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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狐狸精》


第一章 突如其来的绿头盔

别人都特别羡慕我,因为我娶了一个长腿翘臀细腰的美女老婆。老婆不仅身材好,料也足,一对圆滚滚的大兔子呼之欲出,简直像是个终结者——处男终结者。

也不知道上辈子积了什么德,才能够让我这么一个要啥没啥的屌丝娶到这样的媳妇。

我们是在酒店认识的,我是那家酒店的普通水电工,老婆经常在那家酒店住宿。一来二去老婆都跟我们整个酒店的人混熟了。

本来在这个周末的夜晚,正是我跟老婆如胶似漆的时候,可是老婆又和闺蜜一起出去做头发了,我只能一个人呆在家玩微信跳一跳。

跳着跳着一个加了很久却没说过话的人突然给我发来了一个戴着绿头盔叼着烟的表情。

我一阵纳闷,我问你是谁?

结果对方并不说话,而是发了两个绿头盔表情。

“你要干什么?”我有点生气,但还是很克制的问。

结果对方给我发了三个绿头盔。

这人是不是有病呀!

等我平静下来之后,就隐隐约约觉得事情不对头,难道他是在提醒我什么吗,绿头盔的意思不就是说我被人戴了绿帽子吗?难道他是某位知情人士,悄悄给我通风报信来了?

我拿起手机,破天荒地开始查岗。

电话响了好久才接通,我感觉那边的声响有些不对,刚接通的时候胡静的嘴里呲呲溜溜的,根本不像是在做头发,反而是在吃什么东西的样子。

我问了一下,胡静说她和闺蜜两个在吃酸辣粉,等会儿就回来了,让我洗干净了在家等着,她想做什么不言而喻。

一切正常!

我长嘘了一口气,然后得意洋洋地吹了一声流氓哨,对接下来的美好时光很是期待。

那天胡静回来的很晚,好不容易等她洗过澡,可是还没等我上去黏糊,就被她轻轻推开了,说什么有些累了,想早点休息。

被新婚燕尔的老婆放了鸽子,我自然一脸的不爽。胡静还算知趣,狠狠香了我一口,让我乖一些,来日方长嘛。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嘴里好像有股腥腥怪味道,有点像鸭血粉丝,但是仔细回味又有点像酸辣粉。

胡静看样子真的是累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而我却没有丝毫的睡意,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头。

好不容易干耗到了天亮,胡静还没睡醒,我也没叫她,胡乱洗了把脸,早饭都没吃,就去单位上班了。

我屁股还没坐热呢,主管走过来通知,说是总经理办公室打过来电话,要见我。

也不知道他叫我有什么事,难道是工作上出了什么纰漏被客人投诉了,我们部门经理拿我背锅了?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了总经理办公室。

悦来大酒店是五星级连锁,国际大品牌,总经理柴志军今年不过三十来岁,个子高飒飒的,谈吐文雅有趣,标准的钻石王老五,很多女员工都喜欢他。

我们一见面,他就拍着我的肩膀一个劲的笑,一连说了好几个不错。

“李明是吧,你这些年表现得不错,我都看在眼里呢,不知道有没有兴趣更进一步呢?比如说工程部的水电主管?”

“多谢柴总提携!”我心里激动坏了,三年多没升职,现在总算是要熬出头了。要知道水电主管听着不大,但是地位和待遇天差地别,薪水几乎差了一倍不说,还有各种福利。这样的话,我以后在胡静面前,也能稍稍挺直些腰杆了。

难得被领导看上,这个好机会可得抓住了,我把工程部电工班组存在的弊端,还有以后的改进措施,都一股脑地端了出来。

柴志军听得很上心,我们聊了一会儿,他的眉头皱了皱:“不好意思啊,我昨天晚上着凉了,肚子不舒服,麻烦你等一下,我上一趟洗手间。”

结了婚的男人,事业有成,腰杆子才能硬的起来。

好事临头,我忍不住小声吹起了口哨,没想到自己也有走狗屎运的时候呀。

我正得瑟着呢,忽然老板桌上的苹果X震动起来,看来是有人给柴总打电话,说不定有啥要紧事呢,因为如果是小事,一般会打到他秘书那里。

这好歹是个表现的机会,我把手机拿起来,打算给柴总送过去。

入眼望去,屏幕上出现的是心肝宝贝四个字,不用说一定是柴总的红粉知己打过来的。

可是心肝宝贝四个字下面,有一行号码我特别的熟悉,这不是胡静的手机号码吗?

怎么可能?我和胡静结婚三个来月,没听说她和柴志军认识呀,而且关系这么暧昧,竟然用上了心肝宝贝这种肉麻的字眼?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又仔细看了一遍,没错呀,就是胡静的手机号码!

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呆立在那里,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后来一阵抽水声把我惊醒了,这件事必须得从长计议才行,柴志军马上要出来了,如果让他看到我拿着他的手机,不知道会怎么想呢?闹不好鸡飞蛋打啥也没捞着。

我急忙把手机放回了原来的地方,等柴志军出来后,又聊了一阵儿,就起身告辞了。

昨晚上我心里的疙瘩都没解开,如今又添心结,那一天我上班都是心不在焉的,想打个电话找胡静问个明白,又觉得不好启齿。可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我又确实做不到,心里就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我后来一想,这种事情电话里说不清楚,反正我们晚上还要见面,到时候再当面问清楚为好。

终于熬到了下班,我破天荒地叫了一辆出租车,一推开门,就看到胡静坐在客厅里,看样子是在等我。

她穿的非常火辣,我入眼就被香肩、事业线和大长腿,给吸引住了,但由于心里有事,我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把她揽在怀里。

我们两个坐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两句,我刚要问那个电话号码的事情,忽然胡静蹙了蹙眉头:“也真是巧了,今天接了十几个电话,竟然有三个都是打错的。”

“这么多?”我也有些惊讶,打错电话不奇怪,但是一天接到三个打错的电话,就有些奇怪了。

“可不是吗?”胡静嫣然一笑:“我奇怪极了,就打回去问了个究竟,你猜怎么着?”

我挠了挠头:“怎么着?难道是你闺蜜的恶作剧?”

“NO!”胡静摇了摇头:“原来在这座城市里,有个美女的手机号竟然和我几乎一模一样,不过我的尾号是6,而那个美女的尾号是9罢了。”

“这样啊!”我心里琢磨起来,难道我是看花了眼,柴志军手机上的那个心肝宝贝另有其人?或者是我先入为主,一看到那个手机号码太熟悉,所以就认定是胡静的?不会呀,我看了好几遍的,是她的手机号码呀,应该不会看错的。

我觉得要想解开这个谜底,就只能拿胡静的手机做文章了,可是她的手机很少离身,我根本找不到机会呀。

我想来想去,打算先和她缠绵一阵儿,然后等她睡着的时候,把手机悄悄拿过来,运气好的话,猜对她的锁机密码也说不定。

吃过晚饭,做过有意义的事情,我闭着眼睛装瞌睡,好不容易等胡静睡着了,就把她的手机拿过来,用她的生日试了两次,果然解锁了。

那一刻,我简直比新婚之夜还紧张,一颗心快要跳出嗓子眼了,用颤抖的手指拨了一下柴志军的手机号码。

按照一般情况来说,如果柴志军手机里存的那个心肝宝贝真的是胡静,那么在胡静的手机里,也应该有所回应,就算不是那么肉麻露骨的称呼,也应该有标注名称才对。

可是号码拨出去之后,根本没有任何标注出现,是个陌生号码,看来胡静和柴志军之间,并没有任何交集。

我长吁了一口气,在即将接通的时候,把手机挂了,然后放回了原处。

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我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怀疑胡静,要知道两口子搭伙过日子,最要紧的一点儿,就是互相信任。

带着这种愧疚,我那天晚上表现得非常棒,闹得隔壁的邻居都砸墙表示不满了。

柴志军果然是个雷厉风行的人,第二天,升职加薪的命令就下来了,是工程部水电主管没错,但是却不在省城,而是在两百公里之外的河洛市,同一个牌子的连锁酒店,也属于柴志军的管辖范围。

在人力资源部的催促下,我在家只呆了一天,就走马上任了。

虽然有对胡静的恋恋不舍,但我心里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

毕竟,我这一次属于外派性质,只要熬过三个月,就能够重新回到省城了。

我去新单位报到之后,领导说明天一早儿再上班。

我就美美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我刚想出去找点吃的,没想到微信框跳了出来,我数了一下一共四个绿头盔。

第二章 最美气象专家

我那小暴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给他发了一句言辞激烈的长语音,意思就是别整天给我整这些乱七八糟的表情,有什么屁要放就赶紧放。

可对方又连续给我发来了五个绿头盔。

仔细想想,自己这升职是升得有些莫名其妙,升职就升职吧,还是外派,离家不远不近,也不好天天往家里跑。这让我不得不怀疑,这一次所谓的外派,不过是柴志军和胡静耍的一个花样,目的就是把我打发得远远的,省得碍眼加碍事。

我越想越气,直接给胡静拨了电话。

电话很快接通了,几句夫妻间的情话之后,胡静还是像以往那样关心他:“老公,你坐车累了,早点休息吧,不许梦到别的女人哟!”

“嗯。”我话到嘴边,却怎么也问不出口。现在无凭无据的,问这些基本等于没问。相信以胡静的聪明劲儿,随时随地都能说出好几个像样的理由来。

“亲亲的老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想你想的睡不着,要不我们现在视频一下吧?”

话一出口,我都觉得非常意外,怎么自己突然变得聪明多了,这番话说的有模有样,进退有度,就算胡静再聪明,也难以挑出啥毛病来。

不过,胡静在家里一直占着主导地位,直接就拒绝了,末了还送给我三个字:“不解释!”

环境确实能够改变人,我破天荒地开始与胡静讨价还价:“老婆大人,我实在是太想你了,都想到骨头缝里了。你看这样行不行,只给我三分钟,让我好好看看你。”

我们认识这么久了,胡静偶尔强势,但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女人。我琢磨着自己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她没有理由不同意。

可是她仍然拒绝了,理由很简单明了,那就是头痛。另外还有一个附加理由,就是自己已经熄灯躺床上了,如果不是接我的电话,说不定已经睡着了。

换做以前,我对此肯定深信不疑,但是受到“绿头盔”启发之后,如今的我心里却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那一瞬间,我听到了呼呼的风声,还有一阵飞机飞过之后的轰鸣声,隐隐约约的,听得不是很清楚。

这么说,胡静应该是在阳台上接电话的。

可是,我家住在三楼,风不应该这么大。

还有以我家的位置,根本就听不到飞机刚起飞不久的声音。

这就是说,胡静说谎了。

难道说,她根本就没在家里?

我的心像针扎了一样,强忍着再次做出了试探:“床头柜上不是有台灯吗,开一下挺方便的。”

“台灯坏了。”胡静非常耐心地解释着:“今天才坏的,记得回家的时候,捎个新的。”

这些话听起来似乎没什么毛病,我觉得再盘问下去的话,就要打草惊蛇了:“好嘞,乖,那你睡觉吧,熬夜久了会容易衰老。”

“老公,晚安!”

这一通电话,耗时四分五十九秒,我却觉得就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如果有别的选择,我根本不会与自己老婆虚与委蛇,这叫怎么回事?

我的脑子很乱,有惊讶,有伤心,有自责,但更多的是错愕。他甚至在一遍又一遍地质问自己:胡静为什么没说真话?难道柴志军此刻就在她的身边吗?

但是越想,我的心越有些凉凉。

胡静到底在没在家?去了哪里?

这件事情必须得搞清楚!

我很想让自己冷静下来,但就是做不到。

我只明白一点儿,如果今晚找不到一个合理答案,那么别说别人了,就连我也会看不起自己的。

我决定连夜赶回省城看看,不就是两百公里的路程吗,如果坐高铁的话,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反正只要不耽误明天上班,酒店领导也不会说什么的。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了。

胡静果然没在家。

我再给她打电话,已经关机了。

我想问问她那几个要好的闺蜜,但仔细想想,还是算了。现在还没实锤呢,犯不着弄得满城风雨。

家里的一切和我走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很慢找出蛛丝马迹来。

突然,我看到桌上的笔记本电脑虽然合着,但是指示灯一闪一闪的。

我打开一看,原来是阴阳师的画面。

胡静平时喜欢用笔记本玩游戏,看来是走得匆忙,她的号还挂在上面呢,昵称叫最美气象专家。我心里直纳闷,老婆虽然人长得漂亮,但又不在气象局工作,好像和气象专家这种职业,八竿子都打不着呀。

我随手打开了聊天记录,发现她和一个昵称叫小潘安的人打得火热,从头像到语气,感觉对方是男的,起初是互道晚安,发发爱心什么滴,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就在今天中午他们两个还说了这样几句话,几乎句句都与天气有关:

小潘安:今夜天气怎么样?

最美气象专家:今夜有云有雨。

小潘安:出门用不用带小雨伞?

最美气象专家:不用,我屋里有。

难怪我老婆起了一个最美气象专家的昵称,天气情况简直尽在掌握呀!

等等,我好像觉得那里有些不对劲,再仔细一捉摸,卧槽,这可能是最清丽脱俗的约会用语了?

今夜有云有雨表示着什么,一般人可能一下子猜不出来,可我知道古人将滚床单叫做云雨,至于小雨伞表示着什么,摸着后脑勺热热的,用脚趾头也能猜得出来。

这边网上一约,那边我老婆晚上就没在家,哪有那么巧的事情?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办,省城这么大,我到哪里去找那对狗男女呢?

反正以前的甜蜜爱巢,此刻在我眼里却变成了莫大的讽刺,我片刻也不想在房里呆下去了,我收拾了一下,刚把门拉开,突然一阵香风扑面而来,紧接着他便看到一双能把人陷进去的桃花眼。

我愣了一下,这不是柴志军的秘书菲菲吗?她怎么找到了这里?

别说是悦来大酒店,就是整个省城,也算得上是排名靠前的大美女。她的魔鬼身材就不说了,单单是那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就不知道陷进去了多少男人。

说起来菲菲还是我的高中同学,那些年我所做的年少的春梦,她就是唯一的女主角。当初在我们班,几乎所有男生都对她想入非非,非也,应该是想入菲菲才更贴切一点儿

可是人家眼高于顶,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

就算是后来成了柴志军的贴身小蜜,也是对我不冷不热的。

菲菲看样子喝了不少酒,一个踉跄,就倒在了我怀里。

这可是如假包换的软香温玉啊!我一时间也是觉得头大。天这么晚了,又是孤男寡女的,如果自己抱着菲菲的话,说不定会传出什么风言风语呢,无论是传到柴志军或者是胡静的耳朵里,都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

可是不抱着的话,难道任由她摔倒在地上不管不顾吗?像她这样娇滴滴的大美女,任谁都不可能无动于衷吧。

不过我又想,柴志军和胡静如今不定在哪个酒店里风流快活呢?既然他们拿我当猴耍,肆意践踏我男人的尊严,那么我还会在乎他们的感受吗?

就在我左思右想的时候,没想到醉得一塌糊涂的菲菲,忽然伸出了一双玉臂,搂住了我的脖子,原本就陷人无数的桃花眼,更是媚眼如丝了。

只见她轻启红唇,吹气如兰道:“李明哥,听说你现在练出了公狗腰,不禁让妹妹心痒痒啊!不如这样,你开个价吧,陪本姑娘一晚多少钱?”

神马意思?送货上门吗?

难道是柴志军笑纳了胡静,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所以就把菲菲派过来补偿我?

我虽然也是过来人,但那里经过这种红粉阵仗,这可是近在咫尺马上就要引爆的糖衣炮弹呐!

作为一个各方面都比较健全的年轻人,要说我没有一点儿想法是不现实的。

可是这算什么?

这绝对不是什么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更不是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瑶。

不客气的讲,这分明是交换。

我李明就算是再恬不知耻,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于是,我硬生生地把自己的心猿意马转移成了义愤填膺:“这叫什么事?菲菲,难道在你心目中,我就是一个可以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人吗?”

菲菲看上去就是在装醉,连忙开始打马虎眼:“李明哥,我看你是误会了。咱们之间那是纯洁的同窗友谊,怎么能用金钱来衡量呢?你知道吗,当初在学校我还不觉得,但是自从在酒店见你的第一眼起,我就被你吸引住了。悦来大酒店那么多人,谁有你这般干净的眼睛?”

她的眼神异常炙热,大有把同窗好友变成同床好友的架势。

我觉得有些恶心,连忙说道:“菲菲,你真是喝得有点多。还是赶紧回家休息吧。我有急事在身,就不陪你了。”

面对我的逐客令,菲菲反而点了支香烟,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李明,你能有什么急事?”

第三章 送上门

我心里明白,这个女人,一直以为凭着自己的美貌,可以无往而不利。

所以就没好气地说:“火上房的急事,你走不走?你不走的话,我自己先走了!”

我以为以菲菲的性格,肯定会拂袖而去。

没想到她吐了一个优雅的烟圈,然后慢条斯理地说:“李明,你这个人怎么搞的?不会连自己的老婆都看不住吧?怎么,就算你现在去登寻人启事,报社和电视台也都关门了哟!”

话里有话!

我急忙陪着笑脸问道:“我的好菲菲,难道你知道胡静在什么地方吗?”

菲菲用挑逗这眼神望着我:“你说呢?”

看来她是真的知道。

我上前一把抓住了她的香肩:“只要你告诉我胡静在哪儿?我什么事都答应你!”

菲菲嫣然一笑:“真的是什么事情都答应吗?”

我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使劲点了点头:“只要你帮我找到胡静,我什么事都答应呢。”

“你可不能光说不练,光耍嘴哟!”

菲菲咯咯笑了起来:“这样吧,本姑娘有些饿了,你先进厨房,给我做点好吃点。等本姑娘吃饱喝足了,自然就有力气告诉你人在那里了。”

我有些惊讶:“只是做饭吗?”

“你以为呢?”菲菲抛了一个媚眼过来:“就算是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也需要吃饱了,才能打硬仗哟!”

没想到我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不管了,豁出去了,反正此时此刻,我为鱼肉,人家才是刀俎。

已经很晚了,但是天气还是很热。

我家没有装空调,光凭那台电风扇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我索性就光着膀子在厨房做饭。

因为平时比较注重锻炼和健身,我胸肌比较发达,八块腹肌较为明显,肩膀也比较宽,算得同龄男生中身材还可以的,要不菲菲怎么会叫我公狗腰呢。

当然,为了避嫌,我把厨房门关上了。

饭做到一半,门开了,菲菲竟然不请自来了。

我感觉有点不好意思,就转过身去继续炒菜装没搭理她。

过了一会儿盛到盘子里的时候,我发现她就站在她房间门口盯着我看,看到我转身后,她脖子那里明显有一个吞咽的动作,停顿对视了几秒后她才进房间。

我继续做饭,而她走却开始给我打扫客厅卫生了。

这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在我的印象里,她平时不这样的,就算是她是柴志军的贴身小蜜,但好像没怎么打扫过柴志军办公室的卫生。

记得她来的时候只是拎了一个小包来着,可是这一会儿工夫,又已经换了一套行头,比刚才看上去更加性感了,这女人,真是迷死人不偿命。

我仔细一看,她穿着一个比较轻薄的露背白色睡衣,没有看到胸罩的背带,黑色丝袜还没有脱掉。睡裙很短,她撅着屁股拖地,蜜桃臀正冲着厨房,能看到里面小内内的颜色,这次换成我咽口水了。

我连忙转移视线,盛好饭菜,直接端进了客厅。

看我一副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样子,菲菲噗呲一声就笑了:“我说老同学,你说咱们两个算不算是唐三藏和女妖精呢?”

我故意不接她的话茬,默默陪着她吃了几口饭菜,就急忙说正题:“老同学,饭菜我也做了,你也吃了,现在该把胡静的下落告诉我了吧。”

“老同学,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菲菲用媚眼电了我一下,然后慢条斯理地说:“所以,对你这块热豆腐,本姑娘一点儿都不着急。”

看我不吭声,她突然放下了筷子:“哎呀,吃饭吃的一身臭汗,能不能让我在你家洗个澡呢?”

看我还是不吭声,菲菲亮出了撒手锏:“我这人娇气,一出汗就忘性大,你如果不答应的话,胡静在什么地方,我可就想不起来了。老同学,我这样可不是故意调戏你哟!”

我彻底无语了,这些莫须有理由,人家菲菲就是能信手拈来,而且还说的理直气壮。

虽然我害怕被她套路了,但还是不得不照着她的意思来。

没法子,谁让她知道胡静的下落呢。

“洗个澡而已,小意思啦!”

我直接把卫生间的门打开了,然后还来了一个里面请的标准动作。

“老同学,算你识相!”

菲菲好像已经吃定我了,又是一个媚眼过来,然后笑着,轻移莲步,一步三摇地走进了卫生间。

我站在客厅里,听着里面哗哗啦啦的水声,心里并没有再起多少涟漪。

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问题,这个菲菲很可能是柴志军派过来拖住我的,在美人计外加缓兵之计,我该如何应对呢?

我想了想,决定还得顺先着菲菲的意思来,然后再从她嘴里把我想知道的秘密掏出来。

菲菲聪明,对柴志军忠诚,想要攻下这个堡垒并不容易。但是再怎么说,她也是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

是女人都会吃醋,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吃起醋来,更是惊天动地,这一点儿,正是我要利用的东西。

如果利用好了,就能够事半功倍,打柴志军一个措手不及。

拿定了主意之后,我估摸着菲菲快该出来了,就拿起拖把,开始拖地。虽然我心急如焚,但在表面上,应该沉着。

我拖地拖了一半的时候,菲菲洗完出来了,她这次竟然只裹着一条浴巾!

客厅比较小,我站起来躲开,我往左,她往左,我往右,她也往右,手在胸前拽着浴巾,白白嫩嫩的事业线看得很清楚。

后来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就退到了墙角,菲菲却是趁势逼了上来,给我来了一个壁咚。

我有些心惊肉跳,万一她要来一个霸王硬上弓的话,我是反抗还是不反抗呢?

谁知道她并没有下一步的动作,而是指了指卧室:“卧室是在哪边吧,我过去换身衣裳。你不会介意吧?”

我慌不迭的说:“不介意!不介意!”

菲菲走进房间关上门,门并没关紧拴上,开了一条十公分左右的缝,不知是她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听到她在里面倒腾衣服的声音,似乎故意的搞得声音很大,我咽了口口水,犹豫了一下,往里瞥了一眼,啥也没看见,应该是角度不对,又犹豫了一下,算了不看了,再看的话,就要缴械投降了。

现在并不是想入非非的时候,胡静出去这么长时间了,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情呢,我能早赶到一秒是一秒。

等我涮完拖把出来,听到了奇怪的声音,原来是从卧室里传出来的。仔细一听,是那种声音,再仔细一听,不是在看片儿,而是她自己的叫声。

我想看看菲菲到底在做什么,这样才能够随机应变。当然,作为一个男人,好奇心也是有的。我蹑手蹑脚的露出头来,偷偷往里看了一眼,只看到了她红扑扑的脸庞。

我知道她这是故意的,就没敢再看,赶紧回房间,过了一两分钟,等外面的声音停了,连忙去洗澡,凉水冲到身上让自己冷静一下,对着镜子提醒自己要把持住,即便是为了男人的面子和尊严,也不能被算计了。

这时候,突然有人转动门把手要开浴室的门,门是锁着的,

“里面有人!”我喊了一声。

菲菲问了一声:“你是在洗澡吗?”

废话,我不洗澡在做什么?大小便也用不着开淋浴吶,难道她听不出来吗?我小声嘟囔着,回了她一个字:“嗯!”

她迟疑了一下,“老同学,能把你老婆的香水递给我吗?我想用一下。”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天知道,这个时候拒绝她能有多难。我望着自己的山山水水,硬着头皮、咬着牙说:“你等下,我很快就洗完了。”

她用明显失落的语气“哦”了一声,让我没来由的想起来,如果把“哦”字拆开了,就非常有意思了。

眼看着又要心猿意马,我赶紧把淋雨的水温调到了最低。

总算是洗完了,我把脏衣服扔到洗衣机里,拳王裤头也连带着洗了,只穿着篮球短裤,光着上身出来。

我刚把浴室门打开,就看见菲菲从房间冲出来,快步走过来,眼神盯着我的上半身,还故意往我身上蹭了一下,我的手臂感受到了,那两只小兔子用软软的鼻子碰我的感觉。

说实话那个瞬间,我有些激动,就那么傻傻地站着。

我知道,只要自己一伸胳膊,就可以把她揽在怀里,来一场久别的狂风暴雨。

可是我又不能,正尴尬着呢,洗衣机早不停晚不停,恰恰在这个时候停了。

这给了我离开的理由,我就转身走进了卫生间,去拿衣服。

菲菲没吭声,跟着我走了进去,在旁边等我拿出衣服之后,就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扔进去洗。

我看不是个事,慌忙溜了。

我心不在焉地躲在房里看电机,思索着等会再次面对菲菲的时候,怎么样才能把话题引到柴志军身上去。

第四章 赌一把

没过多大一会儿,菲菲又来敲门,身上只裹了条浴巾:“我们能好好聊一下吗?坦诚相见那一种。”

这样也未免太明目张胆了一些,卧室的环境太暧昧了,我担心自己把持不住,就摇了摇头。

菲菲没说话,转身就往外走。

这让我有些意外,我以为她会再找个理由留下来的。

我还是太单纯了,根本没想到好戏还在后头。

她走到门口时,弯了一下腰,好像捡了个什么东西,浴巾很短,她一弯腰走光了

我滴亲娘哟,她竟然和我一样,没穿打底裤,白花花的,晃花了我的眼。

她这是什么意思?怎么老是诱惑我,难道是想让我主动吗?这怎么能行呢?

我知道自己没那么大的魅力,我们两个之间心里在想什么,都是心知肚明的。她来这里,也许只是奉命行事而已,而我呢,也只是想利用她。

可是这么一个多情的季节,让美女撩得口干舌燥的,想要沉住气并不容易。

没法子,我只能又去了趟卫生间,打算洗把脸,然后刮刮胡子,缓解一下迫切的心情。

我稍微有点儿强迫症的,牙膏、牙刷以及刮胡刀摆放的位置以及方向是固定的,但是现在,刮胡刀的方向不对,明显有人动过。

我拿起我的刀片仔细检查,是湿的,但是我刚才明显没有用过,吉列两层刀片用过都知道,里里面会夹杂一些胡茬,但我的刀片里有几根明显不是短胡茬的毛发……

果然是城里套路深,这丫头,真是个妖精,是不是有病呀。

想着,我突然心里一惊,再这么僵持下去的话,说不定胡静和柴志军那边已经生米做成熟饭了,我必须得速战速决了。

虽然说沉住气不少打粮食,但是那也得分时候啊。

我来到客厅,看了一眼菲菲,既然这个女人想和我玩持久战,那么这一次,我就直接来一个单刀直入:“菲菲,我看得出来,你是喜欢柴志军的,难道就甘心为了他,深更半夜地来这里和我玩暧昧?说不定,人家现在正抱着别的女人卿卿我我呢?”

菲菲的脸色果然变了。

我趁热打铁地说:“怎么说,我们也是老同学。柴志军让你到我家来,难道就没想过你的内心感受吗?这样看来,他心里面未必真的有你吧。”

菲菲咬了咬牙:“我的事不用你管。”

我忽地一下站了起来:“你的事情我可以不管,但是我老婆的事情我能不管吗?明人不说暗话,她现在可能正在和柴志军幽会呢?你能告诉我地址吗?”

作为柴志军的身边人,我估摸着菲菲肯定知道内情。

菲菲眉毛一挑:“我为什么要告诉你?难道就凭你高中时候悄悄喜欢我吗?真是笑话,那时候,喜欢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菲菲越是发怒,我心里越是有底,因为面对一个失去理智的女人,我才有机可乘。

我冷笑一声:“那都是陈年老黄历了。我老婆胡静你应该见过吧,无论是姿色,还是学识,甚至是气质,各方面都要胜你一筹。有了她,像你这样的,对我就没了吸引力。”

菲菲鄙夷地瞟了我一眼:“胡静是比我好,可是柴总看上的女人,没有一个能跑的掉,你就等着哭吧。”

这个妖精,竟然当着我的面,换好了衣服,气呼呼的就走。

等她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说话了:“老同学,你喜欢柴志军,我喜欢胡静,所以坏他们两个的事情,是我们两个的共同目的。我如果是你,就会乖乖地把地址说出来,然后坐山观虎斗,那样一来,你总经理夫人的位置,未必没有机会哟。”

这一句话击中了菲菲的软肋,她一下子停住了脚步,但是并没有回头:“老同学,我并不是小看你。如果柴总真的看上了胡静,就凭你能阻挡得了?”

我哼了一声:“当然!要知道我现在可是胡静的丈夫,这件事情就是闹到天边,也是我占理!况且说,你只是告诉我地址而已,就算是我被柴志军生吞活剥了,好像与你也并没有什么坏处。可我万一成功了呢?”

菲菲迟疑了一下:“老同学,你是不知道柴志军的手段,如果他知道是我在从中捣鬼,那么我会死的很难看的!”

“这件事情天知地知,你不说我不说,柴志军又怎么会知道呢?”

我明白这可能是菲菲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所以明显加大了力度:“富贵险中求,赌一把又有何妨呢?我就不信,你会对柴志军和别的女人幽会而无动于衷?”

菲菲轻轻叹了口气:“我心里烦,你不如陪我去江边走走呗!至于告诉不告诉你地址,到时候看我的心情了。你赌不赌?”

省城这么大,我没有一点线索,想挖出柴志军来,比登天还难。所以这一把,我不得不赌。

但我还是提出了一个条件:“我只陪你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之后,无论你说还是不说,我都会走。大不了我闹到悦来大酒店去,今天晚上就算是把天捅个窟窿,也得把柴志军逼出来!”

菲菲楞了一下:“老同学,你现在真像个爷们!可惜就是以前太腼腆了,否则说不定我真的会喜欢上你哟!就看胡静知不知道珍惜你了!”

菲菲开着一辆火红色的跑车,速度很快,我家距离江边不远,不一会儿就到了。

我望着车窗外,问了一句:“这么大的雨,怎么走?”

她莞尔一笑:“天有不测风云,这个本姑娘早有准备,我带着伞呢?”

伞挺小的,罩住一米七八的我都不怎么够,她让我举着伞,很自然的挎着我的手臂,在江边漫步,说实话这一瞬间有点小鸡冻,也有点小懵逼。

我们两个人在夜雨中,看着江景,跨江大桥上的车流,以及江对面高楼上的灯光,本应是个颇为浪漫的场景,然而我却不敢享受这场浪漫。

我的脑海里全是胡静的画面,如果不是顾忌菲菲的感受,我早就掏出手机看时间了。

可是她不管这些,还变本加厉地说,江边风大,有点凉,说着往我怀里使劲蹭了蹭。她身上很热,特别是那个半圆蹭着我的手臂,有触电般的感觉。我的心怦怦直跳,强忍着自己没参与互动。

后来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提议还是回车里吧。

“我还是坐后面吧,身上都湿了。”我没敢往副驾驶上坐,就无厘头的找到了这么个理由,打算坐后面坐一会儿,应该能平静一下自己驿动的心。

没想到我刚坐上来,她转身也下了车,拉开后门坐了进来,脱掉了高跟鞋:“我鞋子都进水了,帮我擦一下呗!”

怎么还来这一套?

可是还等我拒绝,她很自然的侧过身来,把腿搭在了我的大腿上,然后抽出纸巾,略带撒娇地说:“哎呀,腿太长了我够不到,你就帮我擦一下吧。”

擦还是不擦呢?这下我可更尴尬了,心跳突然加速,比刚才她躲进我怀里的时候跳的还厉害。只见她两条细长的双腿,穿着不透明的黑色丝袜搭载我的大腿上,裙子很短,在车内昏暗的灯光下甚至可以隐约看到裙底的些许春色。两只小脚丫就放在我的那啥上面,我敢说,只要我那里有任何的风吹草动,她肯定能发觉。

我悄悄做了几个深呼吸,大概擦了两下,她并没有穿上鞋,而是翻了个身,蜷缩着身体,头枕在我的大腿上,脸冲着我肚子:“有些困了,让我眯一会儿。”

她的右手很自然的伸过来,说要摸摸我的腹肌,看我这段时间是胖了还是瘦了,可是不知道是无意还是怎么滴,摸到了不该不可描述的位置,故作娇羞的收回手:“哎呀,我好像放错地方了,哈哈。”

看得出她原本白皙的小脸儿上泛起了红晕,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甚至能感受到她加快的心跳。

后来她咬了一下嘴唇,很期待的看着我。

这样的雨夜,如果我们俩在车里发生些什么,绝对不会有人看到。

可是想起胡静,我还是强行把子弹按在了枪膛里,狠着心拿出手机看了看,说道:“老同学,半个小时已到,你说还是不说呢?”

菲菲的表情很复杂:“其实,我刚刚是在试探你。可是你把持住了。你别看柴志军平时风度翩翩的,其实你不知道他有多狠。我也是不想让你受到伤害,所以才故意拖着不说的。”

我盯着菲菲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老同学,你不说的话,对我的伤害更大。我也不逼你,你如果真的不想说的话,我现在就去酒店闹了。特么滴,有钱了不起呀。我要让柴志军,一夜之间,名声大噪!”

我刚刚拉开车门,却被菲菲叫住了:“李明,你这个犟劲头,真服了你啦!我说还不行吗?”

请将不如激将,我的激将法成功了!

第五章 女人心海底针

菲菲轻轻叹了一口气:“柴总今晚要和一个女人在枫丹白露别墅幽会,但到底是不是你老婆胡静,我就不得而知了。”

基本实锤了!

我身子瞬间僵住了,过了好久才筛糠一般抖了起来。

作为一个男人,我决不会为了这样一个不知自爱的女人伤心,我只是在祭奠我过去三年的爱情。

菲菲被我的样子吓坏了,急忙过来拉住了我:“老同学,你没事吧。”

我惨然一笑:“我能有什么事?”

菲菲又叹了一口气:“强扭的瓜不甜,既然胡静不想跟着你了,就任由她去吧,好聚好散不是,你也犯不着为了这样一个女人,在一棵树上吊死。”

我咬紧了牙关,然后从牙缝里蹦出了一句话:“她可以离开我,可以和任何男人好,包括柴志军在内,但是应该先和我离婚呀!这样给我戴绿帽子,算是怎么回事?”

菲菲还想劝我,但嘴巴动了动,却始终没再说什么,看来可能是被我的脸色吓到了。

我死死盯着她的眼睛:“老同学,枫丹白露别墅区那么大,我就是找到天亮,也找不到那对狗男女,你总该告诉我具体的门牌号码吧。”

“老同学,我算是服了你了!”

菲菲摇了摇头:“第一排十六号,门口有立有两只巨大的铜狗,那就是柴总新买的别墅了。”

“多谢!”

我也顾不得外面的大雨,撒开脚丫子就跑进了雨幕之中。隐隐约约听到了菲菲在身后喊些什么,可是我已经没有心情去听了。

此刻此刻,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找到这对狗男女,然后把他们撕碎了。

我跑了一百多米吧,才想起来枫丹白露别墅区距离江边少说也有七八里呢,天这么晚了,又下这么大的雨,出租车肯定是打不到了。等我跑到地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早知道这样的话,还不如让菲菲开车把我送过去呢。

可是我又一想,菲菲毕竟是柴志军的人,她能够把两个狗男女幽会的地方告诉我,已经难得可贵了。如果再开车送我过去的话,万一被别人知道了,柴志军肯定饶不了她。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何必要把她这个局外人搅在里面呢。

我正在胡思乱想呢,一辆跑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车玻璃摇了下去,从里面露出了一张国色天香的脸,正是菲菲:“李明,赶紧上车。这么大的雨,等你跑到枫丹白露,黄瓜菜都凉了不说,你自己也非得被淋出病来。”

我心里一热,看来菲菲这个人并不像她以往表现出的那样,唯利是图。

就算是她想坐山观虎斗,但是也犯不着把自己架在火上烤呀。

这个时候用不着矫情,我拉开车门,也顾不得自己浑身的雨水,坐到了副驾驶座上。然后看了菲菲一眼:“老同学,谢谢了。如果我今晚上死不了,以后必有重谢!”

菲菲一边开车,一边瞪了我一眼:“你能谢我什么?你就是拿全部家当给我,也比不上我从柴志军身上拔下一根毛来。”

这话虽然不好听,但却是铁一般的事实。我也没啥难为情的,扭头看了菲菲一眼:“既然知道我的答谢之礼有限,那你为什么要帮我呢?”

菲菲淡淡一笑:“我如果说是看不惯柴志军这样欺负你,你信还是不信?或者就算是我为自己的青葱岁月买单吧。那时候的我,并不像现在这样势利。社会真是一个大染缸,一踏进来,很少有人不会变的。只不过,你是一个例外,你身上还保持着当年的赤子之心。或许,这也是我高看你一眼的缘由吧。”

我轻轻摇了摇头:“我哪有那么好?其实我也变了不少,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是吗?”菲菲的眼神瞬间变得柔情似水:“也许你有些变化我是真的不知道。但是我只知道,好像没有一个男人能在我接二连三的攻势下,还能把持住自己的。这也是你让我佩服的地方。如果换做别的男人,在知道自己老婆出轨的情况下,很可能抱着你玩我也玩的心理,哪像你,一直守着自己的底线。”

我觉得自己的脸上有些发热,连忙说道:“老同学,你又何必怀疑自己的魅力呢?说老实话,我没有传说中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定力。刚刚在车里,我差一点儿就要缴械投降了。”

“是吗?”菲菲咯咯笑了起来:“但你最终还是拒绝了我,这一点就足够让本姑娘不计代价地帮你了!”

我呆呆的望着菲菲的侧脸,在路灯下显得美艳不可方物。都说女人不可捉摸,这个菲菲尤甚。

菲菲也是老司机,车速很快,我们只不过聊了这么几句,枫丹白露已经到了。

她一脚踩了刹车,又看了我一眼:“老同学,到了这儿了,我不想再劝你什么了。只能送上四个字,作为告别之语了。”

我已经下了车,听到这话又扭回了头:“哪四个字?”

菲菲的脸色很慎重:“祝你好运!”

我知道她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但是作为一个男人,遇到这种事,是绝对不可能退缩的。

于是就呵呵笑了起来:“听你这么一说,这里就是龙潭虎穴了?”

“差不了多少。”菲菲皱了皱眉头:“反正据我所知,这些年来,凡是和柴志军作对的人,下场都不太好。”

“别那么悲观好不好,也许我李明是个例外呢?”我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地向大门走去,耳边传来了菲菲的一声叹息,我只装作没有听到。

这个时候,菲菲不会骗我。

但柴志军的家,就算是龙潭虎穴,我也要闯一闯。只因为那个陪伴我几年的女人在里面,我想当着她问一个答案,既然不爱了,那就先分手,为什么非得给我戴绿帽子呢?

没想到我走到小区门口,却被一个五大三粗的保安挡住了。

这也难怪,我现在淋得就像落汤鸡一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怎么也看着不像枫丹白露里的住户。

他绷着脸问我找哪一个,我想了想说找自己老婆。

保安笑了,是那种嗤之以鼻的笑:“你家住几号,我怎么看着你面生吶!”

保安看我不说话,就把话说开了,说我要进去也成,但是得登记,这也是例行公事。他也得为住户的安全考虑。

可是我急急忙忙的出来,钱包忘记带了,身份证自然没在身上。

我好话说了一箩筐,可是他就是不肯变通,急得我真的想动手,虽然他人高马大的,但我也并不害怕。

今晚上,没有人可以阻挡我!

也许是他被我的样子吓坏了,立马犯怂了:“我正郑重警告你呀,这里可不是你为非作歹的地方,识相的话快走,要不我就用对讲机呼叫兄弟们了!”

我正一肚子火没处发呢,真想一拳把他撂倒了,然后冲进去算了。但是想了想,那样一来的话,自己非得会被围攻不可,后来还会被带进派出所,大事不就被耽误了吗。

好汉不吃眼前亏,没法子,我恶狠狠地瞪了他几眼,然后不情不愿的离开了。

捉奸就像进行一场战役,对时机的把握要求非常高,如果错过了,那就完蛋了。

如果菲菲知道,我怒气冲冲地赶过来,最后连大门都没进去的话,非得笑出声来的。

而我自己也会被气炸肺的。

我想来想去,既然不能来硬的,那就来一个迂回战术,借着大雨的掩护,来了一个越墙而入。

这里的围墙并不高,也就是两米出头吧。如果过于高了,会给人一种住监狱的感觉。但是安全方面还是要考虑的,所以墙上面杂七杂八地装着一层玻璃碴子。

天黑,我当时没注意,进去之后,才感觉手掌火辣辣的疼,借着路灯一看,才发现多了两道口子。好在不是太深,血流的并不多。

还没见着正主呢,我就见血了。

这也不知道是好兆头还是坏兆头,管他呢,我就当自己是一个过河的小卒,根本没有退路可言。

我把上衣脱下来,把手掌缠了缠,然后往第一排那边走去。

到底是豪华别墅区,各种设施比我住的地方强的太多了,就算是整个省城来讲,这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菲菲说过,柴志军的门口有两头铜狗,所以非常好找,我很快就找到了地方。

好家伙,柴志军果然是财大气粗,光是大门,看着就比别人那边气派多了。

不过他这人也够古怪的,别人的大门都是石狮子,而他却是两条狗,不知道是什么讲究。

我刚准备从大铁门上翻进去,突然有人喝了一声:“你小子和我玩计谋,差得远了。告诉你,我已经跟踪你好久了。乖乖跟我去保安室走一趟吧!”

乖乖,竟然是那个五大三粗的保安,特么滴,真是人不可貌相呀,这厮长得像猛张飞,谁知道心思缜密,还能够玩计谋哟!

怎么办?

看我不吭声,这家伙也不客气了,上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看来是想把我生擒活捉了。

第六章 直捣黄龙

我的心里面正一团怒火无处发泄呢,怎么会束手就擒呢,手腕一翻,就化解了他这一招,然后借力打力,揪住他的肩膀一拽,同时脚下一勾,那个保安别看个子大,但是下盘并不稳,当场来了一个狗吃屎。

这个时候了,我也不怕他叫人过来。

账多不愁,虱子多了不咬人,我马上就要和大名鼎鼎的柴志军正面硬刚了,区区几个保安又算得了什么呢。

让我意外的是,那家伙并没有用对讲机叫人,而是坐在地上冲着我伸出了大拇指:“兄弟,你真有两下子,能一招放倒我大牛的人并不多,俺服了哟!”

我冷冷哼了一声,把他拽起来:“大牛哥,有警惕心是好的,但是看谁都像坏人就不对了。你仔细想想,我如果想做坏事,早就把你给撂倒了。”

大牛爬起来嘿嘿直乐,掏出一支烟给我点上了:“兄弟,你这话有理。说吧,有什么事哥哥能帮你的,一定尽力而为!”

看样子大牛也是从农村来的,憨厚劲儿还保持着。作为从农村出来的孩子,我知道这种人能靠得住。但是我是要和柴志军为敌的,就算是大牛站在了我这一边,又能怎么样呢?

他拿我当兄弟,我可不能连累人家呀。

我使劲吸了一口烟,烟雾缭绕之中,仿佛出现了胡静甜美的笑容,是那样的刻骨铭心。要不是当着大牛的面,我都要落泪了。记得我和胡静第一次接吻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用力,当时把她给逗乐了。

不过那时候她带着不可描述的娇羞,而现在呢?

我找了个理由把大牛打发走了。他听说我是柴志军手下的员工,现在是找柴总汇报工作的,就信以为真了。

等我一个人站在柴志军的大门前,望着门口那两头凶恶的豺狗,怒气值已经达到了顶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弱小的武大郎,为什么敢去捉西门庆和潘金莲,因为这关系着一个男人的尊严。

我本来想破门而入的,可是看了看坚固的防盗门,明白现在踹门,等于是打草惊蛇,万一柴志军和胡静死赖在屋里不出来,我还真没辙,必须得想一个万全之策才行。

我左右看了看,发现转角处的墙上挂着一个配电盘,心里顿时有了主意,上去就把电闸给拉了。

我靠着墙等了一会儿,后来觉得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把烟头一扔,过去开始敲门。

呵呵,这里用敲有些不合适,其实我是用拳头在砸。

时候不大,屋里传来了一个凶神恶煞的声音:“谁呀,天这么晚了?”

这个人的声音我有些熟悉,很可能是柴志军的司机兼保镖柴勇。我听说他是个高手,三五个人近身不得。

如果面对面单挑的话,我肯定不是人家的对手。看来他真是柴志军的心腹,和女人幽会也带着他。

怎么办呢?

柴勇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并没有直接把门打开,而是先打开了一个小门,用手电筒往外面照。

我急中生智:“勇哥,我是李明啊。前两天才被柴总安排到河洛市那边做水电主管。”

一个水电主管当然也不会被柴勇放在眼里,但起码要比一个无名小卒有价值。

柴勇蹬着一双大眼:“李主管,我听说过你。不过据我所知,你现在应该在河洛市,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是这样的。”我压低了声音:“勇哥,我在河洛听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有人要对柴总不利。所以就连夜赶回来了。”

“是吗?”柴勇一副半信半疑的样子。

我当然明白,仅仅凭借着一句话要让柴勇相信并不容易,因为柴志军手腕很硬,酒店上下几乎人人唯命是从。

我看了看黑乎乎的别墅楼,就开始借题发挥了:“勇哥,本来我也不相信的,所以就悄悄守在外面,如果柴总这边一切都好的话,我自然就不会露面了。可是刚刚我发现一个人破坏了别墅的线路。就琢磨着是不是对手要下手了,所以就冒昧的前来敲门了。”

我这番话有真有假的,柴勇也慢慢有些相信了。

毕竟虽然悦来酒店内部是铁板一块,但是柴志军在外面还是有几个对头的。

柴勇想了想说道:“李主管,你稍等一下,我去给柴总说一下,看看他的意思再说。”

如果这件事让柴志军知道,那就糟了。

毕竟如今胡静就在他枕头边,他就是用脚趾头想一想,就知道我来这里是做什么的。

我急忙说道:“勇哥,你是柴总最信任的人,这点小事犯不着去惊动他。你知道的,我们男人,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有人打断那连绵不断的攻势。”

柴勇想了一下,点了点头:“也是,对手还没现身,也是只是一个虚张声势的小毛贼呢?我就这样一惊一乍,还不让柴总笑话。”

我趁热打铁地说:“勇哥,不如这样,你开门让我进去。我们两个守在这里,也好有个照应。”

柴勇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从牙缝里蹦出了一个字:“成!”

也难怪他心动,这么大的别墅,黑灯瞎火的,多一个人守着,就多一份安全。

听到柴勇开门,我从路边的花池里,拎了半截青砖,背在身后。

柴勇对我没有一点的防备,直接把门打开了:“李主管,赶紧进来吧。”

“好!”话音声中,我一膝盖顶在了他的小肚子上。

柴勇淬不及防,身体像虾米一样弯下了腰,被我接下来一转头拍倒在地上。

我把这家伙拉进门里,把大铁门锁好了,然后捡起来柴勇的手电筒,往二楼走去。

这座别墅有三层楼,我听菲菲说过,柴志军喜欢住在二楼最里面,所以就直捣黄龙了。

我很快到了门口,听着里面好像没什么动静。难道这是他们两个人大战之后的宁静,奇怪的没有鼾声呀。

突然,我闻到了一种陌生的香水味。

在我的印象里,胡静是从来不擦香水的,因为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我就说过最喜欢的是她身上的体香。

可是今天,她却擦香水了,女为悦己者香,这其中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突然,我似乎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连忙蹲了下来。门上有猫眼,如果屋内人刚好在看猫眼的话,他就暴露了。

我蹲下后仔细闻了一下香味的浓度,又感受了一下气流,看来香水味是胡静经过门口时留下的气味。

这个时间段不会超过十分钟。毕竟像门口这种香味,时间一久,就会散去的。

以柴志军的身份,肯定请有专职保洁,这个房间里也不会有什么垃圾,所以我排除了胡静在凌晨三点多钟出去扔垃圾的可能。

当然,还有另一个可能性,那就是胡静和某个气味很淡的人共同在门口逗留了一会儿,可能是在聊天,可能是送客时的客套,也可能是相见恨晚时的缠绵。

绝对是缠绵!柴志军既然选择和胡静在这里幽会,那就不可能在这里会客!

这个可怕的念头一产生,我就觉得一颗心已经是千疮百孔。我不敢去触碰这个念头,甚至更不愿意去想。

我已经确定胡静在屋里了,既然胡静在,那么柴志军绝对也在。

都说男人提起裤子不认账,但是大多数男人在欢愉之后,还是喜欢继续待在女人身边的。也许就是搂着说说情话,还有的是为了重整旗鼓而养精蓄锐。

既然他们两个都在屋里,那就不可能不发出动静。

然而,我等了十来分钟,屋里还是一如既往的寂静,没有说话声,没有呼吸声,没有脚步声,没有物体碰撞的声音,就好像门另一边空无一人。

如果不是知道胡静就在里面,我甚至会产生这是个空房子的错觉。

我想了想,又拿出了手机,这一次不是看时间,而是打电话。

既然胡静关机了,那就打柴志军的。

作为一家连锁酒店的话事人,柴志军应该是二十四小时开机的。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柴志军的声音非常温和:“我的李大主管,河洛的风景还不错吧,尤其是美女众多,你是不是看花了眼呢?”

我竟然异常的平静:“还行。”

柴志军哈哈一笑:“怎么啦,李大主管,这么晚打电话来?是不是孤枕难眠?不如你征求一下你老婆的意见,让她连夜赶过去也行。”

装!真能装!

俗话说得好,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就算是柴志军也不例外。要不他会对我这么热情,这么客气。

我冷声道:“好呀,我还真的想静静,现在就想见她,你派人把他送过来吧。”

“真的假的?”柴志军本来就是开玩笑,没想到我真的拿根棒槌当针了。

我一字一句地说:“当然是真的!我不但要在十秒钟之内见到胡静,还要见到你柴总!”

柴志军还在乐:“十秒钟!你以为我是神仙吶!”

“你不是,我是!”

我有节奏地开始敲门:“柴总,我已经来了,你不会让我吃闭门羹吧!”

第七章 打上门去

我已经拿定了主意,只要柴志军胆敢开门,那我就像对付柴勇一样对付他。不和他说什么废话,讲什么道理,先撂倒了再说。

他既然觉得我好欺负,敢给我戴绿帽子,就得承担这样的后果。

柴志军依然在笑:“李明,你这个臭小子,是不是和阿勇联合起来逗我玩呀?大半夜的,有意思吗?”

他的语气相当平静,根本听不出来他内心的波动。

我不得不佩服,这厮真的很能沉得住气,是一个做大事的人。

但不管他是什么人,无论多么优秀,只要触及了我的底线,那就要接受我暴风骤雨一般的报复。

就算你是坚硬的石头,我是脆弱的鸡蛋,那我拼着粉身碎骨,也要糊你一身蛋清。

于是,我又敲了十下门,九浅一深,不不不,应该是九重一轻,错落有致。然后在电话里说:“柴总,你仔细想想,就算是我买通了柴勇,但现在我有时间和他串通吗?”

“哦,越来越有意思了。”

柴志军仍然没有惊慌失措:“李明,看来以前我还是低估你了。说吧,这么晚急匆匆地从河洛赶回来见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明知故问!

这厮分明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我反正是豁出去了,没什么不敢做的,也没什么不敢说的:“柴志军,别装模作样了好吗?你如果是男人身上骨头够硬的话,就把门打开。我们两个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话,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柴志军哈哈大笑起来:“李明,就凭你,也配和我决斗?”

我什么情况都考虑到了,但就是没考虑到堂堂的柴总,会做一个缩头乌龟。

他的门价值不菲,就算是我找一把消防斧来,天亮之前也别想破门而入。

而这么长的时间,无论是搬救兵还是报警,柴志军能够想出一万种方法,轻轻松松地碾死我。

柴志军在电话那边吧唧了一下嘴:“我刚才低头往裤裆里看了看,那里的确有一个庞然大物,但是很可惜,并没有一点点骨头,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

话音刚落,这厮就把电话挂了。

我气冲冲而来,本以为能和柴志军之间来一场酣畅淋漓的PK,但没想到却被人家一招闭门不出,就无计可施了。

怎么办?走吧,我实在是不甘心。更何况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就算是我离开了悦来大酒店,那柴志军也能想出别的办法来消遣我。

不走吧,守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就算是柴志军担心名誉的问题,不想闹得满城风雨,不报警,不找帮手。可是柴勇的体质和抗击打能力是出了名的好,等会他醒过来之后,肯定会把我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我琢磨着,是不是先把鞋带解下来,然后把柴勇捆起来再说。

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谁这么晚了给我打电话?

难道是为柴志军做说客来的。别的事都好说,但是这件事不行!说到天边都没得商量的余地!

我一看来电显示,不由得惊呆了,我想到了所有人,就是没有想到她。与我相爱数年,才领证没多久的胡静。

呵呵,真是个笑话。她如今与我仅仅一门之隔,却不敢出来和我相见,反而要打什么电话。我想都没,就把电话给压了。

没想到她一点都不识趣,再一次打过来了。

这个恬不知耻的女人,还有脸接二连三地给我打电话。她想干什么,不言而喻。肯定是受了柴志军的指示,想劝我离开的。

可能吗?我如今已经兵临城下,岂能就这么草草了事,那样的话,就连我都会看不起自己的。

我刚要压电话,忽然又想,先听听这个女人想说些什么,再做道理。

于是我把电话接通了,果然是我非常熟悉的声音,这个声音以前听起来异常的悦耳,就像是黄莺鸣叫,泉水叮咚,但是如今听在耳朵里,却让我感到了一阵恶寒。

我非常好奇,胡静的声音很平静:“老公,我想你了呗,想你想的睡不着。”

这样肉麻的情话,我们相爱这几年来,不知道已经说了多少,可是这一次她绝对不是发自肺腑,而是在逢场作戏。

我们两个一起去民政局领证的时候,是何等的甜蜜,当时也想不到,我和她这对模范夫妻,也会也有这么言不由衷的时候。

胡静笑了,我听的很清楚,她的确笑了。

这个时候还能笑得出来,不得不说,自己的老婆,心理素质异常强大。

胡静笑着说:“老公,你明天还要上班呢,早点儿休息吧。如果真想我的话,明天就请假回来,我洗干净了等你!”

又是洗干净了等着的戏码,不过这和以前不同,这一次,我和胡静之间掉了个个儿。

如果我还像以前那样被蒙在鼓里,那么肯定会为胡静的话感动的,可是如今,我能够感觉到的只有讽刺。

她虽然没把话挑明了,但是明里暗里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让我赶紧回去洗洗睡了,那么今后还能够做夫妻,还能够和她一亲芳泽。

潜台词就是,如果我不听话,那么我们今后就没有未来了。

真是笑话!胡静,自从你和柴志军黏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没有未来了。难道你还幻想着,我头顶着绿油油的帽子,然后再和你像以前一样过日子,真的是异想天开。

“老公,早点睡!”胡静在我义愤填膺之际,挂了电话。

我再仔细回想着她的所有话语,真的是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破绽,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我把电话揣进兜里,开始继续和柴志军叫板:“柴总,你别想着蒙混过关。你今晚上不开门的话,我就不走了!”

屋里死一般的寂静,柴志军根本就不搭理我。

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忽然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叹息声,有些熟悉,但并不是胡静的声音。

怎么回事?是柴志军在玩左环右抱一箭双雕?还是说屋里的女人根本就不是胡静?或者是说,胡静在故意装出另外一个女人的声音,旨在麻痹我的神经?

我想了又想,三个可能性都有。但是我更倾向于后者。

我就像是那个守株待兔里的农夫,在等待着兔子前来撞树,等待着胡静的再次发声。

等待比我想象中还要漫长,等待的过程也比我想象里痛苦,一颗心七上八下的。

就在我不停地纠结之时,屋里终于有了动静,好像是有人起床的声音。

听脚步声是个女人,她好像到了客厅,拿起墙角的暖瓶,倒了一杯开水。

胡静有凌晨喝水的习惯,看来确实是她。

但是接下来她问了一句话:“亲,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这个声音与胡静很像,肯定是她,绝对错不了。

久久不吭声的柴志军笑了:“我不想喝水,我只想再与你来一次来一次盘肠大战,就让门外那小子听着心痒痒去吧。”

“柴总,你好坏哟!不过人家喜欢!”

没想到胡静发起浪来,是这么的贱。

不过如果柴志军真的和胡静在我的听力范围之内,上演一出好戏的话,那绝对是对我最大的羞辱!

那一瞬间,我几乎把拳头都攥出水来来了。捡起地上的半截青砖,狠狠地砸向了防盗门:“柴志军,有种的话,你就把门打开!”

我不知道自己叫了多久,反正已经把自己叫的声嘶力竭了。也许在我的内心深处,是为了用自己的叫声,来掩盖屋里啪啪之音吧。

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个时候门突然开了。屋里不知道点了多少根红蜡烛,反正是一片喜庆。

柴志军衣着整齐地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样的穿戴,是如何进行那种死去活来的运动的。

我正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呢,柴志军一脚踢了过来,力量很大。我就像半截麻袋一样,飞了出去,重重的撞在对面的走廊墙壁上。浑身上下就像散了架似的,一时半会根本爬不起来。

没想到平日里文质彬彬的柴志军竟然是个高手,比柴勇强出很多的高手。

柴志军冷冷哼了一声:“李明,你是不是得了失心疯?竟然敢深更半夜打上我的门?我好心提拔你做了水电主管,难道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吗?”

“好心!”我笑了:“柴志军,都到了这步田地了,你就别假惺惺了。这样只会让人恶心的!”

“哦?”柴志军拉过一把椅子,大马金刀地往上面一坐:“我倒想听听,我到底什么地方得罪你了?”

“还装?”我咬牙切齿地说:“夺妻之恨!难道这个理由还不够我打上门吗?”

柴志军惊讶的说:“夺妻之恨?你是说小静吗?”

“小静?小静也是你能叫的吗?”我挣扎着爬起来,一步一晃地走向了柴志军。

赤手空拳的话,就是三个我加起来,也不是柴志军的对手。

而就在前边一米远,那半截砖头还在,那是我扳回败局的唯一希望。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没有菜刀的话,有半截板砖也不错,总比空着手厉害。

第八章 你是个男人

柴志军真的是太骄傲了,就那么冷眼瞧着我把半截搬砖捡起来,然后鄙夷地说道:“李明,你在我眼里就是蝼蚁而已,别说拿半截搬砖,就算是给你一把刀,老子就是站着不动,你还是伤不了我一根汗毛!”

吹牛逼还不带报税的,我就不相信了,既然我之前能够一板砖撂倒柴勇,那么照样能把大言不惭的柴志军解决掉。

“狗杂碎,去死吧!”我的战意异常强烈,根本用不着动员,半截搬砖就呼啸着拍向了柴志军的脑瓜子。

成败在此一举,所以这一下我几乎用上了吃奶的力气。

柴志军果然一动不动的,任由搬砖拍到自己头上。

只听得啪地一声,我以为这厮要被自己开瓢了。谁曾想,他的脑袋屁事没有,板砖却碎了。

要知道那可是我从花池边上扣下来的半截青砖,又厚又大不说,而且吸收了不少雨水,非常结实,就算是砸到大石头上,也不可能碎得如此彻底。

望着我目瞪口呆的样子,柴志军笑了:“李明,我长这么大,除了我父母之外,你是第一个敢对我动手的人,而且还是拍我的板砖,你说我该如何处理你呢?”

霎那间,我明白菲菲所说的话了,柴志军果然非常可怕,甚至能用妖异来形容。头顶能开转的硬气功高手不少,但是能像他这样,一下子把吸饱水的青砖震得粉碎的硬气功,我还是头一次见识到。与这样的人放对,就算是十个我也不够人家收拾的。

但是夺妻之恨犹在,打架能输,这口气绝对不能输。

我同样鄙夷地望了柴志军一眼:“有钱了不起呀?能打了不起呀?难道既有钱又能打的人,就可以肆意勾引下属的老婆吗?”

“我勾引下属的老婆?”柴志军一脸的纳闷:“不知道你嘴里的下属,说的是哪一位呢?”

“还装?”反正我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豁出去了,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那个可怜巴巴的下属,指的当然就是我自己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犯得着从河洛连夜赶回来,打到你门上来!”

柴志军真是会装,都这种时候了,还是一脸的无辜:“你?我勾引你老婆?你老婆是谁?”

我冷笑一声:“没想到刚刚豪气十足的柴总,也有敢做不敢当的时候。我老婆当然就是你刚刚嘴里的小静了,现在就龟缩在屋里,你有胆子让她出来见我吗?”

“小静?该不会叫小静的女人都是你老婆吧?”柴志军气极反笑,拍了拍手大声说道:“小静,你不是还没结婚吗?什么时候有老公了?你也别害羞了,出来见见你这位陌生的老公吧!”

“是谁敢冒充我林静的老公?”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和胡静的声音似乎如出一辙。她说话的声音一直就是这样,几乎能撩到听的人的骨头缝里边去。

如果说今晚上之前,我我听着如此妙音,心里面想的是你侬我侬的话,那么现在,我内心深处却泛起了一种深恶痛绝的厌烦。

不对,等等,我老婆不是叫胡静吗?什么时候变成林静了?

我楞了一下,急忙揉了揉眼睛,打眼望过去,只见烛光下,一个前凸后翘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隐隐约约望过去,还真的胡静有几分神似。

但我明白,她不是胡静,就算是身材、声音和胡静有些像,但终归不是胡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柴志军又来蒙我?不对呀,现在他已经完全掌握了局势,不论是走哪一种渠道,都能让我灰头土脸,三五年内翻不了身,用不着如此大费周章呀!

没想到本人轰轰烈烈的捉奸行动,就这么耻辱的结束了。

我真的不甘心,一下把林静扒拉开,然后发疯一般地闯进了屋里。屋子很大,但是再没有别人,床底下、柜子里统统没有。

我使劲吸了吸鼻子,这里根本没有胡静的气息。

我再次品味菲菲的话语,才终于明白,原来柴志军今晚上的幽会对象不是我老婆胡静,而是眼前这个风情万种的尤物林静。

那胡静去了哪里?和她幽会的小潘安又是谁呢?

眼前的一切使我无所适从,真的是一切宛如在梦中。

忽然,我想起来胡静刚刚还给我打过电话,当时我以为她就在屋里,与我只是一门之隔,所以她说的一切我都想当然地认为是假的。

如今仔细想来,真的是莫大的讽刺。

我掏出了手机,再一次拨通了胡静的电话:“你在哪儿?”

胡静看来是刚从梦中惊醒,晕晕乎乎的说道:“老公,看你这话问的,把我当成什么人了?这么晚了,我当然是在家里呀!”

“在家里?”我冷哼了一声,因为我和菲菲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胡静根本就不在。

胡静可能是听出来了我声音里的不信任,就说了一句:“老公,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不相信的话,那就开视频吧。”

开视频就开视频!

我挂了电话,打开了微信,视频里的胡静,穿着睡衣,从她背后的设施来看,果然是在家里。

我彻底被搞糊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胡静不是去和小潘安幽会了吗?难道是幽会结束之后,回家了?不行,这件事必须得当面问清楚不可。

我结束了视频,喃喃自语着,就想往门外走。

这个时候,一个五大三粗的身影拦住了我:“姓李的,柴总还没发话呢?你这就想溜了吗?”

我定睛一看,竟然是柴勇。真的是屋漏偏风连阴雨,一个柴志军就已经完全吃定了我,现在再加上一个恨我入骨的柴勇,看来今晚上我是见不到胡静了。

严格说起来,我非法侵入民宅和故意伤人这两条罪是洗不掉了,就算是不动私刑,人家柴志军只需要打个电话,就能让我吃牢饭。

要怪就只能怪自己太冲动了,没把事情查清楚就贸然动手。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先是看了看柴志军,接着看了看柴勇,大声说道:“柴总,勇哥,今晚上这事是我的错,你们怎么处理都行。”

“哟呵,还有点骨气。你这人很有意思,我真的很不愿惩罚你!”

柴志军眯着眼睛说道:“不过你都打上门来了,我如果就这么轻易放过你的话,那么我柴志军的面子往哪儿搁?”

柴志军看了一眼柴勇,沉吟了一下,接着说道:“阿勇,还是报警吧。作为省城的优秀企业家,社会名流,我一向是很反对自己动手的。如果人人都想自己动手解决恩怨,那么还要警察做什么呢?如今毕竟是法治社会嘛!”

“好的!”柴勇恶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就要去打电话。

我急忙说道:“慢着!柴总,在打电话报警之前,能听我说句话吗?”

柴志军一摆手,先让柴勇别打这个电话,然后对我煞有介事的说道:“李明,刚刚你还豪气干云来着,怎么现在就认怂了呢?我丑话说到前头,我悦来集团没有一个软骨头,你如果是想求饶的话,还是免开尊口吧。”

“柴总,做错了事就要接受惩罚,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求饶的。”

我对着柴志军深施一礼,把自己和胡静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一字一句地说道:“作为一个男人,这件事情如今今晚上不搞清楚了,我会死不瞑目的!”

柴志军点了点头:“男人就该如此!不过,你想怎么样?”

我斟酌了一下字眼,说道:“柴总,能不能给我一晚上的时间,让我去把事情解决了。不管结局如何,明早八点,我会去派出所自首的。”

柴志军捏了捏鼻子:“这个事情吗?我得好好想想!”

“柴总……”一旁的柴勇突然说话了。

本来我还有几分把握,让柴志军答应我的请求,可是柴勇一说话,我的心里顿时凉了半截。要知道我刚刚盖了他板砖,让他在柴志军面前颜面尽失,不用说,他肯定会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的。

柴志军对柴勇还算客气:“阿勇,今晚上你也是受害人,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柴勇瓮声瓮气地说:“李明虽然莽撞了点儿,但是个男人。我觉得应该给他这个机会,让他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好。这样以后无论是坐牢,还是继续为我们悦来集团效力,都没有后顾之忧啦。”

“哦?”柴志军旁若无人地香了林静一口,然后接着说道:“难道你不怕这小子逃了吗?”

柴勇正色道:“柴总,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李明是绝对不会逃走的!”

“阿勇,你能够这样想,我非常欣慰。”

柴志军哈哈一笑,把目光扫向了我:“看在阿勇的面子上,我就给你这个机会。”

“多谢柴总!多谢勇哥!”

我没想到柴勇会以德报怨。

柴志军摆了摆手:“好了,你们两个该干嘛干嘛去吧,我还得再和小静切磋一下呢?”

说着,他搂着林静进了屋,然后一脚把门踢关上了。

这个柴志军真是个怪人,被我闹成这样了,他竟然还有心思再来一发!

第九章 出人意料

柴勇真是个实在人,不但在柴志军面前替我说了好话,而且还开着路虎揽胜以最快速度把我送回了家。

而我在下车的时候,除了一句“谢谢”,就再也拿不出像样的东西了。

柴勇一脸的郑重:“李明,你不会仅仅一个谢谢就把我打发了吧。”

我一愣:“勇哥,要不你拍我两板砖吧,我保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柴勇摇了摇头:“拍你两板砖屁用没有,再者说我柴勇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你我就算是不打不成交吧。我看这样吧,你只要记着欠我一个人情就是了。”

柴勇这是明摆着要卖我一个人情啊!

要知道就算是柴志军不炒我的鱿鱼,那我明天一早就要去吃牢饭了,哪有什么未来?

虽然我对未来没报什么希望,但是我走向自己家的脚步依然稳健。

作为一个男人,做事自当有始有终。胡静今晚去哪儿了?那个小潘安到底是谁?她到底出没出轨?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得搞清楚。

如果她真的给我带了绿帽子,那么我在去派出所之前,得和她去一趟民政局。

回到家里,胡静穿着睡衣在等我,看我一脸的狼狈,很是吃惊:“老公,你不是去河洛上班了吗?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我故意敲打他,说自己和柴志军干上了,然后拍了他保镖一板砖。明天一早就要去派出所接受处理呢?

到了这种时候,胡静竟然还能笑得出来:“听说柴志军的贴身小蜜很漂亮,叫什么菲菲,还是你的老同学来着,你们两个是不是为了她争风吃醋呢?”

这分明是猪八戒倒打一耙!

我也就单刀直入了:“这件事情和菲菲没有关系,而是为了别的女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话都说得这么明白了,就差点出胡静的名字了。她纵然反应再迟钝,也知道怎么回事了:“李明,你这人什么就好,就是喜欢疑神疑鬼的。我别的话没有,想说的只有八个字,捉贼见赃,捉奸见双!”

“好的,我现在就成全你!”

我受了一夜的委屈,瞬间爆发出来了。

我拿过来笔记本电脑,直接开机,只要翻出了最美气象专家和小潘安的聊天记录,相信胡静一定会哑口无言吧。

胡静的脸上看不出来一丝一毫的慌张:“李明,深更半夜的,你开笔记本干什么?”

“干什么?当然是找证据了。”看她一副不解的样子,真是演戏的一把好手。

我突然问了一句:“你这段时间一定在阴阳师吧,我有心理感应,你的昵称应该叫最美气象专家!”

我以为胡静这一下该坦白了,谁知道她却是一脸的惊讶:“你的感应不行!我从来不玩阴阳师,也没用过最美气象专家的昵称!你知道的,我这人向来对天气不感冒,管他有云还是有雨呢,反正我也不打伞!”

有云有雨!哈哈,这下子说漏嘴了吧。

我贴近胡静,望着她粉雕玉琢一般的面孔,轻声说道:“不打伞?骗谁呢?结婚这么久了,我哪一次没打小雨伞?”

“死相!”胡静拧了我一把:“哪跟哪呀,你这人怎么这么下作呢?刚刚我只是比喻了一下,你可别给我胡乱联想!”

“不认账是吧?那就让事实说话吧!”

这个时候,笔记本电脑已经开机完毕,我得意洋洋地打开了阴阳师,准备拿出实锤来。

可是让我傻眼的是,最美气象专家的号根本没在上面,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快给下了。不用说,一定是胡静,这是标准的销毁证据。

我扳起了脸:“胡静,别玩了行吗?把你的号登录,大家摊牌好了。”

“我玩什么了?我再说一遍,老娘这辈子就没玩过阴阳师!”胡静也是一蹦三尺高。

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必须得另辟蹊径才行。

所以,我放弃了阴阳师上的聊天记录,合上了笔记本电脑,反问道:“胡静,就算那个最美气象专家不是你,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今晚上去了哪里了?怎么我刚一离开家,你家彻夜不归了呢?”

胡静寸土不让:“李明,麻烦你用此准确一些,不是彻夜不归,而是半夜不归,因为老娘已经回来一个多小时了,如果不是你的打扰,早就梦到周公了!”

我不能被她带到沟里去,急忙找准了方向:“就算是我说错话了。那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大半夜的时间,你去了哪里?是不是去见那位小潘安了?”

“哪门子的小潘安?老公,这世上这么多男人,只有你在我心里,称得上潘安两字!”

胡静真是个妖精,一会冰冷如霜,一会儿热情如火的,如果不是我默念了几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话,早就被她融化了。

我狠了狠心:“别转移话题,说正事!”

“你这人怎么如此不解风情?搞不懂我当初怎么会看上你?”胡静瞟了我一眼:“老娘寂寞难耐,所以约了几个小姐妹,出去打麻将了。”

说着,胡静还报上了三名麻友的姓名和电话以及棋牌社的地址,以供我随时查问。

我知道,今晚的行动以失败而告终了。因为以胡静的一向做派,既然她亮出了底牌,那么肯定是真的,是经得起调查的。

难道真的是我冤枉了她?

那么那位最美气象专家到底是谁呢?

忽然我眼前浮现出一个俏丽的影子:菲菲。

如果这一切是菲菲设的局的话,就能讲得通了。

可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奉命行事,还是另有目的?

我躺在床上,愁肠百结。

胡静睡在床的另一头,看来她也是睡不着,不停地拿脚尖蹭我。弄得我心里直痒痒,但是明天一早我就要去派出所自首了,现在哪里还有心情有云有雨。

胡静什么时候这么没面子过,索性爬到了我这头:“老公,明天你就要去派出所了,还不定什么时候出来呢?怎么,不如来一发,妾身为你以壮行色。”

“没意思!没心情!”我破天荒地直接拒绝了。

胡静继续诱惑我:“姓李的,你可要想清楚了。这一次可以不带小雨伞哟!”

听了这话,我再也矜持不下去了。

明早我这一去,还不定什么时候回来呢?如果不带小雨伞的话,给自己留个后也是好的,最起码能让胡静心里有个寄托。

来就来,两口子谁怕谁,反正她出轨的事情没有实锤,目前还是我李某人的老婆。

我累了大半夜,所以只能梅开二度,就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胡静已经去上班了,早餐已经准备好,都是我爱吃的东西。

餐桌上还放着一张纸条:“老公,别那么灰心丧气的,车到山前必有路。你这一次因祸得福也说不定哟!”

“因祸得福?”这种好事我想都不敢想。

没想到胡静的话很准,我早餐还没吃完,人力资源部经理就亲自打过来电话,说是柴总已经下了命令,鉴于我为人实诚、勇敢,所以荣升为河洛市悦来大酒店副总经理,即可上任。

我傻眼了!

我从来没想到柴志军竟然有如此心胸。人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看来是个做大事的人。

人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待之!

我收拾了一下,准备等中午胡静回来,一起吃顿饭,就再次去河洛走马上任了。

至于柴志军那边,我并没有打电话表示感谢。因为他是个做实事的人,并不需要这样的口头感谢。

还有就是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我肯定是不会离开省城的。

虽然人力资源部的人催了好几次,我都搪塞过去了。

我找了个机会,在胡静手机上弄了一个查找手机这个功能,会者不难,这个东西其实没那么神秘,就是查找iPhone 啊,然后在IOS内置功能,再输入她的帐号密码,就能定位到她。

我当时想的也是去去心病而以,没想到第二天,果然出事了。

那天胡静说单位让她去郊区参观交流,大约晚上十点多钟回来。然而我定了一下位,却发现她在本市万达广场的酒店里。该不会去和小潘安约会去了吧?

我心里很焦躁,自己安慰自己,万达酒店是建在万达广场上面,而定位只定到地图的平面,说不定她是在一至四楼的商场里而不是在高层的酒店里。

可是这又说不通呀,本来我通过手机用另一种办法搜寻确凿现场证据,但我又不是黑客,查找手机极限就只能定位到平面,还能有什么办法?毕竟胡静用的是苹果7,如果是安卓机就好了,我能远距离操控她的摄像头进行拍照。

我打算直接打电话问胡静到底在干嘛呢啊,看她怎么说。她如果真是在逛万达广场,那就会说逛万达呢,如果真的是在酒店打麻将呢,也会实话实说,但如果是干别的有意义的事情,那就连万达都不会提,会说在外面或者在工作呢,那样的话,我的原谅帽只怕就要戴上了。

第十章 比的就是耐心

可是我又一想,她先前说是去郊区开会,结果定位在市里,这足以证明她是在说谎了,这个电话好像就没有打的必要了。

可我还是不死心,就用微信发了一条信息,问她在哪儿,她说正在郊区开会。

到现在还在骗我,我打算亲自到现场看看,看她到底在干什么?

我到达万达广场时,她的位置已经变了,在一处空旷的广场上,我找了半小时没找到,就坐下来等着她再次移动。

干什么事情都得有耐心,捉奸更是如此。

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她终于移动了,大概是在人工河边的凳子上坐着,我悄悄走了过去,果然看见了胡静,跟她在一起的,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看侧影的话,有点儿像柴志军。

事情这就清楚了,难怪这厮给我升职加薪,原来是心里有愧呀!怪不得他的手机里把胡静标注成了心肝宝贝,看来他们两个人早就有一腿了。

至于胡静和我的第一次见红那件事,不用说也是使得什么障眼法了,她有心算无心,办法多的是,如今网络上的人造处女膜可是屡见不鲜哟。

我脑补着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把牙齿咬的吱吱作响,姓柴的真是打错了算盘,我李明虽然需要钱,但是绝不会为了升职加薪而出卖自己的尊严。毕竟,从小我妈就教育我,吃别人嚼过的馍不香。

我当时就想扑上去,抽这对狗男女丫的,可是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能轻举妄动。

因为他们两个眼下并没有什么亲昵的举动,就凭胡静和柴志军的口才,完全可以找出很多借口来,俗话说,捉贼见赃,捉奸见双,沉住气才不少打粮食。

我等了几分钟,好戏来了,只见柴志军慢慢靠近了胡静,拿起她的手就摸,一脸陶醉的样子。

我也是男人,他在想什么我心里跟明镜似的,先上来摸手,接着就摸腿摸屁股,再往后就摸上床了!

我再也忍不下去了,走过去就是一拳,先给他来了一个熊猫眼,然后咆哮起来:“柴志军,你特么滴敢搞我老婆,你说,你是不是那个小潘安!”

这一瞬间,我已经忘了自己不是柴志军的对手了。

我越想越气,抄起凳子就想砸他,却被胡静拦住了:“李明,你发什么疯?有话好好说不行吗?这管柴志军什么事?”

看她这么护着那个男小三,我的心就像针扎了似的,咬着牙吼道:“胡静,你特么滴让开!柴志军都摸你的手了,怎么不管他的事?”

“就不让,你有种打我好了,免得连累了无辜!”胡静摆明了要和我对着干:“李明,你的眼睛是出气用的吗?你仔细瞧瞧,他根本不是柴志军!”

我仔细一看,果然不是柴志军,看上去有三十四五岁的样子,年纪比柴志军要大,只是个头差不多,侧脸有些像而已。

难怪他如此不堪一击呢?原来不是柴志军本人。

虽然如此,但是我肚子里的气并没有减弱多少:“不是柴志军也不行,反正你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的,就是给我戴绿帽子。而这个人明知道你有老公,还来撩逗你,就该打!”

“你就知道动手,我的脸都让你丢尽了!”

“你把话说清楚,我们两个到底是谁给谁丢脸?”

胡静狠狠瞪了我一眼,扭脸朝那人说道:“张医生,真的不好意思,我把你约出来,是想给我把把脉的,谁曾想却背了黑锅。”

我一愣:“张医生?把脉的?”

胡静没好气地说:“这还有假?这位是滨江市有名的妇科大夫张浩。”

“张浩?”我有些傻眼了,张浩在滨江的名气很大,堪称妇科圣手。但我随之又想,名医怎么啦,在生活作风上照样会犯错误,照样会被胡静的美貌所吸引,照样会充当第三者。

我竭力使自己冷静下来,扭头看了看胡静:“你身体挺好的?能有什么病?”

胡静的脸一红:“女孩子家的病,属于个人隐私,难道我什么都得给你打报告呀?”

我敏锐地捕捉到了胡静眼里的一丝慌乱,随之亮出了杀招:“就算是你得了妇科病,但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到医院挂号,而是偷偷摸摸地把一个名医约到这里来?”

张医生涵养不错,一脸平静地把自己和胡静的约会经过说了一遍,他们从中午12点就过来,吃饭逛街一直到现在,绝对没开过房,可以让我找派出所的朋友查询证明。

从他的表情来看,不像是在撒谎。况且医生摸手是职业需要,完全无可厚非。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就尴尬了。捉奸不成,反而丢了大人。

突然,我眼前一亮,抓住了其中的关键点:“张医生的医德那是没说的,但是脉你已经把了,我想问的是,我老婆到底得的是什么病?”

我话还没说完,张浩和胡静的脸色一下子全变了。呵呵,事情果然没有这么简单。

过了很久,胡静红着脸说:“能不能先让张医生离开,等回家之后,她再给我解释。”

我想了想,同意了。

我们两个回到家里,胡静说她之所以每次房事都让我戴小雨伞,是因为她体内有邪气,会危害我的安全。

这种事情真的是闻所未闻,我当时就蹦起来了。说胡静编瞎话也不编一个靠谱的。

胡静白了我一眼:“反正我说的是实话,信不信由你,就摔门而去了。”

我缓了一会儿,把事情重新整理了一下,觉得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搞清楚那个小潘安到底是何方神圣。

在我再一次赴任之前,这个问题是必须要查清楚的。

因为这是原则性的问题,如果不弄个明白的话,迟早会成为我心里的一根刺的。这样也不利于我们夫妻两个以后的关系。

我早上起床的时候,托朋友查了查阴阳师里的账号,的确不是胡静注册的。而且那个号码在凌晨四点五十分的时候,被人注销了。

我记得很清楚,凌晨那个时间段,我正在向胡静交公粮,她根本没有时间动手机。

那么是谁在帮胡静擦屁股呢?

难道是那一位神龙现首不现尾的小潘安?

或者说,是我真的冤枉了胡静?甚至是有人故意设套,来离间我们夫妻两个?

我仔细想了想事情的全部过程,这中间,菲菲的确是最值得人怀疑了。因为她的出现太过突然,而且对我的态度变化太快。

可是菲菲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呢?她又不想嫁给我,如此煞费苦心地破坏我们夫妻两个的关系,对她又有什么好处呢?除非这是柴志军的意思。

我心里一惊,脑子里像走马灯似的,把柴志军的点点滴滴过滤了一遍。不得不说,这个人还是非常可疑。他身旁那位与胡静有七分神似的林静,未尝不是替代品,如此看来他的真正目的就不言而喻了。

我越想越是心惊,如果胡静没有骗我的话,那我至始至终都在柴志军设的局里,被他牵着鼻子走。此人的心机还有隐忍程度,未免也太惊世骇俗了吧。

一边是胡静,另一边是柴志军,我到底该相信谁呢?

我觉得该去找菲菲推心置腹地谈一谈了。

可是我走到门口,却又停住了脚步。

如果真的是柴志军捣的鬼,那么他肯定已经在菲菲那边做了安排,我现在就冒冒失失地找过去,除了打草惊蛇之外,就不会再有别的收获了。

我考虑了许久,觉得这件事情应该先放放,不能急于求成。只要我能耐得住性子,那么我的对手迟早还会跳出来的,我得等着他们露出破绽。

那天晚上,是省城悦来酒店开业九周年庆,柴志军亲自打电话让我家属出场,我本来不想去的,可是又想观察一下他们两个见面时候的状况,于是就慌不迭地答应了。

可是胡静对这样的场合没有丝毫的兴趣,我好说歹说,她就是不松口。我刺激她说,你这样躲着柴志军,是不是心里有鬼。

胡静没法子,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出席了。

她的出场很是惊艳,一身金色露背裙,大半个背都几乎露出来了,称得上是冰肤玉肌,把所有人都给震住了,就连柴志军都没有例外。

他穿着一身宝蓝色的西服,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更显得帅气逼人。

而那位林静并没有出席,看来柴志军并不想与她修成正果。

后来柴志军过来跟我们两个交谈,他拍着我的肩膀一个劲的笑,一连说了好几个不错。

这好像有些不正常哟,虽然我是即将上任的河洛分店副总,但是在这个高层云集的重要场合,我算是哪根葱呀?

也许他之所以在九周年庆上给我面子,肯定是看在胡静这个大美女的面子上,但奇怪的是,他的目光并没有完全在胡静身上,而是一直和我热情的攀谈。

如果不是我知道他的爱好正常的话,只怕要担心被他捡肥皂了。

第十一章 再赴河洛

虽然胡静和柴志军之间基本没有什么交流,但是第六感却告诉我,他们两个之前好像是认识的。而且从气质上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仔细品味的话,根本就是一路人。

当然,这也许是我多心了。

无论怎么样,胡静的出场,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也让酒店的同事们对我刮目相看。

尤其是和柴志军告别时,我得意洋洋地吹了一声流氓哨,然后看了一眼他,这厮分明是嫉妒了,竟然用一种同情的目光望着我。

呵呵,真有意思,我们两个才是合法夫妻,只要我把篱笆门扎紧了,他柴志军照样也无机可乘,有什么值得他这个家伙同情。

回到家之后,胡静好像有什么心事,一直说自己累了,那种即将分别的盘肠大战的戏码,并没有如期出现。

再一次被自己老婆放了鸽子,我自然没有丝毫的睡意。

这一次远去河洛,柴志军没有让我孤身前往,而是派出了一辆大巴车,还有十几个莺莺燕燕的服务员陪我一同前往,据说是要和河洛那边对接交流。

我对此没有丝毫的意见,毕竟有这么多美女陪着,我在路上肯定不会孤单。

胡静本来说好不送我的,可是就在大巴车即将开动的时候,她的身影突然出现了,摇动着手臂冲着大声呼喊着,我甚至看到了她眼眶里那晶莹的泪花。

微风轻轻吹过,吹动着胡静那白色的百褶裙,就像是一朵盛开的天山雪莲,是那样的干净。

那一霎那,我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了,我突然开始怀疑自己以前的判断,像这样一个女人,怎么可能背叛我呢?

我突然有了新的想法,不管柴志军提拔我的本意是什么,我都必须要抓住这个机会,做出一番事业来,从而更好的保护胡静,给她更好的生活。

“师傅,请等一下!”

就在大巴车即将启动之时,一个俏丽的身影,带着一阵香风上了车。

哇,好一个魔鬼身材,那一对柔软似乎要挣脱束缚,披肩长发,鼻梁上架着墨镜,我觉得有些眼熟,香水味也有些熟悉,但一时之间就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这个大巴车有五六十个座位,车上只不过坐了十七八个人,按说空座位很多,可是她却偏偏坐到了我旁边:“帅哥,我坐在这里不打扰你吧?”

声音很耳熟,我愣了一下,忽然张大了嘴:“你是菲菲?”

真特么滴太让人意外了。

我正想找她问点事情呢,她却自己送上门来了。

我使劲点了点头:“当然,有美女相伴,我求之不得。”

我们昨晚上差一点就要突破最后的防线了,所以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菲菲更是自来熟,所以两个人一坐下来,就聊得火热,在外人看来,我们仿佛就是热恋的情侣。而我心里清楚,用一句不好听的话来讲,就是各怀鬼胎。

原来,菲菲这一次去河洛也是新官上任。

柴志军将这个贴身小蜜外放到我的眼皮子底下,也不知道用意何在,如果说派她监视我的话,未免也太明目张胆了些。除非菲菲还想继续施展她的美人计。

不过想想也是,我正值血气方刚的年龄,如今由于新婚妻子两地分居,菲菲这个小妖精,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而且还和我有过同窗之谊,如果她费尽心机趁虚而入,同窗变成同窗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让我有些头疼的是,如果有一天,菲菲洗干净了等我,那我是从还是不从呢?

就在我想入非非之际,耳边仿佛传来了一声怒吼:“李明,最好把你裤腰带系紧了,如果敢乱来的话,小心老娘让你举而不坚,坚而不久。”

河东狮吼,竟然是胡静的声音。

我隔着车玻璃往外看了看,大巴车已经开出好几公里了,胡静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不会隔空传音吧。

一定是错觉!我自己安慰着自己,谁曾想一个不慎,最关键的地方好像被人弹了一下,又疼又酸又麻,那种滋味根本难以用言语来表达,弄得我眼泪都下来了。

菲菲风情万种地看了我一眼:“老同学,我不过是陪你到河洛上班而已,又不是以身相许,你用得着如此痛哭流涕吗?”

我心里有苦说不出来,只得抹去了眼泪,强颜欢笑道:“患难之际才见真情,你说我能不感动吗?”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认为是心理作用,但言语间的确收敛了许多。

不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又不能干坐着,所以该聊还得聊。不继续聊下去的话,我怎么探出来菲菲的口风呢?

不过菲菲是个鬼机灵,口风很近,当我的话题触及最美气象专家的时候,她都能不露痕迹地搪塞过去。

我又不能死缠烂打,那样更会让她起戒心,所以就是那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大巴车到了省城郊区,停下来让人方便。

没想到我在厕所里竟然碰到了一个熟人,枫丹白露别墅区的保安大牛。

我以为他是回家探亲呢,他却瓮声瓮气的说,他今天早上被开除了。

原因很简单,值班期间放任闲杂人家,打扰柴总的休息。

说来说去都是因为我,才使他丢了饭碗。

望着一脸憨厚的大牛,我突然眼前一亮。我虽然是副总,但是在河洛并无可靠的帮手,这个大牛不是现成的人选吗?

听说河洛悦来大酒店的保安部经理柴忠是柴志军的心腹,我如果让大牛进保安部当一个队长的话,也算给自己留个后手。

按照人力资源部总监的安排,我这个副总主管保安、水电和客房部,安排一个小小的队长,应该是职责所在吧,就算是柴忠不乐意,相信也说不出来什么。

我把情况对大牛一说,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还说我是他的恩人,这辈子做牛做马都报答不了我的恩情。

这个憨厚的家伙,他也不想想,如果没有我的话,他的饭碗能丢吗?

大牛是个有意思的人,上车之后非得拉着我坐到他的身边,弄得菲菲直对他瞟白眼。

后来趁着菲菲睡着的时候,这家伙小声对我说:“那个姑娘打扮就像妖精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李哥你是个有家有室的人,千万不能和这种丫头糊在一起。”

我嘴巴动了好几下,竟然愣是找不出理由来反驳他。

如果不是我知道他的底细,只怕会怀疑这家伙是胡静安排的,目的就是监督我的。

既然他不让菲菲和我套近乎,我就只能把他作为聊天的对象了。

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

大牛并不像外表那样憨,言语之间,自有一种庄稼人的智慧,套用一些大道理也是信手拈来,真的是人不可貌相呀!

最难以让人忍受的是,这家伙是个大烟枪,一抽起来,整个车里都是烟雾缭绕的。弄得那些漂亮丫头怨声载道,可是这家伙就像没听见似的,该怎么抽还怎么抽。

我问他好意思不,他说这有啥不好意思的,反正她们也不敢过来夺他手里的烟。

可是大牛的得意劲儿还没过去,嘴里的烟屁股还真的被人夺走了。

出手者当然就是菲菲。

大牛想过去理论,菲菲却把胸膛一挺:“傻大个,你敢过来我就喊有人耍流氓!”

大牛被吓住了,嘟囔了一句好男不和女斗,就不再吭声了。

这一下,一车的漂亮丫头都哄堂大笑起来。

大巴车开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终于进入了河洛地界。

附近好像是在修路,路况并不好,车速很慢。就这样晃晃悠悠了十几分钟,差点把人晃吐了。

开到一个拐弯地方,忽然一声急刹车,紧接着传来了一声惨叫,车外面有几个人喊:“撞到人了!你们怎么开车的!”

司机师傅吓了一跳,赶紧停车,打开车门去看个究竟。

而有几个小姑娘,唧唧喳喳说个不停。

没想到车门一开,就坏菜了。四五个五大三粗的家伙跳了上来,为首的家伙是个膀爷,相貌凶恶,一脸的青春痘,大臂上纹着一个狗头,真够别致的。

他晃了晃手里的匕首,怒声喝道:“都他娘把嘴巴闭上,老子有话要说!”

车内顿时安静下来了,那几个小姑娘是来酒店实习的,没见过什么世面,吓得抱作了一团,有一个丫头甚至哭了起来:“要钱还好说,如果劫色怎么办?我还没谈过恋爱呢?”

“老子最讨厌女人哭了,再不闭嘴的话,我一脚把你踹下去!”

青春痘凶神恶煞的声音吓住了那个小丫头,闭着嘴再也不敢哭了。

“对了,大爷喜欢听话的女人。”青春痘走上来捏了捏女孩的下巴,笑着说:“不过你放心,大爷就是劫色也不劫你这样的。”

说着,他手一指:“你过来,让大爷香一个!”

这家伙虽然长得不咋地,但是眼光不错,一下子就把目标对准了菲菲,车上最漂亮打扮也最时尚的女孩子。

第十二章 英雄救美

另外几个和青春痘开了几句玩笑,让他有悠着点,小心闪着腰。

青春痘脸上都能笑出花来了:“闪着腰怎么了?那也是美伤了!”

那几个大汉也亮出了匕首,让那些丫头把钱交出来,还说什么他们只求财,只要好好配合,生命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真他娘的倒霉,竟然遇到了这种事!”大牛握紧了拳头,他倒是不怎么害怕,但是看我没吭声,所以也没有轻举妄动,毕竟要对付五个持刀歹徒,仅仅凭借着我们两个,实力未免弱了点儿。

这个车上的人几乎都是悦来酒店的人,而我则是他们的领导。

如果我做了缩头乌龟的话,不说以后到了河洛直不起腰来,只怕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可是不做缩头乌龟,与这些人硬拼的话,我受伤甚至挂掉的可能都有。我死了,父母和胡静怎么办。再者说,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没给父母留下一儿半女的,让他们怎么活?

我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菲菲站了起来:“哥几个,不就是玩玩嘛。我陪你们好了,只要你们别伤着人,怎么着都行!”

青春痘听菲菲这么一说,也挺兴奋:“美女,你放心,哥哥我会怜香惜玉的!”

这小子得意忘形之际,还不忘给他的兄弟们打招呼:“哥几个,我们只是各有所需,千万别伤着人!”

一切安排就绪,这厮一摆手:“美女,下车吧。哥哥我心里直痒痒呢?”

“下车就下车!”菲菲大步走到了车门口。

我脸上只发烧,感觉自己还不如一个女人。

特么滴,不管那么多了,拼了!

我刚要起身的时候,菲菲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没有任何的埋怨,不过我读懂了她的意思,就是让我坐着别动。

青春痘也看出了端倪,直接和我叫板:“怎么着?想英雄救美吗?”

这样一来,我更加坐不住了。两手一撑扶手。飞身就是一拳,正好打在青春痘的下巴上:“杂碎,回家吃奶去吧,别出来祸害人!”

青春痘应声而倒。我根本不给他反击的机会,又是一脚踏在了他的胸口上。

“妈的,狗哥被打了!你小子活腻歪了是不?”

那几个大汉也顾不得收罗钱财,一窝蜂似的向我扑了过来。

也幸好车厢的空间有限,一次只能过来两个,我还能对付两下,如果四个都过来的话,我就水多面少了。

大牛贼精贼精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取下了消防锤,一锤下去,先撂倒了一个。

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贴身而上,膝盖一提,正好撞在一个家伙的要命地方。

这厮惨叫一声,立马躺地上了。看来一时半刻起不来了。

剩下的两个面面相觑,也不知道是上还是退。

我看得出来他们的犹豫,他们五个人结伴而来,眨眼之间被放倒了三个,心里肯定打颤。

菲菲的社会经验自然不是那些实习生能比的,高声叫道:“我已经打电话报警了,你们想走的话还来得及,否则就等着坐牢吧。这种事情,没个十年八年根本出不来!”

那两个人彻底怂了,急忙扔下到手的财物,搀起同伴溜掉了。

等他们走远之后,我问菲菲是不是真的报警了。

菲菲摇了摇头:“吓唬他们的。我可不想在来河洛的第一天,就成为新闻人物。”

“大牛兄弟,多谢了!”其实我也有些后怕,如果不是大牛出手,我能不能全身而退,尚是未知之数。

大牛憨厚地笑了笑:“自家兄弟,不用如此客气!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这几个杂碎拿刀子往你身上招呼呀!”

大牛这句话很对我的脾胃,是兄弟记在心里就行了。

那些实习生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而菲菲更是直截了当地走了过来:“老同学,谢谢你救了我。说吧,要我怎么报答都成。”

一个小丫头扯着高腔道:“英雄救美,美女当然要以身相许了。”

她话音刚落,她的几个小姐妹一起开始起哄:“在一起!在一起!”

这种氛围之下,我这张九二年的老脸,一下子涨的通红。

幸亏司机师傅机灵,立马把车开动了,我才逃过一劫。

菲菲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人,大大方方地凑了过来:“老同学,说真格的,需要我做什么,你吱一声就行。”

这可是个机会,我正准备问她最美气象专家的事情,话到嘴边却又被我咽下了,目前来说,并不是把这件事情摆到桌面上说的最佳时机。

我眼睛一瞟,瞅见了大牛,不禁灵机一动:“老同学,我想把大牛安排进保安部,不过听说保安部经理柴忠很难说话,你能不能帮这个忙呢?”

菲菲很爽快就答应了:“这件事情包在我身上,大牛这个人挺实在的,就让他做保安部副经理吧。”

这真是意外之喜,我本来只想让他当个队长来着。

对于酒店内部来说,保安部属于强力部门,如果这里面有自己人的话,我今后开展工作就容易多了。

这一次有菲菲一路,我和大牛很容易就完成了入职手续。那位以难说话著称的保安部经理,连个屁都没放。

人力资源部那些人都在窃窃私语,说我这么年轻,就当上了副总,肯定是柴志军的直系亲属。

我也没做任何解释,有时候,适当的扯起虎皮做大旗,也是无可厚非的。

那些实习生嘴快,等到下午的时候,我在大巴车上勇斗持刀歹徒的事情,就传扬开了。

那些员工再见到我时,目光顿时不一样了。

按照官场习惯,我作为初来咋到的副手,应该前去拜访总经理杨军的,没想到他竟然亲自找上门来了。

他一进门,就给我发了一万块钱奖金。

我隐隐约约觉得这钱有些咬手,但又不能不收。

果然,钱收下之后,他果然派给了我一桩难办的事情。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昨天中午,酒店住进了一个名人,青丘集团的执行总裁胡力。

青丘集团在国内大名鼎鼎,业务非常广泛,在房地产、服装、饮食、物流等行业举足轻重。

他的入住,对河洛悦来酒店来说,绝对是头等大事。杨总经理亲自坐镇,制订了完整的接待计划。

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今天上午,总套的电线突发故障。大热的天,空调如果变成摆设的话,房间里是待不住人的。

这么大的事故,绝对是不可原谅的。杨军亲自到了总套,想请胡总裁换一个房间,谁曾想他这样的级别,根本就没被胡总裁放在眼里,直接吃了个闭门羹不说,还被轰得远远地。

胡总裁甚至还放出话来,只要还有人去打搅他,他就让悦来酒店关门歇业。别看悦来大酒店名气很大,但是和青丘集团比起来,就属于小巫见大巫了。

人家如果认了真,悦来酒店的损失就大了。

杨军觉得自己兜不住,想向柴志军汇报,却又怕给柴总一种办事不力的感觉。正在进退两难之际,我的到来,给了他缓冲的余地。

他的意思我明白,就是拿我做炮灰,事情办成了最好,如果办砸了,就可以把责任完全推到我身上。

尽管我心里明白杨军的用意,但这件事情却是推脱不了,因为我主管的业务之中,就包括水电。既然是线路出了问题,那我就有责任把他修好。

不管是在什么单位,办公室的信息传播都是非常快的,因此等我送走杨军,准备前往总套的时候,耳朵后面已经有了一连串的非议之声:

“这个李明刚来酒店,屁股还没做热呢,杨总都拿不下的事情,他哪来的胆量接这样的差事?这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无知者无畏呢?”

“就是,李明虽然能打,但是这件事情绝对不使用武力来解决的,青丘集团的胡总裁那是什么地位,李明见了人家,只怕吓得连大气都不出。”

“这话不错,就算他有省城柴总做靠山,但就算是柴总亲自过来,也惹不起人家胡总裁呀!我看着一次,李明只能是丢人打家伙。终归还是年轻啊!这就叫,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

我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入职悦来酒店之后,一直是不显山不露水的,所以以前被人看不起的时候多了去了,拿宋小宝的话来说,看不起我的人多了,你们算老几?

所以我的内心异常强大,这下闲言碎语也根本没往我心里边去。

知己知彼,才能够百战百胜。

胡力这个人我还是听说过的,可以说是我的偶像。

当初我立誓以他为奋斗目标的时候,胡静还有些不屑一顾,说什么胡力也没啥了不起呀。

虽然他们都姓胡,但是人家至少要甩她十几条街。

据我所知,胡力并不是那种传说中的霸道总裁,一般情况下,他还是是非讲道理的。但是为什么到了悦来酒店,会为了区区一个线路问题,而大发雷霆呢?

第十三章 歪打正着

这不应该是他以往的做派呀!难道是其中另有隐情不成?

不过我相信,不管内情如何,胡力应该不会和我这样的小角色过不去的。

作为新任客房部经理,菲菲早就守在总套外边的走廊上,见我过去,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老同学,你总算是来了?你如果再不来的话,事情就闹大了。”

根据菲菲的经验,如今总套内室内温度应该在三十八度左右,胡总裁在里面呆了好几个小时,极有可能中暑了。如果他由此进了医院,悦来酒店就名声远扬了。

事不宜迟,我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把房卡要了过来。

菲菲胆量不算小了,可是她把房卡一交,就躲一边去了,看来并没有与我并肩作战的意思。

呵呵,这丫头当初面对拿着刀的青春痘都面无惧色,如今却被胡力吓得退避三舍了。真是有意思得很儿。

我想起来胡静对胡力的评价,没来由突然来了几分豪气:“胡力又怎么啦?还不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难道还吃人不吐骨头吗?”

我大步流星走到了总套门口,有节奏的敲了敲门:“胡总裁,您好。我是这家酒店的副总李明,前来检修线路,可以进去吗?”

我这一席话说得蛮靠谱的,就算是鸡蛋里挑骨头的人,也挑不出啥问题来。

没想到胡力根本不按常理出牌,人家非但没接我的话茬,反而从牙缝里挤出来六个字:“滚一边凉快去!”

我以前听过胡力的讲话视频,记得他的声音很有亲和力,但是现在就像是铁锹在铁皮上划拉一样,异常的刺耳难听。

既然他如此的不讲礼数,我也就奉陪到底了:“胡总裁,我长了这么大,还没滚过呢?您能先做一下示范吗?”

走廊那边看热闹的人一下子都傻眼了,看来他们都没想到,我敢跟胡力这样说话。

菲菲更是一个劲地埋怨我:“老同学,你怎么搞的?是不是想让柴总炒你的鱿鱼?”

我回头瞪了她一眼:“男人做事,女人别插嘴!”

菲菲气的哼了一声,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老同学,你如今好有男人味哟!”

菲菲她们的话语只是小插曲,我的注意力全在胡力这边呢。

我的如意算盘是,哪怕是激怒了胡力也不打紧,先见着他的面再说。只有见了他的面,我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李明是吧,你的胆子不小啊。你知道得罪我的后果吗?”

屋内的胡力冷笑一声:“就算是柴志军,也不敢这么给我说话?好吧,我现在就好好教教你,不自量力的人是怎么滚的?”

“我让你滚,听到没有?”

胡力这一次几乎是在嘶吼,声音好像不大,但是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就像是雷霆万钧一般。震得我连站也站不稳了。

更让我心惊肉跳的是,总套的门并没有开,却从里面吹过来一阵狂风。把我卷成了一团粽子,轱辘一般打着转,一口气滚到了楼梯口,才停了下来。

等我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头昏脑涨,连站都站不住了。

我心里边苦笑,看来自己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这一下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今后没把握的事情,最好不要强出头。

可是,这件事我如果摆不平,只怕在河洛,就没有下一次的机会了。

就算是柴志军不赶我走,我也没有脸面,再死皮赖脸待在这里了。

这个时候,我怀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我拿出来一看,原来是胡静想和我视频。

如果让她看到我灰头土脸的样子,我的面子往哪儿搁?所以,我没打算接听。

谁知道,手忙脚乱的,却摁住了接听键。

胡静当时就发飙了:“是谁?敢这样欺负我老公?是不是皮痒痒了?”

胡静从来没有这么粗鲁过,但是在我眼里,现在的她是最可爱的啦。

我不好意思地说:“是我的偶像,青丘集团的执行总裁胡力。”

“什么狗屁偶像?呕吐的对象吧!”胡静直接开始骂街了:“胡力算个屁呀,顶不住我老公的一根脚趾头。老公,听我的,你别怕,像个爷们那样站起来,走过去和他叫板!”

我哭丧着脸说:“老婆,你知道,我一直挺爷们的,可是胡力这个人太奇怪了,一声吆喝就让我滚了十几米。而且浑身发软,站都站不起来啦。”

胡静不耐烦地说:“李明,我让你站你就站!”

“好吧。”我勉强答应了。

没想到试着一站,竟然觉得浑身上下都是力气。

不但勇气全回来了,而且胆量比之前大了几十倍。

我大步流星的再一次走向了总套,步伐十分稳健。

刚才把我刮得直打滚的风,这个时候越来越小,只能吹乱我的头发了。

更奇怪的是,那阵风突然倒吹回去了,而且比刚才大了好几倍。竟然把总套的门吹开了。

我就像是见惯了这种奇异的事情,心里并没有丝毫的不安。而是心安理得的走进屋里。

屋里的窗帘拉的紧紧的,光线非常暗,我刚一进门,门就自动关上了。

既然停电了,那么屋里的温度应该很高,但是我却感到一下子穿越到了寒冬腊月,好像和屋外是两个世界。

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适应过来,突然之间,屋内突然出现了一个鹅卵大小的光球,散发出淡黄色的光芒,非常的怪异。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个光球越来越亮,屋内的温度却越来越低,冻的我直打冷颤。

到了后来,它竟然旋转着往里边的屋子飞去。

虽然胡静给了我不少勇气,但是眼前的情景确实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我的心里也是直打鼓。

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我既然进了屋子,总得见一见胡力,把事情解决了再说。

我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壮着胆子跟着光球走了进去。

一眼就瞧见了胡力,他盘膝坐在床上,相貌极其英俊。虽然没有睁眼,但是浑身散发着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气势比起柴志军来,还要更加强势一些。我想和他打声招呼,毕竟如今这间总套是他的地盘,我属于强势闯入,理亏在先。可是话没出声,却被我生生咽了回去。因为看胡力如今的情形,属于自顾不暇,根本没空搭理我。

只见那个光球在他的嘴边左右盘旋,看他的样子,是想把光球吞下去,但是光球就像是一个和他捉迷藏的孩子,使他始终不能如愿。

前几日,他接到消息,说有人在河洛市附近见到过贺兰二小姐的行踪,所以才在百忙之中来到此地。

一人一球僵持了许久,胡力看来累的够呛,不但衣裳已经完全湿透,而且额头上全是黄豆大小的汗珠子。

看上去,他的力气完全耗尽,已经控制不住那个黄色的光球了。

我想帮他,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帮。

正在手足无措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后背上痒得厉害,忍不住抬手去挠,说知道事情就是那么巧,我一抬手,中指刚好扫到了那棵光球上。

我只觉得一股炙热的气息随着手指涌进了我的体内,半边身子就像着了火了一样,十分的难受。

不过几个呼吸之后,就恢复了正常。

说来也奇怪,有了这个小插曲之后,我不但觉得身上力气大了许多,而且丝毫感觉不到冷了。

再看那个光球时,却见它被我撞了一下之后,直接钻进了胡力的嘴里。

又过了一会儿,胡力的脸色恢复如初,称得上是晶莹如玉,他的双眼还没睁开,嘴里已经叫了起来:“大小姐,真的是你吗?我已经感受到了你的气息!”

他的语气又惊又喜,哪里还像是手握上百亿资金的大人物。

大小姐?谁是大小姐?

我左右看了看,屋内除了胡力就是我了,我又不是女的,他为什么要叫我大小姐呢?

这位胡总裁看来还没清醒过来,连我是男是女都分不清了。

胡力的双眼终于睁开了,他的双目就像秋水一身深邃。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我:“你就是悦来酒店的副总李明?”

“嗯。”我点了点头。

言多必失,我得先看看情况再说。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么近距离接触胡力之后,我竟然没有丝毫的胆怯。我突然觉得胡静的话有些道理。

胡力又怎么啦?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你这人很有意思!”胡力又看了我一眼:“我突然觉得你身上有一股我非常熟悉的气息,就像是我们已经认识好几百年了一样。”

“吹牛比不报税。”这句话我没明着说出来,不是怕他,而是不礼貌。

但是我却不服他说的话,看上去他最多二十出头,话说的好像自己活了上千年似的。

“真的,我不是在吹牛。”

天呐,胡力竟然读懂了我的心里话。

这就有点尴尬了。

但是我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怎么着,就允许你吹牛,不允许我吐槽了。

胡力哈哈大笑起来:“人对脾气,狗对毛衣。李明,你这人挺招人喜欢的,过来坐,我们两个好好聊聊。”

第十四章 灵犀一指

聊聊就聊聊,我反正没什么好怕的。况且我从胡力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恶意,所以就大大方方地坐了过去。

胡力看样子是个爽快人,聊了几句之后,当即就表态:“李明,就算是歪打正着吧,严格说起来是你救了我一命。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有什么条件只管提。不管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竭尽所能的。”

“豪华轿车?高级别墅?”看我不吭声,他接着说道:“想要大美女也行!”

“这个还是免了吧,我已经结婚了。”我连忙摆手:“胡总裁,我只需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就成。”

“你说,我从来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

“我这一次是来检修线路的,只要胡总裁能配合一下就行了。”

胡力满脸的诧异:“只有这些吗?”

我郑重的点了点头:“这是我唯一的要求了。”

胡力看我不是玩虚的,只好答应了。“多谢胡总裁!”

我来的时候,已经准备了工具,打开电工包,就开始了检修。

我读书的时候,学的就是电工,因此三五分钟之后,就找到了短路的地方。

我很快就把线路接好了,可是把总闸推上之后,不但总套这边还是没电,而且整栋大楼的电都停了。

我又忙活了一阵,原来是主电缆有问题。这个真够诡异的,因为酒店开业时间不长,主电缆不存在老化的问题,除非是被人损坏了。

不过想不通归想不通,问题还是要尽快解决的。我给工程部打了招呼之后,让他们把总闸关上了。主电缆在地下车库那边,附在天花板上,距离地面很高,我扛来了一把长梯,上去把电缆剥开了,只见断裂的地方很齐整,果然有人在捣鬼。

也不知道这个人是在针对酒店,还是在故意整胡力。我原本想通知一下保安部的柴忠,但想了想,还是算了。这并不是什么光彩事,所以我决定先把问题解决之后,和杨军沟通之后,再做道理。反正酒店四处都是监控,搞破坏的人想跑也跑不了。

我刚接了一个线头,忽然一股电流穿身而过。

坏菜了,是哪一个不开眼的,把电闸推上了。这不是想要我的命吗?如果这是柴志军的意思的话,那么暗算我的人肯定就是柴忠了。

不对呀,这么高的电压,我应该早就失去知觉才正常,怎么完好无损呢?

更奇怪的是,我的身上没有着火,也没有冒烟,我甚至还能感觉得到电流通过身体的那种快感。

这是怎么回事?我心里一惊,从梯子上一头摔了下来。这里距离地面足有四五米高,下面又是水泥地面,原本以为非得摔出个好歹不可。谁知道落地之后,只是觉得屁股疼了一下而已。

怪事天天有,今天特别多。这时候,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我从地上爬起来,先是揉了揉屁股,接着又揉了揉脑袋,也不知道自己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

说运气好吧,作为一个电工出身的人,竟然被高压电两面夹击。说是运气差吧,被高压电打过之后,又从高空坠落,全身上下竟然完好无损。

我正在下琢磨呢,忽然脑后面有一股劲风,急忙一闪身,一根棒球棍擦着我的头皮飞了过去,啪的一声,竟然把水泥地面砸了一个小坑。

我心里一阵后怕,多亏自己反应快,要不脑袋瓜子就要开花了。

我扭头一看,只见一个人杀气腾腾地站在面前,手里提着一根棒球棍。

虽然他身材不是很高,但是肌肉线条非常明显,都快把身上的T恤衫给撑破了。

这个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为什么要对我下狠手呢?

不过凭感觉,我觉得这个人实力绝对在柴勇之上,手里又拿着家伙,和他硬碰硬的话,我非得吃亏不可。

我捏了捏裤兜里的手里,觉得还是先不叫人为好。因为只要我拿出手机,这厮的棒球棍肯定就打过来了。

我做了一个深呼吸,竭力让自己脸上的笑容显得牲畜无害:“这位兄弟,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何必要把事情做绝呢?要知道杀人可是要偿命的。你把事情闹大了,对你也没啥好处。这样吧,你我各退一步,趁着没人看见,你赶紧走人。”

那人瓮声瓮气地说:“你欺负了我兄弟,我自然要替他们出气!”

“你兄弟?”我脑袋飞快地转了转,这几天我就是在大巴车上和青春痘他们有恩怨,难道这个人是青春痘背后的靠山。

我暗暗叫苦,不过脸上还带着笑:“兄弟,你的兄弟并没有什么损伤,这算不上不死不休的恩怨吧?”

“废话少说!你的命我要定了!”那人棍出如风,直奔我的脑门而来。以这家伙的臂力,别说是我了,只怕是一块石头,也得让人家打碎了。

我想躲,但是又觉得凭自己的反应速度,根本就躲不过去。没法子,只能够丢卒保帅了。

我抬起一只胳膊,憋足了劲去挡这一棍。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小臂骨折是避免不了的。但总比脑袋被开花好。我盘算着只要挡住了这一棍,然后撒腿就跑,能跑多远是多远。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的胳膊挡住了这一棍之后,竟然毫发无损,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人拿筷子扒拉了一下那样。

那人全力击出的一棍,偏偏徒劳无功,不由得怒喝一声:“小子,我看你能挡得住几棍?”

他被棍子轮开了,如暴风骤雨一般乱打过来,棍棍不离我的脑袋。

我用两只胳膊护着脑袋,一连挡住了好几十棍。我只觉得两只胳膊内热流乱窜,根本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疼痛。

后来他总算停下来了。我放下胳膊一看,只见那根硬木制成的棒球棍竟然碎成了一地的木屑。

太意外了!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练成了铁胳膊。

我想起来刚刚热流穿过的感觉,和在总套里碰到胡力那个光球的时候如出一辙,不由心里一动,难道是那个光球给了我奇异的力量吗?

甚至还有一根木刺扎在了那个人的脸上,鲜血直流。

那人眼睛都没眨一下,伸手把木刺拔下来,仰天一声怒吼,然后两只胳膊一震,那件黑色的体恤顿时化作碎布条,散落了一地。

这个时候,我更能看清楚他身上肌肉的可怕程度了。我在单位里被人称为公狗腰,但是和他一比,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那人一咬牙,竟然变身了。那是一头小老虎大小的豺狼,长着一嘴的利齿,还有两只锋利的爪子。

只见它示威般向我吼叫了一声,然后爪子一刨,水泥地上出现了几道深深的痕迹,让人心惊肉跳,毛骨悚然。

我觉得他的样子有些熟悉,但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要说豺狼,我小时候跟着父亲上山打猎的时候就见过,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只的,而且还会变形。

还有它的叫声,我听爷爷说过好像是豺嚣。传说只有豺盛怒之下,想拼命了,才会发出这样的叫声。而这时候的豺狼,是无所畏惧的。就算是豹子,也不敢招惹。

嚣叫过后,只见它纵身一跳,尖利的爪子直奔我的胸膛。速度比起刚才的棒球棍要快多了。这厮有意思,刚刚要给我开瓢,现在要把我开膛破肚。

说句实话,我心里很害怕。

但是我又不能闭着眼睛等死,死马权当活马医吧。我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右手中指上,那里碰到过胡力的光球,希望还能够给我自保的力量。

就在那人的利爪即将及身的时候,我把中指伸了出去,和他的利爪碰了个正着。

一边一根小小的指头,另一边是锋利无比的爪子,差距未免也太大了些。然而,这根中指却不可思议的挡住了致命一击。

不对,我的中指还有反击,更加致命的反击。

只听得那人一声惨叫,爪子断了好几根,壮实的身躯就像是纸片一样,飞出了好远。

我眼瞅着他重重地落在地上之后,又吐了好几口血。

我看了看自己的中指,我靠,这么牛逼,电影里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也不过如此嘛!

那人瞬间变回了人形,瞪着血红的眼睛望着我:“没想到你一个凡人,竟然身具青丘狐族的灵力,我败给你也无憾了。要杀要剐,随你的便!”

杀他?不管他是人还是豺狼,我都觉得自己下不去那个手。

我想了想,觉得不可能从他嘴里问出来什么,就摆了摆手道:“你走吧,希望你能记得今日之事,以后不要再害人了。”

“放虎归山?”那人又看了看我,一跺脚:“李明,你会后悔的。别看你现在饶了我,但你以后落在我手里的时候,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我懒得再搭理他:“到时候再说吧。你走不走,不走的话,老子再赏你一指头!”

我本来就是吓唬他,手臂刚抬起来,他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第十五章 患难夫妻

等他离开之后,我看了看自己右手的中指,只见指头肚上,有一个兰花烙印,很漂亮,栩栩欲生的样子。

我用左手搓了搓,看样子是长在身边,根本弄不下来。管他呢,这根指头也算是救了自己一命,就算是留个印记也没什么。

后来还是杨军给我打电话,问我事情解决了没有,我才如梦方醒,连忙爬上梯子,接好了线路。

胡力本来还打算和我一起喝两杯呢,可是傍晚时候,他突然有紧急事务要处理,连夜坐飞机离开了。

杨军高兴坏了,在酒店宴会厅开了一个庆功宴,给我和菲菲她们接风洗尘。

庆功宴上,我自然成了焦点。

酒到正酣之时,菲菲拎着一瓶酒过来了。说这是她珍藏一瓶好酒,要和我多喝几杯。

我本来喝得就有点多了,可是架不住她软泡硬磨,就和她碰了三杯。

我以为红酒问题不大,没想到时候不大,我就醉了。

恍恍惚惚之中,菲菲好像把我架到了一个屋里。我想推开她自己走,但是手脚根本不听使唤。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捆得结结实实的,放在一辆面包车的后座上。车上面除了司机之外,有两个很凶的男人,其中一个脸上还有一道刀疤,挺吓人的。而另一个看背影,就是那个被我废了爪子的那个。

我想和他们理论,却被甩了好几个耳刮子,接着嘴里面还塞了一只臭袜子,也不知道几个月没洗了,熏得我直想吐。

我试着用了用中指,却没一点反应。

那个会变身豺狗的家伙笑道:“没想到吧,我们用了一瓶酒,就把你身上狐族灵力弄没了。所以,你最好老实一点儿,要不有你的罪受!”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只好不做声了。

我想起来我和菲菲喝得三杯酒,难道猫腻就出在这里,也不知道菲菲是不是和他们串通好了。

不管了,也不知道自己这一次难不能活着回去呢,菲菲参与不参与,都影响不了我的最终结局。

后来有人往车上扔了一个麻袋,就和我紧挨着,我闻到了一种特别好闻的香味,感觉就是一个女孩子。

后来刀疤脸把麻袋解开了,果然是个很水灵的女孩子,看上去个子和我差不多,白生生的脸庞,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那模样就像仙女似的,天呐,竟然是我老婆胡静。

她的嘴巴被胶布封着,手脚也被捆着。我跟她挨得那么近,心里又紧张又激动的,甚至连刀疤脸带来的恐惧也忘记了。

天快黑的时候,我们被拉到一个大院子里,围墙很高,上面还有玻璃渣子。

刀疤脸给我们松了绑,带着我们下了车,入眼就看见两只小牛犊般的大豺狗,舌头伸得老长,眼睛里露着凶光,正盯着我打量呢。

没有了灵犀一指的我,成了平常人,不由得吓了一跳,腿也有点软。胡静拉住了我的手,贴着我的耳朵说了声:“李明,有老婆在呢,别怕!”

我心里感动极了,就在那一瞬间,我决定哪怕自己粉身碎骨,也要把胡静救出去,这是我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

我只觉得耳朵垂痒痒的,很舒服的样子,扭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她更加亭亭玉立了,刀疤脸和她站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丑得不像人,另一个却是美得不像人。

在我的认知里,接受一个女孩子,特别是自己老婆的庇护,是很丢脸的事情,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勇气:“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你们两个老实点儿,别瞎嘀咕!”刀疤脸踢了我一脚,把我们带进了一间屋子。

一进门,我的眼睛就被一个人吸引住了,一天之内,我竟然见到了两个仙女,如果说胡静是朵纯洁的雪莲,那么她就是娇艳的牡丹。

她正挥舞着鞭子在抽打着一个人,胳膊挥动一下,胸前就会随着颤动。

挨打的那个人嘴里本来还能求饶,到后来却只能小声哼哼了,可是她的鞭子却是越来越急,俏丽的面庞上,冷得像冰一样。

“抬下去,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后来她终于打累了,把鞭子一扔,然后对着我和胡静嫣然一笑:“不好意思啊,吓到你们两口子了。”

还没等我们答话,她接着说道:“两位,欢迎来到我的地盘,我的名字叫柴娟。”她的声音柔柔的,很好听,但不知道怎么搞的,我的心里却在一直打颤,有一种赶紧把耳朵捂起来的冲动。

柴娟也没和我们废话:“你们既然来到了这里,就甭想回去了。现在摆在你们面前有两条路,一条做人,另一条做狗,就看你们怎么选了?”

我心里很奇怪,大家明明都是人,怎么可能做狗呢?我听爷爷说过,如果把一个人比作狗的话,那就是莫大的羞辱,所以我脑子一热,也不知道害怕了,脱口而出道:“我当然是做人了!”

“是吗?不过做人可是要做可怜人的,你还是听我说完再做决定吧。”柴鹃冷冷一笑:“做人可以,就是把你们弄成残废,哑巴,然后跟着我的人到大街上要钱去。至于做狗吗,就简单多了,你们两个只需要听我一个人的话就行了,我让你们作什么,就去做什么,你们好好考虑一下,到底是做人还是做狗?”

其实我并不害怕,我只是担心胡静被弄成那样。所以一颗心咚咚直跳,话也讲不出来了。她所说的残废人,我在集市上见过,不是哑巴就是缺胳膊少腿的,浑身脏兮兮的,在地上挪动着沿街乞讨,真是要多惨有多惨。

这时,柴鹃的脸色沉了下来,指着我的鼻子喝问道:“说,你是做人还是做狗?”

她手里的鞭子就像毒蛇一样,随时都有咬过来的可能。

还是胡静机灵,“我们两个愿意做狗,做您一个人的狗!”

“好!”柴鹃的笑声很瘆人,“我不管你们以前叫什么名字,从现在起,这小子叫小黑,这丫头就叫小白,带项圈,住狗笼,每天由刀疤带着训练,谁敢偷懒,皮鞭子伺候。如果谁熬不住,就直接废掉,送出去乞讨,因为在我这里,没有人可以吃闲饭!”

刀疤带着我和胡静刚要走,柴鹃却让我一个人留下了。

她不知道是变态还是什么滴,故意给我脖子上套了一个不锈钢项圈,带着密码锁那种,她说项圈上还有定位系统,我们两个在什么地方他都知道,所以千万别想着逃跑。

后来杜鹃带着我洗了澡,然后把我牵进了卧室,把衣服一脱,然后斜躺在一张香喷喷的床上,柔情似水地说:“小黑,我漂亮吗?”那妩媚甜笑的笑容,美得像花,甜得像蜜。

“漂亮!”这是我的老实话。

她媚眼似水,“我既然漂亮,那你想不想抱着我睡觉呢?”

在她灼热的目光下,我已经忘记了她的可怕,我只是看到了她的可爱,不由自由地说:“想,傻瓜才不想呢?”

我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胆子,果然跳上了香喷喷的床,紧紧抱住了香喷喷的她,“你真香!”

“能被你这样抱着,我肯定会做美梦的。”柴鹃抓起我的一只手,放在了一座山峰之上,声音更柔了:“我现在才发觉你是个男子汉,真正的男子汉。”

她眼睛里充满了赞美,而且吻了我一下,她的嘴唇很凉,但是她的话语很热:“小黑,你说老实话,想不想做我的依靠呢?”

“想!”与她周旋了这么久,我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胳膊一使劲,勒住了她的脖子,大声说道:“你比我老婆差远了。想活命的话,就赶紧让人先把胡静放了。要不,我一下勒死你!”

