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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打印传送门》


第一章 这里是沙漠?

柯明德站在车顶,手搭凉棚,环视四周,遍地都是黄沙,一眼望不到尽头,天空碧蓝,不见一丝云彩,太阳肆无忌惮的放射着自己的火热,柯明德能感觉到,脚底下银色的车壳已经晒得滚烫。

这是一片沙漠,纯粹的黄色的沙的天地,看不到一丁点的绿色,有的只是连绵起伏的沙丘,以及风经过后留下的串串涟漪。

柯明德从车顶跳下,细沙淹末他的脚跟,他胡乱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拉开车门进去,把外套脱掉,扔到副驾驶上,又脱下毛衬衫,摸了摸,已经被汗湿透了,它又把鞋子、裤子都脱掉,身上就留了一件灰背心和一条内裤。柯明德又走出车门,将汗湿的几件衣服搭在引擎盖上,把鞋里的沙倒掉,放在车顶。

回身钻进车厢,点着火,犹豫了一下,把空调打开,倚在座位上,静静的躺了一会,口中低声咒骂一声:“真是作死!”

拿起手机看了看,没有一丁点信号,他恨恨的放下手机,握拳在方向盘上很砸一下,手上的痛苦丝毫不能缓解他心中的焦躁与慌乱。

过了一小会,身上的汗已经落了,也稍微冷静了一些,心里把事情捋了一遍。

“刚刚我还在高速上,现在却在一片沙漠。”

“刚才还是十二月,正值冬天,现在外面却有三十多度。”

“手机没有一点信号,汽车也是。”

他心中逐渐明悟:

“我确实是穿越了!”

柯明德伸手关掉了空调,熄了火。

“我现在身处沙漠,四周荒无人烟,要注意节省能源。”

“目前来看,这地方具有重力,可以看到太阳,空气和温度也都适合人类生存,与地球别无二致,可能是穿越到了地球上某一片沙漠,没有被人类的通讯网络覆盖的沙漠。”

“也可能是到了异世界,空气、温度、光照都适宜人类生存的异世界,只是不知道沙漠到底有多大。”

“现在当务之急是维持生命,离开沙漠。”

“不过,最最要紧的是金手指!”

柯明德睁着眼,目视前方,空无一物。他的眼神涣散,不过在他的视线中,却浮现出一张列表。

列表分左右两列,左边一列从上到下列着许多名目,限于篇幅,这里仅列出几条作为示例:

黄金(5/千克)

白银(4/千克)

铂金(4/千克)

……

华为手机(0.1/台)

电动剃须刀(0.1/台)

宝马X7(296/台)

右边一列是工作日志,也是一条一条的显示,从上到下按日期排序:

2010年3月19日

打印黄金66克,消耗能量0.1。

打印钻石729克(3645克拉),消耗能量0.1。

打印钻石729克(3645克拉),消耗能量0.1。

打印钻石73克(365克拉),消耗能量0.01。

2010年3月20日

扫描保温杯,消耗能量0

扫描手机,消耗能量0

扫描居民楼,消耗能量1

……

2017年12月21日

发现不稳定空间通道,稳定空间通道,建造传送门,消耗能量1796

……

在表头的位置,用亮眼的红色写着几个字:“能量:0.1”

看着工作日志的最后一行,柯明德的心中五味陈杂,有些兴奋,也有些后悔和恐惧。或许是命运的抉择,这一项刚好消耗了他七年间积攒的所有能量。

“超级打印机发现了不稳定的空间通道,在我的指令下,建造了传送门,我应该是穿过了传送门才来到这片沙漠,可是传送门在哪里,周围全是沙漠,除了我和车子,没有任何东西。”

“打印机,检查周围物品。”他心念一动,对超级打印机下达指令。

“发现汽车1,服装4,手机1,耳机1,矿泉水(瓶装)6,保温水杯1,擦车布1,润滑油(壶装)1,靠垫3,手电筒1,薯片(桶)1……空间传送门1”

“很好!”他点了点头,打开了空间传送门的详细资料。

“空间传送门(双向)”

“方向:京珠高速北京路段——未知地点(沙漠地形)”

“启动所需能量600”

柯明德皱起了眉头,心里盘算起来:

“我每天能获得一个能量点数,在沙漠里,没有获得资源的途径,食品、水、药品都需要超级打印机打印,按照每天吃1千克食物,喝1千克水来算,每天大约需要0.5的能量,留出误差和意外所需0.1,每天可以结存0.4能量,要攒够600点能量需要……1500天,也就是4年多!”

“一个人,在一片沙漠,单独生活四年,就算是有吃有喝,也是很困难的,还需要医疗、交流、娱乐等等,人毕竟是社会型生物,独自待上四年,恐怕我会疯掉!”

“我需要离开这里。”柯明德在脑子里回想一切关于穿行沙漠的事。“三毛去过撒哈拉沙漠,她有没有穿越它?不记得了;小时候看过一本漫画书,讲述的是沙漠探险;撒哈拉沙漠是地球上最大的沙漠,它到底有多大呢?鬼才记得……噢,去年还是什么时候,新闻上说有个人徒步穿过了撒哈拉沙漠,花了一个月还是两个月……”

柯明德感到有些振奋,一个普通人,都能够穿越地球上最大的沙漠,而他,拥有超级打印机,丝毫不用担心补给的问题,并且还有一辆车。

“说不定我明天就能离开沙漠,”他自我安慰自己,“只要能搜索到信号就行。”

“只要这里是地球!”

柯明德给自己提了提心劲,拉开车门,一股热浪涌了进来,气温恐怕快有四十度了,抬头看了看,太阳升到了最高,正值中午,他低头看了看手表下午四点十七,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这是一款江诗丹顿,上面还能显示日期,是他把一颗73克的钻石卖给沙特王子后王子送给他的,价值二十多万人民币,也是他这一身行头里最贵重的。

可能是时差吧,以前读书的时候还记得怎么算时差,可是早就还给老师了。

车壳滚烫,衣服已经干透,柯明德收起了衣服,又把整一辆车翻找了一遍,把用得着的都找了出来,坐回了驾驶位,打着火,打开空调。

衣服都放在副座,食品放在后座上,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扔进储物柜,水杯座上放了一个保温瓶,里面还有大半杯乌龙茶,一支野外用强光手电放在仪表盘上,它的底部有一个指南针。

“我记得撒哈拉沙漠在地图上是一个东西方向的长条,保险起见就往南北方向走,而且气候随纬度变化,恩……往南走吧!”

下定决心,柯明德发动车子,向正南方向驶去。

第二章 一路向南

音箱开着,《The Mass》的旋律环绕在柯明德耳边,他正带着一副墨镜,最初还不觉得,但刚开没多久车,他就有些受不了沙漠刺眼的反光。

汽车的速度有60码,沙地毕竟不适合行车,他的座驾又不是沙漠越野,本人更没有在沙漠的行车经验,不敢开快,还是以安全为上。

又绕过一座沙丘,柯明德看了一眼里程表,默默算了一下,两个小时,开了一百多公里,但他估计直线距离怕是超不过80公里,为了走平坦些的路,多废了不少功夫。

“嘣!”

一声巨响!

已经十分疲惫的柯明德一个激灵,猛踩刹车。松软的沙地上,车子转了一个大圈才停下来,留下一片痕迹。

柯明德下车检查了一番,脸色有些难看,因为汽车左前轮瘪了下去。他用手在轮胎上摸了摸,只觉得一片滚烫。

轮胎在高温环境工作时,应减小胎压,否则很容易出现爆胎的事故。而在两个小时之前,柯明德还在隆冬腊月的北京,现在却出现在地表温度有五十多度的沙漠,轮胎承受不住也是理所当然的。

虽然有些懊悔,但柯明德没有慌乱,车上有备胎,不会耽误他赶路。不过他并没有立刻更换轮胎,而是取出随车工具,把其他三个轮胎的气放了一些。由于没有检测工具,柯明德也不知道该放多少气,只能凭借感觉来。

感觉着轮胎中的热气吹在手上,柯明德看了一眼超级打印机的列表。打印一只轮胎需要9点能量。得攒二十天才能攒出来一只轮胎,如果车出了毛病,我是该放弃车子选择步行?还是该打印零件把它修好?

换好轮胎,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计时工具上显示时间是19:20,可太阳才刚开始偏西,估摸着是当地时间三四点钟,柯明德把手表调到四点钟。

按照指南针校准了一下方向,再次上路,悠扬的音乐再次响起。

手表上时针指到了“7”,此时天已经全黑了,温度也降了下来,柯明德降下车窗,习习凉风吹在脸上,舒爽又惬意。

他停下了车,切换成了近光灯,走出车厢,扭扭脖子扭扭腰,绕着踱了几圈,只觉得丝丝寒意逼上心头。

沙漠里温度下降的很快,柯明德今天才对此有了直观的概念,他回到车上,穿上衣服,关掉车灯,只把车窗打开。

月亮不知何时升起,皎洁的光芒照在沙漠上,泛起一片银光。柯明德无心欣赏这罕见的美景,因为从中午到现在,他开了六个多小时的车,走了有三百公里,却没有发现一片人烟、一处绿洲,手机、汽车依旧搜索不到一丁点电波信号。

他的心里一片阴霾。

从穿越前到现在,柯明德已经十多个小时没有休息,可他丝毫没有睡意。

唤出超级打印机的菜单,能量已经达到了0.3。他稍微放松了一下心情,扫视了一眼菜单,他心念一动,菜单上只留下了0.3能量能够打印的东西,又下了一道指令,菜单上只余下了食品。

超级打印机到底是什么,柯明德直到现在也弄不清楚。在七年前的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获得了这件宝物,它没有形体,柯明德也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存在于何处、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超级打印机是柯明德根据它的功能起的,因为它可以通过消耗能量打印任何物质,当然,前提是打印机中储存了这种东西的信息。

最初得到超级打印机的时候,里面只有自然界中存在的东西。例如黄金、水、石头,后来他发现了“扫描”功能,消耗极少的能量,可以获取物品信息,储存在超级打印机中,他曾扫描过一幢26层的住宅楼,仅消耗1点能量。

值得一提的是,在得到超级打印机时,柯明德并未得到类似产品说明的东西,一切使用方式都是他自己琢磨的。另外,最初超级打印机全靠意念操作,现在的操作界面也是他按照习惯自己设计的。

看完食品列表,柯明德打印了一个煮熟的鸡蛋(无壳),一个猪肉粉条大包子,都是热乎的,消耗了0.1的能量,配着半桶薯片、一袋果脯、水填饱了肚子。

身处沙漠,柯明德没有条件洗漱,把御寒衣物都穿好,放倒后座,把靠枕当做枕头,躺了上去。车上共有三个靠枕,一个是小黄人图案的,一个是独眼绿皮怪兽的,还有一个淡蓝色的,实际上是一条薄被,叠好拉上拉链就成了靠枕。

一闭上眼睛,父母与妻子的音容便浮现在眼前。我不辞而别,他们该怎么办?留下的财产足够他们生活,不知道会不会因此产生矛盾?等几年后我再回去,又是什么样子?二老还安在吗?妻子还在等我吗?强行排除杂念,柯明德勉强睡去。

柯明德是被尿憋醒的。睁开眼,外面还是漆黑一片,他坐了起来,只觉得浑身疲惫,肩膀、腰麻木酸痛。

推开车门,一阵冷风吹来,浑身一个激灵,睡意顿消。

扯了一截卫生纸,柯明德走到离车十余步处,解开裤子,寒气逼人,鸡皮疙瘩登时立了起来。他在地上刨了个沙坑,虽然这里除了他再无外人,甚至生物,露天做这种事还是有些尴尬。

打开车门,柯明德迅速钻了进去,搓了搓手,在外边仅呆了一小会,他已经被冻得浑身发抖。打印了一些热乎的豆腐脑,喝进肚里,才觉得暖和起来。对于豆腐脑的咸甜,他并无偏爱,为了补充盐分,这次打印的是咸豆腐脑。为了节省能量点,他直接把豆腐脑装进了保温杯,茶水昨天已被喝完,只余下一只空杯。

发动车子,校准方向,他再次出发。此时是早上五点,距离他穿越已经过了十五个小时,距离传送门三百多公里。

一路向南……

第三章 沙漠遗迹

三天,此时已是他穿越的第三天傍晚,行驶了一千多公里,加了2.1能量点约80L的燃油,可是每一天都彷如重复前一天的路程,遍地黄沙、荒无人烟、不见一丝绿色。

更加重要的是,他至今无法搜索到一丝来自人类文明的电波。

在地球这是不可能的,GPS的二十多颗卫星监视全球,怎么会出现一千公里远的盲区?怎么会存在南北跨度一千多公里却毫无人烟的地带?

或许我只是穿越到撒哈拉沙漠的最北端,恰好选择了最远的路。柯明德安慰自己,但他的理智告诉他,这里还是地球的几率已经极小。

唯一的好消息,这儿一昼夜依旧是24小时。根据他这三天的观察,每天早上约5:40日出,晚上7:10日落,白昼长十三个半小时,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天气最热,不过为了节约燃料,他已经不再开空调。同样的,虽然知道在沙漠中昼伏夜出更加舒服,但是为了避免灯光耗电,他还是选择白天驾驶。

三天里,他共获得3点能量,在食物上消耗了0.6,燃油消耗2.1,还剩余0.4的能量。由于每天不运动,车里又有几瓶矿泉水和一些零食,他消耗的能量点远比预计的要少,不过零食已经吃完,水也只剩下最后小半瓶。

天很快黑了,他把车停在一座沙丘旁背风处,取出放在车上的笔记本电脑,插上耳机,看以前保存的视频。十一个小时的黑夜太难熬。

笔记本还有一半的电量,足够用三四个小时,不过他对电量并无担心,超级打印机的能量可以高效率的转化为电能,而充满笔记本,所需能量不足一点能量的百分之一。能量点只能精确到百分位,而为笔记本充满电,能量点余额毫无变化。值得一提的是,用能量点充电的速度极快,仅需几秒,就能将笔记本充满。

看了两集《大国崛起》,柯明德关上电脑,拿出一块毛巾,倒上一丁点矿泉水,打湿一小片,擦了擦眼窝,又在脸上揉了一把,结果揉出了鼻血。从小到大,他第一次来到这么干燥的环境中,鼻腔的毛细血管变脆,变得容易破裂。

柯明德是被太阳晒醒的,看看表,已经六点。照旧忙完杂事,他再次启航。

又是满怀期待的一天。他幻想着一架飞机飞过,看见了摆出求救信号的自己;幻想着导航系统突然恢复,他依照路线开车回家;幻想遇到一支沙漠中的驼队,带着自己重返文明……

可现实总是残酷无比,他搁浅了!

或许“搁浅”这个词用的并不恰当,因为它通常指的是船、是水中的事故,而他开的是车,而且是在沙漠。

然而,柯明德确确实实想到了“搁浅”这个词。四只轮胎渐渐往下陷,直到沙子托住了底盘。当他发现这一情况,立即挂挡倒车,然而车轮空转,除了扬起流沙以外毫无效果,汽车纹丝不动。

之后他又用尽办法,终于不能让车子挪动一步。

“啊!”他怒吼一声,用力在方向盘上捶了几拳,喇叭乱响。

喊过几声,嗓子又干又痛,他颓然地坐着,胸口起伏不定。

温度慢慢升高,他解下外套,打开车门。

沙子与底盘齐平,一阵风吹来,几粒细沙被卷起,进入车厢。

柯明德伸手在沙子上按了按,又松又软,与别处的沙地并无不同,然而它又确确实实的吞没了四只轮胎,这让他有些畏惧,不敢轻易踏足这片沙漠。

他把不锈钢的保温杯拿了出来,扔到沙地上,砸出一个小坑。他仔细观察,水杯躺在沙子上,丝毫没有下陷。

他把水杯立了起来,同样什么也没有发生,捡起水杯,打印了满满一杯水,消耗了0.1的能量,拧紧盖子,立在沙上,依然没有变化。

松了一口气,柯明德小心翼翼的迈出左脚,踏在沙上,把重心逐渐转移到左脚,只见左脚慢慢陷入沙中,过程十分缓慢。

他抽出左脚,把沙坑抚平,手扶车顶,双脚站在沙地上。过了足有两分钟,沙子才淹住鞋帮。

他慢慢向车尾所对的方向走去,每迈一步,就停一会,走了大约五十步,离开了那片流沙。

看来这片流沙并没有太大危险,这可真是个好消息。柯明德折返回去,绕着车子仔细观察,想把车轮从沙里刨出来。他跪在地上,增大受力面积,于是陷不下去。

一捧一捧的黄沙被他从车下掏了出来,然而失去了支撑,车又开始下陷。他把车里的东西都取出来放在外面,结果依然如此。

如今该怎么办?失去了唯一的交通工具,他该何去何从,柯明德钻进车里,关紧门,打开空调,享受这辆车最后的作用。

如果能打印生命就好了,柯明德寂寞的想,哪怕只是一条狗。他从未像现在一样渴望拥有一条狗,虽然他曾经拥有各种名贵的狗。然而并没有什么如果,超级打印机虽然可以打印各种东西,却无法打印生命,打印出来的只有尸体。

空调让温度变得极为舒适,在这静谧的沙漠中,柯明德渐渐睡着。

当他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沉,沙漠在夕阳中变成了玫瑰色。

趁着还有光亮,他把车里所有用得着的东西打包收拾了起来,薄被子、手电筒、空塑料瓶、纸、小刀等等一股脑塞到一个背包里,本打算把罩车用的塑料布也带上,但包里已经装不下了,只能留下。

油箱里还有一小半油,柯明德有些可惜,超级打印机打印过程是不可逆的,打印出来的东西不能变成能量。于是他又打印了一根橡胶管,插进油箱,吸了一口,另一端插到矿泉水瓶中,一共抽了五瓶,每瓶不到600ml,油箱里还有一些油,但是容器不够了,他只有六个矿泉水瓶和一个不锈钢保温杯,不锈钢杯子太重,他已经打算抛弃。

最后拔出了车钥匙,想了想放进排气筒,用一只布偶堵住,保温杯、笔记本电脑和其他带不走的东西都放在车里,最后用布罩住汽车。

做完这些的柯明德有些怅然,接下来他就只能靠自己了。

“我会走出沙漠的,我是一个硬汉!”他调整了一下背包,乘着月光与夜色,继续向南。

两个小时后,他发现了一座石楼,沙漠中的文明痕迹。

第四章 太阳神殿

很显然,这是一座钟楼,因为地面上有一口一人多高的钟。

柯明德远远的就看见了它,加快脚步走了过来。

这是一座四方的石亭,四根一人合抱粗细的石柱支撑起四角尖顶,四角飞起,分别雕刻着四只异兽,顶上双角,颔下有须,颈部有鬃,身形如马,作奔腾状。

亭子通体为石构成,皎白细腻,在月光下显出一种朦胧的光辉,四根柱子上面刻着藤蔓一般的花纹,简约大方,十分美丽。

柯明德放下背包,取出手电筒照亮这些花纹,才发现还有许多被风沙磨灭的图案,借着灯光才勉强看清。

他走到钟前,仔细观察。钟扣在地上,颜色黑青,上面阴刻着许多图案,上部刻着四个圆形,朝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圆的周围是放射状的线条,里面是一个大致是人形的轮廓,四个圆里的小人各不相同,有的有角,有的有翼。柯明德猜测这些图案是太阳。

圆的下面绘着山川、河流、飞禽走兽,还有人驯使牛马、使用武器、利用工具耕作的图案。

柯明德对此并无研究,但根据钟上的图案可以看出,这里曾经存在人类文明,有过山和水,有过植被与动物,人类的文明已经发展到驯化牲畜、发展农业的地步,并且这一口钟如此巨大,说明这里的文明冶炼技术与生产力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他蹲下去,扒开掩埋住钟底部的沙子。

钟大约有十多厘米被掩埋,最下面刻着一圈符号,每个符号都有鸡蛋大小。他把整个钟周围的沙子全部扒开,数了数,这种符号共有166个,并且各不相同,应该是他们的文字。

沙子被扒开,露出了下面的地板,同样是石质的,但与柱子不同,颜色发灰。

柯明德仔细观察了这个石亭,在一处角落发现了一些奇怪,扒开沙子,露出了一块四方的木板。

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年,木板已经腐朽,可能是由于环境的干燥,木板大体上还是完好的,掏出来小刀,稍一用力,就插进了朽木之中。捣了几下,弄出一个洞,他把手伸进去,一使劲,木板被抬了起来,露出一个一米见方的洞口,里面漆黑一片,四周的细沙娑娑滑了下去。

柯明德用灯照了照,洞口里面是石台阶,通向一间石屋,从台阶的一侧能看见一个立柜,被沙掩埋了一半。

他观察了好一会,没有发现危险,便延石阶而下,一手拿着手电筒,另一只手拿着水果刀护身壮胆。

台阶共有十二阶,最下面一阶已经被沙子盖住,可以看到东、南、西三个方向的墙壁上有小窗户,正是从这里涌进来的沙子。

柯明德走下石阶,回头一看,只见楼梯下面有一团黑影,手电的灯光立刻照了过来,竟是一堆骷髅!

惊出一身冷汗!

咽了一口唾沫,只觉得耳膜处咚咚作响,柯明德定了定神,慢步走过去。

是两具人的尸骸,皮肉萎缩成一团,勉强裹住骨骼,衣服大体完好,脑壳上黑洞洞的眼部让人不寒而栗。

确定没有危险,柯明德便没有动他们,把视线转向别处,屋子中间是一张木桌,桌上有四个碗落在一起,还有些布料做的东西,团在一处,分不清是什么。

他拿起一只碗,桌子发出“吱吱”的声音。

吹掉碗上的灰,他又放了回去,一只普通的瓷碗,上面有个豁口。

南面有个木柜,他一用力,柜门就被扯了下来,荡起一片灰尘。柜子里放着很多东西,最显眼的是挂着的四张弓,弓没有上弦,但能看出来做的很细致,可惜敌不过时间的伟力,柯明德毫不费力就折断了一把。弓下面堆着一堆矛头,金属打造,旁边有几柄长剑,柯明德掂起一把。

用皮鞣制的剑鞘已经腐朽,他刚一拿起就脱落下去,漏出里面的剑身,黯淡无光。剑刃长约七十厘米,连柄有一米长,宽约四厘米,剑脊厚约五毫米,木制握把,没有护手和配重,柯明德挥动几下,握把就碎掉了。

把剑丢在一旁,他又看了看其他的东西,都是些腐朽的破烂,最后又回到了那两具骷髅旁。

骷髅身上穿的服装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变成了暗淡的灰褐色,稍一触碰,连同骨骼一并化为齑粉。

柯明德仔细翻找了一遍,在尸骸中找到十余枚铜币和四枚银币,均比一元硬币略大一圈,厚不足五毫米,一面刻着太阳,另一面刻着一个头顶王冠的男人头像,沉甸甸的很压手。除此之外,还有几把铜钥匙,中指长短;一只银戒指,上面镶着一颗黄豆大的圆形宝石,依旧光芒璀璨。

柯明德把这些东西装进口袋,对尸骸行了一礼:

“两位,在下初来乍到,触动了您的尸身,还望见谅,稍后定让两位入土为安!”

柯明德并不太相信这些神神鬼鬼的,不过死者为大,也算求得个心理安慰,便说了两句,也不知就算是有鬼魂,不知能否听懂他讲的汉语。

转身来到下一层入口,只见还有四级台阶暴露在空气中,余下的部分已经全部被黄沙掩盖。

“要不要扫描一下?”

他有些犹豫,看了看超级打印机,只有0.9的能量。

“扫描一下看看吧,反正也用不了多少能量,扫描一栋二十多层的楼才花0.1的能量了,就简单的扫描一下……”

超级打印机的扫描功能分为两个级别,扫描和简单扫描。

扫描一件物体,这件物体的一切参数都会记录在超级打印机中(形状、质量、属性等),消耗能量就能打印出来,而简单扫描叫好像用眼睛去看,只能知道大体的形状、色彩,无法获取更详细的信息,更不能打印出来,当然,它消耗的能量比扫描少得多。

柯明德曾经扫描过一栋20层的住宅楼,仅消耗了0.1能量,实际上他只扫描了楼房本身,里面的东西只是简单扫描罢了,并且扫描的物体不能距离自身超过约一百米,而简单扫描可以“看到”大约三千米范围内的东西。

柯明德坐在台阶上,闭上眼睛,黄沙下掩埋的古老建筑出现在他的脑海。

下面还有三层,尸体越来越多,有些身着金属盔甲,是钟楼的守卫,外面是石砖铺设的街道,两旁的建筑造型各异,风格统一,完善的排水设施,马车的残骸,形形色色的尸体浮现在眼前……

一片圆形的宫殿群跃然而出,十二座宫殿组成一个环,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全部坐落在一条环形的河道之上,一根根石柱拔地而起,撑起了这片宫殿,河道环围一片土地,前后左右坐落着四座宫殿,雕梁画栋,屋顶甚至用黄金装饰,然而这一切都不如最中间那座宝殿令人震撼,高大雄伟,难以言状。

宝殿的中央立着一尊黄金雕像,一个魁梧高大的人坐在宝座之上,手执权杖,椅背上立着一只雄鹰。

正当柯明德仔细欣赏这巧夺天工的雕塑时,一道浑厚如钟的声音传入他的脑海!

“是谁……惊扰了我的沉眠……”

第五章 是你唤醒了我!

柯明德眼前一晕,从扫描的状态脱离出来,只觉得眼冒金星,脑袋嗡嗡作响。

这是什么情况?

没等他反应过来,又是一阵恍惚,他已经来到了一片五彩缤纷的花园,假山林立,蝴蝶纷飞,脚下是松软的泥土,鼻尖是湿润的空气。

这是到了哪?柯明德心中震惊不已。

一只小鹿不知从何处跳了出来,踱到他的脚边,丝毫不怕人。

柯明德伸手想去摸它,小鹿扬起头,躲过了他的手,跳着跑开。

柯明德福至心灵,追随小鹿跑去,穿过了这片假山,又穿过一片花田,不见了踪影。一条小溪潺潺流过,上面有一座石桥,桥头站着一位妙龄少女。

她是那么的漂亮,头发乌黑明亮,额头饱满,鼻梁挺拔,脸蛋嫩的如新剥壳的熟鸡蛋,碧绿的眼眸,如湖水般清亮,嘴角微微翘着。

她头上戴着花环,上面开满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鲜花,一只蝴蝶围着她翩翩起舞,身上穿了一件翠绿的裙子,贴身又雅致,只有双手露在外面。

她见到柯明德,弯腰行了个礼,做了个“请”的手势。待柯明德走近,转身为他领路。

“您好,姑娘!”柯明德开口询问:“请问您是谁?这又是哪?”

少女转头对他笑了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却并不答话。

柯明德又用英语问了她,依旧不答。

无奈,柯明德只好闭嘴,跟着她前行。

轻薄的裙角随着步伐舞动,不时露出一双白生生的脚,分明是赤着足,却不见沾染一丝泥土。

片刻,少女带她来到一座雄伟的宫殿前,推开大门,请他进去。

柯明德刚刚进门,大门就被紧紧关住,少女也不见了踪影。

他赶紧用力,想把大门打开,可是大门却纹丝不动。他只好向宫殿里面走去。

宫殿深远,一眼望不见尽头,又没有窗户和灯具,却光明无比,到处都是亮堂堂的。大理石般的柱子伫立在两边,估计需要三个人才能围住。地上铺满了柔软的红地毯,顶上是一副壁画,绵长无比,一直向大殿深处延续。

柯明德抬头看着壁画,一面往前走,这时不知从何处飞来一群小人,拇指大小,肋生羽翼,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乐器,一面歌唱、一面演奏,虽然不知道唱的是什么,却觉得动听无比。

柯明德大为惊奇,伸手去捉。小精灵不闪不避,快被碰到的时候却化为一蓬细碎的金光,飘到别处聚合,又变成了一个小精灵。

柯明德仿佛想起了什么,连忙取出手机,开启了录像。

小精灵们在表演一支合唱,让人沉醉其中,好一会柯明德才缓过神来,抬头看顶上的长画。

最初是一盘漆黑,一点光明闪烁,照亮了一切,分出了天空与大地,光芒分成了七份,分别变成了太阳与时间之神、月亮与群星之神、大地与山川之神、海洋与风暴之神、生命与创造之神、死亡与智慧之神、火焰与变化之神。

太阳神划分了白天黑夜与四季变化,月神创造了群星,大地之神让地面起伏不定,生出各种矿产,海神创造了大海和风暴,生命之神创造了植物与动物,死神让亡者得以安眠,火神则让一切充满变化的可能,最后,他们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类,并对他们赐福。

人类得到了七神的赐福,拥有了智慧的头脑,很快创造出了文明,在诸神的引导之下,他们学会了魔法,并日益繁荣,他们操纵元素,拥有了改造世界的威能,无数魔法塔拔地而起,浮空城遮蔽天日,生产力高度发达,在魔法的伟力下,田里生长出吃不完的麦子,泉水中涌出美酒,一切都是那么和谐……

壁画到此而终,柯明德仍沉浸其中不可自拔,演唱的精灵们不知何时散去,他也走到了宫殿的尽头。

“是你唤醒了我?远来的客人!”

柯明德循声望去,高高的台阶上放置着一张宝座,黄金为质,镶满了各色珠宝,光彩夺目,宝座上坐着一位男人,头顶金冠,广额深目,面白无须,身披赤袍,衣襟上用金线绣满云鸟花纹。他的双手放在黄金的扶手上,注视着柯明德,威严如山如海,渊渟岳峙。

柯明德为威严所慑,不由施了一礼,言语也带上了敬称:

“在下柯明德,无意至此,不知阁下何人?宝地何处?”

说完,他才发现此人竟说的是汉语,心中骇然。

那人站起身来,一撩襟袍,站起了身,赤着脚,走下台阶,袖袍垂在地上,站在柯明德面前,柯明德这才发现,此人长得极为高大,比他高上一头还多。

“是我冒昧了,请!”

他一拂袖,红地毯上出现了一张圆桌和两张椅子,椅子上面覆着白色的毛皮,看起来极为珍贵。

两人入座,那男子笑道:“是我冒昧了,我乃此界太阳神,名帝纳乌,自天地大变,沉眠至今,今日被你无意唤醒,此处是虚无幻境,无须在意。”

帝纳乌的声音醇厚温暖,柯明德的紧张情绪被洗涤一空。

“那么……尊敬的太阳神,您怎么会说汉语?”

“我见到了你,自然就会了,异界来客,你很神秘,我看不到你的命运。”帝纳乌示意他饮用美酒,“我读取了你的灵魂,异乡人,知道你的过去,你来自地球。”

“但是你的灵魂被一种力量保护,有些部分我看不到,这也正是你来此处的原因。”

柯明德冷汗涔涔,岂不是自己的一切都被他所知。

“无需担心,我乃太阳神,掌管此界无尽光阴,不死不灭,自不会无故加害于你。”帝纳乌仿佛看透柯明德的心思,“况且我并非全知,你七年前突然获得第一桶金,自此发迹,四日前又忽然来到此界,我都无法看清,不知缘由。”

“是啊,对方是高高在上的太阳神,我就像一只蝼蚁,有什么东西值得对方贪图呢?就是超级打印机,对于这样的存在又有什么用呢?我在穿越之前,仅仅是一个小富豪,都几乎用不到它了。”

“他能看到我的记忆,但是关于超级打印机的一切他都无法知道,七年前我打印了些黄金钻石,四天前又打印了传送门。”

柯明德心思电转,冷静了下来。

“尊贵的帝纳乌阁下,请问,您带我到这来,要做什么呢?”

第六章 简直不能相信劳资竟然会说异界话

“请先品尝一下美酒!”帝纳乌笑道。

柯明德这才把注意力转移在桌子上,圆桌的中间向上长出一根紫色的木藤,腾上结满果实,有如葡萄般一串一串的、有如灯泡般发光的、有如水晶般剔透的……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朵紫色的花,像是一只酒杯,里面盛满琥珀色的液体。

他将“酒杯”摘下,啜了一小口,甘冽可口,浸人心脾。

“这个世界诞生于三百万年前,我的父神名为托泰,是世间第一个生灵,他划分天地,之后把自己分成了七份,也就是我们七个兄弟姐妹。”

“此时天地一片荒芜,我们创造了万物生灵,也创造了人类——万灵之长。人类是我们最偏爱的子女,最满意的造物,他们聪慧、勇敢、善良,却又愚蠢、怯懦、邪恶,他们的生命短暂又脆弱,力量又弱小的可怜,可是他们却有巨大的潜力。”

“我们兄妹七个化身凡人,融入他们,教导他们语言、文字、艺术、魔法、星象……他们的发展超乎我们的想象,他们仅花了五千年,就成了世界的主宰,他们的文明,远超你们地球目前的水平,我的儿子,诺洛莫夫,天才的利用信仰之力登上神位,成为了魔法之神,掌握魔法神职,拥有了无穷的生命!”

帝纳乌娓娓道来,柯明德专心的听着,如果是五天前有人对他这么说,早就会被保镖赶走。自从他发家致富以来,什么样的骗子没见到过,然而眼前发生的一切,却让他不由自主的相信。

“你无法想象我们当时多么开心,把一切的爱都给了他,我的儿子,他不负我们所望,文明不断发展,世界逐渐成长,连我们的力量都有所提升。”

“那时,天上漂浮着数以百计的浮空城,人民不事生产,在魔法的力量下,土地里长出面包和烤肉,泉水中流淌着美酒与蜂蜜——”

“——可是突然间,一切都改变了,那是一千多年前……”

帝纳乌的声音忽然变得沉郁。

“魔法的力量忽然消失,元素变得不可掌控,我的儿子,诺洛莫夫,与其他的新神,一瞬间失去了神力,神火熄灭,神位崩塌,化为灰烬。”

“这是巨大的阴谋,是一股来自世界之外的力量,我们七兄妹的神力被一种更加强大的力量磨灭,世界日益衰弱,我掌握了时间与命运的力量,自那一天起,命运长河就发生了改变。”

“以前的时候,命运长河浩浩汤汤,贯彻过去未来,支流无穷无尽,每一道支流,都代表一种命运,然而现在,命运之河只剩最后一条,三千年后将流向终点,世界将会毁灭,我也不能幸免。”

“然而我看到了你”

帝纳乌注视着柯明德,双眼犹如深潭。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不是,我是说我这么弱小……”柯明德大惊道。

“我无法看到你的命运,而在你踏足托泰世界时,命运长河便有了一丝微不可查的变化。”

“我……”柯明德打算说些什么,被帝纳乌打断。

“我的神力已经消耗太多,只能陷入沉睡等死,与你相见已经消耗许多力量,我又要沉睡了……”

“……临别之前,赠送你一些礼物,希望你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些许变化。”

“最后说声抱歉,这片沙漠是我与世界外的力量相互抵抗时造成的,给你造成了些许麻烦……”

柯明德忽然觉得头晕目眩,周围的一切都扭曲了起来,太阳神的声音也变得模糊,待他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被黄沙掩埋的钟楼,他依然坐在第三层的台阶上。

“这是幻觉还是梦境?”柯明德摇摇头,拍了拍屁股上的灰站起来。好像又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取出手机。

“完全没有录像,我还以为是真的,怕是失了智吧!”

他自言自语道,忽然怔住了。

“……怕-是-失-了-智-吧!”

一字一顿,把刚才的话又复述了一遍。

不是汉语!!!

柯明德心惊不已,刚才他说的话完全不是汉语,也不是英语,而是一种从未听过的语言!

三步并作两步,他急急忙忙跑上楼,站在大钟前,用手电照亮钟最下面裙边上铭着的符号,念了出来:

“亿万光辉之主,荣光照遍大千,众生蒙您恩宠……”

不对,这里不是开头……在这儿!

“无上太阳神,托泰长子,万灵先师……”

一百多字的颂词被柯明德念了出来。

不可思议!

简直不可思议!

“我叫柯明德。”他用汉语大声道。

“!@#¥%……”又用异界语说了一遍。

“我来自地球。”汉语。

“!&*(¥)—%)……”异界语

“真是见了鬼了!”汉语

“!@#¥%……”异界语

“劳资特码的竟然学会了异界话!”汉语

“&@*#¥%……”

……

他大声喊着,仿佛要把肚子里混着兴奋恐惧的情绪释放出来。

冷静下来之后,他靠着石柱一屁股坐下,检查脑子里多出来的知识。

首先,他已经熟练掌握异界语,也就是太阳神帝纳乌等七神创造的、传授给人类的、高贵的法爷们用来书写卷轴念诵咒语、全世界通用的语言,音韵和谐,内容丰富,字形美观,信息容量极高,不愧是诸神创造的语言,如果要他从头开始学,只怕不下数年苦工便精通不了。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算不上精通通用语,毕竟语言与社会文化联系极为密切,而他丝毫不懂异界的风土人情。

然后,还有一套神功秘籍,来看看都有什么,一套引导术、一套呼吸法、一套观想法、一套……咦,没有了?怎么没有了!法术模型呢?魔法理论呢?成神秘法呢?怎么都没有!

柯明德有些失望,这些引导术呼吸法观想法看起来极为简陋,感觉与前世网上真真假假的修炼秘法也没什么区别。他却不知,这是七神为人类量身打造的修炼功法,帝纳乌所讲的繁荣无比的魔法文明正是在这功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不过,这个世界的人类似乎与地球也没什么差别……

这个问题太过深奥,不是柯明德所能明白的,他继续翻找自己脑子里多出来的东西,可是一无所获。

看来只有这些了,柯明德略有些失望,很快又满足起来,平白掌握了一门语言,又获得了全套的修炼秘籍,又有什么不能满足的呢?

兴奋的柯明德当即就要开始修炼,他按照观想法所述,阖上双眼,盘膝而坐,五心朝天,调整呼吸,凝神静气……

五分钟后,他又睁开了眼睛,太兴奋了完全静不下心啊。

站起来,又按照引导法活动身体,两脚立正,手臂垂直于体侧,抬头挺胸,目视前方,拳头半握,左脚向后撤,重心向左后方移动,右腿抬起,膝盖向前,脚尖离地……

在帝纳乌给他的修炼法中,共分三个部分,引导法锻炼肉体,观想法锤炼精神,而呼吸法贯穿所有的修炼活动,练引导术时有专门的呼吸法配合,冥想时有专门的呼吸法配合,行走、吃饭、睡觉等一切日常活动都有呼吸法配合。

引导术分为三个部分,每一部分都有数十个动作,每一部分都有不同的呼吸法配合,秘籍里并没有说什么时候练第一部分什么时候第二部分,也没有说炼成之后威力如何,只是说当第一部分无法进步时便可以修炼下一部分。冥想法同样如此。

柯明德花了近一小时,把第一部分引导术演练一遍,已经汗流浃背、四肢酸软。

他坐了下来,喝了两口水,重新开始练习观想法。

帝纳乌所说世界毁灭,自己又没有什么能力改变,反正几年后就能返回地球,至于拯救世界什么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第七章 罗罗梭果

明月高悬,寒气越来越重。

柯明德坐着尝试观想,可刚才练习引导术出了一身汗,被冷气一激,却是根本坐不住了。

来到钟楼自上而下第二层,比在顶上暖和一些,至少可以避风。

只是没了月光,还需要把手电筒打开,他看了一眼有些微弱的灯光,用超级打印机充了一下电,不过片刻,就亮堂起来。

“这还有个麻烦。”他走到两具骷髅旁,把骨殖都捡起来,在第三层挖了个坑埋了起来。

“还请两位老哥不要怪罪!”

把腐朽的桌子柜子拆掉,柜子里破破烂烂的东西也都取出来,在沙地上刨了个坑,倒上一些汽油,做了个火塘,屋子立刻变得温暖明亮。

“真是漂亮!”柯明德看着橘红色的火苗赞叹,火焰带来温暖和明亮,驱散黑夜和野兽,这是铭刻在基因中的记忆。

一根腊肠,用山东煎饼卷起来,再搭配几颗山竹果,这是柯明德给自己准备的大餐,可惜把水杯留在了车上,没个盛汤的容器,当然可以打印一个,只是0.5的能量余额让他不舍得。

一饱口腹之欲,他盘膝而坐,按呼吸法所述,保持气息深长细缓,观想周围一片漆黑,堕肢体、去聪明,灵魂与肉体两分,一切皆沉于黑暗,唯有灵魂存在,如一点荧光,合着呼吸的节奏,一明一灭……

进入观想状态后,柯明德只觉得放飞了自我,完全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只是忽然间一种疼痛惊醒了他。

是下肢承受不住长时间的盘坐,产生了酸麻唤醒了他。

揉了一会双腿,缓解麻木之后,他才注意到火焰已经熄灭,还余下木炭散发热量,看了看表,过去了四十分钟。

进行了一番冥想,并不像小说中描述的神清气爽、精力充沛,反而觉得精神疲惫。自我检查一番,完全没有觉得有什么修炼成果,但他并不失望,冥想修炼是一个日积月累水滴石穿的过程,立竿见影只能出现在话本小说里。

“不知这般,可得长生否!”

又在火堆里添了些祡,倒上一小口汽油,火又重新燃起来。

经历了失去汽车、发现遗迹、梦遇太阳神、修炼引导术观想法,他已经身心俱疲,合衣躺下,很快进入梦乡。

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练了一遍引导术,一遍吃着东西,一边规划接下来的行程。

“这处遗迹对我来说没什么用,下面倒是有无数的财富,可惜拿不出来,拥有超级打印机,我什么也不缺,如果那些记载知识的书籍什么的能保存下来就好了。”

稍微有些遗憾,但更加遗憾的是昨天没有趁机询问太阳神怎样才能走出沙漠。

“他是神灵,又能看到命运长河,希望我能带来一些改变,但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如何走出沙漠呢?他肯定不希望我死在这儿,恩,我也不会死在这儿的,他不提这件事,可能是由于太无关紧要了……算了,不想了,继续南下。”

“没了汽车和空调,在这么高温暴晒的沙漠我恐怕坚持不了多久,那就休整一个白天,晚上再出发!”

三天后。

柯明德第一次在沙漠中见到植物。

半人多高,颜色深黄,和沙子差不多,从根部长处数十根枝条,每根枝条约有三指粗细,呈放射状,远远望去像是蒲公英的毛球。枝条上长满了刺,每根枝条的顶端都结着几粒黄豆一般的果子。

这一发现让他极为振奋,或许会有绿洲在前面。

月光把一切都照的亮堂堂,他发现每隔几十步,就生长着一株这种带刺的植物。

忽然之间,他听到一阵声音。

是人的声音!

一个人,在沙漠独行近十天,终于听到了除自己以外别人的声音。

柯明德按耐住激动的心情,侧耳倾听。

在东边!

他极为兴奋,掏出手电筒打开,加快脚步,往声音的来源处走去。

……

“罗罗梭轻摇枝条,我走在金沙之上,赞美今天的月光,冷风伴我歌唱……”

“罗罗梭轻摇枝条,我带着鹿皮手套,赞美妈妈的勤劳,尖刺无奈轻摇……”

“罗罗梭轻摇枝条,我背着蓖麻箩筐,赞美智慧的罗康,黄金就要装满……”

欢快的唱着歌,杜鲁因把手里的罗罗梭果扔进腰间箩筐,解下一只背着的水囊,小心翼翼的拨开罗罗梭的尖刺,把水浇到它的根部。

“1……2……3……够了。”

把水囊背在背上,杜鲁因往下一株罗罗梭走去,忽然间,他看到远处亮起一点白光,不禁有些好奇。

“那是什么东西?”

他嘟囔着,忽然,这道光照在了他的眼上,刺得他睁不开眼。

不过很快,光线就移开了,他看见光线后面有个人影。

“你是什么人,这里是我的地盘,你不能在这摘罗罗梭果!”杜鲁因生气地大喊。

“对不起,先生。”那人说,“我是在沙漠中迷路的旅人,无意间走到了这里。”

柯明德关掉手电,刚才他已经看清,这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略有些驼背,背上背着鼓鼓囊囊的东西。

“你说你在沙漠里迷路了?你是探险家吗?你见过罗康吗?”

杜鲁因看起来很兴奋,一连串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

“抱歉,我能先问一下这是哪吗?您又在做什么?怎样才能离开沙漠?”

柯明德没有回答问题。

“‘您’你刚才说的是‘您’?”杜鲁因笑弯了腰:“真有趣,还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您’!”

柯明德说的是学自太阳神的通用语,里面有许多的敬语,为了便于中国读者理解,此处将它翻译成“您”和“先生”。

“很抱歉,先生!”杜鲁因学者柯明德的腔调,很快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叫杜鲁因,这里是罗罗梭林,我正在采罗罗梭果,您吃过罗罗梭果吗?”

不等柯明德答话,他又说了起来。

“您是冒险家吗?您认识罗康吗?”

“我并不是冒险家,也不认识罗康!”柯明德有些不悦,这人简直是神经病,“您能告诉我怎么离开沙漠吗?”

说话的功夫,两个人已经走到了一块。

“往东走一整天,穿过特里卡里山就是了,我的家就在那!”杜鲁因说道。

“您穿的衣服可真奇怪,我从来都没有见过!”

“非常感谢。”柯明德说,“我已经在沙漠迷路许多天了。”

“您需要喝水吗?”杜鲁因又把水囊解下,递了出去。

柯明德道了声谢接过水囊。

杜鲁因显然是一个热情好客的人,他邀请柯明德到他在沙漠的临时居所。

柯明德见他只是一个半大孩子,欣然接受了邀请。

他急迫的需要了解这个世界,热情健谈的杜鲁因是一个极好的途径。

第八章 甜水镇

杜鲁因是一个优秀的导游,向柯明德详尽的介绍了他的情况。

他家在特里卡里山东面的甜水镇,因山溪甘甜而得名,家里有三个兄弟和一个姐姐,姐姐嫁给了小镇的书记官,大哥是铁匠铺学徒,二哥跟着商队做学徒,父亲种田,他在距离特里卡里山五十里的沙漠中采集罗罗梭果。

罗罗梭是落日沙漠独有的植物,耐寒耐旱耐热,结出的果实是顶级的香料,十分昂贵,但是产量极低,采集不易,每一株罗罗梭仅能结出一小把果实。

罗罗梭生命力顽强,可以在沙漠生长,但只有在水分充足的情况下才结果,因此采摘罗罗梭的人们需要背负很多水,一边采摘,一边浇水。

采果人在罗罗梭的生长地搭建木屋,临时住在这儿,有专门的商人每天夜里从特里卡里山赶来,通过骆驼运送清水,卖给采集罗罗梭果的人,再将这种珍贵的香料运回到甜水镇。

落日沙漠没有四季之分,采摘后的罗罗梭会在一个月后再次结果,小镇上的居民每个月会进行一次持续三到五天的集体采摘活动,每年能收获十二次。

并不是镇上的每家都有资格采摘罗罗梭果,他们需要向甜水镇的亨利男爵购买一块沙漠中的土地,才能采摘。杜鲁因的姐姐是书记官的妻子,才买下来一块沙地。

杜鲁因每个月的采摘活动能收获五斤香料,以一个银币一斤的价格卖给商人,向亨利男爵缴纳一个银币的税款,在沙漠中向商人买水花费一个银币,最终能获得三个银币。

至于罗康,他是一名著名的冒险家,五年前,他发现了罗罗梭果这种香料。

一边说着,两人走到了一间沙漠中的木屋,面积不小,里面摆了十张床。

木屋十分简陋,没有铺设地面,墙壁屋顶也仅仅起到遮风遮阳的作用。

杜鲁因取出饼和水招待柯明德。

“杜鲁因,您能带我到甜水镇上去吗?”

“这可不行,我才摘了一点罗罗梭果,根本卖不出价钱。”

柯明德取出得自遗迹的钱,数了四枚银币,递给杜鲁因。

“我在沙漠已经呆够了,这些钱应该抵得上您这几天的收获。”

“三枚就够了……”杜鲁因推辞了两番,还是收了起来。

“那您是打算现在走还是明天晚上?现在出发明天上午能到,那时天还不算太热,您应该知道,沙漠里正午是能晒死人的。”

“现在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天色傍明,一条黑色的山脉横在眼前,杜鲁因告诉柯明德,这就是特里卡里山脉。

传说一千多年前,太阳到了大地上,千里沃土化为沙漠,沙漠一天天扩大,蚕食农田沃土,圣魔法师特里卡里阁下和他的弟子们施展了特里卡里的成名法术“大地之声”,创造了一条高一千米,绵延几百公里的山脉,阻止了沙漠的扩张。落日沙漠与特里卡里山脉也因此得名。

“甜水镇还有圣魔法师的雕像呢!”杜鲁因说。

走近特里卡里山脉,柯明德的震惊无以复加,整座山脉通体由岩石构成,陡峭无比,表面已经被风沙打磨的十分光滑,寸草不生。山体高大雄伟,飞鸟难渡。

“我们该怎么过去呢?这么陡的山,根本无法翻越!”柯明德问。

“到了您就知道了!”杜鲁因故作神秘。

走到近前,才发现有一个山洞,山洞深邃幽长,却很宽阔,约有三米多宽,两米多高,两旁插着火把,勉强照亮道路,两人走了七八分钟,才走出山洞。

“这是圣法师的弟子达达里奇施法打通的隧道,亨利男爵就是他的后代。”

走出隧道,柯明德眯起了眼睛,看见两个身穿红衣的士兵坐在洞口。

“杜鲁因,这么早就回来了?”一人说。

“杜鲁因,这是谁?”另一人问。

“他在沙漠里迷路了,遇到了我,带他出来。”杜鲁因答道,递过去两个铜子。

“那可真是幸运!”士兵没再说什么,收起铜钱。

柯明德两人离开关卡,杜鲁因告诉他,那两人是亨利男爵派去收税的,每人走一次山洞都要缴纳一个铜币,有货物还要多收。

洞口距离甜水镇还有两三里远,杜鲁因带柯明德回到家。

家中只有杜鲁因母亲一人,杜鲁因的父亲和兄长在地里干农活,要到中午才回去。他的母亲热情的烧了一锅洗澡水。

洗完澡,柯明德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已经变得又脏又臭,杜鲁因翻出来哥哥的衣服,让他穿上。还好这个世界已经是初夏,天并不冷。

中午,杜鲁因的父亲亚伯回来,杜鲁因的母亲准备好了午餐。

烧开水,熏肉切成小块,蘑菇干撕开,撒一把盐,煮成一锅鲜汤。

一家人加上柯明德围着圆桌而坐,用瓷碗盛上汤,桌子中间放着一大摞麦饼,直径约三十厘米,又干又硬。

柯明德照着别人的动作,拿了一张饼,折断、掰岁,泡进汤里。看着他们熟练地使用筷子,略微有些无语,不是说异界人都不用筷子的嘛……

喝了一口汤,柯明德瞪大了双眼,一股鲜香弥漫在口腔,腊肉很有嚼劲,蘑菇的鲜味完全融入到了汤中,最为诱人的,还是那一股自舌尖到喉头的酥麻,咽下去,一直暖到胃里。

“人间美味!”柯明德赞道,他在地球家财万贯,什么样的美食没有吃过,依旧背着一碗汤征服。

“哈哈!这都是罗罗梭果的功劳!”杜鲁因的父亲亚伯大笑道,“我第一次尝到罗罗梭果的时候也是这样,真是想不到,闻着一点味都没有,吃着却这么好吃!”

亚伯笑起来,蓬松的大胡子也一抖一抖,看起来十分可笑。

亚伯一家人都是黄皮肤,棕头发,亚伯的眼睛是绿色的,他的妻子眼睛浅褐色,几个孩子的眼睛也都是褐色。

从进入甜水镇到进了杜鲁因的家,柯明德也见到不少居民,他们中有的是黄皮肤,有的是白皮肤,还有黑皮肤的,头发和眼睛也是各种颜色都有,与地球的情况不太一样。

吃完饭,柯明德说:“十分感谢各位对我的收留和帮助,可是我身上只剩下十几个铜钱,不知道该怎样报答各位的帮助。”

“帮助别人是应该的,谁没有个落难的时候呢!”亚伯笑道:“不知道您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叫我柯明德就好,亚伯先生。”柯明德沉吟一会,“我落难至此,钱财大多遗失,打算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找个营生养活住自己,等凑够路费在回乡。”

“那你可以先住在我家,亚丝娜出嫁后,他的房间还空着。”亚伯很是热情。

“十分感谢,我想卖掉这枚戒指先凑点钱,应该到哪去卖?”柯明德取出得自沙漠遗迹的绿宝石戒指。

“可真漂亮!”亚伯看了看,“你不必卖掉它,我家有吃有穿,等你找到活儿自然就有钱了。”

柯明德摇摇头。

“好吧,等格鲁晚上回来你问问他,他的铁匠老师也是个银匠。”

柯明德暂且在亚伯家住下,卖掉了绿宝石戒指,获得八个银币,订做了两套衣服鞋子,花去四个银币,交给亚伯两个银币,当做食宿费,每天除了练习引导术和冥想法,就是熟悉周围的环境,尽快让自己融入异界。

第九章 就知道你对我这么好是有预谋的

柯明德换上订做的新衣服,很满意,棉麻混纺的布料柔软又舒适,一排黄铜扣子显得精神整齐,鹿皮鞋也十分合脚,对得起花掉的四个银币。

这个世界的货币使用铜、银双轨制,皇帝规定一枚银币能换一百枚铜币,五个铜币能买一斤小麦,一个五口之家一个月的吃穿用度基本在五个银币,四个银币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柯明德照照镜子,头发几天没有打理稍有些长,胡须也长了不短,不过他没有剃掉,托泰世界的男性以蓄须为美。

在任何一个社会秩序稳定的地区,都存在严格的户籍制度,他如今借口身份证明遗失,需要补办,不过亚伯的女婿是甜水镇的书记官,恰好有权管理。

“嘟!嘟!嘟!”敲门声响起。

“亚丝娜在吗?我是杜鲁因!”

门开的,一名女子走出来,棕发高盘,模样清秀。

“你怎么来了,快进来,这位是?”

“我来送些罗罗梭果,这是柯明德,目前寄居在咱家……”杜鲁因和柯明德走进客厅,向亚丝娜介绍了柯明德的情况。

“姐夫在家吗?我带他来登记一下身份。”

“他在楼上,我这就叫他下来,你们先喝茶。”说着,亚丝娜,蹬蹬走上了木楼梯。

这是一栋两层小楼,砖石结构,整洁漂亮,地面洁净,家具被擦拭的一尘不染。房后是一个小花园,有仆人养蜂。

书记官走下楼梯,金色卷发,白色皮肤,身形微胖,两只手上分别带了一枚金戒指。

“哦,亲爱的杜鲁因,好久不见了!”他笑着走来,与柯明德握了握手。

“我知道你,幸运的旅者,亚丝娜告诉了我你的事情。”

“是很幸运,沙漠真是可怕。”柯明德客套道。

“那是自然,我年轻的时候也去过沙漠,白天炎热,夜晚酷寒,空气干燥,没有水分,多亏了圣法师阁下,建造了防沙山脉。”他低下头,左手抚胸,“赞美特里卡里!”

“赞美特里卡里!”其他人也抚胸道。

抚胸礼,这是特里卡里东侧生活的人的常用礼节。

“亚丝娜,把墨水和笔拿来,在取一张羊皮纸。”书记官说道。

他从柜子里取出一把剪刀,把羊皮纸裁成两个巴掌大的方块,用鹅毛笔蘸饱墨水。

“柯明德先生,您的姓名?”

“柯明德·艾萨克·牛顿。”

托泰世界的人名由三部分构成,名字·中间名·姓氏。名字为出生时父母所取,中间名通常是母亲的婚前姓,例如杜鲁因的全名叫做杜鲁因·波特·戈尔曼,他的父亲叫亚伯·科克·戈尔曼,女性一般会有两个名字,婚前也是如此,婚后中间名改为父姓,姓氏跟随夫姓。

柯明德入乡随俗,也给自己取了中间名和第三部分的姓氏。

“籍贯?”

柯明德想了一下,说:“就写甜水镇吧!”

登记好后,书记官拿起准备好的铜印,放在炉火里烧红,在羊皮纸右下角烙下两个戳。

一份交给了柯明德,另一份需要送到男爵府邸的档案室。

……

晚饭吃的依旧是汤泡饼,不过没有放腊肉,只是煮了一些红薯土豆(实际上,这只是一些类似于红薯和土豆的食品,为了方便理解,下文皆使用汉语中存在的词汇表示),亚伯家在小镇上算是比较富裕的,但也不是每天都能吃上肉,柯明德也仅在来到的第一顿饭吃到了肉。

“牛顿先生,您在我们家已经住了五天了,准备好做什么来赚钱了吗?”亚伯问。

柯明德有些奇怪,这几天大家都称呼他柯明德,这次亚伯却叫他的姓氏,还用上了敬称。

“还没有准备好,不过我打算到男爵府问问,需不需要一名数学老师,或者一名会计。”

经过这几天对甜水镇的了解,他发现这里的教育水平十分低下,生产力也不发达,很难找到工作,而他有没有什么手艺能养活自己,因此动了这个念头。

虽然有超级打印机在手,但是人生地不熟,显露出财富是祸非福,还是谨慎一些好。

“啊!呃……”亚伯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想不到您还会识字。”

“您有话直说好了!”柯明德见亚伯有什么心事。

“是这样的,您愿意当兵吗?”亚伯问道,脸色有些羞赧。

“当兵?”柯明德很惊讶。

“每个月给五个银币,吃住穿衣都不用花钱,当三年兵就能退役了,而且这几年也不打仗,安全得很。”亚伯补充到,“听说军队还能学到骑士秘法。”

三年退役……柯明德有些心动,这样的话退役后刚好快攒够传送门所需的能量,还有吃有住,不用费心思养活自己,不过……

当兵就有打仗的风险,打仗就有送命的风险,自己身怀金手指,没必要冒这个风险。

“太不自由了,其实我打算做点小生意。”柯明德最后还是摇摇头。

“好吧,我就都告诉你好了,今年的兵役轮到我们家了,需要有人去当三年的兵,可是家里还有那么多田地需要照顾,实在抽不出人来……再说我们家已经帮了你这么多忙了,你就帮我们家这个忙吧!”

柯明德皱起眉头,怕是自从亚伯收留自己时就打的这个盘算,不过也确实对自己有恩,回报他们是应该的,况且自己在甜水镇毫无根基,亚伯又有和书记官的关系,如果拒绝了,这里恐怕就待不下去了……

“牛顿先生,你如果去服兵役,铺盖、衣服我们都给你准备好,另外再给您三十个银币!”

“五十个银币,我可以考虑考虑。”柯明德做好决定,用了一下谈判技巧。

亚伯有些心疼,可还是同意了。

“那我该怎么顶替你们呢?”

“我的女婿是亨利男爵的书记官……”

柯明德瞬间就懂了!

“那么我什么时候去服兵役?该怎么去?”

“半个月后约克城会有人来征兵,跟着他去就行了。”

做好交易,柯明德心安理得的住在亚伯家,每天修炼,饭量剧增,还让亚伯的大儿子给他打造了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让亚伯的妻子准备了一条宽大的棉被和一张毛毯。

一切准备妥当,三年后收拾行装就能重返地球,那么最重要就是修炼,健康的身体、强健的体魄,无论在哪里都是极为重要的,更何况,源自神灵的修炼功法,怎么可能这么简单,若能长生不老,岂不美哉!

哪怕仅仅是延年益寿,也是值得的。

机会到了手边,要做的只是将它抓住!

第十章 想不到近战兵器也有“命中”属性

柯明德跟在队伍之中,背着自己的背包,里面装着换洗的衣裳,那六个陪了他一路的矿泉水瓶也在其中,汽油被倒掉,装满了用油炸熟的花生,既有盐分,又有热量,是充当干粮和零食的优秀食品。被褥卷成一卷用绳子绑在背包上部,长剑卷在被褥里,匕首贴身带着。

队伍里有五六十人,年长的头发已经花白,年轻的不过十二三岁,领头的是五名士兵,黑衣黑甲,佩戴宝剑,有一人骑着马,衣着也比其余士兵华丽一些。

“都走快点,天黑之前必须赶到约克城,不然所有的人都没有晚饭!”领队大喊。

约克城在甜水镇的北方偏西,是维森纳领的首府,维森纳领最繁华的城市,也是唯一的城市。金雀花王国实行两级行政划分,分为“行省”和“领”,由国王指派官员担任“行省总督”和“领主”,再往下实行地方自治,一般由当地贵族统治。例如甜水镇,便属于特里卡里行省的维纳森领,由亨利男爵管理。

天色刚黑,一行人赶到约克城东的军营,军营里的饭菜显然不如亚伯家的好,但是足够填饱肚子。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刚亮,鼓声嗵嗵响了起来,一群新兵在几名军官的指挥下来到了校场,勉勉强强站成队列,柯明德估算一下,约有两百多人。

一名军官站到他们前边,长得又高又壮,大约三四十岁。

“新兵们,我就是你们今后这一个月的教官,威廉!”

“在这一个月里,我的任务就是把你们从农夫变成士兵!”

“你们谁不听话,就是跟我过不去,就得挨打!”

一番训斥,树立威严后,威廉教官讲明规矩,每天天亮起床,吃过早饭练习枪术、剑术、和箭术,吃过中午饭,练习骑士秘法。

“我要告诉你们,一个月后,你们就被分到军队里去,最普通的兵,一个月只能拿五个银币,如果你能被选为弓箭手或者斥候,一个月七个银币,如果你们能练好骑士秘法,就能被选为骑兵,不但能拿十个银币,吃的还比别人好,最重要的是,还能成为军官,一辈子都不愁吃穿!”

“骑士秘法炼成后,力气会大量增长,我背后有一根原木,有两百多斤重,能扛着它绕着校场走一圈,就证明你练成了骑士秘法!”

随后,威廉将新兵分为四个旗,每个旗约五十人,每个旗安排两名老兵作为教官,柯明德被分到第一旗。在教官的带领下每人领了一套黑色军装,含军帽、上衣、裤子、军靴、皮带各一。

吃过早饭,换上军装,在教练的带领下练习列队行止,学习了军号、鼓声、锣声的指挥方式,还简单了解了金雀花王国的军队编制。

王国以十人为一队,五队为一旗,五旗为一营,五营为一团,五团为一旅。而整个约克城的驻军只是一个不满编的团。

下午,教官传授了骑士秘法,柯明德这才发现,这所谓的骑士秘法只不过是引导术第一部分的简化版,呼吸法也十分简陋。

在甜水镇的半个月,柯明德每天都用心修炼,只觉得每日精力充沛,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于是趁着休息时间走到了圆木旁,双手抱住中间,一用力,竟然抱了起来。

今天刚学到骑士秘法,我就能完成这些,是不是太出风头了?不过骑士秘法似乎并没有什么秘密的,刚进军营的新兵都能学到,想必也是大路货……

念及此处,柯明德双手一用力,将原木举过头顶,放在肩膀上,迈开大步,绕着校场走了起来,该出风头的时候就得出风头,该展示自己的时候就不要藏拙。

柯明德刚走几步,就有人注意到了他。

“看呐!那个人举起来了!”

已经有许多人试过举原木,这根原木到底有多重大家心里都有点数。

“他已经走了半圈了,力气可真大!”

“他肯定以前就练过骑士秘法!”

“老子以前也练过,要是坚持下来现在也能举起来!”

众人议论纷纷,有羡慕的,有嫉妒的,有后悔的。

校场比一个标准足球场略大一些,一圈得有五六百米远,此时柯明德已经走了一半,只觉得自己仿佛扛了一座山,步履维艰,大口喘着粗气,忽然想起什么,闭上嘴,按照呼吸法记载的方式调整呼吸。

一步两步,越来越难,越来越累,终于,他用力往后一仰,手一松,原木坠落泥土,砸出一片尘雾,他走到终点了。

“天呐!他走到终点了!”

“一个月能拿十个银币,真是是厉害!”

……

柯明德做到原木上,稍微放松,张嘴喘了两口气,又合上了嘴,按照呼吸法调息。刚才呼吸法起了很大的作用,他这才想起来,不但修炼引导术和冥想时用得上呼吸法,平时行走坐卧也要使用,要把它变成自己的本能。

一只手伸到眼前,粗糙宽大,柯明德抬头,此人正是新兵总教官威廉。

“不要坐着,站起来走两步。”

柯明德握住他的手,站了起来。

“很好,你叫什么名字?”威廉问道。

“柯明德·艾萨克·牛顿”

“牛顿,从现在起,你就是第一旗旗长,好好训练,有困难找我。”说罢,威廉转身离开。

柯明德十分满意这个结果,从二百人中脱颖而出,担任了旗长,被新兵营老大威廉记在心里。其余的新兵对他敬慕有加,几位教官也对他另眼相看。

第二天开始,教官给他们发放了长枪,练习枪术。

长枪鸭蛋粗细,两米多长,木质枪杆,铁质枪头,枪头长不足二十厘米,呈圆锥状,没有锋刃,只能用来刺击。

教官教授的手段不多,只有突刺和格挡,练起来却特别复杂。

突刺前弓步站立,左脚前右脚后,长枪放在右侧,刺杀时,右后脚发力,左脚前迈,同时双手推枪,瞄准目标胸腹。校场上有稻草做的人偶,柯明德刺了几次,觉得不难,暗自把人偶喉咙处作为目标,却只能十中一二,柯明德这才感觉到,用长枪刺中目标也是需要技术的。

格挡比突刺更加复杂,分为格挡刺击和格挡劈砍,来自不同方向的攻击格挡的方式也各有不同。

基础动作交完,教官让两人组队对练,柯明德的搭档是一名叫做布鲁托的小伙,十九岁,彼兹镇人,倒是很有上进心,与柯明德专心对练,不叫苦也不叫累。

“柯明德大哥,你可真是厉害,反应这么快,力气也大,刺的还准。”布鲁托擦了擦汗道。

“哈哈!你努力练习也能做到!”柯明德笑道,心中也暗自惊奇,他这几日练功不缀,对自己的进步并无察觉,今日一练才知道,自己的反应能力,手脚协调能力都强的不得了,仅仅一个上午,枪术就练得有模有样。

下午的时候,两百多人一起在练习骑士秘法,柯明德不想暴露自己身怀秘籍,只好随大流的练习骑士秘法,只有呼吸法按自己掌握的练。

等到天黑,别人都在休息娱乐吹牛玩耍的时候,柯明德借口练习骑士秘法,独自到校场荫蔽处练习引导术,众人不知实情,对柯明德的刻苦钦佩不已,他的搭档布鲁托深受影响,每天也独自加练。

就这样,柯明德白天习武,晚上修习冥想法,专心致志,不亦乐乎!

第十一章 骑兵营福利多待遇好速来

外面雨下个不停,酒馆里却觥筹交错,热闹非凡。

酒馆在兵营外,专门为这些整日无所事事的军汉们开设。酒馆老板据说与城卫军的统领有些关系,倒也没有人敢闹事。

雨连着下了两天,校场泥泞不堪,无法训练,威廉干脆给新兵放了个假。柯明德抓住机会,邀请威廉与两名第一旗的教官喝酒,还带上了布鲁托这个小弟。威廉很给他面子,欣然应往。

“你们不知道,威廉营长当年在边军的时候,可是威风堂堂,号称魔眼威廉,一手射术无人能及……”

酒过三巡,气氛热闹起来,一名教官开口道。

“死在营长箭下的不下百人,要不是那个狗日的卢克,我们早就……”另一名教官发起了牢骚。

“行了,过去的就别提了。”威廉脸一板,“现在过得不比当初好?成天有酒有肉,还不用上战场!”

“好,不说不说……牛顿,你怕是不知道吧,威廉营长的箭术,可是被国王陛下夸奖过的……”

“哪有那么夸张,我区区一个骑士,射术再好,到战场上也顶不了几个用……”威廉摆摆手,自谦道。

“都是卢克那个狗东西,要不然您现在也能成为大骑士……”

柯明德见威廉不悦,连忙说了几句话缓和气氛。

布鲁托年轻,迫不及待的问了一个问题,也把柯明德想问的说了出来。

“营长,您刚才说的骑士、大骑士都是什么呀?”

“你们也都修炼过骑士秘法,骑士秘法炼成之后就成了骑士。跟普通人想必,骑士的力量、体力、速度都更强,身体更壮,一个人能打两个三个,要是再练过剑法,十个人也打不过你。”

“我是猎人出身,从小就练习射箭,五十斤的弓能连续射三十箭,后来学了骑士秘法,五十斤的弓能射一天。”

“骑士虽然厉害,但到底还是普通人,要是成了大骑士那就更厉害了,力大无穷,迅捷如风,受伤之后恢复极快,几乎从不生病,而且寿命也能延长,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大骑士能活到一百多岁。我们约克城的团长就是一名大骑士。”一面说着,威廉眼中流露出向往之情。

“这么厉害!”柯明德惊讶道,百病不侵,延长寿命,这可是财富和权势都换不来的。

“那该怎么样才能成为大骑士呢?”

“难!太难了!”威廉摇摇头,“成为骑士其实并不一定需要骑士秘法,长时间刻苦的锻炼身体就可以做到,骑士秘法只是让它变得更轻松、更容易……”

“……可是想成为大骑士,必须要进阶骑士秘法。”

“从哪能得到进阶秘法呢?”

“进阶秘法都掌握在贵族手里,是他们的立身之本,我们平民基本是得不到的……”

“要想获得进阶秘法,除非你成为他们的家臣,就算这样,也得到你的儿子辈才能得到……”

“再或者,你立下大功,国王陛下自然会赐下进阶秘法。”

“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路,身体资质极好的,可以仅靠骑士秘法炼成大骑士,天赋绝顶的,还能自创出进阶秘法……”

……

酒饱饭足,宾主尽欢,柯明德也通过三位老兵了解了不少情况。

骑士是普通人类的极限,大骑士拥有超过人体极限的身体素质,寿命可达百年。

大骑士之上还有白银骑士,威廉也不知道白银骑士有多强,传奇小说中说他们能够以一敌千,寿命可达一百五十岁,整个金雀花王国仅有四名白银骑士。

贵族们不但掌握了珍贵的骑士进阶秘法,还掌握了神秘的魔法,如果发现民间法师,国王绝不吝啬封赏,不过魔法秘籍在贵族中也是极为珍贵,只有传承几百年的大贵族才有。

柯明德十分开心,传自诸神的秘法完完整整的储存在自己大脑中,前途无量。

一个月的训练转瞬即逝,除了柯明德,又有三个人进阶骑士,其中就包括了布鲁托。

新兵按水平分到各个军种,柯明德等四名骑士被分到骑兵营,威廉也趁此机会发了一笔小财。

威廉带着柯明德几人来到骑兵营的驻地,柯明德这才知道威廉是骑兵营的副营长。

按照王国的军制,一队十人,有一名队长,一旗五十人,一名旗长,一名副旗长,一营三百人,一名营长,两名副营长,另外配有监军,一个团人数在一千五百人以上,一名团长,两名副团长,另配有后勤处、监军和宪兵,到旅这一级别,就由司令部掌管,司令部由司令、副司令、驻军地政府派出人员、国王亲信组成。

骑兵营有两名副营长,一位管后勤,另一位就是威廉,管理军功和军纪。

登记罢,威廉排一名老兵带着几名新兵熟悉环境。

老兵名为威尔逊,正是柯明德参加新兵训练时的教官。

骑兵营驻地比新兵营强了不止一点,四人一间的宿舍,也可以到外边去住,五日一点卯,五日一训练,每次仅训练半天,待遇还好,怪不得门槛高。

虽然编制是一个营,可是骑兵营仅有两旗不到百人,十几个马夫,四十多匹马。足见军备废弛。

每天修炼引导术、练习剑术枪法,每隔五日还能练一下骑术,无丝竹乱耳,无案牍劳形,柯明德过得惬意无比,倒是布鲁托耐不住诱惑,在骑兵营的老兵带领下,整日到城里花天酒地,好不快乐,没过几天钱就花个精光。

如此半个月后,柯明德却是有些忧愁,这几日虽然勤练引导术,却感觉毫无进步,不得已,只好向副营长威廉请教。

威廉身为副营长,身价不菲,自然不像普通士兵一样住在军营,而是在约克城中也有房产,只有每次训练的时候才到军营露一面,而骑兵团的正团长,柯明德至今也没见到。

又是一通酒席,威廉说道:

“练习骑士秘法却没有效果,可能是因为没有入门,没有开窍,你显然不是这样。”

“还有可能是已经到达极限,自然就不起效果了,就像我一样,只有得到进阶秘法才能继续进步,你觉得你练到极限了吗?”

“自然没有!”柯明德果断摇头,自己虽说进步飞速,却也超不出常人范围。

“那就只剩一个原因了,牛顿!”他买了个关子:“你最近吃得好吗?”

“虽然军营的饭菜没那么好吃,但是也能吃饱。”

“可是军营里吃不上肉!”威廉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示意再加一杯。

“吃的不好是练不出来成果的!”

柯明德恍然大悟,引导术不是修仙练气,只能从吃饭中获得能量,军营里虽然管饱,却都是米面等物,就是在地球上的时候,那些热衷于健身的人也都需要补充蛋白粉什么的。

喝过酒,柯明德步行到约克城中,准备买些肉食。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来约克城。

第十二章 拷贝大师

约克城是维森纳领唯一的城市,领主府在城中央,整个维森那领的贵族们几乎都在城中有房产,像甜水镇亨利男爵这样富裕的,几乎成年都在城中住着,约克城的繁华可想而知。

城墙高约五米,砖石砌成,城门高三米,木门紧闭着,只留侧面的小门开放,柯明德交了一个铜钱的进城税,随着人流走了进去。

进了城门,主大街宽约八米,足够三、四辆马车并行,地面由石板铺成,已经被行人踩得光滑。

布鲁托早就逛遍了约克城,借他的口,柯明德也已经熟悉了城中布局。贵族多住在东北部,平民区主要在西南,市场主要集中在东南,赌场、红灯区集中在西北角。

柯明德目标明确,径直往一处饭馆走去。

与饭店的老板说好,每天早上给他准备一顿肉食,谈妥价钱,付了定金,柯明德又买了一只羊腿打包好才离开。

每天一顿肉,再加上各式菜品,一个月九个银币,本想让老板每天送到军营去的,可惜被拒绝了。

好不容易来了一趟城里,不好好逛逛怎么行,柯明德溜溜达达在市场转来转去,买了一只大木盆,一支牙刷,一双布鞋,买了一截布做毛巾,值得一提的是,异界人也知道口腔清洁,用猪鬃做牙刷,用盐清理牙齿,柯明德现在用的牙刷还是在甜水镇买的,做工粗糙。

正准备返回军营,忽然在街角看到一个书店,便走了进去。

书店很小,只摆了两个书架,高六层,书倒是不少,屋子中间是一张桌子,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正在抄写一本书。

柯明德放下手里的货物,从左边的书架中抽出一本书,封面是皮革的,上面是烫金的书名《贵族法》,厚约三厘米,是一个大部头。

“左边的书架不要动!”书店的老板忽然出声。

“那都是羊皮纸的,珍贵得很!”

“这本《贵族法》多少钱?”想他柯明德,自获得超级打印机以来,什么时候有买不起的东西。

“六百个银币,右边的书架上是木浆纸的,便宜得多。”

柯明德一阵尴尬,还真买不起。他从亚伯处拿了五十个银币,经过近两个月的开销,还剩三十几个。

转到右面的书架,看来看去,挑了一本诗集,付了两个银币。

暗自里,动用超级打印机把两个书架的书全部扫描了一遍,无论在那个世界,知识都是宝贵的,更遑论这个知识被贵族垄断,信息交流效率极低的世界。

心满意足的离开书店,在操作面板中简单的看了一眼扫描的书籍,这些书在阅读的时候并不需要打印出来,在系统中就能阅读,这可以省下一大笔能量点。

可惜在地球的时候没有把那么多的知识存进打印机,不然随随便便改造金属冶炼方式、随随便便改进造纸术印刷术、随随便便发明一些东西,引进先进技术,岂不美哉。

“贵族掌握了知识与财富,我何不去把贵族的珍藏全部扫描?我能扫描一百米范围内的详细信息,还能对三千米范围内简单扫描,能有什么东西挡得住我?”

说干就干,柯明德当即向东北城区走去。

贵族区果然与别处不同,道路两旁栽种着百年老树,每隔几步还有一盏油灯。

他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放下东西,坐在倒扣的木盆上专心致志的开始扫描。

院子宽敞,几个小孩在葡萄架下玩耍,仆人在一旁看着,柯明德对此毫不感兴趣,意识往房屋中投去。

客厅、餐厅、卧室、储物室,柯明德在储物室转了转,这里摆着乐器和一些木质家具,又来到下一间,这里正是书房,也不看都是什么东西,只要是写着字的,都扫描了下来。

这一家看完,又来到下一家。

这家贵族显然富裕的多,客厅铺满羊毛地毯,窗户上挂着天鹅绒的窗帘,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油画,大门有士兵看守,仆人穿梭往来,靠墙的马厩里还有人偷情。

这里是城主府,客厅里几位养尊处优的贵族老爷高谈阔论,然而柯明德对此毫无兴趣,他径直前往书房。

书房的布置同样繁华,书桌一脚放着纯金的镇纸,橱窗中摆放着奇珍异宝,屋脚出立了一个架子,一整套金属打造的骑士铠甲挂在上面,银光灿灿,纤尘不染。柯明德十分喜欢,扫描了下来。

只是偌大个书房却没有几本书,这让人有些惊奇。

原来有一间专用的藏书室!继续扫描,柯明德恍然大悟。

书架林立,书籍如山,赶得上一个小型图书馆,柯明德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部扫描,记录下来。

城主府如此富裕奢华,让柯明德也惊叹不已,不但如此,在地下还有一个储藏室。如果是普通人进来,只会认为这是一个酒窖,然而在超级打印机是扫描之下,一切隐私无法遁形,砖墙之后是一处密室,一道精巧的机关门将它封锁。

密室中没有堆积如山的黄金珠宝,而是一套套精美的骑士铠甲,头盔锃亮,链甲如鳞,每一个钢圈都是工匠们精心打造。武器架上搁着三米长的钢枪,刃长三尺,寒气逼人,地面上放着连柄约一米的战锤。

这些武器放在工业发达的地球,也都能作为工艺品展出。

“都是好东西啊!扫描!”

这个密室与柯明德的距离超过了一百米,他绕着城主府走了半圈,找了个好位置进行扫描。

可是这些全都不是密室中最宝贵的东西,因为在一块砖后,仍隐藏着一处暗格。

“任你藏得再深,也休想瞒过我!”

暗格中放着一本薄薄的书册,书本上有一个精致的酒瓶,一旁是一个长条状的木匣,匣中是一把宝剑,剑柄与剑格连接处镶嵌着两枚紫水晶,正反各一。

古怪,一个贵族最宝贝的东西竟然是一瓶酒一把剑一本书!先不细想,扫描了再说。

“啊!”柯明德惊叫了出来。

只见超级打印机的能量从64.2一下子降到62.8。

第一次扫描消耗如此多的能量!

除了这三件,刚才扫描的东西加起来也没有消耗0.1能量!曾经扫描过一栋居民楼也不过消耗1点能量!

赶紧看一眼“日志”:

“扫描书籍,消耗能量0”

“扫描酒瓶,消耗能量1.3”

“扫描宝剑,消耗能量0.1”

目瞪狗呆!难不成这是观音大士的玉净瓶不成?能装四海之水?

柯明德调出酒瓶的信息——“打印需要30点能量,是否打印?”

“否”

这酒瓶不过巴掌大,怎么能消耗这么多能量呢?

柯明德有些纳闷,不过此时并不是琢磨的时候,他溜溜达达,拎着东西走到下一家贵族门外,继续扫描大业!

第十三章 魔法时代结束后的魔法

柯明德在回兵营的时候还恍恍惚惚,精神不定,那个价值三十点能量的酒瓶一直萦绕在心头,这到底是什么呢?

琼浆玉露?还是什么魔法药剂?要知道这个世界可是有神灵和魔法的。

回到军营,柯明德打了一桶井水,简简单单的冲了个凉,水冷得很,好在柯明德的身体素质早非寻常,还算承受得住,他买了一个大木盆,就是准备每天早上打一盆水,晒热后晚上洗澡用。

也无心修炼,柯明德回到屋里,躺到床上。

屋里本应住四个人,布鲁托在另一个舍友的带领下,成天花天酒地,不复在新兵营的刻苦与纯真,最近钱花完了,老实了两天,今个又不知到哪去了。还有一位同袍已有妻室,在城里做小买卖,只有每次训练点卯才露个面。

柯明德实在好奇那酒瓶到底是什么东西,可是舍不得能量点,又耐不住好奇心,只好强迫自己把注意力转移到别处去。

“吓!这把剑打印出来也要十点能量!”

柯明德又查看了扫描的其他剑器,1.2能量。

“这才正常,看来是这块紫水晶的问题……”

柯明德选中了一颗水晶,打印费用5点能量。

“那酒瓶又是什么部分这么特殊呢?”

他思忖到,在超级打印机的操作面板中放大了神秘酒瓶。

酒瓶高约十五厘米,颈窄腹大,容积不足200毫升,用木塞塞口,里面装着一种透明液体。

“这个塞子只是普通的木塞,里面的液体打印竟需要0.6的能量?0.6够我打印六升水了……还是这个瓶子占了大头,29.4,还是头一次见……”

“30点能量,只不过一个月而已,大不了延迟一个月再回家……”

拿定主意,柯明德一狠心,打印出了这个神秘宝物。

一只精巧的酒瓶静静地躺在他的手里,银白的瓶身,不知是什么材质,上面绘着漂亮的花纹,揭开木塞,轻嗅一口,芬芳扑鼻。

“难不成这是香水?”

柯明德疑惑,倒出来一些,尝了一小口,含到嘴里。

“甘甜可口,却又不像糖水那样甜腻,里面还透着一股清香……”

咽下去,只觉得仿佛置身花海,又如同浸泡在温泉之中,浑身通透、舒适无比。

“好东西!只怕真的是琼浆玉露!”

柯明德连连咋舌,又喝了一口,这下瓶子里只剩一半了。

浑身暖洋洋的,这两个月整天训练的疲惫感烟消云散,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仅仅是价值0.6能量的甘露就如此美妙,那这更加珍贵的瓶子又是什么呢?”

忽然间,柯明德好似想起了什么,塞上瓶子,闭住眼,检索得自城主府的资料……

在同样储藏在暗格中的书册中,柯明德找到了答案。

“我真傻!真的……被好奇心冲昏了头……”他暗自记住这个教训,仔细阅读这本书。

书的封皮上没有任何文字,第一页就记载了这个“酒瓶”的来历。这支瓶子源自圣法师“森之低语”阁下,在千年前的大灾变后,魔法逐渐失去作用,圣法师无法再延续自己已经活了一千多年的生命,走向死亡,他弟子的弟子继承了这件宝物,宝物的第二任主人已经无法掌握高深的魔法,在一次谋杀中死亡,他的仆人克鲁索藏起来宝瓶逃走,宝瓶名为“生命之源”,每天能够凝聚一瓶“生命之水”,生命之水富含能量,能够延长寿命、恢复体力、治疗伤病,在魔法衰亡后,“生命之源”宝瓶的能量也逐渐衰弱,凝聚生命之水的速度变慢,生命之水的效用也大不如前。克鲁索逃走之后,凭借生命之水修炼到白银骑士,再一次冒险中,得到了黄金骑士“雷霆之怒”阁下年轻时的佩剑“蝉之悲鸣”,几代拼搏,成为贵族,两件宝物也一代代传承下来。

“蝉之悲鸣”是一把魔法剑,镶嵌有魔法宝石,使用精神力或体力能够向在剑刃上铭刻的闪电术充能,可惜随着魔法的衰退,只能起到麻痹的效果。

书的后半部分记载了一个法术“坚定意志”,在元素魔法式微之后,魔法师们的精神力依旧强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创造了心灵魔法,精神力越强,心灵魔法效果越强,甚至能够控制一个人的大脑,心灵魔法的防护手段也应运而生,人们创造了心灵防护魔法,“坚定意志”正是其中之一。而心灵防护魔法,也成为了贵族的必修课。

“坚定意志”的修炼要求不高,普通人也能修炼,无需观想法。开始练习时,需要念诵咒语、做出手势、观想一枚符文,日日练习,持之以恒,等这枚符文在精神海固定下来之后,“坚定意志”就算修炼完成,一旦练成,它就会时时刻刻起效,就像游戏中说的被动技能。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个魔法名为“坚定意志”,但它并不会真的让人的意志变得坚定,仅仅是起到防护心灵魔法的作用。

“我原以为魔法时代已经随风而去,想不到还有遗留,我得自太阳神的馈赠只有修炼之道,却无应用之法,剑术枪术都是学的军队的技法,可是法术却一无所知,没想到贵族手里还传承着这些知识。”

“可惜住在城里的贵族大多是小贵族,没有多少年的传承,真正的千年世家都有自己的城堡、庄园,不是我能轻易接触的,不过我的扫描范围只有一百米,也只能扫描一下住在城里的小贵族,什么时候找个机会到贵族城堡里看看……”

暂且把这些放在一边,得到了珍贵的魔法,自然要先练习一番。

柯明德按照魔法书所述,站直身体,左手虚握,横置胸前,右手按住小幅位置,双目紧闭,口中念念有词:

“……勇者达拉崩吧穿行在荆棘林中,他的皮甲被鳄鱼撕破,伤口滴着鲜血,引来一群嗜血的蚊虫,但他不发出一丝声音,他在等待……恶龙终于放松了警惕,就在这时,勇者达拉崩吧将涂抹了剧毒的宝剑刺入恶龙的后颈……”

“这是什么玩意儿!”柯明德大囧,“这就是魔法咒语吗?不就是一篇老套的勇者屠龙小说吗?难不成魔法咒语都是这样?这也太羞耻了吧!”

把“坚定意志”的修炼过程精读一遍,柯明德恍然大悟:

咒语本身并无魔法作用,仅仅是为了调动施法者的情绪,等施法者感受到咒语中勇者的不屈意志时,观想出的魔法符文才能起到“坚定意志”的作用。

原来如此,那我何必要念这篇拗口羞耻的勇者童话……

柯明德重新摆好姿势,闭紧双眼:

“……雪皑皑、野茫茫;高原寒、炊断粮,红军都是钢铁汉,千锤百炼不怕难。雪山低头迎远客,草毯泥毡扎营盘。风雨侵衣骨更硬,野菜充饥志越坚……”

慷慨激昂的汉语从他口中说出,引动了血脉深处不灭的意志,热血澎湃,灵魂为之颤抖。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投身革*命即为家,血雨腥风应有涯,取义成仁今日事……”

仿佛置身滚滚赤流,鼻尖似乎嗅到了钢铁的焦糊味,指头不由捏紧,汗毛倒竖,精神如被点燃,遍观百年国难,热血不灭;历数赤胆豪雄,壮志犹存。

精神海中,一枚符文跃然而出,大放光华,形状不定,从四面看它各不相同,心灵防护魔法“坚定意志”已经练成。

柯明德睁开了眼,拿起“生命之源”,一饮而尽。

修炼“坚定意志”一气呵成,这倒是让他有些惊喜和意外,据书上记载,天赋高的,十天能够练成,驽钝些的,需要练习半年,自己一次成功,岂不是根骨奇佳,资质绝顶?

柯明德沾沾自喜,他却是不知道,“坚定意志”是魔法时代结束后开发的魔法,简单易学,对从未修炼过冥想法的人都能练成,而他已经修炼观想法许久,精神力较普通人来说强大无比,刚才的情绪、意志也波动到了极点,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才一举成功!

第十四章 盗贼

经过几天的计算,“生命之源”每天能产出约五十毫升“生命之水”,让柯明德的修炼速度提高了一倍。

他每天早晨起床后,先跑到城里吃上一顿大鱼大肉,来回花一个小时,上午练习剑术、枪术、射术,中午在军营用餐,读一会储存在打印机中的书籍,权作休息身体,一小时后服用“生命之水”,修行引导术。

由于天黑之后只能用油灯照明,光芒又暗,花费又高,白天的每一秒都是珍贵的,晚餐后继续“读书”,睡前修习冥想法,雷打不动。

在能量摄入跟得上之后,柯明德进步飞快,在地球时他还常有胃病,现如今已不药自愈,身高体重也有增长,在甜水镇定做的两身衣服已经不太合身。

又到了每五日一次的操练,柯明德骑着一匹棕色的公马,与另一名骑兵对练,两人身穿皮甲,手执木枪,枪头裹着一团白布。

柯明德一夹马腹,棕马撒蹄而去,柯明德左手扯住缰绳,右手持枪,与那名骑兵对向冲锋,马儿不惊不避,马头交错,柯明德腰一拧,躲过骑枪,右手长枪探出,可惜被骑兵躲过;对方一刺不中,横枪拍来,被柯明德用枪格住,只是一瞬,两匹马已经相距甚远。

勒住缰绳,速度降下来,转过头,又是一波冲锋。

……

“牛顿,你才练了多久,都已经赶上我了!”把马交给马夫,骑兵对柯明德说。

“还有许多要学的,我听说有些老兵能在冲锋时用双手持兵器,仅用腿就能控制好马,我还差得远。”

实际上,柯明德早已胜过这名骑兵,只是都是同僚,有些手段不好施展,把他打下马来不但面子上不好看,还容易受伤,精明如他,自然不会做这样的事。

“咚!咚!咚!”

两人正在交谈,忽然听到一阵鼓声,连忙赶到校场。

列队完毕,一名军官从白马上下来,一身绸袍,面容英挺,金发梳得整整齐齐,短须也打理得一丝不苟。

“报告营长,第一旗五十六人全部集合完毕!”

“报告营长,第二旗五十二人全部集合完毕!”

两名旗长依次汇报,直接说出应道人数,丝毫不提有几个老兵油子没来训练。

青年营长也不核实人数,开口道:

“团长刚才下令,要人去剿灭一支流匪,我把这个任务抢了下来,你们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出发。”

说罢,让副营长皮蓬将兵甲发下,安排了一些事物,骑上骏马,与两名护卫离开军营。

“这就是营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布鲁托小声道。

“别操这些闲心了,你这几天也没好好修炼,不知剑术退步了没有,做好准备,明天就要打仗了!”柯明德道。

“嘿嘿,我就是尝个新鲜,以后就不去那种地方了”布鲁托自辨道。

柯明德不再理他,凑到老兵威尔逊身边,向他打听情况。

“这是好事啊!”威尔逊乐道,“咱们营长与军团长曾经一起在帝都留学,关系好着呢,我告诉你,这种肥差可不多见,别的营想去也去不了!”

“流匪剿灭之后,战利品咱们先挑,运气好捞上个战功,还能多分些钱……”

“不用担心,他们要是厉害就不是流匪了……”

金雀花的军人有军阶和军功,例如威尔逊,军阶是骑兵,每个月有十枚银币的俸禄,军功是一等,功薪为每月两个银币,总计每月获得十二个银币,柯明德只有军阶没有军功,每个月只有十个银币。

普通的军人只能从军三年,如果未能提干或晋级骑士,就要被清退,也就无法享受功薪。

“这样的盗贼团伙我打过几次,射几箭就都投降了,遇见厉害的,杀两个人也就都不敢反抗,就是白送的福利……”威尔逊一面吹嘘,一面把经验告诉柯明德,对这个天才又努力的新兵,他还是很欣赏的。

骑兵营只有四十余匹马,柯明德初进兵营,虽然属于骑兵,可是分不到马,只能做步兵的活计。

第二天一早,喂好马,装备整齐,在营长的带领下离开军营。

营长全名为杜克·科尔森·巴拿马,出身于约克城的小贵族,全凭与维纳森领团长的关系才坐到了这个位置,成天混吃混喝,毫无上进,骑兵营的空饷一小半都进了他的口袋,战马也被他卖了几十匹,不过对士兵的待遇毫无克扣,还能从团长哪里弄来几件美差,因此大家对他也算信服。

一整天的行军,走了有六七十公里,在一处森林外扎下营地。

说是营地,其实极为简陋,只有一顶帐篷,是营长自己带着的,一圈共八两马车将它围住,其余人埋锅做饭,副营长皮蓬叫人把一种驱虫药粉洒在四周。

“营长,过了这片森林就是杜杜尔领了,那伙盗贼到底在哪?”威廉询问营长。

“就在这片林中。”营长命人拿来一卷羊皮地图,“你看,从杜杜尔领到维纳森领最近的商路正好穿过这片森林,最近有好几支商队在这里遭遇劫掠,盗贼就在森林里。”

“森林这么大,我们到哪去找他们呢?”

“不用找他们,他们自然会来找我们!”

“您是说……”

“不错,我特意从家中调来几辆货运马车,我们伪装成商队,引他们主动现身!”

“营长可真是足智多谋!”

众人交口称赞,一时间马屁不绝。

柯明德与布鲁托坐在一边乘凉,已是盛夏,又赶了一天路,浑身都被汗湿,不过整个营的人都修炼到骑士等级,都还精力充沛,保持着战斗力。

“你们两个,到河边打几桶水!”旗长过来吩咐道。

第二天,吃过早饭,在营长的命令下,全部穿上盔甲,做好战斗准备。

头盔用牛皮鞣制而成,多层牛皮重叠在一起,近一厘米厚,五十米外的弓箭射不穿,在脖子周围还有一圈单层皮保护颈部,除了头盔是皮质的,其余的防具均是布制,一层层亚麻布叠在一起,有二十多层,又厚又硬,穿在身上丝毫不通风,汗水直流。

两名副营长穿的皮甲,上面镶嵌铁片,比布甲轻便,防御力也更强。营长穿的也是皮甲,只是多了防护下肢的战裙,样式也更加美观。

骑兵骑上战马,没有马的士兵钻进马车,一辆马车能乘坐六个士兵,八辆车坐了四十八人,其余人扮作商人与马夫。

第十五章 神秘武装势力

副营长威廉率领马车队深入森林,营长率领骑兵缀在马车后一千米处,遇到盗贼后,先与他们周旋,等骑兵赶上,将他们一举歼灭。

这就是营长的作战计划。

“等这次的功劳到手,把帝都的商铺送给团长,差不多能往上活动活动……”营长领着骑兵,慢慢地走着。

七月中旬,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密林遮挡住阳光,蒸腾作用也让温度低了些许,林间小路坎坷不平,路边的藤蔓野草蔓延到路面上,一些蜂蝶来去飞舞,鸟儿都活跃着,鸣声上下,嘈杂不已。

柯明德与其余五人钻在马车里,忍耐着酷热与颠簸。马车没有窗户,一点气也不透,又闷又热,厚厚的布甲更是要命,头盔下汗水不住的流。

柯明德把长剑放在一边,用手撑起布甲,往里吹气降温。

车外面,威廉叮嘱这些士兵不要发出声响,也不要摘掉头盔,战斗谁是可能到来。

车里的人忍着恶劣的环境,不知道过了多久。

马车忽然停下,不久,外面传来交谈的声音。

“当~~~”

一声锣响,柯明德握住剑盾,紧张起来。

……

马车外。

“停!”威廉大喊一声。

前面的路上堆了一堆木头,马车根本过不去。

“过去两个人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他吩咐道。

忽然,从密林中钻出十几个人来,身穿皮甲,手握刀剑。

“把货物都留下,你们可以走了!”

为首一人大喊。

“诸位勇士,我们只是一些商人,运送的都是不值钱的粮食,我给你们钱,放我们过去吧!”

威廉假意哀求。

“粮食?太好了!都给我滚开,不然你们都得死在这!”

那头领大喜,出言威胁道。

“尊贵的首领,我们可以给你们一车粮食,还能给你们钱,放我们走吧!”

威廉一面说,手指悄悄比划了一个动作。

后面扮作车夫的人看见,从马上拿出一面铜锣,用力敲响。

“当~~~”

“干什么!”

盗贼头领一惊,随后大怒。

“他们不是商人,放箭!”

“都出来,杀了他们!”

威廉闻言,连忙躲到马车后面,指挥士兵上前。

四十八名士兵蜂拥而出,迎头的却是十几支箭,纷纷闪避格挡,无一中箭。

“给我上!”威廉取出一张弓,弯弓搭箭,一下射中盗贼头领的肩膀。

“快逃!啊!”盗贼头领中箭,眼见几十个持剑拿盾的士兵冲了过来,转身就逃。

柯明德冲出马车,迎面看见一支箭飞来,一个侧身躲了过去,随后就看见十几名盗贼转身逃跑,一马当先,追了过去。

大步迈开,三两步追上一名盗贼,一剑劈在他的背上,皮甲厚实,挡住了这一剑。

那盗贼被砍了一个踉跄,连忙回身劈砍,柯明德用盾一挡,右手持剑在他的大腿上砍了一道口子。

“我投降!别杀我!我投降!”

盗贼见自己跑不了,连忙扔下武器,跪地投降。

战斗很快结束,两名盗贼被杀,还有一人被俘虏。

营长与骑兵姗姗来迟,他们赶到的时候,其余敌人已经逃走。

“该死!”营长咒骂道,树林又深又密,战马根本跑不起来。

“营长,我们有一个俘虏!”威廉汇报道,“而且这伙盗贼有问题。”

“怎么了?”

“他们有十几张弓,每个人都有皮甲?”

“什么?”营长大惊,“俘虏在哪?”

一张弓的制作周期至少要一年,一名熟练的弓匠最多可以同时制作五六张弓,除了军队和贵族,很少有人能拥有这么多弓,皮甲则更加珍贵,整个骑兵营只有营长与两名副营长拥有皮甲,其珍贵程度可见一斑。

柯明德把俘虏带到了营长面前。

“你是什么人!”

营长发问。

“我是一名农夫,后来当了盗贼……”

“你们的弓箭皮甲都是哪里来的?”

“都是头领给的,我不知道啊!”

“营长,他说谎!”威廉说道,“看他手上的茧子,明显是经常射箭的人才有的,不会是农夫!”

“大人,我是个猎人,不是,不种地的时候我经常去打猎!”俘虏连忙辩解道。

“胡说!”营长大怒,一马鞭抽在他头上,“带走他好好审问!”

“是!”

柯明德答道,拎着他的领子正要离开,余光忽然看见一支箭飞来。

迅捷如电。

他连忙松手,蹲下身子,往旁边一滚。

噗的一声。

他抬头一看,俘虏的脖子上插着一支箭,箭羽尤在颤抖。

“敌袭!”

所有人都戒备起来,一瞬间,除了鸟鸣虫鸣,再听不到其他声音。

片刻,什么也没有发生。

“您们几个到那边看看,你们几个到那边看看……”

营长下令侦查,然后走到俘虏身边。

俘虏躺在地上,一只手捂住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失去了呼吸。

“传令兵!”

“到,长官!”

“你骑马迅速回城,把这里发生的一切告诉团长!”

“第一旗巡逻周围,两人一组,第二旗原地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遇到这样的情况,营长有些慌乱,但还是有条不紊的下达了各种指令,士兵们都忙碌了起来。

柯明德跟着威尔逊往密林深处探路。

“这帮人绝对不是普通盗贼。”

威尔逊小声道。

“普通盗贼遇到这种情况早就逃走了,不可能有人留下灭口。”

“再说这一箭,又疾又准,至少也是个骑士。”

柯明德听着他的话,有分出一份心思,启用了超级打印机的扫描功能。

简单扫描半径有三千米,稍微一扫,周围的环境已经尽收眼底。

北面的两百余米的深林里有几个人,装扮与之前的盗贼一般无二,藏在隐蔽处,监视着这一切;东北方两千米处,一伙人正在修整,一人肩上还插着一支箭,正是刚才拦路的几个盗贼;北方三千米临溪处有一处军营,规模不小,不过已经超出了扫描范围,只看到了营地的边角。

柯明德心里勾勒出这样一幅画面:一支军队潜伏到了森林深处,为了防止被人发现,派人截断了商路,并且派出一小股队伍,扮作盗贼,抢劫货物,逃走的商人会宣传此处盘踞着一伙盗贼,便不会有人从此处经过。而今天遭遇了一支前来剿匪的部队,还有人被俘虏,为了防止泄密,派人将俘虏暗杀。

这伙武装组织是什么来历?到此来做什么?为什么要隐藏信息?

一个谜团笼罩在柯明德头脑中,可惜他的身份地位太低,无法获得相关信息。

似乎营长对此也一无所知……

柯明德骤然感到一丝危机,同时也是机遇。

第十六章 奖赏与晋升

“那里有人!”

柯明德指着北方。

“在哪?”

威尔逊站在树下,仰头问道。

柯明德利索的从粗壮的大树上爬下,弹掉落到布甲上的虫子。

“在正北,我看到一股炊烟。”

威尔逊向北方的天空望去,除了茂密的树叶什么也看不到。

“你确定?有多远?”

“只有淡淡的一道,估计有三四千米。”

“我们过去看看!”

威尔逊环顾左右,压低声音说道。

“不先禀报营长吗?”

柯明德疑惑道。

“如果没有发现异常,就算谎报军情,再说,万一发现什么,这功劳可就不是咱们的了。”威尔逊低声道,“你指路,我们走!”

柯明德见他行事果决,毫不犹豫,心中不由暗赞,也稍松了口气。

刚才他通过扫描发现了一处北方的军营,不好明说,便借口登高望远爬到树上搜索敌情,谎报北方有淡淡的炊烟,树林里的树又高又大,十分难爬,他也不担心有人拆穿他,就算是威尔逊真的较真,他也能说炊烟极淡不易发现来作为借口。

走了不远,两人发现地面的草被折断,地面上显出一条小路。

两人大喜,沿着小路向北前进,放慢脚步,小心翼翼。

大约走了半个小时,他们在地上看到一支断箭,只有箭羽和半截箭竿,沾满鲜血。

“这是我们骑兵营的箭,你看箭羽这里,有记号!”

威尔逊从地上拾起断箭,端详片刻。

“是威廉!他射中了一名敌人!”柯明德接道。

把断箭收起来,两人更加小心翼翼。

柯明德跟在威尔逊后面,悄悄地又扫描了一下。

忽然伸手拉住威尔逊,另一只手比划了个“噤声”的动作。

威尔逊一下子紧张起来,用眼神询问发生了什么。

柯明德伸手一指,丛林深处,隐隐有一个人影晃动。

威尔逊暗自佩服柯明德的眼力。

两人一步一停,又往前走了几十米。

“不能再靠前了,要被发现!”

两人默契的停下。

此处距离军营还有三百余米,隐隐能看到木质围栏,听得见营地里嘈杂的声响。

威尔逊吃力的张望,柯明德又开始了作弊(扫描)。

好大一片营帐!东西长三百米,南北宽二百余米,帐篷一顶接一顶,靠溪水的一边搭了六七十个灶台,溪水对岸五百米处还有一处军营,比这边的略小。

恐怕得有一千人吧!

维纳森领的守军才一千多人!

“这是要出大事啊!”

……

“差了多少人?”

营长问道。

“少了四个。”

杜克·科尔森·巴拿马十分烦恼,好不容易抢来一趟任务,本以为轻轻松松就能解决,带着战利品与战俘回去,俘虏可以卖给城主的矿场,战利品可以收买人心,战功足够让自己再进一步……

可是,事情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说好的流匪变成了装备精良的士兵,个个穿着皮甲,骑兵营都没有这个待遇!打完了之后不但什么都没有得到,唯一的俘虏还被暗杀了!派出去侦查的士兵还少了四个……

“报告营长,在东北部发现两具尸体,是第二旗失踪的两人。”

“混蛋!”

营长大怒,勉强收住怒气,仔细询问了两具尸首的情况。

两人均是死于暗杀,一人脖颈侧面中箭,另一人则死于剑伤,一点讯号都没有传出来。

“报告营长,另外两人回来了!”

“你是说你们在北边三千米的地方发现了一处军营?栅栏墙长三百多米?”

“是,我们还在路上发现了威廉副营长的箭。”

巴拿马营长接过断箭,思考片刻:

“那个俘虏也是你捉住的吧?你叫什么名字?”

“柯明德·艾萨克·牛顿。”

威尔逊羡慕的看了柯明德一眼。

“传令下去,回城。”

……

森林中,军营大帐。

一名男子坐在桌子后面,身材雄壮,一头红发如火,两人站在桌子前面,一人肩上缠着白色的布块,隐隐有血迹渗出,另一人黑衣黑甲,站立如松。

“你们说,我们已经有很大可能被发现了?”

不等两人回答,红发男子下令道:

“传令下去,犒劳士兵,准备行动!”

约克城,骑兵营军营。

“牛顿,这是营长大人的礼物,营长很看好你啊。”

柯明德接过皮甲,向皮蓬副营长道谢。

昨天急行军一整天,回城后营长下令森林里的事禁止外泄,然后匆匆而去,今天一早,就收到了营长的奖励,一件精致的皮甲。

棕色的牛皮层层叠加,足有1.5厘米厚,像是一副坎肩,护住胸腹后背和两肋,正面镶嵌了铜片防止切割,能挡住二十米外的劲矢,还配有一对护臂,长三十厘米,用绳子绑在小臂上,不影响手腕与肘关节的活动。

这件皮甲重量惊人,防护能力优秀,价值约有上百银币,柯明德十分满意。

连续两天的行军,天气又热,士兵们都躲在凉阴处休息,毫无遮挡的校场却是空无一人。

柯明德取出“生命之源”,生命之水已经快要盛满,这两天为了防止在战场上出意外,柯明德并没有使用它,“生命之水”有优秀的治疗外伤的作用。

一饮而尽。

感受着“生命之水”的滋润,柯明德开始练习引导术。

这次的感觉分外不同,随着呼吸法和引导术的动作,一股热流从身体深处涌现,流淌到身体各处。

渐渐地,他进入了冥想的状态,一呼一吸、一紧一缓、一明一灭、一张一合,肢体放松,动作流畅自然,一股能量在体内凝聚,一点一滴汇集到心脏之中,随着血夜的流动流淌至四肢百骸,仿佛泡在温泉之中,有一千只手在为自己按摩。

“呼——”

长吐一口气,柯明德从空灵之中回过神来。

“这是——?”

只觉得身体舒畅,呼吸痛快,骨头都轻了几两,眼睛看到的景物无比清澈,鼻子分辨出了各种气息,花的香味、泥土的气味、军营的汗臭味、食物的气味……耳朵也灵敏异常,像是蜕掉了一层躯壳。

手用力一握,咯咯蹦蹦一片脆响。

“我突破了,这种境界,应该就是大骑士。”

柯明德无悲无喜,撩腿抬肘,调整呼吸,练起了引导术的第二部分,仅仅几个动作,就觉得吃力无比,尝试了一会,后面的动作与呼吸根本做不到。

“怎么回事?”

柯明德纳闷。

在金雀花王国,骑士秘籍十分简单,但是只能练到骑士境界,想要突破大骑士,必须要有进阶骑士秘籍,骑士秘籍相比柯明德得自太阳神的引导术,极为简陋,按照柯明德原来的猜测,骑士秘籍对应引导术第一部分,进阶秘籍对应第二部分,现在看来恐怕不是这样。

第十七章 劝降

“对了,我从贵族那里扫描的书籍里应该有进阶秘籍,先找出来看一看!”

柯明德得到这些书还没几天,仅看了一小部分,还有四分之三没有看,他翻来覆去,找到了两本进阶秘籍。

“这两本进阶秘籍各有不同,呼吸法也都不一样,与引导术第一部分难度相仿,而且各有不同,看来引导法的第一部分相当于进阶秘法,第二部分莫非是白银秘法?按照这个难度来看,恐怕只有白银骑士才能修炼。”

柯明德心里有了一点数,不再想这个问题,走到了校场旁的石锁处,轻而易举的单手举起一只百余斤重的石锁。

力量大增!

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全力跑了起来。

百米十秒!

速度大增,而且跑了一百米,柯明德丝毫不觉得疲惫,面不红气不喘,体力超凡。

我现在不过是大骑士,就如此强大,寿命也有所延长,不知白银骑士又是什么境界,黄金骑士又有多强,再往上呢……

他的心里不禁升起变强的欲望,这种欲望前所未有的强烈。

生存与繁衍,是根植在自然界任何生物血脉深处的欲望,而繁衍后代、生殖的欲望,不过是对自己基因、血脉的延续,是自身无法永存的次一等的选择,归根结底,繁衍的原动力也是生存。

如今,一个长生、乃至永生的机会摆在柯明德的面前,怎么不让他欲疯欲狂,哪怕是飞蛾扑火。

按耐住激动的心情,柯明德沉下心思,琢磨体内的一股暖流。

它以心脏为源头,沿着血管流动,经遍全身,最终又返回心脏,所过之处,无不舒适,然而柯明德用尽全力,也无法控制它一丝一毫。柯明德坐到地上,放松身体,放缓呼吸,心跳也降了下来,这股能量却不急不缓,自顾自的流动。他站了起来,快速跑了两圈,心脏加速跳动,而这股能量依旧不紧不慢。

看来这股能量与循环系统无关。

可它到底是什么?真气?气功?还是斗气?法力?

忽然间,一阵马蹄声传来,一名骑兵从兵营门口冲进,背着一面令旗。

什么人?柯明德好奇。

军营禁止骑马进营,除了营长,柯明德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骑马闯进来。

那骑兵策马跑到柯明德面前,勒住马,问道:“骑兵营营长在哪?”

“营长不在军中。”

“速速通报巴拿马营长,紧急军务!”

柯明德见传令兵面色焦急,便问了一句。

“不要打探太多,做好战斗准备即可,还不快去把营长叫来。”

柯明德急忙通知旗长,半个小时后,营长策马而至。

“咚咚咚!”

战鼓擂响,不一会,校场就站满了士兵。

“做好战斗准备,一刻钟后集合!”

一刻钟后,营长帅骑兵营赶到城西,进入一座边长一百五十多米的四方城堡,石墙高五米,顶部宽不足三米,一群士兵忙着将床弩搬到城墙上。

城堡在约克城东南角,与约克城犄角而望,是约克城防御工事极重要的一部分,一旦有大军攻城,城外的部队将成为攻城军的大患。

“战时将起!”

柯明德心里明白,自从他发现了森林中的军营,就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他穿着皮甲,外面又套上布甲,又闷又热,手执长枪,腰间悬挂铁剑,一身装备有三十余斤,对于已经成为大骑士的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虽然天气炎热,他并无不适感,随着身体的增强,对恶劣环境的承受能力也变强不少。

骑兵营在城门内休息,每个人的心里都忐忑不安,维纳森领已经和平了六七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没有见过战争。

“没想到竟然会遇到这样的事,本想着在军队安安静静的待上几年,能量一够就穿越回去,等下次充分做好准备再回来闯荡……唉,战争一起,军队一定管理十分严格,逃兵是不好做,再说,这种乱世,平民还不如处境士兵安全……”

柯明德心里想着,安安静静地擦拭枪头,与周围略显慌乱的人群形成鲜明对比。

每逢大事有静气,这是成功者的优秀品质,柯明德虽做不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但也非等闲之辈,在地球他能混出头,金手指仅是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

约克城东门外两千米处,一片军营已经快要扎好。

城主府,人头攒动。

“报告领主!城外敌军用箭射进来一封信!”

仆人双手举起一支羽箭,箭竿上用细线绑着一卷羊皮纸。

科尔森接过来,解开绳子细细地读了起来。

“兰姆·霍姆斯·麦考利敬告维纳森领领主伯克·乔治·科尔森:”

“……今王巴特尔,本为侍俾所出,卖弄机巧,博得老王恩宠,得以继位,然巴特尔贪权好欲,万民不得安生……”

“……吾奉乔治亲王之令,来取维纳森领,还请领主深明大义,误使百姓损伤……请开城门,共商富贵……”

“……乔治亲王率领大军,不日即至,还请领主再三考虑,误使约克城毁于一旦……”

科尔森读罢信,面色不改,问道:“谁知到兰姆·霍姆斯·麦考利是谁?”

“是梅勒行省麦考利家族的次子,在巴托城担任治安官。”

领主点点头,叫仆人朗读了这封劝降信。

“什么?是乔治亲王的叛军!”

“他竟然叛乱了?太不可思议了!”

“天哪!乔治亲王一定想夺回他的王位!”

“他们不会打进城来吧?”

……

人群顿时沸腾,议论纷纷。

领主敲了敲桌子,示意安静:“有人有什么建议吗?”

人群安静了一会。

“领主先生,无需忧虑!”

说话的正是维纳森领驻军团长,巴克·科林·罗德尼

“请讲。”

“据我军侦查,城外军队仅有一千五百人,约克城守军千人,又有高墙可以依靠,足以抵挡万人的军队,城内粮食充沛,毫不需要担心。”

城主府内商议了一会,作出决定,封闭城门,伺机出动,派出信鹰与特里卡里行省总督联络,毫不慌乱。

城内丝毫不见慌乱,城外的敌军也不见攻城的迹象,只是每天派人再城门口大喊劝降。

就这样过了五天,柯明德在城堡里终于接到了任务。

“明日约克城守军将出城迎战,我们从城堡出发,直击敌军大营!”

第十八章 交战

天色刚亮,约克城门外大军已经列阵完毕,两排剑盾手在前,后面是弓箭手与枪兵。

约克城内守军仅仅千人,出城的军队不过八百,身为团长的罗德尼是极不情愿的,不过来自王都的信鹰三番两次的催促,家族也来信要求迅速与城外的敌军决战,驰援王都。

因为乔治亲王率领五万军队沿司兰河而上,两日前已经到达王都南部的塞门关,国王一夕三惊,最近的边防军队也要一个月才能赶到王都,京城守军腐败不堪大用,周边城市遭遇突袭,纷纷陷落,唯有维纳森领无意间发现了乔治亲王派去偷袭的军队,有所准备。

守城军半夜时出城列阵,然而在通讯极不发达的时代,任何夜间行动的指挥都是低效甚至无效的,敌军也早有防备,城门一开,对方就已经发现。

两军对垒,气氛肃杀。

战鼓声响起,两军踩着鼓点一步一步向前。

忽然,约克城守军得令,停下脚步,前排剑盾兵半跪在阵前,弓箭手开弓搭箭,两军相距百米。团长一声令下,箭如飞蝗。

敌军本打算偷袭约克城,因此大多为精善近战的剑盾兵,连弓箭都没有准备几副,此时不得不高举盾牌,冒着箭羽向前狂奔,吼声连成一片,如同闷雷。

两轮箭后,对方阵中倒下了十几名倒霉蛋,冲锋速度丝毫不减。一部分弓箭手扔掉弓箭,从同伴手中接过长枪铁剑,另一部分射手改抛射为平射,命中率反而大增。

短兵交接,惨烈无比,一名名战士倒下,战斗越发胶着。

“我们上!”

营长抽出宝剑,大喊一声,早已埋伏在敌军斜后方的骑兵营冲出,为了保持马力,四十余名骑兵保持着与其余五十多步兵相同的速度,冲向敌军的令旗处。

冷兵器战争时期,战斗的指挥主要通过旗号与金鼓,鸣鼓则进,鸣金则退,军旗一倒,军队失去指挥,就离战败不远了。

“冲锋!”

距离敌军军旗三百米处,敌人已经反应过来,营长下令加速冲锋,四十余骑如离弦之箭,飞奔而去,营长却没有提速,依旧跟在步兵身边。

骑兵冲入阵中,一阵人仰马翻,速度立刻降了下来,不多时,营长带领步兵赶到。

骑兵陷在阵中,失去了速度,骑兵就失去了最强大的武器。

营长并非不懂这些,但他必须这样做,搅乱敌军阵型,为正面战场创造胜机。

短兵交接。

柯明德左手持盾,右手持矛,冲入阵中,流矢射在身上,根本刺不透布甲与皮甲的双重防护。

举盾挡住一剑,右手一抬,枪出如龙,刺破对方的皮甲,捅了个对穿。

这是他杀死的第四个敌人了。

然而周围敌军丝毫不见减少,不断有人倒下,又有人填补空缺。

“哈!”

柯明德一枪刺出,又带走了一条性命,来不及把枪拔出,就有两人冲了上来,柯明德不得不松开兵器,后撤两步。

他身为大骑士,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很快引起了敌人的注意,遭到了重点“照顾”。

“快,旗子就在前面,冲啊!”

营长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战马,手执一柄长剑,左劈右砍,大呼小叫。

柯明德抽出腰间宝剑,在阵中左冲右突,一柄铁剑上下翻飞,血花四溅,没过一会,就感觉剑刃已经钝了。

忽然间,柯明德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来不及细想,就地一滚。

一支羽箭插在他的脚边,箭羽还在兀自颤抖。

“咻~”

一支箭凌空飞来,迅捷如电

柯明德举起盾牌,只听到“哆”的一声,左臂就像是被锤子重重的敲了一下,一支箭牢牢地钉在上面,穿透了盾面蒙着的铜皮,穿透了三厘米的木盾,精钢箭头露出一寸,寒光闪烁。

“好厉害!”

柯明德进入军队两个多月,对弓箭也有了许多了解,但自从进入骑士后,身手敏捷,他自信能够百分百躲掉三十米外射来的箭,进入大骑士,除了箭雨密集攻击,他更不畏惧这种原始的远程武器,弓箭的速度对他来说太慢了。

然而这一箭,却是如此惊艳,又疾又猛,丝毫没有给他留下任何闪避的时间,连环两箭,若非他突破大骑士直觉惊人,只怕身上少不了一个窟窿。

“都小心,有神射手!”

威廉弯弓搭箭,朝那名神射手射去,被他灵巧的躲开,但也牵制了他的动作。

骑兵营是维纳森领最精锐的部队,每一个人都是骑士实力,此时杀进入敌军阵中,就像一块顽石,任他反击,屹立不动,在这场两千人的战役中,一百余人的骑兵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罗德尼团长立在高处,一身铁甲,眼见敌军阵中大乱,率领身后一支百人的骑兵冲了上去。

这支骑兵是战时临时组建,本是城中贵族的护卫,在领主强硬的态度下组建了一支骑兵。

“杀!”

骑兵队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将本已混乱不堪的战场分成了两份,与在敌后的骑兵营汇合在了一处。

叛军军中。

红发将军长叹了一口气,下达命令。

“传令亲卫,准备突围!”

“那军队怎么办?”

……

“将军逃了!”

“将军逃了!”

红发麦考利纵马奔逃,叛军顿时变成一团散沙,守军乘胜追击,将敌军彻底击溃。

“把俘虏关在营中,先饿一天,每天只给一顿饭。”

战役结束,团长把众将召在一处。

“各军损失如何?”

“我军有一百七十人战死,三百多人负伤。”

“巴拿马营长,骑兵营如何?”

“十四人战死,五十多人负伤。”

“现在能作战的还有几人?”

“大约还有五十多人。”骑兵营营长答道。

“我再拨给你五十名骑兵,你们即刻出城,尽快赶到塞门关,我率领步兵随后就到。”

“是!”营长答道。

团长笑了笑,走到他身前,把手搭在他的肩上,蔚蓝色的眸子里放出热烈的光芒。

“老朋友,荣华富贵在此一举!”

……

军营之中,哀声一片,军队的医疗条件极差,缺乏足够的药品和医生,伤兵们互相处理伤口。

柯明德脱掉衣甲,清洗身上的血污。

他丝毫没有受伤,但是脸色却有些难看,刚才在战场之上大杀四方,血脉贲张,此时却觉得有些难受。

他亲手杀死了十名敌人,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此前他连只鸡都没有杀过。

想起那喷溅的鲜血,想起那些士兵死前或仇恨或哀求的眼神与哭喊,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

“生命是多么脆弱,生命是多么美好,我绝不能向他们那样卑微的死去……”

他站起身,倒掉了盆里的水,走回房中。

路上的士兵纷纷让路,方才战场之上的柯明德宛如杀神,在他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敬畏强者,崇拜强者是人类的本能。

第十九章 魔狼夜袭

“营长,这有一眼泉水,我们先歇会吧!”

“好,休息两个小时,不要生火!”

杜克·科尔森·巴拿马应了一声,下了马,丝毫不顾贵族礼仪,倚着一块长满青苔的石头坐了下来,解开靴子脱掉,剑也扔在一旁。

健壮的战马呼哧呼哧喘气,皮毛都被汗湿。

“皮蓬!皮蓬在哪?”

他喊道,声音充满了疲惫。

“营长,皮蓬已经死了。”

一名士兵答道,声音低落。

“他也死了……”巴拿马营长沉默了一会,忽然捂着脸哭了起来。

昨天下午,巴拿马带领百人的轻骑兵从约克城出发,穿过城东的森林,沿珍珠河一路北上,昼夜兼程,在距离塞门关还有一天路程的时候,迎面遭遇了自东向西而来的叛军部队,叛军足有数千,一番厮杀,骑兵营杀出重围,往西逃去。

一百多人,只剩下一半,一行人慌不择路,逃进西边的山脉,沿山脚的小路继续向北,一路上风声鹤唳,疲惫不已。

叛军派出了一支部队衔尾追杀,骑兵营先是在约克城外大战一场,吃过中午饭来不及休息就动身出发,连夜赶路,人力与马力都耗个精光,很快就被追兵赶上。

又是一场厮杀,柯明德大发神威,连杀十余人,把追兵的首领一剑枭首,吓退敌军,这才逃出生天。

听闻营长的哭声,在场其余的士兵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情绪,纷纷出声痛哭。

柯明德坐在地上,解下布甲和皮甲,又脱掉汗湿的衬衣,露出精壮的上身,借着从树林间撒下的夕阳,能看到一块青一块紫的伤痕,好在有两层衣甲防护,饶是如此,最外面的布甲也都已经到处都是破洞,背部从左肩到后腰已经完全被割断,皮甲也已经伤痕累累。

尽管挡住了利器的伤害,可力道却都丝毫不少的落在身上,稍微一碰都会隐隐作痛。

柯明德拿着自己的矿泉水瓶,走到了泉眼旁边。

泉眼在一块一人高的巨石低下,从巨石底部渗出,汇成井口大的一个小池,深不足五厘米,溢出小池的水汇成一条巴掌宽的溪流,涓涓流淌。

已经有几名士兵饮过了水,小池中泥沙被卷起,水也少了一半,静等了一会,待杂质沉淀,池水重新蓄满,柯明德把塑料瓶浸入水中,灌满水后,把脸趴上去痛饮一番。

“呼!”

柯明德长出一口气,饶是他成为了大骑士,也感到浑身疲惫。

站起身,让出泉眼,他找了个地儿坐下,从随身的包裹里拿出一只细小的酒瓶,拔掉塞子,借着光从瓶口看了看。

生命之水已经积蓄了大半瓶。

稍喝两口,只觉得一股能量从胃中蔓延,滋润全身,疼痛也减轻许多。

生命之水还剩一半,柯明德重新把它放好,以防不测。

哭声渐息。

“威廉!威廉还在吗?”

营长巴拿马的声音有些沙哑。

没有人回应。

营长又把靴子穿上,扶着地站了起来,走了一圈。

“还剩二十三个人……”

他在柯明德身前停住脚步:“牛顿,皮甲怎么样?”

柯明德正在穿刚才脱下的衣甲。

“非常好用,营长,感谢您的皮甲。”

营长在他面前坐下:“你十分勇敢,并且十分强大,你已经成为大骑士了吗?”

“是的,”柯明德答道,他对别人发现自己的修为毫不奇怪,进入大骑士的境界,与骑士相比判若云泥,战场上他的表现谁都看的到眼里,“就在您送给我皮甲的那一天突破的。”

“原来如此,我看你的战技较为简陋,我的家族有一套疾风剑术,等战争结束后,你可以到我家中学习。”

巴拿马说道,这个牛顿不声不响突破了大骑士,他并不感到意外,骑士进阶秘法虽然难得,但多费些心思,还是可以得到的,但像柯明德这样进步飞速的天才,便值得投资了,更何况,兵凶战危,目前柯明德是骑兵营最强大的人,怎么能不好好巴结呢?

“那就多谢营长了。”柯明德笑了笑。

他并不在意这些东西,在超级打印机中他扫描了许多战技,有《十字剑术》、《秘传十字剑术》、《圆月剑术》、《赛勒枪法》等等,巴拿马家的《疾风剑术》也在其中,只不过得到的时日太短,还没来得及修习。

一面交谈着,柯明德分心扫描了周围三千米的环境,没有敌军。

自从被伏击过一次后,他就经常性的扫描周围的环境,确保安全。

大约一刻钟后,二十三名残兵骑上马,继续前进。

“我们偏离路线太远了,趁着天亮赶快走,只有到了塞门关才能安全!”

一个小时后,天已经完全黑了,山路也越发的难走,温度降低到二十多度。

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把马栓到附近的树上,吃了些随身带的干粮,大家沉沉的睡去。

夜色漆黑,不时有夜枭鸣叫,阴森可怖,守夜的士兵也渐渐睡着了。

“嘶~”

一阵马匹的嘶鸣响起,士兵们瞬间惊醒。

四周一团漆黑,月亮被云层挡住,只见周围环绕着一对对翠绿色的眼睛。

“狼!小心!”

柯明德自从突破大骑士后,变得耳聪目明,虽然算不上“黑暗视觉”,但是“微光视觉”还是有的,借着透过云层的月光,清楚地看到周围的景象。

马群焦躁不安,一旁是六匹狼,又高又大,正围着一匹马撕咬,那匹马倒在地上,挣扎不停,哀鸣不已。

“混账!”柯明德大怒,这正是他的坐骑,才骑了两天,就被狼群偷袭。

抽出宝剑,一步跨出两米,三步跳到狼群一旁,动作迅捷,一剑劈下。

“嗷呜~”

狼群四散,还有一匹狼躲闪不及,被柯明德砍中脊背。

柯明德的力气是何等的大,一剑下去,含怒出手,这狼的脊柱都被砍断,倒在血泊之中。

柯明德又补上一剑,那匹狼登时断气。

“小心!”

忽然有人大喊。

柯明德闻声,忽然见到一团赤红的火球冲自己飞来,宛如流星,一个侧纵,躲避开来。

轰!

火球落在倒地的马匹与狼尸中间,两具血肉之躯瞬间燃烧起来。

“什么东西!”柯明德大惊,只见远处又是一点红光亮起,借着光亮,柯明德看清了火球的来源。

一匹巨狼,一人高低,正张着大口,一团火球由小到大,被它喷出!

第二十章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魔狼!

柯明德想起了看过的一本在贵族府邸扫描的书:

“魔狼,形状与狼相似,与普通的狼混居,一个狼群通常只有一头魔狼。魔狼与普通的狼交配,有概率生出魔狼后代,魔狼报复性极高,有较低的智慧,自从“魔法绝境”之后,数量锐减……”

“魔狼是一种低级魔兽,通常只能掌握一到两种天赋魔法,按照属性划分,魔狼分为火狼、风狼、土狼、青狼,极偶尔会出现双属性的魔狼,按照品种划分,魔狼分为苔原魔狼、小平原魔狼、灰魔狼、阿拉克吧魔狼等十六个品种……”

“灰魔狼一般生活在温带山地,寿命可达45~50岁,有四个亚种,其中杜拉灰魔狼主要分布在金雀花王国与赛勒王国的山地,身高一米七至一米八,体长两米五至两米七,毛色灰青,一个狼群通常有六到八只……”

“灰魔狼有四十六颗牙齿,四颗犬牙可达六厘米长,十六对三十二根肋骨,胸前的肋骨极为发达,后半身较为脆弱,魔核生长在第三与第四对肋骨中间,是它释放魔法的中枢,一头成年火属性灰魔狼通常能够掌握“火球术”,极少数能够释放“火焰牙”,一头成年火属性灰魔狼能够连续释放五到七次魔法,施法间隔约有三秒……”

——《库伦大陆常见魔法生物赛斯·让·奥杜尔著》

这是一头火属性魔狼!

柯明德来不及细想,因为第二发火球已至。

“杀了他,这畜生记仇得很,会一路跟着我们报复!”营长大喊道,他出身贵族,对于普通人不太了解的魔兽有一定的认识。

两发火球被柯明德躲过,那头火狼大怒,低吼一声扑了过来。

柯明德避过这一扑,提剑往魔狼侧颈砍去。

如中败革,厚实的皮毛毫发无伤。

魔狼痛吼一声,又爪一拍,正中柯明德前胸。

“啊!”

柯明德好似被疾驰的小汽车迎头撞上,连连后退了五六步,低头一看,胸口的布甲已经被完全撕破,在皮甲上留下几道爪痕,上面缀着的一块铜片被挠出一块豁口。

“好厉害!”

胸口火辣辣的疼,呛咳几声,才缓过劲来,在抬头一看,魔狼与其他的士兵缠斗在一团。

几只箭矢射到魔狼身上,却刺不透皮肤,坠落到地上。

柯明德助跑两步,双手执剑从魔狼腹部刺入,一用力,剑身大半都捅了进去。

“嗷!”

魔狼转身扑了过来,柯明德想把剑拔出来,却被肌肉紧紧锁死,不得不松手躲避。

此时,其余几条野狼都已经倒在血泊之中,魔狼见大事不妙,转头要跑。

“拦住它!”

营长大急,扯住魔狼的尾巴,魔狼头也不回,拖着营长就跑,营长双手拽住狼尾,两脚拼命在地上停住,口中大呼小叫。

柯明德大步赶上,抓住狼腹上的剑柄,用力抽出,鲜血喷涌,溅了他一脸。

狼吃痛回头,张开血盆大口,一颗火球在它口中凝聚。

说时迟那时快,柯明德飞起一脚,踹在魔狼下颚,狼头不由一摆,此时其他人也都赶上,柯明德纵身一跃,双手抱住狼头,牢牢把狼吻箍住。

其余人等手执利器,有人砍脚、有人砍身、有人从柯明德刺出的剑伤处下手、还有人在粪门动刀子,魔狼痛苦不堪,摇头摆尾挣扎,却被拖住,动弹不得。

柯明德在他头上被甩来甩去,强忍着撞到地上的痛,心里发狠,一口咬住狼的脖子,咬了一嘴毛,可惜狼皮太厚,竟然没有咬破。

魔狼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多时,竟被活活打死,狼尸仆地,口鼻溢血。

柯明德松开手,吐着嘴里的狼毛和狼血,心里想到:人类的牙齿果然不适合捕猎!

一旁有人走到其他几局狼尸旁,看见还有气就补上一刀。

检点一番士兵的伤亡情况,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五人死亡,仅有四人负伤,伤势最重的还是柯明德,胸口被拍了一掌,脸上左颧骨处被划破一道三厘米的伤口,是抱在狼头上魔狼挣扎时蹭到了一块石头。

“牛顿大哥,伤口没事,但怕是要留下伤疤。”

布鲁托检查了一番他的伤口说道。

“无妨,男人嘛,不用在意这些……”

柯明德倒是很洒脱,他又不靠脸吃饭,把塑料瓶子递给布鲁托,让他帮忙清理一下伤口。

“牛顿大哥,你这只水囊是从哪里买的?又轻便又好用……”

布鲁托对他这个塑料瓶子羡慕好久了,这可比集市上那些用野兽的胃制作的水囊好多了,密封性也更好。

“哈哈,我在约克城还有几个,等回去了送你一个。”

柯明德打个哈哈,没解释它的来历,这些乡巴佬,见到个塑料瓶就惊讶得不得了……我在这个世界还要待三年,何不传授给他们些科学知识,见识一下工业的光辉,建造一些玻璃工坊、冶炼工坊、纺织工坊等等,也顺带赚些钱财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

柯明德想到这一茬,可是他并不懂这些基础工业知识,对于物理化学生物的了解也仅限于在学校学到的东西,这倒是有些难办……

“现在想这些做什么,等这一战结束再说吧……到时候游历世界,见识一下异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也见识一下异界的姑娘们……等到千百年后,若是再有穿越者来到这里,得知工业的先声叫做艾萨克·牛顿,不知会是个什么表情……”

柯明德的胡思乱想被营长打断。

“各位,我们发大财了!”

营长大笑,他刚才拽着狼尾巴被拖了好远,此时看起来灰头土脸,着实可笑。

“这头魔狼浑身都是宝贝,它的皮制成的皮甲珍贵无比、牙齿可以用来做破甲箭、骨头是上等的工艺品原料,血肉是优秀的补品,最重要的还是魔核,值上千银币……”

“整头狼卖出去能买上两千,到时候人人有份!”

“快来快来,谁有剥皮的手艺,弄好一些,这狼身上就一处伤口,从这下刀,别弄坏了……”

狼皮防御力惊人,自始至终只有柯明德在它身上开出了一道伤口,被人拖住活活打死,真是悲催。

“都说狼狡猾,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它若是始终正面迎战,咬死两个人后,士兵必然士气低落,不敢上前,它就有了逃生的机会,可它见势不妙,转身就跑,却是露出了破绽,被人拖住,进退不得,空有爪牙之力却不得发挥,实在悲哀……”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古人诚不欺我!”

三人行必有我师,这魔狼的悲惨下场,也是柯明德的老师,他暗自思索,铭记于心。

第二十一章 追兵将至

魔狼死后,肢体放松,皮肤倒是松软了许多,不再刀枪不入,不多时,狼皮此时已经剥了下来。

柯明德凑上前去,看见那名士兵在狼的胸口开了一道口子,扒开把手伸了进去,仔细翻找,取出了一颗珠子,沾满鲜血。

用水洗净,众人传阅一遍,只见这颗珠子荔枝大小,呈不规则的圆形,没有棱角,暗红色,不透明,质地很硬,托在手里轻飘飘的。

“这东西能值一千个银币?”

“用来做什么呀?又不好看!”

“魔法师们要这个,魔法师的事……谁知道呢,只要挣钱就行了!”

营长回答,把这颗魔核收了起来。

“魔兽现在太少见了,能碰见这头狼,也是好运气。”

“这些狼肉也带不走,我们现在把它吃了吧!”

有人说道,大家纷纷支持。

“生一团火把它烤熟,我们跑这么久了,应该没有追兵了。”

“在这山沟沟里,点一团火他们也看不见。”

“是啊是啊!”

……

柯明德早在宿营之前就扫描了周围的环境,半径三千米内,再无外人,因此也不反对。

营长被说服,众人升起一团篝火,把狼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没有环境,也不讲究,一块肉足有拳头大,血也没有洗掉。

这头狼体长两米七,刨去内脏骨头等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够其余人吃的,可惜带的辎重在战斗时遗失了,没有盐,吃起来没什么滋味。

狼肉又糙又硬,还没有调料,烧烤的手艺也不怎么好,柯明德勉强吃了几块,填饱肚子。

吃完之后,倒是感觉能量充沛,但是远远比不上“生命之水”。

“我能这么快突破大骑士,生命之水起了极大的作用。”柯明德心里清楚,并不是自己多么天才,而是靠了生命之水的功效。

吃饱狼肉,众人也没有心思再睡觉,整顿一番,天一亮就上路。

山路难走,骑马难行,众人牵马步行,柯明德的马被狼咬死,倒是省了这一桩麻烦。

……

三千米外,山道中。

一支五百人的步兵,正在艰难跋涉。

“卡罗特,我们还要继续追吗?剩下的干粮只够吃两天,在追下去返程可就不够了!”

“迭洛斯,我们还有退路吗?”卡罗特苦声道。

他二人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就在前天,遭遇了一股前往塞门关支援的骑兵,他们人数占优,大胜一场,然而营长却被一名骑兵杀死。

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上亡。兵凶战危,这本是寻常之事,然而这名死去的营长却是大有来头。

他是波特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波特家族是乔治亲王起兵作乱的支柱,公爵疼爱小儿子,担心他在战场上出什么好歹,又有心给他一些功劳资历,便把它安排到后勤团,想不到发上了这样的事。

波特公爵生性残暴,又权势滔天,不但这两人的上司是波特家族的家臣,卡罗特与迭洛斯更是波特家族的护卫出身,此时护卫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不利,后果可想而知。

“若是不为小公爵报仇,回去之后,不但你我性命难保,一家老小恐怕也……”

说到这里,两人不寒而栗。

“如果追不上他们呢?”

“尽力吧,唉……”

不多久,追兵发现地面一片狼藉。

“停!”

他们仔细观察此处。

树皮上有摩擦的痕迹,野草留下马齿印与足印,最显眼的是几具野狼的尸体和一团篝火的残骸,有食腐的鸟类和野兽正在进食。

“灰烬已经没有温度了!”

“这些狼死于剑伤!”

“这里曾有一头巨大的野兽活动过,你们看这足印爪印!”

“遍地都是血迹,这还有一摊未干涸的鲜血,狼尸体上的肉并未变质……”

他们仔细检查,没有放过丝毫线索,最终得出结论。

“他们在这里过夜,遭遇了一群狼袭击,其中一头体型巨大,将狼杀死后,他们点了一团火,烧烤了一些狼肉,之后离开,这一切距现在时间并不长,因为这些尸体上被野兽撕咬的部分还很少,肉质在这大夏天也没有变为……并且,他们携带着二十余匹马,山路如此难走,绝对走不快!”

卡罗特与迭洛斯对视一眼,眼神中藏着欣喜。

“加快速度!就快要追上他们了!”

……

山路越发陡峭,一侧是十余米深的悬崖,一侧是陡峭的岩壁,路很窄,仅能供一人行走,岩壁上偶尔会有山羊,柯明德的部队艰难的前进着。

战马已经筋疲力尽,他们连续奔跑了三天,还吃不上精细的饲料,此时体力已经跟不上,山路又难走,士兵们扯一下缰绳,它们才往前走一步,严重的拖累了速度。

一匹战马哀鸣不止,士兵怎么拽它都不走,堵在了路中间。

“它的一只马蹄铁脱落了!”

有人看了看,拿起这匹战马的前蹄,此时已经鲜血淋漓。

马的蹄子有两层构成,和地接触的一层是坚硬的角质,上面一层是活体角质。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的摩擦,会很快的脱落。当马负担重物、在恶劣的路面行走时,马蹄受损更加严重,钉马掌可以有效的延缓马蹄的磨损。如果一匹马的脚趾脱落,它基本上就无法为人类所用了。

“这些马已经走不动了!”

有人说道。

战马的喂养是十分重要的,它要承载几百斤的骑士与装备进行短距离冲刺,对于体力的要求极高,它们的饲料不同于民用的驮马与野马,需要精细的草料与豆类,战前有时还要掺到草料里鸡蛋等物,这样才能保持战马的体力。

而这些战马连续多日跋涉,军队携带的草料还在战斗时遗失,只能靠野草来补充体力,此时已经到达了极限。

“我们应该抛弃这些战马,它们已经拖累了我们的速度,我们也无法提供饲料给它们……”

有人这样说,却遭遇了一片反对,这些骑兵与战马是生死与共的搭档,怎能轻易放弃?

营长有些犹豫,他是想放弃这些战马的,却又担心引起哗变。

柯明德在一边看热闹,并不参与争吵,因为他的马已经被狼咬死了。

忽然,随意扫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柯明德面色大变!

追兵将至!

“营长!”他高声呼道:“追兵到了!”

“什么?!”

众人纷纷变色,踮起脚尖向后张望,可惜山路弯曲,重重阻挡,什么也看不见。

“追兵在那里?”营长问道。

柯明德脑筋转的飞快,编出一个借口:“我自从晋升大骑士后,耳朵灵敏的很,我已经听到了他们的说话声与脚步声!”

巴拿马营长紧锁眉头,思索了几秒,作出决定:“抛弃战马,加速前进!”

虽然有些不相信,但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转过一道弯,山路竟然走到了尽头,前面是一道岩壁,将这条临近悬崖的小路堵得严严实实。

岩壁高约二十米,将前路封住,悬崖也到了尽头,是两座山之间的一个夹角。

“可恶!”

“天要亡我?”

士兵们几乎绝望了,他们已经能够听到追兵的声音,相应的,追兵也已经发现了他们。

“这峭壁上有人为凿出的台阶!”有人眼尖。

说是台阶,不如说是一个个的石窝。

“一个一个爬上去!”

营长说道。

三分钟后,一名士兵攀上岩顶,还有四人正在攀登。

然而,此时他们已经能看到追兵的身影。

第二十二章 一夫当关

“快上快上!”

巴拿马疾呼,在前几次战斗中,柯明德已经看出来他的贪生怕死,这次却一反常态,催促其他士兵抓紧攀岩逃生,自己在地上指挥。

柯明德看了他一眼,营长那张微圆发胖的脸变得煞白,汗水流淌,滴到他的胡须上。

烟尘滚滚,敌军离他们只剩下几百米的距离。

“快追,不要让他们跑了!”敌军首领催促不断。

大难临头,柯明德的心脏怦怦乱跳,他不住告诫自己要冷静。

“山下旌旗在望,山头鼓角相闻。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

他口中念念有词,终于镇定了下来。

“营长,你带领兄弟们先上,我在这顶住,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大骑士!”

他开口说道。

岩壁陡峭,上面的台阶仅能供一人攀援,若是乱了起来谁都跑不了。

“好兄弟!”

巴拿马双眼含泪,紧紧握了握他的手,然后抽出宝剑,递给柯明德。

“兄弟,这把剑赠给你……”

柯明德接过宝剑,锋锐无比,寒光湛湛。

山道狭窄,一夫当关!

背后,士兵们一个接一个爬上去,骑兵营是维纳森领的精锐,各个都是骑士,攀岩这种事并不算多难;面前,敌军大步奔来,柯明德甚至能看清楚为首那人黑黄的牙齿。

“放箭!”

敌军指挥官下令道。

一蓬稀松的箭雨飞来,射的极为不准,柯明德轻而易举拨开了一支飞来的箭。

“啊!”岩壁上,一名倒霉的士兵屁股上中了一箭,他不管不顾,继续攀爬。

山道极为狭窄,仅能容纳单人,在行军的时候弓箭手都在后方,视线受到阻碍,火力也不集中,效果极差。

敌将见状大怒,命令士兵前进,短兵交接。

此时已有六人登上岩顶,他们撕破衣服,绑在一起,串成一条五米多的长绳,抛下一端,岩壁最上面的士兵抓住绳索,被他们拽上去,不多会儿,绳索又被抛下,并且又延长了一截。

“混账!”敌军首领气的七窍生烟,马上就要追上这伙残兵败将,却已经被逃跑了六七人,地面上的也就只剩下十六七人。

“杀!”敌军大喊,冲了上来,挺枪刺向柯明德。

“杀!”柯明德怒吼,向前猛踏一步,盾牌一举,往左一拨,这名敌军被他打下山崖,宝剑一刺一削,第二名敌军也被杀死。

第三名士兵被柯明德的勇猛吓得魂不附体,就要后退,可后面的人不明所以,继续冲锋,推搡着他前进,他吓得丢掉了剑,用圆盾护住头脸,却被柯明德一剑砍伤双腿,扑倒地上,一双双的脚丫子踏在他的身上,不一会就断了气。

有些人踩到尸体,站立不稳,惨叫着坠落悬崖。

血花飞溅,血脉喷张,柯明德杀得兴起,越杀越勇,仿佛砍瓜切菜,敌军竟无一合之敌。

“啊!”

一时不慎,一支长矛刺入柯明德的腹中,他怒吼一声,扔掉盾牌,双手握剑劈出,一颗大好头颅飞起,面带惧色,鲜血喷溅三米多高,浇了他一头一脸。

敌军似乎被他吓住,止步不前。柯明德一只手握紧刺入小腹的长枪,一剑将它砍成两段。

“来啊!继续啊!杀啊!”他双眼通红,如同疯魔。

“谁杀了他,奖赏一千银币!能伤了他的,奖励一百银币!被他杀的,我养你们的家小!”

敌军指挥官许以重利,士兵们动心,又杀了上来。

柯明德浴血奋战,身中数创,且战且退,杀得敌军胆寒不已。

耳边隆隆作响,勉强听到有人再说:“牛顿,快上来!”

柯明德回头看了看,士兵们都已经登上了崖顶,一根绳子垂了下来,还有几人弯弓放箭,为他掩护。

他且战且退,走到绳索旁,左手挽住,在小臂上缠紧。

上面的士兵立刻发力,将他提了上来。

“放箭!放箭!”

柯明德悬在半空,看见敌军的指挥官发疯般的怒吼,有敌军跳起来捉住他的脚,被他一剑销断了手腕,惨叫着掉了下去。

几支箭射来,他身处半空无处借力无处闪躲,勉强用宝剑打掉几支箭,依旧有一支射中了大腿。

终于,他被拉上了崖顶,一阵山风吹来,被鲜血和汗水染透的柯明德瘫软在了地上。

“都给我爬上去!杀死他们!第一个爬上山崖的奖赏五千银币!”

敌将怒吼,面目狰狞,心仿佛在滴血,五千银币啊,足够在王都置办一处产业了,不过为了杀掉这些人,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他不得不这么做。

一名又一名士兵攀上悬崖,被箭射落,不多时,山崖上再无箭支射下。

他们已经将箭矢用尽了。

敌军大为振奋,更加卖力的攀登,一人又一人,登上崖顶,被守军或杀死或推下。

柯明德被抬到一处空旷的地方,一名士兵脱掉他的衣服,为他处理伤口。

“嘶!”柯明德倒抽一口冷气,腿上的箭被拔掉,隔着皮质的裙甲,箭头入肉不足一寸。

“兄弟,你肚子上这根枪头必须得拔出来,你把肌肉放松一点,不然拔出时更痛。”

柯明德点点头,忍住痛苦,士兵把枪头拔出。

“还好,没有伤到内脏。”士兵说道,撕下一块衬衣,为柯明德包扎伤口。

疼痛不已,柯明德强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嘶……我怎么没在骑兵营见过你?”

“我叫詹姆斯·亚当斯·笛福,是团长的护卫,这次跟你们一起行动。”

“我叫柯明德……柯明德·艾萨克·牛顿……嘶……怪不得没见过你……你学过医术?”

“不,我的父亲是一名兽医,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放心,绝对没问题,你是大骑士,这种伤在普通人身上已经可以说是必死无疑,但对于大骑士来说仅需要一段时间休养。

“但愿如此……”柯明德忍着痛,打印了一瓶云南白药,自然,他没有打印标签:“给你,止血用。”

柯明德有些后悔在地球时没有多扫描一些药品,尽管他对此一窍不通。

“好兄弟,我们大家都欠你一条命,我会向团长举荐你的,有什么事尽管找我笛福,我住在……”

条件简陋,稍微清洁了一下伤口,笛福敷上云南白药,用衣服把伤口包扎起来。

柯明德这才有心思查看周围的情况。

崖顶方圆不过十米,随意一扫,尽收眼底。

士兵们自西南方向的峭壁爬上,守军把守在上面,上来一名敌军,就把他们推下去;正西是一处峭壁,高不见顶,无法攀爬;四周都是深谷,深不见底,无处可逃;唯有北方,立着两根大腿粗的木柱,上面接着一条索桥,通往北方三十米外的山峰。

然而索桥已经断裂,中间再无一根绳索相连。

绝地!

这是一处绝地!

……

山崖底部。

一名士兵爬上去,又被打下来,却幸运的没有死,他挣扎着来到敌将身边。

“长官,不用攻上去了,上面是一处绝地,四处都是悬崖,他们无处可逃了!”

“什么?”敌将大喜,又问了一名幸运逃生的士兵,确定了这一情况。

“赏你五百银币!”两名敌将随即下令停止进攻。

五百人的追兵此时剩余不足四百人,驻守在崖底的山道上,排成近两百米的长龙。

“他们没有多少粮食,我们就在这里守着,困死他们!”

敌将叫嚣着,为这些残军鼓气。

“营长,我们怎么办?”

“我们完了!”

“我想妈妈……呜……”

战斗告一段落,二十多名士兵陷入绝望。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是我对不起大家……”巴拿马自责道,此时的他,已经不见分毫贵族的傲气。

哭声随着山凤传至崖底,两名敌将对视一眼,喜悦不已:“咱们的命算是保住了!”

“或许,我有办法!”

柯明德忽然开口道。

第二十三章 魔法卷轴-毒云术

在刚得到“超级打印机”的时候,柯明德是真的兴奋。

他打印黄金、打印钻石、打印钞票……忙个不停,后来又开始扫描各种各样生活中不常见的物品,储存起来。

他到卢浮宫去,把蒙娜丽莎的微笑扫描下来;到故宫博物院,把清明上河图扫描下来;到大英博物馆、大都会博物馆、中国国家博物馆等处扫描了个遍。

他的客厅里悬挂着晓雪山行图,书房挂着快雪时晴帖,院子里有宣德炉,壁橱藏着越王勾践的宝剑……

他也曾到射击俱乐部扫描过枪械,到军事博物馆扫描过火炮。

此时,深陷绝境,柯明德最先想到的就是打印一门意大利炮,他娘的对准下面的追兵来上一炮,或者打印一挺机枪,把他们都“突突”了。

但他并没有轻举妄动,他得考虑这样做的后果。

这么大的武器,他是怎样随身携带呢?深究下去,他的超能力很可能会暴露。

他柯明德一个普通人,是从哪里弄到这种高杀伤力的武器呢?火药武器对于处于冷兵器时代的异世界来说,必然是军国重器,更何况他打印的还是几次工业革命后的兵器,必然会引起世界的关注。

难不成他要把敌人和同僚一并杀死吗?

柯明德自问做不出这样的事情,他是有些自私自利,对于敌人,他可以像严冬般寒冷,但对于朋友、哪怕是与自己毫无关系的普通人,他不会如此冷酷。这种漠视他人生命、随意践踏别人的生命的事情他决计做不出来。

打印热兵器的事情绝不能做,这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护同伴。

“该怎么做呢?”柯明德自言自语。

二十三名残兵败将,四百人的敌军,无处可逃的绝地,即将耗尽的粮食,重伤的身体……

从这样的绝境逃生,只能依靠魔法!

“我不会魔法,但是我可以使用‘魔法卷轴’!”柯明德逐渐打开思路。

这样的话,打印出来东西,就能够解释它的来源,而且魔法卷轴携带方便,也能很好的掩饰它的来历。

“使用什么手段、或者说使用什么‘魔法’逃生呢?”

“绳索?飞机?有这种魔法么……”

柯明德的魔法知识全部来自在约克城中扫描的贵族藏书,十分稀少。

“逃生还是做不到的,那就只能把敌军全部消灭了。”

“手榴弹!”柯明德想到了这种武器。

他又摇了摇头,这种武器倒是十分合适,还能够伪装成“火球术”、“爆裂火球”等魔法,可是这种危险性较强的武器他在地球并未接触到过,而在军事博物馆扫描的老式手雷杀伤力不够,他总不能告诉战友,他随身携带好几个“火球术”卷轴。

“化学武器!”柯明德灵机一动,想起了他在军事博物馆扫描的毒气弹。

在抗日战争时期,侵华日军丧心病狂的使用了大量的毒气武器,杀伤了无数无辜的人民,在多地的博物馆,都藏有当初未使用的芥子气毒气弹,这是日军人性泯灭的罪证之一,柯明德在参观的时候扫描过。

柯明德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山崖高二十余米,山道被高大的山体档的严严实实,没一点风,而柯明德等人藏身的山崖三面悬空,风力不小。

拿定主意,柯明德清了清嗓子:“或许,我有办法!”

“你说什么?”

其他人不敢置信,生怕自己听错了。

“我带了一张家传的魔法卷轴,或许能杀死他们,救我们的命。”

“什么魔法?”众人激动地询问。

“毒云术”柯明德捂住伤口,坐了起来:“我有一张家传的毒云术卷轴,这次出发时担心有危险,就把它带上了。”

一面说着,他把手伸进随身带着的包裹中,一阵摸索,取出悄悄打印的一卷羊皮纸。

羊皮纸卷在一团,拇指粗细,长十五厘米,用一根细线捆住。

羊皮纸上绘着莫名其妙的花纹,这是柯明德悄悄打印的,他在书中并没有找到卷轴的图案或者魔法花纹,只能按照“生命之源”宝瓶瓶身上的图案来伪造一份,反正在场的都是不懂“魔法”的大老粗,稍微做些伪装足以骗过他们。

“这就是魔法卷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柯明德握住伪造的魔法卷轴,仔细叮嘱:

“卷轴使用后会创造出一片毒云术,毒云术不分敌我,我待会儿把卷轴扔到敌军中间释放,我们身在高崖,又有山风,应该不会被毒倒,但是还是要小心。”

“把这条用衣服接成的绳子解开,用水打湿,捂住口鼻,待在山崖靠边通风的地方,等毒云散去。”

“这毒云术有用吗?”

有人问道。

“我们还有别的办法吗?对方连投降都不接受,只能如此了……”营长叹了一口气“牛顿兄弟,全靠你了,我们都听你的。”

依照柯明德的吩咐,他们用水打湿布条,捂在口上,趴在山崖边,把头伸到山崖外。

柯明德忍着伤痛,走到靠近敌军的一侧,回头看了一眼,战友们都把头伸到山崖外,每人注意他。

一支新鲜出炉的玻璃瓶出现在柯明德手中,里面盛满了棕黄色的液体。

用力抛出,玻璃瓶飞至敌军队伍中间,撞到山岩,碎成一片,里面的芥子气液体洒落,有些甚至溅到了几名士兵身上。

“什么东西?”

“一股怪味,真难闻。”

“是什么鸟拉的屎吧。”

这些人议论纷纷,却并不在意。

“挥发吧,芥子气!”

柯明德低声道,退至崖边,刚才他抛掷时发力,止住血的伤口再次破裂。

取出生命宝瓶,将里面的生命之水一饮而尽。

生命之力立刻开始滋养伤口,柯明德感觉到伤口处发麻发痒,这是伤口愈合的征兆。

“效果惊人!”

柯明德赞道,也用湿布条捂住口鼻,静等毒气发作。

山崖下,守在山道中的敌军。

“困死他们!饿死他们!”

“刚才那人那么厉害,杀人无数,还不是要被饿死!”

山下的士兵诅咒道,发泄刚才的恐惧。

“这是什么味道?一股大蒜味……”

毒气挥发,黄绿色的气体弥漫开来。

“你也闻到了?我觉得是芥末味……”

“阿嚏!”“阿嚏!”“咳咳!”

渐渐地,喷嚏声咳嗽声蔓延开来。

“喉咙好痛,鼻腔也痛!”

“我的眼睛!好痛啊!”

“这是怎么回事?”

“这黄绿色的烟雾是哪里来的?”

“好痛苦啊,我的手上长出水泡了!”

“我的眼睛肿了!我看不见了!”

惨叫声哀嚎声不绝。

“这是怎么回事?咳咳?为什么都出毛病了?”

“毒气,这是毒气啊,快跑,快逃啊!”

军队瞬间崩溃,士兵们沿原路逃走,希望逃出黄色烟雾覆盖的范围。

“都停下!都给我停下!排成队慢慢走!”

一名首领大喊,希望能够维持秩序,然而所有人都恨不得多长两条腿,立刻逃出毒气的范围。

“啊!”这名首领被推搡的士兵们挤到,失足坠落山崖。

待在山崖上面的人看得毛骨悚然,一个个躲到原理毒气的地方,还好山崖之上山风较大,没有人中毒。

“魔法真是太可怕了!”有人说道,敬畏的看了柯明德一眼。

殊不知,柯明德看到如此惨状也是畏惧不已。

此时山崖底下的山路上已是空无一人,路上散乱着兵器粮草,一片狼藉。

“兄弟们,我们还是多等一会,等毒云术彻底消散再走吧!”

柯明德建议到。

众人深以为然。

第二十四章 雄关对峙

等了一个下午、一个晚上、又一个上午。

一整天过去了,众人粮食吃完,水也喝完,此时饥肠辘辘,痛苦等待,但谁都不敢下去。

一直到听到山道上传来鸟鸣之声。

“诸位,毒气已经散尽了,鸟都飞回来了!”

柯明德说道,他此时的伤势比昨天好了太多,生命之水效果惊人。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为了保护自己,柯明德依旧假扮重伤,让战友用绳索把他送到山崖之下。

营长砍了几段树枝,做了个担架,抬着柯明德行进。

追兵逃亡时,留下许多辎重,包括食物,然而尽管大家饥饿无比,却没有人敢吃。

谁知道这些在毒气中浸泡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众人尽量屏住呼吸,快速通过了这一段路程。

营长问道:“牛顿,这毒云术能毒死人吗?也没有看到谁被毒死啊……”

柯明德有些无语:“我也是第一次使用这张魔法卷轴,看来是不能吧!”

“我们离开这,换一条路继续往塞门关去,要不是为了躲避追兵走岔了路,我们早就到了。”营长给战士们打气:“这条路上有山羊出没,我们打两只做饭。”

又走了一段路,发现路上倒着一个人。

柯明德倒没有什么惊讶,他通过扫描,早已经发现了这人。

“他还没死!”

那人靠着山壁,一动不动,胸口还有起伏。

似乎听到了脚步声,这人被唤醒。

“救命……救救我!”他开口道,声音沙哑无力。

他一抬头,露出一张布满血泡的脸,有些血泡已经溃烂,流出黄色红色的液体,还有些地方结了黑色的血痂,十分吓人。

“吓!”众人被吓了一跳。

“救救我……带我走吧……带我看看医生……”

那人试图站起来,却瘫倒在地,匍匐在地上,用力爬向柯明德他们。

“这是怎么一回事?”

“长得可真吓人。”

“他是中毒了吧?”

众人脊背发寒,不由得看了躺在担架上的柯明德一眼。

“不要过来!”营长大喊,抽出宝剑。

他把自己的利剑送给了柯明德,此时用的是柯明德之前的剑,这把剑不知痛饮多少鲜血,剑刃布满了豁口。

那人不管不顾,依旧爬着过来。

“停下!再走一步必死无疑!”

那人继续爬行。

巴拿马大怒,圆脸变得狰狞,从旁边的士兵手中夺过一张弓,一剑射在了那人的肩膀上。

他们的箭本已用尽,然而追兵溃逃时留下了许多物资,给他们补充了箭矢。

那人终于停下,他挣扎着坐起来,呜呜的哭着,一边祈求:“杀了我吧……你们这些魔鬼……都是你们害得……你们释放的毒气……我好痛苦……杀了我吧……”

众人怔怔的看着他,不知所措。

那人哭了一会,又开始前进:“你们这些魔鬼,我死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巴拿马哀叹一口气,一箭射出,正中脖颈。

不一会,他就咽了气。

众人皆沉默,从他的尸体旁走过。

柯明德躺在担架上,侧过头,看到那人至死都没有闭上的双眼,心中仿佛垒了一座山。

“不怪你,牛顿,你也是不得已为之,也是他们的命不好,要怪就怪乔治亲王吧……”

詹姆斯看出柯明德心情低落,出言安慰。

柯明德应了一声,已经扫描了前路,倒下的人不止他一个。

途中又遇到中毒较深,濒临死亡的敌军,他们有的失去了语言能力、有的双目失明。有的全身溃烂,倒在路边,无法行动,战友杀死他们,解除了他们的痛苦。

射杀两只山羊,吃了一顿烤羊,继续行军,他们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路。

一路上柯明德扫描敌情,借口大骑士感知敏锐,躲过了几波叛军,昼夜兼程,终于赶到了塞门关外。

塞门关坐落在金雀花王国王都之南,是王国中部最险要的一座雄关,也是南北沟通的必经之路。

塞门关城墙高十二米,马面曲折,可以最大限度的增加工程难度,墙头是一座一座的床弩,这种床弩十分巨大,要五名士兵才能拉开,专用的弩矢一米多长,鸡蛋粗细,杀伤范围达到惊人的八百米,射到人的身上绝无生还的可能,然而有射速过慢、保养困难、成本高昂、移动不变等缺陷,饶是如此,亦是守城利器。

夕阳照在塞门关的城墙上,映出血一样的颜色,城外的战场上,有双方的士兵收敛战死者的尸体。

骑兵营一行人绕过叛军军营,来到了塞门关城墙下。

“什么人?”守军大喊。

“我们是约克城派来的援军,遭遇了叛军的袭击,只剩下我们二十三人逃生。”

守军见他们狼狈不堪,衣衫褴褛,也不怀疑。

不一会,城墙上一扇小门打开,出来几名士兵把他们领入城中。

入城之后,守军把他们带到了一处军营,详细的问过身份后,命令他们不要走动,并派人看守。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几个人前来看望他们。

“巴拿马?真的是你!”为首一人喜道。

借着火把,柯明德看到此人身穿一套银白色金属铠甲,在火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巴克!我差点就见不到你了!”

巴拿马营长激动地扑了过去,与那名叫做罗德尼的抱在一起。

两人寒暄片刻,平静下来,营长向柯明德等人介绍此人的身份。

“这是维纳森领驻守军团团长,巴克·科林·罗德尼。”

柯明德仔细端详,此人身材高大,目光精悍,黑色的头发扎在一起,短须打理得整整齐齐,一身亮银色的金属轻甲护住要害,宝剑悬在腰间,身后跟随着两名护卫。

柯明德曾听说过,此人乃是维纳森领驻军之中最强的战士、唯一的大骑士,现在应该说是唯二了,传闻此人身世不凡,家族是王都权贵。

“这是大骑士柯明德·艾萨克·牛顿先生,他救了我们所有人的命。”

他又郑重的把柯明德介绍给了巴克团长。

柯明德从担架上起来,与巴克握手。

接着,巴拿马营长向巴克团长详细的诉说了一路上的经历,着重提了柯明德战力惊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用一张魔法卷轴救了生还的所有人。

“牛顿先生,你就是我的朋友,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巴克团长十分看重柯明德,通过巴拿马,几人熟络起来。

“我接下来还要巡视城墙,由亲卫带你们去休息。”

巴克告别了他们,留下一名亲卫。

亲卫带领他们来到一处营地,并且安排好了食宿。

“这些天塞门关的情况如何?”

他们向团长亲卫打听。

“一攻一守,局面僵持,我们粮草充足,守军众多,等到边军派来的支援一到,叛军必败无疑。”亲卫十分自信。

他们又询问了一些敌军的情况,亲卫告诉他们,叛军在城外已经聚集了五万人,然而后方极不稳定,被敌军偷袭的城池逐渐反应过来,牵制了叛军大部分兵力,而塞门关又久攻不下,失败是早晚的事情。

第二十五章 不好意思,魔法师就是这么强

柯明德难得睡了一个好觉,一扫几日的疲惫劳顿。

腹部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他取出生命宝瓶,经过一夜,里面又积蓄了一小口生命之水。

张口喝掉,柯明德珍重的把它收好。

虽然大骑士的生命力远胜普通人,但也做不到如此快速的愈合伤口,这件生命宝瓶,不愧是圣魔法师的宝物。

用过早饭,巴克团长派亲卫来传口信,骑兵营残部暂编入约克城步兵军团,修整三天,暂时不用作战。

大家都很欣喜,柯明德抓紧时间练习引导术,尽可能的增强自己的实力,经过这次大逃杀,他深刻地明白,力量是保护自己最重要的武器,更别提修炼还有延年益寿的作用。

巴克团长很看中他这个新晋大骑士,命人送来药材,还送了一大块熏牛肉,柯明德与共经生死的兄弟们分而食之,一路的相互扶持,在他们之间铸下深厚的情谊。

三天后骑兵营的战士们登上城墙,参与守城。

由于兵力充足,守城士兵轮换的也很勤,战斗时一个多小时换一轮,非战时六个小时更换一轮,一日三餐,提供麦饼和肉汤,值夜的士兵还有一顿夜宵。

柯明德领了一张长弓登上城头,弓身长有一百六十厘米,用金雀花王国盛产的紫皮橡木制成,相比于反曲弓制作更加简单廉价,威力也不小,拉开需要百余斤的力气,对于柯明德来说却是轻而易举。

双方的投石机在几天的战斗中已被优先摧毁,叛军驱赶着一群一群无辜的平民,命令他们背着一篓一篓的泥土倾倒在城墙最低矮处。城下已经堆了五米高的土坡,但据城头仍有六七米的高度。

城头箭如雨下,不时有人掷下石块,城墙上架起铁锅,里面是沸腾的水,往人群密集处泼洒。

柯明德穿戴皮甲皮盔,手上套着皮质的护指,拉开长弓一箭射出,一名敌军立刻倒下,身上的防具被他一箭射穿。

死在他手下的有士兵、军官,更多的则是手无寸铁的平民,他们背着泥土,倾倒在城脚下,土层不断垫高,死者的尸体被当做原料填了进去。

柯明德硬下心肠,对于这些平民也丝毫不留情,战场之上,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如果城被攻破,所有人都得遭殃。

如此持续了五日,柯明德已经适应了守城的节奏,每日空闲练功不止,战争烈度也不高,白天杀上一阵,城下的土坡垫高两米,夜间守城士兵出城,再将其挖开。

夜间作战的指挥难度极高,士兵找不到将军,将军找不到士兵。更何况塞门关被把守的极为严密,叛军根本找不到机会夜袭,至于趁夜间覆土攻城,只要叛军敢在夜间把平民派出去,一准全部逃走,夜黑风高,追都没地方追。

登上城墙,柯明德敏锐的发现今日与之前的不同。

城墙上旌旗林立,残存的投石车都推了出来,一群衣着华丽的官员站在城楼,柯明德看到巴克团长也在其中。

“发生了什么?”柯明德询问巴拿马。

“不清楚,没听说有什么风声,巴克也没有提到过。”

几名将军指点江山,谈笑风生,不多时,从城楼上下去。

城门吱吱嘎嘎的打开,这是塞门关的主门,宽六米高六米,深有十余米,紧接着,一队骑士走了出去,不足百人,后面紧跟着是那些官员、贵族,巴克团长跟在最后。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被簇拥在中间,她穿着一身洁白的长袍,纤尘不染,带着大兜帽,露出几缕银发。

他们向敌军大营走去,敌营在塞门关南两千米处,方圆几千米,用木板夹土筑墙。

叛军早已发现塞门关的异动,寨门大开,列队布阵。

这群人渐渐走出了柯明德的视野,柯明德只好通过扫描来观察。

“咦!”他有些惊讶。

那名老妇人骑乘的坐骑非同一般,较寻常战马高上一头,棕色皮毛,四条腿修长有力,最为重要的是,它的大腿根部生长着一些类似飞鸟的羽毛,蹄上有爪,缩在肉里,鬃毛较长,口中生有犬齿。

“这是个什么东西?”柯明德并未深究,他注意到,老妇人右手提着一柄两米长的手杖。

手杖笔直,呈黑紫色,从头到尾雕满花纹,尾部用紫铜包裹,刻着槲寄生的图案,顶部为木质,雕成两只首尾两联的金丝雀,中间环绕着一个拳头大小的圆球,圆球呈暗青色,表面光滑,给人一种半透明的朦胧感。

白袍老妇身后跟着两人,身穿黑袍,大兜帽遮住面孔,手中拿着半米长的短棍,一端镶嵌着葡萄大小的圆珠,与他之前见到的火焰魔狼魔核有些相似。

“莫非是魔法师?”他心中猜测:“他们手中拿的是魔法杖?”

“不是说自千年前灾变之后魔法就衰落了吗?贵族的书籍上也是如此记载……难道说现在还有魔法师流传……这倒也是,不然书籍里不会有魔法卷轴的记载……”

“可惜距离太远,不然一定要把这些魔法杖扫描下来,得找个机会……”

超级打印机扫描三千米范围内的东西,只能在脑中成像,无法获取声音、温度、气味等信息,只有在一百米之内的扫描,才能将这件物品的资料记录下来,用于打印。

“你们是什么人?”

法师不断前行,叛军派人询问。

老妇人停住坐骑,一名黑袍法师立刻下马,搀着老法师从坐骑上下来。

她将魔法杖立在地面上,嘴唇翼动,念了一段咒语。

“放下武器,跪在地上!”

老妇人开口说道。

顷刻之间,所有的叛军将武器扔在地上,双膝跪地,面露茫然之色。

法师身边的官员躁动起来,敬畏的看着她。

老妇人没有在意,迈开双脚,走进叛军大营。

一路上,所有的敌军皆扔掉武器,跪伏在地上。

柯明德站在城头,一切尽在扫描之中,让他震惊不已。

敌军之中,有普通人、有骑士,也有大骑士,然而面对这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竟丝毫没有反抗之力,如同提线木偶,一个个扔掉武器,跪在地上。

“这就是魔法吗?如此强大!我面对这些能有反抗之力吗?性命完全操纵于他人之手……”

柯明德一时间心乱如麻,思及自己脑海之中已经构成的心灵防护魔法“坚定意志”,才稍稍冷静下来。

“一定要学到魔法,至少也要拥有在魔法面前的抵抗之力。”

不久,塞门关守军派出士兵,收缴叛军的武器,将叛军全部关押起来,无人抵抗!

柯明德注意到,叛军之中有些人并没有失去自我,被法师操控,只是见大势已去,放弃抵抗,这些人无不是身居高位,出身贵族。

“他们或许学过‘坚定意志’或者其他的心灵防护魔法……”柯明德猜测,这让他稍微安心。

第二十六章 升职加薪调往总部

叛军已经被完全消灭!

塞门关的守军们很快得到了这个消息。

大家都很吃惊,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极少部分感到有些遗憾,战争,是有野心的人向上攀爬的一条捷径。

柯明德显然是一个幸运儿。

他在约克城外的战斗中斩杀十人,在前往塞门关的途中斩获不计其数,又使用了珍贵的魔法卷轴逼退追兵,解救了骑兵营残部,到了塞门关后,几日守城的战斗堪称杀人如麻。自身功勋卓著,有着大骑士的实力,又有巴克团长罩着,论功行赏沾了大光,策得六等功。

金雀花王国军功分为十二等,六等功是一个台阶,六等功以下可以靠斩首、资历获取,六级以上就难得了。

柯明德清楚地记得,他在新兵营的教官、骑兵营的老兵威尔逊,才获得了二等功,可惜战死在行军的路上,他俩的交情不错,算得上朋友。

“哈哈!恭喜团长了!估计能调入王都吧!”

一张圆桌,推杯换盏,笑语盈盈,宾主尽欢。

圆桌周围坐着七八个人,巴克坐在上首,巴拿马和柯明德座在他两侧,其余乃是维纳森领军中诸位营长。

众人饮用的是一种名为洛洛尔克绿翡翠的美酒,产自洛洛尔克行省,颜色透明偏绿,使用一种块茎植物的根茎酿造,度数不高,味道偏甜,十分受金雀花王国的人们喜爱。

“原谅我的冒昧,不知阁下是谁?出身哪家?身居何职?”众人见一生面孔坐在团长身边,出言问道。

“这位是牛顿大骑士。”巴克向众人介绍到:“武力超凡,获得了六等军功,曾用家传的魔法卷轴逼退五百叛军,解救了骑兵营。”

巴克话里点出了柯明德是骑士等级,又暗指他出身不凡,具有家传魔法卷轴。

众人早已都知道骑兵营路上的遭遇,只是头一次见到柯明德本人,见到巴克这么看中他,自然知道怎么表现。

巴拿马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他率领骑兵营,结果损失惨重,好在杀敌不少,功过相抵,没有获得奖励。

“我就要离开维纳森领了,这次立了军功,又有家族的支持,很快就要调到王都去,有两个随行的名额,巴拿马、牛顿,不知道两位愿不愿意随我一起?”

巴克团长意气风发,向好友巴拿马与大骑士柯明德发出了邀请。

巴拿马是他的至交好友,自然要照顾,柯明德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了大骑士,又没有深厚背景的支持,可见其天赋卓越、身世清白,经过这些天的接触,发觉他知进退明事理,与巴拿马相交颇深,十分值得拉拢。

实际上,柯明德并不年轻,已经三十岁了,只不过他在地球上生活质量远胜异界,导致面相比异世界的人年轻得多。

“当然乐意!”巴拿马立刻开心起来,能调到王都去,哪怕是降上一级,也是值得的。

“乐意非常!”柯明德也表态,他希望了解魔法知识、获取超凡物品,王都贵族云集,不可不去。

酒过三巡,柯明德向巴克询问了叛军是如何投降的事情。

“不可思议!不了思议!”巴克面露敬畏之色:“前天的时候,我突然接到上面传来的消息,要求所有团级以上军官到城楼集合,到了之后,我们见到了三名魔法师。”

“一位白袍法师,带着两名黑袍法师弟子。”

“据说他们是国王陛下邀请来平定叛乱的!”

“起初我还觉得可笑,几万人的叛军,就靠三个人?其中一个还是老太太……”

“说出来你们不信,白袍法师就那么走进了叛军的军营,没有人反抗,没有人逃跑,一瞬间,叛军就全部被她控制了,扔掉武器,跪在地上……”

“……你们不知道我当时的感觉,就像是被装进了一个瓦罐里,密不透风,压抑无比,直到她走了,我才敢大声喘气……”

“……她用的魔法我大约猜到了一点,很可能是心灵控制,我也有防御心灵控制的手段,可我觉得,面对她一点作用也没有……”

“……传承千年的大贵族都有魔法传承,但是我从未见过那些出身贵族的魔法师,据说能够修炼魔法的人都到魔法之城去了……”

“魔法之城,据说只有魔法师才了解,我们对它一无所知。”

“白袍与黑袍是法师的等级,具体划分我也不知道,我猜白袍法师应该比黑袍法师厉害吧……”

巴克详细的解答了柯明德的疑问,可惜许多东西他自己也不清楚。

接下来的几天,各地支援塞门关的军队返回,维纳森领守军也返回了约克城。

军饷以及奖赏发放了下来,柯明德获得了六等功,一次性获得了一千枚银币奖励,每月的军饷也从十枚银币增长到三十枚。

他花钱把魔狼皮买下,请制皮师制成了一套皮甲,包括内甲、头盔、胸甲、护臂、裙甲、皮靴,他原先的一套损坏太严重,被低价卖掉。

魔狼皮甲较原先的牛皮甲优秀太多,虽然更薄,但防御力强了一倍不止。

柯明德买下狼皮花了一百枚银币,他自己在捕猎魔狼时出了大力,这让他省了许多钱,魔核被巴拿马营长卖了一千多银币,大家商议一番,把这些钱赠给了阵亡士兵的家属。

自然,魔狼皮与魔核都被柯明德扫描了下来,不过他并未使用打印机为自己打印皮甲,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绝不用能量点。

在离开塞门关之前,他希望能找到那名白袍法师,从她身上扫描到魔法物品或者魔法书籍,可惜找遍了塞门关也没有找到他们,只得作罢,这让柯明德有些沮丧。

经过半个多月的交接,巴克团长与巴拿马处理完了事物,动身前往王都。

从约克城前往王都,塞门关是必经之路,不同于上次驰援塞门关,一路波折坎坷,总共花了五天的时间,这次他们乘船经司兰河,仅花了大半天就赶到了塞门关。

巴克与巴拿马在约克城生活了多年,此次到京城自然携带了许多东西,故人将船上的货物卸下,又花钱租了五辆运货马车才装下。

柯明德的东西并不多,装了一只木箱以及一只背包,这个背包还是从地球带来的,巴克很喜欢这个背包的款式与材料,表示也要请裁缝制作一个。

柯明德来到这个世界,满打满算才五个多月,熟识的人除了甜水镇的亚伯一家,就只有军队里认识的朋友,临行之前他把剩下的五个塑料瓶子送给了布鲁托,他对这种塑料瓶子垂涎许久。

与他们一起上路的还有个熟人,詹姆斯·亚当斯·笛福,在悬崖的时候,是他给柯明德包扎的伤口。他本是巴克的护卫,此时与其他几名护卫一起跟随上路。

此外,队伍里还有一名女人和两个小孩,是巴克团长的妻子儿女,巴拿马也已经结婚,他的妻子要等他在王都安顿好再过去。

两天赶路,终于抵达王都。

“不知道王都的贵族都有什么珍藏!”

“他们是否有魔法的传承?”

柯明德这样想。

第二十七章 我每天修炼这么刻苦竟然还营养过剩

一行人赶到王都时,天色已经全黑。

柯明德本以为城门关闭,要在城外等上一夜,没想到城门还开着,车水马龙,热闹无比。

“王都的城门从来都是晚上十点钟才关闭,凌晨四点钟就打开了。”

巴克说道,他出身在王都,而柯明德却是是第一次来,他为柯明德详细介绍了王都的情况。

巴克团长是罗德尼家族的次子,他的父亲,老罗德尼,伯爵爵位,有一小片封地,担任贵族法庭的秘书长,他的兄长,康纳·科林·罗德尼在国王禁卫军中任职。

由于巴拿马与柯明德没有在王都落脚的地方,巴克热情的邀请他们到罗德尼家族的府邸暂居,柯明德推辞不过,只好答应。而巴拿马则谢绝了巴克的好意,巴拿马家不是什么大家族,但好歹是世袭的子爵,在王都之中也有一座商铺。

仆人们收拾出两间客房,为他们烧好洗澡水。

吹熄了灯,柯明德躺在床上,床单与薄被不知是什么布料,舒适透气。

闭上眼睛,仔细扫描周遭的一切。

罗德尼家族不愧是京城的贵族,地下室里窖藏了几十桶美酒,木箱里堆满银币,花园栽满奇花异草,石料的房子坚固美观,冬暖夏凉,地上铺着的毛毯,墙上悬挂的油画,彰显贵族的奢华。

银制的餐具摆满碗橱,黄铜的烛台放在橱窗与餐桌,客厅正中放着一座半人高的假山,假山下是一只白瓷的水缸,在假山的缝隙中,栖息着几条观赏鱼。

柯明德对此毫无兴趣,他只想得到魔法秘籍或者魔法物品。

在书房的柜子里,他发现了几个魔法卷轴,可惜距离柯明德超过一百米,先记下来。

看看书架里有没有好东西,《贵族法》、《贵族纹章考》、《婚礼与葬礼的流程与布置》、《金雀花王国贵族诉讼案例大全》、《军事法典》、《税法典》……这些都是什么东西?

柯明德有些失望。

《关于大灾变的猜想与推测》、《魔法为什么会消失》、《最后的魔法师》……这些也记下来,待会扫描。

《骑士修炼理论》、《白银骑士秘法》、《探究骑士的秘密》、《皇家剑术》……终于找到了好东西。

最后柯明德在老罗德尼的卧室里有所发现。

他当然对卧室中睡着的两人没什么兴趣,老罗德尼放在床头的一枚戒指引起他的注意。

戒指呈银色,整体外形像是电影《指环王》中的至尊魔戒,但是上面刻画着一些细密的图案,风格与他拥有的生命之源宝瓶上面的图案有些相似。

夜深人静,柯明德鬼鬼祟祟地走出客房,他是大骑士修为,对肢体的控制极为到位,蹑手蹑脚,不发出一丝声响。

通过扫描,他早已熟知府邸的布局,悄悄溜到书房外,扫描!溜到卧室外,扫描!

咦!这戒指果然是个好东西,单单扫描就消耗了0.05的能量储备。

钻回自己的屋子,柯明德仔细盘点了自己的收获,一枚戒指,疑似魔法物品,六个魔法卷轴,几本骑士修炼的资料,以及几本疑似关于魔法的书籍。

柯明德先调出魔法卷轴的详细信息,仔细观察,在卷轴的一角,发现标注魔法的文字。

“两个治愈重伤、一个岩石皮肤、一个风之祝福、一个驱散瘟疫、还有一个涌泉术。”

“打印岩石皮肤和风之祝福消耗的能量一样,都是0.6,驱散瘟疫要0.8,治愈重伤需要1.2,涌泉术最昂贵,整整需要1.6个能量点。”

看来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打印魔法卷轴,他现在已经攒了九十多点能量点,距离打开传送门的六百点还差得远。

“这个戒指打印倒是便宜,仅需要四点能量,比生命宝瓶便宜得多,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作用……”

柯明德考虑了一会,把它打印了出来。

质量很沉,就是纯金的也不过如此,柯明德放在手心,仔细把玩,凉冰冰,却看不出有什么奇特之处。

柯明德修炼观想法已经五个月了,只觉得精神旺盛如火,直觉、反应等素质都有提升,他隐隐感觉到,这枚戒指上盘踞着一股能量,可是他并没有观测和研究的手段,他有一种预感,如果能与这团能量建立联系,就能够发挥出这枚戒指的能量。

他把银色戒指戴在手上试了试,中指带不上,无名指倒是正好。

又把戒指摘下,如果被原主人看到他手上有一枚一样的戒指,多尴尬,更何况,巴克与他同行几日,是清楚他不戴戒指的。

夜深了,柯明德停止盘点收获,修炼了一番观想法,进入梦乡。

第二天,巴克团长到军部报道,柯明德则在巴拿马的陪同下去租房子。

租房的地点离巴拿马的商铺很近,租了半年,付了二百个银币的租金,只能说,“王都米贵,居大不易。”

柯明德独自居住,饮食起居倒是十分麻烦,他与巴拿马商议好,每日到巴拿马处吃饭,给了他一些银币。

“你也该找一位妻子了,我有一个表妹,今年才十九岁……”巴拿马说。

安顿好住处,柯明德趁着闲暇把得自巴克家族的书籍阅读一遍,获益匪浅。

普通人修炼骑士秘籍,可以达到人类身体的极限,这种方式,远优于地球上的体育锻炼,效率极高,并且不会造成对身体的损害,就实力来论,骑士也就是地球上专业运动员的水准。

骑士的下一个等级是大骑士,大骑士便突破了人体素质的先天限制,能够拥有非凡的力量、体力、免疫能力……几乎就是超人。大骑士修炼进阶秘法一段时间后,会逐渐在心脏中形成一个能量源,叫做骑士之心,这股能量有一个名称,翻译成汉语,叫做“真气”,结合异界特色,柯明德称呼它为“斗气”。斗气在体内运行,会不断增强身体素质,但是培养斗气,需要消耗大量能量,大骑士需要大量摄入能量以保证斗气不断成长,如果不能保证能量摄入,斗气便会停止进步,乃至萎缩,如果斗气消失,重新培养出来,更加困难。

读到这里,柯明德闭上眼细心感应,自己的斗气比之刚刚出现的时候已经旺盛了许多。

“书上记载,突破到大骑士后,需要修炼一段时间才会形成骑士之心与斗气,而我却在刚刚进阶大骑士就形成了斗气,这是怎么回事?”

“这本书应该是没问题的,看字里行间,作者应该是一名白银骑士,那么就是我自己的特殊之处了。”

“我与他们的不同有三点:一、我是地球人,身体与他们不同;二、我修炼的引导术与他们不同;三、我是用了生命之源。”

“第一点没有证据证明,不过我来到异界这么多天,并未发现地球人类与异界人类结构上的差别,应该不是我提前获得斗气的原因;根据从众多贵族家中获得的骑士进阶秘籍,与我修炼的引导术第一部分差别不大,各有侧重,也有呼吸法配合,应该也不是这个缘故;那么就是生命宝瓶了。”

“生命宝瓶每天可以产生大约六七十毫升的生命之水,虽然很少,但是蕴含的能量极为丰富,我已经有所感觉,每天喝这一点生命之水,摄入的能量我都无法尽数消耗,骑士之心与斗气提前出现的原因应该就是它了,营养过剩!”

“幸好没有长肉!”

