着叶书静坐雷林之中,自己等这些找他麻烦的人,却是被一道雷直接劈死,任是再胆大的江湖高手,这时也要疑为鬼神了!

一时间,众人脸上不免升起惧色,有退让之心。

董天宝同样被那一道雷近距离劈过,而全身血气奔腾、毛发直竖,但看到叶书静坐淡然的神情,又是一阵愤恨塞胸,连这天地之威,都不怎么害怕了:

“胡说八道!叶书跟我都是少林弟子,他不过是辈份高,会上几门少林绝学,又哪里会什么雷法!他要真会雷法,我跟刘公公,早就被他取了人头,那日他又怎么会避让大军围杀,受伤流血?!再有敢乱军心者,即便逃了出去,我也要禀明刘公公,军法处置!”

不得不说,董天宝这话还是很有用的,众人想起刘瑾治军的手段,一个个便收了逃命之心。

雷电之下,董天宝说这些话,自然小声不得,两波人距离又不远,叶书当即发现,董天宝见状,也不藏了,直接带众人走了出来。

“叶书!我看你今天,还能往哪里逃!这雷电,也是把你困住了吧?!”

董天宝一现出身,张君宝心无滞碍犹还罢了,正呆愣愣想着事情的小冬瓜,整个人顿时眼眶都红了,痛苦、难过、后悔、仇视种种难言情绪,俱都从心头涌起,一时间整个人都在发抖。

心中有愧,董天宝不敢看她,只盯着叶书一人。

面对对方的凶狠威胁话语,叶书并没有在意,只是瞧着那些身配兵器,而且兵器上多有血腥、暗红之气的样子,忍不住笑问道:“六哥派你来的?”

六哥?

众人一时迷茫,不知道叶书在说什么。

叶书好心解释道:“六哥啊!就你们老大!

刘瑾我叫他六哥,没毛病吧?

咦!

你不是前两天跟我喝酒的那个兄弟吗?

我了个去,前两天我请你喝酒,你还跟我称兄道弟呢,怎么一转眼就表面兄弟,把这些人引到这来了?

你是不姓艾?叫艾瑞克?

你不去洗澡,来找我麻烦干什么?”

全身血髓涌动,带给周身一片暖流的同时,也让叶书气血浮动不安,一颗心活泼泼的,顿时就皮了起来。

众人:“……”

南怀孟听不懂叶书的话,但见对方看向自己,只觉得整片天地都压了下来,整个人压抑到了极致,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一般。

而叶书也没有令他们失望!

眉心那道红点,在这天地之威下,早已经鲜艳欲滴,仿佛叶书眉心有一点红光一般,对周围,尤其是此时天地间的种种气息变化,尽数被神元清晰感知。

感受着天上那道被对方吸引的威势,在极短时间里达到顶峰,叶书便手按剑指,胸前划了半圆,指向一个方位,神情肃然,极是唬人:

“九天玄刹,化为神雷!

煌煌天威,以剑引之!”

几乎随着他的话音,但见头顶乌云之间,一道惊世神雷,蓦然由天而降,正正对着叶书所指方向,轰然劈落!

落点处,军中几名手持长枪的高手,登时被天雷当头轰下,一声不吭,就直接去见了艾瑞克。

董天宝:“!!!!”

南怀孟:“!!!!”

秋雪:“???!”

非白:“~(ˉ ̄~)切~~”

小熊猫:“o(=w=)m”

ps:感谢雷瑟守备--虚空之盾的打赏。

求助大家一件事,《暴君07》版本里,第一列第二个图标,怎么点开啊,我都加入帮派了,还是没能触发周末剧情……



正文卷 第344章 一道传三友

“不可能!”

包括董天宝在内,小冬瓜、秋雪,以及一部分来犯强敌心中,同时升起这个念头。

还是那个道理,若是叶书有这本事,驻城血战当日怎么会受伤奔逃?

可眼前的场景,又真切地彰显叶书似乎有指挥雷电的法术,尤其是当叶书接下来,接二连三的“引动天雷”时,董天宝手下这些高手,彻底就军心尽乱了!

剑指一凝,便是一道天刑神雷降下,神威赫赫。

每一道雷霆,似乎都奔着他们来,虽然众人竭力分开,可天雷落下,依旧至少必杀一人!

一时间,天雷打哪,叶书指哪,当真是一指一个准,比周星星走在美女前面装大款还逼格十足,生生把这个《太极张三丰》的世界,玩出了《诛仙》的风采来。

“神剑御雷真诀!”

不经意间道出的这个名字,更添一身神秘色彩,吓得南怀孟趴在地上,全身颤抖,跑都不敢跑。

节目效果十足,看得一旁的小熊猫兴奋无比,嘤嘤直叫。

……

不过,诺言总是诺言,就像叶书的颜值一样,永远都不可能低调、隐藏得下来,迟早都要被人揭穿。

一群人俱都是人中英杰,总算是有那有些见识的一个人,经历最初的慌乱后,细心观察赤手空拳的叶书等人,当即大叫:“快弃兵刃!天雷是奔着兵刃来的!”

众人将信将疑,却也不得不相信,果然兵器扔出后,那天雷俱都奔着地上自己和称手兵器轰去,一时间伤亡顿止。

“叶书!”

一时间,众人几乎气得要咬碎了牙齿,叶书先前的行为,让他们还真以为叶书会法术,好悬没自己把自己吓得缩阳入腹,此时鸡儿暴窜而出,自然恼羞成怒。

叶书却是有些可惜,这个b自己还没装够呢,怎么就让人给拆穿了?

没看见直播间里,嫦娥妹子已经打赏刷屏,给小熊猫的月草,已经堆积一大片了么?

“算了!拆穿就拆穿吧!咦?下雨了?走,进帐篷!”

周围那一圈铁枪阵,几乎每时每刻都被雷电轰击,让叶书、董天宝两波人,都难越雷池,一时间,叶书装完b后,继续修炼,董天宝众人,也终于勉强恢复心气,对叶书仇恨更剧,开始搭建帐篷,准备围杀。

两方人,一时安静了下来。

张君宝,却自始至终,都翻看着《气功心法》,待暴雨纷至,天地雷霆更盛先前威势时,却是望着天际雷电,若有所思。

与电影中自己随缘体悟不同,这两三个月里,甚至是在少林时,叶书都早就教授给他许多道儒两门的经典,此时一朝顿悟,登时如江河漫堤,厚积薄发!

面对雷霆,这股天地几乎堪称最强的毁灭力量,张君宝心中愈加平静,仿佛其都是过眼云烟一般,精神心神更是无限制地扩张,仿佛将整个天地的壮阔,都收进了心中。

“太极!”

看着张君宝突然打出的拳势,叶书心头一震,顿时再不管其他事情,只是全身心地看着这一代道门宗师,开启太极之路。

与此同时,外面的董天宝似乎也心有所感,向着这边望来。

只见雷霆之下,张君宝静静练拳,拳势缓慢轻绵,与天上刚猛疾烈的天雷,形成刚、柔的极致对比。

与天雷相比,张君宝就像是一个蚂蚁一般,随便一点天雷余威,都能胜过他,可在叶书眼中,张君宝的气势却是节节攀升,丝毫不亚于自己,甚至很快超过的沉静心念,让人根本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神元一道,最重领悟,叶书比着这些三教神才,还是没有那份天命之气。

叶书知道,这是张三丰心神强横无匹的征兆,正如那些古之圣贤,不止气盖当世,更是跨越时光,其气魄千年不灭,皎比日月。

刚之极致、柔之极致,仿佛一个巨大的太极,在这一刻,尽皆映入叶书眼中。

尤其张君宝拳势渐起,双手虚怀抱丹,似乎将空气天雷笼罩下一点生机,都捕捉到了自己双掌之间,一时周围雨滴纷聚,气息牵引之间,竟在他手中形成一个不停旋转的水球。

“这种悟道的场面与气势,真不愧是千古大宗师!”

叶书静静观看,一身斑驳杂学,在这刚柔两道面前,都得到许多印证。

尤其是张君宝手中虚转的那个水球,劲力之多变自然,浑圆一块,仿佛天地万物运行一般,那是叶书也不曾见过的奥妙,这时当真是如遇至宝。

外面的董天宝,眼中却是没有张君宝的存在,他眼中,只有那横行长空的雷霆,张君宝只是映衬雷霆的背景罢了!

张君宝的太极之道,越是不可忽视,就越映衬得这雷霆之威无穷无尽。

大丈夫处世,岂不也要如这雷霆一般,轰轰烈烈,风过也要留痕?!

许是受张三丰悟道气机影响,又或者当真是天纵其才,比张君宝还要聪慧三分的董天宝,竟是同样心有领悟。

一身炙盛如火的《般若掌》、《洗髓经》,原本因为急功近利,几近走火入魔,如今却硬生生以天地为师,走出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来!

谁都没有想到,一场闲游、一场围杀,会演变成这种情境。

这南山因为地势高绝,是驻城附近最易受天雷击打的地方,其上惊雷不断,仿佛一直在等着三人一般。

一道至刚至烈的惊雷下……

张君宝放空自己,悟出了太极的道理。

董天宝借张君宝之势,悟出了为人刚猛迅疾的道理,打破先前瓶颈、险关。

叶书比较博爱,至刚、至柔的境界都看,也多有领悟,前路较两人或许会更远大些,也有可能贪多嚼不烂,他也浑不在意。

南山之巅上的这道雷霆,一道传三友,倒是颇有《倚天屠龙记》中,觉远死前,传经三人的意思了。

夏日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午后时分,乌云散去,暴雨也风收雨停,天光照下,吹指着山巅上的清风,沁人心神。

董天宝全身气息蒸腾,蓦然吐出一口红黑淤血来,胸中积郁的内伤,尽数消散一空,望向叶书的眼神,满是杀意。

叶书从旁边山石上,信手拔出无名铁剑,战意磅礴。

登时只见无名铁剑上,铁锈片片纷落,显出透明若无的剑柄、剑身,仿若琉璃,只在剑柄吞口处,显现出一个“空”字!

ps:感谢于烂漫山花中迎接死亡的打赏。

写这段天雷悟道的剧情,想起几年前,写《妖蛇道》时的同类场景了,有点唏嘘。

萌冲步入网文的第一本书,就是无限流,当时写到《笑傲》剧情时结束,没想到这些年兜兜转转,竟又回来继续写无限类小说,此时回首再看当时的自己,不由得心生感叹。

这些年,萌冲除了颜值上有了长足进步,其他方面,却是仿佛一点没有改变。

唉……

正文卷 第345章 《天地合》

“空剑:人阶下品。

空明透澈,无尘无垢,剑柄吞口处,有一‘空’字,似乎昭显其来历。

《侠道追溯》友情提示:此剑为一佛门圣僧,为其弟子所铸,寄以厚望。无奈遭逢大变,万念俱灰间,误入异界,察觉一线希望,心血来潮之下,便将此剑弃于无名荒野,任其吸纳地气、铁气掩身,神物自晦,以待明主。”

无名铁剑,不,现在应该叫空剑了。

叶书一直知道,无名铁剑很有来历,毕竟一柄整天一打架,就直接脱自己衣服,铁锈乱掉的剑,怎么看怎么社会,哪怕在兵器圈,明显也是个狠角色。

其最初时,是叶书在《熊猫夫人》任务里,救了川蜀里的熊猫一族后,因果循环下,为熊猫们感激所意外寻觅到的,当时其说是剑,却圆钝一片,跟根铁棒似的,除了比叶书盘腿上的铁棒长一些、黑一些,也没其他异样。

非要说有什么异常,就是跟国产货一样。

皮实,耐艹。

每一次叶书战意激发、武念充沛时,其便自动掉落铁锈碎片,现在更是通体透明,如同张君宝一样,将自己原先所有的一切杂念负担,都释放了出去。

如果不是看到了其信息,叶书还以为这是“承影剑”。

难怪叫“空剑”。

虽然透明若琉璃,但其气息与周围格格不入,让人一眼就能发现其异常,不像承影那样利于袭杀。

叶书举起剑,原本通彻的剑身上,突然就浮现出一段字,随之就如昙花一现,又隐没了下去,仿佛从未存在过一样。

在这短短时间里,叶书因为长得帅的缘故,已经看清了那些字。

那是一句诗:

“千僧万佛血亡灾,涤罪诛刑应世开!”

叶书:“……这剑是‘鬼如来’铸的吧?”

信手一挥,斩在旁边的一柄铁枪上,叶书便能感觉到这柄剑,不以锋利见长,但其既韧且硬,最是符合叶书用剑方式。

“不错!以后不用再整天换剑了!只不过其是人阶下品,却是似乎有些蹊跷。”

……

叶书在那里想着,对面的董天宝,却是望着这边,眼神中情绪莫名,沉默了片刻,才一挥手,发下命令:

“你们,去杀那两个女人!”

此令一出,整个气氛紧张的山顶,登时一片安静。

良久,秦横江才疑惑道:“杀那两个女人?”

董天宝望向他:“你有疑惑?”

“不敢不敢!”

秦横江登时心中一寒,董天宝的眼神,较之往常,更加暴虐三分,当即率领众人,分成左右两股,避开当中的叶书,往秋雪、小冬瓜这边杀来。

小冬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被张君宝护到身后,依旧还瞧着这边的董天宝,突然惨笑出声。

她也不说话,只是从秋雪手中,取过一柄刀,擦掉眼角笑出的眼泪,持刀应敌。

自己的真心,似乎总是被人视为可以衡量、可以抛弃的东西,似乎这世上的有情人,就该被嘲笑、被辜负,被说“对不起”一般!

这一刻,小冬瓜彻底死心,昔日所有的心动与感觉,俱都在这一声“杀”下,化为口中的自嘲一笑。

“君宝,你护着秋雪两人,先离开!”

叶书笑看着对面的董天宝:“他既然不敢面对我们两人,那便我一个人留下来,看看他究竟有什么本事来杀我!”

张君宝犹豫了一下,凝声道:“你护他们走,我留下吧!”

南山巅峰之上,叶书静立,手持空剑,瞧着眼前众人,闻言不由大笑:“有时我都不明白,善之极善,恶之极恶,如此两端,究竟是怎么养成的呢?难道真就是一句‘天生如此’可以概括吗?”

说话间,叶书眉心红点,光华渐胜,仿若天雷腾空,肆意潇洒,映衬得他一张如玉颜值,湛然若神。

在众人看不到的小腹关元穴,更是血气涌动,一如大地翻动,地气奔涌。

神元、精元俱都气息腾动,自神门、关元两处,一上一下、一天一地,往胸口丹田汇聚。

天地合!

这是叶书观摹张君宝天雷悟道时,所领悟的一路法子。

这法子,没有任何攻伐威能,只是兼具动静、生死、刚柔两极变化,最适合叶书性情,这时心有所感,便被叶书用了出来。

此招一出,叶书顿感丹田充盈,气感大增,而且精元竟也有所提升!

“你使用自己所领悟的《天地合》,神元养身,精元1!”

“你使用自己所领悟的天地合,神元养身,精元2!”

不过片刻,叶书精元,竟然就提升10点之多,堪比他数十日洗髓之效。

《天地合》,是一路修炼养身的法门,神元、精元,甚至是以后的元气,三元合一,最是适合叶书。

而且,这种状态下的叶书,神元、精元俱为自己所用,不再像先前那样,一者消耗过盛,便容易受到另一者的影响,稳如一条老狗。

气息流转,汇入手中空剑之中,原本明澈的剑身,顿时显出灰濛濛的颜色来。

“空剑:人阶中品。

天地两合,双元合一,此剑剑性与剑主相合,气息如一!”

升阶了。

叶书也不在意,只是手提空剑,胸中杀意渐起,走向董天宝。

路上不时信手连挥,数枚石子,被空剑弹动,直飞两侧,每一枚,都毙杀一人,二三十步内,无有不中,一时众人俱都心惊,又往远处走了些。

趁着这个空隙,张君宝三人,连带着非白,小熊猫俱都往山下突围而去。

这些,已经不为叶书所注意,他只是眼中瞧着董天宝。

山巅之上,渐渐只剩三人,却是那名名叫南怀孟的村民,手足发软,一时动弹不了,在旁边瞧着。

“我曾说过,下一次见面,我会杀了你!”

“是么?”董天宝打开一个木匣,取出里面自己挑选的一口刀,冷笑一声,“怕是你今天不能如意!”

刀剑相击,杀气弥漫南山,两人再次交手,顿感对方不凡根基。

叶书叹息一声:“为权势名利,你背弃本心,连自己最珍重的兄弟、自己最喜爱的女人,都要去杀,沉沦至此,我今天就来救你出苦海罢!”

ps:感谢比利王的怒吼、晓尘鬼心的打赏,昨晚太累,码着码着睡椅子上了,抱歉,今天补上。

正文卷 第346章 万般不甘尽成空!

“哈哈哈哈哈哈!”

闻听叶书此言,董天宝突然大笑,刀剑拳掌相交之时,一双眼睛里,满是对叶书的痛恨、仇视之意。

“叶书,你知道我最痛恨你哪一点吗?”

董天宝刀势如惊雷腾空,狠辣决绝,较之两月之前的心浮气躁,已是天壤之别。

尤其他毫不顾忌自身危险,以伤搏命,竟是一时挡下叶书剑势,只是眼激斗片刻,看到身上又多一处剑创,两人暂且分开的时候,咬牙怒道:

“我最痛恨你的,就是你这副永远高高在上、理所当然,独立鳌首的姿态!

凭什么?

凭什么同入少林,你被方丈收为师弟、绝学唾手可得,我却只是拜入师父门下,数年苦修,想进达摩院,还要遭受心宝、觉海的刁难?险死还生!

凭什么?

凭什么我日夜不辍,苦苦修炼的一身本领,费尽心机,才偷学《般若掌》三招两式,你却一朝悟道,便将《般若掌》、《大力金刚掌》,当成废物一般地丢给我?

凭什么?

凭什么下山之后,我拼尽全力,也只能寄人篱下,你却鲜衣怒马,杀朝庭高官如同屠鸡宰狗,为众人景仰?

好不容易,我聚起势力;

好不容易,我娶了刘翎;

好不容易,我就要功成名就!

偏偏是你,一来就被刘公公看重,丝毫不顾忌我的情绪,我取下驻城,刘公公反倒拿着《洗髓经》、重金收买你,你却视之如粪土,刘公公为了制衡你,无奈之下,这才把《洗髓经》送予我!!

凭什么上天这么不公?!

我走到今天,都是为你所逼,你却还一脸无辜,问我今日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

愤怒的情绪,再无任何压抑,董天宝尽展一身高绝武艺,手中刀法更是招招狠厉快疾,席卷叶书周身上下各处死穴。

闻听到这些话,叶书先是一愣,随即脸上就浮现一丝莫名之色,眉眼间,转为冰冷。

空剑应势而起,以守应攻,剑势矫然若龙,绵密之间,乍现远超以往之根基!

强势猛攻的董天宝,被叶书一招凌厉剑式逼退,这才惊然发现,先前数次与叶书交手,竟然俱都不是叶书全部实力,此时方觉叶书深不可测。

可随即,就又是一阵愤怒!

以前的自己,就那么不堪,叶书竟然都懒得出全力?

不得不说,叶书似乎成了董天宝的心魔,先前叶书自认为的“手下留情、给个选择的机会”之类,在董天宝眼中,俱都成了叶书小瞧他的“罪状”,让其更加愤怒。

叶书不是圣母,既然对方如个熊孩子一样,不识人好,那也没有必要留情了!

单腕一抖,叶书已是格开对方,看着这个不知何时,已经面目狰狞,再无旧日模样的董天宝,闭目一声长叹,再睁眼时,已是一片冷漠:

“董天宝,你可知道,你可知道,我前番为何留情?

留情,是心有所感,是觉得你本性不坏,是觉得你道行偏差,是想给你留一条选择余地!

却不想,我越是留情,你越是行事毫无底线,越是舍弃自己、舍弃至友、害尽亲朋,却只为向那官场上一个太监,展现忠孝之心!

昔日留情何来?

对你留情,是望你回头向善,留着性命为驻城亡魂,赎还残害亲友之罪。

今日愤怒何来?

是忍无可忍,是恨铁不成剑,原以为,你是如石小猛一般,为世事所逼,犹能容情三分,如今看来,却是狼心狗行之辈!

此等忘我失心之徒,留命何用?!”

……

心中怒火引动,叶书起剑于手,剑起尽展一身杀意。

董天宝听了叶书的话,却是怔然之后,随后仰天惨笑不止:

“往事何须再回首!

我为何离开少林、离开佛笑楼,就是因为看不惯他们处处以你为主!

出剑来!

今日今日今地,你我了断明白!看看谁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怒火、恨火。

一朝爆发的情绪,似乎将董天宝内心最后一丝算计、顾虑俱都烧之一空,只想以自身堂堂正正的实力,与叶书尽一场对决!

或许,他内心,本就是这样想的,这才驱散众人,与叶书进行看起来,无比凶险的单挑。

长久以来的算计,长久以来的谋划,临到关头,终究是内心不甘示弱的心绪,占得上风,两方同样的心思,让这场对决,变成现实!

南山之巅,顿见刀剑疾行寒光,森冷透骨,渗心冰凉的杀气,激得一旁的南怀孟,全身发颤。

在他眼中,董天宝无疑是强大的那一个。

招招如雷霆霹雳,式式夹带风雷之声,如此威势,仿若天雷怒流,势要斩尽眼前一切阻碍。

叶书这边,就显得锋芒收敛许多了,每一横挡逆击,俱都沉稳如山岳耸立,任凭对方再是强横,也难有一分动摇!

只是……

“般若掌!”

董天宝久战无功,心中怒急交迸,双兵交击之下,借着这股阻碍之力,瞬间左手提气起掌突袭,正是少林绝式,般若掌!

这一掌,全无半点佛门“般若”之意,气势猛恶,简直就是魔道掌法一般!

天雷悟道,已经将董天宝的风格,彻底奠定,不要说是般若掌,就算是再慈悲的佛道功法,在他手中,也急功近利、沦为杀伐利器!

一招击出,再无反悔余地,不是敌死,便是我亡!

也正因为如此风格,他这一记刀招后临时的变招,招式流转之间,难免有三分生硬之处,在叶书眼中,几乎瞬间就发现了这一处破绽。

此时,叶书只消稍步后退,避敌锋芒,待董天宝余势尽消,如强弩之末势不可穿鲁缟,那时只要轻轻挥剑,便能斩下他的首级!

但……

“般若掌!”

叶书舍近求远,竟是弃这天大战机于不顾,同样使出一招《般若掌》来!

同招同式,却是如岳峙渊停,稳固如山,虚实若渊,难以测度!

“噗!”

但见双掌相接,董天宝瞬间口中鲜血狂喷,血洒四郊。

叶书空剑斜提,看着不可置信,又不甘认输的董天宝,语气中无悲无喜:

“现在,你可知道我为何能独立鳌首了?!”

ps:感谢苏道长的10000打赏,谢谢谢谢,这两章写得有些艰难,又为了相亲、房子的事烦不胜烦,抱歉……

正文卷 第347章 胜败生死寻常事

胜负,早不在叶书关心之列,一路行来,早已不负己身,莫说此刻力败强敌,就算是自己剑断人亡,那也只是技不如人,又有什么好怨恨、好呼天抢地的呢?

在董天宝眼中,只看到自己莫名地强大,只看到自己行走人前,所获得的种种光彩,只看到自己那11的颜值。

可紫禁血战、狂蟒惊魂、逆冲王世充军阵、一路逢神遇鬼,神元、精元修炼更是凶险一片,这些背后的艰辛,却从没有在他眼中关注过。

叶书胜得问心无愧!

“还要再战么?”看着对方坚持起身的样子,叶书问道。

回答他的是,是一阵癫狂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哈!

不到最后时刻,焉知我便胜不过你?!

最后一式!”

言语毕,董天宝仰头望了望天,突然苍白的脸上,涌现出一股子不正常的血色,原本因为叶书《般若掌》重击,而疲惫欲死、不住颤抖的身躯,也再次变得雄壮有力。

“嗯?

洗髓经?

不对,是逆行化髓?”

叶书眼中闪过惊艳,这董天宝果然天纵其才,借着张君宝悟道之机,竟于天雷之中,悟到这逆行化髓之法!

自己重根基,因此悟到的《天地合》,也并非是什么杀伐之招,而是神元、精元两者互补、共同精进修炼的法门。

而董天宝一心名利、眼中只见其锋芒光彩的性子,却是让他只瞧见雷霆掠世的威风来。

其所修炼的《洗髓经》,虽然已经为官府高手所修改,可以借军阵之声,代替佛音而修炼,但总归是正经的养身培元之法。

但此时,董天宝竟是逆行《洗髓》,一身长久积郁的根基,尽数在这最后一刻,化为自己短暂的战力,一时之间,只见他周身血气缭绕,叶书神元关注下,只觉其仿若一团巨大火球一般地耀眼。

一生的光华,在这一刻之间,尽数绽放。

此等法门,凶险万分,竟也让他悟出来了!

如此天纵其才,却只追求一时的锋芒,还只是那虚幻的名利!

叶书叹息道:“一击之下,无论胜败,你必死无疑,可怜你天纵之资,可怜你一生苦修,为名为利,为胸中一团怨气,值得吗?”

值得吗?

听到这个问题,周身劲气卷动,发丝、衣襟烈烈作响的董天宝,沙哑声中,仿佛终于在这一刻,认清了自己一般:

“长生无用,不死虚妄!

不能败你,我注定只是失败者!

若是败你,我便是天命所归,命不该亡!

叶书,今日今时,我行此招,不为名利,只是为你!”

说出一番莫名言语之后,董天宝声音渐微,似乎体内席卷的可怕力量,已经彻底摧毁了他的声带一般,当即也不再多说,眼中心中,只有叶书一人,手中仿佛提的不再是长刀,而是一道雷霆!

一击!

直掠而来的董天宝,爆发出叶书前所未见、一生未逢的狂暴一击,在这一道猛恶攻势之下,先前叶书掌控局势的神元心念,都被压迫得不能透出神门一步,尚未交手,便几近断叶书一臂!

这是叶书,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果然不凡!

这样的凶猛威势,便是即刻死了,也值得了!”

心中兴奋无比,涌现出这个想法,哪怕是《天地合》状态之下,神元依旧无法彻底维持冷静。

那便……疯一把吧!

原本澄澈的眼神,瞬间一片狂热,森寒剑式,也在如此情绪之下,变得炽热如火!

石破天惊!

原本稳重如山的防守剑势,瞬间仿佛山岩崩碎,自山岳之间,飞腾出一柄战意凛然的剑锋来,竟是弃守为攻,在这最不适合热血的一刻,斩出心意最炽热的一剑来!

天地瞬间无声!

在这方寸之间,在这片刻之中,叶书、董天宝,似乎都能感受到对方最细微的情绪、劲力变化,感受到彼此最单纯、最无我的这一招之威。

神而明之,不用言语概括,不用心念分析,两股同出一源,却又截然不同的招式劲力变化,足以造就一名更强大的高手!

谁活下来,谁便是这个人!

刀剑,相击!

短暂的交锋,并非结束!

却见场中,董天宝势如破竹,气势如虹,一路大步前冲,势如雷霆,莫可抵御!

叶书步步后退,脸上却现无悲无喜之色,剑式中,饱含强大力量,却是含而不发,如同云层中积蓄的雷霆之力,一剑剑,斩在对方攻势最强的那一处刀锋上!

九步!

连退九步!

便在那第九步,叶书后退的脚步,猛然踩裂山石,手中空剑,终于如雷霆乍现那一刻,爆发出最骇人、最强横的一击来!

正在疾攻,力道依旧未衰的董天宝,生生被这狂暴一击,逼得横刀挡在身前,心中却是微微一喜。

先前,叶书劲力含而不发,虽是攻势,却身有余力,自己攻势再强,在叶书可怕的劲力控制下,都无隙可入。

此时,叶书全力一击,两人气息交感之下,早已经窥清对方攻势之处,正是自己胸口膻中,自己横刀挡下攻势之后,足以败杀叶书!

只是……

“咔!”

红尘只闻一声碎裂之声。

这一声,仿佛碎在董天宝的心上,所有的**,所有的雄图,所有的不甘,似乎在这一瞬间,都变得空落落的。

董天宝怔怔地低头看去,却见叶书手中空剑,正刺穿自己精心挑选的宝刀刀身,其劲力之凝聚集中,竟然如同穿过一层纸般,将自己宝刀一剑穿过!

便在空剑刺入体内的那一刻,董天宝突然想起,先前这九步攻势之内,叶书以攻对攻,击在自己兵势最强那几式。

“原来那几剑以攻对攻,双方雄力对击,已经对我兵器内里有所损伤,这时才能一击,破我劲力、宝刀的双重防御……”

“嗤!”

念头未毕,胸口已传刺痛之感,董天宝癫狂的情绪尽数消散,注意力在这一剑中沉浸了片刻,又苦笑一声,抬头望向了叶书。

便是这剑式、劲力、战机再是妙至毫巅,自己都要死了,又有什么好关注的呢?

“你……你胜了!”

董天宝一口嫣红的心血吐了出来,仿佛这一句“你胜了”,直接摧毁了他最后一丝存活下去的心念,身子往前一送,利刃穿身,整个人便无力倒下,在自己人生这最辉煌、最清明的一刻,死于这南山之巅,死于这南槐一梦之间……

正文卷 第348章《化髓劲》

颓然跪坐下的身躯,在这南山顶峰之上,显得很是萧索。

“空剑凝聚杀意,进阶至人阶上品!”