“就凭你!和老娘斗,你还差得远呢?”也不见她如何用力,身子一扭,已经脱离了我的掌握,嘴里不停叫骂着,突然一脚把我踹下了床,然后拿起床头的皮鞭,一个劲儿抽我。

皮鞭抽在身上,火辣辣地疼。我根本来不及躲闪,就那么呆呆地任由她打,这样打着打着她就乏味了,打了个电话,让刀疤脸把我带走了。

后来我被关进一个铁笼里,没有铺的盖的,蚊子多的数不清,时候不大我身上就被叮了十几个大包,有几个还在鞭子抽到的地方,又疼又痒的,我想把它们拍死,可是根本打不着。

“李明,都是我连累了你。你现在后悔娶我吗?”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把我吓了一大跳,也顾不上哭了,循声望去,才发现胡静就在旁边的铁笼里。

胡静一个女孩子,穿着裙子都不怕蚊子咬,我这儿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摇了摇头:“你我夫妻,说这些做什么?”

其实我心里很奇怪,从豺狼变身人来说,应该是我连累了胡静才对呀!

同在患难之中,我对她又多了几根了解。

她有一种异常的沉稳,她并不急着动手拍蚊子,而是等蚊子叮在腿上,享受着美妙晚餐的同时,再给它们来一记狠的。我觉得她的办法不错,自己试了试,果然是一打一个准。

第十六章 风雨同舟

她让我沉住气,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有人一定会把我们救出去的。

我觉得她有点吹牛,这地方看守得这么严,我们又传不出消息,再者说,我们相爱这么久了,我还没见过胡静的娘家人长什么样呢,难道都是武林高手?

就算是武林高手,可又没长千里眼、顺风耳,又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呢?

坐了大半天的车,又挨了一顿打,我也有些累了,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后来就被刀疤脸用皮鞭抽醒了,说是要开始训练,那时候天还没亮呢。

训练很魔鬼,达不到刀疤脸的要求,就会挨鞭子。

胡静那么漂亮,刀疤脸每天看她的眼神就不太正常,明显带着想入非非的那一种,他也有事没事地讨好她。可是胡静一直没给他好脸色看,这小子就把气撒到我身上,经常打我。

有胡静在,这一系列的折磨,我硬是熬住了,虽然身上的皮鞭印一道挨着一道的,但是一周的测试,我的成绩还行。

后来我们学的是跑步,按说我小时候经常跟着爷爷上山,腿脚挺麻利的,但是刀疤的训练内容根本不是我们此前能够想象的。

他先让我们绕着大院跑了三个月,然后就把那两只大豺狗放出来,在后面追着我们跑,谁跑得慢就要被狗咬。

也不知道菲菲那一天给我喝了什么,反正我的右手中指上兰花烙印变得很淡了,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自然而然的的,我的体内也失去了那份魔力,像那天云淡风轻就把变身豺狗那家伙撂倒的能力,也只能封存在记忆中了。

所以说,这两头豺狗,足以威胁到我们的安全。

就这样,我们被狗追了一个多月,我被咬了七次,脚后跟、腿肚子上都被咬过。

让我没想到的是,胡静的速度比我快,但也被咬过两次,小腿上的伤疤足有两三寸长。

有好几次我都坚持不下去了,甚至想自暴自弃,被狗咬死算了。可是胡静不放弃,一直拉着我跑。

人的潜力都是被逼出来的,到了后来,那两只大豺狗已经追不上我们了。

看样子,我爷爷真是有先见之明,给我起了一个狗剩的小名,难道知道我这条小命就是从狗嘴里剩下来的。

但是更严峻的考验还在后面。那天,我和胡静被分开了。

柴鹃把我带到一个小屋子里,里面拴着一条雄壮的黑豺狗。她取下了我的项圈,塞给了我一把刀:“拿着这把刀,去把那条黑狗杀了!”

我硬着头皮说道:“为什么要杀它呢?”

“叫你杀,你就杀!”柴鹃发怒了:“小黑,你是我养的狗,只要打开了项圈,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你如果不听话,我只好打断你的两条腿,让你去做可怜人了!还有你老婆也一样!”

我急了:“有什么事冲我来,别为难胡静!”

“那就把黑狗杀了!”柴鹃突然把黑狗放开了,然后出了屋子,把铁门从外面锁上了:“这条黑狗已经饿了好几天了,你如果不杀它的话,就等着让它吃了你算了。”

我没有求饶,更没有哭闹,因为在柴娟这里,这些都是行不通的。就算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搭理我的。

那条豺狗的个头不小,虽然比不上在地下车库里会变身的那一只,但是肯定不好对付。

况且,饿疯了的动物,往往会更加凶猛。

果然,门关上没多久,那条黑豺狗瞪着血红的眼睛,汪的一声,扑了过来。我急忙拿刀一架,刚好挡在它的牙齿上,可是它的力气太大了,我一下子被撞倒在地,刀也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

我虽然和柴勇那种高手搏斗过,但是这么近的距离和一头畜生贴身肉搏,还是头一遭。我真的有些胆怯了,一边躲着狗嘴一边往后退,可是黑豺狗步步紧逼,看样子真把我当作它的午餐了。

可是屋子太小了,我没退几步,后背已经靠在墙上了。时候不大,我身上的衣服被撕成一条一条的了,而且浑身带血,心里想这下子要完蛋了。

可是我如果死了,胡静还不知道被怎么着呢。别的不说,只怕刀疤脸就不会放过她。

正想着呢,胳膊上又被咬了一下,钻心的疼,也正是这样的疼痛,让我一下子清醒过来,想要活命,只能比黑豺狗更狠。

霎那间,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了,就像疯了一样,把身上能用的武器全都用上了,胳膊肘、膝盖、脚,甚至还有牙齿,黑狗咬我一口,我就反咬回去,甚至咬住它的脑瓜皮都不松嘴了,一人一狗就这样滚在了一起。

忽然我觉得身子底下有点硌,拿手一摸,原来是那把刀,抓起来就往黑豺狗的身上捅,一下接着一下捅,血水不停的飞出来,溅了我一身,直到黑豺狗躺在地上,再也不动弹了,我才停了下来。

我软绵绵地趴在地上,就连柴鹃什么时候进来的都不知道:“小黑,你果然没让我失望,不过还是比不过小白哟,她十分钟之前就出来了,而且身上只有一处伤。”

比不过就比不过呗,只要胡静没事就好。她是我老婆,又不是外人。比不过自己老婆,又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我养伤的时候,胡静一直陪在我身边,给我讲笑话,还告诉我说,等我的伤好利索了,她就带着我到厨房偷东西吃,那里面有好多好吃的。

这也是唯一让我欣慰的地方,本来以为出轨的妻子,谁知道会这样与我同舟共济。什么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那都是骗人的。

这样的老婆,连死都不惧,怎么可能会和别的男人要好。什么小潘安,就算是潘安再世,也不管用。

可是没想到,我的伤刚好,柴鹃就又把我关到了那间屋子里,屋子里有条大豺狗,个头快有我高了,就像只小牛犊似的。

她替我解下了项圈,问我那把刀还带着没有,我明白他的意思,吓得脸都白了,这么大的狗,牙齿那么长,不怕才怪呢? 只怕我和胡静绑到一块,也不是对手。

“没出息的东西!你仔细想一想,你再害怕,我还是要你杀它,你再害怕,它还是要吃你,这道理你明白不?”

柴鹃看我似懂非懂的样子,继续说道:“小黑,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你老婆是吧,她要杀的狗比你这条大多了,我如果是你的话,就赶紧把这条狗杀了,然后去帮你老婆的忙。”

说着,柴鹃转身就走了,门也被他锁上了。

我脑子里全是胡静的影子,她总归是女孩子,万一脸被狗咬伤了,留下伤疤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仅仅三分钟,就把那条大豺狗杀了,这一次虽然我还是浑身是血,但身上似乎还有使不完的力气,踹的铁门哐当作响:“快开门,我要去帮我老婆!”

门很快就开了,胡静却在柴鹃身边站着,项圈已经被戴上了,身上不但没有一点伤,而且连白裙子上连一个狗爪子印都没有。

柴鹃呵呵笑道:“小黑,你没想到吧,你老婆只用了半分钟,就解决了一条大豺狗。”

“半分钟?”我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胡静,我们接受的是一模一样的训练,她是个女孩子,为什么会比我厉害那么多呢?

胡静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儿让我非常看不惯。她几乎天天对着刀疤笑,后来还哄着这家伙,去买好吃的零食。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又是两个月过去了,我觉得自己壮实了很多。胡静也同样,身材也更加身材前凸后翘了,大有向柴鹃看齐的趋势。

我们的身手也相当厉害,只要摘下项圈,就算是最厉害豺狗,都会轻易地被我们徒手干掉。

我好像已经习惯像狗一样的生活,任凭柴鹃呼来喝去,喜欢爬在地上,住铁笼,就是再冷的天,不盖被子,也不觉得冷。

我觉得再这样这样下去的话,后果是相当可怕的,可是还没等到有人来救我们。

一天晚上,刀疤脸好像喝多了,先到我这边,踹了我两脚,然后转悠到胡静那边,说是想让她好好陪他说说话,要不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胡静问为什么呀,刀疤脸说过几天豺鹃会带我们两个,去豺狼城参加角斗,就是把人关进铁笼子里,像斗狗一样生死相搏,很难活着回来的。

他们两个越撩很热乎,隔着铁笼子甚至还有了一些打情骂俏的小动作。

我当时心里甭提多难受了,这可是自己的老婆呀,难道我在胡静心目中,难道还不如刀疤脸那个丑鬼吗?

但我冷静下来之后,就明白她这么做,肯定是另有目的。

后来胡静用迷死人不偿命的腔调说:“刀疤哥,明天是我的生日,我从小最爱喝奶茶了,你能不能给我买十六杯仙草蜂蜜奶茶,加薄荷叶那一种?”

第十七章 项圈禁咒

刀疤脸在胡静身上捏了一把:“小白,明天刚好要进城购货,我如果替你买了奶茶,你怎么谢我呀?”

胡静笑起来很纯的一个女孩,发起浪来竟然丝毫不在柴鹃之下,只见她舔了一下嘴唇,然后用手托住了刀疤脸的下巴:“只要刀疤哥明天把奶茶买回来,明天晚上你想怎么样都成,妹子一定让你满意!”

“好嘞!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了!”刀疤脸亲了一下胡静的手背,屁颠屁颠地走了。

刀疤脸走后,后来胡静叫了我好几声,我才酸溜溜地说:“你和刀疤脸都那样了,还叫我干什么?难道不怕我当电灯泡吗?”

“哟呵,没想到我家老公会吃醋了?”胡静把手伸过铁珊栏,拉住了我的手,压低了声音,“我们能不能回家,就看明天的了,我估计刀疤脸傍晚回来,你能不能想个办法缠住柴鹃,不让她知道刀疤给我买了奶茶?”

胡静的小手很软,尤其是那一句我家老公,更是让我吃了一颗定心丸,原来在她的心目中,还没忘记,我才是她如假包换的老公。

我又不是傻子,当即就明白胡静肯定是利用这十六杯奶茶,向外界传递了什么信息。

“这件事就交给我了。”我想起了刚来的那天晚上,柴鹃让我抱着她睡觉的情景,就满口答应下来,既然胡静能与刀疤脸虚与委蛇,那么我为什么就不能和柴鹃逢场作戏呢?

第二天,刀疤脸跟车去城里了,柴鹃亲自带着训练,结束的时候,她让胡静先回了铁笼,把我牵进了她香喷喷的卧室:“我今天心里烦,你夜里好好陪陪我。”

她带我洗了个澡之后,破天荒地拿出来一瓶红酒,非得让我陪她喝。

她先喝了一杯,另一杯却不让我直接喝,而是一次次倒在自己的肚挤眼里,让我慢慢喝。

一瓶红酒喝完之后,她有些醉了,让我躺到了她的身边,就像之前那样抱着她睡觉。与之前相比,我的胆子大了许多。她的发丝轻轻从我鼻端撩过,一阵淡香隐隐传来,我直接把她搂在怀里,搂得紧紧的,就好像一松手,她就会飞了一般。

柴鹃忍不住轻轻嘤咛了一声,身子都跟着颤抖了一下,宛如梦中呢喃一般的问:“小黑,你喜欢这样的感觉吗?”

“喜欢!”我言不由衷的说道,但是身体很诚实地有了感觉。

“喜欢就好,就这样抱着就行了,别乱动,否则我用鞭子抽你……”柴鹃的声音越来越小,我都没听清楚她最后的一句说的是什么。

软香温玉入怀,虽然我本能地很想做点什么,但是我还是放弃了。都说男人是喜欢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但是现在,我必须的有理智。否则的话,我和胡静这辈子就别想出去了。

况且我心里清楚,这个女人是多么的喜怒无常。别看她前一分钟笑嘻嘻的,后一分钟都能把我拉出去喂狗。

所以她的警告还是让我感到了恐惧,我仿佛被施了定身法一样,一动也不敢动,后来还听见了她轻轻的鼾声,她真是个妖精,连打鼾也是那么地销魂。

我也想在这张香喷喷的床上睡个好觉,毕竟自己好几个月没睡过床了,可是搂着这么一个炙热的娇躯,我能睡得着才怪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了院子里有刹车的声音,估计是刀疤脸回来了,也不知道那十六杯奶茶买回来没有,这关系着我和胡静能否脱困。

我本来没打算出去的,因为这样会把柴娟惊醒。可是忽然想到了胡静对刀疤脸的承诺,以及刀疤脸那色迷迷的眼神,这家伙早就在打胡静的主意了,今晚儿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可能白白放过呢?

我越想越担心,就轻手轻脚下了床,到了门外一看,果然看见刀疤脸抱着一个纸箱,正往铁笼子那边走呢。

这小子脸上的笑容甭提多猥琐了,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呵呵,老子想美女想了两年多,今晚上终于可以好好爽一次了!”

我悄悄跟着刀疤脸来到了铁笼外边,看着他把纸箱放到了地上,拿出来一杯奶茶,笑咪嘻嘻地递给了胡静,胡静接过去一口气喝了个干净,然后舔着嘴唇说:“真好喝,谢谢刀疤哥了。”

“那就再喝一杯吧!”刀疤脸又递过去一杯,胡静刚要接,没曾想刀疤脸突然掏出一个手铐来,把她的一只手拷在了铁珊栏上。

胡静一愣:“刀疤哥,你干什么?”

“小妞,你说我干什么?”刀疤脸眼疾手快,把胡静项圈上的牵绳拉了过来,在铁珊栏上缠了几圈,然后打了个死结。

“刀疤脸,你这是什么意思?”胡静淬不及防,当她再想挣扎的时候已经晚了,一张脸被卡在两条鸡蛋粗细的钢筋中间,再也动弹不得。

刀疤脸拧了一把胡静的脸蛋:“小妞,你说我是什么意思,我虽然长得丑,但是并不糊涂,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你如果不是为了让我买零食喝奶茶,只怕连多看我一眼,都觉得恶心吧!所以,我只有先下手为强,然后再把生米做成熟饭,这样才能够万无一失!”

别说是我,就连胡静也没有想到,刀疤脸在粗犷的外表下,还有一颗狡猾的心。

刀疤脸哈哈大笑着,掏出钥匙把铁笼打开了,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在胡静屁股上拍了拍:“小妞,你年龄这才多大呀,屁股就这么翘了,差一点儿都快赶上我们的柴鹃老大了。”

胡静的身子扭动了几下,想躲开刀疤的魔爪,但是项圈和手铐将她限制得死死的,只能是咬牙切齿地说:“刀疤脸,你再碰我一下,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吓唬我?”刀疤脸哈哈笑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小妞,你放心,我肯定不止碰你一下,好不容易逮住这个机会,没个七八百下,你说我会偃旗息鼓吗?”

如果换做别的女孩,早就八辈祖宗地骂起来了,但是胡静没有骂,只是紧紧咬着嘴唇,两颗豆大的泪珠,从她脸上滑落。

认识胡静将近三年了,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如此无助过,我的心里就像刀割了一般难受。

“啧啧,没想到我今天搞了一个极品!”刀疤脸一抬手,撩起了胡静的裙子,白若凝脂的大腿即可展现在我的眼前。

这个天杀的刀疤脸,竟然敢欺负我老婆!

我带着满腔的愤怒,一下子冲进了铁笼里:“刀疤脸,欺负女孩子算什么本事,有种冲着我来呀!”

“冲你来?你特么滴有那种功能吗?”刀疤脸头也不回:“小黑,你赶紧滚回柴鹃老大那儿,要不有你挨鞭子的时候!”

这家伙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一双手依然在胡静身上游走,我眼珠子都红了,扑上去想把绑在铁珊栏上的牵绳解开,却被刀疤脸一脚踹翻在地:“小黑,赶快滚,再不走的话,信不信老子扒了你的皮?”

我不管不顾了,直接抱住了刀疤的腿:“你就是扒了我的皮,我也不能让你得逞!”

“我让你多管闲事!”?刀疤脸火了,松开了胡静,对着我拳打脚踢,暴风骤雨般的一顿海扁。

我也想和他拼命,他虽然当过我和胡静的教练,但再怎么着,也没有比那些凶恶的大豺狗厉害吧,可奇怪的是,我撂倒一头豺狗给玩似的,却在刀疤脸面前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胡静带着哭腔大叫起来:“老公,别管我,你快走!”

我用胳膊护住头脸,咬着牙说:“我是不会走的,有种打死老子!”

“看着你们两个这么有情有义,让老子心里很不爽!”刀疤脸发起飙来,还是蛮凶的,抓起我往后面一扔,我就像一条麻袋那样,先是重重撞在铁珊栏上,然后又落到了地上,只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

刀疤脸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你心里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在老子面前如此不堪一击?实话告诉你吧,这就是你戴着项圈的缘故。因为那上面被柴娟老大下了禁咒,你有多大的力气也使不出来。戴上项圈,你就是一块烂泥,老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取下项圈,你才是那个勇猛的小黑。”

项圈?对,就是项圈在捣鬼!难怪柴鹃让我去杀豺狗的时候,都会摘下我们的项圈,而平时,总要给我们戴上项圈呢?

“老子不戴这项圈了,这样总行了吧!”我拼命的去撕扯项圈。

刀疤脸得意地笑了起来,“小黑,你就省省力气吧,这种项圈是豺狼城的部族长老亲自下的禁咒,除非念动咒语,否则拿锯条都锯不动,你能扯得开吗?”

咒语?我忽然想起来前不久,就在斗狗房门口,柴鹃替我取项圈的时候,我从铁门上太阳光反射中,瞧见了她嘴里似乎在念叨着什么。

可那具体是什么内容,根本猜不出来呀。

第十八章 走了狗屎运

佛家的六字真言?或者是芝麻开门?我急了,根据她当初的口型,胡乱蒙了一下。然而我没有那么好的运气,项圈不但没有应声而开,而且突然紧了许多,勒得我差点儿就喘不过气来。

刀疤脸咧着嘴笑了起来:“小子,我忘了告诉你,咒语开启只有两次机会,你下一次再猜错的话,这个项圈会把你的脖子活活勒断的,你还有胆子再试吗?”

我犹豫了一下,这可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刀疤脸哈哈大笑:“小子,那你就在那里苦思冥想吧,你老婆就先由我照顾一下了。你放心,我会尽力而为,让她*的。”

说着,他的咸猪手又伸向了胡静。

胡静满脸是泪:“老公,不要再试了。再试的话,它真的会勒断你的脖子的。你走,走得越远越好,就算我求你了!”

就项圈刚才的反应来看,刀疤脸说的话并不像是在吓唬我,我该怎么办呢?继续猜得的话,猜对的几率和中五百万彩票差不了多少。可是不继续猜的话,难道让我眼睁睁看着胡静受辱吗?那样的话,会比杀了我更难受。

我摸着项圈上的一行数字,瞬间手抖得厉害。

“老子就说你没那个蛋子嘛,窝囊废一个,搞不懂小妞为啥会看上你?不过话说回来,有你在一旁观摩,老子会更加兴奋哟!”刀疤脸啐了我一口,转过身去,又对胡静肆意妄为了。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我想起了这么年多来和胡静之间的点点滴滴,尽管有柴志军和小潘安这样的未解之谜,但是她带给我更多的是甜蜜和幸福。

就算是被抓到这里之后,如果没有她在一旁的鼓励,那么我也许早就被大豺狗咬死了,或者是做了那种上街乞讨的可怜人,我为了她赌一把有何不可,大不了一死而已,难道要我眼睁睁看着她受侮辱吗?

如果那样的话,我根本就不配做一个男人。说话间,眼看着刀疤脸眼快要得逞了,这小子还特意回头向我炫耀了一番,说是等会爽完了,让我给他刷锅。

可是我的脑袋宛如一团乱麻,怒吼了一声:“去尼玛滴!”

特么滴,豁出去了,我一咬牙,嗷嗷叫着冲了上去,就算是自己被活活勒死,也不能让刀疤脸得逞。说来也奇怪,只听吧嗒一声,突然项圈开了。

呵呵,又是一次歪打正着。我回想起柴娟的口型,还真是这四个字哟!老子的运气差了这么久,终究等来了走狗屎运的一天。

我把项圈往地上一扔,嗷嗷叫着扑向了刀疤脸。

从两年前的第一次见面,我就没少挨刀疤脸的打,就算我没有犯错,他也会找茬打我骂我,起初我还以为他是看我不顺眼,后来才发觉,他就是嫉妒我有胡静这么漂亮的老婆。

“刀疤脸,这个人渣!”我已经红了眼,一嘴咬在刀疤脸的肩膀上,就像那些恶狗一样,死不松口,而且还左右撕扯着。

“你小子疯了,松口!”刀疤脸回头一拳打在我的眼眶上,打得我眼冒金星,但却更加激起了我的斗志,右手一个海底捞,抓住了他那招灾引祸的玩意儿,狠劲一抓,再一扭,刀疤脸惨叫了一声,往后边猛地一蹭,肩膀上竟然被我生生咬下来一块肉。

“就是你这个龟孙,把我绑到这里,让我像狗一样活着!”我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大声叫骂着,一贴身,一连两膝盖顶在刀疤脸的裆部,他的惨叫声戛然而止,一张脸白得像纸一样,身子弯成了一个大虾米,喉咙上下动着,想求饶,可就是嘴巴张了好久,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来。

“你特么滴还想祸害我老婆,你怎么不继续呀?你刚刚不是很牛逼呀!”我扑上去又是几拳,打得刀疤脸鼻青脸肿的。

我觉得还不解气,还想再打,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冰冷的声音:“够了!”

是柴鹃!竟然是柴娟!她不是喝醉了吗?怎么会来到这里?

我一扭头,只见柴鹃身穿一件很薄的黑色睡袍,玲珑曼妙的身姿展露无疑,手里握着皮鞭,面如寒霜的站在那里。

我身上的狂暴之气,在那刹那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连忙住了手,规规矩矩地站在一边。这段日子以来来,我心底就对她有了阴影,面对着她,我好像鼓不起一丝一毫反抗的勇气。

柴鹃一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项圈,冷笑起来:“小黑,你真行啊,连这个项圈都能打开,你怎么知道咒语的?”

我硬着头皮说:“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

“私自打开项圈,是要受到惩罚的!”话音声中,柴鹃手里的鞭子已经像毒蛇一样抽在了我身上。

胡静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牵绳解开了,转过身大声叫着:“要打打我好了,他之所以取掉项圈,也是为了救我。这也是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你同样是一个女人,难道你希望自己将来的老公,不敢做不敢当,是个畏畏缩缩的懦夫吗?”

“救你?”柴鹃扭头看了看衣衫不整的胡静,已经明白了怎么回事。

“刀疤,你好大的胆子,连我的狗也敢动!”她走过去踩住了刀疤脸的手指头,使劲在地上一搓,这家伙就杀猪般地大叫起来:“老大,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如果再有下一次的话,小心老娘阉了你!”也许是看刀疤脸伤得不轻,柴鹃就放过了他,她招了招手,把我叫到她的身旁,然后把项圈给我带上了:“小黑,幸亏当初设计这个项圈的时候,我请族里的长老设计了两个咒语,虽然你猜中了其中一个,但是这个并没有作废。当然你如果不死心的话,还可继续猜咒语哟!还有我警告你,这个项圈还有第三重咒语,就是化有形于无形。就算是你小子再走一次狗屎运,第二次把项圈取下来,但是绝对取不下来那个戴在你心上的无形的项圈!”

“您放心,我的运气不会永远那么好的。再者说,我也没有那个胆子!”我提着的心终于放进了肚子里,胡静的消息已经传出,只要熬过今晚,说不定救兵明天一早就来了呢。

至于柴娟说得什么无形的项圈,我是半信半疑的。就算是真的,那又怎么样呢?只要我和胡静脱了困,从此天各一方,也许这辈子不再相见了呢?这样的话,这个无形的项圈,也影响不了我的生活。

柴鹃一步三摇走向了胡静,看着她那蛇一样扭动的腰肢,想着刚刚我从后面抱着她睡觉的情景,我的心里真的是五味杂陈,这真是一个让我又恨又爱又怕的女人吶!

她打开了胡静的手铐,然后捧着她的脸蛋,“小妹妹,你长得这么美,连我都有些嫉妒了,难怪小黑为了救你,连命都豁得出去。我就没有那么好的命了,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个男人会为了我舍弃性命,那么我会一辈子对他好的。”

听着那满是寂寞的声音,再看她的背影时,我却有了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原来柴鹃过得并没有表面上那么风光,她的内心肯定非常孤独。这个女人,也许被男人伤过,否则不会这么喜怒无常。

“这是什么?”柴鹃最终还是发现了地上的奶茶杯。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了。气氛顿时凝固了,如果被她看出什么蛛丝马迹,那么胡静之前的所有努力就要付之东流了。

还是胡静见机得快,她笑了下:“这是仙草蜂蜜奶茶,我最喜欢喝了。”

“哪来的?”柴鹃的脸色沉了下来,先是看了看胡静,又看了看我,最后把目光聚焦在刀疤脸身上:“刀疤脸,你说!敢说谎的话,老娘就让你这辈子做不了男人!”

“那是我给这个臭丫头买的,总共买了十六杯。”刀疤脸也顾不上叫疼了,偷偷看了一眼柴鹃的脸色,然后吭吭哧哧地说:“老大,我是在县城河滨大道上那家奶茶店买的,没有人注意,回来的时候也没带尾巴。”

“是吗?”柴鹃冷哼了一声,一转身望向了胡静,“你这丫头还挺讲究,为什么要买十六杯奶茶呢?按理说你早就过了十六岁生日。我不想跟你动粗,你老实说,这是不是暗语呢?”

“十六岁生日?”胡静笑了:“你的联想能力真是一流。如果我说今天是我一百六十岁生日,你相信吗?”

“一百六十岁?你的名字叫胡静?”柴娟的眉头皱了起来:“难道你是青丘山那只小狐狸?”

胡静冷哼一声:“如果姓胡的女人都是小狐狸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的狐狸精也未免太多了。更何况,我如果是青丘山出来的话,就凭你这个小小的院子,能困住我吗?”

柴娟没吭声,只是绕着胡静走来走去,看样子好像并不相信她说的话。

绕了几圈之后,她突然笑了起来,笑的人心里直打颤,我感觉着不会是什么好事。

第十九章 往事如烟

果然,她突然停住了脚步,拿起奶茶杯里的一片薄荷叶,看了好久,突然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真名应该叫胡薄荷吧,你的父亲应该是青丘狐族的族长胡笳。几年前我就听说青丘狐族的大小姐失踪了,没想到却变成了我的小白?”

真的假的?原来胡静的真名叫胡薄荷,竟然是青丘狐族的大小姐?我和她同床共枕了这么久,怎么完全不知道这些呢?

柴鹃没等胡静回答,继续说道:“胡大小姐,今天是你一百六十岁的生日,有人买了十六杯仙草蜂蜜奶茶,还加了薄荷叶,我相信以青丘狐族的能力,再加上青丘集团胡力的人手,天亮之前就应该能找到这里了。可是你说我会给你这个机会吗?”

胡静还在笑:“随便你怎么说。哪怕你舍弃这里,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还是那句话,我如果是胡薄荷的话,是绝对不会任你宰割的!”

“这个嘛!”柴娟皱了皱眉头:“可是我冒不起这个险。当断不乱,必受其乱,刀疤脸,还不赶紧去收拾东西,我们得马上离开!”

“老大,好好好,我这就去!”刀疤脸本来还一脸的紧张,听柴鹃这么一说,慌不迭地走了。

柴鹃托住了胡静的下巴:“其实,我也想卖青丘狐族一个面子,让你们父女团聚,只是你和小黑耗费了我这么久的心血,我还指望着你们去豺狼城地下斗狗场,给我赚回脸面?所以,只能胡大族长扑了个空啦!”

胡静还是面不改色:“你口口声声说我是青丘狐族的大小姐,可是你却像胡力一样多疑,真是相当可笑。说真的,我如果真是胡薄荷的话,现在就会把你踩在脚下!”

“这个?”柴娟看了看胡静,又扭头看了看我,自言自语道:“也是,青丘狐族的乘龙快婿,怎么会是一个凡人呢?难道真的是我多虑了吗?”

柴娟又喊起了刀疤脸:“先收拾东西,然后等候命令。”说完,急匆匆的走了。

而我和胡静又被分别关进了笼子里。

胡静隔着铁珊栏拉住了我的手:“老公,谢谢你!”

“我们一家人,你这么客气干什么?”我把自己刚才冒的风险说得云淡风轻,但是胡静已经感动的流下泪来。

我望着她那如花似玉的脸庞,心里面琢磨开了。胡静可以瞒得过柴娟,但是瞒不过我。

因为她当初仅仅凭借着视频,就能让我顶住胡力的压力,走进总套,而且还阴差阳错地救了胡力一命。难怪胡力醒过来就叫大小姐,我当时以为他男女不分呢,原来他的大小姐是冲着胡静叫的。既然胡力的青丘集团是青丘狐族的产业,那么胡静应该就是青丘狐族的大小姐了。

难怪她这么漂亮,原来是一只狐狸精。

我望着胡静的眼睛:“你说,我是该叫你胡静呀,还是应该叫你胡大小姐胡薄荷?”

胡静脸色一沉,但突然轻松起来:“你知道了也好,反正这件事情你迟早就要知道。”

“这么说,你真的就是胡薄荷了?”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是当事实就在眼前的时候,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胡静,不对,现在应该叫她胡薄荷,柔情似水地说:“傻李明,你现在应该明白,我为什么每次都让你带小雨伞了吗?因为我们人狐有别,我担心那样会伤了你的元气。”

我心里面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过了良久,才问道:“为什么是我?我平常人一个,就算是扔进人堆里,也不会打个水漂那种。”

胡静望着我,抹了一把眼泪:“因为你善良,很多年前救过我。”

“什么时候?我怎么不记得了呢?”说真的,我没有一丝一毫的印象。

听胡静一说,我才知道,原来那是十年前发生的事情。

那时候,我还在上初中。那个周末,我一个人在家做作业,天气本来很好,但突然开始打雷了。风很大,把我家的窗户都吹开了。要知道我们村子四面环山,很少有这样的大风的。

我去关窗户的时候,很意外的在窗台上见到了一条小黑狗,没多大,颤颤抖抖的,很可怜的样子。

她的小眼睛很亮,就那么就迫切的眼神望着我。我心一软,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就把它抱了起来。真是危险吶,我刚把它抱进屋,一个炸雷就劈在了窗台上。把我也给震晕了。

我记得自己晕晕乎乎地,被那条小黑狗在舔醒了。我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它一副手舞足蹈的样子,眼睛里满是泪水。

后来我给它洗了个澡,才发现它根本不是什么小黑狗,只见它的全身上下都是雪白色的,长着一张瓜子脸,再加上那双灵气十足的眼睛,真是要多漂亮就有多漂亮。

当时我高兴极了,觉得自己多了一个小伙伴。可是就在我转身拿了毛巾,打算擦去它身上水珠子的时候,它却不见了。

为此,我气得一天没吃饭,觉得这个小家伙是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个小白狗,会是后来的胡静,竟然为了报恩,而嫁给了我。

我望着胡薄荷那双灵动的眼睛,心里想难怪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觉得好像在什么见到过。

我沉默了良久,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最后幽幽地说:“老婆,原来你嫁给我只是为了报恩吶。否则的话,你是狐族的千金大小姐,怎么会嫁给我一个凡人呢?”

胡薄荷笑着捏了捏我的鼻子:“老公,说什么呢?说实话,起先的确是为了报恩,但是后来,我就爱上了你。因为大度,真诚,善良,还有男子汉气概。找你这样的老公,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听着她的夸奖,我觉得脸上只发烧。不错,她说的这些优点我都有,可是猜疑和对她的不信任,也是曾经有过的。想起来那些,我不禁悔恨交加。

胡薄荷摇了摇头:“老公,没事的。你如果不是在乎我,又怎么会那样呢?再者说,那是别人设下的陷阱,你一个凡人看不透也正常。”

我一愣:“是谁设下的的陷阱?是不是柴志军和菲菲?”

胡薄荷点了点头:“就是柴志军。他是豺族族长的儿子,一直想和我们狐族联姻,但是看不惯这个人,所以就没有答应他。这一次,如果不是他的暗算,让我失去了灵力,我又怎么会被落入柴娟之手呢?”

“柴志军?柴勇?柴忠?还有柴娟?以及那个会变身的家伙?”我念叨着这几个名字,问道:“他们是不是都是豺族的人?”

“嗯。柴娟是柴志军的堂姐,不过他们姐弟两个一直不怎么对付。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联起手来了?而且奇怪的是,柴志军并没有把我的真实身份告诉柴娟。”

胡薄荷沉思了一会儿,接着说道:“老公,你放心,天亮之前,狐族一定会被我们救出去的。”

“那就好。”我脸上的笑容很牵强。因为我明白,等我见到了岳父大人,还不知道是福是祸呢?毕竟,从我们夫妻两个如今的情况来看,他并不满意我们的婚事。否则的话,我老婆早就带着我回家认亲了。

胡薄荷也是轻轻叹了口气:“老公,我现在只担心一点。就是我的求救信号发出去之后,只怕瞒不过柴志军的耳目。”

“瞒不过又怎么样?难道他还能带人把你转移走吗?”一提起柴志军,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个家伙不愧出身豺族,真不是个好东西。不过如今天就要亮了,就算是柴志军想出了什么鬼点子,也没有时间和机会实施了。

胡薄荷却是闷闷不乐道:“老公,当初我是偷偷离家嫁给你的,我家里人并不知道。我父亲为了寻找我,曾经发下了悬赏通告,只要谁找到我的人,就能成为青丘狐族的乘龙快婿。就因为这样,当柴志军发现我的身份之后,我才与他虚与委蛇。现在怕就怕,柴志军带着我父亲找上门来,把我们救出去。这样一来,我父亲迫于诺言的压力,会中断我们的婚约,从而把我许配给柴志军。”

“不会吧。”我大吃一惊,这种情景,绝对不是我愿意看到的。

我想了想说道:“柴志军如果想这样做的话,早就这样做了,用不着等到现在。”

胡薄荷摇了摇头:“他以前不这样做,是想取得我的欢心。而后来不这样做,是想让我在这里吃尽苦头之后,从而屈服于他,否则,他为什么要机关算尽暗算我,把我们两个弄到这里来呢?”

我也傻眼了:“不错,当他所做的一切都徒劳无功的时候,那他就只能抢先一步,把你的消息告诉狐族,从而摇身一变,成为狐族的乘龙快婿!”

我咬了咬牙说道:“老婆,你放心,只要有我在,柴志军不管是人还是豺,都不能把你怎么着?更何况我们如今已经把生米做成了熟饭。岳父他老人家又怎么会舍得棒打鸳鸯呢?”

第二十章 岳父的脾气很不好

我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可是胡薄荷还是紧锁眉头:“老公,你不知道我父亲作为狐族族长有多么蛮不讲理,在他的意识里,他讲出来的话就是金科玉律。所以,就算是你我生米做成了熟饭,也不一定能让他改变主意。”

她的话音刚落,只听院外传来了一阵大笑:“知父莫若女,薄荷,多年不见,没想到你还没忘记我的脾气!”

说曹操曹操就到,我心里一紧,听着语气,肯定是我那没见过面的岳父大人胡笳到了。

“什么人?竟然敢闯我柴家别院?”

大喝声中,有人去拦,却被生生打飞了,紧接着是那几头豺狗的惨叫声,看来被胡笳轻松解决了,由此可见狐族族长的暴躁脾气。

我眼尖,瞅见被打飞那人正是刀疤脸,但是我却感觉不到任何的欢喜。因为我心里明白,摊上这么一个岳父大人,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否则的话,我老婆也不会和我躲着不见他了。奇怪的是柴娟并没有出现,可能是早就溜了吧。

时候不大,我就见到了一个人,身材不高,甚至比身后的柴志军足足矮了半头,但是给我的压力却是无比巨大。和他比起来,柴志军那点可怜的威压,简直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我壮着胆子望过去,只见他一头的银发,面色红润,穿着一件大红袍。双眼开合之间,精光四射,不怒自威。他的眼神挺凌厉的,只瞟了我一眼,我就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了。

胡笳好像没有看见我似的,对着身后的柴志军大笑起来:“你小子果然没有骗我,我家的薄荷果然在这里。”

柴志军笑笑没吭声,但是我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一丝得意。

我捏了捏拳头,如果不是顾忌着岳父的脸面,我真想当场锤他丫的。

薄荷和他父亲说了一会儿话,然后指了指我:“父亲,这位是李明,我的老公。”

“你的老公?”胡笳冷哼了一声:“我的女儿是不可能与一个凡人生活一辈子的!”

我的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喊道:“我们领过结婚证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无权干涉!”

“是吗?你小子胆子不小,敢对我这样说话!我告诉你,你们凡间的法律对我们狐族不起任何作用!”

胡笳瞪了我一眼,我只觉得一股大风吹了过来,自己便不由自主地摔了出去,跌了个呲牙咧嘴。

胡笳呵呵一笑,亲热的拉着柴志军的手:“宝贝女儿,爹这次能找到你,多亏了豺族的柴公子。按照我先前的承诺,我打算把你许配给他。”

薄荷一跺脚道:“爹,你怎么能这样呢?女儿已经有老公了。”

胡笳一甩长袖:“那个不算,这件事有爹做主!”

薄荷不知道从哪儿拿出来一把匕首,对准自己的咽喉:“爹,你别逼我,既然你不疼我,那我就到地下找我娘去了。她老人家是绝对不会逼我嫁给不喜欢的人的!”

“胡闹!”胡笳长袖一甩,薄荷手里的匕首已经掉在了地上。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薄荷,冷冷说道:“乖女儿,你如果不跟我回去的话,那我就杀了这个凡人!”

“薄荷!”我挣扎着爬了起来,想冲过去,却被胡笳袖子一甩,又摔倒在地上。

“爹,你别为难他,我跟你回去还不行吗?”

薄荷叫了一声,然后扑过来贴着我的耳根说了句,“老公,我先跟着我爹回去,等他气消了再做道理。你放心,这辈子我都是你的老婆!”

“老婆,别……”我一句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薄荷用手指堵住了嘴唇:“老公,别犯傻,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相信我,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我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呢,胡笳已经拉着薄荷的手腕御风走了。

我咬着牙使劲在后面追,但是时候不大,已经不见了他们的踪影。

那一霎那,我有一种失去了全世界的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跟着爷爷到镇上赶集,他突然不见了那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人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看竟然是胡力,连忙拉住了他的手:“胡总裁,你不是说以前我对你有恩吗?那么现在你报恩的时候到了,带我去青丘,去找薄荷好吗?求求你了!”

胡力摇了摇头:“对不起,这件事情我不能答应你。除了这件事,你想要什么都成。因为你不知道我们族长的脾气,我如果真的敢带你去青丘的话,那么不但你的命保不住,而且我至少要被他老人家打去三百年的道行。”

我轻轻叹了口气,松开了手,摇着头说:“没有了薄荷,我就算是赢得了全天下又如何呢?”

胡力也叹了口气:“俗话说,好事多磨,只要你不失去信心,我相信你和大小姐一定会破镜重圆的。其实,这件事情也怪不得老族长心狠手辣,谁让你只是一个凡人呢?”

“也罢。我再给你透露一点信息吧。你们老家不是有座狮子庙吗?你想早日和我们小姐相会的话,最好去求一下那头雪狮子吧。我们老族长很可能会给它几分面子。”

胡力说完,就失去了踪影。

我有些奇怪,他怎么会知道雪狮子。我的老家叫狮子坪,就在狮子山脚下,而在半山腰,还真的有一个狮子庙。小时候,我听爷爷说过那头雪狮子的种种传说,但我认为那只是传说而已。

但是同一件事情,从胡力的嘴里说出来就不一样了。因为胡力毕竟是狐族。还有,当初我和薄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老家狮子坪。那时候,她还是一只小白狐狸。

难道说,狮子庙里的那头雪狮子真的能给我希望?

算了,死马权当活马医吧,回去试一试又没什么。算了算,我已经大半年没见到父母了,这一次正好回去看看他们。

再者说,悦来大酒店肯定是回不去了,目前来说,回农村老家是我最好的选择。

至于恩将仇报的菲菲,我并不想去找她的麻烦,严格说起来,她也是个可怜人。因为这是柴志军的意思,就算是她不同意,柴志军也会寻找到别的办法的。

经过胡笳这么一闹,这个囚禁我和薄荷大半年的地方,顿时一片安静。

刀疤脸被胡笳一脚踢烂了脑袋,早就没气了。而那几头大豺狗都不见了,柴娟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所以我离开的时候非常顺利,没有谁出来阻拦。

我回到家里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坐火车回老家了。

以后的整整三个月时间里,我每天都要去半山腰的狮子庙里磕头,但是那头雪狮子没有给我任何的回应。而薄荷那边,也没有传来任何的消息。

但我并没有灰心丧气,还是一有空就去。

起先父母对我很好,给我做好吃的,天凉快的时候,还带着去地里锄草,打算种一茬晚玉米。

然而我脖子上的项圈并没有被取下,被柴鹃训养出来的那一系列坏习惯,却是怎么也改不过来,吃饭的时候,拿起筷子没吃几口,就觉得浑身别扭,忍不住就会趴在地上舔着吃。常常睡到后半夜,就会不由自主的从被窝里钻出来,爬到水泥地上去睡,那样才觉得香甜。

我妈一直在抹眼泪,而我爸起初还会好言好语地纠正我,后来看不起作用,就用竹竿打我的手,抽我的嘴,可还是无济于事,他就失去了耐心,又开始出去酗酒了,喝醉就回来打我,说我是狗杂种,出去混两年啥也没学会,就学会狗吃食和狗睡觉了,丢了媳妇不说,还带回来一个狗项圈,把老李家的人都丢光了,吆喝得全村人都知道了,以前的朋友都说我中邪了,都不敢和我玩了。

我妈悄悄请了附近的先生来看,也都没起什么作用。

我给胡力捎信,想请他帮忙把项圈取下来。可是他过来看了看,却是无能为力。只有像族长那样的高手,才能够无视咒语,或者是后山的雪狮子也成。

可是胡笳是不可能帮我的,雪狮子也一直没搭理我。

胡力想了想,说他会想办法的。

后来,我在村旁的小树林里,却看到了一个拾荒者,一个脖子上挂着照相机的游客,年纪都不大,而村口的歪脖子槐树下面,还有一个开着三轮车卖西瓜的年轻人。

按理说这三个人并没有什么破绽,但我却隐隐约约地觉得不对头,后来看到卖西瓜的那个有些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也就恍然大悟了,看来胡力是想以我为诱饵,然后抓到柴鹃,这样再逼着她去掉我的项圈。

毕竟,我是柴鹃辛辛苦苦训练出来的战狗,所以她想要找我,的确是很简单的事情。

不过我心里清楚,以柴鹃的聪明劲儿,她一定能想到狐族会用我作饵,所以她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出现,也许她已经远走高飞了。

胡力的人在我们村蹲了大半个月的点儿,连柴鹃的影子都没见到,就全撤了。

第二十一章 又是故人来

他们撤走的那天,胡力还专门到了我家,和我唠了好大一会儿,说是胡笳防范很严,这段时间,就算是他,也见不到薄荷。让我继续去狮子庙参拜。说这是我唯一的希望了。

那天,我们村子的王嫂对我不错,并没有因为我身上的项圈而鄙视我。那天喊我去他们家吃饭。

刚吃不久,这个时候只听门一响,走进来一个女生,身穿白色连衣裙,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顾盼生辉。竟然是菲菲,好久没见面的菲菲。

王嫂说这是她的表妹,今天过来走亲戚的。

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使劲揉了揉,的确是菲菲,我没想到我们两个会在这里见面。

也许是感觉到我在看她,她把一张脸扭了过来,往我这里看了过来。正面看过去,看她还是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顾盼生辉的。

我想和她打招呼,想了想还是算了,反正我又没打算兴师问罪。

谁知道做了亏心事的她也是异常冷漠,就像我根本不存在似的,看也没看我一眼,只是热情地和王嫂打了一个招呼,就去了另外一个房间。

后来王嫂看了看我,“李明,我看你的头发长了,给你剪一下吧,头发短一些,人显得精神。”

“不了,待会儿我到街上理发店理一下就行了。”我真有些不好意思。

“你家是不是钱多?能省一个是一个呗。”王嫂不由分说,拉过来一张椅子,把我摁在上面,然后拿起一块白色围布给我扎上了,“我爸以前是国营理发店的,有名的师傅,所以说嫂子这手艺是祖传的,不比外面的发型师差。”

王嫂的手艺真是没说的,光是听那剪子的咔嚓声,就很具节奏感,但是她围着我转来转去,身体上难免有些触碰,我心里紧张得要命,不过两三分钟,后背就渗出了一层汗。

本来我还能强忍着,可是后来肚挤眼旁边突然发起痒来。我这个人天生就不耐痒,实在是忍受不住了,就悄悄地把手伸到了围布里面,挠了起来。

啪啪挠痒掏耳朵,这是人生三大痛快事。

可是爽归爽,我发痒的地方太敏感了,一只手在下面一动一动的,这样的动作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王嫂倒好说,她只顾着给我理发呢,注意力都在我的脑袋上,什么也没看见。

偏偏事情就那么巧,刚好被菲菲一眼瞧见了。

“臭流氓,你在干什么?”她扑过来,一把将围布扯开了,而那时候,我的手刚好塞在皮带里,还没抽出来。

这真特么滴太尴尬了,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声音小得像蚊子哼,“没干什么呀,挠痒痒啊!”

菲菲一脸狐疑的望着我,“真的是挠痒痒吗?我怎么怀疑你对我表姐动机不纯呢?”

完蛋了,这顶大帽子如果扣下来,我在村子里就更臭了。本来大家都嫌弃我,只有王嫂和王哥对我好点。

“没有!真的没有!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辩解的底气都不太足,因为我的手放的位置实在是糟透了,别说刚刚就看我不顺眼的菲菲了,就算打个颠倒,把我放到她的位置上,也会笃定地认为我自己就是个小色狼。

“菲菲,你年纪不大,想法还挺多呢,李明是个老实孩子,你可不能随便冤枉他!”还是王嫂出头给我解了围,从菲菲手里把围布夺过来,又给我扎上了。

“色狼,这一次算你运气好,再有下一次的话,你就有多远滚多远吧!”菲菲恶狠狠地瞪了我两眼,气呼呼地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了。

我从王嫂家出来,心里也不是滋味。别人不知道,难道她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如果我真是色狼的话,当初就顺水推舟把她那啥了。

我走了没两步,菲菲追了出来。

我以为她是来道歉的,谁知道她当场就给我一个大嘴巴:“李明,那天你喝醉了,侵犯了我。然后就失踪了。我以为你只是不敢负责任而已,谁知道躲到老家来了,还给自己弄了个项圈,装可怜吗?”

看菲菲的样子,不像是说假话,倒打一耙。

可是那天的事情我一点都不记得了,难道真像他说得,我把她那啥了?

我想了想,这件事情还是装糊涂为好,薄荷的事情已经让我焦头烂额了,我可不想在再欠下什么风流帐,否则的话,胡笳就更有理由拆散我和薄荷了。

也许是面对菲菲的窘态,我热得我浑身是汗,就去了路边的一家小超市,打算买一瓶冰镇矿泉水解解渴,可是一摸口袋,空空如也。

钱包丢了?不会是忘在王嫂家里了吧?

我正想回去找呢,钱没多少,但是身份证在里面呢。

这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心里一喜,以为是菲菲送钱包过来了呢,“菲菲,是你吗?”

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什么菲菲?老子叫江浩,是县城的!”

我睁开了眼睛,只见一个高高大大帅气的*在我的面前,衣着很潮,给人的感觉有些流里流气。

我心里想,自己并不认识这个江浩呀,就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看你是从菲菲表姐家里出来的,想必是这个村子的吧?”江浩没等我回答,捏了捏鼻子继续说道,“我和菲菲认识,刚才看到你丢了一样东西,不看僧面看佛面,就还给你好了。”

说着,他把背着的手伸到了我的面前,手里拿着的,正是我的钱包。

这个钱包是农合送给我的,我连忙想把它抓在手里。

“谢谢您!”我冰冷的心忽然一下子炙热起来,原来这个世界并不是完全的冷漠,像江浩这种拾金不昧的好人也是存在的。

没想到江浩却把手缩了回去,“想要钱包并不难,不过你得答应替我做件事。”

我脱口而出,“你不会是想要酬金吧?”

“谁稀罕你的酬金?”江浩的脸沉了下来,“菲菲那丫头和我相过亲,后来没成。她那么漂亮,撩得我小心脏痒痒的,可我又约了她好几次,她就是不给我面子,你既然是和她认识,所以我想请你把她约出来。”

原来是这样啊,没想到江浩这个人还是个痴情种子,为了追求菲菲,从县城追到村里来了,真是什么招数都用上了。

不过这种事情我不想参合,就摇了摇头,“江浩,这件事我帮不了你,给我再多的钱也不行!”

没想到他照着我的脑袋就是一巴掌,“我算是明白了,你不是菲菲的熟人,你是不是也喜欢他?你小子也不撒泡尿照照,你特么滴配吗?”

他下手挺重,看样子是用上了吃奶的力气,但我可是从恶狗窝爬出来的,虽然脖子上带着项圈,从心理上不知道反抗,但是抗击打能力还在,若无其事地说:“江浩,菲菲你是追不到手的,只要你把钱还我,多打我几下也成!”

“这可是你自己找打的!”江浩从地上捡起半截砖头,一下子拍在了我的头上。

鲜血顿时流了出来,嗅着那股熟悉的血腥味,我的心情突然狂躁起来,仿佛心里有个魔鬼在诱惑我,“李明,扑上去,把这个人渣撕碎,就凭他,还想打薄荷的主意?”

但是一感觉到到脖子上的项圈,我突然软了下来,仿佛柴鹃就在身边,用她那凌厉而又多情的目光注视着我,让我不敢再有任何反抗的念头。

江浩的眼神里带着鄙夷,“没用的东西,你有多远就滚多远吧!打你这种不敢还手的窝囊废,真特么滴掉价!”

我站着没动,“请您把钱包还我。捡钱不还也是违法的,你如果执意不还的话,我可以到派出所出面调解。”

“傻逼东西,你以为老子稀罕你的臭钱吗?小子,以后在县城碰到我,躲远点儿,否则见你一次,就开你一次瓢!”江浩把钱包劈头盖脸的摔到我的头上,然后招了招手,从村口车上下来了两个黄毛,一看就是小混混,三个人凑在一起在墙角嘀咕着什么。

这段时间,我受伤太多,早已经习惯了。而头上的伤口并不大,我拿一个手帕按上去,血就不流了。

我把地上的钱包捡起来,刚要离开,却听到江浩再提菲菲的名字。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小,按照常理来说,我隔这么老远是听不到的。

但是我一直被柴鹃当狗来养,在和豺狗生死搏斗之中,耳力要比平常人好了很多,我听说他们想出来一个歪点子,要算计菲菲。

有个染着黄毛的家伙可能是没想明白,就问江浩:“浩哥,天底下美女那么多,你为啥非得打她的主意呢?”

江浩把嘴一撇,“你懂个屁?这就叫一见钟情!”

他们嘀嘀咕咕了一阵,后来开着一辆豪车离开了。

这件事我既然撞上了,就不能不管。不管我和菲菲之间之前有啥恩怨,我手上的兰花烙印是不是因为她而失去的,就是冲着老同学的关系,也不能坐视不理。

第二十二章 狡猾的大熊

按我们狮子坪村的地理位置来说,出租车很少来的。但事情凑巧了,刚好有一辆出租车过来送人,我连忙紧跑几步,拦住了。

司机看我一脸的狼狈样,问我是不是要去医院,我掏出了一张一百块的大票子,往他手里一塞:“师傅,麻烦你跟着前边那辆车。”

有钱能使鬼推磨,司机也没多问,把车开得飞快。

很快到了县城,我眼瞅着江浩他们驾驶着红色跑车进了一处豪宅,连忙让司机停了车。

我溜到房后面看好了地形,虽然我戴着项圈,打架不行,翻墙越脊还是不成问题的。所以很轻松就从后院翻墙进去了。

我轻而易举地到了二楼一个房间里,正想着到什么地方寻找江浩呢,忽然一阵脚步声传了过来,听声音是两个人的。

呵呵,如果被当贼抓了,就好笑了。我四下里看了看,那个衣柜小的可怜,看来是藏不住人的,只有打那张床的主意了。

我低头看了看,只见那张床底下又很小的缝隙,如果我委屈一些的话,说不定能钻进去。

我这人别的优点没有,就是能受委屈,特别是这段时间被当狗的日子里,所以就狠狠心钻了进去。

我刚藏好,只听哐当一声,房门不知道被谁推开了。那两个人竟然进屋了,而且还坐在了床边。四条小腿就在我的眼前晃悠。

有个家伙还是个香港脚,那股臭味,把我熏的,差点儿把隔夜饭吐出来。

不过这两个人一说话,我就觉得这臭味闻得真特么滴值了。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为啥这么说呢,因为这两个人就是江浩和和那个一脸横肉的家伙。

我听说道:“真的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那个小山村的穷小子,就是脖子上戴狗项圈那个,估摸着也在打菲菲的主意。大熊,你的给我想个主意,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得逞呀!”

这家伙真是小瞧人,菲菲是他的女神不假,可是对我来说就另说了。当初她哭着喊着倒贴,我都没配合呢。

大熊皮笑肉不笑道,“浩少,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原来那个一脸横肉的家伙叫大熊,这个外号起的倒是名副其实。难怪古龙大师说,名字可以乱起,外号往往很贴近实际。

不过像他这样长着一副打手的身材,偏偏喜欢做狗头军师,就是在难以让我理解了。

江浩哼了一声,“大熊,现在这里没有外人,咱们两个再合计合计,必须得把菲菲一举拿下才行。事成之后,本少爷定有重赏。”

大熊看来是早已胸有成竹,“浩少,我刚认识了一个女朋友,名字叫小芳,虽然姿色一般般,身材也没有多么惹火,但是说巧不巧,她偏偏和菲菲是非常要好的闺蜜。明天是她的生日,如果我出钱开个爬梯的话,就算是我不吭声,她也会把菲菲请来的。到那时候了,菲菲不就是羊入虎口了吗?”

大熊一句话没说完,头上就挨了一下:“傻逼大熊,你能不能别把本少爷说的那样猥琐呀!”

“浩少,其实你比我说的要猥琐多了。”大熊真有意思,竟然有胆量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江浩也有意思,听了之后,反而哈哈大笑起来,“大熊,我就喜欢说真话的人。”

他沉吟了一下,又说道:“不过你那个主意好卑鄙,就像你的人一样。我喜欢。如果到时候菲菲还是不识抬举的话,只要本少爷往她酒里下点东西,就不怕她不乖乖就范。”

听了他们两个的话,我暗自庆幸不已,多亏自己碰上了,否则的话,菲菲还真有可能中他们的圈套。

后来他们两个又分享了一阵泡妞的绝学,才屁颠屁颠地出去了。

他们刚一离开,我就钻了出来,急忙打开窗户,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这一阵子,真把我熏坏了。

当年我和菲菲虽然是老同学,但是真不知道她家住哪儿,我打电话问了问当初的老同学,知道她住在天河小区。

所以我打车到了天河小区大门口,然后在附近找了一家便宜的旅社住了下来,窗户口正好对着小区大门。

我买了一些方便面和矿泉水,往房间里一放,先睡了一大觉,然后就在窗户口守着。

一直到了第二天傍晚,我看见菲菲出来了,正准备在路口打出租呢。

我担心她坐上车直接走了,我又不知道她们到底在那个地方开爬梯,所以没走大门,直接从窗户口溜了下来,然后上前和菲菲打了个招呼,“嗨,老同学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菲菲皱了皱眉头,“你这人咋回事,囚在我们小区门口做什么?”

我双手一摊,睁大两眼说瞎话:“没什么?只是巧遇而已。”

“也真够巧的!”菲菲不冷不热地哼了一声:“我晚上还有事,先走了,你该干嘛干嘛。”

我就像狗皮膏药似的缠住了她:“菲菲,是不是有人请你吃饭呀,我也没吃饭呢,要不就带我一起去吧。”

菲菲有些生气了:“李明,大半年没见,你这人怎么越来越没劲了呢?我去参加闺蜜的生日爬梯,你和她又不认识,跟着干什么?再者说,你有家有室,和我在一起又算是怎么回事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又想起了薄荷,不由得心里一疼,真想拂袖而去。

但是她总归是我的老同学,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所以就只好继续死乞白赖了,就算被她误会了,也没什么。反正自从和薄荷分别之后,我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了。

“哦,这样啊,那你不去行吗?”我迎着菲菲疑惑的目光,鼓起勇气继续说道:“我想约你单独吃个饭,不知道行不行?”

“和你单独吃饭?我看还是免了吧。”菲菲又哼了一声,“怎么?是不是上一次没欺负够,所以想继续欺负我呢?那还是算了吧,我这个人虽然贱,但是脸皮还得要!”

我也不知道当时自己怎么欺负她了,在我的记忆里,应该是她在酒里做了手脚,从而让我中指的兰花烙印淡去了,又失去了狐族的灵力,否则的话,我也不会被刀疤脸他们带到狗场,过狗一样的生活。

可是这些事情,我并不想让菲菲知道。毕竟看她的表情,当初那件事好像另有隐情。

“没话讲了吧?没话讲了就把路让开!”菲菲看我不吭声,声音越来越冷了。

“李明,我恨你!以后懒得搭理你了!”刚好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菲菲把车门一开,就上了车。看来她的目的就是甩掉我。

“等等我!”我纵身一跃,想直接跳进车窗。没想到人还没进车窗,就被菲菲一脚踹在了肩膀上:“滚一边去,别跟着我!”

等我在地上打了个滚,又站起来的时候,连出租车的尾气都看不到了。

这可咋整呢,我们县城虽然不大,但是KTV和酒吧也有好几十家,我如果一个个找过去的话,只怕黄花菜都凉了。

我想了想,觉得解铃还得系铃人,这件事情既然江浩是始作俑者,那我只要跟着他,就不怕见不到菲菲。

我急忙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到江浩家大门口一看,谢天谢地,他那辆红色宝马还停在院子里呢。

我坐在出租车上等了二十多分钟,江浩和大熊他们一起出动了,一路去了火树银花酒吧。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一百块车钱花的挺值。

等他们都进去之后,我找一个侍应生打听了一下,知道江浩把这里整个二楼都给包下来了。

这个时候,正主小芳应该早就来了,我该找个什么借口过去呢。

说来也巧,刚好旁边有家花店,我就进去,花了大几百买了一个花篮,提着大摇大摆就进去了。

我上了二楼一看,只见他们十几个人正在里面闲聊,菲菲和一个头戴花环的姑娘有说有笑的,想来就是今夜的小寿星小芳了。

江浩一看是我,脸色就变了,“这位看不住自己钱包的家伙,谁的拉链没拉紧,把你给露出来了。今天是小芳的生日,我记得好像并没有请你哟,难道你是想来这里混吃混喝吗?”

为了菲菲,我厚起了脸皮:“上门都是客,就当我是不请自来吧!”

一旁的大熊等得就是这句话,他把手一伸,见缝插针地说:“既然这位同学不是来混酒喝的,那就请回吧,这里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记得把花篮带走,小芳可是我的女朋友,她如果随意收别的男生的东西,我可是会吃醋的哟!”

这个男人,牙尖嘴利的,和他憨厚的面容非常不搭,难怪能做得了江浩的狗头军师。而江浩的不客气当然在我的意料之中。

我暗自琢磨了一下,话不投机半句多。如果我和他们两个直接吵起来的话,没准会把菲菲惹毛了。所以我没搭理他们两个,只是把充满善意的眼神望向了菲菲。

第二十三章 火树银花

别看菲菲一直给我脸色看,但是在外人面前,还是挺给我面子的,他指了指我:“江浩,这位李明先生,曾经是我的上司,也是我这一次特意请来的舞伴,花篮也是我嘱咐他买的,你们如果不欢迎他的话,就是不给本姑娘面子,那我们就一起走了。”

小芳坐不住了,急忙拉住了菲菲,然后数落起了大熊:“大熊,你怎么搞的,难道你不知道菲菲是我最好的姐妹吗?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就别弄什么幺蛾子了。”

大熊果然能屈能伸,硬是忍下来了,而江浩的脸憋成了猪肝色,他看来是一点也不想见我,刚要暴起把我赶走,却被大熊急忙拉了他一把,贴着他的耳根说了几句。

大熊的声音很低,他们以为我听不见,没想到我的耳力惊人,再加上留着心呢,竟然听了个正着。这小子说的是:“浩少,沉住气不少打粮食,小不忍则乱大谋,反正这小子是个窝囊废,就让他在这儿又能怎么样呢,大不了连带着一起灌醉了,你要记住,今晚你的首要任务是拿下菲菲。”

根据这两天的接触,我知道这帮人以江浩为首,而大熊属于狗头军师之类的存在,诡计多端,因此江浩对他基本上是言听计从。

江浩气得一拍大腿:“大熊,忍字头上一把刀,我特么滴就是忍不住呀!”

大熊干笑两声:“浩少,忍不住也要忍,你想想漂亮的菲菲,那个惹火的身材,真是让人心跳加速,就算是在整个县里,也是数得着的美女。因此可以说,忍住了什么都是你的,忍不住你毛都没有!”

菲菲的耳朵也挺尖,虽然她距离江浩他们的距离远了些:“江浩,你们两个在嘀嘀咕咕什么,干嘛要提我的名字?看样子没啥好事呀!我可警告你们哟,别打我的主意!”

“菲菲大美女,别把我想的那么坏。其实呀,我们两个在夸你长得漂亮呢?”江浩说谎话说惯了,张口就来,直接打了个哈哈:“我就看在你的份上,不和这小子计较了。对了,你是叫李明是吧,名字比你本人还土,我丑话说到前头,参加爬梯可以,但是你最好记着自己的身份,别做过分的事情,千万别挑战我的底线。”

我这个人嘴笨,但那个时候突然福灵心至,点了点头说:“这个你只管放心,你又不是我老婆,所以本人对你没有一点儿兴趣。”

旁边的人,包括小芳在内,想笑又不敢笑,一个个憋得难受。

菲菲可是从五星级大酒店出来的中层领导,什么场面没见过,她可不管这些,爽朗地笑了起来,末了还给了我一记粉拳:“你这人男女不分怎么着,胡说什么?还不找个地方坐下来?”

江浩什么时候吃过这种瘪,气得差一点儿就把酒杯摔了,幸亏大熊眼疾手快,接了个正着。

但江浩好歹也是富人家子弟,见过大场面的,缓了缓,终于静下心来。他装作没听见我和菲菲的话,而是安排人把桌子拼起来。

这家伙真是自觉,一点都不客气,直接安排菲菲坐到了他身边,美其名曰碰杯方便。

方便你个大头鬼,我还不知道你小子想的是什么。可是还没等我反对,他就又出招了,故意少放了一个椅子,很显然,是没有我的座位。

这绝对是明目张胆地打脸呀!

不得不说,这家伙演戏还是一把好手,挑衅似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猛地想起来什么似的:“哎呀,我怎么把李先生给忘了呢?真是没办法,记性越来越不好了。李先生,按你的意思,是让服务生再加个椅子呢,还是?”

这小子故意没把话说完。我还没吭声呢,菲菲就接了过去:“当然是加椅子了!难怪我们坐着,让他站着,这不是待客之道呀!”

说着,菲菲就把服务生叫了过来。

可是这个服务生看样子早就被江浩买通了,吭哧吭哧地说:“非常抱歉,已经没有多余的椅子了。如果要的话,小凳子还有几个。”

“小凳子?”菲菲傻眼了,这么高的桌子,我如果坐着小凳子的话,根本够不着呀!

而江浩那些小弟,也都哈哈大笑起来。

大熊更是直来直去,明摆着一副老子就是要羞辱你的架势:“李先生,据说在你们乡下,很多人喜欢蹲着吃,而李先生带着项圈,是不是喜欢趴着吃呢?这样一来,有没有凳子,实际上就无所谓了。”

菲菲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如果不是小芳拉着,只怕早就蹦起来了。

人家这么欺负我,我自然得反击。

我瞅了瞅,后面刚好有一对沙发,就过去搬了过来,让菲菲坐一个,我坐一个。然后在众人诧异的目光里,悠悠然说道:“我和菲菲都是从五星级酒店出来的。在那个地方,有个习惯,那就是领导或者地位高的人坐软座,其余的人坐硬座,就象现在这样。”

其实这个习惯是我瞎编出来的。菲菲当然知道,冲着我伸了伸大拇指。

大熊他们一下子傻眼了,他们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江浩气得直跺脚,看样子随时都有暴走的危险。

后来还是小芳觉得不对头,急忙端着酒杯站了起来:“今天是我的生日,感谢诸位前来捧场,大家举起杯,我先干为敬。”

小芳毕竟是寿星,谁都得给她面子。这样一来,刚刚剑拔弩张的气氛,就缓和下来了。

一杯酒下肚,气氛缓和多了。

也许是江浩和大熊早就安排好了,没过多久,他手下人就前赴后继地端着酒杯,要和我喝两个。酒场上就是如此,我如果不喝的话,就是不给他们面子。

他们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把我灌醉了。那样才能有可趁之机,拿下菲菲。

这样的场合自然不能装怂,我一连喝了十几杯,若无其事一般,而江浩那些手下,都有些面红耳赤了。

我从傍晚开始,神经一直高度紧张,现在又喝了这么多酒,一时觉得尿急。

我憋了一会儿,实在是憋不住了,可是自己上厕所吧,又怕菲菲被算计了,所以就让菲菲和我一块去。

菲菲的脸一下子红了,她白了我一眼,压低了声音说道:“李明,你是不是有病呀,上个厕所还得结伴而行?你不知道男女有别呀,男厕所和女厕所是分开的,你要去自己去,不去就憋着!”

看来她以为我的动机不纯呢,其实以我现在这种情况,根本没那个心思。我只是不想她被小人算计而已。

“那好,你自己小心点儿。千万别乱喝酒。”我知道薄荷的脾气,拗不过她,就嘱咐她一句,赶紧上厕所去了。

我放过水之后,觉得舒服了许多,在回去的路上,却迎面碰上了一个女人。

只见她穿着一件黑色吊带短裙,两条能玩年的大长腿,前凸后翘的,眉目如画,成熟中带着一股少见的霸气,看样子是喝多了,走起路来也是摇摇晃晃的。

我感觉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但一时之间就是想不起来。

越走越近了,只见她二十七八岁的年纪,虽然只是薄施粉黛,但是任何浓妆艳抹的美女也比不过她,特别是眉宇间,透着一股难得的优雅。

她身上有一股香水味,很好闻,也是似曾相识的感觉。

薄荷是不擦香水的,她身上有一种天然香。要知道我长这么大,接触过擦香水的女人除了菲菲之外,只有一个,那就是与我关系复杂的柴鹃,难道这个女人是柴鹃?

不可能,她们两个人长得一点儿都不像,再者说了,柴鹃如今可是被狐族通缉的要犯,早就有多远躲多远了,还会傻里吧唧地来到这个县城,那不是明摆着往枪口上撞吗?

我们两个人并没有搭话,而是直接擦身而过了。

后来我不由自主的回头看了一眼,没想到心有灵犀,她也回头看我,真的是回头一笑百媚生。

我看她的神态,觉得她越来越像柴鹃,至于容貌,据说豺族的人修为到了一定地步,能够随意改变。所以我有心问她几句,只要听到她的声音,是不是柴鹃,我一下子就能判断出来了。

但是我心里又惦记着菲菲,害怕她上了江浩他们的当,所以就先进大厅去了。

我在这种地方觉得浑身不自在,刚想劝她离开算了。

没想到这个时候,我在走廊里碰到的那个美女,推门进来了。

江浩连忙站起来介绍,得意洋洋地说,这就是火树银花酒吧的老板盈盈姐,和他老爸江天交情莫逆,在县城里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如今是特意过来敬酒的。

盈盈姐说话的声音就像柴鹃一样好听,但和柴鹃比起来,却是两种味道。

难道她不是柴娟?或者是柴娟能改变自己的声音?

但我知道,后者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心里有些失落。我原以为自己走了狗屎运,能够碰上柴娟的话,求她把项圈取下来,这样我过些日子,去找薄荷,也会方便一些。

第二十四章 无毒不丈夫

原来这位盈盈姐是专程过来的,也算是给江浩个面子,不过她临走时,似乎有意无意地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简直和柴鹃一模一样,这是怎么原因呢?

我正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呢,江浩这厮看来是不装逼会死的家伙:“在火树银花,盈盈姐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抛头露面的,这还是看在我浩少的份上,要不你们能见到这样的大美女吗?”

这句话一说出来,我就听出了漏洞,立马做出了反击:“江浩,照你的意思,这位盈盈姐要比菲菲漂亮了。”

江浩原本一张眉飞色舞的脸,顿时变成了苦瓜脸。大熊见势头不妙,连忙把话岔开了。

我们又吃了一会儿酒,江浩招呼人挪开了桌子,说是要跳舞。

别人的舞伴都是现成的,只有我和江浩两个,大眼瞪小眼地看着菲菲。这就叫狼多肉少,又叫一山不容二虎。

江浩眉毛一挑:“李明,不如我们玩个小把戏,谁输了就看另一个和菲菲跳舞,你又没有胆子和我玩呢?”

我本来不想理他的,可是在菲菲面前,这个面子绝对不能丢。反正只要不是和我当场动手,无论比什么,我都不怕,所以就点了点头。

“李明,和我斗,待会儿有你的好看!”江浩打了一个响指,大熊递过来一个背包,打开了,取出一个篮球:“我们就比谁投球投的准,如何?”

菲菲也有些意外:“江浩,这里又没有篮球架,怎么投?”

江浩乐了:“这个山人自有妙计。”

他把一个软座的面取了下来,露出了里面四四方方的一个框子,然后放到了五米之外:“这不就是现成的篮球架嘛!”

菲菲把嘴一撇,“江浩,你当初上学的时候,可是篮球打得最好的,而李明不怎么打球。你和他比这个?是不是太过分呐?”

“菲菲,为了你,无论多么过分的事情我都可以做!”还别说,江浩的嘴皮子就是溜儿,就算菲菲不吃他这一套,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也就没有办法阻止我们的游戏了。

他得意洋洋的把目标对准了我:“李明,比不比,你就来一个干脆点儿的,别磨磨唧唧的,不像个爷们!你如果有自知之明的话,早就夹着尾巴逃走了,何必在这里讨人嫌呢?”

他以为吃定了我,所以一直在羞辱我,想逼着我离开,但我说什么也不会走的,心一横:“比就比,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了不起的地方,你待一会儿就知道了!”江浩拿着篮球做了几个花里胡哨的动作,然后一抬手,球果然被他轻而易举地投进了椅子里。

够准,他一连投了九个球,竟然进了六个,这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大熊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围了上来,一个个喝起采来。

江浩用挑衅的眼神白了我一眼:“李明,这命中率已经够高的了,你还是走吧,何苦要自取其辱呢?”

我还没来得及答话呢,菲菲踢了我一下,压低了声音说:“今天无论如何你都得赢,敢输了的话,这辈子就别想知道小潘安到底是谁了?”

我吃了一惊,原来那个最美气象专家和小潘安的事情,果然和菲菲有关系。这件事情曾经成为了我和薄荷之间的一根刺,如今虽然时过境迁,但是把事情搞清楚了,也总比一辈子糊涂着强。

灯下的菲菲,俏脸泛红,相当迷人,但是我在乎不是她的魅力,而是她掌握的秘密。于是就笑道:“这么说的话,我不赢还不行了。”

菲菲撅了撅嘴:“等会和我跳舞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接着她又白了我一眼:“说起来,你也不是个好鸟,只不过比起江浩来,稍微顺眼那么一丁点儿,两害取其轻,我也只能瘸子里面挑将军了,和你跳舞了。”

菲菲只是不想让江浩他们听到我们说话的内容而已,但在外人看来,绝对是耳鬓厮磨的样子,

这样一来,江浩和大熊那帮人就开始受不了,一起吹起了口哨。

大熊首当其冲地挖苦我:“怎么?不敢和我们浩少比呀?难怪你刚刚上厕所还想拉着菲菲,原来不是带把的,菲菲对你这么好,只怕是把你当闺蜜了吧?”

这话就有些过分了,麦秸还有三分火呢,我真想一脚踢到他滔滔不绝的腮帮子上。可是那个狗项圈在,我只能是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了。

我也不想和他们斗嘴,就默不作声地走上前去,从江浩手里把篮球拿过来,学着他刚才的姿势,在地上拍了几下,谁知道角度和力度没掌握好,竟然脱手了。

众人哄堂大笑,一个连球都不会拍的家伙,竟然敢和江浩比投三分,肯定是怎么难看怎么死。

我敢本不在乎他们的嘲笑,而是钻到桌子底下,把篮球捡了回来,又拍了几下,熟悉一下手感和球性。

我是没打过篮球,但是小时候跟着爷爷在山上放过羊,我甩出去的石头块,每一次都能够打中头羊的角,所以这玩意和篮球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既然石块扔得那么准,那么篮球应该不在话下,目前要做的,只是要尽快熟悉球感罢了。

我再一次拿起了篮球,觉得比刚才轻多了。后来试着在地上拍了几下,熟能生巧,自然是越拍越觉得熟练。

大熊真是狡猾大大的,看样子是担心夜长梦多,就凑了上来说道:“李明,这么多人等着看呢,你到底会不会投三分呀?”

江浩一直在笑:“你们几个都把心放进肚子里,我的实力在县城没几个人比得上的,他绝对赢不了我!”

别人投篮都是双手,而我呢,就是土里土气一立,然后就像小时候扔石子一样,把篮球扔了出去。

众人发出了嘘声,都以为我必输无疑。这没啥好奇怪的,别说他们了,就连我自己,也知道别的人用这个姿势也是死路一条。

可是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我放羊扔石头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这种动作。于是,等我把球投中之后,他们的笑容就尴尬起来了。

江浩不服气:“李明,你这次也就是运气好,你能一连蒙进去六个吗?”

我没吭声,只是把手里的皮球当作石块来扔,又投中了几次,一算总数,刚好比江浩多一次。

菲菲笑得很开心,而江浩和大熊他们一个个瞠目结舌,哑口无言了。

我吹了一声口哨,就和菲菲开始跳舞了。虽然我脖子上有项圈压制,但是年轻人的天性,还是偶露峥嵘。

我问菲菲,当初最美气象专家和小潘安到底是怎么回事?

菲菲叹了口气说道:“那天是柴志军让她悄悄进了我家,然后注册了个最美气象专家的号,而与她聊骚的小潘安其实不是男人,而是她的闺蜜小丽。”

我又问她,怎么会有我家的钥匙。菲菲笑得有些不好意思,说你家的钥匙就在门框上面,酒店好多人都知道。

果然如此。我常常吁了口气,看来自己当初真是错怪了薄荷,现在就是想向她道歉,都找不到机会了。

一想起薄荷,我的心情瞬间低落下来,一不小心,接连踩了好几下菲菲的脚。也许是心里有愧,反正菲菲硬是忍着没吭声。

我们跳了几曲之后,又是接着喝酒。后来小芳喝多了,想吐,非得让菲菲陪着她去卫生间。

我担心菲菲的安全,自告奋勇地想陪着她们两个去,却被江浩拦着了:“李明,要知道男女有别,人家两个姑娘去卫生间,你跟着瞎参合啥?难道你还想进女卫生间吗?”

我还有些担心,菲菲瞪了我一眼,“我们女人的事情,你跟着算什么?”

我想了想,觉得小芳虽然是大熊的女朋友,但好歹是菲菲的闺蜜,应该不会对她做什么手脚,也就不再跟着了。

菲菲她们一走,江浩瞬间就变了脸:“小子,你有几个脑袋,竟然敢坏我的好事,哥几个,给我好好招呼他!”

大熊一挥手,七八个小混混一拥而上,将我团团围住,拳打脚踢。

我想反抗,但是由于狗项圈的存在,在柴鹃那儿养成的逆来顺受习惯,根本就改变不了,被打的像一只虾米似的,在地上蜷曲着身子。

后来,还是江浩喝了一声:“算了,打一个不会还手的人,没啥意思!”

大熊问了一句,“浩少,就这么放过这小子吗,那岂不是太便宜他了!”

“放过他?哼,得罪我江浩的人,我会让他生不如死的!”江浩冷笑一声:“来呀,把这小子的嘴掰开,灌上一杯药酒,然后丢到外边去,这里的女人那么多,待会儿等菲菲回来,就有好戏看了,说不定我们的李先生还会因此去吃上几年牢饭呢?”

江浩越说越得意,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可是大熊有些犹豫:“这个不好吧?浩少,这样会不会太狠了些,事情如果闹大了,只怕不好收场啊!”

第二十五章 尴尬的相逢

江浩咬牙切齿地说:“无毒不丈夫,量小非君子,你怕个啥?天大的事情有我担着呢?你只管照做就行了!”

“好吧!”大熊轻轻叹了口气:“李明,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都怪你不长眼,得罪我们浩少,就当有个教训,今后出来混,要把招子放亮一些,否则的话,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不!不要!”我想挣扎,但是却被那些人按得死死的,动弹不得,只有紧闭牙关。他们三个人一起使劲,都没有掰开我的嘴。

“一群废物,让老子来!”后来还是江浩亲自出马,捏着我的鼻子不松手,我憋了快两分钟,最后只能无可奈何的把嘴张开了。

这小子眼疾手快,把一杯酒灌进了我嘴里,然后又捏了一下我的喉咙,那杯酒就到了我的肚子里。那些人一声吆喝,把我抬了起来,扔到了外面的走廊里。

我艰难的爬起来,想去女卫生间那边找菲菲,让她带着我赶紧离开。

可是我只觉得身上发热,仿佛整个人都快燃烧起来了,万一见了菲菲,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不是丢人打家伙呀。万一这种事传到薄荷的耳朵里,我们小两口这辈子就别想破镜重圆了。可是不去见她的话,万一她也遭到江浩他们的暗算,该怎么办?

火树银花酒吧的生意很好,衣着性感的陪酒女很多,时不时在走廊上路过,就像磁铁石一样吸引着我的目光。我急忙咬了咬自己的舌头,努力使自己清醒起来,然后飞快地向女卫生间跑了过去。

我也顾不得里面有没有别的女人,直接闯了进去:“菲菲,快跟着我一起走,江浩那小子没安好心!”

里面传来好几声惊叫,还夹杂着几声臭骂,骂我长没长眼睛,明明是带把的,偏偏要到女卫生间里来。

我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因为我自己的脸面和尊严,和菲菲的清白比起来,根本就不值一提。虽然她做过柴志军的帮凶,但回头是岸,毕竟是我的老同学,我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我发疯般找遍了每一个角落,根本没有找到菲菲和小芳的影子。她们去了哪里?有没有危险?我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上了。但是身上随之而来的燥热很快驱走了我心里的担心,我开始又把目光聚焦在那些女人身上了。

怎么办?千钧一发之际,我忽然想起来,电视里演过,中了这种药酒的人,一般用冷水泼一下,就会醒了。刚好一个洗脸池还开着水,我捧起来抹了一把脸,觉得有些效果,但觉得不过瘾,索性把脑袋伸过去,冲了好几分钟,身上的燥热缓解了不少。

我长长出了一口气,觉得赶紧去找菲菲,再晚就糟了。可是我出了女卫生间没多久,身上的燥热又来了,而且比刚才还要严重。

我还想故技重施,可是刚走到卫生间门口,却看到江浩的人已经出来了,守住了卫生间的门,看来这小子也想到了这一招。

既然二楼的卫生间不能去,那我就去三楼的卫生间好了。我疯一般的冲上了三楼,身后传来了江浩的声音:“抓住他!这小子要去三楼的卫生间!”

吆喝声中,一帮人咋咋呼呼地就追上来了。我上了三楼,忽然两头豺狗伸着长舌头,无声无息的扑了过来。

我吓了一大跳,怎么酒吧里也有这种凶残的东西。如果我脖子上没有项圈的话,我一定好好收拾它们,可是现在呢,只能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了。

刚好旁边有个屋子,我试着推了推,扭了一下把手,不知道走了哪门子的狗屎运,门竟然应声开了。

可是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我刚把门推开,一个矿泉水瓶就飞了过来,正好砸在我的额头上,我不由哎哟了一声。

这时候灯亮了,只见那位盈盈姐穿着薄薄的睡衣,身段可隐可现,一脸的不好意思:“小黑,不好意思啊,砸疼你了,过来让姐给你吹一下。”

小黑?我一愣:“你是柴娟。”

她点了点头:“当然,难得你这个没良心的,还记得我。”

我一愣,她刚才的话有些不对味,容易让人想歪了,难道自己是碰上假柴娟了,这还是以前那个忽冷忽热的柴娟吗?

我揉了揉眼睛,是柴娟没错呀,不过她现在一张俏脸艳若桃李,看样子喝了不少酒。

不过呢,她喝多少酒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扭动着蛇一样的腰肢,走向了一脸懵逼的我,一把拉住了我的手。

她的小手柔若无骨,很漂亮不说,还很暖,也很软,那种感觉真是用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终身难忘。我心跳快得不行,根本说不出一句话来。

她就不管不顾的,拉着我的手慢慢往前走。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那种味道我离老远也能闻到,在别的女孩子身上没有的那种味道,很淡,但是总能往我鼻子里钻。

她一边走一边说,说喜欢我这种类型的,看起来老实,不怎么爱说话。分别这段日子一来,天天在想我。

要知道当初她可是可着劲折磨我哟,如今怎么变得如此温柔?

我有些腼腆,只是一个劲儿傻笑。谁知接下来发生的事是丧心病狂啊!

柴娟穿的是半透明的睡衣,她把我拉到老床跟前的时候,顺势坐在了我面前,拖鞋一扔,腿一翘,两腿是放在了桌子上,我看见她在丝袜包裹下靓丽的两条腿,便不由自主地往上一瞧。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是犹如平地起惊雷 脑子是嗡的一下惊呆了,那两腿是一路平坦、毫无遮掩的模样。

我定睛一瞧,当时我眼睛都快挪不开了,心里仅存的一丝理智告诉我快别看了,被发现就尴尬了。可是不知怎么了,那地方就跟磁铁一般 牢牢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睛……

我故作镇定,无奈药力瞬间开始发作,腰间一股真气直冲天灵盖,气血翻涌,某处已暗暗支起了帐篷。

这细微的变化也没能逃过柴娟的眼睛,只见她盯着我噗呲一笑,说了一句,现在连老实人都不老实了,接着起身便走,留我在原处暗自回味……

其实,我真的想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可是脖子上的狗项圈,不断地在压制着我的欲望。

我挠了挠头说道:“没想到你和江浩的父亲还有交情,现在他正在找我,你如果把我交出去的话,我能够理解。”

柴娟摸了摸我的头:“小黑,你真是个小傻瓜,说什么?江浩算哪根葱?那说是他了,就算是他父亲亲自过来,也别想我卖这个面子。要知道,你可是我一手培养的小黑吶!”

柴娟的话让我十分感动,没想到在他的心目中,我竟然比江浩还重要。

不知不觉的,我们两个人挨得更近了,我甚至可以听到她的心跳,也是那么急促。

没来由的,我竟然相信了柴娟。我觉得她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在逢场作戏。尽管这个女人曾经折磨得我生不如死。

柴娟靠的太近,身材又那么好,我身上的药劲还没有散去,所以一时之间,就有些情难自已了。

恍恍惚惚地,我觉得眼前的人好像不是柴娟,而是薄荷,我的老婆薄荷。

“老婆,你知不知道,这些日子一来,我好想你!”我说着知心话,把她紧紧抱在了怀里。

她想挣扎,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我用颤抖的手去剥她的睡衣的时候,这时候忽然有人敲门:“盈盈姐,你睡了没有,江浩想要见您,现在正在楼梯口候着呢,您见还是不见呢?”

我心里一惊,觉得清醒了好多,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听说话的语气,外边这个人好像是柴娟的手下。

柴娟冷冷地说道:“这点小事也来烦我?江浩算个屁呀!你告诉他,让他老老实实呆在二楼喝酒,不想喝酒的话,就赶紧滚蛋!”

“好的!”那个人答应了一声,不过并没有离开:“盈盈姐,我看了监控,有个小子从二楼上来了,可是我已经搜过了三楼所有的房间,就差您这一间了。您可得小心点儿,免得被人暗算了。”

我一听,就知道糟了。没想到这个三楼不但戒备森严,而且还装有监控。

柴娟笑了:“蛮牛,你是不是眼瞎了?我屋里进人没进人,难道我还不清楚吗?就算是有小贼进来了,难怪能逃得脱我的手掌心吗?”

柴娟这番话说得够明显了,可是外边的蛮牛好像是个认死理,就是死赖着不走:“盈盈姐,你今天酒喝多了,还是让我进去看看吧。这样我才能放心。”

慢慢滴,我好想听出味道来了。这个蛮牛听着挺尊敬柴娟,可是好像并不信任她。这下子事情可就不好办了。

柴娟皱了皱眉头,朝着我努了努嘴:“小黑,上床上躺着去!”

“上床?”我有些头大,可是看了看整间屋子,除了这张床之外,根本没有地方能藏人了。

第二十六章 胜却人间无数

我特么滴豁出去了,虽然说男女有别,但是事急从权嘛。再着说柴鹃自己都不介意,我一个大男人还害哪门子羞呢?这种事我又不是没做过。

在药力的作用下,我把心一横,悄无声息躺到了床上,钻进了被子里。

这种久违的味道,还真香!

好长时间没有过这种待遇了,再加上药酒的作用,我的脸不由得红了,心跳也加速了,一颗心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柴鹃见惯了大场面,倒是坦然自若,“蛮牛,你既然不放心,可以自己进来看个清楚,反正门也没有锁。”

“盈盈姐,我这也是为你好,得罪了!”话音未落,蛮牛就推开了房门,带着一头豺狗走进来了。

我躲在被子里,都能听到豺狗那沉重的呼吸声。

我也有些担心,狗鼻子灵的很儿,如果嗅到我的气息怎么办呢?当场被人看到,我和柴鹃躺在一个被子里,我还好办,那她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但我又想,柴鹃可是驯养狗的高手,有她在,我根本用不着担心那只豺狗。

果然,那头豺狗嗅了好久,并没有一下子扑到床上来。

这个时候,柴鹃来了一个以退为进,“蛮牛,你是不是还不放心啊,要不我掀开被子让你看一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外人?”

再怎么说,柴鹃的地位摆在哪儿呢,蛮牛也不敢过于造次,连忙躬身道:“盈盈姐,你说笑了,我这就走!这就走!”

等蛮牛带着豺狗离开,我刚从被子里探出头来,就听到他在走廊里喝道:“兄弟们打起精神,再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给我搜一遍,那小子又没长着三头六臂,我就不信他能长着翅膀飞了!”

柴鹃摇了摇头,“小黑,这就没法子了,看来你还得在我这里继续呆下去。”

她的睡衣本来就很薄,更何况刚才蛮牛进来的时候,把灯拉开了,光线很好,我忍不住一愣,想看又不好意再看,一张脸瞬间红透了。

“小黑,你还知道脸红呀?”柴鹃在我脑门上弹了一下。我却鬼使神差地,把那一双欺雪赛霜的柔荑抓在了手里。

却被她轻轻挣脱了,然后就用那一双小拳头,狠狠地捶打我的胸口。但是越打越轻,到了后来,已经变成挠痒痒了。破天荒的,她的脸红了,我这才发现,原来她这么泼辣的女人,也有温柔的一面呀。

我趁着体内的药劲出手了,不由分说,把柴鹃搂在了怀里。没想到她竟然很乖,就那么安静地任由我紧紧搂着。其实,除了我老婆胡薄荷之外,我不想招惹任何女人的。但是今天晚上情况特殊,我的大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

我们两个黏糊了一阵,柴鹃的反应就像是她的为人那样强势,一个翻身,以气吞山河之势,仿佛要把我生吞活剥了。哟呵,竟然是我在薄荷哪里,求都求不来的女上尉。

她看来已经干渴了很久,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她骨子里的那种欲望,从暴风骤雨的动作里迸发出来,感染了我的一切。

时间就像是身手高明的神偷,在这种时段溜的很快。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我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柴鹃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一副入神的模样。

的确,她的容貌和以前不一样了,而她带给我的感觉,也比以前更加炙热一些。区别还是蛮大的。

我估摸着,她前段时间,肯定去做了整容手术,否则,她也不敢以盈盈姐的身份,在县城露面。或者说,她的修为已经到了能随意改变容貌的地步。也许,这种在她们修行者那里,只是小把戏而已。

看到我醒了,柴娟也笑了,不过笑容很庄重,“小黑,你也别有什么心理压力,觉得对不起薄荷什么滴。你只不过是着了江浩那小子的道儿,所以这件事怪不得你。”

我摇了摇头,“没什么,不管有没有借口,我都不会把责任推到女人身上。”

柴娟的表情很满意,“够男人,难怪以胡薄荷的身份,都能够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你。我笃信,不管我那堂弟柴志军耍什么手段,都抢不走你老婆的!”

原来柴娟是柴志军的堂姐,从她这里算辈分的话,老子还是柴志军的半截堂姐夫呢。

我心里暗暗得意着,却笑着说:“这话我喜欢听!”

柴娟接着说道:“你被江浩这么算计,难道就忍气吞声了吗?反正如果是我的话,现在就去找他,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我正琢磨着如何让柴娟帮我打开项圈呢,她的话正好给了我最恰当的理由。我苦笑着摸了摸项圈,说道:“如果没有这东西的话,我早就收拾那小子了!”

“好,那我就拭目以待了!”柴娟在我脖子上按了几下,打开了狗项圈,“江浩他们还没走呢,该怎么着不用我教你吧?”

“知道了!”项圈去掉之后,我感觉身上有无穷的力量,就像是将要出笼的猛虎。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却被柴鹃喊住了,“小黑,事情办好之后,记着回来戴项圈哟。要不,青丘那边人的人会看出破绽,很快找到我的。毕竟只有我才能取掉你的项圈!”

“鹃姐,你放心好了!就冲着刚刚的情分,我不会悄悄溜走的!”我慌不迭地出了屋子。

狗项圈取下来之后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我觉得浑身轻松,速度也快了很多,还在走廊里巡逻的蛮牛和那条豺狗,根本就没有发现我。

我从楼梯上下来,直奔二楼,找江浩报仇倒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保证还要保证菲菲的安全。

如果因为我和柴鹃的缠绵,而导致菲菲受到伤害的话,那我的心绝不会好受的。

二楼偌大的大厅内,已经不见了江浩等人的踪影,只有一个侍应生在收拾东西。

我急忙问他知不知道江浩他们去哪儿了,那家伙头也不抬地说:“你问的不是废话吗?当然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我描述了一下菲菲的长相,问他见没见,他也是一问三不知。

我突然想起来,当初菲菲是和小芳一起上卫生间的,所以就想去卫生间那边碰碰运气。

没想到,当我路过一个KTV包厢时,突然从里面传出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大熊,真有你的,小芳和菲菲那么好的闺蜜,都让你拉下水了。也就是她拿东西给菲菲喝,那丫头才没有戒心。要不,想放倒这丫头,让其乖乖就犯,好像门都没有!”

另一个声音说道:“浩少过奖了。其实,小芳也不知道酒里面下有东西,如果知道的话,她肯定不会帮我们的。”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两个人竟然江浩和大熊,他们竟然没有走,而是把活动场所从大厅换到了包厢。

江浩嘿嘿笑了起来,“大熊,正好小芳也醉了,你我兄弟就来一个友谊赛,看谁比较厉害一些。”

“浩少,这个兄弟甘拜下风。”大熊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我和小芳是认真处朋友的,所以我并不想乘人之危。我看这样吧,你玩你的,我先把小芳送回去再说。”

“大熊,没想到你小子还是个痴情种子。”江浩呵呵笑着,把包厢门打开了,只见大熊踉踉跄跄地扶着小芳下楼去了。

看来这小子今晚儿酒没少喝。

约摸着包厢里只剩下江浩和菲菲两个人了,小雨来的正是时候,如果我来的再晚一会儿,只怕就要让这小子得逞了。

这就是菲菲的运气,也是我的运气,却是江浩的不幸。人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奇妙,有时候,幸与不幸之间,也仅仅是一线之隔。

想着这些,我一阵接一阵的后怕,然后上前一脚就把门踹开了。

“谁呀!”耳边传来了江浩不耐烦的声音。

“我!”我借着昏暗的灯光,看见菲菲躺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鞋子和外衣已经被脱掉了,灯光下的曲线相当惹火。

“你特么谁呀?快滚出去!别耽误老子的好事!”江浩盯着菲菲,目光不舍得离开分毫。

我一字一句地说:“我不是谁,我叫李明。李子的李,光明正大的明!”

“李明!你怎么来了?也不知道刚刚的*焚身,你是如何熬过来的。小弟佩服!”

江浩终于恋恋不舍地回了头,这小子也是个人才,这种情况下,还能够进退有度,“这丫头我是打算结婚的,不能分享,这样吧,我给你一万块,你出去找个上档次陪酒女好了。”

说着,江浩把一叠钱递了过来。

“一万块就想打发我呀?你当我是叫花子呀!”我并没有去接钱。

江浩把眼睛瞪圆了,“李明,你小子是不是一头扎进茅厕里,想找死呀?老子是没空搭理你,要不你一个子也得不到!我只问你一句,这钱你要不要?如果你真是给脸不要脸的话,那接下来就该用拳脚招待你了。我爸说过,钱不管用,那就用拳脚开路!”

第二十七章 我要的是她

“是吗?这么说来,我还得感谢浩少你的八辈子祖宗了!”我打了个哈哈,然后一指菲菲,“不好意思啊,我才不要你的臭钱呢?我要的是她!”

“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东西,看老子如何收拾你!在县城,就是十个李明加起来,也甭想和我斗!”江浩操起一个啤酒瓶,在桌子上一磕,然后直愣愣刺了过来。

“是吗,一个我已经绰绰有余!你的速度太慢!手腕乏力!”我轻轻叹了口气,瞧准了空档,然后闪电般飞起一脚,正踢在他的手腕上,啤酒瓶落到了地上,碎了一地。

我得理不饶人,瞬间猱身而上,抓住江浩的胳膊,弯腰,一个过肩摔,他脆生生地落到了地上,顿时鬼哭狼嚎地叫了起来,看来,被地上的玻璃渣扎到了。

江浩的叫声太刺耳了,包厢门又没有关,我担心他的兄弟听见了,一起涌过来的话,就有些麻烦。

其实他们群殴我并不怕,因为最有战斗力的大熊不在,其余几个虾兵蟹将加起来,也没有一头豺狗厉害,我担心的是菲菲的安全。

想到这里,我连忙把菲菲的外衣给她披上了,然后往肩上一扔,夺路就走。

“别走!菲菲是我的!”江浩挣扎着站起来想拦,可是我只是一瞪眼睛,这家伙就吓得又倒地上了,不堪一击的家伙。

没想到还真是冤家路窄,我背着菲菲刚一出门,就撞见了蛮牛,他身边还站着好几个彪形大汉,“你这小子竟然敢在火树银花伤人,难道不知道江浩是我家老板的朋友吗?”

我知道必须得得速战速决才行,尽快离开是我的目的,因为蛮牛的人肯定会越聚越多的,而我这边只有一个柴鹃,还是不便于出面,当然如果菲菲能醒过来就好了,只要她能自己走,那我就少了很多羁绊。那样的话,就算他们人再多,我也能杀出去。

“挡路者死!”我双手没动,肩头也没动,可是一只脚毫无征兆地飞了起来,正好踢在首当其冲的一个瘦猴的的下巴壳上,势大力沉。

这家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整个人已经飞了起来,连带着棒球杆一起撞到了南墙上,哭爹喊娘地叫了起来。

这还是我脚下留情了,否则的话,他连叫也叫不出来了。

这是无影脚。不过不是黄飞鸿教的,而是柴娟教的。要想会,和师父睡。我刚刚和柴娟睡过,所以这一脚没有任何的水分。

“臭小子,难怪有胆子在这里惹事,果然有两把刷子!”蛮牛把外套脱了,往地上上一扔,然后摆了个架势,气定神闲地叫了声,“出招吧。”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我只见蛮牛摆了这么一个姿势,就知道他的身手不错,甚至比当初那个刀疤脸差不了多少。

不过,对此时此刻的我来说,对手实力高低已经无所谓了,对于我这种在生死当中磨练出来的人来说,只要我想攻击,能挡得住、避得开的人屈指可数。

更何况,自从薄荷离开之后,我因为在老家这一段时间,身手又好了许多。

说句心里话,我最看不惯的就是蛮牛这种装逼的架势了,弄得自己像一个武林宗师似的。

于是,我二话不说,直接上去就是一脚,无影脚。

蛮牛眼疾手快,眼看着那一脚过来了,刚要去挡,却是挡了一个空,那只脚就像是幻影一样,越过了他的手臂,脚面直愣愣抽在他的腮帮子上。

“砰!”的一声,蛮牛应声而倒,半边脸短时肿了起来。

这家伙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捂着脸,忍着疼,声嘶力竭地叫了起来,“哥几个,一块上啊,我就不信这小子是铁打的,有三头六臂不成!”

“不相干的人赶快离开!”这时候,瘦猴也爬了起来,招呼着那七八条大汉,一个个挥舞着棒球杆,嗷嗷叫着,扑了过来。

走廊上看热闹的人吓得四散奔逃。

我不敢恋战,抢出一条路来,往楼下就走。可是只见好几个保安拎着橡胶棍冲了上来。前有堵截,后有追赶,我慌不择路,只好上了屋顶。

火树银花酒吧只有三层,我纵身往下一跳,正好落在旁边一座二层楼屋顶上,然后急火燎毛往前面跑。

跑了大概有一箭之地,我发现了一家旅馆,于是眼前一亮,这里环境复杂,这不是躲避的最佳场所吗?

这座宾馆只有三层,最上面一层有好几间房黑着,看来是没有住满。

我连忙把菲菲放倒地上,三下两下,就从后窗户跳进了房里面。

我左右看了看,闻到了房间里有一种好闻的香味,从设施来看,好像不是一般的客房,却更像是一位女孩的闺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突然之间,吊灯亮了,很亮很亮的那种。

然后我就听到了一声尖叫:“你这人怎么回事?谁让你进来的?”

我回头一看,灯光下便看到了一个女人,头发还没干,身上只是缠着一条小小的浴巾,看来是刚从浴室里出来。那身材,比起柴鹃来好像差不了多少。

我一时间哑口无言了,琢磨了好久,只好老老实实地,把手指向了后窗,厚着脸皮说道,“小妹妹,看见那个窗户吗,我就是从那边里翻过来的。”

“不要脸!谁让你偷看本姑娘洗澡的!”这姑娘脾气看来也不是很好,抬手就要打我的脸。

打人不打脸呀,虽然我不是靠脸吃饭的人,但是也不能让别人打呀。

况且,我根本就没看到什么无限风光,这样挨打吃老鼻子的亏了。

于是,我一抬手,不费吹灰之力,就擒到了她小巧的手腕,“我说丫头,你千万别激动,万一身上的浴巾落到地上,那我不是流氓也变成流氓了。”

那姑娘看上去大大咧咧的,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但毕竟是个年轻的女孩子,被我这么一吓唬,马上就慌了,急忙把手拽回去,把浴巾重新裹了裹:“你这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赶紧走人,要不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正想着瞌睡没枕头呢,赶紧走了为好,免得让别人误会。可是这丫头是个怪人,就在我忍气吞声想走的时候,又被她拉住了:“不行!你不能走!不能就这么便宜你,你得把事情说清楚才能走!”

我有些傻眼了,今晚上的事情本来就够离奇的,老老实实说出来,这丫头也未必相信呀。如果我告诉她,屋顶上面还有一个晕晕乎乎的丫头,她只怕还得蹦起来抽我。

看我不吭声,她更加得理不饶人了:“说吧,你为什么来我屋里?再不老实交代的话,我就喊抓流氓了!”

“因为你漂亮呀!”我的项圈去掉之后,真是放松太多了,这种以前打死都说不出来的话,如今张口就来。

看着人家姑娘又要发飙,我急忙说好话,“开玩笑,开玩笑!其实呢,是我在房顶看月亮,走着走着,迷路了,就想找个睡一觉,可是身上没带钱,我见这里没亮灯,以为没人住,就悄悄溜进来了。”

“这样啊!”那姑娘的眼珠子转了几圈,“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吗?这种鬼话,鬼才相信!”

看到她这样油盐不进,我真的头大。

头一大,事情就好办了,我来了一个晕倒,索性把无耻进行到底。

“刚才还好好的,怎么说晕就晕了呢?”女孩子也有些慌了,掐合谷,敲胸口,看手法手法就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但是架不住我是装的呀,她也是没辙。

接着,我听到她在自言自语,好像是在说:“事有轻重缓急,就是做几下人工呼吸。我如果见死不救的话,如果他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我的名声也毁了。毕竟人言可畏,我就是再无辜,这种事情也说不清楚呀。”

我也有些小紧张,觉得萍水相逢的,这样占人家姑娘便宜不好,可是如果我现在把眼睛睁开了,又不好解释,所以只能走一步说一步了。

后来觉得差不多了,就顺水推舟把眼睛睁开了。万一菲菲醒了,看到这一幕的话,之后再传到薄荷的耳朵里,那我浑身是嘴也解释不清楚了。

“醒来就好!你差点吓死我了!”她夸张地用小手拍了胸口,那地方给人一种高耸入云的感觉。

“我是不敢不醒来啊。”我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我们两个就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从这件事情看,这姑娘挺热心的,如果把菲菲交给她照顾的话,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果然,我把事情缘由简单说了一遍之后,小丫头立马就答应了。

我也没敢怠慢,毕竟菲菲现在楼顶躺着呢,万一她翻个身,从楼顶掉下去就糟了。

可是当我到了楼顶,想把她抱起来的时候,却被她死死地抱住了,“李明,别走!我热!”

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挣扎或者不挣扎,都不是正确的选择。我心里明白了,江浩给她喝得药酒发挥作用了。

第二十八章 大人物来了小县城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什么,反正今晚儿的菲菲和以前相比,虽然双眼紧闭,但是身体更加炙热,身材也更加惹火了。菲菲没练过任何武功,也不属于狐族或者豺族,可她的力气竟然很大,我就是用上了吃奶的劲儿,也挣扎不开。我明白了,看来江浩给她喝得药酒发挥作用了。

我尝过那种酒的厉害,晕乎乎就不说了,更难受的是发痒发热,如果不是遇到柴鹃的话,还不知道最后闯下什么大祸呢?难不成,我现在要像柴鹃帮助我那样,帮菲菲一把。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立即被我否决了。如果说我和柴娟之间还有情可原的话,那么和菲菲之间,就绝不能有丝毫超越友谊的关系。否则,我如何对得起薄荷。她为了和我在一起,不惜与自己的父亲做对,如今正被软禁在青丘呢?

我咬了一下舌头,努力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一下子挣脱了薄荷的怀抱。

“李明,别走!等等我!”菲菲突然一跃而起,紧紧拉着我不放。

这可怎么办呢?我扭头一看,只见旁边有个水管,就蹭着过去打开了,然后用手掌一挡,一股凉水一瞬间溅了菲菲一脸,接着把她浇成了落汤鸡。

这种别开生面的冷水浴,持续了大概十来分钟,菲菲的脸色慢慢恢复正常了,然后睁开了眼睛,左右看了看,带着一肚子的疑惑问我:“李明,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在这里?你怎么也在这里?”

“这里是酒店……”

“什么?酒店!李明,你敢算计我!”

其实我想说的是酒店楼顶,可是还没等我把楼顶两个字说出来,菲菲的巴掌已经闪电般抽了过来,只听啪地一声,正好抽在我的腮帮子上。我只觉得脸庞火辣辣的疼,别说肯定五个指头印上去了。

我心想自己图什么,辛辛苦苦保护了菲菲一晚上不受侵害,到头来反而自己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了。

菲菲面如寒霜:“李明,上一次你欺负我的账,还没找你算呢?这一次你反而变本加厉了?你老婆虽然如今不在身边,但是你也不能拿我当替代品呀!要知道,我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自己的尊严!”

菲菲的声音就像是从冰水里刚刚捞出来似的:“说!你刚刚对我做了什么?不老实交待的话,小心本姑娘阉了你!”

菲菲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杀伐果断了?不过从她的眼神看,我相信,这丫头绝对是说得出就做得到的。因此,我也顾不上脸疼了:“刚刚?我刚刚没做什么呀!就是把你从酒吧背到了这里,然后用凉水给你解酒呀!”

话刚一出口,我就知道没说清楚,这样更容易引起误会,就急忙拣重点补充,“是这样的,江浩和大熊利用小芳在你的酒里下了药,江浩那小子对你有想法,想把生米做成熟饭,幸亏我及时赶到了,和他们打了一架,他才没能得逞。如今他们正满世界寻找我们两个呢?”

菲菲是个聪明人,稍微一寻思,就明白我说的都是真话,不好意思的笑了:“老同学,对不住呀,我误会你了。”

“没什么。”我摸了摸脸,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委屈。因为在此之前我已经和柴鹃那样了,菲菲就是多打我几下,也是应该的。就算是替薄荷打的。这样的话,我的心里也能好受一些。

那时候也就是凌晨四点多钟吧,楼顶风大,夜风呼呼的刮着,菲菲回过神来,也知道冷了,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身体也颤抖起来。

我觉得必须得让她先洗个热水澡,然后再喝点热水什么滴,否则的话,非得冻感冒不可。

所以我就把刚刚闯入那个女孩的房间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征求她的意见,去或者不去,都有她自己做主。免得自己再背上色狼的恶名。

菲菲深深地望了我一眼,“老同学,这个时候也就没啥讲究了,要去就去呗。我现在觉得身上发冷,的确得先洗个热水澡。”

“哦。”菲菲能再次叫我老同学,证明在她心里已经原谅我了。

她身上的药劲如今已经完全散去,抽我脸的时候,那样有劲,走几步的话,当然不是什么大问题了。我就带着她,一前一后顺着楼梯到了三楼,然后敲响了那个姑娘的房门。

很快地,一个很温柔的声音问道:“谁呀?”

看来那姑娘没睡,一直在等我来着。我连忙笑着说道:“我就是刚刚和你闹出误会的那个帅哥,我现在把我女同伴带过来了,她现在急需帮助。”

菲菲用怀疑地眼神看着我:“这么说你刚刚是把我丢在楼顶,然后和别的美女闹误会了?不过到底是什么误会,能详细说出来让我听听吗?”

遇到这个难以解释的问题,换换别人只怕解释不清了,但是我脖子上的狗项圈去掉之后,我人品爆发,如有神助,却是恰到好处地使了一个缓兵之计,“老同学,这件事情说来话长,等以后有时间,我会一五一十说给你听的。”

菲菲本来还想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好在那姑娘把门打开了。她看了看菲菲,一把就把她拉进了屋里,然后把我挡在了门外:“这是女人的世界,我们姐妹两个有很多悄悄话要说,你这个帅哥就有多远滚多远吧!”

她说话还真不客气,明摆着还记着仇呢,难怪老人们都说,女人的心眼比针眼还小呢。

更可恨的是菲菲,不但不帮着我说话,反而来了个落井下石:“这位妹妹说话我爱听,你该干啥就去干啥吧,恕不远送了。”

说着,根本不听我解释,就把门锁上了。

天还没亮呢,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本来我还想着在沙发上骨碌一会儿呢,谁知道两位美女相当警惕,根本不给我机会。

继续敲门吧,我害怕惊动了服务员,就不好办了。蛮牛他们说不定还在后面继续追我呢,我可不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只好再次上了楼顶,然后从下水官道溜了下去,正打算找个小旅馆对付一会儿,忽然身后有人叫道:“李兄弟,真的是你吗?”

我本来被吓了一跳,可是一听到兄弟两个字,就长长出了口气。因为不管是蛮牛还是江浩,和我闹到目的这种地步之后,都不会称呼为为兄弟的。

我扭头一看,原来是胡力。不禁心里有些诧异,像胡力这种大人物,没有特别要紧的事情,是不会来我们县城这种小地方的。

但诧异归诧异,该打的招呼还是要打的:“原来是胡总裁,真是稀客呀!”

也许是看在我是胡薄荷老公的面子上,或者是因为当初我救过他的命,反正胡力对我挺热情的,走过来拉着我的手问长问短。

我们两个寒暄了一阵,我刚要向他打听一下薄荷的情况,忽然想起来自己脖子上的项圈没了,如果被胡力发现了,问起来的话,我又该如何回答呢?

有句老话叫做越是怕,狼来吓。通俗点说就是怕什么来什么。我正在想办法遮掩呢,胡力已经发现了问题:“李兄弟,你脖子上的项圈呢?”

“项圈?”我心里叫苦不迭,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吭哧了许久,只好说了一句毫无营养的话:“去掉了呀!”

胡力笑了:“我当然知道取掉了。可是你能告诉我,是谁取掉了吗?”

他把话说到了这种程度,其实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别说我一时之间编造不出完美的谎言,就算是我人品大爆发,编造出来了,那又怎么样呢?还是于事无补。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特别是在狐族或者是豺族,都清楚只有柴娟本人,才能去掉这个项圈。

于是,我只好老老实实地交待:“是柴娟。”

“果然是她。”胡力并没有追问下去,比如说柴娟为什么要帮我去掉项圈。

我担心被他看出破绽,从而把我和她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挖出来,就画蛇添足地说道:“胡总裁,其实我也不知道柴娟为什么要去掉我的项圈,也许是良心发现吧。你知道的,我的本事其实都是她教的,我根本没有能力留下她。”

“这个我当然知道。李兄弟你毕竟是一个凡人,绝对对付不了一个豺族高手的。”胡力说着,突然话锋一转:“李兄弟,我有句话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我连忙说道:“胡总裁,有话请直说。”

胡力的脸色前所未有的郑重:“说起来,我还欠着你李兄弟的人情。但正是这样,这些话我才必须要说。如今,李兄弟和大小姐虽然是天各一方,但我相信肯定是好事多磨,大小姐绝不是半途而废之人,反正她不管遇到什么艰难困苦,肯定会坚持下去的。所以,我希望李兄弟多想想你与大小姐之间的夫妻情分,要对未来抱有信心,千万不要被眼前的诱惑,迷失了自己。否则的话,只怕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第二十九章 我让你跪下

胡力不愧是青丘集团的执行总裁,这一番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很有节奏感,更有杀伤力。

我想起和薄荷之间的感情,再想起不久前和柴娟的春风一度,不由得羞愧交加。虽然其中有我被下了药的原因,但是仔细回想起来,如果我的立场坚定的话,其实这一切绝对可以避免。

记得当初是我怀疑薄荷出轨,从而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地想捉奸。那时候,我心里到底还没有对薄荷的信任?没想到经过种种闹剧之后,到头来,出轨的人却是我自己。

我一时间面红耳赤,羞愧交加,却是连一句辩解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胡力拍了拍我的肩膀:“李兄弟,刚刚我的话只是有感而发,你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行了,千万不要往心里去。”

“嗯。”我使劲点了点头,总算是从我嘴里蹦出了一个字了,但是底气还是非常不足。毕竟我和柴娟之间,已经有了感情瓜葛,这件事情该如何结束,我是毫无头绪。

胡力笑了笑:“当初柴娟是怎么折磨你和大小姐的,我们狐族上下全都铭记在心。这不,苍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让我打听到了柴娟的下落,今天我就想把她抓住,然后带回青丘,任由大小姐发落。”

其实,从见到胡力那时起,我就有些担心,他是不是发现了柴娟的踪迹。如今一听,果然如此,就更加心乱如麻了。柴娟的确是有过错,但是她现在也是我的女人,难道我就眼睁睁看着她被抓去青丘吗?

我正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胡力继续说道:“李兄弟,我打听到柴娟如今在人民街火树银花酒吧栖身,但是我这一次来,身旁没带什么人手。而柴娟修为不凡,并不在我之下。所以,只凭我一人,要想把她生擒活捉并不容易,所以,我想请李兄弟帮个忙,不知道你意下如何呢?”

天呐,胡力竟然想让我帮助他抓柴娟,我该如何是好呢?

胡力好像是没看见我的窘态:“李兄弟,当初就是这个狠毒的女人折磨你和大小姐的。还给你脖子上戴了一个狗项圈,害得你被别人看不起。我相信,不管是为了大小姐,还是为了你自己,你一定也想亲手把柴娟抓住吧?”

“那是当然。”胡力把话说到这份上,我只能是随声附和了:“我恨不得剥她的皮,抽她的筋,才能稍解心头之恨。”

“好!”胡力拍了一下手:“有李兄弟相助,何愁大事不成?我把话撂这儿了,只要这次能够抓到柴娟,我一定在族长面前美言几句,争取让你们夫妻早日团聚。”

我当然想和薄荷早日团聚,但如果是以牺牲柴娟为代价的话,那就有些于心不忍了。的确,她折磨过我和薄荷,但是不久前她也救过我,而且还与我有了肌肤之心,我能够狠下心来,亲手抓住她吗?

薄荷的父亲,狐族族长胡笳心狠手辣,柴娟如果犯在他手里,能有好吗?

我想了想,对胡力说道:“力哥,我看不如这样。我先行一步,先回到火树银花就把,稳住柴娟。最好是用酒把她灌醉了,然后你再趁虚而入,就能够兵不血刃将其拿下了。”

胡力点头道:“此举甚好,我喜欢!”

我笑笑没再说什么。

这时候,只见胡力一抹脸,却是变成了柴娟的模样,声音也没有昨晚的半点柔情:“小黑,你不愧是我柴娟教出来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心的确够狠,如果是我站在你如今的立场上,只怕也做不到像你这般情断义绝!”

我恍然大悟,原来胡力根本没来县城,而先前和我说话的胡力,却是柴娟幻化出来的。

“娟姐,原来是你呀,真是吓了我一跳!”一时间我又惊又喜,上前拉住了她的手,我打算告诉她,其实我刚才那样说,只是为了打个前站,好和她商量一下对策,合计出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

谁知道却被她一下子甩开了:“小黑,我先前还担心你被蛮牛他们捉了,所以一夜没眨眼,出来找你。刚刚我见到你的时候,我还满心欢喜。所以就想和你开个玩笑来着。没想到仅仅是一个玩笑,就让你露出了本来面目。若非如此的话,只怕我这辈子都要被你骗了。”

“娟姐,你听我解释。真的不是这样的!”我欲哭无泪,自己简直比窦娥还冤。

柴娟又是一阵冷笑:“你又想花言巧语来骗我吗?记得小时候父亲告诉我,男人都喜欢骗人,所以我就喜欢用皮鞭来招待他们。可是遇到你之后,我以为你是个例外,谁知道还是一丘之貉!”

没想到柴娟对我的误会这么深,我想解释,但是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够取信于她。

过了良久,柴娟好像是冷静下来了:“小黑,我们豺族有个规定,那就是我们女人一旦失身于人,就必须要嫁给他。所以,你想证明自己爱我的话,那就和我举行一个盛大的婚礼吧!”

“结婚?”我摇了摇头:“娟姐,我是有老婆的人。我老婆叫胡薄荷,你见过的。有了她,我怎么能够再和你结婚呢?”

“你们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柴娟一把掐住了我的脖子,也没见她如何用力,我已经被她轻而易举地举到了半空之中。

她恶狠狠地望着我,咬牙切齿地说:“小黑,你既然没打算娶我,那为什么还要和我那样呢?实话告诉你,你的老婆薄荷已经和我堂弟柴志军订婚了,一个月之后就将大婚,所以,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

“不,你骗我!你骗我!”我多么希望这些话是柴娟要报复我,所以信口开河的。可是望着柴娟的脸色,知道她说的都是都是真的。可是,这样的消息,让我如何能够接受?

柴娟冷冷地望着我,眼里已经没有了昨晚的柔情似水:“小黑,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要嫁给你!择日不如撞日,明天就是良辰吉日,我看就咱们把喜事办了吧。这样一来,我们两口子还能一起去参加,柴志军先生和胡薄荷小姐的婚礼。”

“不!不是真的!绝对不是真的!”我神经质地重复着,突然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我睁开眼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正在坐便器上,看里面的设施,很眼熟,应该就是悦来酒店,省城的悦来酒店。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在县城和柴娟在一起吗?怎么会来到千里之外的酒店卫生间里了呢?

难道是有人带我坐飞机过来的,可是我不可能晕得那么死呀!

对了,薄荷要嫁给人渣柴志军了。我必须的尽快找到胡力,让他把我带到青丘去。

我刷地一下提上了裤子,却发现自己身上穿的不是原来的衣服,而是西装革履,更离谱的是,胸前还别着红花一朵,上面写着新郎两个字。

我成了新郎官了?新娘又是谁?谁和我开这样的玩笑?我揉着脑袋拼命想着,突然想起来,自己晕倒之前,柴娟说过的话语,不由得脸色苍白起来,原来她是在玩真的呀!

我使劲掐了自己一下,知道疼,原来不是在梦里。

“小子,婚礼快开始了,你怎么还在这里?”

这时,我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明目张胆地责怪,甚至还有些鄙夷。

“小子?我没有听错吧?”

我认得这个人是柴娟的手下,名叫柴青,他既然知道我要和柴娟举行婚礼了,又怎么敢这样和我说话?

我一头雾水,刚想问个清楚,柴青却一把揪住了我:“李明,你没听见我给你说话吗?快一点儿会死吗?磨磨唧唧,就像个娘们!”

柴青人高马大的,壮得就像只黑熊,一下子就把我提溜起来了。

我很惊讶,他的实力是不错,但我也不是任人宰割的呀,竟然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我冲着他吼道:“姓柴的,你是不是吃错药了,竟然敢这样对我!”

柴青咧开大嘴哈哈大笑起来,“小子,这是我们大小姐交代的,就该这样对你!”

我傻眼了,“怎么可能?柴娟既然决定要嫁给我,为什么还要这样羞辱我呢?”可是看柴青的样子,又不像是在开玩笑呀。管他呢,反正我也没打算举行这个婚礼,等见了她的面再说吧。

柴青瞪了我一眼,“我们大小姐如今正在外面的宴会厅,等着你举行婚礼仪式呢?倘若误了良辰吉时,你担当得起吗?”

这时柴青身上的对讲机响了,让他赶紧把我带到宴会厅去,大小姐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柴青答应了一声,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外走。

走廊两边一长溜儿婚纱照。照片里,一个人是我,另一个人*,大长腿,前凸后翘,高鼻梁,一双眼睛含情脉脉,标准大美女一个,简直比薄荷也差不了多少,正是风情万种的柴娟。真是奇怪,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和柴娟把婚纱照都给照好了。

第三十章 奇耻大辱

等我走进偌大的宴会厅的时候,才发现今天的柴娟本人比照片上漂亮多了,一身雪白的婚纱,前凸后翘的身材,红扑扑的脸蛋,秋水一般的双目,就像是天宫的仙女似的。

她本来还是笑语盈盈的,可是一看到我,眼神里掠过一丝不快:“小黑,你怎么回事?这么多人都等着你呢?”

我本来想直接说我不想结婚的,可是竟然没胆量说出来,只好挤出一副笑脸迎了上去:“娟姐,对不起,刚刚我上了趟卫生间。”

“懒驴上磨屎尿多!”柴娟一点面子都不给我,“这么好的阿玛尼西服,你怎么弄得皱巴巴的,还有红花也弄歪了,你像个新郎官的样子吗?你是不是不乐意娶我呀?”

众目睽睽之下,她一点儿都不给面子,看来柴青说得一切都是真的,她分明是想报复我。

我没吭声,谁知道她继续变本加厉:“跪下来道歉!”

这还是以前那个对我柔情似水的柴娟吗?我脸上的肌肉僵硬了,这样的场合,她竟然用这种态度对我,拿我当什么了?上行下效,难怪柴青他们统统看不起我。

“小黑,我让你跪下,你没听见吗?”柴娟冷冷看了我一眼,轻启朱唇,“柴青,看来我老公还不知道怎么跪,你就教教他呗!”

“好嘞,干这个我最在行!”柴青对准我的腿弯就是两脚,我不由自主地跪在大红地毯上。

周围的人纷纷议论起来,但是没有一个人替我说话。他们想必都是柴娟的亲属。

一个个都说我是个超级人渣,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既然和豺族的人有了肌肤之亲,就不能再想着以前那个狐狸精了。如果不是柴娟心大,像我这样的渣男早就被收拾掉了,哪里还能成为他们豺族的新郎官。

按照这些人的意思,柴娟给我的下马威是应该的,这样才能让我服服帖帖,从今往后不再犯错。可是,我却从柴娟的眼里看到了嫌弃,然后就是兴奋,那是侮辱我之后才有的兴奋。

难道她和我结婚,就是想报复我?

我想起来以前在养狗基地她是怎么对我的,不由得心寒起来。

一个具有领导才能的女人,往好处说是有手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讲,就是心狠手辣。

我想着总归还是自己亏欠她,受着侮辱也是应该的,就当自己耳朵塞驴毛了,勉勉强强把婚礼应付过去,然后再想办法解决。

然而,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时候我一个熟悉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边:“这不是李明吗?好久不见了哟。听说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所以我想过来见一见你这位堂姐夫,没想到却是这副德行,洞房还没入呢,就开始跪搓板了。难道你没听说过,男儿膝下有黄金吗?”

竟然是柴志军,好久不见的柴志军。

我心里的火气腾地一下起来了,任何人都可以欺负我、羞辱我,但是唯独柴志军不行!

这厮看我没吭声,继续说道:“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经和狐族大小姐胡薄荷订婚了,下个月十五办喜事,记得当时候过来喝杯喜酒哟!”

“你想得美,就算是全天下的男人都死绝了,薄荷也不会嫁给你!”我忍无可忍,回头啐了柴志军一口。

柴志军的一张俊脸瞬间狰狞起来:“李明,你明知道我的身份,还敢这样对我?真的是活腻歪了!”

这厮一个箭步抢过来,只一脚,就被我踹翻在地。

这和我们两个在枫丹白露别墅区之时,又是一番光景。那时候我记得还能和柴志军对上几招,可是如今受过柴娟培训之后,却是毫无招架之力了。这也就是说,柴志军当初隐藏了实力。

柴志军的皮鞋狠狠踩在了我的脸上:“小子,我早就想收拾你了,只不过当初为了给薄荷留下一个温文尔雅的印象。你不是以为自己娶了一个好老婆而洋洋得意吗?那么如今被我踩在脚下,感觉又如何呢?”

我能够向任何人低头,但是这辈子绝对不会向柴志军低头。我咬着牙说道:“姓柴的,感觉很爽啊,你是不是没吃饭呀,也不知道使点劲儿,你这分明是在给小爷挠痒痒啊!”

“我让你嘴硬!让你嘴硬!”柴志军恼羞成怒,一连几脚踹在了我的脸上,我只觉得眼冒金星,如今不是又一股劲儿硬撑着的话,只怕早就晕过去了。

柴志军似乎还不解气,还想继续踹下去,却被柴娟喊住了:“志军,好了,李明再怎么不堪,也是我柴娟的男人,你的堂姐夫,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你怎么能随便动手打人呢?”

