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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宝箱》


第一章 清明代祭遇宝箱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清明节是一个祭祀先人,扫墓祭祖的节日。所以描写清明节的这句诗中,说路上行人欲断魂,是说人们因恩念死去的亲人而悲伤。

高明不知道以前的清明节是不是真这样,只知道现在的清明节早就没有悲伤这回事了。清明小长假,假期之中要么出去游玩,趁着春光正好,春游踏青;要么终于能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趁机好好休息,睡觉睡到自然醒,然后约三五好友,逛街游玩,开怀畅饮。

不论什么假期,但凡假期,总归是开心高兴快乐居多的。就算清明节期间真的是去上坟祭祖,也通常是一家人跟着趁机游玩,扫墓祭祀也不过就程序化的事,烧点纸钱,供些祭品。除了是才去世不久的亲人外,少有上坟时还大哭特哭,当是葬礼一样来办的。

高明在清明节期间也很高兴,因为这是他赚外快的日子。在现在这个时代,许多人因为远离家乡,在外地打工,再加上工作又比较繁忙,而假期时间也不够,甚至有的假期也需要加班值班。所以,清明回乡祭祖,也往往抽不出时间。但许多人又很遵循传统,不想就这么错过不祭。因此,有需求,就催生出了一种职业,清明代祭,帮别人上坟扫墓,并因此收取一定的报酬。

高明所谓的赚外快,就是干这个,他也是在网上帮人做代祭的。

这份工作当然不可能是常规工作,只是份兼职。因为清明节每年就一次,每次也就这么几天,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有人找他帮忙上坟扫墓。这份兼职也很有时效性,就是清明前后这几天。各地上坟扫墓的规矩都各有不同,有的是清明当天,有的则是清明的前三天或前五天,还有的则是在清明后几天。新坟与旧玟的规矩与日子,也又不一样。

高明并不是第一次做这个的新手,干过好几次清明节兼职了,规矩都懂。其实不懂也没关系,委托人有什么要求,都会详细说明。这也不是有什么技术要求的复杂工作,只要按照要求办就行,很简单。就是有时候稍微繁琐一些,而且有些坟不好找。

那种集中型的公墓还好,地标明显,就算没去过,找人稍微一打听就能打听到。难的是那种自家私坟,在荒郊野地、田间地头的。不熟悉的去找,就算有地图定位帮助,也仍然很难。

高明今天本来挺高兴的,在一个公墓区顺利完成了三单任务。而且现在手机支付打款非常方便,视频一发,或者直播完成,对方没什么意见就立即红包转账发过来。只要有网,立即秒到账。

但他现在却有点儿不高兴,因为这第四个私坟的地址实在是不好找。乡下田间地头,又没有什么具体的路牌标识,这种田间小路甚至连手机地图上都显示不出来。

而他现在所在的地方,离村子也挺远,附近的田地里也没有什么人在劳作,甚至大部分地里明显一看就是撂荒的,根本没人种。

现在大部分农村的青壮劳动力都进城打工了,有的甚至连老人也都跟着一起去了。老头老太太看看大门、当当保姆,每月怎么也都有一两千,比在乡下种地强的多。

所以像这种的,家里根本没人,地也就完全荒了没人种。而这样的家庭以及村子还不少,甚至有的地方,整个村子都差不多成了空村。

在这种被撂荒地里的田间地头,地方就更不好找了。高明已经在附近开车来回转了两圈,坟包倒是也见过几个,但还是没找到第四个委托人所说的那座坟。

想打个电话或发个微信联系,一看手机,竟然还没信号。这个村子虽然是偏僻一些,但也不至于这么偏吧?他记得之前从大路上路过时,还在不远处见过一座信号塔的。

一时没信号,高明便下了车,然后左右看看,放眼全是荒地,一个人影都不见。没奈何,只能拿着手机往有信号的地方走。

一般高处的信号强一些,所以高明便往旁边不远的一座土山丘上走去。

像这种特别偏远难找的地方,高明一般是不接的。这只是份清明节前后的兼职,他又不是全指这个活着。所以轻松好找的,他便顺手接来做做,赚点儿外快零花。这种特别难找的地方,有时花费太大精力的话,收入与付出就不成比例了。时间就是金钱,浪费太多,他就觉着亏本了。

他肯接这单生意,一来是因为这个委托人开了个高价,让他难以拒绝;二来则是这个委托人是个漂亮妹子,还直接跟他发视频地恳求他。男人对于女人,总是难以拒绝的,更别说还是个漂亮女人了。

所以,他架不住这妹子几句甜甜地“小哥哥”一叫,就立即头脑一热地冲动答应了。

不过,他也不是完全会被女色所迷的人,答应归答应,价钱却一分不少,还在原有的基础上多加了一百。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他这个人一向很拎得清。

尽管这个妹子确实很漂亮,高明瞧得也很有点儿心动,但两人都不在同一座城市,基本没什么发展的可能。所以高明也就稍微多想了下,最后还是很理智地选择了单论生意,赚到手里的钱才最踏实。另外,就是这个妹子愿意提前先付一百,剩下的尾款在他扫墓结束后结清。这样一来的话,这单生意就划得来了。

“唉,我去!”

高明正拿着手机往山丘上走去,一边走一边低头看着手机,随时注意着手机信号的变化。但不想太过专心看手机,却是忘了看脚下的路,被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连手机都没拿住,脱手掉了。

他低头一看,但见绊了自己的是块石头,忍不住生气地踢了一脚,将石头踢开,然后便连忙去找手机。

找了一圈,但见手机掉到旁边的山沟里了。没办法,只能找路下去拿。

好在最终找到后,手机并没摔坏。这坐山丘是座土山,基本是黄土累积而成,石头较少,旁边的山沟里也没多少石头,再加上还有些杂草垫挡,所以并没摔坏。另外现在的手机质量都不错,比较防摔,所以连个裂纹也没摔出来。

倒是他在找到手机后,还在手机旁边发现了一个小箱子,被竖置着大半掩埋在土里,手机就正好掉在这口箱子旁边。

这箱子瞧着古色古香,大概有四、五个手机盒叠加起来那么大。从露出来的那一截看上去,还挺精致,外面包裹着黄铜金属件。

高明瞧着一时好奇,便打算挖出来看看。

一来是这箱子瞧着像个古物,而且木质看起来也很不错。在这儿不知待了多久了,看起来还保存的完好,表面上没有什么风化腐化的痕迹,也是足以说明。万一真是古物的话,说不定还能值点儿钱。

二来,这箱子本身瞧着都很上档次了,那里面装的东西肯定也很贵重。虽然还不知道里面是不是真有东西,但假设有的话,肯定应该比箱子本身要贵重。

他对古董虽然没有什么研究,本身也不好这个,却也常有见报纸新闻中报道说某些乡下农村里偶尔能淘到失传的好东西。

所以,这里面要真是个值钱的古董,那他不就发大财了。这叫天降横财,怎能错过。

俗话说得好,“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第二章 血染宝箱绽金光

箱子有大半截都被埋在土里,高明先试着用手抓住硬拔了下,一用力,竟没拔动,便暂且作罢。他倒是觉着还有使劲的余力,一直硬拔也未必就拔不出来,但却害怕使劲太大有可能弄坏了,所以不敢太用力。万一真是个古董的话,弄坏可就不值钱了。

站起来在旁边四下瞧了瞧,他见旁边有棵枣树,便过去折了根树枝当工具,过来用树枝将箱子旁边的泥土刨铲开。

其实他车上倒是有带了个铁锹,还有个小型工兵铲。铁锹是代人上坟扫墓的必备工具,有时会需要铲铲坟头与旁边的野草,还有的则会要求给坟包上添几锹新土。至于工兵铲,他是一直都在车上放着,有时在道路不好的地方,车轮陷住的话,就可能需要用到了;有时也会有别的其它用途。就算不会经常用到,也是有备无患,反正也不占多大地方。

但他此时离自己停车的地方已经挺远了,目测差不多已在二百米开外,所以便懒得跑这一趟。反正只是个不大的小箱子,也用不着挖多少,拿个树枝多刨几下,应该就差不多了。

高明蹲在地上,小心地用树枝折尖的一头在箱子周围用力刨着。这地方看起来一两天内刚下过场雨,地面大部分都还是潮湿的。有雨水滋润后,泥土就松软了许多,更加好刨。

高明没刨多久,便把箱子一边刨开了大半,接着便立即开刨相邻的另一边。等把这边也刨开后,用手稍微一扳,就把箱子扳动了。

扳动之后,他随手把手上的树枝扔掉,然后先把箱子完全从泥土里扳开扶正,接着便双手搬了起来。

他一搬之下,发现这口箱子竟然意外地沉,反正远比其体型看起来要沉重许多。尽管他刚才把箱子扳正时,没听到里面有什么响动,似乎好像没装东西。但看眼下这个重量,又似乎是装着东西的。可能是装的比较满,所以不会有晃动感吧!

他把箱子搬出土坑,先放到旁边的平地上,然后随手拔了把旁边的野草,扫拭了下箱子上沾着的泥土。大致清理一遍后,他便去开箱盖。一开之下,不由又十分意外,因为竟然纹丝不动,好像跟下面的箱盖合成一体似的,怎么用力都打不开。

他重新仔细看了下,又翻来覆去地打量了番,发现这箱子根本没上锁,甚至连锁眼都没有,就只是有个搭扣而已。只要把搭扣打开,按理就应该能打开才是。但现在却是,他把搭扣打开了,却是怎么都掀不起箱盖,十分奇怪。

这箱子上的金属配件看起来是铜的,铜虽然也会生锈,却大多只是些锈痕,很少会像铁锈那样时间长了就锈蚀在一起。而且这箱子上的铜件,看起来也根本没生锈。

那为何就是打不开,高明左思右想一番,实在是弄不明白。忽然他一咬牙,直接抓起旁边的一块石头,打算砸上几下,看是不是能砸开。有可能砸一砸,就会松动一些。

但将石头举起后,他又想了下,还是暂时放弃了。毕竟这箱子本身就有可能是个古物,万一砸坏的话,就不值钱了。

眼下打不开,其实也不必太着急,他大可以带回去慢慢想办法。他车上就有不少必备工具,像改锥、扳手、钳子等都有,可以试着用平头的改锥插进箱子缝里撬一撬。如果撬也撬不开的话,那就找个汽车修理厂之类的,那里工具更多。

不,应该先找个懂行的专家之类验一验,看究竟是不是古物,又到底值不值钱。如果值钱,那自然很好,而且专家想必也会有办法弄开,看里面看到底装没装东西;如果不值钱的话,那也好办,直接暴力破坏就可以了,反正不值钱的东西,坏了也不可惜。

当然,如果不是古董的话,他肯定也很可惜,感觉像自己损失了一大笔钱。但这东西本来就是捡来的,原本并不属于他。就像在地上捡钱,有幸捡到了是运气,但捡不到可也不算是损失。这个道理,只要想明白过来就好了。另外也就当下的一点儿感觉,过去就没事了。

这般想罢后,他便立即松手先丢开石头。一丢开后,他忽然发现中指处有点儿疼,拿过手一看,才发现指尖处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扎了个小口。再转头看那块石头,但见石头上原来有个干了的蒺藜,被泥土沾在上面。他刚才拿石头时没留意,被这蒺藜给扎了。

刚才他打不开箱子,一时情急,便随手拿起石头想砸。心急之下,竟是也没太感觉到,这时扔开石头后才发现。

好在并不严重,跟被针扎了差不多,也没多疼。高明甩了下手,拍了拍手上沾到的浮土后,也不当回事,继续搬起箱子,转身往自己停车的地方走去。这么个小口,也没必要特别处理,待会儿回到车上后,拿矿泉水冲洗干净,不让伤口感染就行了。

他原本是到那座土山上,打算看上面有没有手机信号,然后联系那个美女委托人,好问清楚地方,完成自己今天最后一单任务的。

但此时觉着这箱子可能是个古董,里面也很可能藏着更值钱的宝贝,所以便不把这事当回事了,决定先想办法弄开箱子。万一这真是个值钱的古董,他一下就发财了,哪还在乎这点儿兼职的外快,大不了把订金退了就是,甚至赔点儿钱也不在乎。

他搬着箱子往回走的时候,也没特别翘起受伤的右手中指。只是针孔大的一个小伤口,他没那么娇弱,该抓就抓。而且这箱子之前已经被他用野草差不多清理干净了,也没沾多少土。

只是,他却没留意到,当他受伤的中指伤口贴到箱子处时,中指中渗出的鲜血忽然增多了,似乎被箱子给吸去了。

他双手搬着箱子,手自然在下面,被箱子挡着,根本瞧不见。而渗出的血,虽然相对原本流出的那点儿要多,却也不是很多,所以他也没什么感觉。

当他走出差不多五十来步的时候,忽然感觉手上的箱子好像变热了,他奇怪地低头一瞧,就见箱子忽然微微一振,然后一道金色的宝光从箱子上晕染地散开。

高明一见,不禁大吃一惊地瞪大了双眼。

第三章 空无一物 青春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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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这种不可思议的景象,高明当然立即停了下来,然后有些呆呆地看着手中的这口箱子。

此时箱子上晕染般绽放的金光已经散去,也早已停止了振动。不过当金光散去后,就见箱子上原本还沾染的一些泥土,此时已经一干二净地半点不留存,仿佛已被那层金光清理了下去。另外,这箱子原本还显得有些陈旧,但此时也是涣然一新,仿佛都生动鲜活了过来。不过其古朴的气息还是没变,而且更增添了许多神秘感。

当然神秘,普通的箱子哪儿会突然放金光。而且这金光并不是箱子里面传出来,从箱口泄露出的,而是箱子本身忽然绽放了一层金色宝光,也不知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高明刚才也怀疑过这箱子上可能有机关,需要打开机关才能够开启。但他刚才已经翻来覆去地看了个遍,所有地方也都用手摸遍,还全都叩指敲打了一番,根本没发现任何机关。当然,也有可能是隐藏的特别隐秘,他没发现。

此时呆立了片刻后,他立即心中一动,改用一只手环抱着箱子,然后另一只手往箱盖上尝试掀去。这一掀之下,箱盖立即应手而开,轻松得好像根本没发生刚才怎么也打不开的情况。

箱盖打开,高明立即怀着激动的心情往里面看去。不过一看之下,却是大失所望,表情不由凝住。因为箱子里面,根本没有任何东西,空空一片。这箱子之所以会这么重,原来就是其本身的重量。

箱子里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跟外面的木色保持一致。外面的箱子除了包裹的铜件外,也没有什么装饰,就是原木色泽,并没有上漆。但木质应该是红木的一种,所以原木本色就是红褐色。

高明对红木并没有什么研究,也分辨不出来究竟是哪种红木。但无论是哪种,红木本身就是名贵木种,而上了年头的红木,则价格更高。所以这箱子即便不论其工艺与考古价值,单是材质本身,应该也颇值不少钱。

之前因为沾染了泥土,所以这箱子还瞧着有些暗淡无光。此时经那金光一扫后,已是涣然一新,立即就能看出木质本身隐隐透着些光泽,而且本身的木质纹路特别漂亮美观,还繁复难明地隐隐形成某些特殊形状与符号,瞧着非常具有神秘感。

瞧久了,似乎觉着那些纹路还隐隐在动,会不停地变幻。但再眨一下眼去瞧,却又觉着没有,显得很奇特。

高明虽然对箱子里没有装着任何东西,尤其是他所期待的古董宝贝非常失望;但稍微想了下后,便也转过了想法,觉着没什么。这东西本身就是他捡的,里面有宝贝当然好,没有却也谈不上有多失望。能捡着东西,本来就是运气了,也不能奢求太多。

何况单这箱子本身,也应该是件古物。而且就算不是,单是其材质本身,也应该能值不少钱。

不过在经历了刚才的那一幕后,高明却觉着这东西并不简单,并不只是个装东西的物件,应该还有什么特别的作用。反正非常神秘,值得他仔细研究,比如那金光到底从哪儿来的。

没弄明白,与没搞清这东西的具体价值之前,他是不会轻易出手变卖的。不然的话,很容易卖亏,把本来值钱的东西卖贱了。

这般想罢后,他又重新合上箱盖,然后回到车里,将箱子放在副驾驶座上。

关好后,他并没有立即坐进车里,而是站在车外,倚着车门,掏出烟来抽了根烟。

他身上虽然有带着烟,但并不常抽,只有偶尔心烦或想事的时候抽上一两根。此刻他就是在想事,借着抽烟来思考。

另外,带着烟的作用也是请人抽。在烟民们之间,让烟其实是一种社交礼仪。敬上一根烟,互相抽烟时聊几句,很快就能熟络起来。

这口箱子,他在没弄明白具体价值之前,既然暂时不会变卖,那眼下这今天的最后一单任务,就不能轻易放弃,很有必要完成了。都已经过来了,只是还没找到具体地方,现在就放弃掉头回去,实在是有点儿可惜。

他并没有一份固定稳定的工作,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日常都是靠打零工做兼职赚钱。所以每一份兼职的收入对他来说,也算是挺重要,能尽量完成的,就不会轻易放弃。

他并不是没能力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甚至有机会成为国家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他父母本身都是公务员,所以在他当初大学毕业时,父母就已经托关系帮他安排好了工作。

但他本身却非常喜欢自由随意的生活,所以有些忍受不了那种朝九晚五,每天固定的两点一线,一成不变,好像每天都是在不断循环重复的单调枯燥生活。另外,他这人特别独立,也个性好强,并不喜欢靠自己的父母。

所以当初毕业后,他根本就没听父母的,回到家乡的小县城,去当那个稳定的公务员,端那个铁饭碗,而是另外去了一个自己喜欢的海边城市独自打拼。

其实说打拼并不太准确,与其说打拼,他更像是胡乱闯荡。在最初过来时,他其实也尝过地去找一份固定的工作,当个每天上班的小白领。但上了一段时间后,他就发现自己很不适合,忍受不了那种一成不变,单调枯燥的生活。还有什么办公室政治,勾心斗角,拉帮结派,他更是极其讨厌。

所以没上多久,连试用期都没过,他就自己主动辞职了。

辞职之后,他就开始了这种到处打零工做兼职的生活。他喜欢有各种新鲜不同的体验,到目前为止,做过的各种工作,已经不下二、三十种。

他对金钱并没有太大的需求,只需要能满足自己温饱与日常所需即可。反正他一个人在外面闯荡,父母都还没退休,也不用他养老。就算退休,二老也还有不菲的退休金。另外他并不是独生子女,上面还有个姐姐,已经在当地结婚,可以照顾父母。

所以,他孤身在外,也就成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吃用上面的花费并不多。赚点儿钱后,就是各种游玩,胡混,放荡不羁。

他其实也清楚,自己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一辈子都放纵地肆意去玩儿。但人不轻狂枉少年吗,趁着年轻,当然要好好玩玩儿。

等上了些年纪,自己想稳定下来后,就回到家乡,接受父母安排的那个工作,当一个固定稳定的公务员,然后找个差不多的姑娘,结婚生子,奉养父母。一辈子,差不多也就这样了。

他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也没有太多的梦想,只是觉着,人生就该自由自在,随心所性。趁着年轻,就应该放纵地好好玩玩儿,这样等老了之后,才不会有遗憾。

有些人认为,应该趁着年轻去打拼,去拼搏自己的事业,努力工作上进。但年轻的时候都用来工作了,没有机会去游玩与体验各种不同的生活,等老了之后,因为年轻时的拼搏,经常加班之类而落下一身病,那时想去游玩,想去放纵,也没有这个机会与本钱了,玩也玩不动了。与其如此,为什么不趁着年轻肆意放纵地好好玩玩儿呢?

青春就要无悔,就是要放纵地玩乐。错过了年轻时的大好时光,老了想玩,也玩不动了。

他既然有一条稳定的后路,自然也就没必要顾虑这些,去想太多有的没的。

当然,有的人会说这不公平,他们并没有像他这样的后路,可以随时找到一份稳定收入的铁饭碗。

但人生,本来就是不公平的。高明还羡慕那些富二代呢,不用工作就可以有钱肆意玩乐。甚至一辈子不工作,也不愁以后养老,奉养父母。但他不是,他家里条件虽然也不错,但可称不上是富二代。至于官二代,那更差远了,他父母都是普通的公务员,谈不上是官。当然,工作多年,资历在那儿,还是稍微有点儿小职权的。

但是,也就只能在他们那座小县城发挥些作用,比如托关系帮他找个工作,进一个不错的单位。出了他们县城,可就没什么用了,谁还认他们。

高明其实也不是一点儿梦想没有,刚毕业时初入社会,也曾有过心比天高的时候,认为能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可无情的现实,却深深打击了他,认为还是别多做白日梦了。与其去追逐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却在道路上一事无成,蹉跎岁月,不如抓紧自己手上拥有的。趁着年轻,放纵地玩个几年,然后就回去继承父母的衣钵,老老实实当一个拿着铁饭碗的上班族,过着普通平常又平淡的生活。

但他年轻时经历过,至少在年老的时候,还有许多可以去回忆,也不会留有太多遗憾。

人生不可能尽如自己所意,所以有机会,就要尽量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不然错过之后,时光不再,只能去后悔与叹惜。

第四章 小明与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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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完手里的这根烟后,高明丢掉烟头,抬脚踩灭,然后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准备再上那个土山上看看有没有信号,联系下那个美女委托人,把今天的这最后一单任务完成了。

不想才掏出手机,手机铃声就忽然响了。高明奇怪地一看,竟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又有信号了,真是古怪。

来电显示上的姓名与号码,正是那个美女委托人,看来对方到现在一直没得到消息,也是有些着急了,主动打过来了电话询问。

这个女孩叫郭晓雯,像这种代人上坟的事,当然要知道委托人的姓名等信息,因为是要代替对方祭拜的。如果连名字都不知道,岂不成了陌生人祭了个陌生坟。

高明奇怪了下手机竟忽然又有信号后,自然是立即选择了接听。

“喂,小明哥哥,你到了吗?”电话一接听,另一边的郭晓雯就立即问道。

高明单名一个“明”字,所以小名和昵称便叫做“小明”,这不但是他家里人的一惯叫法,也是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喜欢这么叫,很少有人用重叠的“明明”这个称呼。

之所以都喜欢叫他“小明”,高明认为应该是小学时期的教科书上这个名字的出现频率最高。

比如数学应用题中,经常有“小明有十个苹果,他吃了三个,还剩几个”这类的题型。其中出现频率最多的,就是“小明”这个名字。

甚至语文题目中也经常有这种,比如“小明用错了多音字,请你帮他改正过来”,作文题目中,也经常有以小明为主角的。

总之,这个名字绝对是小学教科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没有之一。

所以,当你也恰好单名一个“明”字,甚至只要名字里带着“明”时,都会几乎被所有人称作“小明”,高明在这方面就深有体会。

在这个教育与识字率普及的时代,即便学历再低的人,也至少都有小学文化水平。所以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过来的,大家也都对小学课本里的“小明”很熟悉。

高明上学时,就经常被同学们拿这个名字调侃。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取笑,他也早已习惯,甚至经常向人这么介绍自己,连他现在的网名昵称,都是简单直接的“小明”二字。

郭晓雯当然也知道高明的姓名与网名,所以跟他联系上后,没谈几句,就很自来熟地称呼起了他“小明哥哥”。

“晓雯妹妹啊,我已经到了,就是还没找到具体地方,你说的那个地头有棵大杨树,我一直没找见啊!正想打电话问你呢,没想到你就打过来了,你说我们这是不是心有灵犀?”

既然对方叫他“小明哥哥”,高明也就不客气地叫起了“晓雯妹妹”。说到最后,还习惯地口花花调戏了一句。

郭晓雯听罢,倒也没在意,只是问道:“那你现在在哪儿呢?”顿了下,又立即道:“这样,我发视频吧,更方便帮你找,你应该有流量吧?”

“有的,放心发过来!”高明故作豪气地道。

在这个智能手机时代,谁还没个几g流量,不然出门都各种不方便。现在流量也不贵,还有各种免流套餐,高明一个月5g的流量都用不完,自然不在乎这点儿耗用。

“好,那我就先挂了,你等下。”郭晓雯说完,便立即挂断了电话。然后没过几秒钟,便立即把视频聊天发了过来。

高明一见,自然是立即选择接听。接听后,他举着手机向镜头挥挥手,然后举高对向四面慢慢转了下,问道:“你看我现在是在哪儿,然后走哪边?”

那边的郭晓雯仔细辨认了片刻后,立即指向一个方向大声道:“那儿,那儿,就那儿,是你,嗯,你先别动。”

高明闻言,立即停住手机不动。

“你往左移点,哎,不对,应该是你的右边,对,慢点儿,好了,就这儿!”郭晓雯在手机里面遥控指挥着高明。

高明自然是随她的指挥而动,然后在她的多番指挥下,终于对准了方向。

“就是手机正对的后面那个坟,看见了吗?哎,也不知谁这么缺德,把我们家地头的树给砍了,怪不得你找不着呢!”郭晓雯对有人砍了她们家树,很是有些生气地抱怨道。

高明当然不可能知道是谁砍的,便没接这句,只是转头看了下后,道:“好,我知道了。那我先挂断,等过去后再给你发。”

“好。”郭晓雯当然也清楚没法隔空追究,也知道这事不好麻烦高明。何况只是棵树,她其实也不是太在意,没必要非追着不放。所以闷声答应声后,便也打算就此作罢,不提这事。

高明见她答应后,便立即先行挂断,结束了通话。然后转身走到驾驶位处,开门上车,把车尽量开到离那座坟最近的地方。

他虽然并没有固定的工作与稳定的收入,但某些兼职的收入,其实也不错。有些稍微偏门与有一定危险性的,更是工钱颇高。比如他曾干过架高压电线的活儿,一天三百,还管一顿中午饭。三天下来,就差不多一千了。

另还有些偏门,甚至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会更高,有的甚至按小时结算,一小时就能给一二百。不过高明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比较在意,像特别危险的那种,他如果不是缺钱的话,一般不会轻易接,更不会去干违法乱纪的事。

他有钱的时候,花钱虽然也有些大手大脚,但还算比较节制,也懂得些理财常识,知道得备着点底,以备不时之需。所以这些年来,也不是月月光,还是有攒下来些家底。

眼下他开的这辆车,就是他目前家底里价值最高的一件了。不过也不是太贵,只是辆二手的国产小型suv。

他独自一个,又没自己的家庭,本身要求也不高,只是自己开来代代步。所以身份、面子、空间、乘坐舒适度等等,都没有太多要求,只是挑了辆合乎自己要求,车辆状况完好,最重要还便宜的车。

在这个年代,人均拥有汽车的数量已在不断提高,所以有辆自己的车,也实在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

第五章 代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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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尽量开到离那座坟墓最近的路边后,高明便下车开始往外拿东西,无外乎就是些祭拜用的纸钱、元宝,以及纸扎的汽车、别墅、冰箱等物。还有些摇钱树、元宝塔,反正都是烧给死人的东西,各种各样,花样很多。

除了这些需要焚烧的东西外,还有水果、菜品、酒水等需要上供的东西。另外檀香、铁锹等物也得带上。东西较多,高明来回跑了两趟才拿完。都搬过去后,再又照着规矩依次摆好。

全都弄好后,他选了个合适的角度与位置,拿出一个手机三角支架拉开架好,然后把手机架在上面,再次点击与郭晓雯视频通话。

做这种事,弄个能直接架在地上的手机三角支架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他在进行代祭的时候,经常要用到双手,不可能一直占着只手拿手机。何况有时需要拍全景的时候,他用手拿也照不全。

而每座坟墓旁边,也并不是总有适合安放手机的位置。所以,还是自己带个三角支架更省心。

视频邀请发过去后,那边的郭晓雯自然是立即接通。

“怎么样,这个角度能看全吗?”等接通后,高明向着镜头挥了下手,然后侧过身,让开手机镜头,向郭晓雯征询问道。

“能行,可以。”郭晓雯看过后,点头说道。

“好,那咱们就开始了。”高明说完,走到坟头墓碑前,先掏出打火机,点燃了三枝香插好。

接着,从口袋里拿出一篇提前准备好的祭文,展开大声诵读:“时维,中华……致祭孝女郭晓雯,代祭人高明立叩……”

祭文开头,一般都是通用的格式。正式的内容,网上也有许多范文摘抄。高明一般都是找几篇范文,让委托人自行挑选,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些部分内容就可以了。也有是委托人自行撰写,或提前准备好的,高明到时照着念出来就行。这篇祭文,当然也是他之前早就跟郭晓雯商量改好的。

“……呜呼,哀哉,尚飨!”

尚飨的意思,是让死者享用祭品。高明念完之后,便立即过去,将墓碑前的三杯酒依次端起,洒倒在坟前。然后便拿着用快餐盒装着的几样菜品,倾到到后面坟上。

这个祭品享用也有规矩,一般是先倒酒,称为奠嚼;接着是献肉食,称为献馔;最后是饭菜,称为献羹。

献完饭菜之后,便是献帛,也就是烧纸钱、元宝那些东西。在烧纸钱的过程中,高明在旁边向坟头三鞠躬行礼。

通常情况下,这时是要求叩首的,也就是跪下磕头,三拜九叩。但高明只是代祭,又不是真的孝子贤孙上坟,却是接受不了给旁人的祖宗磕头,即便只是死人。所以,他只鞠躬,要求磕头的一律不接。给再多钱也不接,男儿膝下有黄金,他也是有尊严与原则的,可不会轻易给人下跪。

高明在坟前鞠躬的时候,手机另一边的郭晓雯则是在那边直接跪下磕了三个头,并声泪俱下的说了几句自己实在工作繁忙,抽不出空回去,跟坟里死去的父母道歉的话。

这姑娘的身世也是有些凄苦,她是农村出身,家庭条件自然谈不上太好。父母拼死拼活,起早贪黑地忙碌,好不容易把她供上了大学,结果还没等她毕业,就在三年前一次到镇上赶集卖菜时出车祸死了。

因此,她这次清明时没能赶回来上坟拜祭,就感觉特别对不起自己死去的父母。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家中也没什么亲人了,就只有她来上坟。可她却是才毕业不久,刚进入一家公司实习,公司清明节虽然也有放假,但也得留下值班的。她做为实习生,就被安排了这个有些吃苦的差事。

这种情况下,她当然不好情假,否则工作很可能就丢了。她能得到这个工作的机会特别不容易,而且公司也很不错,所以无论如何不想失去工作。而且,这也是她父母的遗志,生前就希望她将来毕业后能找到一份好工作,然后在大城市里安家,不用再像他们一样种地,起早贪黑地辛苦。将来如果能在大城市里找到一个不错的男朋友,结婚生子,那就更好了。

郭晓雯也一直有这个期望,还希望等自己将来条件好了,把父母接过来养老享福。可惜,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已经提前离世。

高明鞠完躬后,让那堆纸钱继续烧着,他则拿了铁锹,铲了铲坟头与旁边的杂草。接着,又在旁边铲了三锹土,为坟头添了三锹新土,这也是之前商量好的要求。最后,在坟上放了个鲜花花圈。

做完这一切,就已经基本结束,高明走到手机前,看着仍在流泪的郭晓雯,叹道:“好了,你也别伤心了,还有什么要求吗?”

郭晓雯听完想了下后,向他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别的要求了。不过顿了下后,她诚恳地看着高明,道:“谢谢你!”

她父母的坟在乡下农村,地方偏,不好找,路也不太好走。做代祭的一般都是兼职,差不多也都跟高明一样的心思,太偏的那种,一般都不会接。所以,郭晓雯在此之前,其实也是有找过两个的,但都不愿接她的。最后找到高明,才好不容易在又是加价又是央求后,才让高明答应接了。

尽管她确实出了钱,还加了价,是一种公平的交易买卖,但她还是真的特别感谢高明帮了她,肯接她这单。

“不用谢,应该的!”高明笑了下,也没多说别的,着急催她打尾款。在这种时候,不适合催账,他这点人情味还是有的。

至于赖账不肯付钱的,他做这个兼职以来还没遇到过。买卖双方需要互相联系,所以委托人的电话、微信等联络方式他全都知道,连对方的祖坟在哪儿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基本没人敢赖账。不然惹毛了,怕不怕被人刨祖坟。别说这个,光是电话、短信等骚扰,一般人就受不了。

高明之前还曾干过帮人讨债的兼职,所以催人还钱这些套路,他全都门儿清。谁敢真跟他赖账,他一定会叫对方好看。

第六章 放荡不羁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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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接下来先挂断了通话,然后便开始收拾东西。

烧什么东西、烧多少纸钱,上什么供品,这些一般也都是委托人指定要求的。没有特别要求的,便是高明自己置备。他有自行定了几个不同价位的套餐,里面也包括了赠送烧用的东西。另行添置的,自然也要加钱。

纸钱那些,都值不了几个钱,再是豪车、别墅,也都是纸糊的。水果、菜品这些备好后,也能通用,连上几个坟都是这一套。反正上供给死人的,也不用担心坏了之类。

所以做这门兼职的投资非常少,唯一花费较多的,可能反而是路费。但路费也花不了多少钱,相比起收入与回报来说,这些投入都是很少的。

这门生意的利润算是非常可观,每做一单都能净赚二、三百甚至更多。只可惜,不能长久,也就清明前后这几天。其他时候需要这种服务的人,非常少,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高明收拾完东西后,再看了下手机,但见郭晓雯已经很识趣地自行把尾款打了过来。瞧见后,他微微一笑,点开收下,然后给对方回了个笑脸的表情,便没再多回复别的。

他也很识趣,大家目前只止于生意关系。如果对方不主动联络的话,他也不会轻易去打扰对方。不过,不打扰归不打扰,他可绝不会主动删联络人,因为这说不定有可能是明年的回头客。

收拾好东西后,他立即带着东西往车上走去。之前过来的时候东西多,他还需要跑两趟。但现在大部分东西都烧了,可就轻轻松松,一趟便够。

上了车后,他并没立即开车离去。而是坐在驾驶座上玩着手机,等着坟前的那堆纸钱烧尽。

清明时节,虽然早已是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甚至这时节是多雨的天气,但野外焚烧,还是要注意点儿,避免点燃别的东西,引起不可收拾的大火。真要发生这种情况,那他就绝对麻烦了。所以在这方面他一向特别注意,一般都是等火熄灭后再离去。

就算火堆旁边再是空旷,没有其他燃烧物,基本没有引发大火的可能,他也会坚持等到火熄灭后再离去。小心一些,总归是无大错。

而像这种田间地头的私坟,因为可燃物较大,这种可能性也往往比较大,更应该多注意一些。

比如眼下郭晓雯父母的这座合葬坟,她家地里也是跟周围人家的大部分田地一样,完全撂荒了,根本没人耕种,地里长满了各种野草。而不少野草是去年死去干枯的,这种就特别容易点燃。尽管高明在之前放置那些纸钱时,已经提前清理出了一片,做好了隔离带,但还是要杜绝最后的可能,等到火完全熄灭后再放心离去。

看了看这段时间有没有接到其它生意,玩了局手机游戏后,高明再转头往窗外看去,便见坟前的那堆纸钱等物已经烧尽,只剩下了焚烧后的余烬,还在袅袅冒着烟。

高明看了一眼后,收起手机,拿过旁边放着的大半瓶矿泉水,下车走过去,把这堆最后的余烬彻底浇灭。

有句成语,叫“死灰复燃”。像这种刚烧完的灰烬,往往还保留着高温与火苗,这时候再添些新的燃烧物,吹上一口气的话,就能够很快复燃。所以这些灰烬,也要彻底浇灭,以免有风吹过话,把灰烬吹开,引燃了旁边的干草。

彻底浇灭杜绝后,高明这才放心地重新上车,然后便发动气车,开车离去。

郭晓雯的这单代祭,已是他今天的最后一单任务。这单完成后,今天的工作便已结束。他此时开车,自然是直接回家。

当然,不是回他父母所在的小县城那个老家,而是回他眼下所居住与生活的城市。

他目前生活与居住的,是一个叫做琅玡市的海边小城市。

“我想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句诗文里的描写,恐怕是所有人都曾经拥有或一直拥有着的梦想,高明也是。

做为一个从小在北方长大,生活在北方小县城的青年,他在上大学之前,都完全没见过真的海。所以,他一直都向往海洋,也喜欢有海的地方。因此毕业之后,就选择了来到这个城市。

其实他上大学的那座城市,也是一座临海的城市。他也是为了一直向往的大海,才特别报考的。不过跟琅玡不同,那座城市的经济很繁荣发达,因此城市的人们也都显得很繁忙,生活节奏很快,生活的压力也比较大。

高明其实并不是一毕业后就来到琅玡的,他最初是选择了留在自己上大学的那座城市,也在那里找了工作,想留下发展。但留了一段时间后,他却发现自己很不适应,既不喜欢那种朝九晚五一成不变的工作,也不喜欢那种勾心斗角、拉帮结派的工作环境,就连快节奏的生活,他也不是很喜欢与适应。

他虽然爱玩,眼下也是正在放纵青春地肆意玩乐,整天有些不务正业,但他却并不喜欢那种特别闹腾的娱乐活动。比如什么泡吧、蹦迪、ktv之类,他的玩儿,是更喜欢游山玩水,做一切自己喜欢的事,喜欢这种不受任何约束与束缚的生活。随心所欲,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因此,他也不太喜欢太过繁华与热闹的城市。这样的城市,在他的感觉里,往往都觉着太闹,生活节奏也特别快,而且生活的压力非常大。他更喜欢悠闲惬意的生活,每天什么都不干地在床上躺一天,玩玩手机,看看电视,对他来说,就是很不错的一种享受与放松了。

有钱有闲的时候,就开着车四下到处逛逛,自由旅行。什么热闹景点与景区,他也一向选择避过,或选择人少的淡季前去。

像清明小长假这种假期出游的集中暴发日,他自然也是非常理智地选择避过,在这种节假日里出游,就等着在高速路上被堵,景区里被挤吧,这是旅游,还是受罪?

对他来说,任何一天都可以是节假日,所以完全没必要赶着节假日的人潮去趁热闹。在大部分人选择休息的节假日,他通常都是选择工作。

节假日时,大部分服务性工作通常会很忙碌,比如饭店、宾馆、酒店这些。有时候太忙,人手不够的时候,就往往会选择招几个临时工帮忙。而且在这期间,给的工钱也不低,加班加点的时候,还有加班费。

而像清明节这种特殊的节日,更是他大赚外快的好日子。除了清明节外,他还很喜欢春节。

近几年的春节期间,催生出了另一种特殊业务。有些大龄青年因为工作忙,或自己眼光高,以及其他原因之类,一直没找到结婚的对象谈男女朋友,而家里人又催婚催得紧。所以这项需求与业务便应运而生,在过年过节期间,假扮他人的男女朋友回家,帮忙应付家人。

高明当然是假扮女性客户的男朋友,他人长得不差,身材高大,外形俊朗,所以在这方面特别受欢迎。过年期间,也是他大赚外快的好日子。

至于回自己老家,他是不会回的。因为自己没听父母安排,选择了去放纵自己的青春,所以早就跟家里闹翻,惹得父母十分生气了。不过二老身体还好,倒并没气坏了身子。

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一直尽量避免回家,免得会惹父母更加生气,以及被他们抓住强行安排自己的生活。

他有自己的打算,最终也一定会选择听话回家,听从他们的安排,但那绝不是现在。在他的计划里,至少也是三十岁以后了。

他今年二十六,至少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放纵自己。一旦收心回家后,可就没现在这么自由了。

第七章 箱里有颗金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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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在清明节期间接到的所有订单,都并没有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城市太远,基本都是在他开车可到达的一两天路程之内。

郭晓雯的这单,便已经算是远的了,需要他赶两天路。所以他今天可能赶不回去,还需要回到附近的县城住宿一晚。之前他也是从县城过来的,前面的那三单,也都是在那座县城的公墓区内。他动身之前,早有提前规划好了路线,基本都是顺路。

琅琊市虽然也是沿海城市,但并不是所有的沿海城市都是发达城市。这座城市背山面海,港口既不适合停泊大型船只,陆路的交通也因为山区阻隔,并不算特别发达。再加上周围的开发环境,自身的规模、人口限制,以及省内的资源倾斜等多种原因,让这座城市虽然临海,但却远不如南方的那些沿海城市发达。就算对比省内的其它沿海城市,也是有所不如。唯一还算不错的,就是旅游资源比较丰富,旅游业发展的较好。

但几个著名的景区景点,也不是全国知名的那种,也就省内与临省较为有名,知道的人多。而景区景点大部分在城外,因此市区内并不算特别繁华热闹,很符合高明的要求。觉着这座沿海小城市,非常适合他,生活节奏也比较缓慢。事实上,这座城市也确实被评选为全球宜居城市之一。

只是,虽然顶着这样的名头,但因为自身的发展规模限制,居住的人口还是并不多。

所谓的宜居,主要是从环境、空气质量等来说,但繁华程度与发展方面就差了一筹。既没有全球五百强的大企业,也没有什么全国知名的大公司,所以考虑工作岗位、自身前途等等的话,就不适合来这座城市发展了。生活需要的东西很多,可不是只找个环境优美的地方住着就行。所以,发达的大城市,往往是能提供的工作岗位更多,自身的发展机遇也更多更好,能挣到更多钱的地方。

但高明对金钱没有太过强烈迫切的需求,够花就好,没必要非挣多少钱,对于自己的前途也没什么太多愿景,而且他已经提前规划好了。等想安心定下来时,就听父母地话回自己老家。所以对这些不在意,自然也就不在乎这城市发不发达,他倒更多考虑的是宜居因素,觉着这城市很适合居住与生活。

不过大部分人,尤其是年轻人们,可不是高明这样的想法,而是大多与他相反,所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向往大城市,跑到大城市里去寻求发展。就连这座城市的人们也是如此,大部分人是走出去,到更发达的大城市里,很少有像高明这样的人走进来,并在此定居。

郭晓雯,便可以算是这其中的一个典型,为了谋求在大城市里的发展,甚至清明节都不能回家在自己父母的坟前扫墓祭拜。

不过对于她这样的农村家庭出身来说,肯定无论如何是要选择走出去,稍微有些志向,都不可能选择一辈子窝在农村里,跟自己的父母一样种地干活,当个乡下农村妇女。

就算是让高明替郭晓雯选择,他也觉着这样优秀的女孩一直窝在小山村里,实在是暴殄天物了。

郭晓雯所在的村子,确实可以算是山村。正是琅琊市背山靠海的那背后山区里,道路特别难走。这还是近几年不断修路,情况已经得到了很大改善。若搁以前,恐怕连车都很难开进来。

出村的土路上,高明一直走的磕磕绊绊。忽然“咚”地一声,副驾驶座上的那口箱子在一路的跌撞下终于被弹出座位,掉了下去。

高明见状,便立即暂时停车,弯腰去捡。

这箱子掉下来后,但见已不是正放的状态,而是歪倒开来,连箱盖都被撞开条缝。

之前这盖子不知多么难打开,他使尽了力气也没弄开。可自从后来忽然发出那道金光后,就能轻松打开了,现在就连跌下座位,都被自行撞开了。

摇摇头,高明探身过去把箱盖合上,这回记住把搭扣也扣好,然后双手抱起,往座位上放去。

但他扶正一抱时,忽然听到箱子里面有些响动,似乎里面多了些东西,不由心下十分奇怪。接着把箱子放回副驾驶位后,他便立即打开箱盖往里瞧去。

这一瞧之下,不由立即一惊,但见箱子里面还真多了个东西,是个指甲盖大小的金色豆子一样的东西。

高明不由十分奇怪,不明白这东西到底哪儿来的。他明明记得之前打开时里面空无一物,根本没有任何东西,而自己也没往里面装任何东西,那眼下这颗金豆子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另外这东西也应该不是他车里的,他从没见过,没有任何印象。

“难不成是原来就在箱子里,被这一路颠簸给震下来的?”这么想着,高明又朝箱子里仔细瞧去,可无论怎么瞧,也没发现这箱子里有哪块缺了什么东西。而且这箱子里面全是木质,而这颗金豆子怎么看都是金属的,质地完全不同,又怎么弄出来的。

他真是想破脑袋也有想不明白,不过想不明白后,他也就摇摇头不多想了,直接探手往这颗金豆子拿去。这豆子既然是金色的,那很有可能是黄金的,万一真是,那可就值钱了。

别看只有这么一小点,但黄金那多贵,一克就是好几百。这么一点,五、六克起码应该是有的,所以至少也是上千了。当然,要真是黄金才有可能。

只是,他对贵金属也没什么研究,光从看的,也实在分辨不出来。探手拿起后,倒是感觉颇为沉重趁手,听说黄金比别的金属要重。从这个压手的手感来判断的话,似乎应该是真的。

“这难道是什么聚宝箱,每隔一段时间就能自动产出一颗金豆子?”高明忍不住产生了这样的怀疑。

真要是这样的话,那可就发了,就算一天只能生出这么一颗金豆子,长年累月下去,那也足够他发大财了。一天就是至少上千的收入,一个月下来就是大好几万。

而且不用有任何付出劳作,简直是坐着就发财了,还真是桩横财。

想到此处,高明不禁十分心喜激动,觉着自己可能真是捡到宝了。

当然,首先要确定,这颗金豆子到底是不是黄金。想到这里,他立即重新把箱子放好,甚至怕再掉下来,还用安全带绑住了,生怕摔坏他这宝贝。绑好之后,他将金豆子郑重装在自己贴身的口袋里,然后又立即启动汽车,迅速往县城驶去。

在如今这个年代,再是不发达的小县城里,也肯定有几家金店金铺。到了那里,就能请人鉴定了。

第八章 真是黄金 聚宝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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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是一大早就从县城出来的,因为这边上坟的规矩,是讲究尽量在上午完成,他要赶这个时间。

不过郭晓雯的这单,因为远了点儿,再加上他刚来没找到,又耽误了些时间。所以等结束时,已是差不多到中午了。

这个村子离县城还颇远,他在路上差不多开了有一个小时的车后方才赶到。

赶到之后,他也顾不得这时肚子有些饿,立即先找了个金店去问那颗金豆子的事。

下车时,他本来就打算直接关门下车。但瞧了眼那口箱子后,又有些不放心。万一这真是口宝箱,每天能自动生成一颗金豆子,那不小心遗失了可怎么办。

虽然他自从买了车后,在车里放着的东西一直没丢过,甚至有次车窗户忘关,里面放的东西也没事,还好端端在那里,根本没人动过;但这口箱子可不同,万一真是宝箱,这次弄丢了,那就亏大发了。他这也是关心则乱,生怕遗失。

所以想了下后,他把后排座位上放着的一个背包拿过来。这其实是个笔记本双肩包,是他以前买笔记本电脑时卖家赠送的,倒是足够大。拿过来后他试了下,倒也尽可以装得下。便装在里面,这才背着背包下车。这东西如果真是口能生金子的宝箱的话,那他要一直随身带着才能放心,反正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

下车锁好车门后,高明转身走进了面前的金店。一进店门,立即便有一名销售员热情的迎过来。

卖黄金珠宝的销售,也算是高级销售,所以对招收的店员还是有要求的,大多都年轻漂亮。而且身材也都不错,还是统一的服装,全穿套裙,进来一水儿的大长腿。

像这种地方,没事也是可以逛逛的,就算不买东西,进来看看美女看看黄金珠宝,也算是颇为养眼,而且还有免费的空调,美女还会热情主动地陪着你聊天。

“您好,请问您需要点什么?”这名销售员迎过来后,立即向高明微微一笑,而且是标准的露六齿微笑。跟他的距离也把握的很好,三米六齿,绝对是经过培训的。

听说有些要求高的金店销售员,都是请退役的空姐来做礼仪培训师,进行专业训练的,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单看眼下这个销售员的微笑,倒是绝对够标准的。

对方既然先向他笑,高明便也回以一笑地点点头,然后问道:“你们这儿回收黄金吗?”

他这句话虽是问的,但语气却很肯定。因为几乎所有的金店,都会回收黄金,这里面是很有赚头的。

回收价自然不可能是卖价,必定有折旧的差价。就算是按原材料回收,虽然大部分宣称是按国际标准金价来,但实际上也有每克多少的折旧提纯费用。实际上的价格,都是要比标准金价低的。这里面,就是金店的赚头了。

当然,国际金价的价格也并不固定,有时会落,有时会涨。如果在价格低的时候买进,在价格高的时候卖出,就等于是赚钱了,赚了这其中的差价。所以收藏黄金,一直都比较盛行。有钱时买点儿黄金首饰,就算不常带,也是等于收藏,是非常保值的。

而且有道是“乱世黄金,太平古董”,黄金无论在什么世道,再乱的时候,也都有其天然贵金属的保值率。钱不值钱的时候,黄金也都会一直坚挺,可以直接当作货币使用。

“回收的,您是要卖金吗?”虽然不是来买东西的,但这名销售员一听后,也仍是热情不变地问道。

“嗯!”高明点了下头,道:“我在地里捡了点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你先帮忙看看。如果不是,你可别笑话我,我对这些也不懂。”

他对于那颗金豆子到底是不是黄金,确实不太确定,所以话里先留好了后路。万一不是,话先放这儿了,也不会显得太丢脸。

“没关系的,进门就是客,我怎么会笑话您,您先哪来我看看吧,这边请!”销售员说罢后,延手把高明请到一个柜台处。

高明跟着过去后,便从上衣里面的口袋内掏出那颗金豆子,松手放到柜台上。

那名销售员见他放下后,拿起仔细看了看,然后又掂了掂,向高明笑道:“您运气真好,这应该是金的,就是不知道纯度怎么样,得交给我们师傅看看。”

“真是金的?”高明闻言,也是不由立即喜笑颜开,笑得半点不作假,心中更是窍喜异常,兴奋难言。

先不管这金豆子纯度如何,至少是金的。只要是金的,再是纯度差点儿,也绝对不会便宜到哪儿去。而这点只要能确定,也就可以确定,那只宝箱里确实会生出黄金,这就真的是个聚宝箱,这才是他真正开心高兴的地方。有了这口聚宝箱在,还何谈发不了财。

他像现在这般混日子,是自己觉着自己的能力、资源等都有些不足,另外也不喜欢那么朝九晚五地上班,去积累原始资本,更不想开口问自己的父母讨要。

如果真是资金充足的话,他有些想做的事,还是打算做做。有些已经放弃的梦想,也会打算重新尝试。

无论在任何时代,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在眼下这个社会,更是如此。大部分人都是贪财势利眼,眼睛里只有钱。有钱一切都好办,没钱那就别麻烦多开口了。

“是的,虽然还不知道纯度如何,但这点可以确定。”那名销售员回道。

“太好了。”高明闻言之后,稍微冷静了下,压抑下自己兴奋的心情,然后点头说道。

“那我拿给师傅帮您看看!”销售员道。

“好。”高明再次兴奋地点了下头。

在拿给师傅之前,这名销售员先拿过来一个小称,称重了下这颗金豆子,称重后显示的克数是十二克。

这一切都是当着高明的面儿做的,以示不会拿到后面给师傅看后弄虚作假,表明公平公正。

不过高明对这颗金豆子竟然称了十二克,倒是不由有些意外,他原本觉着也就五、六克,最多七、八克,没想到远比他想的重。果然不愧是黄金,确实比别的金属要重。当然,重点也更好,说明能卖更高的价格。意外之余,他自然也是十分高兴。

第九章 曾经沧海前女友

在拿给师傅鉴定之前,这名销售员又先请高明在柜台处坐下,然后给他倒了杯水,这才拿着金豆子到后面的工作间去找鉴定师傅。

高明目送这名销售员消失在视线内后,便收回目光,四下打量着这间金店。

打量了下大概环境与几名美女销售员后,他便收回目光,往面前的柜台处看去,大致看了下里面售卖的首饰价格。

他这个柜台处正是卖黄金的,每件首饰的标签标价都非常昂贵。差不多都是上千的,贵的还有几万块的。就算是三位数级别的,也差不多都是968、998之类的价格,跟上千也差不了多少。

他对黄金珠宝这些,以前很少接触过,因为并没特别需求。他自己既不喜欢佩戴任何首饰,也不准备结婚买三金,目前更是连个固定的女朋友都没有。

他之前倒是也有交过几任女朋友,但很少有稳定下来的。时间最长的一任,应该是大学时期交的那个,而且一直延续到了毕业。他当初会选择留在上大学的那座城市发展,也跟当时的那个女朋友有很大关系。因为她选择留下,所以他也跟着留下了。

后来的离开,其实也跟这个女朋友颇有关系。因为那时他们分手了,所以他选择了离开这个伤心地,到了另一座城市。

他们分手的主因,是他们的生活理念有很大不同。之前在校园里时还不觉得,毕业后住到一块儿,这个问题就爆发了出来。

而且高明一直以来的观念,都是趁年轻要好好玩。年轻不怕光阴消耗,可以放纵一把,这样才能青春无悔,老了也不会后悔。

但他女朋友的观念,则刚好与他相反,认为年轻就应该要努力打拼,看不惯他整天吊儿郎当,不把工作当回事,整天就只知道变着花样地怎么玩,花钱也不知道节省,大手大脚,不为之后考虑。

之前还在校园时,爱玩没什么,她也挺喜欢跟他一块儿玩。校园的生活,没有现实社会这么大压力。可毕业之后,出了社会,就应该考虑更多,要学会接受现实,要学着长大与成熟。

但高明的表现,却跟之前几乎没什么两样,该玩玩,该闹闹,似乎从不为以后考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再加上两人的生活习惯也有许多不同,住在一起后问题也就更加突出与爆发出来。往往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争吵起来。

争吵开始不断变得更多,甚至经常吵架,高明也因此变得有些不爱回家,对这个女朋友很烦,觉着比他妈管的还多。他要真需要个老妈子管的话,早就一毕业听他妈的话,直接回老家去了,何必还要跟她留在这儿。

高明也有跟这女友说过自己的打算,他对未来并不是全无规划,只是认为年轻就应该放纵地好好玩玩。然后等打算稳定下来后,就回老家接受父母的安排,到时也可以带上她,两人那时可以结婚,组成家庭,彻底稳定下来。

但女朋友却觉着他的这个计划十分没出息,全是靠他父母,而且她十分想留在大城市里发展定居,也不想跟他回那个小县城。把他这个未来的规划批的一无是处,还说他爱跟谁结婚跟谁结,反正她是不会跟他回那个小县城的。就算再是公务员铁饭碗又如何,她不惜罕,一点儿没有发展前途。就算高明的父母也能帮她安排好工作,她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高明对此就很奇怪,她想要他稳定下来,有个固定的收入与工作,回自己老家这个安排不是特别稳定与固定吗?至于在哪个城市生活,又能有多大区别。发展不发展的,又能发展成什么,他们是能成为全球大企业的ceo,还是有机会成为国家领导人。所以再是如何发展,其实也区别不大,无外乎挣的多点儿而已。但钱够花就好,挣的再多又能如何。

反正两人对未来,对一切,几乎都说不到一起,互相都不认同对方的观点。然后就某次彻底爆发开来,分手了。

另外还有个外因,就是当时有某个富二代也看中了他女朋友,正在想方设法地追求。

而他女朋友虽然没有接受这个富二代,并且一再声明过自己有男朋友,但是对于这个富二代在某些事上的帮助,却也没有一再坚持地彻底拒绝。

这就让高明很接受不了,觉着对方有二心。而且他当时工作上的不顺,不喜欢这个城市的快节奏生活,也提出过跟女朋友一起离开,换一个城市,也能正好趁机彻底摆脱那个富二代。

可他女朋友却不愿意,认为刚在这个城市有点儿发展的契机,事业刚上有了起步,怎么能在这时候放弃。

但高明却认为,机会到处都是,没必要非纠结于哪个城市。想挣钱也没必要非守着一份儿死工资,他为向其证明这点,就开始了到处兼职打零工。事实证明,他做的确实也能挣到钱,甚至有时还挣的不少。但他女朋友却认为这种收入并不稳定,而且到处做兼职打零工,混迹于各行各业,也容易误入歧途,成为混社会的。

高明自然有自己的底线,不会轻易行差踏错。但有时候的某些兼职,也确实是处于灰色地带。不过他认为这些没什么要紧的,他守住自己底线就行,但他女朋友就是不能接受,一直劝他找份儿正经的稳定工作。

争争吵吵,各种不合,再加上些外部诱因,最终就这么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

刚分手时,高明还确实有点儿后悔,两人确实是有感情基础的。但后来时间长了,也就慢慢习惯了,觉着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丈夫何患无妻,他高明长的又不差,本事也有,还怕找不到女朋友。

在那之后,他也谈过几个女朋友,但最终结果都不太满意,而且时间都很短。

他发现女人不能太惯着,而且也不能相处的太近了。一旦近了,关系正式确定下来,女人就开始各种管你,还会提各种各样的不合理要求。一旦住一起后,更是各种不合与不习惯,还是一个人更舒坦,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至于女人,什么时候需要了,临时找一个也不算什么。反正就是拿来一用罢了,不谈感情的关系才是最好的。

第十章

人不轻狂枉少年,人不风流也枉少年。

自从经历了与大学前女友的分手事件,以及之后几段短暂失败的感情经历后,高明就在这方面彻底放开了。觉着感情、恋爱这些,都不是必须品,而且一旦正式确立关系后,某些女的就开始蹬鼻子上脸起来,各种管束自己。自居正牌女友,对你的生活各方面处处插手指点。更有过分的,还要求他工资上交。婚都没结,就先想着限制他资金自由了。

对上这种的,他直接就两个字,“分手”了事。女人真是不能太惯着,容易惯出毛病。也不能太宠着,容易宠的不知天高地厚,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下一句是“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也就是说跟她关系近了,她会对你失去基本的尊重与谦逊,跟你提各种不合理要求;跟她关系疏远了,她又会怨你冷落她,不理解她。反正不管怎么样,都能说成你的错。

经营一段感情,真的是既难又累。而且“女人心,海底针”,男人很难猜到女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甚至有时候她们自己都自相矛盾,想不明白自己究竟要什么。自己都不明白的,又叫男人如何猜。

比如她们说“不”时,有时是要反着理解,其实是“要”;但有时候,就真的是在拒绝,真的不要。到底哪一种,只能自己理解。

高明喜欢自由随性的生活,而要想做到真正的自由,就要做到没有任何牵挂与束缚。

交女朋友,尤其是正式的,绝对是个很大的拖累与负担,更是对自己的束缚,那还何谈自由。所以为了自己的自由,他之后就一直没有再正式交女朋友。偶尔的生理需求,也只是短暂的大家互取所需,不会去谈感情。

当然,一个人不可能真正没有任何牵挂,断绝一切社会关系。除非无父无母,也没有任何亲人与自己关心的人。但高明不是这种,他还有家人与朋友。不过为了自己这几年自由随性的生活,他可以短暂的尽量做到这点。当选择安定下来,回归家庭后,他会承担起自己应有的一切责任。现在,就容他暂时逃避几年,过一过自己真正想要的与喜欢的生活。

当他选择安定下来,找个不错的女人结婚后,他可能会收心,从一而终。但现在他是自由的,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他始终不固定,就始终是自由的,可以随意选择,也可以随时放弃。

他并不是玩弄感情,他只是现在从不谈感情。没有过多的感情付出,这段感情才更单纯。他喜欢单纯与简单的关系,更好处理。

他不记得从网上还是哪儿看到过一句话,说“一段感情中,谁投入与付出的感情最多,那么一旦感情破裂,受到的伤害也往往最大”。

他是曾经有过一段感情的,也曾真心付出过,并因此受到过伤害。所以他现在这么做,也是等于保护自己。没有付出,也就不会受到伤害。而且他现在,也不是很相信有真正的爱情存在了。

所谓的爱情,他觉着都是文学或影视作品里描述的东西,是一种虚构假想的存在。但现实生活中,其实并不存在,更不会有完美的。

大家喜欢谈爱情,只不过是对爱情的向往,喜欢那些虚构的东西里所描述的爱情的美好。可就算真有些美好,也是短暂的,现实的种种,会很快打破这些。尤其一旦进入生活阶段,各种狗屁倒灶的事就会充斥其中。为什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都是现实造成的。

“您好,还需要点什么吗?喜欢的话,我可以给您介绍。”旁边的一名销售员见高明打量着柜台里的首饰,立即过来向高明说道。

“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是来卖东西的。”高明摇摇头,回答道。

“我知道。”这名销售员微笑地点了下头,接着说道:“但如果您卖了钱,也可以考虑买点什么送给女朋友,我想她一定会喜欢的。而且黄金是很保值的,不戴的话,也可以当作收藏。”

这名销售员刚才就离得不远,高明与前一名销售员的对话,她在旁边早就听得一清二楚,知道高明的来意。不过知道归知道,她还是打算趁机推销一番。刚才那颗金豆子十二克的称重,她在旁边也看得很清楚。这东西一卖,按照她们店里的回收价,至少也是三千多。

一般顾客身上带着多少钱,她们当然不清楚,只能大概推测对方的职业与收入。但高明这个,不管他现在身上带着多少,都会立马收入三千多,岂不是一个明显身怀现金的顾客。数目多少,她还清清楚楚,能够针对性地推荐价位相当的东西。

就算对方确实没有购买意向,那也不妨试一试,万一试着了,对她来说就是一笔业绩与提成收入。这样的顾客,怎么能错过?

“我没有女朋友。”高明直接回答道。

“不会吧?”这名销售员闻言,露出惊讶地神色,然后重新打量着他,“您长得这么帅,怎么可能还没有女朋友?”

“确实没有。”高明笑了下,也重新打量着这名销售员,带着些玩笑地道:“既然你认为我长得帅,那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做我女朋友。这里面你喜欢什么,挑一件我能接受的,我送给你。”

高明现在,也算是百花丛中闯荡过来的人物,撩女孩子那是必备技能。而且就算没有这些丰富的经历,他在以前,也是个很会说甜言蜜语,很讨女生喜欢的男生。

有姐姐的男孩子,一般都比较会夸女孩子。因为不是所有的姐姐都特别温柔贤惠,懂得时常照顾弟弟,也常有跟他翻脸的时候。做为小时候一直年纪、个头、力气等都压他一头的姐姐,要在这个姐姐眼皮子底下过得好,会讨姐姐欢心,会说各种甜言蜜语变着花样地夸姐姐,也是生活磨练出的必备技能。

第十一章 潘驴邓小闲 成功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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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金店内的所有店员,左胸口处都佩戴着胸牌,上面标有她们的姓名与职位。

胸牌虽小,并且还隔着段距离,但高明眼力不错,已经看清楚了眼前这名销售员胸牌上的名字。包括之前接待他的那个销售员,他也有看清对方的名字。最先接待他的那个,上面标的叫刘佳慧;眼前这个,则叫李瑶瑶。

相比起来,眼前这个李瑶瑶确实比那个刘佳慧更漂亮一些,个头也更高挑,显得腿更长,身材也比刘佳慧更好。最重要的,是看上去也比刘佳慧要年轻一些。年轻漂亮又身材好,他当然是选择撩这个。

他这句口头上的调戏,确实是大半在开玩笑。如果非追究,他说是开玩笑,也算不上是调戏,顶多说话有些轻浮而已。但是,也有小半认真的意思,如果这个李瑶瑶真接他话茬的话,他也不介意跟这个美女销售员之间发生点什么。

至于买件黄金首饰送礼物,也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对方真接的话,他也不介意真送。只要是在他承受范围之内的,他也确实不介意送件贵重东西。

何况他现在那颗金豆子卖了的话,确实如对方所料,少说也有两三千。而这颗金豆子本来就算白捡的,所以只要是在这价格之内的,送了他也没有什么心疼可惜。顶多是他过手一下,不出不入,谈不上有什么损失。

其实就算真需要动用上自己本来身家,那也没什么。追求女人,有时候必须在物质上有所付出。不说别的,跟女人约会,吃饭、看电影之类当然必须是男的请客,否则就显得一毛不拔,太小气了。而女人从来不喜欢太小气的男人,就算再不爱慕金钱的女人,也同样不喜欢小气的男人。

更别说,如今这世上的大部分女人都比较贪慕虚荣,对男人的好感度直接取决于他们的钱包厚度。肯为女人花钱,送贵重礼物,就是对女人表达爱意的一种最好体现,大部分女人也都吃这套。尤其对那些物质女来说,送别的都是虚的,什么关心呵护陪伴她们都不在乎,送值钱的东西,那才是真的。直接送钱,那也更欢迎。

古典名著《水浒传》中,王婆曾教西门大官人追女人要有五样,所谓“潘驴邓小闲”是也。潘是要有潘安之貌,潘安是古代有名的美男子;驴不多谈,大家都懂;邓是要有邓通之财,邓通也是古代有名的大富豪,曾替汉文帝开矿铸钱;小就是要对女人小心呵护,懂得关爱女人;闲则是要有很多闲功夫,陪女人当然得花时间。没有时间,整天不着家,那时间长了,这女人恐怕也要撂荒了,哪还会理你。你不耕这块地,有的是人耕。

连古代都有这番道理,可见千百年来,女人们对男人的要求,也基本没变。这番道理,同样适合通用于现代。甚至拿现今这个社会来说,女人对男人的要求算是退化了,大部分女人都不要求其他,五样中只要有钱就好。至于相貌如何,是不是懂得陪着小心照顾女人等,都不太在乎了。有当然好,没有也能勉强接受。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果然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连女人对男人的要求,都不能跟古人比了。

在这五样里来说,高明当然算不上有钱,至少远不能跟古代的那个邓通比。但其他四样,他算都占着,长得既帅,也懂得照顾女人。再加上又没有固定工作,不需要每天上班,最不缺的也是时间。

可现在的大部分女人,却恰恰不太看重这四点了,而最看重有没有钱。不过高明虽然不算有钱,但却肯在这方面上为女人花钱,该大方的时候,绝对不会小气。他有些兼职来钱比较容易,而且基本都是短期获得,拿日工资,不需要一个月的长时间等待,因此他在这方面也就不太在乎。钱去得快,也能来得快。

只要是他认为值得的,能够换来相应回报,这份钱他就愿意花,花出去也不心疼。千金散尽还复来吗,没有了就再挣。人生在世,就是求一个过得随心顺意,潇洒舒适,这方面真不用太在乎。何况他这几年就是奔着放纵人生去的,所以该花就花,该享受就就享受,从来不在这方面上制约自己太多。

“您可真会开玩笑!”李瑶瑶闻言之下,稍微一愣后,立即不由面上一红地说道,显然没把高明的话当真。

不过,就算真是玩笑,能被男人喜欢,任何女人也都是开心高兴的,这证明了自己的行情,说明自己漂亮。如果是个丑女人,根本就没男人会去接近。

当然,玩笑调戏也要把握好度。太过的话,就真成耍流氓了。而对于真耍流氓的男人,女人也一向不喜欢。

高明的这个调戏就很适度,只是开玩笑似地说笑。你可以当真,也可以只当个玩笑地一笑而过。再加上他帅气的外形本钱,一般女人都不会对他的这种调戏有什么恶感,反而会很喜欢。

男人好色,喜欢漂亮的女人。但女人其实也同样好色,对英俊帅气的男人,同样没有什么抵抗力。所谓“潘驴邓小闲”,为何“潘”排第一,便可见其重要性了。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第一印象很重要。而第一印象来源于哪儿,主要就是人的外在形象了。虽然按道理说,是不能以貌取人,要看一个人的内在。但第一面的相遇,谈何了解,当然还是首先从外表来大概判断。

一个长相丑恶的人,很少会给人好印象。就算这个人可能真的是个好人,心地非常善良,但基于第一印象的判断,人们还是多相信自己的直觉,尽量离这种人远一点儿。

而漂亮的女人,也未必都是温柔善良的好女人。外表漂亮,内心恶毒的蛇蝎美人不要太多。但漂亮的外表,就是总有迷惑性,甚至就算知道这个女人很恶毒,但基于她漂亮的外表,还是会有人同情。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在以貌取人,至少第一眼绝对是。而在男女关系中,就更是如此了,如果双方的外表都不能首先对彼此产生吸引力,那也就不用谈什么以后了。

当然,相貌归相貌,真论到现实的话,还是钱最重要。毕竟男人长得帅,也不能当饭吃。所以女人们谈恋爱时可能会找个外表帅气的男性,但真到具体谈婚论嫁时,还是现实最重要。

女人在这方面,要远比男人更现实。

“你可以当是个玩笑,也可以当是真的,不妨试试?”高明继续半开玩笑地向面前这个美女销售员说道。

他其实也没有非约到这个李瑶瑶不可的想法,这女人是长的挺漂亮,但也不至于到惊为天人,让他一见钟情的地步。他见过与经历过的漂亮女人多的是,不差这一个,所以在这方面也算是有着相当的抵抗与免疫力,并不会轻易就被女人的美色所迷。

他现在继续撩,是抱着能成功约到当然好,约不到也就等于跟美女聊天打发时间了。反正现在也是暂时无事地干等着,有个美女陪着聊天,还能口花花地撩拨调戏几句,总比干坐着等要强的多。

李瑶瑶闻言,不禁有些双眼一亮地闪了下,显然颇有些心动,不过最后却还是垂下目光低声道:“那个,我其实已经结婚了,抱歉!”

“是吗,那可真是遗憾!”高明闻言,有些意外地惊讶了下后,便礼貌不失尴尬地一笑,没有再多说。

他确实没想到,眼前这个美女竟然已经结婚了。刚才那个刘佳慧年纪大点儿,若说结婚了,甚至孩子都有了,他信。但眼前这个李瑶瑶,就确实有点儿出乎他意料之外了。

当然,对方也可能是在骗他,是拿这当借口委婉地拒绝他。他就算生得外表不错,也很会撩女孩子,但在这方面也并不是无往不利,以前也有过失败的时候。那种不爱慕虚荣的真正好女孩,也确实是有的,只是少罢了。所以,如果眼下又是一例,他也并不会太奇怪。但李瑶瑶的话,他认为是真的,并没有骗他,因为她刚才确实心动了。

虽然对方手上并没有戴结婚戒指,但结婚戒指这习俗,本来就是外国兴起的,所以国人不遵守不爱戴的多的是。大城市的一些人可能还会随潮流,学那一套,但小城市小地方的人,就不太喜欢,反而比较遵循传统。就算结婚时也有置备,但婚后常戴从不摘的人却很少。

反正以高明的经历,遇到过的十对夫妻里,至少有七、八对都是不戴的。因此,在国外靠这个判断对方结没结婚可能很准,但在国内就基本是错的,因为大部分已婚人士都不戴。

另外,像这种小县城的人,一般结婚都早。就像高明的家乡,据他父母讲,留在家乡发展的他同龄人中,不少不但结婚了,甚至孩子都能打酱油了。这也是他父母一再催他返回家乡,并催他尽快结婚生孩子的一个很大原因。

既然对方已经结婚了,高明就保持礼貌地没有再调戏。他以前其实也跟已婚女性有过接触,但通常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旦知道,他通常都会立即退出,并能躲多远就尽量躲多远,绝不会再有第二次接触。

首先这种事在他自己看来,就是不道德的;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旦牵涉到对方的家庭内,就会免不了有许多麻烦。他现在连谈感情都觉着麻烦,所以对于这种事,更是避之唯恐不及。牵涉到婚姻、家庭,那是更大的麻烦,他绝不想沾。

而且对方主动提起已婚,也是一种隐含的表态。否则如果真有意向的话,他又不知道情况,对方完全可以瞒着他,至少先骗他个黄金首饰。对方能这么做,抵抗住这个诱惑,算是很不错了。

高明对她的这种表现也很尊重,所以接下来就没有再多言。

李瑶瑶可能也觉着谈到这儿有些尴尬,接下来便没再继续向高明推销首饰,点头向他礼貌地一笑,转身回到自己的柜台处了。

高明见状回以一笑,倒也不觉着有什么。

接着没过片刻,他才拿起水杯喝了口水,就见后面的工作间里,刚才那个刘佳慧重新走了出来。

走到他面前后,向他微笑说道:“我们师傅鉴定过了,您这块金子的纯度很不错,够得上千足金。按现在的千足金价回收,是28656元一克。如果您确定要卖的话,我们店里会收取一个每克15元的折旧损耗。算下来,是每克27156,12克……”

说到这里,她立即拿过旁边的一个计算器按键计算,最后得出是325872。计算器带有报音,高明在旁边也听得清清楚楚。

等计算结果出来后,刘佳慧接着说道:“……总价是325872,我可以给您凑个整数,3260,您觉着怎么样?”

高明听完后,点头道:“没问题,就按这个价卖吧!”

他其实不太懂对方说的千足金什么意思,只知道听说过“金无足赤”这句成语,确实没有百分百纯度的金子,只能说尽量减少杂质。但他这颗金豆子本来就等于是捡来的,所以就算可能真的卖亏了点,他也不太在乎。换个地方,货比三家的话,可能确实会找到一个回收价更高的地方,但他却懒得费这工夫折腾了。

“好的,我给您开票。请问您是收现金,还是网络转账?”刘佳慧问道。

“现金吧,我现在刚好缺现金,正好也不用到银行取了。”高明这句话是实话,他现在手头上确实没有多少现金。现在手机支付早已流行推广开来,到哪儿带个手机就够,根本没必要带现金。

不过有备无患,带点儿还是能备不时之需的。尤其出门在外,身上总得带着点儿,不然手机没电或丢失的话,就糟了。

另外,则是他觉着今天的遭遇有点儿过于离奇,怕是假的。所以现金拿在手里,也更觉着踏实点,并且是这一切都真实发生了的最好证明。通过那口捡来的奇怪箱子,他真得到钱了。

“好的,没问题,请跟我来。”刘佳慧闻言答应一声,便带着高明到收银台开具回收黄金的手续,然后让收银员给高明支付了3260元的现金。

第十二章 遭遇劫匪? 抢劫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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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点好钱后,还当面给高明用验钞机过了一遍,总共三十二张一百,外加六十块零钱。

高明相信机器不会点错,便也没自己清点,接过来后道声谢谢,便收到自己背后的背包里。装好之后,他又跟那个刘佳慧道了声谢,便告别转身往门口走去。

事情都已经办妥,刘佳慧自然也不多留他,微笑回了一句,便跟在后面送他。

一路走向门口,路过李瑶瑶的柜台时,高明还冲柜台后的李瑶瑶微笑点了下头。李瑶瑶见状,也只是含笑回应了下,没多说什么。

走到门口,高明又与送他的刘佳慧道了声再见后,便转身往自己车上走去。谁知还没下台阶,忽然见到街上一辆灰色的轿车速度颇快地开过来,然后一个急刹车就停到了他的车位后面。

这家金店门前的停车位并不多,只有五、六个,加上高明的,已差不多停满。所以这时这辆轿车,直接加塞到了高明的汽车后面,但对方这么一停,就直接把高明的车堵住了,让他无法后退调出头去。

高明见状,立马快步过去,想要跟这司机说明,自己正要走,请他们让开位置。等自己离开后,他们就可以停过来了,没必要非堵到自己后面。

这辆轿车的车窗玻璃上虽然也贴着车膜,但离得不远,高明还是一眼看清了里面坐满人,前排两个,后排两个,总共四个。

“喂,等下!”两层的台阶,高明一个大步跨了下去,然后冲那辆灰色轿车里的司机招手大喊。

但那辆车里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却根本不作理会。车一停稳,除了开车的司机外,剩余的三人立即开门下车,大步往金店走来。

高明见这三人下车后,本来正要上去冲这三人搭话,但一见这三人的装扮,却是不由瞧得一愣。

这三人穿的衣服虽然不同,但是却都统一地戴着黑色棒球帽,鼻梁上架着黑墨镜,嘴上也都捂着口罩。另外,手上还都戴着手套,身上也都穿着外套。

清明时节,自然早已入春。刚开春时虽然还有些倒春寒,但眼下都已过了春分,天气自然早已转暖。中午太阳正当头的时候,甚至还会比较热。

今天的中午就很热,高明早上出门的时候,也有穿外套,但此时到了中午,早已感觉热地脱了外套,只穿着里面的衬衫。眼下的大街上,入目所见的大部分人也都穿得比较清凉,甚至有嫌热多的,连短袖都穿了出来。

可眼下的这三人,却还统一地穿着外套。再加上又统一地戴着帽子、墨镜、口罩和手套,就显得颇为奇怪了。再细瞧,连留在车里的司机也都是这幅打扮。这就不仅显得奇怪,还让高明立即警醒地感觉有些不对了。

若是在别的店铺门前遇到这般奇怪打扮的四人,高明尽管也会奇怪,但可能还不会多想。但眼下却是在一家金店门前,这就让高明不由得不多想了。

以他从小到大看过许多警匪片的经验来看,这种打扮,怕不是来抢劫的吧?

警匪片里劫匪的两大经典目标,一是银行,二就是金铺。这两个地方,都是价值非常高的下手对象。尤其抢劫金店,理论上也比抢银行要更容易得手。

像这种小县城的金店,警卫配置并不高。高明刚才进去过,里面也就瞧到一个值守的保安,而且还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大爷,五、六十差不多是有的。这种保安,与其说是保安,还不如说是个看门大爷。另外,其身上也没有任何武器配置。

枪械在国内的管制非常严格,这个就不用多想了,一般除非是银行保安,否则其余地方的保安,根本不可能有。甚至连大部分的银行保安,也未必有。有些小地方的银行保安配置,跟这个金店里的差不多,更像是个看门大爷,反正高明就见过好几例,也少有见到银行保安直接配枪的。

枪不可能有,那不上个电棍,也好歹配个警棍吧?但可惜,连最基础的木质警棍也没有,可谓手无寸铁。

不得不说,国内大部分地方的治安确实不错,很少有发生恶性犯罪事件。但也不能因为长期的安全,就对此毫无警惕吧?毕竟金店不同其他行业,销售贵金属与玉石珠宝的地方,怎么也得重视点儿吧?

但可惜,这个店铺没有。也不止眼前这一例,而是大部分同类店铺都是如此。

高明早上出门时,那时街上大部分店铺都没开门,他有注意到不少店铺的卷闸门上印有联网报警的标示,说明已加入了联网报警。像眼下的金店,估计也有八成可能加入。但所谓的联网报警,报警可能是够快,但真的被抢的话,最终还是要看出警速度够不够快。

另外,大部分的所谓联网报警,都是私人安保公司运营,最先接到警报后出警的是公司培养的私人保安,并不是真正的警察。不过像金店这种地方,应该有能够直接联入报警中心的警报。但就算有,还是会涉及到出警速度够不够快的问题。

高明对眼下的这座小县城并没有多少了解,但像这种小县城,大部分的治安都非常不错,犯罪率很低。人口越少,外来流动人口也越少的地方,往往犯罩率都很低,反而人流量大的大都市,犯罪率会更高,这是人口基数以及概率方面决定的。

所以像这种地方,常年没有什么大案发生,也就难免会造成警务部门有些懈怠的可能性。再加上现在又是清明小长假期间,除了必要的留守值班人员外,大部分的警察也会在法定节假日休息,也就会造成警力不足。

所以,在这种小县城里,成功打劫这种金铺的可能性确实非常大。至少,远比直接抢银行的成功率更高。

国内的银行柜台,基本都是厚厚的防弹玻璃罩着,除了办理业务的那个小窗口,根本不可能直接接触与威胁到里面的工作人员。要想通过厚厚的安全防盗门,则更难。

而现金都有联网编号,甚至为防备抢劫,还会在其中加入特殊的药水标记,抢了也可能花不出去。另外,每家银行网点的现金流很可能不多。

国内的银行运营,是每天下班时,都会把每日的现金押送到当地金库保存,第二天上班时再由押款车运来一定额度的现金。客户要提取大量现金时,一般超过五万都必须提前预约,银行再做相应安排。

而在这种小地方,每天取现超过五万的客户估计绝不会太多。再加上现在网络、手机支付的发达,通常大部分交易就直接在网络转账汇款中完成了,需要大量现金的现象也越来越少。

所以,像这种小县城各家银行网点内的现金流,确实都有可能不多,甚至比不上这家金店的价值。

每件黄金首饰当然也有编号与记录存在,但大部分都是标签,随便一扯就扯掉了。就算有可能刻在金饰上,但黄金熔点很低,轻易就能被熔了做成原材料。而黄金原材料的价值相比原本加工后的首饰,基本不会差多少。

再加上街面上的大部分金店都回收黄金,甚至有些私人的也收,所以也很好出手。抢了一熔,做成原材料,散开分别出手,也很难会被查到。

综合对比起来,抢金店的成功率不但比抢银行更高,成功之后的风险也更小。不但更容易出手变卖,也很难被查到。就连抢劫到的收获,也很可能要比一家银行网点大。

所以,这两者之间的目标,自然就不难选择了。

第十三章 果然是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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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这四个人的分头行动,也很符合高明所看过的警匪片里大部分劫匪的路数。其中一个留在车里,专门做司机开车,另外也兼职给同伴望风。如果外面有了什么情况,可以随时通知进去动手的人。而此时这辆车的发动机还一直没熄火,显然也是为了得手后,能够立即开车逃离而做准备。

不然熄火后再启动的话,多少会浪费些时间。而在逃离的关键时刻,可谓分秒必争,浪费一秒都是多余的。

其实不止逃离,从抢劫开始的那一刻,就已经是分秒必争。不少警匪片电影里都演过,稍为有些头脑的抢匪都会控制抢劫的时间。而这个时间,通常是警方接到报警后赶来的反应时间,要尽量赶在警察赶到之前迅速逃离,绝不能让警察赶来后正好堵到。

为了控制好时间,甚至也得控制自己的欲望,不能贪多。在规定的时间内,能拿多少就尽量拿多少。时间一到,就立即撤退,绝不多留一秒。

那个车内的司机一直没有熄火,始终保持着发动状态,而停车的位置也没有完全靠近路边,可以做到随时开车离去。所以从这个很符合抢劫的路数来看,也是一个较为有力的侧面证明。

高明此时既然怀疑到了对方有可能是劫匪,那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便也没有再继续接近,谁知道对方身上带了什么武器。尽管国内的枪支管控很严格,但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很可能有办法搞到。

人家都打算实施抢劫了,哪还会在乎非法持有枪支的那点儿小罪名。而且就算没有枪,对方带着几把刀,他对上了也绝对讨不了好。反正对方若真是来抢劫的话,肯定会带有武器,绝不可能空着手来。眼下这三人身上都穿着外套,很可能就是为了遮挡武器用,把武器藏在外套里面的。

不过高明刚才已经开口搭过话了,这时再又突然调头折返,或者忽然转身就跑,很可能会引起对方的怀疑。而怀疑之下,也很有可能先行攻击他或劫持他,以免因为他的逃脱而产生意外因素,致使他们的打劫失败。

所以,为避免这种情况,高明稍微一愣后,便立即回过神儿地强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勉强露出一笑,继续跟这三人搭话地道:“哥们儿,能不能麻烦你们挪下车,我正要走!”

他说话时,已经走到了自己的车头位置,而对面那三人,这时则正好走到了他的车尾位置,正好相隔一个车身的距离。

但走到这里,高明便没有再继续前进,与那三人接近,而是尽量显得自然地先掏出车钥匙解锁了车,然后转身走向另一边的副驾驶车门处。

他此时身后还背着背包,所以不先上主驾驶位,而是先到副驾驶位上放背包,倒也算正常。虽然从主驾驶位打开车门后,也可以把背包放到副驾驶座上,但个人习惯不同,他这么做也不算异常。

他平常当然没这习惯,而是会选择后一个,那么做更省事,不用来回多跑一趟。但他此时这么做,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开当面过来的这三人,所以根本不考虑怎么省事,能避开才是最好的。他避到另一边,虽然也没有躲多远,但有车挡着,就算三人有枪,也不能直接射击到他,还是可以靠着车躲一躲。而且没有正面挡着三人路,很可能也会让三人感觉没有威胁,不会在这时节外生枝地特意为难他。

“你跟我们车里的兄弟说吧!”三人闻言之下,对视一眼间,其中左边的那人有些忍不住伸手往自己怀里掏去。但中间那人见状后,却抬手示意打住,然后交换了个眼色后,闷声向高明回了这么一句,就继续头也不回地往金店大门口走去。

可能高明的表现确实显得很自然,让他们觉着高明没看出他们的意图,所以不欲在这个关节眼上去节外生枝。

这时一个外人的意外打断,确实是意外因素,可能导致他们行动失败。但如果在这里就先提前暴露的话,很可能会让金店内的人迅速反应过来立即关门,让他们错失良机。

当然,金店里的人就算反应过来,这时也最多就来得及关闭玻璃门,肯定赶不上拉卷闸门。但就算只是玻璃门,也能够多少挡住他们一段时间。

毕竟能够做这种落地窗玻璃与门户的,对强度都是有要求的,就算不能防弹,也至少是钢化玻璃,打破也要费不少时间。而在破门上多费些时间的话,就很有可能拖到警察及时赶来,到那时他们可就功亏一篑了。

如果高明按照之前的方向不变,面对面走到他们跟前的话,他们为防止这个意外因素,很可能会顺势劫持高明,然后挟着高明一起进店。但现在高明从车头处转身到了另一边,他们要再想这么做,就必须绕过车头或车尾,势必会多耽搁一些时间与多费些手脚。而多耽搁的这点儿时间,就足够让金店内的工作人员发现不对,及时关门了。

所以劫持高明不顺路,他们也就不欲多节外生枝。有这时间,足够让他们立即赶到店内开始行动了。至于高明这个意外因素,他们这时也无暇多顾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他们的目标。

当然,如果高明真听了他们的话,去后面跟车里他们留守的兄弟交涉的话,他们留守的那兄弟,肯定也会想办法解决这个意外因素,绝不会让这个人挡了他们的路。

“好!”高明闻言后,见三人没多理会他,而是继续照直往金店门口走去,也是不由松了口气,然后装作一切正常地应了声。

不过他应归应,当然没傻到真去跟后面车里的那留守司机交涉,好让其让路。万一留守的那个司机手里也有枪,那他岂不是过去送人头吗?

所以,他打开副驾驶车门,把背包放到副驾驶座位上后,就暂时没有其他动作,只是掏出手机,用车门遮挡着,打开拨号键盘,按了“110”,但并没有立即打出去。

毕竟目前这一切,都还只是他的怀疑,尽管那四人所有的表现都指向了他猜测的那个,可万一还有可能是其他,那他现在就拨出去报警,岂不是搞了个大乌龙。

而没事乱打报警电话,占用报警热线,浪费国家警力,也是有可能遭受处罚的。严重的话,甚至还可能被拘几天,他可不想受这罚。

这也是他明明有机会,却没有提醒金店内工作人员的主要原因。因为他对自己的怀疑,还并不能完全肯定。如果万一真的不是,那他可就当众出大糗了。

而且如果真是的话,他大喊一声去提醒,也很有可能惹怒劫匪。然后愤怒之下不顾别的,先来攻击他,这就是引火烧身了。

虽然他刚结识了店内的两名销售员,而且对她们印象都不错,那个李瑶瑶还让他挺有点意动,开口撩过,对于其他销售员,真遭遇抢劫的话,他也会非常同情。但在这种时候,他当然还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更看重,要优先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在这个前提下,他才会尽可能提供帮助。

无论李瑶瑶,还是刘佳慧以及其他还不认识的店员,高明对她们都只是初识,可谈不上为她们就不顾自己性命地去相帮,他真没那么伟大。

“打劫,都别动!”

就在高明掏出手机,按了报警电话的号码后,那边的三人也是大步跨上台阶,径直走进了金店内。

对于这三人的奇怪打扮,金店内的所有人自然也是不禁瞧得有些奇怪发愣,但除了奇怪外,却似乎没人意识到这有可能是场打劫。因此,也没人主动上前拦他们或做别的,只有刚送了高明出门还在门口处的刘佳慧以为又是顾客上门,准备上前接待。

但谁知,刚微笑着上前准备开口,三人就立即打开外套亮出家伙地齐声大喊。果然,他们真是劫匪,一看这打扮就不是干好事的。

第十四章 三种武器 弹弓、匕首与甩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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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店的三名劫匪亮出家伙,喊出是抢劫后,店内的所有店员与还在店内的顾客全都不由大惊失色。由于大部分是女性,更是缺乏冷静,不少都吓得大声尖叫,乱成了一片。

不过在三名劫匪的威胁下,却是也不敢有人乱动乱跑,生怕挨了枪子。

高明此时在外面也是瞧得清清楚楚,果然这三名劫匪手中有枪。不过只有中间的那名劫匪手里拿着枪,看上去是把改装的土制猎枪。原本的枪管似乎还特别锯短了,应该是为了方便藏在衣服外套里。

除了中间的这名劫匪拿着枪外,剩下的左右两名劫匪都是拿着那种切西瓜的长刀。不过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刀的威胁也足够了。而且别说是这种大长刀,就是把巴掌长的小匕首,大部分人对上了,也是免不了会心怯害怕。

此时劫匪手中虽然只有一把枪,但对于这间相当于没有保安的金店来说,也是足够控场了。

高明见到进入店内的三名劫匪亮出家伙后,就立即拨通了早已准备好的报警电话。

“你好,这里是110报警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高明一拨出后,那边的电话接通倒是很快,只响了一声就接通了。

“这里是萃华珠宝,有人正在抢劫。”高明直入主题地说明情况后,就立即挂断了电话,免得多说的话,被那些劫匪注意到。

“萃华珠宝”正是眼前这家金店的店名,而报警电话,一般都会根据手机定位信息,直接拨通到当地最近的报警中心。而像这种小县城,一般面积都不大,主要的大街也就七、八条,只要是本地人,对城内的所有街面一般都会比较熟悉。再加上金店这种店铺也较为特殊一些,肯定不可能像饭店、服装店之类开得到处都是。像这样的小县城,像眼前这家萃华珠宝这种规模的金店,恐怕也就两三家。这就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了,只要是本地的居民,基本都知道在哪。

反而是高明对这座县城不熟,眼下到底是在哪条路,他不看路牌标识的话,都没法立即脱口而出。所以不如直接说店名,更加简单省事。而且就算接电话的那名警员刚好不熟悉,不知道这家金店的具体位址,报警中心内肯定也有其他人知道。

若这个也有万一,真的没人能根据店名就找到具体地址的话,那就不是他的问题了。他眼下只负责报警,可管不了那么多。

挂断电话后,高明将手机顺手扔到副驾驶座上,然后一把拉开副驾驶座前的手套箱,从里面掏出一把弹弓与一小袋钢珠弹丸。

他从小所在的家乡,也是跟眼下这座小县城类似的一座县城,而且因为深处内陆,比眼下的这座县城还稍为落后一些,规模也有些不如。因为城区不大,所以他小时候经常跟同学与朋友跑出城区到郊外游玩,有时候还自己一个人去。而他爷爷奶奶家,更是完全在农村,所以他小时候的成长经历,跟农村孩子也差不了多少。

小时候放假到爷爷奶奶家时,也经常跟村里的孩子们一块上树掏鸟,下河摸鱼。而弹弓,就正是他小时候非常喜欢的一种玩具。

但这东西并不是纯粹的玩具,还兼具一些武器的作用,如果能够打准,制作的弹弓弓力又大的话,打中人其实是很疼的,甚至能够直接伤到人。若是打到眼睛这种脆弱部位的话,恐怕能一下打瞎。

不过也正因为有武器的作用,所以高明小时候对这东西也更加格外喜欢。男孩子吗,总是对兵器这些没有什么抵抗力,而且越是有杀伤力的武器,反而越是喜欢。

国内的法律,除了对枪支管理非常严格外,对刀具的管制也比较严格,再加上大人们的看管,所以高明小时候除了厨房工具外,也接触不到太多刀具。弹弓算是他那时候能够接触到的最有杀伤力的武器了,而且还是远距离攻击武器。而大人们多把这东西当玩具看,所以对他喜欢玩弹弓,也没有强加阻止,除了一再叮嘱他别打人家玻离,也不要对着人打外,就随他喜欢去玩儿了。

高明小时候对这东西,真的是特别喜欢,一有空儿就玩,还自己一个人练准头。虽然没什么名师指点,却也练得准头不错,小时候跟玩伴们到林子里去打鸟儿,往往是他的收获最多,当时在小伙伴们的圈子里还挺有名。

不过后来有一次,他因为路见不平,行侠仗义,替一个被高年级学生欺负的同学出头,用弹弓把那个高年级学生打伤了,而且有些不知轻重地把对方头都打破见了血。之后便被父母强制没收,坚决不允许他再玩儿了。

而他也因为这件事,甚至差点儿被学校开除。后来还是在他父母的多番努力下,才最终保住,让他留校察看。

在那之后,他父母不但一直禁止他玩儿,还叮嘱了所有亲朋好友与学校老师监督看管他,真是彻底杜绝了他玩儿的可能。而禁止的时间长后,他也就不得不渐渐放下了这个喜好,转而它顾,去投入到别的兴趣上面。

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确实把这个爱好给放下了,很多年都没接触过。直到上了大学后,这东西不知怎么又突然在网上流行了起来,许多人跟着风地玩儿,便也又重新勾起了他的兴趣。而这时他已远离父母,再加上也已长大,不像小时候那么不懂事了,所以也就重新拾起兴趣地玩儿了起来,并且自此一直都没放下。

不过现在的弹弓,已经跟他小时候有了很大不同,现在这东西因为网上的流行,已经成了一种商品,有许多相关的产业链,大部分都是工厂流水线里制作出的,还有各种规格与样式等不同的。

不像他小时候,大部分孩子玩儿的弹弓,都是自己亲手或家人手工制作的,比较粗糙简陋,远不像现在的精致,也没有现在的劲儿大。

高明小时候的第一把弹弓,是他爷爷给他做的,截一根合适的树杈,割两条废弃的自行车内带当像皮筋,装弹的位置则是弄块耐磨的废弃皮革。把这些用细铁丝紧紧缠绕绑起来,就是一把简单的弹弓了。

这第一把玩儿坏后,后来的弹弓便是他自己亲手制作的。制作的过程,也是很大的乐趣。

至于现在,高明就没这闲工夫了,而且许多工具、材料也没有现成的,他也跟其他人一样,直接网购买了把现成的。正规的商品,不但更加精致,而且设计也比较科学合理,精度更高,弓力更大。而且还有许多配套的产品,比如精钢弹丸。这个杀伤力,可就比他小时候自己到处捡的小石子或者和泥晒干的泥丸强多了。

劲儿用大了,十米之内,打鸟都能直接打出血,弹丸直接射入到鸟身体里。

除了打鸟,加上另外的配套工具,还可以射鱼。鱼镖连着鱼线,在那种清可见底的小河小溪里,瞄准了一射,射中后就可以把鱼拉上来,可以增添许多玩儿的乐趣。

有这种现成的更好的产品,高明当然是直接买,比他自己手工制作的可强多了,而且也花不了多少钱。

重新捡起自己这个兴趣后,因为小时候早有经验,所以高明很快就熟练上手,精准度也比小时候练的更强许多。十米之内,敢说百发百中,没有脱靶的。就算二、三十米之内,准头也在。只要目标够大,就基本能中。最远的有效射击距离,大概能延长到五十米。不过这个距离,就不太能把准了,准头会下降许多。

这种射击距离与精度,再加上威力更大的精钢弹丸,弹弓在他手里,已经绝对称得上是把武器了。

当然,他现在绝不会像小时候那样不懂事,轻易用这个攻击人。但必要的时候,他也绝不介意一用。现在他就打算用一用,想要见义勇为一把。

劫匪手中只有一把枪,而且那种土制猎枪,高明小时候也在乡下见过,威力并不算太大,有效射击距离也不够远。再加上对方为了方便藏在衣服里,还特意锯短了枪管,射击距离与精度也会更下降。

不过就算再下降,近距离之下也绝对能够打死人。但高明有弹弓在手,拥有远距离攻击武器,可不会傻到去跟对方接近。他有弹弓在手,就有自信能够做到控场,就算对方人数比他多,但无法接近他就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他有把握能够以一对四制伏这四名劫匪。

他曾经看过一篇文章,知道手枪的杀伤距离虽然可以远达百米开外,甚至有的在两百米外还具有杀伤力。但若论精准度的有效射击距离,其实也就是五十米之内。超过这个距离后,一般就很难打准了。就算这个距离仍有杀伤力,但打不着,也就不必太害怕。

劫匪手中的土制猎枪,恐怕还做不到这程度。而高明手里的弹弓,就已经差不多快赶上手枪的有效射击距离了。所以他现在,确实对此有很大的自信,认为自己可以靠着弹弓制伏这四名劫匪。

不过事有万一,高明也有考虑到对方有可能顶着射击接近他的可能。所以他拿了弹弓后,又顺便在手套箱里拿了把匕首与甩棍,这都是他车里常备着的,既是防身工具,也是应急自救工具。

他经常会开车去许多地方,而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备着几样防身工具,总归是有备无患。

另外,如果出意外撞车,或因其他意外,安全气囊弹出的话,他就可以用匕首刺破气囊自救;而他甩棍的尾端,是特别换装的尖头破窗锥,如果出了意外,自己被困在车里,车门又打不开的话,就可以用这个砸破车窗玻璃逃出来,一棍二用,特别实用。

当然,谁也不希望自己有什么意外。但不但一万,就怕万一,还是防范于未然,有备无患的好。像现在,他就正需要用到了。

第十五章 第一攻击目标

取出匕首与甩棍后,高明相继插在自己腰间的皮带上,然后弯腰退出关好车门。

关上门后,他背靠着车门蹲下,打开装有钢珠弹丸的布制小口袋,从里面取出一枚戒指样的东西,戴在自己左手无名指上。

这东西确实是戒指,但并不是普通的戒指,而是一枚强磁戒指。是他买弹弓时,配套的套餐里一并送的。这戒指的样式很简单,戒圈是细窄的皮带,而且上面有孔眼,可以调节粗细,中间则是一小块圆形强磁铁,跟电子手表里的纽扣电池大小差不多。因为钢珠弹丸是由钢铁制作,所以这戒指上的强磁就可以吸附不少钢珠。

把戒指戴在手上,就等于是在手里握了一把弹丸,而有强磁吸附,还不用担心掉了,非常方便。戴着这东西,可以更快地取用弹丸,比从兜里掏节省了一步,也会快上许多。在关键时刻,装弹更快,就能更快一步。一颗弹丸解决不了的,可以立即紧接着发射第二颗。

弹弓所用的钢珠弹丸通常标准是直径八毫米,高明平常用的也是这种。而八毫米的钢珠,这枚强磁戒指通常都能吸附二十颗左右。对于高明平常在野外打猎来说,绝对够用了。全部用完后,也可以再次吸附。

他平常不用时,都是把戒指跟弹丸装在一起。此时取出后,上面就已经密密麻麻地吸附了二十颗左右的钢珠。戴上后,戒指那颗强磁朝向掌心,便直接握住了这二十颗左右弹丸,不用再次吸附了。

这枚强磁戒指的用途并不是饰品,而是配套的专业工具,所以戴法跟普通的戒指完全截然相反。通常戒指都是把指托那面朝向外,方便向人展示,也能够起到该有的装饰作用。但强磁戒指则是要把指托朝向内,方便把上面吸附的钢珠弹丸握在掌心,也方便以姆指和食指缩向掌心取用。

配戴好强磁戒指后,高明把装有剩余钢珠弹丸的布袋袋口拉紧,装在自己口袋里,然后便弯着腰向自己车尾走去。

他这时已听到金店里面的劫匪高声命令所有人全都蹲下不准动,紧接着便传来砸玻璃的声音,显然是砸破了柜台玻璃,开始抢掠里面的黄金珠宝了。

但高明闻声之后,却根本没作理会,甚至没转头往店里面多看一眼,只是径直往车尾而去。

他的第一目标,并不是店内正在实施抢劫的那三名劫匪,而是打算先解决外面车里这个望风的司机。先解决这个司机后,就等于是抄了对方的后路,让店内的那三名劫匪就算打劫成功后全身而退,但出来后没车代步,也就很难迅速逃离。就算他们能再临时另抢一辆车,可在这过程中,也无疑是拖延了时间。这也就为警察们赶来,争取到了更多时间。

仗着有弹弓在手,高明虽然有自信以一敌四,解决这四名劫匪,但毕竟对方人多势众,这方面他是绝对吃亏的。如果能一直保持拉开距离的话,高明确实不怵,完全可以靠着弹弓吊打四人;但万一被这些人近身的话,他就绝对讨不了便宜。

再怎么说,都终究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不及人多”。高明虽然因为自己从小的喜好,再加上目前从事的兼职中,偶尔会涉及到一些灰色地带,所以也学了些自卫防身的本身。另外他从小到大,打架的次数也是不少,积累了不少丰富经验。可就算如此,他打架确实比普通人厉害,但也就是一个最多能打两、三个的水平,远远达不到一个能打七、八个,甚至十来个的专业水准。因此若真近身对上这四名劫匪的话,他确实是没有什么把握。

所以,他所制定的策略,也是能不近身,就尽量不近身。最好是能分而击之,一个个解决。眼下对方就是正处于分头行动中,这边只剩下了一个司机望风,高明选择第一目标的话,当然是先挑这头的软柿子捏。对付一个,当然要比直接对付三个要更有把握的多。

另外,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他也是尽量选择不正面直接对抗。而是采取迂回战策,先抄了对方的这个后路。再怎么说,对方手里都还是有枪这种大杀器的。就算那把土猎枪再是劣制,没有什么威力可言,但正面相对,也应该绝对比他的弹弓威力大。

而留守在车里的司机,高明猜测对方手里应该是没枪的。不然这个团伙中真有两把枪的话,也应该是优先供给直接实施抢劫的人,更能做到控场与威慑力,会让抢劫更加顺利。

所以眼下店内的三名劫匪中,只有一人持枪,就很说明问题了,应该是他们四人中就只有这么一把枪,自然是优先安排到店内。

当然,事有万一,留守的司机手里也很可能有枪。但就算有,想必也不会是什么好枪。而对付一个,再怎么说,也比对付三个更容易。

另外,这也是现实条件的问题。这家金店的大门虽然敞开着,但门口却挂着那种透明的皮制门帘。以高明弹弓发射出去的弹丸威力,恐怕无法直接射透这些皮门帘,打击到店内的那三名劫匪。因此只要三人还在店内,也就等于拥有一层护盾,让高明没法直接攻击到。避开门帘的话,就是窗户上的钢化玻璃,高明同样没信心能打破。

而反观后方的车内,那名兼职望风的司机,这时却是正把车窗放下来,不时紧张地盯着店内与周围动静。车窗放下,没有任何阻隔,也就让高明可以直接攻击到。

此时他猫腰小步赶到车尾处后,探头望后面瞧了一眼,但见车内那名留守的司机仍是只顾盯着店内与周围,完全没往自己多瞧,似乎根本忽略了他。

以对方的视线来看,他站的位置有自己的车挡着,确实是在对方的视觉盲区内,无法直接瞧到。另外可能也以为里面一喊出抢劫,他就吓得直接蹲下了,根本没胆子冒头。

此时这片附近,也确实还另有些人,听到金店内发生抢劫,见到有人亮出枪后,确实是吓得要么赶紧逃跑躲避,要么就是直接蹲下或趴在地上,以防被里面射出来的流弹击中。

但高明却恰好不是,而且不但没有被吓住,反而是来打这个留守司机的主意。

第十六章 弹弓逞威 成功偷袭

高明此时早已捏了一颗钢珠弹丸在手,眼见车内留守的这名劫匪司机并没注意到自己,而是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金店内后,他便立即将弹丸放入弹弓皮兜中,然后右手握紧弓架,左手拉紧包裹着弹丸的皮兜,从藏身的车尾处闪身而出。

闪身而出的同时,他立即就瞄准了车内的司机,然后再次用力一拉,将皮筋崩得笔直。

接着他深吸一口气,暂时闭住呼吸,屏息凝神。再然后,他抓着皮兜的左手一松,“啪”的一声皮筋松弦轻响,皮兜中的钢珠弹丸便呼啸着向车内的那个劫匪司机笔直射去。

松手射出弹弓中的弹丸后,高明立即跟着吐出一口气,恢复了正常呼吸。

他发射的时候暂时闭住呼吸,是为了让自己的手保持更稳定。人在呼吸的时候,身体其实是跟着有某种韵动的,虽然看似只是肚子在动,但身体的其它部位其实也能影响到。尤其是在做瞄准射击这种更加专注的动作时,会更能感受到。

平常时候,人很少会留意到,甚至根本不太关注自己的呼吸,但越是专注的时候,便越能感觉到。而且因为过于专注,也有可能会因此产生紧张地而手抖。而在这种时候,稍微的手部偏差,就会造成偏离目标。所以为防止这种意外,让自己的手更稳定,高明通常都会在射击时让自己暂时停止呼吸。而暂时的屏息,也更有助于凝神冷静。

虽然这只是个小诀窍,但对于射击的精度与稳定性,却有很大提升与帮助。至少对高明自己来说是这样,至于在其他人身上有没有用,他就不太了解了,他很少正式教过别人练弹弓。偶尔的几次,都是玩儿性居多。比如他曾教过上大学时期的那个前女友,但对方对这个并没有真正的兴趣,只是见他特别喜欢,经常玩儿,才好奇感兴趣地跟他玩过几次。但之后就没再怎么练,自己放弃了。

经过长时间的练习后,高明现在其实已经用不到这个诀窍,他现在可以做到随时瞄准射击,而不用考虑呼吸对双手稳定的影响。在长时间的练习后,这点早已影响不到他,他现在的双手已是练得非常稳定。但他最初练习时靠过这招,所以长时间下来,也是基本养成了习惯。尤其在对待重要目标与关键性射击的时候,通常都会下意识地屏住呼吸,好让自己保持在更好的状态,能够更稳定地发挥。

眼下无疑就是这种时候,所以他也习惯性地屏住了呼吸射击。

他现在的位置,跟车内那名劫匪司机的距离,也不过就五、六米左右。而他现在早已练到,十米之内,百发百中,指哪打哪儿,而且能够准确射击到体积更小的目标。比如像矿泉水瓶盖、一元硬币这种小目标,他十米之内都做到百发百中。因此眼下只间隔五、六米,射车内的劫匪这么大目标,当然更是精准无误,绝不会脱靶。

不过他刚才的瞄准位置,并不是直接射向那名劫匪司机的头部。毕竟钢珠弹丸的威力不小,再加上距离又这么近,所以直接射头,很有可能会把对方头射破,万一再射到头骨里面什么重要位置的话,很有可能导致直接致命,那就不是他想要的后果了。

虽然他眼下是见义勇为,在法律层面上来说,也算是正当防卫,但要是直接打死人,可也是防卫过当,同样有责任,要吃官司。他可不想为这种事而坐牢,所以即便是见义勇为,也得慎重留手一些。不能因为对方是亡命徒,他为了阻止对方,就可以不择手段地致对方于死地。那样真追究起来,他也确实有责任。

当然,如果对方真要杀他,让他感受到了生命威胁的话,他自然也不会顾忌这些。可不会到那种时候,还选择留手。但眼下的情况,还远不至到这一步。再加上他本身又只是个普通人,杀人这种事可真没做过,也是做不出说杀就杀的勾当。就算是意外致对方于死,他可能心理也一时承受不了,在这种时候反而可能会误事。

所以,他眼下还是要尽量做到,在不伤及对方性命的前提下来解决这件事,实施自己的见义勇为。

他眼下站的位置,是处于车内那名劫匪司机的斜后方。本来这人就没留意到他,眼下他又是站在这人的视觉盲区处,就更加瞧不到了。就算他从车尾处闪身出来,那人也是毫无所觉,根本没发现。

而高明这时候可不会出声,跟其来什么光明正大,直到出手那一刻,都是基本没发出任何声音,完全就是偷袭。

突然而来的斜后方偷袭,让那人丝毫没有料到。直到钢珠弹丸急速划过他耳边所带起的劲风与呼啸声,才让他猛然意识到。可这时意识到也已经晚了,他甚至还没有产生回头去看或歪头躲避的想法,那颗弹丸就从他耳边急速划过,接着再又擦过他眼角,最后“啪”地一声脆响,射到了他这只眼睛前的墨镜片上。

这又劲又急的钢珠射击,这种普通的墨镜片哪里能挡下,立即就应声而碎,然后又穿透过去,再次“啪”地一声劲响,直接打在了车前的挡风玻璃上,还把玻璃上打出个印子,周围有了些裂纹。

同时这个射击穿透,还把劫匪鼻梁上架着的墨镜直接打掉,掉落在了他腿上。

没错,高明刚才所瞄准的位置,就正是他墨镜上的这只镜片。这个位置,不但能体现出他弹弓射击的精准度,而且距离对方的头部这么近,又是紧擦着其耳边与眼角射过,也是非常具有威胁性。说明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射中对方的头。而以这颗钢珠弹丸的威力,直接射头,也很有可能直接射破见血。

“啊!”意外的偷袭射击之下,让这名劫匪根本没有料到,也没有丝毫准备。突然来上这么一下,立即就不由吓得大叫了一声,心都跟着颤了一下。刚才要是稍微偏上一点儿,不射中他头,怕也能直接把他那只耳朵给射穿,真的是非常险。

“别动!”惊吓之余,这名劫匪还没来得及回头去瞧,高明就在射击之后,立即大步赶上去,同时又在掌心的强磁戒指上摘下一颗钢珠上好,拉紧弹弓对准这人。

他虽然是大步赶上去,但并没有直接赶到那人旁边的车窗位置,而是还拉开着距离,让自己待在自己的车尾处。这是为了防备店内的劫匪发现情况后,直接从店内向他射击。

对方有枪,威力比他的弹弓更大,怕是能够直接射穿皮门帘攻击到他,所以这点不得不防。

他仍待在自己车尾后,既是自己的遮蔽物,同时也能做到遮挡店内看过来的视线。而对方瞧不到他,也就很有可能暂时发现不了后路有变,仍会抓紧时间继续抢劫,无暇多顾后路。

高明这声“别动”过后,车内的劫匪司机自然是立即回头发现了他,然后瞧到他手中拉紧的弹弓,也立即意识到了刚才是怎么回事。显然刚才那颗射破他墨镜的不知什么东西,就是从对方手里的这把弹弓上射出的。

他已经见识到了刚才那颗弹丸的威力,也见识到了对方的射击精准度,要想射他眼睛,绝不会射耳朵上去,哪还敢有什么动作。甚至害怕之下,身子都是不由一抖,下意识地立即举起了双手,仿佛被枪指着一般。

“熄火拔钥匙,然后把钥匙扔出来,快点!”高明见已成功威胁住了对方,便又立即沉声喝道。

第十七章 扎破轮胎 双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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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的劫匪司机虽然已被高明成功威胁住,不敢乱动,但一听高明这话,还是不由面现为难之色,显然并不想听命这么做。他是这个团伙中的专职司机,是他们的后路保证,如果他这么做了,那就算店内的三名团伙能够成功抢劫归来,也最终一定会导致失败。没了车,就根本跑不远,很快会被警察赶来追上。

因此他这时虽然很惧怕高明的弹弓威胁,生怕对方真打他头,将他开了瓢,但一时之间的下意识下,还是想坚守自己的责任与岗位。

高明见状,眉头一皱,也不跟这家伙多废话,立即一松左手抓着的皮兜,里面的钢珠弹丸便立即破空射出。

不过他这次,仍然没有直射对方头部,而是稍微一转,“啪”地一声射到了对方的大腿根处。离对方两腿中间的那个重要部位,只差寸许。但就算没有直接射中那处重要部位,只射到了大腿根,也仍是让这名劫匪疼痛难忍,立即就“啊”地嘶声大叫,紧紧捂住了被射中的部位。

“别让我重复一次,立即照我的话做,把钥匙扔出来。”高明松手射出弹丸后,左手的姆中二指便立即再次往掌心一探,重新取下一颗弹丸装好,然后再次拉紧弹弓对准这名劫匪,冷声道,“不然下一次,我可就会射中间。”

这名劫匪闻言,不由立即面色一变,吓得都停住了惨叫。对任何一名正常男性来说,那里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简直不啻于自己的第二生命。如果失去了这个男性特征,那还算什么男人。所以对任何正常男性来说,威胁这里,甚至可能比直接威胁对方性命都有用。

高明同样是一名正常男性,所以深知这个部位的重要性与男性对这里的保护欲。

“别,我拔!”果然这名劫匪一遭受这个威胁后,就立即服软地乖乖听话,先拧钥匙熄了火,然后有些不甘地将钥匙扔出窗口。

其实他一开始就能被高明轻易威胁住,本来也就不是什么多威武不能屈的人。所以高明就算不威胁此处,再多次威胁,他也很可能会承受不住地听令。当然,这个威胁也明显更快更有效。

在对方将车钥匙扔出窗口后,高明瞧准方位,立即抬脚一踢,十分准确地踢中,将这把车钥匙踢得远远的,至少都已是五米开外。至于具体的落点,他则没怎么多瞧,而是一直紧盯着车内的劫匪,生怕对方趁他转头去瞧时忽然有所异动地反抗。

他反正已是尽力踢得够远了,至于具体踢哪儿,他也不太在乎。反正这个距离,对方要想找到并捡回来,肯定要多花一些时间。

“很好。”将车钥匙踢飞之后,高明向车内的劫匪点了下头,又接着命令道:“现在,你爬到后排座位上去。”

这个命令相对之前的那个,已不是算是太过为难。何况前面的他都已经屈从做了,现在自然也更加不敢反抗。闻言都没多说,立即就乖乖转身往后排座位上爬去。

高明趁对方转头爬过去的这个时机,立即右手暂时松开弓架,然后摸到腰间,拔出匕首。

他这把匕首是弹簧折叠的,拔出的同时,他立即一按开关,便“啪”地一声弹开。弹开之后,他在手中转了下成反握之势,接着便大步趋前到了劫匪车辆的前轮胎处,蹲首一匕首狠狠扎中了轮胎。

他这把匕首颇为坚硬锋利,再加上他力气用得也足,因此一扎之下便立即扎破漏气,轮胎以眼见的速度迅速瘪了下去。

他这么做,也是双保险,就算之后对方有可能捡回车钥匙,但轮胎被扎破一只,这车是绝对没法开了。当然,所有的车里都有备胎。但他们这可是在抢劫,从抢劫开始就已是分秒必争,哪有空儿在这儿停下来换轮胎。没等他们把这只扎破的轮胎卸下,恐怕警察就已经早到了。

“你干什么!”轮胎被扎破时的漏气声音不小,车内的那名劫匪司机也产立即听到了。虽然这里还处在高明的威胁下,但一听这漏气声,还是不由下意识地立即回头大声喝问道。

不过高明此时已拔出匕首收起,见状立即重新握好弹弓指向这人,同时嘴里轻“嗯”了声。

这人一见,便立即蔫了下去,赔笑一声,不敢再作声,然后又重新转头,乖乖爬到了后排座位上去。

高明见状,满意地点下头,接着吩咐道:“用后面的安全带,把你自己捆起来。”

这人闻言,自然仍是不愿,哪有人会甘愿把自己绑起来。但被高明用弹弓指着,他却也不敢反抗,只是稍为迟疑了下后,便又立即乖乖遵从了命令。

在这人听命地开始用后排的安全带自己绑缚自己时,高明也趁机贴着自己的车尾处,探头往金店内瞧了一眼。

这一瞧,但见此时店内的三名劫匪已是各背着一个背包,转身大步往门口冲来。看样子,应该是已到了他们提前定好的时间,准备抓紧时间跑路了。再耽误的久点,警察就会赶到了。

事实上,高明眼下就已经听到远处隐隐有警笛声传来了。虽然还无法以此判断出准确的距离与位置,但能够听到警笛声,肯定就已经是不远了。

三人在金店内实施抢劫时,自然是更多关注店内动静,无法多顾及外面。好在外面车上他们也留了人,既是专门负责开车的司机,也兼职帮他们望风,有任何动静,都会随时打电话通知他们。

不过这时候,并不需要接听,只需手机一震动,就代表外面有情况,他们需要立即撤退。

可惜外面望风的这名司机一开始就被高明威胁住了,根本没机会去打电话拨号,通知他们外面有动静。

三人无暇多瞧外面,又没接到电话震动通知,自然也是没发现外面的情况已变,他们的后路已绝。虽然并不绝对,但至少他们提前准备好的这辆车以及车上的司机是无法指望了。

第十八章 成功解决三名劫匪

“趴下,别露头!”高明见到店内的三名劫匪正各自背着背包往店外冲出来之后,立即便向车内的劫匪司机低喝一声,再次命令道。

此时这名劫匪还并没有用后排的安全带绑好自己,但高明这时也顾不得让他继续绑了。立即更改命令,先让其趴下。他这个命令,主要是为了避免让外面的三名劫匪看到车内这名劫匪的情况。

就算这名劫匪在他的威胁下不敢出声向外面的三名劫匪提醒,但那三人也不是傻的,一见到这个同伙没有在前排的驾驶位上,而是忽然到了后面,还正用安全带绑着自己,那明显就是情况不对,出了意外。根本不需要喊话通气,他们一瞧就能发现。

所以,高明就先让这人趴下藏好,避免被外面的三名劫匪立即发现看见,意识到不对。

由于劫匪们的车停在了高明的车后面,角度与位置的关系,从金店门口看过来时,只能看到劫匪们这辆车的后半截,前排的位置刚好被挡住了,只有走过来后,才能瞧见。

高明之前就是从店门口过来的,当然很清楚这点。所以,他让车内的这名劫匪先趴下。这样看上去,就会让后面的三名劫匪以为后排仍然是空的,并没有人。而前排的位置,从他们的角度看过来,由于被高明的车挡着,也是暂时看不见。

而看不见,他们也就会下意识地以为,车内的劫匪司机仍然留守在主驾驶位上,根本没动过。

毕竟他们在店内时,一直没接收到警告来电信号,这也就表示外面应该是一切正常,所以,难免会有这种下意识地推断。而在这种推断下,他们又暂时瞧不见,自然也发现不了不对,难以警醒起来。

高明正是要让他们以为一切正常,这样他才能够躲起来实施偷袭。否则让对方发现情况,有所准备的话,就很难偷袭成功了。

见车内的劫匪司机在他的命令下,立即停下原本的动作,乖乖趴伏到后排座位上后,高明也立即矮身蹲下,避免被正赶过来的那三名劫匪注意瞧到他。

虽然他此时正紧贴着自己车尾处,有车挡着,但车上半部位的一圈,可全都是玻璃。尽管高明也有贴了反光贴膜,从外面很难轻易瞧清楚里面。但那是相对从远处观看来说,如果离近了看的话,就算有贴着贴膜,也还是能够透过玻璃看到里面的。再加上前挡风玻璃又不允许贴膜,所以透过前面瞧后面,相当于是从里面看,还是有可能看到他的。

所以为避免这点,他也是立即跟着蹲下,这样对方由于角度的关系,就无法瞧到他了。

对方透过车窗,确实有可能瞧到他后车窗的位置处,但高明却并不担心,对方能够因为这点而瞧到他们自身车辆的驾驶位处。因为高明的这辆车是suv,而对方的车却是轿车。

由于车型不同,就算高明的这辆只是小型suv,但高度也仍然比轿车高上不少。再加上他停车的位置,已经是位于路边的人行道,比马路路面就已经高了一个台阶。所以两者相加,自然更高,可谓把他们轿车的前排位置挡得严严实实,绝对不可能看到。就算能看过来,也只能瞧到轿车的车顶,刚好看不到下面。

高明蹲下躲好之后,继续歪头侧身,通过车下面的底盘注意着三名劫匪过来的位置。

他们停车的地方距离金店门口并不远,也就大概十米左右。这点儿距离,他们抢劫完后又是直接跑出来的,自然很快就赶过来。

这三名劫匪确实如他所料,因为角度的原因,视线被遮挡,所以没法瞧到此时的驾驶位上还有没有人。而后排的那个司机劫匪又在他的威胁下趴了下去躲避,让三人看过去也根本没留意到后面有人。所以,都以为一切正常,甚至迅速跑过来后,都没扭头往驾驶位上去多瞧一眼,而是直接就探手往后排的车门把上抓去。

最先跑过来的,是一名拿刀的劫匪,至于拿枪的那名劫匪,则落到了最后,应该是为两名同伴留后压阵。他手里有枪,自然也最适合压阵,如果这时万一店内有人不甘追出来,他就可以持枪威胁,甚至直接开一枪,让追出来的人不敢再行追赶。

这人因为要留后押阵,所以便不时地会回头往后瞧上一眼,以防备有人不知死活地追赶出来。

前面拿刀的那两个赶得最快,也赶得很急,直接跑过来就拉车门把手,甚至都没留意到躲在旁边车尾处的高明。甚至他们这时,也早把之前曾遇到过高明给忘了。

只以为他们进店后一亮出家伙,高明也肯定像普通人一样,要么惊慌地四下逃跑躲避,要么就直接吓地不敢动地原地蹲了下来。

高明此时确实是在蹲着,但可不是被吓得躲在这里,而是专门躲在这里准备实施偷袭的。

眼见这两名拿刀的劫匪迅速冲来后都没转头往旁边多瞧一眼,根本没发现正蹲着的他,高明便也就没有立即发作,而是等着最后那名拿枪的劫匪随后赶过来。

对他来说,当然是这家伙手里的枪威胁更大。所以他也打好了主意,准备先解决这个,至少也要打掉对方手里的枪,让其失去最有威胁性的武器。只要能够解决对方手里的枪,高明就算以一对三,那也是不怕了。

打掉对方的枪,对方就会立即失去远程攻击武器。而高明则可以拉开距离,施展自己手里的远程攻击武器。有这点,他就有制胜的把握,有远程攻击武器的一方,对上没有的,可以说是单方面虐杀,尤其被拉开距离接近不了的话,那更是只有挨打的份,全无还手之力。

最后拿枪的这名劫匪虽然要留后压阵,但本来距离就没多远,而金店内也一直没人敢赶出来,所以他也不用太过关注,还是加紧着脚步跟上来,并没被拿刀的那两名劫匪落下太多。

因此,前两名拿刀的劫匪刚过去不久,最后拿枪的这名枪匪便也随后立即赶了过来。

刚赶过来,最先赶到去拉车门把手的那名劫匪已是近距离之下透过玻璃瞧到了里面的司机劫匪。这一瞧,自然立即了发现了不对,忍不住大惊之下直接高声惊呼了起来。

就在他的惊呼声中,最后那名持枪的劫匪也已赶到,跑过了高明的车尾位置,暴露在了高明的射击距离内。

高明见状,自然是毫不犹豫,略作瞄准,便立即松手射出弹丸。

随着“啪”地一声响,这枚钢珠弹丸立即准确无误地射中了持枪劫匪的手背位置。而这只手,还正是扣在扳机处的。

有道是十指连心,手部的末梢神经分布更多,更加敏感,所以对于疼痛的反应也会更大。

高明这记钢珠弹丸,虽然没直接射到这名劫匪的手指处,但射到手背上,也仍是让那人痛得不行,立即就大声惨叫出来。同时随着手被打中的这一抖,也立即将手上的那把土猎枪松手甩脱出去。

眼见对方枪一离手,高明不由立即松了口气。这四名劫匪中,他最怕的也不过就是这杆枪。只要没了枪,这四人合起来他也不怕。

弹弓再次立威,成功偷袭得手后,高明也没直接站起,而是保持着蹲势,立即贴地一个扫堂腿扫出。

这一腿扫出后,那名劫匪也同样完全没有料到,就像刚才根本没料到还有个人射在这儿等着偷袭他们。一般人碰见持枪的匪徒,要么就是找地方躲起来;要么就是立即吓得有多远跑多远,哪还有气对抗。尤其现在这世道,肯站出来见义勇为的人,也是更少之又少。却不承想,今天还真碰到了一个。

这记扫堂腿扫出,因为这名劫匪完全没料到,再加上又还抱手顾着手上的伤势,更是无暇它顾,直接就被高明一腿扫中。

这一扫中,那人不由一声闷哼,立即失去了平衡地往后便倒。见将其扫到后,高明这才跟着站起来。

站起来的同时,他左手中又探指捏了颗钢珠弹丸在手,然后立即装弹拉紧弹弓,瞄准离得最近的那名持刀劫匪,松手便是一弹。

紧接着又是一颗弹丸射出,这人也全没料到,而且此时还根本没从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变化中回过神儿来,所以也是根本不知躲。更别说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高明的弓力又大,射出的弹丸速度奇快,就算对方提前有所准备,怕也是根本躲不开、挡不下。

高明的这记弹丸,同样瞄写了对方持刀的手,一记精准打击射中后,这名劫匪也是不由立即惨叫一声,松手掉落了手中的刀,抱着这只手疼痛大叫。甚至因为劲力过大,对方手上都直接见了血。

不过高明对此,自然不会在乎,射出这颗弹丸后,立即毫不停留地将右手中的弹弓暂时交到左手,然后空出来的右手迅速抽出腰间插着的甩棍。

抽出的同时,他立即用力一甩,“啪”地一声响,便将里面的两截棍身成功甩出。

甩出之后,他毫不停留,略微蹲身一个挥棍下击,便用力击打在了这名劫匪的腿上。

这一棍中实,这名劫匪又是不由痛叫一声,歪身便倒。

打倒这人后,高明又立即横移一步,顺势再一棍击打在刚才倒下的那名持枪劫匪肚子上。

本来这人正准备挣扎着爬起,但挨了这一棍后,也是不由再次惨叫一声,又抱着肚子倒了下去。

高明接着再移一步跨过这人,然后将手中的甩棍交到左手,弯腰捡起了刚才被那名劫匪吃痛之下掉落到地上的土猎枪。

捡起枪后,他立即扣住扳机,指向了刚才最先跑过来的那名持刀劫匪。经过了前面两个的稍微耽搁后,这名劫匪也是终于从这突如其来的异变中回过神儿来,立即抢上一步,就要挥刀砍向高明。

但一见高明捡起枪,黑洞洞的洞口对准自己后,这名劫匪便立即动作一僵,不敢再有任何动作了,生怕高明直接开枪。

做为同伙中的一员,他可是很清楚,这把枪确实是真枪。虽然作工不够精致,威力也不够大,精准度也不行,但在这么近的距离下,绝对可以一枪打死他,这完全毋庸置疑。

因此,他哪敢再行攻击。甚至为减少高明的威胁感,他还随后直接扔掉了手里的刀,生怕因为再拿着刀,让高明误以为他还具备有威胁性,还打算进行攻击。而且在这种误会下,高明就很可能直接开枪,解决他这个威胁。

所以为避免这点,他手上一定不能再有武器,不能给对方以任何威胁感。

第十九章 想利诱我 没门

见到这名劫匪不用他吩咐,就立即乖乖丢掉手里的刀,并举起手后,高明不由再次松了口气。他终于是把这四名劫匪全部解决控制住了,此时枪在他手里,也更方便他对这四人的控制。黑洞洞的枪口一指,四人就全都不敢再有任何异动,生怕他开枪。就算不开,也存在走火的可能性。被枪指着,那哪是好玩儿的。

虽然他弹弓的威力也不小,并且也很有威胁性,但明显还是不如这把枪的威力更大,更具威胁。而且他要以弹弓控场的话,就必须占用两只手,还得一直拉着弹弓,时间长了,也免不了会累。现在有枪在手后,就轻松多了,只需要单手持枪就可以。空出一只手来,还可以做些别的。

控制住这四人后,高明又往后退开两步,与他们拉开距离。

眼下他与四人的距离未免过近了点,就算车里关着的那个不用考虑,对方外面也有三人。而这么近的距离下,对方三人一旦有什么异动,扑上来的话,他怕是也就只能来得及开一枪,便没机会开第二枪了,因为确实离得太近,对方一扑就能扑过来。

所谓的远程攻击武器,有时候必须得拉开点距离,才能更加发挥威力。离得太近,反而会限制住。

就比如他现在的情况,这么近的距离下,只对付一个还好。换成现在的四个,一起扑上来的话,确实就没有了足够的缓冲时间与空间,只够来得及开一枪,最多也就能解决一个。

而一旦拉开距离后就不同了,不等几人扑过来,他就能将他们射杀在扑来的路上,绝不会让他们近身。

这还是枪械类的武器威力更大,只要子弹一出膛,就能够造成足够的杀伤力。若是换了弹弓或是弓箭的话,就必须保持足够的距离才能产生杀伤力。离得太近,发射出去的弹丸与箭矢速度还没完全提起来,反而产生不了太大威力。

虽然眼下这四名劫匪都已被他控制住了,不敢乱动,但高明为防万一,还是觉着先拉开距离更为保险。毕竟他是以一对四,对方终究是占着人多的优势,一旦对方选择挺而走险。那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很难给他足够的应对与反应时间。还是先拉开绝对的安全距离,这才更保险。

“这位兄弟,有什么都好说,千万别开枪!”原本持枪的劫匪,看起来应该是四人中的首领,这时他缓过了肚子上又挨了高明一记甩棍的疼痛后,便立即率先开口,扬手向高明说道。

“都站起来,到车上去。”高明闻言,根本没接对方的话,直接抬了下枪口,向外面的三人命令道。

此时劫匪手中的这辆车,不但钥匙被他踢飞到了不知哪儿,连轮胎也被他扎破了一只,是绝对开不了了。既然不用担心能开走,高明便暂时将其当作一个临时的牢笼来用。

虽然这牢笼不算太结实,而且四人在里面也同样可以打开车门,但车门毕竟不是房门,不是直接推一下就开的,还需要多作一步。而多这一步,就不免会耽搁些时间,也会留给高明足够的反应时间。

所以,虽然不能靠车就直接关住这四人,但多少还是能够有些监禁作用。最主要的,是把四人集中到了一起,不像刚才那么分散。更集中,对他来说,也就更好控制。

“兄弟,咱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的,何必这么为难我们?不如你放了我们,我们把东西分你一份,怎么样?”原本持枪的那名劫匪闻言下,就立即听从命令地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不过他爬起后,却并没立即进车,而是向高明这般说道。希望高明能为利所诱,放过他们一马。

“别跟我来这套,也少跟我套近乎,谁是你兄弟,立即给我上车。”高明对于金钱,本来就没有太大的欲望,一向认为钱够花就好,没必要去拼死拼活地非挣太多。

他现在确实是没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但靠着多分兼职,以及之前也有些积蓄,并不缺钱。何况现在的清明节期间,正是他帮人上坟挣钱的好时机,每天基本都有大几百至上千的收入,哪会缺钱。

更别说,他新得了一口聚宝箱,虽然还不能完全肯定,但似乎是能自动生出金子的。之前那一颗指甲盖大小的金豆子,就卖了三千多。如果每天都能自动生出一颗,那他绝对发了,等于天上掉金子,更不会缺钱了。

何况就算他真缺钱,挣钱的方法与路子也有得是,何必去挺而走险,干这种违法的勾当。而且这还是持枪抢劫,更是重罪。虽然他有时的兼职也会偶尔涉及到灰色地带,但他总体来说,还是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不会轻易干违法犯罪的事。

所谓的灰色地带,大多是属于法律还没健全规定到的,或是一些擦边球的地方,真论起来,也并不算犯罪。但是,也不算完全合法,而且大多数有违道德。但只要不被执法机关当面撞到,一般都不会有什么事。

比如催账、要账这种事,欠债还钱,这是自古以来就天经地义的事,而且基本都有欠条或正规法律合同,也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无论放在哪儿,都说得过去。你欠了人钱,就必须要还。

在这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灰色地带,通常是高利贷以及暴力催收两方面。但高明一不是放贷的;二也不搞暴力催收,泼油漆,拿刀威胁人之类。所以就算真有人报了警,他也绝对无罪。他只是兼职打份零工,债又不是他放的。

借钱的那些人,在借款之前,就应该对这方面有清楚的认知与准备。并且要清楚自己的还款能力。如果这些都没搞明白,就头脑一热地去借,但最后却还不出来,超出了自己的还款能力,那就是他们本身的问题了。

高明一般不关心这个,他只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其实现在做这种事,一般都是电话、短信轰炸居多,再严重点儿的,也就是爆对方的通迅录,很少再有直接去出动人手去追债的情况了。

第二十章 警察赶到 见义勇为

利诱不成,三名劫匪也只能是在高明的威胁下上了车,毕竟此时枪在高明手里,他们哪敢不听。

见到高明制服了劫匪后,金店内终于有些胆大的员工敢试着走了出来,远处一些围观的行人也敢于渐渐走近了。

一般能开得起金店的老板,自然都不差钱,所以店面的位置,基本都是在繁华地段。这家萃华珠宝也不例外,是在这座小县城的繁华地段,也是这座县城的市中心范围。

不过这时正是中午饭点的时候,大部分人要么是回家吃饭,要么是下馆子吃饭。再加上今天中午的天气比较炎热,日头火辣,所以此时街上的行人,也并不是太多。

一开始三名劫匪进店内实施抢劫时,还没引起什么注意,毕竟他们从头到尾都一枪没开,只是亮出枪后,就威胁到了所有人,足够达到他们目的了。抢劫的大部分是求财居多,只要过程顺利,一般也不会轻易随便开枪杀人。因为杀没杀人,定罪程度完全不同。一旦手底下有了人命,基本就是死刑没跑了。

虽然他们本来就是在干犯罪的勾当,有很大风险,但犯罪也分轻重,他们也得为后路考虑。万一失手被抓的话,那他们就得考虑去承担后果了。所以只要是理性点儿的,都不会轻易随便开枪伤人。

所以,没开枪,也就没引起什么太大动静。最开始吸引到周围行人目光的,反而是高明跟车里面的那名留守劫匪司机动手。

他弹弓射出的钢珠弹丸打到车窗玻璃以及打中那名劫匪后所发出的惨叫声,还是挺大的。

一开始看上去,似乎是他无缘无故就忽然攻击那名车内的留守司机,似乎他是坏人。但随后当那三名劫匪从金店内抢劫完出来,三人手中都是持枪带刀,只要稍微有点儿常识的人,也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带着枪和刀,刚从金店里背着大包东西出来,浑身上下又捂得严严实实,墨镜大口罩的,生怕被人认出来,这不是抢劫是什么。

既然这几个是劫匪,那高明自然就是见义勇为的好人和英雄了。所以见到高明最终取得了胜利,明白过来的围观行人也都立即替高明欢呼,甚至有拍手叫好的。不过也有仍害怕枪械,怕高明可能会失手走火的,仍是远远站着没敢过来。

不过,无论是金店内的员工,还是围观的行人,还没等真正有人完全走过来跟高明说话,就听警笛声越来越响,警察终于在这时候赶到了。

可能因为警力不足的缘故,前后也就先来了三辆警车,还不是满座,总共下来十个警察。

一般像这种抢劫案件,劫匪又拥有枪支武器的,出警数量要经常数倍于敌,才能更有把握。眼下才不过来了十个,只比劫匪数量多一倍半,可见确实是清明节期间不少警察放假,所以警力有些不足。当然,这也可能是接警后最先赶到的,随后肯定还有,至少武警都还没来。像这种持有枪支的暴力犯罪事件,一般都会通知武装警察。否则只是普通民警、巡警的话,会怕警力与火力都不够。

“别动,放下枪,举起手来!”