“空剑:人阶上品。

原为人阶下品剑器,后因剑主悟得《天地合》、斩杀半步得道高手董天宝,而进阶至人阶上品。

《侠道追溯》提示:道心、杀意凝聚,空剑根基已定,是为杀道之剑。”

对于这个提示,叶书只是扫了一眼,就没有在意,只是看着眼前战败身死的董天宝,想着其最后一句无奈的认输言语,一时无言。

死后元知万事空。

自认识董天宝以来,无论只是一个罗汉堂小和尚时,还是名震四方掌管驻城的义士统领,又或是刘瑾妹夫、统管无数高手,他都是对自己不忿极深,不甘己下。

哪怕战败,到了最后一招玉石俱焚之前,其也是不甘心失败。

直到现在,叶书的剑,刺破他膻中要害,这个从不服输的……好友,终也是在萧索之中,平静地离去,获得死前片刻的解脱。

对方,没有战败身亡的不甘,似乎只是觉得有些可惜。

自己,也没有胜利存身的兴奋,此时此刻,仔细品味内心,却是同样觉得有些可惜。

可惜了!

叶书抽剑,眼看着空剑剑锋上,血迹片片,并非沾血不沾,却又在极短时间里,剑上残血尽数融入到剑身之中,仿若不曾留下任何痕迹。

但叶书知道,董天宝这个旧友,自己这辈子,怕是都忘不掉了。

曾经可惜、曾经痛恨、曾经愤怒……

叶书驻剑于地,怔怔发了会呆,想为其挖个坟墓,却又摇了摇头,回头抱起董天宝的尸身,缓步走到一旁陡崖之畔,最后瞧了一眼董天宝,松下了双臂。

没有假死、没有突然拉扯住叶书同归于尽,董天宝仿佛如同一个疲惫太久的人,在自己最烦躁、最渴望有个结果的时候,终于可以休息的一个人,再也不想睁眼看上一眼。

无论这结果,是好是坏。

尸身落入深谷,片刻之间,已是不见踪影。

很好。

在这个山谷里,

没有人、没有达摩院首座和罗汉堂弟子的高下身份、没有权势薰天的尊贵和不甘人下的卑微。

在这个山谷里,

只有花草树木,只有生死枯荣。

生,是一段经历的开端,也是一段经历的结束。

死,是一段经历的结束,也是一段经历的开端。

花草树木,走兽虫蚁,在这个山谷中,没有分别,没有谁瞧不起谁,谁也没有谁高贵。

生死枯荣,生死可喜,死无可悲,活着,和身死化为泥土、养料,也没有什么差异,谁也不会嫉妒谁、谁也不用被谁打压。

若是未来有一天,自己也身亡道消,那又是谁,将自己送入深谷之中呢……

“安息吧,好友!”

……

站在崖边,平静会心绪的叶书,转头回到决战之地。

地上的宝刀,叶书没有理会,哪怕那最少是柄人阶上品的兵器。

“这口刀,不适合与他陪葬,便留在这里,以后说不定哪个樵夫上山来捡到,拿出去换几文钱买米也说不定,这样倒是最好……”

叶书便又看向地上掉落的青色宝箱,那是董天宝死后,便静静躺在地上的。

拿起。

打开。

……

“《化髓劲残》:人阶极品!

董天宝观天雷、太极,以少林绝学《洗髓经》为根基所悟而成,尽含雷道霸道、张狂、无我之意境,追求一瞬间的芳华,看似虚幻,却又造就最永恒的精彩!

人生于世,总有须拼尽全力之时,所谓根基、所谓修为,在那人生死关面前,终究都是虚妄,唯有化为最直接、最张狂的战力,才是其存在的理由。

化消心血、精髓,短时间内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威力,是死境绝杀之招!

虽然不包涵内力运用之法,但依旧是人间难得的绝学!

《侠道追溯》提示:生死非是永恒不变,在旁人眼中转眼即逝的雷霆,若只是于无人处平静消亡,哪怕存在千年万载,也只是虚幻一场。

若能悟破‘生非生、死非死’的道理,便可完整《洗髓劲》的功法,使其达到人阶顶峰级别的功法品阶。”

……

可惜看不到自己《天地合》、张君宝《太极心源》的介绍,叶书看着眼前的《化髓劲》,略有感叹。

这部功法,虽然只是残篇,该是初期领悟,未能完备的原因,但与《天地合》、《太极心源》、《洗髓经》,或许已经没有品阶上的差异,都只是不同的人,在“道”之一途上,看到的不同风景。

化自身血髓,获得短暂力量,似乎看起来,是路魔道功法。

但……

翻看一遍《化髓劲》,又回想与董天宝对决时,两人气息相感,对方周身的劲力变化……

静坐的叶书,身上猛然气息一腾,整个人都“膨胀”了越来。

一瞬间,叶书只觉从骨髓中,涌现出一股汹涌力量,周身一热,气血充盈之下,周身肌肉便是一硬,充满力量。

就连原本盘在腿上的小腿,都梆梆硬,顺势垂到了地上。

周身气息腾动,就连心意,都受其影响,不自觉战意腾腾,不过叶书运用此法不深,还在他定力控制范围之内。

外硬内虚,属性面板上,精元值,都降了两点。

体内,空落落的,仿佛骨子里,失去了什么。

叶书脸上,却没什么可惜之色,对《化髓劲》更为感叹。

一个人,无论男女,想让身体里,多些东西,总是很难的,不过大多数人,只要有毅力,总能做到这一点。

而当身体里有东西,想要将其甩出来时,那就更难了,其总是跟个牛皮糖似地粘着自己,让人烦不胜烦。

现在好了,直接截断了、弄碎了、扔出去,一了百了,轻松明白。

果然,叶书洗髓未净,前路很慢,领悟《天地合》后,才速度稍有改观,如今得了《化髓劲》,却是意外由死逢生,自这路偏于魔道的功法上,得到了启发。

“这天下的成名之术,俱都有可取之处……”

就在叶书静坐山巅,感受这《化髓劲》的微妙之处时,一旁早已被两人交战威势,而惊得全身发软的南怀孟,终于在挣扎之中,鼓起一丝余力,爬坐了起来,向着山下爬逃而去。

只是,似乎是这中间,耽误的时间太久,没等他爬出山顶,一旁山林中,便出传来众人疾行而来的声音,南怀孟细耳一听,不由得面色一片苍白。

那其中一个声音,竟是秦横江的!

“快回去帮董大人!”

“诛杀逆贼叶书!”

“我就说杀叶书,才是大功一件,董大人想揽全功,可他吃肉,也要给兄弟们分些汤喝才对……”

“就是就是,刘公公可说了,哪怕如汉军分裂楚霸王,那也算咱们一份功劳,那叶书只有一个,纵使董大人训斥,咱们也不能跑得慢了,免得到时连汤都喝不到热乎的……”

ps:感谢江湖快客的打赏。

正文卷 第349章 《化髓劲》后遗症

近两百余名高手,竟然在得到命令,追杀张君宝一行人后没多久,又跑了回来……

如此胆大包天,想想却也理所应当。

一群高手,俱都是军营中、江湖、京师几处地方,挑选招揽的高手,一个个平日里骄横惯了,来此又是为了争抢功劳,纵使一时被董天宝气势所压,又怎么可能真的任劳任怨,去一心追杀两个女人?

此时只是稍稍应付了番差事,见张三丰悟道之后,凶猛无比,1v11打他们这些高手,跟打儿子似的,顿时就怂了。

一群人商量了一番,还是觉得回来挑叶书这个软杮子,比较有搞头。

毕竟,悟道后的张三丰,太极拳劲绵里藏针,看着拳势不重,但打在人身上,却是跟无痛人流似的,无声无息间,肚子都给人锤出血。

相比之下,叶书这个“硬桥硬马”,且功劳丰厚的目标,似乎还显得好欺负些。

只是,回转到山上,近两百号人俱都愣了。

我的镇抚使呢?

我那么大一个镇抚使呢?

哪去了?刚才明明还在这的!

秦横江因是京城来的,武功又高,与钟楚绝一向是众人主心骨,钟楚绝被雷劈成了渣,他这时便走到向山下爬动的南怀孟身边,询问他山顶上先前情境。

怎么好好的,那么大一个镇抚使,给我们整没了?

南怀孟此时,却是如同看到老虎的兔子,颤巍巍地回头看叶书,声音都不利索,只想往山下跑,哪有心思回答对方问题?

秦横江心里一动,看着场中凌乱的战局残痕,以及董天宝那柄被刺穿了一个创口的宝刀,心中登时一紧,一个不可置信的念头,从心中涌起。

“这董天宝,不会是被眼前这个叶书,给杀了吧?”

这些天,董天宝习尽绝学,实力精进,早已经将众人强行压制,秦横江是知道董天宝的武功,有多强的。

心里闪现无数念头,秦横江无形之中,已经有些怂了。

想逃,却已经晚了!

叶书静静在那里感受了片刻的《化髓劲》,这才把眼前这些人,看在眼里,回头再瞧瞧一旁董天宝地上溅落的残血,心中杀意陡升。

名利场上,背弃人性的人,留命何用!

“唰!”

空剑脱地而起,叶书握剑掌中,也不说话,就这样一步步走进人群之中,在周围人不可置信,也不敢相信的目光中,扬出血雨腥风!

围杀、人多势众,刀林剑海!

叶书眼前,似乎又回到了当初东昌城中,自己第一次面临大规模围杀,一身实力,十成发挥不了一成,没走几步,就气喘吁吁。

可现在,哪怕血珠溅到脸上,叶书心里也升不起一丝颤动了。

自己的精神,似乎真的出了问题,神元、精元的极端影响,让叶书有时感觉自己,就像是王家卫电影里的男主角,看见条狗,都能抒情大半天。

“哈哈哈哈呵呵呵呵……”

杀着杀着,叶书全身气血翻腾,突然便笑出声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因为董天宝、还是因为自己而笑。

“杀吧,既然自己走错了路,那便杀之了事……”

空剑,饱饮鲜血,渐渐变得赤红。

战斗,全部变成了本能,而当叶书清醒时,却发现手中的剑猛然劈空。

定睛一瞧,却见眼前的一个高手,正屁滚尿流地倒坐在地上,一张脸惊恐地看着自己。

再看向四周,原先围杀自己的近两百余名高手,此时已经只剩下小半,且还作鸟兽散,一个个听着队友惨亡,却是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赶?

为什么?

叶书从杀戮中恢复的神志,还有些不清,当即右手一晃,血滴子已然在手,顺手甩过数十步距离,落在一个只顾逃命的军中高手头上,手腕一抖,便已将其首级带了回来。

叶书:“你跑那么快干什么?”

无名尸首:“……”

叶书:“我刚才走神了,你告诉我刚才发生……呃,不好意思,忘记你已经死了……”

甩下人头,叶书坐在山顶上好一会,才渐渐从杀戮中彻底清醒过来。

“看来是《化髓劲》的后遗症,我化消血髓,气血震荡,远超以往单纯地气血增加。

说句俗话,就是内分泌瞎鸡儿分沁,搞得我性格,都短时间里受到了影响,若不是我已经把战斗当成本能,就先前那个傻样,怕是都要被卖到兰桂坊当小鸭子了……

不对不对,以我的颜值,当个鸭王,绰绰有余了……

呸!

我现在怎么这么不要脸?

这么谦虚、这么虚伪了?

还兰桂坊鸭王,就这颜值,怎么说也能混个‘关中鸭王’吧?”

《化髓劲》的后遗症,来得如此猛烈,叶书坐在山上,直到张君宝赶来,都依旧没有从其影响中,完全清醒过来。

张君宝问他,他也不回话。

只是静静地看着前面,偶尔反应过来说两句话,但随即就为某件事,而吸引注意力。

张君宝无奈,好在叶书此时攻击性似乎不强,只好将叶书带回住处。

……

两天后,正在院中,跟一群鸭子大眼瞪小眼的叶书,突然双眼焦点一凝,恢复过来。

没理会眼前得意洋洋的鸭子,叶书回想起自己这两天的经历,不由心中发寒。

《化髓劲》,果然邪门!

其化消骨髓的效果,那是实打实的,但却与《洗髓经》的中正平和,截然相反,简直就是魔道武学!

而且,其也不是一路修炼法门,叶书借其化去体内“废髓”,简直就是逼着领袖去打工。

种种原因之下,叶书这两天,简直比张君宝先前还疯,看得一旁秋雪,都有种“好不容易生二胎,结果还是个熊孩子”的感觉。

“若不是我神元修为深厚,只怕会更严重……

不过如今我细细查看,发现确实如先前所料,并没有半点别的后遗症……

静修一段时间吧!

刘瑾,也不急于一时看他的小竹管……

嗯,我又受影响了,不是我本性跳脱……”

ps:感谢渔於雨、香馥如一的打赏。

正文卷 第350章 放浪形骸非本我

也是叶书有意放纵心猿。

堵不如疏的道理,人人都懂,可并非人人都敢去疏。

诸如一个高僧,哪怕自小当和尚、不染红尘,也难免七情六欲渐起,怎么疏?

去喝酒,去吃肉,去撩妹,去放浪形骸,然后再说“不动心,何以知众生之心”之类的话?

怕是外人还没说什么呢,方丈就先锤死他了。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佛门武学,修炼到顶尖层次,要么出个大彻大悟的高僧;要么就是如来化鬼,身堕无间,化为魔头。

多数时间,就是精神分裂,遇到个刺激,就要狼人变身的那种。

正道如此,魔道也是如此。

人是复杂体,恶念难绝,善念也难绝,整天在魔道干坏事,整天跟那些魔门妖姬混一块,也有厌烦、恶心的时候。

想做些好事调节调节?

看见跌倒老人,还没扶呢,人家瞧见自己,直接爬起来跑了,自己的自行车,都被对方换成了大奔。

看见恶霸仗势欺人,上去仗义执言,反倒把苦主吓得肝颤,怀疑自己是个基佬。

看到道门小仙女、佛门小尼姑,还没送朵花表达心意呢,人家都要怀疑你要下药了……

“随心恣意”这四个字,瞧起来容易,真做起来,比网络作者一天三更还艰难。

……

说白了就是心理负担,哪怕是个普通人,你让他大摇大摆去官府门口,光着屁股晃两圈试试?

还没去做呢,自己就先怂了,找出一百个理由,回避自己内心的渴望。

叶书就不怂。

“对不住对不住!各位街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鸡飞狗跳中,秋雪红着脸,拿着件长袍,往叶书身上一裹,就把他拖回了家,周围百姓的谈论声,让她脸色都红得没法瞧了。

“呦,这是哪家的小郎君,本钱这么足,长得也俊,竟然还光天化日……啧啧啧,可惜这脑子了!”

“这脑子才好啊!直接卖到南风馆,那就是当馆的头牌尤物,老鸨见了都走不动跑的好货色啊……”

“嘿嘿,这兄弟会玩,竟然给自己刮了小光头……”

“……”

一声一句,在秋雪心里都化成一句脏话,看着胳膊弯里,笑嘻嘻看着她的叶书,顿时羞怒交加,当头就是一巴掌。

攻击我?

叶书冷笑一声,双臂一挣,便要将缠着的白锦外衣挣破,只是瞧见上面的花纹样式,整个人嬉闹的神色,突然就平静了下来,眼神中,乍现一丝清明。

“小白……”

这是素小白为叶书缝的袍子中的一件。

见过了太多美女,生死危机也经历了不知多少,叶书却不知为何,那个烛火下,认真帮自己缝衣服的素小白,总是在自己心里,占据最重要的一席之地。

看着叶书如往常一样,老实了下来,秋雪这才长呼了一口气,将旁边抱着不倒翁玩的小熊猫,费力地抱到叶书怀里,这才去一旁,回想着叶书平时无意间展露的功夫,继续习练武功了。

“嘤嘤!”

叶书坐到椅子上,盘着小熊猫,看着对方舒服地打呼噜,突然道了一句:“你也不小了,总叫你‘白莲圣女’也不好,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嗯,我托名‘素还真’,便叫你素小白怎么样?”

话没说完,就见怀里的小熊猫“嗷”的一嗓子,张嘴就咬叶书的拂它的手。

“呃……对不住,我忘记儿砸你不是小白了……

别闹别闹,我给你揉揉肚子……”

院子里,张君宝一直在练拳,太极拳的领悟,已经渐渐沉淀下来,对于叶书每日里的胡闹举止,他大抵能看出其中深意,因为好笑之余,并不怎么插手叶书修炼事宜。

内心中,他对叶书,也是极佩服的。

以董天宝领悟的魔道功法《化髓劲》,行正道修炼之实,这份大毅力,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即便是自己先前那么疯,也只是疯而已,叶书这直接光着身子满村、满路上乱跑,光媒婆都招来不知多少了。

日子,似乎就这样平静下来,转眼间,又是数月飞度。

但张君宝,却有种越来越微妙的感觉。

他感觉,杀董天宝,是叶书的“天命”,叶书天命已尽,因此可以肆意随心地练功,再无牵挂。

而自己的“天命”,快要到了……

就在他思虑间,院门突然被打开,两个百姓模样的江湖游侠,跑了进来报信。

“这几个月,刘公公简直是疯了,每天往死里练兵,残毒起百姓来,更是远胜先前,如今更是四处捉拿‘乱党’,说是要搜杀君宝你和……和那为‘叶兄弟’,你们千万小心,最好还是赶紧换地方住吧……”

“刘公公?”

没等张君宝询问,一旁清醒过来的叶书,反倒是被吸引了目光,搂着小熊猫,走了过来:“怎么刘瑾也开始倒行逆施,把那些兵不当人地训了?”

那两名游侠见叶书过来,忍不住后退了一步,压下自己内心的颤动,老实回答道:“自那日叶……叶大侠你,在南山巅上杀了董天宝,又杀退那百十名高手之后,刘公公似乎就性情大变,当天就以秦横江为镇抚使,开始操练起兵卒来,动辙打骂刑杀,说是要练出一支强军来,比着先前的董天宝,还要暴戾……”

刚开始还有些结巴,但随即就越说越顺,将那刘瑾这段时间的变化,俱都说得清楚明白。

听在叶书耳中,却是分外地怪异。

电影里,董天宝为了爬更高的位子,所以强训兵卒,惹得人人生厌,连其手下鹰犬,最后都不想再为他卖命,反倒是刘瑾,显得深得三军爱戴。

可现在,刘瑾反而走上了董天宝的老路?

想想,倒也合情合理。

电影中,刘瑾一心朝堂,并不怎么重视军队,竟然派曹琨那样的马屁精看管大军,兵卒每日里胡乱收税、闹事扰民,败坏自己名声。甚至是后来董天宝杀曹琨,强行练军,致使三军离心,刘瑾也并不在意,反而夸董天宝办事有力,大为赞赏。

其得三军爱戴,并非其有多么爱兵如子,纯粹是他纵容手下兵卒为害一方。

正文卷 第351章 辣手摧花

现在,面对叶书这个绝世凶魔的直接威胁,刘瑾却是发现,自己唯一能倚仗的,只有这支大军了。

练兵,也就变得理所当然。

这让叶书心有触动。

电影里,董天宝众叛亲离,不代表受三军爱戴的刘瑾,就比他善良到哪去,真逼到那份上,刘瑾表现出的人性之恶、对人命的漠视,与董天宝并二两样。

那两名游侠,似乎因为某些原因,特别想讨好叶书,见叶书对这事感兴趣,就笑道:“而且那阉贼还说了,只要叶大侠你肯当他妹夫,他就表奏皇上,提拔你到京城里皇帝跟前做事,高官厚禄许了一大堆……哈哈,这阉贼是真被你杀怕了!”

在大家都被官府欺负时,猛地出来一个欺负官府的叶书,这无疑是件极振奋的事情,让叶书成了众人的偶像,能和叶书沾上些关系,都能脸上有光,狐假虎威了。

或许,两人还想跟着叶书学两招。

这些心思,叶书并没有在意,他只是想了一会,看着张君宝若有所思的样子,突然道:“你是不是想搞那个阴阳人的烂屁股?”

张君宝道:“……是!”

叶书一脸兴奋:“咱们一起搞!

《最后一个太监》里,肥猫那句‘什么都搞过,就是没搞过太监’的台词怎么说着来的?

算了,忘记就不想了……

我还没见过太监呢,东方不败整天威胁我,我得先学点经验,下次去《笑傲江湖》时,好好收拾收拾他……”

这些话,张君宝就听不懂了,只以为是叶书的昏话,笑着摇了摇头:“你既然专心修炼、神思不属,那就不要了,刘公公恶贯满盈,我会去了结他,他妹妹毕竟对你有情,你去了反而尴尬……

bla bla……”

说来道去,就是不想带叶书,生怕叶书现在的状态,在战局中受到不测伤害。

叶书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李莲杰,此时见对方死活不带自己去,不由冷笑一声。

叶书:“……李莲杰,今天你嫉妒我比你帅、故意不带我开团的事,我记下了!”

李……不,张君宝一脸无奈:“……你整天叫我李莲杰,李莲杰是谁?算了,你喜欢就好……”

……

“你洗髓有成,精元1,目前精元值为:250/300!”

如张君宝所想,在杀了董天宝后,叶书已经完全没了牵挂,一心修炼,短短时日间,已经胜过自己之前年余的辛苦。

不过,眼瞧着张君宝、秋雪、小冬瓜出门,小冬瓜甚至还借去了自己的空剑,叶书就很感兴趣了。

空剑如今,因为沾染杀戮太多,虽然还只是凡兵,但杀意凛冽,对手往往为其而心神一时被夺,恍惚间,就失了性命。

这柄剑,足以弥补小冬瓜的武力短板。

扔下秋雪给自己准备好的围棋,将最后一块桂花糕塞到小熊猫嘴里,再将美滋滋啃零食的它塞进宠物戒指。。

“非白!走!”

叶书一声招呼,旁边一直拿脑门蹭树的非白,就跑了过来,叶书提起旁边的冷锋寒刃,翻身上马,也习惯性地帮非白抓了抓脑门,一人一马,就这样合作愉快地往驻城赶去。

摸着非白脑门,感受着其中阳刚、隐而不发的强横力量,叶书嘴角露出一抹笑意:“你倒是好机缘,竟然也在天雷下觉醒了力量,以后这是要变成独角兽,头上长个‘毒龙钻’么?”

非白嗷了一嗓子,没了头上因力量觉醒,而带来的痒意,它一心奔腾,速度更超以往,声势煊赫,奔腾在路上,真就如一团滚动的白色闪电,震得大地,都如鼓面一样颤动。

一人一马,离开得晚,但因为马快,到达驻城时,发现自己正赶上双方激战落幕。

说起来,这刘瑾,也是搞笑。

先前高高在上、城府深厚,一副大人物的模样,对下面这些武夫、豪杰,瞧都不瞧,把上位者的逼格,维持得引人生畏。

可一朝被匹夫之勇威胁性命,就方寸尽失,害怕得错招尽出不说,如今更是信上了鬼神,竟然辛辛苦苦,去城外求什么“长寿佛”了!

简直是在搞笑!

而且,为了表示对“佛”的诚意,他出行虽然也带兵卒,但自然是无法如军营那样大军随身的,这么些精锐兵卒,在张君宝面前,根本不够看。

而有叶书、张君宝这两个变态级高手累月教导,秋雪、小冬瓜,也是今非昔比,打刘瑾、刘翎兄妹,差不多就跟打儿子似的。

叶书到时,刘瑾还有攻有守,刘翎却是被小冬瓜拿着空剑,已经刺击得半身是血,眼看就要身死。

“哈哈,你想杀我?

是因为董天宝么?

董天宝跟我在一起时,天天风流快活,不知道有多粘我,你们这两个贫贱女子,也想跟我刘翎抢男人,我看你……”

一言一语,俱都字字锥心,小冬瓜饶是已经情绪恢复许多,这时想起董天宝的变化,也是忍不住眼眶发红,心浮气躁,却是趁机让刘翎扳回了两招。

见自己言辞有效,刘翎心中大喜,正要再说些什么,却心中猛地一寒,向后疾退!

只是,作为叶书想要杀的人,她又哪里退得开?!

一招之间,已是长剑离手,被叶书拿着冷锋寒刃,架在她的脖子上。

“是你?!我……”

看到叶书,刘翎心思复杂,不知是该恨,还是该高兴自己没看错人。

“既然出手,那就不该被对方言语搅动,若连自己的心都控制不了,那不是成了旧派武侠小说里,被boss遛狗的正道高手了?”

说罢,在刘翎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叶书毫不手软,一枪终结刘翎性命。

这个长得不错、且又对自己心动过的女人,竟是没让叶书有一丝迟疑。

见小冬瓜低头应是,叶书这才望向刘瑾,却是看都没看地上的刘翎一眼。

作为一个帅比,被人喜欢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若是因此就区别对待,那未免也太可笑了……

作为大幂幂都得不到的男人,叶书这点逼格,还是有的……

ps:感谢死茄咧啡的打赏。

正文卷 第352章 抢了装备就跑路

如果只是张君宝,以对方性子,说不定还可以有所图谋。

可叶书既然来了,刘瑾便断无逃出生天之理。

或许是因为看到自家妹妹惨亡,被秋雪打得招架不住的刘瑾,直接方寸大乱,没几回合,便直接落败,与自己求来的“长寿佛”一起,倒在尘埃之中。

“秋雪大欧派,秋雪威武霸气!”

叶书乐呵呵地策马小跑上前,长枪一挑,刘瑾手里的那柄软剑,已经被叶书挑到了手中。

“龙泉软剑:人阶中品。”

看见品阶,叶书多少有些可惜,不过这玩意也就是个奇兵,用来平日里耍着玩,倒也足够了。

想到这里,叶书便翻身下马,二话不说,就开始解刘瑾裤腰带。

地上披头散发的刘瑾拼命拦着,却哪里挡得下叶书的禄山之爪,一手按着他的手,一手直接把他皮带给撕掉,连着衣服都破了不少。

果然,对方的外面那一圈腰带,是条鳄鱼皮的软剑剑鞘,叶书把玩了一下,很是满意。

没收充公!

旁边的张君宝,已经看呆了。

自己boss还没灭掉呢,叶书竟然就跳出来抢装备?

而且,你抢就抢了,好好解不行么,干嘛撕人家刘公公的衣服?

卧槽,你在干啥?等等!

却见叶书乐呵呵地收了龙泉软剑,扣在自己腰间后,竟然还不罢休,摸索起刘瑾胸口衣襟了。

没办法,多少武侠小说里,反派不都是喜欢随身带秘籍的么?

不过,现实情况似乎和小说不一样。

翻了好一会,没翻到什么武功秘籍,叶书就直接撕扯起对方裤子来。

三下两下,布帛撕裂声不绝于耳,叶书已经看到了他一直想看的太监随身带着的小竹管。

嫦娥:“我了个去!有没有管管?赶紧把这家伙拖走,太污了,不过我喜欢……”

东方不败:“……叶书,我送你两枚增长内力的灵丹,赶紧吃了,吃了就有内力了!”

“东方不败打赏了你《三尸脑神丹》两枚!”

“《三尸脑神丹》:地阶中品。

日月神教成名丹药,以苗疆蛊术为基础,药性极端,化神元为内元,使服用者最终神思枯竭,内元暴窜而死。”

黑粉,妥妥的黑粉!

这东方不败,比逼着自己喝江小白,不喝就爆自己头还恶劣啊!

而且这货不是第一次了,每次都各种坑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难道是,东方教主嫉妒自己比他的大?

“哈哈,小竹管,东方不败,你也是这样么?还挺可爱的嘛!”

叶书瞧着直播页面,东方不败疯狂地刷屏,不由得哈哈大笑。

观众里,有粉有黑,这个东方不败,似乎是嫉妒自己颜值的缘故,一直在黑自己,以叶书的老实憨厚性格,都受不了他了。

只是,不经意间,叶书便看到了直播任务页面上,那已经只剩一天的任务提示。

《太极张三丰》剧情世界,要求自己在这里存活半年,不用上班时,时间又过得特别快,叶书不经意间,竟是已经来到了最后阶段……

“如果我到时不离开,会遇到何种危险逼我离开呢?

大军围杀?

灵气排斥?

天灾地变?

来群妹子榨干自己?”

心里闪过这个疑问,但叶书目前没什么心思去试验,《太极张三丰》的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牵挂的了。

最重要的是,他有些想素小白。

突然就很想见到她。

见见这个一心为自己好,给自己缝了那么多衣服的这个女孩,顺便再摸摸对方的双马尾。

双马尾啊,好久没摸了……

想到这里,叶书也懒得再说话,直接一枪刺死了刘瑾。

上位者、城府深厚、位高权重、统领三军、权大势大……

这一切,在刘瑾死时,都失了所有意义,没有让他有一丝心安。

刘瑾至死不懂这个道理。

董天宝或许死前,才懂得这个道理。

而叶书,很久前就明白了……

……

挥手捡过对方爆出的一个蓝色宝箱,又看了一眼张君宝、秋雪、小冬瓜三人,接过小冬瓜手里的空剑时,想了想,一脸认真:

“手持这柄空剑,借其杀气摄心之能,足以横行天下。

知道刚才,你为什么发挥不了这柄剑的最大威力吗?”

小冬瓜有些不好意思,低头道:“我还是心软,面对这些祸害百姓的官兵,也起不了杀心。”

“这只是次要原因。”

叶书弹了下空剑剑身,挽了个剑花,振声道:“剑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使剑的人!

使用这把剑,首先就要长得帅!

只有长得帅,才能发挥出这柄剑的最大威力!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拿这把剑时,威风赫赫,剑扫天下,无人可挡了么?

哈哈哈哈……”

狂笑声中,叶书已经策马向远处山林里奔去,再不管这个世界的一切纷扰。

临至离开,或许会有危险正在围绕,就不连累这三个朋友了。

没想到,自己除了长得帅,吊大,连心地都这么善良。

真他喵的是个绝世好男人!

……

而在身后,张君宝三人,也是一阵错愕,好一会才明白,叶书是在向他们告别。

眼看着叶书的身影越来越远,张君宝也恍然有感。

天命已尽,是该分开了。

再继续在一起,只会给彼此带来烦恼。

“当今乱世,我想去四处走走,看看天下,小冬瓜你们两个呢,有什么打算?”张君宝看着秋雪问道。

秋雪有些黯然,没有说话。

小冬瓜却是道:“以后叫我本名‘郭香’吧,我是女人,对这些天下大事也插不上手,听说蜀中比较安定,便去峨眉山住下吧……”

张君宝点点头:“小……郭香你武功根基已定,有书宝传授你的那几路剑法、修炼拳法,也足以在乱世安身,如果有需要,随时寻我。

你看破过去,恢复‘郭香’的本名,望你以后峨眉山上,得清净之道。

我也该忘掉过去,自此便叫‘张三丰’吧!”