我听出来柴娟的意思了,那就是我该挨打,但是只能她自己打,柴志军不能动手。

我心里清楚,其实这对堂姐弟早就面和心不合了。当初在养狗基地,柴志军为了讨胡笳的欢心,摆了柴娟一道,就是由于他的通风报信,胡笳才打到了门上。因此上,从表面上,柴娟不能把柴志军怎么样,但是心里早就恨透他了。

柴志军虽然跋扈成性,但是柴娟的面子他不敢不给,只好把脚从我脸上挪开,恨声道:“小子,看在我堂姐的面子上,今天就算是便宜你了。”

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翻身而起,盯着柴娟问道:“娟姐,你当着这么多亲友的面,大声告诉我,我到底是不是你男人?”

柴娟有些疑惑地望着我,她虽然聪明,但是却猜不透我到底想要干什么,只得说道:“你当然是我的男人了。只要你能能够忘了薄荷,那我就会全心全意地对待你的!”

“好!”我把脸扭向了柴志军:“柴总,你认不认柴娟这个堂姐呢?”

柴志军哼了一声:“这不是废话吗?一笔写不出两个柴字,柴娟当然是我的堂姐了,亲堂姐!”

我继续问道:“这就好!那我是不是柴娟的男人呢?”

“当然。”柴志军也是狡猾大大的,瞬间皱起了眉头,好像已经猜出了我到底想做什么了。

但是已经晚了。

我上前一步,朗声道:“非常好!既然柴娟是你的堂姐,而区区在下正是柴娟的男人,这就是说我是你的堂姐夫了。”

柴志军鄙夷地望了我一眼:“你是我的堂姐夫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周吴郑王地往椅子上一坐:“柴志军,你作为豺族族长的继承人,知书达理、尊老爱幼应该是必须的一门功课,那么如今堂姐夫坐在这里,你是不是应该过来行礼呢?”

“你?”柴志军的脸色不断地在转换,在最终还是哼声道:“给你行礼?你也配?”

我目光一紧,再次望向了柴娟:“我配不配不需要你的认可,除非是你不把你堂姐放在眼里?”

柴志军这次没在吭声,也望向了柴娟。不仅仅是我们两个,偌大的宴会厅,几乎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望向了柴娟。

其实,我也是在赌,看柴娟的心里,我到底是怎么样的存在?

如果她能在柴志军的面前,替我把这个脸捡起来,那么我会和她举行完这个婚礼。如果她不给我这个脸,你没对不起,这个婚老子不结了!

柴娟的脸色阴晴不定,她本来那么豪爽的一个人,却犹豫起来。过了良久,才一字一句地说道:“小黑,别闹了。你既然知道志军是我们豺族族长的继承人,就不应该对他无礼!”

“好得不得了!柴娟,你心里怎么想的,我已经明了,如此说来我们两个之间的缘分已尽!”我爬起来扭头就走:“况且,我这辈子跪天跪地跪父母,你算是哪根葱?老子不伺候,大不了这个婚不结了。”

柴青他们想拦我,却被柴娟喝住了:“别管他,让他走,我保证两个小时之内,他就会主动回来,跪下来给我认错!”

我以为柴娟这是在吓唬我,如今我的脖子上已经没有了项圈,我为什么还要对她唯命是从呢?就算是有项圈在,那又如何呢?我反正是豁出去了。想起来这个女人真是大言不惭,我就算是饿死外面,也不会回来求她的。

我一路小跑出了门,刚好有出租车在门口等着,就上了车,一路往自己先前住的那个小区而去。

那里是我的家,虽然小但是很温暖,虽然如今薄荷不在了,但是那里有着许多美好的回忆。只有回到那里,我也许才能好受一些。

下出租车的时候,我一摸口袋竟然连一分钱都没有。我没有任何的心疼,把身上崭新的阿玛尼扔给了司机,然后一路小跑进了小区。

这个时候,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尽早回到家里。可是到了家门口一看,我才发觉自己忘了带钥匙。

没想到我连自己家都进不去了,我苦笑着摇了摇头。谁曾想一晃脑袋,脑子却灵光起来,我忽地想起来,我们家的钥匙就在门框上边。也不知道如今在还是不在。

第三十一章 变本加厉

我试着摸了摸,那个钥匙果然还在。就拿起来把门打开了。对头,是那种熟悉的感觉。

仔细算算,我大概已经有好几月没有回来了。记得当初我离开这里的时候,一切都很好,薄荷还在,不过那时候,她的名字叫胡静。

屋里的摆设没变,因为门窗都关着,所以除了一点点霉味之外,并没有什么灰尘。

我望着我和薄荷的婚纱照,想起以前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不由得热泪盈眶。柴志军说,他下个月就要和薄荷成亲了,我虽然手里拿着结婚证,但是却无能为力。因为现实中的法律,对狐族和豺族中人起不了任何作用。这件事情,柴娟也说过,不可能有假。

我咬了咬牙,无论如何,我都要在柴志军和薄荷成亲之前,赶到青丘,去阻止他们。

可是青丘到底在哪里呢?我并不知道。尽管我从书上和电视上,知道这里是狐族的圣地,却并不知道具体的位置。

记得上一次和胡力见面时,他好像话里有话地对我说过,青丘那个地方,不是像我这样的凡人,能够靠近的。

我思来想去,却想不出任何的办法。只能对着照片里的薄荷呼喊道:“老婆,青丘在哪里?你如果能感应到我的话,就告诉我,我该如何才能找到你?哪怕是托个梦也行啊!”

照片上的薄荷依然在笑,但却给不了我任何的回答。

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脖子上似乎有个无形的项圈在勒着我,而且是越来越紧。

我一下子明白了,原来我离开悦来大酒店的时候,柴娟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记得柴娟说过,我必须在两个小时之内回去。也就是说,两个小时之后,我脖子上那个无形的项圈会把我活活勒死。

我并不怕死,如果不是顾及到父母,还有薄荷的话,死亡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并没有多么可怕。

但是我是家里的独子,父母双亲需要我来奉养,还有薄荷被家里逼婚,也需要我去给他撑腰。所以说,我现在绝对不能死。

我具体算了算了时间,我离开悦来大酒店大概有一个小时了,如果马上赶回去的话,时间上来说,绝对来得及。

况且我心里已经有了主意,柴娟作为豺族的重要人物,肯定知道青丘在什么地方。我只需从她那里入手,说不定能找到青丘的路径。

正在这时,只听门一响,柴青走了进来。对着我轻轻叹了口气,“李明,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娟姐说了,只要你回去给她认个错,你脖子上的项圈就不是问题。小两口床头打架床尾和,你又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

柴青的到来正好给了我借坡下驴的机会,但我还是觉得脊背发冷,当初那个一见面就鞭打男人的柴娟其实一直都在,而且变得越来越可怕,举手投足之间,就把我捏得死死的。

“回去!”我和柴青没什么好说的,只需要这两个字,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了。

幸好柴青来的时候,是开着车过来的。这样我就不需要因为打出租车的费用,而烦恼了。

当我和柴青返回宴会厅的时候,出了柴志军之外,所有的亲友都还没走。看来他们都对柴娟有信心。

我算着时间应该没有超,因为我脖子上的那个无形的项圈,并没有勒得我喘不过气来。

但是柴娟硬是说我迟到了五分钟,所以惩罚加倍,我必须跪下来,用膝盖走路,一步步挪到她的身边去。

变本加厉的羞辱,这分明是故意找茬嘛!我虽然心有不甘,可是又不得不面带微笑,照着她的话去做,为了尽快赶到薄荷身边,就算是再来十倍、百倍的羞辱,我也认了。

宴会厅里铺着地毯,可是我只觉得自己仿佛是在冰面上行走,每走一步膝盖都痛彻心扉。

在柴娟的要求下,接下来的婚礼仪式一切以她为主,什么交换戒指、交杯酒之类的当众秀恩爱一律取消。

后来我们挨着桌子敬酒的时候,她既不让我和她并肩而行,又不让我敬酒,我只能拎着酒壶跟在她的身后,仿佛就是她养的一条狗。

对了,这就是我要呈献给柴娟的感受。我要让他明白,自己其实我就是她养的一条狗。只要那个无形的项圈在,我就是如来佛掌心里的猴子,无论如何翻腾,都翻不出她的手掌心。

整个仪式进行了三个小时,我却觉得比三年还要漫长。

后来,终于到了最后一项,该入洞房了。

洞房距离酒店不远,一座新买不久的二层小别墅,带小院那一种。

我们两个一前一后走进洞房,柴娟也没搭理我,只是把高跟鞋随地一甩,就婚纱往沙发上一扔,然后就直接进了卫生间。

我一个人坐在洞房里觉得很别扭,哪怕想抽根烟提提神,但是我的身上别说烟和火了,就算是别的东西也一样都没有。

时候不大,柴娟出来了,她的身上仅仅裹了一条浴巾。

她的头发稍还滴着水,水珠子在脖颈间滚来滚去,有两三颗还沿着锁骨滚到了事业线里,标准的湿漉漉的性感。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身材非*爆。

再美的外表也只是皮囊而已,我心里嘀咕着,但却装出一副饥不择食的样子,使劲咽着吐沫,但是等她望过来的时候,我把脸扭到一边去了。

这就是我的态度。欲擒故纵!

其实晚上在宴会厅,她让我跪下的时候,我就想好了,这辈子都不打算碰她一指头,让她守活寡,这也算是一种无声的反抗的。

柴娟却是一反常态,没脸没皮地贴了过来,捏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扭了过来,“小黑,怎么了?自己的老婆也不敢看吗?”

说着,她还抛过来一个媚眼,勾了我一下,真是难为她了。

我索性把眼睛闭上了,“不敢当,柴大小姐,在您老人家面前,我怎么觉得自己像是一条狗!”

“你倒是有自知之明。”柴娟放开了我,本来还热情似火的一张脸,瞬间冷了下来:“在你和薄荷彻底断个干净之前,老娘的确不是你想碰就能碰的,你晚上睡沙发!”

她用的还是命令的语气!睡沙发就睡沙发,老子正求之不得呢?我从柜子里抱出来一床新被子,在沙发上摊开了。

忽然,柴娟幽幽地问了我一句,“小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在婚礼仪式上羞辱你吗?”

我哼了一声:“不就是报复我呗。”

“你错了!”柴娟笑得很得意,“我之所以那样做,除了报复之外,是故意让另一个人看的。你想不想知道她是谁呢?”

薄荷!肯定是薄荷!也只有薄荷在,才能让柴娟如此兴奋!只是一个柴志军,根本挑不起来她这么浓烈的情绪。

难道薄荷是跟着柴志军过来的?那她为什么不见我呢?对了,除非是胡笳也在,否则的话,就凭柴志军一个人,是看不住薄荷的。一定是这样的!

我不知道薄荷和柴志军的关系到底发展到了何种地步,但是我知道,我在宴会厅遭受羞辱的时候,薄荷的心里一定也不好受。

我不得不承认,柴娟这一招何其歹毒,真是一个恶毒的女人!

柴娟呵呵笑道:“你别打和薄荷见面的主意了,我们婚礼一结束,她就让胡族长带回青丘去了。”

柴娟蔑视着我,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你还不算笨,猜到了是薄荷。她当初作为狐族的天之骄女,而你轻描淡写就可以把到得到她,那么现在呢,你这个幸运儿还不是被我踩在脚下!”

我望着她凹凸玲珑的身材,心里顿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你不让碰我就不碰吗?我们可是举办过婚礼的,老子就是现在办了你,也没人能把我怎么着。你不是号称狠毒强势吗?我倒要瞧瞧,到了床上,你还怎么强势?

难道只能你报复我,我就不能反戈一击吗?

我先悄悄地把门反锁了,然后一个前扑,长着身强力壮,盛气凌人的柴娟顿时成了我的猎物,“柴娟,很可惜,你现在是不是十分想念柴青这个保镖呢?”

“哟呵,小黑,你长能耐了啊!敢对我用强?不用柴青帮忙,老娘照样收拾你!难道你忘了,你的本事是谁教的吗?”柴娟只是一抬膝盖,我最柔软的地方就挨了一记狠的,惨叫着滚落到了地上,身子蜷曲成了一只大虾。

她得理不饶人,也不知道嘴里念叨着什么,我的脖子上那个无形的项圈就开始收紧了。

我起先还能硬挺,但是马上就喘不过气来了,浑身抽搐着,嘴里很诚实地服软了,“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算你识趣!”柴娟变戏法地从枕头下面拿出一条小内内,上面带着血,扔到了我头上,“去,先把这个洗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们家最卑贱的佣人了,各种家务、做饭、洗衣服,你一个人全包圆了!”

第三十二章 这也是一种潜伏

“娟姐,你让我做什么都成,但这个……”我只觉得头皮发麻,因为根据我们这地方的风俗,男人是不能碰女人那个的,否则会倒大霉。

以前小的时候我妈也留那个在床上,有一次我不小心坐在床上碰到了,我妈就喊我赶紧去洗个澡,说沾了这个对学习不好。

柴娟笑了,“小黑,你现在已经倒了八辈子的霉了,难道还怕再倒霉吗?你去洗不去?不去我还叫那个无形的项圈勒你!”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没法子,我只能暂时认怂了。

这样的日子很快过了四五天,这段时间我逆来顺受,费尽心机地去讨好柴娟,目的就是得到她的欢心,从而忽悠她代表豺族去青丘参加柴志军和胡薄荷的婚礼,只要我能见到薄荷,那我就有足够的信心,彻底搅黄这桩狐族和豺族的联姻。

可是我的小心思并没有瞒过柴娟的眼睛,她只是冷冷地告诉我,虽然她知道青丘在哪儿,但是这辈子她都不会带我去的,让我死了那条心吧。

我讽刺她说她没有自信,她也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也不知道豺族和狐族中间做出了什么妥协,反正狐族已经不再找柴娟的麻烦,而她也不用再我在我家乡那个小县城里,做什么酒吧小老板了。

其实,她如今的真实身份和柴志军一样,掌管着豺族在省城名下的一个企业。经常把我一个人撇在家里,这可不是事儿,所以我主动要求到她的公司上班。我觉得只有时刻观察着她,才能找到她的破绽。

她想了想,最终还是答应了。就让我做了一个看门的小保安。还给我配了一个手机。如今这个时代,没手机的日子实在是太难熬了。

不过在公司里,她对我一副待理不理的样子,很符合一个老总和一个保安的身份。而公司别的人,都不知道我们两个具体的关系。

公司的副总名叫焦岩,是个大帅哥,也是个修行者。非常疯狂的迷恋着柴娟。可是据我观察,柴娟对他却是忽冷忽热的。要不人家怎么说,女人心,海底针呢。

没过几天,她到邻市参加一个会议,指名道姓让我跟着。

一出了公司,她就像换了人似的,在高铁上与我谈笑风生,甚至不断的在撩我,问了好多私人问题,很让我难为情。我担心如果高铁晚点几分钟的话,她只怕就要问到本人,那晚与她有肌肤之亲的时间,是不是比和薄荷在一起时间要长。

嘿嘿,那天我的确创了记录,最少也要有四十多分钟,当然这中间有江浩给我下药的关系。

到了目的地之后,开始订房,公司协议的五星酒店就剩一间房了,真的就剩一间了,其他的协议酒店离明天开会场地太远不考虑,一间大床房还是订了,而且整个订房过程都是她和客服部联系的,我没参与。

这样就和我们在家里一样,她睡床,我睡沙发。

夜已经深了,我一个人趴在沙发上想心事,我琢磨着怎么着才能让柴娟就范。

这时候柴娟发过来一条微信,说是要和我正儿八经谈过日子,问我什么意思。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报复我的又一个花招呢。

她还告诉我,其实她已经安排人给我和薄荷办了离婚,和她扯了结婚证。说着,还把结婚证发过来让我看。

我原本很气愤的,后来仔细一想,也就淡然了。这种事看起来是违法的,可是对于他们非人类来说,并不算什么大事,所以只是回了她一个简简单单一个“哦”字。

她发过来一个害羞的表情,“哦,一个口字,一个我字,你这是让我亲你的意思吗?算了,谁让我是你的老板加老婆呢,我去过法国,明天有时间就教教你法式接吻吧。”

第二天下午会议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我和她吃了个饭,大约八点半左右,去了酒店附近一个公园,人真特么多啊,灯光也挺亮的,我一路东扯西拉的,看上去挺洒脱,其实心里头非常忐忑,也不知道柴娟啥时候才给我上课,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么爱学习。

我们大约溜到九点半的时候,还没动静,我就问她到底啥叫法式接吻啊,她一听很害羞样子,还掐了我一下,还真疼,不过看她一副小女人的神态,这绝对是在公司的时候看不到的,我的心一下子荡漾起来。

后来,她问我真的要试试吗,我半推半就没好意思回答,并再次向她重申了一下自己人老实、会害羞的特性,眼下人这么多,好像并不合适哟。

柴娟笑了,问我敢不敢去黑漆漆没人的地方,我说我敢。然后她就拉我去了一片小竹林,那个地方确实一个人没有,我们坐在长椅上又天南海北家长里短的聊了一刻钟,我没忍住,又问她,如果真的要教我的话,那么现在就可以开始上课了吗。

其实我心里我非常难为情,但是这种事可遇不可求,这绝对你彻底拿下柴娟,让她带我去青丘的最佳时机。只怕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所以就显得有些猴急。

柴娟说可以啊,这种事又不会怀孕尝试一下怕什么。她让我闭上眼睛,我照做了。

然后,激动人心的时刻来到了,她果然说到做到,主动吻了我的嘴唇,湿湿的,滑滑的。

我觉得这种法式接吻跟中式的也没啥区别啊,估计她之前是在忽悠我。好在过程虽然一样,但是感觉却还是不同了,毕竟柴娟的颜值、身材,还有技巧,都和薄荷不同。

也许是故意如此,也许是本能的自然反应。渐渐地,我的双手也开始不老实起来,打算把她抱到我的腿上,一手搂着腰,一手可以放在合适的地方肆意妄为,没想到她一下子挣脱了,说她这一次只教法式接吻,不教别的,然后起身便走,把我孤零零撇在了那里……

第二天我们坐高铁回公司,她的表情冷冰冰的,和我说话的时候,也没忘了摆一摆老板的谱儿,让我直怀疑,是不是柴娟有个热情似火的双胞胎妹妹,然后两个人联起手来逗我玩。

好在接下来的日子,她还会用微信和我聊天,我们就像男女朋友那样无所顾忌地撩。这真是奇怪的日子,我们就算是回到家里,面对面也很少说话,但是在微信里却是无话不谈。

有天早上,我起床后做了几个俯卧撑,正准备去洗漱呢,她突然发过来一条信息,说她昨晚上做了春梦,不过梦中人不是我,而是焦岩。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特么滴就尴尬了,虽然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复杂,但毕竟是扯过结婚证的,举办过婚礼的。而我毕竟还是一个男人。好在她及时发过来一个笑脸,说是和我开玩笑的,我才松了一口气,也就没有在意。

可是到晚上的时候,她又发过来这么一条信息,说是好奇怪,怎么会梦到焦岩那个高高帅帅的小鲜肉呢,这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呀。

梦到就梦到呗,再怎么说也只是一个梦而已,我也没打算计较,让它过去就行了。

没想到又过了两天,那天晚上我和柴娟视频聊天的时候,她又旧事重提了,还说她把做梦这件事跟焦岩说了。

她还笑着开玩笑说,焦岩好贱,还问她做梦的时候是什么体位。后来他们两个还就这个问题讨论了一番。这就有点儿过分了,我觉得心里不是很爽,怎么他们之间聊得尺度越来越大了。

我个人感觉,如果梦到自己和别的女孩做羞羞的事情,至少说明我是对那个女孩子有好感的,而柴娟之所以梦到张亿恒,也许就是为了他帅掉渣的颜值。

科学发展到今天,还对梦这种东西解释不清,而对她们这些非人类来说,就更加说不清楚了。所以说我也不好意思就这个事儿太过较真。但是柴娟主动向焦岩挑明了这件事,就有些献媚的意思了,这样我觉得越界了。

我虽然如今很卑微,而且还有求于她,但是我也有自己的底线的。呵呵,就算是没有底线,也得装作有底线,这样才能显得我心里在真正的重视她。所以我就正儿八经地给柴娟说了,然后事情就变糟了。

柴娟说,她和我的夫妻关系在公司里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我根本没有任何权利干涉她交朋友的自由。

我翻出了她当时发给我的结婚证,然后义正言辞地说:“你的确有交朋友的自由,但是麻烦你在交别的朋友之前,先和我解除男女朋友的关系,否则就是在绿我!”

而柴娟的意思,是说我小肚鸡肠,开不起玩笑,况且她也不应该成为被我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鸟。而我也没有让步,因为这个时候,我的反应越强烈,只怕她心里越高兴。甚至我怀疑,这件事情说不定就是她故意安排的。

第三十三章 一弹之力,恐怖如斯

后来我们两个越说越僵,闹了一个不欢而散。而柴娟好几天没有在微信上撩我了。但是我并不着急。因为我们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并不是柴娟喜欢看到的。

没想到有一天,焦岩主动过来撩我,说什么我是失败者,而他则是财色兼得,还说我要啥没啥,分明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看着他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我都懒得搭理他,直接走开也就是了,没想到他作为公司副总,竟然一直撵到了卫生间里,还一脸猥琐地说,柴娟梦到他的时候,用的是女上尉,肯定爽翻了。相信过不了多久,柴娟一定会为他倾倒的。

我再也忍受不住了,就刺了他一句,“为你倾倒?你只怕是想多了,人家充其量也就是晕针而已。”

我还得意洋洋地告诉他,柴娟只是梦到你而已,而在现实世界里,她就给本大保安来过一次女上尉。虽然特么滴就那么一次,那也够让你小子想一辈子了。

我刚才的话明里暗里是在讽刺焦岩的本钱小得可怜,就像缝衣针一样,他那么聪明的人,当然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气得脸都白了:“李明,你的胆子不小啊,竟然敢拐弯抹角地骂我,难道你不知道老子是副总呀,是不是皮子痒了,想让我替你松松呀!”

我寸步不让:“什么狗屁副总,正儿八经的总裁还和我扯有结婚证呢?”

焦岩自然不相信我说的话,气得脸都青了。

我听说他在非人类世界里也是个人物,来公司以后,曾经和一个老员工切磋过,一连几个下劈,就将对方踢得找不到北了。

我虽然底子不错,又是柴娟亲自特训出来的,但是我的身上毕竟没有灵力。不对,我曾经有过灵力,当我的右手中指上的兰花烙印还明显的时候,本人也曾经秒杀过一个豺族高手,还是变身后的高手。

但是那毕竟是曾经了,后来我受了柴志军的暗算,身上的那份灵力也消失了。就凭我本身的技能,对付别的人当然不在话下,但是和焦岩打,很定是被削的份儿。

不过他把话说到这份上,我也不能认怂啊,“焦岩,先撩着贱,怎么说到你的痛处了,就想动手打人不成?”

“老子不动手,动脚!”焦岩和我相距不过一尺,可是他的脚却不可思议地,擦着我的衣襟飞了起来,正好踹在我的下巴上,我整个人飞了起来,摔倒在一米之外的站便器边上,只觉得脑袋晕乎乎的。

“尿臊味是不是很好闻呀?你这是自讨苦吃,我如果是你,就一头扎进站便器算了,活着也是糟蹋粮食!”

焦岩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李明,你一个看大门的小保安,是不是还不服气呀,你有种起来和我打呀,别像个泼妇似的赖在地上!”

这分明就是赤果果的羞辱,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一骨碌爬了起来,一拳打向了她的面门,倒也是虎虎生风。

“这才有那么一点儿意思,好玩!”焦岩伸出小臂来挡,他想不到我这一拳是虚的,我一扭腰,接着甩腿,右腿闪电般飞了起来,目标就是这厮英俊的脸蛋。

我认为估摸着,自己这一招就算踢不到焦岩,也能把他逼退,然后我就扑上去,和他死缠烂打,哪怕是用牙齿咬他,就算最后还是输,也不能让他小瞧了。

这就是我从豺狗身上学到的东西,也是我在教研面前,唯一可以依仗的玩意儿了。

谁知道我的右腿还没摆起来,焦岩的前踢就过来了,势大力沉,正踢在我的胯骨上,我一下子来了个屁股朝下平沙落雁式,真特么滴丢大人了。望着他鄙视的眼神,我挣扎着爬起来,人家只是一个勾踢,我就又是一个屁墩。就这样,我一连摔了十来次,屁股都快摔成八瓣了。

看来我和他的实力差距太大,处处受制,光有勇气和拼劲是远远不够的。

但我知道,也许柴娟就在旁边瞅着呢,所以绝对不能认怂。眼下我表现的越是勇猛,就证明越是在乎柴娟。

看样子是玩够了,焦岩后来上前一脚踩住了我的半边脸:“李明,你服气也好,不服气也罢,公司副总是我而不是你,大美人柴娟也是我的,你小子只有在一旁羡慕的份儿!”

我挣了几下,根本不管用,索性就让他踩着,但是嘴里一点儿也不服软,“焦岩,你有种把我打死,否则老子还和你对着干,就算是鸡蛋碰石头,也要粘你一身的蛋清!”

“死鸭子嘴硬是不?大概你不知道,像你这样的凡人,在我眼里只不过是蝼蚁而已!”焦岩冷笑着,脚下又加了把劲儿,我顿时觉得连呼吸都困难了。

后来他觉得还不解恨,另一只脚踩着我的指头,在地上磨来磨去。

那可是水泥地面哟,岂是我这种血肉之躯可以抗衡的,而首当其冲的就是比较长的中指。不一会儿工夫,它就开始留流血了。

我看了一眼,怪事发生了,只见原本已经看不清楚的兰花烙印,经过鲜血的滋润,突然变得清晰起来,而我只觉得体内一阵气血翻腾,浑身都是力气。天呐,当初秒杀那个豺族变身高手的灵力又回来了。而且是最纯正的狐族灵力。

我伸出中指,只是在焦岩的脚踝那里轻轻一弹。

我知道那里有一个麻骨,小时候我们几个小伙伴经常在一起弹着玩,看谁的忍耐力比较高。随意我知道,那个地方被弹中的话,那滋味一定非常酸爽。

本来我的手指和脸蛋一起被焦岩踩着,是够不到那一处麻骨的,但是有了灵力之后的手指就不一样了,我仿佛觉得自己的中指长了一大截,竟然实打实地弹了个正着。

焦岩一声尖叫,飞出了好几米远,然后像我刚才一样,一头撞在了小便池上。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不不,三十年太久,我只需几分钟就可以完成逆袭。

焦岩大怒:“李明,你竟然敢还手?看老子不废了你?”

他挣扎着站了起来,可是刚走了一步,就又瘫坐在地上了。哈哈,一弹之力,恐怖如斯!

“狐族元力!李明,看来是我小瞧你了,没想到你还是狐族众人,那就别怪我变身了!”焦岩冷笑一声,盘膝而坐,好像我并不存在一般。

我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狐族元力到底是不是焦岩的对手,何不趁着他疗伤的时候,来一个痛下杀手呢?

我并没有什么道德洁癖,更不会觉得趁人之危是不道德的行为。所以,就挣扎着爬起来,颤颤抖抖地走向了焦岩。

我明白,只要自己走过去,在这厮脑门上弹一下的话,那么下次再见面的时候,只怕他要躲着我走了。

可是我刚刚受的伤不轻,如果不是用鲜血唤醒了兰花烙印的话,只怕至少也得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的。

所以,我走的很慢,几乎是一步步地挪到了焦岩的面前。

可是不早不晚的,这时候,恰巧人力资源部总监进来解手,我认得他是柴娟的心腹。

他一进来就嚷道:“公司有规定,严禁打架斗殴,难道你们不知道吗?”

看这厮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我就心里好笑,你早干嘛去了,我吃亏的时候不见人影,怎么老子开始反击的时候,你就出现了呢?

但不服气归不服气,我和焦岩胆子再大,也不好意思当着总监的面继续打,所以这场卫生间里的决斗,才算是告一段落。

等焦岩和总监走后,我躲在洗手间里,折腾了大半个小时,也没把脸上那个皮鞋印洗掉,这时候柴娟的电话打过来了,让我马上到她办公室一趟。

这个时候,柴娟找我有什么事?不会是焦岩恶人先告状了吧?管他呢,走着说着呗,反正这件事情严格说起来,我没什么过错,柴娟也不能把我怎么着。说不定她心里高兴还来不及呢?

这不,我刚走进办公室,柴娟望着我脸上的皮鞋印就笑了起来:“李明,听说你被焦岩怼了,三分钟不到就被撂倒了七跤,一会儿七次郎说得就是你呗。”

看着她笑靥如花的样子,分明就是在幸灾乐祸吗,这是故意的吧。

我心里好笑,但故意装出一副憋屈的样子,自然也不给她好脸色看:“柴总,你的消息有误,其实我刚刚被摔了十三跤,应该叫一会儿十三郎才对。”

既然焦岩没有说出来我身上有狐族灵力,那我也就装糊涂了。毕竟这个东西作为我最后的底牌,越少人知道越好。

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已经做好了被怼的准备。

“明知道打不过焦岩,你还敢和他动手,有骨气,我喜欢!”柴娟咯咯笑着,突然话锋一转,“李明,看来你对我有意见啊,是不是这几天没教你法式接吻,你就生气了啊?”

这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嘛,难道玩我还没玩够?我哼了一声:“任何一个男人,被戴绿帽子的时候,心里都不会爽的!”

第三十四章 造化弄人

“哦?”柴娟饶有兴趣地望着我:“照你这意思,是埋怨我给你戴绿帽子了哟?请问你有证据吗?”

我没好气地说:“焦岩那个当事人都承认了,还用的着证据吗?”

“也许是他在吹牛呢?如今这个世界上,吹牛的人多了去啦!就算是焦岩这样的非人类,也会沾上这样的陋习。”柴娟的脸色沉了下来:“在我们公司,凡事都要讲证据。如今出轨的人这么多,形形*,为了帮助受害人拿到出轨的证据,那些咨询行业也是无所不用其极。我们公司虽然不做这个,但是我也接触过这些人,所以我明白对出轨事件来说,正确的判断方式就是寻找证据,照片、视频、录音,或者是证人证言,甚至是当场捉奸,如果这些东西你一样都没有的话,就别说什么头顶被绿成呼伦贝尔大草原了!”

她这一席话有理有据,我被她说得哑口无言。在心里不停地问自己,难道真的冤枉她了吗?不会呀,她都承认自己春梦里,梦到焦岩了,人家焦岩也都承认了,难道还会有假吗?

柴娟又恢复了冰山美人的神态:“李明,不如我们打个赌如何?”

我有些惊讶:“你想怎么赌?赌什么?”

柴娟的神情相当的严肃:“我现在给你三天时间,来查明我到底有没有给你戴绿帽子,你有胆子赌吗?”

我心里暗喜,等待已久的好机会终于来了。就不动声色地问道:“我这个人别的优点几乎是没有,但是胆子还是有的。就看你给的赌注如何了?”

柴娟盯着我的眼睛,却突然笑了起来:“李明,你应该知道,我的眼睛里是不揉沙子的。所以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坏菜了!我背上渗出了一层的冷汗,我以为自己潜伏在柴娟身边,姿态已经放的够低了,可是没想到,自己的小心思早就被人家看透了。

柴娟轻轻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小黑,别紧张,我又不打算找你算账。其实,你的心里越是忘不了胡薄荷,我反而越是喜欢你。因为现在这个世界,重情重义的人已经很少了。”

这么多天来,这时柴娟第一次喊我小黑。这个名字是她亲自给我起的,对她来说,应该有非比寻常的意义。

我已经知道了她的习惯。当她喊我李明的时候,就是她心情最不爽的时候。而只要她喊出小黑这个专属名字,那么表明什么事都好商量。我暗暗松了一口气,但并没有去接柴娟的话茬。这种事情我们两个人虽然已经心照不宣,但是打死都不能承认的。

好在柴娟并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深究下去,而是咯咯一笑,把话锋一转:“这样吧,如果你赢了,我就亲自带你去青丘,到时候能不能重夺美人归,就看你的本事如何了。”

果然如此。柴娟的赌注可以说就在我的意料之中。

我心里激动极了,这么多天以来,我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屈辱,目的就是等这个机会,如今这个机会终于来了。只要我能够把握好,那就能赶在薄荷和柴志军成亲之前,到达青丘,那时候,事情就还有回旋的余地。

但是我也知道,柴娟之所以放出这样的筹码,那么我如果输了的话,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大的。

所以我云淡风轻的问道:“娟姐,如果三天之后,我输了的话,又该如何呢?”

柴娟嘴角一抿:“还用我说吗?你如果输了的话,就彻底忘了胡薄荷这个人,以后乖乖地呆在我身边,做我一个人的小黑可好?”

当柴娟问出来这句话的时候,哪还有昔日的霸气?分明是一个憨态可掬的小女儿姿态。

我心里不由得一荡,原来,在柴娟的心目中,我还是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的。

她之前之所以用那种极端的方式对我,除了那一天她化身胡力,所产生的误会之外,还有就是和胡薄荷一较高下的意思。

仔细想来也是,她们一个是狐族的天之骄女,而另一个也是豺族的女中豪杰,谁也不想比另一个比下去。

当初在养狗基地,柴娟占据着天时地利,已经占了一些上风。可惜的造化弄人,由于柴志军的吃里扒外,再加上胡薄荷的智计百出,才让她败下阵来。

而他之所以对我有好感,最少一半原因是为了和胡薄荷较劲。还是那句话,造化弄人。只因我和胡薄荷认识在先,那么柴娟无论付出多少努力,我也只能是表示遗憾了。

我暗自叹了口气,然后一脸郑重的说道:“娟姐,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我赌了!如果三天之后,我查不清楚你和焦岩的确切关系的话,那我这辈子就认定你了!”

“好!一言为定!”我们两个的手掌击在了一起。

我明白柴娟倚仗的是什么。她肯定以为她和焦岩都是非人类,稍微做出点障眼法这些小动作什么滴,我就无计可施了。就凭我的实力,想要拿到他们约会的证据,实在是太难了。

她肯定想不到,我如今已经阴差阳错地恢复了兰花烙印,身上已经具备了狐族灵力,这就是我最大的底牌。

当然,焦岩已经知道了我身上有狐族灵力,但是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和我这个心目中的凡人拼了个两败俱伤,心里肯定羞愧死了。所以不管是出于男人的自尊,或者是不想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示弱,他都不会将这件事情告诉柴娟。

“入乡随俗,击掌为誓并没用什么法律效力,所以我还准备了这个。”柴娟说着,从抽屉里拿出来一个白色文件夹,递给了我:“这是我们这个赌局的正式协议,你看一下,如果没问题的话,就签了吧。”

我拿过来一看,只见上面说得很清楚,只要我把这件事情查清楚了,并且拿到了真凭实据,就可以和柴娟女士体面分手。如果查不清楚,或者是拿不出证据,就证明我以前的猜疑是毫无道理的,所以就得和柴娟女士继续生活下去。

“我怎么看着有点卖身契的味道。”从这份协议的内容来看,柴娟似乎已经是胜券在握了。

想来也是,不得不说这个赌注太有挑战性了。

柴娟这时候将了我一军:“怎么?你怕了?没事,你如果现在后悔的话,还来得及!”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半真半假的说道:“就算不是为了前去青丘和薄荷见面,我也得弄清楚,你柴大小姐到底绿我没有?这可关系着一个男人的底线和尊严吶!”

我这番话的确是在打马虎眼,却把柴娟给逗乐了:“小黑,虽然我明知道你这番话是在给我灌迷魂汤,但架不住本大小姐爱听呀!”

我们两个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从柴娟的办公室出来,我并没有立即行动,去盯死柴娟或者是焦岩,而是先回了自己的保安室,好好睡了一觉。

管他是不是上班时间呢,反正这个赌注生效之后,这三天之内,不管我做什么,柴娟都会睁只眼闭只眼的。我要不借着这个机会养精蓄锐的话,岂不是傻到家了吗?

况且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麻痹敌人。

不得不说,隔行如隔山,我还是低估了那些非人类的能力。

接下来的整整一天时间,尽管我已经用上了所有的狐族灵力,甚至是打起了百分之一百二十的精神,但是根本发现不了任何的蛛丝马迹。

如果不是去青丘的念头一直都在的话,我都有些心灰意冷的了。

那天晚上,我正躺在保安室的床上想法子。没法子,嚣张的柴娟说要用我们的婚房和焦岩约会,所以就把我打发到了保安室睡觉。

他们也的确在约了,可是当我杀气腾腾地破门而入之后,才发现这里的房间静悄悄,里面根本没有柴娟和焦岩的影子。唉,让老子何其的郁闷!

就在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任凭绞尽脑汁却想不出任何办法来对付这对狗男女的时候,忽然我觉得保安室内的气氛不对,扭身一瞧,却见一个人站在我的床前。

我吓了一大跳,伸手想拉电灯开关,却被来人阻止了:“李明,先别开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来了这里。”

这样内容的话语,却被这个人说出了上位者的气势来。

在我认识的男人当中,并不多见。除了柴志军之外,就要数青丘集团的执行总裁胡力了。但是柴志军所展现出来的气势,根本没有这个人的含蓄和张力兼而有之。

我心里一喜,忍不住叫了起来:“力哥,是你吗?”

这个力哥,当然不是电视剧《上海滩》里的丁力,而是我所认识的胡力。就是他给了我兰花烙印,否则的话,我早就在地下停车场,被那个变身的豺人活活撕碎了。

“当然是我,不是我是谁?”胡力就是胡力,进入别人屋子,吓得不敢让主人开灯之后,还能把装逼进行到底。

第三十五章 我要这变化又如何

我已经确认眼前之人是胡力了,这真是小雨来得正是时候。

可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想起当初在小县城里,柴娟变身胡力前来试探,我真假难辨,所以闹出了一个天大的误会。正因为如此,柴娟才会在婚礼上那样的羞辱我。

这样惨痛的教训,我当然牢记在心。所以就又问道:“你既然说自己是胡力,那当然记得我们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吧。”

“当然。”胡力笑了:“当时你小子竟然比我还冲,但正是因为你的坚持,才让我顺利收回了本命灵珠,否则的话,灵珠失控之后,我至少要减去两百年的道行。恐怕连个像样的人形,都幻化不出来了。不过你小子也是机缘巧合,竟然因此得到了我们狐族的兰花烙印,身上也有了一些最纯正的狐族灵力。”

一听胡力说出这些,我明白眼前这个人是真正的胡力,因为这些细节,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

胡力是个修炼多年的老狐狸,脑瓜子转得非常快,一下子就品出来我话中有话了:“李明,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曾经遇到了一个假胡力,否则的话,就不会这么试探我了。”

“胡总裁就是胡总裁,果然一言即中也!”我把当初柴娟化身他的模样之后,我们之间的误会说了一遍,当然我和柴娟之间的赌注,是必须要提的。

毕竟,现在正是我一筹莫展之际,好不容易碰到了胡力这样强势的帮手,当然要尽可能地求助了。

胡力沉吟了一会儿,不怒自威道:“本来既然你和柴娟有了这样的赌注,我就不应该插手的,那样就算是坏规矩了。”

不会吧,胡力不打算出手帮我?

我特么滴都快哭了。

幸好胡力还在继续:“不过,这件事情已经牵涉到了我家大小姐,我就不能不管管了。更何况,柴娟这个女人竟然胆敢化身我的模样,真是叔叔能忍深深也不能忍吶!”

这个大喘气,能不能一下子把话说完,不带这么调戏人的。

胡力毕竟是胡力,很快就想出了办法。那就是以其之道还治彼身。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柴娟既然曾经变身成了他,那么他就让我变身柴娟,这个脸面必须靠我自己赚回来。

毕竟他是狐族的重要人物,如果他亲自出手帮我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我当时就傻眼了:“胡哥,你是不是来的时候忘记吃药了?就凭我,还变身?你以为我是孙猴子呀!”

“你才忘记吃药了呢?我是说正经的!”胡力正色道:“你如今身上已经有了最纯正的狐族灵力,所以学会变身并不太难。”

“真的假的?”我激动的一下子蹦了起来,真想不到我李明也会有变身的这一天。

“看你这话问的,想我堂堂的青丘集团执行总裁,岂敢打诳语?”

胡力当即就教了我一个口诀,我也争气,两个小时之后,就学得有模有样了。

就连胡力也忍不住夸我,说我的悟性好,就算是他当初学这个,都学了整整三天呢。

只不过我身上的狐族灵力,不是自己修炼出来的,达不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所以运用起来就打了一定的折扣。根本不能像胡力那样变化起来那样随心所欲,还有很多限制在里面。

其一,我只能变成柴娟,因为这是胡力给我设定的特定人物变化。还有必须得等十二个小时之后,才能够恢复原来的样子,然后才能再变别的;

其二,不能够在变化之后使用武力。打个例子就是说,我变成柴娟之后,并不能拥有她的灵力和武力。

不过就算有这么多的限制,我心里还是挺兴奋的。

胡力问我打算怎么做。我眼珠子一转,计策已经有了:“柴娟中午有午休的习惯,我明天中午就变成他她,故意在办公室招蜂引蝶。如果焦岩和她真的有什么不正常关系的话,一定会闻风而来,到时候该如何操作,主动权就在区区在下手心里了。”

胡力笑着摇了摇头:“难怪我们大小姐选了你做老公。说实话,论卑鄙,说下流,你这个徒弟要比我这个师傅强多了。”

我听得哭笑不得:“胡大哥,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说来也奇怪,只有在面对胡力的时候,我的心态才会这么轻松。我想着这些,不由得感慨道:“胡大哥,你如果是狐族的族长,薄荷的父亲就好了。唉,说起来我都汗颜,我的岳父大人怎么会那么古板呢?”

胡力摇了摇头:“傻兄弟。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如果真是狐族的族长,说不定也不会同意你和薄荷的婚事的。说一千道一万,就是因为你是一个凡人。或者说是因为你实力不够。如果你能一个人把我们狐族打个落花流水的话,那么族长大人只怕亲自把大小姐送回到你身边了。”

胡力的话的确有到底,所以说提升自己的实力才是王道,因为只有那样,你才能打破别人的规矩,让其他人来按照你的规矩行事。

……

约莫着送外卖的小哥快要到了,我赶紧去冲了个热水澡。

听到门铃声响起,我身上仅仅裹了一条浴巾,就把房门打开了。

就我如今这种火爆的身材,就绝对不是外卖小哥这种小年轻所能抵挡的。

果然,他的喉结上下动着,使劲咽着吐沫,说话也不利索了:“美女……请问你是柴娟吗?这是你……点的外卖……”

“瞧你那傻样,不过我喜欢。”我蜻蜓点水般在他额头亲了一下,眉眼带笑,压低了声音说道:“你怎么迟到了两分钟?所以你得进屋帮我把漏水的马桶修好了,要不我就去投诉你!”

我用眼神勾了他一下,然后牵着他的手,一转身,扭动着腰肢就进屋了。

这个动作简直就是妖精转世,我知道外卖小哥的大脑已经完全不听使唤了,根本没有理由抗拒。

这个时间段,正是下班的高峰期,我们公司办公楼是和另外一个公司合租的,楼梯口那边是另一间公司,这边是我们公司。人来人往的,很多人不停地往这边打量。

那些男人的眼神很复杂,肯定有他自己为什么不是这个外卖小哥的想法。

而有些女人嘟囔的声音大了些,传进了我的耳朵,不外乎说我是个贱女人,回家千万得把自己男人看住了,免得被我这个狐狸精勾引走了。

甚至有好事者录了视频、拍了照,如果发到网上就好了,我就出名了。

那样一来,我勾引小白脸这件事情,很快就会被焦岩知道,以这小子的脾气,如果他真的和柴娟有一腿的话,估摸着他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那我提前布置好的微型摄像机就有了用武之地了,然后就会有好戏看了。

这是多么过瘾的事情吶,也正是我想要的。这也是出轨的人,应该得到的惩罚。

我不是自虐的人,因为我就叫李明,我现在正用胡力教我的方法,变成了柴娟。

其实我也曾经想着变成焦岩的模样,趁着一亲芳泽的时候,狠狠抽她丫的小屁屁。

这样倒是蛮刺激的,我也很想体验一把,但自从她的人设,在我心目中坍塌之后,我觉得这样做有些得不偿失。

难道我要变成水滴,趁她洗澡的时候,把淋浴全部调成凉水?再把空调弄到零下几度?要知道现在可是大冬天,这样一来,她非得重感冒不可,打针吃药流清鼻涕,有她受的。

可是这些想法统统兑现不了,因为我只能变成柴娟,除了她,不会变任何的东西、任何人。这样的变化也真够悲催的。

再多的限制条件,也架不住本人脑瓜子聪明呀!

后来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变成柴娟的模样,演一出红杏出墙的大戏,至于出墙的对象,就只能找一个外卖小哥来客串了。

对付柴娟和焦岩这样的非人类,必须先要让他们先窝里斗起来,那样我才有可乘之机。

我做了这么长时间柴娟的老公,偷偷配一把办公室的钥匙还是不成问题的。至于她喜欢穿的衣服,尺寸大小,我更是了如指掌,所以这些都难不倒我。

我轻而易举就进了门,然后用屋里的座机叫了一份外卖。当然,我没忘给美团提了个要求,说本大小姐是个颜值控,所以来送菜的必须是个年轻帅哥,至于小费不是问题哟。

对方的服务很周到,果然派来了一个小帅哥。

这小伙儿也就十八九的年纪,跟着我进门之后,还有些羞答答的。特别是我把门关上之后,他更是连耳朵根都红了起来。

我让他别想歪了,只是给沏了一杯茶,请他在沙发坐了一会儿,然后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拉开抽屉,给了他五百块钱小费,打发走了。

既然局已经布好了,我也该撤退了。

我把浴巾往沙发上一扔,准备穿衣服离开,突然听到了锁簧转动的声音……

第三十六章 我在窗外看风景

我不由得吓了一大跳,来的是谁呢?是这间屋子的正牌主人柴娟?还是公司的二把手焦岩?

不对呀,听说焦岩今天有应酬,在外边陪一个重要客户吃饭呢,难道他这么快就知道了消息?至于柴娟,我已经侦查好了,她如今正在另一条街做美容呢?这个点儿说什么也不可能回来!

但是不管来的是谁,门很快就开了。快得让我一个箭步抢上去,把门反锁的机会都没有。

进来的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型男,仅仅凭借着那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就不知道会迷倒多少怀春少女,难怪柴娟会做梦和他啪啪呢?

“焦岩……”我张着大嘴没话说,这就非常尴尬了,要知道我身上几乎是连一根毛线都没有。

“宝贝,没想到我现在会来吧?惊不惊喜?”这家伙上来就是一个熊抱,凑着我的耳根说道:“你我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吶,你是不是猜到我要来,所以提前洗了个澡。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洗干净等着的故事?”

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我想挣扎,可是他的手臂就像铁箍一样,急切之间根本挣脱不开。

不管是比较灵力,或者是拼自身的力气,我都不是焦岩的对手。除非我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用有兰花烙印的中指对付他,不过那样一来,我和胡力两个所有的谋划就要付诸东流了。

况且,除了兰花烙印所带来的灵力之外,我和普通人根本没什么两样。这可怎么办?如果真让这厮给就地法办了,糗到家不说,简直能把人恶心死。

突然之间,我想起了电视剧里那些女主角对付色狼的招数,就照方抓药对着焦岩的脚面狠狠踩了一下。

焦岩吃痛,很快把手松开了,但是一脸的不能理解:“娟儿,你怎么能这样呢?如果你不想的话,那为什么还要划出一副出浴图来诱惑我呢?”

就目前焦岩所展现的情况来看,柴娟的出轨已经实锤了。

霎那间,我的心情非常复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

就眼下来说,我赢得赌注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这样我就可以跟着柴娟去青丘了。只要到了青丘,我就能见到日思夜想的薄荷了。

可是我心里还是觉得想吃了苍蝇一般难受。毕竟我和柴娟只见有过肌肤之亲,我们还成了亲,甚至还扯了结婚证。就算是作为她名义上的老公,我也不希望她去和别的男人颠鸾倒凤。

我的心情简直是糟糕透了,甚至想直接和他撕破脸,我和焦岩现在闹得越凶,那么柴娟以后和焦岩,崩的几率就越大。

我最终还是冷静下来了,薄荷和柴志军的婚礼已经迫在眉睫了,与去青丘阻止他们成亲相比,其余的事情可以说都是毛毛雨了。

更何况焦岩的厉害我还是清楚的,万一闹掰了,我也担心自己脱不了身。

主意打定,我拿着浴巾往身上一围,故作委屈地说:“你怎么回事?你把我当什么了?啪啪工具?人家今天亲戚来了,可是你不但不关心,反而一上来就这么粗鲁!”

“都怪我!都是我的错!可是我记得你的大姨妈不是今天吶!”焦岩陪着笑脸,说了一大车的好话。后来我答应用另外一种方式为他服务,把这小子忽悠到卫生间洗澡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我连忙把衣服穿好,蹑手蹑脚地到了门口,刚摸住门把手,就听到外面好象有钥匙链的声响,我急忙对着猫眼一瞧,不是冤家不碰头,柴娟竟然提前回来了。

我如果被柴娟和焦岩联手堵在屋里,我该怎么说?难道说自己是柴娟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妹妹?可是这对狗男女个顶个地精明,只怕是不好忽悠。别的不说,如果被他们当成小偷送到派出所去,那就糟糕透了!没办法,只有先躲起来再说了。

这个屋子三室一厅,但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藏身地方,我只好退到了阳台上,偷偷打量着里面的动静。

柴娟真是吃人的妖精,刚做了美容回来,一张脸远远望过去,更是吹弹可破。

一见到焦岩,就像狗皮膏药似的黏在了他身上:“亲亲,你什么时候来的?来之前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呢?”

焦岩轻轻点了一下她的鼻子:“宝贝,你又调皮了!刚刚我们不是已经见过面了吗?”

这样的对话吓得我心惊胆战,如果再详细说下去的话,我的计划就穿帮了。幸好柴娟这个浪蹄子,只顾着做动作,根本没心思回答焦岩的问题。放着那么大的床不去,这两个人偏偏拥抱着,到阳台上来了。简直要了我二十五年年的老命了。

这里可是五楼哟,我往下面瞅了瞅,那么高,我只会变身,不会飞身,贸然跳下去的话,肯定会摔死。

突然我发现旁边有个空调机,悬挂在外墙上的那一种,就咬了咬牙,大着胆子站了上去,一只手扣着砖缝,另一只手拉住了这边的窗棂。抖抖索索地坚持着,只希望焦岩是个快枪手,赶快完事,我也就解脱了。

关键时刻,焦岩的手机响了,第一次他摁了没接,可是那边不停地打,他只好接了:“谁呀?”

也不知道焦岩听说了什么,反正原本一脸的怜爱全部变成了怒火,对着柴娟大声问道:“既然你心中有了别人,那只需和我说一声,我也就知难而退了。可你偏偏喜欢在男人之间玩游戏,这样做有意思吗?难道你有了李明和我还不够,反而去养什么小白脸!”

柴娟冷哼一声:“没有!我真的没有!你不要听风就是雨啊!什么样的小白脸,能入我柴娟的法眼?”

“嘴硬是不?”我瞅着焦岩把手机拿到了柴娟跟前:“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外卖小哥而已,值得你如此慌不择食吗?想必在你们这些成功女人的眼里,这种白纸一样的小鲜肉才更加有吸引力是不?不过你做事情要小心点,这不让人都传到网上了,你这是明目张胆地给我戴绿帽子!”

“给你戴绿帽?你配吗?李明还没说话呢?”柴娟的脸色冷得怕人。

“这不是我!这不是我……”可是等她看清楚了视频里的脸,否认的话语越来越没有底气了。

焦岩的声音就像是刚从冰水里捞出来一样:“柴娟,我跟了你这么久,可以说是为你做牛做马。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不能随便玩弄我的感情。你似然是豺族的天之骄女,但我焦岩也不是无名之辈,你应该清楚,我也有自己的底线!”

“我……我……随便你怎么想吧?反正那个勾引外卖小哥的女人不是我……”柴娟的脾气就是这样,知道这种事根本说不清楚,所以也就只能听之任之了。

其实我心里挺佩服柴娟的,如果换做我处于她现在的境地,所做出的反应肯定要差上许多的。

不过虽然我在空调机上站得很难受,但心里还是挺爽的,毕竟柴娟的吃瘪是她咎由自取。

我把目光望向了青丘方向,心里说道:“薄荷,坚持住,老公马上就会到你身边,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向包办婚姻说不!”

说实在的,我并不知道青丘到底在哪个方向,我只是想当然的以为,那里既然是狐族的圣地,孕育出胡力和薄荷这样的人物,当然应该在日出的地方才对头。

焦岩可能是急坏了,虽然不敢说啥难听话,但是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柴娟,算了,我知道你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也没打算去改变你。既然是这样的话,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在一起了!”

柴娟仰天一阵狂笑:“焦岩,这么说,连你也不相信我吗?我再说最后一遍,我真的没有约什么外卖小哥!之前的三个小时之内,我在隔壁街上做美容,你尽管可以去查证!”

焦岩也是惨然一笑:“事实就摆在眼前,你让我相信什么?柴娟,你好之为之,你我后会无期!”

焦岩一咬牙,大步走到了门口,手已经握住了门把手。

“焦岩,听说你是焦家年轻一辈里最出色的。可是如今来看,未免让我大失所望!”

也不见柴娟如何用力,只是把手一伸,那只纤纤玉手就像是突然增长了十几倍,一把抓住了焦岩的脖子,就像是拈着一根灯草那样,将他举到了半空中:“我生平最恨别人误会我,不相信我。先有李明,竟然敢和狐族的胡力说我的坏话,现在又有你,一遇到一点儿风吹草动,就敢怀疑老娘养小白脸!”

现在我才知道,自己一直低估了柴娟。别看焦岩那么厉害,可是在柴娟面前,就像是被老鹰抓着的小鸡一样,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

柴娟越说越气愤:“你这个傻逼!只知道什么视频为证,难道你忘了,像我们这种非人类,完全可以摇身变成另外一个人,难道你就不想想,那是有人在往我身上泼凉水呢?”

第三十七章 这个疯子

眼瞅着柴娟手上的力气也越来越大,焦岩的小白脸瞬间都变成了酱紫色。。我真的担心焦岩的脖子被她掐断了。可是这家伙也是个硬脾气,都这样了,也不知道说一句软话,难道他不知道,女人都是用来哄的吗?

不过随即我就恍然大悟了,如果我被柴娟这么掐着脖子,也说不出任何求饶的话来。

柴娟一张俏脸扭曲的厉害:“焦岩,只要是我的男人,死都不能离开我,你听明白了没有?”

焦岩是想说话,但是脖子被掐着,只能艰难的点着头。看来这个自比岩石一样坚硬的男人,在疯子一样的柴娟面前,也屈服了。

柴娟终于松开了手,望着大口喘着粗气的焦岩,反而娇声笑了起来。只见她一步三摇走到了焦岩面前,伸手拉了一下他的耳朵,俏生生的说道:“这才乖嘛。作为我的男人,就要听话。比如你,比如李明。李明那小子只想离开我,去找他的薄荷,想一想那可能吗?”

我对焦岩还算是比较了解的,知道他自视甚高,可能还有着与柴娟平起平坐的想法。可是刚刚柴娟只是轻描淡写地一出手,不但摧毁了他的身体,而且还摧毁他的信念。

他立即匍匐在地上,舔着柴娟的脚趾:“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女皇。小人愿意做女皇身边的一条狗。”

“好,很好!”柴娟笑得花枝乱颤。

焦岩谄媚道:“女皇,还有件事情要告诉你,其实李明的身上已经有了狐族灵力,否则的话,那天我也不会吃了他的亏!”

柴娟厉声喝道:“混帐东西,你为什么不早说?”

焦岩慌不迭的说道:“是我的错,希望女皇能够见谅!”

“既然犯了错,那就要付出代价!”柴娟笑颜如花道:“你的脑袋我暂且寄在你的项上。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自己看着办吧。”

“女皇,我明白了。”焦岩竖起手刀,一掌下去,将自己的左臂生生砍断。

他出身甚好,想来家族内有秘法,所以随谈是胳膊断了,但却没有一点鲜血留下来。

断臂之后的焦岩脸色苍白如纸,但是卑躬屈膝的姿态没有任何改变:“女皇,我本来想把右臂一起砍下来的,但想了想,还是留着一只胳膊继续为女皇效力吧。”

“你比李明那个凡人乖巧多了!”柴娟哼了一声:“就算是李明身具狐族灵力,那又怎么样呢?他永远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我在窗外暗自心惊。我自以为够了解柴娟了,但是接触的时间越多,我反而觉得自己对这个人还是了解的不够多。

这个女人控制欲极强,集美貌、聪明、狠毒于一身,永远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其余的人只能够为其所左右。

不过好在我认识她这么久,她的一个优点还是很突出的,那就是信守承诺。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有这么一个优点已经足够!

好不容易等这对狗男女离开了,我艰难地爬上了阳台,先活动了一下已经麻木的手脚,然后从屋里拿出了微型摄像机,悄悄溜了出去。

证据到手了,这场赌约我是赢定了。我先找了一家小旅馆,美美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刚好变身的时效性过了,我恢复了本来面目,这样目标小一些。毕竟披着柴娟那种美丽的外表,出门也容易让人惦记。

我叫了外卖,一边吃一边看手机。

没想到在城里论坛上,有人发了一个帖子,名字叫做“空调机上的美女”,里面没写一个字,只有一张照片,照得正是我站在空调机上的“优美动作”,好在只是个背影,但是完美的蜜桃臀还是吸引了不少眼球。

众网友纷纷在下面留言,猜测这样漂亮的一个女人,不顾危险站在空调机上干什么?

有人说是美女空调工,有人说是偷情,还有人说是美女小偷?

后来有好事者人肉出了柴娟的身份和住址,甚至有人根据当时的阳光斜度,准确地推断出了具体时间。

事情闹得这么大,柴娟和焦岩不会不知道。

仔细想想,我昨天的谋划还是有很多漏洞的,比如柴娟和我穿着不同的服装,比如那个无端被卷入漩涡的外卖小哥。

以柴娟和焦岩的能力,万一调取附近的监控录像,就清楚那天有两个柴娟先后出现,其中一个用的是备用钥匙,而且出门的时候也是先后离开的。

这样一来,那么这把火就很有可能烧到我的身上。

我该怎么办呢?是静观其变?还是主动出击?

如果选择前者,侥幸的话,那就什么事情都没有,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柴娟顺藤摸瓜找到我的破绽,说我违反赌约竞争规则,那我岂不是任人宰割了吗?说不定还会连累那个无辜的外卖小哥呢?

我思虑再三,决定先下手为强,在柴娟和焦岩反应过来之前,先去找他们,把证据摆到桌面上,等胜负已分的时候,就算是柴娟回过味来,黄花菜都凉了,纵然她本事再大,也注定是回天乏术。

我越想越得意,哼了一声:“柴娟,纵然是你奸似鬼,也得喝老子的洗脚水!”

可是我正要出门的时候,突然打了个寒颤,我记得公司对面的那座楼房也是柴娟买下来的,不过还没有正式启用,平时大门是锁着的。

而按照拍照片对应的角度来看,那间屋子也是属于柴娟的私人领地,闲杂人等是不得入内的。那么是谁拍下来这张照片呢?

我想来想去,除非是柴娟授意,否则的话,公司里应该没有这么无聊和大胆的人。大家都对柴娟噤若寒蝉,谁敢去偷拍她的照片,还不知死活的发到论坛上?

如果这一切都是柴娟导演的,那么她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我想起来她对焦岩所使得手段,感觉自己就是另外一个焦岩,甚至还远远不如焦岩。

我突然觉得,我和她立下那个所谓的赌约只是在与虎谋皮,而她根本就是在逗我玩而已。就像她对焦岩说的那样,就算是我赢了,她也不会带着我去青丘找薄荷,她根本就没有放过我的打算。

我想了想,打算找个机会逃出这里算了。至于先前订下的赌约,我也打算放弃了。就算是我赢了她又如何,难道还指望着她履行承诺吗?柴娟这个疯子,老子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反正在自身实力没有大幅度提高之前,我不打算再和这个女人见面。

不过通过这件事情,我算是彻底了解了柴娟。我在空调机上站那半个小时,真是值了。

我在小旅馆一直猫到了夜里零点左右,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穿了一件连帽衫,轻手轻脚地下楼了。

到了楼下一看,昏暗的路灯下,夜风呼啸,只是路口的监控探头不知道为什么碎了,记得白天我来住店的时候还好好的。

我突然有了一个不祥的预兆,会不会是柴娟和焦岩想提前对我动手了?

不可能啊,他们虽然是非人类,但并不是未卜先知的神仙,动作不可能有这么快,肯定是自己疑神疑鬼了!

我正琢磨着是打的呢,还是直接去火车站,忽然后背被两把刀顶住了,一左一右两个腰眼:“李明,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老实点儿,要不老子就放干你的血!”

他们有三个人,其中有两个人都长得膀大腰圆的,不过一个身材高大,另一个像是抓地虎矮冬瓜,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个子高的是蛮牛,个头低的那个是大熊。

好家伙,这两个家伙真是阴魂不散,竟然从我家乡的小县城,追到省城来了。如果是以前,我肯定得乖乖就范。但是今时不同往日,我如今有狐族灵力护身,虽然他们带有凶器,又对着我的要害部位,但是我如果想反击的话,还是分分钟就能完成反杀。

这时候,蛮牛问了声:“我下午的时候,一路跟着盈盈姐过来的,怎么你小子却来了这里?她人呢?”

哦,原来如此。我说呢,蛮牛他们怎么会找到这个小旅馆来的,原来是跟着变身柴娟的我过来的。

见我没吭声,蛮牛又问道:“你小子肯定和盈盈姐有一腿。找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肯定是约会来了。快点说,盈盈姐到底在哪儿?”

我有苦难言,心里直念叨,老子不就是你们一路跟过来的盈盈姐吗?

只是这些话就算是说出来,蛮牛他们也不会相信。

大熊在一旁说道:“我刚刚已经派人查过了,那个房间已经没人了。可能盈盈姐已经离开了。不过,这小子既然是盈盈姐的情郎,那就把他绑了,到时候不怕盈盈姐不露面。”

“这个办法好。”蛮牛点了点头:“这小子正好和浩少有过节,咱们把他绑回去,正好让浩少出出气,也是好的。”

听他们这么一说,我就不打算动手了。

反正我正打算逃出省城呢,有这些人带着,要安全得多。还有免费的车坐,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小算盘打得挺响,可是短短十几秒之后,我就后悔了。

第三十八章 顺风车

大熊实在是狡猾大大的,无论我表现得多么牲畜无害,多么合作,都被他不管三七二十一,

很快就把我绑上了,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这厮还往我嘴里填了一只臭袜子,也不知道几个月没洗了,熏得人只想干呕的那一种。

这小子前一段时间,因为菲菲的缘故,和江浩在我手里吃了亏,所以一有机会就想报复。如果不是想搭着他们的顺风车,安全离开省城,老子早就挣脱绑绳,好好收拾这几个家伙一下了。

我心里拿定了主意,离开省城之后,一定变本加厉,往大熊嘴里塞两只臭袜子,不,最少三只,不把这小子熏得三天不想吃东西,我就不姓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大熊清楚我的厉害,找了块黑布,把我的眼睛也遮住了。

我就这样被这几个家伙牵着鼻子走,后来我们上了一辆汽车。凭感觉好像是江浩的座驾,黑色大奔。

不会吧,难道江浩也来省城了吗。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证明这厮在菲菲那里没捞到什么便宜,所以把气全撒在我身上了。嘿嘿,等出了省城,我就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不自量力!

我坐得是后座,蛮牛坐在我左边,大熊坐在我右边,我就像馅饼一样被两个彪形大汉牢牢地夹在中间。这都是大熊的安排。说句心里话,这小子倒是个人才,诡计多端而又心思缜密。只是可惜跟了江浩混。

在我们那个小县城来说,江浩有背景,有实力,也够聪明,但是格局太小,眼界太窄,如果碰不到别的机遇的话,他们这对搭档这辈子估计也翻不起什么大浪来。

江浩果然在车里:“李明,好久不见了,没想到我们会在这种场合下见面,真的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呀!”

反正我嘴被堵着,又不能与他打哈哈。所以这厮就继续说道:“其实,我们几个这一次到省城来,目的是为了盈盈姐。也就是柴娟,听说在省城混得风生水起的。只不过她做事不太地道,既然接受了我们刀爷的庇护,那就不应该不辞而别。所以,道爷发话了,必须要把她请回去。而你作为她的小情人,就不可避免地要成为我们的诱饵了。”

而蛮牛也在一旁瓮声瓮气的说:“因为你那天躲在盈盈姐的房间里,所以刀爷吃了飞醋,一定要我把盈盈姐请回去。说来说去,都怪你小子,我才被刀爷说。”

哦,原来是刀爷要找柴娟回去。不过据我估计,他们两个不可能有一腿的。柴娟喜欢嫩的出水的小鲜肉,而刀爷那人我见过,与小鲜肉八竿子都打不着。

不过刀爷对柴娟有想法也算正常。要不他也不会把偌大的火树银花酒吧交给柴娟打理了。

原来中间的弯弯绕在这里藏着呢。我说呢,如果仅仅是江浩自己的话,就算是再借给他两个胆子,他也不敢对柴娟下手。

这个刀爷我倒是听说过,在我们老家,是一个跺跺脚,整个县的地皮都会颤三颤的人物。

刀爷的真名具体叫什么,很少有人知道。大家都知道他的外号叫七把刀,所以道上都叫他刀爷了。

据说他之所以被人叫做七把刀,并不是身上挂着七把饥渴难耐的大刀,而是他曾经在一次混混冲突中,一连挨了七刀之后,还能够将对方的首脑人物撂倒在地。经此一次,刀爷名声大震。

我暗忖道:“难怪那一晚在火树银花酒吧,我碰上柴娟的时候,蛮牛的态度有些古怪呢。原来蛮牛一直是刀爷派过去监视柴娟的人。”

黑色大奔的速度很快,不过四五个多小时,已经到了我老家地界了。

江浩开车下了高速,找了个偏避地方停下来,然后把我嘴里的臭袜子拿了出来。

幸亏我当初被柴娟特训过,忍受能力极强,才没有当场吐出来。

江浩把我的手机掏出来,找出电话本找到了柴娟的号码,然后拨了一下,拿到了我的嘴边:“给柴娟说,你被我们绑了,让她六个小时之内,拿自己过来交换,否则的话,就等着给你收尸吧。”

看我还在干呕,这小子皮笑肉不笑道:“你小子没我有钱,也没我帅为什么女人缘这么好呢?从菲菲到柴娟,那都是个顶个的大美女,怎么都心甘情愿地对你投怀送抱呢?”

我笑了:“小屁孩,这叫男人的魅力懂吗?那是你没见过我老婆,否则你小子的心里才不平衡呢?”

我并没有当场暴起,以此来阻止江浩给柴娟打电话。反正我现在已经离开省城好几百里了。柴娟和焦岩就算是有通天的本事,现在也拿我没辙。等电话接通了,我就向她道个别,随便装个逼也是极好的。毕竟我这段时间,被她压迫的太苦了。而且这种惨痛的付出,并没有换来我急需的青丘之行。所以,一想起来这些,我就心里憋气,牙根都直痒痒。

电话早就接通了,而且江浩一连拨了三通,但不知道为了什么,柴娟并没有接。哈哈,她肯定想不到我会放他的鸽子,现在说不定正在暴跳如雷,砸东西呢。

江浩有些不耐烦了:“李明,柴娟到底是不是你的女人?怎么连你的电话也不接了呢?”

“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我的女人,反正我们两个扯过结婚证的。”明人不装暗逼,我索性将装逼进行到底算了。

果然,江浩被打击的一愣一愣的:“不会吧。柴娟现在是什么身份,那可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你要说和你玩玩,我倒是相信,但她怎么会和你这个穷小子领结婚证呢?除非是这个女人的脑子进水了,或者是被驴踢了。”

我云淡风轻地说:“好了,多谢你们的顺风车,使我终于脱离了苦海,顺利离开了省城。我也没什么耐心,再陪你们玩下去了,咱们就此别过怎么样?”

无论是蛮牛还是江浩,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我。

江浩更是大笑起来:“李明,你小子说走就能走吗?你也没问问,我同意了吗?”

“腿脚长在我身上,为什么要让你同意呢?”我长长的伸了个懒腰,然后转身往国道那边走去。

“李明,站住!你小子不要命了?我警告你呀,再往前走一步的话……”

没等江浩的话说完,我就直接呛了回去:“是不是我再继续往前走的话,你就要开枪了?别逗了,我们又不是拍电影,你们几个谁都没枪。”

“虽然我没枪,可是有刀呀,照样能放你小子的血!”蛮牛把刀拔了出来,大步流星地赶了过来。

大熊急忙拦住了他:“蛮牛哥,有古怪,还是小心为上。”

蛮牛满不在乎地说:“小心个屁呀!不就是李明一个人吗,我们几个都带这家伙呢,这小子还能翻到天上去?”

大熊的脸色很慎重:“浩少,蛮牛哥,你们看看,李明身上的绑绳什么时候没了?”

蛮牛直接叫了起来:“对呀!绑绳什么时候开的?难道是这小子自己解开的。不对呀,我用的是捆猪的死结,除非是用刀割,否则不可能解开的呀!”

大熊蹲到地上,捡起来一根已经化为一段段细线的麻绳说道:“你们看到了吗?这么结实的麻绳,竟然被这小子挣断了,而且断得这样可怜。这是何等惊人的本事?容我说一句大不敬的话,就算是刀爷,只怕也没有这样的本事!”

蛮牛瞬间不吭声了。看来这厮虽然是个暴脾气,但是眼力界还是有的,还是知道好歹的。

江浩却是失声叫道:“怎能可能?李明只是去了省城两个月,除非是遇到神仙了,否则无论如何也学不会这样的大本事!”

大熊轻轻叹了口气:“浩少,认命吧。要知道一个人的机遇本来就是很难捉摸的。毕竟有句传了好几千年的老话,叫做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说得想来就是这样的事情了。”

看江浩也不作声了。我却停住了脚步,回头笑着问道:“几位没什么别的重要事情的话,在下就真的走了啊!哎呀,我本来以为要好好的和你们打上一架的,谁知道你们老鼠胆子,难道吓得连动手都不敢了吗?”

被臭袜子熏了一路,我心里自然是不爽到了极点,但是江浩他们都不动的话,我也不好出手,所以就只能拿话撩拨了。

大块头有大智慧,蛮牛和大熊都忍住没有吭声,江浩却蹦了起来:“一定是障眼法,或者是这小子身上藏有刀具。我们不能让他白白的就这么走了!”

大熊一脸的黯然:“浩少,绑他上车的时候,我已经搜过了,他的身上出了一个钱包和手机之外,再没有别的任何东西了。”

江浩猛地一咬牙:“就算是他有通天的本事,但是也不能如此羞辱我们呀!大家出来混,讲究的面子问题,这件事情一旦传了出去,你们还有脸在县城混呀?”

第三十九章 好看的女人多了,你算老几?

这一次大熊没有吭声,蛮牛却说话了:“江浩,不是哥哥说你,做人要识进退。面子算什么,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连个屁也不是。别说是你了,就算是刀爷在此,只怕也得忍气吞声了。”

蛮牛的表现实在是让我大跌眼镜。这一位看是莽撞的人,难得能把事情看得这样透彻。像他们这些捞偏门的人,只有识进退才能够活得更加长久。

但让我更加大跌眼镜的人却是江浩。要知道蛮牛的实力绝对在江浩之上,如今连蛮牛都认怂了,江浩这个好像只知道风花雪月的花花公子,就更加是没有理由和我对着干了。

但是这小子只是迟疑了一下,然后昂首挺胸向我走来:“老话说得好,士可杀不可辱,李明,我就来领教一下,你徒手断麻绳的高招!”

大熊沉声说道:“浩少,你我大家从来都是一起上的,这种时候,怎么能少了我大熊呢?”

两个人相视一笑,肩并着肩向我走来。步伐非常的稳健。

明知道打不过我,江浩还要上来打,大熊仍然还要帮他,就是要挣个面子,争一口气。面对这样的一对兄弟,我只有肃然起敬的份儿,嘴里更是再也说不出一句调侃的话语。

当然,我也可以大笑着离开,这场架又不是非打不可。但是如果我不打的话,江浩他们说不定会认为我只会虚张声势,所以说该给他们的教训,还是一定要给的。

江浩和大熊看来真的是打过不少架,配合得非常好,一个攻上三路,另一个进攻下三路。让人来不及招架。

幸亏那一天我救菲菲的时候,大熊不在,江浩又喝醉了,否则的话,光是他们两个,就能把我缠住。不过今时非同往日,我的兰花烙印已经重现,身上重新拥有了狐族灵力,这样的灵力就算是焦岩在猝不及防之时,也经受不起,更别说他们两个基本没练过的凡人了。

所以,尽管他们已经使出了压箱底的的玩意,但是在巨大的实力差距面前,再多的挣扎也都是徒劳。

我只是轻描淡写伸了伸右手的中指,先是点了大熊一下,然后又点了江浩一下。我只是使出了十分之一的力气,但是他们两个已经倒地不起了。

蛮牛那么黑的人,吓得连都白了。急忙过来行礼:“李兄弟,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您。还请你高抬贵手,饶了他们两个。”

“你放心,他们两个既飞大奸大恶,有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我是不会伤害他们的性命的!”

我打发走了蛮牛,然后煞有介事的对着大熊说道:“大熊,如今感觉如何?”

大熊虽然起不了身,但还是大声说道:“很爽呀!”

我也是非常好奇:“噢?你被我打倒在地,请问爽在什么地方呢?”

大熊正色道:“今日有幸见到你的神乎其技,真是三生有幸,此时不爽,更待何时呢?”

“大熊,你是个有意思的人,我喜欢!”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或许有一天,我们说不定能在一起共事呢,我很看好你呀。”

要知道我如今还是兵蛋子一个,要钱没有,要地位也没有,虽然因为机缘巧合,身上有了一些在大熊他们看来,很厉害的技能,但是这些在那些真正厉害的人物面前,根本不够看,否则的话,我也不会绞尽脑汁,也找不到去往青丘的路。

毕竟,如果我的实力真的够强的话,只怕狐族族长,我那六亲不认的半截老丈人,早就用八抬大轿把我抬到家里,然后和薄荷夫妻团聚了。

而我现在呢,却被柴娟他们撵得抱头鼠窜,自身难保。虽然自己现在已经这么惨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以后说不定会做出什么大事情来,而大熊这一类军师型的人才,正是我所需要的。

大熊看了看江浩,又看了看我,然后使劲摇了摇头:“不好意思,李兄弟,不管将来混的好,还是不好,我都不会离开浩少的。”

“人各有志,我就不勉强了。但是将来的事情,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就像我们前些日子,在火树银花就把喝酒的时候,你们谁能想到我会拥有这样的手段呢?”

如果不是我十分了解这二人的那种取向,只怕肯定会怀疑他们之间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呢。我对大熊点了点头,然后把脸转向了江浩:“江浩,你很幸运,先是有了个好爸爸,让你能够吃香的喝辣的,后来又有了一个好兄弟,与你同生共死。”

“多谢夸奖。我怎么觉得自己很不幸呢?否则的话,对你言听计从的菲菲姑娘,为什么会对我不屑一顾呢?”

江浩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笑了起来:“幸运的人要常常笑,这样才能使幸运常在。其实我今天够幸运的了,本来我以为自己要被你修理的生活不能自理呢?今天的事情,就算我们欠了你一个人情,今后一定有所回报。”

“好,我等着你们的回报!”我看得出来,江浩这句话是发自肺腑。

投桃报李的道理我自然懂,所以在临别时,我给江浩他们交代了一下,让他们回去劝一下那位刀爷,让他千万不要去招惹柴娟,否则的话,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告别了大熊他们,我坐着班车回了趟家。

我觉得应该赶在柴娟他们赶过来之前,先回去对父母交代一下。然后就直接去找胡力了。到时候,哪怕我抱着他的大腿哀求,也得让他带我去一趟青丘,否则的话,我这一辈子都于心难安。毕竟,我还欠薄荷一个交代,和一个作为丈夫的责任。

怪事天天有,今天特别多。

就在我拒绝了江浩他们的相送,拐过了一个弯的时候,一个人却拦住了我的去路:“小黑,别来无恙乎?”

天呐!竟然是柴娟。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她才会叫我这样的名字。

只见她俏生生地站立在夕阳的余晖下,一头秀发迎风飘扬,更加显得美艳不可方物。可是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女人,却是心狠手辣之辈呢。

我愣了一下,没道理呀。在我的想象中,柴娟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呀。

柴娟咯咯笑了起来:“怎么?小黑,是不是不想看到我呀?难道本姑娘长得不好看吗?”

我一咬牙,反正事已至此,那就破罐破摔吧。于是我嘴上并不服软:“好看的女人多了,你算老几?”

柴娟一个炙热的身躯贴了过来,声音也是别样的销魂:“小黑,那你说说,我到底算老几呢?”

我如同石雕一样,一动也不动,只是冷冷哼了一声:“以前的柴娟,甚至是在养狗基地,那个对我非打即骂的柴娟,在我心里也是仅次于薄荷的女人。可是后来,我知道自己错了,大错特错。因为我们属于两个世界,我根本没有任何权力来评价你!”

柴娟依旧笑颜如花:“不对呀,你可是我正牌老公,你如果都没有权利的话,那么谁有谁权利呢?”

我乐了:“你我都知道,那个更有权利的人似乎应该是焦岩才对。”

“焦岩?”柴娟轻轻勾了一下我的鼻子:“小黑,你是不是心里为我吃醋了?否则的话,你为什么如此在乎焦岩的存在呢?”

“我……”我一时间语塞了。

柴娟的话提醒了我,难道我真的在吃焦岩的醋吗?尽管以前我都在用,我们现在名义上是夫妻关系,这种话来搪塞自己。但是自己的内心深处,会不会真有柴娟的一席之地呢?

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的老婆是胡薄荷,并不是柴娟!

我神经质的冲着柴娟大喊大叫起来:“反正我已经落入你的手里,要杀要剐随你的便,但是不要再逗我玩了。因为我玩不起!”

“玩不起?真的玩不起吗?”柴娟一直在笑:“那我为什么看你和江浩他们玩得不亦乐乎呢?”

我靠,原来柴娟早就来了,把我之前的做派全都看在了眼里。

如果说之前因为实力上的巨大差距,使我能够在江浩他们面前,为所欲为的话,那么现在这个为所欲为的人,变成了柴娟。

这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话语权在柴娟手里捏着,可以说人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作为弱者,我只有逆来顺受的份儿。

不,我绝不认命!

我想起来江浩最好做出的抗争,不由得来了勇气,一字一句地说道:“柴娟,以前的一切不管谁是谁非,就让它过去算了。江湖路远,我们就此别过。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这样岂不是更好?你何苦还要苦苦相比呢?”

柴娟显得一脸的无辜,让人很难相信她是装出来的:“小黑,我记得我们好像立了赌约的,你答应在三天之内,拿到我和焦岩出轨的铁证。而如今,三天的期限已到,请问那拿到什么证据了吗?”

第四十章 树上的鸟儿凄惨了

我顿时哑口无言了。本来我在胡力的帮助下,已经接近拿到了证据,可是由于知道了柴娟的可怕,所以我才放弃了这场赌约,悄然离开。谁曾想柴娟竟然紧追着不放,而且到了这种时候还有脸提起那个赌约。

人要脸树要皮,可是一旦人如此不要脸了,那就堪称无敌了。

我轻叹一声,微微摇了摇头:“柴娟,你又何苦旧事重提呢?我这一次离开省城,就已经表明自己已经放弃那个赌约了。”

“是吗?”柴娟乐了:“我怎么觉得,你分明是眼见取胜无望,又不想履行赌输之后的责任,所以才逃之夭夭了呢?小黑,敢做不敢当,这可不是男子汉所为吶!”

我哼了一声:“我怎么会取胜无望?那天其实我几乎已经讲证据攥在了手心里,只不过事到临头我又放弃了而已。”

柴娟拂了拂长发,动作甚是撩人:“你有这么傻吗?要知道放弃胜利就是放弃曾经的薄荷!”

我斩钉截铁地说:“笑话!条条大路通罗马。没有你柴屠夫,难道大家都吃带毛猪吗?青丘我是一定要去的,薄荷和柴志军的亲事我也一定要阻止!”

“哦,以前我怎么没看出来,我们家小黑还是这么有志气的人。”柴娟一副很惊讶的样子:“你以为青丘是市中心广场呀,只要长着两条腿,摸着脑袋热热的人,想去都能去。不仅仅是狐族,那里甚至是我们整个妖族的圣地,有多少人不得其门而入呀!”

柴娟突然话锋一转:“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拿你们家乡的话来说,就是吐沫星落地砸个坑。我记得你当初可是签了协议的,难道想不认吗?”

柴娟说着,把当初我签的那份协议扔了过来:“小黑,按照协议上的要求,你必须在三天之内拿到我出轨的证据,否则的话,就算你输。如今三天时间已到,不知道你还有何话说?”

“愿赌服输!”果然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我斜眼一瞧,看到了焦岩枪杆一样笔直的身影,知道自己想走也走不了了。

“好,敢作敢当,我喜欢!”柴娟秋水一样的眼睛转了几转:“我的好老公,既然你愿赌服输,那么就随奴家回家吧!”

我看了看俏生生的柴娟,又看了看远处帅气的焦岩,不由得觉得一阵恶心:“我说柴娟,你既然已经和焦岩好上了,为什么还非得要拉上我呢?难道你不知道,一个女的侍候两个男的,是十分缺德的行为吗?”

“早些年你们男的可以找好几个老婆,叫什么三妻四妾的。如今虽然更是有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包什么小三、小四的。既然喊出了男女平等的口号,那为什么我们女的不能这样呢?”

柴娟恨声说道:“愿赌服输,男子汉大丈夫,爽快一点,你如果再唧唧歪歪的话,你裤裆里的鸟,就得像树上的鸟一样凄惨了。”

她突然一脚踢飞了脚边的一块小石头,好准,竟然将远处树上鸣叫的一只麻雀射了下来。

我条件反射,急忙护住了自己的宝贝疙瘩,眼瞅着她脚边至少还有三颗小石子呢,本人到现在还没给李家留后呢,所以不得不防。

柴娟看着我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好看的那个劲儿,甚至把绚烂的晚霞都给比下去了。

我不得其解地挠了挠头,像她这么好看的小姐姐,为什么整天喜欢打打杀杀呢。

我想起来在火树银花的那一夜,不由得心一软,难听话却是再也说不出来了,只是嘟囔了一声:“娟姐,你的赌约对我不公平,所以我输得并不心服口服。你现在就算是强迫着我回到省城,那也只是我的人回去了,而我的心会永远留在外边。”

“哦,有意思。”柴娟自顾自向前走去:“小黑,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敢不敢去?”

我愣了一下,别是在玩什么阴谋诡计吧。可是我又一想,柴娟对我绝对是实力上的碾压,人家用不上耍什么阴谋诡计。

我还在犹豫着呢,柴娟头也不回地说:“你不如跟来,就当给你我彼此一个机会,难道这样不好吗?”

也许是感觉我还是站这么动,柴娟继续加大了筹码:“我答应你,你要你跟我走,我会给你一个合理的答案。来不来,由你!”

扔下这一句话之后,她径直望大山深处走去。看样子不管我去还是不去,她都会一直走下去。

“既然是来不来都由我,那我就勉勉强强跟着你走这一遭了。”我终于给自己找了一个合理的理由,一路小跑追了上去。

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想过悄悄溜走。只是柴娟在前,焦岩在后,我又能逃向哪里呢?

一身天蓝色的窄裙令柴娟的火爆身材显露无疑,却又使她显示出了一丝丝小鸟依人的感觉。

再加上那我见犹怜的面容,更容易让征服的欲望油然而生。

我是个正常的男人,一个三个多月不知道肉滋味的男人,要说心如坚石那绝对是骗人的。

我跟在柴娟身后,眼神不由自主地停在她火辣的蜜桃臀上,那里正随着她的走动,而发出请君采撷的邀请。

这一种无言的诱惑,要比任何的言语都有杀伤力。

如果说,在生活里需要用事实说话的话,那么现在,就需要用身体说话了。

柴娟这个妖精肯定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我想起来那一晚的快活,不由自主地搭起来了帐篷。

如果没我焦岩横插一脚的话,我不介意与她重续前缘,可是如今这种情况,我如果臣服在他的石榴裙下面,那叫什么事?

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作为一个男人,必须得有自己的底线。而自己的女人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轨,更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

想到了这里,愤怒和不甘让我的欲望减弱了一些,但是心里还是有一股深入骨髓的痒。

如果不是这是一条羊肠小道,只能容得下一个人的话,我早就和她并肩而行了,这样也省得跟在她身后吃灰。不对,应该是吃味。

柴娟的实力从她举手投足之间,就显露无疑。

比如说,路边那些烦人的花木,都好像要躲着她一样,她人还没懂,就识趣地避开了。

而我就没有这样的能耐了,手上和脖子上被拉了好几道红印子。

柴娟看来是有心逗我,走的忽快忽慢的,有好几次,我都淬不及防,碰到了她的浑圆之处。其中一次失手,一次是胯,还有两次,却是柴娟刚才想要用小石子射下来的小玩意,这种不经意间的撩逗,让我忍不住心猿意马。

还有一次,柴娟故意装作滑倒,一下子跌入了我的怀里。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勾引人也。

我故作不解风情,面对她的投怀送抱,却是脚下一滑,躲了一个干干净净。甚至连扶她一把都懒得扶。

柴娟的身手太过了得,身躯几乎已经摔倒在地了,却不可思议的又站了起来。

她瞪了我一眼:“小黑,你这人懂不懂怜香惜玉啊,难道连扶我一把都不可以吗?”

我嘿嘿一笑:“本来是可以的,可是后来我想目睹一下,像你这样的大美女,摔成仰八叉的样子,有多好看,所以就不扶了。再者说,像我这样的懒人,连墙都不扶,不扶你也算正常了。”

“正常就好。”柴娟没和我较真,不过女人都是小心眼,都是记仇的。仅仅两分钟之后,她的报复就来了。她故意弯了一根有弹性的树枝,啪的一声抽在了我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红印子,火辣辣的疼。

柴娟得意洋洋地大笑起来:“这就是不怜香惜玉的后果,就连树枝都看不过眼了,自动跳出来教训你!”

也许是柴娟手下留情的缘故,否则如果抽在眼睛上的话,那我就更惨了。我九零后的老脸莫名其妙地红了一下,但是此处无声胜有声,装糊涂是最好的选择了。

又拐了一个弯之后,只觉得峰回路转,只见这里前面是一处悬崖,站在此处看去,只见前方层峦叠嶂,夕阳下风景如画。我只觉得眼熟,后来一想,原来这里距离我的老家狮子坪已经不远了。小时候,我记得小时候在这里采过草药。

那一次说起来,还有些耍玄乎。当时我脚下的一块岩石松动了,幸亏我及时抓住了一棵树,否则早就少年夭折了。我实在想不明白,柴娟带我到这里来到底想做什么。但是她不说,我也不想问。况且我笃定她迟早会说的。

这时候,以我的实力绝对是不能再往前走了,但是柴娟这种怪胎另说。我只怕她带着我来一个空中漫步什么滴,那样逼是装了,但是小命却是攥在她的手里,未免让人心里不踏实。

好在柴娟识相地停了下来。我们两个终于可以并肩而立了。

我望着眼前的美景,再望了望身旁的美女,真是怎么也没想到,经过了那么多事情之后,我和柴娟还能站在一起看风景。

第四十一章 我陪你一起死

想来这就是人生不可测的地方吧!难怪有人生如梦、梦如人生之说。

这时候正是晚霞满天之际,一只鸟儿尖叫着飞过了群山,大有孤鹜与晚霞齐飞的景致,我忍不住心旷神怡:“这只鸟儿似乎是受到了惊吓,但是却点缀了我们眼中的美丽。以此在你我看来看来,它就算是吃上这一惊,也是不枉此生了。”

柴娟没有接我的话茬,而是指了指前面:“走吧,那地方挺有意思的,敢不敢和我一起去坐坐呢?”

我顺着她的指头望了过去,只见前面不远处,有一块一丈见方的石头,白生生的,就像是一面镜子一样。不过它的大半截身躯探在外边,好像随时要滚落下去一样。坐到那上面去,看风景当然更爽,但是风险也会更大。

只是为了更好的看风景,只得去冒险吗?

我只是犹豫了一下,谁知道柴娟已经衣决如风,一个大步跨了过去,然后稳稳地落到了上面。

柴娟一屁股坐了下来,然后拍了拍自己身边:“过来坐,反正这里风景不错,咱们两个就掰扯掰扯,看看这个赌约到底不公平在什么地方?”

看柴娟一脸坦诚的样子,那里还像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女强人,分明是电影里某个漂亮的邻家小妹吗?我一时间竟然看得呆了。

“瞧你那傻样?”柴娟又咯咯笑了起来:“小黑,这里又不是三生石,我并不是请你过来缘定三生的,你担心什么?害怕什么呢?不会是害怕掉下山崖吧?”

我确实有些,只从小时候差点掉下山崖之后,我一直有些恐高。但是她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我如果执意不过去的话,我和她之间的一切就甭想了断了。

而且,我甚至有些怀疑,柴娟之所以把地点选在这里,说不定有拿我爸妈来威胁我的意思在里面呢?我看了下她的眼神,怀疑在那种善意的目光下,还隐藏着一种猫戏老鼠的心态。

因此上,无论是何种原因,这块石头我都必须要去坐。

我照样学样,学着刚刚柴娟的样子,一个箭步跳了过去。

谁知道,一样的动作,效果却是天差地别。人家柴娟宛如凌波仙子,罗袜生尘,而我呢,跳是终于跳过去了,只是落在石头上的动静太大。而且,由于用力过猛,竟然跳到了石头边缘,再加上脚下一打滑,眼看着就要坠下山崖了。

还是柴娟手快,抓着我的衣领只是一拉,我整个人就飞进了她的话里,只觉得自己到处被柔软所包围。原来从十八层地狱,到温柔乡,也不过是一念之间。只不过那是柴娟的一念之间,而我就算是心头转过了十万八千个年头,那又如何呢?

等我站稳了,坐实了,柴娟才瞟了我一眼:“小黑,我这人喜欢和你唱反调。这一次,我墙都不扶,就扶你了。老婆扶老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老公?老婆?”我咀嚼着这两个字眼,却是满脸的苦涩:“娟姐,你平时虐待我、蹂躏我也就算了,可是你不能背着我和别的男人乱来呀。不是,那不是背着我,而是明目张胆的来,这样更让人气愤。”

“如果没有这些糟心事,而薄荷又不反对的话,我认了你这个老婆有未尝不可?可惜的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你和焦岩的事情,是我心里过不去的一个坎,也是所有男人心里都过不去的一个坎。所以,娟姐我还是那句话,我们还是好聚好散吧!”

“你的样子看上去好可怜哦,那我答应你,以后不欺负你了。免得以后见着薄荷的面,她和我翻脸。”

柴娟说着又坐了下来,几乎是靠着我的腿坐下来的,然后两只手抱着膝盖,任由山风吹动着她的长发,宛如画中人一般。

随着一股好闻的体香袭入我的鼻子,我的心里越来越难受:“如此神仙一般的人物,怎么会和焦岩做出那种龌龊事情呢?”

管他呢,不再去想这些烦心事了。也许过了今天,我和她已经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了呢。

有了这个心理之后,我的情绪好了许多,故意想让气氛活跃一些,就打趣道:“这么一块大石头,露出去一多半,如今再加上我们两个人的重量,你说它会不会不堪重负,然后轰隆一声,就掉下悬崖了呢?”

柴娟却是难得的郑重起来:“掉下去也好。最起码你我做一对同命鸳鸯。那时候,薄荷也不会再来和我抢了,而你心里就只有我了。”

笑话,这个女人只要求我心里只有她一个,可她心里只有我了吗?

但这句牢骚话我并没有说出来,那样就是大煞风景了:“也许我是杞人忧天了,毕竟存在就是真理。这块石头看样子在这里已经好几百年了。以前都没有掉下去,现在也应该不会掉下去的。”

我看了看柴娟,笑道:“不过石头再大,悬崖再高,对于你这个豺族天骄来说,算不了什么?就算我摔得粉身碎骨,你也会完好无损的!”

“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人世间的事情,谁有能说得清楚呢?有时候,就算你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的东西都不是真的,何况其他呢?”

柴娟感慨了一番,然后斩钉截铁地说:“我答应你,如果这块大石头真的会掉下去的话,我保证不用任何灵力自保,我陪你一起死!”

“我陪你一起死!”我回味着这句话,不觉得有些呆了。

当我总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了解柴娟的时候,她却总是玩出一些新花样出来。这样一个女人,天天都能给你惊喜或者是惊吓。不过,我并没有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因为我感觉得到,她绝对不是随便说说,而是肺腑之言。

我本来已经沉寂的一颗心,又开始纠结起来。就勉强笑道:“娟姐,你不要忘了,这一处悬崖至少有上千米,真的摔下去的话,肯定会粉身碎骨的。像你这样的大美人,如果摔成那个惨样,你愿意吗?”

柴娟笑了起来:“能和你死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我再也不分离,就是我最大的福分了。至于死相的问题,从来就不放在我心上,因为说一千道一万,那不过是一具皮囊而已!”

“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们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

我一愣,没来由地想起那首脍炙人口的元曲,石头上的气氛顿时弥漫着暧昧的气氛。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回过神来:“娟姐,不会吧,既然你这么不在意自己的容貌,为什么还这么美呢?”

柴娟得意的大笑起来:“人比人,气死人,我说是天生丽质,你相信吗?”

我仔细想了想,却发觉自己没有理由不相信,因为我和柴娟在一起这么久,从来就没有见过她用过化妆品、护肤品。

我突然一惊,既然她从来都不用化妆品,那么我变成她那天,她为什么要去做美容呢?这不是自相矛盾了了吗?

柴娟这个鬼机灵,竟然一下子猜透了我的心思。

她撅着小嘴,伸出葱白一样的手指,点了一下我的额头,俏声说道:“小黑,其实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想象中的样子,甚至就像我刚才所说的,有时候你亲眼看到,或者亲耳听到的东西,都不是真的。因为那是我想让你听到或者看到这些。”

柴娟明显话中有话,我有些惊讶:“照你这么说,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的东西了吗?”

柴娟歪了歪头,指了指我的心口,然后又指了指她的心口,轻声道:“有时候,只有深藏在这里的情分,才是最真的。因为能够深埋在这里的东西,都假不得!”

我有些纳闷了,柴娟往日里那么爽快的一个人,怎么今日说话如此拖泥带水,她到底想要说什么,表达什么?难道说她和焦岩之间的事情,真的是另有隐情?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也未免太狗血了。

柴娟突然抛去了刚刚的感伤,一脸调皮地望着我:“听说你们男人都喜欢听荤段子,那么现在的你,介不介意我给你讲一个呢?”

这个时候,我说介意或者是不介意,好像都不是非常妥当,所以就只能默认了。

柴娟说她有一年去澡堂子洗澡。搓澡师傅突然问她有对象了没,她以为人家是看她身材好,所以想给她介绍男朋友呢,谁知道那位大姐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煞有介事地说道:“吓了我一大跳,我搓了半辈子的澡,就你这丫头身上一搓就是一撮绿的,真的是货真价实的绿油油啊!

其实呀,是我刚买的绿被罩掉色挺严重,要不是这样,我才不想去澡堂找师傅搓澡呢。

说完这个荤段子之后,柴娟的脸上少见的泛起了红晕,原来这个辣手美女也有害羞的时候啊!

第四十二章 痛并快乐着

我并不是傻子,当然听得出来,柴娟是在借着讲荤段子的名义,向我表达着什么。难道她是在说,她并没有出轨?不过吧,她和焦岩的事情,绝对是实锤得啦。

柴娟再一次看了看我,不过这一次与以往不同,因为这一次充满深情,那种眼神,几乎要把我的心儿给融化了。

她轻声说道:“小黑,你知道吗?别看我这么大的人了。但在感情世界,我还是是个门外汉。你别听我那天在办公室,和焦岩说得天昏地暗,其实就是说给阳台外边的你听的。因为我不但想在赌约上赢你,而且还想看看,你在知道我出轨之后,会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我?”

不会吧,原来那天我吊在外面空调上的时候,并没有瞒过柴娟的耳目。原来,柴娟所谓的去美容店的习惯,就是给我制造进入她房间的机会的。

呵呵,我当即还傻不拉唧的,以为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之中了呢?如果不是后来被柴娟的心狠手辣吓破了胆,只怕还真拿那些东西作证据了呢?

其实仔细想想也是,柴娟那是什么人,豺族的天之骄女,修炼天才,听胡力说过,她在豺族内部,已经是除了族长和几位长老之外的实力第一人,如今风头最劲的柴志军,跟她提鞋都不配。我的这些小伎俩想要瞒过她,并没有那么容易的。

在我的惊诧之中,柴娟继续爆料:“其实,江浩和蛮牛他们也都是我安排的,目的就是把已经心生去意的你,顺利带出省城,这样从时间上看,你已经没有了赢我的希望。而当时,我想当然的认为,只要你赢不了我,就能够一直呆在我身边。可是,后来我想自己也许是错了,所以才想你坦白这些的。”

也是,刀爷那么聪明的人,自然犯不着去和柴娟做对。而只要刀爷不发话,江浩和大熊他们难道吃饱了撑着,去省城找柴娟的麻烦,那不是揣着自再去找不自在吗?只可惜我当时当局者迷,这么浅显的道理,当时都没有看出来。

我总算是明白了,原来自己一直都被柴娟耍得团团转呢。这下丢人丢的有些大发了。输给柴娟并没有什么可丢人的,可是一想到连江浩和大熊他们,都在帮着柴娟逗我玩的时候,我这张九零后的老脸实在是挂不住呀!毕竟我那时候在他们面前装的逼,如今想起来,那都是吃果果的打脸呀!

我琢磨了良久,突然问道:“别的事情我可以相信,但是你和焦岩的事情,我想就未必这样简单了,因为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对你的爱。”

柴娟微微笑了笑:“我知道他喜欢我,可是我喜欢的你!”

柴娟突然咬破了食指,将一连串血珠撒向了夜空,而随之她的声音却是无比的庄重:“我柴娟,在此以血起誓,小女子这辈子无论是过去,或者是现在,甚至是未来,都只有一个男人,那就是李明。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柴娟血誓一发,我就知道原来自己是一直错怪她了。因为我听胡力说过,对妖族的任何人来说,血誓都是不容亵渎的,也从来没有人胆敢在血誓里撒谎。

我呆呆的望着柴娟,心里五味杂陈,我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她。

如果说她的出轨是自己营造出来的话,那么我对她的不信任,也在其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此时此刻,我再想起来火树银花酒吧里的情境,心情就大有不同了。

一个女孩子,可以用自己的贞洁来为我消解药力,我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可是我从柴娟的表情里,根本看不出来一丝一毫埋怨我的味道,她只是轻轻拍了一下手掌,拍了一下手,焦岩就像鬼魅一样出现了:“李明,娟姐说得都是真的。而我当时也没有自残一臂,不信你看!”

当我看到他完好无损的身体时,不由得哼了一声:“你们两个戏演的真好,真的可以去角逐小金人了。”

我再次看向了柴娟,却见她的眼神无比清澈,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暴虐。

她就那么直直的望着我:“小黑,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只管问出来,今天我是知无不言。”

我把自己和柴娟的前后经过,点点滴滴,都捋了捋,但是其中的疑点还有很多,最让我不明白的是,柴娟为什么会选择我?

如果说薄荷选择我的初衷是为了报恩的话,那么柴娟呢?难道是一见钟情?或者是为了和薄荷一较高下?这些理由看着能说得过去,但是我隐隐约约感觉得到,这并不是主要原因。

想我李明只是普通人,有何德何能蒙受她们的青睐呢?

我记得很清楚,柴娟当初见到我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很特别的感情,但是后来,她似乎非常愿意接近我,甚至让我在她的床上睡觉。但是,那个时候的她,只是受了柴志军的蛊惑,是来折磨我的。所以喜怒无常,脾气起来的时候,也会用鞭子抽我。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对我的好便慢慢超过了不好。

柴娟好像能与我心灵相通似的:“小黑,你知道吗?我当时也非常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一个被拿来当狗的小屁孩?所以我恨起来的时候,就会用鞭子抽你,不停地让你去和别的豺狗决斗。后来一直等到我到了你们县城,见到了三把刀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在你小时候,我们是有过交集的,虽然我们并没有见过面,但是你的一个无疑的举动,可以说是影响了我的一生。”

怎么回事?不会是我在雷雨天气救了一个小狐狸的续集吧?可是我记得很清楚,除了薄荷之外,我好像并没有救过第二只小狐狸呀?或者是一只漂亮的小豺狗?

柴娟把目光投向了悬崖的深处:“其实,十几年前,我是来过这里的。当时,我在这里得到了一枚朱果,却被一只修成人形的金钱豹追赶。金钱豹是我们豺族的克星,我跑了三天三夜,都没有将其摆脱。”

柴娟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金钱豹说只要我放弃朱果,他就会饶我一命。可是我叔父受了很严重的内伤,如果没有朱果救治的话,接下来在青丘举行的五族大会,他都不能参加。所以,我打算和那只金钱豹拼了。就算是耗损百年灵力,我也要把朱果带回豺山。”

“金钱豹的灵力超过我很多,很快我身上就被他抓伤了好几处,就在我以为无法幸免的时候,突然从悬崖上滚下来一块大石头,不偏不斜,正好砸在了金钱豹头上,这厮当场就嗝屁了。我以为是老天相助,没想到多年以后,三把刀告诉我,那块大石头是一个采药的小男孩无意中蹬下来的。因为当时他就在悬崖的那边,看得非常清楚。”

柴娟说到这里,我总算是明白了,今天柴娟为什么要和我来到这里?因为我就是那个无意间蹬下去一块石头,却救了柴娟一条命的,那个幸运的菜山药的小男孩。

柴娟的眼泪出来了:“等我听到这个小男孩就是小黑的时候,我总算是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你?所以,当那天在火树银花酒吧,我们又一次相见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给了你。不要笑话我,因为这是我们豺族女人最常见的报恩方式。我当然知道你和薄荷的关系,所以我并没有幻想让你撇下她来娶我,所以我打算那一晚过后,就彻底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

哦,我记起来了,难怪那一晚,柴娟那么地疯狂,好像那一夜之后,我们就老死不相往来了呢?

柴娟微微摇了摇头:“我以为忘记你很容易,但是我做不到。我们豺族有个规矩,那就是不能和结过婚的男女发生情感纠结。为此还不惜违背族里的规矩,来和你成亲。族规森严,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回去接受蟒鞭的抽打。可是后来我有了身孕之后,叔父就得替我挨打,他虽然是一族之长,也不能例外。你想想看,叔父身上还有旧伤,当我想起他挨打的样子时,怎么可能还会有好脸色给你看?”

难怪那些日子,柴娟对我忽冷忽热的,狠起来恨得要死,但是好起来的话,也是极好的。比如说还有兴趣教我法式接吻。

等等,柴娟刚刚说她有身孕了?谁的孩子?不会是我的吧?肯定是我的,因为柴娟发过血誓,这辈子只有我一个男人。焦岩别看长得蛮帅,但是他根本没有我这样的机缘!

嘿嘿,想不到我李明枪法不错,一枪就命中靶心了?

我的脸上顿时乐开了花,一把拉住了柴娟的手:“娟姐,亲爱的娟姐,那个赌约我认输了,输得彻彻底底,我情愿一辈子守在你的身边。”

柴娟抹去了眼角的泪花:“小黑,我听着呢,你可得说话算话呀!不过,我倒想问问你,薄荷妹妹该怎么办呢?”

第四十三章 上山和下山

我心里高兴,死皮赖脸地说:“人家都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可我李明偏偏不信这个邪!要知道左环右抱,享受那齐人之福,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不知道娟姐是否乐意呢?”

柴娟做出一个找打的架势,等我吓得一缩头,她却用那只手拂了拂头发:“你这种行为,往坏处说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吃着挖不力的还看着锅里的,往好处说却是重情重义。”

“娟姐,你别逗我好吗?你那么爽快的一个人,什么时候也学会说话大喘气了?”

我本就悬着的一颗心,此时更加无处安放了。如果柴娟定要我在她和薄荷之间,做出一个选择的话,那我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

柴娟狡黠的一笑:“此时不逗你玩?难道还要放到明天吗?”

看我哭丧着一张脸,她才正色道:“好了,不逗你了。我马上就是要当妈的人了,凡事当然要往好处说了。”

“谢谢娟姐!”我一把捧住了她的脸,然后小鸡叨米一般,往她的双唇上点了几下。

柴娟笑得肚子都疼了:“你这厮太笨了,我当初费尽心思教给你的法式接吻,看来都被你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一脸坏笑道:“娟姐,我心里都记着呢,等会下了山,到县城找家宾馆,我一招一式都演练给你看。看我这个徒弟有没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柴娟倒是蛮大方的:“那还等什么?现在就下山呗。”

上山的时候,我们两个是各怀心思,但是下山的时候,却是如胶似漆地黏在了一起。别的不说,反而把焦岩羞得远远躲到一边去了。像他那么聪明的人,当然知道电灯泡的尴尬。

我朝着焦岩隐去的地方努了努嘴,小声说道:“娟姐,有机会给焦岩介绍个对象呗,他对你忠心耿耿的,可别亏待了人家。”

“这事情还用你来说?我都记在心里呢?”柴娟白了我一眼:“怎么?当初你们两个水火不容的,怎么现在倒替焦岩打算了?”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脸一红,急忙岔开了话题:“娟姐,柴志军和薄荷大婚在即,我们两个什么时候启程赶往青丘呀?”

“这件事情非同小可,必须得从长计议才行,稍有不慎,就会伤了豺族和狐族的和气。”

柴娟这个死妮子,本来谈着正事呢,她却拉扯起了别的:“小黑,你今晚上最好表现好一点儿,让姐痛快了,脑子也就转得快了,那么好办法就会自然而然的想出来了。”

我这个人挺老实,基本上不说谎,所以就实话实说了:“娟姐,别的不敢吹,这事儿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因为我每天晚上都表现得不错,不信你问问薄荷就知道了。对了,不用问薄荷的,那天在火树银花酒吧,我不是已经小试牛刀了吗?”

“小黑,你就吹吧!”柴娟直接给了我一个爆栗:“那晚如果不是江浩在你的酒里下了药,你会那么勇猛?反正我是不信。”

我捂着脑袋说道:“爱信不信,反正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由于我们两个有着相同的心思,再加上用上了灵力,所以那几十里的山路根本算不了什么,在路上基本上没怎么耽搁,就在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回到了县城。

我本来想开个房间住下来就行了,柴娟却说她有择床的习惯,还是回火树银花那边方便一些。三把刀如今是豺族的外围人员,受她直接领导,所以住在那里,什么都不用担心。

看她主意已定,我也只好答应了。心里想到了地方,再给柴娟好看。我必须要让她知道,虽然她以前是我的领导,但是今后呢,家里必须要有我说了算。

进了酒吧之后,焦岩自己找了个地方喝酒去了。我和柴娟直接去了三楼,还是原来的那个房间,那张床。

柴娟去洗了澡,然后用脚一直撩我。但我做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只顾着看手机,还让她别闹,正看电视连续剧呢。

柴娟拉了我一把:“到底是电视剧好看,还是本姑娘好看?”

“当然是我娟姐好看了,你看看,这剧里的女主角长得比你差远了。”可是我嘴上说得挺好听,但就是不采取什么行动。

我听到了柴娟磨牙的声音,手掌握住又摊开,估计想一把扭断本人的脖子。

如果换做以前,我当然就认怂了。可是现在柴娟肚子里有了我的骨肉,说到天边去,她也不敢对我施虐。

我的坚持果然是有道理的,柴娟破天荒的服软了:“官人,奴家看时间已晚,该安歇了。”

哈哈,柴娟竟然和我拽起了戏文,倒也学得惟妙惟肖。

可惜的是我有意立威,还是头也不回地说:“娘子,你如果累了,可以先睡。本官人还得再看一集,不对,再看两集。”

其实我这都是借口,别看我两眼目不转睛地瞅着手机,其实呢,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看的到底是什么剧情。

“官人,以前的事情我确实有不妥当的地方,请您多多包涵!”

柴娟少见的低三下四,更是让我兴奋和激动,再没有这么爽快的感觉了。我前一段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吃了那么多的苦,今晚上一定要连本带利地捞回来。

“娟姐,这你就见外了,你我夫妻同心,说什么包涵不包涵的?”可是我嘴上说的好听,却仍然没有从行动上做起。

柴娟那么聪明的人,当然知道我想做什么,所以她这一次没有说话,而是启用了比说话更有效的杀伤性武器。

心灵手巧,说得想必就是柴娟这种女人。只见她双手往我身上一放,我的外衣一瞬间就不翼而飞了。然后她的一双柔荑就丝滑般向我胸口滑去。

“哟呵,看不出来啊,想不到官人看着挺瘦弱的一个人,衣服一扔,还挺强壮的哟!官人,你爬了一天的山,我给你按摩按摩。”

说着,她竟然真的给我按摩开了。啧啧,那手法,就是比起专业的按摩师,也是不逞多让。

这就是柴娟,直来直去,向来以豪放著称。在她的小手的作用下,我早已经情不自禁了。但是我觉得火候还没到,越是在这种关键时候,越得把持住自己,这样才能够苦尽甘来。

因此,我故意装出一副坐怀不乱的样子:“娟姐,继续哟,这样我挺舒服的。”

柴娟看来是已经失去了耐心,玉手直捣黄龙,但是在半路却被我生生拦截了。我瞟了她一眼,这是我们进了屋子之后,我第一次看她,只见她已经面若桃花了。

柴娟不敢用强,只是可怜巴巴的说道:“杀人不过头点地,官人,我觉得差不多就行了。大家今后就到一个锅里混饭吃,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我还是装糊涂:“娟姐,什么饶不饶?我只是觉得你按摩技术很好,所以打算让你再按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那岂不是黄瓜菜都凉了!”柴娟傻眼了,忽地一咬牙:“小黑,以前我让你做我的狗,的确是过分了啊!不如这样,今后我给你做三年的女奴,作为补偿,你看如何呢?”

“女奴?这个主意听起来不错。”我觉得该见好就收了,万一真的惹恼了柴娟,我今晚上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柴娟继续说道:“不过有外人在的时候,你要多给我面子。毕竟我是豺族的天之骄女,还是一家公司的老总。”

如此优厚的条件,我自然慌不迭的答应了。谁知道过了这个村还有没有这个店呢?

柴娟笑了起来,一起身,抖落了浴袍,留给我一个完美的背影,那么优美的弧线,真的是造物主的杰作。

我欣赏了一番,然后说道:“转过身来,给官人笑一个。”

柴娟一转身,只见乌黑的长发扫过之后,是一张我见犹怜的笑脸,再加上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睛,谁敢相信,这竟然是白日里杀伐果断的柴娟。

更吸引我眼球的是,那两处山峰层峦叠嶂,让人一看,就有攀登的兴趣。

我咽了一口吐沫:“娘子,我要爬山。”

柴娟一愣:“官人,你白天爬山还没爬够吗?”

我乐了,难怪柴娟说她只有我一个男人,看来并不是什么老司机呀。

我嘿嘿一乐:“此山非彼山也,如果真要做个比较的话,此山更加陡峭,风景也更加优美。”

柴娟不是笨人,终于回过神来,俏脸又红了几分:“官人,既然如此,那你还等什么呢?”

这一晚与那一夜自是不同,自然是辛苦耕耘之后,迎来了丰收的大喜悦。

后来我们两个就昏昏睡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尿憋醒了。去了卫生间之后,忽然听到下面有个熟悉的声音,听着好像是菲菲。

我看了看手机,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了,菲菲怎么又来了这个酒吧?虽然江浩如今知道我的身份之后,想来不敢去找菲菲的麻烦,可是这种地方鱼龙混杂,谁知道么会冒出一个什么人渣呢?

第四十四章 智取为上

我走下楼梯,果然看到大厅内的一张酒桌上,坐着一个妖娆的女人,正是多日不见的菲菲。

而在她对面,站着的那个男人,看上去文质彬彬,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但是从他的眼神看,这个人并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和善。

在他的身后,还站着两条大汉,一个瘦,一个胖,但从眼神里就能看得出来,都是不怀好意的家伙。

菲菲端着一杯红酒,大马金刀的坐在那里,先是晃了晃酒杯,然后说道:“胡飞,当初我在悦来大酒店的时候,的确是为了丰厚的报酬,奉了柴志军之命去陪过你,但是如今时过境迁,我已经离开了悦来酒店,离开了柴志军,所以你再用以前的事情来要挟我,没有任何的意义。”

胡飞冷笑一声:“菲菲,本少爷又不是不给钱,你又何必装纯洁呢?你们女人,一旦丢失了尊严和名节,永远都找不回来了。难得我今晚有兴趣,你最好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哟!”

那个瘦子也出声帮腔:“我说菲菲姑娘,大家都是熟人,眼睛一闭几万块就到手了,何乐而不为呢?要知道我们家少爷最不喜欢的,就是捏着半边装紧的女人!”

胖子就像说相声一样,接着话头说了下去:“就是嘛,反正就是那么回事。你那地方也不是米面瓦罐,挖点少点。”

听着这样侮辱性的话语,菲菲竟然笑了:“你们两个既然这么热心,干脆就自荐枕席,去陪你们家少爷得了,何必再本姑娘面前唧唧歪歪呢?”

菲菲这番话说得真叫一个痛快,想不到数月不见,这丫头的嘴巴还是那般的不饶人。

“哟呵,臭丫头,真的是死鸭子嘴硬,只是不知道你身上另外一张嘴,软硬程度如何呢?”

胡飞话音刚落,胖子和瘦子异口同声道:“少爷,这事简单,我们俩过去,摸上一把,试一下手感,不就知道答案了吗?”

胡飞摇了摇头:“你们这两个混帐东西,本少爷看中的女人,你们也胆敢过来吃豆腐,是不是身上的皮子痒了?”

胖子和瘦子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如纸,只听啪唧啪唧之声不绝于耳,这两个活宝各自扇了自己十几个耳光,脸上留下指头印不说,胖子的嘴角甚至都渗出血来了。看样子这两人都是吃满了劲在打。

“算了,今后记着这个教训!”看来这位胡飞看着秀气,但是说话相当管用,胖子和瘦子急忙出生道谢,各自都把嘴巴闭得紧紧的。

胡飞晃晃悠悠走到了菲菲的面前,先把手里红酒喝了半杯,然后递给了菲菲:“菲菲姑娘,你若是有心,就喝了这半杯残酒。”

菲菲皱起了眉头:“我自己有酒,干嘛要喝你的酒?”

大庭广众之下失了面子,胡飞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我的人为了你挨了打,难道让你喝半杯酒都不成吗?”

“什么叫为了我挨了打?那是他们嘴巴臭,该打。你如果不让他们自己打自己的话,说不定本姑娘就自己打了!”

离开悦来酒店之后,菲菲无疑改变了许多,昔日的那种圆滑和见风使舵都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果然和爽快,我甚至在她身上,看到了几分柴娟的影子。

胡飞的脸上挂不住了,阴森森的说道:“菲菲,我向来是个怜香惜玉的人,但是你不要逼我辣手摧花哟!”

菲菲与他针锋相对:“我怎么逼你了?你喝你的酒,我喝我的酒,反而是你找过来唧唧歪歪的,非要本姑娘陪你,凭什么?”

“凭什么?就凭我叫胡飞!就凭你当初陪过我一夜!就凭本少爷现在乐意!”胡飞一把掀翻了酒桌,然后劈手去抓菲菲的胳膊。

这个胡飞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竟然敢在三把刀的地盘闹事。

不管是作为菲菲的老同学也好,还是和她之间有过暧昧也好,既然碰上了这档子事,我就不能不管。

可是柴娟就在楼上,以她的脾气,接受薄荷也是属于无奈之举,毕竟薄荷是我的原配,又和我认识在先,但是如果让她知道我与菲菲之间的关系,事情就有些不妙了。因此,我想等等看,如果三把刀的人出手更好。

但奇怪的是,这几个人吵了这么久,也不见三把刀的人出来。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菲菲吃亏吧。就算是柴娟在此,看着一个大男人欺负女人,也不会坐视不理的。

于是,我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刚好插在了胡飞和菲菲之间,而胡飞的手掌刚好抓向了我的胸口。

我嘿嘿一乐,脚下晃动之际,已经躲了一个干净:“小子,你男女不分还是怎么的,把一双狗爪子乱伸!”

胡飞脸色一变,喝道:“敢管我胡飞的闲事?小子,就算是你想英雄救美,也得酌量一下自己的实力吧!”

对于这样的人渣,我自然不给他好脸色看,冷哼一声道:“就凭你,揍你已经绰绰有余!”

胡飞脸色一变,刚要出手,那边一胖一瘦两个家伙已经闻风而动了:“少爷,杀鸡何用宰牛刀,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就交给我们两个了!”

这两个人虽然长得好笑,说话也气人,但是动作很快,胖子很胖,但是冲在了最前边,而且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抽出了一把砍刀,劈头盖脸砍了过来。

菲菲在我身后惊叫了一声:“老同学,小心!”

“没事!”我一扭头,虽然动作幅度很小,但足以避开凌厉的刀锋。

只听哐当一声,他这一刀擦身而过,砍在大理石地板上。这一刀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手腕被震得又酸又疼,几乎连刀把子都拿捏不住了。

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能够错过呢,他贴身而上,轻轻一抬腿,膝盖正好撞在了这厮的要害上。只听得一声惨叫,胖子扔了砍刀,捂着裤裆蹦出了一米多远,一边跳一边直吸溜嘴。

这厮刚才嘴巴那么臭,真是该挨。教训这种人的感觉,怎是一个爽字了得。我就那么随随便便一站,然后冲着地上的胖子勾了勾手指,做出了一个勾引的姿势:“过来呀,我们继续,小爷我还没玩够呢。”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刚刚蛋疼的滋味,看样字已经让胖子*了。他吓得直摇头,这厮倒算是识时务,明知道不是我的对手,怎么可能再拿着鸡蛋碰石头呢?

我却没有放过他的意思,冷哼一声:“你不过来,小爷我只好送货到家了。”

说话间,我做出了一个溜地皮的动作,双脚正好铲在胖子的迎面骨上,这厮应声飞起,刚好和正要起身的瘦子撞在了一起,两个人一起做了滚地葫芦。

胖子真是好笑,躺在地上还不老实:“你小子别得意,你知道我们少爷是谁吗?那可是大名鼎鼎的青丘集团的少公子。胡力总裁的名字你应该听说过吧,那是我们家少爷的亲叔叔。你敢和我们作对,是不是活腻歪了?”

胖子这么一喊,我算是明白了,难怪三把刀的人躲着不敢出来,原来是惹不起青丘集团呀!

可是他们惹不起的人,我偏偏能惹得起。虽然狐族内部没有人承认我乘龙快婿的身份,但是胡力承认呀!

胡飞看我沉思不语,以为我怕了呢,就把自己双腿岔开了:“小子,本少爷今天心情好,只要你从我这里钻过去,就饶了你啦!”

我心里想,既然胡飞是胡力的亲侄子,那么身上肯定是有灵力的,我如果和他实打实动手的话,说不定还不是人家的对手呢?万一打输了,那真是丢人打家伙了,难道还要等柴娟出来替我解围吗?

不行!我不能冒这个险。既然如此,我不如来一个智取为上!

我屁颠屁颠走到了胡飞的面前,点头哈腰道:“胡少,我是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多有得罪。人都说,不知者不罪,我既然已经道歉过了,你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那些看热闹的人可能没想到我是一个虎头蛇尾的家伙,一听对方是青丘集团的人,就立马犯软蛋了。

伴随着满大厅的嘘声,胡飞哈哈大笑一阵,然后说道:“小子,道歉如果有用的话,那还要警察做什么?我只问你一句话,你到底钻不钻?”

“钻!当然钻!”我很合作:“强出头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况且我打了你的人,钻一次跨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错,识时务者为俊杰!”

胡飞很得意,一脸不屑地扎了个半马步,然后冲着菲菲吹了个流氓哨:“菲菲,等这小子钻过我的跨之后,咱们两个就再续前缘,到时候,记得让本少爷好好爽爽!”

“诸位观众,本年度最激动人心的大戏即将开始!”

胖子真是个记吃不记打的东西,竟然拿出手机,摆出了一个拍视频的架势。更离谱的是,这小子还一直催我。

“这就钻!”

趁着胡飞没有防备,我弯下身子,一击冲拳正好打在他的要害上:“胡少,爽吗?”

第四十五章 仇人相见

胡飞正在洋洋得意着呢,哪里防得住我的阴招,被我这一拳打了个正着,这小子疼得呲咧着牙,说话都不利索了,一只手摁着要命的位置,一蹦三尺高脸:“……小子……你特么滴敢阴我……你不要命了吗……”

胖子和瘦子都是小角色,但是如果让胡飞回过神来,鹿死谁手就不一定了。

所以我一定要趁着胡飞如今正脆弱的时候,拿下他再说。

于是,我又是一个扫腿过去,以为这厮肯定摔一个大马趴,然后我就骑在他的背上,给他来一个乱拳打死老师傅。

谁知道这小子眼中精光一闪,已经躲开我的扫腿,然后劈面一拳,直奔我的鼻梁而来。

看来他真是被逼急了,因为我已经从他的拳风里感受到了狐族灵力的气息,而且远在我之上。

我想躲,可是已经被他的灵力锁定,连赖驴打滚这种保命的招数都使不出来了。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殊死一搏了。

我大喝一声,伸出了右手中指,那里有我去而复得的兰花烙印,径直应上了胡飞的拳头。

“你这厮也有狐族灵力?”胡飞脸色大变,又瞧见了我中指上的兰花烙印,急忙收住了自己的拳头:“且慢动手,自己人!”

可是我身上的灵力还远远没有到收发自如的境界,那一指还是点了出去。

胡力见机得快,就地打了一个滚,才堪堪避开。而我的中指距离他的眉头只有数寸之遥。

他眼睛一翻,不由得失声叫了起来:“兰花烙印!”

“算你识货!”我收回了右手,虽然是心有余悸,但是大尾巴狼还得继续装下去:“这玩意是胡力大哥送给我的见面礼。”

胡力急忙爬了起来,态度顿时变得恭敬起来:“我叔叔说过,见兰花烙印者,如他亲临。”

这家伙脑子活泛,显然是害怕我去胡力那里告他的黑状,所以姿态放的很低,甚至还把那张英俊的脸伸到了我的跟前:“刚才多有得罪,我如今愿打愿罚,想怎么打都行。”

我也没想到一个兰花烙印竟然有这么大的作用,而那些旁观者,包括当时任菲菲在内,也都议论纷纷起来,他们如今一个哥哥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毕竟谁都看得出来,胡飞刚刚已经占据了明显的优势,谁知道因为一个劳什子的兰花烙印,而突然犯了软蛋。

胖子和瘦子当然也在其中,这两个活宝一起聚到了胡飞的跟前,异口同声地问道:“少爷,怎么回事?你不帮着我们两个出气了?”

他们的话刚出口,胡飞的耳光就打过来了:“你们两个长没长眼睛?你们在青丘集团时间不短了,就算没吃过猪肉,难道没见过猪走吗?别的事情也还罢了,但是兰花烙印你们难道一点儿也没听说过?”