柯明德看了看自己的好身材,颇为自恋。

第二十八章 夜探皇城

继续阅读这些宝贵的修炼资料。

大骑士的修炼需要消耗大量能量,单靠食物是无法迅速进步的,为了加快修炼,人们利用自然界的生物资源以及其他资源制作药剂,用于辅助修炼,巴克家的资料里,就有一种名为鹿血合剂的大骑士修炼药剂,主要材料是麋鹿的心头血、鹿角研磨的粉末、绞杀藤根颈部的汁液等物,经过四道复杂的工序制成。

柯明德在约克城也得到过两份药剂配方,熊血合剂和蛇胆合剂。

“怪不得只有贵族能培养出大骑士,寻常人家每天能吃上肉就不错了,那里能弄到这些药剂,我如果没有得到生命宝瓶,也不知能不能突破到大骑士境界,也怪不得巴克愿意与我结交,我还真是‘天赋异禀’啊……”

斗气自骑士之心处产生,沿血管周游全身,最终返回心脏。最初时,斗气的运行是自发的、不受控制的,并且只通过主动脉主静脉运转,时间久了,大骑士便能影响斗气的运行,当他对斗气的掌控越来越深,就可以尝试突破血管的路线,外放到体外!

斗气离开身体,进入外界,会与自然界中的魔力产生作用,根据修炼秘法的不同,斗气的性质也变得多样,此时,斗气便可称为白银斗气,骑士之心晋升为白银之心,大骑士进阶为白银骑士,自然,也只有修炼白银秘籍才能完成斗气外放与白银骑士的变化。

资料里记载了一门叫做《烈火之息》的白银秘籍,柯明德仔细看了看,比自己掌握的引导术第二部分简陋不少。

白银骑士可以斗气外放,妙用无穷,变化无常,无比强大。此时以一敌千都只能算是寻常。不但战斗力增长迅速,寿命也达到惊人的一百五十岁。

至于白银骑士之后的黄金境界,书籍的作者本身并未达到这一等级,所知不多,据说黄金骑士能够掌握法术,寿命更长。

柯明德眼里充满憧憬,拥有传自神明的修炼功法,拥有至宝生命宝瓶,必要登临骑士之道的巅峰,才不负这至宝与所学。

读完与骑士相关的资料,柯明德把心思放到了这些魔法资料上。

“大失所望!”

他站了起来,喝了两口水。

这些书,大多是作者道听途说,结合自己的想象胡编乱造的,里面的信息有真有假,自相矛盾,一部分根据别的资料里的信息能够判断出真假,还有些无从判断,保险起见,还是不信为好。

坐在椅子上,柯明德把目光投向了最后一本书《最后的法师》,这本书是巴克家书房里包装最精美的,他对此保留了很大的希望。

无语!

这是柯明德看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想法!

谁能想到,这一本用羊皮纸抄写,小牛皮制作封面,用金粉书写标题的书,竟然是一本典型的传奇小说!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作为一本小说,对于柯明德这个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地球人来说,实在太糟糕了,虐主、文青、绿帽……所有的毒点它都有,那熟悉的典型的桥段,他看一眼标题就能猜到内容。

“异世界的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真是太贫瘠了!”他痛心疾首。

不过,他最终还是在这本小说里学到了些东西。

小说的主人翁是一名身世凄惨的小贵族,家族破落,不受重视,惨遭未婚妻退婚,一怒之下跑到未婚妻家,想讨回公道,却发现自己的未婚妻与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勾搭到了一起……最终,经历了危机-奇遇的桥段后,主人公获得了法师传承,成为一名法师,完成逆袭。

整本书大约十万字,篇幅不长,但能看出来,作者对于魔法有很深的了解,或许本人就是一名法师,书里提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例如,一名不通魔法的人怎样鉴别、使用魔法物品:接近它,让它浸染你的气息,经过一个月的培养,自然而然就能够了解和使用这件魔法物品。

柯明德按照书中所写,将打印出来的银色戒指戴在手上,打算时刻佩戴。

书中还提到,成为见习法师,能够将精神力探出到体外,就能立刻使用魔法物品,然而限于篇幅,书里并没有写精神力外放的方法,这让柯明德十分遗憾。

现在的他,精神力强大,却不会使用,等于空守宝山而不自知。

柯明德此时心中充满对魔法的渴望,尤其是在塞门关见识了哪位白袍法师,千万大军,挥手降服。

不过他心中明白,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身怀异宝,长生可期,何愁不能登临绝顶,俯瞰天下。

“传奇,便从此时开启!”

柯明德站在客厅中间,以一种咏叹调的口吻对自己说。

今晚,他要到皇宫去,进行自己的“拷贝大业”。

金雀花王国源远流长,可考证的历史一直到千年之前魔法灾变的时候,千年之间,王国的贵族此起彼伏,你方唱罢我登场,唯有金雀花皇族,有如磐石,风雨不动,可想而知,皇宫里隐藏了多少财富与秘密。

他此时穿了一身黑色的夜行服,里面穿着魔狼皮的内甲。为了防止身份暴露,夜行服是柯明德自己剪裁缝制的,他从商店中买了一大块黑色的麻布,花了一整天,做成了这件简陋到丑陋夜行服,为了方便行动,他并没有携带长剑,而是在怀中揣了把匕首。

躲过巡夜的士兵,柯明德沿着墙角的阴影行动,花了近一个小时,穿越了大半城区,终于来到皇城之外。

“失策失策!应该提前就待在附近,赶到皇宫就花了这么久!”

柯明德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心思电转:早晨五点半天亮,五点钟就有人起床活动,保险起见,凌晨四点之前我就得返回,现在已经快要一点钟了,我只有三个多小时的活动时间。

皇城外环绕着一条护城河,桥上都有士兵把守,柯明德挑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泅水过去。

皇城的城墙高达十二米,趁着四下无人,柯明德解下盘在身上的绳子,这是他自制的钩爪。

轻轻一抛,钩爪牢牢的钩在墙头,发出叮当一声,为了防止有声音,他特意在钩爪上缠了一块布,现在看来效果并不好。

柯明德静等一会,四下无人,他攀着绳索,利索地爬上去,像是一只壁虎。

把钩锁摘下,走到城墙另一端,揽住绳索,刺溜滑下。抓住绳子,手腕一抖,钩爪便从墙上落下。

把钩爪盘起来,挂在肩上,开启扫描,挑了一条安全的路,左拐右绕,避开警卫,穿过一片花园,又来到了一座城墙之下。

“皇宫真是奢华,城墙都有两道!”舔了舔嘴唇,柯明德对王室的收藏更加期待了。

内城的防卫较之外城松弛了不止一筹,柯明德借助扫描找到一座小门,无人把守,只是在旁边的草丛里藏着一对野鸳鸯。

悄悄溜进内城,丝毫没有引起这对露水夫妻的察觉。

内城里就是真正的皇宫,里面有国王的寝宫、未成年王子公主的居所、一座花园、一片广场、马厩、侍卫居住的房间,商议国家大事的宫殿……一幢幢的宫殿富丽堂皇,十分气派,这导致的后果就是,内城面积极为宽广。

柯明德看了看表,已经三点多钟了。

“看来今天是完不成任务了,剩下的时间,记一下地形,为下次进宫做准备。”

拿定主意,柯明德在内城之中悄悄走了一圈,把地形记了大半,时间已经到来到四点钟,不得不退走。

当他翻过外城,到达护城河的时候,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菜贩子与小餐馆已经忙碌了起来。

第二十九章 再探皇宫

“失策!”

柯明德摇头叹气,他把头套面巾摘下,勉强裹住一卷长绳钩爪。身上黑色并且丑陋的夜行服却无法遮掩,还好清晨人少,没有引起注意。

回到家中,已经将近七点钟,柯明德换好衣服,清洗一番,到巴拿马家中用了早餐。

这几日巴克每日参与各种贵族宴会,巴拿马也跟着一起,柯明德却是没有多大的兴趣,对他来说,目前最要紧的事情就是王都寻宝,身怀宝物,能够扫描打印所有物品,怎能辜负?其次便是修炼,得来一大堆修炼秘籍、心得经验,正是趁热打铁是好时候,因此便没有跟随此二人混迹于各种酒会宴席。

告诉巴拿马,今日午餐与晚餐不必为他准备,柯明德回到家中,练习了一遍引导术,又冥想一会,便进入梦乡,养精蓄锐。

下午五六点钟,柯明德做好准备,带着装备,找到了一家皇城附近的酒馆。

酒馆名为银杯酒馆,这里所有的餐具都是银制的,十分奢华。

两名身材魁梧的门卫站在门口,一名衣着考究的侍者引柯明德入座。

酒馆的面积很大,最中间是一个小舞台,上面有三名表演者,都是男性。一个人弹奏着拨弦乐器、一人吹奏管乐器、最中间一人唱着一首诗歌,声音高亢,穿金裂石,十分动听。

柯明德点了一杯啤酒,一份牛肉,酒馆还赠送了一份果盘。

“先生,就您一个人饮酒?”

走来一名侍女,笑语盈盈,浓妆艳抹,花枝招展。

柯明德点点头,心中波澜起伏,他穿越五个多月,未尝男女之事,不免有些期待。

“介意我陪您喝一杯吗?”

侍女弯腰在他耳边诉说说,热气吹拂耳廓,吐气如兰,声音娇媚,激起一身鸡皮疙瘩,白花花的胸脯映入柯明德的眼帘。

“不必了,我等人。”柯明德定了定神,拒绝了她,开玩笑,晚上还要大事要做,岂能沉迷于对色身的欲望。

女子失望的离开,腰臀款摆,摇曳生姿。

柯明德也没有了心情欣赏舞台上的唱诗,迅速吃完饭,付过饭钱,在酒馆的二楼找了一间偏僻的屋子,付了房费,凝神观想,静等时机到来。

人类受限于生理结构,更适合在白天行动,而人造的光明延长了人类的活动时间,地球上,许多城市居民甚至经常熬夜到半夜一两点钟,而在生产力落后的异世界,太阳一落山,就停止了几乎所有的生产活动,纵然有蜡烛和油灯,也不是大多数人能负担得起的,十点钟,诺大的王都已经陷入沉睡。

柯明德换好服装,锁好门,打开窗户,一跃而下。

两层楼的高度,对于如今的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轻车熟路,游过护城河,发现正直城墙守卫换班,借助扫描,避开危险与障碍,轻而易举地进入了内城,看了看手表,还不足十二点。

进入内城,柯明德有些傻眼。

明月皎皎,抵不过宫殿灯火通明,欢声笑语,丝竹管弦充满了皇宫。

“真是倒霉!”柯明德暗自皱眉,通过扫描,他已经得知皇宫之内正在举办一场宴会,热闹非凡。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柯明德转了两圈,发现除了召开宴会的大厅以及厨房人流密布,其他地方的警备更加疏漏。

来到藏书馆,也不用钩爪,用力一跃,攀住墙上的一处凸起,借力爬到二楼的窗子上。

窗户从里面关住,不过这难不倒他,打印一根钢针,插进窗户缝中,轻轻一拨,窗子被打开。

向外拉开窗户,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柯明德却毫不在意,他扫描清楚,附近无人,皇宫中的音乐声丝丝缕缕,盖住了这些细微的声响。

跳到地板上,悄声无息,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毯,吸音吸尘。

藏书馆的二楼漆黑无比,虽然他进阶大骑士,目力惊人,在这种情况中也像瞎子一样。

使用超级打印机的扫描功能倒是不受黑暗的影响,但是太过耗费精神,以他目前的精神修为,只能连续不断的扫描二十分钟,这还是他修炼了观想法后精神大涨的结果。平常他使用扫描功能的时候,都是一扫而过。

皇宫的收藏不知有多少,精神力还是省着点用为好。

打开手电筒,调整焦距,照亮了藏书馆。

长宽足有百米的大厅,摆满书架,一本本的书籍充满了这片空间。

虽不及柯明德去过的国家图书馆,但也算得上汗牛充栋,藏书丰厚了。

手电筒照向最近的书架,棕色的木材上钉着一块木牌。

“博格森公国”

抽出一本书,封皮上写着:《白玫瑰时代的博格森公国》,作者:奥地利·伊赛拉维奇·波特。

又抽出几本书:《博格森国的河流山脉研究》、《博格森公爵与他的十三个情人》、《博格森军队制度》……

又看了旁边的书架,都是金雀花王国周边国家的资料。

柯明德踱着步,看遍了所有的书架。

有诗歌、剧本、小说、历史、数学、美术、礼仪制度、军事知识、各种实用技术……

唯独没有关于骑士修炼和魔法的知识。

藏书馆共有三层,柯明德踏着楼梯走到了一楼。

一楼靠近大门处是一个大厅,放置着桌椅,以供访客阅读。除了大厅,还有厕所、舆洗室等房间,并没有藏书。

柯明德又爬上了三楼,登上楼梯,柯明德才发现这里竟然还有一扇门,用铜锁锁住。

扫描!

铜锁的结构浮现于柯明德脑海,从衣领上抽出方才打印的钢针,插进锁孔,拨弄两下,锁被打开。

推开门,走进三楼。

面积比下面两层要小一些,书架只有两座,但是装扮更加奢华。

墙壁上挂着油画,墙角摆着红黄蓝绿的盆栽,屋子中间是一尊大理石雕像,一人目视前方,面色威严,一手执权杖,一手握着一本书卷。

“这就是金雀花王国的建立者。”柯明德看了看雕像底部的字迹。

他走到书架前,按耐住期待不已的心情。

《骑士秘籍》、《进阶骑士秘籍》、《疾风剑术》、《秘传十字剑术》、《雷霆剑术》、《金雀剑术》、《疾风剑术详解》、《大骑士修炼常见的十八个问题》、《如何提升修炼速度》、《大骑士修炼药剂大全》、《药剂制作入门》……

花样繁多、种类齐全,从修炼秘籍到技击招式、从药剂制作到修炼心得,应有尽有。

然而柯明德有些失望,书架上的内容都是白银骑士之下,也就是骑士与大骑士用得到的,关于白银骑士黄金骑士以及魔法的信息却没有一点。

扫描记录下来,他走到大理石雕像的后面。

这是一间小房间,柯明德扫描一番,惊奇的发现,大门竟是铜制的,厚达三厘米,被机关锁住。

“锁呢?”

门上竟然没有锁,只在胸口高的位置有一个鸟形的凹槽,柯明德能感觉得到门中蕴藏着一股能量。

“这是一扇魔法门,使用了魔法手段锁住,”柯明德猜测道:“可惜依旧挡不住我。”

他双手叉腰,大笑三声,可把我牛逼坏了。

闭上眼,开启扫描功能。

“墙里面也蕴含着一股能量。”他有所察觉,不过这些能量对超级打印机的扫描功能丝毫起不到影响作用。

小房间里靠墙摆着一座书架,共分三层,最上层摆放着两颗水晶球,水晶球有拳头大,看起来晶莹剔透,却并不透明。

水晶球右边放着一本书,黄金打造,封面上镶嵌着宝石,每一页都是一张金箔,在页与页之间,用丝绸隔着。黄金书籍厚三厘米,比A5纸略小。

封面上刻写着两行字,上面一行是“黄金秘籍”,下面一行写着“巨龙之力”。

“这是黄金骑士的秘籍!”柯明德心中呐喊。

第三十章 是我太天真了,国王的快乐是我根本想象不到的

迫不及待的扫描下来,欣喜之情满溢出来。

“回去再看,时间宝贵,先把好东西扫描了再说!”

柯明德没有被秘籍冲昏头脑。

“这两个水晶球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打印居然要四点能量……”

把注意力转移到书架下两层。

“《波纹冥想法》这是冥想法?还有两本魔法类书籍,《精神力使用技巧》、《魔法界》,真是意外之喜!”

下两层主要是骑士秘法,以及三本关于魔法的书籍,柯明德扫描下来,又扫描了一遍藏书馆,没有发现,便从二楼的窗户跳出去,顺手关闭窗子,并没有锁上。

绕过去喧嚣热闹的舞厅,又穿过一片喷泉组成的小花园,柯明德来到了一栋石质建筑。

这座石殿建造的高大宏伟,让人想起希腊的帕特农神庙,同样的气势恢宏,只不过这座石殿有屋顶,也有墙壁,不似帕特农神庙般四下漏风。

石殿大门朝东,木质大门散发着优质木材独有的的气味。

大门外五米处有一间小屋,里面住着两名侍卫,此时睡的正香。

门上有锁,又是高大的木门,柯明德担心开门会发出声响引起注意,便找了一扇窗户,借助钩爪钻了进去。

石殿只有一层,却高达五米,里面呈“田”字布局,放着一个个木质展柜,材质与藏书馆的书架一致,木质细密,颜色深沉。

大门内是两排木质的塑像,上面披挂兵器俱全,做工精良,威风凛凛。木架子上摆放着奇珍异宝,有长达十二米的油画,有用金线制成的礼服,象牙珠宝,无所不有,柯明德还在一个架子上发现一双手套,纯金抽丝,编制而成,他带在手上试了试,沉重僵硬,仅仅是看着好看。

“都是好东西,可惜于我无用。”

柯明德走到宫殿的西北角,这里有一道楼梯,通往地下室。

拾级而下,一扇金属门挡住前路。

这扇门与之前在藏书馆的金属大门一般无二,没有锁孔,只有一枚鸟形的凹槽,能察觉到蕴含着一股能量。

“任你千般算计,万般法门,却也挡不住我……”

柯明德摇头感叹,心中却不由得生出一丝疑虑,这“超级打印机”,到底源自何方?是外星科技?还是天地奇宝?亦或是什么万古巨头的阴谋诡计……

“我又有什么值得外人贪图的呢?在能创造出‘超级打印机’的存在的眼中,我不过一粒微尘,不论将来如何,最起码要把肉吃到嘴里……”

走到大厅中间,盘膝坐下开启扫描,地下室的景象尽收眼底。

也不管什么奇珍异宝,柯明德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几件隐隐有着魔法波动的物品上面。

柯明德见过的魔法物品并不多,亲密接触的更是只有两件,一件是生命之源宝瓶,每天能够凝聚一些生命之水,另一件是得自巴克家的银色戒指,到手没几天,功用不明。生命宝瓶看起来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瓷瓶,察觉不到丝毫力量,而银戒指却散发着一丝神秘的力量波动。

人类通过感觉器官搜集信息,局限性极大,可见光与可听声仅仅是自然界中极少的一部分,自从突破大骑士以来,柯明德便有些察觉,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已经超出了普通人。

而这种能量波动,正是他能够观测到的一种信息。

柯明德暂称之为“魔力”。

地下室中散发“魔力”的物品共有十四件,有兵器、有护甲、有服装饰品,柯明德把他们全部扫描,竟然花了两点能量,要知道,扫描一栋居民楼才不过消耗一点能量。

精神有些疲惫,柯明德离开了这座石殿,只见舞厅依然灯火辉煌。

“国王还真是精力旺盛,这都一点多了……”

柯明德有些好奇,选了个靠近又隐蔽的位置,扫描了一番。

“真是会享受啊!”

大殿中有阉伶歌手卖力的唱歌,有衣着华丽的舞女翩翩起舞,单单演奏乐器的,便有三五十人,后厨的厨师忙碌不停,一道道菜品端呈上去,却没有几人品尝。

大厅边缘着十余根粗大的铜柱,里面装满冰块,底下连同着一根下水道,排出冰块融化出的水,不断有人借着梯子登上铜柱,往里面添加冰块。

“真是……真是劳民伤财,骄奢淫腻……可怜金雀花王国的百姓,竟被如此皇室统治前年!”

柯明德感慨不已,他曾经觉得有钱人跟他想象的一样快乐,现在才知道,有钱人的快乐他根本想象不到。

“看来我还是不够有钱啊!”他慨叹道,瞬间觉得在地球那万贯家财都白挣了。

“咦?”

他忽然在大厅的中间发现了一个人,一名老妇,头发全白,面容苍老,身披白袍,兜帽垂在背后,坐在整个大厅最尊贵的位置上。

旁边坐着一名中年男子,衣着华丽,戴了一件简单的头箍,上面镶嵌着各式宝石。

此人正是金雀花王国的国王,柯明德在书中见到过他戴着的头冠,是国王在非正式场合佩戴的礼器。

“是她!那名法师!一人俘虏了数万叛军的法师!”

柯明德的心脏砰砰的跳,他有心接近,却担心被察觉,如此强大的法师,不知手段有多少!

这就离开?柯明德又有些不甘心。

“当时她身后跟着两名黑袍的法师,不知此时在何处?”

柯明德集中精神,把整个王宫扫描了一遍。

一匹马!

功夫没有白费,他在一间客房之外的马厩发现了一匹马。

这匹马高大健壮,棕色皮毛,四条腿修长有力,大腿根部生长着一些类似飞鸟的羽毛,蹄上有爪,缩在肉里,鬃毛较长,口中生有犬齿。

正是在塞门关外法师骑乘的坐骑。

这头异兽正在睡觉,石槽里还有未吃完的清水与豆子。

客房中空无一人,柯明德发现在衣架上悬挂着一领带着兜帽的黑袍。

“他们住在这里!”

柯明德悄悄潜入,仔细扫描这里的一切。

“噔噔噔”

一阵脚步声惊醒了他。

“糟糕,刚才太过沉迷,忽视了周围的环境。”

他扫描一番,发现一人站在房外,推开大门。

皇宫的宴席还未结束,只有一个人。

“来不及逃走了!”柯明德观察一下房间布局,瞬间作出决定,钻到了客厅的窗帘后面。

窗帘布料柔软厚实,垂到地上,把它完完全全的挡住。

脚步声越来越近,忽然停住。

透过窗帘的缝隙,透进一丝光亮,蜡烛被点燃了。

通过扫描,柯明德看到一名女子,手里捏着一根细长的木条。

“那是法杖!”他的心里一紧。

“出来吧!”女子在桌边坐下,开口道,声音透澈,如同山间清泉。

柯明德浑身的肌肉绷紧,把匕首握在手里。

“不必躲藏了,我已经发现你……”

话音未落,柯明德一撩窗帘,飞身扑去。

窗帘距离那名女子距离不足五米,柯明德如今爆发力何等惊人,一扑之下,如同饿虎,瞬间贴近这名女子。

“停止不动!”

女子法杖一指。

“啊!”

柯明德惨叫一声,只觉得脑壳被重锤敲了一下,眼冒金星,手一松,匕首叮当坠地,去势不减,撞到了木柜,女子刚刚点燃的蜡烛被他带起的风吹灭。

柯明德趴在地上,想要起身,却觉得手脚不听使唤,一动不动。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女子站起身,莲步轻移。

第三十一章 我总是心太软

“是谁给你的勇气?来偷袭一位黑袍法师?”

女子弯下腰,伸手便要摘下柯明德蒙在脸上的黑巾。

忽然,柯明德一记鲤鱼打挺,撞在女子身上,将她撞了个趔趄。

女子手执法杖,立刻要反击,被柯明德一掌击在手腕上,法杖被打飞,在地上探出老远。

她一拧身,挣脱柯明德的纠缠,要拾起法杖。

“愚蠢!”

柯明德飞身而起,扑倒她的背上,双臂扼住她的颈部。

女子使劲挣扎,欲掰开他的双臂。

好大的力气!至少也是骑士修为!

柯明德惊讶,感觉自己抱着一条百十斤的大鱼,拿捏不住。

这名女子显然没有多少近身搏击的经验,在法杖脱手的时候,应该伺机脱身,在捡起法杖反击,而她惊慌中把背部暴露出来,给了柯明德一个大破绽。在被柯明德扼住脖颈时,应该用手肘猛击对方胸腹,迫使对方松手。

柯明德学习技击不长,更多的经验都是在战场上积累的,一对一徒手格斗并无经验,但对付眼前这个菜鸟还是绰绰有余。

他伸腿一拌,手上发力,咕咚一声,女子被他摁在地板上。

柯明德右膝压在女子窈窕的腰身上,一只手捏住她的脖子,女子侧着脸趴在地板,吹息间荡起一片灰尘。

“不要出声,否则我这一刀下去,你可能会死!”柯明德捡起坠落的匕首,压在她细嫩的脖子上。

女子挣扎了一会,冷静下来:“你敢伤我,必定活着走不出王宫!”

她怒视柯明德,杏眼圆睁,任由他用绳子将自己双臂缚住。

拾起跌落在地上的法杖,柯明德见她再无法翻天,这才松了口气。

方才,柯明德中了一记魔法,动弹不得,几乎陷入绝望,就在此时,脑海之中,自炼成起便未曾有过动静的符文大放光明,驱除了禁锢效果。

正是心灵防护魔法“坚定意志”。

“你刚才用的什么魔法?”

柯明德审问道。

“哼!”

女子别过脸,不理不睬,冷漠对待。

亚麻色的长发飘起,带出一阵香风。

柯明德伸手捏住她洁白的下巴,把脸掰过来,女子摇头挣脱大手,张口欲咬。

柯明德这才仔细的大量了这名女子的长相,俊眼修眉,皮肤粉白,十分美丽。

“你我二人无冤无仇,我本无意伤你,你如果配合回答我的问题,我们两不相欠,你当你的魔法师,我走我的阳关道,如若不然,哼哼……”

柯明德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挟之以命。

女子沉思片刻,开口道:“你先告诉我,你偷偷潜入我的住所意欲为何?”

“我对魔法充满了渴望!”柯明德想了片刻,说道:“我无意中得知,三位尊贵的法师在王宫里,我便想潜入王宫得到修炼魔法的书籍。”

女子不屑的哼了一声,说道:“没有哪位法师会携带书籍的,魔法向来都是师生间口耳相传,从不借助于文字。”

“还问小姐芳名?”柯明德没有顺着她的话回答,将桌子上的蜡烛点燃,从一旁摘下一条毛巾,拭去女法师脸蛋上的灰尘。

“你可以称呼我杰拉德,窃贼先生!”

杰拉德讽刺道,躲开柯明德的毛巾。

“是我唐突了,能告诉我,刚才禁锢住我的是什么魔法吗?”柯明德把坐在地上的女法师扶起来,放到一张木椅上,“作为交换,我可以告诉你我是怎样摆脱禁锢的。”

“不说我也知道。”女法师杰拉德恨恨的看着他:“无非是心灵壁垒、坚定意志这几种低级心灵防护魔法,或者是心灵守护道具,我使用的魔法告诉你也无妨,是人类定身术。”

美人薄怒,话语含嗔,别是一般风情。

“若非我失手丢失了法杖,你早就被我制伏。”

“魔法师没有法杖就不能释放魔法了吗?”

柯明德惊奇道,拿起这名女法师的法杖,仔细端详。

法杖拇指粗细,长约一尺,由一种不知名的木材制作,重量像是一根铁棍,木杆中空,中间钻了一粒小米粗细的细孔,里面填充着一种银色的金属,连接着握柄末端嵌着的葡萄大小的魔核,银色金属从另一端小孔钻出,分成四根发丝粗细的银线,缠绕在法杖上面,形成一团神秘的图案。

“你竟然真的对法师一无所知?”

杰拉德惊讶的看着他,心里十分懊悔,怪不得老师常说自己没有经验,今日竟然失陷在一名丝毫不懂魔法的普通人手里。

“你真的不懂魔法吗?”杰拉德再次问道,作为尊贵的法师,竟然被一名普通人俘虏,实在是太羞耻了。

“是的,除了坚定意志以外,我对魔法一无所知。”柯明德坦诚回答,他看出来了,眼前这位漂亮的女法师其实是一名菜鸟,被缴获了法杖之后对他没有一点威胁。

“自从千年前‘魔法灾变’之后,法师们便再也无法随意施法了,只有通过法杖才能释放法术。”

“原来如此!”柯明德似懂非懂:“那位年迈的女法师是谁?”

“她是我的导师,一位尊贵的白袍法师!她的强大你简直无法想象,如果你敢伤害我,就算是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导师的手掌!”女法师回答,还不忘威胁一番柯明德。

“什么是白袍法师?”

“白袍法师是法师实力的象征,法师从下到上分为黑袍法师、灰袍法师和白袍法师。”

“原来如此。”柯明德若有所思,想到了在塞门关外的情景,“那你就是最低级的黑袍法师喽?”

“你胡说什么!”女法师羞恼道,脸颊飞红。

“哈哈!”柯明德反应过来,自己刚刚问了一个傻问题,刺激到人家姑娘的敏感之处了,不由得尬笑两声。

女法师更加气恼,该死的窃贼,无礼的莽夫,要不是法杖被他抢走,非得给他释放一个“胡言乱语”让他出丑。

一番审问之后,柯明德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

“还请美丽的杰拉德教导我魔法修炼的手段,教完之后我立刻离开,绝不纠缠。”

“痴心妄想!”杰拉德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他:“冥想法多么宝贵,你就想这么拿走……”

哆!

柯明德抄起匕首,扎进桌面,语气也变得冷淡:“法师小姐,你要明白,现在谁是俘虏!”

一扫方才的融洽,气氛顿时变得肃杀。

“仅仅是一些知识,说出来你也不会损失什么,对你我都有好处。”

“告诉你你也未必能修炼得了,只有极少数人才拥有练习冥想法的天赋。”她嘴硬道。

“不瞒您说,我已经练成了心灵防护魔法坚定意志,自以为还是有些天赋的。”

“那仅是极简化的法术,大多数人花些精力花些时间都能练成。”女法师不屑一顾,“你听好了,我只告诉你最基本的部分,高深的内容我已经与老师签过魔法契约,决不能泄露,我只说一遍,能记住多少就看你的本事了,窃贼先生。”

她慢慢开口,讲述了最基础的冥想法。

这是太阳神传授的观想法最基础的部分,而且还是简化过的,柯明德侧耳倾听,心中明悟。

“非常感谢,法师小姐,等我成为魔法师后我会记得你的!”柯明德站了起来,礼貌的表示感谢,他看了看手表,已经是午夜两点多钟,他担心王宫中的宴会结束,暴露自己的行踪。

“为了自保,我恐怕不能将你放开,等我离开后,你自可叫人来解开你身上的绳子。”

“绝对不行!”杰拉德登时变色,焦急道。

她的导师受金雀花国王的邀请,前来平叛,随身带着两名弟子,一方面开阔他们的眼界,另一方面,也有考验这两名弟子的意思。

“绝对不行,如果被导师知道,我被一名普通人俘虏,一定会让她失望,资源、秘籍都不一定再有我的份,我将再无出头之日……绝不能让此事发生!”

心念电转,她低声下气道:“先生,我知道您是一个好人,没有伤害我,法杖也还给了我,您来到这里一定是迫不得已,我是不会说出去的,请您把绳子解开吧。”

“这人不会是抖M吧?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姑娘……”柯明德暗想。

“可我信不过你,我如果放了你,你对我施法怎么办?我可没有挡住法术的能力!”

女法师暗自咬牙切齿,算你有自知之明,可话说出口,却变成了哀求之语。

“这样吧!我把你打晕,再解开绳子,这样就好了,真是两全其美!”柯明德沾沾自喜,为自己的机智感到骄傲,嘿笑着凑近女法师。

杰拉德吓得花容失色,来不及开口,柯明德一掌击在她后颈上,晕了过去。

“我总是心太软,见不得美人的哀求……”

朦胧中,女法师似乎听到了这样一句话。

第三十二章 八十万禁军教头?

“宁愿被打昏,也不愿被我捆住,不只是什么缘故……”

柯明德嘀嘀咕咕,解开了女法师身上的绳索,横抱而起,走进卧室,把她搁到床上。

谁愿意被打昏啊!女法师如果能够听到,必定会反驳他。

“真重!”

女法师身材高挑,该有肉的地方绝对不瘦,本身力量也大的出奇,体脂率低于寻常女性,因此显得很重。

柯明德估计她至少也有骑士修为,大骑士也不是不可能。

盖上一条薄被,柯明德吹灭烛台,仔细扫描了法师的居所,仅仅发现两件魔法物品。

一件是法杖,还有就是黑色的魔法袍,上面有着微弱的魔法能量,真是个穷法师,他感叹道。

柯明德正欲离开,忽然想到了什么。

“我的手表和戒指被她看到,如果她有心报复,保不齐能够顺藤摸瓜……”

他又溜回女法师的床边,抓起她的一只手,十指纤纤,宛如葱管。

他把手表摘下,戴在女法师手腕上,略显宽大,抽出别在衣领上的钢针,拆下几节表链,重新戴在她手上。

“可惜了四点能量!”柯明德叹了口气,取下银色戒指,也戴在她手上。

“便宜你了,穷鬼法师!”他捏了捏女法师粉嫩的脸蛋。

离开王宫,到达护城河的时候,柯明德脱下身上的夜行服,连带着匕首、绳索,一并系在石头上,丢到河里。

回到旅馆,从窗户爬进去,换掉湿衣服,躺在床上小憩一会,天色一亮,在酒馆吃了一顿早餐,悠哉悠哉返回住所。

“嘶!哎呦!”

天光大亮,女法师杰拉德从昏睡中醒来,感觉颈部酸痛,不禁呻吟一声,无意间看到床头竟放着一根钢针,寒光湛湛。

杰拉德浑身一惊,立刻清醒过来。

“该死的窃贼,这是要暗害我吗!”

她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心中一惊,撩开被子,衣服还穿的好好的,松了口气。

“咦!这是什么?”

她总算发现自己手腕上多了一样东西。

亮银色的表链,深蓝色的表盘,宛如星空,上面有三枚指针,其中一枚最细最长的指针一格一格转动,声音细讷,微不可查。

“这是什么东西?竟然会自动转动,丝毫察觉不到魔法能量!”她探出一丝精神力,深入手表之中。

“如此精细的结构!叹为观止!”

女法师心情复杂,不知是该生气还是欣喜,她记得,这件宝物戴在那名窃贼手上。

“是为了补偿我吗?搭上这么贵重的手链……”她对于柯明德的恶感一下子减轻了许多,当然,更大的原因是柯明德并未作出伤害她的举动。

“还有一枚魔法戒指,铭刻着‘威严’符文,没什么用……”对于这枚戒指,杰拉德并不看重。

……

嘟嘟嘟,门被敲响。

柯明德打开门,巴克与巴拿马走了进来。

“来到王都,不去见识一些贵族家的小姐,成天待在家里做些什么?”

“这些天正在修习巴拿马赠送给我的《疾风剑术》,哪有时间跟你们参加那些乱糟糟的酒会。”

柯明德笑道,他自然不会说出,这几日他转遍了王都,把所有的好东西都扫描了下来,王公贵族,千百年的经营,几代人的收藏,被他一网打尽。

“不是我说你,像我们这种人,远远没有达到到可以随意享用修炼药剂的层次,白银骑士秘籍又被大贵族牢牢地藏在手里,是没有什么机会在骑士之道上有所成就的。”巴克说道。

“大骑士的修为,足够你潇洒自在的过上一辈子了,趁着现在,买一个贵族头衔,取上一名贵族家的小姐,置办一处庄园、地产,才是正途。”

几人寒暄了几句,气氛熟络起来。

“牛顿,我把你的事告诉了我的哥哥,他很赞赏你,给你安排了一个职位,你一定会满意的!”巴克说道,他在王都,略有根基,谋求了一个东城步兵统领的职事,已经走马上任,他的兄长是国王亲兵一名统领。

“哦?什么职位?”

“担任国王亲军的剑术教练,休息两天,工作一天,教授士兵剑术,一个月五十银币,算上你六级的军功,每年能赚到一千枚银币,而且干上三年,王室还会册封你勋爵爵位,怎么样,满意吗?”

柯明德有些吃惊,他在金雀花王国呆了快有半年,深知这是多么优厚的待遇。

“倒是不错。”柯明德答应下来,工作清闲,待遇丰厚,正适合他。

“那就说好了,明天我带你去见我的哥哥,办理手续。”

……

王宫外城,一处校场。

两人身穿皮甲,手执木剑,斗在一团,一旁环绕着三十余人,围观此二人比拼剑术。

其中一人忽然惨叫一声,被对方用木剑刺中胸口。

“停!”

柯明德喊道,走出人群。

“波特,你的力气远比他大,但是剑术却比不过赛斯,你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吗?”

“请教练讲解!”那名叫做波特的士兵揉了揉胸口,恭敬地问道。

“剑术并不是谁力气大谁就强,如果是这样,还练习什么剑术,大家都掰手腕好了!”

柯明德讲了个笑话,士兵们哄笑。

“两个人生死搏斗,你一拳我一拳,谁的拳头重,谁的拳头狠,谁就能赢,但是使用剑,就不一样了。”

“假设我力气小,你力气大,我打你十拳伤不了你,你打我一拳我就受不了,但如果长剑在手,我一剑过去,削断你的喉咙,你必死无疑,这就把力量对生存的影响降低了。”

“因此,剑术最重要的是技巧,什么是技巧?就是我能躲避格挡你的剑,但你躲不过我的剑,这就是技巧。”

“波特,你的力量很足,但是双腿动作太差,跟不上对方的行动,这是你对打的问题!”

柯明德详尽的分析了一番,众人叹服。

“教官,你给我们演示一下吧!”有人喊道。

“演示一下吧!”众人起哄。

“那好,就你吧,咱们对练一下!”柯明德眉毛一挑,叫出了挑头的那人。

“哈哈哈哈!”众人哄笑,那名士兵苦着脸走上前来。

“教官你下手轻点!”

“放心,我会收着力气,就用骑士的力量!”

那名士兵双手握剑,跨步前劈,力大势沉,虎虎生风。

柯明德右手持剑,左迈一步,避过剑锋,剑尖点向士兵右胸。

士兵面露喜色,他这是一虚招,只用了一两分力气,当即改劈为扫,砍向柯明德。

柯明德面色不改,手腕一摆,一剑抽向士兵握剑的手腕,那士兵哎呦一声,双手使不上劲,柯明德又把剑往上一磕,士兵握持不住,木剑当啷坠地。

“感觉到了没有,我并没有用多大劲。”柯明德负手而立,风度翩翩。

士兵连连点头,钦佩不已。

“熟能生巧,你们多多练习,也能做到!”

柯明德勉励几局,宣布今日的课程结束。

出了王宫,穿过一条街道,在一家餐馆吃过晚饭,又往前走了不远,进入一间房子。

原先的住处距离王宫太远,城内又禁止平民骑马,他不得不在靠近王宫的地方重新租下一处住所。

打了一桶井水,清洗一番,柯明德纵身一跃,跳起近两米高,从房梁上取下一支法杖。

这只法杖与杰拉德女法师的相同,正是他消耗六点能量打印出来的。

以柯明德曾经的经验来看,打印物品所需的能量仅与物质的种类以及质量有关,打印不同的物质,所需能量不同,同种物质,打印的越多,消耗的能量也就越多。

而打印魔法物品,显然超出了这一规则,他至今还没有弄清楚。

“火花闪耀!”

柯明德手执法杖,朝摆在桌上的蜡烛一指,蜡烛倏忽间燃起火光。

第三十三章 新晋法师柯明德

“落锁封门!”

柯明德一指大门,念念有词,用出了新学的法术“魔法锁铐”。

木门用肉眼看不出什么变化,但对于法师来说,能够明显的察觉到门上萦绕的魔法能量,这扇门已经被魔法锁住。

“魔法锁铐”与柯明德刚才释放的“引火术”一样,是最初级的法术,当然,哪怕是最初级的魔法,也只有魔法师用得出来。

没错,柯明德如今也算得上魔法师了。

他搜罗了整个王都的知识,经过几天的学习,轻而易举的成为了一名高贵的魔法师。

魔法师,顾名思义,是能够使用魔法的人。

当一个人的精神足够强大,便能超脱肉体,操纵自然界中的魔力,完成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就是魔法的起源。

后来经过诸神的引导,以及历代法师的钻研探索,才形成了如今的魔法体系。

柯明德在刚穿越到这一片世界的时候,惊动了太阳神帝纳乌,得他传授了一整套引导法、观想法和呼吸法,自此之后勤加修炼,又得到了生命宝瓶这一奇宝,很快进阶到大骑士的修为,肉身强壮,滋养精神,再加上不断地冥想修炼,精神强度也远胜常人。

他的精神力虽然强大,但并未达到水满自溢,超脱肉体的程度,局陷入肉体之中,不得发挥,而得到了魔法知识之后,一夜之间,打通肉身对精神的封锁,奠定了魔法师的基础。

“魔法锁铐这个法术可以制造一个魔法锁,普通人难以打开,只有通过魔法解除,或者用一头牛的蛮力,才能破坏掉这一法术,我目前还达不到这一层次,还需勤加练习。”

天还没有黑透,借着最后一点夕阳,柯明德取出宝剑,来到小院之中。

他手中提的这口宝剑,并非巴拿马赠给他那一口,那柄剑虽然做工优良,锋锐无比,但经过战场拼杀,已经不堪重用,这一口宝剑,是他在王都请了一名铸剑大师打造而成。

剑长三尺,钢口布满层层叠叠的花纹,剑刃锋锐,剑脊柔韧,刚柔结合,端得是一口好剑。与在军队时的制式长剑不同,剑柄末端没有配重,剑格又窄又短,利于单手持握,能够发挥更多的剑术技巧。

长剑飞舞,点刺崩穿、劈削抹斩,各种招式行云流水一般施展出来,寒光湛湛,泼水不进。

柯明德施展的正是疾风剑术,讲究剑身轻巧灵动,身剑结合,出剑如风。

只听当的一声,利剑刺入墙壁上悬挂的一块木板,木板厚有半寸,上面用笔画出一个个龙眼大小的方格,剑尖刚好刺入第二行第四个方格,没有碰到边缘。

拔出宝剑,摘下木板,木板上留下一道缝隙,透出光亮,再看木板后的墙壁,丝毫没有损伤,足见这一剑出剑精准,用力精妙。

柯明德满意的点点头,自觉剑术又有精进。

放下宝剑,又练习了一遍引导术。

以他此时的修为,单靠修炼引导术,每天的进境已经微乎其微,练习一遍过后,浑身一滴汗也没流。

取了一些油膏,将宝剑细细的保养了一遍,权当静心,换上睡袍,一切准备妥当,取出一颗水晶球,放在桌子上。

水晶球拳头大小,晶莹剔透,圆溜溜,但是放在桌子上,却不摇不滚,纹丝不动。

柯明德集中精神,无形的精神从脑海探出,进入了这只水晶球。

一道道信息,连入了他的精神世界,有图案、有声音、有色彩、有气味……

这颗水晶球,正是法师们用来储存信息的介质,保存良好的水晶球,里面的信息能够存在上千年不被磨灭。

“我已经学习了六个初级魔法,分别是光亮术、引火术、轻风术、魔法锁铐、清洁术、电击术,以及已经在精神海中构建成功的心灵防护魔法坚定意志。”

“其中引火术与光亮术最为简单,我已经极为熟练,能做到无需准备,瞬间构建精神符文,立刻释放出来。”

“魔法锁铐与轻风术的符文就要复杂一些,释放需要大约三十多秒的准备时间,清洁术更难,有很大的失败几率,而电击术,到现在为止,我也仅仅成功释放过一次!”

“唯有坚定意志,已经铭刻在了精神海中,时时刻刻都在生效。”

“我目前对魔法的了解全部来自于那几本魔法书,极为粗浅,全靠自己学习实在太困难,把精力消耗在这上面是极大地浪费,需要与人交流,吸取经验知识。”

根据《魔法界》上所说,自从千年前魔法灾变以来,自然界中的魔力变得狂暴而不可控制,法师再也无法操纵魔力,施展魔法,直到有人发明了法杖,能够通过消耗魔核之中较为稳定的魔力,释放魔法,这才改变了法师不能施法的局面,而法杖,也成为了魔法灾变之后法师必备的物品。

后来,在魔法灾变中残存下来的一些圣魔法师,借助魔法盛世时期建造的浮空城残骸,加以改造,形成后魔法时代的魔法界,魔法师们的聚集之所。

在魔法圣地之中,魔力稳定到黑袍法师可以勉强利用的程度,也只有在魔法圣地,法师们才能够脱离法杖施法,怀念昔日的辉煌。

魔法界也逐渐成为魔法师生存居住的场所,在这里,聚集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法师,而在被称为“魔法荒漠”的俗世,难觅法师的踪迹。

金雀花王国,正是一片魔法荒漠。

“或许,王宫之中的那位白袍法师与她的两名弟子,是王国仅有的魔法师!”

柯明德猜测道,心中浮现女法师杰拉德的模样。

“我能够接触到的魔法,全部在这枚水晶球中。”柯明德摩挲着水晶球,静静思索。

他一共得到了两只水晶球,从魔法书籍中得知,水晶球是魔法师储存信息的媒介,便消耗了五点能量,把两颗水晶球打印了出来。

其中一枚水晶球,记载了一门名为电光冥想法的观想法,只相当于柯明德掌握的神授观想法的前两部分,细节上略有出入,比不上神授观想法完善精美,对他来说犹如鸡肋。

此时他拿在手中的水晶球,则记载了一些魔法,其中包括八个个初级魔法,三个中级魔法以及一个高级魔法。

八个初级魔法是光亮术、引火术、轻风术、魔法锁铐、清洁术、电击术、粘合术、冰咒术;三个中级魔法是法师之手、风矢术、魔法护盾;唯一的一个高级魔法是快速生长,根据水晶球内的信息,这个法术可以促进植物快速生长,缩减生长周期。

“不想这些了,练习法术要紧!”

他摒除杂念,拿起法杖,用法杖末端到魔核抵住掌心。

精神力凝聚,构成一个精巧细腻的魔法符文,这一个符文由数十个精神力结构组成,十分复杂。

精神符文构建成功,他并没有松一口气,分出一丝精神力,导入法杖中的魔核,引出一丝魔力,经过法杖上铭刻法阵的引导,魔力变得更加温驯、便于操纵。

魔力按照精神符文,逐渐构建成一个一模一样的魔力符文,柯明德额头见汗,呼吸都屏住了,一心一意的构建电击术的魔力符文。

精神力稍一波动,控制不住调皮的魔力,魔法符文瞬间消散无形。

又失败了!

第三十四章 第二次见面,我就把女孩子带回家

“你们两人一组,先对练剑术!”

柯明德一面教授士兵剑术,心里却在想与魔法相关的事宜。

他这个工作十分清闲,凭借巴克哥哥的关系,工作一天,能够休息两天,尽管如此,柯明德仍然觉得占用了自己太多的时间。

前两天趁着空闲,他通过自己微薄的人脉,仔细打听了金雀花王国是否存在魔法师,结果让他十分失望,有人告诉他,王国向来被视为魔法的荒漠,从来没有法师来到这里,许多年前,王室的一位王子为了成为魔法师,依然放弃了王位的继承权,远走他乡,追寻魔法。

王国没有魔法师成长的土壤。

柯明德对此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否则的话,一国王子怎么会因此放弃王位,远走他乡?

“还是要从王宫里那三名法师处下手。”

柯明德心里琢磨。

“以我的身份,进入王宫内部,是没有可能的,这就断绝了与法师接触的可能性。”

“要么每日守在王宫门口,等待法师出来,据说王宫中的魔法师是国王陛下花了不小代价请来的,不会永远待在宫中。”

“要么偷偷潜入宫中,与他们当面接触,不过这么做风险太大。”

“还有一个办法,公开我魔法师的身份,国王得知,必定会邀请我到王宫之中,到时候便行动自如、进退有余了。”

金雀花王室对于魔法师,可以说是求贤若渴,一旦柯明德公布自己的魔法师身份,国王一定会邀请他成为宫廷法师。

“到时候随意找个借口接近白袍法师,表达自己对于魔法界的向往之情,顺便献上家传宝物,两颗水晶球……”

“想必王室的收藏不是什么普通的东西,白袍法师应该看得上眼……”

柯明德拿定了主意,整个人的心态都有了变化,教授剑术更加积极主动。

“什么!”

柯明德余光无意往校场外瞟了一眼,心中狂跳。

一个黑袍人站在校场外,看向柯明德的方向,大兜帽遮住面孔,手脚都被宽大的黑袍遮住。

“她怎么来了?莫非是发现了我?我与她的接触仅有几十分钟,平时深居简出,没有暴露的可能……”

柯明德扫描了一下,兜帽之下,隐藏着女法师杰拉德那张俏丽的面孔。

女法师看了一会校场,迈步走了过来,柯明德焦急不已,面色却彷如无事,连汗也没有流下一滴。

“见过法师!”士兵们弓腰行礼,拘谨万分。

女法师从柯明德身后走来,柯明德恍如后知后觉,装模作样的行了一礼。

事到临头,他反而冷静了下来,即使被戳穿又如何,如今他也是魔法师,两者之间又无不共戴天的仇恨,这是个机遇也并非不可能。

“你们推下!”

法师小姐命令士兵回避,声音清脆。

“你们暂且推下!”

柯明德示意士兵离开,独自面对杰拉德。

“不知尊贵的法师找在下所为何事?”

两人相对而立,柯明德这才发现,女法师个子极高,与自己不相上下。

“尊贵的法师?”杰拉德哼道,想起自己这个尊贵的法师,被柯明德毫不留情的打昏,心情立刻变坏。

“不必装了!想不到几日未见,你倒是已经成为了见习法师!出乎我的预料!”杰拉德上下打量,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柯明德的脸。

“多亏了阁下的秘法。”见其识破自己的身份,柯明德也不遮掩,坦然面对:“不知阁下是如何发现我的?”

“这只能怪你自己了!”杰拉德慢条斯理的回答,丝毫看不出心中所想,态度如何:“你把自己的贴身物品留下,等于公开了你的身份?”

“哦?”柯明德一皱眉头,丝毫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

女法师见状也不感到奇怪,毕竟眼前这人在几天之前,还是一名什么也不懂的普通人。

在法师眼里,世界上只有法师和普通人的区别,至于骑士,那算什么?

抬起手,一挽宽大的袖袍,露出纤纤素手与欺霜赛雪的手腕,一只手表戴在上面。

“我摄取了你留在上面的气息,使用寻踪术,轻而易举的就找到了你。”她解释说。

柯明德恍然大悟,自己果然见识短浅,还好面前这人没有什么敌意,不然自己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不知杰拉德小姐所来何事?”

“我只是想看看,胆敢潜入法师住所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对此我感到十分抱歉,不知是否有幸能邀请尊贵的法师小姐共进午餐?以表达我的歉意。”柯明德试探,他迫切的想与面前的法师搭上线,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是一位好脾气法师。

征得同意,柯明德遣散士兵,带领女法师来到一家豪华酒馆,点了一间幽静的包间。

两人相谈甚欢,柯明德也算明白了女法师的来意。

国王陛下的祖先,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王位,离开故国,学习魔法,有了一番成就。

他寻找到一处魔法城,受到一名法师的赏识,被其收为学生。

这位法师,同样也是杰拉德的导师的导师,两位法师多年学艺,情谊深厚,可惜王子殿下没能成为白袍法师,早早地去世了。

金雀花的王室也因此与杰拉德的导师,一位尊贵的白袍法师搭上了关系。

这次国王动用了祖先的人情,请到了白袍法师前来平乱,并且希望白袍法师能够收一名王子当作学生。

白袍法师是什么身份?自然不会轻易招收弟子,但又抹不过情面,勉强答应下来,也无暇教导,对王子的魔法启蒙就落到自己的学生——两名黑袍法师身上,于是发下话来,王子选择谁作为导师,谁能获得额外的资源补助。

魔法师的修行不是喝水吃饭,是需要大量的资源的,这对于两名黑袍法师来说,可是一桩美差。

杰拉德的年龄比另一名黑袍法师年轻十岁,无论是经验还是修为,都比不上他,从竞争中败落下来,正在赶到遗憾之时,她发现了柯明德,这个自学成才修成法师的天才。

“此人天赋卓绝,远胜金雀花的王子,如果推荐给导师,以她的性子,很大的可能会收下他,而墨菲已经有了王子这个学生,于情于理,此人也要当我的学生,导师是个一碗水端平的性子,修炼资源,必然少不了我的一份……”杰拉德心中想道。

这些事自不可能全部告诉柯明德,女法师小啜一口葡萄酒,说道:

“你能自学成才,也算是资质优异,我不忍心你在俗世蹉跎……”

“深感荣幸!”柯明德客套着,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尤其是自己还的罪过她,谁知道女法师怀着什么心思。

“这是什么情况?我愿意收他作为学生,他不该惊喜交加,受宠若惊吗?怎么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还是我说的不够透彻,他没听懂我的意思……”女法师有些怀疑人生。

她却是不知道,柯明德在地球上,见识的骗子不知凡几,早就养成了对人心怀警惕的习惯。

撇开这一话题,柯明德咨询了一些魔法知识,杰拉德详尽的回答。

成为法师的第一步,要有强大的精神力,并且精神力能够突破肉身的局限,沟通自然界中的魔力,完成了这一步的人,被称作见习法师,顾名思义,就是具有了施法资格的人。

柯明德已经作到了这一步,并且能够放出简单的法术。

一个人的精神在突破肉体的隔阂,联络到自然界中的魔力后,是有所变化的,法师之间能够通过精神力的感应,借此判断对方是否成为法师。

柯明德学到了这一技巧,细心感应,果然发现女法师与酒馆里其他的普通人不同。

“原来如此,我还在疑惑你是怎么知道我成为了法师。”柯明德恍然大悟,坚定了他找人交流魔法,学习魔法的念头,独自钻研,远远比不上学习现成知识的效率。

“有的法师掌握一些秘法,甚至能够判断对方的精神力强大与否。”女法师说。

一番交谈,柯明德看出眼前这人并无加害自己的意思。

“法师小姐,不知道我能否有幸向你学习魔法知识?”

柯明德再三权衡,认为拜她为师利大于弊。

“啊!?”女法师张开小嘴,有些错愕,他不是不愿意吗?

“我有一些家传的魔法物品,还希望法师小姐拨冗欣赏!”

柯明德发出了邀请,法师小姐稀里糊涂的跟着他到了家。

第三十五章 进阶之路

“我真是昏了头,竟然毫无防备的就答应了他……”

女法师吸取了上次被俘虏的经验,悄悄握紧了袖袍下的法杖,对自己释放了一个石肤术、一个防护火焰、一个心灵壁垒。

柯明德隐隐察觉到女法师身上的魔力波动,有些好奇,杰拉德是他近距离接触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法师,他并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就是这里,请进!”

柯明德打开门,邀请杰拉德进去,他并没有携带法杖,因此门上也没有施展魔法锁铐。

有魔法波动!

杰拉德敏锐地发现门上残存的魔力,有些紧张,抬起法杖,冲击法球蓄势待发。

柯明德租的房子虽小,却五脏俱全,卧室、客厅、厨房应有尽有,他安排杰拉德在客厅坐下,自己进入了卧室。

客厅不大,家具简陋,但是窗明几净,整整齐齐,杰拉德在客厅转了两圈,看见柯明德捧着一个木匣走了出来。

“请看!”柯明德打开木匣,露出两只摆放在绸布上的水晶球。

杰拉德分出一丝精神力,探入水晶球,粗略的浏览一下,流露出惊喜的表情。

“快速生长!竟然是快速生长的传承!”

柯明德察言观色,见她满意,趁热打铁道:“不知道法师大人愿不愿意收下我这个学生?”

“好!很好!不过我还需要禀告我的导师,才能收你为弟子!”

杰拉德掂起那颗记载着魔法的水晶球,爱不释手。

“这上面的魔法你都学会了吗?”

“只学会了几种初级魔法!”

柯明德坦诚道。

“这些魔法不必再学了,都是些老古董,如今的魔法胜过它不知多少,这里面只有快速生长十分珍贵,别的都不值一提!”

杰拉德的话让柯明德颇为惊讶,想不到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竟早已落伍。

“我现在就带你去见我的导师,宜早不宜迟!”

说着,便带领柯明德向王宫走去。

“我的导师名为迪拉·桑托斯·莫洛多,是一名白袍法师,如今已经二百多岁……”

一路上,杰拉德向柯明德详细介绍了迪拉法师的情况,提点了一些见面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有着杰拉德的带路,一路上畅通无阻。

“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禀告导师。”

来到一座宫殿之前,杰拉德停住脚步,吩咐柯明德在此等候,独自进入了宫殿之中。

柯明德答应下来,开启了扫描,宫殿内的情形一览无余。

扫描功能仅能呈现图画,无法获取声音,饶是如此,也是一项不得了的能量。

迪拉法师躺在一张皮椅上,正在翻越一本厚厚的书,柯明德抓住机会,把她身上看起来有用的东西全部扫描下来。

“豁!这支法杖单扫描就需要0.3的能量,是杰拉德法杖的一百倍都多!这只丝绸口袋,竟需要0.9能量才能扫描下来,不知是什么样的神奇物品……”

到目前为止,柯明德扫描过得最贵重的物品,就是生命宝瓶,消耗1.3能量,其次便是这只丝绸口袋,需要0.9的能量,其余的魔法物品,包括皇室的收藏均没有超过0.1的东西。

“牛顿先生,法师大人请您进去!”

一名侍女走出宫殿,为柯明德指路。

进入大殿,一股淡淡的清香缭绕在鼻尖,柯明德只觉得精神一振,像是刚睡饱一般。

“见习法师柯明德·牛顿·艾萨克见过迪拉法师!”

柯明德左手握拳,背在后腰,右手拇指扣住食指,按在左胸前,弯腰行礼。

这是低级法师对高级法师的礼节,本应用右手拇指食指握住法杖,放在胸前,柯明德没有法杖,只能如此行礼。

他向杰拉德隐瞒了自己拥有法杖的事实。

迪拉法师从皮椅上站起,横握法杖,作为回礼。

“你就是柯明德?模样倒是俊俏!”

迪拉法师笑眯眯道,满脸皱纹,一对蓝灰色的眸子,脖子上悬挂着一枚青金色的吊坠,这也是一件魔法物品,刚才扫描花了柯明德0.1的能量储备。

柯明德不知如何回答,强笑两声,化解尴尬。

迪拉法师看起来像是一位和蔼的邻家老太太,根本想不到,正是此人,不费吹灰之力击败了一支军队。

“我听维拉说,你全靠自学,成为了见习法师?唔!还是个大骑士!”

“是的!”柯明德心中猜测,维拉应该就是女法师杰拉德法师。

“你学过魔法吗?我是说铭刻在精神海里的魔法!”

迪拉法师与他谈了一会,相互了解了一些,出言问道。

“我只学过一种铭刻在精神海里的魔法,坚定意志。”

“还好还好,没有打坏基础……”

老法师替柯明德松了一口气,见他一头雾水,开口解释:

“法师之途,漫漫无边,能够利用精神力察觉到魔力的存在,就算是入门,称为见习法师,再往后修炼,精神力逐渐强大,就是黑袍法师、灰袍法师、白袍法师、红袍法师、圣魔法师。”

“但精神力并不是随意增长的,首先得需要一门冥想法,但是当一个人的精神力强大到一等程度,便无法维持自身稳定存在,到这一步,最轻的结果是精神力再也无法进步,严重些的,甚至精神消亡,陷入毁灭。”

“而将魔法符文铭刻到精神海中,便能起到稳定精神力的作用,也是法师修炼的最为重要的一部分。”

“以低级魔法符文作为支撑,精神力最多提升到黑袍法师,以中极魔法符文作为支撑,精神力最多提升到灰袍法师,以高级符文作为支撑,精神力可以达到白袍法师的境界!”

“什么!”柯明德震惊,一瞬间后悔不已,自己把低级魔法符文铭刻到精神海里,岂不是代表自己最多只能成为黑袍法师?

他忽然注意到,迪拉法师的嘴角含着笑,不由又生出了一丝希望。

“唉!没有吓到你!”

迪拉法师观察着他的表情,很是失望。

“还请法师指点!”这老太太真是恶劣,柯明德腹诽。

“精神海里并不是只能铭刻一枚符文。”老法师说道:“但是精神海里铭刻的每一枚符文,都是极为重要的,因为精神海里的符文越多,精神力的增长越困难,如果你现在精神海里铭刻上十来枚魔法符文,只怕一辈子都无法进阶到灰袍法师。”

这不是矛盾嘛!要想进步,必须铭刻符文,而符文多了,反倒不能进步。

“因此现在的法师,都是选择一门高级魔法,作为精神力的根本,高级魔法的的符文构成极为复杂,能够拆分为许多中级魔法符文与初级魔法符文,在见习法师的时候,选择一枚初级符文铭刻,等晋升为黑袍法师,再铭刻一些其余的低级符文,构成一枚中级符文,晋升为灰袍法师,再将精神海中的中级符文提升成为高级符文。”

“你铭刻在精神海中的是坚定意志,正好契合我这一门的根本魔法‘永恒之火’。”

老法师慈祥地看着柯明德:“我的年纪已经大了,精力大不如前,你如果愿意学习魔法,就让我的小弟子当你的导师。”

“我愿意!”柯明德坚定地回答。

经过迪拉法师刚才的一番话,他深刻地认识到魔法之路的凶险。

“维拉说,你愿意把家传的‘快速生长’送给我,这门高级魔法十分珍贵,我会让维拉好好教导你的。”

“你拜在我的门下,不能做出有损师门、道德败坏的事情,这点你要记住!”

“你还没有法杖,我赠送给你一根,这是由通心木、杜络合金制成的法杖,最适合初学者使用。”

维拉法师说着,拿出一只巴掌大的丝绸口袋,从里面抽出一根一尺长的法杖。

第三十六章 启程

柯明德接过法杖,面露惊色。

“这只丝绸口袋,莫非是传说中的空间宝物?能够存放物品?”

柯明德之前已经将这件宝物扫描下来,立刻调出信息。

“扫描消耗0.9点能量,打印出来需要26点能量,不过对于这件宝物,我并非急需,被人发现之后无从解释,况且,我已经与魔法师搭上了线,或许能够通过别的途径获得……”

迪拉法师见他呆住,以为是欢喜过度,不以为意:

“你便跟着维拉学习魔法吧,五日之后,我们便动身返回绝冬城,你做好准备。”

“维拉,你的心思我都清楚,你和墨菲都是我的弟子,我的九位弟子中,只有你们两个还是黑袍法师,不会偏待你们任何一人的,好了,我累了,你好好修习魔法,也认真的教导弟子。”

白袍法师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

“从今天起,我便是你的导师,我的全名是维多利亚·杰拉德·加西亚,虽然名义上是你的导师,但是你我年岁相近,你也不必太过拘谨,还要互相扶持,砥砺前行,那枚记载快速生长的水晶球,现在在迪拉老师那里,等老师将法术学会,自然会交还与你。”

出了宫门,女法师感觉彷如梦中,眼前这人,从俘虏自己的贼人身份,变成了自己的第一位学生,真是奇妙无比:

“迪拉老师赐予你的法杖你且收好,先处理一下个人的事务,要知道,我们一走,或许你就再也回不来金雀花王国了,五天后启程,不要误了期限!”

交代了一些话,柯明德离开王宫,收拾行装,与巴克、巴拿马等好友道别。

朋友们对于柯明德摇身一变,成为法师惊讶不已,都送上了祝福,举办了一场酒宴,为他庆祝。

巴克赠送给他两匹骏马,巴拿马送给他一条熊皮毯与一条狐皮大衣,其他人也送了些零零碎碎的物件。

三天后,一切收拾妥当,柯明德进宫寻找杰拉德,不,应该是维多利亚法师。

王宫此时正在举办酒会,为了庆祝德兰王子被法师收为弟子,也为了送别这些法师,国王得知柯明德也拜入法师门下,欣然邀请他参与酒席,并且送给他一辆四轮马车。

在酒席上,柯明德见到了迪拉法师的另一名弟子,黑袍法师墨菲,酒红的长发打着卷,胡须毛毛糙糙,身材高壮,以及他的学生德兰王子,一个十二岁的男孩,黑眼黑发,身体瘦弱。

两日后,一行人从王都出发,国王安排了护卫与侍从,被迪拉法师拒绝,最终只有五个人、五辆马车上路。

柯明德与小王子德兰都被传授了永恒之火冥想法第一章,经过与神授冥想法比较,修炼步骤、方法大体一致,只是配套的观想内容不同。

修炼这一门观想法,更加容易在灵魂中铭刻高级魔法灵魂之火,柯明德便改弦更张,练起了永恒之火冥想法。

“传闻在远古时期,世界上到处都建造有传送阵,人们能够轻而易举的跨过高山大海的阻隔,前往任何地方……”

抱怨了两句,维多利亚法师念动咒语,挥舞魔杖,在马车上又施展了一遍漂浮术。

这是她第二次对马车施展漂浮术,以她的魔力水平,一次漂浮术只能持续半个多小时。

四轮马车的车厢宽大舒适,窗户打开,丝丝凉风吹进来。

拉车的马匹无人驾驭,却能自动识路,跑的又快又稳,迪拉法师对它们施展了法术“驱使野兽”与增益类法术“持久耐力”、“奔跑如飞”。

在一系列法术的作用之下,马车的速度简直要赶上提速之前的绿皮火车。

车厢里,女法师维多利亚与柯明德相对而坐。

“你看墨菲法师的马车,门和窗都关得紧紧地,是因为他施展了中级法术‘恒温结界’,看来他距离成为灰袍法师已经不远了。”

还未立秋,天气依然热得很。

“维拉老师,初级、中级、高级法术之间有什么区别吗?见习法师、黑袍法师、灰袍法师、白袍法师又是如何区分呢?”

柯明德请教道。

“法术,又叫魔法,是法师通过精神力,调动魔力构建魔法阵之后产生的效果,法术的威力与它的等级无关。”

“魔法阵由魔法符文组成,你也学过初级魔法,初级魔法只有一个魔法符文,魔法界定义,由单个魔法符文形成的魔法叫做初级魔法,无论这个符文多么复杂。”

“有位圣魔法师说过,魔法符文本身就存在于自然界中,我们只是发现了它。到目前为止,已经为人所知的魔法符文数不胜数,而且每年都有人发现新的魔法符文。”

“多个初级魔法,通过特殊的组合方式,形成魔法阵,这就是中级魔法。最简单的中级魔法仅仅由两个符文构成,复杂的甚至有几十上百个符文。”

“至于高级魔法,我并不清楚,它也是由魔法阵组成,每一道高级魔法的传承,都凝聚着无数法师的智慧,珍贵无比!”

说道这里,维多利亚面露憧憬之色,饮了口水,继续向柯明德讲解。

“见习法师指的是像你这样,刚刚打通肉体对精神力的隔阂,还没有掌握法术、铭文学、草药学等知识的人,其实与黑袍法师并无明显的分界线,等你系统的学习了魔法知识,自然就有资格穿上黑袍,成为黑袍法师了。”

“黑袍法师到灰袍法师,是一道难关。一个人的精神力无论增长到多么强大,都不算是灰袍法师,必须在精神海中铭刻魔法符文,让精神力产生质变,对于灰袍法师来说,他们能够轻易构建一些黑袍法师无法完成的魔法符文,并且同样的法术,由灰袍法师施展出来更加强大。”

“精神力再次蜕变,就能成为白袍法师,白袍之上还有红袍与圣魔法师这两个等级,已经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了。”

“人类的灵魂是有寿命的,法师们能够通过魔法药剂与各种魔法奇物延长自己肉体的寿命,此时决定他们寿命的就是灵魂的极限,黑袍法师的极限大约在一百八十岁,灰袍法师的极限约为三百岁,白袍法师能够达到五百岁,到达灵魂极限之后,哪怕他们的肉体再健康,也无法继续活下去……”

“那骑士呢?我听说白银骑士能够活到一百五十岁,黄金骑士能够活到三百岁。”

柯明德听了他的话,产生了新问题。

“骑士和法师一起修炼,能不能活得更久?”

第三十七章 邪神信徒、魔染法师

“骑士?骑士算得了什么!”

维多利亚嗤之以鼻。

“稍微学一些法术,就能胜过修炼几十年的骑士,初级法术中有‘蛮牛之力’、‘迅捷如豹’之类的法术,加持在一个普通人身上,就能轻松胜过大骑士。”

“况且,骑士与魔法师的寿命,并不能叠加。”

她抬眼看了柯明德:“你不要不服气!我失手被你擒住,是我自己大意了,如果我没有用刚好被‘坚定意志’克制的‘人类定身术’,而是使用‘蔓藤缠绕’、‘麻痹闪电’,也不会被你擒住。”

柯明德心头震动,点了点头表示受教,不过他拥有生命宝瓶这件奇宝,修炼骑士之道一日千里,自然不会荒废,只是以后的重心要放到魔法上来。

一行五人每天赶路,夜晚休息,能够日行近百公里,十分迅速。

一路向北,穿过大山大河,花费了八日,北方的雪山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

清晨,柯明德早早起来,穿上预先准备的衣服,从自己的马车中走出来。

天色泛白,他悄悄走远,解决了一下私人问题,练习过引导术,捡拾了一大把柴火。

越往北方,天气越寒,草色泛黄,上面蒙了一层白霜,一遍引导术之后,一扫身上的寒冷。

五辆马车排在一起,一团篝火的灰烬已经凉透。

“抽离水分!”

“火花闪耀!”

柯明德摇动魔杖,接连施展两个法术。

火苗立刻燃起。

石质灶台是墨菲法师使用“化泥为石”建造的,几天的时间,柯明德深刻的感受到,魔法才是第一生产力。

将盛满水的铁锅放在灶台上,柯明德坐到马车的边缘,抽出法杖,用精神力引导魔核中的魔力游遍整支法杖。

这是法杖的保养方式,一支法杖,保养的越好,魔力流动约为顺畅,释放魔法的成功率也会有提高。

经过维多利亚的讲解,他才知道,魔杖上镶嵌的魔核属于消耗品。

魔核经过法师的加工处理,具有了从自然中汲取魔力的能力。

通过法杖释放魔法,需要要消耗魔核中储存的魔力,柯明德的这支法杖,使用的魔核来自于一头深海鮟鱇,属于中级魔兽,极为珍贵,远胜于柯明德曾经猎杀的那头火焰魔狼。

魔核中储存的魔力足够让他连续释放三十个初级魔法,而等待魔力回满,需要三十多个小时。

由于木柴被施展了脱水术干燥,篝火烧得很旺,水很快烧开。

锅里的水是维多利亚使用“造水术”凝聚的,十分干净,柯明德从马车里取出一些干菜和禽类的卵,收拾好投进锅里,倒进去一些经过炒制的谷物,熬成一锅粘稠的粥。

熏制鹿腿取了出来,在刀下变成一片片几乎透明的薄片。

香味飘散,法师们走出了马车,一个个都很整洁,除了小王子德兰。

法师们清节卫生十分简单,只需要掌握“清洁术”。清洁术是初级法术中较为复杂的一个,经过多年的改进,形成了许多变种,有清洁牙齿的“口腔清洁术”、有清洗衣物的“服装清洁术”、有清洁身体的“洗澡术”、有祛除染料的“颜色清洁术”……

德兰刚刚学习魔法没有几天,还未成为见习法师,正在每日冥想,积攒精神力,因此清洁个人卫生只能依靠他的导师墨菲法师。

而柯明德已经掌握了最原版的“清洁术”,虽然没有各个版本的专业性强,但也勉强凑用。

德兰虽然贵为王子,并没有沾染什么恶习,见到柯明德忙碌,也跑过来帮忙。

“牛顿的法术学习得很快,修炼也十分努力,看来过不了多久就能穿上黑袍了!”

迪拉法师十分满意,出言夸赞。

维多利亚笑语盈盈,瞟了墨菲法师一眼,这个弟子,可是给她长脸。

赶路的几天十分规律,柯明德每天早晚准备热乎的食物,白天学习基础魔法知识,忙碌充实,他能感觉到,自己在魔法的道路上,已经逐渐入门。

望山跑死马,白雪皑皑的雪山横弋在眼前,奔跑了一整天,才堪堪接近。

马车忽然停下。柯明德从窗外探出头,迪拉法师悬浮在十米高的天空。

这是中级魔法“飞行术”,与初级魔法“漂浮术”不同,这个法术能够让人在空中自由移动。

“前方出现了一股邪恶的魔力,你们暂且在这里等候,我去探查一番。”

迪拉法师神色严峻,说完,腾空而起,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能够自由的飞行,这是多少年来人类梦寐以求的事情啊!”

柯明德感慨万千。

“等到返回地球,我要不要建立一所魔法大学,开宗立派,称宗作祖,传播魔法文明的光辉。”

正在胡思乱想,柯明德忽然觉得身体一轻,身体飘了起来,若非有马车的顶部挡住,恐怕就要飘走了。

手忙脚乱,抓住一块木板,才看见维多利亚笑吟吟的看着他。

“中级魔法‘飞行术’,我也会!”

魔杖一摆,柯明德咕咚一声掉下,哎呦一声惨叫。

“那我们为什么不利用飞行术赶路呢?”

“这里是魔法荒漠,所有法术都需要消耗法杖里储存的魔力,根本不足以使用这种需要持续消耗魔力的法术,只有到了绝冬城,法师才能肆无忌惮的发挥自己的力量!”

“那才是法师的世界!”

维多利亚感叹一声。

半个多小时后,迪拉法师返回,脸色有些难看。

“老师,发生了什么事?”墨菲法师问道,柯明德侧耳倾听。

“你们还记得博迪小镇吗?已经完全毁了!所有居民都被杀死,连条狗都没有留下!”

“什么!是什么人做的!”墨菲惊到,红胡须一抖一抖。

“是魔染法师,我察觉到了邪恶的力量。”

迪拉法师摇头:“想不到他们已经进入了内陆,真是猖獗,看来必须要行动起来。”

“老师,什么是魔染法师?”

“自从千年以前魔法灾变,法师们无法掌控混乱的魔力,失去了施法的能力,而有一部分法师,为了重新掌握魔法,投身于邪神的麾下,变得能够适应混乱魔力,重新获得了施法能力!”

“这些人,便被称为魔染法师!”

“邪神?不是说在千年前的灾变之中,诸神都陨落了吗?”

“大部分神明陨落于那次灾变,然而有些神明,背弃了诸神的荣光,加入了最终邪恶的阵营!这些邪神,最终存活了下来。”

“老师,什么是最终邪恶?”

“这世间最为恐怖最为邪恶的存在,相传千年前的魔法灾变,便是祂一手操纵,罪魁祸首!传说,祂的目的便是毁灭世界!”

其余几人一脸淡然,就像听一个老套的故事,柯明德则暗自心惊,达拉法师所讲的“最终邪恶”,与他在太阳神帝纳乌那里听来的吻合。

帝纳乌说,一股来自世界之外的力量,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魔力,诸神一齐陨落,连七大创世神都在苦苦挣扎,他还说,一千年后,世界便会毁灭。

“还是趁早离开这片世界为好!千年时间虽长,然而我学习了魔法,焉知不能与天同寿……”柯明德暗想。

“魔染法师能够利用混乱魔力,我们为什么不改信邪神,成为魔染法师呢?”

“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成为邪神信徒、魔染法师,便要取悦于邪神,残害生灵、滥杀无辜,否则邪神便会降下神罚,让人生不如死!”

迪拉法师冷笑道:“前些年的时候,魔染法师还只在风暴海沿岸出没,想不到如今已经蔓延到了内陆。”

第三十八章 绝冬城

在法术的辅助作用下,马车跑得飞快。

世界上再好的马,也不能拉动马车连续奔跑十天,可这些马匹,一个个精神抖擞,丝毫不见疲惫。

远远地看到一片灰烟,柯明德嗅到丝丝缕缕焚烧后的气息。

“这便是博迪小镇?”

柯明德喃喃自语,眼前的一切令他毛骨悚然。

整个小镇被火焚烧殆尽,只留下一片残骸,所有的居民被驱赶到小镇外的广场上,死形千奇百怪。

有的人用手指插进自己的眼窝,眼球耷拉在眼眶之外;有的人浑身赤裸,被活活冻死;有的人吞咽了满腹的石块……

所有人的脸上露出痛苦之色,血液渗入泥土,尸体来不及腐烂,整个小镇缭绕着阴冷恐怖的气氛。

野兽也感到畏惧,丝毫不敢靠近这片小镇。

惨不忍睹!

柯明德自认为也是参与过战争,见识过尸山血海的人,此刻不禁感到恶心与残忍。

“这些畜生!实在该死!如果我遇见他们,定要千刀万剐,挫骨扬灰!”

“邪神信徒,魔染法师,罪不容诛!”

柯明德牙齿咬得咯咯响,怒火填膺,如此罪行,罄竹难书,连畜生都比他们强一万倍!

其余几人也都愤慨不已,被眼前的残忍情景激怒。

德兰王子吓得魂不附体,脸色苍白,呕吐不止。

可怜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见识到如此残忍的场面。

迪拉法师法杖在地上一顿,泥土翻涌起来,吞没了眼前数千具尸体,形成一座土丘。

“安息吧!”

她轻叹一声,灰蓝色的眼眸里充满同情。

“你们以后遇到魔染法师,能杀则杀,杀不了的,回禀于我。”

“切记,魔染法师极为强大,哪怕没有法杖也能施法,没有万全把握不要动手!”

迪拉法师告诫弟子。

博迪小镇北方二十千米处便是白头山脉,横贯东西,海拔极高,山脚下树木葱茏,山顶却被寒冰积雪覆盖,形似白发老人,故而得名白头山脉。

白头山脉又高又陡,柯明德好奇如何翻越,维多利亚故作神秘,闭口不谈。

“把缰绳都解下来,把这些马儿放归自由!”

迪拉法师吩咐,对这些骏马施了个咒,马匹嘶鸣,冲着她低头,然后飞奔着离开。

只留下一头骑兽,形似马匹,大腿根部生长着一些类似飞鸟的羽毛,蹄上有爪,缩在肉里,鬃毛较长,口中生有犬齿,正是迪拉法师的坐骑。

“把马放走了,这些马车怎么办?我们怎么赶路?”

德兰已经从刚才的惨剧中恢复了过来,按耐不住好奇,开口问道。

只见迪拉法师从宽大的白袍中取出一只精致的口袋,从里面取出一只桃核大小的小马车,放在地上,念动咒语。

只见小马车蹭蹭变大,最终变得和一辆四轮马车一般大小。

骑兽鸣叫,欢快地钻到马车前,等待主人为它套上绳索。

“这是老师的飞行马车,上面铭刻了‘飞行术’、‘缩小术’、‘恒温结界’、‘空气清新’等法术,价值六百颗低级魔核,依靠十六枚中级魔核提供魔力,这匹马是飞马的后裔,虽然不像飞马一般能够自由飞行,但是给它释放飞行术后,是飞行马车最好的畜力。”

维多利亚给柯明德解释,魔核是法师之间的硬通货,起到货币的作用。

魔核是法师在魔法界之外施法的魔力来源,就像柯明德法杖上镶嵌的那颗魔核。

魔核经过法师的加工之后能够自动恢复魔力,可以反复使用,但也是有极限的,通常一枚镶嵌在法杖上的低级魔核,能够使用十天,一颗中级魔核,能够使用半年。

任何法师都离不开魔核,因此,魔核属于消耗品,也是法师之间的货币。

马车上有两排座位,中间是一张小桌子,众人入座,马车腾空而起。

“哇!真的飞起来了!”德兰打开窗户,看着地面上逐渐缩小的景物,兴奋得不知所以。

迪拉法师打开桌子下的小木柜,取出盘子和酒杯。

“我准备了一些食物与美酒,等我们吃完,就到绝冬城了!”

说着,她手中的法杖一指,盘子中凭空出现了一块块的面包,上面涂满奶油和果酱,杯子里涌出淡蓝色的液体。

“左边是咸面包,右边是甜面包,还有蓝晶酒,你们尽情享用。”

马车外寒风瑟瑟,马车内却欢声笑语,温暖如春。

“问什么我们一开始不乘坐飞行马车呢?”

德兰出言询问。

“马车的魔力仅够从白头山脉飞到绝冬城,而且驾驶飞行马车太过疲劳。”

柯明德理解,驾驶飞行马车就好似开汽车,魔核中的魔力就是汽油,迪拉法师就是驾驶员。

开汽车的途中需要驾驶员集中注意力,观察路况、选择路线、规避行人、驾驶汽车,驾驶飞行马车更加耗神,需要不断消耗精神力维持飞行术等法术,哪怕迪拉法师身为白袍法师,长时间的操控多个魔法阵也会疲惫。

飞行马车的工艺显然十分落后,需要有人时时刻刻对它施法才能工作。

半个小时过后,马车缓缓落在地上,前方不远处便是绝冬城。

走出马车,柯明德一个激灵,冻得瑟瑟发抖,外面的温度大约在零下十度左右,他还穿着夏季的单衣呢。

迪拉法师随手在他和德兰的身上释放了“恒温结界”,解除了寒冷。

墨菲与维多利亚身上的黑色法师袍,上面铭刻了调节温度的法阵,输入魔力,丝毫不惧寒冷。

柯明德四处张望,这是一片平原,地上覆盖着一层积雪,没过脚髁,西面是一座大湖,结了一层厚冰,反射起太阳的光芒,十分刺眼。

东面伫立着一座巨城,城墙高达七十余米,长度一眼望不到头。

城墙呈现黑色,庄严肃穆,一股沧桑感油然而生。

“绝冬城周围一千米禁止飞行,剩下的路得走着去!”

迪拉法师把飞行马车变小,装进口袋,骑上飞马后裔,带领他们向绝冬城走去。

“绝冬城在一千年以前,曾经是一座浮空城,代表着魔法的光辉,如今坠落在大地,依旧是法师们的领地!”

维多利亚讲述着关于绝冬城的知识。

“你看它的城墙,每一块砖石上都铭刻着魔法符文,这让它变得坚不可摧,经历千万年年依旧不朽。”

从大门进入,温度立刻上升,道路的两旁栽种着阔叶的树木花草,运河之中翻跃着各种游鱼。

“绝冬城坐落于北方雪原,无论外界多么寒冷,城中始终温暖如春,寒冬至此而绝,这便是绝冬城名字的由来!”

第三十九章 魔法等级评议会

“牛顿法师!”

走出房门,法师塔的仆人们纷纷对他行礼。

柯明德毫不倨傲,面带春风。

来到绝冬城,他才知道,自己能够拜入迪拉法师门下,是走了多大的好运,即使仅仅是徒孙之辈。

绝冬城主名为波尔夫曼,乃是一名红袍法师,尊贵无比,寿命悠久,有人说他是魔法大灾变时代的人物,一直存活到了今天。

红袍波尔夫曼常年闭关,绝冬城主要由六名白袍法师组成的绝冬城议会,管理绝冬城日常事务,遇到难以断决的事情,再交由城主裁决。

在绝冬城,建筑的规格有着严格的要求,灰袍法师才能拥有自己的法师塔,但高度不能超过三十米。

绝冬城城墙高达七十米,但由于它的前身乃是浮空城,拥有四十米厚的地下建筑,包括极寒守护法阵、魔力驯化法阵、绝魔结界、绝冬城能量熔炉等结构,三十米高的法师塔,意味着无法超过城墙的高度。

只有白袍法师的法师塔,能够超过城墙的高度。

迪拉法师的法师塔名为永恒白塔,拥有十三层,每层都有着不同的用途,雇佣的魔法师居住在第三层,迪拉法师的再传弟子居住在第四层,九名弟子分别安排在五至七层,三人共享一层法师塔。

九名弟子之中,有七位已经突破至灰袍法师,大弟子与二弟子更是建造好了属于自己的法师塔,并不在永恒白塔之中居住。

柯明德先到第五层,向自己的导师维多利亚问安,维多利亚只有他一个弟子,平时十分关心。

“维拉老师,我已经做好了准备,今天到法师等级评议会,进行黑袍法师等级评测。”

“你在法师塔已经学习了两个多月,以你的水平,自然不会失败。”

维多利亚很是开心:“评议会的林赛法师是我的好友,你把这件礼物送给她,能为你尽快安排等级评测,节省不少时间。”

她说着,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礼物盒递给柯明德。

“这些魔核你拿着,评测成功后,你需要在评测会定制法杖与魔法黑袍,这是必不可少的,迪拉导师送给你的法杖足够你用,法杖就选择最基本的橡木法杖,黑袍定制的时候,告诉他们使用多罗摩藤颈部纤维制成的,别忘了告诉他们,法师袍不需要刻录魔法阵。”

维多利亚千万叮咛,告诉他各种需要注意的细节,柯明德十分感动。

走出法师塔的大门,天色极为黑暗,此刻还是早晨,绝冬城高大的城墙挡住了阳光。

柯明德身穿一领黑袍,提着一只口袋,并没有携带法杖。

绝冬城布置了魔力驯化法阵,能够把自然界中不可利用的魔力转变为可供法师使用的魔力,因此在绝冬城施法,并不需要法杖的帮助。

“荧光法球!”

柯明德念动咒语,一只拳头大小的光球在面前凝聚,照亮四周的环境。

荧光法球与光亮术一样,都是初级法术,光亮术的光芒更强,而荧光法球能够制造一个持续三分钟的发光体,更具有实用性。

穿过两片昏黑的街区,街边偶尔有人施法,释放的大多是‘死亡照射’与‘抽离水分’两种低级法术,他们是绝冬城的底层法师,依靠这些劳动获取报酬。

“死亡照射”是一种杀伤力极低的初级魔法,释放简单,却能够有效杀灭细菌病毒,对虫类有至死效果,对于老鼠这些生物能够有效杀灭幼体,还能用于食物防腐,十分便利,是低级法师必学的法术。

绝冬城墙壁极高,导致一些地区常年照射不到阳光,潮湿阴暗,虫害滋生,必须有人施法来保持城市的清洁卫生,这也为一些低级法师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岗位。

绝冬城作为一座魔法大城,并非只有法师生活,普通人占据了极大一部分,他们大多是一些法师的亲属后代,却没有精神力修炼天赋,很难成为法师,又不愿意离开绝冬城这片安定宜居的城市,便在此定居。

而绝冬城也需要许多劳动力来进行卫生、服务等工作,这些普通人,虽然精神力天赋拙劣,但毕竟都是法师的后裔,生出有天赋的后代的几率远大于城外的普通人,是绝冬城新生法师的重要来源。

柯明德施展了三次“荧光法球”,终于走出了黑暗的街区,来到了繁华地带。

路边竖立着魔法灯具,光亮堂堂,一家家的店铺富丽堂皇,路上行人如梭。

一路上的树木多种多样,有些已经结果,有些才刚刚开花,正在招蜂引蝶,在一年皆春的绝冬城,没有四季之分。

法师等级评议会是一座六层的高塔,刚刚进门,迎面走来一位窈窕的女郎,唇红齿白,笑容可掬。

“她的身上察觉不到魔力的波动,只是一名普通人。”柯明德感应一番,得出结论。

“尊敬的法师,您好,请问您是来进行法师等级评测的吗?”

“是的,我来进行黑袍法师等级评测。”

“您是第一次来吗?”

柯明德点点头。

“黑袍法师评测在二楼,您随我来,我带您先在一楼做一下登记。”

做完登记,付了一枚低级魔核作为评测费,女侍者给他简单介绍了评测的流程。

“第一层有一座魔法喷泉,刻录了特殊的魔法阵,里面的泉水能够缓解紧张情绪,您要不要饮用一些?”她说道。

“不用了,我想先拜访一下林赛法师,您能领一下路吗?”

“啊!”女侍者有些惊讶,“林赛法师不见外人的,您……”

“我是林赛法师好友维多利亚法师的弟子,受老师所托,送给林赛法师一件礼物。”

“林赛法师的办公室也在二楼,您随我来。”她更加亲热。

一面攀谈,两人走上楼梯,她紧贴柯明德,言笑盈盈,柯明德不得不后退两步摆脱纠缠。

“听永恒白塔的雇佣法师们说,法师等级评议会的女招待都是无望成为法师的普通人,遇见一些有前途的年轻法师便主动投怀送抱,人尽可夫,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这些女招待希望与法师有一夕之欢,侥幸怀孕,生出的孩子具有修炼天赋的概率,远大于与其他普通人结合,如果遇见些痴情的法师,更是一步登天。

当然,她们的目标主要是来进行灰袍法师等级评测的年轻天才,等闲黑袍法师入不得她们的眼,听柯明德的口气,显然是与林赛法师有些关系的,林赛法师可是尊贵的白袍弟子,否则,对柯明德才不会这么殷勤。

二楼大厅安放着许多座椅,等候进行等级评测的见习法师在此等待,一旁有进行服务的侍者,柜台还准备了饮品与点心。

柯明德粗略一看,排队的见习法师竟有八个人,怪不得维多利亚让自己拜访林赛法师,他听人说过,黑袍法师等级测评每人要花近半小时。

跟随女侍者,拜见了林赛法师,跟随她避过排队等候的人,直接进入了评测场地。

“哦!林赛法师,你怎么来了?”

诺大的场地只有三个人,一名黑袍考官,一名见习考生,还有一名记录员,也是一名见习法师。

“我带一名见习法师来进行评测。”

考官点点头,继续对面前的法师进行评测。

不多时,评测结束,考官看了看手里的登记表,说道:

“你对魔力的沟通很熟练,掌握法术的数量也足够了,但是你对魔法符文的认识太过浅显,根本无法独立完成低级魔核聚能法阵的铭刻,很遗憾,你并没有通过黑袍法师等级测评,你今年剩余的测试机会还剩下一次,希望你下次能够做好充分的准备。”

见习法师有些沮丧,仍然礼貌地接过登记表,转身离开。

黑袍考官接过柯明德的登记表,略有惊讶:

“见习法师柯明德·艾萨克·牛顿,今年第一次进行黑袍法师等级测评,居住地:永恒白塔。”

“永恒白塔又收新弟子了吗?”他咕哝两声:“咳,即使有林赛法师担保,我也不会放水的,牛顿,你准备好了吗?”

第四十章 通过测试

林赛法师把他送到考场,转身离开,留下柯明德独自进行测评。

“我已经准备好了!”

柯明德点点头。

“第一项,检验对魔力的沟通能力,你既然是永恒白塔的成员,想必已经完成了这一步,记录员,写上第一项成绩合格。”考官看着他的登记表,作出决定。

“第二项,测试施法能力,抽三支竹签,上面写着你的考试内容。”考官指了指桌角上的一只木盒。

木盒里有十支竹签,上面写着绝冬城黑袍法师必须掌握的十种初级法术。

柯明德抓起木盒,摇了一摇,倒出三根竹签。

“漂浮术、冲击术、电击术”

“对这些测试靶释放法术,每种法术有三次释放机会,不得使用魔法物品。”

考官指了指旁边各种各样的靶子,每个靶子各不相同,用来检验不同的法术。

“漂浮术,要求使三十千克的物体漂浮,持续三分钟。”

“冲击术,要求击穿一厘米厚的松木板。”

“电击术,要求使试电石变为深紫色。”

考官宣读了要求。

柯明德走到漂浮术的测试靶前,念动咒语,施展了漂浮术。

在咒语与手势的辅助之下,精神力凝聚调动周围的魔力,如臂指使,凝聚成一枚符文。

沉重的测试靶漂浮起来,柯明德停止施法,束手而立,紧盯考官手边的计时沙漏。

三分钟过去,测试靶依旧处于漂浮状态。

“好,漂浮术合格!”考官用手一指,测试靶缓缓降落。

柯明德走到下一个测试靶前,释放了一记冲击术,一枚灰色的球体在面前凭空凝聚,冲向靶子,松木靶发出一声脆响,靶心被击穿,留下拳头大一个窟窿。

冲击术是一个十分经典的杀伤性法术,作用范围五米,命中人体的要害能够一击致命,但速度与箭矢接近,精神力强大的法师与久经训练的战士,集中精神可以躲开。

“冲击术合格!”

电击术的靶子名为试电石,是一种天然矿石,常用于制作电系法术防具,本身为黑色,受到电击后会吸收电能,电力越强,颜色越浅,电力足够强大时,变为亮白色。

柯明德伸出手,点在试电石上,颜色瞬间由黑色变为深紫色,过了一两秒钟,又缓缓变为黑色。

电击术能够瞬间放出一道电流,攻击敌人,造成剧痛与麻木,如果对方体质虚弱,甚至能够至死,胜在施法迅捷,无法躲避,然而施法距离较短,仅为五十厘米,局限性较大。

“电击术合格!第三项测试,检测你对与魔法阵铭刻的能力,在一块青金石板上,铭刻一个初级聚魔法阵,要求在十分钟之内完成,面积不能超出一枚铜币大小,能够聚集魔力才算合格。”

柯明德走到铭刻台前,挽起袖子,做好准备。

台上放着一大块石板,厚约半厘米,青金石质地,这种石料软硬适中,适合雕刻,又拥有一定的的魔力传导和储存能力。

石板上刻着十余个初级聚魔法阵,有好有坏,铭刻好的法阵都被划了一道深深的痕迹,完全破坏了功能与结构。

桌角摆着一个小架子,上面有铅笔、刻刀、刻针和一支毛细滴管,工具架一旁是一只细颈瓶,里面盛放这用于铭刻法阵的药液。

这种药液成本低廉,但是只能生效几个小时,用作测试再恰当不过,细颈瓶本身也是一件魔法物品,能够保持药力不失。

“开始吧!”考官把计时沙漏摆好。

柯明德提起铅笔,在青金石板上描写聚魔法阵的草图,他身为大骑士,对肌肉与力道的掌控能力妙到巅毫,加上前些天专门对聚魔法阵这门考试科目的练习,几十个魔法结构完整的出现在石板上。

换上尖角刻刀,沿着绘好的图文刻下去,雕出两毫米深、一毫米宽的凹槽,柯明德力量惊人,下手又稳,这一步对他来说反而是最简单的。

雕刻完毕,用移液器提取些许药液,小心翼翼的注入到刻好的凹槽中去。

待药液全部填充完毕,柯明德调动一丝魔力,注入到暗红色的药液之中,药液迅速凝固,变成红褐色的固体丝线,构成一幅精巧的魔法阵。

初级聚魔法阵,是魔法阵之中最为简单的一种,但效果不好、实用性不强,实际生活中并不常见。这一法阵仅是二维结构,柯明德铭刻在精神海中的坚定意志,虽说简单,也由三维构成。

被魔力激发之后,魔法阵开始运作,考官检查一番,满意的点了点头,抽出刻刀,破坏掉法阵,伸手一拂,药液凝聚的物质被清理干净。

接下来,柯明德又进行了笔试,检验了草药学、魔法理论等基础魔法知识。

“恭喜你,现在起,你就成为了绝冬城的黑袍法师。”

考官拿起书记官填好的三张表格,留下魔法戳记,递给柯明德一张。

“拿着这张检测证明,到四楼,领取黑袍法师徽记、证书、法杖与法袍,记着带足魔核!”

柯明德道过谢,来到了四楼。

四楼由一位白发苍苍的老法师管理,皮肤褶皱,也是黑袍境界。

“您好,我来领取黑袍法师徽记!”

柯明德把表格递给老法师。

“唔……是永恒之塔的法师!”

老法师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枚金属徽章,对它施展了一些魔法,又填制了一张“绝冬城黑袍法师等级证书”,递给柯明德。

“徽章上面铭刻着中级法阵,录入了你的信息,无法作假,遗失了要到我这里补办,需要两颗低级魔核。”

柯明德接过证书与徽章,精神力稍一感应,得到了一丝信息:

“姓名:柯明德·艾萨克·牛顿”

“等级:黑袍法师”

“住址:绝冬城永恒白塔”

“时间:绝冬城1196年11月23日”

“请跟我来选择法杖!”老法师说着,领着他走进一间储藏室。

“这里有橡木法杖、黑松木法杖、接骨木法杖、龙芯木法杖……有直形、锥形、榫形、曲形……有二十厘米长的、三十厘米长的……”

一根根法杖摆在陈列架上,花样繁多,柯明德赶忙说出自己的要求:

“就要橡木法杖,要最短的、最便宜的那种。”

老法师从角落里翻出一个木箱,里面装满了橡木法杖。

法杖鸟蛋粗细,比筷子略长,中空,里面填充着铎铎鸟的羽毛管,管芯里是羽毛搓成的丝线。

铎铎鸟是一种中级魔兽,羽毛具有良好的魔力传导功能。

法杖没有镶嵌魔核,这需要使用者根据自己的需求镶嵌。

老法师又带着他到了魔法袍藏室,量好身材。

“……你喜欢蚕丝的还是木棉,还是……”

“我要多罗摩藤颈部纤维制成的法师袍。”

“这种法师袍我们这里没有成品,恐怕需要等待五天。”

第四十一章 像我这么叼的人还需要找工作吗?

一切办妥,柯明德到林赛法师那里道谢,捧着一只木匣走出了魔法等级评议会,木匣里装着证书与法杖,徽章别在胸口,法袍还需等待几天。

包括考试费、法杖、法袍的费用,一共花费了十五枚低级魔核,多罗摩藤法袍最为昂贵,花了十枚魔核。

这些费用是绝冬城法师进行过等级评测后必须要花费的,法杖与法袍是强制性购买,较为贫穷的法师,只能选择最便宜的道具。

绝冬城为了维护各种法阵,每年要消耗的魔核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这些收入对于诺大的绝冬城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大头还是靠税收与城主的产业。

绝冬城的税收是人人都逃不过的,以柯明德为例,他需要交纳的税款有以下几种。

人头税:只要在绝冬城居住,每年每人需要缴纳一枚低级魔核。

城市维护建设税:每年每人一枚低级魔核。

卫生管理税、治安管理税、公共照明费:每年一枚低级魔核。

……

以上税种,无论法师还是普通人,都需要承担。

除此之外还有种种法师税,例如魔力使用税,要求见习法师每年缴纳一枚低级魔核;黑袍法师每年缴纳十二枚低级魔核;灰袍法师每年缴纳六枚中级魔核;白袍法师免税。

另外的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税种也是绝冬城的一笔进项。

“法师先生,您是否需要一件工作?”

刚出大门,就有一人迎了上来,衣着工整,头发打理得整整齐齐,是一个普通人,并非法师。

“你是?”柯明德皱了皱眉。

“我叫帕罗,是魔法委托中心的业务员,我看您刚刚通过了黑袍法师的等级测评,需不需要找一份匹配您身份的工作……”

帕罗口才极好,三言两语说出自己的来历。

“这人应该是魔法师之间的工作中介。”柯明德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可自己身为永恒白塔的魔法师,与绝冬城的平民法师丝毫不同,无需发愁生活需求。

他刚要拒绝,转念一想,这正是一个了解绝冬城风貌的好机会。

“我有些兴趣,还请你详细介绍一下。”

“我们这里的岗位应有尽有,如果您擅长魔药学,我们能为您找到满意的药剂师工作……”帕罗极尽吹嘘。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可以到我们的委托中心了解!不远,就在东面这条街。”

柯明德点点头,随他来到魔法委托中心。

这是一座高大的建筑物,招牌上施展了法术,荧光闪烁,夺人眼目,看门脸就知道其实力雄厚。

大厅人来人往,四面的墙壁上悬挂着各种招聘信息,不时有新信息挂上,又有旧信息被取下。

“巴顿魔法启蒙学校聘请符文学教授,要求:黑袍法师,精通符文学、符文铭刻、魔法卷轴制作……薪酬:每月10低级魔核,提供食宿、魔法修炼资源。”

“伯森药剂行聘请药剂师,要求:擅长配置蓝山药剂、澄浆药剂、莫度精神药剂、比尔森精神药剂等初级魔药。薪酬:每月5低级魔核、提供药剂材料、工具,每配置15瓶初级药剂发放一枚低级魔核奖金。”

……

大厅的正中间,列着几条绝冬城官方信息。

“城市清洁:对街道进行清洁。要求:黑袍法师、擅长初级魔法死亡照射、抽离水分,服从工作地点分配者优先、擅长中级魔法空气净化者优先;待遇:每月18枚低级魔核。”

“建筑法师:进行建筑建设、魔法建筑建设。要求:黑袍法师,擅长中级法术化石为泥、化泥为石,善于建造大型魔法阵者优先;待遇:每月25枚低级魔核。”

“城市魔法设施维护……”

“治安法师……”

帕罗见柯明德对这些职位兴致缺缺,说道:“您如果能够自己制作魔法药剂、制作魔法物品、魔法卷轴,也可以卖给我们,我们会以合理的价格收购的……”

柯明德诿言推辞,在对这些信息有了了解之后,离开魔法委托中心。

已近正午,阳光洒满绝冬城,魔法路灯不知何时已经熄灭,街面上人流如潮,繁华兴盛。

回来的路上,柯明德花费六十枚银币,购买了一只音乐盒,机关巧妙,拧上发条就能播放一支欢快的曲子。

绝冬城也是使用银币的,法师之间,通常以魔核作为货币,但在平民之间流通的,还是银币与铜币,不过他们在缴税的时候,还需要寻找法师或到政府部门将钱币换成魔核,多受一层剥削。

“法师先生!”

走进永恒白塔,一路上仆人纷纷弓腰施礼,眼见柯明德带上了代表黑袍法师的徽章,变得更加恭敬。

这些仆人都是普通人,没有资格行法师礼。

“小亨利!我的导师在哪?”柯明德询问一位正在擦拭花瓶的男仆。

小亨利今年才十一岁,祖孙三代都在永恒白塔工作,老亨利年老干不动活,如今是法师塔一层的管家,小亨利聪明勤奋,有一些修炼天赋,爱兰多法师说过,如果小亨利能够成为见习法师,就收他为弟子。

爱兰多法师是迪拉白袍法师的六弟子,晋级灰袍法师已经三年,是老亨利看着长大的,有很深的情分。

“维多利亚女士受到迪拉殿下的召见,不在第五层。”

在绝冬城生活了近三个月,柯明德也对这里的习俗有些了解,黑袍法师之间,以“先生”“女士”称呼,在魔药学、炼金术等某些领域登峰造极的黑袍法师,可以称之为“大师”,对于灰袍法师,皆以“大师”相称,对于六位尊贵的白袍法师,敬称为“殿下”,至于绝冬城唯一的红袍法师波尔夫曼,直接称呼为“城主”。

当然,这些只是约定俗成,并无明确规定。

柯明德登上五层,在楼梯间等待。

第五层分为四个部分,除去中央的楼梯以及公用客厅,分别分给迪拉殿下的第七、八、九三名弟子居住。

“我明白了,我会在它青红藻成熟之前准备好一切的。”

从楼梯上传来了维多利亚的说话声,还有她嗒嗒嗒的脚步声。

“魔法容器已经请欧文大师制作了,下个月就能做好……”

柯明德有些好奇,只有维多利亚一个人的声音,她在和谁说话?

维多利亚走出楼梯,看见了在这里等待的柯明德,转身行了个法师礼:

“沃顿先生,感谢您的关心,我还有事,您先回吧!”

“没错,这就是我的弟子,柯明德·艾萨克·牛顿,今天刚通过黑袍法师的测评。”

维多利亚对着空气说了几句话,柯明德左张右望,不见丝毫人影,心底好奇,又觉得有些惊悚。

“今天的评测感觉怎么样?”维多利亚打开屋门,随意问到。

“十分顺利,林赛法师让我代她向你问好。”

“维拉老师,你刚才在和谁说话?”柯明德按耐不住,没听说过法师之间有类似手机的东西啊。

“是沃顿先生,老师藏书库的管理者。”

法师塔的藏书库在第七层,虽然没有去过,但柯明德早就把里面的藏书扫描干净,没有见过什么管理者。

“他是在用法术和你交流吗?”

“他是一个鬼魂,你现在还看不见他!”维多利亚笑吟吟地看着他。

柯明德解开了疑惑,印证了自己的猜想,这个世界有神灵有法术,有鬼魂自然也不奇怪。

“等你学会了侦测灵魂和死灵对话这两个法术,就能看见他了。”

第四十二章 黑石岛蚌场

“每一项科目的成绩都很优秀,不愧是我的弟子。”

维多利亚翻看着“绝冬城黑袍法师评测证书”,出言称赞。

“你虽然已经是黑袍法师,与我处于同一个阶位,但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当前你最需要的并不是学习各种法术,而是提升精神力,等到成为了灰袍法师,生命悠久,想做什么都来得及。”

“你身为永恒白塔的法师,修炼资源都由法师塔提供,比平民法师幸运许多,但也要承担法师塔的任务。”

“刚才导师召见我,说想让你到落霞海的黑石岛蚌场值守。”

落霞海是绝冬城西面的湖泊,虽然是内陆湖泊,但是面积广大,冠以大海海之名,湖中有一种藻类,每年夏季大肆生长,将整个海面尽皆染红,柯明德到来绝冬城的时候,已是八月末尾,却是无缘见此胜景。

“蚌场?”柯明德听到一个新鲜名词。

“蚌场养殖一种魔蚌,大如车盖,是一种低级魔兽,生活在八十到一百二十米深的淡水水域。”

“寻常低级魔兽,取出魔核之后便会死亡,而这种蚌类的魔核则是它孕育的珍珠,取出之后,能够再次生长,是我们法师塔重要的经济来源。”

“我应该什么时候去?事先要做什么准备?”

柯明德并不排斥为法师塔工作,他在这里获取知识,学习魔法,还能得到各种药剂辅助修炼,出些力是应该的,混迹红尘,自有俗事沾染。

“要到下个月了,你安心修炼,我会准备好一切的。”

“对了,这些药剂你拿去用吧!”维多利亚说着,搬来一只箱子,放在圆桌上。

柯明德打开一看,有些惊讶。

箱子里是十二瓶药剂,他拿出一瓶,揭开盖子嗅了嗅:

味微甘,色棕黄,具有强烈挥发性,是比尔森精神力增长药剂,适用于黑袍法师,服用后三日内,冥想效率翻倍,在市场上能卖到一枚低级魔核一瓶,供不应求,极为珍贵。

柯明德在第一次见到这种药剂后打印过,每份要消耗0.4能量(约50ml),十分不划算。

“这太珍贵了!维拉你也需要它的……”柯明德稍有些兴奋,甚至忘了在称呼中带上敬称,好在维多利亚并不介意。

“我已经用不到了。”她微笑道。

“什么!莫非你已经……”柯明德浑身一震。

“我还没有成为灰袍法师!”她感叹道:“一步之遥,天壤之别,灰袍法师的强大,远非黑袍法师可比,我还需要等待一个机会!”

“那我就谢过老师了,对了,我在回来的路上,见到这个音乐盒,便买了下来。”他说着,把音乐盒递给了维多利亚。

“真是精巧!”

维多利亚一笑,态生两靥之欢,面带三春之色,满室生辉,柯明德几乎看呆了。

“好了!你回去修炼吧!”维多利亚注意到柯明德的神色,脸色一收,驱他出去。

柯明德只好捧起一箱药剂,离开这里。

关上屋门,他隐隐听到音乐盒清脆的声响。

……

一个月后。

“柯明德,这头驯鹿认得黑石岛蚌场的路,它会带你去的。”

“到了那里,与其余两位法师打好关系,他们都是永恒白塔的法师,会照顾你的。”

“你在那要值守三个月,药剂我都为你准备好了,不要耽误了修炼……”

柯明德辞别了维多利亚,驾着驯鹿,乘坐雪橇离开了绝冬城。

正是凌晨,绝冬城外大片的道路隐藏在绝冬城高大的阴影之下,却并不昏暗,远处的积雪反射出耀眼的白光。

此时已经入了冬,下过几场大雪,驯鹿的小腿被埋在雪中。

驯鹿飞快地奔跑,喷吐的热气凝成水雾,虽然拖着满载货物的雪橇,却毫不影响速度。

雪橇被施展了漂浮术,更重要的是,这头驯鹿是一头魔兽,聪明伶俐,体力强健,通人性,耐严寒,拥有黑暗视觉,擅长加速术。

柯明德坐在皮箱上,身穿黑色的多罗摩藤法袍,里面还有一套内衣,可以说极为单薄,可在凛冽的寒风中,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雪橇上铭刻着风之屏障的魔法阵,起到防风防撞的作用,需要三颗低级魔核供能,能够维持六个小时。

多罗摩藤法袍,经过爱兰多大师的精炼附魔,增添了许多功用,有防护、保暖、清洁、辟火避水的功效。

爱兰多大师是迪拉殿下的六弟子,擅长魔法服装的制作。

柯明德张望着周围的雪景,天高地远,壮阔无比,偶尔能看到雪狐雪兔,互相追逐,或躲避捕猎的猛禽。

不多时,眼睛感觉有些酸涩,他戴上兜帽,宽大的帽檐遮住眼睑。

闭上双眼,进入冥想。

前天服用的比尔森精神力增长药剂犹在生效,在药剂的作用下,他甚至能察觉到精神力在丝丝缕缕的增长。

柯明德如今的精神力,是刚到达绝冬城时的两倍还要多。

要知道,他从出生起,接近三十年的精神力成长,竟比不过三个月的修炼,其中药剂的作用,至关重要。

一道寒风,吹落了他的兜帽,柯明德睁看眼,结束了冥想。

雪橇上魔核的魔力耗尽了。

他抠下三枚魔核,换上另外三颗,取下的魔核,装在口袋里,等上两天时间,魔核的能量便会充满。

抬头一看,日头正高,驯鹿也有些疲惫,他叫停驯鹿,从箱子里取出些豆子和浆果,喂给驯鹿。

以他的身份实力,是没有资格使用储物道具的。

法师之间常用的储物道具,主要分为两种,拥有独立空间的珍贵物品,与施展了缩小术的魔法口袋。

拥有独立空间的魔法物品极为少见,据说只有圣魔法师才能制作,而在千年以前的魔法灾变之后,世界上再无圣魔法师的踪迹,空间宝物的制作方法也早已失传,如今世上还存在的空间宝物寥寥无几,都是从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柯明德也只在书籍中得知他们的信息,从未见过实物。

魔法口袋则常见的多,它的上面施展了缩小术、失重术等种种高级法术,材料珍贵、制作困难,并且需要高级魔核来供能,只有身价富裕的法师才用得起。

迪拉殿下携带的魔法口袋正是如此,柯明德曾经扫描过,但稍有了解后,反而不敢打印出来,他区区一个黑袍法师,持有魔法口袋,就像三岁小儿持金过市,无力护持。

下午的时候,柯明德已经来到落霞海边缘,海面结了一层厚冰,坚硬无比。

驯鹿直接在冰面奔跑,光滑的冰面一望无际,夜里在魔法营造的温暖舒适的环境中睡了一觉,第二天中午,到达了蚌场。

落霞海的冰面上,凸起一座半个足球场大的小岛,高出冰面五米,岩石结构,通体黑色,上面矗立着一座法师塔。

这座小岛,是迪拉殿下在五十年前,花费了三个月,硬生生用魔法建造的。

改天换地,填海造陆,魔法的伟力,生动的展示在柯明德眼前。

第四十三章 海底采摘

“是永恒白塔的法师吗?”

柯明德的到来,惊动了黑石岛上的法师,一名中年男子走出法师塔,验证他的身份。

柯明德递上去一份证明,上面留有永恒白塔的魔法徽记,无法造假。

“是维多利亚女士新收的弟子!”

中年法师一下子热情起来:

“我是欧文大师的弟子,叫做邓肯,快上来吧,笑道有些高,需要帮助吗?”

欧文大师是永恒白塔的四弟子,擅长魔法道具的制作。

黑石岛突兀的立在冰面,既没有台阶,又没有码头,很难登上。

“不需要,谢谢!”

柯明德谢绝了邓肯法师的好意,掏出一本黑皮厚书来。

这是一本法术书,共有十页,每一页铭刻了一幅魔法阵图,总共记载了十种中级法术,使用时十分简单,将魔力注入到对应的书页中,便能释放法术。

他目前掌握的法术不多,这本法术书对他来说十分重要。

翻开书页,每一张纸都很厚实,采用无花魔树的树皮制成,柯明德将法杖的一端按在书页上,将魔核中的魔力注入其中。

整辆雪橇漂浮起来,载着他落在黑石岛上。

“天呐!你竟然有一本法术书!”

邓肯惊道,仿佛见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法术书的制作十分困难,将三维立体的法术结构,记录在二维的书本上,所需的技巧与材料都是惊人的,法术书与法术卷轴不同,能够反复使用。

“这是迪拉殿下借给我的。”柯明德回答。

他环视整个小岛,最中央是一座五层的法师塔,周围栽种着几棵果树,树梢还挂着红黄的果实,在寒风之中展露芳资。

驯鹿呦呦鸣叫几声,钻到树下的一个草棚里。

法师塔里又走出两人,把柯明德迎进法师塔。

黑石岛常驻三名黑袍法师,维护这里的法阵,采集魔蚌产出的魔核。

驻守的法师工作满三个月,便可以返回绝冬城,柯明德此次便是来替换邓肯法师的。

下午,邓肯带着他熟悉了工作和环境,第二天一早,乘坐柯明德来时的雪橇,带着一箱子的魔核,返回了绝冬城。

黑石岛另外两名法师分别叫路西恩和林雷,都是永恒白塔的弟子,为人也算热情,与柯明德相处的很融洽。

岛上的生活并不劳累,只是远离人群,显得极为寂寞。在修炼与工作之余,通过各种途径消磨时光,排遣寂寞。

路西恩喜欢戏剧,在岛上驻守一个月,已经完成一部剧本,正在构思第二部;林雷喜欢雕塑,在他的房间里摆满了形形色色的石雕作品。

柯明德利用这些空闲时间练习引导术,在生命宝瓶的辅助下,他已经能够自由运转斗气,距离斗气外放,进阶白银,已然不远。

清早起来,柯明德炖了一锅鱼汤,和路西恩、林雷一起吃了早餐。

海中物产丰富,每次下水,都能带上来许多海参鲍鱼,奇珍海味,主食吃的是面包,是几位法师使用中级法术“魔法面包”凭空创造,柯明德的法术书中,便记载了这一种法术。

乘着中午,气温最高、日光最足,柯明德穿上鱼皮水靠,与路西恩一同下水。

按照日程表,每天都要下水一次,完成当天的工作,每次下水都需要两人一起,互相照应,留在岛上的则负责魔法阵的监控与检查。

他们要检查水底魔蚌的生长情况,驱逐对魔蚌有威胁的生物,采集今天的魔核,并不是多么困难的活,只是繁琐辛苦一些。

黑石岛上立了一根木桩,木桩上拴着两条绳索,绳索长两百米,每隔五米处,拴着一只拳头大小的魔法灯。

两名法师跳到冰面上,找到平常下水的地方,这里的冰面相对较薄。

柯明德紧握法杖,吟唱五秒钟,释放出冲击法球,在冰面上凿开一个大洞,扑通扑通跳上几条大鱼。

冲击法球是初级法术冲击术的进阶,威力高于冲击术,释放难度在中级法术中算是较低的,是柯明德目前唯一一个掌握的中级法术。

柯明德拽住一条绳索,跳进冰窟窿里,路西恩也紧随其后。

除了绳索上的灯,两人各拎着一只魔法灯,使用三颗魔核供能,亮度很强,照亮幽深的水域。

越潜越深,冰面上的亮光完全照射不到这里,水温也比上层要高,但这些因素对于两位黑袍法师来说,丝毫不能构成影响。

他们身穿的水靠,是极为实用的魔法造物,集抗压、保温、防水于一体,使用深海巨鳐这种中级魔兽的皮肤制成,散发着顶级猎食者的气息,驱散深水的鱼群。

蚌场在九十米深的水域,这本应是一派自然的风光,却处处显露着工整的雕琢痕迹。

水底无比平整,一道道笔直的凹槽,居住着藻类与虾蟹,每隔一米,生长着一只大如车盖的巨蚌,蚌壳上被打了个孔,用金属链钉在地上。

金属锁链长约两米,拇指粗细,给这些魔蚌提供了活动的空间,让它们能够移动、交配。

水底用金属链锁住的魔蚌共有八千六百多只,每一只的锁链上都有一串编号,从1到8600,绝无重复。

这八千多只魔蚌占据了极大的一块水域,按照常理来说,这里的自然资源远远不足以支持如此数量的魔蚌生长。

迪拉殿下在水下布置了一片巨大的魔法阵,调控水温,汇集魔力,让这些魔蚌尽情的生长,饶是如此,这片方圆上万平方米的水域,也仅能负担得起八千多头魔蚌。

“今天轮到4399号魔蚌了!”

一句话传入柯明德的耳朵,透过天然水晶打磨的镜片,路西恩正在挥动法杖。

这是传声术,一种冷门的初级法术,在水底交流十分方便,柯明德来到黑石岛后也学会了这门法术。

两个人划水到了编号第4399一旁,落在水底。

周围的魔蚌立刻把两扇蚌壳紧紧合住,掀起一阵乱流,泥沙被搅起,本身便不清澈的深水变得更加浑浊。

“我从4419号往前采摘,你从4399号向后采摘!”柯明德使用传声术,把想法告诉了路西恩。

路西恩点点头,两人各自找到目标。

“……悉多摩达,自然之令,眼前魔蚌,听我号令……”

柯明德念出一段冗长的咒语,这是初级法术驱使野兽,在初级法术中算是最难使用的一种,柯明德施展还需要咒语与手势的配合。

“……张开躯壳,献上魔核!”

法杖在巨大的蚌壳上一点,魔蚌缓缓张开,露出里面柔软的组织。

柯明德把魔法灯靠近,照亮了魔蚌内部。

一颗颗珍珠包裹在蚌肉之中,个个都比黄豆要大,有些的个头能比得上大花生,一眼看去,有二十多枚。

柯明德没有被这些珍珠惊到,仔细翻找,在蚌肉包裹中发现一处硬块,用力一捏,一枚魔核被挤出来,魔蚌一阵抽动。

取出魔核之后,魔蚌会选择体内的一颗珍珠,将它孕育成下一颗魔核。

第四十四章 遇险

魔蚌这一物种,长大之后几乎没有天敌,两扇坚硬的贝壳,足以媲美钢铁,只要合上,所向无敌,唯一的对手,是寄生虫、细菌等微小生物。

在拥有魔核的时候,魔蚌能够利用魔力除去体内的有害微生物,但魔核被摘走之后,便对这些东西束手无策,甚至可能病死。

法师们还等着它健康生长,产出魔核,自然不会让它靠自身的免疫力度过失去魔核的虚弱期。

“生命恢复!”

法杖顶端绿光一闪,魔蚌缓缓合上。

“生命恢复”是初级法术中较为稀少的治愈性法术之一,与“治疗轻伤”不同,生命恢复能够激发生命体的生命活力,提高代谢能力与免疫力,使目标得到治疗。

把魔核塞进腰间的口袋,柯明德游到下一头魔蚌身边,锁链上悬挂着一枚铭牌,捻掉上面的水藻,露出4418几个数字。

花了半个多小时,柯明德采集了七头魔蚌,路西恩经验丰富,施法速度也远胜于柯明德,已经采集了十三头魔蚌。

二十颗魔核,这是他们日常的收集量,每年大约能收集七千多魔核,魔蚌重新孕育魔核,需要三个月,魔核成长到能够使用的程度,至少也要一年,为了保证质量,黑石岛的魔蚌,采摘周期达到十四个月。

完成今天的采摘,两人巡检布置在水底的魔法阵。

“小心!”

寻至魔法阵边缘,柯明德忽的感觉水流激乱,控制不住身体,一股吸力凭空而生,让他往下方沉去,手中魔法灯在水中左摇右晃,灯光乱摆。

“魔力屏障!”柯明德下意识施展出这一防护法术,澎湃的魔力从魔杖顶端喷涌而出,环绕他形成一个紫色的圆罩,扫描功能同时开启,侦查周围环境。

“魔力侦测!法术标记!”路西恩反应极为迅速,打出两记法术,一阵魔力波纹般扩散,触及水底一处,释放出明黄色的光彩,标记到一颗黑乎乎的石头上。

“是中级魔兽!我在它身上做了标记,发出黄光的是它的身体!”路西恩用传讯术通知柯明德。

柯明德立刻向黄光处扫描,一头狰狞的鳄龟在脑海中显现,体长两米,厚半米有余,龟壳到处都是凸起,颜色青黑,只有被魔法标记的地方闪着黄色的光亮。

“斑棱鳄龟,水属性魔兽,生活在滩涂或潜水,能够使用‘旋涡术’与“水箭术”,活到一百岁能够晋升为中级魔兽,水下行动敏捷,防御力惊人,有一定法术耐受力……”

回忆着书里记载的知识,柯明德当下明悟,自己中了这头鳄龟的旋涡术。

旋涡术范围不大,在柯明德三米之外的路西恩只受到了微弱的影响。

柯明德受制于旋涡术,无法保持身体平稳,根本不可能攻击鳄龟,只好为自己施加漂浮术,想摆脱旋涡的范围。

鳄龟本在水底觅食,忽然见到两个体型不小的生物,分量十足,身上散发着微弱的魔力气息,自觉足以应付,释放了天赋魔法旋涡术,可惜没有瞄准,仅困住一个。

鳄龟残暴地扑向被旋涡术困住的柯明德,丝毫不理会旁边的路西恩。

“精神混乱!”路西恩见鳄龟炮弹一般撞向柯明德,来不及花费时间施展一些威力大的法术,一道初级精神法术精神混乱瞬间放出,正中鳄龟。

精神力低下的生物对于精神类法术抵抗力较弱,但这头鳄龟皮糙肉厚,天生对于法术有一定抗性,仅仅一个恍惚,便回过神来。

以柯明德的视角来看,鳄龟四肢拨水,迅猛的撞向身陷旋涡术的自己,几乎无可躲避,仅仅两三秒钟就要撞在自己身上,鳄龟一对寒光闪烁的眼睛在扫描之中看的清清楚楚。

他竭尽全力,向一旁游动一个身位,而鳄龟此时受到精神混乱的攻击,陷入呆滞,不知调整方向,与柯明德擦身而过!

“冲击术!冲击术!冲击术!”

趁着鳄龟陷入呆滞,柯明德三发一串冲击术释放而出,击中鳄龟的一条后腿。

鳄龟一阵抽搐,受到痛苦的刺激,立刻清醒过来。

掉转身躯,面冲柯明德,张开大嘴,目漏凶光!

“啊!”柯明德惊呼一声,紫色的魔力护盾闪烁两下,颜色变得暗淡!

是水箭术!在昏暗污浊的水中很难察觉,魔力护盾剩余的能量不足以抵挡一发水箭术!

柯明德做出判断。

“驱使野兽!”

柯明德向鳄龟释放了这一法术,想拖延它的动作,却毫无作用。

鳄龟连续遭遇攻击,直觉得点子扎手,放弃这次捕猎,一头扎下水底。

两位法师却不依不饶。

身为法师,走到哪里不是受人尊敬,竟被这畜生摆了一道,怎能不报复回来。

“冰冻术!”

“冰冻射线!”

两道法术正中鳄龟的甲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上一层冰霜,鳄龟后半个身躯都冻在冰块之中,速度大幅降低,进退维谷,干脆转过身来,又放了一记旋涡术,正中两人,继续逃亡。

“控制水流!”路西恩使用了一道初级法术,缓缓平息了旋涡,然而鳄龟早已逃之夭夭。

柯明德毕竟成为法师日浅,没有掌握这么多的法术!

“继续追下去!一头中级魔兽,价值不菲!”两人交流一番,对法术标记留下的魔力踪迹施展“追踪术”。

柯明德开启扫描,很快发现了鳄龟的踪影,这么短的时间,鳄龟跑不了太远,更何况两条后肢还被冻住。

一面追赶,柯明德一面反思刚才自己的应对,他在下水前扫描过一次,却把伏在水底的鳄龟误认为礁石,这是一个失误,还有就是掌握的法术不足,在水中对敌简直束手无策,一个旋涡术就让自己狼狈不堪,还要多多学习法术,丰富自己的手段。

自己虽然有大骑士的水平,却毫无发挥之处,单纯的骑士,果然比不上法师。

鳄龟逃出很远,落下水底,等待身上的寒冰融化,却不知两位黑袍法师已经一路追了过来!

“精神混乱!”

“寒冰射线!”

“冰冻术!”

当头一发混乱术,鳄龟陷入呆滞,毫无还手之力,只得将脑袋缩进龟壳,龟壳的几个出口全部被冰封。

柯明德和路西恩使出浑身解数,把这一块冻住的巨龟搬到冰面上去。

“好硬的龟壳!”

柯明德在龟甲上释放了一记冲击术,只打掉指甲盖一块碎片。

第四十五章 自适应护盾与沸血药剂

一头中级魔兽,简直浑身是宝,除去最宝贵的魔核,这头鳄龟的壳是优秀的魔法材料,大脑、内脏可用于制作魔药、皮肤可以抄写卷轴、血液可以制作魔法墨水……

龟壳完整的摘下,血液装满瓦罐,皮肤剥开,骨骼抽出,内脏与器官分门别类,器皿上都施展了保鲜的法术,眼球也没有放过,和大脑一并泡进溶液中。

“魔力护盾消耗的魔力太多了,如果释放三次魔力护盾,法杖中就一点魔力也没有了!”

和路西恩一起收拾战利品,柯明德说出自己的苦恼。

柯明德法杖上镶嵌的是中级魔核,魔力储量是低级魔核的五倍,在这一场遭遇战后,魔力下降了一半,单单魔力护盾一个法术,就消耗了一大部分魔力。

魔力护盾是初级法术中效果最强的,防护全面、没有死角,既能抵御物理伤害,又可以防护法术伤害,消耗魔力太大是它唯一的弊端。

“有一种施法技巧,名为自适应护盾,学习之后,能够有效降低魔力消耗,并且提升防护效果,据说精善此道的法师,能够在无时不刻施展防护类法术,应激而发,几乎不会为突袭偷袭所伤……”路西恩从小就在绝冬城长大,见识多广,远非柯明德能比。

“哦?有这种技巧!你掌握了吗?”

“并不精通!”路西恩自谦。

“能够教给我吗?我愿意放弃这些战利品!”柯明德提议道。

在捕捉这头鳄龟的过程中,路西恩的贡献多于柯明德,能够分到多一些战利品,不过柯明德的份数也不少,至少能值二十枚低级魔核。

“当然可以!”路西恩欣然答应,不过他并没有把战利品全部拿走,把一罐魔兽血留给柯明德。

这些天来,三位法师互相有些了解,林雷喜欢雕塑、路西恩喜欢戏剧,柯明德则是一有时间就练习引导术和剑术。

魔兽鲜血可以配置沸血药剂,是辅助骑士修炼的上品,魔兽的等级越高,配出的效果越强。

沸血药剂需要使用新鲜的魔兽血液,法术只能提供十天的保鲜效果,然而柯明德还要三个月才能返回绝冬城,根本无法获得其余的配料。

“难不成要打印?”柯明德不是舍不得能量点,单单打印原料,比打印成品药剂还要昂贵,根本没有必要。

“你可以向林雷求助,他的老师是韦斯利大师,精通魔药学。”路西恩出主意。

林雷已经结束了今天的冥想,正在工作室雕刻,旁边是一座未完成的人像,不过林雷并没有继续在上面雕琢,而是又挑选了一块花岗岩,正在敲打。

他看到了被活捉的斑棱鳄龟,激发了全新的灵感。

柯明德诉说了来意。

“我需要两份成品沸血药剂,我见到你用过,应该还有吧?”林雷问道。

“是的,我这就去取!”柯明德回屋取出两瓶。

这些沸血药剂是他在绝冬城购买,价格不高,都是用初级魔兽的血液制成。

绝冬城居民达到百万,而魔法师的数量不足一万,许多在冥想一途中没有天赋的普通人纷纷走上了骑士的道路。

为了获取资源,他们或组成小队,到白头山脉中探险、采药、捕猎魔兽,或投身于法师麾下,担任护卫、或投身于绝冬城的城卫军……

这些骑士,虽然比不上法师强大,修炼也更加辛苦,但同样是绝冬城的重要成分。

绝冬城的骑士整体胜于金雀花王国,整个金雀花王国才有四名白银骑士,在绝冬城中,只有白银骑士才能够担任城卫军的统领。

不提这些,柯明德将药剂与鳄龟之血交给林雷,林雷将沸血药剂中的有效物质通过魔力萃取、法术提纯,经过一系列极为复杂的步骤,调制到一起,各种操作看得他眼花缭乱、目眩神迷。

柯明德对此一窍不通,虽然在超级打印机中储存了诸多魔药学著作,也需要时间和实践才能掌握,说了一声,离开林雷的工作室。

“药剂一会就能配好,不过要静置三天才能使用。”林雷交代道。

柯明德找到路西恩,学习自适应护盾。

路西恩正在对今天采集的魔核进行加工。

对于刚采集的魔核,直接使用会造成极大地浪费,可以看做一次性电池,而在魔核上刻画上聚能法阵,就能使魔核从“一次性电池”变成“充电电池”,根据加工者的技术不同,能够使用二十到三十次(将魔核中的魔力耗尽,再自然回满,算作使用一次)。

黑石岛的驻守法师,并无义务对魔核进行深加工,路西恩此时将魔核都加工好,永恒白塔是会支付薪水的。

柯明德一介萌新法师,才刚刚掌握了在二维平面上刻画聚能法阵的技术,对于在魔核上雕琢法阵,是束手无策。

路西恩坐在工作台前,带着一只附魔的单片眼镜,看起来像是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的化学家。

十九颗魔核浸泡在特制的溶液中,这种溶液能软化魔核,并使其更易吸收魔法墨水;一颗红枣大小的魔核被金属夹固定住,金属夹下的底座上有两个核桃大的旋钮,能够调控金属夹的方向、角度。

他右手握住一支附魔笔,笔管中填满魔法墨水,在魔核上缓缓描绘。

像柯明德在黑袍法师等级评测时,使用刻刀雕琢法阵,是最初级的手段,高级一些的便像路西恩一样,不但在魔核表面绘制法阵,更通过魔力,使墨汁渗入到魔核内部,形成立体三维的法阵结构。

柯明德听说过,高级法阵已经不仅仅是三维结构,而是形成了普通人类无法观察的四维结构,那已经是白袍法师才能触及的领域。

也正是这个原因,高级法术、法阵无法通过文字记载,只能依靠心心相传的魔法水晶球。

柯明德静静等待,刻画法阵是一件极为细致的活,稍微打扰,就有可能造成失误。

“呼!”路西恩出了一口气,将魔核从金属夹取下,浸泡在另一个杯子中的钝化试剂中,最后摘下眼镜,放进法师袍内部的口袋里。

钝化试剂能够为魔核上的法阵加以保护,使其不易受到磨损或其它伤害。

“怎么了?林雷应该有办法吧!他的魔药水平在永恒白塔也是顶好的。”

路西恩转转手腕,拧拧脖子,他把精力全部投入到了魔法与戏剧之中,并未练习过骑士引导术,身体素质仅比普通人略好。

“我来学习‘自适应护盾’这一施法技巧,不过看你在忙……”

“无妨,现在就能教你,随我来,工作室太过狭小……”

第四十六章 造水术到底科不科学?

黑石岛上有一口水井,抽取落霞海的湖水,经过魔法阵的过滤,变得冬暖夏凉、纯净无比。

柯明德舀了井水,倒进巨大的木桶中,装了木桶的五分之一,用出了冰冻术,把桶中的水结成一整块坚冰,紧接着,又用井水将木桶蓄满。

伸手一试,冰冷刺骨,柯明德抱起巨大的木桶,稳稳地走回自己的房间,一滴水都不撒漏。

关好门,柯明德脱得赤条条,露出精壮的身躯,把盛放“中级沸血药剂”的瓶子搁在木桶边缘,将生命宝瓶中储存的生命之水服下。

沸血药剂效果优良、材料常见,是绝冬城最为经典的骑士药剂,它的副作用,也正是它名称的来源,服用之后,体温急剧升高,需要浸泡在冷水中缓解,否则身体很容易烧出毛病。

等级越高的沸血药剂,副作用也越强,柯明德多次使用初级沸血药剂,经验丰富,也不需要人照看,跳到木桶里,盘腿坐下。

水面没过下巴,水温极低,屁股底下还有一块冰坨,以柯明德大骑士的身体素质也顶不住,连忙拔掉沸血药剂的塞子,一饮而下。

药剂微苦带腥,柯明德闭上眼睛,搬运体内的斗气。

斗气以心脏为源头,沿着大动脉缓缓运转,路线单调,不过在柯明德强大的意志之下,进入各个支动脉,流经五脏六腑、四肢百骸。

据说斗气修炼到极致,能够流遍全身的毛细血管,滋养全身每一寸血肉,时时刻刻保持在身体的巅峰,能够齿落更生、盲眼复明,柯明德远远达不到这种程度,不提别的,单单斗气数量就差的远。

刚刚突破大骑士的时候,斗气细若游丝,如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沸血药剂落入胃中,初时还没什么异样,过了一会,柯明德只觉得腹中滚烫,如同火烧,像是饮下了一口铁汁铜液,灼热无比。

本来在冷水中紧闭的毛孔一下子张开,额头上汗珠滚滚留下。

“好利害!是我小觑了中级药剂的能量!”柯明德以往使用沸血药剂,仅仅是泡进水中即可缓解热量,这次特意换成冰水。

灼热的药剂,由内而外扩散,体温逐渐上升,木桶中的冰块也开始融化。

斗气仿佛受到了热量的影响,运转速度一下子提高,从温吞吞的蜗牛变成了狂飙的乌龟。

药剂能量融入到斗气中去,连带着斗气也变得暴躁起来,在体内左冲右突,狂暴无比,柯明德忍住灼热,勉强控制住斗气沿着原来的路线运行。

斗气壮大,原先的通道似乎变得狭窄起来,许多斗气不得已进入了以前从未经过的地方,诸多细小的血管、脏器,在斗气的滋润下迅速变得强壮。

“不愧是中级药剂,效果不同凡响!”柯明德精神一振,全力运转斗气进入身体更加细微的血管。

沸血药剂的能量逐渐退去,斗气越发的茁壮,心脏急剧跳动,柯明德的耳边似乎想起大河奔流的声音。

“就是现在!”柯明德双眼圆睁,斗气如洪水般冲入右手手腕,想要冲破肉体的束缚。

这是一个坎,斗气一旦能够释放到体外,便算得上白银骑士,斗气打出,能够隔空伤人,注入兵器,能够强化兵器的强度韧性,增强威力,还可以使用斗气激活魔法武器的附魔,一步登天,妙用无穷,绝非大骑士所能比。

“啪!”木桶壁被一掌打了个窟窿,水流了一地,此时冰块已经全部融化,桶里的水也变得温热起来。

“没能突破!”柯明德也不失望,仔细体会斗气的运行,除去主动脉主经脉,身体各处的血管也有了斗气流动,心脏跳动更加有力。

“咳!咳!”忽然之间,柯明德觉得喉头发痒,吐出一口黑黄的浓痰。

“呼!”吐出一口浓痰,肺部像是水洗一般,通透轻快。

通体舒泰,力量无穷!

柯明德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

此时他的体温还没有降下,不一会,身上的水珠就被蒸干。

穿好衣服,把木桶搬出去倒掉,拿起法杖,使用抽离水分清理打湿的地面。

“抽离水分”是一种极为奇怪的法术,说它奇怪,是因为这门法术与柯明德在地球所学的知识相悖。

以高中生的水准,学过物理化学,都会知道,物质不可能凭空消失,也不会凭空出现。

按照这个理解,“抽离水分”应该是把液态水,变成了气态水,或者把水通过某种化学反应消耗掉,但在实践过程中,柯明德发现,“抽离水分”不但能够抽离液态水,甚至能用来干燥空气。

他曾经试过,在玻璃瓶中装一些水,封闭瓶口,释放抽离水分,玻璃瓶中的水凭空消失,瓶中也不含丝毫水气,最重要的,质量也发生了变化!

水分真的凭空消失了!

与此类似的,还有“造水术”等法术!

地球目前的物理化学知识无法解释魔法!柯明德最后得到了这一结论。

骑士之道有所进展,柯明德极为愉快,花费0.2能量,打印了一斤多各式佐料,利用落霞海的种种水产,做了一大桌海味珍馐。

鱼虾蟹蚌,应有尽有,吃的路西恩林雷两个乡巴佬油光满面,连连叫好。

“可惜没有魔蚌肉,不然就完美了!”路西恩满面回味之色,感叹道。

“哦!魔蚌要用来生产魔核,怎么能用来吃呢?”柯明德不解。

“那八千多头魔蚌,每年都要生下无数魔蚌,只不过法阵的能量只够这八千多魔蚌生存,那些小魔蚌大多长不起来,有些死了,有些迁移到别的地方,还有许多半死不活留下的,连魔核都张不出来……”

柯明德恍然大悟,看来下次要捉些魔蚌尝尝!

时间飞逝,不知不觉过了一个月,柯明德又掌握了两种中级法术,自适应护盾也练得娴熟。

路西恩十分兴奋,收拾好行装,今天是他离岛的日子,会有人来替换他。

“怎么还没有到?”天色渐黑,他有些着急。

从绝冬城到黑石岛,乘船仅需一天,冬季水面冰封,依靠雪橇需要一天半,路西恩需要在下午与新来的法师进行交接,明早出发,新来的法师迟到,会打乱他的安排。

路西恩在平时是一个十分严谨的人,准时起床、准时睡觉,几点钟做什么事情都安排的一丝不苟,最讨厌意外打乱他的生活节奏。

“叮叮叮!”

正在法师塔的柯明德听到一串铃声,这是黑石岛布置的警戒法阵,一旦有法师接近,便会响起警铃。

随手挥动法杖,一道魔力终止了警戒法阵的铃声,柯明德走出法师塔。

“有人来了!”他告诉路西恩。

第四十七章 多米尼克与变形术

“……自虚空中而来,源自于太阳的光辉,驱散黑暗,破除恐惧……”

路西恩释放了中级法术“照明术”,周围五百米的范围如同白昼,远处的驯鹿不适应乍然的明亮,慢慢减速。

柯明德使用沸血药剂后,斗气从面部某些血管经过,眼睛得到滋润,视力变得更强,远远地看见一名黑袍法师骑在驯鹿身上,全身都隐藏在黑袍之下,看不到面孔。

驯鹿正是柯明德骑过的一头,雄壮的鹿角只剩下一半,不知道遭遇了什么,剩余的这支鹿角上停着一只乌鸦。

“这里是永恒白塔的领地!前面的法师请亮明身份!”

路西恩按照章程检查身份,尽管这头驯鹿大家都认得。

“我是永恒白塔的多米尼克,这是我的任命书!”

驯鹿走近海岛,多米尼克摘下兜帽,取出一卷羊皮纸,乌鸦立刻飞起来,衔住送到路西恩面前。

柯明德这才发现,乌鸦的双眼腥红,像是影视作品中的魔怪。

仔细检查了任命书上的魔法影像与魔法徽记,路西恩将多米尼克接上黑石岛。

“你来的可真晚!这只乌鸦是你新养的魔兽吗?”

“路上遇到一些意外,耽搁了一会,这只乌鸦是我的魔宠,我有些累,可以休息了吗……”

柯明德好奇的看了看这只乌鸦,模样狰狞,令人生畏。绝冬城寸土寸金,倒是少见有人豢养魔宠。

路西恩似乎认识这个多米尼克,不过多米尼克丝毫没有交流的打算,冷着一张脸,按照指引,进入一间屋子,关闭房门。

“他原来可不是这样的。”路西恩有些尴尬,给自己找台阶。

多米尼克已经锁上了门,也不好进行交接,路西恩只得回房休息。

柯明德加入永恒白塔没几个月,并不认识这位多米尼克,见他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便不去交流,回房进行睡前的冥想。

冥想能够增长精神力,这是法师的根本,但没有人能够一天冥想十多个小时,冥想一段时间之后,精神会有一种疲惫感,不同于施法、熬夜造成的疲惫,使人无法继续冥想。

柯明德每天能够冥想三个小时,通常是早晨冥想一个小时,睡前冥想两个小时。

盘腿坐下,窗外传来聒噪的鸦鸣,让人心烦意乱,睁眼一看,多米尼克的乌鸦魔宠正落在窗台,一双红眼十分渗人。

柯明德在脑中翻阅扫描的法术书,依照书中的记载,释放了初级法术“静音术”,初级法术的数量数不胜数,花上一百年也不可能学全,柯明德有侧重的学习法术,对于这种没什么大用的法术,照本宣科,现学现卖。

屋子里安静下来,柯明德拉上窗帘,进行晚课。

第二天一早,路西恩想去和多米尼克交接任务,又碰了一鼻子灰,勉强交代几句,乘坐雪橇离开黑石岛。

柯明德也有些看不过眼,这个多米尼克是真的是乖僻邪谬,不可理喻。

不去理会他,柯明德与林雷做好准备,下水进行采集。

“林雷,你认识这位多米尼克吗?”

“见过两面,并不太熟悉,他是戈登大师的弟子,住在戈登法师塔。”林雷使出传声术,两人此时已经沉入深水,毫不顾忌的讨论新来的黑袍法师。

“他的口音有些奇怪,一点不像绝冬城的人。”柯明德说道。

整个托泰世界的人类都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乃是远古时期诸神专门为人类创造的,符合人类的发声结构与社会习惯,音韵谐美,但由于山川险阻,久而久之,不同地区的人依旧有口音的差别。

柯明德的异界语直接学自太阳神,口音最为标准,但为了融入绝冬城,也学着当地人的口音说活。

“好像是南方的口音,没听说过他去过南方啊!”林雷也有些奇怪。

两人谈论了一会,讲这个话题抛之脑后。

柯明德在水下遇过一次险,此时格外小心,不时扫描一遍周围的环境。

返回黑石岛,多米尼克正在晒太阳,脸色阴沉,那只红眼乌鸦在他耳边聒噪的叫着,声音难听刺耳。

到了晚上,正准备冥想,柯明德忽然想起什么,把窗帘拉上。

“奇怪,那只红眼乌鸦哪去了?”柯明德有些好奇,扫描了整个黑石岛,却不见乌鸦的踪影。

心情有些愉悦,但下一刻,柯明德的脸色发生了变化。

在多米尼克的屋子里,站着一名陌生人。

那人站在窗前,胡须茂盛,身体强壮。

“他是谁?怎么进入的黑石岛?为什么没有触发警戒法阵?”

柯明德心中升起疑惑,又扫描了一遍全岛。

多米尼克也不见了!

陌生人穿着的正是多米尼克的法师袍。

“变形术!”

变形术是变形类法术的统称,有局部变形术、人类变形术、变羊术、变蛙术、变蛇术、恶意变形术、变巨术等许多种类。

永恒白塔也有变形术的传承,但学习的人很少。

“多米尼克为什么要使用变形术?还是说,此人通过变形术伪装成了多米尼克……”柯明德心中疑窦丛生,回想多米尼克的种种异常之处,忍不住穿好衣服,带着法杖与法术书,敲响林雷的大门。

林雷正在冥想,过了一会才开门。

“有什么事?”林雷见柯明德装备齐全,连法术书都带上了,不禁感到奇怪。

我有超能力,看见多米尼克变成另一副模样,感到奇怪,特来询问……

话肯定不能这么说,柯明德盘算一会,开口道:

“我想了解一下多米尼克的详细信息!”

林雷很奇怪,还是把所知的信息都告诉了柯明德。

“他是绝冬城人,大约四十多岁了,十多年前的时候被戈登大师收为弟子……”

戈登大师是迪拉殿下的大弟子,已经成为灰袍法师多年,并且拥有自己的法师塔。

“他有魔宠吗?”

“他以前并没有养过魔宠,这只乌鸦应该是最近新养的。”

“他的口音如何?为人怎么样?”

“不算热情,也不孤傲,很普通的法师,绝冬城口音。”

“他有什么亲人吗?”

“他结过婚了,但是只有一个女儿,名字我并不知道。”

谈论一会,柯明德说道:“我感觉这个多米尼克有问题,明天你和他一起下水工作的时候,最好小心一些。”

林雷点点头,面色如常。

对他来说,多米尼克曾经见过几面,而柯明德则是在黑石岛上第一次遇见。

第二天,林雷穿好水靠,系好绳索,准备和多米尼克一起下水。

“多米,你的儿子也不小了,你为他找好老师了吗?”

柯明德隐隐听到林雷说话。

第四十八章 杀机潜藏

柯明德站在一座小型石楼前,石楼高一米,俯视图是一个正六边形,共五层,每层均匀摆着三十枚初级魔核。

这是黑石岛防护法阵的能源中枢,位于法师塔的地下。

柯明德在每层取下六枚魔力接近枯竭的魔核,换上新的,把旧魔核装进一个单独的盒子里,在盒子上标明日期。

检查完法阵,柯明德解开魔法锁铐,回到法师塔的一层,复而在能源中枢的楼梯口释放了魔法锁铐。

一只乌鸦扑棱棱飞过,柯明德几乎想对它释放一道冲击术。

刚才它想跟在柯明德后面进入能源中枢,被柯明德驱赶出去。

“可惜我还没有学会读心术和兽语术,不然能通过乌鸦了解一下多米尼克……”

柯明德分心想到,更多的精神集中在扫描之上。

多米尼克正在水下老老实实的工作,看不出什么异常,不过柯明德丝毫没有掉以轻心。

“还没有。”

这是多米尼克下水前回答林雷的话。

多米尼克只有一个女儿,这是林雷告诉柯明德的。

“多米,你的儿子也不小了,你为他找好老师了吗?”这是林雷询问多米尼克的。

想不到林雷这个整日醉心于雕塑的人,小心思还挺多。

柯明德见这个多米尼克没什么异常行动,也没打算跟他过不去,把今天的生命之水喝下,舒活筋骨,开始练习引导术。

林雷与多米尼克返回法师塔,也不打扰正在修炼的柯明德,林雷加工今天采集的魔核,多米尼克逗弄他的乌鸦,三人互不打扰。

“那两个家伙怎么还没有消息……”多米尼克眉头紧锁,食指在乌鸦的喙上不断敲击。

“这两个人似乎对我已经有了防备,必须要尽快行动……他们两人都是黑袍法师,还拥有法师塔的便利,我一人恐怕拿不下来……还是要尽快和他们联系上……”

他指头微动,乌鸦得到指令,扑棱棱飞离海岛。

多米尼克坐在一块石头上,静静等待。

寒风呼啸,进入黑石岛的范围却变得温暖柔和。

“这小岛布置的倒是规整,可惜不久便要化为废墟……”

多米尼克悄然冷笑,露出森森白牙。

一个多小时后,乌鸦返回,在他耳边呱呱乱叫。

他站起身,走到小岛边缘,纵身跳下冰面。

“你要到哪去?”

多米尼克回头看去,是柯明德站在小岛上询问。

“捉些鱼,喂我的魔宠。”

他答道,随后在冰面上奔跑起来,乌鸦不紧不慢,跟在他身后。

跑出黑石岛的法阵范围,多米尼克脸上一阵变换,最终变成了一幅阴鸷的面孔。

“变形术虽然好用,但是太难受了一些。”

如果柯明德在此,定会发现,他的身高都变高了一些。

一跺脚,此人腾空飞起,飘浮在离冰面两米高处。

乌鸦飞在前面,多米尼克紧随其后,不多时,一个黑点进入到他的视线。

冰面破裂,凹凸不平,两名男子随意坐在冰上,正在啃食烤肉。

“啪嗒!”

多米尼克落下来,看着眼前的两人,冷冷询问:

“为什么拖了这么久?”

“噗!”一人吐出一块骨头,“追了很远,没杀掉他!”

“什么!”多米尼克震怒,“你们两人,伏杀一位黑袍法师,竟然让他逃走?”

“你算什么东西?在我面前大呼小叫。”那人不屑道。

“比尔,不要以为你是祭祀大人的儿子就能为所欲为!”多米尼克一握拳头,就要动手。

“住手!”另一名男子站了起来,身躯雄壮,像是一头黑熊。

“不要吵闹,那名黑袍法师手段繁多,带着好几件魔法物品,留不住他,你先说一下黑石岛的情况。”

雄壮男子颇有威信,止住两人的争吵。

“永恒白塔的法师已经逃回绝冬城,如果迪拉老妇不蠢,定会派人前来查看……”

“当务之急,是在援军到来之前攻下黑石岛,完成祭祀大人的任务。”

多米尼克悚然而惊,想起祭祀恐怖的惩罚。

“要不是你们非要埋伏那个法师,哪会有这么多事!”

祭祀的儿子嘲讽道,雄壮男子瞪了他一眼。

“你把黑石岛的情况说一下。”

“黑石岛有一座法师塔,但是法阵布置的十分简陋,仅有生活法阵、侦测法阵、防护法阵几种,虽然简陋,但十分有效。”

“你混进法师塔一整天,没有把法阵破坏吗?”祭祀的儿子又插了一嘴。

“我没那么蠢,这样做立刻就会被发现。”多米尼克强忍住揍扁这个嘴上没毛的年轻人的冲动。

“侦测法阵的距离是多远?”雄壮男子问道。

“接近一千米。”

……

“待接近侦测法阵是,你变成多米什么的模样,我使用强化匿踪术潜入法师塔,你我合力,杀死一人……”

“那我呢?”祭祀的儿子听到计划中没有自己的位置,十分不满。

“你在岛外压阵,如果永恒白塔的法师逃走,你把他们截住。”

“我必须参与行动!”年轻人坚定道,他不傻,自己的地位全部来自于身为祭司的父亲,已经有许多人对自己不满,这次行动,仅仅三人合力杀死了一名叫做多米尼克的法师,之后的伏击任务失败,攻陷黑石岛是最后一个机会,只要有功绩,自己就能安稳不动的享受现在的待遇和地位。

“我的强化匿踪术只能对一个人释放,持续时间十分钟,施法需要三分钟,给两个人使用,行动时间可能会不足。”

匿踪术是一种中级法术,集成了隐身术、潜行术、魔力隐蔽、无声行走、行动无风等法术的功效,强化匿踪术增强了隐匿效果,但会牺牲一定的持续时间。

“听说你想调到沿海去,我父亲能在主教那里说得上话。”

雄壮男子看了年轻人一会,最终点头。

“好,但你要一切听从指挥。”

天空阴沉,忽然飘起了小雪,能见度立刻降低。

“前面就是侦测法阵的范围,我们只有七分钟的行动时间,务必在两分钟之内,登上小岛,不要随意说话、施法,会破坏强化匿踪术的效果。”

“魔法之神庇护我们!”

行动之前,三人虔诚祷告。

雄壮男子吟唱法咒,身躯逐渐消散无形。

眼看两人在自己面前消失,多米尼克迈开大步,快速行走,脚下生风,带起一片飞雪。

“靠近小岛时,你们跟在我的后面,可以隐藏脚印。”

多米尼克小声提醒,似在自言自语。

近一千米的距离,在多米尼克的脚下仿佛咫尺,他行走的速度甚至远超普通人的百米冲刺。

“什么人?”

岛上的法师得到了侦测法阵的警戒。

“是我,多米尼克!”

第四十九章 陷阱!先机!

多米尼克用力一跃,在岩壁上一借力,扑到四米高的岛壁之上,双手扒住一块凸起,一点点爬上小岛,红眼乌鸦嘎嘎鸣叫。

他没有使用法术登上小岛,身后的两名同伴处于匿踪术的状态下,使用法术会使匿踪术失效,只能徒手攀爬。

多米尼克利用自己的行动和乌鸦的叫声做遮掩,与两名同伴顺利的登上黑石岛。

岛上十分温暖,雪花落在地上立刻融化,地面湿漉漉一片,黑色的岩石颜色愈发的黑。

法师塔的大门紧闭,多米尼克推开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林雷正坐在大厅的中间,专心致志的绘制草图。

多米尼克左右张望,没有看到柯明德的踪影,心中暗喜。

“牛顿不在,机会大好!”

多米尼克在门口跺跺脚,踢掉鞋子上的泥水,走进大厅。

忽然之间,双脚一冷,咔咔嚓嚓的声音响起一片,已经迈不动步。

低头一看,双腿冻结,腰部以下全部冰封在一块坚冰之中,寒冰依旧在向上蔓延,直至胸口,他双手聚过头顶,避过了冰封。

糟糕!魔法陷阱!

……

时间推到多米尼克离开黑石岛之前。

“这个人有问题,很可能不是真正的多米尼克!”

林雷站在一旁,看着柯明德练习引导术,此人着实优秀,刚刚学习魔法不久,便已经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黑袍法师,在岛上的一个月,他真切的体会到此人的不凡。

天资聪颖,学习迅速,更重要的是勤奋,从最初下水采摘魔核时的生涩,到如今的老练,仅仅用了一个月,难怪二十余岁都被收入永恒白塔。

为了保证忠诚与向心力,永恒白塔,一向只招收十六岁左右的弟子。

十六岁,已经表现出魔法修炼天赋,到了能够修炼冥想法的年纪,并且心智不太成熟,可塑性较强。

“呼!”柯明德深吐一口气,收了架势,终止引导术的修炼。

“他用了变形术!”柯明德肯定的说。

“哦?”

“我学习了一种法术,能够看穿他的伪装。”柯明德解释道。

林雷也不深究,作为法师,谁没有几样压箱底的手段?

“如果是这样,真正的多米尼克,很可能已经遇害!”林雷分析道。

“不错,不知道路西恩有没有遇害。”

“那他为什么要潜入黑石岛?有迪拉殿下在,没有人能夺走黑石岛,岛上储存的魔核也不多,每个月都会运送到绝冬城……”

“如果是为了魔核而来,路西恩就危险了。”

“这个可能性不大,没有人会为了六百多枚低级魔核,杀死两名甚至更多的永恒白塔法师。”

“如果他们对我们动手,没人会知道,除非路西恩也被袭击,并且逃回绝冬城。”

“伪装者一定不怀好意,只是不知道目的是什么!”

“无论如何,我们要先下手为强,要主动出击,不能被动应敌!”

两人商议一番,作出决定。

“我可以从他身边经过,偷袭于他,打掉他的法杖,制服他。”柯明德提议。

“不知道他还潜藏什么别的手段,此举太过危险。”林雷摇头,他学艺多年,经验丰富远胜柯明德。

“你有什么主意?”

“魔法陷阱!”林雷沉思片刻,“设置魔法陷阱‘寒冰之牢’,足以限制住他的行动,又不会失手杀死他,之后审问他……”

柯明德从善如流,辅助林雷做好准备。

柯明德还没有学习制作魔法陷阱的技巧,只能打打下手,穿好法师袍,准备好法杖。

法袍上有防护法术,能够抵挡一些微弱的伤害,即便如此,也胜过他曾用过的厚皮甲。

做好一切准备,林雷把自己屋子里的石雕搬出一座,装模作样的在客厅画草稿,柯明德坐在林雷对面,法术书与法杖放在手边,随时能够使用。

他的腰间还别着一支橡木法杖,作为备用。

“他们来了!”

侦测法阵的警报声响起,两人对视一眼,做好准备。

“什么人!”柯明德故意高声喊了一句。

“多米尼克!”雪花中传出回应。

然而柯明德心中突然一紧。

“三个人!”

在扫描之中,竟然发现了三个人!

多米尼克走在最前面,一个身材矮瘦的人在中间,最后是一名魁梧的男子。

三人相吊而行,每人之间相隔一米。

柯明德站起身,三两步走到窗口,却只能见到多米尼克一人,在飞雪之中逐渐走近。

“他们有三个!两人隐身跟在多米尼克后面!”

“什么!”林雷色变:“你确定?”

“我能看破他们的隐身。”柯明德语气肯定。“再布置魔法陷阱,时间不够了。”

“准备好战斗,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林雷脸色冷峻,掂起法杖,藏在宽大的袖袍之中,指间仍夹着绘制草图的炭笔。

“我去法阵核心,等有人进来,立刻开启法阵,隔断他们!”柯明德灵机一动。

“来不及的,法阵的激活需要十秒钟,还会产生强烈的魔力波动,极易察觉。”

林雷摇头拒绝。

柯明德倒是不知道这一点,小岛上的防护法阵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他从未使用过,对此不甚了解,魔法书籍上也没有记录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

“魔法果然需要有老师来交。”柯明德摇摇头,甩出这不合时宜的念头。

然后念动咒语,给自己释放了“敏锐反应”、“熊的力量”、“风之守护”等增益法术。

“你给自己套上匿踪术,找个地方,等他们一开门,我就施法让隐身的显形,你找机会出手。”

柯明德点点头,打开法术书,释放了匿踪术,悄悄躲在门后。

在扫描之中,柯明德凝神注视三名歹客。

走进了!

“嘎吱!”

大门被推开,伪装成多米尼克的人跺了跺脚,走了进来,踩在门口的地毯上。

魔法陷阱立刻触发,寒气升腾,伪装者胸口以下全部被冻结,只有手臂和头部在露外面,满脸震惊。

“速速显形!”

不等伪装者说话,稳坐客厅的林雷大喝一声,丢掉手中的炭笔,抽出法杖,对准门口释放了显形术。

两名男子在伪装者从空气中突然浮现,一脸错愕,瘦弱的那人已经踏入门槛,雄壮男子还在门外。

“冲击法球!”

柯明德处于“敏锐反应”的增益之中,反应迅捷无比,法杖一指,打出拳头大一枚法球,像一发炮弹,击中瘦小的法师。

“啊!”

此人身上浮现一层魔力护盾,顷刻间破碎无形,冲击法球小了一些,依然命中在他的左肋。

他喷出一口鲜血,身体横飞出去,飞出两米远,撞在墙壁上,又惨叫一声,无力的坠倒在地,像一只破口袋。

这就是法师间的战斗,先发者掌握绝对优势。

尤其是黑袍法师,掌握了极具杀伤力的法术,身体相对于法术来说脆弱无比,在失去先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中上一记,生死立分。

第五十章 胜负难分

三名敌人,一人已被冰封,纵然双手露在外面,法杖却被冻住;一人被冲击法球击中,身受重伤,口鼻溢血,法杖也落在地上。

两人再无反抗能力,只剩下一名敌人。

占尽上风!

柯明德暗松口气,却没有放松精神,眼前还有一个敌人,对于法师来说,只要有一次施法分机会,结局便隐藏在迷雾之中。

“蠢货!”雄壮男子瞥了一眼倒地不起的瘦小法师。

“温室中长成的花朵,果然禁不起疾风的摧残……”

他好整以暇,竟有心思对自己的同伴品头论足。

柯明德趁着他说话的时机,把法术书翻到了第六页,这一页记载着中级法术寒冰射线。

“疾风之矢!”在显形术之后,林雷法师的第二记法术已经发出,丝毫没有嘲讽一下面前的敌人多哔哔几句的意思。

“疾风之矢”是中级法术“疾风刃”的变种,射程、射速都有提高,相比于柯明德刚才释放的“冲击法球”,更具有隐蔽性与穿透力。

在魔力的作用下,空气形成一道箭矢状的急速螺旋气流,无色透明,甚至没有声音发出。

疾风之矢射速超过音速,但在风属性魔力的作用下,空气没有一点阻力,风矢瞬间命中雄壮男子。

“啪!”

一声巨响,接着便是一阵狂风,以雄壮男子为中心,向四面八方扩散。

柯明德几乎被吹了一个趔趄,手中的法术书哗哗卷动,打断了他的施法,已经调动了一半的魔力瞬间失去控制,变得狂暴。

魔力反噬,会对施法者造成较为伤害,较严重者,精神力可能会受到不可逆的损伤,然而柯明德手中的法杖并非凡品,是迪拉殿下的珍藏,能够有效缓解魔力反噬,极为珍贵,因此她在把法杖送给柯明德的时候说过,极适合初学者使用。

柯明德倒退两步,眼睛被强风刺激的无法睁开,全靠扫描观察形式。

疾风之矢准确的命中雄壮男子的胸口,却毫无预兆的溃散,全部能量化作狂风逸散,丝毫没有对目标造成伤害,只有衣袍猎猎作响。

“风之壁障!”林雷惊呼。

风之壁障是中级风系防御类法术,用途单一,难度较高,很少有人掌握,与风之屏障、魔力护盾这些防护类法术不同,风之壁障只有一个效果,那就是格挡风系法术的伤害,用途专一,因此效果极为惊人。

疾风之矢具有的破甲穿透特性,让它能够穿透大多数中级防护法术而风之壁障正是它的克星。

柯明德心头震动,在林雷释放疾风之矢这极短的时间内,此人不慌不忙地使用风之壁障,施法迅速、施法无声,要么是经验极为丰富,要么就是把这门法术铭刻在了精神海中。

法师施法,通常需要咒语、手势来帮助,极为熟练之后,便能省略掉这两个环节,做到无声施法、法术默发,如果把法术铭刻进精神海,释放更加随心所欲,就像柯明德,在精神海中铭刻了坚定意志,时时生效,几乎就是游戏中的被动技能。

强敌!

风之壁障这种冷门法术,没有人会铭刻进精神海中,眼前此人,绝对是一名强大的法师。

“火球术!”

趁着柯明德受到狂风影响,雄壮男子翻手射出一枚橘红的法球。

火球为之,柯明德已经感觉到了炙热的温度,向左虎蹿两步,避开火球,身后的地毯家具瞬间起火,热浪翻涌。

冲击术!

柯明德一面逃窜,释放了这个自己最为熟悉的初级法术。

“不要做无用的抵抗,束手就擒,我会让你们死的痛快点!”雄壮男子面色凶恶,口吐狂言,随手释放了一个魔力护盾,化解掉冲击术。

“狂妄!”林雷站起身,“敢攻击永恒白塔的领地,我倒要看看你有几斤几两!”

他离开座位,横眉冷竖,手下丝毫不停。

飞石术!裂石术!

林雷精善风土两系法术,既然知道对手擅长风之壁障,立刻改用土系法术对敌。

飞石术如子弹射出,裂石术后发先至,击碎魔力护盾。

雄壮男子心惊不已,一面冰盾瞬间凝结,挡住了飞石术。

飞石术虽然只是初级法术,但打在身上绝不轻松。

“倒是小看了你!连锁闪电!”

“魔力护盾!”

高手过招,招招致命!

柯明德何曾见过如此精彩的斗法,你来我往、分毫必争,不禁目眩神迷。

“魔力护盾!”

连锁闪电是一种范围法术,柯明德急急忙忙使出了魔力护盾来抵挡。

噼啪电光闪过,阻隔在柯明德身外一寸。

他用心学习了自适应护盾,对魔力护盾的使用得心应手,能够自如调整护盾范围与强度,减少魔力消耗。

“缠绕术!”

两位资深法师的战斗,柯明德毫无插手能力,只能在躲避范围攻击之余释放一些初级法术干扰敌人。

“无耻蛆虫!”雄壮男子大动肝火,却被林雷牵制,抽不出手教训柯明德。

“精神冲击!”又是一发范围魔法,但对铭刻了坚定意志的柯明德不起作用。

“灵魂之刺!”趁此机会,柯明德翻开法术书,使用了记在第十页的中级精神法术。

这就可以看出法术书的弊端,两名高手施法,信手拈来挥洒自如,柯明德使用法术书就僵硬了太多。

“啊!”雄壮男子痛吼一声,脑袋一阵眩晕,他已经施展了心灵防护法术,却没能完全挡住柯明德用法术书释放的中级法术。

“除你武器!”林雷抓住机会,使用了缴械术,男子精神刺痛,一时间握不住手中的法杖。

“冲击术!”柯明德见缝插针,将跌落在地毯上的法杖打碎。

见法杖破碎,林雷最后使用了风之束缚,想要困住他。

“你们以为这样就能打败我吗!”雄壮男子忍住大脑中的刺痛,手一挥,风之束缚的魔力消散无形。

又是风之壁障,风系法术的克星!

“什么?”

林雷与柯明德惊讶的无以复加,此人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脱离法杖施法!

“是魔染法师!”

柯明德大声喊了出来。

魔染法师能够利用混乱的魔力,能够在野外随意施法,不受法杖限制。

柯明德沉下心神,稍一感应,法杖的魔核中魔力已经见底,抬头一看,林雷脸色同样极为难看。

林雷用的法杖品质优良,魔核胜过柯明德的良多,但也只是中级魔核,他刚才一波法术轰炸,恐怕也剩不了多少魔力。

“既然这名雄壮男子能够脱离法杖施法,那其余两人呢?”柯明德不敢多想,连忙看去。

瘦弱些的法师缩在墙角,正在为自己使用法术治疗重伤,伪装者依旧冻在门口的魔法陷阱之中,地上一滩水,寒冰已经融化许多。

冲击术!

柯明德连续发出两枚冲击术,分别打向两人,林雷见状,明白他的意思,依旧牵制雄壮男子。

瘦弱法师藏在墙角,此时却是躲闪不得,治疗重伤是中级法术,占用了他太多精力,来不及抵挡,一发冲击术正中额头,发出咔嚓一声,脖颈后仰出一个夸张的角度,登时断气。

伪装者同样无法躲避,却释放了魔力护盾,挡住了冲击术。

“不!”雄壮男子眼都红了,祭祀的儿子在自己带领的任务中被杀,用脚趾都能想到有什么样的后果。

“只有你们的痛苦,才能免除我的责罚……”

他低声嘶吼。

第五十一章 法师间的战斗

“邪魔外道,狗彘不如!”

柯明德想起白头山脚下的小镇,生灵涂炭、无一存活,全是这些魔染法师所为,恨不得千刀万剐。

君子之于禽兽,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人性复杂,有善有恶,但这些魔染法师的行为,已经跌穿了道德的底线,人人得而诛之。

雄壮男子恢复施法能力,不再小看柯明德在一旁的骚扰,为自己层层叠叠加上几个法术护盾和抵抗异常状态的法术。

之前打在地毯上的火球引起了火焰,几分钟没人管,火势渐渐扩大,柯明德趁此机会远离雄壮男子,靠近了仍在冰封之中的伪装者。

“放过我!我投降!”伪装者动弹不得,眼看柯明德对他虎视眈眈,惊惧不已,一面开口求饶,一面施展了魔力护盾保护自己。

冰属性的法术和火属性法术一向歹毒,除了作战时的伤害、控制效果外,还能够造成严重的冻伤、烫伤,初级法术中的治疗轻伤、生命恢复基本起不了作用,中级法术治疗重伤对烫伤、冻伤效果也不大好,因此有人专门开发了治疗冻伤、治疗灼伤等法术。

但这些解决不了伪装者眼前的困境,治疗冻伤也无法帮助他摆脱寒冰的束缚,更加要命的是,寒冰之牢中的魔力使冰块无比坚硬寒冷,难以融化。

换做平时,他有一万种方法击碎这块坚冰,然而此时自己都被冻在里面,稍有不慎,半截的身躯只怕都保不住,冻伤还能够用治疗冻伤化解,大范围的残疾,只能请求大祭司使用高级法术治疗。

祭祀的儿子死在这儿,自己就算能杀死两人,恐怕也只能回去养老,得罪了祭祀,哪里还能请的动大祭司?

男人失去了下半身,人生一半的乐趣都不见了,不到万不得已,他怎能下得了决心断肢求生?

“放了我!”伪装者连连求饶,雄壮男子不为所动,专心致志面对林雷,看都不看他一眼。

“不要相信他!”裆下一波火球术,林雷对着柯明德大喊:“邪神信徒无法投降……”

柯明德打开法术书,对准冰封之中的敌人,使用出灵魂之刺。

伪装者痛苦嚎叫,再也无法维持法术护盾,中级法术灵魂之刺,以牺牲攻击范围为代价,换取了极强的穿透能力,瞬间击溃伪装者的防御。

“死吧!”

柯明德扔掉法术书和法杖,挥舞拳头,如饿虎扑食。

一声脆响,这是骨裂的声音。

柯明德的铁拳打在伪装者面颊,承受了灵魂之刺,痛苦不堪,他甚至不能挥手格挡抵抗,就像是一个肉靶子。

柯明德心脏急剧跳动,澎湃的斗气凝聚在拳头之上,腰部为轴,双脚如根,全身的力气使在一块,打出前所未有的一拳,击在伪装者的胸口。

“咔嚓!”

寒冰之牢的冰块无法承受如此巨力,和冰封在其中的魔染法师一起,断成两截。

酣畅淋漓!

柯明德打出这一拳,感觉整个人都升华了,浑身通透,从尾椎麻到头皮,全身各处无不痛快。

双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刚才一拳发力过甚,一时间竟提不起力气。

再看伪装者,胸口凹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毫无声息,已经死透。

膝盖处断裂,露出白森森的骨茬,却无丝毫鲜血流出,已经全被冻住了。

“好险!他恐怕绝大部分的精力都在维持自己的生命,以防冻死,这才让我捡了便宜!”

柯明德回头捡起法术书和法杖,法杖里已经没有一丁点魔力,装进口袋,掏出备用的橡木法杖。

“林雷的魔力还够用吗?”看着失去法杖依旧生龙活虎的雄壮男子,以及面色严峻的林雷,柯明德有些忐忑。

“对了!”

他跨过地上的尸体,来到墙角,从已死的瘦弱法师手中抽出一根法杖。

这是一根低级法杖,沾染了少许鲜血,比柯明德用来备用的橡木法杖好不了多少。

他们能够使用混乱魔力,根本无需法杖,这只是做做样子用于伪装,柯明德稍一思考,并不觉得奇怪。

“接住!”

柯明德心中一动,将这支法杖高高抛起,扔向林雷。

“法师之手!”林雷立刻反应过来,想要抓住这支法杖。

“休想!”雄壮男子哈哈大笑,立刻明白他们的魔力损耗严重。

一道火环忽然出现,将飞在半空的法杖点燃,等落在林雷手里,已经严重损坏,无法使用。

“投降吧!你们已经没有魔力了,加入我们,信奉魔法之神,神会饶恕你们的。”

他已然改口,没有再说要杀死柯明德两人。

“灵魂之刺!”柯明德摊开法术书,趁着敌人的注意力转移在法杖上,口中大喊。

“愚蠢!在战斗之中暴露自己释放的法术!”他心中冷笑,对这个依靠法术书释放中级法术的新手法师有些不屑,却不自觉的用出了心灵屏障,一门中级法术,他刚才已经在这上面吃了亏。

然而在他胯下,地毯忽然撕裂,窜出一道尖锐的岩石尖刺。

“地刺术!”

尖刺被护盾阻挡,不断崩溃,又不断生出,吓了雄壮男子一大跳。

“不是地刺术,是大地之矛!”

大地之矛是中级法术,形状与初级法术地刺术相仿,杀伤力却大很多,是法术书中记载的十种法术之一。

“卑鄙无耻!”他快步后退,躲过了这一波攻击,正要反击,忽然一个踉跄,倒躺在了地上。

林雷抓住机会,趁着法术护盾破碎,用法师之手抽了一下他脚下的地毯。

好机会!

柯明德正遗憾偷袭未能建功,见其倒地,一连串最拿手的冲击术飞了出去。

怒眼圆睁,雄壮男子来不及起身,释放了一面寒冰盾,恰好挡住来自柯明德的攻击,腹部却冒出一根地刺,鲜血淋漓,不断生长。

他拼命用手握住地刺,口中发出嗬嗬的声音,下一秒钟,头颅上出现了一个硬币大小的孔洞,白色红色的液体流出,当即断气。

是来自林雷的地刺术与疾风之矢。

顷刻之间,生死立判!

“可惜没有活口,不知他们的来意……”

熄灭了法师塔的火焰,林雷感叹道。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哪能留手!”柯明德回想起刚才的战斗,依旧后怕不已。

刚才一战,提前有了埋伏,又抢占先机,先行解决了两名敌人,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这才艰难取胜。

“这些魔染法师来者不善,此地孤悬海外,实在危险,我们还是早早返回为好。”柯明德提议,丝毫没有坚守岗位置身险地的意思。

“不错,休息一番,立刻返回!”林雷深以为然。

“多米尼克恐怕已经死了,这是他的法杖……”林雷融化了伪装者身上的坚冰,捡出一根精良的法杖,神色有些伤感。

伪装者被魔法陷阱冻住的时候,就已经解除了变形术,露出一张胡须茂盛的脸,脸颊一块青紫,是柯明德打出的拳印。

“牛顿,你真的才开始学习魔法吗?”林雷忽然问道。

“恩,还不到半年。”

“真是天才,维多利亚女士已经是我见过的最天才的法师,想不到收个弟子同样是个天才。”

柯明德在法师塔已经听说过,维多利亚十六岁投入迪拉殿下门下,不过八年,便已经到了灰袍法师的边缘。

“冒昧的问一句,林雷先生学习魔法多久了?战斗真是高明!”柯明德今天才算是真正见识了法师间的战斗,对林雷钦佩不已。

“我已经学习了十年,比你的导师还要早学两年,战斗的手段,都是在白头山脉历练时掌握的!”

两人正在交谈,忽然之间,警戒法阵再次发出警报!

第五十二章 诸神的眷顾

一架马车从天空驶来,没过几秒,稳稳地落在了地上,雄骏的飞马后裔嘶鸣不止。

“是永恒白塔的人!”

柯明德松了口气,他通过扫描看到了马车中的维多利亚,与林雷一起走出法师塔迎接。

马车后门打开,维多利亚第一个跳了出来。

“你怎么样,受伤了吗?”

她匆匆跑到柯明德面前,娇容失色。

“我很好,没有受伤。”

柯明德心中一暖,低声回应,自从离开父母,独自打拼,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关心他。

“你们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他有些好奇,永恒白塔的反应真是迅速。

维多利亚先和林雷打了个招呼,才慢慢解释:

“昨天半夜,路西恩法师重伤回城,告诉我们他在路上遭遇了袭击,导师请博斯坦因殿下施展预言术,得知落霞海的蚌场极为危险,立刻派我们前来查看……”

博斯坦因是绝冬城的六名白袍法师之一,居住在深蓝星塔,擅长预言派系的法术,年轻时曾是迪拉殿下的追求者,直到现在,两座高塔的关系都较为亲密,维多利亚的闺中密友、在魔法等级评议会工作的林赛法师,正是博斯坦因殿下的弟子。

她一面说着,从马车上走下两名男子,身穿灰色法师袍。

“导师!”林雷向其中一人行学生礼,柯明德也躬身致意。

两位灰袍法师年纪已经不小,但面色红润,精神旺盛,丝毫不显老态,年长的一人头发已经花白,是迪拉殿下的大弟子戈登大师,年轻一些的是五弟子,也正是林雷的导师韦斯利大师。

“这里发生了什么?”说话的是戈登大师,声音浑厚,与他的面容却是一点也不匹配。

“我们遭到了三名魔染法师的袭击,其中一人伪装成多米尼克,另外两人使用匿踪术潜入黑石岛,多亏了牛顿法师发现了他们的破绽,提前做出准备……”

林雷完完整整的把事情说出。

“这是伪装者身上的法杖,是多米尼克的。”

戈登大师伸出手,把法杖接过,手指微微颤抖。

对于一名灰袍法师,一百多岁的年纪正值壮年,能够调制药剂、刻画法阵、释放法术的双手是最为灵巧、稳定的,此刻却不由自主的颤抖。

多米尼克,正是戈登大师的弟子。

他仿佛陷入了回忆,现场一阵沉默。

绝冬城的法师已经多久没有遭受过劫难了?

“唉!”韦斯利法师叹了口气,“我们还要到其他的蚌场……”

戈登大师回过神:“维拉,你留下来保护他们,我们两人前往下一处蚌场。”

说完,两位黑袍法师又登上马车,匆匆离去。

“对了,你们两个杀死了魔染法师,受到了诸神的眷顾,趁此机会好好修炼……”

半空之中,传下一道声音,清晰入耳,是扩音术的效果。

“不错,你们快去冥想,我来为你们护法!”维多利亚说道。

柯明德与林雷一脸茫然。

“这是怎么回事?诸神的眷顾是什么?”

“前一段时间,有人发现了邪神的一处教会,迪拉导师独自将其消灭,返回后才发现,杀死邪神信徒之后,会受到一种赐福,使冥想的效果远超寻常,甚至达到了十倍的效果,”

“经过反复研究发现,杀死的魔染法师越多,冥想效率越高,杀死的魔染法师实力越强,效果越好,自身的实力越弱,效果越好……”

维多利亚简单的介绍了几句,催促他们抓紧时间冥想。

“诸神的眷顾仅能持续一小段时间,不要浪费!”

“怎么知道是诸神的眷顾呢?”一面走向自己的房间,林雷询问。

“与邪神作对的,恐怕只有远古的诸神了吧!”柯明德猜测。

他的心中同样有许多的疑惑,这些魔染法师为什么要来进攻黑石岛?是为了报复吗?他们信仰的邪神是谁?那三名魔染法师口中祷告“魔法之神庇佑着我”,难不成邪神是魔法之神?

柯明德又想到了在落日沙漠中的遭遇,太阳神亲口告诉他,魔法之神莫洛诺夫,是祂的儿子,受到了远古七神的赐福,第一个以凡人之身登临神位。

“想这么多作甚,左右与我无关,再等一年多便回家去了,何况我区区黑袍小法师,有心亦无力……”

“维多利亚待我极好,离去之前救她一救,带她离开这个世界……”

念头一转,不禁苦笑:“这世界虽然快要毁灭,但也还有一千多年,她那里用得上我的搭救。”

摇摇头,脱下法袍,搭在床头,刚才的战斗中沾染了污迹血污,穿在身上有些难受。

顺手使用了清洁术给自己和法袍洗了个澡,盘腿坐下开始冥想。

“我今天是怎么了!”

法师塔的客厅已经破破烂烂,地毯家具烧着一半,墙壁被熏黑,石头散乱一地,几枚石笋立地板,血迹尚未干涸。

法师小姐站在门口,双手捧住脸,有些发烫,手腕上银灿灿的表链散发丝丝凉意。

“对于一个才认识了半年的男人,我怎么这么关心!”

二十四岁的维多利亚,正处于一生之中最美好的年纪,懵懵懂懂的体会着这从未有过的感觉。

柯明德静静冥想,虚空中一点烛火闪耀,随着呼吸一张一缩,渐渐地,他的灵魂之海仿佛被一生中的记忆填满,二十余年深埋的记忆一幕幕在眼前浮现。

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一抹亮光,吃奶时母亲慈和的面容,亲人欢笑着逗弄自己的小弟弟,一扣扳机哇哇响亮起彩灯的手枪……

人生如同重演,点点滴滴的过去全部回忆了起来,牢牢记进脑海,读过的艰难深涩的书、学过的常用的不常用的知识、拼命想忘记的尴尬事,填满了柯明德的心灵。

“这就是生命!这就是我的一生!”

柯明德睁开双眼,泪水几乎滴下,从灵魂深处传来满满的感动与热情。

从未有过的感觉萦绕心头,柯明德细细品味,良久才回过神来。

窗外已是满天星斗。

“我冥想了十多个小时!”

他惊讶不已,往常一次最多冥想两个小时,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并且丝毫感觉不到冥想结束后的疲惫感。

仔细体会一下,浩瀚的精神海已经被精神力填满,再也不能有一丝增长,灵魂深处,坚定意志的符文熠熠生辉。

“这便是诸神的眷顾?一次冥想,便达到了进阶灰袍法师的边缘?”

柯明德不敢置信,林雷修炼十年,自称摸不到灰袍法师的边,维多利亚天资绝顶,也没有进阶灰袍,更别提绝冬城广大的平民法师,终其一生都难有进阶灰袍的机会。

然而,充盈的精神海,实实在在的发生在柯明德的身上。

第五十三章 进阶的秘密

“什么?你的精神力一下子增长了十倍?完全充满了精神海?”

维多利亚一副“你在逗我”的表情。

“我从上午就开始冥想,一直到现在,持续了十多个小时,能进步这么多有问题吗?”

柯明德竭力装作云淡风轻的样子。

“啊啊啊!”维多利亚抓狂:“我花了快十年才做到这一步,你竟然……竟然……”

“诸神的赐福真的这么有效吗?”

语气之中即包含了羡慕又包含沮丧。

好一会才把心情平复下来。

“林雷法师呢?”柯明德忽然想到。

“他在下午的时候结束了冥想,与我一起修复了法师塔遭受破坏的地方,便回去休息了。”

柯明德这才发现,此时的法师塔焕然一新,石地板干净平整,烧焦的地毯、破损的木质家具均已恢复原样。

“这是怎么做到的!”他惊奇不已,蹲下身摸了摸地毯,不带有一丝烧焦的痕迹。

“是‘恢复一新’啦!”维多利亚背过身去,不露出自己的表情,但柯明德却从她的语气中听出了得意。

“什么!好厉害!”他故作惊讶,维多利亚果然十分开心,笑吟吟地看他。

“恢复一新”能够修复几乎所有的非魔法物品,是中级法术中极难掌握的一种,甚至连许多灰袍法师都用不出来,施法难度远胜墨菲法师曾使用的“恒温结界”。

当初乘马车前往绝冬城时,她对墨菲法师施展在马车上的恒温结界羡慕不已,过了不到半年时间,就能使用难度更高的“恢复一新”,难怪被人称为天才。

“一般一般,地板就很好修复了,只用到了‘化石为泥’与化泥为石。”

她取过一只水杯,用法杖一指,杯中升起青色的液体。

“你也不用羡慕,以你的精神力修为,已经能够继续铭刻法术了,距离灰袍法师也不远了……”

小岛上物资匮乏,要么喝清水,要么只能饮用法术造物。

柯明德接过水杯,小啜一口,淡淡的甘甜,夹杂一丝花香。

咽下去,才觉得腹中空空荡荡,恍然想起,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之前精神力修为的长进冲淡了饥饿感。

“你吃过晚餐了吗?”他忽然打断了维多利亚。

“还没有……”

“我去给你准备一些,你稍等片刻,保证好吃!”

“好啊!”她睁大眼睛,想看柯明德怎么做,谁知道他匆匆跑到楼上,穿上一身鱼皮水靠,带着法杖跳进冰湖。

不一会,柯明德从冰窟窿中钻了出来,捧着三条鼓鼓囊囊长满小刺的怪鱼。

“这种有毒的,不能吃!”

维多利亚连忙阻止他。

“你瞧好吧!保证让你把舌头都吞下去!”柯明德慢脸笑容。

把气泡鼓鼓的鱼放在案板上,柯明德用木桶盛满清水,剖开鱼腹,剜出鱼眼,剥下皮,手脚利落,不一会把三条鱼拾掇的干干净净。

柯明德在一次下水时发现了这种“刺泡鱼”,模样与河豚相仿,极大地勾起了他的馋虫。

林雷与路西恩都告诫他这种鱼有毒,却抑制不住他心中的欲望,特意练习了“解毒术”之后,柯明德小心翼翼的品尝了这种与河豚类似的生物。

味道极其鲜美,甚至胜过地球的河豚。

柯明德在厨房忙忙碌碌,不一会,一股鲜香的味道溢了出来,三条鱼端上餐桌。

一锅浓汤,一盘鱼脍,一盘煮熟的鱼肉,一只小碗装了肝脏,另一只小碗盛满酱料。

他悄悄使用了超级打印机,打印了许多香料。

“品尝一下吧!”

柯明德把筷子汤匙摆在维多利亚面前。

“你不会是想毒死我好继承我的产业吧?”

她将信将疑,夹起一片薄如蝉翼的生鱼片,放进口中。

鱼片切的极为工整,比丝绸还要轻薄,粉色的肉几近透明。

“唔!”

她睁大双眼,蔚蓝色的眸子水波洋溢,动人心魄。

“真的好吃!”

说着,又夹起一片,粉嫩的嘴唇上下翼动,在魔法的灯光之下,散发油光。

“不担心中毒了吗?”

柯明德好笑,也夹起一片鱼肉,送入口中。

鱼片切得如此之薄,本会丧失其韧性,可这一盘鱼脍,口感弹牙,极具韧性,一种鲜美洋溢在口腔,完全不需要任何佐料来调味。

“能吃到这种美味,毒死也不后悔啊!”

维多利亚盛起一匙鱼汤,送入口中,如牛奶般洁白,醇厚甘美。

她闭上眼睛细细品味。

“还有这些鱼肝鱼籽,是最好吃的地方。”

三条鱼在偌大的落霞海中自由生活,长得又肥又大,两个人吃的满面油光,肚子滚圆。

“完了完了!这下要中毒了!”