三人说了会话,郭香便在四周寻了匹官兵留下的马匹,往西蜀而行,以后是喜是乐、是悲是苦,自有一番属于她的传奇命运。

张三丰却是没走,看着秋雪。

秋雪被他看得有些不自然,低头问道:“你怎么不走?”

张三丰静看了她一会,失笑地摇了摇头,走上前,牵起她的右手:“书宝曾说过,清净之道,固然弥足珍贵,可红颜知己,也不可辜负。你对我的心意,我又哪里不知道呢?以后行走江湖,咱们便再也不分开了……”

“可是你一直谨守少林门规,连酒肉之戒都不肯犯……”

“张君宝已经是过去了,以后这个天下,只有张三丰,什么少林门规,都随‘张君宝’一起忘记吧……”

《太极》卷,完!

正文卷 第353章 神秘力量

“你开启了蓝色宝箱!”

“你获得了《离手剑法》!”

“《离手剑法》:人阶上品。

大内宫中的神妙剑术,剑与手掌似连非连,剑势诡异,配合软剑,更添出招之诡异,让人防不胜防。

《侠道追溯》提示:此套剑法剑术诡奇,威力强大,但却只算得上是旁门左道,威力有限。”

打开刘瑾掉落的宝箱,叶书开出了一本《离手剑法》。

翻看了一遍,回想着先前刘瑾的出手,叶书渐渐心有所悟:“却是秋雪与他刚交手时,秋雪一时不慎,被刘瑾抢到攻势,借着秋雪在墙上连踏之势,翻手连续十余击攻出,软剑白刃寒光晃动,异常地好看。

“这路剑法没必要费心深练,但若只是分析其‘离剑’窍门,却能让我运剑的时候,再灵巧一分……倒是不错……”

……

将《离手剑法》细细琢磨了半天,叶书便心中已有大概,手持空剑演练,颇有心得。

入心不知时日,当叶书枕着小熊猫,抖腕击花练剑法基本功时,便听到了任务完成的提示。

“你完成《太极张三丰》任务,获得青色宝箱一份、灵石一块。”

叶书先是拿出灵石。

这是一块拇指头大小的透明玉石,与叶书先前《咒怨》世界,从贞子那得到的核心“灵石”相比,其光滑剔透,如同一块硬水晶,淡淡的生机,从灵石上面不停散出。

将其佩戴在身上,叶书觉得比什么保健都好,足以让人延年益寿,与之相比,贞子牌“灵石”,就显得很是污浊,难堪大用了。“灵石:地阶下品。

蕴含灵气的石头,可吸纳补充内力,极为难得,不过其精纯度只适用于地阶初级、中级的实力存在。”

在叶书敏锐的神元感受下,更是感觉这灵石的灵气,在不断散逸不说,且其中的灵气,颇有生硬滞涩之感,如果自己直接吸收使用,以自己现在的神元、精元纯净度,对自己反倒应该有所损伤。

而若是佩戴在身边,任由其灵气由死转活,自动吸收的话,又浪费太过严重,十不存一,没什么意思。

对叶书没太大用处的样子。

就在叶书可惜时,旁边的非白,却是看着这块灵石,拿头拱了拱叶书的手。

“你喜欢这块灵石?

嗯,那就送你吧!”

叶书寻了个小纱带,包上后,将这灵石挂在了非白颈间,看着对方欢喜地上窜下跳,也是十分高兴。

……

目光,转到青色宝箱上。

这是目前所能得到的,最高级别的宝箱,很是难得。

叶书有些小激动,将其打开。

“你获得了《三十六兽穴图》!”

一看到这个名字,叶书老脸就是心里一跳,老脸一红。

悄悄看了眼非白,见它自顾自吃着青草玩,叶书就偷偷把这《三十六兽穴图》拿出来,细眼望去。

期待的眼神,瞬间变得无语。

“《三十六兽穴图》,地阶下品。

传自《风云》世界鬼虎的一门穴位图谱,由鬼虎传给幼年聂风,内含兽类三十六处大穴。

虽然名为‘兽穴’,但穴位与人相通,三十六处穴位一气相通,互相牵连。

幼年聂风曾以此制住发狂的‘北饮狂刀聂人王’,乃是天下一等一的认穴法门!”

这路《兽穴图》,是以一块虎皮所载,上面勾划简单,但却形神兼备,叶书一眼望去,便已认出其是以熊、狼两兽为图,点出其身上的三十六处穴位。

熊、狼体形不同,穴位自然也位置不同,但对照着这两副图案,足以以此类推,推出其他兽类、甚至是人身上的这三十六处穴位。

这三十六处穴位上,更标有穴位特征、点指的轻重效果,以叶书钻研许久的医术根基,足以将其研究明白。

“更妙的是,我一直不知道非白、儿砸修炼怎么看护,这三十六处兽穴,类比人身,俱是其身气血穿行的关键,将气血凝聚这三十六处,便能极大提升非白它们的身躯实力,倒也算是场及时雨了!”

叶书长叹一声,按下自己被甩下车的郁闷,转而把非白、小熊猫叫到跟前,一边让它们看这副图,一边摸索着它们两个身上的这三十六处穴位,以作熟悉。

……

以叶书先前的经验,任务完成后,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比如说《还珠格格》里叶书宰了乾隆那种,他就还可以在剧情世界待上一天半天,用来统计收获、选择下一个剧情世界,这算是个隐形福利。

不过,时间并不长。

因此,当看到天上天雷闷滚,又再次聚集在这山头之上时,叶书就识趣地明白,自己,该离开了。

只是,想回《黄飞鸿》世界,看素小白的计划,失败了!

“因神秘力量影响,《黄飞鸿》剧情世界、《东陵大盗》任务暂时不可选择!

限制时间未知!”

突如其来的限制,让叶书有些懵。

接下来的信息提示,更是让他心里一颤。

“因‘伏虎罗汉’使用的特殊权限,与神秘力量冲突,其特殊权限被毁灭消失!”

“《东陵大盗》仍在任务之列,但你可以完成其他任务,并且刷新剧情世界任务!

每完成一个任务,可刷新任务榜一次。”

叶书研究了下,就是《东陵大盗》,暂时占据三个任务中的一个。

而自己如果不喜欢,比如说在完成《太极张三丰》任务后,完全可以不做其他那两个任务,而直接刷新任务榜。

这个……对叶书目前作用不是很大。

似乎是确定了叶书的修炼方向,任务榜每次刷新的任务,也大多是武侠剧情世界,叶书并没有刷新的必要。

让叶书意外的是,在这个“神秘力量”面前,连那个身具特殊权限的伏虎罗汉,都折戟沉沙,其威能,未免太凶残了些。

对于直播系统,结合《侠道追溯》的提示,叶书早有猜测。

其应该与佛门有一定关联,因此佛门才有三个特殊权限中的一个,被伏虎罗汉掌握,先前已经因强制使用,而被剥夺。

剩下两个特殊权限,叶书一直留意,虽然没发现哪个粉丝身上有异常,但叶书却从来没有大意过。

现在倒好,这个神秘力量,直接连这个“特殊权限”都给镇压了,妥妥的强大,让叶书彻底见识到了什么叫nblity。

看来,是要进入《鹿鼎记》,暂时把挖东陵的事,放一边了……

ps:感谢雪碧萝莉、气氛晚饭的打赏。

神秘力量,大家都懂,不多解释了。

正文卷 第354章 我为鱼肉,人为刀俎

“任务名称:《初识鹿鼎》(绿色)。

任务内容:进入《鹿鼎记》世界,一年内,取得任意一部《四十二章经》!

任务成功,可获得300声望,绿色宝箱一个。

任务失败无惩罚。

注:因回归世界受到限制,半年休整时间添加到当前任务中,任务时间由半年,转化为一年。”

……

当叶书再次出现时,耳边已经不再是安静的山林,而是喧嚣的京城闹市。

此时的叶书,为免麻烦,头上戴了个幕离,加之一身白锦长袍,周围人多是敬而远之,也没人能看到他幕离下的满头黑发。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戴着帽子的人还没什么,那些贫苦的、顶着个鼠尾巴,头上就那一撮毛的男子,却是异常地挑动叶书神经,手掌不自觉地想云抚腰间剑柄,扶了个空时,才想起自己的剑,俱都收到究竟戒指里了。

在这个世界,自己是孤独的。

孤独到整条街、整座城,甚至是整个华夏故土,都可能只有自己这一个没剃鼠尾巴的人了……

神州血祸,已经持续近一个甲子,最残酷的杀戮已经完成,只余下那些在屠刀下,小心翼翼、屈辱求生的先辈同胞。

这样的现实,让叶书心境浮躁难定,静立在街上许久,才强按捺下心中沸腾杀意。

……

身后,是一处茶馆,显得有些素净;

身前,却是红灯高照,一片莺莺燕燕的姑娘揽客声,正是一片青楼,当前一楼,上面悬挂着《丽春院》的招牌。

透过丽春院大开的楼门,叶书甚至能看到,那个桌子高叠,坐在上面,头戴虎头帽的可笑小厮、说书逗大伙开心的韦小宝的身影。

见此情境,再听周围人说话的口音,叶书便也明白了当前处境。

“看样子,是电影版《鹿鼎记》了,剧情倒是简单、清晰了许多,否则若是依着小说中的复杂剧情,还要千里入京、其他琐碎剧情也多不胜数,难免麻烦……”

想了想,叶书就回身上了茶楼二楼,而非一头扎进丽春院这个漩涡之中。

这茶楼生意一般,但这二楼却是风景极佳,处于路口,遍观四周八方,周围但凡有些风吹草动,都能第一时间发现。

二楼上,有两三桌客人,靠窗的座位,却是被一个面色悲苦的和尚占据着,桌上的一叠炒青菜、一碗豆腐汤,配着一碗米饭,正默默吃着。

叶书瞧出他不会武功,便也没有在意,有钱下馆子的和尚多了去了,莫说上茶楼吃饭,就是再过分些的,后世又不是没见过。

因此,叶书只是坐到他旁边,道了句“叨扰了”,便在等菜的功夫,瞧向对面丽春院。

那和尚回了一礼,本来也没在意,只是瞧见叶书一身龙行虎步,气态昂然,不由多看了几眼,越看就越是惊疑不定,终是合掌一礼,招呼道:“贫僧少林游行僧人澄明,施主气宇轩昂、一身贵气非比凡俗,不知是哪位府中的公子,又或者是江湖上的英杰?”

“少林僧人?澄明?”

叶书一边看着韦小宝在那边说书,一边闲聊笑道:“当今少林僧人里,‘澄’字辈,可是方丈一辈了,我记得少林第一高手‘澄观’,一身少林绝技非比寻常,可算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你叫‘澄明’,是他的师兄弟么?”

澄明面上更是惊疑之色:“少林……少林闭寺,不问江湖风波多年,我那澄观师兄于江湖上寂寂无名,不曾想竟也有人知道他!这么说,施主是江湖人了?只是不知道施主侠号?”

“你唤我‘一页书’就成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闲聊着,叶书也从这澄明口中,得知了不少消息,诸如鳌拜乱政、陈近南反清复明的事情,与小说中剧情一一对应,倒也了解了不少时情。

而那澄明和尚,越与叶书闲聊,就越是心惊。

话语间的语气、心态、时局评论,已经远非一个江湖游侠所能拥有,叶书从骨子里透出的那股子纵横睥睨的气质,更是让他暗自猜测是哪方势力培养出的接班人。

街上官兵突然出现,径直往丽春院里闯入,登时一片人慌马乱。

未多时,更是见那丽春院大堂里,刀光剑影,喊杀不断,“发现天地会反贼陈近南”的声音,被官兵呼喝得极广。

再过一会,更是见那官兵猛然士气一振,冲杀之势更胜以往。

应该是陈近南被暗算,洒了一脸石灰粉了。

说起来也是凑巧,电影中,陈近南一行人,与康熙一同,选择了这一天在这里聚集,各自商议诛杀鳌拜的计划,这群官兵搂草打兔子,却是将两伙人,都惊吓到了。

见里面天地会人马惨叫不断,叶书还是无动于衷的样子,澄明不由面露意外之色:

“江湖传言:生平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

一页书施主,贫僧见你也是个身怀武艺的,想必你也听过陈大侠的名号,为何此时不去支援,若能施恩于天父地母、反清复明的天地会,那在江湖上,可是一夜扬名了!”

叶书淡笑道:“若是连这个小场面,都能让陈近南身死,那天地会还是趁早灭的好,免得害死那些忠于明朝的‘贤才’!”

“嗯?施主话里,似有讥讽之意?”

“无非是借‘反清复明’的大义名头罢了!”

叶书对这个和尚,越发感兴趣起来:“天下衰亡、神州血祸,倒有一大半原因,是大明几个皇帝不争气、兼自毁长城、把百姓荼毒得再也活不下去了,这才让满清捡了便宜,陈近南虽然有大明风骨,但如今满清已经鼎定四十余年,天下……

天下,终究已经疲弊到极限,百姓也困苦到极限,再也不想有一点引动刀兵之心,只想平平安安过段安生日子……

人心如此,反清复明只是空谈。

百姓,百姓……

唉,江山代有英雄出,各苦百姓几十年!

若这时,再有个人,非要砸破百姓家的铁锅、烧毁他们的家园,逼得他们造反满清,不用满清诋毁,便是百姓自己,都要极端厌恶、仇视这个人,痛骂他是个‘残民贼’、‘冷血屠夫’了罢……”

正文卷 第355章 别叫我一页书,叫我问天敌!

话说到最后,叶书反倒平静了下来。

历史,本就这么残酷,三百年人间地狱,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疲弊已久的百姓,让叶书明白自己一人之身,作用有限,这倒挺好。

屠夫?刽子手?残民贼?

这一身的骂名,叶书若是在意,怕是早就被这群猪尾巴欺之以方,当初在东昌城时,就被逼得放乾隆生还了!

……

一旁的澄明听了,心中一动,看向叶书的眼神,已经有些不同。

“师……师兄!”

两人正说话间,二楼楼梯口,突然大踏步走上来一个粗豪精壮的莽和尚来,看到澄明,顿时松了一口气,大踏步走到他身边,一双圆瞪瞪的眼睛,死死盯着叶书。

叶书也转头看他,神色间,不由一皱。

只见眼前的这个莽和尚,身形粗壮高大,肥头肥身,却是一身的精肉,脖子粗短得几乎都看不出来,行走间虎虎生风,隐有恶风扑面。

而且这莽和尚生得面相凶恶,隐有蛮人之相,不像是正经中原人氏。

最引人注意的,是他右手中,提着的一柄降魔短杖,乌沉沉的,叶书神元感受下,只感血腥之气层层环绕,不知沾染了多少人命。

“不得无礼!”

澄时忙道:“这位施主名唤‘一页书’,与我相谈甚欢,你粗野惯了,不要惊扰到他!施主勿怪,这是我师弟澄癫,与我一同云游……”

那“澄癫”顿时就站起身来,站在“澄明”身后,不再作声。

叶书突地展颜一笑,笑得无比高兴:“我怎么会怪他呢?我平生最喜欢的,就是这些武功卓越的高手,这位‘澄癫’大师威风凛凛,恍若沙场宿将,想必外门功夫必当不凡了,咱们以后有机会,可要打上一架了!”

嘴上说着,心中只觉得人生际遇之奇,难以言述。

方才,自己若进丽春院,便能救下陈近南,得他一份恩情,以后行事,极为方便。

而自己选择身在局外,不曾想却是遇到了“澄明”这个和尚。

不对,不能再叫他们这假名了。

应当叫……顺治吧?

旁边的这个“澄痴”,便是他的侍卫统领,后来随他一同入清凉寺出家,法名“行痴”吧?

这两人,竟然暗中来到了京城,此时出现在这里,莫非是与海大富、康熙暗中有信,共谋诛杀鳌拜的计划?

也是,自己的儿子危若累卵,祖宗基业都要被鳌拜夺了,他顺治又哪里来的看破红尘,安心在清凉寺出家?

这一个中年和尚,一个拿着降魔短杵、连法号都只是换个‘辈分字’的行痴……

如果他不是顺治,叶书直接把电风扇开五档!

一时间,叶书心思电转,已是猜到了这两人身份,却是因为敌明我暗的缘故,没有展露出来恶意,想看看有什么可供利用的地方。

……

对面的“澄明”,正是退位出家的顺治。

此时的康熙,自八岁登基以来,不过两三年,正是1665年左右的样子,也是鳌拜气焰最为嚣张的时候,朝野之间,无人不知康熙势弱,朝政大事,俱都被鳌拜把控,俨然是另一个多尔衮。

而且,最近鳌拜似乎起了什么心思,竟然想对唯一一名顺治留下的辅政大臣索尼下手,许多人便都猜测,他有不臣、造反之心。

顺治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思虑良久,终是带着行癫,来到了京城,暗中联络海大富,暗中襄助康熙。

这处茶楼,也是爱新觉罗一族,早就暗里布置的一个棋子,下有暗道,进退有路,顺治并不出面,只让行癫与海大富暗中联络,甚至为了防备康熙露出破绽,连康熙都不知道顺治的存在。

只是没想到,竟然让叶书,暗中认出了他的身份!

只能说:天不佑爱新觉罗!

只能说:蛤蛤蛤蛤蛤蛤蛤!

……

与眼前的顺治相比,便是连对面施恩于陈近南,都变成了细枝末节。

更妙的是,顺治刚刚听了叶书那一番“百姓”议论,再瞧叶书英姿挺拔、气态非凡,一时间,竟让他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思及此处,顺治微微一笑,他见惯了那些不得不屈从现实,不得不为了家族、亲人延续,甚至是民族、百姓,而甘愿当狗的……奴才!

“施主这就让贫僧好奇了,若施主也觉得‘反清复明’只是一句空谈,那施主来此,又欲有何作为呢?”

此言一出,叶书面上顿时郁气一闪,神色间,闪现出挣扎、痛苦的情绪:“是啊,又欲有何作为呢?

与朝廷为敌,无论有没有用,最终受苦的一定是百姓!

朝廷这两年虽然杀了些人,但终究是为了统治,无奈之举,长远来看,却是‘民族大融合’的必经阶段,想必皇太极、顺治等人下圣旨杀人时,也是心有不忍,却为了天下,所不得不为吧?

而且满清建国已经三十余年,天下百姓终从乱世中活得命来,难道不是他们的功绩吗?

更不用说,前明暴政,狗皇帝崇祯被李自成晒成了咸鱼,反倒是多尔衮多行仁政,为其敛尸下葬,算是得国于贼……”

平日里,看到的那些洗白议论,尽数被叶书说了出来。

心里翻江倒海,却硬生生依靠自己超越凡人的神元意志、以及自己13个吴某某颜值叠一块的脸皮厚度,才保证自己没有吐了出来。

这些话,俱都是无数后世洗地狗的作品,听起来,自然避重就轻、极有道理,洗地效果一流。

果然,顺治一听叶书这话,双眼几乎都在放出光来!

佛祖保佑,眼前这个一页书,这是上天赐于我爱新觉罗的贤才啊!

鳌拜存在,让所有人都见识到了一个武夫的厉害,顺治思虑的几种诛杀鳌拜的方法里,俱都需要武功高强、且忠不畏死的高手,叶书龙行虎步,明显有高深武艺在身,兼又这种“亲清”的心思,这难道不是上天赐于自己儿子,用来亲政掌权的吗?!

“上天待我爱新觉罗,何其之厚!”

心念及此,顺治便又问道:“那施主于当今天子康熙,又有何看法呢?”

叶书淡淡道:

“其虽幼小,但看其与鳌拜的明争暗斗,俨然已有明君之风,所谓的‘后世学者’,说不定还要评他一句‘千古一帝’。

呵呵,且其年幼,若是有贤良的忠直之士、不惜身死、强进忠言,好好‘辅佐’这位年幼天子,必当是天下百姓之福,再造一个开国盛世……

只要其能度过鳌拜这一劫,想来天下间,便再没有人能阻止得了他,去当那‘千古一帝’了吧?

当真是……

期待啊!”

正文卷 第356章 钓龙

“施主如此说,难道便不怕那些天下人,说你遗忘故国吗?”

“故国?大明?

嗯,杀几个汉奸祭奠一下狗暴君崇祯也就罢了,难道还拉着天底下的百姓,与他一同去死么?”

叶书平日里也看网络小说,也看过《回到明朝当暴君》这本小说,一说“崇祯”,就直接狗暴君、狗皇帝地叫上了,这种后世习以为常的叫法,却是让对面的顺治,彻底安了心。

无他,便是再有异心的人,但凡是想借“反清复明”这个旗号立身的人,都不会如叶书这般,“狗暴君、狗皇帝”地叫着欢腾,反倒是“狗鞑子”不绝于耳,让顺治听着生厌。

此句“狗暴君”这出,如同投名状一般,直接让顺治,确定了叶书对“复明”这件事,没有什么想法。

都不复明了,难道还会反清吗?

当下,顺治便直接问道:“汉奸,俱都是些贰臣贼子,杀之无妨,不过鳌拜行事暴虐、理当先除,天地会、以及其他反清志士,俱都有此意向。

只是不知道,施主可有意共襄盛举吗?”

鳌拜!

又是鳌拜!

这个时期,似乎全天下的人,都在反对鳌拜,想要杀了这个权臣,包括陈近南。

但叶书就是不明白了,这样一个“清贼”,任由他跟爱新觉罗斗个你死我活,不是挺好吗,搞得好像鳌拜死了,小皇帝康熙上位后,就会仁政爱民、不玩文字狱一般,一个个的,都这么短视,没点长远规划的吗?

吐槽归吐槽,无间道还是要做的,叶书直接就望向对面的顺治:“鳌拜当然要杀,但我一页书行事光明磊落,即便要杀他,也须得真刀真枪、当面分个高下生死,绝不使阴谋手段!

大师你是少林高僧,既然也有意诛杀鳌拜,少林高僧众多,何不请出几位,出山诛杀鳌拜呢?”

“这……”

顺治一下无语了,自己的假身份,这时竟然让自己为难了起来。

少林确实听从清廷命令,但也是个墙边草,康熙以后掌权,用密旨令少林十八罗汉保护顺治,少林乐见其成,但此时,少林却是在观望之中的。

顿了一顿,顺治这才道:“少林并非只是一家江湖门派,而是一处佛修之地,天下纷争,少林闭山已久,是不便参于进来的……”

叶书:“……有好处时,就说自己是民族门派、泰山北斗;有坏处时,就说自己是方外之地、佛修之所,如此首尾两端,当真是让人产生深深的联想……”

说罢,面露不屑,直接跳下窗户,拔剑向街上追杀天地会众人的官兵走去。

欲擒故纵,总是比当舔狗,效果要好一些的。

如今饵食已经丢下,只看这白山黑水间的孽龙,上不上钩了!

……

茶楼之上,见叶书走了,旁边的行癫才开口道:“师兄,你瞧上这个小子了?”

顺治也不隐瞒:“不错,如今正值用人之际,先是鳌拜难制。

其次烨儿年幼、根基不稳,诛杀鳌拜的这些功臣,以后也难免恃功而骄,迟早是要杀的!

大清建国虽已三十余年,但陈近南、吴三桂、耿精忠、郑家、前明余孽之流数不胜数,便是大局已定,也难免如履薄冰,更何况我大清想要江山永固,更是要行事狠辣,唯恐鹰犬不足。

这个一页书,谈吐不俗,武艺犹胜你三分,文武双全。

更妙的是,他毫无根基,又为‘百姓’所束缚,正是我大清最好的飞鹰走狗,足以用上几十年,到时是杀是留,也都轻松。

他说要杀一二汉奸,嘿,任由他杀去!

若一二汉奸的命,便能换来一柄这样的刀剑,那当真是人大清之幸了!”

一旁的行癫张了张口,觉得自己性子粗鲁,没什么眼光,便又闭口不言。

顺治一生尊贵,便是出家当了和尚,也衣食无忧,看人便也喜从气质、心性、志向上来看。

叶书身上的武功、桀骜之气,在顺治看来,只是武夫惯有的毛病,不值一提。

但行癫一个武夫,却是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叶书虽然看着斯文有礼、面色间全无异样,但行事隐有暴戾之意,恐非他说的“杀一二汉奸”那么轻飘飘的。

……

而在外面,叶书已经没再理会这主仆二人。

叶书已经在他们身上,留了“蛇香”,再加上非白、小熊猫日益敏锐的五感,顺治在他眼中,已经是堆冢中枯骨。

眼下,却是要试试这个世界的武力层次了!

翻身而下,叶书大步向丽春院走去。

有兵卒看到叶书,持兵来攻,却见叶书从腰间一抽,龙泉软剑,已是自腰间软鞘里拔了出来,飞过一道略圆的弧度,掠过两名兵卒喉间。

血花四溅,两名兵卒登时痛苦倒地。

“很好,我拳理既通,这软剑使起来,便也水到渠成,有些麻烦,却也足堪小用了,正好用来磨练《离手剑法》!”

心意转动间,叶书已是迎着前方兵卒,直如劈波斩浪,径直向那骑马的一个统领杀去。

叶书眼中的“足堪小用”,在旁人眼中,却是威力莫测、剑势诡异,那些官兵在叶书手中,无一回合之敌间,已是命丧黄泉,当真是可怖至极!

更兼龙泉软剑,剑剑抹人脖子,场面惨烈,更是让那些官兵,一见触目,虽只是第一次交手,已经心里发颤,隐隐有畏战之意。

只见叶书每一剑,都至少死掉一人性命,行了二十余步,周围已是伏尸一片,俱都是颈间中剑,血流遍地,惨不忍睹。

此时,满清建国,已经三四十年,八旗军虽然还没败到骨子里,但其早已经失了昔日蛮族时的悍不畏死,此时这些正白旗兵卒,见叶书这样凶残,登时一个个俱有退意。

“废物!”

骑着黑色骏马的黑甲统领见状,登时大怒,一马鞭甩在旁边牵马的兵卒脸上,直接抽出长刀,座下黑马肌肉贲张,猛冲而来!

不止如此,他身旁二十余骑亲后人,同样各自持着长刀、长枪紧随而至,只是黑甲统领马快,众人全力追赶,也落后一个马身,不过这点距离,在战场上,已经不算什么了。

叶书微微一笑,静立在那里,看着数十骑奔流般疾冲而来,却是不闪不避,静看那一柄乌黑长刀,当头劈来!

正文卷 第357章 我一页书真的亲近大清!

这个世界,果真没让自己失望!

方才丽春院惊变时,叶书感觉到其间一股前所未见的强大波动传来,心中就有种惊喜的感觉。

这个世界,至少是陈近南,果真是属于内力境,也就是地阶高手的!

内力!

这个一直横亘在叶书面前的词汇,在许多小说中,都只是最基础的存在,但实际上,却是凡人难以企及的境界,拥有内力,本身上来说,就已经超脱了凡人层次,如那些吸血鬼、狼灭一般。

只是很奇怪,当初叶书对内力,先是不明其强,随即无比向往,但随着自己实力渐涨,神元、精元接连步入人阶顶峰时,这个期待许久的内力境,却已经不再如先前那般如临大敌,反倒有种处之随意、视若寻常的感觉。

而刚才,陈近南爆发出的那一记内力攻势波动,其威力,也在叶书预期之中,虽然强,强得需要自己全神应对,却也算不得逼命之危,更加印证了叶书的一个想法。

内力是强,但也并非碾压,只是代表一更广阔的实力境界。

但就像是秦朝时,顶尖的青铜兵器完全碾压不成熟的铁器一般,叶书精元、神元精进如斯,也早已经不是随便一个内力境高手,就能来吊打自己的弱鸡了。

而且若真不顾一切,叶书早在精元、神元达到人阶中级时,就可以观想气感,凝聚内力真气了。

……

说这么多,无非就是一句话:叶书如今的武力,早就如他的颜值一般,非寻常武者能及了。

眼前这群来袭骑兵,可笑至极,看似强悍凶狠,在旁的武功高手面前,也能造成极大杀伤。

可,谁让叶书养了匹汉血马,如今更是实力近乎灵兽的非白呢?

对于马性,叶书早已经精熟,骑惯了非白,眼前这些骑兵,在叶书眼中,简直就是一群无马!

一眼瞧去,这二十余骑的情况,便都了于心。

便在一骑一人相接,对方长刀如风斩下时,叶书已是在这扑面疾风中抓住刀背,身形一翻,借着前冲的马力,整个人都翻上了马背,如履平地。

那名凶狠的骑士统领,更是猛然全身大汗淋漓,颈间被叶书软剑紧贴着,如同一条冰冷的毒蛇,让他颤栗不已。

“饶命,大侠饶命!”

“最烦你们这群有马的了!”

一句鄙视言语说出,叶书软剑已经如蛇游走,前倨后恭的骑兵统领,瞬间命丧黄泉,落下马去,叶书鸠占雀巢……

鸠占雀巢……

“哈哈哈哈哈哈……”

想到这个词,叶书忍不住哈哈大笑,狂笑声中,对着座下黑马马屁股狠狠一巴掌,力道透心,原本疯狂跳动不老实的大黑马,全身一颤,就瞬间老实了下来,乖乖猛地加速,任由叶书驱策。

好好一匹马,被叶书玩出漂移的感觉来,一小段路,硬是减速勒马回身,把这匹大黑马,都搞得兴奋不己,知道自己遇到了老司机,而不是那种只知道猛冲猛加速的弱鸡。

杀人、回马。

而到此时,身后那群骑士,才堪堪反应过来,看着自家血涌满地的统领,全身发寒。

身为鳌拜手下四大高手之首、一身骑战功夫傲视八旗、争杀无数、连陈近南都无法一招败北的大统领,就这样……死了?