“兰花烙印?”大块头有大智慧,胖子捂着脸,率先明白过来了:“少爷,我好像记得这个兰花烙印是总裁的信物。”

“你知道还敢这么没礼貌?”胡飞又是一个耳光打了过去:“你们两个以后记着点,这位以后就是我叔叔,明白吗?”

瘦子的反应没有胖子快,他捂着脸还在那儿论:“少爷是总裁的亲侄子,而这位有兰花烙印,如同总裁亲临,这么说你喊他叔叔倒也无可厚非。”

胡飞又是一脚踹了过去:“既然都明白了,还不一块叫叔。”

“叔,亲叔,您好!”胖子和瘦子慌不迭地叫了起来。

我望着油头粉面的胡飞,还有那一胖一瘦的哼哈二将,心里觉得真是突然,按理说他姓胡,我姓李,我们两个年纪大差不差的,这么就喊起叔来,我还真有些难为情。

凭空多了三个侄子,我甚至有了往家打电话的想法,这种事是不是要请示一下父母呢?

后来我又想想,还是算了。人家说是亲叔,但毕竟没什么血缘关系,只是表示关系亲近而已。管他三七二十一呢,他们乐意这么喊,那就随其自然吧。我又不能不认,不认的话,只怕他们还会提心吊胆的。所以我就默认了。

我和胡飞互相介绍了一下,然后就指着菲菲说道:“这位是我的高中同学,你能不能给我个面子,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胡飞的脸顿时红了:“当然,当然。这件事情叔说了算。”

胡飞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知道怎么做才能不失青丘集团的脸面,当场决定,大厅内的所有酒水,他一个人全包了,顿时赢得了掌声一片。

这小子离开的时候,超我手心里塞了一张名片,还有一张金卡,说你孝敬我的见面礼,只要我在他叔叔胡力面前别打小报告,那什么事都好说。

既然这小子这么懂事,我也就笑纳了。毕竟我现在穷的叮当响,总不能开口向柴娟要钱吧。作为一个大男人,我还真张不开那个嘴。

事情的结局自然是皆大欢喜,我正想偷偷溜回楼上去,没想到菲菲眼见:“老同学,能不能留下来喝一杯呢?”

美人相邀,我如果拒绝的话,显得非常没有风度。可是如果答应的话,万一柴娟醒过来瞧见的话,那我就浑身是嘴也说起清楚了。

本来就是两情相悦、良宵苦短的一夜,而我却悄悄出来陪老同学,说出去的话未免不好听。

看我犹犹豫豫的样子,菲菲笑着将了我一军:“怎么,老同学是在害怕什么?难道我能吃了你不成?”

菲菲既然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我再拒绝的话,面子上就过不去了。我只好大着胆子应了下来。

我心里想,柴娟刚刚经过了半夜疯狂,如今只怕就是一滩烂泥,不睡到天亮根本醒不来。夫妻之间这种事,与修行和灵力高低没有关系,并不见得你灵力强,就一定厉害。

正是有了这种侥幸心理,我就叫了一瓶红酒,然后坐下来和菲菲攀谈起来。

我主要是没有前后眼,如果我知道今晚此后还有大事要发生的话,只怕早就叫个车把菲菲送走了。

不过这里乃是三把刀的地盘,我也不敢放肆,所以刻意和菲菲保持着距离。吃了几杯酒,聊了一些不痛不痒的闲话之后,我突然觉得尿急,就去了卫生间。

在卫生间放过水之后,一出门我却看见菲菲那边又围上了三个人,为首者还对菲菲动起了手脚。

“不知死活的东西,这里岂是你撒野的地方?”我冲上去,将那人的肩膀搬过来,提拳就要打,没想到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熟悉的面孔。

并不是胡飞去而复返了。有我这个便宜叔叔在此,就算是再借给他几个胆子,他也不敢造次。况且,这个人的身材比胡飞更加挺拔,鼻梁也更加高挺,眼神也更加炯炯有神。在我认识的男人里,这个人几乎是最帅的一个,正是豺族的继承人之一,如今即将成为狐族乘龙快婿的柴志军。

“原来是你?”我也没想到,三天之后就要大婚的柴志军会出现在这里。

柴志军却是哈哈一笑:“李明,多日不见,你小子却是活得越来越滋润了。”

“好说,好说。”我嘴上说的挺客气,但是一双眼几乎冒出火来。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如果没有柴志军从中作梗,只怕胡笳也不会对我的意见那么多,害得我和薄荷这一对恩爱夫妻,如今却天各一方。

我攥紧了拳头,却打不出去。不是我怕柴志军,而是我知道,不应该做没必要的牺牲。毕竟柴志军不但灵力深厚,而且身边还带着柴忠、柴勇两大高手,我以一敌三,如果硬上的话,只能是自讨苦吃。

我不怕挨打,但是我害怕柴志军借题发挥,打得我起不了床,那么三天之后,我就去不了青丘了。

见我不吭声,柴志军却提前发难了:“李明,怎么我和自己的秘书沟通一下,也犯着你什么事吗?”

我笑了:“柴总,你用词好像不准确,应该说是前秘书才对。据我所知,菲菲已经离开悦来酒店好几个月了。”

柴志军哼了一声:“就算是前秘书,我和她说话,好像也没碍着你什么事吧?我只是不明白了,有些人自认为纯情无二,谁知道却是一肚子的花花肠子。自己的老婆见不上,和我的堂姐拉拉扯扯不说,还打上了我前秘书的鬼主意,实在是可笑至极!”

“是吗?”我针锋相对:“我可比不上有些人,明明大婚在即,还出来找什么前秘书,如果青丘那位知道的话,也不知道这个婚还能不能结呢?”

“小子,敢对我这么说话,你真的想找死吗?”柴志军一脚飞了起来,直奔我的胸口。

气势如虹,虽然和当初的枫丹白露相比,我已经今非昔比,而且还有兰花烙印这样的大杀器护身,但是这时候的柴志军,盛怒之下,才显现出了自己的真实实力。我估摸着,就算是一上来就发动兰花烙印,也不一定能挡得住这石破天惊的这一脚。

第四十六章 天无绝人之路

既然不敢硬挡,那我就只能躲闪。我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勉强躲过这一脚。

“李明,听说你得了狐族灵力,又得我堂姐真传,我以为还如何了得呢?谁知道今夜一见,也不过如此!”柴志军得理不让人,又是一脚踢来。

他明明穿着皮鞋,但是脚风凌厉,就像是一件锋利无比的兵器,或者说是勇不可当的豺爪。

我知道这一招只能难以躲过去了,所以把牙一咬,打算使出兰花烙印,和他拼一个鱼死网破再说。

急切间,突然一个俏生生的身影挡在了我的面前:“柴总,我答应和你出去,看在我的面子上,就不要再动刀动枪了吧?”

柴志军的灵力说收就收,我只是觉得眼前一花,他的脚已经回到了地上:“好,既然是菲菲说话了,那我们今夜只谈风花雪月,不谈恩怨情仇。”

我知道菲菲在离开悦来酒店的时候,已经和柴志军决裂,可是现在却为了救我,又对柴志军曲意奉承起来,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柴志军看了我一眼,搂着菲菲就走。

我强忍着没说话,谁知道那个柴忠却来刺激我:“小子,就你这样的怂货,还敢和我们家少爷抢女人?从胡薄荷到菲菲,你哪一个能抢得过?我看只能躲在女人的石榴裙下面,苟且的活着吧?”

柴忠的话彻底激怒了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喊出声来的:“柴志军,把菲菲留下再走!”

柴志军回过头来,脸上却有些小意外:“李明,看来我堂姐的训狗计划,并没有让你身上的锐气完全消失呀!你确定要把菲菲留下吗?你应该清楚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所以,我再给你一个考虑的机会。”

我一字一句地说道:“不用考虑了。就算是再考虑一百次,我要说的还是那句话,把菲菲留下再走!”

“好,既然是你找死,那我就只能成全你了!”柴志军松开了我的手,再一次站到了我的身前。

菲菲却先过来踹了我一脚:“李明,你傻逼呀,你和我是什么关系,要让我留下?”

我咬着牙说道:“我们是老同学,这三个字已经足够!”

菲菲的眼泪出来了。现在社会上趋炎附势的人越来越多,还有谁再把老同学这三个字记在心上。

她没再说话,而是和我并肩而立:“既然是老同学,那今晚我与你并肩战斗!”

柴志军的脸色相当难看,他以为可以肆无忌惮的羞辱我,甚至是借着菲菲的手,但是没想到,曾经对他言听计从的菲菲,却给他来了反戈一击。

柴志军的眼睛越来越红,肌肉似乎要暴裂开来,反正那一身名牌西服已经开始裂口子了,这是变身的前奏。

想当初我在河洛悦来酒店,碰上那个豺族杀手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变身的。

不变身的柴志军已经让我毫无招架之力了,如果变了身的话,我不怀疑自己会被撕得粉碎。

但是现在并不是退缩的时候,男人有所为,有所不为,就算明知道不敌,今天我要与他拼死一战,也算是就薄荷的事情,与其做一个了结。

我把全身的灵力都聚集在了中指上,生死恩怨就在接下来到的一指了。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一个人喝道:“志军,够了!这是我的地盘,李明又是我的人,还轮不到你来教训!”

是柴娟!她终于来了。

这里是她的地盘,我觉得三把刀的人只要见到柴志军现身,一定会去告诉她的,来的还算及时。

我瞟了她一眼:“娟姐,你如果再晚来一秒钟的话,就等着守活寡吧!”

柴娟笑了:“志军是个知道分寸的人,你毕竟是他的堂姐夫,他不会把你怎么样呢?你说呢,志军。”

柴娟就是柴娟,这一招连打带消,果然让柴志军无法接招,只得终止了变身,皮笑肉不笑地说:“堂姐,你果然是教夫有方啊。没想到我堂姐夫就是胆大,趁着你睡觉的时候,竟然和我的前秘书勾搭在一起了!”

柴志军也不是省油的灯,以其之道还治彼身,也是不动声色的连消带打。

菲菲急忙道:“娟姐,别听柴志军胡说,我与李明之间没什么的。”

柴娟摆了摆手,那意思是不让菲菲再说下去。

然后她对着柴志军说道:“我的好堂弟,其实我早就来了。在你没来之前,我已经来了。事情的前后经过我全都看在眼里,我明白,李明和菲菲只是老同学而已。”

柴志军冷笑一声:“堂姐,你这么护着自己老公,好像于理不合吧?我们豺族千百年来,还没有这么胳膊肘向着外人的。”

柴娟横起来,竟然连柴志军的脸色都不看了:“我护着自己的老公,那是天经地义,这件事情就是拿到族里的长老会上,我也丝毫不惧!”

柴志军几乎把牙咬碎了:“堂姐,如果我执意要教训一下李明呢?”

“你敢!”柴娟从牙缝里迸出了这两个字:“如果你想由此一战,来决定下一任族长人选的话,那么做姐姐的一点儿都不介意。但是我要提醒你,如果你我两败俱伤,而误了三日之后的青丘大婚的话,后果会怎么样,你自己心里衡量。”

“你?”

“我怎么?堂弟,难道你怕了吗?”

柴娟寸步不让,柴志军的脸色变了几变,终于笑了起来:“堂姐,这里既然是你的地盘,当然应该由你说了算了,堂弟我自然是不能喧宾夺主了!”

他扭头看了看柴勇和柴忠,冷声道:“我们走!”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柴志军的步伐有些沉重。

柴娟却是脸上带笑:“堂弟,好走不送,有空常来玩!”

谁知道,柴志军走到门口的时候,却又回头说道:“堂姐,我作为豺族继承人和青丘狐族的乘龙快婿,在此郑重通知你,李明作为豺族和狐族最不受欢迎之人,我不希望他出现在我和胡薄荷的婚礼上!”

柴娟脸色一变,但态度依然强硬:“我如果非得要带他去呢?”

“那你尽管可以试试!”柴志军这一次好像是扳回一城,终于大笑起来:“堂姐,我回去会和两位族长沟通一下,你如果恣意妄为的话,那么就连你也到不了青丘。”

柴志军前脚刚走,我就紧张兮兮地问柴娟:“娟姐,柴志军是不是在危言耸听?难道你作为豺族的天之骄女,连带一个人去请求的权利都没有吗?”

柴娟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是的。如果豺族和狐族都在针对你的时候,别说是你,就算是我叔叔,也不能把你带你到青丘!”

“啊!”我傻眼了。三日之后,薄荷和柴志军就将大婚,我这个货真实价的老公,如果出现不了的话,那么就将永远失去薄荷了。

菲菲轻声道:“老同学,别着急。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我相信,娟姐一定会想出办法来的。”

菲菲走了,她是个聪明的丫头,知道我现在心里正烦着呢,而且以她的身份,留在这里有些尴尬,反正这种事她也帮不上什么大忙。

我征求了一下柴娟的意见,让三把刀派人把菲菲送了回去。时间这么晚了,她一个大姑娘家,一个人回去不*全。

菲菲一走,柴娟的脸色确实好转了许多:“菲菲这丫头提醒了我,果然是天无绝人之路。”

我心中大喜过望:“娟姐,你想出办法来了!赶紧说说看。”

不是我沉不住气,而是薄荷三天之后就将大婚,而这里距离青丘还不知道有多远,所以这种事情赶早不赶晚。

柴娟点了点头:“小黑,还记得你今晚认得那个便宜侄子吗?你这一次如果想进青丘,钥匙就在他的身上。”

“你说的是胡飞?”我摇了摇头:“不可能的。他虽然是胡力的亲侄子,也是狐族中人。但是我听胡力大哥说过,青丘作为狐族圣地,轻易不对外开放,就算是狐族中人,没经允许,也不得踏进青丘一步。而且,他们每一次回去,都有人马车接送。所以就连胡力大哥这样的人物,都不知道去青丘的路,到底在哪里?否则的话,我早就缠着他带我前去了。”

柴娟笑道:“小黑,你说的这些我当然知道。但是凡事都有例外,胡飞如果不知道怎么进青丘的话,胡力为什么要派他来这个小县城呢?”

我一听此言,眼前一亮,对呀,像胡飞这样的人物,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小县城呢,而且还不留痕迹地给我留下了联系方式。这样看来,这个年轻人并不像表面上那么不学无术,说不定他是在故意调戏菲菲,从而制造一个和我接触的机会。

我拿出了胡飞的名片,就要把电话打过去,却被柴娟拦住了:“小黑,急不在一时,天这么晚了,胡飞估计还在睡觉,这么打扰人家,好像说不过去呀!”

柴娟这个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床铺之间也!我从她的眼神里已经看出来了一切。

第四十七章 妖族秘境

我们两个刚走上楼梯,我的嘴就被她的樱桃小口堵上了。

这就是女人,一旦知道了滋味,便会毫无止境的索取。但也正是女人讨男人喜欢的地方,越是强壮的男人,越是喜欢这样。比如区区在下。

但是等到了屋里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是自作多情了。原来嘴对嘴并不全是为了接吻,比如人工呼吸,再比如柴娟现在,就是为了往我嘴里吹气。

我只觉得她这一口气纯正绵长,渡给我之后,她的脸色就一下子变得苍白了许多。而我只觉得浑身发热,从汗毛孔排除了许多黑色的东西。

柴娟让我去冲了一个热水澡,我只觉得身上轻便了许多,但是力量又大了许多,自我感觉筋骨和肌肉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柴娟白了我一眼:“小黑,你可是我的人,我可看不惯柴志军欺负你!”

原来柴娟刚才看我对上柴志军时,简直是毫无还手之力,所以把自己修炼了十年的一口豺族灵力。至于招式,她没有再教我。她说正所谓贪多嚼不烂,只要我把这口灵力用好了,那么当初她在养狗基地教给我的东西,就足够用了。

感动之余,我抖擞精神,又与她来了一次告别赛,等我喂饱了柴娟这个小蹄子之后,天已经快亮了。我稍微眯了一会儿,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多钟了。

柴娟陪我吃了早饭,然后又给我画了一张图,说我今后行走江湖,没有武器防身不行,他让我抽空找个能工巧匠,把那东西打造出来就好了。

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一只铁爪和一口平底锅,平底锅就和我家厨房的那个没什么两样,而那只铁爪好像和那些豺狗的利爪没有什么区别。

我问她这东西到底该怎么用,柴娟说你不会见样学样呀,当初你和那些豺狗可没少决斗,它们怎么使的,难道你会没有一点印象。如果实在是记不住了,就拿它当自己的手来用,该怎么使就怎么使。

至于平底锅的用法,柴娟更是一语带过,说这玩意是克制豺族利爪的利器,到底该怎么用,只要我打过绝地求生游戏,就照那上面抡就行了。

柴娟本来已经走到了门口,又勾回来嘱咐了我一番,让我小心一点。如果真的找不到青丘的路,就不要强求。反正只要她见到薄荷,也会转达我的意思的。

这一次青丘大会乃是妖族盛事,柴娟作为豺族的继承人之一,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既然不能与我同行,所以她就先行一步了。

送走柴娟之后,我立马打通了胡飞的电话。我知道柴娟本意是为了我着想,不想让我冒太大的风险。可是我又怎么能够任由薄荷嫁给柴志军呢?哪怕只有一丝机会,不管付出多么大的代价,我都要如期赶到青丘。

胡飞果然是带着胡力的任务来的,说话与昨晚上相比,要正常多了。不过这种事情关系到青丘狐族的机密,所以在电话上聊了两句,他就说了一个地址,请我过去见面聊。

那是县城南边一个隐蔽的小院子,与旁边普通的农家小院一模一样。

等我走过去敲门的时候,却发现是胡飞开的门。他昨晚带的两个保镖胖子和瘦子都不见了。

胡飞解释说,这件事情非同小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目前来说,只有他和我,还有胡力,三个人知道这个秘密。

我以为胡飞知道什么秘密通道呢,他却说他叔叔胡力当年有一个好兄弟,名叫胡广,当初也是狐族的一员干将,后来由于得罪了族里的长老,所以退出了狐族,目前就隐居在我们这个县的妖族秘境。

而这个胡广当年负责的就是迎送贵宾的勾当,所以只要找到他,大概他会卖胡力一个面子,把我送到青丘去。

我问胡飞,胡力有没有写书信过来,或者是有个当年的信物,也是极好的。

胡飞摇了摇头,说什么为防万一,他叔叔什么东西都没有给他。

我知道这些隐居的高人都是怪脾气,我们两个就这么空着两只手找上门去,只怕不被人家赶出来,就算是运气不错了。

胡飞笑了笑:“叔,你难道忘了,你的兰花烙印其实就是最好的信物了。”

我恍然大悟,胡力不愧是狐族的经营天才,什么东西都被他算计到了。

我长了这么大,还真不知道自己的家乡还有什么妖族秘境。但是当胡飞带着我叩开那道门之后,我的眼睛顿时不够使了。

只见这里处处鸟语花开,空气清新,如果使劲吸一口气的话,那么还可以觉察到里面还有一丝丝灵力的味道。

这里没有污染,没有水泥路和高楼大厦,奔跑在石子路上的都是些古色古香的马车,偶尔碰到行人,也一个个都是宽袖长衫。如果不是胡飞还跟在身边,我会真的以为自己穿越到了古代。

幸亏胡飞早有准备,从包袱里拿出两套衣服,我们换上以后,我拿出手机照了照,在一袭青衫的映衬下,我竟然发觉自己还有几分古代侠客的风采。到了这里之后,手机没有任何信号,只能当镜子使了。美中不足的是,我的头发有些短,手里也没有兵器。

而与我相比,胡飞则顺眼多了,因为他本来就是扎着小辫子的,如今把小辫换成发髻,小伙子更是帅了几分。

胡飞在前边引路,我们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光景,来到一个去处,镇子口的石碑上写着青石镇三字,我只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但是不知道是在什么电视剧里看过,不过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了。

我们两个人走进镇子里,只见街上行人川流不息,街道两边遍布酒肆、茶肆,好一处繁华所在。

走了这么久,我也有些累了,就左顾右盼,想找一件干净点儿的酒店,先吃点东西再办正事。

这时,却听到路边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喝彩声,而胡飞已经自顾自地走了过去。

没办法,我对这个地方还有着陌生,只好跟着胡飞走了。

等走近了一看,只见人群里,一个大汉正把一柄铁瓜锤舞得虎虎生风,众人的喝彩声让那大汉耍得兴起,一瓜锤砸在一块上马石上,将石头打得粉碎。

我看那人身高七尺,长着一脸大大小小的麻子,*子套着小麻子,通天的一个大鼻子。身材倒是不错,虎背熊腰的,脸上、手上、项颈里,凡是可见到肌肉的地方,全是盘根虬结,似乎周身都是精力,胀得要爆炸出来了。

也许是心里感应,我就小声问了胡飞一句:“这个人莫非就是我们要找的胡广吗?”

胡飞点了点头:“不错,他如今是青石镇有名的铁匠,在这里已经打了十几年铁了。”

铁匠?这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想起柴娟给我话的图纸,心里说,反正到了青丘,必须得和柴志军硬拼一次,那两样家伙必须得打造好,还得练熟了,这样我才有逆袭的机会。

而胡广既然是名声在外,想必手艺不凡,所以就要一次性麻烦他了。

可是还没等我和胡飞上前谈生意、攀交情,胡广却率先发难了。

他突然指着我喝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鸟人,你笑什么笑?莫非是在讥笑我的本领低微吗?瞧你一副病恹恹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只怕连老爷的锤都拿不起来吧?你如果是个男人的话,就过来拿一拿、试一试!”

此言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顿时都聒噪起来:

“胡大哥有眼力价,瞧这厮细皮嫩肉的样子,胳膊还没锤把粗,哪里拿得起这锤?”

“我秤过这个铁瓜锤,足足四十六斤重,要拿起来并不容易!就我这身子骨,还得两只手才拎得动呢?”

“这厮分明就是个小白脸,肯定是勾引了别人的浑家,才被人割了头发,我最看不惯这种人了,没甚本事还喜欢瞎出头。”

“喂,小子,说你呢,别缩卵,过去拿呀!莫不是第三条腿真的让人打折了,连这短短几步路也走不动了?”

“杨大哥,你讲话真有意思,你见过谁用第三条腿走路的?”

……

众人议论纷纷,言语中尽是不屑和嘲笑,到了后来,甚至开始起哄来挤兑晁晖。

胡飞看不是事,连忙低声说道:“李叔,听说那胡广脾气不好,既然我们正有求于他,你就得多多包涵了。”

“我包涵什么?”我嘿嘿一笑,并不在意,好不容易碰到了一个有名的铁匠,当然不能错过了。

当下笑着说道:“小爷被他们逗起了兴致,想在这里陪他们玩玩,好教他们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不过此事我自有分寸。有道是不打不成交,你只管在旁边看着就行了。”

“李叔,这不太好吧?”胡飞带着一脸的苦笑,虽然只是与我相识不久,但是他已经知道了我的臭脾气,却是不敢再劝。

第四十八章 翼族中人

“小子,借你的肩膀一用!”

我刚要上前,忽然一只脚尖突如其来,在他的肩上轻轻一点,然后一个人就像大鸟一般落在了胡广的面前。

“好俊的轻身功夫!”

我一眼望过去,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道人,面如冠玉,目若朗星,背上生了一对小小的肉翅,手里倒提着两口宝剑,脸上写满了傲慢和张扬。

而胡飞却在我身边小声叫道:“没想到翼族的人也出现了?不知道他们找上胡广,目的是否和我们一样呢?”

我在路上听胡飞说过翼族。这个族在妖族内也属于另类,以肋生双翼为他们的主要标志。而且一个个修为极高,傲气十足,脾气呢,简直比我还臭。

那道人看都没看我一眼,只是盯着胡广冷声说道:“你就是胡广?青石镇最有本事的人?”

这个道人也太蛮横了,胡广肯定心里有气,冷着脸说道:“我就是胡广,不知道长姓甚名谁,有何见教?”

那道人哈哈大笑道:“我乃是飞天蜈蚣王道人,今日路过此地,有心在此处开个拳馆,教人本事。你既然在青石镇有些名声,那只要我打败了你,何愁没人前来捧场?”

我松了口气,只要不是想去青丘就行。

但是胡飞的脸色却是越来越难看了:“李叔,这个人名声挺臭,但是有些本事,特别是一双青萍剑很是厉害,只怕胡广不是这个人的对手,看来我们今天要有麻烦了。”

“帐多不愁,虱多不咬,反正我们的麻烦已经不少了,再多一些又如何呢?”我听胡飞话里话外的意思,明白他也不是人家的对手了。

以前的我自然是不敌,但是我凌晨经过柴娟渡气之后,再把两件趁手兵器,铁爪和平底锅打造好的话,应该可以赢他。因为按照常理推断,那一爪一锅正好是刀剑的克星。

“道长,请指教!”胡广看来也听说过王道人的名号,俗话说盛名之下无虚士,又见此人口气如此之大,身法如此轻灵,想必有些本事,并不敢怠慢,手握铁瓜锤,摆出了一个能攻能守的起手式。

俗话说旁观者清,连我都看出来胡广这一招的不凡之处了,只要王道人胆敢用剑刺他,那么招待他的就是暴风骤雨一般的乱咣锤。

王道人摇了摇头:“胡广,听说你是青丘狐族出身,果然出手不凡,但是你的乱咣锤对付别人能行,却挡不住我的双剑!”

话音未落,王道人已经抡起两口宝剑,一连几十剑刺过去,杀得胡广浑身是汗。

当时快到正午时分,太阳光照射下来,打在宝剑上面,晃得胡广睁不开眼。稍有不慎,头巾已被削去了半边。

“胡广,此时不认输,更待何时?”王道人此来青石镇是为了开拳馆,所以并没有存心伤人,要不胡广早被他刺了好几个透明窟窿了。

胡广怒吼一声,死战不退。王道人长笑声中,鬼魅般的一剑,顺着铁瓜锤柄,削向了他的手指。

胡广为了保全手指,只得松开了手,那重达四十六斤的铁瓜锤砸在地上,然后随着惯性滚到了我的脚边,被我一脚踩住了:“飞天蜈蚣,莫要猖狂,小爷与你一战!”

在一旁观看的人都惊呆了,有人冲着我大喊起来:“就连胡师傅都不是王道人的对手,你一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年轻人,还来凑什么热闹?”

王道人连头也没回:“小子,就你这种小角色,还没有资格让道爷出手!”

胡飞也拉了拉我的衣襟,想让我从长计议。我知道在他看来,仅有兰花烙印的我根本不是王道人的对手,可是他怎么会想到,如今的我身上已经有了狐族和豺族灵力,未尝没有一战之力。

所以我并没有理会胡飞的劝阻,而是微微一笑:“角色大与小,手底下硬不硬,需要试过才知道,王道长是不是胆怯了呢?”

这分明是针尖对麦芒的节奏,把一旁的胡飞气得直跺脚,想把我直接拉走,拉不动不说,我毕竟是他的便宜叔叔,他还真没那个胆子。

随着王道人又是一声冷笑,我懒得和他做口舌之争,而是直接手底下见真章。不,应该是脚底下见真章才对!

我脚底板在青石板一搓,那柄铁瓜锤竟然被搓起了三尺高,说时迟,那时快,我一脚飞出,来了一个大力远射,铁瓜锤呼啸着飞了出去,就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将一根栓马石撞为两段。

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妖族秘境中的人,谁不会两下子。我露了这么一小手,不管是外行还是内行,只要不是瞎子,应该都看出来了,我的力气至少不在胡广之下,而技巧性要甩胡广好几条街。

这样一来,不但胡飞安分多了。而刚刚出言嘲讽的那几个人,更是一脸的紧张的望着我,好像担心我会找他们的麻烦似的。

王道人咦了一声,但看样子还是没有将我放在心上:“你这小子,不过脚下有几斤力气而已,也敢这般卖弄?你的脚头再硬,比得过道爷手里的宝剑吗?”

我淡淡一笑:“如果剑法拙劣的话,再好的宝剑也是废铜烂铁!”

“小子,道爷杀你就如同杀鸡一般!”王道人气急败坏,左手剑做仙人指路,刺向了我的咽喉。

我刚要招架,忽然斜刺里飞出一口刀来,把王道人的剑格开了:“你这道人,口气虽大,却不够光明磊落。这位小哥空着手,你就算是赢了他,也是胜之不武,面上无光。”

一个银铃般的声音传入了耳中,紧接着闻到了一股似兰似麝的幽香。我定睛一看,只见身旁站着一个青衫少女,杏眼桃腮,纤腰长腿,那种无与伦比的清秀之中,偏偏带着一股英武之气,在阳光里更加显得英姿飒爽。

胡飞贴着我的耳根说:“这个美女是猫族中人,好在她在为你说话,否则惹上了翼族,如果再加上一个猫族的话,咱们两个就别想离开妖族秘境了。”

“谁的汗巾没系紧,把你给露出来了?”王道人勃然大怒,可是当看到来人是一个绝色少女时,已经酥了半边身子骨,眼睛也做光起来:“是应该让他拿件兵刃再斗不迟,贫道的疏忽,让姑娘见笑了。”

那姑娘是个乖觉的人,当然看出了端倪,当下脸色一凛,却只是掏出一锭五十两的大银,捧到我和王道人面前:“两位比试,好歹得有个彩头,这锭银子就作为利物好了。哪一个赢了,就将银子拿去。”

说着,随手一扔,那锭银子稳稳当当地落到了那半截拴马石上。

俗话说得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而按照刚刚王道人所说,他之所以要来找胡广的麻烦,目的就是为了求财,而就算他如愿以偿,在青石镇开上两年拳馆,都不一定能赚足这个大银子。

他用剑再次指向了我:“小子,你还磨磨蹭蹭作甚?如果怕了道爷的话,只需跪下磕三个响头,就可以绕你!”

我捏了捏鼻子:“小爷的午饭还没吃呢,你以为我想磨蹭呀?不过你少打马虎眼,刚才这位美女说的在理,我如今手里连根烧火棍都没有,如何与你争斗?”

这时有位好事者把一根大棍递了过来:“这位兄弟,一寸长一寸强,你拿着这棍子,正好可以克制这厮的一双宝剑。”

道理没错,但是面对像飞天蜈蚣王道人这样的高手,拿再长的武器也不顶用。我摇了摇头:“多谢,只是我用不惯这个。”

王道人仰天一阵狂笑:“你这小子,真是可笑至极。什么用不惯,依我看来,分明是怕了道爷!”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个青衣姑娘走上前来,把自己的兵器递了过去:“这位小哥,我这日月双刀甚是锋利,刀乃百兵之祖,你拿着,刚好可以双刀破双剑!”

我急忙道:“多谢姑娘美意,只是这日月双刀我使着还是不趁手。”

在围观者哄堂大笑里,王道人的公鸭嗓独树一帜:“小子,怕了就是怕了,痛痛快快地认输就行了,为何非要说得那么好听呢?”

这厮说着,眼睛忍不住往那个大银子瞟去,仿佛已经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就当是我怕了吧。”我摊了摊手:“如果是空手对你的双剑,我承认必输无疑,但是如果我有一件趁手兵器的话,三招之内,就能赢你!”

王道人纵横妖族秘境这么久,还从来没被人如此看不起过,不住地摇头道:“莫说是你这小子,就算是五大家族的长老前来,三招之内也不敢说稳稳赢我。”

“是吗?”我心里有底,当然是不急不躁,侃侃而谈:“长老是长老,我是我,岂能混为一谈?也许我在那些长老手下手里过不了三招,但就是能赢得了你飞天蜈蚣!”

“三招就想赢道爷?真是癞蛤蟆打哈欠,你好大的口气!”王道人往四周看了看:“各位看官,你们信吗?”

第四十九章 平底锅和铁笊篱

这些看热闹的人虽然大多看不惯盛气凌人的王道人,但是出于本心的判断,还有不少人选择了响应飞天蜈蚣:“不信!”

我当然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也许在他们看来,我的本领就算是在胡广之上,但是也强的有限,如今胡广已经脆败于王道人之手,而我竟然说要在三招之内解决掉王道人,不是吹牛又是什么呢?

其实不单单是那些局外人,就算是对我知根知底的胡飞,也捅了捅我的脊梁:“李叔,你这话说得有些大了,对方毕竟是翼族的高手,实力非同小可。”

我微笑不语。胡飞以为我是看不起对手,其实我根本没那个资本,我的本意很简单,就是彻底激怒王道人,这样我才有可趁之机。

看到这么多人支持自己,那王道人很是得意,他看了看青衣少女,问道:“姑娘既然是猫族的人,肯定也是行家里手,不知道你怎么看?”

青衣少女的嘴角抿出了一道好看的弧线,然后指了指我:“本姑娘相信这位小哥,他既然说三招能赢你,那就一定可以!”

语气相当坚定,仿佛她和我之间,就像是相交多年的知己一般,谁又能想到我们只是萍水相逢呢?

我心中感动,但更多的是奇怪,不明白这位猫族高手为什么要替自己说话。我想说些什么,但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向她点了点头。

一直不吭不响的胡广突然道:“我也选择相信这位小哥。虽然理智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直觉告诉我,应该无理由地相信他!”

果然王道人被激怒了,一时间被挤兑得方寸大乱,脱口道:“好好好,小子,我给你一个时辰,你赶紧去找件趁手的兵器,到时候咱们再见真章!”

“一个时辰应该足够了!”我大踏步走到胡广面前,抱拳道:“胡大哥,这件事还得请您帮忙。”

不管怎么说,反正是我的横插一脚,抱住了胡广的面子,听胡飞说,这个人虽然傲气十足,但是最大的特点是知恩图报。慌得他急忙还礼:“小兄弟何必客气,此事严格说起来,你也算是替我出头。”

说着,他捡起了铁瓜锤,恭恭敬敬送到了我面前:“小兄弟是不是想用我的铁瓜锤呢?只管拿去,送给你都成!”

看胡广如此豪爽,我知道请他打造兵器的事情成了,而此后我只要击退王道人,那么请他带路送我去青丘,也不是不能商量,看来自己今天这步棋走对了。

我笑着摆了摆手说道:“这把铁瓜锤是胡大哥的心爱之物,我怎么能横刀夺爱呢?再者说了,对付区区一个王道人,根本用不着这等上好的兵器,胡大哥只管现在生火炼铁,帮我打一口锅和一只铁笊篱就行了。”

我故意把豺族的豺狗爪说成是铁笊篱,一来是为了和铁锅配套,二来呢,是不想让王道人摸清楚我的虚实。

“一口锅?一只铁笊篱?”胡广不明就里:“兄弟,你这是炒菜还是煮汤?或者是捞面条?”

“炒菜?煮汤?捞面条?”我笑了笑,将错就错,顺着胡广的话说下去:“我是炒菜用。只要哥哥打一口平底锅和一只铁笊篱出来,我就现场炒一个爆炒蜈蚣。”

就连青衣少女都被我逗笑了,乐得再刺激王道人一下:“好一个爆炒蜈蚣,这道菜想必很好吃,一听菜名就让本姑娘流口水了。”

王道人的手背青筋暴露,看上去气得差点儿就把手里的剑柄捏碎了,我知道他恨不得一剑斩了我,但还是强压着怒火反击道,“小子,临阵打造兵器,未免迟了吧?”

我双眉一扬,说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反正以胡大哥的手段,应该来得及。”

王道人知道和我斗嘴占不了便宜,索性不吭声了,但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我早已经被他杀死几百次了。

我知道他的想法,一定憋足了劲儿,只等着待会儿对阵时,再好好羞辱我一番,否则难解心头之恨。

胡广的铁匠铺就在旁边,铺子外面搭了个木棚,什么铁砧、铁锤、火炉、火钳等家伙什一应俱全,他走过去生了火,挑了一块上好的镔铁扔了进去,呼呼呼,拉开风箱一鼓,不一会儿就把镔铁烧得通红。

这时,我把柴娟交给我的图纸递了过去。胡广接过去一看,不由得愣了:“小兄弟,你真的要打一口平底锅和一只铁笊篱吗?”

看来他以为刚刚我只是在调戏王道人,没想到是在玩真格的。我笑了,“胡大哥,当然是真的了,否则我拿什么爆炒蜈蚣?”

胡广在青石镇隐居这么多年,就是以打铁为生。而在妖族的世界里,尤其以兵器居多,所以时候不大,一口平底锅和一只铁笊篱就打好了。

我拿在手里一看,左手铁笊篱,右手平底锅,能攻能守,轻重也挺合适。

这一次,不等王道人催促,我就拎着平底锅,握着铁笊篱,屁颠屁颠地走了过去:“王道长,我如今有了趁手兵器,我们两个的较量是不是该开始了呢?”

胡广在身后叫了我一声:“小兄弟,这样能成吗?其实我刚刚笃定你会赢,但是你如今真的拿着平底锅和铁笊篱上阵的时候,我的心里反而没有那么踏实了。”

我头也不回的说道:“胡大哥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

其实场内场外,有这种心思的人绝不止胡广一个人,那些围观者又开始指指点点了:

“这小子莫不是患了失心疯,竟然真的拿着一口平底锅和一只铁笊篱去迎战,我估计走不上三个照面,他就会被杀的手忙脚乱!”

“我觉得只要一个照面就行了。你没看到那道人的宝剑明晃晃的,肯定锋利无比,就他这口锅,一下就被人家刺穿了。”

“说起来这道人也是运气不好,他好歹也是翼族高手,打败一个拿锅的文弱书生,日后传出去,说不定还会被别人耻笑呢?”

“耻笑几文钱一斤?人家有五十两银子可拿,这可是实打实的哟!”

这些话说得让当局者王道人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小子,你真的要拿平底锅和铁笊篱应战我的双剑吗?”

王道人闯荡妖界多年,却从来没见过有谁拿平底锅做武器。他突然有了这样一种感觉,这场比试就算是自己赢了,也没有什么可炫耀的,不过是打赢一个拿着平底锅的小子而已。如果不是有猫族那个貌美如花的青衣少女在,再加上舍不得那个大银子,他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反正他这一趟赢了胡广,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当然!否则我打这口锅和这只铁笊篱做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哗众取宠吗?”我点了点头,“怎么?你看不起我的平底锅和铁笊篱吗?我给你透个底吧,对付你,一口平底锅和一只铁笊篱,足矣!”

我这倒不是吹牛,平底锅看着不起眼,但谁也别小瞧它,只要用的好了,可谓是近战神器。在所有近战武器里面。

“不识进退的东西,我今日定要好好教训你!”王道人这一次彻底被刺激到了,一上来就发了狠,一连刺出了上百剑,看他那股疯劲,只想把我刺成马蜂窝。

这一双宝剑施展开来,剑气万道,正如风飘玉屑,雪洒琼花,看得众人眼都花了,连喝彩都忘了喊。

“道长剑下留人!”胡广心中大惊,想上前把他们格开,但是难以近身,只是跌足拍手,一脸的惋惜。

我看他这个样子,觉得自己冒这个险真的是值了。因为从胡广的表情来看,已经把我当成了自己人。

青衣少女虽然站着没动,但是一双手已经不自觉握紧了日月双刀。看来现在连她也拿不准谁赢谁输了,毕竟王道人所展现出来的技艺太吓人了。

面对王道人潮水一般的攻势,我并没有惊慌失措,双脚就像钉子一样扎在地上,把平底锅和铁笊篱舞动开了,不管王道人的剑多么迅捷,最终都会被平底锅和铁笊篱挡住。

只听叮叮当当,宛如一阵铁锤敲打铁砧的声音过后,我好端端地站在那里。平底锅和铁笊篱也是完好无损,不但没被王道人的宝剑刺穿和砍断,而且锅底连一个白点都没有。

这事还得感谢胡广,刚刚他为了打这口锅,几乎用光了他这些年攒下来的百炼精铁。特别是锅底部分,做了多层加厚处理。这口锅看上去不重,实际上并不比那柄铁瓜锤轻多少。

而那只铁笊篱用料更是考究,别看又细又小,但是相当的锋利,和王道长的宝剑拼起来,并没落下风。

“怎么可能?”王道人一脸吃惊地望着我,看来他怎么也难以相信,我竟然用一口不起眼的平底锅和一只铁笊篱,挡住了他的追风快剑。

“怎么不可能?我刚刚已经说过了,对付你,一口平底锅和一只铁笊篱,足矣!”

我人随声动,操起平底锅,抡圆了,一锅拍向了王道人的脑袋。

第五十章 欲擒故纵

我知道,在旁观者看来,如果说刚刚我抵挡王道人快剑的动作让人惊艳的话,那么这一招就乏善可陈了。

平淡无奇,就像是一个正在洗锅的妇人,和自家男人吵翻了,抡起锅想打架的感觉,看上去慢吞吞的,轻飘飘的,仿佛担心打坏了对方似的。

“臭小子,你这一锅,连一只蚂蚁也打不着,更别说道爷我了!”

王道人轻蔑地一笑,满不在乎地用双剑来挡。可是等到锅和剑相碰之后,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凝结了。

因为我这一锅仿佛有千斤重,他根本就挡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口锅碾压过来。

我一边给着他压力,一边说着风凉话:“入过我是你,早就弃剑而逃了。”

“可惜你不是我!”王道人死鸭子嘴硬。

我冷笑一声,身上狐族灵力和豺族灵力一块蓬勃而出,那口平底锅就像安装了发动机似的,突然间增加了十倍的速度,呼啸着飞了过来,正好拍在他的胯骨上,这厮闷哼一声,连人带剑飞了起来,跌进了一丈开外的一个泔水缸里,很标准的倒栽葱。

我会心一笑,高声道:“原来飞天蜈蚣进了泔水缸,也会变成落汤鸡!”

仅用了一招,就不费吹灰之力赢了王道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在场的人一个个目瞪口呆,仿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似的。

足足等了数十息,这些人才反应过来。恰恰是刚刚挖苦我最狠的那几个人,如今将手掌拍得最响亮,叫得也最大声。

青衣少女将那个大银子捧到了我的面前,“小哥,请收下,这银子是你应得的。”

“多谢姑娘!恭敬不如从命!”我也没推辞,接过来就塞进了怀里。毕竟在妖族秘境,这玩意才是硬通货。

青衣少女楞了一下,但还是直言不讳:“小哥,你如此英雄了得,可惜风度尚缺,怎么就像八辈子没见过银子似的。我如果是他,最起码要分一半银子给胡广胡大哥,毕竟平底锅是他打出来的。”

那些围观者中大多和青衣少女一模一样的心思,听她这么一说,掌声一下子变得稀稀落落了。

我脸上却没有丝毫的尴尬,反而夸奖起了那位姑娘:“姑娘快人快语,令人钦佩!”

那姑娘眉头皱了皱:“你这人怎么如此恬不知耻?我既然提醒过你了,你就得分一半银子给胡大哥!”

她竟然骂上了,不过她这种嫉恶如仇的小样,却正是我喜欢看的。我煞有介事地问道:“美女,你怎么知道我没有给胡大哥报酬呢?”

青衣少女扑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你什么时候给的?本姑娘怎么没看到?”

说话间,胡广已经走了过来,冲着那姑娘施礼道:“多谢姑娘仗义执言。但是今天的事情,这位小兄弟已经帮了我大忙,刚才又让人给了我五条蒜条金,还说是我应得的辛苦钱。”

那姑娘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胡广手里捧着的五根蒜条金,却是做不得假。

众人异口同声地惊呼起来。

要知道一条蒜条金是十两,按照妖族秘境的市价能够兑换一百两银子。我打败王道人只不过赚了五十两银子的利物,却一下子拿出五百两银子,给仅仅打了一口平底锅和一把铁笊篱的胡广,这出手也未免太大方了。

这些人并不知道,我身后站着富可敌国的胡力,他既然让胡飞带着我来请胡广出山,这些利物自然带足了。

刚刚鄙视我贪财的人,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而青衣少女的脸上,则是飞起了两朵红云,冲着我深施一礼道:“这位小哥越来越有意思了,你做事如此出人意料,仔细想想却仍在情理之中。本姑娘平日里自负冰雪聪明,今日里竟然猜不透你的心思,以至于错怪了你,请你多多包涵!”

那胡广连忙摆手:“小兄弟说哪里话,我只是帮你打了一口锅而已,而你却帮我出了一口恶气,我怎么能收钱呢?”

“倘若不是胡大哥打了一口好锅,小弟只怕还赢不了飞天蜈蚣呢。”

我自然是诚意十足:“我拿出手的金子,岂有再收回去的道理?胡大哥若是执意不收,就是看不起我了。”

胡广性情豪爽,见我如此盛意拳拳,就把蒜条金收了:“小兄弟,你我一见如故,你已经知道我叫胡广,可是我还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呢?”

我刚要说出自己的名字,忽然又一想,自己如今可是狐族和豺族视为眼中钉的人物,而胡笳和柴志军麾下耳目众多,如果自己在石狮镇露了行藏,难保不传到他们的耳朵里去,到时候必定又生枝节。于是,就随口说道:“胡大哥,在下在家族内排行十八,您就叫我十八郎吧。”

我耍了点小心思,把自己的姓氏上面拆开了,杜撰了一个十八郎的名字。

幸好妖族秘境素有大唐遗风,这样的名字随处可见,包括青衣少女在内,并没有人起疑心。

胡广脱口赞叹道:“小兄弟这名字不错,也只有像兄弟这般的英雄,才配得上这样的名字。”

这个名号本来就是我随口胡诌出来的,见胡广当了真,我连忙摆手:“胡大哥,说老实话,这个名字知道的人并不多。”

胡广笑了:“兄弟过谦了,你一招击败飞天蜈蚣,不日十八郎之名将传遍整个妖族秘境。”

我们两个人正说在兴头上,忽然胡飞在一旁叫道:“那个飞天蜈蚣头上顶着一片烂菜叶,刚刚溜了。”

我回头一看,果然泔水缸里已经不见了王道人的身影,就笑了起来:“那厮乃是见钱眼开之人,走便走了,我又不想与他不打不相识。”

我忽地想起了青衣少女,往左右看了看,竟然也一起不见了。不由得有些懊恼,回头问胡飞:“那个姑娘帮了我大忙,我还没感谢人家呢?怎么她走的时候,你也不提醒我一声呢?”

胡飞刚要说话,胡广接过了话头,打趣道:“我说小兄弟,你感谢是假,只怕想结交人家姑娘才是真的吧。”

“胡大哥,你说什么呢?”这位胡大哥,不用说,肯定是看我们郎才女貌,所以有了保媒拉纤的心思。殊不知我如今正在为前往青丘的事情烦心呢,哪里有这等花花肠子?

我只是隐隐有些担心,那个青衣少女虽然本领高强,但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飞天蜈蚣不是个正经人,刚刚看人家姑娘的眼神就不对,如果悄悄在后面缀上了,再择机下手,那可就糟了。

胡广心细,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兄弟莫要担忧。那姑娘乃是猫族的人,名唤飞天猫,身手了得,远近闻名,更何况再往前一百里,就是猫族的势力范围了,那王道人在这一带势单力孤怎么敢去讨她的野火!”

听胡广这么一说,我稍稍放下了悬着的一颗心。

后来胡广带着我们去家里用了酒菜,席间越谈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期间胡飞不住地给我使眼色,让我说出要去青丘之事。但我就是忍着不说。

胡广看出了些端倪,问我有什么难言之处,只管明说,他一定帮忙。却被我矢口否认了。

吃过了饭,我只说还要赶路,就拉着胡飞告辞了。胡广直接送出了镇子外面,方才依依惜别。

等离开了青石镇,胡飞才没好气地说:“李叔,你是不是有了柴娟,就把我们大小姐给忘了?”

我轻叹一声:“怎么可能呢?薄荷和柴志军大婚在即,我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往青丘呢?”

“鬼才相信呢?”胡飞嘟嘟囔囔着说:“你如果心里真的有大小姐,刚才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来意说出来?要知道我们来这儿妖族秘境就是为了请胡广带路,你憋着不说,又不让我说,到底是何道理?”

我笑了:“胡飞,你们叔侄对大小姐之心,我当然看得出来。只是前往青丘之路,却是你们狐族最大的秘密。胡广之所以能够带着这个秘密归隐山林,肯定向长老会那边发过什么血誓之类的东西。我们虽然与其有恩,但还不足以让他带我前去青丘。”

胡飞语塞了,一拍大腿说道:“后天就是大婚之日,如果我们再耽搁下去的话,只怕到时候就鞭长莫及了。”

“胡飞,薄荷可是我老婆,你以为我不着急吗?”我轻叹一声:“但是,正因为胡广干系重大,所以我才玩了个欲擒故纵的把戏。”

“欲擒故纵?”胡飞乃是胡力大力培养的接班人,寻找青丘之路这么关紧的事情,也派他过来,对他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脑瓜子能笨到哪儿去,当即就反应过来了:“李叔,我明白了。你刚才在席间故意欲言又止,已经给了胡广暗示。相信以他的聪明劲,肯定猜到了你的来意。刚刚你如果说了,他完全可以推托。但你越是不说,就越是让他不安,毕竟他还欠着咱们的情分没还呢?”

第五十一章 扯起虎皮做大旗

“孺子可教也!”我点了点头说道:“根据你们青丘集团收集到的资料,既然胡广是一个有恩必报之人,那么我就敢断定,一个时辰之内,他肯定会追过来,给我们一个交代。”

胡飞满脸的兴奋:“正是如此。我听叔叔说过,这个人如果欠着别人的恩情没还,那就吃不好,睡不好了。”

他拿出地图看了看说:“前面有个三岔路口,路边有一家酒店,不如我们就去哪儿等他如何?”

“正合我意!”我拍了拍这小子的肩膀。

虽然我大不了他几岁,但却隔着辈分。他这段时间一说话必喊李叔,让我在不知不觉之中,也已长辈自居了。

我们两个人走了二三里路,那间酒店已经在往了,忽然后面有两匹马疾驰而来。而这里前天刚下过大雨,路上的坑坑洼洼里存了不少水,马蹄子踏起来的泥巴溅了我一身。

在妖族秘境,有一匹快马就相当于在尘世间拥有一部豪车,在下雨天,我可没少被车轮子碾起来的水珠子溅到,所以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可是胡飞是什么身份,什么样的豪车没坐过,当时就不干了,张嘴骂道:“什么人呐,一点素质都没有,溅了人一身泥巴,也不知道下马道个歉吗?”

我不在意地笑了笑:“胡飞,你骂也是白骂,反正人家马快,早已经走远了。”

没想到一骑马又返回了,马上那人指着我们两个喝道:“刚刚是谁在骂老爷?识相的自己掌嘴十下,否则的话,就让你们两个死无葬身之地!”

胡飞看来人如此气势汹汹,知道踢到了铁板上,他并不怕事,但这一趟和我出来,是为了前去青丘,所以还是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我。那意思我懂,只要我说打,这小子肯定一往无前的冲上去。

我抬眼望去,只见马上那个人三十来岁的年纪,相貌倒也端正,但是眉宇间透着一股傲气。

那人看我不住地冷眼瞧他,心中有气,用鞭梢指了过来:“小子,刚刚是不是你在骂老爷?有胆子骂就要有胆子承认,切莫做劳什子的缩头乌龟!”

我最看不惯这种趾高气扬的人了,迎着鞭梢上前一步:“刚刚就是老爷在骂你,你待怎样?”

“臭小子,讨打!”那人气急败坏,轮起鞭子,劈头盖脸朝着我抽来。

速度和力道兼而有之,这个人应该是得到过高手指点,但是天赋有限,别说和飞天蜈蚣比了,就算是胡广,一个也能打三五个这样的,也不知道他有什么资本,如此盛气凌人。

我摇了摇头,只是伸出一只手,轻轻一抓,就抓住了鞭稍,任凭那人如何用力往回扯,也宛如蜻蜓撼柱一般。

那人涨红了脸,但是口气并没有软下来的意思:“臭小子,你趁早松手道歉,否则我的同伴过来,有你好看!你别以为自己有几分力气,就可以为所欲为,我那个同伴端的是厉害,别说你们这两个鸟人,就算是三五十个高手,也拦不住他!”

胡飞笑:“你这厮分明是个废物,就知道指望别人,是不是等你洞房花烛夜了,也像现在这样,盼着你的同伴过来帮你呢?”

那人气急败坏地扭头大叫:“虎骏,快点过来帮我,我被一个臭小子欺负了!”

只听得马蹄声由远及近而来,转眼之间,已经到了近前,马上之人朝着我拱手道,“这位兄弟,大家无冤无仇的,能否高抬贵手,放了我表哥呢?”

我打眼看去,只见来人大约二十四五岁,猿臂蜂腰,生的是唇红齿白,一双虎目不怒自威,只需一扫,就好像能够看穿别人的心思,鬓畔簪着一朵火红色的榴花,胯下一匹咆哮不已的白龙驹,端的是精神。

按说我和胡飞已经是个俊俏后生了,可是与此人一比,还是稍逊一筹。

胡飞心里一惊,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句:“坏菜了,这一次真的踢到铁板上了,这个人乃是虎族的。”

我听柴娟说过,猛虎乃是百兽之王,而虎族在妖族当中,属于超然的存在。从尘世间那个狐假虎威的成语就可以看出来,在妖族里举足轻重的狐族,也只不过是虎族的一个附庸罢了。

我如今身上事情正多呢,可不想惹上虎族这么一个*烦。

于是,我故意哎哟一声:“来的莫非是虎骏么?”

虎骏跳下了马,唱了一喏道:“不才正是虎骏,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看这个人吃软不吃硬,又这么好说话,我连忙松开了鞭梢,还礼道:“我叫十八郎,今日碰上哥哥,真是三生有幸。”

“十八郎?”这个名字我当然知道虎骏没有听说过,但是他家教很好,出于礼貌,还是说了两句场面话:“久仰,久仰。”

身旁有了虎骏,那个表哥胆子大了许多,指着我骂道:“你区区一个臭小子,哪有资格和我表弟称兄道弟?好意思么?”

骂完我,他又开始数落虎骏:“表弟,姨夫他老人家让你这趟跟着我出来,就是保护我的,怎么眼睁睁看着我被外人欺负而不管不顾呢?”

虎骏淡淡一笑:“表哥,说起来还是你打人在先,而这位十八郎兄弟只是捉住了你的鞭稍,有道是不打不相识,相逢即是有缘,你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表弟,你到底是哪头的?怎么帮着外人说话?等回到家见到了姨夫,我再与你理论!”

这个表哥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但是虎骏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回了四个字:“任从你心!”看虎骏软硬不吃,那位表哥一张白净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虎骏冲我一抱拳:“十八郎兄弟,我们还要赶路,就此别过,日后如有见面之时,你我再一醉方休。”

“一言为定!”虎骏年纪虽然很轻,但是处事公允,为了一个路人,宁可得罪自己的表哥,让我钦佩不已。

就在虎骏即将调转马头之际,我突然眼前一亮,虎骏有这么一个身份,如果忽悠他和自己去青丘一趟,不怕胡笳不卖自己面子。

我想着,心里面有了主意:“虎骏哥,山高路远,相见无期。依我看隔日不如撞日,既然你我一见投缘,不如到路边的酒店里吃上几杯如何?”

“吁!”此时虎骏已经跑出了十几丈远,听到我的话,瞬间喝住了坐骑:“十八郎兄弟所言,正合我意。”

他也没理会那位,自顾自下了马,牵着马缰绳,和我并肩而行,一路朝酒店走去。那位表哥没办法,所以只好厚着脸皮,不吭不响地跟着来了。

将近晌午,酒店里吃酒的人不少,所有的大座头和小座头都已经人满为患,根本找不到空座位。

我暗暗叫苦,只得向酒保陪起了笑脸:“我等外乡人,进来吃杯水酒,还望行个方便才是。”

酒保面有难色:“这位小哥,上门都是客,没有富贵贫贱之分,只不过得讲个先来后到吧,请恕小人爱莫能助。”

我还要再说,却被虎骏劝住了:“十八郎兄弟,时辰还早,我们等一会儿无妨。”

“你这个臭小子,真是可笑至极!既然有勇气请人吃酒,就得有本事找到座位。”

表哥冷笑一声,上前一步道:“喂,我说酒保,喊你们掌柜出来,老爷我有话要讲。”

这番话甚是无礼,酒保看了看表哥,强忍着没有发作:“客官稍等,小人这就去叫掌柜。”

不一会儿,掌柜的迎了出来,还没等他开口,表哥就叫嚣起来:“老爷乃是虎族虎家的亲戚,名叫张山,识相的赶快找个座头出来!”

“原来是虎家的亲戚,失敬了!您们能到这里来,是小店的荣幸。”掌柜的急忙唱喏。

“好说,好说。”人的名,树的影,莫说一个小小的妖族秘境,就算是全天下的妖族,谁敢不给我们虎家面子。

表哥张山以为座位马上就有了,就扭头瞪了我一眼,潜台词很明显,就是他出马,没有什么是摆不平的。

没想到那掌柜的是个认死理的人,突然话风一转,“张公子,对不住了,小店没有朝外赶人的先例,相信就算是虎族长亲自到此,也不会逼着小人,坏了生意场上的规矩吧。”

“你!”张山失了面子,恼羞成怒,抬脚就想踹过去,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

他突然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子,大约八九钱的样子,托在掌心大声道:“各位,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谁让个座头出来,这个银子就是他的了。”

财帛动人心,这个银子能让一般人家开销大半个月的了,可奇怪的是,并没有人理会张山,更别说主动让位了。

张山脸上挂不住,忍着一阵接一阵的肉疼,掏出了十两重的一个银子,教人让座,没想到换来的却是一屋子的白眼。那些食客望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个傻子似的。

第五十二章 挑拨离间

掌柜的实在看不下去了,走过来说道,“张公子,也许在别的地方,有银子就可以为所欲为,但是在我们青石镇这个小地方,用银子开路是行不通的。这里的人,会认为你是在拿银子侮辱他们的尊严。”

张山顿时哑口无言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和虎骏好像是已经习惯了张山吃瘪的样子,一脸的熟视无睹。而胡飞可不管这些,早已经笑出声来了。

张山恶狠狠瞪了胡飞一眼:“笑什么笑?老爷有那么可笑吗?你的叔叔十八郎,刚刚不也是碰了一鼻子灰吗?”

虎骏忽然指了指垆边,笑道:“十八郎兄弟,昔日卓文君曾经当垆卖酒,不如我们几个来一个当垆吃酒,也算是一件风雅趣事。”

我抚掌笑道:“虎骏哥哥说到了我心坎里,我也正有此意。”

张山不情不愿地嘀咕了一声:“劳什子的风雅趣事?说白了就是找不到座位,只能站着吃酒罢了。”

我和虎骏还有胡飞都没搭理他,几个人立在垆前,唤了酒保,给每个人叫了三大碗酒,又切了几斤熟牛肉。

我们三个刚干了一碗酒,忽然有人一声惊呼:“那位当垆吃酒者,莫非就是十八郎公子吗?”

“在下正是十八郎!”我一愣,没想到自己在此处还会碰到熟人。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人已经大踏步而来,原来正是昨日在青石镇围观者之一。

我还记得,正是这个人挖苦起初我胆小如鼠,用第三条腿也走不动路,后来虽然被结结实实打了脸,但是看他如今脸上的笑容,心里彻底服了我。

青石镇不大,我击败王道人的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时辰了,传遍整个镇子好像没啥可意外的。

但是我没想到自己的一句话瞬间点燃了酒店大厅,那些食客纷纷站了起来:

“十八郎公子,听说你昨日用平底锅和铁笊篱,仅仅一招就让飞扬跋扈的飞天蜈蚣王道人变成了落汤鸡,的确是大快人心啊!”

“十八郎公子,像你这样的英雄豪杰,怎么能站着吃酒呢?小人的座头让给你了,你吃着,让小人看着就行!”

“十八郎公子,你应该到我的座头来。小人的浑家就是青山镇人氏,距离胡广大郎的铁匠铺不远。等会回家我如果说自己和十八郎公子同桌吃酒了,她一定高兴。”

……

看众人抢着给我让座,最开始认出我的那位 大哥沉不住气了:“各位,请听我一言。吃酒讲究的是先来后到,让座也得分个先来后到吧。是我杨三郎率先发现十八郎公子的,所以这个座也得我来让才行!”

张山一张脸一阵青一阵白的,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四周的食客,嘴里嘟囔起来:“这么多人都站了出来,看来不是那个臭小子提前布置好的托。万万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像个绣花枕头的十八郎,竟然在此地有这么高的声望。”

趁着那位热心的杨三郎和众人争论之际,虎骏凑到了我耳边:“十八郎兄弟,我早就看出来你本事了得,但是没想到竟然能一招击败飞天蜈蚣王道人。莫说是哥哥我了,就算是我老爹亲自出手,想打败飞天蜈蚣,只怕也得五招左右。”

“虎骏哥哥,兄弟我只是仗着平底锅和铁笊篱的威力,另外走了狗屎运而已。”自己有几斤几两,我心里还是有数的,他之所以能一招赢了王道人,出其不意占了很大的比重。如果现在两个人重新打过,没有三五十招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我的话更引起了虎骏的兴趣,见识了一番所谓的平底锅和铁笊篱,他说感觉除了沉重之外,并没有任何出奇之处,就一口咬定我是在谦虚了。

杨三郎和一屋子的食客争论了好久,没争出什么子丑寅卯来,就一起走过来让我定夺。

我也是觉得头大,还是虎骏聪明,给他出了个主意。

他要了一坛子酒,挨着桌子敬了一圈,这样大家伙的面子就都有了。

好在妖族秘境的白酒度数低,我的酒量还成,一连喝了十好几碗,除了肚子有些撑,外带着打了几个饱嗝之外,并没有别的不良反应。

看到我如此出风头,张山妒火中烧,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看的我只想笑。

如果不是看在虎骏的面子上,他算是哪根葱?我才来的搭理他呢。

这小子和我相了一会面,他想要把失去的面子找回来,想要我服软,门都没有。

而偏偏虎骏又不给他撑腰,最后实在是没啥法子了,就索性玩了个尿遁,到外面透透风。

我担心这小子耍什么心眼,毕竟再怎么说,他也是虎骏的表哥,我还有依仗虎骏的地方,所以面子上不能闹得太僵。因此,我也借尿遁跟了出来。

我们一前一后走了数十米远,却看到后面有个阁子,阁子上有个大座头,只有一个人在那里吃酒。

张山看来是想占这个座头,由此来挽回他的颜面。我看到他的手在怀里摸了好久,但却并没有掏银子出来。看来刚刚在酒店大厅吃了亏,所以不想重蹈覆辙了。

我看那个人只不过中等身材,却生得膀大腰圆,相貌凶恶,随身还带着一把金瓜大椎,一看就不是泛泛之辈。

张山在阁子外头寻思了一会儿,然后脸上露出了奸笑,想必又要冒什么坏水。

我并没有动声色,看他有想回去的意思,就抢在他前头回到了垆前。

时候不大,只见这厮屁颠屁颠跑了过来,并没有对虎骏说话,而是对我抱拳道:“十八郎兄弟,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

我笑了笑:“不妨说来听听。”

“十八郎兄弟,后院有个大座头,有二十几个座位,如今只有一个人占着,而且看样子马上就要走了,我们不如去那里吃个痛快。”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厮就是想挑拨离间来着,但是我并没有拆穿他的阴谋诡计,而是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他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他想借别人之手来收拾我,出我的洋相,而我正是需要帮手的时候,如果能与那个好汉结交,如果能够同去青丘,也是一大臂助。

虎骏不疑有他,他也觉得和我站着说话不方便,就点了点头,我们几个一路往阁子里走来。

张山紧走几步,抢先进了阁子,指着正在吃酒的汉子喝道:“兀那汉子,聪明的赶快把阁子让出来,要不待会儿就有人来把你扔出去了!”

“这天底下还没人能扔得动老爷!”那汉子冷笑一声:“哪里来的鸟人,一边呆着去,这个阁子老爷包下了。”

张山见这人粗鲁,更是个暴脾气,一点就着,连忙趁机挑拨:“你这汉子好不晓事,外面来的可是有钱有势的凶人,就你能惹得起,依我看,还是尽快让了阁子,否则性命难保。”

那汉子怒目圆睁,拍着桌子大叫起来:“你这鸟男女,有眼无珠,就是狐族的族长长老来了,也休想让老爷让出阁子!再敢在这里聒噪,老爷眼里认得你,拳头可不认得你!”

后来的这番话恰好落入了我们几个人的耳朵里,胡飞忍不住,抢在头里,指着阁子里骂道:“你这厮好生无礼,一个人占着这么大的阁子,吃完了却又不走,说要让座却又不让,是何道理?”

那汉跳将起来:“来来来,让我见识一下你们这些有钱有势的凶人,能经得起老爷几拳几脚?”

我一个没拦住,胡飞已经抢了进去,可是还没等他动手,就被那汉子一拳打了个屁墩。

再怎么说,胡飞也是胡力的亲侄子,实力非同小可,一时大意吃了亏,气得眼珠子都红了,爬起来就是一脚。却被那汉子一把抓住脚腕,趁势一扭,如同陀螺一般转了三圈,他偌大的身躯已经飞了出去,砸翻了三个红油凳子。

“猫扑!”胡飞失声惊叫着,却是不敢再上前动手了。

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猫族中人,而且看样子身手还在飞天猫之上。我合计了一下,就算是自己如今身兼两家之长,但对付这个人却难以用上,除非我用当初柴娟教我的杀狗之技,说不定能和他拼一个两败俱伤。

虎骏呵呵一笑,凑到我耳边轻声说道:“兄弟,待会儿我要施展我们虎族的压箱底绝学虎扑,你仔细看下,能领会多少就看你自己的的造化了。”

“你这厮使得好一个陀螺旋!我和你来扑一交。”虎骏上前吐了个架子。

那汉子咦了一声,喝了声采:“没想到在这种小地方碰到一个会相扑的,敢问阁下来自虎族还是猫族?”

虎骏想教我虎扑绝学,所以存心要打,并没有给那人攀交情的机会儿:“男子汉大丈夫,打过了再说,不要婆婆妈妈的。你如果怕了的话,就把阁子让出来!”

“小子,希望你的实力和你嘴上功夫一样强!”那汉子气极反笑,但也丝毫不惧。

第五十三章 老虎的本事原来不是猫教的

却说那汉子围着虎骏滴溜溜转了一圈,我都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他已经抱住了虎骏的腰,仗着身高力大,使劲往外一掼:“倒也!”

“未必!”虎骏一声轻笑,双臂一撑,已经将那汉子弹开,然后一把揪住肩膀,另一只手搬住一条腿,肩胛一顶,便将一条水牛般的汉子托了起来,借力旋了十几圈,但是并没有朝外扔,而是质问道:“你服是不服?”

我料想到那汉子会输,但是没想到他会输得这样干脆。看来,老虎的本事并不是猫教的,在妖族,虎族果然是高一档的存在。

那汉子只觉得头昏脑胀,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论相扑,我不如你。但是这个座头,天底下我只让得一个人,其余的死也不让!”

虎骏看那汉子硬气,也是暗暗钦佩,轻轻将他放到了地上:“不知你只让的是哪一个人?”

那汉子眉飞色舞道:“我说出来,保管你也想与他结交。”

虎骏笑道:“不知你说得是豺族的柴娟?还是狐族的胡薄荷?”

“都不是!”那汉子摇了摇头:“这两位自是一等一的大美女,风华绝代,但是与我并无交集。我说得这一位是个少年英雄,如今虽然是一个穷书生,但是英雄不问出处。”

“少年英雄?穷书生?”虎骏扭头看了看我,目前来说,我似乎最符合这两个条件。

我摇了摇头,因为我并不认识眼前这个汉子。

“江湖上能称得起少年英雄这四个字的,除了他再没有别人了!”那汉子带着一脸的不可思议道:“说起来连我也不相信,一个年纪轻轻的穷书生,拿着一口平底锅和一只铁笊篱,竟然一招就赢了飞天蜈蚣王道人。那个王道人手段了得,当初五次三番羞辱我,没想到却让一个素不相识之人替我出了一口恶气。”

那汉子继续说道:“只是本领高强却又罢了,偏偏他又视钱财如废土,五条蒜条金,说送人就送人了,连眼皮都不带眨的。如果是青丘胡力,或者是豺族柴志军,他们财大气粗,送出几十两金子也就罢了。可是我的恩公乃是一介书生,正是用钱的时候,这份气度天下谁人能比?”

我和虎骏都没做声,胡飞却是揉着摔疼的屁股哈哈大笑起来,而张山却是一脸的黑线。

那汉子吹胡子瞪眼:“你小子有甚可笑的?难道我那个恩公不值得如此盛赞吗?”

虎骏忍俊不禁道:“敢问好汉,你说的这位少年英雄高姓大名?”

那汉子傲然道:“他就叫十八郎,如果你们是刚从青山镇过来的话,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

我看这汉子是个实在人,便不想再逗他了。就上前一步,拖住了那人的手:“看哥哥一手猫扑,端的是了得,想必就是猫族中人。我先前在青山镇时,曾得到飞天猫姑娘的帮忙,否则还不一定能赢了王道人那厮呢?”

那人一愣:“你见我我堂妹飞天猫?敢问阁下是哪一个?”

我淡然一笑:“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只我便是十八郎。”

那人哎呀一声,急忙施礼道:“能在此处碰到恩公,实在是得天之幸!”

原来这个人名叫丑猫,乃是飞天猫的堂哥。生来丑陋而不受人待见,再加上人际关系不好,被飞天蜈蚣王道人欺负了,也没人替他出头,甚至猫族中人也是不管不问。此时恰逢我适逢其会收拾了王道人,他自然是感激不尽。

我急忙说:“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什么恩公不恩公的,哥哥如果看得起我,只管唤我一声兄弟就行了。”

他已经有了大闹青丘的打算,而适逢薄荷大婚,青丘之地肯定戒备森严,所以我需要信得过的帮手,而眼前的丑猫无疑就成了合适的人选。

众人重新落座,我招呼酒保上了好酒好菜和时鲜瓜果。虎骏和丑猫不打不相识,又都是相扑高手,自然是越谈越投缘。

酒到正酣处,丑猫仗着酒劲,要与我和虎骏结为异性兄弟。这话正说到了我的心坎里,一旦我们三个把头磕到地上,只要他张嘴,虎骏能不到青丘帮我一把他吗?

一来是盛意难却,二来虎骏也觉得我和丑猫都值得深交,我们三个人一拍即合,焚香拜了天地,再吃上一碗血酒,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就成了八拜之交。

丑猫三百二十八岁居长,燕青二百二十五岁排行第二,我只有二十六岁,年纪最小,排了老幺。

虎骏虽然是虎族中人,但是他这一脉人丁不旺,没什么兄弟姐妹,如今一下子多了两个兄弟,激动地眼圈都红了。

我们三个人重新见礼,胡飞过来道贺,而张山只是躲在一旁,一个劲儿吃着闷酒。

我们又吃了几杯酒,我忽然眼前一亮,无意中发现虎骏后背上有一把弩弓,弩桩是用上好的乌木做成,山根对嵌着红牙,拨手处衬着水晶,弓弦夹着金线。

我越看越喜欢,听胡飞说,虎骏有一把虎弩,三枝飞虎箭,端的是百发百中,这把漂亮的弩弓想必就是了。

我就把虎弩要过来看。后来虎骏看晁晖爱不释手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三弟,既然你喜欢这把虎弩,就带在身边好了,只当二哥送给你的见面礼了。”

我大喜,刚要道谢,忽然旁边有人阴阳怪气地说:“表弟,你这把虎弩称得上是虎族之宝,好像不能送人吧!”

我没做声,丑猫哼了一声:“张大哥,你虽然是二弟的表哥,但是这把虎弩是二弟的东西,他想送给谁都成,你管得着吗?”

看来虎骏并不想把关系闹得太僵,连忙给丑猫使了个眼色,然后微微一笑道:“表哥何出此言呢?难道出门的时候,我那姨夫族长另有交代,让我唯你马首是瞻吗?”

原来,在虎族内部,虎骏和张山向来分工明确。张山打理账务和生意,而安全保卫的事情则由虎骏负责,并不是上下级关系。也就是说,张山这个所谓的都管,并管不到虎骏的头上。

张山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撂:“表弟,舅父并没有交代什么。但是你这把虎弩是他老人家花重金,请燕族的能工巧匠专门为你打造的,当初虽然没让你许下什么人在弩在、弩失人亡的诺言,但也没让你轻易就将它送人呀!”

张山还没等虎骏反驳,唰地一下站起身来,把矛头指向了我:“这把虎弩世所罕见,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想要就能要到手的。”

虎骏的姨父就是张山的舅舅,两个人总的来说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他是个识大体、懂进退之人,以前张山有什么过火的举动,他忍忍就过去了,可是如今张山竟然当着他的面说我是阿猫阿狗,他的火气就上来了,把手里酒碗一扔,冲过去揪住了张山的衣襟,也没见他怎么用力,单手已经将这厮举到了半空中:“你这个口不择言的鸟人,怎么敢对我三弟这般无礼?赶紧给他道歉,否则就把你扔到阁子外边去!”

老虎不发威,你当时病猫呀!

包括我在内,虎骏的反应大出所有人的意料,但是张山能为虎族族长所倚重,并不是什么简单角色。他人在半空中并没有慌乱,而是挣扎着向我抱了抱拳:“十八郎公子,刚刚在下口不择言,还请你不要放在心上。”

我坐在那里,只是把玩着手里的酒碗,头也不抬地说:“大哥和二哥的话我才会放在心上,至于阿猫阿狗说的话,谁又能记得住呢?”

以其人之道还治彼身,这一招玩得漂亮。

丑猫大叫一声爽快,拿起酒坛子,一连倒了三大碗酒:“二弟,你赶紧将什么阿猫阿狗放下吧,免得脏了你的手。来来来,就冲着三弟刚刚那句话,我们兄弟也得吃一大碗!”

虎骏哈哈大笑之中,手腕一抖,将张山送到了他的座位上,然后走过去,和丑猫、我一起吃了一大碗酒。

自从碰到我和胡飞以后,张山吃了好几次瘪了,但这厮就是不长记性,猛地吃光了一碗酒,然后晃晃悠悠地走到了虎骏面前:“表弟,没错,这个十八郎的是你的兄弟,但是你我好歹相识多年,又是表兄表弟,以后还会在一口锅里混饭吃,如果我也想要这把虎弩的话,不知道你会作何抉择呢?”

我当然明白,在虎骏心里,当然是向着我的,但是虎骏今后还得在虎族立足,张山的面子也是要给的。刚刚给他的教训已经足够,既然已经打过了一棍子,那么是时候该给他一颗甜枣了。所以,就朝虎骏使了个眼色。

虎骏会意,他思索了片刻,笑道:“表哥,燕族那位制弩的高手,我知道他的住处,等过几天回去之后,我再请他给你制一把虎弩如何?”

“我就要这一把!”如果我是张山,这个时候肯定会借坡下驴,但是这厮却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第五十四章 蹩脚的激将法

这厮摇着头,突然话锋一转:“表弟,我知道你喜欢燕族古调,我上个月得了一个孤本,上面记载着数十首失传的古调曲谱,只要你把虎弩给我,我就把孤本送你了。你我以物换物,各取所需如何?”

虎骏呵呵冷笑起来:“表哥,如果你以往日情分来要这把虎弩,我还有些为难。如今你却说用劳什子的孤本来换,分明是把我虎骏当成了利欲熏心之徒!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这把虎弩从现在开始就是十八郎的了,其他的闲杂人等就不要痴心妄想了。”

张山原本以为只要拿出虎骏稀罕之物,虎弩就手到擒来,没想到弄巧成拙,这厮心里面懊悔不已。他厚着脸皮倒了满满一碗酒,走到了我面前:“十八兄弟,恭喜恭喜,在下先干为敬。”

我明白这厮是黄鼠狼上门没安好心,但伸手不打笑脸人,还是陪着他吃了这碗酒。

果然,张山又出招了:“有句话我刚才已经说过了,现在想再提醒一下十八公子。常言道,能者居之。就这把虎弩来说,只有射术一流的人,才配拥有,不知道十八公子何德何能呢?”

“这么蹩脚的激将法,对付别人或许有用,但是想用这个对付我,抱歉,屁用没得!”

我白了张山一眼,皮笑肉不笑地说:“因为本人脸皮厚,你用这把虎弩都射不透。这正应了脸皮厚吃块肉,脸皮薄吃不着的俗话!”

张山气得脸都青了,指着我张嘴结舌,却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对付他这种厚颜无耻之人,脸皮必须得比他还厚才行。

丑猫在一旁哈哈大笑:“老三,真有你的,这恶人须得恶人磨呀!”

就连一向厚道的虎骏,这一次也向我伸出了大拇指。张山偷鸡不成蚀把米,一个人提着一壶酒,自往角落里吃闷酒去了。

我们兄弟三个,再加上胡飞,又吃了几碗酒,忽然门外传来了一阵爆豆似的马蹄声,震得红油桌子上的酒碗都在晃动,有人高声道:“虎族十八铁骑在此,闲人回避!”

我愣了一下,因为我听胡飞说过,虎族的十八铁骑来去如风,而且个个能以一当百,但是非大事不出,为何今日出现在青石镇外的一个小酒馆里?

我和丑猫、还有胡飞,不约而同地都把目光投向了虎骏。

虎骏也有些不解,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这时,只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来到了阁子外边,一个雄浑有力的声音问道:“敢问虎骏少爷可在此处?”

“来的可是虎啸虎统领?”虎骏长身而起,大踏步来到了门口。

我跟着他出来,往外扫了一眼,只见一个身材高大、虎背熊腰的大汉,急匆匆而来,等他走得近了,才发现此人生的是虎头虎脑,浓眉大眼,只差在额头刻上一个王字,那就是一只活生生的猛虎了。

本来频频吃瘪的张山见了此人,不由得双眼放光,抢在虎骏之前迎了上去,然后指着我说道:“虎啸叔叔,你来得正好,虎骏偏偏帮着外人欺负我呢?”

虎啸瞪了张山一眼:“我找虎骏少爷有话要说,你却过来聒噪?如果误了大事,你吃罪得起吗?还不闪到一边去?”

张山本以为等来了能为自己出气的靠山,没想到还是撞了一鼻子灰,这小子犯了愣劲,却是不服,梗着脖子大声叫道:“虎啸,你虽然是十八铁骑的统领,但是本少爷乃是族长的外甥,虎族的都管,是谁借给你的胆子,敢对我如此大呼小叫?”

虎啸冷笑一声,手腕一翻,亮出了一个黝黑的铁牌子,喝道:“黑虎令在此,如同族长亲临,怎么张山你不服吗?”

张山大惊失色,急忙躬下身去:“不敢!”

这小子看来是紧张到了极点,身子都剧烈地抖动起来。

虎啸却是懒得再搭理他,只是把目光扫向了虎骏:“奉族长令,虎族护卫统领虎骏接到黑虎令之后,速速回归虎山,接受族长之位,不得有误!”

“什么?让虎骏继任族长?”张山抬起头来,一脸的嫉妒和不服。

“怎么?张都管不服吗?”虎啸哼了一声,晃了晃手里的黑虎令牌:“只是本统领要提醒你,我虎族族规如山,如有违背,严惩不贷!张山,你既然身为虎族总管,应该清楚,现在本统领有权将你格杀,还不闪到一边去!”

“是!”与嫉妒和不服相比,对族规的恐惧更让张山胆颤心惊,这小子只得不情不愿地闪到一边去了。

虎骏却是问道:“虎啸统领,我姨夫春秋正盛,为何要让我继任族长呢?”

虎啸摇了摇头:“虎骏,这是族长和长老会的命令,已成定局。你如有疑问,可回虎山问老族长去。”

“虎骏接令!”虎骏并不是婆婆妈妈之人,他见事情已成定局,就只能是当仁不让了。

他接过黑虎令牌之后,对虎啸说道:“虎啸统领,劳烦你到阁子外面稍等片刻,我还有些事情要安排一下。”

“是!”虎骏已经接过了黑虎令牌,就是新任虎族族长,虎啸的态度一下子变得恭恭敬敬起来。

虎啸刚走两步,虎骏又道:“虎啸统领,你一人在外面如果觉得孤单的话,何不请张都管一起唠唠嗑呢?”

虎骏这番话说得就很有意思了,咋听上去似乎没什么,但是仔细一品味,味道就不一样了。

潜台词就是说,他有话要对我们几个交待,但是并不想让张山知道。

虎啸那么严肃的人,也被逗乐了,冲着张山伸了伸手:“张都管,不知能否陪我外边唠唠嗑呢?”

张山跌足叫道:“虎啸统领,虎骏没经族长同意,已经擅自将虎弩送给外人了。这一次又把你我支开,还不定又出什么幺蛾子呢?”

虎啸冷笑道:“张都管,为人处世,要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虎骏如今已经是新任族长,他要做什么事情,用不着你批准!”

“你?”张山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可是虎啸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张都管,族长已经有令,让你我到外面候着,难道你敢抗命不尊吗?”

张山被挤兑得无可奈何,但却不得不低头:“属下不敢。”这厮只得灰溜溜地跟着虎啸到阁子外面去了。

等张山一离开,虎骏就拉着我和丑猫的手说道:“大哥,三弟,原本以为你我兄弟再聚几日,喝他一个痛快,但是我有要事在身,不得不即可赶回虎山。”

丑猫哈哈大笑道:“二弟能够继任虎族族长,乃是天大的好事。日后我再行走妖界,说我是虎族族长的结义大哥,还有谁敢欺负我?”

我却是沉默不语,原本我还想请虎骏和我一起去一趟青丘呢,但是如今这番话,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了。毕竟,大家一个头磕到地上,就是兄弟,我并不想看着这个一腔赤城的人,左右为难。

“时间紧迫,我就直来直去了。”虎骏说道:“妖界虽然以我们虎族为尊,但是暗潮汹涌,并不平静。而以大哥和三弟的本事,如果惹到了厉害的仇家,想要自保却并不容易。”

看着我和丑猫诧异的眼神,虎骏继续说道:“你我三人如今既然是兄弟,那就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我有一些小玩意,说给你们听听,别的不敢说,用来防身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

虎骏先把目光扫向了丑猫:“大哥的猫扑之技,称得上是神乎其技,但是却被虎扑所克制,因此,我想传大哥几招虎扑绝学,你以后如果能将他们融会贯通了,想必就是那些族长或者长老,也不一定能够奈何得了你。”

丑猫的脸上又惊又喜:“二弟,其实我们猫族想学虎扑之技已经数百年了,但是用尽了办法,始终没能如愿。愚兄我自然是想学的,只是二弟把虎扑悄悄传我,日后该如何向虎族交待?”

“不妨事,别忘了,我如今可是新任族长,就算是长老会那些人,又能奈我何?”

虎骏纵身一跃,来到了阁子中央:“大哥,别婆婆妈妈的,过来再和我扑几跤。”

“好!”丑猫也跳到阁子中央,两个人手把手扑了几跤。

猫扑虽然威力远不如虎扑,但是两者自有相通之处,再加上一个用心教,另一个用心学,时候不大,丑猫已经领回了七七八八。

后来虎骏让丑猫自己到一边练着,而他走到了我身边:“三弟,你与狐族以及豺族的恩怨情仇,我已经知道。但是此时关系重大,我作为虎族新任族长,不能够出面帮你,所以只能传你几手小把戏了。”

说是几手小把戏,但是任意一样拿出来,都能够震动整个妖界的。毕竟虎族乃是执妖界牛耳的存在。

虎骏先是教会了我弩法,然后往我的气海里注入了虎族灵力,最后还传了我一套虎爪,最后,在门外虎啸的催促下,才与我们洒泪而别。

第五十五章 恐怖的不三不四

虎骏走后,我让胡飞在外面守着,我和丑猫在阁子里又自己领回了一会儿,各自都受益匪浅。

丑猫更是一脸的兴奋:“老三,二弟教的东西果然厉害。如果现在飞天蜈蚣王道人出现在这里,大哥我三招之内就有把握解决掉他。”

“那是自然,虎族的不传之秘,再差能差到哪儿去?”在体内三种灵力的作用下,我觉得自己不管学什么,都比以往快了许多。就这一会儿工夫,我不但已经将虎爪练熟了,而且还把它揉进了豺狗和灵狐技法之中,形成了独具一格的技法。

这么久了,我第一次有信心可以与柴志军大战一番了,虽然不敢说一定赢他,但起码他想赢我,也没有之前在火树银花酒吧,那么容易了。

正在我和丑猫交流心得,印证所学的时候,突然胡飞一脸兴奋地走了进来:“李叔,果然不出你所料,胡广找过来了。”

好事一桩接着一桩,没想到我李明也会有时来运转的一天。

我急忙出去把胡广迎了进来,然后又叫酒保上了酒菜,我们四个人重新坐下,吃了几杯酒之后,胡广看了看我:“十八郎兄弟,我们能不能单独说几句话?”

我指了指丑猫和胡飞:“胡大哥有话只管讲,这里都是自己人。”

胡广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做事情有自己的原则。我请问十八郎兄弟到底姓甚名谁,这么急着去青丘为了何事?”

胡飞在一旁说道:“胡叔,你和我叔叔有交情,当然知道李叔是我叔叔介绍过来的,自然不会做出伤害狐族的举动,你为什么一定要知道他的来历呢?”

胡广摇了摇头说道:“事关重大,就算是胡力介绍过来的,我也一定要弄清楚来龙去脉。否则的话,我这一辈子也难以心安。”

胡飞还要再说,被我拦了下来。

我站起身来,对着胡广深施一礼道:“胡大哥,我的事情无愧于心,说给你听听也无妨。”

迎着胡广疑惑的眼神,我继续说道:“其实,我不是什么十八郎,我的真名叫李明,是你们狐族大小姐胡薄荷的丈夫!”

胡广大惊失色:“什么?你就是李明?那个让狐族和豺族两族族长联名下发缉捕令的李明?”

“如假包换!”我把自己和薄荷以及柴志军之间的纠葛,从前到后说了一遍。然后对胡广说道:“胡大哥,如果你认为我李明有做错的地方,尽管可以通知附近的狐族、豺族高手,把我拿了去青丘领赏。”

“李明兄弟,你把我胡广当成什么人了?”胡广正色道:“况且以我看来,李明兄弟你一点错都没有,错的是棒打鸳鸯的胡笳族长,还有那个一肚子坏水的柴志军!这样的事情我既然碰上了,就不能不管!”

我大喜过望:“这么说,胡大哥答应带我去青丘了?”

胡广的神色却是一下子黯然起来:“李明兄弟,我恨不得立刻带你前往青丘,让你们夫妻团聚,随便教训一下柴志军这个小人。可是我现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此话怎么讲?”丑猫半晌没吭声了,显然我这个刚刚结拜的大哥,也有些吃惊我的身份了。但令我欣慰的是,他并没有因为我是豺族和狐族联手通缉的要犯,而选择置身事外,反而要与我并肩而行。

我知道,他是猫族中人,他这样的抉择势必会影响到他的一众族人,但是为了我,他已经不在乎这些了。

“这件事情说起来一言难尽啊!”胡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丑猫,轻轻叹了口气:“自从我离开狐族以后,狐族已经更改了前往青丘的路线。”

“这样啊!”我也有些无可奈何了。人都说狡兔三窟,但是和兔子比起来,狐族的狡猾何止要胜一筹。他们把人走茶凉这句话体现的淋淋尽致。就像胡广这样忠心耿耿的老臣,一旦归隐,也从不例外,几乎把一切的不安苗头,扼杀与萌芽之中。

难怪青丘作为狐族的圣地,会一跃成为妖族最神秘的所在,有多少人不得其门而入。

丑猫皱着眉头寻思了一阵,忽然说道:“三弟,要不这样,你们先在这里等着,我先回猫族一趟,问一问族里那位号称无所不知的百晓猫,他应该知道前往青丘的路径。”

胡飞却说:“丑大叔,百晓猫号称无所无知,无所不晓,青丘的路径应该瞒不过他的耳目,只是听说这个人要价极高,我们如果拿不出能打动他的筹码,只怕他也不会来搅这趟浑水。毕竟,这件事情一旦他参与进来,就是明摆着要与狐族和豺族为敌。猫族虽然实力不弱,但是也架不住狐族和豺族联手啊!”

丑猫一咬牙道:“大不了我把刚学到手虎扑技法说给他听,这是百晓猫数百年来急于得到的东西,但一直没能得偿所愿。”

“恭喜丑大叔,尽然得了虎族的不传之秘。”胡飞说着,突然话锋一转:“不过,我要提醒丑大叔的是,此时一旦外泄,将会给整个猫族带来无法预估的灾难,你百晓猫敢冒这个险吗?”

胡飞说得一点没错,要知道虎扑可是整个妖界都数得着的一等技法,有多少人求之不得。这些人不敢去捋虎族的胡须,但是去找猫族的麻烦,风险就小得多了。

丑猫的脸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但很快他一拍桌子,沉声道:“为了三弟,我宁愿来冒这个险!”

我在旁边心里一热,急忙拦住了他:“大哥,柴志军和薄荷后日就将大婚,你就是赶回猫族,从百晓猫那里问出来,通往青丘的路径,只怕也鞭长莫及了。”

“这也不成,那也不成,难道我们就我窝在这里,任由柴志军那个鸟人,来玷污我家弟妹的清白吗?”

丑猫真是个暴脾气,又是一巴掌下去,可怜的红油桌子,不知道招谁惹谁了,一下子塌了下去。

胡广蹭地一下站了起来:“丑猫兄弟,李明兄弟,稍安勿躁,其实办法还是有的,只不过这个办法要委屈一下李明兄弟。”

我眼前一亮:“胡大哥,只要能在薄荷大婚之际赶到青丘,不管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好!李明兄弟,果然有情有义,这个忙我必须要帮!”

胡广说道:“自从我离开狐族,归隐山林之后,我们族长胡笳派出了他的两个亲信来管理这条密道。这两个人,一个叫胡不三,另一个叫胡不四,都是手段高强,心狠手辣之辈。”

胡飞惊叫连连:“我说这几年没有了不三不四的消息,原来被族长派到了这里。”

“对呀,由此可见我们族长对这条密道的重视程度。”胡广接着说道:“幸运的是,我在护足的时候,与这不三不四二人还有些交情,所以他们给我留了一个联络的方法。只要我现在就联络上他们,说是我在偶然之间,抓到了缉捕要犯李明,请他们把你押回青丘领赏,这样的话,你就可以直接进入青丘了。”

丑猫鼓掌道:“这绝对是一条妙计,三弟你由不三不四两个押着走,而哥哥我悄悄在后面跟着,只等到了青丘,你我兄弟齐心,其利断金,闹他一个天翻地覆。”

胡广点了点头:“丑猫兄弟这个主意不错。本来以不三不四兄弟两个的本事,你不可能毫无察觉地跟着他们,但如今你既然已经得了虎扑技法,应该可以瞒得过他们两个的耳目了。”

我兴奋的搓了搓手:“胡大哥,此事赶早不赶晚,既然我们已经拿定了主意,你赶紧去通知不三不四过来拿人吧!”

胡广面有难色:“李明兄弟有所不知,这兄弟两个有个嗜好,喜欢折磨人为乐。兄弟你一旦落到他们两个的手里,肯定要吃尽苦头的。”

胡飞也是一拍大腿:“对呀,我怎么忘记了这个茬。这不三不四在狐族名声非常臭,传说那些带孩子的妇人,喜欢用他们两个的名字来吓唬小孩子,这两个人的手段之毒辣,由此可见一斑。”

丑猫更是看了看我:“对呀,如果让大哥眼睁睁看着那两个混蛋来折磨你,还不如杀了我,一了百了呢?”

我咬了咬牙:“大哥,为了薄荷,什么苦我都扛得住!胡大哥,已经没有时间让我们在这里犹豫了,你赶紧去通知不三不四吧!”

胡广一跺脚:“只有如此了。”

他回头看了看胡飞:“你小子现在就去和胡力汇合,让他作好在青丘接应李明兄弟的准备。”

胡飞看了看我,领命而去。

胡广又说道:“至于李明兄弟,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吃酒,不停地吃酒,待会我去见不三不四的时候,也会告诉他们,你被我灌醉了。”

“此计甚好!”我点了点头,虽然我不知道不三不四会如何来对付我,但是我对即将到来的青丘之行,充满了信心。因为我并不是孤军作战,在我的身边,有大哥丑猫,有红粉知己柴娟,有一见如故的胡力、胡飞叔侄两个,更有拔刀相助的胡广。

第五十六章 两个老狐狸

既然胡广让我吃酒,那我就吃酒,一碗接着一碗地往肚子里灌。既然那不三不四都是年老成精的人物,那我就应该把套路做全做足了,这样才不会被这两个老狐狸看出破绽来。

妖族秘境的酒就跟现实世界里的黄酒差不了多少,我往肚子里灌了十几大碗,才醉眼朦胧起来。

恍恍惚惚之中,我看见胡广带着两个人黑衣人走了进来,都是瘦瘦弱弱的身子骨,留着山羊胡子,只不过一个比另一个高了小半头而已。如果不是那两双泛着精光的眸子,就和乡下老头没什么区别。

我心想,这大概就是不三不四兄弟两个了。

要知道狐族中人能够永驻青春,而这两个人一点都不爱惜自己的容颜,看来真像胡飞说的,把精力都用在了整人上面。

我觉得应该配合胡光一下,就起身迎了上去:“胡大哥,你回来了。敢问这两位是?”

胡广并没有向我介绍不三不四,而是对着我绕了一下手指:“倒也!”

说来也奇怪,起先我还不觉得自己醉得有多很,可是一听胡广的话,只觉得天旋地转,连站都站不稳了。我只记得自己失去知觉的那一霎那,听到胡广在想不三不四谄媚道:“两个哥哥,大礼我已经送到,接下来就看两位如何表演了。不过我听说,豺族少主柴志军出手大方,两位如果能在大婚之前,将这厮押到青丘,交给柴志军发落的话,赏钱肯定不会少的。”

“胡广兄弟,我们兄弟正有此意。不过你放心,到时候少不了你的好处。你如果想回青丘,我们兄弟自会在族长那里替你美言。”

我已经分辨不出来这番话,到底是胡不三说的,还是胡不四说的。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脊背火辣辣的疼,看来定然是不三不四在我身上施了手脚。因为我体内的狐族灵力和豺族灵力全部被封印了,手无缚鸡之力,成为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幸亏丑猫大哥暗中跟着,要不我真的会担心,这一次的冒险,会不会弄巧成拙。

我听胡广说过,个头高是胡不三,个头矮是胡不四,这兄弟二人除了喜欢折磨人之外,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黄白之物了。

“小子,你终于醒了。我们兄弟已经等你多时了。”胡不三冷笑一声:“刚刚这二十脊杖只是开胃菜而已,实话给你说吧,此去青丘,虽然路不远,但是我们有的是时间和手段令你求死不得、求生不能。等到了青丘,把你交给柴志军之后,才是你噩梦的开始。你一个微不足道的凡人,竟然胆敢和柴志军争我们家大小姐,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胡不四接口道:“不过你这个凡人真的是好运气哟,身怀狐族和豺族两种灵力不说,甚至连虎族之宝虎弩都搞到手上了。你是不是想着用虎弩来对付柴志军,很可惜,你没这个机会了。这把虎弩只能好过我们兄弟了。”

我说自己的脊背怎么疼得厉害呢,原来这两个家伙刚才打了自己二十脊杖。

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两个家伙对我身上的虎族灵力绝口不提。难道是他们没有发现?可奇怪的是,我照着虎骏教的方法试了试,并没能激发这些灵力。

他们说话阴森森的,让人只觉得毛骨悚然,但我既然敢以身饲虎,就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不但没向他们两个说软话,反而啐了一口过去:“两个老不死的,只等到了青丘,小爷一定取你们的狗命!”

“好!好!只要你有命在,我等着你!”胡不三淡淡一笑,轻轻拭去了脸上的吐沫,把手一挥:“老四,先给这厮戴枷!”

说话间,一面七斤半团头铁叶护身枷架在了我的脖子上,胡不四用手掌一拍,就把一扎多长的大钉拍进了铁枷之内,钉的是结结实实,然后就上路了。

我失去灵力之后,又刚刚受了脊杖,本来引以为傲的身子骨,一下子变得弱鸡起来。

一步挨一步走不动。可是这两人仍然不依不饶地催着我赶路,稍有迟疑,水火大棍就会劈头盖脸地打过来。当天足足赶了二十里,等天黑透了,才找了家客栈住下。

我身上的蒜条金已经被他们两个收刮干净,所以只能胡乱吃了几口他们留下来的残汤剩饭,就和枷倒在一边,只觉得浑身上下钻心的疼,连翻个身都困难。

可能是知道我现在这个样子跑不了,胡不三和胡不四则是睡得很踏实,躺下没多大一会儿,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望着窗外的一弯冷月,不由得想着后世的爸妈,自己这一趟出来,已经有好多天没回去了,他们如果知道自己如今这个熊样子,不知道会有多伤心。

当初被打二十脊杖的时候,我没有哭,带铁枷的时候,我也没有哭,但是现在却是忍不住泪流满面。

我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胡家兄弟的实力,没想到他们直接封印了我的灵力,如今就像砧板上的肉,随时随地任人宰割。

我心里清楚,自己眼下唯一能指望的,就是丑猫了。他如今身怀虎扑绝技,打发掉这两个家伙,应该不成问题。希望他能够牢牢地在身后盯着,千万不要跟丢了。

人在最虚弱无力的时候,难免会胡思乱想。但想来想去,我最终还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为了能够如期赶到青丘,见到薄荷,不管吃再大的苦,受再大的罪,我也认了。

“老三,醒醒!”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的,我觉得有人在喊自己,睁开眼睛一看,只见一灯如豆,灯光下站着一个人,身材高大,面目狰狞,一双绿豆眼,却光芒四射,正是我的结拜大哥丑猫。

我又惊又喜:“大哥,你终于跟上来了。我就知道,不三不四虽然狡猾,也斗不过你这样的好猎手。”

丑猫的脸色却是异常的难看:“老三,不三不四走的这条路,果然布满了机关。哥哥我有好几次差一点儿,就跟不上来了。我看不如这样,趁着这两个家伙不备,我直接把他们打发了,然后逼着他们带我们去青丘?”

我摇了摇头:“大哥,这样做风险太大,万一不三不四死活不愿意,我们又该如何呢?以我看,你还是按照原定计划,悄悄跟在身后就是了。”

丑猫看我主意已定,只得从怀里拿出两条蒜条金,“老三,听说他们两个非常贪财,这些东西你带着,以防万一。说不定有大用呢?”

“多谢大哥了。”我也没客气,把金子收了。丑猫又嘱咐了我几句,刚要走,却被我叫住了:“大哥,你只留下一条金子就行了,我就是让他们两个分不停,这样我们才能有可乘之机。”

“老三所言甚是。”丑猫又收回了一条金子,然后就告辞走了。

我本来想一人一条金子的,忽然想起来二桃杀三士的故事,何不用一条金子让他们两个狗咬狗呢,这样他们也就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折磨自己了。

我主意打定,然后叫醒了不三不四,把手里的一条金子递了过去,“两位大哥,你们一路辛苦,这条金子就拿去买酒吃。”

胡不三和胡不四正睡得香,却被吵醒了,胡不三嘴里骂骂咧咧的,脾气暴躁的胡不四更是直接一脚踹了过来。

“金子!”胡不三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胡不四,然后从我手里把金子夺了过去,放进嘴里使劲咬了一下,就嚷了起来:“十足的蒜条金呐,算你小子识相,知道孝敬爷爷。可是,我们先前已经搜过你的身了,没发现什么金子呀。老实交代,你小子刚刚把金子到底藏在什么地方?”

坏菜了,我怎么忘记了这个茬。我暗暗叫苦,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来圆这个慌。

胡不四的双眼转了几转:“你小子是不是暗地里有帮手呀?刚刚趁着我们哥俩儿睡着的时候,来跟你送金子了?”

我连忙说道:“哪能啊?我如果真有帮手的话,早就对你们两个下手了。”

胡不四冷笑道:“想暗算我们兄弟,没那么容易?你大概没听说过,我们兄弟就算是睡觉,也能躲过任何灵力的攻击。像你这样被封印了灵力的,就算是拿着铁枷砸,你认为能伤到我们吗?”

我只觉得一阵后怕,难怪这两个怪人敢睡大觉,原来藏有后招呢。幸亏刚刚丑猫没有贸然出手,否则的话就前功尽弃了。

胡不三根本没有放过我的意思,抓着我的破绽往下问:“小子,别打算蒙我,老实交代,你刚刚把金子藏在哪里?”

一般的谎话根本瞒哄不过这两个老狐狸,我突然想起自己好像看过某个电视剧,说是钱库的兵丁往外偷银子的时候,就喜欢把银子藏在*里。

于是,我吭吭哧哧了好久,才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刚刚把金子藏在拉屎的地方了。”

第五十七章 连本带利讨回来

我话音刚落,胡不三已经干呕起来,这也难怪,他刚刚照着金子舔了好几下呢。

而胡不四直接踹了我好几脚:“你这小子真不是个东西,竟然害得我三哥变相吃你拉的东西!”

我一脸委屈地说:“这事怪不得我,我还没来得及说出来呢,他已经把金子放到嘴边了。”

胡不四笑咪嘻嘻的说道:“三哥,这块金子脏得要命,让小弟拿去洗干净了再说。”

这个时候,胡不四也顾不得再踹我了,过来要抢胡不三手里的金子,却被胡不三躲开了,“兄弟,再脏的金子,在哥哥眼里,也是干净的。这条金子哥哥先保管着,等天亮了找个银铺,兑换成银子,再平分也不迟。”

胡不四不干了:“三哥,见了黄澄澄的金子,兄弟一刻都等不了啦,不如现在就分了,一刀下去,劈成两半就行了。”

胡不三皱着眉头说:“兄弟,你的刀法不如我,还是我来劈吧,到时候两块金子任你挑就行了。”

“好吧!”胡不四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胡不三把蒜条金放到地上,然后拔出腰刀劈了过去,这厮的刀法不错,眼力、腕力俱佳,分寸拿捏得也是恰到好处,蒜条金应声断成两截。

胡不四先挑了一块,另一块自然就归了胡不三。

后来趁着胡不三出恭,我悄声说道:“四哥,你拿的这块金子明显小了,兑换成铜钱的话,少说也亏了半贯钱呢。不如待会等三哥回来,你再找他换过来。”

胡不四点了点头:“这一块分量是少了,我当时挑好之后就有些后悔。不过是我先挑的,三哥会同意和我换吗?”

我加盐添醋的说,“亲是亲,财会分,亲兄弟明算账,他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把刀拔出来吓唬他,看他害怕不害怕?”

我心里明白,像不三不四这样嗜钱如命者,如果有了争执,一旦有人先拔刀,那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直贼娘,你这杀千刀的泼贼,竟然敢挑拨我们兄弟之间的关系,讨打不成?”

没想到千算万算也抵不住运气差,偏偏胡不三入厕回来,他耳朵尖,又是个精细人,在门口听得明白,闯进来直接一拳打在了我脸上。

我暗叫一声苦也,可是带着重枷,根本就无从躲避,眼眶顿时肿了起来。

“你这个撮鸟,原来一肚子的坏水!”胡不四如梦初醒,上来就是几脚,其中一脚正踢在我的要害处,疼得他冷汗直流,像一只大虾似的蜷曲着身子。

天亮之后,他们只给了我半碗剩饭,外加半个炊饼。

胡不四一脸阴笑,从包裹里拿出一双新草鞋,耳朵并索儿却是麻编的,硬塞到了我怀里:“今天路上赶紧点,下午应该就可以到青丘了。你这厮好福气,今儿有新鞋穿了。三哥去后厨打盆热水来,我们伺候着给他烫烫脚,也好赶路。”

我起初还以为是那一条蒜条金起了效果,可是看着他们挤眉弄眼的样子,就觉得不对头了。

我忽然想起水浒传里,董超和薛霸解送林冲前往沧州时,就是先用沸汤把脚烫出燎浆泡,然后再给他穿上新草鞋,把脚上泡打破了,鲜血淋漓,把一个林教头弄得生不如死。

我每读到此处,都心酸不已,想那豹子头林冲是何等的英雄,却受两个小人如此折磨。

当时我就想了,如果自己是林冲,绝不会瞻前顾后,不等鲁智深来救,就打得那两个防送公人屁滚尿流了。谁曾想等这种事情真的轮到自己头上了,我却连一丝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我正在胡思乱想呢,却见胡不三已经端着一盆百沸滚汤走了进来,往床边一放,唤了一声:“李明兄弟,该洗脚了。”

“不用!真的不用!你们把我的脚烫坏了,难道要背着我赶路吗?”我直把一双脚往床内缩,却被胡不三如同老鹰捉小鸡一般拿住:“此地距离青丘已经不远,直接往前走,一马平川,就是背着你,两三个时辰已经能赶到,更何况我们刚刚接到豺族少主的飞鸽传书,说是用不着押着你去青丘了,就地折磨你一番,然后杀了就行,到时候我们提着人头就能前去领赏了。”

我真的没想到,事情还会出现这样的变故。

我急忙大声喊道:“你们身为狐族中人,当知道我和你们大小姐的关系,杀了我,你以为她会放过你们两个吗?”

“小子,大小姐自然是位高权重,但是女人是善变的,等她嫁给柴志军之后,就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哈哈,你说话用不着这么大声,你是不是想通知,你那个猫族高手的同伴,过来救你呀?”

胡不三呵呵笑道:“来不及了,他虽然是个老江湖,但是比起我们兄弟两个,还有些稚嫩,这不,老四只不过带着他兜了两圈,他就跑到十里之外了。任凭他就是想破脑袋,只怕也不会想到,我们竟然还呆在客栈里。”

天呐,我的后招,最大的依仗,竟然也被这兄弟两个看破了。

难怪胡广再三交代,这两人如何的难缠。

生死关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气海有一股暖流,那不是二哥虎骏渡给我的虎族灵力吗?

霎那间,那股灵力流遍了我的全身,刚刚还浑身发软的我,突然变得精神起来。

但是精神能变成救命的力气吗?

我又惊又喜,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反正生死在此一举。刚好胡不三正要把自己双脚往滚汤里面按,就使劲一蹭,让自己的双脚往边上挪了半尺。

我本来没什么气力,按常理来说,根本挣脱不了胡不三的大手。但是那股暖流涌出之后,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一下子强壮了许多,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无论想做什么,纵然像胡不三这样的高手,都拦不住。

要知道脚盆本来就不大,挪动半尺之后,我的一只脚正好踩在脚盆沿上,把脚盆踩翻了,滚汤泼了胡不三一脸。

趁着这厮正捂着脸嚎叫,我把护身枷猛地往上一扬,枷的一角不偏不斜,正好打在他的下巴上,胡不三都没来得及吭一声,就倒地上了。

“小子,找死!”胡不四吃了一惊,拔出腰刀,指着我色厉内荏地喝道。

我从他的眼神里,感受到了他的想法。本来在他的眼里,我就是一个软柿子,自己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没想到这个弱不经风的小白脸,竟然在举手投足之中,打倒了胡不三,而且动作几乎是一气呵成,怎么不让他惊诧不已?

“真是笑话,难道我任由你们摆布,就能够苟且偷生了吗?既然横竖都是死,还不如拼上一把!”

面对着明晃晃的钢刀,我丝毫不惧,反而心里一阵接一阵的兴奋,没想到因祸得福,在外力的逼迫下,我竟然激发了虎族灵力。而且根据体内的情况,先前被封印的狐族灵力以及豺族灵力也都恢复了,而且比起之前,更加强大了许多。

正因为如此,眼下我手里虽然没有任何武器,甚至连双手都被铁枷锁着,但是我有足够的信心,迅速将胡不四撂倒。

“小子,拿命来!”胡不四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狂叫一声,一刀劈向了我的脑袋。

我不慌不忙,只是轻轻一歪头。动作幅度很小,但足以避开凌厉的刀锋。

只听哐当一声,胡不四一刀斩在团头铁叶护身枷上,这一刀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手腕被震得又酸又疼,几乎连刀把子都拿捏不住了。

而他的实力,果然是非同小可,竟然一刀把铁枷劈开了。

我挣脱了舒服,精神大振,只是看了一眼右手中指,默念道:“兰花烙印,现在该你的了!”

然后根本不给胡不四喘息的机会,一指已经摁向了他的额头。

胡不四满脸的惊诧:“兰花烙印,没想到大小姐把狐族的不传之秘,都传给了……”

这半句话是他在这个尘世间的最终留言,因为我的一指过去,他的脑袋就像被打爆了的西瓜一样,万朵桃花开。

我再望过去的时候,胡不四已经不见了,躺在地上的是一只黑狐狸,没有脑袋的黑狐狸。

想起自己这一天多来遭受的折磨和刁难,我觉得现在总算是连本带利都回来了。

“四弟!你英灵慢走,待三哥给你报仇雪恨!”

这么一会儿功夫,刚刚倒在地上的胡不三已经站起身来。

只见他双目含泪,恨声道:“小子,你杀了我四弟,就等着跟他陪葬吧!”

我瞟了一眼胡不三:“光说不练嘴把式,小爷我正等着你呢?”

胡不三狞笑道:“小子,别以为有了兰花烙印,就可以上下通吃了。不错,兰花烙印在我们青丘狐族,绝对算得上是前五的秘法,但是你不要忘了,你只是学了一点儿皮毛而已。现在用它还不是我的对手,我如果是你,乖乖受死才是唯一的选择!”

“可惜你不是我!”我冷哼了一声:“胡不四已经死了,你这个做哥哥的该去阴曹地府陪他了,放马过来吧!”

第五十八章 料青山看我应如是

胡不三突然发出一声怪笑:“李明,你以为吃定了老夫吗?”

笑声之中,他突然变成了一只大如牛犊的黑狐,蹬着血红的眼睛,挥动着利爪咆哮道:“小子,能让老夫现出真身,你小子死得其所了!”

“现出真身又如何?”我虽然暗暗心惊,但是嘴上并不服软。

“果然是无知者无畏!你看来并不知道,我们狐族现出真身之后,虽然会损伤三五十年的寿命,但是灵力能在瞬间增长十倍以上。小子,难道你真的以为,就凭你学了点皮毛的兰花烙印,就能战胜十倍的老夫吗?”

我这一次没有和胡不三做口舌之争,而在我心里,也早已计较开了:“丑猫到现在仍没现身,看样子是一时半刻赶不回来了,现在我只能靠自己了。但就像胡不三说的那样,我仅仅凭借着兰花烙印,肯定不是他的对手。那么眼下,我只能寄希望于虎骏传给我的虎爪了。”

胡不三看我没吭声,以为我害怕了,狂笑道:“小子,老夫一定要把你撕得粉碎,以祭我四弟在天之灵!”

别看胡不三身躯庞大,但是异常灵活,一跃而起,居高临下,用巨灵之爪一把抓向了我的天灵盖,速度之快,宛如电光石火一般。

我躲闪的念头刚在脑海里泛起,他的利爪已经到了眼前。狭路相逢勇者胜,既然避不开,那就硬怼。我大喝一声,举起了右手。没有用胡不三预料之中的中指,而是换成了虎爪。以爪对爪,虎爪对狐爪。

狐族在妖界地位挺高,但是论和谁比。它能压豺族、翼族、猫族一头,但是与虎族比起来,就有些不够看了。

妖界讲究的是弱肉强食,一个族类想要有足够的影响力,就必须要拥有傲人的武技,而虎爪就是足以横行妖界的武技之一。而胡不三的狐爪与虎族的虎爪相比,无异于萤火之比皓月。

“虎爪!”胡不三看了我的手势,不由一愣,但随即大笑起来:“臭小子,你想用虎爪来吓老夫吗?”

笑声未落,两只利爪已经相交,强弱立判。我的手掌完好无损,而胡不三的巨灵之爪却是生生折断。

他惨叫一声,刚要后退,我却不给他逃走的机会,又是一爪,以其人之道还治彼身,正好抓在他的天灵盖上。

“没想到你的虎爪竟然是真的!看来我们兄弟都低估了你!”胡不三七窍流血,眼看是活不成了:“小子……别得意……族长会为我报仇的……”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而且一杀就是两个。但是我并没有感到恐惧。一方面是这兄弟两个作恶多端,真是死有余辜;而另一方面是天已近晌午,这里距离青丘还不知道有多远,我必须的尽快赶路才是。

我从胡不三身上拿回了自己的虎弩和蒜条金,然后扔给了客栈老板一条金子,让他把胡不三和胡不四的尸体处理掉。那位老板好像对这种事情已经司空见惯,收了金子扭头就去干活了。

我在路边的树上给丑猫大哥留下了标记,然后按照胡不三生前所说的的那样,顺着大路,一直往前走去。

我小时候走山路就是一把好手,如今身具虎族、狐族和豺族三家灵力,腿脚自然轻便了许多,时候不大,就走出了二十多里。

我越往前走,却见风景越好,江作青罗带,山为碧玉簪,触目望去,恍如神仙世界一般。

我琢磨着,自己前进的方向应该没有错。因为眼前的景物,纵然是丹青圣手也画不出来。

根据胡飞所说,无论是妖界还是现实世界,只有圣地青丘,才会有这般的景象。

又往前走了二三里,突然看到了一道雄伟的关口。建造在峡谷正当中,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而关前,站立着两排虎背熊腰的勇士,黑色衣甲上绣着一条飞狐,想来因该是狐族最精锐的飞狐军了。

我挨着进关的的人群,到了前边一看,顿时打消了蒙混过关的念头。因为每个过关的人,不但要出示腰牌或者路引,最要紧的是,旁边的城墙上,正挂着本人的画像,上面写着:抓到要犯李明者,赏金百两。

我心里一惊,扭身刚要走,却被一个人抓住了手腕:“来都来了,为何要走呢?”

我当然不会束手就擒,手腕一翻,挣脱了那只手。是非之地,我也没打算手下留情,刚要使出虎爪,那人却是悄声说道:“姐夫,是我!”

“姐夫?”无论是妖界还是现实世界,有资格这样叫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柴娟的妹妹,另一种就是胡薄荷的妹妹。没听说柴娟有妹妹,至于薄荷有没有妹妹,那就不得而知了。

我打眼一瞧,只见她唇红齿白,笑颜如花,看上去约莫十五六岁年纪。从眉眼上看,倒是与薄荷有五六分相似。

“姐夫,你好,我叫胡如是,是我姐让我到这里来接你的。”小丫头狡黠地一笑。

“胡如是!”只听这个名字,我就知道她就是薄荷的亲妹妹了。

因为我知道薄荷最喜欢的就是辛弃疾的那句词:“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有事没事就吟几遍,当初我还以为她只是喜欢词里的意境,此时此刻,才知道她原来是在思念自己的妹妹。

胡如是打量了我一番,突然点了点头说道:“我一直担心你找不到青丘的路,可我姐姐笃定你回来。我不得不承认,她赢了,她找了一个不舍弃不放弃、有情有义的男人!”

听到薄荷如此相信自己,我不由得心潮澎湃:“如是,你姐姐还好吗?”

胡如是笑道:“你都来了,她怎么能不好呢?”

我本来心已经快提到了嗓子眼上,如今终于可以稍稍放下了:“柴志军没有怎么样吧?”

胡如是哼了一声:“姐夫,你只管把心放进肚里。这里可是青丘,是我们狐族的地盘,柴志军算老几?在婚礼没有进行之前,他想见我姐姐都没那么方便呢。”

我和胡如是正聊的热乎,忽然身后有人叫道:“你们两个过关不过?不进的话,也不要堵着路吗?”

这个人的声音引起了城门军的主意,一个头目模样的家伙喊了声:“你们两个鬼鬼祟祟的干什么?赶紧过来查验身份,否则的话,大爷就把你们当作缉捕要犯抓起来!”

我心里说,这下子糟了。胡如是虽然是狐族二小姐,但我毕竟是狐族和豺族明令通缉的要犯,大庭广众之下,她想要包庇我,好像并不容易哟。就算是她带我进了城,但是消息一旦传到族长胡笳或者柴志军的耳朵里,那事情就不好办了。

“妹子,你管我,赶紧走!”三十六计走为上,我打算先离开这里,然后再想办法。

谁曾想胡如是站着没动,反而说了句:“姐夫,你今早是不是没洗脸呀?”

我确实没洗脸,要知道今天早上我差一点就把小命丢了,那还顾得上洗脸呀。可是,目前的状况下,胡如是为什么要问我洗脸不洗脸呢?与逃命比起来,洗脸就那么重要吗?

“姐夫,不洗脸就上我家门,好像并不礼貌哟!来来来,我给你拾掇一下!”胡如是不由分说,在我的脸上揉搓了几下。

说话间,那个飞狐军小头目已经按着腰刀走了过来:“你们两个耳朵塞驴毛了?没听见大爷让你们过去接受检查吗?”

胡如是转过头去,扑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我说胡老八,你是谁的大爷呢?”

胡老八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好看:“二小姐,恕我眼拙,刚才没看清是你,请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掌嘴!”胡如是笑呵呵地说道:“什么时候把后槽牙打出来,什么时候算完事!”

这个小丫头看上去牲畜无害的,没想到手段还挺狠。

“二小姐……”胡老八还要求饶,却被胡如是打断了:“胡老八,别丢我们飞狐军的人。你如果对自己下不去狠手的话,那么本小姐就只好亲自动手了。”

“属下从命!”胡老八当然明白,如果胡如是出手,等待着他的后果是什么。

他猛地一咬牙,一巴掌打向了自己腮帮子,听着那呼呼风声,就知道这小子下了狠手,准备一巴掌解决问题,一下子把自己后槽牙打出来。

我本来不该管这种事的,我也知道我眼下最该做的事情,就是趁着关口这么热闹的机会,悄悄溜过关去。

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那只手,竟然一把抓住了胡老八的手腕:“不知者不罪,这件事我看就算了吧!”

胡老八也没想到他的手腕会被我轻而易举的捉住,不由得用诧异的眼神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胡如是,怯生生地说:“二小姐,你看……”

其实我一出手就后悔了,真恨不得打自己的手几下,可是如今关口前至少有几十道目光聚焦在我身上,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了。

第五十九章 不是冤家不碰头

但让我诧异的是,虽然我那逼真的画像就挂在旁边,但是这么多人就像没有认出来我似的。

胡如是点了点头:“胡老八,算你运气好,遇到这位贵人替你讲情,那顿打就免了吧。”

“多谢二小姐!多谢贵人!”胡老八大喜过望,急忙不停地施礼。

胡如是冷声道:“你这个人真没劲,那叫一个磨叽,还不赶快请本小姐和这位贵人进关!”

“是是是,两位这边请!”胡老八引着我们两个,直接走旁边的侧门进了关口。

我以为里面就是青丘城呢,谁知道进了关口之后,还是一条大路,蜿蜒在青山绿水之边。

我看了一眼胡如是:“妹子,你说奇怪不奇怪,怎么胡老八那么多人,就愣是认不出来我是谁呢?”

胡如是做了一个鬼脸,然后莞尔一笑:“傻姐夫,你去河边照照就明白了。”

路边的河水真叫一个清澈,如同一面镜子,能清楚的看到自己的倒影。我走过去一瞧,却见当初那个眉清目秀的的自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黑脸膛的小伙子,长得是浓眉大眼,虎头虎脑的,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

我总算是明白了,原来胡如是刚刚在我脸上揉搓那几下,并不是嫌弃我脸脏,而是在给我易容呢?这种巧夺天工的易容术,真的是神乎其技。从此以后,我就可以在青丘横着走,也不用担心被柴志军或者狐族的人认出来了。

胡如是扔给了我一个黝黑的腰牌:“姐夫,你现在叫李铁蛋,虎族人氏,乃是本小姐相邀的贵宾,有这个腰牌,就不怕任何人查了。”

我隐隐约约听出来胡如是有要走的意思,连忙问道:“妹子,怎么你不带我去见你姐姐吗?”

胡如是摇了摇头说:“我们姐妹两个如今目标太大,你还是找个地方藏起来,到了明日凭借着腰牌进入婚礼现场,到时候该怎么闹就看姐夫你的气魄和胆量如何了?”

“姐夫,你多加小心,我先走了。”胡如是看来是悄悄溜出来的,交代了我几句就急急忙忙的走了。

根据她给我描述的路线图,此处距离青丘城也不过七八里光景,很容易就能找得到的。

望着胡如是的背影,我是感慨万千。难怪这些年薄荷一直惦记着妹妹,原来她们姐妹两个才是一条心啊。

反正时间还早,我沿着河边的小路慢慢而行,一来是回味一下薄荷生长的地方,二来呢,等一下丑猫。按照时间推断,他看到我留下的标记之后,应该赶上来了啊。难道是遇上了什么麻烦?

我走了大概二三里,却见前面拐角处有个人在歇脚,头戴五梁道冠,身穿道袍,背上插着一对宝剑,往脸上看,相貌清癯,还真有些仙风道骨的模样。

我愣了一下,还真的是不是冤家不碰头啊!

这世界很大,有多少朋友一别既成永别,这世界又很小,有多少你不希望见到的人,偏偏会在不合适的地点碰到他。

我以为,自己在青石镇教训了飞天蜈蚣王道人之后,只怕近期之内再无交集了。谁知道,不过是短短数天之后,我会在青丘圣地再次碰到他。

以前王道人就不是我的对手,如今我有虎弩在手,并且得了虎族灵力和虎爪,更没有害怕他

的道理了。

不过这里是青丘城外,随处可见巡逻的飞狐军,如果和他发生纠葛的话,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甚至会暴露我的真实身份。

我四处看了看,这一会儿没有外人,不由握紧了虎弩,打算将这家伙一箭射死,然后扔进江里了事。

但是我突然又一想,不对呀,如今我容颜大变,王道人是不可能认出我来的。我又何必放着自在去找不自在呢?

于是,我笑了笑,哼着小曲打算走不去。

谁知道却被王道人喊住了:“你这厮刚刚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着道爷?我们两个以前认识吗?”

我最烦的就是趾高气扬的人了,这个王道人刚刚在青石镇吃了大亏,还是记吃不记打。一想到这里,我就没好气地说:“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再者说,就算是我看看你,也不违反青丘的律法吧?”

王道人勃然大怒:“老爷如今可是豺族的供奉,受少主柴志军礼聘而来。而柴少明天就要成为狐族的乘龙快婿了。所以说,你在这个时间段,选择对老爷无礼,是非常不明智的!”

没想到王道人竟然和柴志军勾结起来了,我本来不想找事,想在脸上挤出一起笑容,蒙混过去算了。

谁知道事与愿违,呈现出来的却是一脸的嫌弃。

我也没再说话,继续往前走,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谁知道又被王道人喊住了:“臭小子,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如果不是老爷有过耳不忘的绝活,还真认不出,你这个在青石镇一战成名的十八郎,就是柴少欲除之而后快的李明呀!”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简直无语了。也是我大意了,以为自己改变了容貌,但是却没有改变自己的声音,反而被王道人听出来了。

不过事已至此,我也只能是速战速决了。

如果刚才我还认为王道人罪不至死的话,那么现在杀他却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了。

这样的人,如今与柴志军沆瀣一气,还有什么坏事干不出来呢?

我沉声道:“王道人,有时候,过耳不忘并不是什么好事。你如果听我良言相劝,现在赶紧离开青丘,离开柴志军,那么还能够包住一条小命。”

王道人乐坏了,“真有意思,李明,你以为侥幸赢了老爷一次,就可以一辈子吃定老爷了吗?”

我一字一句的说:“就是吃定你了,你又能怎么样呢?”

王道人狞笑道:“老爷本来还打算将你活捉,用来做见面礼送给豺族少主。但如今你既然如此不知进退,那我就只好送你上路了!”

我笑了:“还真是巧了,我也正有此意!”

王道人这一次没有拔剑,只是一声呼哨,只见一条一尺来长的金色蜈蚣,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了出来,大概是预感到了什么,在他的身上来回爬行,就像是在跳着欢快的舞蹈。

“小子,你知道我的绰号为什么叫做飞天蜈蚣吗?因为这个东西才是我压箱底的玩意。你能死在它嘴里,也算是一种福分吧!”

王道人说着,拿出一把精致而锋利的小刀,在自己的掌根处割了一刀,只见一股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这小子想做什么,自己给自己放血?