维多利亚一手摸着肚子,故作俏皮,挥舞法杖要给自己治疗。

“我已经用解毒术和死亡射线清理过了,不用担心。”柯明德笑出声来。

他本来想趁着吃饭询问进一步修炼的事宜,看维多利亚吃的正香,没人信打扰,此时才询问。

“精神海充满之后,理论上便达到了人类的极限,精神力无法再继续增长,所以法师们想到了在精神海中铭刻魔法符文,来消耗精神力,腾出更大的空间,同时作为支撑,使精神之海变得更加稳固。”

“也有些珍贵的密钥、秘术能够扩大精神之海,但在这方面花功夫,效果远远不如进阶灰袍法师,进阶灰袍之后,精神之海自然会增长,只有无望成为灰袍法师、又身价富裕的人,才会这么做。”

“在精神海中铭刻法术符文,对法师的实力是有极大作用的,铭刻进灵魂的法术,完全能够瞬发,使用快捷方便,并且威力远超一般法术,有些法术还能时刻起作用,比如说魔力护盾,铭刻进精神海,法师再也不用担心被偷袭。”

说道这,维多利亚瞪了柯明德一眼,显然对此仍旧耿耿于怀。

柯明德讪笑,他已非吴下阿蒙,见识了林雷的强大实力,当然知道自己当初偷袭成功维多利亚是走了多大的狗屎运。

“还有你的坚定意志,黑袍法师几乎无法对你的精神造成伤害!”

说着,她又瞪了一眼,美人薄怒,更加动人。

“喝茶、喝茶!”柯明德连忙端上一杯饮料。

“哼!”她轻哼一声,继续说道:

“黑袍法师在精神海中铭刻符文,是有讲究的,等到精神力充满精神海时,效率最高……”

柯明德对此深有体会,冥想效果与实力有关,黑袍法师与白袍法师同样冥想一天,白袍法师精神力的增长要比黑袍法师多得多。

这就好像投资,精神力就像是资本,资本越多,收益越高,只有几千块钱时,赚上一个亿难如登天,等你有了几十上百亿资产,这就只是个“小目标”;而铭刻法术符文,需要消耗不少精神力,好比拿钱购置房产,永远的占用了,收益自然比不上全部去投资,当然,这是不考虑房产增值的情况,换做地球,还是老老实实买房稳妥。

“在精神海中铭刻的法术符文数量足够,就可以把它们勾连起来,形成更强大的中级法术符阵,并借此机会,一举突破灰袍。”

“许多野路子的法师,没有完整的中级法术传承,只能铭刻一些乱七八糟的符文,却是永远也构不成中级法阵,晋升不了灰袍法师。”

“要知道,精神海时有限的,不能无止境的铭刻符文,要有所取舍,许多人到了这个关口,才知道这一窍门,不得不寻找秘法秘药,寄希望于扩大精神海,好多铭刻几个符文,构成符阵……”

“我们永恒白塔,拥有高级法术‘永恒之火’的传承,我们一路升到白袍法师都不用担心,不过,晋升灰袍还要有所取舍。”

“‘永恒之火’由这几种中级法术构成,心灵风暴、心灵操控、火龙卷、不灭之炎和火焰旋涡。”

“你已经铭刻过了坚定意志,只能从心灵风暴和心灵操控中选择一门,作为你进阶灰袍的根本。”

第五十四章 心灵操控

“我应该学哪一种呢?”柯明德疑问。

永恒之火是永恒白塔的根基,向来不录于文字,全靠师徒间口耳相传,纵然柯明德能够翻阅法师塔的所有藏书,也得不到一丁点关于永恒之火的信息。

“心灵风暴是精神攻击法术,由坚定意志、心灵壁垒、灵魂冲击,灵魂震荡、精神衰弱、精神混乱、精神探测七种初级法术构成,胜在精神层面的攻击和防御。”

“心灵操控由坚定意志、精神混乱、暗示术、魅惑术、精神幻象、催眠术、灵魂之眼七种法术构成,侧重于精神控制,这门法术用于弱者无往不利,对于强大的法师效果就差上很多。”

“你自己选择一个方向。”维多利亚说完,注视着他,看他如何取舍。

柯明德皱了皱眉,有些拿不定主意。

这些初级法术都记载在永恒白塔的藏书中,然而心灵风暴和心灵操控两门中级法术却秘而不宣,到现在才知道其面目。

从难度上来看,两门法术难度极高,由七种符文构成,要知道,记录在法术书中的中级法术灵魂之刺,不过由灵魂冲击、精神混乱两种符文组成。

“心灵风暴杀伤力强大,还包含精神探测这一种感知类法术,能够将精神力当做感知器官,侦查周围的环境,虽然在范围上不及大地之声和探知之风,精细度却远远超出,对于符文刻画、魔药配置有极大地作用,不过我有超级打印机的扫描功能,对这门法术的需求不大。”

“我将来是要返回地球的,学会了心灵风暴也没有多大作用,在异世界也不与人争斗,不如学习心灵操控,回到地球后,他们丝毫没有心灵防护能力,想控制谁就控制谁,岂不是美滋滋?”

他暗自斟酌,拿定了主意。

“对了,选择哪门法术对未来的发展有什么影响吗?”

“没有影响,迟早要把这几门法术都铭刻在精神海里,先学哪种后学哪种没什么要紧的。”她摇摇头。

“恩,那我就铭刻心灵操控。”

柯明德点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

“维拉,你铭刻的是哪一种法术,铭刻几枚符文了?”

“我选择的是不灭之炎,是这几种法术中最具有杀伤力的。”她骄傲说道,“已经全部铭刻在精神海,只差把他们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法阵。”

她又提点柯明德:“法师铭刻的法术是他最大的秘密,不要随意询问,更不能轻易泄露。”

接着,她把黑袍法师进阶的要点详详细细的告诉柯明德,并将永恒之火的构成法术讲解一遍。

“就这么些知识了,你有不懂的再问我,不过永恒之火的构建,我还不到那个境界,理解不了。”

一面说着,她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对了,导师已经学完了高级法术快速生长,你的水晶球现在在我那里,等你回去再还给你。”

“时间不早了,快去休息吧!”

柯明德看到维多利亚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是凌晨三点钟。

“哦!”她迷迷糊糊的站起来,就往楼上走。

“我住哪里啊?”她这才反应过来,转过身问柯明德。

法师塔有好几个房间,但是被褥都是驻守法师随身携带的,维多利亚心急黑石岛的情况,什么也没准备就跑了过来。

“你住我房间啊!”柯明德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

“啊?”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头低垂下来,亚麻色的头发散落,遮住面孔,期期艾艾道:“这不好吧……”

“不然呢?”

她手足无措,站立不安,一句话也不吭。

“我住在多米尼克屋子里,他那里有被褥。”

柯明德笑笑,推着维多利亚走上楼梯。

“东西都很干净,床铺硬了些,你就凑合着睡吧。”

柯明德床上铺着一张熊皮毯,毯子上有一层青棉床单,有枕头和一张薄被,法师塔里极为暖和,这些就足够了。

“我就睡在楼下,有什么事直接叫我。”

回到房中,先用清洁术收拾了伪装者用过的东西,柯明德照例进行睡前冥想。

这次冥想没有丝毫进步,一方面,精神之海已经充满,另一方面,诸神的眷顾也已结束。

“能够让精神力增长十倍,不愧是诸神的眷顾,也不知林雷有了多大的进步……”

第二天,柯明德照例起了个大早,他修为日益高深,对睡眠的需求也逐渐减少。

林雷已经准备好早餐,柯明德使用清洁术清理完个人卫生,叫起维多利亚。

“牛顿,你昨天的冥想效果怎么样?”

林雷问道,丝毫不见平日的沉稳。

“精神力大有长进,你呢?”柯明德没有把实际情况说出来,他昨天的进步,实在有些吓人。

“我新铭刻了一枚符文,并且直接把精神海填满。”

他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的成果分享出来。

林雷的进步确实不小,但跟柯明德相比,就差的远了,寻常人要花十多年才能让做到的事情,他仅花了十多个小时。

“或许是因为我杀死了两个,林雷只杀死了一个魔染法师。”柯明德揣测,“但是他的贡献远超于我,这种事情还能抢人头的么……”

风波度过,黑石岛蚌场又要继续采集工作,柯明德带着好奇的维多利亚一起下水。

“你以前没有做过这些事情吗?”

柯明德用传声术询问,一只手拉住维多利亚,防止她跑远。

“我可是迪拉殿下的弟子,哪用得着做这些杂事。”

带了一个新手,比平常花费了更多的时间,返回黑石岛后,发现一辆飞行马车停在法师塔外。

戈登大师与韦斯利大师已经返回了。

“其他的蚌场情况怎样?”

维多利亚见气氛有些压抑,主动出言询问。

“黑礁岛也遭遇了魔染法师的袭击,岛上的三名法师全部遇难,法师塔和法阵也都被破坏。”

戈登大师的话充满哀恸。

“好在其他的蚌场没有遭到袭击,那些畜生只偷袭了两座岛。”

“接下来呢?我们应该怎么做?岛上驻守的法师要不要撤回去?还是增派更多法师驻守?”

维多利亚心直口快,问出了林雷与柯明德的疑问。

“我会在各个蚌场布设传讯法阵,韦斯利大师将驻守黑礁岛,那里是几处蚌场的最中心,一旦发生意外,通过传讯法阵向韦斯利大师示警,他会迅速支援。”戈登大师说出计划。

“早就应该在蚌场布设传讯法阵的。”韦斯利说道。

“绝冬城太平了多少年了,那里会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戈登叹气。

第五十五章 灵魂之眼

“维拉,多米尼克遇害,黑礁岛更无人值守,为了维持蚌场的工作,还要你辛苦几天,跟我一起到黑礁岛,等接替的法师来到,你再返回绝冬城。”

戈登一面制作传讯法阵,一面说给在旁边观摩的维多利亚。

他身为灰袍法师,还在绝冬城拥有自己的法师塔,自然能用得起珍贵的魔法口袋,布置法阵的材料贴身携带。

“啊?”维多利亚没想到戈登会让她去黑礁岛,却又不好拒绝,一时语塞。

“戈登大师,让我去黑礁岛吧,牛顿初学魔法没多久,正需要有人教导,维多利亚小姐留在黑石岛更好。”

林雷察言观色,出言提议。

“对对,我留在黑石岛吧!”维多利亚点头附和。

画完手中的一笔图纹,戈登抬起了头,环视三名年轻的法师,几名年轻人的心思怎么能瞒过人老成精的他。

“也好,在教学之余不要把修炼落下,导师对你的期待极高,莫让她失望!”

戈登叮嘱道,低头继续制作法阵。

不多时,一个四指厚的木质圆盘做好,表面铭文交错繁复,五个凹槽错落有致,分布其中。戈登又从魔法口袋里取出一只小瓶子,倒出些许粉末,法杖一指,粉末变成粘稠的液体,在圆盘正反面上抹匀。

“已经做好了,紧急时刻,将魔核插入凹槽之中,法阵自然会发出求救信息,韦斯利大师会立刻赶来。”

戈登将法阵安置好,交代了使用方法。

“只能发送一种信息吗?能不能用它来传递一些别的信息?”

柯明德发出疑问。

“时间紧迫,我携带的材料也不足,做不出那么复杂的功能。”

戈登摇头,整理好东西,和林雷一起离开黑石岛。

他还要到别的蚌场布置传讯法阵,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柯明德好奇地摸了摸架设好的圆盘,液体已经干涸,表面光滑细腻,如同陶瓷,若非亲眼看到制作过程,丝毫看不出阵盘是用木料制作的。

“这个世界,魔法才是第一生产力!”他不禁感叹。

……

“好难啊!”

柯明德从冥想中清醒过来。

他这三天都在精神海中铭刻灵魂之眼,进展极小,精神海中只出现了一个极浅的符文印记,甚至不能让他默发这门法术。

“我当初铭刻坚定意志的时候,走了捷径,借助大无畏的英烈的精神,瞬间铭刻成功符文,灵魂之眼却是没有捷径可走。”

他默念咒语,给自己释放了灵魂之眼,穿戴整齐,走出房门。

灵魂之眼是一种感知类法术,顾名思义,让你的灵魂睁开眼,看到肉眼无法看到的东西,例如鬼魂、死灵。

走下楼梯,一个游荡的灵魂映入眼帘,对着柯明德连连咒骂,扑上来又撕又咬。

正是那名身材雄壮的魔染法师死后留下的鬼魂,还有两人的鬼魂不知去向,估计已经离开了此地,只有它栈恋不去。

柯明德对眼前的鬼魂视若无物,从它透明的躯体中穿了过去,鬼魂与柯明德肉身一接触,哀嚎不止,迅速的躲开。

活人身上的生命气息,对于鬼魂有极大地伤害,这鬼魂心怀怨恨,执迷不悟,每天都要扑到柯明德身上撕咬一番,遭受伤害,却不知悔改。

刚刚练习灵魂之眼时,柯明德还觉得有些瘆人,现在虽做不到呆若木鸡,但也逐渐习惯。

“吵吵闹闹,真是烦人!”

柯明德不耐烦的抱怨。

维多利亚坐在桌前,在今天采集的魔核上刻画符文,静女其姝。

“怎么了,又在练习灵魂之眼?”

她抬头笑道,明眸皓齿,头发散乱,一副居家打扮。

“唉,总要熟悉熟悉这个法术,才好铭刻到精神海里。”

灵魂之眼,不止能够看到灵魂,还能听到它们说话,与他们交谈。

在永恒白塔的时候,维多利亚与藏书阁管理员,鬼魂沃顿交流,就是用的这一法术。

“不用搭理他,过不了几天就消失了。”

万物有灵,但是灵魂有强有弱,蚂蚁蜜蜂之类,无法形成完整的灵魂,鸡鸭鸟禽,死后片刻,灵魂就消散,人类的灵魂大约能够存在七天,法师或骑士,灵魂强大一些,能够多坚持一些时日,但终归要消亡。

永恒白塔的鬼魂沃顿,是寄居在一种珍贵的材料之中,才能够长久的生存,饶是如此,达到灵魂的极限后依旧会死。

“可惜我们都不会针对灵魂的法术,不然现在就让他消失!”

柯明德用身体靠近鬼魂,把它驱逐的更远。

针对精神力的法术很多,如心灵风暴、精神混乱这些法术,诸如灵魂之刺、灵魂冲击这些法术,虽冠以灵魂之名,实质上还是针对精神力的法术。

柯明德计划铭刻的中级法术心灵操控,正在铭刻的灵魂之眼,倒是能和灵魂沾上边,却都不是杀伤类法术。

真正涉及到灵魂的法术,极为稀少,难以掌握。

精神力和灵魂是有区别的,以一家企业为例,厂房等硬件设施算是身体,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基础;基层职工可以比作精神力,是企业运行的的驱动力;而核心技术、核心管理层、董事会以及背后的资本,才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可以比作灵魂。

“修炼这种事情是急不来的,没必要总是使用灵魂之眼,慢慢来,自然水到渠成。”

柯明德笑笑,也不反驳,坐在了她的对面。

维多利亚已经将不灭之炎所需的符文铭刻完毕,只差构成法阵就能进阶灰袍,然而这一步,是法师修炼中的第一个坎,有些人甚至在这一关口蹉跎数十年。

她于是练习刻画法阵,对魔核进行加工,一方面学习一门手艺,另一方面,借此锻炼对精神力的操控。

刻画法阵是需要全神贯注才能做好,柯明德出来,她也就停下了手里的活。

“再过半年,落霞海的赤色水藻就茂盛起来,那可是难得一见的胜景,迪拉殿下年轻时,在水中发现过一种奇异的植物,每三年结一次果,能够辅助人构成法阵、冲击灰袍法师的境界,哪种果子正好会在半年后成熟。”

“导师安排我带你一起去,增长见识、开拓眼界,她安排你来黑石岛采蚌,也是为了锻炼你的水性,为半年后的活动做准备,想不到却遭到魔染法师的袭击,让你落入危险。”

维多利亚娓娓道来,告诉了柯明德这件事情。

“迪拉殿下还真是看重我!”柯明德真没想到,自己被派遣到此处还有如此深意。

“导师对你好着呢,你来绝冬城这么久,那里听说过有人招收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当弟子的,当然,你献上的高级法术传承也起到了大作用。”

阳光和煦,照在两人身上,聊了一会天,柯明德和维多利亚一起走出了院子。

服用中级沸血药剂之后,柯明德便处于突破白银骑士的边缘,这些天练习引导术越发勤奋,维多利亚也突发奇想,向他学习引导术。

维多利亚的身体素质极好,至少达到骑士的层次,考虑到她身为女性,先天体质不足,更加难得。

“什么?你没有修炼过引导术?那你怎么达到骑士境界的?”

维多利亚要学习骑士之道,柯明德自然要先了解她的情况。

“用药剂啊!有什么大不了的,身为法师,要善于利用魔药,等你老了,少不得要和青春药剂、长寿药剂之类的打交道。”

她找到机会,教育了柯明德一顿,良好的履行了自己作为导师的职责。

第五十六章 波尔夫曼的美酒术

维多利亚在黑石岛住了五天,绝冬城便派来驻守的法师,她也不需要收拾行李,把这些天采集的魔核装好,坐进了驯鹿拉的雪橇里。

“我走了以后,你要好好修炼,不要偷懒!”

明知道柯明德平日里修炼就很努力,可她实在不知道怎么说告别的话。

“你也是,我教给你的骑士秘籍是世界上最卓越的,你可不要浪费,如果有再人偷袭,你凭借拳脚也能打败他们。”

柯明德把神授引导术交给了维多利亚,他在永恒白塔也见过几本骑士秘籍,都是顶级传承,与他得自金雀花皇室的黄金秘籍-巨龙之力处于一个档次,但跟神授引导术相比,就略逊一筹。

“讨厌!”维多利亚用小拳拳捶他的胸口,“除了你,哪会有人偷袭一名法师!”

“还是小心为好,魔染法师都出现在了绝冬城附近,难保不会有其他意外!”他伸出手,把维多利亚的拳头按在自己胸口。

维多利亚脸腾地红了,用力挣了两下,没把拳头收回,羞涩的垂下脸。

“我还要在这待两个月,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他松开手,伸到女法师颈后,把宽大的兜帽为她戴上。

“快回去吧!”

脸色羞红,似一朵盛放的桃花,柯明德按耐住吻上一口的冲动,转过身把雪橇上的绳子捆紧,目送她离开。

回到房间,一缕忧愁浮上心头,女法师对他的情谊深厚,柯明德却有种负担不起的愧疚感,他来自地球,不会永远留在绝冬城,更何况在地球他已经结过了婚。

“我做的对吗?她会随我离开,离开从小生长的绝冬城,前往陌生的地球吗?”

“在地球我身价亿万,在托泰世界我是高贵的法师,又身负金手指,背景深厚、前途光明,怎么会被儿女私情难为住?”他暗暗开解自己。

……

转眼过了十余天,异世界的新年悄然而至。

黑石岛上的三名法师,好好的准备了一桌宴席。

桌子上摆满落霞海的特产,银杯中盛满五颜六色的酒液,芬芳扑鼻。

水产早已吃腻,柯明德对这些美酒兴趣盎然。

晶莹剔透、色彩缤纷,更重要的是,每一杯美酒,滋味不同,却是同样的美味。

柯明德喝过“美酒术”造出的酒,虽名为“美酒术”,造出来的却只是类似茶水、果汁、汽水之类的饮料,并不含有酒精。

眼前的美酒酒精浓度不高,滋味清香,颜色不同,口味相异,让柯明德好生奇怪。

“这是美酒术造的酒吗?”他并没有看到这些酒是法术创造的,还是两位法师从绝冬城带来,出言询问。

“你在黑石岛住了一个多月,自然不知道绝冬城发生的大事!”

新来的法师没有直接回答柯明德的问题,反而提起别的。

“波尔夫曼城主新发现了一枚初级符文,创造了一门全新的法术,你猜猜是什么?”

法师买了个关子。

“我哪能知道,莫非和这些美酒有关?”

“说的不错,新创造的法术就叫做波尔夫曼的美酒术,这些酒就是用这个新法术创造的!”

“这个法术和美酒术有什么区别?”柯明德好奇,这是他听说的第一个新创造的法术,他学过的法术都是经历了几千年传承的经典法术,经历了无数人的完善,已经臻至完美。

“这个法术造出来的酒与心情有关,每次施法创造的美酒都不相同,心情低落时,味道苦涩,兴奋时味道炙热,十分奇妙!”法师说着,言语中充满钦佩之情。

波尔夫曼是绝冬城的城主,绝冬城的最强者,近万法师中唯一的红袍法师,创造一门全新的法术,也让人钦佩不已。

“刚创造的新法术,你们是怎么学到的?”

“城主把这门法术放进了商店里,只卖一个低级魔核,几乎所有的法师都学到了这门法术。”

“能教给我么?”柯明德说着,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魔核。

黑石岛虽然是出产魔核的蚌场,但每天的产量都是有数的,不能私吞。

死在黑石岛的三名魔染法师留下不少遗物,除去多米尼克的法杖被他的导师,戈登大师拿走,其余的被柯明德与林雷平分,也算发了一笔小财。

“都是永恒白塔的法师,不必见外。”两位法师没有收取魔核,直接把这门法术告诉了柯明德。

波尔夫曼分美酒术虽然奇妙,却只是最简单的初级法术,柯明德尝试几次,就掌握了要领。

“你这些天待在黑石岛,错过了一件大事!”

几杯小酒下肚,一名法师神神秘秘的说道。

“有人在东方发现了一条巨龙!”

柯明德一下子来了精神,他穿越至今,只在书籍上见过,从没见过一条活着的龙。

“那条龙什么样子?不是说巨龙已经灭绝了吗?”

根据资料记载,世界上所有的巨龙都在一千年前的魔法灾变中死亡,目前只能在一些巨龙的远亲身上想象这种传奇生物的荣光。

巨龙在传说中向来与神灵联系在一起,它们体型庞大,生有双翼,两条前肢略短,后肢较粗壮,尾巴强壮有力,能达到体长的一半,身体无比强壮,一旦成年,足以与黄金骑士媲美,除此之外,它们还拥有强大的法术天赋,是天生的法师。

巨龙拥有不亚于人类的智慧,通常独居,繁衍能力低下,但是寿命悠久,根据一些古老的传说,它们能够活到三千年。

三千年,从商朝到二十一世纪才不过三千年。

“听人说那里发生了地震,地面裂开了一道缝隙,那条巨龙就是从地缝里钻出来的,或许这头龙一直在沉睡,躲过了千年前的灾变,这才活到现在。”

“不对,我听说那是一条骨龙,是巨龙死后尸体变成的,并不是真正的巨龙。”

两位法师争辩一番,谁也没有争过谁,他们都只是道听途说。

岛上的三名法师觥筹交错,相互吹牛,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流逝。

银杯中的美酒喝完一杯立刻蓄满,柯明德新学的法术已经练习的纯熟。

两名法师喝了不少,虽说酒精度数不高,却也醉醺醺,返回房中休息。

柯明德即将突破白银骑士,身体素质各个方面都远超常人,仅是感觉微醺。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法师塔里安静下来,柯明德有些思念远在地球的亲人朋友。

第五十七章 白银骑士

一杯复一杯,不醉不停杯。

柯明德并非嗜酒之人,此时却停不下来,孤人只影,借酒消愁。

波尔夫曼的美酒术创造的美酒滋味随着他的心情变化,沉郁酸涩,却并不难喝。

“……浊酒一杯家万里,三杯两盏晚风急。东篱把酒黄昏后,酒阑不必看茱萸。共看明月应垂泪,君问归期未有期……”

借着酒兴,他竟念起诗来,排遣郁闷。

自从开始修炼冥想法,精神力愈发充足,一切的记忆都清晰无比,曾经学过读过的诗书轻易便能回想起来。

“我现在头脑聪明,过目不忘,放到古代考个状元岂不是轻而易举!”

李太白斗酒诗百篇的风流形象浮现出来,兴致一起,柯明德也不再用酒杯,拎起一只酒壶,左摇右摆,故作醉像:

“……酒酣胸胆尚开张,自古男儿当自强。一生负气成今日,且认他乡作故乡……”

酒越喝越多,心情越发的张狂,从一开始吟诵些哀怨思乡的诗篇,变得慷慨激情。

“……气吞万里如猛虎,顿开金锁走蛟龙。倚天万里须长剑,剑光如电气如虹……”

气血勃发,心中似有一团火在燃烧,身边没有宝剑,走到法师塔外,折下果树的一根枝条,摞掉树叶,当做剑器正握在手中。

横削竖砍,虎虎生风,用的是柯明德最熟悉的疾风剑术,进退有据,剑法工整凌厉。

渐渐地,酒气翻涌,动作不再标准,更加随性,挥洒自如,身随剑走,翩若惊鸿。

树枝的尖稍左摇右摆,劈开空气带起锐声,黑袍作响,猎猎风声。

“白虹坐上飞,青蛇匣中吼,徐抽寸寸刃,渐屈弯弯肘。杀杀霜在锋,团团月临纽。剑决天外云,剑冲日中斗。剑隳妖蛇腹,剑拂佞臣首……”

口中低吟,脚步踉跄,手中“剑稍”一抖,点在树上悬挂的红果上,刺个通透。

“剑刃”一甩,果子抛到空中,肩腰手腿一齐用力,手中剑花乱舞,瞬间将果子削成八瓣。

手中枝条的末端尾指粗细,木质也不坚硬,果子拳头大小,劈成八瓣,展现出极高的力量与技艺。

柯明德哈哈大笑,十分满意,甩了个剑花,手指在树枝上一弹。

一股斗气在体内酝酿已久,在指尖镖射而出,一下子将树枝打成两截。

“斗气外放!”

心中一惊,酒意立刻去了大半,当下沉下心思,细细体会斗气的状况。

心脏蓬勃有力,斗气遍行周身,已经能够达到脑部,滋养大脑精神。

他的精神力修为长进飞快,与斗气的滋养也分不开关系。

指挥着斗气,运行到掌心,如高屋建瓴,水到渠成,伸手一推,斗气从掌心喷出,打到地面上,吹起一片灰尘。

“威力有些小……”

柯明德十分失望,运足力气,又打出一掌。

经过多次试验,斗气在离体三十厘米内威力最大,相当于柯明德全力一拳,以他现在的实力,全力一拳,足以在钢板上打个拳印;一米以内威力逐渐减小,依然有些许杀伤力;到了一米之外,便如一阵风,只能将蜡烛吹灭。

想要达到电视剧中“降龙十八掌”的效果,百步神拳,万夫莫当,还要进一步精研,不是一日之功。

“斗气修炼到这一步,就要与自然界的魔力产生联系,使斗气生出属性,威力变得更加强大。”

“巨龙之力中有秘法,使斗气如磐石一般厚重,无往不利;疾风秘籍中的秘法,能够让斗气拥有风属性,一掌打出,百枝动摇;寒冰斗气中的秘法,使斗气冰寒无比,霜冻万物;烈焰剑法中有配套秘法,斗气灼热如火……”

柯明德坐拥超级打印机,虽限于能量,不能尽情使用,单单扫描一项功能就足够逆天,绝冬城大半的斗气秘法,都被他收藏。

“但是这些骑士秘籍,都比不上太阳神传授给我的引导术丰富、完善,不过神授引导术并未记载使斗气拥有属性的秘法,我要不要选择一门秘法修炼……”

柯明德思前想后,最终决定依照神授冥想法修炼。

骑士之道走得再远,也比不上法师。

一名见习法师,学会了冲击术,就比得上斗气外放的白银骑士,学会了冲击法球,便胜过了大部分的白银骑士,这还只是黑袍法师的水准。

骑士修炼到登峰造极的黄金阶位,也不见得能活够三百岁,而法师配置魔药,轻而易举的就能达到寿命的极限。

事实上,柯明德早就不把骑士之道放在心上,只是将它当做学习魔法之余的娱乐休闲,如果真的用心,使用过中级沸血药剂不久,就可以突破到白银阶位,何须等到现在。

……

三两个月的工作终于到期,柯明德坐着雪橇重返绝冬城。

远处的城池由小变大,漆黑的城墙庄严厚重。

柯明德心情愉快,忍不住哼起小曲,站起身扯了扯驯鹿的缰绳,驯鹿跑的更加欢快。

他用上了暗示术。

在黑石岛的几个月,可谓收获斐然。

诸多初级法术练习的纯熟,中级法术也掌握了四个,分别是冲击法球、飞行术、爆裂火球、中级魔力护盾。

更为重要的是,精神力已经达到极限,灵魂之眼铭刻成功,暗示术也已经在精神海中留下一个浅淡的印记。

骑士修为也已经达到白银水平。

来到绝冬城城墙下,大门并没有开,侧面的小门有士兵值守,许多人进进出出。

这次进城,柯明德发现了许多以前不曾注意到的事物,守卫体型健壮、身披厚重的金属铠甲,上面刻画了简易的防护法阵与用于维持温度的法阵。

城门口有一个灵魂游荡,衣着打扮和护卫近似,但是更加华丽。

“竟然还有灵魂守卫!不愧是法师之城!”

一进城门,像是从寒冬来到了盛夏,驯鹿张口喘着气,费力地拖动身后的雪橇。

柯明德伸手一指,雪橇漂浮而起,被驯鹿轻松托起。

“不用法杖施法的感觉,真是舒服!”

柯明德总算明白,为什么法师都集中在法师之城,别说每年要缴纳一枚魔核的魔力税,翻上十倍也是值得的。

“牛顿法师!”

走进永恒白塔,立刻有人牵走驯鹿和雪橇,几名仆人把雪橇上的东西搬到他的住处。

驯鹿有专门的养殖场所,在绝冬城外。城内寸土寸金,却是放不下魔法草药园、魔兽养殖场这些地方。

带着一只小木箱,登上楼梯,把这一个月收集的魔核交给专门的法师。

如果魔核已经被加工好,能够领取一些魔核作为报酬。

这些魔核确实已经加工好,不过都是岛上另外两位法师做的,柯明德没有领取。

出了登记处的门,看到小亨利路过,刚要打声招呼,听见身后有人叫他的名字。

“牛顿!你回来了!”

“是你!路西恩!”

两人热切的拥抱。

“你怎么样?我听说你在回来的时候被魔染法师偷袭了。”

“险死还生!”路西恩苦笑着摇头,“如果不是身上恰好有一件被动触发的魔法物品,挡住了他们的偷袭,你就见不到我了。”

第五十八章 百褶伞莲

路西恩邀请柯明德去了一家法师酒馆,招牌上施展了荧光术和暗示术,用花体字写着“紫晶葡萄”,吸引顾客到来。

酒馆看似简朴,客人也不多,环境清幽,然而仔细观察,会发现每一处卡座周围都布置了消音结界和控温法阵,屋顶下悬挂着盏盏油灯,灯油是魔法材料,散发出安定人心气息,温和明亮,清香无比。

这是一家只对法师开放的酒馆。

“尝尝这个,紫晶葡萄,这家酒馆的招牌!”

靓丽的女招待端上精致的餐碟,上面滴溜溜滚动着十余颗圆球,晶莹剔透,从内到外隐隐透出一抹紫光。

路西恩把汤匙递给他,示意品尝。

柯明德小心舀起一枚“紫晶葡萄”,端在眼前细看。

外壳半透明,如同冰晶,里面裹着紫色发光的液体,不像是食物,更像是工艺品。

放入口中,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冰凉,更不是冰块的口感,就像是一块桃酥,香气浓郁,嘎吱吱咬碎,紫色的液体入口,从舌尖传来一阵酸甜,继而哔哔啵啵一通乱炸,就像吃了一大口跳跳糖,咽下去后,又迅速变冷,透心冰凉。

浑身皮毛一紧,柯明德不由得打了个激灵,张开口吐出一团寒气。

“好滋味!好滋味!”

他连连称赞,又舀起一枚。

“这是这家酒馆的独门手艺,据说是传自灾变之前的配方,除了老板,没有人知道怎么制作。”

路西恩简单介绍,也舀起一颗品尝。

“一定很昂贵吧,让你破费了!”

“就当是赔罪吧,我的交接程序出了问题,险些连累到你和林雷,还好你们没事!”路西恩摇头苦笑,与柯明德碰了一杯。

“我与这家酒馆的老板熟识,写出的剧本都会拿到他的剧院中上映,凭借这个关系,才吃得到紫晶葡萄,一般人想吃都买不到。”

“林雷回来了吗?”柯明德问道。

“他这些天一直在白头山脉,寻找珍惜材料,为制作自己的魔法物品做准备。”

法师进阶到灰袍后,拥有了悠长的寿命,通常会准备材料,制作自己的专属魔法物品,林雷现在就开始准备材料,要么是已经进阶到了灰袍,要么是修炼到了一个瓶颈。

小酌几口,路西恩掏出两张精美的卡纸递给他:

“我的新剧本就要上映了,欢迎你来欣赏,这是门票,就在隔壁的紫晶剧院。”

辞别路西恩,柯明德返回法师塔,心里有些兴奋,也不知道维多利亚怎么样,知不知道自己今天回来。

“这不是小亨利吗!怎么坐在这里?”

小亨利坐在楼梯的拐角,小声抽泣,忽然见到有人经过,站起身连连道歉。

“怎么了?是不是又把花瓶打破了?”柯明德见他脸带泪痕,不由问道。

小亨利聪明伶俐,又难得的勤奋,十分讨人喜欢。

“牛顿法师,我刚刚做了检测,他们说,我没有成为法师的资质!”稚嫩的童声带着哭腔:“没有天赋真的不能成为法师吗?”

柯明德知道,小亨利从小就在法师塔长大,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法师。

“不能成为法师,你可以修炼斗气啊,炼成白银骑士黄金骑士,依然能够成为人上人。”他心中暗自叹气,出言安慰。

不是人人都能成为法师的。有些人冥想的效率极低,终其一生也无法将精神海充满,这样的人显然在法师的道路上走不远,除非身价富豪,大量使用珍贵魔药;还有的人难以将精神力探出体外,与魔力产生联系,这样的人即便精神力极为充沛,也用不出一种法术。

不过这样的人都是少数,更多的人无法成为法师只是因为缺乏知识的传承,小亨利只是恰巧倒霉罢了。

“我那里有一些斗气修炼的秘籍,如果你需要,可以去找我。”

“谢谢您,牛顿先生!”

告别小亨利,柯明德敲响维多利亚的房门。

“维拉在吗?”

门很快打开,露出一张宜喜宜嗔的俏脸。

“驯鹿中午就能到的,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遇到了路西恩,和他一起在酒馆坐了会,他送给我两张紫晶剧院的门票,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又是一个盛夏。

绝冬城外的落霞海变得一片赤红,站在城头远望,像是把太阳泡进了湖水。

柯明德与维多利亚坐在一艘小木船,在落霞海泛舟。

船上没有帆,也没有桨全靠魔法控制水流操纵航行。

维多利亚坐在船头,伸手掬起一捧湖水。

湖水看似赤红,捧到手里却是清清澈澈,透明见底。

柯明德阳面躺在船上,心里有些盘算。

超级打印机已经积蓄了三百多点能量,距离返回地球的日子越来越近,柯明德已经把自己能够接触到的托泰世界的特产全部扫描了下来,包括魔法物品、书籍、特色植物。动物等。

能够延长寿命的药剂是重中之重,他见识过三种不同的药剂,全部记录了下来。

而在这个世界十分常见的一些植物动物,放在地球,也将会起到重大的作用。

巴拉格蜥蜴的软骨能够促进骨骼再生,波尔特草能够制作天然的染发剂,巴法拉克的树皮能够治疗失明……

这些珍贵的物品放在地球,说不定能够带来新一轮的医学革命。

“超级打印机无法打印有灵魂的物品,打印出来生物也只是一团烂肉,不过他们的细胞都是活泼的,到了地球,要投资一些生物技术实验室,试试能不能把这些物种克隆出来,也算是造福广大地球同胞……”

以柯明德的水平,对于灵魂的了解极为浅薄,但通过灵魂之眼的观察,以及亲身的实验,他还是有一些了解。

在母体内刚成型的胎儿没有灵魂,大约在出生之前便会形成灵魂;除了少数几种魔法植物,大多数植物没有灵魂。至于灵魂的来源,它是怎么出现的,死后消失又是怎么回事,柯明德还一无所知。

他曾经打印过蚂蚁(体型较小消耗能量较少),身体器官能够正常工作,但是没有灵魂,一会儿就断气,也曾打印过鸟蛋,同样没有灵魂,放到鸟窝里,被孵出后与正常的鸟类一般无二,同样拥有灵魂。

“打起精神来,我们就要到了!”

维多利亚拿出一卷魔法地图,上面简单的画着几笔,一个小圆圈慢慢移动,代表他们的位置。

他们此行要去采摘一种稀奇的魔法植物,这种植物由迪拉殿下首次发现,全世界仅此一株,生长在落霞海北端的一片浅水,能够帮助法师进阶灰袍。

这种植物与莲花类似,叶子极大,有数十道脉络,花朵形态极为怪异,像是头朝下生长的莲花,盛开之后就像一把小伞,因此被称作百褶伞莲。

迪拉殿下曾试图移植栽培这种植物,却没有成功。

“那一片水域有很多斑棱鳄龟,我们要小心一些,不要惊动它们!”

“那可是中级魔兽,我们狩猎几头好了,也能赚一些外快。”

柯明德在黑石岛的时候,和路西恩一起杀死过一头斑棱鳄龟,对这种生物有些了解,心底跃跃欲试,想称量一番自己的手段。

这几个月,他又学会了几门法术,中级法术心灵操控的七种符文,铭刻进精神海四种,分别是坚定意志、灵魂之眼、暗示术和精神幻象。

第五十九章 鱼人部落

“你可不要随意动手,斑棱鳄龟群被激怒后,会卷起大浪,很容易破坏掉百褶伞莲……”

“百褶伞莲只够一个人进阶,而当初导师的弟子中,我和墨菲都快要到达进阶的边缘,她很发愁让谁使用,后来受邀到金雀花王国平叛,让墨菲法师收了王子作为学生……”

“教授学生要花很多功夫,为了补偿墨菲法师,导师决定把这次的果实交给墨菲法师使用,我气不过,就想起了你,把你推荐到了导师那里……”

百褶伞莲三年才成熟一次,如果错过这次机会,她就得再等上三年。

维多利亚说着说着,忽然笑了起来:“那会儿的我可真傻!”

最终,百褶伞莲还是落到她的手里,不是因为她收了一名弟子,而是因为半年前墨菲法师已经进阶到了灰袍法师。

目的地越来越近,水深逐渐变浅,赤红的湖水颜色也随之变淡。

“咦,那是什么?”

维多利亚指了指前方,拿起法杖给自己施加了“鹰眼术”。

天清气朗,视野开阔,柯明德循声望去,远处有一个黑点浮在水面。

一面给自己释放了鹰眼术,一面分心通过扫描观察前方的情况。

心分二用对如今的柯明德来说已经算不了什么。

一座简易的木质小楼安置在水中,一半浸在水下,另一半露出水面,几根立柱钉在水下的淤泥里,支撑起这座小楼。

泡在水中的木材有些腐朽,附满藻类扇贝。

两个类人生物坐在木楼里,胸口以下泡在水里,手里拿着三十多厘米长的尖刺。

这种生物身材矮小,在一米三左右,皮肤灰白,颈部粗壮,上肢发达,脑袋光滑没有毛发。

两只眼睛溜圆,间距极大,就像兔子的眼睛,几乎长在额角;没有鼻子,只有两个细小的鼻孔,嘴唇上下有四根肉须,颈部布满褶皱,皮肤湿润,肩背胸腹生长着青绿色的鳞片。

手脚各有四根指头,指间有蹼,指甲锐利,赤身裸体。

“是鱼人!奇怪,这里怎么会有鱼人?”

维多利亚仔细的看了半天,皱着眉问道。

鱼人是一种分布极为广泛的智慧物种,品种繁多,有深海鱼人、浅海鱼人、淡水渔人、滩涂鱼人等几十个品种,从沼泽地到几百米的深水,从极寒冰域到热带海域,都有它们的存在。

落霞海同样有鱼人分布,不过数量极少,大多是滩涂鱼人和浅水鱼人,分布在落霞海的西岸。

百褶伞莲生长的位置距离鱼人活动的水域极远,而且生活着一大群斑棱鳄龟,按理说不会有鱼人在这里生存。

“我们悄悄过去,勘察一下情况,不要说话!”

维多利亚释放了隐身术,操控水流向鱼人岗哨行去。

普通的鱼人没有魔法天赋,偶尔发现有魔法天赋的鱼人,会被整个族群重视,不可能充当哨兵,因此二人丝毫不担心被小木楼里的鱼人哨兵发现。

小船靠近木楼,在法术的作用下,水面没有荡出一丝涟漪,两个鱼人丝毫没有察觉。

“真恶心!”

维多利亚用传声术说话。

只见两只鱼人呜呜啦啦相互交流,不时从木楼浸在水下的部分揪出贝壳,丢进嘴里。

鱼人的语言文字与人类一样,都是神灵创造的“通用语”,但是它们的发生结构与人类迥异,因此听起来就像两门语言,只有对鱼人研究极深的法师才能与它们交流。

“你能听懂它们说话吗?”柯明德悄悄问。

“我从来都没有学过鱼人语。”维多利亚撇撇嘴,“你呢?”

“唔,他们在说,黑色贝壳的要比白色贝壳的更有嚼劲……”柯明德故作深沉,却被维多利亚捶了一拳。

“你可真恶心!”

“我们怎么办,要不要继续去采摘百褶伞莲?看样子百褶伞莲正好在这些鱼人的巢穴里。”

“有什么好怕的,我来保护你。”维多利亚自信道。

“这些鱼人不会把百褶伞莲糟蹋了吧?”柯明德忽然想起了什么,有些担心,他虽然没有到进阶的边缘,也吃不到今年的果实,但他有打印机,如果宝物被鱼人糟蹋了,对他也有损失。

“导师在百褶伞莲上布置了魔法阵,它们察觉不了,只有使用钥匙才能摘到它。”

她托起一块白色的石头,在柯明德面前晃了晃,这颗石头散发着微弱的魔力波动,正是开启法阵的钥匙。

两名法师丝毫没有把这些皮肤粘滑的生物放在眼里,侏儒一般的身材,又没有施法能力,怎么会让高贵的法爷重视?

小船继续行驶,又经过两个岗哨,鱼人对此毫无察觉。

“这里的鱼人数量怎么这么多?”

柯明德面色如常,心里却重视起来。

通过扫描,他已经发现了近千名鱼人,根据书籍记载,鱼人的社会结构简单,生产力低下,通常几十只就是一个族群,超过百只鱼人,已经算是大族群了,而这里的鱼人数量破千,完全不符合常理。

这一代的水产不足以支持上千鱼人的消耗,除非,这一群鱼人中有施法者。

鱼人的施法者不同于人类法师,能够直接利用混乱的魔力施法,不需要法杖的帮助,更像是魔兽。

只要有施法者的存在,就能通过法术制造大量的食物,拥有如此庞大的族群也就不足为奇。

这些施法者被称为鱼人祭祀,全靠天赋觉醒,因此法术传承断断续续,大多都只会天赋法术,只有少数鱼人部落拥有系统的魔法传承。

这些部落,无一例外都是极强的部落。

除此之外,柯明德另有发现,根据迪拉殿下所说,这里生活着一大群斑棱鳄龟,可现在一只都没有发现,显然是被鱼人驱逐或杀死了,这些鳄龟虽然不强,但也都是中级魔兽,绝不是普通鱼人能够赶走的。

或许他在黑石岛杀死的鳄龟,就是被从这里赶走的。

“维多利亚,这里的鱼人数量很多,可能会有鱼人祭祀存在,这儿的斑棱鳄龟也都不见了。”

柯明德悄悄提醒。

维多利亚眉头微蹙,她也发现了这个鱼人部落的异常,心里有些犹豫。

她现在卡在进阶灰袍的门槛,丝毫没有头绪,全靠修炼不知道要等多久,只要取到百褶伞莲,立刻就能成为灰袍法师。

“我们摘下伞莲就走,不会惊扰它们的。”

鱼人性情残暴,对于侵犯自己领地的生物手段残忍,否则以他们法师的身份,早就光明正大的进去了。

维多利亚最终做出决断,对船只释放了匿踪术,遮掩魔力的波动,向鱼人部落深处驶去。

柯明德警惕心提到最大,时刻开启扫描,以他现在的精神力水平,坚持五六个小时不成问题,但为了保留充足的精神力用来施法,不能无限度的使用扫描。

鱼人既能在水下生活,又能够离开水活动,通常一半身躯泡在水里。

建筑制作的极为简陋,墙壁断断续续,勉强有个屋顶遮住阳光。

年轻健壮的鱼人热衷于斗殴,到处都有雄性鱼人和雌性鱼人不分场合的交配,水面被污染的臭烘烘一片。

遍布整个落霞海的红藻在此处绝迹,这些东西对水质的要求非常高。

维多利亚厌弃的别过脸,这些鱼人没有固定的配偶,没有伦理观念,闲来无事只知道斗殴和交配,不开入目。

“该死!”

维多利亚小声诅咒。

眼前的水面飘着一片片莲叶,每一片都有双人床大小,却被鱼人撕扯的一块一块,几乎找不到完整的莲叶。

“这就是百褶伞莲吗?”

柯明德询问。

维多利亚点点头,掏出了“钥匙”。

白色的石块隐隐发光,一明一暗,犹如呼吸。

“就是这里!”维多利亚通过钥匙的感应,找到了目的地。

空荡荡一片水域,什么也没有,察觉不到一丝魔力波动。

迪拉殿下技艺高超,布置的法阵过了三年依旧运行完好。

柯明德环视四周,两头鱼人正在莲叶的阴影下**,丝毫没有发现这里的动静。

维多利亚向钥匙注入魔力,一朵洁白的花朵渐渐浮现在眼前。

挺直翠绿的茎秆,斗大洁白的莲花倒垂,真的像是一把小伞。

“糟糕!”

维多利亚惊呼一声。

法阵处,一股强烈的魔力波动散发出去。

第六十章 鱼人法师

“糟糕!”

一股魔力波动以百褶伞莲为中心辐射出去,一下子解除了匿踪术的效果。

小船、法师、水中亭亭而立的伞莲暴露出来。

远处媾和的两只鱼人停下动作,惊讶的望过来,继而发出聒噪凄厉的叫喊。

柯明德顾不得隐藏身形,抽出法杖,一记昏睡术放了出去,两只鱼人立刻没了声息,沉到水下,身子还连在一起。

这仅仅是一个安慰性的举动,刚才的魔力波动,在法师的感知中,就好像放烟花一样显眼。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动静!”

维多利亚满脸惊慌,她并不知道开启法阵会有如此剧烈的魔力波动,连忙把手自下而上伸入花苞,采摘果实。

百褶伞莲花朵向下生长,已是天下之奇,更加奇怪的是还它生出的“果实”。

没有花蕊,亦没有莲子,在花心处是直挺挺青葱般的茎,围绕花萼处,凝聚着一团透明的液体。

这团纯净水般液体,正是百褶伞莲的“果实”,能使法师进阶灰袍的奇物!

维多利亚操纵“法师之手”,小心翼翼的将“果实”从花朵中摄取出来。

“果实”漂浮在半空中,拳头大小,凝而不散,晶莹剔透,像是在太空失重环境中的水球,也就一口的分量。

“来不及了,我们快走!”

柯明德连忙把花朵和“果实”扫描下来,重新给小船施加了隐身术,催动水流就要离开。

通过扫描,他已经看到无数鱼人战士向这里赶来,情况紧急,他使用了施法时间最短的隐身术。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还没有掌握更加全面强大的匿踪术。

维多利亚一手托着水球,另一手挥动法杖,重新加持了匿踪术。

小船灵巧的穿过鱼人间的缝隙,这些鱼人又蠢又笨,被经过的木船撞到,找不到罪魁祸首,竟和同伴厮打起来。

“要遭!”

柯明德刚升起这个念头,只见平静的水面忽然掀起波涛,一座水墙升起,高十米宽十米的大浪,裹挟着木块、污物、嚎叫中的鱼人,如同巨掌一般拍下。

就像是苍蝇拍打向被黏住的苍蝇,无可躲藏。

“魔力护盾!”

“冰盾术!”

柯明德和维多利亚同时用出了防护法术。

轰隆!

水流在耳边轰鸣,小船被浪花拍成碎片,匿踪术的效果再次被破坏。

好在两人精熟水性,在波浪之中稳住身形,臂挽臂连在一起。

维多利亚正小心翼翼的护住“水球”,不让它被湖水污染,柯明德迅速打印了一个小巧的塑料瓶,递给女法师。

维多利亚聪慧无比,无需讲解,瞬间就弄明白了塑料瓶的用法,小心将果实装了起来。

周围的鱼人同样遭受了巨狼的拍击,筋断骨折,鲜血直流,乱糟糟的一片,无暇顾及显形的柯明德二人。

无风起浪,必有因由,不用二人细想,始作俑者已经出现在了面前。

两列鱼人士兵整整齐齐,不同于赤身裸体的普通鱼人,这些士兵身上穿着皮质的铠甲,手执金属武器。

这种金属材质优良,不惧锈蚀,坚硬无比,只是略脆,用于打造适用于水中搏杀的分水刺恰到好处,是鱼人族独有的冶炼配方。

两列士兵中间,是两扇坚固的巨大贝壳,如小舟一般浮在水面,贝壳中密密麻麻铺着一层珍珠,一位鱼人法师半躺在珍珠之上,半倚着另一扇贝壳。

白色的皮肤、银白的鳞片,身上披散着一条洁白的皮袍,光溜溜的头上顶着一座王冠,瑟银打造,镶满魔法宝石,脖子上带着一串珍珠项链,每颗珍珠的直径足有五厘米,让人想起了沙僧脖子上的珠串儿,指间的蹼打了小孔,细密的首饰从里面穿过。

贝壳的宝座旁簇拥着极为雌性鱼人,袒露着丰满的**,鱼人也是哺乳动物。

此人正是这群鱼人的首领,强大的施法者,刚才的波浪正是它施展的法术。

“珠光宝气!壕无人性!”

即便审美与人类不同,柯明德脑海里还是浮现起这两个词汇。

“尊敬的鱼人法师,我二人来自绝冬城的永恒白塔,误闯入贵部,还请原谅。”

维多利亚从水面浮出,脚下变成一块浮冰,用法术清洁干燥了法师袍上的水迹,向着鱼人法师深施一礼。

鱼人文明低下,却极为敏感自尊,倾慕人类发达文化,却受不得人类低看。在鱼人的贵族阶级,也就是法师阶级,比人类的贵族还要在乎礼数,它们甚至以自己的鱼人口音为耻,依靠法术来交流、使用通用语。

因此,人类与鱼人的交流,最为注重礼节,稍有懈怠便会引起它们的愤怒。

柯明德也学模学样,施了法师礼。

“永恒白塔?我听说过,是白袍殿下迪拉法师的法师塔。”

鱼人法师眼皮不抬,嘴唇不动,揉捏着宝座前的雌性鱼人的胸脯,一股意念直接出现在了柯明德二人的脑海。

灰袍法师!

眼前的鱼人至少是灰袍法师!

只有灰袍法师才能够直接使用意念与其他人交流,这不是法术,乃是灵魂足够强大后自然而生的能力。

柯明德心头一紧,刚才还有一较高下、强行闯出的心思,此刻全部熄灭。

“听它的话,分不出善恶喜怒,但它还是知晓迪拉法师的,想必不会冒着触怒白袍殿下的风险加害我们。”柯明德心思电转,判断自身的处境。

“尊敬的鱼人大师,我们奉迪拉殿下的命令来此猎杀一些斑棱鳄龟,收集一些魔药材料,不知此地是贵部的领地,无意触犯。”

他斟酌着字句,说出了编造的理由。

柯明德并不担心鱼人法师知道事情的真相,原因有三,百褶伞莲被法阵隐藏,不为人所知;采摘过后,暴露的伞莲已经被巨浪摧毁,不再存在;唯一的目击者,那两头交配的鱼人中了昏睡术,现在还在水底躺着呢。

“原来如此!”鱼人法师的意念无喜无怒,“难得有人类法师前来,我令人布置宴席,还请赏光。”

精神意念交流比语言更能表现情绪,传说远古诸神使用的“神语”便包含了意念交流。

人类的语言只有声音,算上文字还有图像,通过这两种载体表达含义。

柯明德看过一本书的记载,神语复杂丰富,表意明确,有声有音、有色有味、还有意念内容。

神语只在诸神之间流传,偶有圣法师也对此有所研究,然而自从千年前的灾变以来,已经绝迹人间,再无人能够了解一分一毫。

此时鱼人法师的意念无法传出情绪,要么是它本身平静无比,要么就是刻意隐藏。

“既然此地已经没有了斑棱鳄龟,我们要迅速返回,告诉导师这一情况,无法多留,还请大师谅解。”

维多利亚顺着柯明德的话婉拒鱼人法师。

鱼人法师额头一皱,手从雌性鱼人身上拿下,坐正身躯。

鱼人没有眉毛,但能看得出它的不高兴,柯明德心中忐忑,暗道要遭。

“弗林大师,这两个法师恐怕是绝冬城派来的探子,窥视你我的密会,还是除掉为好。”

正在这时,鱼人法师身后竟走出一个人类,踏水而行,面色威严苍老,身穿彩色法袍,绘有花边兽纹,却不是正统的法师服饰。

此人刚才默不作声,柯明德二人注意力都放在鱼人法师身上,此刻才发现这名人类法师。

柯明德下意识扫描一下,心脏几乎都要跳了出来。

此人浑身上下竟无携带法杖,而他分明用了法术,才站在水面之上。

是魔染法师!

第六十一章 古代传送阵

在法师袍的遮掩下,柯明德挥动法杖,释放了传声术。

在灰袍法师面前,他的动作一览无余,柯明德自己也清楚,但此时此刻也顾不得那么多。

“那人是魔染法师,我们得想办法逃走!”

维多利亚娇躯一抖。

“阁下多虑了,无人知道贵教与我族的练习,这两名法师实力低微,怎么会是绝冬城派来的探子呢?”

鱼人法师面色不变,回应魔染法师。

“事关重大,这两人还是除掉为好,弗林大师若是懒得动手,在下乐意代劳!”魔染法师皮笑肉不笑。

“他们是白袍殿下的弟子,误入我的领地,放走就是了,况且他们也不知道你的身份。”

鱼人法师断然拒绝魔染法师的意见。

鱼人虽然与魔法之神的教会结盟,却不是他们的走狗,不可能为了他们去得罪白袍法师。

况且白袍法师手段高超,神秘莫测,这两名黑袍法师死在此处,说不定立刻就会被绝冬城的白袍法师知道。

预言派系的法术是魔法中的明珠,向来只掌握在人类法师手中。

弗林大师虽然贵为黑袍法师,拥有一支鱼人部落,但在强大的绝冬城面前,同样微不足道。

它冒不起这个险。

魔染法师眼中精光闪现,他此次前来,就是要把这个鱼人部落绑到教会的战车上,眼前正是一个好机会。

“哈哈哈!”他忽然大笑,“我这次前来,还要感谢弗林大师提供的线索,不然我们也不会找到绝冬城外的法师驻地,轻而易举的杀死绝冬城的法师,为牺牲在圣战中的勇士复仇!”

鱼人法师登时色变,白色的皮肤变得铁青:

“瑞克,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它不顾礼节,直呼默然法师的姓名,甚至不再使用精神力交流,转而用嘲哳的鱼人语。

瑞克仿佛没有听出他的怒意,语气越发的恭谨“在下代大祭司,向弗林大师表示谢意,大祭司答应下来,一旦绝冬城被完全净化,整片落霞海全部交由鱼人族管理。”

弗林一听,脸色再次变化:“大祭司果真的这么说过?”

“我一个小小的灰袍法师,怎么敢伪造大祭司的口令!”

瑞克言语恭谨,心里却不屑一顾:“愚蠢的鱼人,若非掌握了古代流传的秘密,早就被教会净化了,这种肮脏的生物,怎么配在世界上生存。”

无论内心多么看不起鱼人,瑞克也不敢明面上触怒他,甚至不敢亲自下手击杀两名绝冬城的法师。

“呵呵呵!”鱼人法师发出古怪的笑声,转过脸面向柯明德二人。

“刚才的话你们也听见了,恐怕不能放你们离开,还请在此处住上一段时日。”

鱼人法师还是没有决定下杀手,有些蛇鼠两端,优柔寡断,也足以证明白袍法师强大的威慑力。

一股强大的精神力向柯明德扑来,天空似乎矮了几分,仿佛身处深水之中,呼吸都变得困难。

这不是心理错觉,是灰袍法师强大精神力造成的震慑效果。

“尊敬的……”

维多利亚的肩膀都在发抖,恐惧至极,然而话刚说了半截,忽然仰起了脸,高举法杖:

“眩光术!”

一道亮光陡然出现,高强度的光亮刺人眼目,附近所有人瞬间失去视力,眼前白茫茫一片,泪水横流。

“混账!”鱼人法师用探测类法师一感应,两名人类法师已经腾飞到半空中,迅速离开。

“飞行术!”

“加速术!”

“和风守护!”

“风之祝福!”

……

柯明德二人恨不得把学过的所有风系法术都使出来。

“禁止飞行!”

眩光术的效果出乎意料的好,施法地点周围三十米的鱼人都受到了致盲效果,鱼人法师和魔染法师更是受到了重点照顾。

眩光术对近距离的目标能够造成永久性的失明,虽然法师可以用法术来治疗双眼,但仍需十到二十分钟恢复,这一段时间,足够两人飞离鱼人的领地。等逃出鱼人法师的视线,只要使用匿踪术,那可就天高任鸟飞了。

在魔染法师高调的说出不该泄露的话时,柯明德就知道不妙,君不见班超出使西域,如何威震万邦。当下与维多利亚商议,定下这一简陋的计划。

可是他们仍然低估了灰袍法师的强大,禁止飞行这一个中级法术覆盖极远,两人顿时从天空坠下,跌落水中,此时才堪堪逃离百余米,周围聚集着一群鱼人士兵。

“捉住他们!”

鱼人法师暴跳如雷,被两名黑袍法师戏耍,简直是莫大的屈辱,贝壳宝座下腾起一股浪花,裹挟着它飞速向柯明德两人落点冲去。

一路上的鱼人躲闪不及,被撞得头破血流,人仰马翻。

也来不及治疗双眼,直接使用法术侦查周围的环境。

灰袍法师还需依靠法术感知周围环境,不像白袍法师,直接就能将精神力当做感觉器官。

魔染法师此时却好整以暇,安然不动,正要借此机会看看鱼人法师的实力。

柯明德两人掉到水里,来不及反应,呛了一肚子水,好不容易浮回水面,一群鱼人战士已经围了上来,叫喊着挥动手中的兵器。

“抗拒光环!”

柯明德使出一种初级法术,周围五米的鱼人立刻被推开,形成了一个空荡荡的圆环。

“水肺术!”

维多利亚体质不如柯明德,从空中掉下,脑子晕晕乎乎,柯明德连忙为她和自己套上水肺术,扯着她的手飞速游动。

柯明德在黑石岛每天要潜入七八十米深的水中,游泳技术早已磨炼的炉火纯青,再加上白银骑士的体质,哪怕拉着一个人,也游得飞快,远胜这些一生都生活在水中的鱼人。

维多利亚好不容易从眩晕中恢复过来,给柯明德加持上速泳术。

水流从口腔鼻孔进入,涌入肺中,却丝毫没有感觉不适,只是较呼吸空气吃力一些,像是待在羊水中的胎儿,这正是水肺术的效果。

“我们该怎么办?”

维多利亚回头张望,鱼人法师脚踩浪花,愈来愈近,挥手打出迟缓术水牢术以作牵制,却没有起到丝毫作用,鱼人法师在身边使用了“反魔法结界”这一高级法术。

眼见鱼人法师已经追至五十米的距离,她不知所措,用传声术向柯明德询问。

柯明德哪有功夫回应,一面竭力游泳,一面全力开启扫描,寄希望于发现什么能够躲避的地形。

“咦?”

这一片水域在落霞海中算是浅水,也有十米的深度,百褶伞莲便在水下生长了一丛十米长的根茎。

这种魔法植物生长范围近千平米,却只是一株,,粗壮的根茎深埋在水下肥沃的淤泥中。

在根茎之下,淤泥之中,柯明德通过扫描,发现了一座石质圆盘,上面刻画了种种符号。

“古代传送阵!”

柯明德在书中见过,绝冬城中也有一座传送阵,通往其他魔法城市。

身形一转,柯明德拉着维多利亚向水底潜去。

第六十二章 紫色空间

湖底是不知沉积了多少年的淤泥。

石缝里生长着水草和小鱼,黑秋秋的水蛇来回扭动,螃蟹打出一个又一个孔洞。

“我们来这里做什么?”维多利亚被柯明德硬拉到水底,慌乱的询问原因。

“逃命!”

柯明德张开口回答,口腔中全是湖水,声音变得古怪无比,难以辨认。

“快帮我清理掉脚下的污泥石头,下面有一座古代传送门!”

他不得已用了传声术,稍一耽搁,鱼人法师已经追了过来,停留在离两人十米高的水面上。

“你们很明智,停下来迎接我的审判,在伟大的灰袍法师面前,逃跑是无用的。”

眼看柯明德二人认命似的放弃逃走,停在水底等死,它这才有暇抬起手,给自己的双眼治疗。

鱼人法师胜券在握,反而不在着急,慢条斯理的说着威胁的话,动作彬然有礼,活像人类社会一位养尊处优的大贵族。

“伟大的弗林大师本打算设宴宴请你们,却遭到你们卑劣的偷袭,念在你们出身永恒白塔的份上,我会饶恕你们的性命,不过,你们依旧要为自己的举动付出代价!”

它极尽嘲讽,它对人类文明有有多么向往,此刻便对两名人类法师有多么鄙弃。

不过它依旧不敢痛下杀手,白袍法师的强大令他不敢冒一丝风险。

“……你们要用自己的肉体,取悦伟大的弗林大师……”

鱼人法师喋喋不休,肮脏的话语通过意念传入两人的脑海,柯明德充耳不闻,

魔染法师也赶到此处,见鱼人法师说话愈发猖狂,同为人类,心中极为不悦,虽未明说,对鱼人的印象更加恶劣了几分。

在鱼人社会中,雌性鱼人以鳞片色彩、光泽为美,人类女子浑身上下只有手脚上有少许鳞片(指甲),皮肤上没有顺滑的粘液,身上还有肮脏丑陋的毛发,但对于高等文明的征服欲,让它忽视了容貌的差异。

柯明德小心翼翼拨开脚下的淤泥石块,湖水变得浑浊,通过扫描仔细观察刻画着传送阵的底座。

石质坚硬,不知经历了多少年,上面没有丝毫划痕,深深浅浅曲曲折折的符文相互勾连,组成一副复杂的法阵。

法阵中央是拳头大一块凹陷,柯明德见过绝冬城的传送阵,知道这里是用来安置能量源的位置。

湖面之上,鱼人法师已经调整好姿态,悠然坐在珍珠宝座之上,不知从哪里扯来一头雌性鱼人,拦在怀里。

周围的鱼人战士也聚集了起来,沉下水底,将柯明德二人团团围住。

魔染法师凌空站立,看着下面热闹的场景,心中阴谋诡计层出不穷:“鱼人还是不敢直接杀死这两人,我应该用什么法子呢?……可惜我不会擅长暗示术,不然在无形之中,诱导鱼人杀死他们……”

两名强大的灰袍法师,面对无法反抗的猎物产生懈怠,是再正常不过的情绪,可能成为灰袍法师的人,那个不是人精?那个会放任猎物在自己手底下搞小动作?

这还要归功于柯明德刚刚铭刻在灵魂中的暗示术。

暗示术是初级心灵法术,杀伤力远不如元素类法术直观,对心灵强大的目标作用极为微弱,但胜在施法隐蔽,无需魔力,某些时候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就像现在。

暗示术的生效极为侥幸,一方面,鱼人法师没有必杀他们的决心,魔染法师面对自尊到极为敏感的鱼人不好越庖代俎;另一方面,柯明德二人已是釜底游鱼,瓮中之鳖无丝毫抵抗之力。

但也仅此而已。

魔染法师眼睛受到炫目术伤害,虽经过了治疗,但看东西还是模糊一片,忽然间,他发现脚下的湖水变得浑浊起来,还以为是眼睛的错觉,抬头一看,远处的湖水依旧灿烂如同朝霞。

“水是不是浑浊了?”

他随口询问身边的一个鱼人战士,鱼人战士乌拉乌拉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大地之声!”

心中好奇,他使用了铭刻在灵魂中的探知类法术。

大地之声自从铭刻入精神海,时时刻刻都在生效,然而在落霞海,土系法术的受到极大削弱,法术的被动效果几近于无,只好调动魔力主动释放。

刚一收到法术的反馈,他破口大骂:“弗林,再不动手他们就要跑啦!”

一面说着,凝聚起强大的魔力。

“大地脉动!”

地壳翻滚,发出隆隆巨响,水面激起三米高的浪花。

鱼人法师也不傻,顷刻间了解了水下的一切,用出了天赋法术“怒海惊涛”。

片刻之后,水面平息,湖水在魔力的作用下重新澄清,水底空余一座石盘,两名人类法师不见踪影。

“咳!咳!”

一阵呛咳,将肺里的水全部吐了出去,两人这才有精神探查周围的环境。

四周空旷死寂,漆黑一片,远处的天边透着蓝紫色的光亮。

除去脚下的传送阵,就像是身处一片空旷的足球场。

一派凄清阴森的格调。

脚下的传送阵透出一丝光亮。

“糟糕!他们要追上来!”

来不及细想,柯明德扯着维多利亚从石质的传送阵跳下,随手打出一记冲击术。

传送阵丝毫无损,光芒越来越强,柯明德又发出一记冲击法球,在石盘上留下浅浅的一丝痕迹,却依然没有阻止传送的进行。

“裂解射线!”

维多利亚取出一幅卷轴,放出一道灰色的光线,打在传送阵上。

咔咔啪啪!

传送阵龟裂,传送停止!

……

“是古代传送阵,我们快追过去!”弗林与瑞克潜到水底,仔细观察。

魔染法师和鱼人都可以利用混乱魔力施法,对魔核的需求小于正统法师,但也会携带一些以备不测。

两名灰袍法师艺高人胆大,也不担心传送阵对面是否有埋伏,果断清理掉传送阵上用过的魔核,换上新的。

魔力涌动,发出微弱的光亮和噪音,几秒种后,传送阵又沉寂下来。

“该死!他们破坏掉了另一端的传送阵。”

“结果还算可以接受!”魔染法师心中权衡:“与鱼人部落的结盟可能会泄露,但也将它们强行拉拢到教会一边。”

他抬眼看了看,鱼人法师一张脸已经黑如锅底。

……

“真是惊险!”

柯明德一面用抽离水分,干燥自己身上的法袍,一面回顾刚才的惊险。

心有余悸!

眼见大地脉动与怒海惊涛的恐怖魔力就要降临,这种强大的力量能够将钢铁击碎,哪怕柯明德是白银骑士,哪怕他已经用上了各种防护魔法,面对如此强大的法术,依旧陷入绝望。

就在这时,一道无形的屏障升起,阻挡住莫能相御的强大法术。

中级法术:力场护盾。

迪拉大师亲手抄写的高级法术卷轴。

法术卷轴与法术书不同,法术卷轴是一次性的,里面封存了书写时充入的魔力,因此使用者只需将卷轴打开即可,无需使用魔力。

法术卷轴的制作需要消耗许多珍惜材料,并且只能保存数月,做的好的,才能保存一年,因此极为贵重,维多利亚身上也只携带了三张,高级法术力场护盾、中级法术裂解射线、中级法术治疗重伤,这一下子就用掉了两张。

想当初柯明德还借口使用毒云术法术卷轴,真是无知无畏,好在无人深究,现在想起真是笑掉大牙。

“不对!这里的魔力竟然如此温驯!”

维多利亚惊呼。

柯明德这才注意到,周围的魔力充沛无比,活泼温顺,释放法术非常轻松,甚至比绝冬城人为创造的施法环境还要适合法师生活。

“这到底是哪?”

地面平整无比,全石铺就,没有丝毫缝隙,远处的莹莹紫光闪耀,周围空无一物,四下寂然无声。

第六十三章 龙穴

这片空间是一个近似球形的空间,柯明德的扫描范围半径有三千米,整个空间一览无余。

地面平整,是穿过球心的平面,半径约为一千米,站在地面上,天高千米,地深也是千米。

千米之外的地方,无法在扫描中显现一丁点东西,就好像扫描的范围一下子缩小。

柯明德从未见过如此奇妙的情景。

地面是平整的白色石头,色泽质地汉白玉相仿,是柯明德从未见过的一种材料,整个空间的地面是一块完整的石板,表面绘着云纹图案,厚达六米,石板之下是泥土与岩石。

整片空间一共有四座传送阵,平均分布在四面,与柯明德刚刚使用的传送阵形制相仿,三座已经破碎,还剩一座完好。

“还好,有出去的途径!”

柯明德松了一口气。

“这是在哪?魔力如此活跃……”

维多利亚飞了起来,施法照亮这片空间,向远处眺望。

“那是什么?”

她指着散发蓝紫色光芒的方位。

那时一座圆形水池,直径约十米,深两米,里面充满了一种液体,散发着蓝紫色的光辉,水池中央,悬浮着一个头颅大小的圆球,在紫色的液体中沉浮。

两人靠近过来,仔细观察。

液面无风却漾起微澜,给人一种粘稠之感。

“这是什么液体?”

两人对视一眼,好奇不已。

维多利亚拔下一根亚麻色的头发,小心翼翼的蘸入水池中。

头发与紫色液体稍一接触,化为灰烬,冒起一股青烟。

“呀!”

维多利亚尖叫一声,抛掉手中的长发,连连后退。

“怎么了?”

柯明德吓了一跳,迅速离开水池边缘,扶住维多利亚。

“就在头发接触到紫色液体的时候,我就好像被电了一下,十分疼痛。”

她张开手,纤纤玉指,看不出丝毫伤痕。

“好危险!”

水池依旧是刚才的模样,发丝已经消失不见。

两人站在水池边,再不敢靠近。

“这到底是什么液体?打印竟如此昂贵!一升就要消耗一百点能量!”

柯明德暗自心惊,从地球到异界,还是第一次见到耗能如此之高的东西。

“什么!漂浮在中间的圆球更加珍贵!单单扫描就要十多点能量!打印更是要几千点能量!真是……真是恐怖如斯……”

柯明德倒抽冷气,把这个圆球扫描下来,万一自己活上个几千年,也能打印得起。

空间不大,两人不一会就看了个遍,最终在唯一完好的传送阵前停住。

“这可能是远古时期的圣魔法师开辟的异度空间,中间的神秘水池可能是某种具有特殊功能的魔法建筑。”两人猜测。

根据文献记载,圣魔法师能够开辟半位面,作为自己独有的领地,在魔法灾变之后,圣魔法师绝迹,这些异度空间失去了维护,一个个朽坏坍塌,不复存在。

这里可能就是幸存下来的半位面。

“也不知这座传送阵通向哪里?那边危险不危险……”

两人商议片刻,决定先在这里恢复到最佳状态,再出去也不迟。

休息了半天,维多利亚取出盛放百褶伞莲果实的瓶子,决定在这里服用,突破到灰袍法师之后,无论传送阵通向哪里,都能更好的保护自身。

见维多利亚进入冥想,柯明德百无聊赖,围着紫色水池转了几圈,企图发现什么信息,可惜一无所获。

他来到空间的边缘,这里并没有明显的接线,眼前灰蒙蒙一片。

先用法杖试试,感觉并无危险,伸手一摸,却怎么也够不到空间边缘的灰雾。

他朝向灰雾走了几步,灰雾仿佛退后一些,与他的距离丝毫不变。

柯明德在脚下做了个记号,再向前迈步,可是每迈一步,灰雾就退后一分,印记跟着他前进一步,他最后跑了起来,记号也跟着移动,始终就在脚下。

回头一看,距离水池的距离还是那么远,他丝毫没有移动一丁点。

柯明德大感惊奇,朝左走了几步,记号果然停留在他的右边。

“只要不朝边缘走,丝毫没有异常,而往空间边缘走,就像是原地不动,永远也接触不到边缘。”

他掏出一颗低级魔核,用力向灰雾抛去,叮当一声,魔核掉在脚下。

“古怪!真是古怪!我明明迈开了脚,怎么会原地不动呢?”

这种感觉让人想要吐血,柯明德实在是想不通,将此事抛诸脑后,回到维多利亚身边。

维多利亚盘膝而坐,面色平和,周身散发着一阵阵精神波动。

“这一份百褶伞莲的‘果实’能够让人构成中级法阵,进阶灰袍,堪称无价之宝,而我把它打印出来,仅需两点能量。”

“可惜这种奇物只在构建中级法阵时起效,我目前还用不到。”

柯明德又想到了水池中的神秘液体和圆球,也不知这种昂贵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肯定很珍贵!”

他心中好奇无比,捡起维多利亚用过的瓶子,用法师之手操控着,慢慢放进池中。

嗡!

脑袋像是被敲了一棒,用于操控法师之手的精神力一接触到神秘液体,竟也被腐蚀殆尽,法师之手失去操纵,塑料瓶跌入水池,同样化为一股青烟,消失不见。

“好可怕!竟然还能腐蚀精神力!”柯明德面色惨白,冷汗都低落下来,就像被人用精神冲击攻击到。

缓和了好一会,才恢复过来。

他突然灵机一动,仿照水池边缘的石质材料,打印了一支小瓶子,配有螺纹瓶盖,还有一个提把。

捏住提把,小心将石瓶探入水池,装满紫色液体。

瓶子外壁上的液体悉数滑落,毫不沾染,将瓶盖拧上,晃了晃,一滴不漏。

他捏住提把的手指像是轻微触电,有一丝微麻之感。

“带回去问问迪拉法师,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把神秘空间又逛了个遍,确定再无一丝发现,他回到传送阵附近,躺在地上,欣赏维多利亚美丽的脸庞。

“虽然有些慌乱,但她刚才的表现已经极好了,毕竟没有遭遇过这么突然的意外!”

柯明德对维多利亚方才的表现做出评价,浑然忘记自己也是头一次遭遇中级法师的袭击。

不过他确实有不慌不乱的底气。

在经历了黑石岛突袭事件,柯明德把绝冬城市面上能够见到的法术卷轴全部扫描下来,随时能够打印一批中级高级法术卷轴,防备意外。根据法术威力,打印一个卷轴消耗能量在一到五个能量点不等。

“可惜没见到过传送卷轴,哪怕是随机传送卷轴也好,这样安全也能得到保障。”

不知过了多久,维多利亚睁开了双眼,面色红润欣喜。

“进阶了吗!”

柯明德关心的问。

“恩!”她用力点头,小手一挥,地面凭空出现一团火花,将石头地面引燃,热浪袭人,没多大一会,石头的地面就被烧出一个坑来。

正是中级法术不灭之炎,能焚烧万物,威力无匹。

“好强!”

柯明德咋舌,连石头都能燃烧起来,落到人身上,那还得了。

“厉害吧!”维多利亚自傲道:“没有什么东西是不灭之炎烧不了的,哪怕是水都能点燃!”

“那这种神秘的液体呢?”

柯明德突发奇想,指着水池问道。

维多利亚试了试,不灭之炎落到水池中,立刻熄灭,丝毫起不到作用。

“能熄灭不灭之炎的,只有一些极为珍贵的水系魔法材料,也不知这到底是什么。”

维多利亚有些气馁:“等出去后告诉老师,一定要弄清楚这是什么!”

最后,维多利亚从口袋里取出一枚中级魔核,插进传送阵的凹槽。

启动传送阵至少需要中级魔核,柯明德与维多利亚法杖上镶嵌的都是中级魔核,并且随身携带一枚用于替换,从落霞海逃走时,柯明德已经把备用魔核用掉,只剩下维多利亚的备用魔核两人法杖上的魔核。

两人先施展了魔法护盾,一起踏上传送阵。

传送阵的光芒亮起熄灭,两人已经出现在了一片陌生的地方。

一股臭气扑鼻而来,令人作呕,耳边响起抽动风箱的声音,四周漆黑一片。

“这是哪里?”

维多利亚抬手释放了荧光法球。

“别——”

柯明德惊恐的叫道。

光芒亮起,眼前的一切看的清清楚楚。

这是一座阴暗的洞穴,岩壁参差,一头庞然大物伏在洞穴中央。

身长十米,四肢粗壮,蓝灰色的鳞片长满全身,一对翅膀无比狰狞,从头部、脊背到尾稍,生满狰狞的尖刺。

那抽动风箱的声音,正是它的呼吸。

这是一头巨龙!

两人脚下的传送阵,就在它的巢穴里,就在它的尾巴边。

风箱声忽然停止,巨龙抬起了头,回首看向两人,黄澄澄的眼睛有篮球大小,不带一丝感情,冷冷的注视着他们。

一股强大的威压席卷全身,柯明德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两脚发软。

手腕一紧,维多利亚的手紧紧抓住他,不断抖动,冰凉无比。

第六十四章 穷途末路?

柯明德双腿僵硬,想要后退,却根本迈不开步子。

龙威如海如狱,已经对他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换成普通人,只怕不吓死也会吓成白痴。

如果这是在游戏里,恐怕就会有这样的系统提示:您受到了来自巨龙的龙威攻击,陷入“僵直”状态,持续xx秒,损失xx点生命值……

还在他铭刻了“坚定意志”,过了几秒钟,僵直有所缓和,连忙调动精神,主动释放了几次坚定意志,才驱除龙威的效果。

用余光撇了一眼维多利亚,表现比柯明德略好,她刚刚进阶灰袍法师,精神力得到质的变化,勉强抵御住铺天盖地的龙威,只是没有使用精神防护类法术,在龙威之下勉强能够支吾。

吼!

巨龙站起了来,掉转身躯,尾巴上的尖刺剐蹭到石壁,削掉一大块岩石。

荧光法球创造的光源还在半空悬浮,照亮了幽暗的山洞,巨龙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晰无比,柯明德第一次感觉荧光法球的持续时间是这么的长。

鳞甲闪烁寒光,身体坚硬无比,就像是钢铁铸造,挪开的龙足下留下一枚脚印,头颅朝向瑟瑟发抖的两人。

龙头有成年棕熊那么大,黄色的眼睛中是狭长的竖瞳,就像冰冷的蛇类,令人望而生畏,头颅两侧生长着两对尖角,颔下也有一对,护住它的下巴。

巨龙张着大口,每一颗尖牙至少都有十厘米长,呼吸声好像牛吼,从两人传送过来到现在,一口气都没有吐完。

一股腥臭从巨龙口中喷出,熏得两人险些背过气去。

根据记载,巨龙拥有不亚于人类的智慧,同样讲究卫生,身体机能十分强大,再加上会主动使用魔力清洁口腔,极少有口臭的情况,却不知这头龙为何有这么大的口气。

“这是一头棘刺蓝龙,是天生的雷系法师,拥有极高的智慧,能够与人类交流……”

维多利亚硬着头皮说话,声音干涩,一面向柯明德普及知识,一面试图与巨龙交流。

巨龙之间通过龙语交流,龙语类似于鲸类的语言,包括了许多人类无法听到的超声和次生,但是这种生物同样能够使用通用语,天生的魔力掌控能力让它们的语言能力超出了身体结构的限制。

“……巨龙先生您好!”

棘刺蓝龙微微垂下头,用两只巨大的鼻孔对准两人,似乎在听她讲话。

“……我们是绝冬城的法师,无意中通过古代传送阵来到这里……啊!”

维多利亚仿佛受到鼓励,语言也流畅很多,然而巨龙忽然将头扬起,发出一声巨吼。

“吼!”

强烈的声浪扑面而来,震碎了荧光法球,洞穴的岩壁也被震碎一层,

维多利亚身上亮起一层屏障,是她携带的魔法物品,受到伤害时会自动触发。

柯明德耳朵一痛,竟流出了鲜血,头脑嗡嗡作响,只觉得脑子里有一万台拖拉机一齐鸣叫,再听不到别的声音,只觉得天旋地转,失去平衡,瘫倒在地。

巨龙一吼之下,他竟然失聪了!

荧光法球熄灭,山洞中又陷入黑暗,只有巨龙的两只眼睛,如同明灯,冷漠不带有一丝情绪。

显然,巨龙毫无与他们交流的征兆。

柯明德挣扎着想给自己释放治疗术,精神力却不受控制,什么法术都不受控制。

暗示术!

好在铭刻在脑海里的法术依旧能使用,他一连串对准巨龙释放多次暗示术,希望它能平静下来。

可惜毫无作用,巨龙天生能够抵抗大部分的法术,暗示术无法对它造成任何影响。

巨龙垂下头颅,探出一只前爪,抓向两人。

维多利亚撕开最后一张法术卷轴:魔力屏障。

魔力屏障与她身上被动触发的护盾叠在一起,抵挡住巨龙的利爪,柯明德也迅速打印了一张高级法术卷轴,力场护盾,持在手中,随时准备释放。

“吼!”

龙爪被屏障阻挡,巨龙愤怒异常,怒吼一声,喷吐出一道魔力洪流。

巨龙吐息!

龙类的招牌法术,威力强大,是龙炎、寒冰吐息等高级法术的前置技能,在巨龙吐息的范围内,钢铁都要化为齑粉。

两层魔力护盾瞬间告破,强大的龙息席卷而至,法师袍上面的简易防护阵法被瞬间摧毁,为柯明德争取了一丝时间,打开法术卷轴。

力场护盾!

巨龙越发愤怒,又喷出一口龙息,整个洞窟都在颤抖,力场护盾的光芒明灭不定,眼看坚持不了多久。

维多利亚满面焦急,嘴唇开合,在说些什么,柯明德却丝毫听不到,他的耳膜已经被龙吼震破。

“我们回去!”

他吼道,也不顾得隐藏秘密,打印出一颗中级魔核,插进传送阵的凹槽。

“快一些!再快一些!”

传送阵启动大约需要五秒,眼看力场护盾坚持不住,柯明德连忙又打印了一张卷轴。

护盾破碎,巨龙伸出龙爪,抓住维多利亚,维多利亚大喊大叫,伸出手,想要抓住倒在地上的柯明德,却仅仅抓住他的衣领。

法师袍承受了一秒龙息,变得脆弱无比,如纸片般破碎,此时,柯明德堪堪打印出第二张卷轴。

“不!”

他痛吼,脸都扭曲到变形,眼睁睁的看见维多利亚龙口吞下。

传送阵的光芒亮起,柯明德奋尽全力,将一件东西砸向巨龙的头颅,下一秒钟,随着传送阵的光芒一起消失。

巨龙额头被砸中,丝毫不以为意,大口吞咽,维多利亚再无声息。

巨龙没有注意到,砸中它的是一只小石瓶,碰在它坚固的鳞片上,破裂开来,里面流出些许紫色液体,沿着鳞片的缝隙流进左眼。

沿途的龙鳞发出嗤嗤的响声,融化消失,冒出一股黑烟。

龙鳞上面没有感觉神经,巨龙对此毫无察觉,直到紫色液体流入它的左眼。

吼!

它痛苦的吼叫,翅膀张开,身躯撞击在岩壁上,龙息喷吐不止,传送阵在它的发狂中破碎。

良久,它安静了下来,呼哧呼哧喘气。

它只剩一只眼睛了。

第六十五章 命运的抉择

绝冬城。

法师议会。

“邪神教会已经把手伸向了绝冬城,我的法师塔已经发现两名邪神信徒,都是没有法师天赋的普通人,邪神教会许诺让他们成为法师……”

说话的是风暴之怒殿下。

“决不能放任邪神教会将爪子伸入绝冬城!”

“我提议联络黄金城,与他们联合剿灭附近的邪神教会。”

……

六名白袍法师就邪神教会的问题开了一次会议,迪拉殿下忽然停止发言,离开席位。

“十分抱歉,我有些实务急需处理,博斯坦因殿下,我需要您的帮助!”

两人走出会议室,随手布下隔音结界。

“博斯坦因,我留在维多利亚身上的魔法印记被破坏,希望你能占卜一下她在何处……”

博斯坦因白须飘飘,微微颔首,眼前凭空凝聚出一枚水晶球来。

他将双手放在水晶球上,念念有词,不多时,睁开双眼,沉声道:“她已经死了,还请节哀!”

“什么!”迪拉殿下怒火朝天,身上腾起一阵火焰,把博斯坦因的眉毛胡须烧的卷曲。

“是什么人做的!”她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

“是一头巨龙。”

“巨龙?他们不是已经灭绝了吗?是不是你占卜错了?”迪拉十分惊讶。

“不会有错的,占卜显示,她死于龙口。”

“博斯坦因没有说错,是有一头巨龙。”

一名红袍男子出现,相貌年轻,却举止有度,十分沉稳。

“见过城主!”

两位白袍法师连忙行礼。

“波尔丹多山上出现了一头巨龙,它沉眠了千余年,前些日子苏醒,我听闻了这一消息,特意去查证过。”

城主说道。

“波尔丹多山……我这就去……”

“不可!巨龙一成年就有红袍法师的实力,沉眠一千多年,就算达不到圣法师的程度,恐怕也有传奇阶位的实力!”

博斯坦因连忙阻止,要知道,绝冬城城主才是红袍法师,灾变之后,传奇法师世上罕有。

“我至少要把她的灵魂带回来……她才二十多岁……”

迪拉不甘心道。

“让她去吧!”城主摆摆手,“那头龙没有智慧,等同野兽,只会依靠吐息和肉体,威胁不到你们,但是你们也伤害不到它。”

……

柯明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神呆滞,耳朵外的鲜血已经干涸。

维多利亚死了,传送阵损毁,自己被困到这一片小空间中,或许再也逃不出去。

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是如此脆弱,白银阶位的骑士修为,黑袍阶位的法师修为,仅仅能够让他不受龙威的压迫,连一声龙吼都禁受不住。

哪怕有超级打印机又如何,还不是连释放的机会都没有?

如今陷落在这一片次元空间,传送阵全部损坏,或许一辈子都出不去。

“我绝不能在这里等死!”

“我要复仇!杀死巨龙、杀死鱼人、魔染法师!”

“我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决不能碌碌如同蝼蚁!”

“上天赐予我超级打印机,决不能辜负这番奇遇!”

他为自己鼓劲,振奋精神。

“那我该怎么做?”

他挣扎着坐起身,勉强给自己释放了治愈术,掏出生命宝瓶,一饮而尽。

“这里魔力充沛,我本身就会造粮术,又有超级打印机,食物方面无须担心。”

“我曾经扫描过无数魔法书籍,足够我一路修炼到白袍法师!”

“古代法师那么强大,能够打造半位面,建造传送阵,我为什么不行?十年修炼不够,就修炼一百年!一千年!”

“总有一天,我要活着出去,完成复仇!”

“维多利亚,你不会白死!”

他把生命之水滴进耳朵,鼓膜的疼痛有所缓解。

站起身,化仇恨为力量,摆开架势,活动拳脚,慢慢打了一套引导术。

以柯明德的修为,早已开始修习引导术第二部分,向黄金阶位努力,不过受到巨龙的伤害,身体不足以支持他练习第二部分。

斗气随着呼吸行走全身,一套打完,全身已经被斗气滋润一边,一摇一抖,斗气一鼓一缩,收功站稳。

身上的法师袍先是经受龙息吹拂,又遭斗气冲击,顷刻变成碎片,蝴蝶般飘落。

柯明德长呼一口气,把自身状态恢复了七七八八。

“承载命运的人啊,你终于来到了!”

一道缥缈的声音在他脑海响彻。

“什么人?”

他警惕的望向四周,全力开启扫描,毫无异样。

“不必寻找,我已身亡已久,你看不到我的!”

声音再次传入脑海,毫无征兆。

柯明德运起灵魂之眼,依旧毫无所获。

“我只余一道残念,灵魂早已消逝!”

“你到底是谁?”

“我乃雷霆之神,世间第一位以凡人之身封神者,亿万雷霆主宰,掌控十万里神国,麾下四大属神,掌控八十座浮空之城……”

这道意念豪气冲天,不可一世,不过慢慢低落下来:“这都是千年以前的事情了,我早已陨落多年。”

“你说谎!第一位封神的明明是太阳神之子,魔法之神莫洛诺夫!”

柯明德反驳,嘴唇没有张开,用意念回应。

“莫洛诺夫!”那声音似乎极为轻蔑,“他乃是半神之躯,天生就有传奇法师的实力,若非有七大上古神的赐福,怎么能够登临神位?”

“你是怎么陨落的?千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最终恐惧指的又是什么?”

雷神残念沉默一会:“那不是你能知道的,事实上,我们也对此一无所知。”

“……忽然之间,天地沉陷,远古七神征召所有神灵,向一尊不可说的存在宣战,那一战十分惨烈,神国破碎,神火熄灭,所有的新神全部陨落,只剩下远古七神还在苦苦支撑。”

“所有新神全部陨落?可我见到过魔法之神的教会,祂的信徒依然存在!”

柯明德想起邪神教会,说出心中的疑问。

“不可能!我亲眼看到诺洛莫夫的头颅被斩下!”

雷神残念极为震惊,不敢相信。

“我亲眼见到他们向魔法之神祈祷!”

雷神残念再次沉默。

“也罢,这些都是古神需要担心的,无论如何,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了……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千年以来,我的残念奉生命古神的旨意,再此等候命运的降临,无法沉眠,终于等到你了。”

“命运?什么命运?是我吗?你怎么能够确定是我?”

“我依照生命古神的安排,在神国中设立了十座传送阵,等到最后一座传送阵破碎,命运就会降临。”

第六十六章 雷霆神力

“神国?十座传送阵?可这里只有四座!”

“不错,我的神国被打碎,只剩下极小一部分,失去了我的支持,日益萎缩,只剩如今的大小,其余六座传送阵,已经化为虚无。”

“那我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离开这里?离开你的神国。”

柯明德清醒无比,没有半点承担命运的心思,诸神的博弈对他来说太过恐怖,等能量点足够,就立刻返回地球,即使要重回托泰世界,也要等到自己拥有足够的力量自保。

“你看到这些紫色的液体了吗?这是我仅有的神力,在这一千年里,我的神力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一只精灵在其中诞生!”

“是那颗圆球?”

“那是一枚蛋,当它孵化成功,就是你离开的时候!”

“你不能将我送出去吗?”

“我要遵循生命古神的旨意!”

柯明德沉默,他知道,自己太过于弱小,没有丝毫谈判的资本,哪怕眼前只是神明的一道残念,自己连它的存在都无法感知。

“它什么时候能够孵化?”

“也许要一千年!”

柯明德强压怒气,几乎要笑出声来:“一千年!我都要化成灰了!命运就是要把我变成灰吗!”

“自然不是,你拥有生命宝瓶,它能够让这颗蛋提前孵化。”

柯明德心中一寒,这生命宝瓶乃是金雀花王国一家小贵族的传家宝物,被自己打印出来,在骑士之道上带来许多帮助,难道被神明在一千多年前就算到了吗?可是太阳神帝纳乌亲口说过,无法看到自己的命运,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你千年之前就知道我会又有生命宝瓶吗?”

“并非如此!命运千变万化,神秘莫测,谁也不能说自己掌握了命运,在命运面前,你我都是微尘一粒!”

雷神残念感慨万千:“这枚蛋最初并不存在,我原计划将这些神力赠送与你,直接将你送出这片神国;后来这枚蛋出现,我便知道要用神力将蛋催生孵化,如此你便得不到雷霆神力的好处;直到我见到了你……”

“我会用神力改造你的身体,你将拥有漫长的寿命,足以等到这颗蛋孵化,而这枚蛋在生命之水的辅助下,也会更早孵化。”

“原来如此!”

柯明德点点头,若有所思。

“时间不多,你进入雷霆神力之中,我会为你改造身体!”

“这些神力能够腐蚀万物,我下去就是一个死!”

柯明德连连摇头,他早已做过实验,除了神国的地面,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在神力中坚持。

“你放心!这是我的神力,自然不会伤到你!”

柯明德将信将疑,走到水池边,用小指指尖触碰了一下液面。

一阵酥麻,手指却完好无损。

放下心来,跳到水池之中。

“嘶!”

像是跳到了风油精的大海,浑身上下过电一般,麻个通透,头皮一紧,头发根根竖立。

“忍住!”

雷神残念传出一道意念,柯明德忽然感觉浑身剧痛无比,如同百万根钢针插入毛孔,痛彻心扉,痛彻骨髓!

他痛到失去了控制身体的能力,脚一软,整个人浸泡在雷霆神力之中,这下子连脑袋也痛起来。

“狗日……”

他张口破骂,神力从他口中进入涌入,越发的痛苦。

就像把毛发一根根拔下,把指甲一根根拔下,就像将皮肤从身上揭下,将骨头一根根碾碎!

痛不欲生!

柯明德连昏迷都做不到,话都讲不出来。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

他的脑海里浑浑噩噩翻滚着这些话,支撑着自己不疯掉。

仿佛过了一年,又好像过了一辈子,疼痛终于停止。

他从水池中站了起来,神力只能淹没他的肚脐,已经少了近一半。

神力组成的池水忽然形成一道旋涡,以他为中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降低,与此同时,柯明德的灵魂中,代表超级打印机能量点的指数开始跳动,飞速上涨五百……一千……两千……

最终在停在9691这个数字上,水池中的雷霆神力,也已消耗殆尽,涓滴不剩。

“不愧是命运选中的人,果然不凡!”

操控神力的雷神残念看的一脸懵逼,这些神力本足够让柯明德晋升为传奇法师,可现在柯明德阶位毫无变化,神力却被吸收了个干净。

“这是我曾使用的神器,雷神之锤与雷神之矛。雷神之矛已经破碎,雷神之锤来历非凡,我少年时曾见一陨星坠落,得到了这块金属,正是凭借它,我才参悟了雷霆奥义,成就雷霆神位。”

“这块金属神秘莫测,古神也不知它的来历,坚硬非常,我成神之后也无法冶炼,求助于山岳古神,勉强将其锻造成方形,又用魔法金属为其打造手柄,才铸成这件雷神之锤,如今一并赠送与你……”

“我的使命终于结束了……”

最后,雷神残念大笑几声,消失无形。

“雷神?”

“雷霆之神?”

柯明德连续呼唤,在没有一丝回应。

他低下头,面前摆放着三件东西,一枚蛋,一柄方头锤,一柄半米长的棍棒。

这颗蛋之前就在浸泡在神力之中,然而两件兵器之前却毫无踪迹,突兀的出现在柯明德面前。

他没有着急研究这三样东西,先细细感受自己身体的变化。

皮肤光滑无比,身上的伤疤全部消失,细嫩如婴儿,用手一掐,坚韧如同牛皮,一点印子也没留下,身体无比强壮,内脏也被洗练了一番,一分钟心跳不超过十次,呼吸又沉又缓,一口气能憋二十分钟,向上纵跳能跳三米多高,两个指头能撑住身体倒立……

脱胎换骨!

只有这个词汇能够形容柯明德的变化,简直就是神话中的罗汉金身,前所未有,闻所未闻!

肉体已经完全超出了人类的极限,却还能保持人类的形体,奇妙非常。

与肉体的变化相比,斗气更是翻天覆地,数量上充沛无比,比之前翻上十倍,身体每一寸血肉都能够运行斗气,连最细微的地方也不例外。

浑身上下,无处不能将斗气放出,哪怕是舌头、眼皮,都能成为斗气外放的通道。

完美!这是骑士之道中的完美之境!连黄金骑士都无法做到,只能在臆想中、在理论中,猜测有这样的境界。

除此之外,斗气本身也有了属性,颜色蓝紫,如同雷电,威力惊人。

柯明德一掌打出,一道斗气飞出十米远,坚硬的地面打出碗口大一个坑,焦黑一片。

在脚上运足斗气,猛地一跺,足髁深陷在石板中,抬脚一看,一片齑粉。

黄金骑士的境界!

“好强!”

此时的柯明德,信心爆棚,自信能够一掌打死鱼人法师,灰袍法师,几乎已经对他造不成威胁,等闲的法术甚至无法击破他斗气组成的屏障。

骑士之道的顶峰,堪比白袍法师的强大境界!

骑士之道,走到这一步,已经是极限了,托泰世界的骑士之道历史悠久,但直到魔法灾变之后才逐渐盛行,经过代代钻研,推陈出新,最高能够达到黄金骑士的境界,堪比白袍法师。

之后的道路,还是一片迷茫,毕竟在这个世界,魔法是主流的力量体系,从黑袍、灰袍、白袍、红袍,到更强大的传奇法师,圣魔法师,直到封神!体系完整,前途光明。

更何况,法师能够做到无数骑士无法做到的事情,例如最初级的法术,造粮术,黑袍法师就可以完成,而骑士对此无能为力。

黄金骑士,只是在阶位上堪比白袍法师,其他方面,还差得远。

柯明德深有自知之明。

了解了自己身体的变化,他把目光投向两件神器。

第六十七章 雷神之锤

棍棒长半米,青黑色,鹅蛋粗细,通体使用魔法金属锻造,上面布满花纹,似乎有银光闪烁。

短棍一端是断裂的截面,另一端是十厘米长的圆锥,应该是雷神之矛的末端,可惜仅残留了一小部分,当不成兵器。

柯明德伸手去抓,却没想到雷神之矛的残骸极为沉重,冷不丁打了个趔趄。

“霍!好重!”

柯明德双脚扎稳,用力一提,抬起这根短棍,他如今身体强大,力能扛鼎,虽不知具体力量能有多少,但自我感觉一吨的力气还是有的,拿着这根短棒,竟有些吃力。

催动斗气,握住短棍挥舞两圈,身体平衡都保持不住,手臂立刻变得酸软。

松开手掌,雷神之矛竖直落下,深深插入地面。

“这东西太重了,根本不能当做兵器使用!”

在地球上,一柄重剑也就几斤,五千克的重剑已是世上罕有,没有几个人能舞得动,至于关云长八十一斤的青龙偃月刀,鲁智深六十二斤的水磨禅杖,毕竟是小说家言,做不得真。

柯明德自觉力大无穷,再加上斗气辅助,也不认为自己能用得起八十一斤的青龙偃月刀,这柄雷神之矛想都不用想。

走到雷神之锤前,仔细打量。

方方正正的锤头,两块红砖大小,光滑无比,打磨的银亮,上面雕饰着种种魔法符文,柄上绘着雷霆的图案,光芒流转,却察觉不到一丝魔力波动。

不愧是神器,卖相不凡!

吸取了刚才的教训,柯明德双手合握手柄,用力提起。

“咦?”

雷神之锤的重量超乎他的预料,不是太重,而是太轻,只有几十斤,单手就能玩出花样来。

研究一会,在神器上发现了一些类似失重术的符文,解答了柯明德的疑惑。

“雷神之矛应该也有这些功能,可惜已经损毁,魔法符文都不再起作用。”

柯明德一手执雷神之锤,灌注斗气,凌空挥动,只见锤身爆出一团炫目雷光,噼里啪啦如同蜂鸣,心念一动,一道雷霆劈出,打在雷神之矛的残骸之上,短棍立刻变得滚烫,散发灼热的气息。

“喝!”

柯明德轮动雷神之锤,在地面上重重一砸,大地震颤,灰尘弥漫,砸出巨大的一个深坑,裂隙蔓延到十米开外。

“好厉害!不愧是神器!”

“有它在手,复仇有望!”

柯明德心潮澎湃,恨不得立刻返回龙穴,将那头棘刺蓝龙砸成肉泥!

好一会,平复了心情,柯明德调动超级打印机,就要扫描两件神器。

“怎么可能?雷神之锤无法扫描?”

柯明德调出超级打印机的记录,认真查看:

“扫描雷神之矛(破损)消耗1.3能量。”

“扫描“雷神之锤”消耗3.2能量。”

“扫描“雷神之锤”失败,发现无法扫描物质!”

打开扫描过的雷神之锤信息,完完整整,细节一点不差,只有锤头中央空出一块。

“我明白了,这就是雷神所说的天外陨石,诸神也无法锻造的神秘物品,居然连超级打印机都无法扫描!”

柯明德通过扫描仔细观察雷神之锤中的神秘陨石,陨石黝黑,大致为长方体,表面上留有一块块锻造的痕迹,应该是山岳古神锻造的印记。

黑色的陨石上有着点点银星,明灭不定,就像是灿烂的银河,传递着古老的韵味。

仿佛有语言在柯明德耳边喃呢,诉说雷霆的真意,让他沉醉其中。

“不对!扫描功能只能扫描出物体的形状和色彩,怎么能够让我感受到这么多的信息?”

柯明德使用出精神探测,想通过精神力仔细研究这块陨石,却被雷神之锤阻隔到外边,不能深入。

“或许超级打印机得到了神力,有了充足的能源,展现出别的作用……”

柯明德看了一眼余额,9691这个数字让他十分欢喜,要靠自己积攒,得花小三十年,不过超级打印机的变化,不急于一时,要慢慢将它琢磨透。

“也不知道古神是不是真的没有发现我的超能力,太阳神传给我的引导术,只能修炼出无属性的斗气,是不是已经预料到目前的结果……”

这些事情远超柯明德的档次,根本无法理解,他连超级打印机的来头都搞不清楚,更遑论神灵的打算。

把这件事暂且抛到脑后,他捧起那颗蛋。

头颅大小,灰色的外壳极为坚硬,正圆的形状让它根本不像一枚蛋。

精神力透过外壳,探入蛋内,一个巴掌大的小生命蜷缩在蛋液中,尚未成型,勉强看出有头颅和四肢。

“要一千年才能孵化,到底会是个什么东西?”

他按耐住好奇心,小心翼翼的将蛋搁在地上的一个坑洞里,拿起生命宝瓶。

宝瓶中已经积蓄了三分之一的生命之水,他之前将生命之水用完,到现在大约过了七八个小时。

“这枚蛋怎么吸收生命之水呢?”

他有些发愁:“难不成在蛋壳上打个洞,把生命之水倒进去?”

摇了摇头,他小心翼翼的滴了一滴生命之水到蛋壳上。

生命之水缓缓渗入,大约十多秒,已经全部被蛋壳吸纳。

“很简单嘛!”

他一股脑将生命之水全部倾倒在蛋壳上,液体从蛋壳滑落,在底下凝聚成一个小水洼。

目光不转,眼睛眨都不眨,全神贯注的注视着一削洼生命之水。

大约半个多小时,生命之水逐渐消失,被圆球全部吸收。

柯明德以前做过实验,生命之水易溶于水,不会挥发,这里的石地板又不渗水,可见生命之水全部被圆蛋吸收。

“如果我多打印几个生命宝瓶,提供大量的生命之水,这枚蛋岂不是能够更早孵化?”

心念一动,柯明德进行反复试验,首先要确定蛋吸收生命之水的速率,如果它每天只能吸收一点,打印几个宝瓶,浪费不少能量,那可就麻瓜了。

经过几天的实验,他最终发现,这枚蛋吸收生命之水的速率与接触面积无关,每分钟只能吸收四、五滴,最终,他又打印了十四个生命宝瓶,一下子花掉四百多点能量,能够保证时时刻刻都有生命之水滋养这枚蛋。

除此之外,他每天还能分上大半杯自用。

雷神的神国中不分昼夜,失去了一池的雷霆神力,连光源也失去了,好在魔力充沛,各种照明法术将这里变得如同白昼。

时间分分秒秒如水流失,转眼过去一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手机播放着经典的歌曲,放在石桌上,石桌上有一块专门搁置手机的卡槽,与柯明德视线平齐。

桌子上忽然出现一滩清水,在魔力的作用下,变成一面竖立的冰境。

柯明德坐在自己亲手雕刻的椅子上,手执一块刀片,精细的修剪自己的胡须,这已经变成了每天仪式性的举动。

金子中他皮肤苍白无比,看起来文文弱弱,然而赤裸的身躯却分明彰显着肌肉的力量。

他没穿衣服。

他没有衣服。

在这一年中,柯明德寂寞的要疯掉,打印了一部手机,每天与人工智能对话,用来维持自己的交流能力,手机里的视频、游戏、文字看了一遍又一遍,以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已经倒背如流。

扫描纪录的魔法书籍也已经被通读一遍,初级法术练习的滚瓜烂熟,中级法术心灵操控的七种低级符文已经全部铭刻在脑海。

关闭音乐,打开录像功能,他拿起手里,离开石桌。

“今天是我在这里的第四百天,这颗蛋的生命力越来越强,心跳越发有力,我已经能够看到,这个小东西的四肢已经成型,看它的尾椎,好像要长尾巴!”

手机对准一个石桶,桶里放着一枚蛋,一半浸没在生命之水中,石桶的口上有十五个支架,十五个生命宝瓶倒置其上,不时有液体滴落。

“今天,将是伟大的一天,因为我计划在今天晋级为灰袍法师,为此,我已经准备了一份百褶伞莲的汁液……”

镜头一转,对准石桌上的小瓶。

第六十八章 赐你荣耀之名

瓶子是石质的,打磨的细腻,这些石桌石椅,全是柯明德就地取材,通过法术塑造而成。

最初还有些取巧,用了化石为泥与化泥为石两门法术,随着时间越久,柯明德开始追求艺术,将大块的石材打磨雕琢为成品,藉此消磨时间。

端起这杯伞莲精华,一口饮下,味道平淡,仔细回味,却又有一丝甘甜,萦绕舌尖,回味悠久。

心灵如古井无波,一年多孤独的生活,极大地磨砺了他的意志。

精神之海,七枚符文漂浮不定,在柯明德的控制下,向中间聚拢。

坚定意志的符文最为简单,但却是中级法阵的骨架,这枚符文在精神力的催动下,一变二、二变四,最终复制了八枚符文,搭建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三维图形。

框架搭好,柯明德的精神力已经消耗小半,此时要一鼓作气完成中级法阵的构建,否则便会前功尽弃。

就在这时一种神秘能量从腹中升起,钻进脑海融入坚定意志符文组成的框架,框架结构自动进行了调整,自然而又和谐,立刻变得稳定。

柯明德稍稍放松,又操纵起暗示术的符文,将其增值、变化,添加到框架之上……

七种符文终于搭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复杂百倍的法阵,充塞天地,几乎将精神海完全填满。

做到这一步,几乎已经构成中级法阵,然而法阵极为容易溃散,每个人的精神力都有所差异,搭建起的法阵也各有不同,接下来,就要将法阵进行调整,使其与自己的精神海匹配。

无数人卡在这一关,无法调整出符合自己灵魂的法阵,法阵无法长久,极易崩溃,一切努力付诸流水,有些人灵机一动,能很快找到符合自身的结构,有些人甚至要蹉跎数十年。

不过柯明德服用了珍贵材料,最后一步对他来说极为简单,一种奇妙的力量滋润这座法阵,自然而然达到完美的状态。

精神之海立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同盘古开天,精神之海不断扩大,原先充沛的精神力变得稀薄,经过法阵的凝聚,质量更高一层。

中级法阵心灵操控铭刻成功,进阶灰袍法师成功!

柯明德睁开双眼,恍惚间有种自己变成巨人的错觉。

“清泉如水!”

“寒冰塑形!”

他伸手一指,地上咕嘟嘟冒出一眼细泉,迅速凝结成冰,形成一座栩栩如生的人像,正是柯明德自己。

精神力产生了质的变化,对魔力的操纵更加得心应手,各种法术释放更加简单迅速。

他将精神力扩散到体外,分明察觉到一点微弱的精神波动,竟然源自浸泡在生命之水中的蛋。

蛋中的精神波动极为微弱,隐隐能够体会到“喜悦”的情绪。

“蛋中的精灵啊,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孵化呢……”

柯明德喃喃自语。

……

俗语道:山中无日月,寒尽不知年。

柯明德身处雷神神国,不但没有日月,连寒暑都没有,他完全依靠手机和超级打印机来及时,每过一日,能量点增长一点,刨去这几年中用掉的,已经积蓄了一万一千多点能量,足够让他在地球与托泰世界往返十次。

这些年中,他已经在灵魂之海中铭刻了心灵操控、心灵风暴、不灭之炎三种中级法术,还欠缺火龙卷与火焰旋涡两门,这两门的修炼秘法还要返回永恒白塔才能学到,他不愿耗费自己的灵魂潜力,并没有随意铭刻其他的中级法术,只是日日冥想,精神力日益强大,足以和落霞海的鱼人法师媲美,全部释放出来,胆子小的人能被活活吓死。

此刻,柯明德正站在一座巨大的雕像上面,演练引导术。

雕像乃是一头巨龙,身长十米,张牙舞爪,一股残暴的气息充斥其中,龙头上立着一座石人,相对于巨龙庞大的躯体,显得极为渺小,这座石人一手握住龙头上的角,另一只手高举巨锤,咬牙切齿,就要砸下。

那石人的面孔,正是柯明德。

柯明德此时站在雕像“锤杀巨龙”上面,凹凸不平,如履平地,极考验下盘功夫,他做出一个个怪异的动作,配合着呼吸法,连内脏都能得到充分的锻炼滋养。

这四年,他尝试过各种锻炼方法,雷神之矛的残骸被他用于负重训练,效果都不是很好,而引导术,却能有效提高他的实力,与刚刚接受雷霆神力洗礼之时相比,他的力量增长了一成,斗气也更加磅礴。

咔嚓!

柯明德忽然停下手中的动作,侧耳倾听。

这些年,他早已习惯了神国中的安静,任何一丁点的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忽然,他面露喜色,纵身从高大的石雕上跳下,两步奔行,来到石桶旁,撩起长及胸部的胡须,小心将圆球捧起,仔细观察。

果然,在光滑的蛋壳上,发现一丝细小的裂缝。

稍一扫描,蛋壳内的景象浮现在脑海,一只小兽正在用肉呼呼的爪子敲击蛋壳。

“小东西,加把劲!”

柯明德穿过一道念头,小兽更加欢实,越发卖力的敲打蛋壳。

几年间,柯明德每天都要用精神力抚慰这个小生灵,两者之间已经建立了难以形容的默契。

裂隙慢慢变大,终于,破开一个小洞。

柯明德按耐不住,帮它揭开蛋壳,一只肉呼呼的小家伙露了出来。

圆头圆脑,粉嫩的皮肤,身上长着白蒙蒙的细毛,屁股上还有一截小尾巴,活像一只刚生出来的小狗。

“嗷嗷~”

狗崽张张口,发出稚嫩的鸣叫,露出空荡荡的口腔,牙还没有长出来,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四处乱看。

“小东西,你可算出来了!”

柯明德热泪盈眶:“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吧!”

“嗷嗷~”

狗崽子不理不睬,摆弄着四条小短腿,挣扎着从柯明德手上跳出来,一步三扭,踉踉跄跄的走到水桶旁,扒着桶壁想爬上去。

前爪趴在桶边上,两条后足站立,一窜一跳,仰面摔倒,站起身来,走到柯明德脚边,尾巴乱扭。

“嗷嗷~”

“你想要喝生命之水?”

柯明德伸手摘下一支生命宝瓶,在小兽面前晃晃,小家伙叫的更欢了。

他倒了一些生命之水在掌心,放在小东西嘴边,它立刻伸出粉嫩的舌头,将生命之水舔个干净。

“你到底算是个什么品种?从蛋里孵化,长得却像是一条狗……”

柯明德突发奇想,想给它起个名字:

“你既然是在雷神的神力中诞生,继承了雷神的荣耀,我就给你起一个荣耀的名字,就叫托尔吧!”

“这枚蛋已经孵化了,该怎么离开这片神国呢?小托尔一副萌蠢的样子,真的能够把我送出去……”

柯明德心头浮起一丝疑虑。

就在这时,四面八方传来轰隆隆的巨响,天空坠落,大地崩碎,整片神国即将毁灭。

“托尔!快把我们放出去!”

柯明德领着托尔脖子上的软肉,提到面前,晃了晃,焦急说道。

“嗷嗷~”

小家伙一脸呆萌,似乎丝毫不知大难将至!

脚下的石板崩出一道道裂缝,摇晃不止,“锤杀巨龙”雕像摔倒在地,断成几节,柯明德将托尔夹在腋下,一把抄起雷神之锤,慌乱的看向四周。

天地越发狭窄,远处的事物已经消失不见,空间四面的灰色边缘向内靠近,很快就只剩一间屋子大小的空间。

“托尔!兄弟!赶紧把我们放出去吧!”

柯明德身上亮起层层叠叠的光芒,是法术护盾。

“嗷~”

托尔似乎意识到了眼前的处境,发出一声长鸣。

“啊!”

柯明德眼前一黑,失去了身体的平衡,左摇右摆,撞上了什么东西。

天地骤然明亮,无数杂乱的声音一齐涌入他的双耳,溪流声、鸟鸣声、树叶的娑娑声、风声……

无数种久违的声音响起。

柯明德睁开双眼,头顶是炙热的太阳,脚下是青葱的草地。

重见天日!

“噼里啪啦!”

一阵声音响起,柯明德眼前凭空出现一堆杂物,掉了一地,有十五只生命宝瓶,一根法杖、一些破布片……

所有不属于那片空间的东西,全都掉落出来。

半空中有一物漂浮,眼睛看不到,但柯明德却分明感觉到那东西飘在眼前,是那片空间的气息,是雷神神国的残骸。

他伸手去抓,抓了个空。

“嗷~”

这时候,咯吱窝里夹着的小东西叫唤一声,神国残骸仿佛寻到了主人,倏忽飞来,没入托尔的身体。

第六十九章 随身空间?

神国碎片没入托尔的身体,消失不见,柯明德扭住托尔肉呼呼的身躯,仔细观察,并未发现异样。

“嗷嗷!”

托尔从他手里挣脱,跌在泥土上,站起身,屁颠屁颠跑到倒下的果树旁。

方才柯明德无意中撞上这棵大树,大腿粗细的树干被他撞折,翻到在地。

这是一株野枣树,生长在荒野,枝桠上长满尖刺,野枣已经成熟,又小又瘦,又稀又少,零零星星挂在枝头。

托尔一头扎进倒地的树冠里,也不惧尖刺,左拱右拱,找到一颗张口咬住,从枝头扯下。

树枝一弹,长满尖刺的枝条抽在托尔脸上,痛的它呜呜鸣叫,衔住红枣退出来。

托尔没有长牙,鼻子却灵得很,嗅到野枣的味道,口水直流,拼命咬来咬去,却咬不破皮。

柯明德看得好笑,摸摸他的脑袋,已经有毛茸茸的感觉,托尔才刚诞生一会,绒毛就比刚出生的时候密了一倍,不愧是从神力中诞生的生灵,果然神异。

嗷!

托尔吐出野枣,吐到柯明德手心,眼巴巴看着它。

柯明德稍微用力,将野枣捏碎,一些汁液渗了出来,托尔欢天喜地的舔个干净,又一头扎进野枣树的树冠。

一阵清风,送来自然的气息,柯明德感觉到胯下的丝丝凉意,才意识到自己并未穿衣服。

他的法师袍早已破碎,烂成一片一片,后来实力长进,学会了“修复术”,勉强将法师袍修复完整,然而里面的法阵却修复不了,少了法阵的效果,穿在身上并不舒服,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赤身裸体。

捡起地上的黑袍,披在身上,将从神国中散落的物品收拢在一起。

捡起法杖,柯明德长叹一口气。

法杖上的中级魔核已经失效,神国之中魔力充沛,也用不到它,现在又重返世间,还需要法杖才能发挥实力。

打印了一枚中级魔核,替换上去,释放了个法术试验一番,将法杖插进法师袍内的口袋。

“嗷嗷!”

托尔在扒柯明德的裤脚。

低头一看,地上堆着一小堆野枣,有二三十个。

“我还担心拿什么东西喂你,看来也不用讲究!”

柯明德抓起俩仨枣,揉碎喂给它,回头继续整理东西。

在雷神神国生活时,他有不少生活物品,一些是就地取材制作的,例如石桌石椅。石桶石杯,在神国破碎时已经毁灭,还有些打印出来的东西,也都不珍贵,丢弃也不可惜。

十五个生命宝瓶,个个都是珍贵的魔法物品,每个打印要花三十能量点,装进浑身的口袋,还余六个装不进去,干脆从衣服上扯下一条布料,将这些东西系在一起,挂在身上。

雷神之矛虽然沉重,好歹是神器,释放了一个漂浮术,减轻大部分重量,扛在肩头,拎起雷神之锤,准备离开这里。

“托尔,我们走!”

他招呼道,托尔此时正在努力咀嚼这些野枣,口水流的到处都是。

听到他的招呼,仿佛听懂一样,抬头看看柯明德,低下头小吠一声,一小堆野枣顿时消失不见。

柯明德几乎看呆了,地上那几颗枣,就这么当着他的面,凭空消失!

“这些枣呢?”

他把托尔提到眼前,翻来覆去观看,没有发生异常,也没有察觉到丝毫魔力的波动。

“那些野枣呢?”

他用精神力与托尔交流,用手指了指折断的野枣树。

托尔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嗷的叫唤一声,几十颗红枣凭空出现空气中,扑簌簌掉了一地。

“这是空间能力!”

柯明德立刻想起来神国破碎后的景象,一丝残骸落到托尔身上。

“不愧是从神力中诞生的精灵!果然不凡!”

柯明德暗道,从地上捡起一块鹅卵石,托在手心。

“能把它装进去吗?”

托尔嗅了嗅石块,不为所动。

“什么?你嫌它不能吃!”

从托尔的精神波动里,柯明德读到这样的信息。

这是读心术的能力,这门法术虽然不在永恒之火的体系中,也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法术,能够读取他人的想法。但同时限制也极多,如果释放读心术的对象精神力稍强,读心术就起不到作用,如果一个普通人学会了心灵防护类法术,连白袍法师都读不到他的所思所想,这需要用更高级的读心法术。

更高级的读心法术传承极少,至少在永恒白塔的藏书中没有收录。

柯明德进阶灰袍法师后,精神海得到极大地扩张,不再担心空间不足,除去铭刻永恒之火这一系法术外,还铭刻了一些常用法术,如魔力护盾、反魔法屏障等,读心术也在其中。

“不能吃也要把它装起来!”

柯明德瞪了一眼托尔,故作凶恶像。

托尔呜呜鸣叫,仿佛受了极大委屈,最终屈从他的淫威,将石头收纳起来。

“奇妙!奇妙!能把我装进去吗?”柯明德突发奇想。

从小兽心里传出肯定的回答。

柯明德刚想尝试,却又担心出问题,指了指折断的大树:“把它装进去我看看!”

“空间没那么大?你的空间有多大?”

最终,柯明德还是尝试被托尔收进空间。

一片空荡荡的区域,形如鸡子,没有光,没有天没有地,狭窄无比,刚好能够将柯明德装进去,一伸手就能感觉到空间的屏障。

一片不足十立方米的空间,在这里没有重力,温度有些寒冷,刚才装进去的石头从柯明德眼前飘过。

在这里,能够清晰的感觉到托尔的精神。

“托尔,你能把自己装进来吗?”

得到否定的回复后,柯明德有些遗憾,体验了一会,觉得有些气闷。

小空间的氧气不足了。

“托尔,放些空气进来!”

……

“托尔,放我出去吧!”

一阵头晕目眩,柯明德重新回到外面,不得不说,进出托尔小空间的感觉着实不好。

看着托尔将洒落在地上的野枣一一收起,柯明德沉下心思,使用了寻路术,确定了自身的方位,沿一个方向走去。

在雷神空间的几年,他早已把离开后的事情计划好,第一件事,就是复仇!

那条杀死维多利亚的巨龙,逼着他逃入雷神神国,若非阴差阳错接受了雷神的遗泽,说不定他就死在了那里,仇深似海,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在绝冬城的时候,他就听人说过,那条龙沉睡了几千年,是世界上最后一条巨龙,居住在绝冬城东方几百里外的山脉中。

经过几天几夜的跋涉,他终于来到了巨龙所在的山脉。

距离巨龙越近,他的精神越发的旺盛,心中像是燃起了一团火焰。

摘下背后的背篓,这是他捡拾路上的荆条编制而成,托尔正在里面,抱着一株类似甘蔗的植物啃咬。

几天的生长,它越发变得肉呼呼,口中开始长出牙齿,毛也越来越多,四肢上的皮毛逐渐变黑,短尾巴缩在毛中,难以察觉。

“取我雷神之锤来!”

柯明德抓起托尔,他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都装进了托尔的小空间,随身只需带着托尔。

简直就是随身储物柜,方便非常。

当然,法杖还是要随身携带的。

雷神之锤凭空出现,寒光闪烁。

以柯明德现在的实力,黄金骑士加上灰袍法师,恐怕只能在龙吻下保住小命,绝无可能打败巨龙。

然而,他拥有神器,雷神所持有的武器,超越了红袍法师、传奇法师、圣法师的伟大存在所拥有的武器。

握紧手中的雷神之锤,柯明德心中默念:

“等死吧!恶龙!”

第七十章 重返人间

巨龙栖息的高山又险又陡,绿树浓密,将一切挡得严严实实。

可这一切都对柯明德造不成阻碍,腾空而起,扫描全开,眼眸中透出森森杀气。

“就是这里!”按耐住澎湃的心潮,拭去掌心的细汗,将雷神之锤握得更紧。

斗气灌注进雷神之锤,一道道弧光在银亮的锤头闪烁,强大的雷霆力量引而不发。

柯明德忽然察觉到一股微弱的气息,苍茫暴戾,霸绝天下,是巨龙散发的龙威。

藤蔓缠绕,将龙穴的洞口堵得严严实实,洞穴外面草木丛生,根本没有生物活动的痕迹,巨龙的威压弥散,连高级魔兽都来此。

通过扫描,柯明德看到山洞中的情形,岩壁坍塌,偌大的洞穴被掩埋一半,没有任何巨龙的踪迹,只有一丝龙威弥漫。

柯明德眉头皱起,法杖一点,一团火焰升腾,潮湿的植被立刻被烧个精光,露出黑黝黝的洞口。

碎石满地,岩壁上有火焰烧焦的痕迹,鼻尖还萦绕着丝丝缕缕巨龙身上的臭味。

“巨龙呢?”

他把牙齿咬得咯咯响,法杖一摆,满地石块被清理到一边,地面上有着斑斑血迹,从这些干涸的血液中,散发出淡淡龙威。

“你逃到哪去了!不是很嚣张吗?你给我出来啊……”

一种愤怒忽然涌向心头,几乎要烧穿大脑,他奋力挥动手中的神器,一道道雷光迸发,照耀的洞穴如同白昼。

雷神之锤重重砸在地面,地动山摇,已经倾塌了一半的洞穴立刻变得危险,一块块巨大的岩石滚落。

山中飞鸟惊起无数。

柯明德走出烟尘弥漫的洞窟,慢慢冷静下来。

“巨龙或许已经死了!想来也是,它袭击了永恒白塔的法师,必然会遭到白袍法师的报复,何况巨龙浑身都是珍贵的魔法材料,作为世界上最后一头龙,必然会遭到众人的觊觎……”

背篓中的托尔呜呜鸣叫两声。

刚才暴怒的柯明德将它吓住了,这时才缓过劲来。

“既然巨龙已死,下一步,前往落霞海,鱼人法师和魔染法师,你们一个都逃不了!”

他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一切,他记得,鱼人法师名为弗林,魔染法师名为瑞克。

“在此之前,先返回永恒白塔,把永恒之火的传承学全……”

摘下背篓,摸了摸蜷缩其中的托尔,小声说道:“小家伙,把雷神之锤收起来吧!”

……

绝冬城。

昏暗的街道无比熟悉,一名黑袍法师从他身边经过,匆匆赶往下一条街道,他是绝冬城官方雇佣的法师,负责管理这一代的环境。

永恒白塔的大门依旧富丽堂皇,能看到里面的法师来来往往,一切如同昨日。

“这位先生,这里是永恒白塔,外人不能进入。”

一名男仆挡住了他,这位男仆身材健硕,但察觉不到魔力的气息,柯明德对他并无印象。

“我是永恒白塔的弟子,柯明德·艾萨克·牛顿,就住在这里!”

“啊……这……十分抱歉,还请您稍等,我去叫管家来!”

男仆脸色有些尴尬,连连鞠躬道歉,小跑离开。

不过片刻,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匆匆走来,健步如飞,他已经年近百岁,但托魔药的福,眼不花耳不聋,腿脚依旧灵便。

“老亨利!好久不见!”柯明德打了个招呼。

“您……您是牛顿法师?”老亨利仔细端详片刻,有些不太确定。

“正是我,这么多年不见,您的身体还好?”

“天呐!您竟然还活着!我是说您失踪了五年……您的模样变化可真大!”老亨利极为惊讶,“快快请进,我给您准备热茶。”

柯明德自从经过了神力洗礼,身体极为健壮,胡须也变得茂盛,长及胸口,颇有美髯公的风范。

“不用了,小亨利怎么样?斗气练习的如何了?”柯明德解下背篓,托尔从里边跳出来,跟随他走进大厅。

五年前的时候,老亨利曾代孙子向他讨要过骑士秘籍。

“唉……”老亨利唉声叹气:“他已经失踪很久了,没有一丝音讯!”

“哦,实在抱歉!”柯明德见他表情,知道他有所隐瞒,也不好追问,更没有使用读心术,法师塔高人无数,很容易被人看出,这就太失礼了。

“牛顿先生,您失踪了五年,大家都以为您已经遇难了,所以已经把您的房子腾空……我这就让人给您安排住处。”

老亨利转移话题。

“那我的东西呢?”

“这……”

柯明德见老亨利面有难色,自然知道怎么一回事,没有多说什么,他的房间里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一部从地球带来的手机,电量早就耗尽,在托泰世界人的眼里等同废品。

又和老亨利聊了一会,了解了这五年发生的事情。

五年前,迪拉殿下单人欲杀死巨龙,为自己的弟子复仇,可惜受伤返回,巨龙并未被杀死,过了些时日,迪拉殿下得到消息,魔染法师与鱼人密谋攻击绝冬城,带领许多法师,前往落霞海,剿灭了一处魔染法师的据点以及一支鱼人部落,得胜而归。

听完这些,柯明德心中五味陈杂,失去了亲手复仇的机会,又对迪拉殿下产生感激之情,同时产生了疑问,巨龙究竟在哪?是死是活?

喝完茶,管家去安排房间,柯明德登上楼梯,去拜见迪拉殿下。

迪拉殿下恰好在法师塔,接见了柯明德。

“你已经进阶灰袍法师了?”老妇人的眼神充满睿智,虽然是询问,却带着肯定的意味。

“是的,经过五年的修炼,已经成功的铭刻了中级法术。”

“当时我就觉得你天赋不凡,果然是个天才,我失去了维拉,又收获了你……”她感叹不已,“我听维拉说,你最后一刻进入了那个半位面,是怎么存活下来的?”

“什么?难道维拉还活着?不对,我亲眼看到她被巨龙吞下,难道……”柯明德兀的站起来,面色又惊又喜,语无伦次,趴在脚边的托尔吓了一跳,打了个滚。

“我赶到龙巢的时候,维拉的灵魂还没有消散,幸好她进阶了灰袍法师,不然坚持不了那么久。”

“她在哪,我想看看她!”柯明德重新坐回座位,难掩激动之情。

“她现在只是灵魂体,寄居在灵魂器皿中,我让她看守藏书室,你不必着急,已经回来了,有的是时间。”迪拉笑了笑:“你是怎么在半位面中活下来的?又是怎么离开那里的?”

“在半位面里,魔力活泼充沛,就像在绝冬城,不需要法杖也能施法,我就依靠造粮术与造水术生存下来……”

柯明德说出早已编造好的借口,简直天衣无缝,他的经历无人对证,并且他在灵魂海中铭刻种种防护法术,不虞有人拆穿。

“……后来半位面一天天变小、倾塌,神秘池子里的液体干涸,露出一座传送阵,我就通过它离开……”

迪拉殿下点头,将伏在地上的托尔捉起:“这是你养的魔宠?似乎并没有魔力!”

“只是一只宠物,我从半位面出来就发现了它,就把它养了起来!”柯明德自然不会说出真相,从迪拉法师手里接过不断挣扎的托尔。

“长得很可爱!”她称赞道。

说来也奇,托尔最初像个狗崽,结果长着长着,变成了熊猫样,黑耳朵黑眼圈,黑色的四肢,跟国宝大熊猫简直一模一样。

“你已经进阶灰袍法师,但是不要懈怠,我把永恒之火的法术传授给你,你回去好好练习,法术不得外传,记下后立刻把它交回给我。”她从魔法口袋中取出一只水晶球,递给柯明德。

“好了,看你在这里也坐不住,去见见维拉吧!”

她又取出一块令牌,叫给柯明德,是藏书室的通行令。

迪拉最终叹了口气:“维拉是个好孩子,可惜了……”

柯明德道过谢,接过水晶球和令牌,离开这里,走下楼梯,想到能够再次见到维多利亚,心中极为迫切,脚步越走越急,越走越快。

托尔在后面跟不上,急的嗷嗷叫唤,干脆抱住他的脚踝,坐在脚面上搭顺风车。

第七十一章 带你去旅行

藏书室在法师塔第九层,防守严密,门口竖立着两座高大的钢铁魔像,不眠不休,恪尽职守。

柯明德出示了通行令牌,防护法阵打开一道门,等他进去,立刻闭合。

藏书室弥漫着一股特别的清香,是书架散发的味道,防虫防蛀,每一座书架上都铭刻着简单的法阵,用来营造良好的藏书环境。

藏书室广大无比,除了与魔法相关的书籍,还有各种诗歌、小说等读物,穷尽迪拉法师收集,可谓知识的海洋。

这些对柯明德没有丝毫吸引力,他早已把这些书籍扫描了个遍,在神国中被困的五年中,全藉这些书籍打发时光。

穿过一排又一排书架,他寻找着维拉的踪影。

“维拉!维拉!”他轻声呼唤。

无人应答。

“年轻人,你寻找维拉做什么?”

一位名中年男子从墙壁上钻出,飘到柯明德面前。

他是一个鬼魂,无法用肉眼看到,只能依靠灵魂才能与他交流。

“沃顿先生?我来寻找我的导师,维多利亚,您知道她在哪吗?”

柯明德急匆匆问道。

“是你啊,牛顿!”鬼魂沃顿认出来他:“你好像离开很久了,胡子长得真漂亮!”

鬼魂沃顿已经做了几十年鬼魂,已经有些糊涂,对时间没什么概念。

“沃顿先生,请问我的导师在哪?迪拉殿下说她的灵魂在藏书室……”

“维多利亚啊,她应该在自己的屋子,你到她的房间可以找到她!”

柯明德告别沃顿,匆匆走下楼梯,站在迪拉的房门口。

门把手上落了一层细灰,这里是法师塔四层,仆人们没有资格到此。

敲了敲门,没有任何回应,柯明德扫描一番,屋子里的摆设如旧,只是空无一人。

在超级打印机得到一大笔能量之后,扫描功能得到些许增强,能够扫描出声音与质量,但任然扫描不到灵魂、魔力等事物。

又敲了一下门,柯明德释放开锁咒,推开房门。

客厅空荡荡,隐隐有些许歌声传来。

这歌声并非用耳朵听到,只有用灵魂才能听见,因为这是鬼魂的歌声。

柯明德穿过客厅,寻声走进维多利亚的卧室。

窗帘紧拉,天鹅绒的床铺整整齐齐,床头的小桌上放了一个八音盒,一道身影站在一旁,翩翩起舞。

“维拉……”

柯明德的声音有些颤抖。

“啊!”

维多利亚停下舞蹈,惊讶得看着他,身躯轻轻飘来。

“你还活着!我就知道你还活着!”

她伸出手,想要抚摸柯明德的脸颊,却从他头部穿过。

“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柯明德伸出双臂,只揽住一团空气。

两人相互凝视,一时间竟不知说些什么。

“你……在跳舞?”

“成为鬼魂后,实在是太难熬,我总得给自己找些乐子,有时我会读一会儿书,有时我就学习跳舞,我小的时候没有学过舞蹈,你不要嫌我跳的不好看!”

说着,她后退两步,舞蹈起来,腰肢曼妙,面若花娇,与五年前一个模样。

柯明德静静的看着,拿起床头的八音盒,这是他刚刚通过黑袍法师测试后在集市买下来,送给她的礼物。

拧上发条,八音盒有些锈蚀,声音杂乱难听。

“它响了吗?我每次跳舞都按着这首曲子的节拍来,可是我无法给它上弦,也听不到它的声音,已经有些遗忘了……”

柯明德听着,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下来。

鬼魂无法影响物质,尝不到味道,嗅不到气味,听不到声音,难以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痛苦。

“你怎么哭了?我说错什么了?”

维多利亚慌乱的飘到柯明德面前,想拭去他的眼泪。

“没什么,我只是太高兴了,太久没有见到你!”

他咽了一口气,用袖子擦掉眼泪,手一抬,放出一道修复术,八音盒的声音变得清澈干脆。

“我唱给你听,你跳舞!”

“好啊!”维多利亚喜道,随着柯明德的声音舞蹈。

与鬼魂的交流,并不靠声音,而是通过意念,柯明德听着八音盒的声响,将这段音乐完完整整传递给维多利亚。

“我会复活你的!”柯明德忽然道。

“死人是无法复活的,除了神灵,没有人能让死者复活。”,维多利亚停下舞步:“你能时常来看我,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我一定会让你复活的,为了你,我也会成为神灵!”柯明德声音低沉坚定。

雷神得到了一块陨石,后来成为了神灵,现在那块神秘陨石在自己手里,自己焉能比不上祂!

“不!千万不要!”维多利亚似乎想到了什么,焦急道:“答应我,不要去信奉邪神。”

自从魔法灾变,诸神陨落,活跃在世间的只有邪神一个神灵,她担心柯明德为了复活他再被邪神纠缠。

“我们与邪神教会有仇,怎么可能会去信奉他?”

“你不要去找他们复仇,魔染法师十分强大,况且,迪拉老师已经杀死了那两名法师,为我们复过仇了!”维多利亚语气充满担心,担心他为了报仇再受到伤害。

“我有分寸的。”柯明德安慰道:“对了,那头巨龙是怎么回事?我听说迪拉殿下要去杀死它,可惜失败了。”

“那时我的灵魂就在龙穴,见到了那场战斗,那头龙脑子似乎有问题,十分混乱,只会喷吐龙息,但是魔法抗性极高,老师的法术几乎伤害不了它,反而被它打伤,便带着我的灵魂离开……”

维多利亚娓娓道来。

“老师用永恒之火打伤了巨龙,不知道怎么回事,它的脑子反而变得好使了一点,就像是一条狗,有了最基本的灵智,后来,城主不知道怎么得知了这个消息,将巨龙收服,就养在绝冬城北面,特意为它建造了一座巢穴……”

“怎么能这样?城主不知道这头龙与我们永恒白塔有仇吗?”柯明德皱起眉头。

“知道又如何,城主是红袍法师,绝冬城最强者,何况他送给老师两升龙血作为补偿。”

维多利亚看得很开:“你不要整天总想着复仇,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好好生活才是最要紧的。”

两个人互诉衷肠,聊了许久。

“咦!这是你的魔宠?是一头熊吗?”

维多利亚这才发现了趴在柯明德脚边的托尔,它正捧着一枚坚果啃咬,经过半天的努力,已经快要把外壳咬穿。

柯明德把它拎起来,放到腿上,随手把坚果捏碎。

“它叫托尔,我以为它是一条狗,谁知道长成了熊猫!”

维多利亚见它一副萌蠢萌蠢的样子,十分喜欢,伸手去触摸它。

托尔在柯明德腿上挪了一步,正好躲开维多利亚的手。

“诶?”

维多利亚将手放到它圆乎乎的脑袋上,托尔别过头,冲着她呲牙,喉咙里发出嗷嗷的吼叫。

“她能看到我!”维多利亚惊讶极了,伸出两只手去摸托尔的黑耳朵。

“嗷~呜!”

托尔十分生气,坚果好不容易被柯明德打开,就有人来打扰它享受美味,张开嘴,露出刚长出没几天的短牙,向维多利亚扑了过去,却扑了个空,咕噜咕噜滚到地上。

“呜!”它用可怜巴巴的眼睛看着柯明德。扒住裤脚向上爬。

“它真的能看到我!”

柯明德也很惊奇,自从托尔诞生以来,除了拥有一片随身空间,并无什么特异之处,连魔兽都算不上,智力也只和二三岁的小孩一般,此时竟显露出看到灵魂的本事。

“不许凶!她不是陌生人,记住了!”

柯明德揪住托尔脖子上的肉,把它提到维多利亚面前。

“维拉,有件事情我没有告诉过你。”

柯明德把托尔丢在床上,双眼直勾勾看着维多利亚。

“我不是这个世界人,通过一扇位面传送门,来到了这个世界,我就要离开了,我想带你一起走,你愿意和我一起离开吗?”

他嘴唇没有动,用意念告诉她这一信息。

“啊!”维多利亚捂住嘴,脸色极为惊讶。

“你愿意和我一起离开吗?”

柯明德又询问一遍,维多利亚沉默了一会,他的心渐渐有些凉。

“我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迪拉导师爱惜我的法术天赋,把我收为弟子,我一直梦想着成为白袍法师,为永恒白塔效力,报答导师的恩情……可惜,我现在仅仅是一个鬼魂,什么也做不了。”

她一双清亮的眼睛看着柯明德:“如今,我也要追求自己的幸福了,我会跟你走,我不会打扰你的生活,只要你能陪我说说话,我、我看看外面的世界……”

她说着说着,脸颊已是通红一片,低下了头。

“可是我怎么和你一起离开呢?我的灵魂现在寄居在灵居木雕像里,不方便携带。”

“我听说星魂宝钻是灵魂最好的居所,我会找到一颗,把它做成项链,无论走到哪都带着你!”

柯明德听他答应,兴奋不已,情话发自肺腑,脱口而出。

第七十二章 要解心头恨,拔剑斩仇人

绝冬城外的庄稼长得正旺,虽然冬季严寒,只能种夏天一季,但在法师的帮助下,各种农作物的产量质量出奇的高。

在这个世界,魔法是第一生产力。

柯明德骑着一匹骏马,身上披着灰色的法师袍。

他已经通过了魔法等级评议会,得到了灰袍法师的认证,成为法师中的上流人物。

许多大商团通过各种方式与他搭上线,赞助他的生活。修炼,不求回报。

商人自然不会真的不求回报,商人出身的柯明德对此心知肚明,但这不妨碍他利用商团的资产更换法师袍、魔法杖等物品。

屁股底下的骏马就是一个商会赠送给他的,拥有魔兽血统,极善奔跑。

此刻骏马行走的不紧不慢,侧面还悬挂一个竹筐,圆滚滚的熊猫正待在里面,爪子中抱着一根竹笋啃咬。

熊猫还是和竹笋更配!

柯明德满意至极,在购买了一大批竹笋后,他将托尔珍藏的各种野果全部没收。

一路上不时有农夫向他行礼,柯明德面带微笑,点头回应。

不多时,已是一片荒芜,人迹罕至,几只松鼠在树梢鸣叫,麋鹿在溪边饮水,丝毫没有因柯明德的到来而受到惊吓。

进阶灰袍法师之后,他的暗示术愈发炉火纯青。

拨转马头,折向北方,扯动缰绳,骏马飞速的奔跑起来,带起一路烟尘。

托尔忍受着颠簸,一不小心,把竹笋戳到鼻尖,痛的呜呜叫。

柯明德胸口一枚宝钻不断摇晃,那时一枚怎样璀璨的宝钻啊吗,鸽卵大小,没有任何切面,如同一滴水,纯净、剔透,反射着阳光,就像是神女的眼泪。

宝钻被一条银色的金属细链吊起,是瓦伦山银矿出产的品质最好的瑟银,一克价值一枚中级魔核,细链上雕琢着肉眼难见的符文,让项链变得更加坚固美观,还顺带有防护心灵魔法的作用。

也是运气使然,柯明德正在到处寻找星灵宝钻,便在进行灰袍等级评定时发现一颗,副考官手上戴着一枚戒指,镶嵌了小米粒大小的一枚星灵宝钻,扫描下来,花费八点能量,打印出这枚举世无双的星灵宝钻。

一道灵魂从宝钻中飞出,跟在奔驰的骏马旁。

“柯克,不要去龙巢好吗?巨龙太强大了,连白袍殿下都因它受伤,我不想你因为这受到一丝伤害!”维多利亚祈求道。

骏马飞驰,衣袍在风中猎猎作响,柯明德没有张口,直接用意念与维多利亚交流。

“维拉,你不明白,这五年来日日夜夜,我恨不得吃它的肉、喝它的血,一天不杀死它,我的灵魂就被仇恨的火焰灼烧,从没有人、从没有人当着我的的面杀死我心爱的人,我却无能为力,如今我拥有杀死它的力量,如果不能复仇,我的修炼又有什么意义?”

“你是得到了雷神之锤,可是那头巨龙可是拥有白袍以上的实力,我们回去,好不好……”维多利亚苦口婆心,好言相劝,希望柯明德能够回心转意。

“你现在只是灵魂,感受不到雷神之锤拥有的力量,那种澎湃的力量,足以毁灭一座山、毁灭一座城!我虽然不能完全将它发挥出来,但杀死这头巨龙绰绰有余。”

“况且仇恨的火焰已经在我心中扎根,形成了心魔,不除掉它,念头永远不会通达!”

“我们已经打听过了,这头巨龙虽然脑子灵光了一些,但根本没有掌握任何法术,只能依靠龙息与肉体搏斗,否则也不会被城主降服。”

维多利亚不明白心魔是什么意思,但见柯明德心如磐石,也不再多说。

“那杀死巨龙后我们怎么办,如果被城主发现……”

“谁能想到区区一名灰袍法师能够杀死巨龙?谁能想到有人能够得到神明的武器?谁能想到一只连魔兽都不是的小熊猫拥有一片独立的空间?”

柯明德极为自信,他还有一句话没有说,连古神都无法看穿他的命运,更何况红袍法师。

维多利亚抱住小熊猫托尔,一句句叮嘱:

“托尔,到了龙穴你要把自己藏好,如果发生危险,立刻把柯克装进空间,躲藏起来,我一定会让他给你买你最爱吃的竹笋的……”

柯明德停在心里,极为温暖,暗自决心,一定要寻找机会,复活佳人。

几个小时的跋涉,骏马已经热极,浑身冒着水气,柯明德翻身下马,叮嘱骏马原地休息,不要乱走,施展法术将骏马隐形。

前方就是城主特意建造的龙巢,防卫简陋,不过,对于能够伤害巨龙人,在森严的法阵也起不到作用。

不过这正好便宜了柯明德。

他为自己和托尔施加了潜行术,悄悄来到龙巢的墙边,把耳朵贴在墙上,能够听到巨龙的鼾声。

防卫简陋,只是相对而言,龙巢的墙壁与地面经过特殊处理,极为坚硬,无法使用地行术等法术穿过,并且隔绝中级及以下的探测法术查看。

这自然难不倒拥有超级打印机的柯明德,转眼之间,已经跨过了两重防护法阵。

“你现在这里等着,我进去看看!”

维多利亚说道,穿过墙壁,进入龙巢内部。

她现在寄居在星灵宝钻之中,不惧阳光,但不能离开太远。

不一会,她飘然返回,将龙巢的情形细细说与柯明德。

柯明德点头倾听,超级打印机不必在神国中的奇遇,乃是他的立身之本,不能泄露,维多利亚并不知道。

棘刺蓝龙在龙巢栖息,龙巢外有几间屋子,住着三名黑袍法师,他们在此值守,承担饲养巨龙的任务。

巨龙被一条锁链锁住后退,每天的食物中掺杂大量镇静魔药,让他不那么狂躁。

每隔半个月,城主便会派出灰袍法师,来此采集巨龙身上的珍惜材料,例如龙血、龙鳞、龙涎等,连龙粪龙尿都不放过,这些是魔法植物的优秀饲料。

柯明德悄悄潜入,来到一名法师身后,他正在专心冥想,毫无察觉。

为了防止魔力波动惊动其他人,柯明德没有使用法术黄金骑士的力量强大无比,,用手掌在他颈后一拍,法师立刻昏了过去。

不多时,三名毫无防备的黑袍法师全部被他打晕,拖到一间屋子,为防止意外,挨个使用了昏睡术。

“托尔,取我雷神之锤来!”

柯明德不打算用法术与巨龙对敌,将敏捷术、巨力术、狂暴术、钢铁皮肤等一系列法术加持到自己身上,拎着雷神之锤,走到巨龙面前。

龙巢中明亮无比,蓝色的龙鳞在阳光下微微闪烁,丝毫看不出这头巨龙曾是一名凶恶的杀手。

柯明德心脏砰砰跳动,心率飙升,斗气一股脑注入雷神之锤,澎湃的魔力汇聚,化为闪电,缠绕在银亮的锤头。

沉睡的巨龙被惊醒,哪怕每天的食物中都掺杂了镇静药剂,哪怕血液不断被抽走,也无法让它显露丝毫疲态,顶级掠食者的威严无人能撄。

龙威如怒涛,铺天盖地袭来,却不能对柯明德造成一丝影响。

托尔远远躲在一旁,这是柯明德对它的命令,不过看它的形态,同样不受龙威影响。星灵宝钻挂在托尔的脑袋上,维多利亚只剩下一道灵魂,脆弱无比,柯明德不愿她在战斗中受到伤害。

“我已非当初!”

大战临头,柯明德反而平静下来,一双眼睛紧盯巨龙,浑身肌肉绷紧,随时能够发出雷霆一击!

巨龙刚从睡眠之中醒来,经过五年的调教,已经不向五年前那么狂躁。

独眼睁开,露出黄澄澄的龙眼,偏过脑袋,用独眼正对柯明德。

“吼!”

它认出了眼前这个人,是他,伤害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冒犯了巨龙的威严!

巨龙怒吼,鳞片张开,这是龙类怒极的表现。

它张开双翼,嘶吼着前扑,想要要吞下柯明德,却被一条锁链锁住一条后腿,牢牢绑住,无法挣脱。

锁链绑在一根铁桩上,这是城主亲自制作的枷锁,无人能够挣脱。

“吼!”它怒吼,两扇翅膀扇起狂风,柯明德脚下生根,屹立不动,远处的托尔却被吹翻,咕噜咕噜滚了好几圈。

“死!”

柯明德怒吼,顶着狂风奔跑,手中神器雷光闪现。

巨龙本想将这只蝥虫一口吞下,忽然感觉到了致命的威胁,张开大口,一道龙息喷出。

柯明德身上的防护法术瞬间破碎,斗气在体表弥漫,抵挡住了这次攻击,双脚一跺,留下两个深深的足印,转瞬间向右移动,躲到巨龙盲眼的一侧。

龙息喷吐,地面被削去一层,柯明德留下的足印转瞬间消失无形。

龙颈修长有力,龙息追着柯明德喷吐,柯明德的斗气在龙息下迅速消耗。

“喝!”

他纵身跳起,迎着龙息,一锤砸到巨龙颔下,巨龙颔下的一根龙角瞬间断裂。

龙头高高摆起,龙息被打断,发出痛苦的吼叫。

龙翼拍打,两只前爪乱抓,柯明德抓住一根龙角,稳稳站在巨龙的头颅上。

雷神之锤雷光闪烁,一锤下去,鳞片崩飞,在一锤,龙皮上绽开一朵血花,立刻被雷电烧焦。

哪怕巨龙拥有生物界最强的魔抗,也禁不住神器的攻击。

一锤又一锤,狰狞的龙首变成了酱油铺,巨龙悲鸣一声,轰然倒地。

第七十三章 故地重游

巨龙倒地不起,瞎眼朝上,如同死鱼,若非胸腹还有喘息,跟尸体没什么两样。

柯明德骑在巨龙头顶,双手无力松开,雷神之锤当啷坠地。身体松软,在龙头上滑落,直到被一根龙角挂住。

自从拥有斗气以来,柯明德还是第一次将斗气用尽。

龙息的威力强大无比,身上的几重法术护盾破碎后,全靠斗气护身,消耗的极快,雷神之锤又是神器,虽然威能无穷,但消耗斗气也是极多,柯明德浑身上下,是一丁点斗气也不剩,手脚酸软,四肢无力。

托尔机灵的跑了过来,维多利亚关切的询问他的情况。

“托尔,把生命宝瓶给我!”

托尔扒住巨龙鳞片的缝隙,艰难的爬到柯明德身边,将生命宝瓶递到他手中。

柯明德一饮而尽,如久旱逢甘霖,缓解了大部分的疲惫。

他坐起身,手掌拍着巨龙剩下的角,仰天大笑。

“哈哈哈哈!你不是很厉害吗?再凶一个给我看看!你再吼一声啊!你咬我啊!”

柯明德张狂的笑,整个人如同疯癫了一般。

巨龙无声无息,风箱般的喘息声也不见了,气息绵长,心跳放缓,头部的伤口不见一丝血液流淌,已经被雷电烧焦。

“柯克,快杀死它,巨龙生命力极强,很快就能恢复过来。”

维多利亚焦急的说。

柯明德抽出法杖,对准巨龙头部的伤口,释放了中级法术“死亡射线”。

死亡射线是中级法术中杀伤力最强的法术之一,它没有额外的元素伤害,没有强大的力量,能够被金属或其他生命体挡住,几乎所有法术护盾都对这种法术有良好的防御效果,命中范围较小,施法难度较大,但这些都不能阻碍它成为中级法术中杀伤力最强的法术。

这是一门极为古老的法术,它直接作用于生命体的灵魂,类似于柯明德曾经玩过的游戏中的技能“死亡凝视”。

巨龙的皮肤拥有自然界中最强的魔法抗性,死亡射线对正常的巨龙起不到一丝作用。

然而这头巨龙,皮肤遭到破坏,奄奄一息,无力抵抗,任由死亡射线从伤口进入身体,一点点将灵魂破坏、瓦解。

不多时,它已经彻彻底底死透,连灵魂都不复存在。

柯明德为了防止巨龙的灵魂泄露自己的信息,特意选择了这一法术。

身体是灵魂的护盾,也是灵魂的枷锁,一个生命死后,灵魂便挣脱肉体的束缚,自由自在,柯明德担心出什么意外,干脆将龙魂杀死在巨龙的肉体之中。

“可惜了龙魂,这是为魔法物品附魔注灵的绝佳材料。”

柯明德叹了一口气,转过头道:“维拉,你的仇,我终于报了!”

言语之中感慨万千。

“这可是最后世界上最后一头巨龙,你快把它身上的材料采集下来。”维多利亚提醒道。

柯明德恍然大悟,继而有些发愁,这么大的一条龙,怎么能带的走?

巨龙身长十米,庞大无比,托尔的小空间,怕是只能把龙头装进去。

“龙皮、龙鳞、龙血、龙骨、龙眼、龙脑是最贵重的东西,我们只带这些走!”

柯明德做出决定,他虽然能够随时打印出魔法口袋,却不愿把这个秘密暴露出来。这些巨龙身上的材料珍贵,对他也没什么作用,挑拣了一些最有价值的东西,准备带走。

先将整条巨龙扫描下来,就相当于拥有一整座宝藏。

巨龙的皮肤坚韧无比,法术切割不动,柯明德取出残破的雷神之矛,这件神器残骸末端有个尖锥,十分锋利,轻而易举的将龙皮划开,整张剥下来,血淋淋的龙皮也不处理,卷在一起,丢到托尔面前。

托尔极不情愿,最后还是把它装到了小空间。

柯明德又拔下龙口中最长的几颗牙齿,砍断龙角、抽掉巨龙腿骨,斩断龙翼龙尾,最后将巨龙仅剩的一颗眼球挖了出来。

龙眼有排球大小,黄澄澄像一颗琥珀,十分漂亮。

把这些全部装起来,托尔的空间还剩一点地方。

“要不要割几斤龙肉,还没尝过龙肉的味道呢!”

“快把龙血装起来啊,这里有一些附魔的器皿,能够保证龙血的新鲜!”

维多利亚恨铁不成钢。

他最后还是割下一块龙胸肉带走。

离开龙巢,策马奔腾,大仇得报,酣畅淋漓!

五年的仇恨,从一开始面对巨龙瑟瑟发抖,到现在宰龙割肉,变化翻天覆地。

“这就是力量!”

柯明德沉醉其中。

返回绝冬城后,柯明德安静的蛰伏几天,城主果然暴怒,召集白袍法师连番开会,四处搜查,亲自前往附近的几座魔法城市调查此事。

这些都距离柯明德太远,他宴请了林雷与路西恩,他们两个已经到进阶的边缘,前途远大;将永恒之火的法术水晶球还给迪拉法师;借钱购买了一辆飞行马车。

最后,借口游历世界,带着托尔、维多利亚、许多绝冬城的特产离开。

金雀花王国。

王都。

一辆宽大的马车占据了道路正中间,慢慢行走,行人纷纷避让。

在一间贵族的宅院门前,马车缓缓停下。

“巴克在吗?”

柯明德敲响门,很快有仆人开门。

仆人是个有见识的,见柯明德身穿法师袍,恭敬不已,连忙邀请进来。

巴克得到传讯,赶忙迎接。

“是你!牛……法师大人!”

巴克掩饰不住脸上的震惊,举止却极为恭谨拘束。

“我的老朋友,好久不见,这些年过得如何?”

“过得还好!”巴克点头哈腰,极尽献媚。

柯明德见他拘束无比,顿时有些意兴阑珊:“巴拿马呢?我们一起找家酒馆,准备些酒宴,见一见当初的老朋友!”

“巴拿马在皇宫之中当数学教师,我这就去派人叫他过来!”

巴克一面吩咐仆人准备酒菜,一面遣人寻找巴拿马。

没多大会儿,巴拿马汗津津的来到巴克的府邸。

“时间过得可真快,我还记得在约克城,是我第一次上战场……”

柯明德追忆往昔,两名老朋友却唯唯诺诺,不再像以前一样意气风发。

“唉!”

柯明德有些无奈,放下酒杯。

“我拿你们当做朋友,你们却表现这样的态度,不必这么拘谨!”

两人这才放松了些。

“大人,国王陛下派人来了!”

一名仆人走到巴克身边,悄悄汇报。

几分钟后,一名国王亲随走进大厅。

“尊敬的牛顿法师,国王陛下邀请您参加王宫的宴会!”

“实在抱歉,还请您转告,我有些事,无法参加国王的宴会。”

柯明德婉拒。

“这……”国王亲随有些为难。

他身后的一名护卫怒气冲冲,上前一步,身上的甲页哗哗作响。

“国王陛下请你务必参加宴会。”

柯明德眉头一皱,一股威压散发出来,在场的几人汗毛倒竖,两股战战,不敢言语。

“我很忙,你们没听到吗?”

国王亲随磕磕巴巴的道歉:“法师大人息怒,我们这就离开,只是不知王子殿下……”

“他已经是见习法师了,还在绝冬城学习法术。”柯明德收起威压,不耐烦道。

国王亲随连忙道谢,拖着几乎被吓晕的护卫离开。

继续饮酒,经此一事后,巴克与巴拿马更加拘束。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多年不见,已是物是人非。

也不在王都停留,柯明德架起马车,向落日沙漠赶去。

第七十四章 返回地球

沙漠还是那个沙漠。

荒无人烟,广袤无边。

一架马车咕噜噜行驶,在松软的黄沙上留下两道浅浅的车辙。

令人惊奇的是,四轮马车无人驾驶,更无马匹牵扯,自动前行,车夫的位置上坐着一只熊猫,好奇张望周围浩瀚的沙海。

没多久,它已经热的头晕目眩,不得已爬回车厢。

车厢里十分宽敞,并且十分凉爽。

“嗯嗯!”

托尔翻了个身,滚到一只大木盆里,对着柯明德叫唤。

柯明德抓起法杖,一股清泉充满木盆,托尔发出舒服的咩咩声,从空间里抽出一根竹笋,嘎吱嘎吱咬了起开。

说来也怪,刚孵化出来的几天,托尔生长的极快,等毛发齐全后,几乎停止了生长,站起来还不到柯明德的膝盖,柯明德喂了它许多生命之水,也没有起到促进发育的作用。

柯明德躺在床上,手中把玩着一面镜子,镜子巴掌大小,镜面模模糊糊,照不出人影,看起来极为寻常,任谁也想不到,这竟是一件空间装备,里面有一立方的空间,装满黄金珠宝。

这是波特家族的家传至宝,波特家族,正是五年前金雀花王国叛军的主力之一。

路过约克城时,他本想见一见当初的战友,却无意中达到一个消息,当初与他一起驰援塞门关的战士们几乎全部死亡,遭到暗杀,他们曾经杀死了波特公爵小儿子,战争平息后,遭受了公爵的报复。

柯明德得知,勃然大怒,当即南下,前往公爵领,几天后,一个消息传遍王国,波特公爵暴毙,爵位落到了在公爵府当马夫的公爵私生子身上,这面空间宝镜,也落到了柯明德手里。

“不愧是传承千年的家族,竟有如此宝物!”

柯明德暗赞,要知道,这种空间宝物只有圣魔法师才能制作,如今传世的已经极少,连执掌永恒白塔的迪拉法师都只能使用魔法口袋。

若非急于回家,他一定要逛遍世界,将各个历史悠久的贵族世家搜罗个遍。

昼夜兼程,时隔五年,柯明德在次回到沙漠神殿,巨钟静静的矗立在钟楼中,安静厚重。

柯明德走下马车,运足斗气,在钟壁上用力敲击,浑厚悠扬的钟声响起,响彻沙漠。

他已经认出来,这是一口魔法钟,钟声拥有一种荡涤灵魂的韵味,声音能够传递到极远。

“你就在这里见到的太阳神?”

维多利亚的灵魂飘出来,好奇的打量周围的环境。

“我在这里歇息的时候,忽然做了一个梦,在梦中见到了太阳神帝纳乌,学到了托泰世界的语言文字,还有修炼方式!”

柯明德扬起一捧细沙,感慨万千。

“真想不到,太阳神还活着,更想不到的是,这边世界就要面临毁灭。”

维多利亚有些落寞,虽然她已经死亡,虽然要离开这片世界,但这毕竟是她的故土,生她养她的地方。

“你们世界的语言文字是什么样的?”

她好奇的问。

“我们世界有许多种语言文字,我所用的文字叫汉语……”

柯明德在沙子上写写画画,传授维多利亚地球文字。

他们在这里驻足歇息,马车行驶了多日,魔核已经耗尽,正好休息一晚等待魔力恢复。

柯明德希望与太阳神再见一面,他有许多的疑问要说,为什么太阳神会认为自己能够改变托泰世界毁灭的命运,为什么生命古神早早的安排雷神等待自己的到来,自己的命运为何不可捉摸……

一直到太阳升起,柯明德也没有见到太阳神,沙漠千载常存,一切如同昨日。

马车再起行驶。

“就是这里!”

柯明德扫描整片沙地,长舒一口气。

他的汽车就掩盖在这片流沙下面,耽搁了几天终于找到。

“流沙术!”

沙子四面流开,一辆灰黑色的小轿车显露身形。

近六年时间,它已经完全陷到沙子里去,外表的烤漆斑驳,许多都已脱落,车窗贴膜脱落干净,玻璃上布满划痕,颜色浑浊,橡胶车胎裂开一道道口子,整辆车变得极为破旧,车体表面曾经套了一层罩子,已经消失不见。

“这就是汽车?”维多利亚围绕它转了几圈,钻进车厢里,“好丑啊!”

“它只是太破旧了。”

柯明德解释道,弯下腰,从排气筒掏出一只布偶,又将车钥匙取了出来。

按动几下,车子毫无反应,已经没电了。

“恢复如新!”

几道恢复术下去,车子宛如新生,光滑的外壳在太阳下闪光,车窗变得透亮,能看到车厢内进了些许沙子。

他把手掌按在引擎盖上,悄悄打印了汽油和电力。

拉开车门。车内的空气极为污浊,使用法术将车厢清理一新,柯明德坐进驾驶室,怀念的摸了摸方向盘。

“嘿!”

托尔也要往汽车里爬,被柯明德抓住脖子,用力一抖,掉落一把细沙。

听着熟悉的引擎声,柯明德一踩油门,车子纹丝未动。

“噢,太久没开,都忘记怎么开车了!”

他自嘲的笑笑,重新打火,车子还是没有动。

给车子施加了漂浮术,这才从流沙中慢慢驶出。

引擎的轰鸣声响起,黑色的汽车如离弦之箭,奔驰在起伏连绵的沙漠上。

不多时,柯明德又折了回来,马车上还有许多特产没有带走。

车载音响响着激情澎湃的音乐,托尔趴在后座上,扣扣摸摸,布偶被它扯破个小口。

维多利亚好奇的观察车子里的一切,工业的力量在她眼里奇妙无比。

这次归途,有吃有喝,冷暖适宜,想起初来这片沙漠时的狼狈,柯明德切实体会到自己的变化。

“我已经不再是凡人了!”

“我的愿望是长生不老!”

“还要复活维拉!”

传送门越来越近,丝毫没有近乡情怯的感觉,刚穿越的时候,他还时时担心,回到地球会有什么变化,父母家庭如何,每每想起这些,总是心乱如麻,极为忐忑。

经过雷霆神国五年的磨砺,寂寞的打磨,他的心灵如同一颗光明的宝珠,毫无挂碍,无所畏惧。

经历过种种不可思议的经历,这些事情太过于渺小,根本不值得发愁、担心。

佛经上有一句话,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无意之中,他已经达到这种心灵境界。

汽车停下,眼前依旧是黄沙,在扫描之中,一扇传送门就在前方。

柯明德并没有急于返回地球,他要印证自己的一个想法。

念动咒语,一道魔力从魔核中引导而出,按照柯明德的意志,缓缓注入到传送门中,很快,一枚中级魔核的能量已经消耗殆尽。

“传送门启动所需能量:600”

超级打印机中显示的信息丝毫未变。

柯明德换了一枚魔核,重复刚才的举动,紧接着,他耗尽了十余枚中级魔核,将能量全部注入传送门中。

“传送门启动所需能量:600”

“是这些魔力太少了吗?”

柯明德又将体内的雷霆斗气注入传送门,依然没有变化。

在斗气消耗到一半时,他放弃了这一举动。

“传送门只能依靠能量点来运行吗?能量点能够转化为物质、也能转化为能量,显然是一种极为高级、高效的能量,魔力、斗气无法驱动传送门,是数量不足?还是质量不够?”

将这一问题抛诸脑后,柯明德重新坐进汽车,发动起来,冲着传送门驶去。

“启动传送门!”

面板上一下子少了600点能量,虚空中出现一个漆黑的口子,是一个直径约三米的圆,汽车飞速驶入,在沙漠中消失不见。

两秒过后,传送门消失。

第七十五章 愿者上钩

眼前一花,车子已经行驶在了干净平整的柏油路上。

一种晕眩感出现,持续几秒,柯明德逐渐恢复正常。

当初从地球穿越到托泰世界时,可没有这种感觉,他现在精神力强盛无比,能够察觉到一丝丝空间的变化,大脑无法处理,产生这种眩晕。

托尔拥有空间天赋,眩晕感更加严重,扑通一声,从后座滚到地板。

刚从传送门出来,在公路上逆行,好在车流不多,抽个空回到右侧车道,找了个空地停下车。

“维拉,可以出来了!”

他敲了敲胸前的宝石,因为担心穿越过程会影响灵魂,维拉躲进了星灵宝钻。

“啊!”

维多利亚露了一面,发出一声惨叫,急急忙忙又钻回宝钻。

“怎么了?”柯明德担心道。

“好痛!这阳光晒得我好痛!”

“什么!”

柯明德惊叫出声。

根据他听过的神话传说、乡野杂谈,人死之后,灵魂会进入地府,按生前功业,转世投胎,不得在阳间逗留,而且传说妖魔鬼怪阴气重,最畏惧太阳阳气,白天躲藏,夜间才会露面。

柯明德在地球只是最普通不过的人,肉眼凡胎,既不信仰宗教,又没见过鬼魂,只是将这些当做故事,后来学习了魔法,尤其是学会了“灵魂之眼”后,更加不相信这些传说。

他可是亲眼见到灵魂的出现与消散,没有鬼差,也没有地府,鬼魂同样能够在白天行动,维多利亚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刚刚发生的一切,再次颠覆了他的认知。

鬼魂真的惧怕阳光!

天呐!两个世界的差异这么大!

他已经察觉到,地球的环境中,没有一丁点魔力!

柯明德脑子一片浆糊,把车子开到一片大楼的阴影中。

“维拉,我们现在在影子里,你再试一下!”

维多利亚将手从宝钻中伸出试了试,又慢慢将全身探都出来。

“现在怎么样?”

“就像是泡在沸水里,虽然没有受伤,但是很痛苦!”

维多利亚回答,很快又钻回了宝钻之中。

“但在刚才的阳光下,我要是多呆一会,恐怕灵魂都会消散!”

“你的故乡好可怕!”

她的言语中,透露着对地球的畏惧。

“不要担心,维拉,等太阳落山就好了,你先在宝钻中休息。”

柯明德安慰道,心中却有些忐忑,夜间灵魂就可以不受伤害了吗?地球与托泰世界,到底有多大差别?

他闭上眼睛,仔细感应,空气中没有一丁点魔力。

拿起法杖,将魔核里的魔力小心抽出,释放了最简单的光亮术。

魔杖徒自摆动,一丁点光亮都没有产生,魔力溃散,稀释到周围的环境中去。

柯明德又换了几种法术,反复尝试,都没有成功。

“需要魔力的法术无法使用,不需要魔力的心灵法术呢?”

柯明德摇下车窗,向一名路人释放精神幻象。

那人好端端的走在路上,忽然停下脚步,仔细看看地面,才继续迈步。

又走过一名路人,同样停下脚步,往侧面走了几步,好像绕过一处障碍。

柯明德给他施了幻术,让他以为前方有一滩污水。

“心灵法术有效,不过效果也受到了削弱,对前一个路人只用了精神幻象,他很快就从幻想中挣脱,没有被迷惑,对后一个路人同时使用了暗示术和精神幻象,效果还算不错。”

“法术不行,那斗气呢?”

柯明德仔细感受体内的斗气,运转不休,似乎没有受到一丁点影响,拿起车里的保温杯,斗气运转在手中,用力一捏,不锈钢的杯子顿时被捏扁。

将手臂伸出车窗,左右张望,趁着四周没人,一股斗气从掌心喷出,穿过四米的距离,打在一棵槐树上,枝条摇摆不止,如同遭遇一场大风。

换在托泰世界,这么粗的树会被斗气击断。

“斗气在体内不受影响,但外放之后,力量远逊托泰世界。”

“托尔,给我一颗龙牙!”

他用意念与托尔交流,托尔取出一颗龙牙,放在他手里。

龙牙形如弯钩,中指长短,重量超过等体积的骨骼,但轻于铁。

“看来精神力的交流不受影响,托尔的天赋空间也不受影响。”

接下来,他又做了一番尝试,许许多多魔法物品全部失效,有铭刻了美酒术的酒杯,注入魔力就能自动产生美酒,身上穿着的法术袍,上面的魔法阵全部失效……

只有三种东西能够正常使用,打印的十五个生命宝瓶、得自波特家族的空间镜还有神器雷神之锤。

雷神之锤虽然能用,但也失去了大部分威能。

在托泰世界,柯明德向雷神之锤注入一丝斗气,能够爆发出百倍能量,威力无穷,正是靠这件神器,才杀死了棘刺蓝龙,而现在,注入一丝斗气,只能发挥一丝效果,实在有负它神器的名头。

“在托泰世界,雷神之锤是依靠神力发威,我没有神力,好在斗气受到雷霆神力的改造,勉强能够发挥一丝神器的威力,更多的还是依靠雷神之锤上的魔法阵调动自然中的魔力,对我的斗气进行增幅,现在没有了魔力,雷神之锤不能发威也是理所当然。”

“不过雷神之锤上的其他功能还在正常运转,比如失重法阵,而雷神之锤、生命宝瓶、空间镜,都是由神灵或圣魔法师打造的,能够使用,其他的魔法物品则全部失效。”

“我的一身实力,在地球竟发挥不出十分之一!”

柯明德有些惋惜,不过在穿越前,他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地球也拥有魔力,就不会发展成现在的科技社会了。

收拾一番心情,他拿起手机,想看一下时间,并与家人联系,却发现手机号已经欠费被注销。

不得已,寻找到一家营业厅,重新办理了一张电话卡。

“请问今天是几月几号?”

“四月十六号。”

“那一年呢?”他的心情有些紧张。

“二零年。”

“两年半了吗?”他惊喜无比,在托泰世界度过了近六年,而地球只过了两年半,对于已经做好最坏打算的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将电话卡插入手机,拨通了一个熟悉的号码。

嘟……嘟……嘟……

“喂?谁呀?”

电话中响起了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语言,是那么亲切。

“妈,是我!我回来了!”

电话中安静了几秒。

“是明德吗?你真的是明德?”

“是我,妈?你们在家吗?我爸呢?”

“你爸住院了,我在医院呢,你这两年多去哪了?一点音信儿也没有,我们到处找你……”

“你们在那个医院?我马上过去!”

……

病房既干净又安静,屋子里只有两张床,一张是病床,老柯躺在上面,还有一张用于陪护的亲属。床头上摆着一束花,还有几个果篮。

这显然是一个高级病房。

柯父靠坐在床上,身躯被固定住,一双手颤颤巍巍,抓住柯明德的手,泪水直流,嘴里咕咕哝哝说些什么,听不清楚。

“你爸过年的时候得了脑溢血,好在抢救及时,治的很好,现在正在恢复期,就是手脚不太灵便,话也说不好……”

柯母抹着眼泪,诉说思子之情。

“你这几年跑到哪去了,一走就没个音信儿,头发长了,胡子也长这么长,我都不敢认你……”

“两年前的时候,我正开着车,忽然到了一条小溪边,溪边有一位白胡子老人在钓鱼,但鱼钩是直的,我看着好奇,就多看了一会,结果一个恍惚,醒来时还在车上,但时间已经过了两年,我的胡子都长了出来……”

他编造了一段谎话,在心灵法术的作用下,二老对此深信不疑。

他说着,拿出一只瓷瓶,来到病床边,将里面的生命之水喂给柯父。

可惜不能使用法术,不然父亲的病现在就能恢复。

“这是什么?”柯母问道。

“这是哪位老人赠给我的一件宝物,里面盛着琼浆玉露,能够延年益寿,我爸喝了,用不了三五天,身体就能全好……”

第七十六章 它好像一条狗

柯母拉住柯明德的手,絮絮叨叨讲个不停,柯父在一旁坐不住了,呜呜哝哝说话。

柯父讲话含糊不清,柯明德听不大明白,通过与他交流。

“爸,您在说什么?”

“啊!明德你……”

柯父听到脑海中的声音,惊讶不已。

“我经历这番奇遇,收获颇多,自然而然明悟了一些修炼的法门,也练出些门道……”

柯明德解释道,配合暗示术,老两口深信不疑。

“你这是遇见神仙了啊!”

“待会我把这法门传给你们,一起修炼,说不定我们一家都能得道成仙呢。”

“得到成仙不指望,能平平安安的多活几年就够了。”

几人说笑,柯父服用了生命之水,脸色红润,精神已经旺盛许多。

“对了,爸,你刚才想说什么?”

“我说的是若兰的事……”

“若兰是个好姑娘,这两年一直等着你,你那一摊子公司都靠她撑着呢!”

“她每个月都给我们不少生活费,我跟你妈想着,你怕是已经死了,一直劝她再嫁,年纪轻轻,这么好的姑娘可不能耽误了。”

“她说,一直没得到你的准信,说明你还没死,一个人挑起你的公司,平时还照顾我俩,我跟你妈想帮忙,也不懂这方面的事,只能偶尔过去,炖只鸡、炖条鱼,送点吃的……”

柯父柯母提起若兰的好,赞不绝口,连连夸赞。

若兰是柯明德的妻子,从大学就开始恋爱,感情也没有轰轰烈烈,不温不火,水到渠成。

可刚结婚两年,柯明德就穿越失踪,一走就是两年半。

柯明德常常想,返回地球后,若兰是不是已经再婚,是不是从此分离,出于这般考虑,也就没有主动联系,此刻听父母所说,她还一直等着自己。

“妈,刚结婚的时候你不是总看不惯她吗,怎么这会又夸了起来?”

柯明德强笑到,按耐住立刻见她的冲动。

“这能一样吗,日久见人心,你们刚结婚谁知道她是怎么样的人!”

柯母啐他一口,又推了推他:“你刚回来,赶紧去看看你媳妇,这两年真是苦了她,你爸由我照顾就行,我跟你说,可一定要好好对待若兰,你要敢对她不好,看我不打死你!”

“那我先走了,妈,这个宝瓶每天都能生出一瓶生命之水,延年益寿,十分宝贵,你明天再喂我爸喝点,这宝物珍贵的很,可不要告诉别人,等我回来,我再教给你们修炼功法。”

“好,快去吧,快去吧!”

柯明德走出医院,意外的发现自己的车子外围了一群人,旁边还停了一辆警车。

“同志,请问这是你的车吗?”

一名大檐帽问道。

“是我的,这是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柯明德一头雾水,莫非是因为自己的车没有年检?也不至于围这么多人。

“是这样的,我们接到群众报案,说有人私自走私大熊猫……”

他一面说着,用手指敲了敲车玻璃,柯明德一看托尔正趴在后座呼呼大睡

好嘛!原来是这一茬,柯明德进医院时,把托尔留到车里,不想被“热心群众”发现,还报了警。

柯明德环顾四周,围观的人不少,一个个拿着手机拍摄,连执行公务的警察也用记录仪拍摄下来。

这可怎么办呐!

柯明德脑袋转动。

“同志,你们怕是弄错了,这不是熊猫,熊猫哪有这么小的,这是一条狗!”

“怎么会呢?你看这颜色,这形状,分明是只大熊猫!”

“不错,长得这么小这么可爱,肯定是熊猫的幼崽。”

柯明德拉开车门,把正在酣睡的托尔抱了出来。

“你们看,它长得多像一条狗啊,这小脑袋,这小短腿……什么?颜色?这是染得,小狗本来是白色的,我看它胖乎乎像只熊猫,就买了些染料给它染了染,不信你们听,这是熊猫的叫声吗?”

柯明德一面解释,一面施展心灵法术,顺带叫醒托尔,暗中传讯要求它配合。

“汪!汪!”

托尔的声音复杂多变,能嗷嗷叫、咩咩叫、唧唧叫、吱吱叫、叭叭叫、呜呜叫……生气的时候,还会汪汪叫。

此时得到柯明德的授意,汪汪叫唤两声,给自己洗脱“嫌疑”。

“还真的是一条狗,不过长得真像熊猫……”

在柯明德的心灵法术下,群众真心相信这是一条狗。

不过,托尔虽然不是狗,但它也不是熊猫,哪有熊猫是从蛋里孵出来的。

“同志,误会你了!”警察同志握手道歉。

“还请警察同志帮个忙,我担心个人隐私被暴露,能不能让在场的群众把图片视频删除掉!”柯明德提出要求,配合警察的行动,施展心灵法术,效果斐然,众人纷纷将资料删去。

这些东西被放到网上可就糟糕了,现场的群众能被暗示术影响,相信托尔是一条狗,如果被传到网上,他总不能顺着网线放心灵法术吧?

打发了这件事,柯明德拍了拍托尔的脑袋。

“你呀,睡着觉都能给我找麻烦!”

很快,柯明德回到自己的家门口。

担心托尔再惹出什么麻烦,找了一只纸箱,把它装进去,搬到楼上。

门一打开,传出一连串吠叫声,十分凶猛。

“小哈?是你吗?”

一条哈士奇活蹦乱跳出现在眼前,对柯明德怒目而视,喉咙里发出恐吓的声音。

“怎么认不出我了?”

柯明德对此也不奇怪,自从修炼斗气,经历了神力洗礼,自己的气味有了极大变化,又留了长头发长胡子,以萌蠢著称的哈士奇认不出自己也是正常。

这条狗养了四五年,最终还是认出了柯明德,摇着尾巴做出亲昵的举动。

柯明德把箱子放下,托尔从里面钻出来,好奇的看着眼前的小哈。

哈士奇吓了一跳,一边冲托尔露出敌视的姿态,一边瞪住柯明德,似乎在问,这个颜色跟我一样的家伙是个什么?

柯明德不去管这两只活宝,打量着熟悉的房间,有些杂乱,阳台上多了一座猫笼,两只短毛猫在互相嬉戏。

若兰一定很寂寞吧,养了这么多宠物。

他掏出手机,拨通熟悉的号码。

……

门锁转动,一名女子走了进来,身材高挑,穿着优雅,长相不比明星,但也漂亮。

哈士奇开心地扑过来,两只小猫也纷纷赶到,等着喂食,她没有理会,客厅的沙发上,正做着一只小熊猫,津津有味的看电视。

电视里播放的是猫和老鼠。

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另一个女子好奇的打量她,是维多利亚,此时天已经黑了,维多利亚果然能够自如活动。

厨房门打开,一股浓香扑鼻而来,勾起她的馋虫,她没有注意,她的视线,已经全部被一名男子吸引住了。

头发披散,胡须飘飘,一身怪模怪样的灰袍,眉眼间,却是自己最熟悉的人。

“明德?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

第七十七章 世外高人

巨龙的肉坚韧富有嚼劲,来自异界的珍贵香料渗入肉中,滋养大补,让人心头燥热。

“就像王质观棋一样?还得到了好处?”

若兰躺在柯明德怀里,用手梳理他的长须,面色酡红。

柯明德仔细看着她的脸,面带疲色,眼角多出几缕细纹。

“辛苦你了。”吻了吻她的额头,柯明德怜惜道:“我给你准备了礼物,你看看喜欢吗?”

哈士奇对餐桌上的龙肉虎视眈眈,时不时把脑袋凑过来,想叼走一块,却被托尔看住。

托尔荤素不忌,柯明德两人吃饱后,剩下的肉食都被它霸占,根本不让哈士奇靠近,小哈虽然体型大玉托尔,却斗不过它,被托尔教训一通后,站在一边看着,垂涎三尺。

“托尔,把镜子给我!”

柯明德接过空间镜,拍了拍他的脑袋。

“这都是你的朋友,把肉分出去点,别想着自己吃独食!”

托尔哼哼两声,不情愿地让出些位置。

“它好聪明,这只小熊猫也是神仙给你的?为什么要叫它托尔?”若兰伸出手,轻轻抚摸托尔的皮毛,哈士奇一看,妒火中烧,丢下嘴里的肉,跑过来,用鼻子去顶若兰的手。

“哈哈,也算是吧,老神仙在钓鱼,这只小熊猫就在一边,我顺手把它捡了回来,至于为什么叫托尔,当然是为了北方神的荣耀啦!”

柯明德打个哈哈,把空间镜拿在手里,在若兰惊讶的眼神中,一只手伸入灰蒙蒙的镜面,拉出一条流光溢彩的项链。

“哇!”

她目瞪口呆,顾不得看那条世上罕有的项链,从柯明德手里取过空间镜,翻来覆去反复观察,学着柯明德的姿势,想将手伸入镜面,却被阻挡住。

叮!叮!

她敲了敲镜面,发出清越的声响。

“这是怎么回事?”

“你再试试!”

柯明德握住镜子,将镜面露了出来。

若兰伸手一触,竟毫无阻碍的探到镜子里去,再取出时,抓出一块黄澄澄沉甸甸的金砖!

“哇!这是怎么回事!”

“这面宝物需要斗气才能开启,没有斗气或者魔力注入,是打不开的。”

“斗气?魔力?那是什么?跟小说中的一样吗?你拥有斗气?”

“恩……可以这么理解,我会把修炼方法告诉你的,到时候我们一起修炼成仙,长生不老……”

柯明德心里暗道:“你未负我,我亦不会负你!”

……

转眼间,柯明德已经返回地球一年,柯父身体早早康复,不到一周就能正常行走,一个月后健步如飞,健康更胜二十岁的青年,医院方面对此惊讶不已,百般挽留,希望找到柯父迅速恢复的秘密。

据若兰所说,自从柯明德失踪后,他创建的公司里的人就不安分起来,欺上瞒下,中饱私囊,若兰竭力维持,勉强撑住公司。柯明德返回后,面对种种乱象,毫不留情,大刀阔斧,借助精神法术,将公司上下扫荡一新。

不过经历了托泰世界的种种,他已经对地球的钱财没有了追求,超级打印机里一万多点能量,空间镜里装满的黄金珠宝,足够他用一万年,维持着公司,只不过作为自己的伪装罢了。

他通过打印了几颗钻石发迹起家,开设了一家珠宝行,逐渐发展成一家不小的企业,借助这一渠道,以及心灵法术的妙用,将得自波特家族的黄金出手一部分,立刻完成了一个小目标,之后便不再打理这些俗事,在山野郊区购置了一套别墅,白日修习引导术,晚上练习冥想法,家人得他传授,也都已经初入门径。

“老板娘,马先生打来电话,说下午来见柯先生。”

年轻貌美小秘书放下电话,向若兰汇报。

“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若兰打发走生活秘书,伸了伸懒腰,凹凸有致的身材一览无余,小秘书看得羡慕不已,明明都快三十的人了,却焕发年轻活力。

有柯明德悉心教导,修炼神授引导术,还有生命之水辅助,若兰在上个月已经进阶大骑士,整个人仿佛年轻了十岁,肌肤滑嫩,身材窈窕,像是脱胎换骨一般。

她推开大门,走到宽敞的院子里,柯明德正手执一柄长剑,与一名中年男子过招。

中年男子出剑如风,迅捷有力,柯明德只守不攻,一柄长剑上下翻飞,叮叮作响,守得百密不疏。

见到若兰站在一边,似乎有话要说,柯明德格开对方的利刃,手中宝剑如银蛇吐信,在中年男子手腕上一点,他立刻用不上力气,宝剑锵锒坠地。

这中年男子,是有名的剑术高手,被柯明德高薪请来过招。

他这一年,修炼虽比不上在神国空间中刻苦,但也极为勤奋,只是进步甚微,精神力还有些进展,斗气方面,已是寸步难行,自从到达黄金骑士的极限,再也没有一点进步,三部神授引导术,已经起不到任何效果,便开始练习剑法武术。

他的体质与精神力远超凡人,放在武侠世界也是百年难见的奇才,学起武学一日千里,刚才这名剑术高手可是拿到过许多国际赛事的金牌,单论剑法,柯明德与他已经不分伯仲,更何况他身体素质已经达到非人的地步,神经反射、体力、速度天下第一,认真起来,这名剑术高手不是他一合之敌。

“什么事?若兰。”

柯明德把宝剑放在剑架上,洗了洗手,也不擦拭,斗气运转,水珠已经被蒸干。

“马先生刚刚打电话过来,说下午要来做客。”

若兰给他披上外套,刚才练习剑法,柯明德与剑术高手均没有携带护具,他有这个自信,不被人伤到,也不会失手伤到对方。

“他怎么又来了?”柯明德皱皱眉头。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失踪近三年,遇到了神仙,这个消息越传越远,哪怕他用心灵法术消弭信息,也在一定范围传播起来。

上流社会的人向来对这些灵异事件极为关注,不然王林大师也不会兴风作浪多年,听说又出现了柯明德这个高人,纷纷前来拜访。

柯明德一副飘逸的胡须,仙姿道骨,风度翩翩,看着就让人心折,更何况一身斗气威力无穷,稍一展示,名声大振。

来人纷纷,柯明德不胜其烦,好在他无欲无求,既不给人运功养生,看相卜卦,也不做法改运,摆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姿态,达官贵人对他的兴趣变小,但都知道他是一个有真本事的人。

马老板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与他人不同,马老板觉得每个月赚几百万最好,挣几十个亿已经十分痛苦了,只好每天练练太极,借此缓解痛苦,后来见识了柯明德,惊为天人,连太极拳都抛弃了,一心想学习骑士秘籍,当然,他不知道这是骑士秘籍,只以为是“真功夫”。

他对此颇为执着,社会地位又高,柯明德推辞不过,就传授了他一些基础的骑士秘籍。

马先生常常来他这里请教,已经有十次了,每次都带来极为贵重的礼品,今天送一些古董,明天送一栋别墅,柯明德推辞不过,便用心教导,如今的马先生,也是骑士级别的高手啦,放到拳坛,也能打出一番名声,再非拍电影时的花架子鸟。

第七十八章 进度条

“柯师傅您好!”