警察一赶到下车后,便立即全部举枪对准高明。他们刚赶到,还不明白情况,只见到眼下高明拿着枪,自然便误以为他是抢匪。何况就算不是,任何人非法持有枪支,也都是犯罪行为,必须先缴械。

“我不是抢匪,他们才是。”高明见状,抬起另一只手指了下车内的四名抢匪后,便立即丢掉手里的枪。这种时候,他可不想引起任何误会。万一弄不好,是很开可能在这种误会下吃了枪子,被警察给误杀的,真那样的话,他那才叫冤枉死了。

“所有武器都放下!”他一抬手,有警察注意到了他另一只手里拿着的甩棍和弹弓,又立即大声喝令道。

高明见状,也只能无奈放下左手上仍抓着的弹弓与甩棍。

好在旁边围观的行人以及金店内的店员都可以给他作证,证明他并不是劫匪,而是见义勇为的好市民,所以给警察说明后,误会便很快解除。带队的警官还亲自过来给他诚恳道歉与道谢,并夸奖了番他的勇气与本领。但最后还是严肃叮嘱他,以后遇到这种事,只需要及时报警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像这次一样,自作主张,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中。打击罪犯,维护治安,是他们警察的责任。

高明对这些,自然是全都点头应了,没跟对方置驳。不过他也就是口头答应,心里怎么想与以后怎么做,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他眼下并不想在这里多作耽搁,想及早回去,而且因为接连发生的事,他现在连午饭都还没来得及吃,所以只想及早脱身。自然不会跟警察在这里多争辨地浪费时间,何况他再是如何,也说不过警察去。

见义勇为确实是好事,但也得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确实是十分危险的举动,警察自然不会提倡,更不会鼓励这种行为,反而要极力劝阻。

但高明选择这么做,自然是事前已有把握,否则没有把握的话,他也不会轻易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中。正因为他有防身的本身,又有攻击的手段,自信能够靠自己解决这四名劫匪,才敢做这种事。

他这人从小喜欢看武侠小说,深受影响,从小就有见义勇为,行侠仗义的想法。比如他小时候那次用弹弓打伤人,就是他看不过去一个高年级的学生欺负低年级的同学,所以便仗义替其出头,这才出手稍重打伤了人,差点儿被勒令退学。

但被欺负的那个同学,他其实根本不认识,虽然那人也是跟他同一年级,但并不是同班。之前没说过话,也没有过任何接触,也就是同在一座学校又同年级,算是见过,但对方叫什么他都完全不知道。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见到有人仗势欺人,欺负弱小,他便敢于替其仗义执言并出头。虽然最后的结果稍微有点儿严重与失控,但他对此并不后悔,而且还经常以此为豪,认为是自己小时候做过的一件最得意的事。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他被父母严厉教训一通,并禁止他再玩弹弓后,他之后在这方面也就有所收敛,剩下的两年里乖乖地没再惹任何事,坚持到了顺利毕业。

其实他一上高中,就已经是到外地了,只是也离得不远,就在他们家乡的市里。不过因为是住校,也少了父母的管束。

可惜的是,没了父母管,却有老师管。对于住校的学生,学校管得颇为严格。再加上高中阶段学习又特别紧张,而他当时上的那所高中也是市重点,基本都是好学生,所以普遍也没什么人惹事。

高明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没人招惹到他,他也不会主动寻衅滋事地惹麻烦。所以高中三年,也是顺顺利利毕业,一度让他父母以为,这孩子长得懂事,变得乖巧听话了,因此对他的管束也宽松了些。

高考填志远,他大学报了个挺远的地方时,父母也没有极力反对。

谁知他上大学后,才是真正放飞自我。一毕业,更是连家也不回了。不找个正经工作也就罢了,还整天胡混日子,又贪玩乐,没个定性,真是让他们操碎了心。

可惜鞭长莫及,这小子翅膀也是真硬了,让他们想管也管不着。

高明对于自己将来的打算与规划,其实也不是没跟父母说过,但父母对他的这些想法却完全理解不了。沟通多次都没办法,高明也就无奈放弃了,他跟父母之间是真有代沟,而且代沟很大,完全无法沟通,谁也说服不了谁。

既然如此,高明也就不管那么多了,干脆我行我素。他反正将来是会回归的,所以觉着自己现在放任个几年完全没什么。

第二十一章 酬谢费 希望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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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虽然并不想多作耽搁,想及早离开,但既然警察来了,他想走却也没那么容易,至少笔录得做一份,不然警察不会让他轻易离开。而做笔录时,问东问西,不免又麻烦地多耽搁了些时间。

等他做完笔录时,这家萃华珠宝的大老板终于在得到消息后连忙赶来。对高明帮忙阻止了劫匪打劫,挽救了他的损失,这金店老板自然是十分感谢,拉着高明好一通谢,还要请高明吃饭。

虽然高明中午确实还没来得及吃饭,但却不想跟这个金店老板多做应酬,以自己还有事为由婉拒了。这金店老板倒也没多作强留,而是拉了高明到一边,私下给了他两万块钱的酬谢。

对方主动给钱,高明倒也来者不拒。虽然他见义勇为做好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但有钱可拿,他当然也更高兴。这又不是他自己挟恩以报要求的,而是对方主动给的,再加上他确实帮了对方很大忙,所以这点酬谢费他也拿的心安理得。

如果没有高明出手,让那四名劫匪抢劫成功的话,其损失恐怕比给高明的这点酬谢费多出百倍也不止。所以相比起来,这个酬谢费是十分划得来的。

不过这老板还算是大方的了,虽然相比其被抢劫的损失,这两万块钱不算多,但对方就算一毛不给,那也是合情合理,没什么说不过去的。因为高明见义勇为是他自己做出的决定,又不是人要求的,更不是雇佣他的,所以不给钱,也完全说得过去。

给是个情面,不给也没什么不对。所以人家既然给了,高明也不会要求更多,拿着便是。何况两万对他来说,已经算是不少了,都超出他的心理预期了。

在他原本想来,对方如果真想在金钱方面给予感谢的话,那最多也就在一万块左右,甚至可能更少。能给两万,确实超出他的心理预期,算是个惊喜了。

做好事不留名、不图任何回报当然境界更高,但高明自认就是个俗人,真没这样的高尚情操与境界。当然,他不会挟恩以报,主动要求对方给予回报,但如果是对方主动要给,他也一向乐于接受,不会故作清高地推拒。

不过相比起来,他还是比较图利,更实惠,不太贪名,而且他本身也不喜欢太出名,一向喜欢低调。闷声做人,低调发财,人一旦出名了,事非也就多了。

比如眼下这名金店老板,给了高明酬谢费后,还十分热情地想要替高明宣扬,送锦旗、请电视台记者采访等等。高明对这些,自然是全都谢绝了。

好不容易应付完了警察的询问笔录以及这名金店老板后,高明便立即开车离去,没有再多留。

开车离开前,他又打开副驾驶座上的背包,看了下那口箱子,确认还在,并且没出任何问题后,这才放心。眼下这口能生出金子的宝箱,绝对已是升级成了他所有物品中最为重要的存在,一定要保证万无一失。尽管他明知道在,但还是看一眼确认下,才能更放心。

在没发现箱子的这个功能前,他还想过找人鉴定下,看是不是古董。如果是的话,值点钱就卖了。但现在,傻子才卖。这可是聚宝箱啊,真卖了,他绝对是个大傻子加二傻子。

开车离开之后,高明立即先远离这里,然后找了个安静人少的地方停下车。又把背包打开,掏出箱子,然后郑重其事地缓缓揭开箱盖,希望能够再发现一颗金豆子,或是什么其他别的宝物。但可惜,这个希望落空了,结果是让他失望的。里面就像他之前第一次打开时一样,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东西。

他之所以有这个想法,自然是因为他第一次打开时也没有,直到后来帮郭晓雯上完坟,开车离开时才意外发现了箱子里有东西。所以这看上去,就像是间隔了一段时间之后便自动生成了。

而他现在距离发现那颗金豆子,早已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所以他忍不住生出了这种希望,觉着间隔这么长时间后,还有可能再生出一颗。如果平均每隔一小时就能自动生出一颗的话,那他一天二十四小时下来,按照今天这颗金豆子卖出的价格,就能差不多入账七、八万了。半个月下来,就成百万富翁了,简直是做梦都没梦到过。

虽然他对金钱是没有太大渴求与欲望,认为够花就好,但谁会嫌钱多。他也就是俗人一个,如果获得的财富,够花上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岂不是好上好加好。以后什么都不用干,就坐等成为亿万富翁了,以后他儿子或女儿一出生,直接就是富二代。

果然是“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靠赚点儿死工资发财,那是一辈子别想了,还得要横财。

可惜,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尽管他能捡到这么一个聚宝箱,就已经是做梦都不曾梦到过的美梦了,但显然还是没他想得那么好,这只聚宝箱自动聚集或生成金子的能力并没有他想得那么强。果然是人心不足蛇贪象,人的欲望,总是无法满足的,得到了一些,就会想要得到更多。

这样不好,非常不好。人应该更多学会满足,而不是不断渴求更多,要求更多。他能得到这么一只聚宝箱,就已经是走了天大的狗屎运了,所以能自动生出多少金子,不应该要求更多。就算最终只生出了这么一颗,认真算来,也是他赚到了。因为这本就是他凭白得来的,没有任何付出。像这种天上掉陷饼,走路上捡钱的事,确实不能奢求太多,运气不可能永远这么好。

而且要认真算这只箱子给他带来的价值的话,他目前得手的这两万块酬谢费也应该算在内。如果他不是因为那颗金豆子来到这家萃华珠宝的话,就不会刚好遇到有劫匪打劫这件事。没遇到,也就没处见义勇为,替人挽回财物损失,自然也就得不到这两万块酬谢费。

当然,这两万并不是他凭白得来,而是付出后得来的回报,往大了说,刚才见义勇为的那举动,算是拼了命的。就算他事前已有很大把握,但也仍是冒了很大风险。所以这两万,他拿的理直气壮,一点儿都不心亏。

但若究因果关系的话,这两万也确实可以算是这口箱子带来的。

前后加起来,总共两万三千多,这个横财的收获对高明来说,确实已经是非常不少了。所以,就算最终只能得到这么多,他也应该对此感到满足与心怀感激,而不应该再奢求更多。

不管这只宝箱需要间隔多长时间才能生出金子,又能生出多少,那对他来说,都是馈赠,是珍贵的礼物。对于送礼物的一方,确实不应该要求更多,人家不管送什么,都是一片心意,收着就是。

调整好心态后,高明便重新盖起箱子收好,然后在附近找了个饭店吃饭。吃完饭后,他又在附近找了个atm网点,把那个金店老板给他的两万块酬谢费存了起来。至于卖那颗金豆子的三千多,则留下来零花。

当然,做这些时,他都是一直随身带着背包,将那口箱子带着,以防有失。只有一直待在自己眼皮子底子,他才觉着心安,更能万无一失。

第二十二章 返回宾馆 是法宝吗

存好钱后,高明便开车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快捷宾馆。

他是昨天下午赶到这座小县城的,当天晚上便住了一晚,然后第二天一早,也即今天便开始帮人上坟。因为这边上坟的规矩是要尽量上午完成,所以他也是入乡随俗,照顾客户的意愿。

他今天共有四单生意,前三单都是集中在这座县城的公墓区内,就在县城的郊区,很好找。都不用问人,直接地图导航就找到了。最后一单,便是郭晓雯那单,不但离得最远,地方也最难找。他也是在这单上,花费了最多的时间,甚至比前三单所用的时间加起来还多。

像这种特别难找的乡下私坟,他一般是轻易不接的,觉着在这上面浪费太多时间,付出会大于回报,划不来。有这功夫与时间,不如多接几单好找的,绝对能赚回来,甚至赚的更多。

他肯接郭晓雯这单,一来是看在郭晓雯首先是个美女的份儿上,而且还直接开了视频求他,他央不过对方软语相求,又肯主动加价,这才最终答应;二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这个加价。虽然郭晓雯确实是个漂亮的萌妹子,但他并没有轻易被美色所迷,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首先,自然必须有一个合理的价格,让他认为这趟回报值得这么付出,这才会甘愿答应。否则钱少的话,再漂亮的妹子他也是一律免谈。

现在看来,这趟的付出自然是非常值得。这单生意本身所获得的酬劳也还罢了,最重要的是,他因此事而幸运得到了这口宝箱。

所以,就算这单生意吃亏,他在这方面也绝对赚得回来,何况这单生意也并不吃亏。加价收费,赚的也是不少。

“唉,真是幸亏我没推掉这单啊!”现在想来,高明觉着自己之前做的这个决定,真是太英明、太正确了。想想如果真推了的话,那就是错失天大的机缘了。

从这方面来说,似乎也应该庆幸郭晓雯长的漂亮,让他没有在第一时间就轻易推掉。虽然他最终答应接郭晓雯这单的主要原因是郭晓雯愿意加钱,而且还加的不少,但也不得不少,郭晓雯的颜值也是在这其中起了作用的。如果换了是只恐龙,或换成是个男的话,他怕是绝对不会多考虑。

“这妹子算不算是我的幸运女神了?”驱车回宾馆的路上,高明忍不住高兴地这么想。不过就算真是,他的这个秘密,也是绝不会轻易跟女神分享的。

不止外人,就算家人,甚至再是亲密的人,他也不会说。这种事,当然是要当作自己独自一人的秘密守护好。正所谓人心难测,如果有其他人知道的话,怕是难保不会打他这只宝箱的主意。他自然要杜绝这一点,自己一个人知道就好,绝不会告诉第二个人。

闷声发大财才是最好的选择,要注意保持低调。

不过,低调归低调,高明此时还是难掩自己的兴奋之情。甚至在回到宾馆后,还在旁边的便利店里买一提啤酒。回到房间后,自己喝酒庆祝。

喝酒之余,他把上坟剩下的那些水果、点心等吃吃当作下酒菜。这些上完坟就基本没用了,不吃也是浪费。

至于是祭奠过死人的东西,他却不太在乎。他一向都不太信鬼神这些,而且小时候他自己家里上坟剩下的东西,也是回来一家人照吃不误。这么多年都吃过来了,还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而他当代祭替人上坟也不是头一回了,吃这些剩下的祭品也不是头一回,到现在也是活蹦乱跳,也从没遇到过什么灵异事件。

就算这世上真的有鬼,但如果是人瞧不见的东西,那又有什么好怕的,瞧不见,还不是当空气一样。鬼神之属就算真有,可能也根本与人类所在的现实世界不在一个维度之内。

比如神话传说中,死人去的地方是阴间地府,神仙待的地方是九霄天庭。而且还传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时间的流逝也是完全不对等的。很可能人生在世,忙忙碌碌一生,对天上的神仙来说,不过就是打个盹甚至眨下眼的功夫,哪有空理会这些平常凡认。

而天上地下的时间不对等,也很可能阴间地府的时间流逝也跟人间不同。所以,大家根本不在同一个世界,也不必太担心这些。

不过,对眼下这口摆在面前的神奇宝箱,似乎人类世界的现代科学观完全不能解释。因此,高明对于神话传说这些,又有些信了。因为只有这些,似乎才能解释这口宝箱的存在与合理。

古代的神话传说中,也多有过不少聚宝盆的故事,所以眼下出来这么口聚宝箱。按神话传说的标准来看,也不是什么太了不得的事,都是同一类的宝物。用那些故事里神仙们说法的话,这种东西,也称作是法宝,有专门的称谓。

像他小时候看过的关于葫芦娃的动画片里,里面的那个蛇精有个宝贝,就能变化出任何东西。变些普通的金银之类,对这种法宝来说,似乎更是小意思了。

就是不知道眼前的这口宝箱,是不是真够得上法宝的级别,里面也能够生出许多不同的宝物。还是,就只会变金银。但就算是最简单最基础的金银,这也绝对是件不可多得的宝贝了。

在回到宾馆内自己的房间后,高明又立即打开背包,取出那口宝箱,再次打开看了下,看里面有没有生出新的宝物或是金子。

但可惜的是,这回打开后,里面也仍是空的,没有任何东西。

这么看来的话,似乎就真的是一天一次,只能够生出一件宝物,或只是一天那么一颗金豆子了。

不过就算只是如此,那也没什么,他本来就也不奢求更多。之前在这事上,也早就已经想通。所以这时打开,见到又是空箱后,也没有太多失望。只是合上箱子后,便继续喝酒庆祝。

对他来说,现在为止所获得的一切,就已足够他高兴与庆祝了。

第二十三章 口诀有效否 宝箱再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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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箱宝箱,随我心意,变!”

“天灵灵,地灵灵,宝箱宝箱快显灵!”

“………”

因为猜测到了这口箱子有可能是件传说中的法宝,所以高明随后忍不住怀疑,使用这东西是不是要念什么口诀,便随便试了试。但真的法宝口诀,他自然是不懂,只能拿看过的动画片或影视剧里的这些随便试试。

试过之后,不出所料,箱子果然没有任何反应,里面也没多出来任何东西,显然是没用。不过高明对此也不是太在意,他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有效果当然是惊喜,但没效果也不至于造成什么惊吓。合上箱盖后,又继续喝酒庆祝,还顺便打开了电视机看着。

他为了赶在中午前把今天的四单生意全部做完,所以一早出门去上坟时,是赶了个大早。天刚亮,太阳还没出来,就起身上路了。最后的郭晓雯那单离得较远,离县城差不多有一个小时路程,而且又是在乡下,许多道路不太好走。因此往返一趟,也算得上是长途跋涉,到这时回来,即便是以他的体力,也感觉到有些疲累。所以这时打算睡上一觉,午休一会儿。

不过虽然打算睡个午觉,但他一时之间,却也没有多少睡意。因此便打开电视,找了部稍微感兴趣的电视剧看着。现在的大部分国产电视剧,即便是剧情不错的,也免不了有许多注水情节,动辄四、五十集,有的甚至更长,六、七十集乃至八、九十集,简直像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高明此时打开电视找这么部电视剧看,当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想借这种电视剧的无聊情节把自己看困,然后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他觉着这个方法特别有用,无聊的电视剧,简直就是他的催眠良药。

至于找个稍微感兴趣的,当然还是打算不时看点儿。有些电视剧里面的某些情节,还算是不错,能够多少引起些他的兴趣。这样遇到感兴趣的看看,遇到不感兴趣的就不看,挑挑拣拣,也算能看。

不像某些宫斗之类的电视剧,他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半点都不想看。多看上一眼,都会感觉引起自己的严重不适,尤其是那些清宫辫子戏,简直是污染他的眼睛与灵魂。

以前小的时候,他对古装片还是挺感兴趣的,尤其是许多武侠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特别喜欢。但现在的这些,简直没眼看。武侠剧要么是翻拍以前的,要么就是好好的武侠片拍成了言情剧,还总爱穿插什么宫斗、宅斗、苦情、三角恋之类的剧情。稍微看上眼剧情简介,都忍不住让他想吐。

所以现在的古装片,他是一律不看,什么民国、年代之类的,也一向不喜欢。反而现代都市类的,还可以稍微看一看。尽管许多也是各种剧情胡编乱造,或太过夸张,不接地气。但有一些还算是不错,至上能稍微看看。他比较偏爱剧情轻松,喜剧类的。至少看了能让人笑笑,放松心情。不喜欢的情节,直接快进跳过就是。现在电视都是智能电视,不喜欢的可以尽情拖进度条。

当然,现在的电视剧也不全是粗制滥造,还是有不少精品的。但总的来说,还是精品少,烂剧多。

精品剧他也喜欢,不过他有时候反而不太喜欢那种太过烧脑,需要一丝不苟,非常专注地盯着电视画面,一个镜头都不能错过的片子。有时候看这种,有点儿太累,长时间盯着电视画面,对眼睛也不好。看电视就是放松心情的,看的太累太专注,那就有些背道而驰了。

随便看看,能够不时转移注意力,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跳过一两集也不会影视太多情节的。他觉着这种就不错,既不用太专注,也偶尔有些让他感兴趣的情节。很适合休闲放松,也很适合催眠伴睡。

不过他有时也喜欢专注,这时就会选择看点儿精品剧,他爱好广泛,喜欢的题材很多。什么时候喜欢看什么,就随自己心情喜好了。但大部分时候,他都挺喜欢放这种能随便看看,又能稍微引起些自己兴趣的。最主要是能一心二用,不耽误自己做别的事。

他平常一个人在家时,就会经常放这种电视剧,有时即便不看,也爱放着。可能是因为他经常独居,有时候心里也会不免感觉有些孤单寂寞与清冷,觉着放着点儿响挺好。而且,还有助于睡眠。

他家里那台电视,可以设置定时自动关机。眼下宾馆里的这台,好像没这个功能,他也懒得去研究。反正是住宾馆的,也不必考虑去节省电费,放着便是。

慵懒地靠在床头,一边喝着啤酒吃着水果,一边看着电视,再不时拿起手机看看,刷刷新闻,以及查看是否有人给他发信息,或有没有新的生意订单之类。

眼下这般,他感觉非常惬意舒适,就这么待一天都没问题。

他曾经在网上,还是不知哪个电视剧里看过,说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不想干什么的时候就不干,可以随意地无所事事一整天,完全不用为任何事担忧与发愁。

高明现在,就是这般,即便他这时查看订单信息时,又发现了一单生意,有人咨询他代祭上坟的事。但因为他这时有些犯困不想做,便就懒得回复,直接无视了。

惬意地打个哈欠,他换个姿势再躺的舒服些,然后一集电视剧没看完,便困意袭来,陷入了沉睡中。

至于电视,自然仍是放着。反正是住宾馆,不用考虑浪费电费。就算再是节省,宾馆也不会为此减免房费。

他睡着之后,那口宝箱仍然在他枕头旁边放着,手机也紧贴着放在旁边。

也不知睡过去多久后,这口古拙的小箱子忽然又微微一震,然后一道金光又从箱体上绽放了开来。

不过这回这道金光,不再是像上次一样,只是在箱体上晕染般地散开,而是有些大放光明地绽放了开来。连放在旁边的手机,以及再旁边高明的头部,都处在了这金光照射的范围内。

金色柔和的宝光中,似乎还隐隐有些神秘奇特的符文隐现浮动,在金光中不断地变化、勾结、扭曲着,时隐时现,载浮载沉,而且一直处在不断地变化中,每一秒都有不同。

但这一切,高明全都没有察觉,仍就沉睡如故,丝毫不知。

第二十四章增APP 外星科技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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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睡醒之后,拿起枕头旁的手机看了下时间,但见已是下午四点多。离他入睡前,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

墙上的电视机里,仍放着他之前选的那部电视剧,比他入睡前已经多放了两集。伸个懒腰靠坐到床头后,他拿起床头柜上放着的一罐开启的啤酒晃了晃,发现里面还有后,便拿起仰头灌了几口。

清凉的啤酒下肚后,立即让他还稍微有些恍惚的精神清醒过来。拿开啤酒,长舒一口气后,他下床到卫生间里解了个手,然后回来又靠坐到床头,重新拿起手机,查看有没有什么未接来电与未读消息。

他入睡前为了不让人打扰,是把手机调了静音的。刚才刚醒过来时,也只是看了下时间,没有多瞧,这时才正式查看。

看了下后,但见并没有未接来电,只是有几条短信与微信。不过也都不是什么要紧的,短信基本全是推销短信,要么是银行邀请办信用卡的,要么是手机软件的推荐信息,请你开通会员。另外还有运营商的两条短信,一条是广告,一条是提醒他使用了多少流量。

微信里的几条,基本是几个公众号的推送更新,以及几个群聊的信息。倒是还有个询问他清明代祭事宜的,是他睡着前就有发过,他当时已经有些犯困,便懒得回复。后来这人倒是又多追问了两条,见他一直没回复后,也就作罢了。

各地上坟的规矩虽然不同,但一般都是以清明前以及清明节当日居多,会定在清明节之后上坟的这种规矩,还是比较少。

所以,通常清明节一过,他一般就很少能再接到帮人代祭的订单了。而不少地方上坟都讲究是在上午完成,所以也不需过完清明节,往往一过中午后,就基本接不到了。

不过,清明节之后虽然很少,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偶尔还是会有零散的几单。但高明因为捡到了那口神奇宝箱,不但卖了颗里面的金豆子,更机缘巧合帮忙制服了抢劫金店的劫匪,得手了两万酬谢费。因此,加上这些,他今年的清明节兼职收入,是历年来最多的一次。

都已经赚这么多了,他也就不大看得上节后还有可能的偶尔零散几单了。所以,他在存了那两万块后,就已经决定,不管过后还有没有订单,他都不再接单了。

一来确实是清明节一过,就基本不会再有这方面的生意了,偶尔的零散几单,他现在也是看不上了;二来做这种事虽然算不上辛苦,但还是免不了劳累,既然已经赚够,那不妨就收手休息;三则便是为他新得手的这口宝箱考虑,帮人代祭上坟,就免不了去跑各地,而身在外地,一直随身带着这件贵重宝物,也未免有些不太安全,有遗失的风险。

所以,为预防这种有可能的风险,不如还是提早结束,尽快回家,这才是最保险的做法。

如果这真是一口能每天都生出一定金子的聚宝箱,那眼下这口箱子就是他的头等大事。他绝不容许在这方面有任何意外与闪失,为此就算推掉所有事,以及所有赚钱的机会,他觉着也都是值得的。反正他不管为此损失了多少,过后也都可以轻松从这口箱子上找补回来。

既然早有此决定,所以他睡醒后,对这名询问他代祭事宜的咨询者,也就没有回复。而且还干脆眼不见为净,直接删除了这个聊天记录。不过并没删联系人,说不定他明年会有这个兴趣呢?总归是个意向客户,留着反正是没错的。

“咦?”查看了一番手机未读信息后,高明退出所有界面,并顺便习惯性清理了内存后,正打算打开一个游戏图标玩儿会游戏,却忽然发现自己的桌面最后一页上,多出了一个十分陌生的图标。

他手机上的所有app图标,基本都是扁平化风格。这也是现在的流行,不管是什么手机,又是什么系统,大部分都是这种类型。但偏偏这个图标,却是很立体化并且拟物化的风格,与其他的全都格格不入,非常不统一。所以就像是鹤立鸡群,让他一眼就注意到了。

这个图标的样式,是一个充满古朴风格的宝箱图案,样子就跟他走运捡来的那口宝箱……

想到这儿,他错开目光往旁一瞧,不禁立即惊讶得目瞪口呆,这个图标样式,何止是跟这口箱子像,简直就是一毛一样,像是复制粘贴上去似的。甚至所有的细节,细看之下都完全一样。只不过手机上的图标,自然是缩小了许多,而且肯定不是实物罢了。

“搞毛啊?”

高明可从不记得自己有下载安装过这么款软件,所以不是自己弄的,之前手机上也没有,那就是自动安装的。而且多半是刚才自己睡着时,不知怎么就自动下载安装了。看这个图标的样式,跟那个箱子一模一样,肯定这两者之间必然有联系。

他记得睡着之前,手机正是放在这口箱子旁边,几乎挨着。所以离得这么近,也很有可能跟他的手机联系起来。只是他睡着前,还怀疑猜测这口箱子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那种法宝,是某种神秘产物。但现在发现手机上忽然新增的这个app后,他不由立即调转想法,怀疑这是某种十分超前先进的科技产物了。

而以地球上目前的科技达不到,那就很有可能是某个外星文明的科技产物,只不过造型是个古代的箱子罢了。至于从外观上发现不了任何科技痕迹,那只能说明这东西的科技含量远不是现在的人类,至少不是他的这点水平能够理解的。

历来关于外星人造坊地球的传说也非常多,甚至古代史书上都曾有过这方面的类似记载。因此这箱子如果真是某个外星文明在古代遗留下来的科技产物的话,也不是说不过去。

如果真是外星文明的超前科技产物的话,那自动在他手机上安装了一个app,也就完全能说得过去了。至于连接方式,那自然是无线连接。就是不知道是蓝牙,还是wifi,或是他根本不知道也完全没听说过的某种连接方式与技术。

真是某种外星文明的超前科技产物的话,那能够破解地球现在的科技水平,也肯定不是什么难事。说不定这口箱子里,其实还隐藏了一个外星人工智能。

至于箱子里能自动生出金子,虽然看起来很神奇,完全让人难以理解,只能归咎于神仙志怪之类;但如果真把这东西看作科技产物,完全从科学方面去理解的话,也不是解释不过去。

就像磁铁能够吸附铁,有些高科技设备也能够收集空气中的某些元素一样。很可能外星文明,就制造开发成出了能够吸附采集周围一切物体中的黄金元素的技术。然后把收集起来的积少成多,再压缩为一体,就完成了那颗金豆子的忽然凭空出现。

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也确实能够说得通。至少理论上,似乎是可行的。只不过以现在的地球科技水平,还发展不到这一步而已,但外星文明超前了不知多少年,却是已经研究制造出了这种技术。

高明曾在网上看到过,说是黄金这种原料,在许多高科技设备中都有存在,而且是某种必备的高端原材料。就比如现在几乎人手一部的手机上,尤其是智能手机中,里面都有黄金的存在,只是不多而已。所以为什么现在那么多回收旧手机的,即便是坏的也要。据说,就是能够从里面提取黄金原材料,就算每一部里面含的不多。但积少成多下来,肯定是赚的。

何况手机中的原材料,也不止黄金这一种,总之必然是有赚头。否则没利益的话,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干这个。

所以,既然黄金在许多高科技的设备中都有广泛用途,是一种高端原材料。那么,这口能够专门吸收采集黄金元素的设备,也就很有存在与研发的必要。可能对这个外星文明来说,黄金也不是那么好获取的,而且肯定用量很大,这才制造出了这种技术与设备,不肯浪费一丝一毫。

第二十五章 外星神仙 史前文明 万象宝箱

之前因为这口箱子古朴的造型,高明是完全没有将其跟“科技”二字联系起来,甚至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过,只当是古董。历史与未来,古代制造与前沿科技,这根本就不搭边儿吗?

但现在发现自己手机上忽然新增的这个app后,他就不由立即联系了起来,而且怀疑到了是某个在古代时期就曾造访过地球的外星文明的产物。

如果真是的话,那再发散思维地想一下,说不定以前古代传说中的那些神仙鬼怪之类,也很有可能就是外星人也说不定。只不过以古人的文明程度与科技水平,对这些还完全理解不了,所以便当成了是从天而降的神仙之流,将这些外星人当作了神仙来崇拜。然后将他们造访地球的事迹,当做神话故事记载并流传了下来。

仔细想一想的话,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毕竟在古代的神话传说中,许多神仙之属的形象与外貌,都是非人的存在,比如什么三头六臂、人首蛇身之类,生得奇形怪状,像动物更多过像人,所以说不定就很可能是外星人,就长那样。

另外,也还存在一种可能性,就是史前文明。据科学研究表明,地球已经诞生存在了几十亿年了,但目前人类的历史,最早也不过就追溯到几万年前。

几万年与几十亿年,这时间对比,完全不成比例,差了许多。所以有些科学家猜测,在地球诞生的这几十亿年中,其实早就有过数次的史前文明存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就像人会生老病死一样,是周期性的,有诞生就会有结束灭亡。而这其中,也有不少考古发现的科学证明与依据,比如就曾发现存在了二十亿年的核反应堆。只不过到底是自然形成,还是人为建造,始终无法得到进一步的证实与说明。

而且因为关于史前文明存在与遗留下来的证据太少,而且许多无法得到进一步的证明,以验证其真实性。所以目前的科学界,普遍都把史前文明当作是一种科学假想与猜测,基本还是持否认的看法。因为确实无法找到更多更有效,以及更真实可信的证据。

高明以前也曾在网上看过关于史前文明的猜测与某些考古线索,文章里说得头头是道,可信度非常高。虽然最后也说明了这个观点还没有得到普遍的证实,科学界与考古界的主流都还并不认同,但高明看过之后,却是颇有些相信。只能说,如果真有史前文明存在的话,那史前文明被毁灭时,未免有些被摧毁得太彻底了,所以无法留存下更多的证据,证明过他们的存在。

至于史前文明的毁灭,也有很多说法,比如地质灾难,火山喷发、大洪水之类,还有则说是史前文明爆发过核战争,这才导致毁灭。但不管是哪种,反正都威力巨大,以致过后地形地貌都被改变,甚至大陆板块都跟史前文明时期全然不同了。

这种灾难,不但摧毁了整个文明,也杀死了当时的大部分人,仅有少数人逃过灾难存活了下来,甚至有可能全都死了。不止人类,也包括当时的所有物种,反正全都死绝了。至于现在的人类以及现今的各不同物种,都是重新进化发展出来的。

不管怎么说,都是些假想而已,很少有真正的实证可以证明。但高明又不是做科学研究,没必要太过严谨,他却是很愿意相信史前文明存在过,而且曾出现过不止一代。而这其中,也出现过远超现在地球人类的文明程度与科学高度。

所以,这箱子如果是某个远超现在人类科技的史前文明所流传下来的产物,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之前,关于这口箱子的来历,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神仙法宝、外星科技产物、史前文明造物,又或者,还有其他更离奇、更不可思议的可能。既然尚是未知,那就确实代表着存在许多可能。

不过高明此时光靠想的,也想不出来到底是哪种。倒是这个宝箱图标下面,也像他手机上的其它图标一样,底下标有文字名称。

这行文字却是并没有像那个图标一样,显得与其它全都不同,而就是他手机上的统一字体呈现,也同样是简体汉字,所以他看得清清楚楚,乃是“万象宝箱”四字。

既然其自动生成了叫这个名字,那这个名字,也就很有可能是那口宝箱的名字,万象宝箱。

且不管是否真是外星产物,又或者是史前文明的东西,但既然其自动生成了叫“万象”。那这个词语,按照汉语里的解释,好像是代表了所有东西,而且很像是道家里的一种称呼。

高明为了确认,也不急于去点这个图标,而是先打开浏览器应用,先特意查了下“万象”二字。

查证之后,词条显示是“万象,道家术语。汉语词语,释义为宇宙内外一切事物或现象。”

“还真是道家术语?”看到这个结果,高明不由自语暗道。而一旦跟道家、道教联系起来,似乎也又跟仙神之类联系了起来。毕竟大部分神仙,都是出自于道教,比如太上老君、玉皇大帝等等。这么看来,又似乎回到了最初的那个猜测,有可能是件法宝。

对着这个词条发呆了片刻后,高明最终还是摇摇头,没有再去多想。不管这箱子到底是什么,又到底是什么来历,没有更多的线索与证据,他在这里凭空多想,就算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

想知道,说不定直接点开那个宝箱图标就有答案了。既然其自动在他手机上生成了这个应用,肯定应该是有其说明,说不定就是使用手册之类的东西。所以,多想无益,还是打开一探究竟再说。

想到这里,他便立即退出了浏览器界面,然后手指移动到那个万象宝箱的图标上方,带着略微紧张地深吸了口气,落指按下……

第二十六章 七日之期 是否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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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标打开后,立即是一个占满全屏的界面,然后正中间仍是显示的那个万象宝箱,同样与真实的宝箱刻画的一模一样,像是打开摄像头实景拍摄似的。

但高明知道,并不是,他此时的手机摄像头并没打开,而且也根本没对着那口真实的万象宝箱。另外背景也全然不同,这个界面里的背景,是一片宇宙星空的图案,无数星辰汇聚在一起,形成一条灿烂的星河。而且看起来并非静态,而是动态的,全都隐隐在动,只是动的特别慢,所以乍一看起来像静止。但细看的话,却能发现在动。

宝箱上方,有两行金色的大字,第一行显示的是“距离下次开启时间还有”,第二行是“6天20:18:36”,这应该是个倒计时,因为最后的那个数字“36”,下一秒就变成了“35”,然后是“34”,在不停地倒计。

这是个非常直接明了的提示,高明一看就明白了。既然这个倒计时在箱子上方,那显然就是这口万象宝箱下一次的开启时间。

当然,这绝不是指普通的随便开启。因为他现在,想开就能随时打开,根本不需要什么特定时间。只不过,随便打开的话,里面也什么都没有。自从开出那颗金豆子后,他在之后已经打开过四、五次,每一次都是空空如也,里面没有任何东西。

本来他已经认为,这箱子应该是每天才能生出一颗金豆子,不可能快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内。甚至于,都有些悲观地猜测,是否只能产出那么一颗,就不会再有。但在看到这个倒计时后,他便明白了。这与他之前的所有猜测都不同,既不是一天,也不是一次性,而是七天。

眼下这个倒计时显示的时间是6天20小时18分钟,秒数一直在变,就暂且不计了,也影响不大。他之前从箱子里得到那颗金豆子时,虽然没有记当时的具体时间,但大致算下来,到现在也确实是过了三、四个小时了。所以算上这段时间的话,那差不多就刚好是7天。

也即是说,每隔七天,这只万象宝箱内才会生出一颗金豆子,或是生出一件别的什么宝物。如果这件箱子生出宝物的原理,确实是如他之前所想,是吸附游离于空气中的各种元素来聚集而成的话,那需要的时间想想也确实短不了,七天其实已经算快了。

“一周而已,不长,等着吧!”高明对于获取财富,本来就没有太过迫切的欲望,所以也就对此不着急。而七天也确实不长,一周而已,一晃就过去了。就是不知道七天后,这件万象宝箱里,会再开出一件什么宝物。是同样的金豆子,还是别的。

在不知道这口宝箱的名字前,高明曾怀疑这只箱子可能就只会生黄金,但在知道“万象宝箱”这个名字后,他就感觉,这口箱子应该并不止于能生黄金,还能够生出别的东西。因为“万象”,是代表了宇宙中的一切。此时这个界面中,宝箱的背景是宇宙星空,似乎也很说明问题,可能也是些暗示。

不过不管下一次能开出什么,高明对此都很期待。

此时这个界面中,除了正中位置那个位于宇宙星空中的宝箱外,下方的左右两角处,还分别有两个同样造型的小宝箱图标。

除了正中间的那个大宝箱,以及下方左右两角的小宝箱外,其余位置看上去,都再没有什么别的点击按钮,也没有可供点击的文字链接之类。

整个界面非常简单,就连下方左右两角处的那两个小宝箱图标,也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没点开之前,根本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左右两边看了看后,高明先试着点了离自己大姆指最近的右下角那个小宝箱图标。一点中后,这个宝箱的盖子便立即打开,然后从里面弹出一个对话框界面。

这个界面非常熟悉,就跟高明经常玩儿的某些游戏里的背包储物格一样,分列了一小格一小格。虽然细节处有些不同,但大体上基本一样,整个储物格的颜色,跟那口箱子的木质颜色也完全一样,红木色泽,纹路都相同。每一格,就像是缩小的宝箱内部空间。

他大致数了下,发现是横排七列,竖排七列,总共七七四十九个储物格。此时大部分储物格都是空的,只有左上角的第一个里面有东西,正是他之前卖出的那颗金豆子,此时呈现出灰暗状,显然是已经售出卖掉,不存在了。

他试着点了下这个储物格里的金豆子,但见又随之弹出一个小对话框,上面是金豆子的图案,同样呈现着灰暗状,还在右下角打了个“已售出”的印记。

图案下面,是这颗金豆子的一些说明:

名称:黄金

纯度:999%

重量:12克

说明:黄金是一种珍贵的金属,用途广泛,自古以来就被当作财富的象征,并且可以直接当作货币使用。还可以用来制造首饰、工艺品、武器等,同时也是现代许多精密科技中的珍贵原材料。

用途:可以直接出售换取财物(目前已售出,共获利3260元),也可以收藏囤积,等待升值。另外还可以当作原料材制造其它物品。

说明文字很简单,只是简要地介绍了这个物品的用途与说明,还有其价值。

看到括号内所标的那句备注,高明不由有些心惊地瞄了眼旁边的万象宝箱,心想这东西里面可能真藏着个人工智能或是类似的法宝器灵之类东西,连自己把那颗金豆子卖了多少钱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一时间,他忍不住感觉这东西是活的,同时还忍不住有点儿心里发毛。就像是许多科幻电影里描述的那种,对于人工智能、机器人之类的东西,人类虽然大部分持欢迎接受的态度,但也免不了有些人会对这些东西有恐惧感,认为有可能危害到人类。

高明虽然没有这种严重的被迫害心理,但意识到这东西有可能是活的,里面藏着一个在随时窥探他,还能随意破解黑进他手机的人工智能类的东西后,也是忍不住产生了些恐惧感。谁知道这东西是好是坏,又对他抱有着什么目的。

虽然目前来说,这口箱子给他带来的是财富与利益,但这也可能是对方一步步引诱他的手段。先诱之以利,然后再一步步地引他进陷阱,背后谁知道包藏着什么祸心与目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亦不可无。即便只是一件器物,但如果这东西真的拥有能够独立思考的智慧与意识,那就应该等同于当作一个智慧生命来看待。

既然是智慧生物,那也就跟人一样,同样有好坏之分,不能一味地去统一对待,必须先辨别清楚对方的目的。

如果这就是个纯粹的工具,是死的,就像枪械或是弹弓这种,他完全不需要有任何戒备。因为这些就纯是工具,全看使用的人去如何用。落到坏人手上可以做坏事,但在好人手里却也可以做好事。

但是如果一把枪拥有意识,能够独立思考,并且拥有不凡的智慧与能力。那这种东西,就不能不小心戒备了。

何况这东西还不是枪,枪还简单点儿,最多就是开枪杀人罢了,但这东西可比枪复杂与高端的多。如果这里面能够生出任何东西,那其所带来的危害也肯定要远比枪大得多。

就像外国神话里传说的潘朵拉魔盒,谁知道这东西是不是一个魔箱呢?

虽然现在看来是宝箱,但将来呢?在没搞清楚之前,这也是说不准的事。

高明已经是一个成年人,并且还独自在社会上厮混了好几年。因为做过各种兼职的缘故,遇到过的事情也很多。所以对于“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个道理,也更加深为知晓。

第二十七章 来谈谈 生死看淡

“喂,是不是活的,是活的吭一声!”

之前在发现这只箱子里忽然生出了一颗金豆子,很可能是个聚宝箱后,高明对此当然是非常高兴,认为是自己走了天大的狗屎运才能捡到这么个宝贝。

天上掉馅饼,什么都不用干就能坐享其成,这是人人都曾经做过的美梦,甚至称得上是所有人的梦想。不需要任何付出,就能获得丰厚回报,这不是美梦是什么?

可世上真有这么好的事?天上真能无缘无故地掉钱掉馅饼,让你坐享其成?

做为一个生活在现实社会,并且领略过社会现实残酷一面的成年人,高明认为世上绝对没有这样的好事。他之前是被突如其来的幸运以及这东西给他带来的财富给冲击得有些过于理想化了,只想到了好的一面,却忘了世上绝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东西是能够给他带来财富与利益,但这一切,难道真的不需要任何付出吗?

直到这时,因为这个新增的app以及这个储物格里关于他售出的那颗金豆子的备注说明,才让他忽然警醒地意识到,这东西同样带有危险性。而且,是属于他完全不了解的未知事物。

人类对于未知的事物,总是难免有些恐惧感。正因为不了解,不知道其具体有多危险,才会感到害怕。

就像有个成语叫“黔驴技穷”,是说古代的黔地以前没有驴,有次有人从外地运来了一头驴,而山上的老虎以前从没有见过驴,所以见到驴的体形挺大,而且叫声也很响亮,一开始便很害怕驴。

这就是由于老虎的未知,之前从未见过,对驴完全没有了解,所以才会感到害怕。但当它试过这头驴的本事,发现并没有什么太厉害的地方后,自然就不害怕了。这便是黔驴技穷,驴的本事就那几样,最终吓不住老虎,便只能落得个葬身虎腹。

高明此时就像那头老虎,对于这个完全没见过,没有任何了解的东西,在认识到其危险性后,自然难免地会产生害怕。尤其是意识到这东西有可能是活的,而且似乎一直在窥探着自己后,更是忍不住产生惊惧感。

惊惧害怕之下,让他重新恢复了对这东西的理性判断。不能因为这东西给自己带来了一次财富,就立即认为其是好的,是宝贝。也很有可能,这是个伪装的魔箱。一定要有所防备,不能对其轻信。

他就算自认是故事里的老虎,却也深知,这只万象宝箱绝不是故事里的黔驴。这只箱子的本事,肯定要远比一头驴大得多。他就算真是老虎,也未必降的住。对方的本事,也肯定不像驴那么简单,只有吓人的那几招。

他此时也顾不得再多研究手机上的这个app了,直接放下手机下床,先离这口箱子远一点。意识到其危险性后,他可不敢再像之前那般近距离接触了。谁知道这东西是不是也能吸取自己身上的东西,比如自己的气血、精神、灵魂之类。

虽然他现在身体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而且就算真损失了这些也可能让他感受不到,但这种损失严重的话,是能直接要了他命的。说不定一直使用这东西,很可能会让他折寿。本来自己能活个七老八十的,用了就只能活个五、六十,甚至更短。以消耗寿命为代价,这个损失可就太大了。

尽管他也没想过自己将来能长命百岁,但至少活个五、六十,这也算是最基本的要求了吧?五十知天命,如果连半百都没活过去,岂不是感觉太亏了?

他不知道这万象宝箱的本事究竟有多大,自己现在所保持的这个距离,又是否能算安全距离。但他此时虽心中惊惧害怕,却也还不至于慌乱到手足无作,惊恐发作。所以,眼下这个拉开安全距离,更多是他心理上的安慰。

房间就这么大,他再退也退不出多远去。何况,他此时也不至于怕到立即退出房间,乃至再接着逃出宾馆,立即驱车远离,离这东西有多远就走多远。目前这阶段,可还远远没到这地步。

如果这东西真是有害的,他之前也已经接触过不短的时间了。既然没有立即要了自己的命,那就说明,至少在目前阶段。这东西就算有害,那对自己的伤害也应该是有限的。

而且如果真是活的,可以交流的话,那没立即要了自己的命,就表示还有得谈。所以,害怕归害怕,防备归防备,也没必要太害怕。

他经历过的事很多,许多惊险的事也遭遇过不少,让他感觉害怕的事也很多,还不是这么过来了。

胆子,也是锻炼出来的。所以,他这时稍微惊惧地立即与这口箱子拉开自认为的安全距离后,稍过片刻,便先自己冷静了下来。知道这时再怕也于事无补,必须去面对。

如果这东西里面确实隐藏着一个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智慧生命,那就有得谈,有得交流,也没必要太害怕。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人生在世,再大不过一死而已,所以只要能看开这点后,也就基本没什么好怕的了。

高明对于生死,倒还没这么看得开与看得淡。但经历过的事情多了,危险的事也遇过不少,这方面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是远超过普通人的。在真正的生死时刻,也不会那么慌乱。

深吸一口气,他很快就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不过,面对他的提问,那口箱子却是安安静静地没有任何回应,仿佛真的是个死物一般。

但高明心里清楚,这绝不只是单纯的工具与死物。如果是死物的话,怎么能黑进自己手机里安装了这个app,这是死物会做的吗?

就算不是那种传说的法宝器灵,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智慧生命这种;那也至少是个程序化的人工智能,有各种系统预判设置的功能与临机反应,还得拥有学习进化能力;就算再不济,怎么也应该比自己手机系统强,否则还何谈高科技,或神法宝?

第二十八章 宝箱助手湘湘 血祭

“叮咚!”

就在高明以为这口箱子不会有任何回应,正打算再开口多问一句,或另想别的办法时,忽然被他扔在床上的手机发出一声通知消息的提示音。

恰在这个时候有通知消息进来,再加上他手机上的那个万象宝箱app又正处于打开的状态,所以高明稍微一愣后,便立即意识到。很可能是这只箱子,在借助黑进他手机里安装的这个app来作回应。

因为刚才忽然意识到了这只箱子的危险性,再加上手机也已经被黑,所以他惊惧之下,连手机也没带,一块儿扔到了床上远离。毕竟手机已经被黑,谁知道还拿在手里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尽管手机并不是武器,但万一被弄个电池爆炸的话,近距离之下,恐怕伤害也不小。

现在的手机越做越大,电池也就跟着越做越大,并且要求电池的密度更高,能够给手机提供更充沛的电量,不用时时充电。这对电池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在电量越大,密度越高的同时,其安全性也不免会出现问题。比如前几年国外某著名手机品牌,还是国际知名的大品牌,就闹出过电池爆炸门事件。从那之后,销量可谓一落千丈。

好在高明从没用过该品牌的手机,也一向不喜欢那个品牌。从拥有第一部手机起,就一直是支持国产。

凡是他入手过的手机,不论哪个牌子,还从没发生过电池爆炸这种恶劣事件。眼下他手上的这部,已经用了快两年了,质量也一直很稳定,对使用安全方面从不担心。可他眼下这部手机,已经不是平常的正常状态,系统已经被这个万象宝箱黑了。所以在这种状态下,难保不会被其控制激发地使电池爆炸。这一点,还是不得不防的。

此时听到提示音,意识到有可能是这口箱子的回应后,高明稍顿了下,还是小心地往床边走近两步,然后探头往手机上瞧去。这一瞧之下,但见果然是那个万象宝箱的app界面上有个新消息。

却是他之前还没来得及点开研究的左下角处的那个宝箱图标,此时这个图标上的小箱子打开一条缝,然后里面弹出一个气泡对话框,框内显示的是“您好,我是您的专属宝箱助手湘湘,有任何问题,您都可以随时问我,详情请点击咨询!”

见到这个对话框里的内容,高明又不禁生出古怪感。在知道这万象宝箱的名字后,他心里还是不免下意识地将其当作神话传说里的那种法宝。而且他自己本身也更倾向于这种猜测,所谓的外星文明与史前文明,也未尝不可能是修真文明,不一定都非是科技文明。

所以,如果将其当作修真文明的成果来看的话,那不论是外星文明,还是史前文明,又或是神话传说,都似乎解释得通,而且都可以算是同一类的东西,反正都是神仙类的法宝。就算够不上神仙级别,也肯定是修为高超的修行者。普通人,哪有可能随便造出这种东西。

而正因为他下意识里还是更倾向于将其当作法宝看待,所以再见到这种手机app的标准式回应后,也就更加让他忍不住生出了这种截然对比的错落古怪感,觉着真是怎么都不搭。黑了他手机,自动安装了个app,还真当自己是app了,回应都这么程式化。

见状无奈地摇下头,又迟疑了下后,他便咬牙再跨前一步,然后抬手伸指点中了那个左下角弹出对话框的小宝箱图标。

这一点中后,这只宝箱的箱盖便立即全部打开,然后从里面飞出一个古装打扮,长得漂亮可爱,但却是个q版模样的小仙子。

仙子长袖飘飘,飞临到手机界面中央的那个大宝箱上面,然后飘然落下,向高明施了个古代的女子礼节,向高明道:“主人您好,我是您的专属宝箱助手湘湘,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这个湘湘的声音也是很动听可爱,听上去就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似的,再加上她这个形象,真是又软又萌,惹人喜欢。尽管高明心里还是提着戒备与小心,但在面对这一幕后,也是忍不住有些稍微放缓了紧张情绪,觉着这东西的危险性似乎小了些。

果然人是视觉动物,在面对美好的事物时,即便明知其有危险,也是免不了有些会被蒙蔽与受欺骗。

不过高明虽然稍微放缓了些紧张情绪,但可不至于被个手机应用里的小助手就被蒙蔽与欺骗了。所以,他并没放下自己的戒备,立即开门见山地问道:“你从哪儿来?到底有什么目的?”

这个q版的小仙子湘湘闻言一笑,向高明道:“请您不用紧张,更不用害怕,我首先郑重声明,对您绝对没有恶意。您虽然还没有把我完全祭炼,但就算只是简单的血祭,也够得上算是主人了。所以,我是不会加害主人的。”

“血祭?”高明闻言,则是不由一愣,他可不记得自己做过这种事。何况什么是血祭,他也不是很明白。

但顾名思义的话,明显是跟血有关。所以他稍微仔细一想后,便立即想到了。应该是跟当时自己手指受伤流了血,后来也有用受伤流血的那根手指接触过这口箱子,所以才无意中完成了这个血祭。

当时那口箱子忽然一震,绽放了一层宝光,应该就是血祭完成后的反应与效果。

而且在那之前,他根本打不开这口箱子的箱盖。是直到在那之后,才能够轻松随意打开的。

所以,当时就应该是这个血祭认主的过程。只是他当时并没意识到,全是无意间完成的。

既然真的已经成了这只箱子的主人,那按照某些特殊设定,做为器物,似乎确实是不能伤害主人。

就算不是法宝类,真是某外星文明的高科技产品,但在科幻向的设定中,像机器人、人工智能这些不能伤害人类,也是最基本的设定。只不过是有些特殊的能超脱出这个设定,或自我进化成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机械生命了。到那时,就已完全不受本身程序所限。

第二十九章 出身来历 万象天宗

高明记得以前看过的一部关于机器人的科幻电影里,里面有个机器人三大定律。其中最重要的第一条就是: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坐视人类受到伤害。甚至这个定律,还有引申到其他科幻电影中。

由此便可看出,保护人类,尤其是主人的生命安全,是机器人最首要的责任,无论如何不能伤害自己的主人。做为一个比人类本身强大的多的工具,又有一定的智慧与自主能力,那人类发明这东西,当然要首先考虑自己的安全问题。所以涉及到这方面,优先保护人类与主人的安全,都是最为主要的。

同理,就算这东西是法宝,但做为一件同样可能比主人强大的工具,发明制造这东西的人,肯定也会优先设置其不能噬主。否则的话,这东西真有了灵性智慧,第一选择就是先干掉主人,获得自由,那这种东西,谁还敢用。

不管是人类,还是其他智慧生物,本身的潜意识里,肯定都会优先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在涉及到任何危险事物之时,最先与最重要的考虑,都会是自己的人身安全。这都不用多想,完全是下意识的本能反应。

所以,做为器物与工具,如果真有认主这个程序的,那其最核心的程序设置,肯定都是不能噬主,不能反抗自己的主人。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事上的事,永远都有个万一。就像他看过的那部科幻电影里,对于机器人的设定与约束,虽然看似很严谨,永远不必担心机器人有可能伤害人类,但事实却是,还是有万一的存在。少部分机器人,还是能够逃脱机器人的三大定律。

关于神话修真类的影视作品与小说,高明以前也看过不少,其中法宝噬主这种事也是常有。甚至许多武器经常会被贯以“魔”名,如魔刀、魔剑之类的,凡是使用过的主人,全都不得好死。而且有的还会影响主人心智,使其走火入魔,最终成了见人就杀的大魔头。

所以,眼前这个宝箱助手湘湘虽然这么说了,高明仔细回想后,也认为自己应该是无意中完成了对这口万象宝箱的血祭,勉强可以算是其主人了;但是对这于这番话,他也并不会轻信,更不会全信。还是那句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吗!

任何时候,防人之心都不可无。在彼此没有建立真正的信任之前,该有的防备绝对不能少。有道是“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他如此,对方也有可能。就算这个宝箱助手湘湘不是人,但也同样存在欺骗与说谎的可能。反正就是对方说归说,至于自己信不信,就全看自己的判断了。

“我真的已经算是你的主人了?”想罢之后,高明向手机里的那个湘湘确认问道。

“没错。”湘湘点头道:“虽然还没有全部祭炼完成,但确实已经算是了。所以您放心,我是绝不会伤害您的。至少,绝不会主动伤害您。”

“什么意思?这还有被动伤害?”高明闻言,有点儿不是很明白地问道。

“意思就是,只要您不存心毁坏我,那我自然就不会伤害您。可如果您想要摧毁我,并付诸行动的话,那我为了自保,也就只能采取正当防卫了。”湘湘解释说道。

“你还懂正当防卫?”高明闻言,又是不禁有些奇怪。因为他心里更倾于把这只万象宝箱当作法宝,所以对于此时湘湘口中冒出的这个现代法律词汇,也就自然觉着奇怪了。

“当然了,做为法宝,也要与时俱进吗!”湘湘点头一笑,略微有些自得地道。

“这么说,你确实是件法宝?”高明本来接下来还正打算问的,没想到对方却先主动承认了。

“是啊,不是法宝还能是什么?您不是也有这样的判断吗?”湘湘闻言,有些理所当然地反问道。

“那你到底是什么来历?又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被我捡到?”高明紧接着问道。

湘湘闻言,摇头道:“关于具体的来历,我其实记不太清了,因为我曾经受过很大损伤,以前的许多记忆也都损伤丢失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我只记得,自己是出身于一个叫万象天宗的门派,是这家门派的传承法宝。至于别的具体来历,包括之后如何受到损伤,又是怎么到的你捡到我的那里,全都不记得了。甚至在遇到你之前,我都一直在沉睡。是直到你的血祭,才唤醒了我。”

“是吗?”高明闻言点点头,对对方的这番话也并不全然相信。虽然看起来说的很真实,但谁知道是真是假。

倒是这个“万象天宗”的名字,应该不假。毕竟这只箱子就叫万象宝箱,名字一样,显然其确实是出身于这个万象天宗,是这家修行门派的传承法宝。

只是,关于这个万象天宗又究竟是什么来历。高明接着问下去,这个湘湘又全都以记忆损失为由,一问三不知了。也不知道是曾经在地球存在过的修真文明,还是地球外的修真文明。

第三十章 使用保养 万象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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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万象宝箱的出身来历,除了“万象天宗”这个名字外,高明接着再问下去,就基本问不出什么了。湘湘的回答,全都是记忆损伤,想不起来了。不过以后如果能恢复的话,则有可能想起来。

“那你怎么才能恢复?”高明听到这儿后,立即问道。

“这就要靠主人您了。”湘湘笑着说道:“法宝说到底,其实也是一件工具。而做为工具,就是要经常使用,经常保养,才能越用越好,越用越趁手。就像一把普通的剑,一直放着不用,就有可能会生锈;您的汽车,如果一直不用,就反而会亏电,发动不了,越放越坏;手机一直不用,也会没电自动关机。所以,我也一样。当然,做为一种更高等级,并且能够自我成长与进化的工具。我的使用与保养,会更加复杂,要求也会更高。”

高明听罢,不由点了点头,这番道理倒确实是没错。做为工具,就是要经常使用,这样越用才会越好用,用起来越趁手,跟自己磨合好。反而一直放着不用,是有可能放坏的。

虽然使用也会造成一定的磨损,最后也必然会损坏,但只要懂得维护与保养,这件工具的使用期限,也肯定会延长许多,说不定用一辈子都没什么问题。像法宝这种更高级的工具,还能够自我成长与进化,那只要懂得维护与保养,用上十辈子都未必会坏。

点过头后,高明问道:“那我要怎么使用与保养你?”问到这里,其实对方的目的也算是呼之欲出了,无非就是想借他的手恢复自己。

“使用其实挺简单。”湘湘道:“按照我现在的能力,就是每隔七天能够开启一次,每次能够开出一件宝物。但能开出什么,则是随机性的,目前并不能指定。有时候甚至是空的,这就要看您的运气了。”

“用起来还得看运气?你这法宝也未免太不靠谱了吧?”高明闻言,不由摇头笑道。

湘湘道:“确实是,因为万象宝箱的本身设定就是如此。就算是我全盛时期,每一次的使用,也需要靠使用者的运气。万象宝箱并不是一件对敌型的法宝,而是传承法宝。最初就是给门中的弟子们提供法器、丹药这些东西,还需要他们积功兑换。既然是开给弟子们的,自然等级不会太高,并且有随机性。如果想要我开出一件指定性的宝物,那需要使用者的修为更高才可以。”

“主人您现在的能力,可以说没有任何修为,只能算是刚入门的最初阶弟子。像这样的弟子,刚入门只有一次开启机会。您现在是因为是我的主人,才能够拥有这种无限次开启,只是有个等待时间而已。如果您想要能开出指定性宝物,获得对我更高的权限,那就请努力提高修为吧!”

高明听罢,立即义正言辞、理直气壮地反问道:“我修炼都不懂,你叫我怎么提高修为?说这句话之前,是不是应该先给我开本修行功法让我练着?”

他说完之后,忍不住有些激动与期待。做为一个从小就喜欢看武侠小说,喜欢武艺的男孩子,能够像书中的大侠们一样,练成绝世无敌,成为天下无敌的高手,可说是他从小的梦想了。

只是,梦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现实中,根本不存在那样的神奇武功。或者也可能有,只是他没遇到。但不管如何,总之是他没机会学到,所以也就只好学学现实点儿的散打之类,练些防身之技。但他的一颗习武之心,却从未放弃。

除了喜好武艺外,他还喜欢各种兵器。最初喜欢弹弓,也是有源于这方面的原因。他的车里,除了弹弓、匕首与甩棍外,后备箱里还另放着两件防身兵器。别人最多是放根棒球棍之类的,但他不同,他后备箱里放的是一把鞭与一把锤。鞭是竹节钢鞭,锤是八棱铁锤。

要不是怕有时候遇到查车,会涉及到管制刀具方面的问题,他肯定刀剑都会各备一把。也就为避着这点,才都是钝器。不过虽是钝器,却都是重武器。打中人身后,造成的伤害也不小。只要用足了力,轻易就能把人打骨折。

除此之外,他家里收藏了更多的兵器。光各类刀剑,就不下十几把。十八般武器,更是收藏了个全。

万象宝箱做为一家修行门派的法宝,而且如它所说,还是一件传承法宝,那肯定修行秘笈与传承功法这些也是重中之重。所以,高明猜它肯定有。就算记忆再损失,至少也该有保留一本。再不济,就算是残缺的,对高明来说有够了。

修真功法的残缺版,肯定也能比肩小说里描写的那些厉害武功了。现在就有机会学到,完成多年以来的梦想,他怎能不激动。

“这是当然,而且是必须的。”湘湘闻言,立即点头道:“这就涉及到对我的保养了。”

“相比起使用,保养就非常复杂了。除了要给我投入一些各种高级材料之外,最主要的就是要练成万象天宗的《万象宝经》。只有这门功法修炼出的法力,才能对我进行祭炼与升级,使我不掉落品级。”

“那这门《万象宝经》,你想必会吧?”高明立即激动地问道。

“当然。”湘湘说罢,抬脚一踏脚下的宝箱,立即宝箱上弹出一圈四个透明状按键。

这四个却是不同之前的那两个左右下角的宝箱按钮,都有文字说明,其中之一,便是“使用说明”,位于左边;相对的右边那个,则是“保养手册”;上下两个,一个是“倒计时”,一个则是“设置”。

点开这四个按键后,湘湘又立即抬手点了右边那个“保养手册”。点开之后,是一篇详细的对万象宝箱的保养说明,最底下的红色备注,就正是“《万象宝经》”四字。

湘湘也不多介绍前面的详细保养说明,直接帮高明拉到最底下,然后帮他点开了这个《万象宝经》。

第三十一章 器物相通 我吞了你的助手

到得这时,高明对这只万象宝箱的防范与戒备心虽然还有,但却已经小了许多。因为他已经知道了对方的目的,主要就是想借自己的手来进行修复,恢复到其全盛时期,乃至更进一步。

这只宝箱虽然是件强大的法宝,并且拥有种种不可思议的神奇能力,但却无法进行自我祭炼修复。必须要依靠修炼成《万象宝经》的人,以这门功法的独特法力与法诀进行祭炼才可以。

恐惧多来源于未知,往往未知才是更令人担忧与害怕的。而现在高明已经知道了对方的目的,并且这个看起来是对他无害的。而且不但无害,反而好处极多,所以他自然也就相应放下了不少防备心,觉着没有什么太多需要担心的了。

不过,只是短短几句话,他也并不会就立即全然相信。这个湘湘说的这一切,虽然可信度很高,但他心里还是有托着点底。谁知道这一切,是不是只是看上去美好,以此来引诱他呢?

尽管这一切,尤其是能够学习《万象宝经》这种超越武侠的修真级数功法,对他来说诱惑非常大,简直是完成了他多年以来的梦想。

但就在这梦想触手可及之时,高明还是以极大的毅力控制住了自己,没有立即迫不及急待地过去拿起手机看。而是深吸了一口气后,压下非常激动与急切的心情,问道:“这么看来,这就是你的目的了,想让我练成《万象宝经》后,重新祭炼修复你?”

“没错,这确实是我的目的。”湘湘闻言,很坦然地承认道:“做为一件被损坏的法宝,又怎么会不希望得到修复?不过,我还是要强调一点。我是在被您血祭唤醒,成为我的主人后,才有这想法的,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才接近您的。所以不论您愿不愿意,将来又有没有能力修复,我都会把您当作主人看待,绝不会主动伤害您,这点请您绝对放心!”

这个湘湘一直强调不会伤害高明,明显也是看出了高明从始至终,都一直对她保持着戒备与防范心。尽管这时候已经小了许多,但仍然并没有完全放下。

她要想让高明练成《万象宝经》后,祭炼修复自己,必须是建立在高明心甘情愿并主动为之的基础与前提下,无法逼着高明去做。所以,她也必须强调这点,保证自己绝不会伤害高明。他们双方之间,必须先建立起一定的信任,才能多谈其它后续问题。否则没有信任,也就没有谈的基础。

高明闻言,看似听进去地点了点头,没有再就此多说,而是稍顿后话音一转问道:“你是怎么黑进我手机里的?你应该是件挺古老的法宝吧,怎么对现在的高科技也懂?”

湘湘闻言,颇为自傲地一笑,道:“其实很简单,手机同样是器物,而法宝也是器物。都是器物,自然很容易相通。而且你们这个现代科技的核心机器语言也挺简单,就是0和1,只是有各种不同的组合变化而已。不过倒也挺有独到之处,挺有意思的。而且归结起来,也可以看作是最简单的阴阳两仪变化。”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番道理其实算是相通的。一切道法的演变,都是由一而生。而一切再复杂的计算应用与变化,也都是由最简单的0和1演变而来。”

高明闻言之下,不由露出十分吃惊的表情。这个湘湘还真是一下就切到了点儿上,计算机最基础的核心,就是源于0和1的二进制计算与架构。这也是最为基础的机器语言,一切的应用与计算,都会最终变化为0和1的代码让机器识别。所谓的编程语言,c、c之类,只不过是为了让人能够更容易学习与理解。但实际上,要让机器理解,最终还是要转换成0和1。

现在的智能手机,跟一台电脑也差不了多少,同样有中央处理器cpu,也同样是计算机的那一套二进制模式。就算系统再不同,归根结底,也最终都是0和1所形成的不同代码,本质上并无差别。

而对于0和1这种二进制架构,据说最初发明计算机的那个人,就是有从道家的阴阳学说中采取了理论与思路。所以两者之间,单从理论上去讲,确实是有相通之处的。

关于计算机0和1的基础二进制架构以及与道家的阴阳学说之间有所关联,换成一个现代人也未必全然知道与了解。高明如果不是上学时学过一些计算机相关的知识,只是个外行的话,现在对这些可能也不全都知道。所以一件古老的法宝,在短时间内就能切入了解到其中的关键,确实是让他非常吃惊。而且能够直接读懂计算机的机器语言,并由此黑进他的手机,也是更让他吃惊。

难道真的是器物相通,就这么容易理解?还是因为其本身的理论架构,也是源于阴阳变化,所以能够很容易理解类似的二进制架构。

不过不论是哪种,都说明这个宝箱的器灵果然是智慧非凡,里面也果然藏着一个类似人工智能的存在。事实上,眼前这个湘湘就是其在手机上的投影显化。从她一直把自己自称为万象宝箱也能够看出,她明显就是这件法宝的器灵。

“厉害!”惊讶过后,高明忍不住佩服地说道。

“这没什么!”湘湘淡然一笑地道:“万象天宗本身就是一家器修门派,一向以炼器出名,我本身也很擅长解构与炼制法器。万象宝箱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件能够自行炼制法器的法宝。所以,这对我来说确实很简单。”

“不过,你们这个现代科技的发展,也挺厉害的。虽然对于自身的修炼成长没有什么帮助,但借助器物,就能够做到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有些武器的威力,也足以比肩许多法宝了。”

“而且我能够借助你的手机化形,也还多亏了你手机系统里的这个智能助手。对我帮助很大,也让我很快就了解了这个时代。就是抱歉,我把你原来这个助手吞噬了,现在已经跟我溶为一体了。但你放心,我以后也会同样兼任你的手机助手,功能更多,也比它更聪明。”

“没关系,我本来也不怎么用这个手机助手。”高明闻言,不由再次惊讶地愕然。他能说什么,难道还能让对方把他的手机助手再吐出来。何况他原本,也确实不怎么用那个手机助手,更喜欢自己动手操作。所谓的学习型智能助手,他觉着对自己目前来说,根本没什么用处。只可惜是手机自带应用,想删也删不了。不过换了眼下这个,他估计也删不了。

第三十二章 法宝等级 消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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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湘接下来,还向高明简单介绍了下法宝的等级。所谓法宝,就是诞生了灵性,拥有器灵的法器。

而法器又分十阶,只有品质最好的法器,经过长久的祭炼后,才能够晋升为十阶法器。十阶法器再经过长时间的祭炼,诞生灵性后,便是法宝了。但这个诞生灵性的机率却也很小,并不是每一件十阶法器都能够成功晋升为法宝。由此便可见得,要想祭炼成功一件法宝是多么不容易了,往往要集整派之力,经成百上千年才有可能成功。

成为法宝后,又有五个品级的划分,乃生灵、化形、神魂、纯阳、混元这五个级数。

生灵便是法宝生出灵性,孕育了器灵;化形则是器灵可以变化出一个具体的形态,不再只是一种简单灵性;神魂则是器灵变化出的灵体发生了一种质变,形态更加坚固,还可以脱离其法宝躯壳存在,神游天地;纯阳则更进一步,而且到了这个级数的法宝,已经可以自行吸收炼化天地元气,不需要再有主人的不断祭炼也不会跌破品阶了;到得混元级数,法宝更加强大,已可以自行演化天地,开劈乾坤,化作一方洞天世界。

万象宝箱本身,目前尚是最低级的生灵级数法宝,而且之前受过损伤,又沉睡了不知多少年。所以目前的处境,已算得是岌岌可危,如果再没有人能够将其祭炼的话,不久之后,必然会跌破品阶,灵性散去,退化成十阶法器。

这对于已经诞生灵性的法宝来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所以她现在,其实也是有求于高明,非常需要高明的帮助。法宝只有晋阶纯阳级数后,才能自行吸收炼化天地元气,没有主人祭炼,也不会再掉落品阶。但万象宝箱目前,可还远远到不了这个级数。

法器最高能炼制九九八十一重禁制,每九重划分一个品阶,共是九阶。晋升十阶的要求,是把这九九八十一重禁制合炼为一,九九归一,化为一道神禁。

生灵级数的法宝,只需要满足一道神禁就可以,本身就是由十阶法器诞生灵性而来。与十阶法器的区别还并不是很大,最主要的就是看是否诞生了器灵。

但从生灵晋级到化形,法宝就需要炼制出两道神禁才可以;晋级到神魂,则需要三道神禁;想要晋级到纯阳,更是需要五道神禁。而每一道神禁都是由九九八十一重禁制合而为一炼成,由此便可知,晋级到纯阳是多么不容易,需要耗费多少功夫与时间。

至于晋级到最终的混元,据说是需要九道神禁,那就更难了。

万象宝箱在短期之内,绝不可能从生灵一下跳级晋阶到纯阳,所以只有老老实实地找人帮她祭炼,这样才能保住她不掉落品阶,甚至将来更进一步。

不过修行也从来不是易事,只是练武都已经非常艰难,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与耗费许多时间,更别说是修真了。高明要想练成这部万象天宗镇派的《万象宝经》,也绝非可一蹴而就的事。至少短时间内,绝对不可能。

但万象宝箱做为一件存在了不知多少年的法宝,她的时间观念却与高明绝然不同。湘湘口里所谓的不久之后就会掉落品阶,只是在她看来是不久,但放在具体的时间上来说,至少也是有百八十年。有这么长的时间缓冲,她自认为高明到时候绝对能练成了。

而这百八十年,还只是掉落一道禁制所需要的年份。而万象宝箱目前具体的品阶,是一重神禁外加三重禁制。所以要想把后面的三重禁制全部消耗掉完,估计至少也要三百多年了。

这么长的时间,高明自忖,也是绝对够了。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能不能活这么久。不过据说修真秘法,都是能够延长寿命的,完全修炼成功后,就是仙人级数,长生不死,驻世永生。所以高明如果真能练成,也完全不用担心时间的问题。

万象宝箱的器灵湘湘,目前品阶不够,自然做不到化形。不过她通过入侵高明的手机,却是能够在高明的手机里显化出目前这个形态,也算是变通地勉强做到化形了。而且通过吞噬了高明手机里原本的那个智能助手,她的智慧也比之前提升了不少,更由此为契机,迅速了解了这个时代。毕竟现在,网上什么搜不到。

做为原本的手机智能助手,就拥有能够打开手机上所有应用的功能,也有网络查询的权限。所以她吞噬之后,也自然是全部继承了手机助手的原本功能。而且更进一步,比原本的更优秀,更智能。而且通过网络连接,她还能做到入侵其它智能设备。

所以,也不光是可以在高明的手机上显现化形。其它智能终端,如电脑、平板,甚至智能电视等,都可以。

法宝器灵,本来是个很玄幻的设定,但了解到湘湘还有这本事后,高明立即就觉着太科幻了。这到底是个法宝器灵,还是终极的人工智能生命,或者现在已经合二为一。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她甚至可以无处不在。以她的本事,能够直接读懂最基础的二进制机器语言,怕是能够入侵任何系统与设备。

听湘湘介绍完这些后,高明没有选择再跟其多谈,而是借口需要时间好好消化目前的这一切,想自己独处一会儿。

湘湘闻言,便很识趣地告辞退下,重新钻回左下角的那个小宝箱里去了。

高明需要时间消化目前所知道的这一切,其实她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去理解与消化从网络上所能接触到的一切信息。

以cpu的性能来对比的话,她虽然运行速度很快,计算能力也很强,简直可以秒杀如今最高端的手机与电脑芯片。但要想消化吸收这个信息大爆炸时代的网络上海量信量,她也仍需要不少时间。

这个时代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很新鲜有趣,她也渴望了解与学习这一切。学到的知识更多,对她的智慧提升,也会更有帮助。

第三十三章 细读宝经备修炼

在湘湘的一番解释后,高明本就已对这只万象宝箱消除了很大戒心,此时再见湘湘又钻回左下角的那个小宝箱后,更是又跟着松了口气。然后,便没有再多害怕地过去拿起了自己手机。

既然这只万象宝箱有求于自己,必须要等他练成《万象宝经》后祭炼它,它才不会继续掉落品阶,他便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对方有求于己,那自然是不会伤害他。否则他死了,谁去练这门《万象宝经》祭炼它。

当然,这世上绝不是只有他一人能练这门《万象宝经》,别人也可以练。他死了,万象宝箱也可以另找新主人。但目前来说,他已经因为血祭成为了万象宝箱的主人,所以他自然是第一人选。而且至少在万象宝箱掉落第一重禁制的这百八十年内,它应该是不会另考虑他人的。这点时间对万象宝箱来说并不长,它完全等得起。

如果一百年的时间内,高明真的完全练不成这门《万象宝经》,连入门都不能的话,那它不妨再去考虑他人。况且高明如果真的练不成,也就无法延长寿命,一百年也就未必活得到。到时高明一死,它另寻主人,也不算对不起高明,双方都算是善始善终。

关于万象宝箱的这些想法与打算,湘湘并没有完全说出过口,但高明自认为应该猜得差不多,八九不离十。所以。他至少在从今往后的一百年内,不用太担心对方会噬主对他不利。至于过了一百年,他也就不太在乎了。如果他练不成《万象宝经》,根本就活不了那么久。

在没接触到这一切之前,他原本对自己将来的最终寿命,也就期望活个七、八十就差不多了,甚至五、六十也能接受。所以,他本来就没打算过活那么久,再活上个五、六十年,对他来说就够本了。因此这时限一过,他也就不太在乎生死如何了。

再大也就不过一死,所以只要看开这点,便没什么好怕的了。

拿起手机后,高明转身坐到床头,然后伸手到旁边的床头柜上开了一罐啤酒,仰头连灌了几口后,长出一口气,这才有些真正放松下来,一颗心落到了肚子里。

再又喝了一口后,他把啤酒放回床头柜,然后又转身躺靠在床头上,拿起手机,重新点开湘湘之前点开过的那个宝箱“保养手册”。

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后,他发现这所谓的保养,主要就是定期往箱子里投入各种材料,无论金属还是木石,有机物还是无机物,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当然,越高级越珍贵的越好。

万象宝箱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件能够自行炼制法器的法宝。但要炼制,也不能凭空生出,当然还需要原材料。定期投入的这些各种材料,就是为万象宝箱所储备的法器原材料了。

投入进去后,便不用多管,万象宝箱能够自行分解精炼并存储起来。别看这箱子本身不大,打开后看上去的空间也不大,但实际上却是内有乾坤,暗藏着各种不同的储物空间。事实上这口宝箱,也能够当作储物法器来用,可以用来存放东西。

这口宝箱中,甚至能够自行演化出一个小世界。在万象天宗时期,还同时可以做为弟子们的试炼之地。

看完之后,高明不禁感叹这法宝真是神奇,而且功能很多。不过不少功能,是他目前的阶段尚不能开启使用的。比如这个演化小世界的功能,以他目前的能力就还做不到。不过等让其恢复修养一段时间的话,有湘湘之助,就未尝做不到了。

法宝与十阶法器的最主要区别,就是诞生灵性,拥有器灵。而拥有器灵的法宝,则会更加强大。就算其当时的禁制重数跟某个十阶法器相同,施展后的威力也往往会更大。

因为随着法器的禁制重数不断往上祭炼,威力越来越大,功能也越来越多,掌握使用时,也往往会更难操控。除非完全把这件法器的禁制重数全部炼开,否则根本谈不上完全掌控。但法器的品阶越高,禁制重数也就越多,要想全部炼开也就绝非易事,需要耗费许多精力与时间。

而拥有器灵后,这一情况后就会得到大为改观。器灵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能够帮助使用者掌控法器。只要器灵愿意听命效力,那不用把法宝的禁制重数全部炼开,也能够掌握使用,很快上手。

甚至就算是没有任何修为的普通人得到一件法宝,只要器灵愿意听令,也能够施展使用这件法宝。

像高明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他现在本身是没有任何修为的,原本的那点儿武力值根本谈不上是修为。所以他现在能够使用这口万象宝箱,纯是无意血祭过后,宝箱的器灵湘湘愿意认他为主。

否则的话,他根本使用不了,也打不开这只箱子。而且如果湘湘本身不愿意的话,他洒再多的血也没用。

以万象宝箱的品级,再对比他目前根本属于无的零修为,器灵湘湘是完全能够抗拒他的祭炼的。

不过湘湘会愿意接受他的血祭,认他为主,想必也不是看他多顺眼,而是当时那地儿再无旁人,而万象宝箱也急需寻找一个新主人,等待将来练成《万象宝经》后,能够成功祭炼它,不使它再继续掉落品阶。所以认他为主,也算是当时没有选择的选择了。不认,只能继续等待;认了,则就有一线生机。就算最终失败也没什么,不过耽误个一百年,它完全耗得起。

看完所有的保养说明后,自然就拉到了最下面那个附注的《万象宝经》。

以《万象宝经》所修炼出的法力进行祭炼,才是对这口万象宝箱最好的保养与维护,前面的那些,不过都是辅助手段。

点开这门《万象宝经》后,高明立即仔细看去。阅览之时,不时喝口啤酒,以酒佐之。

最终逐字逐句地仔细看完之后,瞧了眼窗外,但见都已天黑入夜。

高明想了想,也懒得出去吃晚饭,直接在手机上点了份儿外卖。等外卖时与吃完外卖后,他又重新从头仔细阅读这门万象天宗镇派殿籍的《万象宝经》。

这回除了细看,还要理解其意思,以做好修炼的准备。只有读懂读明白后,才谈得上修炼。否则都没看明白就去炼,岂不是瞎炼一通。不成功也还罢了,落得个走火入魔,那才叫下场凄惨。

不过他这回也不用看全部,只需要看开头的一部分即可。

第三十四章 五大阶段 测试一下

《万象宝经》的经文颇为晦涩难懂,非常深奥,而且不少都是使用的专业修炼术语,具体什么意思他也不是很懂,还得边看边上网搜索查资料,查看究竟是什么意思。

像这种修炼秘笈,很可能弄错一个字的意思,就会与原本的大相径庭,而导致最终修炼时出了岔子,走火入魔。所以,必须得谨慎。

其实他手机里就有一个现成的最佳释义老师,便是万象宝箱的器灵湘湘,他直接去问湘湘,自然便能问得清清楚楚,绝无差错。但他此时却更想一个人,不想唤湘湘出来,所以最终想想后,还是作罢了。

反正他今晚也并不打算立即练,身在外地,还是有许多不方便。而且这家宾馆的隔音效果也不太好,容易被外界打扰。再说按照《万象宝经》的要求,正式修炼之前,也得预先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比如吃好睡好,调节好自己的精气神三宝。

这一过程,称之为炼己筑基。是修炼的重要准备阶段,要求填亏补虚、修缺补漏、固本培元,炼好身体的精、气、神三宝。炼养得充盈丰沛,达到精足、气满、神旺的三全标准。就好比建高楼前首先要打好地基一样,非常重要。因一般要经过一百天的时间,故又称作为“百日筑基”。

不过事实上,也并不是非要一百天,因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同,标准也不尽一样。有的人需要的时间短点儿,有的人则可能需要的时间长些。还有那种身体特别好的,很可能就直接达标,无经筑基。

高明也看过不少修真仙侠类的小说,里面也通常都有筑基这个概念。但大部分里面都把筑基阶段就描写的很厉害,完全能够比肩凡人的一流武林高手了。

可在《万象宝经》中,筑基就只是一个正式修炼前,调养身体的准备阶段,根本都还不算是修炼。筑基过后,才是正式的修炼。

他之前通读一遍时,虽然大部分地方也都看不懂,但还是看了出来,这门《万象宝经》主要分为五大阶段,第一阶优是炼体,要炼成万象宝体;第二阶段是炼气,修炼内力,炼出真气,直至进阶先天,再炼出法力;第三阶段是炼器,收集各种材料,炼制一件法器。

万象天宗是一家器修门派,所谓器修,就是很注重修炼法器,然后再借助法器提升自身,最终与法器合而为一,炼为一体。到那时,人即法器,法器即人,可谓一件人形法宝。

所以这第三阶段便是炼器,炼制出一件属于自己的法器,然后跟自己共同成长。

《万象宝经》中这第三阶段的炼器,是要求炼制一颗万象天珠。当这颗万象天珠完全炼制成功后,能够变化为任何法器,千变万化,厉害非常。

第四阶段是炼神,修炼自己的元神;第五阶段为合器,便是把炼制出的法器与自身合二为一,成为一件人形法宝。到那时,自然驻世永生,宝体不坏,长生不老。

高明目前自然不敢去奢想这最高境界,他能把第一阶段的炼体修炼成功就非常不错了。

其实若能把第一阶段的炼体完成,也绝对称得上是顶尖的武林高手了。因为万象宝体练成后,便能够炼就铜皮铁骨,刀枪不入。完全可以比肩他在某本武侠小说里所看过的少林派“金刚不坏神功”,甚至更胜一筹。

想一想,高明都激动不已,刀枪不入、铜皮铁骨,那自己就先立于不败之地了,还不是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根本不用担心防守。

不过要想完成炼体阶段,练成万象宝体,也颇为不容易,需要花费极大的苦功与精力。

但正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个道理,高明从小就懂。而且在自己感兴趣的事上,他也从来不怕苦不怕累,还是有这个恒心与毅力的。

他现在既然并不打算直接练,而是先仔细研读一番,弄明白这第一阶段的经文,所以也就用不着麻烦湘湘。等正式修炼的时候,不妨再去请教修正一番,确认无误后再练。

一边看一边搜索查资料,等差不多把第一段阶的经文大致弄明白后,早已是深夜时分。

高明放下手机,伸个懒腰,又站起来望了望窗外,便不打算再做别的,准备洗个澡刷个牙便睡觉,然后第二天一早就退房,驱车回家。他现在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正式修炼了,而只有回家后,才能正式开始。身在外地,还是多有不便。

拿起床头柜上的啤酒罐,他仰头喝完这一罐内剩余不多的啤酒,随手把空罐捏扁,往垃圾桶里丢去。

不过就在抬手要丢之时,他忽然瞧到了床上放着的万象宝箱,不由心中一动,立即住了手。然后过去打开箱盖,转把这只空易拉罐丢进了箱子里,想要试试这只宝箱的分解材料功能。

虽然这啤酒易拉罐的材质算不上多好,但再怎么说也是金属,也可以稍堪补充一下。最主要的,他是想试试这宝箱的分解材料功能到底如何。

丢进去这一只后,他瞧了眼垃圾桶,本来还想把之前丢进去的几个空罐全都捡起来放入万象宝箱内。但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毕竟是已经丢进垃圾桶的东西,不太干净。

他吃完外卖后的餐盒与塑料袋也都被一起丢在里面,剩余的残汤菜底,早已沾染了这几只空罐。再捡起来,可就有点太恶心了。

虽然那个“保养说明”中,说是任何东西都可以放进万象宝箱内分解精炼成原材料,但也不能真把其东西可以分解回收任何物质的垃圾桶,什么都往里面丢。

何况目前只是测试一下这功能,丢一个也就够了。只是先试试而已,没必要弄太多。

重新把箱盖盖上后,高明便脱了衣服,转身进浴室里洗澡刷牙。洗完出来,稍微晾了晾头发后,他便上床睡觉。

第三十五章 回市区

今天一连经历了许多事,高明心情颇为复杂兴奋,躺到床上后,辗转反复了许久,方才入睡。

第二天一早睁眼醒来后,他立即先转头看向枕头旁边放着的万象宝箱,确认还在后,这才确定昨天发生的一发并不是梦。毕竟昨天发生的一切,尤其是关于这口万象宝箱,实在是有些太过离奇了,他真有些怕一觉醒来后,只是南柯一梦。

见到还在,高明抬手拍拍了箱子,笑了下后,便立即坐起打开箱盖。打开一看,便见昨晚放进去做测试的那个啤酒易拉罐已经不见,而且没有遗留下半分痕迹,分解得干干净净,就好像他从来没有放进去过一样。

再次赞叹了下万象宝箱的这个神奇功能后,高明便合上箱盖,然后拿起旁边的手机看了下时间。但见是早上七点四十五分,起得还算早。放下手机,他接着满足地伸个懒腰后,便起床穿衣。

他住的这家快捷宾馆并不含附送早餐,所以他也不多留叫早餐,起床穿好衣服后,便立即收拾自己的东西。收拾完又检查确认一遍没有遗漏后,便带着东西到前台退房。

退完房领回押金后,高明先把东西装上车,然后在附近不远的小吃摊上简单吃了些早点,这才返回车上,驾车回市里。

上路之后,一路除了开车,也别无他事,也再没遇到什么别的意外事件。连开了四个小时左右到中午后,他在路边的一个乡下饭店里吃过午饭,又休息了片刻后,便继续开车上路。这回又接着开了两个小时左右后,终于赶回到了已阔别两日的市里。

这座县城距离琅琊市区,也就最多六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一天之内,其实还是能做到往返的。但因为这边上坟的规矩是要求在上午完成,所以他需要在县城内住上一晚,然后等第二天赶早。加起来,这就最少得需要两天。

昨天他要是吃完午饭后,不回宾馆,而是直接驱车回市里的话,其实也能赶到。只不过回去后,估计就到晚上了。而且时间太赶,也太过操劳了些。他昨天帮人上坟忙碌了一上午,中午回来着实有些累了,很需要休息一下。如果不休息,就连续赶路的话,很可能会造成疲劳驾驶,这是要不得的。

他又不是有什么急事非要赶时间,对他来说,时间很充裕,所以自然没必要这么赶,悠着些就行。不然真要是疲劳驾驶的话,那也是挺危险的。

回到市区后,高明又再开了二十多分钟,便回到了自己目前租住的小区。

这座小区名叫海景花园,名字叫的好听,但实际上离海边还是颇有些距离,属于二线海景房。

海景房也有一、二、三线之分,一般是距离海边三百米以内的,属于一线海景房;三百米到八百米这个距离的,属于二线海景房;超过八百米外的,就是三线海景房了。至于再远些,连海都瞧不见的,那自然就算不上海景房了。可不是所有海边的房子,都是海景房。

海景房的价格当然都贵,一线的更贵,距离越近的,往往也越贵。不过离得远的,价格也就会相应落下来,二线海景房的价格,就会比一线便宜不少。

琅琊市虽然是沿海城市,但正如之前所说,并不是所有的沿海城市都是发达城市。这座海边小城的发展,就远比南方一些沿海大城市的发展要落后许多,规模也是远远不及,只能算得上三线城市。

所以这座城市的房价也不是很高,全城的平均房价,大概在每平八、九千这个水平。不过一些更高档豪华的小区,比如距离海边更近的一线海景房以及学区房之类的,价格通常也能过万。但最高的也就是每平上万,一万二、三左右,少有再高的了。

而距离海边更远,距市中心也远的城边郊区地带,房价甚至有低到四、五千的,比全城平均房价能打个对折。

这样的房价,相对于一线城市动辄五、六万,七、八万,甚至上十万的每平米均价,自然是便宜了许多。

但就算四、五千一平的,买套一百平左右的,怎么也得四、五十万,就算只付首付,也得拿出个十来万,这就不是高明的收入水平能够拿得下的了。

所以,他从来没想过在这座城市买房,只是租房。就算不谈收入的问题,他将来是打算过了三十后就听父母的话,回老家的,并不打算一辈子在这里长住。所以,完全没有在这里买房的刚需。

他老家那座北方内陆的普通小县城,房价更低,全城均价只有两三千。要买房的话,会更便宜许多,没必要花这冤枉钱。

另外,他本人其实也不喜欢买房,更不喜欢背债当房奴。觉着把自己一生都耗在这上面,辛辛苦苦地几十年还房贷,实在是太不值当,过得也非常苦逼。更是从此就被房子套牢,谈不上有任何自由了。

当然,如果他将来三十岁后,选择回家听父母话的话,那也就意味着,他目前的一切都要向生活妥协。不愿意与不喜欢的,也得收起性子去逐渐接受。

所以,真要将来做那个选择的话,他恐怕还是逃脱不了当房奴的命运。但至少他现在不需要,能够更享受自己的自由。

而且,就算将来会当房奴,在他老家的那座小县城买房,压力也会小许多。况且他父母也肯定会出资一部分,这些年他父母积蓄也不少。说不定付首付的话,就能掏一半儿。这样一来,他的压力会更小。

其实他并不想要父母给自己买房,让他们掏出大半辈子的积蓄砸这上面。

只是,他如果将来选择回去的话,恐怕也阻止不了父母这样做。听父母的话回老家,就意味着他要一切向父母妥协。做父母为自己安排的工作,娶父母给他相亲看上眼的姑娘。而现在要结婚,男方哪个不得有房有车,彩礼还要另算。

这算是现在结婚最基本的条件了,连结婚的新房都没有的,人姑娘根本都瞧不上。别谈什么爱情,高明早就不信这东西了。就算现在乡下结婚,也得男方出资另盖一座新房。

所谓的相亲,都成了变相看房。任何双方的好感度与感情基础,都没有带姑娘直接去看婚房来得更有力度,这才是最好的表白。

第三十六章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这将来可预知的一切,向生活的种种妥协,都令高明非常不喜欢与讨厌,他并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也对这样的未来很抗拒。只是,人有时候真的很难抗拒命运,也不得不向生活妥协。

他目前的所有一切,生活习惯、方式以及对人生的态度、看法等等,父母全都接受不了,他们双方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代沟。

他其实很想这样过一辈子,也很喜欢自己现在的生活,并且觉着这样也未尝就过不了一辈子。没必要非成家立业,有一个稳定的生活与家庭。一辈子飘零江湖,最后孤苦无依,孤独终老又如何,他就喜欢这样,也完全接受得了。

但问题是,他父母绝对接受不了。他父母都是很传统的人,认为稳定胜过一切,没必要非有多大的本事与多精彩的人生,认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成家立业,结婚生子,家庭和睦,又全家平安健康,这就是幸福了。

所以,他们也想给子女这样的幸福生活。认为这样才是幸福的、美好的,而且也只有这样才是对的。所有背离这一切的,都是错的。就比如高明现在,在他们眼里简直是离经叛道,叛逆得出奇,整天在外面不务正业地瞎胡混,跟混社会的有什么区别。

高明不肯听他们的,惹他们生气,那就是不孝。

但每个人对生命与生活的追求都不同,只有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才谈得上是幸福,是快乐的人生。

不管别人怎么看,又怎么评论,只要他自己觉着开心快乐就好了。

有句话叫“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还有个类似的俗话,叫“鞋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所以,怎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应该是自己定义,而不应该是别人。就算是父母,也没权利去定义子女的幸福。

他们的幸福,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父母不应该以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评判标准,去定义子女的幸福。认为非要过成他们所要求的与期望的,才是幸福。可能这样他们是幸福了、开心了,但实际上,子女并不开心,并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可是,子女又能如何,不听父母的,就是不孝。尤其在这个传承了几千年的传统价值观上,几乎所有人都无法反抗。在父母们看来,他们也自觉没有任何错,一切都是为子女考虑,为子女付出的。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子女好。可这个“好”,只是他们自认为的好,并不是子女真正想要的。

高明以前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叫“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这话乍看上去挺绕,而且还挺别扭的。但细品就能品出味道来了,所表达的正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认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父母应该要尊重孩子这个个体,而不是去想着控制他们。

给与太多,太用力的爱,有时往往不是对子女的好,而是对子女的压力。一句“我是为你好”,不知压垮了多少亲子关系。

高明就是一个这样的孩子,从小就不安分,很有个性,有许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而他的父母,也正是这样的父母。总是想让他按照他们规划好的路线走,想为他安排好一切,让他过上他们所认为的幸福生活。

但那样的生活,在高明眼里,从来都不是幸福。非但不幸福,简直是非常悲惨的一生。

他知道自己最终可能反抗不了,他就算再叛逆,这几千年流传下来,几乎刻印在了每个人骨子里的“孝道”二字,就是他不能承受之重。如果不听父母的话,就是不孝;惹得父母生气,甚至气坏了身子,则就更是不孝,会被千夫所指,万夫所骂。而且就算他自己心里,也过不去这道坎,接受不了自己不孝。所以无论如何,他知道自己最终都是反抗不了的,最后还是会听父母的话,回到老家去向一切妥协。

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更需要现在的自由与放纵,好好过几年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放飞自我的生活。一切都按自己喜欢的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只有如此,他将来回首往事时,才不会后悔,也不会留有遗憾。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如果他将来自己有孩子的话,一定不会像自己的父母这样,一定要学会放手,让孩子去选择自己的人生。除非孩子是要走向毁灭与堕落之途,否则他绝不轻意插手。

在昨天之前,高明一直都以为,自己最终无论如何,可能都反抗不了。最终还是可能会选择认命,回去向父母妥协一切。

但现在,他得到这口万象宝箱后,就有了转机,就有可能改变这一切,过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父母想要他稳定,就给他们呈现一个自己稳定的状态。比如等积累了足够财富后,自己开个公司做老板,这就不是不务正业了。

他不喜欢给人打工,也不喜欢每天朝九晚、三点一线固定不变的生活。既然不想给别人做,那就给自己做。自己做老板,就绝对有很大的自由,整天不用上班都可以。

至于公司运转是否良好,是不是赚钱,他都可以不在乎。反正有这口宝箱在,他便自有取财之道,有永远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财富。

只是这么看来,似乎解决问题的方式,还是一个“钱”字。真是没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是钱还不够。

其实他每个月都会给自己父母的户头打一千块钱,以证明自己收入与生活的稳定,证明自己现在过得很好,不用他们担心。就算没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他靠兼职打零工也同样能挣到钱,饿不着自己。

可就算如此,在他们那里,还是证明不了什么。还是认为他每天不务正业瞎胡混,甚至担心他走上什么不法之途,这钱来路不正。反正他打过去的钱,他们从来不花一分,一直存着,就是担心这儿子万一将来真的出事,这些钱他们没动,也算是一点儿挽回。

反正在高明的父母眼里看来,高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就是不务正亚。就算能赚到钱,有收入,也是时有时无,很不稳定,而且很有可能来路不正。就算高明再是向他们解释,他们也还是坚持自己的判断,完全听不进去,甚至根本不听高明说。

高明已经很努力去尝试沟通与证明了,也多次解释过自己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只是无论如何,父母都接受不了。

所以,说服不了,沟通无效。高明也就懒得费这口舌了,干脆再不解释,只自己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反正他最终是会听话回去,会向他们“投降”的。

不过现在不会了,这一切都有了转机。果然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在这个时代,似乎有钱就能够解决一切。他可以用钱买稳定,买自己父母所想要的各种期望效果。这样,就不会再一直说他不务正业,一直逼他回老家去了。

如果除了富可敌国的财富,还有通天的能力与武力,那他岂不是能全世界横着走,天下无敌了?

不管怎么说,梦想还是要有的,说不定就能实现呢!尤其现在,他又相信梦想了。

第三十七章 对门邻居

海景花园距海边有五百多米,属于二线海景房,目前在售的房价是九千二百多一平。这个价格相对一线海景房来说,已是差不多便宜了近三千,对比帝都等一线大城市来说,更是便宜得很了。

但对高明来说,这仍然是个非常高的价格,他以前从没奢想过在这里买房。不过虽然买不起,他却租的起。租的起,也就住的起。

相比起九千多一平的高额售价来说,出租的价格就便宜了不少。他目前租住的这套,月租金两千,一年两万四。而且面积也不算小,总共八十多平,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这个价格,是高明能够负担得起的,而且不会有什么太大压力。

他并不是一来到琅琊后就租住在这座小区的,而是已辗转换了好几个地方。目前这个,算是最令他满意的一个。不出意外的话,他在琅琊的剩余几年间,应该是不会再换了。

相比于买房,租房的好处就是不喜欢随时可以换。就算签了合同没到期,也可以找人倒手转租出去。反正比起买房,是要灵活了许多。买房若万一买到不喜欢的,或之后入住了发现有什么问题,再要卖了另换,可就麻烦许多。

而且再卖就是二手房,如果在这期间房价没涨,未能升值。那再没出去,反而是亏的。不想卖的话,就只能继续忍受。

对于高明这种本身就很喜欢自由的人,他也非常喜欢租房这种模式。一个地方住得厌烦了,不喜欢了,就立即可以换一个。

而且现在的租房市场,为了满足租客们的要求,大部分都提供基本的家具与电器,完全能做到拎包入住,根本不需要多置备什么东西,换房时也不用搬家具什么的。直接收拾好自己的行礼、东西,拎包就过去了,多潇洒自在。

买房可就麻烦多了,买毛坯房的还得请人装修。就算是买那种装修好的精装房,也得自己买家具,置办许多东西。万一搬家的话,家具还得搬来搬去,要麻烦许多。

开车回到海景花园后,高明并没有直接开进去,而是把车停在了小区外面的一个停车位上。

小区里当然也有停车位,地下车库里的车位很多,足以满足所有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但可惜,这些车位都不是免费的,需要另买或另租,才能够停到地下车库去。

而地下车位的租金价格,都快赶上他房子的租金了,他才没这么冤大头去租个车位。外面又不是没处停车,顶多多跑两步而已,犯不着多花那冤枉钱。他要租也租得起,只是觉着实在没必要。

在小区外面停好车后,高明背上背包,拿好自己的东西,便锁了车往小区大门走去。到得大门处后,他掏出兜里的门禁卡刷卡进入。

这小区名为海景花园,里面的绿化倒确实做得不错,绿化面积也比较大。

他租住的是六号楼一单元1802,十八楼绝对已算高层,视野很好,平常站在客厅里的落地窗前,就能一眼望到远处的大海,很符合他“面朝大海”的要求。

虽然是二线海景房,但这边望过去的海景也是很美丽很漂亮的。高明平常没事,就喜欢站在客厅阳台的落地窗前眺望海景。

一线区域内的海景房,看海的视野肯定更好。不过一线海景房的售价更高,租金也更贵,而且几乎没有小户型的房子。动辄都是一百平起,还有更大的,甚至有花园独栋别墅。这些地方,高明也就只能望望,租金太高,实在是目前的他负担不起。而且他只是一个人住,单身独居,也完全没必要住那么大的地方,太大了也是浪费。

其实就他现在租的这个,对他一个人来说,就已稍嫌有些大了。但他租的这个户型与面积,已经是这座小区里最小的了,所以,也就只能租下了。

倒是他需要的话,其实也可以另找一个人合租,这样还能分摊租金,更减轻他的压力。但他更喜欢自己一个人独居,实在不喜欢跟人拼房合住,许多生活习惯上的不同,也会多有不便。甭管男的女的又或老的少的,他都不想弄个陌生人跟自己同住。所以,还是自己一个人独力负担。

其实大点儿也没什么坏处,大也有大的好处,有更多的空间可以放置东西,也有更大的地方能供他活动手脚。

走进六号楼一单元,坐进电梯后,高明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但见这时是刚过下午两点不久。若是平常的话,这个点刚好是小学生们下午上学的时间。

他婚都没结,当然没有孩子,会拿这个来对比。是因为这座小区里有孩子的人家不少,他对门的邻居家也刚好有一个正上小学的孩子。平常虽然谈不上有什么交情与来往,但就住对门,也是时常有遇到。见到后,通常也都会点头打个招呼,说几句话。因此还算相熟,也常有遇到这户人家送孩子上学。所以,见的多了,他也就不免下意识地拿这个时间来对比。

正低头翻看手机,打发坐电梯的无聊时间时,忽然“叮”地一声响,电梯门开了。抬头一瞧,但见却是已到了十八层。

“小明叔叔,你回来了!”门一打开,忽然一个小女孩的甜美声音响起,向他亲切地开心叫道。

高明一瞧,但见正是他刚才正想起的对门那户邻居。叫他的正是邻居家那个上小学的小女孩,叫苏甜甜。今年十岁,上小学四年级,长的很漂亮可爱。

小女孩的后面,则是站着她妈妈,名叫林欣。同样颜值很高,面容精致,身材高挑。如果是单独遇见,完全想不到她已经是一个十岁孩子的妈妈了。虽然实际年龄已过三十,但保养得很好,看上去就二十多差不多。跟高明站一块,说是同岁,也没人不信。

苏甜甜的父亲工作较忙,而且又经常出差,所以长年不在家,因此带孩子的任务,就全落在了母亲林欣头上。

第三十八章 兔子不吃窝边草

这个林欣,据她自己说,是一名教舞蹈的老师。但并不是正规学校的那种正式教师,而是在一个少儿培训机构任教,是课外兴趣班。

她其实并不是那种特别漂亮让人一眼就很惊艳的女人,但却让人看得很舒服,属于耐看型的。第一眼可能很难发现她的美,但越看就会越觉着漂亮。另外可能是经常练舞的原因,气质显得特别好,一举一动间,姿式都有种说不出的好看,反正就是让人瞧得赏心悦目。身材比例也特别好,这可能也是练舞练出来的。

不过她性格却有些清冷,甚至称得上高冷。不太爱说话,也不爱笑。甚至高明最初搬过来时,也都不跟高明打招呼,见面时最多点下头便作罢,话都不多说,远不如她女儿热情。就是不知道,她这性格是不是也跟从小学习舞蹈有关系。毕竟人是跳芭蕾的,是高雅艺术,跟普罗大众不沾边儿,普通人也欣赏不来。反正高明就欣赏不了,要让他看芭蕾舞剧,绝对能看睡了,就跟看肥皂剧的效果差不多。

高明搬到这座小区并没多久,到目前为止,也就半年多。刚搬过来的一两个月内,跟这个林欣基本谈不上有任何接触。至于跟对方那个经常不着家的老公见面的次数,更是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对方既然没兴趣跟他交谈,他自然也不会自讨无趣地上赶着去贴人冷屁股。反正大家各住各的,相安无事就好,也没必要非窜门来往攀什么交情。何况人家老公经常不在家,平常都是孤儿寡母的,他也得有点儿分寸地避嫌,免得走近了被人传出什么闲言碎语来。

所谓瓜田李下,该避着些还是要避着些。可能对方也是因为瞧他是一个独居的青年男子,所以才刻意保持距离与冷淡的,不想跟他多作接触,以免引起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对于林欣的身材与样貌,高明做为一名正常男性,其实也是难免偶尔起些心思的。但也就最多想想,绝对不会有任何行动。别说对方是有老公的,就算没有,他也绝不会有任何非分之举。

他这些年来一直奉行一个道理,那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绝不跟自己身边的女性乱搞男女关系。因为相处太近,或太过熟稔,一旦跨过了那一步,往往就会把关系搞乱搞复杂,之后相处起来也会更难。而且就算自己想单方面结束时,也都不好脱身。

所以,最好是陌生的。就算认识,也最好不要太熟。跟他在工作与生活中,不会有太多的交集。这样才简单与纯粹,处理起来也比较方便。

另外,由于林欣的性子比较清冷,缺乏些必要的热情,其实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就算她长的很漂亮,气质也很出众。但对方的这种性格,而且骨子里似乎还总有更高人一等的这种孤高清傲,他却是真的很不喜欢。

好在她女儿苏甜甜不是这性儿,甚至与她是截然相反,完全是一个十岁小女孩该有的性格。热情开朗,活泼好动,见人也很有礼貌。每次见到他,总是主动跟他打招呼,叫他叔叔。

就是自从知道他名字后,就开始改口叫他“小明叔叔”了。有时遇到她们课本或试卷上有出现“小明”这个出现率最高的名字时,还总讲给他听,拿这笑他,觉着特别有意思。一来二去地,这小女孩倒先跟他混熟了。甚至经常趁着她妈不注意,偷溜到他家玩儿,也不担心他可能是坏人。

林欣对此显然有多番教育过苏甜甜,但最终还是拿这女儿没办法。而且因为女儿已先跟高明混熟了,她不得已,也得跟着招呼两句。不然的话,都显得还没自己女儿有礼貌,那就太没教养了。

不过,打招呼归打招呼,两人之间还是颇为保持距离地没有任何深入交往与多谈更多话题。每次见面的招呼,也不外乎“吃了吗”、“天气如何”之类,都是些没营养的客套废话。

苏甜甜的爸爸,林欣的老公叫苏世杰。据说是个什么公司的销售经理,对方曾给过他一张名片,林欣也曾跟他说过这个公司名称。但高明对这个真不关心,所以如果不是拿着名片照念,他一时还真忘了对方所在的到底是个什么公司,又到底是销售什么。

他对此既不关心,也懒的多问。反正这人经常不着家,见过的次数实在有限。不过因为苏甜甜的关系,再加上又是对门的邻居,因此每次回家碰见他时,也会主动跟他打招呼。

但这人的招呼虽然看似热情,也经常面带笑容,可高明却能看得出来,那不过是职业化的笑容与热情而已,并无多少真心。在得知高明并没有具体与稳定的工作,而只是靠到处兼职打零工获取收入后,还隐隐有些看不起高明。

但高明并不需要他看得起,也不在乎他的目光,甚至不在乎林欣的态度如何。只是面对苏甜甜时,他无法拒绝这个纯真烂漫的小女孩向他递过来的友善。但也就仅此而已,他会回应,但并不会太过主动相交,也免得被其父母误会他别有用心。

“嗯,回来了!”见到是苏甜甜,高明笑着回了句后,又向后面的林欣笑着点了下头,却没多说什么,只是抬腿走出电梯,随口问道:“你们是去哪儿?”

“我们到海边跑一圈!”林欣还没开口,苏甜甜又立即主动抢先回答道:“我爸爸清明节也不放假,不能带我们出去玩儿,只能我们自己去了。”说罢,又向高明邀请道:“小明叔叔,不如你跟我们一起吧?正好陪我们。”

“甜甜,你不看高叔叔刚出远门回来吗?他肯定很累了,要回去休息,我们不能打扰他。”林欣这回则是没等高明开口,就立即抢先说道,替高明拒绝了。

她对高明的称呼,一向都是连名带姓。虽然很正式,但也明显透着距离。在女儿面前,也是一向称他作“高叔叔”,可不会叫她女儿自己取的那个“小明叔叔”。

高明其实也不想答应,是正打算开口拒绝的。林欣主动开口,倒也替他省了。不过他也得亲自跟苏甜甜解释一下,立即跟着笑道:“没错,我要回去休息,这趟出远门确实挺累的。”

第三十九章 高明的兵器屋

听了林欣的话后,苏甜甜倒也懂事地没有再多缠高明,非央求他一起去,而且电梯也不及多等,接下来与高明挥手告别后,就与妈妈一起进电梯去了。

高明目送电梯门关上后,便转身走向自家门口。

他租下这里后,自己换装了一把智能门锁,密码、指纹双控制。出门不用带钥匙,非常方便。也省得不心小丢钥匙的话,开不了门。

智能门锁的价格也有高有低,功能也有更多样的,还有的能跟手机连接,用手机控制开门的。当然,这种就更贵了,至少也要上千。高明换的这把,功能就简单了许多,只有密码与指纹开锁功能,而且指纹还是光学指纹,不是半导体的,要便宜一半多。

光学指纹的灵敏性比半导体要差了不少,识别率也要差许多,但胜在便宜,而且也比较耐用。高明用的这把,目前来说,还没出过什么问题,也就是偶尔识别不灵,多试两下就开了。再不行,就换密码解锁,总能开了。他当初购买时的预算就在那儿,也不能要求太高。花多少钱能买到多好的品质,也早有心理准备,并不觉着亏了,也不觉着这东西有多差。

质量与服务等等,往往是与价格成正比的。想要什么样的质量与服务,得看自己的心里预算如何。

有句话说得好,生活就是得过且过,有时候真不能要求太高了。什么小资、精致之类,高明觉着大部分都是装样子、充面子,而且往往还是打肿脸充。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就是,何必要求那么多。什么咖啡还得是手磨的,还要现磨的。反正高明是品不出来速溶咖啡与手磨的有什么区别,再好喝的又能好喝到哪儿去,左右不过就那味儿。

像那个林欣,高明就觉着这女人挺有些小资情调,平常挺爱装,处处要求精致。反正他偶尔听苏甜甜提起她妈妈在家里的种种要求、规矩,以及自己平常接触下来所了解到的,都觉着有些不可思议。换了是他,他是绝对受不了这种女人的。

走到门口,抬起大姆指按到门把手上方的指纹识别处,面板下面蓝光一闪后,传出几声特有的音乐声,便表示成功解锁。紧接着,就是锁头转动的声音。然后他再一拉门把手,门便开了,非常方便,不用再解钥匙拿钥匙开门了。

说起来,自从他换了这把智能门锁后,过了不久,对门也跟着换了一把,而且是换了把比他更高级、更智能的。对此他也不知道那个林欣是什么心理,当时也没问过。

倒是后来相熟后,林欣偶尔有次提起,说是她以前对这种智能门锁没什么了解,也觉着没有传统的更安全可靠。是见高明换了后用着不错,所以了解过后这才跟着换了一把。

但高明总觉着,对方是不想显得在这方面比他落后、无知,所以才跟着换了,而且还特意换了把更贵更高级的,还有点儿在他面前显摆的意思。

但高明才懒得理这些心思,随便对方怎么想吧?

1801与1802虽是对门,在同一层,但户型与面积却并不一样。1801的户型更好,而且面积更大,据说有一百二十多平。而且是东户,向阳的房间也多,采光也比1802的西户更好。

据说这整个楼里,住东户的都有些看不起住西户的,也不知道他们哪儿来的这优越感。都是同一层,是邻居,还总爱处处攀比。

攀比是种病,得治。

高明就特别讨厌攀厌,也讨厌跟人对比,从小更是十分厌烦父母总拿别人家的孩子跟自己比。他认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是独一无二的,真没必要互相去比,自己过的舒心,开心快乐就行了,何必非要处处去跟人比,比了又能怎么样?

有句老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永远都有比你活得更好的人。如果一直都比不过,是不是要气死?而遇到过得不如自己的,也没必要非把人家拉到鄙视链去,觉着对比一下,自己就过得好了?

这种心理,简直是俗不可耐,大俗特俗。

拉开门进去后,高明在门口处换了拖鞋,然后把行李、背包顺手都先暂时放在门口处,一时也懒得去收拾。

转手走到沙发上一屁股坐下后,他惬意地舒口气,感觉终于回到了家里,有种特别踏实落定的感觉。

人无论如何,都还是要有个家,有个落脚的地方。正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外面再好,也还是不如在自己家待着踏实舒服。

坐了下,他起身到厨房外面的冰箱里拿了瓶冰镇矿泉水,拧开灌了几口,更觉着惬意非常,仿佛混身的毛孔都张开了。

又再接着喝了几口,他到卫生里洗了把脸,然后出来把门口放着的东西收拾好。那口万象宝箱,也郑重地取出,放置到茶几上。

接着便打开电视,躺靠在沙发上,以无聊的电视剧催眠,又午睡了一会儿。

午睡醒来后,他看了下时间,出门到附近的超市里采购了一些蔬菜水果与各种生活用品。当然,出门前又再次郑重地把那口万象宝箱藏好,塞到了床底下去。

在超市购物时,他也时不时地打开手机app,查看下这口宝箱的状态,以确认安全。在手机上万象宝箱的app里,其中“设置”中可以查看这口宝箱的各种状态与实施地理位置。所以就算真的不小心遗失或被偷了,其实也没必要太担心,靠着app里的定位,可以随时找过去。

从超市采购完东西回去后,就已差不多到了晚上。高明回家后,又首先再次确认了下床底下的万象宝箱还在,然后便开始张罗做晚饭。

他常年一个人独自在外,所以像做饭这种必备的生活技能早已掌握,而且做得还算不错。虽然不能跟专业的厨师比,但家常菜都是没什么问题的。煎炒烹炸,也算样样都通。

其实做饭也没有太多的技巧,无外乎多练而已。再说只是自己做自己吃,也没必要非练到专业厨师的水平,差不多就行了。

他一个人在家时,通常都会自己做。也就只有偶尔犯懒的时候,会泡个方便面或叫个外卖。

吃完饭后,他看看电视休息了一会儿消消食,然后便抱着万象宝箱推开了次卧的房门。

他租住的这里是两室一厅,次卧没人住,便被他改成了练功房。

推开一看,便见墙上挂满了刀剑等各种兵器,地上甚至还靠墙放着两个专门的兵器架,上面刀枪剑戟等十八兵器齐全,墙角处还吊着个沙袋,旁边还有个木人桩。

除此之外,他客厅里与自己住的主卧室里,墙上也都有挂着几把刀剑。有时看电视或是睡前兴趣来时,他都会随时抽出刀剑耍两下。

专门的刀法、剑法,他也都有各学过一套。当然,不是什么多厉害的杀人技,就是普通的大路化,那种套路话的武术表演。真用到实战里,也不知道能发挥多少用处。

但就算只是表演性质的,也有涉及到刀剑的基本用法。所以练练也能够至少掌握基本用法,知道如何挥刀挥剑,劈砍刺削之类,有多少种用法。而且练了也没坏处,至少还能强身健体。

收集喜欢的各种各样兵器,是他的一大爱好,在这方面也着实投入了不少资金。不过限于本身的资金不太充裕,他大部分也都是买个样子货,舍不得买那种真正品质好的真东西。

但如今这社会,限于刀具管制的法律,买这些东西也主要就是个收藏把玩,少有用到兵器们的真正用途了。难不成还能扛着刀剑上街找人打架去,就算不打架滋事,光是带着刀剑上街,被警察看见了,估计也得好一通盘问。

所以,只是自己收藏把玩,又不会真用到它们的真正作用,也确实没必要买太好的。

买了不少,其中也不免有质量不好,提前损坏或被他失手玩儿坏的,还有的则是他已经不太喜欢。但丢了又觉得可惜浪费,便也就放着堆积了起来。

这一堆或损坏或无用的兵器,放着已基本没用,所以高明打算把这些全都丢用万象宝箱里,让其直接回收了做原材料。虽然他大部分买的是便宜货,这些兵器的品质也算不得多好,但终究是打造兵器用,所以材料本身应该还算高级一些。至少要比寻常可见的金属物件更坚硬结实一些,回收了也不浪费,不然放着也是没用,直接丢了又太可惜,当作废品卖了也觉着非常不值。万象宝箱的这个回收功能,可说正合其用。

不过,捧着万象宝箱走到这堆无用的兵器前后,高明脸上又不禁犯难起来。

因为,这口宝箱太小了,而兵器都比较大。就算纯论体积可能不如,但大部分的长度都绝对越过了箱口。所以怎么放进去着实是个问题,而这些又全都是金属,他也没能力随意折断。难道还得找个专门的切割设备,把这些全都切割成小块儿才行?

第四十章 大小如意 随心控制

“这箱子能变大点儿就好了?”

看着墙角那堆明显要比箱子大的废旧无用兵器,高明不由暗道。

他看过的小说与影视剧里描写的法宝,好像都能大小如意,有的甚至能变化成另一种形态。最典型的,比如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那真是大小轻重无不随心如意。想变多大就变多大,想变多小也能变多小。大时能成擎天之柱,顶到天庭;小时则能小成绣花针,被孙悟空塞在耳朵里藏起来。

想到这儿,他立即返身到客厅里拿了手机,然后打开手机里的万象宝箱app,再点开左下角的那个宝箱助手。一点之后,箱盖立即打开,湘湘从里面钻出来向他问道:“尊敬的主人,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这个箱子能不能变大?”高明也不多废话,立即直接问道。

“当然可以,低阶的法器都能做到大小随心如意,法宝当然更能做到了。”湘湘回答道。

“那好,立即变大点儿,变大到让我能把这堆东西放进去。”高明一听,也很高兴自己的法宝有这功能,立即吩咐说道,并随手指了下自己准备放进去的那堆废旧兵器。

“其实要想让宝箱变大或者变小,主人自己就能做到。毕竟您已经血祭过,是宝箱的主人了,这些简单的基础控制,您都可以做到。”湘湘闻言,却是并没有立即依言让宝箱变大,而是这般说道。

“真的?”高明不由十分惊讶,他有这本事,自己都还不知道。

“当然是真的,主人您可以试试。”湘湘回答道。

高明闻言,立即一点头,然后冲地下放着的宝箱一指,喊声“大”。但喊过之后,却见那宝箱并没有任何反应,让高明不由立即诧异地看向手机里的湘湘,脸上满是疑问,“不管用啊?”

湘湘见状,失笑了下,道:“不是这样做的。您先平静下来,沉下心,然后闭上眼,仔细感受这口宝箱。您已经对它血祭过了,仔细感受,就能感受到与它血脉相连的感觉,然后就可以随心控制了。”

“是吗?”高明不由再次疑惑了下,对此还是有些不太确信。但想了下后,还是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闭上眼去尝试。

闭上眼后,他继续做着深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便试着想象着那口宝箱去仔细感受。

他对此也没什么经验,直感受了好久后,方才渐渐感受到这口宝箱的存在。真的是有一种血脉相连,跟自己好像一体的感觉。就算闭上眼,他也能清楚感知到这口宝箱的位置。就像自己的手脚一样,闭上眼不用看也能知道在哪儿。而且感觉能像控制自己的手脚一样,去随意控制这口宝箱。

体会到这感觉后,高明立即兴奋地喝声“大”,然后猛地睁开眼来。睁眼一瞧,便见眼前的万象宝箱金光一闪,立即随之变大。

他开口高喝之前,心里早有了一个要控制变到多大的预想。此时这口宝箱变大的程度,果然跟他心里想得一模一样,丝毫不差。当真是能随心变化,果然是个宝贝。

想到此处,他又立即喝声“小”,然后这口宝箱便又立即变小,变回了原本的那般大小。不过高明见状,却又喝声“再小”,这宝箱便又跟着再次变小,小成了他巴掌大小一般。

接着他又心中一动,喝声“起”,这宝箱便跟着飞起,落在了他掌心里。

此时变小之后,宝箱的重量似乎也跟着变化了,变轻了许多,不像原来那么重了。看来不仅能大小如意,还能一起跟着轻重如意。

看到能这般随心控制,高明高兴地笑了几声后,手指着另一手掌心里的宝箱,又喝了声“再小”。话落金光一闪,这回这只宝箱直接小到了跟个钮扣差不多大小的程度。然后他随手一握,装到了自己口袋里。拍了拍口袋后,也没感觉有多碍事。

“果然是个好宝贝!”高明称赞了一句,不禁后悔没早点知道这功能,并且知道自己就能做到随意控制。

早知道的话,他就能把宝箱变成这么大点儿,随身带着。能随时携带在身边,会让他感觉更保险,绝对不怕放在家里不安全,会丢了或进小偷被偷了。

试着走了两步,也没感觉到有多碍事后,高明立即从口袋里掏出宝箱,然后随手向地上一丢,喝声“大!”宝箱立即就在空中变大,并稳稳落在地上。

这回,又变大到了他之前让其变大的程度。接着他又喝声“开”,宝箱的箱盖便立即自动打开。完全随心控制,真是非常方便。

“主人您果然聪明,立即就能举一反三,知道其他的控制。”湘湘见状,也立即不吝送上夸奖地道。

高明笑了笑,开心地受了这记马屁,然后弯腰把那堆无用的废旧兵器一把抱起,全都丢进了箱子里。

抬手一指,意念一动,见箱盖立即顺他的意自动合上后,他又是一笑,然后向手机里的湘湘道:“要是它能再自动把东西吸进去,就更完美了。”

“这其实也能做到。”湘湘笑道,“不过就需要主人您赶快加紧修炼,等修炼到能祭炼了一两层禁制后,就能做到对万象宝箱更多的控制了。使用起来,也会更加随心如意。”

“那倒是!”高明点了下头,忽然道:“不过你好像能做到吧,器灵的作用,不就是帮助主人掌控使用法器吗?”