就在众骑心中惊愕时,叶书却是一瞬间便把握到这缕战机,当下马屁股上,又是一巴掌扇去。

大黑马这次就老实许多了,熟练地加速前冲,带着叶书与那二十余骑,瞬间掠过。

只见剑影如柳絮飘风,在人群中肆意飞腾转动,浮光掠影,恍若梦幻。

“我这软剑剑法,还是有些生硬滞涩,只堪小用啊……”

身后,二十余骑,几乎同一时间颈间飙血,洒落长街一片血红,叶书慨然长叹,把这个b,完美地装了出来。

钓龙,饵料可就要用顶尖的了!

长街之上,叶书回剑于鞘,策马前行,踏步血泊之中,左右顾视,众官兵竟然没有一个敢对视的,让叶书就这样大摇大摆地离开!

眼看叶书身影消失,周围官兵、一旁酒楼、青楼里的人,这才轰地一下喧闹起来,想起刚才叶书孤身斩群骑的场景,犹觉身在梦里。

只有那二十余倒在血泊中的尸体,才让众人相信,自己并非是在做梦。

……

对面茶楼。

原本还没有在意的顺治,猛地低头,却是发现自己的手,因为不自觉用力,被窗台上的木刺,扎出了一个血口。

他却没有在意,只是回想着叶书方才的威风身姿,想着叶书竟是理都不理一旁被众人围杀的陈近南,就是一阵狂喜涌上心头,终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被洒了石灰,周围更是没了手下,全是鳌拜人马,这样的情况下,无疑便是最危险的时刻。

叶书竟然不救陈近南!

这个举动,让顺治彻底相信了叶书方才的言语,毕竟“陈近南”这个存在,对于“反清复明”的旗号太过重要,俨然就是当今天下,“反清复明”的第一人,连鳌拜都想杀之而后快的存在!

对“反清复明”没有想法,甚至觉得陈近南是“拖百姓后腿的负担”,这是基础。

一剑格杀二十余骑,其中更包括鳌拜手下第一大统领,更是彰显其实力,其剑势之狂猛,连陈近南都未曾做到过,也就只有传说中的“神龙教主”,才有这般实力了。

“此子必为我大清武穆!

行癫,你速去联络海大富,告知他‘一页书’的事情,让他便宜行事,紧急时刻,可传我密旨,许他五品……不,三品以下官职!”

一旁行癫吓了一跳:“三品?主子……”

“不必多言,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害怕以后赏无可赏么?”顺治此时此刻,终显帝王心思,“此子性子狂放,哪怕倾向于我大清,也不过是因为‘君子可欺之以方’,被百姓束缚,内心,想必对我大清,也多有不满的。

这样的人,用上几年,也就罢了,哪有可能一世重用?

我大清要用的,是那些断脊之犬,如此方能长久!

似一页书这种人,危局时重用也就罢了,以后,却是要非除不可的!

你且去联络海大富,吩咐他关注一页书的动向,此子来京,必然不会沉寂太久,很快就有动作了……”

正文卷 第358章 汝知史可法在乎?不在乎?

丽春院外的风波,原本只是小事。

随着鳌拜权势愈重,其人也越来越骄横,在朝野、江湖、俱都行事狠厉,先前更是杀了天地会,青木堂堂主,陈近南险些被杀,只是为旁人,再添一份口头谈资罢了。

但叶书大军之下,剑杀其大统领,这便令人惊悚了,简直是在打鳌拜的脸面!

果然,接下来全城搜查,鳌拜几乎是不计代价地反扑。

一时间,京城风声鹤唳,所有人都不想在这个时间怼上鳌拜,局势竟然一时平静下来。

……

骑完之后,叶书便弃了大黑马,也不理会它幽怨的小眼神。

孤身时间长了,在叶书眼里,马可比人可爱多了。

就比如,眼前这座府坻里的人。

匾额上写着两个字:洪府。

这处府坻,地处偏僻,连行人都是稀少,显得很是冷清,不过总算是官员府坻,装饰间,也是颇有气派的。

叶书走到门前,拍了拍门。

良久,才有一个门子开了门,见叶书虽然头戴幕离,但却一身华贵锦衣,不敢怠慢:“公子有事?”

叶书拿出一封书信,笑道:“我有一封信笺,要送予洪都尉跟前,烦请传达。”

那门子却是没有接信,恭敬地道:“我家老爷有过吩咐,近日若有访客,可直接于书房会客,公子请!”

“嗯?”

叶书有些疑惑,但也不推辞,一路行来,只见城府深远,虽只是一处微不足道的“三等轻车都尉”府坻,竟是比着那些二品、一品大员的府坻,面积上也不差多少。

好气派!

进了书房,叶书坐了好一会,才有一个颤巍巍、眼瞧着得有七十多的老头,在一个中年人的扶持下,来到了书房。

走路发颤、咳嗽不断,瞧这样子,分明是病至膏荒,眼瞧着就要死了。

见叶书头戴幕离的模样,老头有些讶异。

一旁的中年人扶他坐下,便转身问道:“不知公子是哪家的贵人,如此装扮,寻家父何事?”

此时明朝已亡三十余年,几十年也没有出事,父子俩也没起其他心思,只以为叶书是有要事相商,怕暴露了身份。

叶书笑道:“无他,只是替一位故人,送封书信给洪都尉!”

中年人将信接过,递到那老头身前。

老头颤着手打开书信,只一眼看到上面的字迹,便是剧烈咳嗽不断,信纸掉落在地上,一根手指发颤地指着叶书:“你……你,顾咸正是你什么人?是来报仇的吗?”

信纸掉落地上,却见上面只有一行字:

“汝知史可法在乎?不在乎?”

……

那中年人听到老头言语,顿时一惊,当下全神戒备,护在老头身前,刚想大喊护卫,却被老头拍了拍肩膀阻止,终是反应过来,面色苍白。

是了,人家都找到跟前了,又岂能无万全准备?

自家父亲已经七十有三,且久病缠身,本就难过今岁春秋,平日全仗朝廷护着,走路快点都怕摔死了,又哪里能挡得下真正的寻仇之人?

见两人如此形态,叶书脸上的轻笑之意终于消散,看着那个老头:“洪都尉,请问这句话的下一句,是什么?”

“……这句话,是我当日于南京,擒捉反清的前明官员顾咸正时,我问他‘汝知史可法在乎?不在乎?’,他回我一句‘汝知洪承畴死乎?不死乎?’!

我便是洪承!

左右时日无多,你既要杀我,便杀吧!”

洪承畴!

看着眼前这个明末著名的汉奸老态,叶书先前的满腔杀心,却是出奇地暂时压抑了下来。

前两日他杀出重围之后,便寻人打听了一下,得了个意外之喜。

洪承畴,以及另一位堪称‘明末第一汉奸’的狗贼,竟然还活着!

清廷立国都三十余年了,这些为求富贵、背国负族的汉奸,竟还活着!

听到这些消息后,叶书几乎要仰天长笑。

较之什么鳌拜、什么顺治康熙,这洪承畴以及那位‘第一汉奸’,才堪称是自己来《鹿鼎记》世界的最大收获啊!

想到这里,叶书便又看了眼眼前的洪承畴。

洪承畴此人,前半生为大明平乱,连李自成都被他打成狗,最终统帅13万明军,与清军松山决战,终是力战不胜、却也对皇台吉的招降,置之不理,最终在援兵被灭、内应破城的情况下,兵败被伏。

之后,他降了清廷,一心为清廷出力,中间也为清廷施了许多“仁政”,于清廷灭明之战中,救下不少百姓,同时也吸纳许多明朝将领投清,这才成了赫赫有名的汉奸,与吴三桂之流,同一档次。

前半生,一身英雄气;

后半生,为了自身权势前途,进行所谓的曲线救国。

听起来,有点类似那位“冰清先生”。

只可惜,两人都没有“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以致于半生清名,毁于一旦,徒惹后人耻笑。

正所谓:

衔石成痴绝,沧波万里愁。孤飞终不倦,羞逐海鸥浮。

姹紫嫣红色,从知渲染难。他时好花发,认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青燐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做精卫总是艰难的,一身抱负、前途尽成泡影,但终能不负己身,青史留名,千载之后,“洪承畴”三个字,依旧能成为民族脊梁。

可若是当了那随波逐流的海鸥,风云一变,便俯首低耳,虽然一生富贵、权势在手,可便也不要再说后人苛刻、一身清名尽毁了!

……

不过,洪承畴最出名的,却是另外两件事情。

一件,是他被伏后,不甘心去死,一时又不甘心投降,范文程看出他不甘心去死。

野史便有传,说皇台吉,派自己的庄妃大玉儿,去端着下了药的鸡汤去勾搭绝食的洪承畴,一翻软话说出来,一口鸡汤喝下去……

众所周知,饿了几天的人,和撸了一整天的人一样,肚子空虚,脑子也懵,这时候猛地一吃饱,理智都混乱了,洪承畴当下给皇台吉送了顶绿帽子,当自己投降的见面礼。

大玉儿也因为“降服英雄的美女是功臣”的习惯,而更受皇台吉看重。

这个说法,说不出真假,但另一件让洪承畴出名,也让其彻底钉死在耻辱柱上的事,就很真实,且影响巨大了……

正文卷 第359章 人间何独洪承畴!

在广东人民的食材生产地,福建那边,有一道很有意思的奇观。

许多老房子外,在大门外,又加了六道矮门,其名为“六离门”,似乎是拒畜牲于门外的用处。

这六道矮门,其形,便是三扇并排的门,分成上下两半。

下面,是三双小门,仅到腰高。

上面,类似于三扇窗子,同样可以打开。

两者之间,以窄木板隔开。

很奇特的“六离门”,算是一道文化遗产了。

这“六离门”,民间传说,便是源于洪承畴之母。

当初洪承畴兵败,时人都传他英勇就义,以身殉国。

这很正常,当时的满清,还不是后世的同胞兄弟,动辙屠戮百姓,于明而言,便是五胡之于汉、蒙元之于宋,那是真正的生死大敌。

以洪承畴的身份而言,兵败而死,那是应当。

投降满清,根本就是无法相信的事情。

因此,崇祯亲自为其写祭文,建祠堂、赐谥号,洪府老家,也被称之为“忠烈之门”。

不曾想,就在家里人为其做“忌日”呢,竟是得到消息,说洪承畴要衣锦还乡,家人百般不信之下,却又无奈确认了这个消息。

洪母当即就在门外,布置六道矮门,不让洪承畴进门。

问其原因,洪母便说:“此门唤为‘六离门’。

凡卖国求荣者,母不以为子,妻不以为夫,子不以为父、六亲不认,众叛亲离!”

据传,这便是《六离门》的典故。

后世更是以此,创出了闽剧《六离门》、京剧《洪母骂畴》等戏曲,表现对洪承畴降清的鄙夷。

……

脑海里想着这《六离门》的典故,叶书胸口有些气闷。

无他,只因这个《洪母骂畴》的戏曲,虽然深入人心,虽然骂得刺心入骨,可它……

是假的!

洪母没骂子,作为一个母亲的身份,她不懂那么多大义,儿子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在他看来,或许已经是“菩萨保佑”,因此,当洪承畴来接她时,洪母理所应当地随他入了京,享了五年清福之后,这才一身清朝贵人打扮,回老家,直至病终。

真正看不起他的,是其弟洪承畯,因对其极为不满,便在洪承畴府第附近的设定牌匾上,书写《大乘莲心》(一说大无莲心)四字,暗讽其大无良心。

历史上真假,如今已然难考。

这些典故,也真真假假,难以分辨。

但正所谓:伪善是邪恶向美德的致敬。

《洪母骂畴》、《承畴贬兄》、《六离门》这些曲剧,能那么地深入人心,那么地让人以假乱真,足以表明人心偏向,任凭你洪承畴有再多解释,专家学者再多定义,洪承畴在百姓心中,都只是个汉奸!

至于刚才,洪承畴知道叶书来意,一副不怕死地样子,让叶书杀他?

叶书自然不会手软。

只是动手前,难免要问上一句:“我杀你,你可有不服?若有话能说动我,我便不杀你!”

问人,也是问己问心。

王阳明曾说过: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叶书神元的修炼艰难,可以杀人,却须得不违自己心意才成。

洪承畴闭目良久,眉眼颤抖,眼前一片黑暗间,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他兵败被擒时,闭目等死时的那一刻,仿佛自己这几十年来的经历,俱都只是梦境。

仿佛下一刻睁眼时,自己依旧刚刚经历过松山之战,身无病患,生死由己。

等死,太可怕了!

几十年前,自己怕死。

几十年后,便不怕死了么?

明明知道自己病患缠身,明明知道自己再没几天好活……

可,千古艰难唯一死啊!

为什么,这剩下的几天,就不让我继续活呢?

恍惚间,听到叶书这句话,洪承畴猛地睁开双眼,几乎静止的心脏瞬间急速跳动,仿佛一个窒息许久的鱼,大口喘息着,后背湿成了一片,看着叶书的头上幕离,咬了咬牙,还是死马当活马医:“我半生为大明征战,松山之战虽败,却也不曾对不起明皇,临危无奈降清,也是存续了不少明人性命……”

嗯?

不错!

一句话,便说到了其“其情难恕、其理可通,”的点子上。

叶书却是摇了摇头:“此理难成!

若你是个普通百姓也就罢了,满清虽然暴戾,但晚明暴政同样苛刻如虎,两虎竞食,百姓无奈存身,且无选择余地,连国家正规军都敌不过外人,甚至是毒害自己,百姓降清,虽然我不支持,倒也不会说什么。

偏偏,你是大明重臣!

你降清,多少人瞧着你?这是你自己的事吗?

你身处高位,钟鸣鼎食,既受其利,岂能不负其责?

若说无奈,谁有崇祯无奈?

他虽兵败,可若想活命也轻松无比,无论是远遁江南、海外、甚至是降清,只要早做准备,都能保命。

可他为什么选择自尽?

既处高位,国破族灭,岂能因为自己“已经尽力”,就心安理得地苟活?

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人常说‘大明风骨’,这大明的风骨,崇祯虽然志大才疏,但终是以自己的性命,与史可法、黄道周一同,诠释了‘大明风骨’一词!

嗯?黄道周?

我听说当初‘剃发令’时,黄道周筹兵救江南,筹兵不过数千,粮不过三月,明明是以卵击石,他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以致兵败被伏。

当时,是你去劝降的吧,便如当日范文程劝降你一般。

结果,黄道周便送了你一句对联:史笔流芳,虽未成功终可法;洪恩浩荡,不能报国反成仇。

据说,把当时的你,说得羞愧难言,甚至上书请赦免其死刑?

你老实说,当日看到清廷非杀黄道周时,你有没有庆幸当日自己的投降,让你活下一条命来?

你说你降清后,多劝仁政,救下不少明人性命。

那你怎么不说,你献出的计策、招降的明将、打击的士气,其害死的明人性命,又有多少?!

黄道周之忠烈,弱于你之前半生吗?

崇祯帝之不甘,弱于你之后半生吗?

两人皆求死,人间何独只留一个洪承畴?!”

ps:感谢风神小壳的5000打赏,赠送你九龙宝剑一柄!

正文卷 第360章 灭门!

一字一句,声声震耳,说到“黄道周”时,面前的洪承畴,已经面如金纸,一股异样的红晕,透在他的脸上,分明是回光返照的象征。

同为伏虏,同为当世奇才,那黄道周较之他洪承畴,论半生为明为汉,又何差分毫?

尤其这黄道周,既通天文,也通理数,书画、诗文、隶草,俱都自成一家,更是桃李天下,培养了不知多少学问、气节两全的弟子。

若说不甘一身抱负、不甘一身所学,人家黄道周又怎么说?

同样的境遇,同样的汉奸招降,却是两个结果。

只留下一句“史笔流芳,虽未成功终可法;洪恩浩荡,不能报国反成仇”,字字如刀,雕刻在汉青竹编之上,也将洪承畴,彻底钉死在史书之上!

想到这里,洪承畴更是身躯颤动,目泛精光,似乎体内仅存的精气神,都在向外喷涌。

一旁其子洪士铭见了,心中大惊,知道自家老父,今日便是活命,怕也活不过明天了。

只是,身在局中的洪承畴,却还是死不自知,额头满是大汗。

心中一生经历风行而过,平日里自己想的那些开解的理由,这时候还没有说出口,心里就已经给自己找出漏洞之处,话到嘴边便又咽了回去。

越想,脸上颜色越是艳红,只如血涌其面一般。

叶书长叹一声,腰间龙泉,已是划空而过。

一旁洪承畴独子洪士铭,瞬间人头落地,脸上惊愕之色,甚至都刚显现出来,浑不知自己下一刻,便要死了。

洪承畴猛地站起身来,头脑一片晕眩:“你……你!”

叶书看着地上的尸身:“既然当了汉奸,就别想着什么一人身死,全家无辜了!”

起身,抓住洪承畴的衣领,反手将他头上帽子打掉,只见光秃秃的头顶后脑勺处,只留下一根鼠尾巴来。

说起来,明以前,人多戴发冠,又或随便一个发钗,帽子也有,却并不十分流行的样子。

可到了清廷时期,因为头型实在太过难看,帽子反倒迅速地流行开来,以作遮丑之用,又因为头发稀少,戴上帽子就看不出头上虚实,这对于叶书这种留着头发的人,倒是有些友好,伪装身份时,更便利一些。

叶书也不说话,勉强抓着鼠尾巴,将洪承畴一路拖行至大门跟前,府内家丁、护卫见了,又惊又慌,上来施救被叶书杀了两人后,却也急得不敢再去说话。

一个青年男子闻迅赶来,刚露面还未说话,便见洪承畴已是面色大变,嘴里疾呼:“奕沔,快走!快……”

话音未落,叶书已是身如迅风,二十余步距离只如无无物,瞬间来到这青年人的身前,剑如穿风毒蛇,一剑连断他四肢筋脉,见他在地惨呼痛号许久,这才又一剑断喉!

周围数十名家丁,竟是无一能施援手!

“方才你那个儿子,一辈子为官,不闻什么特别出名的恶迹,倒也罢了,我还给他个痛快死法。”

叶书看了看地上死不瞑目的青年人,不由冷笑:“这是你的孙子洪奕沔吧?呵呵!”

历史上,洪承畴降清之后,虽然一生不得重用、身份尴尬,至死也就得了个世袭四世的三等轻车都尉,而且至了乾隆时期,乾隆更是将洪承畴列于《贰臣传》,两边不是人,为人耻笑。

但其子孙后代,终清一朝,却是富贵绵延三百余年,堪称祸害遗千年。

尤其是他这个孙子洪奕沔,在康熙年间,斩杀南明兵将一万四千余人,康熙龙颜大悦,任命洪奕沔为襄阳镇总兵,并亲自做媒,还将硕亲王之女许配予他。

还真是,一窝子汉奸走狗!

这样的狗贼不杀,留着过年么!

如今,被叶书一剑先杀其子,一剑又杀其孙,洪承畴这一脉,算是断了根、绝了种了。

“啊!!!!

你到底是谁!

你到底是谁?

我就死了,做鬼也不放过你!”

洪承畴眼见惨变,猛地一口血喷了出来,眼中恨意滔天,声音凄厉如鬼哭,看着叶书,恨不得与叶书同归于尽。

做鬼也不放过自己?

“哈哈哈哈哈哈……”

叶书猛然大笑出声,眼中杀意,亮如星辰,信手抓过不断挣扎的洪承畴,扯到大门之外,见身后洪府家丁、身前路上众人惊惧的样子,凝声大喝:

“杀人者,一页书也!

黄泉路上,森罗殿前,记得在阎王面前,多说我一页书几句坏话!”

话音落,便见剑光匹练般在洪承畴颈间一闪,人头尚未落地,便被叶书一脚踢出,正落在洪府大门顶上、横梁正中,张眉瞪目的一片狰狞之色,看得周围众人人人发寒,莫敢直视。

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让这样的一窝汉奸狗贼富贵延绵,是乾坤有私,是天公无眼,叶书如今开杀,心中杀意炙烈如火,便是屠戮残酷,依旧不染本心一丝尘埃!

软剑一抖,血滴四散,剑身明亮如旧,笔直如尺,只多一两道杀人斩首后、剑身与颈骨的划痕。

叶书回剑入鞘,大踏步走向人群,顿见人群如劈波斩浪,让出一条宽道来,左右行人,无不惶然后退。

信手抓出一葫芦酒来,叶书仰头倒了两口,却因平素不怎么饮酒,而呛得咳嗽不断,只是心中豪气愈壮,只想痛饮一回,即便是咳嗽不适,也依旧大笑不止,畅饮不止了……

……

“你听说了吗?姓洪的死了!”

“姓洪的?洪承畴?那个老汉奸病死了?啐!一个老汉奸,活了七十有二,早该死了!”

“什么病死了!被人杀了,人头还在洪府府顶上放着呢!”

“!!!走!去看看!”

“……”

类似的谈话声,在整个京城涌动,洪府所在的偏僻胡同,瞬间便成了京城最热闹的所在。

一群妇人、奴仆,在洪府院里大哭不止,有的甚至已经被吓得晕了,人慌马乱,所有人都不知所措。

洪承畴,连带其子其孙,一口气死了个精光,整个洪府都没有主事之人,这时候纵使有那胆大的奴仆,思及叶书的凶威,也是不敢上房收尸。

整个京城的百姓,便见到那骇人以极的一幕,“一页书”之凶名,不胫而走,传遍整个京城直隶、向着周围地界迅速蔓延。

正文卷 第361章 杀一放一?

当韦小宝刚刚加入天地会,还未接取入皇宫的任务时,叶书屠戮洪承畴的事情,已经彻底震动天地会。

电影里,将除陈近南外的天地会会众,说得一文不值,贪生怕死、无利不起早,与小说中的江湖豪气颇有二致,但却也在人性之中,本就如此。

“我们之所以没去刺杀洪承畴,先前是因为他是当大官的,身边护卫不弱,后来却是看他是个孤老头子,杀之有损我天地会的威名,只是不承想,他终究是没能逃过一刀!”

陈近南有些感慨因果有定,随即开口道:“这位‘一页书’,虽然手段狠辣,但对于汉奸叛徒,本就该斩奸除恶,以后各位兄弟要是有他的踪迹,务必以我天地会的贵客之礼相待,尽力邀请他来天地会作客,不可因为咱们的草莽之气,惊扰了贵客!”

台下众会众自然赞同,心中甚至还觉得陈近南行事太过仔细。

这样的凶人,哪个看到了不发怵,在其面前,谁敢摆江湖豪客的谱?

而一旁的韦小宝,已经满心崇拜了,只是见陈近南也没听过叶书名号,不由有些失望。

“这样的大侠,既然出手,肯定不会就此罢手的吧?说不定,他还会去杀其他人?那个第一汉奸范文程还在京城呢,听说过两天就要过68岁大寿,这个大侠,可不会找上他吧?”

听到韦小宝的话,陈近南心中一动,随即却是摇了摇头。

“应该不会!

且不说范文程地位特殊,为文臣之首,平日里护卫森严,难以靠近。

便是那寿宴当日,以范文程的地位,小皇帝也会降诏赏赐、鳌拜也是要来祝寿的,守卫只会更加严密,再加上鳌拜的功夫,根本难以下手。

不过虽是如此,但既然一页书珠玉在前,咱们也不可放过这个机会,各位兄弟全力打探消息,若那寿宴有破绽,咱们便也闹一闹这京城,扬一扬‘天父地母’的天地会威名!”

一席话,说得在座之人无不兴奋应诺,便是一旁的韦小宝,也是分外热血,只觉得有陈近南天地会,太符合自己心中的侠义印象了。

“小宝,我先交你个任务,去后宫里面做内应……”

喊完口号,便给任务,韦小宝终是走上了那条入皇宫的道路。

……

而在此时的洪府,周围已是一片兵卒围绕,鳌拜自府内走出府外,又瞧了瞧房顶上的首级,纵身跃上房顶,取下首级与尸身比对,神色凝重。

“好精妙的柔劲手法!能把软剑功夫练到这种地步,就是那陈近南,也不如这‘一页书’了!

只是奇怪,最后这枭首一剑,纯以剑锋入有隙,全无一丝内力运用时,横扫狂暴的迹象,这人似乎不会内力……”

想了许久,鳌拜才收兵回府。

至于洪府剩下的那些人,他瞧也没瞧。

洪承畴甘心当走狗,但清廷上下,一直对其持异样眼光,虽被封为大学士,也多立大功,但一直很尴尬地没什么赏赐,临到退休,本该荣耀一下,结果清廷,也只是象征性地给了个三等轻车都尉,简直就是在打脸。

连民间,都知道洪承畴这货里外不是人,更不要说鳌拜了,来查看,也不是想着为其报仇之类。

“没想到,京城又多了这么一个高手!

嘿,你若真有胆色,就来范文程的寿宴上来!

我就不信了,一群前明余孽,也敢在京城撒野!”

……

皇宫之内。

“观‘一页书’其人行事,狂横霸道,只怕范文程的寿宴,会是他下一目标……”

得到手下回报的神龙教圣女,如今假扮康熙他娘的龙儿,直接得出了与陈近南、鳌拜同样的结论。

不是他们智计多么高超,实在是洪承畴与范文程,太像了。

都是大明降人,都是堪堪老死,都是百姓心中,人尽皆知的大汉奸,与那吴三桂,哥仨不分伯仲。

事实上如果不是叶书出手,洪承畴今年就要病死,范文程也是明年病死的命,。

既然杀洪承畴这个大汉奸,那比其还要汉奸的范文正,自然便被各方想到。

“圣女,那咱们……”

“按兵不动!这个身份得之不易,不可轻易放弃,只不过你过两日寿宴时,代我出宫,注意那一页书的行迹,若有机会,可约其与我会面一谈,满清势大,想要反清,非得集尽全力不可!”

“是!”

……

两日忽忽而过。

暗里风起云涌,明里京城却是一片祥和,洪承畴的死,只不过成了一个“善恶有报”的消息,许多人甚至都觉得理所应当,自然也不觉得有什么好意外的。

这一日,整个京城都被锣鼓声围绕。

“文臣之首”这四个字,不只代表了现在,正是代表了清廷立国以来的三十余年里,范文程的身份!

与洪承畴不同,范文程汉奸得更彻底,老婆被豪格睡了,都仿若无事,更是从皇太极起兵之初,就投效当奴才,其地位与受重视、信任程度,就不一样。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当初范文程投效时,是以包衣家奴的身份,因此见了皇帝,便能自称“奴才”,而不是像其他汉臣那样自称“微臣”,十分地亲近。

背地里,不知多少投降而来的大臣,羡慕他能自称“奴才”这件事。

这样的重臣,如果不是他权势已成,无意于鳌拜、康熙之间的争斗的话,鳌拜想如现在这般跋扈,还是要多费许多功夫的。

“董大人到!”

“鳌少保到!”

“范文程接旨!”

“……”

一拔拔的大臣前来道贺,鳌拜的到来,更是让现场热闹到了极点。

酒过三巡,眼看平静如昔,一直面色沉稳的范文程,也是不由得松了口气,暗道又逃过一劫。

“对方既然能因为护卫、鳌拜而惧不敢来,说明他色厉胆薄,那便也没什么好害怕的,自己以后只消多派几个护卫,深居简出,想来也是没事……”

便在这片喜庆祥和气氛之中……

叶书一身白锦长袍,头戴一顶幕离,方一踏步范府之外,便见兵士如潮涌,向着叶书围杀而来。

正文卷 第362章 只身入重围

作为最近京城最大命案的缔造者,叶书的装扮形象,在众人眼中,可谓如雷贯耳。

只是,众人都没有想过,叶书竟然就这么正大光明、毫无掩饰地走了进来!

这特么的,瞧不起咱们鳌少保是吧?

此时的洪府,文臣几乎全部到齐,便是一些八旗贵族,面对此时的范文程,也多有愿意亲近的,几乎相当于半个朝堂,再加上鳌拜这个**oss,周围兵马之盛,可想而知。

尤其鳌拜手下三个统领,见了叶书更是恨意满满,尽数提兵来攻,三面合围,只如三块巨大铁锤,要将叶书砸成一块烂泥一般!

如此胜景,叶书也是忍不住心神激荡,信手将自己头上幕离扔出,砸在一名来攻清卒的脖颈上,登时颈断身亡。

只是,这时已经没有人在意那名步卒的生死了!

所有人,无论满臣,还是汉臣,俱都呆愣愣地看着叶书那一头黑发,眼神中,或惊恐、或愤怒、或悔恨、或痛苦、或麻木。

一间百态,尽在这一眼之中。

便是周围看热闹的百姓、围杀过来的清卒,也多是呼吸一窒。

更不要说那些隐于暗处,关注这场风云之会的天地会、顺治、神龙教、各方势力之人了……

这个神州,有多少年,没有再见到这满头黑发了?

这个神话,有多少年,已经习惯了那丑陋不堪,代表着屈辱与挣扎的鼠尾巴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轻易毁伤。

平日里,修剪胡须、头发,那是生活所须,没有人觉得有什么。

可当有人,用脚踩在你的脸上,拿刀架在你的头上,叫嚣着“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时,那种痛入骨髓的屈辱感,便是再贪生畏死的小人,又有几个没有从内心感到羞辱、难以见人的?

丑陋就是丑陋、屈辱就是屈辱。

不是一些文人的三言两语辩解、定义,就能当作云淡风轻、以丑为美,无事发生的!

只是,神州上下,尽是如此,又能奈何?

只能戴起一顶小帽,自欺欺人地麻木过着日子,直到自己习惯的那一天。

或许直到死前,也只能带着这一生之恨,含愤入土?

如今,京城之内、闹市之间,洪府之前,叶书便就这样平静地展现真容,一步步走向洪府之内,恍惚间,一些还有那三二良知的文臣,迷茫中,仿佛看到了那个曾经的华夏正统之主,雄秦、强汉、盛唐、文宋、大明的形象,在这一刻,便在这满头纷飞的长发上,再现尘寰。

纵横人间南北五千余年,任凭风云变幻,依旧笑看一切强悍对手,而生出的民族之魂血,即便再是被打压、被压抑,以屈辱的姿态,存于这世上两百余年……

这可样的魂血,便是那些边荒蛮族,能轻易毁灭得了的吗?!