一名矮瘦的男子走进来,其貌不扬,面容奇古,正是大富豪马老板。

马老板身边站着一名老人,已是古稀之年,但保养的极好,脸色红润,声音洪亮,衣着考究。

两人身后跟着一行保镖,个个龙精虎猛,侍立一旁。

“马先生您好,这位老先生是?”

柯明德握了握手,出言询问。

“老先生姓钟,去年刚刚退休,仰慕柯师傅的本事,特意前来拜访。”

“失敬失敬!钟老先生前来,蓬荜生辉!”

柯明德略微思考,认出面前的老人,此人是高官的大佬,前两年还经常在电视台出现,如今响应干部年轻化的号召,主动退休。

“请用茶!”

小秘书端来一壶茶水,为三人斟满。

紫砂茶壶形态和谐,妙趣横生,出自名家之手,是某位大富豪拜访时赠送的礼品,柯明德不讲究这些,拿来待客。

“钟老,这茶水乃是天下绝品,只有柯师傅这里有,您可要好好尝尝。”

马老板向老先生介绍,端起茶杯,细细品味,满脸沉醉之色。

老人大为好奇,端起茶杯观看,茶水颜色清亮,闻不到什么滋味。

“我这人啊,没什么别的爱好,年轻时曾经附庸风雅,喝遍了天下名茶,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

马先生闻言,唯恐柯明德心中芥蒂,开口解释:“钟老,别看这茶水其貌不扬,没什么滋味,喝下肚去,您就知道妙处了!”

钟老笑了笑,抬头看了一眼,见柯明德变色如常,端起茶盏,小抿一口。

“咦!”

他皱起眉头细细品味,又嘬了一小口,紧接着,将这一小盏茶一饮而尽。

只觉得一股热气从腹中升起,直顶到太阳穴,又好似一滴冰露从囟门滴入,通体清亮,舒适无比。

睁开眼,天地都清澈了几分。

“好茶!好茶!”

钟老者赞不绝口:“这是什么茶,一杯下肚,神游物外,像是睡饱一觉。”

“这茶名为醒神茶,能够提神醒脑,滋润精神。”

钟老先生回味一番,见无人把茶杯蓄满,伸手就要去拿茶壶。

“老先生,这茶每天饮一杯为佳,多喝无益。”柯明德拦住他。

“不错,我第一次喝这茶的时候,柯师傅也是这么给我讲的,我还以为是他小气,趁他不注意偷偷倒了两杯,您猜怎么着?回到家两宿睡不着觉,精神无比!”马先生在一旁解释。

这茶叶是柯明德从托泰世界带来的种子栽种而成,原名很长很复杂,他给起了个接地气的名字“醒神茶”。醒神茶是法师间较为流行的饮料,能够补充微弱的精神力,缓解精神疲劳,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大补之物,服用过多,会导致精神亢奋。

柯明德把它栽倒院子里,用生命之水浇灌,现在茶树已经长到一人高。

“果然神奇,我常听人说柯先生是真正的高人,还有些不相信,喝了这碗茶,却是不得不信服啊!”

“只是不知柯大师能否割爱,喝了这茶水,再喝别的可就没滋味了。”

钟先生一改态度,放低格调,用“大师”来称呼柯明德。

“不是我吝啬,这茶树只有一株,就在院子里,产量极少,还不够我自己喝,让老先生失望了。”

“不过——”

钟老满面失望,听到不过两字,立刻打起了精神。

“——如果老先生真的爱喝,可以折一根枝条,自己栽种,过上两三年就能喝上这醒神茶了。”

“我上次从柯先生这里折走一枝,特意请专家栽种,养在在温室里,每天都要看一眼,比养孩子都心焦,估计等到明年,就能尝上一尝。”马老板搭话。

寒暄片刻,钟老开口,说明来意。

“我这一辈子,什么牛鬼蛇神没有见过,号称大师的人不知凡几,唯有柯大师是真本事。”

“小马呢,跟我很熟,他以前练太极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练了几年,也没有练出什么本事,拍个电影,全靠别人让着,现在修炼了大师您传授的功夫,不到一年,就厉害到没边!”

“别看这些保镖,各个膀大腰圆,都打不过小马!”

马老板呵呵笑道:“这叫秤砣虽小压千斤,我这人就爱功夫,好不容易学到真本事,自然苦练一番,现在我一顿饭能吃二斤肉,您是没见过柯师傅出手,这才是惊天动地,真正的世外高人呐!”

“人老了,就怕死。我看小马现在壮得像一头牛,便想学学这真功夫,可是小马说,您的功夫不让外传,便特意来拜访,还望大师成全!”

钟老说着,站起身,深施一礼。

柯明德意外的看了马先生一眼,当初传授给他骑士秘籍时,只是顺嘴提了一句,不想他记到了心里。

“好说好说!”柯明德答应。

傍晚时,送走了两人,钟老本想宴请柯明德,被他拒绝,钟老早在马老板处听说过柯明德的做派,也不强求,留下名片与联系电话,带走一根茶树的枝条,满意地离开。

“呼!”

回到家中,长舒一口气,桌子上晚餐已经备好,若兰正等着他。

“叹什么气啊?”

“我的修为已经许多天没有进展了,还总有外人打扰,烦不胜烦!”

“他们各个位高权重,总不好拒绝,况且他们赶着来送钱,总不能打出去吧?或者你收个弟子,自己当个掌门人,开宗立派,让弟子代你做事。”

说着说着,她扑哧笑了起来:“到时候我也能享享福,当个什么教主夫人!”

“说的也是!”柯明德应了一句,心里却在想别的事情。

“维拉每天只能夜间出现,生活的极不愉快,我想尽早复活她,可以以我现在的修炼进度,成为神明遥遥无期,而她的灵魂不能与世长存,即使她突破到了灰袍法师的境界,也只有三百年寿命,时间紧迫,时不我待啊!”

“况且,我的寿命也只有三百年,花花世界还没有享受够,骑士之道已经走到了顶峰,法师修炼全靠水磨工夫,一点点继续精神力,我现在的境界,魔药还有效用,等到进阶到白袍法师,魔药就彻底失去了效果,托泰世界的高级魔药早已断绝传承,再返回托泰世界也没有多大用处。”

“还是速速寻找一片新世界探索为佳。”

他把精神沉入超级打印机的界面,一根进度条浮现眼前。

“发现空间坐标,正在解析,已解析85%”

上次穿越传送门,超级打印机自动捕捉到一处空间坐标,每天消耗一点能量,对其进行解析,已经快要解析完毕。

不过能量点也因此没了进项,柯明德更加舍不得随意使用。

“我先去洗澡,不要让我久等呦!”

吃过饭,若兰在他脸蛋上亲了一口,留下一枚油腻腻的唇印,转身上了楼梯。

若兰修炼骑士之道已经有些迟,又不像柯明德似的,经受过神力的洗礼,错过了骑士修炼的最佳年纪,而修炼有成之后,青春常驻,便不急于要孩子,但两人精力充沛无比,尤其是柯明德,身体强到变态,沉浸在床笫之间不可自拔,每天都要奋战到天亮。

柯明德失笑,独自进入地下室。

一座机床散发着机油味,一副已经完成大半的皮甲放在工作台上。

“这些事情你都不打算告诉若兰吗?”

维拉从星灵宝钻中钻出来。

“面对发达的人类文明,我的力量还很弱小,这些事情不说出去,即是对我好,也是对她好,她聪明的很,我不说的事情,她也不追问。”

柯明德发动车床,将一块鞣制好的龙皮放了上去。

“你今天怎么不和托尔一起看电视?”

“它太幼稚了,成天只知道看猫和老鼠海绵宝宝!”

维多利亚撇撇嘴。

“你已经学会了汉字,可以看字幕呀!”

“那多没意思,唉,要是我能和你们神话故事中的女鬼一样就好了,能说话、能吃饭、能听到声音,还能和你睡觉!”

柯明德大囧,以前那个娇羞可人的法师小姐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说道神话故事,柯明德特意寻访名山,求佛问道,最终发现,地球上的确不存在修炼文明,正如钟老今日所说,那些所谓的“修炼者”,都是牛鬼蛇神,招摇撞骗,没几分真本事。

第一章 新冒险

柯明德居住的别墅在郊区,独门独栋,环境清幽,面积广大。

在距离主体建筑不远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地下室,坚固隐蔽,此刻,地下室中正停放着一辆越野车。

这辆车经过了改装,外壳更加坚固,更能适应多种地形。

柯明德正在检查车厢里的东西。

一箱易于储存易于存放的食物,高热量高营养;一箱矿泉水;春夏秋冬四季服饰,内衣内裤;野外使用的绳索、锅、铲各种工具,充气艇、帐篷等物全部准备齐全,把车厢塞得满满当当。

此时柯明德身穿一身皮甲,正是使用巨龙的皮肤剪裁而成,贴合身材,从脖颈到脚跟全部护住,皮甲表面缀满龙鳞,蓝色的鳞片被染成哑光的黑色,极具威严,关节部位经过特殊处理,毫不影响活动。

这一身皮甲,乃是柯明德所见过的最优秀的皮甲,龙皮坚韧,耐腐蚀耐切割,能够挡住五十米外的步枪子弹,再配合上外层的鳞片,防护效果惊人。

除了一身黑鳞皮甲,他穿的鞋子也是用龙皮制成,模样虽然难看,但十分合脚,鞋底嵌入钢板,鞋尖也是金属外壳,踢到人身上,极为致命。

除了黑鳞甲与铁鞋,他还将龙皮揭出薄薄的几层,制成了内甲,保暖又透气,内甲上缝了数个口袋,空间镜就在一个口袋中。

他拿起桌子上的步枪,检查一番,经典枪形,有效射程八百米,上面还配备了瞄准镜,经过专业人员调试安装。

检查过枪械子弹,他把步枪装进空间镜,空间镜里还有许多零零散散的黄金白银,用于异界的消费,可以节省打印货币的能量点。

一切准备完毕,他把一支手枪插到腿边的口袋,登上改装车。

这一辆车就是他穿越的所有家当,传送门不大,每次只能开放两三秒钟,实在携带不了更多的资源

托尔早就在副座上坐好,头上还顶了一件特制的头盔。

小熊猫在这一年里,身高大约只长了一厘米,活泼可爱,但心智进步不斐,相当于人类七八岁的小孩,已经能和别人顺利的沟通,还学会了写汉字。

“维拉、托尔,这又将是一段未知的旅程,你们真的要跟我一起去吗?”

柯明德戴上头盔,最后一次确认。

“嗷嗷!”

小熊猫兴奋地活蹦乱跳,不知从哪里扯出一柄长剑,乒乓乱挥,把真皮的座椅割出一道口子。

“安稳点!”

柯明德大怒,伸手在托尔脑门上敲了一指头,头盔发出一声脆响。

七八岁心智的托尔正是人嫌狗不待见的年纪,家里的哈士奇看见它都绕着走,知道柯明德又要离开,非得跟着一起。

“能和我交流的,除了你只有托尔,不跟着你们,我到哪去呢?”

俏丽的鬼魂勾住柯明德的脖子,在他的耳边低语。

柯明德点点头:“你先进入宝钻,等安全了再出来。”

说完,他发动了车子,在地下室缓缓开动,直冲冲撞向一面墙壁。

“启动传送门!”

面板上顿时少了九百点能量,墙壁上开出一扇漆黑的门,将越野车吞没其中。

地面上,若兰静静地感受从地下传来的震动,是汽车发动的声音,极为细微,但逃不过她大骑士级别的感知。

“不管你要去做什么,我都等你。”

她喃喃自语。

柯明德告诉她,要闭关一段时间,可能是一个月,也可能是一两年,推演下一步的修炼方法,她知道这只是借口,闭关哪用带着一只熊猫?家里还有一条狗两只猫怎么不带着?

但她知道,柯明德为什么这么做,正如他路遇神仙观棋石烂的借口,蹩脚无比,她却不深究,只要他能平平安安回来,这就够了。女人能做到这一步,可以算得上智慧。

有若兰这样的妻子,真是柯明德的幸运。

……

刚从传送门出来,一颗大树占满了整个车前窗,柯明德一脚刹车,托尔咕噜咕噜滚到座位下面。

这是一座野山。

群鸟惊飞,扎扎乱叫,柯明德一只也认不出来,面前的大树,也是地球没有过的品种。

“没有危险!”

确认安全情况,柯明德摘下头盔,里面有应急呼吸器,如果发生意外,足够他坚持到返回地球。

“上次是一片沙漠,走了数日才见到人烟,这次干脆就穿越到半山腰,辛辛苦苦改装的车算是作废了!”

先仔细感应一番,周围不存在魔力,无法使用法术,斗气正常,外放的威力虽然不如托泰世界,但要超过地球。

看着树干上留下的一枚掌印,柯明德满意的点点头。

“维拉,能出来吗?”

“不行,这里与地球类似,看来只能等到夜里才能出来。”

柯明德已经扫描过整座山,荒无人烟,连条山道都没有,倒是在半山腰发现一头老虎,体长两米,正躺在山坳里休息。

打开车门,踏上土地,荒草丛生,荆棘遍布,傍山长着许多大树,越野车在这种环境中根本开不出几米,人走都难。

拿出一张巨大的油毡布,蒙到车上。

“托尔,你把车下面的步弄好!”

柯明德搬起越野车侧面,两膀子一用力,将越野车抬起来。

小熊猫不情愿的从车里跳出来,荒草刚好淹没它的头顶,磨磨蹭蹭钻到车底,用油毡布把整辆车包裹住。

托尔的小空间已经装满了必须的物品,一车货物携带不了,还留在车上,挑一些重要的装进背包,随身携带。

他不舍得花费五十点能量打印一个空间镜,一立方的空间顶不了什么大用。

“托尔,你来指一个方向,我们就沿着那个方向走!”

托尔拽住皮甲上的鳞片,爬到他的肩头,四面张望一番,随便指了个方向。

龙皮还剩很大一块,但他并未给托尔也打造一套盔甲,他发现,这个神秘的小动物,虽然没有什么特殊能力,但皮糙肉厚,防御力比巨龙也差不了几分。

“把开山刀给我!不是这个,这是匕首……你成心得吧,托尔?”

荒山野岭,极为难走,但挡不住黄金骑士的柯明德,他力大无穷,黑鳞甲又防护能力惊人,毫不在意枝条挂碍,遇见沟沟坎坎荆棘挡路,一脚踏过,走了不远,干脆把开山刀也收了起来。

高耸的一座山,花了一个多钟头就被他越过。

高山一重接着一重,层峦叠嶂,隐天蔽日,奇花异兽,十分新鲜,只是连行三天,还是没有走出群山的范围。

“托尔,你走错路啦,你看我们这么多天都没有走出去……”

坐在帐篷里,柯明德吃着肉干,还有储存在熊猫空间的水果,一面数落小熊猫。

小熊猫把玩笑当成了指责,也没有心情吃东西,低头坐在一边,发出呜呜的声音。

“它还是个孩子!”

维拉钻出来,逗了逗托尔,它立刻开心起来。

柯明德哈哈大笑,笑声混在山林中的狼嚎里,变得阴森恐怖。

外面野兽成群,但受到柯明德精神力的震慑,不敢靠近帐篷。

说笑一会,照例冥想一番,托尔也已经学到了引导术呼吸法冥想法,但是疏于修炼,这两天没有电视可看,也跟着柯明德一起修炼。

第二天醒来,柯明德拧开一瓶水,洗漱一番,再次上路。

瓶子里装的是在路上遇到的山泉,甘冽可口,却只被用来清洁。

他偶尔打一些野物,但没法使用法术,烹饪起来十分麻烦,只是用来调味。

“咦!有发现!”

他来到一处光秃秃的岩壁,低头一看,岩壁高十余米,光秃秃,不生一毛,一个直径一米的洞窟悬在岩壁当中。

在洞窟里,躺着一具尸骸,尸体旁还放了一只木匣。

柯明德扒住岩壁,小心翼翼钻进洞穴,洞穴三米多深,里面逐渐宽敞,十分干燥,尸体已经干枯,骨骼尚未腐蚀,看他的骨骼,与地球人类别无二致,只是骨骼坚硬粗大,看起来十分健壮。

尸体上的服装已经腐烂,看不出形制,在尸骸身上找到一些白银块,共有半斤,还有一块玉璧,但被尸体浸染,失去了原本的色泽。

岩壁上刻着一行符号,类似于方块字,尸体旁放着一柄宝剑,皮质与木头制成的剑鞘与剑柄已经损坏,剑刃上蒙了一层铁锈,柯明德擦去铁锈,光亮鉴人,十分锋利,用力掰弯,一松手,剑刃发出一阵嗡鸣。

“好剑!”

柯明德称赞一声,仔细观察,剑脊处刻着两个符号。

尸体旁放着一只木匣,半尺长宽,打开后,是一张布帛,认不出材质,上面用金线绣出一枚枚文字,共有五百多枚。

柯明德把布帛收起来,宝剑也装进熊猫空间,,其余物品分毫未动,最后把这具尸骸用土掩埋,砍断一根树杈,削出一块木牌竖在坟头,也不写文字,转身离开。

“孤身一人,死在荒山野岭之中,想必有许多故事,只是我不懂这些文字……不过有一个好消息,这片世界,拥有人类文明!”

第二章 装神弄鬼

磨洗之后,剑刃光亮如新,吹毛断发,刃面上布满层层叠叠的花纹,缱绻蜿蜒,像是天边的云彩,用手触摸,光滑无比。

剑刃锋利,需要金属的硬度,剑身坚韧不易折断,又需要极强的韧性,一柄优秀的刀剑,要将坚硬易碎的金属与柔韧的金属锻打在一起,需要极高的工艺,某些加工手段,会在金属表面形成美丽的花纹,这种花纹并非人工雕刻而成,而是在锻造中自然产生。

柯明德抽出一柄匕首,是从某个爱好刀剑的富豪手中购来的,使用的是某个实验室出产的钢材,坚硬无比,能够切开生铁,只是质地较脆,只能做到五厘米长,握柄用的坚硬的黑檀木,上面有机括与按钮,能将刀刃弹出锁紧,小巧精致,美观实用。

两柄利器轻轻一磕,刃口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柯明德稍稍使劲,匕首上豁然出现米粒大一个豁口。

“好剑!好剑!”柯明德捏着这柄剑,确切的说是一根铁条,没有剑柄,爱不释手。

“上面刻的两个字,应该就是这柄剑的名字,可惜不认识,就叫它‘倚天’吧!”

舞了一个剑花,把倚天剑放进空间镜,柯明德根据洞穴中的所见,揣测这个世界的情况。

“大致是一个较发达的文明社会,至少冶炼工艺已经登峰造极,没有发现电子产品,或许这里还没有发生过工业革命?……这张布帛记录了什么东西?是一封信?藏宝图?”

又行走了半日,柯明德终于发现了文明的痕迹。

在半山腰的一个缓坡,一座破败的砖瓦房若隐若现,隐藏在树影之中。

泥胚的墙壁,青黑色的瓦片,斗拱的中式古典建筑,窗户空荡荡,窗棂不知道哪去了,布满蛛网灰尘。

对开的木门只剩一边,木门坎腐败枯朽,门楣上挂着一块牌匾,看不清楚字迹,一些小鸟在瓦檐下筑巢。

走进大门,一座神像映入眼帘,泥胎残缺,残存着花花绿绿的染料。神像前摆着一张供桌,没有香烛供品,倒是干净得很,供桌旁是一堆火灰,还有没烧光的木炭。

这是一座小庙,规模很小,只有一间,里面也很整洁,没有蛇兽居住,应该是常有人来。

通过扫描,翻过这座山,群山就已经到了尽头,还能见到山中的小路,只是不知还有多远才能遇见人烟。

天色渐晚,柯明德便在这小庙住下。

第二天天一亮,把帐篷收起来,刚准备离开,柯明德停了下来,远处的山道上,一个陌生人走来。

那人一身淄黑色的粗布衣衫,头顶草帽,背着一张长弓,一条猎狗在前面开路。

是一名猎人!

柯明德眼睛一转,一个主意冒上心头。

爬上供桌,轻轻一跃,扒住房梁攀了上去。

不多时,猎人沿着山道,走到小庙门口。

“汪!汪!”

猎犬嗅到了什么气味,冲着小庙旷吠不止,猎人十分好奇,牵着狗走到了小庙。

这一切都是柯明德暗中捣鬼,他使用心灵法术,对更容易中招的猎犬使用,引诱它进入小庙,这座小庙,显然就是猎人进山打猎的一处落脚之处。

猎人常年进山打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早就对这片地方了如指掌,见猎犬冲着小庙旷吠不止,摘下背上的猎弓,搭上一支羽箭,小心的走入小庙。

“又是那头野兽闯了进来,看来下次进山得带一些石灰和雄黄粉。”

他心里想着,跟在猎犬身后进入小庙。

庙宇极为狭小,摆设也不多,一览无余,并无什么野兽。

“难不成进来条蛇?”他心里思忖,冷不丁心中一突,头皮发麻,冷汗登时流淌出来,像是天崩地裂了一般。

再看那条猎犬,吓得蹲在地上,口中呜呜哀鸣,尿水直流。

“兀那猎户!见我神像,缘何不跪!”

一道威严的声音在他心头响起,如同雷震。

他抬头一看,泥塑的神像好端端的立在神台,泥胎破裂,朱漆凋落,端的是阴森恐怖。

“山神爷爷!山神爷爷!”

他普通跪在地上,口中祷告,磕头不止。

“兀那猎户!抬起头来,尔乃何人,此乃何地?”

雷霆般的声音再次响起,猎户抬起头,草帽在刚才已经掉落,露出一张惊惶不定的脸。

黄种人,束发留须,身材强健,骨骼粗大,身穿粗布衫,脚踏麻鞋,与中国古代的扮相相仿。

“小民姓吴名荣富,吴家村人,这里是叠翠山,不知山神爷爷显灵,所为何事?”

吴荣富悄悄抬眼看了看泥塑的神像,一动不动,胆子稍微放大了一些。

“吾奉天帝旨意,今日赴此地,任叠翠山神,吾久居上届,不晓得此地风俗,唤汝前来,说得好,本山神不吝赏赐!”

柯明德趴在梁柱上,用精神力直接同这一个猎户交流,省却的语言不通的麻烦,还能故弄玄虚,配合刚才施展的震慑术,效果出奇的好。

“回禀山神老爷,这里是叠翠山东麓,西面是云昌县,小民家住吴家村,正在山脚下……”

“不知今年何年,今日何日啊?”

“今年是延熙三十五年,五月初三。”

“我看你身体强健,可是家中富裕?”

“小民家中并不富裕,上有老母存世,下有四名子女,只是小民乃是猎户,常吃得肉食,因此身体强健。”

柯明德本想询问他懂不懂什么修炼之道,见他如此回答,为了维持自己“山神”的威严,也不好追问。

“此地可有妖魔作祟?”想了想,他又问道。

吴荣富想了想:“听说吴崇喜家的撞了邪,整日疯疯癫癫,家中不和……吴老六家的小儿子嘴歪眼斜,听说是个螃蟹转世……”

吴荣富絮絮叨叨,说了一通乡野奇谭,听得柯明德脑冒金星,连忙打断了他。

“你可识字?”

“小人在县城做过两年活,识的一百余字。”说到这里,他笑了笑,仿佛是一件顶了不起的事。

“吾久居上界,来往皆用神语,不知凡间文字,你且写来,说与我听!”

柯明德说着,打印出一支粉笔,使了个巧劲,丢在地上,毫无损坏。

吴荣富见粉笔从天而降,抬头张望,一无所获,柯明德用了精神幻象,对付一个普通人岂不是手到擒来,不露一丝痕迹。

猎户捡起粉笔,立刻明白用途,趴在地上一面写字,一面讲解。

“吴……荣……富……天……上……人……下……田……谷……”

柯明德仔细观看,用心记忆,只是一遍,就把这些字形读音记得清清楚楚。

这文字也是方块字,语法规则与汉字也很类似,两厢对照,倒也好学。

之后柯明德又问了一些问题,把吴荣富所知的问了个差不多,才停了下来。

“不错,这些钱财,赏赐于汝,速速离去!”

一锭白银掉落下来,吴荣富捡起来,千恩万谢,牵着猎犬离开山神庙。

第三章 一无所获

吴家村傍临叠翠山,有几十户人家,都是些目不识丁的百姓,柯明德看了一眼,没有久留,直接奔云昌县而去。

云昌县乃是云昌县主食邑所在,距维阳城三百余里,位置偏僻,不繁华也不热闹,十分安定,正适合柯明德了解这一方世界。

柯明德暂居一家客栈内,这几日勤学勤练,这个世界的语言已经学了个七七八八,只是字还认不全,多亏他强大的精神力,对于学习极有助益,换个普通人,只怕要装几年哑巴。

此时他正翻着一本书,对照辨认丝帛上的文字。

“……这个应该念‘花’不对,应该是‘华’,至九华,返西泽,通江什么什么,还是凝,至九,华返西泽……不对,至九华返,西泽通江……”

简直狗屁不通!

这篇文稿,五百多个字,柯明德现在能认出二百余字,但根本读不懂什么意思,没有断句,用词晦涩,像是一篇地理著述,又像是一片祭文,难以理解,就像是一串乱码。

柯明德揉揉脑袋,恰在此时,客房被人敲响,他连忙将布帛卷起收好。

打开门,一名身穿短褐的人站在门前,捧着一叠衣衫。

“柯公子,您定制的衣衫已经做好了,掌柜的让我给您送来,一领青绸白里乌纹袍、一领蓝筹白里鹤纹袍,三件白汗衫,一条白的、一条青的、一条黄的,一条罗料大带,还有一副簪冠,掌柜的还额外送您一顶软脚幞头,一共八件,你看看合不合意!”

八天前,柯明德初至云昌县,发觉自己的一身打扮不合时宜,便找了一家布铺,买了些绫罗绸缎,请裁缝量身制作了一套衣服,等了几天,今日才算做好。

“小哥先进屋等着,带我先试一试。”

柯明德关上门,返回屋里,拿出前两日已经做好的靴子裤子,一并换上,将头发簪好。

“公子穿上这一身真是俊俏,比得上县令家的公子,可还中意?”小厮奉承着。

“不错,合身。”

“一两三钱银子。”

柯明德掏出一块白银,取出匕首切下一块,递给他。

小厮从腰间抽出一杆小秤,称了称银两的分量,千恩万谢走出去。

“托尔,把镜子拿出来!”

送走小厮,柯明德对着镜子照了照,衣服十分美观,宽袍大袖,风流倜傥。

出了客栈,寻了一家酒馆坐了下来。

“小二,一份嫩豆腐,一碗臊子面……”

点了几样酒菜,柯明德带着小熊猫入座。

酒馆里有十余个人,人声鼎沸,议论纷纷,这几日柯明德尝到此处,一方面听人说话,学习语言,一方面了解这个世界的信息。

“听说了吗?樊阳郡的蔡捕头,把他爹给打死了?”

“什么?有这种事?蔡捕头就是我们县的人,得罪了县尉,才跑到郡城,他不是这种大逆不道的人啊!”

“是啊,蔡捕头没走的时候,我还跟他一起喝过酒,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你不要瞎讲!”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我二叔昨天从郡城回来,亲口对我说的,蔡捕头把他爹给杀了。”

说话那人夹了两口才,眼见其他人都等得不耐烦了,才开口说道:

“蔡捕头上次办案的时候,不是抓了个采花贼吗?从他身上,得了一卷武功秘籍,这本秘籍记载的是点穴的功夫,蔡捕头得了这本秘籍,却没有名师指导,只好拿人来试,练了半年,也学了大半,谁知道在他爹身上试的时候,点着个什么死穴,当场把他爹点死了……”

“作孽啊……”

柯明德在一边细心听着,来到这里这么多天,第一次听到有人谈论武功秘籍的事,大感兴趣。

“小二,打几壶好酒送给这几位朋友!”

柯明德招呼一声,来到几名高谈阔论的食客旁。

“几位,刚才听您说点穴功夫,不知点穴是何物?武功又是何物?”

几名食客见他身穿绸缎,面色光润,双手细腻,知道是富家子弟,又乘了酒情,不敢怠慢,纷纷解释。

柯明德又用上了心灵法术,几名食客简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们几个普通小民,哪里晓得点穴是什么功夫,应该是一种了不起的武功吧!”

“行走江湖,谁不得学几手功夫,只是真传都被豪门贵第,高门大派掌握,我们这些小民,只能学些庄稼把式。”

“刚才说的蔡捕头,爱武成痴,又天才绝顶,单靠一套猛虎拳,硬生生练出内力来,在郡城置办下家业,把一家老小都接了过去,可惜学不到高深功夫,得了一本秘籍,自己胡乱练,结果把他爹都害死了!”

你一言我一语,柯明德渐渐对功夫有了一些了解。

这个世界练武成风,大多不知门路,只是庄稼把式,有些有天分的,能炼成内息,一个人能打翻五六个,能称得上好手,看宅护院,不在话下;再往上,乃是行气境,练到这一境界,内息游走,力大无穷,行走江湖,也能自保,刚才提到的蔡捕头,全凭天分,练到这一步,已经是世间少有。

行气上面是气海,云昌县县尉,修炼家传武学,练到气海境,能称得上云昌县第一,威风赫赫,连县令都得让他三分。

再往上的境界,就不是这些小民能了解的了,只知道气海境以上的,无不是江湖豪侠,天下高手,放在天下诸国,当个将军不在话下。

只是这个世界,对于武学的传承极为看重,绝不轻传,蔡捕头就是因为想要得到武功秘籍,想的昏头,竟然想花钱到县尉家买,结果秘籍没买到,却被县尉记恨,不得不离开故土,跑到郡城。

“不知哪里能学到功夫?”柯明德又问。

“县里有三家武馆,馆主都是行气境的高手,但只教拳脚功夫,刀法枪法,行气的秘法只穿给长子。”

“到县尉家当门客,也能学到武艺。”

“要学真功夫,还是要到樊阳郡去,云昌县太小,学不了武功!”

最后有人说道。

柯明德暗暗记在心头,趁着下午,打听了一下三家武馆的信息,打更后,悄悄离开客栈,直奔武馆而去。

猛虎武馆,馆主一手家传的猛虎拳精湛无比,能够一拳打穿三寸厚的木板,蔡捕头就是在这一家学的武艺。

夜深人静,猛虎武馆一片寂静,院子里放着各种锻炼器械,木刀木枪,石锁木桩。

柯明德身穿一件黑衣,轻轻一跃,翻过两米高的院墙,一条狗拴在院子里,中了他的精神法术,畏畏缩缩趴在墙角。

反反复复将武馆扫描一遍,柯明德皱起眉头,家中摆设俱全,武馆一家正在酣睡,可是丝毫找不到武功秘籍。

“家传武学,全靠父子相传,恐怕并不录诸笔端!”

有些失望,柯明德离开这家武馆,又潜入另外两家武馆,同样找不到武功秘籍的踪影。

最后他又跑到县尉府邸,县尉家藏书颇多,兵器也不少,却依然毫无所获。

天色已经大亮,柯明德失望的返回客栈。

“要换个思路,今晚催眠他们,试试能不能逼问出一些东西!”

“也不知我黄金骑士的斗气修为,在这个世界是什么水准?”

第四章 猛虎拳法

旧地重游,熟门熟路。

看门狗再次中招,蔫头巴脑地卧在窝里。

利刃插入门缝,门闩被一点点挑开,没有发出丝毫声音。

事情机密,柯明德把托尔留在旅舍,将装备装进空间镜中,独自行动。

室内漆黑一片,这些黑暗对他造不成任何影响,绕过障碍,站在床边。

床上睡着一个年轻人,不是武馆的弟子就是馆主家的亲眷,一施法术,此人睡得越发深沉。

不多时,柯明德已经将整个武馆转了个遍,在他的法术下,所有人沉沉昏睡,最后,他来到正厅,进入武馆馆主的卧房。

柯明德自小蒙受家庭学校教育,做事光明正大,为人磊落,向来不屑于蝇营狗苟,在托泰世界,潜入皇宫,实质上没有对他人造成丁点伤害,所得物品全部通过打印拷贝,不屑于盗取他人财物,此时要用催眠术谋夺猛虎武馆家传绝学,心中觉得不甚光彩。

“此界风尚如此,我若出钱购买,必然得不来完整的武功传承,不得不行此之事,待得了功法,再留下些金银以作补偿。”

下定决心,也不拖沓,伸手撩起架子床上的蚊帐。

武馆馆主睡得正酣,身旁的夫人仍有三分姿色,一记昏睡术下去,立刻如同死猪一般。

武馆馆主练了一辈子武艺,耳聪目明,察觉不对,从睡梦中惊醒,看到一名黑衣蒙面人站在床头,又惊又俱,翻身要起,被柯明德按住嘴,动弹不得,发不出声响,来不及施展什么动作,就昏了过去。

“果然有些门道,我仅仅撩开蚊帐,他就有所察觉,不愧是行气境高手!”

柯明德咋舌,他对自己的手段极有信心,自从修炼精神力以来,直觉十分敏锐,能够真真切切感受到他人的善意恶意或者杀意,进阶到灰袍法师,对自己的情感收束的滴水不漏,不会被人察觉。

“冒犯了!”

柯明德把他搬到一张官帽椅上,反复使用催眠术暗示术等法术,确认他已经完全被催眠,才将他唤醒。

“馆主先生,还请将家传绝学讲出来!”

一道意念在馆主脑海响起,馆主眼神迷茫,懵懵懂懂,张口说出自己的家传武学。

“我家传猛虎拳法,乃是先祖偶得,多有逸散,如今只余五招,乃是虎踞山林、猛虎下山、虎啸风生、饿虎扑羊、黑虎掏心。每日勤练,能够强筋壮骨,养育内息。”

馆主一面讲述口诀,一面亲身演示,斗室之中虎虎生风,好在柯明德提前处理过周围的人,不然定会引来注意。

“且慢!这口诀是什么意思?”柯明德听他念出口诀,如堕烟雾。

“口诀之中乃是暗语,外人得去,亦不知其中关窍,虎山指头颅,这一句的意思是头往上顶,颔往内收……”

柯明德一句一句记在心中,不得不佩服,这些人为了保密,真是费尽心机。

忽然间他想到什么:“莫非在叠翠山得到的那一张布帛记载的也是武功秘籍?只是用暗语书写?”

暂且将这个想法放到一边,仔细听馆主讲解猛虎拳。

这五招猛虎拳看似简单,实则蕴含丰富,包含内气的使用方法,什么架势内息怎么运行,最后一拳打出,发挥出远超自身境界的威力。

“先祖从猛虎拳中,化出一路猛虎刀法……”

讲解完猛虎拳,馆主又讲解了猛虎刀法、虎头枪法两门武学,最后,他将自家压箱底的内功秘籍也说了出来。

“自从得了猛虎拳,先祖带带钻研,经历六代,终于完善了行气境的内功心法,只是子孙不肖,始终无法进阶如气海境,完善气海境的内功心法……”

“武道的等级强弱,是如何划分的?内息境、行气境、气海境又指的是什么?”

“寻常人没有师传,舞枪弄棒,只能算是庄稼把式,不入流的功夫,只有孕育内息,才算入了品级。”

“内息乃是人体精气所化,精气旺盛,身强体健、福寿绵长,精气薄弱,便是五痨七伤、体弱多病,先人才智,开创武道,将精气炼成内息,能够后天锻炼,功德无量。内息一成,身强体健,拳脚有力,才算得上习武之人。”

“内息流转,可称为气。人有血脉,为血液流通之处,还有经脉,为气血流通之处,内气沿经脉运转,发挥出的效力远超内息,招式之中,运用内气,威力无穷。我单凭拳力,能打穿一寸厚的木板,将内息附在拳头上,能打穿一寸半的木板,按照猛虎拳的运气方法,能打穿两寸厚的木板。”

这个世界,一寸接近四厘米,两寸即是八厘米厚,武馆馆主所说的木板,是指用于打造家具的硬木,打穿八厘米的硬木,在地球上恐怕没人能够做到,当然,这对于经受神力洗礼的柯明德来说,不再话下,单靠肉体不靠斗气都能做到。

“行气功法,有高有低,人体经脉数不胜数,几近无穷,厉害的功法,能够在几十上百条经脉中循环,差一些的功法,只能游走三两条经脉,猛虎武馆的家传武学,经过历代完善,能够运转六条经脉。”

“行气之上是气海,气海之上是真气,武道修练到这种地步,已经是高手中的高手,惊天动地,足以担任一城之主!”

讲到这里,馆主流露羡慕之情,这些等级他不甚清楚,无法为柯明德解惑。

柯明德反复确认,猛虎馆主已经将所知全部讲述出来,正准备离开,心中一动,取出布帛,请他研读。

馆主看了一遍,摇头不止:“经文深邃,在下无法解读,不过这是武功秘籍无疑!”

最后,柯明德施展法术,让他忘记今夜发生的事情,留下一根金条,飘然离去。

此时已经过了大半夜,天边泛白,柯明德返回客栈,接下来两天,去了另外两家武馆,将其不传武功学了精光。

“这个世界的武道水平远胜托泰世界,那里毕竟魔法才是正途,无数杰出人物均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奉献给法术,导致骑士之道十分落后,而这里不同,没有魔力的存在,武道的发展极为昌隆,单单一门下乘的猛虎拳,就胜过托泰世界的武技许多。”

白天里,柯明德将自身的斗气,与这个世界的武道比较。

在数量上,他的雷霆斗气远胜行气境的武者,质量上也超出极多,虽然没有见过气海境的高手,但根据三名武馆馆主的描述,他估计,可能与自己差不多,再往上的真气境高手,能够登萍度水、一苇渡江,自己不用法术,远远做不到这些,真气境往上,还有先天宗师,几乎是陆地神仙,神话一般的人物。

“要不要转修武道,放弃骑士之道?”

托泰世界没有经脉的说法,骑士境界可以比作不入流的武者,练出斗气的大骑士,堪比内息境,之后就有了分歧,白银骑士斗气依托血管运行,以心脏为核心,行气境内气依托经脉,两者之间就有了差距。

不过骑士之道至黄金骑士已经断绝,而武道显然要比骑士之道更远更加完善,柯明德瞬间做出了决定。

转修武道!

不过他对武道还不甚了解,没见过上乘武学,此事不急。

猛虎武馆的行气功法有六条经脉,另外两家武馆更是不堪,功法只有三条或五条经脉,汇总到一起,除去重复,一共是九条经脉,不过这并不代表这些经脉能够一起运行,还要考虑内气的路线,九条经脉是否相交,是否冲突种种,十分复杂,否则内功心法也不会成为各家的不传之秘。

除了内功心法,他还从三家武馆学到了拳脚武艺兵器招数,有刀法剑法枪法,可惜没有锤法,要用雷神之锤,还是得使用在地球上学的武术套路。

另外还有两门武学引起他的重视,一门铁掌功,配合药草内功,炼制大成,一双肉掌刀枪不入,端得厉害,名字不好听,效果却极好;还有一门梅花步,用于格斗中辗转腾挪,包含行气技巧,十分实用。

柯明德白日里勤练武艺,尽快掌握种种拳法步法,已经为刺探县尉府做好准备。

“县尉乃是气海境高手,境界与我相当,此行还要多加小心!”

第五章 归元秘籍

县尉家的府邸富丽堂皇,仅次于官府县衙,院墙高三米,难以翻越。

柯明德身穿一身黑衣,避过巡夜的士兵,穿过云昌县最繁华的坊市,站在县尉家高墙下。

纵跳难以发挥力量,柯明德纵跳只能跳过两米多高,换做以前,需要助跑或是在墙上借力,才能翻过院墙,此时他运转斗气,依照梅花步的技巧,使了一式“喜鹊登枝”,整个人如一只黑蝴蝶,飘然越过墙头,落在地面,声如细丝,只留下一对浅浅的足印。

不似三家武馆,县尉府可谓深宅大院,回廊环绕,景物怡人,穿过一条回廊,照例向闲杂人等释放昏睡术,柯明德潜入县尉的卧房。

一张楠木雕花拔步床富贵无比,室内熏着香,一盏油灯彻夜不息。

正要把昏睡中的县尉摇醒,询问其家传的武学,柯明德忽然发现了一处密匣。

密匣藏在房梁上,大腿粗的房梁上开了一个小槽,凹槽里放了一个木匣,木匣用蜡封好,匣中藏着一本薄书。

“险些错过!”柯明德有些庆幸,前几日他扫描过县尉府,却没注意到武林秘籍竟被藏到此处。

匣中藏书封面上写着几个字:归元秘籍。

秘籍开篇是一部内功心法,可惜关窍暗语甚多,外人难以琢磨,后面则附了几篇武功,分别是《追云步》、《归元枪法》、《归元剑法》、《毒蜂劲》,还有一篇,专门讲述马上功夫,如何骑战。

出人意料的是,后面的几门武功并未使用暗语,记叙详细,一看就懂,稍微读过两年书,就能照着秘籍炼成上面除了内功心法以外的功夫。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柯明德已经将这些武功读懂,只是有些地方还不熟练,需要精研。

先将秘籍扫描下来,柯明德将县尉搬到一张罗汉椅上。

县尉五十余岁,对于一名武者,还是一生中的巅峰时期,骨节粗大,身体十分沉重。

武道境界高深的人,看起来没有恁多肌肉,实际上密度大,骨骼重,分量不轻,柯明德经受过神力洗礼,一米八的身高,不胖不瘦,却足有两百斤重。

“县尉,追云步里,为什么始终以腰椎为根本?”

唤醒县尉,柯明德先问了这样一个问题,这是他读完《追云步》后产生的一个疑问。

“追云步实为奔马步,乃是先人参照奔马所悟,长于长途奔驰,练成之后,真气充足,能日行八百里,因嫌名字不雅,改为追云步,实则处处模仿奔马,以腰椎为根……”

紧接着,柯明德又询问了几个刚才阅读中发现的问题,相互印证之后,问到了最根本的心法内功。

“我家传心法名为《归元功》,神龟千寿,气脉悠长,不断不绝,归元即龟元,最能养生,练成之后,极为长寿,堪比上乘武学……”

武学分为上中下三乘,下乘武学只能练到行气境,如三家武馆的家传内功,皆是下乘武学;中乘武学能够让人修炼至气海境;上乘武学更为高深,足以修炼至真气境。

县尉家传的“龟元功”,实际上只是中乘武学,因有增长寿命的功效,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号称是堪比上乘武学的“归元功”。

“……归元功能行十八条经脉,通明脉、精元脉、谷奇脉……,最终开辟一处归元气海……”

柯明德听得入神,忽然之间,县尉一掌打出,朝柯明德额头打去。

掌声唳唳,如同鬼啸,惊醒柯明德,他头一侧,让过这一掌,却被县尉化掌为勾,点中肩胛骨,一时间,如遭锤击。

柯明德翻手要捉住县尉的手臂,同时一脚踢出。

县尉练武半生,身经百战,轻易躲过柯明德的手,腿一抬,挡住柯明德的一脚,借力退去,腾云驾雾一般连退五步,靠到墙边,锵锒一声,抽出挂在墙上的宝剑。

“你是何人?为何潜入本官家中?使的什么妖术?”

县尉大喝一声,声如洪钟,想要唤醒他人。

“你如何清醒过来?”柯明德反问道。

“笑话!本官乃是气海境修为,百邪不侵,若非没有防备,怎会被你暗算!”县尉见府中一片安静,不由得有些焦急。

“不用等了,他们中了我的迷香,不到日上三竿,醒不过来!”

柯明德眼光闪烁,已有退意,却被县尉挺剑缠住。

“藏头露尾!说,你如何知道本官家传武学?”

柯明德不答话,随手抓起一柄铜烛台,抵挡攻来的长剑。

此时一片漆黑,唯有一盏油灯长明,借着这点光亮,黑夜在两名高手眼中如同白昼。

柯明德抽了一个空隙,斗气喷吐,将油灯吹灭,他有微光视觉,又能凭精神力视物,黑暗对他造不成影响,县尉的剑法却立刻混乱起来。

柯明德的速度力量都要胜过县尉,但是招式经验远远不及,占着黑暗的优势,勉强打个平手。

“还是大意了,如果穿了黑鳞甲,不惧长剑,几合就能击败县尉。”

黑鳞甲毕竟是皮甲,穿上后不如布衣行动方便,他便没有穿戴。

几回合过去,县尉逐渐适应了黑暗,剑法又变得凌厉,柯明德忽然左肩一阵刺痛,一时不差,左肋被刺中。

“是毒蜂劲!”柯明德惊觉,毒蜂劲记载在《归元秘籍》中,将内气用特殊手法打出,如同毒蜂之尾,深入骨髓,难以祛除。

没几招,柯明德左臂又中了一剑,鲜血直流。

“还不束手就擒,说出来意,留你一命!”

县尉见占尽上风,放缓攻势,想要逼问出柯明德如何知晓他的家传武学。

柯明德见他稍有懈怠,集中精神,释放了一道灵魂震荡。

铭刻进精神海的法术虽然能够瞬发,却也要集中精神,刚才战况激烈,他竟找不到释放法术的机会。

县尉惨叫一声,瞬间感觉头痛无比,连忙后退,内气在头颅一转,驱散了异常。

柯明德又放了一道精神法术,被内气挡住,几乎没起到任何作用。

趁着这个机会,他丢掉烛台,伸手入怀中,抽出一柄一米长的短棍,正是雷神之矛的残骸,重几百斤的绝世凶器。

空间镜虽然方便,但有一个弊端,存放取用的物品直径必须小于镜面,否则便放不进去,因此无法携带大头的雷神之锤,只能随身带着沉重的雷神之矛。

柯明德右手擎雷神之矛,牟足全身力气,向县尉打去,县尉举剑格挡,不料这短棍无比沉重,一下子打涉长剑,打在他手臂上,将骨头打断,内气一下子被打散,紧接着,柯明德的雷霆斗气沿短棍发出,县尉如遭电击,立刻失去了反抗能力,奄奄一息。

见县尉倒在地上,站不起来,柯明德才松了一口气。

府邸外忽然传来嘈杂的声音,继而敲门声响起。

见县尉一副仇恨的眼神,柯明德试了试用催眠术,毫无效果,便放弃收拾现场的打算,收起武器,脚踩梅花步,悄然离开县尉府。

回到客栈,将染血的夜行衣塞进托尔的空间,脱下龙皮内甲,内甲下几处中剑的位置已经是一块块青紫,其他的剑伤已经止住血,柯明德喝了一小瓶生命之水,加速伤口的恢复。

“实在想不到,气海境的高手,竟然能够从催眠术中挣脱,运用内气,还能抵挡我的精神法术!”

柯明德审视自身,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在得到雷神传承之后,他就有些飘飘然,回到地球,天下第一,更加助长了他的自负,刚才一战,给他当头泼了一瓢冷水,让他变得清醒。

“我的武技在地球算是无敌,在这里却不够看,一个区区县委,就胜我良多。”

地球人的身体素质相比于这个世界的武者,就像是一只小鸡仔,并且没有内气,创出的剑法也是专门面对地球人的,放在这个世界,便不合时宜。

“赖以自立的精神法术也不能当做杀手锏,只能对普通人耍耍威风!”

“还有我的斗气,在这一战中丝毫没有发挥出来,如果能够时时刻刻打击到对方,单单雷霆斗气的麻痹效果就够他喝一壶的!”

这一战的问题,也与他的经历有关,在托泰世界,魔法师才是主业,斗气只是辅修,更何况是依靠了神力洗礼才进阶黄金骑士,走了捷径,回到地球之后,练习的剑法武技,面对拥有真气的武道高手,便不合时宜。

不过,只有认识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经此一战,柯明德对自己的未来更加清晰。

第六章 一夜行气

“开门开门!”

粗暴的敲门声响起,柯明德稍一感应,披上一件外衣,起身开门。

一名衙役打扮的壮汉闯了进来,一身缁衣,腰间挎着一口长刀。

“外乡人!来我云昌县所为何事?”

那衙役一脸横肉,凶神恶煞,显然是一个练家子。

柯明德不慌不忙:“我是原来的世子,游学途经此处,偶感风寒,在此歇息几天!”

“我看你不怀好心!昨夜县尉府遭了贼,说!是不是你干的!”

衙役见柯明德孤身一人,顿时心生歹意:“来人,先把他拿下,带回去慢慢审问!”

“嗯?”柯明德眉头一皱,衙役立刻一呆,转身对其他衙役说道:“这个人没问题,走,去下一家!”

“差爷慢走!”

柯明德嘴上说着,伸手往那衙役腰间一按,一股斗气潜伏进去。

昨夜返回后,肩膀上疼痛难耐,毒蜂劲的内气如跗骨之蛆,难以解除,他连夜研究《毒蜂劲》,初入门径,驱除了肩上的毒蜂劲内气,刚才在衙役腰上按得一掌,便用上了毒蜂劲的窍门,足够让这衙役三五天下不了床,以示惩戒。

毒蜂劲练至高深之处,一道功力送出,无声无息,潜伏数日,爆发出来,中招者立即毙命。

经过一夜休养,身上的几道伤口已经愈合,丝毫看不出昨夜打斗的痕迹,血污的衣物装进熊猫空间,不露蛛丝马迹,再加上他昨夜身穿夜行衣,面蒙黑巾,哪怕县尉当面,也认不出他来。

一番梳洗穿戴,柯明德施施然走出客栈,长须飘荡,一副饱读诗书的模样,寻了一家酒馆,打探昨夜的消息。

“听说县尉府昨夜遭了贼,今天全城搜捕,不知丢了什么珍贵物件!”

“我听说那贼人还用了迷香,怕是个采花贼,县尉大人新纳的小妾可是如花似玉,啧啧啧……”

“噤声,小心衙役把你抓起来!”

“那贼人武艺高强,把县尉大人都打伤了,若是做起恶来,没人能治得了他!”

“那可如何是好,若是那贼人兴致上来,当街杀个把人,淫辱几家的闺女,大家只能干瞪眼看着?”有人恐慌道。

“不碍事,他再厉害,能打得过几十上百号军士?这是云昌县主的封邑,由不得他胡来。”

“就军营里那些军汉?都是样子货,,顶的了甚么用?谁不知道县令早就把军营吃空了……”这是疾世愤俗的。

经过县尉府的遭遇,柯明德收敛许多,当然,更重要的原因,云昌县已经被他搜刮干净,其余的东西入不了他的法眼。

这几日足不出户,精研《归元秘籍》,对归元功的行气部分,已有几分心得,那日县尉讲解秘籍,讲到气海篇的时候,遭到了潜意识的抵抗,从催眠术中脱离出来,好在已经将归元功的行气篇讲解完毕。

柯明德又研读几日,将行气篇烂熟于心,准备依照归元功十八条行气经脉,将斗气转化成内气。

“你真的要转修经脉武道,抛弃骑士之道吗?经脉武学似乎很危险,稍有差池,就有灭顶之灾。”

维多利亚飘了出来,她这几日同样在研究武功秘籍,对武道的理解不弱于柯明德。

“骑士之道已经没有前路,而这个世界的武道前途广大,晚做不如早做!”

柯明德回答,盘膝而坐,此时夜深人静,不虞外人打扰,正是修炼的好时机。

“可是这归元功只有十八条经脉,只是中乘武学——”

“等得到上乘武学再改修也不迟!”

柯明德坚定回答,闭上眼睛,从澎湃的心脏中抽出一丝斗气,注入经脉,斗气在十八条经脉之中反复循环,逐渐转化为内气。

“可惜不能把那三部下乘武学融入到归元功中,不然至少也能修炼二十条经脉。”

维多利亚叹了口气,飘至门口,为他护法。

内气在经脉中运行,好处多多,但稍有不慎,走岔穴位,后果严重,轻则伤身,重则毙命!

每一部内功秘籍都是经过无数人的聪明才智、血泪牺牲探索而得,因此武功秘籍才被如此重视,秘不外宣。

鸡鸣三声,整个县城复苏,客栈外传来嘈杂了声响,磨刀声霍霍,柴火声噼啪,柯明德睁开双眼,吐出一口浊气。

“怎么样!”维多利亚问。

太阳已经升起,维多利亚的鬼魂藏在床下,勉强支撑,她如果进入星灵宝钻歇息,便无法了解到外界的情况。

小熊猫托尔坐在门口,在守夜中睡着,小声呼噜着。

柯明德心里满满的感动:“一切顺利!”

维拉笑笑,回到宝钻,避开逐渐炙热的阳光。

“果然奇妙!”柯明德站起身,盘膝打坐一整夜,却未有丝毫不适。

经脉之中内气充盈,增无可增,已经达到归元功行气篇的极限,心脏中的斗气,才消耗了十分之一。

“归元功太过弱小,如果能得到一门上乘功夫,应该能够转化三分之一的斗气,只是不知气海境是一番怎样的气象……”

柯明德打了一套猛虎拳,内气奔涌,招招致命。

“好!内气果然比斗气更加适合催动这些招式,应该说,这些招式本身就是为了内气量身打造的,跟这些相比,托泰世界的武技简陋的像小孩子的玩具!”

一套猛虎拳打完,酣畅淋漓,内气只消耗了一成,正在缓缓恢复。

“如果我斗气内气同修,岂不是双倍增长?”柯明德突发奇想。

“嗷呜~”

刚才一阵猛虎拳,将托尔吵醒,它正叫唤着要吃的,柯明德暂且将这个想法搁置一边,带着托尔上街吃饭。

“街上怎么回事?”

柯明德吃着饭,注意到街道清扫的干净无比,两边的小摊小贩一个都不见,向店小二打听。

“今天云昌县主驾临,没净街就不错了!”店小二答道:“据说县主乃是百年一遇的武道奇才,县尉老爷在这位姑奶奶面前,提鞋都不配,县主如今还是云英未嫁,不知会便宜哪家的龟儿子!”

店小二一脸羡慕,恨不得自己是能娶到县主的幸运儿。

这片世界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周朝,由一个名为“大安”的王朝统治,天子垂拱而治,分封八百诸侯国,经历数百年的兼并,如今天下依旧有十余个诸侯国,云昌县就在其中“卫国”治下,云昌县主乃是卫国国君的孙女,食邑云昌县,深受国君疼爱。

不过这个世界武道昌盛,诸国根本没有统治各城的实力,武道高手裂土分封,仅仅明面上服从宗主国的指挥。

一阵马蹄声脚步声传来,两列卫兵高举木牌,净街开道,后面跟着十余匹骏马,各个高大威武、皮毛亮丽。

中间一位俏丽的女子,骑乘一匹白马,脸上罩着一块白纱,衣着奢华,云鬓上珠翠泠泠作响,腰挎长剑,身姿挺拔,英气逼人。

云昌县主路过柯明德所在的酒馆,瞥了一眼,众人感觉肩头落了一座山,纷纷低头,不敢直视,柯明德则暗自心惊,这种精神力量,至少也有黑袍法师的水平,哪怕不刻意抵抗,自己的心灵法术对她起不到任何作用。

县主离开许久,酒馆里才热闹起来。

“这小腰,啧啧……”

“大胆!”

一声厉喝,一名骑马的护卫已经站在酒馆门前,一身银甲,翻身下马,进入酒馆。

“县主岂是尔等能议论的!”

众人顿时噤若寒蝉。

柯明德抬头一看,此人正是云昌县主身边的护卫,刚才就跟在县主身后。

那护卫走进酒馆,环视一圈,迈开大步,走到柯明德桌前。

“你叫什么名字?”银甲护卫的声音冷得像铁,不带一丝情感。

“在下柯明德,不知将军前来,所为何事?”柯明德站起身,拱了拱手。

“这是头什么异兽?”银甲护卫指了指托尔,它此时正坐在餐桌上,对着梅干笋片大朵快颐,丝毫不受外界影响。

托尔天天在这个酒馆大吃大喝,有柯明德这个“款爷”照看,又讲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再加上外表可爱,早已被一众酒客熟识,有人想高价购买,被柯明德拒绝,期间也不是没有泼皮无赖耍心思动手段,在柯明德的心灵法术下,掀不起一丝波澜。

“这是熊猫。”

“这头熊猫,我看上了,你开个价!”银甲护卫看着柯明德的眼睛,慢条斯理道。

“让将军失望了,这熊猫不卖!”柯明德不卑不亢。

“十两银子!”银甲护卫摸出一块银锭,轻轻放在餐桌上,手按在上面,再一掀开,银锭已经没入木板。

“一百两也不卖!”柯明德伸手一夹,银锭被他抠出,递到护卫面前。

护卫瞳孔一缩,手按在剑柄上:“这头异兽县主看上了!”

“天王老子看上了也不卖!”柯明德不动声色,手指敲敲桌面,小熊猫咕噜噜滚下去,藏到他身后。

剑拔弩张!

酒馆的掌柜站在旁边,冷汗直冒,受到两名高手的威压,话都说不出来。

银甲护卫怒目而视,鼻尖上却溢出汗珠,他仿佛面对一头猛虎,稍有异动,猛虎的利齿就能撕碎他的脖子。

“你好自为之!”

他干巴巴丢下一句,转身离去,打马离开。

只留下柯明德,慢慢坐下,眉头微皱。

刚才一番无形的交锋,他已经看了出来,这名护卫乃是行气境的好手,心灵法术的效果已经不大,更何况,他背后站着的是实力深不可测的县主,以及官府。

“若是县主看上了托尔,不择手段,那就麻烦了!”

“也罢,这个地方对我已经没有助益,是时候离开,见识更广阔的世界了!”

他提起满嘴油光托尔,离开酒馆。

酒馆中一片寂静,只有桌子上留下的一个银锭形状的深坑,证明刚才的事情确确实实发生过。

第七章 江湖仇杀

天色阴沉,雨幕厚重,路面又湿又滑,劣马在大雨中体力不支,速度慢了下来,吃力地从泥水中拔出蹄子。

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在遭遇了蛮横卫兵之后,柯明德一收拾东西,到集市上买了一匹马,立刻出城。

可惜天公不作美,刚出县城,天上就飘起了小雨,丝丝细雨,跨马江湖,也算是一番情调,走了半日,天色越发阴沉,黑云密布,恍如黑夜,一声炸雷之后,大雨瓢泼而下。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道路两旁荒草丛生,显然没有避雨的地方。

“老兄,加把劲!前面就能避避雨!”

柯明德拍了拍老马的脖颈,鼓励道,老马打起几分精神,跳过一个水坑。

“咔嚓!”

雷声过后,一道闪电照亮天地,只能看见眼前数米,但柯明德知道,再有三里,就有一家驿站。

“吁——”

翻身下马,柯明德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牵着马匹走进驿站。

“什么人!”

驿站里传来一声喊叫,勉强穿过雨声。

“避雨的人!”

柯明德答到,牵着马找了一处草棚,把马拴好,然后跨过破败的门槛,走进驿站。

这是一家小驿站,已经荒废数年,有些地方嗒嗒漏水。

驿站中间燃起一堆篝火,木料潮湿,浓烟直冒,呛人口鼻。

火堆前歇息着二十余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皆衣着精致,面带疲色。草棚子里拴着几头骡马,院外还停着一辆马车。

柯明德跺跺脚,脱下身上的塑料雨衣,抖了一抖,甩掉水珠,托尔扒在他的肩膀,皮毛不沾一点水气。

见只有一人,几名提刀垮剑的人松了一口气,到一名中年男子身边耳语一番,那男子躺在一张毯子上,脸色苍白,气若游丝。

柯明德没有理会驿站的这些人,找了个地方坐下休息,脱掉湿透的鞋,晾在一边,从随身携带用于掩人耳目的包袱里拿出一张烙饼,递给托尔一半,自己吃掉一半,然后盘膝打坐,搬运内气,没多大一会,身上略湿的衣服就被蒸干。

“如果能用魔法,就方便多了!”他感叹道。

“爹地,我们还要逃多久?”一个五六岁大小的孩子询问。

“不远了,等我们到建阳城就安全了,到时候再给你请个先生,教你认字,好不好?”躺在地上的中年男子有气无力。

“弟弟,不要打扰父亲歇息了!”一名十三四岁少年走来,将那个孩子拉到一边。

“超儿,你过来,我有话要对你说。”中年人招招手,把那少年唤过来,抓住他的手。

“超儿,我王义夫一辈子英雄,唯独瞎了一双眼,错信于人,害我王家沦落至此,悔不当初……”他说到这,咳嗽几声,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超儿,你听好,如果我不行了,你带着大家赶往建阳城,找到一名叫做胡毅的刀客,我与他生死之交,想必能够护住你们周全,如果找不到他,你们就隐姓埋名,避过敌人,以待将来,择机……”他的声音压低,想必在交代什么机密的事情。

“父亲,你不会死的!”少年眼圈通红,泪珠止不住滴落。

“如果我死了,你就是家主,照顾好你的弟弟妹妹,还有你姨娘,收起眼泪,你要挺起脊梁,没人可怜你!”

中年男子厉声道,这些话几乎费尽他全部的力气,喘得更加剧烈。

雨势不减,眼见今天停不下来,那二十多名路人架好铁锅,煮了些热汤。

“同行是缘,这位先生,一起用些汤饭!”

那少年端了碗热汤,递到柯明德面前。

柯明德接过碗,道了一声谢:“你们是一家人?”

这少年容貌英俊,举止有礼,看手脚有练过功夫的痕迹。

“恩。”

“看你们包包裹裹的,是搬家,还是逃难?”

“我们……”

“咳!”

一声咳嗽打断了少年的话,柯明德抬头一看,是一名美少妇,刚才少年正是听从她的指示,给他送了一碗热汤。

少年不再说话,好奇地看着小熊猫,等柯明德喝完,接过碗离开。

“……防人之心不可无……”柯明德隐隐听到美妇人教训少年。

半夜时分,柯明德被吵醒,雨已经停下,明月高悬,将大地照得一片明亮,少年一行人收拾行装,借着夜色上路。

等他们离开,柯明德刚睡一会,又被一阵马蹄声吵醒,十余名江湖中人骑马飞奔,在月色下跑得飞快。

这下彻底没了睡意,从小空间里取出些罐头,和托尔分享,又拿出些豆子草料,喂过马,继续赶路。

他要前往建阳城,附近最大的城市,据说高手如云,甚至有真气境的人物存在。

太阳升起,碧空如洗,柯明德一面骑马,心里推敲着《归元功》的后半部分,气海篇。

行气境练到巅峰,内气无法继续增长,要开辟出一片气海,容纳内气,并且能够将内气锻炼,最终炼成真气,可以说,气海境是武道修炼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一步,气海开辟的好,日后修行一片坦途,如果开辟的不好,那就是一路坎坷。

《归元功》是中乘武学,开辟出的气海不是最低等的,但也好不到哪去,而且气海一旦开辟成功,再改修其它功法就会十分困难,柯明德仅仅拿它用来参考。

“不对劲!”

前方传来金铁交接的声响,清越的响声在清晨传出很远,柯明德一扫描,大吃一惊。

与他在驿站避雨的一行人,遭到一伙人袭击,毫无还手之力。

柯明德催马疾行,将惨烈的战场收入眼中。

“说!藏宝图到底在哪放着!”

十余人将这一家老小团团围住,中年汉子被踩在地上,目眦俱裂。

“呸!我真是瞎眼,拿你当兄弟!”

“王义夫,已经到这个份上了,你就招了吧,还能给自己留条活路,你我兄弟多年,实在不忍心看你死在这,你回头看看,这几个孩子,多可爱啊!”

一名刀客劝道。

中年男子回头一看,仅有的几名丁庄都已经倒在血泊之中,美妇人面无人色,搂住三个孩子,在枪尖之下,瑟瑟发抖。

“胡毅,真想不到,你也投靠了他们,枉我逃这么远,向你求助!”

“王义夫,做兄弟的在劝你一句,天大地大,比不过白龙会的老大,你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是枉然,还是早早献上宝图,我会在舵主面前为你美言几句的。”

“哈哈!你们舵主的亲儿子早被我一枪扎死,他恨不得吃我的肉,怎么可能放过我们!”

中年男子大笑三声:“想要藏宝图,痴心妄想!”

“不知好歹!”

刀客胡毅脸色一冷,从美妇人怀中拽出最小的孩子,不顾妇人的哭喊,一刀将孩子杀死。

“说不说!”

中年男子闭上眼睛,一言不发,一行血泪流出。

“说不说!”

胡毅手起刀落,又杀死一人。

“嫂夫人美貌,我可是垂涎已久!”

胡毅拽住美妇人的头发,将她拖到中年男子面前:“按住她!”

立刻有两人上前,将美妇人牢牢按住。

刀尖点在白嫩的脖子上,将领口挑开,露出鲜艳的肚兜。

“王义夫,在场这么多兄弟,恐怕嫂夫人承受不住啊!”

胡毅冷笑,刀刃挑断肚兜的系带,一团战战巍巍的白肉露出来,酥嫩的如刚出笼的馒头。

“呀!”

美妇人拼命挣扎,无济于事。

“啪!”

“啊!”

胡毅一声惨叫,扑倒在地,背后鲜血如注。

“有人偷袭!”

一人大喊,紧握宝剑,环顾四周。

三百米外,柯明德半跪在地上,手中端着一杆步枪。

“他在哪!杀了他!”

“啪!啪!啪!”

回应的是一连串枪响。

三百米的距离,在武者眼里微不足道,此刻却如天堑,十余名好手,没人能冲到柯明德的面前。

弹仓中子弹打完,柯明德扔下步枪,抽出一柄宝剑,带着怒火,一剑一个,将中弹的歹徒杀死。

“你是什么人!敢坏白龙会的大事!”

胡毅毕竟是气海境的人物,中了一枪,依旧不影响活动,挥刀杀来。

另一名中弹的气海境高手也站了起来,抄起一杆长枪杀向柯明德。

第八章 收徒

长枪长约三米,胡毅的宝刀也有一米五长,两柄凶器一前一后,带着杀意。

一寸长,一寸强。两件武器比之“倚天剑”长出太多,又是以一敌二,胡毅与用枪的那人都是气海境的高手,怎么看柯明德都没有一点胜算。

不过柯明德凛然不惧,顶着刀枪冲上去,他刚才换上了黑鳞甲,威风凛凛,如沙场大将。

长枪如毒蛇吐信,一尺长的枪刃泛着寒光,刺向柯明德面门,他伸手格挡,只见枪头忽然一压,有如灵蛇,刺在他的胸口。

长枪刺中龙鳞,被坚硬的龙鳞划开,一丝黑漆划掉,露出一条蓝色的丝线,从胸口到肋下,柯明德感觉像是被锤子锤了一下,冷哼一声,用左臂夹住长枪,枪杆上传出一阵大力,如蛟龙闹海,却被柯明德死死拿住七寸,动弹不得。

胡毅长刀已至,柯明德挥剑格挡,用了《归元剑法》的法门,归元内气注入长剑,与长刀斗在一团。

柯明德的归元内气与别人不同,是由雷霆斗气转化而来,附带了一股雷电的力量,每次刀剑交接,就有一道雷属性内气侵入长刀,雷电属性使内气拥有强大的破坏性,面对气海境更强大的内气,丝毫不落下风,甚至有一丝能量,打到胡毅身上,让他的双手遭受电击,不得不调动更多内气,护住双手。

柯明德经受雷霆神力洗礼,一身筋骨简直无敌,独斗两名气海高手,丝毫不落下风,更何况两人受了枪伤,子弹还在体内,越战越弱,不禁起了退意。

两人对视一眼,忽然爆发了强大的内气,柯明德一时被逼退。

趁此机会,两人脚踏轻功,转身就跑。

“敢得罪白龙会,还请阁下报上名号……”

“人头暂且留在你脖子上……”

“啪!啪!”

两声枪响,两人狠话还未说完,就已经栽倒在地,胸口殷出一片鲜血。

“什么……暗器……”

胡毅一张口,吐出一团血沫,眼见活不了了。

柯明德吹了一口手枪口的硝烟,刷了个花,淡淡道:“沙漠之鹰!”

没错,他刚才用的,正是传说中能一枪打死大象、后坐力惊人的穿越者利器——沙漠之鹰手枪,在这么近的距离被打中,哪怕是武林高手,也免不了丧命。

“阁下到底是谁……我们白龙会与阁下……素无仇怨……为何……”

“尔等滥杀无辜,连五岁大的孩子都不放过,罪不容诛,我乃替天行道!”

柯明德捡起落在地上的长枪,木质枪杆又硬又沉,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在那人手里却软的似一条水蛇,足见其武艺高超。

长枪点了几下,将两人手脚全部打断,柯明德蹲下来,看着他们的双眼,使用精神法术。

两人已经濒死,内气溃散,精神衰落,几下法术,就将两人全部催眠。

“把你们的内功绝学全部说出来!”

可惜两人伤势过重,神仙难救,内功心法勉强说完,便一命呜呼,两道灵魂飘出来,柯明德正要拷问,却发觉法术竟无法对两人的灵魂起效,一时三刻,两道魂魄没入大地,再也不见。

“莫非是被地府拘了去?”

柯明德回头观察,其余死人的灵魂也皆没入大地,不见踪影。

“恩公!多谢恩公救命之恩!”美妇人携少年走来,扑通跪在地上,云鬓散乱,怀里还搂着五岁大的孩子,孩子脸上带着恐惧,已经没了声息,血仍未凝固,滴滴落下,染红她的衣衫。

环顾四周,除了自己与眼前美妇、少年,再无一个活人,那些中枪的匪徒,有些未死,全部被这少年一个个杀死。

“恩公!求你收我为徒!”

少年跪在柯明德面前,磕头不止,脸上身上沾满鲜血,他补刀时被匪徒溅到。

“恩公!家产全部献给恩公!还有家传的藏宝图!只求恩公传我武功……”

涕泗横流,撕心裂肺,柯明德被其打动。

“你先起来,把你的家人安葬!”

少年拭去泪水,将死去的家人并排搬在一起,他的父亲,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气。

柯明德则把马牵来,从托尔的空间里拿出一些汽油。

“环境简陋,将他们火葬,你们可愿意!”

“一切听恩公安排!”美妇人强忍住泪水,将怀中的孩子放到尸堆中,用手阖住他的双眼。

“听恩公的安排。”少年回答。

柯明德将汽油撒到尸体上,用火机点燃。

火化了少年的家属,柯明德搜罗了一遍匪徒的尸体,可惜,没有找到一本武林秘籍,果然,爆技能这种事,不会再现实中发生。

将匪徒身上的钱财捡出来,刨去铜钱,共有五十余两白银,以及三两黄金,其余东西分毫未动。

这些尸体另堆作一团,把他们的兵器也扔进去,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本人浪迹江湖,无亲无故,孑然一身,自由自在,今日之事,仅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并无收徒的打算——”

柯明德说道,眼睛却仔细观察这个少年。

“恩公!王超愿献上全部家财,侍奉恩公左右,只求恩公能收我为徒,传授我武功!”

名为王超的少年再次跪下,满眼的祈求和坚定。

“求恩公收他为徒,超儿自幼聪明伶俐,资质上佳,愿恩公可怜我们孤儿寡母!”

美妇人递上一叠银票,皆是四海商会的银票,共三百多两。

“我一家变卖家产,所有钱财,皆在此处!”

王超撕开衣衫,从夹缝里取出一张丝帛:“这正是那些贼人所贪图的藏宝图,献与恩公!”

“也罢,我便收你为徒!”柯明德沉吟片刻,最终接过银票与藏宝图。

王超一听,三拜九叩,口称师父。

“我名柯明德,从今以后,你王超,便是我的大弟子!”

带上一些物品,三个人骑上三匹马上路,马车等杂物全部丢弃,付之一炬。

“王超,你们为何要逃到建阳城?”柯明德问道。

“师父,我家本是涿郡人,我父亲号称铁枪王义夫,曾经走过几年镖,后来出了一次事故,便金盆洗手,开了一家武馆,家境也算殷实……”

王超娓娓道来,他的父亲走镖时有几个结义兄弟,一次酒后失言,将藏宝图的秘密泄露出去,白龙会的一名舵主得知此事,派人索取宝图,一言不合,打斗起来,王义夫一时失手,一枪扎死那人,谁知那人竟是舵主的独子,情知不妙,立刻变卖家产,打算离开涿郡,结果结义兄弟悄悄投靠白龙会,向他下毒,王义夫一身气海境的内气化为乌有……

“那藏宝图记载了什么东西?被白龙会看上?”

“传说是一部武功秘籍,不过我也不知,这藏宝图在我家流传多年,依照祖训,不得寻找!”王超摇头。

“你的父亲也是气海境修为,为何不亲自传你武功?”

“我家虽然殷实,却也供不起我从小修炼,仅传我了内功心法,还来不及教我武艺,便……”

练武修身,要等到身体发育完全才能开始,否则不但练不成武功,反而会把自己毁掉,有些不知晓的,从小练武,最终只能成为侏儒,还修不成高手。

富家子弟,吃好喝好,营养充分,便可以在十六七开始练武,如果有人参等大补之物辅助,能够提前到十四五岁,传说绝世高手的子女,不但有各种外物滋补,又有良师教导,六七岁就能习武。

王超家虽然富裕,也供不起他顿顿人参鹿茸,因此还没有开始正式练功。

第九章 木已成舟

“东主,这便是酒楼的账簿……”

一人引柯明德走进账房,打开书箧,此人留着鼠须,一副精明的模样,正是这家酒楼的掌柜。

柯明德草草翻阅,一目十行,将账目校对。

他入城已有半月,用王超进献的家资,又取用一些黄金,合计白银六百两,在建阳城盘下一家酒楼,以及一套宅邸。

酒楼名为白玉楼,几十年的老字号,以豆腐宴闻名,白玉楼的老东家过世,新东家是个草包,沉迷酒色,欠了大笔赌债,将这家酒楼低价出售,正巧被柯明德买下。

检查完账簿,柯明德来到酒楼大厅,召集掌柜、后厨等伙计,安抚人心,宣布列钱照旧,交代几句,返回新购的宅院。

一进门,就看见王超在演练拳法,美妇人则在后院浆洗衣物。

“师父!”王超见柯明德进门,连忙斟满一杯茶水。

“恩……”柯明德看着眼前的半大小子,满意地点点头。

王超自从拜他为师,将他照顾的极为周全,每日买米买面,劈柴打水,学着做饭,包揽了家中一切活计,抽出闲暇,还练习拳法武功,一刻不闲。

“王超,我这几日打探消息,也算对建阳城里里外外有些了解,城东便有一家白龙会的分舵——”

王超一言不发,拳头却悄悄握紧。

“——为了保护你的安危,我计划给你改个名字,叫做王宗超如何?”

“是,师父!自今日起我便叫做王宗超!”

“宗超,收你为徒已经有十多日了,我还一直没有传你武功,今日先问你一句,你拜我为师,是为了什么?”

柯明德放下茶盏,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面对柯明德的眼神,王宗超情不自禁的说出了心里话:

“我想学武,炼成绝世武功,为我家二十余口性命复仇!”

他眼中布满血丝,充满刻骨铭心的仇恨。

“我本无门无派,一身所学,皆为我费尽心机得来,没有师承,如今收了弟子,就要有个名目,从今以后,便叫做逍遥派!”

“我辈修行人,一求长生,二求逍遥。何为逍遥?纵意人生,快意恩仇,此乃逍遥。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柯明德一字一句说道。

“宗超,我知你身负血海深仇,但你要记住,不要为仇恨蒙蔽了双眼。”

说到这里,他声色俱厉,王宗超默默点头。

“你今年才十四岁,本不到练武的年纪,不过我盘下一座酒楼,肉食不缺,不虞身体亏空,已经可以打熬身体,孕养内息,我有一法门,最能锻炼肉身,今日传授给你,万勿外泄!”

说着,他来到院子里,将太阳神传授的引导术与呼吸法传给王宗超。

托泰世界虽然没有发展出经脉武学,但在内息境(相当于大骑士)及之前的修炼则一般无二,都是锻炼身体,产生最初的内气,而神授引导术,则是柯明德在三个世界中见到的最完美的修炼功夫。

王宗超果然如美妇人所说,天资聪颖,学武极快,除了呼吸法掌握不熟练,需要一点一滴融入身体,动作招式已经学全,只等每天修炼,锤炼肉体。

将引导术交给王宗超,已经到了晚饭时分,美妇人已经将粥饭准备好,王宗超结束锻炼,顾不得身体酸痛,将饭菜端上餐桌。

“明日你就不要做这些杂物了,专心练武,我会找个牙人,买来个粗使丫鬟。”

柯明德在主位坐稳,托尔也趴在一张座椅上,王宗超才入席,美妇人则侍立一旁,按照礼数,要等他们吃完才能用餐。

“王夫人,不必讲究俗礼,还请入座!”

“还请恩公用餐,妾身上不得席面。”美妇人的声音又软又糯,似已从丧夫丧子的痛苦中脱离出来。

柯明德眉毛一竖:“我让你坐下!”

美妇人不敢辩驳,挑了个边角的位置,椅子都不敢座全。

“坐正!”她稍稍挪动屁股。

“给自己盛一碗!”

“拿起来筷子!”

“难不成还要我喂你!”

柯明德见她一支一动,实在是啼笑非宜:“在家里不必讲究礼数,把自己当做女主人看,不必轻贱自己!”

她一听这话,吓得要哭出来,见柯明德不再言语,这才小口进餐,不时抬头看他的脸色。

美妇人并非死去的王义夫的正妻,他的正妻为他生下几个孩子后就死了,美妇是他的续弦,王宗超的后母,年轻俏丽,身段也好,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实在可怜。

“明天多做些饭菜,宗超开始练功,要多吃些肉食!”

柯明德想起自己在托泰世界约克城的精力,每天早起,到城里吃上几斤肉,再回城修炼,直到得到了生命宝瓶。

生命宝瓶实在是天地奇宝,自己现在的实力,每天修炼也用不完一瓶的生命之水,对于武者来说,万金不换。

不过正是因为太过贵重,才不能随意交给王宗超使用,还需考验一番,看透他的心性。

晚上,柯明德练过一遍引导术后,坐在书桌前,写写画画,推演气海境的修炼功法。

他现在一共掌握了三门下乘武学,得自三家武馆,三门中乘武学,得自云昌县县尉和两名白龙会的气海高手。

三门中乘武学,分别是《归元功》、《白鹤功》和一门《童子功》,归元功最为齐全,配套招式心法,只是气海篇没有解读出来,另外两门功夫只有内功心法,当**问的时候,还来不及说出其他东西,两名白龙会高手就断了气。

《归元功》有十八条经脉,练成之后气息悠长,能延人寿命;《白鹤功》有十四条经脉,炼成后身轻如燕;《童子功》则是最好的一门功夫,有二十四条经脉法门,一旦练成,内气醇厚,力大无穷,能辟百毒,只是门槛也高,需要童子之身,只有气海大成,才能破身,还有一丝进阶真气境的可能。

柯明德自然不会去修炼童子功,白鹤功还不及归元功,也不是他的选择,他目前正在根据两门完整的内功心法,去推演归元功的气海篇,目前已经完成了七七八八。

“归元功也不是什么好功法,气海境一旦修成,便不好更改了。”维多利亚提醒他。

“我明白,我推演归元功,也只是为了增长见闻,积蓄武学知识,绝不会修炼它的,等熟悉了建阳城的信息,我在去搜罗一些高等的武学。”柯明德一边说着,拿起一本医术,上面记载了经脉穴位的知识,“这也是顺便锻炼解读武功秘籍的方法,要知道,从叠翠山得到的那一张布帛,我们一点都看不明白。”

“对了,你说云昌县主精神力十分强大,比得上灰袍法师,她是怎么做到的?经脉武学也能够修炼精神力吗?斗气可没有这个功能!”

维多利亚疑问道。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等我……”

“什么人?”柯明德忽然抬头,朗声道。

“吱呀!”

门被推开,美妇人在门口驻足,预行又止,满脸绯红。

“恩……公……”她结结巴巴,话都说不囫囵。

“进来吧,外面风寒!”

美妇人这才进门,步步踯躅。

“这么晚了,你来做什么?”

“妾身……服侍……恩公……歇……息……”

她一步一顿,慢慢挪到柯明德身边。

柯明德见她一脸娇羞,又是沐浴梳洗过的面容,一身火气腾楞上来,不由得伸出手,把眼前的美妇人搂到怀里。

嗅了嗅她发鬓的味道,柯明德能感受到她的紧张,身体僵硬,尤其是在自己把鼻子凑过去的时候,呼吸都停顿片刻。

“王夫人,这是何必?”

他感受到美妇人的抗拒,松开了怀抱。

“奴家姓纪,唤做纪如霜……”纪如霜嗫嚅道。

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面露桃花色,皓腕凝霜雪,整一个玉雕的人物。

难怪王家一家老小都被杀死,就留下她这一个女子。

“人如其名!”柯明德称赞,听她这样说,也不再装什么正人君子,伸手捉住她的手腕,往上推了推袖口,露出一截欺霜赛雪的藕臂。

拉拉扯扯,等到了床上,纪如霜已经是衣衫不整,气喘吁吁。

柯明德握住一对柔软,唇齿依偎,一个是有容乃大,一个是壁立千仞。

“请恩公怜惜,尽心教导超儿……”情迷意乱,纪如霜勉强说出几句话。

柯明德哪里管得了那些,他气血旺盛,穿越过来过着僧人般的生活,已经是忍常人之所不能,此时到嘴边的肥肉,那还顾得了其他,挺枪便刺。

维多利亚羞于见此,早躲了起来。

一番云雨,纪如霜已是身心俱疲,还要挣扎着离开,被柯明德拦住,搂在怀里,不一会便沉沉睡去。

“或许有什么误会!”柯明德发泄一番,感觉头脑无比清醒,自己在晚餐是对她说“把自己当做女主人看”,怕是被她误解了。

自己身为武林高手,当着她的面杀死一群歹徒,面不改色,她又是寄人篱下,难免敏感一些。

不过木已成舟,后悔也迟了。

更何况,这等美事,谁会后悔?

第十章 恶鬼杀人

公鸡刚刚打鸣,纪如霜就摸黑爬了起来。

“再睡一会!”柯明德搂住她的纤腰,又拽回被窝。

“恩公,超儿要起床了,莫让他看见。”

“不妨事,以后你就在我屋睡下,宗超早晚会知道的。”

清晨火力最为旺盛,一番伦敦,天已大亮,纪如霜下不来床,柯明德亲自下得厨,在锅里倒了半瓶生命之水,用作滋补。

上午先到酒楼点帐,下午到牙行逛了几圈,雇了两个老妈子,回到家中,指点王宗超武艺。

吃罢晚饭,纪如霜用一根软尺丈量了柯明德的身材,准备做些衣裳,女红刺绣,这是她的分内活。

“不必忙碌这些,明日你随我到白玉楼查账,以后你来看顾酒楼的一摊生意。”柯明德夺过她手中的软尺,卷在一团。

“这怎么使得!妾身做不来这些事情。”纪如霜连忙推辞。

“你在王家能管得了帐,一家酒楼能难道哪去!”柯明德不由分说,他不愿管理这些琐事,有时间还不如琢磨一番武道。

“砰砰砰!”一阵拍门声响起。

柯明德打开大门,仅是一帮衙役!

“阁下可是白玉楼的新东家?”

“正是。”

“白玉楼的一个伙计死了,邓通判召你询问,请随我们走一趟!”

柯明德简单交代王宗超几句,随几名衙役离去。

差役带柯明德来到白玉楼,邓通判正在现场勘查。

“见过邓通判!”柯明德拱手施了一礼,上下打量邓通判。

邓通判一双细眼,身高七尺,看行走动作,也是个练家子。

“阁下便是白玉楼的新任东家?想不到也是武林中人!”邓通判身居要司,早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看出柯明德气度非凡,身兼武艺,没摆出官僚架子。

“不知这白玉楼发生了什么事?大晚上还劳烦邓通判亲临。”

原来,白玉楼一名劈柴喂马的活计,一天没有露面,掌柜的以为他生了病,再加上白日忙活,便没有管,傍晚的时候,一个伙计弄脏了衣服,回房更衣,发现那个劈柴的活计直挺挺躺在床上,已经断了气。

殊为恐怖的是,尸体铁青,脸上带着恐惧,皮肤褶皱,如同脱水一般。

“我听说柯先生昨日才盘下这家酒楼,今日便发生了命案,便差人询问!”邓通判道明原委,一番盘查,排出了柯明德的嫌疑。

“通判,仵作已经验完尸身!”

仵作上前汇报情况,柯明德站在一边,听了个清楚。

“通判大人,这尸体没一点伤痕,也没有挣扎的痕迹,初步断定不是他杀,倒像是吓死的……跟那三具尸体一般无二,我怀疑,定是同一个凶手做的案!”

柯明德听着有趣,来到现场,尸体已经被白布蒙住,一扫描,果然如仵作所说,一丁点伤痕没有。

“柯克,我感觉有点不对劲。”维多利亚悄悄钻出来,在尸体上仔细研究。

“这上面似乎有鬼魂的气息!”

“什么!”柯明德讶然,在这个世界,所有鬼魂都会没入大地,消失不见,“是不是这个活计死后的鬼魂?”

“不!他是被鬼魂害死的!”维多利亚最终断定。

这引起了他的兴趣,这个世界是不是真的有鬼。

他悄悄叫过一名衙役,把他带到偏僻处,用上了催眠术。

“听说还有三次类似的案件,是怎么回事?”

“十多天之前,在顺义坊发现一具尸体,死者是一个赌徒,整天偷鸡摸狗,没有亲人,也就没引起重视,结果过了三天,在附近又发现一具尸体,死状一般无二,死的是一个人贩子,又过了三天,一个泼皮死了,算上今天的这个,已经死了四个人,算是大案子,而且都死得蹊跷,大家都说,是阎王爷夜巡,专杀恶人!”

“这伙计又有什么恶事?”

“他一个月前,把他亲娘气死了,他爹把他赶出家门,他就在你们酒楼找了个营生,吃住都在酒楼。”

柯明德若有所思。

“维拉,或许真的有恶鬼!”

维多利亚的鬼魂,无法影响物质,更不可能杀人,如果真有恶鬼,实力必定要强于维多利亚,兴许维多利亚的修炼,就要落到这恶鬼身上。

只要她能修炼到一定程度,附体夺舍,柯明德自然能把她的肉身完完整整打印出来。

仔细打听了这个恶鬼杀人案,柯明德圈定了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就在白玉楼所在的街坊附近,时间都在夜间。

一连三天,他巡游在附近,希望能够找到杀人的恶鬼,结果恶鬼没抓着,腌臜事见了一堆,顺手做了几件惩恶扬善的义举。

“咦?”三天的蹲守,终于有了发现。

在一家民宅中,出现了一具死尸!

此人在刚才扫描时还睡得安稳,没过一会,就成了一具尸体。

柯明德运起追云步,片刻赶到现场,站在无言上,运用灵魂之眼,仔细检查。

一无所获!

“人死了,恶鬼呢?”

柯明德开启了扫描,一遍遍检查,只在东边发现一个梁上君子,也有一身功夫,三纵两纵,跳上瓦檐离开,看其方向,正是从死者处离去。

“莫非是他?”柯明德疑心一起,悄悄跟了上去。

可惜扫描功能无法发现鬼魂,不然会轻松许多。

不过片刻,梁上君子翻墙进了一家宅院,换下衣服,熟门熟路,看来是到家了。

柯明德跳上瓦檐,往下一看,大吃一惊。

那梁上君子,正在和一个鬼魂说话!

“父亲,吸取了他的精气,感觉如何?”贼人说道,似乎在自言自语,不过柯明德看得分明,他面前漂浮着一个鬼魂,黑气缭绕,一看就不是正经路数。

“已经快要能够显形了!”恶鬼说道,身体一阵波动,一丝黑气显化出来,竟能用肉眼看到。

“你的修为如何了?”鬼魂问。

“已经到了气海境的巅峰,再杀几个人,就能突破到真气境!”男子哈哈大笑:“想不到我蔡飞鹏,也有突破真气境的一天!那些低看我的,必定要让他付出代价,还有云昌县的县尉,我要他一家老小,鸡犬不留!”

男子咬牙切齿,面目狰狞,一股内气透体而出,在室内卷起一道寒风。

“你突破到真气境,届时为父我也能够修至驱物,日后成仙作祖,长生不死也不是不能,要我说,那里要等几天在杀一个人,今天再杀五个,明日你就能突破真气境!”

柯明德伏在瓦檐上,听得暗自心惊,这鬼魂与这名为蔡飞鹏的男子,竟是父子关系!

“莫非是在云昌县听说的蔡捕头?”

在云昌县,他听说一则逸闻,蔡捕头为了练武,在他父亲身上试验,竟把自己的父亲失手杀死。

房间里的交流还在继续。

“……越强的人滋味越好,这几天想用的精气,远胜原先吃的猪狗,要是吃几个武林高手,岂不是要爽上天?到时候你天下无敌,自己当个皇帝,也给你老子我修几百座庙……”鬼魂喋喋不休。

“老东西!叫你一声亲爹是抬举你!你是非要害死我不成?这建阳城城主,乃是七星派的高人,一剑就能戳死我,别以为到时候你就自在了!我死了,你也要魂飞魄散!”蔡飞鹏恶狠狠道,如同厉鬼。

“等我过几日再炮制一件灭门惨案,修成真气,就不怕城主那个老杂毛了,好了,父亲,还不快快入我体内,助我修炼!”蔡飞鹏收起恶像。

“什么人!”

就在此时,恶鬼忽然大叫,穿过屋顶,飘到柯明德面前。

第十一章 驭鬼驱神

“我还没有尝过武林高手的滋味,今日便开开荤!”

恶鬼桀桀怪笑,当头扑向柯明德。

柯明德正要施法反击,念头一转,散去精神,将内气运转在头脑中。

恶鬼附身,如同兜头浇上一瓢冰水,冷森森,头脑的内气迅速溃散,恶鬼狞笑着要攻击他的灵魂。

柯明德不慌不忙,仔细感觉恶鬼的攻击,效果与恐惧术相仿,额外附加精神伤害,落在普通人身上,不被吓死也会吓得痴傻。

“怎么回事?我的攻击为什么无效!”恶鬼咆哮连连,发疯的进攻。

“精神冲击!”

恶鬼遭受攻击,身上的黑气都稀薄了一些,痛的哇哇大叫,退回到蔡飞鹏身边。

柯明德使了一招寒梅傲立,轻飘飘从屋顶落下,站在庭院中。

“你是蔡捕头?为何要滥杀无辜?豢养恶鬼?”

“你能看到我养的鬼?我知道了,你是阴阳眼,天生的好灵魂,用来炼鬼再好不过!”

蔡飞鹏厉喝一声,抽出一条铁鞭,劈头盖脸打去,划破空气,发出一声尖啸,铁鞭未至,吹得柯明德须发飘扬。

鞭是一种重兵器,与锏类似,具有破甲效果,稍擦在人身上,便是筋断骨折,非猛将不得用。

蔡飞鹏手中的铁鞭熟铁锻造,半米多长,鞭身上有一节一节凸起,杀伤力巨大,重量约有三十斤。

柯明德不敢抵挡,拔出倚天剑,避过鞭稍,勉强将铁鞭拨开,剑刃却被压出一个危险的弧度。

借着剑身蓄满的惯性,柯明德脚踩梅花步,剑尖一弹,刺向蔡鹏飞面门。

蔡捕头前些日子还仅仅是行气境界,苦求修炼功法而不得,无意中获得了奇遇,在逮捕盗墓贼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一部绝世武功,名为《驭鬼驱神功》,单单行气境就有八十一道经脉运行路线,世上少有。

只是这门功夫邪门的很,仅靠内功修炼进展极慢,需要豢养小鬼,通过鬼魂吸人精气,反哺自身,才能发挥出绝世武学的妙处,这是这方世界,人一死,灵魂便没入大地,哪里会有鬼魂存在,好在《驭鬼驱神功》中记载了一个秘法,杀死血亲之人,将其魂魄炼成小鬼。

蔡鹏飞得了这邪门绝学,那里顾得了那么多,稍弄明白,就开始修炼,哪怕进步极缓,也比他以前没有功法强。

后来他意外得了一本点穴秘籍,在亲爹身上试验时,竟失手把他父亲打死,干脆借助秘法,将父亲的魂魄炼成小鬼,也算留住父亲的一条鬼命。

可谁知,这小鬼竟需自身精气供养,没三五日,蔡鹏飞便觉得气血两虚,内功也没了进展,只好按照书中秘法,利用小鬼吞噬生灵精气,最初只是杀些鸡鸭,得了气血精气,稍一修炼,便能转化为自身修为,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鸡鸭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需要,就将目光转向猪狗牛羊这些家畜,果不其然,真气修为突飞猛进,没几日,就行气圆满,八十一条经脉内气充盈。

为了突破气海境的关口,他借用职务之便,把死牢的囚犯吞噬个干干净净,终成气海武者、武道高手。

然而在修为增长的同时,他的神智也逐渐被煞气冤魂侵蚀,变得乖戾可怕,死牢的囚犯吞噬一空,就把目标放在了普通人身上,最初还挑选罪恶深重的,到了今天,已经不顾好坏,随意杀戮。

不过他毕竟突破气海时日不长,比不过经受神力洗礼的柯明德,引以为傲的厉鬼又发挥不了作用,不一会,身上已经鲜血淋漓,招架不住。

“哇呀呀!”蔡鹏飞气的乱叫,周遭的邻居早被吵醒,见又武林高手过招,唯恐误伤,避得远远的。

“你到底使了什么招数?为何我的厉鬼伤不得你?”

“哼!我一身正气,鬼神不侵!”柯明德嘴上说着,宝剑越发凌厉,一路归元剑法已然融会贯通,招招致命。

蔡鹏飞左支右绌,身上一道鬼魂陡然飞出。

柯明德心中一惊,不明何意,悄悄收了三分力气,以防意外。

鬼魂似乎受到限制,不能离开蔡鹏飞太远,那鬼魂却在周遭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一个活物,径直钻进屋里。

柯明德开启扫描,关注着房间里的动静。

打斗激烈,蔡鹏飞的家人早已被惊醒,又不敢出去,藏在床下墙角。

忽然,躲在床底下的一个小男孩,惊叫一声,昏阙过去,脸色铁青,一会就没气了。

不多时,厉鬼兴冲冲从屋里出来:“快,我把你儿子吞噬了,给你补补!”

说着,厉鬼没入蔡鹏飞的躯体,蔡鹏飞大喝一声,铁鞭仿佛有千斤之力,打向柯明德。

柯明德刚刚躲开,又是一记鞭影。

形式瞬间逆转,蔡鹏飞像是打了兴奋剂,压着柯明德打,鞭声呼啸,凶历无比。

“住手!”

正在柯明德琢磨掏出手枪,用一些盘外招,一道人影从墙外飞来。

邓文通是一名行气武者,靠着家里的关系,当上了通判,希冀那一天被城主器重,传授一些高深武学。

这一个月,他正被一桩奇案困扰,先是死牢的囚犯死了个干净,紧接着零零散散一些城里的居民离奇被杀,死得蹊跷,尸体上面没有伤痕,也没有仇杀的可能,一共死了十多个人,是一桩大案子,他却毫无头绪,每天长吁短叹,难以入睡,头发都白了几根。

今天夜里,又是辗转反侧,便披上衣服,到庭院散步,被一阵兵器声惊动,便提了一口刀,赶到现场。

到了现场外,发现谭喆修正站在墙头,观看两人搏斗。

“见过谭统领!”

谭喆修乃是气海境高手,少年英杰,不过三十余岁,就摸到真气境的边,被城主看重,为城主府右护卫统领,位高权重,前途无量。

“你可认识这二人?”谭喆修问道。

邓通判连忙登上一处高墙,向战场看去,只见两名高手你来我往,杀气纵横。

“这两人都是气海境高手?”他惊骇道。

“不错,在气海境中都是上流人物。”谭喆修颔首:“你作了十几年通判,可见过这二人?”

邓通判仔细瞧了一会:“使鞭的好像是个捕快,叫蔡飞鹏,不过他是行气境界,出身低微,没学过什么高深功夫……”

“哦?”谭喆修寻了个街坊邻居,问了一句,确定此人身份,的确是蔡飞鹏。

“怎会如此!”邓通判连连摇头:“蔡飞鹏连我家的功夫豆觊觎,怎么可能有气海境的武艺!”

邓通判家传中乘武学,可惜是个残篇,十个人修炼的九个都练不到气海。

不到一会,场中胜负已近分明,蔡飞鹏节节败退,眼看要被用剑的高手杀死。

谭喆修正要上场,分开两人,那蔡飞鹏忽然大叫一声,如神仙附体,杀得对手后退连连。

“是爆发的秘法?”谭喆修又瞧了一会,才拔剑杀了上去。

“住手!两位乃是何人?为何在此私斗?”

柯明德借势要跳出战圈,缓和气息,蔡飞鹏却不依不饶,红着一双眼,向两人杀来。

“小心!他是连环杀人犯!他已经疯了!”柯明德接连提醒。

蔡飞鹏与谭喆修已经短兵交接。

“我命休矣!”谭喆修没料到对手力气这么大,用长剑格挡铁鞭,当啷一声,长剑断成两截,一着不慎,险些丧命,还好柯明德又杀了上来,救了他一命。

邓通判擎着长刀,站在一旁,以他微末功力,却是不敢出手。

以一敌二,哪怕刚刚得了一人精气补充,蔡鹏飞也支撑不住。

“邓文通!老子先吃了你!”

一道黑气扑出,邓通判措手不及,倒在地上,不过片刻,化为一具尸首。

“舒服!谁能挡我!”

邓通判是行气境修为,一身精气远胜普通人,蔡飞鹏得了精气补充,如同吃了十全大补药,变本加厉,越发厉害。

谭喆修见邓通判死得蹊跷,毛骨悚然。

“他这一招对气海武者无效!”柯明德提醒他。

一番龙争虎斗,蔡鹏飞毕竟借助了外力,用秘术催发,不能持久,何况他平时吞噬精气,要花三天消化,今夜连番吞了三人的精气,还有一人是武者,身体已经支持不住,浑身毛孔都渗出鲜血。

柯明德瞅了个机会,一剑刺中他的手腕,将铁鞭挑飞,谭喆修补上一剑,毙命当场。

两道灵魂从他身体冒出,没入大地。

“在下柯明德,多谢兄台援手!”

柯明德收起剑,拱手行礼。

“不敢当,还要谢过柯兄救命之恩。”谭喆修苦笑,“在下谭喆修添为城主府右护卫统领,方才是怎么一回事?”

“在下新盘下一家酒楼,可一个伙计第二天就死了,我便调查了三日,就在方才,遇见一厉鬼害人,便跟了上去——”

“厉鬼害人?”

“在下天生阴阳眼,能看得到鬼魂。”柯明德略作解释:“跟随厉鬼一路,竟发现厉鬼乃是这蔡飞鹏驱使,一时不查,被那厉鬼发现行踪,不得不缠斗起来。”

“那厉鬼能害人性命,吞人精气,反哺其主,在你们来之前,他就已经把亲生儿子吞掉害死,邓通判也是为厉鬼所害!”

“竟有此事!”谭喆修面露惊色,看了看无缘无故倒下的邓通判,心中已经信了七分。

就在此时,一队差役士兵赶到,手执火把,将蔡家团团围住。

第十二章 有功于社稷

“恩公!”

柯明德刚打开门,纪如霜就被惊醒,披上一件外套,起身迎接。

“不必这么生分,唤我名字即可!”柯明德摆摆手:“宗超呢?”

“他已经睡下了。”

纪如霜上前,见他衣襟上沾着血迹,连忙为他脱下衣袍,露出里面的黑鳞甲。

“呀!您这是……”

“没什么大事,不过诛杀了一个恶人。”

柯明德张开双臂,任由她解下身上的战甲。

“我去烧些热水!”纪如霜见他一脸疲色,便要往厨房走去。

柯明德将她横腰抱起,放在床上,纪如霜一脸娇羞。

“你先歇息,我还有些事要忙。”说罢,不顾纪如霜错愕的眼神,吹熄蜡烛,披上一件中衣,转身来到书房。

取了一刀宣纸,磨了一池墨水,舔饱笔,一个个方正的字体落在纸上。

柯明德没有练过这个世界的书法,不过到了他这个境界,手眼协调,随心所欲,想写成什么样就能写成什么样。

蜡烛烧了半截,一整篇文字已经写完,正是《驭鬼驱神功》。

自内息境、行气境、气海境、真气境至最终的先天境,详详细细,一应俱全,更为重要的是,功法堂皇大气,一处暗语也没有,一眼就能让人读懂,尤其是在前三篇,密密麻麻写着心得和注释,是蔡鹏飞修炼之余记录在秘籍原本上。

杀死蔡鹏飞后,他向谭喆修谭统领简单介绍了事情的始末,谭喆修稍一查看,果然发现被恶鬼杀死尸体的异样,当即通报城主府,城主对此极为重视,蔡鹏飞一家全部被捉拿,柯明德被劝离,临走前,他将蔡鹏飞珍藏的秘籍全部扫描。

“绝世武学!绝世武学!”柯明德惊叹连连,唤出维多利亚的灵魂。

“维拉,你的修炼也有着落了!”他用手点了点书桌上的秘籍,共抄写了二十余张,厚厚一沓。

“小心为妙!那蔡鹏飞修炼这部魔功,变得六亲不认,邪恶非常,足见这功法不是什么正经路数!”维多利亚提醒道。

在托泰世界,也有死灵魔法,会对自身的神智造成影响,一旦泄露,就是人人喊打。

“无妨,这门功法我已经读了一遍,十分正派,蔡鹏飞落得如此下场,是因为贪图捷径,杀人练功,导致血煞入脑,堕入魔道。”柯明德自信满满,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

《驭鬼驱神功》有几种练法,最正统的是,按部就班修炼真气,虽然缓慢,但胜在没有隐患,如果驱鬼杀人,掠夺精气,进步神速,遗患无穷。

“等我修成驭鬼内气,把你炼成鬼……,夜游日游、驱物显形、都是可以达到的。”

功法中将炼成的小鬼成为“鬼奴”,对于维拉,柯明德有些羞于启齿。

“不就是鬼奴吗!”维多利亚倒是对此不在意。

“你如果不愿意,直接告诉我,毕竟一旦将你炼成……鬼奴,你的生死就完全操于我手!”柯明德显得十分慎重。

“难道不被炼成鬼奴,生死便不在你手中了吗?”维多利亚的灵魂在柯明德眼前凝聚,成为鬼魂后,有一个好处,想变成什么模样,就能变成什么模样。

此刻,维多利亚一身清凉诱惑的打扮,两条大腿光滑细腻,袒露在外,烟视媚行,柳腰扭动,水蛇一般缠在柯明德身上,一道沟壑送到他眼皮底下,红唇伏在耳边,表露心迹:

“况且,即使死在你的手里,我也心甘情愿呢!”

柯明德苦笑的摇头:“你先回到宝钻里去,待我练成驭鬼真气,就将你练成鬼奴,届时,你也能够拥有活人一样的五感!”

“我不,我要为你护法!”

说罢,她飘飘荡荡出去,把小熊猫从睡梦中唤醒。

柯明德平复了一下气血,仔细钻研八十一条经脉的行气功法。

这部神功绝学的行气篇精密复杂,单单头脑部分,就有九条经脉经过,远超柯明德以前获得的功法。

一点点将归元内气改变线路,变易成八十一条经脉,慢慢转化成驭鬼内气,刚刚引上正轨,天色已经大亮。

托尔把纪如霜和王宗超拦在门外,柯明德无人打扰,将归元内气全部转化成驭鬼内气。

行气圆满的归元内气,转化成驭鬼内气后,变得极为稀薄,不是内气的数量变少了,而是功法变更,对内气的容量变大。

饮下一瓶生命之水,补充能量,也不出去吃饭,一鼓作气,将雷霆斗气转化成驭鬼真气。

《驭鬼驱神功》行气圆满,随时可以冲击气海境,雷霆斗气,也消耗了一半。

“哈哈哈!”

柯明德朗声大笑,体会着身体里充盈的驭鬼内气,无比舒畅,伸手在地上的石砖上一按,袖子拂过,拂散尘土,留下一个清晰的掌印。

“老爷!”

“师父!”

纪如霜母子听到书房的动静,连忙见礼。

“快快准备一桌酒菜,我修为有所突破,庆祝一番!”柯明德吩咐道。

“师父,这是我家传的内功,这些天我把它抄录出来,献给您,还有这藏宝图,一并给您!”

王宗超递上一本小册子,还带着墨香。

柯明德没有接,上下打量了徒弟两眼,见他精神旺盛,气色如常,知道他已经从灭门之痛中走出来。

“为师收你为弟子,并不贪图你家的功法财富,除了这功法,待我离去,那白玉楼也是要传给你的。”

“什么?师父你要走?”王宗超一脸惊讶。

“不错,我云游四方,并不贪恋一时之安逸,等将一身功夫传授于你,就是我离开的时候了!”

“师父,我跟你一起走!”

“怎么,你不报仇了吗?”

王宗超一时语塞,柯明德微微一笑,便要离开。

“师父,这些功法和藏宝图,还请您一定收下!”

柯明德无奈,接过这本书册,若说三日之前,他还很重视这些中乘武学,此时得到《驭鬼驱神功》这部绝世武学,对于中乘武学便看不上眼。

将书册放进书房,托尔扒住他的裤脚往上爬,柯明德一把抓起,放在肩头。

“师父,这可真是一头奇兽,您练功的时候,它守在书房门口,寸步不离,还是我给它准备的屎盆子呢!”

“要叫师叔,这是你托尔师叔,算是救过为师的姓名,我一直拿它当兄弟看待!”

柯明德摸了摸小熊猫的毛,托尔一边点头,一边哼哼。

“什么?你练出内息了!”

“师父,我还没有练出内息啊!”王宗超茫然道。

“不是你,是你托尔师叔!”

柯明德会的功夫,包括引导术、冥想法、《归元功》等武学,都传授给了托尔,生命之水也撑着它喝,只是托尔懒散,从不专心修炼,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直到现在,才修炼出第一缕内息。

“……师叔可……真是了不起!”王宗超目瞪口呆,托尔趁机爬到他的头上,拍着他的脑袋瓜表示认可。

桌子上的酒菜都是从白玉楼送来,厨师的手艺精湛,尤其是几道豆腐,入口滑嫩,如同凝脂。

吃得正酣,传来一阵敲门声。

“这里可是柯大侠的府邸?”

柯明德打开门,谭喆修身穿锦袍,手里捧着一只木匣,站在门外。

“柯兄,在下冒昧来访,还望原谅!”

“哪里哪里!潭兄快快请进,家里正有酒席,是白玉楼的手艺!”

“这是小徒王宗超,宗超,见过你谭叔叔!”

“一表人才,可惜我来的匆忙,没有给师侄准备见面礼,宗超,有空到我府上,我的儿子与你一般年纪!”谭喆修八面玲珑,不愧能做到城主府的统领。

“这位想必就是嫂夫人了,谭喆修见过嫂夫人!”

武侠世界并不讲究男女大防,没有女眷不见外客的习俗,只是女性地位较低,能上桌的,只有正妻。

纪如霜揖了个福,见柯明德不辩解,心中暗喜。

“柯兄,多谢前日救命之恩,在下特意准备了一份礼品,还望柯兄笑纳!”一面说着,谭喆修打开了木匣,里面装了三个白瓷盒。

他一只手提起袖角,另一只手将白瓷盒小心打开,露出一颗颗龙眼大小的褐色圆球。

“这是丹参易筋丸,服食后滋养筋骨,龙虎通脉丸,通经活脉,还有八宝益气丸,补益气血,辅助修炼,皆是由大师配置,药材珍贵,一样三枚,赠与柯兄,聊表谢意!”

“这太过珍贵……”

三辞三让,柯明德才收下三种丹药。

酒过三巡,两人又有心结交,交谈甚欢,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

“我把那蔡鹏飞的事情禀报城主,竟得知了一样秘闻!”

“那蔡鹏飞修炼的的功法,就是传说中的《驭鬼驱神功》,五鬼门的看家功夫!”

“五鬼门可是与白骨门、炼血门齐名的邪派,一有传人现世,就是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五鬼门豢养小鬼,吸人精气,曾经有过县城,被五鬼门的高手盯上,一个个被吸干了精气,全城死绝,因此,一旦发现这些邪派魔头,天下共击之!”

“还好蔡鹏飞被柯兄早早发现,功力尚且低微,未成气候,不然又是一番劫数!”

“柯兄所为,有功于全城百姓!”

柯明德旁敲侧击,得到了不少情报。

最后谭喆修递上一张请帖,说三日后在城主府举办宴会,邀请柯明德参与。

第十三章 鬼魂托梦

柯明德捏起一粒丹药,放在鼻尖嗅了嗅,有一股甜苦的味道分不出材质。

“它有什么效果?能比得上魔药吗?会不会有毒?”维多利亚好奇的看着这些丹丸。

“应该是无害的,我没有察觉谭喆修对我有恶意。”

柯明德将这粒“丹参易筋丸”扫描纪录,将里面的材料一一分辨,有蜂蜜、有人参,共有十余种不懂的材料,可惜他不懂得草药学,无法分辨这些东西的药理毒性。

“如果能使用法术,那就方便多了,一个侦测毒性……”柯明德感叹,将这枚龙眼大小的丹丸放入口中,嚼碎咽下。

“唔……真难吃,应该是囫囵吞服的……”

他不担心药中有毒,强大的身体,让他免疫多种毒素,即是毒性强大,也能够使用内气斗气驱毒,更何况还有生命之水,安全无虞。

内气斗气一齐动用,加速胃部血液循环,促进胃蠕动,一股药力散发出来,汇入内气,药力沿内气流动,一点点进入经脉,柯明德有一种经脉发热之感,内气流通似乎变得舒畅。

“果然有效,好东西!不知另外两种丹药又如何。”

药力被经脉吸收的极慢,按照谭喆修所说,服用一枚丹药,至少要等上三天才能服用下一枚,而且,同种丹药效果有限,当身体强化到一定层次,服用再多也起不到效果,需要换用更高级的丹药。

不过“八宝益气丸”乃是例外,这种丹药补足精气,能够不断将精气转化成内气修为,能够常年服用。

豪门贵族的子弟,十三四岁就能习武,全赖这种丹药,不然只会练到身体亏空,气血两虚。

“一枚丹药需要0.1能量,与等量的魔药价值相仿,能够承担得起,不过能量点能省则省,能够用银亮购买丹药最好,下次见到谭喆修,向他打听一番。”

“下一步,就是讲维多利亚炼成鬼奴!”

事关重大,柯明德烧汤沐浴,焚香祷告,清扫庭院,直到内心如镜面一样平静。

室内檀香袅袅,气味淡雅,提神醒脑,这是从建阳城最大的寺庙,宝相寺购买的上好檀香,筷子粗细,一支香就要三两银子,哪怕是富贵人家,也只有在重大节日祭祀时才会用上。

《驭鬼驱神功》记载,养练鬼魂,用“安魂香”护持魂魄,能使魂魄更加强壮,可是四处打听,没人知道什么是“安魂香”,蔡鹏飞留下的笔记里说,他采用檀香代替,柯明德就买来了最好的檀香。

“维拉,我要开始了,你坐好,不要乱动!”

维多利亚点点头,凌空漂浮在他面前,身后青烟缭绕,烛光莹莹,宛如云中仙子。

她也有些紧张。

柯明德嘴唇翕动,念念有词,莫不闻声,依照心法,一道内气自头顶百会穴散出,飘飘荡荡,来到半空,结成一道符文,落入维多利亚魂体内,消失不见。

这一道符文名为“驭鬼符”,能够建立修炼者与鬼奴的联系,用以驱使鬼魂,功法中没有记载符文的形体,只有一段经文,口中颂念,内气自然成符。

符文一成,柯明德立刻能感应到维多利亚的灵魂,比灵魂之眼更加清晰。

蔡鹏飞就是通过这个符文与他父亲的鬼魂交流,否则,以他肉眼凡胎,根本看不到魂魄。

紧接着,又一道“驭鬼符”凝成,进入维多利亚体内,前前后后,共凝聚了三十六道驱鬼符,内气几乎耗尽,第一步才算完成。

“维拉,感觉如何?”

他不是使用自己强大的精神力,而是通过驭鬼符与维多利亚交流。

“我能感应到你。”维多利亚的鬼魂飘飘荡荡,在室内绕圈,“无论走到哪,都能感觉到你的位置。”

“而且,我感觉,能够脱离星灵宝钻存在!”

维多利亚的灵魂飘散于外,只消十多天就会消散,在这个世界,更是时时刻刻受到大地的吸引,必须依托星灵宝钻生存,现在,只要供养充足,就能够离开宝钻。

“回来!”

心念一动,维多利亚的灵魂就从门外飞回。

凝成驭鬼符,就能肆意操纵鬼魂,驱使他做任何事情,哪怕对方不愿意,正因如此,蔡鹏飞才对自己的父亲大不敬,他父亲却不敢抵触。

“这是怎么回事?我刚刚控制不住自己!”维多利亚一脸惊讶。

“这是功法的效果,我只是尝试一下,你放心,我不会控制你做任何事!”柯明德向她许诺。

要维持鬼奴的存在,需要消耗一些精气,对于武者来说,就是内气,修炼《驭鬼驱神功》,一旦豢养小鬼,就要每天付出内气,极大的拖累修为进度,更别提鬼魂要修炼,同样需要消耗内气,因此,一旦练成这门功法,内气入不敷出,身体日益亏损,天长日久,便会血气枯竭,一命呜呼,必须吸取活物精气,堕入魔道。

不过柯明德拥有星灵宝钻,能够节省维持魂体的内气,又有生命宝瓶补充生命力,不必走上歪门邪道。

“我可以吞噬猪狗牛羊,帮你修炼功法!”

柯明德有些心动,最后摇了摇头:“还是免了,枉造杀孽,万一留下隐患,悔之莫及,我可不想沦为蔡鹏飞那样的人。”

“我的修炼不急于一时,我有三百年可活,你的修炼要紧,不要在我身上浪费太多精力。”维多利亚心疼柯明德的内气。

“那可不成,我还等你功力强大,帮我的忙呢!”柯明德笑道,喝下一瓶生命之水,慢慢将内气回满。

三日后,清晨。

“老爷,我昨晚做了一个梦!”

还没有起床,纪如霜挽住柯明德的臂膀,脸蛋贴在他的胸口。

“做了什么梦?”

“我梦到一名白衣仙子,忽然出现到我面前,自称嫦娥仙子,对我说,您是天蓬元帅下凡,要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才能重返天庭,她要我好好照顾您,日后也有一份功德……”

“……我刚想问她,她就消失不见,老爷,天蓬元帅,是个什么职位啊?”

柯明德几乎笑出声来,强忍住笑:“天蓬元帅,乃是天庭大将,统领天河水师,麾下有十万天兵天将,不过我自然不是天蓬元帅,哪有九九八十一难让我经历!”

他心知肚明,这两天把所有的内气全部供养给维拉,十几瓶生命之水都喝完,让她有了入梦的能力。

不过能力低微,勉强能够向人类托梦,还坚持不了太久,她在纪如霜梦中忽然消失,是因为坚持不住。

“好了,今天我要到城主府赴宴,你们中午自己吃饭,不必等我。”

吃过早饭,练习一遍拳法剑法,又指点了王宗超武学,临近中午,柯明德拿上请柬,垮上倚天剑,向城主府走去。

城主府外车水马龙,一辆接一辆的马车进入,少有人徒步前来。

“我是不是要准备一辆马车?”柯明德暗想,来到城主府门口。

“还请出示请柬!”门房拦住柯明德。

柯明德把请柬递上,门房一看,笑脸迎客:“原来是柯大侠,谭统领已经安置好了,让我在这候着您,带您到后院去。”

“老伯怎么称呼?”

“噫!当不起大侠的称呼,叫我老余就成!”

这老余看似谦恭,但手脚有力,也是有武艺的人,柯明德与他一接触,估摸他有行气境的修为。

“不愧是城主府,卧虎藏龙,连门房都是行气高手,等宴会结束,我也要着手突破气海境了!”

第十四章 开辟气海

咚咚咚!锵锵锵!

今日乃是初一,按照习俗,城主府搭起戏台,请了附近最有名气的戏班来唱戏,戏台上吱吱呀呀,花旦腰肢窈窕,明媚善睐,让人沉醉。

戏台前搭建好芦蓬,高朋满座,各个精气神充沛,都是武林中人。

“好!”

戏台上出现了一波小高潮,台下喝彩声不绝。

“我曾经见过宫大家表演,那身段、那嗓音,才叫天下一绝!可惜咱么这里穷乡僻壤,请不来宫大家这般人物!”

谭喆修感叹不已,眼睛却贪婪地看着戏台。

“文娱产业落后啊!”

柯明德心中评价。

“谭兄,你赠我的灵丹,当真是玄妙无比!”

“丹药宝贵,我在城主府担任统领,每月能得三枚八宝益气丸,如果能敞开了用,说不得现在也能练成真气!”

“这些丹药,不知哪里有卖的?”

柯明德打听道。

“整个建阳城,只有三家贩卖丹药,一是城主府,二是宝相寺,三乃城外玄虚观的玄虚道人。”

“除这三家,街上的药铺,也有丹药出售,可惜药效低微,只对内息境以下的人有效。”

“玄虚观的丹药品相最好,不过那玄虚老道每月只开一炉,除去自家耗用,少有贩卖;宝相寺丹药最多,盛产小还丹,十两纹银一颗,只是丹毒驳杂,七日才能用上一颗;唯有城主府,丹药齐全,只是概不外售,唯有靠这身份牌,才能购买。”

谭喆修展示了腰间的铜牌,半个巴掌大小,绘着兽面,背面刻着职位和名字。

“不知谭兄能否为在下代买一些丹药,银钱少不了的!”

“非是在下不愿,实则不能啊!”谭喆修摇头:“我担任统领一职,每月能从城主府购买十枚丹药,加上三枚八宝益气丸的俸禄,一共十三枚,可我家中两子一女,还有贱内,都要耗用,还要在宝相寺购买,才堪够用!”

“是在下孟浪了!”柯明德歉意道。

一段戏唱完,城主站起身,走到台前。

城主苍颜华发,寿过百年,但气息如渊似海,精神矍铄,乃是七星派弟子,建阳城明面上第一高手。

“诸位,今日五雷派同道造访我建阳城,蓬荜生辉……”

城主简单讲上几句,与几位五雷派的高手坐在一起,流水席已经布好,安排众人用餐。戏台上吱吱呀呀又唱起了戏曲。

“五雷派?”柯明德又听到一个新名词,加上自己不了解的七星派,一并向人打听。

“五雷派与七星派皆是天下有名的大派,高手无数,城主便是七星派弟子,三十年前,来到建阳城,担任城主,搜罗英才,送往七星派。”

“七星派以剑术著称,七星剑法,天下闻名;五雷派则以一门绝世武学《统御龙虎雷罡真法》闻名天下,秘传五雷掌法,能发掌心雷,是邪门魔道最大的克星。”

自从得到《驭鬼驱神功》,柯明德就不打算再做一些“窃书”的勾当,多行夜路终遇鬼,他的法术可对气海境以上的高手不起效果。

此刻听说五雷派绝学,却又动了一些心思,他具有雷霆斗气,转化成内气后自然带有雷霆属性,但是不得发挥,如果能学到五雷派的秘传,那可是如虎添翼。

五雷派的高手正与城主饮酒,气度非凡,显然也是真气境的高人,柯明德立刻打消了心思。

“稳妥起见,还是到五雷派山门,催眠一个刚入门的弟子……”

正在这时,城主起身,端起酒杯,走到柯明德面前。

“卑职见过城主!”

“见过城主!”

谭喆修与柯明德连忙行礼。

“不必多礼,这位就是除掉了凶徒的柯大侠吧?”

“正是在下!”

城主一摞白须,微微行了一礼:“多亏柯大侠慧眼,除去这一凶徒,拯救一城百姓!”

“城主言重了,在下万万担当不起!”

“柯大侠担得起,如果被那歹徒修成魔功,驱使魔头,来去无踪,全城百姓,皆如俎上鱼肉,任人宰割。”

“为表谢意,特意准备了一份薄礼,还请柯大侠笑纳。”

城主一挥手,侍从递上一张布帛,城主接过,放到柯明德手里。

布帛上写着一行字:白银三百两,七星增气丸三十颗!

“礼物我已经差人送至贵府,不知柯大侠是否满意!”

“惩恶扬善,是在下分内的事,晚辈不敢居功,还请城主收回礼物!”

“赏罚分明,也是为君之道,柯大侠莫不是让我难做?”城主板起脸,故作不悦。

“即使如此,晚辈就愧领了!”

城主走后,谭喆修向他道喜:“七星增气丸,乃是七星派秘传丹药,药力是八宝益气丸的两倍,看来城主极为看中柯兄,想必不日便会得到征辟!”

“我只是在此地旅居一些时日,不会久居,还请谭兄转告城主,实在抱歉!”柯明德说道。

宴会结束,天色已经昏沉,柯府中,纪如霜用开水温着饭菜,等待他返回。

“老爷,下午时分,有人送来一些东西,说是城主赠送,妾身不敢乱动,放在这里,等老爷查看。”

一只木盒放在桌上,柯明德打开,木盒分两层,上层是三个瓷瓶,每瓶盛放十枚七星增气丸;下层放着十挺大银元宝,一挺三十两,共计三百两。

“这三枚八宝益气丸,交给宗超服用,他尚未练出内气,没十日才能吃一丸,为他收好,这些银亮你也放好,日常开支,自行取用。”

简单吃了几口饭,柯明德交代道:“我要闭关修炼几日,你们不要打扰。”

拿上一瓶七星增气丸,柯明德进入书房,关好门窗。

他今日,计划进阶气海境。

得到《驭鬼驱神功》已有三日,配合注释,已经将气海境的修炼了解透彻,甚至将《归元功》的气海篇解读出来。

他现在行气圆满,不得寸进,斗气修为又到了顶峰,必须要突破到气海境,才能继续修炼。

把七星增气丸放在一边,他内气增无可增,服用丹药已经无用,要等到突破后才用的上。

行气境界,内气在经脉运转,但经脉储量有限,内气积蓄到一定程度就无法提升,必须开辟气海,容纳内气。

气海并非人体内本身存在的器官,而是依托穴窍,后天开辟而来,不同的功法,开辟的气海位置不同,哪怕同一处穴窍,不同的功法开辟出的气海效果也不一样。

例如《归元功》,气海在关元穴,洗涤内气,使人延寿。

《驭鬼驱神功》所开辟的气海,位于上丹田,也就是泥丸宫,在百会穴与印堂之间,能够使内气滋养精神,天长日久,可开天眼。

以柯明德的理解,“开天眼”即是阴阳眼,与灵魂之眼相仿,能够看到人的灵魂。

屏息调气,内气逐渐在上丹田处汇聚,以特殊的方式运转,柯明德一时间失去了时间的概念,像是跌进深窟,又如浸入温泉,如回到娘胎一般,黑暗、静谧、温暖。

不知过了多久,天边透出一丝光亮,柯明德睁开眼睛。

内气有条不紊的运转,与之前不同,,在经脉中运行一周后,汇入气海,再从气海中进入经脉,周而复始。

而经过气海之后,内气的性质似乎发生了一丁点改变,变得更加纯净、纯粹,本身附带的雷霆属性竟被洗去一丝。

柯明德内气流动,经过大脑,像是有人在他的脑袋里按摩,精神力一点点增长,虽然不及冥想的效率,但胜在无需操控,时刻不停。

“难怪,当初云昌县主,精神力就极为强盛,看来也是修炼了滋养精神的功法。”

第十五章 养剑术

气海浩渺宽广,仿佛无穷无尽,明明在人体内,却大的摸不着边际。这正是绝世武学的妙处之一,气海广阔,如果是归元功修成的气海,最多只有这片气海的五分之一。

与经脉、窍穴一样,通过解剖手段无法发现,却又能被柯明德感应到,奇妙无比。

相比于广阔的气海,气海中的内气少得可怜。

柯明德心念一动,经脉中的内气全部收束到气海之中,这是《驭鬼驱神功》中的一个诀窍,能够隐藏内气,收敛气息。

修为深厚的人,能够感应到修为低下的人的内功境界,比如柯明德,突破气海前,勉强能够看出一个人有没有炼成内息,如城主这般真气境的高手,能看出行气境的修为,经验丰富、眼光毒辣者,甚至能看出别人的功法好坏。

使用了敛息秘术,能够隐藏自己的修为,但又一个弊端,要动用内气时,必须将内气从气海导入经脉,才能使用。

内气全部收敛到气海之中,堪堪是气海的十分之一。

“以我的修炼速度,要将气海修炼圆满,每日修炼不缀,大约要三十年!”

“而且,经过试验,斗气与内气同修,并不能增加修炼速度!”

斗气与内气,虽然修炼方式不同,但都属于“炼精化气”。

斗气内气的能量,不是凭空得来的,是将肉体中的能量,精气、气血,通过修炼,转变成斗气或是内气。

辅助修炼的药剂,无论是“沸血药剂”,还是“八宝益气丸”,都只是为人体补充营养、能量,不能直接增长人的修为,还需要修炼,才能转化为功力。“生命之水”蕴含丰富的生命力,实际上也就是人体的能量,不过这种能量极为高等,转换效率高,更加易于修炼。

无论修炼斗气还是内气,都需要精气,而人的精气有限,用于修炼斗气,就不能用于内气,因此,同时修炼两种功法,并不会增加修炼速率。

“先将斗气转化成内气!”

黄金骑士境界的斗气充沛无比,经过转换,化为内气,涓涓汇入气海,直到斗气即将消耗殆尽,柯明德才停止转化,只留下一丝细微的斗气,在血管中流动。

内气斗气消耗干净,重新修炼极有难度,就像是压水井的水引,留下些水作为引子,能够更容易压井取水。

“省却我二十年的功夫!”

感应到气海中充沛的内气,柯明德满意的点头,伸手拿起面前的小瓷瓶,取出一粒七星增气丸,就着生命之水吞下。

“这种丹药中,蕴含的能量不少,相当于我不用外物,五天的修炼,但是能量提炼比不上生命之水容易。”

稍微思考,柯明德决定,将这些增气丸全部留给王宗超,自己有生命宝瓶足够使用。

又召唤出维多利亚的魂魄,使用内气滋养一番,柯明德打开房门,结束了这次的闭关。

“老爷……妾身禁受不住了……”

纪如霜面色娇红,气喘吁吁,不住哀求。

“你也抽空练习武学罢,哪怕练不出名堂,强身健体也好!”

柯明德停下动作,意犹未尽。

“我这次闭关了几日?”

“整三天,对了,前两日又客来访,说是五雷派的,叫做张正杰,我告诉他您在闭关,他约好,明日再来拜访。”

“五雷派?寻我做什么。”

……

“在下张正杰,添为五雷派十九代弟子!”

张正杰二十余岁模样,胡须稀疏,正是嘴上没毛的年纪,但相貌堂堂,气息沉厚,柯明德看不出修为深浅,想必也是气海境的人物。

“不愧是名门弟子,果然一表人才!”柯明德先夸赞两句,“不知张少侠寻找在下何事?”

张正杰虽年轻,却极有涵养,身上没有丁点傲气:“我听闻建阳城前些日子出了一个魔头,修炼魔功,屠戮无辜,被柯大侠铲除,在下先代全城百姓,谢过大侠!”

一边说着,低头抱拳行礼。

“分内之责,邪魔外道,人人得而诛之!”

“我听闻柯大侠拥有一双阴阳眼,才发现了那魔头的踪迹,不知是真是假?”

张正杰脸色有些好奇,这才显露了年轻人的心态。

“不错,我天生又一双阴阳眼。”柯明德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消息已经传播出去。

“阴阳眼有什么效用?能看到灵魂吗?”张正杰急躁道,忽然想到什么:“恕正杰冒昧,方才失言,只是太过好奇,大侠不必回答。”

“无妨!”柯明德摆摆手:“阴阳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能看到人死后的鬼魂而已。”

“鬼魂是什么样子?有鬼差吗?”

没想到五雷派的传入竟是一个好奇宝宝,柯明德心中好笑,向其解答。

“柯大侠,在下这次前来,实际上有要事相求。”张正杰正色道。

“请讲。”

“我随雷师叔来建阳城,乃是为了一个魔头!”

雷师叔就是在宴会中,与城主对饮那人,乃是真气境高手。

“那魔头同样修炼五鬼门魔功,吸人精气,残害生灵,”

“建阳城北五十里,有一个河西村,全村一百三十多口人,一夜之间,尽皆丧命,城西南七十里,有一个马洼村,同样遭受残害,鸡犬不留,我师门得到消息,猜测那魔头就在建阳城一带,派我师叔前来调查,铲除魔头!”

“听闻柯大侠生具阴阳眼,能查鬼踪,特来请柯大侠相助!”

“什么,竟有如此惨案!”柯明德一听,简直不敢相信:“那为何没听说过一丝消息!”

民间最好八卦,如果真有这事,必然早就传开,闹的风风雨雨。

“卫国官府为了防止民心不稳,封锁了消息,只因我五雷派乃是邪魔外教最大的克星,官府请我们来铲除妖魔!”

“这魔头,竟然残害数百人姓名,实在该死,只是在下实力低微,怕是担不起如此重任。”

“只需柯大侠用阴阳眼,查出魔头下落,自有我师叔捉拿妖魔,事成之后,我五雷派有神雷淬体丸、五雷养心丸百枚,赠与柯大侠!”

这是五雷派的秘药,神雷淬体丸锻炼筋骨,五雷养心丸锻炼五脏六腑效果奇佳,有市无价,千金难得。

柯明德毫不心动,他有生命宝瓶,胜过各种丹药。

“少侠不知,那魔头厉害无比,建阳城的那个魔头,仅仅吸收了十几个人的精气,就有气海境修为,更兼有厉鬼相助,往人身上一扑,精气就被吸走,端得厉害无比,你们要找的魔头,吸取了几百人的精气,更加强大,在下不敢冒险!”

张正杰第一次听闻魔头的厉害,不禁倒抽一口凉气,不过想起师叔的强大,心又安定下来。

“如果柯大侠肯帮忙,我请师叔将秘传养剑术传授给你!”他呀呀呀,许诺道。

“何为养剑术?”

“阁下可知‘法器’?”

“不知,还请少侠解惑!”

“法器与凡兵不同,法器经过秘法祭炼,切金断玉、威力无穷,更有甚至,乃是传说中仙人使用的兵器。”

“养剑术,就是祭炼宝剑的一种手段,日日祭炼,日久年深,兵器得到滋养,锋锐无匹,又不易折断,哪怕稍有损伤,也能慢慢恢复,养剑术练到精深,能够与剑器心意相通,如臂指使,游刃有余,传闻之中,名剑通灵,能够护主、示警,就是养剑术的功劳!”

柯明德在一边听得目瞪口呆,先是见识了能够驭鬼的功法,此时又听闻祭炼法器的本事,莫非这不是武侠世界,而是仙侠位面?

一颗心砰砰跳动起来。

“大侠请看我这宝剑!”

张正杰打断柯明德的思绪,解下腰间宝剑,连鞘递到柯明德面前。

柯明德抽出一截宝剑,剑光锋利,光可鉴人,若发新硎,吹毛立断!

“请大侠一试!”

将宝剑全部抽出,剑光泓亮如水,注入内气,抖了个剑花,内气通畅,果然趁手。

“好剑!”柯明德赞一声,将宝剑还于张正杰。

“不知大侠可满意?”

“好,既然少侠诚意相邀,在下自然要肝脑涂地,匡扶正义!”柯明德大义凛然。

第十七章 封脉点穴手

“既然如此,还请柯大侠移步,随我见过雷师叔!”

张正杰见他答应,面色微喜,心中却有些愧疚:他的佩剑少阳剑,经过养剑术百年养炼、三代传承,才有此威力,柯明德就是得到了养剑术,一时半会也派不上用场。

柯明德不明表里,心中充满对“法宝”的渴望。

“好,我们这就走!”

张正杰的师叔,名为雷万春,身躯魁梧,豹眼环须,一看就是嫉恶如仇、暴烈如火的性子,江湖人称“怒目雷公”,死在他手下的妖人魔道不知凡几,无数人恨他入骨,可他依然好端端活在世上,足见其厉害。

柯明德到来是,雷万春正在会客,张正杰直接领他到客厅。

雷万春稳坐如钟,手里端了一盏清茶,不怒自威,对面坐了一个老者,松皮鹤发,一身鹤氅,面目奇古,手上戴着祖母绿扳指,像是个富员外。

不过柯明德不敢小看,这老者,实际上是白龙会分舵的舵主,建阳城地下势力的无冕之王,真气境高手。

曾被柯明德一枪打死,残害王宗超一家老小的刀客胡毅,就是他的走狗。

“这些事情,还劳烦陈舵主多多费心了!”

“为民除害,义不容辞,待我好好查找信息,差人给你送来。”

送走白龙会舵主,张正杰在雷万春身边耳语一番。

“柯大侠深明大义,养剑术秘法自当双手奉上,不使张然行善的事情发生。”

张然行善,是这个世界的一个典故,类似于地球的“子贡赎人”。

“正杰,你去准备笔墨,将养剑术抄录一份,送给柯大侠。”

“柯大侠,那妖人穷凶极恶,恶贯满盈,我欲除之而后快,只是他潜藏身份,难以寻觅,希望借柯大侠一双慧眼,找到那妖人的踪迹!”

“雷大侠放心,在下必然竭力相助,勿使歹徒逍遥法外!”柯明德满口答应:“还有,在雷大侠面前,晚辈当不起‘大侠’的称呼,前辈叫我名字即可。”

“那我就直接叫你明德了!”

雷万春很满意柯明德的态度,喝了一口茶,道:

“时间紧迫,那妖人多逍遥一天,就会有更多的人受害,你回去准备一下,等白龙会的消息一到,我们就出发!”

雷万春面相凶恶,却十分豪爽,柯明德趁机询问了一些卫国以外的风土人情,修炼难题。

不一会,张正杰托着一张白纸返回,墨迹未干,写满一页。

“养剑术乃本门秘法,极为珍贵,还请明德不要随意外传!”

“必不敢外传!”

辞别五雷派,柯明德先到集市上,买了一匹好马,才返回府中。

一进门,王宗超欢天喜地的迎上来。

“师父!我练出内气了!我已经到内息境了!”

柯明德将手按在他的肩膀,内气探入他体内,果然感应到一丝内气,极为微弱。

王宗超即便修炼刻苦,这些天又服用了八宝益气丸,但也不该这么快练出内息。

“除了我传授给你的引导术,你是不是又修炼别的功法了?”

“禀告师父,我白天练习引导术,夜间打坐修炼家传内功!”

王宗超一脸兴奋,为自己的刻苦赶到骄傲。

“是我疏忽了!”柯明德长叹一口气。

两门功夫都是炼精化气的法门,只是王宗超贪图进境,两门齐练,虽然练出内气,但精血亏空,还好发现得早,迟些时日,或许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五痨七伤,难成大器。

柯明德将原委一讲,王宗超心中发慌:“师父救我!”

“你随我来!”

柯明德将他引至书房,倒出一丸七星增气丸,用小刀切成三份,取了一份,放到茶碗里,倒满生命之水,将丹药捣开。

“把它喝下去。”

王宗超接过茶碗,一饮而尽,立刻觉得一道暖流从腹中升起,全身舒适。

“你以后不要再修炼家传功法,我自会传授你高深的内功法门。”

“还有,这些天,你先停止修炼,每日取一份七星增气丸服用,只练习一遍引导术,舒活筋骨,等身体养好,再进行修炼,切不可急功近利!”

“还有,为师要出门几天,等我回来,再将功法传授给你!”

将王宗超打发走,柯明德取出养剑术,细细揣摩。

养剑术是水磨工夫,采用秘法,利用内气,洗练宝剑,持之以恒,宝剑自然会从凡剑转化为神剑,而且这秘术重在坚持,停止一次,就相当于浪费三五日的功夫,停的时间久了,宝剑就会丧失灵性,退变为凡剑。

抽出倚天剑,放在书案上。

倚天剑得自叠翠山洞穴,剑柄腐朽,只留一条剑刃,柯明德后来请工匠修补,使用顶尖材料,重新打造了配件。

剑身上两个文字清晰无比,叫做“提卢”,十分拗口,且柯明德叫惯了倚天剑,就没有改过来叫法。

将宝剑横在膝头,两手放在剑刃上,按照养剑术秘法,将内气注入剑刃,反复洗练。

养剑术每天不必耗许多精力,只需半个小时的养炼即可,三遍过后,柯明德停下秘法,挥剑尝试。

或许是心理作用,果然觉得宝剑顺手许多。

将宝剑放在一旁,柯明德盘算起寻找魔头的事情。

这是他接触高层次武林的一个机会,天地无边,江湖广阔,卫国只是一隅,位居西南,算得上穷乡僻壤。

根据文献记载,天下正中,乃是一座通天巨峰,谓之曰“天柱”。

整个大陆中间高,四边低,天柱山海拔最高,周围方圆千里的地方,酷寒无比,毫无生灵居住,在天柱山周围一圈,有几个小国,国力虚弱,却是武学最昌盛的地方,五雷派山门就在此处。

以天柱山为中心,越往外,武学越是凋零,就像建阳城主,虽然是真气境高手,但在没有丁点进步的可能,灰心丧气,远离江湖正中,到建阳城养老。

柯明德打算借着这个机会,踏入武林的高层。

且不提这些,此行危险无比,那妖人屠戮上百人,至少也是真气境修为,豢养的鬼奴只怕也到了驱物的境界,没有雷神之锤这一神器相助,柯明德绝非对手。

当务之急,要增强自身的实力。

柯明德想到了一部秘法。

当初在蔡鹏飞家,他不仅得到了《驭鬼驱神功》,还有许多其他功夫,都是蔡鹏飞毕生收藏,有刀法剑法步法,还有他当日使用的鞭法《天煞丧星鞭》,以及一套点穴秘籍《封脉点穴手》。

点穴手中,记载种种点穴手法,有的能够导致剧痛,有的能够导致眩晕,练到高深,能够封住敌方经脉,使其内气无法运转。

除此之外,还有用于自己身上的手法,有能提高速度的秘法;有止痛止血疗伤秘法;还有的催发内气,短期爆发的秘法……种种手段,妙用无穷。

临近出发,柯明德打算将这部《封脉点穴手》,粗学一遍,增加对敌手段,至少也要掌握疗伤保命的本领。

三日后,雷万春差人通知,是时候动身了。

第十八章 天意四时锏

同行共有四人,以怒目雷公雷万春为首,带领两个弟子,张正杰、何正英,以及身怀“阴阳眼”的柯明德。

四人先赶到云台县,这里也发生过离奇杀人案,是一个魔头可能出现的地点。

“雷前辈,以我这些年的经验,鬼魂无法白天出没,更无法对武者造成伤害,但这厉鬼吞噬了几百人的精气,恐怕会练到日游的境界,能够对我等造成伤害!”

“无妨,我五雷派铲除的妖魔鬼怪数不胜数,早已有应对的方法!”

雷万春将手伸进褡裢,摸出几张黄色的纸片,一寸宽,三寸长,上面用朱砂书写一道曲里拐弯的符号。

“这是我五雷派秘制的辟邪符,你们一人一道,贴身携带,能避鬼怪!”

柯明德接过符纸,感觉符纸上凝聚了一道内气,虽然微弱,但极为精纯,凝而不散。

内气离体后,很快就会消散,符纸上的内气不知采用了什么手段,能够长时间保存。

将符纸贴身收好,柯明德也没有追问符纸的秘密,人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每天练习剑法身法、打坐练气、修炼冥想、洗练宝剑,就已经花费很多时间,没有更多的时间来做其他。

“我们先到赵家查访,听白龙会的人说,赵家祖宅闹过鬼,或许五鬼门弟子就在那里!”

赶到云台县,天色已经是傍晚,几人没有停歇,骑马赶到赵家祖宅。

“正英正杰,你们守在这里,我与明德先去查看情况!”

赵家是云台县的大家族,祖宅修的堂皇富丽,墙高近丈,难得倒梁上君子,对挡不住两位高人。

雷万春一顿脚,也不见有助力的动作,拔地而起,腾上墙头,左右张望一番,向里面的招招手,一跃而下。

柯明德足尖在墙壁上轻轻一点,翻越院墙。经过修炼,他的轻功已经到达登堂入室的地步。

“你仔细看看,这宅院里可有异常?”

柯明德装模作样,沿着瓦檐,在院墙上转了一圈,已经将赵家祖宅扫描了个遍,在灵堂里,意外发现一块石砖,石砖上铭刻着一部内功心法。

无心插柳。

“前辈,并无异常!”

“我们到后院看看。”

夜幕降临,后院亭台水榭,漆黑无比。

“后院也无异常,只是这口水井有些阴森之气,或许死过人!”

高宅大院,总有一些见不得人的腌臜事,这水井已经被石板盖住,柯明德通过扫描,发现井底散落这一些骸骨,看数量,不只是一个人的。

雷万春对此心知肚明,点点头,离开赵府。

“师叔,可有发现?”何正英问,他比张正杰更加年轻。

“哪有那么好找,做大事要沉得住气!”雷万春摇头,带领三人,找了一家旅舍投宿。

云台县不大,盘桓三日,并没有发现魔头的踪迹,走访乡邻,只知道两年前,曾有人无故身死,死状与被厉鬼吸干精气相仿。

“不是没有收获,至少我们知道,这魔头在两年前就得到了魔功,而且修炼不会太久,云台县的人仅仅零星死了几个,没有引起注意,还比不上建阳城的蔡鹏飞!”

搜查完云台县,柯明德也几乎把全县的武学文献搜集了一遍,然而全都是中下乘武学,聊胜于无,只能用于增广见识,开拓眼界。

云台县距离云昌县极远,要花费一整日的路程,正午时,几人寻了一个树荫,暂时休息。

“前辈,《驭鬼驱神功》奇妙无比,只要有足够的精气吞噬,内功修为就能一直增长,那魔头修炼两年多魔功,吞噬几百人的精气,会修炼到一种什么程度,靠我们几人之力,能敌得过他吗?”

柯明德询问道。

“你有所不知,他就算吞噬一千人一万人,也只能在真气境蹉跎,突破先天,享二百年阳寿,岂是那么简单?”

这个世界,武道昌盛,但在寿命方面,比不过托泰世界的法师,他们能够借助外物,一直活到灵魂衰竭。

“更何况,我这次离开宗门,特地携带了宗门中降魔至宝,天意四时锏!”

雷万春抚抚胡须,解下腰间的一件兵器,去掉套在外面的丝绸布袋,露出一条亮银锏。

这是一条四楞锏,通体银亮,长一米,寒意森森,四面锏面上,刻着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乍一看好像是花纹,实际上是一套锏法。

“这条锏重六十斤,锏下亡魂数不胜数,在我派中,日日以养剑术秘法洗练,至今已有千年,任那魔头又通天本领,也躲不过我这一锏!”

“重六十斤!这条锏是用黄金打造的?竟如此沉重?”柯明德惊骇道。

这根天意四时锏,也就三尺粗细,一米长短,实在难以想象,重达六十斤。

“此乃沉海神钢,比黄金还重,天下独此一份!”

张正杰卖弄见识,向他解释,一脸自豪。

柯明德已经悄悄将这件兵器扫描下来。

“竟需要十九点能量!果然是一件宝物!”

雷万春很快将兵器收起,柯明德在脑海中查看锏身上铭刻的锏法。

锏法名为天意四时锏,共二十四式,对应二十四节气,精妙绝伦,远胜柯明德自己练习的归元剑法。

“锏与鞭类似,都是重兵器,打在身上,非死即伤,我恰巧有一柄断裂的雷神之矛,形状与锏、鞭一致,也能用来使用锏法鞭法,要不要学习一番,我还有一门天煞丧星鞭法,也很厉害!”

他又摇了摇头,雷神之矛重近三百斤,用作兵器,挥舞几下,就没了力气。

赶到云昌县,正要进城,一名守门的士兵拦住几人。

“几位可是五雷派的高人?”

四人对视一眼,不知道是谁走漏了风声。

“正是!”

“县主派我等在此等候多时,还请几位大侠不吝赏光,移驾县主府!”

县主府乃是卫国国君花重金为自己的孙女修建,奢华无比,进门先是一道长廊,绕过一座假山,几位仆人将四人引入一座房间。

一名女子迎上来,身穿绿衣,是县主府的管家。

“我已经吩咐下人烧好热水,为四位接风洗尘。”

几名侍女分别服侍四人,宽衣解带,张正杰何正英两人从小习武,恪守清规,哪里见过这等场面,脸色通红,手脚不知往何处放。

洗过澡,仆人将衣物准备好,柯明德不敢掉以轻心,时刻注意着自己的行礼,无人乱动。

洗完澡,酒席已经备好,一名白衣女子坐在上首,轻施粉黛,容光焕发。

“不知县主召我等何事?”

雷万春问道。

“阁下便是怒目雷公雷万春,果然名不虚传,快请上座!”

县主没有正面回答,走下座位,笑语盈盈。

柯明德这才注意到,她竟赤着一双足,白嫩的脚丫踩在方砖上。

“不知雷公可找到魔头的踪迹?”

“未曾。”雷万春皱了皱眉:“县主是如何得知雷某人的来意?”

云昌县主眨眨眼,一双眸子摄人心魄。

“魔头杀人无数,残害我卫国子民,正是本宫上书祖父,邀请五雷派高人前来相助,铲除妖魔!”

第十八章 妙玉和尚

“公主慈悲!”雷万春赞了一声:“不知公主可有线索?趁他没有防备,我等立刻前去擒拿。”

“有一些线索,但并不能让我们找到他的踪迹!”云昌的声音如同珍珠坠入玉盘,颗颗清脆、粒粒分明。

“事不宜迟,请公主说出线索,我们立即行动!”

雷万春性格急躁,听说有些线索,当即站了起来。

“此时不急,几位远道而来,云昌怎能不尽地主之谊?我已经备好酒席,为雷公和几位高手接风洗尘!”

“何况,云昌自幼听闻天柱山的传说,对天下中心心向往之,正要向几位打听,开一开眼界!”

“是啊,师叔,公主出言邀请,我们就先留下吧!”两名弟子被云昌县主的美色迷得五迷三道。

“既然如此,那就明日再行动!”

雷万春颔首,接着一甩袖袍,瞪了张正杰何正英一眼:“丢人现眼!”

“两位少侠本性坦诚,我倒是很喜欢!”

云昌县主巧舌能言,化解了尴尬气氛,妙语连珠,两名少侠得此鼓励,恨不得把内功心法都说出来。

“这位便是开了阴阳眼的柯大侠吧?”

柯明德正专心吃菜,品尝这些异界独有的美味,冷不丁听到县主的话。

“正是在下!”

“奇人必有异象,我看大侠面目生的年轻,似小女儿般娇嫩,胡子倒是一大把!”

“呃,这都是天生的……”

柯明德打个哈哈,不知怎么接口。

他今年才三十余岁,但由于修炼功法,日日服用生命之水,更加上被雷霆神力洗礼,肤质极好,如同婴儿,而且须发也变得十分旺盛。

“真羡慕柯大侠的胡子,师叔总是说我嘴上没毛……”何正英接口,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听闻阴阳眼能看到鬼魂,不知是真是假?柯先生可能看到我的灵魂?”

云昌县主内功深厚,柯明德一点也看不透,但根据其精神力强度,猜测有真气境的修为。

而她丝毫没有身为公主、真气高手的傲气,让人如沐春风,乐意与她交流。

“却是让公主失望了,阴阳眼看不到活人的灵魂。”

柯明德解释道。

交谈正欢,一名侍女忽然进来,伏在云昌县主耳边低语:

“公主,妙玉公子来了!”

“府中有些事务要处理,云昌要去处理,真是失礼,几位贵客尽情享用酒菜,有什么事吩咐下人即可!”

云昌县主告罪,离开宴席,柯明德见她眼角含春,嘴角带笑,心生好奇,稍一扫描,看见一名年轻僧人站在门外。

年轻僧人一身月白僧袍,颈上挂一串白玉念珠,面如冠玉,生就一副好皮囊。

云昌县主出门,挽住年轻僧人的手,言笑晏晏,一同离开,县主府的下人视若不见,见怪不怪。

“云昌县主看似端庄,想不到竟是个浪荡性子,尚未婚配,就与僧人纠缠不清,不知会送给哪位老实人一顶帽子。”柯明德暗自感叹。

云昌县主一走远,雷万春就板起张脸,一双眼睛瞪得像铜铃,将筷子掷到盘子中,发出一声脆响。

“师叔,怎么了?”

见雷万春发怒,两名弟子小心翼翼询问。

“在门中学过的东西都忘了么?为美色所惑、食用外人的食物、肆意饮酒……哪一样没有触犯江湖大忌?”

雷万春一发怒,豹眼环睁,不负“怒目雷公”的绰号。

“公主身份高贵,不会耍歪心思的,更何况还是她请我们五雷派来的。”

“是啊,公主自己也吃了!”

两人辩解道。

“你怎知她没有坏心思?千载江湖,不知多少英雄豪杰栽在这上面,稍不留神,就步入他们的后尘!”

雷万春神色稍缓,提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又小饮一口桃花酒。

“师叔,你不是担心酒菜有毒吗?”

何正英看他吃的惬意,忍不住问道。

“我有宝锏护身,如果有危险,宝锏自会通灵示警,更何况,你俩吃了那么多,都没有问题。”

雷万春又叨了一筷子:“让明德见笑了,他们两个初出江湖,什么都不懂!”

酒宴结束,仆人带领他们到客房休息,县主府财大气粗,房间无数,他们四人被安排在一座小院,一人一间屋子。

“房子太大有些不方便,还需等到夜深才好行动!”

修炼一遍养剑术,滋养了一会维多利亚的鬼魂,柯明德再次扫描整个公主府。

雷万春三人已经睡熟,云昌县主正在和僧人妙玉一起颠鸾倒凤,变换了十八种姿势,咿咿呀呀声音不绝,柯明德看得心头燥热。

从空间镜里取出一套夜行服换上,悄悄溜出去,避过岗哨,将县主府的宝贝都扫描下来,安然返回。

又悄悄瞅了一眼,公主闺房,两具白玉般的身子纠缠在一起,汗水淋漓,没个消停。

“这已经有两个小时了,公主不愧是习武之人,身体强健!”

第二天一早,云昌县主亲自将线索送来,柯明德留神看了一眼,公主容光焕发,毫无疲色。

一整天查访,依旧没有收获。

夜间正在安睡,柯明德忽然被维多利亚唤醒。

“有人袭击!”

听到维拉示警,柯明德睡意顿消,一面取出龙鳞甲穿上,一面扫描外面的情形。

三十名士兵将小院团团围住,各个手执强弓,披甲俱全。

按卫国律法,县主只能有三十甲士,且不能装备弓弩,云昌县主显然违犯了律法。

她正手执宝剑,英姿飒爽,指挥士兵站在小院外,瞄准窗户。

穿过窗户,正是床铺。

“早有预谋!”

柯明德心中惊惧,他这才注意到,晚上的食物中,掺杂了一些安眠的药物,否则不会睡这么死,对外面的情况毫无察觉。

“雷公小心!”

自己一人,绝无可能在真气高手手下逃生,更何况还有许多士兵,以及一个不知深浅的和尚。僧人妙玉正站在云昌身侧。

柯明德心思电转,穿好龙鳞甲,从床上跳下,躲到墙角,口中大喊。

雷万春未等到他示警,就已经苏醒,天意四时锏放在床头,放出一丝毫光,发出一阵颤鸣。

“放箭!”

听闻喊声,云昌立即下令,箭如雨下,咄咄咄射穿窗纸,深深钉到床板上。

“呀!”

张正杰何正英两人,都是气海修为,更兼修行上乘武学,听闻喊声,眼睛一睁,就见到羽箭穿过窗户,随手抓起床头的衣衫,内气鼓荡,一抖就挡住所有羽箭。

对于武林高手,抛射投掷类武器能够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小,高手身手敏捷,很容易能够躲过,除非是地球上的枪械。

“公主,这是何意?”

雷万春运足真气,一声怒吼,震得墙皮掉落。

“没有用的,县主府广大无比,里面全部是我的亲信,没人能够听到你的声音。”云昌县主咯咯娇笑。

“我们一起杀出去!”

柯明德大喊一声,一脚踹开木门,耍了个心思,并没有立刻除去,而是砸出去一张桌子。

“好!”雷万春大叫,张正杰何正英呼应,一同冲出。

时间短暂,士兵来不及上弦,丢掉弓箭,换上刀剑。

雷万春手提一柄铁锏,一马当先,铁锏一挥,打在一名士兵脑袋上,隔着头盔,天灵盖砸得粉碎,三两下,就有两人毙命。

柯明德提剑迎敌,他身穿龙鳞甲,不惧刀兵,只躲过刺向面门的攻击,一柄长剑左削右刺,接连有人倒在剑下。

张正杰两人也是大发神威,衣服都没有穿好,就持剑杀了出来。

第十九章 无相禅师

这些士兵每日操练,好米好肉供养,龙精虎猛,虽然没有修炼内功,但膂力不小,武艺娴熟。

然而此时他们面对的是武林高手,哪怕数量是他们的十倍,也无法造成一丝威胁。

柯明德身穿宝甲,刀枪不入;雷万春真气纵横,士兵根本近不得身;张正杰两人,也似虎入羊群,抖擞威风。

顷刻之间,士兵们倒地一半,尤其是被雷万春击打到的人,六十斤的铁锏下绝无活口。

“看你猖狂到几时!”

云昌县主怒目圆睁,厉喝一声,一道黑影从顶门钻出,黑气惨惨,哪怕不用灵魂之眼也能看到。

“这鬼魂已经到显形的地步了,不知道吞噬了多少精血!”柯明德余光注意着周围的环境,手中宝剑不停,有有一人倒在剑下。

黑影一声怪笑,直扑雷万春。

雷万春手中银锏荡起,绽放毫光,黑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连连后退。

“想不到,魔头竟是卫国的公主!”

雷万春一双豹眼,怒视云昌。

士兵们被杀得胆寒,四下逃走。

“这是什么东西,竟能伤的了我的鬼奴?”

云昌惊骇,妙玉和尚上前一步,开口道赞:

“想必这便是五雷派的天意四时锏,专破鬼祟,果然不凡!”

和尚面如冠玉,声音也温文尔雅,难怪能成为县主的榻上之宾。

“不错,和尚好见识,你身为佛门弟子,为何跟在县主身边,她已经入魔,你我合力擒住她,废掉她的魔功!”

雷万春道。

“怒目雷公怕是失算了,我修炼的魔功,便是妙玉大师传授给我的呢!”

云昌说着,扭动娇躯,依偎在妙玉怀里。

“不知廉耻!师叔,这妖僧也不是什么好人,一并除掉!”

何正英怒道,在地上啐了一口。

“县主殿下,你贵为王亲贵胄,要什么功法没有,何必残害生灵,修炼魔功!速速束手就擒,废掉魔功,我便饶你性命!”雷万春道,

“哈哈哈!”妙玉和尚忽然大笑:“好大口气!”

“你这妖僧,蛊惑公主,罪大恶极,定斩不饶!”

“雷万春,你纵横江湖也有几十年,可听说过无相禅师?”

妙玉和尚拨弄念珠,皎洁的月光照耀,如画中之人。

“无相……无相……白骨无相!”雷万春一副见了鬼的模样,方才的镇定自若化为泡影,“你难道是魔僧无相的传人?”

“不错,贫僧正是无相禅师的弟子,二十年前,无相禅师遭受围攻,最终入灭,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雪山派、纯阳派、正气盟、五雷派,等我神功大成,一个个都逃不了,今日便从你五雷派开刀!”

“哪怕你是无相妖僧的弟子,那又如何?不打破玄关一窍,皆是平等!有降魔之宝再此,今日便叫无相一脉彻底断绝!”

雷万春被无相的名声吓到,片刻又恢复镇定,扬了扬手中银锏。

“也算你们运气不好,本来要叫纯阳派的人过来,纯阳童子功,一身精血最为精纯不过,一旦吸取,我二人便能突破先天,至此天下之大,皆可去得。可惜纯阳派与黑龙会起了争端,自顾不暇,只好叫你们过来。”

“不过神霄五雷功也不差,还附带两个童子!”妙玉的声音不紧不慢,却透着森森杀意。

雷万春冷哼一声,不再答话,挥锏冲上去,柯明德三人紧随其后。

县主挺剑迎上雷万春,妙玉手一抖,颈上的念珠断开,化作一条软鞭,如灵蛇出洞,迎上柯明德三人。

念珠变幻莫测,迎击三人,依旧游刃有余,柯明德左支右绌,勉强挡住,一不留神,胸口被击中,一道真气穿过龙鳞甲,击入胸口,钻心疼痛。

一边应敌,妙玉和尚身上飘出一道黑影,扑到何正英身上。

“用内气护住头脑!”柯明德连忙提醒。

遭遇夜袭,雷万春给的符箓没有带在身边,何正英在厉鬼的侵入下勉强支撑,只是手脚慢了几分,立刻被一鞭打中,留下一道血痕。

“你们撑住,等我解决公主!”雷万春手中铁锏绽放电光,专破邪魔真气,一只手从怀中掏出一叠符纸,一掌打出,道道符纸满天飘散,无火自燃,散发出一股能量。

何正英身上的厉鬼被这能量所伤,立刻逃散出去。

妙玉和尚占据上风,进退自如,跳出战圈,手捻念珠,口中念诵几句,念珠上放出一道浑厚的真气,将符箓释放的真气驱散。

这念珠名叫白骨念珠,乃无相禅师传下,用了一百零八个人的骨骼精华炼制,坚硬无比,以真气串联,妙用无穷。

符箓真气被驱散,厉鬼重新扑上何正英的身体,云昌的鬼奴有所恢复,知道天意四时锏的厉害,不敢靠近,与另一条鬼奴一起攻击何正英。

何正英被厉鬼附身,只觉得漫天都是鬼怪,尖啸狰狞,向他伸出鬼爪,眼花缭乱,一时躲不及,被妙玉和尚一鞭打中顶门,真气涣散,头晕目眩,立刻无法抵抗厉鬼的纠缠,十息不到,一命呜呼。

两条厉鬼钻出,身上黑气浓郁几分,更加猖獗,分别扑向柯明德张正杰。

柯明德不敢保留,连连放出几道精神法术,逼退两条厉鬼。

“不愧是阴阳眼,果然有几分门路!”

何正英身死,柯明德两人更加支持不住,不敢开口,生怕泄了一口内气。

“正英!”

雷万春恸呼一声,怒发冲冠,眉毛倒竖。

“我要你偿命!”

手中银锏更加凶厉。

“不对,有毒!”他一提真气,感觉气海刺痛,经脉滞涩,真气运转不畅,“你怎么会用毒功?”

“我这蚀骨毒功如何?这还只是侵入经脉,等到侵入骨骼,你便只有乖乖等死,被我的鬼奴吞噬!”

妙玉和尚与云昌县主两人,修炼驭鬼驱神功,吞噬精气,进展极快,但是始终无法突破玄关一窍,进阶先天,等到气海蓄满,无法进一步修炼,便选择一些其他内功同修。

理论上讲每门武功,只要经脉气海路线不重合,就能兼修,可常人顶天修炼一门功夫,都嫌精气不足,需要药材丹药滋补,根本不可能同时修炼两门武功。

唯有这种魔功,掠夺精气,无比充沛,能够支持修炼更多的功法。

云昌县主选择的,正是蚀骨毒功,炼成剧毒真气,无色无味,慢慢渗入人体,进入经脉,最终入骨,让人骨髓枯朽,阴毒无比。

除此之外,她和妙玉和尚还修炼了一部颠倒阴阳玉鼎和合秘录,每日与妙玉双修,能够精炼真气,除去吞噬的精气中驳杂隐患。

雷万春左手运足真气,在胸腹上连点几下,满脸涨红,抖擞精神,劈头盖脸打向云昌县主,更加厉害。

他运用了秘法,催发真气,能够临时爆发,但是事后真气修为退步,身体损伤,需要休养月余,才能恢复。

“妙玉救我!”

云昌娇呼求救。

妙玉和尚连忙舍下苦苦支撑的两人,转身前去救援。

张正杰见他回头,得着机会,脚踩奔雷步,刺向妙玉后背。

妙玉冷笑一声,陡然回身,念珠射出,缠在张正杰脖子上,用力一抽,大好头颅飞起,鲜血喷洒,却丝毫没有落到他的身上。

柯明德心中畏惧,倒退两步,一手伸入怀中,摸到空间镜。

妙玉和尚没有理他,白袍不染纤尘,救援云昌县主。

第二十章 云昌之死

武道修炼到雷万春这个程度,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四周场景,观照于心。

遭受埋伏,两名弟子身死,自身又中了“蚀骨之毒”,怒火中烧,但他没有失去理智,不顾打来的妙玉和尚,猛地催动秘术,真气如火如荼,铁锏愈发威猛,打向云昌县主。

铁锏如流星赶月,迅捷无比,云昌无法躲闪,提剑格挡,宝剑当啷而断,天意四时锏去势不减,携带着充沛的神霄五雷功真气,当胸打向云昌。

“受死!”

雷万春须发皆张,如雷公怒目。

云昌县主花容失色,眼见就要香消玉损,而妙玉和尚尚在三米开外。

电光火石之间妙玉和尚抛出手中的白骨念珠鞭,念珠在半空中重新盘成圆环,滴溜溜打在雷万春后背。

雷万春一步踉跄,手中铁锏打偏,饶是如此,也将云昌县主右肩打得粉碎。

不过他没有机会扩大战果,击杀云昌县主。

白骨念珠在他背上一沾即走,返回妙玉和尚手中,重新化为一条白骨鞭,带起一阵阴风。

那白骨念珠看似轻飘飘,打在雷万春背上,却犹如重锤,吐出一口鲜血。

“白骨真气?好恶毒的真气!”

他转身应敌,云昌县主捂住肩膀,逃得一命。

雷万春中了一记狠招,妙玉和尚一鼓作气,欲彻底将他打败。

“还需留他一条性命,这样一身精气才能被我完整吸收,一举打开玄关一窍,突破先天!”

妙玉和尚心里算盘打得响亮,忽然听闻背后一声巨响,头皮一紧,感觉到了致命威胁,脚下踩鬼影追风步,留下一道残影。

“啊!好暗器!”

避之不及,左臂被打中,齐肘而断,露出白森森的骨茬,血流如注。

“好暗器!”

他气的面色发青,犹如恶鬼,又指在肩部一点止住鲜血,翻手取出一粒红枣般的丹丸,张口吞服。

这是血精丸,是无相禅师留下的秘术,能够将人的精血炼成丹丸,乃是疗伤滋补圣药。

一道鬼影返回他的身上,带着何正英的一身精气,使脸色又变得红润。

“我要剥你的皮!把你的骨头炼成法器!灵魂炼成鬼奴!生生世世不得超脱!”

妙玉和尚撇下雷万春,挥舞白骨鞭,冲向柯明德,身形之快,如同鬼魅。

柯明德连开两枪,竟未打中。

他的手枪是沙漠之鹰,威力巨大,只要能够打中对方躯干,神仙难救,可妙玉和尚心中有了提防,身手敏捷,枪口移动,他便躲开,根本打不到,徒劳无功。

只是瞬间,妙玉和尚已经到他面前,柯明德不得不换倚天剑迎敌。

“他的力气怎么这么大?”

格挡一鞭,手中宝剑几乎脱手而出,妙玉和尚的力量较刚才大出一倍,并且真气附在其中,沿宝剑攻入自己体内。

雷万春运转五雷真气,勉强压下伤势与剧毒,服下一颗辟毒丸,攻向妙玉和尚。

“你去杀那妖妇!”

仅仅几招,柯明德险象环生,几乎丧命,见雷万春敌住,踏梅花步去杀云昌县主。

云昌县主此时正躲在幸存的士兵身后,盘膝打坐,她被雷万春一锏打碎肩膀,同时打散一身真气。

她的真气皆是吞**气所得,对经过颠倒阴阳玉鼎和合秘录的精炼,依旧驳杂,而雷万春一身精纯的神霄五雷真气最善破除魔道真气,在她经脉中肆虐,难以驱除。

“快放箭!”

见柯明德杀上来,她惊惶失措,连连下令士兵放箭。

柯明德不闪不避,抬臂挡住面门,箭矢皆被龙鳞甲挡住。

“精神冲击!”

这些法术对武道高手不起作用,对这些士兵却十分有效,刹那间,仅存的十余名士兵犹如滚地葫芦,抱头呼痛。

闪身来到云昌县主身边,在她肩颈上点了两下,云昌只觉又一股真气侵**道,浑身僵劲不能动。

正是柯明德刚刚学会,还不熟练的《封脉点穴手》。

云昌勉强提起一股真气,想要冲破穴道,却无功而返。

依照常理,内气是绝无可能封住真气高手的穴道,真气的质量碾压内气,稍一运转,就能将内气碾碎,可柯明德的内气乃是斗气转换而成,经受神力洗练,再精纯不过,她体内又有五雷真气肆虐,无法全力抵抗,丝毫无还手之力,就被擒拿。

雷万春有伤在身,逐渐不支,妙玉和尚虽为独臂,却凶悍异常,遍地都是士兵的尸体,还很鲜活,一条鬼魂将精血吸净,供养给他。

雷万春忽然吐出一口鲜血,手脚一软,眼看就要毙命。

“住手!”

倚天剑架在云昌县主白嫩的脖颈前,在月光下反射寒光。

一丝鲜血从云昌脖子上流出,她没有在意,眼睛直勾勾看着剑脊上反光的铭文。

“提卢剑!”

声音细微,但三人皆是武林高手,听得清清楚楚。

“放我二人离开,不然我就杀可她!”

妙玉和尚停手,雷万春踉跄两步,退到柯明德身边。

“你以为这就能威胁到我?”

妙玉和尚冷笑,手中白骨念珠抛起,在半空结成一个圆环。

“郎君!”云昌垂泪泣血。

“还是没能臻至师父的境界,无色无空,无情无性!”

念珠徒转两圈,落到他的手上。

妙玉拨转念珠,道一声佛号,月下白袍,风流倜傥。

“你们走吧!”

“郎君!”云昌又唤了一声,欲言又止,似要阻止。

柯明德一手捏住云昌的脖子,转身就逃,听到身后扑通一声,雷万春栽倒在地。

不得已回身,拽住他的一条手臂,将他扶起,带着两人逃走。

追云步的秘诀运用到极致,尤嫌不足,片刻,穿过广大的县主府,跑到院墙边。

在扫描中,妙玉和尚吊在一百多米后,不紧不慢。

柯明德略松一口气,把云昌丢到墙边,在自己大腿、腰部点了两下,使用封脉点穴手的技巧,激发双腿力量,增加速度,纵身一跃,翻过院墙,逃之夭夭。

妙玉和尚走到云昌身边,将她扶起,摘掉她脸上的草屑,为她止血。

“郎君!”云昌情意绵绵,大为感动。

妙玉和尚忽然一指戳在她的眉心,她瘫软在地,脸上还带着深情与微笑。

“可惜,委屈你做我的第二条鬼奴!”

说着,驭鬼真气深入云昌体内,抓出一条鬼魂,不过片刻,将她练成鬼奴。

云昌得他传授颠倒阴阳玉鼎和合秘录,夜夜笙歌,早被他借机种下驱鬼符,此时练成鬼奴轻而易举。

“去吧,这是你的肉身,同根同源,也能助我突破先天!”

云昌县主的鬼魂点点头,往肉身上一扑,尸体顿时缩水。

他站起身,独臂捧着干枯的尸身,返回大战的小院,将尸体放下。

十余名士兵头痛不止,无法行动,哀声遍地。

“白骨无相,色身无存,耳目鼻身,秘法惑神!”

面对这些士兵,妙玉和尚,动用秘术,声音变得雄浑而又缥缈,似从远古传来,似从天上传来。

“五雷派高人前来除魔,为县主所邀,不料魔头就混在其中,被人戳穿,丧心病狂,欲杀人灭口,县主不幸罹难……”

语毕,士兵们一个个面色无神,昏倒在地。

妙玉和尚从地上拾起一截断臂,飘然离去,无影无踪。

“前辈,你的伤势如何?”

一口气跑出数里,来到县城边缘,雷万春吐血不止,面如金纸,已经拿不住手中六十斤重的天意四时锏。

“剧毒入骨,肺腑损伤,还有白骨真气在经脉中侵蚀,难以祛除!”他连连摇头,“如若不能及时救治,命不久矣!”

“这可如何是好?”柯明德也没招。

打伤卫国县主,在卫国显然是待不下去了,正好可以借雷万春这条线接触五雷派,踏足天下武林的中心,此人此时万万死不得。

可惜自己不懂医术,无法救治。

“城西有一家药铺,是白龙会的产业,也是白龙会的一个据点,你带我去那里!”

“白龙会?它的名声可不怎么好!”柯明德皱眉。

“无妨,你拿着这个,是建阳城白龙会舵主的腰牌!”雷万春摸索出一个金牌,递到他手里。

“好!”

柯明德将雷万春背在背上,一手提起天意四时锏,一手提倚天剑。

当着外人的面,自然不能动用空间镜。

雷万春趴在坚硬的龙鳞甲上,有些疑惑,却没有询问。

第二十一章 收你为徒

“开门!快开门!”

柯明德用力扣响门环,调动内气,尽量收束声音,使其只在药铺传播。

内气妙用无穷,这是柯明德自己总结出来的技巧。

“已经打烊了!客官明日再来!”

药铺内传来回应,打着哈欠。

“白龙会!”

柯明德压低声音。

大门被打开一条缝,一张脸探出来,狐疑的打量两人,一个衣襟带些,一个一身皮甲,形迹可疑。

“有什么证据?”那人道。

柯明德亮了亮手中的信物金牌。

“您且稍后,我这就去请我父亲来!”

那人又关闭大门,将门闩好。

不多时,大门再次打开,一名白须老者看了金牌,恭敬地将柯明德二人请了进去。

“犬子不知是贵客驾临,请两位多多包涵!快快请进!”

老者将两人迎进客厅,呵斥儿子:“愣着作甚?还不快去准备热茶!”

“不用了,你是这药铺的掌柜?”

雷万春抬抬手,刻意大声道,然而柯明德能听得出他中气不足。

“老朽正是,不知两位是……”老者小心翼翼问。

“这不是你能知道的!可认得这个牌子?”雷万春故作玄虚,假借虎威,似模似样,不愧是老江湖。

“认得!认得!贵客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按照桂枝解毒汤的方子,为我熬一碗,再熬一份柴胡补气汤,用小火炖,明早我用,对了,在给我取一碗烈酒,越烈越好!”

他吩咐道,坐在官帽椅上闭目养神,暗中调息,取出体内毒气。

柯明德将倚天剑与天意四时锏放在木桌上,转身查看周围的环境,站在墙上贴着的经脉图前,暗自扫描整个药铺以及县城。

药铺的人规规矩矩抓药熬汤,里间住着女眷。

云昌县安安静静,一如往日,想必是官府的人还没有发现县主府的案件。

“妙玉和尚!”柯明德默默念着这个名字,此人武功,是他所见第一,雷万春也不及,更兼心狠手辣,对自己的枕边人都下得去手。

“可怜一具好皮囊,不知卫国会如何反应,我虽然无法与整个卫国抗衡,但要逃走极为简单。”他有这个自信。

“烈酒来了!”

老翁端来一只酒坛,放到桌子上,内气一震,拍掉泥封,分倒在两只碗里。

这老者是白龙会在云昌县的暗子,也是气海境修为。

倒酒时,余光无意瞥到桌上的宝剑,没有入鞘,两字铭文朝上,“提卢”二字映入眼帘。

老翁心中一惊,手中酒瓮颤抖,些许烈酒洒到外面。

他连忙放下酒坛:“两位贵客,酒已备好,药汤犬子正在煮,还要稍等片刻!”

说着,他把两只酒碗分别端到两人面前。

“我不饮酒!”柯明德推辞。

“你下去吧。”雷万春吩咐,从身上翻出一个拇指高的瓷瓶,倒出一粒乌溜溜的丹丸,捏碎,撒到酒碗里,待它化开,一饮而尽。

“前辈伤势如何?”见老翁离开,柯明德询问道,“此地不宜久留,速速离去为上!”

“我亦知如此,只是内伤颇重,只怕坚持不到出城!”雷万春摇头,脸色极为难看,“如今我经脉受创,内腑受损,丝毫提不起内气,只好借解毒丹压制体内毒性。”

“实在想不到,堂堂一国公主,竟然是罪魁祸首,可惜正杰正英两位英才没能生还。”柯明德感慨万千。

“江湖儿女江湖死,他二人技不如人,命该如此,可惜两把宝剑,几代传承,遗失在此……”雷万春突然道:“只是连累了明德你,明德你可有师承?”

“一身武艺具是家传,不曾拜过老师。”柯明德道。

“我观明德筋骨超人一等,根基稳固,内气精纯,德行优良,是天下少有的英才,可惜没有高深传承,太过可惜。”

“反正卫国是待不下去了,不如随我回返五雷山,拜入山门,明德意下如何?”

柯明德心中有如明镜,雷万春目前毫无自保之力,便拉拢自己,自己也正好想接触高门大派,系统学习武学知识,一拍即合。

当下也不犹豫,站起身,施了一礼:“固所愿也!”

“好!”

雷万春大笑两声,咳出一口鲜血。

“前辈?”

“无妨,还要不了我的命!”雷万春道:“只是蚀骨之毒太过厉害,我爆发秘术,这毒功趁我空虚,已经渗入骨骼,难以驱除,你也检查一番,切勿让这剧毒深入!”

柯明德刚想询问无相禅师与妙玉和尚的事情,听到此语,也有些担心,盘膝打坐,返观内照,果然在体内察觉一丝异种真气,正是蚀骨毒功。

云昌县主已经将毒功练到真气的地步,品质较高,难以祛除,柯明德同时动用内气斗气,将毒素逼到血液中,咬破舌尖,喷出一口黑血。

“呀!”

老翁端着药锅走进房门,见柯明德吐血,神色惊异。

“贵客,桂枝解毒汤已经熬好了!”

雷万春颔首:“为我二人安排一件客房,明天一早,把补气汤端过来,待我返回建阳城,定会在舵主面前为你美言几句。”

“老朽在此谢过两位贵客!”

老翁连忙弯腰行礼,恭恭敬敬退出去。

不多时,已经安排好客房,将柯明德两人安顿下来。

雷万春担心有危险,特意要求只要一间房,老翁会意,房间宽敞,铺好两张床铺。

“明德你且休息,我还要运功压制毒气!”

柯明德正要打听无相禅师的事,见他已经闭眼入定,只得再次作罢。

“日后再说吧!”

一面想着,他唤出了星灵宝钻中的维拉。

“今天这么危险,为什么不要我出来帮助你?”

维拉脸上满是担心,大战时,她多次想出来帮助柯明德,却被驭鬼符压制的死死的,无法动弹。

“正是太过危险,你才不能出来,那两人都修炼有驭鬼驱神功,很可能能够发现你的存在,雷万春的天意四时锏也专克鬼魂,能伤到你。”

维拉初被炼成鬼奴,只能夜间行动,对弱者下手,他又不愿维拉靠害人提升功力,因此进展颇慢。

“我太过没用了,柯克,你一定要帮助我修炼,我想帮到你,我只有你了!”维拉说道。

“我会的,今夜你先为我护法,我受了一些伤,需要调养。”

维拉点点头。

柯明德没有说谎,他确实打算用心培养维多利亚。

修炼到气海境,立即就能向真气境进军,并不需要将气海全部填满。

将内气炼成真气,是质的飞跃,如《归元功》之流,根本无法炼成真气,只是中乘武学,《驭鬼驱神功》能够一路修炼至先天,才是江湖绝学!

按照功法所述,突破气海后,必须豢养鬼奴,以内气滋养鬼奴,用鬼奴锻炼内气,最终炼成真气。

且不提这些,雷万春一心疗伤,对周围环境无所察觉,柯明德悄悄打开空间镜,喝下一整瓶生命之水,运功疗伤。

妙玉和尚真气修为,加持一身,力量还要超过柯明德,更兼白骨真气阴损恶毒,多亏柯明德内气精纯,又不惧厉鬼,才逃得一命,逃走时,使用了封脉点穴手的技法,对下肢造成损伤。

此时浑身上下都是破绽,一身实力发挥不出七成,换做常人,伤筋动骨,要休养月余才能痊愈,武林高手也要数日,好在他有生命之水,到次日清晨,基本已经恢复。

“嘟嘟嘟!”

老翁敲响房门。

柯明德睁开眼,阳光照在墙头,维多利亚已经返回宝钻,一夜盔甲未解,稍微有些难受,雷万春比昨日恢复许多,脸色依旧蜡黄。

“两位贵客,柴胡补气汤已经熬好,老朽自作主张,又熬夜熬制了一份阿胶宝和汤,不知两位可否满意?”

雷万春看了看他疲惫的神色,微微颔首:“有心了,我定会在舵主前为你说些好话。”

老翁听闻此言,欢喜的将药汤盛好,端给两人。

药汤并不烫,但热气扑鼻,散发一种苦甜药香,柯明德吹开一层药渣,慢慢喝下。

“早膳已经备好,可用老朽端过来?”

“不必了,我二人这就离开。”

“使不得使不得!贵客临门,老朽怎能不尽地主之责?昨夜我把老母鸡宰杀,用人参炖好,还请两位勿要荒废老朽的一番心意!”

“那就多谢了!”

第二十二章 混毒透骨针

饭菜已经盛好,老翁在一旁侍手而立。

“请为为我二人准备两身干净的衣服!”

雷万春身穿一身中衣,沾满血迹。

“也为我找一副剑鞘!”

柯明德也提了意见。

老翁点头离开。

“前辈,伤势可曾好些?”柯明德见他心情沉郁,出言询问。

“唉!”雷万春长叹一口气:“一生修为,丧失一半,已经伤了根基,先天无望,不愧是无相妖人的弟子,果然深得他真传。”

“无相和尚是什么人?”

“无相妖僧,那是一个传奇!”雷万春虽口中贬低,神情语气却极为敬佩:

“三百年前,诸侯征战,苍生遭劫,无相妖僧本来名姓如何已不可知,只知他五岁那年,遭了兵灾,父母双亡,他本身被土匪掳走。”

“土匪首领是魔宗弟子,好吃人肉,掳掠了不少幼童,三五日就要吃一个练功,无相惶惶不可终日,后来,一名纯阳派弟子下山行走,铲除这群土匪,将他救出,见他机灵,收他作了洒扫童子。”

“无相渐渐长大,容貌不凡,世间少有,那纯阳派弟子便起了淫心——”

“——纯阳派乃是天下正道魁首,纯阳童子功真气精纯天下第一,只是有一桩不好,必须要童子之身才能修炼,不能近女色,有些弟子心性不定,便做出一些丑事。”

“无相被人亵玩,忍受奇耻大辱,逐渐得到了信任,被传授纯阳童子功,修炼之后,一日千里,脱颖而出,人们这才知道,无相根骨资质千年一遇,对他极为重视。”

“无相那是也是个知恩的,脱离了纯阳派弟子的掌控,但那弟子对他有救命之恩,又有传功之恩,无相虽受重视,却没有报复,可那弟子却因嫉妒无相的资质,结下怨恨,找到机会,毒倒无相,施以虐待,无相不得不杀了他,逃脱困境,却犯了门规,那名弟子又是一位长老的独子,因此被废去武功,劓去鼻子,毁其面容,逐出门派。”

“这是当年纯阳派的第一大丑事,闹得沸沸扬扬,江湖人尽皆知。无相离开纯阳派后,心灰意冷,出家为僧,面目具毁,便以无相为号。”

“后来那座寺庙被五鬼门所破,一寺僧人皆被练功耗用,无相资质绝顶,五鬼门欲将他炼成一枚人丹,日日用药材喂养,被他觑到机会,窃去五鬼门秘典,暗中修炼,隐藏实力,终于有一天,爆发起来,将五鬼门灭门。”

“许多五鬼门弟子逃过一劫,四散逃生,将门中经典带到天下各处,滋生许多魔头魔灾。”

“且说那无相,偷偷摸摸修炼到先天境界,炼成五鬼门失传多年的秘术,五鬼大擒拿,纵横无敌,心性大变,肆意杀人练功,惹怒了纯阳派的人仙长老,下山擒拿他,反被他所杀,当时一战,天下震动,无人不惊,以先天修为诛杀人仙老祖,简直千年未闻!”

雷万春一面喝着鸡汤,一面讲述这些江湖秘闻,忽然,老翁捧着一叠一副走进来。

“两位贵客,衣服准备好了,我来给您换上!”

雷万春站起身,张开双臂,让他将衣服披上。

柯明德拿过剑鞘,套在倚天剑上,略有些宽大。

“贼子!”

雷万春忽然厉喝一声,目眦俱裂,接着仆倒在地,眼耳鼻口一起流血。

“明德小心有毒!”

雷万春竭力呼喊,声音越来越小,后背上插着一根银针。

老翁一把抛起衣物,遮住柯明德双眼,柯明德连忙拔剑,将衣物斩成碎布条。

一蓬银针劈脸射来,细如牛毛,长不足寸,柯明德抬手一挡,银针一枚枚射入龙鳞甲,竟然射穿龙鳞,刺入龙皮之中!

“倒!”

布条落地,露出老翁一张阴鸷的老脸,带着冷笑。

柯明德踉跄后退,靠在桌子上,勉强没有倒下。

“你如何下的毒?我竟察觉不出?”

柯明德挣扎道。

“哈哈哈!”老翁猖狂大笑:“昨夜的解毒汤中有一味桷兰籽,今早的汤药中有松明、黄石,鸡汤里用了百须参,这些都是再常见不过的药材,对人体毫无损害,不过我在这针上,涂了秘制药物,一旦沾血,便能激发出毒性,攻心入脑,没有解药,活不过一炷香的时间!”

“你不怕被舵主责罚吗?”

“怕他作甚,区区白龙会,还不放在我的眼力,我奉紫须毒王之命,来卫国寻找英王宝藏的踪迹,隐姓埋名一十三年,终于被我找到了!”

老翁仰天大笑,老泪纵横。

“英王宝藏?与我二人何干?”

老翁掏出一枚药丸,掰开柯明德的嘴,硬塞进去。

“这是解药,能够压制毒性,不然片刻之后,神仙难救!”

柯明德不再反抗,囫囵吞下药丸。

老翁掰开柯明德的手,夺过倚天剑,摆在面前,细细端详。

“提卢剑,果然是提卢剑!”