“是,这点我能帮您做到,不过刚才您没吩咐啊!”湘湘在手机里对他眨着无辜的大眼道。

高明见状无奈笑笑,也不跟她计较这点。其实就现在这种程度的控制,对他来说,都已经算是很满足了。短期内,他也不奢求太多。

不过既然把湘湘叫出来了,他接着便又正式向湘湘请教了下对《万象宝经》的修炼问题。尤其开头的第一部分经文,也跟湘湘印证下自己解读的对不对。

关系到《万象宝经》的修炼,湘湘自然不藏私。高明能不能练成这门功法,可也是跟她切身相关的。

接下来,湘湘便向高明详细解释了开头的第一部分经文。高明为怕记不住,还找了个笔记本,边听边作笔记地记下。然后,又跟其详细讨论了下具体的修炼事宜,制定了一个初步计划。

第四十一章 一月筑基 呼吸吐纳法

制定好初步的修炼计划后,高明留下来独自练了会儿木人桩,然后又出去看了会儿电视。等过了晚上十点后,他略觉有些困意,便关了电视,洗漱一番,早早上床睡觉。

他平常很少这么早睡,一般都到十一、二点了,有时甚至是凌晨一、二点才睡。

但他现在为了修炼《万象宝经》,却是需要调养身体。所以不能再这么不知节制地熬夜晚睡了,必须得调整作息,早睡早起,而且要比平常更注重锻炼身体,饮食方面也需要做些调整。湘湘为此,还特地给高明开了几个药膳配方。

高明虽然平常的生活作息不太规律,经常熬夜,对自己的要求也并不严格,但他平常却也很注重健身与锻炼身体。再加上本身也有练了些防身的武艺,所以身体素质还是很不错的。虽然看起来没有明显的肌肉贲起,但脱了衣服后就能看到,还是有一身健子肉的。

以他的这个底子与身体素质,湘湘判断,正式修炼前的调整准备阶段,也即筑基期,并不需要一百天,大概只需要一个月就差不多了。不过这一个月内,必须按照他们商量制定好的锻炼计划进行,饮食方面也要注意,不能太偷懒了。

这个计划,高明也有参与制订,有充分考虑了他自身的情况,所以制订好后,他并没什么异议,会严格按照遵守。争取在一个月之内,把身体状况调养好,然后便开始正式修炼《万象宝经》。

洗漱一番出来后,高明睡觉前,又把万象宝箱带到了卧室里,放在自己床边的床头柜上。只有把这东西一直放在自己触手可及的身边,他才会觉着更加安全保险。毕竟这东西目前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珍贵了,绝不容有失。

其实任何人得到一件最珍贵的物品后,怕都有这心理,会患得患失,恨不能一直贴身带着。等过一段时间后,这种情况就会好许多。习惯成自然,一直不出问题,也就没什么好太担心的了。

在把那堆废旧无用的兵器丢进万象宝箱后,高明当时便又立即把宝箱缩小到了他掌心大下。里面装着东西,也丝毫不影响其变大变小。甚至高明还好奇,自己刚才放进去的那堆兵器,这时会是什么状态,因此缩小后,又打开箱盖瞧了一眼。但这打开一瞧,里面刚放进去的那些东西却是早已消失不见,半点儿渣都不剩。

看来这宝箱分解吸收原材料的速度,远比他想象得快,根本不需要一晚上的时间。他昨晚做测试放进去的那个啤酒易拉罐,只是当时没随后立即打开,而是隔了一晚才打开。否则他当时就紧接着打开的话,肯定也早就消失不见了。

他也很清楚,这万象宝箱里面虽然看着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东西,但实际上却暗藏许多空间,只是并非他现在的肉眼凡胎所能窥探到。

睡觉前,他把手机也一并放在了床头柜上,不过并没定明天早起的闹钟,因为不用他动手,湘湘早就帮他自动定好了。

现在湘湘还同时取代了他手机里原本那个智能助手的位置,同样可以控制他手机的所有功能。定个闹铃,不过是轻易事尔。

躺下后,他一时也难以立即睡着。毕竟平常就不是这个点儿睡的,再加上下午又午睡过。所以虽然刚才有了些困意,但要说睡就能立即睡着,却也不太现实。

一时无聊,他本想看会儿手机,刷刷新闻之类。看着看着,也就犯困睡着了,以前他睡不着时就经常这样。

不过刚伸出手去,伸到一半儿,他却是又忽然顿住。然后想了下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现在这个手机,已经不是属于他一个人的手机了,还同样属于湘湘的主场。所以他要一拿手机,肯定会立即被湘湘发现。两人才制定好的计划,说要早睡早起,并且从今晚就开始实施。他要是现在就违反计划破了戒,被湘湘当面戳破,脸上也是有些挂不住,会很难堪的。虽然他现在是主人,湘湘做为器灵理应听他的,也没权利阻止他;但若是才没过多久就食言而肥,还被发现,他自己也绝对很尴尬。就算湘湘不会明言阻止他,他自己也觉着会挂不住这张老脸。

所以最后想想,还是打消了这念头。

但他一时间又睡不着,躺床上干闭着眼无事可干,翻来翻去也挺无聊。胡乱想了些有的没的,他忽然想起湘湘之前还教了他一套呼吸吐纳的调息法门,让他每天坚持练练。

这只是个调整呼吸吐纳的法门,并不是功法,也不能靠这个修炼出内力或真气来。但练这个,却有助于调养精神,还能调整整个身体的状态,而且还能帮助练习入静,作用却也是不少。尤其用于调养精神方面,这点很重要。

筑基期的调养身体,为正式修炼做准备,主要就是调养自己的精、气、神三宝,要达到精足、气满、神旺的标准。前面的精、气都好说,都是身体状态上的直观体现,多注意锻炼身体就都能练到。唯有最后的这个神,有点儿玄乎。神这东西确实是指自己的精神方面,换个说法的话,也可以说是自己的灵魂。

身体好锻炼,就算他没有更专业的知识,也多少懂得一些,无外乎跑跑步、做些俯卧撑、仰卧起坐之类的。但对于自己的灵魂,这却又怎么锻炼,而且又怎么察知算不算练好,达没达标。这在之前,他绝对是两眼一抹黑,十分抓瞎,没有任何办法与头绪。

湘湘所教他的这个呼吸吐纳法门,就可以说正是能锻炼到灵魂层面的。虽然很粗浅,但对目前的他来说,也绝对够用了。而正因为粗浅,这法门甚至连个正式的名字也没有。

高明此时想起,便是打算试着练一练。既是试试看,也是用来打发下现在的无聊时间。

这个吐纳法虽然不是正式的修炼,但在湘湘教他时,却也说最好能按正式的修炼打坐姿式来练,更标准一些。不过别的姿势,却是也没什么关系,不会有太大影响。毕竟这不是正式的修炼,并不涉及任何经脉、内气的走向等,只是个独特的呼吸方法而已,根本不必担心能走火入魔。

所以有这前提,高明也就没坐起,直接保持现在的睡姿去练。他也没想着一次成功,只是一时无事可做,先打算试试。最主要的,就是用来打发下现在一时睡不着的无聊时间,所以也没必要太严格。

第四十二章 逆天湘湘 最强黑客

高明也不知道是自己姿势不对,还是不太专心的缘故,连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不过却是在这过程中成功试困了,最后打了个哈欠,便翻身睡了过去,倒也不是一无所得。

第二天一早,他六点多便自动睡醒了过来。

醒来看了下时间后,他自己也不禁有点惊讶,他还很少有这么早起过,而且是没定闹铃的情况下这么早醒。

湘湘昨晚当然有给他定了早起的闹铃,但定的时间却是早上七点整。所以他现在是起早了,时间还没到就自动醒了。

醒来后他也不觉有多少困意,便翻身起床。起来后洗漱一番,他便到厨房开始动手做早饭。

正在厨房忙碌时,忽然听到外面远处传来一阵声音很大的音乐声,而且放的是让他特别讨厌的歌曲。忍不住皱了皱眉头,然后无奈摇头。

这帮放音乐的,是附近一个公园里跳广场舞的老头老太太,每天早上六点半。只要不是刮风下雨或下雪下冰雹,都固定不变,非常准时。他们健身没错,跳广场舞也没错,但为此扰民就很有错了。

附近有好几个居民小区,都离得不远,每天都为此深受其扰。各小区的物业包括业主委员会,也不是没人去跟这帮老头老太太们交涉过,但每次都是以失败告终。这些人仗着上了年纪,根本不讲理,说什么都不听,还是每天这个点准时集合去跳广场舞。

也有小区业主不堪其扰去报过警的,但报了警也没用。都是一帮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警察们也不好严重处罚。而且论说起来只是扰民,也不算严重犯罪。还有法不责众,他们仗着人多,再加上年纪又大,甚至敢围着警察吵吵嚷嚷去评理,怪物业与小区的年轻人们不支持他们跳舞,不让他们健身。

反正各种吵闹,就是坚决不让,说什么都不听,谁劝都没用,简直一帮老流氓。

高明本来对自己现在租住的这地方算是挺满意的,如果非要挑一点不满意的话,首当其冲就是这点。这帮每天早上固定跳广场舞的老头老太太们,实在是太烦人了,每天都打扰人休息。

老人们觉少,大都起得早,但年轻人们可都起得晚。而且许多人还经常晚上加班,就贪早上多睡一会儿呢,结果早上也睡不安稳,经常被吵醒。

这帮老人们非常固执,不但不肯听劝不跳,也不肯有丝毫让步,既不减小音量,也不肯推迟时间。越是有人劝越犟,就是要对着干。

还好高明不是上班族,每天不用掐着点固定上班。虽然对此也深受其扰,非常讨厌这帮扰民的老流氓,但他还可以等他们跳完后补回笼觉。或者睡不够的话,随时补午觉。所以这方面,他受的打扰还不算多,也就懒得跟这帮老流氓多计较。何况就算真计较,他觉着自己也没办法。总不能跟他们去动手吧,动个试试,绝对讹他个倾家荡产。

所以他此时皱皱眉头后,也就只能像往常一样,无奈摇头,觉着拿此真没办法。

现在社会上好多老年人为老不尊,仗着年纪大不讲理的事。真是应了网上那句话,不是老人们变坏了,而是坏人们变老了。

对这种社会现象与问题,高明也没资格去管。只能是有时网上碰见了,跟风评论骂上两句,发表下自己的意见。许多事上,他确实只能当个键盘侠。

有句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曾经这句话是公认的公理。但现在这世上,却是有越来越多的无理之人能横行霸道,反而有理的人无处讲理了。

高明对此没办法,也懒得去多计较,只能是关紧窗户,减小外面音量的侵入,然后转头对着旁边的手机喊道:“湘湘,给我放个音乐!”

“好的,主人,请问要放哪首歌曲?”他话声一落,手机里的湘湘便立即应声回道。

“就我手机里的播放列表,顺着放就行。对了,连接蓝牙音箱,音量开大点儿!”高明平常其实并不爱经常听歌,也就开车时放放,既能放松心情,也能对抗减少下胎噪、风噪之类。

平常在家里,他是很少听的,但也偶尔听。不过这个蓝牙音箱却不是他买的,而是他曾经的一个前女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那个前女友就特别喜欢听歌,而且还喜欢追星,追星的程度甚至有些疯狂。所以高明最后受不了,便跟其分手了。

不过这个蓝牙音箱他偶尔也会用到,便也就留了下来,对方也没有非讨要这个礼物,分手时两人也并没闹得太难堪,算是和平分手,没成仇敌。

他此时让湘湘播放音乐,自然也是打算以音抗音,对抗下外面那扰人的广场舞音乐。大部分的广场舞音乐,品味都非常让人堪忧。何况不论什么歌,一遍遍听的多了,也会听得厌烦。

高明并不是很爱听歌,对歌也没什么研究,所以从没遇到过那种让他百听不厌,不断单曲循环的歌。对他来说,无论多好听的歌,听多了也都会生厌。这也算是人的本性,就是比较喜新厌旧。

本质上来说,他也确实比较喜新厌旧,不太爱回顾过往。有些人总觉着童年很美好,很想回到小时候。但他就不觉着童年有多美好,更喜欢现在的生活。

他不太爱回顾过往,也不喜欢憧憬未来,更喜欢珍惜眼下,过好现在的生活。

“好的,主人。”湘湘答应一声后,下一秒歌曲果然便立即响了起来。音量也如他所愿,开的比较大。

高明闻声,不由满意地点了点头。果然湘湘比他原来的那个手机助手,不知道好用了多少。不过再下一秒,他却不由面色一变。却是忽然想起,他那个蓝牙音箱好像根本没开。

“湘湘,我蓝牙音箱好像没开吧?”高明想起后,便立即转头问道。

“嗯,是没开,不过我给开了啊!”湘湘答道。

“你还能隔空打开开关?”高明不由对此有些震惊。

“对啊,一按不就开了吗!”湘湘很理所当然地道。

“你的意思时,你还有隔空控物的能力?”高明还是不解地问道。

“这个我暂时没有,但等我化形后,就有这能力了。”湘湘道。

“那你现在怎么做到的?”高明问。

“就入侵你那个蓝牙音箱,直接打开电路控制就行了。”湘湘解释道,“你要知道,我并不是一个纯粹的黑客程序,而是法宝器灵,不要用你的常理来判断。这种事对我来说,就是很简单。”

高明听罢摇摇头,又再点点头,道:“确实是,你的本领真是比我想的大多了!”

说罢他忽然心中一动,扬起下巴指了下窗外,问道:“那你能不能入侵了外面那个放广场舞的音箱,把这东西弄坏了?”

现在大部分的外放音箱,都有蓝牙功能与无线连接。所以只要有这功能,湘湘就应该能够入侵。

“距离有点儿远,不过我试试!”湘湘说罢,便闭上了眼。

然后没过多久,外面的广场舞音乐便立即嘎然而止,湘湘也立即随之睁开眼,向高明笑道:“成功了!”

高明见状,不由再次露出震惊到不可思议的眼神。他本来的意思是,湘湘说能的话,他就带着湘湘过去到公园那边,到那个外放音响的旁边。没想到湘湘说完就直接动手了,而且距离这么远,竟然都能够成功,简直是逆天了。

“你怎么做到的,这距离也太远了?”高明震惊过后,好奇问道。

“确实挺远。”湘湘道,“直接连接是连不到的,但可以间接。附近有个信号塔,我借助了信号塔,信号塔的功率就大多了。而且就算没有信号塔,现在人手一部手机,也能跳转连接。”

高明闻言,不由再次吃惊到快要惊掉下巴。这能力确实太强了,竟然都能反向入侵手机信号发射塔。然后再利用信号塔的大功率,去入侵那个广场舞音箱。

“厉害!”高明对此都无话可说了,只能竖起大姆指给个赞。

有了这件法宝,先暂且不说其他了。光是湘湘能入侵几乎所有电子设备,而且还能超远距离入侵,根本不用露面,他就是全世界最厉害的黑客了。当然,真有这本领的是湘湘,不是他。但他是这件法宝的主人,所以他当然也算。

想想以前在电影里看过的一些强大黑客的本领,以及现在各种电子设备的普及性。高明一时间,不禁立即有种傲视天下的念头升起。

别的方面暂且不说,至少在黑客领域,他可以称无敌了。再强的黑客,也强不过他这只法宝器灵。

第四十三章 看热闹 八段锦

高明今天的早餐比较简单,只是煮了几个水煮蛋,然后吃了两个,再又喝了盒牛奶后便算对付了。

迅速吃完早餐后,他立即收拾好东西出门。赶往附近老头老太太们跳广场舞的那个公园,打算去看看热闹,幸灾乐祸一番。就是不知道,这帮老头老太太们还在不在。另外,他也是想证实一下,究竟那个放广场舞音乐的音箱有没有坏。

虽然他吩咐完湘湘后不久,外面的广场舞音乐便立即嘎然而止停下了,显然是湘湘入侵成功后的结果,不可能有这么巧;但高明还是想亲眼见证下才觉着更把准。而且亲眼见过后,也能更加确认湘湘这项无师自通的黑客本领强大。

他吃过早餐后,本来也是要打算出门,去晨跑锻炼身体的。只不过原本的晨跑路线,并未把公园规划在内。因为有那帮跳广场舞的老头老太太,他避之还唯恐不及,哪会跑过去让自己耳朵受难。

但现在他为了看热闹,却是立即临时更改路线,跑去了公园。

这座公园名叫荷花公园,因为公园中心的小湖中,种植了许多荷花,每到盛夏时节,荷花盛开时,非常漂亮,因此便以此命名。

公园并不算太大,只是沿着中心的小湖在周围布置了些景观,栽种了许多花草。但因营造的颇为雅致,再加上周围的居民小区较多,所以平日里游人还是不少的。附近的居民们,常有到公园晨练、散步之类,有些活动也会聚在公园里来进行。

像这种公园,当然是免费向所有人开放的。否则那些老头儿老太太们又岂能轻易霸占了,要让这些老人们花钱租地方跳舞,那简直是等于拔他们身上的毛。大部分老人都比较节俭,换句话来说,称得上是抠门吝啬。

但说来又很矛盾,往往这些人小钱不愿意花,比如买菜之类,跟商贩因为一毛两毛就在那里砍价砍得像吵架,争得脸红脖子粗。可若花在什么保键品上,却是多少钱都愿意,甚至没钱的,借钱也要买。可往往这些所谓的保健品,根本没什么用。虽然大部分吃不死人,却也吃不出来健康无病,长命百岁。因此,许多人都在这方面花了冤枉钱,甚至被骗。但被骗的已是不计其数,却还是有许多人甘愿上当。

还真是应了那句“老人怕死,小孩怕笨,男人怕穷,女人怕丑”,往往平常再精明的人,一旦戳到了这些痛点,便往往会智商欠费。所以像关于保健品、护肤品、理财产品这些,都是诈骗的重灾区。至于小孩儿的,也有各种营养品与补习班,反正就是各种忽悠。不过这其实还是骗的大人们的钱,小孩子又哪有什么自主能力与经济能力。

公园离得不远,距离高明这座小区也就两百米左右的距离。他一路跑出小区大门后,加紧两步,便很快赶到。

等到了公园内的广场后,就见那些跳广场舞的老头老太太们还并没走,而是一大帮人都围在那个音箱处,研究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好好的,就忽然放不出音乐坏了。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全都围聚在一起,也另有些三三两两的散聚在周围聊天。谈论的内容,也大部分是关于坏了的音箱的。

可惜,这帮人都是上了年纪的,哪懂这些科技数码类的东西。操作归操作,现在的大部分电子设备,尤其是面向普通大众的,基本都是傻瓜式操作,力求简单易懂,能够让人很快上手。所以,这东西的操作开关很简单。可要论修理,却没半个能懂了。甚至现在已经讨论半天了,究竟是坏在哪儿,又为什么忽然好好的就会坏,一帮人还是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仍是在那里抓瞎乱猜。

高明当然知道问题出在哪儿,湘湘可就是始作俑者,也告诉过他是以瞬间的超频运算,造成电涌,直接烧坏了其控制主板。

只是他虽然清楚,但自然不会主动说出来,而是在旁边瞧着暗自幸灾乐祸地偷乐。

其实此时此地,也不止他一人是抱着这想法。周围有不少年轻人都跟他一样,在旁边指指点点地幸灾乐祸,觉着这帮老头儿老太太们的广场舞音箱坏了,真是该。早就该坏了,叫他们扰民。甚至许多人都不是暗自幸灾乐祸,而是明着就笑了出来,都快差拍手庆贺了。

有些老人瞧见后不忿,便指着那些看笑话的年轻人骂骂咧咧的,甚至怀疑是他们做的手脚,故意把音箱弄坏的。但这些年轻人也不甘示弱,立即便怼了回去。

不过大部分人似乎也都不愿太过计较,回怼了两句后就很快离去。毕竟他们不像这些老人这么闲,大部分都还要赶着上班,哪有这么多闲功夫跟他们在这里多耗。

高明见不少人散去后,也立即随大流地跟着随众散去。他可不想落单后成为这些老人们发泄怨气的目标。

虽然事实上,这个音箱会坏,他确实是罪魁祸首,是幕后主使,但他当然不会傻到自曝出来。

跟着众人离开公园后,高明立即换个方向,直往海边沿路跑去。海边的风景更美,空气也更新鲜,视野也好。瞧着大海,也能开阔心情。而晨跑往海边跑,这本来也就是他原本的跑步路线,现在不过是重新回到了正途。

一路跑到海边后,高明休息片刻,然后左右瞧瞧,独自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

凝神默立了片刻后,他调稳呼吸,然后抬手起势,开始打起了一套拳法。

说是拳法也不太对,因为动作很慢,而且几乎没有任何出拳进攻的招式,防守遮挡的也没有。就是一招一式缓慢变化的几个动作,看起来舒缓大气,跟太极拳很像,但又明显不是。

这套动作名叫“八段锦”,顾名思义,就只是八个动作,非常简单。也确实不是拳法,只是用来锻炼身体的。如果非要找一个类比的话,跟广播体操的性质差不多类似。就是纯用来锻炼身体,没有任何武艺性,也完全不能用作实战。

这套动作,也是湘湘昨天晚上跟他制定计划时顺便叫他的,用以帮助他在筑基期调养好身体。

这套动作非常简单,所以高明也不用特别预先学习,只是昨晚看湘湘在手机里演示了一遍后,就立即学会了。不过这套“八段锦”动作重在其次,重头是在练习时所配合的呼吸上。

其呼吸方法很独特,并不是普通的呼吸。练习哪个动作配合哪个呼吸,也很有讲究。

这套动作如果常年坚持练习,就算是普通人,也能够练得身强体健,百病不生,还有延年益寿的功效。不过要想靠这个炼气修道,那是不用想了,也完全想多了。真正修行长生,哪有这么容易。

高明此时虽是初次施展,但因为这套动作很简单,所以第一次也并没出什么错,只是慢了点。

等成功练习过一遍后,就很快熟练上手。然后稍顿片刻,便开始接着练第二遍。

等连练了八遍后,他便收势吐气,结束了今早的晨练。

接下来他在附近稍微逛逛散散步后,便一路悠闲地走回去。回到小区附近,路过菜市场时,他又进去买了些菜。买完菜后,还到附近一座兼卖中药材的药店,进去买了几味药,用来调配熬制湘湘昨晚开给他的药膳。

第四十四章 专心练习 暂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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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普通药店里买来的药材,很可能不是什么好药。甚至有以次充好,乃至假药的可能。毕竟这年头,什么造假的都有,而高明对药材这一块,也谈不上有任何了解,根本不懂分辨。

但他不懂,湘湘却懂。有湘湘把关,绝不可能买到假的。不过品质这一块,就无法要求更多了。

现在这时代,一切都讲究快节奏,连种植都讲究快节奏,期望在最短的收获时间内得到最高的产量。所以大部分都是求量,质这一块儿就不免下降了。

除了栽培与种植,烘培与加工方面也不是高明能够插手干预的。所以要想弄到真正放心的好药,那除非是所有环节全都亲力亲为,自己种植加工,或背着个药篓到深山里自己采药。

同理,一些鸡鸭鱼肉与蔬菜等等,要想吃到真正绿色纯天然与无公害的,那也只能是自己养自己种,这才能来得真正放心。否则的话,市面上所谓的那些绿色无公害产品,只是自家那么宣传,谁又能保证是真正的绿色纯天然,所有环节全都公开透明。有没有用过饲料与化肥,消费者又怎么可能全部知道?

所以,要想吃的真正放心,一切都只能自己来。但什么全都自己来,那就未免太麻烦太累了。既然有现成的,何必非那么吹毛求疵。他二十多年还不就这么过来了,也没见吃出什么毛病。有时候这些方面,真的不能要求太多,因为你无法做到把控所有环节。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选择相信还是有追求高品质的良心商家的,这世上也不全是奸商。而且吃的这方面,有时候真的是不能太较真。正所谓“不干不净,吃了没病”,难道还能全都保证给你是在真空无菌环境下生产?

高明平常很少在家里炖汤,就算做汤也是做那种几分钟的快手汤。他一个人做饭,经常是对付居多,怎么方便快捷怎么来,很少做那种需要很多环节,以及花费特别大精力的菜。

真想吃点好的犒劳自己,那就去外面饭店吃,也不需要自己做,更节省精力。虽然外面饭店里的是不太健康,但他却不太在乎这个,这方面真没必要计较太多。不然的话,所有人全都自己跟家做,那开饭店的还不得全都关门大吉了。

可事实显然没有,而且饭店几乎是在现在的互联网经济模式下没被竞争下去,反而是逆头迎上,紧跟潮流,跟互联网挂钩,做得越来越好的行业之一。

一家做出了口啤与客流量的店铺,必然对自身的品质也有要求,不会干砸自家牌子的事。如果真的不健康,哪还会有那么多人吃,肯定也早就被查出问题了。

人活在世,真的是不能计较太多太较真,也不能去怀疑一切,必须选择相信人。否则活在这世上,几乎没法过了。除非你一个人隐居深山,一切都能自给自足,不跟任何人接触。

但高明虽然喜欢安静的环境,但却也不喜欢过那种跟社会脱节的生活,他喜欢享受现代社会的一切,以及各种现代科技带来的方便。

等高明买好一切所需的东西回到家里后,已是过了上午十点。再过俩小时,就到中午了。所以他稍作休息后,便开始着手准备午饭。最重要的是,把药膳熬上。

他平常不炖汤,家里也没备砂锅,这回还特地买了一个。清洗一番,再把买来的一只肥鸡洗净,过遍飞水,然后就是清洗各种药材。清洗完后,全都一起放在砂锅里,就可以加水开炖了。先大火煮个半小时,接下来则小火熬煮四小时。

看起来倒也没多复杂,就是比较耗时间。而且还得时时注意着点火,免得把汤熬干。

四个小时,这是赶不上他吃午饭了,只能当下午茶。所以高明把汤炖上后,就自己先另做了午饭。吃完后,在家里活动活动消消食后,便找了个垫子,在地板上盘膝而坐,然后又开始尝始练习昨晚睡前练失败的那个呼吸吐纳法。

好在今天连续尝试了三次后,终于在第四次成功。本来这个就也不算太难,只是一种独特的呼吸方法,并不涉及到任何经脉与内气的走向运转等问题。何况他现阶段,也根本没有半丝内力。

尝试成功后,高明便一直练习着这个呼吸法。直到不知过了多久后,湘湘主动唤醒他,他方才从这种入静的状态中醒过来。

湘湘叫醒他,是告诉他厨房里炖的那锅药膳已经熬好了,提醒他关火。另外也是提醒他,这个呼吸吐纳法刚开始也不用练太长时间,控制在一个时辰内就可以,也即两个小时。

高明对此,自然是从善如流,虚心接受湘湘的建议。在这方面他没有任何经验,当然是要接受湘湘的全部指导。

收功之后,他先去厨房关了火。然后也并不急着盛出,先在里面放凉一些再说。

此时他倒是细心体会了下修炼了那个呼吸吐纳法的效果,果然感觉精神状态比平常更好,觉着更加有精力,更加旺盛。不然他平常吃过午饭后,有时是感觉稍微有些泛困,想睡个午觉的,但这时却完全没有半丝困意。就跟睡了一个特别好的觉,刚醒来时的状态差不多。

察觉到这法门有效,高明当然也是暗暗高兴,觉着这个万象宝箱的器灵湘湘并没骗他,看来是真心教他的。

等放凉一会儿,他便揭开砂锅盖,把药膳盛出。然后端到茶几上打开电视,边看电视边喝汤。肉当然也不会浪费,喝汤时一并吃了。

虽然加了不少药材,但这个汤里并没有太多的中药那种苦味,而是药材的清香与特殊的药香。再配合上食材本身的美味,浓郁芳香,味道非常不错。就算不是药膳,也当得起是味美食。

连肉带汤吃喝罢,高明感觉肚子里暖暖的,连带烘托的整个人都是,浑身上下的毛孔似乎也都张开了,非常舒服。

等看着电视休息了一会儿消消食后,高明又开始了下午的锻炼。一天从头到尾,几乎是排满了。

他这次清明节期间的外块收入,加上那颗金豆子以及阻止了劫匪从金店老板那里得来的酬谢费,加起来差不多将近三万了。

所以这次的外块,赚得非常足,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发了笔横财。有了这笔钱打底,他短期内是不打算另外兼职工作了。而是准备呆在家里,专心调养身体,完成筑基,然后就开始正式修炼那部《万圣宝经》。另外这期间,也是等待宝箱的下一次开启时间。

万一下一次同样开出了一件更加值钱的宝贝,那他靠着这口宝箱就能发财,根本完全不需要工作了,每天只需要专心修炼就可以。有这种躺着就天上掉钱的美事,何必还去辛苦工作,看人的脸色。

不过倒是他的那个长期计划,可以筹谋一下,等积攒到了足够的财富后,真的可以试试自己开家公司做老板。然后带着这个光环衣锦还乡,到时就可以向自己父母证明,自己不是在整天不务正业了。

而这样一来,他们也就不会整天催逼自己回老家,按照他们给他安排好的道路走。少了父母的管束,他也就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直过现在这样的美好生活。

第四十五章 破坏到底 广场舞禁地

第二天一早,高明仍是不到六点半就自动醒来。

不过醒来没过多久,一到六点半后,外面的广场舞音乐又准时响了起来。也不知道那帮老头儿老太太们是在一天之内就找人把音箱给修好了,还是另外买了个新的替换。反正这东西也不贵,便宜的一、二百就能买下一台。

不过高明也懒得探究他们究竟是找人修好的,还是另买了新的,听到这吵人的音乐一响起后,就立即再次吩咐湘湘,让其再次入侵,隔空破坏了这台音箱。才响了没一分钟,便又立即嘎然而止。

高明完全可以想象,那帮老头老太太们此时脸上的表情是有多丰富与难看,又有多败兴。

不过,这也很容易成为疑点。昨天忽然坏了,还可以说是偶然,但今天又再次坏了,那绝对是必然。肯定是有人搞鬼,故意跟他们做对。但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他们绝对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因为在放音乐时,没有任何人去接触过音箱,也没人在远处用什么东西去砸,非常莫名其妙地就忽然坏了。

高明今天却没有再看热闹的兴趣了,吃过早饭后,就直接出门往海边跑去。

不过他后续,却是有从小区的业主群里关注了一下。虽然他只是租客,并非业主,但小区内发生的事,以及有时一些物业的通知,都会发布在群里。所以他既然在此居住,也就加了进去,能够随时了解到小区内的一些最新消息,方便知悉,免得错过了什么重要通知。

只是他加归加,但因为自己本身并非业主,所以一直都是低调潜水,很少主动发言。自从加进去后,目前发言过的次数没超过十次。

附近公园里那帮跳广场舞的老头儿老太太,其实大多也都是附近小区的居民,也有他们这小区里的老人。而关于这帮老人们一大清早扰民的事,也一直都算是群里热议的焦点,不少业主都在群里抱怨,督促物业尽快解决。甚至有哪家的老人在内的,也劝说他们能听劝一些,声音开小点儿,或者时间推迟点。又不是不让他们跳,只要愿意商量,互相妥协,这事情其实很容易解决。

可惜的是,这帮大爷大妈们就是这么犟,仗着他们年纪大,就是耍混不讲理。谁的话都不听,谁劝也没用,就算自家的儿女劝也是一样。坚持认为他们跳广场舞没错,是为了锻炼身体。有人反对他们,就是不想让他们健身,想让他们早点儿死。儿女敢反对,那就是儿女们不孝,哪还敢多劝。

这事平常都一向是热议的焦点,出了昨天的那件事后,更是在群里炸开了,好多年轻人都拍手称快,幸灾乐祸,认为是老人们该。叫你们不讲理,现在报应来了吧!

今天音箱再坏后,更是又一个重磅炸弹。而且有心人也都能看得出来,认为这事绝不是偶然,肯定是有人暗中搞鬼。但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却也没人能看得明白,猜得出来。

但不管如何,周边小区内的居民们,都有无数人暗中感谢这位出手的高人。这简直是行侠仗义,大快人心。

高明在查看群内消息时,不由一直嘴角带笑,暗中得意。不过他得意归得意,自然不会傻到主动暴露。仍是只看,不发言。倒是在翻看前面消息的过程中得知,那帮老人们是另外买了一个新音箱。昨天坏的那个,经检查后证实是电压过高,主板烧坏,并没那么快修好。所以为了不耽误第二天的跳舞,老人们便集资买了一台新的。却不承想,这新的还没正式用一分钟,又再次坏了。

老人们这回是真的怒了,坚持认为是有人故意搞破坏,当时就冲着旁边看热闹的年轻人大骂。甚至因为有个年轻人昨天就有出现,而且比较爱出风头,跟他们对骂回怼了两句,就被这帮老人们一起围上去揪住,认定他就是幕后元凶。不知使了什么手段,故意搞鬼破坏,弄坏了他们音箱,甚至为此直接报了警。

但事情最后,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就算老人们怀疑是那个他们揪住的年轻人,但人家根本没接触过音箱,他们没有任何证据,警察可不会听任他们不讲理胡闹。最后以证据不足为由,直接放人,也阻止了老人们对这名年轻人的继续纠缠。

不过今天坏了的这台新音箱,送修后检查的结果,也仍然是主板烧坏,跟昨天坏的那个一模一样。所以警察倒也由此判断,这件事可能确实不是偶然,而是有人故意暗中破坏。但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又是谁,却没人能想得明白。因为无论昨天还是今天,在老人们放音乐的过程中,一直都没有任何人接触过音箱。可只要一放,就忽然坏了,简直是莫名其妙,不可思议。

警察最后查证一番,也是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完全没有半点线索。

得知了这件事后,高明不由暗自庆幸自己今天没去看热闹。否则如果这帮老人看到自己也脸熟,昨天也有出现,被一起揪住扭送警察局的话,那可也是凭白一场麻烦。

当然,就算有这可能,他也不怕警察会查到他是幕后元凶。凭借着湘湘的神奇本领,这件事根本就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范围,没有任何人能够查得出来,他半点也不怕,完全不担心。

第三天,老人们不甘心,又再次集资买了一台新音箱。然后,又像前两台一样,开了没一分钟,便再次坏了,而且同样是主板烧坏。

这一回,老人们真的是炸锅了,个个咬牙切齿。连续三次,而且都是同样的损坏原因,还都是同样的时间与地点,这绝对不会有任何偶然了。肯定是有人故意在搞坏,绝对的。他们再次报警,想让警察彻查,一定要揪出这个幕后黑手来。

但警察面对这件事,却同样是一筹莫展,没有任何办法,完全没有半点可循的线索。

第四天,有些不信邪的老人们再次集资买了一台新音箱,并且还直接叫了警察在现场旁观。然后等打开音箱后,又是不到一分钟,音箱再次坏掉。

这一回,警察也坚持认定了,绝对是有人在故意暗中搞破坏。但可惜的是,就算他们在旁边亲眼见证了,也仍是不知道,这个暗中破坏的人,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当时音箱旁边根本没有任何人,整个过程中,也没有任何人接触,更没有被什么不明物体给击中。周围附近,也没有任何有异常的人。

完全是坏得莫名其妙,非常邪门。

警方在重新仔细调查了一番后,还是找不到任何半点有用的线索。所以最终,只能是不甘心地宣布此案为流案,他们破不了案。

连警察都没办法,老人们自然也是没办法。尽管不少老人还忍不住对警察心有怨念,认为是以前扰民的事,警察没劝听他们,所以有些对他们区别对待,没有在这件事上特别用心调查,甚至还有跟警察去闹的。

但最终,自然也只能是无可奈何,不了了之。

第五天,老人们终于没有再去跳广场舞。连续四台音箱被损坏,虽然这东西确实不太贵,但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真经不起这么耗。更别说大部分老人还都比较抠门,所以,也没人愿意再集资买新的了。反正买了新的,不出意外,也肯定要坏。

据说最后,老人们还是不甘心不跳。所以等前面的几台音箱被修好后,老人们又重新聚合跳了起来。不过却已经不敢在公园跳,而是另换了一个离得较远的地方,终于不再扰民。而当他们另换了地方,不再扰民后,音箱也终于恢复了正常,不再坏了。

自此之后,这座公园成了广场舞的禁地。任何胆敢有人在这里放大音响跳广场舞的,音箱一律会坏,就像中了诅咒似的。

其实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来,确实是有人在暗中搞破坏,而且肯定就是附近居民区里的人。但却没人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后来这件事传来传去,都成了个都市传说,甚至有往鬼故事发展的方向。

但不管之后传的如何,都跟高明无关了。

第四十六章 宝箱开启 巴拉拉魔法棒

连续五天,四台音箱被毁,终于打消了那帮老头老太太们继续在附近公园跳舞的热情与执念。他们就算想跳,也跳不起来了。没有外放音箱,只能干跳,那还跳的什么劲。手机放音乐的话,就算开到最大声,也大不到哪儿去。

高明其实也不是要阻止他们跳舞,这帮老人喜欢跳舞,那是人家的爱好与自由,他没理由阻止。他所阻止的,是他们的扰民行为。你喜好归喜好,但影响到其他人,大清早的就扰人清梦,造成了噪音污染,那就是错了。

就像高明喜欢玩儿弹弓,这也绝对没错,是他的爱好。但他如果用弹弓无故打了人,导致人受伤,那就绝对是他的错了。

今天终于没再听到广场舞的音乐,得到清净后,高明不由十分高兴。虽然在这整个过程中,他从没正式露面,也没有任何人知道是他做的,但他还是有种特别的成就感,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行侠仗义、大快人心的好事。尤其是在看到小区群里不少人感激这个暗中出手人的言论后,他更是心中暗爽,更加有成就感了。

不过他看了看,得知了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后,便没有再多关注。这对他来说,本来就是一桩小事。甚至都没自己动手,只是动动嘴,吩咐了湘湘。剩下的事,全都是湘湘做的。

他每天早上到点吩咐一下湘湘便是,根本耽误不了多长时间,更花费不了多少精力。他每天更多的时间与精力,都是放在了锻炼上。

连续五天锻炼下来,他能够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态变得更好,更有活力,精力也更加旺盛。以前他虽然也常有注意锻炼身体,比较注重健身,但因为饮食与生活作息方面的不规律,在时间的安排上比较随性。所以锻炼这方面,有归有,却还是较为松懈,每天花在锻炼上的时间并不多。办的一张健身卡,也是时去时不去的。

除了身体方面,他精神状也非常不错,每天精神都更加饱满,白天很少再有泛困的时候。这几天,全都没午睡。

其实他平常在家时,白天也很少午睡,也就是清明那两天,连续开车办事,有些劳累,所以才需要午睡休息一下。

在这开始筑基锻炼身体的第五天,以及开始破坏广场舞音箱的第五天,也同时是他得到万象宝箱的第七天。而七天既到,也正是到了宝箱的下一次开启时间。算算倒计时,就在快中午的十一点多。

宝箱再次开启,这才是今天的重中之重,所以他也就懒得多关注自己成功打击那帮老头老太太们跳广场舞的事了。

晨练与购物回来,已是过了上午十点。回到家后,又再略带焦急地耐心等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到了宝箱的开启时间。

高明特地注意了下时间,发现是十一点四十九分。时间一到,湘湘也立即主动跳出来提醒他。

手机屏幕上,宝箱上方的那行倒计时,在时间到后,已经换成了“请点击开启宝箱”。

高明见状,立即抬指点下。点中后,箱盖立即应指打开,然后一片宝光闪烁中,从箱内跳出一根蓝色的水晶短棒,看上去非常漂亮。

只是,漂亮的有点儿过分了。美轮美奂,晶莹剔透。前端是一弯新月上面顶着星星的造型,月亮下面,还有一对展开的飞翔翅膀,这怎么看,都像是女孩子用的东西。而且很像是那种魔法少女题材的动画片与影视剧里出现的魔法棒道具。

“恭喜您获得巴拉拉能量魔法棒一根!”

不是像,而是确实是。在这根水晶状的蓝色魔法棒从宝箱里跳出的同时,魔法棒上方也立即出现了一行提示字迹。看的高明忍不住想立即把手机摔了,这搞毛啊,难道要让他拿着变身巴拉拉小魔仙?

“湘湘,这怎么回事?你什么意思?”

高明尽管还保持着理智地没有摔了手机,但也是不禁颇为生气地把手机甩在茶几上。然后,又再带着些惶恐与小心地把茶几上真正的万象宝箱打开。

打开后,就见里面宝光一闪,正是那根巴拉拉能量魔法棒的实物。实物比手机上看上去更漂亮、更梦幻,但也更像女孩子用的东西。他堂堂一老大爷们儿,怎么能用这种东西。

“没什么意思,就是这么回事了!”湘湘满脸无辜地在手机里微笑回道。

“你是不是眼瞎?我堂堂一男子汉,你给我开个女孩子用的东西。而且,你不是什么古代法宝吗,做法器不弄个飞剑飞刀的,弄这么个玩意,是不是耍我?”高明大声质问。

“我没有这意思。”湘湘继续满脸无辜地解释道,“我之前就给您说过了,开宝箱有随机性,要靠运气,现在无法开出指定性宝物。”

“至于这件法器吗,那是我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潮流。主人您当然是堂堂男子汉,但人家是女孩子吗,而且还是个满满少女心的女孩子哦!”

“潮流个屁,这巴拉拉早就不知道过时多久了。”高明仍是十分生气,“再说你一个不知道几百几千年的法宝了,还少女。而且你一法宝,有什么性别之分。”

“主人您这就错了,万物都有阴阳之分,人有阴阳,器物也有阴阳。目前这个形象,确实代表了我的性别。”湘湘再次耐心地解释道,“这个魔法棒,确实是变身用的。不过您用的话,当然是变身成男魔仙了,绝对很帅的,您放心好了。小魔仙里面,不是也有个魔仙王子吗?”

“那人家的法器也是魔法枪,很男性的代表,你给我弄个魔法棒是什么鬼?”高明伸手从宝箱中取出那根魔法棒,气得直接甩手扔到手机旁边。

“主人您不如试试吧,其实很有意思的,而且是件很厉害的法器哦!”湘湘面带笑容地耐心劝道。

“试你个鬼!”高明气的直接起身走进自己练功房,对着木人桩就是“砰砰砰”一通打。

本来他对于宝箱的再次开启是怀着十分期待的,未开之前,还一直猜测着会开出件什么宝物。谁承想,竟然开出这么个玩意儿,这叫他怎么用?

第四十七章 不用不用 坚决不用

高明胡乱打了一通木人桩,发泄了一番后,终于气消了不少。再加上离刚才又过去了一会儿,也是冷静了下来。

像天上掉馅饼这种事,有时候确实不能选择。有可能掉下一个十分美味的馅饼,但也有可能掉一个巨难吃的馅饼。但不管如何,都是白得的,等于白捡,所以就算他不喜欢这个新开出的宝物,但再怎么算,也等于是赚的。顶多他不喜欢不用,再等下一个就是了,实在没有必要生这么大气。

停下手喘了几口气后,高明调匀呼吸,转身走出去,重新回到客厅,向手机里的湘湘问道:“这东西有办法换吗?能不能换一个?”

“抱歉,开出的宝物概不退换,只能等待下一次开启。”湘湘道,“如果您实在不喜欢这件东西的话,那可以重新放进去,把它当原材料回收了,眼不见为净。”

“直接回收,那我这次不等于白开了?”高明虽然仍是不打算用这个很女性化的魔法棒,但一听这建议,却感觉特别亏。用都不用就回收,确实是等于白开了。

他就算自己不用,留着收藏当摆饰也比直接回收了强啊!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件宝贝。留下才有价值,回收等于是把这东西给扔了。他再不喜欢,也不至于这么浪费。

“所以我建议您不妨试试,这是件很厉害的法骂呢!”湘湘再次这般建议地劝道。

“试个屁!”高明一时间还是难以接受,对此很抗拒,忍不住吐槽道:“你要与时俱进,紧跟潮流,怎么不给我弄个钢铁侠的战衣?再不济,你弄个铠甲勇士的变身器也比这强。”

湘湘闻言,丝毫不介意他的吐槽,只是保持着微笑,一脸恭敬地道:“以后说不定会开出这样的宝物哦,主人您敬请期待!”

“还期待?我现在的期待值是负的,给我弄个这东西,叫我以后怎么期待?别再坑我就行。就算没有法器,你给我再弄颗金豆子也比这强。”高明仍是忍不住满腹牢骚,“而且你要真弄魔法棒,弄个没有任何造型的哈利波特那种小木棍也比这强。这个造型,你叫我怎么用,一点儿不考虑我的感受。”

“既然已经开出来了,主人您就请将就着用吧!我保证,您使用后绝对是变向男魔仙,比那个魔仙王子还帅。”湘湘道。

“拿着这东西怎么跟人比帅?”高明随手拿起扔在旁边的那个魔法棒,“人家光一个魔法枪就帅我几条街了!”

“好吧,我不劝您了,用不用您自己考虑就是!”湘湘说罢,立即一闪身,钻回了左下角的那个小宝箱,躲了起来。

她也看了出来,高明这时的气还没散完,而且她越劝,反而有些越来气了。既然如此,她便也不劝了。而且不如干脆退下,也免得让高明瞧见更招气了。

高明见湘湘话音一落就钻回去躲了起来,不由更有些没好气。不过见湘湘不见后,确实也有些不知气该往哪里撒了。最后只能化作喟然一叹,认了这个命。

其实他从练功房里出来时,心中就已经选择了接受这个结果。虽然很不喜欢,但既然没办法调换,他也就只能无奈妥协了。再放进去回收,那跟直接丢弃也没什么区别了,实在太亏。所以他就算自己不用,也得留下,留下来才有价值,否则就真等于白开了。

看着手里的这根魔法棒,他重新仔细打量,确实是非常漂亮。他其实并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材质打造的,但看上去却很像水晶,晶莹剔透,非常漂亮。如果是女孩子用的话,那就非常合适,兼顾了美观与实用。但要让他用,他真是拿不出手。因为这东西太女性化了,一看就是女孩子的器物。

所幸的是,这还好是个蓝色,如果是粉色的话,那他是真像直接丢回去回收了,眼不见为净的好。

这魔法棒长约三十厘米左右,刚好古代一尺的长度。粗细大概是两根手指叠加的粗细程度,很适合握持。摸上去有些凉,而且颇有份量,显得比较趁手。

打量过一番后,他重新丢回到茶几上,然后再顺手拿起的机,打开万象宝箱app,直接点开右下角的那个储物格。

点开之后,果然见到第二个储物格里有了这根魔法棒的图标。因为魔法棒还在,所以此时的状态是彩色的,不像已被他卖了的第一格里那颗金豆子,已是呈灰暗状。

他接着顺手点了这个魔法棒图标,立即就随之弹出一个小对话框。对话框上面是这根魔法棒的图案,下面则是关于这根魔法棒的一些详细说明:

名称:巴拉拉能量魔法棒

长度:3333厘米

重量:490克

能量:100%

说明:这是一根神奇的魔法棒,使用之后,可以变身为巴拉拉魔仙,施展多种神奇的魔法。只需要念出对应咒语“巴拉拉能量……”

看到这儿,高明又想立即甩手把手机给扔了。不过随后做了下深呼吸后,好歹还是忍住了。

那个巴拉拉能量下面,是对应的罗列出了一系列相关咒语。但高明既不打算用,便也没把这些咒语逐字细看,而是直接拉到了最底下。

一系列好几十条咒语罗列完后,最下面是个备注。说是使用这根魔法棒施展魔法时,其魔法的能量来源,全部是来自于这根神奇的巴拉拉能量魔法棒。所以一旦这根魔法棒的能量消耗完后,也就不能施展魔法了。想要再次施展,必须对这根魔法棒补充能量。

补充能量的途径有二,一是靠着时间自动恢复,这个非常缓慢;二就是请教器灵湘湘,询问更加快速有效的充能办法。

但高明既不打算用,对此也就懒得再多问湘湘。

详细看完之后,高明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了。既觉无聊又觉尴尬,这个万象宝箱好歹是一家修真宗门的传承法宝,怎么会这么无聊不靠谱,弄出来一件这个东西。

第四十八章 这根魔法棒怎么没开关

高明非常怀疑,万象宝箱的器灵湘湘不止是损失了记忆,而是直接退化到最初诞生灵性的启灵状态了。这心智确实是跟个少女没什么区别,都不知几百几千年的法宝了,还这么幼稚,弄出这么件法器。

当然,她智商绝对没问题,远比普通人类聪明许多。但聪明归聪明,这个心智就有点儿令人堪优了。

或者,是否接触网络太快,而导致被现在的这网络环境给带偏到不好的地方了。

具体什么原因,高明不太清楚,也懒得去追究了。何况就算现在想阻止,也晚了。以湘湘的能力,早就不知道在网络上接触到多少或有用或无用的信息了。他只能是期望,对方以后靠谱点儿,下次别再开出这种宝物了,至少别是这种女性化的东西。

此时已是早过了中午十二点,高明本来是打算等开出了宝物后再做午饭的。但开出这么件宝物,却是让他心情有些糟,一时也没心思做饭了。到冰箱里拿了罐啤酒喝了几口后,他想了下,干脆也不做了。

反正厨房的燃气灶上还正炖着一锅药膳,是他之前回来后就先炖上的。眼下他气都气饱了,也不是太饿,所以不如等这锅药膳炖好后再一起吃。

不想做饭,他一时也没心思干别的,就这么躺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开着。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电视,再不时拿手机刷刷新闻,打发无聊时间。

等一罐啤酒喝完后,他随手把空罐一捏,对着还放在茶几上一直没动的万象宝箱喊声“开”,箱盖便应声自动打开。然后他随手一丢,把手中的啤酒罐丢进箱子里,再又喊声“关”,把箱盖合上。

他当然知道啤酒罐的材质,用来给宝箱吞没回收材料的话,算是很次的,甚至可以称得上垃圾。但他这时心中还有些气,就是直接把啤酒罐当垃圾给丢进去的,暂时把这口宝箱给当做了垃圾桶,稍微发泄一下。

说实话,他这时没真把一整袋垃圾丢进去,恶心下湘湘,就已经算是相当克制了。

接下来玩着手机,看着电视,不觉间就是大半个小时过去了。

“嘀、嘀、嘀……”

高明正看着手机上一则新闻时,忽然听到自己门外传来他那把智能门锁的按键音。这个声音,是表示有人正在尝试输入密码开门。

不过高明放下手机,转头看过去后,却是并没在意,也没过去开门查看。直到外面密码输完,紧接着传来一阵儿特有的音效,表示密码正确,门被打开后,他也没在意。

目前他这个智能门锁上的密码,除了他自己外,就只有另一个人知道,便是对门邻居的那个小女孩苏甜甜。所以有人能把密码输正确开门,显然就是苏甜甜,他不用看也知道,自然不必在意。

关于这个密码,倒不是他主动告诉苏甜甜的。虽然这小姑娘跟他关系不错,但毕竟非亲非故,这种等于自己家里钥匙的东西,他是绝不会轻易告诉外人的。

苏甜甜会知道,是因为偶尔见他输了两次,竟然就被这小姑娘记住给知道了。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在苏甜甜主动与高明相熟后,其父母也就跟着渐渐走动,关系比以前较为亲近了。所以有时林欣临时有事,没法去接孩子放学时,一时找不到人,便会偶尔拜托高明帮忙。

高明对此,自然也不推拒。既然是邻居,能帮把手的就帮一把。虽然他对这夫妻俩都不太感冒,但确实挺喜欢苏甜甜这小姑娘的。

除了接苏甜甜放学,高明还有时帮忙看孩子。反正这小姑娘也挺听话,就是跟他家玩儿而已,最多有时管顿饭,算不了什么。

半年下来,也接过了不少次。所以便有偶尔他带着苏甜甜回来,有时指纹连试几次不灵,便去按密码时,被这小姑娘就瞧见记住了。

对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儿,高明也是不太防备这点,当时并没特意避着或遮挡。就算后来知道苏甜甜知道了他家密码后,也是对此没太在意,觉着被这小姑娘知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苏甜甜一向乖巧懂事,家教又好,从不偷东西。而他自己房里,除了一些家电之类,也没有什么太值钱的家当。所以只是告诫叮嘱了苏甜甜,绝不准再不把他家密码告诉另外的人,包括她父母也不行,便就没追究这事。

到现在为止,这件事也过去几个月了,他家里从没出过任何事,他也就对此更不在意了,也相信苏甜甜绝没把密码再告诉另外的任何人。既然如此,他也就懒得换密码,对个小姑娘确实没必要太防备。

紧接着门被打开,果然是见到苏甜甜推门而进。进来见到他后,便立即高兴地甜甜叫道:“小明叔叔!”

叫完,立即反手关上房门,一路小跑地跑过来。

“你这时不是该午睡吗?怎么没睡觉?”见到这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后,高明也是不由心情转好,向她笑着问道。

他是接过苏甜甜上下学的,所以对于苏甜甜学校的作息时间也是很清楚。中午十一点放学,下午两点半上学。中间这么长时间,三个多小时,除了回家吃饭外,还可以抽出时间睡会儿午觉。

平常这个时间,吃完午饭后,林欣都会安排苏甜甜睡午觉。所以苏甜甜这时不睡觉,却跑过来找他,自然是有些奇怪。不过小孩子吗,大多贪玩儿不安分,有时兴奋一些就睡不着午觉,也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高明猜苏甜甜这回,也是多半睡不着跑过来的。

果然,苏甜甜跑过来后,立即不出意外地回答道:“我睡不着。不过我妈妈睡了,我也不想打扰她,所以就过来找你玩儿……咦,好漂亮的魔法棒啊!”

话未说完,苏甜甜的目光便立即被茶几上的那根巴拉拉能量魔棒给吸引了。

高明也是没料到这时会有人来,再加上还有些不太想理会这根魔法棒,所以也就还没来得及收拾。包括万象宝箱,也都一起随手在茶几上放着。

这时见苏甜甜注意到这根魔法棒后,高明不由立即一惊,不过还没来得及阻止,苏甜甜便已兴奋地一把拿了起来在手里把玩。

只是拿在手里瞧了瞧后,她不由奇怪道:“这魔法棒怎么没开关啊?怎么玩儿?”

第四十九章 巴拉拉能量 小魔仙变身

在任何不知情的人眼里看来,这根巴拉拉能量魔法棒,恐怕都是个玩具,最多也就是个工艺品,反正是不会有人把这东西当真的。

在苏甜甜这个十岁小女孩儿的眼里看来,这东西当然更是个玩具。虽然比她以前玩儿过的那些魔法棒更漂亮,做工更好,但也依然是个玩具。唯一奇怪的,就是没有开关,放不出来灯光与音效,这怎么玩儿?

“这不是玩具,是件工艺品。玻璃做的,小心摔碎了,你还是别玩儿了。来,给我!”高明见状,连忙骗苏甜甜地劝道。

水晶与玻璃确实是很像,所以他说是玻璃做的,估计这小女孩儿也分辨不出来。对于这根魔法棒,他虽然确实很不喜欢,但究竟也是件宝物,他还不至于这么大方随便让人玩儿。万一玩儿坏了,也是他的损失。

尽管这东西是件法器,按理来说应该非常结实,不会那么容易损坏,但高明还是要以防万一。再说这东西本质上来说是法器,而法器就是拥有法力的武器,是有一定危险性的,绝对不是小孩子的玩具。

“哦!”苏甜甜一听,见不能玩,不禁稍微有些失落地悻悻然。不过她对这根漂亮的魔法棒实在是一眼见到就特别喜欢,所以闻言很是有些不舍,向高明乞求撒娇道:“就让我再玩一下吧,我一定会小心的,绝对不会摔了。好不好吗,小明叔叔?”

高明见她这样子,也有些不忍拒绝,便道:“好吧,那就最多玩儿一分钟。”

只是一分钟而已,有他在旁边看着,估计也不会出什么事。

“耶,谢谢小明叔叔!”苏甜甜闻言,立即高兴地道。

“这东西又不像你以前玩的玩具魔法棒,既没灯光,也没音效,其实也没什么好玩儿的。”高明故意说得一无是处,想尽量打消苏甜甜对这根魔法棒的兴趣。

说起来,苏甜甜倒确实挺喜欢魔法棒这种玩具,高明以前就有见过好几次,她拿着根魔法棒在玩儿。而且对什么变身咒语之类的好像还挺熟,念的挺溜。当然,都是电视里演的,不可能是真的。

“但很漂亮啊,比我以前玩儿的那些都漂亮。你在哪儿买的,我也想买一个。”苏甜甜一边说,一边头也不抬地继续低头把玩着手里的魔法棒。

“这不是买的,是我特意让人订做的。”高明随口瞎编道。不过他这也算是实话,这东西确实是专属订制,不是花钱能买来的。

“订做的?那你是要送人吗?送给谁啊?”苏甜甜一听,立即好奇地一连问道。

“小孩子别管那么多,注意点儿,别给我玩儿坏了!”高明懒得再编,直接以小孩子不要管大人的事这个万金油借口拒绝回答了。

“哦!”苏甜甜又悻悻地应了一声,也没再继续追问。其实她对这个,也没多少兴趣,只是顺口一问,接下来便转口问道:“那能帮我订做一个吗?我也想要?”

“挺贵的,回去问你妈愿不愿意给你订?”高明随口道。

“那到底多少钱?”苏甜甜继续追问。

高明闻言,不禁认真想了下,想看报个什么价位才算合适,而且又能把苏甜甜包括她妈林欣都吓住,认为这东西太贵不合适,就此不再追问这件事。

正稍微多想下时,忽然那边苏甜甜把玩一番后,立即握住魔法棒笑嘻嘻地高喊道:“巴拉拉能量,沙罗沙罗,小魔仙全身变!”

高明一听苏甜甜喊“巴拉拉能量”,便不禁面色一变,感觉到了有些不对,但却已然晚了,来不及阻止。

他才从沙发上起身时,就见苏甜甜话音一落后,魔法棒上便忽然光芒大盛,然后一团蓝色的耀眼光芒将苏甜甜整个包裹了起来。等不片刻光芒消失后,便见苏甜甜此刻已是浑身大变样。

她现在原本是午睡时间,所以身上穿的是一套睡衣睡裤,但此刻这身衣服已不见了踪影,代替的是一件很漂亮的蓝色蓬蓬裙。既漂亮又华丽,而且整个裙子上似乎还闪着点点光芒。

不止她身上的裙子,甚至她整个人身边都到处是漂浮的闪烁光尘,幻灭不定,漂漂浮浮,非常漂亮,更是衬托的她整个人宛如刚刚降世的小仙子。

连她头上的头发也大变样,本来是梳着个马尾的,这时也变成了长直发。不过倒没像电视里的小魔仙那么夸张,发色并没变。只是看上去更加乌黑闪亮,而且似乎比原本的还长了一些,还在无风自动,更加显得仙气飘飘。

“我去,你这咒语都不带换样的,完全照搬啊!”

对于眼前忽然发生的这个变化,高明虽然同样很惊讶,但并不是太意外。因为他知道,这根魔法棒确实能让人变身。只是他完全没料到,湘湘给这根魔法棒所设定的咒语竟然毫无创新,改都不改,全都是照搬了那部小魔仙里的。

所以,苏甜甜本是念着玩儿地念出了那句咒语,谁知道手上这根魔法棒竟然是真的,立即就生效了。让高明心中不由大为吐槽,而且这东西竟然还随便什么人都能用,只要念对了咒语就行,都没有个认主程序与模式,真是太粗陋了。

忽然发生了这种变化,被变身的苏甜甜更是完全愣住了,半晌都一动不动地没有任何反应,完全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直到片刻后,她才上下瞧了瞧自己,然后立即兴奋地大声喊道:“哇,这根魔法棒竟然是真的!真的能变身,太棒了!”

话音一落,她都忍不住高兴地直接跳了起来。一跳之下,她身子忽然轻飘飘地跃起,好像没有了重量也似,一下都跳的超过了高明头顶,立即吓得她不由大声尖叫。

高明见状,连忙探手一抓,直接抓住她脚踝将她拉了下来,抱在怀里。

“小明叔叔,你看见了吗?我真的变身了,这根魔法棒是真的,而且我好像还会飞了,看我一跳就跳那么高!”苏甜甜被高明抓住抱下来后,一点儿没害怕,而是立即大声兴奋地向高明道。

第五十章 抢夺法棒 解除变身

“看见了,你先下来!”

都已经被苏甜甜意外使用成功,变身成了小魔仙,高明也无法再睁着眼说瞎话了。只能是无奈一叹,先把怀里的苏甜甜放到地上,并向她警告了一句,“别再跳了!”

变身为小魔仙后,似乎她体质也临时得到了改变,至少弹跳力就比原来不知强出了多少。轻轻一跳,就跳过了他头顶,都快撞到天花板上了。要不是他及时拉住,绝对会撞上。

苏甜甜也知道自己刚才差点儿撞到了房顶,所以被高明警告过后,也确实不敢再跳。但仍是忍不住抓着高明的手,兴奋不已地道:“你看,你看,我真的变身成小魔仙了,真是太棒了!想不到这根魔法棒竟然是真的,到底哪儿来的,我也想要一个。”

高明趁她兴奋之际不注意,先劈手一把将她手里的魔法棒抢夺过来,免得她再念什么咒语又激发了魔法。高明自己还没试过,也不知道这根魔法棒发出的魔法威力到底有多大,但无论大小,都不妨先往大的猜。而威力如果真大的话,一不小心就可能伤到他,或者打坏他屋子里的东西。

所谓法器,按字面意思简单解释,就是拥有法力的武器。所以别看这东西没尖没刃,又十分漂亮,像玩具多过像武器,但本质上仍然是件武器,而现在又处于被激活的状态。所以稍一不注意,就很有可能反伤到他,那真是不啻于太阿倒持了。

苏甜甜明显对这东西不了解,也不知其危险性。而且又还是个孩子,也没个轻重,此时成功变身成小魔仙后,只知道兴奋高兴。而兴奋高兴之下,就很有可能又念个什么咒语来试验其功能。

而最坑的就是那个器灵湘湘,咒语竟然全都照搬电视上的,连个创新改变都没有。所以在苏甜甜这个对巴拉拉咒语似乎十分熟悉的小女孩儿手里,这根魔法棒就立即变成了一件危险的武器,随时有可能被她念对咒语激发了魔法。

因此,高明立即就先劈手夺过,免得真被苏甜甜又念个咒语蒙对,施展出的魔法反把他伤了。这么件危险的东西,他当然是要立即控制住,绝不能再给苏甜甜当作玩具玩儿。

他刚才也是太没当回事,认为只是玩个一分钟,也不至于玩坏。却完全忽略了苏甜甜能够成功激发这根魔法棒的可能性,也是他刚才看这根魔法棒的说明时没太细看。看到那一串“巴拉拉能量”的咒语时,就直接不耐烦地全部略过拉到底了,根本没留意究竟都有什么。

不过他虽没记住哪怕一条完整的咒语,但所有的前缀“巴拉拉能量”这五个字却是看得清清楚楚。因此刚才一听苏甜甜念这五个字,就感觉要糟。可惜还是晚了,没及时阻止住。

“解除变身!”劈手夺过魔法棒后,高明又立即拿魔法棒反手冲苏甜甜一指,迅速说道,想要解除苏甜甜此时的变身状态。

但可惜,他这句说完后,无论魔法棒还是苏甜甜身上,都没有任何反应,因为这句根本不是咒语。让他不由心头一恼,无奈地暗道:“不会每一句咒语,都非要加个‘巴拉拉能量’吧?”

想一想自己拿着这魔法棒大喊“巴拉拉能量”的画面,就实在太尬。所以尽管猜到了这个可能性,他却是也喊不出口。而且真正的解除变身咒语,也未必就是加一句“巴拉拉能量”便管用的。

“哎,我魔法棒!”苏甜甜根本没料到高明会夺她的魔法棒,一不注意,被高明轻易夺过去后,立即就惊呼地想要再夺回来。只可惜她个头实在太矮,踮起脚尖也够不着。

着急之下,又立马跳起去夺。但这一跳,又忘了自己现在的超强弹跳力,控制不好地又立即一头往天花板上撞去。

高明见状,只能又连忙将她拉住抱下来,道:“都让你别跳了,还跳?”

“那还不是你抢我魔法棒,让我再玩儿一会儿吗?”苏甜甜不满地在他怀里大声道,说话间还又探手想夺回高明手里的魔法棒。

“这可不是玩具,不能再玩儿了。而且刚才说好的只能玩儿一分钟,现在也早过了。”高明甩手把魔法棒扔到身后的沙发上,自己则双手抱住苏甜甜,控制住她动作地劝道。

“那我就再玩儿一分钟好不好,这可是真的啊,我做梦都想得到一根呢!好不好吗,小明叔叔,求你了?”苏甜甜反手搂住高明脖子,在他怀里扭着身子撒娇道。

“不行,这东西可是很危险的,不看你两次都快撞到头了吗?先给我解除了变身再说,解除变身的咒语是什么,你知道吗?”高明此时也来不及自己再翻手机去找解除变身的咒语了,立即现问苏甜甜。这小姑娘对这些咒语很熟,很可能知道。

苏甜甜听高明这么一说,倒也是有些意识到了危险性。高明说的也是事实,如果不是高明两次及时抱住她,她控制不好,确实是会撞到头的。所以她认真想了下后,有些不情愿地点了下头,道:“解除变身的咒语是,‘巴拉拉能量,苏西拉,变!’”

“好,你先下来!”高明听罢,将苏甜甜放下地,然后转身拿起身后沙发上的魔法棒,指着苏甜甜顿了下,最终还是既尴尬又十分为难地开口念道:“巴拉拉能量,苏西拉,变!”

尽管他此时还是十分不情愿,而且念出后更是尴尬的要死,简直尴尬癌都犯了,但眼下还是先解除了苏甜甜的变身状态要紧,也就顾不得了,只能勉为其难地无奈念出口。

他倒是也可以把魔法棒交给苏甜甜,让苏甜甜自己来解除变身。但眼下这根魔法棒对苏甜甜的诱惑十分大,他却是怕这小女孩儿控制不住,魔法棒一到手,很可能就反悔念别的咒语去玩儿了。

所以此时,只能是他自己来,就算自觉尴尬的要死,也只能是硬着头皮来。

好在这咒语确实是对的,而且很有效。他话音一落,立即魔法棒上便是一道蓝色光芒射出,包裹住了苏甜甜。然后等不片刻光芒散去后,苏甜甜便又恢复了她之前原本的穿着与打扮。

第五十一章 坚决不给 尝试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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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除了变身状态后,苏甜甜显得很失落,不过随后就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高明手里的魔法棒,再次迫切问道:“小明叔叔,你这根魔法棒到底是哪儿来的?我也想要一个。”

“好吧,我跟你说实话,这根魔法棒其实是我捡来的!”高明故作沉吟了下,然后再次编了个谎话,向苏甜甜道。

他当然不能实话实说,都已经暴露了这根魔法棒的秘密了,他可不能再暴露万象宝箱的秘密。就算苏甜甜只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儿,不会有什么心机与复杂的心思,他也得防备些小孩子的胡闹。

苏甜甜虽然整体上来说很乖巧听话,平常很懂事,但也有其调皮捣蛋任性的一面。毕竟还是个孩子,天性爱玩儿,这点是免不了的。而且孩子的好奇心,往往比大人还重,更爱探究感兴趣的东西。也往往能为此不惜付出许多,反而没有大人那么多顾虑。

所以高明绝不能说实话,万象宝箱的秘密也绝对不能暴露。

好在此时的万象宝箱已经开过,下一次开启要等七天后,在这期间无论怎么开,都会是空的。所以就算宝箱此时也同样放在茶几上,高明也不担心苏甜甜能够发现这口宝箱的秘密。

而且小孩子对古董这方面,也几乎没有任何概念。如果是个成年人的话,就算对古董再不了解的,看见这么口古色古香的箱子,可能多少还会好奇一些,问上几句。但苏甜甜眼下,则是连多看都没多看一眼,毫无兴趣,所有的目光与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这根魔法棒上面。

“捡来的?那是在哪儿捡到的?”苏甜甜闻言,又立即大生兴趣与好奇地问道。

“在一片野地里。”高明此时既然不能说实话,那自然是只能继续编谎话了,“我前两天,清明节期间,不是去了趟外地吗?这就是我有次在野外过夜,然后见到天上一颗流星掉到了地上。而且离得我不远,我当然好奇过去瞧了。过去后,就见到这根魔法棒掉在流星砸出的坑里。”

这么一根神奇的魔法棒,随便就在路上捡到,好像不太可信。所以高明故意编的奇幻一些,而且这种来历也具有唯一性,显得就这么一根,不会有别的了,免得苏甜甜非想要再跟他要一根。

“哇,这根魔法棒原来是流星带来的啊!”苏甜甜一听,果然没有怀疑,立即点头说道,“那肯定是从魔仙星球来的,魔仙星球上也肯定有个魔仙堡,里面还有魔仙女王。”

高明闻言不禁一笑,摇头道:“谁知道呢!”

小孩子果然好骗,他还没继续瞎编呢,苏甜甜就先自己发挥想象地把电视里的情节与设定套了进去。

“肯定是啊,你看连咒语都一样。”苏甜甜非常肯定地坚持道。

高明听了不由再次暗自摇摇头,咒语这坑,可全是湘湘照搬的。但在苏甜甜看来,就成了最为明显的“证据”。

“真是太棒了,我要是能去魔仙星球玩一趟,那该多好。”苏甜甜忍不住转头望向窗外的天空,憧憬地说道。说完顿了下后,她立即转头带着恳求与不好意思地道:“那个,小明叔叔,你能把这个魔法棒送我吗?我真的特别想做小魔仙,反正你也是捡来的,而且你还不会用。”

“谁说我不会用,我查查咒语不就知道怎么用了吗?”高明闻言,立即摇头拒绝,“像这种无主之物,谁先捡到了就是谁的,这个真不能送你。而且这东西也很危险的,你看你一跳就差点撞到了头。要是万一再有什么厉害的魔法反噬,把你伤到了断手断脚,或者毁容,那可怎么办?这么危险的东西,还是继续让我保管吧!”

高明虽然很喜欢苏甜甜这小姑娘,但这又不是她亲女儿,这种东西怎么可能随便送。而且这东西也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小孩子玩儿起来又不知个轻重,确实很容易伤到自己以及伤到他人。当然,他眼下是故意往严重的说,想要吓住这小姑娘。

但苏甜甜听完后,完全没被吓住,继续求道:“我一定会小心的,绝对不会伤到自己或者伤到别人。你要是不肯送我,那就借我玩儿几天好不好。”她想了下,冲高明伸出三根手指,“就三天,行不行,求你了,小明叔叔!”

“一天都不行。”高明闻言,还是不为所动,摇头拒绝道:“这东西真的特别危险,你看刚才要不是我在,你就撞到房顶撞破头了,而且还会撞两次。要借你玩儿几天,你还不把房给掀了?”

“不会的,以后绝对不会了,我刚才只是不小心,而且第一次没经验。以后我多练习几次,就能掌握好了。求你了,小明叔叔,好不好吗?”苏甜甜一把拉住高明的手,摇着他手地撒娇哀求道。

“不行。”高明看了她一眼,再次狠心拒绝。

“那,那,那就每天只借我玩儿三分钟行不行?而且每次你都在旁边看着我,我保证绝对不会乱玩儿的,好不好?”苏甜甜闻言想了下,再次退而求其次地道。

高明闻言,还是再次摇头,“这个真的特别危险,我是为你好。”

“为我好你就借我玩一会儿啊,你怎么这样?我不喜欢你了!”苏甜甜见高明死活不答应,不禁有些生气地甩开他手道。

“你就算要跟我绝交,我也不能把这东西借你随便玩儿。”高明毫不退让地坚持原则道。

“我怎么是随便玩儿呢?才只玩儿三分钟啊,就三分钟!三分钟你都不肯答应,高小明,你也太小气了吧!而且这么狠心的话都说得出口,竟然要跟我绝交,亏我以前那么喜欢你!”苏甜甜闻言,忍不住更加生气地双手叉腰道。而且生气之下,都不叫他叔叔了,直接称名道姓,还把他名字里加了个“小”字。

高明见状,却是不禁被她这副小大人的样子给逗笑了。摇头笑了下后,他道:“我不是真跟你绝交,是跟你声明下我的原则。这么危险的东西,真的不能让你随便玩儿。”

“都说不是随便玩儿了,你怎么这么不信任我?你再不答应,我可就回去告诉我妈妈了,说你欺负我!”苏甜甜闻言哼了一声,还是十分生气地道。

“你就算告诉你妈妈,她会信吗?说有一个真的魔法棒,让你能够变成真的小魔仙?你这话说给谁,谁都不会信的。”高明一点儿不担心苏甜甜会这把事说出去,因为不是亲眼所见,确实没人会信。

尤其是从一个十岁小女孩口里说出来的这种话,大人就更加不会信了。只会以为是她喜欢这种童话情结,故意编出来的。所有的小女孩都还以为自己是公主呢,但说出去谁会真的信?

苏甜甜闻言想了下,也不禁觉着高明说的有道理。小孩子的话,尤其是这种非常不符合现实逻辑的话,大人们确实只会当个笑话听,不会真的信。她认真想了想后,道:“那我就不跟她说这个,只说你欺负我。”

“那又能怎么样?”高明闻言,不禁摇头失笑道:“难道你妈妈还能把我打一顿吗?再说就算真打,她又能打过我吗?”

不得不说,小女孩儿的想法,还是有些太天真了,只以为告诉自己妈妈,就能够解决一切了。

苏甜甜一听,认真一想,也确实是。不禁生气地跺下脚,扭头坐到旁边的另一节沙发上,然后盯着高明手里的魔法棒,再又盯向高明,“我看你以后改名叫高小气算了,你放着又不用,为什么就不能借我玩儿一下?”

“我怎么不用了,我难道还得非时时刻刻都用吗?”高明虽然确实不打算用这根魔法棒,但眼下为了打消苏甜甜非借不可的念头,他就不能实话实说了。

“那你用一个我看,你都不会用,根本不知道咒语。再说你要变身,难道也变成小魔仙穿裙子吗?”苏甜甜拿话逼他地道。

“谁说魔仙都是女的了,魔仙也有男的好不好,你不看还有个魔仙王子吗?我要变身,肯定是变身成魔仙王子。”高明道。

“魔仙王子用的是魔法枪,又不是魔法棒,用魔法棒的都是女魔仙。不信你就变一个看,我看你变成什么样儿?”苏甜甜双手抱臂地说道。

“我这会儿不想变。”高明对于自己使用后的变身效果,还真是不太肯定,万一真变成个穿裙子的,那就尴尬死了。虽然湘湘之前也说了,他要变身肯定是变身成男魔仙,但这个器灵坑他的前鉴还在,他却是不太相信与十分把准。这时还真不敢随便变,万一变成个穿裙子的,那真是在苏甜甜面前丢大发了,要被这小姑娘笑死。

“那你还是不敢吧,这根本不合适你用。”苏甜甜得意地笑了下,又哀求道:“你就借我玩玩儿吧,好不好吗?”

“不行。”高明再次摇头拒绝后,劝她道:“你就别跟我这儿耗了,你耗不起,到时间还得上学,快回去吧!”

“谁说我耗不起,你不答应,我今天就不走了,我天天缠着你。”苏甜甜说罢,抬了下屁股,再次往沙发里面坐了坐,一副在这儿坐定的样子。

高明见状,不禁摇头笑道:“你愿意,你妈也不愿意啊!一会儿到时间,就过来叫你了。”

“那我一放学就来,我烦死你。”苏甜甜道。

“我不会躲着你吗,你放学的时候,我保证不在家,你上学的时候我就在,让你见不着。”高明笑道。

苏甜甜一听,不禁瞪着高明地直生闷气。

高明笑了笑,也不理她,拿着魔法棒转身进厨房去看火。

看完火出来后,他见苏甜甜仍是一直目光相随地盯着他,又是不禁笑了笑,道:“你这样有意思吗?快回去吧!”

“有意思,我盯死你这个小气鬼。”苏甜甜生气地道。

高明笑着摇摇头,然后想了想后,问道:“是不是我变身后,证明给你看我会用,你就放弃了?”

“好啊,那你变一个我看。”苏甜甜立即饶有兴致地道。

“你等下,我回房给你变,我怕不小心走光了。”高明说罢,立即转身进了自己卧室,并顺便把房门给反锁上。

为了让苏甜甜放弃,他确实打算尝试变一下。而且苏甜甜刚才变身后的效果,也让他看到了某种合理又不尴尬的使用方法。

成功变身后,似乎能够跟着改变体质。而他体质改变后,自然就会比现在强许多,所以也没必要非拿着魔法棒大喊“巴拉拉能量”来施展魔法。在体质增强之后,他原本的武力就会跟着增强许多。所以到时只需要把魔法棒收起来,只使用变身后增强的武力值就可以了,没必要非去用魔法。这样一来,使用时也就不会那么尴尬了。

至于是不是他想的这样,他还得亲自试过后才知道。所以,他确实是打算尝试一下。真能如此的话,那他也不介意用用。

第五十二章 魔仙王子变身

高明说怕不小心走光,当然是借口。就变身时那一团耀眼的蓝光包裹,根本让人什么都看不清。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恐怕连变身者本人也说不上来。所以,决不用担心可能走光。

他特意避开苏甜甜,独自到卧室里变身,是生怕存在万一性,真有可能变身成一个穿裙子的小魔仙,那就丢人丢大发了。自己独自变身,万一变错了,没人瞧见,也就笑话不了,丢不了人。反之如果变对,那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出去见苏甜甜,让她主动放弃了。

走进卧室后,高明走到衣柜上镶着的一面穿衣镜前,然后深吸了口气,正打算咬牙下定决心地挥舞法棒念咒变身。但事到临头,却是忽然想起,还是要重新确认下咒语。不然万一念错了,那也就有可能会跟着变错身。

他曾经年少时,其实也看过那部小魔仙的电视剧,虽然没有从头到尾看全过,却也偶尔看过几集,隐约记得成年魔仙与实习小魔仙的变身咒语好像并不一样。以此推之,那男魔仙与女魔仙的变身咒语,肯定也不一样。

所以这个咒语,还真不能胡念,不能照搬刚才苏甜甜的那个。苏甜甜那个是小魔仙变身,但他是要变身男魔仙的,绝不能照这个念。

想到咒语的问题,他立即便想翻手机查看一下,确认好再念。但想到手机,却是不由面上一呆,忽然想起,手机还在客厅里。他刚才进厨房看火时,并没有带手机,只带了魔法棒。

再又出去拿手机,肯定会让苏甜甜趁机溜进来,而且恐怕又会笑话他。所以他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好在转头瞧了下,发现自己笔记本电脑在卧室里,便过去打开电脑,对着电脑屏幕呼叫“湘湘!”

以湘湘的本事,已是能够做到几乎入侵任何电子智能设备。所以早就已经能把他家里的所有智能电器控制了个遍,入侵电脑自然更是不在话下。而只要是湘湘能够入侵的设备,她也就能相应在这个设备上显形。能入侵多少,就能化身多少,在这方面能够化身千万。

所以虽然此时手机不在身边,但高明对着电脑屏幕唤了一声后,湘湘便立即响应地从屏幕左下角处跳入了屏幕内,笑嘻嘻地向高明问道:“主人有什么吩咐?”

“刚才甜甜变身你看见了吧?你这个坑货,咒语竟然全都照搬,都不会来点儿创新吗?被个小姑娘当玩具玩儿就成功变身了,而且连个认主程序都没有。”一见湘湘跳出来,高明忍不住先埋怨了这个器灵一通。

湘湘虽然平时都在他手机中化形出现,但如果把这个器灵看成某种程序的话,其主程序都是一直存在于万象宝箱这个本身器物内的。入侵其他电子设备,只不过是输出的子程序。万象宝箱本体就相当于服务器,其他设备上的都是下载的应用程序。

所以湘湘平常的感知视角,其实并不仅限于手机摄像或其它电子设备上的摄像与收音功能。她的主体感知,一直是万象宝箱本身。而万象宝箱做为法宝,其感知能力是非常强大的。

所以高明身边发生的一切,她自然是全都“看”得清清楚楚。甚至扩及到整个楼层,乃至整栋大楼内发生的所有事。只要她想,也未必感知不到。

“其实主人您仔细看完咒语,就能发现,还是有创新的,并不是全都照搬。没有设置认主的功能,也是为了方便主人您使用,更加简单易上手。不过以后我会注意这一点的,所有法器都必须要血祭认主才能使用,绝不会再让外人随便就能用了。”湘湘立即恭敬回答,并对法器认主这事会表示改进。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多怪罪也于事无补。所以高明听了湘湘的这番回答后,倒也还算满意,没有再继续怪罪,立即转回他要问的正题问道:“那个,变身男魔仙的咒语是什么?不会跟刚才甜甜那个一样吧?”

“当然不一样了。”湘湘闻言,立即兴奋地介绍道:“这个咒语就是我的创新了,主人请看!”

说罢,她抬手往自己头顶一指,立即指尖上便出现一个气泡对话框,里面一行加粗的金色大字,显示的是“巴拉拉能量,古他拉,魔仙王子变身”。

高明一看,不由无奈又好笑地道:“有必要非弄个魔仙王子吗?”

“当然有必要了。”湘湘道:“主人您要变身,肯定是要变身成英俊又厉害的魔仙王子,所以必须有专属变身咒语。”

“就不能不念咒语完成变身吗?念咒语很尴尬的,而且显得很中二,再拿根这么娘的魔法棒,简直是有病。”高明抱怨道。

“抱歉,主人,这个制作时的设定就是如此。”湘湘说是抱歉,但脸上明显一点儿歉都没有,反而有兴奋道:“主人您终于决定要用这根魔法棒了吗?”

高明想想自己之前态度很强硬地表示坚决不用,还在湘湘劝他试用时,直接回怼了好几次“试个屁”。这才没过多久,就打算尝试用了,不由老脸一红,很是尴尬。便没有回答,只是随便吱唔一声,便立即将湘湘打发走,合上了电脑屏幕。

难道这世间万事万物,都逃不过一个真香定律?

好吧,如果这东西真的确实好用,那当遇到必须靠提升自己力量才能应付的情况时,可能也就必须用了。关键时刻,可能命都不保了,哪还会在乎什么尴尬不尴尬,娘不娘?

这么暗示地说服了一番自己后,高明又深吸口气,站回到衣柜上镶的穿衣镜前。抬起手中的魔法棒,轻声念道:“巴拉拉能量,古他拉,魔仙王子变身!”

念完之后,话音一落,魔法棒上立即一道耀眼的蓝光射出,整个包裹住了他。

然后不片刻等光芒散去后,便见镜中的自己已然是完成变身,换了一身衣服。此时身上的衣服,是一件非常华丽漂亮的蓝色风衣,而且是那种西方古代的贵族风格,还有些军装礼服的风格,领口与袖口处都纹绣着金色的漂亮花纹,肩上还有肩装。下身的裤子,当然也是统一的色调与风格。而且他脸上,还同样被戴了一个漂亮华丽的蓝底金纹面具,还真是像足了电视里面那个魔仙王子。

第五十三章 真香 无奈妥协

对着镜中变身后的自己上下打量了番后,高明不由暗自点点头,对自己变身后的这幅形象,还算是挺满意的。最重要的是,果然是变身成了男魔仙,而不是穿裙子的女魔仙。

当然,如果再把手里这根比较女性化的魔法棒换成跟电视里那个魔仙王子一样的魔法枪的话,那就更帅更完美了。

不过眼下戴个面具,倒也算是挺贴心的设定。戴上面具挡住脸,就没人能认出是自己了,这样丢脸的程度似乎也有所下降。反正认不出来,没人知道是他,便也不会太觉着丢脸了。

当然,保险起见,这根女性化的魔法棒最好还是别用,也别拿在手里晃来晃去地现眼。

想到这儿,高明立即撩起风衣,把魔法棒插在后腰的腰带上,收了起来。

收起来后,他的变身效果并没解除。而且他仔细感受了下,发现变身之后,自己的体质也确实跟着得到了很大提升与改变,似乎魔法的力量充斥了自己整个身体。

他紧握了下自己双拳,感觉浑身都充斥着力量,虽还没尝试,但大致判断,力量也强过了原本许多。而且身体也感觉非常轻盈,当真有点儿身轻如燕的感觉,似乎只要稍微一用力,就能腾空纵跃起来。

想到这儿,他往后退开一步,然后尝试地轻轻用力一跳,立即便身子轻盈地腾空跃起。

跃起之后,他并不慌张,而是灵巧地折腰翻了一个筋斗,做了个漂亮的后空翻,便调转过来,轻盈地飘然落地。

他毕竟是成年人,对自己的力量控制要强过苏甜甜这小女孩许多。而且他已经亲眼见过了苏甜甜的前车之鉴,知道变身后的体质会得到改变,所以眼下这尝试性地一跳,只是轻微用力,并没使出全力。就是怕全力一跳,控制不住,直接撞到房顶。

另外,他自己之前也练过散打,虽然不算精通与特别厉害,但多少算练过,对武艺这方面还是稍微有些掌握。像这种后空翻,他就算不借助变身后增强的体质,平常状态下也能做到,只是做不到像现在这么轻松潇洒,而且也未必每回都能成功,需要提前特别准备。

他变身之后,也是像之前的苏甜甜一样,衣服上与身边的一米方圆范围内,都有无数星辰状的点点光尘漂浮,不断生灭变幻,十分漂亮,也衬托得他整个人更加气势非凡。

尤其他此时一个漂亮的后空翻,从半空中轻盈而落,风衣的下摆凌空飘起,还有无数光尘相托,当真是气象惊人,有如天神降世。

感觉要是再配首非常相衬又气势磅礴的bgm,那就更加完美,气势更加惊人了,也绝对是又潇洒又有气势的出场。

不过他越是感觉此刻自己气势非凡,又体质大增,做这些花俏的动作完全游刃有余,心里另一方面也越是不禁有些被打脸的感觉。现在他真是感觉这根魔法棒,真的不错。

除了造型过于女性化,不太合他使用外,其他方面都似乎非常不错,这个变身的造型也是英俊华丽又帅气。

好吧,他现在感觉有点儿真香了!

想到这儿,他落地之后,又是不禁老脸一红。不过幸好有面具挡着,也瞧不见。最重要的是,此时卧室里就他一个,再无旁人,完全不必担心会有人瞧见。

再又瞧了眼镜中的自己,高明轻咳一声,整理了下被面具遮挡着看不见的脸色,然后便转身走过去,打开了卧室的房门。

门一打开,门外的苏甜甜便立即惊呼一声,随着门跌了进来。却是自从高明拿了魔法棒钻进卧室,说要独自变身后,她就好奇地立马跟过来,贴在门缝处想要瞧到里面的情形。

但可惜,瞧了半天却是什么也没瞧见,只隐约见到里面有耀眼的光芒闪烁,应该正是高明在变身。

虽然什么都瞧不见,但苏甜甜还是不肯放弃地一直贴在门缝处往里瞧。所以此时高明忽然开门,她毫无预料与准备,门一打开,便不由地身子倾前,跟着跌了进来。

好在高明开门的动作并不大,也并不急,所以她只是跌了一步,便立马扶住门站稳。然后抬头一瞧,见到变身后的高明,不由立即惊讶地瞪大眼睁大了嘴,“哇,你还真变身成了魔仙王子!”

“当然了,我不都跟你说了吗!我也能用,而且会用。”高明得意地一点头,然后居高临下地低头俯视着小女孩,“现在你怎么说,愿意主动放弃了吗?”

“好吧,我说话算话,现在就不跟你借了!”苏甜甜垂头叹了一声,有些垂头丧气地道。

不过她话音刚落,却是忽然就上前一步,一把抱住了高明的大腿,然后仰头向他恳求道:“但小明叔叔你也不可能一直用的吧,就偶尔借我玩一下好不好?好不好吗?我求你了,你要什么条件我都答应,行不行?”

高明见状,不由立即头大地满脸无奈。抬腿甩了下,愣是没把这小女孩儿甩开,再想用力,又怕此时力量大增后,不小心用力过大,伤到了对方,所以也只能无奈忍下了。

最终他有些没办法,只能是叹了口气,然后用手抵住苏甜甜的肩头,让她尽量离自己的大腿远一些,无奈地道:“好,那你就先听话,放开我行不行?”

“好,我放开。”苏甜甜一听,立即爽快答应地松手放开。

“先出去再说。”高明见状,又抬手指了下外面客厅的沙发。

苏甜甜见状,便立即听话地转身跑过去到沙发上坐好,而且双手放在自己的两只膝盖上,坐得十分标准,一副很乖巧听话地样子。

高明见状,又是无奈一叹,跟着走出客厅,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看着她,有些拿这小女孩儿没办法地摇头道:“我们今天先不谈这事,待会儿你乖乖回去上学。然后让我仔细考虑考虑,等明天这个时候,我再答复你,好不好?”

第五十四章 能力越大 责任越大

高明当然不是真的拿苏甜甜没有任何办法,就像他之前那样,一直坚持到底地拒绝,无论苏甜甜如何都不答应,不管威逼还是利诱,又或恳求,坚持软硬不吃,苏甜甜也同样拿他没任何办法。

他一个大人,难道还会连个小女孩儿都对付不了吗?

而且他也确实不怕苏甜甜泄密跟人说出去,因为这种事,无论苏甜甜怎么说,都很少有人会信,更别说是从一个十岁小女孩口里说出来的了。就算来找他求证,他也只需要否认就可以,这么做不会有任何结果。关于这点,他也跟苏甜甜剖析过,让苏甜甜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只会有害而无益。

高明现在愿意答应重新考虑,一来确实是很喜欢苏甜甜这个小姑娘,见她这么一再恳求自己,心里也稍微有些不忍;二来也是不想为了此,就真的搞到反目成仇,从此不相往来;三则就是不想让这小姑娘见天的烦自己,天天为这事来找他。

这第三个也是最主要的原因,看苏甜甜这架势,他要是不答应,绝不会轻易善罢干休,肯定抽空儿就来找他。虽然他确实能够错开与苏甜甜的时间,毕竟小姑娘还要上学,而他则不用,可以尽量避着不见,甚至还可以把自家的门锁密码给改了,彻底杜绝对方上门。

但两家就住对门,他也不可能一直避着,总有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时候。而且离得这么近,他这边稍微有些动静,小姑娘有心的话,就会注意到过来找他,何况还有周末节假日不上学。

他总不能就为了躲苏甜甜,立即大动干戈地搬家吧?被一个小姑娘逼到搬家,说出去也太让人笑话了,而且完全不值得。

对一个十岁的小姑娘,他也不好来狠的来硬的,所以这小姑娘如果见天儿抽着空儿地就来找他。时间长了,也确实是会让他有些烦不胜烦的。

与其如此,那就不如暂且让她有时玩儿上几下。当然,每回都必须有自己在旁边看着。这样一来,也出不了什么事,还能杜绝小姑娘再来无休止地烦他。

“好,那你别骗我哦!”苏甜甜听完高明的这个提议,认真地想了会儿后,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

“放心,不会骗你的。”高明摇头道:“我可不像你,我一向都是说话算话的。”

但说完这句话,他自己面具下却是不禁老脸一红。像这种食言打脸的事,他其实也遭遇过好多次。就像之前,他自己言犹在耳,说好的坚决不用这根巴拉拉魔法棒的,现在还不是打脸用开了。

有时候真的是话不能说太满,而且有时也是情势所迫,不得不反悔。像刚才,他也是有些话赶话地被苏甜甜逼到了那地步,想让苏甜甜主动放弃。另外,也是从苏甜甜变身后的效果,看出了一条合理使用而又不尬的办法。

不过,苏甜甜倒也是之前说好的,他证明自己会用后,就会主动放弃,不跟他借了。结果这小姑娘也玩儿了个心机,说话不算话,只说现在不借了,却不代表以后不借、

苏甜甜一听这话,也是不禁有些恼羞地小脸一红,振振有辞道:“我怎么说话不算话了,我不是都答应现在不借了吗?我之前又没说过,永远不借。”

“好,你有理行吧!”高明也懒得跟她争辨这个了,随口说道。让一让小姑娘。

“我们这回拉勾,绝对要说话算话,不能骗人。”苏甜甜说着,跳下沙发跑到他面前,抬手向他伸出弯成勾状的小指。

“好。”高明见状,无奈地一笑,便也抬手伸出小指跟她勾了勾。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苏甜甜一边跟他勾着手指,还一边念了遍这个拉勾约定的誓言。

拉完勾后,苏甜甜却是也没立即离去,而是改坐到高明身边,重新仔细打量了遍高明变身后的样子,好奇问道:“你魔法棒呢,怎么不见了?”

“这儿呢!”高明撩了下自己身上的风衣,向苏甜甜展示了下插在后腰上的魔法棒。不过让她看了下后,又立即遮上,生怕她抢。

说起来,他这身变身后的衣服穿在身上,倒是非常舒服,也不知道竟究是什么材质的。质感很好,但重量却很轻,简直是轻若无物,而且一点也不觉闷热。

自从清明节过后,天气已是越加转暖。中午太阳当头的时候,甚至会感觉热。现在就正是午后正热的时候,平常他在屋里,甚至短袖都穿上了。但此时穿这么一身看上去厚厚的风衣,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热,反而是冷暖适宜,非常舒服与合适的温度。

“你干吗藏这儿?”苏甜甜一见他插在后腰上,不由十分惊讶与奇怪地道,“魔法棒要一直拿在手里啊,要随时准备用的。”

“我现在又不用,就先收起来。”高明道。

“怎么不用?”苏甜甜道,“你试一下其他魔法啊,看好不好用,厉不厉害?”

“我试也不能在自己家试啊?万一打坏了东西,你赔啊?”高明非常据理地反问道。

苏甜甜一听,不由有些尴尬地笑了下,点头道:“说的也是,我忘了这个了。”说完又立即道:“那我们就到外面去试,快走!”说完便立即起身拉高明,表现得比高明兴趣还大,还要兴奋着急。

但高明却仍是坐着不动,摇头道:“我就穿这么身出去,也太扎眼,太惹人注意了。这种事,当然要避着人。”

他不动,苏甜甜自然拉不起他。闻言后更是立即松开手,再次点头道:“没错,我们一定要避着人,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们是小魔仙的身份,我爸爸妈妈也不能说。”说完,又立即问:“那我们什么时候试?总要试一下所有魔法,看看到底效果如何?”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我自己会试的。”高明道。

“别啊,你试的时候,一定要叫上我,我一定要旁观,求你了小明叔叔。”苏甜甜又拉着他手哀求道。

“我打算晚上试,但你晚上能出来吗?”高明反问。

“晚上几点?”苏甜甜问。

高明道:“我打算过了半夜十二点,所有人都睡着后再试。”

苏甜甜想了下,立即点头道:“好,那我晚上十二点过来找你。我定好闹钟,半夜就起来。”

高明一听,不由摇头道:“你睡你的觉吧,跟着搭这么大辛苦做什么?明天还要上学呢!”

“那你不如等我一天。”苏甜甜道:“我明天下午就周末放假了,到时不用上学,我就半夜过来找你。”

“明天是周五吗?”高明一听,不由问道。他既不用上学,也不用上班,所以还真不关心这个,有时会忘了今天是星期几,周末又什么时候到。

“对啊!”苏甜甜点头道。

高明闻言想了下后,点头道:“好吧,那就算你一个。”顿了下,又道:“既然你明天就放假,那不如明天就安心上学,等下午放学回来休息后,再过来找我?”

苏甜甜想了下,便也点头答应,然后问道:“我们试了魔法后,你接下来打算用魔法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自己偶尔用用,方便下自己。”高明道。

“不行,怎么能这样,你这也太自私了!”苏甜甜一听,立即摇头道:“我们拥有厉害的魔法后,当然要用来做好事,帮助有需要的人,还要打击邪恶,代表正义。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上天让你捡到了这个魔法棒,让你拥有了正义的魔法,就代表选中了你。以后你的责任会非常重大,一定要用魔法做好人好事,帮助有需要的人。”

高明听完苏甜甜这番话后,忍不住用惊讶的目光瞧着她。果然小孩子都相信这些,什么正义必胜,拥有厉害的本事就要去打击邪恶。

真是太中二了,不过苏甜甜连小学都没毕业,会有这么中二的想法倒也是情有可原,但高明就真没打算做这些了,甚至一时根本就没想那么远。

虽然他也有一颗行侠仗义的心,喜欢侠义之举,但也就是偶尔遇事后看能力而为。能帮就帮,不能帮也不会硬逞强,更不会故意去找什么罪犯坏人,去打击邪恶与犯罪行为。

那也太累了,简直是没事找事,何况他既没蝙蝠侠那么有钱,也没超人那么大能力。

第五十五章 完美解决 近战法师

高明当然没有答应苏甜甜这个提议,他既不是超级英雄,也不打算当超级英雄。见义勇为的事他会做,但就像上次到金店正遇到劫匪抢劫一样,既恰逢其会,他又有能力解决,便也就顺便出手做了,见义勇为一把。

但若是平常,他可不会专门去找这种事,非要见义勇为不可。有那功夫,他不如干点儿自己喜欢的事。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东西是我的,我想怎么用是我的事,你该干吗干吗去吧!”高明说罢,还伸手推了下苏甜甜肩头,示意她赶紧起来。推完又抬手指向自己客厅墙上挂的钟表,道:“你也不看看时间,都快两点了,赶快回去准备上学吧,再晚你妈就过来找你了!”

“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苏甜甜抬头看了下时间后,不禁抱怨了一句,然后有些不情不愿地下了沙发站起。

“咣咣咣……”

正在她还有些不情愿地准备拖延下时间,转头打算跟高明说什么时,忽然客厅外的房门被敲醒,并且紧接着传来林欣的声音喊道:“甜甜,你在里面吗?高明,你在吗?”

这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高明刚到说到苏甜甜妈,她妈就已经过来叫人了。

“快点,快点,解除变身,别让我妈妈看见了!”苏甜甜一听到自己妈妈的声音,便连忙向高明提醒,然后转头向门外大声道:“我在呢,妈妈,马上就出来。”

高明一听到敲门声后,也是立即跟着一惊。不用苏甜甜提醒,他就立即拔出了后腰插着的魔法棒,迅速念出解除变身的咒语,“巴拉拉能量,苏西拉,变!”

好在变身的速度很快,只是一眨眼功夫,光芒闪耀间,他就立即解除变身,恢复了原本的穿着打扮。

苏甜甜见他变回来后,便立即跑过去开门。

高明接着把魔法棒随手塞到沙发坐垫的缝隙里藏好后,也跟着站起身过去。

等他走过去时,苏甜甜已经打开房门。门一打开,外面站着的果然正是林欣,一见苏甜甜,便有些生气地道:“你怎么又不午睡跑出来?还又来打搅你高叔叔!”

见到高明过来后,她转头向高明笑了下,道:“高明,真是不好意思,又麻烦你了!”

“没事。”高明跟着笑了下,道:“甜甜也是不想打扰你休息,我中午又不睡觉,她随时来都没问题,不打搅。”

林欣接着又客气了两句,向高明表达了歉意后,便立即拉着苏甜甜回去了。

苏甜甜临走时,还颇为依依不舍地看着高明,更不舍地看着高明的屋内,显然是更舍不得那根魔法棒。

就算不能借来自己用,她也想时刻见着,不想这么分离。可惜她再是不舍,也拗不过自己亲妈,只能瞧着颇为可怜地被拉了回去。

高明目送苏甜甜被她妈拉回家后,不由长吐出口气,终于送走这个小麻烦精了。

松口气后,他也不多留,立即抬手关上房门,然后坐回沙发上。惬意地靠着沙发背坐了片刻,他站起身到厨房关了火。

此时已是将近下午两点,离他之前炖上药膳时,已是过去了约有四个小时,时间刚刚好。

关火之后,他打开砂锅盖放凉一些,便端上桌开吃这顿迟来的午饭。吃完之后,他坐回沙发上,从沙发坐垫缝隙里掏出那根魔法棒拿在手中把玩,并顺便叫出湘湘。

万象宝箱还有储物功能,只是他之前一直还没尝试过,现在叫出湘湘,便是仔细问问,打算尝试一下。

有了刚才的经历,他觉着这魔法棒真是不能随便乱放了。以后宝箱里面开出来的宝物,也都不能随便乱放。虽然他家里很少来客人,但也偶尔有。而像苏甜甜,更算是常客,来他家的次数很多。所以像这种重要东西,一定要收起来,免得再发生这次这样的事。

他家里可供藏东西的地方当然也有很多,但相比起来,都没有万象宝箱来得更加保险与方便。

其内藏储物空间,就算打开箱子,里面也是空空如也,不懂得取出之法,根本连东西都见不了,自然是非常保险。而这口箱子又能变化的大小如意,变小了可以装在口袋里随身携带,要取用里面的东西时,也是非常方便。而一直贴身带在身上,始终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当然也是更保险。

可惜的是,他一问之下,湘湘却是道:“很抱歉,主人,以您目前对宝箱的祭炼程度,还不能开启储物功能。您目前只是进行了初步的血祭,所以也只能做简单的初步控制,还不能开启全部功能。”

高明一听,愣了下后,不由大失所望,甚至忍不住想骂粗口了。他在最初得知这口万象宝箱还有储物功能时,本来是十分期待的,没想到现在正打算用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用,还不能开启这个功能。与其如此,还不如当时不知道有这功能。现在真是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心中暗骂了一句后,他立即问道:“那我什么时候能开启这个储物功能?”

湘湘道:“需要您练成《万象宝经》的内气后,以万象内气炼开宝箱的一两重禁制,才可以加强对宝箱的控制,开启储物功能。”

高明闻言,又是不由心中暗骂了句,他现在连正式修炼都还没开始,正处于调养身体准备期的筑基阶段。而正式修炼后,最开始修炼的也是炼体,等炼体完成,修炼到炼气阶段时,也不知要多长时间,真是等到猴年马月了。

不过他顿了下后,却是忽然想到个可能,立即转口问道:“那这根魔法棒能不能变小?”

“可以的,主人。”湘湘闻言,立即微笑地回答道:“请您念出咒语,‘巴拉拉能量,斯莫拉,小’,这句咒语也是我自创的哦!”

高明闻言,忍不住又想甩了手机,心中吐槽出了天际。这根魔法棒的使用,简直是无处不咒语,真是想让他尴尬癌犯到尴尬死啊!

可惜,他吐槽归吐槽,尴尬归尴尬,最后还是不得不用。

照着念出咒语后,果然这根魔法检立即变小了许多,跟个钥匙扣差不多,也可以轻松装在口袋里带上。能够贴身收藏携带,也是保险了许多。

而且变成这么小后,握在手里几乎发现不了。却是不由让高明心中一动,这样一来的话,大部分被他握在手里,外人根本瞧不见这根魔法棒的原形,也就暴露不了其女性化的造型,拿着不会太尴尬了。

不过就算如此,念咒语这个还是太尴尬了。无论怎么使用,都必须念咒语才能完成,这个设定真是太尬了,也是高明最难以接受的一点。但再怎么难接受,想要用,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忍着尴尬地接受。

不过仔细想了一会儿后,倒是也让他想出了个解决办法,那就是默念。念还是念,但却不出声,就是不知道这样有没有效果。

想了下,他立即站起身试验地无声默念道:“巴拉拉能量,古他拉,魔仙王子变身!”

念完之后,话音一落,手中那根变小的魔法棒也立即光芒大作,一道蓝光射出包裹了他。然后不片刻光芒散去,他便已完成了变身。

对镜自照了下,确认过变身效果后,他不由开心地哈哈而笑,想不到默念也是同样有效的。这样一来,也就让他找到了一个不那么尴尬的使用方法。

女性化的造型方面,他完全可以变小了用。这样魔法棒大部分都会被他手掌包裹住,根本看不到整体造型。而必须念咒语方面,他也可以选择无声默念。这样一来,尴尬的程度就立即直线下降。

找到这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后,高明兴奋之余,不由立即兴趣大增,点开万象宝箱app里关于这根魔法棒的详细说明,仔细研究了下那一连串几十个咒语。

这回全部仔细看下来后,他倒是确实发现里面是有不少湘湘自创的咒语的,果然并不是全部照搬,还是有些创新的。

他从里面挑了些看上去不具有杀伤力与破坏力的魔法,先在家里把这些魔法都尝试了下,看看其具体效果如何。

这一番尝试下来,不由让他发现,这根魔法棒还真是好用,越用越有些爱不释手了。

其操作非常简单,只需要念出咒语就能施展相应的魔法,可谓傻瓜式操作。咒语就相当于这根魔法棒的魔法开关,而且使用的能量本身全部来自于魔法棒,自己本身根本不需要付出与消耗什么。

就算没有半点儿武力值的人得到这根魔法棒,也能在魔法的帮助下立即变得很厉害。就像一把枪,小孩子拿到枪,只要懂得开枪,也能照样拿枪射杀人。

不过小孩儿不太懂控制,有时也会难免误伤了自己。就像之前苏甜甜无意成功使用变身后,不知道自己的体质也在变身后跟着变强,就差点跳起来撞到头误伤了自己。

要不是当时有高明在,这小姑娘早就自己撞得头破血流了。

在经过接下来的多番尝试与试验后,高明发现,这根魔法棒不用变身也能够照样使用。只不过是在不变身的情况下,魔法的威力会小一些,而且体质得不到增强,只能够使用魔法。

而变身之后,体质得到增强,也完全不惧怕近战,等于是战士与法师合二为一了。

远可攻,近可守,远近皆宜,完全不像他游戏里玩儿过的那种传统普通魔法师的肉身孱弱,一被近身就等于立即变废等着挨刀。

像那种传统的魔法师,一向是高攻低防。只要一被战士近身,基本就剩下等死的份儿了。

但这个魔仙变身后,魔法的力量立即充斥体内,同样还可以化身为厉害的战士。就算不用魔法,光凭增强的体质,力量、速度等都远超寻常人,也完可以碾压普通人了。

第五十六章 能量耗尽 用爱发电

“巴拉拉能量,呼索拉,狂风!”

“巴拉拉能量,多索拉,火焰!”

“巴拉拉能量,呼卡拉,冰冻!”

………

高明在家里尝试了一些不具备杀伤力与破坏力的魔法后,发现十分好用,不由更加被勾引出了兴趣。当下立即就耐不住性子,收拾了些东西后,便带着万象宝箱与魔法棒出门,然后驱车到了城外一片偏僻无人的荒郊野林,开始尝试剩余的这些魔法。

至于之前答应过苏甜甜,尝试魔法时一定要让她旁观的事,高明早就抛到了脑后,而且他本来一开始也就没把这话当真,非要按约定的来。不过明天晚上的半夜之约,他还是打算要赴的,顶多到时候再当着苏甜甜的面儿演示一遍便是,倒也不算什么。

只要他自己不说,苏甜甜又怎么能知道,他已经提前试过了。哄小孩儿的话而已,真没必要太当真。什么拉勾约定,也只有小孩子才会信,他早就是成年人了,而且是在一个到处充满了欺骗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所以,他也早就学会了欺骗。

这世上的事,许多时候就是你骗我,我骗你,真不能太较真儿了。成年人的世界,大家都是在戴着张面具交往。真实的自我,永远藏在面具后面。甚至有时候,你根本不知道一个人脸上带了多少张面具,永远也无法认识与了解那个面具后真正的他(她)。

除了试验各种剩余的厉害魔法,高明也同样试验了变身后的体质增强程度。

一番尝试之后,高明发现变身后的自己,能够轻易举起一块跟他体型差不多的大石。而这块大石的重量,估计至少也有三、四百斤。所以以此推测,他使出全力的话,说不定都能超过五、六百斤。

他甚至尝试了下独自去搬自己的那辆车,虽然不能整个轻松举起来,但要让前轮或后轮搬的离开地面,却也不是什么难事。用足了力,他甚至有信心能够掀翻自己这辆车。

而他这辆车虽然只是辆小型suv,但整车重量也超过了一吨,这还不算他车上放的那些东西。

当然,掀翻不等于把整辆车举起,因为还有一侧是挨着地面的。所以他增强的力量,应该并没有超过一吨。

但就算如此,他也是十分惊喜于自己增强的力量了。能够徒手掀翻一辆汽车,这种表现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已经相当于是超人了。

弹跳力方面,他变身后的全力一跳,能够轻松跳起离地面三米来高。及远的话,则差不多能跳出五、六米开外。全力奔跑时的速度,也十分快,估计都不下于陆地上奔跑的最快动物猎豹了。

所有这些加起来,他变身后对上普通人,当然是完全碾压。更别说除了增强的体质,他还有各种魔法了。

“巴拉拉能量,拉尼鲁,魔仙剑!”

湘湘所罗列出的那些巴拉拉能量魔法,高明从头数了一遍,发现总共有四十九个。

这道魔仙剑的魔法,位列第四十二个,算是所有魔法中比较厉害的一个。当他念出咒语后,手腕上立即一道耀眼的魔法光芒射出,在他身前形成了一把光能剑,然后迅速往前飞射出去。

他现在已不是把变小的魔法棒握在手中,而是在出门前,又另外想到一个主意。找了个护腕的腕带,将魔法棒插在腕带上。腕带是松紧式的,一插就行,自然就能缚紧,不用怕掉落。

这条腕带很宽,魔法棒插进去后,只能露出前面的那个星星头,剩余的部分,则全部被腕带包裹住了,更加不用担心有人能看到其整体的形状。而且缚在腕上,还有袖子遮挡,更加看不清了。

施展魔法时,他只需要默念出咒语,然后抬手一指,手腕上所缚的魔法棒便会立即发出魔法。因为被腕带与袖子遮掩着,看起来就像是他抬手便发射出了魔法,而且像是徒手施展。所以在遮挡住魔法棒的同时,还显得更加潇洒帅气了,可谓一举两得。

他此时这道魔法施展的目标,是一颗有成年人大腿粗的树木。之前的练习目标,也都是附近的树木山石,此时周围已是差不多被他用魔法破坏了个遍,显得一地狼藉。

以这道魔仙剑的威力,高明预期一剑射过去之后,肯定能把这棵大腿粗的树木一下拦腰斩断。

但不承想,这道魔仙剑才飞出去不远,就忽然光芒一闪,化作无数光点消散了。紧接着,连他身上的变身状态也立即跟着解除了。

高明一见,立即便是不由一愣。然后愣了下,就立即大声问道:“湘湘,这怎么回事?”

“回禀主人,这是魔法棒的能量快要耗尽了。到剩余的百分之十时,会有一个自动节能保护,不能够施展消耗太大的魔法了。”湘湘闻言,立即回答道。

为了在此时的活动状态下,能够随时方便跟湘湘沟通,他特地戴上了自己的蓝牙耳机,这样就不用有事要问时,反复去掏手机了。此时湘湘的声音,直接就在他耳边响起。

“能量耗尽?”高明一听,不由立即惊讶道:“这能量怎么这么不经用,这么快就耗尽了?连一天都坚持不下来,比我手机电池的电量都不如。”

说罢话,他立即掏出手机,然后点开万象宝箱app去查看。点开关于魔法棒说明的对话框后,他立即直接拉到能量那一栏去看。

这一看便发现,原本是100%的能量值,这时已经成了10%,而且字体颜色都成了红色预警状,显示着能量随时有可能耗尽。10%后面,这时还多了个括号,括号中的内容是:“魔法棒能量不足,请酌情使用,并尽快补充能量”。

他之前试用时,一直都没太关注关于魔法棒能量的变化。没想到竟然这么不经用,连全部四十九个魔法都没坚持试用完,就能量耗尽了。不过剩余还有10%,所以估计坚持把剩下的七个魔法使用完,应该是能做到的。

这样看的话,似乎这根魔棒就只能坚持一轮四十九个魔法全部施展一遍。当从头到尾全部施展完一遍后,能量就会立即耗尽,成了个只能看不能用的东西了。

“本来这根魔法棒的能量设定,就是只能坚持连续使用完全部的四十九个魔法。使用完之后,就会能量耗尽,需要重新补充能量。”湘湘的回答,也证实了高明的猜想,“请您不要拿手机电量来做对比,魔法的能量消耗可是很大的。越厉害的魔法,耗能也越大。如果用手机电量换算成能量值对比的话,以手机的这点儿能量,连给一个威力最小的魔法供能都做不到。”

高明闻言仔细一想后,倒也确实是这个道理。魔法的威力这么大,能量的消耗肯定也很大。只是在他原本的预想中,这根魔法棒也不该这么不经用,连坚持一整天的高强度使用都坚持不下来。

不过这也是使用模式不同所造成的,如果用于对敌的话,只是些普通敌人,恐怕一两个魔法就能全部轻松解决,根本用不着施展完全部四十九个魔法,也完全用不着威力更大的。而敌人也并不是每天都有,所以按照这种使用强度的话,恐怕用个一两年都不是什么问题。

另外魔法棒的能量还可以依靠时间自动恢复,所以在使用的过程中,还能够不间断地缓慢恢复。这样有出有入,坚持的时间可能会更长。说不定施展的次数不多,用个十年八年都不用担心能量耗尽。

可他现在却是挨个儿地试用魔法,而且在此前根本没留意到能量的消耗,也不知道能量会耗用这么大这么快。因此毫无准备与计划,便就不觉间能量见底,只剩下10%了。

“你怎么不早跟我说能量会耗这么快?”想明白之后,高明除了对湘湘抱怨一句外,也只能是无奈一叹。然后接着不等湘湘回话,便又立即跟着问道:“那现在该怎么补充能量?除了靠时间自动恢复外,还有什么别的快速充能方法?”

关于补充能量的办法,在魔法棒的页面说明中也有,其中就有提到靠时间自动恢复。但这个恢复起来,速度却是非常缓慢,每天才能够自动恢复001%。100天才能够恢复1%,一年下来,也不过就恢复百分之三点多。按现在已经消耗了90%算,那想靠着时间自动恢复补满的话,就需要至少二十多年。

这个他甚至不需要仔细算,就知道要靠时间自动恢复非常不靠谱,他要想急用的话,根本等不起。所以要想快速充能,就需要靠另外补充能量的办法了。

不过关于另外的充能办法,页面说明中却没有详细罗列,只说是询问器灵湘湘。

“另外补充能量的方法很多。”湘湘闻言,立即回答道:“如果您已经修炼出内气的话,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内气代替能量使用,也可以用自己的内气为魔法棒充能。不过您现在还没正式开始修练,这个就暂时不用考虑了。”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靠收集爱心能量来充能。通俗点儿讲,可以称为‘用爱发电’。”

“我爱你个头!”高明一听这个网络上曾经流行一时的梗,便又知道这个器灵又搞怪不靠谱了,忍不住脱口而出骂道。

第五十七章 三千大千世界 愿力

湘湘闻言嘻嘻一笑,也不在意,接着耐心解释道:“当然不是要您去爱这根魔法棒。而是用这根魔法棒的力量去帮助人,做好事,那就会获得被帮助者的感激与爱心。您的帮助越大,对方的感激越深,所获得的爱心能量也就越多。”

高明一听,不由面上愕然,这不是跟之前苏甜甜给他的提议差不多吗!获得魔法的力量后,就要用魔法力量去帮助人,做好事。他很怀疑,这个器灵湘湘是不是听了苏甜甜的那个提议后,就直接拿来用了。而且这么做,用这种方法去收集补充能量,简直是逼着他去做到处救火的超级英雄了。

“你跟苏甜甜商量好的吗?还是你跟苏甜甜一样大,几百几千年的东西了,怎么老是这种小学生想法?麻烦你成熟一些,别老这么幼稚好不好?”愕然之后,高明忍不住吐槽抱怨道。

“设定就是这样呀!”湘湘闻言,仍是一点儿不在意地笑道:“电视里面的小魔仙不也是一直在做好人好事,帮助人的吗?”

“那是拍给小孩儿看的,你别真把这东西当真。”高明不由道。

“这根魔法棒的创意就来源于这里,所以设定当然也就差不多。”湘湘说完,又忽然故作高深神秘地道:“而且,未必就不是真的哦?”

“什么意思,难不成还真有个魔仙星球吗?”高明一听,不由明显不信地随口问道。

“没错。”湘湘点头很确认地道。

“那在哪儿?”虽然湘湘这样说了,但高明脸上的表情,明显还是不信。

“你听说过佛门三千大千世界的说法吗?”湘湘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忽然转个话题向高明问道。

高明被她这忽然转移的问题问得愣了下后,还是略带疑惑地点头道:“听过。”

他这么多年的小说可不是白看的,许多小说中都有不少佛门的设定。虽然他并没看过关于三千大千世界的佛经原文,也不知道佛经上的具体意思是什么;但按他的理解与不少小说中的设定,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大千世界是由一千个中千世界形成的,而一个中千世界又是由一千个小千世界形成的。

其实这只是一个大千世界,但因为包含有小中大的三次千数累积,所以被合称为三千大千世界。而在佛门的世界观中,又有无数的大千世界。如恒河沙数,数之不尽,有无边无量刹土。

关于三千大千世界的世界观,也经常被拿来比作宇宙。比如小千世界就相当于是地球,中千世界就相当于是太阳系,而大千世界则是银河系。而宇宙之中,又包含有跟银河系一样的无数星系。宇宙之大,无穷无尽,至今都无法探明到底有多少星系。

这种宏大的世界观,也常被佛门弟子拿来赞誉佛陀法力无边。在科学尚不发达,甚至还不存在的数千年前,就已经探知到了无边宇宙。

高明虽然对这个三千大千世界的了解不多,但也知道这个概念,而眼下湘湘忽然问出这个问题,是不是就表明,还存在另外的世界。

其实他也一直相信,宇宙这么大,别的星球上肯定还有另外的高等类人生物与文明存在。只是以目前地球上的人类科技,尚还无法探知到。宇宙这么大,无穷无尽,人类与地球绝不是孤独的存在。

在最初得到万象宝箱时,他就曾经还怀疑过,这只宝箱有可能是外星科技的产物。就算是神仙法宝,那也有可能是外星的神仙法宝。外星文明中,不一定全是科技文明,也很可能有修真文明。

就算现在,他也仍然存在这个怀疑。因为器灵湘湘的记忆缺失,让他无法确定这只万象宝箱的具体来历。所以到目前为止,也就仍然存在这个可能。

但是,就算有其他的地外文明存在,其他的不知哪颗星球上也有高等生命,高明却也不认为这么巧地就刚好有一颗魔仙星球,更不可能完全跟电视里面演的一样。不过,却也有可能存在类似的。毕竟宇宙之大,无奇不有,这真是说不定的。

“你的意思是,除了地球外,确实还有其他的外星文明,有其他世界存在?”高明点头回答过后,稍作一想,便立即忍不住问道。

“当然。”湘湘点头道,“地球与人类绝不是唯一的,就连宇宙都不是唯一的,还有无数的宇宙。平行宇宙的观点,你想必也听说过。世界到底有多大,你永远想象不到。而且所有世界的存在模式也不一样,有的是真实的,有的是虚幻的;有的是宏观的,有的是微观的,甚至有二维的。”

“还有虚幻的?虚幻的不就等于不存在吗?这算什么世界?”高明闻言,惊叹之余,对这个虚幻的世界不由表示很难理解。

湘湘道:“虚幻只是相对于真实世界来说,并不等于什么也没有。这种虚幻,是因为世界的构成并非物质基础,而是依靠众生的愿力所形成,是依附于真实主世界存在的次元世界。如果主世界毁灭,这些虚幻的次元世界也会跟着毁灭。因为它们存在的基础,就是来源于主世界。”

“愿力?次元世界?”高明对湘湘所讲述的这些,完全有听没懂。乍听似乎有点儿懂,但细想又觉着完全不懂了。

“简单点儿讲,就像我说有魔仙星球,并不是骗你,是真的确实有。而这个魔仙世界,就是一种虚幻的次元世界。”湘湘耐心解释道:“为什么会出现与存在,是因为主世界有人相信其真的存在,而且相信的人还不少,这就是愿力的作用。”

“愿力简单来说,也可以理解为信仰的力量。相信即存在,即真实。就像有句话说,这世上本来没有神,但相信的人多了,便有了。这就是因为,神自众生的愿力渴盼中诞生。只要相信的人多,信众基础广泛,你也可以生造出一个神。次元世界的诞生,也跟造神一样。只要相信的人多,这个世界便会在众生愿力中诞生。非真非假,非虚非实。其存在并没有具体的方位,不是宇宙中的哪颗具体星球。很玄妙,可谓玄之又玄。”

第五十八章 众妙之门 宇宙全息论

“还玄之又玄?那要进入这样的世界,是不是得通过众妙之门啊?”听到湘湘的最后那句话,高明忍不住开了句玩笑。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两句是出自于老子《道德经》里的原文。所以湘湘用了玄之又玄,高明也就开玩笑地接了句众妙之门。

湘湘笑道:“如果真的存在一个随意打开,就能通往所有世界的大门,那这扇门也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众妙之门。”

高明闻言想了下,不由点头道:“倒也是!”

众妙之门在《道德经》的原文中,当然不是指一个具体的门户,而是指的得道之门。是通过修行,打开了通往道的大门。但如果这世上真存在一扇可以随时通往所有世界的门,那只以字面意思来看,这样的门,也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一座众妙之门了。

对于湘湘所解释的愿力,高明听完后也大概明白了。这东西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信仰,但也大致可以当作信仰来解释。而信仰也是能够产生力量的,相信即存在,相信即真实。这应该就是所谓的“信则有,不信则无”。

这东西其实是很主观的东西,相信的,无论别人怎么劝,他都会信,也认为自己信仰的神与某种东西真的存在;而不信的,他人怎么劝,也都不会相信。

高明在此之前,绝对是一个纯粹的无神论者。但自从捡到了万象宝箱后,他的三观就不断被刷新,到现在又知道有许多别的世界,甚至还有源自于影视、漫画、小说等虚构作品为基础的虚幻世界存在,真的是彻底颠覆了他的世界观。还有湘湘所解释的这个愿力,相信即存在,即真实。甚至愿力基础雄厚的话,能够生生造神。但相比于能够创造一个世界来说,造神似乎也不算什么了。

他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一切,不过依据湘湘以前所说的来看,这名器灵似乎也没怎么骗过他。所以眼下说的这一切,也就很可能确实是真的。

倒是提起虚幻的世界,高明忽然想起,他以前在网上闲逛乱看时,曾偶尔看到过一个非常天方夜谭又脑洞奇开的观点。这个观点,叫作宇宙全息论。认为真实的宇宙并不存在,人类所看见的宇宙,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全息图像。甚至都谈不上巨大,这只不过是人眼中所看见的幻觉影像而已。可能你觉着大,但其实并不大。

而依此理论倒溯,这世上的一切,包括地球以及人类本身,也全部都是虚幻的全息图像,所有的一切,全都不是真实的存在。人类的大脑,就是一个能够解读全息图像的装置,所看见的一切,都不过是解读出来的全息图像。而且人类记忆的存储,也是全息图像的模式。

高明对这个理论也没详细研究,只是当时偶尔看到后,觉着非常脑洞大开,所以稍微关注了解了下。但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真的,真的以为自己所生存的世界全都是虚假与虚幻的,所有的一切都不存在,全部都是幻觉。

在这个理论中,还罗列了一些看似高深又很有道理的科学研究与实验,以此来论证这个猜想的可能性与正确性。

但那些实验非常高端与专业,以高明的能力,别说去复制研究一遍了,连理解都有些理解不了。只是看过之后,觉着有些不明觉厉,而且这想法真是非常疯狂与不可思议,脑洞简直开出天际。

不过他后来才知道,关于对于人类目前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究竟是真实还是虚拟,也并不止就这一个宇宙全息论。也还有些其他的理论与猜想,甚至是相关的科学研究,都认为人类生活的这个世界有可能是虚假的。有些就认为是类似《黑客帝国》那种,现在的人类世界也全都是由计算机所模拟出的程序代码,所有人都生活在一个非常真实的虚拟世界中。而幕后操纵的,或是类似拥有了独立思考能力的超级计算机,又或是掌握有非常高科技的外星文明。

高明也是由这个宇宙全息论,被连带给推荐了一些类似的相关理论。反正不论哪种,都认为这个世界不是真实的。

但高明当然是看看就罢,稍微了解一些,可不会真的相信这些理论。但现在听了湘湘的话后,他却又不得不相信了。因为连眼下这个真实的世界,都有许多人怀疑是虚假的存在,那真的存在类似于这种的虚幻世界,似乎也就不是什么难理解的了。

甚至于这一刻,他都不禁怀疑起了。自己眼下的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真实的存在。以前他很确信,但现在却真的有些不太确信了。

不过这般一想后,高明就立即摇摇头不再就此多想。不然真就此深想下去的话,他都要怀疑自己的存在了。

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

这种哲学问题的究极三问,真是不能多想。想的太多,不但没有答案,还很容易把自己绕进去,甚至催生出悲观情绪。

他才不管那么多,不管这世界到底是真还是假,他只把握住自己现在就好。以他现在的层次,想那么多根本没用。

另外从主观上讲,他也很相信自己生存的世界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湘湘刚才不也说了吗,这是真实的主世界。就算有可能是假的,他只要相信是真的就可以了。相信即存在,即真实。

人有时候还真是得主观一些,不能太客观了。完全从客观上看待问题与思考事情,那也就等于把自己择了出去,那活得还有什么意思与趣味。

“其实你们人类的现代科学,也有这种虚幻世界的相关猜想,比如宇宙全息论。”

也不知是否心有灵犀,还是湘湘能探知到他的想法。高明才刚想到这个时,下一秒湘湘也提起了这个宇宙全息论。

“那我现在生活的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真的?”见湘湘也提到了这个科学猜想,高明立即忍不住脱口而出地问道。

第五十九章 无谓真假 魔仙彩石

“当然是真的了。”湘湘没做任何犹豫地理所当然答道。

高明闻言稍微想了下,便没有再就此多问。就算湘湘有可能是骗他,他眼下生活的这个世界也真的有可能是一个虚幻世界,不是真实的存在。但那又能怎么样?

反正他是察觉不到自己身边这一切,以及这个世界有任何虚假的地方。一切在他看来都非常真实,不但看得见,也摸得着,他也一直认为自己活得很真实。而且他对自己目前的生活也很满意,所以就算真有可能是假的,他也觉着没必要改变。就这样活着,并没什么不好。

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当庄子梦见自己变成蝴蝶时,又是否是蝴蝶梦见自己变成庄子呢?对所谓的真假虚幻,有时候真没必要纠结太多。反正不管如何,自己活的开心就好。

就像现在的科技,如果真的发明创造出了那种非常真实的虚拟世界,恐怕所有人都会忍不住投入进去,过一种能自己选择的人生。而当一直待在虚拟世界,在虚拟世界中度过的时间比真实世界还多时,那这时虚拟的人生,反而就更像是真实的了。

如果世上现在就有了一种特别的机器,能够把人的记忆上传存储起来,然后在计算机所模似的世界里重生,这样就算肉体死去,其记忆与人格也能一直存在,相当于是某种形态的长生。

如果真有这种可能,那面对这样的选择,人类会怎么选?

恐怕大部分人在生命即将逝去时,都会毫无顾忌地选择这种形态的“长生”。就算之后的一生都将在虚拟世界中度过,再没有真实的肉体与生命。但相比能够继续生存下去,这似乎也值得。

而且真有这种科技的话,虚拟世界中肯定也能够模拟出一切真实感官的感受。在里面的一切,都有非常真实的感受。只要不说破,对于不知情者而言,跟真实的世界几乎没有区别。

高明以前曾在网上看过一篇文章,说是心理学家将某人催眠后,告诉其手上着火了,这人立即就生出了被火烧着的感觉。甚至在其被暗示着火的位置处,皮肤都不可思议地出现了灼烧的痕迹,好像真的被火烧着一样。

这个实验说明,人的感官其实是很容易被欺骗的。所以,当科技发达到真的能对人产生这种深度催眠效果的话,那模拟一切感官的真实感受,都不是什么难事。

到这种程度,甚至都没必要把虚拟世界渲染得多么逼真。因为人类被欺骗的感官,就能自动脑补一切。

就像现在很流行的3d电影,观看电影时所佩截的那种3d眼镜,就是利用某种特殊光学原理,欺骗了人类的视觉,从而达到观看时的立体效果的。

当然,电影的特效制作也是一方面。因为这种欺骗视觉感官,是被动式的。不是像催眠那种主动式,无法让观看者去自动脑补细节。

所以电影制作的特效好不好,还是有很大关系的。好的特效,能够对眼睛达到更好的欺骗效果,让人有更真实更立体的观看体验。差的看起来,自然体验就很差了,还不如看2d的。

说到催眠欺骗,这里面还涉及到另一个话题与科学猜想,就是人类有没有特异功能、心灵念力这种特殊能力。

催眠后暗示被烧的这个实验,看起来只是涉及到心理与精神层面的,但为何那个实验者的身体会跟着一起产生反应,被暗示火烧的部位,真的出现了烧伤的痕迹。

所以有人猜想,这就是人类的精神能力影响到了现实。很可能是实验者被处于深度催眠的状态中,反而使得精神与注意力更加集中,无意间激发使用出了自己的心灵念力,也即特异功能。然后精神影响现实,使自己真的被烧伤了。

精神力究竟算不算一种力量,又是否能真的影响现实?这就跟愿力与信仰是否真的拥有力量,扯上了关系。

在听过湘湘所解释的愿力后,高明认为,这跟精神力也差不多是类似的力量。就算有所不同,也基本是同一性质的,都是来自于人类的心灵与精神。无论信仰还是愿力,都是自精神上发出的。

对于没有任何特异功能的普通人来说,所能产生的愿力当然很小,但当积少成多,许多人都有共同的愿想之时,这些力量就能被集中起来,产生非常大的能量。从而才能开创世界,凭空造神。

所以有句话说,神靠信仰而活,也是一点儿没错。像这种被人的愿力与信仰所创造出的神,当然非常需要信仰之力。如果没有人信他的话,他的力量就会衰竭,甚至最后有可能消失。而当信众更多,所提供的信仰之力更多的话,那他们的力量也就会更强。看来历史上所谓的宗教战争,争夺信仰,说不定背后就是这些神在推动。

其实修真之术,也有涉及到这方面,所谓性命双修,性便是指心性与精神方面,而命便是身体、肉身方面。性命双修,就是无论精神还是肉体,都需要修炼,这才能最后得道。

就像高明现在还没正式修炼,目前只是在调养身体的准备阶段,也有同时涉及到这两方面。湘湘所教他的那个八段锦的练习,就是在锻炼调养身体;而关于那个呼吸吐纳的练习,就是着重于精神方面。齐头并进,才能调养到最佳状态。

那部《万象宝经》中,也有谈及到这方面的修炼。不过在《万象宝经》中,则是把这种力量称为灵力,认为是来自灵魂的力量。

高明目前虽然还远没有修炼到这地步,但因为已通读过《万象宝经》,所以对灵力这部分,也是有些了解与印象。

“你故意提起三千大千世界这个概念,还说真有魔仙世界。那意思是不是,其实你有办法进入这个魔仙世界。而给这根魔法棒补充能量的另一个办法,肯定也跟魔仙世界有关,是不是?”高明没有再多问,停顿了片刻,想了许多后,忽然不禁心中一动,向湘湘问道。

“没错,主人您果然聪明。”湘湘闻言,“叭”地打了下响指,称赞了高明一句后,立即接道:“如果把这根魔法棒带入魔仙世界的话,那在魔仙世界自动充能的速度就会很快。因为那里到处都充斥着魔仙能量,比在现实世界自动充能能快上一百倍。另外还有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让您永远也不用担心能量耗尽。”

“什么办法?”高明闻言,立即不禁双眼一亮地脱口而问。

“那就是,得到魔仙堡的最强宝物——魔仙彩石。”湘湘道。

第六十章 图谋彩石 召收小魔仙

高明虽然没有看全过那部小魔仙,但也偶尔看过几集,当然知道魔仙彩石这件宝物。这确实是魔仙堡数千年来最强的宝物,那部小魔仙的剧集里,也基本是围绕这个魔仙彩石展开的,是最关键的主线。

“魔仙彩石。”高明轻声自语地念了句,眼里不禁明显地升起渴盼之意。

得到魔仙彩石,就能够给这根魔法棒永远补充能量,并且永远不必担心能量耗尽。这样的宝物,他自然是十分渴望得到。所以重复念了句后,他便立即问道:“那要怎么进入魔仙世界?又怎么得到这颗魔仙彩石?”

相比起要不断帮助人,靠收集爱心能量来充能这种方式,他觉着靠进入魔仙世界后自动充能,可能还更快一些。而且如果有机会得到魔仙彩石的话,那就能给魔法棒永远提供能量,根本不必靠爱心充能这种方式了。另外,不管这个魔仙世界到底是不是虚幻世界,能够有机会进入一个异世界,他对这方面的好奇也更大。

“如果主人您决定要进入魔仙世界的话,那我现在就立即开始着手准备。不过这需要一点儿时间,等下一次宝箱开启时,我会为您准备好打开进入魔仙世界的通道。”湘湘闻言答道:“至于如何获得魔仙彩石,那就需要您进入魔仙世界后自己想办法了。”

“还要再等七天?”高明闻言意外了下后,倒也没多说什么。觉着毕竟是要进入另一个世界,就算是虚幻的世界,肯定也不简单。

而且说不定可能还更复杂,毕竟这种世界的性质完全不同,根本没有具体的方位,也不是宇宙中哪颗具体的星球。所以要想进入这种完全不同的世界,说不定会更难更复杂一些。

但好在这种次元世界是依附于主世界而生,所以料来也不会离地球太远,甚至可能就在地球上,只不过是所存在的空间与维度不同,所以普通人根本看不见。以现在地球的人类科技,也发现不了。只有利用特殊的方法或宝物,才有可能打开通往这种世界的入口与通道。

所以湘湘需要些时间准备,也是情理之中,理所应当的。

倒是他想起在看过的万象宝箱介绍中,说这件法宝空间中也能够演化出一个小世界。在万象天宗时期时,还是门中弟子的试炼之地。就是不知道这其中所演化的小世界,是真实的又还是虚幻的?