叶书的武力很恐怖,围来的兵卒,被他一柄软剑,杀鸡屠狗般地屠戮,虽然一时莫能侵进,但凶威依旧滔滔。

只是,众人为之心颤的,却已经不是那一身强横武力,而只是叶书那一头代表旧时华夏衣冠的头发了!

还有人记得!

还有人不甘受辱!

还有华夏遗民,时刻目烈如火,不甘臣服于铁蹄之下!

外面杀声震天,里面,却是寂静一片,人心各异。

鳌拜见此情境,凶横的脸上,心中莫名一阵恐慌,随即又有些好笑:“不曾想,‘一页书’这小子,竟还是个血勇匹夫!

一介草莽,也敢直面我大清铁骑吗?!

来人!

将此逆贼给我拿下,我要将他五马分尸,看看是他头发硬,还是我大清的刀子硬!!”

……

周围压力,瞬间极速变大!

“软剑重攻不重守,尤其是这种战斗,还是太过勉强,也不合我风格……”

叶书心里闪过这个想法,却也没有立刻更换空剑、或者是冷锋寒刃。

自己的“果然”出现,兼之杀伐之重,几乎将整个洪府的官兵都吸引到这边,没有机会来“抢功”的,也是人人瞩目,神思不属。

“总舵主,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可要走了!”

叶书振声长喝,大军围杀之下,竟是毫不在意,来去生死,似乎完全都在掌握之中一般!

周围人群登时一静,随即一阵喊杀之声传来,自另一个方向,响起清兵惨叫之声,一个清越沉稳的声音,也随之而起。

“叶兄弟莫怪!

实在是被你这一身风采气魄所夺,我陈近南已经二十余年,未在京城见过华夏衣冠了!”

同样是软剑,却多了一份霸道之意,不重剑招,饱蕴内力的剑劲刚猛无匹,挡者披靡。

围杀官兵,登时一乱,顾此失彼。

天地会!

想想也是,这样的盛事,叶书行迹,又多不避人,如果还能少了天地会,那天地会消息也太不灵通了。

围杀之势,首在灭其战心,一如项羽十面埋伏,无尽攻势、步步紧逼,让人绝望失措。

而身前的这些围杀,在叶书瞧来,就分外可笑了。

或许是抢功心切、或许是军纪不整、甚至是将领根本没有想过这些,兵卒一股脑地围过来,看着势大,其实也就是两个开门炮,就能解决的问题。

陪他们玩,只是想磨练自己的剑法。

不得不说,在这个世界,内力境高手,就是可以任性!

像陈近南这种高手,简直就是一个战略大杀器,一方势力之强弱、一方战局之胜败,几乎都集中在那微不足道的两三名高手身上,普通兵卒能围杀内力境高手,也就陈近南吃过这个亏,且依旧力战脱困。

而且,没有内力,便弱于这些内力境高手了吗?

叶书蓦然长啸,压抑许久的杀意,轰然爆发,原本被众兵卒压抑的不出身前三尺的软剑剑锋,瞬间爆涨如雷霆怒奔,董天宝雷霆半道之境,在这一剑里,尽数化为无尽软剑杀招。

只见人群之中,仿佛一道肆意奔腾的雷霆闪过,叶书身前二十余人,已是尽数惨呼声中,个个捂着喉咙倒地待死,明明大日高照,其余兵卒却是如堕冰窟,手脚冰冷。

“你们去挡天地会,这个一页书,我来杀!”

正文卷 第363章 福利

一人之势,直闯重兵,竟是仗着手中那堪称怪异的软剑,以攻为守,硬生生将大军围挤之势,杀得止住脚步,看似凶险,实则稳如forge!

尤其此情此境,叶书立身众人之间,便如一柄始于商周、传于秦汉、盛于唐汉、成于大明的宝剑,任凭群魔乱舞,也难掩其分毫锋芒。

此等威势,鳌拜也是生平未见,心中战意凛然,须发皆竖,手里把玩的一对铁胆砸来同时,整个人,也如猛虎过岗,虎扑而来。

以逸待劳、以强凌弱,鳌拜一出手,立显沙场悍将的风采。

攻势一前一后,几乎难以避让。

几乎……

叶书眉梢一扬,眼中一丝疑惑,龙泉软剑迎风一卷,两枚铁胆已是在身周划出一道圆弧,以更强悍的威势,砸向空中扑击来袭的鳌拜。

自己的先锋军,竟成了阻碍自己攻势的力量,这让鳌拜其为难受,无奈之下,强打下这两枚铁胆,攻势却也乱了,只能无功站在叶书身前。

叶书见状,眉眼间的疑惑之色,更是深厚。

“这鳌拜……怎么看起来这么……这么……”

想了好一会,叶书也没想起合适的形容词来:“怎么跟罗汉似的,都这么……蔡?”

无怪叶书疑惑,实在是这鳌拜的表现,太过可笑了。

对叶书而言,他这一路走来,精元、神元固然是修炼根基,重中之重,可临阵杀伐,各种剑法、拳法、棍法、枪法,以至于软剑、腿法、国术气血用劲之妙、般若掌掌势牵引气血之功,叶书俱都未曾落下。

气为本,剑为用,除了华山派那群二b,谁还会在这点破事上做文章?

因此,对于叶书而言,各种招式、运劲技巧,已经深入他的骨髓,以最小的力量,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同样是他一直在追求的技击之道,先前被兵卒围杀,便是这种长期的运劲积累,使他立于不败之地。

而刚才的鳌拜,一身威风凛凛,看着唬人,实则技巧手法,差得要死,完全与他boss的身份不符合。

跟罗汉一个样子,看着肉的一批的同时伤害还高,实则被各种吊锤。

嗯,在叶书眼中,差得要死。

甚至于,其用劲之精重,还在陈近南之下。

心中疑惑,叶书便又运剑去攻,这一次稳打稳打之下,鳌拜便正常许多了,不闪不避仗着一身横练功夫,与叶书又打了个五五开。

只是越打,叶书就越是失望。

“仗着一身怪异地浑厚精元,以及这一身刀枪不入、天生神力么?

倒也有趣,难怪陈近南拿你没有办法!

不对,是这个世界的高手,拿你没有办法!

一个个的,灵气充沛、能修炼内力,便都一心往这上面钻,对这些基础、技巧,反倒都不在意了……

即便研究,也是想着怎么让内力威力更强。

这也算是各个武侠、超现实世界的特色吧?

只是他们似乎都忘记了,杀人只须弹指之力!”

……

心思电转之间,叶书已经清楚了鳌拜虚实。

同为修炼精元的个中高手,叶书一身精元纯净如水,不染一点乱七八糟的东西。

可这鳌拜,一身所学,似乎是叫“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也不知道是哪个二货想出的功法,竟然借用各种炼体药物,使得一身皮肉筋膜,俱都坚实得如铁皮一般,换取强大的防御力。

如此急功近利,难怪鳌拜以一沙场武夫之身,竟成了天下有名的高手,也难怪他明明如此厉害,手下众多,却每次都难以抓住陈近南。

空有强大武力,却不曾真正掌握过,在《鹿鼎记》的世界也说不上错,毕竟大家都如此,只是五十步、一百步的区别。

只是在面对叶书时,就难免显得可笑了!

一剑刺出,鳌拜不挡不避,任由叶书软剑,在他官服上刺出一个洞来,反手想擒抓叶书,却被叶书轻飘飘地避开。

“想杀我?”

鳌拜冷笑一声,他见多了因为自己刀枪不入,对手劳而无功后的沮丧。

但叶书却神色平静,只是借着圆转步法,在鳌拜周围,连绕了四五圈,剑光流转。

鳌拜并未感觉身上有疼痛之感,正要讥讽叶书,作攻心之举时,就觉下半身一凉,周围突然一片寂静。

“……”

仿佛意识到了什么,鳌拜低头一瞧,却见自己整齐、光洁的官袍,以至于里衣,此时俱都只剩上面一半。

而在下面,却是两条光溜溜的大毛腿、两个浑圆紧绷的大黑屁股蛋子,在太阳光下,闪着黝黑的光芒。

上半身,光鲜依旧,下半身,只剩双官靴,中间袒荡荡,一派君子之风。

鳌拜愣住了。

周围官兵,愣住了。

另一个方向上,天地会陈近南那群小伙伴,也愣住了。

更不要说洪府里面,无数文臣,包括那文臣之首范文程了,俱都目瞪狗呆,浑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这……

快给鳌少保递条裤子!

场面一时慌乱,众人俱都不知所措,平日里压在众人头顶,威风如魔王的鳌少保,此时在纯善君子的叶书面前,却现出了原形,变成一个裸吊,这种巨大的反差,这让人如何能受得了?

“噗!”

一个文官忍不住,笑出声来,在寂静的此时,显得极为刺耳。

鳌拜登时反应了过来,只觉得全身热血,都冲到了脑子上面,平生之中,从未有过这样要把天灵骨掀开的滔天杀意!

只是,此时的自己,两条毛腿光溜溜,带着上面的鸟巢也随风飘荡,显得十分不雅,鳌拜再是杀意塞胸,这时也不由得犹豫了一下。

回去穿裤子?

不甘心!

直接夹着鸟巢,不顾一切,上来砍叶书?

这也太羞耻了吧?

这么变态的画面,除了变态,普通人连想都不会想到,更不要说去付诸行动了。

鳌拜犹豫了一下,终还是咬碎钢牙,在旁边心眼快的侍卫背着包围下,去换一身新衣服。

……

叶书有些不满地看了那文官一眼。

笑个p笑!

一个个臭不要脸的,男人光屁股有什么好笑的?

能不能正经点?

我这是来杀人呢!

ps:感谢哎孤独啊、风神小壳、无为爱殇犹在的打赏,为了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给大家写点你们这群变态喜闻乐见的内容。

正文卷 第364章 灭族之始

好好的一场当世两强对决,硬是被叶书打出了这样的超凡效果,给周围靠刀子吃饭的兵卒、江湖人,带来极大的三观颠覆。

这是一个意外。

叶书的运劲之妙,已经非常人所能想象,在生死对决中,竟还能避开对方攻击的同时,有闲心将对方一圈的衣服划破,可以说是把“闪避值”,开到了最大。

其他人要是敢这么搞,久闪必失,只要一次失手,就要被鳌拜打成狗了。

更何况,大家都是要脸的。

这么一招下去,不光光屁股的对手,丢人丢到了小姨子家,如同生死大仇,连着自己脸上,也没光彩。

旁人一说起自己,同伴就:“哦,我知道那人,为人轻浮下九流,喜欢脱男人裤子!”

这样的评价,就算是邪魔外道,又有哪个能受得了的?

叶书受得了!

而且,鳌拜无奈换衣的结果,让叶书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自己这是……要天下无敌了啊!”

眼前的天地,仿佛突然开阔了许多,哪怕是叶书也没有什么胜算把握的神龙教圣女、骚敏、青霞前后扮演的龙儿,叶书也瞬间有了胜利的把握!

砍不死你,衣服总能给你扒下来吧?

到时没了衣服,光着屁股蛋子,看你怎么跟我打!

放水淹死我么?

叶书在那里唏嘘,直播间里的女粉丝,却是直接暴动了。

李莫愁:“……”

嫦娥:“……污书你大爷!整天玩这些骚的套路,毒害我们这群女粉丝!你是不是不想要女粉丝了?”

东方不败:“想说什么,却又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铁扇公主:“……哪天叶书你来我这里,咱们打一架……”

李莫愁:“喵喵喵?”

“……”

“铁扇公主打赏了你一枚炎石!”

“炎石:地阶下品。

火焰山周围地界所产,离火之气充沛,长期佩戴在身上,能温身暖肾、滋阴壮阳!”

似乎,发现了些奇妙的事情……

……

“哈哈哈哈……以后每个世界,我要挑战天下所有的女高手!

咦,好好的挑战天下,怎么被我说得这么脏?

我的性格,什么时候这么恶劣了?”

心里闪过这个念头,叶书没再理会直播间的事情,只是提剑,向着场中那个衣着富贵的范文程走去。

当此时刻,鳌拜处境尴尬,正在更衣;

陈近南率天地会众人,被官兵强势围攻,内力灌入软剑,杀伤虽强,却不如叶书平淡中见真功,稳重如山,一时也被阻挡。

而叶书出手狠辣,入场不过短短数刻,地上已然多了上百伏尸,且俱都是一剑封喉,端端地威慑力十足,一时间官兵多有往天地会处围攻,却不敢来叶书面前撒野的,竟让叶书闲庭信步之间,如入无人之境!

一众权贵里,满头白发的……

好吧,如果那帽子下,露出来的一根鼠尾巴般的白头发,也能称之为“满头白发”的话,那“满头白发的范文程,已然失了平生镇定,头一次感受到害怕的感觉来。

说起来,这个范文程,才是今天宴会的主角,便是鳌拜,都要来赴宴庆贺、以求拉拢。

百官齐贺、万千官兵围护、天子赏赐荣宠、权臣笑颜奉承……

这样的荣耀,较之冷冷清清,门前冷落车马稀的洪承畴,无疑是天壤之别,因此他前两日听到洪承畴遭遇时,是没怎么在意的。

本来嘛,大家都是出来当汉奸的,你混得不好,被人家除奸,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些年来,被义士暗杀的汉奸,还少么?

自己当初科考不中,在清军还只是建奴,在其完全没有任何取明而代之,只是一股关外恶犬,且刚刚对自己老家,搞了一次大屠杀的时候,就以包衣奴才的身份投效了皇台吉,连老婆被旗主豪格合法睡了,都一笑而过,依旧忠心耿耿为清军办事,这才换来数朝荣宠,如今更是达到人臣之首的地位。

这样的声名、这样的权势、连鳌拜都不敢自己出事,派大军守护。

可,怎么突然天地之大,自己就要独面那血溅五步的凶险处境?!

一切的一切,都始于当初自己那一次选择,自己一直以为,那是自己今生对正确的选择。

可为什么,如今会面对“一页书”这个绝世凶徒?!

生死之前,范文程心中恐惧无比,强自镇定,还未说话,对面叶书平静中,透出血雨腥风的话,便已经先让他凛然噤声。

“范文程,旁边这一群,是你满门老小子孙家眷吧?”

……

微笑的面孔,轻淡的言语,听在数十家眷耳中,却是如巨兽张口,转眼就要择人而噬,吓得哭号声一片,暗骂自己权迷心窍。

叶书有很大可能来刺杀范文程,这是京城人马,多少能够猜测的一点,因此鳌拜才带这么多官兵来防护。

可在范文程这些子孙眼中,叶书又算得了什么?

不过是一介草莽匹夫,在鳌拜都在场的情况下,又哪里能威胁到自己这些贵人的性命?

自家老爷子过寿,正是自己邀宠露脸的时候,这时候为了个刺客就躲了起来,以后还怎么夺嫡、在范氏一族里,夺得高位重权?

便是那还在襁褓里的婴儿,俱都被带了过来,就只盼着在百官权贵面前,得自家老爷子一句夸!

现在倒好,正被叶书一网打尽的样子!

闻听叶书威胁言语,范文程脸色一变,稳重心境登时被破:“你要杀我,那是天理循环!可你若是杀这些老弱妇孺,岂不是要被天下人耻笑?!”

耻笑?

哈!

叶书轻弹剑身,眼瞧着范文程这大几十的后代,冷笑道:“天下百姓,因你而满门皆亡者,不下千户万户,你倒是子孙繁茂,短短几十年,就开枝散叶到这种地步。若再让你范氏富贵百年,你范氏岂不是要遍布天下了?!

杀!”

一声杀,叶书左手于衣襟里一拿,血滴子已然在手,倏忽之间,已是在怪异风啸之声中,摘落一人首级。

血雨狂喷,染得那几十名家眷,更是失措。

一人刚要喊着众人逃跑,就见叶书又是一甩血滴子,地上人头再添一枚。

ps:感谢流年神渊、孤独啊的打赏。

很崩溃的一件事,码字精灵里,前几卷的稿子还在,可设定那一卷,全部变成了空白,整个人都懵了。

搞了一晚上,还是觉得疏漏太多,真要命……

正文卷 第365章 斩草除根

“谁敢逃离,便是此等下场!”

叶书淡漠道,声音不大。

可强者即便低语,所有人也都会倾耳细听,此时这一声淡淡言语,在范氏子孙惊惧之间,如雷霆般震撼心神,害怕至极,却又无比地老实,半点违逆之心,都不敢生出,俱都在那站着。

一如虎视群羊。

“承谟!承勋!”

范文程神情大怮,看见倒在血泊之中,血糊一片的尸体,只觉叶书那两记血滴子,就像是斩在自己头上一般,整个人都痛苦无比。

范承谟、范承勋,是自己的二子、三子,历练已成,早就是朝庭重臣,自己后代的希望与立族之本,今天竟就这样平淡地死掉!

“范承谟?范承勋?”

叶书听了,也是颇有兴致,这可是两条大鱼,以后三藩之乱时,俱都立下大功,都是拿过“太子少保”的知名人物。

其中范承谟,更是被擒后,宁死也不臣服耿精忠,“忠烈”以极,堪称大清忠犬。

也对。

死,耿精忠就宰他一个;

降,康熙就杀他一窝,自己死了,一门老小,以后却是会更受到重用,富贵延绵不断。

算盘倒是打得精。

一家几代,做汉奸做到这般死心踏地的,千载之下,也是没几家了。

只是不知道,这一切的心思,在遇到自己时,可会显得十分可笑?

鳌拜一条裤子,穿了许久了,也没有上前,免得再遭叶书毒手,丢尽颜面,只是派手下来送死。

上位者的颜面,总是比下面人的性命,还要重要。

当了清廷几辈子狗,全家人的性命,在鳌拜眼中,依旧只是狗命,是奴才,是虽然可惜,却也只需要给自己找一个借口的……狗奴才!

“看到了吗?

范文正身亡千年,依旧无人不敢不敬。

你当了几十年走狗,却依旧只是条狗!”

血滴子,每一次飞腾,每一次在空中划出怪厉凄吼风声,便都如一柄冰刀,狠狠刺在众人心中,那杀人虽慢,却一步步逼杀的气势,只如猛兽露出爪牙、恶徒亮出屠刀,逼得人发疯,吓得人手脚冰凉、全身发软!

人头滚滚,上至那些须发已白的范文程六名儿子,下至那五名孙子。

范承荫、范承谟、范承勋、范承斌、范承烈、范承祚。

范时崇、范时绎、范时捷、范时绶、范时纪。

这其中,还有个名人,是他的孙子范时绎,曹雪芹家,江宁织造曹家,便是被这个范时绎抄的家。

如今,这个范时绎,也不过是个小鼠尾巴罢了。

六子、五孙,族中侄甥。

及至得宠妻妾、近身奴仆,此时竟是被叶书同样丝毫不手软,屠刀之下,众生平等!

“住手!住手!

快跑啊!快跑!

你们这些贱人!狗奴才!

还不快护着时崇、时绎他们逃命!

快啊!”

便在范文程绝望、崩溃的话语声中,叶书也不用刀剑,只是血滴子如抽奖般地,大开杀戮。

抽中其娇美妻妾时,范文程毫不在意。

抽中奴仆杂役时,更是眼皮都不眨一下。

只是当叶书抽中他那些同族中,得他看重亲近的侄子时,范文程便脸上肌肉颤抖,神情惨然。

及至他那六子、五孙中了**彩,被叶书抽中,直接连那数岁幼童,都被叶书毫不手软斩草除根时,范文程全身抽搐间,便只知道仰天惨哭,神志几有疯癫之态了。

“鳌少保!

各位旗主!

孙大人!

救命!救命!”

疯癫了一会,眼看叶书人都杀一半了,范文程才似乎反应了过来,连忙向周围人出声喊救。

此言一出,人群登时气氛一凝,眼瞧着叶书似笑非笑的眼神飘过来,那些被他喊到的七个旗主,以及平日里,地位仅比他差上一线的同殿之臣,俱都心中暗骂,往人群里缩去。

其他人也是慌乱一片,不敢挡在叶书视线之前,人虽多,不见一个有气魄的。

心中,突然就升起一股子厌烦来,猫戏老鼠的心思,瞬间淡了。

瞧了瞧家眷人群,与其眉目相似者,只有一个十余岁的幼童,留着一条长长的“长生头”。

上前,将这早吓得屁滚尿流的小子提到手上。

“长生头!

留发不留头的‘长生头’啊!

哪怕现实之中,依旧存在的‘长生头’,当年瞧着就生厌,荼毒华夏两百多年,嘿!”

将这小子推进范文程怀里,不待范文程抱住他,已是被叶书一剑杀了。

当其父,杀其子,灭其血脉,断其香火!

杀人枭首,斩草除根!

看着叶书斩杀自己最后一个孙子,一身血色笼罩间渐步走到自己身前,范文程本该麻木的身体,突然又再次颤抖起来。

而当叶书扬起龙泉,眼瞧着自己就要身死时,范文程突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叫出声来:“我只不过是一介书生,天下大势,又哪里是我影响得到的,降清的人多了,你为何独独杀我?!”

子孙尽丧,范文程被逼至绝处,反倒看清了自己。

子孙死了,当然悲痛。

可真到了这一步,反而发现,与自己的命相比,一辈子心心念念的家族、子孙,也不过是可以舍弃的罢了。

想到这里,见叶书杀剑暂止,范文程求生心念更盛:

“我生于辽东,是辽东的百姓,那时先……皇太极占据辽东,我便是他的子民,投效他,难道不是理所当然么?

再说了,大明积重难返之势,天下谁不清楚?

难道非要我以大好之身,随将倾之大明,一同葬身,那才叫‘不是汉奸’么?!

我辅佐朝廷以来,建制抚蒙、征战外族,总也是在安定九州之功上,有所建树,调和两族矛盾,救下多少百姓人命……

还有!

还有!

还有,真的还有!

求求你,不要杀……啊!”

如果说,刚开始时,说起自己一生功业,范文程追忆过往,还有些豪气,越来越理直气壮,甚至想用激将法,救下自己性命的话,那看到叶书继续高扬屠刀,向着自己缓慢斩下时……

刚刚积蓄的勇气、理智,瞬间就消失一空!

直到死前那一刻,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叶书这样的“侠义之士”:,会不听他解释。

叶书一剑斩下,看着范文程死不瞑目的双眼,冷笑一声:

“清廷直接杀服了你们,没见你讲什么道理。

难道,我一页书便会跟你这个汉奸,讲什么曲直对错吗?!”

ps:感谢闲祖、雨打烂芭蕉、萝莉空投的打赏。

正文卷 第366章 不讲道理的叶书

说起来也是可笑。

自秦汉以来,各个汉家王朝,都饱受世家、豪强、名士掣肘,即使是以各个开朝皇帝的威势,都难以肆意而为。

其他的不说,就单只一个山东士族,就把李世民这样的千古雄主,硬生生逼得一副笑脸看魏征,如果不是最后终于爆发砸了魏征墓碑,只怕这“千古佳话”,还要骗坏不少小朋友。

至于明朝就更惨了。

说是大明风骨,其实就是文人为了自己利益,逼迫皇帝,自己不交税,却把所有的压力都压到老百姓身上,甚至是毒杀皇帝,一个个,堪称牛b上天,听着就威风刺激,让人恨不得也拿着敌敌畏,药几个狗暴君玩玩。

那些汉家天子的顾忌,叶书也懂。

治国嘛,如果大开杀戒,一时之间杀得是爽了,可接下来收尾就不好搞了,而且真砍得人多了,把华夏自家的风骨都踩碎了,自己岂不是千古罪人?

种种原因之下,让那些官员,在汉家王朝时,无论再怎么势弱,都还有一鼓子底气,知道天子是讲道理的,因此整天一有机会,就想着压制王权,想要“圣王垂拱而治”。

毕竟,即使失败了,自己顶多也就是贬官,名气到手,天下谁人不识君,还怕前途无亮?

可这种心思,到了明末清初,就成了笑话了。

崇祯处处跟他们讲道理,被他们坑成狗后,眼看就要覆灭,就想换个新皇帝坑。

先是李自成,可李自成这货就是个土匪头子,不跟他们讲道理。

不是说崇祯跟你们要钱,你们都喊穷么,好,我自己拿。

李自成大开杀戒,瞬间就集齐了千万两白银之多。

李自成不行,那投满清吧,好歹多尔多尔衮看起来,似乎比较礼贤下士、比较守规矩,大家暂且跪下当狗,等以后其借重自己这些“大才”治天下时,再一步步争夺权势,架空皇帝。

结果如何,大家都知道。

一柄屠刀提出来,杀得神州血河,今日屠,明日屠,屠得一众人个个心寒,稍显不满,那便屠个精光!

明史一案,不过是时间上用了明朝年号,在秦、汉、唐、宋、明,屁都算不得一个的事情,到了清朝这,直接屠你满门!

其他种种,更不用提。

占领一地后,汉家王朝,第一方针是安抚地方,为长远计;

八旗铁骑,却是先屠杀抢掠一番,你说你是什么前明大官、天下名士、豪强地主,反而吸引人过来抢掠屠戮。

讲个屁的道理!

老子都夺下中原江山了,一群丧国之犬,老子跟你们这群狗奴才讲什么道理!

屠刀高举,一群在历代汉家王朝初期,无比顽固,让无数皇帝头疼欲死的势力,在清朝这完全不是事,所有人都踩断了脊骨,趴在地上欲称一声“奴才”都不可得,又哪里敢跟主子抢什么权势?

连圣人之后,都没了前几代王朝的嚣张气焰,乖乖伏首当狗,你们这些人,又哪里来的底气,敢出来搞事?

或许直到这时,这些人才明白,异族当权之后,因为自己人少,华夏人多,总是要屠戮一番的,也极少有什么长远计,反正能入关,都已经是各方势力作死,自己抽中大奖的幸运结果了。

因此,他们的屠刀,是不讲道理的!

欺软怕硬!

而电影中,似乎也表现了这一点。

丽春院之战时,清卒人马,竟还弄了个小矮人,在那里扮被波及的小孩,陈近南果然上当,上去救人反被害,差点死了。

很奇怪,汉人讲道理,似乎是天经地义,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稍有变化,就跳起来叫唤;

而蛮人肆意屠戮,无所顾忌,似乎也成了天经地义,稍有变化,就让这群狗奴才受宠若惊,大赞盛世太平,主子贤明。

真好笑!

……

叶书是他们遇到的,第二个不讲道理的汉人。

第一个,叫李自成!

只是与李自成窝里横相比,叶书的屠刀,似乎只对向他们这些汉奸动手。

如果是陈近南的天地会,敢杀洪承畴、范文程全家,这些掌握了天下喉舌的这家伙,会立马把陈近南黑成狗,就是陈近南自己,估计都没法“擅杀无辜妇孺”。

可叶书就这么杀了,当着所有汉臣、八旗旗主、城中百姓、天下所有人的面前,将范文程一门老小,尽皆屠了!

与之共富贵、千娇百媚的妻妾,杀了!

尚不懂事,活在人世,还没过几个富贵日子的幼孙,屠了!

及至白发老头、族中子弟,更是毫不手软的……屠了!

凶横至此,这些向来“在汉家王朝中展现不屈风骨”的狗奴才们,看叶书的眼神都是畏畏缩缩的,哪还敢出来在叶书身上,刷自己的“名士”值?

叶书,是不讲道理的!

手刃范文程,叶书一时心愿完成,望向四周,尤其是神元感知中,周围一处酒楼外,“行癫”那熟悉的气息,以及一旁不远处,鳌拜那含而不发的气势,心中就是微微一动。

第一阶段任务完成,便该为第二阶段任务,打基础了。

思及此处,叶书也不说其他,血滴子依旧是先锋军,在彻底混乱成一片的官员群,抽了下奖。

那些文官,瞬间就炸了!

不是说只杀这些大汉奸的吗,不是已经杀了范文程吗?

怎么还出手杀我们?

杀我们对你有什么好处?

所有人都有一腔话要讲,一腔话要骂,可是面对叶书不讲道理的血滴子,只能将这股闷气,彻底咽入腹中。

直到叶书一连杀了几个文官,甚至连其余七名旗主,都杀了一名后,鳌拜仿佛才反应了过来,再没想其他顾忌,怒喝出声:

“疯子!杀够了吗?!”

这声含愤出手,与先前又是不同,竟是趁叶书招式用死,下一秒就要斩落人头时,全力一击而来,时机妙至毫巅,气息笼罩之下,避无可避!

“来得好!”

畅意大笑,不闪不避,《般若掌》掌势翻转,反手一掌,与鳌拜击来的铁掌,重重撞击在一起!

正文卷 第367章 人生如戏

一拳一掌,各见人间顶峰外功!

鳌拜腾空一击,窥准叶书势穷之处,已是占了天时之利。

一击而来,一身天生蛮骨且不说他,那一身横练邪功《十三太保金钟罩》增加的巨力也不去说,只说他凌空一击,十二分力道之外,更添三分霸道威势,百尺竿头再进一尺,已是打出他平生最凶猛的一拳!

而叶书,掌与臂合,臂与腰合,足踏青石,虽失天时,犹占地利,一身气息瞬间由虚化实,凝若泰岳,以肉掌对鳌拜铁拳,周身竟是毫无一丝颤动,只是地上脚步猛地一重,将那青石地面,生生踩得碎裂,碎石崩飞,身形后退数步!

而另一方,拳掌交击,鳌拜身在半空,难借力道,也是承此大力,面上一红,随即便被他压抑下气血翻腾,飞退两步后,强又冲了上来,又是一拳!

叶书依旧般若掌应对!

如是者三。

三气而衰,鳌拜打出自己平生最霸道的三拳后,已是力不从心,难以维持如此刚猛威势,《十三太保金钟罩》,虽添力道,总是不像佛道功法,最重后力。

而叶书《般若掌》,此时却是势道愈发雄浑,一掌而出,便隐有风雷轰鸣之声,却是他借天雷修炼的《洗髓经人阶》大成,全力之下,一拳一掌,都隐含天雷之威势。

“你也接我一掌!”