我还没反应过来呢,只见那条金色蜈蚣已经爬了过去,张开大嘴就吸。也就是十几秒的时间,它的身躯竟然一下子增大了两三倍,身上的金色在阳光的照射下,也越来越刺眼了。

只见王道人不知道在向金色蜈蚣说了些什么,反正话音刚落,那东西就突然无影无踪了。

我再看王道人时,只见他的精神一下子萎靡了许多,苍老了许多,再没有刚才仙风道骨的模样。就这种状态还和我打,我琢磨着不必动用虎弩,就能三下五去二把他解决了。

王道人看了看我,有气无力地说道:“小子,为了取你的命,我就是损害三五十年的修为也算是值得了。”

看着他几乎都快喘不过气来了,我却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威胁。

就算是面对柴娟甚至是柴志军的时候,我都没有这种感觉。

我忍不住打了好几个激灵,背上的汗毛几乎都竖起来了,我知道那只通灵的蜈蚣正在暗处盯着我,只要找到可趁之机,就会给我致命一击。

我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索性闭上了眼睛,努力使自己的心态平稳下来。这时候,我体内三种灵力的效力发挥出来了,我的神识已经锁定了方圆一丈的东西,只有金色蜈蚣一有风吹草动,我就能提前警觉。

又过了一盏茶工夫,我的精神状态反而越来越好了。

金色蜈蚣忍不下去了,不知道在哪里发出了一声怪异的叫声,然后直接进攻我的咽喉。

我头一偏,躲了过去。

谁知道它就像是装了智能导航的的*,在空中旋转了一圈之后,再次袭击我的咽喉。

一味的躲下去总归不是办法,我猛地一咬牙,兰花烙印,中指一点,正好点在金色蜈蚣的嘴上。

我只觉得指头微微一麻,就像是被蚊子咬了一口一样。

一旁的王道人哈哈大笑道:“小子,认命吧!飞天蜈蚣,见血封喉。”

我急忙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中指,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兰花烙印不愧是狐族排名靠前的秘法,飞天蜈蚣只是在我的中指上,留下了几个牙印,但是并没有血迹出来。

我冲着王道人晃了晃手指:“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没有见血,我看你如何封我的喉?”

王道人似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可能?这是什么秘法?竟然能挡得住飞天蜈蚣的牙齿?要知道,就算是一块生铁,我的宝贝都能把它咬碎了!”

第六十章 又见飞天猫

我笑了:“不知道你听说过狐族的兰花烙印没有?”

“兰花烙印?”王道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看样子是听说过兰花烙印的厉害:“你少来蒙我!你这厮乃是狐族和豺族明令缉捕的要犯,怎么会狐族秘法?”

我捏了一下鼻子:“看来你还不知道我和狐族大小姐胡薄荷已经做了大半年的夫妻,近水楼台先得月,会一点儿兰花烙印又有什么稀奇呢?”

说着,我还特意亮出了手指上的兰花印记。

“想不到你这小子竟然走了这等狗屎运?”王道人嘴里嘟嘟囔囔地说:“想不到柴志军身为豺族少主,竟然会喜欢上一个二婚的女人?真的是可惜了!”

他这句话虽然是事实,但是我听着心里很不舒服,就怒喝道:“你不想死的话,就把嘴巴闭上!”

王道人哼声道:“小子,你以为有了兰花烙印,就可以对付我的飞天蜈蚣吗?”

我冷声道:“什么飞天蜈蚣?一击不中,已经没有了再战斗下去的勇气,说不定它早就溜走了呢?”

“简直是胡说八道!”王道人突然朝着我一指:“攻!”

别看我刚才说得云淡风轻,其实我心里根本没松了那根弦。我知道飞天蜈蚣既然是王道人以自身鲜血饲养的邪物,那么它自然不会离开。而且在完不成主人的任务之前,一定是不死不休。

可是,我的感官告诉我,方圆五丈之内,根本就没有飞天蜈蚣的影子。它到底去了哪里?

突然之间,我又感觉到了刚刚那种熟悉的恐惧感,

我的心底一丝警觉油然而生:“难道它钻进了地底下?这么说的话,自己该当心脚下了?”

我不敢怠慢,急忙纵身一跃,几乎是拿出了吃奶的力气,竟然跳出了二米多远。回头一看,果然看到刚刚自己站立的地方,窜出了一道金光。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多亏自己警觉,要不只怕就水多面少了。要知道我的脚心可没有兰花烙印,根本顶不住飞天蜈蚣的致命一击。

自己好歹身兼虎族、狐族和豺族三家之长,如今竟然被一条蜈蚣弄的这样狼狈,我心里的火气一下子窜了起来。这玩意虽然小,但是剧毒无比,又神出鬼没的,如果不把它解决掉的话,

今后就别想安宁了。

“虎爪,出!”随着我一声大喝,双手幻出无数虚影,如猛虎下山一般,扑向了飞天蜈蚣。

王道人在一旁看得真切,不由得失声叫道:“虎爪!你小子身上到底还藏着多少秘密?”

那飞天蜈蚣已经和王道人相处了数十年,与他心灵相通,由此感应到了虎爪的厉害,一扭身,刚要逃走。

除恶务尽,否则的话必受其害,我的胳膊就像突然长长了一截似的,把那条蜈蚣牢牢攥在了手心。

那蜈蚣死命挣扎,但那里能挣脱的了?只是吱吱惨叫,看样子是在向王道人求救。

王道人喊了一声疾,一双宝剑脱鞘而出,围着我如走马灯似的乱转。我被它转的心烦,右手中指只是轻轻一点,宝剑已经落地。

但是高手过招,岂能是一心两用,这给了飞天蜈蚣可趁之机,化作一道金光却不知去向了。

我的掌心只留下了两三寸长的蜈蚣尾巴,不由得跺了跺脚:“俗话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过好在它这一次也算是丢了半条性命,短时间之内是不会再出来为非作歹了。”

我把蜈蚣尾巴放进了口袋里,就当是收了王道人的利息。这东西并非凡物,说不定还能当做药材使用呢?

既然赶走了对方的宠物,那么接下来就该找王道人的晦气了。这个记吃不记打的东西,还得用平底锅再好好教训他一番。

可是当我把平底锅亮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这小子早已不见了踪影,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不过想想也是,人家再怎么说,也是翼族中人,虽然说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实际上说不定带着一对隐形的翅膀呢。

让我意外的是,这厮为了逃命,竟然把宝剑也丢了一把。我捡起来看了看,只见剑刃宛如一泓秋水,果然是一把好剑。这东西不要白不要,既然王道人这么大方,那么区区在下也只好笑纳了。

我想这个王道人虽然已经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我这个所谓的李铁蛋,其实就是被狐族和豺族联手缉捕的李明,但是这厮如今自顾不暇。又在我手里吃了大亏,他是个要脸面的人,应该不会重返青丘去找柴志军了。应该会去找个偏僻的所在,好好养伤才是正理。

我刚把宝剑收好,正准备往青丘方向去呢,突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传了过来:“如此精妙的易容术,肯定是狐族二小姐的手笔了。只可惜,这一幕被我看在了眼里。我如果去找胡笳或者柴志军告密的话,你打算怎么做呢?”

我心里头顿时有一万头草泥马奔驰而过,我招谁惹谁了,我只不过是想和自己的妻子团聚而已,可是怎么这么多人来找我的麻烦。刚打发走了一个飞天蜈蚣王道人,又来了一个。

我扭头一看,却见来人黑纱蒙面,一身黑色劲装,看不清楚长什么样子,不过听声音、看身材是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年轻的女人。

“怎么?李明,你是打算一直不吭声吗?那好,我真的去找柴志军领赏了啊!”那女人说着,转身就走。

“本来我不想打女人,但这是你逼我的!”我猱身而上,一出手就是左手虎爪,右手兰花烙印,这已经是我压箱底的功夫了。我本来打算留着,在婚礼上对付柴志军的,但是现在却身不由己的施展出来了。

当然,这个女人罪不至死,我只是想制止她而已,所以只使出了七分力气。

但这样已经非同小可了。就算是五大家族之内,能轻轻松松地躲过这一招的年轻高手并不多。

没想到那女人却是轻轻松松一跳,就躲过去了。而且她人在空中,反击的招数已经出来了,手法非常凌厉。

“猫扑!”我吃了一惊:“敢问姑娘可是猫族中人,这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

那姑娘轻啐一口:“呸,谁和你是一家人?”

我直挠头:“丑猫与我有八拜之交,姑娘既然也是猫族中人,那么我们不是一家人又是什么呢?”

“什么丑猫美猫的,本姑娘不认识!”那姑娘又是凌空一击:“别婆婆妈妈的,咱们打过再说!”

麦秸还有三分火呢,我被她挤兑急了,又是兰花烙印和虎爪齐出,再夹杂着一些豺族的身法,和那姑娘又斗在了一起。

其实她的本事应该还在没学虎扑之前的丑猫之下,按说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但是她的身法又轻又快,高来高去,兼之身形优美,我纵然是使出了浑身解数,也难以粘着她的衣角。

我心里一动,我说呢,怎么觉得这姑娘有些眼熟,原来是在青石镇上,与我有过交集的飞天猫呀!说起来,这姑娘当初帮助过我,看上去又不像是和柴志军他们坑瀣一气之人,所以,我虚晃了一招,跳出了圈外,叫道:“飞天猫姑娘,就算我输了如何?”

“李明,你这人真没劲,还没分出胜负,你怎么就不打了呢?”那姑娘摘下蒙面的黑纱,果然是飞天猫。

“对了,刚才是你认输了。我可没逼你哟!”女人心,海底针。真是难以捉摸,刚刚飞天猫还是一脸的不痛快,没想到转眼之间,却又笑颜如花了。

望着她绝世的容颜,我觉得她的容貌应该在菲菲之上,完全可以和薄荷、柴娟她们一争高下了。

只可惜美中不足的是,她得左脸上好像有了些黑印,记得前几天见她的时候,并没有这些啊。难道这姑娘是中毒了吗?

不像啊,如果真的中了毒的话,他她根本没能力与我周旋这么久。

飞天猫突然之间,打了我一巴掌,这一下我猝不及防,脸上顿时多了五个指头印,不由捂着脸问道:“你怎么随随便便就出手打人呢?”

飞天猫狠声说道:“我本来以为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谁知道算是我瞎了眼。你刚刚是不是看到我毁了容貌,所以在心里看不起我?”

“我记得先前在关口那边,你见到胡狐族二小姐的时候,魂都飞到天上去了。看你当时眉飞色舞的样子,而现在看到我时,却是另一番景象。”

我本来想解释一下,说她是我的小姨子。可是话到嘴边却又变了样:“人家就是长得好看,我看了高兴,但是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还以为你是个好人,还想着让你帮我报仇呢,谁知道还是和别的男人一般货色!”

那飞天猫恨恨地道:“你们这些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我有些惊讶,她一个小姑娘家的,又能和什么人结下深仇大恨呢?就问道:“不知道你要报什么仇?”

第六十一章 猫族灵力

“要你管?”飞天猫道:“在青山镇遇到你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会好好照顾我的,谁知道到了后来,原来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

听她如此说,我便哑口无言了。本来还想着问一阵,看她到底有什么仇恨呢?

飞天猫看我不吭声,反而更是大怒:“你在青石镇和我初相见的时候,怎么没有见到胡如是时那样惊喜?我知道了,一定是我没有胡如是漂亮。如此的反差,让人心里好生不爽!”

遇到一个这么不讲理的女人,我能有什么法子呢?

只得陪笑道:“我记得当时见到她的时候,并没有失魂落魄呀,好像和现在并没有什么不同。”

飞天猫大有把不讲理进行到底的趋势:“不管怎么样,反正我不许你喜欢她,不许你想着她。因为我已经在我母亲的灵位前,说了你的存在。”我只觉得一阵接着一阵的头大,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呀!但是人家一个姑娘家家的,已经把话说的如此明显了,我根本不好意思去指正她,特别是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

飞天猫看我好像是默认了,脸色顿时好看了许多:“算起日子来,应该是我们两个认识在先呀。我已经发誓,这一辈子就只对你一人好,再也不会去想念别的男人,这也许就叫做从一而终了。我始终觉得,一个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千万不要三心两意,脚踩两只船什么,否则便是天理难容!”

我只觉得脸上发烧,她这一记无形的耳光,简直比刚才更加响亮。

想起自己已经有了薄荷这样的老婆,偏偏又和柴娟搅在一起,弄的现在这个处境。也不知道薄荷会不会接受柴娟呢?

我心想:“其实严格说起来,我和胡如是相识,远在认识你之前。因为从我和她姐姐结婚的时候,不管我见没见过她,她就已经是我的小姨子了。”

但这句话有些伤人,所以我没敢说出口,再一次选择了沉默。

飞天猫何等聪明,当时猜了一个七七八八的。她抿着嘴巴,好几次欲言又止,我只看到眼泪在她的眼眶里直打转,心里有些不忍,就抬起袖子替她擦了擦。

我心里想,我和她堂哥是兄弟,这样算起来,她就是我妹子,如今丑猫大哥为了我,去向不明,我应该好好照顾她才对。

一念至此,我就轻轻握住了她葱白一样的手,声音也尽可能温柔起来:“只要你愿意,不管你的仇家是谁,我一定会替你报仇的!”

“李明哥,你真的是这样想吗?”

飞天猫兴奋地眼泪都出来了,“可是我的仇人很厉害,你难道不害怕吗?”

我一字一句道:“有什么好怕的?脑袋掉了碗大个疤!”

飞天猫咬了咬牙:“李明哥,只要你帮我报了仇,我就嫁给你,好好伺候你一辈子。”

我叹了口气,怎么这姑娘又把话题绕到这上面来了。现在我已经为了感情的问题,弄的焦头烂额的,可不能再欠下什么风流债了。

可是看着她满脸兴奋的样子,我又不好意思去泼凉水。

飞天猫又说道:“李明哥,我那个仇人很厉害的,所以我们要做好准备。这样吧,我先把我们猫族的灵力传给你。”

我还没来得及拒绝,飞天猫已经一指头戳在我的眉心上,我只觉得一股霸道的力道,突然侵入,然后和虎族、狐族以及豺族的灵力纠缠在一起,我也被它们折磨得痛不欲生。

飞天猫看我脸色异常难看,连忙问道:“李明哥,你感觉怎么样?”

我还能怎么样?

要知道我只是一个凡人,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身体里突然多了这四种灵力,能好过才是咄咄怪事呢?

先前无论是胡力,还是柴娟,或者是虎骏,往我体内注入灵力的时候,特别讲究方式和方法,所以我还能慢慢接受。这飞天猫简直就是个愣头青,不由分说,甚至我还准备,就把猫族灵力注入了,我能好过得了吗?

四道灵力斗了一会儿,后来各自在我身体里划分了底盘,大概意思是井水不犯河水,才算是暂时相安无事。

这其中,以虎族灵力最厉害,所以它占据了核心位置,其余四肢位置已被占了其三,只剩下右腿无人问津。我想起来妖族分为五大家族的往事,心里说道,难道是我运气爆棚,这最后一条右腿是留给翼族中人的。

不可能呀!王道人就是翼族的高手,我与他已经成为生死仇家,他肯定不会好心到,把翼族灵力白白送给我的。

“李明哥,你在想什么呢?”我看飞天猫俏生生的站在我面前,微风吹动着她的衣衫,显得更加地婀娜多姿,不由得一愣,连忙说道:“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我总不能说自己刚刚异想天开,或者是说她其实还满漂亮的吧。

“噢。”飞天猫蹙了蹙眉头:“李明哥,其实我的仇家乃是狐族大总管兼飞狐军首领胡能,此人据说一身修为已经不在族长胡笳之下,单单凭借着我们两个的实力,肯定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一定得另辟蹊径才行。”

我知道她必有后话,所以就没有打断她。

飞天猫继续说道:“前天我和你分手之后,说巧不巧,在家里的旧书堆里捡到了一本毒经,上面记载着一个霸道歹毒的绝学,名字叫做五毒手。据说炼成之后,可以匹敌绝顶高手。你没发现我脸上的黑气吗,就是为了练这个,留下的后遗症。”

我听了一脸的惊愕,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却让仇恨给毁了,幸亏她才练了几天,如果长期练下去的话,只怕会变成一个丑女人的。

飞天猫说着,从身上掏出来一个红盒子,不知道是什么制成的,她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有五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里面都有一个恶心人的家伙,在慢慢蠕动,分别为毒蛇、蝎子、蜘蛛、蟾蜍还有蜈蚣。

只见飞天猫默默念叨着什么,然后把手指依次伸进小格子里,让那些毒物吸食她的鲜血,这样的功法确实是落了下乘,别说去杀了胡能报仇了,就是和飞天蜈蚣的路子比起来,也远远不如。

我一时间怒火中烧,飞起一脚踢翻了那个红盒子:“飞天猫,你如果再练这个,这一辈子就别在见我了!”

飞天猫带着哭腔说道:“说一千道一万,你还是嫌弃我不漂亮了。那你说,我不练这个,怎么去找胡能报仇雪恨?”

我想也不想,脱口而出:“杀胡能这件事交给我就行了。我保证明天天黑之前,一定杀掉他!”

我既然已经选择要与狐族为敌,那么又怎么在乎多一个敌人呢?

况且我听胡如是说过,这个户能大权在握,是胡笳最宠信的人。而胡笳之所以选择把薄荷嫁给柴志军,也是受了胡能的蛊惑。

既然是这样,那么这个胡能也是我的仇人,就算是没有飞天猫这档子事情,我也会选择杀了他。

飞天猫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李明哥,真的假的?”

“要么我死,要么他死!”我一字一句地说:“如果有违此誓,让我孤独终生。”

飞天猫突然笑了起来:“终于有个男人肯为我而死了,李明哥,你知道我心里是多么滴高兴吗?”

看着她欣喜若狂的样子,我实在是狠不下心来拆穿这个美丽的谎言。

飞天猫接着又说:“李明哥,你倘若死了,我也绝不独活!”

说着,她就往我的怀里钻,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我正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忽然觉得脚下一疼,不由得大声叫了起来。

原来,红盒子里蹿出来的那些毒物,不知道为什么都聚集在我的右脚上,一个个啃着我的脚面,就是不松口。

飞天猫吓坏了:“李明哥,你没事吧?”

“你说我有没有事?”我正准备祭出兰花烙印,将他们一个个点死,谁知道只从那一下疼痛之后,接下来的感觉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这五种毒物看来不是凡品,我只觉得脚面上有一股热流涌了进去,然后分别与其他的四种灵力结合起来,这一次它们没有争斗,而那四种灵力仿佛还很受用的样子。

这样过了大概一盏茶的时间,那五种毒物从我的脚面上下来,疲惫不堪地爬进了红盒子里,看来已经是没有任何力气了。

而我却觉得自己浑身就是力气,我试着一拳打向了路边的一棵碗口粗的树,乖乖,那棵树竟然应声而折。

飞天猫惊叫道:“李明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般厉害了?”

我微微摇了摇头:“其实,我说我也不知道,你相信吗?”

“不管你说什么,我都相信。”这个傻姑娘。

如果我这辈子没有碰到胡薄荷和柴娟的话,那么考虑一下飞天猫也未尝不可,但是如今我身上已经有了两端孽缘,把自己弄得焦头烂额的,就不要再去祸害人家小姑娘了。

第六十二章 以毒攻毒

我望着红盒子里那些毒物,忽然想起来自己怀里还有半截蜈蚣尾巴呢。

就拿出来,撕碎了,然后分别投进那些小格子里。

那些毒物一看到这些飞天蜈蚣的碎片,都兴奋的叫了起来,然后爬过去大快朵颐了一番。

说来也奇怪,他们吃过之后,身体好像比之前大了一倍,而且身上的色泽也更加鲜艳起来了。

我心里想,如果把整个飞天蜈蚣弄过来,给他们几个做点心就好了,那么我的灵力一定能够快速增长。

我坐下来和飞天猫商量了一下,觉得还是提前下手,先杀了胡能再说,因为明天是正日子,到时候高手如云,想要贴近胡能并不容易。

我决定有我出手,而飞天猫在暗处接应。

不得不说,我们的计划很疯狂,简直就是火中取栗,置于死地而后生。而能不能后生,则要看我们两个人的运气如何了。

天气不错,然而在青丘狐族总舵门前,却依然是杀气腾腾。那些虎背熊腰的黑衣守卫一个个沉着脸,眼睛里冒着寒气,对于这些人来说,仿佛就不知道明天是他们大小姐出阁的日子,根据传统习俗来讲,要露出点笑容,才算是有一些喜庆的气氛。或者在这些人的生命里,根本就没有笑的概念。

黄昏时分,我出现在清河县衙门前。

我在青丘花钱把自己好好捯饬了一番,新换了一件红色长袍,看着就是喜庆,经过胡如是易容之后的脸,黑是黑了点,但我照过镜子,看着还挺顺眼的。

更主要的是,既然是喜事将近,那么就该完全体现出来,所以我的脸上写满了笑容。昔日本来就是公狗腰的身体,由于身体里如今有三族灵力在,所以看上去更加结实了,眼睛里也充满着前所未有的自信。

既然来到了薄荷家里,那我就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我拿出了一条蒜条金,递给一个站得笔直、宛若雕塑般的黑衣守卫跟前,微笑着说:“劳烦兄弟把这个拿给你们族长一观,就说我李铁蛋前来拜会。”

此言一出,周围嘘声一片,因为这时候大门前,已经挤满了前来拜会的各色人等,他们眼看着我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行贿,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

“李铁蛋,听名字不像是我们五族中人啊,难道是什么世外高人收的高徒?”

“屁,这个名字一听就知道是是从乡下出来的。说不定家里是那个暴发户呢?要不也不会随便拿着金子来砸人。”

“这小子摆阔也不瞧瞧地方,那狐族富可敌国,怎么会看上他这一条小小的蒜条金?”

然而,让这些人大跌眼镜的是,那个本来就像是雕塑一般的飞狐军头目,好像是被我展现出来的热情感染了,破天荒的点了点头:“请这位小哥在此稍等片刻,我这就进去禀报。”

不一会儿,这个守卫一溜小跑地出来了,对着我施了一礼道:“我们族长这几天太忙了,如今正陪着豺族、猫族、翼族的大人物叙话呢,我们胡能总管请您进去,请小哥随我来。”

人群里聒噪声更大了,我明白,与这些被拒之门外的人相比,我的待遇已经是天差地别了。我虽然没得到族长的接见,但是最起码惊动了这里的总管胡能。

我听胡力说过,狐族的总管胡能是族长的左右手,又是飞狐军的直接领导者,仅就手里掌握实权来说,已经超过了那些长老。

这样的礼遇依然让我不爽,因为我要做的不仅仅是这些。

我的脸上笑容还在,但是脑袋却像拨浪鼓一样摇了起来:“既然你们族长没空,那就让你们胡能总管出来迎接我,否则的话,我就不来参加这个劳什子的婚礼了了,到时候可是你们狐族和豺族的巨大损失。”

这一番话让所有的飞狐军吃惊不小,特别是那位头目,更是长大了嘴,简直能塞进去一个囫囵个鸡蛋。要知道,就是在整个妖族来说,胡能的地位非同小可。而且狐族和豺族联姻在即,他随时都有水涨船高的可能,莫说我这个脸生的小黑脸,就是其他各族的长老到此,也不敢这般无礼。

而那些人一个个群情激昂,要不是有飞狐军弹压着,只怕他们就要扑上来把我撕碎了。

耳边听着各种谩骂和指责,我依然还在笑,嗓门还是不高,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是那样的惊心动魄:“诸位大哥如果死懒怕动弹的话,我就放开嗓门大声骂了。”

那个头目看着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疯子:“你要骂什么?你有什么好骂的?我们族长已经做了安排,各族来的宾客如果没有特别请柬的话,就到我们狐族的招待所先住着,然后明天中午到广场观礼。而这里,显然不是你们这些人想来就来的地方。幸亏我们总管今天心情好,才想着接见你,谁知道你小子是给脸不要脸?”

我好像并没有听见这位飞狐军小头目的话,反而真的骂了起来:“胡能,让你出来迎接我,那是本公子看得起你。我数三下,我再不出来的话,本公子就走了,希望你到时候不要后悔,你们整个狐族都不要后悔!”

那个飞狐军头目有些慌了,从他的脸色看,更多的应该是恼羞成怒,这并不奇怪。而他的一众手下也都把手摁在了刀把上。

但是后来,这个家伙还是控住了自己的情绪:“小哥,此处乃是青丘重地,你千万不再闹了,我再进去禀告一次,该怎么做要听总管大人的吩咐。”

一句话还没说完,这个小头目已经像风一样不见了踪影。看他的身形,不用说肯定是翼族的好手,想不到狐族的飞狐军里,还网络了别的族高手,看来我还是低估了狐族的实力。

其实,我也没有把握,胡能到底会不会出现。只是飞天猫很笃定,他说胡能几乎是毫无破绽,但是最大的毛病就是爱面子,所以我当着这么多人来羞辱他,他绝对不会无动于衷的。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的心咚咚直跳,毕竟想在狐族总舵大门口,直接斩杀狐族总管和飞狐军首领,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一件事情,这需要多么疯狂的心态,才能设计出这么一个刺杀方案。

但是飞天猫说得对,按部就班的方法别说报仇了,只怕是连胡能的面都见不到。

此时此刻,我觉得每一秒都比一天还要漫长,这似乎就是传说中度日如年的感觉。

终于,大门里传出了一阵有力的脚步声,人还没出来,声音却抢先一步出来了,没有想象中的暴躁如雷,但是也并没有好到哪儿去:“何人吃了熊心豹胆,竟然敢在我狐族总舵大门前如此放肆,莫不是嫌自己命长了吗?”

话音还没落呢,只见一个魁梧的汉子大踏步而出,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但是带着满脸的剑气,仿佛他这个人就是一把出了鞘的宝剑,非常的嚣张,一点都不含蓄的锋芒毕露。

这与我想象中的胡能完全不是一个人,我以为总管吗,就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那样子,用阴谋诡计来对付别人,可是这个胡能却反其道而行之,根本不懂的收敛。

“此人好大的气场!”我嘀咕了一句,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嘴上却道:“看阁下风采,想来应该就是胡能胡总管了。”

胡能冷冷哼了一声,“我道是谁呢,原来是个乳臭未干的小黑脸,见了你家老爷,还不下跪求饶,否则,我一声令下,让你碴都不剩。”

“胡能,今日风大,你也不怕闪了舌头?”我冷冷一笑,“依我看来,该行礼之人应该是你吧。因为明天天黑之前,本公子就是你们狐族的乘龙快婿了。除非是你天真地认为,你区区一个总管,会不把族长的女婿放在眼里?”

“大胆狂徒,你莫不是患了失心疯吗?”胡能当着一众手下的面,脸上自然就挂不住了,指着我大叫起来,“来呀,把这厮叉将起来,先重打五十耳光再说,到时候我看他还是不是死鸭子嘴硬?”

“得令!”众飞狐军呼喝一声,就要一拥而上。

却见一个顶门长着一撅白头发的人拦住了众人,对着暴跳如雷的胡能施了一礼,“胡总管,这个人虽然狂妄,却是青丘请来的客人。眼下你们青丘要办喜事,如果动刀动枪的,也不怕触了霉头吗?”

胡能笑了:“我道是谁呢?原来是翼族的千里不留行王涛前辈啊,我说他一个年轻人哪来的这么大的勇气呢?”

围观的众人惊叫一声,都没想到这个人竟然会是翼族的长老,更没想到的是,胡能竟然当面说王涛就是我的背后靠山。

看来翼族并不全是像飞天蜈蚣王道人那样的人渣,我看着这个王涛是个好心肠,不忍心让他背锅。我知道作为翼族长老,他肯定修为不错,但是单打独斗,大概率不是胡能的对手。更别说胡能还有数百精锐的飞狐军了。

第六十三章 神鸦火筒

王涛却是宁折不弯的脾气,指着我说道:“人对脾气,狗对毛衣。我看上这小子了,想收他为徒,把我这点儿微末之际传给他。胡总管,能否看在老朽的面子上,放他一马呢?”

我真没想到,自己一向舅舅不爱姥姥不疼的,竟然也有变成香饽饽的一天。

这可不是阿猫阿狗,而是翼族的长老哟。我一旦成了他的徒弟,那个什么劳什子的飞天蜈蚣王道人,见了我只怕还要恭恭敬敬喊上一句小师叔呢。

高兴之余,我心里仍有点小遗憾,按照王涛的身份,胡能说不定会给他这个面子。这样一来呢,我今天想杀胡能只怕是杀不成了。

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胡能竟然没有给王涛面子:“原来这小子还不是你徒弟呀,这样就好办了。请王长老让开,我今日如果不杀了他,只怕是难解心头之恨。”

王涛一咬牙,却是呵呵笑了起来:“这么说,胡总管是想和老朽动手了。这样也好,老朽正好也活动一下筋骨。”

有王大长老在身后掠阵,这场架不打白不打。我的小嘴巴还挺甜,还没拜师呢,师父已经先叫上了:“师父,有道是有事弟子服其劳,我先来,如果我不行了,您老人家再出手也不迟。”

王涛楞了一下,但他显然被我的糖衣炮弹,轰得迷迷糊糊:“乖徒儿,这事儿你说了算。反正你师父只要有一口气在,就不能让别人伤你一根汗毛!”

胡能看上去极爱面子,尤其是当着这么多的宾客,更是不能低头,冷哼了一声:“就你这种小辈,还轮不到本总管出手。来呀,将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臭小子抓了,本总管要好好*一番,到时候就让你知道锅是铁打的了!”

飞狐军军纪严明,胡大总管一声令下,那些飞狐军就不能再看热闹了,抡着各种家伙把我围了起来。

先前那个飞狐军小头目对我很有好感,咋呼着扑上来,却是压低了声音说道,“‘兄弟,你就算新认了师父,也是于事无补。有道是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群狼’,你们师徒两个就是浑身是铁能捻几根钉,还是赶紧走吧。”

我咧着大嘴笑了,“怕什么?天塌不下来,有我师父顶着呢?我早就看不惯你们王大总管的德行了,还是那个老话,揍他丫的!”

那个飞狐军小头目伸了伸舌头,“兄弟,他们可有好几十个人呢,一个个都武装到了牙齿,就靠你一只拳头,怎么揍得过来?”

我嘴角一抿,大喝一声:“慢着,我有话说!”我嘴角一抿,大喝一声:“胡能,我最看不起你们这些看上去牛逼轰轰的家伙了,就知道以众敌寡,有种你和我单挑!”

胡能打量了我好久,突然又仰天长笑起来:“小子,认命吧!想和我单挑?你还不配!在我的世界里,所谓的单挑就是你一个挑我的手下一群!”

我心里愤愤不平,真是个卑鄙无耻的家伙,脸皮竟然比牛皮还厚。我真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狐族,说不定是牛族呢。当然在旁观者眼里,我只是还没有到胡能出手的地步而已。不管了,只要打疼了他这些手下,就不怕胡能不出头。

先下手为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所以我一上来就使出了兰花烙印,而且还是变异的兰花烙印,有我身上四种灵力施展出来的兰花烙印。飞狐军的人虽然勇猛,但是很快就倒下了三四个。

“兰花烙印!”胡能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一群废物,不知道用神鸦火筒吗?”

一听神鸦火筒这四个字,旁边看热闹的人顿时惊叫起来,齐刷刷地退出了十几丈开外。

王涛站着没动,但是满头的须发已经无风自动,看样子心里是愤怒到了极点:“王总管,铁蛋这孩子只不过说了几句狠话,你用得着动用神鸦火筒吗?”

胡能哈哈一笑:“王长老,在你看来,也许只不过是说了几句狠话,但是在我看来,那是在羞辱我,甚至是无视我们青丘狐族的尊严。这样难道我还不能动用神鸦火筒吗?要知道飞狐军可是我的麾下,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别说你是翼族的长老,就算是狐族的长老,只怕还得掂量一下。听我良言相劝,你暂且退到一边,否则的话,烧死一个人是烧,烧死两个人也是烧!”

我从王涛凝重的表情,以及那些旁观者恐惧的神情,作为依据,断定这种神鸦火筒定然不是凡品,估计是比那条飞天蜈蚣还要恐怖上百倍的存在。

要知道,水火无情,飞天蜈蚣可以躲避,也可以用兰花烙印和虎爪,但是他们如果放起火来,那么除非是到了各族族长那一等级的存在,才能够独善其身。

只是我心里有些奇怪,按理说这么牛逼闪闪的武器,怎么没听胡飞他们说起来过呢?

便在此时,我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小子,这个神鸦火筒不是你我能够抵挡的。听我的话,一直往东跑,那里有一条大河,想办法过河,然后去河对岸,找一家门口种有竹子的院落,只管走进去即可。只要到了那里,就算是胡能的飞狐军,也不敢拿你怎么样了。”

哈哈,没见王涛的嘴巴动,竟然还能玩这一手隔空传音,这一招好玩,等闲了得好好学学。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吹了一声唿哨,通知在暗中接应的飞天猫,赶紧风紧扯呼。然后撒开脚丫子就跑。

在胡能的喝骂声中,那些飞狐军手端着金色的神鸦火筒,在后面紧追不舍。

看来,胡能是恨透了我,所以就不再找王涛的麻烦了。

我如今体内已经有了四族灵力,尤其是经过五种毒物的淬炼之后,尤显得精纯了,所以跑的那叫一个快。

但是每个飞狐军背后都隐藏着一对翅膀,虽然不能长距离飞行,但是仅仅是滑翔,一个起落也有好几十米,比我用两条腿倒腾要快的多了。

我几乎是用上了吃奶的力气,才没有被他们追上,但是也并没有甩开他们分毫。

我又咬牙往前跑了两三里,却被一条大河拦住了去路。

这就是远近闻名的青丘河了,河面宽十几丈,深处有一丈多深,河水特别清澈,这条河我听胡飞说起过,在狐族人心里的位置相当重要,相当于母亲河的存在。

就在我正准备往河里跳的时候,突然想起来这条河有个特别之处,那就是除了狐族中人之外,不管任何人到了水里,就会直接沉底,然后活活淹死。

一边是被火烧死,一边是被河水淹死。两种选择,我一样也不想选。但是也由不得我不选。

如果真要我选择的话,我还是会选择跳河。因为我身怀狐族灵力和兰花烙印,与狐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我想赌一把,就赌青丘河淹不死我。

况且王涛已经说了,让我往河边跑。再怎么说,人家也是翼族的长老,见多识广,说不定早就看出这条河奈何不了我,否则的话,他也不会让我到这边送死了。毕竟我是他看对的徒弟,他不可能眼巴巴盼望着我死。

我心里头思绪万千,那边飞狐军已经迫近了,我甚至已经看清楚了胡能那狰狞的脸庞。

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一个猛子扎进了河里。

胡能带人追到河边,见我跳进了青丘河,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这个臭小子,却偏偏自己寻死,这是他命该如此,自己跳河和被神鸦火筒烧死都是死路一条,这就是得罪我胡能的下场。”

胡能之所以这么说,是他知道无论多么好的水性,只要是外族,到了青丘河里,都得沉下去。

然而让这厮大跌眼镜的是,只见我在青丘河里,两条胳膊,上下翻飞,以极快的速度往对岸游去。

“怎么可能?”胡能狠狠一跺脚,他知道就凭飞狐军这些翅膀,是滑翔不到对岸去的,就发出了又一道命令:“胡九,你快去找船,胡十三你跟着本大管家上桥去追,捉到李铁蛋者,赏蒜条金十条!”

看来这厮恨我入骨,真是下了血本了。

好在青丘河码头和青丘河石桥都在两里之外,等胡能和胡九两路追兵在河对岸会合的时候,我已经进了村子了。

那时候,我刚刚拐进了一条胡同,听到后面的对话。

胡九对胡能说道:“大管家,你说怎么办?追还是不追?”

胡能的声音中掠过一抹怨毒,“这小子走不了多远,你们挨家挨户给我艘,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这小子抓到!否则难解我心头之恨!”

胡九一副很为难的样子:“大管家,我们没有族长或者长老会的文书在手,这样私闯民宅,好像不合情理呀!再者说,这个村子里还住着那位人物呢?”

只听到胡能恶狠狠的说,“你怕个屁呀?让你搜就搜,出什么事由本大管家兜着!”

第64章飞狐军

只听胡能一声令下,飞狐军顿时四散开来,一时间把河边的街坊闹了个鸡飞狗跳。

在青丘的黄昏,乍寒还冷,我水啦啦地上了岸,冻得浑身发抖,我明白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太显眼了,根本逃不了多远,最好是寻一户人家,换一身干衣服才成。

至于王涛所说的门口种有青竹的那户人家,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得到呢?

我又走了几十米远,过了一条板桥,远远望到一簇竹林从中,有一户人家,青砖绿瓦三间上房,隔着竹篱笆往里望去,院子不大,但收拾得挺干净。

我心里一喜,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竟然让自己误打误撞,找到这里来了。

这时远处传来了一片嘈杂声,想来是胡能带人追过来了,我心里一慌,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冲进了大门。

说来也巧,刚好有个人挑着担子出门,两个人撞了一个满怀,那人的脑袋正好撞在了我胸前,他好像没有我力气大,连人带担子摔了一个仰八叉,而我也打了个趔趄。

那人足足比我低了两头,我起初还以为自己是撞到小朋友了,急忙上前把那人扶了起来:“对不起,小朋友,没撞伤你吧?你家大人在家吗?”

那人一把甩开了我的手:“你这人是不是眼神不好?谁是小朋友?我就是这里的一家之主!”

“一家之主!”我楞了一下,如此看来这户人家倒也平常,不说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之能,只怕见了胡能,连一个照面都过不去,就让人家给解决了。

奇怪的是,我那位便宜师父为什么非要自己来这里避难呢?这个地方说什么也不像是和平饭店那一类的存在啊!

我带着满腹的心事,定睛望去,只见此人身高多说也就五尺左右,五官看上去蛮正常的,鼻梁也不塌,眼睛也不算小,可偏偏组合到一起之后,就是看着古怪,让人心里不舒服。

用那一句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话来形容,可能是最恰当不过了。按说豺族的柴忠长得就够磕碜人了,可是与这个人相比,倒成了帅哥一枚了。

如果不是自己心里笃定,这里是狐族圣地青丘河畔,我真的会以为穿越到了水浒世界,碰上了卖炊饼的武大郎呢。

等等,看他挑的担子,还真的是卖馒头的挑子。

而大宋朝的炊饼,就是现在的馒头,只不过叫法不同罢了。

我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呢,却说那人好端端的被人撞了一个跟头,刚想发脾气呢,没想到撞他之人是个大小伙子,虽然长得有点黑,但是也挺顺眼,急忙施了一礼:“在下胡美丽,敢问小哥姓甚名谁?来我家中何事?”

不会吧,竟然是女版武大郎。而且长着这幅尊容,竟然还取了一个胡美丽的名字。她的父母的心到底有多大。

我虽然向来胆大,但是被她瞧得心慌,急忙还了一礼,“胡大姐,对不住了,不小心冲撞了你,先行告辞!”

我转身刚要走,门外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呐喊声,“休教走了李铁蛋!哪个捉住李铁蛋,赏蒜条金十五条!”

这胡能出手真是阔绰,悬赏金额真的是蹭蹭直往上涨,短短半个时辰,就已经涨了不少了。

胡美丽急忙拉住了我,“小哥,你应该是得罪了狐族大总管胡能吧。那厮心狠手辣,被他们抓到了,是要被神鸦火筒烧死的。俗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你赶紧去我屋里躲躲,这里有我来应付。”

“我不去!你能不能好好说话,干嘛动手动脚的!”我觉得一阵恶寒,一把甩开了胡美丽的手,然后打量了一下那三间瓦房,摇了摇头说:“就你屋里那屁大点儿地方,我能躲到哪里去?还不是照样被他们搜出来。”

“我让你进屋你就进屋得了!你这人模样长得挺俊俏的,脾气为什么这么倔呢?简直比我家的大黑驴还倔!”

第六十四章 并不美丽的胡美丽

别看胡美丽个头小,但是力气不小,不由分说,把我推到了屋里。

进得屋来,我左右看了看,只见中间屋子看样子是个客厅,正当中放着一张八仙桌,两边是四把椅子。

左边那间应该就是馒头操作间了,一块案板,一口大锅,一摞子蒸笼,角落里放着一个大缸,掀开一看里面全是麦子,根本藏不住人。

而右边是个卧室,地方看似不小,放着两张床,但是床底下放着杂物,钻不进去人,更没有后世那种能藏人的大衣柜。

看来看去无处可藏,我钢牙一咬,拿起了靠在门后面的一条哨棒,溜到了门口,瞧那胡美丽如何应付追兵,万一形势不对,索性就打将出去。

我的今天的运气还真不咋的,竟然是胡能亲自带人搜过来了。

正应了那句浓缩的都是精品,胡美丽机灵劲还是有的,胡能的人呐喊着刚进院子,他就连人带担子一起摔倒了,热气腾腾的大白馒头顿时散落了一地。

胡美丽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都怪你们,你们赔我白面馒头!你们赔我炊饼!”

那位对我有好感的飞狐军小头目,也就是叫胡九的,跑在最前头,当时就叫起了撞天屈,“你这人怎么回事?我们离你还有一丈多远呢,馒头担子明明是你自己弄翻的。”

胡美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数落开了,“你们做了错事还想赖账吗?如果不是你们咋咋呼呼地闯进来,我能摔倒吗?反正得赔我的大白馒头,不赔谁也不许走!”

“你这撮鸟,本大管家这就赔你!”那胡能有钱有势,修为又好,在青丘横行霸道惯了,从来都是他讹别人,谁敢来讹他一个铜钱?当下狞笑着走向了胡美丽,打算踹上几脚再做道理。

那胡九看得真切,急忙拦腰把他抱住了,“大管家息怒,这个人咱们惹不起!”

胡能的脸顿时沉了下来,大声叫道:“胡九,你还想不想在张府干了,胳膊肘尽往外拐?不就是一个小矮子吗?有什么惹不起的?”

胡九连忙说道:“这个小矮子胡美丽倒没什么,可是他的父亲相当了得,大管家虽然不怕他,但是这种人还是尽量不要招惹为好。”

“他父亲是哪一位?难道是长老会那位神龙现首不现尾的胡一刀?原来他就是胡一刀的女儿?”

胡能经胡九一提醒,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看样子刚刚他也是气糊涂了,忘了那一位就连族长都不敢轻易招惹的胡一刀,就住在青丘河畔。

我也是吃惊不小,难怪我师父让我躲在这里,原来这一位其貌不扬的姑娘,就是胡一刀的女儿。

我听胡飞说起过,胡一刀其实就是狐族的第一高手,他由刀入道,灵力虽然排不进狐族前十,但是实现能力非同凡响。

在青丘,胡一刀绝对是响当当的汉子,手段惊人,最是嫉恶如仇,所以长老会才把他招揽过去,只不过胡一刀不喜欢在那里厮混,所以只是挂了一个长老虚名,并不担任任何执事。

我对胡一刀有所了解,从飞天猫那里有了解了胡能的脾气和性格,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吗。我知道此人虽然自视甚高,但是在青丘,胡一刀绝对是他惹不起的三五个人其中之一。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这厮调整了一下心态,乐呵呵的走到胡美丽面前蹲了下来,“胡姑娘,是这些下人的错,让你受惊吓了,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你的白面馒头我赔了。”

“你就是总舵的胡大管家吧,不但是个爽快人,而且还是个明白人!”胡美丽一听说有钱赔,顿时破涕为笑,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我今天总共蒸了两百个馒头,所以你要赔我二十两银子。”

胡能脸上的笑容顿时僵硬了:“什么?十个馒头就要一两银子?你这分明是抢钱呀!”

也难怪他惊讶,因为根据市价,一个馒头只卖一个铜钱,而一两银子平时能兑换两千个铜钱呢?

胡美丽微微一笑道:“胡大管家,俺爹说了,如果是公平交易,我的一个馒头只卖一个铜钱,但是如果有人以势压人的话,那我的馒头就要卖一两银子十个了,你如果不服气,俺爹说,他就要用刀说话了。”

“用刀说话!”包括胡九在内,院里头的那些飞狐军吓得腿都软了。

胡一刀的刀并不能削铁如泥,很平常的一把刀,但是一刀下去,神鬼皆惊,传说青丘河码头上的那块比牛还大的石碑,就是被他轻轻一刀斩断的,而且切面光滑如镜,谁的脑袋有石碑硬呀!

“这?”胡能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认栽了:“来人,拿银子来!”

早有一个飞狐军兵士拿了二十两银子过来,送到了胡美丽面前,那可是十两一个的大银锭,白花花的,真是诱人。

胡美丽拿在手里,逐个咬了一下,然后笑容满面地说:“胡大管家,恭喜恭喜,这两百个馒头是你的了。”

第六十五章 找个台阶下

“我堂堂狐族大总管,要这大白馒头干什么?”胡能嘟嘟囔囔的,看来这厮憋了一肚子的气,还不得不陪着笑脸:“胡姑娘,这些馒头你挑一下,有些不脏的还能拿去卖呢?”

“不卖了,这些馒头已经为我赚了白花花的二十两银子,还卖它们干啥?”

胡美丽一个个地把地上的大白馒头捡起来,用衣衫下摆一兜:“我还是拿去喂我家的大黑驴算了。”

她三步两步走到了院子东边的驴棚里,把大白馒头往木槽里一倒,那头大黑驴就欢快地叫了起来。

“没想到我花了钱,却便宜了这头大黑驴!”

胡能气得直跺脚。

但他气归气,总归是没有忘了正事,连忙追到了驴棚里,小心翼翼地问道:“胡姑娘,有个脸蛋黑黑的,名叫李铁蛋的家伙刚刚到总舵闹事,后来被我的神鸦火筒给吓跑了,不知你见到这个人没有?”

“胡大管家,就连我爹也承认,你的神鸦火筒挺厉害的。”

胡美丽头也不回地说:“你也知道,我是个女光棍,做梦都想找个男人,把自己给嫁了呢?这个李铁蛋虽然脸黑,但是胆量够大,我倒是希望他能跑到我屋里来,这样天一黑,就有人给我暖被窝了,只要把生米做成熟饭,我胡美丽也算是名花有主了,可是我有那么好的福气吗?”

反正有胡一刀做靠山,我在屋里本来心情不错,抱着一副看戏的心态,可是听胡美丽这番话说的半真半假的,不由得一阵恶寒涌上心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事情真要如同胡美丽所说的发展下去,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是吗?”胡能狡猾大大的,眼珠子骨碌碌一转,“胡姑娘,那我能不能进屋看看呢?我这并不是说你窝藏逃犯,而是担心李铁蛋那个臭小子趁你不注意,溜到你屋里躲起来,万一惊吓到了你,就不妙了。”

胡美丽头也不回道:“可以呀,反正屋门也没栓,你们随便进去搜好了。”

等等,这个胡美丽明知道我就在屋里,还让胡能的人进来搜查,她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是在玩心跳,还是另有打算。

我吓得一颗心碰碰直跳。

“那就多谢胡姑娘了。”胡能把手一挥,“来呀,给我进屋搜,哪个抓到李铁蛋,本大管家有话说到头里,刚刚许下的赏金不变!”

“好嘞!”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胡九、胡十三他们齐刷刷地答应一声,然后带着七八个如狼似虎的飞狐军兵士,兴冲冲地往屋门这边涌了过去。

“这个贪财的胡美丽,当初说的好听,可是现在竟然为了区区二十两银子,就把自己给卖了!”

这个屋子只有一个出口,连后窗都没有,我在屋里暗自埋怨着胡美丽,把那根哨棒攥得紧紧的,只等领头的胡九靠近了,就让他吃一闷棍。毕竟胡九是胡能的心腹,是这些兵士的主心骨,把他打翻了,自己才有一线生机。

眼看着这些人距离门口只有一步之遥了,我甚至都能听到他们的呼吸声了。

这个时候,胡美丽突然喊了一声:“慢着!”

人的名树的影,胡美丽的修为也许并不怎么样,但是人家有个好爹,所以没有人敢把她的话当做耳旁风。

就连胡能也是一愣神:“胡姑娘,不知道你有何见教呀?”

听话听音,这厮虽然说的客气,但是心里已经恨的牙痒痒了。

屋内屋外,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在听胡美丽说话。

这个其貌不扬的小丫头,如今却要风光一把了。

胡美丽突然转过身来,呵呵一笑道:“胡大管家,我差点忘了告诉你们,俺爹说了,谁敢无缘无故进俺的屋子,他就把谁的三条腿一并打折了!”

谢天谢地,原来包袱藏在这里呢。

我突然觉得,这丫头的笑容,并没有那么可憎。

不管怎么说,这句话非常管用,胡九他们几个就像是被谁施了定身法一样,呆若木鸡了。赏金虽然不少,但是也买不来三条腿呀。

左右那两条腿被打折了,找个郎中还能接回来,但是第三条腿如果被打折了,事情可就大了,毕竟包括胡九在内,这些兵丁都是精力旺盛之辈,如果因为金钱失去了那种乐趣的话,人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我松了一口气,想看看趾高气扬的胡能这一次碰上了胡一刀,又该如何应对?

这厮虽然大权在握,但是胡一刀恰恰是一个不按照常理出牌的人,胡能能不忌惮吗?

但是我琢磨着,当着这么多手下的面,如果胡能这一次丢了面子的话,他怕胡一刀的名声可就出去了。

问题是整个狐族,甚至包括族长胡笳在内,又有谁不让胡一刀三分呢?毕竟妖界是一个以实力为尊的地方。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胡能的抉择,整个院子瞬间变得宁静起来,甚至那头大黑驴也感受到了气氛的变化,面对着日思夜想的大白馒头,也停止了疯狂地咀嚼。

胡能寻思了良久,终于大声喝了起来:“不就是一个胡一刀吗?他纵然浑身是铁又能捻几根钉?你们胆敢不听本大管家的号令,趁早给我卷铺盖卷滚蛋!”

飞狐军众兵丁面面相觑,一边是关系着性福的第三条腿,而另一边则是养家糊口的饭碗,手心手背都是肉呀,没法子,他们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胡九。

毕竟胡九是胡能倚重的心腹,在胡能面前还是能够说上话的。

胡九硬着头皮走上前去,咳一两声,然后说道:“大管家,你看这胡美丽刚蒸了大白馒头,正准备出门做生意呢,依小的看来,那个天杀的李铁蛋根本不可能躲在这里,我们何苦要与胡一刀结仇呢?”

胡能本来就是色厉内荏,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如今有人接茬了,他当然会借坡下驴了:“胡九,算你说得有理,不过万一那李铁蛋真的躲在这里呢?”

说着他又瞟了胡九一眼,那意思很明显,我这个躲在屋里的旁观者都看出来了,那就是让胡九尽快想个办法,然后他们才能大张旗鼓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胡九的大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连忙冲着身后的胡十三使了个眼色。

胡十三会意,不声不响地出门去了。

这厮演戏真是一把好手,时候不大,只听他在外面扯着公鸭嗓就喊上了,“李铁蛋!我见到李铁蛋了!她他正沿着河边跑呢?”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跟着本大管家去河边抓人去!”

胡能等的就是这个,他对着胡美丽笑了笑,立马带着众兵丁一窝蜂般离去了。

“胡大管家,好走不送,看在你给我二十两银子的份上,我祝你马到成功,亲手捉住逃犯李铁蛋。”

胡美丽笑呵呵地目送胡能远去,连忙把大门虚掩上了。

这丫头看来是个聪明人,这就是她的高明之处,如果这时候把大门上得死死的,那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吗?

然而她接下来的动作就让我叫苦不迭了。

只见她屁颠屁颠地进了屋子,把屋门关了,

然后瞪着一双色迷迷的眼睛,不住往我身上打量。

我被她看得心里发毛,急忙上前施了一礼:“胡姑娘,承蒙相救,在下感激不尽!”

我本来本来还想着向她打听一下胡一刀在不在的,可是感受到她那种相女婿的目光,差一点儿把隔夜饭恶心得吐出来。

胡美丽可能是八辈子没见过好男人,不管不顾地凑了过来,“铁蛋!李铁蛋!好名字,果然长的壮实,能为咱爹传宗接代,我胡美丽得夫如此,实在是三生有幸啊!”

等等,怎么回事?还没怎么着呢?我就成了她的丈夫了?

我确实被她这番话给说迷糊了,“胡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虽然救了我,但是婚姻大事讲究的是你情我愿,你总不能强迫着我娶嫁你吧?”

胡美丽说道:“其实吧,我也不是那种没羞没臊的人。昨天王大伯在我家里做客,说要给我找个夫婿,还让他自己送上门来。这不,你今天就自己闯进我家里来了吗?王大伯是翼族的长老,从来不骗人的。”

王大伯?翼族的长老?不用说,一定是我那位便宜师父做的好事。我说他怎么冒着得罪胡能的危险,指点我逃到这里来呢?原来早就有图谋不轨的打算?王涛呀王涛,这件事你如果不给我整明白了,休想让我做你的徒弟?

看我半晌没吭声,气的眼睛鼓鼓的,胡美丽反倒是板起了脸:“我胡美丽从来不会强迫人。这是我爹从小教我的。”

胡美丽说着,突然话锋一转,“我只会以理服人!戏文里说,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反过来说,男女都一样,都是这个理儿。所以说,于情于理,你李铁蛋都必须娶我,咱们两个最好现在就把房圆了,只要你成了我爹的女婿,那胡能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把你怎么着了。”

第六十六章 灵机一动

“是吗?”她说得越是有道理,我心里就越是好怕怕,直接动手吧,好像不太好意思,这一位胡美丽姑娘好歹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总不能恩将仇报吧。

况且她可是胡一刀的女儿,人都说,虎父无犬女,真动起手来,我还不一定是人家的对手呢?

就算是我能赢了她,可是万一胡一刀就在暗处呢,想起他喜欢打断别人第三条腿的爱好,我心里直发慌。真要被他把那地方打坏了,我再见到胡薄荷和柴娟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这些我心里的真实想法不能让胡美丽知道。因为这姑娘看上去是直来直去的一个人,所以我只要那话将住她,那么也许能够逃离这个苦海了。

我想了想,就故意冷笑道:“你算什么英雄?你不过是扯着虎皮做大旗而已,仗着你爹胡一刀的名号耍威风,有意思吗?”

胡美丽有些不以为然,“怎么没意思?我觉得这样挺好啊!我爹把我拉扯大,我们两个相依为命,我借他点名号又怎么着了?这不是天经地义吗?看你是个凡人吧,在你们人类的世界里,不也是讲究拼爹吗?”

我靠,想我好歹做过五星级酒店副总的人,我竟然让这个黄毛丫头给说的哑口无言。

我知道和胡美丽这种人,是没啥道理可讲的,窝着一肚子火,顺手推了她一把,“你让开,大爷我懒得搭理你。”

“够爽快,像个爷们的样子,我喜欢!”

胡美丽猝不及防,虽然被我推了一个趔趄,但是一张丑脸还是让他笑出花来了,一纵身,抱住了我的腰,“铁蛋,求你了,娶我好吗?”

如果是别的事,我肯定就答应了,可是这件事打死也不能应啊。

我一扭腰,想把她甩开,可是胡一刀的女儿,还真有把子力气,竟然被她抱得死死的,急切之间根本挣脱不开。

“铁蛋,你就行行好,答应娶我吧!只要你松口,我爹立马回来给咱们两个办喜事。想我胡美丽,今年已经是大姑娘了,可从来没有男人喜欢过我呢?”

也许是意乱情迷,也许是没什么经验,反正胡美丽抱的地方很不是地方,让我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担心在发展下去的话,会大有越来越说不清楚的趋势。

没法子,我只好一字一句地发出了最后通牒:“胡美丽,你再不松手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男人虽然不能打女人,但是也得分场合吧,此情此景,我如果再不表现出宁死不从的态势来,只怕是后果不堪设想啊!

可是此时此刻,胡美丽正一脸陶醉着呢,“铁蛋,你越不客气,我就越心里踏实。毕竟人都说,两口子之间,打是亲骂是爱嘛!”

我听她这么一说,就知道不下狠手是不行了,吐气扬声,一脚狠狠跺在她的脚面上。

“哎哟,你真打呀!”胡美丽一声惨叫,不由自主地把手松开了。

我连忙从窗户一跃而出,到了院子里上下一看,竟然是足不点尘,看来自己经过这么多的奇遇之后,修为的长进称得上是一日千里呀!

我起身刚要走,胡美丽已经从窗户探出一颗斗大的脑袋来,“李铁蛋,真要动手的话,你不一定是我的对手。我只是念在你即将成为我夫婿的情分上,才不想和你动手罢了。”

如果别的人口气这么大,我会认为她是在吹牛皮,可是这个人可是胡一刀的女儿,她绝对有底气这么说。

看我没吭声,胡美丽继续说道:“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我好歹救了你的命,你若是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了,就枉为人了!”

还别说,胡美丽的话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她施恩图报,另有目的,但是毕竟人家一个姑娘家家的,是冒着开罪胡能和飞狐军的风险,实打实救了我一命。

我摇了摇头,“胡姑娘,你的大恩我自然牢记于心,但是以身相许是万万不可能的,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胡美丽把嘴一撇,“说的好听,牢记于心值几两银子?”

“胡姑娘,闹了半天,你不就是想要银子吗?”我笑了,“我以五条蒜条金重谢,你看怎么样?”

“五十两金子!行啊,你拿给我看看!”

看得出来,胡美丽并不想要什么金子,她看来并不相信我能拿出那么的金子,所以才故意难为我。

她说着,把手一伸,“拿来!”

我一时间没迷过来,“什么呀?”

胡美丽的嗓门瞬间大了起来,“我想要你的人,你又不乐意,那就只能要金子了!”

我身上本来有几条金子的,可是今天去狐族总舵闹事的时候,我除了拿出来行贿的那一条之外,其余的都放在飞天猫身上了。她如今不在这里,我还真拿不出来什么金子。

于是,我只能摇了摇头说:“现在没有,现在我身上一钱银子都没有,但是我把话撂这儿了,你给我一天时间,我一定把五十两蒜条金送到你屋里!”

“你哄谁呀?”胡美丽得意地一笑,然后冷声说道,“你一离开青丘,天大地大,我上哪儿找你去?退一万步讲,你就是有送金子的心,可是被胡能抓住了又该如何呢?那我不是瞎忙活一场了?”

“这?”我被胡美丽这一番话,说的是哑口无言,一时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其实,我大不了可以一走了之,可是我的脸皮还没有那么厚。人都说,脸皮厚,吃块肉,脸皮薄,吃不着。可是除了面对有限的几个美女之外,我始终都不能让自己的脸皮一下子厚起来。

胡美丽这时候给我做起了思想工作:“李铁蛋,我知道你嫌弃我,嫌弃我长得不好看,可是丑妻家中宝的道理你应该明白呀。我可以实话告诉你,娶我你一定不会后悔的!”

我没接她的话茬,就扭了一下头,突然在九点钟方向,看到了自己的救星。

说是救星,其实说穿了只是一个眼前一亮的想法而已。

因为只见一头大黑驴正在对着一槽的大白馒头,大快朵颐呢?这给了我灵感,我当然并不是骑着胡一刀的大黑驴逃走,因为我的脑袋并没有被驴踢,我的眼里不仅仅只有驴,还有那一食槽的大白馒头。

说话间,胡美丽已经打开门走了出来,多看了我几眼,才说道:“李铁蛋,你这小子还算仗义,没有骑着我的大黑驴逃了。”

我没接他的话茬,“胡姑娘,你一个大白馒头卖一文钱,一天卖两百个,就是两百文钱,我有个法子,能让你一天卖一千文钱,你乐意吗?”

“你问的不是废话吗?有钱不赚王八蛋!”胡美丽是个聪明人,眼珠子一转,说道:“李铁蛋,你是不是想和我一块出去卖馒头呀,有你这个大帅哥沿街叫卖,我估计卖个四五百个大白馒头还是不成问题的,只是这样太委屈你了。不过这样时间长了,咱们两个熟悉了,感情也就好了。嗯,这个主意不错!”

“你就知道卖大白馒头!”我摇了摇头。

“没有啊,我还知道如何让你娶我呢?”胡美丽一脸无辜地说:“反正只要你答应和我一起卖馒头,感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

我轻轻叹了口气,这个丫头对我到真的是一往情深,可是我又能怎么样呢?

我调整了一下心态,继续说道:“我教你做一种葱花肉饼,好吃得很,你拿出去卖十文钱一个,一天只需卖一百个,就能卖一千文钱了。”

胡美丽似懂非懂,“葱花肉饼?那是什么饼呀?竟然敢卖十文钱一个?胡四郎卖的芝麻烧饼不过才买两文钱一个?”

我把手一摆,“这个你别管,你只需要把我要的原料买回来就行了,今天夜里我帮你做出来,明天我还有大事要办,所以不能陪你一起去卖了。”

我先把丑话说到前头,反正无论如何,就算是胡一刀在此,也不能阻止我明天去见,日思夜想的胡薄荷。

胡美丽也许是心想今天反正不用做生意,就当陪着我一起玩耍了,这样一来二去的,还能增进感情呢,所以就屁颠屁颠地去买东西去了。

时候不大,她就把东西买回来了,一罐菜籽油,一捆小葱,还有一包肥瘦相间的臊子肉。

我小时候,最喜欢吃妈妈做的葱花肉饼了,每次妈妈做肉饼的时候,我都会搬一个小凳子,坐在妈妈面前,一眼不眨地看着,等第一个肉饼熟了,妈妈就会把肉饼用纸包着,递给我,用嘴一咬,满口流油,香而不腻。

一想起在另一个世界的妈妈,我的眼圈红了,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去,这辈子还能不能再见到她老人家。

胡美丽递过来一块手帕,崭新的,还带着一股幽香,“你拿着擦擦眼泪吧,不想做就别做了,用得着哭鼻子吗?起先跺我脚面的那个男子汉哪儿去了?”

第六十七章 只有尴尬没有浪漫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再者说,我哭不哭碍你什么事?你只管仔细看着就行了!哥我只做一遍,学会学不会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从小到大,我都是流血不流泪的,可是没曾想,今日竟然当着胡美丽的面掉了眼泪,真的是咄咄怪事,看来任何人的内心深处,都有最软弱的一面。

胡美丽无端吃了我一顿抢白,并没有生气,反而憨笑了两声:“铁蛋哥,你发火的样子好帅哟,如果我有这么一个夫婿,哪怕整日向我发火,我也心甘情愿!”

看着她一脸真诚,并不是说笑的样子。我有些哭笑不得,索性不做声了,只是一个劲儿揉着面团,如果胡美丽就是那个面团的话,一定会被我揉碎了。

面团终于揉好了,我利索的揪了十几个剂子,涂上菜籽油和葱花,包上一点肉,再擀成圆形,然后放进了油锅,等翻上几个来回,等面饼变成了金黄色之后,就用笼布衬着拿起来一个,咬了一口,果然酥香可口。

边上的胡美丽看得直流口水,搓着手说道:“铁蛋哥,能给我先尝尝吗?看着一定好吃!”

这姑娘倒是得了胡一刀的真传,毫不做作。但是在称赞她的同时,我陡然发现,原来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之中,接受了她叫我铁蛋哥。这可是个危险的信号,我告诫了自己一番,我还有大事要办呢,千万不能让这丫头到的糖衣炮弹给俘虏了。

“给!”我本来打算把手里的大半拉给他,可是又一想,人家再怎么说也是女儿身,男女有别,不能太随便了。再说这个胡美丽没有一丝一毫女孩家该有的矜持,如果她和我吃一个葱花肉饼的话,这个八辈子没见过男人的家伙,肯定会想入非非的,保不准她还会以为是和自己变相亲嘴呢?

“好!好!好!”胡美丽伸手刚要去接,没想到我却忽地把手缩了回去,“想吃自己去拿,锅里还多着呢?”

胡美丽卖馒头多年,一双手早就练出来了,也不怕烫,直接拿了一个在手上,三口两口就吃了个干净,“好吃,铁蛋哥做的真叫一个好吃。”

这个小姑娘别看个头不高,但是饭量不小,一口气吃了六个,才拍了拍肚皮说道:“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的饼了。”

我心里暗笑,突然问了一句:“胡姑娘,学会怎么做这种葱花肉饼了吗?”

胡美丽嘴巴一咧,“早就学会了,俺虽然个子不高,长的不漂亮,但是学东西快着呢!”

“这就好!这就好!”我长长出了一口气,“胡姑娘,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以渔,你救我一命,我教给你一个发财的门路,从今往后,我们两清了,谁也不欠谁,后会无期!”

我反正没带什么行李,转身刚要走,却被胡美丽叫住了,“等等,我有话说。”

我对胡美丽的死缠烂打着实有些怕了,不知道他还要耍什么幺蛾子,只得停下了脚步,“胡姑娘,有话请说。”

胡美丽这一次看来是早就想好了对策,“胡大哥,我虽然学会了怎么做葱花油饼,但是这青丘的人,已经吃惯了我的炊饼,这个东西好吃归好吃,但万一卖不出去,我上哪儿找你去?”

对她实在是轻不得重不得,打不能打,骂不能骂,我只觉得一阵接一阵的头大,头也不回道:“胡姑娘,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呢?”

我不是没有回头嘛,那胡美丽脸皮真厚,特意绕到了我面前,道:“铁蛋哥,不如这样好了,等我做好了一百个葱花油饼,你跟着我一起上街去卖,如果卖得好,就证明此举的确是生财之道,那你随时就可走,我保证再不拦你!”

胡美丽这番话说的合情合理,还带着一脸的真诚,我不好意思拒绝,只得答应了。

“铁蛋哥请去堂屋候着,我把饼做好了,再去叫你。”胡美丽狡黠一笑,就忙乎开了。

我等了一阵,她说还没好,眼看着已经是夜里十点多左右了。

我开始觉得不对头,难道自己还要留在这里过夜吗?这是不是小妮子的缓兵之计呢?

眼瞅着胡一刀没在家,我们孤男寡女的,如果在这里过夜的话,保不齐要发生点什么事呢?

等胡美丽把一百个葱花油饼做好,已经是午夜了。

尽管青丘是狐族圣地,但终归是个小地方,比不得现实世界里的大都市,有热闹的夜市,能闹腾到天明,这里的人晚饭吃得早,天一黑街上就没人了,这个点出去卖东西,能卖得出去才奇怪呢。

我想出去住店,但是一来身上没带银子,二来呢胡美丽说不行,她说如果我就这样走了,会丢尽胡一刀的脸面的。我没法子了,只好答应在这里住一晚再说。

胡美丽家里虽然有两间房,但是只有一间卧室,孤男寡女的,我自然不能与她同住一室了,谁知道到了半夜,她能干出什么事呢?

胡美丽这一次表现得很大方,可以说是尽显主人风采,他拿了一床被褥,往中间屋子的八仙桌上一铺,而把整个卧室都让给了我。

我和衣而卧,想着短短一天之内发生这么多事,是辗转反侧,根本没有一点睡意。

到了三更天的时候,才终于有些困意,刚眯了一阵,却被尿憋醒了,我就蹑手蹑脚地出去找茅厕。我记得院子右边就有一个小茅厕。

可是想到院子里,必须要经过中间的屋子。我找了一个火镰子,打着了,到了堂屋一看,却见胡美丽睡得八仙桌竟然把门给堵死了。我记得本来八仙桌是放在中堂下面的,小妮子这样做,摆明了就是想要我好看,或者是担心我不辞而别。

那张八仙桌很大,把门堵得死死地,我想要出去,只能从桌子底下钻过去。要知道胡美丽可是睡在八仙桌上的,如果把她惊动了,瓜田李下,那我纵然浑身是嘴只怕也解释不清了。

这可怎么办呢?

我还在犹豫呢,肚子已经不愿意了。俗话说要尿不尿,憋烂水泡,再憋下去的话,肯定是要出问题的。时间紧,任务急,我也顾不得难为情了,我息了火镰子,一猫腰钻到了八仙桌底下,然后轻手轻脚的地往门外爬。

忽然,头顶传来了一个声音,“铁牛哥,你怎么会在这里?是不是长夜漫漫,你有些寂寞难耐呀?那好说呀,只要你招呼一声,我就到卧室侍候着了,用得着你亲自过来吗?”

我的尿急一下子被吓回去了。我不用抬头,就知道糗大了,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巧的事,我紧小心慢小心,还是被胡美丽发现了,说不定这厮一直没睡呢,等的就是这一刻,这下该如何是好呢?

只听啪嗒一声,胡美丽用火链子点着了蜡烛。事到如今,不声不吭不是办法,我也只有去面对了。

我抬头一看,只见胡美丽身上只穿着一条亵裤,浑身上下却是白生生的,而且灯下看她,还是有点身段的,虽然比不上胡薄荷和柴娟她们,但也是货真价实。如果不是一张脸太不给力的话,标标准准大美女一个。

我知道自己如果实话实说,人家也不会相信,因为现实里,有很多借口都是从上厕所开始的。那我该找怎么样一个理由呢,既不尴尬,又能让胡美丽相信呢?

我挠了挠头发,吭吭哧哧了大半天,才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你是主,我是客,是我害你睡桌子的,所以才想偷偷过来看看,你睡得踏实不踏实,没想到惊动了你,实在是对不住呀!”

我也不管武大郎相信不相信,转身就往回走。

可是胡美丽等待的就是这样的机会,怎么会放过呢?她突然抢上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铁蛋哥,你就别装了,想讨我做媳妇就明说吧。这么遮遮掩掩的,反而叫人看不起。”

我吧唧一下嘴:“叫人看不起更好。不过你把话说反了吧,明明是你想做我媳妇,为什么还要说是我想要你做媳妇呢?”

“噗呲!”胡美丽乐了:“你这话说得像绕口令一样,却把自己绕进去了。你说的意思不就是一个样吗?”

“不一样!绝对不一样!你想和我想绝对是两个概念,千万不要混为一谈!”我觉得有必要把话说清楚了,这种事情不能含糊,得趁早让这丫头死心。

“松手!”我不想和她过多纠缠。

胡美丽的执拗脾气上来了:“就不!你不同意娶我我就不松手!有种你打我呀!”

“打就打,这可是你让我打的!”我话说的气吞山河一般,其实我也不敢真打,毕竟敢打胡一刀女儿的人,整个青丘都找不出来两三个。

我的仇家依然不少,不管是柴志军或者是胡能,都不是泛泛之辈,这些人够我头疼的了,我得有多傻,才又去惹上胡一刀这样的一个仇家。

第六十八章 胡一刀的刀

所以我咋咋呼呼的施了一招金丝缠腕,这是很平常的招式,我也没用力,意思是挣脱胡美丽的手就行了。

胡一刀的女儿就算是再没有修炼天赋,也不会是手无缚鸡之力之辈。果然,我的动作刚使出来,胡美丽已经把手松开了。我趁机一个箭步进了卧室,然后连忙把门栓死了,可是等我扭头一看,只见屋里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点着了,而胡美丽正施施然坐在床边。

怎么可能?这是什么身法?我使劲揉了揉眼睛,没错,就是胡美丽。胡一刀的女儿,果然不是白给的。就凭这一下,实力已经不是我和飞天猫这种层次能比的。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可笑的我,刚刚还想着和她动手。

没法子,我只得重新把门打开了,然后在门口挤出了一个牲畜无害的笑脸,冲着胡美丽招了招手,“胡姑娘,好妹子,请你过来一下好吗?”

我为了让胡美丽出来,甚至不惜用上了好妹子的称呼。

胡美丽一张脸瞬间红了起来,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没那么面目可憎了。显然没有别的男人对她用过这样的称呼,她就这样被我的糖衣炮弹轰得晕晕乎乎的。

“好好好,马上就来!”看样子,她以为我回心转意了呢,喜滋滋地到了我身边,“铁蛋哥,请问你叫我过来,有什么重要事情吗?”

“是啊,我把你叫到这里到底是为什么呢?”我抓耳挠腮了好久,突然急中生智,“我说我怎么睡不着呢?原来是看见院子里的柴火没有人劈,不如你把灯点上,我们一起到院子里劈柴可好?”

我这也是急中生智,不管胡美丽如今心中有多么期待,可是一番体力劳动下来,先累她一个半死,估计她也没精力再想别的有的没的了。因为黄昏的时候,我记得那柴火堆得像小山似的,想把它们劈完,天肯定早就亮了。

“这样啊!”胡美丽并不傻,她的眼珠子转了几圈,“这个呀,按说铁蛋哥的吩咐,我应该遵从的,可是俺爹说了,那些柴火是他回来劈的,我如果把他的活抢了,万一他回来发脾气怎么办?”

我早就知道这件事没那么容易,所以也就豁出去了,把面子一抹塞进了衣兜里,煞有介事地忽悠她:“好妹子,这么重的活,怎么能让你爹他老人家一个人干呢?我们做晚辈的,能做多少就要做多少,这就叫孝顺,你可明白?”

胡美丽被忽悠住了,咬着嘴唇点了点头:“铁蛋哥,你真是个好人。我爹如果见了你,不知道要乐成什么样子呢?”

说干就干,我们两个一起到了院子里,我挑着灯,先看胡美丽劈柴。

奇怪的是,他们家并没有斧头,劈柴用的是一把刀,看上去黑不溜秋的,但是刀锋过去,无论多么粗大的树桩无不应声而开。看来这种所谓的重体力劳动,对人家胡美丽姑娘来说,并没有任何挑战性。

胡美丽劈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就上去让他歇歇,我来劈一会儿。

她犹豫了一下,不好意思地说:“想来我们家劈柴,必须得做我的夫婿才行。你如今也没答应,还是我来劈吧!”

不就是劈柴吗?又不是什么武功秘籍,传男不传女?被她用这么一个理由拒绝了,我的心里未免有些不舒服,脸也沉了下来。

胡美丽是个聪明的姑娘,忽地一咬牙,嘟嘟囔囔着说:“不管了,就算他今后不想做我的夫婿,做我的大哥也行啊。我爹就算是知道了,想必也不会说什么的。毕竟铁蛋哥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人!”

不就是劈柴吗?用得着这样吗?我心里很有些不以为然。

这时,胡美丽冲我招了招手:“铁蛋哥,把灯给我,你过来试试再说。说来说去,就看你有没有这个缘分了。”

我把灯递给了她,她把手里的刀递给了我。我以为只是一把普普通通的柴刀,谁知道一个不小心,竟然没有拿捏住,它一下子掉到了地上。天呐,这把其貌不扬的柴刀,竟然有好几十斤重。

那边的胡美丽差点笑出声来了:“铁蛋哥,忘了给你说了,这把刀重达七十二斤。我爹前些年与人交手,用得就是它。这些年,我爹和人打架基本上就不用刀了,所以就扔在这里用来劈柴了。”

这一次我并没有被羞辱的感觉,相反还有些激动。因为我万万没想到,这把刀竟然是鼎鼎大名的,胡一刀的刀。我好歹体内拥有四族灵力,在有准备的情况下,这一次终于像胡美丽那样,单手把刀提了起来,但就是达不到刚才她那种举重若轻的感觉。

这一次绝不能在胡美丽面前丢脸了。我找了一根树桩,一咬牙,几乎用上了吃奶的力气,然后斩了出去。然而让我大跌眼镜的是,那根树桩根本没动,而我手里那把重达七十二斤的柴刀,却被反弹回来,这一次竟然又脱手了,而且还差一点砸到我的脚,真的是糗大了。

更让我奇怪的是,这些看着普普通通的树桩,为什么如此坚韧?

胡美丽说这些是青丘独有的铁树,所以看着和外面的不一样,但绝对是比铁还硬。

“铁蛋哥,别灰心,我第一次拿刀劈柴还不如你呢?”胡美丽不声不响的又一次把刀递到了我手里。

我接过了刀,随口问道:“你第一次拿刀是什么时候?”

胡美丽面不改色地说:“五岁!”

“五岁?”我几乎都要崩溃了,人家胡美丽一个黄毛丫头,五岁都能够提刀了,而我今年已经过了二十五岁了,却连提刀就这么费劲。可笑的是,起先我还有对她用强的想法,如今回想起来,真是惭愧。

看来胡美丽抱着我腰的时候,根本没怎么用力,否则我这个九零后的老腰,人家姑娘一使劲,绝对给楼断了。

胡美丽这一次没有看我的笑话,不对,她从头到尾都没有看我的笑话,她不厌其烦地告诉我如何调整气息,如何握刀,如何发力,如何才能发挥过干脆利落的脆劲。

我并不是笨人,但是一直等到东方出现了鱼肚白的时候,才终于劈开了第一个树桩。

我有些灰心,但是胡美丽却很高兴:“铁蛋哥,你的天赋够强得了!”

挖苦我?打击我?或者是毫无底线地奉承我?不管是什么原因,我都觉得脸上直发烧。

胡美丽的表情还是那样的天真无邪:“你知道吗?有一次王大伯想学我爹的刀法,我爹就让他来劈柴。谁知道他堂堂一个翼族的长老,竟然在我爹的悉心教导下,用了一天一夜之后,方才劈开了第一个树桩。你说,和他比起来,你是不是感到自己有成就多了。”

哈哈,我心里的不愉快瞬间一扫而光了。还有什么比赢了自己的师父,更让人开心的呢?等以后见了王涛,我只要一提起这事,看他那张老脸往哪儿搁?

当然我并没有向胡美丽说起我和王涛之间的关系,更没有说是他让我躲到这里来的。

不过我心里很好奇,既然之前胡美丽说他们家的刀法向不外传,可是却怎么教给王涛了呢?这个翼族长老和胡一刀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胡美丽说,王涛和他爹之很好的朋友,但却没有好到要传授自己压箱底的功夫的地步。

不过前几天,王涛以给他找一个乘龙快婿的筹码,说服了胡一刀,才学到了他们胡家刀法。

胡美丽和我说起这些往事,还不住咂嘴:“王大伯说,这几天就会让人上门提亲的,怎么这么久还不见人来?”

我哼了一声:“怎么,你很盼望着那人来吗?”

胡美丽一张脸又红了:“其实不单是我,我爹也朝思暮想的盼着。不过,铁蛋哥来了更好,最好是那个人永远都不要来了!”

我没想到绕来绕去,又把自己绕进去了。

说实话,胡美丽是个好姑娘,敢爱敢恨,能吃苦耐劳,聪明伶俐,心直口快。除了这副尊容不敢恭维之外,应该没什么缺点了。如果说真有什么缺点的话,就是对找夫婿这件事情,未免有些太迫切了。

说心里话,我很感激她,这么看得起我。在没有得到我娶她的承诺之前,竟然将家传刀法传给了我。

虽然我仅仅是入了门,还没有用它来对付任何一个敌人,但是我确信,仅仅是这一刀,就已经胜过了我之前所拥有的技能,包括兰花烙印在内,甚至是虎爪,都没有这一刀来的更凌厉,更让人心里踏实。

既然天已经亮了,那么今天我就要去面对那些强大的敌人了。而这一刀,也许会成为我杀敌制胜,或者是赖以保命的东西。

胡美丽看了看我,突然问道:“铁蛋哥,你是不是觉得我有点不知羞耻?或者是没有一点女孩子家的矜持?”

“是!”我本来想不承认的,但既然胡美丽已经把话说开了,那我也就不能做什么违心之语了。

第六十九章 意想不到

胡美丽笑了,笑得非常坦然:“其实我也没有那么饥不择食。我小时候长得蛮漂亮的,但是在我八岁的时候,我爹的一个仇家给我下了一个诅咒,我就变成了现在这副鬼样子了。”

我说呢,从胡一刀给她起得名字来看,从她的身段以及皮肤来看,不应该长成这样啊,原来里面还有这么一段悲伤的故事。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的确是一个极其致命的打击了。难得胡美丽还能保持着如此乐观的心态。如果换成别的女孩子,说不定早就崩溃了。

胡美丽笑的泪花都出来了:“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坚强,但是我爹为了我,这些年走南闯北寻医问药,我不想再让他为我操心了。所以我不得不迫使自己坚强起来。自从我娘去世之后,他老人家都没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

“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终于让我爹问到了一个破解诅咒的方子。”

胡美丽幽幽地看了看我,轻轻叹了一口气:“那就是我必须要找到一个,甘心情愿娶我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得自己跑到我家门上。人都说,小伙爱美,姑娘爱俏,你想想看,我如今这个样子,有谁傻得回来娶我?起先也有别有用心者找上门来,但是我一眼就看穿了他们其实是为了胡家刀法而来。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也就再没有年轻男人登门了。”

我总算明白了,我那位便宜师父王涛,为何要冒着得罪胡能的危险,忽悠我来胡一刀家。而胡美丽为何一见到我,就迫不及待的要我娶她。除了她自己想要找回昔日的容颜之外,只怕解开他父亲的心结才是最最重要的。

就在那一瞬间,我不由起了一丝恻隐之心。可是很快又被自己否决了。强扭的瓜不甜,男女之间讲究的是你情我愿,如果我为了同情心和感激之心,而答应去娶胡美丽的话,不但是对胡薄荷和柴娟的不尊重,更是对胡美丽的不尊重。

而胡美丽又没再说什么,刚好天已经大亮了,我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就答应和她一块出去去卖葱花油饼。

我们一前一后出了院子,胡美丽走在前面引路,我挑着担子跟在后边。正如我之前所料,一到了大街上,我们就被人围上了,忙得不可开交。

是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我在心里暗暗嘱咐她好运,然后悄悄找一个买葱花油饼的人,打听了一下狐族总舵的方位,刚要走,忽然一个狐族管事模样的人走了过来,对胡美丽说道:“胡姑娘,你做的大白馒头在青丘是出了名的好,我们大小姐说了,让你中午之前送一千个馒头到总舵去,千万不要误了开席吶。至于价值方面,你只管放心,亏带不了你的!”

我心里一怔,觉得这个好机会真是从天而降。一千个绝对是个大数目,到时候我如果扮做送馒头的小厮,那不轻而易举就能够混进总舵了吗?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赶在婚礼开始之前,见胡薄荷一面呢?

我正在想入非非呢,胡美丽已经走过来,捅了我一下:“听到没有?我蒸的大白馒头已经让大小姐惦记上了,那可是我们狐族一等一的大美女哟。只要你跟着本姑娘好好干活,到时候我就带着你去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大美女!”

“噢!不过是去见胡薄荷一面吗?用得着这样吗?”我心里激动极了,但是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

胡美丽忽然朝我的脚面踩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们大小姐的芳名?而且听你说的样子,好像认识我们大小姐似的?”

“也不是特别熟悉,只不过在一张床上躺了大半年而已,她知道我的长短,我清楚她的深浅!”好长时间没装逼了,我怎么能放过这个好机会呢?

“铁蛋哥,没想到你说话这么没把门,说吹就吹上了!”这一次我的脚面又被来了一记狠的,然后胡美丽贴着我的耳朵小声说道:“今天是我大小姐的大喜之日,他的如意郎君名叫柴志军,是堂堂的豺族少主,你看上去没什么机会了。当然,你如果对本姑娘稍稍好那么一丁点儿的话,机会还是大把的。”

我没再吭声,因为我不可能对胡美丽袒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她只知道我叫李铁蛋,根本想不到我就是胡薄荷的丈夫,也就算狐族的通缉犯李明。但是在内心深处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只要他们两个没进洞房,我就还有机会!”

我们两个收摊回去,开始蒸馒头。看我从头到尾都是一副开心的样子,胡美丽很奇怪:“铁蛋哥,你还说不在乎我们大小姐,怎么一听说要去见她,你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呢?”

糟了,被这丫头看出破绽来了。我急忙掩饰道:“好妹子,看你说哪儿去了?其实我是在为蒸馒头高兴。别看我葱花油饼做得好,但是自己动手蒸馒头还是第一次,所以有些兴奋过头了。”

等最后一锅馒头蒸好之后,我又做了几个葱花油饼,都是胡薄荷爱吃的口味,只要这些油饼能送到她手里,她只要尝一口,就知道我已经来了。

胡美丽看了看我,看她眼神似乎看出来了什么,但她什么也没再问。

后来她做了一碗西红柿鸡蛋捞面条,端过来让我吃,说吃饱喝足了,才有力气挑担子,毕竟狐族总舵距离这里并不近。

还别说,这个小丫头的手艺不错,色香味俱全,与现实世界里我家乡的肉丝面绝对有一拼。

一看到这碗面条,我只觉得肚子咕咕乱叫,我大清早出门,一直到现在水米没打牙,如果还不饿的话,那才叫咄咄怪事呢?我狼吞虎咽地一连吃完了三大碗,觉得浑身上下再没有那么舒服了。

我伸了一个优雅的懒腰,笑着道:“好妹子,多谢你的面条,我看时间也不早了,你说咱们是不是该出发了?如果误了总舵那边的午饭时间,就不太好了。”

胡美丽笑了笑:“还早呢,你先去休息一会儿,等该走的时候,我喊你。”

“哦。”我不疑有他,一掀门帘子,走进了卧室,却见胡美丽也跟着自己走了进来,不禁有些奇怪:“好妹子,请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胡美丽嘿嘿一笑:“李明哥,我想把你绑起来,然后留在这里好好睡上一觉,而去送馒头的事情,我一个人就足够了!”

“胡美丽,你到底想做什么?”我起初还以为这丫头鬼迷心窍,要对我来什么霸王硬上弓,可是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不是这么回事。因为按照这丫头的实力,在我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那些我根本就是举手之劳,何苦还要这么麻烦呢?”

特别是她叫我那声李明哥,已经让我明白,自己露馅了,她已经知道了我就是李明。

“胡美丽,这件事你别管!”我面如寒霜道:“你再不滚开的话,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胡美丽看起来已经拿定了主意:“李明哥,随便你骂好了,骂什么都成,但是我今天一定得绑了你,这样才能够保住你的小命。要知道今天总舵那里高手如云,任意拉出来一个都不是你我所能够应付的。而偏偏我爹又不在,所以无论你多么恨我,我都要留住你!”

“胡美丽,你这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更是在找打!我告诉你,作为一个男人,就算是粉身碎骨,今天我也得赶过去!”我知道胡美丽的厉害,所以来了一下先下手为强。只听我喝了一声,上来就是一记虎爪。

我以为胡美丽虽然得到了胡一刀的真传,但是我用的可是虎族的绝技,只要她稍有闪避,那我就可以抢出一条路来,然后撒腿就跑。

然而,怪事天天有,今天特别多。让我没想到的是,胡美丽根本没有躲,却稳如泰山一般,反倒是自己的指头,抓在她的肩膀上,就像是踢在生铁上一般,隐隐作疼。

我这才发觉,自己全身软绵绵的,根本使不出一点劲儿,一时间不由又惊又怒,“胡美丽,你在汤饼里面做了什么手脚?”

胡美丽的表情非常复杂,有庆幸,也有不安,但是更多的是好像是惭愧:“李明哥,我知道你是匹烈马,是不会听我的,所以才想法子才能降住你哟!实话给你说吧,我在面条里面下了无香无味软筋散,两个时辰之内,你使不上劲儿,所以说,你还是乖乖地在这里躺着吧,等我回来。”

“躺你娘的大头鬼!”我一时间悲愤交加,我本来以为自己这一次机缘巧合,说不定就能搅黄了柴志军和胡薄荷的好事,谁知道到头来,还是着了胡美丽的道儿,难道我和胡薄荷就这么命苦?我们两个本来过着甜蜜的小日子,招谁惹谁了?

“不!绝不!”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我所有的挣扎都是多余的,很快被胡美丽绑在了床头。

第七十章 故技重施

胡美丽走的时候,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眼睛里满是泪水:“李明哥,我知道你想去救出我们大小姐,可是就凭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就是痴心妄想。无论你今后怎么样的恨我,我都问心无愧了!”

她扯过来一床被子,把我盖上,然后急匆匆的走了。

我心如刀绞一般,我知道胡美丽这丫头是好心,但是她横叉这么一脚,完全搅乱了我的计划。虽然我来到青丘之后,没有再见到柴娟和丑猫,还有自从在狐族总舵门口走散之后,也没有再见到飞天猫的面,但是我相信,他们在今天肯定会有所行动的。甚至是今天的新娘子胡薄荷,也不会就这么着把自己给嫁了。反而我这个最应该出手的人,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绝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我突然想起来那个红盒子里的五种毒物,也许在这个时候,它们说不定会成为我的救星呢?

那个红盒子还有虎骏送我的那把虎弩,我记得都放在包袱里。而如今那个小包袱,就放在我脚头的床头柜上。

我挣扎着尽量伸长了自己的脚,一次、两次……在做了第十八次尝试之后,我终于将包袱踢到了地上,耳朵里听着红盒子落地,我突然觉得那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了。

“希望红盒子的盖子能被摔开吧!”我试着叫了几声,谢天谢地,那五种毒物一个个从包袱里爬了出来,然后爬到了床上,就像那天一样去咬我的脚面,而我体内的四族灵力,也与他们发生了共鸣。

也就在那一瞬间,我只觉得眼前一亮,脑子里不知道闪过什么火花,紧接着全身上下迸发出来了巨大的能量,绑着我的绳索竟然被被绷断了好几截。

我站起来,做了好几下深呼吸,然后感觉一下体内的灵力,发现它们还是被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束缚着,眼下我能够发挥出来的,只有昔日的十分之一了。

有十分之一总比没有好,我找出那仅剩下来的飞天蜈蚣尾巴,犒劳了一下那五种毒物,然后又请它们回红盒子里呆着了。

我往窗外看了看,好在时间还不算太晚,这个点赶过去的话,还能跟得上胡薄荷和柴志军的婚礼仪式。

我到了门口一看,发现屋门也被胡美丽锁上了,这个丫头还真是谨慎。没法子,我只得从窗户爬了出去。窗户不大,但是我也不胖,这就是平时健身的好处。

而窗户外面正好是柴火堆,我瞅见了那把乌黑的柴刀,心想自己虽然仅仅学会了一刀,但是胡一刀的刀法与众不同,好像不用耗费太多的灵力就能够施展。况且胡美丽绑了我,总该付出点什么吧,这把刀就当我收她的利息了。

我把柴刀别进裤腰带里,然后到了大门口一看,没想到大门也被胡美丽这丫头片子锁上了。

我没钥匙,索性就不走大门了,好在她家的围墙不高,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骑在了围墙上,可就在这时,只听得墙外一声呐喊,接着就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了过来,一个人哈哈大笑,“李铁蛋,这一次,本大管家看你往哪里跑?”

一听到那猥琐至极的声音,我就知道是胡能来了。这厮也真够可以的,放着胡薄荷大婚那么大的事情不管,偏偏带着人跑出来捉我。看来这下子走不脱了,因为自己现在全身发软,就是跳下围墙,也跑不过那些如狼似虎的家丁,还不如使一个缓兵之计,只要熬过一个时辰,等软筋散药劲一过,事情就有转机了。

毕竟经过那五种毒物咬过之后,我身上的灵力正在一点一点的缓慢恢复。

胡能哈哈大笑道:“李铁蛋,我就知道你小子躲在胡一刀家,所以才调虎离山之计,引开了胡美丽那个丫头,这样没有了靠山,看你如何逃得过本大管家的手掌心?”

我说呢,就算是开酒席订馒头,也得提起两天,哪有事到临头再来订上千个馒头的。可惜的是,当时我和胡美丽都没有任何的怀疑,因为胡能这厮打出了胡薄荷的旗号,让我们都没有往别的方面想。

我拿出虎弩试了试,想让胡能付出点代价,但是很可惜,就凭我如今身上那点可怜的灵力,根本拉不开弓弦。

既然明知道走不脱,那我索性就不打算走了,就那么大马金刀地往围墙上一坐,晃着两条大长腿说,“胡大管家,你可真有闲心呐!”

“好说!好说!反正狐族有没有我在,今天大小姐的婚礼都耽搁不了。但是一日不抓到你这小子,本大管家心头的这口恶气就出不来!”

胡能皮笑肉不笑地说:“所以说,为了本大管家的健康考虑,你才是重中之重!”

说着这厮指着我大叫起来,“哪个把李铁蛋抓下来,本大管家赏蒜条金五十两!”

俗话说得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眼瞅着那些飞狐军兵丁争先恐后地扑了过来,我心想被这帮人拽下来,肯定摔得不轻,还不如自己跳下来呢?

可是就是那么倒霉,我刚一跳下来围墙,那一大帮人赶到了,不由分说将我围了起来,一个个揪住我的衣襟不放,都说是自己先捉到了人。

“争什么争?不就是想要金子吗?本大管家多的是,那五十两蒜条金大家平分了,不就一了百了了!”

可能是要因为彰显自己的身份,所以胡能走的并不快,这么半天了,才磨磨唧唧地赶了过来,虽然走的慢,但是人家处理事物的能力绝对是一流的,几句话就把那些飞狐军兵丁收拾得服服帖帖。

胡能一过来就想踢我,后来可能是因为旁边有人看,他觉得不雅观,只得作罢了,“李铁蛋,这一回我看你往哪儿跑?你就等着被神鸦火筒烧死吧,这就是和本大管家做对的下场!”

后来这小子实在是忍不住了,仅仅是嘴上说着难解心头之恨,就扬起了巴掌,想抽我的脸。

我被那么多人围着,根本就没打算躲, 可是天无绝人之路,我忽然觉得身体一轻,滴溜溜转了起来,而且有种一蹦就能上树,上了树谁也抓不到我的感觉。

我没有想到,自己身上拥有的四种灵力,竟然是猫族灵力最先觉醒。而且在这种关键时候,派上了用场。不过仔细想想,也并不奇怪,我身上也只有猫族这种身法,不用太大力气也能施展一二,虽然没有任何攻击力,对付高手不行,但是对付这些淬不及防的飞狐军兵丁,还是有些用处的。

所以说在胡能扑上来之前,我已经摆脱了那些人,然后身子纵跳如飞。胡能并不擅长轻身功夫,再加上没想到我还有抵抗的胆量,所以他那轻轻一掌,也就意外的落了空。

我此时这才知道,猫族灵力的精妙之处,人家能够名列妖界五族之一,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在众目睽睽之下,胡能自持身份,就不能再出手了。他有些气急败坏了,喝令那些兵丁一拥而上,并且还拉扯了十几根绳索。我终归是没有恢复,时间一长,体内的猫族灵力跟不上消耗,到了最后自然也就逍遥不起来了,没过多久,就被绊了一个嘴啃泥。

那些飞狐军兵丁前赴后继地扑了上来,把我压得死死的。

“呵呵,跑呀,臭小子你倒是跑呀!”胡能狞笑着逼了上来,啪啪就是两巴掌。这厮恨刘刚我入骨,虽然没用灵力,但是也没怎么留手。

如果是没中软筋散之前,我还能略微抵抗一下,可是如今情况不同,这两巴掌可把他抽惨了,如果不是被飞狐军的人架着胳膊,我当时就得躺下了。

胡能这种小心眼,一旦出了气,精神瞬间好多了,嗓门也亮了不少:“来呀,把李铁蛋捆了,然后押回总舵去,只等大小姐婚事一过,本大管家要好好消遣他!”

那些飞狐军兵丁得了大把的金子,干起活来当然非常卖力气,眨眼工夫,就被我五花大绑了。而且绑的非常紧,我稍微动弹一下,身上就是钻心的疼。

有几个飞狐军兵丁用一根长枪穿进绑绳里,然后抬着我,从后门悄悄进了总舵。

胡能再怎么猖狂,再怎么得宠,该讲的分寸还是要讲的,今天毕竟是胡薄荷的大喜日子,他绑了个人从大门进去,那是明摆着给族长上眼药呢。

后来他们把我扔进了一个柴房里,就说笑着去大厅吃酒去了。

幸运的是,他们走的匆忙,可能是看我是个穷小子,身上没什么油水可捞,所以我那个其貌不扬的小包袱,也被他们扔在了柴火堆上。

我想着自己在胡一刀家里脱困的情景,心里想,看来只能是故技重施了,这一次能不能得偿所愿,就看五个小东西给力不给力了。

可是这一次包袱放的柴火堆有些高,我就是使上了吃奶的力气,脚尖也没有够到那个小包袱。

第七十一章 师徒重逢

这时候,只听门外有人吆喝了一嗓子:“胡癞子,记得把门给我看好了,如果让这小子溜了,本大管家就拿你是问!”

这是胡能的声音,看来这厮真是恨透了我,去吃喜酒心里还惦记着我。

那个胡癞子瓮声瓮气的说:“大管家,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我胡癞子办事,就没出过差错!”

我听着胡能等人已经走远了,可是柴房的门却突然开了,一个头上长满癞子的家伙走了进来:“铁蛋兄弟,你好,我是胡癞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咱哥俩儿不如唠唠嗑。”

此时此刻,我就是瞎子也看不出来了,这厮分明是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所以就没搭理他。

胡癞子的脸皮够厚:“铁蛋兄弟,我觉得你的绑绳有点紧,你是不是现在很难受呀?”

说实话,我现在的确很难收。胳膊腿被像待宰的肥猪一样被绑的死死的,整个人就那么趴在冰冷的地上,说句不好听的话,很像那个非常著名的恶狗抢屎式。

但是我还是强忍着没吭声,只等他的下文。

果然这小子没安什么好心:“铁蛋兄弟,想不想我给你松一松绑绳呢?不过你应该知道,这年头不管托谁办事,怎么着也得意思一下吧!”

我看着他的目光一直瞅我的包袱,心里顿时有了主意:“癞子大哥真是个心好,可是我身上如今已经没有银子了。”

“我不要银子!”胡癞子的声音里竟然有一种说不出口的谄媚,“铁蛋老弟,我看你包袱里好像有一张弩,我非常喜欢,不知道能不能送给我呢?只要你把弩送给我,我保证给你松绑,而且还给你弄一桌子好酒好菜,人什么时候都不能亏了自己,咱临死也得做一个饱死鬼吧!你也知道,我们飞狐军军纪严明,我可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才过来找你的。”

这厮虽说其貌不扬,但是眼力倒是不错,一眼就看出了虎骏送我的虎弩不是凡品。

不过,他要是没这种眼力的话,只怕我还离不开这座柴房呢?

我心里早已经有了计较,所以奉承话张嘴就来:“癞子哥,瞧你说的。反正包袱就在那里,你想拿走的话,我也拦不住你是不?而你还要征得我的同意,真是青丘难得的得道高人呐!”

胡癞子拍了拍胸脯说道:“我们青丘狐族,从来就不是巧取豪夺之辈。我想要你的东西,不但要汇报你好处,而且还要心甘情愿!”

我随声附和道:“癞子哥,我同意了,那张虎弩就在包袱里,你自己去取。”

“好好好,没想到铁蛋兄弟还是个妙人,只可惜得罪了我们大总管。这样吧,等今晚大总管高兴了,我替你美言几句,到时候,你再服个软,那样的话,不就化干戈为玉帛了吗?到时候说不定你我兄弟还能一起在飞狐军内当差呢?”

“那就多谢癞子哥了。”我故意装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

胡癞子不疑有他,就上前一步,把柴火堆上的包袱取了下来。

就在他即将打开包袱的那一瞬间,我突然说道:“癞子哥,我包袱里有个红盒子,里面有很可怕的东西,你把那张弩拿走就得了,可千万别动那个红盒子啊!”

我这一招就叫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其实,我是在说真话给胡癞子听的,可是到了他耳朵里,一定会认为红盒子里的东西比那张弩更贵重,我所说的可怕的东西只不过是想吓唬他而已。

果然,胡癞子打开包袱之后,竟然没有去拿那张弩,而是先把红盒子拿在了手里:“铁蛋兄弟,没想到你身上还有这么一件宝贝哟。我看不如这样,那张弩哥哥我不要了,你只把这个红盒子送给我的了。”

这个红盒子是飞天猫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上面嵌金镶玉的,看上去非常漂亮,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盒子里的东西一定是一件非常罕见的奇珍异宝。

我故意皱了皱眉头:“癞子哥,我不骗你,这个盒子你真的不能动,否则的话,会有生命危险的。”

“李铁蛋,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不就是一个小盒子吗,能有什么危险?比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哟!”

胡癞子这么快就变脸了:“惹恼了你癞子爷,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你好看,先抽你三十鞭子解解馋!”

这是他自己找死,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胡癞子双眼冒光地打开了红盒子,这厮没有想到,等待着他的,并不是什么奇珍异宝,而是五种看上去挺吓人的毒物。

这厮甚至都来不及叫出声来,就已经躺地上了。

这五种毒物很可能是妖界最毒的东西,飞天猫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弄过来的,那丫头甚至把报仇的希望都压在这五种毒物身上,你说它们的毒性能小吗?

既然这五种毒物已经出了红盒子,那么接下来就该它们上场表演了。

我打了个唿哨,这五个小家伙就一起朝我聚集过来。他们已经习惯了吸食我身上的鲜血,而我也正好可以借着它们的毒性,来调和我身上四种灵力的相互倾扎。

经过它们的一轮吸食之后,我身上的灵力恢复了很多,稍微一使劲,就把身上的绑绳绷断了。

我收拾了一下东西,正要走出柴房,忽然听到门外好像有动静,不由心里一惊:“如果是别人过来,我还有机会。如果是胡能亲自过来的话,我只怕之手束手就擒的份了。毕竟,我如今身上的无香无味软筋散的药力,并没有完全散去。如今的实力还没有之前的十分之一,就算是有心算无心,也不会是胡能的对手。”

但是我既然已经挣脱了绑绳,那么只要有一线希望,我就得杀到前边的议事大厅去。因为听那些飞狐军兵丁谈起,胡薄荷和柴志军的婚礼,就在议事大厅举行。

我本来想拿出虎弩给胡能来一下子,谁知道就凭自己身上的灵力,根本施展不了。我想了想,就把胡癞子拉到了门后面,然后把绑绳往自己身上胡乱一绕,滚到在柴火堆上。

时候不大,一个人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进来之后也没有喊胡癞子,而是推了推我的肩膀。

看他鬼鬼祟祟的样子,说不定也是看中了我身上某样东西呢。

刚好他的一根指头距离我的嘴边很近,这时候我的嘴就非常具有杀伤力了。

说起来嘴这种东西除了吃饭喝酒或者说话的时候要用之外,还能进行一系列亲密行为,比如说柴娟曾经用它来叫我接吻。当然它还有最原始的一种功能,那就是作为武器来用。

嘴这种武器严格说起来,只有一种进攻方式,那就是咬。据说人的咬合力,是拳脚的好几倍,所以用它来攻击别人,既能出其不意,而又威力巨大。如果要敌人的手指头的话,大多数情况下,都能一咬一个准,没跑的事儿。

说来也巧了,刚好那个人的小指凑到了我的嘴边。这就叫做羊入虎口,不咬白不咬。

我拿出来当初啃骨头的精神,一伸脖子就是狠狠的一口。

我笃定,这一下只要咬中了,就算来的是胡能本人,我也能让他以后再多一个胡九指的外号。

然而,事情偏偏就出现了意外。

只见那根手指不可思议地往后一撤,我咬了一个空,差一点要到了自己的舌头。这下子糗大了,我想让人家变成九指,没想到自己差一点就先变成哑巴。

“李铁蛋,果然够狠,果然够绝,果然够爽快,老夫几乎可以肯定,假以时日,你肯定能做出一番大事!”

那个人非但没有恼羞成怒,反而拍起手掌为我叫起了好、喝起了采。这是几个意思?

我肚子里寻思着,连忙抬头一看,只见这个人年纪依然不小了,头发和胡须都变成雪白了,但是一张脸上,竟然一道皱纹都没有,看起来的确是驻颜有术。而且一双眸子就如同通了电一样,精光四射。头上戴着白色头巾,身穿白色袍子,咋看上去,宛如临风玉树一样,这个人年轻时候,肯定是一枚超级大帅哥。

当然,他现在也不能算差,在某些大叔控美女眼里,还是具有一定的杀伤力的。

更难得的是,这个人颜值挺高,加上气质高雅,只是往那儿一站,就散发着一种书卷气息,用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来形容,真的是最恰当不过了。

第一感觉告诉我,这个人绝对不是个坏人,而且非常值得信赖。更奇怪的是,我只觉得他有些面熟,但就是想不起来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

那人看着我,突然笑了,很开心的那种笑,但是笑着笑着,眼眶竟然湿润了:“臭小子,见了师父还不过来拜见?愣着干什么?”

“师父?”我眼前一亮,听着熟悉的声音,我才猛地一下回过味来,原来这个人就是我的便宜师父,翼族的长老王涛。

第七十二章 五行瓮

那一日在狐族总舵大门口,已是黄昏,我只是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一抹白发,至于我那便宜师父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我并不知道。当时我只是对他的声音比较熟悉而已。因此才闹出了见了自己师父也不认识的笑话。

师父的泪花触动了我心里最柔软的那一部分,那一瞬间,我也忍不住潸然泪下。在青丘,这个我几乎是四面树敌的地方,眼前这个人绝对是我最亲近的人之一。我看得出来,感受得到,他对我的关怀绝对是发自肺腑的。

“师父!”我叫了一声,一下子扑进了他的怀里。

这么久了,所有的烦恼都是我一个人背,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长辈,还能不矫情一回?

后来我们坐下来叙话,我故意埋怨他,说他把我往胡一刀家一哄骗,然后就不管不顾了。

师父的老脸难得红了一下,却反击道:“你小子得了好处还卖乖,你看看,你连胡一刀吃饭的家伙都弄到手了,别给我说你还没学会胡家刀法?”

我知道他说的是那种黝黑的柴刀,如今就在柴火推上也没人理的柴刀,就连胡能本人,可能也没有想到,这把刀就是胡一刀带着杀敌立威的家伙。

遇到这样一个人老成精的师父,我除了撒娇还能干什么?

我们师徒两个闹了一会儿,师父突然说道:“铁蛋,忘了说正事了。那一日我看了一眼,发现你身怀虎族、狐族、豺族和猫族四种灵力,真的是让我吃惊不小。当时我就想着要收你为徒,只要把我们翼族灵力传给你,那就算齐全了。身怀五种灵力,五百年来,已经没有人能得到这种奇遇了。”

我吧唧了一下嘴:“师父,灵力多了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俗话说,贪多嚼不烂。就像我现在,身上已经有了四种灵力,但是还没有你一种灵力好用。”

“铁蛋呀,你能够这样想,为师深感欣慰。”王涛老大不小的人了,还卖了一个关子:“你猜猜,为师这两天去哪儿了?”

我猜了几次都没猜出来。

王涛乐呵呵地说:“算了,不难为你了。先让你开开眼再说。”

他说着,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瓮,装酒的那一种。我以为他要和我分享什么好酒呢。没想到他指着小瓮念了几句咒语,怪事出现了。那个小酒瓮突然变大,变得越来越大,后来竟然变成了大水缸一般的大小,我看看自己的个头,藏进去一点问题都没有。

师父朝着我招了招手:“铁蛋,快点进去!”

“进去做什么?”我挠了挠头,心想这个师父真是一个怪人,这个时候了,还让我喝酒,而且还是这种牛饮。我如果喝醉了,谁去阻挠柴志军和薄荷的婚事?

“你说干什么?这是好事一桩,天大的好事!”师父一脸兴奋的说道:“这东西名唤五行瓮,乃是我们翼族的至宝。它别的功用几乎没有,但是能帮助身具五族灵力的人融会贯通。”

“这么神奇?”我心痒了,虽然这些天我被那四种灵力折磨够够的,但是我知道它们的威力,如果将它们炼化了,化为己用的话,到时候别说一个区区的胡能了,就算是狐族的族长胡笳,我也不惧。至于那个柴志军,就更加的不值一提了。

王涛教了我翼族的口诀,然后又往我体内渡了翼族灵力,再次让我进瓮。我问他进瓮之后,多长时间能出来。他摇了摇头说道:“这个说不准。可能一个时辰,也可能使一个月,甚至是一年,就看你的天赋如何了。按照我们翼族的传说,只有瓮中人将身上五种灵力融会贯通之后,才能狗碎瓮而出。”

我轻轻叹了口气:“师父,不好意思,那我今天就不能入瓮了。”

王涛我的直跺脚:“傻孩子,你什么事情要比这件事情重要?”

我一字一句地说道:“师父,狐族大小姐胡薄荷曾经是我的妻子,可是她今天就要被逼迫着嫁给柴志军了,你说我要是不出现的话,还算是个男人吗?”

“胡薄荷曾经是你的妻子!”王涛楞了一下,过了很久才回过神来:“我说你这小子怎么如此福源深厚,原来你就是那个我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李明呀!”

王涛想了想说道:“五行瓮已经开启,你如果再不进去的话,这个宝贝就要作废了。这样吧,你先进去,至于薄荷丫头的事情,就包在为师身上了。”

“师父,不是徒儿对您不敬。只是这件事情你能阻止得了吗?别的不说,仅仅是一个胡能,就不是你能够对付的,更别提胡笳那个天纵奇才的高手了!”我摇了摇头:“师父,薄荷的事情关系重大,你想像一下,如果她真的和柴志军成了好事,那么我还能有心思躲在这个瓮里,继续修炼下去吗?”

“你这孩子,怎么这样犟呢?”王涛只是把袖子轻轻一挥,我一个倒栽葱,就进了瓮里。我想挣扎着爬出来,可是瓮口已经被封上了。不过好在那东西不隔音,我还能和王涛交流。

我怒喝道:“师父,你如果再不放我出去的话,我就嚼舌自尽给你看!”

王涛犹豫了一下,终于一跺脚:“小子,没想到你还是个痴情种子。真是可惜了胡家那个丫头了。这样吧,我马上去把胡一刀喊来。有他出马,今天一定把这桩婚事给你搅黄了!”

一听王涛说要去请胡一刀,我的一颗心顿时放进了肚子里。

在此时此刻的青丘,如果有一个人能够阻止这桩婚事的话,那么这个人只能是胡一刀,我行我素,却又极讲道理的胡一刀。

王涛往窗外发出了信号之后,本来是要找个隐秘的地方,陪着我一起修炼的。可是我始终对胡薄荷放心不小,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只得带着偌大的五行瓮,去了前面的议事大厅。

我听声音,听出来守在议事大厅门口的还是胡九那一帮人,他们见了王涛带这么大一个大酒瓮过来,都很好奇。

我师父忽悠人绝对是一把好手,说这一瓮是他专门从翼族带过来的好酒,今日要送给一对新人品尝的。

胡九那些人不疑有他,就放他进去了。

我们进去的时候,我听到师父惊叫了一声:“胡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了。”

这一声胡兄叫得让我放心不少,因为当得起我师父这么喊的人,只有是他的执教好友胡一刀了。

果然,我听到了一个爽朗的声音:“既然是王兄相邀,我当然得来得早了。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是,薄荷那丫头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只要她不乐意,没有人可以逼着他成婚。”

胡一刀的大嗓门惹来了周围人的议论纷纷,不认识胡一刀的人说他在大言不惭,而认得他的有些人担心,担心这桩大婚另生波折,有些人兴奋,一个劲地说这一次有好戏看了。

过了没多久,我听到了胡能的声音,意思是说新人入场了。

也许是这些年青丘狐族和人类接触频繁,甚至把生意都做到了现实世界,所以这里的婚礼与现实世界几乎是大同小异。

一系列流程下来,很快到了一拜天地、二拜高堂这一个环节,却被胡一刀生生打断了:“薄荷丫头,叔叔来问你?你是甘心情愿地嫁给柴志军吗?”

我在瓮里也是把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里,只要薄荷认了,那我这一次纵然是请来了胡一刀,只怕也是师出无名了。

薄荷久久没有说话,胡笳坐不住了:“一刀长老,此乃我的家事,难道你也要管吗?”

“天下人管天下事!”胡一刀哈哈大笑道:“更何况,我有一个师侄,名唤李明,对薄荷丫头念念不忘,不知道薄荷丫头还记得他吗?”

议事大厅那么多人,几乎都在一瞬间摒住了呼吸。在青丘,也只有胡一刀,敢在这个时候、这种场合,说这种话。

胡笳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看胡薄荷如何回答。

胡薄荷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是却异常的坚定:“父亲,我今日能够站在这里,就算是报答了你的养育之恩了。但是李明是我的老公,一辈子都是我的老公,我这辈子除了他,不会再嫁给任何人!”

“好,薄荷丫头,快人快语,我喜欢!”胡一刀又是一阵长笑:“有我在此,没有人敢逼你,就算是族长大人也不行!”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我听了只觉得一时间热泪盈眶,薄荷还是当初的那个薄荷,何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改变。我只觉得哪怕吃再大的苦、受再大的罪,这辈子也是值了。

这时候,突然一声冷笑响彻大厅:“我,柴志军,今天的新郎官。胡一刀,你这么横插一杠子,是不把我们整个豺族放在眼里吗?”

柴志军!没想到这小子的修为也是一日千里,光是听声音的穿透力,竟然已经不在胡能之下了。

第七十三章 瓮碎人出

胡一刀还没说话,一个声音突然道:“我的好堂弟,你这句话说错了。你虽然是豺族的继承人之一,但是还代表不了整个豺族。比如我柴娟,就不同意你和胡薄荷的婚事!”

是柴娟,娟姐!她在这个最需要发声的时候,勇敢站了出来,而且直接和柴志军撕破了脸,力挺胡薄荷!

“我的好堂姐,你不觉得自己跳出来有点儿早吗?你以为我在这里丢了人,你就能接任族长之位吗?真是痴心妄想!”

对于柴娟的举动,看来柴志军固然有些吃惊,但并没有方寸大乱,反手从怀里亮出了一个黑黝黝的铁牌:“豺头令在此,豺族上下听令!”

我听柴娟说过豺头令的厉害,那是豺族族长的信物,豺族上下见令如见族长。我没有想到,柴志军这一趟青丘之行,竟然做了万全之策,连族长的信物也弄到了手。

议事厅内的豺族人,包括柴娟的亲信在内,面对着豺头令,都不敢违背。

柴志军得意洋洋地说:“五大长老听令,胡一刀胆大妄为,肆意破坏狐族和豺族联姻,既然我那岳丈顾念同族情分,不想出手,那你们就请胡一刀长老下去歇息一下吧。记着,不要伤了胡长老,免得伤了狐族和豺族的和气。”

“遵命!”豺族五大长老各自亮出了豺狗钢爪,他们听说过胡一刀的厉害,知道单打独斗根本不是对手,所以一拥而上,摆出了一个阵势,把胡一刀团团围了起来。

我虽然人在五行瓮里,什么也看不见,但是有我师父在旁讲解,所以对场内发生的一切还是了然于胸的。

“豺族五方大阵,好玩好玩!”胡一刀丝毫不惧,傲然道:“希望你们并不是那么不堪一击!”

眼看双方就要动手,而狐族的人全都一声不吭。

我师父不乐意了:“呵呵,这里可是青丘圣地,有谁允许豺族的人在这里胡作非为了?胡笳族长,难道你就这么听之任之吗?”

胡能以及他的一干手下早已经被柴志军收买,自然是不会发声。而别的狐族人见柴志军如此气盛,都是愤愤不平。只不过狐族族规森严,既然族长没说话,其他人自然也不便做声。

如今听王涛这么一问,都把目光聚焦在胡笳身上。

胡笳呵呵一笑道:“王涛长老,你实在是有些危言耸听了。既然我们狐族和豺族已经联姻,那么双方长老切磋一下武技,也未尝不可。”

王涛气急,还要再说话,却被胡一刀拦住了:“王兄,你且在一旁,看我如何大破五方大阵!”

王涛看胡一刀两手空空,急忙道:“需要用刀吗?”

胡一刀淡然道:“就凭他们五个,还不配让我出刀!”

这就是胡一刀,何等的威武霸气!我在五行瓮里,听的是热血沸腾,如果有朝一日,我能有如此威势的话,那么就是再借给胡笳一个胆子,他也不敢干涉我和胡薄荷的婚事。

那豺族的五大长老可能是知道实力不如胡一刀,所以都没有说话反驳。

我以为豺族这一次有备而来,怎么着也能和胡一刀来一场龙争虎斗,谁知道战斗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听我师父说,胡一刀仅仅出了一记手刀,就打翻了豺族五大长老,那个劳什子的五方大阵也是不攻自破。

议事大厅内顿时鸦雀无声,我也是震惊不已,我知道胡一刀厉害,但是没想到他竟然厉害到了这种程度。

忽然,只听胡一刀一声闷哼,显然是受了伤:“你是叫柴志军是吧,哈哈,真想不到,豺族三百年前得到的阴阳二气谱,让你这小子给领悟了。”

柴志军也是微微一笑:“小子不才,还请前辈多家指点!”

王涛气鼓鼓的说:“你这小子嘴上说的好听,却用暗器伤人?算什么英雄豪杰?”

柴志军不以为然道:“暗器也是武技的一部分,为何用不得?我柴志军只讲胜败,不讲手段。再者说了,我柴志军什么时候说自己是英雄好汉了?”

玩嘴皮子,我师父当然不是这小子的对手。

我藏身在五瓮之内,虽说眼睛看不见,但是大厅内所发生的一切纠葛,全部听的明明白白。

我心里很是吃惊,胡一刀果然惊才绝艳,一人一刀竟然击败了豺族五大长老,若非柴志军卑鄙小人,暗箭伤人,只怕豺族已经再没脸呆在这议事大厅之内了。

眼下虎族没有现身,猫族中立,而胡一刀虽然出身狐族,但是狐族族长胡笳的态度极其暧昧,好像并没有出手帮助胡一刀的意思。

也是,与豺族联姻就是胡笳的意思,他连自己亲生女儿的幸福都能牺牲,更别说区区一个胡一刀了。

于是,在胡笳的默许下,柴志军大笑着走向了胡一刀:“胡一刀,我作为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今日就要替狐族清理门户。”

事已至此,那些长老也是敢怒不敢言。毕竟,以胡一刀的武功,竟然都输给了柴志军,他们就算是不乐意,又岂能过去白白送死?

于是,刚刚还热闹的议事大厅,一瞬间变得鸦雀无声了。可我听得出来,这无声处正在酝酿着惊雷,一旦作响,便是石破天惊。

我想起胡美丽对我的种种好,无论如何,我也不能任由他爹死在这里。

这时,我的耳边传来了王涛的声音:“喂,徒儿,怎么样了?眼下能救胡一刀的人,只有你了!因为柴志军的阴阳二气,只有你的五行灵力能够克制。可是,五行瓮是我们翼族的奇宝,你要想从中脱困,除非把体内的五行灵力融会贯通了!”

我试了一下,说道:“师父,我最少还得一个小时。”

王涛用的是传音入密之法和我交谈,所以大厅内的其他人并不知道。

“一个小时?只怕十个胡一刀也被人家杀了!”王涛苦笑一声:“也罢,为师就算是拼上这把老骨头,也要挡一挡柴志军!”

我听的出来,王涛的声音有些悲壮,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架势。

“师父,万万不可!”王涛毕竟是我的师父,我可不想让他上去送死。

“徒儿,你记着,有些事情,明知道不可为,但是必须得去做。没有人逼我,但是我说什么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胡一刀死在我的面前!”

王涛说着,突然加重了语气:“李铁蛋,我意已决,你不要再劝。若想要师父死得其所,那就赶快把五族灵力融会贯通了,然后替我废掉柴志军这厮!”

我师父虽然做了准备,想和柴志军耗时间,但是他还是低估了人家阴阳二气的威力,不过两个照面,他已经被打翻在了地上。

柴志军狞笑道:“王涛,你既然处处与我们豺族做对,那么我今日就送你上路吧!”

师父有危险!我身在瓮中,拼尽全力做出一个蹦跳的动作,那只五行瓮也是向前一蹦,正好挡在了柴志军的面前,厉声喝道:“柴志军,休伤我师。有什么冲着我来好了。我觉得,咱们两个的账也该好好算一算了!”

柴志军冷冷笑道:“你是谁?我和你之间能有什么账?”

我没有言语,只是守住气海一股灵力,那是最霸道的虎族灵力,其余的四族灵力已经基本融汇贯通,只剩下它在负隅顽抗了。

我不由得心潮澎湃,师父若是就这么死了,那绝对是我的罪过。我们师徒两个虽然相识不久,但是我看的出来,师父他老人家就是费尽心思栽培我,希望我能够替式微的翼族出一份力。

“你既然不说话,又躲在这个瓮里装神弄鬼,那我就逼你出来!”

柴志军说着,一掌拍向了五行瓮。

我哪里还敢大意,急忙凝神注意,身体内的五族灵力迅速转动起来,好像四肢百骸没有一处不是胀得要命,几乎要爆裂似的。那种感觉,说不出的难受。

难怪这个柴志军能暗算胡一刀,这个阴阳二气,竟然恐怖如斯!

我只觉得压力越来越大,五族灵力怒发欲狂,在内外两种力道夹击下,五行瓮吱吱作响,忽然一声巨响,碎片四射,这件翼族至宝竟然一下子炸开了。

幸亏议事大厅内几乎个个都是高手,所以只是有数人受了轻伤。

我站在大厅当中,只见自己的衣衫破烂不堪。我看了一眼胡薄荷,又看了一眼柴娟,心里想这真够丢人的。

柴娟看上去并没有认出来我,而胡薄荷的笑意则足以说明,我没有什么能瞒得过她。

柴志军道:“哈哈,我道是哪一个?原来是你这臭小子。你是叫李铁蛋是吧?我听说过你,昨日黄昏来总舵大门口闹事,后来被王涛王长老收为了传人。如今你师父都不是我的对手,你过来不是自己送死吗?”

“我师父不是你的对手?柴志军,你未免也太大言不惭了吧?我师父那只是不屑于小辈一般见识罢了。”

第七十四章 伤心小箭

我冷哼了一声:“现在我就替我师父教训一下你这狂妄自大之徒!”

“就凭你,也想教训我!”柴志军瞟了一眼在一旁调息的胡一刀,那意思很明显,就连胡一刀都不是他的对手,更别提像我这种无名小辈了。

我心里清楚,他这是赢胡一刀赢得不怎么光彩,所以不敢出言讽刺。再加上胡一刀好歹乃是狐族的长老,他总得给几分面子。

那些豺族子弟,听到柴志军这番话,都开始嘲笑我,其他族中的来宾,也有不少随声附和。

在妖界就是如此,什么正义公理都是骗小孩的说辞,如果你没有实力,或者是别人觉得你实力不够的话,那么任何人都有可能,再冲过来踩上一脚。

现实社会何尝不是如此呢,锦上添花和痛打落水狗者众多,雪中送炭者屈指可数。

其实细细想来,这些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意外,毕竟连我的师父在柴志军面前都溃不成军,更别说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了。

我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这些日子以来,已经可以说是看遍了世态炎凉,心态成熟了不少,早已经达到了宠辱不惊的境界,所以那些趋炎附势者的讥笑,根本没有放在我的心上。

我看了一旁的胡薄荷,看她也是一脸激动的望着我,看来胡如是的易容术根本瞒不过她的姐姐,更何况,我们相识已经三年,同床共枕也大半年了,相互之间非常了解,只怕我刚从五行瓮中脱身的那一瞬间,她就已经认出我来了。

我心神一荡,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看了看柴志军:“柴志军,多说无益,你我不如手底下见真章!”

“你既然不知死活,那我就成全你!”

柴志军看上去已经胜卷在握,双脚不丁不八往哪儿一站:“李铁蛋,只要你能让我的双脚挪动一步,就算我输!”

此言一出,喝彩声不绝于耳,都说柴志军不愧是豺族少主,气度不凡。

就这么屁大点儿工夫,这些人似乎都忘了,正是他们曲意奉承的这个人,刚刚采用卑鄙手段,伤了胡一刀。

狐族的两个长老甚至还趁机去劝胡薄荷,说什么柴志军才是她的良配,让她千万别听小人蛊惑,让猪油蒙了心,错过了这种千载难逢的好姻缘。胡薄荷不愧是我李某人的老婆,说起话来寸步不让:“两位叔叔,既然柴志军这么好,你们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呢?”

这两位长老眼见柴志军占了上风,所以就迫不及待地出来站队,没想到触了个大霉头,却又发作不得,只得铁青着脸坐下了。

胡薄荷这般给力,我又怎么能落后呢?