他出剑一劈,一只白瓷碗被削成两半,断口光滑。

“你是在何处得到这提卢剑的?”

“这剑有什么来历?”柯明德反问道,没有回答。

老翁也不恼怒:“当年英王赵无极,一身武艺通神,辅佐大安朝开国皇帝平定天下,一双铁拳打遍天下无敌手,被封英王,死后将一身所学、神功秘籍、无数财宝一同葬入墓中,且留下七十二处遗冢,天下人千年寻找,也未曾发现真墓,直到十五年前,涟湖三侠发现他的墓葬,带出些许宝物,为人所知,遭受天下人逼问追杀,一路北逃,不知所踪。”

“有人说他们一直逃到了卫国,我奉师命来此,苦苦寻觅十三年,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得到了线索,”

“这柄提卢剑,便是涟湖三侠自墓中带出,寒铁打造,千年不朽!”

“说!你是从何处得到这柄宝剑的?涟湖三侠现在何处?”

“这剑乃是……”

柯明德忽然暴起,如白驹过隙,瞬间出现在老翁面前,老翁来不及抵抗,当胸中了一拳,几乎闭过气去,柯明德在他周身大穴拍击,打入内气,封住全身穴道,动弹不得。

兔起鹘落,一瞬间,形势倒转,柯明德长舒一口气,头顶冒出丝丝白气,方才一瞬间,他动用了浑身解数,才降服了这同为气海境的老翁。

“不可能!中了我的毒,你怎么能够动用内气?”

老翁惊惧万分,然而浑身上下只有头颅能动,无力回天。

柯明德张口一吐,一枚丹药滚到手心,方才他用内气包裹这枚解毒丹,假意吞下,随时能够吐出。

丹药表面干燥,没有沾染一丝唾沫胃液。

雷万春已经失去神智,气息微弱,柯明德掰开他的嘴,将丹药喂下,用内气送入胃中。

“雕虫小技,如何能伤的了我!”

柯明德站到老翁面前,不屑道。

“这毒药乃是绝心门秘传,先天高手也要中招,你怎么可能没事?”

“这有何难?”

柯明德将手臂上的银针一根根拔出,针尖没有丝毫血迹。

“好暗器,竟能刺透龙鳞!”

“怎么可能,我这透骨针,苦练五十年,能射穿钢板,怎么可能伤不到你?”

老翁眼中流露不可置信的眼光。

“说,这提卢剑,还有英王宝藏,你还知道什么?”

柯明德逼问。

“你的同伴身中剧毒,如果你放了我,我就为他解毒!”

老翁说道。

“不劳费心,我已经将你的解毒丹喂给了他。”

“那解毒丹只能压制半个时辰毒性,半个时辰一过,他依然要死!”

“我怎知你不是在说谎?你的老巢就在这里,还用担心找不到解药?”

“解药需要我随时配置……啊……你要做什么!”

柯明德身处一只手,按在老翁头顶,内气注入,将他折磨得头痛无比。

“说,这解毒丹能否解除毒素?”

柯明德封闭了他的内气,又折磨了他的头脑,使用出催眠术暗示术。

“不能,只能压制半个时辰毒药。”

“解药在哪里存放?”

“此毒无药可解!”

老翁说着,忽然清醒过来,畏惧万分:“你对我做了什么?”

柯明德一皱眉,又将手伸到他头顶,想要继续折磨他,使他精神衰弱。

“噗!”

老翁一张口,忽然喷出一口唾沫,吐到柯明德手上。

“哈哈!与我一起死吧!”

老翁歇斯底里大喊,片刻,口吐白沫,气绝身亡。

柯明德顾不得管别的,只觉得手掌火辣辣的疼,一股毒气渗入皮肤,他连忙跑出院落,将手伸进水缸,洗去毒液。

已经有一丝毒气进入体内,柯明德喝下一瓶生命之水,运功驱除毒气。

不多久,大部分毒气被排出体外,只剩一丝,不成大患。

此时,药铺内所有人都昏睡过去,被老翁动手前下毒迷昏。

柯明德回到桌前,老翁已经身死,雷万春奄奄一息。

“前辈!你怎么样了!”

“明德……我就要死了,你帮我一个忙……”

“您说!”

“……这天意四时锏,在我门中传承千年,万万不能在我手中遗失,求你将它送回师门,我五雷派……必有重谢……凭此功劳……能拜入我门……得授真传……”

说到最后,雷万春已经断断续续,话不成音。

“我答应!”

雷万春微微颔首,没了声息。

柯明德长叹一口气,阖上他的双眼。

第二十三章 玄天无极玉骨真章

“五雷派三人不远万里,来此除魔,反而将自己搭了进去……”

柯明德叹了一口气,拾起倚天剑,不,应该是提卢剑,仔细端详,并未发现什么特异之处。

收入空间镜,再把天意四时锏装起来。

院外忽然想起一片嘈杂之声,柯明德开启扫描,发现是些衙役四处奔走,张贴榜文,缉拿凶手。

柯明德扫描榜文,上面写的正是县主府的凶案,县主身死,自己遭受通缉,名姓俱全。

“妙玉和尚想必已经逃走。”

柯明德在逃亡的途中,就发现云昌县主死在妙玉之手,对此结果并不意外。

“此时戒备森严,逃走不便,不如寻一处地方躲藏,日落后在出城。”

拿定主意,柯明德脱下龙鳞甲,收入空间镜,换上一套便服。

“雷老哥,情况紧迫,无法为你收尸,委屈你了!”

最后收拾了现场,逾墙而走,找了个大户人家,躲入一间空房。

空房外面落了锁,不会有人打扰,柯明德才松了一口气,打坐运功,将最后一丝毒素逼出体外。

“行走江湖,毒药暗器,防不胜防,日后还要多多留心!”

吾日三省吾身,安定下来,柯明德进行自省。

“与妙玉和尚对敌一番,方知真气高手的强大,不知到了先天,又是什么气象?还有雷万春提过的人仙……”

柯明德经过神力洗礼,根骨经过改造,已经算是绝顶天才,肉身更是强大,超越了人体极限,可在妙玉面前,却如幼童,不动用枪械,毫无自保之力。

“他的身体力量比不上我,但是招法精妙,非我能及,真气更是厉害,进入我身体一丝,就能造成不少损伤,若非我内气精纯远胜常人,只怕步入张正杰二人的后尘。”

“修炼真气是水磨工夫,将内气与鬼奴交感,最终炼成真气,没有捷径,驭鬼驱神功是绝世武功,只是有一桩不好,鬼奴不到日游境界时,只能夜间修炼真气,极不方便。”

“还有这提卢剑,事关英王宝藏,要好好琢磨。”

提卢剑是柯明德刚穿越时找到,藏在叠翠山的一个山洞里,在一具白骨旁发现,剑鞘剑柄已经腐朽,只余金属剑身。

这具白骨,想必就是老翁口中的涟湖三侠之一。

一同发现的,还有一张布帛,水火不侵,不知是什么材质制作,上面用密语写了五百余字,至今没有解读出来。

“莫非这张布上记载了英王的宝藏?”

柯明德掏出布帛,他已经研究了无数次,没有成果。

“应该不是,连张地图都没有画,难道还在尸骨上?”

柯明德忽然想到,那尸骨死了十余年,身上的衣物都有些腐烂,白骨依然没有风化腐朽,足见不凡。

柯明德调出那一日扫描的景物,在超级打印机中反复揣摩。

一块玉佩,在脑海中出现。

“这玉佩,材质优良,可惜沁入污渍,品相损坏,里面没有任何资料、信息,只是一件寻常饰品。”

提卢剑原本的剑柄剑鞘出现在脑海。

“剑鞘上又几个小字……延熙二十年……阜丰城严记刀剑……”

“是了,这柄剑既然出自坟墓,在地下深藏千年,想必剑柄剑鞘也有损坏,或者风格与时下不同,‘涟湖三侠’到阜丰城严记刀剑,新制作的配件。”

“也没有异常……”

“尸骨没有异常……”

“服装也没有……咦?”

柯明德将尸体领口的部分放大,仔细观察。

衣物是黑色的,在领口内里,用褐色的丝线绣了一副地图,极难分辨,并且已经有些风化腐朽,模糊不清。

柯明德打印出一块巴掌大的布料,将褐色的线改为白色,一下子变得了然。

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圈里写着“泰安陵”,又在旁边绣了几个方块,标注出县城、村镇的名字,最后在泰安陵旁边标出了一个十字,想必就是英王真墓所在。

泰安陵是大安朝开国皇帝的陵墓,征发数万民夫,修筑了几十年才完工,根本就是建成了一座山,相传陵墓中机关密布,有进无出,想不到英王赵无极将自己的真墓建到此处,难怪无人知晓。

将这一副地图收好,柯明德继续研究尸骨上的遗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所发现。

尸体旁曾有一个木盒,柯明德在木盒之中得到了一卷丝帛,忽视了木盒本身。

这木盒由红松木制作,耐湿耐潮,不受虫蛀,质地坚硬,现在仔细研究,才发现木盒的盖子,是用两块木板胶合在一起,不留缝隙,木板的胶面上,刻着细密的小字:

“余世居涟湖,与兄弟结义,号三侠,放浪形骸于天地,一日,乘舟沿梁河而上……”

大意是涟湖三侠发现英王宝藏的过程,他们到梁河泛舟,溯水而上,竟然到了泰安陵,受到陵卫阻拦,掉头回返,发现一处暗河,好奇之下,进入暗河,九曲十八弯,最终到了一座地下洞穴,洞穴中机关无数,险象环生,三侠之一因此身亡,剩余两人不敢再探,拿了一柄宝剑,一块丝帛返回。

离开后,查阅资料,得知竟然是赵无极的坟墓,经历数年,将布帛解读出来,就在此时,走漏了消息,被人追杀,一路逃至卫国,身受重伤,死于荒山之中。

再往下,就是解读的丝帛内容,是一卷名为“玄天无极玉骨真章”的功法,能够锤炼肉身,最终修炼至“冰肌玉骨”、“千年不朽”的地步。

“难怪那尸骨死了十多年,白骨犹在,看来是修炼了这门‘玉骨真章’。”

柯明德仔细研读,要修炼玄天无极玉骨真章,至少需要真气修为,配合丹药,用玄天无极真气修炼这一部炼体秘法。

柯明德一没有真气修为,二没有秘传丹药,更不懂什么玄天无极真气,明面上看,似乎练不成这一秘术。

“我内气精纯,堪比真气,又有生命之水,可以一试。”

柯明德拿定主意,扫描一遍外界情况,确定安全,又担心被打扰,爬上房梁,找了一处宽敞的地方坐下。

然后依照《玄天无极玉骨真章》,运行内气。

这门秘术,并非一般的内功心法,无法修炼内气,相反,需要消耗内气,增强身体。

内气依照特定的路线,进入不同穴位,依秘术运转,渐渐地,柯明德赶到浑身骨头都在震颤,发出一阵阵酥痒,与此同时,身体发热,汗珠直冒。

一周天运转完毕,柯明德竟有一种筋疲力尽的感觉,腹中辘辘作响,一查看,内气已经消耗五分之一。

“内气耗用好厉害!我全力出手,这些内气,够我打上几十回合!”

仅仅一个周天,消耗的内气就相当于一次战斗,简直恐怖如斯。

“肌肉酸软,骨骼麻痒,体温上升到四十度……”

柯明德从房梁上跳下,舒活拳脚,细细体会,感觉骨骼似乎坚实了一分。

汗水黏答答,沾满一身,气味难闻,柯明德皱眉,悄悄溜出去,趁四下无人,打了一桶井水,冲洗一番,又回到空房。

“今日不适宜继续修炼,要养足精神体力,夜晚出逃!”

柯明德喝下一瓶生命之水,打坐回气,静等夜幕降临。

三遍更声,他悄然离开,翻过三米高的城墙,逃出城外。

月色正好,他运转追云步,长途奔跑,快逾奔马。

天色微亮,已经跑出百里,临近建阳城下,一双布鞋,已经跑得稀烂。

通过扫描,城门口张贴告示,士兵一个个检查进出的人,与告示上的人像对照。

告示上,正是柯明德的面容,与他七八分相似,长须及膺。

“这么快就传到建阳城了?”

柯明德皱了皱眉,他不知道,云昌县主是卫国国君最看中的孙女,昨夜遇刺,全国震动,通缉令早已发遍全国。

“我经过一夜奔跑,内气消耗七七八八,如果遭遇意外,如羊入虎口,毫无还手之力,还是休息一日,等夜间再潜入城。”

“想不到我现在竟沦为夜间生物,昼伏夜出!”他自嘲道。

第二十四章 托梦传功

精满则气盛,气盛则神足。

以柯明德目前的精神,三五天不睡觉,如同等闲。

白天里,他一面养精蓄锐,一面打探消息,果真被他发现一支人马,大张旗鼓进了建阳城。

这是卫国国君的亲卫,每个人至少是内息武者,小头领全都是行气境武者,乃是精锐中的精锐,为首那人深不可测,看不出修为深浅。

除此之外,还有一队人马,乔装打扮成一支商队,混入城中,被扫描功能弄清底细,全都是太监,人数不多,但十分精锐。

“跑了这一趟,没得到什么好处,反而被妙玉和尚泼了一头脏水,真是晦气!”

柯明德虽然这样讲,但心里清楚,这次一行得到的好处委实不少,得到了《玄天无极玉骨真章》的译本,找到英王宝藏的地图,与五雷派搭上关系,还有,在县主府那一夜,也收获不浅。

妙玉和尚勾搭上了云昌县主,对她是尽力培养,如《蚀骨毒功》、《驭鬼驱神功》、《颠倒阴阳玉鼎和合秘录》,倾囊奉送,全都便宜了柯明德。

这本颠倒阴阳玉鼎和合秘录,是少见的男女双修之法,颇为高深,将修炼融入闺房之乐中,通过男女采战,调和阴阳,精纯内气,互益双方,立意颇深。

除此之外,还有一众剑法身法,武技秘籍,皆是王室收藏,各有妙处。

“我现在掌握了两幅藏宝图,一份是英王宝藏,还有一份不知名宝藏,源自王宗超家传。”

“其实这两份藏宝图,我都不甚清楚,抽空打探一番,弄清楚赵无极的生平事迹……”

“说来要前往五雷派,途经这两处宝藏,可以顺手取之。”

天色渐晚,城门在吱吱呀呀的噪音中缓缓关闭,城头巡视逐渐松弛。

柯明德悄悄翻过城墙,来到自己的住处。

“看守严密,想要偷偷回到家中,十分不易!”

柯明德皱起眉头,在扫描中,各路武林高手藏在四方,将柯明德的住宅紧紧盯住,不留一丝死角,风吹草动,都逃不出监视。

“岂能难得倒我!”

柯明德唤出维多利亚的鬼魂,叮咛一番。

鬼魂飘飘荡荡,进入柯宅,谁也没有发现。

纪如霜与王宗超已经入睡,维多利亚施展刚刚掌握的能力,潜入王宗超的梦中。

“王宗超!”在梦中,维多利亚能随意改换自身形象,此时以柯明德的面容出现。

“师父,你回来了!”王宗超一喜:“我感觉我的身体已经养好了!”

“对了师父,外面有人搜寻您的行踪,还说您是魔头……”

“为师已经知晓,为师此行除魔,反遭陷害,被污杀死公主,不得不逃离卫国……”

“师父,我随您一起走!”

“此行山高水远,一路风霜,你正是打基础的时候,留在这里好好修炼,我将逍遥门真传功法逍遥诀传授给你,你且听好……”

维拉将驭鬼驱神功一句句向他传授,隐去修炼鬼奴的方法,名之曰逍遥诀。

维多利亚仅说一遍,王宗超就全部记在脑海中,这是维拉托梦之法的妙用。

最后又叮嘱几句,离开王宗超的梦境,进入纪如霜梦中。

“……如霜,你资质不佳,又错过了修炼的时机,我将这归元功传与你,你若有心,亦可修炼,能强身健体,增长寿元……”

最后交代几句,维拉离开两人梦乡,叫醒了托尔。

“母亲!母亲!”

敲门声响起,纪如霜连忙穿好衣服,打开门。

“母亲,我方才做了一个梦,师父说……还传授我了内功心法……”

王宗超道,满脸惊奇疑惑。

“为娘也梦到了老爷……”

两人商议片刻,按照托梦所言,来到书房,取了一块好墨,研成浓汁。

托尔慢悠悠走进来,刚才它听从维多利亚的嘱托,收拾了一些起居饮食物品,藏进空间,

王宗超将磨好的墨汁涂到托尔身上,每处白色的皮毛都涂满,活脱脱从熊猫变成一只黑熊。

“嗷嗷!”

托尔呼唤两声,以作道别,蹒跚爬到院子里,从下水道口,勉强钻出去,蹭的一头灰土。

街道漆黑,托尔在维拉鬼魂的指引下,七拐八拐,跑到柯明德面前。

“唔,快离我远点!脏兮兮的!”

柯明德一脚踢开托尔,托尔在地上滚了两圈,灰尘都裹匀了。

“呜呜!”它不满的发泄,趴到柯明德脚上撕咬。

“本来想给你染色,扮作一条狗,现在看来,只能扮作黑熊了!”

柯明德捏了捏小熊猫腮帮子上的肥肉,托尔眯着眼享受,圆嘟嘟似个汤圆。

“咦!你内气进步不小啊!快到行气境了!”

柯明德有些惊喜,继而又有些犯愁:

“可你到内气境,也没有合用的功法,熊猫的经脉,跟人的能一样吗?别在练出毛病来……”

“算了算了,练不了真气,就先练斗气好了。”

和托尔又交流一番,柯明德带着它,径直赶往码头。

建阳城邻水而建,顾名思义,在建水之北。

建水起源天柱山,自南向北流,在建阳城打了个弯,形成一片佳地,水土肥沃,逐渐繁华,最终成为一座城市。

柯明德本想沿建水顺流而下,哪知到了码头,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码头停泊的大多是货船,舱室狭小污浊,柯明德自然不会受这个罪,可好一些的船具是些画舫艳船,只在附近飘荡,不走远路。

左挑右捡,总算找到一条干净合用的小船,正值半夜,船夫却不在。

柯明德坐在船上等待,闲来无事,取出宝剑,一口美髯剃掉。

建阳城里,到处张贴着他的图形,一条胡子最为显眼,南方还有不少卫国的领地,想必也有通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剃掉胡子为好。

“可惜积蓄了这么久的胡子!”

柯明德捧着长须,极为不舍,最后一把火烧掉。

俯身在清澈的河面,映着月光,一张英俊年轻的脸浮现出来。

“好像年轻了二十岁!”

面孔干净细嫩,极为年轻,又不显得稚嫩,养移体,居移气,经过这些年的磨炼与修炼,越发卓尔不凡。

天色渐亮,船夫起床揽活。

“船家!到江城!”

船夫面相凶恶,看起来不像好人,见柯明德身无长物,不似有身价的,一口回绝。

柯明德一伸手,亮处一颗银锭,船夫目漏凶光,满口答应。

船只不大,但有一处舱室,还有一面小帆,帆是硬帆,单人即可操纵。

船夫撑起帆,用浆划离码头,进入河中央。

由于是逆水而上,风又不大,船速很慢,也不颠簸,极为安逸。

柯明德坐在船头,手里牵了一条绳子,另一端抛在水中,由托尔拽着,洗去身上的墨汁污渍。

“你这是养的什么狗东西,怪模怪样!”

船夫啐了一口浓痰,推了推柯明德的肩膀。

“这是熊猫,天下异兽,这一头价值黄金万两!”

柯明德不知在想什么,丝毫不气恼。

“你这书生,倒是身价不菲!说罢,身上带了多少银钱?”

船夫狰狞道,露出一口黄牙。

“我带了多少钱财,与你何干?莫非你要谋财害命不成?”

“说的不错,快把钱财拿出来,我保你安然到江城!”

离开了码头,船夫立刻换了一副嘴脸。

“这江里,可是有吃人的鼍龙,你若是失足落水,我可不敢搭救。”

“还有没有王法!有没有天理!你这是……”

柯明德面上装作畏惧,心里有些好笑。

啪嗒!

托尔爬到船上,皮毛已经洗净,嘴里还叼着一条活蹦乱跳的鱼。

“嗷呜!”

托尔爬上船,张口吼叫,向船夫示威,露出两只獠牙,也有一番凶相。

船夫不再言语,只是冷笑两声,继续航船。

第二十五章 残忍嗜杀

河水滔滔,十分宽广,前面不远是一处江心岛,十分泥泞,生活着一群鹭鸟。

一般的客船商船,都要避开这座小岛,以免搁浅,而这条小船,吃水极浅,又不装载货物,在船夫的操控下,径直冲向湖心岛。

芦苇荡一丛一丛,看不到远方的事物,船夫敲了敲船舱:“快出来!”

“怎么了?”柯明德撩起草帘,弯腰走出船舱。

“你瞧那个地方!”

船夫往天边一指,柯明德循声望去,忽然脑后一阵风声,挥手一捉,捏住船桨。

船夫用力抽出,船桨却如同铁铸,纹丝不动。

“船家为何将这船开到芦苇荡里?”

手腕稍稍用力,人高马大的船夫竟被挑起。

“还是个高手!”

船夫冷冷一笑,松开木浆,纵身一跃,跳入水中,不见了踪迹。

“可不要我失望!”

注视着水中漾起的波纹,柯明德坐在船头,静静等待。

果不其然,不过片刻,一只小船自芦苇荡中悠悠驶来。

“家住石壕村,生来好杀人。抢得金银去……”

小船上坐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正是湿漉漉的船夫。

一人大声吟诗,摇动手中的蒲扇。

“念什么鸟酸诗,赶紧办完事好回去吃酒!”

另一大汉打断他的话,赤裸脊梁,一脸横肉。

“兀那鸟斯,赶快把钱财叫出来,爷爷饶你一条生路!”

“还有那头奇兽,一并交出来!”船夫在后面帮腔:“大哥,这奇兽能值不少钱!”

“哈哈哈哈!”柯明德仰头大笑:“剪径劫道,我还以为会是什么高手,想不到就是你们几个歪瓜裂枣!”

“口气不小,就冲你这一句话,你活着出不去这芦苇荡!”

大汉怒气冲天,抽出一口牛耳短刀,一跃跳上柯明德的船,方才念诗的人,也执一柄分水刺,杀了过来。

“托尔,让我见见你的本事!”

柯明德避过短刀一脚踢在大汉心窝,将他踹翻到水里。

小熊猫从船舱扑出,截住念诗那人。一蹿三尺高,咬住他的手腕,死死不松口。

托尔手短脚短,爪子却很锋利,在他手臂上一拍,留下道道血痕。

“好畜生!留你不得!”

那人右手被咬住,分水刺掉下,蹲下身将小熊猫按在船板上,攥起左拳,卯足力气打下。

他却是没有料到,小熊猫体量虽小,力气奇大无比,一拧身,将他手臂掰折,露出手肘森森骨茬,鲜血四溅。

“啊……嗬嗬……”

那人惨叫一声,喉咙已经被托尔两只獠牙咬破,胡乱挣扎,滚到船下,水面翻起一片殷红。

“好汉饶命!”

大汉刚从水中露头,趴在船帮上,见此惨状,吓得魂不附体。

柯明德冷哼一声,一脚踢在他额角,没有动用内气,全凭力量。

咔嚓一声,大汉的脖子断掉,坠入水中。

小船上的船夫见此情景,已是两股战战,举起撑杆,扭头就跑。

柯明德将内气一运,透过船壳,打入水中,木船自行漂动,不紧不慢缀在船夫后面。

七拐八拐,穿过几里地,一个木寨出现在眼前。

“寨主!寨主救命!有高手!”

船夫驾驭小木船,哐当撞上木码头,踉踉跄跄爬上岸,一面奔跑一面呼喊,声嘶力竭。

离岸边七八米,柯明德一跃而起,凌空虚踏几步,稳稳落在岸上,手中还提着一只染血的熊猫。

“好大的胆子!竟然私闯水寨!”

几名喽啰听闻船夫的喊声,提起兵器查看,见柯明德孤身一人,操起刀剑,冲杀上来。

柯明德也不用兵器,徒手徒脚,打了一套猛虎拳,几名喽啰纷纷毙命。

“什么人,赶在此处行凶!”

一名中年男人本来,见自己的手下一个个倒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立刻红了双眼,提剑砍了过来。

这中年人正是这一水寨的寨主,气海境修为,年轻时混迹江湖,后来得罪了人,远走至此,聚集一帮青皮无赖,劫掠船只,好不自在。

气海境的修为,已经是一方高手,官府不敢动他,他也知趣,只收拢了二十几人,并不扎眼。

顷刻间,已经跨越十余米,出现在柯明德面前。

长剑锐利,灌注满内气,划破长空,其势能斩金断铁。

“来得好!”

柯明德挥舞拳头,战在一团,出拳如虎,状若疯魔,仿佛要将这几日积郁在胸中的怒气一并发泄出来。

常言道,老不以筋骨为能,水寨寨主,已经过了巅峰的时候,身体素质衰落,但剑法越发老练,这是在千百场斗争中磨练出来的。

可眼前的柯明德,却与以往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同,力大无穷,拳脚如疾风骤雨,又紧又猛,内气打入体内,如同刀扎。

寨主渐渐不支。

一着不慎,被一拳打在肋下,雷霆属性的内气摧枯拉朽,将他的内气打散,再也无力抵抗。

“饶命!”

他哀求道。

柯明德一把躲过宝剑,刺入寨主心窝。

一道鲜血迸出,浇到柯明德脸上,让他冷静下来。

“我这是做了什么?”

举目四望,一片哀嚎,短短片刻,已经有近十人在他手下丧命。

寨主乃是气海境武者,一方高手,在他手下撑不过几招,实力精进至斯,本该高兴,柯明德的心头却蒙上一片阴云。

“我何时变得如此嗜杀残暴?胸中充满戾气?”

丢下染血的剑,柯明德一步步踏入水中,任由冷水冲掉身上的血迹,让自己变得冷静。

自从在托泰世界,杀死巨龙,为维多利亚复仇,他就一路顺风顺水,从未遭受挫折。

跟随五雷派高手,本欲除魔,却在县主府折戟,哪怕使用手枪,也毫无还手之力,心理失衡,又遭受诬陷通缉,暗中怒火升腾。

被这些水匪一激,一下子爆发出来,失去理智。

“不对,得到超级打印机之前、乃至当初创业之时,受过多少委屈、怨气,我也不曾如此丧心病狂。”

“是因为有了实力?拥有超人一等的力量?”

“在托泰世界,我掌握神秘的魔法,更加强大,同样没有这种心态行为。”

柯明德洗净身体,心中逐渐有了答案。

“是驭鬼驱神功,是了,一定是这门魔功,蔡鹏飞练了它,丧心病狂,六亲不认,云昌县主练了它,同样为祸世间……”

“怪不得被称为魔功,我本以为不用鬼奴杀人、吞噬精气,便能免除这一弊端……”

“不能再修炼这门功夫了!”

“那维多利亚呢?好不容易找到能够帮到她的方法。”

柯明德感觉狂躁无比,几欲杀人。

伏尸遍地,血气弥漫,招来一群苍蝇,天边老鸦呱呱乱叫,令人心烦。

柯明德走了几步,抓住瑟瑟发抖的船夫,催眠他,让他驾船,自己带着小熊猫坐入船舱。

“托尔,我该怎么办呢?”

柯明德摸了摸它的皮毛。

托尔刚才已经在水中洗净,此刻黑白分明,正抱着一个苹果啃。

听到柯明德的话,眨巴两下眼珠,递给他一只苹果。

“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是先为你伪装一番!”

柯明德叹了口气,吃掉苹果,打印了一些黑色染发剂,一点点涂抹到了托尔身上。

满意的看着眼前的黑熊,柯明德习惯性寽自己的胡须,摸了个空。

“托尔做好了伪装,我也已经把胡须剃掉,可惜这个世界用不了变形术,把兵器也换一下。”

柯明德忽然眼前一亮,从空间镜中抽出天意四时锏。

“这柄宝锏,是五雷派除魔之宝,能否为我驱除魔性?”

说干就干,当即将一道内气注入锏中,横于膝头。

银锏上亮起一丝毫光,散发出安定的气息。

“果然有效!”

柯明德感觉心中一片宁静,如同解开枷锁,去除沉疴,头脑都清明许多。

“不对,我用的是驭鬼驱神功的真气,怎么能催动这降魔之宝?难道说,这真气,并无魔性?”

柯明德却是不知道,在与妙玉和尚交手时,一些白骨真气,从白骨念珠中,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是无相禅师所传魔功的一种妙用,打入敌人体内,深入骨髓,距离千里,也有感应。

而一道魔念,与这道白骨真气,一起进入柯明德身体,影响他的心智。

这道魔念,极为隐秘,连妙玉和尚,都未必知晓。

“老爷,江城到了!”

船夫敲了敲舱门,恭敬道。

第二十六章 神雷诛魔

用一块麻布,缠紧天意四时锏,背在背上,内气循环不止,时时刻刻压制魔念。

托尔跟在他脚边,亦步亦趋,走上码头。

“这位公子,可要住店?”

“我王家客栈,百年声誉……”

踏上码头,立刻就有人来揽客,热闹非凡,仿佛在地球,刚走出火车站。

柯明德选了一家干净的旅舍住下,稍微用了一些晚餐,独自冥思静坐。

将天意四时锏搁在一边,心头立刻冒出火气。

“这桌子这么脏,店家真是该打!”

“这小熊猫也不知为主人分忧,自顾自的吃东西,总有一天,要剁了炖肉!”

“楼下的小闺女有几分姿色……”

……

一个个肮脏龌龊的念头,层出不穷,泛上心头。

他立刻又将天意四时锏拿到手里,一种奇异的力量又将魔念压制下去。

“真是一件宝物,在五雷派中,经历近千年真气洗练温养,就是一块凡铁,也能成为至宝。”

仔细品读银锏四面的铭文,渐渐沉醉其中。

天意四时锏法共分二十四式,依照四时节气,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其中“惊蛰”一式,取春雷勃发,震惊蜇虫之意,最为匹配五雷派的真气心法,扫荡群魔,涤清妖氛。

柯明德不懂五雷派秘传的神霄五雷功,但是自身的斗气亦有雷霆属性,与之相近,利用斗气,使出一式“惊蛰”锏法。

忽然间,头脑中霹雳一声,浑浑沌沌,整个人如同被劈成两半,一半是冷静的神智,另一半则恶念翻滚,令人作呕。

柯明德彷如灵魂出窍,目视另一个自己,眼睁睁看着魔念涌出,想要侵占自己全身,经过天意四时锏的压制,雷属性斗气的削弱,最终被心灵防护法术挡住。

“有人在我身上施展了恶意法术!”

他发现了问题的根源,一颗魔种,种在了他的精神海。

“什么样的人,能够在我识海中种下一颗魔种,让我丝毫没有察觉……”

柯明德惊出一身冷汗,这是一方武道世界,精神力的增长,都是从属于武道修为的进步,他所见过的精神力最强的人,便是云昌县主与妙玉和尚,达到黑袍法师高阶的水准。

驭鬼驱神功的气海在泥丸宫,滋养精神力的能力最强。

“即便如此,他二人也全无可能,瞒过我一个灰袍法师。”

他左思右想,最终没有找到魔种的来源。

“也罢,日后多加小心,当务之急,要先把这魔种除掉。”

沉思冥想,天意四时锏须臾不离手边,稍有差池,便能引发其除魔效果,压制魔性。

识海广阔,精神力充盈无比,一枚枚符文在其中沉浮,使精神力变得强韧坚固,将精神海一遍遍检索,魔种隐而不出,找不到丁点踪迹。

“到底在哪?”

柯明德有些急躁,顿时压制不住魔念,受到影响,连忙将锏握在手里。

“单靠我自己,勉强能够不受影响,但情绪一有波动,魔种就开始兴风作浪。”

“无论如何,也要除掉魔种。”

柯明德辗转反侧,冥思苦想,依旧察觉不到魔种的踪迹。

明月初升。

“你最初是怎样找到魔种的呢?”

维拉见他眉头紧锁,伸出素手,想把眉关抚平。

“我用了这招惊蛰,无意间激发了雷霆斗气的除魔妙用,两者结合,才让我觑见魔种的存在。”

“可是我总不能将斗气弄到精神海去。”

斗气与内气,虽然没有具体形态、没有质量,但归根结底,还是作用于物质界的,无法影响到精神界。

柯明德右手执银锏,在左掌心敲打,六十斤的重兵器,在他手里如一根筷子般轻巧。

“要不然,你返回托泰世界,或者请导师帮助,或者修炼到白袍法师,届时精神海一切隐秘,都逃不出掌控!”

维多利亚在一边出主意。

“如果事不可为,再行此招!”

柯明德还是想依靠自己解决掉这个问题。

这是强者的起步。

休息片刻,他进入冥想状态,在精神海中,模拟“惊蛰”一招的真意,希望借此将魔种消灭。

眨眼间,已经过去半月,建阳城的通缉令早已发布到了江城,街头巷尾,议论纷纷。

“听说,害死公主的人,修炼了魔功,能把人血吸干,残暴无比。”

“他还是阴阳眼,能御使伥鬼,无比厉害!”

“国君下令,谁能捉到他,赏万金,邑千户,还有皇室绝学作为奖赏……”

与魔种拉锯的半个月,虽然没有消除掉魔种,但他的精神意志遭受磨砺,如同青松,不惧霜寒。

哪怕不用天意四时锏,也能暂时维持内心的平静,不被外人的议论影响。

传到江城的通缉绘影,已经极为详细,上面列出他的信息,具体相貌、擅长剑术、残害了五雷派的高手,传世宝锏也落到他的手中。

柯明德此行要为天意四时锏做一层伪装,这柄锏材质独特,又附有二十四式锏法,一眼就能认出,十分扎眼。

找了一家偏僻的铁匠铺,催眠铁匠,让他融一块白银,镀到锏上,遮住字符。

“不妥,都是银色的,不如换成黄金!”

铁匠操起铁锤,叮叮当当,将一锭黄金均匀的裹在四楞锏上。

柯明德看着铁锤,灵机一动:“雷神之锤,乃是神器,是否能够除去魔种?”

很快,一条贵气逼人,鲜亮无比的黄金锏出炉。

“太过招摇了些。”

柯明德归心似箭,将黄金锏收好,留下些银钱作为劳酬,急忙返回客栈,关好门窗,从托尔空间里取出雷神之锤。

方方正正的锤头,精美的魔法雕纹,完全有异于此间的风格。

没有魔力,雷神之锤陷入沉寂,如同死物,失重法阵也失去作用,几千斤重的神器放在地上,石砖被压出一层粉末。

柯明德只是勉强能够搬动它,可不敢像黄金锏那样,横放在膝头,只好席地而坐,手握锤柄,注入斗气。

雷神之锤得到能量驱动,发挥出千万分之一的力量,银光闪动,一蓬细碎的电芒不断生灭。

柯明德用额头抵住锤柄,引导一丝雷霆之力,进入脑海。

“啊!”

柯明德惨叫一声,昏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脸蛋上痒痒,他才醒了过来。

是托尔在舔他的脸。

“好痛!”

脑子嗡嗡乱叫,天旋地转,眼前花黑,看不清事物,过了许久才略好一些。

“再也不这么做了!差点电死!”柯明德后怕不已。

雷霆秉持天地阴阳之机,主天之灾福,持物之权衡,司生司杀,威力无匹,最善诛绝邪祟,灭绝神魂。

柯明德懵懂无知,想借用雷霆之力除去魔种,殊不知魔种深藏其精神海内,要想伤到魔种,首先就要伤到他的灵魂。

好在雷神之锤发出的雷霆微弱,让他侥幸逃过一命。

待身体恢复,他一观想,大喜过望。

魔种经此一劫,完全在识海中显露出来,再非以前缥缈无踪,不可捉摸。

“只要显露出来,就能将它磨灭!”

柯明德催动精神震荡,想要把魔种粉碎,收效甚微。

又换了几种法术,依旧不大凑效。

“难不成还有用雷神之锤?”他打了个激灵,连连摇头。

最后,在精神海中,观想天意四时锏“惊蛰”一式,借雷之意志,将魔种削弱一丝。

“按照这个节奏,每日炼化,最多两月,就能完全除去魔种!”

恢复有望,柯明德振奋许多,刚才一番试验,消耗许多精神,搬起雷神之锤,依旧塞进托尔的空间,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第二十七章 尸解飞升赵无极

檀香袅袅。

妙玉和尚端坐在一只蒲团上,敲打着一个木鱼,发出清脆的嘟嘟声。

细看来,那木鱼竟是一颗人的头骨,光滑细腻,莹莹如玉,像是一件珍贵的工艺品。

那击槌也是白玉一般,不知是尺骨还是肱骨。

妙玉面前摆了一只白骨圆球,拳头大小,上面密布繁复的花纹,似是天生存在。

青烟袅袅,盘结在白骨舍利正上方,凝而不散,最终化为一个人形。

“我留在他身上的六欲魔罡被发现了,并且被他驱除掉了一丝。”

人影用意念道,声音响彻在妙玉和尚的脑海。

“怎么可能?只有罡气,才能对应罡气,他连真气都没有炼成,如何能够发现?”

妙玉和尚唇红齿白,一心敲打木鱼,脸上古井无波,此时露出惊讶之色。

“他掌握了赵无极的藏宝,发生什么都不稀奇。”人影道:“况且我死亡多年,勉强练出的六欲魔罡,比不得真正的罡气。”

“既然如此,那天为何要我放过他,直接拿下,逼问出英王之墓的下落,岂不更好?”妙玉和尚反问道。

“穷寇莫追,雷万春身怀天意四时锏,一旦使用秘术,你拿不下他,谁知他恁地不济事,竟被毒药毒死,如今天下,承平太久!。”人影感叹一句,吩咐妙玉:“你去收拾一番,趁着六欲魔罡还未被散尽,我能感应到他的位置,将他拿下,逼问出赵无极藏宝之地!”

说罢,这道鬼魂钻回白骨舍利,青烟没了依托,飘散开来。

见鬼魂返回白骨舍利,妙玉和尚冷笑一声,将舍利装好。

“你以为能瞒得过我?不过是怕我得了英王宝藏,突飞猛进,从此脱离你的掌控,而你又对宝藏充满贪念,便像将柯明德也掌握在手中,可惜,岂能事事皆如你意?”

“早晚有一天,将你炼成鬼奴,榨干净一切价值,日日拷打,方能解我心头之恨!”

五十多年前,无相禅师遭天下正道围杀,尸骨具毁,不过他纵横天下百余年,练成了绝世魔功《无相白骨道》,杀人数万,得到十八枚白骨珠,用无相白骨罡气,将十八枚白骨珠炼在一起,得到一件无上魔宝,白骨舍利。

遭受围攻之前,无相禅师早有预感,将一部分灵魂,并白骨罡气注入白骨舍利,藏入一件寺庙,留作后手。

二十多年来,无相残魂苟延残喘,不见天日,终于有一天,这枚白骨舍利被年幼的妙玉所得。

无相立刻施展魔功,欲图夺舍妙玉,可惜他仅是一道残魂,没有成功,无奈施展魔功,抹去妙玉被夺舍的一段记忆。

之后伪作大德高僧,蛊惑妙玉,将他收为弟子,传授武道,将他一步步引入歧途,同时暗中修炼六欲魔功,引发人类心中六欲,练出一丝六欲魔罡,在妙玉和尚身上钟入魔种,生死皆为他掌控。

妙玉被他蒙蔽,一直视他为良师益友,自身最大的秘密,无意之中,觉醒了被尘封的记忆,自此虚与委蛇,时时刻刻想要脱离掌控。

……

“吴学士,除了文治武功,当年英王,还有什么厉害之处?”

柯明德询问,他对面坐了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不过精神矍铄,十分健康。

吴学士是整个江城最博学之人,出身贫寒,自幼苦读,被国君看中,三年前告老还乡,弄子怡孙,

吴学士不通武功,家中子弟也都是学文为主,柯明德轻而易举催眠他们,问出自己想要的知识。

饮了一口参茶,吴学士道:

“英王此人,武艺无双,号称天下第一,修炼一门《玄天无极神罡气》,相传能腾云驾雾,呼风唤雨,撒豆成兵,刀枪不入,活了三百余年,历五代帝王,方才寿终正寝,《开皇诸王志》,他已修成正果,尸解飞仙而去;《玄天无量寿经》说,他……”

吴学士卖弄学识,引经据典,讲个不停。

柯明德也对英王有了详细的了解。

英王赵无极,相传乃是天外仙人弟子,相助大安太祖,扫荡群龙,定鼎天下,功勋赫赫,相较于一身功业,他的神通最为人津津乐道。

力能拔山,挥手断流,撒豆成兵,腾云驾雾,几乎是神仙下凡,无所不能。

即便这些话是夸张,以讹传讹,也足以证明其不凡之处。

赵无极一身孤寡,无妻无子,更无门人弟子,晚年曾言,要将一身神通法术,留到墓中。

他死后,无数人想要得到他的宝藏,却始终没有发现,直至十五年前,涟湖三侠误入英王真墓。

离开吴学士的宅邸,柯明德买了一些时令瓜果,此时已经渐渐入秋,正是吃瓜果的好时候。

“竟然都与仙人沾上边了,这英王之墓,值得一探!”

柯明德与托尔一起啃着瓜果:“答应了雷万春,将天意四时锏归还五雷派,顺便拜入五雷派,得到系统的武道传承,然后探索两处宝藏,估摸用不了一年,就可以回转地球了。”

“精神海的魔种,已经被磨灭了半成,磨灭三成,基本上就不会对我造成影响,到那时再动身南下。”

“一览天柱山美景!”

三日后,残月孤悬。

柯明德盘膝打坐,一道白气从鼻孔钻出,进入维拉的魂体,盘旋一圈,复返回体内。

经过不断的修炼,维拉的实力,已经达到蔡捕头修炼的鬼奴的水平,等闲壮汉,都能被杀死,但还是不及云昌妙玉二人豢养的鬼奴,能够伤到气海境的武者,

柯明德自身的内气,也逐渐染上一丝真气的性质。

可惜他每天要滋养鬼魂,修习养剑术,还要抽空修炼《玄天无极玉骨真章》,哪怕每天都服用两瓶生命之水,内气储量已经许久没有进步。

夜幕静谧,一个人影,无声无息,站在瓦檐之上。

来者一身僧袍,颈上悬挂一条白骨珠,正是妙玉和尚。

“什么人!”

柯明德正在修炼,全身心沉浸在内气之中,随着内气性质一点点向真气靠近,灵魂仿佛经受了洗涤。

忽然之间,汗毛倒竖,如芒刺在背,他一下子从修炼中惊醒。

这是第六感,寻常人被人注视一会,都可能会有不自在的感觉,更何况修为逐渐高深,精神力强大的柯明德。

“好直觉!”妙玉和尚抚掌而笑,从房檐落下,一拂袖,宽大的僧袍推开木窗,如一只大鸟,钻进窗子,立在柯明德面前。

柯明德双腿一弹,从盘坐直立而起,蹭蹭两步,退到桌边,将镀了黄金的天意四时锏握在手中。

“贫僧倒是未曾想到,柯大侠也是同道中人!”

妙玉和尚踱了两步,上下打量维拉的鬼魂。

维拉知道,这种情况,自身起不到任何作用,一言不发,钻回星灵宝钻。

“修炼驭鬼驱神功,一旦豢养鬼奴,就要以精气喂养,修为不得寸进,必须吞人精气。”

“我观这鬼奴,身上丝毫不带血煞之气,想必未曾害过人命,不知柯大侠是怎么做到的?”

妙玉和尚轻声细语,在柯明德眼里,却像一头择人而噬的猛虎,无比恐怖。

就像是第一次面对巨龙。

柯明德脑海中忽然划过这个念头。

“你是如何找到我?我无意与你为敌,何必追着不放!”

真气与气海,天壤之别,更何况妙玉和尚心狠手辣,吞噬精气无数,自身真气数量登峰造极达到人体极限,力不如人,天差地远,只能装怂。

“我知道了!”妙玉没有理会他,忽然大笑:“你一定是得到了英王的宝藏,才能供养得起一条鬼奴!”

“快快把宝藏交给贫僧,好供养两条鬼奴,免得苍生遭劫!”

柯明德这才知道他的来意,故作懵懂:“什么英王宝藏?我已经逃到这里,还不能放过我吗?”

面色悲戚,心中却指挥托尔,将空间镜收好。

“不必装疯卖傻!”妙玉和尚冷哼一声,原形毕露:“你的提卢剑呢?”

“提卢剑?我被你栽赃陷害,不得不改头换面,隐姓埋名,乔装打扮,提卢剑已经被丢到建水中了。”

“混账!把英王宝藏说出来,饶你不死!”

妙玉和尚勃然大怒,颈上白骨念珠如一条小蛇,蜿蜒爬下,缠在他的拳头上。

“什么英王宝藏?我实在不知道啊!”

托尔已经悄悄将手枪取了出来,打开保险,衔在口中,随时能够递出去。

小熊猫现在一身漆黑,藏在角落,没有引起注意。

“那就留你不得了!”

妙玉和尚运起真气,就要出手,忽然又停下。

他的耳边响起一句话,来自无相禅师:“我的魔种告诉我,他在说谎。”

“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说出宝藏下落……”妙玉强压怒气。

忽然间,一道微光划过,银白色的手枪从角落飞起,被柯明德一把抓住。

“啪!”

枪声如雷鸣。

斗室狭小,妙玉和尚来不及躲避,被子弹打中,踉跄后退一步。

“他死了吗?”

硝烟散尽,妙玉和尚完好无损,一只手横在胸前,挡住子弹。

手臂上缠绕着一条白骨念珠,其中一颗化为粉末,扑扑簌簌洒落一地。

第二十八章 我能反杀

“怎么可能!”

柯明德眼球都要掉出来。

他用的是一款大威力手枪,子弹出膛速度超过音速,携带一千五百多焦耳的能量,射程只有短短几米,损耗极少,竟然被一颗白骨念珠挡住。

“这珠子如何能挡住子弹?他如何能反映的过来?”

这已经完全超越人体的极限。

念头一闪而过,柯明德来不及细想,啪啪啪,连开三枪,毫无例外,全被挡住。

“我的白骨珠!”

妙玉和尚吃过手枪的亏,曾被打断一条手臂,用了许多药材才接好,此时还没有完全恢复,用起来极不灵便。

不过他并不担心暗器的攻击,手中这一百零八颗白骨珠,是无相禅师心血之作,只有突破先天,才能发挥出些许威力,他目前真气修为,只能初步炼化,将它作为一条白骨鞭使用。

白骨珠十分神异,初步炼化,就能随念而动,如臂指使,集中精神,没有任何暗器能够突破白骨珠的格挡。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子弹的威力奇大无比,一发就能粉碎一枚白骨珠,顷刻之间,就已经有四枚白骨珠化为齑粉。

如锥刺骨!心痛不已!

低喝一声,一个缩身,躲到墙角,接着,狸猫一般,沿墙壁奔走,眨眼间来到柯明德面前,白骨鞭抽出,鞭稍刚好打在枪口。

眼见妙玉和尚躲避,柯明德再放两枪,然而他的身影如同鬼魅,两枪毫无意外放空,打穿墙壁,不知飞到哪个角落。

来不及开最后一枪,白骨鞭尖啸着打到枪口,手掌一痛,拿捏不住,枪支坠地。

“毁我白骨珠!万死莫赎!”

妙玉和尚暗器落地,暗自松了一口气:

“如果你交出提卢剑,说出英王宝藏的下落,将功赎罪,我还能饶你一条性命!”

“休想!”柯明德冷冷道。

他把提卢剑放到空间镜中,要拿出来,势必会暴露更大的秘密,更何况,说出宝藏下落,自己真的会安全?

并不见得。

为今之计,只有打退妙玉和尚,逃出此劫,再做打算。

黄金锏打出,正是柯明德日夜在精神海中演练,已经无比纯熟的一式。

惊蛰!

“受死!”

金锏横空,裹挟除魔之威,打向妙玉和尚。

白骨鞭如同灵蛇,卷上锏身。

锏是重兵器,最善破甲,重量惊人,软鞭、锁链之类的奇门兵器,根本阻拦不住,不过妙玉武道境界,远胜柯明德,轻而易举挡住金锏。

这白骨鞭,非同寻常,乃是采集万千骨殖,得其精华,被无相禅师以无相白骨真经祭炼而成,怨煞之气无穷,打在人身上,怨气入脑,十分厉害。

不过天意四时锏专克邪魔,不受干扰,柯明德自身也有灵魂防护的法门,正是白骨鞭的克星。

三五个回合,柯明德已经落尽下风,一招不慎,肋部被骨鞭打中,肋骨裂开,一股白骨真气侵入体内。

妙玉和尚形如鬼魅,一条金锏左右翻飞,却打不到他,柯明德反而被白骨鞭打中几下,若非肉身强大,此时已经败落。

那日妙玉和尚以一敌三,尚占上风,此刻只有柯明德一人,更是稳操胜券。

“我的身法、招式、修为皆不如他,必须要以盘外招破局!”

柯明德练习的最为纯熟的步法,是一套梅花步,得自云昌县一家武馆,品级颇低,后来又得到几门身法秘籍,但一直无暇修炼。

此时左支右绌,命悬一线,险象环生。

“托尔!”

他意念传音,托尔鬼鬼祟祟捡起沙漠之鹰,用嘴巴咬住,瞄准妙玉,等两人分开的片刻,用爪子扣下扳机。

“啪!”

一声枪响。

妙玉和尚如受惊的兔子,三弹两跳,飘忽不定,避过这一发子弹。

实际上,他不躲避,托尔也打不中他,小熊猫从来没有开过枪,能打出这一发子弹,已经是了不得。

“走!”

趁此良机,脱离战圈,柯明德一头扑出窗外,托尔紧随其后,甫一落地,接住托尔,拔腿就跑。

妙玉和尚被戏耍一遭,心头大怒,连忙追出去,从窗户腾跃而起,真气鼓荡,一步跨越数十米,赶上柯明德,两袖翼然张开,落在他面前。

柯明德扣下扳机,妙玉下意识将白骨念珠横于胸前,却只听机括空响一声。

没子弹了。

“哈哈,你的暗器不管用了,还有什么招式?”

手枪只有七发子弹,刚才托尔已经将最后一发打完。

没有时间上弹,妙玉的白骨鞭已经打来,柯明德一把扔出去托尔,提锏抵挡。

他已经看出,妙玉和尚左臂有伤,不甚灵便,可是他招架都来不及,发现破绽,也无法反击。

“啊!”

他硬受一鞭,吐出一口鲜血,金锏打向对手左臂。

妙玉回招抵挡,小熊猫同时扑了过来,咬中他的右脚,四根獠牙穿透肌肤,死死咬住不放。

“孽畜!”

他真气一逼,迫开托尔的利齿,一脚踢出,托尔便如黑皮球一般,滚出十余米。

柯明德趁机使用秘术,内气点入体内几处穴道,顿时感觉力量无穷无尽的涌上来,飞身一扑,接住小熊猫,头也不回,拔腿就跑。

追云步全力运转,如同奔马,刹那间就跑出数十步。

妙玉和尚脚踝被托尔咬伤,用真气压住伤势,一路追赶,速度比之前稍慢,柯明德又催发秘术,此消彼长,一时间竟追不上他。

柯明德一面狂奔,来不及从空间镜取出子弹,直接打印了七发,填入弹匣,不过没有立刻使用,引而不发。

登瓦翻墙,一路直行,奔跑了三分钟,就穿梭了两千多米,这个速度,告诉地球人,简直无法想象,这还是跨过无数障碍的情况。

江城的码头就在前方,一幢幢黑影在薄雾中若隐若现,那是江面上停泊的船只。

妙玉和尚已经追到他身后,一张拍出,汹涌澎湃的真气离体而出,穿越三米,打在柯明德后背上,柯明德硬受一掌,踉跄一步,吐出一口鲜血,脚步不停。

“给我停下!”

妙玉和尚抛出白骨念珠,一百零四颗珠子盘成一个环,套上柯明德双腿。

白骨念珠,并不靠丝线串联,而是用真气串在一起,柯明德双腿一用力,白骨念珠便被崩开,四处飞散。

然而就这一拦,柯明德已经保持不住平衡,栽倒在地,托尔从怀中跌出,咕咕噜噜滚出好远。

“妄做挣扎!”

妙玉和尚冷哼一声,一招手,一百零四颗白骨珠,从四面八方滚到他的脚边。

“就是现在!”柯明德从扫描中观察一切,抓住机会,一个翻滚,枪口对准妙玉和尚,一口气打光所有子弹。

“受死吧!”

第二十九章 退敌

“师父救我!”

妙玉惊声尖叫,一张俊脸,已经恐惧到扭曲。

忽然间,地上的白骨珠腾空飞起,乒乒乓乓,七发子弹全被挡住,一片白骨粉末四处飘散。

“还有这种操作!”

柯明德心中一惊,四下一看,虽然没有找到妙玉口中所谓的“师父”,但不敢久留,爬起身,捡起托尔,奔向码头,扑通跳进水中,找了一艘最大的船,攀爬上去。

封脉点穴手秘术的催发作用已经结束,身体遭受反噬,无比虚弱,内脏火辣辣疼痛,各处白骨真气压制不住,钻心刺骨。

来不及处理伤势,柯明德拿出空间镜,取出步枪,在船帮上架好,扫描功能打开,死死盯住妙玉和尚。

“有障碍物,超出射程,等他一露头,就杀死他!”

岸边,妙玉和尚吓得亡魂皆冒,不敢追赶。

“快追,他已经身受重伤,再无抵抗之力!”

无相禅师的残魂躲在白骨舍利中,催促不止。

“师父,他准备齐全,还是从长计议……”

“他已经掌握了磨灭魔种的方法,此时不上,再无机会!”

妙玉和尚见他跳入水中,思忖片刻,将剩余九十七可白骨珠串好,一咬牙,催动真气,奔向建水。

哗哗哗!

河水激起一片水花,妙玉和尚踏水而行,水面仅没到他的脚踝。

像是打水漂抛出的石片,像是在水面上蹦蹦跳跳的水黾,踏水凌波,如同仙人。

这就是武林高手,一旦修成真气,妙用无穷!

“他在哪?”

“在那条大船上!”

柯明德站在船头,不顾身体的疼痛虚弱,手稳的如铁铸一般,将妙玉和尚套入准星。

嘭!

一点闪光亮起,是火药燃烧的光焰。

自云昌县以来,妙玉和尚吃了十多个枪子,对于这一闪光已经极为敏感,白骨念珠盘成一盘,形成一个护心镜,挡在面前。

不足一秒,步枪弹打在白骨珠上,将其击碎,去势不减,击中妙玉和尚胸口。

“啊!”

妙玉那会料到,步枪的威力远超手枪,白骨珠都被打碎,子弹射中胸口,嵌入胸骨。

胸口剧痛,一口鲜血涌上来,真气失控,坠入水中。

噼里啪啦,一蓬子弹打在水面上,经过河水的阻挡,威力尽失,弹道扭曲,只有一发打中妙玉,鲜血涌出,染红一片河水。

妙玉共计中弹两发,一发被白骨珠阻挡一下,另一发被河水阻挡,伤势不重,但已经被吓破胆,头都不敢冒,一路从水下潜游会岸边。

“可惜!”

柯明德一下瘫软在地,船内的人听到枪响,走来查看,响起交谈和脚步声。

“托尔,打开你的空间。”

托尔点头,将所有东西收进空间,躲到一处阴影。

船工巡查一圈,没有发现,骂骂咧咧的返回,托尔跟在他后面,溜进一处装放货物的舱室。

托尔的空间狭窄逼仄,好在里面的零食已经吃完,勉强能够容下柯明德,但只能蜷曲身体,无法坐直。

花费五十点能量,又打印了一面空间镜,装满,腾出一立方米的空间。

“托尔,开个口子透透气!”

空间里的氧气很快耗尽,柯明德呼唤托尔,一个巴掌大小的圆洞打开,一股香气扑面而来。

“托尔,辛苦你了,每半个小时通风一次,我要疗伤,嘶,真痛!”

他乔装打扮、隐姓埋名,却被妙玉和尚找到,思前想后,猜测是精神海中魔种指路,托尔的小空间,独立于世界之外,能够隔绝一切信息。

但小空间氧气不足,必须不时通风,有了泄露的风险,只好尽量缩短开口时间。

脱下衣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妙玉和尚来得突然,来不及穿上护甲,吃了不小的亏。

这些淤青,都是小伤,肋骨上被打出一丝裂缝,内脏受到冲击,体内还有凌厉的白骨真气,不断破坏,这才是大问题。

还有使用了爆发秘术,身体虚弱,同样需要解决。

一共十三只生命宝瓶,盛满生命之水,先喝下两瓶,补充体力,又取了一瓶,倒在手上,搓在黑青伤患处。

背上被打了一掌,不太好上药,换做平时,以他超凡的身体,摸到后背,轻而易举,此时稍一举动,便牵引的身体各处无不疼痛。

暂且不管这一处。

最后,撕扯下一块棉布,用生命之水沾湿,敷在骨裂处。

外伤处理完毕,剩下最难整治的内伤。

通过扫描,体内各处,纤毫毕现。

肺部充血,一些毛细血管破裂,肺泡被染红,呼吸间都带有血腥味,脾脏有一小块破裂,不过在内气斗气双重作用下,没有出血,并不致命。

此外,还有各种小伤,暂且不提。

饮下的两瓶生命之水,已经发挥作用,生命之力滋润全身,伤处渐渐恢复。

但是生命之水,对于体内的白骨真气,不起效果。

一股股白骨真气,或滞涩经脉,阻碍内气,或盘踞脏器,造成持续损伤,危害严重,不把这些真气驱逐,伤势永远好不了。

上次作战,他身穿龙鳞甲,打入体内的白骨真气只有一丝,轻而易举就被驱除,此刻就没那么容易了。

按照常理,气海境的武者,几乎拿异种真气没有办法,只能花费大把时间,用内气消磨,水滴石穿,如果是某种恶毒的真气,甚至终生都无法驱除。

内气与真气有本质差别。

不过,柯明德的内气,是从雷霆斗气转化而来,经受过神力淬炼,极为精纯,不输于真气,两者交锋,白骨真气终究是无根之木,一点点被消磨。

眨眼间,一昼夜过去了。

白骨真气已经被驱除六成,剩余的也不成大患。

“托尔的小空间,似乎变大了一些。”

身体有些恢复,柯明德注意到空间的变化,说起来,托尔已经两岁了,这片空间,经过两年,也长大了近一立方米。

从托尔的小空间出来,只觉得脚下晃晃荡荡,大船已经行驶出码头,大江宽广,看不到岸边。

柯明德拧了拧腰,发出咯咯蹦蹦的声响,这处货仓同样狭小,但比小空间大得多。

货仓里装满各种香料,散发出浓郁的香味,一日夜过去,柯明德已经闻惯。

“也不知道,这船要开往何方。”

“不过,恰好给了我机会,调养好身体,将魔种清除干净。”

托尔的空间里装满食物,足够他们两个食用一个月。

“托尔,这次多亏了你,不过你也要好好修炼,我们的安全才更有保障。”

托尔呜呜两声,表示答应,吞掉手里的糕点,找了个角落趴下,暗自修炼。

托尔身为一只熊猫,身体结构与人类不同,柯明德也没什么好教授的,把所有得到的功法都交给它,让它自己摸索着修炼。

透了透气,也不回托尔逼仄的小空间,找了个舒服的地方坐下,默默冥想,在精神海中观想“惊蛰”一式,一点点消磨魔种,可惜他不能心分二用,无法同时驱除白骨真气。

一串脚步声忽然传来。

柯明德睁开眼睛,并不在意,木船虽大,但完全在他扫描之内。

不一会一个小姑娘走进舱室,左右梳着两只发髻,一米五的身高,脸蛋略有些婴儿肥,大约十一二的年纪。

“呀!”

她举着一盏油灯,挎着一只小篮,走进船舱,在香料中挑挑拣拣,选了几样,放入篮中,一抬头,看见一个黑影坐在面前,吓了一跳。

“骇死我了!”她举起油灯,把柯明德照亮,才拍拍胸脯,舒了一口气。

“你是谁?怎么坐在我家的船上?这些都是名贵香材,你可不要呆在这!”

小姑娘声音清脆,一双眼睛灵动有神。

“这是你家的船?你家是做什么的?要开往哪去?”

柯明德开口询问,已经用上了暗示术。

“我家是齐国天香门,制香合香天下第一,我家小姐今年十八岁,要出嫁哩!”

“我家小姐要嫁给庆国索家小公子,索公子年纪轻轻,就是真气高手,前途不可限量。”

“索家是天柱山附近的大家族,家学渊源,实力深厚,这艘船要前往临峡,在那折转,走陆路到庆国。”

在暗示术的作用下,小姑娘一股脑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咦,我怎么什么都说出来了。”小姑娘嘀咕两句,抬头问柯明德:

“你又是谁?怎么跑到我家船上来了?”

“我是一名习武之人,惹到一个仇家,被他打伤,不得已躲在船上,逃脱追杀。”

小姑娘没练过武功,暗示术效果极好,柯明德并不担心走漏消息。

“我说你怎么穿的破破烂烂,衣服上还有血迹。”

“哎呀!我得把香料给小姐送过去,不然她该着急了。”

小姑娘忽然想起来,风风火火走出船舱,刚走出没几步,又回转回来。

“要不要我给你找些伤药?”

“不需要,谢过姑娘的好意了,况且这艘船上,到哪里去找伤药。”

“这道也是。”

小姑娘点点头。

“船都开了一整天了,你恐怕还没吃饭吧,你在这里等着,我一会给你送些吃的来!”

小姑娘说完,举着油灯,拎着小篮子,离开仓库。

“不要把我的事讲出去!”柯明德暗示道。

第三十章 苏玉荣

目送小姑娘离开,柯明德继续运功,清除体内异种真气。

这艘船孤悬水面,随时都在移动,不是很担心妙玉和尚的袭击。

“当日他是必死的局面,那些白骨珠为何能够自动护主?他喊的‘师父救我’又是何意?”

柯明德确信,当时在场只有他二人,三千米内人口聊聊,都是些不通武艺的普通人。

船身忽然颠簸一下,打断他的运功。

“还需要适应一些时日,才能够在船上练功。”

修炼内功,治疗内伤,是个精细活,船身一会一动,很难让人入定。

干脆停下疗伤,放松一下这几天紧张的心情。

拿起空间镜,取出一粒白色的丹丸,葡萄大小,正是一枚妙玉的白骨念珠。

这次交锋,妙玉和尚已经被柯明德扫描了个精光,躯体、衣物、随身携带的零碎物件、一些伤药,包括一串白骨念珠。

一枚白骨珠,需要五点能量,每一枚珠子所需的能量都有差别,在正负零点零五之内。

一整串一百零八颗念珠,就是五百四十点能量,简直可怕。

白骨珠为正圆形,质地如同白瓷,摸着又像是木珠,白骨珠表面雕满一个个字符,共计一百零八字,是一篇经文,没有开头,没有结尾,从哪里开始读,都能读通,十分奇妙。

“有什么奇妙之处呢?”

抽出一丝内气,注入白骨珠中,一枚枚符文出现,组成一个符阵。

“和托泰世界的魔法阵类似,属于魔法武器,但是符号不同,不清楚有什么作用!”

内气持续输入,逐渐将这枚白骨珠炼化,隐隐生出一丝联系。

“还是没研究明白!”

柯明德叹了一口气,将白骨珠放回空间镜,又从超级打印机中,调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白骨珠,仔细观察。

“质地与白骨珠类似,但是表面的文字更多,足有五百字,应该是白骨珠的进阶。”

白骨舍利需要七十多点能量,柯明德没有打印出来。

打印机的功能,无法作用于灵魂,既不能扫描,也不能打印,因此他并不知道,这枚白骨珠中,居住着无相禅师的一缕残魂。

不多会儿,小姑娘捧着一碗汤走来。

“快喝了吧,还没凉透!”

小姑娘把碗递给柯明德,瓷胎细腻,花纹精美,显然是富家用的餐具。

“诺,还有一个白面馍馍。”小姑娘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白面馒头,竟是贴身携带,表面还留有一丝温热。

柯明德也不嫌弃,掰下一半,泡到汤里。

“哎呀,忘记拿筷子了,你先等着,我这就去拿。”小姑娘一拍脑袋,就要起身。

“不用麻烦了,等你回来,汤就凉了。”

柯明德端起碗,一仰头,喝下一半。

“托尔,这些给你!”

听到柯明德的呼叫,一只胖乎乎的黑狗从黑暗的角落钻出来,吧嗒吧嗒把碗里的汤舔干净。

“你还带了一只小狗上船!”

小姑娘一脸惊奇,瞪大眼睛,想伸手抚摸,又有些害怕。

“它不咬人。”

小姑娘终于伸出手,抚摸托尔软乎乎的脖子。

托尔立刻抬头,用嘴巴去顶小姑娘的掌心。

“哎呀!好痒!”

是托尔伸出了舌头,舔她的手心。

“我老早就想养一只小狗!”小姑娘咯咯笑着:“可我这是一个下人,没办法样狗,它长得可真胖!”

“等那一天吃不上饭了,正好可以拿它充饥。”柯明德开玩笑。

托尔扭过去头,生气的汪汪两声。

“你不要吃它好不好!”小姑娘把托尔搂在怀里,大眼睛忽闪忽闪:“我明天给你多带些吃的,不会让你饿着的。”

真是可爱!

柯明德失笑。

逗弄了一会托尔,小姑娘要离开:“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叶凡,它叫托尔。你呢?”

柯明德眼神闪烁,报出了一个假名,妙玉和尚图谋英王宝藏,却被自己打伤,保不齐怀恨在心,把自己的行踪泄露出去。

“我叫菱香。”菱香把碗拿起来:“你看你的衣服,都脏成什么样了,快脱下来,我给你浆洗浆洗。”

柯明德依言脱下外套,心中有些感动:真是个热心善良的姑娘。

菱香父母皆是天香门子弟,她今年才十一岁,还不到练武的年纪,因为容貌、资质俱佳,自幼送到掌门女儿身边做侍女,此行要一并陪嫁到索家。

夜深之后,柯明德悄悄溜出船舱,跳到水中,洗了个澡,顺手将内衣洗净。

船上共有三十多人,二十余名船夫,一位天香门的大小姐,一个贴身侍女,四名男护卫,两名女护卫,都是气海境修为。

这些人对柯明德造不成威胁,但为了避免麻烦,他没有泄露行迹,静待身体恢复。

五日后,白骨真气被驱逐干净,内伤完全恢复。

经此一劫,柯明德一身武功招式有不少进境,对敌更加得心应手。

“实战果然胜过自己摸索,可惜,在地球高价请的陪练,实力太过低微,对我起不到作用。”

又过了几天,木船航行不止,因是逆水而行,船速较慢,但十多天昼夜不停的航行,同样走出很远。

立秋刚过,柯明德感觉到,气温降低了十度。

越往南方走,越靠近天柱山,气温越低,天柱山一带,更是冰天雪地,四季无人烟。

不知是不是伤势恢复的原因,也许是河面上空气清洁,柯明德感觉呼吸的空气,都带着一丝灵秀之气,无比清新。

“我知道是什么原因。”菱香回答,她每天都会来陪托尔玩耍一番,送来些食物。

“天柱山灵气最足,所有武林大派,高门贵第,都聚集在那里,我们天香门,在百十年前,也曾经阔过,山门就在庆国,可惜后来衰落,迁到北方去。”

“越靠近天下中央,灵气越是充足,卫国哪种小地方,一丝灵气也没有,武林也极为式微。”

“原来如此!”

柯明德微微颔首,对此行更加期待。

忽然间,环佩鸣响,玲玲珑珑,一行人向这处仓库走来。

“哎呀!被小姐发现了!”菱香急得满头大汗,团团转圈,不知所措。

“无妨,我会为你解释清楚。”柯明德实力尽复,有恃无恐。

两名女子走进货仓,菱香连忙行礼,声音都有些颤抖。

“你是什么人?潜入我家船上,意欲何为?”

一名女子柳眉倒竖,手按在剑柄上,跨前一步,挡在另一名女子身前。

“在下叶凡,冒昧登船,不胜歉意,只是在下被人追杀,不得已躲到船上,实在是不得不为,如果姑娘不愿意,在下立刻下船。”

柯明德站起身,行了一礼。

两名女子见他无甚恶意,也放松一些。

提剑女子错开一步,让出身后的天香门大小姐。

“香菱,你既然发现了贵客,为何不禀告于我?”

天香门大小姐花容月色,妆扮可人,透体芬芳,捧了一只香瓜镂凤铜手炉,低眉垂目,看着瑟瑟发抖的菱香,出言询问。

声音不冷不淡,听在耳中,菱香更加畏惧,嗫嚅着说不出话。

“如果不是发现你偷拿小姐的点心,还真想不到,这里竟藏了一个外人。”

提剑女子阴阳怪气:“我听下人说,你把自己的饭都省下来,每天饿着肚子,就是为了他?”

柯明德闻言一怔,他倒是没注意,香菱为了给他和托尔带吃的,不但偷拿小姐的食物,自己也吃不饱,心中不由得感动。

托尔的空间里,藏着不少吃的,只是盛情难却,才吃了菱香送来的食物。

“两位小姐,这实在怨不得菱香姑娘,在下曾修练一门惑神秘术,担心自身安危,于是迷惑了菱香姑娘,让她保密。”

“哦,原来是这样。”大小姐抬抬眼皮:“叶少侠年纪轻轻,武艺不俗,不知是哪家公子?”

柯明德自从剃去胡须,面相发嫩,很容易被人认错。

“小门小派,不值一提。”

“这船舱阴湿狭窄,怠慢了叶少侠,是玉容的不是。”

大小姐姓苏,闺名唤做玉容,按天香门字辈,叫苏子玉。

她微微屈膝表示歉意,动作端庄雅致,不像武林门派的侠女,倒像是皇宫里的妃子。

“子琳师姐,你到上层,收拾一间屋子,给叶少侠住。”

“师妹,这……”

“无妨,叶少侠正人君子,连自身秘术都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又有什么担心呢?”

她说着,抬眼看向柯明德,黑白分明,像一汪湖水,勾人魂魄。

“叶少侠上船,不知要前往何处?”

“要到梁国。”

五雷派就在梁国,梁国在庆国南,更加靠近天柱山。

说起来,天柱山一带,灵气充沛,但天寒地冻,物产不丰,都是一些小国。

“倒是顺路,叶少侠如不嫌弃,还请随玉容到船上。”

苏玉荣说着,转身出了舱室,环佩声悦耳。

“菱香,既然叶少侠为你求情,便减轻你的责罚,一会到子琳师姐那里,自领三鞭。”

菱香跟在后面,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向柯明德,吐吐舌头。

第三十一章 鼍龙

风平浪静。

子琳坐在船头,轻操古琴。

一个大木盆,摆在一旁,盛满水,里面养了一条一米多长的大鲤鱼,身躯肥硕强健,四条肉须张弛有力,是两名气海境护卫,昨日下水捕捞上来。

苏玉荣伏身案前,正用细笔勾勒草图,身边用瓷盏盛着各色颜料,皆是用珍贵矿物研磨而成,顶级的绿松石、青金石等各式珠宝,似乎不值钱一般,被细细磨碎,反复筛选,用于绘画。

从早晨到中午,一副鲤鱼越浪图,大体上已经完成。

柯明德结束一上午的修炼,走出船舱,正看到苏玉荣装裱画作。

“叶少侠真是刻苦,我若是有叶少侠一半的刻苦,也不必远嫁庆国了。”

苏玉荣感叹一声,提起这幅画,递给柯明德:“请少侠品鉴!”

画中河水湍急,鲤鱼翻波越浪,一半身躯还在水下,另一半已经跃出水面,搏击风浪,肉须张扬,鳞甲生辉,不像是一条鱼,更似一条蛟龙。

“出神入化、栩栩如生!”

柯明德连连赞叹,这一幅图,写意胜过写形,抒发了一种对现实的不满以及不屈奋斗的意志。

认识苏玉荣几日,他已经看出,此女虽容貌柔弱,心底却是要强的很,此时为了宗门,嫁给素未谋面的索家公子,是极不情愿的。

“不过画面留白不少,如果能点缀几句诗,更加完美。”

柯明德把画交还给苏玉荣,习惯性想抚摸胡须,才发现胡须已经剃掉,只好摸了摸下巴,酝酿情绪,打算抄两首诗,人前显圣一番。

“黄河三尺鲤,本在孟津居。点额不成龙,归来伴凡鱼。不妥,这个世界虽有鲤鱼跃龙门的说法,但并无黄河、孟津等地名,这首诗不大合适。”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只有两句,但也凑合,只是翻译成这个世界的语言,格律不太工整……”

正在柯明德冥思苦想,欲一鸣惊人之时,苏玉荣嫣然一笑:“少侠说的是!”

卷起长袖,提起一只毛笔,轻抖雪白的手腕,写下一首绝句。

柯明德脸色一僵:“丢穿越者的脸了。”

“如何?”

柯明德读了两遍,也不知是苏玉荣自己写的,还是前人所作诗篇,担心露怯,随意夸奖几句。

“苏姑娘,我听船工说,已经靠近临峡,马上就要停船。”

苏玉荣将画递给子露,菱香端过来一盆温水,服侍她洗手。

“不错,傍晚大约能至,叶少侠若不嫌弃,不妨随我天香门一起行走,在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恭敬不如从命!”

柯明德欣然答应。

一路赶来,柯明德已经见识了搭乘大船的方便,沿途关卡、匪盗皆不敢轻触胡须,补给食物,也都有专人负责。

不多时,午餐已经备好,那条大鲤鱼,被做成十多道菜,十分鲜美。

下午,柯明德无心修炼,站在船头,欣赏浩渺江景。

经过几日用工,魔种已经清理五成,进度超出他的预料,在不断的交锋中,精神力得到磨砺锻炼,增长很快,驱除魔种的速度也提高不少,剩余一半魔种,花不了十天。

内气修为也有进展,更加接近真气的性质,维拉的本事也水涨船高,但仍不能白日显形,驱役物体。

“这灵气,又有什么作用呢?”

空气清爽,柯明德却有些疑惑,几日的航船,能够清晰感受到环境变得灵秀,灵气愈来愈充足,但是对于武功,毫无影响。

“灵气越充裕的地方,武道越为昌盛,其中必有联系,就像托泰世界,魔力孕育魔法文明,只是,这灵气,到底和武道有什么联系?”

柯明德沉思,忽然想起白骨珠内的符文,想起雷万春曾用过的符箓。

“似乎不是,妙玉和尚也是利用真气催动白骨念珠,辟邪符上,也只是精纯的真气,都与灵气不沾边。”

“或许,灵气对于人体的作用是长期、缓慢的,能够提高资质?”

柯明德趴在船边,观察水中的鱼群。

溯游而上,水中的鱼类越发肥壮,同样的物种,上下游都有差异,例如中午吃的大鲤鱼,一米多长,在这一片河段比比皆是。

柯明德开启扫描,观察水下的生物,一头头脸盆大小的乌龟,一只只巨大的螃蟹,令人惊叹。

“这螃蟹,可真肥!”

柯明德咽了咽口水。

“或许这就是灵气的作用,水产的体型都变大许多。”

“看!鼍龙!”

有人高声大喊,是一名水手,正在调节船帆。

船舱中的人蜂拥而出,挤到甲板上,观看鼍龙。

柯明德望去,在船头前方几百米处,漂浮着一头巨鳄,扭动身躯,正在狩猎,张开血盆大口,左右摆动,咬住一条两米长的大鱼。

鼍龙就是鳄鱼,眼前这条鼍龙,体长十米,披鳞戴甲,十分狰狞,在水中游动,就像是一条蛟龙。

“船东,快把船开过去!”

苏玉荣吩咐。

这鼍龙十分少见,尤其是这么大的,百年难得一遇,船东操持水上买卖多年,从未见过,连忙把船驾过去。

“师妹,这鼍龙生的这么大,至少也活了百年,龙血纯阳,筋骨鳞甲,具是良药,如果捉了它,练出些龙血纯阳丹,对于修为,可是大有助益。”

子露说道。

“不错,如果师妹你修炼到先天,在索家,未必不能宰执牛耳,反哺天香门,掌门殚精竭虑,不就是为的这些。”子琳附和。

“两位师姐说笑了,我天香门,已经几代没有人练成先天,不然也不会舍弃祖宗基业。”苏玉荣淡然道,心中却有些心动:“我若能练成先天,入主索家,如何不能做出一番大事业。”

船只逐渐靠近鼍龙,那鼍龙不躲不避,面对长二十米的木船,毫无惧意。

“你们看,这鼍龙已经长出龙须了!”

一名男子说道,他是苏玉荣的师兄,与其余三名气海境男弟子,一起护持大小姐的安危。

柯明德定睛细看,鳄鱼唇边,果然长出两条肉须:“鼍龙、鼍龙,难不成真的能够化龙?”

“天呐,这么大一条,只怕把我囫囵吞下,都填不饱肚子。”

菱香站在柯明德身边,抱着托尔,也伸出脑袋,看这条巨大的水怪。

“水下还有一条,比这个更大。”柯明德摸了摸她的头。

还有一条巨鳄,潜伏在水底,体长达到十一米,因为水深,看不到形体,却躲不过柯明德的眼睛。

“菱香,娶我弓箭来!”

苏玉荣下定决心。

菱香连忙跑回船舱,捧着一张雕花弓出来。

苏玉荣为弓上了弦,捻起一支精钢箭,张满弓,瞄准水中的鼍龙。

“中!”

利箭破空,正中鼍龙头顶,整个箭头刺入鳞甲。

“好剑术!”

“大小姐神射!”

众人交口称赞,马屁如云。

柯明德却皱起眉头。

苏玉荣这一箭,又稳又重,用了破甲箭头,再加上一身浑厚内气,竟然只射穿鳄鱼的鳞甲,尚未伤其皮肉。

众人在船头欢呼,巨鳄却被激怒,调转庞大的身躯,向船只游来,身躯虽然庞大,却一点也不笨重,如离弦之箭。

“好畜生!一身龙血,定能助我突破真气!”

苏玉荣美目中异彩闪现,眨眼间又射出一箭。

鳄鱼靠近船身三米处,忽然腾跃而起,如蛟龙出水,石破天惊,腾空三米,飞到船头。

“啊呀!”

众人大惊,连连后退,只见鼍龙巨口咬在船帮上,一张巨口,如同血盆,几百只利齿,看得人脊背生寒。

咔嚓一声,厚实的木头,如饼干一般,被咬掉一人高一块。

激起的水花打湿一片甲板。

“小姐,这鼍龙厉害,我们还要不要杀它?”

有人问道。

“自然要杀!这条鼍龙如此厉害,其血必然精纯,炼成丹药,那还了得!”

苏玉荣回道,见弓箭不管用,将手中雕花弓递给菱香。

“四位师兄,还请下水,降服这条鼍龙,师妹我自会回禀家父,重赏几位师兄!”

苏玉荣转过身,对四名天香门男弟子说道。

如此国色天香的美人,有求于自己,众男弟子血脉喷张,但一看水下狰狞的巨鳄,立刻冷静下来。

“师妹,还是算了,等到了索家,什么名贵丹药没有。”

“不错,这鼍龙长这么大,实属不易,上天有好生之德,放它一条生路!”

苏玉荣鄙夷的看了一眼:“两位师姐,随我一起诛杀这条蛟龙!”

说罢,抽出一口利刃,纵身一跃,跳下船头。

“胆小鬼!”

两位女子啐了一口,也抽出宝剑,紧随其后。

水中巨鳄见有人跳下,直扑出水面,咬向苏玉荣。

这一口下去,只怕柳腰都要被咬成两截。

鳄鱼出水,捕杀猎物,极为迅捷,然而苏玉荣比它更快。

半空之中,叱咤一声,凭空挪移半米,避开利齿,同时一剑刺出,削掉一块鳞片。

“唉,师妹若是有所损伤,我们如何向掌门交代!”

四位男弟子哀叹一句,也拔剑跳下船头。

第三十二章 蝶舞翩跹步

水中刀光剑影,柯明德站在船头,看得津津有味。

“这凭空挪移,必定是极高明的轻身功夫,蝶舞翩跹步中,也有发力的法门!”

“那日我见妙玉和尚,踏水而行,已经高明至极,这几人虽然不及,但跳入水中,水不过膝,也十分厉害!”

柯明德养伤之余,也在揣摩轻身功夫,“蝶舞翩跹步”,就是他所知最精深的一门,得自县主府,乃是王室传承。

可惜船上空间狭小,无法练习,眼下见几人竭尽所长,腾挪躲闪,大有收益。

七人入水,将鳄鱼团团围住,你来我往,每剑伤害不高,但人多势众,占据上风。

可鳄鱼也不是吃素的,一条铁尾劈扫,几有鞭山之力。

但七人互相帮助,鼍龙攻来,两人互相借力,躲开攻击。

一些鳄鱼血流入水中,潜伏水下的那条巨鳄,有所察觉,尾巴一摆,扑出水面。

“小心!”

柯明德高声提醒,话音刚落,第二条巨鳄已经出水,掀起一道大浪。

“啊!”

一名男弟子躲闪不及,被咬中左腿,连忙运足内气,灌输到腿上,才没有被咬断。

“快救我!”

他忍不住痛苦,面孔扭曲到变形,瞬间失去了理智,丢下宝剑,将两只手伸入愕吻,想要将上下颚掰开。

利齿森森,扎破手掌,鲜血淋漓。

“师兄小心!”

众人瞪大眼睛,船上的菱香已经不敢再看,躲到柯明德身后。

活了百余岁,哪怕是冷血动物,都要成精,何况异界的鼍龙,受灵气滋润,还长出肉须来。

第一条巨鳄不管周围几人,硬吃几剑,扑过来,咬住男弟子的肩膀,两条巨鳄配合,向相反的方向使劲。

死亡翻滚。

生死一线,男弟子鼓动全身内气,用尽全身力量,对抗鼍龙。

他感觉整个人似乎都升华了,从未有一刻,这般接近真气境。

“真气!”

“真气!”

他嘶吼,声音含糊不清。

六柄利剑抓住机会,向鳄鱼头脸腹部刺去。

气海境武者有多强?

能一拳打穿墙壁,踢折碗口粗的树木,运足内气,斩金断铁,不在话下。

厚实的鳄鱼皮甲,也无法抵挡充满真气的利剑,身上立刻受伤。

伤痛与鲜血,更加激发两条鼍龙的凶性,十米长的身躯,从尾稍发力,经脊柱节节传导,到达男弟子身上,已经发挥到最大。

如同葛布撕扯,如同弹簧崩碎,如同皮鼓敲破,不知发出了一阵怎样的声音,男弟子的身躯,被撕扯成两节。

鲜血喷溅。

河水染得鲜红。

怎一个惨字了得!

“陆师兄!”

“陆师弟!”

苏玉荣哀恸的看了一眼,挺剑刺出,刺中略小些的鼍龙,刺瞎它的一只眼。

正要一鼓作气,将长剑插入其脑中,夺其性命,不料巨鳄闭住这只瞎眼,一扭头,用眼眶将剑刃锁住,一阵挣扎,几乎将长剑自苏玉荣手中夺下。

此刻水中,三男三女,一共六人,围攻两条十米长的巨鳄,鼍龙一阵翻腾,竟无人能近身。

鳄鱼是冷血动物,耐力上先天不如温血动物,但这两条鼍龙,不比地球上的远亲,经历一番大战,依旧生龙活虎。

而天香门六人,一面需要运用内气,使用轻功,一面作战,体力逐渐不支。

“回到船上!”

苏玉荣当机立断,准备撤退。

“大小姐你先走!”

苏玉荣也不推辞,踏波而起,就要登船。

那头瞎眼鼍龙,认出刺瞎自己的仇人,后发先至,跃出水面,撕咬向苏玉荣。

她不得已腾挪躲开,失去了上船的机会。

“小姐,接住!”

菱香不知道跑到那,找出一卷绳子,丢下一头,被一名男弟子抓住。

“子玉师妹,你先登船!”

将机会让给大小姐。

咔嚓!

在试图登船的过程中,两条鼍龙被引至船边,一记铁尾,竟把坚固的船身,抽出一个窟窿。

“糟糕!”

这六人显然杀不死两条巨鳄,又激怒了它们,必定会遭受报复,这两条鼍龙,智商也不低,如果拆坏了船,后果不堪设想。

几名武林高手,或许还能逃命,这些普通人,包括菱香,只怕难以在鼍龙的追杀下求生。

想到这里,柯明德拿定主意,趁人不注意,从空间镜里抽出黄金锏,一跃而下。

“鼍龙受死!”

六十斤重的黄金锏,挟劈山之威,如同一道金色霹雳,打向巨鳄头颅。

一锏下去,巨鳄头顶被砸出一个拳头大的血窟窿,鳞甲都被砸到肉里边去了。

受此重击,巨鳄一时间晕头转向,摸不着南北。

柯明德却暗自叫苦,拎着六十斤重的铁锏,咕咚一声。就要沉到水底。

连忙按照蝶舞翩跹步的诀窍,不断踩水,浮了起来,腰部以上露出水面。

受伤的鳄鱼,恰巧扑腾到他面前,柯明德眼前一亮,抓住一根骨刺,翻身骑到它背上。

“嘶!真硌得慌!”

鼍龙背上一溜尖刺,柯明德只好夹紧大腿,屁股悬空。

鳄鱼猛烈挣扎,柯明德抓住一根长角,稳住不动,黄金锏一下下砸到它脑袋上,打的头颅破碎,脑浆直冒。

巨鳄飘在水上不动,柯明德被它晃得晕头转向,拍了拍脑袋,踩水杀向另一条鳄鱼。

……

且说苏玉荣,左躲右闪,抓住菱香丢下来的绳子,刚要上去,就见柯明德提了一柄金光闪闪、奢华富贵的金锏,跳下船来,一下子就把一条鼍龙砸晕。

鼍龙有多厉害,苏玉荣心里清楚万分,皮糙肉厚,几乎刀枪不入,力大无穷,擦着碰着,就能让人筋断骨折,更兼行动灵敏迅捷,只有真气高手才能匹敌。

可眼前这个小子,来历不明,修为不高,区区气海境,几乎一棒子将鼍龙,砸晕过去。

“拖住这条鼍龙!”

她当机立断,放开绳子,并五名同门弟子,将另一头鼍龙围住。

在她期待的目光中,叶凡叶少侠,大发神威,一练三十多记重击,几乎将那头鼍龙的脑袋砸到稀烂。

……

“呔!受死!”

一阵剧烈运动,柯明德热血沸腾,几乎百脉具通,无意之中,竟然从水中提起身子,水不过膝,踏踏踏踏,溅起一串水花,挥铁锏,打向第二条鼍龙。

“吼!”

鼍龙痛呼一声,扭头反击,脑门上又受一锏,眼泪都被打出来。

此时它才发现,自己的同伴,已经翻起肚皮,直挺挺躺在水面上,四肢尾巴不时抽搐,还没有死透。

瞬间胆寒。

也不顾得自己被刺瞎的眼睛,更顾不得复仇,一个猛子扎入水中,几下摆尾,深潜水底。

水下作战与水面上绝不相同,人体的结构注定不如鳄鱼适应水下环境,柯明德也不追击,静静停在水面,仔细体会蝶舞翩跹步的妙处。

苏玉荣立刻换了一副脸色,温柔又恭敬:“叶少侠真是深藏不露,莫非已经练成真气?”

“还差得远!”

柯明德被打断体悟,回过神来:“还差得远,真气境能踏水而行,我只能做到水不过膝。”

“天纵奇才!天纵奇才!”苏玉荣心中暗道:“若不夭折,他日定能搅动风云,值得结交。”

“这次多亏叶少侠援手,妾身在此谢过少侠!”

苏玉荣婀娜多姿,踩水走到柯明德身边,施了一礼。

经过一番水战,脸上的脂粉被洗掉,依旧娇艳如花。

“只是陆师兄……”

她的脸色说变就变,眼角垂泪。

“节哀顺变。”

陆师兄的残体被找到,浮在水面上,但缺少一条腿和一半胯骨,脊椎也扭成麻花,惨不忍睹。

死去的鼍龙重两千斤,用几条缆绳绑住,十余人一起用力,才拖到船上。

“陆师兄为保护我而死,我定会回禀父亲,厚葬于他,照顾好他的妻儿。”

“这条鼍龙,叶少侠出力最多,算作少侠您的斩获,我天香门将它买下,折算成金钱,到岸上再付给少侠。”

其余几名天香门弟子,脸色略有不甘,但也没说什么,足见苏玉荣威信。

“在下冒昧登船,已是叨扰至极,更何况几位师兄师姐,同样出了大力,这条鼍龙,权当这些天的船资。”

柯明德婉言谢绝。

“既然如此,等练出纯阳龙血丸,我做主,送予少侠一些。”

苏玉荣道,心中暗自点头:“年纪轻轻,武艺高强,举止有度,懂得进退,前途无量!”

第三十三章 白玉缎香膏

来不及哀悼死去的陆师兄。

天香门众人找出容器,盛接鼍龙鲜血,船工们急于修补船舱的破洞。

子琳脸色悲戚,心中一缕仇恨丝丝缕缕,开始滋生。

“他为何不早出手?害陆师兄枉死!”

阴谋诡计,开始酝酿,

柯明德明察秋毫。冷眼旁观,子琳心中刚生出一丝恶意,便被他所察觉。

“红尘泥淖,是非缠身,人心叵测!”

哀叹一声,用出暗示术。

几人刚经历一场大战,生死一线,内气消耗剧烈,气息不平,心灵不定,对于精神类法术一点抵抗力没有。

“该死,我怎么能这样想,叶少侠出手相助,已是救命之恩,怎可恩将仇报……”

子琳甩甩脑袋,对自己刚才的念头极为鄙弃。

其余人也都受到暗示术影响,对柯明德好感大增,三名男弟子,恨不能斩鸡头烧黄纸,结为异性兄弟,几名女侠也是如此,几欲以身相许。

这一招暗示术,用的恰到好处,出其不意,效果斐然。

无形之中,一场祸患消弭无形。

柯明德微微一笑,踱步到船尾,细细体悟蝶舞翩跹步的妙处。

这门轻功,施展出来,姿态优美,轻盈灵动,如蝶舞翩跹。

在施展的过程中,内气穿行刺激诸多穴位,非但能轻身提气,还能刺激身体潜能,让人超水平发挥,其中精妙之处,远胜封脉点穴手的点穴秘法,使用后,不会有丝毫后遗症,还能起到强化身体的作用。

练到高深之处,能够让人神轻如纸,踏水不湿履,能立足于荷花瓣上。

“建水只有十米深,虽然宽广,但也养不出这等凶猛的鼍龙,少侠可知其中奥妙?”

正在柯明德参悟轻功之时,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极为淡雅,吸入肺中,如同置身羊水,浑身得到滋润。

“不知,还请姑娘为我解惑。”

“前方就是临峡城,城南三十里,便是百恶峡。”

“风浪湍急,重峦叠嶂,十八里宽的建水,在此处收到八百多米宽,惊涛拍浪,九曲百折,无船能行,最为凶险。”

“百恶峡有百恶,一为恶水,二为恶山,三为恶瘴,四为恶兽。”

“这些鼍龙,就生活在百恶峡中,与巨浪相磨,鳞甲坚如钢铁,百毒不侵,其血纯阳;以山中猿猴、山羊,水中大鱼为食。”

“这两条鼍龙,应该是无意中被湍流冲出百恶峡,才被我等发现。”

柯明德点点头,听他们所言,鼍龙浑身是宝,极为少见,十分珍贵,原来生活在这种凶险的地方。

“姑娘熏得是什么香?”嗅了一会香气,柯明德觉得浑身舒适,好奇的询问。

苏玉荣嫣然一笑,伸手到腰间,解下一个香囊,递到柯明德手中。

香囊是一个金属球,荔枝大小,鎏金铜球。上下分为两半,用金钮扣住,上面结着千千结,下垂流苏璎珞。

香球处处镂空,雕琢出凤凰、竹叶的图案,巧夺天工。

扭开铜扣,将香球打开,里面是两层同心圆环,同轴相连,中间托着一只金莲盂,合上香球,无论怎么晃动,金莲盂始终朝上,不虞香料倾撒。

金莲盂中盛着一些白色的膏状体,散发出一阵清香。

“这是白玉缎香膏,乃是我天香门秘传,最能恢复伤势,温养身体。”

“咦,怎么没有香味了?”柯明德把荔枝凤纹鎏金香囊放到鼻尖,仔细嗅了嗅,皱眉道。

“这香膏的用法不比寻常,用我天香门真气催发,效果绝佳,寻常真气也可,内气更差一筹,最为下等的方法,便是将它点燃。”

“不过用内气催发,这一盂香膏,能用一日,用火灼烧,只能用半个多时辰。”

她说着,伸出素手,在香球上轻轻一点,香味再次弥漫出来。

“匪夷所思!”柯明德赞不绝口:“在下孤陋寡闻,竟不知天香门有这等宝物。”

苏玉荣掩口轻笑:“这白玉缎香膏,在我门中,也极为珍贵,我身为掌门之女,才能破例用上一些,外人少有知晓。”

“叶少侠若是喜欢,这只香囊便赠与少侠,我房中还有半块白玉缎香膏,待会差菱香,予你送去。”

香囊是女子的贴身物件,无论在那个世界,用于赠礼,都蕴含各种心意,而苏玉荣即将出嫁,柯明德怎能收下,连番推辞。

“叶少侠于我有救命之恩,却连一些礼物都不收下,莫非是嫌弃于我?”

“不敢当,苏小姐吉人自有天相,叶某即便不出手,小姐也能全身而退,如何当不起救命之恩四个字!”

“叶少侠怎知,我在水中吓得手软脚软,若非少侠搭救……”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柯明德只好收下。

随着航行,水面不断变窄,水流加急,船速越来越慢,终于在傍晚时分,停靠在临峡的港口。

相较于温暖的北方,此处已经满是落叶,远处山峦,红黄鲜艳,如同火烧,港口繁忙,人来人往。

临峡城是南北通衢,建水至此不能行船,南北商客,皆在此中转,天南地北,各式风味汇聚一处,衣食住行,各式风俗,五花八门。

船只进港,船东找到港口的掮客,租下几辆牛车,搬运货物。

天香门几名弟子看管货物装卸,苏玉荣邀柯明德下船走动,见识此处的特色。

港口码头,鱼龙混杂,扒手骗子,比比皆是,混迹江湖,早就练出一副火眼金睛,知道什么人招惹不得。

苏玉荣一身打扮,举手投足,无不表明,这是出身名门的年轻高手,年轻气盛,最好打抱不平,招惹不得。

“这是什么东西,味道怎么这么臭?”

路过一家路边摊贩,一股恶臭传来,苏玉荣掩鼻就要离开。

“师妹,这才是临峡真正的特色,不去见识见识?”

子露说道,她曾在临峡住过一段时间,对这里十分了解。

挤进人群,看见棚户下,支着一口油锅,旁边放着一口半人高的酱缸,用铜勺舀出一大勺酱,沾到手上一些芝麻油,将酱捏成一个个薄片,丢到油锅,嘶嘶冒泡,同时散发出臭味。

另一个伙计用漏勺将炸好的酱饼捞出,放到木碟中,端给一旁的客人。

客人们丝毫不嫌弃臭味,就着刚出锅的白面条,三两口吃完一块酱饼。

柯明德买下几块,放到口中品尝,只觉得满口喷香,食欲大振。

“不错,你也尝尝。”

柯明德把碟子退到苏玉荣面前,一面说着,又捏起一块。

托尔看他吃的香甜,跳到长凳上,扒拉他的衣服。

苏玉荣按耐不住好奇,小尝一口,美目圆睁。

子露在一边介绍:

“临峡号称天下酱乡,客旅商人,来往不绝,长途旅程中,酱不易变质,最受喜爱,天南地北的酱,都在临峡汇聚。”

“恰巧此处温湿宜人,最合适作酱,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天下闻名的酱乡。”

“甜酱、麻酱、香酱、辣酱、肉酱、果酱、鱼酱……各种酱类,应有尽有,种种吃法,一应俱全。”

“这酥酱饼,就是其中一种。”

子露话还没说完,一叠酥酱饼已经被吃干净,苏玉荣这才觉得又咸又渴,又在子露的引领下,买了一些恶峡酸汁,滋味独特,大开眼界。

游览回来,船上的货物已经装好,装了几大车香料,以及一车鼍龙尸体,引人注目。

车队进城,在一家叫做“天香居”的馆舍停下。

这是天香门在临峡的产业。

“侄女下了船,怎么也不差人告知于我。”一名男子迎了出来,肥肥胖胖,身穿绫罗绸缎,一脸福相,正是天香居的管事,苏玉荣的师叔。

“师叔忙于商务,玉容怎好打扰。”

船傍晚入港,此时天色已经全黑,来不及准备席宴,再加上一路舟车劳顿,草草安排,众人都进入客房休息。

柯明德盘膝打坐,屋子中间放着一个小火炉,炉上是一个瓦釜,里面盛放一些粉末状的香料,在火焰的炙烤下,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呼吸着香气,内气运转比以往活泼的多,修炼更加迅速。

这是天香门的秘制香料,能够辅助修炼,一两香,一两金,有价无市。

据今日苏玉荣介绍,天香门真正闻名于世的,乃是天香百灵膏,可内服外用,治疗伤患,熏香使用,辅助修炼,极为不凡。

只是材料太过珍贵,每年仅能产出几两。

“对了,天香门应该会有养魂香,明日问上一问,也好帮助维拉修炼。”

看了一眼漂浮在空气中的维拉,柯明德闭上双眼,一道白气从鼻中吹出。

第三十四章 百恶峡

窗外熙熙攘攘闹成一片。

柯明德换好衣服,推开门,走出院内。

“听说苏侄女昨天晚上到了?我特意起了个大早,来看看我索家日后的儿媳妇!”

大嗓门高声叫唤,走进院子一个昂藏大汉。

“咦?这是鼍龙?”

院子中间,几人正在拾掇这条十米长的鼍龙,仰肚朝上,甲壳已经被剥下,正在鳄鱼皮也被剥了小半。

“见过索六爷!”

管事听到声音,急急忙忙出来迎接。

“索六爷,您来的正好,厨房正在准备酒菜,快快里面请!”

“不必客套!”

来人膀大腰圆,自有一番威严,天气已经有几分寒冷,大汉却一身短打,赤着两条虬健的臂膀。

大汉摆摆手:

“这鼍龙是哪里捉的?你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

“这是昨日小姐带来的,在路上猎到,为此,一个弟子因此殉命。”

管事回道,左右张望,叫来一个丫鬟:

“快去请大小姐出来,索家六爷到了!”

索氏家学渊源,以武传家,索六爷算是不成器的,也有真气修为。

不一会,苏玉荣婷婷袅袅走了出来,浑身香气,珠翠满头。

“玉容见过六爷!”

“我叫做索宗彦,日后就是一家人,叫我六叔即可。”

索六爷伸手虚扶。

“侄女生得标志,倒是便宜了我家清骏。”

索清骏便是苏玉荣的未婚夫,今年才十六岁。

“这头鼍龙是侄女捉的?真是了不起!”

“六叔误会了,玉容可没有这么大本事,那日凶险万分,全靠叶少侠相助,才杀死这头鼍龙。”

“哦,哪位是叶少侠,还请侄女为六叔引荐一番。”

苏玉荣伸手一指。

“在下叶凡,见过索大侠!”

柯明德抱拳道。

“一表人才,长相不错。”索六爷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柯明德固然一身气海修为,算得上年轻俊杰,但在索六爷眼里,就算不了什么了。

不再理会柯明德,转过头,索六爷说道:

“明日初六,正适合出行,侄女今日收拾一下,明天动身。”

“这也太急了些……”

“嗯?”索六爷换了一副脸色:“苏侄女,作为长辈,六叔说几句体己话。”

“我索家家大业大,规矩森严,不比小门小派,长者说话,小辈要洗耳恭听。”

“我大哥大嫂最重规矩,嫁到我索家,就要好好相夫教子,不要抛头露面,更不能与外人来往,记住了吗?”

苏玉荣柔柔弱弱的点头:“谢六叔提点,玉容晓得了。”

下马威后,索六爷哈哈大笑两声:“刚才我言重了,侄女别往心里去,不过这头鼍龙珍贵,是要好好处置一番,这样吧,宽限几天,三日后出发!”

索六爷离去后,苏玉荣果然收敛许多,深居简出,疏远于柯明德。

柯明德不以为意,他本来就是一名过客,结伴一同赶路而已。

三日后,整顿车马,准备出发。

菱香给他送来一瓶三枚纯阳龙血丸,以鼍龙血为原料,匆忙赶工制成。

“小姐让我给你送来。”菱香说:“我听说索家公子,不是什么正经人物,才十六岁,就纳了两房小妾。”

菱香这几日,打听了许多索家的信息,一股脑都告诉柯明德。

“而且资质平庸,每天吃丹药像吃饭一样,才刚练到气海境。”

“不过索家的三小姐是真真正正的绝世奇才,在半年前突破先天,举世罕见!”

“什么!”柯明德大为惊讶:“索家三小姐多大年纪?”

“刚刚二十,名门大派,无数青年才俊,都盼着能够迎娶她。”

菱香一脸向往,憧憬不已。

“她是从娘胎里就开始修炼?不会是修炼的魔功吧?”

柯明德一路走来,深知修炼内功的辛苦,他有生命之水这个外挂,从不缺补品,尚需要日日苦练,才摸着真气境的边。

而且,他所见过得真气高手只有两人,雷万春、索六爷,都是五六十岁,最天才的,还要属妙玉和尚,修炼驭鬼驱神功,真气想要多少就有多少,身兼数门绝世武功,都练到真气境巅峰,只是被先天关卡拦住,不得寸进。

“怎么可能,索家老祖是正气盟元老,武道大宗师,人仙一般的人物,亲自教授三小姐,怎么会修炼魔功。”

武道五重,气息、行气、气海、真气,以及最后的先天。

先天之上,就已经超越了凡人,踏上仙途,号称人仙,能服气辟谷,寿元大增。

每一尊人仙高手,都代表这个世界的巅峰武力,全天下的人仙高手加起来,都不超过十个。

菱香离开,柯明德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人仙,不知可得长生否。”

“天下英雄,何其多也,我不过是走运得到超级打印机,开启修炼之路,资源充足。”

“真正变强,还是要靠自己!”

捏出一枚龙血丸,还带有一丝血腥气,丢到嘴里,嚼碎咽下,像吃糖豆一样。

“这几天牙齿有些活动,是修炼玄天无极玉骨真章的缘故?”

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浑身骨骼强度更上一层楼,力量变得更强,只是牙齿开始活动,让他有些担心。

“是要换牙吗?”

“如果身体练出毛病,还要往托泰世界走一遭,用魔法治疗。”

收拾妥帖,大队人马出城,已经是日上三竿。

一共二十多人,索六爷带着四名索家弟子,苏玉荣主仆二人,管事与十余名弟子护送,以及柯明德这个路人。

苏玉荣准备了许多香料,作为嫁妆,其貌不扬,但是价值万金,重量也极轻,携带方便。

至于其他陪嫁物件,都要到庆国置办。

正午时分,已经赶到百恶峡,水声滔滔,震耳欲聋,峡谷水汽弥漫,看不清楚百米外的情形。

悬崖峭壁,犬牙差互,高猿长啸,巉岩上站着山羊,如果不考虑通过,真是人间奇景。

牛车进不了山道,被赶回临峡,箱包货物背在背上,徒步走进百恶峡中。

“我们快些,今晚赶到灵隐寺,歇息一晚。”

索六爷动用真气,大声呼喊,才让每个人都听到。

山峰林立,小道在山壁上凿开,只有一米宽,十分难走,另一侧即是呼啸的建水,人只要掉下去,就会被冲走,撞到岩壁上,粉身碎骨。

“多亏跟着他们一起行动,如果我独自进山,即使有扫描,也会在群山中迷失方向。”

队伍排成一条长龙,用一根长绳串在一起,柯明德缀在最后,一面慢慢行走,一面暗自运功,修炼真气。

真气呼出,灌输进胸口的星灵宝钻,徘徊一圈,复而回返体内。

这是他前日参悟出的妙法,这样一来,无论白天黑夜,都能将内气转化成真气,效率提高一倍。

“这样一来,大约三年,就可炼成真气。”

托尔趴在他肩头,好奇的看着峡谷景象,不时抬头叫唤几声,似乎与猿啼呼应。

过了晌午,队伍停下歇息一会。

路途虽然难走,但这些人,除了菱香,皆有武艺在身,穿行山道,不在话下。

菱香自有人照顾,无需他操心。

峡谷之中浪花飞溅,极为湿润,衣衫上已经打湿一片,包袱里的食物变得潮湿,尤其是当做干粮的炸酱饼,失去了酥香,变得咸涩。

趁人不注意,喝下两口生命之水,当做餐饭。

用生命之水代替吃饭,别有好处,能够免除排泄的麻烦,只是不能满足口腹之欲,只能说,有得必有失。

歇息片刻,队伍再次出发,下午时分,来到一座铁索桥,横弋峡谷两侧。

索桥长两百米,伸入到雾气之中,看不真切对面的景象。

两根铁索,小儿臂粗细,锈迹斑斑,中间距离一米,每隔半米,就铺设一块木板。

木板在潮湿的环境中,已经发霉,有些长出了青苔,十分滑脚。

两根铁索上方,是两条麻绳,充当扶手。

“这座索桥,是灵隐寺的大师们搭建,方便来往行人,如果没有这条索桥,要绕行六十多里的山路。”

“灵隐寺的大师是真正的高僧,每天都要检查这条索桥,换掉朽坏的木板,修修补补。”

有人为柯明德解释。

索桥承受不住太大的重量,两人一组,慢慢穿过,等完全过去,已经花了半个小时。

峡谷之中,天色黑的特别早,在天黑之前,众人赶到了一座简陋的寺庙。

第三十五章 阻路

这是百恶峡少有的平坦地面,被人收拾的工工整整,建造了五间瓦房,没有院墙,开辟出三块小小的菜田。

最大最开阔的建筑,是一座佛堂,供奉着几尊木雕的塑像,雕刻技艺粗犷,一点也不细腻,却把菩萨慈悲、金刚怒目的形象生动表现出来。

佛像前没有香烛供奉,只有几个蒲团,五名僧人正在参禅打坐,三十人进入寺庙,声音嘈杂,五个和尚稳坐不动。

“都小声些,不要惊扰了几位大师。”

这些和尚,修筑了这些索桥,方便不知道多少行人,深受尊敬。

索六爷提了几袋米面,放在佛堂屋檐下。

来往行人,大多会带一些粮食,赠送给灵隐寺的和尚,以示感激。

天色一暗,气温立刻降下来,山间湿润,没有干燥的木柴,如果没有蔽身之地,一夜难熬得紧。

好在灵隐寺有两间客房,是这些和尚,专门为来往行人搭建。

客房门口挂着一对楹联:“进来都是有缘客,归去何须别看山”。

门楣上刻着四个字:“方便之门”

客房中,用木板搭建了一个大通铺,没有被褥。

男女有别,但这两间客房着实狭小,菱香支起几根木棍,用绸布挂上,隔出一个小间,其余男子,挤在大通铺上。

奔波一日,脱下鞋袜,房间里顿时弥漫出一股酸馊的臭味,让人作呕。

柯明德连忙走到外间,通风透气。

峡谷水汽蒸腾,抬头看,是一块丝绸似的薄云,被满天星月照得泛白。

灵隐寺里没有灯火,漆黑一片,但借着隐隐月光,柯明德行动自如。

到寺外游荡一圈,高峡流水,心旷神怡。

返回灵隐寺,五位和尚还在念经,声音汇到一处,顿挫有致。

柯明德悄悄迈入佛堂。

佛前有一盏油灯,五个光头锃光瓦亮。

这些出家的和尚,剃度之后,都要修炼一门功夫,如佛门铁头功,练成之后,从此头发不生,免去剃发的麻烦。

从和尚身边绕过,站在佛像前。

塑像半人高,结跏跌坐,顶上是一座宝幢,四面垂下珠串,手中执一木轮,双眼低垂,满面慈悲。

佛像两侧有两座护法金刚像,一金刚手执降魔杵,足踏恶鬼,一金刚执一对金拔,怒目四方。

“南无法界光明觉菩萨”

佛像上刻着菩萨的名称,桌前有一盏铜油灯,亮起豆大一点火光。

这是灵隐寺唯一的光亮。

“不对,这是一件宝物!”

站在灯前,柯明德忽然感觉心平气和,一身轻松,精神海中魔种的影响变得极为微弱。

二话不说,先把油灯扫描下来,在将它端起,仔细打量。

油灯高五寸,如同一朵莲花,里面装了浅浅一碟香油,一根棉线插在里面,造型古朴,已经滋生出铜绿,用力擦拭两下,铜绿顽固不掉,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缓缓注入一丝内气,却发觉早有一道醇厚的真气盘踞其中,将柯明德内气震出。

惊鸿一瞥,油灯里是一道道的符文,风格与白骨珠中不同,但同样精密复杂。

“施主,这是敝寺唯一一盏灯。”

和尚们不知什么时候结束了晚课。

为首的老和尚站起身,走到柯明德身边。

“是在下冒昧了。”柯明德连忙放下油灯:“我刚刚注入一丝内气,发现这油灯……”

“这盏油灯已经传承千年,算是一宗佛宝,能够祛除心魔,令人心生宁静。”

“油灯里的那些符文是?”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懂行的,柯明德问出心中的疑惑。

“此乃佛门禁法,与道门云禁类似,可惜早已失传。”

老和尚说道:“如今凡间,早已见不到禁法的踪迹,只余一些古代留传下的法器。”

“在下对这些法器极为好奇,还请法师解惑。”

“老衲自幼长在灵隐寺,那里会知道这些。”

老和尚摇摇头,柯明德紧盯他的双眼,想要判断出是真话假话。

可惜老和尚修为深厚,是真气境界的高手,他的测谎术无效。

“在下叶凡,不知大师法号。”

柯明德放过这一茬,天意四时锏中也有一些符文,想必五雷派会有相关资料。

“老衲普济。”

“大师今年高寿?”柯明德见他眉毛胡须皆白,依旧健康有力,出言询问。

“虚度九十六载光阴。”

老和尚理了理胡须:“有件事忘了告诉施主,前方十里处,有人堵住山道,不能通行,还请叶施主转告诸位。”

“竟有此事?我这就转告大家。”柯明德施了一礼,转身离开佛堂。

客房芬芳一片,压下脚臭味,是天香门弟子点燃了一些香料,还能驱虫。

“索大侠,灵隐寺普济大师说,前方有人堵住山路,不能通行。”

“什么?我去问个清楚。”索六爷豁然站起,走向佛堂。

苏玉荣也听到,跟在他后面。

“普济大师,前方有人堵路?我十日前经过时,尚且一路畅通。”

“五日前,有人一行十余人的商队,从此南下,只有三个返回,说有武林高手拦路,不能通行。”

普济解释道。

“武林高手?有几人?什么修为?”

“老衲亦不清楚。”

“我倒要看看,什么人,敢挡我索家的路。”

索六爷狞笑几声,转身离去。

“普济大师,佛前不供奉香烛吗?”苏玉荣问道。

“百恶峡中,无有香烛。”

“恰巧在下带了些香料,菱香,去取一些香来。”

“谢施主美意,佛曰: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老衲拜佛,不用香烛。”

老和尚拒绝。

柯明德钦佩不已。

这些和尚,在百恶峡苦修,几乎独立世外,忍受饥饿。寂寞等种种恶劣环境,真是了不起。

夜晚俶忽过去,柯明德也结束了整晚的修炼。

由于有两名真气高手,担心被看出意外,维拉一直藏在星灵宝钻中。

天蒙蒙亮,吃过干粮,走上山路。

百米之外外,一人盘坐在狭窄的山道中,赭红衣袍,极为显眼。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将小路堵得严严实实。

“什么人,为何在此阻路?”索六爷大喝一声。

“快快回去,莫要送死,十日后再过路!”红袍人回应。

“什么杂毛东西?敢档你索爷爷的路!”

索六爷怒不可遏,擎一柄青钢剑,怒气冲冲,走上前去。

“原来是个真气高手,怪不得这么嚣张,不过索六爷我可不怕,还不速速让开。”

红袍人见索宗彦也是真气高手,脸色微变,但态度丝毫不软:“退出百恶峡,放你们一条生路,十日后,我自会离开。”

“我若是现在就要过去呢?”

索六爷踏前一步,目漏凶光。

“由不得你!”

红袍人站起来,厉啸一声,直穿云霄。

“装神弄鬼。”

索六爷冷笑一声,提剑杀了上去。

红袍人是一名老叟,使一柄剔骨弯刀,出手狠辣。

“化血功?剔骨刀法?你是化血门的人?”

过手几招,索六爷察觉到对方真气阴毒无比,引得自己血脉沸腾。

“不错,识相就早早退去,不要枉送了性命。”红袍老叟道。

“我正气盟索氏何曾畏惧过魔道妖人,这是天柱之北,不是你魔教的地盘!”

天下格局,以天柱山为界,北方归属正道,修炼魔功的人寥寥无几,南方则是魔教的地盘,化血门、白骨门、五鬼门,皆发源于南方,时常杀人练功,民不聊生。

南方的诸侯国,与魔道门派勾结在一起,割据一方,与北方对抗。

化血门即是魔道大派,修炼化血魔功,能够使用鲜血,增加修为,最为速成,只是炼成的化血真气十分驳杂,难以突破先天。

“索大侠小心!他有帮手!”

柯明德忽然大喊,通过扫描,他看到一人从远处奔来,身穿紫袍,兔起鹘落,顷刻间就已经赶至。

“师弟助我!”

红袍老叟大喊一声。

紫袍老叟腾空而起,一个筋斗,翻到索六爷背后。

山道狭窄,前后夹击,面对两名真气高手,纵然家学渊源,索六爷也落入下风。

好在这两个魔道高手年老体衰,不复当年之勇,才堪堪支撑得住。

“随我相助索大侠,谁脚程快,速速前往灵隐寺请普济大师相助!”

“武功低微的都退后,气海境以上的人随我一起上!”

顷刻之间判断形势,若不出手,索宗彦早晚战败身死,这两名真气高手轻功精熟,跑得飞快,如果追杀,谁也逃不了。

“可惜人多眼杂,不然我在背后放冷枪,轻而易举就能除掉这二人。”

感慨一番,柯明德掣黄金锏冲上去。

索家与天香门的气海高手,紧随其后,只是道路狭窄,施展不开,只好躲在后面干瞪眼。

三十人的队伍,大多都只是粗通武艺的人,被当做脚夫,背负货物,算上柯明德,只有十一人有气海境修为。

气海境以下,接不住真气境高手一招,根本无用。

“稀松平常。”

柯明德与紫袍老叟战在一团,心中冒出这一个念头。

第三十六章 至阳朱果

与妙玉和尚战斗时,柯明德毫无还手之力,不过一个月,应对另一个真气高手,就已经有势均力敌的意思,甚至稍占上风。

固然,这几天柯明德进展不小,内气更加靠近真气,筋骨经受修炼,更加强壮,轻功、武艺都有提高,但这紫袍人的水准,与妙玉相比,相差甚远。

要知道,妙玉修炼无相白骨道,又身兼多门绝世功法,更加上他是魔僧无相调教出来的,谁人能比。

魔僧无相是什么人?人仙高手,威风赫赫、惊才艳艳,纵横天下两百余年,无人能够制服。

“弱,比妙玉弱多了!”

紫袍老叟有苦难言。

他今年七十岁,早不复盛年,身体日益衰微,再加上身中血毒,一身实力,只能用出八成。

他与那名红袍老叟是亲兄弟,出身富贵,后因家破人亡,一同拜入化血门,修炼化血魔功。

化血魔功,依靠鲜血修炼,就好像服用灵丹妙药,进度极快。

越是强大的生命,鲜血的作用越好,武道有成的人类,鲜血是最上等的补品。

他二人坏事作尽,杀人取血,修炼魔功,很快就在江湖崭露头角,复了灭门之仇。

可惜,魔道之中,真传功法只掌握在门阀手里,等闲弟子只能修炼最下等的化血魔功。

如果按部就班的修炼,每天喝几两血,倒是不成问题,最多真气虚浮,没有大问题。只是他二人为仇恨蒙蔽了双眼,受够了弱小的痛苦,变得丧心病狂,那一天都要杀上两三个人,几乎引起公愤。

好在他俩炼成一手毒功,足以自保,才没被江湖大侠斩妖除魔。

他两个肆无忌惮的杀人修炼,恶果很快显现,练出的化血真气带有血毒,不但阻碍进一步的修炼,还危害到他二人的性命。

如果能够得到化血门的真传,无论是化血抽髓大法、炼血魔功、还是种种其它秘术、解毒丹药,都能够接触血毒的危害。

他二人如果聪明绝顶,创出一些秘术,或是突破先天,都不会被血毒弄得焦头烂额。

不得已,只好投身一位魔道大佬手下,充当其牛头狗,丧失自由,才能每月获得一些秘制丹药,保住性命。

前些日子,兄弟二人忽然得到消息,百恶峡中长出一株至阳朱果,刚好能够解除血毒,兴奋不已,连忙赶过来寻找。

可惜至阳朱果未曾成熟,兄弟二人只好蹲守山道两侧,将这一株灵药守住。

“等灵果成熟,我们就解除血毒,脱离大佬的掌控,隐姓埋名,你我已经七十岁,趁着身体还能用,也该享享福,开枝散叶,传承血脉了。”

两人如是想。

……

紫袍人初见索六爷,不屑一顾,他闯荡江湖,什么大风大浪,什么英雄豪杰没见过。索家名头虽响,又有甚么用?

只有一名真气高手,如何敌得过他兄弟二人。

“有暗器的用暗器,没暗器的丢石头打他!”

一群咸鱼站在柯明德身后,根本插不上手,但这场战斗又关乎自家性命,不能在身后安心喊六,必须出手相助。

有人机灵,大喊一声,丢出一支梅花镖,其余人受到启发捡起一些石块,向紫袍人打去。

暗器、石块夹杂在一起,如同雨下,之中灌输内气,打在人身上,不必挨一拳要轻。

“雕虫小技!”

紫袍人冷哼一声,袖袍一展,真气充盈,鼓鼓囊囊,将暗器全部挡住。

此乃铁袖功,流传颇广的一门武功,用真气加持衣物,能够抵挡箭矢飞蝗,打在人身上,也如同软鞭,胜在无需武器,使用极其方便,只要练成真气,大多都会学上这一门武艺。

除此之外还有破衲功,更加精妙的袈裟伏魔功、流云水袖等武学,大同小异。

一波暗器没有造成丝毫影响,紫袍老叟几十年的江湖经验摆在这,一面应对暗器,一面迎战柯明德,守得滴水不漏。

见久战不下,柯明德暗暗心焦,相比这些老江湖,他的内气数量要少很多,肯定不如对面耐久战,不禁抽出一丝心神,观察周围,寻找战机。

“不对,这两个老头都是魔道人物,怎么会老老实实正面交锋?还有拖延的迹象,莫非还有帮手?”

扫描一番,三千米内,并无帮手。

“到底有什么阴谋诡计?”

他见识过的魔道人物只有三个,蔡捕头自己修炼,不值一提;云昌县主暗中修炼蚀骨毒功,极为阴毒,一不小心,就会中招;妙玉和尚虽然托大,也趁夜间偷袭他。

足见这帮修炼魔功的,绝不是守规矩的人。

“不好,有毒!”

柯明德心生疑惑,检查一番,立刻发现玄机。

感觉血液升温,有些发烫,起初还以为是剧烈运动,此刻才察觉有异。

余光一扫,一旁丢暗器的人也都脸色烫红,尤其是苏玉荣,娇滴滴粉白的脸蛋,变得通红一片。

“小心他们下毒!”

柯明德连忙大喊。

众人闻之,连忙检查自身,不由脸色大变。

“我感觉我的血液都沸腾了!”

“这是什么毒?闻所未闻!”

“好阴险。”

红袍人哈哈大笑:

“我二人久居南方,你们却是没有听说过我等威风。”

紫袍人接话道:

“吾虽常年受血毒之苦,可也是一桩机缘,将血毒与魔功结合,钻研出一门烈血奇毒,无药可解。”

“中烈血奇毒,浑身如火烧,三日之内血液蒸干而死,除非有我等出手,收回毒素!”

两人吹嘘不止,烈血奇毒只是基于血毒,如果真的那么厉害,最先死的就是他两个,只是说出来吓唬这些对手,扰乱他们的心智。

“大家不要惊慌,我有天香门秘传,通犀九味香,能辟百毒!”

苏玉荣说道,从怀中取出一个纸包,倒出一些黑色粉末到掌心,运足内气,粉末无火自燃,散发出一股奇香。

苏玉荣一吹,香气飘向众人,柯明德吸上两口,立刻觉得舒服许多。

“该死!”

紫袍人破口大骂,他盘算好了,一时三刻,这些人就会中毒,变得浑身酥软,无法战斗,因此才只守不攻,拖延时间。

此时毒药被解,只能转守为攻。

“好机会!”

他动作一变,立刻被柯明德窥到破绽,黄金锏向左肩打去。

紫袍老叟不得不闪身避开,他的弯刀是轻兵器,招架不住六十斤重的黄金锏。

既有飞镖,又有金锏,他闪躲的空间不多,一时失误,被抓到机会,金锏带着厉啸,只是虚招。

柯明德松开左手,单手持锏,左手握一柄匕首,暗中捅出。

紫袍老叟伸手一拦,匕首正插入小臂,疼痛不已。

“喝!”

柯明德大喝一声,声如雷震,暗中又用上震慑术、惊吓术、恐惧术。

紫袍老叟怔住一瞬,生死立现。

金锏落下,脑门被砸出一个深坑,眼耳鼻口,丝丝鲜血流出。

转瞬之间,生死立判!

生死之战,一个失误,就代表了死亡。

观战放暗器的队友,还没反应过来,柯明德就已经提锏相助索六爷,留下一句散着热气的尸体,扑通倒下,跌落悬崖。

一个水花都没有溅起,被怒涛激流卷走。

“吾弟!”

红袍老叟大喊,声音哀恸。

他已经心生退意。

混迹江湖数十年,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年纪,这次为了获得至阳朱果,却葬送了兄弟的性命。

他想要离开,也不是那么容易,只要稍漏破绽,立刻就会毙命,紫袍老叟殷鉴不远。

留下来战斗?

拿手毒功不起作用,但一个索六爷就能与自己打个平手,何况对方还有帮手,迟早一死。

为今之计,只有冒死一搏,向死而生!

红袍老叟心一狠,一记懒驴打滚,躲开攻击,翻身跳下山崖。

岩壁十米高,十分潮湿,长满青苔,他身在半空,尖刀一插,刺入岩缝。

离激流只有三米,激起的水花打在裤脚。

十八里宽的建水,在百恶峡变成一束,足以想象,水有多深、多急,哪怕是鼍龙,都不敢露出水面,只能在深水,或者平缓的支流生存。

如今他半吊在岩壁上,上下不得,老命去了一半。

他突然有些后悔,还不如死战到底。

“搬石头砸死他!”

众人站在山道,小心翼翼向下看,只觉得头晕目眩,见红袍老叟吊在岩壁,没有掉下去,一个个开始出主意。

斩草除根,才是正理。

索六爷找出一块凸起的岩石,将真气注入宝剑,劈下人头大一块,运足力气,掷向红袍老叟。

一颗颗石头砸下,红袍老叟满头脸都是鲜血,连连求饶,声音被水声盖住。

终于坚持不住,被一颗石头砸下,跌入水中,打了个旋,消失不见。

“叶凡,叶少侠!真是好功夫!青年才俊,我索六你一条命!”

索六爷向柯明德施了一礼:“日后有事,尽管到索家找我索六,在所不辞!”

“六爷言重了,这么说来,我岂非也欠索六爷一条命?”

柯明德打趣,索六爷哈哈一笑,不再提救命之恩,但对他的态度大变,几乎把柯明德当做自己的同辈。

“叶少侠,玉容又欠了你一条命呢。”

苏玉荣见柯明德大发神威,能与真气高手媲美,同样改变态度,比在船上还要亲近。

“叶凡这样的人,江湖必有其一隅之地!”

虽然有通犀九味香驱毒,诸位还是各自运功服药,自我诊治。

正在修习,灵隐寺的大师赶来。

虽然没帮上忙,但也要承情,奉上一些黄金作为谢礼。

休息了一会,继续赶路。

“这是……至阳朱果?”

忽然有人大喊,指着岩壁上攀援的一株古藤。

第三十七章 名声败坏

古藤生长的郁郁葱葱,枝遒叶劲,高悬头顶,巴掌大的藤叶下长出几枚红滴滴的果实。

“哦?我看看!”

索六爷闻言,使出壁虎游墙功,呲呲溜溜爬上山岩。

“果然是至阳朱果,难怪那两个魔教妖人在此阻路。”

他从岩壁上跳下来,环顾四周,朗声说道:

“这上面有七枚朱果,我索家分三枚,天香门分两枚,叶贤弟分两枚,诸位可有异议?”

索六真气修为,在场武力第一,独斗一老叟,索家又是豪门,理应占住大头;柯明德的厉害众人皆有所见,独斗真气高手,不落下风,分两枚也是理所应当。

苏玉荣使用解毒香料,亦有功劳,其余人等,虽然没有出大力,但也壮了声势,为了安抚人心,也要分润一些好处。

“索六哥,这至阳朱果,是个什么东西?”

展露一番武艺,索六爷对柯明德极为热情,硬要以兄弟相称。

“贤弟有所不知,至阳朱果,乃是天地奇果,无根无源,无籽无核,可能长在树木上,长在野草、藤条、枯死的树木,天生地养,无法人为栽培。”

“至阳朱果长出来之前,会开出一朵小花,小花生长一整年,凋谢后,朱果逐渐长大,等到成熟,便会自然脱落,最多存在一炷香,就会化为泥土。”

“一枚朱果,抵得上三年的苦修,且不似丹药一般,含有杂质毒素。”

“这还是次要的,最珍贵的是,至阳朱果,能够拔出陈年旧疴,辟除百毒,滋养肉身,百年难得一见。”

“那两个老叟,想必就是等着果实成熟。”

索六爷解释一番,让柯明德大开眼界。

“真是闻所未闻,天下竟有如此奇物。”柯明德啧啧称奇。

“这有什么,家祖当年不懂一点武艺,误食一株紫盖灵芝,直接突破先天,脱胎换骨,最终修成人仙,开创我索家基业。”

索六爷对自己祖父的经历极为自豪。

他的祖父,如今已有一百五十岁,依然健在,是索家的根本,定海神针。

“简直是武侠小说的主角,气运盖世、洪福齐天!”柯明德心中暗想。

“为何那两个老叟,不摘下朱果,立刻服用,免得夜长梦多?”

“不等到完全成熟,就摘下朱果,那是暴殄天物,只有等它自然脱落,朱果中才能凝聚一道至阳之气,否则,只能补益气血,丧失种种灵效。”

“原来如此!”

将武功低的人驱赶回灵隐寺,其余人守在至阳朱果下,时刻紧盯,以防被鸟雀猿猴吃掉。

两日后,朱果上最后一丝青色褪去,鲜红欲滴。

一阵微风吹拂,枝丫轻摇,七枚朱果扑簌掉下。

“熟了!熟了!”

成熟的至阳朱果鸡蛋大小,果皮晶莹剔透,几乎透明,里面裹着朱红的汁液,拿在手中,像是灌水的气球。

“朱果无法存放,大家快吃。”

索六爷咬了一个小口,将汁液滋溜吸净,咂咂嘴,把果皮也吞下,当即盘膝打坐,炼化药力。

众人将朱果分食,柯明德也把两枚朱果吞下,丝毫不顾托尔可怜巴巴的小眼神。

“将朱果喂狗,太招摇了,托尔,等没人的时候我再给你打印。”

汁液甘甜,满口生香,没籽也没核,吃起来极为方便。

一股热意从胃中散发,柯明德连忙运功,将朱果灵气练成内气。

修炼完毕,自我审视一番,大喜过望。

“内气增长一成半,省却我两年的修炼。”

柯明德资质绝顶,又有生命之水,一年修炼,等于其他人三年苦功,这至阳朱果,效果更胜于生命之水。

“一枚朱果要1.4的能量,倒是不贵……”

有了朱果这一臂助,柯明德的修炼变得更加迅速。

吃完朱果,再次启程,这次柯明德时刻关注着山林,想要再找到一些奇珍异宝。

可惜全无发现。

以他的精神力,不足以将扫描的的内容全部辨认,只能一扫而过。更何况,天材地宝,如果遍地都是,那就算不上天材地宝了。

耗费五日,终于走出百恶峡,建水重新变得平缓,租了一艘航船,不过三日,已经到达庆国。

“想不到贤弟竟是五雷派的高徒,瞒得我好苦啊!”

“六哥赎罪,还请勿向外人言说。”

柯明德演练锏法,被索六爷看出路数,认出是五雷派的天意四时锏。

“小弟还有事,就不拜访索家了,我们在此别过!”

下了船,天香门与索六爷要回到索家,柯明德想要离开,继续南下,前往五雷派。

“贤弟说的什么话,已经到了家门口,再怎么说也要尽一尽地主之谊。”

“更何况,我侄子十日后就要办喜酒,正式迎娶苏小姐过门,叶贤弟何不吃过喜酒在启程。”

柯明德沉吟一番:“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他的魔种已经磨灭九成,仅差一丝,就能全部清除,不如专心修炼几日,彻底剪除隐患。

还有,一路上听闻索家三小姐的传闻,仰慕已久,趁此机会见识一下,好知道先天高手是什么样的存在。

索家三小姐名为索玉卿,今年二十一岁,便已经突破先天。

简直就是一个传奇,按从十二岁开始修炼,到如今不过九年,消息传出去,举世震惊。

“听闻索玉卿冰肌玉骨,才貌无双,真想见上一见。”

索氏家大业大,在城外建造一座坞堡,几乎是一座小城的规模。

按照当地的习俗,新娘子过门前,不能进索家坞堡,便安置到了一处别墅,柯明德因为随她一同前来,也不能提前进入坞堡。

“是我糊涂了,贤弟,你且住在这处别墅,十日后,我再好酒好菜招待你。”索六爷一拍脑瓜子,想起这件事,满怀歉意,将他安排到苏玉荣所住别墅。

“怎能如此,我随意找一家客栈,有七尺之塌即可安身。”柯明德觉得不妥,和新娘子住到一座别墅,非亲非故,不大合适。

“无妨无妨!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何况叶贤弟的为人,我放心得过!”

在别墅住下,柯明德深居简出,沉迷修炼,不可自拔。

倒是苏玉荣,时不时与他说些话,经常差菱香送来些点心、香料。

“叶大哥,你要的安魂香,小姐已经配好了,只是没有把它制成线香,用的时候,舀出一匙,放在烛火上炙烤。”

“还有,香料有些潮湿,等阴干了再用最好!”

菱香送来一方,木匣,重三斤,打开盖子,里面是一方香土。

“代我谢过大小姐。”

柯明德收起养魂香,看着正与托尔玩耍的菱香。

“你要随小姐一起嫁到索家,心里有什么打算?”

菱香立刻耷拉下脸:“叶大哥,我跟你说,你可不要告诉别人。”

“那索家的少爷,索清骏,名声差极了,我以前只听说,他十六岁就纳了两房小妾。”

“如今才知道,他的名声有多臭!”

“怎么个臭法?”柯明德好奇道。

“他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一共纳了六房妾室,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生在这样的家族,年初才勉强达到气海境的修为。”

“单单这样还算好,可他生性暴戾,尖酸刻薄,残忍无情,最初那两个小妾,已经被逼死,七八个私生子,连同他们的母亲,全被赶出坞堡,任其自生自灭。”

“小姐这些天总是唉声叹气,我也是,等陪嫁过去,可怎么办呀!”

菱香托着腮,叹气道,圆嘟嘟的小脸写满忧愁。

“你们也是命苦!”柯明德惋惜道,他又能有什么办法。

“你得修炼武功了,只有拥有实力,才能逃脱魔窟,掌握自己的命运。”

“你今年才十一岁,年纪还小,尽量避着点索家少爷,等学好武艺,说不定能够掌控自己的人生。”

柯明德出主意。

“可我陪嫁到索家,就不算天香门的人了,只能看小姐传不传我功法。”菱香苦着一张脸。

菱香是个好姑娘。

柯明德刚刚逃上天香门的船,菱香就给他送食物、洗衣服,自己却饿着肚子,心地善良,聪明伶俐。

“这就是封建社会么……”

柯明德摇摇头:

“你若不嫌弃,我先传授给你一门归元功,不是什么上乘功法,但打基础还是足用的,日后转修别的功法,也很容易。”

菱香一听,跪倒地上,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你这是作甚?”

“话本上都是这么说的,学到武功,要跪谢师恩。”

柯明德感慨万千,这个世界,阶级固化,上等人垄断知识、财富、资源,无数心怀不甘者在这道壁垒上碰的头破血流。

他想起无路学武,最终修炼魔功,陷入歧途的蔡捕头;家破人亡,投入魔教,却最终不得自由,沦为打手工具的朱紫二叟。

“我能得到超级打印机,是天大的福分,万万珍惜,借此机会,鱼跃成龙!”

收起杂念,柯明德一翻手,打印出一枚朱果,递给菱香。

“这是什么?”菱香不会武功,那日待在灵隐寺中,没见过至阳朱果的模样。

“不要问,也不要外传,快把它吃下去。”柯明德叮嘱道。

第三十八章 魏无忌

“真好吃,浑身暖洋洋的。”菱香嘬着手指。

“我这就告诉你归元功,你用心记好,虽然不是什么珍贵东西,最好不要外传。”

随后,柯明德将功法传授给菱香,用上暗示术,让她牢牢记在心里。

“你还没长成身体,每天修炼半个时辰即可,勿要贪图进境,以后多吃些饭,养足身体。”

“我记住了。”菱香点点头。

窗外忽然传来嘈杂的叫喊声。

“我是魏无忌,谁敢拦我!”

“魏少爷止步,别墅里住的是索家未过门的媳妇……”

“怎么回事?”柯明德皱起眉头,走出去查看。

“不是索清骏的女人,我魏无忌还不屑于来!”

闯入一名年轻人,身穿百褶袍,髭上留有短须,手里执一把纸扇,丝毫不顾深秋的寒气。

身前身后带着四名护卫,个个都有行气境的修为,拦住别墅的下人,任由魏无忌踏入索氏别墅的大门。

“滚开!”

魏无忌低喝一声,踢出两脚,两名守门的护卫飞出五米远,满地哀嚎,爬不起来。

“阁下何人?为何擅闯索家别墅?”

子琳闻得嘈杂,自后院走出。

“我乃魏无忌,快叫索清骏的女人出来!”

魏无忌四下扫视,见无人是真气修为,肆无忌惮,趾高气扬。

“他是魏家五公子,也是不学无术的,不过武功没有落下,是真气境高手。”

有下人向子琳介绍魏无忌的来历。

魏家是堪比索家的武林豪门,家族同为正气盟元老,人仙高手。

两家关系不是很好,摩擦不断,只是同为正气盟成员,相互还有节制。

“魏公子稍安勿躁,请里面用茶。”魏家势力超群,子琳是不敢得罪的,一面差人通知苏玉荣与索家,一面安抚魏无忌。

“只是我家小姐不日就要大婚,现在见外客,有些不妥,还请魏公子过些日子再来……”

见天香门的师兄妹过来,子琳松了口气。

魏无忌冷笑着吃茶,看都不看她一眼。

“放肆!”魏无忌的下人喝到。

“我家少爷什么身份?见你家小姐是抬举她,什么什么香门,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出来,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你才放肆!”一名天香门男弟子不堪折辱,以手按剑,踏前一步:“请你吃茶,是送你快走,什么魏家少爷,连这点礼数都不懂?”

这名男弟子见识过索家的实力,天不怕地不怕,自信有索家撑腰,说话毫不客气。

“哈哈哈哈!”魏无忌仰天大笑:“好胆色,就凭你这句话,要把舌头割掉!阿大,把他按住!”

一个下人立刻站出,要擒拿该弟子。

“我看谁敢!”男弟子横眉竖眼,锵锒拔出宝剑。

几名下人那里是他的对手,剑花一抖,三两下就被逼退。

“敢在我面前拔剑!”魏无忌茶盏一摔,站起了身,踱步走到男弟子面前。

真气高手的威势一股脑放出,客厅犹如刮过一阵寒风。

“魏公子息怒……”子琳连忙道,手却放在腰间,随时能拔剑而出。

“果然是小地方的人,真是无知无畏。”魏无忌冷着一张脸,毫不理睬。

他忽然一甩手,长袖灌注真气,犹如铁砂,抽向男弟子的脸。

男弟子挥剑抵挡,刺向他的袖袍。

这个男弟子心里还有些分寸,知道对方身世不凡。

然而只是一下,手腕被袖袍抽中,半边膀子都酸痛不止,拿不住长剑。

“放了我师兄!”

同门弟子立刻出手相助。

魏无忌哈哈大笑,丝毫不惧,两只袖子如同鸟翼,身形似鬼魅,飘忽无踪,眨眼间,这些弟子武器全被打落,穴道被点住,内气被封入气海之中,动弹不得。

“谁给你们的勇气,在我魏无忌、真气高手面前拔剑!”

柯明德在场外看的目眩神迷:“这个魏无忌,好厉害的手段,不愧是豪门出身。”

此人虽比不上妙玉厉害,但招式精妙,胜过朱紫二叟良多。

“不过我也不差。”柯明德暗自比较,这些天,他每日打印一枚朱果使用,进展神速。

魏无忌打开折扇,轻轻扇了几下:

“把他们的手都打折,还有这一个,舌头别忘了割下来!”

“住手!”

一道声音响起,苏玉荣踏入客厅,身边跟着天香门管事。

“我天香门弟子不懂事,冲撞了魏公子,还请公子念他们年轻,饶过这一遭,小妹自有薄礼相赠。”

苏玉荣道个万福,管家端着一个木盒,搁到桌子上打开,露出三条食指长短粗细的灰白色方块。

方块上面用金墨写着天香百灵膏五字,做工极为精美,像是名贵的墨锭。

“这是我天香门秘制的天香百灵膏,材料珍贵,举全门之力,一年才能制成十块,对内伤外伤,皆有奇效,练功时烧上一块,比什么灵丹妙药,都要好用。”

“天香百灵膏的大名,我自然是听过的。”

魏无忌合上折扇,想去端茶,却发现茶盏已被摔碎。

苏玉荣婷婷袅袅,莲步轻移,带起一阵香风,捏起一只细巧的青瓷茶杯,注满茶水,双手递给魏无忌。

“绝代佳人!”魏无忌凑到苏玉荣身前,抽了抽鼻子,一脸陶醉:“美人可知我所来何意?”

苏玉荣脸上丝毫不见愠色:“请公子解惑。”

“半年前,我看上一个小美人,当然,比不得姑娘漂亮。我费尽心机,买到手里,正要享用,忽然摸到一处武学关隘,福至心灵,闭关五日,修为大有长进。”

“正当我出关,想要品尝她的滋味,却听说……”魏无忌忽然把手中茶盏捏碎,粉末掉下,脸色冷的掉冰渣。

“却听说,小美人被你那未过门的夫婿抢走,玩弄致死!丢尽了我的脸面,整个庆国,都说我魏无忌护不住自己的女人!”

“索清骏那小子倒也机灵,知道自己武功稀松,躲到坞堡里,半年不敢露面。”

“我苦苦等待半年,可算让我瞅到机会。”

他抬起手,去托苏玉荣的香腮,被躲过去,也不以为忤。

“姑娘美貌,真是让我出乎意料,今天我可要啖上一口头汤,常常苏姑娘里面润不润,也送给索清骏那小畜生一顶帽子,方解我心头之恨!”

“苏姑娘你说,我的打算合不合适?一报还一报……”

魏无忌捏住苏玉荣的手,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苏玉荣只感觉身体一麻,用不上力气。

“魏公子自重,我早已差人到坞堡通报,不时就有人赶到。”

苏玉荣勉强道,脸上终于没了笑颜。

“我早已算好,从这里到坞堡,往返要两个时辰,时间虽然紧凑了些,倒也够用,姑娘不要挣扎了,免得伤了自个。”

管事见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不得不硬着头皮出手,被魏无忌随手一掌打飞,如同滚地葫芦,被四名护卫捉住,与天香门弟子绑在一起。

别墅的下人畏畏缩缩,不敢吭声。

这些下人都是当地人,深知魏家的权势。

“叶大哥,快救救我家小姐。”

菱香晃着柯明德的手,央求道。

柯明德权衡一番局势,提起黄金锏,步入大厅:

“住手!”

“冤有头债有主,魏公子要报仇,自当去找索清骏,何必难为无辜女子!”

“你是什么人?胆敢出头?”魏无忌一看,不过是气海修为,丝毫不把柯明德放在眼里。

“算了,你报了姓名我也记不住……”

魏无忌话没说完,就已经出手。

“咦!好身手!”

一掌被挡住,魏无忌重视起来,掌爪拳脚变幻莫测,却如苍鹰擒羊,拿之不下。

魏无忌重视起来,一抖折扇,将它当做短尺,专攻险要之地。

这柄折扇,精钢作骨,内藏暗器,每一根扇骨,都如一柄小刀,看似文雅,实则阴毒险厉。

然而在扫描面前,一切暗器无所遁形,柯明德一个闪身,躲过一枚钢针。

“好身法!好锏法!”

柯明德的蝶舞翩跹步已经登堂入室,举手投足,如同蝴蝶飘飞,更兼他一身大力,二十四式天意四时锏举重若轻,飘若无物。

在两人僵持之时,苏玉荣终于恢复,将四名护卫打伤,解救出同门。

“魏公子,你再不走,索府的人就要到了!”

魏无忌咬牙切齿,一招逼退柯明德,收起武器:“阁下何人,可敢报出名姓!”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在下叶凡。”

柯明德大义凛然,面不改色道。

魏无忌忽然笑道:“叶少侠好身手,何必屈居于此?还请道魏府做客,在下扫榻相迎。”

说罢,冷哼一声,离开别墅。

“又被叶少侠搭救一次,大恩大德,不知何以为报。”

苏玉荣眼光水润,柔柔弱弱,向柯明德道谢。

“分内之事,不敢居功,一路叨扰苏姑娘颇多。”

“这些天香百灵膏,请公子收下。”苏玉荣拿起桌子上的木盒,方才魏无忌离开,并未将它带走。

唤过香菱,交代几句,苏玉荣道:“我天香门祖师,曾无意中得到一块奇木,极耐火烧,稍一炙烤,就会发出奇香,人呼吸之后,能够强健肺脏。”

“经过历代钻研,制成一种香烟,配合这种奇木,常常使用,能够修炼肺脏,下水闭气半个时辰,都是等闲。”

“这种奇木如今只剩下一点,制成了一只烟斗,赠予公子。”

“只是玉容平时不好使用,没有香烟存余,一并将香烟配方赠予公子。”

第三十九章 索玉卿

不一会,菱香跑过来,递给他一只烟斗。

烟斗头部为木质,已经被火熏黑,烟嘴与杆为黄玉,十分精美。

这个世界存在烟草,只是价格昂贵,抽烟的人不多。

接过烟斗,苏玉荣张罗了一桌饭菜,为众人压惊。

忽然,一道白色的身影自空中落下,飘然落入庭院。

那是一位女子,一身素群,眉目如画,冰肌玉骨,仿佛仙子临凡。

“胸脯小了些。”柯明德暗道,但神经已经绷紧。

此人修为,深浅难测。

“我是索玉卿,谁是魏无忌?”

声音缥缈,如从云端传来。

“原来是索姐姐,快里面请!”苏玉荣呆了一下,慑于其美貌。

“别墅有人禀报,说魏无忌来寻麻烦,我接到消息,立刻赶了过来。”

索玉卿言简意赅,环视一周,站在柯明德面前。

“你是魏无忌?”

“他是叶凡,多亏了他……”苏玉荣简述了刚才的事。

“魏无忌走了多久?”索玉卿追问。

“一炷香的时间,往西去了,乘的马车。”有人回答。

索玉卿点点头,不见起跳,腾跃而起,如同一只白鹤,飘忽飞出院墙,向西方追去。

“她可真快!”

“那是自然,三小姐可是千年难遇的奇才,先天高手,其实我等能比。”

柯明德凝望着远去的身影,脑海中浮现出她那张绝美的脸庞,肤若凝脂,口如丹朱,身材颀长。

“只是胸小了点,不过这样更能凸显她的古典美。”

他默默品头论足。

二十分钟后,索玉卿返回别墅,依旧高来高去,不走正门,与之前不同,她手里提了一个人。

“扑通!”

那人被扔在庭院中,双眼紧闭,一动不动。

正是魏无忌。

“他怎么了?”

“嘴巴不干净,我把他打昏了。”

索玉卿一拂袖:“来人,把他押送回索家,交给我父亲。”

处理完这些事,她轻移莲步,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苏姑娘,为了防止意外,这几天,我与你同住在此,有什么事告诉我。”

说完,不等苏玉荣回答,索玉卿又恢复了冷清的面目,转身离开,住进一间空房。

“她怎么这么傲气?”子琳抱怨道。

“你如果能在二十岁练成先天,也能这么傲气。”苏玉荣勉强笑笑,告别柯明德。

室内香气缭绕。

柯明德切下一块天香百灵膏,放到香球中,挂在床头。

打印两只至阳朱果,自己吃一枚,丢给托尔一枚。

趁着药力激昂,坐到床铺上,修炼功法。

柯明德如今也接触了许多真气境的武者,渐渐摸索到一些诀窍。

对于普通人,内气的质量远逊于真气,只需有上乘功法,按部就班,慢慢转化,就能修成真气。

可柯明德不同,他的内气是由雷霆斗气转化而来,极为精纯,天生带着一丝雷霆的力量,与驭鬼驱神真气相差甚远,要想转化为真气,首先要打磨掉雷霆属性,徐徐图之。

他现在的内气中,雷霆力量已经磨灭殆尽,但要真正炼成驭鬼真气,还有很长一步,这都是水磨工夫,不可操之过急。

他也曾试过,舍弃这些带有雷霆属性的内气,全凭自身,练出原始的内气,可惜不成功。

他的身体,经过了神力的改造,已经可以称之为“雷霆之体”,练出的每一缕内气,都天然带有一丝雷属性。

天下没有两个人能够练出相同的真气,哪怕是一母同胞,修炼同种功法,每个人的经历不同,身体不同……处处差别,导致找不到完全相同的真气。

“万物有失必有得,等到了五雷派,学到神霄五雷功,我的体质,反而会变成极大的臂助。”

“嘟!嘟!”

门敲响了,是苏玉荣,还有菱香。

“天色已晚,不知苏姑娘所来何事?”

苏玉荣抬起手,晃了晃手中的木盒。

“我特地做了些糕点,送给你尝尝。”

苏玉荣走进屋子,把木盒放在桌子上。

说是木盒,更像是一只木桶,分为两层,下面一层高一些。

打开木桶,取出一盘糕点,又抱出一只小酒瓮。

“这不妥吧,传出去让人误会。”

柯明德皱眉道。

苏玉荣泫然欲泣:“我以往只听说,索清骏非为良配,却不知他还做过这种事……日后嫁过去……”

柯明德叹了一口气,心中恻隐,可怜人,不知日后会遭遇些什么。

不过他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过客,如何能够解救她。

“说不定只是传言。”他安慰道。

“不提这些。”苏玉荣拭了拭眼角:“尝尝我的手艺。”

柯明德捏起一块青色的糕点,送入口中。

“还有这酒,是我出生那年,我父亲珍藏的。”她说着,斟满了一碗酒。

“对了,你虽然得到了烟方,配置香烟也算一桩麻烦事,我特意配了一些,你试一试。”

她将一只瓷瓶放到桌上,里面装满碎末状的香烟。

盛情难却,柯明德拿过烟斗。

他没有抽烟的习惯,也不打算花功夫去配一些香烟,不过此时有现成的送到眼前,不妨一试。

倒了些烟末在烟斗中,用拇指按住,内气吞吐,烟末被点燃。

这是他摸索出来的技巧,利用狭小空间,以及内气的冲击压缩,足以引燃易燃物。

烟气弥漫出来,是一种淡淡的馨香,与地球的香烟不同,这些烟末,没有成瘾性。

“呼……咳咳……”

吸了一口,有些呛人。

“叶公子莫急,是我没说清楚。”苏玉荣轻笑:“这烟末只是香料,起不到滋养肺部的效果,全靠这种奇木。”

“木头被炙烤后,散发的木气,能够养肺,只是闻多了,会让人恶心,便特意配了这些香料,缓和气味。”

“这些碎末是最耐燃的配方,一烟斗,能烧盏茶时光。”

“你得等火烧旺一些,木气烤出来才行。”

柯明德点点头,抿了一口酒。

酒精浓度不高,味道醇厚,十分可口。

烟斗中温度升高,奇木慢慢被烤出一种奇香,隐隐绰绰。

吸了一口,感觉并不刺激,慢慢让烟气进入肺中。

像是把水吸进肺泡,却没有呛鼻的刺激感,只有清清冷冷的、水一般的滋润。

“果真是奇木。”柯明德点点头:“有什么名号吗?”

“没有,门中先辈只是偶然得到一块枕头大的,木块,并不知这是何种木材,多年寻找,也没有找到。”苏玉荣摇头:“不提这些,我一共做了六块糕点,每一种滋味都不一样。”

“嘟!嘟!”

门又被敲响,这次来得是索玉卿。

“三小姐怎么来了?”

柯明德把烟斗放在一边,起身迎接。

他稍微有些尴尬,但并不慌乱,行得正走得直,没有可指责之处。

“我见到苏姑娘深夜来此,事关她的清誉,怎能不来。”

也不等柯明德说话,索玉卿自顾走进房中,四处打量几眼,坐在柯明德的位置上。

“苏姑娘,我知道你心中不大愿意,我的哥哥品行不端,非为良配。”

“只是你们两个的婚事,不是我们这些小辈能够置喙的。”

“等你嫁入索家,我自然会约束好他,不让你受委屈。”

她忽然看到桌边放着的玉嘴木烟斗,眼睛一亮,清冷的面庞也生动起来。

“这莫非就是传闻中,能够滋养肺经的奇木烟斗?”

“三小姐慧眼。”苏玉荣脸色有些难看,想说什么,又止口不言。

索玉卿拿起烟斗,敲敲看看,放到嘴边,吸了一口。

面如罗敷,唇红齿白,口中噙着烟嘴,让柯明德想起老电影《胭脂扣》,梅艳芳抽烟枪的场景,一样的美,美得惊心动魄,不,眼前此景,远胜于它。

“呀!”侍立一旁的菱香不禁尖叫出声,连忙用手捂住嘴。

“呼!”

吐出一口淡淡的烟雾,索玉卿抬起眼皮,露出水波一般的眼眸:

“果然名不虚传,我饱读文章典籍,对于这些天下奇珍,还是有些了解。”

柯明德座位被抢,又不忍心从这样美的女子手中抢过来,再说,对方先天修为他也抢不过。

不好意思干站着,他取了两只茶杯,斟满酒,放在两名女子身前。

“天呐天呐,这可怎么办!”菱香站在一旁,心中急的像是油煎。

苏玉荣的计划,她是知道的。

得知自己未来的夫婿,如何的不堪造就,即将落入虎口的苏玉荣,心中起了别样的心思。

为了天香门,她不得不嫁给一名纨绔子弟,牺牲自己的幸福。然而在路上,她发现了一名年轻才俊,叶凡。

年纪轻轻,气海修为,也不算出奇,可他竟能越级击败真气境高手,足见前途远大。

况且他出身五雷派,身世不凡,虽然有心遮掩,又怎能瞒得过苏玉荣的双眼,索六爷那个粗货都能看出来,她只是不说破罢了。

要拉拢叶凡。

苏玉荣心中起了这个念头,今日的经历,更坚定了这一想法。

可他油盐不吃,又不似毛头小子一样,被她的美色迷惑,该怎么办呢?

以利诱之,什么东西,能够打动五雷派的弟子?

请他到自己房间,脱掉衣服,大喊非礼,以此要挟?

两败俱伤。不但会使对方反感,自己的名誉也会损失。

委身于他,以美色惑之?

这倒是可以,通过情之一字,拉拢他,但索清骏是男女之事的老手,若是发现自己失身,日后的日子,必不好过。

一个阴谋计划,她脑海中渐渐成型。

第四十章 齿落更生

委身于他,加深感情,日后或许是一大臂助。

至于人选,自己是不可能的……

思前想后,菱香最为恰当。

菱香与叶凡关系极好,她必定是乐意的。

年纪是小了一些,不过菱香从小衣食不缺,发育的也好,时候用些伤药、补品,没什么大碍。

况且她自幼长在天香门,忠心无需质疑,而且人微言轻,就是事情泄露,也不会有人相信,造不成麻烦。

那么,如何才能让柯明德与菱香发生关系,且不心怀怨恨?

这对苏玉荣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天香门以香料起家,通过一些辅助修炼的香料闻名于世,但香料最初的作用,无非是增强对异性的吸引力,用于调情,增添闺房之趣。

人类对于享乐,有着无穷无尽的需求,在催情方面的香料,同样如此。

作为专精制香的门派,种种催情香料,多如牛毛,有的能增强男人威风,维护尊严、有的能让人变得敏感、有的能降低痛觉……

为了防止意外,苏玉荣选择了最好的催情香料,能对先天高手起效。

一些香料放到烟末里,一些放入酒水,一些掺到糕点中,确保叶凡无论选择那样,都逃不出她的掌心。

对了,再加一些致幻药物,让他与菱香交合,误以为是与自己春风一度,从此死心塌地,可以引为外援。

在衣衫熏上香料,轻施脂粉,涂抹腮红,叮嘱菱香如何如何,提起木盒,,趁着月色,施施然敲响柯明德的房门。

……

“她怎么来了?我的计划还如何施展。”

“完了,她吸了一口香料,催情香一经炙烤,效力发挥更快……”

“完了,她又喝了一碗酒,用酒液溶解、激发更易生效……”

“完了,她又吃了一块点心……”

“……天呐,她把点心都吃完了……我怎么能做这么好吃呢……”

“她可是千年难遇的天才,先天大高手,应该能免疫药效吧……”

苏玉荣慌慌张张,又不能出言提醒,只能任由未来的小姑子把这些加了料的东西吃下去。

眼见索玉卿白玉一般的脸蛋,渐渐浮起一丝绯红,苏玉荣再也坐不住了。

“三小姐说的是,玉容铭记在心,绝不再犯。”

“只是今日天色已晚,不如明日再谈。”

“也好。”

索玉卿一点头,苏玉荣立刻起身,拉着菱香,匆匆离开,还不忘记把门关好。

“叶凡公子,请坐。”

苏玉荣离去,索玉卿并无离开的意思,伸手一指,示意他坐下。

柯明德抬眼一瞧,索玉卿面如桃花,感受着屁股底下,苏玉荣留下的温热,他有些心猿意马,口干舌燥。

说来,他已经有月余未近女色。

热血沸腾,额头沁出些细汗,扯扯领口,咽下一口吐沫。

“三小姐何事指教?”

“叶少侠天纵英才,可愿屈尊,加入我正气盟?”

索玉卿直话直说,倒很符合她的一贯风格。

“莫非索六爷没有告诉三小姐?在下修炼的是五雷派的武功?”

柯明德燥热难耐,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却是忽视了,这酒杯本是苏玉荣的,她却未曾喝一口。

索玉卿脸上红云飞起,越发显得娇艳无双,亦饮满一杯酒。

“我那六叔,总是不着调,这种大事都不肯说。”

索玉卿把身子伏到桌子上,手肘支在桌面,手掌托腮,另一只手拨弄着耳边青丝,将一缕缠在指尖。

换做平时,索玉卿绝不可能做出这么轻佻的举动,此时却不知怎的,无比想要靠近对面那个男子,想要把整个身子揉进他的怀里。

“我渴了,我要喝水!”

一口热气吹出,带着索玉卿的气息,扑到柯明德脸上,更加撩动他的心火。

“好!”

柯明德干涩的回答一个字,站起身,走出门外,冷风拂面,稍稍吹灭了些许热意。

“我这是怎么了?这么把持不住自己?”

这种催情香,作用于人的生理,纵然柯明德铭刻许多精神防护法术,也抵挡不住来自身体的欲望。

掀开水缸盖子,舀起一瓢冷水,扑在脸上,晃晃脑袋。

今晚的经历在脑海中过了一遍。

“不对,有人暗算!”

脑海中的画面定格在点心、酒液、烟斗上,再想起今夜苏玉荣反常的举止,一切原委,皆被洞察。

“我只吃了一块点心,索玉卿却吃了五块……”

扫描扫过房间,看到索玉卿一身媚态,不由食指大动。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取之有道,乘人之危,非君子所为!”

柯明德自认为不是恶人,也非色中饿鬼,做不出没品的事。

“得把她送走,顺便解毒。”

他想了想,倒掉水中的冷水,把生命之水倒进去,装了半瓢,自己也喝了两大口。

在他的认识中,生命之水几乎万能,能滋补、能疗伤,百利无害。

走回房间,阖上门。

“怎么这么久?我都等不及了。”

索玉卿声音沙哑,媚眼如丝,领口的衣襟有些杂乱,露出白绸子抹胸和一片嫩白的皮肉。

柯明德的欲望一下子被勾起来,欲火燃烧着理智。

一点魔种,已经极为微弱,此刻突然振奋起来,在脑海中跳跃着,散发出一道道蛊惑的意念。

“到嘴边的好肉,不吃白不吃!”

“多美的人儿、先天高手、人间仙子,占有她、蹂躏她、将她征服!”

……

柯明德彻底泯灭了神智,喘了口粗气,端着水瓢,在索玉卿身边蹲下。

“我喂你!”

柯明德扶住她的脖颈,将水瓢递到她嘴边,索玉卿也不嫌弃,就上去,张开红唇细饮。

“等等。”

生命之水被喝了大半,柯明德忽然夺下,索玉卿贝齿紧咬不松口,知道水瓢被咬掉一块。

柯明德张开口,将剩余的生命之水含到口中,嘴对嘴喂他。

索玉卿起初躲闪两下,被他捉住嘴唇,渐渐唇齿依偎,唇舌相交,纠缠在一起。

生命之水,蕴含充沛的生命之力,生命力充足,身体强健,精水充足,欲望自生,非但没有接触催情香的作用,反倒火上浇油,这是柯明德没有料到的。

很快,两个人滚到了床上。

屋内灭了灯。天上很黑。不时有一两个星刺入了银河,或划进黑暗中,带着发红或发白的光尾,轻飘的或硬挺的,直坠或横扫着,有时也点动着,颤抖着,给天上一些光热的动荡,给黑暗一些闪烁的爆裂。

有时一两个星,有时好几个星,同时飞落,使静寂的秋空微颤,使万星一时迷乱起来。有时一个单独的巨星横刺入天角,光尾极长,放射着星花;红,渐黄;在最后的挺进,忽然狂悦似的把天角照白了一条,好象刺开万重的黑暗,透进并逗留一些乳白的光。

余光散尽,黑暗似晃动了几下,又包合起来,静静懒懒的群星又复了原位,在秋风上微笑。

“小姐,这可怎么办啊?索三小姐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菱香问。

“应该不能吧……”

苏玉荣也不敢确定。

“要不要去看一看?”她心想:“他们两个会不会发生什么私情?”

她心中忐忑不安。

“菱香,你去悄悄看一下,别被发现。”

菱香跑出去看了几眼,不一会转身回来:“小姐,灯已经黑了,想必叶公子已经睡下了!”

唉!天真的菱香。

苏玉荣松了口气:“还好只是催情香,过上一会儿,效力就消退了。”

……

屋子里一片狼藉,地上摔着枕头、被子、零散的衣物,还有一只缺了个口的水瓢。

两个人抱在一团,索玉卿的脸贴紧柯明德的胸口,耳边是强有力的心跳。

两个人已经恢复了清醒,静静回味着方才的战斗。

索玉卿云英未嫁,起初还有些不适,可她毕竟是先天高手,些许小伤,片刻就恢复,很快就进入佳境。

柯明德手里握着一只小巧玲珑的荷包蛋,忽然动动手指,捻了捻那颗红豆。

“玉……玉卿……”

索玉卿猛地坐起,眼眶通红,银牙咯咯作响,满心委屈:“无耻!”

“我……我不会辜负你的……”

柯明德讷口难言,半天憋出一句话,伸手去捉索玉卿的双手,想要把她揽回怀里。

一只玉掌扇来,打中柯明德脸颊,他心中有愧,便不躲闪,承受这一巴掌。

“啪!”

一声脆响,几颗牙齿从他口中崩飞。

夜色虽黑,但两人都非常人,夜能视物,清楚看到几颗牙齿脱落。

“哎呀!”

索玉卿尖叫一声,颤抖的伸出手,捧住柯明德的脸颊:“我不是有心的……”

掰开他的嘴,亲眼看到,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少了四颗。

她把头埋到柯明德怀里,微微有些发抖,像是一只鹌鹑。

“没事!没事!”

柯明德先是吓了一跳,连忙揽住她的身体,在她背上轻拍。

每次修炼《玄天无极玉骨真章》,骨髓深处都发出一阵酥麻,骨骼在一次次的锻炼中,变得强健,硬入钢铁,开始第二次发育,柯明德的身高,又增长了两厘米。

与此同时,牙根下面,逐渐顶出全新的牙齿,旧牙齿虽然坚固,在新生的牙齿作用下,逐渐变得摇晃。

他要再次换牙。

此时挨了一巴掌,受到外力,最松弛的几颗牙齿脱落。

“我修炼了一门功法,牙齿汉能复生。”

第四十一章 真气

看着索玉卿水润的眸子,柯明德忍不住,把嘴唇印上去,又是一番**。

……

冷风萧萧,明月微垂。

柯明德门外,依着门板,神思不属。

方才战至正酣,他忽然想起得自县主府的,按照秘录记载,把索玉卿摆弄成十八般模样,共登极乐。

这还是次要,交合之中,阴阳交汇,两人内气真气互通有无,索玉卿体内精纯的先天真气,进入柯明德体内,内气在真气引领下,一举蜕变成为真气。

当然,索玉卿得到了他的真气,自身亦有些许进境,只是跟他的收获相比,微乎其微。

鏖战结束,他被赶下床铺,只披着一身中衣,站在门外。

过了许久,索玉卿打开门,已经穿戴整齐。

“今夜之事,权当没发生过!”

她丢下一句,面无表情,转身离去,只留下一阵香风。

“玉卿……”柯明德轻呼一声,伸手虚抓,索玉卿如同没有听到,转个弯,不见了踪影。

只留下内心复杂的柯明德。

推开门,屋子里已经收拾妥帖,只是沾染鲜血的床单,已经消失不见。

还有被打落的五颗牙齿,被索玉卿捡起带走。

柯明德坐在床上,不知在想什么,托儿打个哈欠,悠然入睡。

它可是看了一晚好戏。

第二天一早,有丫鬟送来一条床单,并非他用过的那条。

柯明德抽了个空,找到菱香,催眠她,问出了事情的原委。

对这主仆二人恶感顿生,一路以来的情分,烟消云散。

这几天,索玉卿一切行为照旧,只是视柯明德若无物,一句话也不曾说过。

柯明德只好专心修炼,尽快熟悉真气境的修为。

如果把内气比做清水,真气就是水银。

在体内运转,增强体质,潜移默化。

放出体外,能击十步之外,伤人于无形,增加应敌手段。

真气强者对气海武者,是全方位压倒性的压制,打出一道真气,费尽心思,都难以清除。

不是所有人都像柯明德一样。

“魔种啊,魔种,我是不是要感谢你呢……”

柯明德喃喃自语。

他已经知晓,那一夜,魔种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闭上眼,在脑海中使出“惊蛰”,最后一缕魔种被祛除。

如去块垒,整个心灵都活泼许多。

趁着这个感觉,进入冥想,精神力疯狂增长,直长了一年的修为。

大婚之日。

柯明德四处张望,没有找到索玉卿的身影,她与女眷们在一起。

“玉卿啊,我就要走了,你连最后一面都不愿见我吗。”

喜宴结束,索六爷来找他,给他准备了干粮、地图还有一匹长毛矮马,最耐严寒。

“行走天地间,岂能困于儿女私情?”套好缰绳,他最后回头望了一眼。

“是叶公子吗?有人要见你。”

正当他要上马,忽然有个丫鬟前来传话。

柯明德一下子激动起来。

他认得她,索玉卿的贴身侍女,为他送过床单。

穿过一重重庭院,终于又见到了索玉卿,依旧是恬淡冷清的表情,仙子一般的容颜。

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哪怕他每天都能通过扫描见到她。

“玉卿……”

“你可知我曾祖父是谁?我的师父是谁?”

索玉卿问道。

不等柯明德回答,她继续说:

“我曾祖索重阳,出身农户,家中贫困,年近三十,没有讨到媳妇,直到他误食紫盖灵芝,一夜先天,从此步入江湖,与武林名宿共同创建正气盟,闯荡出一番事业。”

“然则他毕竟荒废了三十年,虽然成为人仙,再无一丝潜力,不得飞升上界。”

“直到我崭露武学天赋,他把一生希望寄托在我身上,请雪山派凌雪仙子收我为徒。”

“你可晓得,我身兼两位人仙祖师的期许,早已身许武道,你我之间,是半点缘分也无。”

“哪怕我愿意,你也过不了人仙祖师那一关。”

她最后叹了一口气:“更何况,十二年后,我就要离开此界,天人两隔,再不能回返。”

“什么!”柯明德被一连串秘闻惊得头昏脑胀。

“你十二年后就要飞升?”

“并非飞升,而是离开这片囚笼。”

“你不知道?”索玉卿脸上有些疑惑,还是为他解答。

“千年以前,一条白龙从天而降,紧随其后,是一柄玉尺,压在龙颈上,化为一座高山,就是天柱山。”

“传闻中,白龙触怒天帝,被罚封镇五千年,在封禁之地,所有人不得超脱,无论多么天才,最多只能修炼到天人境,再不能寸进。”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有仙人怜悯封禁之地的居民,找到天帝封禁的漏洞,布下阵法,每过一甲子,便会打开一条通道,能够通达外界。”

“这条通道,每个甲子,只能通过九人;通道穿过封禁,极为危险,只有人仙高手,才能不受损伤。”

“封禁之地……”柯明德消化刚刚听到的秘闻。

“你若真心,便在十二年内突破人仙,日后或许有相见的机会。”

她走过来,踮起脚尖,在柯明德额头上轻吻一下,转身离开。

“等等!”柯明德抓住她的手:“天地广阔,你一人独闯,岂不孤单?十二年后,我随你一起。”

“好!我等你!”索玉卿嫣然一笑,如鲜花盛开。

“这个你拿着,或许有用。”

柯明德取出一只生命宝瓶,塞到她的手中。

随后,转身离开。

打马前行。

“这片世界,真是瑰丽多彩,本以为只是一个低武世界,竟有如此秘密。”

“天柱山下,是否真的镇压了一条白龙。”

“先天之上,是人仙,人仙第一个境界,是天人,天人之后,又是什么?”

“不知外面的世界如何?是否真的有仙人,长生不老的仙人?”

收起这些遥远的思绪,柯明德放慢马速,检点在索家的收获。

索家老祖索重阳,亲自编写的武功秘籍,。

直指天人境的神功绝学,比驭鬼驱神功,更上一层。

一路钻研修炼,满口牙齿已经全部更换一遍,整整齐齐,犹如白玉,十分坚固。

从托儿的空间中随手取出一柄宝剑,剑尖放入口中,咯嘣一声,剑刃被咬断,牙齿丝毫无损。

柯明德哈哈大笑,丢掉残剑,快拿加鞭。

五雷派,就在眼前。

第四十二章 世外桃源

越往南走,天气越是严寒,人烟逐渐稀少,偶尔路过村镇,居民却越发悍勇,人人都习练内功,以抵御严寒。

在这种地方,衣物的多少,显示其修为深浅。

武艺高深的,更耐严寒,穿的少些;武功低微的,诸如儿童,已经个个穿上棉服。

柯明德一身单衣,来到一家村镇,如鹤立鸡群,众人皆不敢犯。

这座小镇,毗邻五雷山,五雷派弟子常在这里购买粮食、衣物等物品。

这家小镇,税负皆交由五雷派,五雷派是名门正道,爱惜羽毛,轻摇薄赋,镇上居民生活的十分富足,安居乐业。

柯明德寻了一家酒肆,小二温好焦麦酒,给他端上。

焦麦是这种地方的主粮,极耐寒,生长周期短,一年能长两季,因颜色焦黑,故而得名。

“此地到五雷派还有多远?”

“南面三里就是五雷山,有个琉璃瓦牌坊,就是山门,沿着山道走,翻过两座山,有一座山谷,四季如春。”

“五雷派便在山谷中,只是有人把守,常人难以进入。”

打听完路线,柯明德吃了一碗焦麦饭,品尝一些特色食物,扫描一些种子,充实资料库。最后将长毛矮马寄存到酒肆,徒步进山。

山中寒冷,从半山腰开始,就是一片皑皑白雪,许多松鼠在山道上跑来跑去,寻找食物,不时有狼吟声传来,让人毛骨悚然。

山道被人修缮过,一些地方存在石阶,但仍有许多难坎,甚至有三、四米高的断崖、宽涧,十分难走,非常人能够通行。

这些山高耸入云,三分之二都被冰雪覆盖,十分苦寒。

“难怪五雷派能够成为名宗大派,生活在这种艰苦的地方,经受种种磨砺,真是了不起!”

柯明德感慨,托儿在他前面蹦蹦跳跳,圆滚滚的身体,却极为灵活。

染成黑色的熊猫,在冰雪中奔跑,时不时爬上树梢,扒出一窝松子。

“嗷呜~”

树梢被它压断,托儿咕噜摔下,发出一声惨叫。

柯明德失笑,一点也不关心,摇摇头,也不管它,自顾自前行。

小熊猫诞生于神力之中,天生不凡,除了掌握一个小空间,没什么特别之处,唯有一身皮肉,皮糙肉厚,防御力接近龙皮。

托儿似是受了多大委屈,哼哼唧唧,满怀哀怨。

“我收回刚才的话……”

柯明德忽然停下,一脸震惊。

这座山后面,是一个巨大的山谷,鲜花绽放,蜂蝶飞舞,温暖如春。

“……五雷派定居于此,是来享受的!”

柯明德精神一振,将托儿抗在肩头,足尖轻轻一点,如穿花蝴蝶,经过各种险地,抄近道前往山谷。

“什么人?”

山谷形如葫芦,谷口有人把守,拦住柯明德。

“在下柯明德,奉雷万春前辈所托,奉还其遗物。”

到达之前,柯明德已经乔装打扮,取出一个包袱,背在背上,里面穿好龙皮内甲,以防不测。

“什么?”守卫一惊:“你稍等片刻,我这就去禀报掌门!”

静等片刻,护卫与一个面目森严的老者一同返回。

“你叫做柯明德?建阳城人?两个月前还是气海境?”

“正是在下。”柯明德抱拳行礼:“见过掌门!”

心中却是有些疑惑,这老者虽然强大,但也仅是真气修为,配不上五雷派掌门的身份。

“我不是掌门。”老者摆摆手:“我是雷万春的师兄,贺万年。”

“我听说你在建阳城惯用宝剑,为何不携带宝剑,反而带了一条锏?”

柯明德知道,这是在验证自己的身份:“我与雷大侠一同斩妖除魔,可惜被人暗算,雷大侠与两名弟子被杀害,我也被卫国通缉,不得不割去胡须,弃剑用锏。”

“你随我来,掌门与诸位师兄已经在正阳殿等候。”

贺万年返身入谷,示意他跟上。

一进入山谷,暖意扑面而来,山壁上垂下古藤,开出朵朵紫色小花,引来蜜蜂蝴蝶无数。

一块块形状不规则的菜田,错落有致,长满蔬菜瓜果。

一道溪流从山壁流下,是山顶冰雪融化的水,汇成一座小池,池中开满莲花。

小池连着一座深潭,潭水温热,散发丝丝热气,冒出白烟。

山谷四壁都是山岩,被开凿出一座座山洞,建设成为居所。

世外桃源!

“这地形……好生熟悉……”

柯明德感觉有些疑惑,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这就是正阳殿,掌门就在里面!”

贺万年整理一下衣袍,迈入石殿。

正阳殿亦是在山岩上开凿的石窟,方方正正,又深又广,十分威严。

大殿门口五米处,立了一座石台,石台上供奉一面银镜,银镜盘子大小,镜面光亮,将阳光反射到正阳殿内。

柯明德迈入石殿,本应幽森阴暗的洞窟,却是亮堂堂一片,墙壁上没有一点烛火。

是那面镜子,照亮整个正阳殿。

“真是奇妙!”

柯明德看看脚下,并没有影子。

“见过掌门!”

大殿中坐着五个人,皆是真气修为,为首一人,气息如渊似海,是先天强者。

“柯少侠请入座”掌门彬彬有礼:”雷师弟如何身亡,请柯少侠为我等详细道来。”

“在下天生阴阳眼,雷前辈……为了躲避追踪,我将天意四时锏裹上黄金,以避人耳目。”

柯明德说着,双手捧起金锏示意。

掌门忽然伸手虚抓,黄金锏忽然从他手中飞起,落到掌门手里。

柯明德一脸惊讶,他依靠法术,也能隔空操纵物品,但利用真气做到这一点,简直是在针尖上雕刻、用铁棍来绣花。

“确实是天意四时锏!”掌门手指一弹,指甲伸出一寸,在黄金上一抓,划出几道凹槽,将一些黄金抓下,露出里面银亮的锏身,以及铭文。

“少侠高义,不远千里,送回我五雷派传承之宝,老朽铭感五内,不知少侠有何要求,我五雷派倾尽所有,也要报答。”

掌门一捋飘扬的白须,询问柯明德。

“在下既然答应了雷前辈,自当履行诺言,不图回报。”柯明德慷慨激昂:“只是,在下仰慕五雷派已久,想要拜入五雷派为徒,雷大侠也曾允诺,要为在下引荐,可惜……”

“万万不可!”

掌门还没有答话,一名长老忽然大叫:

“掌门,万万不可,且不说雷师弟的死因,尚有疑点,不能全听一面之词;再说,我五雷派想来只招收十二岁以下的弟子,他的武功已经定型,如何能拜入我五雷派。”

“不错!”有长老附和:“他既然护送天意四时锏千里,我们干脆传授他《天意四象决》,足以回报恩情。”

这名长老转过头,面向柯明德:“《天意四象决》,乃是天意四时锏的同传功法,直指天人,世间少有,你可愿学?”

天下武学,有上、中、下三乘,分别对应行气、气海、真气,涉及先天,即是神功秘籍,《驭鬼驱神功》,就是这一档次,能练到人仙初境、天人境的,柯明德只见过一部,即索家的《重阳秘籍》。

柯明德有些心动,还是回绝:“在下一心向道,愿拜入五雷派中,潜心修炼,斩妖除魔,还请掌门明鉴!”

神功绝学,柯明德并不缺,但是武学之道,博大精深,仅靠武功秘籍,闭门造车,何其艰难,还需导师引领,口耳相传。

第四十三章 宏远祖师

掌门沉吟片刻:“事关重大,还需请示宏远祖师,诸位不必争执。”

“祖师正在闭关,这等小事就打扰他,是不是……”有人问道。

他摆摆手,站起身,才展露出高大的身躯:

“听柯少侠所言,妙玉和尚实力不凡,或许无相依然在苟延残喘,图谋不轨,不可不防。”

“叶少侠随我来。”

掌门将金锏悬在腰间,走出正阳殿,来到殿外石台前,将银镜摘下。

殿内立刻变得烟暗。

“此乃正阳宝鉴,亦是我五雷派传承之宝,能聚日月之光,破邪破妄。”

掌门见柯明德满眼疑惑,出言解释。

柯明德点点头,暗自将正阳宝鉴扫描下来。

从谷口走到谷尾,诺大一个山谷,只有五十余人,半数是二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另一半都是耄耋之年的老者。

“我等习武,非为好勇斗狠,而是修身养性,求的是长生大道。”

掌门为他讲解:“这回春谷,虽然生机盎然,不染凡尘,毕竟地方狭小,容不下整个门派。”

“何况许多人,耐不住谷中寂寞,不愿避世隐居,便行走天下,弘扬正道。”

在山谷中,培育五雷派年轻弟子,等他们成长起来,再放出谷外,由派中四大堂主统领,除魔卫道,经营财富,享受花花世界。

等历遍红尘,道心萌生,在回到这回春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潜心修炼,不问世事,追寻人仙大道。

出世入世,不外如是。

一直走到一座石壁下,掌门忽然抓住柯明德肩膀。柯明德一个激灵,察觉不到恶意,稍微放松,但身体依旧紧张。

掌门抓住一人,腾跃而起,纵身飞上几十米高的绝壁,三两下便在崖顶站稳。

柯明德恍如腾云驾雾,肩膀上手松开,已经跨越几十米高度,钦佩不已。

他蝶舞翩跹步有成,能腾起数米高,一般的城墙拦不住他,但超过十米,就要借力,更无法如五雷派掌门一般,带着一个人,轻而易举登临绝顶。

“这是要去哪?”

柯明德心生疑惑,扫描之后,在头顶千米之外的树洞中,发现一个老者,蜷缩其中,呼吸微弱。

掌门左右看看,寻了一条路,引着柯明德,登山而上。

离开山谷,气温立刻下降到零下十几摄氏度,呼出一口热气,鼻毛上立刻结霜,变得**。

越往上走,气温越低,呼出的热气,在胡须上、前额的头发上,凝成一片冰花。

身穿单衣,柯明德浑身骨骼战栗,连忙运起真气,抵御严寒,绕是如此,也觉得肺部冰寒一片,不敢大喘气。

托儿在他肩头,左右乱晃,却是一点也不嫌冷。

“我们到了!”掌门满口喷着白气,止住脚步。

柯明德扫视一眼,心中惊疑不定。

扫描中,眼前这颗古树十分高大,根部有个树洞,洞中藏着一老者。

可眼前,分明是一棵完整的树,没有树洞,更没有人!

“可这里什么也没有?”柯明德向树洞的方向瞟了一眼,出言问道。

“宏远祖师已经练成人仙,天人合一,采纳灵机,服气辟谷,在此藏身古木,参悟枯荣妙道!”

掌门解释几句,取出正阳镜,注入真气,镜面上立刻射出一道光柱。

“练成人仙之后,真气妙用无穷,布置于体表,变换色彩,能够伪装、乃至隐身。”

“宏远祖师收敛气息,潜藏身形,除了人仙,无人能够发现,还需借用宝鉴,破除幻象。”

掌中宝镜光芒照耀,终于照在一株古树上。

光照在树皮上,空气似乎扭曲几下,露出人头大小一个树洞。

树洞空间极为狭小,仅能容下一个四五岁的幼童,洞口更是狭窄,人根本无法钻进去。

“便是此处!”掌门收起宝镜,在树干上敲打几下:“宏远祖师,五雷派十一代掌门穆万山,有要事禀报,请祖师出关定夺!”

古树毫无动静,树枝光秃秃,似已枯死多年。

片刻,古树忽然抖动起来,枝桠上冒出嫩绿的针叶芽。

“有何要事,打扰我参玄练法?”

声音从古树中发出,起初干枯滞涩,如同行将就木的老人,到最后几个字,已经变得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树洞内忽然探出一个头颅,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白发,如一团枯草。

老人身子一蜷,竟从人头大的洞口中钻出来,身体一摇,发出一阵噼啪炒豆般的声响,变成一个身高八尺的魁梧老人。

“是缩骨功!”柯明德心中一惊,缩骨功练到这个份上,简直是违反人体结构,十分恐怖。

“可惜这棵老树!”宏远祖师轻抚树皮,语气中充满哀叹。

“我已活了二百三十多岁,马上就要死了,老天可怜我,让我寻到一部枯荣真经,我找到这棵枯树,藏身于内,体悟枯荣奥妙,本想明年惊蛰,闻雷声而出,用枯荣真气,救活它,也算了结这桩因果,可惜,命数,命数……”

宏远祖师摇头叹气,柯明德抬头一看,枝条上的嫩芽,已经全被冻住,再无一丝生机。

“恭迎祖师出关!”掌门弯腰行礼:“祖师可已练成枯荣真气?”

“还能苟延残喘三十年。”宏远祖师摇头:“你此番为何前来?”

“祖师,雷万春师弟被无相传人害死,临终前委托柯明德柯少侠送回我派传承之宝,天意四时锏,允诺收其入我门墙,弟子不敢定夺,特来禀报祖师。”

“这点小事,何须烦我,我五雷派行事,一诺千金,将他收入门下即可……咦?”

宏远祖师忽然盯住柯明德,上下审视,目光如刀。

柯明德似被两柄尖刀戳住,坐立不安。

“雷万春是怎么死的?”他忽然又问。

“是被无相魔僧传人,妙玉和尚害死!”

柯明德叙述中,隐去了英王宝藏与提卢剑的事情,只说雷万春被妙玉打伤,重伤不治而死。

“好贼子!竟然在我面前招摇撞骗!”

宏远祖师大喝一声,伸出一只干瘦的手掌,虚空一抓,柯明德竟然不由自主飞起,脖颈落到他手中,毫无还手之力。

眼前的宏远祖师,如同五指山,将自己狠狠压住,动弹不得,浑身真气无法运转,连眼珠子都不能转动。

“可怕!可怕!他是白袍法师级别的精神修为!”

恐惧、压迫,一种无力感从骨髓深处滋生。

眼前一烟,他已经被掼到地上,脑袋插进雪地。

“祖师,此乃何意?”掌门目瞪口呆,连忙询问。

“你被他骗了,这小畜生自己就是无相传人!”

“啊?”掌门吓一大跳:“这……怎么可能?”

宏远祖师冷笑连连:“我年轻时,杀死五鬼门魔头数不胜数,用鼻子都能闻出驭鬼驱神功的气味,此子正是修炼的驭鬼驱神真气。”

第四十四章 洗刷冤屈

“怎会如此!”掌门惊道。

无相和尚曾被五鬼门关押,后来被他寻到机会,得到五鬼门传承,并亲手覆灭五鬼门,柯明德自身修炼驭鬼真气,只怕与无相有牵连。

掌门连忙抽出黄金锏:“师祖您请看,这天意四时锏可是假的?”

宏远接过黄金锏,真气凝聚手中,散发出灼热的气息,天意四时锏上包裹的黄金逐渐融化,滴落到雪地上,融化烤干一大片雪水,形成一个金坨。

金汁流淌干净,露出光亮的四棱银锏。

“是真的,形制可以伪造,但宝锏内的禁制伪造不来。”

“祖师的练铁手,已经练到熔金炼铁的地步了?”掌门又是一脸惊骇,他今天惊讶的次数,比一年都要多。

“你把他提起来,我要审问他!”

