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非正常生活 - xp1024.com
《我的非正常生活》


正文 第一章

我答应写这本书的那一秒钟,就知道我写不出来。

开始,我是求朋友帮忙。我们准备先聊,然后再找人整理,但是还没聊到上大学,就已经离交稿的日子只差一个月了。

我只好耍个花招,让几个好朋友都帮我写一点。当被约稿的朋友问我写什么,我就不要脸地说,“写我”。大家都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只有刘索拉跟我开玩笑,说:“那我不写你,写我,行吗?”真是小巫见大巫。

这是我写的第一本书,献给生我养我的人:母亲章含之和父亲洪君彦。

我喝的洋墨水和回国啃的一嘴泥这是我期待已久的时刻:脸上做出非常严肃认真的表情,把不大的眼睛瞪圆,小嘴巴撅起,薄薄的嘴唇紧闭,身体不时摇摆以便显示我在从各个角度观察面前的选择,像专业人士一样。这是1998年11月,我头一次为《ILook 世界都市》挑选封面。

康明手里有两张封面:左手举着的是金黄色调,一个纯洁的女孩肩上扛着麦穗,白色的衣服几乎是围在身上的,有点像古罗马的装束。女孩的脸是个侧面,有一个像蒙娜丽莎的笑容挂在嘴角上,头上有一个用柳树枝编的花环。右手的决然不同,一张模糊的黑白照片上面有一个蓬头散发的女孩,双眼警惕地凝视前方,一种紧张的神态,身上黑色的衣服没有任何细节,两只胳膊半张,也是一种神经质的姿势。

“你觉得哪个好?”我问利丰雅高分色部的头儿,潘先生。

“这个吗,要看你喽。”小潘是那种可以去外交部礼宾司当司长的商人,说话滴水不漏。

“你觉得哪个更好?”我追问道。

“这个金黄的嘛,和你原来ILook 的风格比较近似;那个黑白的嘛,比较有个性。”在他的脑子里话已经很清楚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两张都不能当封面,金黄的这个还凑合,和你杂志勉强有点关系,那黑白的纯属于瞎胡闹,想都别想。”

可那个时候我还是属于热血沸腾的阶段,不具备听明白这种话中话的能力,我当时的理解是,这个看过无数封面的香港人觉得我两个封面都不错。

“你说呢?”我问康明。

康明是我们的美编,他是一个小个子,说话有一丝非常好听的四川音。他还会眯眯笑,而他笑的时候你是绝对不可能拒绝他的。这时候他笑眯眯地说:“你说了算喽,我都喜欢。”

我这时候才意识到,当主编真牛,能让一张破照片挂满全国成千上万个街头。

我刚接手ILook 的时候,我们整个后期几乎都是在印刷厂做的。我们每次都是大队人马杀到蛇口,有美编、责编、主编,美编还经常是两个两个地派去。到了就去利丰的分色车间,霸占两台上好的苹果机,把还没有排完的刊物就地做完。一般这时候美编身后还坐着一个责编或主编什么的,没完没了地下修改指令,“这个再往上点”,“那个再往左点”,“把这个模特的腿再修细点”……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了,我还是决定不了到底哪张照片当封面。潘先生和康明困倦得直揉眼睛。我们当时坐在利丰为客户准备的小会议室里面,这个房间有一面玻璃墙,外面是像足球场那么大的利丰办公室,而现在已经是黑漆漆的一片,只有一个看守的保安,哼着粤语流行歌曲在外面走来走去。我其实也应该是疲惫不堪了,但是兴奋让我根本没有累的感觉。

“明天封面必须要出来了,”潘先生提醒我,“我先回去了,你慢慢看吧。”

mpanel(1);他走了之后我又把封面放到会议室的书架上,那上面有很多女性刊物,全国彩色印刷的刊物中有80%以上都是在利丰印的。

“是不是黑白的更显眼一些?”我问康明。他打了个哈欠,“嗯”了一声。

“那就是它吧,”我说,“咱们就得有点个性。”

书终于出来了,我的第一个封面。一个模糊的、神经质的女孩,一副恐慌的表情出现在280 克铜版纸,过UV、加膜的封面上。我骄傲地把刊物交给我的伙伴。

“啊,”他惊讶地看着封面,“谁选的封面?”

“我。”

他想了想说:“显然,ILook 马上要起来了。”

“真的?!”听了这话我高兴得像被打了一针强心剂。

“肯定。”他笑着,坚定不移地说,“因为我没见过这么难看的封面,ILook已经跌到底了,所以只能往上走了。”

正文 第二章

我喝的洋墨水和回国啃的一嘴泥(二)

从国外回来的人刚开始都有点优越感,走在王府井茫茫人海中,我们总觉得比别人高一截。一般来说,这种优越感在两年内会被撞得支离破碎,如果你还能保持你的自信,还能坚持下来,那你就说不定能混出来了,真的能出人头地了。

1998年11月,我自以为有三条感觉良好的充足理由。首先,我的英文好得不得了,法文也能唬着不懂法文的人。二来我在纽约上的中学,我上的大学是罗斯福和肯尼迪两任美国总统夫人的母校,在这种教育下我的品位能差到哪里?就更不用说我这个书香门第的出身了。最后,我有十几年的商业经验,而国内哪个编辑又能够如此精通商务?看样子办刊真是非我莫属了。

而实际上我的办刊能力是王府井街头任何书报摊贩能一语道穿的。我到现在后悔自己没有能够早点觉悟,办刊交的学费远远超过了留洋的学费。

我的大学,瓦瑟大学,坐落在纽约州北部,非常破落的一个工业小镇上。学校外面一片萧条,除了快餐,连个像样的餐馆都没有。而希腊船王的后代经常开着敞篷奔驰在镇子附近飙车。全镇的酒吧充斥的都是已经失业,痛恨另类和移民的“红脖子”,学校一半的男生是同性恋,瓦瑟大学是美国惟一一个没有橄榄球队的大学。

马修·瓦瑟先生是学校的创始人,他于1861年建立了这个女校。原来应该是培养夫人的“完成学校”,就是给有钱人家的女孩再涂上一层文化外衣,完成一下。

我是瓦瑟大学84届的毕业生,而我上学的时候,这个学校已经和其创始时候的教育理念差得很远了。

我是9 月的一个下午扛着铺盖卷入校的。由于是转校生,没有来得及选宿舍,就被分配到女生宿舍一个拐角里的小屋子。

这里每个宿舍楼都有一个穿白衣服的女人坐在大堂里面。学生们叫她们为“白衣天使”。据说这些人都是退休护士,这样能照顾学生。她们帮我们这些没钱在宿舍里装电话的学生接电话,有任何生活问题都可以找白衣天使。我们还有一些“绿衣天使”,她们是打扫卫生的阿姨。学校的主楼里有一个很大的铺着深红色地毯的客厅,叫玫瑰厅,每天下午4 点可以在那里喝下午茶,吃黄瓜三明治。在这种环境中读书,你一辈子都有一种摆脱不了的优越感。

梁喜辉教授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老师,至于他是一个中国人完全是个偶然,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都不大会讲中文。大三的第一个学期我选了欧洲近代史,当一个瘦瘦的亚洲人走进课堂,我多少有点失望,我当时期望着一个我能爱上的绅士教这门课。梁教授讲课就是讲故事,他有一口标准德国口音的英国英语,下课前总结几句,然后就把一班学生派到图书馆的典藏室去看书去了。

期中考试前,我们有一道作业,就是一篇叫“假设”的作文。梁老师要我们假设二战中如果任何一个参战的国家改变其立场,会对近代史有什么影响。我选了中国,因为我知道梁老师曾经写过一本书讲述德国军官在国民党军队中所进行的培训及由其产生的影响。我的作文把梁教授的观点总结得非常好,他的书我至少看了三遍,结果他给了我个F ———不及格。

我几乎疯了,非要梁教授给出我个理由来,他请我去他家吃晚饭。

进了客厅,我一眼就看到一个介于实验室和小孩玩具之间的装置。

“这是什么?”我问。

“这是欧洲近代史。”梁老师笑着说,“你看,最上端这个球掉下来就是南斯拉夫的枪杀!球顺着滑道滚到这个坑里就会弹起来一面沙俄宣战的小旗,小旗起来的时候旗杆就会把装红色液体的瓶子打翻,这样血就会流遍欧洲,液体流进这个坑的时候,这个不倒翁的列宁就会飘起来……俄国革命……我还没做完。”

我呆了,好像有人突然在我沉闷的脑子上面开了个天窗。

mpanel(1);“来,”梁教授说,“来看看卫生间。”

这个卫生间像一个三维的小人书。梁教授把二战前柏林的地图非常形象地画满了卫生间的墙壁、房顶,连马桶的抽水缸都没有放过。他告诉我战前的柏林是他度过童年的地方,他地图上的每一个小店,酒吧都是根据他小时候的记忆和历史资料标画的,名称、门牌号码、挂的招牌的图案、老板的形象都是有考证的。

这顿饭吃了什么,后来又谈了什么,我都记不得了。但是我非常清晰地记得从梁老师家出来的时候,我已经非常明白,教育的价值是被教育的人能够问“为什么”,能够独立地找到答案,能够有自己的观点。会背书的学生都是傻冒儿。

我的自信来自于这顿饭之后我再也没当过傻冒。

正文 第三章

我不时尚行吗(一)

“我想求您帮个忙。”1998年的时候我跟朱伟刚认识,打电话非常客气。当时我很巴结他,因为我特别想在他的《三联生活周刊》上发表我写的小破文章。我写东西和我说话一样,非得有观众,如果没有人登载,我绝对不写,那不是跟面壁一样吗。

“嗯,说吧。”朱伟说。“帮我找个编辑吧。”“干什么的?”朱伟问。

“干什么的?编东西的,编辑还能干什么。”由于我当时对刊物不同编辑的不同分工比较不清楚,而下意识地又觉得朱伟这种文人看不起我和我办的刊物,我的语气里充满了防守攻击的腔调。

“你到底要什么样的?是编辑文字,还是要出题目的。”

我还是不太明白他在说什么。“就要那种两个都行的吧。”

“编什么栏目的?”朱伟问。

我还是觉得他的问题里充满了对我的鄙视。“什么栏目都能编,要有头脑的,聪明的。”我回答道。

“好吧,我给你想想。”朱伟干巴巴地说,“就这样,还有事吗?”

我总觉得该和大编辑寒暄几句,拉拉近乎,假装我也是同行,但是让他憋得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只好告辞:“那……我等你电话吧。谢谢啦。”

过了几天,朱伟果然推荐了人,编辑部面试之后发现此人只能花不到一半的时间工作,另外的时间要自己打坐、养神、拜佛。我气疯了,我觉得就是朱伟拿架子,看不起我和ILook ,不推荐好的编辑给我。我想和他打架。我想他这样戴眼镜的上海文人肯定特别怕非常粗野的北方女人,所以拿起电话就喊:“你怎么拿我开涮,那编辑能干活吗?!”

谁知道这个在北京居住多年的上海人居然立刻操着没丢干净的上海口音反击道:“你不知道你要办什么样的杂志,我怎么给你推荐?”

在犯了很多错误之后———大概是2001年的夏天,我终于一头雾水地找朱伟和几个朋友帮我重新找ILook 的定位。在我也记不得多少次集体培训和谈话之后,我慢慢悟出来我还是应该把ILook 做成一本好的消费类杂志,而不是我自己的观点的讲台。我才意识到我犯了不少错误,比如:ILook 曾经做过一圈户外广告,口号是“给有头脑的女人的杂志”,是我的馊主意。这种口号真是打击了一大片,把读者都吓跑了。实际上,爱美的女人永远比有头脑的要多,因为即使有些爱美的女人不爱动脑子,所有动脑子的女人还是要美的。我没算清楚。何况女人选择时尚类刊物就是为了服饰美容,为了生活方式,为了轻松。再仔细想想,我自己也一样。住在纽约的时候,我们经常开玩笑说,我们的咖啡桌上都摆的是《纽约客》,而马桶边上全是《人物》。

必须承认,不修边幅的女人是不可能当女性刊物主编的。我基本上不修边幅,而这事全赖我妈,因为她没把我生得漂亮点。我向来认为,我的性格和聪明是我最大的长处,而我的长相是我最大的短处。从我懂事以来,无数的人带着遗憾的口气对比我们母女的长相,以致使我坚信,我的长相是没救的。

记得80年代的时候,我因为公事要赶回北京,买不到上海到北京的飞机票,求我妈妈帮忙。她找了上海民航的一个局长,曾经是周总理专机的飞行员。上飞机那天我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和白t 衫,在上海机场席地而坐,津津有味地捧着一本侦探小说。突然,局长的秘书走到我跟前,叫我赶快站起来,局长来看我来了。我慌忙起身,正在弹裤子上的灰尘的时候,局长已经离我鼻子只有三寸了。

“你就是章含之的女儿啊?”局长问,好像很吃惊。

mpanel(1);“啊,我就是,谢谢您……”

局长没等我表达完殷勤的感谢,就打断道:“怎么一点不像你的母亲啊……”

他有点自说自话,一边说一边摇头。“你母亲好漂亮的哎,你怎么……不像。”然后他很失望地挥挥手说:“好啦,好啦,你等飞机吧。”说罢,转身就走了。

更要命的是,我12岁出国之前是个大胖子,体重比现在还重。那时候老演北朝鲜的电影,有一个叫《摘苹果的时候》的电影,剧情我已经忘光了,就记得当中有一个男的找对象,他的妈妈非要他娶一个胖媳妇,拿着照片劝他说:“她能挣六百工分呐。”我当时最怕学校放映这部电影,因为我的外号就是“六百工分”。我还非常害怕上体育课,四百米我要跑四分钟,跳山羊我永远跳不过去,骑在上面。我老撒谎请假,不上体育课,老师直纳闷,说这个孩子怎么一个月来四次月经。

正文 第四章

我不时尚行吗(二)

等我从美国回来,妈妈被隔离审查了,我周末只好和爸爸、美女后妈一起过。

我后妈叫朱一景,漂亮得跟妖精似的,曾经是电影《五朵金花》里面的一朵。本来我就不漂亮,她就干脆雪上加霜,经常提醒我说:“你长得真不好,现在出身又成问题,赶快嫁人吧,只要是北京户口就行了,阿姨是为你好。”我不爱记仇,但是跟这个朱一景我是一辈子记仇。

谢天谢地这个女人后来离开了我父亲,在纽约瞎混,还是想拍电影。记得有一次我和陈凯歌、吴天明去一个住在纽约的台湾导演家玩,人家谈到朱一景想上他的戏,我大概一口气骂了她半个钟头,吓得这个导演没敢用她。这可能是我和陈凯歌结婚后最得意的事情,狠狠地泄了一回私愤。

我的思想适合给丑女人情结的人办一本刊物,但是主流实在没戏。现在想想都脸红,知道自己错了,知道我这个丑小鸭大概下意识里终于想露一手。我认识了这个问题之后曾经企图改变自己的意识,我找了很多书,都是讲成功女性刊物的,其中有两个美国最成功的女主编的自传,一个叫海伦·格利·布朗,还有一个叫黛安娜·弗里兰。我当时的意图是研究一下她们身上我能学到什么,效仿点什么。研究的结果是她们真是我比较讨厌的那种女人。

海伦·格利·布朗是《大都会》的终身总编。她的杂志是全世界销售量最高的女性刊物。海伦·格利女士成长在美国的50年代,她在公司当秘书的时候发现当时的道德观只允许男人寻欢作乐,而好女孩却要循规蹈矩,等着她的白马王子的到来。

布朗小姐的白马王子是布朗先生,他们结婚之后,布朗就写了一本当时非常震撼的书《单身女孩和性》。这本书是60年代性解放运动的先驱者,书里公开提倡女孩要走出闺房,体验生活,特别是性生活,不仅要体验,还要享受和利用。

书出版之后,她被聘作《大都会》的主编。新版的该杂志于1966年问世,其封面女郎的姿态一直保留到今天:暴露的胸乳和挑战性的勾引目光。从此,《大都会》找到了一个永恒的女性话题:女人如何能够得到男人。

《大都会》里面实用性的东西很强,特别是女孩子刚刚走入社会的种种入门经。

如何找工作、如何换工作,如何不工作;如何找男人、如何守男人,如何抢男人,如何让别人羡慕我,如何不嫉妒别人,如何炒老板的鱿鱼,如何不被老板炒鱿鱼等等。这些如何如何都是海伦·格利·布朗自己的生活经验———如何找着一个好丈夫,如何在事业上登峰造极。

由于《大都会》在美国的名声,这类的女人已经被统一称为“都会女孩(oGirl)”。

海伦·格利·布朗把“都会女孩”的精神总结为3F,即Fun 、Fearless、Female.

我的对这三个字的理解如下:

Fun ———有意思,好玩。好玩的女人大概都应该有点像《还珠格格》里面小燕子的感觉,基本上是个二百五。

Fearless——无畏的。中国有句话:无知者无畏。无畏本身是非常可怕的一种品质,说得好听点是“浑不论”。

Female———女性。如果用《大都会》的封面来找女性的感觉,那种暴露的胸乳和半手淫的姿势,基本就是一个字:骚。

所以“都会女孩”要具备的条件不过为:二百五、“浑不论”、骚。这就是3F.

黛安娜·弗里兰与海伦·格利·布朗,彻底相反,是个最不现实的总编辑。她是个典型的贵族丑小鸭,但是她有好几吨的Style (风格),把她的丑压没了,让她成为20世纪时尚的缔造者。

弗里兰于1932年开始任专栏作家,为女人的生活提各种各样的建议,其中有些完全介乎异想天开和胡说八道。比如她建议女人在家造一个旋转楼梯,装饰楼梯地毯的是最喜欢的莫扎特的乐谱。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好几代的家产作后盾,弗里兰的建议是无法实现的。可是她的专栏非常受欢迎,这证明女人除了爱看布朗式的“男人使用手册”外,还非常渴望看到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奢华美梦。弗里兰的才华在于她知道如何为女人制造梦境。

mpanel(1);60年代中,弗里兰成为Vogue 杂志的总编辑。她在Vogue 的时期是她的登峰造极年代,她利用Vogue 的影响力,造就了一批时装摄影师、模特和服装设计师。

我也不是非常喜欢弗里兰,因为我不是一个势利小人。我不喜欢任何摆架子、装大瓣蒜的行为,也不认为一个人的外表能够代替她的内心,或者比她的性格更重要。

然而,这是全世界最权威的两个女性刊物主编,显然,我做主流女性刊物的主编纯属误会。

正文 第五章

小雪小雪———

ILook 现任主编满面春风地飘进来,“晃,这是送你的”,她把一个黑色的、有GUCCI 字样的大纸袋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在巴黎买的,好歹你也是一本时尚刊物的出版人,咱注意点形象,行不?”