“是吗?那我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我这个人从来就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可是那些旁观者都不乐意了,七嘴八舌地说我没有君子之风,简直把翼族的脸都给丢尽了。

我没有理会这些墙头草,因为我心里清楚,只要我赢了柴志军,那么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反过来捧我,如今的妖界,就是这么现实。

我如今体内的五族灵力基本已经融会贯通,虎弩肯定是能使用了,但是我打算暂时不用。

毕竟虎弩不仅仅代表着一件武器,更是虎族的象征,拿它出来,的确有些惊世骇俗。

至于以前我最大的依仗兰花烙印,我也没打算用,因为它虽然厉害,但估计不是柴志军阴阳二气的对手。

我想来想去,打算用别在后腰上的柴刀。

胡一刀的刀法我虽然仅仅学会了一刀,但是在五族灵力的加持下,与柴志军的阴阳二气,未尝没有一拼之力。

可是,就在我正准备拔刀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了我师父的传音入密:“李明,刚刚我观察了一下,你身上的五族灵力虽然基本已经融会贯通,但是还欠高手的锤炼。本来为师打算请胡一刀来做这件事的,可是他现在已经受了伤,而柴志军那厮眼下正咄咄逼人,他体内的阴阳二气异常凌厉,你不觉得这是一个锤炼自己的大好机会吗?”

我们师徒两个虽然相识不久,但是几乎已经心灵相通,师父这番话虽然没有说的非常明白,但是我已经了然于胸了。

我有些惊讶:“师父,你的意思是说,让柴志军打我,而我既不能还手,又不能躲闪,只有挨打的份了?”

“知我者徒儿也!”王涛乐呵呵的说道:“有时候挨打也是一种福气,就像现在,柴志军如果打了你,吃亏的反而是他自己。为师只告诉你一句话,你这顿打如果挨得好,胜过你十年苦练。当然,挨打也是有风险的,一个不慎,就可能被人家一掌拍死。所以这顿打,到底挨不挨,你自己拿主意吧!”

我还在寻思,那些看热闹的已经在催促了:“李铁蛋,敢不敢应战呀,如果吓尿了的话,赶紧回家躲着吧,省得在这里丢人现眼。”

“李铁蛋,没想到你小子也是个怂货,就你这怂样,也好意思来干涉豺族少主的家事。是不是你看胡薄荷长得漂亮,所以起了不良之心呐?”

说这话的人我认识,正是柴志军的手下柴忠。

这个时候,双方各为其主,他替柴志军呐喊助威,说几句风凉话,甚至是挖苦我一番,都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拿胡薄荷出来说事,这就是犯了我李某人的忌讳,这就是找打的节奏了。

“柴忠,闭上你的嘴!”

我回头瞪了他一眼。

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仗着有柴志军在,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竟然得意忘形地说道:“怎么?我说到你的心里了?难道你真的看上了薄荷小姐,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我的确看上薄荷小姐了。像她这么出色的女人,我如果看不上,就是眼瞎!”

我刺了柴忠一句,可是手已经握住了虎弩,这厮如果再不知进退的话,那我只好拿他开刀了。

“薄荷小姐是我们家少爷的,你这小子实在是没有自知自明呀!看起来,你小时候你爹妈没教育好你,你这位老而不死的师父,也没教育好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是愿意教一教你如何做人!”

看起来柴忠认为,这是他讨好柴志军的大好良机,所以就不顾一切地踩我,不断践踏着我心里的那根红线。

如果他仅仅是羞辱我,那我可能就一笑了之了。

可是他竟然羞辱胡薄荷,羞辱我的父母,还有这些天来,一直为我尽心尽力的师父,这就难以原谅了。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话音声中,我亮出了虎弩,然后只听弓弦一响,一支红色弩箭一闪而没。

“你小子竟然敢用弩箭来吓我?有种你就射我一箭呀!有我们家少爷在,你就是把皇宫大内的弓箭拿来,也伤不了……”

柴忠突然指着自己心口的那支弩箭,一脸的惊恐:“碧玉虎弩,伤心小箭!没想到你竟然是虎族……的……人……”

这厮一句话没有说完,就一头栽倒在地上,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说话了。

议事大厅内顿时鸦雀无声,特别是刚刚大放厥词的那些人,几乎在同一时间都亮出了兵刃或者是盾牌什么滴,护住了自己的心口。

本来以为已经胜卷在握的柴志军,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我也盯着柴志军一直看,那柴忠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毕竟是柴志军的身边人,就这么让我一箭给射杀了,他如果不出面讨个公道的话,会寒了那些下属的心。

可是出头就那么容易吗?

妖界五族,虎族为尊。碧玉虎弩,伤心小箭,据说是虎族新任族长虎骏的兵刃,有谁能够招惹得起呢?

后来还是胡笳这个老狐狸站了出来。

当初胡一刀叫停婚礼的时候,他都能忍得住,可是现在却再也忍不下去了。

我自然明白他的想法,他以为胡一刀的事情在可控范围之内,但是现在牵涉到了虎族族长,他这个东道主再不出头的话,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胡笳仿佛忘了刚才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乐呵呵的走上前来:“恕老夫眼拙,阁下可是新任虎族族长虎骏贤侄吗?”

手里有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加上身具虎族灵力,我当然可以扯起虎皮做大旗,冒充一下虎骏的名头,把这里搅得天翻地覆。

就算是到时候水落石出又如何,虎骏毕竟是我的结义兄长,只要他不说什么,没人能把我怎么样。

但是我并不想这么做,因为我今天来,并不是为了装逼,我最主要的目的是带着胡薄荷离开这里。当然,胡能那个杂碎也是该收拾的。

如果我借着虎骏的名头完成了这一切,那么就是对胡薄荷的不尊重,也是对我自己的不尊重。

于是,我摇了摇头:“胡大族长,你可能是认错人了。我并不是什么虎骏,我就是李铁蛋,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而已。”

第七十五章 到底谁是白痴

胡笳用狐疑的眼神看了看我:“怎么可能。老夫还没老眼昏花到连虎族碧玉虎弩都认错的地步!”

这个人竟然刚愎自用到了这种地步,难怪一直被柴志军和胡能利用,如果他不是胡薄荷的亲生父亲,我早就出言羞辱他了。

可是如今,看在他女儿的份上,我也只能以礼相待了:“胡大族长,你仔细想想,我如果真的是虎骏,那么我为什么还要否认呢?要知道,承认这样一个身份对如今的我来说,可是有百益而无一害啊!”

胡笳瞬间不做声了,像他这样年老成精的存在,当然能分清楚我的话是真是假。

这时候,早就怒火中烧的柴志军说话了:“李铁蛋,你既然不是虎骏,那么当众射杀我的亲随,该当何罪呢?”

他这一招并不怎么高明,而且话里还带着明显的漏洞,所以我头也不抬就轻易做出了反击:“按照柴少主话里话外的意思,我如果真的是虎族族长虎骏的话,那么柴忠是不是就白死了?我算是终于明白了,原来你们豺族的处世之道,就是捡软柿子捏啊!”

我这一番话惹得众人哄堂大笑起来,而豺族上下则一个个面色尴尬,刚刚战胜胡一刀的士气瞬间就化为乌有了。

柴志军气得脸都白了,恨声道:“李铁蛋,你我也莫做口舌之争,还是手底下见个真章吧!”

“手底下见真章?就凭你?也配和我动手?”我这一句话引起了满场哗然,甚至包括我师父在内,都觉得我的话说的有些满。

试想一下,那柴志军可是得到豺族阴阳二气真传的人,又刚刚击败了不可一世的胡一刀,就凭我这个这个横空冒出来的家伙,又有什么资格看不起人家呢?

柴志军刚才还威风不可一世,如今却被我如此看不起,一张俊脸都气得扭曲起来,一双拳头也被他捏着吱吱作响:“李铁蛋,你倒是说说看,我怎么不配和你动手?”

我淡淡一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刚刚是柴少主言道,只要我能让你挪动一步,就算我赢,不知道还算不算数?”

“当然算数!”柴志军冷声道:“我们豺族中人,说一不二,吐沫星落地砸个坑,岂有不算数的道理?”

“算数就好!”我拿着碧玉虎弩对准了柴志军:“这支虎弩一共有九支伤心小箭,抛去我刚刚用过的一支,还剩下八支。如果我把剩下的这八支伤心小箭,一股脑的对着你射过去,敢问柴少主,你能够全部挡开吗?”

碧玉虎弩加上伤心小箭,那是何等的凌厉,再加上这么近的距离,就算是柴志军刚刚得了豺族阴阳二气的真传,也没有丝毫的把握挡开八支伤心小箭。

但柴志军是个聪明人,当时就哈哈大笑起来:“李铁蛋,你以为我像你一样白痴吗?我又不是没有脚,如果实在是挡不开的话,我不会躲吗?”

“对,柴少主有手有脚的,他不会躲吗?”

“双方交手,你都占有弓箭之利了,难道还不让人家躲吗?”

“李铁蛋,你这人如此霸道?那还比什么呀?直接判你赢不就行了?”

“对对对,在你的规则下,你就是天下第一,不要说什么柴少主了,就算是五族族长联手,只怕也不是你的对手!”

……

好家伙,随着柴志军的一句话,这些人好像找到了突破口,一个个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捧他的臭脚。场中大多数人的目光,都像在看白痴一样在看着我。

我没有做任何的反击,只是往地上一坐,双手抱着膝盖,呆萌的看着这群小丑如何表演。

我师父也连声冷笑起来:“哈哈,狐族嫁女本来算得上是妖界的大事,除了虎族之外,我们其余各族的青年才俊可谓是济济一堂,但是难道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就没有人看得出来,其实柴少主和小徒之间的赌斗,胜负已分了吗?”

一个豺族长老当场作出了反击:“胜负已分?王涛,你是真的老糊涂了?还是故意偏袒自己的徒弟?”

王涛轻叹一声,沉默不语。

“王老头,想不到你也有词穷的时候?”随着那位长老的出言讥笑,得意地笑声顿时弥漫了整个议事大厅。

这时,久久没有作声的胡薄荷说话了:“不错!其实这场比斗还没有开始,柴志军已经输了!”

“我输了?我怎么会输这个臭小子?”大庭广众之下,柴志军不好意思说出更难听的话,只是冷哼一声:“薄荷,要知道你可是我的新婚妻子,可不能胳膊肘往外拐呀!”

众人见胡薄荷冷笑不语,以为她只是没理犟三分的时候,柴娟却突然说话了:“薄荷妹妹说的没错,我堂弟面对八支伤心小箭,的确是只能抵挡不能跑跳着躲闪!”

柴娟毕竟对我知根知底的,我这段时间话也有些多,她肯定已经认出来我就是小冤家李明,所以也就跳出来声援了。

刚刚那个反击王涛的豺族长老出声道:“柴娟,你说的是什么疯话?志军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能躲闪?你可不能因为要和志军竞争下一任的族长,就开始胡言乱语了吧?”

另一位长老则是阴阳怪气的说道:“柴娟,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要知道志军已经得到了阴阳二气的真传,你没有任何的希望与他竞争了?”

“一码归一码。两位长老,你们总不能因为我和堂弟有竞争关系,从而就剥夺了我说实话的权利吧?”

柴娟淡然一笑:“这样一来,只能让别人更加看不起我们豺族!”

柴志军再也忍不下去了:“敢问堂姐,你说的是什么实话?你看我两只脚好好的,可你为什么非要说我不能躲闪呢?”

柴娟微微摇了摇头:“我的好堂弟,你虽然得了阴阳二气的真传,实力大进,但是怎么记性就突然减弱了呢?其实,说句实话,你和李铁蛋交手的时候,是不能够挪动一步的,这样一来,也就是变相剥夺了你跑跳着躲避伤心小箭的权利。面对一连串的伤心小箭,你以为就凭借着自己的高接低档,就能够安然无恙吗?”

柴娟这一番话让议事大厅内顿时鸦雀无声,豺族那些健忘的人这才想起来,刚刚柴志军为了装逼,已经放出了了狂言,只要我能让他挪动一步,就算他输,而我刚刚又重申了这一点儿,柴志军又没有否认,只不过这些人选择性地忘记了而已。

一时间,柴志军和豺族的两位长老面面相觑,本来气愤填膺的脸庞,顿时变得通红。他们刚刚嘲讽我为白痴,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才是更大更可笑的白痴。

我望着柴志军进退两难的样子,心里真叫一个爽快。眼下摆在柴志军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当场认输,要么否认自己刚才的装逼言论。

可是无论选择哪一条路,后果都不是他能够承受的。

如果直接认输的话,那就表示着这场婚礼的取消,那么豺族和狐族联姻的大计也就宣告结束。可如果矢口否认他此前所说的话,那豺族的名声在妖界就直接臭了,他柴志军还有何脸面接任新一任族长。毕竟妖界虽然尊崇的是实力,但是言而无信更加让人看不起。

一时间,场内的气氛异常尴尬,有些来宾已经悄悄退场了。

而豺族的人却是不能一走了之的,所以包括柴志军在内,他们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胡笳。

这种境地之下,能够缓解尴尬的人就只能胡笳了。本来胡能想要出面的,但是被柴志军用眼神制止了。面对这种严峻的局面,胡能的身份比起胡笳来,未免就逊色多了。

我也瞧了瞧胡笳,只见他脸色如常,但是眼神里有一种无奈一闪而过。的确,面对柴志军这样一群猪队友,这么短时间之内,已经是第二次让他出来收拾残局了。

不过到底是狐族的族长,胡笳的城府还是深不可测的,当下干笑了两声,然后迈着小碎步走到我的面前:“铁蛋贤侄,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我心里很不好受,要不是碰上这么一下糊涂蛋老丈人,棒打鸳鸯的话,我和胡薄荷如今肯定恩爱着呢,哪有这么多的破事?

你这个老狐狸,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你以为舍出去一个女儿,就能让整个豺族为你所用,未免太天真了些吧,那豺族也是在借着这个机会在利用你这个老家伙呢?

一想到这些,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说话也没那么客气了:“我的胡大族长,既然有些不当讲,那就不要讲了。”

胡笳没想到我这么不给他面子,一张老脸顿时变得铁青起来。看样子,如果我不给他一个台阶下的话,这只老狐狸随时都有发表的可能。

他发飙不打紧,关键的是他发飙之后,万一不顾身份对我出手的话,我该怎么办?是望风而逃?还是和这位老丈人大打出手?

第七十六章 三掌之约

想到这里,我也是一阵接一阵的头大,不知道事情该如何收场。而这个时候,胡薄荷突然咳了一声。都是老夫老妻了,她这一声咳意味着什么,我当然明白。得,既然老婆都让我给他爹一点儿面子,我又怎么能够肆意妄为呢?要知道得罪老婆的下场,是很凄惨的哟!

我没法子了,只得干笑两声:“当然,您老是狐族的族长,又生了那么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所以您的面子我还是要给的,您老讲的话我还是一定要听的。”

我毫无征兆地来了这么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让胡笳也有些措手不及,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铁蛋贤侄,既然你这么给老夫面子,那老夫就直言不讳了。”

“伯父请讲,小侄洗耳恭听。”既然老婆大人已经发了暗号,让我尊重她爹,那我索性就使出了浑身解数,在不知不觉之间,拉近了自己与胡笳的距离,连伯父都叫上了。

一旁的柴志军心里不是味,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但是他也知道我如果不松口的话,他们豺族的脸就会丢在这里,怎么也捡不起来了。所以气愤归气愤,嘴上并不敢多说什么。

看我这么给他面子,胡笳也很受用:“铁蛋贤侄,你觉得用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来对付一个脚不能挪动的人,公平吗?”

“这个要看谁来问了?”我故意看了柴志军一眼:“如果是某些人来问,我会回答,很公平呀。因为是有些人太不把人放在眼里,所以才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对这种人,我自然要教训一下。”

这番话明摆着就是在挖苦柴志军,这小子脸上挂不住,刚要抢上来动手,却被胡笳狠狠瞪了一眼之后,就只能装着两只耳朵塞驴毛了。

看胡笳这么配合,我当然继续示好:“不过,既然是伯父来问,那我就要说,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不公平就好!不公平就好!”胡笳松了一口气,继续说道:“铁蛋贤侄,既然你与柴志军一战不可避免,为了让双方心服口服,是不是废除之前的约定,重新开打呢?这样,柴志军可以随意躲闪,你也可以随意是用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这样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这个嘛!”我刚要答应,突然我师父又咳了一声。

我这才想起来,师父起先说的话,要我借用柴志军的阴阳二气,来促使自己体内的五族灵力合五为一的事情,心里顿时有了计较:“伯父,您老的提议请恕我不能答应!”

“为啥呢?”看来胡笳这只老狐狸在中原大地呆过的时间不短,心里一急,连方言都出来了。

我丝毫不理会他的迫切心情,慢条斯理地说:“伯父,你刚才的提议其实很好。可是我如果就那么痛痛快快地答应了,怎么能够体现你的威望的面子呢?”

胡笳本来心里七上八下的,这时候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铁蛋贤侄,那你认为该如何呢?”

我正色道:“严格说起来,刚刚是我占了柴志军的便宜。因为他已经连斗了两场,连战胡一刀和我师父两大高手,而我却还是生力军,为了公平起见,我决定自己不躲不闪,不抵不挡,硬挨他三掌,这样双方才算是回到同一起跑线上。”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除了正在调息的胡一刀和我师父之外,惊叹声不绝于耳。

尤其是我那两位红粉知己的嗓门最高。

胡薄荷给出的反应只有五个字:“脑袋进水了!”

而柴娟则多了一个字:“脑袋被驴踢了!”

“狂妄之极!”柴志军嘴里迸出这四个字之后,又喜上了眉梢:“臭小子,既然你如此不知死活,那我只好成全你了!”

距离我最近的当然是胡笳了,他摸了摸我的额头:“铁蛋,你没发烧吧?”

情急之下,他这一次连贤侄两个字也给省略了。

我心里一热,我这个老丈人虽然有万般不是,但最起码他现在,心里还是有一丝丝偏向我的。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就是那个被他看不起的凡人女婿,但就是这么一丝丝的偏向,我觉得自己刚刚做的一切已经值了。

我微微笑了笑:“伯父,不碍事的,我心里自有计较。”

“好,就依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胡笳又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点了点头,然后高声宣布:“鉴于柴志军已经连战两场,李铁蛋自愿先挨三掌,生死无论!”

刚刚那些吃瓜群众只是惊讶而已,可是如今已经形成了事实,议事大厅内顿时炸了锅,众人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

不过让我略感欣慰的是,除了有少数人说我傻逼之外,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开始支持我,说我高风亮节,大气,有古人之风。

这在以前是绝对不敢想象的,可以说除了豺族和狐族,其余大部分人开始站在了我这一边。

我知道柴志军是个聪明人,自然不能让这种情绪肆意蔓延下去,快刀斩乱麻才是他如今最好的选择。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没有再沉默下去,而是冷声说道:“李铁蛋,狂妄之辈我见识过不少,妖界和人界都有,但是你是其中最狂妄的一个。好,既然你自负本领高强,那我就如你所愿,打你三掌,只要你接得住,那我就甘愿认输,绝无二话!”

我嘿嘿笑着,又讽刺了柴志军一把:“好,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希望柴少主这一次不要在失言之后,再搬出别人做说客了。”

“找死!”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可我故意来揭他的伤疤,柴志军如何不怒。右手一伸,也不见他如何用力,一掌就漫不经心地打了过来。

放水?这不像是这厮的一贯作风呀!不可能的,这小子分明恨我入骨,恨不得一掌打死我,怎么可能手下留情呢?那为什么他这第一掌如此轻率呢?难道是试探?

我正在琢磨这小子打的是什么鬼主意呢,耳边突然传来了我师父急促的声音:“李明,千万别大意,这是阴阳二气的阴掌。”

“阴掌?”我心里嘀咕道:“果然是好名字,看来是专门用来阴人的!”

那一瞬间,一股阴风突然包围了我。

我吓了一大跳,甚至有了躲避的念头,但最终我还是战胜了恐惧,抢上一步,故意迎上了他的掌风。

既然我师父说,我体内的五族灵力需要柴志军的阴阳二气来淬炼,那么我就索性放开了。毕竟束手束脚,才是最要不得的。

阴掌果然够阴,柴志军的心思更加阴险。虽然我早就声明,自己会不躲不闪,不抵不挡,但是这厮分明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这一招已经封死了我躲避的路线,想着一掌就把我拍死,解决所有的问题。

也许在他看来,只要我死了,那就一了百了啦,时间一久,那么谁还记得他柴志军的所作所为呢?

面对这样阴险的家伙,我自然不敢大意。我想了,他既然阴险,那么索性就将大气进行到底。

我在那一瞬间,彻底放开了自己,只是驱使着五族灵力迅速转动起来。眼睁睁地看着那要命的一掌,拍向了我的胸口。

说来也巧,在我胸口盘踞的是虎族灵力,也是我体内威力最大的一股灵力。

所谓灵力,秒就妙在一个灵字。也就是说它们除了受我这个主人驱动之外,还能够自己判断利害得失。

所以,我对柴志军这一掌并无任何戒心,但是虎族灵力自然而然地开始保护自己。它保护自己也就是在保护我。

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声响,柴志军的阴掌和虎族灵力眼看就要撞在一起了。柴志军的阴掌掌力突然消失了。

我不由自主地楞了一下,体内的虎族灵力也随之楞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可是就在这时,柴志军的掌力过来了。

好家伙,我只觉得胸口就像是被大锤敲了一下,向后直接飞出了一丈开外,最后撞到了一根柱子,才算是停了下来。

人总算是停下来了,可是体内的阴掌掌力还在四处蔓延,先是击溃了首当其冲的虎族灵力,然后是猫族灵力,再然后是虎族灵力,接着是翼族灵力,而只有豺族灵力,也许是是和柴志军的掌力同出一脉,并没有被击溃,而是随着阴掌的瞬间走遍了我的全身。

我靠在柱子上,哇哇一连吐出了几口鲜血,整个人就像是烂泥似的,眼见是不得活了。

胡薄荷和柴娟哭叫着想要扑过来,却被人拦得死死的。

耳边听着她们的抽泣声,我苦笑了一声,难道这一次玩大了吗?

柴志军站在我的面前,狞笑道:“烂泥就是烂泥,中了我的阴掌,就算你小子真的是虎族新任族长虎骏,这一次死定了!”

我算是明白了,这小子之所以没有打出第二掌和第三掌,并不是自持身份,而是已经笃定我必死无疑!

第七十七章 风云突变

谁也没想到柴志军作为妖界五大家族后起之秀,以前不显山不露水的,在旁人的眼里,甚至还不如豺族的另一位继承人柴娟,而这一次借着与狐族联姻的机会,竟然在青丘大放异彩。

如果说他之前战胜胡一刀是侥幸和玩弄心计的话,那么击溃我的这一记阴掌,却是实打实的。这记阴掌的掌力吞吐不定,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先是晃开对手的注意力,然后再展杀机,相当的精妙。

议事大厅内高手众多,看出来柴志军这简简单单的一掌,却蕴含了上层修为的精髓。这一下,无论之前这些人的立场如何,此刻也都忍不住喝起采来。

我心里明白,固然柴志军之前被我弄得有些狼狈,但妖界向来以成败论英雄,只要我这一次被柴志军打死了,那么柴志军作为最后的赢家,将会被大肆宣扬,到那个时候,谁还记得他曾经在我手里吃过瘪呢?

我越想觉得事情越糟,心里也没有之前那么有把握了。毕竟我体内好不容易才得来的五族灵力,在柴志军的一记阴掌之下,全都烟消云散了。

没有了灵力,我赖以自保的碧玉虎弩以及虎爪和兰花烙印都不能施展,那我不就真成了砧板上的肉,任由柴志军宰割了吗?

就在这时,我的耳边传来了师父乐呵呵的声音:“没想到你这臭小子也有害怕的时候!为师告诉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什么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师父,你不会是在忽悠我吧?”

但是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了。毕竟师父不是那么随便的人,虽然我们相识不久,但是好像他从来没有和我开过玩笑。

“忽悠你?臭小子,你认为现在是开玩笑的时候吗?”师父笑骂了我一句。

我心想,师父就是师父,他的话有一定的预见性,如果没有一定把握的话,他也不会出这么一个馊主意,让我面对柴志军做这种光挨打不还手的傻事。

就在那一霎那间,我突然觉得全身上下热血翻涌,刚刚消失的无影无踪的五族灵力竟然全部都回来了。而且更让我惊讶的是,经过柴志军阴掌的淬炼之后,以前虽说经过五行瓮的融合,但并没有达到合五为一境界的五族灵力,竟然有了一些继续融合的迹象。

这时候,胡薄荷的声音远远传了过来:“你怎么样了?”

众人一片哗然,都不明白我和胡薄荷到底是何关系。要知道,和我对战的柴志军可是她的新婚夫婿,她不关心柴志军,偏偏关心起我这个外人来了。

柴志军本来很得意,但是此时此刻,一张俊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

而我却在他心烦的时候,又给他来了一记狠的。

“放心,我死不了!”我对着胡薄荷说了句,然后爬了起来,不紧不慢地走到了柴志军身前,道:“柴少主,你是不是喜酒喝多了?怎么刚刚那一掌有气无力的?仅仅剩下两掌了,这一次你可得使点劲啊!可别只给我挠痒痒,说实话,我这个人骨头贱,不怕打,就怕痒!”

此言一出,议事大厅内顿时笑声不绝于耳,刚刚紧张的气氛顿时缓解下来。

我听得清楚,以胡薄荷和柴娟笑得最开心,声音也最好听。就在那一刻,我已经拿定了主意,等日后我把这两大美女一起收了,就让她们两个在我面前笑个不停,那绝对是一种好爽的感觉。

柴志军的脸皮真够厚的,我这么讽刺挖苦他,我想他应该暴跳如雷才对。可是他偏偏镇定下来,难怪豺族最终选他做了族长继承人,还把豺族的最高功法阴阳二气传授给他。

柴志军微微一笑道:

张无忌忙道:“年轻人不要太狂妄,要知道我刚刚一来是看在虎族的面子上,二来呢,今天是我的大喜之日,不想见血,所以仅仅用了五分力道而已,你清楚吗?”

其实我对柴志军还是比较了解的,毕竟在他手下做了好几年。我知道这个人毛病很大,但是有一个好处,就是从来不说谎。

于是,就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那我就先谢过柴少主的手下留情了。不过,接下来的两掌,希望柴少主尽力而为,因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惩罚。你如果不借着这个机会杀了我,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呢?”

别人不知道,柴娟可是知道阴阳二气的厉害,连忙大叫道:“李铁蛋,你这个傻瓜,没那个实力,就别充什么英雄好汉。我堂弟那可是下一任豺族族长,岂能这么打一个不还手之人?你这不是在灭我们豺族的威风吗?”

看来柴娟是真的关心我呀,害怕我有危险,所以也顾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什么话都敢往外说。我知道这样一来,今后她绝无可能再在豺族立足了。

“聒噪!”柴志军的脸色变了,遥遥一掌劈向了柴娟。

阴阳二气何等厉害,偷袭之下,就连英勇无敌的胡一刀都不能幸免,更别说柴娟了。

只听柴娟一声惨叫,娇躯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出去一丈开外。

胡薄荷看得真切,急忙抢上去把她接在怀里:“娟姐,你没事吧?”

柴娟抹去了嘴边的鲜血:“你放心,我还死不了。”

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胡薄荷,急忙道:“薄荷妹妹,你赶紧劝劝那个臭小子,让他千万别逞能硬挨接下来的两掌了。柴志军用的可是阴阳二气,那个臭小子会撑不住的。”

胡薄荷脸一红:“娟姐既然这么关心她,为何不自己来劝,反倒要我出头?”

柴娟微微摇了摇头:“那个臭小子是个犟劲头,我说不动他。但你就不同了,不管你说什么,他都会听的!”

柴娟这一番话,宛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几乎吸引了议事大厅之内的所有目光,议论之声此起彼伏。

“这个李铁蛋看来和狐族大小姐关系匪浅吶!”

“废话,如果没啥关系的话,人家犯得着来这种场合闹事吗?”

“呵呵,柴志军也算是年多少英雄,没想到新娘子还没进门,就给他戴了绿帽子?这一下,简直把豺族的脸面都给丢尽了!”

“什么戴绿帽子?你还不知道吧?这个狐族大小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听说之前已经和一个凡人结婚了,后来还是胡笳棒打鸳鸯,才又把她许配给了柴志军。”

“对对对,那个凡人听说名叫李明,据说这一次费尽心机要来青丘闹事呢?为此,胡笳还和豺族联合下了缉捕令,要捉拿人家呢?”

“你说人家李明也够冤的,人家来找自己的媳妇,天经地义,犯得着联合两族之力来对付人家?”

“什么冤不冤的?这个世界上,被冤枉的人多了,谁让他的拳头不够硬呢?”

这个议事大厅内可以说聚集了四族的杰出人氏,当然不乏明眼之人,议论着议论着,就有人说了:“你说,这个李铁蛋会不会就是李明呢?”

“李铁蛋就是李明!”

这个观点瞬间在议事大厅内传播开来,我听到了,柴娟和胡薄荷听到了,当事人之一的柴志军自然也听到了。

虽然他忍着没吭声,但是一张俊脸已经扭曲起来。

说来也奇怪,这个观点一出来,议事大厅突然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又投向了胡薄荷。毕竟她才是正主,最有发言权。

被这么多人看着,胡薄荷竟然面不改色:“我承认,李铁蛋就是我的老公李明。他为了我不辞千辛万苦,找到了这里。我非常感动。我认为自己此前的屈服已经给足了我爹和狐族面子,那么接下来,我就应该为了自己而活了。我在此表态,我这辈子,除了李明,不会再嫁给任何人!”

真是大新闻,这样一来狐族和豺族的所谓联姻,就一下子泡汤了。

作为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胡笳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胡薄荷,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两只拳头都快被他攥出水来了。

狐族族长暴走的后果是完全可以预见的,胆子小的已经开始往后退了。但最终胡笳没有出手,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儿女自有儿女福,后辈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他这么一说,就表示他已经不再干涉胡薄荷和我的事情了。只要他不干涉,其余的人又算了什么呢?我和胡薄荷相视一笑,心里一下子轻松多了。

胡能急忙道:“此时牵涉到狐族和豺族联姻的大计,事关重大,还望族长三思而后行。以属下看来,还是收回成命为好!”

胡能向来趾高气扬惯了,可是这个人果然有趾高气扬的资本。他一出面表态,接着就有三个长老出来支持他,大有逼宫的意思。

也许在他们看来,就算胡笳不当面屈服,起码也得把处理结果说得婉转一点儿,给柴志军一些回转的余地。

第七十八章 我就是我

可是胡笳能够坐上狐族族长的位置,又岂是他们几个能够轻易摆布的,他冷哼一声:“我意已决,你们不必多言。你们如果嫌我处事不公,大可以把我罢免了,自己来做这个族长!”

这番话说得有些重了,就算是胡能有取而代之的心思,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也不能表现出来,所以他和那三位长老面面相觑着,退到一边了。

“薄荷妹子,果然霸气!李明能娶你做老婆,是他小子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柴娟咯咯一笑:“不过你既然已经言明非他不嫁,那就不能看着他做傻事,除非你自己想做寡妇。依我看,你还是让他不要再挨那接下来的两掌了!”

听着柴娟的话,我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如果胡薄荷真的让我罢手的话,我又该如何呢?

失去了用阴阳二气淬炼五族灵力事小,出尔反尔也没什么,反正我也没打算在妖界混,可关键的是,我怎么能够在柴志军面前认怂!

一想到这里,我笑了。既然我能想到这一层,胡薄荷会想不到吗?她又怎么可能看着我在柴志军面前认怂?

果然,胡薄荷一字一句地说:“我相信李明,在我看来,他做出的任何决定都是正确的!包括这一次的硬挨三掌。柴志军的阴阳二气虽然厉害,但是我相信我爱的那个男人能够全身而退!”

掌声四起,这才是心思塌地的爱,爱到盲目的爱,才是无所保留的。也是最让人向往的。毕竟,谁不希望自己另一半,如此深爱自己呢?

等掌声平息下来的时候,柴娟也对胡薄荷心服口服了:“说实话,薄荷妹子,我以前挺嫉妒你的。但是现在我承认,你要比我更了解那个冤家。”

柴志军再也沉不住气了,上前一步道:“李明,原来李铁蛋就是李明。我说怎么一直觉得你眼熟呢?还有你分明是第一次见柴忠,却能够一口叫出他的名字。看来是我疏忽了,我应该从那时候起,就认出来你就是李明。”

我摇了摇头:“柴总,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无论我叫李铁蛋还是李明,其实没什么打紧的。这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说得比唱的还好听!”柴志军冷哼一声:“如今你认为自己占了上风,才会这样说吧。不过,李明,我要提醒你,如果你死在我掌下,那么这里的一切,包括薄荷在内,也都与你无关了。”

“的确,人死如灯灭,你的话有道理!”我呵呵一笑,把话锋一转:“但问题是,你得赢了我,或者是打死我才行!”

“李明,你就是垃圾!当初在我手底下混日子,现在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我让你死你就得死!”

柴志军一声狂笑,宛如卷起了一阵狂风,右手一伸,一掌暴风一般印向了我的胸口。

掌声一出,那边柴娟已经叫出声来了:“阳掌!”

原来这就是阳掌,与阴掌截然不同。如果说阴掌是说不尽的温柔,那么这个阳掌就是在极力彰显阳刚之气,甚至是狂暴之气!那种力道,仿佛就是一座山,也得让柴志军给劈开了。

面对这样雄厚的掌力,莫说我有言在先,不抵不挡,不躲不闪。就算是让我躲,让我挡,只怕我也是无能为力。

但是我体内的五族灵力这一次发起自保的时间比之前要快速多了,威力也要大多了,这就是经过淬炼之后的好处。

而这一次,柴志军并没有避实就虚,而是直接硬上。

阳掌对上五族灵力,一击即溃,只听砰地一声,我就想一块破抹布似的,被打飞了,然后一个屁股朝下平沙落雁式,又落到了之前的柱子上。

不过与刚才相比,这一次的声势大多了。哪根柱子被我撞得晃了好几下,而起又再一次匍匐在它的脚下,只觉得自己的经脉全都被拍断了,五族灵力更是不翼而飞。

“李明,你给我起来!”我听得到胡薄荷和柴娟的喊声,但身上就是一根汗毛都动不了。

只听胡能得意洋洋地声音传来过来,很是刺耳:“起来?还是等下辈子吧!中了阳掌之后,如果那么容易起来的话,阴阳二气就不配成为豺族至宝了!”

胡能这样捧臭脚引起了狐族中人的不满,就连一直没吭声的胡笳也看不下去了,冷声问道:“胡大总管,敢问你在豺族任何要职啊?”

这句话说得很严重了,就差指着鼻子骂胡能投靠了豺族。

胡能的一张脸挂不住了,但又不能和族长对着干,只得干笑道:“族长真会开玩笑,我也是看柴少主这一掌精妙无比,所以才说错了话。”

“是吗?”胡笳又是一声冷笑:“看来胡大总管是身体有恙呀?”

胡能以为胡笳这是在给他台阶下,急忙随着往下说:“这几日为了操办大小姐的婚事,确实是累坏了。”

我想着狐族两位大佬之间的争斗就会到此而止,没想到胡笳来了个狠的:“既然胡大总管身体有恙,那就应该好好休息。看来他肩头的胆子太重了,这是老夫的失职。这样吧,从现在开始,狐族大总管和飞狐军统领之职由小女胡薄荷担任。”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谁也没想到,胡笳竟然在不动声色之中将胡能一撸到底。

要知道胡能乃是亲豺族一派的代表人物,撸了他就表明着狐族和豺族的蜜月期已经走到了尽头。

“族长,我反对,你不能这么做!”胡能语无伦次的说道。

看来这厮明白自己这些年结了不少仇家,如果失去了狐族大总管和飞狐军统领的护身符之后,就有他好看了。

“你反对?”胡笳哼了一声:“你有这样的资格吗?等你成为下一任族长之后,再发表自己的看法吧!”

和胡能交好的那两位长老刚要出来求情,却看胡笳如此果断,担心连自己也被撸了,只得默不作声了。

胡能要多尴尬有多尴尬,真想一头冲出议事大厅了事,但最终他还是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柴志军。

柴志军微微一笑,走到胡笳面前躬身道:“岳父大人,何事动怒呀?莫要气坏了身子骨。胡大总管这些年跟着你鞍前马后的,怎么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就这么把他免职的话,只怕是难以服众吧!”

胡笳笑了:“柴少主,你与小女胡薄荷的婚礼尚未完成,如今还充满变数,所以这声岳父大人,老夫愧不敢当。至于胡能的问题,乃是狐族的家事,什么时候柴少主成了五族共主的话,再来过问也不迟。”

这才是我的好岳父,一点面子都没给柴志军留。

柴志军呵呵笑道:“岳父大人,当真是有了新人忘旧人吶。可是你想过没有,李明这一次眼见是活不成了,我倒要看看,你这一次所谓的青丘大婚该如何收场?”

说巧不巧的,我本来就像是一滩烂泥,可就在柴志军说这番话的同时,被打散的五族灵力突然又回来了,而且比之前更加精纯,更加有力。

这正是打脸的好机会,我怎么能够放弃呢?

于是我一骨碌爬了起来,对着柴志军喊道:“我说柴总,你就算是再恨我,也不能咒我死呀。我不是活得好好的吗,还有一掌,你赶紧过来打,我身上正痒痒着呢?再者说了,胡族长那可是我的岳父大人,你可不能随便乱叫呀!免得让别人笑话!”

话音声中,我颤颤巍巍地走向了柴志军,脸上带着惬意的笑。

大厅之内,一时间静了下来,似乎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够清晰入耳。

这一瞬间,什么胡能的免职,胡笳的发飙,都算不了什么,好像只有我李某人到底能往前走几步,才牵动着所有人的心。

在外人看来,我的身子一直在颤抖,好像随时都有倒下的可能。他们并不清楚,我体内的五族灵力,如今经过了阴掌和阳掌的淬炼之后,已经真正做到了融会贯通,如今正在随着灵力的转动,逐步改善我的体质。我每往前走一步,丹田之中就暖了一分,等我走到柴志军的面前时,五族灵力已经走遍了我的四肢百骸。

听着众人的惊叫,我回头一看,只见身后的地上,已经留下了一串脚印,最初只是个印记而已,越来越深,到了后来已经可以把我整只脚都埋在里面了。

要知道狐族的议事大厅是何等的华丽,地面全部是由坚硬的花岗石制成,就算是寻常的刀剑劈砍在上面,也不过是留下一个淡淡的痕迹而已,而我如今只是平平常常的走过去,却能够踩进地面半尺有余,的确是够惊世骇俗的。

柴志军喃喃道:“怎么可能?就算你真的是狐族新任族长虎骏,也不可能在硬接我一记阴掌和一记阳掌之后,还能够如此精神焕发!而且看上去,体内灵力好像是更加精纯了!”

第七十九章 节外生枝

“柴总,我是李明,不是什么虎骏,你要我说过多少次你才相信呢?”

我捏了一下鼻子,说道:“其实这个嘛,说起来还要多谢柴总您了。如果不是您用阴阳二气淬炼我体内的灵力,我的精神只怕还没这样好呢?和得到的好处相比,我就算是摔几跤、甚至吐几口血,也都是值得的哟!”

我现在的状况明摆着呢,再加上豺族的阴阳二气的确有淬炼灵力的妙用,也由不得柴志军不信。

这小子跺了跺脚,恨声道:“想不到我连出阴阳二掌,却与你小子作了嫁衣裳!”

我耸了耸肩:“柴总,你我好歹同事一场,这就算你给我和薄荷的添箱礼吧。至于说嫁衣裳,你可能是搞错性别了。薄荷这段时间,被你连累的吃不好、睡不好,你就当给她作了嫁衣裳,做出些补偿倒也在情理之中。”

柴志军狞笑道:“小子,别得意,还有最后一掌没打呢?单独的阴掌或者阳掌,你能用来淬炼灵力,但是如果我阴阳两掌齐出,你又该如何呢?”

“阴阳两掌齐出!”

这一次不仅仅是我,议事大厅内几乎的所有人都惊讶起来,当然也包括我那位便宜师父王涛。

要知道,豺族的阴阳二气在妖界是非常有名的,千百年来,能够炼成阴阳二气者寥寥无几,而能够阴阳两掌齐出者没有一个。

试想一下,仅仅是阴掌或者是阳掌的威力已经够吓人了,如果能够阴阳相济的话,那么威力何止增强数倍?

但惊讶归惊讶,却没有人对柴志军的话提出质疑。因为在他目前极其不利的处境下,吹牛不会起到任何作用。于是,有很多怜惜的目光投向了我。

就算我天赋异禀,奇遇连连,但是并没有多少人看好我能够在阴阳双掌之下逃出生天。甚至我那个始作俑者的师父也不看好:“乖徒儿,这一次是不是要玩脱了?说心里话,要硬挨柴志军的阴阳双掌,我觉得你连一成的生机都没有。”

说实话,我心里也被他说得毛呆呆的,眼看自己就要大获全胜的时候,却出了这样的一个幺蛾子。早知道如此的话,当初订下两掌之约就好了。或者直接用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把柴志军解决了,就没有这么多的麻烦了。

但是事已至此,我又能如何呢?

就算我不顾脸面,跪下来磕头求饶,柴志军就能放过我和胡薄荷吗?

不存在的!这厮费尽心机,就是要得到胡薄荷,从而名正言顺地控制狐族,怎么可能会心慈手软呢?

既然毫无退路,那我就索性闯出一条生路来?我就不信了,自己身怀五族灵力,就那么滴不堪一击!

我对着柴志军哈哈一笑:“柴总,既然你已经胜券在握,那么能否给我一盏茶的时间,让我做一下准备呢?”

之所以在柴志军面前稍稍示弱,并不是我怂了,而是我成熟的表现。毕竟我身上的五族灵力经过阴掌和阳掌的淬炼,已经合五为一了,但是威力并不是特别巨大。这是因为我之前的本钱就不是太足。所以我打算用掉最后的一点飞天蜈蚣,把五毒召唤出来,让它们迅速增强我的实力,从而来应对柴志军的最后致命一击。

这时候,只听胡能大声叫道:“喂,我不管你是叫李明或者是李铁蛋,我只知道你面对柴少主已经怂了。倘若你没有胆量来接他的阴阳两掌齐出,那就趁早磕头求饶,并且把薄荷大小姐拱手让出,那么柴少主还有可能饶你一条狗命。否则的话,等会一盏茶时间过去,你还说准备时间不够,就这么拖延下去的话,那柴少主岂不是要等你到天荒地老吗?而我们这些旁观者难道也要陪着你一直耗下去吗?”

我理解胡能的心思,他之所以这么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向我发难,就是为了向柴志军表忠心。毕竟他如今在狐族已经没了立足之地,如果再不找个靠山的话,只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胡能话音刚落,胡笳已经笑出声来了:“胡大总管,不不不,你现在已经不是总管了。那我就要问了,我们狐族的议事大厅是什么地方,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赖着不走的。老夫虽然记性不好,但是好像记得刚刚已经请你离开了啊!难道是说,我这个族长,在青丘狐族的议事大厅里,说话已经不管用了吗?”

胡能只是想讨好柴志军,没想到却迎来了胡笳狂风暴雨一般的发难,心里也是叫苦不迭。而侍立在一旁的飞狐军兵丁念在往日之情,所以刚才并没有立即赶胡能出去。他们只想着我和柴志军才是万众瞩目的角色,并没有关注胡能,让他在大厅内看会热闹,也不伤大雅。谁曾想这厮会蹦出来了呢?

小头目胡九以前是胡能的心腹,但是此一时彼一时,族长大人的盛怒并不是他能够承受得起的,只得走到胡能的跟前,陪着笑脸说:“大总管,不好意思,您还是先出去吧,省得让小人们难做。”

胡九话音未落,胡薄荷已经笑了:“胡九,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呀。你应该知道,如今狐族大总管和飞狐军统领,好像是本大小姐才对呀!”

这一句话看似不轻不重的,但是胡九额头上的汗一下子就冒出来了,连忙慌不迭地说:“大小姐,是小的说错了话,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和小人一般计较。”

胡薄荷作为新任大总管,当然不会和胡九计较,而是把矛头对准了胡能:“胡能叔叔,请恕侄女得罪了。你是自己出去呀,还是让我派人请你出去呀?”

这时候,我师父的传音入密又过来了:“小子,你媳妇聪明,知道给你拖延时间,可你小子也不能在一旁看热闹呀!”

“忘了!忘了!”我连声说道,连忙打开那个红盒子,把五种毒物放了出来,然后喂完了最后的一点飞天蜈蚣之后,那五个家伙轻车熟路的,就在我的脚面上开始劳作了。

而我操作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够继续看热闹。

却说胡能真是被逼到了进退两难的地步,死赖着不走吧,等那些飞狐军兵丁上来动手,他这个前任统领就更加没脸了。可是就这么走了的话,他要想东山再起,只怕也没多大希望了。

这厮犹豫了一会儿,突然走到了柴志军面前,施了一礼:“柴少主,你给在下说句话吧。”

柴志军的脸色很难看,胡能这个时候来求他,也让他很难做。出头吧,万一胡笳不买账,那么他的脸上也挂不住。不出头吧,这么多人都看着呢,大家都知道胡能是为了豺族才在狐族众叛亲离的,他这个豺族未来的族长如果不管不问的话,那么今后谁还敢再来亲近豺族,亲近他柴志军?

柴志军权衡了一阵,终于说话了,而且是对着胡笳说的:“岳父大人,不不不,世叔,这位胡能既然被您老逐出了狐族,那么小侄就斗胆收他为贴身仆人了。我作为青丘的贵宾,身边带几个亲随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柴志军并不是什么草包,这番话说的相当有水平,既给了胡笳面子,又安置了胡能,也算是一举两得了。

胡笳作为青丘狐族的族长,对柴志军这个豺族未来族长的面子,并不能扫的太狠,就淡淡说道:“既然贤侄说话了,老夫就放胡能一马。”

这边事情已经解决,而五种毒物在我身上的劳作也告一段落,在众人的关注点到来之前,我连忙收了五种毒物,只等着柴志军的最后发难。

可是等我把目光看向柴志军的时候,却发现他身后的胡能双眼喷火地看着我,一副恨不得吃了我的架势。

想想也是,这厮原本是青丘狐族的风云人物,谁知道风云突变,眨眼之间成了豺族少主身边的一个贴身小厮,这种地位的反差并不是一般人能够接受的。而他显然认为我就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我心里一动,何不借这个机会,除掉胡能,在斩断柴志军一条臂膀的同时,也杀一杀他的威风呢?当然,也捎带着帮飞天猫把父母大仇报了。这丫头帮了我很多,我总得有些回报才对。

想到这里,我就撩拨了一下胡能:“胡大总管,不不不,现在我应该叫你胡大亲随,从狐族的大总管,到豺族少主身边的亲随,我突然想采访你一下,不知道你认为自己是高升了吗?”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可我此番,就是赤果果的打脸和揭短。我就等胡能发怒,只要他先向我出手,那我就可以在接柴志军阴阳双掌之前,先杀了他。

当然,如果胡能脸皮够厚,或者说是能够认清楚眼下的形势,不搭理我的话,那我还真没有对他出手的理由。

但是如果胡能那么能忍的话,他就不是胡能了!

第八十章 下手不留情

果然不出我所料,胡能蹦了出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道:“李明,什么时候也轮到你来挖苦我了?你也不想想,昨晚上还被我撵得鸡飞狗跳呢?如果不是胡一刀家那丫头庇护你,只怕你早已经被我的神鸦火筒烧成灰烬了?对了,听说胡家那丫头饥渴的很儿,你们孤男寡女的待了一夜,不知道她对你逼婚了没有?我不知道这件事你该对我们薄荷大小姐作何解释呢?”

“口不择言,该打!”胡能话音未落,只见一个身影大鸟一般向他扑去。可叹他空有一身的本领,却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两边脸上一连挨了十几巴掌,不但门牙被打掉了,就连后槽牙也吐了出来。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胡一刀,难怪有这样的身手。过了这么久,他终于调息完毕了。

胡能自知道惹不起胡一刀,也顾不得嘴疼,想请柴志军给他出气:“少主,打狗也得看主人,这个胡一刀分明是不把你放在眼里。”

他那里知道,柴志军根本不想因为再去招惹胡一刀,当下说道:“胡能,这都怪你,胡言乱语,随意污蔑胡家小姐的清誉。胡长老没有要了你的命,已经是够给我的面子了。”

胡能瞬间不做声了。

痛打落水狗的机会不常有,胡薄荷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胡能叔叔,多谢你替我仗义执言,可是我相信我们家李明的人品,就不用您老多操心了。”

俗话说,妇唱夫随。胡薄荷既然已经发难,我怎么能够坐视不理呢,那样也太没有夫妻之间的默契了。于是,我的话随之脱口而出:“胡能,你少吹大气。昨天你如果不是仗着飞狐军的神鸦火筒,哪里会是我的对手?如今你已经不是飞狐军的统领,也没有了神鸦火筒的指挥权,你胆敢下场和我一战吗?”

胡能悲愤交加:“李明,你以为我做了那么多年的飞狐军统领,是大风刮来的吗?好好好,既然你自己找死,那我只好就成全你了。”

说着,这厮轻轻一跃,就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嘿嘿一笑:“胡能,你如今可是柴总的亲随,怎么胆敢在不请示主人的情况下,随便出手呢?这分明是不把柴总放在眼里哟!”

听我说完这句话,胡能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我这一招简直就是釜底抽薪,要知道他如今已经失去了青丘狐族的支持,只剩下柴志军这样一个靠山了,如果再惹恼了柴志军,那么这偌大的妖界,只怕就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

胡能紧张的看了看柴志军,带着哭腔说道:“少主,不要听这小子挑拨。刚刚属下已经气急了,所以没来得及请示您,还望您不要见怪才是。”

柴志军当然知道胡能还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别的不说,就凭他那一身修为,最起码也是豺族长老级别的,所以就呵呵一笑道:“胡能,我当然知道你的忠心。既然你和李明有私人恩怨,那就择日不如撞日,不如现在就解决一下吧。也让我瞧瞧,这个李明除了挨打一流,弩箭一流之外,还有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本事?”

“多谢少主!”胡能喜出望外,死死地盯着我说道:“李明,如今我家少主已经同意,你就纳命来吧!”

柴志军也在一旁说道:“李明,这个就算是你接我阴阳双掌之前的小插曲,不过你如果连我的贴身小厮都赢不了的话,那么也就没有资格再接我的最后一掌了!”

“柴总,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也是呵呵一笑,然后一步三摇的走向了胡能。

胡能的修为就算是在整个狐族来说,也算是有数的高手,别的不说,我师父王涛只怕还不是他的对手。而就像柴志军所说,我这段时间的表现可谓惊艳,但仔细盘算一下,也不过仅仅展示了自己弩箭功夫和挨打功夫而已。而刚刚柴志军的话,已经摆明了不让我用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那么我还能是胡能的对手吗?

不光是那些和我不熟悉的人,就算是我师父王涛也为我捏了把汗,又来了一次传音入密:“小子,你成吗?不成的话,师父出马替你抵挡一阵?”

我连忙说道:“师父,俗话说,有事弟子服其劳,怎么能让您为我操心呢?您就放心吧。不就是一个小小的胡能吗,我如果连他都摆平不了,何谈去接柴志军的阴阳双掌呢?”

王涛听我说的很有把握,再加上我如今可是五族灵力的拥有者,哪能那么容易被别人打倒,所以也就没再说什么了。

胡能并不知道我和王涛之间的交流,他还以为我怕了呢,所以就叫嚣道:“李明,你是不是又想故技重施呀?不过我可没有我们家少主那么大度,给你一盏茶的时间让你准备的。你如果怕了话,就从大爷的裤裆底下钻过去,然后再与我一样做我们家少主的贴身小厮,那我还可能饶你一命!”

也难怪胡能这么自信,不管怎么说,这个人还是真本事的。不过,他的狂妄找错了对象。

我扯了扯自己的耳朵:“胡能,你能不能大声点,你听不清你说什么?”

这厮没听出来我是在忽悠他,果然又大声说了一遍。

我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明白了,原来我没听清楚的原因,不是你声音不够大,而是你没有了牙齿,说话跑风。”

此话一出,引发了满堂哄然大笑。就连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胡一刀也哈哈大笑起来。

柴志军觉得脸上挂不住,喝道:“胡能,你能不能别说那么多废话。本少主现在就教教你,能动手的事情,千万不要动嘴。因为你光是动嘴,你的对手是感觉不到恐惧和疼痛的!”

“多谢少主指教!”胡能一声大喝,突然一跃而起,双脚轮番向我踢来,让人目不暇接。

“青丘无影脚!”这是我师父的声音。

在现实世界,往往讲究的是,手是两扇门,全凭脚打人。所以,腿法出众者比比皆是。但是妖界不同于现实世界,这是一个讲究灵力的世界,练腿者极少。毕竟腿脚虽然力量大,但是想要把灵力灌输其中,实在是太难。

这个胡能就是其中一个另类,他之所以能在狐族大管家和飞狐军统领的位置上,一呆就是几十年,除了会拍胡笳的马屁之外,还与他一身修为是分不开的。

毕竟狐族大管家倒还罢了,如果飞狐军的统领修为不高的话,那又如何服众呢?

而胡能也算是天赋和毅力兼而有之,竟然另辟蹊径,以腿法入道,而且成就极高。

王涛传音给我,这个青丘无影脚不能硬接,否则的话,后续的腿法会像暴风骤雨一样,让人顾此失彼,疲于应付。

但是我想,如果不硬接的话,那就只有躲闪了。我如今虽然也会猫族和翼族的灵力,但是轻身之术还算是一片空白,如果躲闪的话,那不是以己之短对敌之长吗?而刚刚在柴志军的淬炼下,我的五族灵力已经大有进步。我就不相信了,我既然能接得住柴志军的阴掌和阳掌,怎么会接不住胡能的青丘无影脚?

更可况,刚刚我和柴志军之间的较量是非常不公平的,我只能硬挨,不能还手。但是对胡能就不同了。

我想让胡能见识一下我的厉害,在兰花烙印和虎爪之间我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选择了虎爪。

这并不是我对兰花烙印没有信心,而是我需要一击制胜,绝对不给胡能任何反击的余地,同时也震慑一下豺族那边的人,教他们都在心里面掂量一下,今后别轻易和我作对。

当然我之所以不用兰花烙印,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兰花烙印是胡力在胡薄荷的授意下,私自传授给我的。这东西可以说是狐族的不传之秘,如果出现在我这个外人身上,我担心会给胡力带来麻烦。

“臭小子,拿命来!”胡能看我呆立不动,以为这一轮无影脚过去,我肯定会嗝屁无疑了。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等他的双脚踢向我的面门之时,我双爪急出,正好抓在他的两只脚面上。

说是虎爪,其实我如今施展的虎爪,已经与当初虎骏教我的不一样了。因为那时候,我只能用虎族灵力来发出虎爪,毕竟我身上的虎族灵力还不是非常强大,所以虎爪的威力自然也减弱了许多。

但是如今不一样了,现在我体内的五种灵力已经融会贯通,再加上刚刚五种毒物又给了我加持,所以说我这双爪下去,不亚于石破天惊。不要说议事大厅内的人了,就算是虎骏在此,也会惊讶万分的。

虎爪对上青丘无影脚,高下立判。只听得胡能一声惨叫,两只脚已经被废掉了,躺在地上再没有了反抗之力。对大多数观众来说,这个结束非常意外。但是对我来说,这样的结果是意料之中的。

第八十一章 丑猫来了

胡能的眼神里全是哀求,那意思非常明显,就是想让我饶他一命。我并没有滥杀的习惯,但是这个时候绝对心软不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既然我们双方的恩怨已经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况且胡能又做了柴志军的帮凶,那么他就没有理由再活下去。就算是为了飞天猫,胡能也必须死!

我爪出如风,又一记虎爪,生生捏碎了他的喉结。

“住手!”柴志军想过来救,但已经晚了。纵然是柴志军聪明过人,也没有想到,修为这么高的胡能,竟然会在我的手上败地这么干脆,死得让人如此措手不及。

“李明,够狠够辣,看来我之前是低估你了!”柴志军死死地盯着我,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我在这一瞬间,只怕已经死了好几十次了。

我心里好笑,刚要用言语激他动手,没想到眼前一黑,紧接着脚下一个踉跄,幸亏好反应快,才没有当场摔到。

我脸色一变,没想到虎族的虎爪如此厉害,我明明已经将五族灵力融会贯通,可是仅仅是了三招,就如此虚弱。这样的话,柴志军别说使出什么阴阳两掌了,就算是随随便便一招,就能要了我的命。

柴娟看出了端倪,急忙道:“堂弟且慢动手,我有话说!”

柴志军还没答话,这时大厅外突然走进一人:“柴娟,我们豺族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想不到你为了一个凡人,竟然胳膊肘往外拐,着实令为师大失所望啊!”

我听柴娟说过,他的恩师是豺族的大长老,一身灵力不在豺族族长之下,没想到这个时候赶过来了。而且听他说话的语气,明明是站到了柴志军那边。

我也顾不得柴娟如何应对自己的恩师,急忙盘膝而坐,抓紧有限的时间进行调息,免得辜负了柴娟的一片苦心。

柴娟又急又气,脸色都变了,但是面对自己的长辈,却又不能失了礼数,只是淡淡说道:“我也只是念及我们豺族和阴阳二气的威名,这样堂弟就算是赢了,别人也不会说什么闲话。”

豺族大长老还没答话,柴志军已经冷笑道:“堂姐真是会狡辩,我赢便是赢了,谁又会说什么闲话?”

柴娟何等聪明,就这么一瞬间,心中已经有了计较,当下说道:“我们豺族的阴阳二气妖界知名,堂弟更是数百年来第一个领会阴阳两掌齐出的人物,如此打一个不能还手的凡人,这样说出去好像也不好听吧。”

“堂姐,此事就用不着你操心了。好听不好听自有我一人承担!我说你怎么处处护着李明,不会是念及夫妻之情,真的要背叛我们豺族吧?”

这个柴志军端的是厉害,一眼就看破了柴娟的缓兵之计。当着自己的师父,柴娟也不能再说什么了。

虎族的虎爪真的是耗费灵力,我当时并不觉得,但是连出三招之后,只觉得眼前发黑,体内灵力难以为继。刚好柴娟替我当了一阵,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我体内五族灵力流转开来,顿时精神大振。

我担心柴娟这么维护自己,把族内的实权人物得罪完了,今后难以在豺族立足,就刷地一下站起身来,大声说道:“柴志军,闲话少说,我就再挨你一掌,看一下阴阳两掌齐出,有没有传说中那般厉害。”

议事大厅之内,高手众多,见我连出三招虎爪之后,只是盘膝坐了这么一小会儿,就立刻精神抖擞起来,顿时喝彩声不断。

柴志军也在嘴里:“有道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没想到你这小子的灵力如此邪门,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

“好说,好说。”我微微笑着,但是全身上下已经做好了准备,以便迎接他的雷霆一击。

柴志军忽然用我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李明,念在故旧之情,我现在给你一条生路,就看你走还是不走了?”

我知道这厮不会按什么好心,但也想听听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随便也能多喘息一阵,就随口说道:“柴总,愿闻其详!”

柴志军沉声说道:“你虽然杀了胡能和柴忠,我可以不和你计较,柴娟也可以成为我们豺族的新任长老,甚至胡薄荷我也可以让给你,但是你今后必须听我号令,不知道你意下如何呢?”

我听了心里暗笑,柴志军这厮真的是打的好算盘。眼下这种情况,就算他真的一掌拍死我,只怕也得不到胡薄荷了,所以就想顺水推舟,卖我个人情,随便收我做他的羽翼,真的是痴心妄想。

看我沉默不语,柴志军以为我动心了,继续说道:“李明,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要知道当初你在我手下已经做了数年,再当我的手下又有何妨呢?”

我缓缓摇了摇头:“柴总,此一时彼一时也!我们大家都得朝前看不是。其实,自从你心里打胡薄荷主意的那一刻起,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做朋友了。甚至连上下级也做不成。”

柴志军煞有介事地说:“是吗?那我们的关系是什么呢?”

我一字一句地说道:“只能是仇敌,不死不休!”

柴志军狞笑道:“好,有骨气,那我就只能成全你了。”

我笑了笑道:“柴总,既然如此,请你出第三掌。”

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体内的灵力比起刚才,反而更加充沛了。被体内的五族灵力折磨了这么久,我总算明白过来了,那就是每一次我灵力消耗的越狠,那么回报就越多,这倒是很好玩的事情。这样一来,我对接下柴志军的阴阳双掌充满了自信。

想到这里,我先对胡薄荷和柴娟送去了放心的眼神,然后对着柴志军哼了一声:“阴阳两掌齐出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还能天下无敌吗?既然不能天下无敌,那么第一个能在阴阳两掌下逃出生天的人,为什么不是我李某人呢?”

柴志军斜着眼睛眼相睨着我,突然双袖无风自动,阴阳双掌刚要齐出,忽然听得有人叫了一声:“柴志军,掌下留人,我有话说!”这短短十一个字,声音又不大,但是却好像黄蜂尾后针似的,让人听了非常不舒服。

而这声音却是我非常熟悉的,不由得又惊又喜,失声叫道:“大哥,你来了!”

“三弟的事情,我这个做大哥的不得不来!”说话间,只见大门口出现一个人,举手投足之间,十几个飞狐军兵丁已经飞了出去,根本贴不了来人的身。

飞狐军在自己门口吃了这样的亏,那里肯善罢甘休,纷纷摘下了被上的竹筒,一起对准了来人。那人丝毫不惧,哈哈大笑道:“三弟,你既然已经是青丘狐族的乘龙快婿,难道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吗?”

胡薄荷听到我和来人的对话,急忙喝道:“住手,自己人!”

这时,胡能身死,胡薄荷接替狐族大总管和飞狐军统领的消息,已经传开了。飞狐军一向军纪严明,见顶头上司发话,那些兵丁岂敢不从,恨恨的朝来人望了两眼,然后答应一声,潮水般地退了出去。

我急忙上前一步,紧紧抓住了那人的双手:“大哥,你总算是来了。”当今天下,能让我唤他一声大哥的人,当然就是猫族的丑猫了。我看他刚才的身手,就知道这短短数日,他竟然已经将猫扑和虎扑糅合在一起了,难怪灵力大涨。

“三弟,你好好调息,这里的事情就交给大哥我了。”丑猫说着,缓步走到了柴志军面前,

拱了拱手,然后皮笑肉不笑道:“柴少主请了,听说这第三章非常了得,便由区区代三弟挨着一掌如何?”

柴志军冷哼一声:“你又是哪一个?瞧你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怪模样,就难登大雅之堂!”

丑猫呵呵一笑道:“我叫丑猫,乃是猫族中人。区区本来就是俗人一个,又何曾沾得一丝文雅之气?让柴少主见笑了!”

“丑猫”两个字一出口,大厅内顿时哄笑起来,都在笑丑猫不自量力。

因为丑猫之前只是一个小角色,本事不大,脾气还挺臭。想想也是,一个被飞天蜈蚣王道人欺负的家伙,又能厉害到哪里去呢?

议事大厅内有猫族的两位长老,见状连忙喝道:“丑猫,这桩事情不是你能管得了的,赶紧退下来,免得柴少主见怪。”

丑猫对着两位长老拱了拱手,却没有退下去的意思:“两位师叔,你们稍安勿躁,看师侄这一次替我们猫族扬眉吐气一把。”

我明白丑猫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数十年来,妖界五族,以虎族为首。狐族和豺族紧随其后。由于领地和豺族相近,所以这么多年来,猫族没少被豺族欺负,但每一次都是敢怒不敢言。

“我倒要看看如何扬眉吐气?”柴志军冷笑道:“就凭你,还没资格让我出手。七师叔,这厮就交给你打发了。”

第八十二章 众叛亲离

我听柴娟说起过,柴志军嘴里的七师叔也是豺族的长老,排行第七,名字就叫做柴七。虽然他在豺族长老里排名最末,但也毕竟是长老,一身灵力还在柴娟之上。柴志军想必是以为,派柴七出马,拿下丑猫不过是手拿把攥的事情。可是,他又怎么能想到,丑猫如今已非吴下阿蒙。他机缘巧合,得了虎族的不传之秘虎扑,战力已经不是区区一个柴七能够拿得下了。

柴七大步朝前,对着丑猫冷笑道:“丑猫,你是李明的什么人?却要为他出头?”

丑猫呵呵笑道:“李明是我三弟,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强出头的后果只有死!”柴七也没废话,出手就是一招豺狗爪,目标却是丑猫的心窝。

“手下留人!”猫族的两位长老话音刚起,柴七的利爪已经到了丑猫的心口,莫说是他们,就算是大罗神仙只怕也救不了了。

“太慢!妖界知名的豺狗爪也不过如此!”话音声中,只见丑猫滴溜溜一转,已经躲过了这势在必得的一招,然后鬼魅似的到了柴七的身后,抓着这厮的肩头,就像捻着一根灯草那样摔了出去。

柴七连反应的余地都没有,就已经甩出了一丈开外,身体重重地撞在一根柱子上,然后一连吐了三口鲜血,看样子是起不来了。

技惊四座!谁也想不到,名不见经传的丑猫,竟然一招撂倒了豺族的长老。

已是大厅内高手众多,眼光独到者也是比比皆是,瞬间之后,两声惊呼不约而同地响起:“虎扑!”

“虎扑!怎么可能?丑猫只不过是猫族的后生晚辈,能够学会猫族的不传之秘猫扑,就已经是祖上积德了,他怎么会虎扑呢?”

“看刚才那一招的脆劲,堂堂的豺族长老,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那不是虎扑还会是什么?再者说了,这可是胡一刀和狐族族长胡笳亲口鉴定的,那就一定是虎扑!”

……

众说纷纭之中,已经坐实了丑猫刚才击败柴七,用的正是虎族的绝技虎扑。

柴志军的瞳孔收缩了:“你们两兄弟真有意思,李明用的是虎族的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而你竟然会虎族的不传之秘虎扑,着实令我大开眼界啊!”

“好说,好说,我们兄弟两个只是幸运而已。”丑猫哈哈一笑,道:“柴少主,据说你们豺族的阴阳二气,威力尚在虎族的虎扑之上,既然今日我适逢其会,便想领教一下你柴少主领会了多少?”

既然双方已经撕破了脸,丑猫的话一点也不客气,言下之意好像根本没把柴志军和阴阳二气放在心上。

柴志军虽然年轻,但是这么多年的历练,江湖经验还是相当丰富的。他皱了皱眉头,说道:“你是叫丑猫是吧?别以为学了几招虎扑就可以出来指点江山了。”

说着,他把目光扫向了我:“李明这小子还欠我一掌没有挨。咱们三个的事情一码归一码,等我收拾了李明,回头一定让你尝一尝阴阳二气的厉害!”

丑猫嘿嘿一笑,说道:“柴志军,你有本事便打死我三弟。他如果死了,你们整个豺族的人都要给他陪葬!”

说着,他抬头瞟了一眼,然后喝道:“我猫族弟兄何在?”

话音刚落,只见大厅内的大梁之上出现了十几个人头,每人手里拿着的正是飞狐军的标配神鸦火筒,对准了柴志军等人。

柴志军脸色一变,对着胡笳说道:“胡族长,没想到你们狐族竟然和猫族沆瀣一气了!”

胡笳冷冷一笑,却是不做任何辩解:“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随便你怎么说了!”

丑猫笑了笑:“柴志军,你别冤枉胡族长。这十几只神鸦火筒是我堂妹从胡能府上搜刮来的,她和胡能有杀父之仇,如今胡能已经被我三弟所杀,她拿这点东西作为利息,也不为过吧。”

我抬头一看,只见大梁之上,站在最前头的,正是飞天猫。昨日黄昏在狐族总舵大门口一别,没想到她和丑猫走在了一起。

想来事情也算是巧了,如果是别人得了这十几支神鸦火筒,也不可能如此神不知鬼不觉地,潜伏到这大梁之上。

这也是丑猫现身的时候,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否则的话,猫族的人虽然身法轻灵,但绝对难以瞒得过胡一刀和胡笳的耳朵。

不过话说回来,也许胡一刀和胡笳已经知道了飞天猫的小动作,但是狐族和猫族关系不错,所以没有说破而已。

谁都知道飞狐军神鸦火筒的厉害,一支已经够厉害了,更何况是十几支齐发,这么一来,就算是豺族的几位长老和柴志军能够逃生,但是其余人就只能是葬身火海了。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胡笳和胡薄荷的安排下,狐族的人还有其他来宾都开始往大厅外面退去,以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而豺族众人个个脸上变色,都把目光望向了柴志军,看他如何抉择。

我暗暗叫苦不迭,因为我非常了解柴志军。他这一次暗中学会阴阳二气之后,本来以为今日可以抱得美人归,顺便取得狐族的控制权,从而顺利接过豺族族长之位。没想到却束手束脚,处处碰壁,先是丢了和狐族联姻的机会,后来柴忠和胡能身死,柴七落败,每一次都在打他的脸。如果他这一次不能趁着机会灭了我的话,那他柴志军的名声就算是臭了,回到豺族只怕也是难以服众,所以我估计这厮会拼一个鱼死网破。

果然没出我的所料,柴志军虽然眼见情势紧急,竟是丝毫不顾及豺族众人的性命,喝了一声:“豺族众人,听我号令,杀!后退一步者死!”

豺族众人一下子哗然了。我也是深有同感,这些人都不怕死,但是要死得其所才行。如今猫族已经占据了天时地利,豺族要硬拼的话,只能是徒增伤亡而已。

丑猫牙一咬:“好,那我们就陪柴少主好好玩玩了。”

大战一触即发,不,这只能是单方面的杀戮而已,谁都知道水火无情,更何况猫族众人手里拿着的可是狐族的利器。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喊道:“且慢,听我一言!”

却是柴娟的声音,也不知道这个小妮子想做什么。

可能是柴志军刚刚的做法犯了众怒,所以柴娟要说话,这一次他师父并没有阻拦。

柴娟望了望我,又望了望丑猫,突然说道:“李明,你能让他们收回神鸦火筒吗?毕竟,豺族的人大多数是无辜的。”

“这?”丑猫看了看柴娟,又看了看我,好像是迷过来什么味了,双手一摊道:“三弟,这件事你做主好了!”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无论如何,柴娟的面子是必须要给的。她为了我牺牲了那么多,况且腹中已经有了我的骨肉。而豺族毕竟是她的母族,这一次如果大开杀戒的话,柴娟那里我无法交代。况且,以柴娟的脾气,也不会离开豺族独自逃生。

这样一来,豺族上下肯定不会心服口服不说,今日事情也无法了结。毕竟,神鸦火筒伤不了柴志军,他的第三掌那是迟早要打的。既然迟早要打,那又何必要让猫族、狐族和豺族结下死仇呢?

我哈哈一笑:“娟姐,无论你和薄荷让我做什么,只要我能做到,都会照办的!”

说着,我向飞天猫吹了一声口哨。飞天猫把手往后一摆,猫族的人顿时把神鸦火筒都给收回去了。

柴娟望了望自己的师父,一咬牙说道:“师父,柴志军的所作所为,您老想必已经看见了。这样一个不把豺族上下性命放在眼里的人,有资格继承族长之位吗?以后何以服众?”

“娟儿,这件事情,你做得对!李明那小子有情有义,你跟着他,师父放心!”柴娟的师父回头看了看豺族上下,然后沉声道:“你们想跟我走的话,就走吧。至于违抗豺头令的后果,自有老夫一人承担!”

“柴志军,你好之为之!当然,你想留下老夫的话,尽可以朝我出手!”柴娟的师父可是豺族的大长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这一走,豺族上下跟着他的人有七七八八,甚至连几位长老也没有留下。

柴志军的拳头几乎都攥出水来了,可是他还没有疯狂到朝豺族大长老出手的地步,只是轻叹一声,任由那些人离开。

这样一来,大厅之内的情势已经非常明显了,就算柴志军能赢了我,但是众叛亲离之下,只怕也没有可能担任下一任的族长了。这真是应了那一句话,人算不如天算。

柴志军须发皆飞,仰头狂笑道:“堂姐,我念及骨肉亲情,处处忍让,可是你却帮着李明,处处与我作对,这是你逼我的,别怪我!”

话音声中,柴志军已经飞身而起,左手阴掌,右手阳掌,阴阳双掌齐出,不过谁也没想到,他的目标竟然不是我,而是他的堂姐柴娟。

第八十三章 将错就错

“娟姐!”眼看柴志军这一招连吃奶的劲儿都用出来了,全身的骨骼噼噼啪啪的,就像是炒豆一般声声作响。他也是恨极了柴娟,所以说根本没有留任何余地。

我当然知道阴阳双掌非同小可,但是哪怕是自己死,也不能让柴娟有事。急切之间,我也顾不得用什么招式了,一头撞向了柴志军掌下,只想着替柴娟挡住这一双手掌。

好在阴阳二气胜在力道,速度并不是特别快。我堪堪赶在掌到之前,挡在了柴娟的面前。

却没想到,这却是柴志军的诡计,他狞笑道:“李明,早就知道你会来找死,本少主就成全你吧!”

话音未落,柴志军的一双手掌已经生生印在我的胸口。议事大厅之内惊呼之声不绝于耳,一旁的胡薄荷还有身旁的柴娟几乎哭出声来,丑猫更是呀呲欲裂,他们以为我中了阴阳双掌,别说什么灵力了,只怕全身骨骼都要粉碎。但是,我竟然完好无损的站在那里,就像刚刚那石破天惊的一双手掌不是打在我身上似的。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柴志军望着自己的手掌,脸色苍白如纸,竟然全身都在颤抖。

忽然之间,我耳边响起了我师父的声音:“你小子真是幸运。我明白了,阴阳与五行本是一脉传承,阴阳二气如果只出其一的话,你体内的五族灵力根本无法抵挡,但是阴阳两掌齐出,恰恰应对上了。况且柴志军新得了阴阳二气,比不过你自五行瓮里淬炼出来的五族灵力,所以就如同泥牛入海了。”

可惜这其中的道理,只有我师父一人知道。其余之人,包括胡笳和胡一刀在内,也并不知道内情。因为他们也想不到我乃一介凡人,体内竟然会藏着五族灵力。

“柴志军,你能够这样做,老夫甚感欣慰,看来你还没有疯狂到六亲不认的地步!”这时候,大长老却是去而复返,他以为柴志军是顾全大局,对柴娟刚才的举动投桃报李,所以对我手下留情了。

柴娟也对着柴志军点了点头:“堂弟,多谢了!”

柴志军冷哼一声,心里非常尴尬,但是事已至此,他将错就错,并没有将事情说破。我本来想揭开这个事实的,可是又一想,这样一来,我身怀五族灵力之事的秘密就保不住了。俗话说,怀璧其罪,这种事情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况且就算是我说柴志军这阴阳双掌并非手下留情,只怕也没人相信。因为之前他仅仅出了阴掌和阳掌,就已经让我受了重伤了。

柴志军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只得皱着眉头道:“三掌已过,李明棋高一着,我柴志军认输便是!”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对着丑猫朗声道:“丑猫,你刚刚不是叫嚣着要和我对掌吗?就请放马过来吧!”

丑猫看我无恙,心里已无丝毫战意,呵呵一笑道:“柴少主,我这三脚猫功夫,那里会是你的对手?”

丑猫毕竟是老江湖了,他今天胜了柴七,已经让猫族扬眉吐气了,何苦再去和柴志军拼一个你死我活呢?

“算你识相!”柴志军巡视了一眼豺族众人,喝了一声:“走!”

他毕竟有豺头令在手,所以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所以一众豺族弟子随着他涌向了议事大厅门口。

胡笳哈哈一笑:“柴少主,好走不送。只是明日我青丘赌石大会就要举行,柴少主不想留下来碰碰运气吗?”

我听出来胡笳根本没有留客的意思,他只不过在说客气话而已。

柴志军一咬牙,神色有些黯然:“失去了薄荷姑娘,纵然是得到了上品灵石,又有什么用呢?”

大长老沉声喝道:“大丈夫何患无妻!你既然已经被选定为族长继承人,又得了阴阳二气,那就拿出点男子汉的样子来,免得让别人小瞧了!”

柴志军脸色一变,急忙躬身道:“多谢师叔教诲,是志军错了!”

这时,从门口抢进来一个人,对着我大叫:“李明,你果然在这里!你没事就好,吓死我了!”

却正是胡一刀的掌上明珠胡美丽。

我有些尴尬,别的不说,仅仅在这个大厅之内,与我有瓜葛的女人已经有四个了。我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呢,那边胡一刀已经接上了话茬:“美丽,怎么在你心里,这个李明比爹还重要吗?赶紧到爹这边来?一个月没见,我的乖女儿长成大姑娘了。”

胡美丽虽然豪爽过人,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还是有些羞涩,脸一红,看了我一眼,然后走到胡一刀的面前:“爹,你还好吗?”

胡一刀笑了一下:“也好也不好。好的是爹的身体不错,不好的是,爹竟然败在了那个臭小子手里。”

胡一刀说着,指了指柴志军的背影。

“爹,没关系,女儿替你打回来!”胡美丽脸色一变,突然喝道:“柴志军,赢了我爹就想走吗?”

柴志军闻言停住了脚步,头也不回道:“怎么?不知道胡姑娘有何见教?或者是胡前辈不服,想与在下再打一场?”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因为按照胡一刀的身份,柴志军是后生晚辈,人家赢就是赢了,绝没有重新打回来的道理,除非是胡美丽替胡一刀出手。但是胡美丽纵然是家学渊源,但也应该不是身怀阴阳二气的柴志军的对手呀!

“乖女儿,你到底想做什么?”胡一刀的眼里满是爱怜,看来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叫住柴志军,到底意欲何为。

“柴志军,你等着,我找个人收拾你。”这丫头叫住了柴志军之后,大步走到我的面前,笑语盈盈的问道:“李铁蛋,不,我应该叫你李明才对。你说,我是不是救过你的性命?”

我不知道这丫头葫芦里到底买什么药,但是男子汉大丈夫,该承认的事情必须得承认,就点了点头道:“是!”

“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胡美丽先是来了一番大道理,接着又说道:“现在我爹被人扫了面子,我想让你去替他赢回来,有问题吗?”

“这?”我有些头痛。并不是我怕了柴志军,而是这场架打的好像毫无道理。我欠你胡美丽的情不假,但是胡一刀的梁子,我凭什么去替他解?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这个闲事我如果真的管了,只怕胡薄荷和柴娟肯定会误会我和胡美丽之间不清不楚呢?

别的别说,我就和胡美丽说了这么几句话,胡薄荷和柴娟的脸色已经不对了。

胡美丽上前一步,压低了声音说道:“李明,你如果敢拒绝的话,我就说你和我昨晚上已经成了好事,到时候你只怕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的姑奶奶,饭可以多吃,但是话千万不敢乱说。我答应你还不成吗?”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我只得签订了城下之盟。

但是柴志军何等聪明,就在这一瞬间,已经抓住了其中的关键点。他淡淡一笑道:“李明,能和你公平地打一架,是我心中所愿。只是我不知道,你用什么身份替胡一刀前辈出战呢?是他的乘龙快婿还是别的?”

这个问题问得很尖锐,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的脸上,就看我如何回答了。

我心里暗自叫苦不迭,我知道,只要我敢说自己是胡一刀的乘龙快婿,胡薄荷和柴娟两只母大虫就会不管不顾地扑上来,骂我一个狗血喷头都是轻的,运气差的话,抓破我的脸,破我的相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我不敢乱回答,一边是胡薄荷和柴娟,另一边是胡美丽,不管惹恼了那一边,都能让我吃不了兜着走。没法子,我只有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了胡美丽。

胡美丽哈哈一笑:“柴志军,这一位李明帅哥乃是我爹的亲传弟子,我胡美丽的师弟,有他替我爹出手,可谓是名正言顺。”

这丫头,有心眼,会说话。这一霎那,我发现胡美丽也不是那么面目可憎了。

可是柴志军那是何等人物,岂能让胡美丽这丫头三言两语给唬住,他望着我笑了笑,然后上前拱了拱手:“失敬失敬,没想到李明兄弟的师父还不少。除了翼族的王涛长老之外,还有狐族的胡一刀长老,真的是可喜可贺哟!”

“好说,好说。在下愚钝,学不了两位师父的十分之一。”我打着哈哈,提防着柴志军如何出招。

“李明兄弟,你这一次既然是想替胡一刀前辈出战,那么你只能用胡家刀法,至于虎族的碧玉虎弩。伤心小箭,还有其他有的没的,都是不能用的。否则的话,你就师出无名了。”果然,柴志军这小子是老鼠拉风箱,大头在后面呢。

柴志军!好一个柴志军!我很他恨得牙根直痒痒,但是却又无可奈何。

看我一脸的苦相,大厅内的议论声又响了起来。

第八十四章 我真的没装

这个说:“呵呵,柴少主果然聪明绝顶,李明想浑水摸鱼,门都没有!”

那个说:“就是,除非他承认是胡一刀的乘龙快婿,可是他敢吗?狐族的胡薄荷和豺族的柴娟正在一旁虎视眈眈呢?”

还有的说:“就是嘛,胡薄荷和柴娟个顶个的漂亮,不管让谁选,也不能选胡美丽这个黄毛丫头吧。”

这时候,胡一刀突然走上前来:“李明,你这个人不错,我愿意把平生所学传授给你,刚刚你师父也同意了。我相信,只要用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凭你的聪明才智,一定能学会胡家刀法!”

这个主意不错,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呀!虽然说一个时辰之内学会胡家刀法有点惊世骇俗,但是既然胡一刀这个当事人这样说了,那就算有点谱。可问题是,柴志军会给我一个时辰的时间吗?

答案是不会!柴志军哼了一声:“对不住了,胡前辈。要战便战,我一会儿都不等!”

这一次,大厅内向着我这边的人,一下子都傻眼了。

没想到胡美丽咯咯一笑:“李明师弟,你真的是忘性大于记性。真正的胡家刀法你不是昨天晚上就已经学会了吗?”

“哦!”我想起来自己跟着胡美丽学习用柴刀劈柴的那一刀,心里却是直打鼓,仅仅一刀,能赢得了柴志军吗?

呼麦丽一眼就看透了我的心思,对着我点了点头:“没事,一刀足矣!师弟你真有意思,我爹吃饭的家伙就在你背上别着呢,你还装得挺像,是不是在逗柴少主玩呢?”

“背上?胡一刀吃饭的家伙?”我把手往背后一摸,果然摸出了一把黝黑的柴刀,正是从胡家大院里拿出来的。

大厅内有明眼人,一看见这把柴刀都叫了起来:“还真的是胡一刀的刀!李明这小子,真是太能装了,简直把柴志军玩得团团转呀!”

柴志军看了看我手里黝黑的柴刀,早已经失去了刚才的沉稳:“怎么可能?你怎么会有胡一刀的刀?”

如果胡能还活着的话,肯定会把一切都解释给柴志军听的,可惜的是,胡能已经死了。

明人不装暗逼,我本来不想装这个逼的,可是情势的发展大出我的意料,在胡美丽这丫头的推动下,这个比我不装也得装了。

于是,我淡淡说道:“胡一刀的刀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群情愤然,狐族的人愤愤不平,都议论着说,我既然是胡一刀的徒弟,又怎么能看不起胡一刀的刀呢?这不是明摆着欺师灭祖吗?

奇怪的是,当事人胡一刀和他的宝贝女儿没有说话,反而一脸笑容地望着我。看来还是这对父女了解我,知道我定有后话。

我弹了一下刀锋,说道:“胡一刀厉害的不是刀,而是用刀之法。以胡师父如今的修为来看,他已经用不着这把柴刀了,因为就算是一根筷子,在他老人家手里的威力,已经不亚于这把柴刀了。”

一句话说完,掌声如雷。我这番话虽然有捧胡一刀的嫌疑,但是却说到了点子上。就算是柴志军或者是其他几位豺族长老,也没有办法质疑。

我摆动了一下手里的柴刀,笑吟吟的说道:“柴总,既然你已经验明正身,我的确是胡一刀的徒弟,那么咱们是不是该开始了。打完了,该喝的喜酒还是要喝的。我和薄荷就趁着有就有席有宾客,把喜事给办了。”

本来说着打架的事情,我却突然转到了喜事上面。胡笳微微一笑,并没有反对。而胡薄荷则是一脸的娇羞。我们两个虽然已经算得上老夫老妻了,但是这一次的喜事毕竟是在她的家乡青丘来办,给她的感觉自然是不同的。

当然,我说这些就是想扰乱柴志军的心神。想着他东忙西忙的,谁知道最后却让我摘了桃子,心里肯定像猫抓似的难受。

然而柴志军并没有像我设想的那样暴跳如雷,他还是非常的镇定:“那就恭喜李明兄弟了!”

“多谢多谢!”我拱了拱手。

柴志军接着说道:“李明兄弟,我要提醒你的是,你如今代表的是胡一刀前辈,所以待会儿我们两个过招的时候,你只能使胡家刀法,否则就算作弊。”

“这样啊!”我故意装出一脸茫然的样子:“不过,我仅仅学会了一招呀!”

“仅仅学会了一招,这分明是赶鸭子上架吗?”

“就是嘛,刚刚胡一刀都不是柴少主的对手,更别说只会一招的李明了。胡美丽这丫头还是年轻,总想着给自己老爹扳回面子,谁知道又丢了一次脸!”

“你懂什么?刚刚胡一刀前辈只是淬不及防而已,凭真正实力的话,柴志军根本就赢不了!”

“赢就是赢了,你管人家怎么赢的?更何况胡一刀也认了,轮得着你出来为他叫屈吗?”

眼看着,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又是一轮议论。这时候,胡一刀却站了出来:“李明,其实我胡家刀法的精髓就是一刀,你既然已经学会了一刀,那么赢柴志军已经足够了!”

我本来心里没底,此时听胡一刀这么一说,顿时就平静下来。因为胡一刀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他说我能赢,那就一定能赢。

柴志军一听,脸色顿时就变了。

那边豺族大长老喝了一声:“你只管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就行了,不管是赢是输,其实都无所谓了。”

“多谢师叔指教!”柴志军冲着豺族大长老点了点头,然后气定神闲地对着我说:“李明,我们是不是该开始了?”

这小子能被选为未来族长的继承人,特别是能够领会阴阳二气,果然有其过人之处。我哪里还敢怠慢,心里想,今晚我和柴志军曾经有过一番战,不过由于想让他用阴阳二气淬炼五族灵力的缘故,所以我处处束手束脚。而这一次,我们双方放开了打,那我就要先下手为强了。

毕竟,我仅仅学会了一招,没有更多的后手。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凡是每一个打过架的人,哪怕是街头的乱战,都知道这个道理。

我催动着体内的五族灵力,手握着柴刀,却是闭上了眼睛。感受着那一晚,我在胡美丽的指导下,劈开青丘铁树那一瞬间的灵感。

柴志军并不知道我意欲何为,见状眉头皱了皱:“李明,你真的好嚣张哟!”

大厅内的惊讶之声,又是此起彼伏的开始了。

我的运气不错,竟然在柴志军的阴阳两掌打出来之前,找到了那个感觉。出刀,铁树开花,收刀。回想起来,那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但是越想,我的感触越多,收获也越大。

甚至,我都没意识到自己要出刀,柴刀已经劈了出去。很慢很慢,没有速度,也没有力道,大有一种钝刀子拉死人的感觉,逼向了柴志军。而我依然没有睁开眼。

有人又开始发表言论了:“这个李明,到底会不会胡家刀法呀?刚刚我见过胡一刀出手,根本不是这样的呀!”

“就是嘛,这如果是胡家刀法的话,又如何克敌制胜?”

胡一刀也发话了:“我的胡家刀法重在刀意,并不重视外在的招式,而据我看来,李明这小子已经领会了我的刀意。”

那些人还有些不服气,可是场中局势又是一变。本来气势上占了上风的柴志军,面对我的柴刀,却是无从招架,连出掌的机会都没有,只有一个劲的后退。而我如影随形,步步紧逼。

因为我知道,绝对不能让他缓过神来,否则的话,鹿死谁手就不一定了。

趁你病,要你命。我一步步地把柴志军逼到了墙角,他已经退无可退了。

柴志军后槽牙一咬:“李明,休要欺人太甚,大不了你我拼一个两败俱伤!”

既然是退无可退,那么柴志军就索性放开手进攻了。

由于有了前车之鉴,所以这小子学聪明了,这一次双掌齐出不假,但并不是阴阳相济,而是两只手全是阳掌。

就在那一霎那之间,我突然睁开了眼睛,手腕一抖,黝黑的柴刀仿佛长了翅膀,从非常慢变成了非常快,简直堪比闪电。这一刀竟然抢在柴志军的阳掌打出来之前切向了他的咽喉。

“李明,刀下留人!”我听出来那是柴娟的声音。

我何尝不知道,如果杀了柴志军,那么从今以后狐族和豺族将会变成死对头,说不定还会开战,到时候不知道会失去多少无辜的生命。

但是我毕竟领会胡家刀法的刀意时间不长,还没有达到收发自如的境界。况且,柴志军做了太多针对我的坏事,如果不是我命大的话,早就被干掉了。所以说,在我的潜意识里,已经有了无穷的杀意,这种杀意融汇到了刀意之中,更加变得锐利。

所以也就是说,在我眼里,柴志军已经必死无疑,不但我也救不了他,甚至胡一刀也救不了他,因为他站的距离太远了,远水难解近渴。

第八十五章 岳父大人有病

不管了,劈死他也算是他活该,严格说起来,他比胡能更该死!

刀锋闪过,柴志军一声不吭地栽倒在地,脖子上有一丝红线,明眼人都知道,脖子上中刀,就算有再高的修为,只怕也活不成了。

豺族大长老看了看我,恨声道:“李明是吧,我们豺族记下了!走!”

他抱起柴志军往大门口走去,那些豺族众人不管是什么心理,也都跟着大长老离开了。

柴娟看了看我,低声说道:“小冤家,你怎么下手不知道轻重呢?你知不知道,杀了柴志军之后,你有多危险?柴志军可是我们族长的独生子,他是不会放过你的!”

没办法,事到如今,我也只能打肿脸充胖子了:“娟姐,杀就杀了,难道柴志军不该杀吗?你放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算是豺族族长如何了得,但是我李明也不是泥捏的。”

柴娟轻轻叹了口气:“这样吧,我先回豺族,看事情有没有回转的余地,那柴志军是否还有救?你等我的消息。”

她对着胡薄荷点了点头,然后快步追赶自己的师父去了。

豺族一离开,接下来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当然是婚礼重新开始,只不过这一次的新郎官有柴志军变成了我李某人。

一系列的仪式之后,我和胡薄荷就被送进了洞房。

“老婆,我想死你了!”这是我和胡薄荷独处之后的第一句话。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我们两个没有迈出洞房一步,每天都由人给我们送饭。而我的两位师父还有大哥丑猫,都很知趣地没有过来打扰我们的二人世界。

到了第四天头上,有个人敲开了房门,却是刚刚回到青丘的胡力。他的来意很简单,就是想请我出去赌石。

俗话说,久别胜新婚,我还想和胡薄荷腻歪呢,这时根本没有心情去赌石,可是还没等我回绝,胡力就接着说道:“李明兄弟呀,我听说你和虎骏还有丑猫成了结义兄弟,不过也结下了张山这个仇敌。据说他如今成了虎族最年轻的长老,掌管着整个虎族的财权,这一次想着来赌石大会上,扫一扫你的锐气呢?难道你就听之任之,任由他耀武扬威吗?要知道,赌石大会可是在青丘举行的,而你作为青丘狐族族长的女婿,这里就应该是你李明的主场!”

“赌石?张山?”我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我这个人不惹事,但是绝不怕事。

这个张山如今成了虎族炙手可热的人物,可是狐族和豺族联姻这么大的事情,他都没来,偏偏等着豺族的人铩羽而归了,他才出现,目的何在?

说他是为了灵石,所以来青丘碰碰运气,谁信啊?

要知道张山掌管的可是整个虎族的财权,手里的上品灵石绝不会少。思来想去,我算是明白了,这小子明摆着这一次来青丘,就是找我的麻烦的,那我如果避开不战的话,那我也未免太逊了。

虽然这一次我挫败了柴志军的阴谋,但是也结下了豺族这个死仇。豺族族长可是柴志军的父亲,他如果想对付我的话,很可能与张山勾结。所以说,我要未雨绸缪,先行解决了张山,杀鸡骇猴,随便再恐吓一下豺族。

当然,虽然虎骏是我二哥,但是也不能惹恼了虎族,所以方式和方法还是要讲究的。既收拾了张山,还要让虎族挑不出毛病来,这才是我要追求的完美。

我虽然没参加过什么赌石大会,但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走,赌石具体怎么操作,我还是知道一些的。毕竟那些小说和影视剧里,这种桥段比比皆是。

不过和现实世界不同的是,这里赌的玉石不仅仅是翡翠,而是蕴含着灵气的灵石。而灵石中的灵气,经过炼化之后,就可以转变成灵力。

这样可以每天打坐练功,提升的快多了。所以说的修炼比练武更能考验一个人的财力。

虽然说前来参加赌石大会的都是高手,练成透视眼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灵石是一种充满灵气的东西,如果在赌石之中作弊的话,那么灵石之中的所有灵气都会化作乌有。

胡力告诉我,一般来说,翡翠是灵石所有品种里最为珍贵的,里面蕴含的灵气最多。越是罕见的翡翠,就像帝王绿和玻璃种等等,蕴藏的灵气越充沛。

在妖界,各种灵石的价格一直是居高不下,特别是翡翠,更是令人咋舌。一般般的也得十几两蒜条金,好的甚至上千上万两。

我穷人一个,如今虽然是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老婆又是狐族大总管和飞狐军统领,但是实打实的好处轮不到我头上,毕竟我如今还是白丁一个,连固定的薪水都没有。拿现实世界里惯用语来说,我如今就是在吃软饭,手里哪有什么钱呀?

就算我老婆再有钱,也不能拿着族里的公款让我用灵石增强灵力吧。

不过胡力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直接把一个褡裢扔到了我的肩膀上。

好家伙,沉的很呐。我看了看,天呐,里面竟然全都是蒜条金。

我皱了皱眉头:“力哥,这是你挪用的公款,还是薄荷挪用的?你们的胆子真大,要知道族里那几个长老正一直盯着我呢?我现在拿出这么多钱来,不是放着自在找不自在吗?”

胡力嘿嘿直乐:“我的好兄弟,你就放心吧!想不到你也有害怕的时候,现在的你,前怕狼后怕虎的,哪里还有刀劈柴志军的威风?”

我苦笑道:“力哥,这是一码事吗?”

“算了,不逗你了!”胡力正色道:“这些金子是族长让我交给你的。他几百年的私房钱就全压在你身上了,你可得长点心,万一全赌输了的话,保不准他再把薄荷带走!”

“他敢!”我话刚一出口,猛然想到那位不仅仅是狐族族长,更是胡薄荷的亲生父亲,只得服软:“他还真敢,人家之前已经做了初一,再做十五也称得上是轻车熟路了。”

胡力没好气地说:“你知道就好,所以这一次你不但要打压一下张山的威风,而且只能赢,不能输!”

赌石大会向来讲究的是以小博大,这一次岳父大人给了我这么多的本钱,他的胃口到底有多大?

胡力悄悄告诉我,其实胡笳的身体有隐疾,这一次之所以和豺族合作,也是想用豺族的豺头玉治病,没想到却被我砸了场。

不过,豺族族长不甘心失败,也许是想恶心胡笳,所以这一次故意把豺头玉拿到了青丘赌石大会上,而且标出了天价。

还有这种事?我吧唧了一下嘴,问道:“天价?到底是多少?”

胡力的表情非常有意思:“你手里这些蒜条金,再乘以一百,也许就差不多了。”

我傻眼了:“什么?柴志军的老爹明摆着就是想搞人吗?”

胡力白了我一眼:“你以为呢?你伤了人家的宝贝儿子,能不能救过来,还两说呢?人家搞你一次又怎么了?”

我总算是琢磨出味来了,原来胡力是带着任务来的。这么短的时间,胡笳就想让我把手里的蒜条金放大一百倍,他以为我是神仙吗?

胡力看我的眼神不对头,却是丝毫不惧:“李明,我们族长把宝贝女儿都嫁给你了,你为他老人家做点事情又怎么啦?实话告诉你吧,老族长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豺头玉治病的话,只怕就活不过年底了。”

“什么!”意外天天有,今天特别多。这件事胡薄荷应该告诉我的。可是她并没有说。我知道她并不是把我当成外人,而是她知道如今那几个和胡能关系不错的长老正盯着我呢,所以不想让我冒险。

胡力轻轻叹了口气:“李明兄弟,你这一次任务重大呀,如果你不能顺利买下豺头玉的话,那么大小姐就只能率领飞狐军杀人夺宝了。要知道豺族族长可比柴志军厉害多了,你就算是为大小姐考虑,也得把这件事情办成了。”

我知道胡薄荷是个孝顺的姑娘,否则的话,当初她也不会那么老实,就被胡笳带回青丘了。所以说,被逼无奈之下,这种事她一定干的出来。

我的眉头皱的更紧了:“豺族族长既然敢来参加赌石大会,那么就不会想不到我们会硬抢,所以说他一定做了万全的准备,薄荷如果强行动手的话,只怕有危险!”

胡力笑了笑:“你知道就好。你如果不想让大小姐有危险,那就多赢点,争取把豺头玉买到手,这样的话,豺族族长就是想动手,只怕也是师出无名了。”

我想了想,看来自己必须得搞到大宗上品灵石,就可以挫败来势汹汹的张山,又可以完美解决胡笳的身体问题,真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赌场风云变幻,从来没有长胜将军,我能担得起这个艰巨的任务吗?但是不管担起或者是担不起,我都没得选择。因为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能让胡薄荷以身犯险。

第八十六章 有病就得治

青丘城最大的所在,就是狐族的议事大厅了,所以说这一次赌石大会的地点还是选在了这里。

青丘赌石大会每三年举办一次,规模宏大,可以说妖界中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来。

而且赌石大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大会期间不得寻仇,不得私斗,否则的话,会被维持秩序的飞狐军就地正法。所以说,大会期间秩序井然是必须的。

狐族在妖界纵横了这么多年,可以说除了虎族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一族有这样的影响力,仇家或者是不对付的人也有很多。因此很多人没有参加那天的狐族和豺族联姻,反而在赌石大会期间到了青丘城。

当我和胡力轻车熟路,再一次来到议事大厅的时候,只见门口已经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车辆,以及各种坐骑。

敢来参加青丘赌石大会的人,除了有一定本事之外,还必须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有钱。 而在妖界,最硬的硬通货就是蒜条金了,所以有些大玩家需要用车辆来运输。

胡力告诉我,门口那一辆最大的车就是虎族张山的座驾。

不得不说,这辆座驾非常拉风,通体黄金色,车最前面有个偌大的虎头,就凭这个明显的标记,一路之上,只怕也没人敢来捋虎须。

胡力在狐族绝对是个成功人士,他的职位虽然没有长老高,但是影响力绝对在一些排名靠后的长老之上。

而我经过和柴志军两番战,又杀了柴忠和胡能之后,狐族之内,不认识我的人已经不多了。再加上胡薄荷是飞狐军统领,所以那些把门的飞狐军兵丁,一看到我和胡力,都陪起了笑脸。

我和胡力进了大厅,只见一百多名好看的迎宾小姐来回穿梭,一个个都非常养眼。

也是,狐族什么都缺,也不会缺美女,别说是在妖界了,就算是在现实世界,谁不知道狐狸精就是美女的代名词啊!

如果没有胡力带路的话,我还真不知道,原来议事大厅后面,还是别有洞天。

我们两个穿过大厅,来到一个面积非常大的露天广场里,看那种规模,绝对可比现实世界里的大型体育场。

里面的摊位错落有致,各种灵石毛料,应有尽有,一眼望过去,简直就是一个灵石的世界。

但是我就是放出了所有的意识,也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灵气,这就是在妖界赌石的神秘之处了。

在各种棚子中间,有一丈多宽的过道,虽然人很多,但是绝对造不成拥挤。

胡力叹了口气,“上一次的赌石大会规模已经够大了谁知道这一次更加空前了,这么多的灵石,就大会期间的税收,我们狐族就赚的盆满钵溢了。”

我点了点头,也是,不管是妖界还是现实世界,谁都不能和狐族比赚钱能力。人家在这上面得天独厚,有绝对的优势。

但是狐族的监督相当严格,别说胡力这个财神爷,就算是大权在握的族长胡笳,也不能随意支配公有资产。否则的话,狐族的金库一打开,别说豺族那个小小的豺头玉了,就算是再贵的东西,人家也不会皱一皱眉头。

当然,这也和狐族内部派系争斗有关,大长老和族长不和,总想着取而代之,所以正好趁着胡笳需要钱治病的时候,处处刁难。

我在电视上看过缅甸的赌石大会,那种规模和这里比起来,也是不如的。看来,狐族已经把赌石大会做成了一个品牌。还是很硬的哪一种。

我胡思乱想着,和胡力说着话,但是看着一眼望不到边的灵石,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毕竟我对赌石并没有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胡笳为什么非要我出马。

胡力感觉到了我的不安,呵呵笑道:“玩这个,经验当不了饭吃,我们老族长说了,运气最重要。你小子运气爆棚,所以他才让你来,准没错!”

我可以否认一切,但却不能否认自己的好运气。

毕竟,我能和胡薄荷成全好事,并且能够身怀五族灵力,没有好运气的话,我如今还只是省城悦来大酒店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员工而已。

也许到现在还没有女人喜欢我,或者是在乡下老家随随便便找一个,给自己留一个后代罢了。

可是如今呢,我坐拥狐族和豺族两大美女,还和胡美丽以及飞天猫有些故事。柴志军天之骄子,甚至领会了阴阳二气,但是谁能想到,他会栽在我的手里?这些不都是运气爆棚的标志吗?

“李明兄弟,我们到那边看看!”胡力指了指广场的西北角。我随着他的手指望过去,那边更是人山人海,呐喊声不绝于耳。心里不禁起了好奇心,就和他一起过去了。

先看看再说,至于岳父大人布置下来的任务,就走着瞧吧,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大不了到时候,我抢在胡薄荷之前出手,把豺头玉抢了,不就一了百了吗?

胡薄荷有飞狐军助阵,我又不是孤家寡人,我的两个师父,大哥丑猫,飞天猫,这些都是现成的帮手啊。

心里有了底之后,我的步伐潇洒多了。唯一的顾虑就是如何应对张山的挑衅了。

我和胡力很快挤进了人群之中,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我的眼前有一块直径在一丈左右的灵石毛料。

胡力那么见多识广,此时此刻都有点小紧张了。他捅了我一下:“李明兄弟,这个好像是上好的一品灵石呀。不过这么大的毛料,含量不会太高呀,这也是这么多人光看不下手的缘故。”

我弯下腰,摸了摸那块毛料,感觉不出什么来。没想到身上那个红盒子却掉了出来,把盖子掀开了。

我害怕毒物跑出来,伤了人就不好办了。谁知道,一弯腰,眼皮上被那只大蝎子狠狠蛰了一下,顿时肿了起来。

我连忙收起了盒子,心里想这只蝎子到底是怎么啦,我记得刚喂过它们时间不长,怎么脾气这么暴躁,连我也不肯放过了。

胡力瞧见了,吓得不轻:“李明兄弟,你没事吧,那只蝎子好大呀,你身上怎么会带这种玩意?”

“力哥,没事,真的没事!”说是没事,但是眼睛还真有点疼,我暗暗说了一声倒霉,然后使劲揉了揉。刚好我右手中指的兰花烙印蹭到了伤处,瞬间就不疼了。

我放下了心,心想我能得到兰花烙印还多亏了胡力呢,我刚想谢谢他,却发现怪事发生了。因为我的眼睛竟然能看到毛料中间的东西,外面那一层石头根本阻挡不了我的视线。

怎么可能?我有些疑惑了。因为胡力说过,就算是胡笳和胡一刀这种级别的,也别想透视出毛料里面的真相,这就是妖界灵石的奇妙之处了。而我虽然身怀五族灵力,但是如今的修为,和胡笳、胡一刀相比,还是差了不少的,可是我怎么能看得到呢?是蝎子的功劳?或者是兰花烙印的功劳?甚至是两者兼而有之?

我想了很久,也想不通。既然想不通,那我就索性不去想了。特么滴,我这一次又走了狗屎运,看来想不发达都不成了。什么豺族族长?什么张山?想和我玩,看我分分钟玩死你们!

我定了定心神,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块巨无霸毛料。只见它的心脏位置有一层鲜艳的红色,而且越往深处去,它红的越很,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一样。根据胡力教给我的基础知识,这分明是红翡翠的征兆呀!

要知道红翡翠里面含有最纯正的灵气,所以它也是妖界最受欢迎的灵石之一,我如果得到了这块石头,一刀破开了,身上的蒜条金起码要翻个十倍往上。毕竟这块红翡翠个头非常大,足有麻将桌一般大小,少说也有好几百斤重。

当然不卖是最好不过了,我如果拿它来修炼的话,身上的五族灵力绝对可以在短时间之内,突飞猛进。

但我想了想,我的修炼事小,岳父大人的健康才是第一位的,毕竟我岳父健健康康的活着,我老婆才会高兴。而我老婆高兴,我的日子肯定会比蜜还甜。

这可是一笔横财呀,可不能让别人抢了去。毕竟妖界卧虎藏龙的,谁知道有没有人看得出他的真正价值所在呢?

这么一想之后,我也顾不得自己狐族乘龙快婿的身份了,连忙挤到了最前面,想听一听它的价格是多少。

“蒜条金一千两!” 我一看到它的价格,心里也是发憷,幸亏我岳父这一次把棺材本都拿出来了,否则的话,眼看是块肥肉,我也没有本钱吃呀。

我虽然没有赌过灵石,但是我知道做这种买卖,千万不能心急。我如果迫切的想买,那么石头的主人也许会坐地起价,所以我打算先看看再说,要等到最后关头再出手也不迟。

这时,忽然人群就像波浪似的被震开了,有人大声喝道:“让开!让开!没见到我们张长老来了吗?”

第八十七章 狭路相逢

“张长老是谁?”我起初还以为是狐族的那一位长老呢,可是胡力却摇了摇头,紧接着眉头也皱了起来。

我回头一看,只见过来了几个人,正中间那一位正是我的熟人,虎族的新晋长老张山。而他周围,十几个虎背熊腰的壮汉,一看都是高手无疑。特别是那一位剑眉星目的书生,更是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我一愣,心里琢磨着该怎么打这个招呼。热情相迎?我自问办不到。其实,我从骨子里最看不起的就是张山这种人,小肚鸡肠、嫉贤妒能、见风使舵、喜欢耍阴谋诡计、爱显摆等等,诸多缺点几乎都被他一个人占尽了。

这个人几乎是坏到了骨头缝里,就算是柴志军都不能与其相提并论。因为柴志军的身上还是有很多优点的,比如待属下优厚、信守承诺等等。但是众目睽睽之下,我作为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如果对一个虎族长老失了礼数的话,面子上过不去。

我还在犹豫,张山这厮已经抢先迎了上来,并且像多日不见的老朋友那样,紧紧握住了我的手,嘿嘿一乐道:“李明,这真的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呀!听说你这几日在青丘出尽了风头,不但击败了豺族少主柴志军,而且还如愿抱得美人归,真的是令本长老嫉妒呀!”

伸手不打笑脸人,我虽然心中厌恶,但还是打了一个哈哈:“侥幸而已,哪比得上你这个虎族长老,真的是实至名归哟!”

事情发展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正常,但是正常的话,就不是张山的一贯做派了,他笑着压低了声音:“怎么?你一个吃软饭的家伙,也有资格前来赌石吗?狐族大小姐给你发了多少零花钱呀?”

这个声音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包括胡力在内,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两个言谈甚欢呢?

我真想当场抽他丫的,但是狐族作为东道主,我如果动手打人的话,就是失礼在先了。张山是没什么本事,但是他身边的人个个不可小觑,特别是那个剑眉星目的书生,我就不一定能赢得了。

我仔细盘算了一下,动手好像是下下策。而张山的本意就是激怒我,先让我动手,然后他怎么收拾我,都占了礼数。我自然不能让他得逞。呵呵,你不是想玩吗?李某人就好好陪你玩一玩。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照方抓药,也是脸上带笑,压低声音道:“张山,我看你还是吃亏没吃够呀!这正应了那句俗话,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是吗?”张山依然在笑:“我就在这里,等着你小子动手呢?你敢吗?”

“当然敢!谁不敢谁是小狗!”我淡淡一笑:“不过,这里是赌石大会,我们动刀动枪的实在不成体统。这样吧,我们就在赌石上见个高低如何?”

“任从你心!”张山一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架势。

“那好,我们就一言为定了!”我轻蔑的撇了张山一眼,事不宜迟,迟则生变,我得先把那块毛料拿到手再说,谁知道张山手底下有没有一眼看穿的高人呢?

就是这么一撇,却让张山皱了皱眉头。也许是他觉得我这样做让他很没面子,就说了声:“李明,聊得正热乎呢,你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其实他也没有当场翻脸的意思,毕竟我们两个已经约定,要在赌石上见个高低了。可是他身边的人却并不这么想。

“你小子听到没有?我们长老大人让你站住呢?你不会是个聋子吧!”看到我没有理会张山,他身后的一个彪形大汉不乐意了,不但说话难听,而且还快步赶上来,巨灵之爪闪电般伸了出来,抓向了我的衣领。

“找死!”我连躲也没躲,直接用了猫族的一招灵猫蹬腿,飞起一脚后蹬腿。那人淬不及防,小肚子结结实实的挨了一下。

这也是我没下狠手,所以只用了三分力气。但饶是如此,这家伙也是脸色苍白,一脸痛苦的弯下了腰,就像是一只大虾米似的。我瞧见那个剑眉星目的书生瞳孔一缩,心里一惊,做好了先以手为强的准备。

这时候,有个好事者惊叫起来:“有人打架!”这一声不打紧,在场地周围巡逻的飞狐军兵丁迅速靠拢过来,一个小头目模样的家伙喝道:“什么人胆敢在这里闹事?难道是吃了熊心豹胆了吗?”

妖界和现实社会差不多,这种可是各界名流云集的地方,所以对闹事者很不友好,一旦抓了现行,处罚极为严厉。轻者逐出会场,重则废了灵力,甚至丢掉性命。想来也是,作为妖界最具盛名的青丘赌石大会,狐族如果连治安问题都搞不好,那么这样的赌石大会也就没有了办下去的必要了。

我冲着那个小头目笑了笑:“胡三,没事没事,这位来自虎族的朋友突然肚子疼,老毛病了,吃点药,一会儿就没事了!”

我这个理由很牵强,人群里甚至发出了嘘声。但是我是谁呀,虽然没有在狐族担任任何职务,但是前一任的狐族大总管和飞狐军统领就死在我的手里,况且现在飞狐军统领是我老婆,胡三不信也得信呀:“原来是姑爷您呀,有您在那就一切平安。”

那个彪形大汉心里不服,刚要说些什么,却被张山抢了先:“这位小哥放心吧,我们虎族都是有素质的,是绝对不会闹事的。”

张山是虎族的新晋长老,如今在虎族大权在握,他这么一表态,那个偷鸡不成反失一把米的家伙,也只能把嘴里的话重新咽进了肚子里。

看那人不吭声了,一旁的胡力喝道:“既然没有事,你们还是继续巡逻吧。”

他是胡薄荷的心腹,胡薄荷既然当了统领,自然少不了他的好处。如今在飞狐军挂了一个佐领的职位,虽然不怎么管事,但是也能对胡三这种小角色呼来喝去了。

那些飞狐军兵丁看我们几个都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连忙打了声招呼,然后离开了。而那些围观者看事情并没有恶化下去,也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等闲杂人等离开之后,张山贴着我的耳朵道:“小子,知道我为什么刚刚没有借题发挥,把你赶出会场吗?”

我没吭声,但是我知道张山并不是怕了我这个东道主。要知道他可是虎族的长老,就算是胡笳在此,也得给他三分面子。刚才的事情我的确是有些冒失,如果被张山抓住小辫子不放的话,那么还真有被逐出会场的可能。那样一来的话,我可就糗大了。任务完不成不说,还丢人丢到家里边了。

但是我清楚,刚刚张山之所以没有赶尽杀绝,绝对是没安什么好心。

果然,张山乐呵呵地说:“我还想和你好好玩玩呢?就这么把你赶走了?谁陪我玩呀?你放心,我保证这一次玩的你*的。”

他这番话容易让人想歪了,如果被人听到的话,还以为我们两个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呢。但是我明白,张山并没有让我捡肥皂的意思,他恨我入骨,只是想更加残忍的羞辱我。在他的意识里,就这么把我赶走了,实在是太便宜我了。

我笑了笑:“张长老,我敢保证,你一定会后悔的!”

张山皮笑肉不笑道:“是吗?那我就拭目以待了。要知道,如今虎骏可没在这里,看谁能护着你?胡笳嘛,就看他有没有和我们虎族作对的胆量了!”

一个小插曲过后,看到已经有人对那一块毛料出价了,如果不是张山在场,我早就凑上去了。

张山这个人虽然缺点很多,但是能力还是非常出众的,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能手握整个虎族的财政大权。

我害怕被他看出破绽,就来了一个以退为进,指了指那块巨大的毛料:“张长老,这个东西看着不错,有没有兴趣和我玩一玩呢?”

这句话说完之后,我的一颗心也是七上八下的,真的担心这小子万一来一个顺水推舟的话,我就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了。

谢天谢地!张山冷冷哼了一声:“李明,在这种大会场里,能有什么好货色,我希望你能凑足了本钱,然后去小会场里和我一决雌雄。我在那里等着你哟!”

我松了一口气,很硬气的回答:“我一定去,张长老,我们狐族向来好客,所以说我一定不会让客人失望的!”

“好。只不过有些诺言是有些人一辈子都无法兑现的!”张山带着人大摇大摆的走了,他们的目的地,正是那个小会场。

我听胡力说过,青丘赌石大会,大会场里虽然人多热闹,但是重要性和成交量却远远比不上小会场。

这里的小会场就好像现实世界里的VIP包间,里面陈列得几乎都是最上品的灵石,想进那里并不需要什么显赫的身份,和出类拔萃的修为,只需要五千两蒜条金就行了。

第八十八章 这一下赚大发了

不过,那可是五千两蒜条金呀!作为堂堂狐族的族长,胡笳这么多年也才攒了三千两蒜条金,这么一想,就应该知道五千两蒜条金是什么概念了。就整个妖界来说,能一下子拿出五千两蒜条金的人并不是太多。

在没有遇到这块红翡翠之前,我还没有把握自己能在短短几个时辰之内,就赚两千两蒜条金,但是如今,我已经成竹在胸了。因为只要我能把那一块巨型毛料弄到手,起码能赚三千两以上。

胡力并不知道这些,反而一脸纳闷的问我:“李明兄弟,你刚刚大话已经撂出去了,如果到时候蒜条金凑不够,你我兄弟的脸都丢尽了。”

我故意哭丧着脸说道:“真凑不够的话,我就离开青丘,跟着你到外面混去,反正你名下那么大的青丘集团,还会少我一口吃的。”

胡力当了真,急忙摇头:“别,你可是我们大小姐的爱人,如今大小姐身为狐族大总管和飞狐军统领,绝没有离开青丘的道理。况且,你们小两口刚刚团聚,我难道就那么残忍,继续让你们两地分居吗?”

胡力说着,突然一咬牙道:“为了老族长的病,为了你和大小姐的幸福,我豁出去了,大不了等会我挪用一下公款,怎么着也不能让张山站在咱们的头上拉屎。”

“胡力大哥,谢谢你!”我拍了拍胡力的肩膀,患难之际见真情,由此可见,这个胡力对我和胡薄荷那真是没说的。要知道狐族对挪用公款者处罚非常严厉,弄不好连命都会搭进去的。

“不过,也用不着你去冒着风险挪用公款了。因为我已经找到生财之道!”我指了指那块巨大的毛料。

胡力傻眼了:“李明兄弟,这块东西看上去是好东西,但是撑死了也就赚个三五百两的,想一下子赚几千两,根本没那个可能!”

“眼下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在胡力疑惑不解的眼神当中,我带着他又挤到了那块巨大的翡翠毛料旁边。

这里虽然围观者众多,但是由于摊主的标价太高,所以这么长时间了,并没有人真心出价,只有几个做了几番蜻蜓点水一般的试探,出了三二百两蒜条金试了试,看摊主并没有出售的意思,也就走人了。

要知道这东西可是标价一千两蒜条金吶,对于在大会场的参与者来讲,已经算是天文数字了。倘若是一不小心走了眼,那可是要血本无归的。

既然已经和张山有了约定,那我就不能墨迹,速战速决才是唯一的选择。因为越是迟疑,事情就容易产生变数。

因此,我大咧咧地走上前去,指了指那块大石头:“老板,这东西我要了!”

我这一句话,就像是在水潭里扔下去一块大石头,顿时热闹开了,周围的人议论纷纷:

“这小子看着年纪不大,会不会是逗那个老板玩呀,要知道那可是一千两蒜条金吶,他能拿得出来吗?”

“对呀,我看这小子就是逗老板开心的!”

“你知道个屁呀!你知道这个人是谁吗?他叫李明,是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豺族的柴志军牛逼吧,那可是小小年纪就能领会阴阳二气的人物,可是你猜怎么着,就让这一位一刀给解决了。如今虽说还没坐实死讯,但是脖子上挨了一下胡家刀法,想活也没那么容易了!”

“他就是李明?看着就像一个文弱书生,怎么会那么厉害呢?”

“什么?这一位就是胡薄荷大小姐的夫婿李明公子?真的是帅气呀,有我几分年轻时候的风采!”

“你就吹吧,看你长得就像狗不肯南瓜似的,能和族长的乘龙快婿比吗?”

“就算是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可是他能拿得出来一千两蒜条金吗?再者说了,打架厉害,并不见得赌石就厉害。他这一次如果赌输了的话,只怕狐族大小姐晚上会让他跪床头的!”

“一千两蒜条金算什么?你看见李明公子旁边的那一位吗?那可是青丘集团的掌门人胡力。要知道青丘集团可是外面世界里的龙头老大,拿出来一千两蒜条金还不跟玩似的。”

“你懂个屁呀!青丘集团就算是再有钱,也是整个狐族的产业。胡力除非是挪用公款,要不他也拿不出来一千两蒜条金!”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反正说什么的都有。而我和胡力相视一笑,并没有将这些言语放在心上。

这里的摊主看上去就像是个猫头鹰,也不知道是属于翼族还是猫族,不过做生意和气生财的道理,还是执行的挺到位的,一听说我要买这一大块毛料,脸上的笑容顿时就灿烂起来。

看样子他也听到了周围人们的议论,知道了我的身份,像我这样的人,又是在青丘的地盘上,是不可能忽悠他的。

妖界做生意不同于现实世界,因为这里的人大多比较豪爽,并不喜欢讨价还价。相应的,漫天要价的也没有。在妖族的价值观里,讨价还价就是从别人嘴里抠东西吃,所以向来被看不起。

但是我来自现实世界,讨价还价的观念已经深入到了骨髓里,更何况,这么高的价位,随便磨下来一些,都够我们一家子消费好几个月的。

于是,我笑得比摊主更加灿烂:“老板,价格好像贵了点儿,能不能便宜一些呢?”

摊主有些意外,看样子是很不明白,我作为堂堂狐族的乘龙快婿,怎么能干出讨价还价这种低三下四的事情呢?

周围的人群也发出了一阵接一阵的嘘声。胡力作为狐族和现实世界联系最紧密的人,并不觉得讨价还价有什么不妥,但是他知道入乡随俗,所以就捅了我一下:“兄弟,这一下丢人了吧!”

我并没有一丝一毫无地自容的感觉,反而喜滋滋地说:“丢人只要别丢钱就行!谁知道豺族的豺头玉会出什么价位呢,所以呢,现在能省一点是一点。”

“佩服!”胡力从嘴里说出来这两个字,就不再言语了。

我面不改色地继续向摊主出招:“老板,如果不能便宜的话,我就不买了,毕竟这个价位实在是太高了!”

摊主急了,他好不容易等到了我这一个实心买的,怎么着也不能放走呀:“李公子,你是大人物,听说还是我们翼族王涛长老的徒弟,不看僧面看佛面,别的不说,就凭你前几天为我们翼族大涨脸面的份上,我就给你便宜……便宜……”

他看来是没有考虑好给我便宜多少,所以一直在肚子里面合计。

我趁机说道:“老板,一口价,八百量蒜条金,你同意的话,咱们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怎么样?”

摊主急了:“李公子,我这块毛料来的并不容易。为此还伤了好几个兄弟呢?再加上这么大的个,运到青丘就花了不少呢,你总得让我们有得赚吧。”

看我没吭声,他继续说道:“李公子,你这也太过分了,一张嘴就少了两百两蒜条金,我如果卖了的话,就没啥赚头了。”

如果是在现实世界,我肯定非这个价位就不买了,但是这可是妖界,摊主所说不用问也是实情。这位摊主既然是翼族的,那么我那位便宜师父王涛的面子就不能不给。

我想了想说:“老板,相逢即是有缘,这样吧,你我各退一步,九百两,你看如何呢?”

摊主考虑了一会,终于点了点头:“好吧,就当交李公子这个朋友了。我以后还会来青丘混生活,到时候就请李公子多加照顾了。”

“没问题,有事直接去狐族总舵找我!”说定了价格之后,我当场输了九百两蒜条金给了这位翼族老板。

胡力看样子也是心里直打鼓:“兄弟,是在这儿开呢?还是换个地方?”

我琢磨了一下,如果当着这么多人开,把红翡翠开出来之后,肯定会引发轰动,那么这样的消息肯定会传到张山和豺族族长的耳朵里,那样的话,我再和他们玩的时候,就没有什么后招了。

反正这里是我们狐族的地盘,随便找个隐蔽的地方开,那也是简单的事情。

我把自己的想法给胡力说了,他看我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也没说什么,就叫了十几个飞狐军兵丁,然后用了摊主的车,把这块巨石拉到了赌石大会专用的开石地方。

胡力做生意这么多年,绝对是个老江湖了,看我如此慎重,自然看出来这东西非同凡响,就只留下了几个心腹,然后把闲杂人等打发出去了。

妖界不比现实世界,这里并没有什么电锯。在这里开石头,用的是刀,很大很厚的刀,然后找几位刀法好、力气大的,专门负责开石头。当然,这种精度和电锯没法比的。所以每一次开石头,都要有一定的折损。

我看了看那几位膀大腰圆的开石工,担心他们开偏了,那价位非得掉下去一大截不可。这么贵重的红翡翠,再小的折损,也值老鼻子的蒜条金了。

第八十九章 被利用的感觉很不爽

我想了想,又看了看背后的那把黝黑的柴刀,心里想,这种伙儿还是我自己做放心一些。

毕竟,我有胡家刀法和五族灵力,又能瞧见石头里红翡翠的位置,自己来开的话,是最合适不过了。

自然而然的,劈出一大块红翡翠只不过是手起刀落的事情。

望着那么大块的红翡翠,感受着它涌动的灵气,胡力也很激动,立即安排人拿到小会场出售,而我们两个就在外面等消息。

这么好的东西,出手自然很快,价格也很公道,四千五百两蒜条金。这样,加上我买毛料剩下来二千一百两,我手里一共有了六千六百两蒜条金,而小会场只需要五千两的敲门砖,绰绰有余了。

没想到我赌石之旅的第一桶金就如此丰厚,看得胡力直摇头:“李明兄弟,人比人气死人,你小子的运气怎么就这么好呢?一个人偶尔走狗屎运没什么,难得的是一直走狗屎运。说心里话,我都有些羡慕你了!”