不过想了想后,他倒也没多问,以他目前还没有正式修炼的这点儿程度,根本就开启不了万象宝箱的这个功能。所以问也等于白问,没什么用。不如等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开启时,再问也不迟。

点了下头后,他没就此多问,而是又忽然想起一事地转口问道:“对了,你不是说宝箱的每一次开启都是随机的,无法指定吗?怎么现在又能指定开启通往魔仙世界的通道了?”

“这个……”湘湘笑着解释道:“是因为主人您开出了一件相关的宝物,所以特别附赠的福利。”

“是吗?”高明对此,不由很怀疑地问。

“是啊,就是这样!”湘湘道,“不过主人您若是不需要的话,那下一次也可以换为另开一件随机性宝物。”

“不,别换,我需要,下一次就开启去这个魔仙世界的通道吧!”高明虽然对湘湘的这个解释还是很怀疑,但他也不想错过这个去往魔仙世界的机会。所以闻言之下,还是坚持要去魔仙世界。

无论是对这种虚幻性质的次元世界,还是另一个世界而言,他对这方面都非常好奇。而且能去往别的世界,这也等于是穿越了。对穿越这种事,他可是一直都非常好奇,而且还颇有点儿向往。有时看了本类似的小说,也不免会想,假如自己穿越之后会怎么样。

“那好,七天之后的下一次开启,就是开启前往魔仙世界的通道。”湘湘闻言,见高明没有再行追问,倒也是松了口气地立即说道。

说完之后顿了下,她又接道:“如果这七天之内,主人您想恢复一些魔法棒的能量的话,那还是尽量多做些好事,靠收集爱心能量充能吧!我建议您也最好先恢复一些,毕竟进入一个陌生的异世界,还是存在一定危险的。多恢复一些,也总归有备无患。”

高明闻言,有些无奈地叹口气,道:“我知道了。”

“其实还有一个既可以收集爱心能量但又不用您亲自动手的办法?”湘湘忽然说道。

“什么办法?”高明闻言,立即问道。

湘湘笑道:“那就是,您不想做的话,可以交给别人做吗?反正这个魔法棒没有设置认主功能,您交给别人使用,让别人去做好事,也一样可以收集爱心能量为魔法棒充能。另外,您还可以召收自己的小魔仙,让您的小魔仙为您去做事。小魔仙所收集到的爱心能量,会回馈一半给主魔法棒。”

高明闻言,忍不住骂道:“你是不是想做叛徒?你不如明说,让我把魔法棒送给苏甜甜好了?你跟她一句话都没说过吧,怎么就这么偏心这小姑娘?”

“没有的事,我对主人您是忠心耿耿。”湘湘闻言,立即大表忠心地道,“我只是提一个建议吗?而且如果您要召收小魔仙的话,苏甜甜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她不但对所有的巴拉拉能量咒语很熟悉,也有用魔法帮助人做好事的心。如果她真成了您的小魔仙,肯定会在这方面特别积极,这样您收集起爱心能量来也就更快。”

小魔仙收集到的爱丽能量会自然回馈一半给主魔法棒,如果再加他自己也动手收集,确实两个人一起,速度会更快。而如果能再多召收几个小魔仙的话,收集的速度也就会更快。

但是,召收自己的小魔仙,是需要用魔法棒的能量,分离出一个魔法晶石链的。而现在魔法棒的能量只剩下了10%,却不知道够不够。

分离打造魔法晶石链的魔法是第四十五个,显然越靠后面的魔法,不但威力更大,需要耗用的魔法能量也会更多。这样算起来,要召收小魔仙,必须先耗用一部分,却不知道到底划不划得来。

第六十一章 能耗标注 有人呼救

“使用分离魔法晶石链的魔法,需要耗用多少能量?”高明想了下,直接向湘湘问道。

“需要耗用8%的能量。”湘湘如实回答道。

“8%?”高明闻言,忍不住提高了声音大声惊呼,“我现在就剩10%了,你还叫我用8%的能量去召收小魔仙,这也太划不来了?等她能把这8%的能量补回来,也不知道要多久?而且我这边只剩下了2%,还够干什么,说不定变个身就用完了?”

“主人您别生气,这只是我的一个建议,最终采不采纳,还是全靠主人您的决定。”湘湘连忙劝道。

“我看你就是个叛徒,胳膊肘往外拐!”高明骂了句后,忽然想到个问题,不由连忙问道:“咦,不对,这个分离魔法晶石链的魔法就要耗用8%的能量,那跑除这个魔法,我还剩六个魔法没试过。可就剩下2%,这六个魔法怎么都不够用吧?说不定一个都不够。这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魔法棒的全部能量刚好够连续施展完四十九个魔法吗?这明显不够啊?”

“主人别误会,我没骗您,请听我解释。”湘湘闻言,连忙解释道:“当您一直维持在变身状态时,是会持续性消耗魔法能量的,而且在变身状态时的任何力量输出,也会加大这个消耗。另外,您之前试验魔法时,还有重复施展过几次魔法。所以这些加起来的消耗,就不够连续施展完四十九个魔法了。”

高明闻言一想,这才点了点头。他之前为了试验变身状态时所增加的力量及速度等各方面能力,确实是维持了变身状态不短的时间。而之前试验过的魔法,也确实曾有过重复施展。所以这两边加起来,就把能量消耗的多了,不够再连续施展完四十九个魔法。

想了想后,他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打开万箱宝箱app,然后道:“这样,你把哪个魔法需要消耗多少能量的数值全都标注出来,这样我以后使用起来也有个底,不会再乱耗能量了。”

“好的,主人。”湘湘闻言,立即答应。

接着等高明随后打开关于巴拉拉能量魔法棒的那个说明面板时,就可以看到底下那一系列咒语的后面,都用显眼的红字标注了每个魔法会耗用能量的百分值。

在变身魔法的后面,不但有变身魔法的耗能值,还有之后的持续耗能值,平均是每小时消耗5%。算下来,在满能量的状态下,最多也就能连续保持变身二十个小时。但这每小时5%的能耗,还是处于非战斗状态下的均值。如果是在战斗状态下时,消耗肯定会提高。但提高多少,这就没有准确的估值了,毕竟每一次的战斗都不同,所以每一次的战斗消耗肯定也会不同。

但在变身状态时,不但他本身的体质会得到大大增强,体力与力量、速度方面都大增。连施展魔法时,威力也会比非变身状态下时要强一些。而这些,想必都是要持续消耗变身状态下的能量。

所以加起来的话,怕是处于战斗状态时,这个能耗值会翻一番到每小时10%都是说不定的。

仔细看了看后,高明便收起手机,然后抽出腕带上插着的那根变小的魔法棒。

之前不知道能量消耗会这么大这么快时他还没注意,现在知道后仔细一瞧,就能够明显看出,这根蓝色水晶状的魔法棒,其色泽要比之前变淡了许多,显然是能量耗用了。

不过在最底下的根部,却是还有一小截保持着深蓝色泽,应该就是未耗用的那10%了。原来能量的耗用,直接在魔法棒上就可以直观看到。只是他之前不知道,也没有多留意。所以不知不觉,就有点儿滥用地白耗那么多了。

也是他一开始完全不想用这根魔法棒,所以许多事也就没有问清楚,到想用的时候,也没来得及跟湘湘多问。所以这其中也有他自己的问题,不能全怪湘湘没提醒。

摇头无奈叹了下后,他将魔法棒装在口袋里,然后便走出这片树林,往山坡下自己停车的地方走去。

山脚下有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河流过,河水并不深,河面也不宽,最宽处也就大概三米左右,窄的地方甚至只有一米不到,轻轻一跃就能跳过。

两岸水土丰润,有连绵的绿柳生长,还长满了连绵成片的野花野草,形成了不太整齐的天然草坪。

每逢周末与节假日期间,这条小河的沿河两岸草坪上是会有不少人出来郊游踏青野餐的,甚至有扎营露宿的。但今天既非周末,又非节假日,就少有人来了。

而且高明为了避着人,也特地开出了更远更偏僻的地方。另外也是这地方离市区较远,地图上显示已超出了七公里,所以有时不少人也不希望离城太远。

而这里沿河两岸的景致虽还算不错,但附近的山色就差了些。山都不太高,山上的植被也不太茂密,大部分光秃秃的,只有少部分有像高明所在的这样密林。而且不少地方,还夹杂着附近村镇的农民耕地,因此并未有被开发成景区。

离城较近的部分,还有修路铺了柏油马路。但越往后走,山路更崎岖一些,平常也少有人至,就只剩下人踩出来的土路了。

像高明过来的这一段儿,就已经是土路。他并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所以冲着这边人少,有时会常开车出来玩儿。在林中打打鸟,在河边钓钓鱼。有时兴致来了,也会扎营露宿一晚。

也正因为对这边比较熟悉,知道这里非节假日与周末期间人很少,甚至没有,所以他才特地开车到这里来试验魔法,不怕被人瞧见。

不过他之前过来时,倒也偶有见到几个在河边野餐与扎营的,但很少,只见到三、四处,再往后面这边,就完全没有了。

既然这时过来了,高明想想,不妨就顺便消遣一会儿。下山回到车上后,他拿了弹弓,打算在附近打只鸟,然后再在河边射条鱼,野炊一顿再回去。

他经常一个人自己开车外出瞎逛野营,所以车里用以烧烤的东西如佐料等都是常备的,甚至还有个小烧烤炉与一袋儿木炭。连用于野外扎营的帐篷,也常备着一个。

这时临时决定野餐,也不缺什么,就算扎营过一晚,也不需要另添置东西,车里备着的这些就够用了。

“救命,来人呀!有没有人,快救我……”

正在高明拿了弹弓,准备重新上山到林子里去打鸟时,忽然远处隐隐传来了呼救之声。

高明闻声转头一瞧,就见下面的河岸上,一个女人的纤细身影正在前面大步狂奔着。而在不远处的后面,则有三个男人的身影在快速追赶着。

而四人一前三后跑来的方向,正是高明这边。

高明一见,心中暗骂了句话,便又立即一喜,这不是爱心能量送上门来了吗?

虽然他不喜欢靠爱心能量充能的这种方式,到处找事地去帮助人做好事,但像这种正巧遇到送上门来的机会,他却也不会错过。

何况就算没有爱心能量可以收获,放在平常,遇到这种事他也是会站出来见义勇为搭把手的。

第六十二章

高明心中打定主意后,又返身到车上拿了手套箱里的甩棍插在腰间,然后便立马下到河堤上,大步向那个正呼救奔来的女人走去。

虽然他已有弹弓在手,自问解决后面追赶的那三个男人没问题,甚至都没必要近身;但毕竟对方是有三个,人多势众。而且到底实力如何,他也不能立即判知。所以如有万一,被这三人近身的话,他到底还是有些双拳难敌四手,没有十足必胜的把握。

而多带了兵器,有甩棍在手,那就完全不同了。大部分普通人的打斗中,有没有家伙在手,往往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就算是个瘦小的人,手中多了棍棒,也有很大机率打倒强壮的那个。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都没专业练过,做不到空手入白刃。所以一人有兵器,另一人空手,往往都是有兵器的那个胜率大。

这也是高明这么多年来,从小到大打过无数次架所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所以凡遇到这种事,尤其是以少对多的情况下,他都会尽可能地为自己找一件兵器,增加自己的优势。

他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始修炼,而是尚在准备练习的调养身体阶段,虽然这几天下来,身体调养的效果很不错,他自觉身体素质要比以前提高了许多;但终究仍是在普通人的行列,强不出多少。因此眼下以一敌三,以少对多,他当然是要多带件兵器才更有把握。

而且有句话叫“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意思就是以狮子的强大,对付一只兔子都要用出全力,以防出现意外与失手。

他一向都很认可这个道理,所以就算是有把握的情况下,甚至自己是处于人多一方的时候,他也会带上兵器再上,以防万一。没有兵器就临时找一件,什么啤酒瓶、擀面杖之类,关键时刻都能抄上用。

以前他看一些武侠小说或电视剧里,有时厉害的主角遇到失去兵器的敌人时,为显自己的公平与强大,还有大侠气度,往往会主动扔掉自己手中的兵器,跟敌人空手打斗。

小时候他看到这些情节时,还觉着主角这么做很帅,很有气度。但当成年之后他再看时,就觉着主角这么做完全是装逼了,甚至是自负托大。在自己更有优势的情况下,为什么要主动放弃手中的兵器。有兵器在手,不但能更有把握,也能更快取得胜利。

类似的情节在许多小说与电视剧里还非常不少,而且有一些最后就翻车了。在打斗中被敌人趁机捡到了兵器,然后反败为胜,杀死了主动放弃兵器的那个。不过像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主角反杀,反派自负托大而放弃兵刃的。

还有一种高明小时候看来认为很帅,但大了再看就觉着特别装逼范的情节,就是主角手里明明拿着刀或是剑,但一开始跟敌人打斗的时候,却偏偏不拔刀剑。直到打不过或受伤后,这才去拔,这不是装逼自找的受伤是什么?

有兵器而不用,那拿在手里做什么,当摆投吗?

“救命,快救我!”

高明大步从路面上跃下河堤后,那名正奔来的女子眼见前方忽然出现了人,立即不由大喜地扬手向高明大声呼叫。

可惜她终究是个女人,而女人在体力与力量方面,天生要弱于男性。所以她虽有先跑的优势,但还是渐渐被后面那三名男性追近到了身前。就在这个女人看到高明扬手大呼后不久,便立即被后面追得最近的一个男性赶到,然后大步一把赶上,直接将她扑倒在地。

高明远远见到这一幕后,虽然心忧,却也是有心无力,因为他这时与对方之间的距离,还差不多有二百来米。这个距离,他以弹弓射击,恐怕也就是抛射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达到。至于准头,就更加谈不上了。所以就算射了,也产生不了任何威胁。

他最远的有效射击距离,是五十米。但超过五十米,一百米以内正面直射的情况下,也仍是稍有些准头。所以他现在最少也要接近到一百米以内,才能够对这三人产生威胁。

他原本觉着那女的应该还能坚持跑一段不被捉住的,至少在他接近的同时,应该能把这个距离拉近到一百米左右,才会被后面追上。却不承想,也不知是这女的见到前方有人后,自觉会得到救助,所以不由自主地有些松懈了下来;还是后面那仨男的,见到高明出现后,更加心慌紧张,所以激发出了潜力加紧追上。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总之是出了意外。所以高明见状后,立即就由大步接近改为了提速而跑,迅速赶了上去。

另一边,当先那个男的将女的扑倒在地后,后面紧跟着的那俩也立即赶上,一起合力将女的控制住,反手剪在背后将其压在地下。

压倒在地后,三人也不拉着女的离开。而是由其中一人控制住,将女的死死压住,另外两个男的则站起来于原地等着高明。

看起来,他们似乎打算等高明过来后商谈。又或是等高明过来后,一起再对付高明。

高明并不明白眼前这起冲突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也暂时不知道双方谁对谁错。不过就冲这三个大老爷们儿合力欺负一女的,高明也想当然地就先站在了弱势的女方。

何况他离远虽然还看不太清,却也能看出女的有些衣衫不整,甚至上身的t恤都被撕破,一个肩头露了出来。所以瞧这情形,也不难猜出这仨男的是打算做什么。

因此高明迅速奔跑接近到一百米以内后,也不开口多问什么,先是放慢速度站定后,接着便是稍微喘了几口,立即拉弓上弹,松手一弹射了出去。

他本来就是从车里拿了弹弓,准备重新上山进林子里打鸟的。所以早就把吸附了不少钢珠弹丸的强磁戒指戴在了手上,这时也不需要再多作准备,捏了一颗钢珠后,就是立即拉弓而射。

一颗射罢,毫不停顿,又是接连两发射出,分别射向那三个男的。

其中第一颗是射向压住地下那女人的男的,另外两颗则分别射向站着的那个男的。

一百米的射击距离内,他的准头虽然会差许多,但那是相对更加精准的目标与射击而言。像人这么大的目标,一百米之内,他还不至于脱靶,只是无法指哪打哪儿,射到更准确的部位。比如打手或打脚,在这个距离内他基本做不到,只能够尽量做到不脱靶。至于射到后,具体射中了什么部位,那就全看运气了。

第六十三章 三弹两中 火辣美女

“嗖嗖嗖”风声劲响,三颗钢珠立即破空飞射而至。

对面那三名男的见到钢珠射到后,都是不由大吃一惊。他们哪里能料到高明手里竟然有弹弓这种远程武器,之前高明过来时虽然也一直把弹弓握在手里。但弹弓又不大,手一握就遮住了大半儿,再加上刚才离得又远,所以根本瞧不见高明手里拿的什么,只隐约瞧见是有个东西。

但东西这么小,并不是什么长大棍棒,他们以三对一,自然是不怕。所以一点儿不担心,老神在在地原地等着高明过来。

却不承想,高明还没过来,这三颗急速射来的钢珠就先招呼了过来。他们见状大吃一惊之余,也只有其中一个见机快些,连忙往旁扑倒闪躲。而剩余的两个都完全来不及躲,但听“啊啊”两声惨叫,便各自被射中,捂住了受伤的部位。

其中蹲在地上压制着身下女人的那个,因为身下女人不断扭着身子地挣扎,所以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到了这个女人身上,根本都没留意到高明开弓射弹。

等他抬头时,那颗钢珠就已到了眼前。大惊之下,惊呼一声,立即下意识地抬手去挡头脸。还好这颗钢珠没射到他脸上,而是射到了胸口处。虽然胸骨较硬,不是什么脆弱部位,但还是打得他生疼。

另外中弹的那个,则是好巧不巧地刚被打到了左乳上。这种敏感部位神经集中,更是疼得撕心裂肺惨叫,疼得都忍不住倒在了地上。

其实高明所瞄准的部位,都是三人的头部。但这么远的距离,弹珠不可能还一直保持笔直地直线前进,所以必然会有相应的下坠,自然大部分就打到了胸腹处。

这也是他长期练习下来总结出的经验,知道这么远的距离内,绝不可能还笔直打中头部。否则若是离得近,五十米以内的话,他可不敢随便乱瞄头部这种重要部位。否则不小心打到眼睛,是很有可能直接把人打瞎的。就算打不到眼,打中其他地方,也有可能导致破相。

他平常遇到的,也不是什么需要生死拼杀的大敌,自然不敢向这些重要部位随便招呼。否则他就算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真正打伤人,使人致残,也是有可能会被判个防卫过当,同样犯法的。

虽然他还特意看过《刑法》中关于防卫过当的规定,知道在遭遇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这些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就算采取防卫行为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这个界线,却不太好判断,尤其有时可能会遇到些有钱有势的犯罪人。如果特意对他打击报复,就能在这上面做文章。

所以为保险起见,他遇到这种事时,都不会轻易往不法侵害人的重要部位去招呼。以防自己明明是见义勇为,却反而惹下了后患。

蹲在地上压服那名女性的男的见到钢珠射到后,立即下意识抬手先挡脸,以防头脸这重要部位被打中。虽然后来并没打到他脸,只是打到了他胸口。但他一抬手,底下压着的那个女的便立即脱困,连忙挣扎爬起地向高明跑了过去。

而剩余的两个,一个左乳被打中,正倒在地上疼的要死要活,另一个知道高明手里有远程攻击武器后,也不敢再轻易站起,怕被高明攻击。所以也都顾不得帮忙去追,只能眼睁睁瞧着那女的爬起后,立即向高明迅速飞奔过去。

高明这时也又拉弓引弹,装弹的皮兜里紧捏着一颗钢珠弹丸,遥指向三人,做出威胁之意,让三人更加不敢妄动。

眼见那女的已脱困逃了过来,他也不欲再多伤人。只要三人不主动向他进攻,他也不会再轻易攻击。

不到一百米的距离,那女的逃命之下,很快就跑了过来。

跑近之后,高明终于看清了这女的样子。瞧起来大约二十来岁,应该比自己小点儿。长的瓜子脸,大眼睛,青春靓丽,皮肤白皙,十分漂亮。

穿着打扮也是颇为奔放性感,虽然自清明过后,天气已不是断转暖,尤其中午与午后更是炎热,不少人短袖都穿了出来,爱美的女性也早已是裙角飞扬地上街。可眼下这女的,还是未免穿的太清凉了点儿。

高明现在都忍不住稍微有些理解对面那三个男的了,这女的本来就长得很漂亮且身材好,再加上又这么副打扮。只要是个正常男性见了,恐怕都免不了会产生点儿犯罪的想法。就是高明此时见了,也有些不例外。

不过想是一回事,做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你再怎么想都无关他人,也不是犯罪。真的付诸行动,就绝对是犯罪行为了。

好在高明并不是情场初哥,虽然这女的样貌与身材,尤其这副打扮,都瞧得让他很惊艳,但他以前经历过的女性,也不是就没有能与之比肩的。所以惊艳归惊艳,但他也就是多瞧了几眼后,便立即收回目光,重新盯向远方的那三个目标。

“谢,谢谢……”

这女的跑过来后,立即一只手搭上高明肩头,扶着不住地喘气。直到喘了好一会儿后,方才恢复过来,然后立即转过身,恶狠狠地看向远处那三个男的,大声向高明道:“继续射啊,别停,给我打死这三个乌龟王八蛋!”

“打死你负责啊!”高明忍不住回怼了句。

“我负责就我负责,快给我打!”这女人一听,立即想也不想地就应承下来,大声向高明命令道。

高明虽然知道她此时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情绪激动,所以有些语无伦次,说话完全不经大脑,但还是很不喜欢对方这时的语气,闻言自然是丝毫没动。

“你倒是打啊!”女的一见高明不动,立即不满地抱怨一句,然后着急之下,干脆直接上手抢高明手里的弹弓。

第六十四章 一颗一千 柳文静与柳立峰

高明此时正拉弓引弹,紧握着手里的弹弓,自然不会被旁边这女的给轻易抢去。

只是他也没料到对方会直接上手硬抢,所以抢夺之下,捏弹的那只手还是不紧一松,皮兜里的钢珠弹丸立即射了出去。但这种意外之下的射出,自然是谈不上任何准头了。甚至因为是毫无准备下射出,连距离都没射出多远。还离着那三人有一大截时,便掉到了地上。

“你干吗?”高明见状,忍不住有些生气地问道。同时一甩手,甩开了这女的。

“叫你射啊!”这女的很理直气壮地道。说完趁着高明放下手后已是放松下来,又是直接劈手一夺。

高明也没料到她竟然还抢,而且他这回也确实放松了下来,并没握太紧,所以未曾防备之下,竟是被这女的一下给抢了过去。

但可惜,她只抢了弹弓也没用,发现没弹丸,便又立即向高明大声道:“子弹呢?快给我子弹!”

她看样子根本没玩儿过弹弓,这时随口就乱叫,把弹丸叫成了子弹。不过都是射击用,倒也不能算说错,而且有些玩儿弹弓的以及有些地方也确实这么叫。

高明闻言,自然不会给她,直接不吭声地不回答,同时还握紧了左手强磁戒指上所吸附的那一大串钢珠。免得被这女的瞧见后,又不讲理地上手硬夺。

他也就是本着好男不跟女斗,再加上知道对方这时情绪激动,属于情有可原,所以才没有太过计较。不然的话,少不得要跟这女的好好论论。

“快给我子弹啊,你看他们都跑了!”这女的见高明不吭声,又立即着急地大声叫道。

而对面那三名男的,也确实正如她所言,见高明刚才那一弹被女的抢夺之下射偏,而且之后还放下了手里的弹弓,没有再继续装弹威胁他们。其中之前那个没被射中的便立即叫声“快走”,拉起另外两人返身就往回跑。

这边女的见三人跑了后,则不由更加着急,立即就伸手往高明裤兜里掏去。她却是误以为高明把钢珠弹丸装在了裤兜里,着急之下问也不问,直接就上手去掏。但她着急之下,却是没掏准,还甩手碰到了高明中间的那个敏感部位。

“你干吗?往哪儿摸呢?”高明被她一碰,不由立即一惊地连忙往旁跳开。

那女的见状,也是不由脸一红。但也不分说此事,还是立即道:“你快给我子弹啊,给我我还乱摸吗?”

“行,行,给你!”高明着实是被这女的有些给气到了,另外也是怕她再上手乱摸,立即展开左手伸过去,把手中的钢珠弹丸送上。

他既是有些生气之下懒得再多管,也是认为对方没练过,根本就射不准。所以这种情况下,便不妨让她射上几颗发泄一下,说不定等这股情绪发泄过去便好了。

“你早说吗!”这女的一见高明手里展开的钢珠弹丸,立即就劈手夺了过去,然后搭弓便射。

她虽然确实没玩儿过弹弓,更没专业练过,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还是有在电视或网上见过别人怎么用的。何况高明刚才射击的姿势,她也是瞧得清清楚楚。而且这东西构造很简单,稍微有点脑子的人看一眼,就知道怎么用。

所以她一拿过弹丸,就立即包住弹丸,拉弓便射。

可惜她确实没练过,准头简直差的天差地别。再加上本身力气也较小,甚至都不能把弹弓完全拉满,射出的距离也是差了很远,怕是连一百米都未必有。

所以她连射了三颗,发现还是毫无进步后,便立即把弹弓与弹丸全部丢到高明手里,道:“你帮我射,射死这三个王八蛋!”

高明自然不会帮她射,接过弹弓后顺手装在裤兜里,道:“我觉着你还是冷静一下吧!要不要我帮你报警?这种事,我觉着报警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不用。”这女人闻言,想也不想地就立即摇头否定,然后看着高明道:“你这么厉害,弹弓射这么准,我就请你帮我教训他们,你只要射中他们一颗,我就给你一千。射中两颗两千,十颗就是一万。刚才那三颗也算,怎么样?”

她刚才被紧压着按在地下,却是也没看清,只知道压着自己那男的绝对被射中了。然后旁边两个都倒下了,所以肯定也是被射中了。却不知道,其中一个是扑倒躲开了,并没被射中,但她却误以为中了。

高明闻言,却是也没提醒她这个,因为已经被她的这豪气叫价给震住了。好家伙,一颗一千,也不知道是真有钱,还是这时候生气着急之下随口乱叫的。

不过高明闻言之下虽然有些心动,但却并没冲动地答应,而是随口玩笑地问道:“那我要射中一百颗,你还给我十万啊?”

“没错。你要能射死这三个王八蛋,我一人给你一百万都行!”这女人闻言,立即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

“那你这可是买凶杀人了,你给得起我也没命拿。”高明闻言之下,自然还是不会轻易信她的允诺。何况就算是真的,这种事他也不敢答应,更不会答应。说罢摇摇头,他抬手把自己身上的衬衫脱下递过去,道:“你要是不想报警,那我就先送你回家吧!走吧,我车就在上面。”

“我说真的,你别不信,我给的起!”见高明递过来衬衫,这女的倒也没拒绝,顺手接过后又坚持说道。说完一边穿起衬衫,又一边道:“就算不杀他们,你也帮我出口气,教训他们一顿,我照样给钱,多少你说个数。我叫柳文静,我爸是柳立峰,我绝对给得起。”

“抱歉,我都不认识。”高明闻言,却是摇头说道。不过柳立峰这个名字,他却是听着有些耳熟,似乎在哪儿见过,或听人提起过。但一时之间却也想不起来,便懒得再对想,直接对此忽略。

若搁以前,他说不定还真有可能心动,反正帮人打架以及帮人有偿打架,对他来说都不是第一次。要真是这柳文静给的起,射中一颗就给一千,这笔买卖绝对非常赚。

但自从得到万象宝箱后,他对财富这方面,就有些不太在乎了。因为他知道,只要守着这口宝箱,发财绝对不愁,所以自然不用在乎这些。以前他做过的那些所有兼职,也全都可以丢掉不干了。

第六十五章 立峰地产 你是不是傻

“立峰地产你总听说过吧?”柳文静见高明竟然说不认识,十分意外了下后,立即改口说道。

“立峰地产?”这个名字高明听着不由更耳熟了,重复了一遍后,忽然想起来是在哪儿见过以及听说过了,立即恍然道:“哦,想起来了,这个听说过,你爸的名字我也想起来了。”

说来也巧,这个立峰地产,却正是他目前所租住的那个海景花园小区的承建开发商。小区内的每栋大楼上,都有一个住宅单位工程铭牌,上面标注有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单位等的信息。而每家单位后,还标注有对应的负责人姓名。

高明已是住进来半年多了,有时在小区闲逛时,也偶有驻足观看过这些工程铭牌。虽然他并没有特别用心去记上面的那些内容,因为根本与他无关,记来也没用,而且就镶嵌在大楼上面,需要时随时就能看到,也完全没必要;但他过来过去看的多了,对上面的信息还是比较眼熟。

若不特意提起,他当然也就记不起来,但这时柳文静提到这个立峰地产后,他却是立即就想起来了,正是他小区工程铭牌上的信息。而这个立峰地产的负责人,也正是叫柳立峰,铭牌上也有。名字与公司名相同,肯定就是这家地产公司的老大了。难怪他刚才听着有些耳熟,觉着好像在哪儿见过这名字,却原来是这儿。

高明目前为止,已经在琅玡这座城市生活居住了三年,但因为他早有计划着等过了三十后,就回老家听从父母的安排,所以从没打算过在这座城市买房,甚至想也没怎么想过。

因此,他平常也就很少关注这座城市的地产信息与各楼盘之类,对于这座城市的各家地产开发商,也更是缺乏了解。而他平常从事的职业,因为大多是兼职零工,所以基本以服务类居多,也少有接触到这些信息。所以对于这个立峰地产,他也仅知道是其目前所租住的海景花园小区的开发商。倒是他也曾偶然听小区里的邻居提起过,这家地产开发商,还开发过好多楼盘与小区。但具体有哪些,高明就不知道了,也从没打听过。

但甭管这家立峰地产在琅玡的地产行业里处于什么位置与水平,既然是家地产公司,而且已成功开发出了包括他目前所住的海景花园小区等多宗地产,那肯定是绝对不差钱的。

所以柳文静这么说,提起她老爸的名头,就是在告诉高明,她绝对给的起钱。别说几百万了,怕是上千万她都能拿得出来。

“听说过就好,那就知道我绝对给得起钱了!”柳文静略带得意与高傲地点了下头,下一秒就立即着急地一拉高明的胳膊,道:“哎呀,先别说这些了,他们快逃了,赶快跟我追。”

但高明虽然知道了柳文静绝对给得起钱,可闻言之下,却仍是丝毫没动。而他不动,柳文静也就拉不动他,见状不由立即生气地道:“你干吗呀,快追啊!不是现在要跟我谈钱吧?现在真不是时候,等你追上他们,狠狠教训一通后,咱们再慢慢谈不迟。”

“首先,你说你是立峰地产老总的女儿你就是吗?怎么证明?”高明闻言,仍是没动,而且还甩开了柳文静拉他胳膊的手,慢条斯理地淡然道,“其次,就算你真是,我也没这个兴趣。无论杀人还是打人,都是犯法的。我既不想犯法,也更不想坐牢。所以,你要真想教训他们三个,还是另请高明吧!”

“我另请什么啊,你这不是现成的吗?”柳文静见状既生气又着急地道:“我跟你保证,我绝对没有骗你,我爸真是柳立峰。至于什么犯不犯法,你完全不用担心,出了事我替你兜着,绝对不会让你坐牢,有什么都算我头上。就当我求你了,大哥,帮帮忙行不行?”

高明闻言,很理智地摇摇头,不为所动地道:“要么报警,要么我送你回家,你选一个吧?”

“我选第三个,帮我教训那三个混蛋。只要你出手帮我教训,就一个一百万,三个三百万,怎么样?”柳文静闻言也是完全不听高明的,立即大声直接喊价道。

“我看我还是报警吧?报警更简单。”高明还是不为所动,说完更是直接掏出了手机,准备打电话报警。

“别报警。”柳文静见状,连忙伸手拦住他,抓着他胳膊道:“你有这本事,干吗不帮我忙?干什么别跟钱过不去啊?三百万呢,好好想想?帮我教训三个人就三百万到手,这简直等于是天上掉馅饼。”

高明闻言,却还是没什么心动的地方。对他来说,万象宝箱才是更大的馅饼。这东西虽然不是纯粹只能生金银的宝物,但也绝对是个聚宝盆。有万象宝箱在,他何愁发不了财,完全没必要冒这种险。

假设这个柳文静说的是真的,她爸真是那个立峰地产的老总柳立峰。那敢动柳立峰的女儿,对面那三个男人的来头恐怕也不小。所以他要是真插手了这事,很可能少不了麻烦。这笔三百万的巨款,确实是相当于天上掉馅饼,但这馅饼却也很烫手,并不好拿。

他既然有更稳妥的发财方式,那自然就没必要冒这种险。

不过他这回想了下后,却倒也没有继续严词拒绝,而是掏出刚装进裤兜里的弹弓,再又把吸附着不少钢珠的弹磁戒指摘下,一并送到柳文静手里。接着又拔出后腰处插着的那根甩棍,也递给柳文静,道:“很抱歉,我不能答应你的请求。不过你要是真想教训他们,可以自己来,我免费为你提供兵器,这些都送你了。”

说罢,他扬手指向远处越跑越远的那三个男的,一副请这柳大小姐自便的样子。

“你这人怎么这样?三百万呢,你是不是傻?”柳文静敢哪自己亲自动手,就算手里再多了弹弓与甩棍,她也没这个自信。对面不但有三个,还都是年轻力壮的大小伙子,她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骂了高明一句后,她立即生气地甩手把高明递过来的东西都丢到地上。不过稍顿下,又立即道:“你是不是嫌少?嫌少咱们可以再商量啊!你先帮我追上去把他们拿下,别让他们彻底跑了。”

第六十六章 去而复返 弩棍盾齐上

“你要是不想报警,又不想自己动手,那就跟我上车,我送你回家。”高明也懒的跟柳文静多作解释他为什么不接这活,说话间,他弯腰捡起被柳文静丢到地上的弹弓、强磁戒指与甩棍,直接转身便往旁边自己停车的路上走去。

“我看你就是傻,还是个胆小鬼。”柳文静见状,不由又是生气又是无奈。可最终也只能是发泄地骂了高明一句,拿高明并没什么办法。除了拿钱引诱高明答应外,她也确实想不到什么别的办法了。

而且三百万就算对她来说,也是不少了。她倒是也能答应给更多的钱,开出更高的价。但只是请高明帮忙教训下那三个混蛋,三百万已是非常不少了。再多的话,就有些超出她心里预期,觉着不值了。

她虽然是个富二代,也一向花钱大手大脚惯了,但三百万对她来说,也究竟不是小数目。有这三百万,她怕三百个专业打手都能雇下了。所以再高,真是让她觉着有些不值。

眼下她急于想请高明出手,只不过是高明占了正在现场的这个近水楼台机遇。立马雇了高明,就可以让她眼下急于报复的心理得到发泄,她才愿意出这个高价。但若是再高,超出她心里预期,她就觉着等过后再报复也是能等得了。三百万,请个职业杀手怕是都够了。

柳文静又恨恨地跺了下脚后,最后还是无奈地跟上了高明。国为眼下这里可并不是繁华的市区,而是十分偏远的郊外山沟,又是在非节假日期间。眼下这片地方,除了高明,怕是就没人能再帮到她了。

所以尽管高明不肯答应她的请求,帮她教训那三个混蛋,让她对高明很生气,但她也不敢这时发脾气地跟高明闹不快。不然真惹了高明生气,直接把她丢下不管。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她手机与钱包全都在最开始逃脱那三人追捕时丢下了,所以现在连想打电话通知家里人都通知不了。而没有钱,她就算在这里十分意外地偶尔能拦到车,怕是人家也不愿意让她搭车,所以她现在还只能依靠高明。

十分生气又无奈地准备跟上高明后,她又不甘地回头瞧了一眼那三个男人消失的方向。

此时三人确实是已经跑没影了,但当然也没这么快消失。而是他们往回跑出一百多米后,河道在那里拐了个弯。河岸与沿岸高出的道路也是跟着一拐,遮挡住了那边,所以处在他们这个位置瞧不见了。

之前她也是从那边跑过来的,当然很清楚。事实上,拐过弯后没多远,就是他们原本打算露营的地方。

柳文静回头瞧这一眼,确实只是出于最后的不甘。但没想到这一瞧之下,却发现那三个混蛋忽然又调头跑了回来。

不过他们跑回来时,却不再是空着手,而是手中也各抄了家伙。其中一个拿了把棒球棍,另一个手中竟是端了把小巧精致的弩,中间的那个则较为夸张,举着个红色的圆形烤炉盖子,显然应该是当作盾牌用,好防挡高明弹弓射出的钢珠。看来这三人也是不甘心,料到他们还没走,跑回去抄了家伙竟然又来了。

“喂!”柳文静见状,惊讶之余自然是连忙拉了把高明叫道。

高明被她叫住回头一看,见这三人抄了家伙去而复返,也是不由一惊,尤其看到其中一个手里竟是端着把弩,也是不由大出意料,“这家伙出门竟然还带弩?”

“嗯,拿弩的那个叫郑奇,他挺爱玩儿这个,车里就经常放着,之前还打算用弩射鱼。”柳文静显然认识这三人,当下立即向高明主动介绍道。

说完又立即接道:“拿棒球棍的那个叫姜涛,中间拿烤炉盖的那个叫陆哲昊。”

叫陆哲吴的这个,高明倒是记得清楚,刚才就是这家伙见机快,连忙往旁扑倒,躲过了那枚钢珠弹丸的射击。而现在又拿了烤炉盖当盾牌,虽然看起来有些搞笑,但实际上却是三人中最聪明的选择。起码在面对高明的弹弓射击时,这件临时凑用的盾牌能更利于保护他。

另外两个中,则是拿弩的那个郑奇威胁最大。因为对方手里持的弩,也同样是件远程攻击武器,而且射程肯定要比他的弹弓远,弩箭的威力与杀伤力也比他的钢珠要大许多。

跟弹弓一样,弩同样是种远程射击武器,所以在高明玩儿弹弓的圈子里,有不少人都对弩很感兴趣,互相之间谈论过不少。而这其中,有些挺专业的网友,也透露过不少相关信息。

不过与弹弓不同,弩其实是属于严格的管制器械,轻易不会让普通人持有,也不是哪儿都有卖。专业的弩,都是军弩,更加不可能随便流入民间。民间流传的弩,要么大多是玩具一类,要么就是有些人私造贩卖。但这种犯禁私造的弩,威力自然就不如专业的军弩了。

而且就算是专业军弩,一般平射的最远射程也就是两百米左右。抛射倒是能更远,五、六百米都有可能。但这么远,人的目力都瞧不清楚了,自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准头了。除非是七、八架以上的弩齐射,才能造成更大的杀伤力。否则单弩射击单个目标,这么远根本就毫无准头,完全不用担心被伤到。

而平射的两百米,也只是最远射程。有效的杀伤射击距离,也就是一百米以内,甚至更近。

所以,如果是一百米以内,高明的弹弓也同样能够发挥威力,并不就惧了对方的弩。而且相比起来,他的弹弓也有一个很大优势,就是装弹与射击的速度,肯定要比对方的弩快。凭这一点,只要能躲过或挡下对方的一支弩,他就能产生压倒性的优势。

不过对方那边还有个烤炉盖盾牌遮挡,可以互为掩护,这一点倒也是不得不防。

那个陆哲昊拿烤炉盖当作盾牌用,做了三人中最聪明的选择,人肯定也不笨。就像此时他站在中间,明显就有遮挡另外两人的意思。

第六十七章 暂避其锋 钢鞭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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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

高明一见三人这架势,立即就转身一推柳文静,让她赶快上坡到路上。同时他抽出刚插到腰间的甩棍,“啪”地一声,甩出棍身,在后面倒退而行,以防对面那个郑奇耐不住性子,这么远就立即射来。

虽然眼下他们双方间距在两百米开外,这么远的射程,基本不用担心对方能射准,但也保不准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可能。所以如果真的凑巧能射到的话,他手里有甩棍,也能够格挡一下。

其实如果眼下只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完全不惧以一挑三地硬上。对方那边虽然有烤炉盖当盾牌遮挡,但那炉盖也不是太大,也就能完全挡住一个人的胸口。要想完全遮护住三人,是绝无可能的,只能来回去挡。但高明凭借对自己弹弓射术的自信,以及更快的射速,还是有六成以上把握能收拾下三人。

可眼下多了柳文静在身旁就不同了,他对自己的身手有自信。距离这么远,相信对方的弩箭射过来,也已是强弩之末,他完全能够凭借灵活的动作躲开。但对于柳文静,他就没这个自信了。所以为了柳文静的安全,他决定还是先走为妙,暂避锋头,至少也要先上了路,躲到自己车旁。有车遮挡,就多了一个遮蔽物,安全有了很大保障。

这段儿河堤上虽然也有几颗柳树,但都比较纤细,最粗的也不过成人大腿粗,根本挡不住人全身,无法提供更安全的遮护。他自己不怕,可以冒这个险,却不能让柳文静跟着冒险。

虽然这女人脾气有点儿大,性格也有点儿讨厌,但也到底是一条人命。何况才是他刚救下的,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对方有生命危险而置若罔闻。所以,他要先设法保障柳文静的安全为上。

柳文静根本没料到陆哲昊三人竟然贼心不死地去而复返,还都各拿了家伙再来。也早把郑奇手里还有一把弩这事给忘了,所以刚才眼见三人逃走,只以为三人被高明的弹弓射怕,吓得立即就跑了。毕竟她这边儿可是有件远程攻击武器的,而高明的射术也是奇准,隔着一百米都照打无误。因此她也是有恃无恐,反而生怕三人就此逃走,让她失去立即报复教训的机会,一个劲儿地撺掇利诱高明帮她。

没承想,她这边还没搞定高明。那边三人就各拿着家伙去而复返了,尤其见到郑奇手里端着弩后,她立即便不由慌了。

她虽然对弹弓与弩都了解不多,但基本的对比也看得出来,明显弩的威力要比弹弓大。高明的弹弓子弹她刚才也见了,就是钢珠,虽然射中人身后肯定也很疼,但只要不是射中什么脆弱部位,也基本很难见血受伤,毕竟是钝的。

而郑奇的弩就不同了,她之前也有见郑奇演示过这把弩的威力,甚至她自己都好奇下拿来玩儿过,那射出的可是钢制弩箭,而且箭头还是开了锋的。若是射中人身,怕是非死即伤。

而且弩是利用的机械原理,劲道很大,射程肯定也很远。高明的弹弓则纯靠手工人力,在现代这世界,许多方面人不如机械,那是很常见的,也是个很浅显的道理。人再怎么跑得快,难道还能比得上汽车?别说四个轮子的了,就是两个轮的摩托也跑不过。

力气再如何大,肯定也比不过机器。武功再高,也挡不住子弹。怕是随便一个小孩儿拿着枪,也能威胁了武功高手。

郑奇手里的这把弩,他曾自吹过某些方面不下于手枪了,只要射得准,距离够,也绝对能把人一击致命。再看高明手里的弹弓,明显像玩具更多过像武器,拿来打打鸟儿也就罢了。对上能杀人的弩,怕是真不够看。

所以,柳文静一见郑奇三人的这架势,立即就不禁害怕地有些慌了神儿,完全没了主意。被高明一推,叫她上去,立即就下意识地听令,然后手忙脚乱地往坡上爬去。

但慌乱之下,非但没爬上去,反而脚下一滑地惊呼一声又溜了下来,还差点儿摔倒。

高明转头瞧见,无奈地叹了下,见那边郑奇没有立即开弩而射。便半转身过去,一手持甩棍,另一手托住柳文静挺翘的屁股,用力推了她一把,将她推了上去。

若搁平常,高明要敢朝她屁股上伸手,她早就急了。但这时却也顾不得这些了,慌乱地被推上去后,还感激地回头看了眼高明。

“快追,他们要跑!”

陆哲昊三人在河堤上,也能看到高明停车的位置。所以眼见柳文静被高明上了路,就立即认为两人要跑。中间那个陆哲昊喝了一声,立即举着烤炉盖率先大步追过来。

郑奇见状,也等不急接近他这把弩的射程内了,立即停步抬臂,平稳了下呼吸。然后弩箭稍微上举瞄准了下,一扣扳机,立即弩弦一响,“嗖”地一声,一道弩箭如似流星般地飞射而出。

郑奇这一箭,自然是瞄准了高明这个坏了他们好事的家伙射。柳文静还留着有用,他们哪里会不知轻重地轻易下手。不过眼下距离还远,他也是玩儿久了的,知道这么远平射肯定超出了射程。就算能勉强射到,也绝对是强弩之末,没什么威力了。所以这一箭,是抬高了弩身,选择抛射。只不过单对单抛射,也就逃不上什么准头了。他也没自信能射准,只是眼见柳文静与那个坏他们事的小子要逃,发射一箭威吓一下。

果然这一箭射出去,跟目标差的太远。不但与高明相隔了七、八米远近,甚至因为仰射的角度稍高,还从高明身旁的上空飞过,远远往后飞出了二、三十米远,这才斜斜落下插射到草地上。

高明见状,嗤笑了下,便立即趁着对方重新上箭的空档,转身立即爬上坡。

柳文静倒还算有良心,被高明推上坡后没立即转身就跑,还返身伸手拉了下高明。

但高明也用不着她拉,快跑两步就一下冲了上去。不过等冲上去后,却倒是反拉上柳文静,然后拉着这女孩儿往他停车的地方跑去。

跑过去后,高明却是并不开车门,而是直接拉着柳文静到车尾,打开了后备箱盖。

“要从后面上吗?”柳文静见状,不由疑惑地误会道。

“不。”高明拨拉开后备箱里的东西,显露出他后备箱里放置的两把防身兵器,一把竹节钢鞭与一把八棱铁锤。

当然,他这把锤就没有演义小说里那么夸张,有西瓜或是南瓜大小了,演义小说里的猛将,力大无穷,拎几十斤重锤跟拎灯草似的。

高明眼下可没这种力气,现实世界中也很少有人能拥有这种力气。所以这把锤的锤头也就是比他的拳头略大一些,连柄总长八十厘米,实心不锈钢打造,锤头下面与锤柄尾部分别有一截金色的包裹配件。柄尾为尖状,也有破窗锥的功能。

竹节钢鞭也是总长在八十厘米左右,手柄为木质,吞口处设计了一个金色龙头,鞭身便从龙口里延伸出去。鞭分软鞭与硬鞭,眼下他这把,当然是硬鞭,鞭身也是不锈钢的亮银色泽,约为六厘米一节的竹节形状,从根部到顶部,一节比一节略细,总共十节。不连手柄,鞭长为六十厘米,整鞭重达五斤,八棱锤也是差不多这个重量。

亮出这两件兵器后,高明手指着向柳文静道:“你选一件!”

“干吗?”猛然见到高明后备箱里竟然还藏着这种重兵器,而且与大部分车主皆放棒球棍之类的防身武器迥然有异,不由大为惊讶地有些愣住问道。

“防身啊!”高明说完稍顿,又接道:“刚才说的话还算数吗?三百万,帮你收拾这三个混蛋?”

“算数,算数!”柳文静闻言,不由大出意外地露出惊喜之色,然后忙不迭地连忙点头答应。

不过说完后,她又不禁转为担忧地道:“但现在他们可不好对付啊,还有弩,你有把握吗?别把自己搭进去,要不咱们还是先撤吧,回头再找机会教训这三个王八蛋。”

“不用,我就喜欢挑战。”高明抿着嘴唇淡然道。

他当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是眼见那三个家伙竟然贼心不死,还敢去而复返,而且动用了弩这种杀器,很有可能将他射杀当场,简直是枉顾生死,不把人命当回事,所以不禁心中有气。因此现在,也是他自己想出手教训这三个王八蛋一顿。既然决定改主意教训了,那也就顺手把这钱挣了。毕竟可是三百万巨款,若说他刚才一点儿都没心动,那绝对是假的。只是他刚才觉着不值,不必去冒这种险。

但现在却是被这三个家伙激出了火气,不狠狠教训这三个混蛋一顿,他心里咽不下这口气。

柳文静见他这么信心十足,而且显得混不在意,也不禁下意识地就相信了他,并重新鼓起了自己的勇气。重新低头看向后备箱里的那两件兵器,她一把就把瞧着更有威慑力的八棱铁锤抄到了手里。

只是这一拿之下,以她的力气,单手不由感到十分沉重,便另一只手也放了上去,双手拿起,同时忍不住道:“我去,挺重,这东西拿着一定很社会,哥你到底干吗的啊?”

“专职打人。”高明随口冷笑句,将手里的甩棍扔下,伸手抄起了那根竹节钢鞭。

第六十八章

高明之前刚下河堤时,与一前三后的柳文静等人,也是相距了差不多有两百多米。后来没等柳文静跑过来接近他,就被后面追赶的陆哲昊三人扑倒后,他立即就加快速度跑过去相救。跑到接近一百米范围内时,以弹弓远程攻击解救了柳文静。

所以,他现在的位置,距离自己停车的地方,也是相距了一百米左右的距离。而等他带着柳文静跑过来,分配好武器后,那边迅速追来的陆哲昊三人也是趁机接近到了他们一百米范围内。

这个距离,已是处于郑奇手中那把弩的有效射程内。所以一接近到这个距离后,郑奇生怕他们立即开车要跑,停下来后也不管高明与柳文静这时都处在车尾后,大半身子都被遮挡住了,立即就是一扣扳机,一箭射了出去。

不过他这一箭,倒也不是瞎射,而是对准了高明汽车的后窗处。虽然车窗玻璃上有贴膜,从他这么远的距离看过去,根本看不到被车窗遮挡的高明与柳文静,但从车底下还是能看到两人的部分腿脚,所以依据脚部判断,他们就是正处于车尾后。而且这时后备箱还被打开了,似乎看样子是想从后面上车,避免在侧面会被他的弩箭攻击。

但在他看来,却觉着这两人有点儿傻,车门又不是只有一边能打开,另一侧的车门也能开啊,可以躲到另一面去上,何必非要选择车尾的后备箱?不但多绕了点儿远路,而且从后备箱一路钻进去到驾驶座,也是处处阻碍,非常不方便。

但郑奇自然不会提醒这两个傻缺,以为是他们害怕惊慌之下出错犯的傻。这样的出错犯傻,他巴不得两人多犯点儿才好呢,怎么可能提醒?

这把弩郑奇也是常玩儿的,所以当处于一百米的有效射程内时,他的准头还是差不多。这一箭射出去,立即“啪”地一声,就准确无误地射中了高明汽车的后车窗。

好在车窗玻璃并不是普通玻琉,而是钢化的。就算是侧面车窗玻璃,结实度也还可以。他这一箭射中后,玻璃并没有应声而碎地碎成块掉落,只是一下射得玻璃上满是碎裂的细碎纹路,同时这支箭也深深插在了玻璃上。

“啊!”

尽管如此,没立即把玻璃射碎掉落,但这一下,也仍是吓得柳文静不禁惊呼一声,花容失色,立即下意识地躲到了高明肩后。

要是这一箭的力量再大点儿,那说不定就能直接射穿车窗,威胁到车窗玻璃后面的他们了。虽然看这一箭的位置,射穿后也未必能射准,但却绝对有很大的威胁感。

高明虽然没被惊吓到失色,但面对郑奇这一箭,也是不禁有些被吓了跳。

不过他反应很快,惊吓稍去后,就立即意识到郑奇这一箭刚射出去,肯定还来不及立即装箭。所以立即便先放下手中的钢鞭,将左手的弹弓交到右手,同时左手食姆二指已在掌心强磁戒指所附的钢珠上取下一颗,放入了弹弓皮兜。

装好弹的同时,他立即横移一步,从车尾处露出半个身子,瞄准下面河堤上正在装箭的郑奇,便是一弹射出。

这一弹他射的很准,打不到郑奇胸口,也能打到其手臂。但可惜旁边那个拿着烤炉盖当盾牌的陆哲昊十分警醒,也很清楚郑奇在重新装箭上弦的过程中是个破绽,一直紧盯着车尾后的两人。

因此一见高明露面的同时就是一弹射来,立即便举盾挡到了郑奇身前。果然他这一下挡的很及时,紧接着“啪”地一声响,这颗射来的钢珠弹丸便被他及时挡下了。

他拿来当作盾牌用的这个烤炉盖并不算太厚,但高明钢珠弹丸的威力也有限,所以并不能射透这烤炉盖,被他轻易给挡下了。不然若是换了郑奇的弩,说不定一箭就能把这烤炉盖给射穿。

高明这一弹虽然没打中郑奇,被陆哲昊举盾及时挡下了。但高明重新装弹的速度,可要比郑奇快了许多。一弹射出后,又是立即紧接着一弹。这一弹却不是射向郑奇了,而是射向了陆哲昊。陆哲昊举盾挡住了郑奇后,便把他自己暴露了出来。

这一弹射出,高明丝毫不停,还没来得及看结果,便又是紧接着一弹射出,这一弹则是又射向了另一边拿棒球棍的那个姜涛。

陆哲昊眼见高明又是一弹射来,想也不多想,就猜到是要向自己招呼,连忙撤盾回救自己,同时还立即向旁边的姜涛喊了声,“涛子,趴下!”

他这一声还没喊完,紧接着便是“啪”地一声,高明向他射来的这一弹被他及时回盾挡下了。

不过旁边的那个姜涛之前吃过了次亏,这时也是十分警醒。眼见高明第三弹向自己射来,还没等陆哲昊喊完,他就立即往旁边扑倒闪躲。幸好扑的及时,竟是也被他躲了过去。

这边高明连着三弹射完,刚装了第四弹还没来得及射,那边厢的郑奇也重新装箭上弦完毕。立即就对准高明扣动扳机,一箭射来。

高明很清楚三人中,只有郑奇手中的弩箭对他威胁最大。所以第二、三弹分别射向陆哲昊与姜涛时,也始终以眼角余光留意着郑奇的举动。眼见郑奇重新装箭上弦完毕,举弩对向了他。还没等郑奇扣扳机射出,他立即就先闪身躲了回去,让郑奇的这一箭落空。

还在车尾处躲着的柳文静,不需要高明吩咐,在他刚才闪身出去后,就立即吓得蹲下来躲避。

高明撤回车尾后,看了她一眼,见她藏躲得很好,倒也不用再多开口吩咐,立即又是闪身出去,一弹射出。

郑奇刚一箭射过,显然又得重新装箭上弦。弩的威力虽然比传统的弓要大,射程更远,力道更强,但在射速上却不及人手工操作的弓了。因为操作要复杂一些,所以上弦上箭,都不如弓来得快。当然,那种能连射的连弩例外。不过当连弩的箭射完后,重新装箭也需要耗费时间。在这过程中,仍然不如人工操作弯弓搭箭更快。

高明弹弓的射速,显然又要比传统的弓更快。弹弓小巧,往后拉皮筋的距离不用像拉弓弦拉那么远。而因为有强磁戒指的存在,弹丸直接就在另一手的手心里,装弹的速度显然也更快。

而除了射速更快之外,他的弹弓还有一个优势是郑奇的弩箭远不能比的。那就是,他的携弹量远比郑奇大得多。

虽然他眼下手心里的强磁戒指上,也就吸附了二十多颗钢珠弹丸,但他前面副驾驶座处的手套箱里还有更多,起码上百颗。但郑奇胯间所系的那个箭袋,容箭量恐怕最多也就二、三十支。所以不论别的,但从这方面他也丝毫不惧跟郑奇对射,光耗箭就能把对方的箭量耗完。

但高明并不仅满足于这点,还是争取在这过程中能尽量射到陆哲昊三人。所以他第二次露面发射弹丸时,射击的顺序就不像刚才一样,是照着郑奇、陆哲昊、姜涛这三个顺序先后来了。这回是先射姜涛,接着射郑奇,最后才射的陆哲昊。

下一回,则又换个顾序花样。甚至有时候干脆就不射陆哲昊,只冲着姜涛与郑奇招呼。

因为他这时也看出来了,这个陆哲昊反应更快,而且也是他手里握着盾牌,所以基本很难射到陆哲昊,反不如只往另外两个人身上招呼,让这个陆哲昊左遮右挡,忙着替两人招呼遮挡,消耗其体力。

高明的射速更快,在郑奇一箭射出,重新装箭上弦的间隙,往往就能射出三弹甚至四弹,所以基本是完全压着三人打。再加上他射击的过程中,又是随心所欲地调换射击顺序,完全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因此在这过程中,郑奇与姜涛,包括陆哲昊,还是不免有被中弹射到。但可惜高明弹弓的威力不足,即便射中,也只不过是让三人疼一下,打得他们哇哇乱叫,却不能造成更大的伤害了,并不能让他们立即丧失战斗力。

第二百零五章 一起面试 全部录用

送冰箱的家电店员工把冰箱按高明的要求推到指定位置后,便立即拆开包装箱,向高明展示里面的冰箱完好无损。

接着便插电试用,等一切都确认没问题后,便请高明在运送单上签字。签完字后,高明也请两人把冰箱的包装箱、防震泡沫等,一并带下去。

等送走这两名家电店的员工后,时间便已是差不多到了九点半。柳文静那边,也又陆续接待了几名随后赶来的求职者。已经赶来的有四人,正好两男两女。

等截止到九点半,赶在最后五分钟时,又有一男一女一起赶到。不过赶到的这一男一女中,只有女的是高明昨天发过面试通知的,叫王晓慧。另一个男的则不是,而是这个王晓慧的男朋友,是陪着女朋友一块儿来面试的。

等接着到了九点半时,随后却是再没有人赶到。也就是截止到目前为止,高明昨天在网上发过面试通知的八人,跑除过王晓慧的那个男朋友,只来了五人。

公司挑员工,员工自然也挑公司。剩下没来的三个求职者中,可能是有迟到的,但更大的可能是根本没看上他们公司,所以根本就没打算来。否则面试这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对他们这种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的新人来说,尤其重要。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耽搁,绝不可能会迟到。面试迟到,那就等于放弃,根本没有机会了。

所以眼见过了九点半后,高明便没有再让柳文静多等,招呼柳文静把已到的那五人的简历给他送过来。

这五人挂在网上的求职信息,自然也有包括他们的个人简历,不过高明昨天也并没有全部细看,而且网上的也简单些。现在他们交过来的,才是更详细的个人简历。

高明全部看过一遍后,再对比了下这几个真人,心里已是打算将这五人全部录用。因为赶来的这五个,他看着都还算顺眼。至少都是五官端正,没有什么歪瓜裂枣的。其中那三个女的,也都还算漂亮,至少是中等姿色。不过跟柳文静一比,自然是全都差了不止一筹。

那三个女生本来对自己的姿色还算有些自信,但眼下跟柳文静一比后,全都不由有些被打击了信心。另外那三个男的,也是忍不住地目光不时瞟向柳文静,包括那个王晓慧的男朋友也不例外。只不过都是偷偷打量,也不敢直视。

高明既然已经打算全部录用,想了下后,便也懒得一个一个进行面试了,直接招呼这些人过来一起面试。反正他既已打算录用了,这面试也不过就是走个过场。

他这家公司主要就是用来撑个门面,这些人到底能力怎么样,其实并不重要,所以只要他能看得顺眼就能过得去。

眼下他想要尽快把公司开起来,自然不想在这方面上耽搁太多时间。既然眼下这五个看着都还顺眼,那便一起录用就是,简单省事。

这间楼层并没有隔离出专门的会议室,所以高明就在外面划分了一个会议区,摆了张长条会议桌与十几把椅子。

他原本打算面试的地方,便是在这里进行,这时便也把所有人一起召集到这里。那个王晓慧的男朋友并非是来面试,只是陪女朋友过来,所以自觉地留在了会客区的沙发上等待。

这张会议桌够大,每边都有八张椅子,头尾处又各有一把,总共十八把。高明虽然最初打算最多只招八名员工,但有时可能会有跟别的公司谈生意与合作的事,自然也需要有地方能坐下,所以便把会议桌买了个大点儿的,椅子也多备了些。

这时高明与柳文静坐了靠窗的一边,让五名求职者坐了对面的另一边。

坐下之后,高明轻咳一声,向五人道:“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高明,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说完,指向旁边的柳文静道:“这是公司的副总,叫柳文静。”

五人闻言之下,都不由惊讶地瞧向柳文静。本来之前柳文静站在前台做接待,他们还都以为柳文静只是前台小姐,最多兼是老板的秘书之类,没想到竟然是这家公司的副总。不过副总竟然亲自充做前台接待,也可见这家公司确实是刚创立,人手着实捉襟见肘。

另外对于高明这么年轻竟然就是总经理,他们也颇为惊讶。因为高明比他们看起来,也大不了几岁,应该绝对还没过三十。

而再有反应快的,在知道高明与柳文静的姓名后,也立即意识到了家公司的名字“明文”,就是两人的名字里各取了一个字。

这么看来,一个老总,一个副总,连公司名都是两人的名字合起,再加上又男帅女靓,五人立即就将两人误会成了一对。

虽然高明没这么介绍,但他们意识到这点后,都已经把柳文静当做是高明的女朋友了,难怪竟然就已经是副总了,这绝对是妥妥的裙带关系。

介绍完自己与柳文静后,高明又接着说道:“我想你们也都知道了,我们这家公司是新成立的,正急缺人才襄助。所以,我决定将你们五人全都一起录用。你们交上来的简历我都看过了,觉着都还合适。”

高明话刚说完,忽然其中一个男的举起了手。高明瞧了眼,认识是叫孙志强。他们五人每人交上来的个人简历中,都有贴了自己的相片,高明看过简历后,自然也都认得了。

见这个孙志强举手想要发言,高明便示意他开口说话。

孙志强见状放下手后,道:“高总,我们刚才在那边等候时,我稍微打听了下,发现我们好像都是才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应届生,都没什么相关工作经验,也没从事过这一行业,您不太在乎这点吗?”

“你挺擅打听的吗!”高明闻言笑了下,说道:“你打听得没错,我确实是专挑的应届生。因为我也是大学毕业没几年,知道刚毕业时找工作的困难。就因为我们没工作经验,就没人肯请我们,到处碰壁。现在我出来创业了,就想给同样的年轻人一个机会。”

“工作经验当然很重要,但我觉着年轻有冲劲儿,工作积极热情也很重要。年轻人的优点,就是有斗志,肯拼搏,而且头脑灵活。我现在正在创业阶段,需要大家跟我一起拼搏努力。我觉着年轻是种资本,并不是代表没经验。”

“谁一开始就有经验,还不是靠时间慢慢积累的。可如果连机会都不给,你们又怎么去积累经验?”

“我知道明文只是家小公司,可能不是你们更好的选择。但是,我愿意给你们机会。我觉着这点对你们来说,应该是很重要的。”

高明这一番话,不禁说出了几人的心声,他们全都是找过一段时间工作,但却到处碰壁没找下的。大部分都是以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拒绝了他们,可经验这种事,没人天生就会,都是靠熟能生巧,靠时间去积累的。但如果一开始就不给他们机会,他们又怎么去积累经验?

机会对他们来说何止是重要,简直是非常重要。几人此时嘴上虽然没说,但心里却都不禁有些感动,觉着高明很理解他们。此时的心里,也不禁全都选择了接受这份工作。

不过,也就是初步接受,具体还要看看待遇怎么样,另外工作强度以及有没有假期之类,也需要了解。总不能高明说中了他们心理,他们就往死里去为高明工作,这可不是古时候,知遇之恩也不能让人白干不给钱,甘愿去给人当牛做马。

所以,他们便只是初步心里上接受,嘴上则都没立即答应。有一两个冲动的想要立即答应,但见旁人没开口,便也跟着冷静了下来,打算先听听待遇如何。

第二百零六章 用

“高总,那个,不知道我们待遇怎么样,具体主要做什么工作?”孙志强以眼角余光扫了眼旁边四人后,见四人一时都不打算开口。无奈了下,便也就鼓起勇气接着向高明问道。

高明闻言笑了下,道:“我虽然给了你们机会,把你们全部录用了,但也需要你们用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所以,按照市场惯例,咱们也有试用期。不过不长,只有一个月。”

“试用期内,基本工资是两千。如果你们能拉下业务,按照每单业务的成交价,给你们每笔百分之五的提成。过了试用期后,基本工资是两千五,每月不迟到、不旷工、不请假,有三百的全勤,业务提成不变,还是百分之五。”

“主要的工作,基本就是出去拉业务。数据恢复我想你们应该都懂,任何电脑、手机、u盘、硬盘、储存卡这些的数据丢失损坏,我们都可以进行恢复,物理损坏也能修复。只要东西还在,就能修。谈成的生意越大,你们的抽成也越多。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各种数据非常重要,数据恢复这方面,也有很大的刚需性。”

“当然,小的也接,蚊子腿也是肉。我们公司现在刚成立,在业务还没有什么知名度,一开始肯定接不下什么太大的生意,所以有什么手机、电脑进水,需要做数据恢复的,你们也可以找。”

“那具体的数据恢复,是高总您来做?”五人中另一个戴眼镜的男的,这时忽然开口问道。

高明自然也知道这人名字,叫马泽华,闻言立即点头道:“没错,这方面是我来做,我学过相关技术。”

马泽huawen言,立即道:“我以前有部手机掉水里了,里面有些东西很重要,可找人帮忙做恢复,一直做不了,不知道您可以吗?”

“没问题,你明天上班拿过来。为你做,那就算免费了。”高明立即点头答应,就是心里暗想,不知道这人是真有部手机进水了,还是故意试他。不过不管是哪个,他自然也都不惧。

“多谢高总!”马泽华立即谢道。

高明摆了下手后,示意不用在意,然后接道:“不过以后这种事,也不能全部免费。你们自己的,我可以给你们首单免费。有亲戚朋友的,也可以给你们一个内部优惠价,但不能全免。”

五人闻言后,都点头表示知道,对于他之前所说的工资待遇,也没什么太大异议。

琅玡只是个四、五线小城市,基本的工资水平,就是这个水准。就比如那个宋勇,每月的底工资加上全勤,也不过就刚好三千。

而杜友仁的那个旅游公司,可比高明刚开的这家小公司要大得多,每个月的效益也不错。所以就连杜友仁的这种公司,宋勇的工资都是那个水平,高明当然也不可能给他的员工们开高了。

他倒是有能力开的更高,但给的太高,却也不符合他们价值,反倒会惹人怀疑。现在他给的这个工资,比宋勇的差点儿,已经算是不错了。尤其是对他们这些才毕业没多久的应届生而言,确实已经算很不错了。再加上有业务提成的话,努力点儿,每月上三千不是问题。

虽然高明这家公司主要是用来撑个门面,但平日公司的一切运营,却也都需要按正规化来,一切都要显得跟其他同等规模的公司没什么太大差别,这样才不会引人怀疑。

就像他现在要求不能给这些员工做数据恢复全部免费一样,这也是为了显得正常化。不然若对员工拿来的,就全都照顾地一律免费,那他是开公司,还是做慈善啊?

在这座城市里,当然也不乏有不少高工资人群,每月拿上万的也大有人在。但这些必然都是各个行业的佼佼者,或是什么高精尖人才以及公司领导层之类。普通员工要想拿到这么高的工资,并不容易。高的可能没有上限,但低的基本就是三千左右这个水准了,也算得上是一个普遍的平均水准。

“那个,高总,不知道我们有假期吗?上班时间又是几点到几点?”五人答应过后,这时其中一个女生跟着举手发言问道。

高明看了一眼,自然也认得,是叫闫露。冲这闫露笑了下后,他点头答道:“假期当然有,每周双休,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也全部按规定假期来。除了没有寒暑假,基本跟你们在学校里一样。上下班时间,是标准的早九晚五。怎么样,这个福利可以吧?”

五人一听,先是有些不敢相信,随后便不由立即露出兴奋之色。互望一眼,都是有些掩不住的喜意。

五人可不是才刚毕业的菜鸟,也是在人才市场上混过一段时间的,所以对一些公司的休息规定与上班时间之类,也都有过了解。大部分公司为了压榨员工的劳动力,实行的都是每周单休,也就是每周只有一天休息日,每个月合共才四天。有的法定节假日,也根本不按规定放假。甚至有的更严重,可谓全年无休,也就过年的时候给几天象征性的假。

另外上下班时间,大部分也不是传说中的朝九晚五,而是早八点到晚六点,每天要多加两个小时。能按早九晚五这个时间点上下班的公司,非常少。

高明不但按这个上下班时间点执行,竟然还给这么多的假期,对他们来说,确实算得上是福利。这么一对比的话,工资低点也显得没什么了,完全对得起。

“当然,加班也有加班费。不过放心,我不会让你们经常加班。”高明随后又接着补充了一句。

确定了工资待遇与休假这些方面的事后,五人已是全部非常意动。当下互相了一眼后,没有多想,便纷纷向高明点头答应,表示非常愿意接受这份工作,也感谢高明给他们的这个机会。

见五人都点头答应后,高明道:“那好,明天九点,就正式上班。试用期过后,选择继续留下的,我们再签正式的工作合同。”

五人闻言,自然也都表示没问题。

第二百零七章 不情之请 往事成空

“高总,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您能不能考虑下。”五人纷纷答应过后,王晓慧忽然有些面色为难地向高明开口说道。

“说吧!”高明见状,向她点了下头。

王晓慧扭头瞧了下坐在远处沙发上的自己男朋友,向高明说道:“我男朋友目前也还没找到工作,我们是大学同学,他跟我学同一个专业毕业的。不知道高总能不能考虑也把他一起录用了?他工作会很努力的!”

王晓慧虽然还没真正混过职场,却是在网上提前了解过不少,也看过些相关的职场书籍,知道办公室恋情是大多职场上不被允许的潜规则之一,有的公司甚至会明文规定,禁未办公室恋情,因为认为这样会影响双方的工作。上班时间谈恋爱,哪还能专心工作,而且也影响周围的同事。

如果有了办公室恋情,要么选择偷偷摸摸,上班装陌生,下班再恋爱搞地下恋情;要么正式公开的话,就必须有一个人选择辞职离开公司,两人之中只能留下一个。

高明刚才虽然没说他的公司里有这项规定,但也没说就没有,可能是还没有宣布而已,再说正式完备的公司制度,他们目前也没领到手。所以究竟有没有,王晓慧其实并不清楚。

但她看多了网上的一些相关帖子,还有些职场影视剧里都有关于这点的规定,因此也就下意识觉着这间公司可能也有,所以此时才十分为难,觉着是不情之请。但就算是不情之请,她为了男朋友,却也愿意开口一试。

另外,她也是觉着高明从开始到现在,一直表现的都较为和气,没有什么公司老总的高高在上。再加上看上去大不了他们几岁,也算是同代中人,应该有跟他们差不多的相同感受与体会。再则,便是高明这个总经理跟旁边的那个柳副总看上去也是一对……当然,这个人家是老总,肯定有特权,不能直接类比。

总之,她就是觉着高明可能比较好说话,会在这方面放松一些,所以才开口提了这个不情之请。

高明闻言,看了眼那边王晓慧的男朋友,眼神略微感慨地恍惚了下后,点头道:“如果你男朋友愿意接受,你们也不会因为谈恋爱而影响工作的话,那没问题,让他一起来吧!”

高明其实根本不担心他们会因为谈恋爱影响工作,因为他这间公司本来就没有多少工作,能有多少真正的业务,也全看这几个员工能力怎么样,能谈回来多少?所以谈多谈少全看他们,他自然不在乎。反正他也不会因为他们的业务能力低下,而致使公司倒闭。这些人只是充个门面而已,真正的核心业务与收入,全在他和柳文静这边。

另外,对于许多企业禁止办公室恋情,他本来也就觉着这是一个非常不人道与不合理的规定,自然不会在自己的公司推行这种规定。

“多谢高总,您放心,我们一定不会因为谈恋爱耽误工作的,保证会更努力的工作回报您!”王晓慧眼见高明竟然这么轻易就答应,先是有些不敢相信地愣了下,然后便立即高兴地向高明鞠躬道谢。

“不用这样,你去把他叫过来吧!”高明笑着摆了下手,示意不用在意,向王晓慧说道。

看着王晓慧立即过去向其男朋友兴奋地说明这个情况,但其男朋友乍听后却没她这么兴奋,反而是有些尴尬、难堪与羞惭,还略带些恼羞成怒,好像觉着这是女朋友给他求来的工作,让他感觉很丢脸。他堂堂一个大男人,难道是会找不到工作的人吗?

看着这男的这表现,高明又不禁心中顿生感慨,想起了自己大学时期的那个前女友。当年他不喜欢自己最初实习的那个工作,实习期都没干满就辞职不做后,他那个前女友也是十分替他着急,到处托人找关系帮他找工作。可他明明就不喜欢那种固定上班的工作,也跟前女友明明白白说过了好多回,但他前女友却还是不听地给他安排。

当时他的反应,跟眼下这个王晓慧的男朋友也差不多,都是一样的有点儿混蛋。当然,两人具体的情况肯定不一样,但表现却是差不多。他自己明明有能力找到工作,也想干点自己喜欢的,不喜欢前女友介绍的那些,但对方就是不听,非想给他找一个她所认为好的。

当年他非常不理解前女友的这个心态,但见过了刚才王晓慧明知可能不成,却仍是低声下气恳求他的表现,他便有些理解了。不管如何,对方这么做,终归是为了他好,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有些用错了方向而已。但他当时那么不领情,肯定也是很不对的表现,会伤了对方的一番良苦用心。

只是他现在才明白,也一切都晚了。不过就算这时明白能理解后,他也并不后悔当年分手的决定,他还是觉着对方的管束太多了。

而且他这人也向来如此,只往前看,享受当下,从不往后看,也不后悔已经发生过的事。因为往事已成空,既然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再后悔也已没用。不如记住教训,爬起来继续往前。

这时稍微回首往事后,他心里也不过便是喟然一叹,再无其他多余想法。

当年分手之后,他不但选择离开了那座两人当年一起打拼的城市,也换了手机号,断绝了与前女友的一切联系。虽然他还保留了与几个当年同学的联系,其中好多同学也都选择留在了他们毕业的那座城市。通过这些同学,他仍是能够间接打听到前女友的一些消息。但他为防止自己当时后悔,却是也从不特意去打听,甚至还为此特意中断了一段时间与这几个同学的联系。

后来随着时间一久,他这份感情便也慢慢变淡,真的放下了。放下之后,他倒是不再特意回避,但也仍是不特意打听。不过偶尔听同学们在群里谈起,也能知道对方的一些动向。但他也就是偶尔刚好看见,看看便罢。

他这几年在同学群里,一直都是潜水,从不发言,成了万年潜水党。毕业后的每年同学会,他也一直避而不去。

一来是怕去了见面后会有些尴尬,不知道再该如何相处;二来则是琅玡离他大学毕业的那座城市,还是颇有些距离,去一趟要花不少时间与精力,因此他也就懒得去。

第二百零八章 先道歉 再回首

“高总,对不起,我很谢谢您的看重,但我觉着,我还是并不适合您这家公司。另外,我们俩同在一家公司,我也觉着确实不太好,所以,谢谢您的好意了。不过您千万别因为这个责怪晓慧,是我自己觉着不合适,跟她完全没有关系,您可别生她的气不用她。”

王晓慧的这个男朋友,最终还是没有领王晓慧的情,直接过来跟高明说道。这回轮到王晓慧在旁边十分尴尬与难堪了,脸上全是着急,看着高明不住地表达歉意。

高明听罢后,抬手道:“你不用跟我道歉,你最应该道歉的,是你女朋友。她为了你,求我给你一份工作。你不领情也就算了,竟然还这么当面拒绝。”

“你可能觉着是她为你求来的工作,让你没面子。但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拒绝我,拒绝她的好意,你觉着她就很有面子吗?年轻人,别只考虑自己的面子。”

王晓慧的男朋友闻言,立即不由涨红了脸地有些羞愧。转头一瞧在旁边不住拉他的王晓慧,也确实看出了王晓慧这时显得十分尴尬与难堪。可当着这么多人面,他道歉的话却也一时说不出口,反而是呐呐无言地不知该如何应对。

“说得好!”旁边的柳文静听完高明这番话后,不禁赞赏地瞧了眼高明,忽然抬手鼓掌。拍了两下后,她向那个王晓慧的男朋友道:“道歉啊,还等什么?你今天要不当面道歉,她的工作可也丢了!”

王晓慧的男朋友虽然当然拒绝了这份工作与王晓慧的好意,但显然也不是要存心坑自己的女朋友。从刚才他向高明为自己的女朋友求情便能看得出来,因此柳文静这时拿话一逼,他情急之下,便也不多想地连忙向王晓慧道歉道:“晓慧,对不起,是我不对,是我太混蛋了,没有顾及你的感受。但我真不是有意的,就只是,我靠自己也能找下工作,我想证明自己给你看。我错了,真的对不起!”

“没事,也是我刚才没考虑你的想法,就主动替你做了决定。”王晓慧闻言之下,倒是也立即原谅了自己男朋友,而且还显得颇有点儿感动。估计要不是当着这么多人面儿,两人这时早就抱一块儿了。

“这才像点样儿吗!”柳文静见状,又拍了下手,道:“既然你这么诚恳道歉,那你女朋友的工作就保下了。至于你吗,爱干不干,不干就马上给我滚蛋,出去等,别在这儿给我碍眼。”

柳文静虽然说话不客气地骂了他,但王晓慧的男朋友闻言之下,却是一点儿没脾气,反而连忙向柳文静道谢后,这才跟王晓慧告别一声,立马听话地出去到电梯口等着去了。

不过招聘的事已经算是完成,王晓慧五人都已答应了接受工作,明天一早正式上班。所以接下来高明与柳文静也没多留五人,立即放五人离去。

本来如果没有王晓慧临了的这档子事,他们也早就结束离去了,也就是被这件事给稍微打断了下。

目送五人出门离去后,柳文静转身托着自己下巴看向高明,似乎重新认识他地打量着笑道:“没想到你还挺感性的!”

高明笑了笑,没接这话,而是站起身走到窗前,极目远眺地望向窗外某个方向的远方。

那个方向,便是他当初上大学以及大学毕业后选择与前女友一起留下打拼的那座城市。他那位前女友,目前也是仍在那座城市里生活与工作,继续打拼着。唯一的区别,是没有了他。不知道现在,是谁陪伴在她身边。

“我见你刚才出了下神,想什么呢?”柳文静之前一直没怎么说话,却是都留意着高明的表现。因此高明方才的恍惚出神,以及有些复杂的眼神变化,她都有在旁边注意到。

“没什么!”高明摇摇头,却不想回答。

不过顿了下后,他却是忽然吹起了口哨,吹出的音调,是一首老歌《再回首》。哨音婉转悠扬,有一种沧桑之感。

只可惜,柳文静却是没听过这首歌。虽然一时间觉着旋律有些隐隐耳熟,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歌名是什么。不然能知道歌名的话,她恐怕就能隐约猜到高明这时心里在想什么了。

不过她虽听不出来想不到是什么歌,却也没有开口问。一来是不想打断高明这时的兴趣;二来也是估计自己问了,高明仍是多半不肯回答。所以还不如不问,免得自讨没趣。

但她虽然没问,却忽然心中一动,连忙拿起手边的手机,打开摄像功能,把高明这时的背影与所吹的这首口调旋律,全都一起录了下来。方便自己以后对照寻找,或找人问问,看有没有人知道。另外,也是为自己留下一个难得的怀念。

她虽然一时辨认不出来高明吹的这首曲调具体是什么歌,却也能听得出来里面的沧桑之感。而且也觉着高明这时吹着这首沧桑的歌,背影孤拔,显得特别有范,有种说不出来的质感。

一边录着,一边静静听完后,等高明口哨音一停,她为怕高明发现,便立即收起了手机。

不过高明却是根本没留意,吹完一首《再回首》的曲调后,也根本没有立即转身,而是仍望着窗外的远方。

但他也没再多望,只是又略站了片刻后,便转身向柳文静道:“走吧,我们出去办点事,前台后面的公司名字确实该请人做了,还有咱们这两间办公室的名称,也该弄个牌子贴上。对,还有名片,也该提前一块做上,等公司正式营业后,就需要用到了。”

“哦,好,那我们走吧!”柳文静闻言,自然是立即答应,跟着连忙起身。

接着他们一块儿下楼后,高明选择了开自己的车。柳文静见状,便就放弃自己开车,一块儿坐了高明的车。

开车在附近随便转了转,他们就在路边找到了一家做那种喷绘印刷的广告公司。这种公司就也兼做刻字、门牌、名片这些业务,正好一块儿搞定。

第二百零九章 曾经的愤青

公司名称刻字,总经理办公室与副总经理办公室的门牌各一块,还有公司所有员工的名片,当然也包括高明这个总经理与柳文静这个副总经理的。

现在做什么事都追求效率,广告公司里对这些都有提前做好的模版。高明也懒得在这上面多费时间让人另行设计,直接就在各种模版里选了一套。

不过选好定稿后,印刷制作出来确实还需要时间,今天是没法搞定了,要等明天。高明对此也不是太着急,预付了定金后,就让广告公司的人明天做好后一起送来。公司的名称刻字以及两间办公室的铭牌,也需要广告公司的人现场安装。

忙完这些事后,便已是差不多到了中午,高明接下来,自然是又带柳文静一块儿吃午饭。

吃完午饭后,两人没回公司,而是直接开去了一家汽车4s店。这也是两人昨晚说好的,要给高明换辆车。毕竟怎么也是个总了,还是得需要辆好车充充门面的。作用就跟高明招聘员工一样,主要是为了撑门面。

是男人都喜欢车,高明也很喜欢。只是他喜欢归喜欢,却也远没到痴迷的程度,对车也没什么太多研究,无非是大致能把市面上平常见到的汽车品牌认个全。另外平常刷新闻时,也比较爱看一点儿关于汽车的各种新闻。

但对于什么三大件,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的好坏优劣,他却没什么太多分辨研究了。还有什么动力总成,百公里加速之类,他也不是太关心,车平常上路后是用来做代步工具的,谁还会买来专门飚车?要飚车直接买跑车去,看什么乘用车?

何况就城市里各路段的各种限速,连高速都有最高限速,根本不可能让你飚多快去。所以动力够用就行,真没必要买太高的。他开车也不是属于太激进型的,比较求稳,路上从不跟人比超车。超了又能怎么样,落后了又能怎么样?超个车难道就能看不起人了?

他第一辆车,完全是按实际使用需求购买的,根本没考虑面子之类的问题,他也从不喜欢跟人攀比。既不比上,也不比下。

不过眼下这第二辆车,主要作用就是买来充门面的,所以倒是必须考虑下面子问题了,得是辆有品牌知名度的豪车。

但高明并不喜欢合资品牌,另外如奔驰、宝马这些,其实现在也有些烂大街了,街上很常见。而国产车中的豪华品牌则实在不多,所以高明也完全没作他想,第一也是唯一的选择,就是国车红旗。

正好他前些天刷新闻时,刚好刷到红旗新出了款中大型suv,他当时在网上看过后也颇为意动。眼下既然打算换车,他便直接把车开到了红旗4s店。

“不是吧,你打算买这么老掉牙的牌子?”柳文静眼见高明把车开到了红旗4s店便停下,立即不由惊讶地问道。

“要论老,奔驰不比红旗更老吗?”高明闻言一笑,直接熄火开门下车。

柳文静见状无奈了下,也只能跟着下车,但还是劝道:“人家那叫历史悠久,可出的新车都很年轻化,看着就让人喜欢。这车,你不是打算买领导专坐的那款吧?五百多万,你也买不起啊,而且据说还要做身份背景调查。”

高明道:“你消息落后了,现在红旗有好几款新出的车,进去看看再说吧!”

柳文静闻言,又只能无奈地跟上,但还是不甘心地劝道:“五十万以内的,我觉着还是首选bba吧!再说这几个牌子更有大众认知度,知道的人多,开出去也更有面子。”

高明闻言停下脚步看着他,道:“你知道吗?我上大学时在网上可是个愤青,到处跟人在ntan上发贴子开骂。”

“是吗?”柳文静闻言,不由既意外又好奇。不明白正说车呢,他好好的为什么忽然拐到这个话题。

“没明白?”高明见状则是不由无奈了下,“不知道什么是愤青吗?简单来说,就是思想偏激,有极端民族主义思想。”

“也就是说,你完全不考虑国外的牌子了。”柳文静闻言,终于是绕过这个弯,明白了他的意思。

“没错。”高明打个响指指了下她,道:“我毕业后这几年下来,虽然被磨得没有那么愤青了。但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我一定会首先选择支持国产。”

柳文静道:“那你这思想确实有点儿偏激了,哪儿的东西好就用哪儿的吗,没必要非纠结产地?”

“我对车没什么太高要求,无非就是四个轮子一个壳子,只要能开就行。奔驰、宝马这些,我也不觉着有多好。红旗的牌子,在国内知名度还是可以的。所以,我就选这个,其他的完全不考虑。”高明直接定底决定地道。说完后,转身就往4s店的大门内走去。

柳文静在后面略微有些生气地冲他哼了一声,皱皱鼻子,却也是没奈何,只能跟上去。

进入店内后,自然有店内的汽车销售员立即热情地迎上来。

高明早就在网上相中了那款车型,这时进入店内后一瞧,便见大厅内刚好就有一辆展示车,他直接向销售员一指,便走了过去。

这款车,实车比网上的图片与视频看上去,显得更大气。大厅里展示的这款是黑色的,而且是顶配版。顶配版与其他几版最明显的一个区别,就是有后排液晶屏。前面的两个座椅后面都有,可以让后排的乘客乘坐时看看电影之类。

高明在网上自然也查过厂商的指导价,低配差不多是三十五万起,顶配则差不多到了四十六万。估计全款落地下来,加上购置税、保险这些,应该差不多就是刚好五十万左右。

他现在既然不差钱,便直接打算买辆顶配版。详细询问过销售员后,销售员给他仔细算了下,最后的落地价是五十一万多。但多谈谈,自然也能给些优惠。

高明是诚心要,又打算全款支付,而这车新出,目前他们这家店内还没订出去一辆,所以倒也想讨个开门彩。最后讨价还价,便直接把落地价控制在了五十万整。

至于中间的具体怎么优惠,那就是4s店的事了,高明也懒得再多问。

只是他最后打算付钱时,店内却说还没有现车,目前只到了一辆展示车。预计他付款后,还需要再等半个多月才能交车。

但高明哪里能等得了那么久,他半个月后就要回老家了,正是需要这车充门面的。所以最后,干脆直接把那台展示车给订走了。反正这车也是新到,根本没展出多久,而且里面的座椅包装套也都完整。

既然同样是新车,高明也就不在乎。

不过今天却是不能立即提车,还有些上牌、上保险的手续要办,最快得明天。

明天高明就完全等得起了,便也不着急,直接刷卡先付了部分定金后,便带着柳文静开车离去。

本来他家里刚好有五十万现金,前两天刚取出来的。原本他是有打算直接带着现金来的,觉着拎一大包钱,哗哗一倒,就跟电视里演的似的,很有气势。

可是再回去取趟钱,他却觉着也有些麻烦。所以最后又再想了想后,还是作罢了。

另外直接带这么多现金过来,深想想,似乎也有点二,有些故意装逼之嫌。所以他还是选择了低调一点儿,刷卡。而刷卡也简单,既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不然五十万光点也得点好一会儿。

第二百一十章 才貌双全 生意来了

定好车后,高明这回便直接带着柳文静回公司。

不过今天上午面试,下午买车,中午还兼去了广告公司刻字做名片等。除此外,却是也再没什么事。

所以等回到公司楼下后,两人想想一时再没什么事,便也干脆不上去了,直接在底下分开,各自开车回家。

柳文静今天跟高明出门时,包是随身带着的,公司里也没落下什么东西,所以也不用再上去一趟。

高明回到家后,已是差不多快到了下午四点。当下休息一番后,便接着在家继续练习八段锦与那个呼吸吐纲术。

练到晚上,随便做了点儿晚饭吃过后,再又接着练。然后等练到过了深夜十点后,便洗个澡,上床睡觉。

第二天一早起来,又是晨练一番,顺便在外面吃过早饭后,他这才动身去公司。

想到今天他订的那辆车可能就会交车,他想了想后,便没开车,而是叫了个网约车赶过去。

赶到之后,但见所有的员工却是都已提前赶到。第一天上班,谁也不想迟到,给老板留下不好的印象。

柳文静这时却也是提前到了,而柳文静也有公司的大门钥匙,所以员工们倒也不必一直在门外苦等,都已经进去了。眼见高明到了后,所有员工都起身欢迎道:“高总好!”

五人异口同声地这一叫,倒是让高明不禁有些被惊了下,随后才摆手道:“哦,你们好,都坐吧,以后不用这样。大家随便点儿就行,不用这么客气。”

五人闻言,虽然口上客气地答应了,但自然也不会当真。老板与员工之间,哪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上司与下属在某一层面上,可以说永远都是对立的。所以,对老总该有的礼貌客气还是要有的。

高明说完后,想起昨天的事,向那个马泽华道:“马泽华,你昨天不是说有部进水的旧手机,想让我帮你恢复数据吗?来,拿过来吧!”

马泽huawen言,立即站起来道:“高总,不用了,柳副总已经帮我恢复了。真是做得又快又好,现在不但数据恢复了,还能开机再用,简直就跟新的一样,没想到柳副总也有这么好的技术,真是人不可貌相!”

“你这话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呢,难道长得漂亮就只能当花瓶,不能有真本事?”马泽华话音刚落,柳文静却是刚好从她的办公室里开门走出来,闻言立即不客气地道。她也是听到外面的员工喊了高明后,知道高明已到,这才赶出来的。

“不是,不是,我不是这意思!”马泽huawen言,连忙摇手地局促道:“我是想说,柳副总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还有这么好的技术,真是,那个,才貌双全。对,才貌双全!”

高明闻言,不由心中暗笑,柳文静哪里是有什么技术,只是也同样会还原修复魔法而已。有这魔法,修个手机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不过以柳文静的本事,在商业上的天份,倒也确实当得起“才貌双全”这句话,高明心里倒也是很认可的。

“行了,你坐下吧!”柳文静轻斥了马泽华一句,也懒得再多理他。过来迎上高明后,向高明温柔一笑,道:“你来了!”

旁边的五名员工一见,都不禁感觉被喂了把狗粮。

高明笑着点了下头,带了柳文静到自己办公室,道:“没想到你来的挺早,比我都早到。”

柳文静道:“第一天上班,当然得早点儿来了。我来了后见你没来,就先帮你把马泽华的那个手机恢复了。另外也把他们五人的位置安排了下,你没意见吧?”

高明闻言,隔着玻璃墙往外面瞧了一眼,道:“没意见,挺好的。”

他昨天正式录用了这五人后,倒是也忘了安排五人坐的位置。不过公司就这么大,总共的员工办公桌也只有八张,他们再怎么随便坐,也不至于坐得太乱,倒也不用怎么特意安排。

“另外,广告公司那边我打电话联系过了,他们说东西已经做好了,会在九点半之前过来。”柳文静又接着说道。

“哦!”高明点了下头,笑道:“看来我以后不用来也行,你就能全部搞定。”

柳文静道:“你不是这就打算当甩手掌柜的吧?你要这样,那我以后可得留点事给你做。”

高明确实有打算等公司步入正轨后,就具体交给柳文静管,自己当个甩手掌柜的就行,乐得轻松悠闲,也有时间做别的。

不过眼下这公司还不算正式开起来,他自然不会现在就完全甩给柳文静。所以闻言笑笑后,他自然说不是。

柳文静跟着笑了下后,又说道:“咱们是不是也需要买个那个zhiwenkaoq机,让员工每天上下班方便打卡?”

“对,确实需要一个,我现在就网上订一台。”柳文静不提,高明还真忘了这个。

说完后,他当下就拿出手机搜了搜,选了个差不多的,直接下单订了一台。眼下所有员工都还在试用期内,而试用期是并没有全勤工资的,所以对这个考勤机,倒也不是急需的。

说到指纹,高明还想起件事。那就是他们公司门上的锁该换了,想了想,他又干脆在网上定了个指纹密码锁,还带刷卡功能的。回来一换,直接给员工发卡,员工就能自己开门了,以后也不用他们两个老板都需要提前赶来给员工开门。

做为老板,自然有特权,每天晚到或不到,都是完全正常的。

两人接下来又商议了些详细的公司各规章制度,打算待会儿给员工们开会宣读一下。

不过他们这边还没谈完,广告公司的人就已过来,高明与柳文静便出去迎接。

只是粘些字与门上的铭牌,倒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广告公司的人很快就完工。

接着送走这些人,高明又付清尾款后,便回来继续跟柳文静商量。等商量完后,就出来招呼员工开会,正好也顺便把各人的名片发下去。

名片才发下去,五人就已各为高明带来了几单生意。

现在这年头,谁家里没几部坏了的手机。有的里面东西不重要,坏了就直接当废手机给卖了,但有的则里面还存了些对他们来说重要的东西,自然就舍不得扔,想要修好转移出来。所以数据恢复这种事,在现在确实算得上某种刚需,缺不得。

像这种业务展开,五人自然是先从各自家里与身边的亲朋好友展开。本来他们对高明与柳文静的数据恢复技本还不太有自信,不知道他们具体能恢复到什么程度。但有了之前马泽华这个现成的活生生例子在,他们对两位老板的技术自然是十分信服,所以立即就开始展开业务,先发动亲朋好友,都各谈来了几单。

只是具体的价格,他们还不太好决定,只能这时问高明。

对于如何收费,高明刚才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倒是也刚好跟柳文静商量到了。直接就在网上搜了下大概的数据恢复行价,然后比市场上的均价,提高了五成价格。因为他们能恢复得更好,自然有底气提这个价。

何况他们本来也就不靠这方面的真正业务创收,因此也不怕过高的价格会吓跑些潜在的客户。

当然,这只是通常价格,具体的生意也要具体谈。比如有那种大公司要恢复些重要数据的话,这个价格就完全可以更高了。具体要看所要恢复的数据,对客户来说究竟有多么重要。或者,客户最高能接受到多少价位。

第二百一十一章 宝箱即将开启

中午下班之后,高明又与柳文静到附近寻了个饭店吃饭。至于那五名员工,自然是各想办法解决,要么回家,要么也在外面吃。高明这家公司,可不包食宿,这也是现在大部分公司的常态,很少还有管吃管住的,尤其是像高明这样的小公司。

大公司员工多的话,还有可能搞个食堂。小公司就那么几个人,就完全没必要了,还是自己解决更方便。

倒是前天大楼的那个物业经理带他们来看房时,曾说过物业想搞一个集中食堂,方便这座写字楼里的所有公司员工用餐。模式是那种美食广场,有一个个柜台式的窗口,分别卖不同的美食,然后一卡式充值消费,到时会开放给各公司办卡。

他们打算对外招商,也对外营业。不过在他们写字楼租用办公场地的公司,又是公司集中办理的话,会有很大优惠,这也是对外吸引公司入驻招商的一个吸引点。

但目前这个美食广场还在筹备阶段,还没办起来。如果到时办起来的话,确实比外面吃饭便宜,高明也打算给自己的员工集中办批饭卡。最重要的是就在这座大楼里,不必出去,吃饭更加方便。

吃完午饭回到公司后,等五名员工陆续赶到后,也把他们上午发展出的业务订单需要修复的电脑、手机、u盘、存储卡等各种设备一起带了过来。

五人上午首先开展的业务,都是先从自己的亲朋好友着手。所以趁中午回去的时候,他们也顺便把这些东西带了过来。

不过也并没全部带来,因为五人的所有亲戚朋友并不是全都在本地,有几个是在外地,还有的则是临时有事不在的。外地的可能需要邮寄,不着急的话,就等本人哪天有空亲自带过来。一时不在的,也只能另约时间,或让他们的亲戚朋友带上东西直接来公司。

对于需要恢复数据的这些东西,高明让一名员工全部做了记录后,便直接带回自己的办公室,然后关好门窗,拉上窗帘,几个还原修复魔法丢下去,便全部搞定。

不过为免做的太快惹员工们怀疑,他做完后则是打算拖到下班时再交回给员工。

做完这些些后,高明一时无事,便又继续练习八段锦与那个呼吸吐纳术。反正他这时门关着,窗帘也拉着,倒也不必担心被外面的员工瞧见。

练了约有一个小时后,高明接到了红旗4s店的电话,说他那辆车的所有手续已经办好,让高明可以过去提车了。

高明接完电话后,便出去敲开了柳文静办公室的房门。进去后但见柳文静这时也是无所事事,正躺在自己办公室的沙发上玩儿手机。

“有事吗?”见到高明进来后,柳文静也是懒懒的不愿起来,抬头一笑,向他随口问道。

高明道:“4s店刚给我打了电话,说手续办好了,让我过去提车。”

“哦!”柳文静闻言,立即坐起身道:“办好了吗,那我跟你一块儿去。”

她是知道高明今天没有开车过来,所以跟高明一起去,自然是打算开车送高明。

但高明闻言,则抬手拒绝道:“不用了,我自己打车过去就行。我过来主要是跟你说一声,另外也让你留下看着点儿公司。毕竟第一天,咱们还是得留个人盯着点儿。”

柳文静闻言一想,立即点头道:“也是,毕竟咱们对这几个员工了解还不多。公司里的设备也值点儿钱,万一有谁手脚不干净的话。说不定咱们一块儿出去没人管,回来会发现公司被搬空了。”

高明闻言,不禁摇头一笑,道:“你这担心有点儿多余了吧,我可不是让你盯这个。我是怕我出去后这边有事的话,你留下,多少有个主事的。不然只留几个员工,他们也做不了主。”

“哦,你是让我盯这个啊!”柳文静闻言,也不禁有些失笑,觉着自己确实担心的有点儿多余了。

外面那五个员工就是几个才毕业没多久的普通大学生,再说他们五人的详细简历都还在他们手里,上面也包括五人的现住址与家庭地址,还各留有身份证复印件。谁敢做手脚不干净的事,那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就算有人会动这念头,也得想想后果有多严重。

“行,那你去吧,我留下盯着!”柳文静接着,自然是表示没问题的答应。

高明点了下头,又说道:“这会儿已经差不多快四点了,4s店离的也不近,我过去后不知道还要不要办什么手续。等提完车回来,估计也到下班时间了。所以我提完车后就不回来了,直接回家。”

“这边你到点儿宣布下班就行。另外,他们交上来让我修的那些东西,我已经全部弄完了。下班的时候,你交给他们带回去。”

“哦,知道了,你放心去吧!”柳文静再次点头答应。

“好,那我就走了。有什么事你处理不了的话,给我打电话。”高明又再交待一句后,便转身开门出去。

柳文静在后面也是跟着起身,送他出门。

到了外面办公区后,高明扫了眼在各自位置上的五个员工,自然没必要跟他们也交待自己的行踪。只是瞧了一眼,就直接走出了公司的大门。

柳文静直出门把他送进电梯后,这才转身回去。

高明下楼后,在路边打了个车,便直奔4s店。到了后,确实也还需要办些手续,有些文件上还需要他签名。

手续办完付了尾款后,便是照相留念,办了个正式的交车仪式。

本来高明是不喜欢这套仪式,也不打算办的。但4s店的员工却是一再恳求,说高明是他们店里买这款车的第一个客户,无论如何要拍照留个念。

高明这人有些吃软不吃硬,对方态度诚恳地一再恳求,他最后也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办完这个交车仪式后,高明便开着自己的新车离去。

这辆红旗的新款中大型suv,光车长就超过了五米,开在路上与其他的小车一对比,立即就颇显霸气。块头就放在那儿,气势自然弱不了。

何况这车的车头设计也非常不错,引擎盖上一道新型的贯穿式红旗车标,再加上车尾的“红旗”二字,也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开上路后,颇引起了不少人的注视。

尤其这是新上市的车,而整个琅玡也就这一家红旗4s店,他又是这家店里的第一位车主。所以目前整个琅玡的路面上,他这辆怕也是唯一一辆。与众不同,路上完全没有第二辆相同的,自然也更加引人注目。

倒是高明不太习惯这么张扬高调,开到哪儿都有人瞧,反而还一时有点儿不适。

这辆新车,他是重新上了个新车牌。不过制作车牌需要时间,目前只是挂了个临时的。正式的车牌做好后,会直接邮寄给他。

他旧车上本来有现成的车牌,他之前也曾考虑过沿用旧车牌,那辆旧车则随便折点儿价处理了。

可后来想想后,他又放弃了这想法,打算留下来当做自己的公司用车。当然,不是他用,而是留给员工用。有时员工需要出远门办事时,便可以开他那辆车。

正好五名员工里的那个孙志强与闫露都学过驾照,会开车,他们交上来的个人简历也都介绍过这点,多少算是一项技能。而员工也正好是五个,一辆车刚好装下。

不过高明心里虽然已有了这个打算,但却并没有立即施行,而是打算等他们过了实习期后再进行安排,也算是过了实习期后的一项福利待遇。

高明提完车出来后,已经是过了下午四点半。等再赶回公司,确实是差不多就到下班时间了。所以他就如之前跟柳文静交待的那样,没回公司,直接开回家去。

回到海景花园小区后,高明想了下,又直接到物业租了个地下车库的车位。反正他现在不差钱了,几百万的身家,租个车位也不过就是毛毛雨,自然不心疼。以前他不租车位是经济不允许,为了省钱。现在既然有钱了,自然也就不在乎。

何况有了地下停车位后,进出小区也会更加方便,而且把车停地库里,也不用担心风吹日晒雨淋,对车漆也是种保护。

以前他那辆二手破车,自然不担心这点,车漆坏了也不会心疼,甚至都懒得补。但这辆价值几十万的新车,还是需要注意保护一些。何况这是用来充门面用的,自然也得维护好面子工程。再说开个几十万的车,却还舍不得租车位,被人知道了怕也是要被笑话。

到物业办理租车位的手续倒也很快,钱一交,不到半个小时就办妥。有钱果然好办事,只要他交钱,物业也不管他是不是业主,租户一样能办。

就是有一点不便,他这辆新车目前还没有安装正式车牌,只是个临时的,也没装在车牌位上。而小区物业采用的车辆进出门禁是车牌辨认系统,直接以摄像头智能辨认车牌。所以他新车还没有装正式车牌,进出门就有点不方便了,还是得叫保安开门。

好在物业直接打电话特地交待了保安,在他的正式车牌安装前,小区保安一见他的车,都会主动为他开门。

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还出来给他的新车拍了张照,包括临时的车牌号码也一起拍下,发给了保安的工作群。

接着高明出门后,再开车进小区,果然保安一见,就立即主动为他开门,也不用做什么登记,问都不问。

地下车库的车位,工作人员也陪着他一起乘车下来,亲自给他指明是哪个车位。

每辆车的正式车位上,会喷涂上车主的车牌号码做标记。但喷涂也需要时间,眼下自然不适合立即做。

高明的正式车牌虽然还没下来,但号码他已经是知道了,直接告知了物业,物业也已提前输入了车辆门禁系统。到时等他的正式车牌一到,安装后就能够正常使用。

这个车位喷涂标记,物业也问过了他明天九点后上班不在,会趁他上班开车离开后,再进行喷涂。

地下车库里也有通电梯,高明停好车后,直接从地库乘电梯上楼。

回到家后,他稍事休息,便又接着练习八段锦与呼吸吐纳术。练到天黑入夜后,便停下来做饭吃晚饭。

中间五点多时,柳文静有打来电话,说公司那边一切正常,他们也已经正常下班。高明之前临走时交待的事,她也已经办妥,打电话就是通知下高明,让高明放心。

吃晚饭时,高明身边忽然光芒一闪,湘湘又利用影分身术化形出来。出来后,湘湘微笑着向高明行了一礼,便直接说道:“主人,明天就是宝箱的下一次开启时间了,不知道您准备好了没有?”

这一次的宝箱开启,高明是提前知道会开出什么宝物的。

确切的来说,并不是件具体的东西或器物,而是一个连接向魔仙世界的通道,是一次穿越到魔仙世界的机会。所以湘湘这么问,也就等于是问他准备好进入魔仙世界了吗?

“就是明天吗?”高明闻言,不禁惊讶地道。他这几天忙着开公司的事,倒确实一时把这件事给忘了。当然,他并没全忘,还记着要去趟魔仙世界。只是他这几天太忙碌,把具体的时间给忘了。这时闻言后仔细一想,便想起来确实是明天。

他最初得到万象宝箱的那天是周四,而宝箱会每隔七天正式开启一次,每次会随机开出一件宝物。七天正好一周,所以上一次的正式开启,也是周四。而明天,也正好是到周四了,确实是到了下一次的正式开启时间。

“对。”湘湘闻言点了下头,道:“我就是怕您这几天忙开公司的事,可能会忘了,所以才特意提前提醒您的。”

“没忘,我就是有点儿忽略了时间。”高明说了句后,再仔细一想,却是忽然想起,明天也正是他提交了办公司营业执照的三个工作日等待完毕。所以明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可能会接到工商局的通知,却是刚好都凑一天了。

皱眉想了下后,他立即问湘湘道:“明天开宝箱的时间能不能往后延一点儿,放到晚上我再开?”

湘湘闻言立即道:“这个可以,没问题的。就是您最好别拖过一天,不然七天的等待期,会重新计算。”

“我知道了。”高明点了下头后,又接着低头吃饭。

宝箱的开启时间延后到明天晚上的话,他白天就可以接着忙公司手续的事,正好互不影响。

而进入魔仙世界的话,因为魔仙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时间流逝不一样。魔仙世界要比现实世界更快,那一晚上最少八个小时的时间,应该也足够他穿越一趟回来了。

第一章 宝箱开启

第二天上午,高明上班后不久,果然接到了工商局的通知,说他的营业执照已经通过审核办下来了,让他过去取。

高明接到通知后,便又叫上柳文静,两人一起前往工商局。今天倒是不必柳文静再留下盯着了,因为根本没必要,所有的员工一早就全被他赶出去跑业务了。

而且此后这种事也是常态,每天上下班除了到点儿打卡签到外,员工们都可以不用在办公室一直坐班,随时可以出去跑业务。当然,以这个为借口出去翘班儿玩,高明也管不着,更懒得管,由着他们。

反正他们想多挣钱的话,那就认真跑跑业务;如果真是懒,只满足于那点儿基本工资就够的话,也随便他们。高明雇这些员工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充门面,所以只要把这个门面充好了,其他的倒是次要,也懒得理会他们工作到底认不认真。

其实高明把这些员工全部赶出去,跑业务也只是其次,最主要是让他们出去,别老在办公室。这些员工一直在的话,反而还碍事,他跟柳文静做什么还得避着点儿。全赶出去,就不用特意避着了。方便了他跟柳文静,也方便了这些员工。自由度这么高的工作,上班时间可以随便离开,这些员工也巴不得呢!又认为是一大福利。

昨天是第一天上班,高明才让他们在办公室适应一下,尝尝坐班的滋味。现在就没必要了,一个不留,全赶出去跑业务。员工都不在了,自然也就没必要再让柳文静留下盯着了。

何况柳文静是股东之一,拿到营业执照后,后续的手续办理,也还需要柳文静。

高明今天上班,自然是开了自己那辆红旗新车,眼下出门办事,也仍是由他开了这辆车,带上柳文静。

上路之后,柳文静眼见高明这辆车一路颇吸引了不少人注目,不由惊讶道:“没想到红旗的牌子还挺硬的吗,知道的人挺多。”

“那当然了,这可是国家领导人的座驾。平常见不着,每年的阅兵仪式上也会见到,少有人不知道的?就算没见过的,肯定也听过。”高明闻言,颇有些引以为傲地道。

柳文静点头道:“那你这车算没买错,至少知名度是有的。”

她说完之后,拿起手里的手机,打给了会通会计师事务所,再约了那天帮他们办理开公司手续的那个会计师,约其在工商局碰面。后面的手续办理他们也不熟,自然还需要这名会计师接着帮忙指导。

再说他们是交了钱购买了服务的,后面还有流程要走,会计师事务所的这服务,自然也得跟着办完。

两人赶到工商局时,会通会计师事务所的那名会计已经提前赶到,正在工商局内等他们。虽然他们是提前出的门,但他们开发区的公司距离工商局更远,而会通会计师事务所那边,则距离更近,所以这名会计师倒是提前赶到了。

碰头之后,三人略谈几句,便跟着一起去领了营业执照。

领完之后,高明便开车带着柳文静与这名会计师一起去工商局指定的一家kezhang店,刻印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等印章。

刻完之后,便是接着办理税务登记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到银行开基本户与到税务部门申领发票等等。

后面的手续,也挺繁琐。好在有那名会计师的指点帮忙,一切手续倒是也都赶在当天所有部门晚上下班之前,全部搞定办妥了。

办完之后,已是快到傍晚,高明与柳文静便顺便请这名会计师一起吃了顿晚饭,以示感谢。

吃完饭后,高明先带柳文静回公司,让柳文静取了自己车。至于被高明赶出去跑业的员工们,高明也是直接遥控指挥了他们下班。反正他和柳文静不在,公司门也根本不开,他们又没钥匙,回来也进不去。至于打卡签到,高明便都算他们签了。

高明昨天在网上买的那个zhiwenkaoq机还没回来,所以这几天员工的打卡签到,只能是采用传统的纸笔,手工进行,上下班签名。

柳文静今天跟高明出门时,也是带齐了随身物品。所以当下也不用上楼,只在下面停车场取了车后,两人便一前一后,各自开车回自己家。

顺利开车回到家中后,高明先稍事休息一番,然后洗个澡换身衣服。完成之后,这才掏出万象宝箱,准备这一次的正式开启。

以前古人做什么重要的事情时,为示事前的尊重,往往都要先沐浴一番,然后再更衣、焚香进行。

高明眼下这么做,也算是效仿古人沐浴更衣,就差焚个香了。

不过他倒也不是单纯效仿,而是有实际需求。毕竟今天忙碌了一天办各种手续,而最近天气又越来越热,尤其中午与午后更热。所以这一天各部门地跑下来,也是不免出了身汗。浑身汗腻腻地,他自己也难受。就算今天不开宝箱,也照样要沐浴更衣。

取出万象宝箱后,高明考虑到等下宝箱开启后,是要打开一个通往魔仙世界的时空通道或是什么时空门之类的,他整个人都会进去。所以考虑到大小,他取出后,便直接将宝箱变大到跟个冰柜差不多,绝对能装得下一个人。

变大后,他自然是直接放在地下。接着正准备打开时,他临时想了下,又先过去把房门反锁住。

苏甜甜可是知道他家房门密码的,虽然苏甜甜未必会在这段时间内过来,但他还是要以防万一,考虑到这点。他并不想让苏甜甜在这段时间内进来,以免打扰到他,所以就干脆直接反锁,杜绝苏甜甜有可能这时进来。

反锁住门过来后,他想了下,又拿起旁边的手机,也把手机调成了静音。

而这时宝箱上一道光芒一闪射出,就见湘湘又自化形出来,轻盈地落在宝箱旁边。看了一眼高明后,她再次郑重问道:“主人,您准备好了吗?”

“好了。”高明闻言,立即点头说道,说完他抬手往宝箱一指,喝声:“开!”

箱盖便自动弹起打开。

箱盖一开,便见里面光芒闪烁。高明探头一瞧,就见箱中正有一个泛着五彩光芒的漩涡状气团。

第二章 身穿还是魂穿

这团漩涡的中心十分深邃,最深处像是神秘的深渊一般,深不见底,而且已成了能吸收掉所有光线的纯粹黑色。看一眼,似乎连目光都会被吸进去。再多看几眼,仿佛魂魄都会被吸进去。

高明瞧着这个漩涡的最深处,不由瞧得失了下神后,连忙回过神不敢再多瞧,而是转头看向湘湘,手指着箱中问道:“这就是通往魔仙世界的通道吗?”

“没错,主人。”湘湘点头说道。

“那我要怎么做,直接跳进去就行吗?”高明再问道。

湘湘道:“如果您想直接连带自己的身体一起进入的话,确实只需要跳进去就可以。”

高明闻言,立即不由讶然了下,问道:“听你这意思,是还有别的方式了?”

“没错,确实还有别的方式。”湘湘闻言一笑,说道:“进入这种次元世界,照您的话来说,确实跟穿越差不多。就像穿越一样,这个也有两种基本模式,一个是身穿,一个是魂穿、”

高明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对这两种穿越模式自然也清楚。所谓身穿,就是整个人连带自己的身体一起穿越入异世界或某个时空;而魂穿则只是灵魂进入,然后在异世界重生,或是重新诞生为新生的婴儿,或是借尸还魂,附身到了异世界某个将死之人的身上。当然,也未必是要将死,也有那种直接硬来夺舍对方的。

将死或刚死的,是因为原身的魂魄消散,更容易成功夺舍,不会被轻易反噬。

不过穿越这东西,本来就是虚构的,所以这所谓的理论与模式,自然也不能真的生搬硬套到这里,直接套用他现在的情况。

因此听湘湘说完他点了下头后,还是接着问道:“这个魂穿有什么具体不同的?”

在穿越小说理论中,身穿的优势是还能保持现在的自己,仍是使用自己多年用惯的身体。如果原本有武艺或修为在身的,穿越过去,也仍然能够多少保留自己原本拥有的能力。

魂穿的优势,则是直接附身于某个本世界土著体内,能够更好更容易地溶入这个世界,而且多半能融合保留原身的本来记忆,对于溶入这个世界而言,就更加方便了。而有些原身所拥有的能力与技能,也多半能够保留。

不过缺点是,这个穿越的身体,以及穿越成谁,没法自由选择,大部分都是随机的。穿越成个年龄差不多,或更年轻的那还好;要是穿越成个行将就木的老朽,或是缺胳膊短腿的肢体不全,那可就是糟糕了。再有万一穿越成性别不同的,直接男变女,女变男,那可就更糟了。

“身穿的优点是您能继续使用自己现在的身体,缺点是如果在次元世界内遇到危险,被人杀死的话,那您可就真的死了。”湘湘闻言,解释说道。

高明听他这么一说,忍不住道:“难道魂穿不会真的死亡?”

“没错。”湘湘点头道:“如果只是魂穿进入的话,在您遭遇危险被杀死之际,我就能够及时把您的魂魄抽离,让您摆脱真正被杀死的危险,死的不过只是个身体与躯壳。所以为保险起见,我推荐您还是选择魂穿。”

“为什么就只能救魂魄?我遇到危险的话,你不能把我的整个身体也一起送回来吗?”高明闻言,不禁疑惑地问道。

“身穿比起魂穿,其实要更复杂一些,而且我还要注意在穿越的过程中保护您的身体,穿越过去后,身体也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所以身穿消耗的能量更大,同理,穿越回来也一样。我就算在您一遇到危险后就出手,但因为消耗的能量更大,也未必就能做到赶得及时?”湘湘解释说道,“只是魂魄的话,就简单方便了许多。而且魂魄是可以被压缩,以及附着在器物上的。如果您选择魂穿进入魔仙世界,最好就是附身在魔法棒上。正好您过去的话,也能继续用到。”

巴拉拉魔法棒的魔法力量,就是来源于魔法棒本身,只需要知道咒语,谁拿着都能用,根本与他的自身修为无关。所以高明就算离开了自己惯用的身体,另换一个躯壳,只要知道咒语,再手握魔法棒,就能全然无碍地再次使用,现在他现在这具身体全无关系。

听完湘湘的解释后,高明不由点点头,认可了湘湘所讲的其中理论。虽然这些具体的他不懂,但听起来却显得很有道理。身穿是魂魄连带身体,而魂穿就只是魂魄。

而据现代的某个科学说法,据说人的灵魂只有二十一克,那就轻的多了。再对比体重,就算是女人,也基本在百斤左右,男的更重。

所以先不说别的,光从重量这方面计算,显然保护他的整个身体穿越进入,确实是要更耗能量。

最重要的是,魂穿能保命,能够在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让湘湘及时将他的魂魄抽离出来,等于是有一道最后保险。所以他听完之后,心里已是完全倾向于选择魂穿。

心中拿定了主意后,高明便立即点头道:“那好吧,我就选择魂穿。”顿了下,又关心问道:“不过我魂魄离开自己的身体后,我身体会怎么样?”

“除了暂时失去灵魂,您的身体功能会一切正常。而且两边时间流逝不同,现实世界最多也就过去几个小时。所以您这具身体,就跟您平常睡一觉差不多。”湘湘见他有些担心,立即安慰地说道。

高明听完之后,果然放心了许多,不过点了下头后,他又问道:“这个魂穿,真的只能随机,不能选择吗?”

“很抱歉,主人,我目前的能力,就只能做到随机,无法精确选择。次元世界也是有法则存在的,我目前的能力还并不能完全打破,只能尽量在其法则内行事。”湘湘闻言,抱歉地说道。

“不能精确,那就是能大致选一选了?”高明闻言,却是抓住了湘湘话里的这个重点。

湘湘道:“是可以做一个大概范围选择,比如,您肯定是要附身成一名男性。”

“这是当然了。”高明可不想变性,说完又接着道:“最好是名成人男性,我既不想变小孩儿,也不像变老头儿,另外身体手脚得要完整,我可不想有什么残缺。另外,这个本身的条件也尽量好点,起码吃穿不愁的,我可不想过去当乞丐。”

“好的。”湘湘重复他的要求道:“男性,身体健康,条件优渥。而且是成年,二十到四十岁这个年龄段您觉着可以吗?”

“可以。”高明点头道。

“那好,我尽量满足您的这些要求。但我并不能完全保证,如果过去后,您发现有哪条不符的,各万别生气。因为规则所限,我只能是尽量。”湘湘话里给自己留条后路地道。

高明闻言表示理解地道:“好,你尽力了就行,有不符的我不怪你。”

第三章 灵魂出窍

“那您准备好,我要开始了。”湘湘向高明说道。

“开始吧!”高明郑重地一点头,瞧向万象宝箱里的那个漩涡。

湘湘接着没再说话,而是抬步走到高明身前,然后探手一拉,抓住了高明的手。

自从湘湘以影分身术能够暂时化形出现后,高明还真没真实接触过湘湘的这具身体。此时被湘湘抓住手后,他也不由心生好奇地低头瞧去。感觉好像被一个真实的人抓住,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虽然他明知道湘湘的这具身体并非血肉之躯,但这时触摸之下,他却感觉不到太大的区别。

湘湘抓住他手后,微微凝神片刻,然后手上略一用力,便把他往前一拉。

这一拉之下,高明就感觉自己身子一轻,变得十分轻盈,好像全无重量一般,一下就被湘湘拉的往前倾倒,丝毫控制不住。而且这一轻之下,感觉身体似乎脱离了什么东西,有种摆脱了束缚的轻松与畅kuaigan。

他心中一动,下意识地回头一瞧,就见自己的身体却是还留在原地。而此刻被他被湘湘拉住的这个身体,则是呈一种半透明的状态。看样子,这就是他的魂魄了。

原来湘湘这一拉之下,是把他的魂魄拉出了躯体。他刚才感觉脱离了什么东西,应该就是脱离了自己身体。

灵魂出窍这个词,有时候也用于形容某种美妙的感觉。

高明此时的感觉,确实非常不错。摆脱身体那个沉重的躯壳后,就感觉灵魂轻盈异常,似乎只要自己想,就能够随时飘飞起来升天。而且摆脱了躯体,灵魂似乎能够直接感应接触到天地间的许多气息。

整个天地,在他此时的眼中,都有了完全不一样的感觉,似乎多出来了许多层次。本来空无一物的空气中,似乎也包含着许多东西,而且有许多不同的光芒闪烁。

这种感觉与视觉观感,非常奇妙。

再转头瞧向万象宝箱里的那个气团漩涡,此时这团漩涡在他的灵魂之眼中,也瞧出了比肉眼更多不同的东西。尤其漩涡最深处的那漆黑深邃之处,他此时一看,就感觉会真的被吸进去。

如果不是现在湘湘还抓着他灵魂之躯的手,他感觉自己的灵魂,真的随时会被吸进去。

湘湘将他的魂魄拉离出躯体后,接着另一手轻轻一推,便将他失去了灵魂的身体推倒在身后的沙发上躺下。

此时他这具身体失去灵魂之后,已是呆愣愣的全无反应。被推倒在沙发上时,也像是个全无生命的尸体一般,直接瘫倒。

倒下之后,自然也是毫无半点反应,而且双眼也闭了起来,就像沉睡了一样。如果不是肚子还在不时地微微起伏,表明着还在继续维持呼吸,看起来就真跟个死人差不多。

然后湘湘接着探手一招,便将高明之前放在茶几上的那根巴拉拉魔法棒隔空招来,摄入手中。

另一手握住魔法棒后,湘湘又是一拉高明的灵魂之躯,然后往魔法棒上一送。

这一送之下,高明就感觉自己的灵魂之躯不断变小。但虽然灵魂在扭曲变化,可他此时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既没疼痛感,也没什么太多别的感觉。好像再随意扭曲,他灵魂也不会有什么感觉。

也是,他此时已完全失去了身体,没有了任何骨骼血肉。而灵魂本身,应该就是某种形态的一团能量,不是固态的实物。就像是一团气,自然可以随意扭曲变化,也可以进行压缩变小。

在不断变小之后,高明的魂魄便被湘湘直接拍入了另一只手上的魔法棒上。这一拍之下,高明也全无任何疼痛感觉。根本没感觉撞到什么东西,而是直接就穿透溶入进了魔法棒内。

魔法棒内,到处是蓝色的光芒,那应该就是魔法棒内的能量。

他此时转身回头看去,仍然能透过魔法棒看见外面的湘湘。这时就见湘湘身影一闪,也化作一道光芒射入了魔法棒内。接着下一秒,湘湘就直接出现在了他身边。

似乎湘湘利用影分身术临时变化的这个身体,可以随意在实体与虚体之间转换,介乎于魂体与实体之间。

“你也跟我一起去?”之前湘湘没说过这点,但眼下湘湘都跟着进来了,自然是打算跟着一起去了。

“当然了,只有跟在主人身边,我才能更好的保护主人。”湘湘说道。

“那我外面的身体怎么办,也需要保护啊?”高明不由问道。

虽然他此时是在自己家中,又是反锁了门,而且是晚上,基本不用担心会有什么事,但还是担心有意外发生。万一在他离开的期间,有什么意外发生,比如家里进了贼的话,他此时那具身体可是全无任何防备。所以,自然是能留个看护最好。

本来他之前以后只是自己前往魔仙世界,湘湘则会留下来照看他现实中的身体与他的家。但没想到,湘湘竟然也跟着进来了,打算跟他一起去。

“主人您忘了我化形是用的影分身术了吗?”湘湘闻言,抓着他手宽慰地一笑,反问说道。

她话音一落,高明就见外面又是光芒一闪,然后又一个湘湘再次化形出现,站在了沙发旁边。

高明一听湘湘这话,也是立即恍然了过来。影分身术这个忍术,本来就是能够分化出许多分身的。

之前那个欧鹰用这招忍术时,便是能够变化许多分身。只是后来湘湘从欧鹰那里学会复制过来后,因为一直都是在他面前出一个分身化形后的身体。倒是让他一时忘了这招忍术的本来作用,只当然是了湘湘用来临时化形的一个方法。

现在经湘湘一提醒,再瞧外面又出现了一个湘湘,他自然是立即明白了过来。显然,这招忍术的本来作用还在,湘湘同样可以利用这招变化出许多分身。

眼下两边都有,两个湘湘分别陪伴着他的灵魂与身体,立即便让他放心地安心了许多。

第四章 喜当爹

湘湘的这具分身跟着进来后,那根巴拉拉魔法棒仍暂时凌空悬浮在半空。

接下来,在湘湘的驱使之下,这根魔法棒自然是立即投入了万象宝箱中的那个气团漩涡之中。

投入之后,便直落最中心最深处的那个漆黑神秘之处。在穿越进去的一刹那,高明还一时有些不舍地转回头看了一眼。但转头一看,却是看到万象宝箱的箱盖在他们投入这个连通往魔仙世界的时空通道后,就自动翻起落下,重新盖上,让他回头也是看到一片漆黑。

再接着转回头一看,就见魔法棒已是带着他和湘湘穿透入了漩涡中心那最深最黑的中心。

接着他不但眼前一黑,意识也是跟着一黑,失去了意识。

恍恍惚惚中也不知过了多久后,当他再次恢复意识时,也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存在。

不再是灵魂形态那么轻盈无物,感觉身体非常沉重,头也隐隐有些做痛。当他接着睁开眼后,眼中所见到的世界,也不再是灵魂之眼时所能瞧到的那么丰富多彩,分出了许多层次,又只是平平常常的肉眼所见。

这说明,他已经再次拥有了身体。就是不知道,是穿越成功拥有了另一个身体,还是穿越失败,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爸爸,爸爸!”

正当高明睁开眼想仔细观瞧,打量周围的环境,以分辨自己是在哪里,并以此来判断是否穿越成功时。忽然有两个清脆的女声响起叫道,然后紧接着就见两个看上去约有十二、三岁的女孩儿一起扑到了他身边,脸上满是关心与欣喜之色。

这两个女孩儿看起来都挺漂亮,一个扎着双马尾,眼睛很大,另一个则扎着单马尾,戴着副白框眼镜。

“爸爸?”高明心中暗道一声,看着这两个女孩则是不禁满脸惊讶与懵逼的状态。什么爸爸,难道他现在这具身体是这两个女孩儿的爸爸吗?

“爸爸,你醒了,你感觉怎么样?”那个扎单马尾戴眼镜的女孩儿立即紧接着问道。

高明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能是点了下头,道:“还好。”

说完话,他这才有空打量周围的环境,但见他眼下所在的,是一个标准的病房。眼中所见,基本大部分是白色。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窗帘,还有他身上躺着与盖着的白色的纯单与被褥。

“美雪你陪着爸爸,我去叫妈妈!”那个扎双马尾的女孩听高明说完后,立即对旁边的另一个女孩说道。然后说完也不等对方回应,就立即转身跑出了病房。

“美雪?”高明在一听到这个名字后,则是不由立即一愣。而紧接着,他脑海中似乎被这个名字刺激到了,霎时间许多记忆从脑海深处翻涌而至,冲击得他都有些头疼,忍不住扶额叫了一声。

“爸爸,你没事吧?爸爸,你怎么了?”留下的单马尾戴眼镜,名叫美雪的女孩见状,不由立即慌了神地担心叫道。

高明脑海中的这些记忆来得快,涌得猛,去得倒也快,很快就重新平复下来,而高明也暂时消化吸收了这些记忆。这些记忆一平复后,他立即就感觉好了许多,便抬手向这个叫美雪的女孩儿道:“我没事,就是头忽然有点儿疼。现在已经好了,没事,不用担心。”

“没事就好,妈妈找医生去问你的情况了,姐姐去叫她,应该马上就回来了。”叫美雪的女孩儿说道。

“嗯!”高明随口应了一声,脑海里则不禁满是苦笑。

消化了脑海里原身的这些记忆后,他已经知道自己现在这具身体是谁了。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了刚才那两个女孩儿是谁。刚离开的那个扎双马尾的,叫凌美琪;而这个留下来扎单马尾戴眼镜的女孩,则叫凌美雪。而他,竟然穿越附身成了美琪美雪的爸爸,这可真是一眨眼就喜当爹啊!

男性,身体健康,条件优渥,成年,二十岁到四十岁。

他现在附身的这具身体,美琪美雪的爸爸,确实很符合要求。从电视里就能看出来,美琪美雪的家庭条件很不错,家里是住别墅的,而且还能请得起保姆。尤其看她们妈妈完全不会做饭,就能看得出来,恐怕结婚后就没做过饭。

而她们爸爸,也没有展现过会做饭的技能。所以怕是一结婚后,家里就是一直请保姆的。也因此,魔仙小兰忽然就被两个女儿安排成家里的保姆后,夫妻两个也没有对此太过起疑。应该那段时间,他们家里就是正在找保姆的。所以正好来了一个,他们便也就顺手用了。

凌美琪、凌美雪的爸爸自然也姓凌,名叫凌大为。

凌大为确实很符合高明之前穿越前,向湘湘所提那些基本附身要求。但现在看来,他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最好单身独居,没有家人。

他在现实世界时,平常早就自己一个人过惯了,现在忽然多了这么一大家人,不但有老婆,还有两个女儿,真是想想就满是头疼。尽管他现在是美琪美雪的爸爸,也算得上是关键性人物,而且魔仙小蓝如果得到魔仙彩石的话,他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

但是,他真的不想喜当爹,做任何人的爸爸。

湘湘还说什么随机,可现在成为凌大为后,他就忽然觉着这怎么感觉是有预谋的,莫不是这个器灵故意耍他,想看他的笑话吧?

只是这时候,他也不知道湘湘去了哪儿,眼下美雪还在,他也不好当面寻找呼唤。

心中无奈地叹了口气后,他仰首从坐着的状态坐起,半靠在床头。然后转头瞧了眼,发现旁边的床头柜上有个暖水瓶与水杯,便扭身打算倒杯水喝。

“爸爸你要喝水吗?我帮你倒,你躺着就好。”旁边的凌美雪见状,立即抢着说道。说完,便连忙过去为他倒水。

高明平常一个住惯了,也喜欢做什么都亲力亲为,还真不太习惯这么被人伺候。不过他想了下,自然也没拒绝,只是冲美雪笑了下,接受了自己这个“女儿”的服侍。

第五章 魔法棒在哪儿 支不开

高明此时确实也有些口渴了,接过凌美雪为他倒下的水后,尝了下不烫,正好温热,便直接“咕咚咚”一口气饮尽。

喝完之后,他刚想放水杯,凌美雪见状,又连忙伸手接了过来,然后关心问道:“爸爸你还要喝吗?我再给你倒一杯。”

“不用了,一杯就行。”高明闻言,摇手道。

此时高明消化吸收了凌大为原身的记忆后,也是知道了凌大为为何会在医院。原来却是这个凌大为开车下班时,出了点儿事故,不过并不严重,只是为了躲避路上一辆突然横穿马路的电动摩托时,一个急刹车加猛打方向盘,车撞到了路边的花坛里,他也被弹出的安全气囊撞得晕了过去。

而湘湘就在凌大为晕过去失去意识的这段时间,把高明的魂魄送入了进来,并且成功鸠占鹊巢。就是不知道原身的那个凌大为,是等于已经死了,还是个什么情况。

高明此时,自然也懒得计较这点。他都已经占了对方的身体,成了这个凌大为了,难道还能随时退出去吗?就算退出去的话,这个凌大为恐怕也未必能活?