我九岁以后没人这么说过我,要是别人包括我父母,我早就反击了。可是看着雪姑娘笑眯眯的脸和桌子上昂贵的“物资鼓励”,我只好乖乖地说:“是是是,我注意点,注意点。”她永远是这样,扇你大嘴巴的同时还给你一块蛋糕吃,叫你一点脾气都没有,怪不得点点见到她第一眼就说:“这姑娘真是冰雪聪明。”

我必须承认,ILook 非小雪莫属。她有海伦·格利·布朗的实干精神,但是又没有那种《大都会》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比“都会女孩”要高雅得多;她有黛安娜·弗里兰对时装的敏感,但是没有弗里兰的贵族架子。再说,她人长得比布朗和弗里兰都好看,如果辞海里有“主流女性刊物主编”的字样,她的照片就应该放在旁边做图解。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

ILook 于2001年8 月开始改版,编辑部一下子走了四个文字编辑,一个服装编辑,三个美编。我不当内容策划,当出版人,管经营。小雪于5 月上任当主编,宣布改版计划后,她的反对派给了她一个空城计,全走了。我当时也不知所措,一面留人,一面逼着小雪给所有人赔礼道歉,大概整一个月,编辑部天天有哭声。最后人一个没留住,但是刊物每期还是按时出了,而且2001年12月完成了全面改版,从以前的“头脑类”彻底改变为“时尚消费信息类”刊物。小雪的新定位是“让我们和明星一样灿烂”,以明星生活方式为主线,介绍实用和及时的服饰、美容、生活消费信息。改版非常成功,发行和广告都翻了几番。连我都必须承认,比我那个“有头脑女人”要好看得多,有时候我也偷偷按照这里面的介绍去买东西。

“晃,我请你吃饭。”小雪冷静地说,这是2001年8 月的事情,正是ILook 动荡的时候。

我心想:糟了,她可能要辞职。

下班后到某间餐厅,她还订了位子,我心里凉了一半,她肯定是要辞职。

我们刚坐下,小雪说:“晃,我想辞职。”

我的职业经验让我相对镇静,我劝了许多,许多,对我自己的坏脾气又来回抱歉,她终于留下来了。但是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的话,是她要给自己争口气。

这顿饭我们谈话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句话我总也忘不了。小雪说:

“我到了ILook 以后,多了一个老板,少了一个朋友。”

每想起这句话我心里就难受,我也委屈。我为了这份工得罪了不少朋友,可笑的是公司也是朋友凑的钱,所以我一边得罪朋友,一边告诉自己我其实是在对朋友负责。大概这是一个借口吧,我想我和小雪有很像的地方,有时候真是为了赌一口气。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想:这个代价是不是太高了?我值得这么付出吗?

我到底要什么?是为了钱?是为了名?为了赌气?跟谁赌气?什么伟大事业值得我这么累?等我老了,一个朋友没有,又没有孩子,那还不惨透了?我不就白活了吗?

认识小雪是1997年的时候,她是ILook 的创办人黄静洁介绍的,那时候她还在嘉禾当制片,经常给ILook 写文章。

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四合轩餐厅吃西餐。她年纪不大,看上去最多二十四五岁,但是她的气质和谈吐非常老成。她的打扮非常雅致,皮肤好得像是画出来的,而又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虽然身上没有一件名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她的衣服比名牌还贵。小雪吃西餐的举止非常正确,坐姿端正,胳膊肘永远不上桌面,虽然吃得极少,但是几道菜的刀叉运用如流,好像是个贵族小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和我妈给老布什的第一印象一样:“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mpanel(1);小雪是个大方孩子,说话从来没有掩饰和虚假,很随便地告诉我,她除了香港哪儿也没去过。她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英文学过,但是一句也说不出来,而至于那天晚上的西餐吗,她认为非常难吃,晚上回家肯定还要补一碗方便面充饥。

那顿晚饭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小雪的礼貌是非常招大人喜欢的,每次去我妈妈家她都会带点礼物,然后张口闭口“章妈妈长,章妈妈短”,弄得我妈也很开心。

有时候,人聚在一起疯玩是为了忘记或发泄,而能够帮助你忘记和发泄的人就成了朋友。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疯玩各有各的原因,回头想一想,1998年初,我们每个人当时的生活中都有非常不稳定的因素,有人是事业,有人是情感。我们都在找一个机会轻松一下,调整一下。

正文 第六章

小雪眼中的洪晃(一)

小时候写作文,比如《我的妈妈》、或者《我的启蒙老师》什么的,语文老师总是教导说,要通过一件事来写一个人,不要空洞地写这个人好或者坏。

现在,我就是要做这样一篇写人的作文,这个人是洪晃。我觉得大部分人的生活状态是一个立体的三角或者正方形再或者顶多是棱形,你可以数得清他有多少个面,可是洪晃是一个球,她的性格和她干的事都是无尽头地在不停地向外发散,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若干年前就形象地说晃是“网状思维”。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像小学老师教导的那样,通过一件事来说一个人,那说不清楚,我只好在记忆中搜寻出若干关于洪晃的事。丁字皮鞋我第一次见洪晃的时候她穿的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双丁字皮鞋。我有个偏见,对穿丁字皮鞋的女人特别有好感———我觉得穿丁字皮鞋的女人骨子里一定还存着天真。

介绍我们认识的是《ILOOK 世界都市》的第一任主编黄静洁,为了什么见面现在是想不起来了。那天是在哪个餐厅,都有些什么人,都说了些什么,在记忆中也都慢慢地淡化了,丁字皮鞋几乎成为我对和洪晃初相识的惟一印象。

大概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们居然会在这本《ILOOK 世界都市》

共事,她是杂志的出版人,我是杂志的主编。而当年促使我们有点莫名其妙地去吃那顿互相认识的晚饭时,最重要的媒人之一就是这本杂志,而当时我们两个人和这个杂志都没什么关系。

奇怪的是,在我熟识洪晃的6 年中,她再也没穿过那双丁字皮鞋。我几次上赶着问她:“你怎么不穿那双丁字皮鞋了?”

她总是一脸的恍惚:“我穿过丁字皮鞋吗———小时候吧?”有一次被我问急了,自己使劲想终于想起来说那大概是个西班牙牌子的皮鞋,确实是丁字的。

不管怎么说,这双无意的丁字皮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而且是良好的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有分歧和争吵,在我气得不行的时候经常想,唉,一个脾气不够好的但是在30岁以后还会穿丁字皮鞋的女人,总是还可以一起共事的。将“骂人”

进行到底我在认识洪晃之前,一直坚定地认为会骂人的女孩肯定是“不好”的女孩,会骂人的女人肯定是男人不喜欢的女人。但是洪晃的“骂人”彻底颠覆了我受的教育。

晃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不管是对工作还是在生活中。

有一阵子,公司里津津乐道着晃在上海和出租车司机不仅对骂甚至大打出手的故事。大概就是因为司机态度恶劣又绕路不守行规之类的原因,结果反正就是一个名门闺秀和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大庭广众下,好像还是在上海大剧院之类地方的大门口先骂然后又打起来了。

如果是我或者大多数人碰到同样的情况,肯定就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算了,但是晃的巾帼作风总是在这种时候发挥得淋漓尽致,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司里的男女同事提起这事时都是一副称赞的解气的口吻。

问题在于晃在公司里面也骂人,并且有一个特好的习惯,骂完了马上向被骂的人道歉。只要有人偷懒或者太笨或者犯头一天刚犯过的同样的错误,晃是一定要训人的。我私底下想过她骂人一定是有天赋,不打腹稿却可以出口成章,基本上所有被骂的人都插不上话,只有听骂的份儿。不仅听骂,还可以在被骂之后听到无比诚挚的又是作揖又要请客的道歉。虽然在办公室里骂人怎么都有点说不过去,但是被晃骂留下来的员工还是比她骂跑的员工多得多。我想大概是因为虽然骂人不对,但是大部分时候骂得还是有理有据,而且大部分人还是挺愿意和一个脾气有点坏但是的确是性情中人的上司共事。

mpanel(1);偶尔,在某一天大家的心情和天气都阳光灿烂的时候,晃也会问我:你说我是不是不应该在办公室里骂人?是不是太伤人家的自尊心了……我真的不置可否,我想像不出一个不再骂人的不再随性的温吞的洪晃是个什么怪模样?!

和洪晃虽然认识六年,共事两年,写到这里时我对这篇文章心里依旧非常没底。

晃是一个故事太多的人,以至于当我提起笔时,脑子里闪现出许多缤纷的画面,哪一个画面又都无法定格。我不知道当年晃的父母为她取名叫“晃”,是不是预料到了她后来“晃”的天性———一个可能一生都会特别活跃的人。

正文 第七章

小雪眼中的洪晃(二)

新房子,旧房子如果不算洪晃妈妈家那个北京着名的四合院,在我认识晃的这几年中,她也已经先后置办了四个家了。大概做一本家居杂志始终是晃心中的心愿,我们都觉得她简直是热爱装修、热爱设计、热爱关于家居的一切饰品。

最早的一个家是在琉璃厂里的一个小小的平房院,大概房子加上院子也就100平方米。所以晃的设计天才得到了充分发挥,床在大衣柜的上面,就是说上床要趴梯,床板上面伸腿就能够到房梁,床板下面是大衣柜,卧室和洗手间是一体的;厨房和客厅是一体的,屋子里的东西很多,可是觉得空间还挺大。

大概这个家的确太小了,晃随着一群艺术家“到农村去住”的搬迁热潮,脑子一热在昌平一个山沟里买了一块地,这回大发了,她要在这片空地上自己盖一座房子!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吓坏了,这块地里杂草丛生,凹凸不平,而晃和男友两个人蹲在地上在一大张废报纸上画着各种我看不懂的横线竖线。当时我觉得,这俩人也就是玩玩土木游戏,这房子盖不起来。

但是几个月后,房子真的盖好了,我还荣幸地被邀请成为第一拨入住的嘉宾。

房子是一长溜的形状,外面的颜色红黄相接,我老觉得有点像聊斋里的房子。里面基本上是中式的风格,有一些漂亮的木棱窗和门。这房子被《家居》之类的杂志拍了数十页作为乡间住房的经典作品登出来。

这个昌平的小院得了主人两年的宠,主人已经又有新想法了。大概晃实在不堪忍受每天来回三个小时的上班车程,如果碰到雨雪的坏天气就要花半天时间在路上。

晃终于决定还是在城里租个公寓,平时可以安身。她很快在三里屯附近租了个100多平方米的公寓,因为房子是人家的,装修也是现成的,所以两人的设计情结没机会发挥,很是郁闷。

这间公寓显然不太合晃的胃口,所以不到半年她就找到了新的目标。这就是一间废弃的400 多平方米的工厂厂房,晃和男友一时兴奋得像当年在昌平买了那块地一样,很是激动了一阵子,动不动就邀请亲朋好友去她们家的“厂房”参观。同时浩大的装修工程再次启动。

很块,又一个新家诞生了,200 多平方米的客厅大得有点让人晕,迄今已经成了派对的专用场地,并且还成功组织了一场电影的新片发布会。不做作的爱情在我从小受到的教育中,对于一个“好女人”的爱情观的定义很简单:你要从一而终无怨无悔地去爱一个男人,最好让一生如一日;要是你恰好不那么幸运地结过不止一次婚,你也最好将自己收拾得在外人面前像一个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女孩。

我不知道晃的爱情教育是怎样的,在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从不忌讳她的离婚,她的旧恋情和新恋情。

我听到过不止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男性朋友都说,洪晃是他们一生中认识的女人里最聪明的一个。事实上在我们交往和共同工作的几年中,我已经深深领略了晃作为一个女人的出色。

我私下里曾经很困惑,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究竟什么样的男人能配得上她呢?

后来发现,对男人来说,晃在生活中是个很容易“打发”的女人。因为她经济上的足够独立,她的男朋友不必为女朋友今天要月亮明天要太阳而头痛;因为她的独立,她可以明明白白地为自己在事业上做决定,而不必劳神男朋友;因为她个性的率真,她的男友因此省心很多,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恋爱中的洪晃和大部分女孩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概脾气烈的人看上的都是表面温和,实际上脾气也是一点火就着的人,所以也会看到两个人很认真地吵架,在两个城市用长途电话“吵”上几个小时。我赶上过一次,晃一直在用电话和男友“理论”,手机电池用光了,接着用座机,从我们出去吃午饭到我们回到酒店,晃一直保持一个姿势,表情丰富地对着电话大呼小叫,当然,依晃的语速和反应,男友也基本上只有听的份儿。

mpanel(1);这样的小故事都是两三年前的事了,这一阵子倒是听不到他们两人的吵闹声,除非是在装修的问题上,两人都自诩为“大设计师”,都视室内设计为自己的最爱,并且都很难说服对方。

晃是一个很享受自己爱情的女人,在这一点上,她是一个不用“猜测”的女人,脸上的幸福和心中的幸福永远步调一致。而这一点,其实是挺难做到的,需要一个女人有不做作的本性,还需要她有真的爱情。

正文 第八章

童年时我身边都是摩登上海女郎我的外婆是外公的二老婆,据说出身不是特别体面,是吃青春饭的。据我妈说,我外婆年轻时候的风格是她永远在旗袍的扣眼里放一球新鲜的茉莉花,每天都换。

解放后,我外公从香港回到北京,外婆就带着我妈从上海搬到北京。

开始,他们住在东四八条的朋友家,等我出生的时候就搬到史家胡同现在的四合院了。我不记得外婆穿旗袍,可能是那时候她老了,也不记得她有茉莉花,但是记得她是全胡同最特别的一个老太太。她留非常短的头发,每一根都整齐地背到脑后面,没有一丝乱发;她穿的衣服永远是素的,没有花的,颜色永远是各种调子的黑、灰和咖啡;她对料子非常讲究,夏天当然是各种丝绸裤子和中式衬衫,冬天是呢子的裤子和中式外套,有时候外面还穿一件缎子的棉背心。

我至今还有一套我外婆梳妆用的银具,每一件都是精雕细刻。我从小有个感觉,外婆是个很讲究的人,她喝茶永远用一个小的紫砂茶壶,白开水永远是放在一个小铜壶里面,夏天我渴了,拿起壶来对嘴喝水总是要被外婆训一顿,她永远把我的错误归结为保姆和北方人。

除了外婆、干妈,还有黎姑姑和夏姑妈。黎姑姑叫黎明辉,是上海30年代的影星,据说她由于唱了一曲叫《毛毛雨》的歌而走红。解放后就当了幼儿园阿姨。我4 岁的时候,父母再不能忍受我在这些30年代摩登女郎身边鬼混,死活要把我送幼儿园。外婆先是不同意,后来妥协了,条件是我只能在黎姑姑当阿姨的幼儿园待半天,这样不会染上太多的北方人的坏毛病。

夏姑妈是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天天小酒喝得高高的。她是从巴黎回来的,所以也非常讲究穿,在我的记忆中她比外婆要洋气,头发烫成大波浪,也是一丝不苟地捋到耳朵后面。

我小时候的衣服都是我的干妈做的。如果当时有时尚刊物我干妈可以当服装编辑。她天天研究什么百褶裙、背带裙、连衣裙、卡腰、下摆、袖子的收口等问题。

每个周末她的到来都是十足的一场时装秀,她每次都穿得不一样,衣服都是她自己做的。干妈就像我的形象设计师,每周都带新衣服来,都不一样,都是她的设计,也是她自己缝的。衣服带来我就得换上,然后还要摆姿势、拍照。有时候外婆高兴了就请所有人去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吃冬菜包子,或者去新侨吃西餐。

从某种意义上我是这些摩登女郎的时尚发泄点,60年代已经不能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了,而她们一生惟一的嗜好可能就是打扮自己。解放后,她们已经不能在大街小巷随心所欲地炫耀自己的时髦,我这个关在大四合院里的女孩,正好是她们的时尚发泄和挥发的一件小玩具。

我妈妈是个大美人,这是我在她调到外交部,从湖北干校回来那一天发现的。

那天我去火车站接她,在她从月台到车站的隧道中走出来那一刻,我有一种由衷的自豪,我发现我母亲身边似乎有一个光环,她比别人都亮。至今她的光环犹在,当她走进一个房间,她就是中心。我妈妈的美比上海那些摩登女郎要含蓄得多,我当然更喜欢我妈妈这种风格。我妈妈那时候都是穿很严肃的制服,但是我记得她总是有一件非常好看,颜色鲜艳一点的衬衫或毛衣穿在深色制服的里面,露出一点点鲜艳的领子。到了70年代,妈妈已经是外交部长夫人的时候,她的美容用品也不过只有檀香肥皂、友谊牌擦脸油和美加净牙膏。妈妈出国带回来吃的、小人书,从来不记得她买什么口红之类的东西。

1970年我外婆去世了。这是我童年的一个句号。同一年,我妈妈走后门把我塞进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念英文,当然是为了我的前程考虑才这么做,可是我那时候9 岁,不太理解这一切,只是觉得我的好日子没了。

刚进这所学校时,我连公共厕所都没有太用过。在史家胡同小学的时候,我外婆叫我不要在外面撒尿——脏,憋着回家再撒。这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我根本不会用蹲坑厕所,只会用抽水马桶。同学们笑死了,没见过9 岁还不会撒尿的小孩。

我小时候几个摩登女郎精心培养的服饰美容意识大概在半年内就被彻底革命化了。在我学会用蹲坑后的不久,就开始改变我所有的服装。要穿军装,要白衬衫蓝裤子,要穿解放鞋和军鞋。1973年,我妈妈再一次为了我的前程,把我送到纽约。

就这样,在短短12年里,我的“时尚观念”从30年代上海摩登到“文革”的无产阶级专政又到了70年代纽约嬉皮。从此以后我彻底乱了,也就不想了。

正文 第九章

纽约空降红小兵(一)

我12岁那年,北京外语附校的期中考试提前了,考得好的学生被拉到离学校挺远的医院去体检。大概过了两个月,学校才宣布有十几个被外交部选中做小留学生,将被派到国外去学外语。我真的不记得我当时是不是特别兴奋,但是我想即使是高兴得要跳楼,在当时情况下也要压着点情绪。这跟旧社会女孩子出嫁差不多,越喜欢这男人越要哭得伤心,真流露出愿意嫁出去,说不定这门“亲事”就黄了。

人定下来之后,外交部好像给我们开过一个学习班,讲了什么我真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当时告诉我们出国的目的是为了传播毛泽东思想,支援世界革命。

这使我们28个孩子立刻感到我们像二战时空投到敌区的先遣部队,任务非常艰巨,但绝对光荣。

临走之前,外交部发给每人700 元人民币服装费,在1973年,这简直是一笔财富。我们一起来到只给高干做衣服的红都服装店。28个孩子挑的都是一模一样的料子,全是蓝的、灰的、黑的,每人做了一模一样的衣服。我们协商要穿一样的衣服,为的是将来我们分手到了美洲、欧洲资本主义大本营,也会想到在另外一个遥远的战壕里,有一个小战友,穿着一样的衣服,代表中国儿童正为解放世界上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而奋斗,心里一定非常温暖。