气血运转之间,叶书已是数步进前,一只手掌在鳌拜胸口急速一抚,另一掌,却是结结实实地,与鳌拜对了一掌!

轰然巨响声中,鳌拜接下叶书一记般若掌,却是再也压抑不住体内涌动的气血,吐气出声之中,气力散离,整个人都趁势飞退回去,一旁正白旗兵卒大惊失色,三大统领急忙率兵围护过来,看着叶书如临大敌,眼神中俱是惊疑不定。

周围人,尤其是陈近南,这些江湖人氏,更是一时兴奋与茫然。

满清第一勇士,掌握天下大权,在无数暗杀中稳立不倒,已隐有“天下第一高手”威名的鳌拜,竟是……

败了!

败在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一页书手上!

在这个“一名顶尖高手,便是一方难以忽视的势力”的武侠世界,叶书一掌击败鳌拜,所隐藏的的信号,足以让任何人产生异心。

天下间,费尽尽力,一心想鳌拜身死的,都有谁?

若是知道叶书掌败鳌拜,又会起怎样的心思?

这,便是叶书今日出手的一个目的了。

至于为什么败而不杀,却是不想给那康麻子,当打工皇帝了。

……

奇怪的是,被一掌击败的鳌拜,此时却没有什么沮丧之意,只是涌红的脸色上,略显一丝惊疑不定之色,旁人以为他因死里逃生而惊惧,也没有多想。

只有鳌拜知道,刚刚那一击,叶书却是出了两掌!

第一掌,轻渺虚幻,只是在自己胸口划了一下,武功稍低的人,几乎都没看清叶书出掌,武功高的人,却以为叶书那一掌是虚招,为了打乱鳌拜节奏,为第二记重掌作准备。

而当那第一掌出现后,鳌拜便敏锐的感觉到,自己的衣襟里,似乎多了一张纸。

心生疑惑的同时,也是后背冷汗直冒。

如此迅捷掌法,足以趁自己回气不足时,给自己来上一记阴柔掌力,足以让自己受伤了!

而叶书接下来的举动,更是让周围人俱都失言。

却见叶书从怀里拿出本册子来,一把扔给鳌拜。

鳌拜顺手接过,却见上面正写着三个大字,惊疑出声:“《般若掌》?!”

叶书左臂负身,平淡的语气里,却尽显不世骄狂:“你一身蛮力,倒也有两分看头,可刚而难久,未免无趣了!

这本《般若掌》,你尽力修炼,待修炼有成后,再来寻我一战!”

鳌拜:“……”

在场众人:“!!!”

旁边的陈近南一脸不可置信之色,猛然大呼:“叶兄弟!杀虎须迅疾!你若痴心武道,陈某的《凝血神爪》双手奉上,可这鳌拜,万万不可轻纵!

放虎归山,后患无穷,他既已知晓了叶兄弟你的本领,又岂会再与叶兄弟你单打独斗?

只怕到时,叶兄弟求一高手而不可得,反倒要被这些狗鞑子重重围杀了!”

“哦?”

面对陈近南的劝告,叶书只是眉毛轻挑,依旧负手而立,以装b的手法,将一个自负武痴的性子,演得分外出众:“重重围杀?难道今日便不是重重围杀吗?

我叶书想要杀的人,便是他想活,就能活得下来的吗!”

说罢,也不再照顾陈近南的心情,只是走到那一众官员面前,这一次,鳌拜却是再没派人来保护他们。

一群人,顿时如同被刘少冲盯上的小奶狗们,思及刚才叶书动辙杀人的凶态,一个个全身颤抖,气度全失。

反倒是其中一个太监,显得分外镇定。

叶书看向他:“你便是天子派来,给……呵呵,给这个老汉奸祝寿的么?”

看着一旁身首分离、全家死绝、惨不忍睹的范文程,那太监神色间,终是有一丝异样,向着皇宫方向拱手道:“海大富正是奉皇上之命,为范……为范大人祝寿而来,只是不曾想,竟然遇到了叶先生这样的高手,只能说世事无掌,生死在天了。”

此言一出,周围那些汉人官员,顿时脸上现出一丝感激之意,明显是被海大富这一番“明知叶书凶残,却还称范文程为‘范大人’”的言语,收拢了人心了。

海大富?

叶书也懒得理会对方话术,瞧了眼前这太监一圈,便又说出一番令人无法理解的话来:“告诉康熙小儿,他若想坐稳帝位,成一代贤明之君,便要亲手擒杀了鳌拜,以后轻徭薄赋,与民生息。

若如此,我便不杀他!

只是可怜这天下百姓,好不容易得回安生日子,却要寄希望于一个鞑子皇帝身上!”

一席话说出,旁人固然个个发怔,便是叶书自己,都要被自己捧康熙捧吐了。

而旁边的陈近南,更是一脸崩溃。

正文卷 第368章 一页书,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说好的反清复明的义士呢?

说好的一起砍鳌拜的小伙伴呢?

怎么突然就给康熙那小儿刷好感度了?

唯有身在不远处外围人群外的顺治,脸上遗憾、担忧之色,瞬间消失,一股得意之情,涌上眉头。

家国大义,不如百姓苟活。

一页书,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此时顺治身边,不止有行癫随行保护,更有三名僧人,头戴小帽,伪装随行,护在顺治身侧,面色尴尬间,又全神戒备周围可能隐藏的天地会部众。

顺治对这三名僧人,似乎并不怎么在意,如同自家养的一条狗般忽视,此时听到叶书言语,不由对着旁边行癫轻笑道:“咱们这位一页书大侠,还真是为国为民操碎了心,可笑这陈总舵主,竟还没看出他的志向!”

行癫在旁边犹豫了下,还是警示道:“但是瞧他先前肆意杀戮洪、范两人全家的情境,显然对大清很是仇视,现在他又说期待皇三贝勒,实在让人难以相信,且他武力如此强横……”

康熙,是顺治的第三子。

行癫如此说,是想警告顺治,与虎谋皮危险太大,易遭虎噬。

“师弟你错了!”

顺治却是胸有成竹,笑道:“若是虎豹鹰犬,便再是从小熬出来、养得驯熟的,也难免野性暗藏,不知何时就遭反噬。

可人不同,人是有志向,有抱负的!

若这一页书,是个只想追名逐利的小人,即使他自残明志、跪在我大清面前表忠心,那这种人,都只是虎豹之流,是不可相信,难以大用的,就如那洪承畴一般,再怎么想当我大清的一条忠犬,都不可能重用。

范文程得我大清信任,那是从龙之功,是从当初我大清势弱时,他就背族弃国、全力投效换来的信任,是豪格淫其妻子,连父皇都觉得他会心生异心,对其暗中观察,却发现其依旧为我大清忠心耿耿,知道他这人虽一心名利,又别无去路,离开了我大清,天下再无容他之所,所以才彻底信任他。

可这一页书,又不同了。

覆族亡国之恨,又岂是一句‘得国于贼’所能掩饰得了的,又岂是修明史的那群汉臣几笔修饰,就能忘得掉的?

他杀洪、范两人全家,那是国破家亡之恨,人之常情,反而证明他一腔郁气,虽为百姓不得不寄希望于我大清,但这份仇恨,终究是要发泄的。

范文程虽是四朝元老,但终究只是我大清的一条狗。

现在这条狗老了,能让一页书杀了消消怨气,也算是对我大清效忠,不负始终了,哈哈……”

说到这里,思及范文程一生的行径,便是连顺治,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狗就是狗。

范文程知道这个道理,所以虽是四朝元朝,声望、资历如今比鳌拜还要高上一筹,本该是鳌拜的政争大敌,可他却一直小心做人,不对,应该是小心做狗,堪称古往今来,那些一立国,就各种骄横的从龙之臣们的典范。

这样知情识趣的大臣,连鳌拜、皇室都懒得杀他,以彰显我大清之胸襟。

只可惜,狗了一辈子,临死前遇到叶书这个凶人,也算是文正公泽被天下,在天有灵,收了这个汉奸后人了。

“像叶书这种人,将心中志向、平生抱负,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要。

他可怜百姓饱经战战,如今“剃发令”又木已成舟,杀戮已过,他虽愤懑我大清先前杀戮,却也没有法子,只能为这些苟活百姓,强忍下这口怒气,一如三十年前,那位剑惊天下,手持金蛇神兵,却不得不远遁海外的袁公子一般!

所以这世上,最有趣的事情,不是驯服虎豹之流的猛兽,而是驯服一页书这般的慷慨悲歌之士。

你看,他如今,一人立于万军之中,顾盼生威,何等英雄豪气?

可谁又知道,他身上,已经有无数看不清的罗网,逼得他只能乖乖为我大清效力?

哈哈哈哈……”

说到得意处,顺治胸中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几乎都想破戒豪饮一番了。

一旁的行癫讶然无言,内心深处,也觉得顺治说得对。

这些汉人里,似乎总有那么一两个奇怪的,自己的生死、荣辱,都不怎么在意,却为了些行癫觉得莫名其妙的东西,而百死不悔。

一如……旁边的这三个少林和尚。

……

这三个少林和尚,自从先前随顺治入京以来,就沉默寡言,虽然用心护卫,但也无欲无求,例行职责的样子。

但方才,从叶书拿出《般若掌》时,这三名和尚的脸色,俱都变了。

《般若掌》是少林绝学,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事情。

而且如今武道凋零,经历无数风波,以及近来几十年的乱世,便是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也多有遗失、错漏之处,据行癫所知,少林寺早就失了《般若掌》的心法,算是已经失传。

现在,这三个和尚的心思,不问可明。

只是顺治只是扫了他们一眼,就笑道:“一页书如今,为我大清奇兵,三位师兄,且暂放《般若掌》之事如何?”

如何?

还能如何?

三个和尚对视一眼,俱都暗藏不甘,却又不敢违逆,只能念声佛号,化消尴尬。

“哈哈哈哈……”

顺治只觉心中快意,入世不过月余,清凉寺中静修出的禅心,已经有付之流水的样子,只是心里也并不在意。

与大清江山比起来,自己为求心安,而修的那点禅功,算个什么?

若真无欲无求,若真淡泊处世,自己又怎么会暗中指使海大富,让他搜集《四十二章经》,以免鳌拜篡位成功后,爱新觉罗再无翻盘余地?

要知道,便是康熙,都不知道《四十二章经》的秘密,就是怕他年幼,知道后露出行迹,失了大清最大一招后手!

叶书历经生死、苦修至今,也做不到四大皆空,心无执念。

一个满清帝皇,就因为一个妃子身死,破庙里修个四五年,就大彻大悟、看破世情、无欲无求了?

呵呵。

若真如何,那天下佛道两门的真人、高僧,俱都可以自尽遮羞了!

ps:感谢九曲黄河万的2000打赏,感谢看那风雪载途的1000打赏,感谢书友160215232956326的打赏。

感谢香馥如一、香馥如二的打赏,你们俩名字这样像,是姐妹花吗?

是的话私聊……

正文卷 第369章 一言四字乱清廷!

戏说不是胡说,改编不是乱编。

剧情世界的情况,哪怕似乎是由小说、影视的大背景,但其真实、细微程度,也远不是那百万字、数十小时,所能一一厘定,且毫无更改的。

事情上,叶书越来越发现,剧情世界里,因为合理性,有太多与小说中不同的地方。

而且真要说起来,小说、影视中的错漏,甚至是乱编之处,多得就像是个笑话。

别的不说。

就只说这满头的鼠尾巴,哪部小说、影视剧里,表现过了?

《鹿鼎记》电影一开始,鬼脚七熊欣欣饰演的旗人,倒是表现了当时发饰,可那辫子比猪尾巴还粗大,真放到真实世界,那是杀头的罪过!

剃发易服,血洗天下,百姓惊惶恐惧如惊弓之鸟,禁海令已施行四年,天下百姓,无不欲食其肉而后快,只是形势所逼,无奈伏首,又哪里来的韦小宝口中所说“只要百姓安居,吃饱穿暖,谁当皇帝又有什么区别”的盛世图景?

及至后来,压迫愈重、八旗子弟人人铁杆庄稼,供应其的钱粮,难道是天下掉下来的?

再至后来,乾隆什么吊样,也不用去说了,和珅贪成那个样子,还想下面官员如何,百姓还能有个好么?

再后来,更不用提,为了续命,连种大烟这种事都能搞得出来!

面对爱新觉罗,叶书早已经懒得再去骂、去说、去讲什么道理。

唯一为其准备的东西,只有腰间宝剑!

……

此时鳌拜束手,兵卒惶恐不安,天地会部众左右为难,场中众官员,一时噤声。

叶书接下来的举动,才是各方势力判断的基础。

杀意,已经在范文程全家性命上,得到了缓解。

后续计划铺垫,也已经在刚才一番话中,做得足够。

叶书在海大富身边瞧了一眼,果然见到了一个目光灵动,狡诈异常的小太监。

“你就是韦小宝?

嗯,你是叫小春子,还是叫小桂子?”

早已经被叶书方才威风屈服的韦小宝,此时虽然不敢去皮,但天性难改,依旧是一副嬉皮笑脸谈好道:“大侠你也听过我说书?嘿嘿,我宫名叫做‘小春子’,你叫我小宝就行了!”

这时候,也不忘暗语讽刺我也去嫖过么?

叶书心里升过一丝好笑之意,不过瞧着对方的鼠尾巴,又分外地碍眼,知道了这是电影《鹿鼎记》背景后,一时也没了“熟悉主角”的心思,当下点头离开。

龙泉回腰,手无寸铁。

风吹着散落的头发,映照叶书15的颜值,以及那白玉般的肤色,甚至显得有些文人气质。

可前方兵卒,却是一个阻挡的也不敢有,心跳如擂鼓,见鳌拜没有强令自己阻敌,这才虎爪逃生般狂喜后退!

一人之威,竟至于斯!

背后韦小宝只看得目眩神驰,难以自已。

……

直到叶书远远离开,周围众人才齐齐松了一口气。

“我们走!”

陈近南见难竞其功,便也率众离开,自己垫后。

“大人……”一旁侍卫询问道。

鳌拜瞧也没瞧天地会众人,手里死死捏着《般若掌》秘籍,看着叶书消失的方向良久不语,突然开口:“四周护着!”

周围侍卫听了,虽然不明其理,但依旧令行禁止,围在鳌拜周围,密不透风,也遮去外人视线。

鳌拜从怀里,拿出一张信纸来。

只见信纸之上,只写有两个名字,四个字:

伊尹!

霍光!

这……是什么意思?

按叶书刚才“奉劝康熙当明君”的话来看,是想劝自己做伊尹、霍光那样的贤臣?

鳌拜一时无解,乘马回府的路上,一直想着这事。

这个一页书,到底是敌是友?!

若是敌,为什么又给自己《般若掌》,真有这样的武痴?

若是友,又为什么当众折辱自己,扒自己裤子?

哪怕回府之后,翻看了《般若掌》,用过了晚饭后,依旧难明叶书之意,勉强在床榻上翻转了许久,脑子里还是这个问题。

一个翻身坐起身来,鳌拜有些烦躁,见到榻旁书架,心中一动,便吩咐下人,将有关伊尹、霍光的书找了出来,翻看起来。

伊尹、霍光两人,做为自古以来便名传于世的贤臣,鳌拜自然也是知道的。

……

这两人,都是权臣。

《史记》里说,伊尹辅佐商汤,灭了夏朝,后来囚禁商汤孙子“太甲”,当其放逐自己摄政,后来太甲被放逐数年,悔过自新,伊尹这才还政于太甲,以此名传青史。

霍光,是汉武帝时期的人,是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兄弟。

他是汉武帝的托孤重臣,曾被赠予《周公辅成王朝诸侯图》,因此在汉昭帝时期,独揽大权,开创“昭宣中兴”,使汉武帝穷兵黩武后的汉朝国力,得到恢复。

而在昭帝之后,霍光推举、随之又废了昌邑王的皇位,又迎回刘病己登基,史称“汉宣帝”,也是汉朝一名雄主。

这两人,俱都有行“天子废立”之事,又都有没有篡位。

因此《三国演义》里,就常说“行伊、霍之事”,对旁人来说是赞美,但对当事权臣来说,又有一份敏感的尴尬。

不过,单只从青史留名这一点上,伊尹霍光两人,无疑是受到称颂的,为人推崇,堪称臣子典范。

……

翻了几本史书,鳌拜也没看出什么来,似乎叶书真是暗示他做伊尹、霍光。

读得倦了,鳌拜便也回床安睡,只是梦里也一直想着这件事。

梦里,鳌拜也躺在床上,不停翻看史书,似乎是想查出叶书的用意。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梦里的鳌拜,突然翻出一本奇怪的书来。

翻开那书一查,这史书没有名字,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伊尹、霍光’四个字。

鳌拜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一个字是……

‘死’!

额头一片冷汗,鳌拜猛地从床上翻起身来,大口喘了几口气,整个人的脑子,已经一片透彻!

“嘿!

当伊尹、霍光,人人称赞,史书留名!

可这两人的下场,又是如何呢?!

伊尹据说活了一百岁,才病死,以天子礼葬之。

听起来为臣子景仰羡慕,可这话一听,就知虚假,是在放屁!

倒是《竹书纪年》里,‘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一说,显得更可信些!

而那霍光,看似平安及死,风光无限。

可他死后,汉宣帝纵其子孙,给其钱帛、权势,任其骄奢淫逸,却从不委以重任磨砺,也不劝其为善,分明是有意纵容!

后果,汉宣帝夺霍光后人权利,逼得霍光后人造反,霍氏整族被诛!”

一念及此,鳌拜整个人眼里精光大放,眼里闪过不知多少权臣的下场来。

死!

死!

死!

死!

“哈哈哈哈!

一页书,这就是你要告知我的事情吗?!”

正文卷 第370章 皇上,你这手感不行啊!

“索尼被鳌拜杀了?”

京城,观远楼上。

叶书凭栏远望,听到楼下行人传说这个消息,不由一笑。

这个满清第一勇士,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

此前的鳌拜,虽然跋扈,但能够够看出,其只是想做一手遮天的权臣,对于造反当皇帝这回事,似乎并没有想过,又或者说,在刻意地忽略这个问题,只是凭本能做事。

毕竟,选择这种诛九族的大事,一般人,还真没法一下子下定决心。

只是,在看过叶书的书信提点,彻底明白他这个位子的权臣,要么再进一步,如司马氏,要么身死族灭,如伊霍两人后,鳌拜再是蠢笨,也知道该怎么做了。

先是京城戒严,借着搜捕乱党的名号,四处拘杀政敌,现在连同为“顾命大臣”的索尼都杀了。

搞笑的是,叶书这几天,依旧先前白锦长袍,幕离遮面的打扮,大摇大摆地在京城闲行,连路边青楼的姑娘们,都凛然不敢招揽生意,而鳌拜的人马,竟然都视而不见!

杀怕了。

对付蛮人总是这样,友好、热情永远不会得到尊重。

想友好,那就将对方杀得怕了,再丢给对方一块肉,如此才能获得真正的平等。

观远楼上,叶书已经待了两天。

这期间,天地会的人来过、神龙教的人来过。

宫里康熙的人没来,应当是对叶书一头黑发的敏感形象,有些不知如何应对,却是还没被鳌拜逼到死地,尚有顾虑。

顺治,倒是来了。

“不曾想,叶施主竟身怀如此武功!”

“如此本领,既有心安定天下,又何必留鳌拜一命,让天下苍生,又多了一份生死波折呢?”

“施主是……”

“……”

“闭嘴!”

听着对方喋喋不休,叶书直接喝道,看向顺治的眼神里,也多了份不耐烦之态。

前两日的杀戮,再加上这两日化髓、洗髓,叶书情绪已有不稳,因此才静休调养。

顺治呼吸一窒,随即仿若无事地笑了笑:“那贫僧告退!”

直到远远离开,顺治才忍不住卸下伪装,拳头紧握,闭目深吸一口气,这才恢复冷静。

“告诉海大富,让他招揽叶书入宫伏杀鳌拜!”

“喳!”

应承之后,身后的行癫才试探道:“让叶书接近皇三贝勒,如此未免太过危险,万一要是他……”

“没时间试探了!”

顺治冷静道:“鳌拜这两日,似乎是受了先前刺激,行事愈发肆无忌惮,烨儿对此还有奢望,可生死之事,岂同荣辱?万不能有一丝侥幸!

鳌拜早一日死,我爱新觉罗就早一日安宁,即使……

即使烨儿因此身死,这江山,终究还是我爱新觉罗的!”

“……喳!”

……

《霹雳皇朝之龙城圣影》里曾说:王者,一条无情孤独的不归路。

一日后,叶书乘着软轿,进入皇城之门时,不由想起这句话,对顺治的决然心性,多了份佩服。

相比于刚刚成年,尚还有些幼稚的康熙,顺治这个历史上存在感并不强的清世祖,却是老辣果决得太多了。

一旁走路相随的海大富,见入了宫城,突然笑道:“叶大侠,你就不怕我是引你而来的陷阱,是来围杀你的吗?”

气氛,陡然一变。

身处帝都腹心、皇城之内,换成天下任何一个高手,此时都要心中忐忑,再听海大富言语,足以敲山震虎,升起对皇帝的敬畏。

“……”

叶书却是懒得说话,掀开轿帘,静看着皇城布局,较对着心中,关于紫禁城的地图。

有些怀念。

似乎,几十年后,又或者是另一个世界的此处,自己会给那个乾隆狗皇帝一刀?

想想也是有趣,也不知道自己捅康熙时,会是个什么样的痛快场景……

海大富见叶书没说话,只是望远沉思,有些无奈,却也只能带着叶书,来到一处偏僻宫殿之处,见叶书下轿进了门,这才招呼四名抬轿太监来到一旁别院,化骨绵掌一掌一个,尽数化成一地尸水。

扫清了痕迹,海大富便寻到了康熙,报明情况后,带他过来。

一进门,便见叶书正仰头看着墙壁上一副《吉祥庵图》,极为入神。

康熙静立门口,同样仔细看着叶书,神情镇定,面色坚毅。

“皇上驾到!

叶书,还不迎驾!”

叶书听到声音,回过头来,一眼就瞧见那一脸的麻子。

至于迎驾?

海大富刚才,似乎说过些迎驾的规矩,似乎还说过,康熙喜爱奇人异士,不拘什么俗礼,但叶书最少要恭谨有礼,事实上对方,也一直有意无意地,给自己灌输“天威难测,不同一身武功,就能横行无忌”的意识。

可惜,自己是个人,记不住这些狗应该记住的东西。

因此,看到康熙时,叶书只是盯着对方瞧,与小说、电影、传说中的一对比,登时有些好笑。

说什么朱元璋其丑如鬼!

再丑还能丑过这些野猪皮的后人?

似乎是叶书直接的目光,看得康熙有些不适,他虽然因为天花,留了一脸麻子,可平日在皇城之内、京城之中,哪个人敢有半点异样神色,哪个人不是恭敬无比,幸见真龙的奴才模样?

康熙也知道,麻子终究是麻子,很丑,只是长久的皇帝生活,让他忽视了这一点,直到叶书此时直视他的脸上,才让他感受到一种羞辱之感。

“大胆!”

扮黑脸的活,自然是海大富,只可惜叶书只是扫了他一眼,便没再瞧他,只是依旧看猴一样看着康熙。

好在,康熙理智还在,见状勉强一笑:“叶爱卿奇人异士,便无需这些凡礼了,海老公,备茶!”

海老公?

“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小说中,有过此类说明,知道“老公”是对老太监的尊称,但叶书看到这怪异一幕,依旧忍不住想笑。

既然想笑,那便笑好了。

这一笑,整间屋子,都有笼罩在冰冷气氛之内。

九五之尊面前,谪仙虽狂,犹还自称一声“臣是酒中仙”,以“臣”相称。

鳌拜再狂,犹还要下跪请安!

可叶书如此狂放举动,却是丝毫没将康熙瞧在眼中,史上那些恃才傲王侯的先贤,却是俱都有不如了。

康熙:“……”

深吸一口气,康熙压下愤怒,亲手端着茶水奉上,以示思贤若渴,这才勉强笑道:“叶爱卿,海老……海大富说你武功盖世,且为了天下苍生,足以助朕诛杀鳌拜,你可有什么计划?”

心里,已经开始想着以后,怎么鸟尽弓藏,灭杀叶书了。

神元感受到对方杀意,叶书冷笑一声,一步进前,便在两人都有没有意料的情况下,一把拍飞康熙夏朝冠,扣住对方的鼠尾巴:

“皇上,你这手感,抓着可不行啊!!”

正文卷 第371章 我一页书真的盼大清好!

康熙:“……”

海大富:“……”

他们两人,任是谁,都没有想到,方一见叶书,竟是如此情境。

顺治对于叶书的分析,并不算错,事实上像“为了百姓,不得不屈从当权者”的文人义士,多不胜数,连举例子的必要都没有。

因此,在康熙看来,顺治若是表明身份,见叶书或许还会有那么一二分的危险,但自己绝不会受到伤害。

不然,这天下百姓,要死伤多少?

要知道,剃发易服、禁海令这两件事,刚刚过去,天下所有人都见识到朝廷屠刀的血腥,若真死了一个清廷帝皇,谁都都不会怀疑,随之而来清廷的报复,会造成多少百姓死伤!

几十万?

上百万?

在汉家王朝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在这时节,成了天下人司空见惯的事情,甚至于那些八旗子弟,正渴望着这样一场屠杀也不一定。

毕竟剃发易服时的屠戮劫掠,让他们尝尽了甜头。

这是大势的威胁,没有任何一名“前明义士”能够承受。

可叶书,竟然,竟然就这样……

“住手!”

海大富目眦欲裂,一个腾身急扑过来,全身功力凝于一掌之中,化骨绵掌,怒击而来!

“来得好!”

叶书一手扣住康熙头发,般若掌掌势一翻,已是自下而上,迎击而去。

“咛!”

般若掌掌势浑厚,化骨绵掌掌劲阴柔,两掌相击,却是发出一声奇异的低沉声响,如同一枚冰雹落入河水之中,幽静,却又深远。

只见海大富整个人,都急速向后飞退,后背重重砸在古董架上,将那些瓷器砸得纷纷掉落粉碎。

全身疲倦欲死,叶书浑厚的气血掌劲,虽然不像他的化骨绵掌那般,可以掌劲外放,但也有一些在接触时,侵入他筋脉之中,海大富整个人都觉得软绵绵的,就像是冰霜遇到了温水。

只是这时,他已经顾不上自己伤势,整个人都盯着叶书。

入目的情景,让他很是失望。

以往无往不利,即使在那些内功高手身上,也有极大杀伤的化骨绵掌,竟然只让叶书胳膊酸麻,自己掌力中的“化尸毒”,一点用处都有没有的样子!

“这些如鳌拜一样修炼气血、外功的高手,当真可怕!”

心中已生惧意,海大富却又不后退,厉声道:“叶书!你要是敢伤害皇上,朝廷便要让百万汉人百姓陪葬!你知道,朝廷是做得出来的!”

“没错!”被擒抓住的康熙,此时也是恢复一二分的理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整个川蜀,都要被屠空了,河北江南,同样屠戮无数,也不在乎多这百万汉人百姓了!”

一时间,两人虽处下风,却仿佛一切尽在把握一般。

这也正是他们先前不惧叶书的基础,只是叶书出手,太让他们惊讶,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我相信!

我怎么会不相信呢?!”

叶书挥了挥酸痛的手臂,感受着气血冲刷下,那渐渐消失的疼痛,将手里的康熙提到眼前,反手一巴掌挥了上去:

“一直以来,哪怕抢了江山,也只把自己当成一个劫掠者,事有不成,就退回白山黑水,这样的一个强盗王朝,我又怎会小瞧你们屠戮的决心呢?

千万人的性命,都屠戮了,区区百万汉民,又如何会被你们这群建奴放在眼里呢?!”

这一巴掌下去,康熙脸庞高高肿起,整个人都懵了。

登基以来,哪怕面对鳌拜,又何曾被如此折辱过?

只是怒火还没发泄出来,叶书就又是一巴掌甩在他的脸上,打了两下,更是拔出腰间龙泉,横在康熙颈间。

要死了吗?

全身颤抖,一直觉得自己心性不产的康熙,在生死之间,终究是恐惧了。

除却生死无大事。

只是……

叶书看着手中这个被吹得牛b哄哄的清圣祖,心中杀意几次流转,终究是按捺了下来,如此猛烈的杀意,毫不掩饰,便是康熙、海大富,都有明显感觉了出来。

就在两人惊恐万分,康熙暗恨之间,叶书手中龙泉,却只是抬了起来,将康熙头上那根鼠尾巴,连根刮掉。

嗯,叶书理发水平不高,刮得血糊一片,但终究是没下杀手。

扣住康熙脖颈,叶书左右瞧了瞧,给他整理了下规矩的衣衫,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我粗鲁惯了,皇上你可莫要怪我!”

“你你……”康熙惊魂未定,完全不知道叶书变脸何为。

海大富也愣住了,他明显感受到叶书杀意的消失,思及顺治与自己的谈话,心中又嗵嗵跳了起来,看到一线生机的同时,也迟疑于叶书的狂傲大胆。

却见叶书这时,已经完全没有先前掌掴康熙的嚣张,反而文质彬彬,显得很是客气,甚至还抓着康熙衣领,将他放到主位座位之上,客气道:

“先前所为,不过一时愤懑。

不过皇上放心,我一页书,绝不会危及皇上性命,鳌拜之事,我也一力为之,只望皇上以后掌权,莫望了‘待民以宽、休养生息’八个字!

至于皇上这头发,我只是想告诉皇上,以后若有残民之举,便是身在深宫大内,我一页书,也有法子让你狗头落地!”

这话说得很突然,但康熙也不愧是心性早熟之辈,思及先前海大富与他讲的话,再回想叶书前后的行为,不由也是松了口气,心中恨怒交加之间,又添对叶书的一份顾忌。

明明,心里为着天下百姓,要屈服于自己,为自己驱策,竟还这般嚣张!