宏远吩咐道。

掌门连忙将柯明德扶起,在他颈后按了一下,立刻能够请说话。

托儿见两人要对柯明德不利,奋不顾身,扑到掌门腿上撕咬,宏远一抓,将托儿抓在手中,动弹不得。

“好一只忠心护主的烟熊!”他赞了一句。

“托尔停下!”

柯明德喊了一声,声音含糊,他真气被封住,脸埋到雪中,仅仅片刻,几乎冻昏过去,连忙催动微薄的斗气,心脏砰砰跳动,鲜血泵至全身,保持体温。

自从将斗气转化成内气,他已经许久不曾修炼斗气,仅余一丝斗气,在血液中循环,自然增长。

当然,他能去催动斗气,并不代表宏远拿斗气没招,只是斗气太过弱小,被他忽视。

“祖师、掌门!在下冤枉!”

他大喊道,不等两人回话,他一股脑说出辩解的话:

“祖师明见,在下出身微寒,仅修炼一门中乘武功,前途渺茫,幸得天生一双阴阳眼,能看到鬼魂。”

“在建阳城,无意发现鬼魂作祟,害人无数,便刨根问底,发现是一个小捕快驱使鬼魂,便伙同建阳城统领将他除掉,得到一部。”

“在下得到这门直指先天的功法,欣喜若狂,立刻精研功法,发现这门绝学,即使不杀人,也能修炼,便更换功法,改炼驭鬼驱神功。”

“雷大侠到建阳城,听闻我有阴阳眼,便邀我一同出发,可惜被妙玉和尚害死。”

“我柯明德对天发誓,所言绝无半点虚假,绝无与无相魔僧有丝毫瓜葛!”

宏远祖师点点头,似在沉思。

柯明德连忙又道:“后来为了练成真气,我豢养了一条鬼奴,但我绝未因此伤害一条性命,哪怕是猪狗!”

宏远拥有白袍等级的精神力,维多利亚的存在很可能瞒不过他,不如干脆说出来,取得信任。

“你说的有道理,可我如何分辨真假?”掌门问道。

“是真是假,一试便知!”宏远道。走到柯明德面前,一只手按在他肩膀上,真气注入柯明德体内,徘徊一圈,真气一振,解除对柯明德真气的封锁。

柯明德连忙运转内气,恢复体温只这一会儿,他就已经手脚麻木被冻的丧失直觉。

“不错,他的真气纯净清澈,是自己一点一滴练成的,如果残杀无辜,吞噬他人精气练功,真气便会变得驳杂肮脏,充满阴煞之气,走入魔道,这种人我见得多了,像你这样,修炼了魔功,却不走上邪道的,还是头一个见!”

宏远祖师啧啧称奇:“你把鬼奴放出来,我看一眼。”

柯明德见自己似是度过这一坎,稍松了口气:“在下修为尚浅,鬼奴不能出现在白昼,还需找一处阴暗的地方。”

“好说好说!”

柯明德找了一处石缝背阴处,放出维多利亚,待宏远点头后,连忙收起。

维多利亚如今已经能够在傍晚黄昏和凌晨出来,进步不少。

“不错,这鬼魂也无一丝血煞之气,足以证明你说的是实话,是我错怪你了,你心中可有怨恨?”

宏远负手而立,虽须发花白杂乱、衣衫褴褛,却自有一般风度。

“在下不敢。”柯明德连忙低头。

“我让你受了委屈,自然要有补偿,我便收你为徒,全心教导,你可愿意?”宏远祖师沉吟片刻道。

“弟子愿意!”柯明德扑通跪下:“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拜人仙高手为师,这是天大的好处,些许委屈,算得了什么。

“祖师,这不妥吧?”掌门忽然道。

“有何不妥?”宏远一拂袖,不悦道:“些许小事,便打断我闭关,险些害我功亏一篑!”

“祖师恕罪!”掌门连连告罪:“只是,这岂不是乱了伦理纲常?我反而要叫他师叔?”

“这倒是个问题,这样吧,我便代徒收徒,收你为徒孙,你与掌门便以师兄弟相称。”宏远皱眉,想出一个主意。

掌门则无可奈何,不住的苦笑。

柯明德也是有些无语:“我这个师父、不,师祖,有些无厘头,头一回听说代徒收徒的。”

“你方才被冻伤,速速返回回春谷,恢复伤势,等明日,再设香案,正式拜师,不,拜师祖。”

三人回到回春谷,为柯明德安排一间洞窟,住了进去。

宏远祖师虽然能够餐风服气,但也有口腹之欲,大吃一通,一饱口舌。

掌门差人送来药膏,柯明德先用生命之水清洗冻处,再用药膏把手脚,面部,耳朵上抹匀,运转两边真气,冻伤差不多被治愈。

“真是惊险,人仙强者,果然不同凡响,在他面前,我没有一丝还手之力。”

柯明德想起他徒手熔化黄金的场面:“恐怕枪械对他已经造不成丝毫威胁,火箭弹都不一定能伤到他。”

整个回春谷被他扫描一遍,在一座洞窟中,发现了五雷派的一本本典籍。

是藏经洞。

“、、、、、、……”

柯明德看的眼花缭乱,不仅有无数神功秘籍,还有诸多修炼心得,武林秘闻。

“今日太过疲乏,明日再读。”吹熄灯,柯明德翻身睡下。

第四十五章 枯荣真经

次日一早,祭拜祖师,上香奉茶,一套简陋的拜师仪式算是结束。

有些长老不太乐意,但在宏远祖师面前,也不敢多说什么。

“你拜入五雷派中,是第十七代弟子,序以‘万‘字,从名字里取一个字,就叫万明!”

宏远喝过茶水,随意给他起了名字。

拜师仪式之后,众人离去,宏远开始传授他武学。

“我五雷派培养弟子,一向以童子功筑基,你已经是真气修为,便可跨过这一步,直接修行《神霄五雷功》。”

“《神霄五雷功》是我派真传,直指先天,至纯至刚,乃世上一流的功法,后续还有《统御龙虎先天五雷真法》,尽述人仙大道。”

宏远巍然而坐,从袖中取出一卷帛书,正是《神霄五雷功》。

“祖师,这神霄五雷功,可能与弟子的驭鬼驱神功同修?”

柯明德问道。

人体经脉千千万万,只要运功路线不冲突,便可多门功法一起修炼,例如妙玉和尚,便同时修炼了先天白骨功与驭鬼驱神功。

“你且将驭鬼功心法说与我听。”

柯明德毫不犹豫,将心法口诀一字不差背诵而出。

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似普通人一般,将功法秘而不宣,绝不外传。

在他看来,如果天下人人都能修炼武学,深入研究,推陈出新,早就是武学盛世。

宏远见他干脆果决,满意的点点头,侧耳倾听。

“同修不了,你念到这里,我就已经听到三处重复的穴位、经脉了。”

不等柯明德背完,宏远就打断了他。

“驭鬼驱神功是魔道功法,况且你得到的功法不全,只有到先天内容,你且告诉我,为何想要两功同修?”

“祖师明鉴,弟子修炼这门功法已经有些时日,鬼奴助我良多,与我结下深厚情谊,如果废除功法,她便会魂飞魄散,弟子不忍。”

“两门功法不能同修,你如何选择?”

“弟子选择驭鬼驱神功。”

宏远紧盯着他,面无表情,看的他心底发毛,过了盏茶时间,才开口说话。

“同修两门功法,说难也难,说易也易。我修炼了一门《枯荣真经》,分枯荣二相,荣相勃发元气于外,气血两盛,神饱气足,刀枪不入,所向披靡;枯相收敛元气于内,深藏不露,精气无漏,宛如朽木,生机绵长。”

“你试一试我,可能感到一丝真气?”

宏远卷起袖口,露出一节枯木般的手腕。

柯明德深知,这条手臂隐藏着多大的力量,熔金炼石,所向无敌。

“恕弟子冒昧!”

柯明德走上前,将手指搭到他手腕上,注入探入一丝真气,只觉得空荡荡一片,体内丝毫没有真气存在,就像是一个从未练过武功的老人。

“练成枯荣二相,真气收敛起来,就如同枯木,找不到一点痕迹,经脉变得空荡荡,可以修炼其他功法。”

宏远收起手道。

“弟子若是修炼枯荣真经,便可同时兼修多门武功?”

“不错,但此道何其艰难,你如果修炼枯荣真经,便是同时修炼三门绝世武学,要想练到巅峰,付出的可不是三倍努力,而是四倍、五倍。”

“你可想好了?”

“弟子想好了,三门功法同修!”

“也好,附耳过来,我先传你枯荣真经,等你练至枯荣之境,我再传授给你神霄五雷功。”

……

半年之后。

回春谷一派安宁祥和的景象。

柯明德盘膝坐在一片莲叶上,随风摆动,他的脸色干枯,如同树皮,身材干瘦,轻飘飘没几两肉。

随着一口浊气呼出,他的身体迅速变得丰盈,脸蛋红润,皮肤绷紧,一下子返老还童。

半年时光,每日服用一枚朱果,三瓶生命之水,进展飞快,枯荣真经已经练成枯荣真气,三日前,一次顿悟,让他领悟枯荣二相,神霄五雷功业已入门,仅仅三天修炼,五雷功就已经修炼到气海境。

“我的身体,经受雷霆神力洗礼,可谓雷霆道体,天然适合修炼雷属性功法,得天独厚。”

柯明德思考着,踏足水面,踩出一串涟漪,走到岸边,鞋面丝毫不湿。

在回春谷的半年,有人仙高手悉心教导,他迅速补齐根基,打实基础。

武道修行,是夺天之举,行走坐卧,皆有学问在其中。

寻常人不识其中关窍,事倍功半。

就像柯明德刚才打坐,头、颈、手、足,皆有规范。

他以前打坐,全凭身体强健,硬坐、死坐,修炼之后,腿脚麻木,颈椎僵硬,若不是有着超人的躯体,早就坐出毛病。

现在掌握诀窍,哪怕盘坐三天三夜,身体也无丝毫不适。

“柯万明拜见师祖!”

宏远倚在太阳底下,懒洋洋晒着太阳,如同行将就木的老人。

“嗯。”

他哼了一声,表示自己听到,眼皮都不睁开。

“祖师,这个季节,正是寒玉雪莲盛开的时候,弟子打算进入深山,采摘一些雪莲。”

寒玉雪莲,是一种天地灵物,类似于至阳朱果,只生长在靠近天柱山的极寒山区,花瓣、花蕊皆可入药,与其他几种奇珍,制成的九花玉露丸,几乎能生死人肉白骨,断肢重续都能做到。

“山中奇寒无比,你多带些衣物、粮食,莫要冻死。”

祖师点头,柯明德立刻收拾行装,通知了掌门,次日一早就出发。

“我已经在这个武侠世界呆了十个月,各种功法秘籍,花草奇珍,收集了不少,当初我向妻子许诺,一年后‘出关’,是时候该回去了,等我发掘完两处宝藏,便返回地球。”

他拥有两份藏宝图,一份是英王墓葬,在大安皇陵中;另一份便是王宗超的家传藏宝图,埋藏在雪山之中。

他刚到回春谷,便发觉地形有些熟悉,是因为这片山谷,就记载在藏宝图里。

回春谷往南二百里,就是宝藏所在。

“这宝藏的价值,或许并不高,再珍贵,能贵过《统御龙虎先天五雷真法》,这门高深莫测的人仙典籍?”

“可我总觉得,这处宝藏不去发掘会留给我终身的遗憾。”

带着疑惑,伙同托尔一起,向南进发。

第四十六章 能量的奥秘

柯明德裹着一层层棉衣,头上缠着围巾,活像个粽子,再雪山中艰难跋涉。

越靠近天柱山,海拔越高,寒气越重,气温已经达到惊人的零下三十多度,寒风凛冽,好在真气能够御寒,不然他根本走不出多远。

“这里有朵雪莲!”

扫描到远处一朵雪莲,他迈开大步,奔跑过去。

寒玉雪莲如白玉雕琢而成,没有叶片,只有六片花瓣,几根花蕊,以及手指粗的根茎,傲立于寒风之中。

雪莲如冰块一样寒冷,也像冰块一样坚硬,柯明德用了个巧劲,击碎花萼,将雪莲摘下,保留完好的花茎,十数年后,这里又会长出一朵雪莲。

雪莲不像至阳朱果,它可以长久保存,但当温度上升到三十摄氏度,它就会融化。

摘下雪莲,丢到托尔的空间里,他不愿意从怀里取出空间镜,天太冷了。

托尔并不怕冷,厚实的脂肪为它抵御严寒,虽然只有行气境界,但也能在这冰天雪地中生存。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半年里,托尔自己摸摸索索,已经创出一门简陋的功法,涉及八条经脉,进阶到行气境。

天色逐渐黑暗,气温迅速下降,到了夜间,甚至会降低近零下五十度,呆在外面,柯明德都要冻死。

找到一个冰缝,抵挡寒风,柯明德挥舞铁拳,在硬逾钢铁的坚冰上,凿出一个坑洞,藏身进去,再用冰渣封住洞口,仅余一个手指粗的小孔通风。

从托尔空间取出一壶水,往洞口碎冰上一泼,缝隙皆被填满冻住。

解开裤子,在洞口边角滋出一泡热尿,落到冰面上,立刻被冻住,立成一根冰笋。

“两百里路程,放在别处,一天就能走完,在这雪山之中,三天才走了一百六十里,真是艰难。”

解下蒙住口鼻的围巾,取出一床厚棉被,铺在地上。

“天心五雷掌,天雷地火!”

取出一团烟草,用天雷地火将它引燃,如此严寒,打火机都点不着,普通手法根本不能引火,只有这种至刚至猛的招式,才能点燃烟草。

把烟草填入烟斗,美滋滋吸上两口,胸腔立刻舒适许多。

严寒的天气,冻伤了他的呼吸系统,需要这奇木香气滋养。

这是他按照方子,自己搭配的香料,不含催情成分。

抽完一斗香烟,让托尔取出一只木锅,把雪莲放进木锅中。

第一天他用的铁锅,结果手被冻到锅上,撕下一大块皮。

打印了半升沸水,注入锅里,寒玉雪莲渐渐融化,散发一股甜。

“快!”

沸水迅速冷却,雪莲完全融化,水温就已经降至五十度,柯明德捧起木锅,咕咚咚喝下半锅,才把剩余的小半锅交给托尔。

雪莲水入腹,虽然有五十多度,但就像喝了一大碗冰水,冷到骨子里,打了一阵摆子,柯明德吐出一口白气,在半空凝成一片冰渣。

“爽!”

嘴唇冻得乌青,柯明德却觉得头脑一阵清明,仔细体会,精神力又有进步。

寒玉雪莲,能够滋养精神,效力还要超过托泰世界的魔法药剂,那些魔法药剂,在他晋升为灰袍法师后,就已经无效。

世界上没有谁能像他一样使用寒玉雪莲。

雪莲数量稀少,颜色又与冰雪接近,更兼生长在绝寒之地,极采摘,因此数量极少。

他这一路旨在寻找宝藏,采摘寒玉雪莲只是顺手为之,有扫描相助,也只收获了两株。

“一株雪莲,要五点能量,体积比朱果大,价格也比朱果要贵。”

“每天打印一株雪莲,我还有些心疼。”

柯明德盘腿做好,喝下两瓶生命之水,权当充饥,在这种地方,排泄可是一种要命的行为,皮肤裸露,会使人体迅速失温,因此,只能用生命之水补充能量,免去排泄的麻烦。

“咦?不对!”

柯明德脸色一凝:“我刚才打印了零点五千克的沸水,消耗零点二的能量,而打印等量的冷水,也是消耗这么多能量,难道,提高温度不需要耗费能量?”

超级打印机的能量显示只显示到小数点后三位,再小一点的变化就不予显示。

“数值太小,被省略了?”

调出面板,选择打印一吨沸水,需要400.002能量,取消,选择打印一吨零摄氏度的水,需要400.001能量。

把水更换成黄金,将零摄氏度的黄金与熔化的黄金比较,也有细微的差别。

柯明德陷入沉思:“我以前从未想到过,超级打印机打印蕴含不同能量的物体,需要消耗不同的点数。”

“最初我以为,超级打印机的存在,是超越了地球科学研究范围的、极为神秘的,甚至是唯心的,现在看在,在一些方面,它依旧遵循最基本的物理定律,能量守恒定律。”

柯明德仔细思考,不用纸笔,全凭心算:“水的比热容是四千两百焦耳每千克摄氏度,这样就能算出,每单位能量,蕴含多少能量……这话怎么这么拗口?应该说,每单位的能量,热值为……”

随后,他又通过黄金能量变化计算出能量的热值,与之前计算的一般无二。

“能量点的热值高的不可思议,超过了核聚变裂变时的能量变化,这说明,在打印物体的时候,转化为能量的能量点极少,可以忽略不计,而构成物质,才是消耗能量的大头。”

“难怪,为何打印一条空间通道,仅需要六七百能量点,随随便便打印一些物件,就需要花费很多,空间通道不是物质的,仅仅由能量构成,因此极为廉价……”

柯明德思维发散,想到很多东西,他在托泰世界打印魔法器具时,曾很好奇,一根木质法杖,为何打印所需能量与普通木棍一样,这些魔力难道不要钱吗,现在才理解,这些魔力,确实是廉价到不值钱。

打印物质花费的能量又有什么规律?为何有些物质昂贵,有些物质却几位廉价?一克的钻石,消耗能量还低于一克空气。

“超级打印机的能量点,应该是一种极为高等的能量,转化为其他能量,效率极高,转化为不同的物质,效率有所不同,但其中的规律,我还毫无头绪。”

“我能不能直接打印能量?”柯明德突发奇想。

能量点转化为能量极为廉价,如果转化成能量,随手一挥,创造几百几千摄氏度的高温,几十万焦耳的冲击力,岂不是所向无敌?至少,也能让这片冰窟变得温暖些。

尝试之后,他十分失望,他无法打印出一丁点热量、冲击力等能量的表现。

“也是,如果能够随意打印能量,岂不是太过于逆天?”柯明德并不失望,路要一步步走,拥有超级打印机,已经是邀天之幸,凭借这些,迟早能够变得无比强大。

“不对,我记得,我以前打印过电能,还给手机笔记本充电,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第四十七章 铜炉金丹

“电能也是一种能量,为什么可以打印出来?而内能、动能就不行?”

柯明德吞吐着烟雾,拧眉沉思。

一枚刀片飞起,在他嘴唇周围飞舞,剃掉这些天新长出的胡须。

操纵刀片的,是维多利亚,经过半年的修炼,她已经能操纵轻小物体,譬如剃须刀片,还能够在白日短暂出现。

“电流是电荷的移动,电子带有负电荷,电子移动就可以产生电流,我打印电能,应该是打印了一些电子,为手机、笔记本提供电压,从而充电。”

“实在是费解!”

自身水平不足以弄清楚超级打印机的原理,柯明德磕磕烟斗,倒掉残灰,打坐练功,代替睡眠。

这种环境,他不敢入睡,唯恐睡着后被冻死。

日上三竿,他一脚踹破冰封,取出围巾,把头脸裹好,继续前行。

“到了!就是这里!”

日头西斜,他终于来到藏宝图记载的位置。

一座大雪山,冰壁峥嵘,如同一柄柄利剑,直插天穹。

举目四望,到处都是寒冰冻土,哪里有宝藏的痕迹。

“根据五雷派珍藏的典籍,这地方在千年前极为炎热,赤地千里,人烟稀少,直到有一天,一条白龙被镇压在天柱山下。”

“白龙是一条冰龙,以天柱山为中心,散发无穷寒气,将天柱山附近化为冰国。”

“不过此举也是功德无量,除了这片冰雪绝境,其他地方,反而变得温度怡人,逐渐繁荣。”

“这一处宝藏,想必就是白龙封印前遗留,隐藏在冰盖之下。”

柯明德开启扫描,检查每一寸土地。

“就在这里!”

他拍了拍脚下的冰面,冰下三米,就是泥土,泥土之下五米,就是他要寻找的宝藏。

宝藏是一座巨大的鼎炉,高约三米,颜色如同紫铜,顶盖有三十六个铜钮,每一枚铜钮,都铭刻了一道符文。

炉身有两耳,形如蟠龙,炉身上遍布云雷纹、飞鸟纹、夔龙纹、兽面纹等诸多纹饰,透出一股神秘威严玄奇之感。

炉腹盘踞九条龙,形态各异,姿态万千,有的独角、有的五爪、有的肋生双翼……生动活泼,栩栩如生,直欲震破炉鼎,飞腾天外。

龙口衔珠,一共九枚珠子,在铜炉上开了九个洞,均匀分布在炉身上。

整个铜炉如一个葫芦,上大下小,下面是一个火炉,一团青色的火苗依旧在跳动。

“嘶!”柯明德到抽一口冷气:“这东西在下面埋藏多少年了?为何火焰还在燃烧?没有燃料、没有氧气……”

炉子里有九枚金灿灿的丹丸,每个都有荔枝大小,在顶炉中悬浮,到处乱飞。

“老天,这只怕是仙人炼丹之处,必须要得到它,哪怕是垫炉子的砖……”

二话不说,先扫描下来。

“我滴乖乖,一粒金丹就要八点能量,这是什么材质?一枚丹丸就重九两……这丹炉更不得了,几吨重,我所有的能量都搭上去也打印不出来……”

“这团火种绝非凡物,无需燃料,无需氧气,燃烧了千年,仍未熄灭,只要一百零六点能量,太值得了。”

“不过,能量点能省则省,五米深也不算难挖。”

说干就干,柯明德运起真气,一脚猛踏冰面,跺出一片裂缝,反复几次,清除了五厘米厚的冰层,

“这要弄到猴年马月?”柯明德有些不耐烦,取出步枪,射出一发子弹,打出拳头大一个凹槽。

“还不及用拳脚爽利。”

收起步枪,继续深挖,他此时无比怀念能施法的时光。

地震术、裂解术、火球术等法术,都能轻而易举的挖开。

天色近暗,才挖出一米深的冰洞,柯明德又找了一个藏身之所,避过寒夜,到第二天中午,这座铜炉的盖子,终于露出土面。

“还是温热的。”

他把手放在盖子上,一股暖意透过手心,铜炉质地细腻,摸上去,好像是抚摸一个人的皮肤。

他想掀开炉盖,取出里面的丹药,可是用尽力气,也无法拿掉盖子。

“奇哉,里面难道有机关?”

干脆将整个铜炉都挖出来,好在丹炉温热,附近不是冻土,好挖得很,不一会整个铜炉重见天日。

“嗡!”柯明德卯足力气,一张打向铜炉,铜炉纹丝不动,发出一声嗡鸣,表面的泥土被震开,光洁如新。

“我的力气搬不动这座铜炉,即使能搬动,也无法带走,托尔的空间太小了。”

这座铜炉三米多高,直径一米五,托尔的小世界根本装不下。

蹲下身子,观察炉子里的青色火焰。

火焰辐射出的热量不高,但也让他浑身暖洋洋,脱下一层棉袍。

取出一条铁剑,插进火苗中,几个呼吸,剑刃就被烧的通红,不到片刻,剑刃就变得柔软,自然垂下,几乎融化。

柯明德连忙收回剑刃,已经歪歪扭扭,不能使用。

“好厉害的火焰,也带不走,看来这次的收获,只有这九枚金丹了。”

柯明德围着丹炉直转,但炉盖与炉身严丝合缝,根本打不开。

他将手掌贴到炉壁上,缓缓注入驭鬼真气,他的三门功法,就数驭鬼驱神功最为精深。

忽然间,柯明德脸色大变,真气如同破堤的洪水,倾泻而出,根本止不住,手掌紧贴丹炉,收都收不回来。

片刻之间,驭鬼真气已经被丹炉抽了个一干二净,紧接着,枯荣真气也被抽干,在五雷内气还剩一点的时候,丹炉终于停下,不再吸收真气。

“轰隆!”

一声巨响,炉盖被顶开,一道瑞气喷薄而出,直冲霄汉,方圆数里都能看到。

九枚金丹混在瑞气之中,冲出丹炉,向四面八方飞去,逃出里许地,才耗尽能量,掉在地上。

柯明德无暇顾及这些,盘腿坐下,迅速打印了一枚朱果,囫囵吞下,又一口气喝光三瓶生命之水,打坐半个时辰,恢复过来。

“好险!几乎被吸成人干!”

这才开启扫描,将九枚金丹一一找回来。

金丹重九两,十分坚硬,质地像是金属,表面上形成一些云纹,如同工艺品。

这些金丹,放在地球,绝对没有人吃,吃进肚里,除了死亡,没有第二个后果。

柯明德摩挲着这九枚金丹,若有所思。

第四十八章 飞鱼符剑

方才向铜炉注入真气,许多信息传入他的脑海。

这尊铜炉,按照柯明德的习惯,或许会命名为赤铜九龙纹双耳三足炉,但他现在已经知道,这尊丹炉,名为玄离神炉,已经祭炼了十八重玄离云禁,乃是一宗法器。

炉中的火焰,名为玄离神火,无物不烧。

炉中炼制千年的金丹,名为玄离化金丹,熔炼了金、银、朱砂、汞、铅,无昧子、朱峤根等几百种药材,炼制而成,服用之后,能够练成无漏真身。

“这金丹不能随意服用,需要练成一门服食神通,才能够将这个金属结晶消化吸收。”

服食神通练成后,足以消化金铁,几乎没有消化不了的东西,从玄离神炉传递的信息中,他已经学到了这门神通。

“可惜,祭炼这座玄离神炉,需要人仙修为,我又带不走它,只有等下次再来了。”

在玄离神火旁休息一夜,坑底十分温暖,养足精神,恢复被吸干的真气,用泥土将丹炉埋好,柯明德开始返回回春谷。

“师叔祖!”守门弟子见柯明德回来,连忙行礼。

自从柯明德拜师,与掌门平辈论交,这些五雷派的年轻弟子,都得叫他师叔祖。

先更换了衣服,沐浴过后,带着两朵寒玉雪莲,拜见宏远祖师。

“以我的修为,早已用不上雪莲了,一些长老对你有些意见,你去给掌门送一株雪莲,也好堵住他们的嘴。”

柯明德在归途发现三棵雪莲,自己服用一株,带回来两株。

这半年来,宏远教导他尽心尽力,柯明德心怀感激。

“弟子知道了。”柯明德道:“弟子潜心修炼,幽居回春谷半年,已经不耐烦,希望师祖准许弟子行走天下,扬我门派声威。”

“也好,你这个年纪,正是行走江湖,体悟人生的时候,旧避尘世,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来,我们搭搭手,让我看看你这半年有那些进步。”

说着,宏远走出洞外,仅仅几步,就从一个骨瘦如柴,浑身没有几两肉的老人,变成一名壮汉,脸色红润,肌肉遒劲。

“师父恕罪!”见宏远拉开架势,柯明德施了一礼,使出天心五雷掌,打出一掌“风雷激荡”。

天心五雷掌是五雷派最负盛名的徒手肉搏功夫,秉持天心诛魔之意,配合神霄五雷功,催发雷电,掌掌致命。

先天高手使出,能凭空发雷,击杀虎熊,柯明德虽做不到这一步,但掌心电光闪现,发出噼啪的声响,电死一只老鼠还是足以做到的。

“神雷贯耳!”

“雷霆万钧!”

“天打雷劈!”

柯明德招数用尽,宏远左拦右躲,一双肉掌,如铁锁横江,守得滴水不漏。

“很好!”宏远大笑几声,手掌一推,一股磅礴的真气铺出,柯明德就如同暴风雨中的独木舟,与天地为敌,连忙使了个千斤坠,才稳住身形。

“你的实力,放在真气境也是数一数二,单凭肉体,还在我之上,只要不遇到先天高手,天下之大,任你行走。”宏远十分满意。

“不过你出去后,要时刻留心,我接到消息,北方一代,时有干尸被发现,这些尸体,均被拆去头骨,是无相白骨道的手笔,而且必定是突破了先天的高手,我怀疑是妙玉。”

“无相白骨道为无相魔僧所创,结合了佛门无相般若功与魔门阎罗白骨道两门绝世武学,直指天人,练至先天,就能以人体骨骼,制作法器,锻造白骨魔神,据我所知,是天下间唯一能制作符器的功法,无相此人,真是天纵奇才!”

“你与妙玉有仇,务必留心。”宏远叮嘱道。

“对了,我曾经用暗器暗算过一次妙玉,他几乎丧命,在危急关头,高喊一声师傅救我,结果他那串白骨珠飞起,挡住了暗器,可是无相没死?”柯明德道。

“无相已经尸身尽毁,为我亲眼所见,最多逃出一缕残魂,再无翻天之力,不足为虑。这串白骨珠,应当是无相留下来的符器,你要多加小心。”

“请问祖师,何为符器?”柯明德问。

“你也曾用过天意四时锏,应当察觉到,宝锏内刻画了一重重符文,以真气激发,能发挥种种妙用,这就是符器,运用真气,通过秘术,将符文祭炼到器物之内,妙用无穷。”

“为今天下,符器的制作方法已经失传,仅流传下的一些符器皆珍藏在各大门派内,从不动用,你无需担心。”

“据说符器之上,还有法器,这才是人仙动用的兵器,可惜我这一辈子,都无缘见到。”

宏远抚须长叹,四十八年前,封禁之地与外界打通,但仅有九个名额,出去的无不是天之骄楚,绝世奇才,宏远没能被仙人选中,此时年老体衰,寿元无多,下次开启通道,更是没有机会。

“我听说我门中流传了一柄飞剑,能够千里之外,取人项上首级,可是真的?”柯明德借机问道,在回春谷半年,他一共发现了三件符器,天意四时锏、至阳宝鉴,还有一尊紫气葫芦,都扫描了下来。

曾听人说,门中宝物第一,是一柄飞剑,渴慕不已,只是无缘得见。

“以讹传讹罢了!”宏远摆摆手,“飞鱼剑是诛魔堂信物,我做诛魔堂堂主时,也曾持有一段时日,对此颇有了解。”

“飞鱼剑确实是一柄飞剑,不过仅是一件符器,飞不出十米,重不足二两,驾驭起来,速度只有箭矢那么快,轻而易举就能挡住,只是在争斗中,角度刁钻,往往能出其不意,对于练成护身罡气的人,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柯明德有些遗憾,从小看些剑侠,游戏,影视作品,他对于这些飞剑极为好奇,这件飞鱼符剑却是让他有些失望。

“这飞鱼剑的妙用,过些时日,我也能做到。”

回到自己居住的洞窟收拾行装,维拉钻出来,在他耳边念叨。

以维拉的能力,可以驾驭十几克的物质,如果用到一些敏感的地方,比如人的大脑、心脏,就是先天高手,都要毙命。

可惜这些人生气旺盛,如同火炬,维拉是半点也近不得身,而那些虚弱的人,她随便一吓就能吓死,又用不到这些手段。

告别回春谷,回到山外的小镇想要赎回那匹矮马,结果客栈老板以为他死在山中,将马卖掉,最后赔了些钱,又买了一匹马。

第四十九章 一路陷阱

“叶贤弟,才半年不见,就已经成为真气高手,后生可畏,后生可畏!让老兄我的脸往哪里搁啊。”

索六爷拉住柯明德的手,热情到。

“说来惭愧,有件事情一直瞒着六哥,还请老哥哥不要生气。”柯明德道。

“有话直说!”索六爷拍着胸脯。

“在下原名柯明德,叶凡只是化名,当时为了完成门中一件任务,受到追杀,不得不隐姓埋名,六哥勿怪。”

“哦?待会贤弟可要罚酒三杯!”索六爷佯怒道。

“六哥不生气就好。”

酒宴上,柯明德问道:“不知玉卿姑娘近日如何?”

“玉卿随她师父进山修行,已经许久不见了。”

索六爷呷了一口酒:“贤弟,我这侄女心高气傲,老哥劝你一句,收了这些心思吧。”

“我与玉卿姑娘之前已经熟识,还请六哥代为转告,在下的原名柯明德,是五雷派宏远祖师门下弟子。”

听闻索玉卿不在,柯明德也就没了逗留的心思,用过餐,辞别索府。

天香门主仆二人,之前还有些情分,但阴谋算计他,没有反目为仇已经算好了。

渡过百恶峡,租下一条小船,顺水而下,一日后到达涟湖。

他要去寻找英王宝藏。

……

“几位施主可看清,他从百恶峡出来了?”一道温温和和的声音响起。

一家废旧的寺庙,几个乞丐跪在地上,战战兢兢,话都说不囫囵。

旁边倒着一具尸骸,脑袋变成稀烂,头盖骨都被拆下。

“回禀佛爷,小人真真切切看到他从百恶峡出来,年纪轻轻还带了一头小熊罴,黑白相间,生得肥嫩。”

一老乞丐趴在破庙的供桌前,前额贴着地面,头都不敢抬。

泥胎神像已经被推到,一个和尚盘坐到神台上,眉清目秀,颈上挂着一串洁白念珠,手里摩挲着一块头盖骨,指尖还有一些血丝和脑浆。

“柯施主,贫僧到要看看,你还能逃到哪去?”和尚念叨道,一抬眼皮:“既然事情已经办好,留下诸位也就就没用了,便让贫僧超度你们脱离苦海。”

说着,他脖子上的念珠噼里啪啦掉下四颗,一落地,就长成一具白骨骷髅,行动敏捷,拦住四散逃亡的乞丐。

“我跟你拼了!”老乞丐见四处无门,万念俱灰,奋起血勇,举起打狗棒,打向妙玉和尚。

一道黑气从他头顶升起,往前一扑,老乞丐顿时化作一具干尸。

“苦海无边,贫僧助你解脱,你该高兴才是,你说是不是,我的老师。”

黑气化作一个人影,侍立在他身边,依稀是个和尚模样

……

“就是这里!”

柯明德撑着船,找到了涟湖三侠误入的地下暗河。

他花了几两银子,将这条小船买下,独自到此探秘。

三侠在水枯时节进入暗河,刚好可以撑船入内,眼下暗河只有狗洞大,船只无法入内。

往上游撑了一段,将小船系在岸边,为了防备意外,换上龙鳞甲,空间镜揣在胸口,腰间别了一把匕首。

“托尔,我们走!”

深吸一口气,扑通跳进水中,潜入暗河。

暗河表面上有些空间,足够他换气,即使无法换气,他也不担心。

每日使用奇木烟斗,木质烟斗都要被烧光,他的肺脏变得十分强大,一口气能憋四五十分钟,用上胎息的技巧,能憋气一个小时。

“奇木效果不错,待会打印一块木材。”他想到。

暗河中幽暗无比,千回百转,暗流汹涌,涟湖三侠能进入英王墓葬,真是走了狗屎运。不过柯明德有扫描来导航,轻而易举进入墓室。

“噗!”吐出一口水,运动真气,蒸干衣衫上的水分,柯明德从托尔空间取出一盏灯,照亮这片地方。

这是一条甬道,完全是在山中开凿出的一条通道,出口被一块巨大的山石堵死,甬道内倒伏着成片的尸骨,是困死在这里的民夫。

一些地方挖出深洞,只有柯明德进入的地方,被挖开一处通道。

“这些民夫致死也没有逃出,但是他们挖通了暗河,涟湖三侠就这样找到了英王之墓,扩大入口,进入甬道。”

墓室极为安静,能听到暗河中传来的水流声,空间狭小幽闭,能把普通人逼疯。

沿甬道前行五十米,又是一座石门,石门已经被打碎,有刀斧劈凿的痕迹,石门后,是一条台阶路,通往地下。

台阶路上,散落着一些箭矢、毒针、铁钉,有些石阶被毁掉,露出被触发的陷阱。

“一步一险,英王到底废了多大心思。”

涟湖三侠之一,就在这条陷阱台阶中丧命,只是尸体已经被带走。

路上的陷阱损毁大半,但还有一些漏网之鱼,柯明德全程开启扫描,注意脚下,小心翼翼穿过通道。

“藏兵阁”

石阶的尽头,是一件石室,上书三个古字,石室一丈方圆,四面八方都是兵器架,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应有尽有,历经千年,依旧寒光湛湛,都是难得一见的神兵利器。

剑架上空了几个格子,相必是被涟湖三侠取走,提卢剑应当就是其中之一。

藏兵阁尽头又是一座石门,还未打开。

“涟湖三侠闯入这里后,触发了一处毒气机关,匆忙之下,取了几件兵器就离开,还有一份玄天无极玉骨真章,可惜出去后,再也无缘返回这里。”

“托尔,你看看这些兵器,能装下的都装起来。”

交代下去,他来到石门前,推了推,纹丝不动。

“石门后有个机关,开启石门,就会触发,释放毒气。”

柯明德想了想,打印了一些王水,用控鹤擒龙的手法,透过门缝,想要将它打到机关的触发装置上。

王水是一种具有极强腐蚀性的液体,能够腐蚀黄金,用来破坏机关触发工具,轻而易举。

只是门缝极为狭窄,王水在运送的过程中,触碰到石壁,就被消耗掉,散发出刺鼻的味道。

“这个交给我!”

维拉笑道,捉起一团王水液珠,拉成细长一条,从石缝钻如,注入到触发装置上,发出嗤嗤的响声。

第五十章

石门有二十公分厚,重量达到一吨,但难不倒柯明德,用力一推,厚重的石门就被移开,掉下一蓬灰尘,散发陈腐的气味。

“咳咳!”

这一座墓室放着一座大鼎,大鼎齐腰高,鼎中注满了水银,水银上浮着一艘黄铜楼船,飞檐斗角,挂着一串串铃铛。

在大鼎底部,水银之下,沉着一卷丝帛,形制与“玄天无极玉骨真章”相同,用暗语书就几百个蝇头小字。

柯明德用长剑将它挑出,抖掉沾染的水银,粗略扫了几眼,见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读懂,就收入空间镜中。

这座房间没有机关,大鼎之后,有两座石门,分别通往左右。

柯明德已经扫描过,两座石门之后分别存放了书籍与金银,穿过之后,还有房间,一共六间密室,围成一个圆环。

圆环的中间是埋葬英王的墓室,放置着一座巨大的棺椁。

柯明德没有犹豫,径直走向存放书籍的房间。

《九转金身诀》、《天地霸气诀》、《不灭金身诀》、《九死神功》、《莲花宝鉴》、《神象镇狱劲》、《魔狱玄胎经》……

一部部武功秘籍摆满书架,名字起的旷古烁今,威震万古,柯明德看的心旌神摇,抽出一部《日月神王咒》仔细研读,不禁拍案叫绝。

当即盘腿打坐,废去一身功法,改练日月神王咒,三日后,不但功力尽复,还突破了先天,一时间兴奋的不知所以。

将这些秘籍打包带走,行走天下,月余之后,突破人仙,能够凌空虚度,掌控日月,不可一世。

索玉卿远在山中,听闻他练成人仙,功盖当世,悄悄离山,对他投怀送抱;天香门大小姐听闻他的消息,立刻抛弃自己的丈夫,千里来寻,委身于他,每日寻欢作乐,共赴巫山。

索玉卿的师父凌雪仙子,驻颜有术,二八佳人的模样,出山寻找弟子,却为柯明德折服,不顾伦理纲常,与索玉卿一起,师徒二人共侍一夫。

柯明德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

暗河之外,妙玉和尚踏轻舟来此。

“大师,这就是我的船,被一个年轻男子买走,他还带了一头熊罴。”

船夫战战兢兢,手指系在岸边的一艘木船。

一个和尚立在船头,眼睛扫视周围,在岩缝之间,发现了一处洞穴。

“柯施主,贫僧终于找到你了,你为何要来到泰安陵呢?英王是泰安帝头号臂助,莫非英王之墓就在泰安陵中?”妙玉思忖道。

“施主,还请再此停船,等我片刻,贫僧去去就回。”

妙玉忽然跳到水中,游入洞穴。

“是,一定在此等候大师归来!”

船夫应着,侧耳倾听片刻,见洞穴中再无声音传出,立刻调转船头:“老子疯了才会等你这个杀人魔头,这营生是做不下去了,明日就带着老婆孩子回乡下老家……”

“啊!”

他忽然惨叫一声,松开手中的撑杆,跌倒在船板上,身躯佝偻在一团,片刻化为一具干尸。

一股黑烟从他体内钻出,没入水中,进入漆黑的洞穴。

“他还在里面!”

妙玉和尚看着一行脚印,拨弄着念珠,收敛气息,蹑手蹑脚走入墓室,脚步轻盈,几乎不留下脚印。

“这……常山王用过的七探盘龙枪、无当飞将的双月大轮戟、白眉大侠切玉刀、金刚杵、击魔铲……”

每一件兵器都曾赫赫有名,威震天下,如今在这座墓室中,不见天日。

这里的兵器远不止这些,其中的上品,已经被柯明德挑走,留下的都是不方便携带的大件,或质量略差的兵器。

“昔日风流,皆被雨打风吹去,江湖人才辈出,贫僧若能早生千年亦能与其争锋。”

妙玉道一声佛号,一件兵器也没有拿,信步走入下一间。

“这是泰安帝赏赐给英王的春秋鼎。”

他拿起浮在水银中的金属帆船,细细赏玩。

金箔打制的船帆,上面绘着鲨鱼的图案,利齿森森,翻滚于波涛之间,船上的小人,每个只有半寸高低,五官生动,衣袂飘飘,船上用金丝雕琢的缆绳,还能看到一股股丝线绞在一起的痕迹。

“巧夺天工!”

将船模轻轻放回水银,不发出一丝声响。

左侧的房间内,传来急促的呼吸声,妙玉和尚摘下脖子上的珠串,执在手中。

……

远行有六龙驾车,出入有六龙相随,闲时与天君星宿参禅论道,相聚吃茶,不时下界除魔,拯救苍生。

柯明德已经夺得天君业位,摘星拿月,划陆为江,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睁眼天明,闭眼天黑,无穷世界,都成为他的后花园,精灵族、美人鱼、天使、魅魔、鲛人……各个种族的美姬任他亵玩,无穷美味任他品尝。

“梁园虽好,非吾久恋之乡。”柯明德忽然叹息道。

怀中揽着一个天使,羽翼柔软,长发金白,眼眸清澈,一身骨肉恰到好处,增一分则嫌多,减一分则嫌少。

“天君在说什么?我都被你征服,还有什么不满意吗?”天使柔声道,她是某个世界的光明神,被柯明德降服。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千万载如同泡影,真邪?假邪?是耶?非耶?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柯明德叹息,天宫云阙,忽然化作一片虚无。

睁开眼,自己正站在书架之前,手中拿了一本册子,枯黄脆弱,封皮上书铁布衫三字,稍微一动,书页就断开一片。

“大梦几千秋,今夕是何年……”

柯明德叹了口气,将手中残卷放回书架,回想刚才的幻境,如同真实,正在他沉醉其中之时,脑海中的坚定意志向他示警,使他终于窥破虚实,从幻境中醒来。

“如果没能醒来,沉醉在幻境之中,几天之后,不成人仙,再强大的人也要饿死。”

托尔趴在地上,安睡不醒,不知做着什么美梦。

“醒醒,托尔!”他踢了一脚,忽然脸色一变,右手伸入怀中。

“妙玉!”

白衣翩翩的僧人转过墙角:“柯施主,我们又见面了。”

第五十二章 借助地利

“他是先天!”

柯明德太阳穴突突地跳,眼前此人气息强盛,相比五雷派掌门,更强盛一筹。

他知道驭鬼驱神功的厉害,只要有足够的生命,能够迅速达到当前境界的巅峰。

“大意了,不该这么莽撞就进入墓室!”

“为今之计,还需借助地利。”

这间藏经阁显然布置了幻阵,妙玉和尚虽精神力强盛,达到灰袍法师的境界,但他不懂精神法术,这是柯明德唯一的机会。

转瞬间,柯明德心中盘算了百般念头,冷静下来。

“原来是妙玉大师,此处物品我分文不取,放我离开如何。”

他说着,从怀中取出空间镜,展示向妙玉,表示自己没有武器。

“因果循环,施主曾断贫僧左臂,又伤我胸肺,贫僧因此开悟,参透玄关一窍,返还先天,降服真魔,为我护法,皆为施主之善因。”

妙玉在门口止住脚步,看得柯明德心惊胆战,强笑道:“助人为乐,无须报答。”

心中却想:“他莫非知道这里有幻阵?”

“今日贫僧自当回报施主善果,世事皆苦,贫僧这就超度施主脱离苦海,成为贫僧的护法。”妙玉自顾自道,满面慈悲,似乎真的要超拔世人。

“呵呵。”柯明德又踢了托尔一脚,小熊猫自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就看到妙玉站在门口,吓得浑身毛发倒竖。

“不知大师要如何超度?如何让在下成为护法。”

明面上虚与委蛇,柯明德浑身肌肉都已经绷紧,心中预测妙玉的种种举动,设计好所有的应对方案。

“超度?自然是将施主自皮囊之中解脱,解脱皮囊,才能远离眼耳鼻口舌身意,远离颠倒梦想,返回真空,得大欢喜。”

“至于护法,贫僧已经练就三大护法,正缺施主,可成四大金刚!”

妙玉轻笑一声,腰间的口袋里钻出三条鬼魂,其中一条是女子模样,是云昌县主,还有一条光头秃脑,阴气森森,肉眼都能看清。

“什么?已经达到显形的境地!”柯明德瞳孔一缩。

鬼魂的修行比之活人,更加艰难,夜游、入梦、驱物、日游、显形,维拉有灰袍法师的精神力作为根基,如今才堪堪达到驱物,这条鬼魂能被肉眼看到,显然已经是显形的鬼物。

“此乃贫僧三大护法,无相般若金刚、云昌妙相金刚、赤发伏魔金刚。”

“无相般若?妙玉大师的师父不就是无相和尚?”柯明德打断他的话,妙玉口中的无相般若金刚,就是那条达到显形境界的鬼魂。

“施主好见识,无相曾为贫僧恩师,后化作阻道魔头,还要多亏施主,无相在施主身上种下六欲魔罡,元气大伤,为我一句降服,渡化为护法,施主功德无量,可为明德度厄金刚。”妙玉拨弄手中念珠,已经给柯明德起好了名字。

无相的鬼魂面目狰狞,难抑心中怒火,却在驭鬼符的控制之下,不得不屈从。

“好大口气,豢养三个鬼奴,还起名为金刚,真当自己是佛祖菩萨了?”柯明德心中冷笑,口中却道:“在下福缘浅薄,当不得金刚,大师若有心,让我带走几卷功法即可。”

说着,他横迈一步,一只手插到书架中。

“施主何必妄自菲薄,无相般若金刚,还请出手助柯施主超脱苦海。”

“你敢!”柯明德真气吞吐,手中一本书籍化为齑粉,纸屑飘飘洒落:“你若出手,我就将这满屋经籍全部毁掉,这可是赵无极遗留,或许藏着天人境之上的境界!”

“尔敢!”

妙玉再也装不下大德高僧的模样,怒不可遏,大步跨入这间墓室。

“好!好!”柯明德心里兴奋,精神越发紧张。

果不其然,妙玉刚跨入墓室两步,神色立刻变得恍惚,身边三个鬼魂也变得迷迷瞪瞪。

“好机会!”

柯明德丢掉书本,从空间镜中取出步枪,调到连发模式,“突突突突!”一梭子子弹打光,妙玉胸腹立刻变成一片蜂窝,向个盛满水的破口袋,四处飚血。

“啊!”

剧痛将妙玉自环境中唤醒:“你不是已经被我奴役了!为何……这是幻境!”

他终于看清形势:“杀了他!”

驭鬼符催动,三条鬼魂也从幻觉中清醒,带着黑气,扑向柯明德。

“维拉助我!”

维多利亚从星灵宝钻中显形,奋不顾身,冲向三条恶鬼。

柯明德大喊一声,丢掉子弹打完的步枪,抄起手枪,打向妙玉。

真气,是一个人经过无数磨炼,提取出的生命精华,是一个人的生命本源,真气耗尽,武者甚至会比普通人更加虚弱,因为他的生命本源消耗太多,就相当于普通人身体亏空,元气大伤。

相应的,炼成真气的高手肢体受损,甚至受到某些严重的伤势,也能通过消耗真气,加速伤势恢复愈合,危急情况,可以使用真气吊命。

妙玉炼成先天,真气澎湃无比,是人类中的佼佼者,哪怕五脏六腑被打得稀烂,也凭借一身真气,勉强维持住生命。

四肢一弹,躲过一溜子弹,敏捷如猿,转瞬间跳出藏书室,身上伤口也已经止血。

柯明德正要追上,一鼓作气,剪除后患,可是维多利亚已经支持不住,魂体被无相残魂撕碎,在一边重新凝聚,但身影已经消散许多,元气大伤。

“灵魂冲击、灵魂震荡、精神衰弱、精神混乱……”

柯明德一股脑将自己掌握的精神法术全部用出,三条鬼魂如同被漂洗了一般,凶威顿时去了一层。

“维拉,你怎么样?”柯明德焦急道。

“无妨!”维拉应答一声,抖擞精神,再次出战,与赤发伏魔金刚斗作一团。

柯明德见她没什么大碍,专心应对云昌与无相。

“你也修炼了驭鬼驱神功?看来我要在今日凑够五大明王护法!”

妙玉躲到门外,也不逃走,反而叫嚣不止,扯下四颗白骨珠,手指一弹,白骨珠弹入藏经阁。

“白骨魔神!去!”

第五十二章 妙玉之死

四颗白骨珠得到先天真气催发,咕嘟嘟白气升腾,竟然化作四具骷髅,一个个骨骼如玉,坚硬如铁,张牙舞爪杀向柯明德。

“骷髅兵?”

在托泰世界,也有死灵学派的法师,制造骷髅士兵,但不是主流,遭到整个魔法界排斥,柯明德从未见过,今日在武侠世界反而遇见。

“托尔,擒贼擒王!”

柯明德大叫一声,一脚踹向一具骷髅,将它踢飞,口中一面大喊。

“好硬的骨头!”

就是铁棍,挨了这一脚,也要扭曲变形,这具骷髅却似无事一般,从撞翻的书架中爬起,重新杀向柯明德。

“雷霆万钧!”

柯明德运起天心五雷掌,打向一具骷髅,骷髅兵虽然坚固,却不知武功,动作灵活,却不知机变,硬受柯明德一掌,五雷内气汹涌注入,与妙玉留下的先天真气对抗。

先天真气的质量,本应超出普通真气许多,只是妙玉贪图进镜,修炼邪功,真气驳杂无比,质量天生就弱了一筹,更兼柯明德雷霆体质,炼出的五雷内气不是真气,胜似真气,再加上神霄五雷功天生克制魔道功法,此消彼长,两道真气竟然对抗起来。

骷髅兵立刻变得僵硬,被柯明德一拳打散,重新散为一团白气,凝成一颗白骨珠,掉落在地上。

“金刚护法,进入骷髅!”

妙玉和尚一脸苍白,身体极度虚弱,但依旧不把托尔放在眼里,避过扑杀,向三条鬼魂下令。

三条鬼魂进入骷髅体内,本来不甚灵光的骷髅,立刻变成武艺大师,拳脚精湛,进退有度,柯明德感觉一下子从简单模式,上升到大师模式。

这些骷髅虽然坚固,武艺也高超,但驱使他们运作的,还是妙玉注入的真气,比不得活人气息持久,更不敢真气外放。

骷髅兵没有肌肉、韧带,发力方式与人类迥异,全靠真气,即使有鬼魂操控,一时间也发挥不出最精妙的招式,给了柯明德喘息之机。

“喝!”

三具骷髅将它团团围住,凭借身上的龙鳞甲,硬生生抗住一轮攻击,从空间镜中抽出一根短棍。

“大寒!”

一式锏法,杀气森森,犹如寒冬,打向无相附体的骷髅。

无相恃骨硬如铁,又无痛觉,不闪不避,挺胸迎上柯明德手中棍棒,伸出两只利爪,想要以伤换伤。

无相魔僧是什么人,纵横天下两百年,杀人无数,经历的战斗数不胜数,战斗经验丰富无比,以己之长,克敌之短,能换来柯明德受伤,就是胜利。

可惜他没有料到,柯明德手里的兵器,到底是什么物件。

雷神寻找天下,找到的宝贵材料,由大地与山川之神倾力打造,铸成一柄雷神之矛,代表天地间雷霆的权柄,后来在神战中断裂,仅余一截矛尾,流传至柯明德手中。

这截断矛重有七百多千克,这是在地球称出来的重量,柯明德也是修炼了玉骨真章,脱胎换骨之后,才能将它用于实战之中。

“咔咔嚓嚓!”

一片骨骼破碎的声音,这具骷髅的胸骨一下子被打成齑粉,脊椎断裂,雷神之矛带着千斤大力,砸到墙壁上,打出一个窟窿。

一枚白骨珠落在地上,黯淡无光,表面出现一片裂缝。

断矛横扫,磕着碰着,就有一块骨骼碎裂,没几招,三具骷髅全部消失,只留下几枚遍布裂纹的白骨珠。

鬼魂又要侵入柯明德的肉体,然而他气血旺盛,除去无相残魂,另外两人近不得身,经过精神法术的削弱,柯明德硬顶着无相残魂的侵袭,捡起地上的枪支,换上弹夹,走出一片狼藉的藏经室。

妙玉和尚挣脱托尔的纠缠,转身就跑,但他再快,究竟是肉体凡胎,一梭子弹打完,他已经倒在血泊之中。

“我恨啊!为什么没有早些杀死你!无相误我……”

真气不是万能,妙玉大叫几声,气绝而亡,一身白色僧袍尽染血色。

一道灵魂从他躯体中站起,满面仇恨,沉没入大地,再也不见。

“郎君等我!”云昌的鬼魂轻呼一声,一头扎入大地。

剩余两条鬼魂,失去了妙玉的控制,变成孤魂野鬼,借助体内残存的驭鬼符,勉强能够在阳世暂居片刻,但失去妙玉的支持,驭鬼符很快就会消失。

“赤发被妙玉妖僧控制,一举一动,皆非本性,求柯大侠搭救,收留一二,小人甘愿作为鬼奴。”

赤发伏魔金刚,也就是赤发鬼,立刻跪到柯明德面前,一副温驯的模样。

人死为鬼,鬼魂会被吸入大地,再也不见踪迹,如果是刚死的时候,赤发也无所谓被吸入大地,但他被妙玉奴役多年,只见过有鬼进入地下,从未见过有鬼从地下出来,更别提传说中的牛头马面,黑白无常,阴兵鬼差,便对地下有了一种恐惧,知道柯明德也修炼了驭鬼驱神功,宁可成为鬼奴,也不敢独自求生。

“我留你何用?还要分出一份元气喂养你。”

柯明德不屑一顾,伸手在妙玉身上翻出一颗拳头大的白骨舍利,又把散落在地上的白骨珠一一捡起。

“这是白骨舍利,是无相用诸多白骨珠凝练而成,能够寄托灵魂,变化白骨魔神,是一件法器!”

赤发鬼连忙解释:“主人,我被妙玉妖僧奴役多年,他的一切我都知晓,无相白骨道的功法我也知道,只要主人肯收留我,一切都可以告诉主人。”

“既然如此,我何不炼化无相的鬼魂?”柯明德捧住白骨舍利,向其中注入真气。

“主人,白骨舍利只有到了人仙才能使用,但也能用来储存真气,妙玉就是这么做的,不然他何来能力显化四头白骨兵。”赤发鬼道:

“驭鬼驱神功中有一法门,五鬼大擒拿,需要五条鬼奴才能练成,况且赤发经过十年的祭炼,已经达到驱物的境界,主人收留赤发,能省去许多功夫。”

“五鬼大擒拿?”柯明德所得的驭鬼驱神功只有人仙之前的部分,并不知道赤发口中的五鬼大擒拿。

“五鬼大擒拿是人仙法术,能捉拿万物,抽取精气,厉害无比。”赤发鬼察言观色,连忙解释。

“好,那我就收下你。”

柯明德点点头,掐了个诀,将一道驭鬼符打入赤发鬼体内。

赤发鬼毫不抗拒,欣然让驭鬼符在魂体内生根。

“无相大师,你又有何打算?”

无相有着显形的境界,失去驭鬼符后大可一走了之,柯明德也抓不住,可他却在这里等候,不知心里有什么打算。

第五十三章 收服无相

“上天何其不公!”

无相哀叹一口气。

“我自幼受尽苦难,维持一颗真心不泯,反而要面对人间最丑恶的事情,后来,我终于认识到,力量就是一切,不足百年,筚路蓝缕,终于突破人仙。”

无相慷慨激昂,灵魂似乎都在颤抖。

“可老天何其不公,在这片土地,永远无法突破到天人境之上的境界,小心翼翼,养护躯壳,最多能够存活三百年,化为尘土,与庸夫俗子何异?”

“为了能够修炼罡气,我刻苦钻研,杀人无算,夺得无数神功秘籍,融为一炉,开创出无相白骨道,创出早已失传的炼器之法,甚至炼出一件法器,白骨舍利,然而终究被人所害。”

“可恨时运不济,在我死后,外界仙人布下大阵,每过一甲子,镇压白龙的封印削弱,打开一条通道,趁机引渡几人逃脱牢笼。”

柯明德在五雷派的藏书中已经得知,每隔六十年的引渡,是百十年前才出现的,至今不过三次,无相命苦,没能等到机会,不然以他的资质,必然会被仙人看中。

“我苦等多年,苟延残喘,残魂几乎耗尽,终于等到一个幼童,尽心培养,欲图一日将他夺舍,终于,上次他被你所伤,我趁此机会,想要将他夺舍,可惜,区区残魂,欲图夺舍活人,为天地不容,犹如蛇吞象,反被他觑到机会,将我炼成鬼奴。”无相不胜唏嘘。

“你为何不趁他弱小的时候夺舍,反而要教授他武功?”柯明德发出疑问。

“我死后,一丝残魂藏在白骨舍利之中,未被发现,只是藏在荒野,无法移动,百年未曾见过人烟,灵魂日渐虚弱,倘若离开白骨舍利,就会被吸入大地,等到被妙玉发现时,我也试图夺舍,但灵魂孱弱,有心无力,只好向他托梦,让他带走白骨舍利。”

“后来传给他邪功,让他滋养我的魂体,又恐他脱离掌控,日日勾心斗角,装腔作势,他后来也已经发现了我的阴谋,将白骨舍利死死看守,我就是想离开他,都做不到了,妙玉也是个天才一般的人物,随着武功日益高深,我几乎没有半点希望,终于他被你所挫,受了重伤。”

“我抓住机会,奋力一搏,才知道,上天根本不会给我这种已死之人机会……万劫阴灵难入圣,或许只有仙人,才能行夺舍重生这种逆天之举吧……”

“恩?难不成鬼魂无法夺舍?”柯明德皱起眉头,他还想要复活维拉。

“不错,我进入妙玉的识海,灵魂遭到了极大的压制,而妙玉,却能发挥出十倍的优势,轻而易举将我击败,而且,当我进入妙玉的识海,我就有一种感觉,这具躯体与我极不相配,至少要十年磨合,才能变成普通人的模样,根据我的经验,要想夺舍,要修炼到日游之上的境界,我将它称为附体境。”

“维拉,你放心,我一定会复活你的。”柯明德安慰维拉一句,转向无相:

“你又有如何打算?是魂飞魄散,还是臣服于我?”

无相有几百年的修炼经验,更兼他有了夺舍失败的经验,这些对于柯明德来说,是宝贵的财富。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我,在下甘愿为少侠奴仆,任由主人驱使。”无相地下头颅。

柯明德心中稍喜,直到打入无相体内几道驭鬼符,才放松心情,无相毕竟是人仙残魂,显形厉鬼,真要捉拿,也要费上一番功夫,如果他要逃走,自己还真没办法。

已经降服诸鬼,柯明德不再隐藏,将白骨珠白骨舍利装入空间镜,喝了一小口生命之水,恢复体力。

“这是储物法宝?我这新主人果然不凡,莫非我日后也有超脱的机会?”无相看到他的一举一动,眼里放光,心中波澜起伏,仿佛看到了希望。

“这些白骨珠该怎么用?”柯明德返回藏经室,捡起地上的几颗白骨珠。

“需要以白骨真气祭炼,达到先天,才能化出白骨兵,这些白骨珠已经破碎,无法再用了。”

“这些白骨珠是用人的头盖骨制作的?”

“浑身骨骼都能炼制,只是妙玉修为浅,只能使用人体内最坚硬的头骨炼制,杀了数十人,才炼成一颗白骨珠,未曾补齐一百零八之数。”无相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柯明德点点头,这些珠子都由白骨制成,不知道造下多少罪孽,背后萦绕多少冤魂,不被他喜欢。

藏经室的书架被打碎,纸质书籍散落在地面,散乱一片,一些脆弱的纸张已经破碎成雪片。

“可惜了,还好我已经将全部扫描下来。”

柯明德忽然蹲下,从一堆碎纸中捡出一张丝帛。

“这是九玄蚕的丝,九蜕九眠,历经寒暑,才结茧抽丝,九玄丝能千年不腐,千年不断,是能够制作法器的材料,早就在封禁之地绝迹,没想到在这里能够见到。”

无相见到柯明德手中的丝帛,兴奋不已:“这必然是英王遗留,或许是他自己修行的功法!”

“哦?你对英王都了解些什么?”

“英王赵无极,是白龙被镇压之前的人物,玄天宗弟子,途经此地,却遭池鱼之灾,被困于此,老死在这里。据传说,他的实力还在天人境之上,这才能辅佐皇帝,剪除龙蛇。”

“他还有这般来历!这丝帛上记载的,想来就是什么玄天宗的传承。”

柯明德把空间镜中另外两幅丝帛取出,相互对照,语言晦涩,难以理解。

“恭喜主人,贺喜主人!主人得到玄天宗传承,必能突破天人,离开这片牢笼!”无相连连道喜。

“不要叫我主人了,恩……就叫我掌门吧,我毕竟是逍遥派的掌门。”柯明德受他恭维,心情都好了许多。

“嗷嗷!”

托尔忽然扒住他的腿,不安的嚎叫。

“什么?有危险?”

柯明德用精神与托尔一联系,立刻惊觉起来,只听墓室之中发出咚咚的响声。

“墓中只有我和托尔两个活物,哪里来的声音?”

扫描过后,墓中情形尽收眼底,在中央墓室,放置着一座巨大的棺椁,响声正是从棺椁中传出。

棺木由金丝楠木打造,又沉又硬,千年不腐,里面的椁中躺着一具尸骸,身穿金缕玉衣,口中含着宝石,脚边堆满陪葬的珍玩,身穿金缕玉衣,腰悬宝剑,肌肤丰润,宛如活人。

此刻,他刚刚睁开眼睛,喉中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弯腰做起,头顶簪冠与棺木相碰,发出声音。

第五十四章 千年僵尸

“诈尸?”

“复活还是尸变?他的皮肤还很鲜活,但是心脏没有跳动,身体也不再温暖……”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走为上计。”

柯明德不敢冒险,拎起托尔,大步向外走去,走到入口处停下脚步。

“这墓里珍藏无数,如此离开,岂不可惜,至少要把它们扫描存下。”

柯明德闭上眼,全力寻找宝物。

“这是一炉丹药,扫描,丹炉里有一幅玄天传承,不能错过,这些是金银珠宝,放弃……”

扫描功能奇妙无比,但要将物品信息收录,不能超过一百米的距离,还需要花费丁点时间,此时赵无极的尸体已经苏醒,时间紧迫,对于这些没什么大用的物品只能放弃。

“知识!知识是最重要的!”

柯明德又找到一张九玄丝帛。

“掌门!他已经打碎棺木了!”

无相穿过墙壁,向他汇报:“我看到棺材外的墙壁上,刻了一些字,记叙的是赵无极的事迹,他当年并没有死,而是在此处布下一处大阵,窃取王朝龙气,护全肉身,好等待封禁破除……”

柯明德一扫,看到了无相所说的刻字,文末有署名,应是赵无极亲笔所留。

“……自古人仙寿有八百,阳寿所尽,无疾而终,余自中年修行,承蒙师恩,拜入玄天宗下,理当竭尽心力,报答师恩,无奈身陷囹圄,困于此界二百六十余载,终不能成外景,如今体力衰微,欲求延寿之物而不可得,行欺天之举,殚精竭虑,布青龙汲水阵,窃龙气以奉己身,万望上天垂怜,准许余沉眠千载,后之览者,亦将感余之悲……”

人仙同样分出许多境界,第一境是天人,柯明德的老师,宏远就是天人高手,参悟奥义,天人合一,举手投足间,能够调动自然的力量,就像他的炼铁手,熔化黄金,单靠人体,是不可能产生一千多摄氏度的高温。

天人境之上是罡气、神变、外景。

限于天帝封印,封印内的人无法突破天人境,而从赵无极石刻来看,他竟修炼到了外景境界,想必是在被封印之前修炼到外景。

“吼!”

赵无极一声巨吼,声音无比沉闷,如同从地狱深处发出的声音,墙面上的灰尘剥落。

“他成功了吗?是不是活过来了?刚才的打斗吵醒他了?”

柯明德跳进水中,用扫描观察他的举动。

赵无极似乎有些混乱,站立不稳,歪歪扭扭,撞塌一面石墙,踩中一处机关,将一根淬毒的钢针踩弯。

“好硬的鞋子,不,鞋子已经扎透了,是他的脚这么硬。”

柯明德咋舌,这么坚韧的肉体,纵然不及龙皮,也相差不远,估计能够挡住子弹。

“吼!”

赵无极不住咆哮,打碎头顶簪冠,披散头发,四处冲撞,撞破墙壁,走到墓室外面,触发无数机关,箭矢,毒素,滚石落下,他却毫发无伤。

“他的灵魂寿尽而亡,但是尸体得到龙气滋养,不但没有朽坏,还变成了僵尸,日久年深,生出一点意识,被刚才的战斗惊醒。”无相猜测道,他是魂体,能感受到赵无极意识的微弱。

“哦?”

柯明德想要验证赵无极灵魂强弱,但他的精神力不够强,需要靠近对方,只得作罢。

“扫描功能虽强,但不能分辨灵魂。”

柯明德最后扫描一遍墓室,确定没有遗漏宝贵的东西,便泅水离开。

“噗!”

吐出一口水,游到船上,迅速撑船离开。

在墓室中,赵无极就像一辆坦克,横冲直撞,已经快要出来了。

夜晚在县城住了一夜,有些担心。

“如果赵无极真的变成了僵尸,会不会残害无辜?我唤醒了他,岂不是千古罪人?”

柯明德心中不安,第二天一早又返回查看,不过他没有再次进入洞穴,只是在地面上扫描。

赵无极躺在墓室中沉睡,但他的嘴角胸脯沾染着一些鲜血,墓室中还有一具山羊的尸体。

柯明德于是潜伏在一处山坳中,到了夜间,赵无极的尸身从墓室中钻出,动作轻快敏捷,一跃近十丈,轻而易举打死一头花豹,喝干鲜血,又捉了一些野物,在日出之前,返回墓穴。

柯明德手持步枪,在他进入墓穴前,瞄准他的头部,打出一发子弹。

“吼!”

子弹击中他的颧骨,却被他的皮肤弹开,赵无极怒吼一声,丢掉手中的猎物,环视一圈,发现了柯明德的踪迹,飞奔出去,脚踏在地上,山石都被踩得粉碎。

“好快!”

柯明德又放了几枪,赵无极毫发无损,他只好放弃,运起轻功,向远处逃去。

赵无极化身的僵尸,已经把武学忘个精光,更别提轻功,但他腿脚有力,行如奔雷,速度丝毫不慢。

太阳很快升起,僵尸怒吼几声,终于放弃追赶,返回幽黑的墓穴。

“他不是我能对付得了的。”柯明德有自知之明,盘算片刻,写了一封信,雇人送往五雷派附近驻地。

“小儿,你过来!”

随意找了一家酒馆,柯明德使用了催眠术。

几日后,县城中出现了一个传说:泰安陵中出现了一具僵尸,力大无穷,刀枪不入,杀人喝血。

这个传言从几家酒店茶馆传出,活灵活现,很快传遍全城,有好事者听闻,夜晚到泰安陵探险,竟真的有人遇害,确认了这则传言。

……

“事情传扬出去,应该会引起附近门派的注意,出动人仙高手,就能将僵尸消灭。”柯明德想道。

赵无极生前虽然是神变境修为,但限于天帝封印,没有人能够发挥出天人境以上的实力,僵尸懵懂愚昧,没有灵智,绝非人仙武者的对手。

顺水而下,船速极快,几日就回到了建阳城。

柯明德也不遮掩,丢了两个铜子,信步进入建阳城。

张贴的榜文都是半年前的事情,况且柯明德胡须都已经剃掉,再加上暗示术,没有一个卫兵认出他来,一路畅通,回到了柯府。

“老爷您回来了!”

纪如霜欣喜道。

“不错。”柯明德皱了皱眉:“我传授给你的武功,你没有修炼吗?”

“打打杀杀是男人的事,我一个妇道人家,在家里纺线绣花,操持家务,又用不到这些东西。”纪如霜答道,她对于修炼,没有一点乐趣。

“缘分尽了,我追寻的是长生大道,一路艰险漫长,看来你是无法陪我走下去了。”柯明德心中叹息。

第五十六章 服食 黄芽丹

“宗超呢?他怎么不在府里。”柯明德问。

“他在城主府当护卫,晚上才回来。”纪如霜沏好茶端上:“老爷,自您走后,三天两头,就有士兵来搜查翻箱倒柜,闹得鸡犬不宁,谭统领念及旧情,把宗超招进城主府,才算度过这一劫……”

纪如霜将这半年的事情悉数说出:“宗超已经是行气境了,谭统领想收他为弟子,被我们拒绝,宗超他已经拜您为师,怎么能轻易改换门庭……”

“不要紧的,他能多学些东西,我高兴都来不及,何况我这个做师傅的,也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柯明德摆摆手。

“我去准备些吃的,老爷您先歇着。”

纪如霜去张罗饭食,柯明德换了一身衣服,双脚开立,用手按摩小腹,脸色变得铁青,过了片刻,喉头一抖,吐出一颗金丹。

“呕!”

丹药沾满消化液,落到他手中,依旧金光灿灿,浑圆无比。

“这么多天,一点都没有消化吸收,难道这玄离化金丹不是用来吃的?”

柯明德想到神话中,二郎神用的弹弓,就是采用“金丹”、“金丸”作为弹丸。

这颗金丹由重金属构成,经过千年炉火烧炼,坚硬无比,水火不侵,强酸强碱都不能将它腐蚀。

普通人吃下,根本不能排出,必须要剖开肠胃才能取出,否则只会一命呜呼。

柯明德艺高人胆大,粗略的练习了服食秘法,就将一枚玄离化金丹服下,即使消化不了,也能通过真气与肠胃蠕动,将金丹吐出。

如果能够搞清楚它的金属配方,整个地球的冶炼工业都会有突破。

“我已经修炼了玄离神炉中得到的‘服食’秘法,肠胃机能已经达到非人类的境界,为何还不能消化这颗金丹。”

将金丹擦干收了起来,柯明德左右看看,在桌子上捏起一枚坚果。

坚果桃核大小,外表坚硬,要用锤子才能砸碎,他将坚果囫囵吞下,闭上眼睛,稳坐不动。

不多时,腹中发出咕噜噜闷雷般的声音,坚果被真气磨碎,一部分营养被真气直接吸收,剩余一些需要经过漫长的消化道,经过胃、大肠小肠消化吸收。

“服食吸收能量的效率太高了!”

普通生物消化食物,需要用牙齿磨碎,舌头搅拌,唾液淀粉酶催化淀粉分解为糖类,进入胃部,释放胃酸,又进入小肠大肠,期间多种消化液参与消化活动,还有一些食物依靠益生菌辅助,最终被人体吸收,进入循环。

这个过程漫长复杂,耗时耗力,某一环节出现毛病,就会影响整个人的健康。

而使用“服食”秘法,直接使用真气,磨碎食物,不经过化学反应,就能够将食物中的能量分解吸收,简单直接,效率奇高。

柯明德只是初学,绝大部分物质还需要经过消化道,等到服食修炼到圆满,食物一点残渣都不会剩下,免去排泄的麻烦,就是生吃石头,都能吸收能量。

“是我真气境界不高?还是服食没有练好?孙悟空被压五指山,饥餐铁丸,渴饮铜汁,我什么时候能到这种境地。”

柯明德喝下一瓶生命之水,使用服食秘法,生命之水中蕴含的生命之力被真气迅速吸收,枯荣真气循环一周,将生命力运送到身体各处,他立刻感到容光焕发,一扫疲惫。

以前的时候,使用生命之水还要慢慢起效,现在就好像特效药,服用即刻生效,而且吸收效率变高,如果说以前饮用一瓶生命之水,只能吸收三成能量,其余的都被浪费,此时就能吸收六成,等同于多喝一瓶。

“生命之水还是极易吸收的宝物,类似于八宝益气丸这种药物,人体最多吸收两成,如果能够将服食秘法推广,立刻会迎来一个武学盛世,高手与普通人的两极分化,会更加扩大……”

“对了,赵无极陪葬了许多丹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柯明德一摊手,一粒花生米大小,表面鹅黄的丹丸显出。

“……是黄芽丹,使用金银铅汞,种种药材,锻炼三十六日而成,能够增长元气……”

他在扫描下的文献中找到黄芽丹的资料。

黄芽丹自然比不上玄离化金丹,但与八宝益气丸相比,却是云泥之别。

“在墓里放了一千年,不知道过期没有……”

玄离化金丹在炉中煅烧千年,炉火不熄,一开盖子,华气冲霄,显然是人间至宝,而这些黄芽丹只是被放在一个葫芦中贮藏,柯明德有些不放心。

“应该毒不死我……”

柯明德一张口,将黄芽丹吞下,用真气磨炼。

真气一遍又一遍洗练,黄芽丹混元的表面裂开一丝缝隙,肉眼难见。

“有效,能够吸收!”

柯明德精神一振,专心消化,眨眼间,一昼夜过去。

在此期间,纪如霜数次前来,见他沉迷修炼,不敢打扰,傍晚时分,王宗超从城主府回来,见柯明德在府中,兴奋不已,立刻跑回城主府,告假三天,守在柯明德打坐的房间外。

丹药表面已经是布满裂纹,忽然间,丹药破碎,真气往碎片处一卷,带出一丝微弱的药力。

“唉,果不其然,经过千年,药力早已消耗殆尽。”

柯明德一张口,吐出一些碎渣:“等回到地球,试试能不能练出一炉来。”

擦干净嘴唇,披上外套,他轻声说道:“宗超,进来吧!”

房门吱更打开,王宗超跪倒在地上:“弟子见过师父。”

“起来吧。”

柯明德一拂袖,上下打量。

王宗超这半年来长高了一头,脸色红润,眼中有神,精气充足,武功修为也已到行气境。

“好,这半年多,你进步不小。”柯明德赞道。

两人交谈片刻,了解了这半年的经历。

“师父,当遇到一个敌人,怎么判断对方的修为?他的真气比我低还好,能够感应出来,如果对方与我实力相当,或者比我厉害,怎么才能看出来呢?”王宗超问。

“没有人会在自己脑门上刻字,告诉大家自己的修为,敌人更不会如此,看出对手修为,全凭日积月累,见的多了,心里就会有个数。”柯明德告诫:“对于实力不如你的,也万不能掉以轻心,行走江湖,许多人都会修炼一些匿息功法,看起来武功低微。不引人注意,实则暗藏杀机,切记。”

王宗超点头受教。

“我这次回来,仅待几日,就要云游四方,追寻仙道……”

“师父……”王宗超眼睛微红,柯明德救他与危难之中,收他为弟子,传授他武功,恩重如山,情如父子,听闻他又要走,心中极为不舍。

“勿做小儿女痴态,只要苦心修炼,长生久视,自有相见之日。”柯明德叱了一句。

“我这次回来,要传授你武功,你现在修炼的功法就不要修炼了。”

第五十六章 离开

王宗超现在修炼的是驭鬼驱神功,精深奥妙,只是要练成真气,必须要与鬼奴交感,极易走上邪道。

“是,师父。”王宗超心中有些疑惑,他进入城主府,见识逐渐丰富,从没有见过比自己修炼的功法更加精妙的。

“为师此次拜入五雷派,学到了《枯荣真经》与五雷派秘传《神霄五雷功》,但这些功法都是门派根基,不能随意传授给你,我还学到一门《天意四象诀》,亦是绝世武功,可以传授给你。”

“天意四象诀分风、火、雷、电四象,你可以专攻一诀,练成风相、火相、雷相、电相真气任意一种,也可以四种都修炼。只修炼一种真气,更加简单,修炼多种真气,实力更强,但也更加困难。”

“为师我拜入五雷派,有一份香火情,你如果想,也可以去五雷派拜师,如果这样,你最好修炼雷相和电相真气,日后转修神霄五雷功更加容易。”

真气与身体是互相影响的,每个人身体先天不同,练出的内气也不同,经过修炼,内气变成独特的,带有某种性质的真气,便会反过来作用于身体,日积月累,让肉体逐渐拥有某种特性。

王宗超修炼过雷相电相真气,废除之后,改修其他雷属性真气,会变得更加轻松,同属性的真气,互相转化,也要容易一点。

传授完功法,柯明德又传授了天意四时锏,一些剑法、拳法、轻功、横练功夫,还把“服食”之术教授给他。

当然,柯明德只是将修炼方法传授,还要靠王宗超自己练习,同时,又到市面上,购买了这个世界独有的植物种子,一些特产。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三天之后,骑上一匹快马,一日赶到叠翠山脚。

山上的草木依旧青葱,荆棘密布,山路难行,柯明德背着小熊猫,专挑山脊岩石行走,轻功迅捷,速度比来时快上许多。

“托尔,你重了有十公斤吧!”

小熊猫哼唧两声,换了个姿势,手中捧着一卷书。

托尔如今已经行气圆满,正在研究如何开辟,让柯明德给它手抄了几部功法,仔细钻研。

托尔为了钻研功法,已经受了好几次内伤,好在它皮糙肉厚,休养两天,就能恢复。

“一只熊猫都在搞原创,我还在拾人牙慧……”柯明德自嘲一句。

每一部功法秘籍,都是经过无数人的修校订正,一点点摸索出来的,蕴含无穷智慧,柯明德如今的阅历,自然能够创出几部秘籍,但怎比经过时间考验的传世经典靠谱?或许日后修炼到头,就得自己创新,不过眼下,还是跟着前人走出的道路,亦步亦趋。

“对了托尔,以后修为高深,你是不是能够化形成人?这样就能修炼人类的功法了。”柯明德突然想到。

托尔深以为然的点头。

马上就要回家,柯明德心中竟有些忐忑。

这种感觉与第一次穿越有所不同,似乎夹杂了一丝愧疚感。

在穿越之前,柯明德向若兰许诺,闭关一年,他也确实在这个武侠世界,封禁之地,探索了一年,可是这里,与地球的时间流速一样吗?

托泰世界的时间流速快于地球,他在托泰世界度过了近六年,地球只过了两年半,如果武侠世界与地球时间流速相近还好,若是王质烂柯,沧海桑田,那可如何是好。

为了修行,他已经很少与以前的朋友、同学来往,几乎不参与交际活动,最多探望一下父母,和妻子共度良宵,但是穿越未知世界,却让他有些心烦。

带上他们,唯恐遇到危险,不带他们,又担心无缘再见。

“难怪道门释户都讲究斩断尘缘,整日纠缠于家长里短,一颗心就像蒙了尘埃,如何能勇猛精进?”

“我柯明德全心修炼,一为长生,二为逍遥,为情所困,不得自由,心灵疲惫,还有什么逍遥可谈?还修什么仙?”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上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这是在地球一首流传颇广的诗,颇为贴合柯明德此时的心意。

“我努力修炼,为的是长生逍遥。正是因为现在不得长生,不得逍遥,才要修仙求道,穿梭世界,总有一天,能够扭转生死,拔宅飞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不辜负我的,我定不会将他们辜负,帮助过我的,必然要还以足够的报答,生我养我的世界,我的故乡,我也会尽我所能,让它变得更好!”

柯明德斩去这些消极的想法,重新坚定了意志,只觉得心灵都变得通透,精神力得到增长,真气也活泼许多。

“身似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古人诚不欺我!”

重走山路,方向明确,再加上修炼了轻功,速度快上许多,第二天傍晚,柯明德就返回了传送门的位置。

途中他特意找到涟湖三侠的埋骨之处,劈开一块山石,做了一块简易石碑,回报藏宝图的恩情。

他在赵无极墓葬中收获极多,得了四五十部绝世武学,其中有三部直指天人,一些炼丹技巧,许多封禁之地以外的信息,以及一整套看不出品级的《玄天无极真经》,不过真经晦涩难懂,他仅习得玉骨章一篇,还是靠死去的涟湖三侠注释的。

除此之外,还借助幻阵,除掉仇人,把无相的残魂练做鬼奴,灭除心腹之患。

油纸布好好的蒙在越野车上,但是表面已经破损,一些动物藏身车下,在这里筑巢,遮风挡雨。

撩起来破损的油纸布,赶走寄居在车下的野生动物,柯明德从车厢里提出一壶汽油,灌进油箱,清扫出一块平整的路面,打开车门,稍微冲了点电,慢慢发动起车子。

“下次再来,就是十二年之后!”

封禁疏漏,接引上界,离开这座囚笼,不知道这座监牢之外,又是一番怎样的天地?人仙之上,又是那样的光景?

九百点能量口出,传送门开启。

越野车嗡鸣一声,冲进门中,消失不见。

第五十七章 明兰集团

地下室空荡荡,地面落了一层薄灰。

柯明德下车,拉下电闸,灯泡忽闪几下,照亮整个房间。

“2023年7月6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三分。”

墙壁上的挂钟精准的工作。

“武侠世界的一年,在地球已经是两年了!”

柯明德感慨一句,脱掉身上的绸布衣裤,换上了夏季休闲衣物。

打开落满灰尘的铁索,推开大门,拾阶而上。

“咦,这里改建了?是我家的别墅扩建了。”

柯明德从地下秘密基地出来,本应来到一片草地上,现在却身处一座小楼内,扫描一下,立刻弄清楚周围的环境。

别墅扩展的很大,开辟了一大块田地,栽种各种稀奇植物,这些植物都是柯明德从托泰世界带来的品种。

有的植物生长的十分旺盛,有的则蔫头巴脑,勉强存活。

别墅中雇佣了十多名园丁,戴着太阳帽,携带剪刀、刷子、铲子、钢针等工具,精心护理这些植物。

柯明德走近一名园丁。

这是一名年轻男子,发际线略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脸色有些发黑,裤脚粘了许多泥水,正小心翼翼的捏着十厘米长的钢针,从一株青葱一般的植物中,挑出一只肉虫。

这是紫蒲黄,一入秋,叶片就会发紫,这种植物的根茎汁液能够治疗许多皮肤病,是柯明德在永恒白塔的文献中知道的,特地到市场买了一些种子。

“你好!”柯明德拍了拍园丁的肩膀。

“哎呀!”年轻园丁吓了一跳,不悦问道:“你是?”

“我是柯明德,请问你们在做什么?”柯明德随口道。

“柯明德,有些耳熟……”

年轻人没有多想,把肉虫扔到地上踩死:“捉虫啊,你没有看到吗?”

“捉虫为什么要这么多人?使用农药不行吗?”

“这些植物金贵的很,都是世间独一无二的东西,说不定那个就有颠覆性的效果,用农药伤到怎么办?”

年轻人重新弯下腰,用镊子小心拨开叶心。

“你这么年轻,怎么想到来这里捉虫?”

“我是国家农业大学的研究生,我的导师是李景成教授,跟明兰集团合作建立了一家植物研究室,要不然,我可没资格到这里工作。”

“明兰公司?那是什么?”

“你连这都不知道?那你是怎么进来的?这就是明兰老总的后院。”年轻人一脸错愕。

“你是什么人?”

远处几名保安小跑过来,步履森严,眼神锐利,手里拿着电棍,领口别着无线电。

“你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为首一人厉声问道。

“我是柯明德。”

柯明德也不生气,他早就发现,别墅内遍布摄像头,没有一处四角,监控室的值班人员兢兢业业,他刚从地下室出来,就被发现。

“这座别墅就是我家的。”

“恩?”保安楞了一下:“你说什么?”

“我是柯明德,若兰的丈夫,这座别墅的产权人。”

“你等一会儿!”为首的保安躲到一旁,与上级联系,其余人紧紧盯住柯明德,一点也不放松。

“你们是军队出来的?”柯明德见这些人纪律严明,行走间规规矩矩,个个都肌肉结实,不由问道。

“恩。”保安简单的回答。

“柯先生,您到我办公室先做一会儿,吕燕书吕总马上就过来。”保安队长热情了许多。

“不用了,我走走看看。”

柯明德摆摆手,踱着步子,在院子里转悠,托尔从草地里钻出来,看的众人眼珠子都要掉出来。

“柯总,您回来了!”

不多时,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走来,脸上充满青春的气息。

“小吕,好久不见!”

柯明德与她握了握手。

“柯总,这是我们的保安队长,张队长,是一名退伍军人,曾在某个特种部队服役。”

“张队长,这是我们柯总,总裁的丈夫。”

“您好!”张队长点点头:“我还有工作,你们聊。”

张队长识趣的离开。

“小吕,你也修炼了武道?已经练出斗气了吧!”

吕燕书曾经是柯明德的秘书,看来在这两年很得若兰的看重,将骑士引导术传授于她。

“瞒不过柯总,这两年若兰总裁可是很想你呢。”吕燕书笑着回答,她本身就很漂亮,如今修炼有成,气色更好。

“若兰总裁?她这两年开始创业了?给我讲讲!”

“您闭关之后,总裁闲着没事,就把您留下的种子全部栽种,悉心照料……”

在两年前,柯明德就对吕燕书使用了暗示术,她对于柯明德和若兰可谓忠心耿耿,因此也得到十分的信任,许多事情她都知道。

“……醒神茶在外界极受追捧,炒到三万多元一克,若兰总裁就干脆开办了一家公司,取名明兰,经营您留下的这些植物……”

“……我们现在一共有三十五株醒神茶,每年能够产出一千六百克茶叶,销售额达到三千万,收到客户预定款五千万,预计明年将茶树扩大到一千株,公司已经选好地址,包下几座茶山,以待后用”

“这只是醒神茶事业部,去年,我们的研究机构在接骨木中发现一种物质,能够强壮骨骼,促进骨骼发育,经过临床验证,能够完全治疗粉碎性骨折,对许多先天的骨骼疾病都有奇效。总裁以接骨木开办了一家医药企业,迅速得到投资人的热捧,现在还没有产出具体成果,就已经达到二十亿的估值。”

……

“对了,我们在今年年初组建了一座生物技术研究所,得到国家扶持,预计十月份就能建成实验室,今年的研究经费预算达到五亿元,吸引了许多知名学者,对我们独有的这些植物进行研究……”

吕燕书将这两年来的成果一件件讲述,简直惊掉了柯明德的下巴。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真想不到,我才走了两年,你们就做出了这么大的事业……你们掌握了这么资源,都是地球前所未有的,没有被怀疑、掠夺吗?”

柯明德问道,明兰集团从零到现在,几乎成为一个庞然大物,必然不可能一帆风顺。

“世界那么大,人类只认识了一丁点,未知的事情实在太多,大部分人认为,我们只是走运发现了新奇植物,少部分人听说柯总你遇到过神仙,得到了这些东西,也都不相信,除了马老板等有限的几人。”

“期间是有一些权贵和资本,图谋不轨,但好在有马老板、钟先生等人保驾护航,撑过了最初一段时间,现在我们的集团已经是树大根深,不可动摇。”

吕燕书自信道,这两年的精力,已经将她磨炼成材。

“若兰呢?她现在在哪?”

“兰总在南方开会,接到您出关的消息,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第五十八章 玄天无极录

若兰傍晚下的飞机,回到别墅已经是子夜。

柯明德正戴着一件头盔,玩新出的虚拟现实游戏。

两年时间,地球上的科技创新始终没有停息,新一代虚拟现实游戏机已经全面上市,其在游戏界的影响相当于十多年前苹果四的出现;新能源的发展卓有成效,各大汽车制造商纷纷推出电动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发展日新月异,无人驾驶机动车已经在某些国家地区试行……

社会环境相对稳定,造成的后果是贫富差距进一步增大,资本主义天然会使资本聚集在一少撮人手中。

这些富豪追求享受的欲望无穷无尽,并且不惜代价,能够滋养精神的醒神茶、明兰集团的其他高端产品,及受热捧。

“你回来了!”若兰打开房门,换上拖鞋:“这两年我很担心你。”

柯明德摘下虚拟头盔,拥住若兰,在她额头轻吻一口:“这两年辛苦你了。”

他能够想象,开创这么大一家公司,会受到多少磨难。

“等一下,身上都是汗!”若兰推开他,翻了个白眼,媚态横生。

柯明德一下子被撩得心火升腾,横抱起她,走进卧室:“我这里有一部双修秘法,需要夫妻两个才能修炼……”

摘下一条毛巾,擦掉身上的汗水,拎起床头的水壶,倒出两杯茶水,递给柯明德一杯,若兰端着茶杯,躺在床上,玉体横陈。

“这就是内气?真是奇妙!与斗气稍有不同……”

在柯明德的引导下,通过《颠倒阴阳玉鼎和合秘录》,若兰练出第一丝内气,正依偎在柯明德胸膛上,仔细体会内气与斗气的不同。

“这是另外一套修炼体系,前景要比斗气强很多,斗气的天花板太低了!”柯明德介绍:“真气修行,与武侠有些类似,需要经过人体经脉、窍穴,炼精化气,后面还有许多阶段,最终修炼成仙,神通广大,长生不老。”

“那我辛苦修炼的斗气呢?就这么浪费了,我好不容易才练到大骑士的境界。”

她这两年忙于事业,在修炼上有些疏忽,即使有生命之水的辅助,也才堪堪摸到白银骑士的边。

“不会浪费,斗气能够转化成内气,只是稍微有些损耗。”

柯明德握住她的一只手,手掌细腻,指头纤细白嫩,指甲光滑,没有涂抹颜料,也显得极为漂亮,透露着健康与活力。

“那你快教教我。”若兰撒娇道。

“还要等几天。”柯明德从床头拿起空间镜,从里面取出一沓丝帛,一共九张,写满小字。

这正是得自赵无极坟墓的《玄天无极录》,柯明德把扫描纪录下的也打印出来,方便阅读、研究。

“这是什么料子?好轻、好滑、好柔。”若兰捻了一下丝帛:“上面写的是什么?文字吗?”

“这是九玄蚕丝,不惧水火,刀剑难伤,传闻常被仙人用来制作法器,这些丝,已经传承上千年,依旧光洁如新。”

地球上最上等的丝绸,放在九玄丝旁边,就如同粗布烂条,这些九玄丝,洁白如雪,手感细腻,轻若无物,如果制成衣物穿上,定然是神仙般的享受。

“这上面记载了一门绝世武学,深不可测,妙不可言,可惜我还没有读懂,等我研究透,我们一起修炼。”柯明德解释道。

这九页丝帛,是一整套功法,柯明德研究数天,在无相的帮助下,排好页码,大致了解了里面的内容。

依照赵无极留下的文献资料,玄天无极录,是玄天宗无极殿传下的功法,涵盖内功心法、横练肉身、炼器法门、丹方药诀、风水命数、符箓禁法,内容丰富。可九页丝帛,一共不足五千字,包含了这么多内容,简直是微言大义,晦涩难懂,博学如无相,都无法读通。

“你没有读懂,怎么知道这上面的武学精妙?”若兰说。

“你看我的牙齿!”柯明德龇开嘴唇,露出两排洁白坚固,整齐如同贝编的牙齿。

“怎么了?”若兰伸手在他牙齿上敲了敲,“你偷偷地去做牙齿矫正了?”

“你数一数!”

“一、二、三……天,你怎么有四十颗牙齿?长得还这么整齐?”若兰惊讶道,娇红的嘴唇张成圆形。

柯明德微微一笑,将茶杯中的水一饮而尽,然后将茶杯放入口中,用力咀嚼,发出一阵咯咯吱吱令人牙酸的声音,张口一吐,吐出一团碎玻璃渣。

“天呐,你这是变异啦?”

“这是玄天无极录中的一篇,玉骨真章,能够让骨骼变得极为坚固,我修炼之后,一口牙都换掉了,违反了人体正常生长,就这一条,足以证明这部功法的不凡。”柯明德漱了漱口。

“那你赶快把它研究透,我还要在继续修炼斗气吗?”

“先练着吧,但不用太过于重视,对了,我教你的冥想法没有落下吧?”柯明德仔细感应一下,若兰的精神力已经达到黑袍法师的巅峰,但是不会使用。

“每天睡前都会练一个小时,这能让我睡得很香,精神力也变得充沛。”

“那就好,待会我交给你一道法术,暗示术,你把它铭刻到精神海里。”

“法术?暗示术?”

“这是一个巧妙的精神法术,能够简单的操纵人的情绪,譬如让人变得开心或者愤怒,让别人在潜意识中信任你、喜欢你,也能挑拨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妙用无穷。”

“那你有没有用这个法术去撩妹?”

“我怎么会做出这么没品的事?”柯明德尬笑两声:“我想给你介绍一个人,不,一个鬼。”

“啊?啊啊啊!”

一个白影忽然出现,飘在半空,身躯半透明,若兰吓得大叫,手紧紧抓住柯明德的臂膀。

“这是什么?”

“她是维多利亚,是我的一个……知己。”柯明德停顿了一下,“她已经死了,我一直在努力复活她。”

若兰好不容易稳定了情绪,左手揽住柯明德的臂弯,右手伸出试了试,从维拉的身体穿过,连忙又缩了回来。

“若兰你好,我是维多利亚,没有形体,只是一个鬼魂,不用担心,我不会伤害你。”维拉拨开自己亚麻色的长发,露出宜喜宜嗔的脸庞。

她还没有修炼到显形的境界,只是使用了精神力,使若兰出现了幻觉。

“你好,我是若兰,是柯明德的妻子,我们已经结婚六年了。”若兰不知怎的,忽然冒出这一句话。

……

第二天一早,连续几通电话打来,吵醒熟睡的两人。

“这些事情转交给吕总处理,我有些事情,这几天尽量不要打扰我。”若兰回应电话。

“若兰,金钱对于我们来说,如同废纸,我希望你能多花一些心思在修炼上面,我希望在一千年、一万年以后,乃至永恒,你还能陪在我身边,我们共享长生,一同逍遥。”柯明德道。

第五十九章 催眠大师

柯明德坐在书桌前,手执一支精致钢笔,运笔如飞,手底下已经抄满厚厚一本。

他正在抄写扫描过得武功秘籍,有得自各大家族、武馆珍藏,索家藏书、五雷派藏书、以及英王遗藏,全部写出来,简直堆叠如山,要打印出来,需要消耗几百点能量,柯明德不舍得,便用手抄写。

一面抄写,一面思考钻研,不时停笔,与无相商讨。

厚实的天鹅绒窗帘遮住阳光,白骨舍利放在一只杯托上,无相的鬼影缥缈,翻阅着九页丝帛。

“无相,你待会去学一下汉语,这两种语言都是方块字,语法结构也十分相近,花不了多少时间。”

柯明德说着,心中十分感慨,曾几何时,他为了学习英语废寝忘食,艰难考试,如今学习一门全新的语言,仅需要数日。

“维拉,你来帮我这些东西翻译成汉语。”

柯明德抄出的是武侠世界的文字,涉及许多武功的专有名词,翻译起来十分困难,柯明德偷个懒,把这些都交给维拉。

赤发鬼生前实力仅是行气境,出身低微,眼界浅薄,正在努力学习汉语,好为柯明德更好的工作。

说起来也可怜,赤发鬼与无相,自从被柯明德收服,再无一点进步,不能随意杀戮掠夺精气,更受不到柯明德真气祭炼,每天只能缩在白骨舍利中,苟延残喘。

唯一的好处,柯明德并没有真的把他们当做奴隶,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相比妙玉,柯明德对待他们的态度,更加尊重平等。

“柯克,这些经脉、穴位该怎么翻译?”维拉刚开始工作,就遇到了问题。

武学之中,涉及的经脉穴位成千上万,地球上也有经脉穴位的知识,但两者之间,天差地远,绝不能生搬硬套。

“音译吧,直接把这些文字引入到汉语中,我待会画一幅经脉穴位图。”柯明德想了想,如果全部意译,耗用时间精力太多,不如把这些文字照搬过来,加以注释,以免翻译不准。

“铃铃铃!”桌子上的电话响起。

“柯总,秦副市长和文化部、农业部专员来访,现在正在客厅。”

“我马上到!”

柯明德只好搁下笔,换上衣服,向客厅走去。

“您就是柯明德柯先生吧,年轻有为,年轻有为!”

一个地中海中年男子站起来,与柯明德握手。

“你好你好!”柯明德客套道,甫一来到客厅,他就用上了读心术,将这些人的来意弄清楚。

“柯先生也是九二年生人,跟我一个年纪,可你们看我,头发都快掉光了,柯先生还是这么年轻!”这个男人笑道:“我是秦源,山阳市副市长,这位是……”

“我们开门见山,几位有话直说,不用客套。”柯明德直接道,用上暗示术,几人顿时收起一身功力,不再客套。

“柯先生,贵公司这两年抛出许多药品、保健品,经由检验部门检验,效果十分显著,据贵公司公示的资料,这些商品原料源自一些闻所未闻的植物,但我们在地球上,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些植物……”

“但这些植物确确实实的出现了,譬如诸位刚才喝的茶水,醒神茶,能够滋补精神,一克价值三万元。”

柯明德打断了他:“原因很简单,我在三年前遇到了神仙,学到了许多法术,神仙还赠给我一些仙家法宝,以及这些奇花异草,仙葩奇珍。”

“原来是这样!”几人丝毫没有怀疑的想法:“听说柯先生闭关两年,不吃不喝,昨日才出关。”

“没错,我吞吐朝霞,餐风饮露,就能生存,不用吃饭,这两年闭关,是为了修炼一门神霄雷法,诸位请看!”

柯明德一卷袖子,掌心朝上,噼啪几道电弧出现,然而经过催眠术与精神幻象的加工,在几人眼里,变成一团闪烁的雷光,闪烁光芒。

几人吓得汗毛倒竖,接连大叫:“柯先生快收了神通!”

柯明德手一翻,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诸位还有什么问题?”

“没有了。”众人道。

“我倒有几个问题。”柯明德笑了笑:“国家对我是个什么态度?”

……

某政府机关。

“小秦,你刚才去见了见那个柯明德,有什么发现?”书记问道。

“部长,柯先生是真正的得道高人,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秦源一脸敬畏。

“恩?”书记一脸错愕,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部长,柯先生是神仙弟子,能够餐云吐雾,手法雷霆,我们万万不能与之作对……”秦源唾沫横飞,语气激昂。

“小秦?你没发烧吧?”书记咽口唾沫,心里有些发寒。

同样的场景,还发生在别的地方。

这些人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中了柯明德的催眠术,脑海中根深蒂固的生长出几个想法:柯明德是神仙弟子;柯明德神通广大;他不会主动作恶事;绝不能与他做对。

……

“明德,我听说今天有政府的人来了?”若兰道:“这些人可真是无聊,我们每年交多少税,成天打听这打听那。”

“无所谓,都是小事。”

柯明德丝毫没有放在心上,手里还在抄写不停:“等你学会了暗示术、催眠术,这些事情就不会看在眼里。”

“我今天就学。”若兰走过来捏了捏柯明德的肩膀:“如果我能早些学会这些法术,这两年就少太多麻烦。”

“你以前也没有告诉我要经商啊,我们有这么多钱,花一千年都花不完。”

“你不在家,我总要找些事做。”若兰道:“你在写一些什么?这是什么字?”

“这是另一种语言,记载的是一门武功,涵虚丹元功,立意高深,但是残缺了一半,只能修炼到真气境。”

“这个葫芦是什么?”

若兰拿起桌子上一只葫芦。

葫芦一尺高低,通体紫色,用木塞塞住,里面空荡荡,表面天生一些纹路,极为玄妙。

“这是一件法器,紫气葫芦,我也没有用过,等到明天早上试一试。”

紫气葫芦,是五雷派几大传世珍宝中,唯一的一件法器。

第六十一章 紫气葫芦

一件凡物,通过秘法,经过百般祭炼,会在其中生成符文,成为符器,或锋锐、或坚固、或发出水火、或变化骷髅……拥有种种不可思议妙用。

例如白骨珠、天意四时锏、至阳宝鉴,都是符器。

制作符器,需要领悟天人合一的境界,也就是说,必须突破天人境,妙玉和尚能在先天时炼成白骨珠,一方面是有无相残魂出手相助,另一方面,白骨珠较为特殊,需要以人类精血骨骼为材料,天然具有灵性。

除此之外,还要有相应的祭炼秘法,如天意四时锏,就是以天意四象诀为根基,在锏身上祭炼出数道符文,可惜武侠世界祭炼符器的手法早已失传,仅余一些像养剑术这样的粗浅传承,费时费力,收效寥寥,传承几代,都祭炼不出一件符器。

法器是符器的进阶,符器是半成品的法器。

当许多符文,汇聚在一起,形成一道完整的禁制,就形成一件法器。

根据祭炼手法不同,法器的禁制数目也有所差异,元辰云禁法可以祭炼出十二条禁制,天罡炼宝诀能够祭炼三十六条禁制,七十二条禁制的地煞诀,三百六十条的小周天诀等等,法器强弱与祭炼手法有一定关系,同种炼宝诀,禁制越多,法器越强。

紫气葫芦,就是最初级的法器,只拥有一条禁制,即便如此,它也拥有远超符器的用处。

凌晨四点半,闹钟响起。

柯明德登上楼顶,把紫气葫芦搁在最高处,拔掉壶塞,葫芦口微偏向东。

“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用玻璃瓶盛满阳光,多么天真的岁月!”

若兰揽住柯明德的手臂,与他一起看向天边,等待日出。

天空晴朗一片,没有一丝云彩,蔚蓝一片,可以预料又是一个高温天,天边渐渐泛起一片鱼肚白,像是将水滴在一张纸上,向四周浸染。

远处没有朝霞,更没有紫气东来的盛景,阳光照在脸上,立刻觉得热气腾腾。

忽然间,葫芦周围的空间中弥漫出一缕紫气,浸透丈许方圆,颜色很浅,却又真真切切的出现在眼前。

柯明德伸手在紫气之中搅动,紫气却丝毫不起波澜,好像它不是一种气体,也不是一束光线。

氤氲紫气自虚空生出,渐渐浓厚,流水一般,汇入紫气葫芦之中,不过片刻,全部进入葫芦,四周一片明澈,再不见一丝紫气。

天已经大亮。

柯明德抓起葫芦,借着光从壶口看,一小绺紫气在湖中徘徊不定,他连忙用壶塞塞住,手掌按在葫芦肚上,注入一道真气。

“收集紫气有什么用呢?”若兰掂起葫芦晃了晃,没有感觉到重量增加,也没有听到声音。

“我们现在修炼,主要是从食物中获取能量,补足精气,炼精化气,效率十分低。”

“食肉者勇敢而悍,食谷者灵巧而慧,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

“突破人仙后,就能够采天地之灵气,聚日月之精华,餐霞吐雾,补益自身,因此修成人仙,就可以称之为练气士。”

“练气分三步,采气、服气、练气。”

“采气即是从天地自然之中,采集各种灵气,有太阳精气、太**气、朝阳紫气、纯阳之气、纯阴之气……。”

“灵气无形无质,它不是空气,甚至不是物质,是一种能量,凡人根本无能为力采集,只有修成人仙,天人合一,借助天地之力,自然奥妙,才能采集灵气。”

“而这紫气葫芦,就可以汇聚无形的朝阳紫气,经过法器炼化,转变成我们这种凡人能够吸收的能量。”

“成了!”

感受到葫芦中传来的信息,柯明德眼前一亮,揭开壶盖,一道紫气冒了出来。

柯明德连忙把鼻尖凑上去,用力一吸,将紫气吸进腹中,一丝不漏,紧接着,他席地而坐,用心炼化,不足一刻钟,长舒一口气。

“好宝贝!好宝贝!”

“怎样?感觉如何?”若兰睁大眼睛。

“省了十天的功夫!”柯明德道。

如果不服用灵丹妙药,只吃肉食,每天修炼可以增长的功力为单位一,以此为基准,使用八宝益气丸、七星养荣丸等丹药,每日增长功力为一点五;使用天香百灵膏,每日增长功力约为二;服用生命之水,每日增长功力约为三;服用至阳朱果,一颗能够提供三十个单位的功力。

朝阳紫气的效果自然比不上朱果,只有五个单位的功力,但炼化极易,只消花上盏茶时间,就能将紫气完全转化成功力。

它还有一个大优点,不消耗能量,打印一个紫气葫芦才四十多点能量。

要知道,柯明德刚刚晋升真气境时,每天食用一枚朱果,偶尔给托尔分润一些,只过了一个月,就花了七十多点能量,便不舍得每天都食用,隔个三四天打印一枚,把果皮留给托尔。

“可惜只有太阳初生之时,才能采集一口紫气。”柯明德小心翼翼的把葫芦在架子上摆好。

“按照这个节奏,不消一年,我就能将枯荣真经、驭鬼驱神功、神霄五雷功修炼到真气圆满。”柯明德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武侠世界中,能练到真气境圆满的,算得上一方豪强,除去修炼魔功的妙玉,那个不得修炼个近百年。

见识了紫气葫芦的妙用,柯明德忽然对炼器起了兴趣,这还只是一条禁制的低级法器。

“无相,你除了白骨珠白骨舍利,还会练什么法器?”

“回禀掌门,我还会练修罗白骨幡、诛魂白骨剑、白骨魔神,实际上,白骨珠只是这三种法宝的基础材料,这三种法器炼制起来难度极大,无不需要数以万计的人类骸骨,几乎不可能炼成,我只好取了个巧,简化到了极致,练出白骨舍利这一件法器。”

无相回答。

他年轻时曾有奇遇,得到了完整的阎罗白骨道传承,其中包含三种法宝的祭炼方法,他经过简化,练出白骨珠与白骨舍利,对外则宣称是自己独创,为自己脸上贴金。

白骨舍利也是法器,拥有一条完整的禁制,但是与紫气葫芦不同,只有修成人仙才能使用,还需要修行无相白骨道的独门功法,远不如紫气葫芦,现在就能发挥出一些效力。

“算啦!”柯明德听到这三种法宝的名字,又是修罗、又是诛魂、又是白骨,阴森森不似正道,还要用千万具尸骨作为材料,立刻失了兴趣:“我还是再打印一只葫芦吧。”

第六十一章 初次炼丹

半年时光一晃而过,柯明德已经将神霄五雷功也修炼至真气境,已经着手参悟先天。

人体生有千万窍穴,个个都有用出,睛明穴可以明目,呋吔穴能够壮胆,丹田强盛,精力充足,泥丸强盛,神气充沛……

有一处窍穴,极为奇妙,不在人体之内,亦不在人体之外,却是人体枢机,天地之桥。

此窍名曰谷神,又曰玄牝之门,又曰众妙之门,又曰玄关一窍,不可知不可见不可闻,唯有虚极静笃,无复我身,但觉杳杳冥冥,与天地合一,而神气酝酿于中,乃修炼之最妙处,故谓之玄关一窍。

玄关一窍开辟,返化先天,绵绵不绝,可增甲子寿元,将后天真气,变为先天真气,能够书符画箓,存之数月。

符箓乃是取一块方纸,或木牌玉牌,利用朱砂、兽血,将先天真气存入其中,危急之时,可以打出,出人意料,发挥妙用。

画符也是一门学问,符箓种类繁多,妙用无穷,有净衣服、驱邪符、辟煞符、辟火符、辟水符、金刚符、回春符……像极了托泰世界的魔法卷轴,可惜画符之术也早已失传,柯明德只在五雷派学到了辟邪符、雷光符寥寥几种,无甚大用。

无相倒是掌握了几种魔道符箓,但需要修炼魔功才能绘制,柯明德只是粗略了解一番。

突破先天,书符画箓,炼制法器,这些事情都放在一边,经过半年钻研,在无相鬼魂的帮助下,柯明德终于将玄天无极录解读出一半。

“精深奥妙!匪夷所思!”

柯明德站在一座石膏人像前,用笔在上面标出经脉穴位,密密麻麻,贯穿全身。

“一共经过三百六十条经脉,是驭鬼驱神功的三倍,神霄五雷功也没有这么复杂的运功路线,能与其相比的,只有神霄五雷功的进阶功法,统御龙虎雷罡真法。”

除了这一门玄天无极功,柯明德还解读出一门叫做玄天无极真身的秘法,玉骨真章就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练皮连肉,易筋易脉的秘法。

“明德,你定做的丹炉做好了!”

若兰忽然走进来。

“你来的正好,玄天无极功已经整理出来,你可以修炼了。”柯明德说道,在桌面的触摸屏轻点一下,一束光线从墙壁射出,在屋子中间形成一个虚拟的立体人形,人体中用红蓝二色标出经脉穴道,运功路线一目了然。

这是还在研发中的智能家居,若兰花了大价钱购买了一套试验型号智能家居,还够买了一台小型超级计算机进行运算,为了保密,这些家具之间仅仅用局域网相连,断绝外网。

“哇!老公你好棒!”她跳了起来,在柯明德脸颊亲了一口,仔细观看眼前的虚拟投影。

看了十多分钟,她点点头,席地坐下,按照经过数十次调试后的功法运功修炼。

若兰自从在脑海中铭刻过一系列精神法术,在商战之中,纵横捭阖,无往不利,将各方大佬被玩弄于股掌之间,明枪暗箭,悄然化解,几个月就将集团做大一倍,并且改组企业结构,暗中控股,深藏水面之下。

拥有了超凡力量,在人类社会中,就好像神明一般,无所不能,没有人能够抵挡她的催眠。

很快,她就对这种开挂一般的生活失去了兴趣,将企业交给吕燕书打理,自己回到别墅,和柯明德你侬我侬,好不快活,并且与他一起研究武学,解读神功秘法。

柯明德见她入定,不再打扰,悄悄退出门外。

客厅里放了一个木箱,一人高下,柯明德徒手一掰,掰断木板,露出里面的铜炉。

丹炉高两米,双耳三足,柯明德按照玄离神炉的模样,做好参数,交给工厂冶炼,除了大小和花纹,整体结构一模一样。

“喝!”

柯明德抓住两只炉耳,运足真气,将它举过头顶,扛到一间布置好的房间中。

房间四周是用防火材料制作的壁橱,贴好标签,盛满各式药材,一些金属化合物,还有些金银之类的贵重金属。

屋子正中是一块约五十平米的空间,地面上改造了火源,温控装置、通风、隔离、降温等等设备一应俱全,购买这些专业设备,请工程师布置炼丹房,花费了几百万人民币,不过柯明德现在家大业大,这些花费,只是他资产的九牛一毛。

将铜炉搁到屋子正中,放在炉子正上方,恰好与预留的凹槽吻合。

“掌门,以你现在的修为,是炼不出黄芽丹的,至少要到先天,才有一丝可能。”无相劝诫道。

“我就试试,材料俱全,环境又这么好,万一练成了呢。”

柯明德无所谓道,打开炉火,一团青色的火苗从喷火嘴喷出,室内迅速升温。

“温度设置到三百度,热一热炉子!”柯明德在仪器上点了几下,转身从壁橱上取下一个试剂瓶,量取二百毫升水银,向其中加入五十克硫粉,搅拌,将人参汁榨出,虑净,放在酒精灯上烘焙……

这些材料都是根据黄芽丹的单方准备,采购来的纯净单质、化合物,免去许多麻烦。

一些材料已经投入丹炉中,柯明德坐在一个耐高温蒲团上,双手平举,距离丹炉半米有余,将真气注入炉中,把炉子里的材料揉做一团。

铜炉表面微红,热浪翻涌,将他的几绺头发烤焦,柯明德带着一个防毒面具,一面扫描着炉内的情形,一面分心看着始终。

“就是现在!”

柯明德伸手虚抓,试剂瓶中的液体如一条长蛇,飞了起来,炉盖自动揭开一个缝隙,将液体吞入。

“按丹方上讲,只需小心翼翼,文火烧锻七十二个小时,黄芽丹就能炼成。”

柯明德皱着眉头,把火关小,一方面继续注入真气,将药物聚合在一起。

“丹方上说,炼黄芽丹时,并不会有异味产生,更何况这满屋子的硫化物氮化物,毒气弥漫。”

“我完全是按照记载,将药量精确到毫克,操作丝毫不差,唯有一处,丹方要求引灵气进入炉中,可我那里去操纵灵气,只好以真气代替,难不成这样不行?”

地球上灵气稀薄,微乎其微,不过对于人仙以下的武者没有影响,他们还无法炼化天地灵气。

柯明德也仅靠紫气葫芦,每日采撷一缕朝阳紫气。

他也曾突发奇想,把葫芦搁在飞机上,追逐日出,可是二十四个小时,仍旧只能聚集一缕紫气,不知是什么缘由。

咔!

他关上了火阀。

失望的起身,铜炉中的药物散成一片,有粉末,有板结,有毒气。

柯明德一抓,使出控鹤擒龙的技巧,把这些废渣装进一个瓶子中,密封好,按下墙壁上一处按钮,天花板顿时滋下一蓬水,将空气中的毒气洗掉,废水将被仪器收集,送到处理厂。

柯明德摘下口罩,冲了个澡,失望之情流露表面:

“我还打算把炼丹步骤分解,进行工业化批量生产,现在看来,使用小工坊的方式都炼不好。”

甩甩脑袋,真气蒸干身上的水分。

“还是要把自己的修为提上去,武侠世界十二年后就会打开外界的通道,换做地球就是二十四年,我一定要在此期间修炼成人仙。”

“要不要回托泰世界看看?或者寻找一处新的传送门?”

第六十二章 水银池

林风是一名大三学生,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考研。

平凡的出身,磨砺了他坚强的意志,林风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晨跑,自习,直到熄灯。

疲惫与压力让他有些轻微失眠,现在已经是夜里两点钟,他翻来覆去,依然睡不着。

寝室里不时响起的鼾声与磨牙声让他越发烦躁,干脆下床,借着卫生间的灯光,把袜子内裤洗净,用凉水,平复一下燥热的内心。

爬上床后,却越发的精神。

“两点半了!”

打开手机,拨弄几下新闻资讯,点开一段点击量不低的短视频,制作水准一般,不算无聊,也没有多精彩,随意往下划拉几下,评论区里一篇长评十分显眼。

“鄙人苦心孤诣,参悟玄机,创出绝世武学,《九天十地菩萨摇头怕怕霹雳金光雷电掌》”

标题惊悚,但经受各种头条、震惊、绝密等标题党洗礼的林风早就不会被轻易骗走点击,只是这一篇长评,下面的回复有些多。

3682回复。

林风手指拨动,越过长评,直接看回复。

“双击666,老铁没毛病!”

“陈独秀你坐下,请让其他同志发言!”

“我尸体都不浮就服你……”

略过这些无意义的回复,林风看了几条用心的文字。

“楼主睿智不解释,本人家传医学,从来没有听说过上面提到的这些经脉穴位,楼主费尽心思写了这么多字,却不知道百度一下编造一些像样的名词……”

“膜拜大佬,不会是练过功夫的吧?里面有几招在传统武术里面有相似的架势……”

“神功绝学不该是越复杂越有逼格?楼主只写出三条经脉的练法,荒废了这么狂拽酷炫的名字……”

回复引起了林风的兴趣,翻回上面,一目十行,读完了这篇长评。

长评与视频的内容毫无关联,写的是一门内功心法,还有一套配套的动功,极为简单,不足千字,就把心法与动功讲述的清清楚楚。

倒是长评后半截的注释,令人惊奇,前文编造的穴位经脉,皆有描述,在人体何处,有什么作用,就好像是真的一般。

“有意思。”

林风随手截图,一看表,已经要三点钟,连忙熄灭手机,闭上眼睛。

把毯子卷得更紧些,把身子蜷起来,用手臂盖住耳朵,硬挤上眼,还是睡不着。

刚才看过的九天十地菩萨摇头怕怕霹雳金光雷电掌的信息在脑海中不断翻阅。

“左右睡不着,不如试着修炼一下心法,或许能够催眠。”

林风想到,重新打开手机,仔细读了这篇“秘籍”。

秘籍共涉及三条经脉十二处穴位,林风不一会就将其记下,“秘籍”对修炼姿势也没有要求,就直挺挺躺在床上,闭目观想,一丝气流自“珏琞穴”生出……

一阵音乐与震动将他吵醒,林风关掉闹钟,只觉得神清气爽,一点没有失眠后的困乏。

“这功法,还怪有用的,至少能缓解我的失眠,哦对了,还有三式动功,待会晨练可以试试。”

……

“你发到网上的有人会修炼吗?”若兰问。

柯明德赤身裸体,身躯精壮,趴在游泳池边,若兰正细心的在他皮肤上抹匀一种药油。

“那肯定的,我已经把功法简化到了极致,堪称性价比最高,哪怕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练上一年也能强身健体,十年能修成内气,如果有绝世天才修炼,说不定三两天就出效果,早晚会被宣扬到人尽皆知。”

“就你起的那名字。”若兰“呵呵”道:“还不如叫九阳神功通俗,再说,现在网络上,只要用心找,什么乱七八糟的气功找不到,五块钱能在淘宝买一个G。”

“全世界几十亿人,总会有几个人,照着秘籍修炼,等他们尝到甜头,就会自发宣传。”柯明德毫不担心。

他们两个正在谈论九天十地菩萨摇头怕怕霹雳金光雷电掌,是柯明德与三个鬼魂联合主编的入门级功法,三条经脉涉及精、气、神三宝,是从无数武学中提炼的最基础的部分,容易上手,也容易出效果,修炼起来性价比最高。

他们把功法上传到网上,刷的到处都是。

若兰拍了拍他的屁股,示意翻个面,捏了捏他胸口的肌肉。

“有效果吗?”若兰问。

“才刚两天。”柯明德无语:“你待会儿记下,刚才称量身高一百九十二厘米,体重一百零五千克,跟昨天一样。”

自修炼以来,尤其是修炼了玄天无极玉骨真章,身高再次发育,长到一米九二。他看起来虽然精瘦,但体重丝毫不轻,骨骼、肌肉密度超乎想象。

他现在在修炼玄天无极录中的炼体功夫,玄天无极身,用药油涂遍全身,据说练到最后,能将全身的脂肪、肌肉练到消失,全部转化成筋膜一类的东西,有强度,有韧性,能够保温,不易受伤,发出力量效率是肌肉的数倍。

药油涂好,柯明德站起来,跳进水池,真气先一步接触液面,入水时一点水花也没有溅起。

游泳池深两米,里面盛的不是水,而是水银,银灿灿的浆液荡漾,看着都有一种沉重感。

柯明德进入水银,立刻觉得身体要被挤扁,如深压五行山中,口鼻中冒出一行气泡,肺中的空气全部被赶出。

用真气护住全身,尤其是身上孔窍毛孔,耳中嗡鸣不止。

他慢慢扎开马步,水银波动,带得他无法站稳,手臂慢吞吞打出一路拳法,每个指头,都好像挑起一座大山。

水银的密度约为十四克每立方厘米,几乎是铁的两倍,泡在水银池中,就像是身处近千米深的海底,常人进去,骨骼都要被压碎。

勉强打完一套拳法,柯明德简直筋疲力尽,抬动指头的力气都没有,精神中呼唤一声,若兰扔下一根绳套,将他吊出水银池。

“呼!”

柯明德喘了一口气,身子一抖,像是公鸡抖羽,黄狗抖毛,每一处皮肉都在颤动,一蓬水银珠从他身上甩下,落在地上,一颗颗圆如珍珠,沿着事先做好的凹槽流入水银池。

“憋死我了!”

他现在能憋气近一小时,可在水银池中,十分钟都坚持不住。

“如果可以炼成胎息,就能在池子中多泡一会。”

“胎”是人出生前的形态,指先天。“息”就是呼吸。

“胎息”就是先天之呼吸,是先天境界的特征之一,表现在不用肺呼吸,而是用毛孔、皮肤、肌肉、内脏呼吸,呼吸的也不只是空气中的氧气,还有自身的真气。

炼成胎息后,几乎能够无限度憋气,因为此时人体可以从真气中直接汲取力量,维持生命,只要真气不耗尽,就不会出现憋死的状况,哪怕进入宇宙真空,也能维持一段时间的生存。

第六十三章 远大计划

柯明德又在研读玄天无极录中的信息,一面写写画画,记下自己的灵感。

武学之道,博大精深,穷尽一生之力,也无法面面俱到,研究透彻,推陈出新,更是难上加难。

柯明德很久以前就已经谋算,将武学在地球上传播,借助六十亿地球人的智慧,推演功法,将全地球的人类当做试验品,为自己的前途铺平道路。

他自然不是什么大阴谋家,计划掌控世界,成为幕后大佬,牺牲全体人类的利益,铸就攀登的阶梯。

这是互利互惠的,人类得到修炼文明,开启生命进化的全新一页,增强身体,延长寿命;而柯明德,则可以借助无数人的聪明才智为己用,攫取智慧的火花。

这个计划极为漫长,仅靠在网上传播的“九天十地神功”,至少要花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发展到“全民修炼”的盛世,要经过无数次研究,才能靠人类自己,钻研出行气境的功法。

到那时,柯明德的修为,至少也是人仙,不再畏惧人类的常规武器。

要完成这个计划,有几点需要注意:

需要有人开始修炼,并且尝到甜头,这样,他就会自发向周围人推广,如同瘟疫,迅速染遍全球;需要有人营造一个创新氛围,鼓励人人进行武学创新,并且推动武学交流;柯明德要引领武学的发展,适当公布一些武学知识,保证人类的武学创新速度、效率足够前沿,能对他产生裨益;把持天下大势,保证自己能够获取“全民修炼”的最大红利。

种子已经洒下,就等它发芽、成长、收割。

“柯总,名单已经发过来了,您看一下!”

吕燕书将一份文件夹递给柯明德。

自从若兰不再主持企业具体事物,所有的担子都落在她的肩上,此外还要充当柯明德的生活秘书,管理一切杂物,忙得不可开交。

好在她对柯明德两人十分忠诚,博取二人的信任,学到了一门长春功,不时吃一些补品,精力充沛,能忙的过来。

柯明德打开文件夹,是厚厚一叠个人信息表,有姓名性别、家庭背景和出生年月。

名单上的人都是十八到二十四岁的青年,履历不凡,有过许多奖项、证书,更扎眼的则是家庭背景,有的父母身居高位,有的父母是商业寡头,每一个简单的。

柯明德匆匆看了几眼,把文件夹丢给吕燕书:“你随意挑二十份,通知他们,明天上午到这里,我对他们进行面试,留下十个,悉心培养,传承我的武功。”

“好的!”

柯明德前几天向外传达信息,说自己希望收一些年轻人学生,传授武学,对他有些了解的大人物立刻把自己的子女推荐过来,读书的请假,出国的回国,不断有人前来打听情况,吕燕书不胜其扰。

这些学生,会被柯明德进行心灵暗示,日后,将成为他掌控世界的途径。

“丹药研究的怎么样了?”柯明德问。

“您给的十六种丹方,我们已经配制出四种,分别是人参养荣丸、白蛇熊胆丸、蜜蜡黄胶丸、八宝益气丸,正在进行临床验证,下一步就要向药监局报备……”

“丹药生产线已经开始研发,预计明年年中就能投入使用,日产量能达到八千枚……目前我们正在与几大药材种植基地进行商谈,为我们提供优秀品质的药材,此外我们还收购了一些药田,专门进行蛇露、甸畯等作物的养殖。”

柯明德点点头,人类对于保健品的需求是永无止境的,他所提供的丹方,都是经受时间检验,效力优异的丹药,在武侠世界,都是各大门派的不传之秘。

一旦修炼功法在地球普及,必然带动这些丹药的销售,柯明德虽然不在意钱多钱少,可天上掉钱的事,谁也不嫌多,何况不用他自己劳心劳力,只需要提供几份丹方,坐着数钱即可。

他的计划,也需要大量的金钱作为支撑。

“燕书,你培养几个人接你的班,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亲自教学生,这些事情以后还要交给你,可别让我失望。”柯明德道。

……

早上七点钟,悟道斋门前停满豪车,道路两旁被塞得满满当当。

悟道斋是柯明德为别墅取的名字。

一些年轻人聚集在一起,站在大门口,等候开门。

“吴森!你从国外回来了?”纪超大为惊奇。

他两个从小就在大院一起长大,是最好的玩伴,吴森在十岁的时候到美国读书,今年刚刚考入斯坦福大学。

“是啊。”吴森打了个哈欠:“我昨天夜里才下的飞机,一大早就在这等着,这是什么情况?我祖父非要让我回来,说要我做一个神棍的学生,真是可笑,我在学校的导师教授,哪一个不是世界闻名。”

“看在兄弟的份上,我可要提醒你,千万别这么说,小心引火上身!”纪超,左右看了两眼,小心翼翼道。

“怎么一回事?我最近没关注过国内的事,跟兄弟我说道说道。”吴森向他打听。

“你听说过明兰集团吗?”

“是那个横跨医药产业、养殖业、农业等多个领域的大集团?就两年时光,一跃成为世界五百强的大集团,却没有丁点上市、融资的想法,无数投资人挥舞钞票无法入局,我有幸品尝过一次醒神茶,那滋味,举世难忘!”

吴森眯起了眼,香茗的滋味似在舌尖回荡。

“不错,醒神茶去年一整年才卖出十余斤,有市无价,我爷爷得了半两,宝贝的不得了!”纪超道:“要收我们为学生的柯明德柯先生,就是明兰集团幕后的掌舵人。”

“什么!”吴森震惊无比:“那他收我们为学生做什么?以他的身份,根本不用在意我等的身世。”

“前任全国首富马老板吧,半年前跑到美国参加世界无限制格斗大赛,得到了冠军,你知道吧?”

“听说过,他前几年拍功夫短片时候不就是这样么,花大价钱砸,花钱买个格斗大赛的冠军怎么了?”

“马老板凭借的是真本事,我的叔叔在外交部工作,清楚的很。”

“怎么可能?他那身材,今年都五十岁了!”

“他早年结识了柯先生,学到了一些真功夫,现在在武术界,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据说柯先生是神仙下凡,神通广大,像醒神茶,就是他从仙界带来的仙种……”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听着纪超的科普,吴森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被打碎了,连忙取出手机,从邮箱打开一份文件。

这是他祖父发给他的。

吴森本来拗不过长辈,打算回国混个过场,对于收到的资料也不上心,此时却有些后悔,飞快浏览他祖父费尽心思收集到的柯明德的资料。

第六十四章 何须解释

已经日上三竿,别墅的大门终于打开,保安从值班室出来,向众人进入悟道斋。

正值春季,万物萌发,庭院中百花争艳,枝叶丰繁,亭台水榭,错落有致,不似江南,胜似江南。

“这些都是些什么植物?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叶楠从道旁掐下一片叶子,青翠欲滴,叶稍卷成一个卷,风一吹过,发出细微悠扬的声响。

几千几万片叶子同时鸣响,汇聚在一处,如同一支悠扬的交响乐。

叶楠的母亲是研究植物的教授,她的父亲在农业部工作。她自幼对于珍稀植物耳濡目染,了解甚多,但她发誓,绝对没有见过这种奇特的植物,甚至未曾听说过。

“你们看,那是醒神茶!”纪超大喊。

众人立刻围了过去,一株株低矮的茶树正在尽情享受阳光。地面上有管道进行滴灌,管道中是特地配制的营养液。

“不可思议。”

这些公司哥们议论纷纷。他们一个个打扮的光鲜亮丽,一表人才,此时,却如同初入大观园的刘姥姥。到处都觉得新奇。

“不要乱碰。”保安提示道,把他们带到了一座厅房,四壁都是玻璃,能清楚看到外面的水池,以及水池上随风摇曳的荷叶。

这片荷叶来历奇特,大有跟脚。

赵无极墓中,有一方锦盒,放置在最尊贵的地方,锦盒中存放着一颗莲子,已逾千年,表面污黑,硬如钢铁。

柯明德十分好奇,将它打印出来,泡在生命之水中,谁知过了几个月,莲子竟然长出嫩芽,连忙差人挖开一座莲池。

“真不敢相信。我父亲这样精明的人,也会被一个神棍欺骗。看我待会儿不拆穿他。”

几个人抱团聚在一起。说着柯明德的坏话。其余人等已经感觉到此处的不凡,心中不满多了几分对好奇和期待。

“天呐!”

叶楠正在与张部长家的千金交谈,忽然见她张大了嘴,直愣愣看着自己身后,连忙转身。

透过玻璃墙,看到莲池之上,一个年轻人,踏着水面走来,锦鲤越波,在他脚边翻滚。

此人黑发如同墨染,用布条扎成发髻,两条布带垂下;面孔如天上神仙,丰神俊朗;身上披着一件古风长衫,宽袍大袖,纤尘不染,腰系玉带,悬着一块玉佩,像是从画中走来。

柯明德身上的长衫,用九玄丝为材料,请顶尖大师设计制作,舒适美观,能辟水火,可挡箭矢,甚至能挡住一些小威力的子弹。

“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人!”叶楠身世显赫,身边蜂蝶飞舞,各个都是年轻俊杰,英俊潇洒,她向来不假辞色,可看到柯明德的第一眼,就已经被他折服。

“装神弄鬼!”有人说道:“水下设有木桩,任谁也能走过来。”

没有人理会他,大家都被柯明德的风姿吸引。

柯明德信步走到玻璃门前,不见伸手,推拉门自动打开,等他进去,又自动合上。

“这不是自动门啊!”纪超喃喃自语,走到门口,看了几眼。

柯明德走入大厅,穿过人群,所有人为他避开,让出一条小道,就像是迎接一位国王,不敢有丝毫不敬。

方才出言质疑的人,此时也是满脸敬畏。

看着柯明德从眼前走过,叶楠睁大双眼,仔细观察,只见他皮肤细嫩,好像没有毛孔,走过之后,空气中留下一股淡淡的馨香,不是任何香水的味道。

“诸位到此,想必对我有些了解,明兰集团,是我夫人的产业,我叫柯明德,是一名练气士。”

柯明德一撩衣袍,大马金刀坐下,像是一尊天神,充满威严。

自从见到这些公子哥,他就暗中使用了精神法术,将他们的心灵玩弄于股掌之间。

“今日召尔等前来,是为了收一些学生,传承无上秘法。”他说道。

“柯……大师,什么是练气士?”纪超问道。

“叫我先生就好。”柯明德摆摆手:“顾名思义,练气士,即练气之人,炼精化气,修炼身体,补足精气,炼成内气、真气,最终达到延年益寿,强身健体之功效,若有机缘,或许能得长生,羽化登仙。”

“练气士有多厉害?”吴森壮着胆问。

柯明德心念一动,一股真气透体而出,曲折如意,只见他头顶布带解开,飘飘飞起,像是一条带鱼,在人群中飞舞一圈,回到柯明德面前,落在他的掌心。

柯明德捉住丝带一端,用力一抽,另一端打在大理石地板上,地面顿时裂开一片缝隙,碎石脱落,紧接着,丝带又自动回到他的头上,将长发扎好。

他用的是控鹤擒龙,真气外放的技巧,但操控丝带在人群中随意飞舞,就是先天高手也无法做到,是他暗自叫出维拉,配合自己演了一出戏。

“你们还有什么疑问?”

经过几出“表演”,下马威做得到位,自己世外高人的形象已经树立起来,通过读心术,柯明德已经看不到还有人怀有异样情绪,一个个把自己当做活神仙看待,恨不得托妻献子,散尽家财。

“柯先生为何要招收学生,传授练气法门?”一人最终问道。

“世事如同苦海,人人不得解脱,我怜悯世人受苦,传下超脱之法;传承道法,超度世人,可以积攒功德……”

柯明德思考片刻,脑子中过了许多借口,最终道:“我柯明德一生行事,何须向旁人解释!”

“我这次只收十人作为学生,传授练气之法,为期三月。”

“作为学费,你们每人要付一百万元,不像学习的,可以离开了。”

免费的东西,总不会让人珍惜,越稀有的、越昂贵的,哪怕一文不值,也会受到追捧。

功法更是如此,所谓法不可轻传,唐三藏西天取经,尚且贿赂了紫金钵盂,柯明德这样做,只会让人更加珍惜这次机会。

他在网上免费公开的“九天十地功”,仅仅是作为启蒙,极为粗浅,只能修炼到行气境界,这些人要想深入研究,还需要到他这里“取经”。

在场二十多人,没有人离开,不说他们都被柯明德洗脑催眠,哪怕是发自本心,也不会放弃这个宝贵机会,况且这些人个个家世不凡,一百万只是等闲。

“也好。”柯明德微微颔首:“叶楠、吴森、纪超……这十个人留下,其他人可以离开了。”

人们总是偏爱珍惜的。

经过一遍遍的暗示,所有人都把这个机会当做无上的光荣。

被点到名字的人欣喜若狂,其余人大失所望,又不敢发火,只好垂头丧气离开。

柯明德并不是随意挑选,被他点到的人,都是这些公子哥中的佼佼者,而且家世不凡,在社会上举足轻重,拥有很大权力,日后极有可能步入政坛,翻云覆雨。

这正是他最深的谋划。

这些人正处于二十岁,思想的可塑性最强的时候,柯明德将在三个月中,对这些人进行不断地暗示、催眠,最终在他们的脑海中,种下根深蒂固的念头:忠于自己。

等到老一批的领导人物谢幕,这些俊杰走上前台,他将成为掌控世界的男人,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我今天给你们上第一课,气息。”

第一章 蛮荒新世界

柯明德已经列好教学大纲,将许多功法熔于一炉,提炼出其中共性,不是什么神功绝学,但中正平和,不寒不燥,不温不火,最适宜用于筑基。

他在第一课中,向学生传授了气息篇,并且提供了在生产线上试生产的八宝益气丸,这些学生也很优秀,经受过至少十六年的教育,世界观方法论,都是人中骄楚,十日之内,全部练出第一缕气息。

在这十天中,柯明德详细讲解了人体中的三百条重要经脉,与一千多处重要穴位。

叶楠细心做好笔记,经过柯明德批准,向出版署申报,付梓印刷,通行全国。

这种基础知识,是孵化武道的温床,柯明德丝毫不吝啬。

人们认识穴道经脉,大多是靠日积月累,代代相传,地球上的经脉知识几乎为零,必须要靠柯明德进行启蒙。

传闻人体之内,穴位有一元之数,多如繁星,数不胜数,寻常人掌握百分之一、千分之一,都能算得上见识广博。

据说修为高深之后,能够识遍自身经脉穴位,完全掌控自己的身体,甚至能够开发出种种神通异能,这就不是柯明德能够想象的了。

柯明德读遍各种功法笔记,统共掌握了一千多处穴位,此时传授出去,大大促进人类对于武道的研究。

说起来,托尔才是真正的艰辛,熊猫的经脉与人体差之千里,全靠自己摸索,它如今选中胸口的一处穴道,开辟成气海,正在寻找炼化真气的关窍。

十天之后,柯明德传授了行气篇,涉及三十六条经脉,一百八十处穴位,比不得神功绝学,也是上乘心法,且更胜在前景无限,以它为基础,根据自身修行,能够增加行功路线,创出全新的功法。

三月之后,柯明德将气海篇讲解完毕,宣布结课,解散第一届学习班,并每人发放一枚纽扣大的金质徽章,作为纪念,也作为在柯明德门下求学的凭证。

徽章是柯明德最近研究制作符器的失败品,里面一道符文都没能铭刻下,仅仅留下一丝自己的气息,可以分辨真假。

第一届学习班之后,柯明德又组建了第二届学习班,扩招至三十人,并返聘叶楠、纪超两人作为助教。

第二届放宽了入门要求,有几人年纪达到了三十多岁,已经过了习武的最佳阶段,只能强身健体,除非有坚定的意志、卓绝的天赋,否则不能成材。值得一提,本届有两个美国人,是杜邦家族和肯尼迪家族的旁支子弟,不受家族重视,柯明德为了将自己的影响力逐渐扩散到国外,特意收下他两人。

到了第三届,招收了五十人,柯明德已经不再教学,将事物都交给助手,自己只负责对他们进行精神引导,潜移默化的进行催眠。

“叶楠,我昨天运功三个周天,每次运行到肾俞穴时,总觉得双脚发冷,你遇到这种状况了吗?”趁着课间,纪超与叶楠相互交流。

他两个人担任助教,享有的福利之一,就是丹药管够,修为进展很快,已经把与他们同届的同学远远地甩在身后。

“没有遇到,你是不是打坐姿势不标准?”叶楠猜测。

“我们已经修炼一年多了,怎么会在这种地方犯错。”纪超摇头:“还是待会向若兰师母请教。”

若兰如今接替了柯明德的位置,对学生进行催眠,培植势力。

“师母!”纪超恭敬道,说出自己的难题。

若兰在他肩上一拍,真气探查,思索片刻,给出答案:“你最近疏忽了外功的练习,再加上每天不断练气,致使身体内虚,再加上最近天气寒冷,你是晚上修炼,容易受到影响。”

“原来如此!”纪超恍然大悟,叹息一声:“是我冒进了。”

纪超自开始修炼,就在钻研道家佛家经文,感受颇多,见世人忙忙碌碌,争名夺利,贪图享乐,恍恍惚惚中,生命走向终结,其心戚戚然,越发勤于练功。

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朝生夕死,何其短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唯有修行,能超拔自身于苦海之中。

“对了,最近不见老师,柯先生到哪去了?”叶楠问道。

“他在闭关,兴许要一两年才会出关。”若兰眼眸深邃,不知在想些什么。

……

柯明德正在深林之中艰难跋涉,托尔已经长大很多,再也不能趴在他肩头,跟在他的脚边。

树林高大茂密,遮天蔽日,每一棵树,都有合抱粗细,高达三十余米,树冠发达,三十米的垂直高度,生活着不同的动物。

树冠之上传来清脆啁哳的鸟鸣,半空中垂下一根根长藤,一些猿猴在枝头攀援,荡来荡去;松鼠磕着坚果,细长的青蛇伪装起来,静等猎物上门;一蓬青草上,趴着一只鲜艳明黄的青蛙;枯叶之下,埋伏着蜘蛛与蜥蜴。

瑰丽的丛林,暗藏杀机。

这是一片全新的世界。

“吼!”

远处传来一声长鸣,如同牛吼,又像是大象呼喊,声音沉闷,穿透力却极强。

柯明德通过扫描,看到一头犀牛,正与一群似猫似豹的猛兽对峙。

犀牛体长三米,披鳞戴甲,头上犀角一尺长短,就像是一座战车,浑身充满力量,嘶吼着,冲向兽群,途中撞到一株倒伏的枯木,腰肢粗细的树干被撞断。

这些猫一样的猛兽,共有四头,体长一米多,如同野狼,爪牙锋利,身体灵巧,躲过犀牛的冲撞,发出“猞猁!猞猁!”的叫声。

犀牛发出愤怒的吼声,横冲直撞,将丛林搞得一片狼藉,依旧体力十足,怒气冲冲。

几头猞猁丝毫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不断躲避冲撞与倒伏的树木,耐心十足,盘踞在犀牛身周。

终于,犀牛撞到一颗大树,有些头昏,停下脚步,猞猁立刻抓到机会,向灰色的闪电,顷刻窜到犀牛身后,利爪掏向粪门,扯出一截肠子。

“吼!”犀牛痛吼,钢鞭一般的尾巴甩起,将这头猞猁抽飞,这头猞猁口鼻溢血,挣扎着爬起来,行动蹒跚,但没有性命之危。

“猞猁!”

其余三头猞猁蜂拥而至,有的掏肠子,有的咬卵蛋,各种阴损招数都用了上去,犀牛悲呼一声,身上亮起一道黄光,三头猞猁皆被弹飞。

犀牛挣扎着想要逃走,然而要害受伤,卵蛋少了一个,疼痛难禁,走不动路,四头猞猁已经重整旗鼓,杀了上来,不多时,就把失去抵抗力的巨犀杀死,饮着温热的鲜血。

“喝!”

柯明德衣袂飘飘,从树干上飞落,他的轻功已经炉火纯青,行动没有一丝声响。

“猞猁!”

四头猞猁见忽然有人落下,喉咙中发出嘶吼,毛发炸开,龇出拇指长的尖牙。

“好畜生!竟然不怕我的威压!”

柯明德心中惊动,放出威吓术,四头豹猫立刻夹着尾巴逃走。

他走进巨犀的尸体,犀牛眼角还在流淌泪珠,鼻息间尚有呼吸,柯明德不忍,将手覆在它的头顶,真气一激,将脑浆搅烂,巨犀立刻死去。

“估计有四吨重!”

柯明德运足真气,一下子爆发出无比大力,将犀牛掀翻。

在犀牛左前肢末端,刺入一杆骨矛,矛头直插心肺,矛身断裂,伤口已经愈合,一团肌肉将骨矛紧紧锁住,无法深入,也无法拔出。

第二章 赤冠蜥蜴

“好硬的皮!”

柯明德在犀牛前肢撕开一道伤口,将折断的骨矛拔出。

矛头尖锐,刻有锯齿状的花纹,中间有中空管,积满腐败的组织与脓液,散发恶臭。

这头犀牛体内插入一根骨矛,苟活至今,实属不易,最终还是伤势过重,被一些猞猁杀死。

“它发出的黄光,像是与魔法抗拒光环有些类似,难道是魔兽,可我感觉不到周围存在魔力?”

扫描功能局限性还是太多,只能探知形状、色彩、声音等普通人能够读取的信息,却无法探测真气、魔力等能量。

柯明德解剖了犀牛的尸体,并未发现魔核或其他魔法器官,从空间镜中抽出魔法杖,尝试一番,依旧用不出魔法。

“又是一个奇妙的世界!”

柯明德心中期待,登上树梢,举目远眺,远处郁郁葱葱,只有正北有一条河流。

“沿着河水,走出森林。”

他从树上落下,托尔已经在对犀牛剥皮剔骨,衔着一柄尖刀,将好肉都割下。

两根犀角也被它剜下,长的一根有四十厘米,短的一根也有十厘米长,弯曲弧度优美,握在手中有一种砂质感,十分舒服。

在地球上,犀牛数量稀少,连带犀角也极为珍贵,传闻有治病奇效,但对于柯明德,算不上好东西。

“托尔,我们走!”

柯明德将两根犀角递给小熊猫,托尔立刻将它装进小空间。

“嗷嗷!”托尔叫唤起来,口中的尖刀掉落。

“你要吃它的肉?”

托尔点了点圆滚滚的脑袋,撕下一条腿,装进空间中。

“这种东西的肉又柴又硬,很难吃的。”柯明德摇摇头,帮它收拾猎物。

柯明德去过三个世界,连龙肉都品尝过,对这种野兽的肉看不上眼。

这类野兽,肌肉纤维粗壮坚硬,没有阉割去势,带着一股腥臊气味,十分难吃。

将犀牛身上几块健壮肥硕的部分割下,柯明德继续向这一片新世界进行探索。

森林中物种丰富,各种柯明德叫不上名字的动物,以及地球上不存在的动物。

有些野兽攻击性极强,柯明德不欲招惹是非,施展了忽视术,安然穿过。

“好厉害的怪物!”

在森林中的第二天,柯明德发现一头类似蜥蜴的动物,体长两米,脚趾上长出弯钩,头上长出鸡冠一样的器官,颜色斑驳,潜藏在密林中极难被发现。

这头赤冠蜥蜴,扒在一株粗壮的大树上,两只眼睛时刻注意周身。

一条青蛇刚吞吃一窝鸟蛋,悠哉悠哉爬行,被这头赤冠蜥蜴发现,张开鼻孔,吹出一道灰色的雾气,雾气如同有灵,笼住青蛇。

青蛇甫一接触灰雾,浑身抽搐,不住打滚,十余秒后,僵死在地上,一动不动。

赤冠蜥蜴一吸,灰色雾气又从它的鼻孔钻入。

“这是毒气?”柯明德细心感应,觉得这团灰雾像是一团真气,而且品质极高,有先天的感觉。

“托尔你看!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只落单的蜥蜴,可以喷吐毒气!我要尝试抓住它,进行研究,你呆在此处,不要走动!”

柯明德安抚了托尔,收敛气息,慢慢靠近赤冠蜥蜴。

“嘶!”

蜥蜴十分警觉,柯明德刚一靠近它,停止进食,将半截青蛇丢在一旁,竖起头上赤红肉冠,口中嘶嘶作响。

“好敏锐的感觉!”

柯明德施展敛息术,周身毛孔全部闭锁,一丝气息也不外漏,更兼精神法术忽视术暗示术,普通生物甚至对面不识。

柯明德一下子重视起来,能够察觉他的潜行,必然有特异之处。

“蜥蜴的精神力并不高,与普通人类相仿。”

柯明德抽出雷神之矛,慢步前进,松软的腐殖层被踩出深深地脚印,蜘蛛蝎子从脚边钻出,四散而逃。

“嘶!”

蜥蜴张大了嘴,顶上红冠不住颤抖,显示出紧张情绪。

柯明德靠近到三米处,红冠蜥蜴终于忍受不住,鼻中喷出灰雾,吹向柯明德。

柯明德轻身提气,穿花蝴蝶一般,避过灰雾,眨眼间就蜥蜴身边,伸手按住它的脖颈。

蜥蜴动弹不得红冠疯狂抖动,四条爪子拼命扒开地下的泥土,泥沙四溅。

那团灰雾第一下扑空,又飘回来,这才裹住柯明德。

灰雾之中,隐隐有些香甜的气味。

柯明德不敢大意,真气放出,隔绝内外:

“我连水银泡澡都不怕,岂会害怕这区区毒气!”

将一米长的蜥蜴提起,催眠术放出,却毫无起效。

蜥蜴仍旧挣扎不止,力气十足,逃不出柯明德铁钳一样的双手。

“噗!”

它又从鼻孔喷出一团灰雾,与之前的雾气汇在一起。

柯明德发觉放出的枯荣真气竟然有被腐蚀的迹象,急忙加大输出。

蜥蜴奋尽力气,又喷出几团灰雾,颜色越来越浅,自身也不再挣扎,仿佛失去了一切力气。

“混账!”

灰雾变得浓郁,柯明德放出的真气顷刻就被消耗掉,不小心吸入一口,头昏脑涨,像喝多了酒,连忙将真气全部放出,护住身体,同时提着蜥蜴,大步跑开。

灰雾如跗骨之蛆,形影不散。

“咔嚓!”柯明德心中一怒,手上稍一用力,将蜥蜴的脖子捏的粉碎,灰雾立刻失去了灵性,向周围溃散。

草木接触到灰雾,立刻凋零,飞禽走兽,爬虫游鱼,接触到灰雾,立刻僵死。

灰雾扩散到五十多平米,终于消散。

托尔极为担心,连忙从远处跑来。

“好厉害的毒!”柯明德心有戚戚然,将蜥蜴扔到地上,唯恐它的身上有毒。

为了抵御毒雾,他的枯荣真气,已经耗用两成。

“这毒气不是化学毒素,而是一种剧毒真气,难不成这头蜥蜴也修炼武功?”

柯明德将赤冠蜥蜴的尸体检查一遍,一无所获。

“不对!”

他忽然发现,赤冠蜥蜴的上颚骨,与其它骨骼颜色不同,略有些发灰,而且十分坚硬。

“正是它鼻孔的位置,赤冠蜥蜴能使用毒气,是不是与这块骨头有关?昨天那头犀牛呢?它又是怎么使用的抗拒光环?”

柯明德仔细翻找犀牛的遗体,肉已经被煮熟,散发着混合香料的肉香,托尔虽然是猛兽,但跟人类生活久了,不吃生肉。

“是这枚犀角。”柯明德将短的那只犀角拿起,颜色略深,密度大于另一只犀角。

一个小时的研究之后,柯明德一无所获。

“在找一些魔兽吧。”

第三天,柯明德没有找到魔兽的踪迹,但是发现了好几条赤冠蜥蜴。

这些蜥蜴最大不过五十厘米长,依靠伪装色隐藏身体,通过头顶红冠,吸引鸟类,以此捕猎。

然而这些蜥蜴,无一带有毒素,更不能免疫精神法术。

“之前那头是基因突变?”

正在他冥思苦想,忽然在林中发现一座陷阱。

绳套制作,一株小树蓄满力,几根尖锐的木矛在地上插好。

第三章 鱼部落

绳索用麻线编成,十分坚韧,打成活结,显然是智慧生物的杰作。

柯明德一下子来了精神,他自己无法发现魔兽的秘密,这个世界的本土生物,想必是了解的。

不远处,又发现了一处陷阱一只野兔被绳索套住后腿,吊在树枝上,挣扎不止。

陷阱北方不远处,就是一条河流,河边已经有人类活动的踪迹,有足印、有篝火。

柯明德就守在陷阱旁,等待未知的猎人,检查他们布置的陷阱。柯明德如果贸然寻找,不知道对方的位置,很可能会错过。

托尔提着一只三十厘米长的赤冠蜥蜴,抓住蜥蜴尾巴,在树干上摔打,不时停下来,哼哼唧唧与蜥蜴交流。

它在审讯蜥蜴,想问出这些魔兽施展超凡力量的缘由,可惜手里这只红冠蜥蜴,本身就是普通野兽,压根不具备超凡力量。

柯明德不管它,调动一丝精神力量,周围的虫蛇全部离开,留下一片干净的地带。

席地而坐,默念法诀,体内真气一丝丝减少,皮肤却变得越来越坚韧。

他的皮肤,看起来如同常人,实际上,角质层已经逐渐有了变化,生成一层柔韧的薄膜,十分坚韧,刀片难以割开。

与此同时,心分二用,一丝驭鬼真气流入星灵宝钻,温养维拉的神魂。

托尔清理出一片空地,浇上一些汽油,点起一堆篝火,炙烤犀牛肉。

柯明德已经许久未曾吃过食物,全靠生命之水与朝阳紫气提供能量,身体清洁,内外通彻。

玄天无极录中注明,修炼玄天无极身,要尽量以丹药为食,避免食用五谷肉食,使得身体纯净,方能炼成万劫不磨之体。

因而这犀牛肉只有托尔独自享用,它在空间中存放不少调料佐食,以及购买贮藏的鲜竹笋,简直不亦乐乎。

远处林稍翕动,群鸟惊飞,柯明德睁开眼,身形如风,朝异动处赶去。

密林中,一些灌木被趟开,隐隐约约是一条小路,五名男子手执长弓,在小路上缓慢行进。

这五人身材高大,足有两米高,头发胡须乱糟糟一团,打成一绺一绺,不知多久没有清洗;身上穿着麻布衣衫,从脖子到脚跟,不留一寸皮肤;脚下踏着兽皮鞋,小腿用麻线紧紧绑住。

他们人人背着一张长弓,弓长也有两米,弓弦紧绷,张力十足,弦线不知用什么丝线混成,十分坚韧;他们手指上套着木扳指,腰间别着骨质短刀,背上背着近三米长的木矛,还有绳索、布袋、箭矢等物,一应俱全。

他们刚射下几只肥硕的禽鸟,扭断脖子,用绳子串起来。

“是一群野人。”

柯明德自扫描中打量着这五名男子。

“体型高大健壮,身体结构与地球人类相同,男性狩猎,分工明确,不讲究卫生,有些邋遢,纺织工艺不高,武器粗陋,没有铁器,拥有语言,能够交流……”

他瞬间分析得出一些结论,拥有文明,其文明程度高于地球新石器时代,但远落后于春秋时期。

柯明德隐藏在暗处,观察这些人的一举一动。

“这些灰雀越来越机灵了!”一名男子啐了一口,举弓四望,又颓然收回武器。

“这些鸟身上才有几块肉?逮住一头猛兽,顶的上一百只灰雀。”

另一人回答,将射下的鸟串好,挂在肩膀上。

五人一面行走,一面交谈,手眼也不停歇,不时射死几只树鼠,掏出几窝鸟蛋。

柯明德确定这些人没有掌握超凡力量,解除忽视术,从树上飘落。

“小心!”

有人大喊,立刻将木矛端平,其余四人也张弓搭箭,紧张万分。

“诸位,我并无恶意!”

柯明德嘴唇不动,一道意念进入几人脑海。

“是神人!”

“鱼氏埠塍见过神人!”

“鱼氏蚨柟见过神人!”

……

五人立刻收起兵器,弯腰行礼,满怀恭敬。

柯明德捋了捋衣袍,他练武以来,长到一米九的身高,此时竟像是一个矮子。

“神人?”柯明德有些疑惑,他本欲施展一些手段,震慑这五名野人,谁知这些人一见他就显露出恭敬的表情。

“什么是神人?”

柯明德直接道。

五人抬起头,互相看了几眼,有些疑惑:“拥有神通,就是神人。”

“什么是神通?”柯明德又问。

“飞天遁地,喷火吐水,做到常人无法做到的事,就是神通。”

拥有心灵沟通的能力,即使语言不通,也能交流无碍。

“你们如何得知我是神人?”

“森林危险重重,蛇虫猛兽,无处不在,常人难以独自进入,神人方才自高处飘落,想必会飞行的神通,又能不张口说话,身上的衣物无比珍贵,那里是常人能比的。”

为首一人,叫做鱼埠塍的,条理清晰,向柯明德解释。

“神通是怎么来的?你们拥有神通吗?”

“我们仅仅是平民,哪里会有神通。”这五人对于神通的来历一知半解,无法解释,只知道与部落的祭祀有关。

柯明德只好暂且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你们五个,从哪里来?去做什么?”

“我们是鱼氏人,来林中狩猎,不知神人来自那支部落氏族?”

“我从远方柯氏而来,周游四方,迷路至此。”柯明德眼珠子都不转,随口回答。

“不知神人可愿在鄙部落脚歇息?”

鱼埠塍十分热情,邀请柯明德要鱼部落做客,柯明德欣然答应,跟随他们返回鱼部落。

据鱼埠塍所讲,鱼部落是一处小部落,位于河湾处沃土,有六七百人,首领鱼寒是一名神人,拥有绝寒神通,能冻结万物,守护部落。

这个世界的人类,仍在蒙昧之中,生产力较为落后,以部落为单位,在茫茫大荒艰难求生。

大荒极其危险,生存艰难,有些野兽,具有神通,最好以人类为食,只有神人能够与之对抗,庇护一方安宁。

一个部落,神人强大,部落就会兴旺发达,神人死去,部落就会走向灭亡。

鱼部落的神人鱼寒,现在已经近六十岁,衰老无比,就快要老死,勉强散布威严,维持部落,下面又没有新生神人接班,部落岌岌可危。

鱼部落有本事的人,早就投奔其他部落,穿过危险的大荒,九死一生,求取一线生机,其余人等,惶惶不可终日,只盼望部落中诞生出一名神人,好延续生命。

因此,鱼埠塍无人对于柯明德极为欢迎,希望他能够留在鱼部落,接任首领的位置。

第五章 邀请

这些猎人捕猎,要步行十余公里,即便他们身高两米,手长脚长,也要在苍莽的森林中,花上两三个钟头。

他们天不亮就要出发,花上三四个钟头收拾陷阱,捉捕猎物,顺道采集一些草药,一过正午,就要准备返回。

森林里天黑的极早,天色已暗,夜行的猛兽就开始活动,毒蛇毒虫难以察觉,再老练的猎人,也难以在黑暗的深林中求生。

经过交流,柯明德得知,鱼部落的人并非个个都有两米高,只有身材高大强健的人,才能够成为猎人,他们同时也拥有民兵的身份。

小路逐渐变宽,易于行走,柯明德终于走出这片森林。

金色的阳光照耀天宇,没有了高树的阻碍,直直射在土地上,一些青绿色的庄稼茁壮成长。

这里是农田。

农夫们头戴草帽,皮肤晒得黝黑,弓腰劳作。

他们的农具都是木质的。

附近没有铜矿铁矿,鱼部落也没有掌握冶炼技术,普遍使用石器、骨气与木器。

他们使用的木材,取自一种名为铁沉木的乔木,木质坚硬、沉重,经过精心处理,甚至能够做成镰刀。

只是铁沉木成材极慢,一棵树种下,要生长二十年,才能长到碗口粗,需要人工种植,才能提供足用的木材。

“他是什么人?好华美的衣服!首领穿的恐怕都不及他。”

“或许是丝部落的人。”

“绝对不是,去年我的小姑远嫁丝部落,也曾有一些丝绸作为聘礼,哪有这么华美。”

“那头黑白相间的野兽,长得好像熊罴。”

……

鱼部落统共七八百人,放在地球,就是一座小村落,即便不是人人互相熟识,至少也都认识,柯明德初至,立刻就被耕作的农夫注意到。

他们议论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把耕牛拴在地头的树上,围拢过来。

围观是人类的天性,更何况在这信息闭塞的部落。

“埠塍,这是哪来的客人?”

“四叔,这是神人,路过这里,到咱们部落做客!”

“什么?是神人!”

众人肃然起敬,不敢靠近,目送柯明德进入部落。

鱼部落外侧是农田,引来渠水浇灌,土地肥沃,田地内侧,是几块平整的场地,干干净净,用石碾子压平,用于谷物脱壳、晾晒。

再往内,则是一道木围墙,选取手臂粗细的木材,埋到地下一米深的位置,挡住能挖洞的东西,地上高三米,围墙内侧还堆了土墙,极为稳固。

“这围墙是五年前建成的,那时我还不会打猎,每天背着一摞头土,堆在墙里边,夯平压实,自从围墙建成后,少有黄鼠狼等东西到部落中撒野!”

鱼埠塍向柯明德介绍,语气极为自豪。

大荒之中,地广人稀,资源丰富,人类之间,战争极少,村寨城镇,极少建设城墙,多搭建围栏,防备野兽。

走进围墙内,一股生活的气息迎面而来,空气中混杂着烧柴的味道,耳边充满咯咯哒的禽名和呼噜噜的兽吠。

留在围墙内的大多是妇女,男人种田、打猎、捕鱼,女人操持家务、纺线织布、劈柴喂猪,各司其职,整个鱼部落,繁忙而安宁。

在安宁之下,却潜藏着焦躁与慌乱。

鱼部落的领袖,唯一的神人,就快要老死,一旦他死去,方圆几十里失去威慑,立刻会被其他魔兽占据,所有人,都将沦为其口中之食。

“挨着这口井的就是我家。”鱼埠塍挪开简陋的栅栏门,高呼一声:“婆娘,有贵客!”

说着,把柯明德引入院落。

院子不大不小,十步方圆,有茅房,有饮槽,有鸡笼,院子中有一颗大树,白花点点,香气弥漫,撑起一片阴凉。

从屋子里出来一个女人,粗布荆钗,骨架宽大,手脚粗糙,身上带着一股奶味,屋子里有小孩咿咿呀呀叫唤。

“这是过路的神人,被我请到家里做客,快去拾掇些吃食!”

鱼埠塍支使他的妻子,自己把猎物放在一边,将弓弦摘下收好。

“不必劳烦,我不饿。”柯明德四下扫视一眼。

黄泥盘好的灶台冰冷,柴堆里是劈好的柴火,屋顶悬挂着熏肉熏肠,被烟火烤的漆黑。

灶台上放着陶锅瓦罐,木勺木块。

一个小罐中,盛着些淡黄色的晶体碎块,是不纯净的盐。

想要做饭,还需要生火,十分麻烦。

“你们平时怎么引火?”

“我打猎回家较晚,都是到邻居家借火,但家里也备有火石。”

鱼埠塍狡黠的笑,颇为得意。

“神人请用,这是新下的青豆,用盐水煮好,用的可是有盐氏的雪盐,我的一个女人的陪嫁。”

女人端来一只陶碗,碗里是青色的豆子,柯明德捏起一颗,味道有些像花生,只是稍带一丝苦味。

女人的衣物十分简陋,没有袖子,赤着两条臂膀,透过宽大的领口,能难道丰满的胸脯,下身穿着一条麻布群,用麻线系在腰间。

屋子里其实还有一些家属,只是没有体面的衣物,不好出来见人。

由此可见,这个部落的生产力极度落后。

“我母亲告诉我,我们这一支部落,是三十年前,从南方有鱼氏迁出的,有鱼氏是个大部落,有上万人,居住的地方地狭人稠,地产不足,许多人都饿死了,一些神人便带着一批批人,从祖地迁出,寻找安居之所。”

“这些年来,筚路蓝缕,我的父亲死于兽吻,我的母亲感染风寒病死,好不容易有了一番家业,讨得三个婆娘,把血脉延续下去,部落又遇到这种危机,天大地大,哪里才是安居之所?”

“神人,恳求您在我们部落留下,接任领袖的位置,我们会每天供奉食物给您!”

鱼埠塍言真意切,他今年才二十二岁,已经老得像四五十,但眼神之中,依旧燃烧着火焰,那是对生活的渴望。

“是啊,我们一百多户人家,会献上最优质的粮食,最华美的布匹,做温顺的皮毛,最美艳的女人,您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散布威严,恳求您留下!”

其余猎人也道。

柯明德没有被这些恭维的话迷惑。

他离开地球便利的生活,娇妻的陪伴,来到此处,是为了追求知识与力量,追求长生与逍遥,不是来引领原始部落发展的,更不是为他们做保镖的。

当然,在修行之余,做些益于他人、益于世界的事,也未尝不可。

更何况,他连什么是神通、什么是神人都闹不清楚,万一他并不能起到神人的作用,盲目接下这桩职责,岂不是坑害了别人。

“锵!锵!锵!”

外面传来一阵金锣之声,由远及近,在鱼埠塍家门外停止。

是一个中年人,两米多高,比这五名猎人更加壮实,头发用布条束在一起,脸面洗的干净,麻衣上缀着一些简陋的花纹,足下踏着一双木屐,手中提着一件小小的金锣。

“我是鱼右,鱼部落领袖之子,我的父亲年老不便,听闻有神人造访,差我请您到家中一叙!”

鱼右恭恭敬敬的弯下腰,脑袋垂到膝盖。

他的名字是一个单字,在大荒之中,只有贵族阶级,才能取单字作为名字。

第五章 宰礼

“铛铛!”

“退散!退散!”

鱼右用力敲响金锣,驱散好奇来看热闹的村民。

这件金锣,径长半尺,最薄处也有三毫米厚,是纯金打制。

金在自然界中常以单质的形式存在,密度高,熔点低,质地柔软,是最容易被人类冶炼利用的一种金属。

密度高,携带不便;质地柔软,无法用来制作刀枪等兵器;熔点低,即便用于厨房,也不是很方便。

在大荒之中,黄金可谓最无用的金属,常常用来制作礼器。

“父亲听闻您驾临敝部。立刻安排人准备迎接仪式与演戏。人手不足,只差我一人来迎接,还请神人勿怪。”鱼右说道。

相比于那些猎人,鱼右显得有些细皮嫩肉,脸蛋微圆。但身体强健。虎口磨出一层厚茧。看他走路的架势,应该是练过武艺的。

“咚咚锵锵!”

锣鼓之声响起,在鱼右的带领下,柯明德来到一处祭坛,也在部落的正中央。

祭坛是一座五米方圆的圆丘,上面安放一座陶鼎,半人高低,黄褐色的陶鼎身已经被烟火熏得漆黑,上面的花纹线条,变得极为显眼,充满古朴神秘的意味。

陶器越大,烧制越难。这座陶鼎花纹精美,鼎身上没有裂纹,足见制陶工艺之高超。

现在鼎下面正烧着熊熊碳火,鼎中清水滋滋作响,接近沸腾。

圆丘旁立着一根木杆,高五米,挑起一根一尺半长的横杆,横杆上垂下一块黄布,布上用炭笔花了一条简陋的鱼形,在风中飘摇。

陶鼎后侧站着一位赤膊大汉,手中挥舞木锤,用力敲击竖在木架上的大鼓;大汉身侧,一名老叟安然坐在高脚木凳上,大腿上架着一柄形如二胡的乐器,摇头晃脑,拉的有滋有味;除此之外,还有人敲着梆子,打着竹板……

村民们闻声而来,将这里团团围住,嘴里“嘿呦嘿呦”喊着节拍。

在圆丘前,放着一架木几,桌面上横放一头兽类,比山羊小,已经剥去皮毛,血淋淋躺在那里,唯有脑袋完整,附有皮毛。

一名老者站在木几后,吸引了柯明德的注意。

他身高一米八,在鱼部落算是矮子,头发花白,身躯佝偻,满脸褶皱,手中拄着一条铁沉木手杖,但双眼炯炯有神。

他的精神修为与柯明德相仿,皆为灰袍高阶。

“老朽鱼寒,添为部落首领,恭迎神人造访!”

鱼寒顿了顿拄杖,扶正头上幞帽,咧开嘴笑,露出残缺的牙床:“不知神人何姓何氏,来自何方?”

大荒之中,已经形成稳定的配偶关系,少有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情况。

姓源自母亲,用于区别血脉,氏的来源就相对广泛,可以是父亲的姓、居住的位置、从事的职业、贵族的封赏等。

鱼氏部落,所有人的氏都为鱼,源自他们的族地,有鱼。

“我柯姓,雷氏,名为明,来自西方。”

柯明德道,大荒以单名为贵,他便隐去名字中的“德”字。

“雷氏?”鱼寒抿头苦想,他不曾听说过附近有以雷为氏者。

“噼啪!”

柯明德一摊手,一蓬细碎的电光在他掌心跳跃,发出嗡鸣。

“雷霆神通?了不得了不得!”鱼寒拂了拂稀疏的胡须:“少年壮志,老朽佩服!”

大荒中,拥有神通着,可以以自己的神通为氏,例如鱼寒,如果他愿意,可以把“寒”、“冷”、“霜冻”等字词作为氏。

而创建新氏容易,形成一个氏族艰难,若非心怀大志,少有人新建氏。

“请剖鱼剑!”

鱼寒挺了挺胸,沉声宣布,周围击打乐器的人纷纷停手,村民也都安静下来,一片庄严肃穆。

一名女子从人群中走出,身材高挑,比柯明德还要高上半头,用麻布包住胸脯和下身,脖颈、双臂、小腹、大腿皆袒露在外,透出健康的蜜色,双臂纤细,腹部平坦,大腿紧致圆润,让人食指大动。

女子双手捧一柄铜剑,连柄长不过半米,剑刃颜色灰暗,绘有花纹,末端系着一块红绸布。

“请神人雷氏明接剑!”

鱼寒喊道,声音高亢,充满威仪。

柯明德连忙使出读心术,鱼寒精神力身后,无法读出心思,柯明德选择周围其他人作为目标,片刻后,心中了然。

将九玄丝袖袍卷起,露出手腕,双手接过剖鱼剑。

“请行宰礼!”

鱼寒说罢,侧迈两步,将身后放置祭品的木几让出。

走上前去,一剑斩下,野兽身首分离,却没有鲜血流出。

这是吠狐,群居行动,最善鸣叫,甚至能够模仿人声,尝尝模仿小儿笑声,将部落中落单的孩童引诱到栅栏之外,一拥而上,人类对这种东西深痛恶觉。

柯明德掰开吠狐的嘴,将铜剑伸入,剜出一条舌头,又将其尾巴斩下。

捧剑女子端来一张木盘,柯明德把兽首、舌、尾搁上,女子端着木盘围绕祭坛行走三圈,传阅众人。

此时鱼寒走上前,从柯明德手中接过铜剑,用力将狐肉斩成一块一块。

他年老力微,切好一小半,就有些喘气,更兼铜剑不够锋利,费了好大功夫,才将狐肉全部切好。

他的儿子,鱼右,将这些狐肉投到沸腾的陶鼎之中,又抓起一把混浊昏黄的盐块,撒了进去。

“礼毕!”

又经过了几个步骤,鱼寒宣布祭礼结束,人群立刻欢呼起来,一个个撒腿就跑,不一会,人人端着碗筷,回到祭坛附近。

鱼右掌勺,从套鼎中,一人盛了一块狐肉。

柯明德手里也端了一碗,冒着油腥的肉汤里,正是他亲手割下的狐舌。

宰礼是大荒中极为尊贵的礼节仪式,常用于庆贺新神人的诞生,宰礼一般只会在刚刚获得神通,成为神人时举行,只是不知为何鱼部落要为他匆匆举办一次祭礼。

柯明德嚼了两下,又咸又苦,肉又难吃,干脆囫囵咽下,在宰礼中,狐舌只有新生神人才有资格吃,这代表尊贵的地位。

鱼部落少盐,陶鼎中的肉汤,,放了许多食盐,虽然发苦,但也是难得的美味。

众人瓜分掉陶鼎中的肉汤,载歌载舞,唱着粗犷的歌谣,随意扭动着身躯,和着乐器的节拍,十分欢畅。

柯明德受鱼寒邀请,走进整个鱼部落,最豪华的一处宅院。

第六章 冰雕

鱼寒身为部落首领,唯一的神人,居所是整个部落中最为气派的。

梁柱高大,屋顶用茅草铺了厚厚一层,上面覆着灰黑色的瓦片,一片片交叠,不用黄泥盘结,也十分牢固,密不透风。

屋子里土地夯实,铺撒一层煤渣,一座瓦釜滋滋作响,里面熬煮着一锅骨汤,香气浓郁,汤面铺满一层香料药草。

“明,来一碗五宝汤,是从有鱼氏族地带来的方子,已经熬了十年,未曾熄过火。”

鱼寒撇开汤面的渣滓,盛起一盏骨汤,递给柯明德。

“年轻时与魔兽争斗,受过许多伤,全靠这一锅汤,还能再苟活几年。”

鱼寒招招手,一名女子进来,向瓦釜中注满水。

这女子正是在刚才祭礼中,捧剑的那人。

“这是我的四女儿鱼芙,今年十六岁,心气高得很,至今还没有出嫁。”

鱼寒拉住鱼芙的一只手,放在掌心,轻拍几下:

“你去为客人收拾一间屋子,服侍好他!”

鱼芙不做声,抬起桃花似的眼眸,偷偷看了柯明德一眼,亭亭袅袅地离开。

“芙姑娘千金之躯,怎生使得!”

柯明德连连摆手。

“先不提这些,我比你年长,托大直接称呼你的名字,明。”

“明,你看我这部落如何?”

鱼寒趁热喝下浓汤。

“那我就直说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不富足,但人民安定。是一片世外桃源。”

柯明德初来乍到,还没来得及学会当地的语言,这些复杂的话,只好用精神力交流。

鱼寒毫不意外,神人都拥有神通,精神力强盛,意念交流在神人之间十分常见。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世外桃源……这些词语有意思。”

鱼寒用土著语念叨这些词汇,精神力让他理解无碍。

“你看到的只是表面场景,实际上,鱼部落如同累卵,危在旦夕!”

“首领何出此言?”

“明你不要见外,叫我鱼翁即可。”

鱼寒摆摆手,扶着拄杖站起了身。

“大荒之中,魔兽众多,好以人类为食,唯有神人,才能庇护一方平安,免受魔兽戕害。”

“我已经六十三岁,在大荒中也算高寿,没几年活头,部落之中,后继无人,只要我一死,南方的魔犀,东面的魔蛇,四面八方的魔兽,便会蜂拥而至,将我鱼氏一脉灭绝!”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让我遇见了你,明,老朽恳请你,留在此地,八百黔首,奉你为主,百里之内,任你享用!”

鱼寒掌心用力按住手杖,身子挺得笔直,浑浊的双眼注视着柯明德。

自家人知自家事,柯明德还没闹清楚到底什么是神通,什么是神人,怎敢随意答应。

“鱼翁有所不知,我有了神通才没多久,自己都还一知半解,两眼摸黑,只怕难当此重任。”

柯明德委婉道。

“你部落的神人没有像你传授吗?”

“我离开部落游历,不知怎的,就获得了神通,还不曾返回。”柯明德编造了一个借口。

“也好,我就为你解释解释。”

鱼寒站了一会儿,有些疲惫,复又坐下。

“宇宙广大,养育万千生灵,俱无神通,一应平等。”

“然而天地之间,诞生了一些奇物,或为泥土,或为矿藏,或为露水……形态万千,表面上看,与普通东西一般无二,实际上却有云泥之别。”

“生灵或误食之,便会拥有种种不可思议的能力,我们称之为神通。”

“有的能够飞天,有的能变化,有的能招魂,有的能御火……种类繁多,无奇不有。”

“其中强弱亦有差别,以御火为例,传闻汤山赤鷔,能煮沸大海,我年轻时曾搏杀一头火狐,它连肉都烤不熟。我年轻时,能冰封百米河面,现如今,只能冰冻一缸水。”

“原来神通是这么得来的,难怪难以传承,想必我也是误食了什么东西……”

“神通可以传承。”鱼寒打断了柯明德的自语。

“人有神通称为神人,兽有神通称为魔兽。神人魔兽,体内会有一块骨骼,承载神通的力量,名为神骨,将神骨挖出,就能够剥夺其神通!”

“那得到神骨的呢?能不能得到他的神通?”

柯明德想起从犀牛与蜥蜴身上得到的两块骨头,蕴含着一些奇妙的能量,想必就是神骨。

“如果有这么容易就好了!”鱼寒叹息道:“拥有神骨,并不能拥有神通,我人族千百年研究,才摸索出神骨的用法。”

“将神骨露天搁置,经受风吹日晒,寒暑交替,几十年后,神骨便会形成一种天地奇物一般的东西,服用后即可获得神通。”

“只是这一过程,漫长又艰难,这些神骨,十有八九会在等待中损坏,只有极少数才能留存,用魔兽之血祭祀,能够缩短所耗时间。”

“鱼翁请看,此物可是神骨?”

柯明德伸手入怀,在衣物的掩饰下,取出空间镜中存放的犀角。

“犀角,莫非你杀死了南方的魔犀?不对,这只是一头幼犀。”

鱼寒端详片刻:“不错,确实是神骨,雷霆果然是一等杀伐神通,你才称为神人没多久,就能降服一头魔兽。”

“如果这犀角这么大个,存放百年,变成奇物,怎么才能吃的下去?”

“磨成粉全部服下,不影响效力。”

“我如果再得到一些奇物,能否获得其他神通?”

“不能,仿佛是天地所限,无论何种生灵,最多只能拥有一种神通,而且无法更改。”鱼寒摇头。

“如果我要获得神通,还要细细挑选才是。”柯明德暗道。

两人又谈论一会,了解了更多神通神人的信息。

拥有神通,会不自觉产生一种威压,魔兽神人便靠此界定领地。

这种威压,实质上是精神力的威压,拥有神通,刺激精神力的增长,自然产生威压。

神通种类繁多,强弱不定,相生相克。不动手,难以分辨对方强弱,一旦动手,必然要分出生死,因此,神通者之间,轻易不启争端。

这也是人类需要神人庇护的原因。

“还不知鱼翁神通如何,鱼翁可愿展示一番,也好让我开开眼界!”

柯明德提议道。

“有何不可!”

鱼寒傲然一笑,信手一挥,揭开五宝汤的木盖,取了一柄竹笊篱,向瓦釜中一探,竟从滚烫的汤汁中捞出一块冰雕来。

冰雕三寸高下,颜色昏黄,是一个人形,仔细一看,眉眼之间,与柯明德竟有七分相似。

“好手段!好神通!”

柯明德大骇。

这种冰封的技巧,精细的操作,用在实战中,甚至不用攻击心脏大脑这些要害,只要随意冻住一处主动脉,即可杀人于无形。

将敌人冻成一坨,简直是浪费这种技术!

“不知鱼翁施展的范围有多远?”

柯明德的语气不自觉带上三分敬意。

他的问题已经涉及对方实力最深的机密,柯明德问完就有些后悔,换做自己,绝不会把自己的极限告诉别人。

“冒失了!”

“年轻时,能肆意冻结一百步之内,现在三十步都有些勉强。”

大荒人族身体较高,步长接近一米。

鱼寒揉了揉眉心,似乎刚刚这个冰雕废了不少心力。人类在大荒之中,艰难求生,因此十分团结,即使有内部斗争,也并不残酷,鱼寒并不觉得唐突。

“年纪大了,稍微用一下神通就精神不济,明,你先随鱼芙去休息,我们明日再谈。”

鱼寒说着,将鱼芙唤进屋中。

第七章 木枝棉

鱼寒身为神人,拥有鱼部落最强大的权势,娶过六名妻妾,都是千娇百媚,善于生养的,生下来十余名子女,限于落后的医疗条件,如今只有八人成活。

鱼芙是他的四女儿,年芳十六,云英未嫁,在大荒中,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神人,床铺已经铺好了,枕头褥子都晒过了,壶中是才烧开的水,院子里有木笼子,我刚刚刷洗干净,能把这头花熊关进去。”

鱼芙肩上搭着条毛巾,端来一只木盆,放在床边,一面伸手脱下柯明德的鞋袜。

“这头熊在屋里睡就行。”

柯明德拍了拍爬上床头的托尔,将双脚伸进温水里,享受少女的按摩。

“鱼部落已经在这扎根三十多年,就只有你父亲这一个神人?”柯明德问。

“我父亲壮年时,猎杀过三头魔兽,取出其骨骼,供奉在祭坛上,每天都要观察,然而无一能变成奇物,或许这就是命数吧!就在去年冬天,最后一块神骨被冻碎,我父亲受过暗伤,再也不能捕猎。”

少女的声线清脆,专心洗脚,浑然不觉胸前堆雪已映入柯明德眼帘。

“我要休息了,你退下吧!”

柯明德道。

鱼芙手捻着衣角,犹豫不决,父母耳提面命,要她尽心服侍柯明德,少女的一丝矜持又让她难以自荐枕席。

“你回去休息吧!”

柯明德用上了暗示术,鱼芙点头,退出房间,将木门轻轻合上。

“呼!”

柯明德吹熄了灯。这是一盏油灯,红泥灯盏,里面是清亮的油脂,一截棉线插在上面,还飘着带着肉味的香气。

“神通……”

柯明德蹙眉,取出白骨舍利,用指肚轻敲。

“掌门!”

无相魂影缓缓升起,向柯明德深施一礼。

“修成人仙之后,似乎有神通的知识,你对此可有了解?”

“回禀掌门,人仙第一境为天人,能沟通自然,操纵灵气,施展法术,法术也分层次,修到极高深的境界,便唤作神通。”

“贫僧法力低微,只会些许法术,对于神通却是一窍不通。”

无相叹气道。

“我在此件遇到两兽一人,不习武道,却有超凡本领,这些是神通吗?”

柯明德把犀牛、蜥蜴、鱼寒的本领告诉无相。

“这……贫僧不知,但传说之中,拥有神通者,能三头六臂,变化多端,回风返火,担山赶月,比此三者要强得多。”

“鱼寒说,神通有强有弱,强如赤鷔,能煮沸大海,弱者不值一提。”

“这……贫僧不敢妄言。”

“神通都要修炼而来吗?能否得自外物?普通人也能拥有神通?”

“古籍上有记载,有凡人吞食两枚仙杏,生出风雷双翅,能够驾驭风雷,想来普通人也能得到神通。”

无相将自己所知全部告诉柯明德。

“如果我能获得一种神通,应该选择什么才好?”

柯明德把犀牛角与蜥蜴骨托在手中,细细把玩。

“若能自由选择,掌门可以选择与所修功法匹配的神通,两者叠加,事半功倍。”无相建议道。

“你说的不错,我现在修炼了驭鬼驱神功、无相白骨道、神霄五雷功、枯荣真经、玄天无极功五门功法,分别有精神、骨骼、雷霆、生命、肉身等属性,选择的余地倒是不小。”

“犀角神骨所带神通,能够发出一道土黄色光环,推开敌人,类似于魔法抗拒光环,但犀牛只用过一次,没能认出其属性;蜥蜴的神通是毒雾,于我无用,可惜。”

柯明德摩挲着两块神骨,似乎要看出花来。

“神骨要被使用,还要露天放置几十年,普通白骨,几个月就腐烂不堪,放置几十年,又不静心护养,蜕变为奇物的概率微乎其微。”

“使用魔兽血祭祀,能够缩短转化时间,这又是什么原理?”

柯明德初来乍到,获得的信息不足,无法弄清楚其中原理,便不在细想,修炼一会儿真气,就上床歇息。

第二天一早,天未亮,鸡未鸣,柯明德就爬到屋顶,站在屋脊上,怀中抱着一尊紫色葫芦,静待日升。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虽有充足的资源供他享用,但也要靠一点一滴的修炼,才能将其转化为修为。

“明,昨夜歇息得可好?我这院子里种了许多癞毛草,蚊虫不生!”

鱼寒年纪大了,早早就睡不着。

“鱼芙这孩子,怎么能自己睡呢!”

鱼寒见鱼芙从自己房间走出来,脚步轻便,一如平日,立刻拉下脸来,手杖在地上重重一磕。

其妻子子女立刻噤若寒蝉。

“鱼翁莫怪,是我让她回去歇息的。”

柯明德微笑道。

“原来如此。”鱼寒这才缓和下来:“明可是嫌弃我这女儿粗笨?入不得眼?”

“哪里,贵千金蕙质兰心,是少有的佳人。”

一起用罢早餐,柯明德取出赤冠蜥蜴的神骨:“承蒙鱼翁厚爱,这块神骨拥有毒雾神通,是我前些日子杀死一头魔蜥蜴所得,赠给贵部。”

鱼寒沉吟片刻,点点头:“那便先寄存在老夫这里,明,今日可有什么安排?”

“我打算四处走走看看,了解一些此处风情。”

“就让鱼芙陪着你,她对周围熟悉得紧。”

柯明德与鱼芙在部落中四处闲逛,他神人身份,没人敢阻拦打扰。

“这些是什么东西?”

柯明德见家家户户,都有一个水桶,里面泡着一些树枝,有些好奇。

“这是木枝棉。”

鱼芙从水桶中捞起一根枝条,拇指粗细,表面灰黑。

她把枝条放在一块青石板上,拾起一块石头,在枝条上用力砸,直到树枝稀烂,用手指一捻,剥掉一块树皮,递到柯明德眼前。

这块树皮完全由纤维构成,被水泡涨,又用石块砸松散,形成香烟过滤嘴一样的物质。

“木枝棉太短,不能用来纺线,但弹松后极为暖和,是填被子做棉袄的好材料。”

……

几天的观光走访,柯明德已经对这个部落十分了解,对接下来的行动也有所打算。

第八章 追随

“鱼翁,在下准备离开贵部,周游四方。”

柯明德向鱼寒请辞,鱼部落太小,于他修行无有助益。

“明,为何要走?老朽时日无多,部落中八百子民,全赖神人才能存活!”

鱼寒竭力挽留,希望柯明德留下,接任他的职务。

柯明德有些不忍,最终还是拒绝了,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终将会离开,留下不过是给予一个虚假的希望。

“悠悠苍天,难道又要让我这一部流离失所,艰难跋涉……”

鱼寒老泪纵横,背过身去,不看柯明德。

柯明德叹息一声,转身离开。

他也不需要收拾行装,带着托尔,一步步走出部落。

沿途的人听闻消息,汇聚在道路两旁,不敢出生阻拦,只是低声抽噎,伏地哭泣,渴盼柯明德能够回心转意。

柯明德在此没待几天,连村民都没有认全,更不曾有一分恩德,这些人跪地相求,无非是希望柯明德这个“神人”能够接替鱼寒,庇护部落罢了。

“哀民生之多艰……”

柯明德于心不忍,加快几分脚步。

走到栅栏墙外,他停下脚步,回头观望。

在栅栏墙中最高的几根木柱上,悬挂一头兽首与兽尾,蚊蝇飞舞,正是迎接柯明德的宰礼上,宰杀的那头吠狐。

“嗷!”