就这样,我和三个去美国的小朋友在上海登上了法航,路过巴黎去纽约。法航的空姐微笑地欢迎我们,我们克制住强烈的好奇和兴奋,板着一副严肃的面孔迎接新的生活。

在巴黎我们住在大使馆,到了纽约我们被接到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三天没出门,讲外事纪律。第四天学校开学了,我们早早地起来,穿好笔挺的制服,喝了一大碗豆浆,坐着代表团的一辆黑色林肯去纽约格林威治村的小红房子学校就读。

一进学校我们就呆了,这美国人怎么这样!所有学生都穿破破烂烂的蓝色劳动布裤子(后来才知道这叫牛仔裤),上身就是一件小衬衫,都印着英文字(后来才知道这叫t 恤衫),不三不四的。老师比学生还糟糕,老跟学生嘻嘻哈哈,成何体统!开学典礼在一个大礼堂里,所有学生都席地而坐,一点组织纪律性都没有,说话、打闹、嘴里还老嚼着跟橡皮差不多的东西(后来才知道这叫泡泡糖)。

最可怕的是所谓的典礼上,就只有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拿着把破吉他、破口琴,没音没调,在台上大声哼唧了十分钟,台下的美国孩子跟见到毛主席他老人家似的那么激动,后来才知道这人叫鲍勃·迪伦,他女儿是我的同班同学。

在学校里的头三个月一晃就过去了,我们4 个孩子的英文一点长进都没有,每天早上“林肯”把我们送到学校,老师开始讲课,我们就开始打呼噜,小红房子学校属于那种进步学校,很随便,学生上课可以爬在地上,把脚放在桌子上,还可以吃糖,所以睡觉根本算不了什么。何况老师知道我们听不懂,怪可怜的,睡就睡吧。

可是代表团的领导们不干了,每个学期中国政府为我们交2000多美元的学费,真是学不好,大概有不少大人的乌纱帽要搬家。那时候主管我们的是张希生,唐闻生的母亲,老太太年已花甲,但非常灵,她想出个鬼点子,让4 个孩子全住到美国人家里去。我是第一个被送出去的。我住的那家叫加恩,父亲是美国一家医药公司的职员,母亲是自由职业者,专给杂志和图书画插画。家中有3 个孩子,吕贝卡、维多利亚和克里斯托弗。两个大的是女孩,最小的是个男孩才5 岁。大女儿吕贝卡是我的同班同学。选家庭时,代表团也使用了“文革”手段,查三代。这家被选中是因为加恩先生的父亲老早老早当过美国共产党,在美国查三代不能要求太高,沾点“红”就可以了。

我住进美国人家的第一个感觉是美国人真不把外宾当回事儿!我进了美国佬的家门,刚刚安顿下来,头一件事就是学着干家务。这家人喜欢动物,养了一条狗、两只猫、一只鸽子。我在那儿住了3 年,每年动物人口都有递增,一直到三条狗、两只猫、一窝子老鼠、一条蛇和一只二尺多长的南美蝎子。孩子们负责管理这些动物的日常生活,遛狗,一日三次,上学前一次,放学后一次,睡觉前一次。换猫粪箱,每日一次。换鸽子笼子,每周一次。还有其他与动物无关的家务:洗碗、倒垃圾、做中午吃的三明治。我本着学雷锋的精神,积极抢干比较脏、累的活儿,比如上学前遛狗和换猫粪箱。吕贝卡和她妹妹拍手叫好,说没想到家里来了个大傻瓜,专干没人愿意干的活。

正文 第十章

纽约空降红小兵(二)

吕贝卡告诉我,刚开始她们觉得我傻,挺好欺负,后来看见我“不怕脏、不怕臭”换猫粪箱时那种先进工作者的嘴脸,他们觉得我不正常,有病,而且我的作为都有点假惺惺的感觉,后来我不干了,天天跟她们下棋,谁输了谁干脏活,她们反倒觉得我正常了。

我正常了的第二个迹象是开始表达自己。这是美国人给我上的第二课,加恩一家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华盛顿广场村。公寓面积不小,但是只有两个卧室,所以我们四个孩子都挤在大卧房里。吕贝卡是老大,所以有自己的床,维多利亚和克里斯托弗睡上、下铺,我有一个折叠床,每天晚上拉出来睡觉,每天早上再放回吕贝卡的床下面,睡觉的地方有了,但是东西没法儿放,所有的柜子都塞满了,基本上一开柜门就跟雪崩一样:衣服、玩具、书劈头盖脸地倒出来。

怎么办?加恩家不是有钱人,又不好意思跟中国代表团要钱,所以就为我买了一个简易、用硬纸壳做的小柜子,是深蓝色的,我最喜欢的颜色,有六个小抽屉,还配了一支小蓝台灯。柜子搭起来之后我心里非常高兴,但是想到使馆曾教育过我们,收外国人礼物的时候要不卑不亢,千万不得过分感激,好像中国什么都没有,有失我大中华的威严。因此,当加恩先生将他辛苦了一早上的小蓝柜子放在我面前时,我以一个中国部长视察工作的方式看了一眼,说了一句“不错”之类的不阴不阳的话,然后接着看书。据说这一举动把加恩全家的鼻子都气歪了,他们背着我开了个全家会议,差点儿把我送回代表团去,后来还是加恩先生心软,说算了,送回去还不知道代表团里怎么整这个不争气的小丫头。他后来告诉我,他看了好多讲苏联斯大林时期的书,特别是索尔日尼琴的《伊万·德索维奇生活中的一天》他怕我因为做错了事情,被送到中国的西伯利亚去。至于我什么时候开始坦率地表达自己,我实在说不清楚。人的意识的转变永远是悄悄的,潜移默化的。直至后来我回国以后,我的团委书记说我说话不走大脑,我才意识到我真的变了。

在美国我还学到两样东西,其一会给我的后代带来幸福,其二毁了我一辈子的财运。第一件事是因为我和吕贝卡的一次争吵。孩子们在吵架的时候是可以说出恶毒的话的,特别是敏感、聪明的孩子。吕贝卡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吵架的起因早就忘了,我只记得她恶狠狠地对我说:“就是因为你不可爱,你爸爸、妈妈才不要你,把你送到美国来,我们真倒霉,还得收养你。”

我也不依不饶地说:“你懂个屁,只有中国人的尖子才能出国,别的父母想送还送不成呢,我将来是当外交部长的料,你八成是纽约街上的垃圾工人。”

吕贝卡反驳道:“我父母绝对不舍得让我离开他们,我再没出息他们也爱我,我是他们的女儿,你要是再没出息就更没人要了。”

我哑口无言,像吃了个苍蝇。至今,我还能清晰地听到吕贝卡的伶牙俐齿。我要是有孩子,我不想也不让他十二岁就漂洋渡海求个学业,我一定把他搂在怀里,紧紧不放。我头脑很清楚,我母亲为我做了一切她所能做的,但我心里摆脱不了一种被抛弃的恐惧,因为吕贝卡的话我会在梦里听到。

其二是我们几个孩子在美国的经济状况,当时我们虽然不愁吃不愁穿,但是口袋里没有一分钱。代表团从来没有发过零花钱。我们学校外面有个卖意大利冰的小摊,天热了,孩子们午闲时都去排队买意大利冰吃。我只好看着,别人要请我吃,我还要面子,说不喜欢。有一次学校组织春游,去中央公园,大家都在街上买吃的,我实在感到委屈,居然在一边掉眼泪。我的班主任是个中年妇女,她过来问我怎么回事,我在她怀里痛诉了一番。她笑了,拉着我的手到中央公园里的动物园去了,在那儿我能亲手喂羊、喂马。等我们回来,同学都吃完了,我也把事情忘了。回家的时候班主任又过来问我玩得开心吗?我说开心,她笑着说:“明白了吧,开心跟钱没关系,得自己找乐子。”

1995年我去美国最有名的高盛投资银行应聘考试,有一个比我小七八岁的资深副产品交割员死活看不上我,理由是我没有“饥饿感”,就是说我对钱的欲望不够旺盛,使我立刻意识到我十二岁时班主任把我带坏了,十五分钟动物园就让我一生没有了饥饿感。到末了,高盛真的没要我,就是因为我不饿。

现在想想当年小时候洋插队,一半是童话,一半是噩梦。可惜的是我们去了四个孩子,只有一个现在在外交部做事,其他的又都跑出去移民了,国家钱白花了。

正文 第十一章

上一代交给我一些我不想要的东西(一)

我29岁生日那一天,一个人在纽约,早上起来有了个突发奇想,我要和我已经离异多年的父母在一个房间里吃一顿饭。

算一算,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在一个空间看见他们两个人了。他们分开的时候我太小,我几乎记不得任何只有我们三个人的场景。那天,我有点预感我和陈凯歌的婚姻不可能维持下去,我特别想叫我的父母都坐在我面前,和所有其他家庭一样,安慰他们的女儿,告诉我,我这辈子还是会找到我爱,也爱我的人。

我请他们两人一周后到我这里吃晚饭,但是没有说明任何理由,装着是闹着玩的事,结果是阴错阳差,他们两个都觉得这样不好玩,我也没有办法再找回去说,我又要离婚了,来陪我说说话吧,所以这顿饭就没吃。

我至今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跟我父母直说:“我又要离婚了,来陪我说说话吧。”

离开纽约之前,我决定去看一个心理学大夫,这不是有病的行为,在纽约几乎每个正常人都得看心理学家。我那时候在德国金属公司工作,人事部经理是我的朋友,她知道我要调回中国之前跟我说:“你有一千多块钱的心理学治疗从来没有报过。”我就本着中、美、德通用的“不用白不用”精神去看了一个心理学大夫。

我是被这个心理医生“挤”进来的一个正常人,他实在太忙。纽约正常人太多。

我坐在他办公室外期待着我能狂说我自己的45分钟。

在我之前,一个西服革履的男人昂首挺胸地跨入医生的办公室,浑身充满了只有投资银行家才有的“宇宙主宰者”感觉。半个钟头以后,这个人擦着眼泪、缩着背从里面走出来,变了个人。我想:“心理大夫真是神仙。该我喽。”

我很失望这个大夫没有我电影里老看见的可以让病人躺着说话的那种长沙发。

我被安置在一张单人沙发里面,虽然很舒服,但是还是没有达到我的期望值。

“你知道你为什么在这个办公室吗?”大夫问。

“我又要离婚,有点不知道我为什么维持不了婚姻。”

“你多大了?”“29岁。”“这是你第几次婚姻?”“第二次。”“嗯。”大夫好像感觉到我的困惑了,“我们先说说你的家庭吧,你爸爸妈妈是……”

“我爸爸妈妈也离婚了。”

“啊,”大夫记了个笔记,“那他们的父母哪?”

“我的外祖父有三个老婆,第一个是个知识分子,他们过不到一起,所以就分开了,有三个孩子,一个自杀了,一个疯了,还有一个也是半疯,他认为希特勒还活着,而且藏在中国。”

大夫看了我一眼:“是同时有三个老婆?”

“是”。“在哪儿?”

“在中国。”我心里说,你做梦吧你,你没戏,在纽约娶三个媳妇。

他好像看出来我想什么了。“我觉得一个就够受的,你的外公真不是凡人。第二个老婆呐?”他问。

“第二个老婆是我的外婆,带我长大,但是好像原来是青楼里的,我妈妈是抱来的,因为我外婆不能生孩子。”

我看了大夫一眼,他开始疯狂地记笔记。“第三个老婆原来是一个上海黑手党青红帮的头头杜月笙的情人,我外公是黑手党的律师,他们在重庆的时候互相换了情人。我到十二岁才第一次见到他。”

mpanel(1);大夫还在写,头也没抬:“接着说。”

“我爸爸的爸爸有两个老婆,但是我才三岁的时候他们就过世了,我爸爸有七个兄弟姐妹是同父同母,还有四个是同父异母。”我看了大夫一眼,他还在狂记“我爸爸和我妈妈在我九岁那年分开了,我妈妈后来的丈夫是中国前外交部长,我爸爸后来的老婆是个美女演员,有金花的称号”。

“你妈妈的亲生母亲你见过吗?”大夫问我。

“噢,对了,”我在他的提醒下想起来,“我妈妈的亲生母亲是原来上海的交际花,外号叫‘康克林西施’,我妈妈是私生女,所以让别人领走了。后来这个漂亮女人又嫁了人,而且有四五个孩子。”

大夫摸了一下头上的汗珠,我头一次看见写字也能让人出汗。

正文 第十二章

上一代交给我一些我不想要的东西(一)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他问。“有一年大地震,地震第二天瓢泼大雨,我妈让我去火车站接‘外婆’,可是那年我外婆已经死了六年了,还说我有一个表哥叫平平,一个表妹叫罐罐,他们会在火车站的大钟下面等我。我以为我妈给震糊涂了,家里瓶瓶罐罐碎多了,就说胡话了。我说我不去,下这么大雨,接个死了六年的外婆,还要在大钟底下找瓶瓶罐罐,这纯属瞎胡闹。我妈说,你别闹,快去吧,别让你外婆等。”

“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了,大钟下面瓶瓶罐罐举着伞,见了我就喊我小名,看样子认识我。”

“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进了火车站,接到了一个有严重风湿关节炎的老太太。”

“然后哪?”“然后就回家了。”

“她漂亮吗?”大夫已经不记笔记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明明是我给他说故事来了,为什么还得付他200 美元?!

“不漂亮。”“一点都不漂亮?”

“可能年轻时候还行吧,看得出来有点妖气。”我不在乎地说。

“你不喜欢她?”他试探道。“谈不上。我不认识她。”我说。“我听出来你不喜欢她。”他坚持道。“那就不喜欢吧,她也不喜欢我,她不是我外婆。”

“你父母什么时候离婚的?”他改了话题。

“我12岁的时候。”“你怎么想这件事情?”

“大概是应该的吧,我的记忆中没有他们在一起高高兴兴的时候,都是在吵架。”

我开始有点难受,头一次意识到,我父母离婚是我不喜欢谈论的一个事情。

“你父母后来又结婚了吗?”大夫问。

“我妈嫁了外交部长,我爸娶了一个大美妞电影演员。”我回答道。

大夫看了看我,说:“你不是在编故事吧?”

我笑了,有点觉得这个大夫怪可怜的,像我这么乱七八糟的人连纽约都是少见的。我摇摇头,继续给他讲:“我12岁就被送到美国来了,16岁被送回去,因为我妈和她的丈夫下台了,被办了学习班。”

“什么叫学习班?”大夫问。“就是被软禁了。”我解释。

大夫又吃了一惊。“中国下台的部长都被软禁吗?那你怎么办?”

“现在不,但是那时候软禁就算是照顾了,有好多都在监狱里面。”我不知道如何向大夫解释当时中国的政治斗争和其株连九族的可怕特征,这故事太复杂了。

“就这么说吧,”我把事情简单化了一下,“我两年没见到我妈。”

“那你父亲呢?”

“我爸又找了个老婆,跟我合不来。”我叹了口气,这些都是我最头痛讲的事情,但是既然来了,还付了钱,就说吧。“我那时候挺惨的,我的老师提醒我,我大概不可能上大学,因为在中国上大学需要有比较干净的政治背景,我的一个亲戚告诉我,我后妈已经发话,就是我考进大学,她也不愿意让我爸出这份钱。我就一气之下没在中国上大学,去工作了。”

mpanel(1);“你最难受的时候是什么?”“我最难受的时候是我16岁刚从纽约回到北京的时候。正好是冬天,又是春节,但是我父母都不在身边,只有一些在我们家看着我继父的人,大年三十让我去给他们买菜,把我关在外面,差点没冻死。”

“那时候你最想谁?”

“最想我外婆。”我觉得嗓子眼有点堵,难受。

“你想你外婆时想什么?”

“想她死的时候头发有些乱,是我给她梳整齐的。”我终于哭了,像小时候受了委屈要跑到我外婆身边一样,哭得特别伤心,我觉得我身边就站着一个拿着紫砂茶壶的老太太,她在轻轻地抚摸我的头,说:“乖妞……不哭。阿婆给你讲故事……”

我是会撒娇的孩子,为了让她多摸我一会,使劲地哭,没完没了地哭……我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大夫递给我一盒纸巾,说:“时间到了,我觉得效果很好,下次我们再谈谈你最近要离婚的事。”

我把脸擦干净,说了谢谢就出去了,大概也是哭哭啼啼,缩着背。

我出了办公大楼才发现,天已经黑了,可是感觉舒服多了。

尽管如此,我再也没有回去,有些事情我最好还是别再去想了。这种自怜偶尔一次就够了,多了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正文 第十三章

我妈妈的惊喜对于一个女儿来说,16岁之前有个漂亮、聪明的名人妈妈是最值得骄傲的事,而16岁以后,漂亮、聪明的名人妈妈就成了最大的挑战。一直到五六年前,我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会想,我妈会说什么,我花了20年的时间向我妈妈证明我没有给她丢脸,也花了20年时间向我自己证明我能够走自己的路。

我小时候和妈妈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她和爸爸都住在学校,只有星期六、星期天才回来。在我的印象中,周末我们家总是好多人,我最多的记忆是跟我爸爸的弟弟和我的表哥在一起玩,好像比跟我妈玩的时间多。

“文革”的时候,北大的红卫兵来抄家,我妈妈一把把我抱到最里面的房间,她紧紧地搂着我坐在角落里的一张凳子上。一会我爸爸溜进来,他已经被剃了阴阳头,他是来跟我们打招呼,但是话没说完就被红卫兵又揪出去了。

再后来,我爸爸妈妈就都去干校了,我外婆也去世了,史家胡同只剩下我和外公。我那时候9 岁,经常在家装病赖学。就是在我赖学的一个早上,我妈妈的两个同事来到我们家,说:“起来吧,胖妞,你妈给你安排去住校学校学英文啦。”当时我妈还在湖北的五七干校,我觉得她的本事太大了,人都不用回来就把我的学校给安排好了。

到了附校以后才知道,我妈妈是走后门把我塞进去的。那年招生没有东城区,也不招我这种知识分子出身的孩子,最后一个惊喜是我插错班了,比别人都小一岁,跳了一年级。这样一来学校里没有一个不知道我是走后门进来的。我在附校的时候,我妈妈被调到外交部,不久我就在操场的大喇叭里面听见我妈妈的名字,总是在毛主席接见外宾的在场的人名单里有她。这种广播越来越多,我的老师们开始对我越来越好,他们开始喜欢和我聊天,总免不了问一句:“你妈怎么样啦?”我为我妈感到无比骄傲,自己也觉得不再是臭知识分子的孩子,而有点高干子弟的感觉。