我们两个人一路说笑着,往小会场走去。

走到半路上,突然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传了过来:“李明,你新婚燕尔,不再洞房里和我们大小姐耳鬓厮磨,这是要去哪儿啊?”

我一回头,顿时愣住了:“胡大姐,你怎么也有兴趣来参加赌石?”

这个称呼一出口,我一时间想起了现实世界里,湖南著名的花鼓戏《刘海砍樵》,在那里面,刘海也是这样称呼一个狐狸精的。

不过话说回来,胡美丽的胸怀够坦荡的,她和我之间以前的关系稍稍有些尴尬,但是却在言语之间却能做到这样自如,着实是令我辈汗颜。

如果说胡美丽以前不会打扮的话,那么现在给我的感觉绝对是惊艳。虽然还是玉面朝天,但我感觉自从她的心结打开之后,整个人漂亮了许多,再加上一件得体的米黄色裙子,更加衬托出了玲珑的身材。更难得的是,只不过是数日不见,小丫头的身材似乎也长高了不少。

当然,她从胡一刀身上继承的那种落落大方、舍我其谁的气质,才是最难得的。因为这样的女人虽然不会小鸟依人,但绝对每时每刻都充满自信。

胡美丽笑了笑:“铁蛋,不不不,应该叫你李明师弟,不瞒你说,做生意我可是一把好手,赌石吗,也经常来玩。不过略显遗憾的是,我刚刚兜了一圈,并没有见到什么好货色。”

“好货色已经被在下捷足先登了,你能见到才叫许仙进洞房——日怪呢?”不经意间想起这个很俗的歇后语,我突然感觉自己比许仙还牛逼,因为无论是和我修成正果的胡薄荷,还是如今已经水到渠成的柴娟,也都不是凡人吶。呵呵,没想到自己也挺日怪的,毕竟许仙只有白娘子一个,而我起码是两个。

胡美丽哪里知道我的心理活动,不过她看我没吭声,就问道:“李明,你怎么笑得那么猥琐呢?是不是又想我们家大小姐了?”

尴尬了,这点小心思差一点儿就被这丫头捕捉到了。我这九零后的老脸一红,连忙掩饰道:“说什么呢,我和薄荷已经老夫老妻了。”

与另外一个女人谈自己的夫妻感情,总归有些说不出口的感觉,我连忙岔开了话题:“大会场是没啥好东西了,我和胡力大哥要去小会场转转,你要一起来吗?”

我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没想到胡美丽却当真了:“说句老实话,我真的挺想去的。只不过想进入小会场,必须要亮出五千两蒜条金,我可没有那么多钱!”

你说胡力,这种事情他在一旁不出声就算了,还跟着瞎参合:“美丽啊,其实只要你想去,办法还是有的,只不过需要你委屈一下。”

“胡力大哥,什么办法?你快说说看!”小丫头一脸的兴奋:“赌石大会在青丘开了这么多年了,我还没进过小会场呢?听说里面全是好东西,我真的想一饱眼福。”

胡力微微一笑道:“美丽,哥哥我如今在飞狐军挂了一个佐领的虚职,如今不管是大会场还是小会场,安保工作都是由我们飞狐军负责的,只要你成为了飞狐军的一员,那么想进入小会场那还不是易如反掌吗?”

胡力真的是好算计,利用胡美丽急着想进小会场的心理,一下子就把她拉进飞狐军里了。要知道这丫头家学渊源,绝对是一把好手,更关键的是,她身后还站着一尊大神胡一刀呢。

本来飞狐军由族长千金掌管,声势就不小了,如今再加上胡一刀父女,那就更是了不得了。今后,就算是那些长老想找毛病,只怕也得掂量着来了。

果然,小丫头挺爽快的就答应了:“胡力大哥,多谢你呀。不就是加入飞狐军吗,我答应了!”

“好!好!好!”胡力笑得就像个一朵花似的,连忙将自己的腰牌递了过去:“美丽,以你的本事,自然不能从小兵做起。这样吧,我这个佐领就归你了。你有空了就管管事,没事的话在家里歇着也成,反正不用每天签到,就有银子可以拿。”

胡力那可是胡薄荷的嫡系,自然当得了这个家,况且我这个飞狐军统领的夫婿不是也在这儿吗,好歹还是会起点作用的。比如吹吹枕头风什么滴。唉,在青丘这个地方,男人仅仅是有钱有实力还是不行的,等我把豺族族长的豺头玉搞过来之后,怎么着也得弄一个类似于胡一刀那样的长老玩玩,省得有人再挖苦我吃软饭。

胡力就是胡力,一张嘴说出的条件就是胡美丽不能拒绝的,偌大的青丘,谁不知道胡美丽一来喜欢银子,二来不喜欢被约束,而胡力此举一下子就把这两个难题全部解决了。这样一来,胡美丽能不死心塌地的给飞狐军效力吗?

果然,胡美丽大大方方的接过了腰牌,往袖子里一塞,想不到这个丫头,转眼之间,就成了飞狐军的佐领了。

这丫头看来也是这里的熟客了,迈着轻盈的脚步走在了前边。

我跟在后边拉了拉胡力的衣襟:“我说大哥,你就是想把胡美丽拉进飞狐军,也不用急在一时吶,这样一来,我们一起进入小会场赌石,那岂不是就更瓜田李下说不清楚了。”

胡力笑了笑:“这样的好机会你以为说与就能遇到的,这样一来,胡一刀就牢牢被绑在族长的战车上了,今后族长和大小姐办什么事,看哪一个长老敢跳出来呲牙?”

我有些郁闷:“你这样做是在理,可是我怎么有种被利用的感觉呢?”

胡力狡猾的一笑:“你才知道呐!今天如果没有你在,你以为胡美丽能答应的这么痛快吗?别说是一个小小的飞狐军佐领了,以前族长亲自上门,请这丫头出马管理狐族的财权,小丫头还没有答应呢?”

我瞟了胡力一眼:“胡力大哥,你这么做,薄荷知道吗?要知道擅作主张,有时候也是要受到惩罚的。”

胡力对我的敲打丝毫不惧:“兄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你应该知道吗?更何况,我这也是为了公事。为了狐族的安定考虑,大小姐就算是做出点牺牲,也没有什么不妥嘛!”

我无语了,弄来弄去,原来自己成了牺牲品。

说话间,我们三个已经到了小会场的门口,胡力突然一拍脑袋:“兄弟呀,你陪着美丽进去吧,哥哥我只怕是进不去了。”

“我说大哥呀,你搞什么飞机呀?”我心里一惊,不知道胡力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当然,这句话的意思只有常在现实世界混的胡力能听懂,胡美丽估计不知道飞机是啥玩意。

胡力一脸无辜的说道:“兄弟呀,我可是凑不够五千两蒜条金的,本来我打算以安保人员的名义陪你进去的,可是如今既然把腰牌给了美丽,那就只能让她陪你了。反正你们师姐师弟的,又不是外人,借着这个机会,多亲近亲近也成。”

这算是什么话,我的脸都有些红了。胡美丽倒是一切正常。不过我真希望这丫头当场把腰牌还给胡力,那就好玩了。可惜她并没有这个意思,反而冲着胡力伸出了大拇指。

我把胡力拉到了一边:“大哥呀,别闹行吗?就算你的私房钱凑不够,但是我就不信以你青丘集团掌门人的身份,区区五千两蒜条金能够难住你?你也别说什么挪用公款,难道你代表青丘集团来参加赌石,那些长老还能说三道四吗?”

“轻点轻点,兄弟,你知不知道你如今手重,可不是那个当初我在河洛遇到的愣头青小子了!”

也不知道真滴假的,胡力呲牙咧嘴的喊着疼,然后说道:“其实,这是族长的意思。他让我尽量创造你和美丽接触的机会。还有,族长说了,对胡一刀最好的拉拢办法,就是大家结成亲戚。”

第九十章 一物降一物

“结成亲戚?没想到胡笳是这么算计的?”我一愣:“这事儿你们大小姐知道吗?”

胡力撇了撇嘴:“这种事情关系到我们大小姐的终身幸福,族长当然不敢自作主张,所以找大小姐商量了一下。大小姐本来是死活不同意的,可是后来知道了族长身体的状况,也是极力赞成的。”

“这样啊!”我一下子傻眼了。以前我打算在青丘的时候,尽量躲着胡美丽,免得见面时候尴尬,没想到这一次是带着任务,要和她接触,而且是亲密接触的那一种。

“兄弟,这个任务对别人来说,相当艰巨,但是对你来说,就是轻车熟路了。女人嘛,多一个多一种快乐,你懂的。”

胡力本来在我面前,一直以正人君子出现的,没想到还有这么猥琐的一面。

这厮走就走了,没想到刚走两步又拐了回来:“兄弟呀,别想着胡美丽是难以下手哪一种,其实这丫头挺好看的。只要你和她亲热了一次,她就能破除魔咒,回到原来的容貌了。”

“一边去,老子心烦着呢,懒得理你!”

我吼了胡力一句。

这厮脸皮厚着呢,呵呵一笑:“兄弟,我手下好几万员工呢?你能这么吼我,是不是成就感特别强烈呢?”

一句话说完,根本不给我再一次吼他的机会,就屁颠屁颠地走了。我有些不明白,就他这副德行,是如何让青丘集团成为现实世界里的行业老大的。

这时候,胡美丽叫我了:“李明,你干啥呢?该进去了!”

心烦归心烦,任务还是必须要完成的。我仔细想了想,这一次赌石大会,我竟然揽下了三桩任务。其一,就是挫败张山;其二,就是顺利拿到豺头玉;其三吗,还得讨胡美丽的欢心。

就目前来说,对付张山虽然棘手,但是我丝毫不惧。至于从豺族族长那里得到豺头玉,我也没啥好担心的。因为只要他开出价钱来,就没有什么不能谈的。

可是胡美丽这边,我心里的确是有些难为情。毕竟当初她对我穷追猛打,而我却是一个劲的拒绝。现在倒好,风水轮流转,还没几天,却让我主动了。这让我想起了非常著名的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太久,按我如今这种情况,三天就已经河东河西了。

然而不管我心里是怎么想的,胡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落落大方,和我一起进入了小会场。

看着她的样子,我突然有些自惭形秽了。人生在世,有那么多的想法干什么,累不累呀?像胡美丽如今这样,该多好。但是,有些事情,确实让你没得选择。就像我,既然是胡薄荷的夫婿,那么狐族的事情和胡笳的事情,我就不能无动于衷,这就是责任。再比如说张山,是他找上门来挑衅,我能躲得过去吗?

由于我的搭档由胡力换成了胡美丽,耽搁了一些时间,所以我和胡美丽进入小会场的时候,里面几乎已经人满为患了。听胡力说,往年没有这么多人来呀,今年到底是什么情况?难道就是因为我李某人横空出世了吗?

我一进门,就看到张山那一帮人就在西北角那边,这厮正在滔滔不绝的说些什么,身边站了一大帮阿谀奉承之徒。

我手上的蒜条金其实已经不算少了,但是那要看和谁比。如果和张山比的话,就未免有些寒酸了。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并不想这么早就和他对上。我琢磨了一下,还是避其锋芒,四周转转,再扫一些货,让自己的荷包鼓一些,那样胜算也就大一些。

我带着胡美丽故意往张山的反方向走,说是小会场,其实这里一点也不小,占地面积竟然不比议事大厅小。一路走来,几乎所有的摊位人都比较多。时间就是金钱,总不能这么闲逛下去吧,我们两个就随便凑到了一个摊位前面。

那位老板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长相很特殊,一眼就能认出来他来自豺族。他看到我们两个之后,急忙热情的上来打招呼:“我这里的毛料有两种,一种是全赌,另一种是半赌,不知道公子要选那一种玩法呢?”

我呵呵一笑,指了指胡美丽:“女士优先,这种事情,最后还是小姐说了算,公子还得靠边站呐!”

胡美丽嘟了嘟嘴:“李明,你什么时候学会油嘴滑舌了?”话虽是这样说,但是胡美丽明显很受用。

胡美丽虽然没有进过小会场,但是大会场和小会场的规则基本上一样,所以像半赌和全赌这种基本常识,根本难不住她。

我抬头看了看,只见对面的大货架上,摆放着一长溜形色各异的毛料,被切开已经出绿的那种就是半赌,而完好的毛料就是全赌,比如说我得到红翡翠的那块石头,就是全赌。

我看了看胡美丽,只见她很有兴致:“来都来了,那就玩玩吧,看看我们两个谁的运气好?如果我赢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如果你赢了,我答应你一件事情。你敢还是不敢?”

这个丫头,不知道打的是什么鬼主意,竟然和我玩起了赌中有赌。我本来想拒绝的,因为我的眼睛如今可是开了挂,赢她很没意思。可是当着这么人的面,自己总不能被一个小姑娘吓住吧,于是就答应了。

“两位,请吧!”摊主好像很乐意看到这种情况,因为我们两个赌得越大,他的生意就会越红火。

我指了指那些全赌毛料,对胡美丽说道:“胡大姐,要赌就赌刺激一点儿,半赌没啥意思,玩全赌怎么样?”

赌石赌得就是未知性,讲究的是以小博大,这样不管是输还是赢,要更加痛快一些。胡美丽是个痛快人,自然对我的提议没有异议了。

我的眼睛自从被蝎子蜇了一下之后,我一眼就能看到什么石头里有货,以及货物的品质和大小,所以我只是装模作样的浏览了一遍,刚要选那一块里面有玻璃种的毛料,没想到却被胡美丽抢了先:“我选这一块,你选吧!”

不会吧,难道胡美丽的眼睛也被蝎子蜇过?我对着她使劲瞅了瞅,不像啊,就这种眯缝眼,如果再被蝎子蛰一下的话,那就看不出来眼睛在哪儿了。可是胡美丽怎么会选中这一块石头呢?难道她也走了狗屎运?

胡美丽被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摸了摸自己的脸:“李明啊,我有那么好看吗?或者是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吗?”

“你才知道自己好看呐!”我打趣了一下,然后转移了话题:“没想到你还是行家呀,这第一局我不用选了,认输就是了。”

胡美丽有些惊讶:“不会吧,李明,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认输了。”

我摊了摊手:“仅仅是第一局而已,为了赌得尽兴,赌得公平,怎么着也得三局两胜吧!”

“三局两胜就三局两胜,难道本姑娘害怕你不成?”胡美丽的豪爽劲儿一上来,那可是不亚于胡一刀的存在。

不过我想了想,还是随随便便选了一块石头,免得被摊主看出什么破绽来。

我问了问价格,两块加起来一共要一百两蒜条金。

我没有还价,不过老板很够意思:“你是叫李明吧,说起来还是我们豺族的姑爷呢,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我们柴娟大小姐的份上,我就给你打八折吧。”

胡美丽听了很诧异:“怎么?你什么时候成了豺族的姑爷了?没想到你还挺有本事的呀,一个凡人,竟然是两大妖族的姑爷!”

这到底是夸我还是挖苦我呀,可是这种事情是不能过多解释的,我连忙付了蒜条金,然后岔开了话题:“胡大姐,是让摊主大哥切呀,还是我们自己切?”

胡美丽哼了一声:“难道你没有刀吗?我的反正是我自己切,如果你不想自己动手的话,本姑娘倒是可以代劳的。不过,丑话说到前头,代劳费可是不低吶,十两蒜条金!”

这个臭丫头,敲竹杠敲到我头上了。我笑了笑:“对不起,师姐,好像我也会胡家刀法哟,况且师父的那把刀在我身上。”

胡美丽就像早就知道我会这么说似的,把自己的石头递了过来:“既然这样的话,那就麻烦师弟了。对了,你的刀法既然叫胡家刀法,想必不会对胡家大小姐受什么代劳费吧?”

“不会!不会!”我慌不迭的说道。唉,谁能想到,当初我不管是面对飞天蜈蚣王道人,还是遇到张山,甚至是碰上豺族少主柴志军,无一不占了上风,但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我在面对胡薄荷、柴娟,还有眼前的胡美丽的时候,却总是被算计。

我把两块石头摆好了,然后刀出如风,瞬间就切开了。我选的那一块最差,什么也没有,但是胡美丽选的哪一块,却引起了全场惊呼。别的不说,仅仅是这一块玻璃种,已经能值五百两蒜条金了。

第九十一章 遍地是狗屎

围观的人本来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出,好像出气的声音大了,就会把好东西吓跑似的,双眼更是眨都不敢眨一下,盯着这边看。等我的柴刀一收回去,就曝出了一个满堂彩。

“不会吧,这丫头手气真旺,随随便便挑一块石头出来,就是一块玻璃种啊!”

“就是,虽然说个头不是很大,但是没有一点杂质,绝对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小姑娘,不如这样吧,我出五百两蒜条金,不不,五百五十两蒜条金,买你这块玻璃种!”

“我出六百两蒜条金!”

“我出六百五十两蒜条金!”

胡美丽真是干脆,当场就把东西转手了。

初战告捷,几百两蒜条金到手,这丫头还吧唧了一下嘴:“呵呵,就这几百两蒜条金,够我卖几十年白面馒头的了!”

这话真够气人的,不过摊主也很有意思,并没有嫉妒胡美丽,而是看了看我说道:“李公子,上一步地狱,也许下一步就是天堂了,怎么?再试一块?”

胡美丽倒是没有过多的惊讶,只是看了看我说道:“李明,你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竟然早就知道本姑娘要赢了。”

“走了狗屎运而已!”我苦笑着说道:“人这一辈子,谁还不踩到几块狗屎呢?”

胡美丽上下左右打量我一番:“是吗?我怎么觉得,你这个人脚底下怎么遍地都是狗屎呢?”

我摇了摇头:“胡大姐,你这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呢?”

摊主挠了挠头,看样子根本听不出来我们两个再说什么。

接下来我和胡美丽又玩了几局,这个丫头真的是不简单,竟然能和我有来有往,不过她占了先手,等我们战完第七局的时候,她总比分四比三领先。

这个摊主的好东西还真是不少,我虽然只是赢了三局,但是腰包里又多了一千两蒜条金,而胡美丽更加恐怖,收益已经达到了两千两蒜条金。

不过摊主也赚了不少,因为我们两个的斗法吸引了不少过来赌石,所以我和胡美丽离开的时候,他特意给了我一块腰牌,说如果我今后去豺族的时候,凭借着这块腰牌,能得到许多帮助。我问了一下,原来这个摊主名叫柴东,兄弟四个都在豺族明月城打理生意,在明月城有着一定的影响力。

我其实并不想要的,一来我并不打算去豺族,因为柴志军的事情,我和豺族之间,如今已经势同水火,我前往明月城不就是飞蛾扑火吗,我才没有那么傻呢。

话说回来,就算是我和豺族化干戈为玉帛了,有柴娟在,我在明月城也不用别人帮助什么。但是多个朋友多条道,最终我还是把腰牌收下了。并叫过来一个飞狐军兵丁,让他去告诉负责这里的胡九,就说是我说了,让他把柴东的税收全面了。出来混,投桃报李有时候还是必须的,特别是当别人对你发出善意的时候。

当然,我根本没有想到,后来不但去了明月城,而且如果不是柴东救我,只怕能不能活着出来,还不得而知呢?不过,这都是后话而已。

我和胡美丽并肩而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这一次的赌局我输了,回想起我们定下的赌注,我不知道这丫头到底想让我做什么事情。

我心里想,万一她让我娶她,我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按理说,是应该答应的。毕竟她对我有救命之恩,还有授艺之恩,如果没有她传给我胡家刀法,我不可能那么顺利就把柴志军给解决了。再加上有胡笳的授意,还有胡薄荷的默许,我和她成全好事才是各方面都需要的结果,也是皆大欢喜的结果。

可是,我总觉得感情的事情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和任何利益纠结在一起。如果胡美丽真的用赌注来让我和她成亲的话,处于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准则,我会答应。但是在我内心深处,肯定会对她划上一道。

终于,胡美丽把话题扯到了正题上:“李明,我记得咱俩儿开始赌石的时候,曾经说过,谁输了就答应对方一件事情,还算数吗?”

我心里一紧,但还是点了点头:“当然算数!胡大姐,不管你让我做什么,就算是要我这条小命,我也会答应的。”

终于还是来了,看来这位胡美丽也没有我想像中的那么光明磊落,由于心里面对她有了看法,所以我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相当的不中听。

可是胡美丽却不以为然,好像并没有看出来我的脸色不对头,依然喜滋滋的说道:“好端端的,我要你的小命做什么?既然你答应的这么爽快,那么本姑娘也就不客气了!”

哟呵,还不客气!这吃相未免也太难看了一些。这话说的,好像她什么时候客气过似的。

我心里正一个劲儿地吐槽呢,忽然胡美丽一指前面:“李明,那是什么东西?好漂亮呀!就像是一串红灯笼似的。肯定很好吃,你去给我买一串来!”

闹来闹去,原来不是逼我成亲,而只是让我给她买东西呀!我看了看胡美丽,只见她的眼神里一片坦然。呵呵,闹了半天,原来是自己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如果这里有个地缝的话,我真的恨不得钻进去。

突然,我对着胡美丽深施一礼道:“胡大姐,对不起!”

胡美丽笑了:“李明,我叫你买东西给我呢?你干嘛道歉呢?是不是反悔了,不想给我买了?当然,我自己有钱,可以自己买的。但是我想啊,不花钱的东西肯定会更加好吃!”

这个傻丫头,我噗嗤一声,被她给逗乐了。

“买!我这就去给你买!”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原来是有人在卖冰糖葫芦。

冰糖葫芦是现实世界的产物,妖界本来是没有的,难怪胡美丽没有见过。我走过去问了问,原来卖家是青丘集团的人,这个胡力,做生意真是一把好手,连这种主意都能够想得出来。

我本来想买三串五串的,可是想了想之后,就掏出一块蒜条金,直接把一杆子全都买了过来。可是人家死活不要钱,还说我手上有兰花烙印,如同他们总裁亲临,那一杆子冰糖葫芦,就全送给我了。

这个胡力,办事真是地道。既然是他的好意,那我只好勉勉强强收下了。

当我扛着冰糖葫芦走到胡美丽跟前的时候,这丫头眼睛都直了:“李明,我只不过想尝尝而已,你怎么连杆子都买过来了?”

我来了一个打肿脸充胖子:“这东西又酸又甜,绝对好吃。你不是没吃过吗,让你一次吃个够!”

胡美丽小心翼翼地拔下来一根冰糖葫芦,身后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猛地点了点头:“真的很甜!这东西叫什么名字?”

一个人在专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往往是最好看的。而一个女孩子,在如此小心翼翼地面对一种食物的时候,更是好看。胡美丽的样子让我有些呆了。我真的不明白,她的容貌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但是给我的感觉却怎么如此天差地别呢?

胡美丽轻启贝齿,轻轻地咬了一口,然后叫出声来:“李明,我知道你不会骗我,果然又酸又甜!”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我这一辈子都不会骗你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的,难道就这么快向她表白了?不会吧!

就在我心里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却发现胡美丽好像并没有听到我在说些什么,她的心思如今全在冰糖葫芦上,已经从最初的浅尝辄止,变成了大快朵颐,什么吃相,什么公共场合,她全都不在乎。

不得不说,胡美丽真的是一个吃货,我们只不过往前走了四五百米的光景,一杆子冰糖葫芦竟然让她吃光了。

吃光了不说,她还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李明,我吃饱了。真的谢谢你哟,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除了又酸又甜之外,最重要的是还不用花钱!”

我一下子傻眼了,这到底是什么人哟,整个人都好像钻到钱眼里了!如果说她的前半句话让我有些感动的话,那么后半句话却让我哭笑不得。

不过我再仔细想想,却觉得胡美丽根本不是爱财如命的人。否则的话,就凭刚刚我们两个的赌注,她让我掏出身上所有的财产,我也只能乖乖地双手奉上。而她呢,只用几十串冰糖葫芦,就打发掉了。

而正是这小小的几十串冰糖葫芦,却让我对胡美丽的好感增添了许多。

我把冰糖葫芦的杆子随手交给了旁边的一位飞狐军兵丁,然后和胡美丽又往前走去。大概走了一百多米远吧,我的目光突然停留在正前方的一块毛料上。

我还没有说话呢,却听见了胡美丽在小声嘀咕:“天呐,没想到这里竟然有一块蓝冰翡翠!”

第九十二章 虎一剑

实锤了,这个丫头估计和我一样拥有者一双透视眼!可是胡力不是说过,妖界里的透视眼不是在赌石大会上不管用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当然,眼下不是琢磨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拉着胡美丽快步凑到了那块毛料前面。我能清楚地看到,这块毛料有桌子大小,入石十几公分之后,就是一片蓝汪汪的颜色,非常的清澈,非常的透亮。这么大的蓝冰翡翠,少说也有四五十斤重,估计价格要超过那一块巨型红翡翠了。

看我打上了蓝冰翡翠的主意,胡美丽也就没有过来凑热闹,而是随便一扒拉,就弄出来一块帝王绿翡翠。

我看了看,她挑的这块翡翠毛料,价格也不会低。呵呵,我们两双透视眼一起出手,肯定能够横扫青丘赌石大会,什么张山之流的,根本就不用放在心上了。

胡美丽看了我一眼:“没想到这个小会场,竟然遍地是狗屎呀!”

“彼此彼此!”既然她并没有把话说透,那我们两个就彼此心照不宣了。

和以前柴东的摊位相比,这里可以说是小会场的中心地带,所以管理的也相当规矩和严格。摊主将所有的翡翠毛料都做了编号,然后现场进行投标。而我看中的蓝冰翡翠编号是5988,胡美丽看中的帝王绿的编号是5987,我就发发和我就霸气,寓意不错,我喜欢。

我问了问,如今5988号翡翠毛料叫价一千两蒜条金,而5987号翡翠毛料叫价更高,达到了一千五百两蒜条金。

最关键的是,在中心地带赌的商家个个是高手,都看出了这两块是好东西,我耳朵尖,听到他们商量着填写投标价格,价位还在一直涨,只不过涨幅是在慢慢递增,每次一百两那一种。

我想了想,就给自己看中的那块蓝冰翡翠投了三千两,这个价位应该能够顺利拿下,而且到时候一转手,再赚个五千两应该不成问题。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老婆抓不住流氓。而一向视钱如命的胡美丽,到了该大方的时候,也是绝不含糊。把那块帝王绿也飚到了两千两蒜条金的高价。

我们把投标价位写好之后,交给了一位漂亮的狐族服务小姐过来,而开标时间大约在半个小时之后,现场中每个人在等待的心里是不一样的。有的焦急不安,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而有的一脸的淡然,仿佛这只是小玩而已。

好在我和胡美丽都属于后者,这样我们两个才能够聊得开心。我讲了许多现实世界里的好故事给她听,当她听到梁山伯和祝英台双双化蝶的时候,眼泪顿时就下来了。女人都是水做的,胡一刀的女儿,也没有例外。

我们正聊得高兴呢,忽然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呵呵,李明,你小子真是走了桃花运,走到哪里身边都有些不同的美女。什么狐族大小姐胡薄荷,豺族大小姐柴娟,这一次又看上了哪一个?你也不想想,这里可是狐族的地盘,难道你就不害怕胡薄荷把你阉了啊!”

不用回头,一听到这油腔滑调的声音,我就知道是张山来了。我知道到了小会场之后,我们迟早会照面,但是没想到会碰见的这么早。

面对这厮的出言挑衅,我当然给与了毫不留情的反击:“张长老,听你说的这么有经验,看来是不是已经被阉了呢?”

“你!”张山一时语塞。可以说,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在和我斗嘴这个环节上,从来就没有占过上风,这一次也没有例外。

“小子,竟然敢对我们长老无礼,你是不是活腻歪了?”一个彪形大汉出声喝道。

我哼了一声,然后指了指他的同伴,淡淡说道:“皮痒了就趁早说一声!不过,我奉劝你最好不要尝试。你应该学学这位仁兄,看他如今多么老实!”

我嘴里的这位仁兄,就是之前被我一脚踢得像虾米那一位。听我这么一说,那位彪形大汉顿时不吭声了。

那位剑眉星目的书生扫了我一眼,却没有说话。

张山根本不以为然,自顾自走了上来:“在这种场合,出手打人才是最愚蠢的行为,就像是本长老,从来就是以德服人。”

说着他看了看胡美丽,说道:“不过,说实在话,李明,你的眼光怎么越来越差了呢?就像这种货色,就算是白送给我,我还看不上呢?”

张山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惹了一头母老虎,随便说话是要付出代价的,就算他是虎族的长老也不行,因为这里毕竟是青丘,而胡美丽却是胡一刀的宝贝女儿。

胡美丽笑了笑,上前一步道:“这位应该就是虎族的张山张长老吧!眼光果然非常独到。那本姑娘能不能请你说清楚一点,我这种货色到底是哪一种货色呢?”

张山笑了:“小姑娘,人贵有自知之明。你自己什么货色难道你不明白吗?说句不客气的话,就是倒贴钱也没有人和你上床!”

这句话说得有些过分了,胡美丽突然一伸手,竟然从我背上闪电般的拔出了那把黝黑的柴刀,也不见她做什么动作,那把刀已经寒光一闪,抹向了张山的咽喉。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以为自己重创柴志军的那一刀已经够可以的了,可是那要看和谁比,如果和现在胡美丽这一刀相比的话,还是逊色几分的。

人家是谁?那可是胡一刀的掌上明珠,从小就是看着她爹练胡家刀法长大的。

青丘赌石大会规定了不让人动手,不过那要看看动手的人是谁?

围观者中高手众多,有人已经发出了尖叫声和惊呼声。毕竟如果虎族的长老在这里人头落地的话,那么就算是狐族,也是承担不起的。很有可能,会引发狐族和虎族的战争。

张山的修为很一般,但是能作为虎族的顶尖人物,眼光却有独到之处,一看就惊叫起来:“先生,救我!”

“胡家刀法,果然厉害!”剑眉星目的书生语速很快,但是出手更快。他的兵器是一把剑,一把白练似的长剑,剑出如风,却是胡美丽的后心。

攻敌之必救之处,如意算盘打的是不错,可是我在身边站着,怎么能让他得逞呢?

我仅仅伸出了一根手指,右手的中指,挡住了书生这势在必得的一剑。

“兰花烙印!”书生咦了一声:“不过,就算是胡笳亲自出手,也不可能使得出来这样的一记兰花烙印,就如此轻松抵挡住我的快剑!”

其实,这个书生一亮出长剑,我就知道了他的身份,那就是虎族的长老虎一剑,按说他可是和胡一刀齐名的人物,谁知道却做了张山的随从。

这时,一个彪形大汉已经叫出声来了:“虎长老,你应该先顾及一下张长老的安稳才对,而不是和敌人讨论什么兰花烙印!”

这家伙真是记吃不记打,正是刚刚对我出言不逊的家伙,看来对我刚刚的告诫并没有放在心上。

“聒噪!我的事情轮得着你来管吗?”虎一剑看也不看,回手就是一剑,那人的舌头顿时断了一截,落在了地上。

那人还没来得及惨叫,虎一剑已经冷声道:“你再敢出一下声,下一次落在地上的,就是你的脑袋了!”

那人顿时不敢吭声了,手捂着嘴,只能痛苦的小声*。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个虎一剑如此厉害,竟然在和我放对的时候,还能够从容的挥剑伤人。而这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他刚刚攻向胡美丽这一剑,根本没用全力。

看虎一剑并没有再出手的意思,我放下了心,急忙往胡美丽这边看去,一看就放下了心,因为胡美丽并没有杀张山。想必虎一剑早就知道了这一点。

只见胡美丽手中的柴刀正对准张山的咽喉,然后笑语盈盈道:“张长老,你不是以德服人吗?怎么能够满嘴喷粪呢?本姑娘给你一次重新说话的机会。你告诉我,本姑娘到底是什么货色?”

众目睽睽之下,张山怎么能够向一个丫头低头呢?而他唯一的依仗只能是虎一剑了:“先生,救我!”

虎一剑淡淡一笑:“张山,你自己出言不逊,有错在先。况且这位姑娘并没有杀你的意思,所以我是不会出手的。这件事情还是你自己解决吧!”

哈哈,真没想到,这位虎一剑长老还是一位妙人。

我向虎一剑伸出了大拇指:“你这人有意思,此处可惜没有酒,否则的话,我肯定会和你干一杯的!”

“谁说没有酒?”虎一剑哈哈大笑着,突然从怀里掏出来一个酒葫芦,咕咕咚咚先是灌了一气,然后扔了过来。

我劈手抓住,然后学着他的样子,咕咕咚咚灌了一气,接着一抹嘴上的酒花,笑道:“好酒!不过人更不错!”

“是吗?”虎一剑捏了捏鼻子:“你是夸你自己呢?还是夸我呢?”

第九十三章 好听话原来都是这么来的

我们两个言谈甚欢,再加上好酒助兴,不大一会儿,自然是羡煞旁人。更让人诧异的是,虎一剑此次前来青丘,主要的任务是保护张山安全的,可是他帮理不帮亲,竟然真的抛下张山不管不顾了,不愧是和胡一刀齐名的人物,也是一个性情中人。

虽然说能屈能伸是条龙,但是众目睽睽之下,张山如果服了软,那岂不是颜面尽失,可是不服软的话,胡美丽明显没有轻易放过他的意思。

张山眨巴了一下眼睛,色厉内荏道:“你这丫头,真的不知好歹!要知道我可是虎族的长老,如果失手伤了我,整个狐族都要跟着陪葬!”

看来这小子打算吓唬一下胡美丽。可是胡美丽是什么样的人,当初救我的时候,胡能那么难缠的人物,身边还带着一队飞狐军撑腰,都在她手里吃了瘪,更别说如今她的柴刀已经架在张山的脖子上了。

按理说,小会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巡逻的飞狐军兵丁早就应该现身才对。其实我瞧见他们在胡九的带领下,早就来了。估计是瞅见当事人是胡一刀的女儿,还有我这个飞狐军统领的夫婿,知道自己管不了、惹不起,所以又不声不响的走了。

“你说你是虎族的长老,谁信啊?想那虎族作为五族之首,人才济济,哪里会有你这种仗势欺人的败类?而且还是个长老,我呸!”胡美丽也许是知道自己吃定了张山,轻轻又把手中柴刀往前送了一下,我分明看见,张山脖子上的汗毛已经被割掉了几根,当然她下手非常有分寸,既能让张山感受到死亡的威胁,却是并没有见血。

张山哭丧着脸叫道:“我真的是虎族的长老呀!我腰里还有长老铜牌呢?姑娘如果不相信的话,可以取出来看看。”

“你这人怎么能这样?想占本姑娘便宜是不是?”胡美丽拿起柴刀刀背扇了一下张山的脸蛋,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柴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我看你是故意的。要知道本姑娘可是云英未嫁,你却让我摸你的腰部,成何体统?”

此言一出,围观者都被逗乐了,张山一张脸顿时囧成了酱紫色,真是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胡美丽照方抓药,又用刀背扇了一下张山的腮帮子:“你是不是还不服气呀?那好,咱们就赌一把,我数三下,你如果再不说一些好听话,让本姑娘乐呵乐呵的话,那本姑娘就只好让你脑袋搬家了!”

“你敢!”张山这两个字说的震天响,可是也许是想到自己的性命要比脸面金贵多了,只好改口道:“我错了,我刚刚说错话了!”

胡美丽笑颜如花:“仅仅是认错还是不行的,本姑娘喜欢听好听的。”

张山别的本事没有,可是理财是一把好手,非如此他也不会成为虎族最年轻的长老。当然这小子的嘴皮子也是挺溜的,如果他没脸没皮的话,那么好听话能说上一火车。

这一次也是被逼无奈,张山只好满嘴跑火车了:“你是我见过的最温柔最可爱的姑娘,你和这位李明公子,是天生一对,地成一双,有缘千里来相会。只要你放了我,我保管你美梦成真!”

不得不说,张山这小子准确把握住了胡美丽的心理,虽然胡美丽明知道他说的话带有很多水分,但是架不住心里喜欢听呐!

胡美丽很快就被逗乐了,那一把要命的柴刀很快离开了张山的脖子,回到了我的后腰上。

在插回柴刀的同时,这个丫头对着我低声问道:“有人说,咱们两个还挺般配,你以为呢?”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我装作没有听见,而这么多围观者在,胡美丽也不好意思提高嗓门。

这丫头多聪明呀,明白我的意思之后,心里肯定不爽,于是把气撒到了张山身上:“看什么看?没见过我这么好看的姑娘呀,该干嘛干嘛去吧!”

她也不想想,刚刚她的柴刀架在人家脖子上,自然是她说了算啦,而如今时过境迁,那张山何等身份,岂是她一个小丫头能够喝来喝去的!

因此上,张山微微一笑,是那种皮笑肉不笑,虽然在笑,可是眼里却充满敌意,鼻子里还捎带着哼了一声。

胡美丽不乐意了,抓过柴刀还想如法炮制,却被虎一剑用剑架开了:“胡姑娘,刚才的事是我们张长老出言不逊,随意我才任由你在他身上撒气,如今那件事情已经揭过,你就不要再对张长老无礼了。”

“你管我?”胡美丽的倔脾气上来了,一口气劈出了好几十刀,只见刀影如山,把虎一剑罩在里面。

“好刀法!没想到一别经年之后,你父亲的刀法终于大成,连你也得到了他的真传。”

虎一剑说着,只是出了一剑,顿时刀影完全消失了。

我定睛看了看,原来他的剑尖正好点在胡美丽的刀锋上。胡美丽的灵力和他差距太大,所以那柄柴刀却是再也动不成了。

胡美丽一张脸涨的通红,纵然是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却还是如同蜻蜓撼柱。

她可是胡一刀的女儿,何等爽快,当即把柴刀一丢,对着虎一剑深深施了一礼:“多谢前辈指点,我听家父说过,你们的交情,输给您不丢人。”

虎一剑手腕一抖,归剑入鞘,而那柄柴刀就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又回到了我的后腰上,当真是神乎其技。

他笑了笑说:“我这次之所以来青丘,就是想着和你父亲打上一架,过过手瘾。没曾想还没见到你父亲呢,却先和你这丫头过了招。”

胡美丽此时很乖,哪里还有刚刚挤兑张山时候的影子:“微末之技,让前辈见笑了。”

虎一剑摆了摆手,正色道:“你的刀法在年轻一辈里,绝对算是首屈一指了。刚刚你之所以输给我,并不是刀法不好,而是你身上的灵力不够。也罢,相逢即是有缘,你这丫头的脾气我非常喜欢,就送你一份见面礼吧。”

说着,虎一剑食指直点胡美丽的眉心,来势汹汹。幸亏他刚刚有言在先,否则的话我还真的以为,他对胡美丽不利呢?

也不过是仅仅几个呼吸之后,虎一剑已经收回了手指,但是胡美丽却好像是脱胎换骨了一样,不但整个人精神多了,而且容貌也看着越来越顺眼了。

张山咳了一声,这小子面如沉水,看来对虎一剑不爽到了极点。可是他又不敢去惹虎一剑,只能是自己生闷气了。

忽然,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乐呵呵的走了过来:“李明兄弟,有个事问问你。”

“有话直说。”我没给他好脸色。

张山的脸皮厚着呢,根本没把我的冷言冷语放在心上,继续笑道:“李明兄弟,听说你刚刚投了标。有没有兴趣和我玩一把呢?”

呵呵,原来这小子在胡美丽那里吃了瘪,却想着在我身上把面子捞回来,这个如意算盘打得不错,可是我能让他称心如意吗?

“张长老,既然你有兴趣,那我自然是舍命陪君子了!”这种麻烦躲是躲不过去的,那就只能战而胜之,最好是把张山身上的钱赢光,他也就扑腾不了啦。

那边胡美丽撇了撇嘴:“用词不当!什么舍命陪君子?这位张长老如果是君子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的君子也太多了。”

围观这又是一阵哄堂大笑,张山看来真的是豁出去了,并没有动怒,反而对着胡美丽呵呵一笑道:“姑娘,我又没惹你,你又何必死死咬着我不放呢?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这是我和李明之间的争斗,你就不要再出来搅局了。”

胡美丽乐了:“那可不成,既然我和李明是一起来的,那就要并肩作战。”

“好吧,这又不是打架,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张山无可奈何的答应了:“好吧,你们现在还没有开标,你们两个投标的标号是多少,有胆量说出来吗?”

本来摊主已经准备开标了,听张山这么一说,又不吭声了,毕竟这是一个吸引人气的好机会,他当然希望我们几个闹得越厉害越好了。

胡美丽真是一个直性子,指了指我说道:“李明是5988号,本姑娘是5987号,想玩随便玩,难道我们两个还怕你不成?”

“好好好,我知道了。”张山回头看了看我:“李明,你看人家姑娘多痛快,哪像你,一个大老爷们犹犹豫豫的,肯定是害怕了。”

我冷冷哼了一声:“你才害怕了呢?我这个样子像是害怕了吗?我把话撂这儿,谁怕谁就是一个锤子!”

“我怕?”张山也乐了:“你知道本长老这一次来,带了多少蒜条金吗?说出来能吓死你!”

“我没兴趣知道那个,我唯一有兴趣的是你打算投多少,要知道我可是投了大价钱哟!”我淡淡一笑,这小子不是想装逼吗,那我根本不给他机会。

第九十四章 机关算尽太聪明

张山过去看了看那两块毛料,笑道:“这两块东西虽然不错,但是标价已经快到顶了,我就不相信你会在这上面投大价钱,想来忽悠我吗?门都没有!”

说着,张山信心百倍地写了一行数字,然后交给了服务小姐。

我把他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知道他写的价位肯定没有我的高,至于高不高过胡美丽那个号,不好说。不过只要我能赢他,一切就OK了。

我捏了一下鼻子,说道:“张长老,你和我已经投标完毕,你敢不敢再来个更刺激的呢?算了,你根本就是个老鼠胆,别看带的蒜条金不少,但都是虎族的公款,你根本就不敢动。更何况,一会一开标,你就已经输了,还玩什么呀?”

我知道张山最痛恨别人看不起他。以为他自以为能在虎族内部压虎骏一头,谁知道这一次虎骏却成了族长,而他却只是一个长老。所以这样的激将法,放在他身上最有效。

“乖乖,李明,没想到你靠着两个女人,如今说话这么气粗呀?难道你不知道,整个虎族的财政大权都在我手上吗?这一些蒜条金又算得了什么呢?”

张山一字一句地说:“你想怎么玩都成,我陪着你!”

我就这么一步步引诱张山上了勾:“大长老,真的是厉害哟!只是吹牛皮谁不会呀,你敢不敢和我玩一个彩头呢?”

张山嘴一撇:“你这句话说道我心坎里了,我也正有此意,你说吧,玩多大的彩头?”

我故意慢条斯理地说道:“张山,这样吧,等5988号开标之后,你刚刚给出的价位如果高过我,那么我就自己身上的三千五百两蒜条金全部给你,如果你的价位低于我,呵呵,那就不好意思了,你另外再输三千五百两给我!”

“公平合理,就这么说定了!”张山自以为胜券在握,呵呵笑道:“李明,你还想吓唬我?一听你说自己身上还有三千五百两蒜条金,我就知道你输定了!”

我心里直发笑,就想逗逗他:“大长老,何出此言呢?”

张山自从碰到我和胡美丽开始,就处处被压制,如今终于开始装逼了:“你小子身上资金有限,估计能进这个门,也就是刚刚带够了五千两蒜条金而已。而你如今身上只剩了三千五百两,这也就是说,你在5988号上押了一千五百两蒜条金。一千五百两蒜条金吶,那块原料撑死了也就值个一千三百两,你能多押两百两已经足见胆气了。”

不得不说,张山能够执掌虎族的财权,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把我的情况推算的八九不离十。可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而误了卿卿命。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已经赚了不少蒜条金。

眼看张山得意洋洋地指点江山,我没动声色,继续问道:“大长老果然料事如神吶,那敢问大长老你押了多少呢?”

张山趾高气扬的说:“哈哈,我压了整整两千两,不好意思,比你多了五百两,小子,一边哭去吧,和我斗?你有这个资格吗?我要让你把小内内都输了!”

“完蛋了,那块原料根本就不值两千两,你这人怎么能够押两千两呢?这不是胡来吗?”

为了把戏做足,我故意装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张山看我的表情,知道自己已经大获全胜了:“胡来?老子有钱,想怎么押就怎么押?你咬我呀!”

人群里爆发出了一连串的议论声:

“张山就是张山,李明想和人家斗,还是嫩了一些!”

“那是,人家钱多气粗。这里虽然是狐族的地盘,但是论钱多,还是不能望虎族之项背呀!”

“可惜李明这个小伙子了。当初在众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一举击败了柴志军,可以说是挫败了豺族的阴谋,希望这一次的失败,不要对他的心理产生什么影响。”

“张山就是牛逼,人家一张嘴,就算来李明身上带了多少蒜条金,押了多少,这就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看你说的。要不人家能当上虎族的长老吗?”

“唉,论打架,李明是一把好手,可是赌石,还是得先交交学费吶。就像我,学费已经交了好几年了,希望今年能够时来运转吧!”

……

众人议论纷纷,反正说什么的都有,但是没有一个人看好我。

一个人唱独角戏,爽是相当爽,但是有些寂寞,我想找个伴一起乐乐,所以我看了看胡美丽。这丫头使了一个眼色过来,意思很明显,就是她知道该怎么做了。

胡美丽走到了张山面前:“张长老,你刚刚说要一挑二,如今你和李明已经赌了彩头,还要和我赌吗?”

张山轻蔑的一笑:“你这丫头也是不知死活,我承认你刀法厉害,可是这可是赌石,刀法再厉害也没有用的!”

胡美丽摆了摆手道:“别说那些没用的,你就干脆点儿,敢不敢赌彩头吧?”

张山一字一句道:“怎么不敢?无论你想赌什么,我都奉陪到底!”

“好,这话可是你说的。”胡美丽拿出来一本薄薄的册子:“说老实话,我身上已经没有多少蒜条金了,这是我们胡家刀法的刀谱,我就给你赌这个!”

“胡家刀法的刀谱!”张山眼睛一亮。

人群里顿时想起了一片惊呼声,要知道这东西可是无价之宝呀!从他们议论的内容来看,都觉得胡美丽是个败家女,竟然把胡家刀法的刀谱拿出来赌了。

“胡姑娘,你这本刀谱要赌多少两蒜条金?”张山用一双炙热的眼神望着胡美丽手里的刀谱,我看得出来他的心思。他什么都好,就是天生不能修习灵力,所以身上没什么过人的本事。但是胡家刀法对灵力的要求不高,这小子一定认为只要他学会了胡家刀法,那在虎族就加更有话语权了。

胡美丽还没有吭声,很久没有说话的虎一剑突然出声了:“这本刀谱真的是无价之宝,足以和我的剑谱相提并论。不过,拿到这赌石大会上,就不是那么值钱了。这样吧,一边是故人之女,一边是我们虎族的长老,我就做一个中间人,出面给你们做一个价,蒜条金一万两!”

一万两蒜条金!人群里有时一阵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但是大伙都认为虎一剑给出的价位相当合理,因为再少的话,根本体现不出胡家刀谱的价值。

“好,一万两就一万两!我赌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张山当即就拍了板。

不过胡美丽却不同意:“张长老,一万两蒜条金虽然不少,但是我并不想要。”

一万两蒜条金竟然有人不要!这真的是奇了怪了!

这一次不单单是别人,就连我也用不可思议的目光望着胡美丽。

胡美丽不卑不亢,她先向虎一剑施了一礼:“前辈,不是小女子不给您面子,而是我心里另有打算!”

虎一剑点了点头:“胡一刀的女儿,果然是与众不同!你想做什么只管做,我绝对不会做你的绊脚石的。”

“多谢前辈!”胡美丽说着,把脸转向了张山:“我这双手能做馒头,还能拿刀,所以我要那么多金子没什么意思。”

“哦?”张山也有些惊讶:“那姑娘想要什么呢?不会是想要我这个人吧?”

张山这么一说,顿时引来了*的口哨声。

胡美丽沉下了脸:“张长老,你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看来你是忘了刚刚刀架在脖子上的感觉了!”

张山心中一凛,急忙道:“在下失言了,还望姑娘莫怪!”

“算了,看在虎前辈的面子上,就不和你一般见识了!”胡美丽皱了皱眉头,却是不容置疑的说道:“我如果输了,这本胡家刀谱归你,你如果输了,就……”

“就什么呀?姑娘,你能不能别卖关子呀!”正主张山还没发表意见呢,旁观的吃瓜群众已经不乐意了。

我心里也蛮奇怪的,胡美丽做事何等爽快,怎么在这件事情上遮遮掩掩,欲言又止的,也不知道她心里打的是什么小算盘?

可是胡美丽的关子依然还在卖,而且卖的不亦乐乎:“既然诸位都想知道,那么小女子就直言不讳了。如果有冒犯张长老之处,还望多多见谅才是。”

张山也有些不耐烦了,不过看在胡家刀谱唾手可得的份上,他也没多说什么:“姑娘但说无妨,仅仅是一个赌注嘛,有什么冒犯不冒犯的!”

“好!”胡美丽笑了:“张长老如果输了,就向李明磕一个响头,以示歉意如何呢?”

这一句话,不亚于石破天惊!

不但那些吃瓜群众惊呆了,张山惊呆了,就连我也用不敢相信的目光望着胡美丽。我没有想到,原来自己在这个丫头心里,是何其重要。我的一个面子,竟然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万两蒜条金!可是我竟然对她那样,不情不愿的,真的有点儿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第九十五章 好一个待客之道

张山还在犹犹豫豫,胡美丽却是得理不让人,步步紧逼:“怎么?大长老刚才还是成竹在胸,一副赢定了的样子,怎么现在却像是拉稀了呢?算了,我是主,你是客,我们青丘狐族向来热情好客,我如果逼得太紧的话,外人会说我们不懂规矩。不如这样吧,你马上写一个声明,张贴在外面墙上,就说你虎族张山怕了李明,不知道你看怎么样呢?”

好一个待客之道!这分明是把张山枉死处逼呀!这样的结果其实还不如给我磕一个响头呢。要知道磕头的时候,毕竟当场见证的人没有多少,这要是白纸黑字地贴出去,这就是实锤了,看他张山以后还怎么做人?

不过,这种咄咄逼人的架势我喜欢!做人就应该像胡美丽这样,该计较的利益一分钱都不会放过,该大气的时候可以一掷万金,该温柔的时候就像是一池春水,该发飙的时候,就应该像现在这样,一下子把人踩死。就算是踩不死,今后只要一提起来本姑娘的名字,也得让你肝颤!

这就是胡美丽的人格魅力,在这种魅力的映衬下,她那也许并不美丽的外表反而并不重要了。什么胡美丽?就她如今的样子,应该叫胡魅力才对!

就算是我换做如今的张山,也是没得选择。他也只能乖乖就范了:“好,我就和你赌,如果我输了,我就给李明磕一个响头!”

“好!虎族的长老就应该这么痛快,否则就弱了虎族的威风!”胡美丽补这一刀,恰恰断了张山的后路,他如果输了不认账的话,那么就没有脸面再做虎族的长老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就算是他认账,一个堂堂的握有实权的虎族长老,给我这样的一个凡人磕头,那估计他这个长老也干不下去了。毕竟,张山能丢的起这个人,可是堂堂虎族可丢不起这个人!毕竟,虎族可是五族之首,执妖界之牛耳的存在!

当初被我踢了一脚的那个家伙也许是闻到了危险的味道,急忙说道:“长老,这件事只怕是其中有诈,你可千万万不能答应呀!”

他是忠心护主,为了张山好,可是这样做恰恰是触了张山的霉头。张山冷冷哼了一声,反而笑了:“虎四十八,你就这么眼巴巴地希望我输吗?”

虎四十八急忙躬身道:“长老,属下不敢!属下只是……”

“只是什么?只是想来坏我的运气,影响的我的运势吗?”张山接连被我和胡美丽压抑了这么久,现在可找到了出气筒,一下子爆发了,手腕一抖,从袖里飞出了一把尖刀,直刺虎四十八的咽喉。

按说虎四十八的武功怎么着也不可能在张山之下,可是他并没有想到张山会对他下死手,所以猝不及防,根本没有躲避的余地。其实不单单是虎四十八本人,就连我自诩很了解张山,但是也没想到张山会如此心狠手辣。

幸亏旁边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虎一剑,只见他手腕一抖,一柄长剑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刺了过去,刚好刺在了张山的刀尖上。而这个时候,一剑一刀距离虎四十八的咽喉只不过只有区区一寸之遥了。

张山发了狠,攒足了力气,猛地往前一送。可惜的是,他这么一点三脚猫的功夫,在虎一剑面前根本就不值一提,宛如蜻蜓撼柱,就连一丝一毫都动弹不了。

张山就像发怒的雄狮:“虎一剑,我教训我的属下,难道你也要管吗?”

虎一剑的脸上宛如古井无波:“张长老,虎四十八的确是你的手下,不过我要提醒你,他还是我们虎族的兄弟。就算是族长在此,也休想在我面前杀一个无罪的人。否则的话,就要问一问,我手里这柄长剑答不答应了。”

张山气急败坏的把刀收了,然后指着虎四十八叫嚣道:“我想让你死,你就活不了,你看看虎长老能保护你一辈子吗?或者是能不能保护得了你的家人?我如果是你,现在就自刎算了,这样还能换一个一家平安!”

一听这话,我也傻眼了。还有比张山更无耻的人吗,而且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无耻,这是有多么滴明目张胆呀!虽然他是虎族的长老,有明目张胆的资本,但是这样做也未免太让人心凉了吧!

虎四十八一脸悲愤:“想不到我虎四十八忠心耿耿,却换来如此的下场。张山,你不是想让我死吗?那我就死给你看,只希望你不要去危及我的家人!”

说着,虎四十八反手就是一记虎爪,抓向了自己的天灵盖。

可是他的虎爪刚一起,就被一柄长剑拦了下来,伴随着这柄长剑的还有一个冷冰冰的声音:“我虎一剑出手救下来的人,如果就这么轻易死了,那本长老岂不是很没面子?”

张山快要疯了,可以想象,如果虎四十八继续活下去的话,虎一剑是有面子了,可是他张山还有面子吗?

张山看了看虎一剑:“虎长老,我承认你的本事,就算是族长也未必能赢得了你。可是我还是那一句话,你能护得住这个人多久?我张山在虎族想杀谁,还没有杀不了的!”

这厮这真的是丧心病狂了,竟然不知趣地虎一剑叫起了板。这不是自寻死路吗?你的职位是比虎一剑高,毕竟你掌握着财政大权,而虎一剑在虎族的地位,就如同胡一刀在狐族一样,只是一个闲散的不怎么管事的长老。

可是任何人都不要小瞧了这些人。毕竟这里是妖界,是一个以实力为尊的地方。如果像胡一刀、虎一剑这些人发起飙来,那么就算是族里的族长也头疼,更别说像张山这样自身实力平平的长老了。

“是吗?那我告诉你,我虎一剑想救的人,还没有救不了的!”这两个人一下子杠上了。而且虎一剑那么爽快的一个人,根本不喜欢玩嘴皮子,他更多的时候,是在用手里的剑说话。眼下也不例外。

虎一剑剑出如风,朝着张山席卷而去。

“虎一剑,你竟然敢对我出手?”张山大惊失色,急忙用尖刀来挡,可是还没有举起来,就已经被快剑搅得粉碎。动若脱兔,静若处子,这就是虎一剑的剑,它最后静止的地方,正是张山的咽喉。

张山色厉内荏道:“虎一剑,你疯了吗?我可是虎族的长老,你没有权利杀我!”

虎一剑冷冷一笑:“虎族是一个人人平等的地方,你可以逼杀虎四十八,那么我就可以杀你!”

我看得目瞪口呆,这个虎一剑难怪能和胡一刀齐名,果然有两把刷子。如果说胡一刀的刀以狂暴著称的话,那么虎一剑的剑就是一个字快,两个字很快,三个字特别快,四个字真特么快!快得让人想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说实在话,我真的替张山的脖子感到那啥的,真是喝水水不开,吃馍馍不熟,放屁还砸到脚后跟。他刚刚被胡美丽的刀架上,如今又被虎一剑的剑逼着。

张山的脸色转了几转:“虎一剑,你真的不想做这个长老的吗?你应该清楚,我在虎族的能量,只要我到长老会活动活动,你这个长老就没了。”

不管张山如何威逼利诱,虎一剑根本没有放下剑的意思:“一个区区的长老,与即将冤死一条人命比起来,算个屁呀!你应该知道,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我最后数三下,你如果给不了我一个承诺的话,那么我只好杀了你了!”

“一!”虎一剑的声音很坚定,并没有那种吓唬人的架势。

“二!”他的声音里透出了一股杀气,在场的人,一个个都摒住了呼吸。此时此刻,除了张山之外,没有人敢怀疑,一秒钟之外,这块土地上将有一个人横死剑下。

生命攸关,张山真的不敢再赌下去了。我知道,这小子一直都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否则也不会那么快就在胡美丽的柴刀之下犯了怂。

他在虎一剑的剑下之所以能挺到现在,无非是想着大家都是虎族的长老,再怎么说,虎一剑也不敢对他下死手。可是他没有想到,虎一剑是个认死理的人。

于是,张山再一次犯怂了:“虎长老,别冲动,我就给你一个承诺!在我有生之年,绝不动虎四十八以及他的家人一根指头!”

张山的嘴皮子也挺溜儿,赶在虎一剑的“三”字出口之前,做出了承诺。

“张长老,你早这样不就好了吗?”虎一剑哈哈一笑,收回了长剑,然后对着虎四十八说道:“你这个人还不错,虽然天分有限,但是应该很刻苦。这样吧,你今后就赶着我吧,算是我一个记名弟子。这样的话,就没有人敢危及你和你的家人了!”

其实,我看得出来,这一次虎一剑和张山之间虽然没有刚正面,但是在无声无息之中,又来了一次更加精彩的交锋。

第九十六章 节外生枝

张山的承诺很狡猾,什么不动一指头,那么就可以动两指头,或者是一拳头,甚至是一刀一剑。但是虎一剑更加老练,逼着张山在作出承诺之后,又给了他一击,当场把虎四十八收为记名弟子。

虎一剑的记名弟子,谁敢杀呀!这样一来,虎四十八有了这么一个大靠山之后,今后在虎族英爱没有人敢惹他了。

虎四十八急忙向虎一剑磕头:“弟子虎四十八见过师父!”这小子这一次是因祸得福,声音都颤抖了。明明是飞来横祸,性命难保,却阴差阳错的成了虎一剑的记名弟子,这种反差也真够大的。

“起来吧,我的弟子不用守那么多的规矩,只要记住四个字问心无愧就可以了。”虎一剑把虎四十八搀了起来。

从胡美丽嘴里,我才知道虎四十八之所以如此激动的原因,因为虎一剑和胡一刀一样,最不喜欢收徒弟了。胡一刀除了胡美丽这个传人之外,另外就属我这个便宜徒弟了。而虎一剑呢,除了他的儿子虎小虎之外,也没有正式的传人了,像虎四十八这种资质平平的人,能成为他的传人,真的是不知道走了多大的狗屎运。

一个小插曲过后,摊主的声音把在场的人拉回了正题:“诸位,马上就是开标时间了。”

胡美丽真有意思,故意又问了张山一句:“大长老,马上就要开标了,你说句痛快话,到底赌还是不赌呢?”

这话问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到了这步田地,张山又怎么能够反悔呢?

这小子的心里真够强大的,虽然说今天处处受挫,但依然能笑得出来:“姑娘,别给我玩这招!老子玩这招的时候,你还在吃奶呢?你以为咋呼我一下,就能让我撤标吗?已经晚了,表单即将公布,你就等着把胡家刀谱给我吧!”

胡美丽潇洒的拂了拂刘海道:“那好,那你我就等着好戏开场吧!”

摊主其实已经推迟了不少时间了,不过在我看来,他没有什么可损失的,反而赚了大把的人气。因为这边好戏连台,几乎把所有小会场的人都吸引过来了。

我在人群之中扫了扫,并没有看到豺族族长的身影,但是我不认为,这么精彩的局面他会无动于衷,说不定现在正躲在暗处,静观其变呢?

但是我现在还没心思对付他,毕竟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只要等我摆平了张山,那么他就应该跳出来了。毕竟豺族族长在妖界来说,也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虽然恨我入骨,但不可能也淌进这趟浑水里来。

摊主清了清嗓子,开始公布中标结果。说句实在话,由于生意人东奔西跑的缘故,他的妖界普通话说的还可以,虽然只是简单的报几个号码,但也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5901号标,300两蒜条金,中标者猫族懒猫,恭喜这位猫族朋友,看来懒人也是有懒福的。”

5902号标,580两蒜条金,中标者是翼族张空,恭喜!”

“5903号标,690两蒜条金,中标者是狐族胡不归,可喜可贺!”

“5904号标,720两蒜条金,中标者乃是豺族柴进,恭喜了!”

随着中标者的逐渐公布这时,人群里有骂骂咧咧的声音开始响起,中标者自然是少数,他们的兴奋早就被淹没在吐槽声之中了。

“我滴个亲娘唉,这些人到底是怎么了,有钱烧的慌吗,价格一个个都投的这么高,还让人活不?”

“可不是吗,全都是一群疯子,那件毛料撑死了不过值个五百两蒜条金,可是我投了450两,竟然都没中,中的那位仁兄到底是干嘛来啦,不赚银子赚吆喝吗?”

“我靠,狐族的人抢了我的标,真还没辙,只能认倒霉了,谁让人家是东道主,有优势呢?”

不过这些吐槽声不一会儿就被压了下去,毕竟投标的人相对围观的吃瓜群众来说,更是少数。大伙如今的焦点都在5988和5987这两件毛料上,因为到时候无论是谁输谁赢,都会有好戏看了。

摊主看样子是个老手,知道如何吊足人的胃口,所以报号的速度也是慢吞吞的,看来他是在等着人气最高峰的那一刻。

可是标号终归是有限,他报的速度再慢,也有到终点的时候。

“5986号标,700两蒜条金,中标者是翼族张风!”

终于到了这一刻,接下来就到了我和胡美丽投标的两件毛料上了。

其实我们两个和张山的比拼,我已经适必赢之局,所以我们都很轻松,还若无其事的聊着天。而张山就不同了,虽然他一直在故作镇定,但是我分明看到,他的眼神已经没有此前那么自信了。

其实仔细想想,张山没有任何理由不紧张。这小子虽然见过大钱,如今手里的蒜条金也能压死好几个人,可是看到我们的神态之后,他的心里就更没底了呀。毕竟他的底牌已经完全亮了出来,而我和胡美丽的底牌他根本不知道。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这样信息不同等透明的情况下,他显然是压力更大的一方。输给了几千两蒜条金也就罢了,可是和胡美丽的那一场,他是绝对不能输的,否则的话,他在虎族的大好前途可能就到此为止了。

就算是虎骏念着旧情,不和他一般见识,可是那些长老是不会放过他的。因为对虎族来说,名声是最要的。一个人如果名声臭到了下水道里,那么他肯定就不合适再在虎族担任重要职务了。

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偌大的会场里一时间竟然鸦雀无声,只听到摊主那自带回声的好声音:“5988号标……”

可惜的是,他的话刚说出来一半,还没说到最关键的字眼,就被人生生打断了。

而且打断的这个人嗓门奇高,几乎是咆哮出来的,看来不知道是受了多么大的委屈似的:“我的褡裢不见了!我的蒜条金全装在里面呢?谁偷的,给老子站出来?否则的话,等逮到了,老子一定要把他剁成肉酱!”

这个人身材高大,相貌凶猛,手握着一把鬼头刀,在不停的咆哮着。

这个消息如同是一枚深水*,在人群中炸开了锅,场内场外顿时一片哗然之声。因为相对于看好戏来说,众人更关心的是治安问题。毕竟现身在这里的人,每个人身上都至少带了五千两蒜条金,这绝对是一个大数目。如果出了什么差错的话,那么有些人这辈子只怕都难以翻身了。

一时间,大伙都在检查自己的褡裢,片刻之后,又有好几个人大声喊了起来:

“我的蒜条金也少了好多!”

“我的蒜条金也不见了!”

“娘的,谁知道这个小会场也会出治安问题,看看狐族这一次怎么交代?”

这个人一带头,人群顿时群情激愤,要让维护治安问题的飞狐军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胡三和胡九都来了,甚至是在小会场之外等候消息的胡力也赶到了,然后把丢蒜条金的几个人召集过来,盘问具体情况。

那位相貌凶猛的彪形大汉明显的不合作,态度极其蛮横:“青丘赌石大会这么大的影响力,全败在你们这些蠢狐狸手里了!不知道你们的巡逻的安检是干什么吃的,竟然让小偷混了进来?”

这厮的话音刚落,有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说道:“说不定不是职业小偷呢?也许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人,背地干着男盗女娼的勾当呢?”

接龙游戏,阴阳怪气的话音刚落,又有一个刺耳的声音响了起来:“就是,这些人肯定和狐族飞狐军有勾结,或者是有什么关系,让飞狐军惹不起,从而敢怒不敢言呢?”

彪形大汉又接过了话茬,最后把目标对准了我:“对对对,据说飞狐军统领胡薄荷的夫婿也来了这里,他一个区区凡人,哪来那么的蒜条金,我估摸着就是他来这里想浑水摸鱼来着!”

彪形大汉话音未落,又被阴阳怪气的声音接了过去:“胡大小姐的夫婿?不就是这位和胡一刀女儿眉来眼去的臭小子吗?人家如今可是风云人物呢,出尽了风头,没想到身上的蒜条金全是偷来的,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呐!”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对准了我和胡美丽,有人不可思议,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愤怒,有人不住的摇头,反正是各种眼神都有!

怎么回事?我和胡美丽站在这里一直没动,招谁惹谁了?是谁会在这种时候对我们两个突然发难?而且还是有组织,经过精密策划的!

是张山吗?不像呀,他如今正自顾不暇呢?

难道是躲在暗处的豺族族长?或者是另有其人!

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虽然我和胡美丽都能自证清白,但是显而易见,他们肯定还有更加阴险的后续动作。

我越想越心惊,后背上竟然沁出了一层又一层冷汗。

第九十七章 无形之刀

胡力是干什么吃的,作为狐族派往现实世界的代表人物,他一手创建了炙手可热的青丘集团,可以说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对付这种突然事件的经验相当丰富。

他扫视了周围一圈,从容的说道:“我不知道你们几个存的是什么心?没凭没据的情况下,竟然敢任意污蔑别人?难道我青丘狐族的规矩治不了你们吗?我现在宣布,再敢胡言乱语者,一律抓起来严办!”

胡力久居上位,说话的力度和气势兼而有之,一般心怀鬼胎者被他这么一吆喝,气焰就会弱上许多。而那几个说怪话的人也顿时不吭声了。

胡力对我点了点头,然后对着摊主耳语了几句,看他的神色,是想让这一次开标继续进行下去。就在这时,忽然有人冷笑道:“胡佐领好大的官威呀!怎么,好几个人在赌石大会上丢了蒜条金,难道胡佐领就打算不管不问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大会不参加也罢!”

这个人的声音很有威压性,好像是故意针对胡力来的,只见胡力一张脸涨得通红,却是练嘴也也张不开了。

我看了一眼,那个人其貌不扬,就算是扔进人堆里,一时半刻可真找不出来,但是人不可貌相,他竟然一张嘴,就降住了胡力。要知道胡力可不是庸才,虽然做生意的才能更胜过修为,但他在兰花烙印上的造诣能够排进狐族的前五,也算是个高手了。

更要命的是,在他的蛊惑下,呼呼啦啦过去了一大帮人,吆喝着就要离开小会场。倘若任由他们出去,那么势必会引导许多不明真相者参与其中,那么这一次的青丘大会就要流产了。

我知道自己在狐族无职无权,虽然经过与柴志军一战,有了一定的名声,但是那些飞狐军兵丁,以及参加青丘赌石大会的这些人,大多都不会买我的账,所以在胡笳或者胡薄荷没有来之前,能够解决眼前难题的人,就只有胡力了。

但是众目睽睽之下,我如果直接对那人动手,会给人一种杀人灭口的感觉,那样的话,可能会引起更大的骚乱。这件事情太棘手了,不但我记得抓耳挠腮,就连一向智计百出的胡美丽也束手无策了。

忽然,胡美丽眼前一亮,对着我耳语道:“李明,用无形之刀。”

“无形之刀?”说心里话,我有些惊讶,因为这种武技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对!就是无形之刀!”听了胡美丽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无形之刀是胡家刀法的至高境界,可以达到手中无刀,以灵力化刀,隔空伤人于无形,端的是厉害非凡,所以才叫做无形之刀。而胡一刀也只是在半年之前,才悟出了这终极一招。

我一听之后,更加傻眼了。胡一刀半年之前才悟出来的东西,现在让我赶鸭子上架,能成吗?要知道李某人成为胡一刀弟子才短短数天,而这几天里,我一直在忙着和胡薄荷小别胜新婚,哪里还有心思学什么胡家刀法呀!

胡美丽正色道:“李明,你行的!王伯伯说,你体内的灵力很奇怪,所以别人掌握不了的东西,你一定能够掌握。”

说着,这丫头就把无形之刀的口诀告诉给了我。

这个口诀十分拗口,我还没记住是什么内容呢,只觉得体内灵力开始有了动静,原来是口诀与它们产生了共鸣。

我大喜过望,该是谁的东西,那是命中注定的,你不想学都不行。既然我如今已经拥有了五族灵力,那么何不试一试无形之刀呢?我觉得自己体内的灵力,经过柴志军用阴阳二气淬炼之后,进步很大,应该可以操控无形之刀。

于是,我催动体内的灵力,对着那位其貌不扬的家伙喝了一声:“呔!”

这一声在人声鼎沸的小会场里动静并不大,但是威力非凡,因为我用灵力将声音压成了一条线,不,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把刀,胡一刀的刀,无形的刀。这一刀虽然不能伤人,但是把那人对胡力的威压生生斩断了。

“好!好一把无形之刀!胡一刀收了你这么一个徒弟,我不如他!”我耳边传来一声赞叹,原来是虎一剑。

胡美丽一脸羡慕的说道:“李明,你小子知足吧,听我爹说,虎一剑前辈轻易不赞扬别人,因为他觉得遍数整个妖界,也没几个人值得他去赞扬。如今你情急之下,这么快就学会了无形之刀。仅此一项,就已经超过了他所有的徒弟。难怪他这么羡慕我爹了!”

我心里很受用,虽然我很想借机装装逼,但是我心里明白,如今这种情势,根本不是装逼的时候,这个机会还是留给胡力吧。

胡力对着我点了点头,然后沉声道:“诸位,我是飞狐军佐领胡力,也是青丘集团的当家人,不知大家能否听我一言呢?”

人的名树的影,胡力的金字招牌,特别是在生意人当中,特别的有影响力,所以他一发声,人群顿时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

我死死地盯住了那个其貌不扬的人,只见他腮帮上的肌肉动了一下,这分明是想要故技重施的前兆,我先下手为强,又是一声:“呔!”

这一次的无形之刀,不是用来斩断威压,而是直接封上了那厮的嘴巴。那人猝不及防,嘴巴上挨了一记狠的,疼得眉头紧皱,然后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明人不装暗逼,我耸了耸肩,然后抛过去一个会心的笑容。可把这厮气得不轻,如果不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早就跳过来对我大打出手了。

不过刚刚是全场鸦雀无声的时候,我那一声呔虽然声音不大,但是也吸引了不少目光,胡力以为我要先发言呢,也投过来一个询问的目光。更有好事者开始质问我:“如果我没认错的话,刚刚这位想出风头的家伙,就是正处于风口浪尖上的李明吧,不知道你有什么好说的呢?难道是为了挽回狐族的声誉,挽回青丘赌石大会,所以打算自己吧责任一肩挑了?你如果真这样做的话,我敬佩你是条汉子!”

笑话,就这么下套让老子钻?你们以为李某人傻吗。我才不上你们的当呢?我呵呵一笑:“诸位,我今天吃得有点多,所以打了个饱嗝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大家还是听胡佐领讲话吧。”

胡力那么机灵的人,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根本不给那些心怀不轨者说话的机会,就把话茬接了过去:“诸位,非常对不起,刚刚有几位丢了蒜条金,这是我们飞狐军安保不到位,这是严重的失职,不过请大伙放心,我一个时辰之内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胡佐领说话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胡佐领,我就相信你!既然您发话了,那么我们就在这里等一个时辰,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也是好的!”

“对对对,事情总的查清楚,那么多的蒜条金,又不会插上翅膀飞走了,这个小会场有多大呀,就是挖地三尺也能找的出来!”

“就是嘛!我看这几个人分明是不怀好意,那有丢了金子不让找,反而鼓动着大伙闹事的道理?”

众人议论纷纷,但终于有明眼人出来帮狐族说话了。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我结义大哥丑猫来了。我松了一口气,这一下我有了好帮手,看那些跳梁小丑还怎么能蹦的起来?

我身边的胡美丽却是轻轻叹了口气:“若是别人说这种话,自然是最好不过了。可惜的是,这个人偏偏是你的结义大哥丑猫,难保不会被人家抓住这一点儿大做文章呀!”

我不知道该说胡美丽乌鸦嘴好呢?还是该夸她料事如神好呢?反正这丫头话音刚落,那个很久没吭声的阴阳怪气声又开始发声了:“丑猫,你是李明的结义大哥,当然要向着他说话了。当然,你们也许还是坑瀣一气的偷盗团伙呢?”

“奶奶个熊,你小子敢血口喷人!是不是活腻歪了!”丑猫的脾气何等火爆,一听这话,当场就变脸了,当场就要动手,而且看那架势,像是一上来就使出虎扑绝技了。

那个家伙正巴不得丑猫对他动手呢,这样就更能把水搅浑了。所以不但没有被丑猫吓到,反而又朝丑猫走了几步:“你打呀!你打呀!谁不敢打谁是龟孙!”

胡美丽急忙捅了我一下:“还不赶紧劝劝你大哥,否则今天的事情只怕是无法收场了!”

我淡淡一笑道:“胡大姐,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我大哥如果这么简单就被别人忽悠了,还还配做我李某人的大哥吗?”

果然,等那人到了近前,丑猫并没有动手打人,而是得意地笑了笑:“小子,你上当了吧?老子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多,就这儿还想和老子玩阴的,门都没有!”

第九十八章 一百一千个不服

看着那人在发愣,丑猫继续说道:“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吗?就是要引你小子出来。我倒是想看一看,你小子到底丢了多少蒜条金?”

“你管得着吗?”那人脸色一变,转身想走,却被丑猫一把抓住肩头:“事情没搞清楚之前,特别是你们几个失主,都不得离开!”

“你又不是狐族的人,要你来管?”那人肩头一缩,滑溜的躲开了,然后脚下辗转腾挪,就像是一条泥鳅似的钻来钻去,而他的目的地就是人最多的地方,那样才能方便溜走。

但是丑猫既然开始摊牌,又怎么眼睁睁看着他溜走呢?要知道他可是猫族中人,最擅长的就是猫扑了,而猫抓鱼绝对是一把好手。所以,不管那个阴阳怪气的人如何滑溜,都逃不过丑猫的手心。

“泥鳅功?我倒是哪一个?原来是水族的人!想走?也得问一问我丑猫答不答应?”

他只不过凌空一扑,就将那人抓了个正着,然后随手一扔,好家伙,偌大的身躯直愣愣向我飞了过来,而且还伴随着一声提醒:“兄弟,接着!”

“收到!”我根本没用手去接,而是吐气扬声,又是一声:“呔!”

一股气流涌出,无形之刀,不过这一次不是为了伤人,而是把那个阴阳怪气的家伙轻轻松松接了下来。来小会场的人无一不是高手,看我不出手就凌空接下了这么大块的一个人,顿时叫好声震天价响起。

胡美丽瞪了我一眼:“现学现卖!德行!难道我们胡家的无形之刀,就是让你拿来卖弄的吗?”

其实我这么做并不是存心卖弄,就是想震慑住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们。但是这些道理以胡美丽的聪明劲儿,不可能看不出来。而我心里明白,她之所以故意这么敲打我,就是让我吃水不要忘了打井人。

“胡大姐,你放心好了,我李某人的良心大大的好!”我笑了笑,身上灵力流转,只是轻轻一拨弄,那个阴阳怪气的家伙就像陀螺一般,转向了胡力那边:“胡大哥,大礼包送你!”

“好嘞!”胡力仅仅伸出一根食指,兰花烙印一出,就轻轻将那人接住了,眉头却是一皱:“果然是水族的人。水族和我们妖界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这一次不知道来我青丘何干?”

那个阴阳怪气的家伙被人像皮球一样扔来扔去,刚开始的那种嚣张劲儿,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还是色厉内荏道:“笑话!青丘赌石大会明文规定,不让我们水族参加了吗?既然没有明文规定,那他们能来,我们水族为什么不能来?况且不管我是谁,我在这里丢了蒜条金是事实吧,难道你们飞狐军就不管不顾了吗?”

“管!当然要管!而且还要一管到底!”胡力脸色一变,突然后大声吩咐道:“飞狐军听令,封锁小会场,所有人不得进出,这件事情我们一定要查一个水落石出!”

胡三和胡九几个答应一声,嘱咐手下的飞狐军兵丁办事要注意方式,千万不能得罪了贵客。

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胡力的办事能力绝对称得上是雷厉风行,令我暗暗折服。

随着一声令下,飞狐军立马撒开,开始进行排查,查验每个人的进门凭证,以及进来的时候带了多少金子,中间做了什么交易,如今身上还有多少等等。

但是这样做,无疑让很多有身份的人失了面子,有人开始怨声载道了:

“怎么回事吗?怎么全都得查呀!我们又不是偷蒜条金的人,你们狐族平白无故的,为什么要剥夺我们进出的自由呢?”

“就是嘛,老子就是不配合,看你们能怎么着?没经老子的允许,谁敢乱翻,小心我砍了你们的手!”

我们几个都没有想到这个贵客的反应会如此强烈,眼看着形势又要开始失控了,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人大声叫道:“清者自清,既然你问心无愧,那么又何必怕别人查呢?我先带个头,愿意接受排查。而且本人把话撂这儿了,谁敢抗拒排查,就得先问问我手里这把剑答不答应!”

我心里一喜,竟然是虎一剑挺身而出了。

他可是虎族的长老,说话的分量要比胡力大多了,而且更关键的是,他拿着长剑在吓人呢。小会场里的人虽然个个是高手,但是胆敢和虎一剑过招的人,想来没有几个。

张山这小子看来是惟恐天下不乱,看虎一剑这样力挺狐族,一脸的不开心:“先生,在我看来,我们管好自己的事情也就是了,何必要多管闲事呢?”

虎一剑笑了,但却是冷笑,不住的冷笑:“张长老,难道这就是你的格局吗?难怪我们五族之间如今宛如一盘散沙呢?按说你是掌管虎族财政的人,应该知道每一次青丘赌石大会,虎族都要往我们虎族送一成的利润。俗话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难道张长老以为,我们只是白吃饭而不干活吗?”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张山被虎一剑这么一段抢白,那是很没有面子的。把他气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可是虎一剑说得很在理,他又发作不得。况且,真要翻脸了,热的虎一剑脾气上来的话,他手里那把剑可是真的会杀人的。

所以,张山只能吞下这口恶气,再也不吭一声了。

那些旁观者看虎一剑连张山的面子都不给,知道人家是来真格的了,所以一个个开始噤若寒蝉了。

胡力看情势陡然好转,他多么机灵呢,连忙高声道:“诸位贵客,多多打扰了。请大家相信我们飞狐军,他们绝对不会冒犯大家的。您们只需等待一袋烟的功夫,就能够解决问题。当然,我们狐族耽误了大家的时间,肯定会有所补偿。参与投标者,中标价格我们全部会打九折,并额外送上一份毛料。”

这绝对是大手笔呀,要知道投标的都是大数目,就算仅仅打了九折,算下来也有不少蒜条金。何况,狐族还每人送一块毛料,这样不花钱也能赌一赌运气。

不过这样一来,又有人不乐意了:“胡佐领,那我们没投标的,是不是什么好处都没有了呢?”

胡力笑了:“当然有!今日在场的,除了极少数捣乱分子之外,每个人都有礼物。没有参与投标的,每个人会得到两块免费毛料。”

听胡力这么一安排,再加上虎一剑的震慑作用,众人那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都非常配合的接受排查,然后等待最后的结果。

为了不耽误大家的时间,胡力几乎把所有的飞狐军全部调了过来,再加上小会场工作人员的努力,时候不大,结果出来了,包括那个魁梧大汉、阴阳怪气者还有那个说话阴森森的,这三个人身上的蒜条金全都够数,并没有丢失。

可惜的是,那位其貌不扬的家伙,却是趁乱不知所踪了。这也不怪那些飞狐军兵丁,那个人的修为太高了,仅仅是用威压就能让胡力说不出话来,其他人与他的差距就更远了。

我回想了一下,其实是丑猫把阴阳怪气抛过来的时候,这家伙才不见的。可能是他觉得事情不对头,所以才扔下同伴逃走了。

但是胡美丽并不这么看,她说水族的人一向同气连枝,绝对不会丢下同伴的。说不定那个人还有更大的阴谋。但是就算是知道别人有阴谋,我们又不能怎么样,只能做一些被动的防御,小心戒备罢了。毕竟敌人在暗处,我们在明处。

胡力做事情比较慎重,派人把水族前来闹事的消息,通知了族长胡笳和大总管兼给胡军统领胡薄荷,以及各位长老,至于他们如何应对,那就是另外一番景象了。

我以为事情到此就该告一段落了,接下来该继续唱标了,因为我和胡美丽,与张山的赌局还没有结束。

“我不服!我一百一千个不服!”没想到那位小泥鳅不乐意,也就是那位说话阴阳怪气的家伙,经胡力初步断定,他应该是水族里的一条泥鳅。

如果换一个场合,碰到这种无赖,胡三和胡九早就给他上手段了。可是如今这么多人看着呢,就只能让胡力出马了:“你有什么不服?说出来听听。只要你不是无理取闹,那么本佐领给你做主就是了!”

小泥鳅瞪了我一眼:“你们自家人护着自家人,我来的时候,身上有一部分蒜条金没有登记,就是这些金子让这家伙偷走了!”

“我?又说我偷你的蒜条金?李某人看着像是却蒜条金的人吗?请问你有证据吗?”我简直无语了,我招谁惹谁了,这些人的矛头怎么就一直对准我呢?

小泥鳅指着我不住地咆哮:“证据当然有了,就在你这家伙身上!”

我哈哈一笑:“我身上?我身上零零碎碎的东西多了,可是没有一样是你小泥鳅的。”

这就是应了那句话,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

第九十九章 小泥鳅翻起大风浪

那个小泥鳅冷笑连连:“这个世界上的蒜条金差不多都是一个样的,你当然可以矢口否认了。但是我的蒜条金就不同了。我在每一块金子上面刻了特有的鱼鳞纹,只要让这个家伙把身上的金子拿出来,看看上面有没有鱼鳞标记,那么这个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一语激起千层浪!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和胡力身上。

这个说:“我怎么看着胡佐领他们有点玩失手的感觉呢?因为这个小泥鳅说的话,并不像是在血口喷人吶,毕竟这种事情很快就能查实的,如果从李明身上搜不出来什么,他这就是放着自在去找不自在。”

那个说:“就是。接下来就看那位胡佐领敢不敢见招拆招了。毕竟李明身份特殊,这个时候,这个一个场合,去搜他的身,传出去会让别人耻笑的。”

另外一个的见解也颇有见地:“可是不搜的话,狐族怎么能够洗去监守自盗的嫌疑,那么整个狐族就没有面子了。你们说,在这位胡力胡佐领眼里,到底是整个狐族的面子重要,还是李明一个人的面子重要呢?”

众人议论纷纷,就连胡力这种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一时之间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啦,只能一脸无助地看着我。眼前这种场合,他根本没有徇私舞弊的可能。

我作为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又是飞狐军统领的夫婿,在青丘这块地盘上,肯定是要面子的。没想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会被指认为小偷,我的脸上的确是有些挂不住。更要命的是,唯一能够自证清白的方法,就是搜我的身,这也真够尴尬的。虽然是自己搜自己,你也得一件一件地把身上的全掏出来,让大家过目。这也是不背黑锅的唯一选择。

毕竟在整个狐族声誉面前,在青丘赌石大会的声誉面前,我个人的荣辱又算得了什么呢?两害权衡取其轻,我不能让胡力为难,就只能自证清白了。反正清者自清,我敢保证,我身上的每一条蒜条金都是清清白白的。

我先把褡裢放了下来,然后打开了,里面全是黄澄澄的蒜条金。

在妖界,有个奇怪的地方,那就是蒜条金还是以两来论的,但其实连一钱的真实重量都没有,所以这好几千两金子,我背在身上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我扫视了一眼人群,最后把目光落到了小泥鳅身上:“我身上的金子都在这里了,敢问这位小泥鳅先生,你能够确定那哪一块是你的吗?”

“当然了。”小泥鳅从人群中挤了过来,然后蹲在我的褡裢前面,伸出指头一连指了好几下:“喏,这一块,这一块,还有这一块,只要拿起来仔细看一下,就能看见上面雕刻有漂亮的鱼鳞纹,这就是我们水族蒜条金独有的特征。”

这怎么可能?我不信邪的按照小泥鳅所说,

我的脑袋轰的一声,几乎要炸裂了。我没有想到,我身上带的蒜条金里,竟然真的有几块上有鱼鳞标记。

要知道除了我卖了那块红翡翠所得之外,这里大部分的蒜条金都是胡力从胡笳那里拿过来的,但是这种话根本不能说,毕竟妖界五族和水族是世仇,虽然已经好多年已经没什么来往了,但是往日的仇怨根本没有化解。如果一个堂堂的狐族族长和水族扯上了什么联系的话,呵呵,那胡笳这个族长就不可能干下去了。

我看了看胡力,胡力楞了一下,但还是很坚定的摇了摇头。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胡笳是绝对不会和水族有什么牵连的。这么看来,问题就出在那个向我买红翡翠的人身上了。

我回想了一下,按说我的记性不错,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个人的样貌如何了。事出反常必为妖,看来事情的关键就在那个人身上了。也许他们早就瞅准了了我,要在我身上做文章,进行栽赃嫁祸,这种手段比起柴志军来,有过之而无不及,真的是让人防不胜防呀!

“我说李明李大公子,如今这位小泥鳅先生已经指出了你的蒜条金里,有几块上面有鱼鳞标记,你是承认还是不承认呢?承认的话就痛痛快快地认了,这样也算是一条好汉,不承认的话就把蒜条金拿出来,让大家见证一下,也能证明一下你李大公子的清白吶!”

是张山的声音,这厮落井下石是一把好手,如今见我这样,自然得冒出来狠狠地踩上一脚。

张山话音刚落,虎四十八说话了:“张长老,此言差矣!就算是李公子身边的蒜条金里,有几块有鱼鳞标记,那又怎么样呢?谁又能证明这些蒜条金是小泥鳅的呢?”

张山哼了一声:“虎四十八,你是什么身份,也配和本长老说话?”

估计是虎四十八之前让他大失颜面,所以他才气不打一处来。

张山毕竟是虎族的长老,余威尚在,虎四十八以前受他驱使惯了,却是被这么呵斥,根本没有反驳。

一旁的虎一剑却是看不下去了:“四十八,你如今是老夫的记名弟子,说话就代表着老夫。莫说是一个区区一个长老,就算是五族族长一起来了,也不敢不让你说话!”

恶人还需恶人磨,一看虎一剑这么护犊子,张山也就不敢吭声了。

“我能证明,我曾经和水族做过生意,知道他们的蒜条金是有鱼鳞纹标记的。”一个黑脸胖子站了出来。

环环相扣,看来这一次水族为了搞臭我,真的是花费了不少心思。可是我自问以前没什么名气,就算是这一次击败了天才横溢的豺族少主,但是这事才刚刚过去几天,这么短的时间内,水族远在数千里之外,是怎么制定出如此完美的计划来的。除非是他们早有图谋,不过是这一次适逢其会,就把矛头对准了我而已。或者是说,五族内部早有人和水族勾结,而这个人与我的过节还不小。

可是我算来算去,和我有大过节的人不过只有三个而已。首当其冲的豺族少主柴志军如今生死不明,另一个虎族长老张山如今就在眼前,而另外一个翼族的飞天蜈蚣王道人,则是不知所踪。不过就凭王道人的实力的地位,绝对是没有资格和能力让水族与其联手的呀。

既然一时半刻捉摸不出来原委,那么我就索性不去想了,还是得尽快把眼前的麻烦解决掉,毕竟是火烧眉毛了。可是这件事情该怎么解决呢?就说刚刚做交易的时候,收的蒜条金,可是除了胡美丽之外,我还能拿得出别的人证物证吗?

本来豺族的柴进可以作证的,可是我和胡美丽离开的时候,他已经在收拾东西了,这个时候估计已经离开了。

小泥鳅又是冷笑一声:“既然李公子不敢拿,那我就替你把这几块金子呈现给大家了!”

小泥鳅说着,就从褡裢里把那几块金子拿了出来,可是还没等他站起身来,已经被我劈手夺了过去,然后直接一脚,将这厮踢翻在地:“你算是什么东西,也敢来动我的金子?”

这一叫我虽然是带着气踢的,但根本没用什么灵力,按照小泥鳅刚刚躲避丑猫的实力,已经能够一跃而起的,可是这厮却偏偏是个无赖,躺在地上大呼小叫起来:“你们都看看呀,李明他踢我!不不不,他这分明是要杀人灭口呀,可是你们飞狐军竟然不管不问,看来你们是维护这个小偷到底呀!”

我哼了一声:“李某人如果真要杀人灭口的话,有十个你也得嗝屁了!”

丑猫在一旁说:“你就少在这里演戏了,赶紧起来吧。地上凉得慌!”

这种局面,胡力也只能出面了:“李明踢人当然是不对的,但是你也不能去拿他的金子呀。毕竟你是当事人,如果你趁机在上面动手脚怎么办?所以说,你这一脚也该挨!”

在众人的嘘声之中,胡力话锋一转:“当然,李明你也得赶紧把几块有嫌疑的金子交给我,这么多人都等不着呢?不能耽误大家的时间。毕竟,这些贵客来到青丘是为了求财,而不是为了看热闹的!”

胡力这番话其实是话里有话,那就是明里暗里告诉这些起哄的人,你们如果等会儿想在这里继续做生意,那就最好规矩一些,不要看热闹不怕事大。

能来参加青丘赌石大会的人,都不是笨人。能够进入这个小会场的,都是人精。狐族毕竟是这里的地头蛇,而这个会场又是飞狐军一手操办的,如果蹦的太欢实,被胡力抓一个现行的话,那么就甭想再在青丘做生意了。要知道他随意按一个罪名,就能将其逐出青丘。

一时间,起哄的人少了一大半。

可是一般的生意人害怕狐胡力明里暗里的恐吓,张山作为堂堂的虎族长老,是根本没把胡力放在眼里的。其实,在整个小会场里,他不敢招惹的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虎一剑。

第一百章 到底是谁的催命符

要知道张山如今正和我赌斗呢,我如果被认定为小偷的话,那么那个赌局就没有再进行下去的必要了。所以这厮要抓着一切机会,一个劲儿的来撩拨我:“李大公子,我说你就别在磨叽了,赶紧把小泥鳅指定的几块金子拿出来,让大伙开开眼啊!是不是不敢呀?可是你就是拖到天黑,也盼不来救星的。这种事情,就算是你老丈人和老婆一起出面,也是无可奈何。对了,还有你那位结拜二哥,我们虎族的新任族长长着翅膀飞过来,也只能是无计可施了。这就叫做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呀!”

张山这一番话如同是火上浇油,顿时点燃了那些正义之士的情绪,争先恐后地跳了出来:

“拿出来呀!你们狐族向来以狡猾著称,没想到你这位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也是不逞多让吶!”

“就是嘛,赶紧把金子拿出来,男子汉大丈夫,就要敢作敢当,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

我实在是想不出别的办法来,就只能是听天由命了。因为那可是整整七块蒜条金,如果是一块两块的话,我拿手指擦一下,就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上面的鱼鳞标记抹掉,这样小泥鳅就没有了指证我的证据了。要怪只能怪我技艺不精了。

“胡佐领,你来鉴定一下。”我拿起了七块蒜条金,递向了胡力。胡力刚要去接,却被张山拦住了:“胡佐领,不是我不相信你的为人,只是这件事情牵涉到李明,而他正是你们胡统领的夫婿,哪怕是仅仅是为了避嫌,这几块金子也不应该由你来鉴定。”

张山这份话说的无懈可击,毕竟我和飞狐军的关系,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能不能保持公平。

可是胡力很快就觉察到了张山的用意,马上反击道:“张长老,不是我不相信你的为人,但是由于你和李明有过节,如今正在进行赌斗,所以说,为了不让别人怀疑你从中作梗的话,这几块金子你最好还是不要碰为好!”

这一招玩得漂亮,以其人之道还治彼身。张山尴尬的笑了笑,虽然说心里恨得要命,但又不得不随声附和:“胡佐领说得对,我是得避嫌。不过以本长老看来,必须得请一位德高望重,由于双方毫无利害关系的人,进行鉴定,这样才能够让人信服口服!”

“张长老之言,正是在下心里所想。”胡力抬高了嗓门:“不知道哪位前辈愿意来鉴定这几块金子呢?”

他话音刚落,立即有好几位毛遂自荐,但是都被指认与我们双方有利害关系,而被否掉了。事情陷入了僵局之中。

“真是奇了怪啦,难道这么多的人,还找不出一位能够让双方都信服的鉴定者吗?”胡力嘴上在抱怨,可是我从他的眼神里,却看了有一些如释重负的感觉。毕竟这件事情,拖得时间越久,对我就越有利。

张山突然出言道:“我记得来的时候,在小会场门口碰上了豺族族长柴成功,是不是应该去请他前来鉴定呢?”

“柴成功?”我心里一惊,这个豺族族长竟然早就来了。可是他为什么一直没有现身呢?

胡力笑道:“张长老,柴成功作为豺族族长,身份和地位自然是没说的,但是李明前几天刚刚伤了豺族少主柴志军,如果由柴族长出来鉴定的话,好像对李明有些不公平呀!”

张山顿时语塞了,但随即抱怨道:“呵呵呵,我算是明白了,既然找不到令双方都满意的鉴定人,那么这件事情是不是就拖着不办了。胡佐领,果然好手段,张某领教了!”

这个家伙,随地随地都没忘了往我们身上波脏水。胡力却是微微一笑,任由他随便说。

就在事情陷入僵局的时候,这个时候有人沉声道:“不知道老夫出来做这个鉴定,有没有人反对呢?”

我没有扭头,因为一听到那个如同出鞘长剑一般的声音,我就知道是虎一剑了。

胡力连忙表态:“先生能出来主持公道,真的是再好不过了。”他嘴上说的好听,但是朝我投过来的目光却是充满着苦涩。

这时候,很久没有吭声的胡美丽捅了我一下,低声说道:“这一次,看你如何化解?”

我也听说过,虎一剑在五族之内,公平大师的称号如雷贯耳。想当年,是他在苦主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亲自出来指证自己唯一的侄子,杀人越货,然后又将其亲手斩于剑下,一时间为人称道。但自从那件事之后,虎一剑对外宣布,从此不再插手这种事情。所以,刚刚大家在寻找鉴定者的时候,都没人敢去请虎一剑出马。因为这是在揭他的旧伤疤,玩一把这位爷惹恼了,那可是随时都有可能出剑伤人的。

所以这时当虎一剑自告奋勇的时候,小会场里想起了雷鸣般的叫好声。

“既然没有人反对,那么老夫就当仁不让了!”虎一剑越众而出,先是看了看小泥鳅,又看了看我,冷声说道:“我先把话撂这儿,待会不管这几块金子上有没有鱼鳞标记,都必须有一个人死在我的剑下,你们两位可有异议,如果现在退出的话,还来得及。否则到时候,休怪我宝剑无情!”

天呐,这位虎一剑,一上来就玩真格的!这不是想要了我九零后的老命吗!

他话里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说他鉴定一下这几块金子,如果金子上有鱼鳞标记,那就说明这东西的确是水族之物,那就几乎可以坐实了我就是一个窃贼,那么我就会被一剑杀掉。而如果金子上没有鱼鳞标记的话,那就说明小泥鳅是来闹事的,那么也会被他一剑杀掉。

小泥鳅很兴奋,挑衅地看了我一眼:“我不退出,我答应了。如果这几块金子不是我们水族的东西,那么我情愿死在前辈剑下,无怨无悔!就看那一位李明李公子,敢不敢应战了!”

“我也答应。虎一剑前辈的人品,我放心!”我只觉得头皮发麻,这句话也说得太言不由衷了。

虎一剑的确是个好人,但是太食古不化了。他就算是猜得出来我是被冤枉的,只怕也不会对我起什么恻隐之心。因为他只相信自己的一双眼睛,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东西。

但是,那几块蒜条金上,真的有是鱼鳞标记。这真成了我的催命符了。

说句心里话,我可没有把握能在虎一剑剑下逃出生天,因为他可是与胡一刀齐名的人物,可不是柴志军那样的人可以相提并论的。尽管柴志军曾经击败过胡一刀,但那不是真正实力的体现。

如果那天胡一刀使出无形之刀的话,只怕柴志军早就落败了。说实在的,在我这个旁观者看来,胡一刀当时并不是败给了柴志军,而是败给了自己的傲气的面子。

可是,虎一剑嘴上说可以退出,但是我能退出吗?因为我如果退出的话,就相当于承认自己是一个偷别人蒜条金的窃贼,这更是我不能接受的。

不管了,反正听天由命的了。不过,等会如果虎一剑真的向我出剑,我是肯定不会伸出脖子任其宰杀的,就算是鸡蛋碰石头,我也要和他斗一场,否则的话,这样也死的太冤了。

“好,既然你们双方都无疑义,那么事情就这么定了!”虎一剑面无表情朝我一伸手:“李明,把蒜条金给我!”

“是,前辈!”我不是不敢不给,而是不能不给。但是我把这几块金子交给虎一剑,就相当于把自己的小命交到了他的剑下。可是这么多年来,虎一剑的剑下有人逃出过生天吗?

我把金子递过去之后,就催动了全身的灵力,不管怎么说,我是绝对不会束手待毙的,准备抵挡他的雷霆一击。

虎一剑结果金子,挨个看了看,然后对着我笑了起来:“李明,你说这几块金子上面,到底有没有鱼鳞标记呢?”

虎一剑到底想做什么?玩我吗?如今金子在你手里,有没有鱼鳞标记你一眼就看得出来,却翻过来问我,到底是什么意思嘛!

我心里有气,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但是我李某人的气势绝对不能输。虎一剑又怎么啦,还不是一双眼睛一个脑袋,又没长着三头六臂!

因此我没好气的说道:“金子就在你手里,难道你不会看吗?你看到什么就是什么啦!”

虎一剑气急反而大笑起来:“好!年轻人,有骨气,敢这么对老夫说话?难道你就不怕老夫的长剑吗?”

我脖子一挺,把目光直直的对望了过去:“怕。真的很怕!这个世界上,不怕前辈长剑的人没有几个。但是怕有什么用?”

说来也奇怪,虎一剑反而不吭声了,只是举起了手里的金子:“诸位,你们看一下,这几块金子上面到底有没有鱼鳞标记,免得等会儿有人说老夫仗势欺人,乱杀无辜!”

第一百零一章 鱼鳞标记不见了

那几块金子我早就看得清清楚楚,每一块上面都有鱼鳞标记,而如今虎一剑说这样的话就非常有意思了,因此我虽然早已经知道结果,但也忍不住和其他人一样,把目光投向了他手里的金子。

奇怪了!这几块蒜条金每一块都非常光滑,哪有什么劳什子的鱼鳞标记呀!难道虎一剑会变魔术吗?

本来还洋洋自得的小泥鳅脸色大变,指着虎一剑手里的金子说道:“肯定是你捣的鬼!明明这上面有蒜条金的!”

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害怕,小泥鳅的声音开始颤抖了。

“我捣的鬼?你有证据吗?”虎一剑微微一笑:“要知道在这么多双眼睛之下,我就算是有日天的本事,又能如何捣鬼呢?老夫在妖界混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人敢怀疑老夫的人品,没想到如今却被你这厮,随随便便一句话,就将老夫的的清白抹杀了吗?”

小会场这么多人,至少有九成是信任虎一剑的,就连和他不对付的张山也不例外。这不,小泥鳅话音刚落,张山就跳了出来,指着他的鼻子大骂道:“你这个下流胚,敢如此污蔑我们虎族的长老吗?虎长老的公正在妖界是出了名的,你就是把再多的脏水往他身上泼,也改变不了这些金子上没有鱼鳞标记的事实!”

“就是,水族的人真的是孤陋寡闻,你们在污蔑人之前,难道就不先秤上几两棉花,访一访吗?在这个小会场里,任何人都有可能徇私舞弊,但是虎长老绝对不会!”

“我们相信虎长老的人品,他堪称是我们妖界的楷模!”

“看这条小泥鳅一脸的猥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把水族的败类赶出青丘!”

“把这厮赶出青丘!飞狐军如果碍于脸面,不想动手的话,那我就要管管这桩闲事了!”

一时间,小会场里群情激愤。

小泥鳅看来也没想到自己的话会惹了众怒,急忙解释道:“我没有污蔑虎长老呀!不是……可是刚刚我看得很清楚,那些金子上一定有鱼鳞标记的,否则的话,我也不会挑这几块金子出来!”

他不解释还好,越解释就反而越是说不清了。

“死鸭子嘴硬说的就是你了!”虎一剑一声冷笑:“刚刚老夫有言在先,这几块金子上有鱼鳞标记,李明死,没有鱼鳞标记,你死!所以说,你无论解释与不解释,似乎都没有什么必要了。”

小泥鳅彻底慌了:“别杀我!我说的都是真话呀!胡佐领,据我所知,你们狐族有规定,在青丘赌石大会期间,是严禁动刀动枪的,你可不能眼看着有人在你面前行凶呀!”

不得不说,这厮真的是有备而来,连青丘赌石大会期间的规矩都门清,所以连忙向胡力求救。

胡力急忙笑道:“虎长老,你如果信得过在下的话,这个人能不能交给我们飞狐军处理?毕竟这里是生意场,见血的话好像有些不妥!”

“有什么不妥?做生意见红往往还是利是!”虎一剑的脾气果然像传说中一样又臭又硬,虽然说胡力已经把姿态放的够低了,但是他愣是不买账:“胡佐领,对不起了!就算是你们族长和胡一刀长老都在,我更信任的,还是手里这把长剑!”

一听这话,小泥鳅就知道事情糟了,急忙叽哩咕噜的喊了一声,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只能隐隐约约地听到“大鲶鱼”三个字。然后这小子就展开滑溜的身法,向往人群里钻。

可是他快,虎一剑的剑更快。他还没迈开脚步,虎一剑的剑已经到了,一剑飞过,人头落地,而且脖颈间并没有如注的鲜血喷出。

“杀得好!对付这种奸邪小人,就应该用雷霆手段!虎长老嫉恶如仇,言出必诺,实在是我辈楷模!”

“虎长老的剑法越来越精湛了,没想到竟然到了杀人不见血的境界!”

的确,难怪有人吹捧,虎一剑的剑法真的到了神鬼莫测的境界。要知道一般的杀人不见血,说的是杀了人之后,剑上没有血迹,可是虎一剑砍掉了别人的脑袋,竟然都没有一丝血迹,可见他的剑法快到了什么地步!

胡力尴尬的笑了笑,可是介于虎一剑的身份,他还没有傻到搬出法规条文来和虎一剑叫板,只是让人把小泥鳅的尸体清理了,这件事情别看刚才闹得很大,但现在很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啦。

胡美丽在我耳边嘀咕道:“李明,我早就说了,你小子一直在走狗屎运,可是你还不承认?现在无话可讲了吧,连老天都在帮你了。”

胡美丽这话很有意思,因为她一直在我身边,刚刚蒜条金她也看了,应该知道上面都有鱼鳞标记的。

我凑到她耳边说道:“胡大姐,你到底是哪一边的?怎么你是眼巴巴的希望我死在胡前辈剑下,然后再眼泪汪汪地给我披麻戴孝吗?”

“去,谁给你披麻戴孝?”胡美丽的脸蛋一下子红了。

我知道,胡美丽说的老天就是虎一剑,刚刚这件事情一定是他在帮我,否则的话,如今躺地上的不是小泥鳅,而是我李某人了。

这时候,虎一剑缓步朝我走了过来,然后把那几块金子递了过来:“李明,这是你的东西,自然要完璧归赵了!”

我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只能默默的接过金子,一块挨着一块看了看,每一块上面都是光滑如镜,哪里有一丝一毫的鱼鳞标记的痕迹?

但是我在上面感受到了一些残留下来的灵力,虎族的灵力。

霎那间,我想起来自己以前想做却又无法做到的事情,那就是用灵力人不知鬼不觉地抹去金子上的鱼鳞标记。人比人,气死人,我做不到的事情,可是对于虎一剑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可是我和虎一剑刚刚见面,没有什么交情,他何苦要冒着毁了自身清誉的风险,帮我这个外人呢?要知道,他这个人想来讲究的是公道,当初他对自己的亲侄子都没有徇私,我又算是哪根葱呢?

别说我是虎族族长的结义兄弟了,就算是虎骏自己的事情,虎一剑都不可能替他遮掩。而他现在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到底是意欲何为呢?

我琢磨了好久,但是越琢磨越迷糊,只能是朝着虎一剑深施一礼,然后压低声音说出了两个字:“谢谢!”

这两个字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够听见,虽然从字面上看,并没什么,但是虎一剑应该能听出来我所表达的意思。

虎一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淡淡地说道:“不用谢!因为我并没有帮你什么!”

我有些惊讶:“难道不是前辈替我抹去了蒜条金上鱼鳞标记吗?说句老实话,那是我一直想做,但是却没有能力做到的事情。”

“不错,是我抹去了蒜条金上的鱼鳞标记!”虎一剑哼了一声:“但我那样做,不是帮你,而是在帮公道人心,因为我知道,像你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去偷别人的蒜条金的。既然别人能对你栽赃嫁祸,难道我就不能以其之道还治彼身吗?”

我默然了。我没有想到,在众人眼里,一直食古不化的虎一剑,竟然也学会变通了?难道是他侄子的死,给他带来的领悟?

“好了,这件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如果再有第三个人知道的话,你的下场将会和小泥鳅一样,除非你有把握能够接下我一百零八式的追风剑!”

“一百零八式!”我有些傻眼了,连忙说道:“前辈说笑了,如果是三剑五剑,晚辈还凑乎着接下来,再多就不行了!这件事情,我一定会让他烂在肚子里的!”

“那样最好不过了!”虎一剑临走之前,突然莫名其妙地又说了一句话:“对美丽那丫头好一点儿,你如果胆敢欺负她的话,我照样剑不留情!”

这还是那个众人心目中的那个虎一剑吗?怎么连年轻人的感情问题也开始横加干涉了呢?但是他嘴上说得厉害,但我从话里话外,能够感受到他对胡美丽的喜欢。

我把嘴一撇道:“前辈,你的眼光好像有问题哟!难道你看不出来,是胡大姐一直在欺负我的,我哪有什么资格欺负她?”

这句话我一不留神,声音太大了,引起了众人的侧目。而虎一剑连搭理我的兴趣都没有,酷酷地走了。

胡美丽狠狠拧了我一把:“李明,你把话说清楚,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你这样不是在败坏本大小姐温柔体贴的好名声吗?”

我吧唧了一下嘴:“是够温柔体贴的!你看把我的胳膊都拧青了。你还问什么时候欺负我了?你不是一直都在欺负我吗?比如说现在!”

胡美丽还没答话,丑猫已经凑了过来:“兄弟,你们两个打情骂俏也不换个地方?非得让这么多的观众,观看你们的表演吗?”

第一百零二章 咄咄逼人

“我的好大哥,你真是为老不尊呀,除了你这个没羞没臊的丑猫,还有谁关心我和胡大姐……”这句话我仅仅说了一半,就说不下去了。因为我发现,小会场里几乎所有的目光都在看着我和胡美丽。

丑猫对我看了看,又对胡美丽看了看,然后微微摇了摇头:“这丫头是不错,可是你这小子的风流帐也未未免太多了。胡薄荷宰相肚里能撑船那就不说了,可是我堂妹就在一边直勾勾望着你呢,你就不能稍微地注意一下吗?”

我看了一眼柱子旁边的飞天猫,只见她珠目含泪,一副我见犹怜的小模样,这让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这丫头对我看来是动了心,可是我呢,一直拿他当妹妹看的。这种事情,到底该如何解决呢?稍有不慎,就会对飞天猫造成伤害的。

我不得不承认,胡美丽还是挺会做人的。只见她笑语盈盈的走向了飞天猫,也不知道说了几句什么话,反正不过片刻功夫,两人已经开始勾肩搭背了,那种亲热的模样,就像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一样。看得我暗自称奇:“女人吶,真是一种奇怪的物种。”

既然所谓的蒜条金失窃事件,已经告一段落,那么胡力就出来收拾残局了,刚刚唱标唱到关键时候停了下来,我和胡美丽与张山的赌局还没有结束呢,因此他让众人安静下来,让那个摊主继续唱标。

摊主答应一声,刚要开始唱标,忽然被一个粗暴的声音打断了:“慢着,我有话说!”

我一听声音有些熟悉,随声望过去,只见是那个其貌不扬者去而复返了。

按说小泥鳅已经身首异处,他作为同党,应该早就逃了才对。可奇怪的是,他竟然丝毫不惧,大步流星来到了场地中间。

之前我们的距离有点远,我只是大眼瞟了一下,觉得他的相貌只是没有那么出众而已。可是如今走得近了,我才知道这个人长得有多么磕碜。

只见他的眼睛和鼻子、眉毛还有耳朵都一起切正常,只是那张嘴太大了,嘴角几乎咧到了腮帮子上,那模样,就像是一条大鲶鱼似的。

只是这厮对着四周抱了抱拳,然后沉声说道:“在下乃是水族中人,有个小小的名号,叫做大鲶鱼,刚刚我的同伴小泥鳅惨死在虎一剑前辈的剑下,我心里感觉非常悲伤。但是这件事情也不能怪虎一剑前辈,要怪只能怪李明狡猾多端,小泥鳅被他蒙蔽了而已。”

“蒙蔽了!”这三个字又引起了众人又一轮的议论。

这厮怎么搞的?怎么又把矛头指向了我?我想了想,不得不佩服这厮的做事方法。他明知道惹不起虎一剑,所以有意无意的把他撇开了。

“怎么蒙蔽?这么多眼睛看着呢?就算是李明是狐族族长的女婿,所以学到了一些法术,但是我压根不相信,在妖界还有什么障眼法能瞒得过虎一剑前辈的慧眼。”

“兄台说的是,这位大鲶鱼我看没安什么好心,让我看,不如让飞狐军把他捉了,免得影响赌石大会的正常运行!”

“这个好像不妥吧,他虽然承认是水族人,但是并没有证据他和小泥鳅坑瀣一气,如果就这样把他捉拿的话,这厮难免会心里不服。”

反正说什么的都有,如果任由他们议论下去的话,只怕三天三夜也出不了什么结果。

后来还是胡力出面了:“诸位,请大家静一静,看一看这意味大鲶鱼还有什么话要说。”

等众人平静下来之后,大鲶鱼指了指我:“我还有确凿的证据,足以证明李明就是那个可耻的小偷!”

上阵亲兄弟打仗父子兵。这里没有亲兄弟,但是有结拜兄弟呀!大鲶鱼话音刚落,丑猫就开始反击了:“你们有完没完?刚刚小泥鳅指认出来的蒜条金上面,不是没有你们水族的兰花烙印吗?”

大鲶鱼嘿嘿一笑:“那些蒜条金只不过是被李明做了手脚而已。”

眼看我们双方争执不下,胡力作为青丘主办方的代表,不得不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大鲶鱼,你口口声声说你有确凿的证据,那你就说说看,那个证据是什么呢?”

大鲶鱼狠狠瞪了我一眼:“证据就在李明身上,只要让李明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掏出来,大伙看一看,不就什么都明白了嘛!”

又要搜身?而且这一次还是让我自己往外掏东西,而且不仅仅褡裢那么简单了,听这厮的意思,是想让我把自己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掏出来。

说句实话,我有些不乐意,毕竟以我的身份,不可能被这家伙牵着鼻子走。否则的话,就算这一次我自证了清白,那么等一会儿,万一再跳出一个大虾米或者大螃蟹什么滴,说我偷了东西要搜身的话,那我什么就不用干了。

但是我又一想,这里毕竟是青丘的地盘,狐族举办的赌石大会,如果不能让大鲶鱼这厮心服口服的话,那么难免会落人话柄。

我看了看胡力,他的眼神告诉我:“退一步好阔天空!”

算了,就再迁就这一次吧。可是就在我正准备往外掏东西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自己身上那个红盒子是见不得光的。因为那里面有五种罕见的毒物,如果让别人知道,狐族族长的女婿修炼毒功的话,对狐族的声誉也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我一下子愣住了,手上的动作也停止了。

“李明先生,你为什么不继续往外掏东西呢?是不是心里有鬼呀!”大鲶鱼一脸的奸笑,走到我面前热嘲冷讽的说道。

这厮有什么资格过来质问我?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也随口说了一句气话:“你算是哪根葱?也配和我这么说话?我要说自己身上没有带任何东西,你又能怎么样呢?”

这句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了,本来只是随口的一句的气话而已,但是会给人一种蛮不讲理的感觉,或者是恼羞成怒的印象。

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想收都收不回来。急得胡美丽在一旁直跺脚,眼神里全是恨铁不成钢。

“你身上没带任何东西?这就好玩了!”大鲶鱼哈哈大笑起来:“李明先生,没想到你蛮不讲理的样子好可爱哟!但是我不相信怎么办呢?我就不相信你身上除了这个装蒜条金的褡裢之外,就没有任何东西了,那么你后腰上别的那把刀是怎么回事呢?”

这斯太狡猾了,死咬着我的破绽不放。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总不能说自己刚才是胡说八道吧,所以我只有硬着头皮撑下去:“你不相信我,那我也没有任何办法,难道要打得你相信吗?这样的话,大家就会说我们欺负外乡人了!”

事到如今,再后悔也没啥用,毕竟这个世界上没卖后悔药。所以我的心情平静下来,打算和这位大鲶鱼好好玩玩。既然那条小泥鳅没翻起什么大浪来,那么这一位大鲶鱼也同样。

僵持!绝对的僵持!周围的吃瓜群众又开始议论了,看来他们根本没想到我会这么强势。

这时候,胡力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兄弟,我们青丘乃是礼仪之邦,这样对待客人好像不妥吧。听人劝,吃饱饭,你就听哥哥一声劝,把自己身上的东西掏出来,让大伙看一看,又有何妨呢?”

站在大面上看,胡力这番话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我却感到了一丝异样,我有些不明白,胡力好像有些偏袒大鲶鱼的意思。

但很快我又摇了摇头,根本没这个可能。胡力和我是老交情了,帮了我不少忙。况且他又是胡薄荷的心腹,怎么可能想着外人说话呢?

“兄弟,清者自清,有哥哥在,你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胡力一边说,一边朝我使眼色,那意思很明显,这件事情划一道就算了。

可问题是,我刚刚已经言之凿凿,说自己身上什么也没带,此时此刻,再乖乖地一件件往外掏东西,这不是吃了拉,拉了吃吗?

于是,胡力的面子我也只能不给了:“我已经说过了,我身上什么东西也没有。胡佐领是不是要强行搜我的身呢?”

“谁信呀?你身上肯定有偷来的东西,所以不敢掏出来吧!”大鲶鱼咄咄逼人,那种刺耳的冷笑声,一直在挑战我的底线。

既然这厮放着自己找不自在,那么我不介意收拾一下,也让他知道锅是铁打的。

我冷冷的看了大鲶鱼一眼,然后对胡力笑了笑:“胡佐领,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反正我的身上没有别的东西,你就看着办吧!”

胡力尴尬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这就更加助涨了大鲶鱼的嚣张气馅:“胡佐领,看来你们飞狐军也有不敢招惹的人物呀,不知道这位李明先生在你们狐族但任何职呢?难道是大权在握的长老吗?”

第一百零三章 隔空打脸

胡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见笑了,这位李明是我的兄弟,也是我们统领大人的夫婿。在狐族内暂时还没有担任什么职务。”

“哦!我明白了。”大鲶鱼呵呵冷笑着:“闹了半天,这位李明李公子和我们一样,在青丘也是一介白丁呀!那为什么他敢如此气粗呢?原来是仗着自己的老婆的势力在耀武扬威呀!大伙说说,这算不算在吃软饭吶!或者也可以说是在做生意,只不过我们是在卖毛料,而他呢,是在卖自己的功夫,床上功夫!”

这一番话说完,小会场顿时就热闹起来,反正众人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有为我说话的,也有讽刺挖苦我的,还有人言语粗俗,想必就是大鲶鱼带来的托了。

张山怎么能够放过这个好机会呢,走过来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阴阳怪气的说道:“李明,我愣是没看出来,你有什么好,胡家大小姐那么惊才绝艳的人物,怎么会舍了豺族少主柴志军,喜欢上你了。现在听这位大鲶鱼一说,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你小子的床上功夫好呀。这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呀。要不等此间事了,我们两个聊聊,你也教我几招如何?”

我还没有吭声,这厮竟然是步步紧逼:“哎呀,你的脸色怎么不对了,铁青铁青的,是不是病了呢?哦,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害怕我不给你报酬。你放心好了,大把的蒜条金少不了你的!本大长老别的没有,但有的是钱。你给着我,还愁没钱花吗?那样就用不着去偷别人的蒜条金了。你说是不是?”

张山话音刚落,大鲶鱼又接上了话茬:“张长老,你倒是心好,知道吃软饭者是多么不容易。可是这一次,这小子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他既然伸了手,那么就要付出代价。所以,我想按照青丘的规矩,他要去的只能是监狱了!”

张山自然乐意和大鲶鱼一唱一和,这厮演戏真是一把好手,猛地一拍额头:“哎呀,我差点儿把这事给忘了。做错了了事情,终归得付出代价的。李明兄弟,虽然我很同情你,但是青丘狐族规矩严明,只怕我就是舍着脸面去求长老会的执法长老,也救不了你了。不过也没关系,只是偷窃而已,关个三五年就出来了。到时候如果在青丘混不下去了,可以到明月城找我。我府上还缺一个门房,我看你正好合适!”

张山落井下石的本领见涨呀,不过嘴有些太碎了,我听得心烦。像这么嘴碎的人,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就不长记性。

我哼了一声,然后举起手掌凌空对着张山的脸摇了两下,这一下有好戏看了,只听啪啪两声,这两记耳光,着实是响亮无比,再加上我根本没有留力,张山的脸顿时肿了起来,霎那间变成了猪头。

这小子捂着脸,冲着胡力咆哮:“胡佐领,李明竟然敢公然袭击虎族长老,难道你也不管不问了吗?”

胡力还没接话,就被我抢了过去:“张长老,你那只眼睛看到我袭击你了?刚刚我只是听到有两只乌鸦聒噪,心里烦,所以动了动手掌,给自己扇了扇风而已。要知道我的手掌距离你的脸还有一米多远呢,我可没有隔空伤人的本领。我这个人,仅仅只是床上功夫好而已。”

我这一番话把众人都给逗乐了。

张山气急败坏地说:“肯定是你捣的鬼,要不我的脸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肿了呢?”

我哈哈一笑:“脸肿了有什么奇怪的,也许是小会场里的点心太好吃,所以你多吃了几块,就胖了也说不定呀。还有就是你胡说八道,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所以要打你的脸以示警告呢?再者说,你的脸肿了就要找我吗?我又不是你爹!”

打脸的感觉真爽,而且还是隔空打脸。如果胡一刀在此,看着他压箱底的绝学无形之刀被我搞成这个样子,只怕得吐一口老血出来。

短短一分钟,场内形势陡然发生改变,刚刚还沾沾自喜的张山,如今成了最狼狈的一个人。只能是捂着脸,指着我,嘴里除了说出一个你字,就再也说不出来别的什么了。

胡力的眉头皱了皱,刚要说些什么,虎一剑突然走了出来:“李明的话在理,刚刚他的手掌距离张长老还有一米多远呢,怎么可能扇到他的脸?依我看,这时天灾人祸,言多必失,怨不得别人!”

虎一剑是什么身份,还有他的实力超群,更是没有人敢轻易招惹。他既然这样下了定论,那么张山这两巴掌就算是白挨了。

虎一剑走到了我跟前,轻声说道:“小子,有灵气,知道变通,无形之刀能被你这么用,绝对是胡一刀的福气。这么着吧,你有没有拜在老夫门下的兴趣呢?”

我靠,又踩到了一块狗屎。我没想到,自己的一次打脸竟然换来了这些。

其实我心里很想答应,虽然我已经有了两个师父了,但无论是王涛还是胡一刀,都不是门户观念很严重的人,他们根本不在乎我拜了多少师父,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东西能够发扬光大,还有我见了他们,叫一声师父就可以了。

那可是虎一剑的剑法哟,我如果学会了,到时候一手拿刀,一手拿剑,刀剑合璧,会不会更加厉害呢。当然如果是无形之刀和无形之剑一起使出来,才会更加拉风呢。

想是很想,可是我可不能随随便便就答应了,得吊吊虎一剑的胃口才行。这样到时候,他教我的时候,才能更加珍惜。

所以我装模作样的说道:“能得到前辈厚爱,是在下的荣幸。只不过我已经有两个师父了,一个是翼族长老王涛,另一个是狐族长老胡一刀,这件事情总得问问他们才成。”

“是这个理儿!”虎一剑先是点了点头,后来却又哭丧着一张脸:“王涛那边没啥问题,只是胡一刀和我比试了好几回,都是平手。他虽然嘴上没说,但是心里肯定想和我见个高低,用他的徒弟压过我的徒弟。如果他的徒弟成了我的徒弟,那么他的苦心就要付之东流了。这件事情有些棘手。唉,不说了,到时候你问问他再做计较吧。”

张山看着我和虎一剑聊得挺热乎,知道再闹下去也讨不了什么好,只得恨恨地瞪了我一眼,然后找自己的亲随上药去了。

张山当然是权高位重,但是实力太差,这样吃了哑巴亏也无计可施。这就是为什么妖界要以实力为尊的一个原因吧。

瞅着张山灰头土脸的样子,小会场里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其中胡美丽、飞天猫还有丑猫,笑得最开心。刚刚张山和大鲶鱼联手侮辱我的时候,看来把他们几个气得不轻。只不过当时不好插口而已。

张山喜欢落井下石,但是喜欢落井下石的人并不仅仅是他一个。

这个时候,那个摊主站了出来:“唱标的事情拖得时间够久了,再拖下去的话,也没什么热乎劲了。反正就只剩下最后两个标号了。我就把结果提前宣布了吧。”

因为投标的事情关系着我和胡美丽与张山的赌局,要比诬陷我偷窃的事情更加有戏剧性,更加刺激,所以一下子把大家的兴趣全部提起来了。就连张山也停止了上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摊主的嗓门这一次比之前高了许多:“5988号,中标价三千两蒜条金,中标者李明。”

“不会吧,没想到李明竟然赢了!他怎么舍得投这么多蒜条金?要知道那一块原料并不怎么样,值不了这么多钱呀?”

“人家乐意,你管得着吗?反正是人家赢了!”

张山顾不得脸疼,大声叫道:“不可能的,我已经算过了,李明身上没这么多钱的。”

我呵呵一笑:“有没有你说了不算。”

说着,我把褡裢的蒜条金掏了出来,直接数了三千两给了摊主,拿回了那块原料,往褡裢里面一扔,然后看了张山一眼:“张长老,愿赌服输,我赢的钱是不是该入账了呢?”