托尔见柯明德停下脚步,好奇地询问。

“稍等一下。”他拍了拍托尔的脑袋。

不一会儿,村寨中跑出一个人来,背着一个包裹,香汗淋漓,正是鱼芙。

这些天,鱼芙尽心尽责,服侍的他很舒服,当然,柯明德非是色中饿鬼,并无逾越之举。

“明先生!明先生!”

鱼芙气喘吁吁,额上沁出一层细汗,胸前两堆白兔一般跃动。

“芙姑娘何事?”

“明先生,我与你一起走!”

“这是为何?你可知野外蛇虫毒兽遍布,极为危险?”

“我知道,但明先生您学究天人,无所不知,我想跟在您左右,学习这些知识!”

说着,她扑通跪下,搂住柯明德双腿。

麻布衣衫领口宽松,丰腻的胸脯沟壑,两枚樱桃一览无余。

“明先生,我到今天活了十六年,母亲因生我而死,我尝尝会想,难道我这辈子也像她那样,像部落里其他人那样,走运没有早夭,五六岁就开始操持家务,纺线织布,在十四五岁,随意挑个男人嫁了,下田干活,打柴捕猎,修葺房屋,生儿育女,二十余岁,落得一身疾病,三十多岁,早早病死。”

“吃糠咽菜,喉咙肿痛,吃豆饭,又腹泻不止,每天只能吃上两顿,过午不得食,忍饥挨饿,腹中常如火烧,每天早早都要睡觉,不然便饥饿到无法入睡……”

鱼芙两眼垂泪,她虽是神人之女,但不能传宗接代,是个赔钱货,况且,生在这个小部落,再富足,又能有多富裕?

见惯了世间悲苦,她想挣脱这个宿命。

“明先生,自从见到您,我仿佛见到了新世界,第一次知道,土地垄作法与代田法,知道了卫生与医术,知道了数学,知道了各种工艺……”

柯明德有些惊讶,这些都是自己随口说的,没想到被鱼芙句句记在心里。

“明先生,我知道,跟随您或许很危险,很辛苦,可部落就要走向末路,我留下来,又能怎么样呢?”

“我能为您指路,熟悉周围环境,为您洗衣做饭,端茶倒水,陪您睡觉,求你带上我吧!”

她的大眼睛明亮有神,水雾中,充满对知识与未来的渴望。

“你先起来,我应允你了。”柯明德扶她起来,脸色却一板:“不过你要记得,这一路上,要吃许多苦,如果忍受不住,趁早息了这打算。”

“忍得了!”鱼芙抹掉泪珠,露出白净的脸蛋。

柯明德忽然想起什么,从怀中取出一面镜子,一伸手,探入镜面,拖出一只塑料瓶来。

“把它喝光。”柯明德拧开瓶盖,递给双眼圆睁,小嘴微张的鱼芙。

“啊?哦!”

鱼芙咕咚咚一口气把矿泉水喝光,拿着水瓶反复观看。

“先生,这是什么?”

柯明德又取出几只小瓷瓶,用生命之水灌满水瓶,拧紧盖子。

“把这个交给你父亲,告诉他,每天喝一小口,或许能延长寿命,未来之事,兴许会有转机。”

鱼寒年老,又受过暗伤,生命力匮乏,得到生命之水的滋养,能够多活几年。

这是他为鱼部落最后能做的事了。

鱼芙迅速跑回部落,走几步回头看一眼,唯恐柯明德跑掉,直到看不见他,才把注意力转移到水瓶上。

模仿着柯明德,把盖子拧开又拧紧,新奇不已。

“先生,我们往那走?”

不多时,鱼芙小跑回来。

“去伏牛氏。”

伏牛氏是附近最大的部落,传承数百年,有多名神人庇护。

……

“嘶……”

鱼芙倒抽一口凉气,脸上流露迷醉的表情。

在山林间跋涉两日,饶是她身体强健,也累到走不动路,双腿似乎都肿了一圈。

此刻她正坐在一块毯子上,柯明德给她按摩双腿。

真气从十指流出,进入鱼芙一米三的大长腿中,缓缓运转,驱散疲劳。

两条健美的大腿让人爱不释手。

“只此一次,明天起,我传授你武功心法,你再拖累行程,就自己回去吧!”

柯明德收手。

“是,先生!”

鱼芙委屈巴巴,连忙站起来,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向托尔讨来帐篷,独自搭好。

“接下来该怎么走?”

柯明德忽然问。

“前方有一头魔兽,我们得绕过它的领地,大约要走两天。”

“哦,什么魔兽?”

“听父亲说,是一头魔猿,十分厉害!”

“它有什么神通?”

“它能够变大变小,能够像一棵老树一般高,随手就能拔出一株参天大树。”

“好,我们明天直走。”柯明德眼前一亮。

“对了,先生,您难道不用吃东西吗?”

托尔刚刚捕猎归来,一掌拍死一头牝鹿,鱼芙正吃力的肢解它。

“我不吃。”

柯明德掌心电光一闪,帮他们引燃火堆。

第九章 金刚魔猿

大荒居民,在魔兽环伺之下,苟且偷生,果腹都成问题,根本没有机会发展武道。

人力有时而穷,武道修炼三十年五十年,都未必能敌得过掌握神通的魔兽,只有神人能够对敌魔兽,这在大荒人眼里,已经形成根深蒂固的念头。

“先生,武功和神通比那个更厉害?”

鱼芙跟在后面,脚步身姿古怪无比,比常人走路还慢上一分。

这是柯明德设计的一套动功,兼具练体行气之功效,内外合一,可以一边赶路,一边修炼。

他本意是创造一部类似中“凌波微步”的神功,闪转腾挪,积蓄内力,可惜他功行不足,顾此失彼,创出的步法就是个四不像,有待完善,恰好有鱼芙以身试法,供他参照修改。

“武功修炼到高深,未必不能降服魔兽。”

柯明德慢悠悠走着,淡淡威压放出,所过之处,虫蛇避退。

“这些简单的问题,问你托尔老师。”

托尔最近精神力突破,达到灰袍法师的水准,向柯明德学习技巧之后,也能与人精神交流,目前钻研气海功法之余,亦在练习心灵法术。

托尔为了创出符合熊猫的功法,对于武道前面的境界研究颇深,指导鱼芙,绰绰有余。

柯明德走在最前方,衣衫之下,皮肤虬结,青筋暴露,犹如老树盘根。

他这是在修炼玄天无极身,离开水银池的辅助,进展极慢,但如此修炼,更加磨砺意志。

现在他脖颈、胸口、小腹、脊背、四肢皮下已经生长出一层薄薄的筋膜。

这种筋膜,坚韧如同牛筋,储存的能量远胜脂肪,可以保温,还能起到肌肉的作用,同等体积的筋膜,提供的力量至少是肌肉的一倍,正常生命体绝无可能生长出这种组织结构,只有在真气的作用下,才能逐渐形成。

“还差脸皮、腋窝、腿窝、会阴等部位没有长出筋膜,这些地方力道难以贯通,修炼起来十分不易。”

柯明德在思考,怎样能把筋膜练遍全身。

玄天无极身,分为冰肌、玉骨、神藏三章,冰肌章中,把全身皮肤、脂肪、肌肉全部练成筋膜,才算大成,柯明德目前,连皮下完整的一层筋膜都没能练全,入门都算不上。

“全身都练成筋膜,那该有多大力量?只怕稍一用力,自己的骨头都会被绞碎,必须要与玉骨真章同练才行,可惜神藏一章没能解读完全,不敢随意修炼。”

越修炼,柯明德越觉得玄天无极录高深莫测,五雷派秘传功法跟它相比,简陋的像小孩子的图画。

“咦?前面有一大群猿猴,那魔猿想必就在其中!”

柯明德精神一振,浑身一抖,皮肤松弛开来,随时都能爆发力量。

“魔猿就在前方,你们两个小心一点!”

“嗷嗷!”

熊猫兴奋不已,它的魔兽肉早已吃完,嘴馋的不得了,立刻打开空间,拖出一支火箭筒。

“你用这个东西,把神骨炸碎怎么办!”

柯明德无语。

在地球,柯明德搜集了许多强大武器,地雷、炸药等等,填满托尔的空间,这支火箭筒就是其中之一。

山木葱茏,猿啼不止,一声声连在一片,十分嘈杂。

扫描中,此处聚集的猿猴竟有近千只,比鱼部落人口数量都多,不知道靠什么供养了这么大一群猴子。

“它们好凶!”

鱼芙说着,哎呀一声,没躲过砸过来的一枚果核。

“嗷!”

托尔吸足一口气,咆哮一声,震慑山林,树叶都震得沙沙作响。

周围的猴群骤然安静,四散躲开,观望片刻,见托尔没有后续动作,又叽叽喳喳围拢过来,投掷石块果子,变本加厉。

托尔怒极,熊爪抓起一块石头,朝最猖獗的一只猴子砸去正中面门,猴子扑通从树梢掉落,跌在地上一动不动,没了生息。

猴群尖啸着逃离。

“欺软怕硬!”托尔神念道。

“它来了!”

柯明德从空间镜中抽出雷神断矛。

“吼!”

一声高亢的猿啼,透过密林,叫声刺耳。

不多时,一头雄壮的猴子从密林中钻出,极为魁梧,不像猴子,更像一头银背大猩猩。

一只小猴凑过来,在它耳边叽叽喳喳想说什么,被它不耐烦地抓起,一把扔到十米开外,哀鸣不止。

“吼!”

它咆哮一声,以手做蹄,四肢并用,冲向柯明德。

“你们躲开!”

柯明德轮起雷神断矛,砸向魔猿的头顶。

“呜!”

魔猿一声哀鸣,头皮砸出个口子,被砸的七荤八素,晕晕眩眩,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好硬的骨头!”

虽未用足力气,但这一棒,能够砸断钢管,这魔猴却跟没事似的,骨头比修炼了玉骨章的自己还要坚固。

“咚咚咚咚!”

魔猿恢复过来,龇牙咧嘴,一对拳头猛砸胸脯,发出急促的响声,声音逐渐变得沉闷,如敲战鼓,如同闷雷。

魔猿身躯寸寸增长,顷刻之间,长到六七米那么高,眼睛大如锅底,粗重的呼吸声像是拉动风箱。

“简直就是金刚!”

柯明德来不及感叹,金刚魔猿已经一拳砸来,比砂锅还大的拳头带起一阵历风,动作丝毫不因体型变大而显得迟缓,手背上的毛与空气剧烈摩擦,散发出淡淡的焦臭味。

“来的好!”

柯明德一棍打出,击中魔猿手腕,竟打得它一个踉跄。

魔猿跳起,如泰山压顶,扑向柯明德,咔嚓一声,将沿途一株参天古木撞折。

巨大的身躯投下一个阴影,柯明德身躯一动,脚踩蹁跹步,灵巧地躲开,回手一锏,打得它哇哇乱叫。

魔猿力大无穷,身体结实的如同铁铸,可柯明德就像跳蚤一样,活蹦乱跳,时不时打它几下,疼痛难禁,气得它七窍生烟,恨不得连自己都打。

周围的树木倒伏一片,群鸟都不敢靠近,地面颤抖,托尔已经带着鱼芙躲到几百米外。

“痛快!”

金刚魔猿可谓柯明德遇到最强大的对手之一,却又不像棘背蓝龙与妙玉,威胁不到他的生命,几个回合下去,浑身力量都运用起来,连带面部会阴这些地方也隐隐发热,力道贯通,筋膜滋生。

干脆丢掉手中兵器,赤手空拳,与金刚魔猿战在一处。

“这便是武道吗!”

鱼芙在一旁看得目眩神迷,暗下决心。

神通的力量并非无穷无尽,魔猿正怒火朝天,怀抱一杆参天古木胡乱挥舞,忽然感觉精力不济,立刻冷静下来,知道巨大化的形态坚持不了多久,久战柯明德不下,干脆丢下大树,示威般嘶吼两声,四肢着地,转身要跑。

“哪里走!”

柯明德战的痛快,哪里肯放它离开,扯住它大腿一般粗细的尾巴,脚下如同生根,用力一拽,竟拖得它向后滑动。

是可忍孰不可忍,自己已经示弱,对手还不放手,魔猿的怒火登时烧光了理智,回身反击,双全捣蒜一般打在泥土上,咋出一个深坑。

坑中有泥水流出,竟被它活活打出一口井来。

“喝!”

柯明德自乱拳中拔地而起,蹬鼻子上脸,一步踏在它突兀的嘴唇上,也不使用真气,全靠一身蛮力,咣咣几圈,打在魔猿脑门。

魔猿只觉得头痛欲裂,终于清醒过来。

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干脆放弃抵抗,趴在地上,收了神通,身躯立刻缩小,服服帖帖,以示臣服。

“不要放过它!”

鱼芙大叫:“我听父亲将,当初部落迁徙时,途径这片领地,被它捉去数十人,当做猴子猴孙的口粮,好不容易赶走它,我父亲也身受重伤。”

“噢?”

柯明德闻言,翻手一掌打下,与之前不同,真气在掌中激荡,穿透魔猿的铜皮铁骨,打入大脑。

魔猿身躯一抖,不在挣扎,七窍流血,若剖开它的头颅,会看到脑子已经变成一团浆糊。

第十章 精神突破

金刚魔猿身死当场,满山猴子做鸟兽散,逃的干干净净,只留下满目疮痍的山林,生长千百年的古树成片折断,满地深坑,翻起一片沃土,泥水横流。

柯明德怔怔的站在魔猿尸体之前,双眼无神,手脚不自觉运动开来,摆出几个拳架子。

“先生?先生?”

鱼芙轻声呼喊。

“不要打扰他,他正在领悟一些东西。”

鱼芙眼前忽然出现一个人影,飘飘渺渺,说了一句话后,又消失不见。

“呀!这是……”

鱼芙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花了眼。

这是维拉的手段,施展幻术,让鱼芙误以为看到自己的形体,实际上,她还在星钻之中。

“这是维多利亚,明的妻子。”托尔向她介绍:“他现在陷入顿悟,我们不要打扰,守在附近,为他护法。”

“啊?明先生已经有妻子了!维多利亚,好奇怪的名字……”

鱼芙蹑手蹑脚退开,路过魔猿的尸体,轻啐一口,在满地狼藉中,找到柯明德抛在地上的雷神断矛。

“好重!”

她拼尽全力,将一端堪堪抬离地面。

柯明德恍恍惚惚间,仿佛来到一处幽闭暗室,外面天清气朗,令人发狂般想要出去,可他游入身陷囹圄,龙困浅滩,拼尽全力,也不能吸到外界的一丝空气,看到一丝景物。

他困在幽暗之中,奋力挣扎,不知过了多久,终于从外界透出一丝光亮,照在他的心中,一扫阴暗。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柯明德忽然大喊大叫,手舞足蹈,忽然结跏跌坐,一动不动。

鱼芙惊讶地看着他,忽然间,在柯明德身上大放光明,灼人眼目,柯明德的身姿变得犹如高山,通天立地,巍峨不动。

柯明德并不是真正发光,而是强大的灵魂之力喷薄而出,在鱼芙脑海中形成的异像。

“未竟全功啊!”

柯明德收敛精神,叹息一声,不过很快又露出笑容。

方才与魔猿一战,浑身精气神凝聚在一处,站罢陡然放松,无意中暗合一张一弛的道理,感应到玄关一窍。

玄关一窍又为天地之桥,一旦打通,勾连天地,复返先天,成就武道先天之境界。

可惜功亏一篑,只是与天地稍有感应,没能打开玄关一窍。

不过精神力受到刺激,水到渠成,突破到了白袍法师的境界。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走完了常人几十年上百年所走的路!”

一旦修成白袍法师,就能够打破三百年的灵魂极限,配合魔药或种种魔法仪式,能活上五百年。

五百年,那是明朝到二十一世纪的长短。

“托泰世界中,精神力的修炼依靠在灵魂中铭刻符文,借此打破先天限制,这是因为法师的肉体不够强大,如果没有符文支撑,根本无法承载强大的精神力。”

“我修习武道,结合两个世界的长处,身体强大,气血旺盛,足以供养旺盛的精神,比依靠符文突破,更加高明!”

突破之后,柯明德感觉耳聪目明,神志清晰,像是在脑海中安装了一台计算机,无论是学习、研究,效率都大为增长。

这就是资质的改变,再驽钝的人,也能通过修炼,改善自己的资质。

“无相!”

柯明德唤出无相的魂魄,太阳还没有落山,但无相已经能在凉荫处短暂停留。

“我刚刚感应到玄关一窍,只是未曾打通,其中有没有什么窍门,一鼓作气,突破先天。”

柯明德询问。

“恭喜掌门!贺喜掌门!”

无相先道了一声贺。

“感应玄关一窍,是突破先天最难的一关,此窍不在体内,不在体外,难以寻觅,无数人卡在这一关,不能寸进,一旦感应到玄关一窍,突破先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打通玄关一窍,确实有捷径窍门,不过我不建议这么做,强行冲关,会对自身造成伤害,影响潜力,不如慢慢积蓄,水满自溢,自然成就先天,我当初没有名师指导,操之过急,后来悔之莫及。”

“原来如此!”柯明德点头,收服无相,对他助益颇多,帮了不少大忙,以后有能力,自然要予以回报。

“这魔猿魂体坚固,不可多得,修炼五鬼大擒拿有用,掌门快快收了它。”无相道。

柯明德回头一看,魔猿的鬼魂正张牙舞爪,四处飞舞。

这个世界生灵死后,灵魂很快就会消散,唯有这些神人魔兽,精神力强盛,死后能多留存一些时间,也躲不过烟消云散的下场。

柯明德点点头,随手打出一道驭鬼符,将其降服,送入白骨舍利中储存。

“先生!”

鱼芙见他清醒,才凑了过来:

“魔猿身上还有神骨。”

柯明德点点头,在魔猿尸身上仔细检查,最后拔下一根肋骨,正是它的神骨。

“这个神通实在不凡,铜皮铁骨,还能变身金刚,可惜不通武道,抵挡不住真气,单比肉身,我远远比不上它,不过我玄天无极身业已入门,前途不可限量。”

柯明德将神骨收起来:“托尔,剩下的都给你了。”

“你不来一些吗?魔兽肉可是好东西,吃了一些我感觉个子都长高了!”

托尔欢欢喜喜的收起魔猿尸体,它是熊猫,并不忌讳食用灵长类生命。

“你自己享用吧!”柯明德拾起雷神断矛:“鱼芙,你来带路!”

“好嘞,再走三日是罗氏部落,最擅长织布,我父亲就在罗氏部落娶了个第六个女人。”

鱼芙前面走着,一面介绍罗氏部落,罗氏部落已经存在百余年,磕磕绊绊一路走来,拥有三千居民,两位神人,比鱼部落兴旺得多。

一旦鱼寒身死,鱼部落的居民就要在大荒中走上五六天,穿过几片魔兽领地,投奔到这里,不知能有几人活着到达,到达之后,又要白手起家,艰难求活。

当然,这也要罗部落愿意接受他们。

鱼芙一面行走,一面迈着蹩脚的步子,用心修炼,见识了刚才的大战,她对修行武道更为重视。

或许十分困难,但这是唯一能与神通抗衡的途径。

更何况,武道每个人都能修炼,不像神通,几乎不能传承,全靠运气获得。

“怎么可能!”

鱼芙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景象,手脚微微颤抖。

一片断壁残垣。

木质房屋被烧成灰烬,残存的一些木柱被烟熏黑,雨水一浇,长出许多菌菇,部落中的道路荒草丛生,断壁残垣之中,狼狐警惕的看向这些陌生人。

一具完整的尸骸都找不见,已经被野兽吃净。

“父亲迎娶六姨的时候,我还跟来了,那时罗氏一片繁华,这才几年,就被魔兽攻破,他们可是有两个神人啊……”

鱼芙潸潸泪下。

“不是魔兽!”

柯明德拨开一团藤条,拾起一杆断裂的木矛,坚固的沉铁木耐住自然的侵蚀,还保持着大体的完好。

村寨之中,还有许多损坏的兵器,甚至一些断裂锈蚀的铜器。

“是战争,是人类自相残杀!”

“怎么可能,人类之间,怎么会有战争?”

鱼芙不敢相信,大荒广袤无垠,人类从不用为资源担忧,只有魔兽,是人类的天敌,人类之间,怎么会自相残杀?

第十一章 伏牛氏

这是一头螳螂魔兽,神通是身体金属化,两柄大砍刀锋刃锐利,尖刺狰狞,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它的躯干是灰黑色的,只有六足闪着银光,正在剥开一只松鼠,坚硬的颅骨被轻易劈开,前肢捧出一点脑花,用心享用。

螳螂忽然停下进食,三角形的脑袋左右摆动,一对几乎透明的金属赤翼一振,嗡声飞起,落在草地上,两柄砍刀挥动,耀武扬威,挡住柯明德的去路。

“有点意思!”

柯明德大感惊奇,俯下身观察这只巴掌大的金属螳螂。

他一路走来,已经斩杀六头魔兽,俱是飞禽走兽,昆虫类的还是头一次见。

螳螂见来人不但不退,反而靠近自己,冒犯神威,立刻被激怒,金属翅翼抖起,发出尖锐高亢的声响。

“整个身体都金属化,但依旧柔韧,关节能够随意伸展弯曲,血液也变成金属流体,真是不可思议!”

螳螂忽然跃起,如同流星,刀锋向柯明德脖颈劈去,柯明德抬手一挡,手背上割开一道口子,皮肤开裂,里面是白玉一样的结构,完好无损,是才练出没多久的筋膜。

柯明德玄天无极身已经入门,力道贯通全身各处,伤口一动,立刻合拢,一滴鲜血都没有流出。

手掌一翻,两指牢牢将金属螳螂钳住,螳螂竭力挣扎,几乎要将他的手指撑开。

“哼!”柯明德怒哼一声,手指间喀啪一响,电光闪耀,螳螂抽搐几下,不再动弹,身体上的金属渐渐褪去,变成翠绿色,和普通螳螂一样。

“昆虫就是和猛兽没法比,虽然得到了神通,精神力有了进步,但依旧蠢笨,不知进退,竟然向我枉自挑战,不自量力!”

通常情况下,生物的精神力与体型有关,体型越大,精神力越强,猫狗的精神力就高于老鼠。

精神力还与物种有关,经过柯明德观察,脊椎动物精神力普遍强于无脊椎动物,哺乳动物强于冷血动物。

目前所知,改变精神力,出去自然发育,有两种途径,一是修炼,无论练武还是冥想,都能增强精神力,其中冥想更为直接;二则是获得神通,精神力也会被增强。

螳螂属于昆虫,精神力低微的不得了,即便走运拥有了神通,也不足以让它拥有智慧。

捏住螳螂尸体,反复观察,最后掰下一条后腿,这是它的神骨。

“托尔,这东西你吃吗?”

柯明德笑着把螳螂的残躯丢给熊猫,这些天它吃了不少魔兽肉,生长的极快,已经快要接近成年熊猫的体型。

“先生,我父亲说,跨过前面这条河,就到伏牛氏了!”

鱼芙手指天边,一条大河映入眼帘。

“那条河里吃人的鱼不多,我们可以杀几头野兽,把胃割下来,充满气做筏子。”

“不需要那么麻烦!”

柯明德摇摇头,朝河边大步走去。

鱼芙跟在后面,步法灵巧,丝毫不慢,经过几天的改进,“凌波微步”逐渐完善,鱼芙也练出第一丝内气。

大荒之人,身材高大,体格强健,用武侠世界的话,就是天赋异禀,根骨奇佳,鱼芙生在神人之家,不愁吃穿,体质更是优秀。

“难道要砍树做独木舟?可是新伐下的树又湿又重,很容易下沉。”

鱼芙心中奇怪,但这些天,已经在柯明德身边见识了太多不可思议之事,也就不再发问。

“啊……”

鱼芙刺激的大喊大叫。

柯明德正一手托着她的腰肢,另一只手举起托尔,在河面上奔跑如飞。

“哎呦!”跑过几百米宽的河面,鱼芙被放在地上,双脚都有些发软。

“先生,你可真了不起,就是个子低了点。”

鱼芙由衷道。

“我个子低?”

柯明德有些好笑,自己近一米九的身高,放在人人如巨人一样的大荒,确实低了点。

“咯咯嘣嘣!”

柯明德身子一摇,发出一阵骨骼摩擦的声音,个子长高到两米。

“还低吗?”他问道。

“要是再长高一些就更好了!”鱼芙瞪大了双眼,站在他面前比了比,两人此时身体一般高。

柯明德又一用力,再次长高五厘米。

“先生,这是怎么做到的,也是武道吗?能交给我吗?”

“等你功夫精神,自然就能做到。”

柯明德又把身体变回到两米高,再高一些,就十分费力,不能长久保持。

这是武道修炼到高深,对自身掌控力增强的表现,不但能变高,还能缩到一米七的高度。

柯明德在武侠世界得到过一部《缩骨功》,练成后,能从七尺大汉变成三四尺高的侏儒,十分奇妙,但是需要从小修炼,把浑身骨骼练到变形,柯明德不屑于学习。

伏牛氏是附近最强盛的部落,拥有十多位神人,庇护三万余百姓,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

传闻伏牛氏的祖先,发明了鼻环,驯化一批牛,用于劳作,因此得名伏牛氏。

此时,柯明德正沿着伏牛氏的城墙,走向城门。

这的确是一堵城墙,夯土筑成,还很新,没有时光打磨的痕迹。

“奇怪!”

柯明德在鱼部落得到的信息,大荒中所有部落,建造的围墙,都只是木质栏杆,用于防御野兽,极少有这么费时费力的土墙。

而且这堵城墙,上面设有女墙箭孔,厚达一米,高三米,底下最厚处亦有三米。

正在柯明德琢磨原因,城门处一群人迎了过来,为首是一辆牛车,两只车轮,没有座位,没有围栏,只有一根木杆挑起一块幕布,用以遮阳。

“神人驾临伏牛氏,有失远迎,吾明炎伯,不知神人来自何方,缘何来我伏牛氏?”

牛车在十米远处停下,车上下来一名男子,身穿染成赤色的丝袍,袖口裙角绘有火焰花纹。

六名武士分列两旁,身穿皮甲,手握长矛,矛端竟是一截青铜矛刃。

柯明德毫不意外,在他渡河时,早有渔夫发现他,奔跑回城报信。

“在下雷氏明,游历天下,前些天刚从鱼氏部落离开,这位便是鱼氏部落神人寒之女芙。”

柯明德学着炎伯的样子,抬手回礼。

“原来如此,请雷明神人登车,到城中歇息。”

炎伯说道,驾驭牛车的车夫立刻跪伏在车旁。

“请!”

炎伯抬手示意。

柯明德点点头,入乡随俗,踩在车夫背上,登上牛车。

第十二章 感应

车轮辘辘作响,地面颠簸不平,炎伯却站得稳稳当当。

“为何不在车上增加一些围栏和座椅?”

柯明德问。

这辆二轮车形制上已经极为接近春秋时期的战车,輮制木轮,车轴,辐条,需要相当高的工艺水平,在牛车上增加一些方便乘坐的设施并不困难。

“坐在车上,被围栏遮住,黎民如何能瞻仰我等光辉!”

炎伯理所当然道,车夫牵住一根绳索,绳索绑在牛鼻环上,慢慢牵引车子,进入城门。

炎伯手臂一挥,两只火鸟凭空出现,围绕车上二人飞舞,将附近所有人都吸引过来。

这是他的神通,操纵火兽。

“此乃神人雷氏明,到我伏牛氏做客,尔等勿要冲撞!”

炎伯向周围人宣布柯明德的身份。

“神人炎伯,伏牛氏为何要建造这么高大的城墙?”

柯明德指了指,城墙上每隔一段,都有农夫看守,还建造有许多瞭望台,悬有铜钟。

“你从南方而来,有所不知。”炎伯脸色有些忧愁。

“三年前,北方造良氏忽然崛起,一统周边部落,发兵四方,掠夺人口,灭绝部族,去岁也派兵三千,攻打我伏牛氏,被我部击退,保全部落,为防备万一,动员所有人,建造了这道城墙。”

“造良氏为何攻要打四方?没有足够的神人,他就是坐拥再大的地盘,也会被魔兽占据。”

柯明德疑问道。

在大荒,神人是限制部族大小的重要因素,鱼部落只有一位神人,可以占据几百亩的土地,伏牛氏有十位神人,才能扩大为三万多人的大部族。

“你有所不知,造良氏不知拥有什么本事,竟然能降服魔兽,上次来攻打我部的先锋,就是一头魔虎,一声吼叫,能震破肝胆,让人失聪。”

“我来时途径罗氏部落,却是荒草丛生,荒无人烟,被狐鼠狼蛇占据,还发现许多损坏的兵器。”

柯明德说起路上的见闻。

“什么!竟有此事!难怪已有半载未见罗氏之人,看来已经全部罹难,此事必是造良氏所为,真是贼心不死!”

炎伯一听,咬牙切齿,须发冲冠,好一会才平静下来:“今日明光临我部,是大好的日子,先不提这些,且随我周游全城,一览风光!”

城中干道,皆由石板铺就,道路两侧开凿出水道,用石板盖住,通往城外十分干净整洁。

“这里是集市,可以交易物品,没到月圆或无月之日,会有集会,吃穿用度,应有尽有,热闹非凡!”

炎伯指着熙熙攘攘的人群。

“我有一篮子黑麦,要换一匹布!”

“乌毛草的草鞋,红麻叶编的帽子,换粮食!”

“早上刚打的鲜鱼,要换青菜!”

集市上吆喝声不绝,但交易的手段十分落后,以物易物,没有货币。

“快到晌午,我已经派人准备好美酒,你我痛饮一番!”

炎伯拉着柯明德的手,回到府中。

“快,把井中冰好的酒拿出来!”

刚一回府,炎伯便吩咐下人。

府中有十余名仆人,专为炎伯服务。

客厅高大堂皇,中央摆着一只铜鼎,一尺高下,绘有兽纹,鼎内铭刻着一些字符。

“原来大荒人类也是有文字的。”

柯明德暗道。

铜鼎下是烧红的木炭,烟气很少,水已经煮沸。

小鼎两侧是两架方案,地上铺好草席,方案上摆好青铜酒器与碗碟。

“请入座!”

炎伯与柯明德相对而坐,中间相隔三米,铜鼎滋滋作响。

两人下首是许多方案,托尔鱼芙都已入席,还有炎伯的兄弟子嗣。

“开宴!”

炎伯一鼓掌,立刻有仆人将切好的肉片倾倒近小鼎之内,水一滚,立刻捞出,盛放到两名神人面前。

“你尝尝,这是我亲自调配的酱料,用了许多盐。”

炎伯说道,夹起肉片,沾了沾酱料,放入口中,一脸陶醉。

柯明德尝了尝,只觉得咸涩无比,难以入口。

食盐匮乏,只是味道咸一些,就被炎伯这个神人当做美味。

接着,又有仆人端上炙肉、鱼片、肉汤,最后,在每人面前倒上一些酒液。

在倒酒时,四个姑娘走上厅堂,长袖飘飘,衣衫简短,露出纤细的腰肢。

“一杯酒,要花一斗粮食才能酿成,我平日里都不舍的喝,这些小辈们,可都拖了你的福!”

炎伯大笑道:“这些姑娘,都是我从小调教的,最善罗旋舞,可惜没有上好的乐师,待明日我向春君借来几个,让明你一饱耳目!”

“炎伯风雅!”

柯明德呵呵一笑,端起酒杯,小饮一口。

酒液里透出丝丝甜味,像馊掉的啤酒加了些糖。

宴席之后,炎伯又带着柯明德进行各种游戏,投壶射艺,直至黄昏。

“今天不够进行,明日我带你见一见伏牛氏其余几位神人,办个大宴席!”

炎伯最后说道,为柯明德安排了屋子与侍女。

“先生,为什么这里的人这么富足,不受饥饿,还能有许多人不事生产,专职娱乐神人,而在鱼部落,每个人都辛苦无比,还要为填饱肚子发愁?”

鱼芙问道,今天各种活动,在鱼部落闻所未闻,要一斗粮食才能娘出一杯的酒,不事生产,专门用于表演的舞女乐师,让她大开眼界。

“伏牛氏的生产力先进,你看他们的车轮,铜器,耕牛,都是鱼部落没有的。”

柯明德随口解释一句,便静修练功,他感觉到,突破先天指日可待。

“明,今日我们到祭庙去,胡公,春君他们都在那里!”

伏牛城的祭庙,是城中最恢宏的建筑,也是城市政治中心。

在伏牛城中,成为神人,自动就拥有了管理部族权利,所有神人,组成一个小议会,管理着伏牛氏的一切。

“明昨日玩耍得可酣畅?炎伯是我等中最会享乐者,特意差他迎接你。”

胡公说道,他全名伏牛胡,是伏牛氏开创者的嫡传血裔,城中神人最年长者,被尊称为胡公。

“堪称极乐!”柯明德随口敷衍,他已经被祭庙中的神像深深吸引。

神像为泥塑,是一名老者,须发皆白,骑在一头青牛身上。

这些都是次要,在神像中,通过灵魂之眼,柯明德看到一个灵魂,亦是须发皆白,骑在一头青牛身上。

“这神像是?”

“此乃我部先祖伏牛氏,后人有感先祖功绩,建庙祭祀,祈求先祖在天之灵保佑部族风雨安康。”

胡公道。

“这神像可有灵验?”

“这是自然,我年幼时,先祖还曾入梦,教我经济之道,只是后来长大成人,再也不曾梦到过先祖。”

“不过我知道,先祖必然在庇佑着我等,在继承族中神骨,成为神人后,我们都能感应到,先祖就在神像中,就像你,一来祭庙,就能感应到先祖。”

胡公笑眯眯道。

第十三章 痴呆神

“香火神灵!”

柯明德脑子里冒出这样一个念头。

“维拉也是灵魂,能不能通过祭祀,变成神灵,增强自己。”

柯明德有些心动,他要好好了解一下神灵伏牛氏。

“伏牛氏之神,请回应我!”

柯明德一面与胡公交谈,一面分出一丝精神,探入神像之中。

“……汝乃何人……扰我安眠……”

停了许久,神像传来回应,断断续续,本来神念交流,最快捷不过,可这神像却如同年久失修的马车,念头转动,十分缓慢。

“我是外来的神人,途径贵部做客,仰慕伏牛氏先人功业,特来拜见!”

柯明德先是一番吹捧,大拍伏牛氏神灵的马屁。

“……伏牛氏?有些耳熟……想起来了,每日祭祀我的,就是伏牛氏……”

神灵断断续续传来回应。

“咦?”

柯明德大为惊奇,这神灵的精神力,分明是灰袍法师高阶,比维拉还强盛几分,怎么变得稀里糊涂,好似快要湮灭一般。

人刚死后的鬼魂,还能保留着生前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魂体逐渐消散,记忆逐渐消失,直至灵魂完全消逝。

维拉与无相,是因为有宝物寄居,才能免得魂飞魄散,记忆得以保留,可这伏牛氏神灵,分明魂体完好无损,怎么回遗失记忆?

“我向向你询问一些神灵的知识,是因为受到活人的祭祀,才变成神灵的吗?你能够白天出现,这又是什么缘故?”

见这神灵自身都很迷茫,柯明德不再客套,直接说明来意。

“……活人祭祀?活人为什么祭祀我……我是谁?……我是伏牛氏……我为什么要叫伏牛氏……”

神灵回应几句,接着陷入沉默,不再回应柯明德的提问。

“这是当神灵太久变傻了吧?”

柯明德再三提问,如石沉大海。

“胡公,伏牛氏传承多少年了?”

他问道。

“自先祖以伏牛为氏,至今已有三百一十五年。”

胡公摞了摞胡须。

“冒昧问一句,神灵是哪一年托梦与胡公,传授知识的?”

“时间太久了,我依稀记得,那时我母亲还在,应该是在我九岁十岁的时候,时光过得可真快,一眨眼,我都八十六啦,比先祖都多活了十年!”

胡公回忆道。

“这么说,伏牛氏先祖活了七十六岁,按他三十岁时创立伏牛氏,在伏牛三十六年去世,伏牛二百一十九年,神灵还是正常的,还能托梦给胡公。”

“那时神灵就已经存在了一百八十三年,尚且正常,还能给人托梦,就在最近的七十六年,发生了什么事,导致伏牛氏先祖变成了一个痴呆神。”

柯明德心中盘算一会,向胡公打听这几十年祭庙发生过什么大事。

胡公告诉他,这些年祭庙重建一次,被雷劈过四五次,失火六七次,维护修缮次数数不胜数。

实在难以找到神灵便成痴呆的原因。

“或许是他太老了?还是被祭祀的恶后果?等到晚上,让维拉无相他们,亲自与神灵交流,问个明白。”

柯明德只好把这些事都放在一边,问起别的。

“胡公,我昨日听炎伯说,贵部已经有三块神骨,转变成天地奇物,不知我可否有幸一观?”

“自无不可,请随我来。”

胡公欣然应允,所有人最多只能获得一种神通,柯明德已经是神人,便不用太过防备。

两人来到祭庙后院,后院放着十六座石台,每个石台上,都放着一块神骨,经受风雨侵袭,等待其慢慢变成天地奇物。

石台上有着殷红之色,是用魔兽血浇灌神骨的痕迹。

“这些神骨,都是这些年,我等在附近捕猎而得,最老的一块已经有五十多年,是我年轻是亲自得到的,是一头魔鹿的腿骨,拥有耳听千里的神通,可惜始终没能蜕变,再过两年,恐怕就废了。”

胡公如数家珍,将十六块神骨一一介绍给柯明德。

“已经转变好的奇物就在这里,由神人轮班把守,万无一失!”

胡公来到一座石屋,屋中是一柄躺椅,上面躺着一个中年男人,肤色红润,如同婴儿。

一旁有五个乐师,正在演奏。

“笙吹的声音小一些!”

中年男人睁开眼,从躺椅起来,走到石殿外迎接:

“胡公,这可不到交接的时候!”

“我带神人雷明,来看看神骨。”胡公介绍道:“这是春君,人最风流,家里蓄养了十多名女子,你若是寂寞了,找他安排,保准满意!”

春君与炎伯,是伏牛氏十二名神人的中流砥柱,被胡公视为接班人。

炎伯能操纵火鸟,攻势无双。春君神通更加奇妙,能催熟植物,伏牛氏正因为有他,冬季撂荒,粮食都能够一年三熟。

“来人,把这块石板抬起来!”

五六个男仆过来,合力抬起石殿中一块石板,下面是三个坛子,用蜡封住盖子的缝隙。

“一个不少!”

春君亲自把三个坛子捧出,用指甲刮掉蜡封,揭开盖子。

“这是一条蜘蛛腿,有吐丝神通,吐成的丝不惧水火,十分坚韧,一根细丝,就能吊起一个成人。”

胡公指向一个坛子。

“这是一块蛇颌骨,能吹出一股毒气,让人悲痛欲绝,甚至想要自杀。”

“这块骨头最厉害,来自一头牛的腔骨,能在眼中照出一道光线,照到哪里,哪里就会变成石头。”

“这块牛骨我记忆深刻,本是一头家养的耕牛,忽然觉醒了神通,控制不住,连伤十几条人命,直到耗干精力,才把它拿下!”

柯明德眼睛盯住三块神骨,心中一个激灵:

“我知道了,这神骨变为天地奇物,是吸够了天地之间的灵气,难怪要露天放置,经受风吹日晒,常人不知灵气,只发现要把神骨置于野外。”

三块神骨上,灵气氤氲,给他的感觉,就像是每天早上,装满朝阳紫气的紫气葫芦,灵动非凡,望之不似凡品。

“这样我就不必翻山越岭,寻找已经转变好的神骨,直接猎杀魔兽,用灵气滋养即可!”

只有晋升人仙,天人合一,才能操纵灵气,柯明德目前虽然只是真气修为,但他有紫气葫芦,朝阳紫气,亦是天地灵气的一种。

介绍完毕,胡公又将神骨装好,放回石板之下。

伏牛氏中,十二名神人足以庇护整个部落,其余神骨,不能肆意使用,这是为了传承有序,使得部落长存。

胡公虽然德高望重,也不能取出一块神骨,交给子嗣使用。

“这三种神通,一个能够吐丝织网,一个能让人悲伤,对我都没有用处,石化之眼的神通,听起来就很厉害,可惜未曾亲眼目睹,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神骨,就选用这个。”

柯明德早就开启扫描,将这三块神骨奇物,与外面十六快神骨,一并记录下来。

“回去问问托儿,看它中意那个,给它打印出来!”

第十四章 先天

“胡公,我欲在贵部住上一段时日,希望能安排一座清净些的房子,这柄短剑作为回报!”

先天修为突破在即,伏牛部落又有神灵值得研究,柯明德生出在这里驻足一段时间的念头。

“明你能够留下,真是求之不得,哪里需要什么回报——”

胡公看到柯明德取出一柄匕首,拔出鞘来,剑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细密的花纹好似流水,眼睛都看直了,说了半截的话也都咽了回去。

“美轮美奂!巧夺天工!”

胡公接过短剑,翻来覆去赏玩,爱不释手。

“老朽空活八十载,能得到如此至宝,也算不白活一趟,这神器,想必是某位神人锻造的吧?”

柯明德笑而不语,这是在赵无极墓中带走的珍藏,时逾千年,犹如新发于硎,可惜对他来说,派不上丁点用处。

“我府中有自幼训养的仆人,赠你十人,美酒一桶,丝一匹,车一架,牛两头,盐一斤,糖一斤,铜十斤,金十斤,待会一并送到你府中,明你可不要嫌礼薄。”

胡公得到宝剑,高兴的不得了,回赠一大笔礼品。

“明晚我要开一场宝剑会,明你千万要赏光!”

柯明德欣然应允,借着盛会,认识了伏牛氏其余十二名神人。

这些神人,以胡公最为德高望重,统筹大局,拥有“驯兽”神通,这是继承自伏牛氏先祖的神通。

伏牛氏先祖便是依靠这一神通,驯化了耕牛、战牛、驽牛等牲畜,死后神骨遗存,变为奇物,由其嫡传血裔胡公继承。

炎伯拥有“火鸦”神通,杀伐无双,高温能够融化黄金,掌管冶炼,部落中诸多铜器,都是在他主持下铸造的。

春君的“催生”神通,保证部族粮食丰富,掌管农业。

此外,有“食铁”神通,日能食金属矿石一两,铜皮铁骨,刀剑难伤,是伏牛氏的“战神”,掌管战斗。

有“通语”神通,能与其他部落,甚至野**流,掌管贸易。

有“屏息”,能屏住呼吸一天有余,管渔业。

有“寻金”,能够寻找金属矿产。

有“地听”,足踏地面,即可用双脚听闻十里内一切声音。

……

许多神通,都不能用于战斗,不过他们依旧可以散发威严,划分领地,使得部落免受魔兽侵袭。

每隔一段时间,炎伯、食铁、地听、通语、寻金等人,便一同出城,携带铜戈竹箭,猎杀魔兽,带回部落,取出神骨,用魔兽血祭祀。

然后静候时间把神骨变为奇物,维持部落中神人不绝。

“呼-吸-”

静室幽暗,香气弥漫,闻之如置身仙境,让人精神活泼,元气饱满。

这是天香门的秘制香料,被柯明德带回地球,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推陈出新,效果更好,只是还不能批量生产。

静室之中,充满悠长的呼吸声,似巨鲸,要吞吐天地,似神龟,延绵不绝。

柯明德睁开双眼,如虚室生电,幽暗中的一切都亮如白昼。

经过半月的清修,水满自溢,就在方才,玄关一窍悄然打通,步入先天。

仿佛经历了漫长的严冬,乍脱下厚重的棉服,像小鸡出壳,像常年封锁的屋子忽然打开门窗,像忽然回归自然。

一身磅礴的真气,已经逐渐转化为先天真气,威力更加强大。

柯明德运起玄天无极功,使了个铁指功的法门,在地上一戳,石地板被戳开一个窟窿。

又运起枯荣真经的枯字诀,立刻变成一个病恹恹的年轻人,脸色发白,双眼无神,身板都单薄了几分,又运起荣字诀,立刻容光焕发,龙精虎猛。

“枯荣真经,这才发挥出真正的威力,平日里使用枯字诀,精气尽数封锁,堪比无漏之身,寿数少说也能延长三分之一,战斗时运起荣字诀,忽然爆发,能够发挥出十一成的力量,不愧是人仙也要看中的功法!”

柯明德又运起五雷真气,电光闪现,耀眼灼目,往木桌上一指,立刻焦糊一片。

“神霄五雷功,突破先天,简直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先天之前,电力只能打死一只老鼠,交战之中,只能用作辅助,还需肌肤相交,才能起效。”

“此时不但威力倍增,还能离体而出,打到一尺之外,变幻莫测,难以防御,这才不负掌心雷的威名,不知到了人仙,又是怎样一番景象。”

最后,他取出一粒白骨珠,慢慢注入无相白骨真气,直到消耗六层,白骨珠脱手而出,在地上骨碌一圈,长成一架白骨兵,骨架咔咔作响,阴森可怖。

随着柯明德的意念,白骨骷髅左右走动,如臂指使,做出各种动作,少了肌肉的限制,违背常理的动作都能做出。

“这白骨骷髅,威力弱小,对付普通人尚可,真气境都敌不过,耗费真气又多,要之何用?”

柯明德召出无相的灵魂。

“这白骨骷髅本来就是最低端的法器,先天境就能使用,不过其不知疲倦,不惧生死,没有要害,用于探险还是极好的,掌门有白骨舍利,能够储存白骨真气,储满后能召出数十头白骨骷髅,一拥而上,先天高手也要手忙脚乱。”

“等掌门晋阶先天,就可用白骨珠召唤出白骨兵,虽不及先天境厉害,但也不可小视,集够足量的白骨珠,还可以炼制白骨魔神,白骨幡,白骨剑等法器,那才叫威力无穷!”

无相对与自己的功法,极有信心。

柯明德不置可否,将无相收回白骨舍利。

他不是穷凶极恶之辈,做不出杀人取其骨血,炼制宝物之事,手头有些白骨珠,只是暂且用着,何况,他有些别的心思。

“维拉,你出来试一试!”

维多利亚从星钻飞出,钻进骷髅中,骷髅晃晃脑袋,左右张望。

“感觉怎么样?”柯明德有些急切。

骷髅张张口,发出咔吧咔吧的声音。

“很奇怪,像是操纵一架木偶。”

维拉用意念道,端起一杯水,从眼窝倒进去,淅淅沥沥撒向地面。

“没有视觉,没有听觉,味觉感觉,但是能够自如活动,移动物体,我就很开心了!”

久违的躯壳,哪怕仅是一架骷髅,也让她极为兴奋。

咔咔抽掉两根肋骨,执在手中,像两柄弯刀,胡乱挥舞,将桌子打断成几节。

“我已经是先天,真气更加醇厚,你很快就能日游、显形,甚至驱物,传闻中,有人仙鬼仙,等我返回武侠世界,离开封禁之地,一定为你找到鬼仙之法,助你重获新生!”

柯明德的语气坚决。

“可惜伏牛氏的神灵稀里糊涂,浑浑噩噩,什么都不知道,我恐怕是信仰、祭祀的后果,虽然让他长久存在,也将其本性泯灭,否则我必定要在大荒中征战四方,打下一片国土,让所有人膜拜、祭祀你。不过这还没有经过考证,等我抓捕一个鬼魂,试验一番。”

“不要这么费心。”维拉操纵骷髅,站在柯明德面前,一只冰凉的骨手抚摸着柯明德的脸颊。

“能常伴你身边,见识各个奇妙的世界,我就心满意足了,如果能帮到你,就更好,至于复活,要看缘法,不必强求。”

“话虽如此,我一想到你没有五感,就心中难受,如今我已经突破先天,立刻动身,踏遍四方,找到最好的神骨,返回地球,再寻找其他世界,寻找机缘,修炼到人仙,再返回武侠世界,寻找仙道法门。”

“我有一个疑虑。”

维拉道。

“在我的故乡,到处充满魔力,魔法才是最伟大的力量,可离开托泰世界,魔法立刻就不能使用,你寻求神通,会不会也会受到世界的局限?”

“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经过研究,这个时间的神通,利用的是灵气,就像我的神霄五雷功,在人仙以下,使用真气,威力极小,人仙之后,就能操纵灵气,使用法术,威力大增,大荒中的神通,类似于武侠世界的法术,只要有灵气的地方,就能使用,连地球都能找到朝霞紫气。”

“可神骨和奇物呢,我可不曾听无相说过,有什么东西能够变成能让人拥有神通的奇物,我猜这一转化过程,是这个世界独有的,你带着神骨返回地球,恐怕不能说将其变为奇物。”

“言之有理,看来要在大荒就将神骨变为奇物,这就有些费劲了,奇物转化,少说也要几十年,难道我要再来一次大荒?”

第十五章 一展身手

“先生,胡公差人来找你,已经等候有一段时间了!”

柯明德刚出静室,鱼芙便向他汇报。

鱼芙这些天武道已经入门,修炼的是天意四象诀,已经练出内气,甚至修炼时不能被打扰,因此拖住来者,直至柯明德出门。

“是阿平啊,来找我有什么事?”

来者是胡公的孙子,年岁不大,但十分机灵,已经将部落中传承的典籍烂熟于心。

“明先生,农田中的水渠里,忽然出了一头魔兽,正兴风作浪,听说已经死人了,祖父请您去看看。”

“哦?你在前面带路,细细与我说来!”

伏牛城外的农田,修筑水渠,引河水灌溉,有许多鱼虾在水渠中生存,今日忽然有一条鱼,不知误食了什么奇物,变化成为魔兽,能操控水流,凶威滔滔,不可一世,发起大水,淹了数亩良田。

“明,你可算到了!”

胡公热情的迎上来。

此时农田中的水已经退去,变成一滩稀泥,柯明德站在稀泥上,轻身提气,丝毫没有陷入其中。

普通人早被驱散,围在几百米外看热闹,不敢靠近,现场只有十二名神人,一些身强力壮的渔夫,以及刚到场的柯明德几人。

“这魔鱼必须除掉,不然这一带的土地就算荒废了,水中也无法捕鱼!”

胡公说道。

“这事我做不了,魔鱼待在水里,我的火鸦根本伤不到它!”

炎伯摇头不止,他的神通虽能熔炼金铁,但也无法煮沸这一河之水。

“我也不行,我进入水中,咕嘟就会沉底,根本浮不起来,魔鱼虽伤不到我,我也拿它没办法!”

食铁说道,他服用金属矿石,身体密度极高,此刻两只脚完全陷入泥地中去。

这两人都不行,其余神人没有掌握战斗类型的神通,更是无能为力。

“屏息,要不你下去试试?我控制几头老鳖,助你降服这头魔鱼。”

胡公提议道。

“魔鱼掀起的激流,把堤坝都冲毁,我可没有堤坝结实!”

他连忙摇头,手指着河堤上的一处缺口,正是方才魔鱼自水渠冲回河道时,驾驭巨浪冲毁的。

“我把这柄神剑借给你。”

胡公取出柯明德赠送的短剑。

屏息看了一眼短剑,咽下口水,最终还是拒绝:

“依我看,还是暂时放弃这一块田地与河道吧,兴许魔鱼会觉得水浅,往下游去也不一定。”

“要是它不走呢?河堤无法修复,一旦雨季来临,半座城池都会泡在水里!”

众人一筹莫展。

“我可以出手猎杀这条魔鱼。”

柯明德说道:“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你若能除掉魔鱼,所有的战利品都归你,什么条件我都满足你!”

胡公立刻答应下来。

“我希望能在城中建一座庙,让人民祭祀。”

柯明德打算聚敛信仰,实验信仰之力对于灵魂的影响。

“这……”

胡公没有立刻答应,他前些天已经拒绝过一次柯明德的同一请求。

大荒中的居民,生活节奏十分之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因循守旧,十分顽固。

炎伯哪怕每次乘车都会受累,也不在车架上增设座椅和围栏。

胡公也不愿意在部落中建造一座庙宇,而且供奉的还不是伏牛氏历代先祖。

“我不要求人民必须去祭拜,只要建好庙宇即可。”

柯明德退而求其次。

“好吧,这条魔鱼就拜托明你了!”

胡公看了看泡在泥水中的作物,最终答应下来。

“手到擒来!”

柯明德解下外衣,交由鱼芙捧住,纵身越下河堤。

“你们看!他踩在水面上了!”

换做突破先天之前,他尚不能在水面站立,必须要行走起来,才能达到水上漂的效果。

此时此刻,水流激荡,他却稳稳站在水面上,犹如定海神针。

魔鱼在水下巡游,立刻被他激怒。

它今日才成为魔兽,便让十二位神人束手束脚,此刻竟有人不自量力,下水挑衅,站在水上让它不由得想起鸬鹚和鱼鹰。

魔鱼浮上水面,操纵着还不熟悉的神通,掀起一道巨浪,犹如巨墙倾塌,砸向柯明德。

“喝!”

柯明德大喝一声,先天真气汹涌而出,形成一道防护罩,将水墙阻隔在外。

趁着魔鱼越出水面,柯明德打出一记五雷掌,雷光乍现,隔了两米远,打在魔鱼身上。

跨越太长距离,五雷掌已经威力尽消,只是让魔鱼身上一麻,立刻恢复正常。

就在此时,柯明德左手一捞,抓住空气中一团水花,屈指连弹,一粒粒水珠灌注真气,子弹般射向魔鱼。

这一式叫做“漫天花雨落金钱”,是五雷派暗器绝学,易学难精,真气修为越深厚,威力越足,铜钱、石子乃至树叶都可作为暗器。

这一招在江湖上真正闻名,是五雷派第六任掌门,参与诛魔大会时,手无寸铁,却被魔教门徒混入,情急之下,掌心沁出几点汗珠,当做暗器射出,击毙敌手,震惊武林。

柯明德这一手,相较其犹有过之。

真气藏于水珠,凝而不散,魔鱼身中数枚水珠暗器,立刻失去抵抗能力,柯明德一式控鹤擒龙,隔空抓起魔鱼,掷到岸上。

足尖轻点,水面荡起一丝涟漪,腾跃而起,落到堤岸上。

“幸不辱命!”

柯明德接过鱼芙手中的外套,披在身上。

尺许长的魔鱼在岸上跳跃挣扎,无力回天。

柯明德鞋面上一丝湿气都不曾沾染。

胡公等人都惊呆了,张开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炎伯,还不快杀死它!”

咽了一口唾沫,胡公干涩道。

“哦!”

一只火鸦飞出,在魔鱼身上掠过,顿时飘出一股肉香。

“明公放心,我这就安排人去建造庙宇!”

胡公额手行礼,不自觉用上敬语。

“那就劳烦胡公了!”

柯明德笑道。

“胡公!胡公!”

城中奔来一头健牛,牛没有鞍,没有镫,背上骑着一名男子,着急忙慌大喊。

“什么事这么慌张!”

胡公斥责道。

“胡公,有鱼氏派人骑马来报,造良氏发动五万大军,南下而来,北方的有盐氏已经覆灭!”来人道。

“五万大军?!”胡公差点昏厥过去,伏牛氏满打满算才三万人,大多数都是老弱妇孺,精壮男子一万都不够,更别提能打仗的士兵了,有三千人,就算是举全部族之力。

“报信的人呢?快带我去见他!”

胡公连忙道,连魔鱼的尸体都不管了。

第十六章 三才妙气阵

“祖父勿慌!”

胡公的孙子阿平说道:

“此事真假难辨,五万大军远征,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五万人光吃饭,每天就要吃掉一座山,他们出征至此,路途就近一个月,田地全部荒废,必然不能持久。”

“况且这只是一面之词,我们先询问有鱼氏的使者,再仔细商谈。”

听阿平此言,柯明德不禁侧目,生活在蒙昧落后的大荒,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见识,着实不凡。

“说的不错!”胡公冷静下来:“明公,这魔鱼既是你捕杀,自然交由明公处置,建造庙宇的事,恐怕要推后几天,毕竟有鱼氏传来这消息!”

“不妨事,你我一同前去,见见使者,或许我能帮上些忙。”

柯明德说道,拾起魔鱼,一指头弹死,递给鱼芙提着。

“好,我们同去,听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使者正在祭庙等候,唇齿焦躁,灰头土脸,麻布衣衫的裆部被磨坏,一匹矮马正贪婪的吃着草料。

“你就是有鱼氏的使者?带来了什么消息?”胡公问。

“启禀神人,我有鱼氏十日前忽然来了几十名外人,是有盐氏的神人腾,还有有盐氏首领之子,以及一些其他家眷。”

“他们带来消息,二十日前,造良氏忽然率五万大军而至,只用了三天,就将有盐氏攻陷,四万生民死伤惨重,只有腾和二十多人逃了出来。”

“据他们所说,此次造良氏远征,计划一直打到南方的鱼部落,将所有俘虏,带回其族地,血祭他们的神灵,我有鱼氏之主垵有意与贵部结盟,共同对抗造良氏的入侵!”

“你们确定,造良氏派来的军队有五万人?”胡公问。

“我部有神人能化身飞鸟,进行过侦查,造良氏军营连绵数十里,只怕真如其宣称,有五万大军。”

“五万人!”

胡公心中慢慢计算:“我伏牛氏有三万余人,除去老弱妇孺,只有一万余人能拿得起兵器,有鱼氏也相差不远,如何能够对付得了!”

“胡公,据有盐氏残民所说,造良氏不留活口,哪怕投降,也会送回族地血祭,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联合起来,等他们粮草不足,自然会退兵。”

使者的话有理有据。

“你先下去休息,我明日再答复你。”

胡公想了片刻,把所有神人都召集起来,商议大事。

“上次我们能击退造良氏的进攻,这次也一定能,我们的城墙已经建好,定能让他们无功而返!”

食铁说道,他铜皮铁骨,在大战之中,堪称无敌,有此强敌,自己在部落中的地位也会上升,说不定能超过春君和炎伯。

“这些年我们农业昌盛,有我的神通,一年收三季粮食,粮仓堆满,足够征集大军,与对方一搏!”

春君说道。

“上次他们突袭,都没能奈何得了我们,这次提前得知,准备几十个桶油,提前洒在地上,到时候我火鸦一出,必把他们烤成焦炭!”炎伯道。

“我们有神人,对面也有神人,他们有五万大军,神人至少也有二十个,不可小视!”

……

众人议论纷纷,最终商议,与有鱼氏结盟,共抗造良氏大军。

柯明德毕竟是外人,没有商议大事的资格,早已经返回自己的住处,从魔鱼体内找出一块神骨。

“能够操纵水流,也是个优秀的神通。”

柯明德洗净这块神骨,仔细端详:“目前已经得知,神骨变为奇物,需要吸收灵气,只是不知,能否人为调控快慢。”

他取出紫气葫芦,揭开盖子,将鱼刺神骨丢进去。

葫芦里装满朝阳紫气,是这两日积蓄下来的。

一日过后,将鱼刺神骨取出,并无几分变化,葫芦中紫气也不曾减少。

“难不成猜测错误?灵气不能促进神骨转变为奇物?”

柯明德蹙起眉头。

“或许我们的思路有些问题。”

一具骷髅站在他身边,穿得严严实实,将骨架遮住,正是维拉附体的白骨骷髅。

“神骨变化,要经受风吹日晒,昼夜轮转,四季变换,数十年的磨砺,才能转化成奇物。”

“我虽是孤魂一道,无法修炼,但听无相所说,也知道天地间的灵气千千万万,有大日精气,太阴灵气,太白金气,草木灵气种种,朝阳紫气只是其中之一。”

维拉娓娓道来。

“是了!”柯明德恍然大悟:“神骨转换,兴许需要多重灵气配合,单一灵气无法起效。”

“还有一种可能,神骨拥有的神通种类不同,所需灵气也不一样,这块鱼刺神骨,带有御浪神通,怎么想也该需要水行灵气,而非朝阳紫气!”

维拉一语中的,点透了他,思路一下子打开。

“可我初至先天,只有天人合一的人仙,才能利用灵气,目前仅能靠紫气葫芦这一件法器。”

“掌门,玄天无极录中,有一篇,专门讲述阵法,或许其中记载着聚灵阵的知识。”

无相进言道。

“也只能如此了。”柯明德想了一会儿:“那我们暂且停下对玄天无极身神藏篇的钻研,先研究这一篇阵法知识。”

这一篇阵法,共八百余字,每个字的字义都已经弄明白,但组合在一起,如同天书,云山雾绕。

“这篇文章只记载了一门阵法,名为三才妙气阵法,上应天星,下合地脉,汇聚周天灵气,汇聚出一缕三才妙气,能辅助修炼,护法除魔,但要天人境界才能将其发挥出来,我现在即使能够布成大阵,也无法驱使,不过我只需要其中汇聚灵气的一部分即可,仅仅需要钻研整个阵法的三分之一。”

几日闭门不出,苦心研读,柯明德勉强将这一篇文字读明白,但是知易行难,对于如何补下阵法,还是一筹莫展。

“还好我早有准备,在地球就扫描了一些风水地师的书籍,诸如《葬经》、《撼龙经》等,皆是古人仰俯察观天地阵法的经验,相互对照,大有裨益!”

在他忙于学习钻研阵法时,伏牛氏已经紧锣密鼓,动员士兵,砍伐木材,制作木矛与盾牌,进行战前准备。

第十七章 入城

“明公,造良氏之人穷凶极恶,只知道征服与杀戮,是大荒之中的毒瘤,请明公为苍生计,与我等一统出兵,应战敌军!”

柯明德的钻研被打断,明公亲自到他的住处,请他参战。

“在下绝不推辞,愿尽绵薄之力!”

柯明德满口答应,胡公大喜,立刻送来一身披挂,一柄长矛,一头战牛与一辆战车。

战牛相较耕牛,体型略小,但胆量更大,极少受惊,皮糙肉厚,如同甲胄,走路十分稳当,极适宜骑乘。

战车比牛车多了护栏和一面木牌,抵御箭矢,人站在站车上,可以居高临下,占据优势,车轮两侧丫丫叉叉插满尺许长的尖刺,车轮转动起来,能将血肉之躯搅得稀烂。

除此之外,柯明德还得到一面令旗,凭他能指挥五百士兵。

这些士兵,在几天前还是农夫,今日却拿起兵器,成为战士,斗志昂扬。

他们穿着新织的草鞋,底下系上木板,能让他们走的更远,穿上了全家所有的衣物,麻衣棉衣,都套在身上,充做防具,手中的木矛,也是才砍伐下来,还带着湿气,没有干透。

次日一早,大军出动,如同一条长蛇,支援有鱼氏。

有鱼氏在伏牛氏北方,是造良氏南下的一道屏障,有鱼氏一旦陷落,造良氏大军即可顺水而下,朝发夕至,到达伏牛城下。

算上柯明德,随军出发的共有十一位神人,春君与另一名不善战斗的留下,伏牛城也需要神人驻守,不然不等仗打完,伏牛氏就被魔兽占据了。

柯明德坐在战车上,闭眼假寐,实则精神观察四周地貌,仔细分析,与风水阵法知识相互印证。

“此处有一泉眼,汇成溪流泥土肥沃,在两山之间,地势低洼,属于阴性格局,不适宜作为墓葬,更不能住人,一旦有大雨,此处便会被淹没,不过这个地势,地脉精气与水行灵气较重,在此布阵,除非修行阴性功法,否则无用。”

柯明德的手指在大腿上点点划划,在模拟布置聚灵阵的形状,强大的精神力,让他能够学习的极快。

鱼芙跟在战车之后,身穿胡公送到披挂,步履优雅,一步一步好像舞蹈,却紧紧跟在队伍中,一点也不落后。

“明公,此女穿着铠甲手提长矛,奔走半日,依旧面不红气不喘,莫非也是神人?”

胡公坐在另一辆战车上,倚着靠椅,相距柯明德不远,好奇的问道。

鱼芙身上的铠甲,牛皮缝制,上面缀满铜片,长矛近三米长,矛头长二尺,铁沉木的杆,铜制的矛头,一身披挂加起来,少说也有五十斤。

饶是大荒人个个身高体健,也无法长时间背负如此重物。

“她是我的学生,正在修行武道,有些膂力。”

柯明德随口解释,没有细说,大部分精神依旧在钻研阵法。

自从晋升白袍法师的精神力后,他已经能够一心二用,更兼修行武道,肉身能够向精神供养足够能量,并不需要像托泰世界的白袍法师一样,离不开魔法药水。

“原来如此,难怪我看她并无神人的威严。”胡公说道。

“武道?难道能让普通人也拥有力量?”

阿平忍不住插嘴问道,这些天一直是他负责与柯明德的沟通,心中早就有所猜测。

“不错,武道修炼到高深,能够拥有媲美神通的威力!”

“明公,我能否能够向您学习武道?”

阿平不由得问。

伏牛氏通常维持十二位神人,一位神人死亡,便会由其余神人商议,从部落中年轻俊杰之中选择一人,授予神骨奇物,拔擢其为神人,

阿平是胡公最喜爱的孙子,是下一位神人的候选者之一,春君、炎伯,各有家族,相互博弈,胡公年纪最老,很可能先死,到时候失去胡公的支持,他成为继承者的几率反而很低。

不过,部落在危机时刻,也有不同应对,此次出兵,便携带了两块神骨奇物,一旦不敌对方,就会临时选择两人,成为神人,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自无不可。”

柯明德毫无敝帚自珍的念头,能随手为止,在这个世界播下武道的种子,引领他们走向文明,走向强盛,何乐不为。

“你如果想要学习武道,就向鱼芙请教,她已经学习了半个多月,教你入门绰绰有余。”

柯明德有意栽培鱼芙,教授学生的过程,也是自我完善的过程。

“嗷!”

趴在他脚下的托尔叫唤一声,它在教导鱼芙的过程中,觉醒了什么不得了的属性,好为人师,此刻有些蠢蠢欲动。

“法不可轻传,白来的东西没人会珍惜,你且忍耐些时日,看看他的表现再说。”

柯明德拍了拍托尔的脑袋,又用意念告诉鱼芙,让她只传授些粗浅武学,天意四象诀勿宣之于口。

先天修为,即可传音入密,十丈之内,自由交谈,外人无法听到,但柯明德沉迷于阵法,暂无暇开发出这些细微功夫。

阿平此时已经从车上跳下,跟在鱼芙身旁,恭恭敬敬的请教。

经过三日行军,终于来到有鱼氏的城池。

有鱼氏渔业发达,踞河建城,三面环水,唯有西面是一片平原。

造良氏的大军就在城西五里处,安营扎寨,城外良田早已付之一炬,化为焦土。

胡公率军在造良氏侧面三里处驻足,两军遥望可见。

一只灰鹰飞来,落在胡公肩上。

胡公伸出一只手,灰鹰似懂人话,自动跳到他的掌心。

灰鹰腿上绑了一块布条,上面写着几十个字。

胡公读罢,传阅于众神人:“传令下去,准备作战,有鱼城门一开,我们就杀进去!”

接着,他又将灰鹰交给通语,让他与其交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太阳渐渐西斜,造良氏的营盘中冒气炊烟,忽然一阵惊天的鼓声,有鱼氏城门洞开,杀出一支人马来。

造良氏整顿旗鼓,大军自营盘杀出,近万人在城门外混战,尘土飞扬,杀生冲天。

胡公一声令下,大军开拔,杀进其中,趁乱入城。

第十八章 斗将

有鱼城中灯火通明,岗哨林立,有鱼氏开席设宴,招待伏牛氏神人。

“我有鱼氏十四位神人,已经战死四位,仅杀死对面一位神人一头魔兽,有三人昨日服用压箱底的神骨奇物,刚刚变为神人,正在熟悉神通,还不能作战。”

有鱼氏首领芦公双眼布满血丝,言简意赅,将有鱼氏的情况说清楚。

“唇亡齿寒,我伏牛氏必鼎力相助,我们联合起来,一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胡公鼓舞道。

“造良氏在我有盐氏城中得到许多粮草,足够他们使用半年,等他们自行退兵是不可能的!”

说话的是一个年轻人,肋生双翅,咬牙切齿,他是有盐氏幸存的唯一神人,腾,在大战中,使用了一块神骨,觉醒神通,能够飞行,因此得以逃生。

“造良氏虽然兵力强盛,但他们打算活捉我们,押回部落进行活祭,行动有些束手束脚,这是我们的机会!”

众神人商议军事,秉烛夜谈,甚至来不及睡觉。

好在都是神人,即便没有觉醒肉身神通,天长地久,神通调动灵气,也对他们的身体进行滋养,超过普通人许多。

第二天一早,一通战鼓响起,伏牛氏与有鱼氏出城列阵,与造良氏大军对垒。

造良氏军中忽然走出十余个壮汉,一个个甲胄俱全,距离盟军甚至不足一百五十米,站在那里,耀武扬威,大喊着招降。

“我造良氏军威无双,尔等趁早投降,还能保全身家,负隅顽抗,必定死无全尸!”

他们叫喊着,挑起高高的竹竿,竹竿上悬挂着四个人头。

这是有鱼氏战死的四位神人。

“我们也把人头挂起来!”

芦公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下令放箭,那十余人顿时抱头鼠窜,退回阵中。

“造良涂在此,谁敢应战!”

一队士兵,簇拥着一架战车,从造良氏军中杀出。

“昨日那个老杂毛不禁打,今天换个年轻的来!”

站车上站着一员大将,铠甲精良,手执长戈,站在阵前搠战。

“何人为我拿下此贼,为我手足复仇!”

芦公目眦欲裂,大喊道。

“此人名为造良涂,有神通名为呼名惊魄,不管何人,只要被他叫上一声,立刻手足酸软,动弹不得!”

有人向伏牛氏的神人介绍!

“我来!”食铁说道。

胡公叮嘱他两句,派他出站。

食铁提起一柄狼牙棒,催动车夫,战牛拉动战车,载他出征,五百军士紧随其后。

“好壮士!”芦公赞道。

“此乃我部战神食铁,有刀枪不入之体,能力挽奔牛!”

胡公说道。

“那黑厮,莫非是吃煤炭长大的!”

造良涂见食铁出阵,哈哈大笑。

“休得猖狂!贼将受死!”

食铁喝到,战车滚滚冲去,战牛牴首狂奔,两支牛角上绑着匕首。

“慢来!我战戈之下,不斩无名之辈,来者报上名来!”

“爷爷我叫旋风,受死吧!”

食铁听说对方的神通,随口报上一个假名。

“杀!”

狼牙棒扬起,砸到一名士兵额上,立刻脑浆迸裂。

叮当一阵乱响,造良涂接住食铁,戈棒交加,发出震天声响。

战戈长三米,可刺可砍,远近皆宜,如长蛇出洞,变幻无穷,狼牙棒力大势沉,磕着碰着,就是一个血窟窿。

食铁筋骨如钢,力大无穷,狼牙棒挥舞的越发顺手,每次交战,都震得造良涂手肘发麻,牙齿酸倒,渐渐落入下风!

“旋风受死!”

造良涂忽然一声大喝!

“呀!”

食铁脸色立刻变得苍白,豆大汗珠滚下,手脚发软,使不上力气,狼牙棒被长戈一挑,脱手飞出,自身踉跄一步,站立不稳,自战车上一头栽下,动弹不得!

紧接着,长戈刺下,刺破缀满铜片的铠甲,入肉三分!

“好硬的皮!”

造良涂一惊,拔出长戈,还要再刺,一直长箭划破长空,不得不回身躲闪。

立刻有士兵重来,将食铁拖回联军。

“食铁!可有大碍?”

胡公焦急的问。

“我无事。”食铁按住肋下伤口:“刚才他一叫喊,我就好像魇住了,动弹不得,险些死在那,多亏这位兄弟救我一命!”

他抱拳施礼。

“神人不必多礼,快去养伤吧!”

说话的是个年轻男子,有鱼氏的神人,拥有听风神通,虽不能驾驭风力,但却对风极为敏感,由是练出一手百发百中的箭法。

“谁人继续送死!”

造良涂依旧叫骂不休!

“谁为我诛杀此?!”

芦公又问。

“我的学生足以诛杀此人!”

柯明德忽然道,推出鱼芙。

“什么?大敌当前,岂能儿戏,此女连神人都不是!”

芦公怒道。

“芦公息怒,此女名为鱼芙,跟随神人雷明修习武道,自有一番手段!”胡公连忙调解。

“那好,便派她一试,生死由命!”芦公道。

“先生?”鱼芙有些慌乱。

“取碗水来!”柯明德吩咐一声:“鱼芙不必惊慌,待我施展一番,你只要发挥出一身所学,杀他不再话下!”

柯明德摸出三张黄纸,咬破指尖,灌注先天真气,笔走龙蛇,顷刻书就三张辟邪符。

先天高手即可书符画箓,柯明德用自身鲜血画符,威力更强。

方才一战,柯明德看得真切,那造良涂的神通,类似于精神冲击,但更加强大,对灰袍法师级别的精神力都有效用,瞬间切断精神与肉体的连接,使人身体失去控制,坐以待毙。

他已有应对之策,辟邪符能抵挡精神攻击,又是现场制作,使用鲜血,效力最强。

不多时,有士兵端来一碗水,柯明德接过碗,手指一捻,一张符纸无火自燃。

将符纸丢进碗中,化为无形,没有一丝灰烬。

“将这碗符水饮下,一张符放在心口,一张藏在后背,保你无事!”

柯明德又不放心,在鱼芙额头上画了一个复杂的符箓,是心灵法术坚定意志的符文。

“好,你去吧,我为你压阵!”

鱼芙坚定的点点头,戴上头盔,翻身登上柯明德的战车,率军杀出。

“有鱼氏和伏牛氏的男人都死绝了吗?派了雌儿应战!哈哈哈哈!”

造良涂大笑不止。

第十九章 守城

“少说废话,受死!”

鱼芙不多说话,挺起长矛就刺。

“连神人都不是,也敢猖狂!”造良涂不屑道,挥动战戈,杀将过来。

“好精湛的矛法!好大的力气!”

没几个回合,造良涂收起心中的轻视,眼前这女子,力量不逊于男人,更要命的是,手中长矛好似活过来一样,坚硬的杆仿佛一条长蛇,矛头抖动不止,画着圆圈,变幻莫测,难以招架。

“痛快!”

鱼芙越战越酣,全部身心都投入到手中长矛,长矛化身为自己的肢体,挥洒自如。

她有种感觉,如果树叶上落一只苍蝇,她都能一矛刺死,而不伤树叶分毫。

“好!是我小看了你,敢不敢报上名来?”

造良氏荡开鱼芙的长矛,大喝道。

“有何不敢,姑娘我乃鱼芙奉师父之命,特来杀你!”

鱼芙摸了摸心口处的符纸,定一下心神,叱咤道。

“鱼芙受死!”

造良氏狞笑道,动用了呼名惊魄的神通。

柯明德远在阵前,已经取出狙击步枪,食指搭在扳机上。

“可怜这么漂亮的脸蛋儿!”

造良涂长戈劈下,见鱼芙失魂落魄,不知闪躲,有些惋惜,转眼间怜惜之情又被抛却脑后。

长戈临头,鱼芙身子一侧,灵巧避过战戈,反手一刺,尺许长的铜矛穿透铠甲,深深刺入造良涂的腹腔。

“怎么可能?你明明中了我的神通!”造良涂怒目圆睁。

“骗你的!”,说着,矛头在其体内一阵翻抖,将五脏六腑搅得稀烂。

鱼芙长矛一挑,造良涂的尸体被高高挑起,狠狠掼在地上。

得胜归营!

“先生!弟子不辱使命!”

鱼芙跳下战车行礼。

“好!中平枪练得不错!”柯明德不吝夸奖。

她额头的血符已经被汗水涂画,悄悄伸手进胸口一摸,符纸早已不知不觉化为灰烬。

“杀!杀!杀!”

大将被斩,激怒了造良氏的统帅,在号令之下,敌军缓缓出动,千万声脚步呼喊汇在一处,好似滚滚闷雷。

“我们回城!”

眼见敌军将要攻城,芦公率军回城,登上城头。

城头上早备好滚石檑木,烧沸的粪汁臭气弥漫。

“咚咚咚咚!”

战鼓响起,成群的士兵头顶木牌,肩抗长梯,冒着箭雨滚石,冲到城下,将木梯架到城墙上,一个个悍不畏死,蚁附攻城。

“不对,自古以来,从未有喜于攻城,不知畏惧者,这些敌军,后方分明没有督战队的驱使,为何一个个悍不畏死?”

柯明德站在城头,立刻发现异常,便去询问芦公。

“造良氏之人天性凶暴,若非如此,何以能做出如此罪大恶极的事来!”芦公见怪不怪,回答让柯明德很是失望。

“上来吧!”

他凌虚一抓,一个瘦小些的造良氏士兵,爬在长梯上,已经蹬到一半,凭空飞起,飞过五六米高的夯土城墙,落到柯明德面前。

“杀!”

那士兵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长得瘦弱,衣衫褴褛,更无盔甲护身,兵器也在飞上城头时失落,落到城头,先是一怔,继而挥动拳头打向柯明德。

“定!”

柯明德拍出一掌,先天真气封住其周身穴道,使其动弹不得。

“你叫什么名字,不怕死吗?”

强盛的精神力,瞬间便催眠了瘦弱少年。

“我叫有盐乘骖,为青芒神而死,又有何惧?”

少年答道。

“你是有盐氏的?为何要帮助造良氏的军队?”

“我现在是造良氏的人,自然要团结一致,我若能先登城头,便可除去有盐二字,冠以造良之名。”

少年理所当然道。

“无耻叛徒!”

有盐氏残存神人腾刚好路过,怒发冲冠,一剑刺死瘦弱少年,抛尸城下。

“他已经被洗脑了!”

柯明德猜测,有盐氏被攻陷后,造良氏烧杀淫掠,无恶不作,种下深仇大恨,此时这少年出身有盐氏,却将获得造良之名视为无上荣耀,死亦不惜,极有可能造良氏拥有一名神人,掌握精神蛊惑的神通。

眺望城下,人山人海,无边无沿,不知其中,究竟有几多,是造良氏俘虏蛊惑的人。

当日在托泰世界,柯明德第一次见到白袍法师,所过之处,万军俯首,尚比不上造良氏的神人,洗脑一整个部落。

柯明德如今也是白袍法师等级的精神修为,但没有铭刻高阶法术永恒之火,更无魔力操控,却是无法展现白袍法师的威能。

永恒白塔的迪拉法师,单凭精神力,也是做不到令万军俯首,束手就擒的,还需要经过深奥的法术,与魔力的增幅,才能展现如此神威。

“轰隆隆!”

一道烟尘飞扬,几头魔兽自敌军大营杀出,为首的是一头巨犀,体长近六米,皮肤坚如甲胄,身后跟着几头狼虎豪猪,粗粗一数,共有六头魔兽。

轰!

一声巨响,地动山摇。

为首的巨犀角上腾起一团黄光,直撞向厚重的城墙,将沿途来不及躲避的士兵踏成肉泥,米许长的犄角,如无厚入有间,刺入墙体,连根没入。

巨犀低吼一声,头颅一摆,城墙被生生撬下一块,留下一米深一个大窟窿。

有鱼氏的城墙,本就没有多厚,最厚处不过五米,照这么来,用不了几下,就会被开拓一片坦途。

“喝呀!”

有鱼氏的神人立即反应过来,一人大手一挥,从地下钻出无数藤条,长满尖刺,将巨犀缚住。

藤条足有手腕粗细,巨犀挣扎几下,经没有挣脱,不过藤条也分毫奈何不得巨犀,带有毒液的尖刺,被巨犀厚实粗糙的表皮磨断。

箭如雨下,攒射巨犀,皆被一道黄光弹开。

“吼!”

一头魔虎扑上来,伸出利爪,几下将藤条斩断。

“快来助我!”施展藤条的神人坚持不住。

“倒火油!”

炎伯举起一桶油脂,倾撒在巨犀背上。

“烧成灰吧!”

一头赤色火鸦凭空浮现,热浪翻涌,尚未展开双翼,巨犀背上的油脂变被引燃。

六头魔兽四散奔逃,火鸦追在巨犀背后,又啄又打,大块的血肉被烧焦,若无黄光神通保命,此时已经化为一块焦炭。

这是炎伯第一次出场,便有如此声威,足见其神通不同凡响。

不过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炎伯如果火力全开,可以维持三头火鸦,但只能持续盏茶时间,只操纵一头火鸦,也只能够维持一刻钟,极不耐久。

因此他必须要按捺住自己,在关键时刻出手。

“小心!”

正在他专心致志操纵火鸦,穷追猛打,将巨犀置于死地,一阵疾风吹来,刺得他睁不开眼。

是柯明德打出凌空一掌。

一头花豹一样的猛兽凭空显形,利爪闪烁寒光,喷吐鲜血,后仰着贴到女墙上,砸碎一大块砖石,坠落城下,毙命当场。

是隐身神通。

连柯明德的精神力都没有探测到,好在他现在精神力强盛,时时开启扫描,才发现了它。

“多谢明公救命之恩!”炎伯后怕不已,几乎瘫软在地。

“无妨!”

柯明德纵身跳下城头,在半空中伸手一抓,将隐身兽尸体从地上吸起,足尖在城墙上一点,飘然立上城头。

距离稍有些远,他的擒龙手够不到。

第二十章 夜探敌营

战况胶着。

相比于普通士兵,造良氏的神人要惜命得多,远远躲在大军之中,偶尔动用一些神通,绝不轻易犯险。

柯明德心意一动,丢出一枚白骨珠,迎风便长,化为一具骷髅,落入人群。

在柯明德面前,白骨骷髅没多大威力,但面对普通人,几乎无敌。

骷髅一身骨头架子,没有要害,普通人甚至不能对他造成分毫伤害。

“这是什么东西!”

一人惊叫,他手中长矛戳进骷髅肋骨,被紧紧锁住,骨爪尖利,插进他的胸口。

“确实很好用,若能有上千白骨骷髅,即可横扫敌军,不知我何日才能修炼到那种地步。”

柯明德一招手,红发鬼的灵魂进入白骨骷髅,立刻变成一台杀戮机器,所过之处,血肉横飞。

日渐西斜,敌军鸣金收兵,生产力低下,营养不均衡,许多人都有夜盲症,天色稍一变暗,就难以视物。

士兵潮水般退去,留下满地尸首,在夕阳映照下,显得极为惨烈。

两方皆派出人清点搬运尸首,付之一炬,浓烟冲天,臭气弥漫,这是为了防止细菌滋生,产生疫病。

“哼!”

众神人在大殿歇息,解下战甲,一名男人摁住右鼻孔,从左鼻孔中吹出一股白气,缭绕在大厅之中,所有人都流漏出舒适惬意的表情。

这是神通黑白二气,吹出的白气具有治疗伤病,恢复体力的功效,除此之外,还能吹出黑气,能够让人变得虚弱。

“造良氏这些神人,一个个藏在后面,状态好的很,在过几日,等我们筋疲力竭,用不出神通,他们必定会一拥而上,到时候可如何是好?”

芦公问。

“可我们若不出手,如何能敌得过对方五万大军?”

众人一筹莫展。

“我已经向南方诸部送信求援,只要能捱过半月,事情必有转机。”

胡公鼓劲道。

明月高悬,柯明德从城头飘然而下,快逾奔马,片刻之间,已经靠近敌军大营。

连轻身匿气的诀窍都没用上,轻松穿过岗哨,进入大营内部。

军营极为广大,延绵十余里,粮草堆在大营中央,柯明德催眠几个巡夜的士卒,询问出帅帐所在。

帅帐是一座巨大的皮帐篷,大腿粗的木材搭建框架,蒙上兽皮,里面灯火通明,缝合处透出丝丝光亮。

帅帐戒备森严,连只蚊子都飞不进去,柯明德随意选了一顶小帐篷,打昏里面的军官,遥遥通过扫描,打探帅帐中的一切。

帅帐之内,盘腿坐着二十余人,一个个身穿绫罗绸缎,皮肤细嫩,身份不低。

此外还有六头魔兽,伏在地上。

“今日的战斗,青芒神极为不满!”

坐在上首的中年男子说道,头发花白,脸色沧桑,双眼精光湛湛。

“尔等一个个惜命惜身,何时才能攻下此城?”

中年男子按捺住怒气。

“神将大人,你也是知道,我等虽为神人,却也是肉体凡躯,也会死的,今日造良涂倚仗神通,不也在阴沟里翻了船。”

一人说道。

“不错,攻城之时,更是惨烈,派出七头魔兽,一下战死两头,若非其余几头跑的快,只怕就要死绝,这才是大损失!”

又一人附和道。

“那你们说,还要几天,才能拿下此城?”

神将沉声道,声音听不出喜怒。

“神将大人,昨日敌方来了援军,共有三万余守军,神人数量比我们还多,再加上是攻城,这一仗极为难打。”

一名老者恭敬说道。

“怎么?你们是埋怨我把有盐氏的俘虏全部解押运送回部落吗?”

神将沉下脸来。

造良氏攻下有盐氏,没有进行屠杀,也没有将俘虏整编为士兵,反而派遣近万精兵,和五位善战的神人,押送三万余俘虏回到造良氏,活祭青芒神。

这才损失大量的力量,导致旧功有鱼氏不下。

“老朽不敢,神将大人将俘虏押送回去,祭祀神灵,这是忠诚尽责的行为,我等人人都支持这样做,恨不得将大军也带回部落,祭祀青芒之神,一展虔诚之心。”

老者向北方遥遥一拜,五体投地,这才继续说道。

“不过我等肩负重则,要打下天下江山,才能拥有无数生民,祭祀神灵,这五万大军,是我们的根本,暂且还动不得。”

“可若是不珍惜自己生命,肆意挥霍,导致不能祭祀神灵,这才是大罪,造良涂未能为神灵保留有用之躯,也是罪过。”

“老朽以为,等连续几日攻城,有鱼氏伏牛氏之神人筋疲力竭,不能作战,此时我等正好以逸待劳,一击而破,连下两城,回报神灵!”

老者说道。

“除了伏牛氏有鱼氏在附近,最近的大部落也有十天的路程,我给你们三天时间,三日之后,全力攻城,谁敢退缩,我便砍掉他的手脚,押回造良氏,血祭青芒神赎罪!”

神将最终下令,众神人魔兽皆俯首帖耳。

紧接着,大帐中发生的一切超出了柯明德的想象。

神将忽然开始吟唱,歌声沉郁,歌词荒谬:

“伟大的青芒之神,自天地开辟时诞生,它的身躯高昂,寿命无穷!”

“太阳与月亮,是树梢上的两只鸟,无量星辰,是树冠上的小花;春夏秋冬,跟随神树枯荣,奇物神骨,是青芒神的恩赐!”

“万物生灵,皆是青芒之神孕养,为神征战,是你们的光荣,血肉归还与神灵,你们才能获得解脱……”

大帐中,所有神人都变得狂热起来,随着神将的吟唱,手舞足蹈,脸色迷乱,嘴里无意识的念叨着:

“伟大的青芒神,我为您征战,将一切人类俘虏,用他们的血肉,堆砌成肥料……当我死后,也要以肉身回报与您……”

一刻钟后,狂热的活动停止。

“你们回去吧,俘虏的女子先不要动,养精蓄锐,等攻下此城,满城女子财宝,任尔等享用!”

神将最后说道。

神人魔兽离开大帐,回到自己的营帐休息。

而那个神将,却登上一辆战车,在大营内巡游,口中不断唱着那荒谬的歌曲。

一时间,整座大营都回荡起细细喃喃的祈祷。

“这是精神力的蛊惑!”

神将乘车路过柯明德藏身的帐篷。

柯明德清晰的感觉到,神将体内精神的强盛,分明也是白袍法师的水平,比他还要浑厚宏达几分。

而在神将周围五百米内,充满着一个精神力场,不断的对场内的人进行洗脑、催眠。

“难怪他的军队一个个悍不畏死!”

柯明德恍然大悟。

“这神将的神通好生厉害,连这些神人都能洗脑,要知道,这些神人虽然不懂修炼,但拥有神通,日久年深,经受灵气滋养,一个个精神力也远超凡人,连我都只能使用暗示术,微弱引导他们的思想,连读心都难以做到,更不能催眠洗脑,这神将比我都厉害几分!”

“不过他既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为何要到处征战,俘虏人类,血祭这个什么青芒神,落不到分毫好处!”

柯明德有些想不明白。

第二十一章 魔树

能够洗脑数万人,让他们忠心耿耿,愿为自己赴死,这可是了不得的神通,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建立一个王朝也不在话下,这个神将,不知是怎么想的。

等神将乘车走远,柯明德从帐篷里出来,神将精神强大,难保不会发现自己,在万军从中,遭受追捕,也是一桩麻烦事。

“抓个人打听一下。”

柯明德动了念头。

“咦?”

一顶帐篷中,燃着一点油灯,这是一顶神人的帐篷,只住着一名青年,唇上长出稀疏几根绒毛。

这名青年正握着一柄尖刀,牙齿咬得咯咯响,额头冒汗,在自己左臂上刻画着什么。

鲜血淋漓。

好一会儿,他才停下自残的动作,躺在毯子上,口中念念有词:

“父亲,我会帮你解脱,母亲、姐姐、弟弟……我会解救你们……”

“什么人!”

他惊坐起来,伸手将尖刀握在手里。

借着一豆灯光,他看清楚来人的模样。

一身淄衣,面容俊朗,胡须被剃光,身上隐隐有山岳一般的威严,含而不露,气度不凡。

“你是何人,擅闯军营,死罪难逃。”

青年眯起眼,见他手无寸铁,却丝毫不敢放松。

神人手段多种多样,越是不用兵器的,越要值得警惕。

“我从有鱼城而来。”

柯明德简略说道。

“此刻别的神人,都在寻欢作乐,肆意酒色,你却在这里自残,让我不太明白。”

“原来是疗伤神通!”柯明德瞥见他手臂上的伤口,已经止住血,有了愈合的迹象。

“你是有鱼氏的人?不怕我杀了你吗?”

外面就有巡逻的士兵,营帐没有一点隔音的能力,只要喊上一声,立刻就会有人响应,青年有恃无恐。

柯明德没有回答,反而伸出手,想抓住他的手腕。

“你在手臂上写的什么?”

青年自然不会束手就擒,出拳照柯明德面门打去。

柯明德信手一拍,打在他拳面上,停止住出拳发力的过程。

青年一怒,不再留手,手执尖刀刺来。

柯明德又一掌挡了回去。

帐篷狭小,在卧牛大小的空间,两人拳脚相交,贴身短打。

青年越打越难受,自己每出一拳一脚,都会被对方截住,卡在最难发力的位置,一身实力十成发挥不出一成,难过的想要吐血。

“不打了!”

他认清了局面:“你来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只要喊上一声,你插翅也难逃出去。”

“力气倒是不小,这也是你的神通?”柯明德顾左右言他。

青年的力量惊人,比之伏牛氏的食铁也相差仿佛。

“少说废话,说出你的来意!”

“你是整个大营,唯一没有被神将控制的人。”

柯明德缓缓说道,青年瞳孔一缩,没有说话,表示默认。

“所有人,包括神人与魔兽,都被神将控制,攻打其他部落,这是为什么?”

“为了俘虏足够数量的人类,血祭青芒神。”

“青芒神是什么?为什么要血祭它?”

“青芒神是一株大树,是一片森林,是一头树魔兽,造良氏百余年前神人传承断绝,迁移到哪里,奉其为神灵,进行血祭,换取庇护和安定的居所。”

青年说道,语气不屑一顾。

“你好像对这个神灵没有一点尊敬?”

“我又不是造良氏之人,为何要尊敬它。”

“那你为何在造良氏大军中,与其同流合污?”

“我本是岐山氏人,我父亲是部落的神人,八年前,我父亲带队,到造良氏交易货物,返回之后,便举族加入造良氏。”

青年握紧拳头。

“你父亲被控制了?”柯明德猜测道。

青年默不作声。

“你既然没有被控制,为何不离开呢?”

“我父母兄弟,都被控制,我孑身一人,又能到哪里去呢?我若一走,他们必定会遭受报复,被血祭青芒神。”

岐氏青年苍凉道,痛苦又无奈。

“以你的身死,在神人之中也是佼佼者,带他们走,相比不是什么难事。”

青年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

“我父亲就是神将。”

“什么?!”

柯明德有些惊讶。

“先不提这些,你深夜来此是为了什么。”

青年转移话题。

“我只是来打探一些消息,见你有些特殊,便过来看看。”

柯明德说道。

“唉!”青年长叹息一口,似是压抑了千般话语:

“你快走吧,趁着城还没破,带着亲朋离开,远远的逃走,这世上,还没有我父亲打不赢的仗,等到战争结束,哪怕你是神人,也难逃被控制的下场,你的妻女,会被他人瓜分,她们好歹能保住性命,其余人等,都会被血祭。”

青年动了恻隐之心,劝柯明德逃走。

“无妨,天亮还早,到时再走也不迟。”

柯明德坐到毯子上:“你为什么没有被催眠呢?”

“我?”

青年陷入回忆,慢慢讲述自己的故事。

青年名为空,他的父亲叫做泽,是岐山氏部落的首领。

岐山氏部落是一个小部落,泽侥幸获得神通,能够影响其他人的心情、意识,能够催眠数十人,在他的带领与催眠下,岐山氏人人变得勤劳勇敢,蒸蒸日上。

泽自己拥有催眠神通,深知其厉害之处,自幼训练自己的孩子,增强他们的抵抗能力。

空在八岁时,误食野果,觉醒了神通,他称之为七窍玲珑心,心脏强盛,充满力量,让他拥有超人的力量与恢复能力,精神也越发强大,他的父亲已经丝毫影响不到他。

直到有一天,他父亲带着丰收的粮食,到造良氏换取食盐与铜器,回来之后,一切都变了。

泽忽然拥有了浩瀚如同大海般的精神力,他变得六亲不认,催眠了整个岐山氏部落,包括空。

他们背井离乡,抛弃了熟悉的故土,前往造良氏。

那时候造良氏还是一个小部落,只有一名神人,举全族之力,祭祀魔树青芒,泽的到来,改变了一切。

他控制了所有人,挖开血池,将两部所有老弱病残杀死血祭魔树,之后率领团结一致的新造良氏,东征西讨,兼并周围所有的部落。

最终,造良氏成了大部落,魔树青芒得到数以万计的血祭,生长得更加旺盛。

岐山空在一次作战中,受了重伤,疼痛让他挣脱了精神控制。

他伸出手臂,伤口已经愈合,留下一些白色痕迹,组成几个字符:“这是我母亲的名字,这是我姐姐的……我每天依靠疼痛来刺激自己,不被控制。”

柯明德怜惜不已,岐山空胡须都没有长齐,就经历了如此悲剧。

“你的父亲,变成了魔树的分身!”柯明德猜测道。

“不错!我也是这么想的。”

岐空说道:

“他已经六亲不认,不认识我的母亲,他的妻子,也不认识我和其他兄弟,他自称是青芒手下神将,事事皆为魔树考虑,不顾良田,挖开河道给它灌溉,杀人血祭,我早有猜测!”

“这必是那魔树的神通,它能够把你父亲变成分身,借尸还魂,附体重生,但魔树的神通能力有限,只能操纵一个或少数人,否则,它不必借助你父亲的催眠神通!”

柯明德进行合理的猜测,他有些心动,这种神通,或许能让维拉重新拥有肉身甚至复活。

第二十二章 吞天食地

“如果能够伐倒魔树,是否你的父亲就会被解救,有鱼城也能够安然渡过这场劫难?”

柯明德忽然问。

“若是我父亲身死,整个大军立刻就会分崩离析,自相残杀相互复仇。”

岐山空继续说:“但是,魔树死后,我父亲能否恢复,尚不可知,况且谁能在团团保护之下,砍到魔树呢?”

“我愿助你杀死魔树!”

柯明德语出惊人。

“不可能的!”岐山空眼睛一亮,却又摆摆手:“魔树巨大,连绵树里,枝繁叶茂,独木成林,单单主干就有十人合抱粗细,更何况,还有上万造良氏居民、神人、魔兽守护,没有人能够伤到它分毫。”

“那是你不知道我的手段,只要它不会跑,我自有办法将其铲除。”

柯明德自信满满:“不过我有一个条件,魔树死后,遗留的神骨归我。”

柯明德故意这样说,以示自己的信心。

“好,如果未能成功,不要怪我逃之夭夭。”

岐山空思考片刻,虽然不太相信柯明德能够杀掉魔树青芒神,但此事对自己百利而无一害,可以一试。

“事不宜迟,我回去收拾一番,天亮前就出发!”

两人约好会面位置,柯明德潜出大营,返回有鱼城。

“……明公芦公,事情便是如此,我这就离开,直捣黄龙,或许能解此次兵灾。”

柯明德向两族首领简述此事,便要辞别。

“此事应从长计议,从这里到造良氏,最快也要一个月,远水解不了近渴,何况,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两人劝阻道。

“我意已决,有鱼城有二十多位神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柯明德坚定道,他虽然无法催眠暗示经受过训练了岐山空,但还是能看出他说的是真话。

两人再三劝阻,最终没有留下柯明德。

“先生,我跟你一起去!”

鱼芙半夜听到动静,连忙收拾行装。

“此去山高路远,艰难险阻,带上你反而是个累赘。”

柯明德直言拒绝。

“先生!”她哀求道。

“带上她吧,她做饭的手艺比你强多了!大不了我装她进空间。”托尔与柯明德意见相左,鱼芙的手艺以及细心服侍已经征服了这只熊猫。

“那好,既然你托尔师叔这样说,你就跟上吧,兵器盔甲都不用携带,不是什么好东西。”

简单收拾一下行装,柯明德立即出发。

明月皎皎,照耀着六米高的城墙,柯明德一跃而下,托尔紧随其后,跌了个屁股墩,拍拍屁股起来。

“不要怕,跳下来,我接住你!”

鱼芙咬咬牙,从城头跳下,被柯明德拦腰抱住。

大营西,一片树林,柯明德敲了敲一株老树。

“下来吧,没有埋伏!”

树林一片安静。

攀在树梢的岐山空心中一惊,观察片刻,从树上下来。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岐山空有些纳闷。

柯明德笑了笑,显得高深莫测:“快走吧,天就要亮了。”

“这是谁?你还带来一头魔兽?”

“是帮手,有他两个,就能十拿九稳。”

从有鱼城到造良氏,已经被大军开辟出一条康庄大道,但路途遥远,急行军也要一个月,不过三人一兽,都不是凡俗,最弱小的鱼芙业已经是行气修为,昼夜兼程,只用了十五天,就赶到造良氏。

途中出了些小意外,经过一片竹林,托尔不知道吃了什么,忽然觉醒了神通。

“嗷!”

托尔长大口,一对獠牙狰狞恐怖,猛的一吸,凭空卷起一道旋风,大树摇动,砂石乱走。

“呜~”

灰黄色的土狼疯狂嚎叫,后半截身躯被风吹起,前爪扒起一片灰尘,迷住自己的眼睛。

“呜~”

托尔猛吸一口,风力又大了几分,野狼终于坚持不住,在半空翻滚,不住发出畏惧的惨叫,身躯不断缩小。

“巴咂巴咂!”

托尔咂咂嘴,野狼已经被它一口吞下。

“为什么树枝石子没有吸到你嘴里?”

鱼芙瞪大了眼,她的关注点迥异于常人。

“那又不好吃。”托尔意念回答。

“你吞下去,是吞到胃里,还是说藏在某个空间?会把它消化吗?这头狼是真的变小了吗?”

柯明德询问到关键。

“你来试试。”

托尔说道,柯明德点点头。

托尔又张口一吸,卷起巨风。

柯明德脚下如同生根,一动不动。

风力虽强,最多也就吹起一个瘦小的人,绝对无法卷起那头强壮的野狼。

柯明德有些疑惑,正在此时,一种力量笼罩过来,将他的身体团团裹住。

像是装进了玻璃柜里,与外界隔了一层。

以柯明德的视角,整个世界都开始变大,大树变成参天巨树,鱼芙与岐山空长成巨人,托尔的嘴如同门洞。

他从地面悬浮起来,如同失重。

握紧拳头,打向能量罩,像是打在橡胶墙壁上,十分坚韧。

提起真气,用力一撕,能量罩破开一个口子,柯明德安稳的落在地上,又变得和原来一样大小。

“其实我并没有缩小,而是陷入一个类似于独立的空间中,这个空间与外界的差异,导致我看起来会缩小,实际上,我仍旧是原本的体积质量。”

柯明德细心感受。

“你太强大,抵抗起来我无法吞下去的。”

柯明德抱怨道。

“再试一次,我不抵抗。”柯明德笑了笑,托尔被他从小养大,两人的关系似父子、似兄弟。

托尔又是一吸,柯明德果然十分顺从,眼前一黑,进入一片绝对黑暗的空间。

柯明德能够暗中视物,并不是真的能在绝对的黑暗中看到东西,只是目力更强,类似于夜行动物,星光、月光的微弱反射让他足以看清物体。

柯明德精神力探出,清晰的“看清”周围的一切。

当然,扫描也能够让他看清周围,但扫描功能有一个弊端,只能探出形状大小色彩温度声音等物理属性,如精神力、灵气、魔力却无法发现。

柯明德手边是一个大木箱,箱子里装满弹药,狙击步枪,机枪等应有尽有,还有火箭弹发射器和几发火箭弹,以及一门迫击炮。

除去一堆武器,已经杂物与食物,柯明德发现一团烂肉,依稀是一头狼的模样,皮肤已经不见,露出肌肉组织和骨骼。

狼尸周围还萦绕着一缕能量,类似真气,但有所不同,正一点点腐蚀消化狼尸,将其整个消化,不留一丝残渣。

第二十三章 开炮

“神通与我本身的空间结合,我吞下去会将猎物或物品储存在空间内,通过觉醒的神力自由消化吸收,效率极高。”

托尔向空间中的柯明德传音介绍。

“只能够让我获取更多的能量,我估计,消化这一整头狼,大约要一个小时,提供给我的能量抵得上一整瓶生命之水。”

“还有,我现在能自如操纵空间中的东西。”

托尔一面说着,火箭筒飘了起来,一枚火箭弹自动安装好。

“别这么玩,很危险的。”

柯明德推开飘起来的火箭筒:

“你的空间是不是又变大了?”

托尔刚出生时,空间仅有两立方大小,装下柯明德都显得十分逼仄,后来随着它慢慢变大,变为八立方大小,穿越到大荒时,柯明德把它已经装满,眼下却显得略有些空旷。

“我觉醒神通时,空间就扩大了一倍。”

托尔说着,打开一道门,门外是鱼芙与岐山空惊奇的面孔。

“我会给你找一块合适的神骨的。”柯明德从空间走出,劝慰鱼芙一句。

“你能吞下多大的东西?能吞到多远?”柯明德问。

“能吞下空间那么大的,但好像与质量有关,太重的也吞不下去,至于距离,十米左右吧。”

托尔思考了一会:“我的神通就叫吞天食地,这是我起的名字,威风吧?”

这只是路上的小插曲,几人再次出发,托尔一路上吞一口这个吃一口那个,不亦乐乎,很快熟练了自己的神通。

“这就是造良氏,这一整片树林,就是青芒之神。”

岐山空指着前方,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

树林有数十亩大小,柯明德都无法扫描清楚,树林苍翠旺盛,欣欣向荣,周围生活着一个部落,刚好围成一个环。

“有点类似榕树。”

柯明德自语道。

树林实际上只是一株树,慢慢长大,从树梢上垂下气根,落地生根,变成新的树干,逐渐扩大范围。

“我们进去看看。”

几人找了一处偏僻的地方,进入到树林内部。

阴暗湿潮,地上长出青苔菌子,却不见一丝杂草。

“每天都有人进到林中,拔除杂草,砍断藤条,杀死昆虫蛇鼠之类,这是神谕。”岐山空讲解说道。

“这里面感觉好压抑,好像有东西跟着我们。”

鱼芙猛一回头,却什么也没有发觉,不由得抱起双臂,才感觉到浑身起满鸡皮疙瘩。

“是它的灵魂,青芒之神的灵魂!”

柯明德也有些畏惧,在他看来,青芒之神的灵魂犹如一座高山,巍峨沉重,镇压万物。

好一会儿,他才驱除了负面情绪。

这是面对强者的自然表现。

“它的的灵魂强大无比,精神力是我的千倍不止,哪怕丝毫不知道用法,随意一个精神冲击,就能让我变成白痴。”

“不过它的精神力品质胜过我不多,同样属于白袍法师,没有发生质变。”

柯明德犹豫了一会儿:“你们先在这等着,我再往里走几步。”

“千万不要太过深入,主干旁有魔兽护卫,任何冒犯青芒之神的人,都会失去神智,沦为其肥料,除了神将带领,没人能接近主干。”岐山空告诫道。

柯明德点点头,继续深入。

林间越发的压抑,好似千百双眼睛在注视自己,柯明德知道,这是魔树在观察自己。

他收摄精神,不敢暴露一丁点恶意。

一条宽阔笔直的人工水道,腥臭无比,水色昏暗,水面漂浮着无数残破的尸体,缓缓流向密林深处。

柯明德站在这一动不动,三千米外,就是魔树的主干,他通过扫描仔细观察。

树干十人合抱粗细,树皮保经沧桑,几处老瘤疤痕,依稀形成个人脸般的模样。

树下尸体堆积如山,几头魔兽辛勤忙碌,将河水中的尸体捞起,堆放在树下,一条巨蛇引人注目,它其实是一条蚯蚓,不知觉醒了什么神通,变得巨大无比。

片刻,他才原路返回,带着托尔等人离开魔树的森林范围。

“了不起!了不起!”

他连连赞叹几声,拭去额头上的冷汗。

“能除掉它吗?”岐山空问道,却不抱有任何希望。

“它不知道长了几千年才有这般大小,若想消灭,只有请东方的神鸟赤鷔过来,它能煮沸大海,对付这株魔树不在话下,除此之外,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行!”

柯明德卖了个关子。

“可惜,它遇到了我!”

“你有办法?”岐山空睁大了眼:“我想过无数手段,要想摧毁它,非得依靠天灾,可惜这里是一片平原,即无水灾,也无旱灾,地震也奈何不了它,林中水道密布,放火也不可能。”

“我思前想后,只有动员数百万民夫,数十年如一日,在北方凿开一条河道,引大水将其冲毁。或开采火油,灌满河道,付之一炬,你能有什么办法?”

柯明德笑而不语,弹指丢出一枚白色珠子,眨眼睛化为一具骷髅。

接着,从托尔空间取出一桶汽油,将一只打火机塞进骷髅手中。

骷髅不言不语,抱起油桶就往魔树主干处走。

“这是什么东西?”岐山空话都说不利索:“你究竟有几种神通?”

“这不是神通。”他摇摇头。

“是武道?”鱼芙满眼憧憬。

“可以这么说。”

柯明德闭上眼,观察骷髅的行踪。

白骨骷髅中注满真气,能够活动半个小时,足够走到魔树主干出,虽然笨拙,但足以胜任柯明德交待的任务。

如果派遣一道鬼奴进入,还能更加机巧,只是魔树精神强大无比,稍一发怒,就要魂飞魄散,柯明德不忍心让鬼奴送死。

骷髅很快到达血河边,继续深入,便遭受了魔树的怒火,一道精神冲击下去,却对没有灵魂的骷髅造不成一点伤害。

精神力无法直接干涉物质界,肉体是精神影响物质的媒介,或许更高深的境界能打破这一现象,不过根据柯明德的经验,精神力不能直接干涉物质,法师之手要借助魔力,擒龙手需要真气。

魔树精神虽然强大,却始终是一棵树,不能移动,不能活动。它更不懂什么真气灵气,不过在它麾下,有数头魔兽忠诚的护卫着。

一头魔狼飞奔而来,三两下将骷髅拆碎。

柯明德睁开了眼,失望的摇摇头。

“没成功吗?”岐山空忐忑不安。

“这只是一次试探。”柯明德不以为意,找了一个高处,从托尔空间里取出一座钢铁物件,一门迫击炮。

这是一门中型迫击炮,口径81mm,有效射程达到五千多米。

携带的火箭弹在森林中用不上,射程也不够,这一门钢炮却是正好派上用场。

“定点射击,应该很容易吧?”

柯明德翻了翻说明书。

第二十四章 火箭熊

“你们躲远点。”

柯明德调好仰俯角,从弹药箱中抱出一发炮弹,箜咚一声,丢进炮筒。

“轰!”

惊雷一响,一枚水滴状炮弹冲天而起,炮架子抖了两抖,震起一层浮土。

硝烟弥漫。

鱼芙与岐山空身躯一抖,瞪大双眼,似乎在看一个怪物。

“打偏了。”

柯明德一跃两丈高,竟凭空滞留三秒钟,才缓缓飘落。

迫击炮是一种步兵常用的轻型火炮,威力大,射速快,体积小,重量轻,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特点,柯明德千挑万选携带了它,最为重要的原因是体积小,托尔扩大之前的空间太小,容不下任何大威力火炮。

“能杀死它吗?”

岐山空看着树林,群鸟惊飞,一些枝条晃动。

“恐怕没有。”

柯明德不顾发烫的炮筒,调整了一下角度。

“轰!轰!”

直到第五发,才精准落到魔树主干的位置。

“沙沙!”

整片树林似乎苏醒了过来,所有的叶片沙沙抖动,千百亿声交叠在一起,如同狂风经过,百鬼夜哭,令人毛骨悚然。

“嗷!”

一声厉叫在众人脑中回荡,如铁钉剐蹭玻璃,似一柄尖刀搅动脑浆。

鱼芙只觉得头痛欲裂,脑子仿佛要炸开,忽然柯明德伸手按在她的脑门,一股真气裹住她的大脑,似清凉似温热,厉声尖叫立刻变得遥远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鱼芙断断续续道。

“我还是低估了它,它的精神几乎覆盖了十多公里,相隔这么远,凭借本能的精神冲击都能有如此威力,如果在森林范围内,恐怕连我也承受不住,简直恐怖如斯!”

柯明德皱起眉头,森林中,绿浪翻滚,好像被劈开,迅速移动,正朝柯明德所在的方向。

“我们被发现了!”

他说道。

“它受伤了,魔树被激怒了!”岐山空从头痛中缓过劲来:“我这是第二次见到它如此愤怒,上一次还是十年前,它曾被天雷击打,大怒之下,血祭了数千人,我的兄长也在其中。”

“它一定受到了很深伤害,明公,请一鼓作气,彻底消灭它。”

这些天的同行,柯明德已经用实力彻底征服岐山空。

“好!”

柯明德点点头,又取出一发炮弹。

柯明德只在托尔的空间储存了一箱迫击炮弹,共十六发,此时还剩十一发。

“轰!轰!轰!”

一发发炮弹打出,青芒魔树越发狂暴,精神冲击如同海啸,一浪接着一浪,一次强过一次,连柯明德都觉得头晕目眩,装填动作慢了下来,鱼芙岐山空二人更是不堪,抱着头倒在地上。

又打了五发,柯明德不得不暂停发射,再这样下去,鱼芙两人,不死也会变成白痴。

咬破指尖,逼出鲜血,用鲜血与真气在两人额头、背后画好定魂符,两人才逃过一劫。

“魔兽来了!”

托尔示警道,它自由跟随柯明德修炼冥想法,精神法术,又有气海境修为,还觉醒了神通,却是能忍受精神攻击。

柯明德寻声望去,一路烟尘,蟒蛇雄鹿,皆是被魔树控制的魔兽。

其中那头雄鹿,比之同类大上一圈,两只巨角丫丫叉叉,放出光来,随着它的奔跑,形成一条光带,所有奔跑在光带上的魔兽,速度都提高了一倍。

“托尔,你拦住它们,我把剩余六发炮弹打完!”

柯明德匆匆忙忙,忍住不断的精神攻击,射出一发又一发。

在熟练士兵的操作下,一分钟能够射出三十发炮弹,柯明德是生手,无人配合,又有干扰,自是不能及,它刚刚打完最后一发,魔兽们已经奔腾到了眼前。

“呼!”托尔卖力一吸,飞沙走石,一团狂风将兽群笼罩,一头魔蝶首先坚持不住,被托尔一口吞下。

“吼!”一头棕熊吼了一声,从足下荡漾出一个光圈,立刻如同脚下生根,力大无穷,抵挡住托尔的吞吸之力。

棕熊人立而起,步步向前,抬起蒲扇般的熊掌,扇向托尔。

熊猫比之这头棕熊,只有一般大小,却毫不示弱,胖乎乎的身躯扭动起来,灵巧躲过熊掌,自己黑乎乎的爪子握拳出击,带着天生力量与内气,狠狠打向棕熊。

“吼!”

棕熊有神通护身,硬吃下足以打碎青石的一拳,张开大口,臭气弥漫,四根犬齿森然。

托尔忽然灵机一动,也张开口,对准棕熊的巨口。

“哒哒哒哒!”

密集的响声从托尔口中响起,一蓬子弹从它口中射出,连成一条金属线。

棕熊连嘶吼都没有发出,脑袋就被打成蜂窝,鲜血喷溅。

纵它有神通护体,也挡不住面对面的机枪子弹啊。

托尔被喷了一头,鲜血淋漓,从鼻孔里却冒出一缕硝烟。

一场交锋,几秒钟就结束了。

其余魔兽看得目瞪口呆,甚至有些畏惧。

“杀死他们!”

魔树发出一道意念,驱使魔兽继续进攻。

托尔兴致上来,口又是一张,一发火箭弹喷着火光从它口中飞出,尾焰将它口边的毛烧焦。

“轰隆!”

火箭弹在不足十米的地方爆炸,魔兽固然被炸了个稀烂,碎石、高温、冲击波也波及到柯明德身边,虽不致命,也是灰头土脸。

“你是不是傻!”柯明德怒道。

“咳咳!”

托尔咳嗽不止,高温的尾烟废气,还带有毒性,呛得它几乎无法呼吸。

“蠢蛋!”柯明德打开一瓶生命之水,给它灌进去,又叫出维拉的灵魂,将一滴滴生命之水在它呼吸道摸匀。

“我就是想试试……”

运转了两圈内气,缓过劲来,托尔知道自己犯了错,耷拉着一张脸。

“算了,收起来东西,我们先离开这儿!”

柯明德走到鱼芙和岐山空身边,拉起他们,托尔张口一吸,将迫击炮吸进空间。

众人奔跑了十多分钟,终于离开魔树的精神范围,再也感受不到到魔树一丝精神力。

“对了,你是在空间里发射的火箭?”

柯明德忽然问。

托尔点点头,不敢大喘气,捂住烧焦的脸上的毛。

“老天爷!”柯明德忍不住捂住额头:“你打开空间看看。”

托尔捂住眼睛,在半空打开一个拳头大的圆洞。

一股热气立刻从其中喷出来。

第二十五章 学好数理化

热气滚烫,吹到树梢,树叶立刻被烤焦。

停了几分钟,热气毒气散尽,柯明德才凑近看了看小空间内的景象。

一片狼藉。

火箭筒在密闭空间发射,高温尾焰引燃了一些火药,子弹箱已经粉身碎骨,到处都是残破的弹片。

火箭筒被乱跳的子弹打到变形,火箭弹的火药虽不是高温就能轻易引爆的但也被流弹破坏,食品药品日用品,全部损毁,只余下最后放进去的,变得滚烫的迫击炮发射架。

以及依旧银光闪烁,甚至不带一丝划痕的雷神之锤。

“我的天!你的脑壳里究竟在想什么!”

柯明德痛心疾首:

“好好的一群魔兽,被炸的死无全尸,神骨都捞不到,咱们的物资又都被破坏,你还受伤差点丧命我不是反复告诫过你,这些武器千万不能随意使用!”

训斥了几句,柯明德才停了下来。

“还好我还有两面空间镜,里面也装了不少东西……”

柯明德摸了摸胸口的口袋,空间镜就在那里。

托尔极为聪明,经此教训,想必再不会犯同样的错。

“先生消消气!”鱼芙用袖子擦掉柯明德面上的灰:“托尔老师也是无心之失,况且也消灭了不少魔兽,功绩昭昭,也是为了我们!”

“唉,你去打些水,给托尔洗掉头上的血。”柯明德叹了口气,平复心情。

“明公,那魔树会死吗?”

岐山空坐立不安。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魔树占地十余亩,这次仅仅主干被毁,还很难说,我们先等一天,再做打算。”

柯明德说道,心中却不相信,魔树会如此轻易地死亡。

休整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柯明德独自返回发射炮弹的地方,魔兽的尸骸已经被路过的野兽清理,只剩满地炮壳零碎。

“魔树的精神已经覆盖不到这里,看来昨天那几炮,对它伤害颇深。”

柯明德又走了一段,确定魔树的精神范围。

“这整一片森林都是魔树衍生的枝干,要彻底除掉它,要将整片森林毁掉。”

柯明德皱起眉头。

“也不必,只要对它进行足够的削弱,无法伤害到我,我就能进入森林,将其一棵棵砍倒。”

“它不懂得精神力的用法,只靠本能,伤害很小,我又掌握精神防护法术与先天真气,能够守护自己,只要它的精神不超过我十倍,就无法对我造成伤害。”

柯明德盘算不止。

他见识了魔树的厉害,对魔树的神通更加眼热,简直志在必得。

“大荒最顶级的一批魔兽,拥有通天彻底般的力量,例如传闻中的赤鷔,焚江煮海,再如这株魔树,青芒之神。”

“赤鷔我必然不是对手,想都不要想,这魔树虽然厉害,却扎根大地,不能移动,正好被我克制,这是我唯一能杀死的顶级魔兽。”

“然而这么大一片树林,又有其庞大的精神力庇护,如何才能毁掉?尤其是我的火箭弹什么的都被毁了……”

“只有火焰!”

柯明德左思右想,想起了一件地球的大杀器:温压弹。

温压弹柯明德自然没有,以他的能量,在地球上也难以接触到有小型核弹之称的温压弹,但是,他在高中的时候,学过化学,其中有一课铝热反应。

白袍法师级的精神力,稍微回忆一番,就将铝热反应完全记起。

铝热反应,是使用铝还原高熔点金属氧化物的过程,能够放出两千摄氏度的高温,能将钢铁融化成钢水,常运用这一原理制作燃烧弹等大威力杀伤武器,还常见于焊接钢轨。

以这一反应的温度,足以将整片森林燃烧殆尽。

铝热反应需要的材料极简单,铁或铜的氧化物,如铁锈、铜锈;铝粉,这个难以获得,需要打印;镁条,提供反应之初的温度,提供反应条件,但需要的量很少;氯酸钾,提供氧气,嗯,可有可无。

柯明德盘算一会儿,用不了一百点能量,就能制作十几公斤的铝热剂。

“十几公斤,都能当航空炸弹了,引燃森林,重创魔树,用不了多少。”

柯明德调出相关资料,仔细研究,他早已将整个国家图书馆的信息都扫描下来,以便随时查用。

制作铝热剂,可是个危险活,一旦出现意外,纵然他是先天高手,也难逃一死,必须做好万全准备。

“我需要一架载具,将铝热剂带到森林深处,并且将其引燃!”

柯明德看着眼前十余个小布包,里面包裹着细研的铁锈铜锈铝粉,还撒了些许氯酸钾,手边是十余根镁条,还未插进去。

“经过上次打草惊蛇,魔树已经认得我们,放骷髅只是白白送死……蛊惑一个造良氏的凡人……不可,有违我的内心,必然会留有心魔……”

“西山上有一群大风鸟,力量巨大,能载起一个人。”岐山空介绍道。

“大风鸟?”

大风鸟是一种巨型猛禽,翼展有五米,常常捕猎蟒蛇、猿猴、山羊,有时候甚至会攻击落单的人类。

这种鸟提醒巨大,单靠自己几乎不能起飞,唯有起大风之时,才能借着风力,扶摇而上。

因此,它们生活在高耸入云的西山,将巢穴筑扎在峭壁之上,好借大风。它们很少出猎,每次捕猎,都要带回去一头足够大的猎物,它们一旦落地,几乎就再也飞不起来,宣告死亡。

不过前些年,忽然有一头大风鸟觉醒了神通,能够操纵大风,随意飞落,十分猖獗,好在造良氏托庇在魔树的精神范围内,这头大风鸟王不敢招惹。

“好,我这就去征服这头大风鸟王,借助它将铝热剂送到森林深处!”

柯明德对这种生物大感好奇,恨不得立刻去见识一番。

“如果从高空抛落,布包可能会散架,你能不能弄来些橡胶?”

柯明德又问。

“橡胶?”

柯明德直接用意念交流,免却额语言沟通的弊端。

“哦!造良氏种植了许多漆树,我这就去混入其中,割一些漆回来。”

岐山空恍然大悟。

第二十六章 大风鸟

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

西山是这条山脉中最高的一座山峰,山脚还是一片苍翠,半山腰便是白雪皑皑。

山上没有路,牛羊走出的小道在雪线下终结,柯明德身轻如燕,矫若猿猴,在岩壁上飞速移动。

托尔紧跟其后,一点也不慢。

“这就是大风鸟?”

一声唳鸣,从高空传来,一头雄健的巨鸟展翅翱翔,双眼锐利,紧盯住半山腰的柯明德,猛的俯冲下来。

如泰山崩落,遮住太阳,临近柯明德,两扇巨翅一扇,吹起狂风,将拳头大的石块都吹落悬崖。

大风鸟伸出一对利爪,颜色漆黑,生有四趾指甲,尖爪锐利,一下抓住柯明德的双肩。

这双利爪,抓惯了山中的猿猴山羊,一爪下去,扣进皮肉,刺穿琵琶骨,哪怕是灵敏的白猿也不能反抗。

大风鸟如往常一般,收紧爪子,就要振翅飞起,谁知猎物一抖,竟从利爪间这么挣脱出去。

柯明德眼看大风鸟以擒兔之势飞来,不闪不避,等到双爪要抓紧自己骨头的同时,膀子一晃,躲开利爪,伸手抓住两条成人手臂粗细的鸟腿来。

大风鸟身为山中顶级掠食者,连大象犀牛都敢去斗一斗,那见过这样的对手,惊惶失措,两对翅膀猛拍,顿时飞沙走石。

柯明德如同脚下生根,扯住大风鸟,往地上一掼,使了巧劲,却是没有伤到它。

“暗示术!催眠术!”

大风鸟虽大,脑子不过桃仁大小,精神力还没有五岁幼童强盛,瞬息间就被柯明德催眠,立在半山腰,雄俊无比,顾盼生姿,与柯明德一般高矮。

“好,去飞几圈!”

柯明德下令道。

大风鸟得令,纵身一跃,从山崖跳下,展开双翼,如同巨帆,下降了二十余米,兜住风力,猛的一扇,仰飞上来,不住盘旋。

“很好!飞近些,载我飞两圈!”

柯明德心念传音,同时让托尔原地等候。

大风鸟从崖边掠过,柯明德瞅准时机,跳到大风鸟背上,压得它下降了几十米。

大风鸟虽然体型极大,翼展有五米,但身上可供骑乘的地方却极小,双腿跨开,会压住翅膀,骑到它脖子上,又导致重心不稳,一头栽下。

好不容易在它背上坐稳,用真气将自己吸住,简直浑身不自在。

双手插在大风鸟的羽毛中,它的羽毛呈灰色,在阳光下却闪烁着莹莹蓝光,十分漂亮。

这些羽毛有半尺长,硬的扎手,这些羽毛下面,却藏着细密温暖的绒毛,在严寒的高空,为其保持体温。

此时大风鸟在三千多米的空中飞行,地上的一切清晰可见,柯明德不禁怀念在托泰世界的经历,灰袍法师就能够随意飞行,虽说高度速度不尽人意,但也自由自在。

“我现在能够一跃三丈高,一步扑出十米远,能从三十米高的地方落下而不伤,据无相说,晋阶天人境,便能御风滑翔,一跃腾起数十米,能在半空滑行出百十米远,只要真气充足,多高的地方落下,都能平安落地,绝对不会摔死!”

柯明德的头发被吹得根根竖起,逐渐适应了大风鸟的飞行。

“飞向你的巢穴!”他指示道。

这座山峰如同利剑,直插云霄,目测有六七千米高,大风鸟的巢穴便筑扎在五千米左右的峭壁上。

大风鸟的飞行高度,可谓举世无双,虽说身体笨重,必须借助山脉附近的上升气流才能飞行,但其飞行的高度,几乎超越所有鸟类。

“什么?你飞不动了?”

大风鸟飞了几分钟,不但没有靠近巢穴,高度反而越来越低。

柯明德无奈,只好让它靠近山壁,跳回山上。

“算了,你走吧。”

柯明德大失所望,自己的玄天无极身已经入门,肌肉骨骼密度远超其他人,大风鸟能带他飞起来,已经很了不起了。

“看来只有那头魔兽大风鸟才能满足我的要求。”

柯明德继续登山。

大风鸟王,拥有御风的神通,相比其同类,能够肆意飞行,连巢穴也安扎在山峰顶端,其他鸟类难以企及。

鸟巢附近,是一团旋风,将巢穴护住,穿过旋风,立刻变得微风习习,温度似乎都高了几分。

大风鸟的巢宽大结实,能够遮风挡雨,几乎就是一个房间。

大风鸟寿命较长,能活到八十岁,相应的,其幼年期也有足足十年。

在漫长的幼年,大风鸟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筑巢。

它们衔来结实的木棍,搭建出框架,父母捕猎来野兽,剥下兽皮,用它们的尖喙和爪子,撕成一条一条,将木架子捆绑结实,最后用脱落的兽毛羽毛,铺设自己的窝。

此时大风鸟王并不在巢穴中,柯明德走进他的巢穴,或许是建在高处的原因,也可能是掌握了风的能量,巢穴中并无异味。

柯明德在巢中耐心等待。

太阳的余晖像是黄金,洒满山峰,一头雄骏的大风鸟归巢。

噗通!

一头青牛摔下,继而大风鸟收翅落下。

“我等你好久了!”

柯明德从巢穴中出来,一步跨到青牛尸体前,目视大风鸟王,用上暗示术。

“唳!”

大风鸟王成为魔兽已经许多年,精神力也达到白袍法师水准,那是那么好催眠的,尖叫一声,向柯明德啄去。

它的喙比成人巴掌还大几分,尖锐的像一柄刀。

“碰!”

柯明德一躲,鸟喙啄中青牛的一支角,一下子将其啄断。

大风鸟一啄不中,也不继续啄,张开双翼扇动,立刻刮起一道狂风,吹得人睁不开眼,不能呼吸。

“托尔!”

柯明德叫了一声,托尔人立而起,张口吞吸,风力立刻变小。

大风鸟见势不妙,展翅要逃,却被柯明德拽住一条腿,动弹不得,眼睁睁被托尔控制,被它吃进空间。

托尔打开篮球大一个口,大风鸟立刻把脑袋伸了出来,里面逼仄无比,连翅膀的张不开。

“大风鸟王!”

柯明德动用催眠术,试图驯服大风鸟王。

自从他精神力晋阶,已经能够催眠白袍法师级别的对象,不过这头大风鸟王做惯了魔兽,高高在上,却是不愿臣服。

“服不服!”

柯明德一指头弹在它脑门上,真气凝成一道针,造成剧烈痛苦。

无论是五鬼门还是五雷派,都传承有刑讯逼供的技巧,效果斐然。

“你如果臣服,我就赏赐你一些生命之水,不臣服……”

柯明德取出生命宝瓶,滴了几滴到大风鸟王口中,威逼利诱,反复再三,终于降服这头魔兽。

“痛快!”

狂风在耳边呼啸,柯明德和托尔共乘在大风鸟王背上,鸟王驾驭风力,丝毫不觉得吃力。

不过十多分钟,就返回柯明德的驻地。

第二十七章 行动

“在这片森林上盘旋一圈!”

柯明德指着青芒神所化的森林,对大风鸟王下令。

大风鸟王拢起双翼,趴在地上,梳理羽毛,丝毫没有起飞的迹象。

魔树凶威滔天,生活在附近的大风鸟王自然吃过亏,忌惮无比,不敢侵犯青芒的领地。

“你如果不去,我就把你的脑袋打烂。”

柯明德威胁道,同时催眠术分秒不停。

“你在上面飞一圈,用不了多久,魔树不会攻击你,而且,等你回来,我奖励你一瓶生命之水,它的滋味,你是品尝过的。”

他将生命宝瓶在大风鸟面前晃晃,大风鸟的眼睛直勾勾盯住瓶子。

大风鸟王思考了一下,点点头,一扇双翼,驾驭起一股狂风,扶摇而上,没一会就在天空变成一个小点。

“咳咳!”鱼芙拍了拍荡起的尘土:“先生,你不担心大风鸟王趁机逃走吗?”

“它很蠢。”柯明德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

“这些魔兽,虽然走运拥有了神通,精神力变得强大,但并不代表他们变得多么智慧。”

“它们无法继承前人的经验与智慧,没有社会,每天的交流无非是捕猎、进食、交配,全靠自己的一双眼睛、耳朵,能见识几多事物?经历几多经验?思维落后,不讲逻辑,空有精神力,实际上不过是个笨伯。”

“你看那株魔树,不知生长了几千年,始终蒙昧无知,直到接触到人类社会,不过十年,就懂得以战养战,豢养人类,供养自己。饶是如此,它的智慧,在人类面前,仍旧不值一提。所以说,人类被称为万灵之长,不是没有原因的。”

柯明德眺望远方,大风鸟王在森林上方盘旋一圈,已经开始返回。

“况且,它在我这里,能得到前所未有的好处,自然要回来。”

说话间,大风鸟王滑翔着落到地上。

柯明德拔开瓶塞,凭空倾倒出一些生命之水,真气一抓,变成一个水球,送到大风鸟王口中。

“怎么样?受到攻击了吗?”

柯明德用意念询问大风鸟王。

“没……有……”

大风鸟王一口咽下水球,生疏的回应,常年独居山巅,它几乎没有任何交流能力。

柯明德点点头,刚才大风鸟王的飞行高度不足两千米,显然在魔树的精神覆盖范围内,看了魔树对于天空的警惕性不足。

“此时已经进入秋季,至少有半个月没有下雨,今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占据天时地利,正是放火烧山的好时机。”

柯明德查漏补缺,反复检查工具与计划。

太阳升到天中,阳光充足,温度怡人。

柯明德换下惯穿的九玄丝衣袍,裹上一块葛布,用鱼芙采集的天然植物色素涂遍全身,变成了一个红人,披散开头发,接着浑身骨骼发出咯咯嘣嘣的声响,身高缩水到一米七,揣着空间镜,骑跨在大风鸟王身上。

在上次的袭击中,他的形态相貌已经被魔树记住,为了防止意外,他要改易自身相貌。

“起飞!”

狂风托起巨鸟,如一架战机,飞向战场。

“飞稳之后,就不要使用御风神通,免得激怒魔树。”

柯明德告诫大风鸟王。

“飞低一些,再低些!”

大风鸟王的高度降低到六百米,不敢再下降,柯明德已经有了被注视的感觉,是魔树在关注这头少见的大鸟。

柯明德竭力收敛气息,隐藏自己的灵魂之力,免得被魔树认出。

居高临下,整片森林尽收眼底。

魔树的主干处,缺了一个大口,许多树干被炮弹打折,连粗大的主干也挨了一炮,半面树冠折断,倒在地上,晒了三天,已经十分蔫吧。

“就是这里!”

柯明德从空间镜中,扯出一连串拳头大小的布包,布表面用漆裹住,十分结实,布包的口处插着一根银亮的镁棒,已经打磨干净。

布包共有十三个,每个都有一斤多重,里面是在造良氏收集的铁锈铜锈,磨成粉末,还有打印的铝粉。布包之间,用丝线串联,间距三米。

“去!”

一串铝热剂抛下,打着旋落到森林正中。

“很好!天助我也!”

看清铝热剂的落点,柯明德大喜过望。

十余枚布包串在一起,足有四十米长,其中几枚挂在树梢上,一枚落在魔树用来积肥的尸堆中,还有一枚,落到倒折干枯的树枝里。

“无相,靠你了!”

无相的灵魂从白骨舍利中钻出,在日光下翻腾,忍受痛苦,他还不到日游的境界,难以在阳光下久留。

还有几个魂影,有人形、猿形、鸟形、蛇形等,更是不堪,抱作一团抵御阳光。

“掌门,我若能安然返回,还请记住你的承诺。”

无相说了一句,裹起一只打火机,与其他鬼魂一起,倏忽!钻进森林之中。

这些鬼魂,先天精神强盛,虽未经过柯明德祭炼,但合在一起,勉强能够带动一只打火机。

“飞高些,飞高些!”

柯明德一面催促,脑中一面回想对无相的许诺。

他修炼至今,双手已经沾满血腥,尤其是在大荒中,死在他手中的魔兽数不胜数,神骨都收集了一箱,遇到一些天赋异禀的灵魂,随手打出一道驭鬼符,加以奴役。

他还记得,驭鬼驱神功中记载,用五条厉鬼,能够练成法术五鬼大擒拿,反正有了白骨舍利,鬼奴有藏身之地,不会耽搁他的修行。

他本计划,派遣一名鬼奴,冒着被魔树攻击,魂飞魄散的危险,引燃铝热剂,这个任务极为危险,肯定不会让维拉去,无相有天人境的经验,也不会派遣,反正有驭鬼符控制,随意派几个鬼魂下去即可。

这是这些鬼魂弱小,万一出了意外,被晒死几个,完不成任务,耽搁了行动可不好。

就在此时,无相自告奋勇,他的鬼魂比维拉还要强盛几分,有他行动,万无一失。

“吾素知掌门志向,想要复活维拉姑娘,将来必然要做些实验,以保万无一失,贫僧不才,也愿苟且偷生,甘为掌门赴汤蹈火,只求日后,能给贫僧几分机会,实验时,捎带上贫僧,让我也能复活。”

无相这是在表露心迹,从此对柯明德忠心耿耿。

“我答应你!”此事百利而无一害,柯明德自然答应。

无相与众鬼魂进入森林,立刻到阴凉处躲避,找到一枚悬挂在树梢的布袋。

森林之中,死者不知凡几,魔树有如此强盛的精神力,自然能看见鬼魂,不过它早就习惯了这些无害的魂魄,不出几日,就会消散在世间,根本无心关注。

“咔吧!”

火机打开,一朵青红的火苗燎上银亮的镁棒。

灼热耀眼的光芒释放出来,像是把太阳搁在眼前。

镁棒燃烧,提供大量的热,终于引燃铝粉,一发不可收拾!

第二十八章 燃烧殆尽

光线耀眼灼目,辐射出巨量的热,尸体、枯叶腐败产生的可燃气体瞬间被点燃,急剧扩散出去,火焰升腾。

眨眼间,水嫩的枝条叶片就被蒸干,燃起火苗,不过十个呼吸,半面树冠都燃烧起来。

这一袋铝热剂烧断丝线,烧破口袋,掉在腐败的土壤上,数百年积蓄的枯枝落叶,根茎泥炭,一起燃烧起来。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魔树反应过来时,无相已经点燃第三袋铝热剂,接下来已经不需要他再犯险,将火机扔进火焰中,与众鬼魂一同返回高空。

“吼!”

所有人似乎听到一声怒吼,是被激怒的青芒魔树,精神力如同海啸,向四面八方扩散开来,森林中一切虫蝥飞鸟,同时栽倒在地上。

森林边缘的造良氏,所有人不由自主的跪拜在地上,恳请神灵息怒。

飞到一半的无相诸鬼,一面承受着阳光的炙烤,忽然受此重创,几条虚弱的鬼魂立刻魂飞魄散,只有无相与另一条,得以幸存,飞回柯明德身边,魂魄惨淡,来不及言语,倏忽钻进白骨舍利。

柯明德随手注入一道驭鬼真气温养其魂魄。

地面上,数千度的高温,瞬间引燃了森林,其余的十枚布袋被火舌一舐,立刻燃烧起来。

魔树主干旁的尸山,在高温的灼烧下,发出滋滋的声响,毛发衣物,化为灰烬,油脂渗出,加剧火势。

“把风刮起来,给它加一把火!”

柯明德驾驭大风鸟王升高,躲避精神冲击。

“唳!”

大风鸟王兴奋的鸣叫,神力澎湃,空气立刻变得狂暴,几分钟内,变成一股强烈的气流,在火头一刮,如摊煎饼一般,将火焰在整个森林摊平。

树冠上的火蔓延的最快,大风提供了足够的氧气,铝热反应提供足够的热量,火光冲天而起,不过一时三刻,整片森林便已被火海覆盖。

树冠火看似凶猛,但对森林的伤害却最小,火势一过,不消几日,魔树又可抽枝发芽,恢复元气。

树冠之下,枯枝败叶,树干树皮,裸露的树根,也燃烧起来,不过这火焰较之树冠火蔓延的极慢,燃烧的也更加炽烈。

地火在地下蔓延,深埋的根茎、泥炭,在高温下缓缓燃烧,没有明火,却更加恐怖。

“风再大点!再大点!”

柯明德叫嚣,直到在高空中,也能感受到滚滚热浪。

森林边缘,顺着大风,火舌喷出数十米,热气滚滚,木质的房屋立刻被引燃。

造良氏的居民哀嚎不止,自顾不暇,更没有能力解救森林大火。

“接下来就慢慢等!”

柯明德从大风鸟王身上下来,天色已经接近傍晚,熊熊烈火将天宇都烧成红色。

伏牛城下。

造良氏的大军将城池团团围住,但并未举兵攻城,而是每天操练,耀武扬威。

十多天前,神将亲身犯险,一举攻破有鱼城,俘虏四万百姓,可惜胡公芦公二人早有准备,率领一万残军杀出重围,逃回伏牛城,与南面来的援军会合,据城而守。

神将并不急于攻城,他刚刚俘虏四万人,再解押回造良氏,便会兵力不足,无法南下,于是便将这四万俘虏整编到大军之中,汇聚史无前例的八万大军。

不过这四万俘虏,对他仇深似海,不听调遣,全部洗脑,还需要画上一些时日,左右伏牛城已被围住,插翅难飞,神将并不着急。

“人类真是奇妙,微小的身躯,孱弱的精神,却有如此多的奇思妙想。”

神将坐在一张虎皮毯上,享受娇美女子的按摩服侍:“虽说朝生夕死,生命短暂,却能够享受无穷快乐!”

“这句肉身也有五十多岁了,但我在这十年,压榨其神通,催眠无数人类,导致寿命将尽,倒是个麻烦事,这么好用的神通,却是少见,下一具身体,选择谁呢?”

神将正在沉思,忽然一抖,从灵魂深处传来痛苦与虚弱。

“不好,本体出了问题!”

他喝退仆人,沉思冥想,精神力在冥冥之中,穿过千山万水,与其本体,青芒魔树交流。

火焰,铺天盖地的火焰,滚滚浓烟,熊熊热浪,将他的身躯焚毁,千年生长,艰苦卓绝,竞争阳光雨露,空气泥土,他将其它树木一株株绞杀,将自己的身体蔓延,此时,付之一炬。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思索事情的原因,几天前,一群人类施展神通,使天降陨石,伤了它的最初树干,身体受损,导致精神力衰弱,不过这都不算什么,将这批血祭的尸身吞噬消化,很快就能补回来。

它没有放在心上。

千年以来,经历过的陨石雷击还少吗?但他安然生存下来,并且愈发强大。

但这次不同,火焰烧的莫名其妙,来势汹汹,几乎要将它整个烧毁。

“阴谋!竟然有人暗算!”

神将怒不可遏,立即下令全军开拔,班师返回。

大火烧了两天一夜,才算熄灭,森林几乎化为一片白地,灰烬与炭火,混杂在一起。

“它还没死透,你们将所有的树干全部砍倒,根条挖断!”

柯明德踏着灰烬,走入森林,地面还很温热,许多地方还有没燃尽的暗火。

青芒魔树的精神力如同风中残烛,随时可能熄灭。

身体是灵魂的载体,足够强,或足够大的身体,才能撑得起强盛的精神力。

青芒神的精神力能坚持到现在,已经了不得了。

柯明德踏着灰烬,来到森林正中心,魔树主干所在的位置。

这里燃烧过几千克铝热剂,一些地面甚至被烧成玻璃状。

“厉害,这么大的火,都没能烧透。”

柯明德站在主干前,感叹道。

魔树的主干,原本有十人合抱粗细,现在小了近一半,都被烧毁,只留下焦黑的树心,化为木炭。

柯明德伸出拳头,在树干上猛的一敲,一股叠浪劲打入主干,哔哔剥剥木炭脱落,露出大腿粗细的树心。

“放过我!”

一个声音在柯明德脑海想起,极为微弱。

柯明德冷冷一笑,抱住木心,往上一扯,咯咯嘣嘣,根须全部断开,青芒神树整颗被拔出地面。

“植物的神骨在何方?它又有怎样的神通?”

第二十九章 斩草除根

来到大荒已有半年之久,死在柯明德手里的魔兽少说也有二三十头,早就摸清一些规律。

活着的神人、魔兽身上并无神骨,唯有等他死后,神通之力凝聚在一块骨骼上,形成神骨。

植物获得神通,也会在死后凝聚出一块类似神骨的物质,柯明德曾拔除一株魔藤,便得到一小截根茎,能从阴影中吸取能量。

青芒魔树的主干已经被烧成一根碳柱,依旧有几人合抱粗细,高七八米,从中间折断,依稀可见昨日的雄奇。

硬逾钢铁的材质变得酥松,柯明德轻拍一掌,哔哔剥剥掉落许多碎屑。

“是你!一切都是你搞的鬼!”

似乎有人在他耳边怒吼。

“你就是青芒魔树?我就知道,不会这么轻易的死去。”

柯明德负手而立,不动声色,外松内紧。

他感觉到一股精神力,在附近游弋,是魔树,虽不复磅礴如山,浩瀚如海般壮阔,却依旧旺盛,比柯明德还要强盛三分。

“我活了数千年,伏延百里,根生万道,风灾,火灾,水灾,雷灾,地裂,陨石……什么灾劫没见过,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死去。”

魔树的意念阴恻恻:“我伪装已经死亡,就是为了引诱你出来,当我发现你,就注定了你的死亡!”

“哦?我到要看看,你现在还有几分本事,能奈何得了我!”

柯明德仔细感应,发现魔树确实虚弱至此,丝毫不惧,左脚一踏,真气涌动,魔树主干残骸立刻变成一滩粉尘,噗一声跌散在地上。

“嗡!”

脑内一声嗡响,是魔树的精神冲击,像是水流冲过头皮,没对柯明德造成一点伤害。

柯明德抓住魔树的精神,悍然反击。

“灵魂之刺!”

“嚎!”

魔树的精神嚎叫一声,潮水般退去。

柯明德寻了个方向,追了过去,丝毫不顾焚毁的魔树主干。

魔树既然未死,神骨便不会凝聚成形。

柯明德跑出数里,已经失去魔树的踪迹,无法感受到一点精神力,好像它已经死透一样。

“会在哪里呢?”

柯明德闭上眼,通过扫描,检索每一寸土地,从地表到地下十几米深,一丁点都不放过。

“这里!”

他走到一截树根旁,伏在地上,右手插入泥土,直到肩膀,摸索一会儿,咯嘣一声,从土里拖出碗口粗一根树根,断面渗着汁液。

“神雷诛邪!”

一道雷光在树根上闪过。

“它没有藏在这儿!”

柯明德继续寻找。

魔树的森林里储藏了大量的水分,即使燃起大火,也没有彻底灭绝其生机,依旧有一些漏网之鱼,茁壮成长,是魔树的残躯,承载其损伤后的灵魂,只待一场雨水,便可破土而出,恢复元气。

肉身是灵魂的载体,两者的关系,就好像容器与水。

肉身是容器,灵魂是水。

容器够大,就能承载更多的水,如果水量超出容器的容积,要么会压碎、撑破容器,要么水便会流失。

魔树占地数十亩的森林,便是它的肉身,是承载灵魂的根基,被柯明德一把火烧个精光,灵魂失去依凭,精神力迅速流失,从千倍柯明德的精神,缩水到仅比他强上一丁点,而且还在不断的减弱。

柯明德寻找了一天一夜,将所有根茎从土中抽出,将未烧净的树干折断,赶尽杀绝,毫不手软。

托尔等人想来帮忙,被柯明德阻止,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魔树现有的精神力,足以伤到他们。

柯明德也给他们安排了任务,安抚附近的部族。

伫立千年的魔树付之一炬,视其为神明、图腾的造良氏人心惶惶,失去信仰,他们托庇于魔树,族中所以神人皆随神将出征,此时群龙无首,乱作一团。

岐山空熟悉这里的一切,柯明德派他和鱼芙维持秩序,引导人民。

“放过我吧!”

就在柯明德伸手摸到最后一根长着嫩芽的树根,魔树终于忍不住出面。

“你我无冤无仇,为何要赶尽杀绝?你出身在伏牛氏,我这就撤军回来,并且永世不在攻打,我要将你奉为上宾,造良氏一切任你取用,女人、财富,你想要什么都有……”

青芒鬼魂连连求饶,它此时的精神力比普通人还不如,只是品质奇高,有白袍法师的水准。

“无冤无仇?你为了一己私利,享用血食,发动战争,伏尸如山,血流成河,罪大恶极,罄竹难书!我今日便要为民除害,还百姓一片朗朗青天!”

柯明德大义凛然。

他说的是心里话。

他活了三十余岁,经历四个世界,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反人类的行为,当初听闻有盐氏的残局,听岐山空诉说魔树的罪行,便有些怒火中烧,否则不会连夜赶路,相助一个素昧平生之人。

“你不能杀我!”

魔树变了颜色,十分慌乱:“你若杀我,我的分身必然会报复你,你也只能欺我本体不能动,到时候数十神人魔兽一齐杀你,任你逃到天涯海角,也难逃死路。”

“分身?”

柯明德正要毁掉魔树最后一部分躯体,听闻此言,停了下来。

“好!你不杀我,我不杀你!我们两个井水不犯河水……”

魔树欣喜过望,喋喋不休。

“……啊!我诅咒你,不得好死,我要将你挫骨扬灰,吃你的肉喝你得血!”

柯明德一声冷笑,已经将最后一株残株连根拔断。

“我不杀你,你杀了我许多鬼奴,我要留你抵数!”

柯明德悠然道,也不急于降服魔树的鬼魂,眼睁睁看着它的灵魂一点点消散。

他将最后的植株完整刨出,一寸寸检验。

“就是这里!”

柯明德指头一扣,扣下核桃大一个木瘤子,正是刚刚成形的神骨。

“你的神通到底是什么?不是催眠?是分身?”他把玩着木瘤,搓掉木渣碎屑。

“……休想我告诉你,我要抽出你的筋……”

魔树破口大骂,可惜见识短浅,言辞匮乏,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

柯明德将木瘤收进空间镜,一口真气呵出,结成一道驭鬼符,打入魔树魂魄。

以他目前的修为,早就不需要什么静室养魂香的辅助,不到一时三刻,魔树的鬼魂已经服服帖帖,哪怕心中再不愿意,在驭鬼符的操纵下,也只能听命。

“把你的神通说清楚。”

“我的神通是分出一道魂魄,借尸还魂……”

第三十章 分神附体

据青芒神所述,它本是再寻常不过一株树,混混沌沌,没有意识,只是自然的生长着,竞争阳光雨露。

忽然有一天,一种奇物融入它的身体,催生出第一缕意识,微弱又蒙昧,转动一个念头,都需要花上几天。

但总算是有了意识,对它来说,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在本能的驱使下,青芒垂下气根,将其他树木一株株绞杀,年复一年,魔树愈发茁壮。

终于,不知过了多久,魔树终于有了完整的意识,它发现,用动物的鲜血浇灌,能促进其精神力滋长,可它仅仅有了精神,能够思考,除此之外,与其他树木无异。

在这个时候,它一点点摸索出了自己的神通,将灵魂分割成两半,一半留在本体,另一半则能够出窍,与鬼魂一般。

又不知过了多少年,它已经长成参天巨树,根深叶茂,精神力充沛,终于让它发现了自己的神通:借尸还魂。

分出的一半灵魂,能够附身新死的尸体,附体重生!

此后它便不断附身猛兽,捕猎,浇灌自己的本体,直到后来,遇见了一支迁徙避难的人类部落,再后来,遇见了一个拥有催眠洗脑神通的人。

“你是说,率领大军的神将,岐山空的父亲,早已是个死人,现在成为了你的分身?”

“正是如此!”魔树之魂心中仇恨无比,却又不得不详细解说。

“也就是说,你本没有操纵别人的能力,但是能够使用分身的神通,整个造良氏,无数大军、魔兽、神人,实际上都是由分身操纵的,你死不死影响不大。”柯明德有些意外,他本以为,魔树一死,这些人便会树倒猢狲散,不料竟是这样。

“不错,那人空有操控人心的神通,可惜自身实力低微,根本影响不了几个人,只有我的精神力澎湃如同大海,能将其神通完全发挥出来!”

“你死后,你的分身不会死吗?”

“我的神通,岂有那么简单,灵魂一分为二,好像就是两个独立的生命,我死后,根本不会影响我的分身,他会为我复仇的!”

“怎么?相隔这么远,你们也能联系得到?”

柯明德皱起眉头,依他最初的计划,灭掉魔树,造良氏大军自然土崩瓦解,却不想魔树的分身神将还好端端无事,似乎还要向自己复仇。

“我们心意相通,我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分身一清二楚,他的一切我也洞明,他此时已经知道你的相貌本事,你活不了多久了!”

“你们现在依然能够联系?你的分身现在何处,战局如何?”

“啊啊啊!”鬼魂十分痛苦,却不得不将分身的处境讲述:“他已经开始返程,有鱼城已经被打破,俘虏三万,目前已经全部编入军队,伏牛氏联军不敢出城追击,因此军队行进的很快。”

“你与分身,谁住谁次?是否各怀心思,生出隔阂?”柯明德忽然想到。

“并不会,我与分身,就好像树冠与根茎,左手与右手,都是我的一部分,是一体的,同一个思想,同一个意志。”

“那你现在还能否操控分身?”

“你用了卑劣的手段,但也只能控制我一般灵魂,你钳住我的左手,我的右手将会把你粉身碎骨,绞成肉泥!”

青芒魔树的鬼魂不断说着狠话,宣泄屈辱与憎恨。

“神将手下有几个神人魔兽,都有什么神通,给我细细道来。”

柯明德问出想要的信息,随手将其塞进白骨舍利,席地坐下,把玩着这颗记载着分神附体神通的木瘤子。

“这个神通,兴许没有极大威力,但却是我最需要的……”

柯明德慢慢思考,他拥有超级打印机,能够打印传送门,在地球的日子断,在外探索的时候长,如果能有一个分身,能够陪伴父母妻子,发展事业,研究修行大道,更是一条后路,十分重要。

但这些原因,都是次要的。

他得过别的神骨,有的能让人长生,有的能在影子中行走跃迁,玄妙无比,有的能肢体再生,脑袋掉了都能重新长出,有的能化身一滩水,无孔不入,斩之不断,诸如此类,都是无比厉害的神通。

然而,有一朵阴云,笼罩在他心头。

超级打印机。

这究竟是什么来历?为什么要选择自己?究竟有何图谋?

柯明德虽然已经摸索出超级打印机的各种妙用,但依然不知它对自己是善是恶。

起初,自己无能为力,能得到这件宝物已经是邀天地之大幸,只有好处自然最好,如果意图叵测,也只能逆来顺受,得过且过,无可奈何。

超级打印机不知在何处,没有形体,亦在灵魂中寻找不到,一旦发难,柯明德毫无抵抗能力。

眼前,却是一个好机会,分出一道分身,即使超级打印机不怀好意,自己好歹也能有些后手,搏一搏生路,这功效,是任何其他神通都赶不上的。

“先不想这些,神骨转化为奇物,还要好些年,把三才妙气阵研究出来才是正经事!”

柯明德真气一振,衣衫清洁如新,迈步离开这片焦土。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解决掉青芒魔树的分身,神将率领的神人。”

冷兵器时代的普通人再多,也对他造不成威胁,但这些神人,个个身怀绝技,又被洗脑,对神将死心塌地,却是不好对付。

“我控制了魔树的魂魄,虽说同时也会暴露我自己的位置与行踪,但是利大于弊,神将的一举一动,所思所想,洞若观火。”

此时,被造良氏供奉千年,提供庇护的神树付之一炬,造良氏人心惶惶,不知所措。

“我是天帝的使者,青芒神在人间修行千年,如今功成正果,飞天而去,位列仙班,居住在天宫云阙。”

“我奉天帝之命,接替青芒神的职位,庇护尔等!”

柯明德一身白袍,黑发披散,仙风道骨,如神仙中人,话语间带着令人信服的力量。

只是几句话,就稳定了局势,助岐山空拜托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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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霹雳手段

人群依然惶惶不安,许多木质房屋被前日大火烧毁。

柯明德没有继续引领造良氏之人,催眠术效果未靖,他又没有颠倒是非,扭转思想的手段,再费口舌也是徒然。

“空,我从青芒魔树那里审问出来,你的父亲早在十年前便已遇害,如今躯壳被魔树占据……”

柯明德叫过岐山空,告诉他这一消息。

“我早有猜测。”岐山空的眼圈发红:“他连我母亲都认不得了,我只是,只是有一点点侥幸……”

“节哀,神将与魔树心意相通,此时已率军返回,要杀死我们复仇,我打算先下手为强。”

柯明德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几句。

“明公,带我去吧,我混到他身边,亲手了结了他,以免我父遗躯被其玷污!”

岐山空主动请缨。

“魔树已经知道你的反叛,你去行刺无异于送死,我自有办法,你和鱼芙暂且安置造良氏的人,我有大用。”

“我去除掉神将,解生民倒悬之难。”

柯明德安排好事务,连托尔也不带,孤身骑乘大风鸟王,搜寻神将的位置。

碧空如洗,秋日仍有些毒辣,晒在常人身上,恐怕会灼伤皮肤。

不过柯明德全身的皮肤都已经练成名为筋膜的结构,细若凝脂,却又十分坚韧,毫不畏惧高空的烈风毒日。

一道真气在眼眶运转,护住脆弱的眼球,同时看得更远。

在三千米的高空,遥望远方,甚至能微微察觉出地面的弧度,草丛里跳跃的野兔也看得一清二楚。

远处是乌泱泱一群人,漫无边际,拖家挈口,背负行囊,累累赘赘,丝毫看不出军队的气象。

“在那边降落!”

柯明德指示道,大风鸟王停下狂风,扑扇翅膀,吹倒一片野草。

柯明德从空间镜取出一套粗布衣,换在身上,揩起一团泥灰,将脸手弄脏,又用一块粗布把头发裹住,运起秘法,挪移筋骨肌肉,片刻间,变成一个微微佝偻的老农。

他悄悄靠近大军,神将俘虏三万余平民,队伍混乱至极,柯明德毫不费力,混入其中,就好像水滴汇入大海,不见踪迹。

不多时,他就已经弄明白大军的状况。

此番匆匆返回,还来不及将俘虏完全洗脑,神将每天都要在休息时刻,巡视全营,加深强化众人的服从性,潜移默化间,要将他们变成狂热的信徒。

搜刮了有盐、有鱼两座城池的积蓄,队伍变得极为臃肿,物资堆叠如山,全靠人力搬运,太阳刚偏西,所有人都已经精疲力尽,不能赶路,只能原地休息。

他们极为松懈,没有扎营,更没有岗哨巡视,随地一躺,席地休息,埋锅做饭。

柯明德不知不觉间,混进队伍中央的位置,坐在地上耐心等待。

月上三竿,神将乘着一辆小车,坐在舒适的虎皮椅上,两手扶卧把手,精神力水一样摊开,口中吟唱洗脑的词句。

途径的每一个人,都恭敬的跪伏在地上,随着他的吟唱,口中念叨颂语。

千万人一齐颂念,场面壮观,更加增强精神力的功效,如同魔音贯脑。

在这样狂热的环境中,任何人都会被感染,哪怕没有神将的催眠神通,众人也会在潜移默化间,成为信仰魔树的乌合之众。

“可怕!”

柯明德忍耐着嗡嗡的祷词,在人群中,锁定了神将的身影。

“神将现在统御了二十多神人,个个身怀绝技,正面交锋,难保不会阴沟里翻船,神将虽有催眠神通,但对我无效,自身也如小鸡仔一般脆弱,白虹贯日,是最简便直接的方法。”

“这些神人精神力强盛,被催眠的程度很浅,在攻城时,无比惜身,和被蛊惑的普通人没法比,只要神将一除,很快就会清醒过来,或许能够为我所用。”

柯明德盘算着,神将已经慢慢靠近,身在大军包围之中,毫无警惕。

“喀!”

取出手枪,填入子弹,打来保险。

柯明德食指扣在扳机上,稍有些犹豫。

到他这个修为,精神敏锐,有激必应,稍有风吹草动,杀机浮现,就能感应得到。

就柯明德自己来说,只要有人对他扣下扳机,不等子弹出膛,就能感应得到危险,甚至能感应出弹道轨迹,从而轻易躲过。

这次刺杀,无比要雷厉风行,电光火石,了解神将,否则便会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二十多神人神通莫测,变数极大。

神将安稳的坐在小车上,木轮嘎吱嘎吱响,速度与步行相仿,距离柯明德不足百米,甚至能看清他脸上的痣。

柯明德屏住呼吸,闭上眼,低着头,藏在人群中,竭力收束精神,不透露分毫杀机。

唯有枪口微微抬起,藏在袖子中,瞄准神将的头颅。

七十米……五十米……三十米……

柯明德在通过扫描,紧紧将其锁定。

神将话语忽然一顿,抬头向人群扫视,脸色稍微有些疑惑。

柯明德心中一紧。

“就是现在!”

砰!砰!砰!

手腕稳固如同铁铸,枪口抬都不抬,连开三枪。

神将瞳孔一缩,漆黑的夜里,闪烁的枪焰,无比耀眼。

他炸了眨眼,嘴唇翕动,脖子扭开一个细微的角度,喉结上下活动,最终还是没能发出声音。

神将的脑袋变得稀烂,就像一只被捏碎的番茄。

他从未见识过,如此迅捷的武器。

源于人类的智慧。

“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

柯明德的刺杀,比彗星更加迅捷,比白虹更加恢宏,比苍鹰更加凶猛,没人反应过来,颂念之声都在继续。

“灵魂震荡!”

“驭鬼符!”

柯明德不再遮掩,一跃而起,兔起鹘落间,已经将神将鬼魂降服。

人群这才嘈杂起来。

“神将大人死了!”

“是他杀害了神将大人!”

“杀死他,为神将大人复仇!”

……

“退开!”

柯明德将神将的鬼魂,也就是魔树的分魂,塞进白骨舍利,放入空间镜,真气鼓荡,将跪伏在周围的人群退开,空出直径十米的一片空地。

“杀人者,雷明也!”

柯明德使出狮子吼的法门,声音洪亮,震惊百里。

说罢,掌上雷光闪烁,豁喇一道霹雳,电光刺出两米,打在神将的尸体上,将其烧得焦黑一片。

修成先天,五雷掌才彰显威力。

柯明德扫描尸首,掰下一块指骨,抬头一看,整片大营已经沸腾起来。

远处火焰升腾,一道人影腾空赶来,火速靠近。

是被神将控制的神人。

柯明德不再耽搁,踏起蹁跹步,身姿灵巧,不过片刻,就消失不见。

第三十二章 聚灵阵

“这是你父亲遗留的神骨。”

柯明德将一个小布包递给岐山空。

岐山空小心翼翼接到手中:

“多谢明公!”

“先生,魔树已经被彻底根除,我们接下来去哪?”

鱼芙问道。

“你看这片土地!”

柯明德指了指焚毁的森林。

“这是一块宝地,藏风聚气,依山傍水,灵气充沛,能够孕养出魔树这般物种,足见其不凡。”

“为师接下来,打算定居在此,整治地气,布下大阵,不会到处走动,你如果想家,自行离去即可。”

柯明德眺望空地,心中已经在筹划阵法布局。

“先生在哪,我就在哪,还有好多东西没有学会呢。”

鱼芙乐滋滋道:“我已经开辟气海了,先生,你说要教授我天地自然之理,人类机巧之术,什么时候开始啊?”

“你既然慌了,明日便开始吧!”

柯明德道。

“明公!”岐山空忽然跪下来。

“明公神通盖世,学究天人,当世无人能及,在下愿供奉衣食,任由差遣,恳请明公收我为学生,传授知识、武学!”

岐山空拥有七窍玲珑心,根骨之佳,无人能及,头脑亦是聪慧异常,跟在柯明德身边近月,见识过柯明德高深莫测的手段,堪称天人,早被其折服,此时下定决心,要拜他为师。

“你可想好了,你乃是神人,在部族中,自由自在,受用无穷,拜我为师,可就受罪得多!”

柯明德双眼古井无波,注视着岐山空。

“我想好了!”岐山空说出了话,变得更加坚定。

“你要拜入我门下,可没有这么简单,我交待给你一件事,如果你能做成,我便将你收入门墙!”

“先生请讲!”岐山空喜形于色。

“现在造良氏有万余人,但是没有神人庇护,我要你入主造良氏,统御百姓,并且拔除他们对于魔树——”

柯明德忽然一顿:“不,告诉他们,魔树已经登临天宫,修成仙人,让他们供奉树神。”

他忽然想到,魔树苦心经营多年,信仰深入人心,自己何不因势利导,让他们继续信仰祭祀魔树,来观察祭祀对于鬼魂的作用。

况且魔树两个鬼魂,心意相通,正好用来实验,作为一组对照,哪怕出了差池,用于实验的鬼魂灰飞烟灭,也能从另一半了解信息。

“是,先生,等我的好消息吧!”

岐山空领命而去。

他在造良氏略有根基,母亲兄妹都在其中,引为臂助,十余日便定下秩序,成为部落的主宰,只是祭祀之事,还需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话说神将被柯明德刺杀,大军立刻陷入混乱,神人本来洗脑程度就不深,没过几日,纷纷清醒过来。

新俘虏的普通人才被洗脑几日,也很快醒悟。

失去了神将的压制,其中有盐氏、有鱼氏等部落的神人百姓,很快分裂,各自率部离开,重建家园,还剩八位神将与近万百姓,返回造良氏,发觉情况大变,产生了分裂,四名神人率一半百姓离开,觅地定居,其余人并入造良氏中。

四位新来的神将欲图与岐山空夺权,柯明德只好出手,不消几日,将他们整治的服服帖帖,不敢炸刺。

“这附近可有什么珍惜矿产?”

柯明德询问岐山空。

阵法布置,需要灵材为引,才能引动天地灵气,布成阵法。

灵材,即是通灵之才,能够亲和灵气。

依照对于灵气的亲和能力,灵材也有优劣之分。

例如寻常泥土岩石,灵气的亲和度较低,或者只亲和某种灵气,用来布阵,几乎没有效果。

然而玉质矿石、玛瑙、翡翠、金刚石等天然宝石,普遍具有较高的灵气亲和度,用来布阵,再合适不过。

柯明德固然可以打印,只是布阵所需,不是个小数目,得不偿失。

“南面有个铜矿,西面有硫磺矿和石灰矿。”

岐山空想了想。

柯明德有些失望,这些东西都不是灵材,尤其金属,灵气亲和力极低,除非是经过祭炼的玄铜玄铁,铜英铁英。

不过他若有这般本事,给他一捧土,都能练成灵材。

“也罢,你派人进深山老林,找那些千年老树,砍上几十株给我送过来。”

积年的树木也是灵材,只是不耐腐蚀,用不了多久,话说魔树的主干乃是绝好的灵材,却被烧个精光。

“对了,这些废铜废铁都给你,你去把它们冶炼成农具,叫鱼芙负责,我才教了她金属冶炼的知识,正好试手!”

柯明德指了指地上的破烂弹壳炮筒,挥退众人,专心研究从三才妙气阵中精简来的聚灵阵。

就在魔树的主干处,树根被刨出,削切成各式各样,或埋在土里,或立在地上,形成一个十米见方的简陋阵势。

“有点效果!”

柯明德站在聚灵阵中心,细细体会,好似有微风从四面八方吹拂而来。

如果说别处的灵气浓度为十,阵法内,灵气大约为十一,提高了一成。

“效果还是太微弱,按照这个浓度,顶多能缩减三五年时间,把神骨变成奇物,但还要几十年,等不及。”

柯明德在阵中搭了一个石台,将魔树的神骨,那枚木瘤子搁进去。

“限于学识,聚灵阵的结构,已经很难改进,想要提高聚灵阵的效果,有两个途径,双管齐下。”

“一是扩大阵法范围,将阵法覆盖几十上百里,汇聚大量灵气,凝聚在此处,但这需要对于地貌进行考察,因地制宜,设计阵法,比这个小聚灵阵难上十倍不止,我有扫描,倒是简单许多,还需要大量材料布阵,几百棵老树都不一定够,不过这些都是水磨功夫,发动造良氏的民夫,到也不难。”

“二是提升灵材质量,找上几十吨宝石布阵,不太可能,只好用真气洗练灵材,依照养剑术的法子,使阵基通灵,这又是一个大工程。”

柯明德想想都觉得头大,每天修炼的时间都不够,温养洗练这些灵材,得到猴年马月去。

“不行,我得多收一些弟子,招上个千八百个,练出内气,一齐洗练。”

思路打开,一切都豁然开朗。

“灵材越洗练越通灵,人手足够,这聚灵阵了了不得!传授武学,还可以收集资料,实验功法,研究武学,可谓一举多得……”

第三十三章 全民修炼

做豆腐向来是个辛苦活,天还不亮,秀娥便已经收拾停当,开始点豆腐。

这是树神在天上的同僚,神人雷明传下来的方法,豆子吃了胀气,不能多吃,但做成豆腐后,味道鲜美,有没有害处,迅速征服了造良氏的人,成为他们常吃的东西。

鸡鸣三声,秀娥叫起四个子女,长子阿宽今年十七,已经是家里的顶梁柱,该张罗婚事,秀娥常为此事操心,可阿宽却一点不急,他想着练出内气,好娶一个漂亮和善的大家姑娘。

早餐是豆浆、豆腐和红薯秧子馒头,软乎乎香甜,这是只有阿宽能享用的美食,弟弟妹妹只能吃掺了糠和野菜的窝头。

早餐过后,阿宽拿着锄头镰刀,拎一壶凉开水,带着弟弟,下地去干活。

田里有几亩玉米,各个都有一人高,郁郁葱葱,长势喜人,一根根棒槌十分饱满,再过几日就能收割。

这是神人雷明赐下的种子,产量极高,第一年还少有人种,见识过其产量,尝过滋味后,种的人便多了起来,到如今,家家户户都要种上一些玉米。

可惜这种粮食太缺肥力,头一年产量还好,到次一年地力便薄了许多,阿宽家人丁不旺,积的肥也少,侍弄这些已经十分费劲,更多的土地还是用来种红薯和小麦,这些都是神人赐予的良种。

“大哥,你还有多久才能练出内气?”

大日当头,兄弟仨已经汗流浃背,正准备歇晌。

“就快了,我现在已经有气感,最多半年,就能练到气息境界。”

阿宽将壶里的水一饮而尽,扛起锄头。

这两年部落里的铜铁器越来越多,听说又发现了几个大矿,连农具都能用上铁打造。

“我听说何三练成了气息,分了五亩水田,一口猪,还得了百十斤磨好的麦子,好供养他快速练成行气境,为神人养阵。”

“那可是水田,种的稻子又好吃又高产!”三弟年纪不大,一脸憧憬。

“想那么多作甚?好好干活,多抽点时间寻找气感,等我练成行气,家产丰厚了,供你俩一起修炼!”

阿宽说道。

修炼内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炼精化气,首先要有“精”,就要好吃好喝,以阿宽家的情况,只能供得起一人修炼。

“大哥,你修炼的是“一脉功”,跟何三修炼的三脉功比,那个更厉害?”老二问。

“那肯定是三脉功厉害,数越大越厉害。”老三接话道。

“也不尽然。”阿宽说:“三脉功虽然厉害,但修炼起来更难,说不定我练成行气境,何三还原地踏步呢,那个家伙眼高于顶,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仗着有个练成行气境的哥哥,就提前修炼三脉功,要知道,神人安排人一开始修炼一脉功,是有原因的。”

阿宽虽然这么说,但心底还是有些羡慕,一脉功只修炼一条经脉,修成内气粗糙又孱弱,根本禁不得用,三脉功则高明的多,只有修炼三脉功,才能担任养阵的活。

他们口中的“一脉功”、“三脉功”,都是柯明德这些年的研究成果。

七年里,他共创出了近百门功法,当然,大多数都是粗陋不堪,像一脉功这种,只修炼一条经脉的功法,就有几十门。

不过一脉功虽然粗糙低劣,却极适合启蒙,大荒中的居民,极少有识字的,手把手传授武学,都难以学会,只有这种粗陋到极致的功法,适宜推广。

现如今,造良氏五万多人,人人都知道这门功法,切身修炼的,少说也有一万,而每天消耗内气,温养聚灵阵阵基的行气境修炼者,已经不下三千人,放在柯明德曾经去过的武侠世界,这三千人足够改朝换代,开疆拓土。

不过全民修炼,也带来了弊端,部落对于粮食的消耗大增,还好柯明德有所准备,打印了一些地球上,经过代代筛选,育种改良的种子,推广开来,现在不但满足消耗,还有很多盈余。

这上万修炼者,对于柯明德来说,就是一块试验田,经过不断的研究,他已经创出一门运转七十二条经脉的内功心法,并且推演到气海境界。

这是什么概念?武侠世界,各个大派,这种层次的武学都是上乘,接近绝学。

如今柯明德对于经脉武学的认知,可称一代宗师,开宗立派,不在话下。

造良氏正中央,原先魔树生长的位置,现在已经是一座大阵,覆盖数十里。

几百人正盘坐在地上,零零散散,手掌扶在阵基上,全神贯注,正以内气洗练。

这些阵基,都是千年老树的主干,在长年累月的内气滋养下,变得古朴盎然,灵气充盈。

这些人全都有行气境的修为,有的修炼三脉功,有的修炼五脉功,真气或许不够精纯不够充沛,但足够每天洗练阵基一个小时。

作为回报,他们可以在政府领取布匹和铁器。

造良氏在柯明德的暗中指挥下,已经构建了完整的中央政府,掌管税收、军队、建设等各方各面。

大聚灵阵内,又嵌套着两座小聚灵阵,是柯明德呕心沥血所做,聚灵阵最中央,灵气几乎是外界的四倍,人到其中,立刻变得心旷神怡。

柯明德正站在聚灵阵中央,面色激动,看着眼前一座石台。

石台通体呈暗红色,是这些年来,无数魔兽在上面淋撒的鲜血。

石台正中,是一颗木瘤子,核桃大小,其貌不扬。

“七年了!终于转化成了奇物!可不要让我失望!”

柯明德按捺住激动的心,将奇物拿在手中,像是捧住一件绝世珍宝。

“七年间,我已经修炼到先天境界的巅峰,五门功法,全部圆满,玄天无极身已经小成,还自学了材料学、生物学、医学等知识,研究无数功法……终于等到这一刻!”

他张开口,就要吞下这枚奇物,却又忽然停住,深呼吸几口,平复激动的心情。

刚才太过兴奋,不是获得神通的好时机。

第三十四章 天人合一

人体结构,精妙异常,有视觉,好色,有听觉,好声,有味觉,好食。

又有种种情感,喜怒哀惧爱恶欲,口腹之欲,男女之欲,种种欲望感情,无穷无尽,难以满足。

有的人以为,能够满足自身欲望,时刻保持正面的情绪,便是自由、便是逍遥。

然则,这些都只是生理需求,按照地球的理论,需求分为几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生理需求,仅仅是最低层次的,也是最基础的。

而修仙所追求的,不是这种源自肉体的需求与欲望,服从生理欲望,是小自由,小逍遥是虚假的自由,虚假的逍遥。

因此,修炼者要掌控自己的心灵,从低级的欲望中挣脱出来,识得本心,从而得到大逍遥,大自由。

换句话说,就是脱离低级趣味、明心见性、存天理灭人欲,种种说法,实则是一个内容。

柯明德并未思虑的那么高远,但他知道,心思焦躁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差池,每次行功修炼,都要心如止水,否则便会走火入魔,拿捏不住真气,轻则损伤经脉,重则一命呜呼。

沐浴更衣,点上一炷静心香,如老僧入定,一念不起。

“托尔,为我护法!”

托尔七年间好吃好喝,已经极为雄壮,比成年棕熊还大上一圈,但是一身保护色的遮掩下,依然憨态可掬。

“维拉,无相,你们也为我护法,勿使闲人打扰。”

一切安排妥当,柯明德捧着木瘤子,盘坐在蒲团上,一动不动,好似一尊雕像。

奇物是大荒的特产,没有特定的形象,也没有特定的神通,常人难以辨认,只有误食,才是获得神通的方法。

柯明德自然不会用如此落后的方式,一缕真气注入木瘤子,沟通其中的能量,将其引入体内。

木瘤子中的神秘力量一点点转移,柯明德觉得精神之海好似沸腾起来,眼前幻像丛生,纷纷沓沓,一时间不知东西南北。

“走火入魔?”

柯明德心道不好,依照魔树所述,它在获得奇物时,并未有此般现象,或许是那时候魔树还没有意识。

柯明德只得守住灵台,保持清明,任由精神之海翻天覆地。

恍恍惚惚不知过了多久,识海之中稍稍平静,但依旧暗流涌动,终于,精神力平静下来,静谧的精神海中,悬浮着两个灵魂。

一个是柯明德原本的灵魂,仿佛一轮明月,在明月一侧,一个崭新的灵魂漂浮不定,如同萤火,正不断汲取着明月中的能量,缓缓增长、壮大。

新的灵魂长大一圈,有原本灵魂的五分之一大小,原本的灵魂,也相应的缩水一圈。

柯明德感觉十分奇妙,两个灵魂,同时智慧着一具身躯,融洽的如同一体,共用一个思想,分明又是两个独立的中枢,就像左手和右手。

这枚奇物所带来的神通,不只是分裂灵魂,还能够借尸还魂,拥有分身。

柯明德睁开眼,手中的木瘤变得酥松,身上蒙了一层细灰,腹中十分饥饿。

“已经过了五天!”

柯明德念头一动,已经清楚,静室外面,托尔尽忠职守,鱼芙岐山空,还有另外八人,也守在外面。

这是柯明德的十大弟子,为他管理部落,筛选修炼者,照料聚灵阵,鱼芙与岐山空是其中骄楚,已经开辟了气海。

托尔这些年也不是白过得,跟在柯明德身边,一起研究武学,已经开创出独有的真气境功法,也已经是真气高手。

托尔独创的功法,真气悠长浑厚,被它命名为太极神功,因为其皮毛黑白相间,便借了这个名头,实则与太极的理论毫无干系。

柯明德也不起身,真气运转下,身体每一部分都在巅峰状态,根本不存在久坐腿麻腰酸的情况,以他的修为,十天半个月不吃不喝,都能保持体力巅峰。

捻起一支养魂香,插进香炉,食指一弹,发出一道电弧,香头立刻引燃,发出袅袅青烟。

他再次闭上眼,酝酿片刻,新生的灵魂,从囟门处一跃而出,立在空中。

灵魂出窍。

这不是柯明德这个境界能够做到的,但他拥有了神通,一切水到渠成。

柯明德的灵魂在袅袅青烟中,贪婪的感知这周围的一切。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受,能够分辨一百多种色光,能够听到广阔的声域,超声次声,红外线紫外线,交织出一片斑斓多姿的世界。

“这便是灵魂直接接触的世界?没有了肉身的隔绝,竟然如此精彩!”

柯明德沉浸其中,贪婪的观察一切,就像音乐发烧友听到玄学音响,像是盲人恢复光明,一切都是无比的新鲜,无比的精彩。

无穷无尽的信息涌入灵魂,多亏没有肉体拖累,不然大脑根本处理不了这么丰富的信息。

这是只有灵魂才能见到的景象,只有活着的灵魂才能见到的景象。

像维拉、无相,已经不算是生魂,而是死魂。

死魂几乎没有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只能辨认灵魂,不过死魂越强盛,就越接近普通人的五感,维拉现在到了驱物境界,已经有了接近普通人的五感。

柯明德的生魂,初次出窍离体,立刻沉浸在花花世界之中。

在正经的修炼过程中,第一次出窍,是最危险的一步,灵魂初次接触真实的世界,极易沉浸其中,迷失自我,幻想丛生,外魔入侵,不知不觉间远离躯体,难以回归,最终魂飞魄散。

因此,任何修炼者在出窍时,都要慎之又慎,用法器护身,由长辈护持。

可惜柯明德对此一无所知,连无相都没听说过这些知识,莽莽撞撞,就出窍去了。

不过好在柯明德是凭借神通出窍,两个灵魂相互牵引,才没有出了岔子。

反而冥冥之中,灵魂直接触摸天地万物,竟让他接触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生万物,与我混同。

顷刻之间,柯明德打破人与仙的藩篱,晋阶人仙第一境,天人境。

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一起张开,柯明德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身边萦绕的灵气,不是空气,而是灵炁,一种能量。

真气渗出体外,勾连灵气,通过十万八千个毛孔,进入体内,一下子补足了这些天的消耗。

天人境界,餐霞吐雾,服气辟谷,再不需呼吸空气,食用饭食,引用清水,自可内外清洁,不沾污秽,寿元自增。

第三十五章 隐身

“呼!”

柯明德拳头一握,静室内灵气潮涌,卷起一道旋风,将养魂香的烟雾吹散。

停留在外的灵魂立刻感觉到痛苦无比,如寒风刺骨,又像是置身火狱,连忙将灵魂收入体内。

“灵魂孱弱,无妨脱离肉身的保护,今日方知维拉的痛苦!”

灵魂回到体内,虽然安全,却像是蒙住双眼,堵住双耳,一切都像是雾里看花,十分不真切。

“修行,修行,只为这一眼的风光,十年苦工都算不得白费。”

不同境界的人,欣赏不同的事物,有些人就好看人扮丑搏得一乐,有些人愿意在经典之中徜徉,还有人受用于身居高位,众人瞩目。

但如果让他们尝到灵魂出窍的滋味,一切的追求都可以抛之脑后。

有多少人沉迷于一些致幻药品,希冀追寻到恍惚缥缈的感觉,贴近灵魂自由的感觉,可那些低等的感觉,又如何能比得上除去肉身隔阂,灵魂直接与天地交流的快乐。

“朝闻道,夕死可矣!”

柯明德细细体味天人境界,他已经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利用周围的灵气,以真气为媒介,驾驭无处不在的灵气。

心念一动,一股灵气笼罩全身,仿佛一层水波,漾起扭曲的光波,他的身躯消失不见。

隐身术,操纵灵气的小手段,能够扭曲光线,从而欺骗视觉,达到隐身的目的。

灵气妙用无穷无尽,隐身术只是一个微小的技巧,掌握了灵气,便能够施展法术。

这不是依靠魔力的魔法,而是人仙之法术!

柯明德忽然灵机一动,从空间镜中取出一丸黄芽丹,囫囵吞下,运用“服食”秘法。

灵气将金属丹丸一点点消磨,黄芽丹散发出醇和的药力,堪称大补,真气立刻增长了百分之一。

柯明德每日炼化朝阳紫气,真气早已雄浑无比,百分之一,亦是非同小可。

“果然,黄芽丹是人仙才能享用的东西,服食金铁,不是人类能够做到的事,从此以后,我便再非凡人,而是仙人,人仙!”

柯明德无悲无喜,内心一片祥和。

“咔哒!”

“嘎吱!”

静室的门栓落下,木门缓缓打开。

鱼芙一个激灵,连忙超静室中看去。

她在门外已经守了两天。

这些年来,柯明德极少闭关修炼,即使闭关,也从未超出过三天,这次一连五日未有音讯,让她有些担心。

有听说柯明德取走了聚灵阵中的奇物,知道他要使用,便自觉来此护法,以尽孝心。

“怎么会没有人?”

鱼芙往静室一看,心中疑惑,又看了看门,分明有人刚刚从门内打开门栓。

“托尔师叔,先生不是在里面吗?”

鱼芙回头询问托尔。

托尔也很疑惑,先是伸着头张望一圈,又抽着鼻子到处嗅,最终张开精神力,扫视一番,直立而起,昂藏的熊躯扑向空气。

“哈哈!”

空气扭曲一下,如同炉灶上的热气,柯明德的身形显现出来。

这个隐身十分粗糙,还算不得法术,只能够欺骗视觉和味觉,无法阻挡精神力的感受,更高深的,柯明德还要学习钻研。

“先生?这是你的神通?”

鱼芙惊奇不已。

这些年,她已经知晓,柯明德还没有拥有神通,一直谋划着使用魔树遗留的奇物。

“不然,为师此次获得神通,一并打破天人藩篱,练成人仙了!”

柯明德微笑道。

“恭喜先生!我这就去通知师弟师妹,为师父庆贺!”

鱼芙大喜过望。

“好,你去吧!”

柯明德没有推辞,双喜临门,确实值得庆贺。

礼殿之中,灯火通明,管弦丝竹片刻不停。

这礼殿是供奉树神的大殿,建于七年前,柯明德亲自绘图设计,还建了一套小聚灵阵。

最初几年,在柯明德的要求下,造良氏日夜供奉树神,雕刻了十米高的神像,庄严肃穆,魔树的主灵魂就被柯明德放在神像中,享受祭祀。

最初几年,魔树主灵魂日益强壮,甚至有挣脱柯明德驭鬼符控制的迹象,柯明德不得不严加看管,每日打入一道驭鬼符,加深控制。

可三年后,魔树主灵魂便开始变得浑浑噩噩,与其心意相通的分灵魂时时汇报,说就好像耳边无数人喃喃自语,祈求他、控制他,诉说私心民愿。

逐渐的,魔树主灵魂的意志被一点点磨灭,已经失去了逻辑思维能力,并且日益恶化。

此时距离其受供奉不过五年,柯明德无奈宣告实验失败,拆毁神像,废弃民间的信仰。

相比魔树,伏牛氏的先祖灵魂受百年供奉,才失去神智,柯明德猜测,是伏牛氏部族供奉不足的缘故,毕竟他们一年才祭拜一次,还只有其血裔参与,魔树可是受上万人日日祭拜,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这座神殿也因而改建成礼堂,用于重大庆祝活动。

“先生,人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

岐山空忍不住问道。

十大弟子中,他的成就最高,有七窍玲珑心的神通,可谓天赋卓然,如今已是真气修为,乃是部落的“武祖”。

“服气辟谷,炼丹炼器,画符布阵,施展法术,举手投足,粉碎铁石,水不能淹,火不能烧,能享三百年阳寿,此为天人境,仙道自此而始!”

“仙人神通无量,摘星捉月,搬山填海,长生不老,寿与天齐,人仙是仙人中最低一等,天人境不过是其中第一步。”

柯明德悠悠道来,充满向往。

“活三百年?活那么久,不会觉得无聊吗?”