抓自己辫子!

打自己耳光!

刮自己头发!

还说这些狠话,恐吓自己!

一页书,你确定你这是想帮我杀鳌拜、且尊我为帝的节奏?

可怜康熙读惯了史书,也不曾见过这般嚣张跋扈的人,与之相比,便是那董卓、曹操,都显得恭谨有礼,是大汉忠良了!

“一页书,你……你当真如你所说?!”

惊魂未定,康熙看着叶书眼睛,死死瞧着,心中却因为叶书“前倨后恭”的样子,心里反而有了几分信任,相信了叶书的话。

叶书闻言,一脸恳切:

“我一页书就是被人打死,死外边,也是一心盼着大清好,百姓安居,此心若假,愿受五雷轰顶之劫!”

ps:感谢九曲黄河万的打赏,谢谢老哥,祝老哥一天长一米。

正文卷 第372章 霸道

康熙:“……你能不能等我脸上不疼了,再说这句话?”

这样的话,康熙自然是不会说的,但内心中,却很自然地出现了这个想法。

刚刚是谁左右开弓打自己的脸?

刚刚是谁给自己剃了个秃瓢,把我大清的象征都给刮了?

刚刚是谁,指着和尚骂秃子,痛骂自己这群人,是只知道劫掠、把自己当成土匪的建奴?

可是,转眼间,你个浓眉大眼的一页书,就说自己是大清栋梁,一心滋次自己这个皇上?

如果不是事先有所预期、且自己心性过人,康熙几乎都有以为叶书是在耍着他玩。

可是,有这样照着主子脸扇的奴才么?!

未等康熙泛起这个疑惑,海大富已是主辱臣死一般地恨声道:“既然知道效忠皇上,还不快向皇上下跪谢罪?!”

康熙:“……”

叶书:“……”

这是……因为主辱臣死的缘故,气昏了头了?

还是你海大富的心性智慧,真就这么“奴才”,跟“主子”一比天壤之别?

“不必如此!”康熙赶紧补救,“叶……叶爱卿的心思,朕是懂得的,我大清开国之初,确实杀戮太多,朕也常感不安,更不要说叶爱卿这心念故国之人了,这样的忠耿之士,较之洪承畴、范文程之流,可算是明月比之荧火,朕非崇祯,焉能无识人之明、容人之心?!”

一番话说得,叶书也是不禁侧目,这个清圣祖,确实有点东西。

只不过……

“皇上误会了!”

叶书脸上又露出一丝微笑,反手又是一巴掌。

这一巴掌好重,直把康熙打得嘴角沁血:“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我叶书当你的臣子?!”

刚刚被扶稳坐好的康熙,一下子被扇倒在地上,叶书冷笑着看着海大富,右脚已是毫不客气地踩在了康熙脸上,声音冰寒若九幽深渊里透出来的一般:“杀鳌拜,不过是想稳定时局罢了!

扶你坐稳皇位,只是不想天下再生波折,无辜百姓惨死罢了!

我一页书要你当‘圣君’,那便踩着你的脑袋,让你老老实实地当个圣君!

又岂会如云氏子之于汉武帝,委屈求全、陪着小心,以后世汉人子孙,报恩汉家先辈武帝那般,不计个人生死荣辱呢!?

你若当个圣君,让百姓休养生息,我便助你铲除鳌拜!

你若敢生二心,我一页书便是直入深宫,取你人头,灭你族裔,又有何难!

你当天下的高手,俱都是袁承志那种废物么?!”

脚掌,逐渐用力。

康熙被狠狠踩在青石地面上,整张麻子脸都扭曲了起来,如同恶鬼一般。

一旁的海大富,脑子已经急剧充血起来,若不是担忧康熙性命,早就拼死来与叶书同归于尽了!

倒是地上脚下的康熙,除了最开始的狂怒,随即就咬牙压抑住内心几欲发狂的情绪,一个字一个字用力道:

“是,朕知晓了!叶爱卿!”

声声颤抖,康熙几愈拔剑杀人,但在叶书的脚下,又能做些什么?

叶书这才冷笑一声,放开脚掌,任由海大富扶救康熙,两人远远站在房门之处,只要叶书有所异动,随时都能出去。

今天的事情,让这两人,俱都失了方寸,前半生的心性修养,都扭曲不少。

可以说,即使以后一切如故,被叶书今天如此折辱,这位清圣祖的性情,估计也要扭曲、暴戾许多,一生难忘此刻屈辱。

只不过,有叶书这个善解人意的“大清栋梁”在,想必也不会让这位清圣祖活那么久,免去了他性子扭曲的隐患。

我一页书,为大清代言!

……

自己这样一个高手,若是放任不管,康熙自然是食不知味的,因此理所当然地就要有个人,时刻关注叶书动向。

随海大富住进了敬事房,叶书也就懒得理会康熙的心理调整了。

有顺治在,想必康熙的心态,会调整得很快。

叶书也不担心康熙反复,鳌拜对于康熙的威胁,丝毫不弱于自己。

自己没有杀康熙,便是最好的投名状。

至于康熙信任,那是范文程那种狗奴才才想要的东西,对叶书而言屁用没有。

敬事房里,韦小宝似乎刚刚进宫,甚至还为净桶那里的尸体,而惊惶失措。

叶书探查了下那些尸体,却是心有所感。

“这些尸体,似乎是练功所用啊……

尸体死去已久,其上的尸气,却是似有若无,如同新尸……

化骨绵掌的修炼,莫非是要借用尸毒之类?

嗯?

化尸粉?”

心思灵动之间,化骨绵掌的秘密,已经被叶书推测出大半来。

这路掌法,在小说《鹿鼎记》中,是假皇后毛东珠所练,是神龙教的功夫,也算不是高明。

至于化尸粉,那是海大富所有,以后成了韦小宝行走天下的利器。

可在电影中,化骨绵掌,就真具有了化尸粉的效果,威力之强,一掌就把神龙圣女龙儿打得重伤,极为邪门,若单凭内力做到这一点,无疑是一路地阶顶尖的掌法。

但若是借用化尸粉的毒性,练出来的毒掌,那便也算不得什么了。

无非就是借由掌力,震入敌人体内,再借化尸粉的毒性,化去对手一身血肉,在面对内力境高手时,这掌法的效果,便算不上什么了。

叶书先前,并不知道这化骨绵掌的虚实,但却相信自己实力,在这个《鹿鼎记》的世界里,高手,也只是拥有内力,这点他早就探查到了。

剑指天下高手,虽不知人却知己,足够了!

……

叶书的到来,让韦小宝去寻《四十二章经》的事,暂时停了,整个宫中,都陷入到一种奇异的宁静之中。

康熙在调整心态、图谋鳌拜。

海大富一心监视叶书。

鳌拜专心铲除党羽,把其他大臣当成主要对手,还不知道那个看似年幼的康熙,已经对他磨刀霍霍。

至于骚敏……

呸呸!

至于假太后龙儿,这时却是没有什么动作,估计是想隐藏身份,不让叶书发现,想坐山观虎斗。

小娘皮,早晚让你练瑜珈!

而叶书,坐在敬事房里,倒是一心轻松,甚至研究起海大富收集的不少毒药、补药来,尤其是那些各种各样的鞭,让叶书修炼《洗髓经》的动力,更深了。

现在自己精元,还没修炼到人阶顶峰,就已经大得盘腿上,比海大富这收藏的大象鞭都大了。

这要是将精元练至顶峰,岂不是说还能再长大些?

到时龙儿敢在自己身上使什么《金蛇缠丝手》时,直接一棍子拍晕她,也算是多了一门奇兵了……

“叶大侠!西瓜给你拿来了!

你,你教我武功好不好?”

韦小宝勤快地走了过来,见识过叶书威风的他,几乎把叶书当成说书里,与陈近南一样的大侠了。

叶书看着他,有些好笑:“学功夫可是一件苦差事,不过,我这里倒是有一路天下无敌的本事,你要不要学?”

“学学学学!”韦小宝眼睛都有放出光来。

“这天下,最厉害的本事,便是功名利禄、人情世故!”叶书思及小说中人物命运,不由得叹气道,“任他是再强大的高手,也脱不出这个罗网,若你能堪破官场之事,那这天下,便再也没人能杀得了你了……”

韦小宝听得迷茫:“我不懂……”

“鳌拜、陈近南,嗯,还有咱们这位海大富海公公,甚至是传说中的神龙教主、一剑无血冯锡范……

这些人,无不是当世高手,以其武功,足以逍遥天下,谁都奈何不了他们。。

可这些人,各自因为各自的贪欲、抱负、束缚,而各自受到影响,如那鳌拜……”

叶书一边讲着这些,便想起小说里的描写来。

鳌拜、陈近南,还都不十分明显,到了冯锡范,这个电影、电视剧里,都算是最终**oss的高手,在小说中,却是因为投降朝廷、困居京城后,被韦小宝以温水煮青蛙,借着权势,硬生生整死,死前都为了未来前途,不敢反抗,堪称可笑。

整部书里,这样的情节多不胜数,多少高手权贵,因为“规矩”二字,处处被韦小宝玩弄于股掌之间。

与之相比,韦小宝这个“敬重真英雄”的小痞子,反倒显得毫无底线,游走在规矩之间,没有一点苦逼的主角命格。

在这个鹿鼎记的世界里,武功,已经影响不了天下大局了。

不知何时,海大富已经来到两人身边,听着叶书讲解着这些东西,心中更加放心。

“武功,影响不了大局!

叶书就是因为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先前都那么大怒气了,恨不得屠尽爱新觉罗,但最终还是不得不肯为皇上卖命么?

即使他杀了皇上,天下依旧是爱新觉罗的,换个皇帝,那些汉民却会因此而遭殃……

这或许就是他屈从于大势的原因吧?

这个天下,终究是大清的江山了!”

一念及此,海大富愈加高兴,在晚上与康熙网页时,详细解说了叶书的这一席话。

康熙,终于彻底相信,并下定决心了!

……

三日后,本以为要诱鳌拜单人入宫的叶书,突然收到一个消息。

吴应熊,连带冯锡范,入京面圣了!

似乎,叶书的出现,彻底搅乱《鹿鼎》世界的风云,那些原本隐藏于台面之下的势力,纷纷翻出水花,要在这一场风波之中,夺占功劳。

“吴三桂……神龙教……

或许还会出现独臂神尼九难?”

叶书听到这个消息后,只是想了一下,便知道《鹿鼎记2神龙教主》的剧情,或许是被自己引动了。

如今书面,鳌拜铲除异己,一心篡位的心思,已是路人皆知。

在这场风波中,鳌拜、康熙两方,俱都成为这些势力的选择,是福是祸,总要身入局中,才有选择的权利!

似乎真是天命之子的缘故,韦小宝这家伙,竟是依旧如原剧里那般,结识了康熙、建宁,还成了对方心腹,怼了一波鳌拜不说,还参于于诛杀鳌拜的大计之中。

说起来,也是搞笑。

万千算计,终究是要打过一场!

……

就叶书暗中算计之间,康熙那边,同样也在算计。

“一页书此人,目无尊上,朕与他谋划,只是为了诛杀鳌拜!可接下来之后,即使他一腔忠心,朕也不能用他了!”康熙思及那日的羞辱,脸上似乎又火热了起来,几若发狂。

对面的行癫点头道:“皇三贝勒英明!师兄的意思,也是如此,虽然那叶书,是柄天下无双的战矛,足以为皇三贝勒扫清无数障碍,但终究不知何时噬主,危急之时重用也就罢了,若情势稍缓,便要效那些开国帝皇,行‘诛杀功臣’之事,以安定王朝了!”

“那依父皇之意……”

“师兄让我交给皇三贝勒这封信……”

康熙接过信笺,打开来看,却见上面写了四个字:

“借势而为!”

看着上面字迹,康熙遥望门外景色,一时怔怔出神。

……

鳌府。

“主子!其他旗又在喧闹了!”

“哦?又是因为‘铁杆庄稼偏重我正白旗’的事?”

“正是!这些天,咱们在军械、粮草、势力的占用上,占了其他七旗的许多份钱粮,那些旗人便都喧闹不休,其旗主也在纵容……”

“我正白旗军心如何?”

“上下齐心!”

“好!”

鳌拜穿好朝服:“可笑那小皇帝,还召我入宫,说是要商量封我为‘摄政王’的职权,他当真以为,我现在的志向,只是当个多尔衮吗?

你们继续筹备,待事成之后,你们俱都是从龙之臣!”

大摇大摆乘轿入了皇城,鳌拜看着紫禁城里的布置,眼神愈加火热,指摸着胸口《般若掌》的秘籍,只觉得内心深处的野心,愈加膨胀!

“《般若掌》果然神奇,进境奇快!”

进入御书房前,鳌拜心里依旧在想着叶书,对于这个从小不敢违逆他的小皇帝,他从心眼里瞧不起,只把陈近南、叶书、其他朝臣,当成了前进路上的阻碍。

因此,当看到自己坐在座位上,手铐、脚铐接连锁住自己,连天下都有落下来一个巨大铁笼时,鳌拜甚至升起了“小皇帝终于长大一些”的感慨,颇感兴趣。

只是……

当看到叶书走了出来,就那么静静站在他身前时。

鳌拜整个人,都不好了……

正文卷 第373章 逼至死处

“好友,久见了!”

叶书依旧是那副赤手空拳的模样,一如旧日,鳌拜整个人可就不好了。

好友?

确实是好友,第一次见面就扒裤子的“好友”!

再加上叶书书信提点,两人虽经先前一战,关系却有些古怪,却已经说不上是什么非死不可的仇敌。

可“故友”重逢,实在让鳌拜欣喜不过来,尤其是眼下这个地方。

如临大敌,鳌拜望向坐在主位上的康熙,语气中,多少有些复杂的情绪道:“看来,皇上真的是长大了,竟然连一页书这个我‘满清大敌’,都敢招揽驾驭,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有些感慨,有些不安,还有一些……高兴。

毕竟,自己的族人皇帝,如此年少就有这般气魄,便是鳌拜,也忍不住有些赞叹欣喜。

倒是康熙,有些尴尬。

族人之争,不择手段也是寻常,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是引入外敌,还是叶书这样已然天下扬名的外族凶人,康熙一时间,竟有些明白当初吴三桂被骂成汉奸时的感觉了。

当下,便干脆闭口不言,手掌紧紧握住椅子,在海大富,以及一些隐藏布置的护卫下,静观战局。

“好!好!好!”

原本有些低沉的心情,渐渐变得高亢,身为满清第一高手的鳌拜,望向叶书的眼神,越来越是精光四溢:“前些天,我有所顾忌,没能和你全力交手,这一次,我便要看看,你这个少年英雄,是不是真的足以傲视我大清铁骑!”

声声如雷,炸响耳畔,一旁多隆、韦小宝、康熙已是耳朵嗡嗡作响。

便在蛮兽怒吼般的巨响之中,鳌拜步步碎石,一身雄壮气势烈如骄阳,待到行至叶书面前,气势积累到顶点时,整个人的气势,在叶书神元的感知中,已不再是一个个小小的人形,其气冲霄汉之势,堪称叶书生平未见!

“此等战意,果然不愧是满清第一勇士!”

叶书目光闪动,感受到对方雄劲力道,双臂架拦之间,却并未用自己最擅长的以攻代攻,竟是借战炼体,太极心源应势起手,柔而不弱、抱阳负阴,双臂如一道深渊,将对方力道尽数化纳体内,恍如一头永远不能饱腹的饕餮。

“咚!”

如同一块巨石,掉落幽静深潭,泛出一声响后,就是无尽的死寂,让鳌拜高亢的战意,都有所折损,怀疑自己先前如此倾尽实力的一击,是否只是梦幻泡影,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太极心源!

张君宝所悟之道,叶书一路瞧着,自然有所感悟,自张君宝太极拳势之中,悟出这式染尽自己风格的《太极心源》。

不同于张君宝的不染尘埃、以柔制刚,《太极心源》从一开始,就以叶书一身强悍筋骨气血组成的外功,为核心,如同深渊之底,隐藏在迷雾最深处。

而在外围,正是叶书一身超凡劲力掌控,看在外界,正似太极拳的“四两拨千斤”,平日里用来帮助叶书用另一种状态,感悟劲力的变化。

太极心源,正是我心为本、太极为用。

因此,这时叶书劲力绵延如群山绵延,全无一丝烟火气息,鳌拜一招不成其功,却也未受反击,如同一头猛狮撕咬出了性子,当下连环猛攻,配合着他高大威猛的微型,当真如巨灵震怒一般。

叶书一一接下,只是脚下也未能保持先前平静,接下鳌拜一记猛攻之时,竟是未能完全化消这股巨力,以至于力达于足,一步将青石地面,震成块块碎石!

与此同时,先前未曾受到一丝反击之力的鳌拜,也如同终于打破了深潭表面的潭水,第一次感知到叶书体内,那恍如深潭怪物般的真实实力!

“咔!”

几乎在叶书脚下青石碎裂的同时,鳌拜击在叶书手臂上的拳头,猛地一震,狂放无忌的攻势第一次遇到铁板,指节作响,几欲崩裂,疼痛感瞬间袭来。

强大的力道对撞,平空激起劲风,鳌拜一时收不住力,头上红顶官帽,直接掉落在地上,露出一头可笑的鼠尾巴来。

叶书一见,整个人就泛起一阵腻味。

鼠尾巴!猪尾巴!蛇尾巴!

好好的一个当世高手,配上这样一头恶心人至极的发辫,当真是……

“令人厌恶!”

气若沧海翻腾,叶书心念一动间,鳌拜已是暗叫一声不好,慌忙遮挡。

却见叶书手上恶风乍起,电光石火之间,掌起穿云之势,身形错动之间,已是抓住了鳌拜的小辫子!

“嘶啦!”

也没什么攻防拆解,也没什么其他动作,叶书只是手臂一扯,鳌拜头上已是血滴飘飞,只能穿过铜钱方心的“鼠辫”,已是硬生生被扯了下来,被叶书随手丢到了地上!

亏着现在是清初,若是乾隆之后,无论是猪尾巴还是蛇尾巴,在叶书精湛的洗手技术下,都得洗得满头是血!

这点疼痛,在鳌拜看来,自然没什么。

至于羞辱,更是丝毫不用在意,之前范府里,自己光着身子的事情,不比今天的羞辱,大上数倍?

一旁的康熙脸色有些难看,自己现在,可也还被叶书刮成了光头,头上贴着膏药呢……

“轰!”

就在两人心思因为头发,而有所散离时,叶书已是一拳,将鳌拜重重轰飞,砸碎两扇木门后,又重重落到了院子之中。

“好!”

康熙忍不住喜意上涌,只觉得一切隐忍,都有有了收获,自己这个大清皇帝,也终不用再忍受这个大清第一勇士的欺迫,自此整个天下,就名符其实是自己的掌中之物,一时间心中激荡,对叶书的恨意都有减了几分:“叶爱卿果然不愧是绝顶高手!朕明白……不,今日就昭告天下,封叶爱卿为我‘大清第一勇士’!”

叶书没有理他,望着院子里已经站起,不住吐血的鳌拜,笑道:“我若是‘大清第一勇士’,那这位‘满清第一勇士’,又当如何自处呢?”

“自然是关入大牢,等待处置了!”康熙毫不犹豫。

叶书又笑道:“此等奸恶,尚且留他一条性命,莫非是担心正白旗、以及朝堂势力人心不稳?若是如此的话,我倒有个法子……”

“嗯?”康熙饶有兴致,随口问道,“叶爱卿有何良策?”

却见叶书猛地翻身屋顶,中气充沛,凝声大喝,声震屋瓦,声浪席卷整个紫禁城:

“皇上有令,鳌拜意图谋反,已被擒下!

正白旗满旗造反,枉顾圣恩,今召其余七旗勇士,诛灭正白旗上下军卒。

但有立大功者,皆升三级,为我大清忠良!

但有反抗者,诛灭九族,可先斩后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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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74章 杀顺治

“但有反抗者,诛灭九族,可先斩后奏!!”

一言出,皇城皆震,叶书身后康熙众人,更是个个目瞪口呆,良久才把目光,集中到康熙身上,还以为自家这个小皇帝给叶书下了密旨。

康熙也慌了:“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说!”

而且听着皇城外的喧闹声,康熙整个人,更慌了。

他为什么要把鳌拜引到皇宫里动手?

正是因为鳌拜行走之间,身边都有正白旗精锐随行,堪称如今京城之内,最精锐的旗兵。

一着不慎,天下第一猛将,汇合八旗第一精锐,足以教任何势力震怖。

可现在,叶书一声狂喝,还说出这样的旨意,这不是逼正白旗造反么?

嗯?

逼正白旗造反!?

康熙脑海顿时一道电光闪过,整个人拼命后退,仿佛突然发现驯熟的老虎,回头向自己伸出爪牙一般,惊惶失措之间,已是忍不住叫出声来:“一页书!你竟敢……”

语气中,满是惊慌无备,毕竟这个想法,实在太过大胆。

而且,这样做,对京城八旗军一时或许有所损伤,可对于天下大势,又有什么助益了?

清廷建国之初,大河上下遍地屠戮的事情,看到此等凶残场景的人还没死绝呢,谁人不惧?

被算计后的朝廷、八旗军,会是如何狂怒报复?

只能凭添百姓死伤!

叶书你一直自诩将百姓看得珍重,又怎么会做下这种“杀敌八千,自损十万”的、疯子才能做出的事情?!

在这瞬息之间,康熙几乎头都想得炸了,第一次对叶书的心意,有种看千尺深潭的感觉。

就在康熙惊惶同时……

“哈哈!!”

当此时刻,无须再多废话,叶书狂笑声中,已是转身回掌,轰然掌力,在周围大多数人俱都未曾反应过来的时候,直朝康熙重重击去!

掌风尖锐呼啸,宛如疾雷,这一掌,却是用上了大金刚掌力!

所幸,康熙的急速反应,终究救了他!

便在此时,突见康熙身后两名侍卫,猛然跃出,一前一后,后者双掌搭在前人肩膀,前者单掌一击,掌风霸道,竟与叶书所使大金刚掌力,同出一源!

眉眼间,依稀都是老者形象,望着叶书的眼神中,精光烁烁,显然也是被叶书所使的少林掌法感到惊讶。

“少林武功?前面这两个老头是……呵,看来封山已久的少林寺,一直都不甘蛰伏啊……”

想想也是。

武侠世界中,一直都是武林泰山北斗,牛气惯了的少林寺,在清初时,也难免遇到了山东孔家的处境,要么死,要么苟。

偏偏,还想恢复以前的地位与荣光,既想当武林泰斗,又想被朝廷策封,地位超然,难免与朝廷勾勾搭搭,做事扭扭捏捏,当了碧池,还想立个牌坊。

原剧中,很搞笑的一件事,当顺治被喇嘛围攻时,竟是少林十八罗汉奉旨来救的他,还击退了神龙教的高手,也算是6的一批了。

叶书心中想着,掌上便未曾留情,一对二,两记硬掌,瞬间对撞!

一瞬间,叶书便感觉一股凝实掌劲,疾冲自己臂上诸穴。

与先前的化骨绵掌又有不同,这一掌掌劲如凿,未带一丝阴柔,全凭刚力取胜。

可惜……

掌法威力,不止看修炼深浅,也要看打法技巧的!

叶书气息稍抑,一如收臂出拳一般,后退半分。

避开对方掌劲最强盛的一点,批亢捣虚,正是太极要旨,避敌锋锐、刚柔变化之间,尽显阴阳奥妙,就在这一避之后,随即便是最狂放霸道的掌力反攻!

而在对面,感觉就极为难受了。

原本恰好的掌法对决,因为叶书的缘故,硬是多发出去一分,最强的力道打空,如同放了空弓一般难受,气势瞬间顿减三成不止。

就在这种要命时刻,叶书掌力又狂猛攻伐,只骇得那老和尚面色狂变,尽起余力阻挡,心中对叶书掌劲的精微变化,深刻铭心!

这种对决,正如一叶军队全力突袭,急行百余里,突袭对方营寨,想与对方决一死战,但对方却早已经退后埋伏,在自己气势消减时猛攻出来,一增一减之间,堪称扭转战局!

“砰!”

只见那两名侍卫脸色同时一胀,苍黄的脸上血气奔涌,口中猛喷鲜血,所幸最后时刻劲力稍稍引导,撞在一旁的木架之上。

混乱撞碰之中,一个侍卫的帽子被碰得掉了,露出一个又光又亮的光头来,却是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僧。

果然是少林高手!

叶书没管他们,刚要去追杀康熙,就见康熙身后壁画一转,露出一个门户来,顺治、行癫拉扯着康熙,就要往里面密道逃去。

“是你!”鳌拜一见那人身影,顿时全身一震,心神尽乱。

而在叶书这边,海大富此时更是拼命扑上前来,全无遮挡,死命打法,以命阻止叶书追击。

化骨绵掌掌力阴狠,叶书也不敢轻忽,只能一掌将海大富攻势稍扼瞬间,飞脚将地上少林高手所佩带的腰刀,直踢康熙!

行癫全力戒备,见此攻势,手中短柄降魔杵全力砸出,将那腰刀砸飞。

臂上剧震,看着康熙、顺治已经转身急走,心中一松就要闭合机关。

至于场中还留下的海大富,少林两名高手的死活?

在主子心里,奴才的性命,值得牵挂吗?

“小心!”

就在行癫刚刚松懈之时,却听见海大富惊惶急呼,出家五年,早已经疏于战阵的行癫还未反应过来,就听一声怪异呼啸之声,挟带鬼哭之音,从自己身边急速飞过,没等自己撞身上去,那怪异的黑色光影,已经擒抓住了目标,在自己身上一碰之下,就向着叶书那边急速收回。

口鼻间,一片血腥之气!

行癫呆呆回望,却见先前已经回头逃跑、护着身前康熙的顺治,已经成了无头残尸,在空中静立片刻,就无力地向着地上倒去。

行癫整个人,仿佛都失了灵魂,呆立当场!

反倒是康熙,反应急速,连忙扣住路旁机关,将墙壁机关关了。

叶书手提血滴子,听着皇城外越来越大声的喧闹,雄劲一掌将海大富击得吐血而飞,忍不住哈哈大笑。

狂笑声中,整个人,已经是向着皇城之外飞身而去。

ps:蒙了,连着两天,回来后太累想休息一会,结果就睡过去了,梦里似乎还听到了闹铃声,但后来什么事就记不住了,很烦。

正文卷 第375章 主角待遇

看着叶书手提帝首,狂笑而去的背景,除了鳌拜紧追而去,场中其他之人,一时俱静。

两名和尚,与叶书对掌的那个,此时面如金纸,盘坐在地上,没念两句经,就剧烈咳嗽,眼看就要咯屁的样子。

咳了一阵,许是回光返照,这和尚突然抬头,望向另一个僧人道:“此情此境此人,已不是我们师兄弟三人能够应付的了,晦清师弟你速速飞鸽传书,禀告方丈师兄,请其余一十五位师兄弟过来,尤其是晦暗师兄,他修行的心法极为特异,专为克制我少林大敌而修,正合此境!

十八罗汉虽少我一人,但有晦暗师兄在,想必足以诛杀叶书此獠!”

说罢,又咳出一大口血来,混着内脏碎片,却是与叶书同使大金刚掌力对掌,被掌力反伤后,内腑碎裂。

先前,在他身后的另一名和尚晦清,因为未曾直接与叶书对掌,此时虽被震出内伤,但并无性命危险,闻言一愣:“可是掌门师兄曾说,此时少林不宜入世太深……”

“天下要变了!”

不等这和尚回答,旁边同样重伤待死的海大富,已经惨笑着抢过话头:“那一页书取了……取了老主子的龙首,分明是要逼鳌拜与正白旗满旗造反,此时大清动荡,天下不安,可一旦安定下来,必定要血洗中原各个残存门派、甚至是百姓泄恨,少林若再不立下功劳,到时定是首当其冲,先被灭派的!”

“一页书不是我少林之人!”晦清方寸尽乱争辩道。

海大富冷笑道:“可一页书是武林中人!

一个武林中人,竟能倚仗武功,扰得我大清不安,还杀了老主子,以后新主子登基,安能容得下少林这些武林门派?

若我记得没错,你少林寺有一位高僧,名唤‘澄观’,其《易筋经》修为也就罢了,而其修习‘一指禅’的速度,号称‘千年第三’!

嘿,如此高手,现在看来,直如腹心之患,哪个主子能够容忍?!

如果在这紧要关头,少林再不立下‘从龙之功’,以后这灭寺之劫,怕是就避不开了!”

晦清和尚一脸丧然,心中慌乱:“可是……可是……”

已经完全看清他的心思,海大富又道:“可是这一页书祸乱我大清,在汉人中必定声势大振,少林若对其出手,会为人诟病,讥讽少林从‘贼’?

少林先前,与各个反清势力多有勾结,为的就是得些名望,现在若对付一页书,一切付诸流水?

又或者,你以为,少林千载声名,朝廷会有顾忌,不敢扬起屠刀?

嘿,想必你也觉得这侥幸可笑吧?!

你放心,你们的方丈,会为你们寻个过得去的理由,名声、名声,总得活了才有名声,若是一寺死人,又有什么名声可言了?”

一句话一句话地说出,那晦清和尚身上就颤抖一分。

但盘坐呕血待死的那个和尚,此时却是睁开了双眼:“一页书如此做,是取小义而弃大义!如今天下安定,满清之势,势不可违,不助皇帝安定天下,难道要陪同那叶书一起,惹得百姓死伤惨重吗?!我少林此举,是为黎民百姓!”

……

一席话说出来,不止旁边的晦清尴尬,就连海大富,都忍不住不住笑得咳血,吓得旁边的韦小宝,不住地帮他拍背。

挥了挥手,对韦小宝赞了声‘好孩子’,海大富又道:

“你们这些汉人中的大人物,真奇怪!