已经发生的事便是既成事实,再后悔也无法改变了。他眼下也只能是充当这个凌大为,走一步看一步了。

就是想想不但要做人老公,还要做两个孩子的爸爸,真是想想就十分头大,他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付这个家庭。

“爸爸,你要吃水果吗?这儿有香焦、苹果、梨,还有葡萄,你想吃什么?”凌美雪放下水杯后,忽然又关心地向高明问道。

高明闻言,转头瞧了眼床头柜上的各色水果,本想摇头说不用。但想了下后,他却是又忽然改主意地道:“好,那我吃个苹果,你去帮我洗一个吧?”

他倒不是真想吃,而是想暂时支开凌美雪,这样病房里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他可以试着呼唤下湘湘,看湘湘目前在哪儿。另外,也找下他那根巴拉拉魔法棒。

他当然没有忘了自己的魔法棒,穿越之前,他和湘湘就是寄身于魔法棒里穿越过来的。而此时湘湘和魔法棒都不见,想必找到一个,就能找到另一个。

魔法棒于他现在来说,可谓十分重要。换过一具身体后,他原本拥有的武力值,便都没法完全打过来。虽然他打架的经验还在,这个是刻印在记忆里的,并不会轻易失去,但眼下的这具身体,却不像他自己本身那具久经锻炼。无论是力量,还是敏捷,都会要差了许多。身体素质不行,他就算经验还在,知道该怎么动手,恐怕也发挥不出多大威力。

所以眼下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他用来防身的本领,基本要全寄托在那根魔法棒上了。失去这根魔法棒的话,他现在就基本跟一个普通人完全没区别。

而在这个魔仙世界,没有魔法,他又如何对抗正邪双方的魔仙,从他们手中去谋取魔仙彩石。

说到魔仙世界,高明又是不禁感觉被湘湘给蒙了。本来他以为穿越到的魔仙世界,应该是直接在那个魔仙星球的魔仙堡,上面基本全是各色魔仙,是一个奇异的魔仙世界。没承想,穿越过来后,却还是在这个世界的地球上。

不过也是,原剧大部分情节的发生地点,就是在地球。所以他穿越过来,仍然是在这个魔仙世界的地球,似乎也说得过去。

在这个凌大为原身的记忆里,他们家的保姆还不是魔仙小兰。所以高明推测,故事的情节还没有正式开始,无论魔仙小兰还是黑魔仙小月,应该都还没有抵达地球。

其实湘湘直接把他安排穿越到地球上,也算是全理。因为在原故事中,魔仙彩石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黑魔仙小月的手上。而小月在地球上,除了她自己后来发展的那个小黑魔仙外,就基本没能什么帮手。

所以在这期间,其实算是最容易抢夺的一个时间段。不然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高明几乎都没有下手的余地。

之前小月还在魔仙星球,而他对魔仙星球可不熟,未必能在魔仙星球找到故意藏躲的小月。再说魔仙星球上,也未必就只有一个黑魔仙。虽然在原剧中,似乎就只出现了小月这么一个黑魔仙,她并没有其余的帮手,但高明并不能以此单方面就认定没有。

不然就只是一个小月,就把魔仙堡搞的大乱,抢夺走了魔仙堡最重要的魔仙彩石,似乎也有些说不过去。

这个小月的本事,也不见得就如何大,不过是跟小兰在伯仲之间,或者稍微厉害上一点儿。而魔仙堡中,比小兰厉害的魔仙肯定大有人在,怎么就可能被这个小月给轻易得手?

所以高明推测,在魔仙星球上,小月恐怕未必没有帮手,也未必就只有她一个黑魔仙。

而在地球情节之后,小月回到魔仙星球后不久,就被那个黑暗之神古娜拉给夺舍附身了。那时小月已经等于是古娜拉本人,高明觉着自己也未必就会是这个魔仙星球传说中的黑暗之神的对手。

更何况,那时魔仙彩石也不在小月手中,而是回到了魔仙女王那边。他也更不认为,自己有能力对抗魔仙女王与整个魔仙堡的力量。

所以,最有可能谋夺魔仙彩石的时机,还真就在地球上。在黑魔仙小月逃离到地球上的这段时间,是他最容易得手的机会。错过这段时间的话,他就很难得手了。

“不用洗了,我帮你直接把皮削了吧?”凌美雪闻言之下,却是没有按高明的吩咐去洗苹果,而是直接建议削皮。

高明闻言,连忙装作关心地道:“你还是去洗一下吧,你削皮我可不放心,万一把你手削了呢?”

“哎呀,爸爸,你放心,不会的,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再说我以前在家里给你和妈妈削过的啊,你忘了?”凌美雪闻言说道。

经美雪这么一说,高明此时的脑海里,倒确实是立即闪过了原身记忆中,以前在家里,美雪确实有帮凌大为夫妻俩削过苹果。所以他这时,倒也确实不好再用洗苹果的借口支开美雪了,因为小姑娘确实已掌握了削果皮的技能。

正在他另寻思着再用什么借口支开凌美雪时,忽然听到病房门外有说话声与脚步声传来。

紧接着没过多久,就见房门被推开,先前离开的凌美琪率先跑了进来,向他道:“爸爸,妈妈带着医生来了!”

高明闻言,只能是无奈地暗中苦笑,既然他现在的这个“妻子”来子,凌美琪也回来了,还有医生,他就更没法立即支开所有人了。只能是先应付过去,过后另找机会。

第六章 异卵双胞胎 多了个老婆

凌大为的妻子,也即美琪美雪的妈妈,名叫刘雅丽。她在凌美琪之后,立即紧跟着进来,一进来就快步走到病床边向高明关心地道:“老公,你没事吧,好点了没有,吓死我了!”

在凌大为的记忆中,高明自然早有见过刘雅丽。这个刘雅丽也长得挺漂亮,能生出两个漂亮的女儿,她们的母亲自然不会差了。不过这时见到真人,感觉自又不同,毕竟眼前这个才是生动鲜活的。

刘雅丽虽然已经生过了两个孩子,但身材却还是保持的很好。仍然苗条有致,腰肢纤细,也只是比刚结婚那会儿,稍显丰腴了些。不过这丰满却正恰到好处,更多了些成熟的女人味儿。走在大街上,回头率仍然很高。

其实她虽然生了两个女儿,却只能算生过一次。因为美琪美雪是双胞胎,算是一块儿出生的。不过她们两人虽然是双胞胎,但长得并不像,因为两人是异卵双胞胎,而不是同卵。

同卵双胞胎基本上长得一模一样,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熟悉的人,很难分辨出谁是谁。但异卵双胞胎就不同了,等于两个孩子在母体内是各自独立发育,所以相貌并不会完全相同,有时性别也不会相同。像那种一男一女的龙风胎,就多半是异卵双胞胎。

凌家姐妹俩因为是异卵双胞胎,因此长得并不完全一样,相像度也就是普通姐妹的程度。另外凌美琪的长相更随妈妈刘雅丽,而凌美雪的长相则更多随爸爸。

姐妹俩是双胞胎,自然是同岁,所以目前在学校是上同一年级,也在同一个班级内。美琪只不过是比美雪早出生了一分钟,所以才是姐姐。

“没事,我挺好的!”高明此时闻言后,自然是笑着向刘雅丽表示自己没事。

“你以后开车小心一点儿吗!唉,也怪那个骑电动的。现在这些电动车,在路上真是横冲直撞,完全不守交通规则。”刘雅丽抱怨了句后,连忙转身向随后进来的医生说道:“医生,麻烦你再好好帮我老公检查一下,确认他没事?”

那医生闻言答应一声后,便立即带着身后的护士过来,再给高明做了番检查。

检查完后,医生向刘雅丽道:“请放心,您先生没事,就只是有些轻微脑震荡,多休息就好了。您要是不放心,就再留院观察一晚。”

“真的吗,太好了,谢谢医生。既然您这么说,那我们就再留院观察一晚,也好更放心。”刘雅丽闻言后,连忙欣喜地道谢。

那医生接着也没多留,立即转身告辞离去。

刘雅丽见状,便让美琪美雪陪着高明,她出去送医生。送完医生回来后,她立即坐到高明床边,一把拉过高明的手抓住,道:“你真是吓死我了!”

高明被她一抓,还有些不舒应,下意识地想抽离。不过随即想到这女人现在是自己老婆,这么硬抽出去似乎不太合适,便又连忙控制住地消了力,任其抓着。

只是一眨眼间,忽然就多了个老婆,他心里还是十分难以适应两人之间的关系与这种亲近程度。反正在他的心里看来,这明显还是别人的老婆,反正不是他高明的。

尽管以他一向的为人,他并不介意任何漂亮女人的主动亲近。但套上这种“夫妻”关系后,就让他心里一时各种不适,甚至都不禁有些抗拒感。

幸好旁边的凌美雪并没忘了他之前想要吃苹果,所以已是趁这会儿帮他削好了一个苹果,削完便递过来道:“爸爸,苹果削好了!”

高明一见,连忙趁机抽开了被刘雅丽抓着的手,探手接过苹果,然后又展开另一只手道:“水果刀也给我。”

这样他两只手就会都被占着,留不出来给刘雅丽抓了。而且他刚才也是左手被抓着,而原身凌大为也是惯用右手的,并不是左撇子,所以抽出左手接苹果,就显得有些不合理了。只有右手也一块用了,才显得合理,显得不是他故意逃避抽离。

“还是我来吧!你是病人,别累着!”刘雅丽这时见状,却是忽然抢过了他左手的苹果,然后又顺手接过另一边美雪递过来的水果刀,帮他削下一块苹果,举手喂他。

“医生都说了,我没事。再说削个苹果,能累到哪儿去?”高明见状无奈了下,便抬手去拿刘雅丽喂过来的那块儿苹果,他还是很不适应两人之间的这种关系与亲密程度,不想让对方喂。

不过刘雅丽见状,却是略微后退,避开了他手,笑着道:“你别动,我喂你,叫你休息你就好好休息。”

“孩子在呢!”高明见状,故意瞥了眼另一边的美琪与美雪,拿孩子来说事,好让刘雅丽注意着点儿,别当着孩子的面儿做太亲密的举动。

这个刘雅丽虽然年纪已经不小了,孩子都这么大,马上就小学毕业上初中了。但她本人的性格却还经常有些孩子气,而且跟凌大为之间的夫妻关系,似乎还保持着恩爱如初,时不时地就爱秀个恩爱,甚至有时也不避着孩子。当着两个孩子在,就经常两个人搂搂抱抱,甚至亲亲的。

所以美琪美雪见的多了,也已是习以为常。这时一听高明这话,两姐妹对视一眼,就立即嘻嘻一笑,凌美琪道:“我刚才在走廊里看见有个自动售货机,我们过去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就不打扰爸爸妈妈了。美雪,走!”

她说完,立即向美雪招手。美雪见状,自然是立即响应地站起来答应,又跟高明与刘雅丽道:“爸爸妈妈再见!”

“那你们别走远,一会儿就回来!”刘雅丽闻言,连忙叮嘱了句。

高明则是一见姐妹俩说走说走,不由暗怪自己刚才出了昏招。本以为拿孩子在说事,刘雅丽会注意一点儿,别太跟他这么亲近。却没想到,这姐妹俩这么识眼色,立即就离开让他们单独相处了。

当着两个孩子在,刘雅丽就已经对他这么亲近了。这要不在,那还得了。高明一时间,感觉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第七章 终于离开 湘湘现身

目送美琪美雪出门后,刘雅丽立即转过身,拿起手中刚才削下的那块苹果,重新往高明嘴边送来,道:“来,张嘴!”

“我自己来就行。”高明见状,还是抬手去接苹果。

“让我喂你吗!”刘雅丽却是非要喂不可,这句话的语气都有些撒娇了,说完话还立即抬起另一只手,抓下了高明举起的手。

高明见状,不由十分无奈,却也不好太生硬甩开对方,只能是任由抓着,忍不住吐槽道:“医生都说了不要紧了,我抬手吃个苹果能有多累?你要说累,我咬苹果是不是也累,你干脆嚼碎了喂我好了?”

刘雅丽闻言,却是颇为暧昧地瞧了他一眼,微红着脸笑道:“好啊!只要你不介意。”

高明除了不太适应与刘雅丽的亲近关系,不想对方喂外,也是觉着吃东西都不能自己吃,太没自由。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句话,常被用来形容富贵人家与生活上的享受。穿衣吃饭,全都有人伺候服侍,根本不用自己动手。

但在高明看来,干什么都不能自己干,就太没自由了。他除非是真的生活不能自理,连手都动不了的话,那才需要人喂。不然的话,他还是喜欢自己吃。

当然,刘雅丽这时非要坚持喂高明,并不是真的认为高明就连动手的能力都没有,这也是夫妻间的一种情趣,觉着这么做更亲密。但高明并非原本的凌大为,一时间便实在难以接受与适应这种亲密。

高明本来只是随便吐槽一句,没想到这个刘雅丽竟然挺大胆,还反撩他。可能夫妻之间,同床共枕的多了,谈到这种事也就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了。有时候女的比男的还直接,当然,仅限于他们夫妻之间的闺房私话。

何况凌大为与刘雅丽已是结婚多年,两个女儿都十二了,绝对算得上老夫老妻,自然不会在这方面还有什么太多害羞与放不开。

高明闻言之下,不由面色一变,还真怕刘雅丽反手把苹果放自己嘴里,然后嚼碎了嘴对嘴地喂他。这种亲密程度,他眼下更接受不来了。所以听了刘雅丽这话后,他立即二话不说,乖乖地张开了嘴。

相比于嘴对嘴喂他,眼下这个他还是可以接受的。

刘雅丽见状,立即略带得意地微微一笑,把手中的那块苹果喂进了高明嘴里。

等高明吃完后,她又削下一块,接着喂高明。一边喂的过程中,他一边不时与高明说着话。

好在高明已经消化吸收了原身凌大为的记忆,倒不至于在这过程中露什么马脚。只是实在不太适应这种夫妻相处,感觉各种不自在。但为免显出异常,他却还得耐着性子忍受。

吃了有半个苹果后,高明摇头道:“行了,我不想吃了。”

刘雅丽闻言,便也没再喂他,而是削下一块自己吃了。吃了一块儿后,她抬腕看了下腕上手表的时间,道:“已经快两点了,我一会儿带美琪美雪出去,在医院旁边找个饭店吃点儿饭。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带回来?”

原本的凌大为是在下班回来的路上出的事故,他上午的下班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刘雅丽的下班时间则早点儿,是上午十一点,美琪美学放学的时间,也是上午十一点。本来她们先回到家后,是正等着凌大为回来吃午饭的,但接到医院的电话后,自然是顾不得了,立即连忙赶来。

凌大为被送来的医院,距他们家里颇远,再赶回去吃饭,就不合适了。而下午三点,美琪美雪就要赶去学校,也需要赶时间。

幸好此时这个世界是夏季,学校执行的是夏季时间表,中午有午休,时间才算充裕。

高明听刘雅丽这么一说后,也是立即想到了美琪美雪的下午上学时间,便立即摇头道:“不用了,我不太想吃。你吃完饭,还是先美琪美雪去上学吧,别因为我的事让她们迟到了。正好我也有点儿困了,打算睡一觉。你下午要是有事的话,也不用过来。我真的没什么事,一个人完全没问题。要不是你说要留院观察,我现在就可以出院。”

刘雅丽闻言,按住他手臂道:“还是留院观察一晚更保险。我已经请了下午的假,送了美琪美雪后,就会过来陪你。”

“真不用,你有事还是忙自己的吧,要么就消假继续上班。我一个人真的没问题,再说这边还有医生和护士呢?我有什么事,也会给你打电话的。”高明是真不想她陪,自然是连忙装作替她设想地婉拒说道。

“没事,我工作又不忙,一下午不去,也耽误不了什么,还是过来陪你吧,这样我也放心。”刘雅丽笑着说道。

高明闻言,也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再作拒绝,只能是无奈答应。

好在一会儿刘雅丽带美琪美雪出去吃饭,再加上送她们上学,至少也会耽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这段儿时间,便正好可以让他独处一会儿,找找湘湘与魔法棒在哪。

他会穿越附身到凌大为身上,显然是湘湘所为,所以他猜湘湘与魔法棒应该离得并不远,很可能就在这间病房内。只是不想让外人发现,所以暂时藏起来了。他此时无法得空独处,也是无法寻找,只能耐心等待。

接着等刘雅丽快吃完剩下的半个苹果时,美琪美雪也恰好回来。

她们手里这时还真拿着几袋零食,看来刚才美琪用的那个自动售货机的借口,还真不是纯粹借口。医院里真有,她们也确实到自动售货机里买了点儿东西。

眼见美琪美雪回来后,刘雅丽便没再多留,接着让美琪美雪跟高明道别后,她就带着两个女儿离去。

“呼!”

等刘雅丽带着美琪美雪离开,并听着她们的脚步声走远后,高明忍不住长出一口气,感觉刚才应付这三个女人是真够累的。

接着又放松地略躺了片刻后,高明立即下床过去到门口张望了一眼。确认刘雅丽带着美琪美雪已经走远后,他便返身关上了房门。

只是医院的病房门虽然也有没锁,但却无法从里面反锁上。这是为了方便里面病人病情发作的话,医生和护士可以迅速推门进来抢救,不至于因为门锁而耽搁了抢救时间。

眼见病房门无法从里面反锁上,高明又是不由无奈了下。想了下,他搬了病床边的一张椅子过来,暂时抵在门后挡住了门。

他住的这间病房是单人病房,抵住门暂时不用担心有人闯入进来后,他便不用担心其他了,立即扫了眼整个病房后,叫道:“湘湘!”

话音一落,忽然就见他枕头下面一亮,然后随之一道光芒射出。紧接着光芒闪烁变幻间,便变化出了湘湘的身形。

原来湘湘与魔法棒并没有藏远,就在他枕头下面,只是他刚才并没有察觉到。再加上一直有外人在,也不便四下搜寻翻找。

第八章 不须守禁 魔法棒正常

“主人,我在呢!”湘湘一现实后,立即向高明笑着说道。

高明本以为可能还要花时间找一番,但没想到自己这一叫,湘湘便立即应声出现了。

他此时就还在门口处,见到湘湘现身后,便立即拿开了本来抵在门后的椅子。

既然湘湘已经出现,魔法棒应该也就在枕头底下,那他就没必要继续挡着门了。不然这时还挡着,被人发现的话,反而会惹人怀疑。

放开门,就算有人看见湘湘在他病房内,也就顶多以为是他的哪位亲属或朋友,来看望他的,不会多想其他。这医院里谁又能具体对他了解那么多,知道他所有的亲戚朋友,自然不会多管闲事地多问。

他这时还挡着门的话,反倒会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你还笑,你这给我安排附身的什么身份?不但有老婆,还有孩子?”看着湘湘此时带着恭敬的微笑,落在高明眼明,就成了有些取笑,立即没好气地抱怨说道。

“主人,这个真不是我故意的,就是随机的选择。”湘湘闻言,立即辨解道:“再说附身成美琪美雪的爸爸,不也挺好的吗?正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另外,咱们之前不是说好的吗?我尽量满足您的要求,但有符的,您也不会生气怪我?而且您眼下这具身体,我觉着也挺符合要求的啊?”

高明闻言,一时不禁有些哑口无言。他之前穿越前,还真说过这话。知道魂穿的附身人选无法具体选择后,确实说过让湘湘尽力就好,有哪条没符合他要求的,他也不会生气见怪。所以他这时候,还真不好怪湘湘。

最后,只能是无奈一叹地道:“唉,怪我,忘了再提一条基本要求,最好是单身独居的成年男性。你这给我弄个老婆孩子,实在是让我不适应,想想就各种麻烦。就算是美琪美雪的爸爸,也不能弥补这一点。”

“其实在我知道剧情发展的前提下,是不是穿越成剧情相关人物,根本不重要。我就算穿越附身成随便别的人,也能够有机会谋取魔仙彩石。”

“但美琪美雪的爸爸,机会也更大啊!”湘湘闻言,笑着接道。顿了下,她忽然又颇为暧昧地说道:“另外,我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您。”

“什么好消息?”高明不明所以地问道。

“就是,您现在用的并不是您自己的身体。”湘湘抬手指了下他,“所以,这具身体上发生的事,并不会影响到您本身的修行。也就是说,在这里,您使用凌大为这具身体时,并不用遵守筑基期间的那些禁忌。”

他原身在现实世界时正在进行的筑基期修炼最大禁忌是什么?便是要绝对禁欲,千万不能近女色。否则的话,就会前功尽弃。

而在这里,他不是使用的自己身体,不需要遵守这些禁忌,那也就是说………

不过当他激动地想到这儿,看到湘湘脸上那暧昧的神色后,却是忽然有些老脸挂不住地恼羞道:“滚,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吗?别把我想得这么龌龊好不好?再说我的人生追求就这么点儿吗?你也太小看我了!”

“当然不是,我没这么想。”湘湘闻言,立即恢复一脸正色地道:“我只是提醒您一下,您在这里时,不用太遵守筑基期间的禁忌。可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随便吃喝玩乐。”

高明闻言,又不禁瞪了她一眼后,没接这话茬,而是走过去拿起枕头,果然发现了枕头下面藏着的那根巴拉拉魔法棒。

此时这根魔法棒仍然是缩小的状态,只跟他手掌差不多长短。重新紧握在手里后,他这才安心了许多。

因为这根魔法棒,就几乎是他在这个魔仙世界时,唯一的倚仗与力量了。如果失支这根魔法棒,他几乎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再无法去插手谋取魔仙彩石了。否则随便哪个魔仙一个魔法丢过来,他都很难抵挡。

“巴拉拉能量,加鲁拉,起!”

高明为确认这根魔法棒还能正常使用,立即尝试地默念咒语,施展了一个魔法。

这道咒语一念完,魔法棒上立即一道光芒射出,射中到了床头柜上放着的一个苹果上。然后这颗苹果便立即随他意念而起,凌空飞来落在他手中。这个魔法叫移物魔法,便是能够凌空控制物体移动,相当于念力移物。被魔法射中后,在魔法有效时限内,就会随他掌控。

这也是小魔仙的魔仙晶石链内最初所附带的最基本的七个魔法之一,主魔法棒内当然也有。而且威力更大,能够控制的物体重量更大,能够隔空移动控制的最远距离也更远。

眼见这道魔法能够顺利施展无碍,高明立即更加安心地微微一笑,彻底放心了下来。不过他接下来,倒是又尝试了两个同样威力不大,也能够在室内施展的魔法,这才最终完全确认,魔法棒并没有任何问题,在这个世界也同样能够正常使用。

找到魔法棒,又确认过魔法棒没有任何问题后,高明接下来便也没有再多留湘湘。毕竟湘湘不是这个世界中人,在他病房内停留的时间太长,还是有可能会引发什么意外情况。为防万一,自然还是不多留的好。

何况湘湘眼下的这具影分身,本来就还做不到长时间在外界停留,只是能够做到暂时借用这个忍术化形。在外界的停留时间,据湘湘所说,也就半个小时左右。

不过也并不是每天只能维持半小时,而是间断持续性的,回去休息恢复过来后,还能够继续以影分身术出来。

所以在现实世界那边,有湘湘的另一个影分身留守,再加上还有做为湘湘主体的万象宝箱,高明也是完全不担心。

其实有什么人意外闯入的话,以湘湘的本事,半个小时也足够完全搞定了,甚至根本都用不了半个小时。普通的小毛贼,湘湘绝对能轻易一招就轻松搞定,绝对能够守护他原身的安全。

第九章 别人家的凌大为

原本的凌大为被送到医院后,并没有被换上病号服,还是穿得身上原本的衣服。

所以高明接下来便没再把魔法棒藏到枕头底下,而是直接装在了下身的裤子兜里。对他来说,贴身收藏,也更加保险,且更安心。

装好之后,他拍了拍裤子口袋,接着转身走进了这间单人病房的独立卫生间里。

凌大为家里的条件确实不错,他本人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管,妻子刘雅丽也是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工作轻松又不累。

这个凌大为有一点跟高明很像,就是凌大为的父母也都是公务员出身,所以从小家庭条件就很不错。凌大为本人也很优秀,一路从小学到大学,全都是成绩突出的好学生,也全都是上的重点。

毕业之后,他就进了一家外企实习,然后一路从实习生爬到了公司高管的位置。算得上从小就是那种,许多父母口里别人家的孩子。

凌大为跟妻子刘雅丽,也是大学同学,大学时就已经开始谈恋爱了。然后毕业后没多久,就选择了结婚。结婚没多久,就生下了一对儿漂亮可爱的女儿。

人生至此,事业成功,家庭幸福,夫妻恩爱。而且妻子也很漂亮,年近四十了也仍然是美貌一枝花,可谓是许多人眼里羡慕的对象。

凌大为家里既不差钱,住院也是选择了条件更好的单人病房。何况他这次出意外,平常交的意外保险,也会报销一部分。

至于被撞坏了车头的那辆车,自然也有车险,目前已经被拉去4s店修了。

高明此时走进卫生间,倒不是要解手。而是站在卫生间里的镜子前,对镜自照,打量自己现在这具身体的样子。虽然凌大为原本的记忆里也有,但他当然还是要亲眼看看。

凌大为今年是三十九岁,虽已年近四十,但从外貌上看起来,却还颇显年轻,最多三十五、六的样子。他平常也比较注意保养,经常有跑步、健身、做运动,所以身材还保持的不错,并没有中年发福。

有道是男人四十一枝花,有时候成熟的男人更有魅力。凌大为便正是这种典型,人到中年,又是成功人士,便也衬托得越发有魅力。平常在公司里,不知道多少小姑娘冲着他泛桃花眼呢!

最重要的是,他本人长得也挺帅,尤其身高很高,有一米八二,更显高大帅气。这个身高,比高明在现实世界的本人身高还要高点,他本人也不过就才一米八。

凌大为的妻子刘雅丽倒是小凌大为一岁,今年三十八。两人虽然是大学同学,但并非同一届,而是刘雅丽小凌大为一届。上大学时,是凌大为的学妹。凌大为是在开学帮扶新生时,认识的刘雅丽。两人一见面就颇有好感,后来又有几次接触相处后,更增好感瞧对了眼,便顺理成章地走在了一起。

此时对镜自照一番后,高明倒也是颇满意自己现在的这具身体。

稍有遗憾的,就是这个凌大为平常虽然也注意健身,但更多的是为了保持体型,却并非是为增长力量,所以身上的肌肉并不太发达。

不过高明现在,也无法要求更多了。总体上来说,他对这具身体还是颇为满意的。当然,如果没有家庭,没有妻子与女儿的话,那就更好了。一个人才更轻松自在,多了家庭,就会多了许多负担。

凌大为只是轻微脑震荡,并不要紧,所以送到医院检查后,医生也没给他开什么药,更没有输液。

反正高明此时已是感觉没有任何不适,完全可以出院了。不过医生建议的留院观察一晚,他还是要遵守。最主要是想借此躲着点儿刘雅丽,不然今天立马出院,晚上回家的话,他都不知道要该如何自处了。面对眼下这具身体的妻子,两人正儿八经的夫妻关系,晚上肯定是要同床共枕。

面对刘雅丽这么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到时两人睡一块儿,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住。

就算他能勉强忍住,万一刘雅丽主动向他提要求,要来点儿正常夫妻生活的话,他又该怎么办?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实话实说,他之前那么拒绝刘雅丽的亲近,一来确实是对两人之间的关系还很不适应,尤其他本人是跟刘雅丽完全陌生的,就算他拥有凌大为的记忆,也不能完全忽略与无视这点。

二来,则也确实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正处在筑基期间,需要禁欲的这个念头在那儿阻着。他刚穿越过来,附身成为凌大为,还没完全适应现在这个身体,所以下意识地便还以为是自己,仍然维持着原本的想法。根本没想过换了具身体,是不是还需要继续遵守之前那些禁忌的问题,甚至根本就没意识到这点。

要不是刚才湘湘主动提起,他根本就忘了这点,认为自己还是需要继续遵守那些禁忌的。另外,也是他之前已经坚守了半个月,所以也是习惯成自然地养成了下意识遵守的习惯。

此时被湘湘点开这点后,他一时间,还真忍不住有些活泛起了心思,毕竟他已是半月不知肉味了。做为一名成年男性,正常的生理需求是必须的,一直压抑反而不好,以前他可从没有间断过这么久。

这般一想,念头一起,他下身一时间都不禁有点儿蠢蠢欲动。不过他随即便立即做了几下深呼吸,转想些别的,压下了这心思。不然他刚才才在湘湘面前说了自己不是这种人,这就忍不住开始有点儿想了,那也实在太过打脸了。

“呼!”

最后做了下深呼吸,他接着又低头在洗手池前用冷水洗了把脸,便彻底压下了一时所起的这点儿心思。

接着转身出去后,他见床头柜上剩下的那个苹果,刘雅丽之前也没把那半吃完,便走过去顺手拿起,然后走到床边,一边打量着窗外的景色,一边顺手把剩下的苹果给啃完了。

啃完之后,他接着又吃了两根香焦,然后便不禁无聊地发现,一时完全无所事事,都不知道该干点什么。

在这个魔仙世界的地球上,智能手机还没那么普及,目前还是功能机的时代。而智能手机没普及,其他的wifi、3g、4g等也就没有跟上,所以他眼下也不能像自己平常在现实民界一般,没事刷手机新闻打游戏玩儿了。

第十章 落后的时代 小兰将至

好在这间单人病房里有电视机,高明接下来瞧到电视后,便在病房里翻找了番,找到电视遥控器后,打开电视看起来。

只是这台电视虽也是液晶电视,可以直接安装在墙上,但却并非高明以前在现实世界看惯的那种智能电视,可以直接联网,搜索各种点播内容,想看什么看什么,而是只能老老老实地选台,接受电视台播放的肉容。

高明也不是没看过这种电视,他小时候家里也是这种电视。只是在用习惯了智能电视后,就实在很难再倒回去适应这种老电视了。还有就像手机,在习惯了智能手机的各种方便后,谁还会肯甘愿倒退回去用功能机?在习惯了4g的超快网速后,谁还能适应2g的慢吞吞像蜗牛爬?

这种只能选择有线信号电视台的电视机,高明不但用的不习惯,而且各电视台上播放的内容,于他来说,也是颇为老旧,看的他挺不习惯。另外,清晰度也是差了好多。

有些人喜欢看老电影,而且总觉着老电影才够经典。但高明却不太喜欢,尤其不能忍受许多老电影那种糟糕的清晰度。他还是更喜欢新电影多一些,也喜欢电影里不断提升的各种高科技与新特效。

老电影的经典,更多是在情节上,有的会反映一些当时的社会问题。但高明一向不太喜欢太过反思什么社会问题,所以看电影更喜欢那种无脑特效大片。要动脑子去深思的,他有时候真是懒得动。

他觉着看电影电视的目的是放松享受的,真实必要看个电影或电视剧还那么费脑子。什么烧脑剧情片之类的,他一向都不太喜欢,就喜欢简单点儿的。

连换了十几个电视台后,高明却一直没找到什么感兴趣的节目,又是不由一叹,感觉十分无奈。

不得不说,现代科技的发展,当真是日新月异,更新换代的非常快。他眼下所在的这个魔仙世界地球上,时代也不过就落后了现实世界地球的十年左右,就已是让他感觉到了各种不适,体会到了一种科技的倒退。

一时找不到感兴趣的电视节目后,高明便随便找了一个正播放音乐节目的电视台,权当只听个响儿。

接着一时无事,他想了下后,便干脆又继续练习起了八段锦。之前他在现实世界时,一直坚持练习了有半个月,也算是养成了一种习惯。再说这段动作是用来锻炼身体的,现在拿这具身体练,也是增强这具身体的体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另外,通过练习这些动作,他也能更加适应现在这具身体,掌握好身体的协调性。

练了一阵儿,眼看过了下午三点后,高明便主动停了下来。因为他还记得,刘雅丽之前说过,送了美琪美雪上学后,就会过来医院陪他,他可并不想让刘雅丽撞见。

眼下这个世界正是夏季,这间病房里虽然有空调,但为了病人的身体健康考虑,却并没把温度调太低。因此他练了阵儿后,也不禁微微出了身汗,又接着到卫生间里洗了把脸。

接着出来后,他便趟在病床上休息,然后一边无聊地看着电视,一边等着刘雅丽的到来。

看了一阵儿后,也不知道是电视节目太无聊,还是刚才练了阵儿八段锦,因为是这具身体的初练,有些累着了,所以竟然有些犯困。

困意一起后,高明想了下,也懒得强打精神,便就着这困意调整了下姿势睡好。然后没过多久,便不知不觉睡着了。

等到他睁眼醒来后,就见刘雅丽已是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正坐在病房一旁的沙发上看着本书。

高明醒来后,刚一发出点儿响动,她便立好听见,放下手中的书转头向他笑道:“醒了!”

“嗯,几点了?”高明张嘴打了个哈欠后,问道。

“快四点半了。”刘雅丽抬腕看了下手上的手表答道。

“那我睡了一个多钟头了。”高明说罢又伸了个懒事,便起身从床上坐了起来,靠坐在床头上。

刘雅丽见状,放下手中的书走过来,问道:“睡得好不好?”

“挺好的!”高明点头道。

“你饿了吧?我给你带了点儿吃的。”刘雅丽说完,转身拿过床头柜上放着的一个三层的保温饭盒打开,又接着说道:“我让小芳给你炖了个鸡汤,给你补一补。”

她口里的这个小芳,正是他们家目前的保姆,凌大为的记忆里自然也有,高明当然清楚。

“确实饿了。”高明这会儿,倒也确实感觉饿了。

刘雅丽打开饭盒后,里面也不光是鸡汤,但见还有份清炒西兰花与一份蛋炒饭。因为是在保温饭盒里装着,都还温热着。

为高明一一打开,递过碗筷后,她一边看着高明吃饭,一边有些发愁地道:“对了,小芳说,她最多只能再待一周,她家里一直催她回去结婚呢!你说她要一走,咱们怎么办?一个合适的保姆,可不是那么好找的,我这几天一直都在愁这件事呢!你说她家里也是,怎么通知的这么突然。”

关于家里目前的这个保姆小芳正准备回老家去结婚这事,凌大为的记忆里自然也有。刚才刘雅丽提到小芳这个名字时,高明的脑海里就已经顺带记忆地想起了。

对于这件事,高明自然是十分高兴,巴不得这个小芳早走。因为小芳一走,凌家缺了保姆,就代表小兰很快会来了。

但他这时,自然不能这么说,闻言只是劝道:“不急,慢慢找。小芳回去结婚后,咱们一时找不下,就先在外面吃,或者叫外卖,总不至于饿着。”

他本人是会做饭的,但凌大为却不会,所以高明自然也就不能表现出自己会做饭的技能,至少目前暂时不能。

“老在外面吃,也不健康啊!”刘雅丽仍是发愁地道。

“其实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学做饭?”高明闻言,忽然说道。他这句话,其实也算是原本凌大为的心里话。

刘雅丽别的什么都好,原本的凌大为也对这个妻子挺满意,就是不会做饭这点,稍微有点儿不够贤妻良母。凌大为虽然从来没有为此怨责过,甚至嘴上也很少说,但心里有时候还是难免有这么想。

“有啊,我以前不是还尝试过吗?怎么,你敢吃我做的饭啊?”刘雅丽闻言,忽然笑道。

她确实以前也尝试学过,只是她在做饭上,着实是没有天分,做出来的往往是黑暗料理。平常人想做那么难吃,都不一定能做到。

“我是说,别自己瞎学,不是买本烹饪书就能自己会的,认真学学。”高明建议道。

第十一章 高明的算计 成功避开

高明这么建议刘雅丽,倒不是想要替原本的凌大为满足心愿。而是想要替刘雅丽找点事做,别整天没事就围着自己转,那样他可受不了。倒非别的,就是实在不习惯这种夫妻关系。日常的相处,还得自己靠装,累不累?

刘雅丽却是心思细腻,也猜到“丈夫”独自一人在医院可能会无聊,所以也给高明带了几本凌大为平常经常看的书,让高明无聊时看看书,解解闷。

只是,凌大为平常喜欢看的书,却未必是高明喜欢的。里面其中有一本,竟然还是关于管理学的,这基本算得上是教科书了。其他几本,也都不是高明喜欢的。

但他现在是凌大为,凌大为平常的这些爱好与习惯,他也不好立即改变地说不喜欢,只能是心中苦笑地谢过了刘雅丽。

倒是提起管理,高明忽然意识到,凌大为原身的记忆,对他还是有些帮助的。这凌大为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管,再加上又工作多年,在管理方面,确实是经验丰富。

高明现在也开公司了,虽然他开的这间公司目前规模很小,本质上也有不同,经营的产品与范围更是与凌大为的公司毫无关系。但管理上面,还是有不少可以通用以及借鉴的。

这些经验与知识,对他自己在经营公司上,多少还是有帮助的。想到这点后,高明觉着这个穿越福利也还算不错,至少是有用的。

接下来的一整个下午,刘雅丽都在病房陪着高明。好在她对高明虽然有不少亲密的举动,但也清楚这还是在医院。而且医院的病房门上都镶有块透明的玻璃,方便医生护士查房时从外面观察。路过的人随时可以看到里面,所以刘雅丽对高明的亲密举动,总体上还是比较收敛,不会像在家里那么直接。

吃完饭后,刘雅丽还陪着高明在医院里散步转了转。散步的时候,刘雅丽抱歉地表示了,她晚上不能陪床,还要回去照看美琪美雪。但正这是高明巴不得的,一点儿不希望她晚上继续留下来,闻言自然是表示十分理解。说身为父母,当然是一切要以孩子为重。

美琪美雪是晚上六点放学,所以刘雅丽在六点之前,便已经提前离去了。

虽然美琪美雪已经大了,今年都已十二岁,再加上学校离得也近,上学放学并不需要他们每次都送,直接步行就能来往。但这个年纪,毕竟也不算大,家里还是要留人照料。虽然家里有保姆,但保姆并不是家长,他们也不能完全放心。

另外,两个孩子的作业,有些也需要家长辅导,完成后还要家长签名之类,家里必须留人。

不过刘雅丽留去后,晚上倒是还来了一趟,并且带了美琪美雪一起过来。一来是给高明送晚饭,二来也是带两个孩子再探望下高明。

母女三人这回并没有多留,等高明吃完晚饭后,就带上空饭盒告辞离去,终于又让高明有了一个人的清静。

晚上无聊时,高明又练了练八段锦与那个呼吸吐纳术。

等过了晚上十点后,他便洗了个澡上床睡觉。

不过初来乍到,既是陌生的环境与地方,还是陌生的身体,倒也是让他一时难以入眠,辗转反复了许久后,方才最终入睡。

第二天一早醒来后,他还稍微懵了下,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不是在自己家里,而且连他都不是原本的他了。现在的他,叫凌大为,暂时都不能用高明这个名字了。

他醒来后没有多久,刘雅丽就早早赶到,赶来给他送早饭。吃过早饭后,她又请医生再详细检查了遍,确认高明确实没事,可以出院后,刘雅丽便帮忙给高明办理出院手续。

忙碌一番,终于算是办妥出院。

只是对于出院,高明却有点儿想出又不想出。想出院当然是必须的,对他这么喜欢自由的人来说,怎么可能甘愿整天困在医院里;不想出,则是出院回家后,必然要面对刘雅丽这个妻子,让他有点儿不知该怎么面对。

但他伤势本就不重,甚至根本没伤,自然也没有什么借口好一直拖着,最终还是跟着无奈出院。

不过出院的当天下午,高明就立即选择了回公司上班。给刘雅丽的理由是,他现在已经完全没事,可以正常工作了。而且他这边已经耽搁了一天,公司那边肯定积压了不少工作,他也要赶回去处理。

刘雅丽虽然不想他累着,想要让他再休息一天,但高明一再坚持,又表示自己确实已好,已经没事,刘雅丽最后也就只能无奈地放行。

但高明当然不是真的这么重视凌大为的工作,他坚持要立即回去上班,不过是以这个正当的理由与借口,来躲着点儿刘雅丽。

晚上的时候,他又借口加班,以及同事们庆祝他出院,要请他吃饭为由,拖到很晚才回去。

不过加班是借口,同事们请吃饭,庆祝他健康出院,这件事倒确实是真的。高明一开始本来是不想去,但后来想着,可以借此继续躲着些刘雅丽,便立即答应了。

吃饭的时候,同事们念在他刚出院,也没人给他多敬酒。但高明还是故意喝了几杯,还故意有两次装作没拿稳,洒到了衣服上,最后回家时,显得一身酒气。

刘雅丽本来就一向不喜欢凌大为喝酒,更不喜欢老公喝醉,所以高明显得有些醉醺醺回来,就让刘雅丽颇为生气。加上他又刚出院,也怪他不爱惜自己身体,当晚便故意冷落,不许他跟自己同床,以作惩罚,让他睡了书房。

但这对高明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他就是专为了这个惩罚后果而故意喝酒的。

对于刘雅丽的训斥,他也全然不听不理,故意回怼,搞得刘雅丽更生气,也就更能产生这个他所预料的后果。

次日“酒醒”后,高明又继续死不悔改不认错,说他工作上的应酬是必须的,认为刘雅丽管的太宽了,气的刘雅丽又让他连睡了三天的书房。

高明对此,自然是十分乐意。只是他当时心里高兴,后面就有些苦恼了,故意惹刘雅丽生气这个法子,也总不好一直用。

第十二章 以防万一 拖不住了

其实要想彻底摆脱刘雅丽,也有个一劳永逸的法子,那就是直接跟刘雅丽离婚,那两人保准不会再在一起了。∟★八∟★八∟★读∟★书,2▲3o︾

至于凌美琪与凌美雪会因此受到伤害,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不健康,那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反正他又不是真正的凌大为。前来这个世界,最大的目的不过就是为了谋取魔仙彩石,其他的他才懒得多管,也跟他没多少关系。

高明完全不担心这种后果,唯一担心的是,目前魔仙小兰还没有来,他却是怕搞出这种事后,会影响魔仙小兰的到来。就算依旧会来,也很有可能不会再选择凌家。

毕竟这种正义的魔仙,似乎是会被人类的zhenshani吸引,美琪美雪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双全,很可能是会吸引到魔仙小兰的一个关键因素。万一他搞离婚,打乱这种关系,很可能就会连带影响地打乱所有事。最终很可能导致魔仙小兰另择他处,甚至未必会再出现在这座城市。

到时小兰不出现,黑魔仙小月也不出现。地球这么大,他到时却又上哪儿找人去?

虽然这一切目前都是他的猜测,可能性或者也很小,就算他离婚也不影响魔仙事件的正常发展,但他却不能不防备这点。

为防万一,他最好还是在魔仙小兰到来之前,别搞乱凌家目前的这种局面与关系。

为着这点,他甚至也不好一直惹刘雅丽生气,来借此与刘雅丽保持距离。+∧八+∧八+∧读+∧书,※→o

何况就算真离婚,也不是说离就能立马离的,总得找个正当的理由。而刘雅丽可以想见,肯定是不会甘愿离婚的,到时少不得要闹一闹,也未必就能顺利离得了。所以真采用这个办法,其实也颇有不少魔烦。

其实退一步来说,真跟刘雅丽“夫妻”同床了,也没什么。刘雅丽又不丑,长得挺漂亮,他完全接受得了,甚至很乐意跟对方来点儿坦诚交流。再加上两人现在是正当“夫妻”,过些正常夫妻生活,也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他一时难于接受,只是一时间还无法立即适应这种关系。另外就是他刚在湘湘那边立了fy,说自己不是那种人,所以得有点儿坚持。不然他一回头就跟刘雅丽厮混在一起地遭打脸,在这个器灵面前,就有点儿显得太没面子了。

这三天的时间里,高明又为自己买了把弹弓,重新把现实世界的这项技艺给练了起来。

他这个弹弓技能,用处还是很大的,也可以做为一项防身技能,关键时刻也是能发挥作用的。万一魔法方面出问题,或者魔法棒遗失的话,他好歹还有点儿防身的本事,不至于完全一筹莫展。

这个凌大为小时候倒是也玩儿过弹弓,但对弹弓的兴趣并不大,长大后就不玩儿了,也从没再接触过。不过高明在这方面有丰富的锻炼经验,也知道弹弓射击的各种要领,而练习打弹弓的要求也不高,所以他利用凌大为的身体重新练起这项技能后,只是短短几天,便很快熟练上手,至少也有自己原身的八、九成水平了。剩下的不过便是多练,花时间磨练技艺与熟练度。熟能生巧,练的越多,常握的越好。

他在家里练习弹弓时,倒是并没特意避着刘雅丽与美琪美雪,对她们的说法,就是重新培养了一个兴趣爱好而已。甚至他的练习,还引起了美琪美雪的兴趣,也要跟着他练。

一连三天过去后,这晚高明又故意拖到了挺晚才回家。这几天他都借口工作忙,一直不回家吃晚饭,而是独自一个人在外面吃,然后在外面消磨段时间,这才回家。

一般他回去时,刘雅丽已经睡下了。就算还没真正睡着,也因为还生他气的缘故,不会像以前一般,在外面客厅里等他了,坚持等他回来再一起睡。

所算还没睡着,刘雅丽这个时候也会故意装睡不出来,只当不知道他回来。

今天晚上回家后,高明眼见刘雅丽仍然不在客厅,不由心中庆幸了下。虽然目前三天已过,刘雅丽让他独自睡书房的这个“惩罚”时间已经过去,但如果刘雅丽不主动说,他绝对保证装不知道地忘了时间,打算继续独自睡书房。

眼见刘雅丽没在客厅,高明猜她可能也是忘了具体惩罚时间,要么就是不好意思认动跟他拉下这个面子,想要让他去主动讨好地承认错误,然后她才就着台阶地就势下来。

高明猜,多半是后者的可能居多。

只不过,他就是奔着独睡的“惩罚”去的。所以刘雅丽不提,他也保证绝不先提,就故意装不知道地继续睡书房。

在门口换了鞋,放下手中的公文包,熟悉地走进书房后,高明先换了衣服到卫生间洗了个澡。

不过洗完出来后,他一时还没睡意,便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玩儿几局纸牌游戏,消磨下时光。

目前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太多好玩的网络游戏。一些以前玩儿过的老游戏,高明也没兴趣再玩儿,本就是原本玩儿剩下的,早就不喜欢了。所以反倒不如这种系统自带的休闲小游戏,还稍微能让他有点儿兴趣,至少能放松消磨下时间。

成功玩儿完一局,他刚开了第二局后,忽然听到外面房门声响,转头瞧去,就见门把手处在动。只是他睡觉前,习惯在里面反锁了,因此外面的人也无法直接推门而入。

眼见房门没法直接打开,外面的人便立即不耐地伸手拍门,然后便响起刘雅丽的声音,隔着门冲他道:“凌大为,给我开门!”

高明也猜多半是她,除了她,这个家里谁还会这么晚地过来找他。美琪美雪当然也有可能,但绝不会直接就打算推门而进,肯定会选择先搞门。

听到刘雅丽的声音后,高明无奈了下,但最终还是选择了过去开门。门一打开,刘雅丽立即有些没好气地直接推开他身子抢入进来,然后瞧着他电脑上正玩儿的游戏,阴阳怪气道:“我瞧你这几天过得挺美啊!”11

第十四章 魔仙小兰

这个新来的保姆,自然便是魔仙小兰。¥♀八¥♀八¥♀读¥♀书,2≠3o◆

但在美琪美雪口里的介绍下,自然便只是叫小兰。

小兰其实也很漂亮,但眼下的这副穿着与打扮,却也是当真一言难尽,有点儿故意扮丑。尤其那个高马尾额头处还吊了条卷发,再加上那个又土又粗的黑框眼镜,真是拉低了她相当大的真实颜值。

不过这个挺土的造型与衣着打扮,落在刘雅丽的眼里,就成了这个女孩儿看上去还挺老实的样子。再加上美琪美雪又极力推荐为小兰说好话,而且在他们回来前,小兰已经先行把家里收拾了一番,显得十分干净整齐。

所以刘雅丽也丝毫不作怀疑,而是很感兴趣地要试试小兰。刚好他们中午饭还没吃,便让小兰做顿午饭,先试试她的厨艺。

高明虽然清楚魔仙小兰的身份,但眼下自然也不会说破,装作完全不认识地扮演着这个家里老公与爸爸的角色。

试过小兰的厨艺后,刘雅丽自然是十分满意,便就此留下小兰当凌家的新保姆。

高明心里很清楚,其实小兰的真实厨艺,跟刘雅丽也就半斤八两,谁也别笑话谁。小兰是名魔仙,可不是专业的厨师。另外像包括洗衣打扫收拾家这些,小兰也基本不懂,全是靠魔法的帮忙。

若没有暗中施展魔法帮助,小兰在这方面也完全是个小白,自己照顾自己都难,哪能给人当得了保姆。

但有魔法的帮助,做这些事对小兰来说,就轻松的很了。+∧八+∧八+∧读+∧书,※→o完全是手到擒来,一个魔法就能轻松搞定。做饭有专门的烹调魔法,打扫也有专门的清洁打扫魔法。

高明所掌握的魔法,虽然也其名曰“巴拉拉魔法”,但跟小兰所学的这种正统巴拉拉魔法,却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甚至本质上来说,两者都完全不一样。

高明手里的那根巴拉拉魔法棒,完全是湘湘借鉴参考了魔仙世界的魔法后另行打造。使用的魔法能量与魔法施展出来的效果,都与小兰所掌握的巴拉拉魔法有本质上不同。就算他魔法棒上与小兰所掌握的魔法有些是重合的,名称也相同,甚至连咒语也一样。但施展出来的效果,以及威力上,却还是大有区别的。

就像他魔法棒内所包含的四十九个魔法中,就很少有这种偏生活化的魔法。比如专门做饭用的烹调魔法,这在对敌时能有什么帮助,难道要把敌人切片炒了吗?如果真有这种威力的话,那倒也不俗。可事实上,并没有,烹调魔法就只是能用来做菜做饭。

另外,魔仙星球世代所传的魔仙百宝书中,号称有八千八百八十八种魔法。但这么多魔法中,真正专门用来对敌的魔法,其实占比也不是很大,而且又有哪个魔仙能真正完全把这么多魔法给学全?真能学全的话,又还需要百宝书精灵辅助查找做什么?

所以,事实上,恐怕连魔仙女王也未必有把这些魔法学全。堆砌这么多,真正平常能用到的,其实也没多少。恐怕能挑出一千个常用的,都算是不错了。

这么对比下来,高明魔法棒中包含的魔法虽少,但四十九个魔法,却也足够用了,而且也基本足够应付一切战斗,且也涵盖了许多比较实用的辅助魔法。可谓是,贵精不贵多。

另外,他这些魔法学习起来也简单,有专门的学习记忆咒语,瞬间就能全部掌握学会。可不像魔仙堡的魔仙,还得辛苦地一个个记忆学习。想找什么魔法时,还得提前翻书查找。

但战斗时情况瞬间万变,哪有时间给他们去翻书。

说到学习魔法,小兰既然来了,那美琪美雪目前,也就成为了小魔仙,开始学习魔法了。

目前凌家包括小兰在内,一家五口人,其余四个全是魔仙,只有刘雅丽被蒙在谷里,完全不明状况。

刘雅丽答应让小兰留下来后,美琪美雪自然是十分高兴,高明也十分欣喜地表示欢迎。

今天是周末,高明与刘雅丽都不用上班。他们两人的公司,每周末也都有双休。

不用上班,下午的时候,刘雅丽便选择留在家里休息,并顺便多陪陪两个女儿。

但高明自然不想多跟美琪美雪培养什么父女感情,也不愿跟刘雅丽培养夫妻感情。

虽然两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但高明终究是要离开的,不会在这里久留,所以他也不想把两人的关系弄复杂了,只简单的保持夫妻关系就好,并不想培养什么感情。

小兰今天不过刚来,高明也不担心她这时候就能立即搜寻到黑魔仙小月的踪迹。所以周末他也不在家里多留,借口跟同事有约,出去玩儿了。

不过他这也不算是纯粹的借口,是确实跟一个同事约好了,一块儿去打台球。

这个凌大为,却是参加过一个台球俱乐部,刚好高明也挺喜欢打台球。所以从凌大为的记忆中知道这事后,最近便有经常去。

倒是凌大为本身,平常去的并不多。凌大为对台球虽然也较为喜欢,但兴趣也不是特别大。当初报名成为这家台球俱乐部的会员,却是被一个同事撺掇一块儿去的,主要是陪那个同事玩儿。

但这个同事后来,却是被调走了。所以剩下凌大为自己后,平常也就较少来了,只偶尔有兴致时,过来玩一玩。今天倒也确实是另约了一个同事,过来一起玩儿。

他也是借培养这些正常的应酬,来躲避家里的事。本来他本人是并不喜欢跟人交际来往的,就像在现实世界时,他的朋友就很少,在琅玡更是基本没几个。

但为了不用经常在家跟刘雅丽在一起,他这些天却是故事加深了跟公司同事之间的交际与来往。有什么应酬、约饭、唱歌之类,原本的凌大为平常其实很少参与,不是什么必要的,经常都是推了,选择回家陪老婆孩子。

但高明现在恰是不想回家陪老婆孩子,所以对这些工作上的应酬与同事间的联络家往,他现在基本是来者不聚,有时还自己主动组织。

对他来说,应付这些工作上的应酬与公司同事,还是要比回家应付刘雅丽要简单的多。

说起这个凌大为真正的爱好,平常除了爱看书外,却是还喜欢养些花花草草,做做园艺,当真是个陶冶情操的好兴趣。生活上,也比较喜欢平淡与稳定,不太喜欢大起大落的刺激生活。工作上做事也是以稳为主,从不喜欢冒险冒进。11

第十五章 严莉莉 两手准备

高明出门离去后,自然是开车前往。¤八¤八¤读¤书,☆←o

目前已是差不多半个月过去,凌大为原本出事的那辆车,自然是已经修好。

凌大为的车,是辆白色的宝马。高明虽然仍是不喜欢外国牌子,但对于德系品牌的接受度,好歹比日系强点儿,所以也就仍开的凌大为这辆,并没换车。

他倒是有起过换车的念头,但他现在并不是像在现实世界时孤身一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什么决定都可以自己做,也全都能自己拿主意。可现在他这个身份却是有家庭的,换车这么重大的事,他无法自己私下就决定。

何况凌大为这人也挺老实,每月的大部分工资,基本都是主动上交给妻子管理,要么就是存在夫妻两人联名的共同帐户下。他个人平常虽然也有点儿私房钱,这方面刘雅丽并不会过分管他,但这点私房钱也就够平常花销,可远不够用来换车。

何况他要是换辆国产车,刘雅丽肯定也不会同意,少不得又要跟他吵闹,也是麻烦。所以他最后想想,还是放弃了这打算。反正他在这个世界也不会待太久,便也就暂且忍耐了。

一路开车往小区外驶去时,还没开出多远,高明忽然注意到路边有个漂亮的女孩正有些无聊地沿路走着。这女孩儿年纪并不大,看着也就跟美琪美学同龄的样子。

事实上,这女孩不止跟美琪美雪同龄,还正是美琪美雪的同班同学。只不过虽是同学,这女孩儿却跟美琪美雪的关系并不好,反而双方是死对头。八八读书,◇o≮

没错,这女孩儿便正是未来的小黑魔仙严莉莉。而且这个未来,也就不远。短的话,甚至很可能就是几天之内的事。

严莉莉不仅跟美琪美雪是同班同学,也还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事实上也不止严莉莉,他们班内的不少同学,也都住在这座别墅小区内,都同样是邻居。

就连他们所就读的那座学校,其实也是由同一开发商所专门建造的私人学校,做为小区周边的配套设施存在。招收学生的第一优先生源,就是小区的业主孩子。

所以这座学校,也算是座贵族学校。学校里的大部分学生,家里都挺有钱。

也因为入校的门槛较高,所以这座学校的学生并不多。就比如美琪美雪的班级,全班也不过就十几个学生。全年级分了三个班,整个六年级的学生加起来,都还没过百。

“莉莉!”

路过严莉莉身边时,高明暂停下车,转头透过本就降下的车窗向外面的严莉莉开口打招呼。

严莉莉也是原剧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尤其是跟黑魔仙小月有最直接的接触,另外也是前期跟黑魔仙小月关系最为密切,并且也算颇受小月信任的重要剧"qgren"物。

这么重要的人物,高明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要对付黑魔仙小月,尤其是确认小月的具体藏身位置,他也得做两手准备。

第一个自然是魔仙小兰,做为小月的对头与追捕者,小兰总是能找到小月的踪迹。而且小月有时候也会反过来主动对付小兰,在小兰面前出现。所以他只要注意点小兰的动向,顺而找到小月并不难。

另一条线,他便把主意打到了小黑魔仙严莉莉的身上。严莉莉是小月的追随者,也是小月的魔法学徒。做为所有剧"qgren"物中,跟小月关系最近的一个,他自然也可以顺着严莉莉这条线追踪到小月。所以跟严莉莉搞好关系,也是很有必要的。

高明这些天,就已经做了不少前期工作。

美琪美学既跟严莉莉是同学,又还是住同一小区的邻居,所以做为家长,凌大为的记忆中自然也有不少严莉莉的相关信息。平常美琪美雪在家里时,也多有谈起。而凌大为平常进出小区时,也时常会偶有遇到严莉莉。去学校开家长会或参加什么活动时,也见过严莉莉,自然认识。

高明目前,不过就是把这个“偶遇”的次数,有意增多了。另外每回见了,也都主动跟严莉莉打招呼。一来二去,便已经算相熟了。

严莉莉虽然跟美琪美雪是死对头,每次见了两姐妹都没有什么好脸,但其实她本人颇有教养,面对长辈却不会无缘无故摆臭脸。就算高明目前是美琪美学的爸爸,她心里同样不喜欢,但明面上可不会冲高明就恶语相向。反而每次见了,如果高明先面带微笑地开口打招呼的话,她也会同样回以一笑,再礼貌地叫一句“凌叔叔!”

这一来是出于她从小的教养;二来也是其实不敢。毕竟她再怎么说,还是个孩子。一个小孩子,又岂敢真随便对一个大人出言不逊?

再说凌大为也是认识她父母的,虽然关系也没多好,但起码是邻居,也说得上话。万一她招惹了凌大为,凌大为直接找上她父母,她也绝对不会好过。

另外她的针对性,也更多是对美琪美雪,尤其对美琪更多些,并不会太涉及对方的父母家长。小孩子的想法,还是相对单纯些。

高明当然清楚严莉莉跟美琪美雪是死对头,所以心里肯定也不会对他有什么好感。但他也同样清楚,严莉莉绝不会直接面上恶她。所以只要他一直表达善意,每次见了都主动打招呼,至少严莉莉也不会对他增加什么恶感。

等熟悉之后,每回见面再顺带多交谈上几句,必然会让严莉莉对他慢慢改观。毕竟也就是个才十二岁的孩子,就算严莉莉平常也有些心机,心思挺重,却哪里能计较得过高明。

何况高明很清楚,严莉莉也不过就是因为家庭原因,父母常年都工作很忙不在家,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与陪伴,所以才造成了性格有些偏激而已。其实本质上,她并不坏。剧情最后,不也是成功洗白了。

她平常故意针对美琪美雪,也不过就是因为美琪美雪比她的家庭更幸福,她内心深处对此很嫉妒,所以才经常故意做对使坏,就是见不得这姐妹俩高兴幸福。

她不好,也就见不得她们好。凭什么她们就能家庭幸福,每天都有爸爸妈妈疼,还经常陪她们一起玩?

归结起来最简单的两个字,这女孩儿不过就是“缺爱”。

所以只要高明下些心思,平常打招呼之余偶尔表达些关爱,他相信肯定会令严莉莉对他改观,愿意跟他亲近。而只要接近了严莉莉,他就能顺着严莉莉这条线,顺藤摸瓜找到黑魔仙小月。11

第十六章 高明的邀约

严莉莉的长相,却是比美琪美雪更漂亮,颜值更高。→八→八→读→书,↓o≥尤其她身材发育的也远比大多数同龄人都好,若是不说年龄,她看起来都像有十五、六岁的青春花季少女。

眼下在高明的经常刻意偶遇下,两人已是相熟。高明每次见她都微笑有礼地打招呼,她也确实不好直接对高明摆臭脸地恶语相向。

一来二去,她发现高明就纯是把她当作美琪美雪的同学打招呼,并没太多别的用意,自然也就对高明生不出什么恶感。反而还渐渐觉着高明对她态度亲切,说话也风趣幽默,不禁转生了些好感。甚至为此,心里还更加嫉妒美琪美雪了。觉着为什么她们就能有这么好的一个爸爸,而她没有?

心里还不禁时常想,如果自己的爸爸也能像凌美琪凌美雪的爸爸一样这么好,那该多好。

甚至都未必要拿出凌大为对两个女儿的那种好来,只要有凌大为目前对她的这个态度,她都觉着很满足了。但可惜,她爸爸对她,竟然连这种陌生人的寻常打招呼态度都没有。

这个凌大为不但每回见了她都态度亲切的打招呼,还懂得偶尔关心她两句。但她自己的爸爸,不但经常面儿都见不着,甚至连电话都懒得跟她打,就有那么忙吗?忙到连自己女儿都顾不上?

工作,工作,工作……工作那么重要,那他们还生她干吗?

反正她对此,是非常不能理解。

工作不就是为了赚钱吗?赚钱不就是为了养家吗?结果他们光顾着赚钱了,却忘了养自己?

养育一个孩子,可不是光给钱保证生活就够的,更多的是需要陪伴。▲≥八▲≥八▲≥读▲≥书,√≧o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少了父母的陪伴,会是孩子很大的缺失。

她长这么大,父母两个加起来一块儿陪她的时间,还没有家里的保姆陪她时间多。这种父母,真是让她有十万个不满意。她宁肯家里没那么有钱,也希望父母能多陪着她。

“凌叔叔!”

听到高明的声音招呼她后,严莉莉立即转头瞧过来。一见是高明后,也立即回以一笑,叫了一声。

“你这是去哪儿,要出去吗?用不用我送你?”高明问道。他却是见严莉莉这时走向的方向,也正是小区门口,所以便也以为严莉莉是要出小区。

“不是。”严莉莉闻言后,立即笑着摇头,“我就是在家里待的有些无聊,随便出来走走,不是要去哪儿?”

“哦!”高明笑着点了下头,又顺口问道:“你爸爸妈妈呢?怎么周末也不在家休息?”

他却是知道,严莉莉的父母一惯很少在家,经常节假日也不休息。不过这倒并非老板压榨,而是他们夫妻两个就是自家开公司的,他们本身就是老板。只是有时候身为老板,却也不见得就比员工轻松。尤其对他们这种创业阶段来说,更是十分忙碌,远没有凌大为夫妻俩的工作轻松。

凌大为的工作有时还算忙碌,时不时的还会加个班。刘雅丽的那个,才是真轻松,有时上班都没什么事做,轻松又悠闲。国企单位,福利还高。

严莉莉闻言,面色有些黯然了下,没作回答,不过也等于默认了。稍顿后,她笑着向高明反问道:“凌叔叔你这是去哪儿?不会也是周末去公司加班吧?”

“当然不是。”高明笑着摇头,“我跟人约了去打台球。”说完后,他忽然心中一动,紧接着问道:“你打过台球吗?”

“没有。”严莉莉摇头道,“不过我见人打过。”

“那你有兴趣吗?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高明半是玩笑地随口邀约道,“你刚才不是说无聊没事做吗?”

“我啊?”严莉莉闻言,不由十分意外地转手指向自己,随即连忙摇摇头,然后又不解地问道:“你怎么不叫美琪美雪陪你一起去?”

高明故作无奈地摇头一笑,道:“她们都对这个不感兴趣,尤其美琪,她太闹,静不下来。美雪倒是比较适合,也比她安静。不过她们两个干什么都喜欢一起,美琪不想去,美雪也就不去,我也不好带一个留一下,硬把她们分开。”

“哦!”严莉莉点点头后,不禁心里有些暗笑,心想原来凌美琪的爸爸也嫌这个女儿太闹。而这位凌叔叔要邀请她,却不带凌美琪凌美雪,让她也一时觉着,自己比这姐妹两个更重要。

尤其在这位凌叔叔口里,似乎这么说来,也显得她比他的两个女儿都优秀。虽然她不确定对方是不是这意思,但并不妨碍她就先这么认为了。反正这么一想,她就感觉很好,原本有些无聊郁闷的心情,也立即一扫而空,变得非常不错。

她此时的心里,其实对高明的邀约在意外之余后,是颇为有些意动的,很想立即张口答应。

可随即又想到,她跟这凌叔叔也不是太熟。目前的相熟度,也不过就止于邻居,以及他是她同班同学的家长而已,还是两个她平常很讨厌的同学。虽然她对这位凌叔叔没什么恶感,反而有些好感,但就这么轻易答应,似乎也显得太草率了。毕竟他们的关系,还没那么近。

严莉莉究竟年龄还小,还不太懂得掩饰自己想法。她心里既是这么想的,脸上与眼神上便也不禁显露了出来,显得很犹豫,想答应又不想答应的。

高明对此,一眼就看了出来。心中暗自得计一笑,立即趁热打铁地又以开玩笑的口吻道:“你要是真觉着无聊没事做,又有兴趣的话,就跟我去玩玩吧?到了不想玩儿,就当见识一下。怎么,难道还怕我是人贩子,把你拐跑啊?”

“不是,不是,我没这意思,你怎么可能会是人贩子?”严莉莉闻言,立即连忙摇手否认。

高明笑道:“那不就结了,咱们住同一个小区,你跟美琪美雪又是同班同学,我跟你爸爸妈妈也认识,都是知根知底的,就当帮他们带带孩子了!”

严莉莉闻言,又稍微犹豫了下后,最终一咬牙,点头道:“好吧,那我就跟你去,就当是找个地方玩儿,反正我现在也没地方去。”

“那好,上车!”高明一听,立即笑着吩咐道。

严莉莉闻言,便绕过车头过来,坐了高明旁边的副驾驶座。上车后不用高明吩咐,就立即懂事地主动给自己系上了安全带。

高明转头瞧着向她一笑,立即换挡重新出发。11

第十七章 凌总 球技惊人

他们住的这座别墅小区建筑面积颇广,营造的是一种欧式园林风格,绿化与景观更是做得不错,堪比公园。

所有的别墅全都是两层或三层的独栋式,有大有小,外观样式也各有不同,不过也有重复的,几种样式参杂着建造。每座别墅都附带了很宽敞的前院与后院,尤其后院更大,有的还附带私人游泳池。

不过凌家的别墅并没带,倒是严莉莉家的有带。当然了,带不带游泳池,价格自然也不一样,带的更贵。

像这种别墅小区,自然不可能在市中心。占地这么大,上层空间却没利用起来,要是以市中心的土地价格,建造这样的别墅小区,开发商怕不要怕赔。就算能建造起来,售价也要远超当地的最高房价,也未必卖得出去。

所以像这种别墅小区,一般都是建在城外的郊区地带。他们所住的这座也是,离城颇远。

高明带着严莉莉开车出了小区后,开了差不多有十多分钟才进市区。接着等抵达高明跟人约好的那家台球俱乐部时,已是差不多有半个小时过去。

约高明的公司同事,名叫赵俊,是高明的下属。约高明打台球,自然是他请,也有点借此跟高明拉关系巴结的意思。

凌家所居住的这座城市,并不是什么一线发达大城市,而只是一座普通的南方三、四线小城市。

凌大为所在的这家外企公司,其实是在这座城市的一家分公司,并非总公司。而凌大为目前在这家分公司的职位,是公司的副总。也算得上位高权重,手底下当然有人巴结。

不过凌大为当初大学毕业最开始实习时,却是在总公司入的职。他目前的职业生涯,也是大部分在总公司度过,是后来才调到这家分公司的,并且是主动请调。

他之所以会选择主动申请调过来,是因为这里离他父母家更近。他父母就居住在这座城市下辖的一座县城里,他从小也是座小县城出身,这点倒也跟高明一样。

凌大为主动调来这座城市的分公司任职,离父母更近,自然也是方便经常回家探望,就近照顾父母。

而凌大为父母虽然只是下面县里的公务员,但却都是正式在编,且在县里是各自单位的领导,所以在县里颇有能量,而且在市里也有些关系。像刘雅丽在国企单位上班的那个工作,就是凌大为父母帮忙介绍安排进去的。

觉着儿媳妇不远万里,跟他们儿子到了这里,远离了自己家人,牺牲也挺大,他们不能亏待了这个儿媳,所以特别托关系帮刘雅丽安排了一个好工作。

下司约上属,自然不可能迟到,那个赵俊却是早早就到了。

等高明带着严莉莉进入台球俱乐部时,这个赵俊却是眼看约好的时间到了,一直在往门口张望着。这时一见到高明后,就立即拉了身旁的一个年轻女人快步迎过来,热情地道:“凌总,您来了!”

凌大为虽然只是公司的副总,但如果不是正老总在的话,下面员工却是一向喜欢直接称凌大为为“凌总”,省了那个“副”字。而这也不止这家公司如此,而是职场上大部分企业里都有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称呼副总往往不带“副”字。也就正老总在的时候,才会加上。

“嗯!”凌大为含笑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接着则把目光移向赵俊身旁的那个女人,有些疑惑地打量了眼。

之前赵俊约他时,可没说还另约了人。当然,他们也没说不准带别人。就像高明现在,就多带了严莉莉。所以赵俊另外多带个人,自然也不算什么。

“对了,凌总,我给您介绍,这是我女朋友,叫童琳,您叫她小童就可以。”瞧见高明的目光后,赵俊立即介绍自己身旁的女朋友道。

说完之后,他也看向高明身旁的严莉莉,笑着问道:“这是您女儿吧,不知道是美琪还是美雪?”

他却是在公司也听说过这位凌副总有两位千金,也知道叫什么名字,就是并没亲眼见过。所以这时见了严莉莉,便误以为是凌美琪或凌美雪。

高明闻言,摇头笑道:“不是,这是我邻居家孩子,也是美琪美雪的同学。我刚好在路上碰见她一个人,就顺便带她过来。”

“凌总您真有爱心,就是这么爱帮助人!”赵俊一听,立即适时地送上一句马屁。

高明闻言笑笑,没理会他这句。这时那个童琳等他们说完了话,立即笑着也称呼了句高明“凌总”。

高明又笑着点点头后,指向严莉莉介绍道:“对了,这是严莉莉。”说罢,又向严莉莉介绍了两人。

严莉莉表现的很礼貌懂事,等高明介绍完,就分别称呼了两人赵叔叔与童阿姨。倒是那个童琳还嫌严莉莉叫她阿姨显老了,让严莉莉喊她姐姐,严莉莉便也照着她意思改口了。

“小童你也会打台球吧,正好,你教教莉莉。”高明等他们互相称呼过后,立即向童琳说道。

本来他还打算自己教的,正好这个赵俊带了女朋友来,倒是也省了他事。不过之后他与赵俊玩儿时,倒也抽空指点了严莉莉几句。

高明从小对瞄准这方面就比较擅长,打弹弓打的准,打台球也一样打得准。他在现实世界时,上高中的时候,还靠打台球跟人玩儿赌球,赚过不少外快,球技便可想而知了。

反正比原本凌大为的球技,可是好了太多。

那个赵俊本身的球技也不错,但跟领导打球,本来还打算暗中让一让的。可这时高明一出手后,他才知道自己真是班门弄斧了,高明哪里需要他让。他全力发挥,也是赢不了高明。

赵俊以前只在公司某次搞活动时,跟凌大为玩儿过一次。那时凌大为的球技可不怎么样,没想到才没过多久,这位凌副总的球技就变得这么厉害了。

只要让高明抓住机会,他往往就能做到一杆清台,完全不给对手机会。

“啪!”

又是一杆清台,黑八进洞之后,周围围观的人群立即给高明喝彩鼓起掌来。

他这边儿打的这么精彩,已是吸引了周围不少围观的人群。就连严莉莉也顾不得跟童琳学了,早已是跑过来围观,这时就属她鼓掌鼓得最欢,觉着这位凌叔叔打台球真是太厉害了,让她十分佩服。尤其高明是跟她一块儿来的,所以高明这时打得好,也让她感觉颇为与有荣焉,刚才还一直在旁边为高明喊加油。

第十八章 理想父亲

其实赵俊原本是订了个单独的包间,打算跟高明单独玩儿。5v八5v八5v读5v书,●●o至于他女朋友,也就是主要跟来帮忙招呼这位凌副总,跑腿买个饮料之类。

但没想到,高明却还多带了个人,还指定要让童琳教严莉莉,自然就需要两张球桌。而这家台球厅里,却都是一张球桌的包间,并没有带两张球桌的。因此赵俊的原计划便也被打破,双方只能在大厅玩儿,这才引来周围这么多人围观。

眼见高明打得好,这时周围人群中便有人站出来,要向高明挑战。

高明见状,便也来者不拒。不过等接受过三人的挑战后,却是也没人再敢站出来了。应该这三个,就是目前这里所有人中打得比较好的。常来玩儿的,也都是熟客,自然对谁的球技好不好,也都知道。眼见这三个都在高明的杆下落败了,自然也就没人上去再自讨没趣。

打到快晚上时,赵俊本来还打算请高明吃饭,但高明却拒绝了,带了严莉莉先行高辞离去。

不过他也没打算回家吃,刘雅丽打来电话,问他回不回家吃晚饭时,他也同样拒绝了,说同事非要坚持请客。但事实上,他把赵俊的请客也回绝了,而是打算跟严莉莉单独吃,正好多培养点儿严莉莉对他的好感。

“凌叔叔,你可真是太厉害了,没想到你打球这么厉害!”出门上车之后,严莉莉立即由衷佩服地向高明说道。

高明闻言笑笑,道:“也没什么,每个人都有点儿擅长的吗!”

“我觉得你都可以去参加那种专业的比赛了,那个叫什么的,我以前在电视里见过。”严莉莉闻言说道。

她以前当然不是喜欢这个,只是偶尔换台的时候见到过,所以也并不知道具体的名字。+∧八+∧八+∧读+∧书,※→o

“你说的那个,是叫sinuo克吧!”高明笑道。

“对,就是这个名字。”严莉莉闻言,立即点头道,“不过跟咱们今天玩的这种不一样,那个好多红球,也没有标球号,打法跟规则也不一样。”

“是不一样,那个不但球更多,球台也更大,而且规则也比这种复杂。”高明道,“sinuo克也叫英式台球,咱们玩儿的这种叫美式台球,咱们这边也更流行这种。不过我的技术,也就是业余随便玩玩,跟专业的还是不能比的。”

“可我觉着你打的很好啊,经常一杆清台。要是能保持住,那对手其实换了谁,都没区别吧?”严莉莉有些不解地道。

高明在现实世界中,上中学台球就玩儿得很好时,当时还真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也想去参加专业的比赛,成为一名职业球手。而且听说那种sinuo克比赛,奖金都很高。他要是能成为一名厉害的职业球手,不但可以功成名就,也能够挣很多钱。

但可惜,他跟自己父母提这个意见时,父母根本就不考虑,非常严厉地拒绝了,还教育他要好好学习,脚踏实地,别玩物丧质。

反正上学期间,什么都没有学习重要。打台球,当个兴趣就行,绝对不能沉迷。

另外,他后来赌球的事有被父母知道,更是狠狠教训了他一顿,从此再也不准他玩儿台球。

他那时还小,也无法反抗父母,只能就此放下了。后来重新玩儿起来,也是跟弹弓一样,在大学时才重新拾起的这个兴趣。不过当重新拾起后,这也就只成了兴趣。他想法已经跟当初不同,也没想着再去当职业球手了。

另外,他也觉着自己当时年纪已大,有点儿晚了。人家专业的,都是从小就开始培养的。而且他的技术,也确实只够在业余里面称称霸。再说sinuo克的规则跟他平常玩儿的这种完全不同,他也未必就能适应得了。

此时又被严莉莉提起后,他颇有些遗憾地轻叹了声,道:“我现在要去当职业球手,已经晚了。你觉着我能放下现在所有的一切,放弃事业,放弃家庭,专门做这个吗?”

说完不等严莉莉回答,他便接着摇摇头做了回答,然后转头看了眼严莉莉,道:“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其实你可以试着培养培养,往这方面发展!你是女孩子,可以打球更少的九球,不那么累。九球界个传说的九球天后,说不定你将来也能成为下一代九球天后。”

“天后!”严莉莉闻言笑了笑后,摇头道:“我还是算了吧,我觉着自己没这方面天赋。刚才玩儿的时候,我准头太差了。”

高明道:“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多练多学就行了。你要是有兴趣,我可以教你。不想往这方面发展,就当是培养个兴趣,技多不压身吗!”

“好啊,那我以后去请教你,你可别拒绝!”严莉莉笑着说道。

“绝对不会。”高明保证道。说完顿了下,他又道:“我听美琪美学说,你还会滑冰,而且滑得很好,还报名参加了学校的花样儿滑冰比赛。你要是喜欢这个,也可以发展这个,将来当个专业的滑冰运动员也不错。”

严莉莉点头道:“我也觉着挺不错的,就是我爸爸妈妈不会同意,他们讨论我未来时,已经决定长大要把我送出国,念什么商学院,根本不考虑我的兴趣是什么,我到底喜不喜欢。”

高明道:“那你就多跟他们商量商量。”

“算了吧!”严莉莉摇头道:“他们哪会听我的,平常都根本不管我!”

说罢黯然地一叹后,她没等高明接话,就立即说道:“对了,我今天还没正式谢谢你呢,谢谢你带我出来玩儿,我今天过得很高兴。为了表达感谢,不如待会儿我请你吃饭吧,我身上带着钱呢,不够还能刷卡!”

“好啊!”高明想了下,也没拒绝,反而顺口答应了下来,问道:“那你打算请我吃什么?”

“吃肯德基可以吗?”严莉莉有些期待加试探地问。

“可以啊!你请客,你做主!”高明道。

“耶!”严莉莉一听,立即高兴地道。她以前想跟父母一起吃肯德基时,父母总说不健康,不让她吃,只能自己偷偷一个人吃,或者跟同学吃。但不能一家人一起,对她来说,总是有些遗憾。

她本来还怕高明不答应,觉着这种快餐食品在所有大人的眼里都是垃圾食品,是不健康的,全都不喜欢吃。没想到,高明竟然答应了。

不过她高兴过后,还是忍不住问道:“凌叔叔,你不认为肯德基是垃圾食品吗?”

高明道:“是不健康,不过偶尔吃吃也没什么,只要不常吃就行了。”

“你可真开明,我爸妈就不准我吃。”严莉莉道。

此时心里都忍不住想,如果眼前这个凌叔叔真是她爸爸的话,那可就太好了,既开明又懂得关心她,还知道培养她的兴趣。不像她的父母,平常既不管她,还总爱强制性地要她按他们的要求来。

眼前的这个凌叔叔,可真称得上是理想型父亲。不过可惜,是别人家的。11

第十九章 实话实说 监控全家

吃完晚饭出来后,严莉莉显得更加高兴,回来的路上,还主动调了个电台,跟着里面的歌曲一起哼唱。

不过当快回到小区时,她心情忽然又不知怎么低落下来。

转头瞧了眼目视前方,专心开车的高明,她伸手关闭了电台,然后看着高明道:“凌叔叔,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在学校,其实跟美琪美雪的关系并不好?”

“我知道!”高明闻言点了下头后,随即便是摇头一笑,不在意地道:“不过那也没什么,你们小孩子能有多大矛盾,我相信你们以后一定会成为好朋友的。而且,这也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有句话说得好,叫‘远亲不如近邻’。咱们住得这么近,你爸妈工作忙,经常不在家,以后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帮忙。有什么心里话找不到人说,也可以找我说,任何都可以。”

“真的吗?”严莉莉闻言,立即不禁有些感动地道。

她原本还以为,这位凌叔叔不知道她跟美琪美雪之间的真实关系,所以才把她当作美琪美雪的同学,以及邻居家的女儿对待照顾。怕是知道实情后,就不喜欢她了。

只是她虽然有这种担忧,却也不想故意欺骗高明。尤其高明越对她好时,她越是心虚,越不想骗高明。生怕高明知道后,会对她更生气。所以犹豫了一番后,还是决定提早说实话。反正她今天已经过得很高兴了,就算高明知道真相后为此生气,她觉得也值了。

但没想到,高明却是早就知道,而且对此一点儿不在意。这真是完全出乎她的预料,觉着这位凌叔叔真是太好了。如果这真是她爸爸的话,那简直就完美了。

想到这儿,她心里不禁更加羡慕嫉妒凌美琪与凌美雪了。不过这时倒是羡慕更多点儿,嫉妒反而少了些。因为这位美琪美雪的爸爸就在她眼前,触手可及,同样也对她好。所以她嫉妒的心理,便也相应减少了些。

“谢谢你,凌叔叔!”严莉莉忍不住激动地向高明道。

“不用客气,我以后说不定也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高明微微一笑,不过笑容里却颇有深意。以后,他确实会需要严莉莉的帮忙。

“那凌叔叔放心,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保证一定会帮你。”严莉莉向高明下保证地道。

“那我就先提前谢谢你了!”高明转头冲严莉莉笑了下,又转回去专心开车。

接着再开不久,便到了他们的别墅小区。进入小区后,严莉莉家刚好离小区大门近,高明便先把她放下送回家,接着再开车回凌家。

此时天还并不太晚,也就刚过晚上八点不久。夏季白天长,这个点儿,也就刚入夜不久。

所以高明回到家时,家里人自然是还没有入睡。

不过此时客厅里只有刘雅丽一个人在看电视,并不见美琪美雪与小兰,估计三人是聚一块儿谈论魔法去了。

“老公,你回来了!”刘雅丽见到高明进门后,立即笑着迎上来。

高明笑着应了一声后,牵了她手,顺口问道:“美琪美雪呢?”

“在她们房间里,小兰也在,三人正一起聊天呢!这两个小鬼啊,可是很喜欢小兰这个新保姆,一口一个小兰姐姐,没事还总爱跟在小兰屁股后面转!”刘雅丽笑着说道。一边说着,一边拉着他,过去一起坐到了沙发上。

“她们喜欢小兰,这也是好事吗,找保姆总要找咱们家里人喜欢的!”高明跟着坐到沙发上后说道。果然跟他猜的一样,这三人确实是在一块儿。

“嗯,我也挺喜欢这个小兰的,做事很勤快,而且人看着也很老实。最重要的是,厨艺也很不错。”刘雅丽说着话,习惯地抱着高明一只手臂,靠在了他身上。

“你也喜欢就好。”两人既然已有夫妻之实,这些天更是早已同床共枕多日,高明自然也不再介意刘雅丽的这种亲近,反而现在放开后,还挺喜欢。就是有时候,感觉她稍微有点儿黏人。

两人坐着说了会儿话后,高明道:“我去洗个澡!”

“好,去吧!”刘雅丽闻言,自然是答应一声,放开了他。

高明起身后,便直接上楼去楼上的主卧。他们主卧里有间单独的卫生间,他所有衣服、个人用品也都是一起跟刘雅丽的放在主卧里,自然是在楼上洗更方便。

不过他洗完澡换了身睡衣后,却是并没再下楼陪刘雅丽,而是转身去了旁边的书房。进入书房后,他打开书桌上的台式电脑,然后打开一个隐藏的应用程序。

打开之后,电脑屏幕上立即出现了几个监控画面,呈一格格的分列状。仔细一看,这些监控画面都正是凌家家里的各处地方,包括客厅、美琪美雪的房间,还有楼上的阳台,以及前门、别墅后面的后花院等地方。

也就是他跟刘雅丽的主卧、他的书房,以及厨房、卫生间等少数地方没有。其余的,他都私下偷偷安装了隐藏式的监控摄像头。

他虽然并不知道小兰会来的确切时间,但却知道肯定是在凌家的前一任保姆离开之后。所以自从之前那个保姆小芳离开后,他就从网上私下网购了这些监控摄像头,然后趁家里没人时,花了两天功夫,自己独立完成了安装。

他安装这些隐蔽监控摄像头的作用,当然是主要为了监视小兰。因为他不逢周末的话,白天还要经常上班,不可能一直待在家里,注意到小兰的所有动向。因此,便需要些别的手段帮忙监控小蓝。

这些摄像头,他当然没有告诉家里的其他人。不过他却也不怕刘雅丽知道,万一被发现的话,他也有很正当的理由,就说是为了防贼的。万一家里进了贼的话,有这些摄像头,就能拍下贼人的样子,能够很快帮助破案,挽回损失的财物。

毕竟凌家住的是别墅,像这种大部分都是有钱人的别墅小区,也很招贼。都知道能住在这里的是有钱人,便也遭贼惦记。所以他私下做这种防备手段,拿这个做理由,便也很正当。

至于装的隐秘,自然也是怕被小偷发现后直接破坏掉。所以才故意装的隐秘,之前没跟她们说,也是为了隐秘,不然怕她们说漏。

第二十章 明送手机 暗里追踪

当然,如果刘雅丽与美琪美雪还有小兰一直都没发现的话,高明也绝不会主动告诉她们。

反正他也没装什么特别不合适的地方,比如他和刘雅丽的卧室、他的书房,还有小兰住的保姆房里,他都没装,也是怕有可能泄露。至于美琪美雪的房间,两人都还是小孩子,却不用太过担心。

另外,为了更好的监视小兰,美琪美雪的房间却是非装不可,因为三人经常都会聚在美琪美雪的房间,私下谈论关于魔法还有黑魔仙小月的事。这也是三人的主要聚会点,高明自然不能放过。反而小兰的房间根本不重要,因为她们很少会在小兰的房间聚。

小兰住的是保姆房,自然条件要简陋些,房间也不够大,所以并不适合三人一起聚会。

他和刘雅丽平常上班不在时,她们三人多半儿直接就在客厅。而他们在时,三人便会转移到美琪美雪的房间。另外,二楼的阳台以及后面的后花园也是三人常去的地方。至于前门,自然是为了监控她们的去向,看她们出门后会去哪个方向。

高明在现实世界时虽然并没有看全过小魔仙的所有剧集,但也大致扫过几集,知道大概的情节走向。而对于剧中美琪美雪与小兰经常聚会的地方,他自然也清楚。

所以他安装的这些监控摄像头,也是有的而发,专冲着她们平常会去的地方。

当然,他也就能监控监控家里。外面世界那么大,他可就监控不了了,也没可能他自己去把摄像头装满全城。

湘湘目前虽然也跟了过来,但眼下跟过来的却只是湘湘的一个分身,而非湘湘的本体。湘湘的本体,也即万象宝箱,仍停留在现实世界。所以处在这个世界的湘湘分身,并没有本体的那般超强能力,可以随便入侵所有的监控设备。

另外,也是目前这个世界里的地球,年代还比较落后。并不像十年后一般,监控摄像头能布满全城的大街小巷。目前这座城市里覆盖较全的,也就是交通摄像头,但基本也就是安装在各大十字路口以及重要的路段,还没有完全普及到全线,隔一二百米就有一个。

在这个世界里,湘湘因为不是主体存在,帮不上太多忙,所以一切只能靠高明自己了。

眼下他两线并进,既监控小兰,也交好严莉莉。只要黑魔仙小月出现,他都能很快依据这两条线,跟着追寻到小月的踪迹。

此时翻看着之前的监控,高明很快就找到了小兰第一次在凌家现身的画面,也有小兰当着美琪美雪的面儿就施展魔法的监控。

这个小兰虽然拥有神奇的魔法,但在行事上还是有些粗心,根本没留意到凌家有隐藏的监控摄像头,已经把她的所有行事都给拍了下来。可能也是魔仙堡的魔法对这些高科技产品没什么敏感度,用魔法察觉不了这些监控摄像头的存在。

甚至就算有可能发现,小兰也压根不知道这东西是做什么的。毕竟小兰在来地球之前,可谓对地球一无所知,连地球上的一些零食都没吃过,也完全不认识。对这种现代的高科技产品,自然也就更缺乏了解了。

翻看了会儿前面的监控,见没有什么重要东西后,高明便略过不看,重新调回了目前时间的画面。

不过目前美琪美雪在房间里跟小兰谈论的,也不是什么重要事,只是请教些魔法的问题,以及好奇魔仙堡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儿的世界,不住地跟小兰问东问西。

小兰倒也挺有耐心,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回答她们的各种问题。

虽然眼下三人没聊什么重要的东西,但高明一时无事,便也就继续放着这个监控画面看着。

但还没看多久,忽然就听到外面敲门声响。然后敲了两声,外面的人便直接推门而入。

高明这时也并没锁门,只是闭上了,所以外面的人一拉门把手,便能直接推门进来。敢这么直接进来的,家里当然只有刘雅丽。高明见机很快,一听到敲门声,便立即选关闭了电脑上的监控画面。

“忙什么呢,怎么不下来陪我了?”刘雅门敲了两下门就推门进来后,看着高明微有些抱怨地问道。

“哦,我查点儿东西!”高明随口说道,撒谎一点儿不脸红,“工作上用的一些资料。”

“哦!”刘雅丽闻言点点头,自然也不疑他,只是问道:“那查完了吗?”

“完了,走吧,我下去陪你。”高明说罢,便直接关闭了电脑。

不过刘雅丽接着,却也没再让高明下楼。他们楼上的卧室里也有台电视,刘雅丽这时既上来了,便也不打算再下去,直接拉了高明回卧室去看。

进卧室前,她又到旁边的美琪美雪房里跟美琪美雪还有小兰交待了一声,说他们先去睡了,让她们也早点儿睡,别聊太晚。

等刘雅丽回来卧室后,高明已是打开了卧室的电视机。见她过来一块儿上了床后,便把遥控器交给了她。

刘雅丽接过遥控器,又很顺势地躺靠在高明怀里,翻找着她之前在下面客厅里看的那个电视台。

高明搂抱着她,说道:“对了,我们是不是该给小蓝配部手机,方便她有时不在家,在外面时,我们也好联系她。”

刘雅丽一听这话,立即暂时停止了按遥控,转头说道:“对,你这么一说,是该给她配部手机,她自己却是没手机。这都什么年代了,没手机多不方便。”说完顿了下后,她立即接道:“我记得你之前不是有部旧手机还放在家里吗?还能不能用?能用的话,就不用给她买新的了,让她对凑用算了。你之前用的那个,可也是好牌子。”

高明闻言,心中又暗叫了声得计,立即道:“应该还能用,我明天找找,然后去给她办张卡。”

他故意提这个话头,要给小兰配部手机,就是打算要把凌大为之前用过的一部旧手机送给小兰用。就算这时刘雅丽没想起这事,他也会随后提起。这部凌大为的旧手机,他却是已经提前进行了番改造,在里面偷偷加装了一个定位追踪器,可以随时进行追踪。

以后只要小兰带着这部手机,那不管在哪儿,高明都有办法随时找到她的方位。

这样一来,不但能更全面的监控小兰的动向,也能让他更顺利地通过小兰,追踪到黑魔仙小月。

“那你明天找找看吧,要是还能用,只用办张卡就行。要是不能用的话,就只能给她买一部了。不过现在手机也不贵,随便买个差不多的,也用不了多少钱。”刘雅丽闻言又顺口接了一句后,便又转过去继续按遥控换台。

第二十一章 谋取魔仙彩石的方法

在魔仙小兰还没来之前,高明早就已经提前准备好了一切。【∞八【∞八【∞读【∞书,︾o@所以他第二天一早起来后,自然是十分“顺利”地就找到了“自己”的那部旧手机,并且“发现”这部手机还能正常开机使用。

吃过早饭后,他跟刘雅丽说了一声,就带着这部旧手机出门,给小兰去办新手机卡了。

等办好之后,直接把卡装上,这部手机自然也是能正常接打电话与收发短信。在功能机时代,手机最重要的两个作用,也不外就是如此,其他的都不甚重要。

不过这部手机的其他功能,如听音乐、照相等,倒也都没问题。除了有点儿使用痕迹,显得比较旧之外,其他都一切正常。

原本的凌大为在使用各种东西上都比较爱惜,也擅于保护。对于这部曾经的旧手机,也保护的很好,并没什么磕磕碰碰。

高明在此之前,自然也早就试过了这部手机的各项功能是否一切正常。如果是坏的,自然就不会选这部手机了

不过就算是坏的,对他来说也简单,一个还原修复魔法下去,就能修复如初,跟新的一样,甚至连外表的各种使用痕迹也都能恢复成跟新的一样。

但既然没坏,充上电后重新开机都一切正常,高明自然也就省了这步,也免得小兰有可能察觉到这部手机上有被使用过魔法的痕迹,会因此而对他产生怀疑。

虽然他的魔法也叫巴拉拉魔法,但只是个名字而已,本质上与魔仙堡的魔法是完全不同的。不过无论什么魔法,都属于某种能量,做为经常接触魔法能量的魔仙,小兰在这方面可能会比较敏感,很可能能够察觉出来。【∞八【∞八【∞读【∞书,︾o@

为防万一,在没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之前,高明自然还是不用为好,免得在对方面前露了马脚。

如果那部旧手机是坏的,为免使用魔法修复有可能被小兰察觉,高明自然是会选择买部新的。

这年代虽然还是功能机的时代,但手机早已经普及了开来,基本上人手一部。除了一些高端机型外,普通的手机也正如刘雅丽所说,确实不贵。

再说就算贵点儿,花在这上面的投资,高明也觉着完全值得。

如果花一百万就能买到魔仙彩石的话,他绝对愿意花钱来解决。因为搞到一百万与从黑魔仙小月手里抢夺相比,当然是搞到一百万更加简单与容易一些。就算这个价格提高到一千万,乃至一亿,他觉着也可以考虑。

大不了就直接抢银行,反正这里也不是现实世界,他也不用在乎这里的法律,把这世界搞到天翻地覆,天下大乱,他也不在乎。

但可惜,魔仙彩石是无价之宝。尤其对魔仙来说,更是如此。而小月的野心与志向,也绝不是为了简单的人间财富,并非金钱就可以满足的。所以就算再多的钱,高明也不认为可以打动小月。还是老老实实靠抢的,更有可能成功。

何况,如果小月真需要钱的话,也完全可以自己动手去抢,高明可不认为这个黑魔仙会在乎地球上的法律。要她真这么老实的话,就不会去偷练黑魔法,更不会从魔仙堡盗取魔仙彩石了。

不过,除了硬抢这个法子外,高明觉着用骗的也未尝不可,甚至可能更轻松。因为他清楚小月的野心,那就可以利用这点来做文章。假装跟小月是志同道合,想要与她一起ojie魔仙彩石。等成功获取小月的信任后,那设计谋取魔仙彩石,自然就不难了。

原剧情中,小月便曾邀请过魔仙王子游乐与其结盟一起ojie魔仙彩石,共同对付魔仙女王,所以这就说明,小月是需要盟友的,至少在地球上需要。因为她除了自己收的小黑魔仙严莉莉外,在地球上就再无别的帮手了。

不像小兰,可是有两个小魔仙。而魔仙女王虽然没有直接降临到地球,却也一直没跟小兰断过联系,能够遥控指挥,还能通过魔法能量分身,与小兰直接交谈。小兰或美琪美雪有任何需要,她也能够在磨仙堡调派资源,给她们提供帮助。

有整个魔仙堡为后盾,小兰这边的整体实力,可就比小月要强的多。另外,那个游乐后来也选择了帮助小兰,再加上最后严莉莉也倒戈相向,小月可谓是众叛亲离,只剩下了她自己。

高明也不清楚,魔仙星球上是否就真的再也没有其他黑魔仙,只有小月这一根独苗。但至少在地球上,就是基本靠小月这一根独木在撑着。当然了,黑魔法的源头,黑暗之神古娜拉绝对是小月最强大的助力,等这个黑暗之神完全觉醒后,连魔仙女王都没有把握对付。

但要想让这个黑暗之神完全觉醒,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且古娜拉的力量,也很难完全影响到遥远的地球。

所以在地球上,小月除了自己的小黑魔仙严莉莉外,就基本再没什么助力了,是特别需要盟友的。

只要高明展示了自己的魔法力量,也表现出想要跟小月结盟的想法,相信这个黑魔仙也很难拒绝有盟友帮助的诱惑。甚至高明都未必需要自己提,很可能小月就会主动先伸来橄榄枝,主动邀请他结盟。这样一来,他自然更容易获得小月的信任,能够有机会接触到魔仙彩石。

高明办好手机卡装上后,并没有在外面多耽搁,立即就带上手机返回。

不过他办手机卡的地方,并不是在正规营业厅,而只是街边的一个代理小店,并且就在他们小区外面不远。

这年头的手机卡,还不像后来那么严格与正规,必须本人亲自带着身份证到营业厅实名办理。

现在这时代,随便一个街头便利店与报刊亭之类的地方,都有代缴手机费与daiban手机卡的业务,还兼卖各种手机充值卡。

其实就算后来正规化后,只要有心人想弄,还是有办法买到那种不需要实名的手机卡的。网上随便搜一搜,就能找到些门路。只不过大部分人,也并不太需要罢了。

另外有时候办某些事,比如绑定银行卡或支付软件时,也需要实名手机号,所以平常人用的话,还是实名的更方便些。

但小兰是从魔仙堡来的,自然不会有地球上的正式身份证。所以高明也就没向小兰讨要,直接就在家街头小店随便弄了张卡,并办了个价格最低的套餐。

反正小兰需要用到手机的时候也并不多,平常在家里时,家里就有座机。而她要跟美琪美雪联系的话,也可以直接用魔法,完全用不到手机。11

第二十二章 被坑的小兰

这座别墅小区虽然地处郊区,离城颇远,但周边的配套设施也很齐全。c∮八c∮八c∮读c∮书,⌒o≈如超市、银行网点等,都有入驻,还有家社区医院与学校。

离城这么远,这些配套的相关设施也是必须的。否则干什么都不方便,买个菜都需要大老远的进城,也是会降低意向购买人群的购房yuwang。

这些配套设施都有,饭店、便利店、小卖部这些,自然也不缺。所以高明并不需要开车进城,直接步行出了小区后,就能找到一家办这种业务的小卖部。

拿着装好手机卡的手机回到家后,但见小兰正在客厅里忙碌着打扫。刘雅丽这时也在客厅,不过却是在一边指挥着小兰,她自己则袖手旁观。

本来也是,找保姆就是让保姆干活,好让主人能够轻松的。如果主人也加入进来,那找这个保姆还有何意义。且时间一久的话,也会让保姆以为理所当然,更加偷懒不干活了。

就是可惜,小兰平常都是用魔法轻松搞定一切,同样根本用不着自己动手。但这时刘雅丽就在一旁盯着,她自然是不好用魔法,只能亲自动手,辛苦劳作了。

美琪与美雪倒是有心想帮忙,但她们要帮忙,刘雅丽肯定也不会同意。所以这时便干脆避而不见,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不然面对着这场面,她们既于心不忍,又不能动手帮忙,待在一旁也是尴尬。

高明进门换了鞋后,便立即招呼小兰过来。〖∈八〖∈八〖∈读〖∈书,2∞3↓o刘雅丽早就知道他出去是办什么事,自然也不多问,同意让小兰暂时歇下过来。

“先生、太太,有什么事?”小兰过来后,立即向两人点了下头,笑着问道。

但她面上虽笑着,心里却是不禁有些忐忑,担心以为是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事,或又是交待她多干什么活。

她也真是被美琪美雪这两个小丫头骗子给坑了,非说她是什么新来的保姆。可怜她当时还根本不知道保姆到底是干什么的,对她来说这完全是一个新的名词。所以当时也没多想其他,便顺口应了,觉着这样可以蒙混过关,让美琪美雪的父母不再怀疑她的身份。

谁知道,保姆原来就是伺候人的。这在她们魔仙堡,就是地位低下的仆人。但她应都应了,也没法再反悔,而且她也需要一个合适的掩藏身份来留在地球。对她来说,留在美琪美雪这两个她新收的小魔仙家里,也更合适。

再说她有魔法帮忙,干活还不是轻轻松松,手到擒来,一个魔法就能搞定,根本用不着她自己动手,所以当这个保姆,倒也不算什么,累不着她。

只是她当时想得好,却忘了,当着美琪美雪父母的面时,是不好用魔法的。而不能用魔法,就只能她自己动手了,还是会累。只能是在避着两人时,用魔法帮忙,轻松一下。

但当两人不上班,留在家里时,她却也没办法一直避着。尤其是这个凌太太,还总爱盯着她干活,有时候也挑三拣四的,很难伺候。

这要不是美琪美雪的妈妈,她真想暗中施展个魔法作弄一下,叫她再一直使唤自己,还总爱挑她干活的毛病。

所以她这时心里很有些忐忑,生怕又是刘雅丽挑她的毛病。不过这回是美琪美雪的爸爸开口叫她过来的,倒不知这位凌先生找她有什么事。相比起来,这个凌先生可就好伺候多了。不但从不挑她的毛病,对她也一直显得亲切有礼。

“小兰,是这样,为了方便我们以后联系,我们打算送你部手机。毕竟你有时候会出去买菜或做别的,不可能一直在家里。随身带着部手机,会更方便。”高明此时早已把手机从口袋里拿了出来,说完立即把自己面前的手机,推送到离小兰更近的那边茶几上,“这是我以前用过的一部旧手机,你别嫌弃。手机卡给你办了张新的,手机费我直接充了一百。你平常不怎么多打的话,估计够用到年底了。”

若搁在昨天以前,小兰还未必知道手机是什么,但现在她自然是从美琪美雪那里了解到了。昨天她们三个聚在房里,除了是美琪美雪问她许多魔仙堡的事情外,她也同样问了美琪美雪不少地球上的事,对这个世界更多了许多了解,尤其是一些常识性的东西。不然太缺乏的话,她也会闹笑话,更做不了一个合格的保姆。

“啊,送给我的!”小兰闻言之下,完全没料到高明竟然是送她东西,而且是送部手机,不由十分惊讶与意外。不过再想想是为了要跟她保持联系,倒也算合情合理。确实她有手机的话,更方便他们之间的联系。

“对啊,拿上吧!”刘雅丽闻言,笑着指了下手机说道。

小兰闻言,对面前的手机倒也颇为好奇。认为靠这个,地球上的人就能间隔很远隔空通话。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神奇的魔法了。

探手拿起后,她好奇地打量了番手里的手机,却是抬头有些为难道:“这个我以前没用过,不知道怎么用啊!”

高明道:“你上去让美琪美雪教你吧,你跟她们关系好,她们教你,你也学得快。客厅等会打扫也一样,去吧!”

“欸,等下!”刘雅丽闻言,却是连忙叫住小兰。正当小兰与高明都以为,她是想让小兰打扫完再上去的时候,没想到她却是说道:“她这个手机号是多少啊,我记一下,存起来。”

说着话,她立即拿起了身旁自己的手机。

高明闻言道:“我手机上存着呢,你看我的就行。”说罢,又向小兰道:“你这部手机里,我也已经存了我们俩的号码,还有家里的座机号码。很简单的,一学就会,去吧!”

“谢谢先生和太太送我的手机!”小兰闻言,又点头向两人表达了感谢后,便道:“那我上去找美琪美雪了。”

“去吧!”刘雅丽这回也没再拦她,摆手说了声后,便拿过高明这时递来的手机,按键记着高明手机上所存的小兰手机号码。

小兰丝毫没怀疑到这部手机有问题,也根本想不到高明送她这部手机的真正目的,立即高高兴兴地拿着手机上去了。11

第二十三章 魔仙女王 黑魔仙现身

数日之后,高明这晚又正在电脑上查看监控录相时,忽然注意到了魔仙女王的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魔仙女王的真身,而只是魔仙女王临时降临在地球上的一个能量分身。魔仙堡的历代规矩,也并不允许魔仙女王的真身亲自降临地球。

但尽管出现在监控中的只是魔仙女王的一个临时分身,高明还是隐隐能感觉到这个魔仙女王的强大。

就算他只是隔着监控摄像头看着电脑画面,并且还不是实时的,而是之前录下的,但高明仍然有觉着这个魔仙女王很强大的莫名感觉。尤其,这还只是魔仙女王的能量分身,如果是真身的话,恐怕会更加强大。

另外,高明认为这个魔仙女王强大,还有一个侧面的证明。那就是这个魔仙女王,竟然差点儿发现监控摄像头的存在。

画面中的这个女王能量分身,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总是会时不时地转头往摄像头的位置瞧来,有可能是感觉到了有被监视的感觉。

不过直到最后离去,这个女王的分身都并没跟小兰和美琪美雪多说什么,完全没有提起这事。

高明猜测,对方可能一来也就是稍微感觉到有点儿不对,还并不能完全肯定。毕竟这个女王降临的只是分身,并非真身。对于能量分身的感应,恐怕对方也并不能完全确认与把准。

如果有些别的能量影响,也是有可能判断错误的。再说从魔仙星球到地球,跨度也很大。这么长的距离传输,中间有可能出现点儿错误,也是在情理中的。

二来,则是这个魔仙女王对地球上的这些现代高科技产品也未必了解。就算察觉到后,也并不知道是什么,又是做什么用的。

第三,则就是可能高明掩饰的好,装的隐蔽,让那个魔仙女王的分身虽察觉到了有点儿不对。但看来看去后,却并没发现到底哪儿不对,便自然会归结为自己判断错误了。

但不论到底是哪个原因,又或者三个都有,都可以由此说明这个女王的强大,至少直觉感应方面很灵敏。

比如同样是魔仙,小兰还是真身在此,对高明所隐秘安装的这些监控摄像头就全部毫无所觉,半点也没发现不对。至于美琪美雪,还只是实习小魔仙,自然能力就更差了。

发现到这个魔仙女王的强大后,高明心里也不禁有点儿犯怵。不知道自己到时如果真成功得到魔仙彩石后,这个魔仙女王会不会真身降临,强势干涉。

虽然魔仙女王自己有亲口说了,魔仙堡的历代规矩,并不允许女王真身亲自降临地球。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真到了关键时刻,魔仙堡最强大的宝物魔仙彩石有可能永远遗失时,这个魔仙女王未必就不会打破这个规矩。

至于女王现在并不担心魔仙彩石的问题,只派了小兰一个人前来地球追索。

一来是ojie魔仙彩石的咒语连她都还不懂,小月拿在手里,空有强大的能量却不能用,也就跟拿块儿石头没什么区别,自然也就不用担心;二来她只派小兰一个前来地球追捕小月,夺回魔仙彩石,也是趁机对小兰进行的一次历练与磨练。

另外,小兰便是守护魔仙彩石的魔仙之一,而魔仙彩石正是在小兰当值守护时被小月给盗走的。所以这本来也就是小兰的责任,派小兰来地球追索,也是让小兰将功补过。

看完魔仙女王能量分身降临的监控后,高明心里虽然一时对魔仙女王的强大有点儿犯怵,同时还忍不住怀疑魔仙堡的真正实力到底有多强;但他同样也很相信湘湘的能力。认为在他真正得到魔仙彩石的那一刻,湘湘应该能够将他及时送走,返回现实世界。

再说他现在连魔仙彩石长什么样都还不知道,见都没见着,就担心得到魔仙彩石后就有可能会引来魔仙女王的出手,似乎也稍微有点儿杞人忧天,担心的太远了。

至少现在,魔仙女王还不是他需要面对的问题。所以高明随后想想后,便也不再对此过多担心。

接下来,他又随后看着之后的监控录相。

本来他以为见到魔仙女王的出现后,过后应该就再没有什么重要的大事了,多是些小兰与美琪美雪相处的平常。

但没承想,在这之后不久,却还让他发现了件重要的事。那就是,他居然在监控录相中,发现了黑魔仙小月的身影。虽然监控画面里的小月,始终没有露正脸,甚至被拍到全身的时候也少,但高明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就小月那个洗剪吹的杀马特造型,以及变身后的一身紫衣与渔网袜,实在是太过惹眼了。

监控画面中的小月,似乎也是在远远监视着小兰,暗中窥探着小兰的举动,所以一直并未接近凌家的别墅,只是躲在远处暗中观察。也因此,高明暗中安装的那几个监控摄像头,补捉到的小月画面也就不全,有的只是一角处有个隐约的人影。就算有拍到全身的,但因为距离太远,也拍的不清楚。

不过高明还是可以肯定,应该就是小月无疑了。毕竟凌家可没什么仇家,凌大为夫妻俩最近也没招惹过什么事,最有可能被监视窥探的原因,自然也就是新来的小兰所带来的了。

没承想,这个黑魔仙小月却是早就发现了小兰的踪迹。而且并不着急现身,反而一直躲在暗中,窥探观察小兰。可能是想知道小兰在做什么,又打算到底怎么对付她。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得不说,黑魔仙小月在这方面的心机,可比小兰强多了。要想打败对手,当然要先了解对手。

只有在完全了解对手后,才能做针对性的布置。

比如小兰招收了美琪美雪这两个小魔仙做为自己的帮手,小月也随后就招收了自己的小黑魔仙来做帮手,典型的针锋相对。

可惜,监控面画中所发现到的小月踪迹,也是之前录下的,并非是实时的。小月眼下,应该并不在外面,毕竟这小月也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监视小兰。

不过,倒也说不准。

想到这儿,高明立即就把监控画面调回了眼下的时间,然后仔细在前院与后院的摄像头中搜寻小月的身影。

但可惜的是,仔细瞧了一番后,却并无发现,显然小月今晚确实没来。

但既然这个黑魔仙小月已经暗中现身出现了,那离其正式现身对付小兰,以及招收严莉莉为她的小黑魔仙的日子也就不远了。很可能,就是最近这几天内。

第二十四章 错过了 严莉莉的约见

在监控画面中没发现到黑魔仙小月后,高明随后又忍不住想,对方也可能是因为此时所在的位置,没有进入到监控范围内,并不代表今晚就一定不在。▲≥八▲≥八▲≥读▲≥书,√≧o

想到这个可能后,高明便立即关了电脑,然后借口到外面散步为由,出去沿着别墅周围转了一圈,搜寻有可能藏身的地方。只是他转了一圈后,仍然没有任何发现,这才真的死心。确认小月今晚,应该确实没来。

不过没发现,他对此也并没多失望,本来这就不是着急的事,并不急在这一时三刻。

再说,黑魔仙小月既然已经现身了,那通过他在小兰与严莉莉身上所布置的两手准备,以后能够发现小月踪迹的机会也多的是,并不急于现在就立即求成。

想到这儿,高明便也没在外面多待,立即安心回家。回去后也没多做别的,回房便搂着“老婆”睡觉了。

接下来又过数日后,便又到了下一个周末。

这周的周末,美琪美雪的学校组织了学生到城外郊游。但也不是全校所有学生一块儿去,是按班级为单位,轮流进行。毕竟人少点儿的话,也好进行管理。一次人太多,老师管不过来,也容易出事故。

对于两个“女儿”周末的郊游,高明在得知后,也并没当回事。学校经常有这样的活动,在他看来,也不过又是个差不多的活动。

再说这种事,也用不着他参与,学校只是组织学生郊游,并不带家长。而美琪美雪出门的事,穿什么衣服,准备什么食物,刘雅丽吩咐下去,小兰也都能全部负责搞定,根本不需要他们插手管什么。】八】八】读】书,2√3¢o

难得周末,两个女儿又不在,高明便被刘雅丽直接拉着进城购物逛商场去了。

直到郊游过后,高明才非常后悔地知道。原来就是在这次的郊游中,黑魔仙小月终于正式现身,并且与魔仙小兰大战了一场。结果当然是惯常的不分胜负,谁也没拿下谁。

不过两人这次以魔法对决的过程,却是被严莉莉不小心旁观瞧到了。而严莉莉也是因此被黑魔仙小月给注意到,并随后就顺势将严莉莉收为了她的小黑魔仙。

高明能在事后得知此事,判断出来黑魔仙小月已经正式现身,也是因为从严莉莉身上推断出来的。

其实他如果熟悉原剧情的话,就能提前知道这节。只可惜他以前并没看全过这部剧集,只是断断续续地扫过几眼,知道大概情节与剧情走向。可一些细节方面,他却基本遗忘了。

比如黑魔仙小月在地球的第一次正式现身,他是知道有涉及到严莉莉,并且被严莉莉组瞧到了。但这天具体是什么日子,又是哪一天,他却不知道了,很可能是当初就把这部分内容给看漏了。

甚至他明明知道黑魔仙小月的正式现身,应该就是最近这几天内,却也是不小心错过了这天,没能赶上。

好在之后还有机会,因为那天小月与严莉莉接触的时间并不多,因为带队的老师过来找严莉莉,便打断了两人的对话,当时严莉莉也还没有正式答应小月做她的小黑魔仙。是在随后的第二次接触后,才正式答应,成为真正的小黑魔仙。

严莉莉正是因为遇见了小兰与小月魔法对决的事,而因此担惊受怕,十分担心。可惜她父母这几天还是惯常的在忙,没空陪她。而严莉莉实在无人倾诉,又对此十分忧心,便打电话给了高明。

不过她约了高明后,却也没有完全明说这件事。毕竟魔法这种事,实在是匪夷所思,说给谁估计谁都很难相信。尤其是大人们,更不会信这种事,只会以为是小孩子胡闹瞎想。

虽然高明对她很好,想法也很开明,但严莉莉当然也不会就对他完全吐露心声,毕竟两人也才结识不久。尽管因为高明的刻意经营,两人的关系已经亲近了许多。严莉莉心里,更是几乎把高明当成了仅次于她父亲的人,甚至觉着比她亲生父亲更亲近,很想高明真的是她爸爸。

但可惜的是,这自然不可能。再说就算真正的父女,互相之间也会有所保留,各有秘密。所以对魔法这种匪夷所思的事,严莉莉仔细考虑一番后,也就没有完全跟高明说实话。只是问了高明一句,相信这世上有魔法吗?

而高明也正是因为严莉莉的这句话,从而推断出了前面已经发生的事。严莉莉肯定是已经遇到黑魔仙小月,见识与接触过了魔法。否则她之前对这方面毫无任何接触,怎么可能会忽然莫名其妙的问出这么一句话?

那是周日的下午,严莉莉把高明约在小区花园里的一个凉亭内,凉亭外正对着一个人工小湖。

“凌叔叔,你相信这世上有魔法吗?”见到高明,互相打过招呼问候了两句话,严莉莉也没多聊别的,立即就开门见山地道。

而高明由严莉莉的这一句,就立即转瞬推断出了之前已经发生的事。猜到黑魔仙小月已经正式现身,并且已经接触过严莉莉后,高明心中不由暗叫了声“可惜”,可惜自己错过了。

不过对于此事,他自然也无法多说,因为他还不想过早在严莉莉面前挑明自己的身份。他需要严莉莉继续顺利的当这个小黑魔仙,如果他此时就挑明身份,说自己也会魔法,很可能就会打断这个进程。

而严莉莉能够顺利成为小月的小黑魔仙,对他来说才更有帮助。因此,他自然不能在现阶段干扰这个过程。

想到这儿,他脑中转瞬转过许多想法后,并没直接回答,而是忽然一笑地反问道:“你相信这世上有外星人吗?”

“凌叔叔,我这问你魔法呢,你怎么跟我扯外星人,这两样有什么关系啊?”严莉莉闻言,不由有些抱怨地道。不过说完后,她却是忽然忍不住心中一动,接道:“你的意思是说,会魔法的有可能是外星人?”

魔仙星球上的魔仙,相对于地球来说,确实都算外星人。不过高明的本意还真不是这个,闻言不禁摇头一笑后,说道:“我不是这意思,我是想说,科学还无法证明的,并不代表就不存在。这世上还有许多未解之谜,更别说整个宇宙了。所以,一切皆有可能!”

“也就是说,你相信世上有魔法,也相信有外星人了。”严莉莉闻言,立即说道。

高明道:“我不相信有,也不相信没有。在没得到证明之前,我对一切都抱有怀疑。眼见为实,我会相信自己所看见的。我还相信这世上真有孙悟空与葫芦娃呢,但在没见到真的之前,我也不能说这世上就一定有,或一定就没有。”11

第二十五章 争宠心理 决定接受

严莉莉见这位凌叔叔竟然又扯到了孙悟空和葫芦娃,而且竟然说相信世上真有,不由被逗得失声而笑,指着高明道:“你竟然相信世上真有孙悟空和葫芦娃,哈哈……凌叔叔,你可真是太逗了!”

这一笑后,她心情倒是不禁开朗了许多。最重要的是跟高明说了这么会儿话后,她心里的包袱也轻了些。虽然她没有跟高明说出所有的实话,讲出昨天郊游所见所闻的一切实情,但高明的回答,还是宽慰了她许多。至少没像她妈妈那样随便敷衍她,还说她是在说傻话。

“眼见为实”,凌叔叔的这个观点倒也简单实际。既然眼见为实,一切都是她亲眼所见,那就没有什么太忧虑与好怀疑的了。这世上,确实是有魔法的。

而魔法既然是真实的,那昨天那个拥有魔法的神秘女人对她所说的一切,便也都是真的了。包括凌美琪与凌美雪竟然也会魔法,而且是什么小魔仙。

想到那个女人所说的关于凌美琪与凌美雪的事,严莉莉不禁转头看向高明,也不知道这位凌叔叔,知不知道他自己两个女儿也会魔法的事。不过她心里猜测,高明应该多半不知道。想到这儿,她很有些冲动地想告诉高明。但随后又想了下后,她决定还是暂且作罢。

虽然她目前跟高明的关系很不错,但跟美琪美雪之间,还是颇为敌对。只能说因为高明的存在,她对这两姐妹的敌意,比之前少了一些而已。

但少归少,这种敌视却依然存在。她仍然想处处赢过这两姐妹,想看她们出丑。另外她还觉着,如果自己能在各方面都胜过这两姐妹的话,那高明就会更喜欢她,觉着她更优秀。

这种心理,似乎是有些想在高明面前争宠。尤其她跟高明不是父女关系,没有天然的血缘亲情相系,便也下意识地觉着,自己应该表现的更加优秀,才能获得高明的更多喜爱。

现在她跟凌美琪与凌美雪之间,已经不是之前简单的争强好胜,想处处赢过两姐妹了,还夹杂了与高明之间的关系。

当她心里多次假设过,如果高明真是她爸爸那该多好时,便也会下意识地把这种虚假的父女关系,同样架设在自己身上,把自己真当作对方的女儿来看待。

尤其是她的亲生父母总是工作忙,经常不在家,往往好多天都很难见到一面,有跟没有基本没什么区别时。高明的出现,就填补了她这种空缺,让她有些把对父母的感情寄托在了高明身上。

最重要的是,高明对她很好,会陪伴她,陪她玩,听她倾诉心里话,也会逗她笑,开解她。而且无论她做什么,总是会鼓励她,不会一味地要求她必须怎么样,学习应该有多好,要考到全班第一、全年级第一之类。

反正对比起来,这位凌叔叔实在是比她亲生父母好了太多。而在这种差别对比之下,她潜意识里也就不禁更加希望,高明真有可能是她父亲,对高明所寄托的感情也就更多更深。

对于凌家两姐妹,如果两人中只有一个的话,对她来说都比较好对付。尤其凌美琪,学习既不好,性格也比较冲动,还不够聪明。只对付凌美琪一个,会更加简单许多。而凌美雪虽然学习很好,经常跟她争夺班内的第一名,但凌美雪的性格却有些柔弱。如果没有凌美琪经常替她这个妹妹出头的话,凌美雪也会好对付的多。

可两姐妹加到一块儿,性格却十分互补,也能互相弥补对方的弱点与短板。何况常言说,“双拳难敌四手”、“三个臭皮匠,顶过一个诸葛亮”,她就算再是聪明,还是有些不如两姐妹加一块儿。

凌美雪学习更好,经常在学习上压过她,考取班内的第一名。而凌美琪虽然学习很差,经常是倒数第一,但其他方面却都很优秀,比如美术、音乐等才艺方面,甚至是体育上,凌美琪也能经常胜过她。

单打独斗,两姐妹都不够她打。但两人加在一起,她要赢就很难了。到底一人计短,二人计长。

“没听说过句话吗,说人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一颗童心。只有心态年轻,才能活得更年轻。”高明却不知道严莉莉此时如此复杂的心理,闻言后,笑着说道。

“凌叔叔你本来就不老啊,还很年轻,看上去比我们体育老师都年轻!”严莉莉闻言,立即送上一句恭维话。

不过这也是她心里的实话,虽然这位凌叔叔的年纪,确实比她们体育老师年纪要大。但光从外表上看去,确实是凌叔叔显得更年轻。她们那个体育老师,虽然今年才刚三十,但经常在太阳底下上课,却是晒得很黑,皮肤也不好,所以看上去十分显老。

两人接下来又聊了一会儿后,眼看着太阳快要落山,便没再多聊,互相道别后离去。

临分手时,高明倒是还多问了句严莉莉的父母晚上会不会回来,得知不会后,还好意地邀请严莉莉一起到他家吃晚饭。不过严莉莉最后想想后,还是没有答应,婉言谢绝了。

她其实挺想要答应,觉着自己做为凌叔叔邀请的客人,堂而皇之的上门,倒要看看凌美琪与凌美雪到时脸上会是什么表情。当着自家父母的面儿,凌家姐妹俩恐怕也不好跟她直接吵闹,得耐着性子把她当作客人看待与接待,那感觉一定很不错。

只不过,要搁在之前,她还不知道凌美琪与凌美雪会魔法时,倒也是不知者无畏,没什么好怕的。可现在她在知道凌美琪与凌美雪真的会魔法后,心里却不禁对这姐妹俩有些隐隐感到害怕了。万一到时真惹怒了这姐妹俩,她们立即就暗中施展魔法对付她,她到时要怎么防备,又该怎么办。

所以她决定,不妨等自己也学会掌握了魔法后,再做这事不迟。到时自己也会魔法,自然也就不怕这姐妹俩了。

眼下她虽然还没有再次接触到黑魔仙小月,但通过与高明的这番谈话后,她心里却已是暗下决定,决定答应接受那个黑魔仙的条件,成为对方的小黑魔仙。

既然要跟凌美琪、凌美雪争夺高明对她们的喜爱,那在魔法上面,她也要胜过这两姐妹。她们有的,她也必须要有。不然她们会魔法,她却不会,那肯定就会落在下风。

第二十六章 半夜动身 守株待兔

高明回到家中后,吃过晚饭不久,便又独自一人钻到书房,习惯性地查看今天的监控录相。¤八¤八¤读¤书,☆←o

他会知道黑魔仙小月已经正式现身,除了是从严莉莉那里侧面推测了解到外,也有从监控录相中看到小兰事后与美琪美雪关于这件事的谈论。她们间的谈论,就比高明从严莉莉那边完全凭推测了解到的信息,要详细多了。

不过小兰并不知道,当时严莉莉有在一旁暗中看到了她和黑魔仙小月的魔法打斗。所以小兰的谈论中,自然也缺失了这点,根本没有严莉莉的出现。

看了会儿监控录相,当刘雅丽又再次过来叫他回房睡觉时,高明连忙切换了电脑上的应用程序,并立即敲击键盘,装作打字的样子,然后向门口的刘雅丽道:“明天早上是周一例会,我还要查点儿资料,准备些东西,你先睡吧!”