一个童声响起,是岐山空与鱼芙的女儿,今年已经六岁。

“哈哈!”柯明德笑了起来:“你已经六岁了,加起来已经两千多天了,你觉得自己过得无聊吗?你每天都要睡觉吃饭,重复不休,现在觉得不想吃不想睡了吗?我听你母亲讲,你花了两个小时,去看蚂蚁搬家,看腻了吗?”

童女摇摇头。

“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这种生物的眼里,一天就是一生,朝生夕死,终生为生存繁衍忙碌。我们人类能活六七十年,已经是极大的幸运,能有充足的时间观察、认识社会与自然,但这些时间够了吗?远远不够!”

“死亡,是所有人最终的恐惧,没有人会觉得自己享乐够了,普通人尚且如此。”

柯明德停了一下,夹起碟中一支笋片:“人之五味,酸甜苦辣咸,可在我口中,何止这几种味道,普通人能看到、能听到、能尝到、能感觉到的东西,比我要少太多,尚且不满足,我能享受到的事物,是他们的千倍万倍,就是告诉他们,他们都无法想象,如何才能够满足。”

“就好像,你猜想一下色盲眼中的颜色,你能想象的到吗?”

“有些人认为,长生是一种痛苦,要忍受亲人离世,事物更迭,情感变化,视之为折磨,实在是太狭隘了,从长生中,能够得到的乐趣更多。”

女童装作一副若有所得的样子,惹人发笑。

“请老师指点我等修行!”

第三十六章 三大功绩

柯明德搁下酒樽,环视自己的十大弟子,直到礼堂一片安静。

“修炼没有捷径,只有按部就班,日练月练,才有希望窥视仙道的门径。”

“你们十人,皆是资质绝顶,根骨奇佳,只要不走上岔道,都有可能修练到我这种境界,修炼上的事情,我早已经告诉你们,该讲的都已经将过。”

“我很快就要动身离开,不在此地久留,最后把压箱底的几门神功传给你们吧!”

“什么?师父你要走!”

众人大惊失色。

岐山空说道:“师父,我们的聚灵阵花费几年功夫才建好,如今修炼出内气的人数千,日日祭炼阵法,效果蒸蒸日上,您为何要走?”

“是啊,数万百姓离不开您,我们也离不开您啊!”

柯明德摆摆手:“不必说了,我这些年基本没有管过事,都是你们执掌部落,离开我也能运转,我放心得很。”

“现在部落共有八名神人,守卫五万部民略有不足,不过有你们在,精习武艺,比之神人也差不离,能够防范魔兽。”

“我在部落七年,忙于修炼,做的事不多,算起来只有三桩功劳。”

“其一,传下了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基础工业知识,限于如今部落的受教育程度和生产力,暂时发挥不了多大力量,但你们千万要放在心上,这是人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发展自我的一条阳关大道。”

“其二,传下了修炼功法,修炼有成的人能够替代神人,开拓疆土,但这只有少数人才能用上,修炼一途,何其艰难,别看现在全民修炼,可他们整日土里刨食,哪有功夫精心修炼,况且食不果腹,元精不足,如何能够炼精化气,这些人,一辈子最高的成就,也就是行气境了。实际上,对于大荒的人族,我反而觉得这一点是用处最小的。”

“其三,聚灵阵建成。一直以来,限制大荒人族发展的最大原因,就是奇物。没有奇物,就没有神人,没有神人,人类就无法从魔兽口中争得一席之地。”

“然而奇物何其稀有,十万个人,也不见得有一人获得奇物,成为神人。几千几万年来,代代传承,终于有了如今这般局面。”

“最大的部落,方圆不过百里,神人不超过十人,哪怕时常出猎,捕猎魔兽,夺取神骨,也只能维持传承,要想扩大,何其艰难。神骨转化奇物,成功率不过十分之一,还需要几十年的等待。”

“可有了聚灵阵,神骨转化效率大大提高,不说达到百分之百,十之五六总还是有的,时间也大为缩短,我才用的这枚奇物,只是第一个,接下来几年,会有大批奇物成熟,你们甚至能自由挑选,鱼芙,你从小就盼望成为神人,很快愿望就会实现了!”

“此三者功劳,足以奠定千年基业,只要没有天灾人祸,我想,用不了百年,这里就会生活着几十万人、几百万人,建立起一片幅员辽阔,文明强盛的国度!”柯明德总结道。

“好了,不提这些!”

虽然这个世界即将与自己无关,但想到一个文明将因为自己而蓬勃发展,柯明德还是会有些兴奋。

这种成就感是难以言喻的。

“临走之前,我会把我压箱底的功法都传给你们,《神霄五雷功》、《枯荣真经》、《玄天无极功》、《天意四象诀》……这些功法都能修成先天,甚至天人境界,可惜,之后的路我也不甚清楚,只希望你们能够不断钻研,推陈出新,开辟出一条通天大道。”

说着,柯明德让人取来纸笔,手录下这些功法。

纸与笔都是这些年部落中新出现的事物,来自柯明德的现代工艺,一出世就已经十分成熟。

柯明德并未记下驭鬼驱神功、无相白骨道等魔功,这些魔功流传出去,荼毒生灵,贻害无穷,不可轻传。

曲终人散,柯明德宣布自己将要离开的消息,众人都有些神思不属。

“先生,我们对于人仙一无所知,还请先生出手,给我们开开眼界!”鱼芙最终恳求道。

“有何不可!”

柯明德哈哈一笑,走到院落中。

“给你们演示一下天意四象诀。”

柯明德说着,扎开马步,双掌伸出,如同推动磨盘。

“呼!呼!”

清风凭空而起,继而狂风大作,挺远内百枝动摇,沙尘遍起,刮在脸上,有如刀割。

“此为风相!”

柯明德唇齿开阖,声音透过狂风,清晰的传入众人耳中。

他忽然凌空一纵,架着狂风,踩着风头,登上十米高空,盘旋几个呼吸,又悠悠飘落。

“哗啦!哗啦!”

柯明德落地之后,真气一变,风力稍歇,空气中竟然响起流水之声,起初还只是涓涓细流,不多时,就变得汹涌澎湃。

空气中迅速凝出一团白雾,缭绕在柯明德周身,漆黑的夜里,在灯火照耀下,十分显眼。

“我的衣衫湿了!”

忽然有人惊叫。

十大弟子在身上一摸,衣襟变得潮湿。

“水来!”

柯明德大喝一声,墙角用于防火的大水缸应声破裂,一道水柱冲天而起,左盘右绕,如同长蛇。

“喝!”

水蛇忽地冲向院墙,盘泥砌成的墙壁顿时破开头颅大一个窟窿。

“此乃水相!”

柯明德真气心法又是一变,空气立刻燥热无比,好似一座锅炉,肆意散发热量。

柯明德一吹气,一道灼热的气流吹出,将光线都烫的扭曲。

气流吹出五米,钻进草丛,呼啦啦立刻燃起火苗。

“此乃火相!”柯明德说着,一掌将火苗打灭。

天意四象,水火风雷,最后一相,正是柯明德最拿手的雷法。

咔嚓一道霹雳,电蛇在空中一闪,划过三五米的轨迹,劈在地上。

泥土分毫无恙,连颜色都没有改变,但众人心里清楚,如果是个活人,此时已经变成一截焦炭了。

“武道修炼到这一境界,不在神人神通之下,更有延年益寿之效,你们若是能够练成人仙,兴许我们日后还有再见之日,到时候我再考校你们的武艺,看看有没有走出一条新路!”

柯明德展示过后,遣散弟子。

他暗自将自己的本领与五雷派宏远祖师比较,不禁摇头。

宏远祖师一生苦练,在天人境蹉跎近百年,早已融会贯通,一双炼铁手,能熔化黄金,这是柯明德亲眼所见。

他方才的火相,看起来花哨,一口热气,能将潮湿的草地引燃,但跟宏远一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柯明德摇摇头,他今日才脱去凡躯,达到天人境界,以后的路还很远。

“托尔,去给我抓一只老鼠,我要试试新得的神通!”

柯明德吩咐道。

第三十七章 分身

托尔四处张望,趴到墙角处,这里有一个鼠洞。

熊猫张口一吸,叽里咕噜从洞中滚出一连串老鼠,被它用熊掌按住,叽叽叫个不停。

“哼!”

托尔挑出最肥硕的一只老鼠,皮毛油光水滑,倒提住细长的尾巴,提溜到柯明德眼前。

“哔!”

柯明德指尖弹出一道电流,老鼠立刻晕了过去,不在挣扎。

他又用丝线,将老鼠四足绑住,才默运元神,将分魂出窍。

“夺舍!”

分魂往老鼠身上一扑,进去其精神海。

老鼠的精神海极为狭小,混混沌沌,一条灵魂盘踞其中。

“借尸还魂,按魔树所说,只能用尸体来,活物难道不行吗?”

柯明德分魂催动神通,就要鸠占鹊巢,强夺老鼠的肉身。

神通一事,端得奇妙无穷,就好似喝水吃饭一般,变成本能。

一股神奇的力量,神通的力量,就要勾连柯明德的分魂与老鼠的躯壳。

“吱!”

老鼠虽被电昏过去,灵魂却没有受到伤害,立刻开始反抗。

精神海如同天地反复,地裂天崩,全部的精神力都开始反抗。

天地皆反。

柯明德的分魂好似被关进一个笼子,成为案板上的鱼肉,反抗不得。

“我分裂灵魂后,现在在两个灵魂都不如分裂之前强盛,分魂更加弱小,但也有十倍于常人的力量,是这头老鼠的百倍不止,竟被困于此处不得施展。”

柯明德被困,只能犹如鲸搁浅滩,只能任由老鼠攻击。

“生命的灵魂果然了不起,在其主场,难以有所作为,我被困其中,只能承受慢慢的消磨,日久年深,兴许会被磨灭。”

柯明德想着,本尊肉身一动,一道精神冲击,杀入老鼠脑海。

老鼠的精神海,在精神冲击之下,犹如海啸之下的帆板,顷刻间化为齑粉,烟消云散。

柯明德的分魂顿时重获自由。

“借尸还魂!”

分魂这次顺顺利利,鸠占鹊巢,接管了老鼠的身体。

然而又有了新的麻烦。

就好像一个猴子进了宇宙飞船,胡乱踅摸,却找不到一丝技巧的。

生物肉身的奥秘,比宇宙飞船还要深奥,神经的接驳,体液的循环,各个系统的配合,容不得一丝差错,稍有不慎,就是生命的终结。

老鼠已经死了,心脏停跳,呼吸结束。

然而在柯明德的分魂中,却挥发出一点生命之力,渗入老鼠的尸体。

心脏恢复跳动,呼吸重新开始。

老鼠挣扎着张开一只眼。

又踉踉跄跄想要站起来。

最终还是没能爬起来。

“要想熟悉这具身体,少说也要几日,要想和自己的身体一般,如臂指使,少说也要几年,才能顺畅无碍。”

“不过这都是小事,刚才为了激活老鼠的身体,消耗的,似乎是我的寿元。”

“由此看来,借尸还魂,不是好做的买卖,多来几次,就要阳寿耗尽。”

“好在老鼠身体小,没消耗几年寿命,承受得起,得到的经验足够回本。”

柯明德心念一动,分魂从老鼠体内飞出,回到自己的精神海。

“接下来,就是真正的分身。”

他清扫干净桌子,铺上一层干净的褥子,双掌张开,虚按在褥子上。

一个瘦小的身体,从无到有,出现在桌子上。

是一个六七岁的男孩,赤裸着身躯,眉眼间,与柯明德有些相似。

正是柯明德六岁时的身躯,一百来斤,花了八百多点能量。

史无前例的大手笔!

柯明德伸手摸了摸打印出来的躯体,还带着热气。

“很好!”

分魂进入其中,轻而易举的扎下根来。

身体的脸色逐渐红润,有了心跳,有了呼吸。

小柯明德逐渐睁开了眼。

“呵……啊……奇妙!奇妙!”

小柯明德尝试着发声,扶着桌沿,缓缓坐了起来。

一大一小,两人对视一眼。

心意相通,连对方想的什么,都一清二楚。

“我就是你的分身,你的后路!”

小柯明德说道。

“求道一途何其艰险,有了第二条命,我的底气也更足了。”本体说道。

“我现在感应不到超级打印机了,我成功了。”分身道。

“也未必,超级打印机神秘莫测,到现在都弄不清楚,焉知这就能拜托它呢?”本体道。

“它神通广大,也许未必有恶意,当初一穷二白,又有什么,值得它图谋呢?”分身摇头道。

“对了。”

柯明德一摊手,又打印了一枚奇物,与他前日才使用的木瘤子一般无二。

分身接过瘤子,含在口中。

过了一会儿,又吐出来。

“不行,我的灵魂中有一种能量,排斥这个神通,无法吸收。”

“也罢,能有一个分身,已经是邀天之幸,不能贪图太多,等日后再寻找一个合适的神通,交给你用。”

本体摇头道。

“这个世界已经待的够久了,是时候回去了。”

三日过后,分身已经基本熟悉了自己的身体,行动走跳自如,毕竟是自己曾经的躯体。

弟子们为他开来一个送行会。

之后,柯明德和分身,带着托尔,开启了归途。

托尔如今快一吨重,别看柯明德没那么壮实,小成的玄天无极身,也有三百余斤,大风鸟王早已承载不动。

柯明德正乘着一架牛车,为分身疏通筋骨,锤炼肉身。

托尔则在地上奔跑。

车厢内,柯明德倒了一些生命之水在手掌上,在分身体表按摩揉捏。

真气翻涌,雾气蒸腾,生命之水化为气态,在真气催动下,一丝丝渗入分身骨髓。

在看那分身,短短三天内,已经长高半寸。

“你现在骨骼还很脆弱,能够通过生命之水,催发生长,等到十六七岁的状态,就只能自己生长了。”

“嘶……还是自己生长好,我感觉都痛到骨头缝里了,万蚁噬心,凌迟腰斩,不过如此!”

分身咧着嘴,仿佛遭受莫大的痛苦。

一个月后,终于赶到传送门所在的位置。

分身已经长到一米三,看起来已经是十多岁的青年。

作为代价,囤积数年,足有一缸的生命之水,全部耗尽。

第三十八章 荒野求生

“你怎么还带了个孩子回来?你在外面过了几年!”

若兰看着柯明德的分身,说的第一句话,语气有些酸溜溜:

“长得还真像!”

“痕痕呵呵嗷嗷!”一旁的托尔捧腹大笑。

“这是托尔吗?一眨眼都长这么大了。”若兰搔了搔熊猫的下巴:“没有小时候可爱了!”

“不要误会,他是我的分身!”

“不要误会,我是他的分身!”

两个柯明德异口同声。

“我这才去了一个新鲜的世界,其中有一种特产,能够让人获得一种神通……”

柯明德仔细介绍:“……我还给你带了一些礼物,你选哪一个!”

“这就是奇物!看起来很普通啊。”

柯明德放在桌子上一些细细碎碎的东西,共有七八个,是这些年来各个部落派人向其求取修炼功法时进贡的。

若兰挑挑捡捡,时不时捏起一个细看。

“这是影遁神通,能够化身阴影,藏在影子里面,争斗起来,神出鬼没,真是一等一的身法,我都有些心动。”

“这是石化之眼,就像神话中的蛇发女巫美杜莎一样。”

“这是化身为水,我认为可以深度开发,凝则为冰,散则为气,聚散无形,变化多端,无孔不入。”

……

“这个则是我的神通,分化灵魂,借尸还魂。你挑一个。”

“托尔呢?它有神通吗?”若兰捏起一块颈骨。

“它的运起好着呢,莫名其妙就觉醒了吞天神通。”

“我就选择这个吧,神音。”

若兰最终定下来:“我又不与人争斗,身处险境,要那些神通也没什么用处。”

“不如选择这个,兴许过些日子,我就成了歌星,算是圆了小时候的梦。”

柯明德点点头,告诉她使用奇物的方法。

若兰将其捧在手心,闭目端坐,过了片刻,奇怪的睁开眼。

“你说奇物里面蕴藏着一股力量,可这里面,明明什么都没有。”

“怎么会?”

柯明德一怔,接过奇物,真气往里一探,果然空空荡荡。

又换了其他的奇物,皆是如此。

“看了是世界的差异,就好像托泰世界的魔法,还好我早有猜测,在大荒就获得了神通。”

柯明德叹了口气:“既然如此,强求不得,下次带你去大荒好了,过上几年,那里发展进步,挑选的余地也多上不少。”

“只能这样了!”

“这三年有什么变化?”

柯明德收拾好东西,在大荒中的七年时间,在地球却只有三年。

“明兰集团发展的越来越好,是全球保健、化妆品行业的领头羊,你带来的那些奇奇怪怪的物种功劳不小。”

“药品部门势头强劲,经过各种验证审批,已经有一批药物上市销售,十分紧俏,供不应求。”

“醒神茶的名声已经在全世界打响,是超级奢侈品,权贵富豪的名片,我们买下了许多座茶山,预计明年产量能够达到二百公斤,目前市价一万多一克,每年净利润都有近十亿,话都花不完。”

若兰如数家珍,随口就将集团的大小事情说清楚,她真气修为,神强脑健,谈不上过目不忘,却也非常人能够企及。

“挣得钱不少,也要回报社会,记得扩大自身影响力,把自身建设成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大而不能倒的企业。”柯明德提议道。

“这还用你说,一点也不管事!”若兰白了他一眼:“我们早就涉及建筑、食品、矿产、互联网等各方各面,旗下企业员工累计十好几万呢。”

“练气班呢?”柯明德干笑两声,转移话题。

“你开办的练气培训班,已经招收了十届学生,共计培养了一千六百多人,其中有四百多人来自国外,许多人削尖脑袋都想进来,但限于师资力量,不能扩大。”

“他们成就如何?”

“那些人那是能沉下心修炼的,要么是一门心思钻营,要不就是肆意玩乐,毕业时什么水准,现在就是什么水准,整天好吃好喝,丹药补品都不缺,除了留教那几个,还没人突破气海。”若兰不屑道。

“修炼哪有那么容易,他们又没有生命之水滋补,三年突破气海,除非是百年一遇的奇才。”

柯明德失笑。

“对了,这些是他们这些年对功法的修改创新,还有几门新创的功法,我也创造了一门,都在这里,你给点评点评。”

若兰拿出一叠资料交给他。

柯明德感慨万千,这些练气班的学生不愧是高素质的人群,才接触修炼几年,就开始改革创新,这是观念上的不同,大荒世界他亲自调教七年,修炼者却都大都抱陈守旧,墨守成规,不敢修改一丝一毫。

这与受教育水平也有关系。

“这个改的不好,是一条冗余气脉,会拖累修炼速度……这个更差,不但没好处,还对身体有害……”

柯明德如今是什么水平?几千人充当小白鼠,临床经验丰富到了极点,堪称一代宗师,一眼就看出了这些创新的弊端。

“这个不错!很有想法!我一会儿试试!”

他看到最后一份,赞不绝口,很受启发。

“不错吧!这门功法是我主编的。”若兰笑眯眯邀功。

“不愧是我的宝贝!”柯明德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民间呢?人民有什么反应?”

柯明德曾经创出一门三脉功上传到网上,分静功功,能够修炼到行气境,但那是他的练手之作,虽然门槛低,入门简单,但效率却很低。

“最初波澜不惊,今年网上却忽然火了起来,以前就有人发帖说这门功法治好了他多年的失眠,有人说练出来了内功,但都没人关注,直到今年——”

若兰拿出手机,打开一个直播软件,递给柯明德。

柯明德接过来一看,首页推荐上写着:

性感高手,在线求生!练出真气,假一赔十!

“挺有意思的一小伙,练出了一点内气,跑到大兴安岭直播荒野求生,徒手制服一头野狼,立刻火了起来。”若兰介绍道。

“现在的科技水平已经能够在野外直播了吗?”柯明德惊讶道。

“小疆公司的通讯器材,全球领先,我们还有他们的大股东呢。”

第三十九章 直播

林风前些年过得很不顺。

考研失利,又耽搁了校园招聘会,这还不算什么。

父亲忽然迷上炒股,不但把自家半辈子的积蓄投进去,还向亲戚借了三十万,结果遇上股灾,一股脑,全赔了进去,几次想要自尽,被林风的母亲拦下。

好不容易熬过这一段时间,林风也打消了考研的念头,找了个工作将就着干,好歹能顾住自己。

眼见父亲从阴影中走了出来,生活有了希望,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他的母亲确诊癌症,如同晴天霹雳。

外债还没还清,又要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这关头,林风修炼的内功突破,晋阶行气境,内气可以运行一周天,运起真气,力量、反应、耐力都有加强,简直就是小超人。

这还要从两年前说起,林风那是大三,又忙于考研,压力挺大,经常失眠噩梦,一次偶然,他在网上看到了一门内功心法,名字花里胡哨,内容却十分简单,好奇心一起,就在睡前照着功法练习起来,结果一夜安睡,浑身舒坦。

自此以后,他就对这门功法上心起来,每天抽出时间练习配套的静功动功,效果斐然,饭量大增,身上的赘肉却消失不见,每天精力充沛,身体健康,极少生病。

他也曾向家人朋友安利这门功法,还在网上与人争论,却没几个放在心上。

谁知道修炼的久了,竟真的让他练出气感,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阴差阳错,也是生活所迫,他走上了直播道路,以“真气”作为买点,竟然一炮而红,此时家中债务已经还清,母亲也接受了最好的医治。

“观众朋友们,今天是我在大兴安岭的第七天,我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现在十分饥饿!”

林风肩膀上有一个铁丝架,支起拳头大小的直播器材,正对准他的侧脸。

五分英俊三分沧桑,还有掩饰不住的年轻,这是他的特点,很有观众缘。

“新来的朋友或许不知道,我在昨天的这个时候,遭遇了我这一生中最大的危机,一头刚刚结束了冬眠的熊瞎子!”

“这头熊瞎子非常威猛,比我壮得多,我感觉都要有一吨重了,哇!简直是一辆坦克,无敌!”

“但我是谁?人称江湖一阵风,来去如电,嗖嗖嗖~逃过了大狗熊的追杀!”林风扶了扶夹在领口的麦克风,生动描述昨天的险境,调节直播间的氛围。

“但这头狗熊真的无耻,它不追我,把我刚打猎的野猪吃了,这可是我这此荒野求生的口粮。”

“今天我好不容易才悄悄回到营地,把我的东西都拿了出来。”

林风拍了拍身后的包袱,有半人多高,十分沉重。

抬眼看了一下显示屏,上面正滚动着数不清的弹幕。

“感谢辰西送的六十六枚十全大补丹!感谢我吃狼桃送的大还丹……”

感谢了一波刷礼物的土豪,林风与发弹幕的观众互动。

“哇!老铁,我没看错吧!竟然叫我去找大狗熊报仇,它有多凶你们都看到到了,超凶的!我拿头跟它打吗?”

“兄弟,我虽然练成了内功,但还是一只江湖菜鸟,压根不在一个重量级啊……”

“什么?如果我跟他单挑,你们众筹给我刷礼物?过分了啊!我要报警了……”

嬉闹一阵,林风忽然面色一肃:“嘘!有什么动静?”

他侧耳倾听,嘴角忽然带笑:“是流水!老铁们!我发现水源了!”

他奔跑起来,复杂的地形丝毫不能迟滞他的速度,每一次跳跃翻滚都赏心悦目。

“有点意思!”

正观看直播柯明德评论道:

“你看他这个腿,每次动作,恰巧有内气在腿部循环,能达到最佳效果,这小子很有天分呐!”

负重障碍跑,狂奔十几分钟,林风终于停了下来,微微有些喘息,在麦克风里录的很清楚。

“这是一条冰河,刚刚开始解冻!”

林风扭了扭镜头,对准这条原始森林中的河水。

水面宽六七米,覆盖这白色的寒冰,河流中央化开两米宽一条水流,冰块漂在水面,随着湍急的水流向下冲刷。

“你们看,水里有鱼,哪位懂行的老铁看看,这鱼是保护动物吗,可别跟早上拿头鹿一样!”

一面说着,林风在河滩上找了一块平地,解下背包,在里面翻找片刻,掏出一口锅来。

“我没有钓竿,也没有渔网,更没有鱼饵,因此我打算下水去捉鱼。”

“观众朋友们,虽然已经是四月了,但这里的温度还在零下,进入冰水里面,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尤其是我在已经一天没有进食的情况下,很容易失温休克,在野外,可是十分要命的一件事。”

林风一面说着,返回丛林,抱来一捆干透的柴火,寻了个背风处,挖开一个简易火塘。

“冬天的柴火十分干燥,因此一定要注意森林防火!”

林风一屁股坐在地上,选了一块桦树皮拿在手中:“这东西富含油脂,易于燃烧,但气温很低,我又没有火机火柴这些东西,要想把火生起来,还是很难的,所以,接下来就是观众朋友们最最喜闻乐见的发功环节,免费的礼物刷起来!”

求完礼物,林风默默运功,为桦树皮加热除湿。

弹幕却是一片欢乐。

“邪教主播直播发功,大家赶快报警!”

“某主播直播发功月入百万!”

“骗子主播,干坐着就想骗礼物!”

……

用内气烘干树皮,钻木取火,到河边盛了半锅水,架在灶上,林风脱掉衣物,仅剩一条短裤。

“同志们,危险动作,请勿模仿!”林风哆哆嗦嗦从包里取出一个塑料瓶,拧开,倒出一粒龙眼大小的黑色丸子,一口吞下:

“这是明兰集团的八宝益气丸,一粒就三百块钱,是我每天修炼时吃的,超级滋补,但我现在饿的受不了,内气也快用光,暂且用它充饥,回一回气,啊好心痛!”

吃完丹药,林风一头跳进冰水中,像一条游鱼。

河里的鱼长得肥美,又没有遭到过捕捞,一个个傻不楞楞,不一会,林风就捉了六条尺长的大鱼上岸。

第四十章 坐井观天

“观众朋友们,这六条鱼,够我吃两天,我现在又冷又饿,还好已经生好了火,现在我要运功驱寒!”

林风从冰河中爬上来,**着身躯,只有一条内裤,站在火堆边,身子一抖,甩掉大部分水珠,然后盘坐在地上,摆出五心朝天的姿势,身体迅速发热,头顶袅袅升起一丝白雾。

“快看呐,主播被烤熟了!”

“他头上的白气是真气吗?”

“傻了吧,这是水气化后遇冷凝聚成的水雾!”

“这不是后台加的特效吗?”

“好棒的身材!好想舔!”

弹幕十分欢乐,还混进了某些意义不明的句子。

蒸干湿气,林风迅速把衣服穿好,取了两条鱼,刮掉鳞片,取出内脏。

一条鱼插在木棍上,鱼腹中抹了盐,另一条斩成段丢到锅里。

“朋友们!我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林风咬了一口烤鱼,又喝了一大口热汤,长出一口气。

“鱼烤的有点焦,汤倒是很鲜,就是腥味重了点,不过这都是小事,填饱肚子是第一要务。”

林风一面吃一面讲:“这一条鱼大概有两斤,我吃这两条鱼,勉强能够吃饱,但我不能吃太多,吃的多了不利于运动,在野外应该尽量避免。”

“我看到弹幕上有朋友说我是饭桶,其实不是这样,修炼内功,是非常消耗能量的一件事,吃不饱饭,是练不出来真气的,我在网上也公布了我修炼的功法,大家试一试就知道了。”

“请大家关注一下我的微博和公众号,作为先行者,我会经常更新一些修炼的经验,此外,我还建了修炼者交流群,群号就在屏幕左下方,大家有兴趣可以加入。”

……

柯明德又拿起另外一部手机,搜索了一下林风的危险,里面大多是直播路程日志,一些照片、抽奖活动,还有不少修炼心得,归纳成文字发在网上。

“现在社会上修炼三脉功的人多吗?”

柯明德一面翻看,随口询问若兰。

“年初火了一把,只要是上网的,都听说过你发布的简易功法,各种分析贴都有,掀起了一阵热潮。”

“但后来经过实验,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练出气感,这门功法逐渐就形成了健身操太极拳一样的标签。”

“我估计再有半年,大多数修炼者,只要每天练上半个小时,基本上都能感应到气感,到时候会重新成为热点。”

柯明德点点头,若兰估算的很准,他在地球上公开的三脉功是最原始的版本,简单的另一个意思也是简陋,简单的功法易于推广,便于学习,但效果就差强人意了。

“这个林风也是个有天分的,我们应该把他招收进来。”

柯明德说。

“林风也在私下里听说我们的练气班,拐弯抹角委托朋友打听我们。”若兰回应道,打开一个文件,交给柯明德签字。

柯明德一看,是一份录取通知书,收件人处写着林风的名字。

“我这些年的研究也没有停下,从比这门三脉功更简单更高效的一脉功,到复杂精深的七十二脉功,应有尽有,我打算全部公开出去,促进武道发展。”

柯明德在校长一栏签字。

“七十二脉功?这可是堪比神功绝学的功法,就这么公布出去?”

若兰瞪大了眼,像驭鬼驱神功这样的绝学,也才设计一百零八条经脉。

“都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柯明德叹了口气:“自从我晋阶天人,才晓得自己是井底之蛙,不知天高地厚。”

“为何这样说?”若兰不解道。

“我曾想,以我一人之力,数年间都能创造出这么多的功法,尤其是这门七十二脉功,真气浑厚,既善养生,又能争斗,足以开宗立派,可在武侠世界,高门大派,把一些功法看得比命都重要,而且不知变通,不会创新,抱陈守旧,然则当我达到天人境,能够感应、操控灵气,才发现其中奥秘。”

“就以天意四象诀来说,以我原先的眼光来看,有不少行功路线,是冗余无用的,反而不利修行,可现在才知道,这些地方,无不是为了感应灵气、操控灵气做铺垫,若无这些冗余之处,日久年深强化身体,就是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也感应不到灵气,因为人体是没有感知灵气的器官的,全靠功法后天改造!”

“竟然如此!那把这些与灵气有关的结构记录下来,应用到创新的功法中,不就行了吗?”若兰又有疑惑。

“哪有那么简单,这一百零八条行气路线,是完全的一个整体,少了一个部分,哪怕是一处穴位有差池,都不能让人感应到灵气。”

“人体经脉穴位,犹如天上繁星,想要挑出合适的东西,恰好构成能够感应灵气的绝学,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哪怕用超级计算机、量子计算机,穷举出无限功法,也不可能做到。”

“因为人类根本无法认知灵气,你永远无法描绘一副你想象不到的图案,这是仙人才有的能力。”

“修炼一途,越是深入,越觉得自己的渺小无知,我现在还仅仅是人仙天人境,之上境界,是想象都想象不到的,其间差距,犹如鸿沟,犹如云泥,就像是让一只蚂蚁研究计算机。”

柯明德传授自己的体悟。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若兰总结道。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柯明德拍了拍手。

……

清风茶舍,古色古香,叶楠和纪超相对而坐。

这是第一届练气班中的学员筹资开办的一家茶馆,位于三环,寸土寸金,格局雅致,偶额还能提供珍贵的醒神茶,只对练气班的学员开放。

纪超和叶楠都是这家茶馆的股东。

“楠姐,老师闭关三年,前几天忽然出关了。”

纪超抿了一口茶水,轻声说道。

养移体,居移气,他现在也是气海境界的人物,穿了一身宽松的白衫,唇下蓄起短须,颇有宗师风度。

“我自然是知道的。”

叶楠抬起眼皮,她的脸还是三年前那般青春,并且更加水润。

“我每天都能见到若兰师叔,不似你,说要留教,只呆了半年,就耐不住性子,到外面来抖威风。”

两人正是练气班第一届的学员,柯明德亲自教导的一届。

当初两人留教,纪超只教了两届,就离开练气班,叶楠则一直留到现在,培养了千余学生,可谓桃李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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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公诸于世

“想要修行到高深的境界,就要从俗物中解脱出来,譬如老师,一次闭关就是三年,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从不将凡俗之事放在心头,我们要向老师学习,这才搁下练气班的教职。”

纪超为自己辩解。

“可我听说,你现在可是直达天听,在军队当教官,训练的都是兵王精英,最近还被授予大校军衔,风光得很。”

叶楠弹了弹指甲,睫毛低垂,将清泉般的眸子藏在眼皮底下。

“都是虚名,不值一提,再说我可是谨记老师的教诲,未将秘传功法传出去。”

几年的磨练,纪超早把脸皮锻炼的城墙一般厚,些许尴尬,一点没有表现出来。

“这倒也是,网上公布的三脉功就足用了。”叶楠哂笑道。

“不提这些。”纪超正色道:“我听说,老师这次出关,要有大动作?”

“你消息倒是灵通。”

“我们毕竟是老师亲授的学生,自然要关心一些,你知不知道老师的意思?”

“我曾听老师说过,二十一世纪,将会是修炼文明的世纪,他要将功法向普罗大众推广普及。”

“他是想做武道的孔子?那为什么之前不许我们将功法外传?”

“传播修炼文明,非一日之功,老师这样做,必有原因,你我得幸成为老师第一批学生,想想孔子的七十二弟子,耶稣十二门徒。”叶楠的话颇有深意。

纪超深以为然。

“不错,一旦老师开放修炼知识,无数上流人物必定蜂拥而至,他们对此修炼一窍不通,只是练一练大路货的三脉功到也无妨,如果要学习高深功法,少不得要有名师教导,不然将自己练废也不是不可能。”

“这将催生一个庞大的教育市场,而能做老师的,只有我们练气班十届一千七百多人,想想看,地球七十亿人口,都是我们潜在的生源,普通人也就罢了,上流人士,一定会追求最优质的辅导,那是一片蓝海,数不尽的资源,数不尽的钱财!”

“叶楠,你是我们之中,最有经验的人,将会是最优秀的金牌导师,我真挚的邀请你,加入我们的事业……”

纪超激动而又诚恳,自己就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之上,这是老天赐予的良机,世界格局都要因此而产生巨变。

“我拒绝。”叶楠回答的干脆果决。

“为什么?”纪超有些意外。

“过些天你就知道了。”她神秘一笑。

……

人民大会堂。

易迅网财经版记者孟强有些疑惑。

明兰集团忽然向各大媒体邀约,将要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记者会,宣布重要事项。

至于是什么事项,明兰集团藏的很严实,一点口风不透,即便如此,网站对于这次记者会也十分重视。

明兰集团这几年突然崛起,涉足畜牧、保健、医药等多个行业,借壳上市,立刻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宠,三天两头登陆各大门户网站的财经头条,更何况,这次记者招待会的地点,就十分不同寻常,明兰集团也没有国资北京,是怎么申请到这个场地的?

孟强嘬着牙花想。

上午十点钟,一位年轻漂亮的女性走上主席台,她穿着一身黑色碎花套裙,端庄优雅,十分干练。

她的身后有两名工作人员,推着手推车,车上堆放了成摞的书籍。

孟强认得这个女人,她是明兰集团的总裁吕燕书,手段厉害,更令人称道的则是其姿色,据小道消息,吕总如今还是独身,是无数年轻俊彦的梦中情人。

吕燕书走上主席台,敲了敲话筒,孟强连忙座好,准备记录。

“工作人员把资料发一下。”

吕燕书说了一声,接着正式开始记者会的内容。

她首先讲了一些企业的重大决定,发展方向,计划加大对保健品行业的投资,尤其是益气丸等几种丹药,建设农场,扩建厂房等等。

孟强有些疑惑,这些事情,似乎并不一定要在这个地方宣布。

“接下来,有请柯明德先生向大家宣布一项重大消息!”

吕燕书最后说道,一名男子走到台前。

此人面目年轻,又有一种威严成熟的气质,让人猜不透年纪。

“我是柯明德。”

这名男子开门见山,不见其使用话筒,声音却十分洪亮,清晰的传到众人耳中。

“长生不老,成仙成神,是每个人都有过的幻想,中国历史上也留下许多练气修道的传说,时至今日,犹有许多练气功法流传下来,无论寺庙、道观,都能找到。”

“但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不符合客观现实的。”

孟强专心的听着,心里却有些纳闷,他悄悄问坐在身边的主编:

“这人是谁?”

“明兰集团的大股东。”

主编晃了晃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明兰集团的注册信息。

孟强还要再问,忽然一句话抓住了他的耳朵。

“……我研究练气多年,终于有所成就,于是在三年前,将一部功法上传到了网上,还掀起了一阵热潮。”

屏幕里忽然显示了一副画面,正是三脉功的截图。

孟强是知道三脉功的,他闲暇时,也会看一些直播消遣时间,有一个荒野求生主播,就是靠这部功法练出内气。

孟强私下里也试过两天,但并无收益,便没再修炼。

“然而这一部三脉功,是一部极不成熟的功法,经过反复修正、完善,我创出一套更加完善的功法,经过慎重思考,我决定在此向大家公开。”

“这一系列功法共有四部,分别为三脉功、九脉功、二十四脉功与三十六脉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修炼功法,能够增强体魄,提高对恶劣环境的适应能力,开发身体潜能,开发大脑,增强身体素质等效果,更为重要的一点,修炼功法可以延缓衰老,增加寿命,理论上最高可以使寿命延长到三百年……”

柯明德简介修炼的好处,一众记者却听得半信半疑,这跟几十年前的气功热,后有什么分别?

柯明德讲完之后,又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明兰集团,将于清北大学,联合组建人体经脉窍穴研究院,并在大学开设经脉学本科专业。

明兰集团还将组建练气研究会,进行功法的研究与开发,柯明德担任会长。

会议简短,却内容丰富,结束之后,孟强才有空打开会议资料,里面有一整套编撰成文字的功法,从三脉功到三十六脉功,各功法的特点都描绘的十分清楚。

最后还附带一个练气网网址,他登陆一看,在网站上公布有更加详细的资料。

来不及深入研究,孟强将会议整理后发布在网站上,他此时还不知晓,这对世界来说,意味着什么。

第一章 暴雨

柯明德在地球呆了三年,他拜访了国家领导,轻而易举获得政策支持,练气功法迅速推广,各个研究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从各方各面对修炼进行理论、系统的钻研。

例如窍穴研究所,对已知的两千多个窍穴进行分类统计,研究各个窍穴对人体的作用、以及窍穴组在真气滋养下的效果、窍穴对于真气的影响等各方各面。

这对柯明德来说,是非常珍贵的知识,他所知的两千多窍穴,都是武侠世界口口相传,其中谬误之处甚多,更不可能对每一处窍穴都了如指掌,现代科学体系下对窍穴的研究,弥补了许多缺漏,三年的研究成果,胜过他独自七年闭门造车。

柯明德目前担任国务院练气研究办公室主任,全国各地的研究资料都会汇总到他的面前,利用全体人类的智慧进行研究,简直是世界上最有效率的途径。

在柯明德公布了四套练气功法后,整个社会掀起一阵修炼热潮,三年过去,全国半数以上的人尝试过修炼,有十分之一的人感应到气感,数千万人持之以恒的修炼下去,达到行气境界的人,数以百万。

全民修炼,造成的影响是空前的,全国对食物的消耗骤然上涨百分之十,在第一年甚至导致肉价上涨,多亏有政府调控,才未造成社会问题。

上一届奥运会,中国包揽一半的金牌,尤其是依靠身体素质的田径项目,中国每位参赛选手,都是练气高手,武道高人,在不计成本的资源堆积下,他们中已经有人进入气海境。即使是弱项足球,也凭借超强的身体素质破天荒打进世界杯决赛。

人们已经逐步认识到修炼的好处,全国的高中,都在安排练气课,高中生的身体成熟度已经足以进行初步的修炼,最初修炼的时候,除了体育成绩提高,食堂供餐大幅增加外,还看不出什么,到第二年,已经逐渐有人发现其中好处,练出内气的学生成绩迅速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远超旁人。已经有许多科研机构对此立下课题,研究内气对大脑和智力的影响。

全世界都对中国的“气功热”瞩目,尤其是奥运会之后,各国纷纷到中国学习练气的先进经验,并邀请被誉为“气功之父”的柯明德到处讲学。

柯明德欣然应允,并暗地里催眠了众多关键人物,这下子,全世界的人都在为气功研究奉献才智。

不过目前全世界都还在消化柯明德提供的知识,尚未研究透彻,创新方面还很欠缺,当前的研究,只是巩固完善了柯明德的基础知识,对未来的作用还没有显现。

种子已经种下,只消耐心等待,看它能盛开怎样的奇葩。

在地球布局结束,已经过了三年时光,自从柯明德立刻武侠世界,那片封禁之地,地球已经过去了七年多。

“封禁之地,与外界的通道,一甲子开启一次,我立刻那里的时候,距离通道再次开启,还有十二年,换做地球,就是二十四年,也就是说,只要在十四个地球年内,赶回武侠世界,就能够赶上通道开启。”

柯明德坐在车窗里,玻璃上砸着豆大的雨点,发出噼啪的噪声,天幕阴沉,几乎分不清白天夜晚。

“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与地球时间流速上是否有差异,但只要不是太过分,我就能有充足的时间享受这段旅程。”

地球上的灵气太过稀薄,几乎无法供他修炼,若非有紫气葫芦每天生产一口纯阳紫气,以及当初在赵无极墓穴得到的几炉黄芽丹,他根本不会有进步。

三年过去,黄芽丹早就用完,他自己也炼过几炉丹药,但比起贮藏千年的黄芽丹,效力更差,反复研究,也没能提高丹药效力,只好把课题交给研究院,期冀出现某个天才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他是不太抱有希望的,黄芽丹只有到了人仙才能服用,地球人无法体会其好处,没有直观的认识,更没有积极性,研究起来,千难万难。

还有那九枚玄离化金丹,饶是柯明德已经步入天人境,能够利用灵气,也无法消化分毫。

“嗡~”

柯明德一按旋钮,车窗上又升起一面玻璃,两层玻璃阻隔,车内的雨声立刻小了许多。

这是一辆豪华房车,私人订制,油电混合驱动,有太阳能板可以充电,车厢宽敞舒适,有卧室、厨房、卫生间,车厢足以防弹,顶上安装了一门机枪,到处是堪称奢华的布局。

“这个世界的天气有够恶劣的!”

柯明德刚刚驾车穿越传送门,来到这个世界,大雨就没有停止,地面泥泞不堪,几乎不能行车,若非有特质车轮,这辆豪华房车就只能趴窝了。

柯明德行车走了一会儿,没有发现文明的踪迹,干脆停在一处高地,静等雨停。

灵气这种东西,并不是气体,不是物质能够隔阻的,车外的灵气逐渐弥漫到房车内部。

柯明德来到客厅,托尔庞大的身躯占据了一半,它正捧着一本精装的三国演义,读的津津有味。

推了推坐在正中间的托尔,腾开一片空地,柯明德在在编制出各种神秘花纹的地毯。

地毯用羊毛编制,每一根羊毛细丝,都经受过内气的洗练。柯明德自己,要将这一整张地毯洗练成灵材,少说也要半年苦工,水磨功夫,功力都难以进步。

柯明德发布的任务,邀请练出内气的人洗练各种材料,每人负责几克羊毛,高价回收,不足一月,就凑齐几十公斤的灵材。

这些初步踏入练气之途的人,虽然修为浅薄,效率很低,但是数量够多,无论多么微小的一个数字,乘以十三亿,都会变得极为可怕。

柯明德将这些灵材,优中选优,加以润泽,编制成一副锦绣聚灵毯,比不得大荒中的聚灵阵,占地数十亩,最中央处的灵气浓度可以达到外界的一倍还要多,眼前的这一张聚灵毯,只能让灵气浓度提高三成,聊胜于无。

第二章 高塔

灵气,是修炼者对天地间能量的统称,种类无穷,有阳气阴气、清气浊气、虚气实气、药气毒气等种种区分方法,其性质或爆裂,或平和,或活泼,或呈惰性,不一而足,有些对人体有害,有些对人体有利。

人仙境的修炼,即使采灵气练己身,依照功法,筛选出所需灵气,练入真气。

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修炼的理论,就是将自身视为与天地宇宙平等的层次,将自身当做小宇宙,借助大宇宙的灵气,来发育小宇宙。

灵气是比内气、真气都要高等的能量,不是从食物中摄入的能量能够相提并论的,采练灵气的过程,相对先天以下的修炼,是极为危险的,稍有不慎,邪气入体,后果不堪设想。

柯明德一身所学,最精妙者乃是《玄天无极功》,可惜只有人仙以下的部分,人仙第一境,天人境的功法,只有两部,无相修炼的《无相白骨道》,鬼气森森,不是正道,柯明德不喜;还有就是五雷派秘传,《神霄五雷功》的进阶功法《龙虎统御雷罡真法》,目前柯明德修炼到即是这门功法。

《龙虎统御雷罡真法》的修炼,以采集天地雷霆灵气为佳,阴阳玄清之气次之,五行灵气再次之。

柯明德本以为在地球上,到处都是电力,修行这部典籍最合适不过,可试验一番后发现,发电机产生的电力、以及生活中的静电、生物电能,都与雷霆灵气无关,哪怕是特高压电也不行,唯有高天玄穹,云层之间,自然产生的雷电,才会产生丝丝缕缕的雷霆灵气。

柯明德拥有的紫气葫芦,每日能采一口纯阳紫气,此气最为醇厚平和,几乎可以用在一切正道功法上,十分通用。

在车厢内修炼大半日,外面雨势稍小,但依然淅淅沥沥不停。

柯明德踏出车外,身外布下一层真气,将雨水隔绝在外,脚下泥水横流,车轮已经陷入泥淖中。

细雨如帘,远方的景物如笼在纱中,影影绰绰,但比之前的昏天黑地,已经强上太多。

柯明德极目远眺,隐隐看到一个黑影立在大地上。

回身将房车轻轻推出泥坑,加足马力,向那处黑影驶去,留下两条深深的车辙。

黑影渐进,柯明德已经能够看清楚,是一座高耸的铁塔,金属骨架交错,构成一个个三角结构,稳稳的伫立在原野上。

这是一座输电塔。

柯明德在输电塔旁停下车,目测一番,塔高百米左右,水泥浇筑的基座,长满了青苔,年深日久,裂开一道道口子,从缝隙间钻出些许枝条。

为了防锈,输电塔所用钢材表面皆镀了一层银亮的涂层,在灰尘与氧化的作用下,现在已经十分暗淡。

“这个世界,拥有较发达的文明。”

“能建造如此金属高塔,说明其工业基础很强,金属冶炼水平高,要知道,这一座输电塔,就要数千吨的金属,要知道封建时期的中国,一年的钢铁产量,也不一定达到万吨。”

“百米高塔,要考虑大地的承载,风力的摧残,金属的锈蚀,其背后,是材料学、地质学、建筑学等各方面的综合成果。”

“长途输电,提高电压,可以降低损耗,电压越高,要求输电线路距离地面的高度越大,否则便容易产生危险,这足以证明,这个世界的文明,对电力的使用,已经十分成熟。”

“还有,在野外建造输电塔,没有人员看守,说明整体文明程度较高,统治阶级统治力量较强,本地社会较为稳定,因为无论战争、贫穷或其他因素,都会使得输电塔、电线易遭破坏。”

柯明德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阴云密布。

“不知这个世界有没有创造出人造卫星,对户籍、人员的监控是否严密?”

柯明德手掌在输电塔上一搭,稍一借力,身躯窜上铁塔,三两下,就跳到半中腰。

站高望远,按地球上的习惯,输电线路附近通常会有公路,沿着电线,总会找到文明城市。

果然,远处一条灰线横在地平面上,是一条公路。

柯明德正要下去,忽然停下来,重新向上攀爬,像是察觉到了什么。

“这些输电线,怎么没有电流?”

柯明德站在塔尖上,握住一根鸭蛋粗细的线缆,精神力与扫描双重探究。

“线路没铺设好?这座输电塔显然有些年头了,还是说那处出了故障,方才的暴雨很大,这也不是不可能。”

不在理会,柯明德足尖一点,从百米高处一跃而下,身躯却似一张纸,像背着降落伞,如同滑翔一般,绕铁塔盘旋一周,轻轻落在地上。

回到车里,点火发动,向远处的公路驶去。

这是一条六车道的宽阔大路,地面被沥青硬化,绘有各种标线,似乎回到了地球。

但有一点,显得十分异常。

柯明德已经在路上行驶了十分钟,没有遇到一辆车、一个人。

硬化的路面长不出植被,但从大路两旁,蔓延过来的藤条,一直长到路中间,整条路都被尘土覆盖,暴雨清洗一遍之后,依旧有些泥水,十分破旧污浊。

“难不成这个世界文明灭绝了?发生了核战?还是向星际移民?”

柯明德胡思乱想。

终于,眼前出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让柯明德有些惊喜。

坐在驾驶室看,路的尽头排起一道车龙,都熄着火关着灯停在那。

“恶劣天气高速公路暂时关闭?”

柯明德一踩油门,向堵车处疾驰而去。

“吱——”

一声长鸣,路面留下两条焦黑的轮胎印,房车急停下来。

柯明德下车,站在车头前,脸色有些凝重。

“托尔,你也出来看看!”

他蹲在地上,前面是一条宽有五米的鸿沟,深不见底,将公路截断。

这是一条地缝,左右绵延,看不到尽头。

“难怪这些车都停在这。”

他站起身,地缝对面横七竖八的停着许多辆汽车,卡车、大巴、小轿车,应有尽有,与地球的车辆模样相近。

然而,这些车辆中,全部空无一人。

第三章 废弃的城市

这条五米多宽的裂缝,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难以逾越的鸿沟,在柯明德面前,不值一提。

跳过地缝,便是拥挤在一团的各是车辆。

最前面是一辆灰色皮卡,柯明德走进仔细观察。

玻璃完好,透明度很高,没有贴膜,可以清楚的看到车内。

车舱有四个座位,驾驶位在左前方,方向盘下有几个踏板和拉杆,比地球上的车辆粗糙简陋。

“没有车载电脑,这个符号好像是声音,这个应该是灯光的操纵杆,这是空调,车窗的手摇玻璃……像是地球两千年左右的车子。”

拉开一个抽屉,里面堆满杂物,有小镜子、口红、手绢、指甲刀、钥匙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柯明德看到一个塑料封皮的小本,拿了出来。

小本墨绿色封皮,印着烫金字符,掀开第一页,是一张人类照片。

中年男性,红褐色微卷短发,脸型偏圆照片清晰度很高,还能看到他额头上的皱纹。

照片旁写着一些字符,翻过这一页,后面的字体迥然不同,是手写的记录。

“驾驶证?”

柯明德拍了拍座椅,荡起一团灰尘。

“这些车放在这有些时日了!”

车身上的烤漆颜色变得暗淡,引擎盖上还被晒出几条裂纹。

车厢里还有各种各样的零碎物件,玻璃水杯,打开袋子的零食,香烟,火柴,一切就好像车主会要立刻返回似的。

然而杯中的水已经干涸,食物变质成为一团细碎的粉末,火柴受潮,香烟白色的卷纸浸染出一团团黄色的污迹。

柯明德扫描一眼油箱,里面只剩一层粘稠的汽油,挥发了一部分,剩下的早已变质。

“可惜我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不然可以判断出这些车子荒废了多久。”

柯明德一辆一辆检查,找到一只手表,电池仍在工作,指针走个不停。

表盘共有三根指针,一如地球的钟表,只是刻度有所差异,上下左右,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共有八个大刻度,十六个小刻度。

柯明德观察了一会指针的转速,时针转两周,大约是一昼夜,也就是一整天。

“一天十六个时辰?一个时辰分两个小时,一个小时四十分钟,一分钟四十秒,一秒钟,大约不足地球时间的两秒……”

柯明德根据这块手表,猜测本世界的时间概念。

“不知这里的历法是怎么计算的,太阳历?月亮历?还是阴阳历?”

除了手表,柯明德还找到一些别的东西,一台手提式收音机,里面还插了张磁带、一部电话机,比大哥大略小些,还有一些书本和报纸。

报纸有黑白有彩页,纸质有些发黄,但由于在车内保存,并没有损坏。

报纸上是印刷的字母文字,一个个圆弧和三角构成的字母,形状构造比英文略复杂些,柯明德数了数,共有三十二个不同的字母。

柯明德将这些东西带回房车,拉出一根电线,接在收音机上,立刻响起滋滋啦啦的噪声。

调节了一会儿旋钮,竟然让他找到一个频道。

“%?#@……”

然而收音机中的声音,他一个字也听不懂。

“这是一段录音,三分钟重复一遍,应该是在广播什么东西……”

柯明德专心的听了一会儿,实在不能获得有用的信息,随手拿起一盘磁带,插进手提收音机中。

一段细微的噪声后,终于响起了富有节奏感的音乐。

歌词虽听不懂,但明显是一支欢快的曲子,一个男声欢乐的唱着歌词,没一个字音都咬得很清楚,像是将一捧珍珠慢慢撒入玻璃盘,每句韵脚一致,很符合柯明德的审美。

这条路上拥堵废弃的车辆延绵不绝,一眼望不到头,柯明德检查了一公里远,再没有别的收获,返回房车,搜寻了附近,找到一段较窄的裂缝,跨越过去,回到这条路上。

公路的两侧曾经都是农田,此时已经荒废,滋生各种杂草。

沿着这条废弃车带,柯明德慢慢驶入一座城市。

一座死城。

建筑残破倾塌,到处是损毁的物品,车辆挤满大路,将整座城市堵塞起来。

街道和建筑物之间已经开始滋生植被,一些类似鹳的大嘴鸟类落在高处,地面上不时出没一些小型动物。

进入城市的道路完全堵死,柯明德不得不下车步行。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乌云也已经散尽,太阳西沉,群星浮现。

他收敛气息,蹑手蹑脚,走进一座大厦。

玻璃门被完全打碎,柜台已经被掀翻,装饰的灯具耷拉着,地上散乱着许多物件,有警棍、枪支、鞋子,墙上地上有褐色的污渍,是干涸的血迹。

“托尔,你在这等着,隐藏好自己的气息,我下去看看!”

柯明德传念给托尔,从空间镜拖出一挺轻机枪来。

他已经发觉,这栋百米多高的大厦,地面以上,已经完全废弃,但地下部分,却装满人类。

电梯门扭曲着打开,电梯坠到电梯井底部,已经无法使用,但还有楼梯可以使用。

柯明德调动真气,使出隐身术,走进楼梯,往下走了几级,拐过弯,地下一层以及半截楼梯,已经塞的满满当当。

人山人海。

如同南极报团取暖的企鹅,像沙丁鱼罐头一般拥挤。

柯明德仔细观察,这些人一个个没有动作,没有呼吸,没有心跳,连体温都没有,分明是一具具竖立的尸体!

皮肤干瘪,紧紧贴在骨头上,衣服都穿在身上,散发出一股浓郁的恶臭。

“这是什么东西?墓葬?万人坑?避难所?”

柯明德没有感应到生命气息,撤去隐身,凑近这片尸群,同手在他们干瘪的皮肤上按了按,如陈皮一样坚硬。

“嘎巴!”

一声脆响。

柯明德面前的这具尸体忽然晃了晃脑袋。

只剩皮肤和骨头的纤细脖颈,让人担心会断掉,柯明德却没有这种闲心,连忙后撤几步,拉开距离。

“嘎巴!嘎巴!”

一阵响声,这具干尸摇晃着迈出了一步,却跌倒在地上。

继而,一连串的声响响起,由稀疏到密集,如撕扯布料的声音。

人头攒动。

第四章 干尸

这些干尸,皮肤干硬如木头,眼珠干瘪成葡萄干,浑身没有一处器官是完好的,此时却仿佛苏醒过来,一个个转过头,用他们空空的眼眶看着柯明德。

毛骨悚然。

纵是柯明德,也一时间觉得脊背发麻。

“这是什么东西?”

柯明德自言自语,已经将这栋大楼的地下部分扫描得一清二楚。

地下是一个停车场,空间十分宽敞,黑咕隆咚,却挤满站立的干尸,粗略一数,有三四千人。

“哈!”

最前方的干尸张开口,从残破的喉咙中发出粗糙阴森的低吼。

干尸忽然暴起,一步跨上三个台阶,提起干瘦的双爪,向柯明德扑去。

其后的干尸也一个个复苏,察觉到了活人的气息,发疯一般扑向柯明德,蜂拥而上。

“排山倒海!”

柯明德澎湃的内气如同巨潮,压住楼梯间十余头干尸,使其不能前进一步,张牙舞爪,嘶吼不止。

“哈……吼……”

干尸发出无意义的叫声,刺耳难听,将整个地下室的僵尸全部唤醒,成千上万具干尸一起躁动起来,声音如同雷鸣,拥挤推搡,嗅到了活人的气息,全部向楼梯间挤去。

楼梯间拥挤了十余头干尸,虽然一起用力,歇斯底里,也推不开柯明德的真气墙,就像被压在五行山下的猴子。

来自地下的嘶吼回荡不休,在空旷寂静的城市扩散出很远,顷刻间,一呼百应,整座空城此起彼伏,被干尸的嘶吼声充盈。

柯明德一扫描,整座城市的地下部分,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甚至宽敞的下水道,到处挤满这种干尸,如同一个巨大的蜂巢。

柯明德心道不好,随即收回真气,双掌虚托,向上一顶,做了个擎天架海的姿势,蓬勃的真气打出,上面两层的地板立刻崩塌,哗哗啦啦倾撒而下,将楼梯间掩埋了一半。

一甩袖袍,涤清浮尘,地下的干尸依旧骚动不止,从仅余的小口向外挣扎。

有几头干尸泰半都被压在水泥板之下,半片身子都被压碎,另外半边却丝毫不受影响。

“擒龙手!”

柯明德担心这些干尸上带有病毒,打出一道真气,从里面拖出一头完整的干尸,提到面前。

干尸忽然感觉到一个活人就站在自己对面,触手可及,张开干枯的口,就要撕咬,却被柯明德用真气缚住,动弹不得。

“与在人类中,都算力气大的!”

柯明德也不触碰干尸,就用真气提住,返回到大厦一层。

外面的街道上,已经零零星星出现几头干尸,冲着柯明德所在的大厦,狂奔不止。

同时从下水道口、地铁站、地下停车场,潮水般向外喷涌干尸。

“托尔,敛息匿气,不要发出声音!”

柯明德将真气罩满全身,隔绝气味、气息、光线,连同托尔和那具干尸,一起隐去身形。

“吼……嗷……哈……”

外面的干尸围拢在大厦周围,却好似丢失了目标,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走,有的会被障碍物绊倒,有的会跌进下水道。

“是没有智慧?还是没有视力?”

柯明德逐步试探,撤去隐身,依旧隐藏声音气息精神。

外面的干尸对此视而不见,有些甚至踱步到大厦内部。

柯明德又放开声音,被真气缚束的干尸的嘶吼,立刻传扬出去。

其余的干尸依旧无动于衷。

“没有听觉?还是没有交流能力?”

柯明德又透出一些气味,仍旧是刚才的状况,好似他是一个隐形人一般。

“古怪!”

柯明德自己喊了两声,任没有反应,干脆撤去一切隐匿,放出威压。

干尸立刻变成闻到腥味的猫,嘶吼着奔跑着,冲向柯明德。

柯明德撑起一圈真气屏障,将自己周身几米护住,隔开这些干尸。

靠前的干尸无法前进,后面的依旧向前拥挤,最终像叠罗汉一般,高高垒到天花板上。

柯明德再次隐藏气息,尸群不再兴奋,进行布朗运动,逐渐散开。

柯明德拎着一具干尸,和托尔一起爬到楼顶。

这是一栋写字楼,共十八层,每层高约三米,看来这个世界并没有对这些数字的忌讳。

整栋大楼似遭了灾,一些墙体甚至裂开巴掌宽的缝隙,能看到里面扭曲的钢筋,里面杂乱无章,书本、文件、衣物、一些电子设备丢的满地都是,一些地方有火焰灼烧的痕迹,一些地方还有血迹。

柯明德登上顶楼,向下俯视,这些尸群漫无目的的游走,不是发现一只在日落前没来得及躲避的小狗,一拥而上,将其撕得粉碎,连块骨头都不剩下。

楼顶的角落里,蜷缩了几只猫科动物,它们的灵巧足以避过干尸的狩猎,但依旧要把巢穴安置在大厦的最高处。

此时,它们正警惕的站在墙角,圆眼胡溜溜瞪着干尸,身躯弓起,随时准备逃走。

柯明德没有理会这些野化的家猫,他已经发现,在近百米的楼顶,地面的干尸已经无法感觉到自己。

街道上游走的干尸,不只有人类,还有犬科动物、猫科动物、小型啮齿类动物等。

回过头来,松开钳制干尸的真气,这条干尸立刻凶恶的向他铺来,丝毫不顾柯明德就站在大厦的边缘。

侧身挪移,干尸扑了个空,坠落大厦,柯明德自然不会浪费掉手中这个标本,用真气将它提上来,放在地上。

几只野猫早就落荒而逃,不见踪影。

“没有心跳和呼吸,是死灵生物?”

柯明德拆下楼顶的广告牌,徒手扭下一些钢条,将干尸牢牢锁在墙边。

“不对,死灵生物也会有灵魂和意识,只有魔法傀儡才没有灵魂。”

柯明德回忆自己在永恒白塔看过的禁书,其中有复活尸体、操纵亡魂、支配骷髅这些禁用魔法的介绍,哪怕是最低微的骷髅兵,也有微弱的灵魂反应。

“只有低级傀儡、魔偶和机械造物没有灵魂,还有我用白骨珠所化的白骨兵,本质上只是一个木偶,需要我的真气才能操纵。”

柯明德用真气护住手掌,捏了捏干尸的手臂。

“皮肉分明干的像木头,关节却能灵活运动,古怪!古怪!”

第五章 白骨农场

干尸脑袋拼命前伸,两排牙齿咬得咔咔响,身上肮脏的衣物已经被磨破撕扯一些地方。

柯明德一指头弹在干尸脑门,将其头颅打得后仰,额头干瘪的硬皮被打碎,露出里面白色的颅骨,发出咔嚓一声,是颈椎裂开的声音。

这一指之力,不亚于重锤击打,能将砖石打碎,可这干尸,晃晃脑袋,依然狂暴。

“它的脑子已经干瘪了,倒是不会脑震荡。”

柯明德在它左肩膀上一捏,肩胛骨完全揉碎,骨头茬子刺破皮肤,干尸的左臂立刻停止动弹。

“肌肉、韧带都变得干枯,是什么驱动得它运动?”

柯明德扯下它的左臂,用刀子剖开,里面的肌肉组织已经变成干柴一般的肉干。

“关节间没有了滑液和软组织,骨头却没有磨损,不对,干尸骨头的硬度似乎超过普通人,是这个世界人类骨骼天生较硬吗?”

又研究了一会儿,没什么发现,柯明德扭开缚束干尸的金属条,有隐匿气息,观察干尸的行动。

干尸游游荡荡,在楼顶乱转,没有目标。

令人惊奇,干尸虽然没有视觉没有智慧,当它走到大厦边缘时,却止步不前,不越雷池半步。

“生前留下的本能?”

柯明德召出无相的灵魂:“你去附他的体,看看能不能控制。”

无相得令,飘到干尸面前,干尸毫无反应。

“无法感应到灵魂。”柯明德暗自记下。

无相入驻干尸一会儿,又从其中脱离,回禀道:

“干尸没有抗拒,就像一个死物,但我也控制不了它。”

无相能够操控白骨珠所化的白骨兵,那是因为白骨兵是由柯明德真气操控,柯明德能够将离体的真气交由无相操控,借此控制白骨兵的行动。

柯明德并不意外,翻手丢出一颗白骨珠,在地上滴溜溜滚了一圈,立刻变成一具白森森的骷髅。

白骨兵咔咔嚓嚓走到干尸面前,干尸竟毫无反应,不做理会。

“砰!”

白骨兵在干尸胸膛重击一拳,将干尸击退几步,干尸站稳后,立刻开始反击。

柯明德站在一边,操纵着白骨兵,观察干尸的反应。

干尸不知格挡,没有痛觉,攻击也因此变得多样,并且毫无章法,拳、指、爪、掌、牙齿、头、胸、腿、足皆是干尸的武器。

“说它没智慧,却知道反抗,真是奇哉。”

白骨兵毕竟是由真气驱动,且柯明德晋阶天人境,真气更加强大,连带白骨兵也厉害许多,抵得上气海境武者,三两下就将干尸制服。

“掌门,这里莫非是白骨地狱?”

无相的灵魂游荡一圈,见大街小巷皆是干尸,数不胜数,震惊不已。

“真是一片福地!”

无相看着群尸,垂涎三尺。

“何出此言?”

“这么多的白骨,简直取之不尽,用于炼制法器,修炼魔功,都是极好的材料,况且这个世界,狩猎这些干尸,不伤天和,又无人阻碍,若是我生前能到此处,早就能炼出修罗白骨幡、诛魂白骨剑、白骨魔神这三件法器,称雄天下,万众俯首……”

“不错!”

柯明德恍然大悟,他亦修炼出一道白骨真气,只用于驱使白骨兵,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不受重视,换做这个世界,却是大有作为!

“人仙境的修炼,就要使用灵气,可无论地球,还是其他几个世界,灵气都十分稀薄,紧靠紫气葫芦,难以进步,此间干尸无穷无尽,白骨成山,若能从白骨中,提取白骨精气,必能勇猛精进,开辟五宫,修成罡气境界!”

一念至此,柯明德真气一动,白骨兵手上一用力,将干尸头颅拧下,咕噜噜在地上滚动。

出人意料,干尸头颅坠地,躯干兀自挣扎不休。

“怎会如此?斩断其手臂,手臂不动,拧掉头颅,头颅不动,莫非其中枢不在头颅,而在躯干?”

柯明德又操纵白骨兵,斩断其四肢,只剩下躯干,在地上抽搐。

白骨兵剖开干尸的胸腹,将肋骨一根根折断,露出里面干燥的内脏,一件件摘下,如破布旧革。

柯明德站在一边,也闻不到尸体腐化的气味。

“既没有细菌滋生,也没有蛆虫寄生,是太过干燥吗?”

“可这几日暴雨不断,城市地下早有积水,这些干尸的内脏缘何保持干燥?连浸泡在水中的脚都没有腐败?”

暂且将这些疑点搁在一边,内脏一件件摘下,直倒摘除了左侧的肝脏,干尸残骸立刻安静下来。

“肝脏是干尸的中枢?”

柯明德仔细扫描两边肝脏,终于发现一处不同。

左肝的下尖处有一粒结石,绿豆大小,黑褐色,在腐败的尸体中极难发现。

“是它吗?”

柯明德仔细观察,找不出任何特意之处,只是一粒寻常的结石。

“肝结石也不该长到这个地方……特殊病例?还是说控制干尸行动的中枢不在这里,疏漏了什么……”

柯明德再三寻找,最终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应该多带上来几头干尸,对照研究的,也罢,这都是不当紧的,以后再说,当务之急,看看这些白骨是否中用……”

白骨兵立刻撕掉剥开衣物与干肉,将已被分尸的干尸拆成一块块骨头,堆做一堆。

柯明德盘坐在白骨堆前,呵出一口真气,陇住白骨,一点点萃取。

四五个小时过后,柯明德深吸一口气,睁开眼睛,面露喜色。

“上好的骨骼,生前也必定是精血充足的壮汉,萃取出的白骨精气,抵得上两三口朝阳紫气!”

在看这堆白骨,已经变得斑驳黯淡,骨质疏松,轻轻一捏,就能捻成碎末。

“只是白骨精气偏向阴邪,炼化起来,比朝阳紫气复杂的多,不过无相白骨道中有多种精炼之法,总的来说,只要白骨充足,至少也能将我的修炼速度翻上两翻!”

随即闭上双目,运功炼化这一团白骨精气。

待将其完全炼化,天边将白,正好取出紫气葫芦,采上一口阳和的朝阳紫气。

做完早课,柯明德站在大厦边缘,街道上已经空无一物,留下些破旧衣物、鞋子,从干尸身上遗落。

城市的地下,依旧拥挤如初,干尸林立。

“这或许是文明的末日,对我来说,却是一片农场,为我产出白骨精气,无穷无尽!”

第六章 幸存者

柯明德也不下楼,就在高楼大厦顶端奔跑,时不时停下,通过扫描,检索一切有用的信息。

“五月六日!灾难在这一天突然袭来!”

在多处地方,柯明德见到类似日历的东西,日历的日期不尽相同,但五月六日,是频率最高的一个数字。

他已经通过日历已经一些其他媒介,分辨出了数字的写法,同样是十进制,同样书写简便。

“这个单词,应该是历法或纪年的意思,某某历四三六年,五月六日,是按照王朝更迭纪年吗?”

信息太过稀少,根本无法辨识这个文明的文字,要知道就是在地球,传承有序,甲骨文的解读也是世界难题,更何况这个世界已经极为丰富、抽象的文字。

柯明德倒是找到一些磁盘、光碟等类似的信息,可能记载了视频资料,但整座城市,都找不到能够播放的仪器。

一切复杂的电子产品,似乎全部损坏,只有一些电灯、手表、挂钟、半导体收音机等简单的电子产品能够使用。

可只有音频,无法与文字对照,同样不能弄懂文字的含义。

“铛……铛……铛……”

远处传来一丝金属交鸣的声响,微不可查,却没有逃过柯明德的耳朵。

“有幸存者?”

柯明德寻声赶去,穿梭大半座城市,见到一座古朴的钟楼。

这是一栋由大理石搭建的宏伟建筑,一座四方高塔,立在一座宫殿侧面。

塔高约六十米,在大厦林立的城市中有些不起眼,但其奢华的纹饰、珍贵的建筑材料,却彰显不凡。

“贵族府邸?还是政府机关?”

柯明德跨过近百米的街道,从一座大厦顶端,飞跨百余米的宽度,落到钟楼半中腰,踩在一尊兽面檐角上。

打破一面玻璃窗户,进到钟楼里面。

钟楼看似瘦瘦高高,里面却十分宽敞,没有一层一层的结构,只有依附四面石壁,盘旋而上的台阶。

台阶中间,是直上直下的一个筒装空间,一些金属锁链垂下,微微摇摆。

这是钟楼的钟摆。

柯明德拾阶而上,一枚枚齿轮、一根根连杆,精密的结合在一起,无需电力,规整的工作着。

“永动机?不,是借用了星球自传的力量,真是精妙的结构!”

柯明德叹为观止。

钟楼顶端,是一尊铜质吊钟,方才的响声正是由它发出,吊钟旁是一座金属数盘,背后有齿轮运转。

“四三七年八月二十日,中午四时两刻……”

柯明德看了看手表,是从城市里捡来的石英表。

“差了一个多小时,没有人打理所产生的误差吗?”

“如果大钟足够准确,这里一年前还是一片繁荣的城市……”

柯明德脑海里浮现一个画面,四三六年五月,城市里的人们一如既往的生活,上流社会花天酒地,贫寒之人养家糊口,一切秩序井然。

忽然之间,一些人产生“变异”,失去生命,变成了干尸,狂暴的攻击所有活人,整座城市陷入慌乱,所有活人仓皇出逃,将公路塞满……

政府迅速反应,投下大规模杀伤武器,破坏了一切电子设备,并造成建筑裂缝,大地开裂,阻挡了居民逃生……

“什么样的武器会造成这种效果?大地产生裂缝,坚固的建筑裂开缝隙,却没有爆炸?还是说地震爆发?产生大量辐射,人类受到辐射变异,电子产品损坏?”

“也不对,能够在平原产生六七米宽深不见底的裂缝,必然是惊天动地的大地震,为何建筑却没有倒塌,只是产生了一些裂缝?”

柯明德从钟楼走下,进入下面的建筑。

隐匿气息,在木头人一般的尸群中穿梭,检查宫殿中的残留物。

“花瓶被打碎,一些画框被摘下,保险柜被打开……似乎有人将贵重物品整理转移,这说明有幸存者存活?”

柯明德离开钟楼,继续检查城市,大约在下午三点,他登上了城西的一座高楼。

“那是什么?”

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边缘,站在高处,能看到西面的荒野,已经路上拥堵的行车。

就在极西的地方,一点闪光正好照在他脸上,引起他的兴趣。

可惜太过遥远,扫描无法触及,以柯明德的目力都看不清楚。

从空间镜抽出一根望远镜,单筒白色,能看清十千米外的景物。

也不需要三脚架,柯明德的手稳得向铁铸一般,圆形的窥孔中,清晰的显示远处的景色。

慢慢调焦,那处光源映入眼帘。

“镜子?不,是太阳能板的反光!”

柯明德仔细观看,那是一座野外的别墅,周围开垦出一片田地,方方正正。

“幸存者!”

柯明德收起望远镜,跨步如飞,在大厦之间飞跃,如同飞鸟,没一会儿,就回到了房车停放的地方。

“托尔!找到幸存者了!”

托尔只是真气修为,还不能向他一样在空中滑翔,匿气术也修炼的不到家,会被干尸发现,柯明德便把他留在野外的房车里。

道路拥堵,干脆绕过城市,在荒野行车,独家定制的豪华车辆,几乎适应一切地形,还能兼顾舒适。

一个多小时后,柯明德已经靠近那处幸存者营地。

“铛铛铛铛……”

一阵急促的金属敲击声响起。

“有车靠近!有车从雷顿城过来!”

一个老妇站在木头搭建的哨塔上,急促的敲打一块工字钢,向营地预警。

“怎么回事?”

建筑物里的人们跑出来,在地里干活的人听到示警,抛下手里的活,疯狂的跑回营地。

“一辆蓝色的巴士,看起来很干净,已经快到了!”

老妇人有着一头花白的短发,一双蓝灰色的眼睛,正拿着一副望远镜,观察靠近的房车。

“给我看看!”

一名壮年男子飞速爬上七八米高的木哨塔,接过望远镜。

“不是丧尸!”

他大声向围在下面的人群汇报。

“这就好!”

“吓死我了!”

“我就说嘛,我们距离城市那么远,足够安全了!”

聚集起来的人松了口气。

“是一辆大巴车,正向我们的营地驶来,已经过了三岔口,我们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大家拿起武器,以防不测!”

壮年男子发号施令,似乎是这群人的首领。

第七章 五月六日

这是一座野间的别墅,灰砖砌成的围墙十分漂亮,从车上能看到别墅红色的尖顶,这是一栋三层小楼。

别墅的围墙圈起一片四五亩的土地,围墙高不足三米,在围墙外面,用木头、塑料管、金属杆搭建起一圈拒马栅栏,丫丫叉叉,到人腰部那么高。

柯明德从车上下来,拉开一段拒马。

“停下!”

有人大喊,柯明德抬起头,五个强壮的男人站在围墙后,胸部以上露在墙头顶上,脚踩木架,手里端着枪。

一共三杆枪,两杆步枪,一柄手枪。

其余两人拿着自制的弓箭。

这个世界的人身高与地球人方似,五官身形类似北欧人种,肤色却是黄皮肤,发色不一,与眼眸的颜色相同。

这些人自然不会比围墙还高。

别墅的围墙虽然坚固美观,但毕竟只是一堵墙,厚三十厘米,既没有望台箭孔,也没有落脚的地方,比不得城墙堡垒这种防御工事。

因此紧贴着围墙的内壁,搭建了木架子,人站在上面,正好可以将胸部以上露出墙头。

“你是什么人?”握着手枪人大声询问。

他的话语急促有力,短短几个音节,却有两个轻微的颤音。

虽然没有掌握这个世界的语言文字,但只要是智慧生物,柯明德便能交流无碍。

“我是逃难的人,见到这里有幸存者,前来投奔!”

柯明德意念回应,并传达善意。

“我们欢迎你!远来的兄弟,幸运的旅人!”

这五个人立刻被善意感染,并且深信不疑,放下武器,做了个礼仪性的手势。

在暗示术之下,他们甚至没注意到柯明德的唇齿都没有动作。

“你的车里还有人吗?”

“只有一只熊猫,不用担心,他十分聪明,从不伤人,是我的兄弟!”

柯明德拍了拍手,托尔从车门挤了出来,将墙头几人吓了一跳。

“快进来吧,外面不安全!”

墙头几人从架子上下来,一阵摩擦声,将铁门打开。

“门开大点,我把车开进去!”

别墅院子十分宽大,几乎算得上一个花园,但是现在里面的静观植物全部拔除,种上了蔬菜和粮食。

几平米的太阳能板架在向阳的地方,就是它给柯明德,指示了位置。

将车在一处空地停好,柯明德下了车,外面围着四五十好奇的人。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的衣服不是那么整洁,手里还拿着没来得及放下的武器。

有几件武器引起柯明德的注意。

叉杆,“Y”字形长兵器,可以将干尸叉在墙上,并且保证自己不被伤害;网兜,类似捕蜻蜓的网,但更加坚固,用铁丝编制的网兜,应该是捕捉凶猛的小型禽类或者小型的动物,如猫狗老鼠。

“都围在这做什么!天就要黑了,趁着这会儿赶紧去干活!”

拿着手枪的男子说道,驱散人群,将柯明德领入客厅。

原本装修精美的客厅已经被破坏,改建成一间餐厅,摆着六七张木桌,还有矮小的简陋的凳子。

“我是科立昂,这处聚居点的领袖,远来的客人,你从哪来?叫什么名字?”

科立昂搬来两张椅子。

“多利,去打些水!”

他叫了一声,门外一个扒着门沿,偷看托尔的小孩子立刻跑开。

柯明德细细打量眼前的科立昂,一米八的身高,脖子粗短,高额头方下巴,橘红色的头发和胡须十分显眼,只是有些油污,眼珠的颜色更偏向黄色。

他穿着一领藏青色短袖,手臂手背上的汗毛很旺盛,指甲缝里藏着泥屋,裤脚沾染一些泥水,平底布鞋更是脏乱。

“我叫柯明德,从城市南面过来。”

“那可是好远一段路,真是不容易。”

科立昂意识到自己的仪容,耸耸肩歉意道:“刚下过大雨,田地里杂草长得很快,你知道的,这世道可没有地方卖除草剂!”

“柯先生!不介意我这么叫你吧?请问你现在有什么打算,继续迁移?还是找个落脚的地方?”

“我希望加入你们,可以吗?”

“太欢迎了!这样我们就有四十八个人!现在人类可真是稀罕,说不定那天就灭绝了。”科立昂叹了口气。

“科立昂,水桶里的水都用完了!”

多利很快跑了回来,拎着一只空的塑料盆。

“用的可真快!”科立昂嘟囔一句:“您稍等一下。”

说着,他走出客厅,来到院子后面。

这摆了十几个大桶,有铁皮桶,有塑料桶,上面用木盖子盖着。

一根塑料水管搁在桶上面。

“喀!”

他拉开一道电闸,乌鲁乌鲁一通响,从水管里流出清澈的水。

“喝水吗?”

科立昂先洗了洗手,又从水桶里捞出一个塑料碗,喝了几口。

“我不渴。”柯明德推辞道。

“多利,你往桶里注水,快满的时候叫我一声,不要自己碰开关!”

科立昂将水管交到小孩手里。

“我每天都在担心,如果没电了怎么办,我们立刻就没有水喝,这个太阳能发点机已经用了四年了。”

他一面走着,一面诉苦:“水井一百五十米深,直径跟我的大腿差不多,只能靠水泵抽水。”

“能跟我说一下这一切的缘由吗?城市里怎么了,四三六年五月六号发生了什么?”

柯明德打断了他的话。

沉默了一会儿,科立昂露出恐惧绝望的神色:

“五月六号,那天本来和往常一样,我请假了一天,陪我女儿去学校开家长会,可到了中午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天忽然变黑,太阳被某些东西遮住,只用了十五分钟,就被完全挡住,世界完全陷入黑暗,伸手不见五指,连星星也看不到。”

“广播电台和电视新闻上立刻汇报,说是发生了日食,我知道这是谎话,只是为了维稳,我上学时可经历过日食,那是四一五年,我的老师向我们解释了日食的原理,还带我们一起观测……”

“到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街上的路灯亮着,就像深夜,所有人都知道事情的不对劲,到了晚上七点,星球另一半本该天亮,但传来消息,我的弟弟在垣国工作,他打电话告诉我,那面也是一片黑暗,整个星球,都被黑暗笼罩,太阳消失了……”

第八章 暗黑无日

“工厂停工、学校停课,交通滞缓,时令果蔬的价格上涨十倍,超市商场里的东西被抢购一空……”

科立昂从上衣口袋里抽出半支卷烟,用一个塑料打火机点燃,深深抽了两口,长吐一口气。

“政府发布信息,说是遇见了什么罕见的天文现象,我也不太懂,总之,黑暗降临前两天还算安稳,除了白天也要点灯,一些行业放假,一些行业加班,也没什么大问题,大家都盼着黑夜赶快过去……”

“到了第三天,一切都不同了,地震,连绵不绝的地震,虽然烈度很低,但所有人都充满畏惧,一部分人开始离开城市,到乡下躲避,但是交通网络几乎瘫痪,飞机铁路,全部停运,仅有少数人来得及逃走。”

“地震是一波接这一波,晃倒水杯,震掉墙皮,一次几十秒,十多分钟就地震一次,渐渐也就适应了,新闻、广播里全是地震的信息,全世界都在地震,专家解释是天体现象引起的星球共振,还提示沿海地区居民撤离,小心海啸。”

“这时候,所有的警察日夜值班,军队驻扎在城外,随时应对意外情况,他们还大量派发食品,虽然惶恐,世界末日的传言到处都是,但整体还是很安定的。”

“到了第五天的时候,一切都变了,所有电器全部损坏,电视、广播、电话都损毁了,只有电灯还亮着,十分钟后,停电了,全城陷入黑暗,又过了半个小时,水也停了,世界末日真的降临,强奸、抢劫、纵火……警察和士兵无能为力,他们联络不到政府,一切用到芯片的仪器都无法使用,只好动用原始的火药武器,镇压动乱,可全城一百多万人口,几千个士兵只是杯水车薪。”

烟蒂烫到了手指,科立昂将其在桌子上按灭,留下一个黑色的污点。

“我藏在家里,惶惶不可终日,下水道堵塞,满屋臭气,粪便和垃圾直接扔到楼下,把门反锁上……还好家里储有足够的食物和水,我和妻子女儿,每天只吃一点,虔诚的祈祷,期望黑暗过去。”

“我们几乎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不知道白天黑夜,不知道一觉睡了多久,然后,我忽然发现,和我躺在一起的妻子,身体冷的像死尸,但她并没有死,我的女儿也变成这样,她们得了低温症……”

“什么是低温症?”柯明德忽然问道。

“人类的灾难、一切生物的灾难、丧尸之源!没有缘由,没有起因,一个人,忽然就失去了体温,心脏跳的极慢,血液几乎不流动,除此之外,他们和正常人一样,一样的情绪、一样的行为!但在半个多月的潜伏期后,感染了低温症的人就会死,没人能够例外,然后,他们的尸体,就会变成丧尸!”

低温症在这个世界已经是人人知晓的信息,对于柯明德的疑问,科立昂丝毫没有感觉意外。

“那时人类对于低温症一无所知,我和妻子心中害怕,又不敢外出就医,就用我的体温温暖她们,一切都是徒劳!”

“黑暗的时间漫长的可怕,我们像是过了一整年,才迎接到暗黑无日后的第一缕阳光,所有人打开门窗,在外奔走,不顾一切的歌唱,将剩余的食物分享,无论是陌生人还是恶棍!”

“欢喜过后,我们才发现,在这十天的黑暗中,有一半人都感染了低温症,不知道是什么心理,看到那么多人感染,我反而觉得这只是个小毛病,也许只是太久没晒过太阳,然而当我回到家里,我的妻子告诉我,她已经停止了呼吸,并且越来越疲惫,没过多久,她就再也无法睁开眼睛,身体又冷又硬,像一块石头,天哪,她已经死了!我可怜的女儿,她死的更早,经历了十天的黑暗,她们甚至没有晒足一天的太阳,就这么死了!”

“……我把她们的尸体装进箱子……全城都传来哭声……到了下午,所以得了低温症的人都已经死了……”

科立昂断断续续的将,声音抽噎,似是无法释怀。

柯明德使用法术,安慰了他的情绪:“你不是说低温症患者还有半个月的时间?黑暗只持续了十天,她们最多感染了五天。”

“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或许是黑暗,也可能是饥饿,或者恐慌,总之,第一批低温症患者,在太阳出现的第一天,就全部死亡,人类数量锐减一半,并且,在当天夜里,全部变成了丧尸,它们没有弱点,贪婪的渴望活物的血肉,我们拼命的逃,总算是留下一条命,我甚至不知道,一百万人的大都市,到最后有没有活下来一万人……”

科立昂不愿意回想当初的情景,但柯明德已经从他的脑海里获得了灾难当日的恐怖。

“后来我们发现,这些丧尸厌恶阳光,太阳一出来,他们就停止活动,藏到黑暗的地方,陷入休眠,当然,如果有活物惊醒他们,他们也会冒着太阳行动……”

“后来呢?你们是怎么生存到现在的。”

柯明德问。

“我是一个司机,为莱恩市议员维森先生开车,有他在郊外别墅的钥匙,这座别墅通常无人居住,我就逃到了这儿,后来,我收拢了幸存者,统共有八九十人,他们有人得病死了,有些人忍受不了灾难自杀了,有些人被夜游来的丧尸杀死,还有些人患上了低温症……现在还剩下四十七个。”

“我甚至不知道,人类能不能再延续下去,这不是星球的末日,只是文明的末日!”

他以悲观的语气说道。

“灾难过去一年,你们没有想过重建文明吗?”

“重建文明,说起来美好,我们现在连吃的都不好解决,说来可笑,我已经一整年没吃过肉了,以前还零零星星尝到鸡蛋,就在上个月,夜里偷跑进来一些丧尸猫狗,把养的鸡全部咬死。”

“再说,人类文明的结晶已经无法使用,哪怕是一台完好的机床都找不到,交通断绝,一切资源都被丧尸占据,即使费尽心机修好一些设备,也逃不过隔一段一次的风暴……”

“风暴?”

“叮叮叮叮!”

科立昂正要解释,警报的讯号突然响起。

“唐顿他们回来了!”

充当警卫的老妇大喊。

“我们的英雄回来了!”科立昂精神一振,出门迎接。

“英雄?”

“低温症患者,维系我们生命的英雄。”科立昂说道。

第九章 采集归来

天边还有太阳的最后一丝余晖,但光线已经明显暗下来,工作的幸存者逐渐返回,到水井旁舀水清洗。

瞭望塔上的老太太已经下来,她身子不太灵便,干不了重活,便每天担当瞭望的任务,坐在塔上织毛衣,时不时看两眼周围。

院门已经大开,几个人跑了出去,不一会儿,拉着两辆装满杂物的人力三轮回来。

“唐顿、金斯利,欢迎你们回来!”

科立昂与一男一女分别拥抱迎接:“今天的收成怎么样?”

“不如昨天,你说要多弄些汽油回来,我们一辆车一辆车放油,浪费了不少时间,而且油也不怎么好。”

唐顿年纪三十上下,胡须剃的干净,脸色灰白,一副成熟稳重的气度。他摇摇头,从三轮车上提下来几个油桶。

“天气转凉,我们带来了几床棉被,费雯丽就快要生了,这些被子给她用。”

一个年轻女人拍了拍三轮车。

她就是金斯利,另一个低温症患者,脸上化了浓妆,遮住灰青的脸色和紫黑的嘴唇,香气馥郁,都是顶级的品牌,在末日灾变前,想都不敢想,眼下却摆在城里,任她取用。

“会分给她的,毕竟是灾变后第一个孩子!”

科立昂点点头,将两车物资分拣好,一部分分配给幸存者,一部分存进仓库。

柯明德站在一边,与一旁的小男孩多利交流几句,弄清了眼前的状况。

低温症是不治之症,感染低温症后,必定会转变成丧尸,在变成丧尸之前,他们拥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此时他们失去体温,心脏停跳,但依然有思考、行动的能力,除了温度,与活人一样,可以算作半死人。

或许是这个原因,低温症患者不易被丧尸察觉,白天丧尸的活动会受到抑制,他们就能凭借这一特点,潜入危机四伏的城市,寻找一切有用的资源,带回避难所,延迟人类的灭亡。

多利一面说着,眼里充满感激,唐顿和金斯利两人,在生命的最几天,战胜对丧尸的恐惧,为幸存者寻找存货的希望。

“了不起!”柯明德由衷的赞叹。

普通人面对这种情况,知道自己的死期指日可待,在压力与恐惧下,很可能会发疯,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害人害己,或许还会有“我死后,那管他洪水滔天”的想法,肆意妄为,这两人能做到这一步,可以算得上道德楷模。

“今天我们迎来了一个新人,正巧你们又带回来了一些酒,待会儿正好举办一个酒会!”

科立昂关上大门,用铁链锁好,拍了拍手。

“好耶!我也要喝酒!”多利高兴的大叫。

“安静点多利,小心把丧尸引来,而且你年纪不到,可不能喝酒!”唐顿对他做了个鬼脸

“欢迎你的到来!我们更有信心存活下去了!怎么称呼?”

唐顿与柯明德握了握手。

“柯明德,曾经是一名电气工程师,擅长维修!”

柯明德自我介绍,他之前并不知道末日灾变的后果,贸然开车过来,要知道一切精密电器全部损坏,还要给房车找个借口。

“这是我的同伴托尔,别看它长得大,食量却很小,而且聪明温驯,可以守夜。”

配合借口与心灵法术,幸存者们很快接纳了一人一熊。

末日灾变突如其来的降临,破坏了一切生产活动,但由于人口锐减,和平年代储蓄的粮食够幸存者用上几年,只是都储存在城镇的粮仓中,难以取用,幸存者营地粮食并不丰沛。

因此晚餐十分简陋,汽油喷灯搭建的灶台,迅速烧了一大锅开水,倒进一些食材,煮出一锅稀糊糊。

主厨是一个丰满的女人,颜色有些衰老,大约五十多岁,正抓着一把洗净的菜叶,投进锅里。

“这是波莱大婶,去年的她是现在的两倍重!”

科立昂向柯明德一一介绍其余的幸存者:“波莱大婶以前是赛马营养师,现在喂养我们四十多口人,多亏了她,我们才能吃上可口的食物!”

幸存者们分工明确,吃的是大锅饭,这可是技术活,波莱大婶几次改进,开发出各种饭式,丰富了他们的末日生活。

“喔!独自在外面漂泊那么久,一定吃不好,给你多盛一些,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

波莱用大勺在锅底一捞,盛了满满一勺面疙瘩,又撇了一勺青菜叶浇在上面!

“味道真不错!谢谢波莱大婶!”

柯明德感受到众人的热情,尝了一口热腾腾的疙瘩汤。

面疙瘩筋道,菜叶软绵绵,就是滋味平淡了些。

“今天是个好日子,怎么还不多放些盐,仓库里盐不少呀!”科立昂抱怨道。

“盐虽多,总有吃完的一天,我们这儿既不沿海,又没有盐井盐矿,交通又断绝了,总得省着些用!再说,依照科学的计量,我放的盐刚刚好!”波莱辩解道。

“那是灾变前的用量,现在我们干这么多活儿,理应多吃点盐!”科立昂叹了口气,嘟囔两句,不再言语。

天色已经全黑,几盏汽油灯照亮庭院。

“对了,我车里有一些新鲜水果,托尔,拿出来给大家分一分!”

柯明德忽然想起,让托尔搬出来一大箱水果。

这是托尔路上的零嘴,有芒果甘蔗、桑葚话梅、西瓜苹果,大江南北,各类水果都有,在它的空间里,还藏着一筐鲜嫩的竹笋。

“天呐!这么多水果!”

借着汽油灯的光线,众人垂涎欲下,天知道他们多久没尝过新鲜的瓜果了。

众人吞了吞口水,谁也没有先伸手去拿。

“分量不多,大家一人尝一点,趁着还新鲜!”

柯明德把水果一一分到众人手里。

“这圆苷果样子好奇怪,是变异的吗!”

科立昂擦了擦手里的红苹果,轻咬一口:“真香!真甜!”

“你是在哪采的,这时节圆苷果不该熟的!”科立昂细细品味果香。

“路上的一个果园,看样子很稀奇,挑着采了一些,无毒,滋味都很不错。”

柯明德随口给这些来自地球以及其他世界的植物安排了合理的来历。

“应该是变异植物,能变异出味道这么好的,可真少见!”

科立昂一口咬开果核,吐在手里。

“大家吃完把种子留下,试试能不能种!”

他喊了一声。

“这都是经过基因工程、嫁接等手段改造的植株,种子就是能种,也没有这么好的效果!”柯明德心道。

“不过我的资料库里有各种原版种子,可以打印出来,造福这个世界,只要不造成生物入侵!”

第十章 夜宿

“这边是卫生间,左面是男厕,右面是女厕,客厅桌子上放了手电筒,起夜可以用它照明。”

一共没有几瓶美酒,幸存者们谈了会天,讲了一些笑话,酒会匆匆结束,科立昂领着柯明德熟悉环境。

“用完记得把桶盖子盖上,味道虽然不好,但这是我们唯一的肥料来源……”

科立昂提着一盏油灯,指向搭建在院子角落的茅房,用砖头、木板、铁皮建造,分成男女两个隔间,每个隔间两个坑位,坑下是个大塑料桶,用盖子盖住。

“马桶需要清洗,只好这么将就,唉……”科立昂叹了口气:“纸在门口的盒子里放着,尽量省着点用。”

熟悉完环境,科立昂给他分配房间。

别墅共三层,一层有客厅、餐厅、厨房、运动馆等房间,除了餐厅和客厅,其他房间都被当做仓库使用,二层三层共十五个房间,每个房间分三四个人,男女混住。

“哪位姑娘愿意邀请柯明德到自己房间去住?”科立昂在二楼三楼的楼梯拐角喊了一声。

除去柯明德,避难所共有四十七个人,再除去两名低温症患者,共是四十五人,十九名女性,二十四名男性,十六岁以下的孩子有五个,最小的男孩多利五岁。

这些人里,五十九岁的老妇人,虽然身体不好,眼神却不差,作为避难所的瞭望手与哨兵,五十二岁的波莱大婶是厨师,其余人都是二十岁到五十岁之间,年富力强,男女关系也混乱。

末日到来,生还者十不存一,这四十几名幸存者非亲非故,抱团求生,如今又没有了娱乐手段,灯光也限量使用,长夜漫漫,除了少数几个洁身自好,大多数的私生活自然乱成一锅粥。

好在大家都算是有理智的,在城里也带出了不少工具,除了一个孕妇,并没闹出其他“人命”。

“你身上没有……那种疾病吧?”

一个红发熟女问道,嘴唇丰满,细眼修眉,一股子狐媚之气。

“不好意思,不治之症!”柯明德面无表情,拒绝了诸多女性的好意。

柯明德人仙之躯,魅力远超天皇巨星,根本不是这些一年苟且偷生的臭男人能比的,一举一动,早撩得在场的女人心头火热。

他柯明德经历过的,那个不是天姿国色,怎么会看得上这些不知检点的庸脂俗粉。

再说,以他的境界,与人类简直是人神之别,常人身上的瑕疵毛孔清晰可见,脸上的螨虫历历可数,各种腺体、消化道、指甲缝等处的气味难逃法眼,简直无法忍受。

“没关系,我们还有不少新套子!”

众人有些失望,但仍不死心,解开领口的扣子,搔首弄姿。

“这都一年多了,你们还没有用完吗?”柯明德有些无语。

“物资这么短缺,只要不坏,洗洗就能接着用!”一个棕发女子看了看柯明德健美的身材,舔了舔嘴唇。

“……”

柯明德正要施展心灵法术,金斯利从楼下走了上来。

“你可以跟我一起到车库,你有传染病,我有低温症,正好凑成一对!”

金斯利倚在楼梯扶手上,搔了搔金色的长发。

“放心,我才患上低温症五天,还有十天能活呢,害不了你!”

刚要拒绝,柯明德转念一想,答应下来:“能为我们的英雄服务,无比荣幸!”

“嘿!冰冰凉另一种滋味,你可从没体验过吧!”科立昂对他又挑眉又挤眼。

“没想到你这浓眉大眼的也是个不正经!”柯明德摆摆手,随金斯利下楼。

金斯利满意的挽住他的手,柯明德好像握住一块冰凉的铁。

“大家都歇息吧,金斯利和唐顿没几天了,让他们临走前随心所欲,是我们仅能够做的了!”

目送柯明德的身影没入黑暗,科立昂驱散了莺莺燕燕。

“唐顿!你今天睡另一个车库!别打扰我和帅哥的约会!”

金斯利喊了一声。

“如你所愿,我的公主!”唐顿抱着一床被褥从车库里出来:“祝你们今夜愉快!”

金斯利等他进入车库,关好门,用铁锁锁好,钥匙挂在墙壁的挂钩上。

“他最多还有四天,得了低温症,活的最久的一个坚持了十九天。”

金斯利脸色暗淡,兔死狐悲,物类其伤。

他们两个感染了低温症,为了防止夜间病变,转化为丧尸,只好离开群体,到车库居住,每天早上确认状况,如果变成丧尸,就用叉杆制服,火化埋葬。

一年多来,幸存者已经目送近二十名同伴以这种方式离开,起初有防备、有憎恶、有恐惧,现在也已经习以为常。

没有人能确定,自己明天会不会感染低温症。

当然,一年多的检验,他们已经发现,低温症没有传染性,这也是和谐共处的重要原因。

而且根据经验,低温症会持续十二至十九天,金斯利已经感染了五天,虽然搬进车库,但大家还是很放心的。

“好了!我们休息吧!”金斯利拉着柯明德回到自己的车库:“你喜欢我带着妆还是卸掉?说起来你独自在野外生活了一年吗?皮肤还是这么好!”

车库很大,但有一半堆满了杂物,剩余部分摆了一张双人床,一张桌子。

金斯利点燃油灯,关掉手电筒,最后把卷帘门拉下,用几根木条挡住门缝。

“不能把光漏出去,可能会引来丧尸!你待会小心点,别把灯弄倒。”

这是一盏自制的灯,玻璃灯罩,铁金属灯座,棉线做芯,到处是尖角毛刺,十分简陋,用火柴点燃,用盖子盖灭。

金斯利坐在床上,脱掉外套,只剩下内衣,小胸脯不堪一握:“桌子上有水,你可以漱漱口!”

“你今年多大岁数?”

柯明德没理她,自顾坐下,出言询问。

“你嫌我小吗?”金斯利低头一看,皱了皱鼻子。

“你这个年纪,本该还在上学。”

柯明德叹了口气,他能看得出,金斯利这个乐观的女孩,最多二十岁。

“又能怎么办呢?世界变成了这个样子。”她嘟囔一句,好不挂碍,侧躺在床上,把纤瘦的身材展现。

“你感染了低温症,有什么感受?”柯明德问道。

他答应与金斯利同居,就是为了了解低温症。

“不解风情!”她说了一句,随手摘掉胸罩,露出一对蓓蕾。

“你是医生吗?这是没治的,快来吧!珍惜我最后的时光。”

柯明德无奈,用出心灵法术,继续询问。阅读最新章节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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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宝镜辟邪

“……我忽然开始觉得冷,后来不冷了,有人告诉我脸色很难看,然后就发现我得了低温症……”

金斯利说着自己的症状,洗掉妆容,素面朝天,脸色惨白,嘴唇乌青。

“你这里在流血!”

柯明德捉住她一只脚,脚脖子上蹭了指甲盖大小一块伤口,正缓缓往外渗血。

“呀!这是早上擦伤的,怎么还没好?”金斯利才注意到自己的伤口。

柯明德在伤口附近轻轻挤压,一滴暗红的的血珠溢出。

“不觉得疼吗?”

“擦伤的时候有点痛,过一会就感觉不到了,但你碰它还是会疼的。”

金斯利撕下一张纸巾,擦拭伤口。

柯明德观察了她的血液,停止流动,也不凝固,伤口难以愈合,血液也没有流失多少,只怕一整天都没流够十毫升。

“奇怪,她没有丁点超凡力量,身体结构与普通人一样,没有呼吸心跳和体温,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还有丧尸,又是靠什么驱动其行动?”

柯明德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不是书上说的邪气入体?”

维拉的鬼魂在金斯利身上游荡一圈,出言问道。

“怎么会!邪气也是灵气的一种,灵气可分阴阳清浊,也可以正邪区分,比如说我练的雷霆真气,分属正气,白骨真气便是邪气,她身上明明一丝灵气也无……”

柯明德心念向维拉解释,却忽然呆住。

“不对,也许是真的邪气入体!”

“怎么说?”维拉问。

“灵气也有高下之分,单以无相白骨道来说,白骨精气为最下一等,从普通生灵骨殖中提炼而出,如果将千万尸骨堆在一起,又有天时地利相合,经年累月,便会孕育出一丝千年玄骨气,无相白骨道要想练至罡气境界,非得寻找到一丝千年玄骨气,方能成果。”

“再往上还有诸如天尸魔气、九幽鬼气一类的高等邪气,哪怕放在我眼前,都看不见摸不着识不得,就像普通灵气之于凡人,或许导致低温症的,是高等的邪气也说不定!”

柯明德推测道。

“低温症神秘莫测,感染方式成迷,我还担心自己也会中招,如果是邪气所为,必然有迹可循,能够找到防范医治的办法!”

柯明德念头一动,花费五十多点能量,打印出一面铜镜来。

铜镜直径半尺,镜面光滑,背后雕琢了古朴的纹饰,正是五雷派传承千年的符器——正阳宝鉴。

正阳宝鉴能聚太阳之光,破邪破妄,克制一切邪魔外道,乃是五雷派作为正道大派的底气,只是不知对于低温症有没有用处。

“你坐稳别动!”

柯明德嘱咐一句,催动正阳宝鉴,从镜面上照出一道光辉,笼罩住金斯利。

“这是什么?”

金斯利看着柯明德手中的铜镜,明亮却不刺眼,看它的厚度,分明放不下电池。

“事已至此,我也不隐瞒自己的身份了,我本是一名苦修士,在山中独自修行,以求成神成佛,前些天出山采买物资,却发觉世界破败至此,便出山行走……”

柯明德的话荒谬无比,金斯利却听得专心致志,一脸信服。

“……我这一面宝镜,或许能够克制低温症,你被光线照到,有什么感觉?”

金斯利把手放在光下,先晒了手掌,又翻转过来,让光芒照射手背。

“感觉很暖和……是不是我的病能够治好?我不用死了?”

她迫不及待的询问,但凡有一线生的希望,谁又愿意甘心等死。

柯明德按了按她颈下的脉搏,依旧是凉冰冰的。

金斯利的呼吸平稳悠长,一点没有兴奋时的反应,这只是身为人类的惯性,实际上,低温症是不需要呼吸的。

“魔法师!教士!您是来拯救我们的吗?”

金斯利跪在床上,眼睛睁得大大的,渴求地注视着柯明德的眼。

“达则兼济天下。”

柯明德用汉语随口说了一句,垂下眼皮,挣脱金斯利的手。

“是咒语吗?”金斯利想着,更加信服了。

见正阳宝鉴没有起到作用,柯明德收回真气,背对金斯利,在车库里踱步。

“正阳宝鉴能够破除邪气,是经过五雷派千年检验的,对此没有作用,可能是邪气太过高等,毕竟只是一件符器,也可能是阳气不足,等到不能发挥最大效用,等到明日日出,汇集阳光,再试一次。”

“如果能够起效,最好不过,顺手能够挽救一个文明,存亡断续,救赎亿万生灵,何乐而不为;如果不能,就说明我对这一切无能为力,还是趁早离开,眼不见为净,找个地方,捉拿丧尸练功。”

“天色不早,你先休息吧!”

一念至此,柯明德袖子一挥,金斯利立刻昏睡过去。

随即灭了灯,拉开车库的门,纵身一跃,站在建筑的最高处。

天朗气清,星河灿烂,夜色并不黑暗,静谧的如一副画卷。

“如此灾难,对于这个星球来说,不疼不痒,人类何其微渺,灿烂辉煌的几千年文明,对于亘古长存的星球来说,只是一瞬,哪怕将资源开采枯竭,将空气海洋尽数污染,又能如何,太阳依旧东升西落,星球依旧运转不休。”

“唯有自强不息,修炼不止,成为与天地同寿,日月同辉的仙人,才不枉费我一番造化!”

感慨一番,收拾好心情,柯明德四望环视,挑了个方向,飞奔过去。

“咔吧!”

一头在荒野游荡的丧尸狗,毫无防备,被柯明德捏碎脖颈。

又找到一只丧尸黄鼠狼,同样捏死,将两头猎物带回避难所,在屋顶的平坦处放下,先解剖尸体,研究其构造。

从两只野兽的腹腔中,同样找到了一粒米粒大小的结石,位置不一,材质与之前在丧尸体内发现的一般无二。

研究了片刻,没有收获,便搁在一边,拆掉骨头,提取白骨精气。

借助骨殖,两天的修炼,如同服用了灵丹妙药,迅速无比,按这个速度,再有一个月,就可以着手开辟第一宫。

第十二章 验证

天还不亮,波莱大婶就已经起床,悄悄准备早餐事宜,相对于危险的黑夜,每一寸阳光都值得珍惜。

“哎呀!吓死我了!是你呀!我还以为丧尸摸进来呢!这么早爬上屋顶做什么?”

波莱一抬头,看见屋顶上有个人影,吓了一跳,待看清楚是柯明德,才惊魂未定的拍了拍心口。

“太阳都出来了,怎么会有丧尸。”柯明德睁开眼睛,体会着朝阳紫气的滋润。

“那可说不定,丧尸没有智慧,只有看到阳光才知道躲避,说不定一夜游荡到这儿了!”

波莱说了一句,拎起一件不锈钢盆,用大勺叮当敲了起来。

“早餐好了!”

众人鱼贯而出,瞭望手老太太来不及洗漱,先登上瞭望塔,环视四周,检查有无危险,不多时爬下木塔。

“外面没有丧尸!”她喊了一声,端起碗去盛饭。

昨天一夜,靠近的丧尸已经被柯明德捉去练功,自然十分安全。

“呵……啊!”金斯利睡眼惺忪,拉开车库的门。

“好久没睡过这么舒服!昨天晚上……天,我好像木偶一样,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她伸了个懒腰,忽然想起什么,满脑袋迷糊。

把想了一会儿,把这些抛在脑后,金斯利走到另一间车库门口,把门拍得哐哐响。

“不用拍了!我还没死!”

里面传出唐顿的声音。

金斯利这才取下钥匙,打开铁锁,见到唐顿完好无损,才长舒一口气,与他拥抱一番。

“谢天谢地!”她喃喃道。

“真是个好天气!不知道我还呢经历几个好天气!”唐顿抬头看了看天空,碧蓝如洗,只有几朵薄云。

“你还没有化妆,注意一下脸色!”唐顿指了指金斯利紫黑色的嘴唇。

“唔……”金斯利瘪瘪嘴,回去化妆。

由于白天需要工作,早餐比晚餐丰盛得多,用肉罐头、豆子、面糊、咸菜煮成一锅浓粥,每人还有两张死面饼,不好消化,但十分抵饿。

“唐顿、金斯利,你们今天有什么安排吗?”科立昂试探的问。

对于两个将死之人,没人能够驱使,也没人敢去驱使。

死期将至,人们总会变得疯狂不顾后果,更何况两人都无亲人在世,毫无后顾之忧。

如金斯利放纵欲望,已经是极为克制,曾经还有过感染低温症的人,歇斯底里,做出拆掉围墙,引丧尸进来,让所有人陪葬的疯狂举动。

“我还能做什么?这里没有一点娱乐设施,没有网络、没有游戏,我还是到外面收集物品吧!”

唐顿放下碗,拍了拍坐在他旁边的小男孩的肩膀:

“算是我对人类做的最后一点贡献,希望我的善举,能够感召天神,准许我死后进入天国!”

这是本土宗教,十分朴实的教义,善者死后升入天国,恶者沉沦地狱。

在灭世一般的灾难之后,一部分人的信仰越发虔诚,另一部分则对“天神”恨之入骨,不以为然。

金斯利也表示要一起行动。

她从小就是一个乖乖女,虽然临死前放纵了一把,归根结底,还是个善良的姑娘。

“我和你们一起去。”柯明德说道。

“外面危险的很!”

唐顿惊奇道。

没人愿意离开围墙的保护,更别说深入丧尸环伺的城市,唐顿也是因为有低温症保护,才敢到城里活动。

“他是苦修者,虽然不知道有什么本是,但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金斯利对唐顿说道,她一点也不害怕,没有什么能让一个快死的人害怕。

“可是……好吧,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唐顿还想再说什么,但忽然改口。

他受到了柯明德的暗示术。

精神法术对丧尸无效,但对于介于活人与丧尸之间的低温症患者还是有效的。

“我有车,更方便些。”

柯明德发动了房车,载着唐顿两人离开,把托尔留下,它有自己的任务。

托尔带着柯明德给的生命宝瓶,空间里库藏颇丰,吃喝不愁。

“你力气可真大,我有点相信你是苦修士了,我一直以为这只是谣传迷信……”

唐顿坐在房车的沙发上,摆出一个极舒服的姿势。

临行前他提议带上三轮车,以防遇到电磁风暴,汽车损坏,柯明德就一手抓起三轮车,丢到车顶上,把他吓了一跳。

电磁风暴,是他们对一种末世现象的称呼,每隔十天半个月,精密电器就会损坏,好不容易修好,用不了几天,电磁风暴就又来了。

“唐顿,你感染低温症十五天,与最初相比,有什么变化?”

柯明德驾驶车辆,避过路上一个又一个障碍。

“食欲更低,不想饮水,不会觉得口渴,明明皮肤干得开裂,却没有感觉……”

唐顿说着,从嘴唇上揭下指甲盖大小一块死皮。

“你们看,腿窝、腋下等细嫩的皮肉和这里一样,我可能已经活不过今晚了。”

唐顿卷起袖子,手肘内侧已经干得像豆腐皮。

“我有一件宝物,或许对低温症有效。”

柯明德取出正阳宝鉴,将阳光反射到唐顿身上,映出碗口大一个光斑,注入真气,光斑渐渐扩大,形成一个直径一米的光圈,将唐顿全身都照住。

“有什么感觉?”

“很暖和,很舒服,像是泡在温泉里……说起来我已经好久没洗过热水澡啦!”

唐顿眯起眼,就像晒在阳光下的猫咪。

“哪有这么舒服,我昨晚也试了,咦,确实不一样!”

金斯利钻进光圈,挤在唐顿身边,分享一半光线。

虽然二人都觉得暖和,但并非温度升高,而是被正阳宝鉴汇聚的温和阳气。

柯明德点点头,手松开,正阳宝鉴依然浮在半空,将光柱照在两人身上。

是否有效,不是一时半刻能看出来的。

“天!这是超能力吗?”

唐顿睁开眼,见到镜子稳稳浮在空中,与房车相对静止,随着转弯,还能自动调整方向,使光芒始终照在他二人身上。

柯明德笑而不语,这是人仙真气的妙用,连擒龙手都不必用上,离体一丈,随心所欲,就像法术法师之手。

第十三章 晒一晒

靠近城市,路面已经被废弃车辆堵的水泄不通,在道路之外行驶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停下来,卸掉车顶固定的小三轮,见缝插针,缓缓进入城市。

“小心一些,可能会有丧尸来不及回去,就躲在车底下的阴影里!”

唐顿小声提醒,唯恐惊动了周围的丧尸。

低温症患者,相对于正常人,只是难以被丧尸发现,如果距离足够近,还是会唤醒丧尸。

唐顿骑着三轮车在前面开路,金斯利坐在他身后,两人共享正阳宝鉴的光芒。

柯明德骑着另一辆车跟在后面,与两人不停交谈,一方面了解更多的信息,另一方面联系当地人的语言。

“小心!有丧尸!”

柯明德提醒一声,让两人停住别动,自己从三轮车上下来,走到左前方五十米外的一辆货车旁。

这是一辆厢式货车,挡风玻璃被打碎,里面的东西已经被全部取走,货柜的锁也被砸断,半片铁皮门,在风中嘎吱作响。

一头干巴巴的丧尸正站在车厢一角,躲避光线,陷入沉眠,静待黑夜的降临。

丧尸普遍以站立的姿势休息,少有坐着或躺着的。

柯明德靠近,不在遮掩自身的气息,如同黑夜中的灯火,立刻将丧尸惊醒。

一声嘶吼,咚咚咚咚,丧尸踏着车厢,奔跑出来,被阳光一照,做了个缩脖子的动作,紧接着张牙舞爪,气势汹汹扑向柯明德。

“小心!它们没有……”

耳边传来金斯利的尖叫,柯明德张开五指,伸手平推,澎湃的真气涌出,将丧尸死死锁住。

丧尸站在柯明德一步外,灰黄色干硬的嘴巴半张,上下两排牙齿格格颤动,却怎么也合不拢。

动弹不得。

“你说什么?”柯明德回头问,金斯利两人正举着叉杆,弓着腰小心戒备,脸色却露出一副惊容。

“……他们没有要害,砍下头都能活动……”

金斯利怔怔的说:“这就是苦修士的手段吗,太了不起了!”

柯明德没有管震惊的两人,真气一拖,将丧尸拽到太阳底下,使其受到曝晒。

又放松真气,仅仅锁住其腰部,观察它的一举一动。

丧尸先是挣扎地向柯明德用力,龇牙咧嘴,手脚挥舞,过了一会儿,又或是禁不住炽热的阳光,微微蜷起身子,将脸藏在干枯脏乱的头发下,脖子缩进领口,背对阳光,手脚抱在胸前,时不时抽搐一下。

“似乎没有变化,太阳照射的时间太短?还是丧尸仅仅是本能的厌恶阳光?”

柯明德想了一会儿,伸手撩开丧尸额前脏乱的头发。

头发如同麻线,脸皮干瘪,皱的如同陈皮,双眼灰蒙蒙,犹如两粒葡萄干,耳朵上悬着晶亮的宝石蓝吊坠,价值不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丧尸生前竟是个女人,可惜衣物破旧,胸部干瘪下去,红颜不在,让人认不出来。

“朱颜白骨,生死幻灭……”

柯明德一刹那间,百感交集,体悟到生死枯荣的境界,仿佛看透生死。

回过神来,看了一眼手表,才过去一分钟,心灵却恍如隔世。

“人事有代谢,草木成枯荣,唯一秉持一颗真心,才能独立世间,不随波逐流……”

片刻顿悟,的领悟更上一层楼。

叹一口气,眼前丑陋狰狞,凶恶如厉鬼的丧尸,在他眼里,也不是那么面目可憎了。

“皆是色相!”

摇摇头,柯明德一招手,正阳宝鉴从唐顿两人头顶飞过来,落在柯明德掌中。

拇指与中指分别抵住铜镜背面两枚符文,将真气分成两股,缓缓注入,镜面立即亮起一道光柱,射在丧尸脸上。

正阳宝鉴在五雷派传承千年,自有一套御使的法门,铜镜背后几个符文,怎样用是“光华”,怎样用是“破幻”,怎样是“破邪”,各有讲究,各有妙用,比简单激发铜镜效果强得多,不然也不会被五雷派视为重宝。

不过这些细腻的用法更加费力耗神,五雷派没有配套功法传承,只有借大日阳气才能施展,之前用在唐顿两人身上,由于是隔空施展,柯明德还不能精细的运转真气,使不出这等法门。

此时正阳宝鉴照出的光线,正是“破邪神光”,克制邪气魔气,照在丧尸的脸色,原本灰黄的干皮立刻变得焦黄,并且越发变得灰暗。

丧尸似乎疼痛难禁,摇头晃脑,嘶吼不止。

“太可怕了,丧尸都成了死尸,没有痛觉,都被他折磨到乱叫……”

唐顿两人在一边看着,对柯明德又敬又畏。

在太阳底下晒了片刻,又有铜镜发威,丧尸的脸犹如在炭火里烤过。

没有更多发现,柯明德随手一抛,正阳宝鉴飞起,又照在唐顿两人身上。

真气的束缚略一放松,丧尸双手自由,立即在脸上抓挠,把一块块硬皮撕下,有些地方竟露出白皑皑的面骨。

柯明德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将丧尸抓到一根电线杆旁,攀到顶上,扯下一截线缆,将丧尸绑在线杆上,脚不着地。

“先晒它一天,返程时再看看,有没有变化,会不会被晒死。”

柯明德说了一句,与两人继续前行。

路上柯明德又随手处置了几头丧尸,这下也没细看,直接捏碎颈骨与四肢,丢在路边。

“要不是与这东西斗过,我还以为这是多么简单的事!”

唐顿说道。

“当初末世刚刚降临,军队同样陷入混乱,不知道多少士兵一夜间变成丧尸,剩下的人好不容易组织起抵抗,却发现丧尸没有痛觉,没有要害,被子弹打成蜂窝,脑袋都被打碎,照样活动自如,他们又没有重武器,弹药很快用完,不得不逃离城市……”

唐顿讲述与丧尸斗争的过程。

最初人们认为这是一种病毒,畏之如虎,不敢与之接触,更不要说抵抗,过了两三个月,才逐渐确认没有传染性,此时社会早已崩溃,人口锐减,只好苟且偷生,能活命都是最高的追求。

直到最近,才恢复了一点元气,开始将脚步迈出避难所之外。

“我们需要一些鞋子,军靴、劳保鞋、靴子最好。耕地的时候,总算有些丧尸虫去咬人,不管原先是什么品种,落到人身上都要咬上一口。”

唐顿说道。

“您这么厉害,或许能带我们到警察局,那里有警棍、防爆钢叉、防爆盾、还有平时没收的管制刀具,运气好也许还能找到一些枪械子弹……”

金斯利说。

这个国家在末日之前,政府强力,民间稳定,禁止私持枪械。阅读最新章节请关注

第十四章 武器库

作为一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大都市,警察局就有好几个,金斯利的父亲生前曾在一家分局对面的写字楼工作,她对这家分局多少有些了解。

街道冷清,只有辘辘的链条声,虽看不到丧尸的身影,但三人都清楚,道路两侧楼宇的黑暗处,潜藏着无数丧尸。

警察局的院子里是一片小花坛,无人打理,静观植物已经长得不成形状。

“你们在外面等着,我进去取剩下的武器。”

柯明德交代一声,留两人在外,孤身进入警局。

没有灯光,一楼的楼道里乌漆麻黑,几十头丧尸呆在里面。

柯明德不欲多生事端,隐藏气息,从夹缝中穿行,按照扫描得到的建筑结构图,熟门熟路走到装备库。

钢制大门紧缩,柯明德扫了一眼,警局内无一具丧尸穿着警察制服,看来是找不到钥匙。

他在门框周围拍了几掌,真气惯穿墙壁,将整座保险门四周的混凝土砸碎。

接着把手掌放在门面上,用真气牢牢吸住,往外一拔,整座门,连同金属门框,被完整的抽了出来。

哗啦啦一些破碎的水泥块掉落,柯明德将保险门贴墙放在走廊里,轻轻放下,没有惊动尸群。

装备库里是一个又一个柜子,铁皮柜里挂着衣物,里面有防弹背心、防刺服、防爆头盔等屋。

电棍挂在墙边,下面的格子里放满一排防爆盾,盾牌上搁着十几杆防爆钢叉。

柯明德掂起一杆,重有两公斤,不锈钢材质,可以伸缩,最长能有两米,前段是一个半月形的叉子。

挥舞两下,正巧一头丧尸穿过门洞,游荡进装备库,柯明德随手一叉,将丧尸叉在墙壁上。

“对普通人来说,对付丧尸,用防爆钢叉就很合适,既能保护自身安全,又可制服敌人,可惜造不成杀伤!”

柯明德试了一下,就把叉子丢在一边,来到一个金属保险柜前。

保险柜齐胸高,用厚一厘米的钢板制作,上面有钥匙孔和密码盘,门闩是拇指粗的钢条,需要同时使用密码和钥匙才能打开。

柜子里是枪械与子弹,柯明德志在必得。

他从空间镜抽出一柄短剑,剑宽一寸,剑刃上的花纹如同鸟类的羽毛,又轻又薄,名为燕翎,是赵无极墓葬中的珍藏,不说削铁如泥,也是锋锐难当。

注入真气,足以削断钢铁。

柯明德试了试,可惜保险柜门缝极窄,燕翎短剑竟插不进去。

“可别伤到了里面的火药。”

柯明德眉头一蹙,将左掌贴在保险柜门缝,一股灼烈的热气自掌心散发,空气都炙烤到扭曲。

正是五雷派宏远祖师的拿手绝技,炼铁手。

当日宏远祖师手握天意四时锏,运起炼铁手,柯明德镀在宝锏上的黄金都熔化滴落。

柯明德功力虽未有宏远那么深厚,但也已是人仙境界,运起炼铁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度。

一只肉掌,在真气的保护下,紧贴住越发滚烫的钢铁。

纵然是人仙之躯,也禁不住如此高温,全赖真气护持,才能保护肉身。

人类依靠工具,能够完成肉体无法做到的事,对于练气士,真气就是工具,是力量之源。

钢铁被熊熊真气烧的滚烫,散发出铁腥味,略微有些发软,柯明德用真气护住短剑,挤开门缝,锵的一声,将锁柱斩成两截。

拉开柜门,枪架上贴着纸条,标注型号规格,,最上面是一挺狙击步枪,下边一共是两排十二支手枪。

最下边是子弹箱,共五百发手枪弹和三十发狙击步枪弹。

还好柯明德用真气隔绝了高温,子弹没有发生爆炸。

接着柯明德又以这种方式打开了另一口保险柜,获得一些催泪弹和震撼弹,以及一些橡皮子弹。

花了四趟,将有用的东西搬上三轮车,三人继续搜索城市,寻找有用的东西。

一直到半下午,他们才开始返航。

“这些小口径枪械,对于丧尸作用极小,聊胜于无,但对我却有不小威胁……”

柯明德心里盘算,他目前的修为,普通人无论如何也伤不到,即使使用枪械,也只有趁着他疏忽时懈怠偷袭,才能起到效用。

不过有了枪械子弹,就已经能对他造成伤害,容不得小视。

不过他自信不会有人会对他起不敬之心,心灵法术,岂是等闲。

“咦?还其他有活人?面生得很,是别处的幸存者?”

临近出城,柯明德利用扫描,发现北边的郊区有五个人,穿着一层又一层棉衣,一个人顶两个臃肿,汗水沿着下巴往下滴。

随即调转方向,向这些人走去。

“小心丧尸!”

五人用石头砸碎路边的车窗,翻找一切有用的东西。

“看看我找到了什么!”

一个半边身子扎进车厢的中年男人兴奋的喊,双手剥开糖纸,里边是不知道熔化凝固几次的硬糖,黏黏糊糊。

“一大袋子糖!我都多久没尝过甜味了!”

中年男人感动的说,眯起眼睛,享受难得的甘甜。

“给我一块尝尝!”

蹲一边的人立刻道,拿出嘴里的吸管。

“你先抽你的油吧!”

“小心,有动静!”

忽然有人大喊一声,其余人闻言,立刻从车里跳出来,四处张望,随时准备逃走。

“好像是活人!就是活人!还骑着三轮车呢!”

望风的人说道。

几人这才松了口气。

柯明德骑车过来,为了防止吓到他们,暂时把正阳宝鉴收起。

走到五人旁边,上下大量几眼。

面色蜡黄干瘦,显然营养不良,身上裹着层层棉衣,散发一股馊臭的味道。

柯明德大量他们,这五人同样也在观察柯明德三人。

衣衫干净,气色很好,那个小妞竟然还抹着化妆品,活的有够滋润。

再一看,两辆三轮车堆满货物,一挺步枪极为扎眼。

对面只有三人,还有一个是女人,带着两车货物,五人心头火热,但看到他们腰上别的手枪,立刻冷静下来。

“你们从哪来?有多少人?”

柯明德开门见山,直接用上暗示术。

第十五章 光明行者

已经入了秋,前些天又下过大雨,天色稍一变暗,气温就降了下来,窗外的冷风吹入车厢,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金斯利把车窗落下,在正阳宝鉴的光圈下,和唐顿一起摆弄新得的手枪。

光线减弱,正阳宝鉴照出的光也变得暗淡下来,不再阳气充沛。

柯明德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心不在焉的驾驶车辆,副座上坐着一头丧尸,被折弯的钢管箍住,口中也被勒住,发不出声音。

这正是被柯明德做实验,在太阳底下曝晒一天的那具丧尸,此时已经变得有些萎靡。

一天的时间看不出什么,柯明德计划带回去再做深入研究。

绕过密集的障碍,远离城市,车速逐渐提高,柯明德手指一搭一搭,回想着刚才得到的信息。

那五个人来自城北的一处避难所,冒险寻找物资,但也不敢深入城中,只好在路边抛锚的废旧车辆中淘得一件两件东西。

他们的避难所原本是一处球场,占地十余亩,用围墙围住,里面种满草坪,开挖出人工河,有酒馆舞厅等娱乐设施,末日之前,来往的人非富即贵。

末日之后,在球场娱乐的人、球场的工作人员、附近的居民近水楼台,躲进围墙之内,一共聚集了两百多人。

作为高档娱乐场所,有便利店以及餐厅,仓库里积蓄了不少食物,但供给两百人食用,只是杯水车薪,哪怕省之又省,也只坚持了半个多月。

更糟糕的是,球场处于人烟稀少的郊区,他们躲在其中,错过了钟塔市全城居民的大迁移。

钟塔市在末日之初,曾有一千多人的军队帮助维护治安,十日的黑暗过去,残存者勉强组织起来,带领全城居民迁移,留下的人十分稀少,一部分人被困,错过了这一消息,还有一部分人中途掉队,留下来的人,组成一个个小型避难所,定居在城市周围。

他们人数较少,环境又极为恶劣,尚未恢复生产、无法自给自足,只能寄生在钟塔市周围,依靠城里残存的资源生存。

球场中的人,混的比柯明德所在的避难所更惨,他们遭受了一场传染病,仅仅是感冒发热之类的小病,在缺少药物的情况下,夺走了二十多人的生命。

恐惧与焦虑让他们失去理智,他们恐慌的认为,低温症具有传染性,甚至不敢验证,将一切患有低温症的人驱赶出球场。

因此,只好依靠正常人,轮流外出,冒险寻找物资。

目前,球场的幸存者还有七十一人,男女各半。

很快回到了别墅避难所,一阵叮叮铛铛的警报声后,大铁门从内部拉开。

柯明德驾车缓缓驶入院落,只见所有的幸存者站的整整齐齐,分成两排,恭恭敬敬的向房车弯下了腰:

“赞美天神!赞美光明使徒!”

车厢里的唐顿与金斯利瞪大了眼,满脸错愕:“这是什么情况,被邪教洗脑了吗?”

柯明德一脸平静,似乎毫不意外,伸手一招,正阳宝鉴落在手中,一只手拖着宝镜,推开车门,缓步走下。

九玄丝的白袍不染纤尘,柯明德满面慈悲,面孔莹白如玉,一副圣洁垂怜之像,周身仿佛绽放蒙蒙毫光,恍如大教堂的圣像走下神坛。

“受苦的人啊!父神的子民!”

他开口言说,声音恍如从云端传来,又如同春雨,浇灌众人的心灵。

“地狱入侵,人间沉沦,生灵万物遭受灭顶之灾,父神哀怜众生,不忍见众生死难,派遣我,光明使徒,古伽列,以及黎明之子百利森,行走人间,传播神的福音,驱除邪恶!”

“慈悲父神!圣哉!圣哉!”

众人均跪伏在地上,双眼含泪,顶礼膜拜。

“我行走人间,见多了罪恶,只有你们,无亲无故,却相互扶持,心生慈爱,心向光明,我便赐予尔等光明!”

说着,他抬起手中宝镜,灼热的光芒撒下,沐浴在每一个人身上,顷刻间,他们似乎脱离苦海,来到天堂,身体都变得轻巧。

光线持续了一分多钟,柯明德收起宝镜,面不改色,内里却十分疲劳。

白天对于唐顿两人,是借助太阳的阳气,能够压制邪恶,柯明德自身也不费力,此时却是使用了正阳宝鉴的另一种用法,使用真气催发,极耗真气,释放一道滋润疗伤的治愈之光,能够恢复精神体力,调理身体,治疗一些微弱的疾病。

给四十多人使用,饶是柯明德真气雄厚,此时也消耗了七七八八。

用于破坏,与用于治疗,消耗的真气不是一个等级的。

柯明德点点头:“你们继续工作,只有勤劳的人,有资格被拯救,懒惰者注定沉沦。”

众人得令,虔诚叩首,亲吻地面,然后恭恭敬敬退开。

唐顿与金斯利站在车门口,起初还充满惊讶,见识了柯明德的一番表演,已经深信不疑。

“光明行者!”两人跪在柯明德身前,声音呜咽。

“我两人身陷绝症,不日就会死亡,恳求圣者怜悯!救救我们吧!”

柯明德垂下头:“你们被来自地狱的魔气感染,只有父神亲自出手才能够救赎,我也无能为力。”

“什么!”两人如遭雷击,原本陷入必死之境,已经早有准备,心怀坦然,却忽然有了生的希望,然而只持续了几分钟,希望泡灭,绝望更加深重。

“但你二人心怀善念,死后灵魂会升入天国,沐浴父神的荣光,届时我必将亲自引渡!”

柯明德用精神法术安抚两人,将他们送走,自身却叹了口气。

许下无法兑现的承诺,确实不是什么好滋味。

“怎么样?我做的可以吧!”

托尔走了过来,它刚才就在一边,一切都是它预先布置好的。

柯明德来到这个避难所,先是了解了基本情况,顺带知道了这个世界的信仰情况。

这个世界最大的宗教信仰是创世神教,规模类似于地球的闪米特三教,认为唯一真神创造世界。

此教的神话中,唯一真神创造了世界,又创造了六大使徒,管理世界,分别是光明使徒、黑夜使徒、生命使徒、死亡使徒、自然使徒与智慧使徒。

当然,随着工业革命与文明开化,信仰越发淡薄,但创世神教的根基却依旧庞大深厚,柯明德灵机一动,窃取第一使徒光明使徒的身份,便于行事。

托尔的身份也是极为巧合,在神话中,六大使徒没有唯一真神创造生灵的力量,但集合各个使徒之力,也创造了许多神兽,黎明之子便是光明使徒与黑夜使徒共同创造的,是一头黑色与白色交杂的野兽,恰好符合托尔的形象。

第十六章 圣言书

在柯明德离开避难所后,托尔发挥自己的能力,将所有人召集起来,一起催眠,反反复复,花了一整天,让他们相信柯明德是光明使徒,它则是黎明之子。

这可不是个轻松活儿,让这群在科学教育下长大的人重归迷信,好在他们经历了无法解释的末日之灾,许多人就倾向于向神鬼寻求答案,给了柯明德可乘之机。

但改造信仰,并非一日之功,别看方才柯明德装神弄鬼,众人诚服,不过是心灵法术与幻术造成的假象。

等精神法术时间过去,所有人都会清醒过来,发现各种疑点。

因此,此时更要趁热打铁,各角度出击,令幸存者心悦诚服,信仰不在动摇。

天色将暗,汽油发电机嗡嗡运转,灯泡照亮庭院,由于托尔白天一直在训导幸存者,他们没有吃午饭,晚餐也疏于准备,此时已经饥肠辘辘。

柯明德在房车的聚灵阵地毯上调息片刻,恢复了方才动用正阳宝鉴所消耗的能量。

精神法术的效果还没有消散,众人经过房车时,无不放轻脚步,低头垂首,以示恭敬。

“人口太少,在劳动以维持自身生存之余,几乎没有余力为我做事。”

柯明德看着庭院中的身影,他颇费心力,迷惑这些幸存者,自然不是为了获得信仰,统治这些人,世俗的权利已经对他无用。

对于信仰,更是畏如虎蛇。

上一个世界,享受万民信仰,最终失去自我,陷入混沌的实验品乃是前车之鉴。

柯明德拥有肉身,与单纯的灵魂不同,但对于风险,还是能避则避。

因此借用了唯一真神的名头,将信仰归于虚构的唯一真神,自己窃取人间的权利。

“等到这里安排妥当,就要扩大人口,正好发现了城北球场的幸存者……”

柯明德念头一动,走下车厢,来到冒着热气的灶台旁。

“光明使徒!”

正在忙碌的波莱连忙低头行礼。

柯明德颔首,手掌摊开,一支精巧的白瓷瓶凭空出现。

他自从晋阶天人,能够服气辟谷,除了分给托尔一件,将其余生命宝瓶都留在了地球,此时还得耗用能量点,再打印一支宝瓶。

“这是我下凡时,生命使徒借予我的圣器,每日能够凝聚少量生命之水。”

柯明德说着,揭开大锅的盖子,将瓷瓶中的液体倾注在锅内。

“感谢光明使徒圣恩!感谢生命使徒圣恩!”

众人齐声赞颂。

“我等只是将父神的意志传播在地上,尔等理应颂持父神圣名!”

柯明德连忙道,他可不敢接受众人的感激赞美,积少成多,万一汇成信仰之力,不知有什么后果。

“天父的荣光照耀大地!”众人道。

餐前,柯明德引导他们餐前祈祷,歌颂唯一真神。

将宗教性、仪式性的举动程序化,会加深他们的信仰,将他们改造成柯明德预想的目标。

“……深渊地狱入侵人间,滚滚魔气从深渊地狱散发出去,渗入人间,遮蔽了天空与太阳,造成十日无日……”

“天父派遣黑暗使徒、死亡使徒剿灭入侵的魔物,派遣自然使徒与生命使徒消除魔气,智慧使徒统领天国,派遣我行走人间,救赎生命!”

“……天父则镇压深渊地狱……”

柯明德像是布道一般,向幸存者宣传自己编撰的世界观,科立昂亲自拿笔记录下来,写成一本经书《光明圣言》,作为灾变后创世神教的根本。

“……深渊地狱是一切罪恶的源头,它将魔气散发至无穷世界,将其感染,最终拖入深渊……”

“……魔气是深渊的武器,感染者将丧失智慧、陷入混乱、血腥狂暴,成为深渊眷属……”

“丧尸是被魔气感染的人吗?”有人问道。

柯明德吹得有些过头,连忙打补丁:“天父镇压深渊地狱,渗入人间的只是最稀薄的魔气,无法感染成深渊眷属,丧尸只是半感染者,他们不属于深渊眷属,也不再是生灵;他们死后,信仰天父的,将会成为圣灵,升入天国;堕落者则会沉沦深渊地狱……”

柯明德越编越流畅,最终竟讲述了一部逻辑互洽的“创世神——人间界——深渊地狱”的理论,众人都挑不出毛病与漏洞,信仰越发虔诚。

最后,柯明德将正阳宝鉴悬挂在楼顶,每当日出,便能汇聚太阳阳气,将众人洗礼一遍,驱除邪气,使他们不会感染上低温症。

唐顿在柯明德宣传信仰后的第三天转变成了丧尸,他在提前一天便有所预感,于是恳请柯明德赐福,抄录柯明德的语录,以求死后能升入天国。

对于低温症到丧尸的转化,柯明德无能为力,至于死后升天的许诺也都是谎言,心里不是滋味。

只能施展法术,让唐顿临死前获得心灵的宁静。

唐顿跪在柯明德面前,手中捧着一本精美装订的笔记本,是他才抄完的《光明圣言》。

“赞美天父!赞美……”

唐顿口中喃喃,呼吸变得极为微弱,终于停下来,双眼禁闭,栽倒在地上。

“愿你升入天国!”

柯明德捡起抄录好的圣言书,将唐顿的尸体摆平。

据幸存者所述,低温症患者死后半小时,就会复苏,成为丧尸。

唐顿本可以作为他观察的例子,但唐顿毕竟是一个仁慈的绅士,又共同相处几天,柯明德不忍心见其变成丧尸,更不忍心拆掉骨骼练功。

柯明德左手捧起圣言书,一副光辉的形象,右手覆盖在唐顿胸口,运转炼铁手,真气变得灼热滚烫,尸体立刻燃烧起来。

“天父庇佑!”观礼的幸存者齐声颂念,他们眼中,一道模糊的虹光从唐顿燃烧的身躯上升起,转瞬不见。

这是柯明德使得手段。

然而柯明德也目露惊讶之色,立刻又隐藏起来。

“我疏忽了!”

人群散去,柯明德仔细思考。

“人死后灵魂会离开身体,失去灵智,变成浑浑噩噩的鬼魂。”

“然而唐顿死时灵魂并未离开,只有我烧毁其尸体后,灵魂才飘散出来!”

柯明德在身旁的空地上瞥了一眼,唐顿的灵魂正浑浑噩噩的的飘荡着。

普通人用大脑思考,灵魂无法思考,一旦身死,大脑停止工作,灵魂就会浑浑噩噩,如同死机,三两日就会溃散。

只有精神力强盛者,才能以灵魂承载记忆,死后保持灵智,能多存在些时日。

“难道说,丧尸并非死亡,它也存在灵魂?”

第十七章 陷阱

捕捉来的丧尸被柯明德悬挂在房屋的阳面,用绳索吊在窗外,曝晒数日,已经蔫头巴脑,不再动弹,距离死亡只剩一线。

柯明德一记指法打断绳索,丧尸跌落下来,也不知道调整姿态,头部着地,颈椎摔折。

他又补上一掌,将丧尸彻底打死。

“它的灵魂呢?”

柯明德将丧尸肢解,掀开它的头盖骨,始终没有发现其灵魂。

“低温症患者死后,灵魂不会离体,而是留在转化成的丧尸体内,之后就不见踪影,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百思不得其解,便将这一桩抛到脑后,反正不会影响到他。

将丧尸的残骸堆在阳光下,柯明德叫来科立昂。

“你去找十个强壮的男子,不,还是五个吧,带上工具,叫他们过来!”

柯明德吩咐道。

秋收的时节到了,要趁着天气好赶紧将粮食收割,抽不出太多人手。

不一会,科立昂就叫来五个人,手握农具,都是二三十岁的汉子。

“你去找一些废旧的毡布、棉被,装到三轮车里,把车子推到大门外。”

科立昂得令离开。

柯明德接着对五人道:“你们都是父神的子民,理应为父神服务,我接到神谕,要求我们消灭人间的魔物,魔气感染者,那些丧尸!”

“这是我们的荣幸!”

五人赞了一句,随即发出疑问:“可是丧尸没有痛觉、没有要害,不惧怕子弹与刀枪,数量又极多,我们该怎么做?”

这些人在连续几日的洗脑下,已经越发虔诚。

“丧尸是深渊入侵的排头兵,是它们的据点,如果丧尸不除,我们的世界早晚会沉沦入深渊地狱,陷入永恒的黑暗和痛苦。”

“我们必须要除掉丧尸!”

柯明德说。

“愿以我们的生命,消灭邪恶!”五人立刻热血沸腾。

“父神珍爱他的每一个子民!”柯明德道:“你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天父慈悲!赞美无上天父!”五人感动不已:“那我们要如何去做?”

“布置陷阱!”柯明德最终说道。

……

昨天柯明德遇到了穿越以来第一次电磁风暴,房车所有的精密电子部件全部损坏,甚至无法打火,只能当做一个房间使用。

此次出行,只好使用三轮车。

避难所一共收集了三辆人力三轮,以及不少手推车,留下一辆三轮农用,柯明德与五人共乘两辆车出行。

公路被障碍物堵死,土路十分难走,骑车的人一会儿就汗流浃背,轮换骑行。

柯明德坐在一堆破棉被上,他虽然能轻而易举的带着五人行驶,但身份已经有了差别,逾矩只会削弱自己的权威。

“就在这停下!”

柯明德跳下车,一辆货柜卡车停在左近,他就是在这里俘虏的那头丧尸。

“你们把毡布棉被缝在一起,不用太细致,但一定要结实!”

柯明德吩咐五人,自己在附近走了两圈,选定一个位置。

“起!”

他选了一辆低底盘的小车,一把抬了起来,靠着之前那辆货柜车堆放。

“天父在上!”五人惊得目瞪口呆。

不一会儿,柯明德就搬来十辆小车,靠着货柜车,围出一座围墙。

围墙用两辆小车堆在一起,有三米多高,总体呈漏斗形,货车作为漏斗底,出口宽约两米,能站下三人,内部围出约十平米的空地。

这就是柯明德设计的陷阱,就地取材,制作简单,待会儿再用毡布蒙顶,隔绝光线,便是绝佳的陷阱。

丧尸游荡到此处,天一亮,就要找阴影躲避,等待黑夜再次降临,普通人则可以堵在入口处,将其捕捉。

如果陷阱里的丧尸数量多,还能堵住入口,揭下毡布,晒上一两天,等丧尸无力抵抗,再进行处置。

“底盘有些高了,丧尸可以爬出来!”

柯明德观察一会儿,找到一处毛病,随即抽出一柄利刃,灌注真气,斩断轮轴,将车轮摘掉。

咣咣几声,汽车地盘贴地,再无缝隙。

柯明德点点头,叫来五人:“你们把顶蒙上,不要漏光,如果需要时能够揭下,这些车窗、缝隙也都用东西遮住!”

交待过后,柯明德独自到下一处,间隔一公里处搭建第二座陷阱。

搭建完第三座陷阱后,返回验收,此时第一座陷阱的顶还没有蒙好。

避难所只有四十多人,能抽出五人捕猎已经耗费了大量劳动力,建再多的陷阱也用不过来。

“附近的丧尸我已经顺手清理了,你们放心工作,我到城中搜集一些物资。”

交待完,柯明德骑走一辆三轮,找到城中一处仓库,装满一车粮食,又寻找了一些不透光的塑料布,一起带了回去。

下午时分,陷阱已经布置妥当,还挂上一道门帘,里面漆黑一片。

返回避难所,柯明德派人制作了一些套杆,用于捕捉丧尸。

套杆由手柄与套索组成,手柄是一根中空管,前段是一个铁环,一根绳子穿过中空管,用来控制铁环的口径。

捕猎时,由一人用叉杆控制住丧尸,另一人即可用套杆将丧尸锁住,正是没有要害,智力不足的丧尸的克星。

“我们为什么不用酸液或者火焰来对付丧尸?”

晚餐后的布道会上,有人提问。

“我们从哪里寻找酸液?又从哪里弄来燃料?丧尸一窝蜂出来,可不给你准备的时间!”

柯明德的权威已经深入人心,立刻有人为他辩解。

“丧尸也曾是活人,他们被魔气感染,并非自己的过错,用火焰烧死,其灵魂就会沉沦深渊地狱,天父不忍,便派我超度亡魂!”

柯明德早就想好了借口。

“受魔气感染的丧尸,灵魂会缩在骨骼中,你们只需要带回他们的骨骼,我就能够救赎其灵魂!”

这才是柯明德的谋划。

他将这个世界视为白骨农场,生产出白骨供其修炼,自然需要牧民为其采集白骨,自己每天去捕捉丧尸,实在太过麻烦。

此时避难所人少,每日只能捉来两三头丧尸,等兼并其他的避难所,人数增多,每天的收获足够他使用。

况且,无相白骨道中记载的几件法器,他已经垂涎已久,这是他唯一知晓的法器祭炼之法,可不是白骨珠、正阳宝鉴之类对他无用的符器。

“特里、莱特……你们五人,即为光明之手,消灭魔气,救赎其灵魂!”

柯明德册封了今日随他布置陷阱的五人,命他们每天前去捕猎丧尸。

“你们是父神对抗深渊地狱的利刃!黎明之子会保护你们!”

“天父荣光照耀着我!”

五人虔诚叩首,一种责任感涌上心头。

第十八章 广播

天高云淡的天气仅持续了半个月,又迎来骨朵朵厚厚薄薄的云层,明暗交间,光影杂错,如一幅泼墨画卷。

“这是积雨云,我们得赶紧收割,不然粮食一沾水就会发霉腐败,贮藏不了!”

秋风吹在身上冷森森,身材矮瘦的戴森动员大家。

末日前他在农学院读书,学习的育种专业,成绩不好不差,此时放在避难所,已经是农业方面的专家了。

毕竟其余人都是城市人口,早已远离稼穑,对此一窍不通。

眼下只剩下一小块土地还没完成收割,所有人都在忙个不停。

柯明德却安逸的坐在房车里,这些天避难所的事务已经不需要他劳心劳力,每天捉来七八头丧尸,炼化白骨精气,气完神足。

托尔则捧着一只手柄,兴致勃勃的盯着眼前的游戏机。

这些东西都存放在它的空间里,没有被上次的电磁风暴波及,依旧好使。

“……秋季可以种植的作物有黄米、地卜……秋冬季节为传染病高发期,注意防寒保暖,同时要注意卫生,各避难所每天定时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老式收音机滋滋乱响,勉强能听到一个温和的女生,讲述末日生存所需的知识技能。

这是附近最大的聚集地,据广播所述,白松城位于北方二百公里处,那里以前是一个军事基地,有配套的发电厂与兵工厂,距离北方大粮仓也较近,目前聚集了六十万幸存者。

人口是文明发展的基石,六十万居民,让白松城有充足的力量清理周边村庄县城,据其从广播中披露的信息,至今已经清剿了近百万的丧尸,开辟耕地二十万亩,建设火电站两座,可以保证工业用电与日常照明。

在电磁风暴的干扰下,人类一切先进的仪器都无法使用,技术水平退步了一百年,白松城不得不将精密的数控机床拆掉,改装成老式的电动机床,在对工人进行过集中培训后,已经恢复了部分生产能力。

他们还使用已经淘汰的技术,向外广播信息,传播各种知识,使灾变后的人类能够找到一丝希望。

像柯明德第一次来到这个避难所时,见到的叉杆,就是他们从广播里学来对付丧尸的手段。

科立昂他们也曾想过投奔白松城,可是路途遥远,又不知道有多少丧尸阻路,最终没能成行。

雨终究淅淅沥沥下了起来,好在已经完成收割,一垛又一垛粮食将宽广的庭院堆满,用塑料布蒙住,还要等天晴之后晾晒。

此刻四十多名幸存者正用双手仔细的将粮食从棒子或穗上剥下,仔细挑拣,筛出霉坏虫蛀。

秋雨缠缠绵绵下了三天,正阳宝鉴聚不到充足的阳光,金斯利终于变成了丧尸,被火化安葬,名字刻在别墅的一面墙壁上。

墙壁上已经铭刻了四五十个名字,是这个避难所一年多来陆续死去的同伴。

金斯利从感染低温症到死亡,一共是二十六天,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根据以往的案例,还从未有人活够二十天,这更加坚定了其他幸存者的信仰。

他们早上一起来,立刻聚集在正阳宝鉴的光圈下,进行晨礼,之后稍有闲暇,就聚集在一处享受光明使徒的恩赐。

天气转晴,在将粮食晾晒后,科立昂带人种植柯明德给予的白萝卜种子,光明之手的五人尽忠职守,每天捉来四五头丧尸,人人都在忙碌,柯明德动身去寻找附近的避难所。

那个豪华球场。

球场地处郊区,附近有酒吧、影院、餐厅等一系列设施,还有一个赛车场,人口密度比城市中小太多。

柯明德老远就发现球场,三米高的墙壁,围起一千多亩的土地,里面有水湖、假山、草地,尽善尽美,可惜无人打理,已经十分荒败。

大门被锁住,柯明德直接跳过围栏,落到一圈红色塑胶铺设的人行道上。

人行道被雨水一浇,一些地方长出些许青苔。

人行道内是平整的草地,野草已经长到膝盖那么高,但仍可以想象,灾变之前,需要每天打理浇灌的草坪,需要多少资金来维持。

“这片土地可惜了,如果科立昂他们在这里,肯定会种上庄稼。”

柯明德心道,这里有围墙保护,不会受到丧尸感染,在别墅外开辟的农田,每天早上都要先行巡逻,劳动时也得时刻警惕,谨防阴暗处扑出一头丧尸。

田地虽藏不住人类丧尸,但在密集的植物间,丧尸猫狗,黄鼠狼地鼠,可是不少。

草地上有几条被人踩踏出来的小路,直通球场另一边造型独特的全玻璃建筑。

建筑前开辟了一小块菜地,支起木架,爬满瓜果。

“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荒草地里有十几个人弯腰翻捡些什么,一人抬头,忽见柯明德从门口走来,面容陌生,不禁一惊。

这些人齐齐抬头,有老有少,女性的数量比男性更多,手里拎着塑料袋,袋子中装着青绿的野菜。

雨后新长出的野菜最为鲜美,要敢在嫩叶变老前采摘。

“吾乃天父坐下光明使徒,奉父神之命,超拔生民于末日水火!”

柯明德也不遮掩,直接言道。

“我还黑暗使徒呢……”

一个脸上长痘的年轻人闻言,唏笑不已,正要再说,之间自称是光明使徒的那人,周身漾出一道光环,圣洁无比。

他立刻怔住了,经历了末世灾变,虽然嘴上不信神灵,心里却有几分迷茫,毕竟以人类目前的科学水平,还无法对此做出解释。

“收起你的戏法吧,我们可没有赏钱给你!”

一个大胡子男人大声道,他四十岁上下,一副精干老练的样子。

“吾爱世人,不因其无知而责怪!”

柯明德摆出一副神棍做派,将这十余人全部催眠,催动真气,折射周身光线,显现出圣洁的白光。

“真是麻烦,反正托尔也有经验,下次这些事情应该让它处理!”

柯明德忍着心中不适,玩弄别人的心灵,与他的秉性冲突,这是从小培养的价值观,更何况这些人与他无冤无仇,肆意使用心灵法术,虽然五人苛责,但总归有几分愧疚。

“我催眠他们,利用他们,同时也庇护了他们,算是平等交易。”

柯明德安慰自己,表面上不动声色,越发卖力的催眠。

第十九章 聚集地

占据球场的这一伙人,误以为低温症具有传染性,对外界畏之如虎。

正如前几日柯明德所见,一个个外出搜集物资时,穿的严严实实,大棉袄配二棉裤,恨不得把眼睛都给蒙上,大夏天都是如此,视外出寻找物资为最可怕的事情,因此物资极度匮乏,饿的面黄肌瘦,一见柯明德拥有凡人难以企及的力量,如同迎来了救世主,纳头便拜。

即便这个自称光明使徒的人心怀歹意,无恶不作,可还有什么折磨,能够比得上饥饿与恐惧?

文明之火即将熄灭,秩序不在,人类在漫长的进化史中,服从强者的一面重新彰显出来。

柯明德在这一处避难所的“传道”,超乎想象的顺利。

转眼已经入冬,柯明德又找到几个部落,大的有百余人,最小的只有六个人。

先催眠蛊惑,好言劝说,然后,将他们强制迁移在一起,以那片广阔的球场为址,建立了一个全新的聚集地。

聚集地目前有八百多人,以青壮居多,老人小孩,大多撑不过灾变后的艰难,仅有为数不多的人幸免于难。

球场虽然豪华,但也住不下八百多人,没有材料用于建筑,总不能让这些人在荒地上,搭个帐篷,捱过寒冷的冬日。

这一代的气候与地球上黄河流域也差不多,没有保温措施,再加上食物缺乏,冻死人也不稀奇。

在柯明德的安排下,老弱病残,住在了球场内,还找了一个老男人作为儿童的老师,像他们传授文字、数学等基础的通识教育,以及末日生存的必要知识。

柯明德利用这些经受了灾难的幸存者,自觉有义务延续这个文明。

担任教师的老男人叫做杜鲁因,是皇帝亲自授衔的大学者,被誉为当代之王,文采斐然,腹藏五车,历史、宗教、辩论、诗歌、音律无一不通,还会雕塑与绘画,可惜年老归乡的杜鲁因,孑身一人,侥幸存活下来,空怀一身才能,到了末日,却只剩下给小孩子上课的本事。

不过柯明德却对这个人十分看重,他信口编撰的宗教理论,漏洞一大堆,许多自相矛盾之处,根本经不起推敲,还要依靠杜鲁因,结合本土文化传说,细细梳理,进行完善。

杜鲁因为了写作,到处采风,对于神话传说,颇为了解,以柯明德口述的《圣言书》为纲,穿针引线,将各地神话故事联络在一起,让这个新生的唯一真神教,仿佛切实在这个星球上存在了几千年。

这将是一项繁浩的工作,或许会影响深远,但在眼前,只是信手为之,柯明德更多的精力,放在自身修炼上。

“哐当!”

一根水泥的电线杆被柯明德一掌打折,砸在事先垒好的小汽车上,把铁皮砸扁下去,严严实实堵住这一处路口。

“赞美天父!赞美光明行者!”

跟在他身后的工人连忙祈祷。

“好了,我已经把这一处街区全部封锁,里面的丧尸也已经清剿干净,你们三人就驻守在这里,三天换一次班,每天日出之后巡逻你们负责的区域,确保安全,如果发生你们无法应对的意外,就敲响警锣,光明之手的人会来处理。”

“是!”被柯明德点名的三人连忙点头。

除去居住在球场的老弱,其余青壮都住在附近的民居中,当地的丧尸已经被光明之手的人清理干净,但在夜晚又会游荡进来一些丧尸,居民不胜其扰,寝食不安,柯明德只好出手,将一切可能进入丧尸的缺口封堵,仅留下一处路口作为大门,用金属扭成一道活动门,白天移开,夜晚关闭,围起附近的街区,形成一片净土。

“弗莱克,你带着剩下的人回球场,把大棚扎好,明年春天的蔬菜,就看你们的了!”

柯明德吩咐剩下的人。

“是!”

这些人表面恭敬虔诚,但柯明德心里门清,他虽然有能力催眠八百多幸存者,但要将其洗脑,使他们相信自己的鬼话,还要费很大功夫。

不过柯明德并不在意,无论这些人信还是不信,都对他造不成影响,只要能服从他的指挥,每天捕捉足够的丧尸,就够了。

他可没有功夫去钳制人们的思想,也没有这个必要,之前装神弄鬼,只是为了消除抵抗心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更好的为自己服务,目前“听从神的旨意”、“光明使者拯救世人”已经形成一个大环境,至于幸存者心里怎么想,那就无所谓了。

“吱嘎~”

柯明德走进自己的房屋,这是最奢华的一间屋子,采光向阳,但屋檐下却垂下一条条绳索,吊起六十余头丧尸,在风吹与他们的挣扎下,发出琐碎的噪声,阴森恐怖。

柯明德走到一具丧尸下,嘎巴一声,拧掉一条腿,拎起股骨,用力一抖一弹,真气沿腿骨剧烈震荡,将腐肉尽数震碎,全部脱落,只剩一条腿骨,在真气的串联下,没有散架。

几个月来,他早摸索出一套拆骨绝学,地球上任何人都没有他经手的骨头多,无意中擒拿术关节技,都已经练到绝顶。

在聚灵毯上坐下,不一会儿,手中的腿骨就变得斑驳酥脆,精华尽去。

“毫无进境!”

柯明德叹了口气,把手里的残骸扔进一边的铁桶中,用完的骨殖,还可以充当肥料,浪费就可惜了。

聚集地框架安排好,“光明之手”每天能给他带来十多头丧尸,每天都能萃取大量白骨精气,早在一月之前,他就将肾宫真气充满,可惜始终不能突破,无法修炼下一宫。

“这就是瓶颈吗?”

他把手肘撑在膝盖上,指尖敲打颌骨,耳鼓处传来有节奏的声响,如同钟磬。

修炼无相白骨道以来,浑身骨骼受到真气淬炼,坚如精钢。

“我一路顺风顺水,资源充足,原以为修炼之途平坦,却不想卡在这里,毫无头绪。”

他想到与无相残魂交流时的话。

“修行讲究财侣法地,财即财富、资源,能让人心无旁骛,不限于贫困,不受资源限制;法即修炼法门;地则指的修炼场所,足够安全,灵气充沛。”

“掌门身怀至宝,在此界乃是天下第一,无人能伤,遍地白骨随意取用,又有无数经典,财法地都不缺,只有道侣难得。”

“此言何解?”柯明德问。

“侣即道侣,不是夫妻,也不是朋友,而是能够相互扶持,相互促进的人。修炼之路艰难险阻,独力难撑,还需一二道侣,或至友、或仇敌,相互切磋,相互琢磨,即是鞭策,又能增进修为,我年轻时肆虐四方,修炼神速,天下皆敌,也是重要的原因。”

“能切割金刚石的,只有金刚石。”柯明德若有所思。

第二十章 白骨钉

“你说的不对!”

柯明德忽然反驳:“浅水养不出大鱼,无论是地球,还是这个世界,数千年历史,才智高绝之辈层出不穷,哪怕我如今精神力十倍百倍于常人,也不过如计算机一般,运算能力更强,在智慧上,亦不敢与那些伟人比肩。”

“而这些伟人,有的好参禅修道,有的钻研神学科学,却始终没能趟出一条超凡之路,我何德何能,敢去嘲笑他们,不过是邀天之幸,见识了别的世界,有了些许微尘一般的成果。”

柯明德用拇指掐住尾指指节,以表示自己的谦卑。

越无知的人,越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柯明德见过托泰世界的太阳神,见过死去的雷神,这种力量他甚至无法理解,经沧海而难为水,登泰山而小天下,见识越广博,越能清晰的认识自己。

“托泰世界,自开辟以来,就有伟力通天的七位古神,大荒有各种神兽,焚江煮海,你的故乡,武侠世界,也有仙人传说。”

“而地球与此界,虽有神话传说,但只是寄托信仰,并没有切实存在的超凡之力。”

“我在那三个超凡世界,进步飞快,在地球和这里,虽然资源丰富,但修炼艰难,一步一关,岂非无因?其中必有蹊跷!”

“必定有世界的缘故!”柯明德断言。

“不错,我倒是从未往这方面想过!”无相残魂思考片刻才回应。

修炼是自家的事,旁人难以体会,无相区区残魂,靠汲取柯明德真气求活,自然感受不到不同世界造成不同的修炼体验。

“但是,依我所见,掌门在地球的妻子、弟子修炼时,进展也十分顺利,与各门派精心培养的弟子相仿,并没有看出修炼的难处。”无相疑问道。

“好似一块荒地,我是开路之人,举步维艰,后来者沿着我踏好的路,便好走许多。”柯明德道:“当然,这都是猜测。”

“这些距离我们太过遥远,如雾里看花,现在去探究,是徒费劳思,掌门还是把精力放在突破瓶颈上好,寻一二好对手,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突破瓶颈,水到渠成。”无相劝谏道。

“此言缪矣!”

“掌门何出此言?”

“以这种方法寻求突破,无非是给自己压力,刺激修为进步,最大的压力,无非是生死之间的压力,因此寻找的对手,要足够强,弱小的对手无法提供足够的压力,而过强的对手,那是自寻死路,就算找到真正合适的对手,也难保万无一失,稍有差池,只是自身沦为他人的磨刀石!”

“我的家乡有俚语,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上亡,注视深渊的人,终究会被深渊吞噬,后来还有人研究出理论,叫做墨菲定律,大意就是在足够大的样本中,任何大于零的概率,都一定会发生,修炼之途漫长,瓶颈数不胜数,借对手来突破,乃是刀尖上起舞,自寻死路!”

柯明德说出自己的想法。

“这理论倒是新奇,我却是没有想过。”无相思考柯明德所说的话。

“况且,我如今人仙修为,早非吴下阿蒙,以我修炼的精力来看,功力进步,还是要顺其自然的好,水满自溢,强行弄险突破,一时看不出什么,焉知不会有损害?”柯明德继续道。

“不对!我说的乃是道侣,不止有生死之敌,良师益友也算,被你带到沟里去了也!”无相笑到。

两人嬉笑几句,排遣了遇到瓶颈的烦闷。

“不过此界即无良师益友,又无合适的敌人,想要突破,难上加难,不知掌门欲作何打算?”无相问。

“这个世界丧尸成群,白骨如山,对我来说就是洞天福地,虽难以修炼,练些宝物也好!”

……

“呼……法器果然难炼!”

柯明德手中托着一截白骨,三寸长短,圆锥形状,稍微带些弯曲,如同一枚獠牙。

这是柯明德以那一百余颗白骨珠为材料,按照经书上记载的修罗白骨剑法门,祭炼出的一件宝物雏形,还称不上剑,姑且叫做白骨钉。

白骨钉色如陶瓷,上面雕着玄奥的符号,里里外外共祭炼了百余枚符文,尽差最后一步,将符文阵法串联在一起,形成一道白骨法禁,成为一件真正的法器。

不过目前,这件看不出质地的白骨钉,与无相藏身的白骨舍利一般,都只是符器,法器的胚子。

最后一步说难不难,只要柯明德练成罡气,便可一蹴而就,炼成第一道法禁。

“吱吱~”

尖锐的声音中,大理石地板被刻写出十余个文字,柯明德拿起一看,白骨钉尖端无一丝磨损痕迹。

“去!”

柯明德掐诀一指,白骨钉悬空而起,像一发子弹,“咄”得一声,刺穿墙壁。

“很好!”

柯明德满意的点点头,手一招,白骨钉复飞回来,落在掌心。

白骨钉速度与手枪弹接近,但胜在曲折如意,十丈之内,如臂指使,冷不丁打出,难以防备。

“进来吧!”

将白骨钉收起来,柯明德说道,从门口进来一个人,正是科立昂。

他已经在门外站了有一会儿。

科立昂作为最早接触柯明德的人,信仰虔诚,又颇具管理才能,深受重用,受柯明德指派,管理聚集地的大小事务。

“什么事?”

“圣者,今日又有一个人得了低温症,人心惶惶,对天父信仰有所动摇!”

正阳宝鉴依旧悬在高处,但人口增加,再加上冬天光照不足,效果有所削弱,入冬以来,已经有十多人感染了低温症。

照这个节奏,冬天过去,怕是会死掉上百人。

低温症来源于邪气的侵染,常人阳气充足,又每天经过正阳宝鉴照射,还能避免患上低温症。

但目前食物短缺,营养匮乏,又缺乏医疗、卫生条件,稍有不慎,染上风寒感冒,元气大伤,极易感染低温症,一命呜呼。

要解决这一问题,要么多打印几件正阳宝鉴,但把珍贵的能量点用在这上面,柯明德有些不舍,日后人口继续增加,难不成还要继续打印?

再有就是增强幸存者的体质,身体健康,阳气充足,对邪气的抵抗能力就会提升。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传授给幸存者修炼功法,但是无论什么功法,都要从食物中获取能量,这就陷入一个悖论。

“最能增长阳气的功夫,是纯阳童子功,修炼这门功法,需要日食一斗米,还必须是童子之身。”

“将其删改一番,只保留增长阳气的功能,其他部分去掉,或许能够改变当前的局面。”

第二十一章 光明祷言

春雨如油,一畦畦菜田蒙上浅绿,芽叶可人,让人垂涎欲滴。

原本开阔的球场尽数改造成农田,也多亏末世来临,人口骤减,地下水位回升,让他们能够轻易打出水井。

正对礼拜堂是一片空地,高高支起一座木架子,顶端搁着一面铜镜,底下跪坐着百十人,围在铜镜反射的光圈内,左手抚额,右手捧心,口中念念有词,言辞诘聱,声音或宏大或婉转,高低相和,如同唱诗。

他们念的叫做“光明祷言”,是光明行者有感生民疾苦,特意传下的一段圣文,共八百六十六个音节,据说是神明的文字,与任何语言都不同,每日颂念,能够避免魔气入侵,防止感染低温症。

为了这段经文,柯明德也是大费心思,这些人没有一点基础,经脉穴位的概念都没有建立起来,干脆将纯阳童子功喉胸肺处一条经脉拿出来,再佐以几个特殊穴道,用呼吸和声音带动穴位,从而运行气息,聚集滋生阳气,蕴养心血。

这门“光明祷言”,已经是简化到了极点,连武侠世界最末等的功法都比不上,只有微弱的滋生阳气的功效,要靠它练成内气,少说也要三十年苦工。

除此之外,光明祷言还有一些微弱的锻炼心肺的功能,但其效果,大约和每天做两遍广播体操差不多。

缺陷明显,优点也极为显著,天下任何功法无非炼精化气,从口而入,以食为补,以末世后的资源,怎么能供养的起?唯有这光明祷言,效果微弱,消耗也微乎其微,正合适当前局面,而且胜在无需专心,随时都可念诵,走路能练,干活也能练。

不过这段光明圣言诘屈聱牙,全部都是无意义的音节,需要口、鼻、舌、喉甚至胸腔腹腔的配合,以及特殊的呼吸方法,难以学习,更无法录于纸笔,只能口口相传。

但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眼见有能够保护自己,不被梦魇般的低温症染的方法,恨不得二十四个小时都在念叨,爆发出极大的热情,相互学习,日夜练习,很快将这一难关攻克。

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大部分人都已经能熟练《光明祷言》。但地有高卑,人有贤愚,仍有些人学不会这些发音技巧,但尽是少数,柯明德也不为他们多费心思。

“快让开!大家快让开!”

祥和庄严的礼拜堂忽然嘈杂起来,推推搡搡从外面闯进几个壮健的男人,他们是光明之手的成员。

如今光明之手已经发展到三十人规模,选拔的都是信仰虔诚的青壮,练习柯明德传下的一路伏魔棍法,修行简化后的纯阳童子功,叫做光明引导术,动静合一,胜过光明祷言百倍,可惜限于粮食,只有光明之手的人才允许修炼。

跪坐在地上颂念经文的人站起身躲避,四个男人抬着一张木板门快步走进来,木板上躺着一个棕色卷发的青年,左侧脖颈被人用手捂住,指缝间鲜血淋漓。

“快取圣水来!”特里焦急的叫喊,他现在是光明之手的首领。

科立昂本在后堂给孩子们上课,教授知识,听到外面吵吵嚷嚷,放下课本,从侧门走进礼拜堂。

“什么情况?丧尸们打进来了?”他大惊道,连忙挤开慌乱的人群,询问特里情况。

“在外面出了事故,他快不行了!”他简短的回答:“快取圣水来!还有止血药品、绷带!”

“把医生也叫过来!”

科立昂看了一眼,格鲁特满面苍白,双目紧闭,已经昏迷过去,来不及询问别的,两步跑到供桌前,端起一尊二尺高的白瓷细颈瓶,送到格鲁特身边。

“水杯拿来!”

科立昂到了半杯澄清的液体,送到伤者口边,后面有人拖起他的脑袋,掰开嘴唇,小心翼翼灌进去。

“医生过来了!”

一个头发略微花白的男人进来,腋下夹着木箱子,披着一件灰色风衣,手上还滴着水。

眼下的环境,也容不得他讲究,在前襟胡乱抹两下,拭干水珠,紧急处理伤者的伤口。

“他流血太多,伤口又很严重,即使把圣水全部都留给他,也无济于事。”

医生心里有数,暗自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将绷带缠好:“你们谁的血液和他匹配?立刻准备输血!”

“他伤的怎么样?有希望吗?”

特里把把医生拉到一边,小声询问。

“我能做的都做了,他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但只有圣者才能救他的命!”

特里将虎口卡在上嘴唇,深吸一口气,硬挤出笑容:“一定会没事的,他才刚刚当上父亲……”

医生回身继续工作,特里握紧右拳狠狠在空气中击打,拽开步走出礼拜堂。

“特里团长,等一等!”科立昂追了出来:“外面发生了什么?从来没有人受过这样的伤势!”

“你跟我来!”特里回道,带着科立昂向外走去,一面走一面解释:

“你是清楚的,虽然丧尸十分恐怖,具有不死的特征,但经过圣者的教训,我们已经有了面对它们的勇气,而且练习光明引导术后,小伙子们一天比一天强壮。”

“这些没有理智的邪物,已经无法对我们造成伤害,对付落到陷阱中的丧尸,甚至能够一对一降服,使用武器和防具,最多也就是磕磕碰碰,只要不是夜间外出,或者陷入尸群之中,几乎不会遇到危险,然而……”

他停下脚步,手指前方,科立昂寻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群人围住一根木桩,水泄不通。

群众让开一条小路,让两人通过。

“你看!”

科立昂眯了眯眼,一头丧尸被牢牢捆在木桩上,粗壮的绳子缠了数圈,让它动弹不得,脑袋也被固定住,只能发出“嘶嘶呵呵”的声音。

丧尸的个头不高,和其它丧尸一样,这是尸体脱水萎缩后的表现,但它的颜色却不是皮肉干枯**后的棕黄色,而是有些发黑,像是被烟熏过一样。

“它的嘴巴怎么是这样子!”

科立昂把头凑近丧尸的脑袋,仔细观查。

丧尸的两片嘴唇早已腐坏脱落,露出两排黑黄的牙齿和萎缩的牙龈。

这很常见,外面的丧尸十个有八个都是这副模样。

然而眼前的这头丧尸,在牙根下面,向外生长出两排稀疏的獠牙。

獠牙向外生长,向内弯曲,形成钩状,差互峥嵘,上面还挂着血丝。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关注 美女小编帮你找书!当真是看书撩妹两不误!

第二十二章 变异丧尸

丧尸呼喝时喷出的气体吹到科立昂脸上,不知是不是错觉,科立昂感觉到了一丝温热。

“错觉吧!”科立昂立刻把这个想法抛诸脑后,要知道丧尸没有呼吸,没有体温,只有鸣叫时才会产生气流,但不会吹出热气。

“还有这里!”

特里不知从哪拾起一根木棍,点在丧尸脖颈下,捻动起来,收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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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飞剑初试

柯明德又观察了几个瘤子,丧尸手臂上的已经生出了甲状物,而躯干部位较大的疙瘩里,充满褐色液体,似乎还在孕育什么东西。

除了丧尸体表的疙瘩,柯明德注意到,这具丧尸的内脏已经不再是朽木般的模样,内脏附近新生出几条管道腺体,分泌液在脏器间穿梭流动。

一根运输管从枯萎的胃部直达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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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南方的幸存者

酝酿一口元气,咬破舌尖,混着心血喷洒在白骨剑上。

红色深入骨剑,剑身重新变得莹润,恢复光泽。

柯明德将白骨剑小心收好,这口元气供给的足够及时,日后恢复白骨剑时,能省下五六日功夫。

将飞剑处置妥当,这才思考审视方才飞剑的效果。

“华而不实,不堪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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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御风滑翔

光明之手一行返回集聚地时,被丧尸咬伤的那人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体温降低,昏迷不醒。

柯明德只好取出一丸黄芽丹,用水化开,喂他服下,又用真气为他调理身躯,这才离开。

黄芽丹对普通人来说,是虎狼之药,服之不但无益,反而会伤身,不过伤者濒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之后是福是祸,就看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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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奇异能量

“这三头丧尸,暂时养着,但不必喂养的那么好。”

“这些丧尸,已经不再是人类,他们的灵魂不存,**被魔气占领,改造成这种魔物,你们遇到了,务必小心,能杀则杀!”

柯明德随口给变异丧尸定了性,立刻被科立昂记下,作为“圣言”、“纲领”,乃至政治方向。

“圣者大人!您救救狄米斯吧!”

一名怀抱婴儿的憔悴女人挤到柯明德身前,扑通跪下。

柯明德想了起来,这女子的丈夫就是被丧尸咬伤脖颈的光明之手战士。

“快起来!不要冒犯了圣者大人!”立刻有人把女子拉了起来。

“我祈求您!狄米斯需要您的帮助!”女子恳切的哀求。

“嗯?”柯明德拿眼睛看了科立昂一眼,他立刻解释道:

“经过您的救治,狄米斯保住了自己的生命,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至今昏迷未醒,而且高烧始终不退,我们尝试了各种药物、方法,毫无成效。”

“他现在在体重,只有两个月前的一半……”

“竟有这样的事!”柯明德来了兴趣。

“带我去看看他。”

女人闻言,欣喜不已,一边道谢,领着柯明德到了自己的家。

聚集地以球场为中心,位于郊区,建筑稀疏,为了安置千余名幸存者,领地已经扩张了许多,最外面用木栅栏圈起来,民兵队每日巡逻,几户人家十几口人住在一起,互相保护。

附近倒是有几栋高楼,可惜水电断绝,无论是用水还是排泄,都不方便,因此只有下面三层住人。

这两日,科立昂正在研究供水的问题,无论农田灌溉,还是生活使用,都离不开这方面的规划。

眼下,只好辛苦人民,多打几眼水井,多建造几座蓄水池,每天挑水使用了。

经过路上的交流,柯明德对狄米斯夫妇也有了了解,狄米斯末日前是一名老师,末日后逃出城外,偶遇这个女人,两人相依为命,相互结合,最后逃到了聚集地,生下一名男婴,狄米斯因为热情勤劳,被选入光明之手。

可惜好日子没过多久,就身负重伤,要不是聚集地有救济制度,早就家破人亡。

狄米斯的妻子今日到圣堂领取圣水,遇到刚出关的柯明德,才有了方才的事。

狄米斯一家住在一座废弃的加油站中,和其他几人共居一室,不过现在大家都出去劳作,房屋里一片安静。

狄米斯躺在一块金属板搭建的简易床上,没有被褥,浑身**,床边放着一通清水,一块布头浸在水中。

狄米斯夫人将婴儿放在一边,捞起毛巾,挤掉水分,在狄米斯瘦弱的身躯擦拭。

柯明德将手指放在狄米斯额头上,大约有三十九度,要知道,他的身下就是用来辅助散热的金属床板。

“狄米斯一直醒不过来,全靠圣水维持生命,可是聚集地一千多人,总会有人需要圣水,不可能全部给他,您看他的身体,已经瘦弱成什么样子了?”

狄米斯夫人说着,眼泪就滴落下来。

“他们真可怜!”维拉不忍心,在柯明德耳边低语。

“我尽力救治!”柯明德道。

医武一向不分家,在地球柯明德又特地学习了现代医学,即使不是大师也差不离。

可他用各种手段检查后,却一头雾水。

狄米斯的身体虚弱至极,全靠生命之水吊命,本身却没有什么伤病,脖子上的伤口也已经痊愈。

使他一直昏迷不醒的,是体内盘踞的一股奇异能量。

这种能量总量不大,质量却奇高,几乎可以媲美柯明德在先天时期的真气质量。

这股能量充满侵略性,炽烈无比,消耗着狄米斯体内的能量。

“这是什么能量?它从何而来?”

柯明德没有想明白,又询问了一些信息,一无所获。

不过,要治疗狄米斯,并不一定要弄清楚一切,柯明德有把握,只要驱除这些奇异能量,狄米斯八成可以痊愈。

“好顽固的能量!”

半晌过后,柯明德收功,眉头微蹙。

这种奇异能量犹如跗骨之蛆,在被柯明德驱除掉大部分后,余下一丝,犹如生根一般,牢牢盘踞在狄米斯体内。

柯明德倒是可以强行驱除,只是一旦这样做,就会伤及狄米斯,他现在身体虚弱,真要这样做,十条命都不够。

“如果我能罡气五重圆满,或许能治好他。”

“你进来吧!”柯明德叫了一声守在门外的女子。

“圣者,他怎样了?”

“我只能做到这一步!”柯明德取出一瓶黄芽丹递给她:“这些丹药,你泡水喂给他,如果他恢复过来还好,如果没有恢复,你就准备后事吧!”

说完,柯明德不在停留,转身离开。

女人站在门外,等柯明德走远了,才回到屋里。

伸手一摸,体温已经恢复正常,呼吸也强盛一些,眼里又忍不住留下眼泪。

把狄米斯抱起来,放在自己床上,又给他盖了一层毯子,舀碗水,取出一粒黄芽丹泡在水中。

一日后。

狄米斯睁开了双眼,面容憔悴,但眼睛炯炯有神。

“米亚,我见到父神了!”

他激动的轻呼。

……

从狄米斯家中出来,柯明德径直前往城市废墟。

晋升罡气境后,还没有好好体会一下自己的实力。

一式白鹤冲天,原地拔起近十米高,运转罡气,滑翔出百余米,落地时,足尖一点,身子拔高,继续向前滑行。

“爽快!爽快!”

站在一幢高楼楼顶,柯明德痛快的大笑。

方才一路,他才算体会到了什么叫“凭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什么叫“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什么叫“朝游游北海暮苍梧”。

这是自有的快感!

飞行,是人类原始的追求。

在影视作品里,人们喜爱钢铁侠、超人、蜘蛛侠等能够随意体验超重失重的英雄,柯明德虽做不到那种地步,但也能初步体会飞行的快感。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跳伞,还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玩翼装飞行!”

“可惜,我这还不是真正的飞行!”

平复一番心情,超地上瞥了一眼,虽然看不到,但扫描告诉他,下面正是丧尸聚集的一个窝点。

手指一弹,指尖伸出一道灰白色的罡气利爪,三寸长短,肉眼可见。

站在大厦边缘,模仿出那著名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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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羊头怪物

地下室挤满了人,空气污浊,潮湿阴暗,哭声与抽噎声此起彼伏,声音杂乱,让人心烦意乱。

巴法洛特缩在最里边的墙角,席地而坐,靠在墙边,在他身边有一片片的排泄物,恶臭弥漫。

这个位置是靠他强壮的体格夺来,是囚室中距离大门最远,最安全的位置。

但此时饿的头晕眼花,腹中如火烧,再没有体力来守住,不知什么时候会有下一个挑战者,将他从角落赶走。

“嘶……嗬……吼……”

古怪的声音从外边传来,由远及近,还伴随有脚步声和拖拉摩擦碰撞的声音,以及一声嘹亮过一声的哭喊。

“又有人被捉来了!”

巴法洛特把头埋在膝盖之间,不敢乱看,其余的人也是如此,缩得如同鹌鹑,瑟瑟发抖。

牢笼里一下子变得寂静,只有外面的声音,越发清晰。

“哐当!”

金属门被粗暴的推开,四个年轻人被扔了进来。

屋里的人挤了挤,给新来的四个人留出位置。

“你们也是被抓进来的吗?”

看清囚室的环境,一个新来的年轻人颤声问道。

没有人回答。

囚犯们麻木到了极点。

“啪嗒!”

一个矮小瘦弱的身影在囚室门口出现。

秃顶,额头生出两支弯弯的角,如同公羊,面部扁平,鼻子不知道哪里去了,只留下两个气孔,皮肤棕黑,满是褶皱,犹如树皮。

它的脖子上长满长毛,墨绿色浓密的长毛垂到胸口。身躯极瘦,肋骨分明,四肢犹如干柴,一只手中拎着一根金属短棍。

羊头怪物周身不着寸缕,可以清晰的看到,两只脚变异成蹄装,踩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嘶……哈……”

羊头怪物进入囚室,左右看了几眼,口中发出长短不一声调起伏的一串声音,好像在讲些什么。

众人噤若寒蝉,缩成一团,浑身发抖。

“……嘶……噶”

羊头怪物手中铁棍一指,点在人群中一对母子身上。

“哇……”

孩子十岁左右,瘦的皮包骨,被羊头怪物一指,吓得放声大哭,扑倒母亲怀里。

羊头怪物不耐烦,伸出干瘦的爪子,捏住女人的手臂,将两人一并抓起,丢到门外。

任谁也想不到,这个身材矮小像十五六岁的孩子的怪物,竟能有如此力气。

见两人被捉走,众人暗自松了口气。

按照惯例,这些怪物每次只抓走两人,剩余的人,又可以多活一天。

哪怕忍饥挨饿,环境肮脏。

羊头魔退到门口,看见抱在一起的母子两人,有些嫌弃。

这两人饿得面黄肌瘦,那孩子更是浑身没有几斤肉,羊头魔觉得不够,又折返到囚室中。

“嘶吼……”羊头魔远远指着巴法洛特,叫喊一声。

“不是我!是别人……”

巴法洛特余光看见金属棍的指向,冷汗涔涔而下,埋下脑袋,装作什么也没看到。

羊头魔不耐烦,两步走了过来,抓住巴法洛特的头发,向外拖去。

“救命!救救我!救命……”

他声嘶力竭的叫喊,眼泪鼻涕全部涌了出来。

没有人理会他。

“哐!”

铁门关上,没有落锁。

铁门自始至终都没有锁上过,但没有人敢逃走,从被捕到现在,他们已经吃尽了苦头,知道这些怪物的厉害。

出了铁门,是一张豪华沙发,放在门口,此刻沙发上坐着一头个头更矮的绿色怪物,肚皮肥硕,像一面鼓。

绿色怪物舒服的躺在沙发上,身子陷进软垫中,口中嚼着一根粗大的骨头。

血水淋漓,豪华沙发被弄的脏兮兮,腥气浓郁。

巴法洛特和那对母子被丢在地上,已经完全绝望,放弃抵抗。

巴法洛特变得恍恍惚惚,回忆起自己短暂平凡的一生,出身平凡,成绩平庸,当过几年兵,退伍后做了些小生意。

本该攒些钱置办些家业,本该取个温柔的女人共享天伦……然而,在暗黑无日之后,一切都终结。

十日天变后,他凭着曾经的军旅经历,加入一支失散的军队,勉强活了下来,熬过最初一段艰难时光,生活总算有了起色。

就在他们对未来变得乐观时,变异丧尸出现了。

这些变异丧尸最初并不强大,只是逐渐能够白天活动,变得怪模怪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异丧尸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强,他们开始主动猎杀人类,将一切搅得不得安宁。

他的队长远见卓识,带着一些人,逃往北方。

可巴法洛特舍不得辛辛苦苦收集的资源,有食物,有财宝,还有新种的一片庄稼,如果逃走,绝大部分都要留下。

他和一些人留了下来。

他们终究尝到了贪婪的苦果。

变异丧尸变得无比强大,不再惧怕子弹,头一天受伤,次日便可恢复如初,几乎是不死的存在。

更让人绝望的是,这些变异丧尸,有了智慧,形成组织,互相配合,清剿一切幸存者。

这个时候,他们想逃,却已经逃不出去了。

羊头怪物和绿皮怪物叽叽咕咕一阵子,结束了交流,一棍子打在巴法洛特身上,催促他们往外走。

走廊里只有两头怪物,但巴法洛特没有一丝反抗或者逃跑的想法。

他见识过两个怪物的手段。

羊头怪物奔跑如风,超乎人类想象,蓄力几米,能一头撞碎墙壁;绿皮怪物能够喷吐酸液,能够腐蚀金属,酸液足足能喷出十米远,而且十分精准。

怪物的强大完全击碎了他的勇气。

离开囚笼,外边凌乱的抛弃着残破的尸首,每一块骨头都被啃的干干净净。

空地上堆着一堆枪械武器,是从人类手中缴获的,怪物们并不喜欢使用火器,但人类使用火器,足以对他们造成威胁,因此收集后都扔在了这里。

“嘶……哈……”

一头怪物手爪好似镰刀,尖牙尖舌,凑到巴法洛特身边,伸出滑腻的舌头,在他面颊上舔了一口。

“啊!”

他痛的大叫。

怪物舌头上的倒刺刮得他腮帮子血肉模糊。

“哞!”

羊头怪物怒吼一声,一头顶在利爪怪物胸口,将其撞退。

接着叫喊一通,利爪怪物回应一声后,转身离开。

巴法洛特松了口气。

三个人被羊头怪物带到另一个房间,这个房间比囚室干净许多,里面有两只塑料桶,盛满清水。

羊头魔掰开巴法洛特的最,舀起一瓢水,硬往里灌。

清水从他的鼻孔喷出来,但灌倒肚子里的更多。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我能打印传送门》,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聊人生,寻知己~

第二十八章 与恐惧与求生

三人被灌了一肚子水,肚子胀起,好似打个嗝都要喷出水来。

羊头怪物做完这一切,也不关门,径直离开房间。

三个人瑟瑟发抖,好一会儿没见羊头怪物返回,情绪才平静了一些。

“母亲,它把我们带来,要做什么?会杀了我们吗?”

男孩问道。

“不要害怕,盖亚,我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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