一个个做事之前,都把百姓放在嘴上,一副所有行事,俱都为了百姓的样子。

可自明末以来,上至崇祯,中至士人、下至流匪,又有谁将百姓当人看过?

流民造反,拼死种地的百姓没受到安抚,崇祯反倒加重赋税,拼命压榨,逼良为匪!

那群东林党更是可笑,一个个口口声声家国大义,可老主子曾评过,说祸乱前明的,就是这群‘大明风骨’!

流匪么?嘿,李自成嘴上喊着‘闯王来了不纳粮’,却是噬杀暴虐,纵兵如匪、祸害尤烈!

至于你们这些武林之人,就更是可笑了!

三十年前,那袁承志何等高手,一柄金蛇剑天下更无敌手,泰山盟誓、被推举为南北直隶、鲁、豫、浙、闽、赣七省草莽群豪的大首领,堪称武林魁首,扬言要为天下百姓,助闯王攻破京城,重建新天!

可一朝听闻李自成纵兵如匪,两句话劝不成,就率手下绿林众人,远赴什么淳泥国,与洋人争战,求个安身之所。

他若据武抗争,为了百姓与李自成争斗,我还佩服他的为人,且对其父稍稍改观。

可他空有一身天下无敌的武功,身怀魏国公府宝藏,拢聚七省豪杰之心,却只求个安身之所,空占其名其利,视百姓苦难而不见,这又是哪门子的‘爱护百姓’?!

当初摄政王能以‘柔政’入关,实在是这些帝王、士人、大侠、草莽,已经将天下百姓祸害得太甚了!

这个天下,不是我大清夺过来的,而是那大明的权贵,硬生生丢弃的!

这些人,没一个视百姓作人看的,偏偏就你少林慈悲心肠,在我大清建国三十余年后,又来说什么‘为了百姓着想’了?

哈哈!

若真为百姓着想,剃发令屠戮天下时,可不见你少林高僧出来爱惜百姓!”

一席话,说得两名和尚尽皆羞臊难言,合掌念经。

旁边的韦小宝听了,却是怔怔出神,海大富见他表情,心中暗喜,拂了拂他头上的鼠尾巴,和蔼道:“好孩子!这些天,你和皇上,已经做了好朋友是吧?”

韦小宝点了点头:“皇上待小的不错,奴才感激不尽,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安好……”

他入宫还浅,昔日一些自称还没改过来,听得海大富五味杂陈:“想不到,时至今日,见过了叶书的凶威,你竟还能记挂着这份朋友之谊,当真难得,胜过那些英雄好汉太多了!

我现在,就将我一生内力,尽都传授给你,你身怀武功之后,要一心保护皇上,不止是为了朋友之谊,也是为了黎民百姓免受刀兵,成为一个真正‘为国为民’的英雄好汉!”

说话间,海大富的眼睛,一直盯着地上那名待死的和尚。

那和尚沉默了一会,叹息道:“海施主内力太过阴毒,若传于小施主,只怕他难以承受。

我这一身纯正少林童子内功,便先送予小施主,以作阴阳调和、助他成就武功根基罢!”

ps:感谢吾命衰矣、书友20171082252099944、雪碧萝莉、鲁布衣、我是经济体人的打赏,

感谢曲终人散茶微凉的000打赏,这两天回来就睡,上班又忙,也没关注打赏栏,把大佬当盗版用户了,抱歉抱歉。

正文卷 第376章 不反也得反!

叶书尚不知道,身后的韦小宝,已经如小说主角那般,要被两个几十岁的老头,往他身体里灌输些有趣的东西了。

或者说,即使知道了,也不在意。

一群手下败将罢了,连杀对方,都懒得补刀了。

两名少林和尚,金刚掌力,自己已经不怎么在乎,少林心法,短暂的交手,叶书也有点瞧不上那修炼出来的效果。

绵而不柔、厚而不刚,似乎专为阵法合击、众人内力传导,方才两个和尚内力合流,阻挡叶书,效果似乎也不错,但对叶书没用处。

没办法,人长得帅了,眼界也高了。

双方都是堂堂正正的功夫套路,叶书胜得轻松。

倒是海大富,叶书胜得有些取巧了。

化骨绵掌阴险毒辣,兼又有劈空掌力的特性,海大富身法灵活,真要打起来,对方身怀内力,高来高去,叶书能败而难杀,真要分出胜负,也要几十上百回合了。

但叶书袭杀康熙、顺治,攻敌必救,逼得海大富以己之短,挡叶书之长,以至一掌对决之下,身死道消,只能说这是当奴才的悲哀了。

化骨绵掌,是门毒掌功夫,威力不凡,对自身却有害。

这样的功夫,叶书弃若敝履。

真要说起来,叶书如今对于武学的需求,已经几近于无,他要走的道路已经确定,按步就班地完成精元、神元,突破内力境,其他任何所谓的“神功心法”,对他而言,也不过是有些借鉴意义罢了。

《洗髓经》、《化髓劲》、《太极》等数门顶尖人阶心法,也只是叶书途经名山,取其一枝,身留余香而已。

……

虽然没有内力,无法飞来飞去,但叶书纵跃之间,飞檐走壁还是很轻易地,眼看着宫门喧闹处,叶书一路踩过不知多少宫殿屋檐,惊醒多少把玩角先生的宫女、嫔妃。

后面鳌拜追得目眦欲裂,偏偏两人间的距离,在这房屋紧密的屋顶上,不断因为叶书劲力的细微掌控,而越来越远。

叶书见他追得辛苦,干脆停下脚步,静立一座高大宫殿顶上,等鳌拜追上。

追上,又能如何呢?

是打得过叶书?

还是能改变如今局势?

鳌拜一时心乱如麻,事关自己生死荣辱、天下大势,不是一咬牙一跺脚,就能想通透的事情。

看着叶书提头静立的样子,视若仇敌、视若友方,又如何能轻下决断?

见他这个难定方寸的样子,叶书脸上才真正露出笑容:“既不能决断,那我便替你决断吧!”

眼看宫城城墙在即,叶书血滴子飞腾如电,被叶书当成飞钩,几个借力腾身间,已经跃上城墙。

几名侍卫见状来阻,被叶书挥剑杀了两人,血腥场景,登时便让这些早已不知战阵为何的大内侍卫,惊骇不敢上前,瞧见鳌拜追来,更是慌乱。

叶书静立城墙之上,紫禁城外,人头拥护,正是正白旗众多精锐,以及闻讯而来的其他旗主、旗兵,大臣王爷,此时见到鳌拜出现,一个个登时心思各异起来。

先前“奉旨诛鳌拜、正白旗九族”的声音,把他们吓坏了。

便在这一众人安心之时,叶书将手里的人头,随意扔了下去,笑问道:

“诸位公卿大臣俱在,可有识得此人头的人么?”

光溜溜的光头,被叶书一路揪着耳朵才没落下,虽然血迹沾染、混杂地面尘土,但其相貌,在那些老臣、王爷眼中,却是再清晰不过,一个个惊怒交加,随即痛哭流涕。

一个王爷连滚带爬地扑了出来,痛哭哀号:“皇上!皇上!”

其他那些人,识得顺治的,此时见了顺治人头,也是一个个哀哭一片,唬得其他人、甚至是城上侍卫,都有许多跪下的。

久受鳌拜欺负的他们,很是怀念当初顺治、当王爷、当大臣时的日子。

一时间,哭声震天,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号一嗓子,以示忠心。

便在这哭声之中,叶书沉定玩味的声音,传入众人耳中:

“顺治老贼,意图谋害鳌少保,已经被鳌少保杀了!

康熙小贼仓皇而逃,不敢正面回应鳌少保的质问!

各位,以后意欲何为啊?!”

周围兵卒、尤其是正白旗兵卒一听,竟真是顺治的首级,也是吓了一跳,一个个慌乱中,拿眼睛去瞧鳌拜,多是双眼放光的,偶尔有一两个惊惧害怕的,显示了“正白旗上下一心”的态度。

倒是其他七旗旗兵,心思杂乱,闹成一团,上下齐乱。

鳌拜要篡位了!

所有人心里,第一时间冒出这个想法,毕竟顺治首级在此,即使有人怀疑叶书的话,可鳌拜眼下,除了篡位,难道还有什么其他路可以走吗?

表忠心,甚至是拿下叶书人头,去跟康熙说,自己是忠臣?

呵呵,怕是前脚效忠,后脚兵权一失,就要被搞死了。

顺治人头在此,鳌拜就是想像以前一样,安心当权臣都不行了。

要么进一步,问鼎九五;

要么退一步,身死族灭!

鳌拜此时,已经跃身下了城墙,走进了正白旗中,三大统领俱都围到他的身边,双眼放光,低声劝说着些什么。

对于这些正白旗统领而言,此时都甚至想给鳌拜黄袍加身了。

那可是从龙之功,自己以后也不再只是一个旗兵统领,而是朝廷大员、世代公卿!

如今,八旗腐化,正白旗因为鳌拜的缘故,还能称上一声“朝廷精锐”,其他七旗旗兵,早就成了京城中、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废物,自己若是起兵,谁能抵挡?!

绿营人数倒是众多,且比八旗军更加精锐,归兵部统管。

但鳌拜早就安插了许多人手,康熙年幼,对绿营根本没什么威望,真要说起来,鳌拜对其的控制,反倒更大一些。

清廷建国之初,八旗迅速糜烂,康熙年幼,鳌拜势大,天下人口服心不服,又有多尔衮“珠玉在前”,此时造反,并不算什么新鲜事。

城墙上的叶书,已经离开了,没再管鳌拜。

转身向皇城之内而行,未行多远,便听到城门口处,鳌拜那粗大的嗓门:

“与我攻下皇城、擒拿康熙、各个宗室重臣,我今日要清君侧,铲除这些进献谗言的小人!”

ps:感谢爱雪ssss、书友2019060502701422、萝莉盟盟主、梦里红尘10000、吾命衰兮、书友20171018225209944的打赏。

这几天都有要加班到晚上九点,白天还要上九个小时班,更新有点受影响,抱歉。

正文卷 第377章 我要当你爸爸

叶书只是在鳌拜身上点了个小火苗。

转眼间,小火苗便已经变成遍地兵祸,代表着人间至贵、天子居所的紫禁皇城,如今已是被暴喜如虎的正白旗军卒,劫掠抢杀!

要篡位,爱新觉罗一族绝不能留!

清廷建国三十余年,爱新觉罗一族,遍及天下,势力深远,人数可能过千过万、旁枝族亲,甚至可能有十万、百万!

若是鳌拜姓袁、或者姓孙,那他可能还会做事有顾忌、下手不干净,为了一时的安宁,选择妥协,留下无穷后患。

但他姓“鳌”!

既然走上这一步,那便要屠尽皇族,但凡有一脉逃跑的,未来都能给自己惹下天大的麻烦。

其中,尤以康熙最为重要!

心中不由后悔,刚才见叶书提头而去,自己就不该心智大乱,而应该先紧追密道,哪怕受各种机关、阻碍,也要拼死把康熙留下!

由是此故,此时鳌拜率众冲进皇宫,心里也知道希望渺茫,因此出手之间,狠辣异常,忠心的侍卫、太监,俱都被他出手格杀。

这一切,都被静立宫殿顶上的叶书,看在眼里。

兵祸绵延,转眼已经席卷大半个紫禁城。

旗兵凶蛮,初时还记得要搜寻康熙,可一见到些宫女、妃子,就走不动路了,一个个丑态毕露,稍不如意,便要杀人。

换成个正人君子是叶书,早就怒不可扼,且心性尽乱,陷入无尽懊恼之中了。

毕竟,引导正白旗入紫禁城的,正是自己。

可叶书不是。

自己的善心有限,而这个世界,让自己记挂的同胞同族,却有太多。

善心,放在自己人身上,都还不够,又哪来的闲心,照顾这些外族之人?

自己,虽然不咋地,但好歹不是山大毕业的。

没那么不要脸!

外族人,在自己这里,没那么尊贵,起码没有同胞值得重视!

不得不说,叶书的人性,确实不像那些小说中的男主角,从头至尾地单一不变。

他可以很善良,看到受难的同胞,恨意塞胸,舍了性命,也要为其报仇雪恨,偶尔心情好不想杀人,便有人惹他,他也懒得动手,懒癌晚期。

他可以很凶恶,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看着无数人的性命,因为自己一念之间,而陷入地狱,也心不在意,便是灭人全家,包括些尚未成为汉奸、甚至不能称为汉奸的幼童,拔剑时,也毫不手软,比最凶毒的混世魔头,还要凶恶。

他也可以很中正平和,一如教书先生、武当道士那样,一任心猿求清净,六根未尽无牵挂。

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世上又怎么会有一世不变的人和事物?

因此,此时下方的人间地狱,在叶书眼中,完全成了过眼云烟,冷眼旁观之下,便是听着那些哭喊求饶声,也浑不在意。

眼看兵祸,就要殃及慈宁宫……

“名震天下的‘一页书’,还真是心狠手辣啊!”

一声不忿声陡然传出,原本空荡的慈宁宫里,突然飞身出一个一身宫装的妖娆女人来,双袖翻动间,几个正白旗兵将,已是被他衣衫击飞出去,口呕鲜血,眼看是不活了。

只见她面娇如酒,眉眼间不见一丝娇媚之意,但越看越有女人味,正是伪装成太后的神龙教圣女,龙儿。

此时乱兵入了紫禁城,眼看就要逼进慈宁宫,她左右也要暴露身份,便干脆跃出身来,近距离接触叶书一番,以弥补前些天,听到叶书声名时,他困守宫中,无法随意外出烦闷。

这一眼瞧来,龙儿整个人,便是一愣,心里只泛起一个想法

“这个叶书,好俊!

这……这得有十个陈近南俊了吧?”

不怪她如此,实在是叶书如今精元修炼,已近最后一步,一身上下,如池中白莲般不染尘垢,眉眼俊俏且不说,单只那一身如荷叶般的柔滑皮肤,都让人觉得极是出尘,如同天上仙人一般。

看了一眼,龙儿突地脸上一红,叶书见了,不由得有些膨胀。

颜值高,就是这么有优势!

叶书抬眼望向龙儿,只见她气态雍容,一身贵气,果然不愧是骚敏扮演的角色,确实漂亮。

只是对方,现在还没有接收龙母的《功》内力,一身气息,在叶书眼中,较之鳌拜,还是差上一线的。

……

“神龙圣女,接下来的事情,你神龙教,又想要如何选择呢?

嗯,你神龙教一向支持吴三桂,现在吴应熊、冯锡范已经来到京城,以你与冯锡范的武功,想必也足称皇城中一股势力,值得重视了……”

身份被破,龙儿脸上,只是一紧,随即就无所谓起来,毕竟在此情况下,他只能现出武功脱围,暴露身份。

叶书来京不过数天,神龙教谋划数年的大计划、布的最大一枚棋子,便因叶书而废,龙儿心中迁怒,见了叶书如此云淡风轻的风姿,却又从心里升不出什么仇视情绪来。

对于叶书的问题,时局未明,她一时也没有决断,便也闭口不言,静静看着叶书。

颜值,即是正义!

一直靠实力吃饭的叶书,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靠着自己颜值,占到了便宜,很是惬意。

叶书却没有在意龙儿,他静立在宫殿之上,四周兵卒的波动情绪,在他心里全都清晰无比,即使目不可见的兵卒,也能模糊感应,如同感应背后目光的第六感一般。

他明明感觉康熙还在附近,自己在其身上留的“蛇信草粉”,也在某个位置突然消失,可当想神元全力感应康熙的精神意志时,却觉得自己四周,仿佛有一层不可见的气泡,阻挡着自己神元感应。

那层气泡,叶书很熟,隐隐还有清廷龙气、顺治气息,影响着叶书追踪康熙。

“因果缠身,入局便无法洞悉一切吗?”

叶书想着,突然出手,向着龙儿一掌击去。

龙儿也是当世一流高手,虽惊不乱,眼看叶书掌势刚猛、连绵不断,她整个人便如蛇一般,在叶书身上游走穿梭。

金蛇缠丝手!

叶书静立当场,心念一动,整个人气势顿时一变,蓄势待发,以静制动,整个人的精气神,登时便如刺猬一般。

感应到这股气势,龙儿不敢停下,也不敢出手以致身形涩碍,身子只能依旧全力在叶书胸前、背后、腰腿臂胯,不住游走。

叶书依旧静立不动,气势不变。

也不知何时,龙儿原本清凉的身躯,已经渐渐变得火热、滚烫一片,似乎是感应到了叶书的邪恶想法,心中大抵已经确定叶书不会出手伤她,但内心深处,又隐隐不想停下来。

身形,不由慢了一分。

叶书瞬间两腿夹紧,夹住龙儿犹未游离的脚腕,单手扣住了她的腰,振身向皇城四周喝道

“玄烨!康熙!

你再不出来,我可就要甘霖凉了!”



正文卷 第378章 天下第一美男子

“要甘霖凉了……

甘霖凉了……

凉了……”

阵阵回声,余韵凫凫,如叶书的颜值一般成正比,势不可挡地席卷皇城四周,远远传出。

周围正在强杀抢掠的兵卒,顿时一片哗然,再抬头看时,看到叶书手里扣着身着凤袍,贵气逼我的“太后”,只觉得世事之荒谬,莫过于此。

他们虽然选择造反,争个从龙之功,但心里也有几分b数,只想着趁乱抢些宫女、妃子,对于太后这种天下瞩目的大清贵人,哪怕是放到他们跟前,他们也不敢动一根手指头的!

谁要是敢动,怕是鳌拜要第一个出来砍人了。

毕竟,篡位归篡位,名声还是要注意一下的。

可现在,自家的大清太后,竟就被这个一头黑发,着明朝衣冠的叶书,给扣在手里,在正白旗众目睽睽之下,为逼康熙出来,扬言要怼了这个大清太后!

太……太无所顾忌了吧?!

纵使你一页书,不在意鳌拜、康熙、天下人的态度,可你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名震天下的反清义士,难道就不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哪怕是一个“戮世匹夫”的骂名,也胜过“好色之徒”的名声啊!

方才众人只顾搜寻,头上叶书久立不动,宫殿又高,谁都没再注意,谁曾想就发生了这种事,连“太后”怎么上的宫殿都少有人看到。

又何止是他们惊疑,叶书怀里的龙儿,这时候整个人已经都软了,羞怒欲死,一张脸,红若晚霞,星眸欲滴。

被天下第一美男子搂在怀里,还扬言要那啥,这对于龙儿来说,实在是有点太刺激了。

是的,天下第一美男子。

说的,就是叶书!

往日里,江湖上若说一表人才的英雄,那便毫无疑问是陈近南。

可在叶书跟前,陈近南也只能沦为自己颜值的计量单位,高下之别,用腚眼都能分得出来。

更何况,在这个人人鼠尾巴的时候,叶书这一头又黑又浓的发量,如同自带美颜、ps般地增加颜值,八大胡同里走一趟,京城都要发场洪水。

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叶书拿得问心无愧!

那么,被叶书扣在腰眼的龙儿,现在如此表现,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整个人,都软倒在叶书怀里。

叶书全神关注四周,感受康熙气息,奈何总是影影绰绰,如隔了层东西般地感应不清晰,让他极为不爽。

“此种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康熙藏了起来;

另一方面,却似乎是我杀了顺治,又或者先前杀的乾隆、光绪也有影响,身上残存清朝龙气、怨气,又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因果缠身,影响了我对康熙的感应?

应该这两种原因都有……

九龙血剑若在此处,想必会对我清理身上龙气,有所帮助。

我先前杀顺治时,隐隐感受左臂上的太极图形,也就是‘宇、宙’两个宝盒有所震动,似乎因为顺治身上龙气的缘故,让九龙血剑有所牵连……

嗯,宇光宝盒让我行走诸个世界,联系九龙宝剑,也属寻常,若是杀了康熙,想必这股牵连,就更深厚了……

不过,眼下个原因却是没法克服,只能逼康熙出来,继续让他与鳌拜正面相争了……”

……

心中思虑,手上动作便有停留,怀里的龙儿慢慢恢复了心情,说不上是羞怒还是欢喜,毕竟听了叶书事迹时,就心有所动,再见到叶书形貌,足以来一场见色起意的“一见钟情”了。

可想着大庭广众之下,叶书这么放肆,又觉得太过刺激,实在有些接受不能。

此时见叶书静观四周,龙儿心中一动“你若想逼小皇帝出来,我手下宫女带着假太后,你……”

“带过来!”

“……带就带,你吼辣么凶干什么!”

不得不说,当初《少林寺》、《黄飞鸿》里,跟杰叔一样,坐等女主角选择,结果哪怕自己表现再好,人家妹子也只选择长得好看的杰叔。

可现在自己颜值一日千里地增加,周围这些妹子,即使叶书玩强迫,妹子却也没见什么反感。

女人,不是追到的。

呼哨声中,两名神龙教护卫,带着一身被包裹着的真太后,飞身上来,向龙儿行了一礼,听到命令,便将人放到叶书跟前,静立在殿顶外围护卫。

摘下包着的披风,便看到一个面色略有苍白的女人,与龙儿一般形貌,只是皮肤略显清寒了些。

正是真太后。

本来她还有些害怕,但一瞧见叶书面容,却是一愣,随即便稍有些放心。

长得这么帅,肯定人不坏!

而且,叶书一开口,温文儒雅的语气,也安定了他的心情不少。

只是话里的内容,却让她有些摸不到头脑“得罪了,借你右脚一用!”

没等她反应过来,叶书便已经脱掉了她的鞋袜。

不得不说,毕竟是太后,保养得还是挺不错的,又白又嫩,颇为实用。

“剑来!”

但闻一声轻喝,只见叶书一手紧握脚腕,另一只手并成剑指,瞬间点在太后右脚脚心之上,体内气血涌动,一波又一波地,冲击在食中两指之上!

不过片刻,叶书两指已经滚烫如火,汹涌的力道,不停冲击在脚心之中。

“啊!

哈哈哈哈哈哈……

你快放手!快放手!

不行了,不行了!我受不了了!

快!快!快停下!

哈哈哈哈哈哈……

不要,不要,哈哈哈哈哈哈,你你……你……

啊啊啊啊啊,受不了了!”

声音高亢急促,哪怕没有内力,在太后的声竭力嘶下,依旧远远传出。

猛然爆发的呼喊声,响遍四周,因为叶书而安静下来的皇宫,看不到殿顶情形,但只听这声音,就一个个面面相觑,联想起生动的画面。

这……这……

难道这一页书,真在这给皇上当了干爹?

这也太刺激了吧?

莫说是其他人想歪的嘿嘿直笑,就是站在一旁的龙儿,这时候见了这种不堪入耳的场面,也是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幸亏自己走时,带了假太后。

不然这要是自己在这叫,那可真的未免太……

咳咳,好歹周围笼层纱啊,总让人安心一些……

一时间,殿顶几人,俱都安静下来,只有真太后在那叫得惨烈。

而在不远处假山之中……

“一页书!

我要杀了你!!!!”

……

ps感谢123炼金术士321、梦幻泡影似幻减的打赏,感谢刘长安快收皇宫三千、鲁布衣各自的3000+打赏,谢谢两位打赏支持,我给你们劈个叉吧!

祝各位正版的书友越长越帅、疯狂开皇宫。

祝各位盗版的书友,变成女孩子。



正文卷 第379章 电影中的遗憾

压抑的怒火……

如同雾中淡淡的波动,虽然模糊,且被周围浓雾遮掩,但却明显可以被感知到。

叶书嘴角一抹淡笑,直接没有用眼睛去看,一边点着真太后的涌泉穴,一边闭目细细感知。

手上,更加用力了。

眼前这个太后,是著名敏女神演的,隐约有其三分神蕴。

正好,这小娘皮拍《倚天屠龙记之魔教教主》,明明结局处说好的“我在大都等你”,结果却中途太监,死活没再出电影下集!

太监!

放鸽子!

绝对无法被原谅!

作为一个观众,叶书最恨这些拖拖拉拉、甚至太监的家伙,这么拖,你咋不上天呢?!

就算是女神也不行!

你敏女神欠下的抠脚戏,哪怕是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多年,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也要加倍还回来!

“你!你!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这么折辱我!”真太后几乎都要疯了,最后一丝理智,逼得她开口,逼得她为大清皇室的名声开口!

否则,她大可以痛痛快快地在这当足疗享受。

而且,他畏惧龙儿,但却第一次见叶书,还以为叶书只是因为小白脸,是龙儿的一个男宠,这种“身份”上的差距,让她更是不甘如此当众失态。

“嗯?你问我算什么东西?”

叶书眉毛一挑,冷笑道

“现在我就来告诉你!

张无忌抠不到的脚,由我一页书来抠!

还有,你听好!

张无忌不敢杀的人我杀!

张无忌不敢做的事我做!

一句话!

张无忌做得了的事我要做!

张无忌做不了的事,我更要做!

先e后q,有大就上!

这,就是叶书!

够不够清楚?”

想到此处,叶书自觉霸气附体,抠得更起劲了。

小娘皮,“赵敏+万贵妃”两大女神抠脚集合,全都用到你身上,还敢嘴硬!

看我不收拾死你个“拖更+太监”的小东西!

……

涌泉穴,是人身大穴,也是人身一身力道,元出之所,牵联周身各处。

所谓涌泉,便是如同一个泉眼,涌起一身气息,勾连天地,名字起得极为恰当。

虽然这名字,听起来,不像什么正经穴道。

估计古代老祖宗对于这个穴道的作用,也是心知肚名,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地,好好地,给穴道起了个“涌泉”这种名字。

一个名字,牵连先贤、叶书的思想,还真是……

千年一念,唯我……一页书!

果然,随着叶书继承传统,手上加劲,真太后就全身发热,大汗淋漓,全身的毛孔涌汗,浸湿衣衫,比后世最卖力气的足疗还过瘾。

这毛孔,太诚实了,这热汗涌的,简直不忍直视。

所有的理智,都有如同毛孔里涌出来的汗珠一般,从体内崩溃。

声音,自然也更“惨烈”了!

康熙渐渐变得清晰的波动情绪,在叶书的神元感知中,越来越清晰……

“假山里……”

“孽障!放下太后!”

没等叶书脑海里推测出地点,一个粗淳声音,便从不远处的花园地面喊出,声音尚还没有落下,一壮一瘦的两个身影,已是飞身向殿顶扑来。

壮者是个和尚,直扑叶书;

瘦者,正是平空得了内力的韦小宝,手忙脚乱间,飞身直取真太后。

龙儿眼中闪烁,挥袖将两名手下拂回身后,任由和尚扑击叶书。

她一直深居宫中,虽然听到了叶书的赫赫大名,但此更想看看,叶书的真正实力。

“嗯?是你!”

叶书有些意外,韦小宝这才多大会没见面,怎么就突然身怀一身内力了?

所谓的剧情世界的“主角”、真的这么遇难呈祥,逢凶化吉?

心里略微有些走神,手上却是自然而然地,一记大金刚掌力,将那气势雄壮的和尚……

击落尘埃!

这一掌,因为双方各不藏力,这和尚又先受过内伤的缘故,直接打得他筋骨俱碎,吐血落倒地上,动弹不得。

败军之将,留你一条狗命也就罢了,还敢回头!

直到这时,急速冲来的韦小宝,也才到了叶书身前罢了。

不等他出手,就被叶书一把抓住了衣襟,慌乱间挥掌不住打在叶书手臂上,却是力道大而不凝,如同草木撞在山岩上一般。

“鳌拜,不用我再告诉你位置了吧?!”

淡淡声音中,鳌拜已经阴沉着脸,率兵往两人飞出的地道冲去。

他实在是丢不起这人,眼睁睁看着叶书折辱大清皇族,却又不敢狠下心来,将叶书彻底推向对立面。

如今正好遇到康熙的线索,正好半逃避、半安慰地去搜捕康熙。

只是,叶书对他的行为,并不抱太大期望。

清廷立国已经三十余年,中间还经历过顺治的统治,举国之力之下,其连王朝末路,复国用的《四十二章经》都准备好了,多尔衮殷槛在前,皇城之内,爱新觉罗氏,又岂会不重视临时逃命、避灾的手段?

因此,别看韦小宝两人从旁边花园飞出,鳌拜真要原路追去,指不定堵死在哪条暗道机关里了。

逢林莫入,尤其是那种黑不隆咚的林子。

一不小心,就给让你遗恨终生……

鳌拜仗着身体强悍,一头就冲进了黑暗地道之中,无论胜败,都有的瓜吃了。

鳌拜胜,康熙死,爱新觉罗只会尽起余力,反扑他。

鳌拜败,康熙逃,爱新觉罗更会聚成一股绳,全力围杀这个乱臣贼子。

一切,都符合叶书的预期,挺好!

本来就是想借此机会,打击一下“爱新觉罗”的威名,让正白旗、爱新觉罗彻底仇裂,现在还多捞个敏女神,可以说是意外之喜。

自己的功夫,掌法、拳法都不错,唯独指法和爪法,还有欠缺。

嗯,接下来自己有的事干了。

“叶……叶大哥……我……”

似乎是因为洗髓已至最后关头的缘故,叶书最近时常走神,以致面无表情,他手中擒抓的韦小宝,真正面对叶书的时候,却是终于有些心虚了。

叶书反应了过来,看了看这个扬州的无赖小子“你倒是胆子大,敢为了满清的狗皇帝,来我手底下抢人!呵!”

心里,是真的厌恶了。

小说里、电影、电视剧里,还没什么感觉。

可真到眼前,瞧着这个梳着鼠尾巴的韦小宝,为康熙奔前走后的样子,叶书心中杀意自起。

韦小宝心中虽乱,总算反应奇快,颤抖声中,问了一句

“叶大哥,我有一件事,不大明白……”

ps感谢潇潇洒洒、xx光哥的打赏。

感谢刘长安快收后宫三千的10000打赏,谢谢,更新的事,少冲尽力,毕竟不是职业的,每天9+小时的班,还加班,感觉身体被掏空。

生活已经很艰难了,就别看盗版了吧?

祝各位盗版的书友,不止变成女孩子,而且还会被我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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