顿了下,又接道:“我可能会忙到挺晚,要是晚的话,我就在这边睡了,免得过去把你吵醒。”

昨天是周六,今天是周日,明天便是周一。而凌大为的公司,确实每周的周一上午,都会举行公司例会,开展安排一周的工作。所以这个周一例会,倒并不是高明编的,而是确实存在,刘雅丽也清楚知道这点。所以听高明这么说后,半点也没怀疑,只是点头道:“那好吧,你别忙太晚,能早点做完,就早点做完。”

说完之后,她也没过来,只是笑着跟高明道了声晚安,又扬手给了高明一个飞吻后,便转身带好门出去了。∝八∝八∝读∝书,◆o+

见刘雅丽一走,高明便立即停下了双手。公司的周一例会确实不假,但该准备的东西与资料,他其实早就已经提前准备好了,并不用这时还要继续忙工作。他只是以此为借口,打发掉刘雅丽,好方便自己晚上的偷偷出门。

黑魔仙小月既然已经正式现身,并且接触过了严莉莉,他想小月很快就会进行第二次接触。毕竟严莉莉目前,还没正式答应成为她的小黑魔仙,她自然是要尽快把这件事落实了。

所以高明推测,估计也就是这一两天内。虽然黑魔仙小月第二次接触严莉莉的确切时间,高明也早已不记得了,但却记得,是在晚上。而且可以想见,肯定是在深夜所有人都入睡后。

高明便是因为有此推测,所以决定今天晚上就去严莉莉家的别墅外守株待兔,看能不能等到黑魔仙小月的出现。大不了就守个几天,绝对能等到。毕竟在严莉莉这件事上,黑魔仙小月肯定会比他更加着急,绝不会拖得太久。

而小月今天晚上就会出现去找严莉莉的机率,也是相当大。

高明既然推测到了这个,自然就绝不会再轻易错过这次,所以今天晚上是必然要过去守一守这只兔子的。

这个决定,他下午还正跟严莉莉谈话的那会儿,就早已暗中做好了,连晚上如何打发掉刘雅丽,可以更方便自己一个人行动的借口都已经想好了,便是现在这个。

果然这个借口十分好用,刘雅丽半点都没怀疑。因为周一例会确实是存在的,这个完全不假,而刘雅丽也知道这点。并且以前,凌大为也曾因为周一例会的事,而周日晚上加班赶资料。所以既有前鉴,这一切自然也就更正常了。

为求装得更真实,高明这时的书桌上,也确实摆满了明天开会需要用到的资料。电脑上也确实打开着一个文档程序,里面是一份明天开会需要用到的资料。万一刘雅丽过来的话,这一切便都是很好的掩饰,绝不会让刘雅丽起疑。

当然,刘雅丽刚才连过来都不过来就完全相信了他的话,这也更好,说明刘雅丽确实半点都没怀疑他今晚的这个“加班”。

等刘雅丽走后,高明一边继续开着实时监控画面,一边随便上网浏览些网页,看看新闻之类,打发时间。

时间很快就到了深夜,等到了晚上十点多时,美琪美雪房中的监控画面便显示,美琪美雪已经开始准备睡觉。小兰也准备睡了,跟两人道了晚安后离去。

而等小兰离开后不久,美琪美雪果然也没再多聊,相继爬上床,并且关了灯。

只是关灯之后,一时也无法立即入睡,姐妹俩又在黑暗中说了会儿话。不过也没说多久后,姐妹俩便相继很快入睡。

另一边客厅的监控画面里,高明也能看到小兰离开美琪美雪的房间后,就下楼到了客厅。然后在饮水机旁喝了杯水,又到卫生间里稍作洗漱后,便很快回自己的保姆房睡觉了,接着也再没出来。

至于刘雅丽那边,高明虽然没在他们的主卧里装监控,但书房就在主卧的隔壁,他也能隐约听到那边的一些动静。另外从书房的窗户里,也能斜对着看到主卧室窗户。

当注意到电脑监控的画面里,小兰也回房之后,高明便起身到窗户旁往主卧里望了下。这一望之下,果然也见到主卧的灯光已灭,显然刘雅丽此时也是准备睡觉了。

不过眼下这四人都是刚准备入睡或才入睡的状态,还属于浅度睡眠,睡的很轻,高明自然也不会选择现在就立即出门。不然这时不小心发出些动静的话,很可能会惊醒到睡,甚至是把四人全部惊醒。

另外,这时也才十点多,尚还不够晚。

接着转头透过窗户往小区内的其他别墅扫去,但见这时视线内可见的大部分别墅,不少窗户的灯光也已经熄灭,显然也是准备睡觉了。

高明站在窗前又望了片刻后,便转回去坐到电脑旁,又继续在网上瞎逛地闲看了一会儿。

等看着电脑上的时间过了晚上十一点半,而此时家中的几个监控画面也全都许久没有半点动静后,高明便站起身,准备动身出发了。

监控画面此时完全没动静,就说明所有人都已经睡熟了。美琪美雪的房间最直观,两姐妹早就已经睡得深了,甚至美琪还有点儿稍微打呼。

客厅里一直没动静,也就说明小兰一直没出来过。另外,楼上的走廊里,高明也有装了摄像头,此时同样没动静。也就表示,刘雅丽也睡熟了。11

第二十七章 魔仙女王的水晶球

高明决定动身之后,便没再多作耽搁,立即稍做收拾后,就轻手轻脚地开门出去。

不过他出去时,却是并没关电脑,只是关了那个摄像头的监控程序,同时打开文档程序显示在桌面上。

这样一来,万一家里有人发现他出去的话,他也可以借口说是一时工作的烦了,出去走走散散心,换换心情。

基于这点,他便也就没用魔法,而是直接步行离开,更没有选择立即变身。这样万一在下楼的过程中,碰到刘雅丽或美琪美雪、小兰的话,也有得解释。

另外他不用魔法,也是怕小兰对魔法能量过于敏感,有可能会在他使用魔法时察觉到。他就算要用,也要离开这所房子后再用。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则是他要防备魔仙女王。

虽然魔仙女王并不在这里,甚至根本不在地球,但却时刻用魔仙水晶球关注着小兰的动静。万一他直接在距离小兰不远的地方使用魔法,也是有可能被这个魔仙水晶球给监测到的。

尽管未必就一定,但为防万一,他却是不能冒这个险。

在之前的某一段监控录相中,高明曾看到魔仙女王的能量分身亲口说过,说她的魔仙水晶球,能够随时查看到小兰在地球上的一举一动。小兰无论做什么,都瞒不过她。而这个监控范围,也不止小兰,同时还包括美琪美雪这两个新任小魔仙。

美琪美雪每天都做了什么,魔仙女王同样能够知道,而且知道的很清楚。并且还依此给两位小魔仙做评分晋级考验,做得好有加分,做得差则减分。不好不坏,或有好有坏时,则功过相抵,不加不减。

这么看来,魔仙女王虽然远隔着与地球不知多少光年,但似乎只要她想知道,就能随时随地知道地球上的任何事。

尤其魔仙女王能够随时监控到魔仙小兰与美琪美雪,那近在咫尺的凌家上下所有人的一举一动,应该也都逃不过这个魔仙女王的监控水晶球,其中自然也包括高明的。

当意识到这点后,高明当时不由立即悚然而惊。若这个魔仙女王真有这么大神通,那岂非他所做的一切,尤其是在凌家内做的一切,全都瞒不过这位魔仙女王。

可事实是,他当时就正借助监控摄像头录下的视频录相,查看着魔仙女王分身降临时的举动。而魔仙女王的这个能量分身,分明也对他所安装的隐蔽摄像头是有些稍微感应的,只是还不能完全肯定与确定,容易被女王的真身判断为是能量分身的错觉。

但如果这个魔仙女王真能利用那个魔仙水晶球随时监控到他的一举一动的话,那岂非理应早就该察觉到他所做的这一切,知道他有私下安装了摄像头监控着家里。

而魔仙女王若知道这点,知道她自己包括魔仙小兰还有两个小魔仙美琪美雪全都已暴露身份的话,那岂非应该早就对此做出些应对措施,绝不该再继续放任高明才是?毕竟关于魔法与魔仙的事,并不能随便被普通人知道。

可事实上,如今距离魔仙女王的能量分身第一次降临,已经是过去了许多天,但魔仙女王对此事却还是未有任何反应。

这就说明,要么魔仙女王是在知道这件事后,打算对高明另有处置,并不想当作寻常状况来处理;要么就是,魔仙女王其实对此毫无所觉,根本就没发现他所做的这一切。

在仔细思忖一番后,高明认为应该是后者,那就是魔仙女王其实根本没发觉他。魔仙女王的那颗魔法水晶球,也无法做到随时监控地球上的一切。

她那个魔仙水晶球的监控,应该是更有针对性。之所以能够随时监控到魔仙小兰与美琪美雪的所有举动,应该是魔仙女王有在她们身上动了什么手脚,暗中对她们施过什么魔法,这才能做到随时监控到她们。而其余未曾被施过这种魔法的人,魔仙水晶球就无能为力,监控不到了。

不然魔仙女王真有这么强大的神通,魔仙水晶球也真有这么强大能力的话,那魔仙女王理应也就能随时监控到黑魔仙小月与她的儿子游乐了。而知道这两人的所有动向后,自然也就能提前布置计划,交待小兰做针对性的布置。自然也就能谋定而后动,胜算更大。

可事实是,魔仙女王显然做不到这点,小兰还需要亲自想办法寻找黑魔仙的踪迹。而小月做的所有事,魔仙女王也并不能随时监控与察觉到。

这也就说明,魔仙女王与她的魔仙水晶球,并没这么神通广大,高明是有些自己吓自己了。

意识到这点后,高明对此也就没这么担忧了。不过当他面对小兰与美琪美雪时,因为魔仙女王能够随时监控到这三人,也就等于相应能监控到他了。但只要他表现的平平常常,不暴露自己同样也拥有魔法能力,自然也就不会过分引起魔仙女王的注意。

而且只要他避开这三人,也就理应不会被监控到。就像他在自己的书房查看这些监控视频时,都是特意避开了所有人,只有他自己。而目前魔仙女王对此还没有任何反应与处置,也就说明,他应该是成功避开了,没被魔仙女王的水晶球给发现到。

不过有鉴于小兰和美琪美雪目前都在这所房子里,尽管都已经睡熟了,并且都在她们各自的房间,但高明还是担心自己在这所房子内施展魔法时,有可能会被魔仙女王的水晶球给监测到。

所以这时为杜绝万一,便没有使用魔法。不然他早就清楚严莉莉家的别墅在哪儿,只需要一个移形魔法,立即就能瞬间移动过去,行动还更加隐秘无声。要回来时,也能靠移形魔法再瞬间移动回来。

就是怕有可能被魔仙女王的水晶球监测到有魔法的波动,所以他这时才不好直接用魔法。而且不止现在不能用,以后也不能在凌家内随便使用,尤其是小兰与美琪美雪在的时候。

只要他还不想暴露自己同样也会魔法,那就需要特别注意,必须要使用时,也要特意避开这”,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二十八章 黑魔仙出现 守着了

高明一路轻手轻脚地下楼到了客厅后,并没惊醒到任何人,这也让他不禁松了口气。《八《八《读《书,2■3o⊥

再接着过去打开客厅门后,也同样十分顺利。等最后出去,再返身轻轻把门关上后,高明则彻底松了口气。

出了门后,他这时便不需要再像刚才在家里时那么特别小心了。接着走出凌家的院子,再又彻底远离了三百米开外后,他这才避开小区内的监控摄像头,然后躲进旁边的一个阴暗角落处,为自己施展了隐身魔法。

施展过隐身魔法后,他这才接着施展变身魔法。他之前有试过,在隐身魔法下施展变身时,隐身的效果还同样起著作用,能够遮掩掉变身时的那些耀眼光芒。

成功在隐身状态下完成变身后,高明立即就快步往严莉莉家的别墅赶去。

凌家与yanjiaqi实离的并不远,中间也就间隔了五座别墅,直线距离也就在一公里多点儿。

这么点儿距离,高明也就没选择用飞的。快跑几步就过去了,不值当浪费那些能量。同理,也就没必要使用移形魔法了,移形魔法更费能量。

他之前考虑过在书房内就直接用移形魔法过去,是为了更加方便直接。但考虑到当时距离小兰与美琪美雪不远,有可能被魔仙女王的水晶球给监测到,他自然是没用。现在既然已经出来了,这点儿路,跑过去就是,也就没必要用了。

虽然他现在并不缺能量,但能省点,还是要省点用。→八→八读书,↓o≥

倒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目前为止还基本没用过几次魔法,再加上又有每天的自动补充。所以直到现在,魔法棒内的能量都始终保持在一千大关,还并没有掉落过。

虽然这里目前也是地球,但就整个世界而言,这里也同样处于魔仙世界,是魔仙世界内的地球。所以他的巴拉拉能量魔法棒,在这里每天自动充能的速度,要远比在现实世界快得多。有这种自动补充,他不用多做别的,就能始终让魔法棒的能量保持不掉落。

迅速赶到严家的别墅后,高明先在附近选了个视野开阔的位置瞧了瞧。当瞧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到黑魔仙小月的踪迹后,他立即就直接进了严家的院子,然后飞身直上屋顶。

站在屋顶之上,严家的前院后院都能一览无余,更加便于观察与监视周围动静。

其实这些别墅说是院子,但所有的别墅周围,却都没有建院墙,而是以一些高大的绿化带给分隔了开来,划分了每座别墅周围的区域占地。既能做为分隔,也美观好看。

也就是实用性差了点儿,并不如真正的围墙。但就算是真正的围墙,也同样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真有贼人惦记的话,再高的围墙也挡不住,总有办法翻进去。

在轻身攀爬到严家屋顶的过程中,高明有注意到,二楼的一间房间内,严莉莉正在里面沉睡。

却是天气炎热,严莉莉并没关窗,窗帘也没完全拉上。所以被路过的高明,透过窗户看到了。

但看到之后,高明自然也不会打扰严莉莉,只是稍微瞧了眼,就立即接着上了屋顶。

上了屋顶之后,高明又望了下周围,见一时还是没发现到黑魔仙小月的踪迹后,便盘膝而坐地耐心等待,也并不着急。

坐下之后,他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但见此时仍是十一点多,不过也快到十二点了,剩下没几分钟。

接着耐心等到过了十二点,又再等了十来分钟后,高明忽然双眼一缩,发现了远处有些动静。

这座别墅小区因为地处郊区,所以周围不少地方,直接就是荒郊野外。附近不远处,大约间隔了三百来米,便有一座小山,海拔最高也就几百米的样子。

不过这座山虽小,山上的树木倒很茂盛,到处都是被绿色覆盖着。山脚下还有一条小河流过,山上也颇有几处清泉绿溪,倒也算得上青山绿水,风景秀丽。

但因为山实在不高,山上也没有什么建筑与有特色的地方,所以似乎也没人接手开发成旅游区。只有附近这座小区的业主们,有时会到山上游玩,登山野餐,孩子们尤其喜欢跑到附近这座山上玩。

此时便是从这座无名小山的方向上,在高明眼下变身后的目力所及最远处,就见到一条几乎与黑夜淡为一体的暗紫色身影,正在速度极快地迅速向这座别墅小区移动。速度之快,身后都几乎拖出了一道道的残影。

而这个身影的周围,还隐隐有些暗色的光影在闪烁。但却实在太暗了,而且这些光影所发出的光也十分晦暗,所以反而容易混淆视线,更加与黑夜溶合,让人很难注意到。

高明若不是此时正处于变身状态之下,视觉功能与眼力已被大大提升,只是平常状态下的,说不定也根本发现不了,只以为是黑暗中有道风在刮过。

但他此时虽仍不能把这个身影看得真切,却也能完全判断出来,里面确实是个人影无疑。

而这个身影虽还没近前,又是处在快速移动中,让他看不清楚。但他看到的第一眼便也判断出了,这个暗紫色的身影,必然就是黑魔仙小月无疑。

没想到,还真让他今晚守株待兔给守到了。他之前判断得,小月今晚就会出现与严莉莉进行再次接触的机率更大,也果然没错。

这个身影,当然是直奔小区而来。而且几乎眨眼间,就迅速逼近小区,然后丝毫没作停顿,就轻易翻过了小区ei的围墙。

接着落地进入小区后,这个身影也丝毫没作停顿,稍辨方向,就立即迅速直奔严家的别墅而来。

对方看起来,对这座别墅小区已是显得相当熟悉,绝对不是第一次来,肯定早就踩过许多次点了。

当然,重点肯定是凌家。小月主要的监视对象,还是小兰,此前早就已经在高明私下秘密安装的监控摄像头里有露过身影,而且还是多次。

而以小月的掌控欲,恐怕也稍带脚地把这座别墅小区转遍了。各家都住了什么人,尤其是美琪美雪的同班同学校们,恐怕她都基本清楚。11

第二十九章 黑魔变身 想追无法

黑魔仙小月此时能保持这么快的移动速度,当然是施展了某种魔法。不然若没有魔法加持的话,魔仙本身的身体素质,也就跟普通人差不多,身体强度与极限,也强不了普通人多少。

黑魔仙的身影,此时就像一道毫无重量的影子。进入小区后不片刻,很快就赶到了严家的别墅外站定。

高明站在屋顶,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黑魔仙小月。但见这个小月本身倒也挺漂亮,只是变身后的那个杀马特造型与眼影大浓妆,实在太毁真实颜值。

他此时仍保持着隐身的状态,所以下面的小月,对他丝毫没有发觉。也是这个小月过于自负,认为目前地球上就只有她跟小兰两个魔仙。而只要不是小兰忽然出现,其他人自然发觉不了她的踪迹。就算会不小心被人撞见,她也能够轻易解决。这些普普通通的地球人,哪里会是她黑魔仙小月的对手,还不是任她随便摆弄。

基于这种自负,她也丝毫没作什么魔法侦察之类的防范手段。过来站定后,也根本没抬头往屋顶多瞧半眼。

不过她还是抬头了,但抬头只是瞧向二楼严莉莉房间的窗户。

瞧着这扇窗户,她唇边微微一笑,立即开口叫道:“严莉莉!”

她这句话的声音并不大,但却充满了一种诱人心神的味道,似乎能直接叫到人心底,便是捂上耳朵也不管用,仍能清晰地响在那个被呼叫的人脑中。

严莉莉此时本来正熟睡着,但被这句充满魔魅的声音一叫后,便不由立即睁眼醒来。

醒来后,她立即翻身下床,然后走出并没关上的落地窗拉门,到了外面阳台。接着向下一瞧,便瞧到了下面的黑魔仙小月。

两人对视一眼后,严莉莉自然明白对方前来找她的用意。接下来也没多说什么,便立即转身开门下楼,到屋外去见黑魔仙小月。

她父母今天晚上却是有事没有回来,只有保姆在家陪她。这也是她父母的一惯常态,尤其她父亲,为了忙生意,经常是夜不归宿。她母亲偶尔回为管管她,也是没时间多留多陪她。

家里只有保姆在,而那个保姆则一向睡觉很沉,严莉莉也不用特别小心,直接大大方方地开门出去。

“严莉莉,你想清楚了没有,愿不愿意跟我学习魔法,做我的小黑魔仙?”见到严莉莉出来后,黑魔仙小月也没有多说废话,立即开门见山地问道。

“想清楚了,我愿意。既然凌美琪凌美雪会魔法,那我当然也要会,这样才能赢过她们。”若没有下午跟高明的那番谈话,她心里到这时,其实还是有些犹豫难决的。但通过跟高明的谈话,她当时却已是暗下决定,决定答应黑魔仙小月的条件。

既然心里已是下了决定,她这时便也不多说废话,直接就点头答应道。

黑魔仙小月闻言之下,倒是不禁稍微一愣。她本拟这个严莉莉可能还没考虑清楚,自己还要花费番口舌说服对方,倒没想到,这个严莉莉竟然有点儿出乎意料,这么快就已经想明白做了决定。第二次见面,直接就答应了,根本不用她多劝。

不过愣了下后,她自然也是十分高兴,立即哈哈而笑地道:“好,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就是我选定的人,我们也是同一类人,都是想要最终赢取胜利的人。”

“那我现在要做什么,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学习魔法?”严莉莉听她说完后,立即问道。

“这就开始。”小月瞧着她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掌握魔法的样子,又是一笑,便随手掏出个暗紫色蝴蝶形状的精美盒子,伸手递给严莉莉道:“这是黑魔盒,里面的魔法能量便可以让你施展魔法,拿上吧,我的小黑魔仙!”

严莉莉闻言,好奇地打量了一眼后,立即伸手接过小月手中递过来的这个黑魔盒,然后又捧在手心仔细打量。

“欢迎你成为小黑魔仙!”小月见严莉莉毫不犹豫地就接过后,又是高兴地一笑,说道:“有了这个黑魔盒,只要你再知道咒语,就能顺利地施展对应的魔法,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

“真的吗?”严莉莉闻言,有些不太确信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小月肯定地一点头,道:“现在我就教你变身的咒语,听好了,咒语是:古娜拉黑暗之神,呜呼拉呼,黑魔变身!你念吧!”

“古娜拉黑神之神,呜呼拉呼,黑魔变身!”严莉莉听完之后,稍作犹豫,就立即举起手中的黑魔盒大声念道。

话音一落,手中的黑魔盒便立即绽放出大片暗紫色的光芒,将她整个人全都包裹在这团光芒中。等不片刻光芒散去后,她便已完成了变身,同样是一身暗紫色的蓬松短裙、脚下是一双紫色长靴,连头发都已变成了紫色,露出的双腿也同样包裹着渔网袜,跟小月变身后的装扮有七、八分相似。

“现在,你应该就能感觉到不同了吧?”小月看着严莉莉顺利完成变身后,满意地一点头,道:“变身咒语能够增强你的体质,让你在变身状态下,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都比原本增强许多。而且在变身状态下施展魔法,也会增加魔法出手的威力。”

“我确实感觉到了,我现在的力量比平常更强。”严莉莉有些激动兴奋地紧握了下自己左手的拳头,然后又看向右手中仍握着的那个黑魔盒,不由颇是感叹。原来,这就是魔法的力量,感觉很不错。

而且,也并不难吗!只要拥有一件能够提供能量的法器,再知道对应的咒语,就能够顺利学习施展了。

“很好!”小月闻言又是满意地一点头后,道:“今天晚上,我就先暂且教你这一个,以后我会开始教你各种强大的黑魔法。只要你乖乖听我的话,我就能帮助你打败凌美琪与凌美雪,让她们永远是你的手下败将。”

说完之后,她也不说再见,立即转身便走,直接消失在了一片暗紫色的电光烟雾中。

高明一见后,却是不由一愣。本来以为这个小月来的时候是施展的某种快速移动的魔法,离去的时候应该也是。

但没想到,这个小月却是临走前为了在严莉莉面前装逼一下装高手,直接使用了个瞬间消失离去的魔法。高明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魔法,但估计也是移形魔法之类的,可以瞬间移动离开。

可如果真是移形魔法的话,他不知道对方的目的地,也就无法立即追踪了。

本来他是打算等这个小月离去后,暗中尾随跟着对方,查明对方的落脚点。这样能直接知道对方在地球的老巢,以后再找起来也会更加方便。却没想到,对方离去时没选择与来时同样的魔法。

像这种瞬间移动的魔法,他在不知道对方目的地的前提下,真的是无法及时追踪,因为对方可能会到任何地方。

就像在现实世界的那个宋勇,那晚宋勇直接使用那个门钥匙魔法逃离后,他也是无法立即追踪到。后来还是靠湘湘先前已经查过对方的详细资料,然后靠资料分析,推断出了对方的目的地,然后高明才能随后赶到,但也晚了不少时间。

而现在他对这个黑魔仙小月则完全不熟,对方的详细资料他也没有,何况小月也根本不是地球人,对地球完全是初来乍到,更无法立即摸清对方的规律与平常的活动范围。

所以他此时想追,也是没法追了。

第三十章 再次错过 维持稳定

无法立即跟着追踪黑魔仙小月,高明原本计划好的一切打算与谋划,便也就立即全部落空了。⊙√八⊙√八⊙√读⊙√书,2●3o≥

对此虽然十分意外与失望,但高明却也并不气馁。因为这个黑魔仙小月又不是从此再不出现了,以后现身的次数还多的是,他重新行事的机会便也多的是,没必要非纠结这次。

想到这儿,他便立即调节过来心情,也没多失望了。

重新转头望向下面的严莉莉,但见严莉莉望着刚才黑魔仙小月消失的地方默立了片刻,又打量了番手中的黑魔盒,再接着又转头望了眼凌家别墅的方向后,便也没再多待,随即收起变身后,便又接着回家睡觉去了。

高明见严莉莉转身回房后,又再次转头望向别墅区附近的那座无名小山。

刚才黑魔仙小月正是从那座小山的方向过来的,所以对方藏身在这座小山中的可能性便也相当大。

只是这座山虽说不大,但那只是相对一些名山大川来说,实际上占地面积也不小,少说也有上千亩的范围,再加上又林木茂密。小月随便往里面一钻,那也不是好找的,总不能让他一寸寸土地去搜吧?

不过既然推断出了小月有可能是藏身在这座小山中,他接着想了下后,还是打算去找找。说不定他运气不错,就刚好能碰到呢!他一时既然无事,又暂时失了小月的踪迹,便也不妨一试。

“巴拉拉能量,莫丝拉,天使之翼!”

心中这般想定后,高明便立即不再犹豫,默念咒语施展出了天使之翼的魔法,振翅一飞,直冲夜空,往那座无名小山飞去。▲-八▲-八▲-读▲-书,◇o≧

飞过去后,他自然也不落下,只是在山中的上空盘旋,看能否发现些异常的地方。落地后一寸寸去找,那可实在是最累最笨的做法。他只是一时无事,冒着不妨不一试的想法,也不是非要找到不可。

所以当转了几圈,一时并无发现后,他心中也仍是没有太多失望。只是叹了口气,觉着自己今晚的运气可能还是差了点儿!

盘旋了几圈并无发现后,高明便也不再空耗时间,立即就转身飞回了别墅小区。

不过他飞回去后,并没有直落向凌家的别墅,仍是怕距离小兰与美琪美雪太近,有可能被魔仙女王的水晶球给监测到异常魔法波动。

跟刚才出来时一样,他仍是选择了距离凌家别墅三百米开外落下。落下时,他自然也仍是避过小区内的监控摄像头,选择了一个监控死角的隐蔽处。

落地降稳之后,他便立即默念咒语,收起了身上的所有魔法,然后便施施然地转身往凌家的别墅走去。

不过回去时,他已经不怕被发现。万一家里有人起来发现的话,他就说工作的烦了,临时出去转了转,散散心。虽然他今晚打算要做的事,并没完全成功,但事情已经结束,他便也不用着急赶时间了。

倒是等回去后,他虽然不怕再被发现,不用再像之前出来时那样轻手轻脚,但还是没惊动家里的任何一人,看来都睡的很沉。

来去完全没惊动任何人,这当然也更好。

接着回到书房后,他把书桌上明天开会需要用到的资料重新整理装好后,便立即关闭了电脑睡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起来,高明跟一家人吃过早饭后,自然是照常上班。而今天是周一,美琪美雪也需要去上学。

不过两姐妹都已大了,学校离得也近,所以早不需要家长送,每天上学放学,基本都是自己步行来回。

高明上班时,则是顺便开车捎上了刘雅丽,这也是他们夫妻俩平常上班时的一惯出行方案,通常都是由凌大为开车送刘雅丽。

目前凌家,就只有这一辆车。而刘雅丽也不会开车,并没学过驾照,且也没打算去学,所以就算以凌家的财富与收入,完全能够再买得起第二辆车,但他们却也从没打算过去买。因为再买一辆没人开,完全是多余与浪费。

周一的上班,自然也是一切如常。高明做了这么多天的凌大为,倒也早已习惯与适应。有凌大为原本的记忆做辅助,他应付凌大为工作上的事,倒也是足堪应付。

不过相比起来,原本的凌大为,自然是工作认真负责。换了高明,基本就是应付居多,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每天的工作,差不多应付过去就行,并不想表现什么。

倒是他在凌大为每天的实际工作中,也更加增长积累了不少关于公司管理方面的经验。所以凌大为的这份工作,对他来说,倒也不算是纯属应付差事,还是有些让他感兴趣的地方。

工作一天,晚上回到家后,高明吃过晚饭,又独自一人钻进书房,去看今天的监控录相。

在今天的监控录相中,他却是又从小兰与美琪美雪的谈话中,发现了黑魔仙小月的又一次现身,而且是直接出现在了学校。包括新晋的小黑魔仙严莉莉,五人两魔仙、三个小魔仙,一起大战了一场。

得知之后,高明对此又不禁十分可惜。可惜他还要上班,不能一直在家实时监控,也无法做到随时随地都跟着凌家两姐妹。所以这种错失机会的事,恐怕也会是常态。

凌大为的这份工作,他当然也不是很在乎,真有需要的话,他随时都能辞了这份破工作,专心去搜寻黑魔仙小月的踪迹。

不过黑魔仙小月既已现身,尤其现在严莉莉已经顺利地成为了小黑魔仙,他以后发现追踪到小月的机会也多的是。所以这件事上,他也不是特别着急,也就用不着非急着辞职。利用下班与周末的时间,他完全能够搞得定。

何况真要辞职的话,对凌家来说,绝对是一场大变数。他也不知道这场变数,是否会相应影响到些东西以及原本的剧情发展。所以目前来说,维持这个稳定局面还是很有必要的。

本来他对原本的剧情就不太熟,当初就没看全,还好多都忘了,再要完全大变,推翻了一切原本的走向。那对他来说,恐怕也是坏处更大。所以,还是暂且维持住这个局面,对他来说更好。11

第三十一章 约球 低调炫富

数日之后,又到了下一个周末。

幸好的是,这几日之内,黑魔仙小月都没有再次现身。至少,魔仙小兰与美琪、美雪这边没有谈起。不过严莉莉那边,因为小月要经常教导她魔法,两人见面的次数应该会较多。

但高明因对这事尚不着急,便也没急着从严莉莉那边探问,只等周末得空后再说。另外,魔仙有魔仙百宝书,黑魔仙也有黑魔传书,都是做为传导魔法知识的书籍。而这两套神奇的魔法书中,都有魔仙精灵做为管理,帮忙搜寻魔仙需要的魔法。所以只要有这两套传承魔法书,再有没有老师教导,其实也并不重要。

因此严莉莉那边,只要得传了黑魔传书后,黑魔仙小月也就未必再会常来。

这周周五晚上下班后,高明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本正想着要找个什么由头来约下严莉莉,好从严莉莉身上侧面打探下黑魔仙小月的消息。他记得这个黑魔仙小月,平常隐藏身份与严莉莉接触时,好像是装作成了严莉莉的补习老师。

就是不知道小月现在是否已经成为了严莉莉的补习老师,而如果是补习老师的话,那她们平常的定点接触,恐怕也会放在周末。

毕竟平常的时候,严莉莉还要正常上学。所以用来补习的时间,自然也就只能放在周末与节假日了。如果小月与严莉莉是每周末都定点接触的话,那对高明来说也正好,他周末也正好得空休息。

正在高明寻思着想找个什么由头时,忽然他放在旁边的手机响起了铃声。迅速偏头一看,他不由一笑,但见却正是严莉莉的来电。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不知道算不算心有灵犀。

笑过之后,他便拿起旁边储物格里放置的一个蓝牙耳机戴上,并顺便按了蓝牙耳机上的接听键。

“喂,凌叔叔!”电话一接通后,严莉莉立即先开口叫道。

“莉莉啊,有什么事?”高明闻言笑着问道。

“明天是周末,你们公司正常休息吗?”严莉莉问道。

“休息,有什么事你说。”高明说道。

“那你周末没别的安排吧?我想约你打台球。”严莉莉带着期待地问道。

“好啊,去哪儿打?”高明闻言,立即答应地问道。不过问了句后,他却是又话音一转道:“其实你要是不喜欢台球的话,没必要非迁就我的爱好。我们玩儿点别的也可以,比如去游乐场、游戏厅,或者去ktv唱唱歌!”

“没有了,我其实也挺喜欢的。上次你带我打过后,后来我自己也玩儿过几次,觉着还是挺有趣的。”严莉莉笑着道:“游乐场、游戏厅这些,我们下次再去吧!”

“那好,你喜欢就好。”高明说了句后,又问道:“那你想约我去哪儿打?”

“来我家打,我自己买了张台球桌,今天刚送到。”严莉莉颇为掷地有声地说道。

这句话听在高明耳中,颇觉着对方有点儿炫富的意思。要知道一张台球桌可不便宜,差不多的也得上千块,好点儿的更是几千上万。好球与好的球杆,也全都不便宜。

台球最初兴起时,可是上层贵族的运动,在贵族中非常流行。尤其那个时候,台球可都是象牙打磨制造的。全套的一副台球,绝对价值不菲,堪比黄金。寻常的普通人,也根本玩儿不起。

虽然随着后来的发展,台球早已走向普通大众,也绝不允许再用象牙制zuotai球,出现了新型的替代材料;但整套台球的全套设备,加起来也仍然不便宜。

最便宜的,至少也得几百块。所以这项运动,仍被标榜为高雅的富人运动,尤其是英氏sinuo克台球,更不便宜。要培养一个专业的台球运动员,光在器材的花费上,就远高出其他许多运动。

就像高明在现实世界时,也很喜欢玩儿台球,可也从没想过自己买张台球桌放在家里玩儿。以他工作后的收入水平,当然也不是买不起,差不多的千把块,也就一个配置差点儿的智能手机的价格,狠狠心也就买了。

可这东西却绝不是手机,一张台球桌的体积,怕是足以抵得上几百上千台手机了。他就算买得起,家里也没地方能放得下。勉强放下后,也非常占地方,大为影响平常的活动空间。

而且这东西又非常笨重,也不能轻易移动。就为玩儿个台球,把家里堵这么个玩意儿,实在是非常不值当。想玩现在大街上各种台球厅与俱乐部也很多,甚至街边就有些简陋的,真犯不着搁自己家里。

有钱买得起台球桌的,可谓大有人在,就算上万的那种,也不少人都能买得起。但买得起,家里有够地方放得下的,却绝对少之又少了。如今许多城市的房价都是不断上涨,可谓寸土寸金,谁家掏净家底又背上几十年贷款买了房子后,舍得浪费那么大空间去放张没什么用的台球桌,就为了平常可以随时玩儿?

所以买得起,也要有地方能放得下。

严莉莉这句话,表面上是说自己买了张台球桌。但下面隐藏的另一层意思在高明看来,就绝对是种炫富了,那就是她家大到完全有空余地方能够放置下一张台球桌。

虽然凌家与严家都住在同一座别墅小区,但两家的别墅可不是同一级别的。严莉莉家的,就是这座小区里最大级别的那种,面积要比凌家的大了许多。这个严莉莉,也是个标准的富二代。买张上万的台球桌,估计平常的零花钱就够了。

凌家的房子虽然也不小,家里住的也算宽松,却也没有多余的地方摆张占地那么大的台球桌,除非是直接放外面院子里,或把车库给占了。

高明其实知道,严莉莉并没别的意思,就是表示喜欢台球,所以才自购了一套放家里玩儿。只是在高明听来,就忍不住觉着对方是在炫富了,让他颇有点儿羡慕嫉妒的份儿。

忍不住地略微苦笑了下后,高明立即答应道:“那好,我明天过去,几点?”

严莉莉道:“看你的空儿吧,几点都行,我反正明天一直都在。”

高明道:“那好,就不定具体时间了,我抽空会过去。”

“嗯,我等你,不见不散哦!”严莉莉笑着说完这句后,便也没再多说别的,紧接着便向高明说了再见,临了还叮嘱了他一句路上开车小心。

第三十二章 胜之不武 莉莉委屈

高明周末两天,也确实没什么太多别的安排。▲≥八▲≥八▲≥读▲≥书,√≧o

本来小兰没来时,美琪美雪还经常会央求凌大为夫妻俩周末带她们到游乐场玩,或出去郊游野餐之类的。但自从小兰来了后,两人却经常爱缠着小兰一块儿玩,便也让高明与刘雅丽得以轻松了许多。

当然,美琪美雪名为是跟小兰一块玩儿,私底下自然更多是在跟小兰学习魔法。

不过高明虽然清楚,自然也不会挑破。他可也巴不得这两个“女儿”少来缠他呢,实在是不适应跟她们的这种父女关系。反倒他跟严莉莉的相处,两人之间本来就没什么关系,算是从头建立起的,倒还自然一些。尽管他对严莉莉抱有更多的目的性,是别有用心,但另一方面,他其实也挺喜欢跟严莉莉的相处。

而跟凌家两姐妹,忽然就加了这么层父女关系,让他被动地喜当爹。他心里对这两个女孩儿很陌生,但姐妹俩却喜欢跟他腻歪亲近,就让他感觉有各种不适。

原本跟刘雅丽之间,他也是这种感觉。就算有原本凌大为的记忆在,也并不能完全改善这种情况。毕竟凌大为是凌大为,他是他。他心里的感觉,并不是凌大为的记忆能够取代的。

也就是他后来真跟刘雅丽有了夫妻之实与肌肤之亲,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入交流,才算化解了这种不适应。但就算如此,他跟刘雅丽之间,也不是真有什么夫妻感情,不过是关系更亲近了些而已。】八】八】读】书,@∞o

说来自从他出院后,故意跟刘雅丽闹了那么一场,而后来刘雅丽坚持不住,率先主动服软后,确实对他的管束少了许多,让他更多了些自由与时间,能够安排些自己的事情。

所以周末的时间,他也基本可以自行安排,不必非顾着刘雅丽,更不会太在乎刘雅丽的情绪问题。

开车回到家后,吃晚饭的时候,谈及周末的安排。果然美琪美雪又说是要跟小兰一块玩儿,刘雅丽倒是期待地想让高明陪她逛街,但高明自然是立即婉拒,说明天约好了跟个朋友打台球。

他这也是实话,严莉莉确实可以算是他的朋友。也就是年龄差的大点儿,但也可以是忘年交吗!

高明既然提前有约,有了安排。刘雅丽虽然颇为失望,但也没再继续央求,非让高明答应陪她逛街。

吃过晚饭后,高明又是独自钻进书房,查看今天的监控录相。

不过这几天相对来说,确实是平淡了一些,小兰与美琪美雪的私下谈论中,也少有提及到小月,显然这几天确实没遇到。她们每天使用魔法做什么事,也多是用来帮助同学之类。

倒是这几天的话题中,多有提及到严莉莉。严莉莉成为新晋的小黑魔仙,跟小月走到了一起,她们自然也都早已知道。而严莉莉跟凌家姐妹俩是同班同学,所以每天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双方原本的敌对关系,在都掌握了魔法后,也晋升为了魔法之间的对抗。

上学期间,多有跟严莉莉因为某些矛盾而发展到魔法对决,基本是不分胜负为多。偶尔的占得便宜,也不过是她们仗着两人合力,一起联手发出的魔法威力更大而已。严莉莉一个能独抗她们两个,也是颇为不易,说明比她们两个任何单独一个都更强。

但凌美琪却不这么认为,每逢有赢过一回严莉莉,她便为此沾沾自喜,得意洋洋,十分兴奋高兴,一点儿都不觉着她们两姐妹两个联手打人家一个,是胜之不武。倒是美雪还有点儿自知之明,不会因此特别骄傲。

不过她们两姐妹从小一起长大,又是双胞胎,做什么事都是一起,彼此共同进退。所以在姐妹俩的心中,恐怕也是经常把她们视作一体来看待。对付敌人,打一个是她们姐妹一起上,打十个,打一群,也是她们姐妹俩一起上。

倒非是要占人多欺负人少的便宜,而是在姐妹俩的心中,就经常把她们自己看作是一体。对付任何敌人,不论对方人多人少,她们也都是一起上,彼此共进退。

一些小孩子之间的矛盾与事情,高明自然也懒得过多关注。随便看看,没什么有引起他兴趣的后,便迅速快进地看完,然后关了电脑回房睡觉。

次日一早起来,吃过早饭后,刘雅丽虽没能邀得高明相陪,但还是打算进城去逛街。高明不陪她,她便自己另约了个朋友。她也来这座城市好几年了,自然也有交了不少新朋友,同事和邻里之间,都有些关系不错的好朋友。

她这回便是约了住在旁边不远的一个邻居太太,两人相携着一起逛街。只是她们都不会开车,却还需要高明送。

正好高明也约了朋友打球,在刘雅丽的惯常理解中,自然也是认为高明需要进城。所以也正好,顺路把她们捎上。回来时如果时间也凑巧的话,再把她们捎带回来。

高明往常跟朋友或同事约了打球,确实需要进城到某家台球厅或是俱乐部。但不巧的是,这次刚好不用去,就在小区内。

但他对刘雅丽的这个要求想了一回后,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没有选择说实话。毕竟他跟美琪美雪的一个女同学关系走得这么近,还要到人家家里去打球,终归是好说不好听,显得有点儿古怪。

虽然他并不害怕跟严莉莉之间的关系公开,甚至之前还主动邀请过严莉莉到他家做客吃饭,但眼下这个时候,却非是挑明的好时机。所以他想了想后,决定还是先且瞒下。

既然不能实说,他自然也只好装作是要进城去跟人打球,把刘雅丽跟那个女邻居一起带上,送了进城。

好在他不用一直做陪,送了两人到城内某家商场后,便立即驱车回返小区。

回到小区后,他自然是直接把车开到严莉莉家。

严莉莉早已等着他了,经常不时地转头倚窗而望,这时一见到他车停下后,就立即高兴地开门迎了出来。

严莉莉的父母,这周末又是惯常不在家,倒也让高明省了些说辞与解释。11

第三十三章 不是小月 你们在做什么

“凌叔叔,你来了!”

在前院接到高明后,严莉莉立即高兴地冲高明说道。脸上的喜悦与兴奋之情,完全溢于言表。

“嗯,来了,你没等着急吧?”高明微笑着应道。

“没有,我今天一天都没事。”严莉莉说完后,立即转身向门口一指,道:“快请进!”

“你周末不用补课吗?”高明看似随意地问道。但他这句话,却是早就提前设计好的,就是为试探严莉莉现在的家教补习老师是不是已经成为了黑魔仙小月。

“今天不用,补课的老师今天也刚好有事,把课移到了明天。”严莉莉一边回答,一边引着高明进了房中。对高明的这个问题,自然是丝毫没有起疑。

“那你这个补课老师的水平怎么样,我也想给美琪找一个补补。她成绩实在太差了,常年倒数第一。”高明当然不是打算要给凌美琪找补课老师,他这“爸爸”还没这么尽责。就是以此为借口,接着顺便打听严莉莉这个补习老师的情况。

其实刘雅丽之前也不是没有给美琪找过补习老师,只可惜找了几个,作用都十分有限,基本没什么起色。所以后来,便也干脆放弃了。凌美琪的兴趣,完全就不在学习上。除了学习,她对学校的其他许多活动都十分感兴趣,也非常积极参与,就是不爱学习。

美术、音乐、体育,凌美琪这些方面都颇为拿手。就是一提起学习,就十分头疼。她这种情况,其实也不是学不会,就只是纯粹不想学,对学习没兴趣。不然她学其他都学的很好,这就说明她不笨。

凌家这姐妹俩,凌美琪更像妈妈多一些。不但样貌上像,性格等各方面也像,包括学习与智商上也是。刘雅丽从小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太好。而凌美雪就比较像凌大为,长相、性格与学习能力这些方面也都像,凌大为就从小属于学霸型的,一直是其他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还行吧,给美琪补应该足够了!”严莉莉闻言,似乎没兴趣多谈她的补课老师,随口回了句。又或者,她是没兴趣谈凌美琪。

“那你有她的联系方式吗,给我一个。”尽管看出了严莉莉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但高明还是要多问一句。

“有的,我拿手机给你看。”两人这时已经进了客厅,严莉莉随手在后面关上门后,便到客厅的茶几上去拿自己手机。

高明则没急着立即跟进去,而是站在门口问道:“需要换鞋吗?”

“不用,你进来就行。”严莉莉立即道。

高明闻言,便也没换鞋,立即跟着进去。只是眼见严莉莉答应的这么爽快,并且打算真给他联系方式,高明估计这个补习老师目前应该还不是黑魔仙小月。否则真是的话,严莉莉哪会这么随便给他,让黑魔仙小月去当凌美琪的补习老师?

既然猜到了不是,他接下来也就装作样子地随便记了严莉莉手机上的联系号码,但心里自然已是根本不打算打。不用试,绝对不是。

接下来,高明自然绝口不再谈补习老师的事,立即就转口提起了台球,问严莉莉她买的台球桌在哪儿。

“这边儿呢!”严莉莉闻言,立即引着高明走向后厅。

她家这座别墅的客厅非常大,还分成了前后两重。后面的那重,直对着后院的花园与私家游泳池,全部是落地窗玻璃,采光非常好,所对向的外面风景也很美。

严莉莉新买的那张台球桌,就正放置在落地窗旁边。

这张台球桌一看就显得非常高档,首先外观样式就与常见的那些有些区别。虽然规格制式相同,但外观却非千篇一律的那种,常见的都是四条桌腿,但这个却是交叉斜坡式的两条厚重桌腿。两边跟台面与地面,都分别形成了三角形。

台面的厚度也很厚,远比寻常的台球桌要厚,底下加厚的部分,在两端都各有一个抽屉,可以放置些打台球所用到的工具,比如三角架、巧克粉之类的。

台面上的台布也不是常见的绿色或蓝色,而是制别定制的红色。这种与众不同的产品,单看用料与材质上,就绝对比普通的台球桌要高出许多。更别说,这种独特的设计,肯定也有附加值。

走近后,高明又注意到,这张台球桌的球袋设计也是与众不同。所以的球不管打进哪个球袋,最终都会通过设计的通道汇聚到球桌底下中间的一个位置。而那里也设计了一个抽屉,这样等一局打完,重新摆球时,就不需要一个一个球袋地去掏球了,直接把中间底下的那个抽屉一拉,就能把所有的球全部一起取出来,非常方便。

“这球桌不错,我喜欢,不便宜吧?”走过来打量了番后,高明转头向严莉莉说道。

此时的球桌上,球早已摆好,呈三角状集中摆放的台球旁,是两张崭新的球杆。所有的台球自然也是全新,光泽锃亮。

严莉莉见高明喜欢,也是显得很高兴。这张球桌她与其说是为自己买的,不如说是专为请高明过来打球而买的,就是为了讨高明的喜欢。现在见到高明喜欢,她自然是非常高兴,觉着讨得了高明欢心,献宝献着了。

闻言后,她立即笑着说道:“也不贵,就一万多。主要就是这张球桌,剩下的球杆与球这些,全都是一起赠送的。凌叔叔你要是喜欢的话,改天我再买一张送你。”

好家伙,一万多还不贵,而且随口就打算再买一张送他。果然是个富二代,很壕,价值观与他这种从小中产家庭出身的完全不同。一万多在他们眼里,恐怕就真是没多少钱。

“别,我家可没你家这么大,你送我我也没地方放。再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也受不起,更不可能要你一个孩子的东西。”高明闻言后,连忙摇手拒绝道。

“一万多而已,也没多贵。”严莉莉闻言,却是不在乎地道:“你家里放不下,那就放外面吗!后面院子绝对能放下,大不了就专门在后院建一个台球房。”

富二代的思维方式果然不同,这就好比说,送了辆车没地方放,我就再送你一个车库或停车位。

高明闻言不禁苦笑了下后,自然还是婉言谢绝,“不用了,真不用,太麻烦了。反正咱们两家离得不远,我以后想打,就直接过来你家打吗,都一样。”

严莉莉闻言,这才点头笑道:“这倒也是,以后只要凌叔叔你想玩儿,都可以随时过来,我任何时候都欢迎你。”

“那我就先谢谢你了!”高明道谢过后,走到台球桌旁,顺手拿起台面上的一根球杆,瞄了眼是否笔直后,好奇问道:“你随便往家买这么大件东西,你爸妈同意吗?”

“同意啊!”严莉莉有些自嘲地道:“除了要他们花时间陪我,他们做不到外,其他的他们基本都有求必应。只要花钱能哄我高兴,他们宁愿给我花钱。这在他们看来,也不过就是个贵点儿又占地方的玩具。但反正家里大,也放得下,他们也就不在乎,问都没多问。”

高明闻言之下,也不禁觉着这姑娘有些可怜。想要爸爸妈妈多花点儿时间陪她,这在平常普通家庭不难的要求上,对她来说却是种奢望。反而花钱这种对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为难的事,在她里却是十分轻松了。

轻叹了一声,高明劝她道:“你爸爸妈妈忙工作,也是为了你们这个家,你也别太怨他们。”

“这个我知道。”严莉莉道:“但我就是想不通,他们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我,为我好。但却不知道,多陪陪我就是对我最大的好吗?我的要求一点儿也不高,但他们就是做不到,还一直不理解我。总是要求我这样,我那样,但我的要求他们做到了吗?凭什么就来要求我?”

说到最后,她忍不住有些委屈地哭了出来。

高明见状,也不知该怎么劝解,只是放下球杆,过去抬手拍了拍她肩头安慰她。

“凌叔叔!”没想到这一拍,严莉莉却是一把扑到也怀里抱住了他,在他怀里更加发泄地哭了出来。

高明被她这个反应弄得愣了下后,想了下,便也没有推开,只是抬手轻拍着严莉莉的背安慰她。

“严莉莉,你做什么?”

“爸爸?”

正在这时,外面后院的窗外,忽然响起两声十分震惊的大喊。

高明闻言转头一瞧,但见凌家姐妹俩不知何时站在了窗外,旁边还站着小兰。此时小兰的脸上,也是不由露出十分惊讶,完全不敢相信的神色。

严莉莉这时,自然也同样被惊动到了。闻声转头往窗外一瞧,也是不由露出十分惊讶与意外的神色,完全料不到凌家姐妹俩与魔仙小兰为什么会忽然到了自家的院子里。

高明此时也是同样十分惊讶,不过他稍微愣了下后,却是能大概想到是怎么回事。估计是自己停在严家别墅外的车暴露了自己行踪,凌家姐妹俩对她们自己家的车以及车牌号,自然也是十分熟悉。可能是路过时见到,所以好奇之下找了过来。

小区里的这些别墅虽说有院子,但却并无院门遮挡,外人只要愿意,确实可以轻易闯进来。

第三十四章 进去瞧瞧 抢爸爸

高明的猜测,却是基本没差,猜了个不离十。⊙√八⊙√八⊙√读⊙√书,2●3o≥

之前高明开车带着刘雅丽与那个女邻居离去后,凌家姐妹俩与小兰在家里待了会儿,谈论了些魔法的事。

后来小兰打算准备午饭时,想起家里已经没什么菜,便出门要到小区外面的超市去买菜。姐妹俩留在家里左右也无事,便决定跟小兰一起去,也正好顺便到超市买点儿她们爱吃的零食。

严莉莉家的别墅距离小区大门更近一些,所以她们出小区时,通常都会路过严莉莉家。如果不想路过的话,除非是特别绕点远路,走另外一条。

但她们虽然平常跟严莉莉不和,互为敌视,甚至在各自学会魔法后,已经完全升级成了敌人,经常会大打出手;但还不至于为避着严莉莉,就放着近路不走,去特别绕远路,真没这个必要。

她们每次路过,也不至于都会碰到严莉莉。就算偶尔碰到了,也不过大家互相不理,别头而去,或者说几句讽刺的话,还不至于每次见了就直接动手。

所以既没此必要,她们便也不会每次都特别避开严莉莉家,还是照常路过,这次也不例外。

只是这回路过时,她们却在严莉莉家外面发现了她们爸爸的车。

虽然她们不想理会严莉利,但严莉莉对她们来说,都始终是一个特别的同学。所以每回路过,也就不免会向严莉莉家多瞧一眼。

尤其是美琪,用她的话说,就是说不定正巧能看见严莉莉在干什么坏事。这样她们看到的话,就能够及时阻止。所以这次路过时,她们便又下意识地转头多瞧了眼。∝八∝八∝读∝书,◆o+这一瞧之下,便瞧见了自家的车。

“咦,这不是爸爸的车吗?他的车怎么会停在这儿?”凌美琪一眼注意到是自家的车后,立即不由奇怪地问道。

凌美雪与小兰闻言后转头仔细一瞧,也确实认出了正是凌大为的车,也是都不由十分奇怪。

转头瞧了眼,不见爸爸在附近后,凌美雪立即道:“爸爸不是带着妈妈还有那个邻居张阿姨进城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还把车停在严莉莉家门口?”

“爸爸不会是在严莉莉家吧?他不是说约了朋友打台球吗?怎么打到严莉莉家了?”凌美琪说出口后,虽然也是十分不信自己的这个猜测,也不愿相信,但还是难免会这样怀疑。因为爸爸的车就正停在严莉莉家门口,所以最有可能的,自然是进了严莉莉家。

“不会吧?”凌美雪探头往严家的院子里瞧了眼,也是不敢相信这个猜测。

“我觉着倒不一定。”小兰闻言后,却是忽然接口说道。

“小兰姐姐,不会吧,你干吗这样说,爸爸他怎么可能找严莉莉呢?”凌美琪闻言,立即不解地说道。

“谁说是找严莉莉了,你爸爸不能是找严莉莉父母吗?”小兰闻言反问一句后,抬手道:“你们想啊,严莉莉父母也是做生意的,说不定他们两家的公司有什么生意往来,是在谈生意呢?”

“再说就算不谈生意,大家都住在同一个小区,也是邻居啊!你们跟严莉莉关系不好,互相敌视,可不代表你们爸爸妈妈也跟严莉莉的爸爸妈妈关系不好,说不定他们平常关系不错呢!就像我,我也跟严莉莉家的保姆小玲认识。有时候碰见了,也会说几句话,还会跟着一起到超市买菜。只是怕你们误会,没跟你们说过而已。”

“啊,小兰姐姐,你意然跟严莉莉家的保姆认识?”凌美琪闻言,又不由颇为意外地道。

倒是凌美雪闻言后,点头说道:“这么一想,小兰姐姐说的也没错。我们跟严莉莉关系不好,确实不代表我们爸爸妈妈也跟严莉莉的爸爸妈妈关系不好。姐,你想想。以前开家长会,或者学校搞什么活动时,妈妈不是也经常有跟严莉莉妈妈打招呼吗!所以他们之间有来往,我觉着也很正常。只是可能来往的也不多,所以没跟咱们说过而已。爸爸说约了人打台球,也很有可能就是严莉莉爸爸。”

凌美琪听完妹妹的这番分析后,倒是也不禁认可地点点头,道:“你这么一说,倒也确实是。不过严莉莉爸爸,我好像就没见过。美雪,你见过吗?”

凌美雪闻言,立即摇头道:“没有。听说她爸爸一直都工作很忙,经常没空回家,或是在外地出差。以前开家长会,都是她妈妈来。有时候她妈妈也没空,家里都没人来。”

凌美琪道:“这么一说,这个严莉莉也挺可怜的,爸爸妈妈经常不在家,哪像我们一家这么幸福?”她这话乍听起来是像在同情严莉莉,但语气里却全是幸灾乐祸,就是爱见严莉莉的不好。

说完一顿后,她立即问道:“那既然爸爸有可能在严莉莉家,我们要不要进去打个招呼?”

凌美雪闻言想了下后,摇头道:“我觉着还是算了吧,爸爸有可能是找严莉莉爸爸谈正事呢,我们就别进去打扰了!”

凌美琪闻言后,本也正想放弃,只是她倒并不觉着会有什么打扰,而是不想进去后,有可能见到严莉莉。不过当她转头往严莉莉家瞧了一眼后,却是又忽然心中一动,眼珠一转地改了主意,说道:“爸爸不是说了打台球吗,能有什么正事?我还没去过严莉莉家呢,也不知道什么样,说起来还挺好奇,不如我们趁机进去看看吧?真要打扰爸爸的话,咱们打个招呼就走,也不会耽误他什么事?”

经凌美琪这么一说,凌美雪也是不禁被勾引得有点儿好奇与意动了。不过她又想了想后,还是没立即答应,而是转头看向小兰,问道:“小兰姐姐,你觉着呢?我们该不该进去?”

小兰想了下,笑道:“你们要真想进去的话,我觉着进去打个招呼也不会真耽误你们爸爸什么事,想进就进吧!”

凌美琪一听,便立即拉起凌美雪的手,怂恿道:“走,我们进去!”说罢,就直接拉着凌美雪走进了严家别墅的院子。

小兰见状,自然也是随后跟上。

这院子并没院门,确实挡不住她们随意出入。不过等过去敲了门后,却一直没得到回应。

却是这时里面高明已跟着严莉莉到了后厅,因为离前面正门有点儿远,所以都有些没听到。

敲了半天都没人应门,凌美琪便立即跑到旁边的窗户往里张望。

这一张望,隐约瞧到后面有人,她便不顾美雪的反对,直接拉着美雪绕过屋子,跑到了后院。

而跑到后院一瞧,就刚好瞧见了里面的这一幕,严莉莉竟然扑进她们爸爸怀里抱着她们爸爸。而她们爸爸也对此一点儿不反对,任由严莉莉抱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们完全想不通。

这个严莉莉,不会可恶到要跟她们抢爸爸吧?11

第三十五章 美琪住口 帮理不帮亲

“开门!”

凌美琪立即生气地拍门大叫。

高明见状,便放开严莉莉,过去打开通向后院的玻璃门。

他虽然很惊讶凌家姐妹俩与小兰此时的出现,并恰巧撞破了他跟严莉莉的事,但他跟严莉莉之间本就没什么,是很正常的来往。所以虽被撞破,他也没什么好害怕的,面色十分坦然。

再者,他又不是凌美琪、凌美雪的真爸爸,自然也不太在乎这两个“女儿”此时的感想与感受如何。就算她们为此再生气,他也是不在乎,懒得理会。

“爸爸,你们刚才做什么,为什么你会抱着严莉莉?”门一打开后,凌美琪立即一马当先地冲进来,站在高明面前仰着头,生气地质问道。

“哦,莉莉刚才有些伤心,我安慰下她!”高明一点儿不在乎地随口说道,说完问道:“对了,你们怎么会过来?”

虽然他心里已经大致猜到了,但还是要问问。

“伤心,她会伤什么心?她要伤心,流的也是,那个,那什么,对,鳄鱼的眼泪!”凌美琪抬手指着严莉莉大声道。

严莉莉这时刚擦净脸上的眼泪,闻言立即生气地道:“凌美琪,你说什么呢,你才是鳄鱼呢!”

“你是,你是,你就是凶残丑陋的大鳄鱼!”凌美琪大声骂道。

“美琪,住口。”高明闻言,立即拉下脸厉声喝止了凌美琪,然后指向严莉莉,命令道:“给莉莉道歉!”

“爸爸,你说什么呢,我给她道歉?你是我爸爸啊,你怎么能站在她一边,帮着外人呢?”凌美琪闻言,立即满脸不敢相信地伤心道。

“我是你爸爸,但你错了,我更要严正指出与纠正,不能纵容你的错误,这叫帮理不帮亲。”高明道:“我没帮着谁,我是站在道理这边。你进来不问青红皂白,就开口辱骂莉莉,这难道不是你的错?马上道歉。”

严莉莉眼见高明没偏帮凌美琪,反而帮着自己,不由心里十分感动。看着凌美琪委屈的样子,心里还十分解气。

“我才不道歉,我骂她是因为她先有错,她该骂。”凌美琪心中委屈之余,不由更生气,梗着脖子瞪着高明道。她才不会跟严莉莉道歉呢,死也不会。

凌美雪见状,连忙上前往后拉了下凌美琪,向高明道:“爸爸你向别生气,我们不如先把事情说清楚再说其他的吧?”说完一顿,她立即接着说道:“我们是跟小兰姐姐出去买菜,路过严莉莉家,看见你车停在外面,所以才好奇进来看看,不是要故意闯进来的。不过爸爸,你不是说约了人打台球吗?为什么会在严莉莉家?”

高明见凌美雪接过话后,便也神色稍缓,然后抬手指了下旁边的台球桌,道:“我这不是正准备打吗?约我打球的朋友,就是莉莉。”

“啊?”凌美雪闻言,转头一看台球桌,再看向严莉莉,不由立即惊讶地愣住,严莉莉什么时候竟成了爸爸的朋友,还一起打台球。

“对啊,我就是凌叔叔的朋友。怎么,不可以啊?”严莉莉见凌美雪看过来,立即得意地一笑。

“爸爸,你什么时候跟严莉莉成了朋友的,你怎么能跟她交朋友呢,你知道她是什么人吗?”凌美琪闻言,又立即忍不住地接连大声质问道。说完,又立即指向严莉莉怒道:“严莉莉,你故意接近我爸爸,到底安的什么心,打的什么坏主意,快点说!”

“凌美琪,你给我住口,不许你再中伤莉莉。”高明闻言,又立即大声喝止了凌美琪,然后抬手往外面一指,喝道:“你要么立即跟莉莉道歉,要么就立即给我回家反省去。”

“爸爸,你怎么能一直帮她呢?”凌美琪闻言,又是不由伤心与难以置信地道,“你知不知道她到底做过什么事,在学校又有多坏?她还是小……”

“美琪!”

“姐姐!”

旁边的小兰与凌美雪眼见凌美琪忍不住要脱口而出地把严莉莉是小黑魔仙的身份说出来,立即连忙异口同声地叫了一声,及时阻止她说出口。

“姐姐,你先别说了,不如听爸爸说完吧!”叫住美琪后,美雪立即又上前拉住美琪,接着说道。

“对啊,对啊,让先生讲。这肯定都是误会,咱们讲清楚就没事了。”小兰见状,也连忙上前充和事佬,并跟着伸出手,与美雪一起把美琪拉到了后面,又向高明道:“先生你先别生气,你有话就先说。”

高明闻言,不由心里暗笑了下。虽然小兰与美雪及时阻止了美琪说出口,但他当然清楚美琪是打算说什么。不过他此时,自然也是故作不知,也没抓住这个追问不放,而是轻咳一声后,看着美琪接道:“你还是不明白我的意思,我刚才说了,是帮理不帮亲。莉莉以前在学校做过什么,我先不论。但眼下现在,你一再出口伤人,就是你有错,必须道歉。”

“凌叔叔,我看不如就算了吧,反正我也没多生气。我跟美琪美雪平常在学校的关系是不好,以前也确实做过些不好的事,她们生气也是正常的,我不介意。”严莉莉这时闻言后,却是主动上前帮凌美琪说了句话,劝着高明。

只是她明面上是在劝高明,暗里却还是在表达自己的委屈。而且借着劝高明,还故意拉上了高明的手,好让高明别冲动。只不过她劝是假,故意拉着高明的手,两人站一块儿,在凌家姐妹俩面前表现两人的关系亲密才是真。

严莉莉的这番话与小心机,高明一眼就能看穿。只是他虽然看穿,却并不会拆穿,反而装作不知地向凌美琪道:“你看看莉莉多大度,以后要多跟莉莉好好学学!”

“我跟她学?”凌美琪不由非常生气与无语地道。她这爸爸今天是怎么了,为什么一直帮着严莉莉,不会是中了严莉莉的什么黑魔法了吧?

想到这儿,她不由立即面色一变,然后连忙将小兰拉到一旁,低声耳语地道:“小兰姐姐,爸爸他不会是中了严莉莉的什么黑魔法吧,为什么一直帮着严莉莉,我们才是她亲生女儿啊!你看他现在,简直都要把严莉莉当女儿了。这个严莉莉太可恶了,她自己爸爸不好,经常不在家,就来跟我们抢爸爸,真是太坏了,我一定要好好教训她。”

“别,别,你可千万别冲动,当着你爸爸的面施展魔法。你爸爸他很好,很正常。”小兰闻言,连忙劝道:“我刚才其实也有这个怀疑,已经暗中用魔法探察过了。你爸爸身上,并没有任何黑魔法的痕迹。”

“真的吗?那爸爸为什么会这样,一点儿都没有道理啊!我们才是他女儿,没理由他一直帮严莉莉啊?”凌美琪闻言,不由十分不解与不信地道,还是很怀疑爸爸中了严莉莉的不知什么黑魔法。

“其实我觉着你爸爸说的也没错啊,你爸爸又不知道严莉莉是小黑魔仙,也不太了解严莉莉平常的为人。他只看到你进来就完全不讲理地骂严莉莉,所以只从这件事本身来说,确实是你的错。”小兰道。

“小兰姐姐,你说什么呢,怎么你也不帮我?”凌美琪一听,不由立即生气地道。说完瞪了小兰一眼,干脆扭头不理小兰了。

“美琪,你过来,在那边跟小兰嘀咕什么呢?”高明这时叫道。

凌美琪闻言,立即有些不情愿地走了过去。

见凌美琪过来后,高明看着姐妹俩,郑重地道:“美琪、美雪,我知道你们平常在学校跟莉莉的关系不好。但莉莉再怎么说,也是你们同学。同学之间,就应该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帮助。再说你们小孩子,能有多大的矛盾。冤家宜结不宜解,今天也正好是个机会。来,就由我做主,你们三人握个手。然后以前所有的恩怨矛盾,全都放下,既往不咎。从今天起,就是好朋友,好同学,重新开始。”

“爸爸,你根本不了解情况,你到底知不知道严莉莉是什么人,我们怎么可能跟她做朋友?”凌美琪闻言,不由立即说道。同时脸上不由十分犯难与为难,不能说严莉莉是小黑魔仙,她们要怎么拒绝爸爸的这个好意,跟这个小黑魔仙化解恩怨。

“美琪,我跟你说过了,以后不准再说莉莉的坏话。”高明闻言,又立即沉下脸教训美琪,说完接道:“我当然知道莉莉是什么人,她就算以前有不对的地方,做过些不好的事,但她本质上仍然是个好女孩儿,这点我很清楚。”

“天啊,我的爸爸啊,我该怎么跟你说呢!”凌美琪见状,不由十分无奈地抓头道。

说完看向小兰与美雪,见两人面上的表情也是颇为有些无奈,立即扭头道:“好,我回家去反省行不行?我宁愿去面壁思过,也不想跟严莉莉做朋友。”

说完连句“再见”也不说,就立即跑了出去。

“爸爸,我去看看姐姐!”凌美雪见状,也不想留下跟严莉莉握手言和做朋友。说了一句,也立即扭头跟着跑了出去。

“那个,先生……”眼下只剩下了小兰,见高明看过来,小兰不由有些尴尬地一笑,不知该做什么与说什么。

“行了,你也跟着去吧,别让她们两个出事。”高明见状,自然也不留小兰,向她摆手道。

小兰一见,如蒙大赦,也立即扭头去了。

第三十六章 邀请做客

“莉莉,对不起,美琪真是太不懂事,太不听话了,我替她向你道歉!”目送小兰也最后离去后,高明立即转身向严莉莉说道,替凌美琪道歉。

虽然他自己刚才义正言辞地说自己是在帮理不帮亲,但其实他心里知道,自己确实是在偏帮严莉莉。不然还有个“亲疏有别”,做为父亲,怎么也该回护些自己女儿的。就算自己孩子确实有错,恐怕多少也会有些包庇,尽量大事化小,给自己家人推脱。

但可惜,高明并不是凌美琪的亲爹,对凌美琪自然没有这种真正的父女感情,所以自然也不在乎凌美琪的感受。相对起来,他反而更在乎严莉莉。因为对他来说,严莉莉将来起到的作用会更大。而凌美琪对他来说,则没什么作用。

他这个考虑,基本是基于功利性的,并不涉及私人感情。不过纯从道理上来说,就事论事只谈这件事本身的话,也确实是凌美琪有错在先。她进来不问原因,就先开口骂了严莉莉。

“没事,凌叔叔,你不用道歉。我真不介意,而且也早就习惯了。平常在学校,我跟美琪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谁都看不惯谁。”严莉莉闻言,连忙摇头说道,不肯接受高明的道歉。

“你们都还是小孩子,能有什么大不了的矛盾。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替你们化解的。”高明闻言,笑着说道。其实就算他不出力,她们三个日后也会自然和解,这种便宜话自然不介意说说。

严莉莉闻言后,却并不看好自己有可能跟凌家姐妹俩真正化解矛质,握手言和。若说以前的话,或者还有点儿这可能。但现在她已经成为了小黑魔仙,而凌家姐妹俩也都是小魔仙,天然就是对立方。双方之间的矛盾,也早就不限于她们本身了,还涉及到魔法方面。

尤其有黑魔仙小月在中间,总是不断怂勇她去对付凌家姐妹俩。就算她有这个主观意向,黑魔仙小月也绝对不会允许,而她也无法对抗这个黑魔仙。所以现在双方还能握手言和的可能性,更小了,基本没可能。

不过她见高明这么说,期望自己能和凌家姐妹俩握手言和,却也没打击高明的热情。闻言后只是笑笑,没接这话,而是转口道:“凌叔叔,不如你也跟回去看看吧,免得美琪真出了什么事。而且我觉着你再留下,恐怕也没心思再打球了。”

高明闻言后略作一想,便点头道:“也好。就是不能再接着陪你玩儿了,真是抱歉。”

“没关系的,以后还有机会吗!”严莉莉笑着道。

“唉,还是你善解人意,美琪就特别不懂事!”高明故作叹气地说了这么句后,便道:“那行,我就不多留了,你一个人在家没问题吧?你家保姆呢,怎么不见?”

他也确实才想起,进来这么会儿了,一直不见严家的保姆。

“哦,玲姐她出去买菜了,估计也快回来了!”严莉莉道,“我一个人在家没问题的,也早习惯。”

“唉,你爸妈也真是的,哪就有这么忙?”高明又故作叹了句,“哪天碰见他们,我一定要跟他们好好说说。”

“我看还是算了吧,我都很难见着他们,更别说你了。”严莉莉闻言,又不禁自嘲了句。

“那他们今天晚上会回来吗?”高明多问了句。

严莉莉闻言,只是摇摇头。

高明道:“那这样,不如你晚上去我家吃饭吧,正好正式上门做客,我也再劝劝美琪美雪,让她们跟你重新做朋友。”

“好啊!”严莉莉闻言,这回没再像上次一样推拒,立即答应道。

其实她上次本来也就想答应的,只是当时她还没有正式成为小黑魔仙,但却已经知道了凌家姐妹俩的小魔仙身份,知道了她们会魔法,所以心里对这姐妹俩有些隐隐害怕。怕自己那天真去了,万一凌家姐妹俩因为生气之下当场就用魔法对付她,她根本做不了任何防备。

但现在她已经成为了小黑魔仙,同样懂得了魔法,而且已经跟凌家姐妹俩交手过多次,且多次以一敌二不分胜负,自然是早就不怕她们的魔法了。

其实她今天也早有这个意向,就算高明这时没提,她也会随后主动提求,要求到凌家做客,一起共进晚餐的。高明先提出,对她来说自然是更好,立即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那好,就定晚上七点吧!”高明道,“我回去就交待小兰,让她晚上多做些菜招待你。”

“其实不用这么正式,你们平常吃的家常饭就可以。”严莉莉道。

“该正式还是要正式的,毕竟你第一次上门吗!”高明道。

说定了这件事后,高明接下来便没有再多留,立即告辞离去。眼下离后门更近,他便也没走前门,直接从后门出去了。

严莉莉见状,也一起跟上送他出去。直送他出了院子,目前他开车离开后,这才转身返回。

转身之后,她心情很好地哼起了一首歌。想起凌美琪刚才那么生气又伤心的样子,但却又拿她没办法,她就高兴。再想想晚上还会正式登门做客,而有凌叔叔护着,凌家姐妹俩照样拿她没办法,只能在旁边干瞪眼,她就更是高兴。

高明开车回到家后,一进客厅,就见凌美琪仍在那里生闷气,跟美雪与小兰在那里不住地抱怨他。一见他进来,又立即生气地扭过头,不想理他。

但高明自然也懒得理她,更不会劝她,而是向小兰吩咐道:“小兰,莉莉晚上会来我们家里做客,你晚饭多准备几个菜,拿出你的看家本领来。”

“什么,严莉莉要来做客?”小兰闻言之下,还没来得及答应,凌美琪就立即忍不住抢过话,生气地向高明道:“爸爸,你到底怎么想的,干吗要让严莉莉到我们家做客?你什么意思啊,到底谁才是你女儿啊?你明知道我们跟她关系不好,干吗还要请她,竟然还跟她做朋友?严莉莉到底给你灌了什么汤?她绝对是不安好心,你别被她给骗了?”

“够了。”高明闻言,立即喝道:“忘了我刚才说过的话了吗,不准你再中伤莉莉,立即给我回房反省去。晚上你要还是这态度,那就别出来吃饭。”

“你,你,你气死我了!”凌美琪闻言,立即生气地从沙发上站起。说完也不想多留,立即就扭头跑向了楼上。

本来她还以为,刚才是在严家,高明可能是为了显得不失礼,才那么说她,维护严莉莉的。没想到现在都回到家了,高明还是这般态度,还是这么维护严莉莉,这就让她非常不解与生气了。

第三十七章 导人向善 告状赶回

“爸爸,姐姐她不是要故意惹你生气。c∮八c∮八c∮读c∮书,⌒o≈是严莉莉平常在学校,真的做过许多坏事,她真的怕你上了严莉莉的当,被严莉莉骗了。”

凌美雪这时眼见凌美琪跑上楼后,瞧了一眼,却并没再立即跟着上去,而是留下来劝高明道,也替姐姐说几句话。

“你爸爸我几十岁的人了,吃过的盐都比你们吃过的饭多,你觉着我人生经验这么丰富,会被还在上小学的十几岁小姑娘给骗了?”高明闻言,摇头说道:“美雪,你一向都比较懂事,别学你姐姐这样。你们小时候都背过《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这开头的第一句没忘了吧?”

“每个人天生都是善良的,没有人一生下就是坏的。莉莉她只是因为家庭的原因,爸爸妈妈工作忙,经常不陪她,所以长期下来,才导致她性格有些偏激孤僻不合群,但她本质上并不坏,仍然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女孩儿。你说她坏,她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

凌美雪闻言之下,一时不禁有些无言以对。严莉莉杀人是肯定没有,但放火还真放过,还是用魔法放的火。只不过也不是放大火,要故意破坏什么东西而已。所以像杀人放火这级别的罪大恶极之事,倒也当真没做过。

另外高明这时说的这番话,她细想之下,倒也确实是有道理的。严莉莉的问题,很可能就是这个。只是因为缺少家人的陪伴,再加上平常在学校也没什么朋友,所以才导致性格有些偏激,对人冷漠,还有些攻击性,并不是真的特别坏。她其实心里也一直觉着,严莉莉本质上也算不得多坏。只是因为姐姐的原因,她才习惯性跟姐姐站同一条战线,一起跟严莉莉做对。

这时她认真想了想后,不由颇有些认同地点头道:“爸爸你这么一说,倒也确实是。¥♀八¥♀八¥♀读¥♀书,2≠3o◆严莉莉本质上,其实也并没多坏。”

“没错。”高明闻言,很欣慰地点头道:“那你就该知道,这件事上,确实是你姐姐的错了。莉莉现在的性格本来就偏激,如果周围的人还一直对她这么敌视,那就只会造成她更加偏激下去,将来也有可能会真的行差踏错,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但只要我们现在多关心她,多陪伴她,多理解她,跟她真正交朋友,就能慢慢转变她的想法,让她重新开心快乐起来,也会重新恢复善良。你们做为她的同学,更应该多帮助她、引导她。而不是像现在这么继续敌视她、孤立她。你们这么做,只会更加把她推到对立面上,会让她继续变坏下去。”

“爸爸,你说的对,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我这就上去劝姐姐,我也希望能让严莉莉真的变好,恢复她的善良。”凌美雪闻言,立即点头说道。

“去吧!”高明向她道。

等美雪离去后,小兰看着高明,颇为有些钦佩地道:“先生,我觉着你这么做,真的很了不起,能够导人向善,挽救一个失足少女!”

高明闻言,不禁颇有些尴尬地道:“小兰,‘失足’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这么说莉莉可不合适。”

“是吗?那该怎么用?”小兰闻言,则是很不解地请教道。看样子,她确实不理解失足少女具体是什么意思。

“算了,你还是出去买菜吧!刚才不是没买到吗?”高明也懒得跟她具体解释这个。

“对,对,我差点儿把买菜的事给忘了,我这就出去买菜!”小兰闻言,不由立即有些惊慌地道,再顾不得纠结“失足”这个词的具体用法。

说完后,便跟高明告辞一声,匆匆忙忙地出去买菜了。

小兰离开后,高明一时无事,便换了拖鞋,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看了没多久后,忽然房门一响,但见却是刘雅丽有些匆忙地赶了回来。进门一见到他在,立即不禁生气地问道:“凌大为,出了什么事,你怎么惹到美琪了?她打电话跟我告状,还说你跟她们班的一个女同学搂搂抱抱,而且竟然到人家女同学家里去了,到底怎么回事?还有你不是约了跟人打台球吗,怎么又回来了,骗我呀?”

高明闻言,还真不知道,凌美琪竟然给刘雅丽打了电话告状。刚才他回来时,凌美琪、凌美雪包括小兰在内,都没有跟他提起。可能也是他立即就让美琪回房了,然后美雪也没多留就跟着上去,小兰又被他提醒,匆匆出门买菜,都一时给忘了。

只是,凌美琪也不知究竟告的什么状,估计电话里也没讲清楚,导致刘雅丽误会成了这样。这番话里,好像他跟女儿的某个女同学有什么似的,简直是乱七八糟,也难怪刘雅丽会生气了。这要是真的,高明可不仅是对她不忠,简直就是个变态了。

“你先冷静,别激动,不是你想的那样。”高明见状,连忙起身抬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她冷静下来。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刘雅丽随手丢下手中的几个购物袋,抬腿往后一脚踢上房门,仍是盯着高明问道。

“这样,我说的你可能不信,我让女儿跟你解释。美琪刚才在电话里,应该没跟你讲清楚。”高明说罢后,立即过去走到楼梯口,向上面大喊道:“美琪、美雪,你们先下来,妈妈回来了!”

他叫完没多久,美琪与美雪便一起跟着下来。不过下来见到高明后,凌美琪仍是不想理他,而是一把过去扑到了刘雅丽怀里,委屈地叫道:“妈妈,你可回来了!”

“美琪,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从头讲清楚?”刘雅丽反手抱了下美琪后,立即拉开她,抓着她双肩问道。

“妈妈,还是我来说吧!”凌美雪见状,立即主动插口说道。她却是还怕姐姐对严莉莉有偏见,所以讲述时可能会故意添油加醋。而她这时已理解了爸爸的革心,并认同爸爸的做法,便决定还是由自己来讲,免得妈妈会被姐姐的讲述带偏。

“好,美雪你说。”刘雅丽却是也知道美雪平常做事更可靠些,叙述什么事情也一向客观,不会带太多主观情绪,闻言便立好让美雪来讲述。

接下来,凌美雪果然客观地讲述了事情的所有经过。包括高明回来后跟她解释的那些,对于严莉莉的看法与用心,也都一起讲了出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刘雅丽听完后,立即放心地点了点头。

然后她看向美琪,说道:“美琪,这件事上我也支持你爸爸,我觉着他做的很对。你们同学之间,确实应该互相帮助。而且都是小孩子,能有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

“妈妈,你是不知道,严莉莉她到底是什么人,你们别都被她给骗了。哎呀,我到底该怎么跟你们说啊!”眼见妈妈听完后也选择了支持爸爸,凌美琪不由既不甘又十分苦恼地道,说完立即转向美雪道:“美雪,你是知道的,你怎么也能相信严莉莉会变好?她可是……可是……”

她想说“小黑魔仙”,但此时当着父母的面儿,却也知道,绝不应该说出来。

“姐姐,我是知道。但我觉着爸爸说的很对,‘人之初,性本善’,我觉着严莉莉的本质并不坏,我们为什么不能给她一个机会呢?”凌美雪闻言,再次劝道。

“要给你给吧,我才不想给,我也绝对不相信她。她故意接近爸爸,肯定是安着什么坏心眼。晚饭不吃就不吃了,我才不想跟她同桌吃饭!”凌美琪说完之后,又立即转身跑上楼去。

“爸爸、妈妈,我再去劝劝姐姐。”凌美雪见状说了句后,也立即又跟了上去。11

第三十八章 上门做客 黑魔仙到

“你跟这个严莉莉到底怎么认识的?为什么她还约你打台球,看起来对你了解很多吗!”

等凌美雪也跟着上楼后,刘雅丽立即转头看着高明疑惑地问道。瞧他的眼神中,明显还是有些怀疑。主要也是刚才美雪的转述中,许多事她没来得及问清楚。且有些问题,当着孩子的面儿也不好问。

“当然是早就认识的,我们去学校开家长会,或参加什么活动的时候,不是早就见过吗?美琪美学她们班里的同学也不多,我差不多全都有印象。再说严家也是跟咱们住同一小区,还是近邻,我们每次出小区时,也会路过他们家。来来去去,自然也会常碰到。然后遇见了打声招呼,一来二去就慢慢熟了。”高明坦然地迎着她目光答道。

说完顿了下,又接道:“至于打台球,是我确实曾带她打过一次。那次我去跟人打台球,刚好开车在路上碰到她,见她一个人在路上无聊地瞎晃,也没有父母陪。瞧着挺可怜的,就叫了她跟我一起去玩会儿。她玩儿过一次后,觉着挺喜欢的。这不新买了张台球桌,然后就约我去陪她玩儿。”

“我知道她平常在学校跟美琪美雪的关系不好,美琪美雪以前也在家里提过。所以之前的事,我也就没跟你说起,免得被美琪美雪知道后不高兴。现在你看,美琪不还置气着吗?早上你让我送你,我也不好说自己根本不出小区,再加上那个邻居张太太也在,我也不好当时说。所以,就当专门送你们一次了。”

刘雅丽听高明都讲的合情合理,听完之后便点点头,再无疑虑,没再继续追究。

晚上等严莉莉准时过来上门做客时,刘雅丽也是非常热情亲切地招呼。

凌美雪在认同了高明的做法后,晚上也是一同过来在门口迎接严莉莉,向严莉莉表达了自己的善意。只有凌美琪仍在为这事置气,不肯下来。

严莉莉一见凌美琪不在,也能猜到是什么原因,立即问道:“怎么不见美琪,她是还在生我的气吗?”

“你不用理她,这孩子不懂事。”高明闻言,立即接道。

旁边的刘雅丽一听,则有些不高兴高明这么说女儿,伸手拉了他一下,向严莉莉解释道:“美琪她是从小性子比较直,爱认死理,现在就是一时转不过弯来。以后你们多相处,肯定慢慢就会好了。”

“我知道的,阿姨,美琪的性格,我也算比较了解。也怪我,以前确实做过很多让美琪不高兴的事。不过请你放心,以后我一定会跟美琪好好相处的。”严莉莉乖巧地点头说道。

“那就好!”刘雅丽高兴地笑了下,立即请严莉莉入席就坐。

晚饭小兰早就已经提前准备好了,就等着严莉莉过来。现在严莉莉一来,便立即上菜开席。

凌美琪虽然没有下来吃饭,但他们当然也不会故意让美琪饿着,小兰早就另外准备了一份饭菜,并且在严莉莉来之前,就已经提前给美琪送到了房里,让她独自一人吃饭。

凌美雪虽然接受认同了高明的做法,想要跟严莉莉真正交心,引导严莉莉重新向善,但她性格本就偏内性一些,不擅于太过主动。所以席间交谈时,尽管她一直想向严莉莉表达自己的善意,但因为不擅于主动,却也没什么太多实质交流。不过相对以往她跟严莉莉的关系来说,已是好了太多。

吃完饭后,高明让美雪和严莉莉一块玩了会儿电子游戏,促进两人的交流与交往。

其实高明并不太在乎,严莉莉本身是否真的善良,还是邪恶,他主要是想打好自己与严莉莉之间的关系,让严莉莉能够信任自己。这样在以后某个关键时刻,严莉莉才会选择帮他,而不是一直帮黑魔仙小月。

但上午被美琪、美雪刚好撞破他跟严莉莉的事后,他就需要拿出一个自己跟严莉莉故意接近做朋友的理由与借口,来说服美琪美雪与小兰她们。而引导严莉莉重新向善,这绝对是一个十分充分的借口,也能够拿来说服所有人。

何况原剧情中,严莉莉最后也确实是跟黑魔仙小月倒戈相向,成功洗白,重新向善了。所以严莉莉的本质,也确实不坏。他这个思路与借口,也是符合严莉莉本身剧情发展的大方向,自然不会有错。

他本非这世界中人,与这世界的所有人,都没有太多私人感情纠葛。就算他现在是附身凌大为,是凌美琪、凌美雪的爸爸,并拥有凌大为原本的记忆。但这些记忆,也并不会影响他对凌美琪与凌美雪的看法与感情。这些记忆,也就是些记忆画面,跟他本身无关。

所以这个世界的所有人,最后到底结局会如何,他的出现以及行事,又是否会影响到这些人最后的结局,他其实一点儿都不关心。

如果严莉莉完全黑化后,能够更容易帮他得到魔仙彩石,他也一点儿不介意让严莉莉真的完全黑化。

但他既然清楚原剧情的大致走向,自然也就不会专门反着来,做这种没用的事。堵不如疏,顺着来更好。

玩了一会儿游戏后,严莉莉看了下时间已是不早,便没再多留,主动告辞离去。

高明见状,也没特别多挽留,只是亲自送了严莉莉回家。

回家的路上,严莉莉表现的很高兴,迈着轻快的步伐,嘴里一直哼着歌。

等高明将她送到家门口后,她又特别向高明表了感谢。

“谢谢你,凌叔叔,我今天过得很开心!”

“开心就好!”高明笑道:“以后也可以常来,我随时欢迎。”

严莉莉闻言,又再次表达了感谢后,便向高明道了晚安。然后挥挥手说了再见,先转身回房了。

高明目送她回去后,也没多留,立即转身离去。

严莉莉进了家后,她家里的保姆小玲立即迎了出来,跟她问了几句去凌家做客的事。

严莉莉一边换了拖鞋,一边随便回了几句后,就径直过去走到沙发旁,打开电视看着,并吩咐小玲给她倒杯果汁。

“果法来了!”

小玲进去厨房后,不片刻,忽然另一个身影端着杯果汁出来。

严莉莉一听声音不对,并不是小玲的,立即转头瞧去。一瞧之下,便是不由一惊,面色一变,但见这时端着果汁出来的,竟然是黑魔仙小月。

第三十九章 严莉莉的算计

“是你!”严莉莉忍不住从沙发上站起地惊呼一声后,立即问道:“玲姐呢,你把她怎么了?”

“放心,她没事,只是会睡一会儿罢了!”小月嘴角噙着丝冷笑走过来,然后坐到对面的沙发上,举起手中的果汁自己喝了口,道:“你做得不错吗,竟然都打到凌家内部去了?”

“你跟踪我?”严莉莉一听,又是不由面色一变地惊呼道。→八→八读书,↓o≥

“你是我的小黑魔仙,我当然要时常照看一些你,免得你被人欺负了。这是我对你的关爱,怎么能叫跟踪?”小月一副故作关心地笑着道。

“那谢谢了,这种关爱,我可承受不起。”严莉莉说罢,重新坐到了沙发上。

“我现在就你一个小黑魔仙,可轻易损失不起。该有的关爱,还是有必要的。”小月回了一句后,没等严莉莉接话,立即换过话题道:“不过这件事你确实做的不错,竟然故意接近了凌美琪、凌美雪的爸爸,还让她们爸爸更相信你,站在你这一边。这两个小魔仙,估计不知道要气成什么样儿了?可当着她们爸爸妈妈,却又不能用魔法对付你,真是高明。”

说完,立即开心地大笑。

严莉莉刚才本来还很担心,自己跟凌叔叔的这层关系被黑魔仙小月知道后,会对她很生气。没想到这个黑魔仙,竟然是误会至此。识以为这一切,全都是她暗中设计的。是对凌家的蓄意接近,以便打进敌人内部,更方便图谋不轨。¤八¤八¤读¤书,☆←o

既然小月这么误会了,那便不妨让她继续误会下去。这样也能更加保证凌叔叔和她自己的安全,免得被小月发现真相后,会有可能对两人下手。

她自己的安危倒也还罢了,毕竟她现在终究是小黑魔仙,是懂得些魔法的。虽然肯定不可能是小月的对手,但多少也能抵挡些。另外小月也还需要她的帮助,来对付魔仙小兰与凌家姐妹这两个小魔仙。所以最多可能也就是惩罚她一顿,并不会轻易杀她。但凌叔叔则就未必有这么好运,再说凌叔叔也不懂魔法,肯定抵挡不了这个黑魔仙。

“对啊,我过去上门做客,那个凌美琪气得都直接不出来吃饭了。”严莉莉心下转过这个念头后,立即跟着装作得意地笑着说道。

“那魔仙小兰呢,她是什么反应?”小月闻言,立即问道。

严莉莉一听,立即从她的这句话里敏锐地发现了,对方应该就只是跟踪到看见她进了凌家。至于里面具体都发生了什么,小月应该是不知道的。毕竟凌家有魔仙小兰在,小月应该是要多少避着一些,免得被这个小兰给发现。

发现了这点后,严莉莉心中不由更松了口气。要是这个黑魔仙小月能够对她全程监程,知道她做过的所有事,说过的所有话,那可就真是太恐怖了。好在,对方也有不知道的。另外,也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天不间断地都跟着她。毕竟对方也有自己的事,哪能全浪费在她身上,可能也就是偶尔暗中跟跟,今天则是正撞着了。

想到这儿,严莉莉又立即笑着说道:“她啊,当然只能是乖乖做她的保姆,给我做菜端饭,端茶递水了。”

小月一听,又不由立即开心地笑了起来。笑了阵儿后,说道:“这个小兰,也真是蠢的像猪。她在魔仙堡,好歹也是堂堂的守护魔仙,连魔仙女王都对她挺器重的。没想到来了地球后,竟然就沦落到做了人类的保姆,整天低声下气地服侍人。也不知道她到底怎么想的,脑子进水了。”

“可能她就是喜欢服侍人吧!”严莉莉道,“在魔仙堡,她不也得照样服侍魔仙女王吗?”

“没错。”小月闻言,立即点头认同地道:“当魔仙当得再好,也终究是要臣服在魔仙女王的宝座下,还是要低声下气地服侍人。我黑魔仙小月就不甘心如此,我要自己做女王,让所有人都来服侍我。等我ojie了魔仙彩石之后,她们所有人,都要臣服在我的脚下。”

说完,又是一阵儿幻想加开心地大笑。

笑过之后,她起身看着严莉莉道:“你好好做我的小黑魔仙,乖乖听我的话。等将来我成为魔仙女王后,我就立你为魔仙公主。”

“是,我一定会做好的,你放心吧!”严莉莉闻言,立即答应道。只是对于小月许诺的这个魔仙公主,她却不以为意,也不认为小月有可能真的做到。

通过这些天的接触,她已经从小月这里侧面了解到了魔仙堡的实力,可要远比小月强大的多。而小月目前,则是魔仙堡追捕的逃犯。虽然小月的黑魔法很厉害,但她可不认为光凭小月,以及加上自己,就能对抗整个魔仙堡。

她可没小月那么乐观,就算小月拥有魔仙彩石这个据说是魔仙堡最强大的宝物,拥有最强大的力量,她也仍不报多大希望。毕竟,目前这个魔仙彩石的咒语还没被ojie。

只是魔仙们在地球行事,也需要多方避忌一些,无法大张旗鼓地大肆出动,否则怕是眼前这个黑魔仙早就被捉住了。另外,小月逃到地球,似乎也能逃脱这个魔仙堡的监控,让那个魔仙女王找不到,只能派出魔仙小兰,跟到地球搜寻。

严莉莉虽然对小月所寄予的期望没这么大,认为小月很可能会失败,但可惜的是,她之前并不了解这点。等到她后来从小月平常的谈话中,大致推测出魔仙堡以及魔仙女王的实力后,却是已经晚了。这时已经上了小月的贼船,她再想下去就没那么容易了。

如果小月将来失败,她也一定会跟着失败。好在据她从小月那里了解的情况,知道魔仙们都很善良,就算到时小月失败之后,她也一块儿被捉住,倒也不必担心自己的性命安危。她想到时最严重的,也不过就是被追夺回现在所拥有的这身魔法而已。

这种程度,她倒也勉强接受得来,所以她才对跟着小月一起同魔仙堡做对,并不是那么害怕。

而且万一小月有可能真的成功,那她所得到的,也肯定会更多更大。

所以,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11

第四十章 熟悉剧情 月光魔线

“很好!”

黑魔仙小月闻言后,满意地一点头,又笑了几声后,便没有再多留。∵八∵八∵读∵书,↗▲o转身魔法棒一指,便有一片暗紫色的电光烟雾生出。然后她抬步一跨,身影便消失在这团暗紫色烟雾中,烟雾也随后立即消去。

严莉莉见对方离开后,立即到厨房去查看保姆小玲的状况。过去后,发现小玲确实只是中了黑魔仙小月的昏睡魔法,暂时睡着,并没有遭受其他伤害,这才放心。

高明告别严莉莉离开后,可不知道黑魔仙小月此时就正在严家的别墅内。

毕竟他不是真正的魔仙,对这些魔仙身上的魔法能量,并无任何感应。而湘湘眼下则非本体在此,只是一个分身,还时常躲在魔法棒里深眠休息,以防她的分身力量耗损,难以维持。

如果是湘湘本体在此的话,绝对能立即感应到黑魔仙小月的魔法能量波动。甚至就算小月不施展魔法,湘湘也能凭借其身上的气息追踪到。但湘湘眼下并非本体,就没这么大的能力了,在这个世界对高明的帮助与辅助几乎等于无,一切都得靠高明自己。

好在高明此时完全不知道,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可惜。倒是回到家后,他查看当天的监控录相时,却又是在监控画面上发现了小月的身影在他家周围出现。但可惜,也是之前的了。看时间,应该正是严莉莉在他家做客的那会儿,估计是这个黑魔仙在暗中跟踪严莉莉。c∮八c∮八c∮读c∮书,⌒o≈

而之后他送严莉莉回家时,估计这个黑魔仙小月也是在全程跟踪着他们。意识到这点后,高明这才不由暗叫可惜。可惜他之前毫无所觉,根本就没发现对方的跟踪,又是错过了。

就是不知道他走后,黑魔仙小月会不会去见严莉莉。不过就算见了,估计现在也差不多走了。他此时再去,多半也是毫无发现。想到这儿,他也只有无奈放弃了这打算。

很快又是一周时间过去,这周的周末,凌大为的公司为庆祝公司成立周年活动,举办了一场晚宴,邀请所有公司员工参加,并可以携带家人出席。

这种庆祝活动与宴会,高明其实并不想参加。但可惜这并不是临时的决定,而是早就通知了下去,并且每年公司成立的日子,都会举行一次,已经成了惯例。所以这件事,高明想瞒也瞒不过去,刘雅丽早就已经知道。而且是在他附身成为凌大为之前,就已经知道。

为了参加这次的晚宴,刘雅丽也是早早便开始提前做起了准备,特意拜托了她的一位设计师朋友,给她专门设计了一件晚礼服。设计加布料再加上制作成成衣的价格,优惠下来还要六千八,当真是大手笔,壕了一把。

不过这点儿钱对凌家来说,倒也算不得什么,绝对买得起。尤其高明又不是真的凌大为,花别人的钱他也没什么心疼,大手一挥,就豪气地出了。

可惜刘雅丽这天正得瑟地试衣服向家里人炫耀时,却不小心碰到了小兰正端着的一盘果汁上。当场将果汁碰翻,洒了一身,乐极生悲。

而这件衣服因为布料材质高端,并不能水洗,只能干洗。但送去洗衣店干洗,却又怕时间不够,赶不及参加晚宴,立即让刘雅丽为此怏怏不乐,十分忧心烦恼。

但高明看到这一幕后,却是不由心中一喜,因为他终于遇到了一个熟悉的剧情。

高明在现实世界时,因为原本就没有把小魔仙的剧集看全过,再加上又是年少时看过,隔的时间挺久远了,所以不少情节都忘得差不多了,还能记得的没几个。

而眼下由刘雅丽这件晚礼服所引起的连带问题这一幕,他则恰好记得。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记得这集的名字好像是叫“月光魔线”。而那个魔仙王子游乐,就正是在这段剧情中正式出场的。一出场开个摩托车,紧贴着小兰身边快速驶过,结果便把小兰正要送洗的这件晚礼服给划破了,需要收集月光魔线来进行修补。

他记得游乐前面好像也出现过一次,但那次只是露了下面,连句台词也没有,根本没产生任何剧情。直到这一段剧情中,才算是正式出场亮相。

而这段剧情中,不止有游乐的出场,也少不了黑魔仙小月。小兰第一次收集月光魔线进行修补时,小月便突然冒出来破坏,然后一记魔法火焰,将这件晚礼服给彻底烧成了灰。

第二次小兰重新收集月光魔线时,是以月光魔线照礼服原本的样子完全另外编织了一件全新的。

这段剧情中,不止有魔仙王子游乐的正式登场,还有黑魔仙小月的出现破坏。对高明来说,也是个正逢其会的好机会。他到时只需要跟上小兰,就绝对不会再错过黑魔仙小月,同时还能碰到也会在当时出现的游乐。

小兰第一次收集月光魔线时,因为小月的出现破坏,也是全靠游乐赶到出手,才救下了小兰。

也正是因为在这段剧情中有魔仙王子游乐的正式登场,所以高明才对这段剧情的记忆比较深刻,到现在都还大致还记得清楚。

本来对于公司周年庆的这个宴会,高明还满心不想参加呢,也觉着刘雅丽花六千八买件破衣服,实在是太不值了些,有些浪费。没想到,原来这件衣服就是关键。

刘雅丽刚才试衣服时他还没有联想到,直到刘雅丽转圈炫耀地撞翻小兰正端着的果汁,弄脏了衣服需要干洗后,他才想起是这段情节。

终于遇到了一个熟悉的情节,而且一次性就能连遇到黑魔仙小月与魔仙王子游乐,对他来说自然是一个绝佳的好机会。并且,也是他正式登场亮相的好机会。

在小兰第一次收集月光魔线时,游乐出场帮小兰,他就可以选择出场帮黑魔仙小月,正好可以借此接近小月,来赢取小月的信任,借机谋夺魔仙彩石。

他谋夺魔仙彩石的这个计划,终于可以开始正式实施了。之前都是因为屡次错过黑魔仙小月,才让他一再错失了机会。这一次,他绝对不能也不会再错过了。11

第四十一章 魔仙王子的出现

月光魔线,是在月光明亮的晚上,最好是满月之时,收集月亮的光,然后用魔法炼制成一种特殊的魔线,可以用来制作衣服。→八八读==书≥魔仙们的魔仙服,基本都是用这种特殊的月光魔线制作成的。

月光本来是无形无状的,但被魔法炼制成月光魔线之后,却变成了有形之物,而且能够变化成各种不同的色彩,质地也能转化的有所不同,可以用来制作各种衣服。

而这种衣服的材质因为十分特殊,也有许多特殊的作用,比如能水火不侵,不沾污渍,永远也不用清洗。而且因为是魔法造物,也能极佳的传导魔法能量。而本无形状,却被炼为有形的这种特性,也能让这种衣服在有无之间进行转换。

化为无,就还原成了原本的月光,不可见。化为有,就会在魔法的作用下重新聚合,化成一件衣服。

所以,魔仙变身时的魔仙服能够随时变化出来,又能随时消失,正是基于是由月光魔线所制作的这种特性。

收集月光魔线,必须要等月亮出来,自然是要到晚上。而眼下则还是白天,所以高明心中打定了主意后,也并不着急就立即追踪魔仙小兰。等到晚上再开始,也一点都不晚。

刘雅丽将沾染了果汁的晚礼服脱下之后,便交给小兰,然后让小兰立即就出门送去干洗店。小区附近便有家干洗店,倒也不用走远,更不用进城,所以小兰直接步行离去。八八读书,◇o≮

小兰走后,刘雅丽还是十分担心烦恼,生怕有可能会赶不及参加明天的晚宴。如果那件裙子没能及时干洗出来,那她也必须要选一件备用的,不然就可能两头落空。那件洗不出来,后备的也没有,她到时要穿什么?临时再挑选衣服的话,就太过急迫了。

所以小兰走后,她立即就回房开始了挑选衣服,至少要选出一件备用的,以防万一。

女人挑衣服,高明也帮不忙,更给不出什么具体的参考意见,他也完全不想参与。所以立即就借口要到严莉莉家打台球,直接出门离去了。

美琪、美雪见状,也不想招惹此时的刘雅丽,立即借口要回房写作业,都乖乖回去了。

摊开坦白了与严莉莉的关系后,高明也不需要再特意避着瞒着家里人,反而找严莉莉,还有很正当的理由与借口。想要多给严莉莉一些关爱,引导严莉莉重新向善。

有这种理由与借口,刘雅丽自然也不拦他,随他去了。凌美雪自然也是十分支持他,也就凌美琪仍然难以接受,见高明要去找严莉莉,很是不高兴。

但高明自然也懒得理会她,说了一声,就立即出门去了。

不过出门之后,他也没有立即就贸然上门前去,还是先给严莉莉打了个电话,问严莉莉那边方不方便,又在不在家。

得到答复说方便,并且在家后,高明这才接着过去。

严家的别墅与凌家之间,间隔了有五座别墅,当高明走到其中第三座别墅附近时,忽然听到一阵儿摩托车的轰鸣声传来。而且这声音一听,就是那种重型机车,声音很响亮。

闻声之下,高明立即心中一动,扭头瞧去。

这一瞧,便见到一个身穿蓝色服装的身影,跨下骑着一辆黑色的重型机车,风驰电掣般地速度极快从远处驶来。然后带起一股急风,从他身旁飞速驶过。

不过尽管对方速度很快,但高明还是大致看清了车上这名骑手的样子。

果然如他所猜测的那样,对方的脸上正戴着一块蓝底金纹的面具,遮挡住了大部分面孔。身上的衣服,也是蓝衣蓝裤,从头到脚都是一身蓝色。

而这副显眼的打扮,正是那个魔仙王子游乐。

高明记得这段剧情中,正是小兰出门送洗那件晚礼服时,便正好被骑着摩托车的游乐路过。然后因为速度过快,又贴得太近,所以划破了装衣服的袋子,并连带划破了里面的衣服。

他跟小兰刚好是前后脚出门,小兰离开也没多久。所以听到这个响亮的摩托车轰鸣声后,高明就不禁立即心中一动,猜测有可能是这游乐娃子。果然正是,也正好被他在后面给碰到了。

不过碰到归碰到,他跟游乐之间,自然也没什么交集,就只是这么错身而过。倒是这个游乐,似乎也认得他似的,路过他时,还特意转头瞧了一眼,双方的眼神有下交汇。

随后仔细想想后,高明也不太意外。因为这个游乐,似乎也是早就有注意到魔仙小兰以及黑魔仙小月在地球的出现。

毕竟他们都是魔仙,当对方使用魔法时,互相之间是有所感应的。所以小月与小兰先后一来,同在地球的游乐,自然也有可能感应到这两个魔仙的出现,因此循着感应找来。找到之后,他可能也已经先暗中观察过这两个魔仙的举动,以判断她们出现在地球的目的。

游乐可不是做为魔仙王子,兼任魔仙星球的大使,正式出使到地球的,而是跟黑魔仙小月一样,也是偷偷摸摸地逃离魔仙堡,偷渡过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躲避他妈魔仙女王,因为之前的那个心结,不想再见他妈,也不想再理会,完全不想当这个魔仙王子。

所以既然是离家出走,他自然也要防着家里派人来找。有魔仙出现在地球上,他感应到后,自然要第一时间打探出她们的目的是什么,看究竟是不是来打自己的。

而他既然提前打探过,暗中分别窥探过魔仙小兰与黑魔仙小月的举动,那自然也就清楚魔仙小兰平常的掩释身份,知道小兰是住在凌家的。也因此,对于高明这个凌家的男主人,自然也就早已暗中观察认得了。

如果有这可能的话,倒是这个游乐的行事还比较小区,没被高明暗中布置的那些监控摄像头给拍到。不像小月也一样是暗中窥探,就好几次被拍到,露了形迹。

也有可能是游乐已到地球多年,对地球的许多高科技设备都比较了解,还有可能是发现了这些监控摄像头的存在,所以才能避开。11

第四十二章 晚上行动 先后出门

目送游乐骑着摩托车远去后,高明便接着赶往严莉莉家。》八》八》读》书,∞o◎倒是他在之后的路上,并没有碰到小兰,应该是小兰已经走过了严莉莉家的位置,还在更前面。

如无意外,小兰手里的那件晚礼服应该已是被游乐用摩托车给划破,小兰估计正在原地发愁该怎么办呢!

就是不知道游乐此举,划破小兰手里的衣服袋子连带衣服,是有意为之,故意设计,还是无意之中刚好凑巧撞上了。

要让高明说,他觉着前者的可能性更大,游乐就是故意设计的,好以此借机接近小兰。毕竟后面小兰去收集月光魔线,游乐能够及时赶到出现,帮忙救下小兰,一看就是早有提前准备料到,知道小兰会去收集月光魔线修补衣服。而游乐能出现的那么及时,多半儿也是早就赶到了,说不定还很可能是一直跟着小兰过去的。

猜测到这点后,高明不由心中暗道:“要是游乐今晚也会暗中跟着小兰过去,那我就得避着点了,不能在跟踪的过程中就被发现了。不过小兰的手机里被我放了追踪器,我随时都能追踪到她位置,倒是也不用一直紧跟着。等她赶到地头后,我再过去,也不会太迟。”

这般想罢,高明已是脚下不停地赶到了严莉莉家。一进院子,还没来得及敲门,严莉莉却是早已从窗户里瞧见了他,立即便高兴地开门迎了出来。

这个周末,严莉莉的父母又是惯常不在家。

不过这对高明来说,却也更方便,他主要就是想接近严莉莉,与严莉莉处好关系,并不想跟严莉莉的父母多打什么交道。c∮八c∮八c∮读c∮书,⌒o≈他巴不得严莉莉的父母,最好一直不在呢!

这样一来更方便他,既不用跟严莉莉的父母打什么交道,也不用再特意解释一遍跟严莉莉的关系;二来则是,严莉莉的父母一直经常不回家的话,严莉莉就会更加缺失父母的关爱,也就会下意识地更想在他身上寻求关爱,更加与他走近。

这事于他有利,他自然是巴不得严莉莉的父母一直不在,经常不回家。他们不回来,他就更有机会。

上周因为美琪、美雪与小兰的突然意外闯入,也让高明接着没打成台球就离开了。第二天周日,有补习老师上门补课,严莉莉不太得空,便也就没再约高明。

周一开始,严莉莉要上学,高明要上班,大家便都不太得空了。

高明今天过来,一来是为躲着点儿刘雅丽,二来也正好补偿上周没有打成的遗憾。

今天再无旁事打扰,高明进门与严莉莉说了几句话后,两人就立即开打了起来。

自从第一次高明带严莉莉玩儿过一回后,严莉莉之后看样子也确实玩儿过。就算不是跟人玩儿,也肯定独自私下练习过。

这次再打,高明就能明显感觉到,严莉莉的技术,要比上次的第一次进步了许多。察觉到严莉莉的进步后,高明自然是不吝称赞,好好夸奖了严莉莉几句。

中午的时候,高明干脆也不回去吃饭了,直接留在严莉莉家,陪严莉莉一起吃。家里那边,自然是打了个电话交待一声。

吃完午饭,高明又陪着严莉莉看了会儿电视,聊了会儿天后,这才施施然回家。

回到家后,小兰自然也是早已回来。不过对于刘雅丽的那件晚礼服被划破,小兰自然是绝口不跟刘雅丽提半句。只谎称已经送到了干洗店,店里面正在抓紧时间清洗处理,保证会按时弄好。

而高明后来进书房查看监控录相时,果然发现小兰在美琪美雪房间与两人的谈话中,已是跟美琪美雪坦承了事实,说衣服不小心被划破了,必须要靠收集月光魔线进行修补。

但这几天的天气却不好,经常有阴天,所以小兰为此十分担忧,担心今天晚上没有月亮,收集不了月光魔线。

小兰的这种担心,高明自然是不担心,他只担心小兰今晚会不会出去。从监控视频中确认了这点后,他便已放心,耐心等待着今晚夜幕的降临。

此时已是下午,没过多久,时间便很快到了晚上。

刘雅丽上午没在自己衣柜中挑到心仪的备选礼服,下午便干脆约了人进城逛街去选购了,连晚上也没回来吃晚饭。城内有几家大型商场,都是到晚上八、九点才关门,所以她竟是直逛到晚上也没回来。

刘雅丽晚上没回来,全家人心里也都乐得如此。

小兰是因为晚上正好要出门,正愁没有什么好借口呢!刘雅丽不回来,高明一吃完晚饭就直接钻进书房去了,也更方便她偷偷出去。

美琪美雪是知道小兰晚上出去做什么,当然要给小兰打好掩护。此时妈妈还没回来,爸爸吃完饭就进了书房,平常也很少管束小兰,确实也更方便她们帮忙给小兰打掩护。

高明则是自己也要出门,所以自然也不希望刘雅丽回来。不然刘雅丽回来的话,他还得找个借口跟刘雅丽交待。

高明进了书房后,同时打开台式机与他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上连接着家里的监控摄像头,而笔记本上,则是装着小兰手机里那个追踪器的追踪程序。

为了方便日后的随时追踪,他自然是需要方便携带的设备。所以这个追踪程序,他专门装在了笔记本里,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方便随时携带上路。

过了晚上八点半后,高明注意到实时监控画面上,美琪美雪的房间内,小兰向美琪美雪交待了一句后,便带了那件晚礼服准备出门。美琪美雪则是保证会在家里为她打好掩护,不让爸爸发现她不在。要是爸爸问起的话,就说她去超市买点东西。要问具体买什么,就说洗洁精用完了,需要再去买一瓶。

跟美琪美雪交待好后,小兰立即就带上衣服偷偷出了门。

高明看了下时间,等小兰出门有十分钟后,他也立即带上笔记本出门。出门时也跟美琪美雪交待了一声,说自己公司临时出了点事,是关于周年庆典的活动,他需要赶过去一趟。

美琪美雪听完后,自然也是没多问,立即送了他出门。而对于此时为何不见小兰,高明自然也是默契地没有多问一句。11

第四十三章 追踪而至 无名小山

高明出门之后,立即上了院外停的车。∈八∈八∈读∈书,≦o≧上车之后,他将笔记本电脑打开放在副驾驶座位上,以便能随时注意小兰的位置变化。

此时的跟踪程序上,代表小兰的那个红色光点,显示小兰已经出了小区,倒是速度挺快。

不过小兰此时并没有走小区的正大门,而是走的西门。这座别墅小区占地面积很大,所以四个方向上都有一座门户,方便住户们就近通行。

小区的正大门是南门,这座门户也建的最为高大雄伟。小区外面的配套设施,超市、饭店、便利店、银行网点等,也基本都是集中在南门外面。

另外,南门也是面向着市区的方向。要想进城,从南门走最近。所以这扇正大门,也是小区的住户们最常用的,大多数基本都是选择走这个门。

小兰此时没选择从南门这扇正大门出去,那显然绝对不是要去超市。不然从西门出去的话,可是要绕远路的。而且西门外面,也颇为偏僻荒凉。因为西门外所面向的,正是小区附近的那座无名小山。

高明对小兰的目的心知肚明,清楚小兰今晚出去是要做什么。所以对小兰没选择从南门出去,而是选择了西门,一点儿也不意外。

小兰要找一片开阔的地方,施展魔法收集月光魔线,当然需要避着人,自然是越荒凉的地方越好,这座无名小区正是绝佳的选择。

这座小山平常白天都没多少人去,晚上更是半个人影也无。c八c八c读c书,■o↑这山虽然不甚高,也不甚大,但山中却是林木茂密,地形也相对复杂一些。白天进去走进山中深处的话,都有可能迷路,更别说晚上了。

另外,山中也有些蛇虫出没,尤其喜欢晚上出没。所以晚上的山中,也是凭多了许多危险。为了安全着想,也不会有人去随便轻易涉险,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发现小兰是从西门出去后,高明随后发动汽车,却是并没选择也跟着从西门出去。

他是借口公司有事,所以需要进城处理一下。因此这个样子,还是要装装的。要进城,当然是从南门这座正大门出去更近更方便。不然走西门出去,如果被有心人看到的话,也可能会引人疑窦。

被其他什么人看到的话,高明倒也不是太在意。这小区这么大,住户也不少,如果不是住的近的邻居,谁又可能把小区里的所有人全部认全。所以他自然也不在乎这些陌生人,又不认识他,瞧见了又能怎么样。就算被看门的保安瞧见,有可能认识他,他也不在乎。

他主要在乎的,是有可能也在暗中跟随追踪小兰的那个魔仙王子游乐。虽然他此时并没发现游乐的踪迹,但并不代表这个魔仙王子就不在。毕竟靠魔法隐藏形迹的手段可是很不少,比如最典型的隐身魔法。这个魔法,这些魔仙们也很可能会。

而如果他不施展魔法的话,只凭肉眼,也无法识破对方以魔法隐藏起来的形迹。所以瞧不破,高明自然就有这种担心。如果他也选择跟着小兰从西门出去,被这个游乐注意到的话,就很可能会怀疑他。

所以为防万一,他要避免这个可能。

开车从南门出去后,高明自然不是真的要进城。而是开出一段儿后,便立即拐进一个偏僻的岔路。接着再开出一段后,把车开出路面,停在路边的一棵树下。

此时再看向电脑屏幕上的追踪程序,果然显示的小兰位置已经是进入了西门外正对着的那座小山。不过看起来小兰也并没有深入,只是刚进入山脚范围就停下不动了,应该是在原地等待着月亮的出现。

这几天的天气确实不太好,经常多云或阴天,天气预报说最近几天可能有雨。只是连阴了几天,却又一直不见下,预报的非常不准。

不过夏季的天气本就多变,有时候风云突变,阵雨说来就来,确实也很难预料,甚至天气预报完全跟不上天气的变化。有时甚至已经下雨了,但天气预报显示的却还是晴天或多云。

停好车后,高明转头左右看了看,确定附近无人,便立即熄火关了发动机。接着他又看向电脑屏幕,确定小兰的位置再没有变化后,便立即合上电脑,开门下车。

下车之后,他先拿出手机,选择了关机。这是为避免待会儿过去后,有可能因为手机的响动而暴露了自己形迹。

眼下已是快到晚上九点,高明估计这个时间,刘雅丽差不多也会选择回来了。而回来后如果不见他,肯定是会给他打电话的。所以,他需要提前预防这个情况。

就算刘雅丽不打,也很有可能会有别人打进来,又或是短信。所以,还是直接关机更加省事,绝对一步到位,杜绝所有来电可能。

至于刘雅丽真打打不通的话,等他回去问他,他随便解释句手机刚好没电自动关机也不能糊弄过去。

关闭手机之后,高明立即默念隐形魔法的咒语,施展出隐形魔法,隐去了自己的身形。

“巴拉拉能量,古他拉,魔仙王子变身!”

“巴拉拉能量,莫丝拉,天使之翼!”

施展出隐形魔法后,高明又立即接连施展出变身魔法与天使之翼魔法。完成之后,立即双翅一挥,震翅飞起,往那座小山飞去。

刚才他早已经记下了小兰的位置,倒也不用再实时盯着电脑看。

他此时也并没有开出多远,距离那座小山的直线距离,大概也就三、四里地。

这么点儿距离,他又是飞着过去,自然很快赶达。才没挥几下翅膀,便就到了。

赶到之后,他稍微在天空盘旋了下,便立即发现了小兰的身影。

小兰为了收集月光魔线,需要在一个开阔的地带,更方便月光照下,也能更大范围的采集与收集月光能量。

此时小兰正是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而这种开阔的地带,也正好方便高明在天空上搜寻,一眼就能注意到。

注意到小兰之后,高明又仔细搜寻了下附近,看是否能够发现游乐或者黑魔仙小月的踪迹。11

第四十四章 真实之眼 瞧破隐身

“巴拉拉能量,阿非蒂拉,真实之眼!”

高明默念咒语,施展了一个名为“真实之眼”的魔法。∝八∝八∝读∝书,◆o+这个魔法的作用,就是能够看破隐身、幻觉等种种伪装与假象。

咒语一念完后,他双眼中立即有两道奇异的光芒绽放一闪,表示魔法已经生效。

此时由他的双眼中看去,世界已是大为不同,更加丰富多彩,多了许多层次。一些轻薄的东西,在他的眼中已变为半透明状,可以直接看透过去。

不过这道魔法只是真实之眼,是用来看破幻象,看透真实的,并不是真正的透视眼。所以稍微厚重一些的东西,他的双眼便看不透。

他在变身状态下时,五感功能本来就会增强,黑夜视物也并不是什么难事,稍微有点儿光线就能够看清。而此时施展出真实之眼后,更加增强了他的夜视能力。对真实来说,夜色本来也就是一种伪装与掩护。所以真实之眼能够看透真实,便是再漆黑的夜晚也遮挡不住,一切都会被他看破。

此时他在真实之眼的加持下,重新往下面俯视看去,立即就一眼看到,在小兰身旁不远的一颗大树下,那个魔仙王子游乐就正倚树而靠地站在树下。

他的身体周围,都笼罩着一层魔法能量波动,显然是这些魔法能量帮他遮掩了身形。

确实如高明之前猜测的一样,这个魔仙王子游乐,就是一直尾随跟着小兰过来的。幸亏他之前没跟太紧,而是绕了远路出去。否则紧跟在后面的话,就很有可能会被这个游乐给发现。【≤八【≤八【≤读【≤书,▽o√

游乐之所以对魔仙小兰感兴趣,想要蓄意主动接近,高明也知道其中原因。

是因为游乐以前在魔仙堡时,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好像是叫玲珑。然后两人有次出去玩儿时,无意闯入了魔仙堡的禁地,结果这个玲珑中了不知什么魔法药草的毒。而解毒的解药,只有魔仙女王才有。结果游乐去请求女王赐解药时,女王却拒绝了,坐视着这个玲珑中毒不治而亡。游乐也是因此,十分怨恨魔仙女王,这才独自一人逃到了地球,远离魔仙堡与魔仙女王。

这段剧情,高明也大致记得,只是其中一些细节不太清楚了。另外,游乐跟他女王老妈的矛盾,也不止在此,而是此前早就积累了不少,是在这次事件中集中爆发。

最主要的矛盾,就是魔仙女王为了坐稳她的王位,治理魔仙堡,每天忙于处理魔仙堡的各种事务,因此抽不出空来陪伴儿子的成长,也有些疏忽了对游乐的教育与关爱。

所以游乐的问题,其实跟严莉莉很像。归结起来就是简单的两个字,“缺爱”。

不过高明对这个魔仙王子可没什么兴趣,更不会像对待严莉莉那样表达自己的关爱。他关心严莉莉,接近严莉莉,除了是略微有些同情这女孩儿外,最主要就是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

那就是通过严莉莉来接近黑魔仙小月,然后借机谋夺魔仙彩石。甚至他可以在某个关键时刻,借助自己与严莉莉之间经营下的感情与友谊,来策反严莉莉向黑魔仙小月倒戈,帮助他夺取魔仙彩石。这才是他最主要的目的。

但游乐手里并没有魔仙彩石,所以高明自然是对这个魔仙王子没什么兴趣。

以前他看这部剧集时,其实挺喜欢这个魔仙王子的相关剧情。所以关于游乐的剧情以及正式出场,这些情节他才都记得比较清楚。但他现在早非当年的年少时期,观点自然早就不一样。眼下他对这个真正的魔仙王子,真是谈不上有多少兴趣。

发现游乐的藏身地后,高明嘴角微微一笑,又立即往其他地方搜寻看去,看是否能够发现黑魔仙小月的踪迹。只可惜在附近瞧了一圈后,却是并没任何发现。

这就说明,小月目前还没到,应该是并没有一直跟着小兰。很可能是在小兰待会施展魔法时,她才会临时感应察觉到。

毕竟这座小山,就正是高明所推测的这个黑魔仙的藏身地,是其在地球上的老巢。只是具体的位置,高明目前还没有打探清楚而已。但已有七、八成肯定,小月绝对是藏在这座小山中的某处。

所以小兰今晚既然也来到了山脚下,距离更近,小月临时感应到的可能性也就更大。

想到这儿,高明又立即以真实之眼往小山中的深处望去,希望能发现黑魔仙小月的藏身地点。

只可惜这山虽说是座小山,但这小却是相对一些大山来说。实际的占地面积,至少也有上千亩,可并不算小。

而他现在的目力,虽然先后得到变身状态与真实之眼的加强,却也还远做不到一眼就能把这么大范围的面积尽收眼底,且能全部尽观详细。

若说他知道黑魔仙小月的大概藏身范围,靠着真实之眼的目力加强,过去仔细搜寻一番,也未必就找不到。但他现在却是连大致范围都不知道,只能大概确定是在整座山中,而要搜寻这么大面积的整座山,对他一个人来说,就颇为费时费力了,远不如从小兰或者严莉莉那边下功夫去找小月更简单。

从这两人身边,他最多也就是会错过,但只要耐心等待,还是有机会可以碰到的。比如现在这次,他就等到了一个机会。要是一个人去搜整座山,那就纯属吃饱撑的没事做了,费力还未必有结果。

望了眼山中深处,没发现到黑魔仙小月的踪迹后,高明便也不再费心思多寻。反正只要待会儿小兰开始施展收集月光魔线的魔法时,必然会惊动到藏身在这座山中的小月,自己就会出来。

这般想罢,高明便静静展翅浮空而立,耐心等待。

此时天上有些浮云掩月,月亮一会儿出来一会儿又被云层遮住,并不适合收集月光魔线。底下的小兰,也只能是带着焦急地耐心等待云层尽快散去。

又耐心等待了十几分钟后,夜空上遮挡月亮的云层终于开始缓缓散去,露出了一轮如玉盘般的圆圆明月。

小兰见状,立即大喜地道:“月亮终于出来了!”

说完之后,她立即从坐着的一块儿大石上站起,并顺手取出身上的魔法棒,然后对准天空上的明月,大声念道:“巴拉拉能量,拉尼多鲁,月光魔线……”

念咒声中,她的魔法棒上立即光芒大放。但咒语还未及念完,那个“线”字的尾声未落,忽然就见面前一团紫色的电光烟雾凭空生出,然后黑魔仙小月的身影便从中跨了出来。11

第四十五章 魔仙大战 高明现身

“小月!”

见到黑魔仙小月忽然现身后,小兰不由立即惊呼道。5v八5v八5v读5v书,●●o

“你想收集月光能量?没这么容易?”黑魔仙小月原本也是个正经魔仙,修习的正统魔法。是后来未得魔仙女王重用,这才心下不甘地偷偷练习黑魔法,成为黑魔仙的。

而在小月未偷习黑魔法,成为黑魔仙之前,两人也是同一批次的魔仙,之前也是好友。小月学习魔法的天份,也确实比小兰高一些。许多魔法,甚至都是小月指导小兰练习的,所以小月都可以算得上小兰的半个老师。

也因此,小月对小兰的魔法自然十分熟悉。此时刚一现身,一看小兰高举魔法棒对着月亮的架势以及差一点儿还没念完的咒语,立即就看出了小兰是想要施展什么魔法。

只是她一时还没看见旁边那边破损的晚礼服,而收集月光能量,也不止是能炼制成月光魔线,还有别的其他用途。所以她此时只看出小兰是在收集月光能量,而并没立即判断出更确切的月光魔线。不过光是这点,也足够了,反正都差不多。

黑魔仙小月这架势,一看就是来者不善,明显是来搞破坏的,语气也是更加不善。所以小兰也没想着能友好协商,立即质问道:“这件事根本与你无关,你为什么非要破坏?这么做对你有什么好处?”

“好处就是,看见你失败,我就开心!”小月大声回道。

这时说话之余,她却是已经看见小兰放在旁边的那件破损晚礼服了,自然更加具体地判断出了小兰是打算用什么魔法。但不管小兰今晚打算做什么,她都绝不会让小兰得逞。

话一说完,她立即便一挥魔法棒,大声念咒道:“古娜拉黑暗之神,古罗尼,动!”

咒语一念完,立即一道魔法光芒发出,包裹了那件晚礼服,将其隔空摄入了手中。→八八读==书≥

“你,你太过份了!”小兰一见,立即生气地大声道。紧接着话音一落,便也立即大声念咒道:“巴拉拉能量,呼尼拉,魔仙变身!”

魔法光芒包裹中,她迅速完成了变身后,便立即施展魔法与小月大战了起来。

高明在空中看到两人打起来后,自然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说起来,他这也是第一次看到两名魔仙的正式交手打斗。

魔仙虽然也是主要以施展魔法对敌,但并不是那种传统普通的魔法师。因为施展变身魔法后,魔仙本身的力量、敏捷与速度等方面都会得到全面加强。所以魔仙的交手打斗,并不是拉开距离互相远程丢魔法,而是有时急切间也会贴身近战,魔法与武技齐上。

虽然大多魔仙也不通什么具体的武技,但身法方面可都不差,身体轻盈敏捷,前空翻、后空翻、侧翻等种种花样都玩得出来,也是借这些身法躲避对手的魔法。

所以小兰与小月此时打斗起来后,便是两条人影翻翻滚滚地不断来回迅速移动闪烁,夹杂着许多漂亮的闪避身法与动作。

有时拉远,有时贴近,身边不断有魔法的光芒环绕闪烁,咒语更是大声念个不停,瞧起来打的非常热闹,倒也颇让高明有些开眼界。

此时近距离观战下,对比两人的魔法威力,他心中也不由颇多了些自信。因为两人的许多魔法威力,并没有强出他的太多。甚至他的不少魔法,都反比两人要强。若单打独斗的话,他想拿下两人任意一人,估计都不是什么问题。

唯一的问题是,魔法都颇擅长自保,两人恐怕也有不少压箱底的逃跑保命手段。就不说别的,光是她们也都懂移形魔法,关键时刻施展出来,瞬间移动逃跑,高明就算同样会移形魔法,但因为无法确定对方的瞬移地点,也就不好跟着追踪。能打赢,但却未必能捉住。

就像他在现实世界对付过的那个宋勇,宋勇的魔法跟他比,同样也差了许多。但逃跑保命的手段却一点儿也不差,打不过他,却能逃得过。让他真正抓住这个宋勇,颇费了不少手段。

而无论小兰还是小月,都比那个宋勇要强。逃跑保命的本事,恐怕也会更厉害一些。

两人翻翻滚滚地打斗了一会儿,忽然同时扯住了那件晚礼服的一头,然后便拔河似地互相用力扯来扯去。

扯了几下,小月忽然接连几个跟斗翻出,连带着小兰也不得不跟着翻滚跟上。

但因为是小月先翻,占据了主动。所以小兰跟着翻了两下后,便没能跟上,不但手中一松,被小月给抢走了晚礼服,还被小月给甩了出去。

落过之后,小兰一个立足不稳,往后便倒。

便在这时,一直在树下隐身观战的那个魔仙王子游乐,立即收去隐身状态,一个纵身前空翻翻出,准确地及时落在小兰身旁,伸出手臂扶住了小兰将要往后倒的身子。

“是你?你是谁?”小兰一见到游乐后,惊讶之余,立即便认出了游乐正是上午骑着摩托车划破了那件晚礼服的罪魁祸首。没想到现在竟然又再次出现,还赶来救了自己。接着站稳后,便立即问道。

“你没必要知道!”游乐闻言,立即一脸高傲冷漠地臭屁道。

“喂,你不要多管闲事!”小月此时落地之后,自然也是见到了游乐。忽然有个陌生人闯了进来,而且身上也有魔法能量的波动,似乎也是魔仙。不过她惊讶之后,却是立即抬手指着游乐大声喝道。

“我就是闲得要命,偏偏要管。而且我从没遇到懂黑魔法的黑魔仙,很想见识一下传说中的黑魔法。”游乐闻言,立即回道。

“你是魔仙堡的魔仙?”旁边的小兰闻言之下,见游乐竟然也知道魔仙,还知道黑魔法,立即又好奇地问道。

“这个你也没必要知道。”游乐闻言,又是臭屁地回了小兰一句。

“那我就让你见识一下!”小月此时,则是立即接过了游乐的话。

话音一落,便又立即接着大喊道:“古娜拉黑暗之神……”

“巴拉拉能量……”小兰见状,怕游乐抵挡不了小月,也是立即大声念咒,准备接下小月的黑魔法。

“古他娜!”而游乐此时,几乎也是异口同声地喝道。

他这句咒语很简短,话音一落,一把造型古朴却又风格华丽,很像是那种老式火绳qiang的手qiang立即从他腰间的qiang套内跃落入他手中。

这正是他专有的独门魔法武器———魔动qiang。魔动qiang一入手,他立即扣动扳机,一qiang射出。然后便见一道炫丽的魔法光芒从qiang口喷薄而出,飞速向小月射去。

而他这记魔法弹射出时,小月的咒语完全还没来得及念完。见状自然只能连忙暂停念咒,一个侧空翻翻出,颇为狼狈地躲避。

“你到底是谁?”小月翻身落地之后,这回则是不由更加惊讶,瞧着游乐重新上下打量地问道。

“原来我的魔动qiang连黑魔仙都可以对付!”游乐闻言,自然是不会回答,而是立即得意地大笑。

“巴拉拉能量,凯多拉,气动弹!”

便在这时,隐身浮空在空中的高明,立即默念了道魔法咒语。然后一记气动弹发出,飞射向下面的游乐。

“巴拉拉能量,葛瑞拉,解除魔法!”发出气动弹之后,高明又立即接着默念了解除魔法的咒语,解除了自己此时的隐身状态,现出了身形。

游乐全没料到竟然还有人暗中藏在一旁窥伺,而且竟然是隐身躲在空中。这记气动弹飞射而来,直到近前他方才发现。大为出乎意料之下,他也来不及抵挡,只能也是连忙一个侧空翻翻滚躲避。躲得也跟小月一样,颇有些狼狈。11

第四十六章 王室魔法 谁是王子

见到空中忽然又浮空出现一人,而且身后还有一对硕大的翅膀,衣着打扮则又跟先出现的游乐颇为相似,底下的小兰与小月又是不由全都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对视一眼后,还有些面面相觑,不知道今晚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而游乐此时则尤其惊讶,不止是因为高明这身看着跟他相似却显得更加高端大气且更华丽的打扮,更是因为此时对方身后的那对硕大羽翼。这看起来应该是天使之翼魔法,只是他不明白,为何对方也会。

“你是谁?”惊讶与疑惑掺杂之中,游乐立即瞧着天空上的高明大声质问。

解除了隐身状态后,高明便立即微微收翅,飘然而落。刚才他是在几人头话对答就不太方便了,还是需要落地。再说他这次亮相,是要借机接机黑魔仙小月的,一直飘在天上,哪能接近。

“你没必要知道。”下降到离地面约十米左右距离时,高明也是一脸高傲冷漠地回了游乐同样的一句话。

刚才游乐连拿这句话堵了小兰两次,没想到现在就立马被人回敬了过来。一时间,也是不禁感受到了跟小兰同样的心情。

颇为恼恨地黑了下脸后,游乐又继续盯着高明问道:“你施展的是不是天使之翼魔法?你为什么会这个魔法,这可是魔仙堡王室成员才有资格学习的魔法?”

高明此时已经翩然落地,就正落在小月身旁。落地后一听游乐这话,他立即便是不由一愣。倒是真没想到,这个天使之翼魔法,竟然是只有魔仙堡王室成员才有资格学习的。但他又哪里知道这么多,他的所有魔法不过都是附加在开宝箱开出来的那根魔法棒里,全都是器灵湘湘炼制安排的。

他倒是知道,这个魔仙王子游乐也同样会天使之翼的魔法。不过原剧中,游乐并没自己施展过,而是在一匹马身上施展,把一匹普通的白马变成了飞马。除此之外,并没用以对敌过。

而小兰与小月,从不见有施展过,也没有类似的魔法。她们的靠魔法飞行,实际上只不过是飘空浮掠,并不算真正的飞行。离地既不能太高,速度也不算太快。

高明虽然面上有些发愣,但脸上有面具遮挡,其他人却也看不出来。他一愣之后,便是心下迅速一转,立即回道:“这个你也没必要知道。”又是回了一句游乐刚才同样的话。

游乐闻言,不由心中大恼,握紧手中的魔动qiang对准高明,冷声质问道:“这件事我必须知道。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人家既然不想告诉你,我看你就没必要多费口舌了。”旁边的小月,这时忽然插口说道。

她虽然也不知道高明是谁,心里同样很好奇这人的身份,但却能看得出来,这人明显是来帮自己,是站在自己这边的。所以对方既然刚才帮她了,她这时便也立即示好地帮衬一句。她此时也颇感自己势单力薄,所以很需要盟友。

不管身旁的这人到底是谁,又到底是什么身份,抱着什么目的。至少现在,是站在她这一边的。

“对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既然你想知道我的身份,不如你先告诉我你的身份吧?只要你肯说,我就肯说。”高明见小月主动帮忙声援了他一句,心中暗叫了声“得计”后,立即顺口接着说道。

游乐闻言,眼中不由立即有些犹豫,看样子似乎真在认真考虑高明的这个建议。

不过他正犹豫未接话时,旁边的小兰忽然向他道:“既然你说他这个天使之翼魔法是王室成员才有资格学习的,那他肯定就是王室成员了,这不很明显吗?”

“不,不可能。所有的王室成员我都认识,根本没有他。”游乐闻言,立即很确定地摇头说道。

“你怎么能这么肯定,他不是也戴着面具吗?说不定摘了面具,你就认得……”说到这儿,小兰立即顿住想到了什么,转头看向游乐道:“咦,不对,你竟然说你认识所有王室成员,那你到底是谁?”

“对啊,你到底是谁,说出来吗!”高明闻言,立即接过话,笑着引逗游乐道。

“我是谁你没必要知道,但我知道,你绝对不是魔仙堡的王室成员。告诉我,你到底是谁?”游乐闻言,却还是不肯坦承自己的身份,只是盯着高明厉声质问。

“你凭什么就这么肯定我不是?是不是,你说了就算吗?”高明笑着摇摇头,道:“告诉你,我还偏偏就是,我是魔仙王子。”

“胡说,骗人,不可能,你绝对不是。”游乐立即大声吼道。

“他说的对,你凭什么说他不是?又有什么资格说他不是?是不是可不是由你说了算的?”旁边的小月闻言,又立即替高明发声说道。

“对啊,我也觉着他挺可能是的。我知道女王确实有个儿子,只是听说这个王子一直都在外面旅行游学,很少回魔仙堡。所以见过的人没几个,大家都只是听说过,没真的见过。”小兰这时一听,也立即接着说道。说话时,又重新仔细打量着高明,觉着对方还是挺有王子气质的。

虽然刚才高明一出手,就对站在她这边的游乐施了记魔法,落地之后,又选择落在了小月那边,看起来是跟小月站一起;但他刚才用游乐的原话,回怼了游乐两句,却是让小兰听起来觉着很解气。所以在没有完全明确对方的敌友态度之前,她还是对这个有可能是魔仙王子身份的人挺有好感的,至少比她旁边这个有礼貌多了。

“绝对不可能。”游乐瞪着高明,被逼的不由脑门青筋直蹦,终于忍不住地道:“因为,我才是魔仙王子。”

“你这个人真可笑,你说你是你就是了吗?你又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是?”小月闻言,不等高明接话,就立即回怼了一句。

“我是真正的魔仙王子游乐。”游乐道,“不信的,可以去找你们女王对质。”

说完,他又立即盯着高明问道:“那么,这位王子,你又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呢?”

第四十七章 我叫游欢 女王降临

“我会王室成员才有资格学习的魔法,这难道不是证明吗?”

高明闻言之下,半点不见惊慌,只是含笑反问道。∷八∷八∷读∷书,≮※o说话间,他还炫耀似地又张开了身后的翅膀。

落地之后,他并没有解除这道天使之翼的魔法,只是把这对翅膀收在了身后。此时随着他的这句话,重新张开这对硕大华丽的羽翼,就宛如是孔雀开屏,彰显的他整个人都更加光彩斐然。无形中,也更加衬托的他气质尊贵,说出的话更有可信度。

“你会这道天使之翼的魔法是没错,但谁又知道,你是不是偷学的呢?”游乐闻言,立即审视地质问道。

游乐敢公然说找女王对质,确实显得很有底气。所以此时小兰与小月的心里,都不禁更相信了他是魔仙王子的身份。因此这时听游乐这么一说,也不禁立即生起了怀疑。

不过知道游乐是王子,而高明不是后,小兰心里却是反倒有些失望。因为从气质、礼仪等方面的表现看,高明都显得更胜一筹,表现的更像一位王子,连个头都比游乐高了快有一头。而这个游乐的表现就十分糟糕了,何止是没礼貌,简直是毒舌腹黑又无礼。

倒是小月在生出这个怀疑后,反而觉着可以跟高明更加拉近关系结盟了。因为她的黑魔法,也是偷学的。而这个假王子,如果也是偷学的王室魔法,那大家彼此不就是一丘之貉,天然就是同一边的吗?

另外,如果确认对方确实是偷学了王室魔法的话,魔仙堡肯定也会派人追捕,这样大家又有共同的敌人了。¥♀八¥♀八¥♀读¥♀书,2≠3o◆更应该结盟互助,共同对付魔仙女王。

“王室的魔法,这么好偷学到吗?”高明闻言,却没正面回答,只是颇有深意地反问了一句。

“王室的魔法,当然不会轻易被人学到。”游乐道,“但如果你不是偷学,又是怎么学来?”