就在我还沉醉在当高干子弟的喜悦的时候,我妈妈又为我做了新安排:我被送到美国。等我从美国回来的时候,我妈妈已经被隔离审查,关在外交部了。那时候我16岁。说实话,我当时非常怨恨我妈妈,每次我刚开始熟悉一个环境,好日子刚开始,她就把我扔到一个新的环境里,我就要从头来起。

而今天回想起来,如果不是妈妈那么狠心教育我,我绝对不会有今天,也不可能度过后来的风风雨雨。我的教育受益最大的当然是我,而我妈妈最倒霉,她给我一个机会去培养独立的性格,后来就独立得不回家了。

我妈妈至今还是能够永远给我惊喜。正当我认为她太怀旧,写的东西太多别人,太少自己,不够自我,她就在和陈鲁豫一个多钟头的采访里说:我要走出我自己的路来。紧接着又写了一本。

40岁了,看了我妈妈给我写的文章我特别感动,我又一次为我妈妈骄傲。

章含之眼中的女儿(一):

大家都说妞妞(洪晃)和我不大像一对母女,因为我们俩都有点“没大没小”。

我出书,洪晃对我的责任编辑说:“我妈的书,最好先交给我加点工。我给她加点糖、醋、胡椒面,就好看了。”她打电话来求我办事,我说:“你也有求我的时候,谈个条件吧!起码请我吃意大利餐,麻烦的事就请我乘一次地中海游船吧!”当然,结果是我的书从未让她“加工”,我帮了忙也没能乘地中海游船,意大利餐倒是有过几次。

我和妞妞也许更像一对朋友。平时我很少见到她,她永远在忙!我不愿意让一个“老妈”成为她的羁绊。但是我们之间有一种默契的牵挂。

我和洪晃的“朋友”基础大概是“求同存异”吧。在许多方面我们都有共同点。

她办的那两本刊物我就很喜欢,这反映了我们对生活情趣、时尚爱好的共同点。

不知不觉中,我成了妞妞所办刊物的经常读者。不过想当初,她初办刊物时,我却是持极为疑虑态度的。对于她十多年来不断变换工作和职业,我一直很为她担心。看看周围一些熟人的子女或是洪晃的与她有相同经历的朋友,他(她)们都“事业有成”。可是洪晃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是一家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德国大公司的中国总裁,拿着不菲的年薪,享受着优越的生活福利和工作环境,那时她还不到30岁,真是“前途无量”!谁知她突然厌倦了这种高级打工仔的生活,毅然辞去职务,另辟自己的小径。

正文 第十四章

章含之眼中的女儿(二):

洪晃做过猎头人公司,又同朋友参股投资咨询公司至今。后来她又开始搞刊物,但是当“. ”公司兴起时,她又同在美国的投资合伙人一起办起了一家颇具规模的网络公司。那时我好奇地去看看她的公司,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员工大约有300多人,有一间大房间里隔成了八十多个小格子,一人一台电脑。我弄不懂他们都在干什么。在我看来,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地对着一个电脑屏幕发愣。洪晃招募了一批网络精英,她谈起网络来,头头是道,好像她原来学的专业就是It. 这一点,我真的挺服她的,洪晃学什么会什么,还很快。作为一个外行,她居然能领导一批网络精英,这不仅仅靠资金,她能很快进入并且适应一个崭新的领域。

好景不长!“. ”的泡沫到来时,洪晃当机立断,开始缩小规模,大批裁员。那些“精英”们又被她一个个辞退了。对于我这个终身服从组织分配,一生为党和国家服务的老干部看来,这实在几近残酷。我问她怎么好这样天天裁员,他(她)们找不到新的工作怎么办?她说我的观念太陈旧了,市场的竞争就是残酷的。

网络公司收缩之后,洪晃专心致志办她的刊物。我又不满意,告诫她这刊物的事很难办。尤其在中国,这种事业涉及思想意识领域,弄不好要犯错误,惹麻烦。

可是洪晃还是按着她的性子去做,眼看着她把《世界都市》做得越来越精彩。

我开始下意识地帮她“查摊”———每到一处书摊,总要问问有没有《世界都市》

;每到一个饭店,看看有没有《乐》。

正如我所料,办刊物的艰辛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两年洪晃开始出现眼袋,也常显疲惫。我真的很心疼她,但又帮不上忙。她肯定没有把她办刊物吃的全部苦头告诉我。但有一次,她原来约定同我吃饭,却匆匆去了上海。后来知道她在上海的发行部被什么有关部门莫名其妙地抄了,刊物被没收了,理由都是虚构的。真正的原因大概是行业中的争斗。我替她捏了一把汗,与此类似的事,大大小小,仅我听说就有过几次,洪晃居然都过来了。

洪晃的成功超出了我的意料。今年初,我在上海与几位上海一家最大的知名刊物的社长、主编一起吃饭。其间,他们说“洪晃现在在出版界挺有名气的”,我很吃惊,问道:“你认识洪晃?她办的不过是一个时尚刊物,哪能同你们这样的相比,她怎么会出名?”主编认真地对我说:“真的,洪晃在我们这行业里挺有名的。她自己还写文章。刊物不在大小,看它的成功是很多方面的。洪晃现在是出版人,她把刊物办成现在这样,真的挺不容易的。”我回到北京,赶紧查《世界都市》,果然洪晃的名字是在“出版人”名下。平时,她总对我说:“别听别人瞎说。你女儿没多大出息,不过是个广告推销员,整天去求爷爷,告奶奶拉广告。”我当然不相信,但在当前铺天盖地、五花八门的刊物中,我也没有想到洪晃居然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里已经跻身于出版行业之中,并占有一席之地了。

我之所以不太了解她的成就,其原因之一是她轻易不大愿意把她的事业与我和她的关系相连。这大概是她从12岁开始接受的美国教育的成果。早在她为德国公司工作时,她就向我抱怨说她在与中国同行谈判时,第一天一切正常,第二天中国同行不知从何得知她是“章含之的女儿”,于是一部分注意力就转而问她的妈现在如何。堂堂德国公司的中国CEO ,老要回答关于她妈的问题,这使洪晃有点烦。我说好多人都觉得爹妈是名人,对自己有好处,你怎么这样?她说她不希望这种关系介入到她的工作中去。所以多年来,她的事业是完全独立的,我很少有机会见到她的工作同行、合作伙伴,因而也很少知道她的成就。

后来,我办公室的同事告诉我说网上关于洪晃的条款有一百多条之多。我又吃一惊,我说她有什么好值得上网的?据说有别人写她的,也有她自己写的文章。在别人写她的文章中,我读到过一篇,题目中给她冠的头衔是“名门痞女”。初看时,我很恼火。但看完全文,我又无法辩驳。洪晃出身名门不假,而她的“离经叛道”,非传统的生活道路也是确确实实的。洪晃写的一些文章,我不得不承认都有她的独特风格和灵气,但对我的传统观念冲击太大。但听说她的文章自有她的读者群。这就是今天中国的现实!洪晃从12岁就在国外受教育,从来没有机会系统学过汉语,我想她看过的中国作品也不会太多,而她竟敢用汉语写文章,近来又要出书,似有进军作家行列之嫌。她的这种勇气大有向我这辈人挑战的意思。也许我们这一辈人也真的不能太低估了她这一代人的这种挑战!

正文 第十五章

章含之眼中的女儿(三):

我同洪晃之间的“存异”其实是很实质的。这些“异”涵盖了我们的许多观念上的区别。尽管我们有共同的生活爱好和相投情趣,但从观念上大概是很难融合的。

我从未问过洪晃,但我相信她从没有耐心看完过我的文章。尽管我的《十年风雨情》曾经打动过许许多多的读者,但对于洪晃来说,这种“简·爱”式的自我牺牲的爱情观以及那种把自己一生都系于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是她所无法接受的。她生活在一个现实得多的感情世界中,不会像我这样为一种逝去的情感、一种虚幻的不复存在的精神伤感一生。我曾经为此烦恼,但现在我想这种差异是两个时代、两代人的差异,难以沟通,更不必去试图融合。

自然,我们的人生观也颇为不同。她对我所经历的时代没有多少兴趣。对于我心中的恩恩怨怨,我所经历的坎坷和不公,她认为都应当抛之脑后,不值得去回顾。

照她的话说,他们这一代人,谁还会在乎我们当年经历的那些政治阴谋与斗争。人的价值靠自己来体现,谁愿说三道四,由他们自己去说。生活总是向前的,完全没有必要生活在过去。我很羡慕洪晃的这种我行我素的行为准则,只是我办不到。所以我写的文章,与她写的文章截然不同。我的文章里有太多让人透不过气的凝重的历史,有太深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缠绵情感。它们总是带着一种凄美与伤感。而洪晃的文章却是超凡脱俗、嬉笑怒骂、调侃揶揄。我并不完全苟同她的原则,因为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也不应当完全摒弃那种刻骨铭心终身不忘的情感,即使这种情感会折磨一个人的一生。但同时,我也终于认识到我必须接纳洪晃和她这一代人。这使我感到一些轻松。毕竟我们的下一代不会再像我们一样背着那么沉重的十字架去生活。我也从洪晃看到我们这个家庭三代人的变迁。所以我与洪晃之间的“异”就让它存在下去吧。它的产生是时代进步的必然,我希望它的包容也是两个时代交汇的结合点。

我在为我自己最近即将出版的集子写的代序中有这样一段结束语。我愿抄录于此,也将它用作这篇为洪晃写的文章的结尾:

我写的四合院总是停留在我们两代人———我的父亲和我与冠华。我从来不曾想过这院中还有个第三代,女儿妞妞。我一直觉得她不属于这个四合院历史的一部分,因为她少年时代就离开了这院子,她无法理解这四合院凝重的历史感。妞妞不赞成我把自己埋葬在这院子里,埋葬在早已逝去的情感恩怨中,我却觉得她完全不能理解我这一代人沉重的心路历程。前不久在上海福寿园为父亲的铜像揭幕,学者们都认真地论述父亲的一生,妞妞最后讲话,却说“我觉得我爷爷特别‘酷’,他我行我素,根本不在乎别人对他说些什么”,还说“我不喜欢老讲继承,我喜欢多讲创新”。回到北京,这件事总在我的脑中盘旋,我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这个四合院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一个第三代。一百年前,父亲是反清战士,参与辛亥革命。

五十年后我造了父亲的反,成为共产党员。今天,又是一个五十年过去了,妞妞是这院中的新一代,她也正在造我的反,试图把我从过去拉进现在。她降生在这个大红门内,十二岁时从这个大红门中跨出去,但她保留着大红门的情结,十多年后又从大洋彼岸重新跨进了大红门。只是她带进这大红门的已是崭新而陌生的气息。她经营的新概念媒体刊物、她的生活方式都太超前,使我无法完全理解和接受。她的“离经叛道”在我看来已不属于这个院子。但这些天,我却不能不问自己这难道不正是四合院变迁的一个新的里程吗?我凝望着院中那棵最老的海棠树,它的年龄和妞妞相仿,我们搬进51号时,它刚刚栽上,如今已是枝茂叶盛,给了我们半院子荫凉。四十年来,海棠的老枝已经枯死不少,如今旺盛茂密的多半已是新枝。老干新枝交叉在一起,构成了这棵充满沧桑感的老树。历史和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还想到这大红门中的第一代人我父亲,他的结局是完好的,因为他一生遵循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信念,决定着自己的命运。而第二代人的我却是个最大的悲剧。

也许那正是因为在那个时代,我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也无法实现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梦。现在到了第三代人妞妞,她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在挑战这四合院的过去。

她不会再让任何这院中的悲剧重演。我终于心情开朗起来,似乎在陈旧的院墙中看到了新的生机和未来。但愿这大红门内的四合院会随着妞妞这一代人往前走,周而复始,永不停息!

正文 第十六章

我的爸爸我爸爸的魅力我很疼我爸爸,他像个长不大的大男孩。他和我妈妈离婚的时候,我有一种特别怪的恐惧,我怕我爸爸会死。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爸爸如果没有呼声,我就忍不住要把手放在他的鼻子上方,看看他是不是还在呼吸。

我和我爸爸的亲情是在自行车上培养的。我那时候每个星期日的傍晚都要从史家胡同赶回外语附校,我爸爸总是陪我走,我坐车,他骑车,每当我坐的公共汽车赶上他的时候,他都要狂蹬一阵子,逗得我哈哈大笑。

1977年我从美国回来,我们又开始在一起生活。我爸爸开始教我骑车。其实我已经会骑车,但是我爸爸说我的技术不过关,他不放心,我回家就叫我蹬上车和他去练。现在想想,我爸爸可能是为了找一个机会和我单独在一起,他知道我和朱一景和不来,也难为他了。

我们练车都是去圆明园的旧址,那时候那里没有旅游点,真是一片废墟,我们骑累了就坐在被八国联军推倒的汉白玉柱子上聊天,我爸爸喜欢问我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然后他会叹口气说,我研究了20年美国经济,还不知道信用卡长得什么样。

我去美国自费留学是我爸爸给我联系的,那时候北京大学经济系有个叫欧文·巴尼特的访问学者,他是纽约州立大学Nez分校的,我爸爸通过他给我弄了一个奖学金,我就第二次自费留学去了美国。我在Nez上了大一,学期末我爸爸也到美国来了,他在哥伦比亚大学作富布赖特奖学金学者。我没有跟我爸爸抱怨任何学校的事,但是我爸爸却看出来我不喜欢Nez,他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宿舍里的人都吸毒,而且经常三四对男女在一个宿舍过夜,没人好好念书。我爸爸没说什么,没过两个月,帮我在瓦瑟大学找到一个奖学金,我就转学了。

去年我爸爸回国换肾的时候我写了一篇东西,大概最能说明我爸爸的性格和我们的关系。他那时候在我身边,所以写出来的文字比我这种半夜三更的回忆更加能够把他写活,因为我爸爸是那种需要你体验才能知道他的魅力的人。我爸爸的逻辑我妈妈说,我身上的坏毛病都是从我爸爸身上继承的。

我爸爸退休前是在北京大学教经济的,据说他能把经济讲得生龙活虎,据他的同事说,他就是学术文章不好好写,所以别人当上着名经济学家,而他却退休了。

“文革”时期,我爸和我妈离婚以后交过一个女朋友,两个人吹了之后,她去领导那里告我爸,那时候想整人就提“作风问题”,一整一个准儿。

领导找我爸爸谈话说:“老洪啊,你怎么犯这种错误呢?”

我爸闷头不说话。

领导又说:“老洪啊,干校的苦你还没受够吗?再受一次处分可又得回干校了。”

我爸听了有点动心,大概干校挺不是人待的地方,于是笑眯眯地对领导说:

“那我怎么办呢?”

领导看我爸有点悔改的意思,就比较高兴,建议说:“老洪啊,这么着吧,我和党委再说一说,你就跟这个女的结婚吧,以前的事儿,就一笔勾销啦。”

我爸一听,连想都没想就说:“那就算了吧,我还是回干校吧。”

领导没有见过如此不知好歹的,气愤地问他怎么能做出这种不顾全大局的决定,我爸理直气壮地解释说:“你想想,她没结婚就这么整我,要是结婚就更不得了!”

就这样,我爸又回干校呆了几年。

前一阵子,我爸爸住进了朝阳医院换肾,他乐呵呵的,开刀的前一天晚上居然和我后妈一起下馆子吃饭,然后又去看老朋友,气得我骂他们两个人怎么都这么不懂事,然后把他们赶回了医院。

mpanel(1);开刀的当天我们都坐在医院里等候他的体格检查结果,医生说我爸的心脏不好,做手术有一定的风险,要他再考虑一下。我后妈立刻眼泪汪汪,不知所措地回到房间问我父亲是否坚持做手术,我爸斩钉截铁地说:“做,做,做,要不然什么好吃的都不能吃。”我告诉护士我爸爸坚持换肾的原因,她们都笑了,说:“这是什么逻辑。”

我爸爸的逻辑就是这样的,他算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活得比较自在的一个人。我曾经向他抱怨,认为父母离婚让我这辈子不能愉快,他开导我说:“其实你自己活好了就行了,干吗老想父母的事儿。”那时候我才15岁。别人都说这句话好不负责任,我倒是觉得,这句话救了我,以后我真的活得挺好的。

正文 第十七章

我的隐私我结过三次婚,哪次都不成功,所以在家庭问题上我是失败者。这事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我。第一次结婚是和一个美国律师,叫安德鲁,我那时候才21岁,糊里糊涂就结婚了。我不是个安分的女人,没几年就离婚了。我和陈凯歌前前后后好了四五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是在纽约度过的。因为谁都不安分,所以注定婚姻要失败。我和琼好了十年,他是对我影响最大的男人,我欠他的最多,我的文化修养和自信是他给我的,没有他我不会有今天,可以说琼是我崇拜的人。但是我不能和偶像一起生活,我们在一起居住就有无数的小纠纷,所以还是分开了,我们还是好朋友,这至少是个安慰。我没有解除我和琼的婚姻,几乎没有必要,我们俩都不是太在乎。

我和小平是情人,已经好多年了,我们几次企图中断这种关系,但是始终没有成功。我们的事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也不是我的正式家庭成员,但是他是我的微笑,我需要他就像需要血液一样。我的所有朋友都知道我和小平在一起,我从来不用在他们面前掩饰任何东西。在我们的关系很尴尬的时候,他们给了我理解和友情。

他们这种宽容让我觉得我的生活是美好的。

我在感情上非常简单,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散。这方面我从来不勉强自己,也不勉强别人。但是分手真是最不好受的事,我认识的一个人为了离婚手舞足蹈地高兴,居然还开派对庆祝一番。我是百分之百不理解。对于离婚之后互相的怪罪和攻击,我也极其反感,我和安德鲁离婚之后,有不少人说我利用他得到美国绿卡,我和陈凯歌离婚之后又有人说陈凯歌是利用我得到美国绿卡,都很荒唐,任何男女关系都不可能这么简单。每次分手我都非常刻意地去记住我们在一起高兴的时候,其他的都可以舍去,人都不要了,为什么要留坏的记忆?我不是一个怕伤心的人,在我眼里,能够感觉到爱和悲伤比没有感觉好几千倍,几万倍。有首Lenard的歌词是这么写的:

夜晚突然寒冷/爱神准备离去/艾丽姗塔在他的肩膀上/悄悄穿过你心灵的哨兵/这不是戏法,感情的幻想/这不是清晨能够驱使的梦幻/所以/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她曾经躺在你的绸缎上/她的吻曾经唤醒你的早晨/不要说这一切都只是幻想/不要用这种低级手段/当这一切即将发生/坚定地走到窗口前,感受一下/明亮的音乐是艾丽姗塔的笑声/你最初的承诺又会出现/和她一起度过的夜晚是你的幸运/而你的幸运使你崭新/不要选择懦夫的借口/躲藏在原因和结果后面/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我相信有过感情挫折的人都能够理解歌词的意思,我们在失败的时候总是去找原因,去否定过去的一切,不然分手好像特别难。但是所有这些只会使离别更加痛苦,不如“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