“你又怎么能肯定,我不是有人教的呢?”高明笑着道,“再说,你是王子,我为什么就不能也是王子?你能够肯定,你就是父母的独生子,没有任何兄弟姐妹吗?”

“我当然可以肯定。”游乐立即说道。只是他话虽然说得很肯定,可眼神里却也是不禁产生了些犹豫。怀疑的种子一旦被种下,往往便很难消除。

“那我告诉你我叫什么。”高明嘴角坏坏一笑,说道:“我叫游欢。”

“游欢,游乐,正好是欢乐吗,原来你们是兄弟俩啊!”小兰却是有些粗线条,一时没绕过弯儿来,一听高明说了这个假名字,就立即信以为真。还为自己能把两人的名字联系起来,而显得高兴。她其实更高兴的,是高明原来也是真的王子,这也是她心里的希望。

“不可能,我父母就只有我一个孩子,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乱编蜚言!”游乐闻言,立即不信地道。

“你知道你父母的所有情史经历,这么确信?”高明含笑反问。

被高明这么一问,游乐的眼神中,不由立即更加生起了怀疑。他确实不可能知道,自己父母的所有情史。

事实上,天下也几乎没有哪个子女能够巨细无遗地知道自己父母的所有情史,也没有哪对父母会把自己的情史毫不保留地说给自己子女。任何人都有秘密,许多秘密更是需要自己独守,即便亲如父子、母女、夫妻、兄弟姐妹等,也不可能毫无保留地告知对方。

所以高明这么问,也就几乎不可能被拆穿。就算眼下当着魔仙女王的面儿,他也敢这么说。毕竟游乐的父亲,上一任的的魔仙王已经死了。而死无对证,自然就可以由着他随便乱说,胡乱编排。

夫妻之间也有秘密,所以魔仙女王同样不可能了解自己丈夫的所有情史与秘密。就算她自认为知道,但谁又能保证,这其中没有隐瞒呢?反正已经死无对证了,魔仙女王也不可能再把她丈夫的尸体挖出来对质。何况就算挖出来,死人会开口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游乐心中虽然忍不住更加产生了怀疑,但自然还是绝对不肯相信,闻言只是连连摇头。

说了两句后,他忽然眼神一定,仰头指着天空上大声吼道:“你出来,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我知道你能随时监控到魔仙小兰,肯定已经看到了这一切,快点出来!”

他这些话,自然是喊给魔仙女王听的。

他话音一落,忽然一道流光光柱凭空生出。紧接着,魔仙女王的身影就从中出现,看着他温柔地道:“游乐,你终于肯见我了!”

见到魔仙女王忽然降临,黑魔仙小月立即下意识地接连后退了好几步。就算她知道魔仙女王不可能真身降临,眼下的不过是个分身,并没有多强大的力量,但心里还是下意识地有些害怕。

高明见状,也是立即跟着后退开了几步。他对这个魔仙女王也是颇为忌惮,就算明知这只是对方的一具能量分身,也同样让他感觉颇为强大,自忖很难是对手。

“这种情况,我不见也得见了!”游乐闻言嘲讽了一句,立即手指着高明问道,:“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他是谁?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多了个哥哥?”

魔仙女王闻言,立即转头看向高明,目光中充满着审视与复杂,摇头冷声道:“我也不知道。告诉我,你究竟是谁?”

“哈,你生的你竟然不知道吗?”游乐此时也着实是在气头上,一见魔仙女王不是立即很肯定地否认高明的身份,就立即误会了,并且还误以为这是女王的私生子。

“游乐,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对你父亲不忠?”魔仙女王闻言,立即生气地道。不过说完后,她却是又叹气道:“但你父亲当年,确实曾经私下来过几次地球。具体都做过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很可能……”

说到这儿,又是无奈地长叹,同时夹杂着些伤心。

高明闻言,不由心中暗惊,没想到自己只是随口胡说八道,竟然还真有瓜可吃。

但他本就是抓着前任魔仙王已死这点来做文章,在死无对证的情况下,确实不怕对方能够揭穿他的谎话。他没想到的是,那个前任魔仙王竟然真的私下来过地球。而具体做过什么,魔仙女王又不知道,那自然也就确实有可能有段婚外情,并且有私生子了。11

第四十八章 搅坛浑水 说走就走

当然,前任魔仙王很可能什么也没做过,就只是对地球感兴趣,来地球游玩而已。只是不想让魔仙女王知道他没有遵守祖先的规矩,所以才瞒着女王没有说而已。

但女王不知道前任魔仙王到底来地球做过什么,这中间就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可能性,便大有文章可做了。说他什么都没做过可以,说他做过自然也可以。

信息的不对等,就可以由着高明在这中间做文章。反正前任魔仙王已是死无对证,自然是由着他说。

游乐听完魔仙女王的话后,先是不禁一愣,接着气愤,但最后却也是有些无言以对,只是看着高明,不知在想什么。

游乐对自己的父亲几乎没有什么记忆,因为前任魔仙王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听说好像是研究什么魔法失控,出了问题,所以不幸身故。

魔仙王死后,因为游乐当时年纪还小,不能理事,魔仙女王便被推选为新的继任者。

他记忆中对父亲根本没有多少记忆,自然也就谈不上有多少父子之情。但那终究是自己父亲,再加上“死者为大”,就算父亲生前真的做错过什么,他身为儿子也不好太过多说什么评判。

就像魔仙女王此时也是尊重死者为大,没有过多非议自己丈夫的生前所为。她眼下最想搞清楚的,是高明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她也不能光凭对方的片面之言,再加上自己丈夫生前有一些巧合的行为,就认为这是丈夫的私生子。可如果不是,这个人又是从何处学来的这一身魔法,尤其是还会王室魔法。

她身为魔仙女王,非常清楚,王室魔法可不是那么容易偷学到的。历史上这种事,几乎屈指可数,还都是些特殊情况才会泄漏出去。不然的话,几乎没人能偷学到。

“这么说,他真的有可能是……”游乐看了会儿高明后,语气复杂地向魔仙女王问道。只是最后的“我哥哥”那三个字,实在是难以出口。

“你真的是叫游欢?”魔仙女王没有回答游乐的话,而是看着高明问道,“那你母亲是谁,又叫什么名字?”

“这个你没必要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高明直接故作姿态地拒绝回答,“我不是来跟你们提什么要求,也不是要为自己正名,非当这个王子。我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也很喜欢地球,并不想去什么魔仙堡。我今天晚上会出现,只是因为感应到这里有魔法能量的波动,所以才被吸引过来。纯属好奇,没别的目的。”

他当然不会当着魔仙女王的面儿,就直说自己的目的是为了魔仙彩石。就算没有魔仙女王在,他当着黑魔仙小月的面儿也不能这么直说,坦承出自己的目的。否则被对方知道的话,肯定会为此设防。

他只需要在小月面前出现,表现出自己同样会魔法,而且还是强大的魔法,再相应稍微出手帮下忙,展露下自己的善意。就会给小月留下一个,他是个潜在强大盟友的印象。

他要让小月来主动接近自己,主动提出结盟,不断争取拉拢他,他最后再“充分考虑”,“勉为其难”地答应。这样一来的话,看上去全是小月自己努力争取下的盟友,自然信任上就没什么问题。

反而如果他太过主动,对小月太上赶着的话,很可能会让小月怀疑他的真实目的,反而会更对他多增加防备心理,不肯轻易信任他。

其实大多数人都有这种心理,上赶着的不要,唾手可得的不要,就喜欢那种求之不得的。算是种心理上的小毛病。

好比“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太容易得手的,人们反而不会太过珍惜。太过主动热情的,人们反而会怀疑对方是否不怀好意,或者怀疑是不是卖保险的。

高明顿了下,又接着说道:“要不是碰见了游乐,他又认出了我的魔法,我也不会向他说自己的身份。好了,现在我来过了,好奇心也满足了,那就再见了!”

高明说完之后,立即毫不多留,一挥双翅,就立即冲天而起,转身往山中深处飞去。

他没有选择继续多留,一来是以行动表明自己的意图,表现的确实就只是纯属好奇过来看一眼,并无意插手魔仙小兰与黑魔仙小月之间的事,也无意插手魔仙堡的任何事;二来则是,他对这个魔仙女王颇有忌憧,哪怕眼下的女王只是具能量分身,他也不认为自己能够对付。所以当然是有借口能溜就赶快溜,免得留下夜长梦多,有可能会引来魔仙女王对他的出手,想要留下他。

如果魔仙女王不出现的话,他少不得是要跟黑魔仙小月搭两句话的。但现在他不想多留,便搭话也免了。

不过他认为自己的意图已表面的足够清楚与到位,也足以引起黑魔仙小月的注意,所以这个目的是到达了。既然如此,也就没必要非搭两句话不可。

他此时直接施展天使之翼飞行离开,还是飞往这座小山的深处,其实也是在故意给小月留机会,这样小月才有可能随后跟上来。

否则他要真想迅速离开的话,直接施展一个移形魔法,就能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连魔仙女王也未必再能追查到他的踪迹。

可他眼下没这么做,自然就是放任小月跟上来,给小月给一个主动接近他的机会。

不过他自从现身起始,这个天使之翼的魔法就一直没收起来,始终在身后挂着这双翅膀。所以此时离开时,也同样选择使用这对翅膀飞行离开,倒是也显得自然而然,并没有那么刻意,不会让几人起疑。

眼见高明十分干脆地说走就走,没有片刻多留,魔仙女王见状忍不住稍微意外地愣了下后,立即便想抬手阻拦。但她随即又想了下后,却还是放弃了这打算,放任了高明离开。

因为面对这个很可能是自己丈夫的私生子,她心里其实也很乱,没想好要怎么处理。所以就算强行把高明留下,除了一再逼问确认对方的身份外,她确实也暂时不知最后要该如何处置。

而强留下来,对方如果坚持不肯说,她也没什么好办法,总不能直接用刑吧?她既不是那种人,也不好对自己丈夫的儿子下这种手,否则绝对会被认为是在趁机报复。她可是魔仙女王,当然要更善良。

第四十九章 黑魔仙上钩

黑魔仙小月也是个极有眼力的人,眼见此刻高明一走,就剩下她独力面对魔仙小兰以及魔仙女王和魔仙王子三人。》八》八》读》书,∞o◎以一对三,她哪里有可能是对手。

所以趁着魔仙女王三人因为高明干脆的说走就走还有些意外时,她也是当机立断,立即便随手甩下手里的那件破礼服,然后一个移形魔法施展出来,立即就瞬移远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然她要是这时再多留片刻,就会立即陷入三人的包围中。就算魔仙女王自矜身份,不会对她出手,且眼下只是具能量分身,作用也有限,可便是只有魔仙小兰与那个魔仙王子游乐,她也绝不可能是这两人联手的对手。

另外,她这时选择迅速跟着远离,也不止是为了要逃离魔仙女王三人,确实还有想趁着高明尚未走远,想要追赶高明的打算。

不管这个所谓的游欢到底是不是前任魔仙王留在地球的私生子,又是否真的拥有魔仙王子的身份,但不可否认的是,对方绝对是一个法力高强的魔仙。她并不在乎对方的身份,更在乎对方的魔法能力。

有这么强大的魔法能力,跟魔仙堡之间又没什么直属关系,那无疑就是一个可供她争取的潜在强大盟友。

她现在确实很感到自己的势单力孤,急需要帮手与盟友。现在她在地球,也就只有一个小黑魔仙做为帮手。可这个小黑魔仙的能力还不太强,只能够用来对付两个小魔仙。

反观小兰那边,不止收了有两个小魔仙,而且现在又冒出来个魔仙王子游乐,同样也站在她们那边。】9八】9八】9读】9书,2≧3o↗对方又有一个强大帮手加入,她自然也就更加势单力孤了,所以也急需寻求一名强大的盟友。

而这个游欢,无疑就是她现在所急需的那种理想盟友。既法力强大,又跟魔仙女王是站在对立面上,且刚才还对她表达了些善意,一现身就出手帮了她,所以她自认为有很大可能争取到跟对方结盟。

如果这个游欢,真是前任魔仙王的私生子,那其母亲跟魔仙女王就是情敌。魔仙女王便是再大度,恐怕也很难容忍,绝对不会对这个自己丈夫的私生子有什么善意与优待,不直接对付,就算不错了。

而如果游欢不是,刚才说的一切全都是蓄意引导欺骗,他身上的王室魔法也是靠偷学得来,那无疑会更加惹怒魔仙女王,更不会对其善了了。

所以不管这个游欢的身份是真是假,都已是站在魔仙女王的对立面上了。而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她现在也同样与魔仙女王为敌,所以她与游欢之间,就有天然的结盟优势。两人彼此合作,更加互相有利。

再者,她来到地球的时间也不短了,至少已经有一个多月。可这么长的时间过去,她对于ojie魔仙彩石的咒语,却还是没有半点头绪。所以,也希望有外力的加入,能够帮忙跟她一起ojie魔仙彩石。

魔仙彩石确实无疑是魔仙堡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宝物,也是所有魔仙们公认的。可无法ojie这个魔仙彩石的咒语,就无法调用里面的强大能量。得之也是无用,跟块石头没什么区别。

小月现在,就很有一种空在宝山却什么都拿不到的感觉。所以她现在对于ojie魔仙彩石上面,已是颇有些焦躁着急,很想破切地得到魔仙彩石的强大力量。而她自己一直无法独力ojie,也就是时候该援引外力了。游欢的魔仙能力很强大,在这方面同样也会是个好帮手。

难得能遇到一个这么正好合适的天然盟友与帮手,小月自然是不能轻易错过。

她此时直接施展移形魔法逃离后,自然是没有离开这座无名小山的范围,同样也是瞬移进了山中深处。

她确实是如高明所推测的一样,目前就是正藏身于这座无名小山中,用魔法开辟了一个隐秘的山洞居住,周围还布置了能够迷惑人五感功能的幻觉魔法,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发现。

这座小山虽然确实不大,但也不是就只一个小山包,同样有延绵起伏的几重。

她此时一个瞬移,已是直接到了一座小山峰的后面,有山峰的遮挡,也绝不会让魔仙女王与小兰、游乐他们看见她再次移形出现的光芒。而此时她抬头上望,但见天空上飞行的“游欢”,也是恰巧往这座小山峰的方向飞来,并且已快飞到。

“小月你别走……唉,又让她给逃了!”

黑魔仙小月目前算是魔仙小兰的宿敌,两人已对战过多次,而且几次都是不分胜负,小月也十分难缠又狡猾。所以做为宿敌,小兰自然是对小月十分关系,再说小月刚才的手里,还拿着太太那件晚礼服呢,这也是她眼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所以小月一施展移形魔法逃走,小兰便第一个发现注意到了。只是她虽然最先发现,却还是晚了一步。到底刚才的连番大料,以及游观的身份,也确实是让她惊讶连连,被吸引去了很大注意力。

甚至因为刚才太过惊讶,她都忘了在女王出现的第一时间就立即向女王行礼。后来虽然反应了过来,但当时女王正跟游欢说话,她却也不好那时打断,便只有先忍下了。

这时眼见小月在游欢离开后,也立即跟着逃走,她却是又追赶不及被其逃了。遗憾可惜地叹了一声后,她立即转身向魔仙女王半蹲下跪道:“小兰参见女王陛下,请愿谅我刚才失礼了。而且,我又让小月给逃了。真的对不起,女王陛下!”

她说到最后时,脸上的表情十分抱歉愧对与自责。

“免礼吧,小兰!”魔仙女王见状,又是轻叹一声后,虚扶了下小兰,道:“你不用这么自责,我不怪你,刚才不是连我也没注意到小月逃跑吗?实在是游欢的出现,都让我们分心了。”

小兰闻言叩谢了一下起身后,先捡起小月临走前扔下的那件晚礼服,心中不由暗自庆幸小月没一起带走,或是临走前毁去。

其实小月刚才倒是想毁的,只是来不及了。不然她要是先毁礼服的话,就会立即被三人注意到,怕是会来不及再逃走。11

第五十章 小兰的任务 小月的盟友

“女王陛下,那个游欢真的是……”

小兰略微检查了下手里的晚礼服没有更大破损后,便忍不住好奇地向魔仙女王问道。

只是问到最后,“前任魔仙王的私生子”这话,她就不好提了,因为感觉会对前任魔仙王颇为不敬。这也是她身份不同,只是个普通魔仙。涉及前任魔仙王的这种话,又是当着女王的面儿,她当然是不好说。若换了是游乐的话,自然就不会有这种忌讳,可以直言无忌。

小兰虽然省去了后面的话,但魔仙女王自然是明白她的意思,闻言摇头叹道:“关于这个,我还不能确认。因为我们目前知道的信息,实在是太少了。”

“那你觉着可能性有多大?”游乐在旁边冷声问道,“要我看,我觉着可能性还是蛮大的。王室魔法,可没那么容易泄露出去。你说是不是,女王陛下?”

他记忆中虽然对自己的父亲并没有留下什么记忆,但常听身旁的人说起,总是对这位前任魔仙王十分称赞,说其治国贤明,为人宽厚有礼,魔法能力又十分强大。所以在他幼小的心灵中,也种下了自己父亲很伟大的想法。

母亲成为女王后,因为忙于政事,缺少对他的关爱与陪伴,对他不好,还不肯救治他的朋友,坐视玲珑中毒死去。所以他心里对这个母亲,实是颇为怨恨。

但本以为那个没给他留下多少记忆的父亲,算是在他心里有个好印象,有时极少的那点儿关于父亲的形象与记忆,还能或多或少地给他心灵上一些慰籍。却没想到,原来这个父亲也不干净,生前竟然做出了这种事,外面还有个私生子,而且还是他哥哥。

他一时间,只觉得心里原本父亲的伟大形象立即破碎,父母全都让他十分失望透顶,心里简直是心灰意冷,糟糕至极。

“游乐,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魔仙女王闻言,又不禁叹气加怜惜地看着游乐说道。

“你这么冷漠无情的人,不值得被原谅。难怪我父亲生前也不喜欢你,恐怕他也是受不了你。”游乐冷冰冰地说道。

“游乐,你,你怎么能这么说我?”魔仙女王闻言之下,不由立即面色大变,十分心痛。

不管之前那个游欢说得是真是假,都已让她开始怀疑起了死去的丈夫,心情可谓十分糟糕。现在亲生儿子的这句话,无异是在她受伤的心上再狠狠捅了一刀。

心痛之下,导致她正施展的魔法都不禁受到了影响,一时间,这个能量分身连连晃动不已,身影模糊扭曲不定,简直都快维持不住了。

“女王陛下!”

魔仙小兰一见这种情况,立即关心地惊呼道。只是她一时间,却也没有什么办法能帮到女王。手足无措了下后,便立即生气地向罪魁祸首游乐大声道:“你这个家伙,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女王?她可是你妈妈啊,你这么说让她多伤心?”

“原来她也会伤心的吗?”眼见女王因为他的一句话,导致情绪大变地连魔法都受到了影响,游乐心里其实也是不禁一紧。但听一小兰这话后,他却是一惯嘴硬地拉不下脸。再说为玲珑的死,他也永远不会原谅这个女人。

所以说完便又硬起心肠,跟着冷笑一声后,也没再多留,手中的魔动qiang一qiang开出,同样施展了一个移形魔法。抬步跨入后,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喂!”小兰见状,又不禁生气地大叫一声,却也阻拦不了游乐。

“算了,小兰!”忽然身后响起女王的声音,小兰闻声回头一看,但见女王眼下的能量分身,却是已经开始重新稳定了起来,显然暂时抚平了情绪。

“女王陛下,您没事吧?”小兰见状,立即关心问道,“这个游乐,可真是太不懂事了!”

“我没事!”魔仙女王勉强笑了下,叹了一声后,道:“小兰,其实我把你送到地球,不光是为了让你追捕黑魔仙小月,寻回魔仙彩石。同时还有另一个任务要交给你,只是之前一直没跟你说。”

“啊,还有另一个任务,是什么任务?”小兰闻言,立即惊讶好奇地问道。

女王道:“这个任务,就是我希望你能够帮我劝服游乐,劝他回去魔仙堡。”

“我?”小兰一听,立即很缺乏自信地道:“我哪有这个能力啊,女王您刚才不看她对我什么态度吗?”

女王摇头笑笑,道:“我当然看见了,但你认为,游乐白天划破你手里的衣服,晚上又接着在这里出现,真的只是巧合吗?”

“难道不是吗?”小兰先是不禁一愣,随后便立即想到地面色一变惊讶道:“他难道是故意的?这个王子,他可真是……”

她忍不住很想骂这个臭王子几句,但转眼又想到魔仙女王正在,便不由立即讪讪住了口。

女王见状,倒也不介意,只是笑了下,然后便跟她讲述了魔仙玲珑的事,叙述了游乐现在为何视她为仇的原因。只是对于当年她为什么没有出手救治玲珑,她也没跟小兰讲述具体的原因,只说是有自己的考虑。

最后,当然也说了小兰与当年的玲珑长得十分相像。

“……我们魔仙之间,只要使用魔法,互相之间都会有所感应。我知道游乐也在地球,所以把你派到地球后,游乐迟早都会发现你。而只要他发现你后,因为你跟玲珑长得相像,他就会忍不住接近你。现在,他不是跟我猜的一样,率先接近你了吗?所以,你的话,他可能会听,至少会比我的管用。”

小兰闻言下,心里不禁立即生起了被魔仙女王利用的感觉。只是她一向忠心,虽然此时知道被利用后感觉不好,但也没有太多别的想法。不过想到要去劝服游乐,却是不由十分为难,觉着自己根本做不到。但女王交给她的任务,她却也不好推脱拒绝。所以想了下后,只能勉为其难地点头道:“那好吧,我尽量吧!只是,我怕自己可能做不到。”

“没关系,只要你尽量就好。”魔仙女王也清楚这件事对小兰来说确实很难,所以也没有强制要求小兰非要做到。

说完她顿了一下后,又接道:“本来我只交给了你两个任务,但现在看来,却需要多加一件了。”

“是关于游欢的吗?”小兰能够成为魔仙,当然也不笨,何况这事也不难猜,立即便想到了。

“没错。”女王点头道:“就是关于游欢的事,我希望你能够想办法查清楚他的身份,并查证他说的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真的?”

“好的,女王陛下,我会尽量想办法查清楚的。但关于游欢的身份,我并没有半点线索,也只能说尽量。”对于这件事,小兰也没有把话说太满,她确实也没有太大把握。

不过她对这件事,倒是最感兴趣。因为她对这个游欢的身份,也很感兴趣,便是女王不交待,她也会自己想办法打探一些情况的。

女王点点头,也并不在这件事上为难她,只是叹道:“这件事上,我确实也没有办法给你太多帮助。因为关于游乐的父亲生前私下来过几次地球的事,连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不知道他到底到过地球的什么地方,自然也就没办法告诉你更多信息。”

小兰道:“我想游欢这次既然能够现身,以后肯定也还会出现。而且他能够感应到我们的魔法,肯定也是就在附近,说不定就在这座城市里。否则离得太远的话,他感应的也不会太清楚。”

女王闻言又点了下头后,道:“嗯,那你就尽力吧!”

说完,她便没有再多留,一磕手中的法杖,立即化作流光消失。

小兰见状,立即做出恭送的姿态,待眼前的流光完全消去后,这才重新抬头。

眼见所有人都已经离去,她重新感叹了下后,便立即想起自己今天晚上出来的正事。抬头瞧了下天上的月亮,眼见仍然云开月现,并无浮云遮挡,便立即抓紧时间,再次施展收集月光魔线的魔法,将刘雅丽的那件晚礼服重新修补好,并顺便用魔法清洁了一遍。

做完之后,她自然也不多留,立即拿上衣服离去。

在魔仙女王于这边向小兰多颁发了两件任务时,山峰的另一边,黑魔仙小月也顺利接触到了有可能是前魔仙王私生子的“游欢”。

当时高明正从那座山峰上飞过,当听到耳边响起小月用传音魔法传来的声音呼唤他时,他便立即心中暗叫得计。这个黑魔仙,终于是如他所愿地上钩了。

不过听到黑魔仙的呼唤后,他当然也没有立即下去,而是故做了番姿态,佯装考虑了片刻后,这才收翅降落下去。

黑魔仙小月早在山峰的密林中亮起道魔法光芒,给他指引位置。

眼见高明收翅降落下来后,她立即道:“我先正式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黑魔仙小月。游欢王子,你好!”

小月说罢后,还微微躬身行了一礼。

高明见状摆了下手,示意她不必多礼,故作自嘲地道:“我这个王子的身份,可还没有得到魔仙堡的承认。而且我想,他们恐怕也永远不会承认。”

“但我承认。”小月立即自信地笑着说道。

“你承认又有什么用?”高明摇头故作不屑地道,“你现在都还是魔仙堡抓捕的逃犯,自身都难保。你的担保,又有谁会信?”

小月闻言,立即不服地昂头道:“我现在是在被他们追捕,但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全部臣服在我的脚下。”

“吹牛谁都会,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高明自然是立即表示不信,再次不屑地说道。

“你知道魔仙堡为什么要抓我吗?”小月闻言,也没有立即直说自己手里有魔仙堡最强大的宝物,而是故意引逗高明好奇地问道。

高明道:“具体的原因,我当然不清楚。但光是你修炼黑魔法,就已经违反了魔仙堡的法律与禁忌。光凭这一点,他们也会抓你。”

“我做下的事,可不是只有偷练黑魔法这一项。”学习黑魔法,对小月来说自然是不以为耻,反而颇为自傲。说了一句后,她又是逗引地问道:“你听说过魔仙彩石吗?”

高明闻言,心下暗自得意一笑,立即点头道:“当然听说过,那可是魔仙堡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宝物,蕴含着非常强大的力量。据说只要谁掌握了魔仙彩石,谁就能够掌控魔仙堡。所以魔仙彩石,历来都是由魔仙堡王室拥有。”

“确实没错,但那是以前。现在这颗魔仙彩石,就在我的手里。”小月对自己能抢夺到魔仙彩石,颇为得意地道,“所以,你现在知道我说的不是大话了吧?只要我能掌握魔仙彩石的力量,整个魔仙堡便都是我的。现在的魔仙女王,我随手就能杀了她。”

“你说的是真的?”高明闻言,立即适时表示出自己的惊讶,然后点头道:“难怪他们会这么追捕你了,原来你盗走了魔仙彩石。”

不过说罢一顿,他却是又接道:“但这颗魔仙彩石的力量,却也不是谁都能掌握的。我听说只有一千多年前的希索娜女王解开了魔仙彩石的咒语,拥有了魔仙彩石强大的力量。在此之后,就再也没人能够做到。所以你就算得到魔仙彩石,也没什么用。就凭你,我可不认为你能解开魔仙彩石的咒语。要是你已经解开的话,就不会被魔仙堡的人追得像丧家之犬了!”

“住口,你说谁是丧家之犬?”小月闻言,不由立即生气地道,手中的魔法棒立即指向高明。

“不用生气,这是事实。”高明见状,却是一点儿也不在乎小月的威胁,笑吟吟道:“凭你现在,确实不是魔仙堡的对手,这你不得不承认吧?”

小月闻言之下,还是有些气愤难消,不过对方说的,也确实是事实,她无法反驳,但还是坚持道:“只要我能解开魔仙彩石的咒语,就能把他们所有人全都踩到脚底下,包括你。”

“说得好听,但是,你解不开啊!”高明仍是含笑说道。不过这笑容中,却有说不出来的嘲讽。

小月不由气得银牙暗牙,但最后想了下,还是暂时忍下了这口气,说道:“我来找你,是给你一个机会,共同参与ojie魔仙彩石,并且跟我结盟共同对付魔仙堡。只要你能帮我ojie了魔仙彩石,以后魔仙堡就是我们两人的天下,你也可以堂堂正正的成为真正的魔仙王子,到时没人敢不服。”

“你好像觉着我对当魔仙王子挺感兴趣的?你觉着是吗?”高明笑着反问。

“难道不是吗?掌握整个魔仙堡,你知道那是多大的权力与荣耀吗?”小月立即不信地问道。

“我不知道,也没兴趣。”高明道:“刚才我走的时候,不是跟那个魔仙女王说得清清楚楚吗?我想你在旁边也听得很清楚,我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也很喜欢地球,并不想去那个魔仙堡。就算他们请我回去当魔仙王,我也没兴趣。”

说完,便立即转身挥翅,做势要走。

“等等!”小月闻言不禁一愣后,连忙抬手叫道。她自己喜欢权力,想要证明自己,便也以己度人。没想到,竟然还真有人不喜欢权力的。

脑中瞬间转过几个想法后,她立即说道:“好,就算你对这些都没兴趣。但你认为,那个魔仙女王就会真信你的话,会好心地放过你吗?别傻了,只要你存在,就是对她的威胁,她肯定会想办法对付你的。所以,与其等着她来对付你,不如你先下手为强。我想光凭你自己,也没办法对付整个魔仙堡吧?怎么样,好好考虑下我的提议?”

高明闻言,立即装作陷入了沉思,显得好像被小月的话打动了。

故意沉思了好一会儿后,他重新转头看着小月,道:“你说的话,倒也有几分道理,确实防人之心不可无。”顿了下,他点头说道:“这样吧,我可以答应帮你一起ojie魔仙彩石的咒语。但立即跟你结盟共同对付魔仙堡,这就容我多考虑考虑吧?”

他便是答应,也不能答应的太轻松了,一定要让这个小月努力争取一番才行。

“好,那就先这么说定了。”小月闻言,立即不由高兴地道。能先让对方松口,便好办了。接下去只要自己继续努力,肯定能把这个游欢拉拢过来。

说完她立即问道:“那我怎么找你?”

“还是我找你吧,你住哪儿?”高明道。

小月一挥魔法棒,指向前面的另外一座山峰,道:“翻过那座山峰,有一个隐秘的山谷,我目前就藏身在那里。只要你过去,寻着魔法能量仔细找,就能找到了。”

“要是我有时候不在,你可以到旁边的别墅小区里,找一个叫严莉莉的女生,那是我新收的小黑魔仙,你可以通过她来联系我。”

小月倒是也不隐瞒,立即说得清清楚楚。看来也是觉着好不容易争取到这个盟友松口,应该主动坦承些信息,表达自己的诚意。否则还一直警惕防备的话,很可能对方就转头不理她了。

眼下是她有求于对方,自然需要自己先表达些诚意。

“好,我知道了。”高明说完之后,便不再多留,立即转身挥翅飞天而起。

他虽然很想立即得到魔仙彩石,但还是暂时遏止了这想法,没有立即要求这就一观魔仙彩石。为的也是以防万一,怕太过主动,引起对方的警惕于怀疑。只要跟这个小月联系上,以后的机会多的是,并不急在这一时半夜。

第五十一章 再遇游乐

高明接着飞远之后,便直接在空中施展了一个移形魔法,瞬间消失离去,走的无影无踪。八八读书,◇o≮他这么做,也是怕黑魔仙小月有可能跟在后面追踪。使用移形魔法直接瞬移离开,对方可就很难跟踪到了。

他刚才没用,一直用飞的,就是故意给小月留机会,引小月跟上来。现在目的既然已经达成,引得小月主动来跟他结盟,他自然就没必要再在这里多做耽搁了。

施展移形魔法瞬间离去后,下一个瞬间,高明自然是直接出现在他停车的地方。

现身之后,他又左右瞧了瞧,观察了下附近无人后,便立即先后解除了背后的天使之翼与身上的变身魔法。

接着上车后,他开车转回主路,还当真进城跑了一趟。

一来他是要远离此处,避免在附近有可能碰到小兰或小月,引得她们有可能怀疑到自己身份;二来则是他不能先于小兰回去,他跟美琪、美雪说的借口,是公司有事,需要他进城一趟去处理。而在进城的来回路上,就得耽误些时间,再加上处理事宜,自然更需要多花些时间。所以为更好圆谎,他便需要把这些时间空出来再回去。

原地在车里等待,实在有些无聊,再加上他还要避开此处,想了下,便就干脆开车进城一趟。

进城之后,他便把手机打开。手机打开后不久,他就陆续接到几条提示短醒,提醒他在关机期间有谁打来过电话。∷八∷八∷读∷书,2∞3o≠

看了下短信提醒,但见都是刘雅丽的手机号码,还有一个则是家里的坐机,说明刘雅丽应该已经回去了。

看完之后,他正打算回个电话,没想到刘雅丽的电话又先打了过来。见状,他自然是立即选择接听。

“喂,凌大为,你怎么回事,手机干吗关机了?”电话一接通,刘雅丽便立即有些语气不善地问道。

高明闻言,立即解释道:“我手机那会儿刚好没电关机了,我这是刚跟人借了个充电器充上电。别担心,没出什么事。”

“真的?”刘雅丽闻言还有些不信地道。

“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干吗?”高明理直气壮地道。

“哦,那你没出事就好,忙完早点儿回来!”刘雅丽听罢,倒也没再多作怀疑,立即叮嘱道。

“知道了。”高明答应一声后,道:“那你没别的事,我就先挂了。”

“嗯,没事了,拜拜,一会儿见!”

“一会儿见!”

高明说完之后,便先挂断了电话。

他这时进城后,也没什么目的地,就是随便开着车瞎转。没转多久,他见到路边有家摆摊卖烧烤的。闻到诱人的烧烤味,一时还真觉得有点儿馋,便下去要了几个烤串。既解谗,也能打发点儿时间。

吃到半截,他又顺带点了些,吃完打包带走,也给家里人带点儿回去。等吃完之后,他看看时间已是差不多,便带上打包的烤串,开车回家。

等回到家中后,但见小兰自然是早已回来。并且已经把那件晚礼服修补完好带了回来,说给刘雅丽听的,自然是说从干洗店拿回来。

刘雅丽见到宛然如新的裙子,跟之前没有一点儿区别,自然是十分高兴,接连夸奖了小兰好几句。

高明回到家中后,给所有人都带了烤串,也是人人都高兴,吃得满口流油。

当晚,高明又钻在书房里查看监控录相,便不意外地发现,小兰已经把之前在那座小山山脚发生的事,都毫不保留地讲给了美琪、美雪听。

小兰对自己这两个小魔仙,倒当真是很信任,再加上她本人也是个藏不住秘密的性子,所以基本都是有什么就会说什么,很少故意向美琪、美雪隐瞒。

听到小兰所讲述的魔仙堡王室秘史,连私生子都冒出来一个,美琪与美雪自然也是忍不住连连惊讶。

次日正好是周日,同样是休息天,高明吃过早饭后,便寻了个借口出去。然后开车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先施展变身魔法完成变身后,接着便立即施展移形魔法,瞬间移动到了昨晚与小月密谈的地方。

直接瞬移过来,他既是为了节省时间,也是为了在这里能更好确定方位。

站在昨晚的位置,他瞧了眼后面的那座山峰,又立即施展出天使之翼,挥翅飞了过去。

所谓“望山跑死马”,这座无名小山虽不高大,但徒步攀爬起来,自然也是有些费事。最重要的是,浪费时间,还是直接用飞的晚加省时省事。

飞过前面的那座山峰后,他又立即施展出真实之眼的魔法,好借助真实之眼来看破黑魔仙小月利用魔法所隐藏起来的藏身地点。

他并不是天生的魔仙,所以对魔法能量的感应,便没有魔仙们那么敏感与准确,还是需要靠真实之眼的加持来判断。

要漫山遍野的去搜整座山,他就算有真实之眼的加持,也仍然很费事。但现在他既已知道大概的准确范围,搜寻起来就会简单许多。

正在以真实之眼搜寻之时,忽然他听到旁边传来一阵儿马的嘶鸣声,而且听起来并不太远。

这让他不由十分奇怪,他此时可是在天空之上,离地面至少也有三十米高,这马嘶声却是在他旁边响起,而非地上,自然是奇怪。

闻声奇怪之下,他当然是立即循声转头看去。这一看,便见到是那个魔仙王子游乐,此时正骑着一匹肋生双翅的飞马,驱马向他飞行过来。

这匹马的双翅看起来是纯白之色,不过看起来也有些光芒闪耀的不真实感,当然便是游乐同样施展天使这翼的魔法,为这匹普通的白马催生了一对羽翅,变成了匹飞马。

见到是游乐忽然而来,高明又不由十分奇怪与惊讶。更叫他心里暗惊的是,他不明白这个游乐是凭着什么找过来的,难道是已经发生了他的身份。想到这里,他不由更加暗自心惊。不过他此时的面上,自然是还维持的面色不变,含笑望着游乐过来。11

第五十二章 “真实目的” 好为难啊

就算游乐已经知道他的身份,高明也不能先自乱阵脚。何况游乐就算知道,最多知道的也就是他是凌大为。这层身份的暴露,对他来说,其实也没什么要紧,被对方知道又能如何。

顶多也就是这层身份暴露,可能会影响到他骗取小月手里的魔仙彩石。可现在他既然已经知道小月的藏身地点,骗不过来,大不了明抢就是。对付这个黑魔仙小月,他自问还是有把握的,顶多就是费点事而已。

想透这点,高明自然也就不在乎游乐有可能已经知道他的身份。况且,这目前还只是可能,未必对方就知道,很可能眼下只是凑巧碰到他的也未必。

含笑目视着游乐驱策飞马飞到近前后,高明并没有立即开口先说话。在不知道对方已经掌握多少信息的情况下,不妨等对方先开口,这样就可以从对方所说的话里及语气、神态上来进行判断。

“来找黑魔仙啊?”游乐驱马飞到近前后,便立即收缰停下,“可惜,她不在。”

高明闻言一听,便立即知道,原来这个魔仙王子游乐也知道黑魔仙小月的藏身地点。看来这家伙在正式现身之前,不止有提前跟踪过小兰,知道小兰住哪儿,也同样有提前跟踪过小月,这才能知道小月的藏身点便是在这里。而由此判断,游乐便未必是一直跟着他了,看样子是一直藏在小月藏身点的附近。

既然如此,游乐不是一直跟踪着他过来,也就不可能知道他是凌大为这层身份。至于游乐之前一直躲在小月藏身点的附近,却不知道是在监视小月,还是觉着认定了他会来找小月,所以提前在这里守株待兔等着。

“原来你也知道黑魔仙的藏身地!”高明闻言,表示出惊讶地道。

“当然了,我早就知道。”游乐闻言,略有些得意地一笑,“而且我还知道,你肯定会来找她。”

“哦,是吗?你为什么这么肯定?”高明问道。

看样子,游乐确实应该还不知道他就是凌大为这层身份,这也让他不禁松了口气。虽然他并不怕对方知道,但当然还是不知道为好,这样更方便他的行事。

游乐自信地道:“你昨天晚上临走时说,当时只是因为感应到了魔仙小兰和黑魔仙斗法的能量波动,所以才好奇过来看看。就只是纯属好奇,并没别的目的。但我后来回去仔细想了想后,却觉着你的目的应该并不是这么简单。你当时现身后,立即就出手帮了黑魔仙,而且落地后也是选择站在她身旁。这就说明,你是想要跟她接近的。”

“如果你真的得到过父亲教导,那你就该知道,黑魔法在魔仙堡是禁止学习的。所有学习黑魔法的黑魔仙,一律都会被抓捕,然后废去他们的黑魔法。所以我长到这么大为止,除了这个黑魔仙,一直都没有再碰到过别的黑魔仙。所有黑魔仙,都是魔仙堡的敌人。而黑魔仙把我们魔仙堡王室,也一律视为眼中钉,彼此是互相敌视对立的。可你一现身,却选择了帮黑魔仙。”

“这就说明,你的目的绝不简单,更绝对不是单纯地好奇过来看看。我不知道你接近黑魔仙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她算是目前唯一的黑魔仙,你对她好奇;还是因为她手里有魔仙彩石这个据说魔仙堡最强大的定物。但不管是什么,你想接近她肯定是没错的。所以我就认定,你肯定会想办法再来找她。果然,被我逮到了。”

高明听罢后,心中也不禁感叹这个游乐既聪明又心细,基本算是猜到了他想接近黑魔仙小月的真实目的。不过这也就是旁观者清,小月做为当局者,反而看不明白。因为小月此时的心里,是迫切需要一位强大的盟友,所以便下意识忽略掉了某些细节,或者是根本就没注意到。

在小月看来,是她先想要跟高明结盟,并且也是她主动提出的结盟之议。却不知道,这一切都落在了高明的算计中,是高明抓住了她急需一个盟友的心理,故意引诱的她。

“啪啪啪………”

高明抬手连拍鼓了几下掌后,笑着称赞道:“不愧是我弟弟,跟哥哥我一样聪明,竟然猜到了我的目的。”稍顿下后,他接道:“不过你用‘逮’这个字,就不太合适了。是守株待兔,不是逮兔。”

“谁是你弟弟?”游乐闻言立即不满地呛了一句后,道:“我觉着意思也差不多,兔子被撞晕后,不是一样要被人逮到。”

高明哈哈一笑后,也不跟他再纠结这句成语,转口说道:“魔仙堡王室跟黑魔仙是敌对,但也并不是就誓不两立。比如你,既然早知道这个黑魔仙的藏身地,也没见你去通知魔仙堡或者魔仙小兰。”

“我爱怎么做就怎么做,用不着你管!”游乐立即高傲地道。

“那我做什么,也轮不着你管吧?”高明道,“你既然不想认我这个哥哥,我也没打算认你这个弟弟。那咱们就不妨井水不犯河水,两不相干,谁也别干涉谁?”

“我是不想认你。”游乐摇摇头,道:“但我这个人,却偏偏爱管闲事。所以不管你想干什么,我都打算管一管。”

高明闻言却也不生气,反而是微微一笑,道:“那好,我就告诉你我打算做什么。我想要跟黑魔仙小月一起ojie魔仙彩石,获得魔仙彩石的强大力量。然后靠着这力量,推翻魔仙女王的统治,自己做新的魔仙王。所以,你终究还是选择要帮自己老妈了?”

“我才不会帮这个冷漠无情的女人!”游乐闻言,立即下意识地大声吼道。

“很好,既然你不打算帮他,那就别管我的闲事。”高明笑道,“不然你管的所有闲事,都会干涉到我最终对付魔仙女王,阻碍我的最终计划。而所有对我的阻碍,都等于是在变相帮你老妈。”

游乐闻言,不由立即有些愣住,不知该要怎么应对了。

他是绝对不会原谅自己母亲的,所以也绝对不会帮自己母亲做任何事,甚至巴不得她被推翻下台。可是,他也绝不喜欢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同父异母哥哥,不想见这家伙好过,想想找找这家伙的麻烦。

可对方说出了最终的目的,那他找这家伙的所有麻烦,便确实都等于是在变相帮自己母亲了。一时之间,他还真有些不知该怎么办。可两不相帮,谁的麻烦也不找,却也不是他所愿,他还是想做点什么。

第五十三章 无杖施法与无声施法

游乐想了一番,忽然一咬牙,大声道:“我才不管那么多,我爱找谁的麻烦就找谁的麻烦,大不了我回头再找魔仙堡的麻烦,不也就等于帮你,互相公平了吗?”

高明摇摇头,笑道:“不管你怎么说,看来最终都还是选择要帮自己老妈啊?说得再多,也不过都是借口,你们还真是母子情深啊!”

“你也不用在这里跟我废话,说什么都没用,我反正就是现在看你不爽,想要教训你一顿!”游乐闻言,又是不由气得心头大怒,干脆也不再理会高明的话。▲≥八▲≥八▲≥读▲≥书,√≧o

话音一落,便是立即念咒道:“古他娜,魔动qiang!”

随着咒语念完,他腰间qiang套里的魔动qiang便立即自动弹起落入他手中,接着他扣指一qiang开出的同时,又是大喊了声:“负重!”

高明眼见没能直接把这个游乐说走,还是免不了要动手,心中可惜了下,自然也不怕真个动手。见对方一道魔法发来,他立即也是默念咒语,“巴拉拉能量,贝多拉,盾牌!”

话音一落,抬手一指,便是一面蓝色的光盾在眼前凝聚飞出,挡住了游乐的这道魔法。

但是挡住之后,这面光盾却是忽然不再受他控制地直接往下掉了下去。他要控制,倒也还能再勉强控制得住。但是却感觉此时这面光盾变得十分沉重,让他很难再控制。所以他想了下,便干脆不控制了,也不过就是损失面光盾,他随时都可以再造十几个。→八→八读书,↓o≥

原来游乐这时发出的这道魔法,却并不是直接攻击魔法,而是个负重魔法。本想击中高明后,想让高明直接负重受压,掉落下去,肯定会出个大糗。却没想到对方反应奇怪,随手就施展了一个盾牌魔法挡了下来。

只是看到对方施展这道魔法的过程后,游乐却是不由立即大惊,因为对方此时看起来,手中并没有任何法器。没有法杖、魔法棒这种传统的施法工具,也没有魔笛、魔琴之类形状特殊的,也不是像他一样的魔动qiang,而是看起来完全没有。最重要的是,对方好像根本就没念咒语,连最简短的一个音节也没发出。

而这两点,他听以前魔仙堡王宫中人提起他父亲时,说得最多的便是他父亲施展魔法的这两个特点。一是能无杖施法,不依靠任何魔法工具就能施展魔法;二便是无声施法,不用开口念任何咒语就能顺利施展法术。

眼下自己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看起来,似乎全都做到了。而这么鲜明的跟自己父亲一样的施法特点,岂非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对方不是得过父亲的亲自教导与指点,又如何能够掌握这种十分高级的施法技巧。

他在玲珑去世后,努力研习与修习魔法,目前也不过是把魔法咒语改良到十分简短。但再短也终究还有,做不到完全无咒施法。

像他母亲魔仙女王也是一样,同样是改良缩短了咒语,却还做不到完全无咒施法。至于不借助任何施法工具就能施展魔法,他们无论是谁都做不到,魔仙堡的任何魔仙也做不到,除了他父亲。

前任魔仙王的魔法之强大,从这两个施法特点上,就能够完全体现出来。

只是前任魔仙王的魔法强大归强大,但却似乎太过剑走偏锋了一些。不借助任何魔法工具就能施展魔法,看起来是强大,但实际上徒手施展,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很大负担。直接以身体接触与承受强大的魔法能量,长久下来,自然不免会受到伤害。

游乐听说,他父亲当年所研究的魔法失控,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在内。所以后来继任的魔仙女王,就不在提倡魔仙堡的魔仙们再进行这种研究,以免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

无杖施法虽然有些负面效果,但无声施法的好处却是显而易见,不用开口念任何咒语,既能加快施展的速度,也能做到施展魔法前的隐蔽性,可谓好处多多。

只是,无声施法,并不等于就是无咒施法。游乐眼下显然是误会了,高明的魔法,其实并不能省去咒语,还是念了咒语的。只不过他是选择默念,没有发出声音而已,但还是念了的。

至于无杖施法,他自然也做不到,他的魔法可是全要靠借助魔法棒才能施展,魔法就全储存于这根魔法棒里面,怎么可能做得到无杖施法?他只不过是把魔法棒缩小后,藏在腕带里了,这样有腕带的遮掩,加上他又缩在手腕里,还有手部的遮挡,旁人也就看不见,看起来就像是他空手无杖施法。

可实际上,他这两样一样也做不到。只不过游乐完全不知内情,乍一看,就立即误会了,更加坐实了这个前任魔仙王私生子的身份。

“你竟然也能做到无杖施法与无声施法?”游乐大惊之下,立即忍不住问道:“真的是父亲教你的吗?”

昨天晚上,高明其实也同样当着他面儿施展过魔法。不过高明当时是在隐身状态时,就先施展了一记气动弹打下来,随后才施展了解除魔法正式现身。

所以在他之前的隐身状态下时,游乐自然是看不到。再加上当时他又遭受了攻击,也是来不及细看。而后来,高明从现身后,再到最后离开,都一直没有再施展过魔法。最后离开时虽然也是靠了天使之翼魔法,但这道魔法却是一直就在,高明从现身起就压根没收起来,他们自然也是没见到高明现场施展。

高明此时闻言之下,也是不由立即一愣,但他一向反应灵敏。立即就反应了过来,应该是前任那个魔仙王就能做到无杖施法与无声施法,而自己眼下的施法过程,却是被游乐给误会了。虽然他做的看起来很像,但真的不是。

不过眼见游乐误会,他自然也不会解释。其实他一直这么做,除了是觉着大声念出咒语太尴尬,以及觉着那根魔法棒太过女性化,不适合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拿,却是也有些装逼之嫌,有意让人如此误会。

无杖施法与无声施法,看起来就很高大上,一看就是高手。

“没错,当然了,不然你以为谁教的?”高明昨晚是临时起意地灵机一动,也是开个小玩笑。但后来却则是真的有意坐身自己瞎编的这个身份,想借此把水搅的更浑。

浑水才好摸鱼吗!11

第五十四章 魔仙王子VS魔仙王子

“巴拉拉能量,凯多拉,气动弹!”

来而不往非礼也。

游乐既然率先发动了攻击,高明可也不是好脾气,自然不会只防守而不还手。咒语一念,就立即抬手一指,一记气动弹发射了出去。

这记气动弹发出后,他立即挥动翅膀拔高升空,然后同时又立即默念咒语,升高之后,从斜上方再次发出了一记气动弹。

游乐见状,自然也来不及再多作惊讶,继续质问高明关于无杖施法与无声施法的事,当即魔动qiang连抬,接连两qiang射出。同样施展了盾牌魔法,挡下了高明的这两记气动弹。

不过趁他抵挡之时,高明却是已经挥翅拉远了距离,他再想还击之时,已是发现距离过远,自己的魔法发射过去,恐怕也没什么威力了。当下连忙一夹双腿,催马前行追赶。

“巴拉拉能量,沙多拉,星光箭!”

高明拉开距离之后,立即又是默念咒语,抬手一记星光箭射出。这道星光箭魔法不但发射速度与飞行速度都比气动弹要快,而且射程也远比气动弹更远一些,威力自然也更大。

他魔法棒中的大部分魔法,基本有效射程,都是在三十米以内,最远距离则能达到五十米。不过在五十米这个距离上,威力已经会减弱不少。超过五十米后,基本就谈不上有什么威力了。就算被击中,伤害也会减弱很多。

不过其中也有少数几个魔法,能够达到更远的射程。这道星光箭魔法,便正是其中之一。其有效射程就能达到五十米范围,最远射程则能达至一百米。只不过到一百米时,威力也会相应变小。

眼下他已经在空中跟游乐拉开了有五十米的距离,所以游乐的魔法难以岂及,他的星光箭魔法却能轻松攻击到。

高明这道星光箭魔法发出后,忽然他又抬手一指,这道星光箭便在半途立即一分为九,二分十八,眨眼间分化成了数十支,云集成一片箭雨,向游乐扑天盖地般地射去,形成了覆盖式打击。

箭雨覆盖的范围,不但包括了游乐全身,还同时包括了游乐跨下那匹他以魔法为其生了对翅膀的飞马。

高明可不是正统出身的魔仙,所以也从来没养成魔仙们的那种战斗风格,发射魔法时竟然还会切入近战。

虽然他变身之后,身体素质同样会得到很大增强,也并不害怕跟人近战;可身为法师,根本就没必要近战。法爷最正确的战斗方式,就是一直放风筝吊打对手。只有法师打敌人,敌人则根本攻击不到。

尽管魔仙不像传统的魔法师那样脆皮薄血,近战防御很差,可也没必要就非去亲身涉险,一直拉开在对方的攻击距离之外,让敌人攻击不到,那就是先立于不败之地,岂非更好?

所以对付游乐,高明也根本没想过要近战。还击了两下后,就立即先拉开距离,然后利用射程更远的星光箭魔法进行攻击。

他昨天晚上观看魔仙小兰与黑魔仙小月的战斗时,还发现了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两人的魔法攻击距离似乎都并不太远。有时两人躲开对方的魔法后,而那道魔法也没打中到旁边别的物体,往往最远也就飞出二十来米后就会自动消散,根本就毫无威力了。

所以高明推测,怕是无论小兰还是小月,两人的魔法最远攻击距离,可能也就是三十米。而有效的攻击距离,则可能更短,甚至只有十几米。

游乐的魔法应该比两人都强一些,但强的也不会太多,所以高明自认为拉开五十米后,绝对能拉开游乐魔法攻击的最大有效射程。

果然,游乐跟他猜的一样,见他拉开距离后,并不是第一时间施放魔法进行还击,而是先驱策跨下的飞马追赶上来。显然这个距离,已经是拉开了游乐魔法的有效射程。游乐也自知这么远的距离下,魔法攻击根本不起什么作用,甚至都很难攻击这么远,这才会要先追近后再进行还击。

攻击距离有限,这可能也是魔仙们有时急切间会忍不住冲去贴身近战的原因之一。毕竟双方攻击距离都有限,自然也就拉不太远,而以魔仙们变身后的身体素质,多数只是轻身一跃就能逼近对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时近战会更有意想不到的战果。

所以长久以往,自然也就形成了这样的战斗风格,魔法与武技齐上。既有魔法攻击,也有贴身近战。

“古他娜,气墙!”游乐见到高明的这片星光箭雨有如扑天盖地般射来,立即不由大吃一惊,连忙大声念咒的同时,一qiang射出。

这一qiang开出后,一道魔法光芒在他身前迅速延展散开,立即形成了一面长高皆有三米的巨大气墙,将他身前整个守的密不透风。

不过他防守的再严密,这也终究只是一道魔法。而高明此时射来的星光箭,则差不多有三十来支,便相当于三十多道魔法。所以他这一面气墙,却是难以完全挡下。

三十多支星光箭先后射到墙上后,最开始的一两枝几乎是撞到墙上后就会立即破碎成魔法光芒。但后续射来的,便直接扎进了这面气墙上。再接着后面十几支一齐射到,立即便“轰”然一声,直接把这面气墙射破成碎。

好在游乐倒也见机得快,立即又是紧接着一道气墙魔法跟在后面布下,这才又防挡了一波。

然后趁着这面气墙防挡的片刻,他立即施展了一个移形魔法,连人带马迅速钻入消没在了一片流光中。

下一个瞬间,高明的身后立即一团魔法光芒凭空出现,然后游乐骑着飞马的身影便从中出现。

游乐施展这记移形魔法,不断躲开了高明后续星光箭雨的射击,而且直接拉近距离地瞬移到了高明身后。

“巴拉拉能量,拉尼鲁,魔仙剑!”

不过高明一见游乐施展移形魔法消失后,却是已然猜到游乐的意图,心中暗叫一声不好的同时,已是立即紧接着又默念了句咒语。

这句咒语一念完,立即一道耀眼的魔法光芒射出,在他身前形成了一把长度超过四米的巨大光能剑。

不过魔仙剑成形后,高明却并没有立即发射出去,而是仍在魔法棒上连接着。

此时魔法棒正在他内手腕部插着,所以连接的这柄魔仙剑,剑柄刚好就在他手中。

他五指一紧握住后,立即便转身横扫地往后挥出。

此时这把魔仙剑的长度虽然超过了四米,显得非常巨大。可因为是魔法能量形成,并非实物,所以可谓轻若无物,根本就没有什么重量可言。高明随手挥舞,简直就跟挥灯草也似。

其实不管游乐会不会出现在他身后,他这记魔法也都要发出。就算他判断失误,也要挥剑扫一下,以防万一,总比毫无防备要强。

不过事实说明,他并没判断失误,反而判断的很准备,游乐果然出现在了他身后。

只可惜,游乐才刚从这边现身,还没来得及施展魔法,高明的这把四米巨剑就已速度极快地横扫了过来。

游乐见状,又是大吃一惊的同时,已是来不及再施展任何魔法防备。因为他刚刚施展了移形魔法出现,既来不及施展任何攻击魔法,自然也就来不及施展防备的魔法。

情急之下,只能连忙双腿一用力,一踩脚下的马镫,一个后空翻从马身上凌空翻了出去躲避,好险躲过了这一剑。

但他虽及时躲过了,他身下的马就没这么幸远了,刚好被高明这一剑扫过马颈,一颗马头瞬间就掉了下来,戏中的鲜血望空直喷。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便已落得个尸首两处。

这马一死,游乐施展在马身上的天使之翼魔法便立即失效。马身随着马头,伴随着喷洒的鲜血,立即摔落了下去。

第五十五章 被吓坏的熊孩子

游乐一个后空翻势尽落下后,连忙先施展了一个飘浮术,暂时凌空飘浮在空中。〖∈八〖∈八〖∈读〖∈书,2∞3↓o

不过当见到自己那匹马的惨状后,他却是不由立即脸色一变,唰地一下变得惨白。尤其随后闻到空气中传来的血腥味后,更是刺激得他肚中翻涌,强忍住才当场呕吐下来。

他刚才说是要教训高明,找自己这“同父异母哥哥”的麻烦,但他所谓的麻烦,也不过就是想高明一个重重教训,可从没想过要真的伤害高明。比如他刚才第一个出手的魔法,也不过就是个负重魔法,目的只是想让高明承受不住重压,从天上掉落下去,让高明出个糗,然后他再在旁边嘲笑奚落一番。

可高明有天使之翼在,再加上还是维持的变身状态。所以就算承受不住重压掉下去,也绝不至会摔死,甚至可能受伤都不会。所以他做的,顶多就是恶作剧,想看高明的笑话。

却不承想,高明一出手,就是直接要他命的打法。

先前那扑天盖地的星光箭雨,他要是挡不住,绝对会被射成个刺猬。后面的这记魔仙剑,他要是躲的慢点儿,眼下恐怕就跟自己的马是一样的下场了。

再看此时的高明,手握四米长的魔法大剑凭剑而立,身后双翅扬风,再加上身前还有些马血的血雾会散,一时更衬托的他满身杀气,如似神魔。

游乐说实话,其实就还像个没长大的孩子。而且他虽然叛逆,爱恶作剧,对谁都是一张冷脸,原剧中还时而帮小兰,时而又帮小月,看起来亦正亦邪。▲≥八▲≥八▲≥读▲≥书,√≧o

可事实上,他就算再是叛逆,再不赞同自己的母亲,毕竟从小也还是接受的魔仙堡正统教育。而魔仙堡的教导,一直都是教魔仙们要心向善良。所以他行事上虽然看似叛逆乖张,可本心里却还是保持着善良。有时候用魔法做点儿坏事,也不过就是恶作剧,或顶多吓唬吓唬人,真的用魔法去伤害谁,或是更严重的杀人,他可绝没做过。

别说杀人了,杀些小猫小狗他都下不去手。

而眼下的这匹马,虽然他当初得来的手段有些不正当,却已是在地球陪伴他多年,相当于是他自己养的,平常十分爱护。他也一向爱骑乘这匹马出游,还喜欢为其施展天使之翼魔法,当作飞马来骑。

可没想到,这匹爱马,才两个照面下,就已被高明斩杀当场。还砍下了马头,尸首两处。

他一时间既是心疼,心底又忍不住生出一股寒气,立即对对面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不由骇然生怕,觉着对方真会杀自己。

交手这两下,他已然看出,对方的魔法要明显比他高强。光是无杖施法与无声施法这两个高级技巧,就远不是他能比的。

但对方魔法比他厉害却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这股杀心,真的让他忍不住从心底里生怕。

他到底从小就是魔仙王子的身份,可谓一直在魔仙女王的羽翼下长大。从小到大,基本没受过什么磨难,更没遭遇过什么生命危险。

玲珑那次,勉强算是麿难,却也谈不上对他有任何危险。来到地球的人类世界后,他因为拥有魔法,也强过所有遇到的人类,没人能奈何他,能够任凭他恶作剧。所以,他可谓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怕。

但这一次,他即是彻彻底底地知道了。一时间,几乎都被高明的气势所摄,吓得有些不感动了。

游乐脸上虽然戴着面具,但高明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眼中流露出的害怕情绪。那是非常真实的害怕,就像个一直捣乱作怪的熊孩子,忽然遇到了一个真正的恶人,立即就完全被吓傻了。

高明其实也并不是真的想杀游乐,如果刚才游乐没能及时躲开,他绝对会在最后一刻及时收手。

只不过,他虽然没想着存心要杀,但如果真是打斗时一时收不住手误杀了,他却也不是很在乎。

如果是在现实世界的话,他还会在乎一些,不会肯轻易越过杀人的这条底线。但他清楚这里不是真实的世界,而是虚幻的次元世界。所以既知非真,他对这个世界的所有人与物,自然也就不会太在乎。就算把这世界搞到天翻地覆,世界大乱,他也不会有多在乎。

所以眼见游乐躲过后,他虽还有能力收手,但想了下,便也没收,顺手便把那匹马给砍了,也算是以此给游乐一个警醒与教训,叫这家伙以后离他远点儿。

他当然不是第一次杀生,小时候玩儿弹弓,早就不知射杀过多少鸟儿了。甚至他小时候,在乡下农村爷爷家时,还在爷爷的指导下,亲自提刀杀过鸡。

虽然杀马这种大型动物是第一次,但对他来说,自然也不当回事。何况这还不是真实世界,自然就更不在乎了。

眼见游乐真的被吓住后,高明立即顺势狞然一笑,说道:“你没把我当过哥哥,你觉着我就有拿你当过弟弟吗?别跟我玩儿,你玩儿不起!”

游乐此时此刻,方才相信高明刚才说的一切真不是说着玩儿的。他说想要把魔仙女王赶下台,自己当魔仙王,看来确实是说真的。

只是他闻言之下,害怕之余,还是忍不住道:“如果你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咱们到底是兄弟俩,有同一个父亲,毕竟血浓于水。”

“怎么,现在想认兄弟了?”高明呵呵一笑,挥剑指向游乐道,“但我不想。”

话落稍顿,接道:“你如果从今天起就远离这一切,不插手任何事,我还可以当你是个不相干的陌生人。但你如果敢坏我事的话,那匹马就是你的下场。别怪我没警告过你!”

“现在,我可以看在父亲的面子上,放你一马,你走吧!”

“那你将来会对我妈妈怎么样,会不会杀他?”游乐闻言,又是忍不住问道。

“那要看她怎么做?”高明道:“不如你回去劝她乖乖退位,让我继位当魔仙王,那我保证,就不会有任何liuxieshijian发生。我是长子,这个位子本来也就是我的。我想,你也没兴趣跟我争吧?”

游乐一听,立即吓得连忙摇头。然后张了下口想说什么,想了下却又没说,转身立即施展移形魔法离开了。11

第五十六章 窥伺一旁 小月的藏身地

游乐离开后,高明并没立即收起手中的魔仙剑,反而是挥剑指向下方一颗大树的树冠处,大声道:“出来吧!”

他话音一落,但见那处有道魔法光芒一闪,黑魔仙小月的身形便立即显现出来。〖∈八〖∈八〖∈读〖∈书,2∞3↓o

刚才游乐说小月不在,高明倒也相信他的话。但刚才不在,并不代表一直不在。

当他与游乐动手打起来后,他就偶然间发现小月已是赶了回来。只不过小月赶回来后,并不想立即被两人发现,所以施展隐身魔法在旁边藏了起来。

但高明之前为了寻找小月的藏身点,已是为自己施展了真实之眼的魔法,后来游乐忽然出现后,他也一直没收起来。此时真实之眼仍然加持在他双眼上,所以他才能够看破小月的隐身。

“游欢王子果然厉害,不但轻松击败游乐,还能看破我的隐身!”小月现身之后,立即笑着称赞高明道。

她是半途赶回来的,并没看到高明之前施展真实之眼的魔法,所以便以为高明是凭借本身的力量就看破了她的隐身,让她不禁立即觉着高明更加莫测高深起来。

高明微微收翅,下降到这棵大树的树梢处,仍然居高临下看着小月,手中的那柄魔仙剑仍未收起,兀自在手中把玩着。他并没立即接话,就只是这么看着小月,但凭借刚才击败游乐又斩杀了那匹马的威风煞气,立即就有一种无言的威胁与压力。

小月见高明不接话,就只是这么带着些玩味地看着她,也不禁有些心中惴惴,不由得握紧手中的魔法棒。→八→八读书,↓o≥然后暗自咬了下牙,强笑了下,道:“不过王子殿下,昨晚好像没跟我说实话啊?您不是说对魔仙王的位置不感兴趣吗?”

游乐临走前与高明的几句对话,她在下面自然也是听得清楚。眼见高明在游乐面前表露了想要抢夺魔仙王位置的意思,这明显跟高明昨晚对她的说辞不同。

“你来地球的时间也不短了,没听说过这里流传一句话吗?叫‘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高明含笑说道,“咱们不过刚认识,还没建立起任何信任,我怎么可能对你说实话?谁知道你是不是魔仙女王故意派来的探子呢?”

小月闻言,立即不高兴地道:“我可是堂堂的黑魔仙,还抢走了魔仙彩石,怎么可能会听那个女人的?”

高明道:“那也未必,没有旁证,这些便都只是你的一面之词。魔仙堡我又没去过,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至于黑魔法,偶尔学点儿也没什么,我父亲生前也研究过黑魔法。”

“真的吗?”小月闻言,有些不信地道。

“这种秘密,怎么可能人尽皆知?”高明随口说罢,立即一挥手中的魔仙剑,指向小月,道:“现在,向我证明你自己,证明你说的一切都是真的。不然的话,我的剑可不长眼。在你拿不出更好的证明前,我会选择宁可错杀,也不放过。”

虽然发现高明说了假话,但小月此时却并没怀疑高明的身份,因为她发现了高明的真实野心。对她来说,高明有野心才是件好事,人有所求,才能够被利用。否则无欲无求的话,她又怎么利用。

而且高明越是显出这种野心与心狠手辣,反倒越让她认同,认为高明谋夺魔仙堡王位的这个目标也越真实。

“我说的当然是真的,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看魔仙彩石。只要你见到魔仙彩石,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小月兴奋地看着高明,立即说道。高明越是有野心,越是心狠手辣,她反而越觉着高明对她胃口。

“那就走吧!”高明往后轻轻一挥手,消去了手中的魔仙剑。

小月见状,立即轻身跃下这颗大树。

高明等小月落地后,这才随后收翅缓缓落地。踏落到地面上后,他又口中默念咒语,解除了身后的这对羽翼。

“跟我来!”小月回头见高明跟下来后,立即说了一声,大步往下方的山谷中走去。

这片山谷中的树木,长得更加茂密,简直完全挡住了道路。不过高明此时真实之眼仍在保持作用,却是能够看出来。谷口挡着道路的这些树木,其实都是假象。是小月施展的幻觉魔法,以普通人的肉眼看去,就会错当成真的树木,以为前方无路,会调头回去。

再加上这片山谷本就隐秘,两边的山势也陡峭,平常根本不会有人特意下来。所以小月藏到这里,也确实是很难让人发现。

进入谷中后,里面的道路也是错踪复杂,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本来这里面的地形就复杂一些,小月为防人进来,也特意添加了些魔法布置,故意弄的更加复杂。就算有人会不小心闯进谷口,进到里面后,也绝对会迷路到完全迷失方向,根本出不去。

在迷宫般的道路中七拐八拐前行了约有一百多米后,绕过一片一人多高的茂密灌木丛,忽然便见前方视野开阔,是一片差不多有两个篮球场大下的空旷地带。地面是由许多野生的杂草形成的天然草坪,草坪中有几块大石堆卧,附近则再没树木遮挡,让阳光可以从头顶上照射进来。

高明瞧了一眼,道:“你这地方找的不错!”

小月笑了下,指向旁边一块光滑的山壁,道:“就在这儿!”

说罢,她口中念了句咒语,魔法棒一指,立即便是一道魔法光芒射入了山壁,然后就见这块山壁忽然从中裂开,形成了一个洞开的门户。而刚才未开时,则是天然一片,根本看不出来有丝毫痕迹。

打开洞门后,小月转身道声:“请!”立即先行进入。

高明瞧了一眼,也随后跟了进去。

这座山洞并不太深,也就大概深入进去有六米左右,里面方方正正,正好是个房间的模样。

不过天然形成的山洞,自然不可能有这么方正,应该是小月特意人为加工修整过的。只不过她用的是魔法,所以四面的洞壁上,也看不出什么雕凿痕迹,倒像是天然生成的模样,而且全部光滑一片,平整如镜。

洞门开口很大,门一打开,外面的天光透入,里面基本上一览无余,也没什么太多隐藏的。11

第五十七章 魔仙彩石到手

这座石室里的布置很简单,右手边的靠墙处,放置了一张简陋的木床,不过上面铺的床垫被辱看起来却都不错,应该是小月特意从外面带回来的。

当然,多半是从什么商场里利用魔法偷的。她堂堂黑魔仙,怎么可能花钱去买。

房间的正中央,有一套原木打制的桌椅。看起来也颇为简陋,跟另外的那张床,应该都是小月用魔法自制的。

除此之外,就基本再没什么多余的布置了。

魔仙身上的衣服,完全可以用魔法随时变化与改变,所以根本用不着什么衣柜,也不用置备什么衣服。倒是那张桌子上,散乱摆放着几样零食与水果,有的零食包装袋还撕开了。看来这个黑魔仙偶尔无事的时候,也会吃点零嘴打发时间。

小月带着高明走到床边,然后又念了句咒语,往地面上一指,便见地面上的一小块石壁分裂打开,露出里面放着的一个原木盒子。

小月接着魔法棒一指,这个盒子便自动浮空升起,然后她单手托住,转身看着高明,笑道:“这里面就是魔仙彩石!”

这个木盒子上,盒盖与盒身处有一个紫色蝴蝶的立体图案,还不时闪过魔法光芒。

小月指着这紫色蝴蝶说道:“这是黑魔锁,只有用黑魔法才能打开。”说罢,便念了相应的咒语,将锁住盒子的黑魔锁打开。

打开黑魔锁后,小月将盒子拿到中间的桌子上放下后,这才正式打开盒盖,向高明道:“看,这就是魔仙彩石。”

高明此时自然早已跟了过来,闻言往里凑头一看,但见里面果然是一颗闪耀着彩色光芒的美丽宝石。

这颗宝石有婴儿拳头大小,宝石本身是圆球状,表面上有许多细碎的钻石状切割。但外面却套了个蝴蝶状的金属外壳,也不知道是何用意,为了方便好拿?还是打算做成魔法棒特意安装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魔仙彩石吗?”见到魔仙彩石后,高明心情当然很激动,他就是为了得到这颗魔仙彩石才特地进入这个世界的,眼下这个目标就近在眼前,自然是难免激动。

但距离成功越近,越需要保持冷静。小不忍则乱大谋,他不能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因为自己情绪太激动,而让旁边的小月看出不对,怀疑他的意图。

所以他虽然心情很激动,但表面上看起来,还是显得颇为冷静。说罢后,伸手去拿时,还看向小月示意了下,以征求小月同意。

小月见状,丝毫不疑有他,向他许可地点点头。

得到小月的许可后,高明立即探手从盒中拿起这颗魔仙彩石,放在眼前细看。

这颗魔仙彩石入手颇有分量,比同体积的石块要重的多。而凑近细看之下,就能够发现,这颗所谓的彩石,其本身质地其实是透明无色的。之所以会泛出彩色的光芒,是因为里面蕴含着浓郁的各种魔法能量。许多不同的能量交汇在一起,就泛出了五彩斑斓的颜色。

放在手中仔细端详了片刻后,高明又转身对向光线更加明亮的石室门口,然后以左手举起这颗魔仙彩石,对向外面的天光细看。

“巴拉拉能量,沙索拉,星光锁链!”

高明此时转身对向门户,已是成了背对小月的姿势。趁着背对之际,他立即口中无声默念了魔法咒语。特意选择背对,也是避免近距离之下,会让对方有可能注意到他的嘴唇在动而引起防范。

此时背对之下,他又是无声念咒,身后的这个黑魔仙小月根本毫无所觉。

咒语一念完,他立即转身抬手一指,手腕处立即一道魔法光芒飞出,然后瞬间化作一道星光锁链将小月紧紧缠绕住。

“巴拉拉能量,沙莫拉,星光牢笼!”

眼见星光锁链得手后,高明却还不算完,怕小月有可能会挣脱,立即又在外面加了一道星光牢笼,这才算放心。

“你做什么?放开我!”小月此时对高明,确实是毫无防备,根本没想到高明会对她忽然发动攻击。再加上高明施展魔法时又是无声念咒,手中也没有明显的魔法工具,所以出手之时,可谓全无任何征兆,着实是让人防不胜防。便是当面面对面,她怕也难以看的出来对方已是在准备魔法。

高明一转身,那道魔法光芒化作的星光锁链已是到了她眼前,让她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反应。既来不及施展魔法抵挡或躲避,也来不及施展身法闪避。刚反应过来要动时,这道锁链便已如一条灵活的蛇一般上了身,将她从脚到两只手,都紧紧缠绕了起来,捆的像个粽子。

而紧接着,又是一道魔法光芒从高明手中射出,化成一座星光牢笼将她囚禁了起来。

这时她才完全反应过来,立即连忙大声吼叫质问,脸上全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与受到欺骗的愤怒。

“巴拉拉能量,凯多拉,气动弹!”

高明闻言,却是不做回答,又是一枚气动弹发出,立即将小月手中仍紧握着的魔法棒远远击飞了出去。

三重手段完成后,他这才微微一笑,向小月说道:“现在还看不出来吗?我的目的,就只是这颗魔仙彩石。现在既然已经得手了,自然就用不着你了。多谢你把它送给我!”

“谁送你了,你给我解开!”小月闻言,立即愤怒地大叫挣扎。但星光锁链的特性,却是被捆住的人越挣扎,锁困的则越紧。

她挣扎了两下,锁链立即捆得更紧,而她此时手脚全被捆住不能动,也难以再维持平衡,立即“砰”地一下摔倒在地。

“我劝你最好别动,这会让你好受点儿,因为这条锁链可是越挣扎越紧。”高明笑着劝罢,顺手把手中的魔仙彩石装在了自己口袋里,入己囊中。

“你为什么这么做?难道你跟魔仙女王是一伙儿的?但你们的关系,怎么可能和平相处?而且昨天晚上,你们也不过是第一次见,刚才你还教训了她亲儿子?”小月闻言自然是不听,还是奋力在挣扎,同时十分不解地大声问道。

“我当然不是跟她一伙儿的,我就只是自己要这东西。”高明道。

“既然你自己要,那我大可以送给你,你没必要这么做。只要咱们还保持同盟关系,我的就是你的,魔仙彩石自然也能共享。你想拿走自己一个人研究,跟我说一声就行了,没必要对我这么做。”小月闻言,又是连忙说道,还是希望高明能放开自己。

高明闻言摇头一笑,道:“你也就是现在这处境,才会跟我说这种话。要我刚才说把这颗魔仙彩石带走,你绝对不会同意。”

“你试都没试又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同意的。”小月道:“你放开我,我保证不跟你抢。我的目的,其实就只是想要对付魔仙女王。如果你能帮我对付她,我自己有没有彩石,完全不重要。再说这东西的咒语又解不开,你现在拿去也没什么用啊?”

“当然有用,因为我知道怎么解。”高明自信一笑,道:“你不用跟我说这么多,咱们的同盟关系,到此结束。为了感谢你把这颗魔仙彩石送给我,我不会杀你。只要你不挣扎,等过一会儿,这两道魔法就会自动解除。”

说罢,他便懒得再跟小月多作解释。立即转身抬手一指,口中默念了移形魔法的咒语,瞬间消失离去。

“游欢,你别走,你给我回来!”小月见状,不由气得大叫,但自然是根本没用,高明早已听不见。

而且高明直到临走,也没解释过自己的真正身分。对他来说,东西既然已经得手,再多说废话已是毫无用处。刚才说的那几句,其实都有点儿多了,他也完全没必要跟小月解释,就让对方继续误会吧!百度一下“无敌宝箱杰众文学”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第五十八章 破解彩石 就这么简单

高明施展移形魔法瞬移离开后,却也并没走远,仍是在这座无名小山中,不过他选了之前见到的另一座山头,还是远离了小月。八八读书,◇o≮

就算小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挣脱他那两道魔法,但这座小山面积也不小,小月一时之间也难以找到他。何况高明也并不认为,小月能在失去魔法棒的前提下,还能迅速挣脱自己的两道魔法。

瞬移出现在这座山头后,高明立即掏出口袋里的那颗魔仙彩石。

才一掏出,忽然他手腕上光芒一闪,湘湘又自变化了身形出来,立即向他恭贺道:“恭敬主人,贺喜主人,终于得到了魔仙彩石!”

高明闻言,也是立即开心一笑,然后顺手把腕带上插着的那根缩小魔法棒拿下来。

“巴拉拉能量,毕格拉,大!”

取下魔法棒后,高明立即默念咒语,将手中的魔法棒还原变大。然后他看着魔法棒头那弯新月造型的缺口处,向湘湘问道:“真的只需要把魔仙彩石放在这个月亮口上就行了?”

魔仙彩石内虽然蕴含着非常强大的魔法能量,是魔仙堡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宝物,但这件宝物却并不是直接拿来就能用的。还需要的咒语,才能解开封印,释放里面的能量。

在魔仙堡的历史上,只有一千多年前的希索娜女王解开过魔仙彩石。但在使用过一次后,希索娜女王却又再次把魔仙彩石封印,并且没把的咒语传下来。

从那之后,魔仙堡就再也没有人解开过魔仙彩石的封印。→八→八**读书,↓o≥这代的魔仙女王,之前也是一直在为此发愁。黑魔仙小月盗走魔仙彩石后,也是苦于不知道的咒语,空有强大的能量而不能用,也是一直为此而发愁。同时这也是小月急需盟友的原因之一,才会被高明所趁。

对于魔仙彩石的这一特性,高明当然也清楚。所以他在动身前来魔仙世界之前,就早有跟湘湘问清楚,是否能魔仙彩石的封印。不然他若是想方设法弄到手后,却也解不开封印,岂不是空得到手却无用,白来一趟瞎耽误功夫了?

他记得原剧中,魔仙彩石的关键,是需要真诚的眼泪,而且需要一个十分亲近的人身处危险之中。这时所流下的真诚眼泪,才能解开封印,唤醒其中的力量。

但他哪有闲心搞什么真诚的眼泪,玩牺牲奉献这一套,何况他也不想让任何自己亲近的人受到伤害。如果非要像原剧中这么苦逼才能解开封印,那他还不如压根儿不要。反正光靠获取爱心能量充能,也是足够他魔法棒的日常使用了,真没必要为此太下功夫,还要搭上某个亲近之人会受到生命危险。

好在问过后,湘湘给出的答案却是很简单,也根本不用他牺牲任何东西。他只需要在得到魔仙彩石后,直接把魔仙彩石放入自己巴拉拉魔法棒上的那弯新月造型处就可以。就是这么简单,只需要直接放上去,就能自动解开封印,利用到魔仙彩石内的能量。

然后从此以后,他就再也不用为魔法棒的能量发愁了,以后永远都用之不尽。就算有所消耗,魔仙彩石也会自动吸收能量补充,完全用不着他再去想办法。而且吸收的速度,完全赶得上他日常消耗的速度,所以就永远不必再担心能量会耗尽。

“没错。”湘湘闻言,立即向高明肯定地点头说道。

高明一听,便不再多说什么,直接动手把魔仙彩石往魔法棒上的那弯新月造型处对去。

这弯新月,刚好缺了大半个圆,看这颗魔仙彩石的大小,放上去倒也刚好合适,正好补缺。只是这弯新月看上去很光滑,也并没有任何卡扣设置,不知道放进去,却要该如何固定?

但湘湘既然说可以,高明便选择相信她。何况这是魔法器具,说不定就有什么神奇的固定方法,所以他也干脆没多问,反正直接放进去就行,不管用再说其他。

他这一对,还没等完全放入,距离尚有寸许时,就见魔法棒上忽然一亮,然后那弯新月上立即亮起一团魔法光芒,有些蓝色的细碎闪电闪烁。

闪电一生,忽然一股吸力凭空生出,直接就把他手中的魔仙彩石吸了过去。

吸过去之后,就见电芒更加大作,还有些“噼哩叭啦”的声响。电光闪耀中,就见原本包裹着魔仙彩石的那个蝴蝶状金属外壳,立即破碎开来,变作碎屑掉落,只剩里面的魔仙彩石。

失去了包裹的外壳后,魔仙彩石上更加彩光耀眼,光芒大作。

忽然电光猛地一烈,魔仙彩石上也猛地光芒一盛。电光与彩光交汇,光芒强烈的让高明直觉刺眼,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其实他就算不闭眼,光芒太盛之下,眼前也是白芒芒一片,根本全是光,完全难以视物了。

等光芒消敛去后,他睁眼再看,就见魔法棒与魔仙彩石都已完全恢复了平静,只偶尔有电光与彩芒一闪。

此时的魔仙彩石,没有跟魔法棒有任何实物连接,就那么悬浮在新月造型处凭空固定住了。

高明惊奇之下,试着甩了甩魔法棒,但见无论怎么甩,魔仙彩石都完全固定不动,甚至没有丝毫晃动,简直就跟魔法棒是整个浑身一体也似,十分神奇。

“巴拉拉能量,斯莫拉,小!”

仔细端详把玩了片刻后,高明又试着默念了缩小魔法棒的咒语。咒语一念完,但见那颗魔仙彩石也是立即成比例地跟着魔法棒缩小。多了这颗魔仙彩石,对魔法棒本身的变化,完全没有影响。

“不错!”高明见状一笑,又顺手把缩小的魔法棒插回到了右手的腕带上。

“主人,多了这颗魔仙彩石后,您以后不但永远不用担心能量耗尽,而且还能对您现在的所有魔法都产生增幅,威力更大。”湘湘闻言,又适时说道。

高明闻言点点头,对此也并不意外,十分满意。何况他原本的所有魔法,也都能在原基础上增强,只需要舍得多用能量就行。多砸能量,就能加大威力。现在有了魔仙彩石,能量永远用之不竭,自然更不用省能量了。加大能量输出,威力自然就会加强,也是应有之意。11百度一下“无敌宝箱杰众文学”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第五十九章 暂不回归

“主人,您现在已经得到了魔仙彩石,是否选择立即回归?”湘湘顿了下后,开口问道。

高明闻言之下,略作沉吟后,道:“不急,再待几天吧!”

他对这个世界,倒也没什么太多留恋处。不过想到要走,却觉着也不必着急,再待几天处理下手尾不迟。反正他现在已经得到魔仙彩石,前来这个世界的最主要目的已经达成,所以迟走晚走便也不太着急了,并不是多急迫的事。

另外,这里的时间流速与现实世界并不同,这个世界的更快。所以他再多待几天,于现实世界来说,可能也不过就是几分钟的事。

没来之前,湘湘还不能完全确定这个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时间流速对比,只知道这里会快。不过在来了之后,湘湘已经推算清楚。两方世界的时间对比,是现实世界的一天,相当于这个次元世界的一年。

很像是神话故事里的“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只不过这里现实才是天上,而这个拥有魔法与魔仙的奇异世界,却算是地上了。

这里的一年,只相当于现实世界的一天。具体算下来,现实世界的一小时,就大概相当于这里的半个月,两小时就是一个月了。而他目前为止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刚好是一个多月。所以现实世界中,也就最多三个小时。在这里多耽搁几天,确实没什么要紧的。

“那您想要回归的时候,随时唤我。”湘湘闻言后,自然也不会催他。只是交待了一声,便又告辞钻回魔法棒里了。

“巴拉拉能量,莫特拉,移形魔法!”

见湘湘又化作道流光回到魔法棒中后,高明自然也不多留,立即便施展移形魔法,瞬间回到了自己停车的地方。

回去后,确认下周围没人,他便收起变身魔法,开车回家。

此时他已得到了魔仙彩石,心情不由更加轻松开心。回去的路上一路开着电台放着歌,随着里面的歌曲哼唱。

回到家中后,但见家中一切如常。刘雅丽上午也没出去,在家耐心等待着夜晚的到来,为晚上去参加凌大为公司的周年晚宴做准备。

高明之前没选择立即回归的原因之一,便正有这件事在内。他知道刘雅丽为这件事有多上心,又提前准备了多久,所以他觉着怎么也该等过了今晚,带刘雅丽参加了这场晚宴后再走。

虽然他对刘雅丽,确实谈不上有多少真感情在内。只不过是因为占据了凌大为的身体,两人身为夫妻,才需要维持正常的夫妻关系。但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他纯粹是跟刘雅丽装夫妻,但也到底这么多日子了,所以这中间的恩也不少。

这一个多月来,刘雅丽对他也算是非常不错。尽管只是他顶着凌大为的身体,对方不过是以正常对待丈夫的态度来对待。但他毕竟是他自己,心里的观感自然不同。

他不可能选择一直留下,更不可能把刘雅丽带回现实世界。刘雅丽本身的许多性格,他也并不喜欢。但到底做了这么多天夫妻,他觉着还是应该在临走前尽量满足下对方的愿望。而参加凌大为公司的周年晚宴,并在这场宴会上出彩,无疑就是刘雅丽近期最大的愿望了。

另外,严莉莉那边,他觉着也该多少补偿一些。因为他是完全抱有目的性的接近对方,有点儿存心欺骗的感觉。现在他的目的既然已经达成了,而在这其间,严莉莉方面也起了些作用。所以他觉着,应该多少补偿些。

再则,他对这个女孩在接触的过程中,也确实有产生些同情怜惜的成分,所以也想尽量对其好点儿。

至于他自己的两个“女儿”,他反倒没什么太多想法。反而跟严莉莉对比起来,他对美琪美雪倒显得更生疏些,平常的父女情深、父慈女孝,不过多半儿是跟她们装的。

回到家中后,高明既然打算临走前要多补偿些刘雅丽,对其更好点儿,所以接下来的时间便没再外出,而是一直留在家中陪刘雅丽。

等到黄昏时分时,他便带着已换上晚礼服,又隆重打扮了一番的刘雅丽出门,开车进城,前往凌大为公司年会所举办的酒店。

整个晚宴过程中,高明都对刘雅丽表现的关怀有加,无微不至,除了上厕所外,基本到哪儿都带上刘雅丽,逢人就介绍,让人知道他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好老婆,也确实让刘雅丽在宴会上大出风彩,人人都羡慕他们的夫妻恩爱。

晚宴结束之后,刘雅丽显得非常高兴与开心,回家的路上,便借着酒劲儿一直赖在高明怀里。

高明晚宴上也喝了些酒,便没选择开车,与刘雅丽坐了辆出租车回家。他自己的车,便暂时留在了酒店停车场,明天再取回。

公司的周年庆典,晚宴上自然少不了领导讲话,还安排了许多活动,再加上宴会上的宾客交待。等晚宴正式结束时,时间已是颇晚,已过了深夜十点。再等高明带着刘雅丽回家后,差不多已是到了深夜十一点。

这个点儿,小兰与美琪、美雪她们自然是都早已入睡。再说她们也都知道两人晚上去参加晚宴的事,也知道他们可能会回来的晚。刘雅丽出门前,也并交待过她们不用等,让她们早点儿上床睡觉。明天是周一,可还要早起上学。

此时回来,知道三人已睡,高明与刘雅丽也都是放轻了动作。

上楼时,高明忽然兴起,直接一把将刘雅丽拦腰打横抱起,一路公主抱地将她抱进卧室。

再将她直接放到床上后,他自然也是跟着倒下,顺理成章的缠绵了一晚。

到晚上后半夜时,高明忽然睁眼醒来。然后看了下时间,但见是已经过了凌晨一点儿。

看了下刘雅丽睡的很觉,他便轻手轻脚地爬起来,然后一路下了客厅,出去外面。

等离的远了后,便立即施展了变身魔法完成变身,前往严莉莉家。

第六十章 坦承身份

下一个瞬间高明现身时,不但直接出现在严莉莉家中,而且直接就出现在了严莉莉的卧室。

严莉莉的卧室,高明之前虽然并没来过,但却清楚在哪儿。而且上一次深夜潜入严家别墅时,他也刚好有从严莉莉的卧室窗外经过,大致看清楚过里面。既然知道位置,又清楚房间布局,自然可以直接瞬间移动赶到。

出现在严莉莉的卧室后,高明但见严莉莉自然也是早已入睡,而且睡得很沉。

严莉莉目前虽然还是小学生,但毕竟已是年过十二,已是开始步入青春发育期。而且严莉莉的发育期,似乎也比大部分同龄人来得要早,小小年纪,胸前便已开始鼓鼓囊囊,身材已颇具女性魅力。不像美琪和美雪,还都是平坦一片的太平公主。

而且她虽说是小学生,但却是小学六年级,是小学的最后一年,毕业季。今年暑假过后,就会成为初中生。美琪和美雪也一样,都会毕业升初中。

这么一位青春期少女,高明深夜忽然闯进人家卧室,其实并不太适合。不过高明绝无别的意思,而且严莉莉睡觉时有穿睡衣,并没有什么尴尬场面。

瞧了一眼床上的严莉莉后,高明立即挥手施展了一个隔绝声音的魔法,隔经了这间房子内的声音外传,然后这才开口呼唤道:“莉莉!”

他这声呼唤,也使用了点儿魔法技巧,立即便一下把严莉莉从沉睡中唤醒。

严莉莉睁眼一醒来,猛地见到床前站着个人影,立即不由被吓了一跳地惊叫一声,连忙拥着被子缩到了墙角。

她目前虽然已经成为了小黑魔仙,但毕竟时日不久。再加上本质上终究还是个小女孩,所以仓促之间,竟是完全没想到立即用魔法,而是先被吓住了。

直到片刻后,这才想起要用魔法。可能够给她提供魔法能量并让她变身的黑魔盒,却是睡觉前被她放在了床头柜上。而此时她缩在墙角处,却是远离了另一边的床头柜。而稍有异动,却又怕引起黑暗中这个闯进她卧室的陌生人的出手,所以她一时也有些不敢动。只是瞧着黑暗中的床头柜,心中暗作思量打算,看怎么能迅速拿到黑魔盒。

“莉莉,不用怕,是我!”高明早就料到自己的忽然出现会吓到严莉莉,所以才提前布置了隔音魔法。这时见果然被吓着,他立即出声说道。

这时他用的这个声音,自然是平常凌大为的本音,好让严莉莉能够熟悉听出来。

第一次变身亮相之时,因为当时小兰也在,他怕有可能被小兰听出凌大为的声音。所以变身出现后,也同时用魔法改变了声音,用的是他现实世界的高明本音。之后无论再面对游乐还是黑魔仙小月时,自然也都是维持用了这个声音。

但他此时并不打算再对严莉莉隐藏,所以便用了凌大为的本音。

果然他一用凌大为的声音开口说话,严莉莉立即便听了出来,忍不住十分惊讶与疑惑地道:“凌叔叔,是你吗?”

“是我,你开灯吧!”高明确认说道。

得到确认之后,严莉莉这才稍微心安。然后瞧着这个黑暗中的人影果然没有任何动作,只是原地站在那里。想了下后,便探手过去,按亮了床头柜上的台灯,并顺手取了床头柜上的黑魔盒握在手中。

虽然她听声音确实凌叔叔,但毕竟还没见人,也不能就此完全确定。再说就算真是,对方这么大半夜的忽然闯进她房里,她也得提防着点儿。

虽然她是很信任凌叔叔,也很喜欢凌叔叔,甚至心里有时会把对方当作父亲的角色来看,但就算真是她亲生父亲,也有句话叫“女大避父”,还是得有点儿防范心里,懂得拉开距离。感情再好,女儿大了,也得避忌着点儿。

台灯一亮,严莉莉一见面前高明的这副打扮,又是不由立即惊讶地瞪大眼,指着高明难以置信地道:“你,你怎么……不对,你不是凌叔叔,你是那个黑魔仙小月跟我提过的魔仙王子游欢是不是?”

黑魔仙小月之前为了表达跟高明结盟的诚意,不但透露了她自己的藏身地点,也眼高明提过她所收的小黑魔仙严莉莉,还让高明万一找不到她时,可以找严莉莉代为联络。

所以她既然这么说了,随后自然肯定会对严莉莉有所交待。因此严莉莉此时一见高明的这幅穿着打扮,便立即想起了黑魔仙小月交待过的事,当场便认了出来。

至于对方说话的声音为何像凌叔叔,甚至一模一样,肯定是用魔法做了改变的。而能知道她与凌叔叔的关系,要么就是小月透露的,要么就是对方在正式接触之前,已经私下先暗中调查过了她。

“我是游欢,但我也是凌大为。”对于自己故意捏造的前任魔仙王私生子游欢这个身份,高明并不打算对严莉莉解释,直接承认说道。说完之后,他立即抬手摘下了自己脸上的面具。

这一摘下,又不禁立即引起严莉莉的一声惊呼,然后问道:“凌叔叔,真是你?这到底怎么回事?”

“就是这么回事啊!”高明笑着挥手扫指了下自己身上的这副魔仙王子打扮。

“你真的是魔仙王子?真的也会魔法?”严莉莉忍不住再次确认地问道。

“巴拉拉能量,加鲁拉,起!”

高明闻言,直接默念咒语后抬手一指,严莉莉床头的一个毛绒玩具熊立即自动飞起地落入他手中。他直接用行动,做了证明与回答。

一见高明施展了魔法后,严莉莉这才确信。只是双眼中,还是忍不住有些难以置信的神色。觉着眼前这一切都太过匪夷所思了,甚至怀疑自己可能是在做梦。直到她偷偷掐了下自己大腿后,这才确认不是在再做梦。

“你是魔仙王子的这个身份,美琪、美雪她们知道吗?”又略微消化了片刻这个令她还是难以置信的信息后,严莉莉这才开口问道。

第六十一章 给严莉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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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目前还不知道,包括我妻子也不知道。”高明摇摇头,道,“目前为止,只有你知道我的这个身份,知道我就是游欢。”

“那你为什么告诉我?是因为我是小黑魔仙,而你跟小月已经结盟了吗?”严莉莉闻言不解地问道。

既然高明已经向她坦承了自己的另一层身份,她觉着自己的小黑魔仙身份也就没必要再隐瞒了。何况她刚才也已经说漏了嘴,提了黑魔仙小月。再者说,小月也早已把她的身份信息告诉给了这位“游欢王子”,以方便必要时通过她来彼此联络。

“她没告诉你,我们的盟友关系已经破裂了吗?”高明闻言,没作回答,而是笑着问道。

严莉莉道:“她今天确实急匆匆地来找我说过这个,还问我你有没有找过我?让我遇见你的话,一定要尽快告诉她。昨天才刚结盟,今天盟友关系就破裂了,简直莫名其妙。我问她到底什么原因,她也不跟我说,只是让我不要多管,按她的吩咐做就行。”

说罢一顿,她立即好奇地看向高明问道:“凌叔叔,你们到底是因为什么这么快就关系破裂的?”

高明微微一笑,道:“因为我抢了她的魔仙彩石。”

小月不肯告诉严莉莉两人盟友关系破裂的原因,一来可能是感觉魔仙彩石轻易被高明所抢,十分丢脸;二来则是怕严莉莉知道她失去彩石后,有可能对她不忠,毕竟她一直有拿彩石的力量来笼络莉莉。

“啊?”严莉莉闻言,忍不住惊呼一声后,恍然点头道:“那就难怪了,她对这个东西可是看得很重。她的所有野心与希望,几乎全寄托在这个魔仙彩石上面了。总跟我说,等她破解了魔仙彩石,就能拥有强大的力量,打败魔仙堡的那些魔仙,然后自己做女王,还说到时候让我做魔仙公主。”

“那你相信她的话吗?”高明问道。

“我当然不相信。”严莉莉果断地摇头,“我是在成为小黑魔仙后,才慢慢从小月那里了解到,魔仙堡的力量究竟有多强大。凭我们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是魔仙堡的对手?而那个魔仙彩石,以前在魔仙堡里时,连魔仙女王都没能破解,小月又怎么可能轻易破解?”

说罢一叹后,又接道:“但我刚开始认识小月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些。等知道后已经成为小黑魔仙,想退出也晚了。我这时候就算想退出,小月也肯定不会放过我。好在我听说魔仙堡的魔仙都很善良,所以就算我们最后失败。我最严重的结果,可能也就是会被夺去这身黑魔法,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

说到这儿,她立即向高明问道:“凌叔叔,魔仙堡的魔仙们,还有那个魔仙女王,是不是真的很善良?”

高明闻言摇摇头,问道:“小月没跟你说过,我其实是出生在地球,并没到过魔仙堡吗?”

严莉莉闻言,这才想起,点头道:“哦,对,她说过,她说你是前任魔仙王的私……”说到这儿,觉着“私生子”这词不好听,而且她也不想用在亲爱的凌叔叔身上,所以便立即住了口。

“没关系!”高明闻言笑了下,示意自己并不在意。他本身并不是真的这种敏感身份,而是故意攀嫌捏造的,自然也就不怕人提。说完接道:“我虽然没有去过魔仙堡,但按我对魔仙堡的了解,魔仙女王与魔仙堡的魔仙们,确实是很善良。就算小月失败,肯定也不会太为难你。如果你肯真心悔过的话,说不定还会保留你的魔法?”

“真的吗?”严莉莉闻言,立即不禁有些惊喜地问道。在拥有魔法后,她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魔法,一点儿也不舍得失去。

高明笑着点点头,道:“就算她们会夺走你的黑魔法,我也可以重新让你拥有魔法。”

说罢,立即默念咒语道:“巴拉拉能量,乌他拉,赐魔仙晶石链!”

话音一落,他手中立即闪烁着耀眼的魔法光芒。待片刻后光芒消失,便见他手中出现了一条晶莹剔透,十分漂亮的蓝色水晶项链。

而且这条魔仙晶石链看上去,更像那种名贵的饰品,更加精美,可比美琪、美雪那种傻大粗的魔仙晶石链要漂亮多了。

“这是给我的吗?”严莉莉见状,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而且也颇有些不解,凌叔叔连美琪、美雪都没给,她们两个成为小魔仙,还是因为魔仙小兰的指引。他对自己亲生女儿都没这么好,为什么就对自己这么好?

“当然是给你的了,拿上吧!”高明伸手递过去道:“戴上这条魔仙晶石链,你就能重新拥有魔法,而且不再是小黑魔仙,是真正的小魔仙。”

不过严莉莉见状,却是迟疑着没伸手,而是立即问出自己的疑惑道:“可你都没给美琪、美雪,她们还是靠魔仙小兰才成为小魔仙的,为什么就肯给我?”

高明闻言一笑,道:“我当然不会亏待了她们,我只是还没想这么早让她们接触魔法,成为小魔仙。毕竟她们年纪还小,而且是在小升初的重要阶段,应该更专心学习。谁知道我还没来得及亲自教她们魔法,就被小兰抢先了。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她们既然已经接触到,我也不好再强行夺走。包括你也是。”

“我?”严莉莉闻言,不禁更加惊讶与不解。

“对。”高明点头道,“其实我刚开始接触你的目的并不单纯,因为我一开始就是打算把你收为我的小魔仙的。但我也同样不想这么早就让你接触魔法,怕影响你学习,所以只是想先跟你处好关系。可没想到后来,却也是被黑魔仙小月给抢先了。”

高明是承认了自己一开始的目的并不单纯,但却还是没说实话,而是用这个理由来蒙混。

严莉莉闻言,不由再次惊讶,没想到凌叔叔原来早就打算收自己为小魔仙。只可惜,自己不知道,所以提前成了小黑魔仙。想了下,她心中叹了一声,又想起个疑问问道:“可你为什么一开始就想收我当小魔仙?”

虽然知道了真相,但她并没有生气高明一开始的目的不单纯,有些欺骗她。因为高明尽管抱有别的目的,但却也是真的对她很好,她很喜欢这点,也完全不想破坏两人之间的这种关系。

“当然是因为你有学习魔法的天赋。”高明笑道,“不然你以为黑魔仙小月为什么会收你当她的小黑魔仙。”

“这么说,美琪、美雪也是了,并不是因为运气好才会被魔仙小兰收为小魔仙的?”严莉莉说罢,立即恍然笑道:“也对,她们可是魔仙王子的女儿,当然有学习魔法的天赋了。”

“没错。”见严莉莉这么误会,高明立即点头说道。

严莉莉问完之后再无疑惑,便立即含笑伸手接过了高明手里的魔仙晶石链。不过仔细看了眼后,却也是不禁奇怪问道:“这个要怎么戴,好像没锁扣啊?”

“当然是用魔法啊!”高明笑道:“变身的咒语跟美琪美雪她们的一样,我想你应该知道。”

“巴拉拉能量,沙罗沙罗,小魔仙全身变!”

严莉莉跟美琪、美雪用魔法较量交手的次数都不知道有多少次了,当然早就对她们变身的魔法咒语耳熟能详,闻言立即张口念道。

话音一落,她手中的魔仙晶石链立即光芒大作地包裹了她整个身体。等不片刻魔法光芒散去后,便立即完成了变身。

她变身后的服装样式,自然也是跟柳文静与苏甜甜一样,都是一件蓝色的蓬蓬裙,脚下一双蓝色的长靴。每个小魔仙变身后,身上的魔仙服都能自动贴合她们的身材,调整为最合适的大小,完全跟量身定制一样。

至于魔仙晶石链,自然也已是自动戴在了严莉莉脖子上,项坠同样刚好吊在锁骨处。这条晶石链的长短,也会随着不同的小魔仙而自动调整,都会佩戴在同样的位置。

这条魔仙晶石链,便是高明给予严莉莉的补偿了。就算严莉莉将来会被魔仙堡收回其身上的黑魔法,她也仍然可以靠这条魔仙晶石拥有魔法。

另外,这条魔仙晶石链是已经直接进行了一次升级后的,拥有十四个魔法。同时,高明调换了其中的一个魔法,让严莉莉同样拥有移行魔法。

至于天使之翼的魔法,因为是这个世界魔仙堡王室才有资格学习的魔法,高明便没有随便给严莉莉换上。免得因此又引起魔仙堡的误会,可能会为难严莉莉。

他心中对严莉莉有些歉意,所以便直接一步到位地给严莉莉完成了升级。十四个魔法,应该足够她平常使用了。另外,也是他离开这个世界之后,就不会再回来。所以便也无法对严莉莉的魔仙晶石链进行随时升级,干脆就直接一步到位了。

“巴拉拉能量,波索奈拉,追踪魔仙晶石链!”

“巴拉拉能量,曼瑞柏拉,激活咒语,自动学习!”

高明随后,又立即默念咒语,连续使用了两个魔法,激活了晶石链上的魔法自动学习功能,让严莉莉瞬间就能掌握全部的咒语。

完成之后,他向严莉莉道:“这上面的魔法不多,但应该也足够你用了。莉莉,我知道你本性善良,并不坏。希望你别让我失望,以后把这些魔法用在正途上,多用魔法帮肋人。而且,也只有帮助人,你才能收获爱心能量,用来补充魔仙晶石链上的能量。否则等能量消耗完后,你的魔法也就不能用了。”

“我知道了,凌叔叔,我保证不会让你失望!”

严莉莉本正在低头打量自己变身成为小魔仙后的新造型,被高明激活了咒语自动学习后,这时再听到高明的话,立即十分感动地郑重说道,向高明下了保证。

“嗯,我相信你。这些魔法你自己慢慢试吧,我走了!”高明说完一顿,又道:“对了,我的这个身份,还请你暂时保密,别告诉别人,包括美琪和美雪。”

严莉莉闻言一笑,立即点头道:“你放心吧,我保证不会说的,尤其不告诉她们两个。”说完不禁有些坏笑。

心里更想着,不知道凌家姐妹俩知道这件事后,脸上会是什么表情。尤其再知道自己这个外人已经提前知道凌叔叔的身份,而她们两个亲生女儿却还不知道,这姐妹俩脸上的表情肯定会更加精彩。

虽然自从那次到高明家做客后,她现在已在尝试着跟这姐妹俩和好,不再过多与故意针对她们,但心里还是颇有比较之意,也完全不介意看这姐妹俩的笑话。

高明闻言一笑,也没再多说什么,挥手与严莉莉告别后,立即就施展移形魔法瞬移离开。

第六十二章 女王再临 空间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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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从严莉莉的卧室瞬移离开后,立即再次出现在自己之前选择变身的那个隐秘地方。

“巴拉拉能量,苏西拉,变!”

现身之后,他便立即默念咒语,解除了变身状态。

不想他才刚解除变身,忽然就见面前一道流光光柱凭空生出,然后魔仙女王的身影便从中出现。一见到他,立即开口惊讶地道:“原来是你,你就是游欢!”

见到魔仙女王忽然降临出现,高明自然是不禁大吃一惊。可对方出现的太快,他这时却也是来不及再重新变身,“真面目”立即就暴露在了魔仙女王面前。

眼见再遮掩不过去,高明惊讶过后,便立即光棍地坦然一笑,道:“没错,就是我,女王陛下!”

“难怪美琪、美雪她们会有很强的魔法天赋,我刚开始还以为只是小兰的运气好,所以才遇到了她们姐妹俩。没想到,却原来是因为她们是你的女儿,那就难怪了。”魔仙女王闻言,感叹地说道。

虽然她这时见到了凌大为的真面目,也能够看出凌大为与游乐的年纪明显相差很大。游乐今年不过才十八岁,跟美琪、美雪差不了几岁,而凌大为的年纪,差不多都可以当游乐父亲了。

但就算如此,她此时仍然是没过多怀疑高明是前任魔仙王私生子的这个身份。

因为魔仙们的正常寿命,要远比人类要长,平均寿命都差不多有三百岁。活个五、六百,甚至活了上千年的都大有人在。前任魔仙王虽然在游乐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过世,但当时前任魔仙王便已经是活了两百多岁,魔仙女王也是差不多这个年纪。只不过是他们要孩子的年龄晚而已,所以这么长的生命里,出生的孩子岁数相差很大,自然也就不奇怪。

另外,魔仙们不但寿命悠久,外表也不会老去。最多只会步入中年,然后便会固定在这个状态,不会有什么改变。所以魔仙女王虽然已是二百多岁快三百岁了,但表面上看去,也就跟人类的三十多岁差不多,仍然显得年轻貌美,容貌上没有丝毫岁月的痕迹。

“你是怎么发现是我的?”高明并没兴趣跟魔仙女王去谈论美琪美雪,立即直截了当地问道。

他自问一直做的很小心,就算得到魔仙彩石后也没得意忘形,还是小心翼翼地没有在小兰与美琪美雪的身边使用魔法,离开家很远后才开始用的。所以他心里也很不解,到底魔仙女王是怎么发现他的。刚才女王忽然就在他面前出现,他可不认为是凑巧,明显是这个女王有备而来。

“游乐已经跟我说过了,他说你想要推翻我,抢夺魔仙堡的王位,提醒我要小心你。另外,他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还顺带提了一句,说你家里好像一直有装着监控,可能小兰与美琪美雪的身份,早就已经暴露了。”魔仙女王说道,“他这一说,我也立即想起了,每次能量分身降临到你家里时,我总有点儿隐隐被监视的感觉。本来我还一直以为是能量分身的错觉,也没有太当回事。直到游乐提起,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一直都被监视着。而最有可能装这些监控的,自然就是你,所以我便开始用魔仙水晶球特别注意你了。”

“原来如此!”高明闻言,点头说道,原来还是那个游乐坏了事。

不过游乐会选择提醒魔仙女王,告诉女王白天所发生的事,他本来也并不意外,这本就是在他预料中的,他也一点不怕游乐去告诉魔仙女王。凭游所说的,也暴露不了他的身份。

他意外的是,游乐竟然真发现了他家里装有隐蔽监控摄像头,并且还把这件事告诉了女王。女王也是由此才开始注意他,发现了他会魔法的事。

当然,女王一开始肯定也没果断怀疑他就是游欢。只是因为游乐的话,觉着很可疑,这才用魔仙水晶球特别跟踪调查。应该是直到刚才,女王发现他解除变身状态,露出真面目时,这才确定是他,所以刚现身时还对他表现的很惊讶。

好在高明现在已经得到了魔仙彩石,完成了来这个世界的最大目标,所以就算现在被魔仙女王知道了他的身份,他也并不在乎了。而且他现在,也完全不怕这个魔仙女王了。

之前他对魔仙女王还有点儿忌惮,但现在他已经得到魔仙彩石的力量。不但魔法能量用之不尽,而且所有魔法的威力都得到了增强。凭借这颗魔仙堡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宝物,他便不怕这个女王了。

“不止如此。”魔仙女王闻言说道,“我还在你身上感应到了魔仙彩石的能量,游乐也告诉了我你可能已经跟小月合作。那魔仙彩石出现在你身上,自然你就是游欢了。”

她说罢一叹,既有些惊佩又更为忌惮地道:“没想到你的计谋这么深,把所有人都算计了进去,包括你的两个女儿。”

高明闻言摇头一笑,道:“这个真是意外。她们现在可是小升初的重要阶段,最重要的是学习,我才不想这么早就让她们接触魔法。再说,我自己的女儿,你以为我愿意让别人教吗?我知道她们成为小魔仙的时候,已经晚了。只能说,她们天生跟魔法有缘。”

“另外,我家里装监控,只是用来防贼的,真不是特地用来监视你们。没告诉美琪美雪,只是不想让她们不小心在外面说漏了,没别的意思。不过你要真误会我心机这么深,也没关系,毕竟我们天然就是站在对立面的。”

“那你想要抢夺王位,也是真的了?”魔仙女王问道。

“我说是假的,你信吗?”高明反问。

魔仙女王闻言一摇头,重重一磕手中的魔法仗,念咒道:“乌他拉,空间封锁!”

话音一落,一道魔法光芒成圆环状从他魔法杖上发出,迅速扩散到极远处。

高明一听她这道咒语,不由面色一变,紧觉着默念移形魔法的咒语尝试了下,果然很不妙地发现,移形魔法已经不起作用了。

显然,魔仙女王这个空间封锁的魔法,已经锁住了附近的空间,不能在这片范围内随意施展移形魔法这种穿梭空间的魔法了。就是不知道,她这个魔法封锁的范围到底有多大,覆盖了多远。

第六十三章 大战魔仙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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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拉能量,古他拉,魔仙王子变身!”

高明眼见魔仙女王施展了封锁空间的魔法,防止他施展移形魔法瞬移逃走,显然是要准备出手对付他。

这种情况下,他自然不会束手就擒,立即便默念咒语,先完成了变身。变身后他体质会得到更大增强,施展魔法的威力也会有所增强,面对魔仙女王这种强大对手,他当然要全力以赴,保持变身状态是必须的。

魔仙女王瞧着他施展变身魔法,也没趁此时机出手。倒是在他变身完成后,忽然看向他右手手腕处,摇头笑道:“原来你并不能无杖施法与无声施法,只是耍了些小手段。”

魔仙女王的魔法能力更强,虽然有高明手部及腕带的遮挡,她也并不能一眼看破其中的关键,却是能够察觉到,高明施展魔法时的能量来源,全部是来自他手腕处的腕带中。所以这个位置,肯定是被他藏了一个比较特殊的魔法工具。

只是因为被藏住了,旁人看不见,才会误以他是无杖施法。游乐之前也是没看破这点,所以生了同样的误会。至于高明虽然没开口大声念咒语,但魔仙女王却有注意到他刚才嘴唇有动。所以显然还是念了,只是没有发出声音而已,也并不是真正的无咒施法。

高明见魔仙女王瞧破了他的手段,却也没什么惊慌,只是笑道:“我是不能,要那么好学,岂非人人都学会了?”

说完之后,他又立即默念咒语道:“巴拉拉能量,沙多拉,星光箭!”话音一落,便是魔法光芒一闪,一道星光箭射了出去。

他得到魔仙彩石,魔法威力全面提升后,这一道星光箭的速度便变得更快。同时射程更远,射中目标后的破坏力也更大。

“乌他拉,盾牌!”

高明这记星光箭虽然速度极快,但魔仙女王的反应也丝毫不慢,立即一念咒语,便是一面魔法盾牌自动出现在她身前,将这一箭及时挡了下来。

而高明在一记星光箭射出的同时,已是立即一个后空翻,纵身后退。同时在翻跃到空中时,他又立即默念了天使之翼的魔法,一个翻滚舒展开身体,尚未落地时,身后便立即一对巨大的魔法羽翼凭空出现,呼地横翅一挥,立即将他下落的身影顿住。然后再一振翅,便立即拔空而起。

他虽然在得到魔仙彩石后,魔法的威力得到了全面加强,并不再怕这个魔仙女王,但他前来这个世界的目的就只是得到魔仙彩石,可真不是要去推翻魔仙女王的统治。

所以,他也完全没必要跟魔仙女王在这里打生打死,还是能尽快脱身便尽快脱身。

女王虽然封锁了这片范围内的空间,让他不能施展移形魔法瞬间离开,但可挡不住他直接用飞的。

另外,这个封锁空间的魔法也终究有其极限。他只要飞出封锁的范围,就能够再立即施展移形魔法了,到时必然走的无影无踪。

魔仙女王眼见高明并不想与她苦战,而是发了一记魔法拖住她后便转身就逃,自然也不会让高明轻易得程。

在自己的魔法盾牌抵消了高明的星光箭的同时,她便立即一磕手中的魔法状,身后立即就有两对羽翅,共四只翅膀生了出来。

原来她身上的魔仙服,背后却是有一对蝴蝶翅膀状的装饰。但这个看似是装饰的东西,却并不仅仅是装饰,而是上面固化了两对天使之翼的魔法。

被固化的魔法,施展的速度更快,而且也不需要念咒语,只里面一点儿魔法能量的刺激,便就会立即生效。

此时她两对羽翼一生,便也立即呼地一声振翅腾空飞起,紧追在了高明身后。

她虽是后飞而起,但身后却比高明多了一对翅膀,能飞得更快。再加上她习练魔法多年,也是比高明更熟悉这个魔法,飞行的技巧更胜一筹。

因此她虽然升空的比高明晚了些,却是后发先至,四翅挥舞,眼见着就快要追上了高明。

高明一瞧身后的魔仙女王竟然这么快追来,而且背上竟有两对翅膀,也是不由大吃一惊。

“巴拉拉能量,沙多拉,星光箭!”

吃惊之下,高明又是转头扬手一记星光箭发了出去。不过这记星光箭发出后,却并不止是一支,而是瞬间便分化成了数十支,扑天盖地般的一起向魔仙女王射去。

“乌他拉,气墙!”

魔仙女王见状,也是立即一道气墙魔法推出。不过她的气墙,可就要比游乐的更加厚实与坚固了,就连防护的面积,也比游乐的气墙覆盖更大。

而且她施展出这记魔法后,身形也丝毫不停。直接魔法杖一指,便推着这道气墙往前飞去。

“嗖嗖嗖……”

数十支星光箭,眨眼间便全部射到了魔仙女王推出的气墙上,并不少都深深扎入了气墙内。

高明此时的魔法,也是与白天跟游乐对战时不可同日而语。所以虽然魔仙女王的这面气墙魔法防护力更强,但他这些加强版的星光箭可也不弱。数十支箭除了一开始撞碎十多支后,剩下的便全都一起扎入气墙内。

魔仙女王见状,也是不由吃了一惊,然后魔法杖往前一推,这面气墙便又立即往前飞出地炸开。

与此同时,她四翅一挥,往更上方拔高而起,躲过了下面气墙与星光箭的爆炸余波。

这面气墙,却是她主动使其炸开。否则她要不炸,高明扎在气墙上的那些星光箭也会随后把这面气墙扎碎。

既然如此,倒是不如她主动爆开,还能顺便再破坏些高明的星光箭。炸开之后,就算还有所剩余,也肯定会被炸的偏离了原本方向,绝对无法对他造成威胁了。

“乌他拉,魔仙旋风!”

拔空躲避过下方的爆炸后,魔仙女王立即魔法仗一指,眨眼便是两道魔法旋风凭空在高明的前路上忽然出现,然后分左右一起迅速向高明急速飞来地绞杀而至。

“巴拉拉能量,呼索拉,狂风!”

高明见状,立即默念咒语,使出了一道狂风魔法,以风对风,要把这两道魔仙旋风给吹偏开去。

与此同时,他自然也是挥翅改变方向躲避。

后面的魔仙女王见状,自然是四翅一挥,紧追不舍。

第六十四章 飞沙走石 逃脱追捕

“巴拉拉能量,呼拉拉,飞沙走石!”

一记狂风魔法施展出后,高明又是立即默念了句咒语,然后看也不看,甩手往后一指,便是一记飞沙走石的魔法发了出去。

这道魔法的本质其实也是狂风,一发出后便是立即狂风呼啸,风声大作。只不过这道狂风中,却多了无数的沙尘碎石。碎石块大多都有鹅蛋大小,且棱角尖锐,细碎的风沙更是能直接遮挡视线。若对手不小心的话,还会被迷了眼眼。

这道魔法的威力,可比单纯的狂风要大多了。而且他这道魔法一发出,便是直接覆盖了方圆百米的范围。

眼下他跟魔仙女王拉开的距离,也不过就百米左右。这道魔法一发出,狂风呼啸,沙石飞扬,立即便把两人之间的空间全部填满了。

魔仙女王一瞧之下,不由吃了一惊,想要躲避已是不及。她刚才所发的那个空间封锁的魔法,不但杜绝了高明施展移形魔法的可能,也同时造成了她自己也不能再施展移形魔法,除非先解开空间封锁才可以。这道魔法,可谓把彼此双方都限制住了。

高明这道飞沙走石的魔法覆盖范围很广,魔仙女王不能施展移形魔法瞬移躲避,只靠身后的两对翅膀飞行,便不能立即完全避开。

所以她吃惊之下,只能连忙施展了一个守护罩的魔法,立即一个圆球形的护罩将她整个人都防护包裹了起来。才一施展完成,立即迅猛的狂风夹着无数沙石便已将她连人带护罩都吞噬在内。

只是眨眼之间,便不知有多少沙石自四面八方打在了她的护罩上,发出了“噼哩叭啦”的连连爆响,直打的护罩光芒不断闪烁,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被打破。

“乌他拉,守护魔罩!”

魔仙女王见状之下,不由面色一变,连忙在里面多加了一层护罩。对方的这记魔法,着实威力不俗,而且是她前所未见的一道魔法。

此时满天风沙滚滚,入眼全都是遮蔽视线的黄沙,让她一时之间不但视线被阻,连方向都辨不明了。还有狂风呼啸吹拂,直把她连带护罩在内,吹得四面乱飘,更加辨不得方向了。

“乌他拉,水龙卷!”

魔仙女王魔杖一指,立即一道魔法光芒穿透过她自己的守护魔罩射出。她自己的魔法护罩,同样不会挡住自己的魔法。

这道魔法光芒穿透过护罩后,立即在外面化作了一道完全由水形成的龙卷。这道水龙卷初时还小,但眨眼便化作了五、六高。完全成表之后,忽然魔法光芒一闪,竟是一分二,二分四,变化作了四道撑天龙卷,分别守在了守罩外的四角位置。

再向护罩扑打而来的沙石与狂风,立即全都被这四道水龙卷拉扯了进去。四道本是清水形成的龙卷,眨眼间便立即变得污浊不堪,里面全是无数沙石。

待得眼前视线为之一清时,魔仙女王转头四顾一看,立即便发现高明的身影已是跟她拉开了三百米开外。见状之下,她不由立即心头一急,连忙挥翅追赶。

她的魔法修为虽然比游乐更强,但大部分的魔法有效射程,也就最多能及百米。此时高明已经跟她拉开了至少三百米的距离,她几乎所有魔法都达不到这么远的射程。所以也就只能奋力追赶,没有再徒劳地施展魔法。

这么远的距离下,她的魔法根本就打不到对方。就算勉强能达到这么远,最后过去时肯定也是强弩之末,半点威力也没有了。

倒是她刚才的空间封锁魔法,直接覆盖封锁了附近方圆一公里的范围。眼下对方却是还没逃脱出这个范围,不过她要是再不赶紧点儿的话,也快了。

她身后四翅挥舞,连忙迅速追赶而去。

“巴拉拉能量,呼拉拉,飞沙走石!”

“巴拉拉能量,呼拉拉,飞沙走石!”

………

高明挥翅迅速远离之际,自然也是有随时注意后面魔仙女王的动静。眼见女王虽然破解了他的飞沙走石魔法,但这道魔法,却也是他目前为止,成功把女王拖得最久的魔法。

所以眼见飞沙走石有效,他立即便是连念咒语,接连施展了五道飞沙走石的魔法。

这道魔法的威力不俗,自然也十分消耗能量。连着五道,更是加大消耗。但他现在已有魔仙彩石在手,却是最不怕消耗能量,半点也不须考虑能量消耗的问题。五道大耗能量的魔法发出去,他眼都不带眨的,就是这么壕气。

这五道飞沙走石的魔法,他也不是一股脑儿地全甩出去,而是分了上下左右中,每个方向上一道。五道魔法发出后,相连成片,更是覆盖了加大五倍的空间。

魔仙女王要想迅速追到他,必须要走两点之间最短的直线。而要走这最短的距离,就必然要穿过他这五道飞沙走石不可。可一旦进入飞沙走石中,就必然会遭受攻击,拖慢追赶的速度。

而魔仙女王若是想直接绕过去的话,因这五道飞沙走石相连成片,覆盖的范围更广。她这一绕,可就绕的远了。而且不论从哪个方向绕,都会绕得较远,还是会拖住她,让她追赶不及。

另外,有这些漫天风沙阻挡,也是完全遮挡了她的视线。她瞧不到飞沙走石另一边的高明,这一绕,很可能就被对方抓住机会,趁机改变方向。她不会会绕得更远,还直接有可能追丢对方。

所以,面对这五道相连成片的飞沙走石,魔仙女王一时间竟也是无计可施。

她不是应付不了,只是等应付过去,对方早就脱出她空间封锁的范围,逃得无影无踪了。一时间,她不禁有点儿望沙兴叹。

最后想了下,她转念一想,干脆放弃了。她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这个游欢的身份,知道对方就是凌大为,那便让对方今晚逃了,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她就不信自己在凌家守着,这凌大为会有可能从此以后再也不回来?这里可还有他的妻子与两个女儿呢?