我其实挺想写隐私的,因为我有很多感受。我想把婚姻、恋爱、性生活的故事和感觉总结一下,写点像AnaisNin类的性情小说,有点小小的色情感觉,但是挺好玩的,一点不脏,虚构的情景,真实的感受。AnaisNin是二三十年代在巴黎的一个小美女,她和那时候在巴黎的文化人一起混,和亨利·米勒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佳传。有个电影叫亨利和琼,就是讲这段故事的。AnaisNin自己也写东西,她把她的性历险变成各种形式的短篇小说,让所有闺房里的乖乖们都饱享眼福。AnaisNin没有写过自传,她到底当过多少个文豪、艺术家的情人是没人搞得清楚的事情,后人只能从他们的通信中猜测。我觉得这样挺大手笔的。

美女作家出来以后我有点傻眼,这些作品都是作家自己标榜为半自传性质的,最逗人的是我听说有两个美女作家还互相谴责,说另一个是抄袭自己。偷金子、银子的事我知道,但是偷别人的隐私可真是一大发明。我当时想,AnaisNin没戏了,惟一可以叫板的是全自传的性情书了。果然,完全隐私的女作家蜂拥而来。自传可以一本到六本地写,一代的OGIRL 终于在中国崛起。

尽管我知道我还没有写的、虚构情节的性情小说根本没希望,我还是想试一把。

写这些东西的本身会很快乐、好玩。我就是不死心,我还是想练一把AnaisNin. 所以这里,关于我自己的隐私我就先写到这里,细节留给我将来的小说,或者就留给我自己。

正文 第十八章

关于男人(一)

我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我喜欢调情的神秘感,喜欢爱情带来的心跳,也喜欢做爱。我只是希望和我在一起的男人给我愉快、幸福,如果这个包裹里还有爱情那当然再好不过。我还喜欢研究一下男人,写点小文章,拿他们开心。文章的成功当然让我小为得意。我还写过几篇关于男人的文章,都放在这里,说不定能够弥补一下我拒绝谈隐私得罪的读者。男人分两截男人分两截,上半截和下半截。上半截是修养,下半截是本质。

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大部分是因为他的上半截,喜欢那种修养好的当丈夫。了解一个男人的上半截很容易,有时候一张名片就能把故事讲得清清楚楚的,或者一个存折。细心的女人还会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西装什么牌子的,文凭是哪个学校的,房子有多少平方米等等。

男人的下半截是本质,所谓本质是指一个人的本色和他的素质。本色就是他内在的东西,藏在里面不容易看见,却是决定一个男人是善良、平和、公道、浪漫、温柔,还是凶恶、扭曲、自私、吝啬、暴力的。能看出男人本色的女人也不是天天可以碰到的。

如果本色是内在的,那素质是通过一个人对其他人的行为所决定的。言谈举止、处事为人都被他的素质所确定,包括做爱。社会教育女人不结婚就不要和男人做爱真是害了女人。我有一个朋友,我们都叫他“徐大哥”,他谈恋爱的时候经常要求女友跟他上床,他说:“怎么能等到结婚呢,你不跟我做爱,你怎么能了解我呢?

你不了解我就跟我结婚不是也太草率了吗!”结果是他经常挨人家一耳光。而我觉得徐大哥是男人中少有的比较真诚的男人。

我的一个朋友,男的,80年代初去美国留学,到了那儿的头一年过分“曝光”,凡是国内没干过的,他都要尝试一下。有一次他和一帮美国同学一起吃了“药蘑菇”,这是一种美国印第安人在作仪式时吃的幻觉药,他吃了以后就开始幻想他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分开了,上半截跟着红军上了井冈山,下半截跟着一个美国大妞跑了。这就是说明他的外表是革命的,而他的本质还是小资情调的东西多一点。

我们女人还是应该多多注意一下男人的下半截,这是最根本的东西。如果下半截没戏,上半截也肯定好不到哪儿去。爱孩子的男人B 、Q 和X 先生老在一块儿聚,我认识B 和Q 是有一次跟着X 去凑热闹。一进B 先生的家门,就像到了幼儿园,五个孩子在一个三居室的公寓里“大闹天宫”。

B 的老婆是一名有点名气的民乐家,那天晚上在录音棚里,不知道几点才能到家。Q 和X 的太太都是法国人,在公司里加班。这五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里有他们每家的孩子,还有B 的亲戚的两个孩子。说老实话,看见这么多孩子我头皮直发麻,心里有点后悔,怕这三个老爷们把我一个人撂一边给他们看孩子。

进了门就开始准备晚饭,B 先生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地炒菜,Q 跑到楼下(B 住在六楼!)抱了一箱啤酒上来,累得气喘吁吁。X 马上进入了孩子王的角色,把五个孩子叫到一边,挨着个儿地在他腿上翻跟头,这些孩子好像很熟悉这个游戏,玩得很开心。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看电视。

饭做好了,B 、Q 和X 就招呼五个孩子吃饭,一人一个小碗,三个当爹的来回给几个孩子加菜。孩子们吃完饭,被X 哄到另一个屋子里去玩游戏,大概饭前折腾够了,这五个小祖宗吃完饭倒是安静下来了。

这时候B 又从厨房里端出几盘下酒的菜,Q 和X 各持一瓶啤酒,B 不喝酒,开了一瓶可乐。我和他们聊天才知道这三个男人都不用坐班,时间比普通人都充足,也更加自由。而他们的老婆却都是天天忙得团团转。这三个男人就开始管家,管孩子。

mpanel(1);我这一晚上看着他们很自然地安排好了孩子的娱乐、吃饭和休息。从他们的表情中我似乎觉得他们很高兴,特别是跟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小孩叫一声“爸爸”,他们眼里就发光。三个人抢着跟孩子玩。

可是跟他们聊天才发现他们挺痛苦的。他们怕人家笑话他们没出息,还不如自己的女人在外面挣钱多,特别是Q 和X ,洋老婆在洋公司挣钱当然要比任何中国白领都多出好几倍。

现如今能找到这么爱家的男人真是太不容易了。看着他们带孩子,我才意识到男人爱孩子的样子是非常诱人的,似乎是金不换的那种感觉。

正文 第十九章

关于男人(二)

解剖男人英文里面有一句话:“toaman'sistomach .”意思就是说,女人如果想讨好男人,必须给他做好吃的。

事实的确是这样。我所知道的,相对美满的婚姻都是夫妻双双津津有味地到处找好吃的东西。吃不到一起就肯定住不到一起。

男人的胃对女人很重要,而女人有时候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口味来迎合男人。我认识很多嫁给老外的中国女人,原来肯定是根本不沾奶酪之类的洋食品,而现在却非常重视发掘有好的奶酪的商店,朋友一起吃饭,她们也能夫唱妇随地跟着啃奶酪,而且有时候还赞不绝口,对自己丈夫的“洋胃口”有钻研精神的女人还学会了给奶酪配酒,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胃”已经真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相反来讲,有不少女人没有搞明白男人的“胃”对她们夫妻关系的重要性。我认识一对志同道合的阿姨和叔叔,两个人都是老革命,南征北战都过来了,就是没办法在一起过日子。原因是叔叔是山东人,阿姨是江苏人,在延安的时候没什么好吃的,填饱肚子就不错,可是一解放就完了,物质生活丰富了,什么吃的都有,两个人反而合不来了。叔叔要吃面,还要吃生葱、生蒜,阿姨跟他这么多年都没发现她根本受不了葱、蒜的味道。阿姨爱吃米,做菜还撒把糖,和所有江南女人一样,她还爱吃零嘴,叔叔认为这些都太“小资”。由于他们是同时参加革命,所以级别是一样的,阿姨根本没有让自己的“胃”服从叔叔的“胃”的概念———两个都是“局长胃”,凭什么我的吃法要服从于你?阿姨认为世俗的生活习惯是大男子主义,总是要把自己喜欢的食品强加于别人,如果不服从,还给人戴政治高帽。久而久之,阿姨和叔叔就不在一起吃饭了。叔叔和自己的山东战友在外面的面馆里吃一晚上大葱蘸酱,阿姨在家里给自己做点甜兮兮的小灶。后来因为每天晚上我叔叔都是一嘴大葱味道,阿姨也不跟他睡一个床了。好在两个都是干部,家里有四居室,就干脆一人一间了。

由此看来,轰轰烈烈的革命事业不如吃能够把夫妻捆绑在一起。

对男女关系有决定因素的男人的器官,除了胃,还有一件,那就是胳膊。男人的胳膊对女人很重要,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除了脸以外,男人的胳膊是女人可以注意的裸露的男人身体的惟一部分。男人可以露腿,但是男的可以盯着女人的大腿看个没够,女的可不能盯着男人的腿没完没了地看。但是看胳膊没事儿,女人对男人的爱情和欲望有时候就是看胳膊看出来的。比如在一书中,查泰莱夫人就是看一个长工的淌着汗的、很有肌肉感的胳膊看出来的情人。好胳膊能够给女人带来无穷的联想,是浪漫的开始。

现如今的白领男人似乎也领会了这个道理,都知道二三十年代招女人喜欢的、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已经彻底过时了。要想得到女人的注意必须有好的肌肉,而由于胳膊是惟一展示肌肉的好地方(满脸肌肉是要不得的),所以大家都拥挤在健身房来回练习。连男人的服装都是为了显示好胳膊设计的。我在香港碰到一帮很牛的白领,都是什么投资公司做事的,一人一件紧身t 恤,袖子紧紧地裹着练了又练的两只胳膊。这就充分能够证明胳膊的重要地位。

注意男人腿的女人很少,但是我认识一个,她还写了一篇关于男人腿的论文,得了奖,在什么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这个女人是罗马尼亚人,她的丈夫到中国来工作后把她扔在巴黎,不理她了。她天天去卢浮宫,看米开朗基罗雕塑的大卫,居然看出了一篇男人大腿的论文。虽然这也是成就,但是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效仿价值。反而总让人觉得,这么注意男人大腿的女人肯定有点毛病。

还有很多所谓关键部位没有谈到,比如“心”。大家似乎有共识———“心”

是本质,有什么“良心”、“恶心”、“虚心”等很多说法。但是我却不以为然,除了学医的,谁真的看过心长得什么样?实际上心除了蹦,没有什么其他重要功能。

另外,就是男人的脑子和男性生殖器官,这些方面我都没有研究过。想琢磨别人脑子里的事是很难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再有,听说有的男人这两个器官是可以置换使用的,这种男人就更加深不可测,还是等着高人来解剖吧。

正文 第二十章

我写过的一些小东西(一)

理想生活我的理想生活是这样的一天:

早上不用听闹钟,而是被阳光叫醒。走进厨房煮一杯浓浓奶咖啡,拿起报纸,在阳光下一边喝,一边随意地翻阅,抽第一支烟。洗个澡,穿上非常随意的衣服,放一盘Leaard 的音乐,开始写东西。中午自己在厨房里做个沙拉吃,打几个电话,睡个午觉。下午带着狗出去转一圈,买点菜回来,再过一遍早上写的东西,有感觉就再写点。大约6 点开始给朋友做饭,备几瓶好酒。晚上和几个好朋友吃饭、喝酒、听音乐、聊天。大约12点到1 点之间,和小平回卧室抱着睡觉。

到现在,我还没连续地过过这种日子,但是几乎每次写点什么东西都要过一会,很幸福。我和我妈都有一个毛病,要写点东西就需要一系列的行头,我妈至今手写书稿,所以免不了需要好的笔,好的台灯。两年前,我妈妈跟我说:“妞,我准备在青岛买个房子,可以在那儿写作。”我吓了一跳,这行头闹大发了。

我没有记日记的习惯,所以这些小文章倒是一种日记,有时翻出来倒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都一一回忆了。科学幻想克里斯汀说:“我看过的中国电影都是讲以前的事,Imean ,我们美国就喜欢拍科学幻想片,就像《黑超特警组》(MenInBlack)和《第五元素》(t)什么的,中国就没有,Youknow ,科学幻想类的东西。”

“有吧?”我虽然觉得这个黄毛丫头说得挺对的,虽然她从来没去过中国珠江以北的任何地方,但我还是要“扛”一下:“我看过一部香港电影,好像有点像未来的事,有机器人什么的。”

“那不算,”克里斯汀反驳道,“你说的那种电影就像《Et》那类,只是幻想,不是科学幻想。”

“那什么才算科学幻想?”我问。“科学幻想必须把未来世界想出来,包括未来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都必须和今天不一样。如果只是一个未来的东西到今天的社会来了,就不算。《Et》就不算,《星球大战》就算。”

我有个毛病,每当说不过人家的时候就换个话题。“你说,也怪了,就算我们没幻想能力吧,可我们做的事比幻想还幻想,比如中国这几年的经济发展快得出乎任何人的幻想能力,我小时候从来想不到中国能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再说,你想一想三峡工程,如果没有想像力怎么可能有这种工程?”

“三峡是什么?”

她真无知。我很得意地花了喝三碗牛奶咖啡的工夫向她介绍了三峡历史之悠久,工程之悠久,工程之庞大,未来之光明。

“你们这么缺电啊?”这是她对我一番辛苦口舌的惟一评论。“But ,”我最怕她说But ,“三峡工程是从实际出发的,不能算幻想。”克里斯汀说,“我教你什么叫科学幻想。这么说吧,如果叫你拍一个三峡的电影,你拍什么?”

“故事片?”我问。

“故事片。”她肯定地说。我脑子里只有什么大禹、都江堰的故事来回晃悠。

这些都不能说,都是历史,说了正中她下怀。“你先说吧。”我反问她。

“那太多了,都是科学幻想。三峡里可以出个妖怪,就像苏格兰的尼斯湖怪兽,这是一个题材;三峡移民这么多,可以拍一个中国版的《开路先锋》(MadMax),或者《水上世界》,这又是一个题材;但是最精彩的是拍一个像《华氏450 度》那样的片子。”“你是说杜鲁福(truffaut)拍的未来世界里消防队烧书的片子?”

“没错儿,”克里斯汀开始进入角色了。“试想三峡工程成功了,但有一个问题,供电过多,如果不消耗80%,电站就有爆炸的危险,所以在消防队的监督下,家家户户必须昼夜点灯,永远生活在光明中,这是什么感觉?多棒的一部科学幻想片!”

mpanel(1);“异想天开。”我用汉语说。

我是在马赛写的,克里斯汀是个美国朋友,写的那天我们去看了部科幻片,她也的确问了一句:“中国有科幻片吗?”其他的对话都是虚构的。只不过那天的法国报纸里又有关于三峡工程的报道。我每次去马赛的第一个星期都觉得到了天堂,不想走了。第二个星期就觉得天堂有点寂寞,第三个星期就觉得我一定是真的死了,才到天堂;第四个星期就火急火燎地订回北京的机票。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我写过的一些小东西(二)

陈娘子陈娘子是我原来用过的一个秘书小姐,长得秀丽,长长的黑发直垂柳腰,一说外语就细声细气。

两年前,我一个外国朋友的丈夫在47岁时弃商从艺,来北京体验生活,借住我家。由于公事繁忙,我只得每天付250 元人民币的导游费给陈娘子,求她牺牲自己的周末,伴同画家游览。

头一个周末他们上了长城。画家兴致勃勃,陈娘子更是太友善了,随他爬上爬下,一句怨言没有。为了减轻小娘子的疲劳,画家拉着她的手,娘子还表示有些不好意思。第二天在办公室,我立刻把导游费增加50元,并婉转地暗示,如果画家有任何出轨行为,她可以随时停止导游。娘子笑了笑,说了一声“没事儿”。

第二个周末他们去了北京郊区的十渡,回来得很晚。显然在这天当中,画家的诗意、画意都受到了最大的刺激,回到家来立即匆匆把自己关在房里,疯狂地写啊、画啊……第二天在办公室,陈娘子问我,如果她一周有三个小时在白天给画家当模特儿,我会不会介意。据说因为画家对娘子的头发情有独钟。我一点没多心,很轻率地同意了———我没有意识到我要好的女友会为此半年不理睬我。

到了第五个周末,画家要求和我单独谈谈。他已大功告成,完成了他计划在中国要做的事,并首次提出请我看他在中国期间所创作的几幅精品。酒足饭饱之后,画家推出了两张用红丝绸蒙盖的油画,他大臂一挥,用了一个很夸张的动作将两块红绸拉下,显示出两张人体画:一张是陈娘子的乳房,另一张是陈娘子的屁股。我没有看见预料中的很多毛发,就是有,大概也不是长在脑袋上的。

画家说他已经爱上娘子,并将立刻回家与我的朋友离婚,再回北京娶陈娘子为妻。第二天,一到办公室就发现桌上放着陈娘子的辞职信,信中说她永远不会忘记我给她的机会,并将导游费一分不少地退给我,说:“这钱我收下不合适。”

这件事情当时的确使我很恼火。一来我又要开始找秘书,二来我如何向我的好友、画家夫人交代?!

陈娘子的所作所为使我大大不快,但冷静下来,倒是想到:像陈娘子这样出身平凡而又不甘平凡,死活要改变自己社会地位的女子,寻找的是一种社会出路。她的寻找方式没有采用暴力,而是用通婚手段,这并没有什么过分。

这个故事基本上是真的,陈娘子和外国人彭塞现在已经有个孩子,住在澳大利亚。琼认为我写这篇文章是诋毁伟大的爱情,而且我太骄傲,看不起比我出身低的人,我觉得他不能再错了,我不觉得这里面有伟大的爱情,但是充满了幽默的小资情调,我看不起陈娘子的是她的那种OGIRL 的实用女权主义,并不是她的出身。

所有人都说我坏我原来坚信一条真理,就是如果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好,那我肯定是个坏人,至少是个变色龙。理由是世界上的人形形色色,如果我能讨所有人的喜欢,一定是我对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然的话不会有这么多人说我好。可是近日来我开始深深地怀疑我的座右铭,至少可以说我已经意识到其相反是不成立的:就是如果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坏,这并不意味着我好,而恰恰相反,如果大家都骂我,那我肯定是坏人了。而更可怕的是骂我的人可以是与我丝毫无关的人,甚至是不认识我的人,他们骂我的原因也是由于我的私事。

其中为首的很像美国演员理查德·盖尔。这人曾经是个奶油小生,年轻时在电影界有点名气,这个“盖尔”不喜欢我是因为我得罪过他的恩师。另一个领头骂我的人则有点政治野心,已经侨居美国。我认识他,并且得罪过他。还有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当过军官,倒过军火。这个人自己的名声也不太好,但是他一骂我反而得到了一种同情。

mpanel(1);在这种情况下我经过几个晚上的失眠。我总是强调这些属于私事,实际上已经成了公开的话题,不如把家底亮出来算了。我也别天天抱着我的座右铭,还是先把我的错误澄清,向不该得罪而得罪了的人道歉。这样也许社会舆论就会理解我了。

这篇文章没人看明白过,我现在自己也有点模糊,我到底想说什么来着。我记得我其实是想说国际舆论对中国的种种偏见和中国对这种舆论的对策。这里面的人都是骂过中国的人,他们骂得没道理,而我们又太把他们当回事,真是抬举这帮人了。由于没人知道这说的是什么,发表以后造成了一些朋友之间的误会,有好几个人给我打电话抱歉,说我其实没说什么。我到是觉得挺好玩的,居然歪打正着。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我写过的一些小东西(三)

话说女强人所谓“女强人”是指能干的女人,但是不包括做家务。“女强人”只是指在社会上靠自己的本事混得非常不错的女人。

“她是个女强人。”一个人这么跟我介绍她的老板,“那天晚上万人体育馆里人都挤满了,就是为了看她一眼。她出场的节目是用八台大轿抬出来的。”

“她得有五十了吧?”我问。

“那有什么,她可嫩了!那天晚上她可真有毅力,上台之前她哭着跟我说,你知道吗,我七个小时之前接到美国长途,我丈夫在纽约和别人上床了。”

“她老不回家可不是要出这种事。”我没有近距离接触过故事里的“女强人”,所以没有什么同情感。“那后来呢?”———我只有好奇心。

“后来她还是登台表演啊,轿子把她抬出去的时候她换了装,挺高兴的样子,谁也看不出来她丈夫刚把她甩了。”

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是来应聘“秘书”职位的。她长得很大方,像50年代电影里的人物,比如李双双什么的。我按照招聘手册一个接一个地问她面试的问题:

“你的理想是什么?”“当女强人!”她响亮地回答道。

我吓了一跳,马上抬头看看这个姑娘。“女强人是什么样子的?”我问。

“就是你这个样子的呗!”我一下子没坐稳,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那我是什么样子的?”

“老板!”“女强人都是老板吗?”

“那倒不一定,反正都挺成功的,像《时尚》杂志里介绍的那些都是吧。我特爱看《时尚》,那里面全是女强人。”

我没录取她,我当然不会录取她!!

我最讨厌的字眼就是女强人,恐怖。但是经常有人这么说我,还真的是想夸我,非常郁闷。在我眼里,女强人就是年纪大一点的OGIRL.时尚包袱这篇文章可能太沉重,因为一个同行,朋友的朋友过世了。也因为她还年轻,正当年,所以特别可惜。我不认识她,只是打过招呼。有个朋友说:“也许,她在那边更幸福。”我想,如果那边不用时尚,大概我们都会觉得在那边更幸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感到时尚是个包袱。永远的鸡尾酒会和派对,无休止的穿着打扮,化了妆再卸妆,再化再卸。我们都是为了不落伍,别人不会在我们转身的瞬间说:“她不如谁谁谁。”我们盲目地在赶时尚的集市,好像我们靠这个市场来确定我们的自我价值。

其实,生活比时尚要美得多。我最好的记忆是十几岁的时候在新泽西的海边抓螃蟹,我们穿的都是从中国带去的,难看无比的泡泡泳衣,与三点式相比,其不时髦无法比喻,美国人肯定会因为这些泳衣联想起中国的落后。可是我们那时候是孩子,没有时尚的意识。过了两年,知道什么是时髦的款式,我们在海边反而不自如了,不像以前那么洒脱,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泳衣很难看,别人会说我们土,是“红中国”来的土孩子。

我买过所有的收腹产品,包括内衣、丝袜、运动器械,甚至一套法国的减肥药膏和塑料薄膜,认真地按照没看明白的法文说明书,把自己的腹部好好地捂了两个多钟头,结果是长了一肚皮的痱子。

mpanel(1);我得了鼻炎,一直懒得去看,后来发现我的鼻头发红,实在怕别人以为我是酒糟鼻子,这才去医院。想一想,真是惭愧,我已经成了时尚的奴隶。

还有就是“比”。只要你想时尚,你会发现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比。父母、职业、银行存款、男朋友、丈夫、情人、衣服、首饰、包……连内衣、内裤都可以比。我记得一个女孩,因为加入了一个大酒店的健身房,特意去买了几套新的内衣内裤,为了在更衣室里也时尚。

不离开这个世界,大概就不会彻底离开时尚。我当然觉得放弃时尚活得轻松些更好,但是我做不到。

我们总是这样,放不下时尚的包袱,哪怕生活因此变得不美好了。

这是在我听说《时尚O 》的主编高晓红过世以后写的。高晓红是中国第一代外刊的编辑,我只是在一个活动上碰到过她,没有多交谈。我听说她是一个非常严厉的主编,不是特别好相处,她过去之后,又有传她曾有抑郁症。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是否属实,但如果是真的,这是对时尚最大的讽刺。时尚的人真是太可怜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我写过的一些小东西(四)

老情人也就邪了门了,天一暖和,三妹子的老情人像雨后春笋一样都冒出来了。

三妹子约了我在星巴克咖啡店,讨论一下对付老情人的策略。没事她就泡在星巴克。“给我一杯大杯拿铁。你要什么?”她问我,“给你来个摩卡吧。”我们拿着饮料找了一个沙发座,我发现从柜台一路过来,三妹子东张西望,六神无主。坐下,喝口咖啡,三妹子深叹了一口气,小身条在沙发里凹进去,还带着点牛奶沫的小嘴,抿着都笑到耳朵根儿了。老情人的出现让三妹子年轻了好多,那样子就像刚得了巧克力的孩子。

我们这圈朋友都公认,三妹子不是个漂亮女人,但绝对招男人喜欢。她也喜欢男人,特别是长得好的男人。说白了,三妹子是个好色的女人,我和她一个公司的时候,一个星期里她至少迟到三天,脸上经常带着一夜的快乐就来上班了。

“说吧,哪个又冒出来了?”我问。

三妹子满脸坏笑,眯着眼说:“有一个从小就爱我,其实他也有家了,就是现在想把他和我的感觉解决一下,以后真的就当朋友,他也可以不想别的了。”“也就是说让你友情出场一夜,是吗?”我得问清楚。

三妹子咯咯地笑着,点了点头。“还有吧?”

“还有一个是大花匠,但是我们俩的确配合得最默契。”

“他想再和你配合一次,是吧?”我真不敢相信这个不起眼的女人怎么招了这么多男人,“还有?”

“我一个朋友原来的男朋友,他们分手后不到一周,我在飞机上碰到他,我们都是出公差,去广交会,结果什么买卖没做,我们在酒店里没白天没黑夜地过了五天。”三妹子眼睛的焦点有点发虚了,看起来,她已经又回到那个不见天日的小屋子里。

“后来呢?”我把她的魂儿“叫了回来”。

“后来?”她不看我,只看窗外的行人,“后来我们6 年没来往,直到昨天晚上我们吃了一顿饭。”她叹了口气,接着说:“我们都在想,如果他不是我的朋友的朋友,也许就不一样了……”

我不想让她再说下去,三妹子现在有老公、有孩子,过得很好,但是看得出来,这个原来朋友的朋友让她动心了。

“洪姐,我生孩子以后就再也没有过那种感觉了。”三妹子认真地看着我说,“可我还没到那年龄,昨天晚上我是多少年来头一回有了一种冲动——我想跟那”

广交会“走。”她停了一下说:“那种感觉真的太好了。”

“行。”我斩钉截铁地说,“咱们安排一下,把三个都办了。”

“你怎么都不想劝我啊?”三妹子惊奇地问。

“这种事拦不住,”我站起来,“你家老公和孩子呢?”

三妹子的样子有点恍惚了:“老公出差了,孩子在我妈那儿。”突然,她的态度转变,一脸兴奋地说:“也行,正好,我也生活一下。”她站了起来,“走,陪我买东西去。”

出了星巴克,就在国贸里面转了一大圈,三妹子说,要买漂亮的内衣,一套黑的是和“广交会”,一套红的是和“从小就爱我”,还有一套白的是和“比较默契的花匠”。买完东西就已经是傍晚了,我说了声当心,就和她分手了。

mpanel(1);两个星期过去,三妹子什么动静都没有,我以为她和“广交会”私奔了。打个电话到她家,她老公说她出差去广州了。我也没敢多问。

昨天晚上三妹子打电话来,约我去她家吃饭。一进门就看见一派热闹、温馨的家庭生活,老公抱着孩子,三妹子在炒菜。酒足饭饱后,老公去哄孩子睡觉。我悄悄地问:“事儿都办完了?”

三妹子笑了笑,拿出一包东西塞到我手里。说:“给你吧!”

我看了看,原来是几个星期前我们一起买的内衣,标签都还在。

“我还有这点冲动就够了,做不做,大概不重要了。”

话音刚落,孩子在里面哭了,三妹子转身进屋哄孩子去了。

这篇“三妹子”就有点近乎我想写的AnaisNin类的东西,大概应该性成分再多一点。或许三妹子至少要意淫一番,才能算有点“性情”和AnaisNin的感觉。

我这种“配料创作方式”我妈妈极看不惯,我总是和她开玩笑说我要给她当编辑,给她的文章“撒点胡椒面”。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我写过的一些小东西(五)

小女人的福气打小时候起,我们家人就教育我当大女人:要独立、大气、自尊、善良。我尽量按照他们的教导活了半辈子,才发现这只是女人很多种活法之一,不太实惠,在小事上经常吃亏。下辈子我应该试一试小女人的活法,说实话,我很羡慕她们。

大女人最吃亏的地方是男女关系,她们根本不知道男人要什么,大女人不会讨男人的喜欢,她们在注意自己的修养,不重视男人的需求。

我曾经问过好几个男人们他们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几杯扎啤后他们都比较一致地表示,男人喜欢那种Available 的女人。我听人家讲了一个故事,有个男人借住在一个女人家里,女人睡觉时没有把自己卧室的门关紧,留了一条小缝,男人认为这是女人给他的暗示,大为欢喜。我想,所谓Available 的女人就是睡觉时留门缝儿的吧。

小女人非常善于向男人传递各种信息,并且有极妙的手段———有中国文学作证:眉来眼去、打情骂俏、暗送秋波等等。在80年代中我曾经有一位特别能干的小女人当助手。她原来是文工团的舞蹈演员,由于生活所迫,下海到外企当秘书。刚到公司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看不起她,认为她打扮得太妖艳,英文又不好,不会有什么大出息。后来发现她有一大本事,我们约不出来的处长,只要是男的,她都能约到。该小姐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有一次和几个潜在客户一起坐火车,她慢慢地梳了两个多钟头的头发,嘴里嚼着口香糖,还哼着小调,足足地向客户发了一回电,果然,客户就到手了。

我做买卖就没学会用女人的优势。我总想以自己的聪明和知识让男人服我,这样他们就会喜欢和我打交道,因为我很职业。约不出来处长时,我总是安慰自己,这些土包子,哪里能够欣赏像我这样独立、自主的女人。我坚信我的事业会蓬勃发展,因为我的老板是一个哈佛商学院毕业的美国人,他一定知道我是多么努力和专业。但不久后,老板就给文工团小姐加薪晋职了,她变成和我平起平坐的业务员。

我还问过男人他们怕什么样的女人,他们在毫无酒精影响的清醒状况下确认,最怕能闹的女人。也就是说小女人在搞到男人后,其大闹天宫的本事可以留住男人。

我认识一个知识型的“大女人”,会说7 种语言,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的。她爱上了一个中国男人,并且在事业上帮了这个男人很大的忙。男人虽然对她也不错,但终究受不了“大女人”天天孜孜不倦的教诲,没完没了的高谈阔论,在外面和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女人开始有关系了。我们都鼓励会7 种语言的“大女人”用每一种语言向这个男人表示她的伤心和嫉妒,让他回心转意。可是这个“大女人”一口拒绝,她强调她是个独立的人,没男人也可以对着墙说7 种语言。就这样,“大女人”的男人就和小女人过甜蜜生活去了。

如果小女人知道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有外遇,那是绝对不可能放过的。我家原来有个老外邻居,老婆是罗马尼亚人,知道老公有了中国女朋友,千里迢迢从巴黎赶来,先是骂了旅馆的经理,问他如何执行的外事纪律。然后又去了老公的公司,跟老板要赔偿,还要求把老公马上调回法国。我们左右邻居也被她臭骂一顿———为什么看着她男人犯错误不管?都闹完了,就是不骂老公,反而天天在家给他做好吃的。这个男人不久就被彻底摆平了。

所以,当小女人是女人的福气,赢得自己想要的男人的成功率比大女人高,还能有把握地留住自己的男人,大女人就是吃亏。

有关门缝我还要作些最后的解释:并不是只有小女人睡觉才留门缝,有时候大女人为了卧室空气流通也会这么做。我刚才故事里的女人就是大女人,结果当那个借住的男人半夜溜进她的卧室时,就被她骂出来了。可男人反而理直气壮地质问她:“那你干嘛不把门关好?”至于文工团小姐,她在被提升3 个月后,和“哈佛商学院”私奔了。

我曾经和伊伟在ILook 上面作专栏搭档,他写“大男人小男人”,我写“大女人小女人”。改版之后,我、小雪和伊伟都觉得专栏和新的ILook 定位不太吻合,我也根本没时间写东西了,天天去拉广告,所以就停了。我那时候还嚷嚷着要和伊伟一起出书,这次作了一个叛徒,把自己的东西先发了。这篇实际上是命题作文,扣着“大女人小女人”的栏目标题写的,刚开始是想好好把小女人毁一番,但是越写越觉得小女人真是非常占便宜的事,所以就改调子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我写过的一些小东西(六)

特殊人才使用说明我在猎头公司做事的时候经常看到客户要求我们帮他们寻找符合以下规格的人才:上好的人品和职业道德,优秀的专业知识,强烈的团队意识和(与前者完全相反的)个人奋斗精神。

我每次都是打着灯笼满世界找这种人,经过多年反思,虽然已经不做猎头了,还是要推荐两种特殊人才,让找人的CEO 们意识到,人无完人,只要用人之长,避人之短就行了。类别:靓女规格一般都在1.68米以上,看的书少一些,用的化妆品多一些,说话的声音柔一些,穿的裙子短一些。

如果用靓女做任何公司内部管理都是风险比较大的,特别是对中年男性CEO 之类的管理人员。比如使用靓女为总经理秘书或助手,其“靓”就会攻内不攻外。类别:搅屎棍规格:长不到1.60米,基本上是圆形的,话特别多,闲事管得特别多,零食吃得特别多,厕所里聊得特别长。

使用方法:搅屎棍是煽动力和沟通能力非常强的人,CEO 可以有限使用。搅屎棍的信息非常多,是个一流的包打听。搅屎棍对刚刚上任的新老板就有用。

搅屎棍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提供的信息质量很低,大部分是道听途说,甚至自己瞎编的;二是如果管理人员不能有效地使用搅屎棍,他们会煽动雇员闹革命,这也是非常烦人的。

有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自己公司里雇用搅屎棍,他们会请外面的搅屎棍,这些人的学名叫管理咨询人员。他们到一个公司,上上下下打听个遍,然后把工作报告(就是小报告)给新上任的CEO ,再出点鬼点子,就完事走人了。

ILook 原来有一个搅屎棍,话特别多,特别爱管闲事,非常喜欢挑拨是非,总是给我很多小道消息,我也被搞糊涂了。把这个搅屎棍请走之后我们就安静多了。

还有个靓女,坚持要做中、英文对照的内容。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反正有英文就显得档次高一些。”我再问她读不读英文,她说不读。我鼻子都快气歪了,狠狠地说:“那就说明你没档次,是吗?”我实在不明白怎么到今天还有这种崇洋媚外的毛病。靓女后来也走了。大家都来讲英语早就该让北京人每人说100 句英文了,特别是郊区。要不然一开奥运,不知道有多少外国旅游者会因为找不着路对中国不满。比如吧,我和老外去门头沟找法海寺。老外眼拙,把车停在一个写着“法海寺左拐”的牌子下,却非下车问大爷法海寺怎么走,大爷笑嘻嘻地看他半天,什么话也不说。老外又使劲问了几遍,大爷摇头说:“哈喽,矮东弄(你好,我不知道)。”

这时候老外一抬头,看见那块牌子,气就上来了,他气冲冲地上了车,横冲直撞地开到法海寺门口,花了两个钟头把法海寺看了个透,一边看一边说,古代中国人真是有文化,言外之意,现在的中国人没文化。我在旁边一言不发,窝火。

进城路上,老外终于开始全面对老头的“矮东弄”事件开始发表言论:“你说,这个老头不告诉我,是不是因为我是外国人?”我说:“排外的中国人不说‘矮东弄’,他们就说‘弄’。”这是第一个回合。

“那就是他是文盲,他看不懂他头上的牌子上面写的字。”老外的脸上堆满了阴笑,“我真奇怪,离北京这么近的地方有文盲。这在美国绝对不可能的,能想像曼哈顿旁边有文盲吗?”我也皮笑肉不笑地从牙缝里说:“曼哈顿区以外全是移民,没一个识字的。”这就算二比零,老外沉默了一会儿,开始第三次进攻。“有没有可能他根本不知道法海寺在哪儿?”他狡猾地问。“你什么意思?”我很警惕地反问。

mpanel(1);“现在的中国人真不注意自己的传统,这个老头住在法海寺旁边,但从来不去。

我保证他去过麦当劳,但没去过法海寺。”

老外说到我的痛处了,只有大声嚷嚷地反攻:“就因为这老头不说洋文,所以中国人要不然是排外,要不然是文盲,要不然是没文化?”老外也不让人,呱呱呱地开始用洋文和我吵架,一个好好的周末就这么给毁了。

所以我特别赞成全北京的公民在奥运之前每人说100 句英语,这里特别奉献几句能指路,又能弘扬我们民族文化特色的英文句子:

法海寺以自文丝某克啊微富浪木黑二(法海寺离这儿只有一袋烟的工夫)。

法海寺以自啊扑腰啊自(法海寺就在你屁股后面)。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廖文(一)

我对中国当代艺术的认识是廖文教出来的,在我眼里,她和小雪一样,是一个中国女人中的例外。在美国的大学里有女学系——omen 's Study ,在中国女学的概念经常和女权混杂在一起,让很多人认为女学就是女权,这是非常错误的。廖文是我认识的惟一能够交流的女学家,对女人的历史,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都非常有研究,我特别喜欢她的对比研究,永远在两个文化中把参照点找得非常准,我非常佩服这个有学问的女人。

1998年,廖文还没有结婚,只是有个十几年的老相好,就是老厉。廖文的家我很喜欢。这是一个不大的两居室,一进门就是一个餐桌,餐桌后面的书架上摆着各种各样的透明玻璃瓶子,瓶子里面有各种可以用来沏茶的干花,她把最大的一间房间留出来作书房。她书房的整个一面墙上都是书,这可能是她全部财富的重要部分,而每本里面都会有一些小纸条,她都用过。我也有一墙书,但是大多我都还没看过。