所以,她完全不用死追不放,大可以守株待兔,等对方送上门。

第六十五章 回归

但可惜,魔仙女王这回却是失算了。她哪里料得到,高明根本连凌大为都不是。对于凌大为的妻子与两个女儿,也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真感情。

他这一走,直接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半点踪迹也无。凌大为自然也是跟着失踪,一连两三个月,竟是半点消息也没有,好像完全人间蒸发了。而且时隔这么久,凌大为也是只言片语都没联系过家里人,急得刘雅丽早就报了警。

但报警自然也是无用,凌大为仍然是音讯全无,警察也查不到半点有用的线索。

倒是警察详细检查凌家时,发现了高明之前装的那些隐蔽监控摄像头。可惜魔仙女王为防她们的踪迹会被自动存档的监控录相暴露,早就已经暗中命令小兰把这些记录全都暗中删除了个干净。所以从这方面,警察也是没找到半点有用的线索,只留下了许多疑点。

最后查不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警察这方面也只能是不了了之,挂上了失踪人口的档案。

还是小兰最后不忍凌家姐妹俩整日为此忧心,忍不住告诉了她们俩实情。

当然,她所知道的“实情”,自然便是凌大为的真实身份竟然是另一位魔仙王子。而且还是前任魔仙王的私生子,这位游欢王子还野心勃勃,妄图推翻魔仙女王的统治,自己做魔仙王。

可惜,自那晚跟女王一战逃脱后,这位游欢王子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也不知道到底去了什么地方。女王也一直为此发愁,不知该上哪儿找凌大为去。

因为游乐的判断,再加上魔仙女王那晚在凌大为身上分明感应到了魔仙彩石的能量。所以这位游欢王子肯定已经跟黑魔仙小月达成了合作,苦候了几天没能守到凌大为回家后。魔仙女王便立即亲自出手擒拿了小月,但捉住小月后一问,才知道游欢也骗了她,从她这抢走魔仙彩石后,就再没联系过她。

小月这期间,也是在苦苦搜寻这个游欢的踪迹,但一直没有任何结果。还是在女王告知后,她才得知游欢的真实身份竟然是凌家姐妹俩的亲生父亲凌大为。

眼见小月连这点也不知道,还对这个消息惊诧莫名,难以置信,显然便绝不可能知道游欢的任何消息了。对方早就坑了小月这个临时盟友,而且一开始就是冲着骗她手里的魔仙彩石去的,压根儿就没有想真的跟她结盟。

小月被捉后,没从她这里问到有用的信息,随后自然是被押解回了魔仙堡。

留下的小黑魔仙严莉莉,在严莉莉保证从此会改过向善,痛改前非后,女王果然也是大发善心地连她的黑魔法也没追回,默许了她的存在。当然,也不会全无监管,同样交给了小兰监护。

严莉莉能被这么轻易放过,也是缘于她最近确实一直在主动改善跟凌家姐妹俩的关系,跟两人真的处成了朋友。

尤其在凌大为失踪后,严莉莉感念凌大为之前一直对她的照顾与用心良苦。也对凌家姐妹俩有些爱屋及乌,而且觉着自己有必要在凌叔叔失踪期间,帮忙照顾好他的两个女儿,支持她们渡过这段时间的难关。

所谓患难见真情,严莉莉在这个时候主动伸出友谊之手,便是之前一直唱反调的凌美琪也不禁对此心生感动,立即便接纳了严莉莉,三人成了真正的好友。

不过,关于自己早就知道凌大为是魔仙王子的这个身份,以及凌大为在失踪那晚来见过她,还给过她一条魔仙晶石链的事。严莉莉却是一直严格保密,谁也没告诉,只烂在了自己肚子里。

高明那晚逃脱魔仙女王的追捕后,当然是直接选择了回归现实世界,已经完全离开了这个世界,自然是消失的无影无踪,再也没人能够找到。

他是魂穿而来,也是魂穿而去,当然并没有带走凌大为的肉身。只不过他那晚为逃脱魔仙女王的追捕,脱出空间封锁的范围后,就接连施展了好几次移形魔法,直接逃进了一片丝毫没有经过开发的深山老林。然后在这里唤出湘湘,让湘湘送他回归了现实世界。

至于留下的凌大为身体,他自然是懒得多理会。多半是要么在深山老林里饿死,要么就是丧身什么野兽之口,连尸骨都没留下。

本就是人迹罕至之地,又尸骨无存,自然就是全无消息,等于人间蒸发了。至于刘雅丽与凌家姐妹俩会如何想与如何伤心,他自然也是懒得多作理会。回到现实世界后,根本问都没问一句。

其实他在最初得到魔仙彩石时,就已经可以选择直接回归了。若那时回归的话,都根本不会被魔仙女王给堵一次。那个时候,估计游乐都可能还没告诉魔仙女王其遭遇,所以魔仙女王根本就反应不过来。等反应过来查到是他时,他早就已经消失的全无踪迹了。

他那时没有选择立即回归,也不过是想多留几天,处理一下手尾。不过当晚他陪刘雅丽参加过公司的晚宴,晚上回来后,又趁夜去见了严莉莉。这两个手尾,也就基本处理完。

所以这时回归,也是再无什么遗憾。就是最后有点儿事机不密,被魔仙女王给堵到了。但好在一番大战,魔仙女王也没能留下他,还是让他顺利脱身,并顺利回归了。

回归现实世界时,高明的魂魄自然仍是寄身于那根魔法棒内,随着魔法棒穿越回来时,也仍是从万箱宝箱中出来。

而这时万象宝箱的外面,也另有一个湘湘的分身存在。既是候他归来,也是同时在看护他现实世界中的身体。

紧接着,他魂魄从魔法棒中脱身出来后,随着湘湘抬手一拍,便立即把他的魂魄拍入了身体。

他一声惊叫的同时,已然是自己的身体开口发出了声音,并同时猛地跳了起来。

回归到自身后,高明仔细看看,又活动了番身体,感觉到没有任何不适后,这才放心。

接着再看向巴拉拉魔法棒,但见那颗魔仙彩石仍在上面,被一起带了出来,更是不由放心与开心地一笑。

第一章 恍然隔世

放下手中的巴拉拉魔法棒,高明重新看着自己家里熟悉的一切,一时间都不禁有点儿恍如隔世之感。

毕竟他在魔仙世界,也待了颇为不短的时间,已经有一个多月。虽然他时时都记得自己乃是高明,并非凌大为,但这个湘湘口中所谓的虚幻次元世界,却是非常真实。至少他身处其中时,没察觉到半点儿的虚假与虚幻感。一切感觉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待的久了,有时也不禁有点儿以为自己快是凌大为了。

好在那个世界没有什么太多留恋处与值得他投入的,不然他若是太过投入所穿越的身份。时间一久,恐怕还真会混淆自己的身份。

转头缓缓看了遍家中熟悉的一切后,高明长声一叹,十分放松地长舒口气,往后坐到了沙发上。

坐下之后,他探手拿过茶几上自己临走之前调成静音的手机,先按亮屏幕看了下时间。但见现实世界的时间,果然没有过去多久,还是当天。

他动身离开之时,记得是晚上八点多。在魔仙世界中待了一个多月,换算为现实世界的时间,也不过最多三个小时。此时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也果然如此,才只是深夜十一点多,尚没过凌晨零点。

现实世界一天,等于魔仙世界一年,湘湘所测算的倒也颇准。

接着打开手机看了下后,但见这段时间内也没什么未接来电,只有两条垃圾短信,还有些手机软件的推送信息,并没什么重要的。

随便翻了翻,清理了下通知消息后,高明便往后一躺,一时什么也不想干,就这么静静享受自己一个人的独处时光,也感受着回归到自己身体与自己真实身份的放松惬意感。

之前在魔仙世界借用凌大为的身体时,因为凌大为的身份,他还得时时扮演不同的角色。时而是父亲,时而是丈夫。虽然他拥有凌大为原身的记忆,应付这些都并不太难。但时刻在扮演他人,需要隐藏起真正的自己,也是不免有点儿心累。

果然,还是做自己最放松最惬意。

此时湘湘见他没有其他吩咐后,已是早已收回两个分身,回到了万象宝箱中。

静静地躺靠了好一会儿后,高明起身到卫生间里洗了把脸,再刷了个牙,然后便不再干别的,直接回房睡觉。

他在离开魔仙世界之时,也是深夜时分,而且都已是第二天的凌晨了。那晚他因为记得晚上要去找严莉莉,所以陪过刘雅丽后,并不曾真的睡着,只是搂着刘雅丽假寐。等刘雅丽睡熟之后,他便起身去找严莉莉了。

从严莉莉家离开后,就遇到了魔仙女王降临,更不得睡了。一番大战逃脱后,就直接选择了回归。

现在回来,也正是深夜,倒也正好,直接睡觉。

临走之前跟魔仙女王的那场大战,他可也并不轻松。虽然他施展魔法时,魔法能量全部是由巴拉拉魔法棒来提供,并不需要他自身提供半点。但魔法如何施放,需要多大威力,也全需靠他自己控制。

控制这些,自然也有消耗。只不过这方面消耗并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神与精神上的,也可以直接归为到灵魂上。

所以他此时,其实也是颇感疲累,需要好好休息一番。

躺到床上闭上眼没多久,他胡乱想了些事情后,立即就陷入了深深的睡眠。

这一觉,他睡得特别沉特别香,要远比在魔仙世界内的任何一晚都睡得更好,也特别安心。

一晚好睡之后,他第二天又是六点多便早早起床。

生物钟似乎是种身体记忆,他在魔仙世界时便没有这种习惯,反而是经常按照凌大为的上班作息习惯起床。当然,也可能是他在魔仙世界时并不需要经常早起晨练。

现在回到自己的身体后,一到六点多,他又是自动起床。

只是刚醒来时,他还稍微有点儿迷糊,以为尚是在魔仙世界,自己尚是凌大为,一醒来眼睛还没挣,就下意识地往旁边搂去,习惯性地想要抱住刘雅丽。

这一抱,自然是抱了个空,然后他这才立即惊醒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回归现实,非是在魔仙世界了。

忍不住摇头笑了下后,他便没再多睡,起床稍做收拾后,便立即出门去晨练。

晨练完毕,又顺便在外面吃了早餐后,回来洗漱一番,换过身衣服,高明便又开着自己的新车去上班。穿越之前他才开了自己的公司没几天,这件事他可没忘。

赶到公司后,但见柳文静却又是在他之前赶到。自从一起合作开了公司后,这位富家千金小姐做为公司的二股东,却反倒是显得比他这个大股东还要勤奋上心。

可能也是因为两人开公司的本身目的就不同,高明开公司的最大目的与本质,其实是撑个门面给自己的父母看,显得自己弄了份儿正经事业,不再是一天到晚地不干正事了。

这样一来能免了他们再经常说道自己,可以缓和跟父母的关系;二来也可以借口发展自己的“事业”,有更正当的理由与借口待在这座城市,即便三十岁后也不回老家、不结婚,不用听从父母的安排。

他是以此契机,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大更多的自由,让父母能够对自己更加放手,少再管束自己。

反倒是柳文静一开始选择跟高明合伙开公司,本是玩票的性质。但后来却反倒被高明所画的那张大饼打动,想要通过自己开公司,并把这家公司发展壮大,来向自己的父亲与那个同父异母哥哥证明自己的能力。

所以,她反倒是奔着要把公司做大做强的方向上去的,不像高明就主要是想撑个门面给父母看。至于公司壮不壮大,那倒是其次了。

当然,他也并不介意壮大,也确实曾想过往这个方向去发展。还想借助这家公司的名义,暗中给湘湘发展吸纳他们自己的轮回者,为祭炼恢复万象宝箱做帮助。

只是他虽然这般想过,但这个决定他还没完全下。因此便也不急于求成,对公司发展的态度上就不免有些懒散。

第二章 公司步入正轨

见了柳文静,打过招呼后,高明却并没告诉柳文静自己已经到过魔仙世界并且已经回来的事。

虽然柳文静是他的小魔仙,也清楚他打算要去魔仙世界的事,而且他之前还曾特意为此拜托过柳文静,想要让柳文静在他离开的期间内帮忙照顾些苏甜甜。

毕竟苏甜甜现在也成了他的小魔仙,可苏甜甜到底年纪尚小,如果遇到些事情的话,怕是不能独立处理。若是其他事情上,倒也用不着柳文静,苏甜甜有自己的监护人父母,有什么事解决不了,父母都会帮她处理的。

可如果遇到的是魔法方面相关的事,她父母就帮不上忙了。而且她父母也根本不知道她会魔法,是一名真正的小魔仙,这种事也不适合跟她父母说。所以这种时候,如果高明不在,自然便需要柳文静的帮忙了。高明不在,就只有她是另一名魔仙了。

虽然柳文静也是成为小魔仙不久,魔法方面算不上精通,但也到底比苏甜甜早点儿。最重要的是,她终究是成年人,遇事更有办法。再加上家庭背景也不简单,家里有钱有势,真遇到些事,她完全有能力帮得上忙。

只不过,这些却是高明最初误以为自己若前往魔仙世界的话,可能会待一段不短的时间,所以才需要拜托柳文静在自己离开的期间帮忙照顾些苏甜甜。

他是直到后来才知道,原来次元世界的时间流逝与现实世界并不同,次元世界的更快。所以按照这个时间对比不同,前往魔仙世界,于现实世界来说,其实根本用不了多长时间。

高明能知道这点,还是从宋勇所经历的轮回世界记忆中得知。后来质问湘湘时,湘湘却是说因为她之前还算不准现实世界与魔仙世界的具体时间流逝对比,所以之前才没有告诉他,而是等打算计算准确后再告诉高明。

这期间高明不清楚情况,就闹了个误会,以为自己可能要离开很久,所以才拜托了柳文静,还特意为此请柳文静吃了顿饭。

不过在后来知悉这点后,他却也并没什么后悔。反正柳文静与苏甜甜这两个自己手下的小魔仙,终究是要碰面认识的。所以那顿饭,便只当时介绍自己的两个小魔仙正式见面认识了。

另外,他还因为这次事件的后续一连串事件,发现了柳文静的经商天份。这才最终导致了他现在跟柳文静合伙开了这家明文数据恢复公司,所以究其根本,他觉着这件事也不亏。当初请柳文静吃那顿饭,还是吃对的。

那天吃饭的时候,高明一开始其实并没有打算告诉柳文静与苏甜甜他是打算要去趟魔仙世界。却是后来苏甜甜聪明,又对小魔仙的事情颇为熟悉,因此从他的话音里猜到的。

既然被苏甜甜猜到了,高明之后便也就没否认。

只不过,她们清楚有这么回事,却不代表高明非要把自己去往魔仙世界的经历告诉她们。

再说,他虽然是去了魔仙世界,但主要也还是在魔仙世界的地球上,至于魔仙星球与魔仙堡,他别说去了,连真实的看一眼都没看到过。所以其中的经历,也没什么后谈的。

尤其对他来说,穿越成凌大为被喜当爹,其实也是件挺尴尬的事。若真照实说了,怕不要被柳文静给笑话。

所以柳文静既然没想起要问,他便不会主动去说。就算柳文静之后有想到问起,他也会推说自己另有打算,改变计划不去了。

去没去过只有他自己清楚,他若不说,柳文静与苏甜甜又怎么可能知道。不过估计柳文静对这个魔仙世界的兴趣也不大,也就苏甜甜知道后,可能会失望。就算她不能自己去,也会很想要听高明讲述一番前往魔仙世界的经历。

高明赶到不久后,公司的员工们也跟着陆续赶到,然后在前台一一签到。

签到过后不久,几人坐了片刻,便又纷纷告辞,说出去自行跑业务了,没有在公司多留。

让他们经常出去多跑业务,不要老待在公司,这本就是高明鼓励他们的,见状自然不会多留。谁要走,只需要跟他或柳文静打声招呼,便能自行离开。

至于这些员工出去后,到底是去认真跑业务,还是出去玩乐,高明就懒得管了。

他招这些员工的目的,不过也就是充个门面,显得像个正常经营的公司。不然公司只有他和柳文静两个光杆将军,也很难让人取信。

既然主要作用是充门面,他自然也就不在乎这些员工的真正工作能力。是好是差都不要紧,最主要的是能听话,这点才更重要。

公司的营业执照,昨天终于正式办了下来,连后面的后续手续,也全都赶在昨天一天内全部完成了。

所有手续都办好办完之后,他这间公司也终于开始走上了正轨。当然,这所谓的正轨,也不过大多是表现,只是一切经营的更加规范化而已。

至于具体的业务发展,高明却根本懒得关心。反正就算一笔也没有,以他目前的身家,也绝对能够支撑把这间公司开下去。

以最低的每月开销来计算,他至少能把这间公司开个七、八年没问题。而这还是以没有任何营收来计算,可公司如果能开这么久,也不可能一笔收入都没有。

所以只要稍微有点儿业务营收,他把这家公司持续经营下去,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只是他虽所求不多,不太关心公司的具体发展,柳文静却在这上面大为不同,颇为上心,还经常召集员工开会鼓励,为他们规划具体的业务发展方向。

现在这个时代,确实是大数据的时代,尤其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的迅速发展,数据也显得更重要。不说别的,光是手机数据恢复这一块,其实市场就颇大。

现在基本人手都有一部智能手机,而这么大的使用率覆盖下,出点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导致手机数据损坏,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几名员工出去跑了业务没几天,便都多多少少地带了些业务回来,大部分都是手机数据恢复。

拉回来的业务与带回来需要恢复数据的手机,高明在时便出手做一做,有时不在时便全都是柳文静一手包圆了。

反正也就是动动嘴以及稍微动下手的事,根本用不着他们出多少力。魔法恢复,简单轻松。

第三章 生意兴隆 柳文静之功

高明在制定公司的数据恢复收费标准时,也参考了些同行标价。

他跟柳文静虽然有还原恢复魔法,做起数据恢复来很简单,可以说在这上面根本是毫无成本,无非就是消耗点儿魔法能量而已,而这个魔法的能量消耗也并不大,手机、u盘、硬盘、内存卡这些,大多都是小东西。这个魔法的能量消耗是视修复的破坏度而言,一般大件的东西损毁严重,修复起来才更耗能量。小东西的修复,便消耗不了多少,并不是从修复的精密度上来计算。

但就算他们做这些消耗不了多少能量,算得上毫无成本,可他们开公司却也不是做慈善的。所以这方面的投入成本就算等于无,但公司的收费标准还是按照行价的基本价格来收费,并不会压低多少。

一般软件方面的数据丢失、损坏,如误删除、误格式化这种,修复起来比较简单,收费也并不太贵。

但这只是相对来说,如果是找专业的数据恢复公司来做,像这种恢复的价格,一般都是两百元起步,还要看修复的难度、耗费的工时来适时加价。

如果是硬件方面的损坏造成的问题,那就更贵了。如硬盘硬件故障不开盘修复的话,一般是三百起步,而开盘修复的话,则就要五百起步,甚至可能要几千元。

因为硬盘开盘修复,需要非常严格的操作环境,要无尘空间。而要制造无尘空间,相关的设备价格就不便宜,这部分自然要折算在内。

当然,高明与柳文静是直接用魔法进行恢复,根本用不着什么无尘空间。损坏再严重的,哪怕是全都砸成了碎片,只要东西还在,他们一个魔法下去,也能照样恢复如初。

但他们用魔法进行恢复的事,当然要对外保密。所以凡是遇到硬件问题,有物理损坏的,他们也会按照更高的价格来收费。尽管他们实际修复起来,跟软故障的修复一样,都是照样用魔法,并没什么区别。唯一有点儿区别的,可能也就是消耗的能量稍微多点而已。

网上其实也有不少免费的数据恢复软件,但免费的一般功能都有限,稍微功能强大点儿的,都会收费,或者买会员之类。但自己动手弄,需要有一定的动手能力,还需要有一定的相关知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轻松搞定的。有时候弄不成功,反而会造成二次数据损坏,修复起来就更难了。

如果不是特别重要的数据,可以自己去进行尝试。但如果是特别重要,一点儿损失都不能有的,在数据损坏时首要先做的就是别自行随便操作,要找专业的人员。

高明与柳文静在这方面其实都谈不上专业,高明还好,当初大学学的是计算机编程专业,跟这方面也沾点边儿,算是相关。至少柳文静,则就是半天不懂了。

但他们有还原修复魔法,也根本用不着懂。任何损坏对他们来说,都可以轻松搞定。不过未免太过引起别人的好奇与注意,对于那种破坏特别严重,尤其是物理损坏很严重,一看就修不了的,他们也不会硬揽强修。不然如烧坏的硬盘也能修好,那真是要惹人怀疑了。

总之,公司的收费标准,最低起步价就是二百。视损毁的情况严重与修复的难度,还会视情加价。如果有客户特别着急,损坏的数据对其特别重要,自行加价请他们一定要做到的,他们也不会推拒。

最低一单二百,公司五名员工,每人每天只需要谈成一笔业务,公司这一天的收入便有一千。一个月算下来,就算跑除过节假目,也是最少上万。而他们在数据恢复的投入上又谈不上有任何成本,利润率就很高了,几乎算是纯利润。

何况公司开始步入正轨,这些员工也开始做的顺手后,每天谈回来的业务,也不止就每人一单。每天少则七、八单,多则十几单。这还算是最基本的,有时运气好,往往一人就能拉来十几单。再加上损坏的程度与恢复的难易度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

很快短短一周下来,高明算了下营业收入,竟然就已经达到了两万多。按照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努力一把,说不定公司的月营收都能达到十万。

而一个月十万,一年下来的话,就是一百多万。这对于一间几个人的小公司来说,绝对已经算是做得十分成功。

公司的发展,竟然有点儿出乎意料的好,倒是让高明也不禁有些意外之喜。

本来按照他的预期测想,每个月平均下来每天都有一单生意,就已经算是不错了。不成想这才短短几天,就已经超过了他的预估。

当然,公司能够发展的这么好,一时间颇有点儿生意兴隆,绝对少不了柳文静的功劳。

高明平常基本都怎么管事,对于几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从不督促,日常事务与对员工的督促指导,基本全是柳文静在管。

甚至在公司开始步入正轨后,高明渐渐来的都少了。

后来他还干脆给公司的大门上也换了个指纹锁,并录入了所有员工的指纹。这样便等于所有人都有了钥匙,他也不用每天都惦记着要赶来开门。指纹锁一换,他便连早上上班也不按时赶点儿了,经常性迟到。甚至有时一天就只来一趟,然后坐不了一小时,便又离去了。

不过高明身为老板,当然有这种自由与特权。何况公司里的员工也不经常坐班,也就是赶点儿签个到,然后便出去跑业务了,经常性不在公司。

员工都如此,老板就更有这种自由了。

眼看着公司在柳文静的管理下不但步入正轨,还生意兴隆后,高明不禁感叹,自己当初真是没找错人,柳文静确实很有商业天份。

而且这比起他一个人开公司,也要省了太多事。甚至他现在对公司这块儿,已经可以完全放手了,只靠柳文静就行。

管理柳文静做得,具体到数据恢复,柳文静也同样会还原修复魔法。没有高明,柳文静也能轻易搞定每天需要修复的数据。

第四章 再开宝箱 铠甲勇士

高明前往魔仙世界的那日,正是万象宝箱的第二次开启之日。而他回归时,因为现实世界的时间流速与魔仙世界中不同,他在魔仙世界呆了一个多月,在现实世界却只过了三小时。所以等他从魔仙世界归来后,现实世界仍然是当日。

而眼下一周时间过去,便又到了万象宝箱的第三次开启之日。

这个日子,高明当然不会忘记,何况还有湘湘的提前提醒。

到得这日,他上午便干脆没去公司,只打电话跟柳文静交待了一声,然后便一直留在家里,静候宝箱的开启。

他第一次开宝箱的时间是在上午十一点多,所以后面的开启,便也同样在这个时间。因为按照严格的计算,到这个点儿,就刚好是七天一百六十八小时过去。

他前往魔仙世界的那次,也即宝箱第二次开启。因为他白天有事,却是并没能准点儿打开,所以才延后到了晚上回家。但这只是把具体开箱的时间延后了,实际上的计算时间,还是按照上午的那个时间来计算。

具体的时间,是上午十一点二十八分四十三秒。

不过高明却嫌这个时间不好计,所以自第一次之后,便让湘湘把起始的计算时间,改成了十一点半。准点准分,这就比较好计了。

有了前两次的开箱经验,高明这回也干脆不看手机上的那个万象宝箱app了。到了点儿后,就直接伸手打工了万象宝箱。

宝箱一开,金光一闪,高明但见箱底却是有个约有手掌大小的盒子状东西。

不过这盒子的外形,却也不是方方正正,而是一个盾状的造型,还有棱有角,显得颇为特异,还有种科幻感的风格。

盒子的主体颜色是鲜艳的红色,上面还有些火焰状的纹路装饰。细看之下,那些火焰状的纹饰似乎还隐隐在动,像是真的火焰在燃烧跳跃一般。

火焰般的红色之中,夹杂着些金属底色。最中央则是有一个抽像状金属风格的金色龙头印记,龙头的龙口大张,似在喷吐着火焰,颇有些凶厉气象。

“这是什么?”高明一见之下,不由十分奇怪地探手拿起。

“恭喜主人获得了一件铠甲勇士的变身器!”高明在动手开宝箱之前,湘湘已是提前显化出了身形站在一旁,这时听到高明的疑问,立即微笑着向高明解答。

“铠甲勇士变身器?”高明忍不住感觉自己有点满脑门黑线了,这个湘湘真是太不靠谱了,第一次弄了个巴拉拉魔法棒,这一回竟然给他弄了个铠甲勇士变身器。

万象宝箱好歹是个古代的法宝,不开些宝刀宝剑飞剑之类的,弄个什么有特别作用的纸符也算份所应当,怎么总搞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与时俱进也不是这么个与时俱进法啊?

虽然事实证明,他第一次开出来的巴拉拉魔法棒确实很好用,很香,他现在也用的特别顺手,甚至经常随身携带,片刻离不得。

但是,这次的宝箱开启还是有点儿不太符合他的预期。他本来是期待有个什么刀剑类,或者功法类,就算是武者层次的一本拳谱也好。不承想,竟然给他弄个铠甲勇士的变身器,这是个什么操作?

“主人您第一次开出巴拉拉能量魔法棒不喜欢时,不是说给你弄个铠甲勇士的变身器也比魔法棒强吗?”湘湘闻言笑道,“我这回就满足您的愿望,给您特制了一件铠甲勇士的变身器,最经典的炎龙铠甲哦!”

“那我上次还说了,你怎么不给我弄个钢铁侠的战衣,你干吗不照这个标准来,听话只听后半句吗?”高明闻言,忍不住有些没好气地道。

湘湘闻言一笑,耐心地解释道:“主人您放心,我炼制的这件铠甲勇士变身器,可一点儿都不比钢铁侠的战衣差。再说我这么做也是为您考虑,您做为一名愤青,怎么能用外国的东西,当然是要国产的。”

高明闻言,立即不由无奈一笑,最后化为苦笑地摇摇头,叹道:“好,算你有理,这个怎么用?”

“很简单,您只需要把这个变身器放到腰间,然后大喊‘铠甲勇士,变身’,就可以了!”湘湘立即笑着回答道。

说完一顿,又立即接道:“哦,对了,我记住了您上次提的要求,以后炼制出的法器,都必须要您滴血认主后才能使用。这样一来,就只有您可以用,别人不小心拿了也用不了。绝对不会再发生像上次苏甜甜拿了魔法棒,又凑巧念对咒语,就当场变身的情况了。”

“算你还记得。”高明想起上次的事,又是不由无奈了下,说完他问道:“那我现在必须要对这个变身器滴血认主后,才能用了?”

“没错。”湘湘道。

“好吧!”有个滴血认主的程序是为了保险,免的其他人拿了也能随便用。只是自己要用还得疼一下,挤滴血,想想就有点儿疼了。

不过这么点儿疼,损失滴血,对高明来说,自然也没什么要紧,他也就是心里稍微腹诽下,并无他意。何况当初这个要求,也确实是他自己提的。

想到这儿,他便探手拿了经常放在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然后将手中的变身器放下,右手持刀,对着左手的食指上扎了一下。

扎出个小伤口后,他对准底下的变身器,稍微用点儿力,挤出了一滴指尖血,落到了变身器中央的那个龙头印记上。

这一滴落下后,但见底下的变身器立即瞬间光芒大放。然后等片刻光芒消去后,他落下的那滴血便已经被全部吸收,消失不见了。

不过接下来,他却是忽然发现自己能够感应到这个变身器的存在,似乎有了种血脉相连的感觉。想到这儿,他心中一动,张手一召,这个铠甲勇士的变身器便立即自动飞起落入了他掌中。

接下来他紧紧一握,立即对准了自己腰间,然后大声念道:“铠甲勇士,变身!”

第五章 着甲变身 烈焰拳

高明话音一落,手中对在腹部处的那件变身器上立即光芒一闪,随即“咔咔”声响,这件变身器的上下左右四面立即都有金属甲叶延伸了出来。

延伸出后,立即向四面不住蔓延,并不断产生金属咬合摩擦的“咔咔”声,很快就上延到了他胸腹躯干,下覆盖到了他大腿上。

到这时,早不用他再用手支撑让变身器贴着腹部,在这些金属甲叶的支撑下已完全包裹固定在了他身上。

接下来,金属甲叶又立即上下蔓延覆盖,双臂、小腿,直到他头部也被覆盖住面甲,这才终于完成了变身。

整个着甲变身的过程,以及战甲的延伸变化,倒是跟钢铁侠的战衣变身颇为相像。整个过程都充满了特有的金属咬合、碰撞与摩擦声,非常有科幻感。

变身完成后,高明试着抬手踢脚地动了动,感觉依然活动自如,并不会有任何穿着重甲的笨重感。虽然这套战甲明显是金属制品,但肯定是某种特别的金属,他穿在身上的整体感觉也并不重,甚至还没有件军大衣穿在身上重。

另外也并不会有任何闷热感,显得非常透气舒适。

活动了下手脚后,他立即抬步往卧室内的那面穿衣镜前走去。此时他双脚上自然也是完成了覆甲,宛如穿了一双钢铁战靴。踩踏地面时,“咣咣”作响。同时活动间,战甲也会发出特有的金属摩擦声。

走到镜子前,他揽镜一照,但见这件战甲的主色调,自然仍是鲜艳的红色,而且大面积的红色板甲与甲叶上,也仍充斥着火焰状的纹饰。此时他胸口的正中,是一条非常有金属质感的金色怒龙,正张口喷吐着火焰。整个龙身与四只龙爪上,也都缭绕着火焰。

战甲的双手小臂与双腿小腿部位,也都有些金色的纹路,是从双手及双脚部位延伸向上。

两只小臂的外臂上,还各有三支由小到大排列像是爪状的臂刃,显得分外狰狞。

战甲的左右肩部,各有一只龙头吞口,面甲的整个造型也有些像龙头,头盔上还有两支角,也有些像龙的犄角。腰间则有一条金属状的腰带,正中间就是那个变身器,左右两边各有两把武器,一把是烈焰弓,一把是烈焰刀。不过都并非本体形状,而是跟这套战甲一样,由能免延伸变化的金属打造。在腰带上,就只是两个短小的把手。

同时这套战甲也能够增加使用者的力量与速度,至于防御,那就是铠甲本身应有的作用,自然是绝不会少,而且防御力很强。

这套战甲着装完成后,他脑中就立即多了许多信息,是关于这套战甲的所有功能与作用,以及如何使用等等。

而且这套战甲,竟然也跟钢铁侠的战衣一样,能够喷气飞行。果然是跟湘湘说的一样,一点儿都不比钢铁侠的战衣差。

查看完脑中关于这套战甲的信息后,高明忍不住颇为激动,立即便想尝试一番。但可惜眼下是在自己家里,要试这套战甲,不免地方就狭小了些,而且稍微不注意,也容易打坏东西。

想到这儿,他便立即一按腰间被镶嵌在腰带上的变身器,喝声:“收!”

立即又一阵儿“咔咔”的金属声响,整套战甲便又立即从四面往回缩了回去。

最后收起完成后,又成了一个手掌大小的变身器。

虽然还没有尝试这套战甲的威力如何,但光是这变身与收起的酷炫效果,就已经颇让高明满意。

收起之后,他紧握了下掌心的变身器,向旁边跟过来的湘湘道:“不错,挺酷的!”

“那当然了,也不看是谁打造的。”湘湘闻言,立即得意地道。

高明笑了笑,接着便吩咐湘湘回去。然后他稍作收拾一番,便立即迅速出门,驱车赶往了城外。

这一回,他仍是赶去了上次试验魔法的那座荒山,也是第一次遇见柳文静的地方。

这地方他往常来惯的,而且又颇为偏僻,人烟稀山,再加上山上也有些林木遮挡,正是一个十分全适的实验场地。

“铠甲勇士,变身!”

驱车赶到地头后,高明立即下车上山进入林中,然后掏出口袋里的变身器往小腹处一对,便立即大声喝道。

这个铠甲勇士好歹是男性向的特摄片,他少年时期也挺喜欢看,而且记得当年还看得颇为热血,很喜欢里面的几个铠甲勇士。所以这个喊起来,他就不觉着那么尴尬了,至少不像巴拉拉魔法那么尴尬。

话音一落,变身器上又是光芒一闪,然后便是一阵儿清脆的金属“咔咔”声。

这个说来虽慢,但其实着甲变身的速度也挺快,根本用不了一分钟,最多也就三十秒,甚至可能不到。

不过比起巴拉拉魔法的变身,还是稍微慢了点儿。但两者的力量本质本就不同,巴拉拉魔法好歹是魔法,自然是有些神奇效果。而这个铠甲勇士的力量,则是有些偏科技向。金属战甲,变形装甲。

但若归究起来的话,全是万象宝箱里面开出的宝物,事实上也都是由湘湘一手打造。所以虽然看起来力量方向不同,有些不能类比,但归究最根本的本质,其实还是一样的。这两件,都算是湘湘由万象宝箱炼制出来的法器。

“烈炎拳!”

着甲变身完成后,高明立即轻喝一声,先试了招烈炎拳的技能。这一拳打出,他拳头上立即“呼”地一下燃起了熊熊火焰。

只是手上虽然着火,但他自己本身的手部却并没太明显的感觉,除了稍微觉着热了点儿外,并没有任何被烫到的感觉。看来这件铠甲应该是还能隔绝火焰伤害,跟魔仙服一样,都是水火不侵。

拳头上燃烧出火焰后,高明立即“砰”地一下,随手一拳打在了旁边一颗有成人手臂粗的树干上。

这一拳打出,便立即“喀啦”一声,将这颗有成人手臂粗的树给拦腰打断。同时打中的部位,立即便有火焰附着上去,熊熊燃烧。被打中的部位,还有个高温灼烧的焦痕拳印,不过也已裂成了两半。

第六章 炎龙破 霹雳火式的飞行

“厉害!”

眼见随手一拳便拦腰打断了一颗有成人手臂粗的树,高明不由立即惊呼地称赞了一声。

“火神腿!”

他接下来又高喝一声,一腿向旁边的另一颗树上扫出。

这一腿踢出后,他脚部与小腿部位上也是立即“呼”地一下,腾起熊熊烈焰。然后一腿扫中这颗差不多粗细的树干后,也是立即“砰”地一声,便将这颗同样有成人手臂粗的树给拦腰踢断。

“帅!”

高明见状又称赞一声,喝了声口哨后,紧接着又是一拳击出,同时口中高喝了声“炎龙破!”

这一拳他并没有打向任何东西,而是隔空击向两米多外的地上一块大石。

当他这拳击出后,拳头上同样有燃烧起熊熊火焰,而当破空一震击出后,他拳头上的火焰立即脱手飞出,形成了一条龙形的火焰拳劲气流。这道拳劲破空飞出击中那块大石后,立即“砰”地一声大响炸开,瞬间便将这块大石炸成了无数碎石。

“这招更厉害!”

高明见状,又忍不住称赞了一声,对身上的这套炎龙铠甲更加颇为满意了。

虽然他早已拥有了强大的能力,魔法的威力同样不俗,甚至巴拉拉魔法中,有好几个强大魔法的威力都比这招“炎龙破”来得更厉害;但他到底是个男人,男人还是更喜欢这种一拳一脚,拳拳到肉的痛快击打感。

远远站在安全距离上放魔法,再加上那个巴拉拉魔法本身就是少女向的东西,他虽然已经用习惯,而且还用得颇为顺手,但终究心里还是有点儿难于完全认同,觉着不太适合自己。

不然他为什么非要研究默念咒语,还要把那个漂亮的过分的魔法棒变小隐藏起来。就是总觉着这根魔法棒太过女性化,念那些咒语也太过尴尬了些。

这件铠甲勇士的变身器,不说别的,至少从性别契合度上,他就更为喜欢,觉着更加适合自己。也就变身铠甲勇士,稍微有点儿过于中二了,不太适合他现在成熟稳重的成功人士身份。

好吧,中二不中二的其实不要紧,他还是挺喜欢的。

就像刚开始他还不是特别不喜欢那根巴拉拉魔法棒,后来还不是照用无误,且越来越用得顺手了。

“烈焰刀!”

“烈焰弓!”

接下来,高明又分别尝试了烈焰刀与烈焰弓的威力,也对这套战甲上附带的这两件武器的威力十分满意。

最后,他开始尝试这套战甲的飞行技能。

“呼”地一声,这回他整个人都处在了熊熊烈焰中。

火焰包裹住了整个铠甲,在铠甲的所有部位肆意燃烧着。但高明身处其中,除了比之前稍觉热了点儿外,也还是没有太多感觉,甚至这时全身包裹着烈焰,也仍不觉闷热。在铠甲里面还是呼吸自如,十分透气舒适。

火焰烈烈燃烧中,他整个人便缓缓浮空而起。

接着他一昂头往上,整个人便呼地一下拔空而起,直往上窜去。

他这套战甲的飞行方式,却是与钢铁侠的战衣颇为不同。钢铁侠的飞行,是靠着背部与手部的推进装置,更像是微缩的喷气发动机,由其胸口的微型核反应堆供能。

而高明的这套战甲,则是整个浑身上下都燃烧起了火焰,这也是这套战甲的力量本源,火之炎龙铠甲。这种飞行方式,更像是神奇四侠里的那个霹雳火。

不过霹雳火是整个人化身成了火焰,不过高明无法化成火焰,所以只是火焰包裹了整个铠甲。

火本来就比空气要轻,加热后的热空气,也会更加蒸腾向上,热气球的飞行原理就是靠火焰。所以只要有足够的火焰加热空气,便能够产生足够大的浮空动力助其飞行。

高明笔直飞升到约有一百米高空后,立即横身挥拳往前一指,便又“呼”地一下,迅速往前窜去。身后燃烧的火焰,形成了一个不住往后喷发的动力。

他整个人身上烈焰熊熊,划空而过时,似乎把空气都烧灼出了一道痕迹。整个人身后,更是拖出了一道长长尾芒,好似一颗流星。

这种火箭喷射式的飞行,速度要比施展魔法时的天使之翼更快,而且飞行方式也大为不同。

绝快的速度之下,他忍不住大声纵声高呼,感觉十分过瘾痛快。不过为避免被人发现,他也没有飞得太高,更没有飞得太远,只是沿着森林绕飞了一圈,并在这过程中不住尝试控制如何飞行,更加掌握了这种飞行能力与状态后,便又回到原地,缓缓浮空而落。

落下之后,他轻喘了几口气,便喝声“收”,收起了铠甲变身状态。不过收起变身后,他此时的脸上,仍是掩不住有满脸兴奋之色。

相比起巴拉拉魔法棒来,他确实更喜欢这件铠甲勇士变身器,觉着这才是男人应该玩儿的东西。

其实真正论起来,这件铠甲勇士变身器的综合威力是远不如巴拉拉魔法棒的。因为巴拉拉魔法光凭数量就有四十九个之多,其中不但有许多大威力的魔法,也有许多实用的辅助魔法。有些魔法的神奇作用,是这件铠甲勇士变身器完全做不到的。

尤其是在他前往魔仙世界谋取到了魔仙彩石,并且破解了彩石的力量,安装在魔法棒上后。这件巴拉拉魔法棒的威力,要更上一个大台阶,远比变身为铠甲勇士要更厉害。

但厉害归厉害,若论起喜欢程度而言,高明还是更喜欢这件铠甲勇士变身器,觉着这东西才达合他,是男人用的。

至于巴拉拉魔法棒,就算威力强大,但在他感觉上而言,还是不免颇觉有些娘气。尤其是那根魔法棒的造型,也实在是过于女性化了一些。

当然了,他心中有些不喜欢归不喜欢,但还是免不了要用,眼下他可是早已经离不开这根神奇的魔法棒了。更别说他现在的那个数据恢复公司,整个核心的数据恢复业务,也全是全寄托于巴拉拉魔法中的还原恢复魔法上。

第七章 准备动身回老家

(第一更,求订阅)

试完了铠甲勇士变身器的所有功能后,高明便心满意足地收起变身器离去。

接着开车回城后,他也干脆没回家,顺道在路上寻了家看着还算干净的饭店,进去吃了中午饭。

吃过午饭后,他便直接去公司。赶到公司时,差不多便正好是下午上班的时间。

不过这所谓的下午上班时间以及中午的下班时间,高明却没严格规定。反正公司的员工在外面跑业务时,中午也不需要特别赶回来打卡签到,每天只需要上午上班签到与下午赶回签到下班就行。

高明赶到公司后,一点儿不意外地发现柳文静果然正在公司。她中午都直接没回去,在公司叫了份儿外卖吃的。

见到高明来了后,柳文静语气中忍不住颇有怨意又带些讽刺地道:“高总,您可终于大驾光临了,现在每天见您一面都不容易啊,真是太忙了!”

高明略微有些不好意思地一笑,道:“能者多劳吗,受累受累,要不我晚上请你吃个饭吧?”

“好啊!”柳文静闻言一点儿没客气,立即便答应了下来。

“来,有什么需要修复的,今天我包圆了。”高明既然来了,自然也得付出点劳动,总不能看着柳文列忙,他在旁边闲坐。帮点忙,也算是对柳文静的歉意与补偿。

柳文静闻言,自然也不客气,伸手一指办公桌上的一堆废旧手机、笔记本、电脑硬盘、储存卡之类的东西,道:“这些全是!”

说完,她自己便袖手歇了下来。

虽然用魔法修复这些东西,确实谈不上多费力,轻轻松松就能完成,而施展还原修复魔法,消耗的能量也的确不多,以她现在魔仙晶石链内所存储的能量。接照现在近种消耗强度而言,怕是坚持个一整年都没问题,这还在不需要任何补充的情况下。

可就算她不主动收集爱心能量进行补充,魔天晶石链也会每天自动恢复一些,只是这个自动恢复的速度过慢而已。但就凭着每天自动恢复的这点,也足够充抵一些消耗了。加上每天的自动恢复计算,只用来恢复手机数据这些东西,怕是再延长个一年都有可能。

只是做这些虽然不累,消耗的能量也实在不多,可一直重复单调地使用同一种魔法,做同一件事件。时间长了,还是不免有些枯燥乏味之感,有些压烦心理。

就好比现在,她就已经做得颇为有点儿烦了。正好高明过来接手,她也可以趁机休息放松一下。

“巴拉拉能量,瑞卡拉,还愿!”

高明接手过来后,口中默念完咒语,直接伸手一指,便是一道魔法光芒射出,并且射中离得最近的一部手机后,立即蔓延扩散开来,包裹住了剩下整个未修复的那堆东西。

直接一个魔法,便把这堆东西全部修复完成了。做完之后,他轻松地一收手,向柳文静摊手道:“完了!”

“你这就全弄完了?”柳文静见状,不由吃了一惊,没想到高明是直接一个魔法,便全部搞定了。把这堆东西,当做了整体来修复,枉她刚才还一件件地修。早知道的话,就全留给高明了。

“对啊!”高明闻言一笑,想起地道:“对了,忘了告诉你一个魔法使用的技巧。你要是想加大某个魔法的威力,只需要加大能量输出就行了。”

“你怎么不早说?”柳文静闻言,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后,道:“算了,既然你能一次性完成,那我以后还是全交给你吧!”

高明笑道:“也行,以后这方面就全都交给我,你专心做好公司的管理就行。其实我之前不是也说过吗,我不在的时候你留给我就行了,你没必要抢着做。”

“我还不是想要帮你点儿忙吗,枉我好心当作驴肝废了!”柳文静忍不住有些生气地嗔道。

“别生气,我不是这意思,就只是之前少说了一句。以后这些你都别管了,全留给我就行。除非我好几天都不在,又有客户要的急,那时你再动手不迟。”高明连忙道。

“算你还有点儿良心!”柳文静说了一句后,听他提起好几天都不在,忽然想起件来事,问道:“对了,你前几天带甜甜约我吃饭的那次,不是说过几天,好像是四天吧,要出趟远门,去什么魔仙世界吗?现在可都一周多过去了,怎么还没走?”

“计划有变,不打算去了。”高明闻言,立即顺口说道。心想她倒还没忘,终于想起来问了。

倒是苏甜甜见最近差不多每天都能碰到他,早就好奇问过了,问他为什么还没去魔仙世界。高明当然也是给了同样的回答,苏甜甜知道后,果然不禁颇为失望。

“哦!”柳文静闻言,随意点了下头,倒是谈不上有什么失望。反而觉着高明没走,算是件好事,这样她就每天都能见到了。

“不过我过两天,倒是另有件事,需要出趟远门。”高明说道。

今天已经是四月二十五日,而四月份只有三十天。他这次回家,是打算开着自己新买的红旗豪车,自驾回家。而从琅赶到他老家,开车回去,路上至少要花费两天的时间。

回去参加表妹的婚礼,他也不能掐着点儿地刚好五一那天赶到,万一路上出点什么事耽搁了时间,那可能就误了。所以他需要留出能够错余反应的时间,并且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回去。这样的话,他确实是过两天便需要动身。

他打算等二十七号一早,便启程上路。路上没什么意外的话,二十九号就应该能赶回去,会提前两天。他特意提早动点儿身,也是为了避开错过近五一的高峰期。毕竟节假日不同往程,更别说又是五一黄金周了。怕是等到三十,大家都准备扎堆出门了。

“什么事?要走多久?”柳文静闻言,立即问道。

“我表妹五一结婚,要赶回去参加她婚礼,也顺便回趟老家看看我爸妈。”高明闻言想了下,倒也没瞒柳文静,直接说道。

第八章 假装女友 高总万岁

“回老家啊!”柳文静点了下头,忽然道:“说起来,你老家那地方,我还没去过呢!”

高明其实没告诉过柳文静他老家是哪儿,也不打算主动跟柳文静说,只是两人现在毕竟已是一起开公怀的合伙人。前几天开公司办各种手续时,也不时需要用到两人的身份证。因此高明的身份证,柳文静早就已经见过,便是从身份证上的信息,知道高明老家的。

高明闻言之下,瞧了柳文静一眼,却是也不禁忽然心中一动,道:“你要是想去的话,那我到时带上你一起走,你就当顺便去旅游了。”

柳文静一听,立即连忙高兴地答应道:“好啊,好啊,你说真的吗,可别骗我?”

“当然是真的了,我骗你干吗?”高明笑道,“不过,就是需要你帮点儿小忙。”

“什么忙,你只管说,能帮上的我一定帮。”柳文静闻言,立即很爽快地抬手一拍高明的肩膀说道。

“到时候回去的话,你临时假装下我女朋友。因为这次回去,我爸我妈可能要趁机逼着我相亲。”高明解释说道。

他本来还想着,回去要怎么应付自己父母的相亲套路。现在瞧着柳文静,便想这不是现成的吗?说自己已经交下了女朋友,自然就能打发父母再逼着自己相亲,而且以后都能永远杜绝,何乐而不为。

“好啊,没问题。”柳文静闻言稍微一愣后,又立即爽快地答应。答应过后,她忽然略微脸一红地看着高明大胆道:“其实没必要假装,真的我都没问题。底下那几个员工,还不一开始就误会我们是一对,也不见你解释。”

“咱们之间的关系,何必跟他们解释?”高明摇了下头,也没直接回应柳文静大胆的表白,只是再次提醒道:“记住,我们需要保持纯洁之身。”

“那我之前不是也说了吗?我愿意为你放弃魔法。”柳文静道:“你怎么没记住我的话?”

“但我不愿意放弃啊!”高明故意玩笑似地笑道。

“你这个不解风情的混蛋!”柳文静忍不住骂了他一句,气咻咻地转身甩门走了出去。

“那你还跟我回老家吗?”高明连忙在后面问道。

“回,干吗不回?假装的也是女朋友。我告诉你,你女朋友我做定了!”柳文静颇为霸气地道。

高明闻言,不禁摇头一笑。

柳文静的气,来得快,消得也快。没过多久,很快又跟高明有说有笑了起来。

到晚上下班时,高明自然是如约请了柳文静吃饭。

自从合开公司起,两人一起吃饭的次数已经很多了,倒也不需要再怎么正式特别对待。再说这也就是顿便饭,并不是约会。

两人都有开了车,吃完饭后,自然是各自开车回家。

高明回到家后,做了些每日必修的功课,便洗个澡上床睡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起来后,他这回则早早地按时准点上班。

准点到达后,所有的员工便都还没走,高明立即招呼了所有人到会议桌旁开会。

等所有人到齐坐下后,高明轻咳一声,眼神一一扫过众人,道:“这几天大家都做得非常不错,值得表扬。”

“高总,那是不是有什么奖励?”员工中的孙志强闻言,忽然有些嘻皮笑脸地笑着问道。

高明跟他们之前差不了几岁,相处这么多天,大家也算是混熟了,也都清楚高明性格很好,没什么脾气,有时还会跟他们主动开无笑,很好相处。所以熟悉之后,几人也就不像刚开始那么拘谨了,见到高明也会随便一些,不像一开始那么客客气气地保持尊敬。

孙志强的性格,平常就有些二皮脸,因此跟高明混熟后,也就敢在高明面前言笑不禁了。此时这种话,也确实只有他这个厚脸皮的适合主动说,给大家讨福利。

高明闻言一笑,道:“确实有奖励。”

几名员我一听,都不禁眼睛放亮地露出期待之色。

“奖励一。”高明竖起根手指,道:“今天是周五,明天还会照常双休。但等双休上班后,过两天又是五一假期。所以我决定,干脆这两天也不上了,直接提前放五一,多放你们两天假,爽不爽?”

“爽!”

“耶!”

“高总万岁!”

……

几人一听,立即掩不住兴奋地大声欢呼起来。

本来五一期间,原本是五一黄金周,有七天的假期。后来国家改了规定,把五一的假期缩短,只剩下了三天。幸好这回的五一后面又接着周末,所以加起来是有四天假。现在高明提前两天放他们假,再加上前面的这周双休,连起来就是总共八天的假期,当然很爽了。

等几人欢呼过后,高明抬手压了压,笑道:“先别急着高兴,还有奖励二。”

几人一听,不由立即收声,然后更加期待了起来。奖励一的福利就已经这么大了,却不知道奖励二又会是多大的福利。

见几人收声后,高明便接着说道:“既然这个月剩下的几天都已经是假期,那也就代表这个月结束了。逢着五一,我想你们大家都会有安排,所以为了让你们在假期玩得更高兴。我决定,把这个月的工资提前发放。”

“哇,真的!”

“耶,太好了!”

“高总万岁!”

“高总我爱你!”

几人一听,更是不由兴奋得大呼小叫。提前发工资,这对他们来说,确实是更大的福利。

本来工资按照规定,是下个月十五号发放。但五一假期要出去玩或旅游,正是需要钱的时候。等到下个月十五号,黄花菜早凉了。

现在就发放这个月的工资,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及时雨。他们欢呼之余,心里也不禁十分感动,觉着高明这个老板简直是太好了,太为他们着想了。

这一点,高明倒确实是为他们考虑。不过之前的假期安排,他却也是有为自己方便。

因为他二十七号就打算动身回老家,预计二十九号回去。而二十九号和三十号,却还需要正常上班,他到时哪里有空。而柳文静到时也要跟他一起回去,也是没空留下管这帮员工。所以既然如此,还不如干脆一起放大假。反正除开休息日,中间也就只有两天而已,没必要非咬着这两天不放。

他开公司主要就是为了撑个门面,真没必要这么过于较真,压榨员工的劳动力。

第九章 出发上路

等几名员工的兴奋劲儿过去后,高明又抬手压了压,道:“一会儿散会后到柳总那儿去领各自的工资单,领完没问题,签字确认。然后晚上下班前,我会把你们每人的工资打到工资卡上。”

说完之后,他看着几人问道:“没问题吧?”

“没问题。”几名员工闻言,互相瞧了眼,立即兴高采烈地异口同声道。

“好,没问题就散会。”高明说完,便直接自己起身先走。

他这个会议却是十分简单,就只宣布两件事,剩下的工作安排,心得总结之类,半点没有。

散会后,几名员工自然都是跟着柳文静,去她的办公室报道,领各自的工资单。

其实他们这个月到现在为止,不过就上了半个月的班,毕竟公司也就才成立这么长时间。半个月的底工资加上他们各自业务的提成,算来其实也没多少。但再少也是钱,是他们的辛苦所得,发钱哪会有不高兴的。

领完各自的工资单,确认没问题签字后,员工们又都没多留,仍是出去跑业务了。

等员工们离去,柳文静便过来高明的办公室,向他交付确认员工的工资单都没问题。确认没问题后,高明便直接在手机上操作,按各人的工资,向所有员工打款了。

现在汇款转账的速度可比以前快了许多,只要金额不是太大,就算不是同一家银行的,也基本当于便能当账。如果是同一家银行,又是同一网点开户的话,转账的速度会更快,基本一小时内就能到账。

员工们因为感激高明今天的两大福利,今天的工作热情却倒是格外高涨。赶在晚上下班回来之前签到时,每人都比各自平常多拉了几单业务。

他们带回来需要修复的手机、电脑等物,高明倒是能够赶在下班前全都处理修复完成。但这么快一下就能全部完成,却未免显得太过异常了些。

所以高明便说全部留下,自己晚上会回班弄完。然后让员工们明天抽空来公司一下,谁拉来的单子,谁负责给客户把修复好的设备送回去。这样都加点儿班,就不用把这些东西积压拖过劳动节了。

员工们闻言,自然都是全部点头答应,还连道“高总辛苦了”。但高明只是不想让他们太过起疑而已,哪有什么辛苦。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范围覆盖的加大还原魔法下去,就能一起全部修复,整个过程一分钟都用了。所谓的加班,也不过是个借口。

接下来等到点下班,员工们各自打卡签到离去后,高明便把他们各自收来的手机、硬盘等物,全部集中放置在公议桌上。然后一个还原魔法下去,全部覆盖修复完成后,也都原封不动地放在会议桌上,以备员工们明天来取。

各人拉来的业务,自然也都有各人的登记,记得十分清楚,绝不至会混淆搞错。

做完之后,高明与柳文静自然也不多留,立即锁好门离去。

一起进了电梯后,高明向柳文静道:“你今晚就把东西收拾好,明天一早咱们出发。该带的都带上,别落了什么。”

“知道了,我早就准备好了。”柳文静点了下头,问道:“那明天是你过来接我,还是我过去找你。”

高明道:“当然是你来找我了。”

柳文静有些鄙视地斜了他一眼,道:“胆小鬼,不敢上我们家啊?”

“这有什么不敢的,你爸还能吃了我不成?”高明道,“我就是觉着没这必要。临走了就别节外生枝了,别耽搁了我上路。”

“呸,什么上路,说得可真不吉利!”柳文静闻言,不由笑骂了句。

“哪儿那么多忌讳。”高明笑了句,便没再多说什么。

柳文静见状,便也没再纠结这件事,默认了明天过去找他。

一起下楼后,两人在大楼外的停车场道了别,便各自开车回家。

高明回到自家小区附近后,也懒得再回去做饭,便直接在小区外的一家饭店里吃过了晚饭。

吃完饭回去,他便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

收拾打包好,然后又检查确认了遍没什么遗漏后,便练了几遍八段锦与呼吸吐纳术,练完便洗澡上床睡觉。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高明因为生物钟的习惯,仍是早上六点多便自然睡醒过来。

醒来见时间还早,他便又抽空出去晨练了一番。反正他昨天跟柳文静约好的时间是早上八点,完全来得及。

晨练一番,顺便在外面吃了早餐回去后,也就才刚过七点半。抓紧时间洗把脸换过身衣服后,他便拉了家里的电闸,以防自己离开期间,家里有什么意外发生。

毕竟这次不是临时出去,也不是只走过两三天,前前后后加起来,恐怕得需要一周。所以既然离开的这么久,还是直接断电更加保险。除了断电,他还把水管的总阀门也关了。断电断水,这才更保险。

冰箱里的东西,他因为提前早有计划,这几天便抓紧时间收拾清空了。昨天晚上他不想回去做饭,也是因为冰箱已被清空,根本就没有食材可做了。

他这边正收拾时,柳文静的电话便已打了过来,说她已经赶到了小区外面,问他好了没有。

高明一听,自然是立即答应,说马上出去。

他这边也确实差不多好了,挂了电话后,再稍微收拾下,他便提了行李箱出门,然后一路剩电梯直达小区的地下停车场。

开车出了小区后,果然见到柳文静已经赶到,正在小区大门处候着。她一个人,便带了两大行李箱,还外加一个背包。

不像高明,就只是个小行李箱与一件背包。女人出门,果然是特别麻烦一些,柳文静也不例外。

不过这也是寻常,高明见状也没多说什么,在她身边停下车后,便立即下车帮她搬行李。

将行李全部装上车后,两人分别上了正副驾驶座,高明挥手道声:“出发!”便开车驶离。

一路开车出城,倒也十分顺利,并没遭受什么堵车。

第十章 赶回家乡 高明父母

高明的家乡,位于琅所在省份的临省地界,深处内陆。环境与文化氛围,相对于沿海发达城市来说,也显得封闭一些。许多人的思想观念,还颇为陈旧。

琅虽然算不上是特别发达的沿海城市,但终究也是靠海,比起他家乡的那座小县城来说,也绝对算得上大城市,还是比较开放些,显得更加有活力。

高明并不是第一次开车回家了,一路沿途的道路都很熟。不过为防有些地方修路,或有什么意外发性封闭路段,他一路上也还是实时开着导航,随时了解最新路况。

路上多了柳文静后,不时能聊聊天,倒也是稍解单调。不像他以前一个人开车回去时,路上除了听音乐,就只能是听广播,有时听多了,也是不免觉着枯燥乏味些。

另外多了柳文静后,他路上开累的话,也能换柳文静开开。两人替换些,也就比他以前一个人时轻松许多,也不用时不时停下休息。

路上开了一日,到二十八号中午时,便已出了琅所在的省界,踏入了临省的高明家乡。

然后再过一日,果然如高明之前所预测的一样,在二十九号上午顺利赶到了高明家乡的小县城。一路上基本顺利,没遭遇太多意外。

高明家乡的这座小县城,叫做顺安县。就只是个寻常的内陆小县城,并无太多特别与出奇之处。甚至都称不上山清水秀,没几处景点。

高明许久没有回来,再加上跟父母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此时进入县城之后,不但没有任何回家的高兴与兴奋,反倒是近乡情怯地颇有些忧心了起来。

为了方便柳文静更好地假装自己女朋友,高明一路之上,自然也是不免向柳文静介绍了些自己的家庭情况,也包括他跟父母之间的一些矛盾,说自己跟父母的关系不太好。

所以此时柳文静在旁边眼见高明这般情绪,倒也有些理解,识趣地安安静静坐在一旁,没有多说什么。

好在高明自己忧心了一会儿后,倒也很快调整过来情绪,重新露出笑脸,并向柳文静介绍几句沿途的景致与一些特色餐饮,还说自己小时候到过之类。

一路穿城而过,开出县城中心的闹市区后,高明又沿余七拐八拐,终于把车开到了一片老式的居民楼内。

这些居民楼都只是五层高,并没电梯,外面直接便是裸露的水泥与墙砖,完全没有任何粉刷,有些居民楼的外墙上,还爬满了爬山虎。虽然颇为老旧,倒也显得十分清静。

这片居民楼也是座小区,外面还有个大门户,上面写的是“城建局家属院”。

柳文静一见,倒也不意外。高明之前路上已经跟她介绍过,说他父母都是公务员,而且父亲便正是在城建局工作。眼下这座城建局家属院的居民楼,应该是他父亲工作单位分配下的房子。至于高明的母亲,至于高明的母亲,据其说则是在民政局上班。

以前是专门给人办结婚手续的,现在则退居了二线,做些内务工作,而且在民政局内,还大小算是个领导。而高明的父亲在城建局,也是处于领导层,只是也谈不上是一把手。

他父母都是公务员,还都是各自单位的领导,占据着重要岗位。这也是他父母有底气给他安排工作的原因,其他地方不论,只说在这座顺安县内,他父母确实有能力给他安排一个很不错的工作,而且也能让他转正吃公粮。

像这种小地方,大多是人情社会,办事往往要靠人际关系。他父母多年工作经营下来,在这座县城内所建立起的人际网络,倒也着实非同一般,颇有些能力。

眼下这座城建局家属院,是高明父亲单位所分配的房子。而他母亲工作的单位,当年也曾有分下房子,手底下便是两套房。只是另一套他们不住,专门做为出租用,每年都有份固定的租金收入。

以他父母的工作与身份,在这座小县城内,确实算得小康之家,他从小到大,基本就没怎么吃过太多苦。

按他以前的想法,混得不好就回家靠父母,也确实是十分靠得住。别说他父母现在都还在岗位上,没有退休。就算是退体下来,靠他们俩的人际关系与面子,也能罩得住儿子在这小县城混得开。

这座县城的人均收入与工资水平并不算高,但相应的,却是物价也不高,远比琅低的多。所以在这样的小县城生活,确实简单没什么压力,幸福指数非常可以,大多数人都生活的安逸幸福,也非常安于现状,并不想有太多改变。

也就高明从小不是安份的性子,不喜欢这样的生活。觉着每天都一成不变,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思,未免太过单调乏味了。所以他除非是真的混不下去了,否则绝对不想回到这个小县城,老老实实听从父母的安排。

“走吧,下车!”

高明把车停到一座外墙爬满了爬山虎的居民楼前后,便刹车熄火,转身向旁边的柳文静说道。

柳文静闻言,探头往外面的这座居民楼瞧了一眼,问道:“就是这座楼吗,你们家住几层?”

“不高,三层。”高明说罢,率先开门下车。

柳文静见状,便也就跟着打开副驾驶的门下车。下车之后,她正打算要到后备箱处去拿行李,不妨高明却是抬手阻止她道:“先别急着拿行李,不一定住呢?”

“啊,什么意思?”柳文静闻言,不由奇怪问道:“你不都回来了吗,干吗不住啊?再说不是还要参加你表妹的婚礼吗,这也还没到呢?你不会这就要急着走吧?”

高明摇头一笑,道:“我不是要走,我是说,不一定在我家住,有可能会住宾馆?”

“怎么,你家小,装不下啊?”柳文静闻言,又是好奇问道。

高明又摇摇头,道:“也不是,够住下我们俩了。我只是怕看待会儿上去是什么情况,要是又不小心吵起来的话,那家里就住不成了,咱们还是住宾馆更方便点儿。”

第十一章 两件惊喜

“走吧!”

高明说完招呼一声,便带着柳文静上楼。

这种老式的居民楼,单元口处也没装门,直接就是大敞口。倒是很方便,根本不用按门铃,也不用刷卡。

当然,没装门,相对来说也就不太安全。不禁主人,自然也不禁外人,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出入。但像这种人口较少的小县城,一般治安都不错。

每个地方的犯罪率,基本是直接与人口挂钩的,一个地方住的人越多,人口基数越大,也就不免藏污纳垢,鱼龙混杂,犯罪率便也会相应多一些。而小地方人口少,外来人口也少,人员变化相对稳定,自然犯罪率也就不高。

上楼的过程中,高明倒也有碰到两个熟人,都是与他们住同一单元的老邻居。见到高明,都很高兴地开口打招呼,并都把柳文静当作他女朋友,夸他女朋友漂亮。

柳文静的姿色,确实是数一数二,堪比某些当红明星,称得上人见人爱。

上到三楼后,高明伸手敲了几下门,却发现没人应门。随后转念一想,才恍然地意识到,今天是二十九号,却正是周一。而现在这个点儿,才上午十点多,他父母却是应该都在上班,并没像他一般这么提早放大假。

“忘了,他们这会儿应该还在上班。”高明伸手拍了下额头,便伸手解下了皮带上的钥匙开门。

这是他自己家,他当然有钥匙。只是刚才想着父母应该在,便懒得拿钥匙自己开了,直接敲门。

“你回来的事,没跟他们说吗?”柳文静见他闹了个乌龙,笑了下后,不由奇怪问道。

高明找出钥匙后,一边插进去拧钥匙开门,一边说道:“我没直接打电话跟他们说,只在微信上跟我姐提了句,但我姐看见的话,肯定会跟他们说的。”

说完话,他已打开了房门,便率先开门进去。

柳文静见状,自然也是随后跟上,在后面向他说道:“我觉着你还是应该自己打电话跟他们说,自己说才显得尊重吗?”说完又带些紧张地问道:“那你有提我吗?”

高明道:“没有,我打算给他们个惊喜。”

“你也不怕成惊吓,我觉着还是预先打声招呼好吧?”柳文静有些担忧地道。

“没事,你这么漂亮,他们见了高兴还来不及,当然是惊喜,有什么惊吓的?”高明笑道。

柳文静听他夸赞自己漂亮,不禁满脸喜意,然后一脸高兴地转头打量高明父母家中的布置。

“随便坐吧!”高明随手指了下沙发,然后到饮水机旁给柳文静倒了杯水。

等柳文静坐下后,他也跟着坐下,然后拿出手机,便准备给自己母亲打电话,说自己已经回来了。

不过正准备打时,却见忽然一个电话打进来,却是姐姐高月的。高明见状,自然是立即选择接听,并且直接开了免提,也顺便让柳文静听听。

“小明,你到哪儿了,回来了吗?”电话一接通,高月立即问道。

“回来了,正在家呢,就是爸妈都不在。”高明说道。

“你这回回来的挺早吗!”高明闻言惊喜了下,道:“他们当然不在,这两天都还要上班,哪有你这么闲?”

“我最近可不闲,你弟弟我现在也是做老板的人了,每天不知道多忙。”高明有些得意洋洋地向自己姐姐吹嘘道。

“你,老板?”高月闻言,却是明显不信,反而随后有些担心地问道:“你不是又干什么不着调的事了吧?”

“什么不着调,我这回特别着调,别老拿老眼光看人。”高明闻言,立即不满地道。

旁边柳文静闻言,见高明被其姐姐这么说,忍不住出声笑了下。

“咦,你旁边有人啊?谁呀?”此时正开着免提,高月却是立即听到了,连忙好奇问道。

“嗯,我这回带了个女朋友回来,给你们个惊喜。”高明都带柳文静回家了,自然是打算要介绍给所有家人。这时见高月听见,便也没再隐瞒。

“真的吗?”高月闻言,却是惊喜到有些不信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了,我骗你干吗,待会儿你回来就见到了。”高明说完后,转念一想,又立即接道:“这样吧,我中午请你们所有人吃饭,你们一家三口,还有爸妈,到时正式介绍给你们认识。而且,我到时还有另外一个惊喜要宣布。”

“还有惊喜?你不是打算直接宣布结婚吧?”高月闻言,立即忍不住好奇地问。

“不是,我怎么可能这么早结婚。”高明道,“就是我刚才说的吗,我现在当老板了,开了家公司。两件惊喜,一个是感情,一个是事业。感情事业双丰收,算不算惊喜?”

“开公司,你说真的啊?你哪儿来的钱开公司?”高月立即惊讶好奇地问题。因为这事,都一时顾不得问他女朋友了。毕竟在她的意识中,开公司那哪是随便能开起来的,恐怕动不动就得十几万。

她对自己弟弟的具体收入虽然不太清楚,但多少也知道些大概,更清楚高明不可能有十万以上的身家。所以这间公司到底怎么开起来的,涉及到金钱方面的事,还动辄十几万,就让她颇有点儿担心了。

“等待会儿见面再说吧?放心,我没偷也没抢,别担心。”高明自然也听得出来姐姐的担心,立即安慰她道。

“行吧!”高月一听,这才稍微放心,然后说道:“不过饭就不用你请了,我已经提前订好了。知道你要回来,专门给你接风洗尘的,爸妈也会去,待会儿我把地址用微信给你发过去。”

“是吗,那谢谢姐姐了!”高明一听,立即说道。

“行,那我先挂了,一会儿十一点半就过来,别迟到了。”高月闻言,叮嘱说道。

“知道了,再见!”高明道。

“拜!”高月简单道别一声,便立即先挂断了电话。

挂断电话后,高明顺便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但见这会才是不到十点半,还有至少一个小时。

第十二章 见家长

柳文静接下来,主动要求参观了下高明家的房子,这也是高明从小生活与长大的地方,她很感兴趣。不过她主要也就是参观了高明的房间,看了些高明小时候的照片。

一番参观下来,就已经过了十一点。接着两人没有多留,便立即出门前往高月订好的饭店。

高月说是十一点半赶到,他们当然得提前出门。否则等十一点半再走,去了便迟了。第一次正式见高明家人,柳文静也半点不想迟到。那样还没见面,就会先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

高月预订的饭店,高明之前还真没来过。虽然他也是这座小县城出身,但自从他到外地上大学后,就已经是常年不在家。再等大学一毕业,更加不沾家了,连回来都不回来。偶尔逢年过节回来一次,也待不了几天。

他这几年在老家待过的所有天数加起来,恐怕也就刚好一个月出头儿。几年都不怎么着家,这座县城自然是发生了不少变化。虽然这座小县城相对来说发展比较落后,但近几年却也是一直在不断发展、扩建、修路等等。

所以这几年城内的道路、建筑等还是有不少变化,要不是高月发了详细的地址还有定位,高明做为本地人,都还未必能找到这家饭店。

赶到饭店后,高明与柳文静立即提了大包小包的东西下车,却都是柳文静提前给高明家里人准备的礼物。

柳文静之所以带了这么多行李,却是里面有不少都是给高明家人准备的礼物。

高明当然没有让柳文静买,这些都是柳文静自己做主,主动提前准备好的。

倒是高明这次回来,却反倒没带什么礼物,他认为带个“女朋友”回来,对父母来说就算是最好的礼物了。

另外他也知道柳文静有准备这些礼物,柳文静买前还特别咨询过他,问他家里人都各喜欢什么。虽然高明说了让她不用破费,但她既然非坚持,高明也就没有一再阻止。

而她既然买了,做为自己女朋友送的,当然也可以在里面都算上他的一份,倒也省了他再买。

高明在外面停车时,已经有注意到姐姐家车停在附近,所以他们应该都已提前到了。

果然进去一问前台,便说高月等人已经到了,然后他们在一名服务员的引领下,一起上了二楼的一间包厢。

进去之后,但见父母、姐姐姐夫以及小外甥都在,果然都已经到齐了。

“舅舅!”外甥成浩宇一见高明,立即先兴奋地打招呼道。

高明虽然跟这个外甥一起相处过的时间不多,但他为人风趣幽默,跟这个外甥相处时又是当作朋友一般,拿来当朋友处,颇有许多共同话题。所以他这个外甥,便很喜欢他这个舅舅。另外也是,高明每回回来,都不会忘了给这外甥带礼物,自然是更让外甥喜欢。

“小明,回来了!”接下来却是姐夫成兴华接着开口招呼高明。

这个成兴华倒也长得样貌不差,虽然没有高明帅,却也是五官端正。另外看着也挺老实,戴个眼镜,显得斯斯文文的。

高明当初虽然对姐姐嫁给这家伙有点儿不值,刚开始很不喜欢这个姐夫,但这么多年下来,却也是早已习惯了。再说她姐姐都没多说什么,这些年一家人过得很幸福。他一个小舅子,也就不好多置喙什么了。

闻言之下,高明向姐夫成兴华点了下头后,便立即向仍坐着没起身的父母叫道:“爸!妈!”

高明母亲刚才一见儿子,却倒是忍不住想站起来迎接的,但却被旁边的高父拉了一下,又坐下了。

此时两人闻言之下,高母也是又看向高父的脸色,等他先发话。

“嗯!”高父瞧着高明,脸色仍是颇为冷淡,并没多少父子相见的激动与高兴,淡淡应了一声后,便转头看向旁边的柳文静打量,问道:“这就是你带回来的女朋友?”

“对,我给你们大家正式介绍一下。”高明闻言,便拉过柳文静向所有人一指,道:“这就是我女朋友,叫柳文静。”

“叔叔好,阿姨好,姐姐好,姐夫好!”柳文静一听高明介绍过后,便连忙微着接连向几人点头打招呼。

高明一路上,除了给她介绍自己的家庭情况外,自然也早有给他看过自己家里所有人的照片。所以柳文静此时虽然是初见高明家人,但因为早已熟悉照片,却也都认得。

再说就算不熟悉,只看各人的年龄性别对照,也基本都能对号入座,不会有错。

“还有我呢,怎么不跟我打招呼?”柳文静打完招呼后,高明的父母还没来得及多说什么,忽然外甥成浩宇却是接口说道,感觉自己被柳文静给忽略了。

他这一句话,立即不禁把所有人逗笑,也让刚才稍微有点儿紧张的气氛缓和了许多。

“没有,我怎么会忘了你呢?”笑过之后,柳文静立即转身向成浩宇特别郑重地道:“小宇好!”

“柳阿姨好,你长得真漂亮!”成浩宇一听,立即高兴地笑着回了一句。

柳文静闻言,自然也是十分开心。小孩子不会说假话,夸她漂亮当然是真话。何况她的漂亮,她自己也十分清楚,对此向来很自信。

此时她暗中打量注意高明父母的脸色,觉着他们也应该是对自己满意的,毕竟这么漂亮的儿媳,可不好找。

“行了,快坐吧,别站着了!”这时高月连忙起身招呼道。

同样的父母生的,高明长得英俊,高月自然也不会差了,同样长得很漂亮。只是她到底上了些年纪,再加上打扮上有些不如,所以相形之下,还是不如柳文静更加明艳有光彩。

不过她对此却并没有半点嫉妒,反而十分高兴。因为这是弟弟的女朋友,弟弟能找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她做为姐姐,当然是很替弟弟高兴,怎么可能反而嫉妒弟弟的女朋友。

高明与柳文静闻言,便也没再多站,立即拉开了椅子坐下。

第十三章 名贵礼物 真开公司了?

坐下没片刻,柳文静又立即站起来,为高家所有人一一送上了她准备好的礼物。

首先送的,当然是高明父母。她送给高父的,是一瓶名贵药酒;送给高母的,则是一条高档丝巾。

那瓶药酒是电视里经常广告的一个牌子,连成浩宇都因为经常看到那支广告而认识,张口就叫了出来。

只是这瓶药酒虽然名贵,但也不过就几百块钱,尚在高明父母的接受范围内。倒是送给高母的那条丝巾,却竟是爱马仕的。一条小丝巾就要三千多,却是远超出了他们的接受范围。高母一听说后,都不由吓了跳,连说不能要,受不起。

本来高母对这些奢侈品牌并不了解,根本就不认识。柳文静送来的,她也不好直问价格。但不管是什么,又值多少钱,既然是儿子女朋友送的,她都非常高兴喜欢。

只是高母不认识,高月却是在旁边一眼认了出来。毕竟她年纪也尚不大,今年才不过三十出头,虽然她平常对这些奢侈品牌也消费不起,更觉着花那么多钱去买是种浪费;但身为女人,还是免不了对这些很感兴趣,很喜欢。所以就算消费不起,她平常也会偶尔上网浏览一番,也了解些时尚前沿,却是对这些奢侈品多少都有些了解。

此时一见,她稍微辨认一番,便立即认了出来,然后惊讶之下,便忍不住脱口叫了出来。

高母认不出是什么牌子,柳文静本来也不打算说,不想旁边的高月却是认识。见高母不想要,她连劝了好一番才最终让高母收下。

不过她接下来送给高月夫妻俩的礼物,却也是同样让高月吓了一跳,连忙推拒说不敢说。因为柳文静送给她的,是同一品牌的一款爱马仕手提包,还是今年出的新款。

这牌子做包包才是主业,所以这款手提包更加价值不菲,直接便上万了。至于送给成兴华的,则是款爱马仕的男士钱包。虽然不值手提包有一万多,却也是大几千。这两个包加起来,就直过两万。比他们夫妻俩两个月的工资加起来还要多,哪里敢轻易收这种贵重礼物。

“姐姐、姐夫,你们就收入吧,也没多少钱!”

“不是,文静,这真的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

……

两人推来推去一番,高月最终还是却不过柳文静的热情,再加上内心里其实也很想要,便带着些勉为其难地收了下来。她既然作主收下,成兴华便也没插口的余地了,只能是跟着收下。

柳文静最后送的礼物,自然是给成浩宇的,是最新款且最高配置的一台平板电脑,也是价值好几千。只是相比起送给高月的那款包来说,就只能算小儿科了。所以包都收了,这款平板电脑高月便也只是客气了几句,就让儿子收了下来,并向柳文静表达感谢。

“这个,文静啊,不知道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这才第一次见面,你这也太破费了!”眼见柳文静出手这么大手笔,高父接下来轻咳一声后,立即忍不住问道。

柳文静闻言一笑,转头看了眼旁边的高明,道:“叔叔,我现在就在高明的公司工作,是他公司的副总经理。这些东西,其实也是我们两人一起送的,可别都当成是我的。”

“高明,你这公司怎么回事?你来之前,我也听你姐姐说了。你哪儿来的钱开公司啊,可别给我弄什么不正经的?”高父一听,立即十分严肃地向高明问道。他称呼起高明来,却是一向连名带姓,很少亲切地称儿子叫“小明”。

“来,这是我名片,你们先看一下。”高明早就等着父亲问呢,这时闻言一笑,立即掏出口袋里的名片,先给他们一人发了一张。连成浩宇也没例外,同样给这外甥发了一张。

“明文数据恢复公司总经理,高明。”成浩宇一接过名片后,却是立即大声念了出来,念完立即兴奋地看着高明问道:“舅舅,你当大老板了?”

“对啊!”高明笑着说道。

“耶,真棒,我以后大了也要当大老板,向舅舅你学习!”成浩宇又是兴奋地道。

高父看完高明给他的名片后,却倒是不禁稍微舒展了下眉头。他本来还以为这儿子又弄什么不着调的事,做什么不正当的行业呢,但现在一看。这个数据恢复,倒是也跟他当初大学学的专业挂钩,看来应该不是随便胡乱瞎搞的。

不过就算这个公司着调些,确实是高明认认真真打算做一份正经的事业,可开公司终究不是小事,这哪是随便说开就能开的。所以他接下来,还是眉头微皱地问道:“你开这个公司,到底花了多少钱,又哪儿来的这些钱?”

高明闻言一笑,解释道:“爸,你这是不了解,现在开公司的门槛其实特别低。最低的注册资金,只需要三万就够了。这个公司,是我跟文静合伙儿开的,也是先按最低的注册资金注册的。再加上租办公场地、雇员工这些,总共下来,也不过就五万以内。我自己这些年也有些积蓄,再加上文静的资助,已经足够了。”

“真的,开公司只需要最低三万就够了?”高父闻言,忍不住十分惊讶地道。关于这点,他还真的是不了解。

“当然是真的,这我能瞎编得了吗?不信你就立即打电话问下你工商局的朋友,看是不是真的?”高明闻言,立即理直气壮地说道。

高父闻言一想,倒也确实是,这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事,确实不是儿子能随口瞎编的,他稍微一打听,就能打听到。所以眼见高明说的这么有底气,他心里便也立即信了。就算还有怀疑,真找人去打听,他也不能眼下当着儿子和其女朋友的面儿就打这个电话。那就显得他对儿子太不信任了,也有些故意落高明面子之嫌。

他心里对儿子,当然也是疼爱的。只是一向爱之深,所以便不免有些责之切罢了。

再加上他也不太善言辞,所以对儿子的关爱,便都只是放在心里,口上从来不多说。

第十四章 信了

“你这公司开了多久了?”高父略作沉吟后,又接着问道。

“没多久。”高明道,“也就才半个多月。”

“半个多月?”高父讶然了下,又立即关心地问道:“那现在有生意上门了吗?”

高明道:“当然有了,而且还生意兴隆。”

“真的?”高父闻言,却明显有些不信,开公司哪就那么容易赚钱。别说是开公司了,就算开间临街的小门脸,一开始也未必就有生意上门。

听说做买卖的,一开始都是先赔钱赚吆喝,先打出名气去。要想真的盈利回本,基本都要一年以后了。所以他对高明这么快就能生意兴隆,自然是有些不信。他当然也不是盼儿子不好,就只是觉着做生意,真没这么容易。

“当然是真的。”高明道,“您这都是老思想了,现在谁还等生意上门,都是主动出去找生意。而且现在是互联网经济时代,宣传也比以前快的多,能更快让人知道。只要有了口啤,宣扬出去,很快生意就会上门,也会越来越多。”

“这个数据恢复,包括很多,像手机、电脑、服务器、硬盘、u盘、内存卡等等,都有损坏的可能,都需要做数据恢复。现在不说别的,智能手机普及的多快,基本人手一部,连你和妈都换了智能机。”

“买的人多了,不小心出问题的概率也就大,像不小心摔了,掉水里了都会损坏数据。而现在大部分人的许多重要信息、照片这些,全都存在手机上。一旦坏了,数据丢失,那就需要做数据恢复了。所以我们这个行业,发展前途是很大的。而且会越来越大,现在可是大数据的时代。”

高父虽然听说过数据恢复这个概念,但具体的细节便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了,毕竟他不是相关专业与行业的。此时听高明一说,倒也讲得头头是道。至少现在智能手机的普及,这是事实,从他们平常的生活中也能够完全感受到。

比如像他们这个年纪的人,以前一般都是用功能机,智能手机他们哪会用,觉得很复杂,搞不懂。可时代在发展,他们也得跟着进步,而且现在的不少工作都需要用到智能手机了,也是种刚需,他们不买也不行。所以像他们身边的朋友、同事,已经越来越多的都换上了智能机。反而现在还在用功能机的,是凤毛麟角,十分稀少了,撞见一个都不太容易。

而智能手机虽然功能更多,使用起来还有许多便捷,但也确实有桩坏处,就是不少人现在越来越依赖。除了喜欢玩儿手机外,也是不少重要的数据都存在手机里。一旦手机出问题,这些数据又没备份保留,损失可就大了。

所以,数据恢复这个行业,看来还真是像儿子所讲,果然是很有前途的。别的先不说,至少手机这一块儿的市场就很大。

“小明说的是,爸,我也觉着这个行业很有前途。我身边就有好多朋友同事,有时手机坏了,里面存的照片这些取不出来,找人修也修不好,就十分着急,这时花多少钱都愿意。要是小明真有这个技术,我想很多人都会主动找过去的。”高月听高明说完后,没等父亲回话,便立即在旁边插话帮腕地说道,“小明这回,看来真是找对门路了。”

高父听高月说完后,倒是也不禁点点头,但还是没肯轻易放过高明,继续问道:“也就是说,你现在这个公司的发展很好了?短短半个月就已经盈利了?”

“没错。”高明道,“您要是不信的话,要不我改天把我公司的账本给您拿来看看?”

“这倒用不着,我就是有点儿不可思议,开公司真这么容易,而且这么容易赚钱?”高父闻言,连忙摇摇手道。

“叔叔,我在公司就是负责管帐的,我给您说一下吧!”此时柳文静听到这儿后,忽然插话说道:“我们公司运营的第一周,营业额就已经超过了两万。截止到目前为止,营收已超过五万。也就是说,已经盈利回本了。具体的数据我这儿也有一份儿……”

说着话,她把自己身前的手机拿起来,然后翻找了片刻,低头看着手机说道:“我们公司截止到目前,具体的营业额是五万七千八百二十,跑除过前两天给员工发了总共一万三千五百六十的工资,再加上平常的一些日常支出,还有公司成立时的一些支出。算上原本剩余的注册资金,目前公司账上总共还有六万八千三百七十四块六毛八。”

高父闻言一听,见柳文静一下就报出了这么多具体的数字,那显然是绝对不假了。不然这么具体的数字,还精确到了小数点,现编恐怕都编不出来。

柳文静报完这些数字后,又立即起身把自己的手机向高父递了过去,道:“叔叔,要不您自己看一下?”

“不用了,不用了,要我看我也看不太懂。”高父闻言,连忙摇手拒绝道。他这也是客气地推辞话,他要真看,还是能勉强看懂的。虽然他不是财会专业,但也算是整体跟数字打交道的,这方面还是有些水平的。只是真要看,那就真显的对自己儿子太不信任了。

何况他这时,也确实是已经非常相信了,尽管还是觉着有点儿不可思议,认为高明公司才开了半个月就已经盈利返本,非常大违常理。但只听柳文静刚才报的这串数字,那就绝对不假。他就算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也不得不信了。

只能是心里感叹,可能自己确实是老了,跟不上这个时代了,对于现在的所谓互联网经济,也是完全不懂,搞不明白。

不过感叹之后,却是也不禁又非常高兴。天下没有父母不盼自己儿女好的,他只是之前因为一直都对高明的所做所为有些过于失望,所以才习惯地对这个儿子过于不信任了。

可高明如果真的做出了一番事业,他这个做父亲的当然也是替儿子很高兴

第十五章 急着催婚

“小明你这公司半个月营收就有五万的话,岂不是一个月就过十万了?”高月在旁边听完后,忍不住惊讶地道。真是想不到,自己弟弟有一天也这么有本事了。

月收入十万,这搁她简直是有些不敢想象的。而月营收能有十万的话,那一年下来就是过百万。这还只是高明的公司刚开始,往后做的越来越好,规模与生意不断扩大,岂非资产上千万都指日可待了?

被高月一提月营收十万的话,所有人也不禁都想到了一年就是过百万的营业额。一时都是不禁难以想象,不敢相信地看着高明。

倒是高明的公司真有这么挣钱的话,花个几万给家里人买礼物,确实是算不上多大不了的事了。

虽然刚才礼物是柳文静送的,是送给所有人的每人一份见面礼,但两人做为男女朋友,又是见的高明家人,给高明家人送礼。高明肯定多少会出一部分钱,说不定还是出大头,甚至全出,只是用女朋友的名义来送而已。何况刚才柳文静也说了,礼物算是两人一起送的,里面也有高明的一份。

“我饿了,咱们什么时候点菜啊?”正在众人为高明这家新开的小公司的营业能力惊讶时,成浩宇忽然开口说道。

刚才所有人的惊讶里面,可没包括他。他就没想那么到,只是为舅舅当了大老板而高兴。至于当了大老板,那肯定就是挣大钱了,还有什么好怀疑的吗?

被成浩宇这一叫,高父等人都立即回过了神儿来,高父连忙笑道:“对对对,我们还是先点菜吧!刚才忙着说事,都忘了点菜了。来,快叫服务员!”

“姥爷我去叫。”成浩宇一听,立即举手自荐道。

“行,去吧!”高父摆手道。

成浩宇闻言答应一声,立即便高兴地转身下了椅子,出门去叫服务员了。

没片刻叫进来,众人便立即推让着点菜。忙碌一阵儿点完后,等服务员离去,趁着还没上菜之际,高母便立即向柳文静问道:“文静啊,你们家里是做什么的?就是琅本地人吗?”

高父问过了高明开公司的事,高母便立即开始打听起了未来儿媳妇的家里情况。

“对,我家就是琅人,家里也是做点儿小生意。”柳文静闻言,立即答道,并没说自家是开房地产公司的。她爸爸的财富,称得上是琅数一数二。

柳文静的这个回答,其实完全是高明与柳文静在路上早就商量好的,见了高明家人后,会被问及柳文静的家里情况,这完全是可以预料到的。所以关于这些如何回答,两人都早就已经提前在路上做好了商量,并对过了口供。

虽然柳文静很想做高明真正的女朋友,但高明的目的却很明确,只是让她临时假装一下,所以这些过于详细的信息,也就没必要向高明父母说的那么明白了。又不是真的谈婚论嫁,没必要知道这么多。

另外照实说的话,也怕会把高明的父母吓到。毕竟以柳文静父亲的资产,怕是都足够买下他们这座小县城了。这种财富,哪里是他们能轻易想象,也会立即下意识地觉着高攀不起,完全门不当户不对。

“那你跟小明是怎么认识的?”高母听罢微笑着点点头后,又接着向柳文静问道。

“是我有次在郊外打不着车,刚好他来过,然后就好心把我捎进了城里。然后路上谈了几句,发现很合得来,就这么认识了。临走的时候,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柳文静闻言,又是笑着回答道。

关于她跟高明最初相识的真正过程,自是也不好随便向高明的父母说。毕竟那件事里,还涉及到她的一些**,她也不想多谈此事。至今为止,她都尚没跟自己的家里人说过此事,就只有高明这个当事人以及陆哲昊那三个王八蛋知道。

但那三人被她用魔法威胁过,自然是不敢随便乱说。至于高明,他们之间与许多关同的秘密,而且现在牵绊已经越来越说,高明自然是不会随便泄露她的秘密。何况她通过这些天来对高明的了解,也清楚高明不是这种人。

既然不能照实说,自然是只有编纂一些。不过两人在路上编出来的这个相识过程,倒也算是部分属实。至少当初两人相识的地点,确实是在郊外。而事件的最后,柳文静也确实是搭了高明的车回城。关于这两点,都是不假的,只是抹去了中间的重要过程。

“你看着应该比小明小吧,今年多大了?”高明听完点点头后,又是问道。

“我是比他小三岁,今年二十三。”这个可以如实话,柳文静闻言,便照实答道。

虽然女人的年龄是秘密,但那是对上了些年纪的女人来说。像她还这么青春年少,却是一点儿不害怕被人问年龄,也不会故意隐瞒,反而会大大方方地说出来。

“二十三啊,那跟小霞一般大。”高母说罢后,还怕柳文静不知道,又立即解释道,“就是小月和小明的表妹,你们这次回来就是参加她的婚礼。”

“我知道,高明跟我说过了。”柳文静笑着点头道。

“那你有想过,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吗?”高母又笑着问道,“你看小霞跟你一般大,这就已经结婚了?”

“妈,我们现在正一起发展事业呢,结什么婚啊?结婚多耽误事,会影响我们公司的发展的。现在正是公司起步的重要阶段,等以后发展平稳了再说吧?再说我们都还年轻呢,不急。”高明闻言,立即抢着回答道,也免得柳文静不知怎么回答而尴尬。

再说万一柳文静想趁机跟他坐实,回答说立马就结,那也让他成点儿骑虎难下,轮到他自己尴尬了。他到时是该顺着答应,还该照实说实话,说柳文静这个女朋友是假的。

所以为避免这种情况,他也必须抢着回答,提前拒绝母亲催婚的这个提议。

第十六章 父亲的态度

“哎呀,影响什么啊,结婚怎么就耽误事了?”高母闻言,立即反驳道:“结了婚你们两口子就是一家,不是正好一块儿使劲儿吗?我觉着还是早点儿结的好?”

“结婚要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那当然简单,抽空儿领个结婚证就行了。”高明闻言说道,“但结婚可是两家人的事,事前两家人见面沟通,商量婚期,还要安排拍婚纱照,买婚房,订酒店,在哪儿举办婚礼,完了还要度蜜月。前前后后,怎么不得一两个月,这还不耽误事啊?除非我们就领个结婚证,不办婚礼了。”

高明当然不会想结婚,只是故意摆出结婚的这些麻烦处。摆事实,讲道理。至于直说领结婚证,那也他清楚,父母绝不会同意他不办婚礼就结婚。像他们这种小地方,尤其特别注重婚礼,怎么可能不办婚礼就结婚。

再说就算父母真催着他们先领证,后半婚礼,他也有的是办法拖延。至少柳文静这次跟他回来可没随身带户口本,这就杜绝了立即领证的可能性。

至于之后,他们俩一回琅,他父母自然是鞭长莫及,再难管得着他了。到时怎么拖,还不都是他一句话的事。

刚好他现在开了公司,也有了现成的正当借口。有什么只需一句“忙工作”或“工作忙”,就完全可以当做万金油借口挡回去。一切事业为重,这也合情合理,不是故意推拖。

“这怎么行,怎么能不办婚礼呢?”高母闻言,果然立即摇头不肯答应。在她的观念里,婚礼是一定要办的。结婚证那只是法律上的承认,婚礼才是向所有亲朋好友以及所有人正式宣布,他们结婚了。这个成婚之礼,可一定不能缺。

“那您就别着急,反正我们现在没空。”高明闻言一笑,立即道。

高母闻言,还要张口再说什么,旁边的高父便抬手打断她地道:“行了,我觉着也不用着急,你就别催了。现在孩子的公司刚起步,确实应该是以事业为重。再说他们都还年轻呢,不用急。”

高父这回,却是很意外地站在了高明这边,帮着高明说话。

其实他这种转变,也并不突兀,他以前也催着高明尽早回老家结婚,还一起逼着高明去相亲。那是觉着这儿子以前整务不务正业,游手好闲,还不如早日回来赶快结婚成家。所谓成家立业,既然这小子以前没法在外面立业,那就不如早点儿滚回来成家。而且成了家后,担上家庭的负担,说不定身上反而会多了责任感,从此收心。在成家之后,老老实实去立业。

但现在高明既然有了一份儿正当的事业,而且这个事业还很有发展前途,可谓已然是事业有成,那确实就没必要急着结婚了。男人还是应该以事业为重,难得这小子收了心,知道发展事业了,他们可不能在这个时候给他添乱。目前确实是他这个公司的起步发展阶段,应该更加专心地用心在事业上。

而结婚也确实不只是两个人的事,乃是两个家庭的事,是他们双方两大家庭的结合与融洽。

高明刚才说的那些,是在还算顺利的情况下。万一不顺利,两家人见面后,对婚礼的许多事谈不拢的话,那拖延耽误的时间会更久,三、五个月甚至半年、一年都有可能。

好多电视剧里都还演过,就因为两个家庭的不和,双方父母难以谈拢,最后把本是高兴的结婚谈到最后,反成了闹至分手。艺术来源于生活,这种例子,现实生活中可也着实不少,他就有听人说起过几例。所以结婚确实得慎重一点儿,不能太急了。

毕竟柳文静的父母到底如何,又怎么看待这场婚事,他们连见都还没见过,也是完全不清楚。若是好相处的也还罢了,若是不好相处的,那真是有可能也把高明和柳文静闹到分手。而这些事,必然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更别说高明和柳文静是合伙开的公司了,万一他们俩闹掰,这刚发展起来的公司,恐怕也得散伙儿倒闭。本来是好事,最后反倒成坏事了。

至于之前他催高明尽早回来结婚,却是没这么多担心。毕竟那时高明也谈不上有什么事业,最主要的是,相亲与结婚的对象是他们选的,都是本地他们知根知底的,所以自然双方的家人好谈,肯定不会发展到反目成仇的地步。

而柳文静的父母他们不了解,完全陌生,就不免会有这种担忧了。何况两家地域相隔还远,双方之间肯定也有些习俗不同,互相沟涌起来,自然免不了有许多问题,这是不可避免的。

但他虽然有这种担忧,却也绝不是要包办儿子的婚姻。只是以前高明这小子整日瞎混,没个正形,那还不如他们把关,来替他安排。

而现在高明既然收了心,还有个正经的女朋友,两人看起来也很恩爱,而这个女朋友他们老两口目前也都还满意,自然也就不愿做棒打鸳鸯的事。

高明家里,平常大主意一向都是高父拿的。所以高母这时一听高父这么说,见他反倒站在了高明一边,替高明说话,尽管十分奇怪,也心有不甘。但想了下后,便也没有多说,有些无奈地闭上了嘴。

正好这时外面敲门声响,却是服务员把做好的几样凉菜先送了上来,倒也刚好缓和了里面的气氛。

接下来,无论高父高母,还是高月与成兴华夫妻俩,都没有再多谈高明的婚事,更没有再催婚的意思。

只是举筷吃吃喝喝,聊些轻松开心的话题,另外也闲谈了些高明小时候的趣事。倒让柳文静颇知道了些高明小时候的糗事,席间一直被逗得哈哈而笑。

高明对此尽管十分无奈,却也没什么办法,毕竟主要是他母亲和他姐姐在说,他也没能力叫她们闭嘴不说。

而且,不管谈什么,也总好过继续对他催婚。

第十七章 扬眉吐气 一个亿小目标

(四千字,二合一大章)

吃完饭后,一家人出来,高月知道高明这回是开车回来的,来饭店肯定也有开车,所以便让高父高母去坐高明的车。他们一家三口也不跟着去了,直接回自己家。

今天尚是二十九号,还有两天才放五一假,所以他们还需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中午也并没太多时间耽搁。

出来告别过后,高月瞧了一圈,没发现高明的车,立即问道:“小明,怎么不见你车,你停哪儿了?”

高明却是还没说自己换车的事,所以高月还以为他是开以前的那辆小破车。

“姐姐,那儿呢,高明换了辆车。”高明闻言之下还没来得及回答,柳文静便立即抢先指着高明的车向高月说道。

“哦,换了什么车啊!”高月闻言一想后,倒是也觉着正常。毕竟弟弟现在已经挣钱了,而且是挣的大钱,又是开公司做老板的,确实也需要换辆好车充充面子。何况有钱了换车,也是理所当然的。

“哟,这是辆红旗吧!”

柳文静说话一指之下,旁边的高父高母等人自然也是都听见,并立即随着她手指瞧了过去。

高明那辆车停的位置,正是侧后方的尾部对着这边。高父一见之下,立即看到了车尾上的那两个字,不由惊讶问道。他其实对汽车品牌了解并不多,但做为国车的大名鼎鼎的红旗,他自然是认得。

车尾上的那“红旗”二字,可是主席的亲笔。做为他这种上一辈的人物,更是非常熟悉。一见是辆红族,也油然而生一种好感,还有种亲切感,反正比那些外国牌子要亲切的多。

“这是红旗的新车吗?以前没见过啊?”男人都难免会对车感兴趣,旁边的成兴华闻言之下,也是立即好奇地打量问道。

“对,今年刚上市的新车。”高明闻言答道,“我买的时候,还是当地4s店里的第一辆。”

“这车不便宜吧?尺寸就挺大的。”成兴华又接着问道。

“嗯,连上购置税那些,落地价下来差不多五十万。”高明说完,又立即补充地解释道:“当然,是分期买的,我现在可一下拿不出这么多。”

他这辆车,其实是全款买的。但跟自己父母家人,就不能这么说了。不然这么大笔钱,他们肯定要问他的来路。而他这笔钱的来路,却不好明说。而眼下公司刚开,也达不到这么大的营收。再加柳文静刚才还公开报了账,账面上连十万都没有,当然不可能全款买辆五十万的车了。还是直接拿分期为借口,更能让他们信服。

“你这才刚挣点儿钱,就炫耀起来了。什么车不都一样开吗,干吗买辆这么贵的?”尽管高明说了是分期,但高父听完后,还是忍不住地教训道。就算这是辆他挺有好感的红旗,但也没必要买这么贵。

“爸,我这换辆好车,可不光是为了享受,也是为了充点门面。”高明闻言,连忙解释道:“你是不知道现在的人,全都是看人下菜碟。要不开辆好车,出去跟人谈生意,人家都不理你,觉着你没实力。”

“没错,爸,现在好多都是那种狗眼看人低,尤其是些大城市里的人。像是有些专卖店,见你穿戴的一般,进去售货员都不理你,觉着你买不起。不理的还算好了,有的都直接赶人。”高月闻言,又是替高明帮腔说道:“小明他现在开公司当老板了,确实需要换辆好车充门面,这样才显得自己有实力,不会被那些人轻视。”

“行吧,这些我也不太懂,只要你觉着能担负起每月那么高的车贷就行。”高父闻言之下,倒也觉着姐弟俩都说得在理,便没有再就此多说评价。

说罢之后,立即率先向高明的那辆红旗新车走了过去。高母见状,自然也是立即跟上。

高明与柳文静又随后跟高月一家三口道别过后,自也是立即跟了过去,并赶到前面打开车门,扶了父母上车。

高月他们来得早,车停得较近。等高明他们全都上车坐好时,高月一家三口也是已然上车,并都已发动开了出来。

开到他们车边,又挥手道别过后,便先行一步离开了。

高明随后,自然是跟着发动汽车,调头驶离。

不过高月是回自己家,高明则是要回父母家,接下来道路方向都不同,自然是没再跟着。

“你别说,这好车就是不一样,坐着就是舒服。”上路之后,高母靠坐在坐椅里,不由扭了扭身子感叹道。

“那是当然了,你也不看这是什么车,这可是国家领导人的坐驾。”高父闻言,也是不禁颇有些成就感地道。

毕竟以前红旗车辆的准入门槛太高,再加上购买还要调查背景身份什么的,确实路上很少见。别说他们这种小县城了,就是一些大城市里也很少见。见都见不着,那就更别说坐了。

高明在前面听到父母的话,也是不禁十分高兴,觉着终于算是让自己父母满意了,不是每回回来都对他横眉冷对,横挑鼻子竖挑眼了。看来开公司这个主意,确实非常正确。

一路之上,这辆车自然也是颇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全城独一辆,自然是与众不同,回头率满分。

其实别说在他们这座小县城了,便是在琅,高明这辆车截止目前为止,也是蝎子的尾巴(毒)独一份儿!

一路顺利回到家中后,此时还是中午休息时间,所以小区里的人也比之前高明与柳文静刚回来的那会儿要多。楼底下就坐了不少人,正在外面纳凉。

时近五一,眼下天气已是越来越炎热,再过七、八天,便就到了立夏。现在中午这会儿,就已经是能提前感受到夏天了。

尤其刚吃过饭后,热汤热水的下肚,也更觉烦热,所以这时楼下院子里颇坐了不少人,在底下纳凉聊天。

这座城建局家属院里,自然住的大部分都是城建局员工,不但是近邻,好多也是高父在单位的同事,全都是熟人。

因此等高明开着车回来,一见高父高母下车后,这些同事、邻居便不禁立即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跟他们打招呼。好多人也惊呼地认出了这是辆红旗,得知是高明换的新车后,又连夸高明有本事。

高父也还罢了,高母终究是女人,天生有些虚荣炫耀心理。当下还拉着柳文静向这些朋友、同事、邻居正式介绍,说这是高明新交的女朋友,她的未来儿媳妇。又把高明新开了公司的事,夸大几分地跟这些人讲了一遍,立即引得一片羡慕之声。

高明以前有些不务正业,也难免有些这些同事近邻们翻唇舌说闲话,说些高明的不好,认为这夫妻俩没把儿子教好。

高父高母虽然偶尔背后也听到些这方面的闲话,但以前的高明确实有些不成器,再加上都是同事与邻居,也不好为这么点小事就明着去翻脸。因此都只能装作不知,自家忍气吞声下来。

眼下高明有了这般成就,这次回来不仅带回来一个十分漂亮堪比当红大明星的女朋友,还开了辆豪车回来。又开了公司,挣了大钱。高母立即便不禁吐气扬眉了起来,好生在这些人面前炫耀了一番。

一时众人羡慕之余,也不禁颇有些嫉妒的。但当着面儿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像以前的高母一般,选择忍了下去。

高明虽然能看出高母的扬眉吐气之意,却着实不喜欢这种嘈杂的环境,也些不太喜欢母亲这般炫耀,立即便寻了个借口,先跟着高父上楼了。

倒是柳文静颇谙高母之意,还觉着这种事特别有趣,便选择留了下来帮高母助阵,在那里扮演“孝顺儿媳”。让众人瞧着她这个漂亮媳妇不仅人长得漂亮,还乖巧听话,更是引得众人十分艳羡。

“唉,你妈啊!”高父上楼之后,见高明也跟着上来,立即不禁有些摇头叹气地十分无奈。

不过他面上虽是无奈,也确实不太喜欢妻子的这般故意炫耀,但自己心里,也其实颇有扬眉吐气之感。觉着高明这个儿子,今天终于是给自己长出息了。

高明闻言笑了笑,没接这话茬,而是过去饮水机旁,给高父泡了杯茶,放到他身旁。

高父见状,欣慰地笑笑,过去坐到沙发旁,然后又指着对面的沙发向高明道:“来,你坐,我跟你好好说两句话。”

高明一见父亲这架势,不禁立即下意识地有些抗拒,觉着父亲恐怕又要跟他来番大道理了。但他虽然不情愿听,对此也十分无奈,却也不好当面推拒,只能是赔着笑脸地听话过去坐下。

等高明坐下后,高父拿起茶杯喝了口茶,又轻咳了声,这才看着高明说道:“你现在开公司做生意虽然挣着钱了,但我也得提醒你一句,一定要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要得意忘形,骄傲自满。”

“骄傲会使人退步,只有保持虚心,才能不断继续进步。这就是现在好多人常说的那句话,要不忘初心啊!”

“不忘初心”这话确实是不错,但被人提的多了,高明却也不禁有些耳朵快听出了茧子来。尤其高父这般架势地讲话,很像是在他单位里开会讲话发言一样,直让高明又是满心无奈。

不过不管心中如何想,他面上当然是不会反驳,听完立即虚心表示接受地道:“爸,我知道,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骄傲的。何况我现在挣的这点儿钱才算哪儿,我也不会就满足这么点儿,争取月收百万、千万才是我的目标。”

说罢一笑,又接道:“我现在已经设立了一个小目标,先挣他一个亿。”

高父却是平常不多上网,没听过这个梗,此时正举杯喝茶呢,一听高明这话,差点儿把一口茶喷出来。先挣一个亿,这还叫小目标,这小子野心得是多大。

他咳了几声平顺了下,又连忙接道:“我叫你不忘初心,保持进步,继续努力,但你也不要太好高骛远了。一个亿,你也真敢说?”

高明闻言一笑,道:“爸,一个亿其实也不算多。你想想,我这公司要是每个月营收能达千万,那不是一年就挣下一个亿了吗?”

“你别千万了,月收能过五十万就不容易了。你也别把目标定太高,我也不指望你发多大财,咱们小富即安就行。你挣的太多,也容易树大招风。”高父向高明压压手,继续说道:“这做生意,我是不懂,但书上不是也常说吗,商场如战场。这商业竞争,有时候也很残酷。所以你也别太招摇了,挣着了就行,别都独占了。大家全都有饭吃才好,只有你一个人吃,其他人都饿着,那还不都得盯上你。”

高父的这番话,倒也确实是道理。只不过对高明来说,要起走到这一步,却也早的很。何况对他来说,无论来自任何方面的威胁,他也都不怕。因为他早就已经不是寻常普通人了,还掌握有远超普通人的强大力量。所以论这世间,还真真多少他怕的。

只不过这些话,他却也没必要跟父亲说了,当下听完后,仍然只是表示虚心接受地点头。反正父亲无论说什么,他都点头听着便是。当然,有没有真心听进去,会不会照实做,那就另当别论了,他从小到大就这么过来的,早就学会了应付的办法。

高父接受又跟高明讲了番道理,听得高明都快忍不住睡着时,终于房门声响,高母带着柳文静姗姗来迟地回来了。

高母一回来,满脸都是眉飞色舞的表情,显得十分高兴。柳文静还挎着她的胳膊,两人有说有笑,好的直像是对亲母女也似。可见柳文静在下面的帮忙助阵,也是把老太太哄得非常高兴。

两人说说笑笑地进来后,一见他们父子俩在这儿有些严肃地谈话,高母便立即有些不高兴地向高父道:“行了,小明现在已经这么有出息了,你怎么还跟这儿说儿子。他好不容易大老远回来了,你也不说让他歇歇?”

说完,立即向高明与柳文静道:“小明,文静,你们都别在外面陪着了,回房歇会儿去吧!”

第十八章 生活方式 远离熟人

高明与柳文静一路开车而来,这时倒也确实觉着有些累了,闻言便告辞一声后,各去休息。

当然,是分别去各自的房间。高明自然是住他家里自己原本的房间,至于柳文静,则是被安置在了他姐姐高月的房间。家里目前就这么间空房,也只有是安置在这间。在父母没做安排前,高明也知道必然是这个情况。

虽然他现在与柳文静的关系是正式的“男女朋友”,而现在年轻人大多开放,往往交朋友没多久就会住到一块儿。所以他们俩有可能已经在一起,也并不是太意外的情况。

但高明父母的观念则相对较保守一些,觉着没结婚就住一块儿还是不好的。就算心中猜到他们有可能已经在一起了,但至少在家里的这段日子,他们俩也得分开。不然他们老两口还在,这影响也不好。传了出去,恐怕也会被周围的邻居说闲话。

不过他们这担心,却是有点多余了。当高父高母把高明与柳文静分别安排到不同的房间时,两人都没有半点异议,很顺利就答应了。这在他们看来,当然是觉着两个孩子听话懂事,知道他们的意思。

但事实是,高明与柳文静真没在一起过,眼下这个男女朋友的关系还是假装的,当然不可能就真住一块儿。

反而父母要是安排他们两个住一起的话,高明还要伤脑筋怎么拒绝,让他们分开住。眼下这个安排,其实正合他意。

两人各自回房休息了会儿后,等睡醒过来,便见高父高母都已不在,显然是都去上下午的班儿了,这事高父高母之前也跟他们说过,两人自然也不意外。

睡醒过来后,高明便与柳文静重新下楼,到车上去拿他们的行李。之前高明还担心有可能会跟父母闹不愉快,有可能要出去住宾馆,所以便没急着搬行李。

后来吃完午饭回来,高明也是没急着搬。但看眼下这情形,他这次回来却是跟父母相处的很不错。既事业有成,还带了个漂亮女朋友回来,父母对他都挺满意,便没再因为这两样老话跟他闹不愉快。

既然如此,高明自然便决定留在家里住,也省了住宾馆的钱。何况在自己家里,也方便一些。而且现在的这情况,父母不会同意他再出去住宾馆。

搬了行李上楼后,两人各自整理一番。见时间还早,柳文静便央着高明带她出去逛街,转转这座高明从小生活与长大的小县城,也顺便打发下下午的时间。

高明对柳文静的这个提议考虑了下后,倒也没推辞,立即收拾一番,便带着她出门上街。

毕竟柳文静这次是帮了他忙的,而且算是大忙,所以这也就当作是对柳文静的回报。在这段期间内,他得把柳文静陪好了。再说他当初说动柳文静的理由,也有顺便当是旅游。再且他们经常同进同出,也是做为男女朋友的一种有力表现。所以就算为了在父母与亲戚朋友面前装得像点儿,高明也得时常陪着柳文静。

这座小县城里,确实没什么太有名的景点。但每个地方,自然多少还是有些景致的,至少做为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公园这种给市民们放松游玩的景点是少不了的。

另外,这座小县城里也有些特色小吃之类。虽然同样不太出名,但至少是柳文静以前没接触没吃过的,便沾了新鲜好奇这点。

其实所谓旅游,也无外乎就是各种尝鲜而已,经历些不同寻常的经历,看些以前不曾见过的风景。

当在一个地方待的太熟了后,当地的许多东西,便不免缺了些吸引力。而外地的无论什么,只要是没去过的地方,对他们来说都算是新鲜,可以当作是去旅行。

所以旅游,有时候也没必要非去一些特别有名的景点,随便前往一座陌生的城市,看看不同的人、不同的事、不同的景,便可以算是旅游,还不会赶集似的到处人挤人。

旅游,其实算是很私人的东西,没必要非跟着大流走,只要自己觉着自己的旅途不错,一路上都很开心就可以了。

高明有时候兴起旅行时,就是经常如此。一个人信步由疆,有时候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地,走到哪儿算哪儿,反正只要是以前没去过的地方就行。

正好这座他从小熟悉的小县城,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却也是有了许多不同的变化。所以陪着柳文静一起逛街时,高明也不禁颇有些新鲜感。有好多地方都是推翻重建或新扩建的,他以前也没去过。不过以前的大致印象他也有,也正好一一对照,重新熟悉下自己家乡。

这一逛,两人便直逛到了晚上。晚上也不回去吃饭了,提前打电话跟父母说了一声,便在外面吃了。问了句用不用给他们带些回去,父母也回答说不用,让他们自便就行。

一路逛街的时候,高明也偶尔碰到几个熟人,两个还是他初中时期的同学。

毕竟这座小县城,着实不大。虽然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跟已比当初扩建了许多。可比起些大城市来,还是显得太小。

而且规模虽然扩建了,但其本质却仍然没多少变化。像这样的小地方,仍然是熟人社会与熟人社交,似乎谁跟谁谈上两句,都能彼此攀扯上关系,互相认识相同的朋友,甚至有些还有些亲戚关系。

这般一来二去地谈起来,也就更加熟络了。原本两个算是陌生的人,也同样成为了熟人。这般互相发展,圈子套着圈子,都有些共同的朋友与熟人,最后便始终是在一个大圈子里。

这就是所谓的熟人社交,大家基本都不脱各自的交际圈,绕来绕去,也往往都能多多少少地套些关系与近乎。

而在这种熟人社交圈子里办事,也往往更需要较强的人际关系,关系多的跟办事的谈熟了,就能把事情办好。反之不熟的话,就往往可能办不好。一个完全陌生的外人要想融入这个大圈子里,也非常不容易,需要下很大的功夫。

有些人很喜欢这样的社交圈,觉着到处都是自己的圈子,都有自己的熟人,走到哪儿都有人认识,显得很面儿很有派头。而且始终在熟悉的圈子里,也会更有安全感。

但高明就恰恰不喜欢这种到处会碰到熟人的社交圈,尽管他从小也是在这样的地方长大,但他就偏不喜欢这种。觉着到处都会碰到熟人,走到哪儿都得跟人打招呼,其实也挺烦。有时候他就是不想打招呼,就想自己一个人待着。可走哪儿都碰到熟人的话,却又不得不招呼,不然就会显得他没礼貌,周围的人也会这般说他。

所以,还不如到处是陌生人更简单些,无论去哪儿,谁跟谁都不认识,也就不用点头陪笑脸地去招呼。自己想干吗就干吗,也不用去看谁的脸色,听谁的闲言碎语。

想安静时,就一人独处;想热闹时,就去些人多热闹的地方,比如酒吧之类的地方。不认识的,也可以现成认识几个,聊上几句。然后一起晚上几杯酒,一起高兴一番。等酒醒之后,便又当作转头不认识的陌生人,没必要继续什么。而城市那么大,也很难再碰到。

需要时相濡以沫,不需要时就相忘于江湖。谁都不必对谁负责,也不必去费心经营与维护双方之间的关系。简简单单,岂不是好。

如论是友情也好,爱情也罢,都可以如此。

古人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也就是朋友之间没必要非相处的多热烈。大家互相不苛求,不强迫,也不存在谁嫉妒谁,更不必时时联络。这样的关系看起来,自然就是淡如水。

后面还有一句,叫“小人之交甘若醴”,醴这个字,在古代是美酒的意思。意思就是说,小人之间的交情,反而会来往密切,彼此也会交际很多,常常走动,感情简直就像美酒一般让人陶醉。可这种人的交往,却大多出于利益的结合,必然是有求于人,才会蓄意结交。

如果谁也不求着谁,谁也不需要用到谁,大家自然也就不必非得全都认识。

熟人社交中,利用熟人的关系来办事,大部分都是有所求。所以这种之间的交情,也就未必全都是真的。很多人都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恭维你,背后抹黑你,说你的坏话。

高明也不是说这种熟人社交便不好,大家各有所求,各有各自不同的喜欢,喜欢什么,便自去追求什么便是,没必要非强求他人认同。

比如高明一直待在外地,不肯轻易回来,便是有这方面的原因,因为他内心里很不喜欢这种熟人社交。

他无论是当初上大学,还是眼下所在的琅,都是他以前从没去过,对他来说十分陌生的城市。而他选择这两个城市的原因,除了风景、气候之外,便同样有因为是陌生。

他之前离开自己当初上大学的那座城市,或多或少地也有些这方面的原因。主因当然是因为跟自己前女友分手闹掰的关系,不愿意再待在同一座城市。但另外的因素,也有些是因为当初他的好多大学同学都选择留在了那座城市发展。这样一来,便在这座城市中添置了他的许多熟人。而他不喜欢到处有可能碰到熟人,便也就下意识地选择了逃离避开,重新选择一个陌生的地方。

大学毕业后,除了刚开始在同一座城市的那年他避不开外,后面的几年,他便都故意没去。口上说的主要理由,是不想遇到前女友,免得见面后尴尬。其实不方便说出口的原因,他心里也清楚,那就是不想一下见那么多同学,到处都是熟人。

他也清楚自己的这种想法有些怪异,但他这么做也没影响到谁,于人无害,便也不觉着有什么错。任何人都有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自己有能力做到就好。

高明崇尚自由,所以他便选择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就算偶尔夜深人静时会感到寂寞,但寂寞却也很容易慰籍。而且也就是偶尔的情绪,他很多时候,都更喜欢独处,寂寞并没什么不好,他又没妨碍着谁。

最初陪柳文静逛街时,高明还颇有些兴致,因为这座从小他生活的小县城,多了许多陌生的地方,这对他来说是新鲜感。但当后来接连碰到几个熟人后,他便不禁有些兴致缺缺了。

至于碰到的那两个初中同学,高明也只是打过招呼后,就匆匆告辞离去,并不想跟他们多作攀谈,更不想留下来小聚。至于所谓的初中同学后,他更是从没参加过。

倒是他也曾得到过邀请,家乡有人转展找到他的随系方式后邀请他回去参加,或者是趁着大家都过年回老家时一起聚一聚。但这种时候,高明都往往以各种借口推脱不去。

在别人的眼中看来,都觉着他是越长大越孤僻,反而还没有小时候好相处了,好像显得颇为高冷,小时候的朋友全都不打算认识了。

但在高明自己看来,他则只是觉着自己越长大越成熟,也越独立与自由。更想做些自己喜欢的事,不喜欢的,便就能推便推,尽量不做。至于别人对他的看法与背后对他的议论,他才懒得在乎,那重要吗?对他来说,一点儿不重要。

人终究是给自己活的,而不是活给别人看的。只要自己过得开心就行了,哪管别人怎么议论。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而已,既没影响谁,也没妨碍谁。

高明不想结婚,不想成立家庭,其实也是下意识地不想扩交自己的社交圈子。觉着自己一个人简简单单就好,而一旦结婚有了另一半,那他另一半的家人与亲戚朋友,便也立即全都成了他的熟人。只是眨眼之间,交际圈就会无形中扩大了几倍,多了许多熟人。

第十九章 坚持练习 表妹家中

高明带着柳文静回到家中时,已是差不多快到了晚上九点。

他父母一向比较早睡,再加上年纪渐大,也是越缺乏精力。所以高明与柳文静回去后不久,四人没谈几句,高父与高母便向他们道了晚安,先回房去睡了。睡前也叮嘱了他们要早点儿睡,因为明天就要过去高明表妹家中帮忙。

有些地方无论结婚,还是老人大寿或孩子周岁之类,凡是过事,都要提前三天庆祝,连吃三天的流水席。据说有的地方时间更长,会提前七天庆祝。

幸好高明家乡这儿没这么长的庆祝时间,只是提前一天开始,连上婚礼当日,只有两天。

这提前的一天,宾客前去,也不全是为了吃饭,还要帮忙做些事。而且无论帮得上帮不上,也多少过去应应场面,跟主人家说几句话。

以前红白喜事之类,凡谁家过事,都需要左邻右舍的前去帮忙。那时也大部分都是在自己家里摆桌设宴,宾客多了,准备的菜也多,自然就需要更多的人帮忙。

现在过事却省了许多,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到一些专业的饭店与宴会厅去过。既有更宽敞的场地,酒席也全部是饭店承包,就会省了自家的许多事。虽然花用可能比在自家过会多一些,但却能轻松许多,节省许多麻烦。另外现在婚礼安排,也有专门的婚礼公司。

所以现在宾客提前庆祝,都是过去应下场面,早不需要动手帮什么忙了。有时去不去的也不要紧,只需要婚礼当天出席就行。

但旁人也还罢了,高明家却是近亲,高母与梁海霞的母亲是亲姐俩,提前一天前去庆祝与帮忙,绝对不能少。

好在梁海霞这次结婚,也是同样选择在酒店,有更专业的酒店工作人员,其实也不需要他们帮什么忙。但就算如此,过去应场面也是必须的。

高父高母明天还要坚持上班,所以打算在上班前,一大早就赶远去见见,应下场面。而高明不用上班,便被高母安排了明天要全天在旁边帮忙照应,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主动帮忙。

这提前一天,并不是正式的婚礼,高父高母打算早上上班前来一趟,中午饭点时过来一起吃饭,晚上下班后再来一趟。一天三趟,也算足够勤快。毕竟有酒店包办,不需要他们多做什么,趁着上下班的空档来看看就是,没必要为此耽误工作。

等五一那天正式举行婚礼时,他们也都一起放假了,那时便有空儿全天陪同了。

高月与成兴华那边也是一样,他们一家早就提前商量好的。也就高明提前回来,便被高母抓了壮丁,安排他和柳文静代表他们全家,明天一天都要全天陪同。

高明对此虽然有些不情愿,却也没什么好借口推脱,只能是答应了下来。何况想想是表妹结婚,自己也确实该多少帮点忙。他主要就是,不太想见那么多亲戚。要只是表妹和姨妈一家的话还好,但明天肯定不少亲朋好友都会来。

高父与高母先回房睡觉后,高明与柳文静在客厅里看了会儿电视后,便也相继洗漱一番,各回房去睡了。

虽然他们下午都小睡了一会儿,这会儿还并不觉困。但想起明天颇有得忙碌,便还是早睡一些,养足精神才是。

高明回到自己房中后,也没忘了每日必须的功课,又在房中练了几遍八段锦与一会儿呼吸吐纳术。

这两天开车回家的路上,他每天晚上住宿时,也都坚持有练。只是毕竟不比平常,旅途劳累,再加上一天中的时间大部分都要用来赶路。所以比起之前来,他这几天的锻炼量,当然是减少了许多。

不过高明对此也不强求,少一些便少一些,只要坚持住没断了就好。有些外事烦扰,这也是避免不了的。

以前一些修行之辈,比如和尚、道士之类,都选择在深山老林里建寺立观,或是觅地修行,恐怕就是有这方面的原因。为了远离俗世红尘的各种烦扰,这样才能得清净,更加专心用功修行。

高明现在才只是处于筑基阶段,每日的修行尚并不算重。要是遇到后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修行的话,恐怕也得找个什么深山老林的清净地方,能够安静闭关的。

当然,现在考虑这个就有点儿远了,他也就是稍微一想,就立即转回了眼下。然后修行完成后,便立即躺下睡觉。

睡下辗转了一番后,终究是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他又习惯性地早早便醒了过来。醒来之后,他看了下时间见还早,尚是早上六点多,便自己一个人轻手轻脚地出门,到外面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做了番晨练。

他家这块儿还没有经过什么拆迁改建,大部分建筑都维持了他小时候的模样。所以对于这片儿,高明也是仍然很熟悉,熟门熟路地便找到了片没人的地方。

想着今天还有事,而且他父母也一向比较早起,所以高明也没像往常一般晨练那么久,早早结束后,还顺便在外面买了早餐回去。

果然回去后,便见父母已经起来,母亲还正在厨房里忙碌,准备开始做早饭。

幸亏高明回来的及时,高母也是才动手,眼见高明已经带回了早饭,自然是罢手不做,吃儿子带回来的,同时也不禁十分高兴欣慰。

本来他们老俩口还以为高明仍在房里睡觉呢,就像往常高明回来时一样,总是晚上很晚睡,第二天又很晚起。

没想到高明这回回来,是真改了性子,不但事业有成,并收获了爱情,连人都变得勤快了,起了这么大早,还贴心地给他们全家一起买早餐。

柳文静这时,却倒是仍在睡。不过她昨晚睡的也早,所以高明过去敲门叫了两声后,便很快把柳文静叫醒一起吃早饭。

全家人一起吃过早饭后,又各自洗漱收拾罢,便一起出门,由高明开车,带着全家前往表妹家。

梁海霞一家,同样是住在县城内,不过他们家前是早几年便搬进了一座新盖的小区楼盘,住的是高层电梯房,并不想高明父母这般,还是住的这种老房子。

高明的姨父与姨母,也算是公职人员,两人都是中学教师,而且都是正式的。其中高明姨父,还是高明上中学时候的班主任,也算是挺有缘份。

早年的时候,他们学校也有分配房子,也是像高明父母这般的家属院老楼。不过后来却是赶上那片儿拆迁,连学校都另行选址新建。他们的这学校家属院,自然也不可避免。

眼下他们住的这新小区楼盘,便是当年还迁后搬回来的,赔了他们一套更大的新房子。

这里高明当然也来过,自然是熟门熟路,一路都不用父母指路。

赶到之后,但见梁海霞家所在的楼下,已是停了不少的电动车,显然已经来了不少人。

这小区也不让进去停车,高明便把车停在了外面,跟父母和柳文静一起步行进小区。

他们家住的是九楼,乘电梯上楼之后,但见房门大开,里面人声喧杂,十分热闹,七大姑八大姨的已是来了不少。里面还不少人在抽烟,一片烟味呛鼻。

高明自己虽然也抽烟,但却抽的很少,也一向很少在人前抽,所以还是不喜欢这种烟雾缭绕的环境,也不喜欢不顾及他人感受就随便抽烟的人。

但此时房中大部分都是亲戚,但就算不喜欢,也只能是皱皱眉头,暂时忍受。

“表哥,你回来了!”

高明随着父母刚一进门,就立即听见一个清脆兴奋的声音向他叫道。转头一看,便正是表妹梁海霞。

梁海霞明日就要结婚了,今天当然也是有特意打扮,显得比平常更加漂亮。

高明长大后虽然跟这个表妹见面的次数很少了,但当然也还认得,何况往常逢年过节,双方家里也会互相走动。只是长大之后,因为来往的少了,不免就生疏了一些。

“小霞!”见到梁海霞高兴地过来,高明自然是笑着回了一句。

“姨父,姨妈!”梁海霞走过来后,这才笑着向高父高母打招呼。

打完招呼后,她立即一双美目盯在高明身边的柳文静身上,打量着向高明问道:“表哥,这是你女朋友吧?真漂亮!”

“你好,我叫柳文静,确实是高明女朋友。”柳文静闻言这下,没等高明介绍,便立即主动率先开口向梁海霞打招呼道。

“你好,我是高明的表妹梁海霞,文静姐你以后也叫我小霞就行了!”梁海霞见状,表情稍微变化了下,自然也是立即笑着回应,并伸手跟柳文静握了握。

这时梁海霞父母也是注意到了他们,连忙一起过来跟高父高母打招呼。见到高明回来,还带了女朋友来,也是热情地招呼,连连夸柳文静漂亮。

双方招呼寒暄一番后,高父高母又向房中认识的其他亲戚与朋友打了圈招呼。他们这边打招呼之际,高月夫妻俩也是跟着赶来了,又是一番热闹。

不过他们都还要上班,却是也没空多留,打完一圈招呼后,便又一起相携着离去。正好,高月夫妻俩也顺便送高父高母去上班,不用高明再开车跑一趟专门送他们了。

九第十九章 酒宴闹事者

高父高母与高月夫发俩离开后不久,梁海霞便把柳文静拉到一边说话,给柳文静看她拍的结婚照,顺便探问她跟高明是怎么认识的。

她们女生说话,高明便没一块儿跟着,而是趁着没人注意时,独自一人溜出了门儿。然后出去小区外面,自己坐进了车里独自玩儿手机打发时间。

上车之后,他顺便给柳文静发了个微信,告诉柳文静自己在车里。如果柳文静待的不耐烦了,也可以找个借口溜出来找他。

虽然父母交给了他要全天陪同的任务,看有什么需要时他好主动帮忙,但他刚才也在里面晃了一圈,明显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再说里面此时坐着的许多亲戚朋友,也大部分都是在坐着闲聊,互相攀谈。全都是闲坐,显然是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而且他此时也并没走远,就在外面小区。所以真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也可以随时打电话找他。

高明给柳文静发过微信好久后,柳文静方才回了一条,说跟他表妹梁海霞聊的很投缘,而且也觉着参加这种婚礼过事挺有趣。于她来说,是从没体验过的一种新奇事,还觉着十分新鲜。所以竟是待了下去,一直都没下来找高明。

直到过了上午十一点,快到吃中午饭时,柳文静才伙同梁海霞以及梁海霞的父母一起下来。

今天中午这顿饭,便是到订了宴席的酒店去吃。所以他们此时下来,便是要赶往酒店。

有柳文静陪着,柳文静自然是拉了梁海霞一家三口过来一起坐高明的车。何况高明也早有这打算,见柳文静一直没下来,便在微信里给柳文静交待了一句。既然一上午都是闲坐,没帮上什么忙,那顺便拉上表妹一家三口去酒店,也算是他唯一能帮到的忙。这样待会儿去了饭店见到父母后,也终究算是有点儿交待。不然一个人忙帮上,还一上午躲在车里不见人。他父母知道后,不免又会要说他几句。

其实以关系的远近亲疏来说,便是高明没有主动邀请,梁海霞一家三口也会多半儿选择来坐高明的车。毕竟高明是亲外甥,又是娘家人。女方结婚,当然是娘家人更显亲近些。

“哟,小明,换了辆新车啊,这是红旗吧!”

眼见柳文静带着梁海霞一家三口过来后,高明便立即下车相迎。才迎上来,梁海霞父亲一见,不由立即惊讶地向高明道。

“是,姨父!”高明笑着点头。

“我们才刚听你女朋友说,说你开公司当老板了。这看来是真挣钱了,好啊,我们家小明终于出息了!”梁海霞母亲闻言后,也是立即接着说道。做为亲姨妈,眼见自己外甥出息,她也是打心眼儿里更加高兴。

“我早就说表哥将来肯定会有大出息的,你们还都不信。瞧,这回成真的了吧!”旁边的梁海霞闻言之下,也是立即笑着接道。说话间,还颇为替高明有了这般成就而得意。

梁父梁母闻言之下,都是笑了笑,没接这话。

高明见状,自然也是没多提这话茬,立即请他们一家三口上车。

上车之后,高明立即发动汽车驶出停车位。然后由梁海霞在后面指路,一路很顺利地抵达了明天即将举办婚礼的酒店。

进入酒店后,但见来的人更多,更加热闹。毕竟此时,还多了男方家里的亲戚朋友与客人,立马就多出了至少一半儿的人。婚礼当然是男女双方都要一起庆祝举行,之前在梁海霞家里,来的都是女方的亲人朋友。此时赶到酒店后,男方的才汇集过来。

另外,许多人都是全奔着赶饭点儿才来的,而且直接就来酒店,也不去男方或女方的家里。此时这一到饭点,人就立马全冒了出来。

赶到饭店时,高明的父母与姐姐、姐夫也都是早就一起赶到,他们基本全都是十一点下班。下班后也就直接来了酒店,没再去梁家。

此时高父高母与高月夫妻俩,都正在酒店宴会厅的大门口,帮忙张罗招呼着他们女方这边的亲朋好友与宾客。

男方那一边的家人,此时自然也都是站在另一侧,帮忙招呼他们那边的亲戚朋友。

梁海霞结婚的对象,名叫吕运达,此时也正在男方的迎宾之列。

高明与柳文静陪着梁海霞一家三口进来后,梁海霞便先带着高明与柳文静,主动给吕运达及其家人做介绍。

毕竟高明这个表哥,常年不在家,高明的这个女朋友,也是第一带回来,所有人还全都陌生,所以梁海霞先特地介绍了他们认识。

这个吕运达看起来倒是也显得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而且年岁也跟梁海霞相仿,并没大许多。高明打量过后,倒也觉着还算瞧得顺眼。

其实就算不顺眼,人家父母都没说什么,他只是个表哥,除了替表妹感觉不值外,也没有立场多说什么。

互相介绍一番,打过招呼后,高明虽然很想立即进去找个没人的角落坐下等着开席吃饭,但他父母却不允许,立即也抓着他过来在门口一起迎宾招呼客人。

高明对此虽然十分无奈,很不情愿,但父母之命,却也不得不答应。尤其这种场合下,也不是闹争执起冲突的时候,他这点轻重还是分得清楚的。

好在开席的时间并不会拖太多,也就过了中午十二点后,就会正式开席,这也基本是约定俗成的规矩。无论谁家过事,基本都是这个时间段。早一点晚一点没关系,却不能差太多。

所以一等过了十二点,里面大厅里正式开席后,他们便也不用继续在门口招呼迎客了。过了十二点开饭这个规矩,基本所有宾客也都知道。所以到了这个点儿,该来的基本便都已经来了。没来的,也就不会再来了。

毕竟今天还不是正式的婚礼当日,所以前来的宾客也不算太多,好多人都是等着婚礼当日才会赶来赴宴。今天就提前来庆祝的,主要是男女两家双方的亲戚与朋友,都是关系较近的。稍远一些的,就不会来凑这个热闹,等婚礼当日再来。

另外也是这天到底还是工作日,许多人可能也是因为被工作或其他事情所绊,脱不开身。等明天正式放了五一假后,肯定都有空闲前来赴宴了。

等大厅里的所有宾客们全都落座,又再等了片刻,不见再有人来后。梁家与吕家这两边在门口迎客的双方家人与亲戚,便立即跟着一起进内入席。

里面也早就给他们留了位置,正好在相邻的两桌。

梁海霞一家与吕运达一家,这成婚的双方家庭,先合坐了一桌。还没坐满的,便由关系更近的亲戚补上。比如高父高母就做为女方家的近亲与长辈被邀请到了主桌上,男方那家,则是吕运达的舅舅与舅妈。剩余高月、高明这些亲近的小辈,便与吕家的小辈们同坐一桌。

落座之后,酒店的服务们便很快推着推车送上了饭菜。这些都是提前便已经开始准备的,所以上菜的速度也很快。也就半个小时左右,就基本把菜上完了。

另外也是这天毕竟不是婚礼当日,所以这提前一天准备的饭菜也相对简单一些,并不如婚礼当日的丰富。

不过虽非正式的婚礼当日,席间却也是上了酒水,一些好酒的,便立即开喝了起来。

席间觥杯交错,划拳声声,再加上各种谈话聊天时,一时显得非常热闹喧哗。

高明落座之后,就只是闷头吃饭,也懒得理会别的。

倒是吕家那边,有个年轻人不住地在那里夸夸其谈,说话间眉飞色舞,大声喧哗,说到得意处时,还总向柳文静使眼色,好显得自己成了席间的焦点,想引起柳文静这个大美女的注意。

但柳文静见状,自然是懒得理会,觉着这人十分轻浮讨厌。

但那人却丝毫没有自知之明,喝了几杯酒下肚,还壮着胆子地故意跟柳文静攀谈。但自然仍是碰了满鼻子灰,柳文静根本懒得理他。

席间谈话时,加上这人的自夸,高明倒是也知道了这人叫做李腾辉,是吕运达的一个朋友,还是明天婚礼上的伴郎,与吕家也有些亲戚关系。

“美女,交个朋友吗?你是女方那边的什么人?”李腾辉见柳文静不理他,却是继续腆着脸地凑近乎说道。

柳文静见这人着在厌烦,不理会还像个苍蝇似地在旁边不住嗡嗡叫,此时也终于有些忍不住,立即转头说道:“你管我是谁,有完没完啊?”

“唉,你怎么这么说话,大家既然认识了,又这么有缘坐同一张桌子吃饭,那就当交个朋友熟悉一下吗?”李腾辉说道。

“拜托你有点儿自知之明行不行,谁想跟你做朋友了?你看不出我们这满桌人,都对你十分讨厌吗?”高明本来也不想理会这个李腾辉,觉着柳文静一直不理会,这人最后也就会处得没趣地偃旗息鼓了。却不承想,这人竟是还十分来劲,没完没了了。

眼见这家伙还在继续纠缠,高明也是终于忍受不了。何况他现在做为格柳文静名义上的男朋友,自己女朋友遇到了这种无耻纠缠之辈,他这个做男朋友的,也理应站出来替女朋友出头。

“你又是谁?”高明刚才坐下后就一直闷头吃饭没怎么说话,所以却是直到这时,李腾辉也尚不知道高明是谁。而且刚在门口迎客时他也不在,故此也错过了梁海霞之前的介绍,吕家这边,也尚没人说。

“这是我女朋友。”高明闻言之下,立即抬手抓住了柳文静的手,向这李腾辉道:“现在,请你别再骚扰我的女朋友了。”

“女朋友?”李腾辉闻言愣了下后,又忽然脸上一红,借着酒劲儿道:“女朋友又怎么了,不还没结婚吗?没结婚她就是自由的,有权利选择,我也有权利追求。怎么了,你小子不服啊!”

“我是不服,怎么了?”高明闻言,立即不由皱起眉头道。

“不服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我想做什么,说什么话,那是我的自由。怎么,你小子管天管天,还要管我说什么话啊?告诉你,你管不着。”李腾辉大声说道,“我喜欢谁就追求谁,这是我的自由,你就算是她男朋友,也不能拦着。”

“喝多了就去外面醒醒酒,别在这儿瞎胡闹!”高明冷声道。

“你才喝多了,老子没喝多。不服,来,咱们比划比划,看今天谁先喝趴下。谁要是先倒了,谁就是孙了,敢不敢啊?”李腾辉说话之际,立即“砰”地一下,拿起瓶白酒重重一声摔在了高明面前。

“我们走吧!”高明见状,又是厌恶地皱了下眉头后,最后却终究还是忍了下来。觉着这到底是表妹的婚礼会场,不好就这般闹起来,不然要搁平常的话,他早就忍不住收拾这个李腾辉了。此时他只是咬了下牙后,便立即起身拉着柳文静要走。

不着。”李腾辉大声说道,“我喜欢谁就追求谁,这是我的自由,你就算是她男朋友,也不能拦着。”

“喝多了就去外面醒醒酒,别在这儿瞎胡闹!”高明冷声道。

“你才喝多了,老子没喝多。不服,来,咱们比划比划,看今天谁先喝趴下。谁要是先倒了,谁就是孙了,敢不敢啊?”李腾辉说话之际,立即“砰”地一下,拿起瓶白酒重重一声摔在了高明面前。

“我们走吧!”高明见状,又是厌恶地皱了下眉头后,最后却终究还是忍了下来。觉着这到底是表妹的婚礼会场,不好就这般闹起来,不然要搁平常的话,他早就忍不住收拾这个李腾辉了。此时他只是咬了下牙后,便立即起身拉着柳文静要走。

不着。”李腾辉大声说道,“我喜欢谁就追求谁,这是我的自由,你就算是她男朋友,也不能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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