她是个自由撰稿人,靠写东西为生,是个不慌不忙、不穷不富、有学问又有情调的女作家。她的状态让我永远想起一首Lenard 的歌,叫《苏珊》。歌词如下:

苏珊把你带到/她河边的地方/你可以听到船的声音/你可以在她身边度过夜晚/你知道她有时候神神叨叨/但这正是你要的/她会喂你茶和橙子/都是远道从中国来的/而正当你想告诉她/你没有爱情献给她/她会让你踏上她的频道/她让河流回答你/你永远是她的情人/你要与她远行/你要盲目地随着她/你知道她相信你/因为你的思想/已经抚摸过她完美的身体我总是有个感觉,廖文就是她男人的苏珊,她有点仙气。我闲着的时候容易心血来潮要干事情,而和廖文聊多了,我就突发性地有个冲动,要把中国的当代艺术在中国普及。而特别巧的是我刚刚结识的大地公司的总经理马惠东,他已经开始收藏中国当代艺术的作品,而且想把事情做更大,我们几个一拍即合,都在大地当代艺术博物馆任了职,廖文当策划人,我当董事。

我们办过三个画展,《两性之间》、《芬苯乙烯》和《艳俗》。主要的工作都是廖文或者厉宪庭做的,钱是大地公司出的,我的角色是最丑陋的“账房先生”。

其实我最不会管钱,我们公司里没人敢让我管钱。我们两个在合作中各所扮演的角色,也为后来廖文去纽约一年不理我打下了基础。

其实我没有和廖文拌嘴,而是跟她老厉吵了一架。老厉是个非常有才华的艺术评论家。我看过他写的东西,有点意识流的感觉,但是比其他我所看过的评论思路要清晰得多。他能从不同角度分析一个中国艺术现象,把根本没有系统的东西归纳出一个流派。看了他的评论,不懂艺术、不懂中国的人都会知道:“噢,这就是政治POP ,泼皮是这么回事。”而其他的评论经常会让人一头雾水,读者只能甘拜下风地承认:“我俗,我怎么能懂艺术。”曾经有个外国人形容老厉是中国艺术家的教父,廖文和老厉好像都对这个称呼反感,不爱听,我个人认为挺确切。

当教父的人就有教父的习惯和脾气,我和老厉拌嘴就是因为我在印刷《芬》的画册时候做了点妥协,把有可能有争议的东西回避了一下,然后又雪上加霜地拒付印刷费,因为有些图片的颜色走偏了。《芬》还没缓过来,我们又开始《艳俗》,这回我差点和大地的人吵架,主要是因为大地派两辆车到北京拉人参加展览开幕式,我要求他们拉大学生,特别是艺术院校的,可是大地最后决定只派两辆大巴士,把北京有头有脸的艺术家拉过去,开幕式变成了艺术家派对。

开幕式那天我没什么情绪,自己坐在展厅门口卖画册,来了一个男的,浑身的动感都在说“我牛,我牛”。走到我面前随手拿了一本画册,我不知道他是谁,所以跟他收款,他从牙缝里蹦出来几句话:“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还要付钱吗?”我这才知道他是×××,是参展的艺术家,应该有一本免费画册。我当然不敢收钱,给了他一本画册,他转头就走。其无礼和傲慢是我在中国大腕身上都没有见过的。我恍然意识到这个画画的把自己当歌星卖了,而我刚开始办画展的理想主义像气泡一样不声不响地消失了。

《艳俗》之后,廖文就和老厉去纽约了,我从其他朋友那频频听到他们的消息,但是她从来没有和我直接联系。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与老厉拌嘴难为了她。可是回来以后又和以前一样来往,只是没有那么频繁了,我也是办杂志忙得不可开交。

现在想起闲着的日子非常留恋,想朋友,想这种随着性情走的日子,但愿将来还会有,我会更加珍惜。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廖文:为洪晃自传凑数(一)

洪晃打电话说要出自传,一听直咋舌:才40岁就出自传,虽说与当下的自我包装拍卖时尚很合拍,但这与洪晃平日的风格大相径庭,再说,才40岁就卖自传,老了还能卖什么?接下来听说是要为她的自传凑数,随便写,不拆封,骂也行,十分诚恳,一如她每每有求于人的口气,心中不禁暗笑:原来骨子里依然是狡猾加泼皮,这恰是我喜欢洪晃的基本点。

初次见洪晃,大约是很多年以前,大约是一个与老外有关的场所,有人很程式化地介绍,我们很程式化地点头,几乎连话也没说过。洪晃的模样倒是很有印象:

狡黠的小眼,刻薄的嘴唇,偏偏配上有点儿性感甚至有点儿朴素的圆鼻子,很幽默。

洪晃的身材好,匀称,是男人女人都喜欢的那种。

真正认识洪晃,是几年前的一个春节,大年三十,难得我一个人,难得清静。

一个好心加热心的朋友偏偏怕我寂寞,硬要拉我去洪晃家吃晚饭,还特别说是去她妈妈家。与洪晃几乎形同陌路,本来就发怵,又听说她妈妈是个朱门美人,“朱门”、“美人”都是从小就怕的,更是心生恐惧。李冀说,她妈妈只有洪晃这么一个女儿,逢年过节洪晃一定要陪她妈妈,可又舍不下朋友,于是就把朋友约去她妈妈家一起热闹。听是“孝女”,我的心已软,最后一句“你和洪晃肯定合得来”的热话一出口,便彻底动摇了。按图索骥找到史家胡同51号院,果然是朱门,保存完好的老四合院,现在已经不多见了。随着开门人穿行院中,庭院深深,雕梁画栋,红灯高悬,疑是一脚踏进了半个世纪前的故人家。走到最后一进院子的堂屋前,又随着开门人跨到屋里,豁然开阔,温暖融融,灯火通明,仿佛被人一下子推到了戏台上,来不及适应。洪晃不知从哪一下子冒出来:“看见我妈了吗?”洪晃往对面一指,我定睛一看:沙发里依偎着的美人妈妈,淡淡的,软软的,远远的,果然是美人,风韵犹存。回过神来和美人妈妈见过礼,这也才看清了,周围沙发里是一些穿戴整齐、彬彬有礼的中青年男人,身子微欠着,嘴角微翘着,正和美人妈妈聊天,很松散很舒服的样子。好好的一“众星捧月”,被我呆头呆脑一脚错登台,被洪晃大声大气一通乱救场,彻底给搅黄了。

晚宴的餐厅里一样的灯火通明,美人妈妈优优雅雅坐在上首。冷眼看去,长长的两排中间,很有一些不安分的人,但此时都是很有教养的样子。老厉在家时,年三十也会有许多人来我们家吃饭,总是些不富裕回不去家的外地艺术家,几十个人,衣冠不整,吃相不雅,很壮观地吃掉上千只饺子,年年如此。洪晃家对我而言却过于华丽,很快就倦了。几乎是在我感觉倦了的同时,美人妈妈也倦了,起身告辞说要去休息。偷眼看看,美人妈妈精神正好,并非真的倦了,不过是给不安分的年轻人解禁罢了。

美人妈妈一走,灯光骤暗,长长的两排就现了原形,千姿百态起来,这种场景是我从小就在里读熟和喜欢的,抓瓶酒找个旮旯坐下来放松地看着。那场戏难得的好看,一步步卸掉面具的“体面”人,一点点发散出心底的气味,很真实也很抽象。失去了时间和空间的实在感,我只觉得灯光越来越暗,酒意越来越浓,人影越来越少,最后的几个意犹未尽,又说好改天换个地方重聚。酒精使我的脑子弥满了雾气,失去了正常的判断,不知道为什么在最后,也成了嫡系,反正几天以后,“最后的几个”又聚在一个什么山庄了。

是九华山庄,北边郊区,一个新兴的消费娱乐场所,我很陌生。难得一切被人伺候着,不用动脑子,傻乎乎地跟着就行。(这也是后来我多次和洪晃一起玩的大好处,她会把一切都替你安排好,至今如此。)以我的标准,山庄的消费贵得没有道理,不禁为扬言请客的洪晃肉疼,其他的几个都是洪晃的熟人,笑说不用担心,这点钱对洪晃不算什么。我想了想,有美人妈妈又有钱,不属穷客,于是收起了同情心,恬不知耻地加入了宰洪晃的行列。那一夜,“最后的几个”一起走马脱缰,滑丝松扣,大醉不休,惟一不醉的是没喝酒的小雪,清醒地见证了一切,使我们大醉方醒时抵赖不得:洪晃不知死活地在冰箱上手舞足蹈,小平惊天动地地摔散了一个床头柜,郭芳坐在地上举着高跟鞋傻笑不止,李冀对空中伸着手大唱“抱呀抱,抱呀抱”,最可笑的是我,一遍遍搂着洪晃,一遍遍地说“洪姐,你的鸟语比鸟人说得好……”而疯狂的程度只有第二天醒来才知道,我只要一抬胳膊就是搂人的姿势,一开口说话就是“洪姐”。洪晃其实和我同年只大一个月,这“姐”叫得实在有点冤,可这次集体大醉,是我有生以来最彻底的一次放松,叫“洪姐”权作怀念。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廖文:为洪晃自传凑数(一)

那之后的一段时间,洪晃好像很闲(要不然就是醉上了瘾),几乎每个星期都约人在她琉璃厂的家小聚,除了“最后的几个”,有时又有个别对我而言的新人,随便的、好玩的。

酒是必不可少的,下酒菜除了一种洪晃从法国带来的被命名为“表妹的屁股”

的熏肠,就是洪晃的滑稽模仿,李冀满嘴跑舌头的热话,还有我酒酣后看手相的胡言乱语。李冀的拿手戏是把世界名人说得和自己的脚趾头豆儿一样熟,我的灵感是半醉着说洪晃是网状思维,小平是空白,李冀是意淫,酒醒时就全忘了。

最精彩的还是洪晃的滑稽模仿,都是周围的人,平常的事,无论你认识不认识,在场不在场,只要被洪晃摇头晃脑、挤眉弄眼地一模仿,都会大笑不止之后印象深刻。幸亏洪晃没有心肠演小品,否则那些小品演员根本没戏。那简直是天才,我无论如何描述不好,还是等有机会看原版吧。

现在有点记不清了,我那时为什么那么闲,那么无聊,后来他们搬去了北边郊区一个叫上苑的村子,我这个“大灯泡”居然又跟着点到了那里。房子是自己盖的,很大,我最喜欢的是那个开放的厨房,翠绿色的餐桌正对着操作台。总是洪晃在操作台劈里啪啦地做,我坐在餐桌旁稀里哗啦地吃喝,嘴里乱七八糟闲聊着。好玩的是,洪晃是吃洋饭长大的,而我是看中国古书中毒的,知识结构完全不同,相互新鲜很容易。

洪晃觉得随便给我点吃喝就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典故,很划算,我觉得随便掉点儿书袋就可以换吃换喝换轻松,很值得,总而言之都觉得赚大了。

我想,洪晃的许多熟人,那时都看见过我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在她的家里肆无忌惮地大吃大喝,胡说八道,家里人似的,而洪晃几乎是愉快而纵容地为我提供放松的可能。朋友多的时候,洪晃的滑稽模仿又成了娱乐的泉眼,有一次演绎她老爸年轻时的风流逸事,所有的人都笑瘫在沙发里。后来,我也是在上苑的这个家见到过他老爸,胖乎乎,笑眯眯,以不变应万变的样子,这种态度对于女人完全是一张撞上就无法逃掉的网。洪晃指着我对老爸说“这是咱们家二闺女”的时候,我已经喝掉了许多罐黑啤酒,醉意正在全身弥漫,看老爸像看洪晃的滑稽模仿:蜘蛛老爸这辈子就这样漫不经心地网到过许多女人吧。

通常我也会在上苑住上一夜,第二天和洪晃、小平一起,或游泳或爬山,洪晃说她的让人羡慕的好身材就是这样保持的。他们村后的那座小山,没有一棵像样的草,没有一块像样的石头,蓬头小厮一般,很难看,爬起来实在没有滋味,我们就找一些话题来提神。有一次不知怎么说到乔冠华,我于政界名人十分生疏,名字虽耳熟其实没有切实感觉。为了不显得太过无知,我挖空心思搜罗脑子里与乔冠华有关的信息,辛苦了半天,只记起我爸爸曾说过乔冠华很有才气,嘴上说出来,心里并没有接通联系。到了山顶坐下来休息,我忽然想起曾在什么地方看到一个政界名人晚年又新结了婚,大约是乔冠华,脱口说:“乔冠华后来是不是又娶了个老婆?”

洪晃吃惊得嘴张得老大:“廖文,那不就是我妈吗?”要死,完全搞错了!洪晃和小平笑得几乎滚下山去,洪晃说着“得告诉我妈”,拿起手机就给美人妈妈拨电话。

那天正是中秋节,美人妈妈在电话那边大笑,非但没生气,还要我们一起回她家过节。闹了这么大的笑话,窘得无地自容,可听说有螃蟹和黄酒,还是厚着脸皮和洪晃去了美人妈妈家。

这次是吃便饭,没有什么外人,美人妈妈仿佛从画中走了下来,悠闲地说笑,令我吃惊的是,美人妈妈的鸟语居然也说得很漂亮。临走时,美人妈妈装了一瓶黄酒泡的醉蟹给我时,我觉得美人妈妈几乎像普通妈妈那样亲近了。

最服的还是洪晃的鸟语。且不说她为我翻译的几篇文章,老外读起来如同用英文写的,只说一个六月天,洪晃和小平约我一起开车去锡林格勒草原,原来洪晃和另外一个香港小子合伙在那里买了一个牧场,每年夏天都去骑马。

上了车才知道,那个香港小子是个黄皮白瓤的“香蕉人”,中文只会说,你好,请坐,谢谢,和我的英文水平相当,完全无法交流。一路上要开十几个小时的车,小平又是个只管开车不善言谈的人,如果任洪晃一路和香港小子说鸟语,我不是要闷死了,就使劲在他们的鸟语中捣乱。洪晃无奈,说帮我们翻译,我们说什么,她翻译什么,于是我们人语加鸟语一路嬉笑怒骂,前仰后合,乐不可支。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廖文:为洪晃自传凑数(二)

从香港来的“那小子”大名叫梁国辉,我听起来和一个香港电影明星差不多,他说那个明星叫梁家辉,他是“国”别人是“家”,是他的大,而且他的屁股比梁家辉的好看。我说没看过怎么知道,他说你总看过梁家辉的(/book/514/im">《情人》</a>那个电影),我说没有比较还是不知道……我们完全忘了有语言障碍,洪晃翻译了语义,更传递了语感,等到了锡林格勒草原,我和“香蕉人”在互相的眼中都生动起来,老熟人一般。晚上我们在一个大蒙古包里吃烤全羊喝酒,说起我们做展览找钱很难,说得很严肃,有点不好玩了,洪晃和梁国辉就联手攻击我,说搞钱的事不可太清高,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卖点什么。我一边说自古“笑贫不笑娼”,一边拳头已经打到了梁国辉的背上,他俩得意地大笑不止,我最终说不过这两个混蛋,只好认输。洪晃说这是你第一次认输吧,他俩更得意了。尽管认输并不等于我认同他们的价值观,我必须承认,他们有他们的道理,所以他们有他们的游戏规则,有他们的成功和失败。

第二天骑马,真正的跑马,洪晃和小平是老手,我是第一次,而梁国辉有朋友骑马摔死的惨痛经历坚决不骑,还摇头晃脑地说我疯了。洪晃怕我摔着,给我挑了一匹老实的母马,又把她的头盔给我戴上,她给我系头盔带子的瞬间,我忽然体味到“姐”的感觉,一丝暖意从心底缓缓升起。洪晃和小平的马都骑得很好,只是小平的酷有点外在,跑起来神采飞扬还频频挥手,像当时满街的“万宝路”广告中的西部牛仔。洪晃几乎和马融成了一体,只见身影不见表情,像个特技替身,帅得很含蓄。我的马很慢,一路小跑,完全像散步。梁国辉始终步行,最后走得大汗淋漓,脱了光膀子,显得很健壮,后来我们一直叫他“香港马”……那种玩的感觉想起来真是神清气爽。

后来,洪晃接管了《世界都市》杂志,开始忙了起来,吃喝玩乐的时间越来越少,洪晃偶尔给我打电话也总是说杂志的事。洪晃的脑子很灵活,常常有很多新奇的点子,雄心勃勃地想把这本时尚杂志做得不流俗些,所以也约我这种不时尚的人写稿,并一再叮嘱要通俗。我应了几回景,很吃力,才知道通而不俗原本是件很难的事。再后来,洪晃的公司越做越大。洪晃的能量很大,而且是网状思维,一心可以多用,几十个头绪一起上也忙而不乱,统领一个公司应该不成问题。问题是洪晃忙得见不到人影,偶尔给她打电话,总是秘书小姐客气地说洪晃在开会,洪晃出差了种种,越来越不好玩。最近,洪晃自己开始抱怨如此忙碌实在没意思,住在上苑,每天往返几十公里太累,于是又在城边租了一处大厂房,做成了新家。小平是装修设计的高手,这个家的味道很特别,像是一个专门为朋友聚会创造的前卫、好玩、宽敞、舒服的环境。于是洪晃开始在家里大搞聚会,我自然又坐到洪晃家的餐桌上蹭吃蹭喝,渴望昔日相聚的美好感觉重新流回到心中。

这么多流水账,大约也看明白了,我和洪晃最愉快的相处方式都是这些吃喝玩乐的琐事,很像人们通常说的“酒肉朋友”,不同的是,我们交换的是许多不实用的精神层面的东西,诸如忘记身份,不装孙子种种。我们大多数的相聚发生在洪晃的餐桌上,看熟了她的聪明、幽默,甚至温柔散发出的独特魅力,偶尔在公司看到洪晃眯缝着小眼,也没有胡子还对别人吹胡子瞪眼,深感陌生。尽管我知道事后道歉是洪晃惯用的手段,或许统领一个公司需要一些非民主的方式,又或许我这个为了不被人管甘冒没饭吃的风险自我放逐十年的自由职业人,已经不能了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苦衷,但打一巴掌揉三揉不厌其烦地使用很容易失效,颐指气使被情绪支配也毕竟不是上乘的驭人之术。不愿在公司看到洪晃,在我的潜意识里,大约是回避有可能不喜欢的洪晃的一些方面,我知道面对朋友我并不是一个宽容的人,尤其是看重的朋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和洪晃的朋友关系是不完整的。我们也曾试图扩展其他的关系,比如一度合作过,很失败,最终又都退回到原处。洪晃大概嫌我太死板,没有配合的机动和默契,而我不能容忍她为什么放着朋友的优惠不用,却用些旁门左道的歪招。或许,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乃至气质性格的不同,并非交友的大碍,但要超越不同的价值观亲密交往,恐怕只能退守到没有实用性质的酒肉朋友的底线。然而,洪晃这个酒肉朋友给我带来的放松、愉悦、舒服、亲密,还有相互欣赏的快感,是其他人无法替代的,对此我心中充满温情和珍视。

顺便说一句,我见过的洪晃的朋友中,最喜欢刘索拉,聪明、幽默、率直、不装孙子,当可视为同类。六千多字,超额完成任务,可以交差了。

正文 第三十章

母狗制作/Bit1今年春节我去拍电影了。

开拍之前我以非常轻松的口气,满是“无所谓”和“凑热闹”的态度向每一个认识和不认识我的人宣布了这个消息,虽然我表面有点搞笑和瞎胡闹,可是我心里却非常严肃地意识到:也许,我离“出门就得戴墨镜”的生活不太远了。

开拍的头一天我非常认真,按时来到现场,第一天只有我一个演员的戏,其他演员还在家里过春节。这是我和导演沟通的好机会。

导演终于来了,看了我一眼,说:“来啦,别愣着,快去化妆。”

为了让非专业演员(就是我)更容易找到戏的感觉,导演决定按照剧情顺序拍摄。第一场戏是我起床。我穿着舒服、宽松的睡衣躺在床上,傻呵呵地看着周围一堆人忙来忙去,这时,导演过来跟我说:“你闭上眼睛,找找感觉。这场戏很简单:你醒了,没睁眼,先摸一下身边,发现丈夫一夜没回家。”

“嗯。”我很乖地答应着,然后把眼睛闭上,开始酝酿情绪。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听到一声怒吼:“你怎么睡着了?!还打呼噜!”

2是点点介绍我认识的刘索拉,索拉介绍我认识的宁瀛,我们三个人第一次聚会到半夜一点多,第二次到凌晨4 点,大概不到第五次就决定要做一个Bit,所有的事情我们三个bitch 包了。

我本来以为就是这么一说,艺术上的很多事情,出点子的过程是最有意思的,一旦到了执行的时候大家都打退堂鼓。所以我参与的这种讨论大部分就都停留在想法阶段。我没有想到宁瀛是这么认真的人,做事特别麻利,在我们瞎胡闹到天亮以后没多长时间,她的故事梗概、拍摄计划、场地、人员就都搞掂了。宁瀛做决定的速度和信心是我非常佩服的。我是那种优柔寡断,三分钟一个主意的人,大部分时间我真的不知道我要什么。宁瀛完全相反,我介绍她用我妈妈家做场地,她去看了一回就说史家胡同51号如果不拍电影就糟蹋了,然后就定了。我和妈妈都被弄得措手不及,剧组是个有强大破坏能力的团体,我一不留神带回家了。

索拉的风格和宁瀛完全不一样,她只有用不完的、上好的灵感。看她发挥的时候,我有被一架B -52轰炸的感觉,灵感劈头盖脸就过来了,让你无法躲藏她的智慧。不管在生活还是艺术上,索拉是一个非常大方的人,她把自己的艺术灵感可以毫无保留地为朋友全部奉献出来。甚至对她来讲,这不是奉献,这就是她的生活。

拍摄的准备工作似乎很顺利,而最后碰到的难题是演员自己。宁瀛的理念我能够理解,她认为40多岁中国女人的经历是这个世界找不到的,因为她们在前半生感受了别的国家几百年的变迁,电影的故事梗概不过是个骨头架子,而其血肉是我们四个人的经历。对我们所有人来讲这是个难题,什么时候我们是自己,什么时候我们是角色,两者如何吻合,这种技巧对于专业和非专业都是挑战,不管谁都会有心理障碍。我们的一些伤感和困惑正是我们想隐瞒和忘却的,在摄像机前面演自己和脱光了没有什么两样的,一个暴露的是躯体,另一个是灵魂。

3“你头再抬一点。”导演说。

“这样吗?”拉拉毫无感觉地摆了一个姿势。

“不行!你给你自己脸上找点光!”

mpanel(1);拉拉随便晃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脑袋又往影子里面钻了两寸,然后嘻皮笑脸地看着导演说:“是这儿吗?”

导演几乎绝望地离开监视荧屏,深呼吸、咳嗽、叹气、想办法、用意大利文骂人。

拉拉一点不明白导演为什么着急,调皮地小声问:“她怎么了?我做错啦?”

导演忽然转身,冲着拉拉说:“你说,你觉得你想摆什么样的姿势?”

“这样好看吗?”拉拉懒洋洋地做了个幽灵般的动作,然后说,“我觉得我就应该是这个状态的。”

导演看了看她,看了看摄像机,又看了看她:“那行,你就在这儿。”然后对剧组人员说,“换机位,调灯光。”马上,屋子里的人都动起来,导演也去帮忙调光。我们四个人在那儿小声聊天,不知道谁又说了个笑话,拉拉笑得前仰后歪,正在这时候,导演回来了,机位刚挪好,灯光刚调完,拉拉却在大摇大摆地笑着。

“索拉刘,你怎么又动了!!!”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刘索拉谈母狗制作(一)

刚到美国时我曾听说过洪晃,但是一直不认识。在一本杂志上见到她的照片,笑得特开心,过得挺得意,是党培养的红色留美学生。对于我这种自认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破落户来说,一看到她那得意模样我就翻页,内容不要读。后来回国后通过点点才见到洪晃,一见面,被她的大笑大骂声吸引:笑骂中缠着自嘲和嘲讽,中、英、法文齐上的独角戏表演,笑起来眼睛和嘴巴都齐向脸部中央的那个大鼻头聚去,难怪她在任何照片上都止不住不笑。北京胡同里的粗话她能连串地往外喷,正喷着一个北京大妞的爱情故事,突然主人公用伦敦英文说起话来,故事一下就转出去半个地球,登时显得矜持保守,还带了些英国的冷幽默;正听得出神,她又换成了法文,马上主人公变成了一个狐媚子。一个故事她能讲出几国的花儿来。怎能不使听者动情。她怎么没去演喜剧?!幕布拉开,台中央放一把椅子,让她就坐在椅子上,大说特说,台下的观众全能被吸引住,比那些毫无语言游戏的庸俗喜剧好看得多。我马上开始煽动她去演喜剧,说一部有文化的喜剧是提高观众文明教养的教科书!后来我见到宁瀛,又开始煽动她,鼓吹洪晃表演才能,乃至宁瀛举机,这是后话。我甚至于曾希望能煽动出一个电视频道来由洪晃主持。能陶醉于女人的才能中,赛观花赏月。聪明的女人真正是世间的尤物!

洪晃喜欢拿她的私生活当笑料。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正忙着处理两个关系的交叉,不可开交,但并不隐讳,每次见到朋友,都笑着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不轨无德之人。我周围的朋友各色都有,对爱情关系的处理也各有千秋。人们习惯了面对隐晦,而不习惯于迎面的坦诚。对于洪晃的开诚布公,很多人都需要至少一秒钟的愣神儿,然后或称道或谴责或沉默或羡慕。她其实是一个喜欢挑战和挑逗的人,所以在她的杂志里常会有一些挑战和挑逗性的文章或照片。但那些杂志毕竟要顺从市场,所以她的“二挑”才能不能完全发挥在工作里。我记得有一次她把她的那种挑逗性放在一些时装和化妆照片里,马上被杂志社的编辑们给否决了。现在市场还是喜欢无挑战式的挑逗,或无挑逗的挑战,二者不能共存。洪晃只好把她那种“二挑”

兼备的才能肆无忌惮地发挥到私生活里去。经商和演奏古典音乐倒有共同之处,就是每个人要在一个集体中担任小螺丝钉,与集体一起转动,否则乐曲就散架。这使古典音乐家处理私生活和摇滚音乐家很不一样。音乐会下面的古典音乐家常更不拘小节和反叛,更喜欢放浪不羁,主要是因为在台上没得发挥够,顾忌太多,又要看谱子又要看指挥,还不能越位。而摇滚音乐家在台上狂轰滥炸,下了台后筋疲力尽,私生活倒简单朴素,一个老婆两个孩儿,图个安稳。洪晃的过剩精力似乎不能只在商业场中发挥完,她需要刺激性的浪漫生活来使她睡觉安稳。

我们只有过一次工作合作,就是为卡迪亚举办情人节演唱会。为了使这个音乐会合乎一般情人们的胃口,洪晃和我每天在曼哈顿与北京之间沟通。我的音乐大多数都不够通俗,现在的音乐更是弯弯绕儿。我们决定把我以前的那些老歌拿出来唱。

为了转录那些老磁带来听,我把两个磁带录放机都搞坏了,可见那些磁带已经老得长牙了。我回北京前,洪晃已经基本把前期的工作都做完了。我到了北京就开始排练,洪晃来“审查”节目,每听一首就在旁边作揖,说千万口下留情,别太复杂。

我只要一提要有所改动,她就作揖。她生怕观众听不懂我的音乐,卡迪亚那边也给了她压力,怕我是个没人缘儿的怪物。可怜的洪晃夹在我和卡迪亚的中间,希望大家都高兴。我必须说,在组织这场音乐会的时候,她显示出一个出色的演出制作人的本能,有专业代理人那种精确和敬业精神。据说在演出前的一天,她还和主办者抗争了一夜,才争得我的舞台不被广告遮盖住。除了敬业,我想这还有哥们儿义气在里面,否则她不值得这么为我争执。到了关键时刻,她的北京胡同大院的大妞作风就占了主位,白在美国学了这么多年功利主义。临了,我终于上台,发现台后墙壁的铁板把声音反弹回来,音响师因此不能调高麦克风,台上的乐手们全都听不见互相的演奏,我必须在台上来回走动才能听见他们都在干什么。音乐会后记者朋友们来向我祝贺,天生的悲观性格使我想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抱怨音响,说这种音响真是要了我的命!过了很久以后,和洪晃聊天,她开玩笑地说曾为了我说的那句话大哭了一场!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这是笑话还是真话。我知道我出口伤人,但不知道她那么“痞”的人也会被我伤害!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刘索拉谈母狗制作(二)

其实洪晃的外表和她内心几乎是南北东西之差。我们看到的洪晃是整天在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拉广告谈生意。去年上海那边的办公室出了事,她一个人赶过去挽救僵局。似乎她干的都是需要体力和胆量的事。拉钱拉出来了惯性,她说话喜欢摆出经商架势,动辄谈市场价值观,加之爱嚷嚷,谁都不能想像她其实不是一个算计之人。

与其说她是商业脑袋,不如说她是专业脑袋。她是“专业”的奴隶,只要她答应下来的事情,就敬业,无论商还是文。这是我同她一起做宁瀛电影得出来的印象。

一但答应的事情,绝不反悔,也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和角色,这种素质是任何事业的最佳搭档。这是一种没有目的性只有专业性的人格,当她走出商业场回家后,就专心一致地做饭,谈情说爱。也是敬业。

洪晃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性,而重感情。人们看到她追求某种成功时不过是敬业而已,她必须百分之百忠实于她的搭档。她的家庭背景和经历用不着我写,这种背景和经历不仅使她一生下来就已经拥有许多人要奋斗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但也使她比很多人更早地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使她感到人生最重要的不是那些虚浮的功名,而是真正的感情。

她不会像艺术家那样去宣泄情感,而是很固执地去寻找,很固执地去保护它。

她是独生女,在得到所有的宠爱之余还有对长辈的义务。而长辈们已经被社会给予的各种评价而变成了社会公众形象,家长的社会形象会使孩子产生很多问号。在得宠和尽孝之余,怎么才能从那些问号中寻找和保护那些最基本的家庭感情?这些都使洪晃对感情,对人,有着一种特殊的敏感。加之从小就学会应付社交场合使她不会轻易地喜怒于色,但心底对感情的重视会使她毅然抛弃或选择一种感情方式或一个感情对象,毫不以社会意义为标准,比很多人要固执得多。

我所熟悉的洪晃私生活,当然是她和杨小平的关系。不知道这是否应该在此议论,仅摘一段我最近为小平的室内建筑设计所写的一篇速写来展示一下小平的风采:

小平喜欢充当工人的角色,而不当艺术家。他的人生观是活得随意,不刻意追求,只要能伸展,地方大,当拣破烂儿的也行。他说:“有时候,能在废墟里找到很漂亮的东西,也是很快乐的事情,我没有什么钱,但是喜欢好看的东西,所以得去找,其实穷人买东西自有自己的乐处。”(此话摘自某杂志对小平的采访,我怀疑这原话被编辑过了,不像小平的平日口气,文气了。)不过他爱捡破烂是真的,还喜欢去拆迁的地方买古董,回来擦洗。破烂、古董,加上他的新设计,“五步宽,六步深算是一间房”的农民盖房法则,中国硬木茶几配上西洋大软沙发,壁炉烧得热烘烘,在其中舒服成一团,有吃饱喝足脱鞋上炕之感。

他的建筑没有什么刻意的建筑追求,只是追求天下所有可以信手拈来的舒服。

从农民家买来的喂猪食的石槽子在院子里变成装饰,果树,葫芦架,开放式厨房,法式木餐桌,欧式粗木房梁,建在房间里的四合院月亮门,仿清代雕木门窗……所有舒服都建立于对舒服的精确感,而不是在重复建筑和装饰风格。

小平在他重新建的厂房里画了一组油画,泼油彩而成。虽然是泼出来的,油彩的颜色搭配,色调处理,颜色之间的运用,画面的结构都有自己的规律。很像他的建筑和装饰,不结构的结构,信手拈来,却顺理成章。他还喜欢做“玩具”,一不小心就可以管它们叫“雕塑”。“玩儿”,是小平的创作基点。

小平在人前不爱说话,偶尔和人交谈,总喜欢把话头一拧,就变成了一个笑话。

他为人重情感,轻功利,和洪晃受的教育正相反,连汉语拼音都没学完。

洪晃和小平的关系暴露出她性格中最真实的一面。这个经历多次感情风波,仍充满孩子气的“女强人”追求的是一种朴素、诚实和热情、完全放松而有童心的爱情关系。小平喜欢雕塑一些奇奇怪怪的小人儿,小人儿们显示出洪晃和小平之间那种嬉闹、亲昵、无所谓的大孩子气生活。多年前他们曾一起照过一个合影,充满公社社员结婚照的风采。

在我的一部音乐作品里描写的是杨贵妃醉酒后的千娇百媚。在现在这个时代,女人不用醉酒就有千媚百态生出来,使情人误入歧途。很多女人喜欢在关键时刻装淑女,到了家里就露出母夜叉或榆木脑袋活僵尸的本相来。

正文 第三十三三章

刘索拉谈母狗制作(三)

女人常常是掩盖本相的高手,男人刚绕了一个弯儿,女人已经绕了十个,绕完了马上装单纯。见多了这种女人,就觉得洪晃更可贵。

不过,洪晃这位大妞却死活不会装嫩,反而是要在公众面前扯开大嘴,骂骂咧咧,刁言浪语,吓死良家男子,母夜叉也收兵。她只要一见人,就来疯,扫射般的语言,冒失的举止,搅得人犯心脏病,不知她是哪路神仙。正转脑筋琢磨,她已经回家换成另一个人。另外那个洪晃是有着懒散、性感、撒娇、易被感动的、昏天黑地的浪漫情结……洪晃虽是做服装杂志的,但她并不注意穿衣服,还很为不修边幅而得意。她的着衣风格杂乱无章,有时是北京式的混不论;有时是美国式的大汗衫加运动装;有时也穿些欧洲人喜欢的异国情调中式小衫;有时突然穿上性感的欧洲时装,居然有了些颓废气;最糟的是她的女商人形象,把自己装在套装里,好像吃错了药,得了痴呆症。好在无论她穿什么,征服别人的都是靠那个飞快转动的脑瓜子和那个很灵敏的舌头。

洪晃拼命推销化妆品,自己坚决反对化妆。她一化妆就过敏。我们在一起拍“电影”——或说“电影”“拍”我们的时候,她必须每天化很浓的妆,脸上起了一层疙瘩。她那种化过浓妆的样儿,像30年代的上海电影明星,有了种严谨规矩的刻薄样儿,没了她的气质。

也许是看惯了她脸上的那个大圆鼻头儿,如果它突然变成细长的,就不是洪晃了。每天随着大圆鼻头被化妆师画成细长之后,洪晃就没了,电影里的洪晃说不出笑话来,就是因为大圆鼻头没了。

可以说,洪晃的一切都取决于那个大圆鼻头,没了它,洪晃就不是洪晃而是什么梅啦娟啦之类的人物。大圆鼻头在脸的中央决定着她的命运和内心,她耸耸鼻子,就有笑话要冒出来;绷绷面孔,鼻头就像一个图腾。

人的鼻头是为人排解一切灾难的中心控制台,怎么可以把它的周围画上黑影以改变它的形象呢?以后再有化妆师要给洪晃化妆,千万记住别把她的鼻头变形,你把它变成细长,洪晃的思维就会跟着变形,我们就会丢了一个聪明女子。

这世上美女万千,尤其是在有了普及化妆品的时代,制造美女是很容易的。但是聪明女人是制造不出来的,而是世间奇物之一。保护聪明女子的办法之一,就是保护她们的天然。

说了半天,都是闲话。有一次,洪晃病了,在饭桌上突然虚脱,我把她送回家,然后给小平打电话。小平在乡下,一路赶回来,又遇上大雾,路不好走,他心急,求我把洪晃送医院。说着,小平大哭。这边,洪晃没有小平又死不去医院……后来两人对着电话哭说爱情,酸不忍听。我想起在我生病的时候,我先生最爱说的话:这回又装什么呢?就急着打电话呵斥他要向小平学习。我又把此事宣扬出去,惹得所有女人都去质问丈夫,闹了半天,小平的态度是女人们的共同追求。

反过来想,洪晃肯定不是那种爱生事的女人,难得一病当然能得到小平拼命的关注。要是她没事就以病威吓,那小平肯定宁可去雕塑小人儿。

当然啦,我也不是那种没事就装病的人,但比起洪晃来,肯定还是少了几分朴实。有时一个人闹病太频繁,并掺杂着情绪波动,不能不使人怀疑有隐藏的威胁他人的动机。

而洪晃,傻大姐一个,病了就是病了,和心理学没有关系。似乎她平时健壮如牛,如果说病了就是真有病了。有这种傻大妞,固然就有痴二哥。

洪晃一次自言自语:等我退休,第一件事就是去旅游和写作。去什么地方?好像她说是尼泊尔之类的地方。左写她像个嬉皮,右写她像个嬉皮,别让她把我给骗了,她就是个嬉皮!

正写到这儿,一个女朋友穿着一个没裤裆的长筒袜来找我,说是今年的流行款式。我笑着说这是做爱专用袜,不是公司经理袜,再说她的裤衩也没穿对地方。她哇哇大叫着把袜子脱下来,说关于袜子的学问完全没有,为什么时装杂志上没有说明?为什么时装杂志上没有说明?问洪晃。

字数够了,打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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