张山虽然不缺钱,但是这么多蒜条金,也让他肉疼,但是众目睽睽之下,又不好赖账,只能让亲随送了三千两蒜条金给我。

这小子咬着牙说道:“李明,你别得意,还有一个标号呢,只要我赢了和胡美丽那一场,那么就相当于三千两蒜条金买一本胡家刀谱,照样是有得赚!”

我撇了撇嘴:“你说赢就赢,胡大姐答应吗?”

胡美丽对着摊主点了点头,摊主继续唱标:“5987号,中标价两千两蒜条金,中标者胡美丽。很遗憾,张山张长老以微弱劣势落败。”

虽然是微弱劣势,但是哪怕是差一钱银子,败就是败了。

张山面如土色,喃喃说道:“不可能的,这块原料值不了这么多的,你们怎么会投了这么多蒜条金?要知道当时我又没来开这个赌局呢?”

第一百零四章 好戏连台

胡美丽微微一笑:“算了,输也要让你输个明白。其实这块原料至少要值五千两蒜条金,你之所以觉得它不值钱,那是你个人没有眼光而已!”

张山一蹦三尺高:“你说的什么鬼话?我不相信!有种你把原料开了,如果它真值五千两蒜条金,那么我愿赌服输!”

“不见棺材不落泪!”胡美丽也懒得和他废话,又从我那里拿回了柴刀,然后出刀如风,原料被劈开以后,众人傻眼了,原来里面的翡翠仅仅略小于石头本身,而且。灵力涌动,一看就是上乘的东西,至少要知道五千两蒜条金。

胡美丽笑语盈盈的问道:“张长老,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接下来就该履行你的承诺了。”

经胡美丽这么一提醒,那些吃瓜群众才想起来,剧中的*在这里。因为当时的赌局,就是说张山如果输了的话,就要向我磕一个响头。

这么多人看着,如果一个堂堂的虎族长老屈服在我的面前,这今后肯定是没法混了。

张山走了过来,强行挤出了一丝笑容:“李明兄弟,商量个事行不?我给你一万两蒜条金,这个响头就免了吧。”

我笑了笑:“张长老,你好像忘性大于记性啊。我记得当初你就开过这个的价码,要向胡大姐赌那本胡家刀谱,可是被胡大姐用一个响头来代替。我现在如果答应你这个要求的话,那岂不是让胡大姐很没面子哟!其实在我心里,胡大姐的面子要比一万两蒜条金重要多了!”

这番话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杀伤力巨大,让胡美丽眉开眼笑。其实我这只是投桃报李而已。

不得不说,张山之所以能够在虎族混得风生水起,还是有一定能力的,最起码不要脸的功夫相当高强。

他看事情无法挽回,就在众人的期待之中,很爽快地给我磕了一个响头,然后起身说道:“我怀疑李明刚刚投标的蒜条金,就是从水族小泥鳅和大鲶鱼那里偷来的,因为他的身上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银子!”

张山这句话说得相当高明,立即将众人又带回了偷窃事件当中。既然好戏接二连三的上映,那些吃瓜群众何乐而不为呢?

当初害怕挨打,毕竟他知道张山的身份,他看着一个堂堂的虎族长老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打了,自然也想到了自身的处境,这小子见机得快,当时溜到了胡力身后,如今看张山旧事重提,自然跳出来发难:“胡佐领,张长老虽然赌局输了,但是他的话是没错的。李明身上蒜条金的来历非常可疑。可是如今他一意孤行,不让别人搜身,硬说自己身上没带什么东西,这不是睁大两眼说瞎话吗?你作为飞狐军在这里的当家人,这件事情怎么处理,你自己看着办吧!”

胡力笑得很尴尬,走到我跟前低声说道:“兄弟,你总得体谅一下我的难处吧!好歹配合一下吗?如果一直僵持下去的话,这件事情恐怕无法了结呀!这么多人看着呢?”

这个时候虎一剑站出来说话了:“胡佐领,老夫可以打这个包票,李明身上的的确确没什么东西!”

要知道虎一剑可是虎族的长老,修为惊人,他的的面子胡力不敢不给,也能不给,只好陪着笑脸说道:“既然有前辈亲自担保,我个人自然没什么异议了,这件事情就这么着了。”

可是大鲶鱼不干了:“虎一剑前辈的人品我当然是信得过的,可是刚才大家可能都听见了,虎一剑前辈要收李明做徒弟,这种关系怎么说总该回避一下吧。当然虎一剑前辈德高望重,出剑都是要杀人的,如果你执意担保的话,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了。”

大鲶鱼的口才就是好,这番话说得进退有度,既扫了虎一剑的面子,又让他发不出火来。

虎一剑是那种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当下哈哈一笑道:“还真的是这个理儿,这么说来,是老夫想的不太周到,得罪了。你们继续,就当老夫什么也没说。”

虎一剑说着看了我一眼,那种小眼神的意思很明显,言外之意就是说,老夫已经尽心帮你了,可是有些事情是外人帮不了你的,接下来就看靠你自己解决了。

我想了想,这个大鲶鱼在小泥鳅被杀之后,气焰还能如此嚣张,很是有些反常,好像有什么人在背后给他撑腰一般。难道他在青丘狐族内部有人?

不可能呀,青丘最有实权和最有影响力的几个人,都和我关系密切,他纵然是攀上了某位长老,也难以翻起什么大浪来。难道是说,水族这一次来了不少人?甚至是倾巢而出了?不可能呀,狐族的美女多,据说在各地都开有茶楼,茶楼里的那些美女都是狐族的耳目,海岸线一带的城市更是重中之重,水族如果大队人马前来的话,狐族不可能没听到一点儿风吹草动?

既然琢磨不出来原委,那我就来他一个肆意妄为,只要打了小的,还怕大鲶鱼身后的人不露出破绽吗?

主意打定,我指着大鲶鱼说道:“这位兄台,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你想知道结果,就亲自过来搜我的身如何?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了!”

大鲶鱼看了看胡力,又看了看我,硬着头皮说道:“笑话,有理走遍天下,这么多人看着,难道你还敢杀了我不成?再者说了,我又不是泥捏的!”

这小子果然大摇大摆的来到了我的面前,要搜我的身。

既然要打,那就打得干净利索,绝不拖泥带水!这就是我打人的原则!

而且这一次我根本不用什么无形之刀,这一次我就是要让别人见到,老子就是打人了,你能把我怎么着。所以等大鲶鱼刚一靠前,我直接就是绝招频出。右手虎爪,左手兰花烙印。他连躲闪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我放倒在地。

但是这小子也相当了得,中了我的虎爪和兰花烙印之后,还能绕着小会场飞奔,一边跑还一边大叫:“胡佐领,你管不管?李明偷了我们的蒜条金,还敢打人,难道青丘狐族的规矩就是这样的吗?”

“兄弟,有话慢慢说!”胡力想过来拦我,却被我一把推开了:“我就是太好说话了,才被这个垃圾这么污蔑。我把话说开了,这是我和大鲶鱼之间的事情,谁再敢插手,老子就揍谁!真的是笑话,一万两唾手可得的蒜条金老子都不要,会去偷他们几个的蒜条金!”

这句话说得太有水平了,连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

因为我这一句话过后,不但是那些吃瓜群众的议论风向完全倒向了我这一边,而且那些飞狐军兵丁,包括胡力在内,也都开始袖手旁观了。

大鲶鱼被我撵得鸡飞狗跳,最后竟然冲进了一个侧门内。而且他一出去,门就关上了。

我想都没想,快步追了过去,这一次一定要看看他们水族到底有什么阴谋。没想到猛一用力,只听砰的一声,额头磕在了门框上。这一下看上去应该挺疼的,但实际上一点也不疼。而且那用红木做成的门框都被我撞了一个粉碎。

我笑了笑,原来学会了无形之刀之后,我的举手投足之间,已经比平时增添了许多灵力,还真有些不习惯。

我从侧门穿过,看见了一所院子,种满了各种奇花异草,雕梁画栋,非常豪华。我没有想到,在小会场后面,还有这种所在。

此时此刻,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本来我还不知道往哪里追呢?忽然看到一处厢房亮起了蜡烛。

我急忙赶过去,随手推开房门,只见大鲶鱼人影一晃,就不见了踪影。

等我追过去一掀帘子,并没有发现大鲶鱼。我左右看了看,只见此处的布置分明就是一间闺房。

而房中弥漫的的幽香我非常熟悉,左边梳妆台放的首饰,也是我比较眼熟的,甚至有几件还是我亲手买的。

我吃了一惊:“薄荷,是你吗?”

没有人答应,我看床边的罗帐遮掩着,下边还有一双绣鞋,鞋面上点缀着两颗珍珠,正是胡薄荷这几天来穿的鞋子。

我和她这几天来腻在一起,竟然不知道她还有这么一处地方。

但现在不是思考这些的时候,毕竟大鲶鱼突然消失不见了,说不定躲进了床上。

而胡薄荷明显也在床上,可是为什么不吭声呢?难道是被大鲶鱼挟持了吗?

我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床边,右手蓄势以待,左手猛地一掀罗帐,只要大鲶鱼给我一线机会,无形之刀就瞬间打过去,这么近的距离,他纵然是有十条命,也活到头了。

可是还没等我掀开罗帐,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正是朝这间屋子走来。不过听声音,不像是什么高手。

我想了想,就躲到了那块四大美人的屏风后面,然后从间隙里悄悄往外看。

第一百零五章 背叛

只听到有人推门,门响之后,走进来一个少女,像是一个丫鬟,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的全是吃的东西。

只见她莲步轻移,走到罗帐面前轻声道:“大小姐,大半天没吃东西了,你肯定饿欢坏了吧?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你就是再想不开,也不能和自己的身子骨过不去吧!”

实锤了,看来躺在罗帐里的人肯定是胡薄荷无疑。因为在青丘狐族总舵,能被称为大小姐的人,只能是胡薄荷。

那丫鬟说着,刚要去掀罗帐,罗帐里却抢先伸出来一只欺雪赛霜的手,啪的一声把托盘打翻了:“本大小姐不饿,快去让胡力过来见我!”

我不由得长长松了一口气,本来已经提到嗓子眼上的一颗心,也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没错,是胡薄荷的声音,这声音我听了好几年,真的是再熟悉不过了。

而且看情况她并没有受大鲶鱼挟持。话说回来了,大鲶鱼虽然说相当了得,但是胡薄荷也不弱呀,哪有这么轻易就被人家给拿下了。

我滴亲娘哎,今早上分别的时候,胡薄荷还好好的,柔情似水的那个娇羞模样,简直能把人给融化了,可是现在怎么发这么大的脾气?还有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竟然是胡力惹她生气了!

那个丫鬟小嘴挺甜:“大小姐,气大伤身哦,你可得珍惜自己,要不等李明公子回来,见到你这幅模样,不知道会心疼成什么样子呢?”

胡薄荷好久没有吭声,但是呼吸明显急促起来,然后恨声道:“你去告诉胡力,就说是我说了。他想要做族长都可以,但是我父亲,我妹妹,还有李明,这三个他如果敢动一根汗毛,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

什么?胡力想要做狐族族长!而且看样子,胡笳和胡如是已经落到了胡力手中了。不可能呀,区区一个胡力,能有这么大的能量吗?

那个丫鬟看来是个聪明人,根本不做任何辩解,忍气吞声地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收拾了,然后柔声说道:“胡佐领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不过大小姐的话我一定会带到的。大小姐稍等,我去厨房再弄些吃的东西过来。”

那个丫鬟说着,就轻手轻脚地退出去了。

我急忙一把掀开罗帐,可是还没等我出声,只见一把剪刀已经刺了过来。

幸亏我学会了胡一刀的无形之刀之后,反应速度大有长进,匆忙之间一伸手,刚好抓住了胡薄荷的手腕,急声说道:“薄荷,是我!”

胡薄荷又惊又喜:“李明!怎么会是你?你怎么来了?”

我定睛一看,只见胡薄荷的两只脚被锁在牙床上,只有双手可以动弹。我瞳孔一缩,冷声道:“是胡力干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胡薄荷痛苦的摇了摇头:“都怪我,太信任他了,竟然把飞狐军的领到权都交到了他的手里。谁曾想,他借着处理小会场纠纷的借口,把狐族总舵的守军全部调空了,让水族的人长驱直入,攻占了总舵。”

“水族的人攻占了总舵?”这个消息对我来说,不亚于石破天惊。

我现在明白了,水族的小泥鳅和大鲶鱼之所以缠着我不放,就是为了制造事端,从而给胡力调集飞狐军做借口。

而我褡裢里的带有鱼纹标记的蒜条金,根本不是交易的时候,被人混进去的,而是胡力自己参杂进去的。

我回想着我和胡力之间的点点滴滴,虽然我们没有结拜,但是在我心里,他的重要程度,并不比丑猫和虎骏轻,甚至可以说,我已经把他当成自己的另外一个兄长。我怎么也没想到,从头到尾,可以说,从他谋划着要我来青丘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成了他手里的一颗棋子。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被谁背叛过,没想到被背叛的滋味竟然如此的刻骨铭心。

当然,我更没想到的是,这样一个被胡笳器重的人,竟然会做了青丘的叛徒,做出了引狼入室的勾当。

胡力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难道族长宝座就那么重要,在他心目中,竟然会超过自己族人的性命?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不去想了。如今胡笳、胡如是以及族里的各位长老,说不定已经落到了胡力的手里,小会场里虎一剑、胡美丽、丑猫还有飞天猫,说不定也会有危险,毕竟他们到现在还认为胡力是我的兄弟,所以不会对他有任何戒备之心,我得赶紧过去提醒他们才行。

我拔出了后腰上的柴刀,对胡薄荷说道:“待我砍断锁链,我们两个一起救人去!”

胡薄荷惨然一笑道:“都怪我一时不察,中了胡力那厮的暗算,被他用这条锁链锁了起来。此乃我们狐族的一件宝贝,是用万年寒铁炼制而成,坚硬无比,遍数整个妖界,除了虎族的虎头刀之外,只怕还没有斩断它的兵器。”

虽然胡薄荷这么说,但我还是不信邪地斩了几刀,不但那天寒铁锁链完好无损,反而把我的手腕震得生疼。

胡薄荷强笑道:“李明,我没事,胡力如果想杀我的话,早就把我杀了。你先不要管我,还是先出去救人要紧。你千万记着,自己的安危最要紧,如果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就千万莫要逞强。”

那万年寒铁不但坚固无比,而且寒彻入骨,我的手刚刚搭在上面,就几乎被冻僵了,更别说被锁链锁着的胡薄荷了。

况且我们夫妻两个刚刚团聚不久,我又怎么能够把她一个人扔在这里受苦呢?

我一时间心如刀绞,我知道胡薄荷的话有一定道理,但是我就是狠不下心来,舍她而去。

人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可是这句话在我和胡薄荷这里,根本没有市场。要想公道,打个颠倒。我坚信,如果此时被万年寒铁锁住的人如果是我,胡薄荷也绝对不会舍我而去的。

于是我使劲摇了摇头,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薄荷,你别说了,要走,我们夫妻两个一起走,要死,我们两个就死在一起算了。”

“傻瓜!你真是一个小傻瓜,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当初自己怎么会看上你呢?”胡薄荷明明想笑,可是泪珠子却是不争气的流了下来,满脸都是。

我轻轻替她拭去了眼泪,强笑道:“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你难道不也是一个小傻瓜吗,这就叫做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辈子能够碰上你,我就算是把这一百多斤扔在青丘,也绝对是值了。”

胡薄荷这一次笑得很开心,并没有眼泪掉下来:“李明,你知道吗?我被父亲逼着要嫁给柴志军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我想如果成婚那天,你最终没有出现的话,我就会了结自己。我胡薄荷生是你李家的人,死是你李家的鬼!”

我夸张的捂了捂胸口:“那幸好我赶过来了,如果万一耽搁了的话,我就再也见不到自己这么漂亮的媳妇了。”

“贫嘴,不过我喜欢听!”胡薄荷难得有这么一次小女人样,就像小鸟依人一般,偎依在我的怀里。

我也在享受着这难得的温馨。胡薄荷突然问道:“对了,李明,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呢?”

我笑了笑:“这就叫做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我是在追一个叫大鲶鱼的家伙,阴差阳错地进了这间屋子,碰到了你。否则的话,我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不会想到胡力竟然是个叛徒,而且会把你囚禁在这里!”

胡薄荷听我把事情的前前后后诉说了一遍,不禁笑了起来:“我的眼光果然不错。父亲大人以前总是嫌弃你是个凡人,却没想到就是你这个凡人,却把张山这个虎族长老耍的团团乱转,还有,胡美丽那丫头不错,这一次如果我们能够死里逃生的话,你就把那丫头纳进房里来吧!反正我也不是小肚鸡肠的那种人。况且帐多不愁,虱子多了不咬人,你已经有了柴娟,再多几个也无所谓了。反正我相信你的眼光,不会把坏女人弄到家里来的,”

突然听胡薄荷面对面说起这种事情,我不免觉得有些尴尬,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曾今发誓要对她一个人好的。

要知道无论是婚姻或者是爱情,都是自私的,就连胡薄荷也不能例外,相信她也不会希望我一下子喜欢上好几个女人。别的不说,如果胡薄荷另外喜欢上一个男人的话,看我能不能接受?

可是谁让我命里犯桃花,这一段时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遇上了这么多的女人,她们各有各的理由,让我不得不接纳她们。这也许就是另类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了。

胡薄荷是个细心的女人,尽可能的不把寒铁锁链碰到我。但饶是如此,那种刺骨的寒冷还是透过她的身体传了过来。

第一百零六章 狐狸王的后裔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胡力,他手里肯定有打开这条锁链的钥匙,可是大鲶鱼明明也进了这间屋子,为什么就不见了呢?有这么一个不安定的因素在,我说什么也不放心把胡薄荷一个人留在这里。

我突然眼前一亮,常言道,物以稀为贵。万年寒铁既然是狐族的宝贝,那就不可能有多少。而这张床这么大,外加锁链,如果全都是万年寒铁制成的话,那得多少万年寒铁呀!

我试着摸了摸,触手的感觉果然不一样。胡薄荷身上的锁链一接触,那种寒冷根本不是一般人所能够承受的,而我们两个身子下面的床虽然也是铁的,但是手碰到之后,根本么有那种彻骨的寒冷。我心里顿时有了主意,让胡薄荷尽量躲开一点儿,然后对着那张铁床,使出了浑身的解数,猛地几刀剁了下去。

那把柴刀说是柴刀,但是能够被胡一刀选为武器,自然不是凡品,再加上我如今体内的五族灵力,已经非同小可。所以这几刀的威力仅仅从声势上来说,已经不亚于胡一刀亲自出手了。

只听摧枯拉朽似的几声响,本来还好好的一张铁床已经成了一堆废铁,包括固定寒铁锁链的铁环等一切物件也都被破开了。

胡薄荷一跃而起,看了看手上和脚上的两条铁链,笑道:“虽然还是有些不方便,但是并不妨碍我行动,李明,我们两个这一次可以并肩作战了。”

其实我知道胡薄荷的身体有多么痛苦,因为万年寒铁并不是谁都能经受得起的。我这个血气方刚的男人都忍受不住,更别说胡薄荷这个女人了。别的不说,仅仅从她那乌青的嘴唇,微微有些颤抖的话音,我都能感受得到。而她之所以这样说,就是为了让我不用替她担心而已。

这是多么好一个女人,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我紧紧握住了胡薄荷的手,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薄荷,相信我,哪怕是搭上这条命,我也要从胡力那里拿到钥匙,帮你取下这个玩意。”

说着,我拉着胡薄荷就要出门去找胡力。对此,我有七分的把握,因为胡力并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他就是叛徒,所以他对我应该没什么防范,如果我暗中偷袭的话,虽然他爪牙众多,但是成功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没想到我们两个刚刚走到门前,忽听到一阵机关声响,呼呼啦啦突然下来一个铁珊栏,把我们的去路堵死了。我心里一惊:“大鲶鱼,给老子滚出来!”

因为我是追大鲶鱼才来到这里的,所以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大鲶鱼在捣鬼。可是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错了,而且还错的非常离谱,因为大鲶鱼初来咋到,根本不可能知道有这种机关。那么打开这个机关的人,极有可能就是刚刚离开的那个小丫鬟了。

但是不管是谁,就凭这个应该还挡不住我!我冷哼一声,出刀如风,一连劈出了好几十刀。我以为这个铁珊栏会像那张铁床一样支离破碎,没想到只听叮叮当当的一阵打铁之声,铁珊栏竟然完好无损,反倒是我手里的柴刀竟然崩了好几个豁子,而我的双手虎口也几乎要被震裂了。更离谱的是,从柴刀上,还传过来一阵刺骨的寒冷。

“万年寒铁!”天呐,我没有想到,这么大的一道铁珊栏,竟然也是万年寒铁制成的。难怪人家都说,狐族有钱,果然是有钱,竟然奢侈到了如此的地步。

就在这时,只听到有人在鼓掌。掌声未落,一个我熟悉的话语就传了过来:“李明,没想到我还是小瞧了你,幸亏我当初设计这个密室的时候,没有吝啬,否则的话,还真的让你们两口子脱困而出了。这样岂不是要坏了,我是二十年卧薪尝胆,如今才能成功的大事!”

我摇了摇头,心中五味俱全:“胡力!是你!没想到你竟然放着小会场那么多人不去料理,反而跟着我过来了!”

胡力倒是很坦然:“李明,大小姐,其实在我心里,你们两口子的分量,要比他们所有人加起来都要大。虽然那边有虎一剑这样的绝世高手,但是这一次水族几乎是倾巢而出,根本就不缺高手,我担心的是你们两口子那种随便一踩,就能踩到一对臭狗屎的运气。所以,我不得不把大部分精力耗费在你们身上。”

胡力说着,轻轻叹了口气:“李明,说句心里话,其实有段时间,我真的把你当作兄弟的,只不过我心里明白,你我理念不同,所追求的东西也不同,迟早要反目成仇的。所以我才克制着自己,不让这份兄弟情谊继续蔓延下去。毕竟像我这种人,是不配拥有真感情的。”

我听的出来,胡力这番话绝对是肺腑之言。

我的眼前又浮现出我们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不是他传给了我兰花烙印的话,只怕我已经死了好几次了。如果不是他运筹帷幄的话,这一次我也到不了青丘,见不到胡薄荷。不管他的真实用意是什么,但是无论如何,这些都是我欠他的。

“胡力大哥,到现在,我还叫你一声胡力大哥,我想问你一件事情,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痛苦的摇了摇头,只有事到临头,我才明白,原来与自己的兄弟拔刀相向,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情。

胡力的眼神非常复杂:“李明兄弟,到了这步田地,你既然认我这个大哥,那我就还认你这个兄弟。你以为我想这么做吗?但是我命该如此,这从我一生下来,就命中注定的。你会不会奇怪我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因为我的名字的谐音就是狐狸,胡力即是狐狸,他可以代表着整个狐族。”

胡力话音刚落,胡薄荷已经惊出声来了:“我明白了,原来你竟然是王族的后裔,难怪以你的才华,父亲大人一直都不肯重用你,只是派你到人类世界管理一些生意上的事情。这一次如果不是我力排众议,你也做不了飞狐军的佐领。”

听胡薄荷一解释,我才明白,原来狐族以前并不是由族长和长老会管理的,而是由一个世袭的王族。不过一百多年前,狐族的最后一位狐狸王残暴成性,引得众叛亲离,所以当时的丞相胡笳才带着亲信将狐狸王赶下了宝座。狐狸王临死的时候,曾经放出话来,说总有一天,他的子孙会重新夺回这个王位。而胡力就是当初那个狐狸王的嫡系孙子。

当时,按着某位长老的意思,要对狐狸王一系赶尽杀绝的,但是胡笳说话了,他说上天有好生之德,狐狸王有罪,但是罪不及家人,所以他这一脉才最终保全下来。但是碍于狐狸王的临终咒语,所以胡力虽然才华横溢,称得上是狐族年轻一辈里最出色的几个人之一,完全可以和天之骄女胡薄荷并驾齐驱,但是胡笳还是把他打发的远远的,让他没事不要回青丘总舵。

这一次如果不是打着帮助我的旗号,胡薄荷也不可能把整个飞狐军都交给他调遣。

胡力又是叹了一口气:“其实,很多事我是不愿意去做的,比如杀人和流血,或者是与水族结盟。但是我根本没得选择,因为我的血液里,流的是狐狸王的血脉,所以我就应该承担起这份责任!”

胡力说着,眼神突然狂热起来:“李明,薄荷,我真的不愿意伤害到你们。这样吧,只要你们帮我,那就可以少流一些血,我们并肩作战,假以时日,就可以把水族重新赶回茫茫大海,就凭我们的聪明才智,一定可以统一五族,统一整个妖界。到时候我做了妖王,李明兄弟就是大丞相,而薄荷还可以做大将军,这样难道不比区区一个飞狐军统领拉风吗?”

我本来还想劝胡力收手的,可是当听到他说出来这些话的时候,我就知道劝也是白劝了。

我也是叹了一口气:“胡力大哥,对不住了,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和薄荷只想过自己的小日子,并不想用累累白骨来实现自己狂热的梦想。你如果还念着旧情的话,就不要伤害狐族的任何一个人,还有请把薄荷身上的锁链打开。”

胡力冷冷一笑:“我并不想伤害任何人,比过如果有人执迷不悟,顽抗到底的话,那我也就无能为力了。”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至于薄荷身上的寒铁锁链,你以为我会打开吗?我既然锁住了她,就是想给她一条生路,这就叫做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因为我了解薄荷,如果不锁住她的话,只要她出去振臂一呼,吃怕大多数飞狐军就不会听我指挥了。”

我咬牙道:“胡力大哥,我最后一次叫你一声胡力大哥。就算我求你了,打开薄荷身上的锁链吧。无论你想要我做什么,还是想要什么,只要不是让我跟随你乱杀无辜的话,那么我都可以答应!”

第一百零七章 胡力的条件

“李明兄弟,没想到你对薄荷还真的是情深义重啊!”胡力笑了:“那好,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就给你们两个一次机会。”

我大喜过望:“无论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

胡力伸出了三根手指头,先弯下了一根:“我想要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你身上的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

“没问题。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虽然是我二哥虎骏所赠,但他既然送给了我,那就任由我支配了。”

我不加思索,掏出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递了过去。

“痛快!这第二样东西吗?”胡力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听说你学会了虎族的虎爪,我也想学,现在就想学。”

我犹豫了一下,因为当时虎骏教我虎爪的时候,曾经告诫过我,轻易不要传人。

如今胡力的狼子野心已现,刚刚得到了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如果再学会虎爪的话,无异于如虎添翼,不知道会有多少狐族儿女,惨死在他的手下?可是我如果不答应的话,薄荷怎么办?不管了,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救了薄荷再说,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反正无论如何,不管是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或者是虎爪,我都要亲自从胡力手里讨回来的。

胡薄荷急声道:“李明,万万不可,心机不正,心存不良者,不能授予虎爪,这可是虎族的规矩,你虽然不是虎族人,但是机缘巧合,得了这门技艺,千万不能为了我,而将其所授非人呐!”

胡力微微一笑:“李明,我不逼你,答应或者不答应,都任由你心。不过我警告你,你只有这么一次机会了,我给你最后三秒钟时间考虑。”

“三……二……”

还没等胡力喊出最后的那个“一”字,我已经叫出声来了:“不用数了,我答应你就是了。”

胡薄荷还要再劝,我拍了拍她的香肩说道:“这件事听我的,我自有分寸。”

我当即把虎爪技法教给了胡力。胡力的天资的确是没说的,我只是简单说了一遍,他已经基本学会了,比我当初学的时候快多了,可惜的是,这样的一个人却陷在仇恨之中,不能自拔,实在是非常可惜的一件事情。

当然我也没用假的虎爪技法来忽悠胡力,这倒不是食古不化,不懂得变通,而是胡力并不是庸手,加上他见多识广,我如果在他面前耍什么小聪明的话,那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胡力学会了虎爪,自然是满脸的笑容。我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地说道:“胡力,我在此发誓,今后一定会亲手把虎爪拿回来的!”

胡力点了点头:“好,我等着你!”

胡力当初与我关系亲近,我身上有多少宝贝当然都没瞒他,如今他先是要走了碧玉虎弩伤心小箭,后来又学会了虎爪,我真的不知道他接下来还想要什么?毕竟他刚才说过,想要我三样东西。

可是我身上,如今好东西已经不多了。兰花烙印乃是胡力所授,他肯定不会要。至于从飞天猫那里得到的那个红盒子,想必他也不会感什么兴趣。至于胡一刀的柴刀嘛,也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估计他也瞧不上眼。

坏菜了!记得我当初在小会场里,露了一招胡家刀法,胡力不会是想学胡家刀法吧?以这厮的聪明才智,如果真学会了胡家刀法的话,那就真的是如虎添翼了。可是如今胡薄荷被寒铁锁链锁着,我又不能不答应,这下该如何是好呢?

我一颗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上,真的害怕胡力会提这个条件。

胡力看着我,突然笑了:“李明,没想到你也会有担心的时候。其实我能看得出来,你在担心什么。你放心好了,胡一刀的玩意,我并不想学。”

看胡力的神色,并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我松了一口气。

胡力摇了摇头:“这真是奇怪了,你刚刚答应的时候,不是把胸脯擂得震天响吗?好像我要你的命,你也不会在乎似的?”

说心里话,胡力如果真要我的命的话,我还真的会给他。一来呢,是为了解救胡薄荷。二来呢,我和胡薄荷如今都在他的手里,他如果想让我们死的话,根本不用怎么费事,拿刚刚弄到手的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一通乱射就万事大吉了。这么小的屋子,这么近的距离,我和胡薄荷根本无从躲闪,就算我用柴刀抵挡,最多也不过挡得住三两支伤心小箭而已。

所以,我郑重的点了点头:“你如果真想要我的命,现在拿去就行了,我如果皱皱眉头,就不算是男人!不过当初我拜师的时候,已经答应了胡家刀法非经允许,不得传授别人。怎么能够出尔反尔呢?当然,我还担心你学会了胡家刀法之后,更加的横行无忌呢?”

我对自己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并没有藏着掖着,毕竟以胡力的聪敏才智,一眼就看出来了。

“你还是年轻!”胡力看了我一眼:“其实修为路上,并不是学的东西越多学好,你是人类,想必知道你们那里有句俗话,叫做贪多嚼不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以我个人看来,最主要的要学到适合自己的技法,然后精益求精,才是最重要的。”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胡力虽然人品不行,但是眼界却是一流的。他的这番话让我受益匪浅。

我对着他深深施了一礼:“古人有一字之师,而你称得上是我的一句之师了。敢问一下,你想要的第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愧领了。”嘴里说的是愧领,但是胡力还是心安理得的受了我的一礼,然后说道:“其实,理智告诉我,应该杀了你们两个,以绝后患才对。可是我还是狠不下心来。这样吧,李明,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情,如果假以时日,我落到你手里,你必须得放过我三次,你答应吗?”

“没想到你也有害怕我的时候!”我笑了:“胡力,你这个人还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纵然是得到了虎爪,却还不是我的对手。”

“这么小看我?我胡力如果真的就像表现出来的那么平庸的话,水族的人会和我合作吗?”胡力傲然说道:“其实,我如今已经身负狐狸王廷的祖传技法,再加上虎族的虎爪,三五个月之内,就会炼成狐假虎威,到那个时候,整个妖界就没有人会是我的对手。不管是胡一刀,还是虎一剑,都不会被我放在眼里,更别说你一个小小的李明了。”

我有些惊讶:“既然是这样,那你为什么还要提这个条件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每个人都是在矛盾中生存的。就像你现在,既不想答应我的条件,却又不得不答应我的条件。而我也不例外,既想杀了你们两个,却又念及旧情。我知道心软是一个上位者的大忌,但是我就是做不到六亲不认。就是这么矛盾!”

胡力感慨万千:“就像你这个人,无论是论修为,还是论灵力,说到天边都不会是我的对手。但是我还是隐隐约约的有些担心,因为你的狗屎运太好了,所以我不得不防,这也算得上是未雨绸缪吧。”

听了胡力发自肺腑的这一番话,我也就开诚布公了:“既然这样,你的条件我答应了。今后如果你真的落到我手里,我自然会放过你三次。”

“既然你答应了我所有的条件,那么我的承诺也该兑现了!”胡力把一个钥匙塞到了我手里:“这是寒铁锁链的钥匙,你拿着吧。不过抱歉的是,你们两口子还得继续呆在这里。至于什么时候放你们出来,就看我什么时候能够控制青丘的整个局势了。当然,每天我都会派人给你们两个送吃的,用饿死你们的那种无赖手段,我是做不出来的。”

我默默接过了钥匙,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李明,薄荷,后会有期。希望我们再碰面的时候,不会成为分外眼红的仇人。放心,你们亲人的性命,我会尽量留着!我还有事要办,就不陪你们唠嗑了。”胡力说着,身形一晃,顿时不见踪影。

我有些吃惊,狐族王廷的祖传技法果然非同小可,别的不说,仅仅是刚才突然消失这一下,不但我做不出来,只怕是胡一刀和虎一剑也做不出来。

我替胡薄荷打开了寒铁锁链,然后勾了一下她的鼻子,带着一脸的爱怜说道:“老婆,对不起,都怪我没有保护好你,让你受苦了。”

胡薄荷笑着摇了摇头:“傻瓜,这件事情怎么能够怪你呢?要怪也只能怪我识人不明。这也算应了那句俗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当初父亲大人和我说了很多遍,说胡力不可重用,可我就是不听,反而怪他老糊涂了,不懂得提携后进。谁知道我一意孤行,却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

第一百零八章 密道

胡薄荷那么坚强的女人,说着说着眼泪都出来了。

我轻轻替她拭去了泪水,然后柔声说道:“这件事情又怎么能怨到你的头上呢?其实你做的已经够好了。要怪只怪胡力伪装的太好,我这么聪明的人,不是也被他骗了吗?”

胡薄荷依在我的怀里,抽泣着说道:“我做的哪有你好?你为了我,这一次不但把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丢了,而且还把虎爪教给了胡力,只怕是后患无穷呀!”

我和胡薄荷相识这么多年,她还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这么小女人过,这也激起了我保护她,给她挡风遮雨的责任心。

其实,我也是一阵接一阵的头大,不过胡薄荷已经够烦心的了,我也只能打肿脸充胖子,好歹给她宽宽心了:“刚刚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吗?胡力的事情包在我身上,你就不要管了。”

胡薄荷还是眉头不展:“如今整个青丘都在水深火热之中,父亲大人和如是生死不明,我怎么能够不管呢?”

没法子,面对这种状况,我也只能继续给胡薄荷宽心:“吉人自有天相。父亲大人修为高深,等闲高手,十个八个也奈何他不得。而如是妹子聪明伶俐,自然有保全自身的办法。”

女人是拿来疼的,更是拿来哄的,我这么做绝对是无可厚非。并且很快起到了效果。

在我的劝说下,胡薄荷的心情明显好多了:“水族的人虽然厉害,但是父亲大人和如是也不差呀,我怎么对他们没有信心了呢?”

我担心她继续在这件事情上闹心下去,刚好那个小丫鬟又过来送吃的,我就道了声谢,然后把食物接了过来。

不得不说,胡力对我们两个还算可以,这种时候了,他大概已经忙得是焦头烂额了,给我们准备的小点心还非常精美,看得出是专人专门做出来的。

我拿过去让胡薄荷吃,却还是被她推开了:“我不饿,你吃吧。”

我知道她这也是担心亲人的安危,没有心思吃。因为话音刚落,就听到她的肚子叽哩咕噜的叫了起来。

我笑了起来,打趣道:“嘴硬的要命,身体却很诚实。就像我们两个人那个的时候,你一直说不要,但是每次要的时候,却还是那么疯狂,差点要把我整个人都要吃了。”

当着那个小丫鬟的面,说这些情话,胡薄荷还真的不习惯,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狠狠拧了我一把:“你胡说什么?当心教坏人家小丫头了。”

“现在的小丫头人小鬼大,还用得着我教吗?”我灵机一动,说道:“老婆,你吃不吃,不吃的话,我就再说一些劲爆的东西。”

特别是当着别的女人的面,胡薄荷还是非常要面子的,又拧了我一把:“别说了,算是怕了你啦,人家吃还不行吗?”

“你这叫怕我了吗?你这分明是谋杀亲夫!”我非常夸张的大叫了一声,然后凑到胡薄荷耳边,轻声说道:“老婆,你吃什么呀?是吃点心呢?还是吃老公我呢?”

按说我的声音够低了,可还是被那个小丫鬟听到了。这个小丫头也是一个妙人,俏生生的说道:“哎哟,我就不在这里妨碍你们两个郎有情妾有意了。我走之后,你们两个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这丫头走了两步,忽然又回头道:“薄荷姐姐,我告诉你一个方法,可以一举两得,两不耽误。你完全可以先吃一口点心,然后再吃一口这位李明哥哥,是不是很有情调啊!”

哈哈,真没看出来,这个小丫头竟然是个老司机。

等小丫头走了,胡薄荷有恶狠狠拧了我一把:“都是你,让本大小姐在小丫头面前丢人啦,丢大人啦!”

“这有啥丢人的?圣人还说食色性也。你如果觉得丢人的话,那就是看不起圣人!”我微微一笑,然后指了指点心,又指了指自己:“胡大小姐,如此良辰美景,食和性都在,你选择哪一个?或者是按照小丫头的方法,来一个通杀呢?”

“想得美!”胡薄荷被我逗乐了,不过他这一次没有拧我,而是语重心长的说道:“李明,这都火烧眉毛了,我哪有心思想这个?”

看她的情绪好多了,我也挺高兴:“当然。轻重缓急我还是分得清的。刚刚我只是逗你玩的。眼下最要紧的是,我们两个如何从这里出去。”

“对!只要我们两个能够出去,那么事情未必就没有转机。”胡薄荷点了点头说道:“胡力虽然有些手段,但是他在飞狐军根基尚浅,估计很多飞狐军将士只是受他蒙蔽而已,未必真的会为虎作伥。只要我能够出去,说明真相,相信绝大部分飞狐军将士还是会站在我们这边的。”

我看了看面前的万年寒铁锁链,又看了看四周坚固的墙壁,轻轻叹了口气道:“我们能够想到的,胡力也能够想到,这个地方如此坚固,想要出去只怕是比登天还难。”

虽然我这个人一向都对自己很有信心,但是这一次却不知不觉地有些悲观的情绪了。

胡薄荷一旦坚强起来,绝对是个万中无一的女强人,她说道:“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们两个仔细找找,看看有没有机关。”

这时候,那个小丫鬟又出现了:“你们两个是不是想找机关吶,不要瞎费功夫了,没用。控制万年寒铁铁珊栏的机关在外面呢?”

“在外面呀!”胡薄荷连忙陪笑道:“小妹妹,你能不能帮帮我们,放我们两个出去呢?我们真的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求求你好不好?”

那个小丫鬟缓缓摇了摇头:“我如果帮了你们的话,胡力王子是不会放过我的。再者说了,我们一家世世代代都是狐狸王廷的奴仆,我怎么能够背叛胡力王子呢?”

小丫鬟轻轻叹了口气:“哥哥姐姐,你们好自为之。”

看她转身要走,胡薄荷急忙又说道:“你不管是不是胡力的奴仆,首先是我们狐族中人。如今我们青丘狐族正在受到水族的攻击,到处都在流血,难道你就真的无动于衷了吗?”

那个小丫鬟停住了脚步,却是没有回头:“本来族长和狐狸王廷之争,是青丘狐族内部的事情,胡力王子的确是不应该引狼入室,让水族插手其中。”

听到小丫鬟的语气有些松动,我急忙劝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就不能放我们两个出去呢?只要能够赶走水族,你也算是替你们胡力王子修了一分功德。这一次只要赶走了水族,我保证不为难胡力王子。他如果想离开,随便离开。不想离开的话,就让他做狐族的长老,也算是我们对狐狸王廷的一个交代吧。”

小丫鬟轻轻叹了口气:“哥哥姐姐,我不是不想帮你们,只是我想帮也帮不了。控制万年寒铁铁珊栏的机关很复杂,我根本无法控制,如果失手的话,只怕你们两个连带着这间屋子,都要灰飞烟灭了。”

小丫鬟说着,突然话锋一转:“不过,我有一个消息,不知道对你们有用没用?”

有用没用听了再说,这也算是病急乱投医了。我急忙说道:“妹子请讲。”

小丫鬟说道:“之前我过来送饭的时候,好像见到一个人溜进了你们这间屋子。”

“一个人溜进了这间屋子?怎么可能?”胡薄荷讶声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猛地一惊,我当初不是追着大鲶鱼才到了这里的吗?难道说大鲶鱼进了这间屋子,然后消失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说明这间屋子里面,肯定要暗室和密道之类的东西。

一念至此,我急忙问那个小丫头:“妹子,那个人是不是个子不是太高,肥肥胖胖的,挺着一个大肚子,然后嘴巴挺大的,几乎咧到了腮帮子上?”

那个小丫鬟想了想,说道:“李明哥哥,听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那个人还真有你说的这些特征。”

小丫头说完,就告辞走了。

已经实锤了,大鲶鱼的确是进了这间屋子。我一颗心上下翻腾,真的是天无绝人之路呀。谁能想到,这间屋子里还会有密道或者暗示呢?

可是作为这间屋子的主人,胡力为什么会不知道这里另有密道呢?如果他知道的话,难道就不担心,我们找到密道出口,然后趁机脱困吗?

当然除了胡力却是不知道这里有密道之外,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个密道的出口非常隐蔽,胡力对它足够的信心,并不担心我们能够找得到。

我把自己追大鲶鱼过来的事情对胡薄荷说了一遍,然后就和她分头去找密道口。

这间屋子不过就二十多平方的面积,可是我们两个几乎翻遍了每一个角落,甚至每一寸地板和墙壁都敲过了,但是根本找不到密道的影子。

这一次,我也有些拿不准了:难道是小丫鬟看错了?大鲶鱼根本没进这间屋子,而是进了隔壁?

第一百零九章 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可能呀,那个小丫鬟看来不是会说谎话的,更何况,我和胡薄荷如今已经是砧板上的鱼,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胡力如今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除非是闲得蛋疼了,才会派这么一个小丫鬟过来忽悠我们。

既然是小丫鬟没有说谎,那么我们没有找到密道口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肯定遗漏了什么,或者说是疏忽了什么。可是我思前想后,觉得能考虑到的地方也都考虑到了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那个大鲶鱼会隐身法吗?

不过据我所知,对妖界来说,隐身法还是比叫高明的法术,不说大鲶鱼这个级别的了,就算是胡笳这种顶尖的存在,都不一定会用。

想来想去,我突然眼前一亮,解铃还须系铃人,大鲶鱼只要进了这间屋子,那就不可能不发出一点动静,而胡薄荷一直在这间屋里躺着,虽然说她人在罗帐里,眼睛看不到,但是耳朵应该听得到呀。说不定她已经听到了什么,只是被她疏忽了而已。

所以我把胡薄荷的香肩搬过来,问道:“老婆,你好好想想,在那个小丫头进来送饭之前,你听没有听到一些异常的东西?”

“异常的东西?”胡薄荷扑闪着那双漂亮的大眼睛,不得不说,她的眼睫毛真长呀,那真叫一个好看。不过她想了一会儿,却是摇着头说:“老公,对不起呀,我真的没听到什么异常的动静。对了,在那个小丫鬟进来之前,我好像听到了有一只大老鼠爬上了大梁。”

“大老鼠爬上大梁?”我差一点被她逗乐了,这的确没什么异常的。我从小在乡下长大,小时候,大老鼠上房梁的声音,我听得多了。只是后来家里的居住环境改善了,那些老鼠才进不来了。到了城里之后,这种事情就更加难以碰上了。

记得我有好几次,心惊胆颤的小脑袋伸出被窝,想看一下老鼠是怎么爬上房梁的,但每一次看到的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只有一次爷爷半夜起来小解,油灯还没有灭,但是我还没看到老鼠,就被爷爷硬是塞进了被窝里。如今回想起来,却成了童年里的一件趣事。只不过,对小时候的我来说,也是一件让人有些害怕又有些好奇的事情。

不对呀,自从我们告别贫穷之后,老鼠基本上就难以进屋了。而青丘狐族富贵家天下,胡力作为狐狸王的嫡系后裔,骨子里有着一种讲究排场的遗风,又手握青丘集团,他建造的房屋,怎么会有老鼠进来呢?更别说,这里可是妖界,别说虎族了,不管是狐族还是豺族,或者是翼族和猫族,他们绝对有数不尽的手段来对付老鼠这种生物,又怎么会任由它们爬房梁呢?

我晃了一下胡薄荷:“老婆,你再仔细想想,老鼠爬上房梁之后,又干了些什么?”

经过我这么耐心的提醒,胡薄荷却还是茫然的摇了摇头:“没干什么呀,爬到房梁上之后,就没有一点儿动静了。又过了一会儿,好象门又响了一下,但奇怪的是,并没有人进来。再后来,就是那个小丫头进来送饭了。”

“其实,门响的那一下,是我进来了。只是我不知道罗帐里躺的是你,所以就没有吭声。”我笑了笑,然后在胡薄荷晶莹如玉的额头上使劲亲了一下:“不过,老婆,我还得谢谢你,在你的帮助下,我想我们已经找到那个密道口了。”

“谢我?谢我做什么?我又没提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胡薄荷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别看她是手握大权的飞狐军统领,但是在我面前,又变成了那个傻婆娘。

当然她又不是真的傻,突然想起来了什么:“李明,难道密道口是在房梁上?你说的那个什么大鲶鱼,就是从房梁上消失的?”

“聪明,不愧是我李明的老婆。老婆,你在下面等着,我上去看看情况再说。”我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不得不说,她的鼻子小巧而挺直,这想来就是传说中的琼瑶玉鼻了。结婚那么久,我只知道老婆漂亮,但是现在却发现,她不仅仅是漂亮,而是特别漂亮。

我没想到堂堂的狐族大总管兼飞狐军统领还会撒娇:“不嘛,我要和你一块上去!”

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撒娇是无敌的,让我丧失了原则和坚持:“好吧,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看来娶一个漂亮而有本事的老婆,是非常有可能往惧内发展的。不过这种状况我很喜欢,毕竟我拥有了。你让柴志军来,他还没这个资格呢?

我们在影视剧里看那些吊着威压的轻功,看得太多了。但是这一次我没有吊威亚,而是和胡薄荷手牵手跳上了大梁。这间屋子不大,但是房梁大的出奇,那绝对是有一棵至少三个人合抱粗细的大树,造成的房梁。我敲了敲,却并没有听出来里面是空心,而我和胡薄荷又仔仔细细的查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机关在哪里。

难道是我判断有误?或者是妖界也是有老鼠的,而且这里的老鼠的水平也是水涨船高?

我气急败坏地在大梁旁边的一道立梁上狠狠擂了一拳,说来也奇怪,只听哐当一声,这里竟然出现了一个黑呼呼的洞口。

这就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或者也可说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难怪他们一直说我走狗屎运,看来我李某人凡是起脚处,遍地是狗屎呀!

我掏出了一个火镰子,打开了仔细一看,只见这个洞口却是通向了大梁,估计是把大梁挖空了,然后做了一个通道,设计这个机关的人真的是别出心裁呀。记得我刚刚敲了好几下大梁的,可是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办法,竟然让大梁没有发出中空的声音?

不过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我们还是应该早一点儿出去才是正理。事不宜迟,我举着火镰子,和胡薄荷一前一后,顺着那个被掏空的大梁,往前走去。走了大概一张多远吧,估摸着已经走到了大梁的尽头,却突然没路了。

更让人诧异的是,那个才用了没多久的火镰子也突然熄灭了,我们两个顿时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四周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我和胡薄荷离得这么近,我看不见她,她也看不见我。不过好在我们两个的手一直紧紧牵在一起。

胡薄荷的胆子再大,到底是个女人。我感觉出来她似乎颤抖了一下,连忙把她揽在怀里:“老婆,别担心,一切有我!”

“嗯。”胡薄荷嘤咛一声,也就赖在了我的怀里不走了。

我知道这里一定有机关,但是到底在哪里呢?难道还用当初的笨蛋法子,一寸一寸地寻找吗?如果那样的话,只怕就算是我们两个出去了,只怕是黄花菜已经凉了。可是不找的话又不行。好在这里并不大,我和胡薄荷分头去找的话,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更不用担心两个人会走散。

我正准备和胡薄荷分头去找呢,忽然只听机关声响,我们的脚下顿时空了。这样的变故谁也想不到,所以只能是摔下去,听天由命了。庆幸的是,我们两个的手始终牵在一起,就算是死,也得做一对同命鸳鸯吧。

这么一摔,少说往下十几丈。我感觉着快要落地了,也不知道地上到底是什么状况呢,就猛地一拉,把胡薄荷紧紧抱在了怀里,这样就是到了地上,我也能够给她做一个缓冲,反正我皮糙肉厚,又有五族灵力护身,摔一摔更健康也说不定。

我的运气一直不错,这一次又走了狗屎运。按说我们落到的地方并不小,四周全是大理石花岗岩地板,人如果摔到上面,两条腿骨折是最起码的。可我们两个,偏偏摔到了一张罗圈椅子上,而椅子上还铺着厚厚的软革,不但感觉不到任何疼痛,而且那种景象,就像我本来就是抱着胡薄荷坐在那里,要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一样。

软香温玉在怀,如果没有这么多事的话,那么我很乐意和胡薄荷在这里颠鸾倒凤一番,必定是很爽的。但是事到如今,我心里已经没有了那种旖旎的念头。

胡薄荷睁开了眼睛,一个劲地看着我:“老公,谢谢你!这一次真的谢谢你!”

我笑了:“谢什么谢?傻瓜?你是我老婆,我不护着你护着谁?其实自从你答应嫁给我的那一天起,我就发誓这一辈子一定要好好保护你。决不让你受到任何人欺负!如果这一次,咱们两个一定要死一个的话,那么先死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胡薄荷一向是以女强人的面目示人的,但是现在却完全改变了:“老公,你说什么傻话?我们两个谁都不能死,都要活得好好的。我还要给你生孩子呢,先生个男孩,像你,然后再生一个女孩,像我!”

第一百一十章 地下迷宫

这还不算,她说着紧紧搂住了我,不停地吻我,然后用炙热的话语催促我:“老公,要了我吧!”当然,比起话语更加炙热的是,是她的凝脂一般的娇躯。

我几乎要傻眼了:“要了你?开什么国际玩笑?现在是什么处境?也许暗中不知道有多少敌人虎视眈眈呢?我可不想让他们免费观摩和欣赏!”

胡薄荷呵呵笑道:“是你没有自信吗?”

我哼了一声:“以我的本钱,我怕观战者自惭形秽而已!”

“闹够了没有?”我推了推胡薄荷:“赶紧起来办正事!”

可是胡薄荷的眼神已经迷离:“老公,难道我说的不是正事吗?”

鱼水之乐,生儿育女,当然是正事,天经地义的正事。但是这种事情毕竟要分场合。毕竟这种事情没有人去广场上做。胡薄荷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是摔出毛病来了吗?

可是不管我怎么好言相劝,胡薄荷却是更加疯狂了。事出反常必为妖,我看了看她迷离的眼神,是那种意乱情迷的样子,但是胡薄荷是什么人,我非常了解,别说如今她的族人还有父亲、妹妹生死未卜,就算是我们前几日刚刚相见,在洞房里洞房的时候,她也没有这样的饥渴,难道是有人暗算我们?可是为什么受到暗算的只有胡薄荷一人,而对我却没有任何影响呢?

我一边和胡薄荷演着戏,一边不停地打量着我们所处的这个环境,只见这里好像是一个很大的书房,各类书籍应有尽有,而且书柜好像是用檀香木制成的。虽然没有点蜡烛,但是每一格书柜上,都镶嵌着一个夜明珠,熠熠生辉,就算是皇上的御书房也不过如此了。

而在一个书柜的顶端,好象有东西一闪一闪的,自从得了五族灵力之后,我的眼力果然不错,竟然看到那是一支香,一支刚刚点燃不久的香,而我闻到的那种幽香,正是从那个方向传过来的。

看书柜上那层厚厚的灰尘,这个地方应该是许多年没有人打扫了,可是谁又能在不久前点燃一支香呢?那么这个人只能是刚进来不久的大鲶鱼了。对,一定是这厮,想用这支奇怪的香来暗算我和胡薄荷。只不过我的体内有了五毒之力,所以这样的香对我没起任何作用而已。

我又悄悄环视了一会儿,可是这里的书柜实在是太多了,谁知道大鲶鱼藏在什么地方呢?

我想了想,还是引蛇出洞,将大鲶鱼一举拿下,方为上策。否则让这厮躲在暗处,谁知道会整出什么幺蛾子来呢?毕竟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可是大鲶鱼狡猾得很儿,想要引蛇出洞也并没有那么容易。这件事必须要胡薄荷配合才行,可是胡薄荷如今这个样子,一旦她到时候发了狂,假戏真做可就糟了。

于是我悄悄地在怀里打开了红盒子,想把五种毒物放出来,给胡薄荷解毒。但想了一下觉得不妥,又把盒子关上了。毕竟五毒乃是天下至毒之物,由于我体内有五毒灵力,才没有中毒身亡,而胡薄荷能抵挡住这些吗?如果解了迷香,反而让她身中剧毒的话,那就得不偿失了。

我想了想,终于想出来一个好法子。那就是用我的血来替她解迷香之毒。因为我已经被五毒咬过了数次,我的血液里肯定有了五毒的毒性,但是这种毒性又是经过改良的,应该没有什么危害性。

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中指,然后塞进了胡薄荷嘴里。胡薄荷吮吸了几口,果然清醒过来,看到自己衣冠不整的样子,不由得嗔道:“李明,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思想这个?听话呀,乖,等我们赶走了敌人,随便你怎么样都成。”

我傻眼了,这分明是大鲶鱼做得好事,怎么到头来还是我背锅呀!

我装出一副要和胡薄荷耳鬓厮磨的样子,然后在她耳边把事情的前前后后说了一遍。胡薄荷当时就恼了:“这个鸟人,竟然胆敢暗算本姑娘,这一次一定要把他引出来,剥皮抽筋不可!”

于是,我和胡薄荷的动作就更加激烈了。毕竟刚刚我只是在逢场作戏,如今两个人演戏,当然要比一个人更加逼真了。

随着剧情的不断深入,果然有人沉不住气了。我瞧见,就在第三个书柜后面,探出了一个脑袋,那么大的嘴,不是大鲶鱼还会有谁?这小子也是太机灵了,他把香放在第九个书柜上,而他本人却躲在第三个书柜后面。如果我刚刚没有沉住气,直扑第九个书柜的话,那么就打草惊蛇了。

大鲶鱼一脸贪婪,嘴角流着口水,眼睛都直了,看来胡薄荷的杀伤力不是盖的。

趁你病,要你命!如果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在就好了,我保证一击毙命。但是如今那个宝贝已经被胡力拿走了。我想了想去,也只能用无形之刀试一试了。可是距离有些远,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凝聚了全身的灵力,然后右手猛地一挥,一股无形之力飞了过去,目标就是大鲶鱼的大嘴,因为这个目标好认。

无形之刀,快速如闪电。大鲶鱼猝不及防,挨了一记,应声而倒。我和胡薄荷一左一右飞了过去。没想到这厮见机得快,在我们赶到之前,爬起来就跑。等我们两个赶到的时候,留给我们的也只是两块鱼鳞片而已。

虽说他受伤之后,步履有些蹒跚,但是这小子对地形熟悉,书房里又如同迷宫一样,所以我和胡薄荷距离他始终都有三丈距离,怎么也缩短不了。我好几次想故技重施,用无形之刀伤他,却都被他躲开了。

说来也奇怪,大鲶鱼作为水族的人,之前应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才对。可是他竟然对这里非常熟悉,拐了几个弯之后,已经出了书房,来到一个甬道里。这小子一边跑还一边对着我和胡薄荷叫嚣:“李明,你还敢追我吗?你再追得的话,老子让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厮说话的时候,一副气喘吁吁的模样,看来体力已经接近了临界点。

我大声喝道:“大鲶鱼,你跑不了的!想要活命的话,就乖乖带我们两个出去!”

甬道也非常豪华,两边全是坚固的花岗岩,而每隔一米,都有一颗巨大的夜明珠,我们很快追出了好几十丈远,可是明明快要追上了,大鲶鱼猛地一转身,却突然消失不见了。看来这厮触动了机关,然后躲进了附近的屋子。

在夜明珠的光亮下,我和胡薄荷在大鲶鱼消失的地方找了许久,却没有找到机关。只见这里四处光滑如镜,根本没有任何凹凹凸凸的地方,更别说什么缝隙了。

胡薄荷作为狐族族长的掌上明珠,可以说是见多识广,此时也是忍不住赞叹:“想不到青丘狐族的总舵附近,还有这么一处所在,别的不说,仅仅是这里的夜明珠,拿到外边的话,价值已经无法估量了,更别说那些书柜和书籍了。可问题是,我们必须得尽快出去才行,否则的话,我们青丘狐族就要凶多吉少了。”

我理解她的担心,谁能想到胡力的背后有这么巨大的财富呢?难怪他能把青丘集团经营的风生水起呢?在这么大的财富支持下,又有水族高手作为外力,再加上有心算无心,只怕胡笳等人是难以抵挡的。

我也是没别的办法了,就聚集了所有的灵力,然后对着大鲶鱼消失的地方,忽地一击过去。这是虎族的虎爪,也是我第一次全力使出,威力果然非同小可,那么坚硬的花岗岩上,竟然被我抓出了一个好几寸深的指头印,但是并没有想象中的洞口出现。

我几乎都有些泄气了。胡薄荷却是又惊又喜:“老公,我听到了不一样的声音,你再在这边猛地打一下试一试!”

胡薄荷是不会逗我玩的,特别是这种时候。反正我身上别的没有,力气和灵力有的是。

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照着胡薄荷所说的地方,又是一记虎爪打了过去。

说来也奇怪,刚刚那一招,我还能抓出几个指头印,而这一次却是没有一丝痕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在我疑惑不解的时候,胡薄荷却让我使劲推那块墙壁。

听老婆的话有前途,我又是使劲一推,天呐,那块花岗岩石壁竟然被我推动了,而且出现了一个一人多高的洞口。

胡薄荷刚要进去,却被我拦住了,我担心大鲶鱼会躲在里面暗算,就用灵力神识扫视了一下,那边没什么危险,这才带着胡薄荷过去了。

过了这个洞口之后,还是刚刚那种甬道,一眼望不到头的那种,可是根本看不到大鲶鱼的踪影,这小子不知道躲到了什么地方。

我看了胡薄荷一眼:“不管大鲶鱼了,他毕竟是个小角色,我们两个还是尽快找到出口才行。”

第一百一十一章 买一送一

胡薄荷点了点头,我们两个就在甬道里往前狂奔。我觉得再远的路,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有时候,笨办法才是最好的办法。

可是没想到往前跑了大约一百多米,出现了一个三岔路口,不知道那一条才是通往外面的路。我和胡薄荷商量了一会儿,最后她让我随便选择一条路算了,反正我随时随地都有走狗屎运的可能。

我犹豫了一下,忽然听到左边这条路上好像有人咳了一声,虽然声音很小,但是甬道里太静了,所以我听得非常清楚。

大鲶鱼!我顿时笑了,之前我的无形之刀正好砍在他的喉咙上,这小子肯定忍得很难受,不过他能忍到现在才发出声来,已经够可以得了。

我拉了胡薄荷一把,然后超大鲶鱼那边努了努嘴,胡薄荷明白了我的意思,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大鲶鱼虽然受了伤,但是还是有一战之力的,所以我抢先一步,让胡薄荷跟在我身后。

和刚刚不同,这条岔路的路况并不好,脚下并不平整,忽高忽低的。仿佛是一个陀螺的形状,往地下旋转,到了后来竟然越来越窄,只容得下一个人通过了。大鲶鱼如果突施暗算的话,我连躲避的地方都没有,看来只能是硬扛了。

因此,我只能期望他没有发现我和胡薄荷追过来,所以尽可能的把脚步声尽量放轻。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无论大鲶鱼放出多少暗器,都只能打到我,而伤不了我身后的胡薄荷一根汗毛。

正走着走着,忽然,我感觉头顶轰轰隆隆一阵巨响传来,不用说,肯定是一块大石头滚下来了。

大鲶鱼得意洋洋的声音,伴随着大石头滚动的声响,也远远传了过来:“李明,胡薄荷,大爷心肠好,就让你们做一对同命鸳鸯了。一起被压成肉泥,这样的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多少男女梦寐以求的事情呀。只是可惜了胡薄荷这个小娘皮,那么白嫩的皮肤,火辣的身材,就这么香消玉殒了!”

生死攸关,我像钉子一样定在了地上,催动着浑身的灵力,然后沉声道:“老婆,我来当着这块石头,你有多远赶紧走多远!”

“我不!”胡薄荷不但没走,反而一把搂住了我的腰:“自从嫁给你的那一天起,我们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你如果死了,我岂能独活?”

听着那块大石头越来越近,我有些急了:“老婆,你的族人如今生死不明,他们还等着你出去搭救他们呢?多想想你的父亲和如是妹子!”

胡薄荷犹豫了一下,就在我以为她要改变主意的时候,她反而把我搂的更紧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无论如何,我是不会丢下你逃走的!我们夫妻这一辈子生死与共!”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我一咬牙,柔声道:“既然如此,我们夫妇今天就齐心协力,与大鲶鱼一战!与大石头一战!”

毕竟,我们这一次不是与大鲶鱼直接交手,而是和顺着斜坡滚下来的巨石一战!

近了,越来越近了!只见这块大石头呈圆球状,少说也有四五百斤重,如果加上旋转的力量,绝非是人力所能抵挡的。

我吐气扬声,一声大喝,一记虎爪抓向了那块大石头。置之死地而后生,反正我既不能躲闪,又不能借力打力,只有死扛这一条路可走了。

胡薄荷和我心灵相通,把手掌往我的后背一按,把她的灵力都送到了我身上。

哪怕是为了胡薄荷,我也得拼了。我一时间信心百倍,五族灵力蓬勃而出,这一记虎爪可以说是我这辈子发出的最厉害的招数。威力无比,竟然一下子把那块石头抓裂了。

裂成了五块,等于是下落的力道一分为五,这样我和胡薄荷活命的机会就大了许多。

但那块石头的确是太大了,虽说是一分为五,但是每一块的个头还是不小。说时迟那时快,眼看着那五块石头已经到了近前。

我一左一右,两记虎爪击出,击碎了两块石头,与此同时,一头往前一撞,撞碎了一块石头,然后飞起一脚,又踢碎了一块。

但是我还剩下的那一只脚却是再也没机会踢起来了。最后的那块石头,连带着那些无数的碎石子一股脑儿地打在我的胸膛上,我张口喷出了一口鲜血。正好喷在正前方的墙壁上,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胡薄荷大惊失色:“老公,你怎么样?伤的重不重?”

我缓了一口气,顿时觉得体内灵力快速转动,只是在胸口受伤的地方停滞了一秒钟,便很快畅通无阻了。

我笑了笑:“老婆,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我没事!”

“真的没事吗?”胡薄荷怎么能放心呢,要知道修炼者最怕的就是内伤了,而我刚刚吐了那么一大口血,明显是受了很严重的内伤,怎么可能没事呢?

甬道上方传来了大鲶鱼得意的笑声:“没事?李明,你以为你是金刚不坏之躯吗?我就不信了,被那么大的石头砸了一下,多么强大的冲击力,你会没事?不会是打肿脸充胖子的吧?”

我懒得搭理这厮,只是回头吻了一下胡薄荷的额头:“老婆,我真的没事,因为我是个怪胎,不能用常理度之。”

看我真的没事,胡薄荷破涕为笑了:“你还别说,你真的是个怪胎哟!”

大鲶鱼在头顶坏笑道:“怪胎?你就是神胎和仙胎,老子也得把你砸成肉体凡胎!不过有这么一个仙女一般的老婆陪着你死,不得不说你小子运气不错!不如这样吧,李明,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胡薄荷陪我一次,那么我可以考虑放过你们两个人的小命,你看如何呢?”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这小子有说话了:“女人嘛,就是那么回事,看开了都无所谓了。陪你是陪,陪我也是陪。又不是米面瓦罐,挖点少点!”

我气得身体都颤抖了,如果这厮在我跟前的话,我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我刚要一口回绝,胡薄荷却是轻轻捅了我一下,然后压低了声音说道是:“老公,你不觉得这是一个反败为胜的机会吗?只要近了这厮的身,本姑娘有一千一万中手段,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不!绝不!”这种时候,绝对不能认怂,否则的话,我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的。

再者说,事情不会像胡薄荷想的那么简单,因为大鲶鱼并不是好对付的。他既然敢提出这个条件,那么就一定想好了万全之策。胡薄荷如果将计就计,万一落入他的圈套的话,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这件事我说了算!”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对胡薄荷这么粗暴过,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有时候该独断专行的时候,就该果断一些。毕竟,女人有时候看问题,要过于理想化一些。

胡薄荷把脑袋贴在我的后背上,柔声说道:“老公,我听你的!”

大鲶鱼哈哈大笑道:“我给你们两个机会,可是你们却抓不住呀!那就对不起了,就别怪我这一次不能怜香惜玉了。”

说话间,又听到了撬动石头的声音,然后是大鲶鱼张狂的话音:“不好意思,李明,我知道你力气大,所以这一次为你准备了一块更大的石头。其实,他也没多大,只是刚才那块石头的两倍而已。”

什么?两倍而已?大鲶鱼这厮真是说得轻巧!要知道石头从高处滚下来,力量成倍数激增,如果本身重量是刚刚那块石头两倍的话,那么滚下来的冲击力至少要五六倍了。

要知道刚刚那块石头,我是拼尽了吃奶的力气,才堪堪挡的住,这一次又该如何抵挡呢?不管怎么说,肯定不能再用刚才的老办法了,那样只能是死路一条。

我并不是什么犟劲头,打不过就跑的道理我也懂,可是甬道这么长,我和胡薄荷如果往回走的话,也是必死无疑,因为我们跑得再快,也没有石头快,到了那时候死的更难看不说,还心有不甘,毕竟连最后一搏的机会都没有。

我还在这边琢磨呢,大鲶鱼在那边已经动手了,只听轰隆声又起,动静果然比刚才大了许多。可是这厮还觉得不过瘾:“李明,好事成双,你小子不是自诩力气大吗?那我就买一送你,在免费给你加上一块!”

又是一阵撬动石头的声音,紧接着又是一声响,这第三块石头的声势更大,而且后发而先至,竟然压在了第二块石头上,然后这两块石头一前一后,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而来。

我虽然有五族灵力,以及多种绝技在身,胡薄荷也并非是庸手,但是这两块大石头叠加上在一起,根本不是我们两个人所能抗拒的。

胡薄荷硬是挤到了我的前面,望着我盈盈一笑:“老公,让我好好看看你,记得牢了,免得到了阴曹地府,找不到你,我就成了孤魂野鬼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滚石

我心里五味杂陈,有甜蜜,也有心酸和苦涩。甜蜜的是,我这辈子遇到了胡薄荷这么一个老婆,心酸和苦涩的是,我身为一个男人,却不能保护她,反而让她跟着我一起埋骨在地下密道里。

当然,更多的还是遗憾。因为,我这辈子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没有完成。

年迈的父母还在老家翘首企盼着我早些回去,有孕在身的柴娟还在豺族明月城等我去接她,胡美丽的救命之恩,我还没有报答,还有大哥丑猫和二哥虎骏的兄弟深情,我还没来及偿还,就这么死了的话,我确实是心有不甘。

我越想越气愤,就一巴掌拍在旁边的墙壁上。说来也奇怪,只听轰隆一声,墙壁上竟然出现了一个门,石门,刚好容我和胡薄荷进去。

真的是天不绝我啊,我急忙抱着胡薄荷摔进了门里,管它呢,哪怕屋里有洪水猛兽,或者是万丈悬崖,都比站在那儿让大石头碾成肉泥强上百倍。

好险啊,我和胡薄荷刚进门,两块大石头就滚过去了,如果晚上个一两秒钟,想不嗝屁都不行。

这时外边传来了大鲶鱼的狂笑声:“李明,就凭你一个小小的凡人,也敢和我们水族作对,真的是不自量力。这一次美了吧,变成了肉泥,就连尸骨也难以保全。只是可惜了胡薄荷那个小娘皮,那么漂亮的女人,就这么香消玉殒了。可是别怪我辣手摧花,只怪她执迷不悟,我给过她机会的,可是她不知道把握。”

这厮真有意思,这步田地了,还对胡薄荷念念不忘,只听他长吁短叹了一阵,然后就走了。

我本来还打算抓了大鲶鱼,再找到密道出口的,可是没想到这厮不但滑溜的很儿,而且对这里的机关布置了如指掌,再去贸然跟踪他,难免会再次落入他的陷阱。

况且,从这个陡坡上去,没有什么可遮挡的,肯定会被他发现,到时候,难免就成了活靶子了。我就不信了,死了张屠夫,就吃带毛猪吗?这个密道这么大,出口肯定不止一个,就凭李某人这随随便便一脚,就能踩着狗屎的运气,难道还会出不去吗?

有了这种想法之后,我的心里就踏实多了。

不过奇怪的是,这一道石门后面,是一个偌大的石屋,屋里的设施比起刚才要俭朴多了。地上没有地毯不说,就连照明用的夜明珠也没有了。

胡薄荷当初是被胡力抓到的,所以随身带的东西,基本上都被搜光了,根本不可能有火镰子。

我身上倒还是有一个火镰子,这还是当初胡力给我准备的呢。不过如果没有油灯或者蜡烛的话,火镰子是坚持不了多久的。我想了想,也就没急着用。

好在石屋外边的甬道上有夜明珠的光亮,石屋里也不是太黑,并没有到伸手不见五指那种夸张的地步。过了这么一会儿,我和胡薄荷的眼睛,已经对石屋的黑暗有些适应了。

更奇怪的是,这个石屋面积不小,但是里面放的东西并不多,什么桌子椅子、床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一样都没有。

我和胡薄荷分开行动,看看有没有另外的门。找了半天,门没有找到,却发现了好几个木桶,我用柴刀劈开木桶,只觉得里面全是粉末状的东西,不过看上去不像是石灰或者是面粉,因为白颜色的东西,在黑暗中十分显眼,不会像现在这样黑黢黢的。

胡薄荷说道:“老公,把火镰子打开瞧瞧,看这是什么东西?”

“好!”我答应了一声,掏出了火镰子,刚要打着,忽然觉得不对头,因为我好像闻到了,小时候过年放鞭炮的味道。鞭炮?难道这些东西全是*吗?幸亏我刚才没打开火镰子,万一点着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东西和*不能比,别说是现实世界了,就算是妖界,现在也很少有人用了。它仅有的用途,好像除了做鞭炮之外,就是做*了,虽然说它威力不是很大,但是这么几大桶,少说也有好几百斤,我和胡薄荷非得被炸的粉身碎骨不可。

我摇了摇头:“这东西没啥用处!”

“谁说的?这东西用处大着呢!”胡薄荷却是眉开眼笑,只要我们找对了方向,然后把它堆在甬道边上,点着了,不就炸开一条出路了吗?

“老婆,还是你聪明!”我扳过胡薄荷的肩头,狠狠的香了她一口。看来,讨一个聪明的老婆,用处还是很大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么大的密道,想要找对方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后来胡薄荷又在墙角发现了许多竹筒和引线,更是笑逐颜开:“老公,我们可以做几个大炮仗,然后顺着斜坡上去,大鲶鱼那厮如果还没有走的话,你就用大炮仗炸他,就是炸不死他,也得把他吓跑了。”

这个主意不错,我们两个七手八脚的,很快做了六个大炮仗,一人拿了三个,然后蹑手蹑脚的出了石屋,以匍匐前进的姿势,往斜坡上爬。

爬了大概十几米,我就停住了,毕竟大鲶鱼是居高临下,一旦被他发现了,再滚下来几块石头就不好办了。

我计算了一下距离,叮嘱了胡薄荷几句,然后用火镰子点着了两个大炮仗的引线,振臂向斜坡上扔去。

自从体内有了五族灵力之后,我的臂力自然是没说的,十来斤重的两个大炮仗,竟然被我一下子扔到了斜坡上。就这一下子,如果我去参加奥运会的铁饼比赛,那个金牌,打破个世界纪录那是妥妥的。

只听轰隆隆一连两声巨响,虽然距离挺远,但还是有一股爆烈的气浪冲了下来,震得我一连后退了好几步。

我身后的胡薄荷猝不及防,差一点儿被我带倒在地。幸亏我反应快,急切间急忙出手搂住了她的*。

好家伙,这个*的威力大出我的意料,只见斜坡上下,烟雾弥漫。不过没听到大鲶鱼吭声,就连惨叫声也没有,看来这厮以为一定是认为我和胡薄荷已经被大石头砸死,所以早就离开了。

我看了看身后的胡薄荷,连忙问道:“老婆,你没伤着吧?”

胡薄荷咳嗽了两声,道:“放心,我能有什么事……我真的没事。”

“老婆,你怎么啦?”我听她说话有些奇怪,心里想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威力这么大,都把她震感冒了。

胡薄荷抽了抽鼻子:“没什么!我只是有些感动。刚刚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你都能想到挡在我的面前。”

“说什么呢?”我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傻瓜,你是我老婆,我不挡在你面前挡在谁面前呢?这是我应该做的事情,所以你不用这么感动,否则的话,我会不自在的。”

“我知道了。”胡薄荷点了点头。

后来烟雾渐渐散去,我便拉着胡薄荷往斜坡上走去。没多大一会而儿,我们两个顺利的上了斜坡。

没想到斜坡上竟然还是一条甬道,一眼望不到边的那一种。而甬道两边还是用花岗岩垒成的,每隔几步还有一颗夜明珠。

按说胡薄荷作为狐族族长的爱女,什么场面没见过,但是此时此刻,也是咋舌不已,看来她也没有想到,在狐族总舵旁边,竟然会有这么一座如此雄伟壮观的密道。难以想象,当初建造的时候,不知道花了多少人力和财力。

不用说,这一定是当初狐狸王廷建造的,别人根本没有这样的实力。只是奇怪的是,作为狐狸王嫡系传人的胡力,好像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反而是水族的大鲶鱼却对这里了如指掌。

我拉着胡薄荷顺着甬道一直往前走,吃一堑长一智,为了防止大鲶鱼暗中偷袭,我这一次学聪明了,右手提着菜柴刀。

这样走了大约四五十米远,这一次却是在甬道正中间,出现了一处厚厚的石门。

我把柴刀别到后腰上,然后催动体内灵力,使劲一推,门开了之后,才发现这里还是一间石屋。

这一间石屋比刚刚装*的那一间还要大上许多,地上铺着华丽而厚实的地毯,石屋四周的墙壁上,每隔几米远,就有一颗熠熠生辉的夜明珠。

而这些夜明珠,与甬道里的比起来,无论是个头还是亮度,都要大上许多,照的屋里如同白昼一般。

我在石屋里看了一遍,觉得这里应该就是密道的尽头了,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出路。于是就拔出柴刀,在四周的墙壁上敲敲打打,可是每一处的发出的声音都是实实在在的。

后来,我把目光停留在石屋正中间,那里有一张巨大的床,床的四周罩着金丝罗帐。我听了一会儿,并没有听见任何呼吸声,知道里面并没有人。就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掀开一看,不由得吓了一跳,只见床上躺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衣着华丽,双目紧闭。

第一百一十三章 老狐狸王

“前辈,晚辈两人冒昧到此,打扰了前辈清梦,还望海涵。”

我知道能够出现在这里的,肯定是这所密道的主人,说不定就是传说中的狐狸王,所以就把姿态放的很低。

可是床上的人没有走搭理我,我又问了几声,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我大着胆子把手伸到了他的鼻子前面,却感觉不到一点呼吸。摸了摸他的脉门,也没有跳动的迹象,看来早就已经死了。

人死为大,长者为尊,不管此人到底是谁,生前是善良或者奸恶,我既然碰上了,都应该拜上一拜。

所以我就在床头跪倒,对着尸体拜了三拜。

三个响头磕在地上之后,只听见呼呼啦啦的声响,我面前的地上突然裂开了,从里面托出一个铁盒子来。

我看了看铁盒子,觉得用料非常熟悉,隔这么远,我都感觉到了一丝寒气。

我靠,又是万年寒铁,据说这玩意非常珍贵,怎么在这地方,就像是不要钱似的,随处可见呢。

这个铁盒子密封的非常严,只是在正中间有一个小孔,就像是钥匙孔似的。可是,如果说是钥匙孔的话,这么小的盒子,这个钥匙孔也未免太粗了些。

我担心里面有什么机关,所以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喊胡薄荷过来看一下,让她给我参谋参谋。

女孩子到底心细如发,胡薄荷看了一会儿,突然说道:“老公,我怎么觉得这个钥匙孔,就像是一朵兰花呢?”

“兰花?”我琢磨着这个信息,似乎想起来了什么,但就是想不起来,那种感觉就像是被谁蒙上了一层窗户纸,怎么也捅不破。

胡薄荷看我皱着眉头的样子,就笑了笑,继续说道:“据说,这个兰花是狐狸王廷的标记,凡是出现兰花印记的地方,就代表着那是狐狸王廷的所在。”

兰花印记?我心里的那个窗户纸被一下子捅破了,我扭头看了一下胡薄荷:“谢谢你,老婆!”

难怪胡力把青丘集团的标记也设计为兰花呢,原来是为了纪念自己的先祖,更是为了完成狐狸王廷的复国大业。

我猛地想起来,当初胡力教给我兰花烙印的事情,就把右手中指伸出来,用指头肚上的兰花图案,对着那个钥匙孔轻轻一点,只听哗啦一声,铁盒子应声而开。

被狐狸王藏的这么严实,应该是个好东西才对。可是奇怪的是,铁盒子里竟然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被人捷足先登了?是胡力还是大鲶鱼?

不可能呀,看胡力当初的架势,他并不知道这里的密道,否则的话,他也不会把我和胡薄荷关在那间屋子里了,难道他就不担心,以我们两个的聪明才智,万一找到这条密道,然后脱落而出呢?

至于大鲶鱼,这个神秘的家伙,对这条密道自然是特别的熟悉,可是他却不会兰花烙印啊。没有兰花烙印,是根本打不开这个铁盒子的。

难道说,这个铁盒子里本来就什么东西也没有?不可能呀,狐狸王那是什么身份,没事做这种恶作剧意欲何为,难道是闲得蛋疼吗?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小伙子,你能得到我狐狸王廷的兰花烙印,又能来到这里,面见老夫,就足以证明咱们两个有缘呀!”

我抬头一看,只见半空之中,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就那么站着,有一种说不出的霸气和潇洒。

天呐,这不是刚刚躺在床上的那个人吗,难道他死而复生了?不会吧,我刚刚看得很仔细,既没有呼吸,又没有心跳,怎么可能死而复生呢?

那个老人呵呵笑道:“其实我早就死了三百多年了,现在的我只是我生前留在铁盒子里的一道神识而已。”

我还没有吭声,那边胡薄荷已经叫出声来了:“三百多年?这是怎么回事?狐狸王廷不是在一百多年前才覆灭的吗?”

那个老人也有些惊讶:“什么?狐狸王廷已经在一百多面前覆灭了?小丫头,你给我仔细讲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胡薄荷就把狐狸王廷覆灭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当那个老人听说到王庭后裔胡力勾结外族,如今正在攻打狐族总舵的时候,不由得摇头叹息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这个后人还是执念太深。”

原来,这一位老人乃是其中的一任狐狸王,因为要参悟一种狐狸王廷的至上功法,所以就把自己关进了密室之中,谁知道出了岔子,弥留之际,就把自己的一抹神识留在了铁盒子里,以供有缘者。

说来也奇怪,那个在半空中的老人,虽然只是一抹神识,但是也会思考,也有喜怒哀乐,就像是他本人还活生生的一样。

他长吁短叹了一阵,然后沉声道:“虽然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但是我怎么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的后代毁了狐族,那么我狐狸王廷就是狐族的千古罪人了。”

说着,他扭头看了看我说:“小伙子,你人挺不错,体内灵力也还勉强能看,相逢即是有缘,你能答应我,出去替狐族消灾除难吗?”

其实不用这位老狐狸王讲,这件事情也正是我要做的。于是我点了点头,一字一句地说道:“前辈放心,我答应你!”

“好好好!”老狐狸王很开心:“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既然答应了,还不过来拜师,传我衣钵,更待何时?”

拜师?我又是一愣,急忙说道:“承蒙错爱,晚辈感激不尽。不过好叫前辈的得知,我已经走了两个师父了。”

“师父嘛,哪有嫌多的道理?况且我相信你这样的人品,你师父也不会是不讲理的人,多我这样的一个师父,他们也不会说什么的。”

“晚辈名叫李明。”拜师就拜师,反正拜老狐狸王为师,肯定是有见面礼可拿的,这么好的事情,我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再者说老狐狸王又不是什么坏人,就算是受了他的衣钵,他也不可能让我去干坏事。

于是,我乐呵呵地跪倒在地,又规规矩矩的磕了三个响头:“徒儿李明,拜见师尊。”

“起来吧。”老狐狸王和颜悦色地说道。

等我站起来之后,他突然让我伸出手指,亮出了自己的兰花图案,然后把自己的手指往上面一搭,我只觉得浑身上下一股热流,就像是翻腾的岩浆,奔流不息,瞬间已经流遍了我的奇经八脉。

“不错,很好,有天赋!”老狐狸王满意的点了点头。

我低头看了看,只见自己指头肚的兰花烙印已经完全消失了,这是怎么回事呢?要知道兰花烙印也是赖以自保的一门技艺,就这么消失了,我还真有些舍不得呢?

老狐狸王哈哈大笑起来,“那一丁点的兰花烙印,消失了就消失了,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况且,从现在开始,你浑身上下,已经全部拥有了兰花烙印的能力,如今你随便举手投足之间,就能发挥出兰花烙印的威力,而且比起之前,要强上十倍有余。”

我又惊又喜,要知道兰花烙印强上十倍那是什么概念,而是还是浑身上下都是兰花烙印,有这么一个大杀器,我还怕什么水族的高手?

我长身而起,顿时感觉体内灵力流转,宛如惊涛拍岸,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无穷无尽,然而让人不爽的是,这么凶猛的的波涛,却偏偏被一条大坝给挡住了,根本无法做到一气贯通。我接连尝试了好几次,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

老狐狸王本来苍白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丝笑容,他冲着我招了招手:“小子,到这边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我来到老狐狸王面前面前,施了一礼:“请师尊教诲。”

老狐狸王的目光慈祥,让我想起了爷爷,他在弥留之际的眼神也是这样的。难道我和师尊仅仅说了这么几句话,他的神识就要消失了吗?

“小子,记着遇到我的后辈子孙,就替我好好管教,免得他们走错了路。说起来,你也算是他们的长辈了!”

老狐狸王说着,突然一掌拍向了我的头顶,我躲闪的念头刚在心底泛起,只觉得头顶百会穴里涌进了一股气势磅礴的激流。

和胡力当初传给我的一样,是狐族灵力。但是又和胡力不同,甚至和胡薄荷、胡一刀他们都不一样,老狐狸王的灵力没有勇猛,也没有锐利,就放佛是一个看透人生的老人,在传授你社会经验一般。

我突然明白了,这是老狐狸王要把自己的灵力渡给我,可是他的神识原本就是靠自身灵力撑着,如果把灵力全部给了我,那么他岂不是要消失了。

我想要拒绝,可是根本无从反抗,我就像是一只被吹的气球,只觉得体内越来越膨胀。不过并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疼痛,而是觉得就像是猪八戒吃了人参果,全身上下几乎都爽到了汗毛眼里。

第一百一十四章 依葫芦画瓢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老狐狸王的身影也越来越淡,渐渐地快要看不见了。虽然说我们刚刚认识,但是我觉得他是个爽快人,为人处事非常对我的脾气,有这么一个师父陪在身边,那该有多好。况且他对我这么好,刚见面就把自己的所有全部给了我,可我根本来不及对他有一丝一毫的报答。

我越想越伤心,到了后来,眼泪都忍不住出来了,流得满脸都是。可是我还在接收他渡过来的灵力,根本没有机会抬手去擦。

忽然,老狐狸王长身而起,收回了他的手掌,哈哈大笑起来:“小子,你能为我流下泪水,也算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我能寻着你这么一个传人,岂不是走了狗屎运?不过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为师这就去了,对付水族、保护狐族的重担就要落到你的肩上了。看在你那一脸泪水的份上,老夫就送你最后一件礼物,把我们狐狸王廷压箱底的东西依葫芦画瓢教给你!”

话音声中,老狐狸王的一根指头往我额头上一点,我的脑海里顿时多了两样东西,吃了一套功法之外,还有一张地图,我用自己的神识看了看,原来是这个密道的地图,各种方位以及出口、入口都标的清清楚楚,有了这份地图,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会迷路了。

最后,老狐狸王还给了我一枚青玉戒指,这个戒指一看就很气派,上面雕刻着那朵兰花很有仙气,更关键的是,这还是一枚纳戒,虽然没有海纳百川的功效,但是戒指之中,另有一个一百平米左右的小世界。我靠,这岂不是随身带着一个三室一厅的小仓库吗?

我喜滋滋地把自己身上带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一股脑地放了进去,那么多的蒜条金,放进去之后,我竟然感觉不到一点分量,真的是太神奇了。

我正在这边兴奋呢,但是片刻之后,半空中的老狐狸王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而躺在床上的老狐狸王的尸体,也在那一瞬间,变成了一具白骨。

我跪倒在床头,又是一连磕了三个响头:“师父,你就放心吧。只要有我一口气在,狐族就不会有事。水族的人从哪儿来的,我就打发他们回到那儿去。如果他们不回去,那就埋骨在青丘吧,这么可是一个好地方,到处都是风水宝地。至于你的子孙胡力,说起来以前还是我的兄弟,我一定好好管教他,让他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胡薄荷问我,是否把老人家的尸骸带出去厚葬,我想了想,摇了摇头说道:“既然师父让老人家喜欢这里,那就让他永远留在这里吧。”

我拔出柴刀,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然后把老狐狸王的尸骨埋了进去,末了有拆了一条床腿,当作石碑立在墓前,上面用柴刀刻上了一行字:恩师老狐狸王之墓,不孝徒儿李明立。

胡薄荷真的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知道我心情不好,所以这段时间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陪着我在墓前跪着。

过了很久,我终于缓过神来,一跃而起道:“老婆,我们两个该出去会一会那些水族的人,我倒要看一看,他们有胆子来青丘撒野,到底有什么本事?是谁给他们的勇气?”

“当然是梁静茹了!”胡薄荷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然后摇了摇头说道:“水族的人个个非同小可,听说他们有五大族长,万年龟,横行无忌蟹,大龙虾,三头蛟,两头蛇,本事一个赛一个的大,你虽然得了老狐狸王的全部灵力,但是要想胜过他们五个,并不容易。所以,你现在要尽快领悟依葫芦画瓢,这样才能够战而胜之。”

“依葫芦画瓢?”我这才想起来,老狐狸王临走之前,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一套功法,据他说,好像是狐狸王廷压箱底的东西。但既然是压箱底的东西,想必威力非凡,只是这个名字听起来就不怎么高大上,明显落了下乘。毕竟依葫芦画瓢的东西,怎么着也胜不过人家本尊。

听我的语气里带着明显的轻视,胡薄荷不由得做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老公,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要知道依葫芦画瓢可是狐狸王廷最厉害的玩意,非王庭嫡系血脉不传,而且自从老狐狸王失踪之后,这玩意已经失传。否则的话,我父亲他们也根本赢不了以前的狐狸王。”

虽然知道胡薄荷不会忽悠我,但我还是半信半疑的问道:“真的有这么厉害吗?”

“要比你想象中还要厉害一百倍!”胡薄荷一字一句地说道:“据说,依葫芦画瓢最厉害之处就是,它不仅仅只会模仿,而是在模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比如说,我打你一掌,你照方抓药地打回来,虽然看上去一样,但是却要比我刚刚打你的那一章,要更加精妙,威力也更大。”

“这么夸张?”听胡薄荷这么一说,我也有些心动了。这么说来,只要我学会了依葫芦画瓢,那么只要不碰上到神仙,那岂不是立于不败之地了。

这下子,我也顾不得再和胡薄荷说话了,急忙用神识观看那个依葫芦画瓢的功法。我本来以为这玩意很难学,毕竟在一般人的认知里,越厉害的东西往往越难学。但是这个老狐狸王却是反其道而行之,我只是看了一眼,就学会了第一重:以其人之道还治彼身。

把胡薄荷看得眉开眼笑:“老公,要不怎么说你李某人的脚下,遍地都是狗屎呢?你身上有了老狐狸王数百年的灵力,又有着狐狸王廷的标识兰花烙印,再学这个依葫芦画瓢,当然是事半功倍了。”

被人夸的感觉本来就很爽,但是如果被自己的老婆,那感觉就更爽了。如果这个老婆还很漂亮,晚上在床上也不那么保守的话,那么就表明你的性福生活即将到来了。

我正在想入非非的时候,胡薄荷却是话锋一转:“老公,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依我看来,你仅仅学会第一重是不够的,起码得把第二重学会了。”

一人乐不如众乐乐,况且我如今本事这么大,我老婆怎么着也得水涨船高吧。反正老狐狸王既然把依葫芦画瓢传给了我,那么就任由我做主了。所以,我把练功的法门告诉了胡薄荷,我们两个一起练。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叫做另类的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吧。

第二重的名字更加有意思,叫做你给我一个芝麻、我还你一个西瓜。光听名字的意思,就说明第二重很厉害了。你想想看,当你和对手放对的时候,你用芝麻打你,你用西瓜砸他,谁比较惨一些呢?

不过第二重要比较难学一些,我用了整整两个时辰,才总算是学会了。而胡薄荷也不差,在没有老狐狸王灵力和兰花烙印的加持上,这么短的时间,竟然也练成了第一重。

我和胡薄荷商量了一下,就打算出去了。我本来以为有了地图之后,要出这个密道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没想到几个出口都被巨石封死了,不用说,肯定是大鲶鱼干的好事。不得不说这厮心细,担心我们没被石头砸死,所以想把我们困死在这里。

这厮大概不知道,虽然我们刚刚打过照面不久,但是李某人我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了。我就不信了,我得了老狐狸王数百年的灵力之后,还推不动这么一块石头。然后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就算是多了数百年灵力,但毕竟还不是神仙。就算是神仙,能力也有大小,并不是所有的神仙都能排山倒海的。

我把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可是不管我如何催动灵力,那块大石头就像是被焊死在那里一样,一动也不动。还是胡薄荷主意多,眼珠子转了几转说道:“老公,你用依葫芦画瓢的第二重,你给我一个芝麻、我还你一个西瓜试一试再说!”

对呀,一一个西瓜是一个芝麻的多少倍,我就不信了,我的灵力再加上这么多倍之后,还推不开这块大石头?可是当我信心满满的再去推的时候,结果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这是怎么回事呢?老狐狸王教给我的东西,应该不会忽悠人吧。

不得不说,有一个聪明而漂亮的老婆跟在身边,就是好。一来呢,可以养眼,二来呢,可以帮你解决任何难题。都说有困难找警察,既然这里没有警察,那么我就只好有困难,找老婆了。

老婆就是老婆,胡薄荷想了想说道:“老公,你先别急,我知道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了。”

我连忙催她:“快说,快说,别卖关子。”

胡薄荷白了我一眼,继续说道:“依葫芦画瓢的第二重,是你给我一个芝麻,我还你一个西瓜。说起来对手得给你东西,朝你发力呀。他如果什么都不给你,你也没辙呀!”

第一百一十五章 石头会发火

对呀,道理就是这么简单。可是大石头是死的,不会听,也不会说,更没有喜怒哀乐,我就算骂它一千一万句,它也不会恼羞成怒地朝我出手,这可该怎么办呢?

我曾经以为,自己得到了老狐狸王数百年的灵力,再加上学会了依葫芦画瓢之后,这天底下哪儿都可以去的了。在区区一个妖界更是可以横行无忌了,谁知道一块大石头就把我给打败了。

于是,我一脸歉意的对胡薄荷说道:“老婆,都是老公不中用,连累你了。”

“说什么呢?要知道你我可是夫妻,本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况且严格说起来,应该是我连累你才对。”

胡薄荷嫣然一笑道:“老公,闲着反正也是闲着,我给你唱支歌吧。”

这婆娘,心有多大,眼看都要困死在这里了,她还有心情唱歌?不过事情既然到了这步田地,总不能连唱歌的权利都给剥夺了吧。苦中作乐也是好的,我一脸苦涩地点了点头:“好,你唱,我听。”

胡薄荷没心没肺地坐到了我的身旁,开口唱了起来,我以为她要唱什么狐族的小曲什么滴,没想到她却唱了一首现实世界的老歌《海阔天空》。

这首歌听过的人都知道,歌词积极向上,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更难得的是,胡薄荷的歌声大气磅礴,让我心头的烦恼一扫而光。忍不住说道:“老婆,你唱的真好听,我觉得那些知名的歌星也比不了你。”

“真的假的?就知道哄我开心。你爱听的话,我就多唱几首。”胡薄荷说着,又唱了一首《明天会更好》。

我明白她的良苦用心,只是歌中那些美好,真的会实现吗?我以前绝对是个乐观的人,那时候并没有什么本事,如今可以说是身怀绝技了,却没那么乐观了。

不行,就算是不是为了自己,哪怕是为了胡薄荷和整个狐族,我们也得脱困而出。可是哪怕我绞尽脑汁,却想不出有效的法子,来挪开眼前那块巨石。

人比人气死人,我这边都要急的焦头烂额了,胡薄荷却是微微一笑:“其实,大石头也会发火的,就看你如何去做了。”

这不是明摆着说胡话吗,别以为你姓胡就可以说胡话,大石头怎么会发火呢?它又没成精,更不是神通广大的孙猴子。

就算是传说里,也只是说精美的石头会唱歌,也没听说过石头会发火呀。我连忙伸手摸了摸胡薄荷的额头:“老婆,你没发烧吧?”

“去,你才发烧了呢?想不到我胡薄荷这么聪明的女人,怎么找了你这么一个笨蛋瓜老公?”

胡薄荷娇嗔着道:“把装*的竹筒给我两个,我就要让你看看,这块大石头如何发火?”

“那好,那我就拭目以待了。”两口子过日子,其中一个脸皮一定要厚,这样的日子才有乐趣。

我从纳戒里取出来两个大竹筒,连带着两根引线,递给了她。

看我半信半疑的样子,胡薄荷懒得理我,只是冷哼一声,把两个大竹筒塞到了大石头地下,一边塞着一根。

我不禁摇了摇头,这些*虽然说有些威力,但是这块石头太大了,想要把它炸开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胡薄荷点着了引线,然后和我躲到了一边,只听轰隆接连两声巨响,那块大石头只是晃了几下,飞出了一些石屑,完全没有伤着根本。

刚刚胡薄荷牛逼吹得震天响,可是结果却难如人意,我担心他的脸上挂不住,连忙说道:“我纳戒里还有呢,要不这一次多用点儿?”

“不用了,因为事情已经解决了。”胡薄荷笑语盈盈道:“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不信的话,你再打这块石头一拳试试?”

“试试就试试!”这一次我只是用了三分力道,但是那块大石头却晃动了好几下,这是怎么回事呢?

看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胡薄荷又笑了:“刚刚我用*已经炸坏了它的根基,根基不稳的话,它当然就站不住脚了。而且你可以利用它晃动的机会,施展依葫芦画瓢的第二重,他给你一个芝麻,你还他一个西瓜了。”

听胡薄荷这么一解释,我总算是明白了,原来她说的石头会发火,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可是问题又来了,仅仅凭借着第二重他给你一个芝麻,你还他一个西瓜,对付这块巨石还是不成,毕竟石头晃动的力量太小了。

我用神识看了一下脑海里依葫芦画瓢,发现他的第三重名字叫做,受人滴水之恩,理当涌泉相报。一滴水和涌泉相比,这种差距蛮大的,我如果学会了第三重,对大石头这种晃动的幅度加以利用的话,那么足可以挪开这块大石头了。

依葫芦画瓢共分五重,这第三重承上启下,非常重要,却也十分难练。别看我十分轻松就练成了第一重和第二重,但是在这第三重上却是卡了壳。

我反复默念着功法心决,催动着全身的灵力。忽然觉得左半边身子冰冷冰冷的,而右半边却是像着了火一样。

“老公,你怎么样啦?”可把胡薄荷吓坏了,过来想拉我,但还是忍耐了下来。

她毕竟是狐族族长之女,见多识广,知道越是这种关键时候,就越不能打扰我。

就这样僵持了小半个时辰,我忽然觉得本来堵塞的灵力一下子畅通了,左右阴阳交汇,身体顿时恢复了原样。

我长身而起,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大笑道:“老婆,你老公聪明吧,这么快就把第三重练成了。”

胡薄荷如释重负,捂着胸口叫道:“还贫呢,刚才差一点儿就把我吓死了。”

本来练成第一和第二重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依葫芦画瓢是一种巧夺天工的法门,如今练成了第三重,我更是感觉到了它的神奇。

我本来适逢其会,体内就汇集了五族灵力,又经过豺族少主柴志军的阴阳二气打磨之后,越发的精纯。后来又被老狐狸王注入了数百年的灵力,体内就像一个巨大的*包,威力无比,但苦于没有引线,根本发挥不出来。而依葫芦画瓢就像是一条引线,使我体内的灵力可以收发自如了。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踏入了顶尖高手的行列。

胡薄荷也是直摇头,据她说,依葫芦画瓢的第三重非常难练,就是狐狸王廷的嫡传血脉,练成者也是寥寥无几。

而我之所以能成功,绝对是走了狗屎运了。

这个我不否认,毕竟这世上能平白得到老狐狸王数百年灵力之人,只有我一个,能够在举手投足之间,释放兰花烙印之人,还是只有我一个。有了这么多的优势,我如果再练不成第三重的话,那还不如买一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在现实世界里,有练拳不练功,到头一场空的说法。其实在妖界也差不多,一个人招数再巧妙,如果灵力不够的话,也是被虐的份儿,当然,胡一刀和虎一剑这种怪胎得另外算。

所以说,我仅仅占了灵力深厚这一条,无论练什么,都可以事半功倍了。

我又盘漆而坐,把第三重又巩固了一遍,只感觉全身上下的灵力没有一丝一毫不听我指挥的,可以说我意念一动,它们就跟着意念而动,收发自如。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又到了老狐狸王的墓前,一连磕了三个响头:“师尊在上,徒儿李明承蒙厚爱,得到狐狸王廷的独门心法,诚惶诚恐。等徒儿脱险之后,一定尽力而为,救狐族上下于危难之中,请师尊在天之灵佑我。”

胡薄荷也跟着我磕了几个响头,虽然我听不清楚她在祷告着什么,但猜也能猜的出来。不在乎就是希望她的族人安然无恙罢了。

我又一次站在了那块大石头前边,把手掌搭了上去,先是向前猛地一推,等大石头回荡之后的力道传来,然后依照刚才学会的依葫芦画瓢第三重,受人滴水之恩,理当涌泉相报,一发力,只听砰的一声,那么大的一块石头,竟然一下子被我震飞到了一旁,顿时,一个洞口出现了,我甚至可以看到外面的阳光。

记得,我追赶大鲶鱼进密道的时候,还是黑夜,而如今只怕已经快到了第二天的午时了,想不到我和胡薄荷在密道里待了这么久,也没感觉到饿。

也真是奇怪,本来还不感到饿的,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和胡薄荷的肚子,就像是提前约定好的,争先恐后的叽哩咕噜叫了起来。

“谁让咱们两个是夫妻呢?就连肚子饿也是一起。”我拍了拍胸口,大声说道:“老婆,稍稍忍耐一会儿,待会出去了,我请你吃大餐。”

“好!”?胡薄荷听话的点了点头,不得不说,她如今越来越有小女人的味道了。

我们两个出了山洞,只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倍感亲切,特别是那暖洋洋的太阳,照在身上,甭提多舒服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脱困

忽然我眉头一皱,失声道:“既然水族已经大举入侵,怎么四处没听见喊杀声,难道他们这么快就已经稳定局势了吗?”

在密道里时间长了,猛地出来,在阳光照射之下,我的眼睛有些不适应,过了一会儿,才算看清了眼前的景致。

只见此处乃是一座山脚,前面不远处就是青丘河了。只是本来清澈见底的河水,如今已经快要被染红了,河边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尸体,有许多是飞狐军的服饰,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人,应该就是水族的人了。

“胡义,你醒醒!醒醒啊!”胡薄荷看其中一个飞狐军兵丁还有气,急忙把他抱在了怀里。可是他受伤颇重,胸前被开了一个大洞,不停的往外渗着血水,眼见是救不活了。

也许是听到了胡薄荷的呼唤,那个胡义竟然神奇般睁开了眼睛:“统领大人,胡力是内奸,你快去……总舵……救……族长……”

“胡力,为了一己私利,而残杀同族同僚,我不会放过你的!”胡薄荷本来多么冷静的一个人,此时此刻却抓狂了,从地上捡起一把刀来,然后发疯一般,往总舵方向跑去。

我本来想把她拦下来的,可是又一想,她如今心里悲愤异常,必须得让她发泄一下,要不非得憋出什么好歹不可,所以就不声不响地紧紧跟在她的身边。

胡薄荷已经练成了依葫芦画瓢的第一重,灵力运转比起之前大有长进,更加上全力而为,那身形就如同闪电一般迅即。但是无论她再快,我都如闲庭信步,不被她拉开半步。

一路上只见死尸遍地,死者大多都是狐族的人,毕竟水族有胡力做内应,有心算无心,自然是明显占了上风。

这些死者大多都是胡薄荷的熟人,她见的死人越多,情绪越是控制不住,脚下越是快,恨不得插上翅膀,一下子就赶到狐族总舵去。

我心里也是非常焦急,也不知道胡笳和胡如是,还有胡一刀、胡美丽他们怎么样了。这些人我不想让他们任何一个受到一丁点儿的伤害,否则的话,胡力百死都赎其罪。

我本来还想着如何教化胡力,毕竟他还不是一个坏的彻底的人,人性里还有些闪光的地方,别的不说,就是看在老狐狸王授艺之恩的份上,我都得留他一条性命,可是当看到这么多狐族的人,都为了胡力的一己私利而命丧黄泉的时候,我心里的怒气值已经到了顶点。这一次,胡力必须死,否则的话,这么多狐族的人岂不是白死了。

胡薄荷拼进全力飞奔,当然不能持久,

我们又跑了一程之后,她终于停了下来,大口的喘着粗气。

只见路边有几个飞狐军兵丁的尸体,已经被卸成了好几块,死状惨不忍睹,也不知道是被什么兵器伤的。

奔跑了这么一阵,胡薄荷终于冷静下来了,她缓了缓,然后皱着眉头道:“这应该是横行无忌蟹的手笔,听说他的横行无忌腿端的是厉害,可以说是水族的大杀器,尤其是擅长群战。”

水族的人越是残忍,我就越是担心胡笳他们几个的安危,抓着胡薄荷的胳膊就继续飞奔起来了。我希望自己哪怕是早赶到一秒,说不定就能挽救一条鲜活的生命。

好在这个地方距离狐族总舵并不是太远,没多大一会儿,我们两个一前一后,已经到了总舵门口的大广场边。

只见偌大的广场上,打斗之声不绝于耳,相当激烈。我稍稍把提着的心放了下去,连忙安慰胡薄荷道:“只要战争还没平息,那就说明父亲大人他们就没有生命之危。”

想来也是,胡笳他们是整个狐族的主心骨,如果他们全部战死的话,那么在胡力的蛊惑下,只怕狐族的人都已经放弃抵抗了。

我拉着胡薄荷穿过广场,来到了打斗之处,只见几个身穿飞狐军服饰的兵丁,正和一群虾头人杀的难解难分。

本来飞狐军的神鸦火筒乃是杀敌的神器,只可惜他们碰上了水族的人,那么神鸦火筒就起不到一点作用了。如果遇到其他的对手,他们不可能败得这么惨。

为首的黑子衣虾头人相当凶狠,粗着喉咙喊道:“这几个人伤了我们好几个兄弟,今天必须死!”

“他们死定了!什么狐族飞狐军,在我们龙虾军眼里,那就是一盘菜!”

“对对对,就是一盘菜,我们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众龙虾军哄堂大笑着,忽然各自从背上抽出一把大钳子来,把那几个飞狐军兵丁围在了中间。

也不知道他们手里的大钳子是如何打造的,担心你飞狐军兵丁的刀剑,只要被大钳子卡住,就会马上断为两节。

本来他们之间的实力就有差距,毕竟龙虾军人多势众,那几个飞狐军兵丁,只不过是凭着一股血气之勇,在苦苦支撑而已,如今失了兵器,就更加不是对手了。

黑衣虾头人把手一摆:“兄弟们,赶紧把他们这几个小角色料理了,然后去狐族总舵大厅与我们大龙虾族长汇合!”

“收到!头儿,您就放心吧,倒数三个数,我们保证让这几个家伙变成尸体!”

一个高大威猛的虾头人答应一声,然后倒提着大钳子,一步步走向了那几个飞狐军兵丁。

大钳子擦着青石板地面,冒出了一连串的火星,那种咯吱咯吱的声音非常刺耳。

我刚要动手,却被胡薄荷拦住了:“老公,这几个家伙还是交给我吧!”

“好!”我点了点头,他们要杀的飞狐军兵丁,胡薄荷这个飞狐军统领正好可以及时出现,上演一出王者归来的好戏。

可是,还没等胡薄荷出手,那个黑衣虾头人已经听到了动静,回头看了胡薄荷一眼,哈哈大笑道:“从哪儿冒出来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娘皮?真是上天有眼,知道老子好这一口,我先把话说开了,这个小娘皮是老子的人了,谁敢和我抢,老子就和他急眼!”

黑衣虾头人说着,猛地一挥手,喝了声:“男的打翻,死活不论,对待美女可要温柔一些,如果你们敢伤了她一根汗毛,老子就和你们没完!”

随着黑衣虾头人的一声令下,那一群虾头人不再进攻那几个飞狐军兵丁了,而是一窝蜂地涌到了胡薄荷身边。

这个说:“小娘皮,你真的好美呀,敢问芳龄几何呀?一看相貌,就知道你和我们家统领大人,是天上一对,地成一双。”

那个说:“所以呀,你要乖乖听话,有你吃香的喝辣的。如果不识相的话,哈哈,就有你苦头吃了。万一惹恼了我们统领大人,玩了你再把你赏给我们大伙,你到时候就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了。因为我们整个龙虾军,就我们统领大人怜香惜玉。”

“是吗?”胡薄荷怒极反笑,但是美目中杀气陡现:“很巧,真的很巧,其实,我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统领,所以你们这些小角色还是滚到一边去,让你们那个劳什子的统领大人过来说话!”

“你是什么统领?不会是统领狐娘的吧?我看像!只有你有这个资格。”一个瘦里吧唧的虾头人嘴皮子挺溜:“哟呵,小娘皮,有性格,我喜欢。不过,你如今要做的事情,就是乖乖投降。这样的话,我们统领大人就会过来,好好招待你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们统领大人很棒的,尤其是那方面,真的很棒的。”

这就是赤果果的调戏呀,我以为胡薄荷要大发雷霆呢,谁知道我还是低估了自己的老婆,她嫣然一笑,然后指了指我:“那位是我老公,你说你们的统领大人那方面很棒,你问问我老公答应不答应?”

“他答应不答应,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瘦子吧唧了一下嘴:“其实,从我们统领大人看上你的那一刻起,你的老公已经是个死人了!”

胡薄荷扑闪着一双大眼睛:“是吗?你吹牛吧,我老公挺能打的。”

“他能打?有我能打吗?”那个高大威猛的虾头人放弃了自己的对手,转身朝我走了过去。

瘦子哈哈大笑道:“小娘皮,有大牛招呼你老公,他不死都不成了!”

胡薄荷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是吗?如果我说,先死的人是你,你信吗?”

“小娘皮,你真会开玩笑!这应该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好笑的玩笑……”

瘦子的笑声未落,脑袋已经搬了家,只见胡薄荷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了半截钢刀,上面沾染着鲜血,看来就是那个瘦子的。

看着瘦子死不瞑目的样子,胡薄荷冷笑道:“我已经说过,我也是统领了,可你就是不相信。”

这一下,除了我之外,几乎所有人都惊呆了,就连大牛也停住了脚步,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胡薄荷。

这时候,那几个飞狐军兵丁急忙走上前来拜见:“参加统领大人!”

第一百一十七章 以牙还牙

胡薄荷将他们一个个搀了起来:“免礼,我来迟了,让兄弟们受苦了。”

黑衣虾头人一时间目瞪口呆起来:“你是飞狐军统领胡薄荷?”

“你的眼睛还算是没瞎,本姑娘就是胡薄荷!”话音未落,胡薄荷刀出如风,眨眼之间,刚刚还在张狂的十几个龙虾军,已经做了她的刀下之鬼。

这就是胡薄荷,不出手便罢,只要一出手,那是刀刀见血。更何况,这一路走来,狐族已经死了太多人了,以牙还牙,以血换血,才是妖界的生存法则。

场中只剩下黑衣虾头人和那个挡在我面前的高大威猛大牛了。

黑衣虾头人狞笑道:“你就算是胡薄荷又如何?不过是一个女流之辈而已,本大统领正好拿了你,送到我们大龙虾族长那里邀功。”

“哦,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胡薄荷冷眼一瞟,看上去并么有把黑衣虾头人放在眼里。

黑衣虾头人也从背上拔出了一把大钳子,人家到底是统领,待遇就是和那些小兵不一样,他的这把大钳子竟然是用黄金打造,看上去金光闪闪的。

我在一旁笑了:“哟嗬,没想到你还是位大款,只是不知道你这把大钳子是不是中看不中用呢?”

“你懂个屁?”黑衣虾头人被激怒了:“我乃水族龙虾军统领皮皮虾,大龙虾是我的亲叔叔,而我手里这把黄金钳乃是水族至宝,能卡断世上任何兵器!”

我有些不以为然:“是吗?再厉害的兵器也得会用呀,我老婆更不会傻乎乎的站在那儿等你来夹。”

末了还招呼了一声胡薄荷:“老婆,这玩意不错,你就把人杀了,然后把黄金钳抢过来自己用。”

胡薄荷哈哈大笑道路:“知我者老公也,本姑娘正有此意。”

我们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皮皮虾气的脸都青了,冲着大牛喝道:“你还傻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那个鸟人给宰了,本统领今晚上要用他的脑袋当夜壶用!”

我听出来了,这小子明显没有把我李某人放在眼里呀,以为这位大牛三下五除二就能把我给打发了。

那位大牛也挺有意思,耍了两下大钳子,冲着我瓮声瓮气的说道:“小白脸,瞧你那弱不经风的样子,老子一钳子下去,就能把你的腰给夹断了。我如果是你,就自杀算了,这样还能够落一个全尸。”

我懒得搭理他,脚下一晃,鬼魅般近了他的身,他还没反应过来,我的右手中指已经摁在了他的脑门上,大牛偌大的身躯,连吭都没吭一声,就倒在地上了。

我哼了一声:“如你所愿,我就给你留一个全尸!”

“兰花烙印!你是狐狸王廷的人!敢问和胡力王子如何称呼?”皮皮虾望着大牛脑门上的兰花烙印,惊叫了一声:“这位小哥是不是狐狸王廷的人,这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我们是胡力王子请来,帮助他恢复狐狸王廷的!”

我冷冷哼了一声:“按照规律,胡力应该叫我祖爷爷,这厮不学好,把你们这些强盗招惹过来,无异于引狼入室。”

我说的是真话,因为从老狐狸王那边算起来,胡力还真的得叫我一声祖爷爷。可是听到皮皮虾耳朵里,他并不相信,毕竟我的年纪看上去比胡力年轻多了。

皮皮虾脸色一变,转身想溜,胡薄荷脚下一晃,却是挡在了他的身前:“杀了这么多飞狐军的人,你还是把命留下来吧!”

皮皮虾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胡薄荷,色厉内荏道:“以多欺少,两个打一个,难道这就是你们狐族的一贯传统吗?”

我耸了耸肩,一脸无辜的说道:“什么两个打一个?你们两个大统领交手,我这个无名小卒当然会在一旁看热闹了。”

皮皮虾又惊又喜:“此话当真?”

“当真!”胡薄荷冷声道:“出招吧,这一次,我要用你的黄金钳夹断你自己的脖子!”

“胡吹大气!一对一,看我如何收拾你这个小娘皮!”话音声中,皮皮虾的黄金钳就像长了眼睛似的,闪电般夹向了胡薄荷的脖子,速度之快,力度之猛,让人叹为观止。

但是我一点也不紧张,胡薄荷作为狐族族长的爱女,修为本来就不弱,后来又和我一起被柴娟特训,反应速度更上一层楼,特别是这一次密道之行,她机缘巧合,学会了依葫芦画瓢的第一重,以其之道还治彼身,像对付皮皮虾这种二流货色,绝对是手拿把攥的事情。

果然不出我所料,皮皮虾的黄金钳还没碰到胡薄荷的脖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却到了对方的手里。胡薄荷恨极了这厮,所以下手很干脆,说到做到,真的一钳子就夹断了皮皮虾的脖子。

那几个飞狐军兵丁看自己的统领如此厉害,一个个喜上眉梢。

胡薄荷把黄金钳收了起来,然后问了问,知道水族的主力已经攻进了总舵大厅,而胡笳自己胡一刀等人都在大厅死守。

“快去总舵大厅!”胡薄荷招呼了我一声,然后抢先一步,往总舵大门口飞奔而去。我担心她有失,急忙跟在身后,而那几个飞狐军兵丁身上都带着伤,他们几个就算是和我们一起进去,也帮不上什么大忙,所以胡薄荷就让他们几个找个隐蔽的地方,好好养伤去了。

广场很大,但是我们两个的速度太快,转眼之间,已经到了总舵大门口了。

我依稀记得,几天之前,我来这里的时候,还和当时的飞狐军统领起了冲突,被他撵得鸡飞狗跳,如果不是后来碰到我师父王涛自己胡美丽的话,我的小名说不定就没了。

可是短短几天过去,已经是物是人非,当初的飞狐军统领已经死去,胡薄荷接替了他的位置,而且在大门口把守的,却换成了一大帮人头蟹腿人。

刚刚碰到的那些虾头人已经够恐怖了,而这些人头蟹腿人看上去更加的诡异。只见他们除了一颗脑袋之外,全身上下和大螃蟹没有什么两样,特别是那两只大钳子和八条大长腿,锋利如刀,相信能够轻易刺穿人的身体,难怪在神鸦火筒失去作用之后,狐族最精锐的飞狐军会一败涂地。

“什么人?站住!再不站住的话,我们就要放箭了!”

那些人头蟹腿人警觉性很高,我和胡薄荷刚刚靠近门口,就被发现了。我瞅见有几个家伙已经在张弓搭箭了,这些怪物能够手脚并用的,如果放起箭来,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不得不说,有一个好老婆就是省心,就在我琢磨着该如何应付的时候,胡薄荷已经笑语盈盈地走了过去:“别放箭,千万别放箭,自己人!”

那些人头蟹腿的家伙一看到胡薄荷这个大美女,眼睛都直了,有几个家伙口水都流出来了。

一个又高又大的人头蟹腿人叫了起来:“你们能不能有点出息呀,八辈子没见过美女呀,真是丢尽了我们横行无忌军的脸!以后出去别说是本统领手下的兵!我丢不起这个人!”

“让你站住,听到了没有?”这厮看来是个统领,大摇大摆地走到了胡薄荷面前:“你谁呀,我怎么不认识呢?谁和你是自己人!”

胡薄荷就是胡薄荷,这个聪明的女人,立即把皮球又踢了回去“我?你说我是谁?你一个小小的横行无忌军统领,竟然连我都不认识了吗?只怕你们的老大横行无忌蟹族长,见了我也不敢这么说话吧!”

这一下有好戏看了,刚刚还牛逼哄哄的大螃蟹,顿时怂了下来,陪着笑脸说道:“你难道是美人鱼公主吗?”

“恭喜你,你都学会抢答了。”胡薄荷笑了笑:“听说里面的大戏已经开场了,我想进去瞅瞅。”

说着,胡薄荷指了指我:“这一位是我的侍卫,我们一块进去了。”

大螃蟹点头如捣蒜:“既然是公主想看热闹,那就请便吧!”

胡薄荷朝我摆了摆手:“愣什么愣?还不走?”

“公主,这就走!这就走!”我慌不跌地跟了上去。

我们两个走了十几步,眼看着快要走进大门口了,身后却响起了大螃蟹的声音:“公主,听说你们美人鱼部落里,夜明珠随处可见,不知道公主能不能让小的开开眼界呢?”

大螃蟹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要一个夜明珠做小费。可是胡薄荷身上并没有什么夜明珠,早知道这样的话,在密道里的时候,就弄几个夜明珠揣身上算了。

我握紧了拳头,一看时机不对,就准备动手。

没想到胡薄荷嫣然一笑:“不就是一颗夜明珠吗,对本公主来说,自然是小意思了。”

胡薄荷说着,就像变戏法地掏出了一个夜明珠,递给了大螃蟹。

大螃蟹接过夜明珠,连忙道谢:“多谢公主,多谢公主。”

胡薄荷点了点头,带着我屁颠屁颠地进了大门。

第一百一十八章 趁人之危

我瞅着后面没人了,就悄悄拉了她一把:“你什么时候,揣了一颗夜明珠在身上?”

胡薄荷撇了撇嘴:“我们女人家的事情,用得着向你汇报吗?”

我顿时无语了。刚刚因为走的匆忙,要不我也捎几颗夜明珠带身上了。随便弄上一颗到现实世界里,那还不拍出个天价。

钱财虽然是身外之物,但是无论在妖界,还是在现实世界,它都在起着无与伦比的作用。就拿刚才的事情来说吧,如果不是送给了大螃蟹一颗夜明珠的话,那么我和胡薄荷就没这么容易,就通过横行无忌军的防线了。

我的小心思当然瞒不过胡薄荷,她瞟了我一眼:“老公,你这种格局也未免太小了些。我如果是你,就把胡力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杀了,然后把水族的人赶出去,这样的话,密道里那么多宝贝,不都是咱们两口子的吗?”

“有野心,不过我喜欢!”我郑重地点了点头,这倒不是奉承胡薄荷。而是我突然觉察到,自己的性格里有那些缺陷,比如说我就缺乏男人的那种进取心,有胡薄荷在身边时常敲打些,绝对是一件好事。

我们两个轻车熟路,又转过了两道回廊,只要再走个一百多米,就到了总舵大厅了。

忽然,只听得两声呼啸,直奔我和胡薄荷的后心,我得了老狐狸王的数百年灵力之后,眼神很是厉害,隔这么老远,就瞧见那是两枚蛇头镖。

我听胡薄荷说过,水族有五大族长,分别为万年龟、大龙虾、横行无忌蟹、两头蛇和三头蛟,这五人麾下都有自己的势力,互相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而这次暗算我们的,想必就是两头蛇的人。

既然是敌人,就凭这种下作的行为,那我就不能跟他们客气,因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我右手拉着胡薄荷,并没有停住脚步,而是左手轻轻一挥,虽然是轻描淡写,但是我已经用上了依葫芦画瓢。要知道它可是当面狐狸王廷压箱底的东西,可以说当面狐狸王廷能够和虎族分庭抗礼,就全靠着依葫芦画瓢,它的厉害之处由此可见一斑。

那两枚蛇头镖顿时毫无征兆地倒飞回去,忽然听到两声惨叫,回廊的屋檐上摔下来两个人来。均是人头蛇身,后心中镖,连气都没了。

依葫芦画瓢第一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是这么拉风,想打我,那我举着双手欢迎,到头来就让你们死在自己最拿手的技艺之下。

这时廊下突然钻出来一个人来,身材矮小,背上带着厚厚的龟甲,飞起一脚,正好踹在我的小肚子上。

当时我正在沾沾自喜呢,没想到死了两个蛇头人之后,暗地里还藏着一个龟甲人,再加上这厮距离我很近,所以我根本来不及躲闪,至于依葫芦画瓢也没机会施展了。

“老公,你没事吧?”胡薄荷惊叫了一声。

“笑话,我能有什么事?”我站着没动,那个龟甲人却像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出去一丈多远,然后重重地撞在回廊柱子上,不但踹我的那条腿已经断了,而且七窍流血,想要活命,得等到下辈子了。

其实,仔细琢磨之后,这也没啥好惊奇的,毕竟我身上拥有了老狐狸王的数百年灵力,一旦遇到外力袭击,会自动发出反击,那个龟甲人虽然实力不错,但在这数百年灵力面前,着实是不堪一击。

此处距离总舵大厅,仅仅只有一墙之隔了。忽然听到大厅那边传来闷哼之声,看来是有人受了伤,胡薄荷脸色一变,失声叫道:“不好,是父亲大人!”

我急忙拉着她,到了大厅门口,只见那里密密麻麻地站着几十个龟甲人,闲得蛋疼的聊天。

这个说:“我靠,为什么蛟人能够在大厅里面,而我们龟甲人只能站在门口守着呢?要知道我们族长可是水族里资格最老的存在了。”

那个说:“兄弟,你还是太天真了。老资格算个屁呀!我们龟甲军虽然实力并不弱于惊蛟军,但是这个世界是以实力说话的,总得来说,我们族长要稍稍弱于三头蛟一筹。”

还有一个*龟脑的家伙摇了摇头:“朝中有人好做官,三头蛟的亲戚没人能惹得起,所以其余四族都要给他几分面子了。”

最开始说话的那个天真龟甲人问道:“三头蛟的亲戚是什么人?怎么谁都得给他面子?”

“不敢说!不敢说!”*龟脑的家伙摇了摇头:“传说那一位神通广大,水族不管是谁,只要胆敢提到他的名字,他就会知道,而且会在眨眼之间宰掉多嘴多舌的那个人!”

……

虽然说我对*龟脑说的那个人也很好奇,但是如今我的岳父大人危在旦夕,我也不能在这个时候去问胡薄荷,那样的话,纯粹是放着自在去找不自在。

我看了一眼胡薄荷,小心翼翼的说道:“老婆,要不咱们杀进去算了!”

胡薄荷瞪了我一眼:“这么多龟甲人,一个个皮糙肉厚的,咱们两个杀的过来吗?就算是把他们杀光了,可是等咱们冲进大厅,只怕就来不及了。”

我没吭声,知妻莫若夫,胡薄荷既然这么说,肯定有了更好的想法。

果然,胡薄荷拉了拉我,然后下巴朝上面伸了伸:“这里的房梁是和大厅相连的,我们不如从上面进去吧。”

走上面好是好,可是也有风险,因为万一有一个龟甲军兵丁抬头发现了我们的话,那么我和胡薄荷就有变成活靶子的危险。但是大厅那边,我的岳父大人只怕是已经危在旦夕,所以冒些风险绝对是值得的。

所以,我就痛痛快快地拍了板:“就走房梁。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一向有狗屎运。”

说着,我拉着胡薄荷轻轻一跳,就到了房梁上,然后我们就像过独木桥那样,施施然走了过去。我甚至都能看到脚下那些龟甲人丑恶的嘴脸。

说来也巧,等我们进入大厅之后,我才发现有个龟甲人抬头看了看天,如果他提前一两秒钟的话,那我和胡薄荷就要暴露了。这便是常走狗屎运的妙处了。

大厅之内和厅外那是两个世界,因为我知道,大厅里没有一个酒囊饭袋,所以我和胡薄荷尽量放轻了脚步,哪怕是一点点的灰尘,也不敢让其落下房梁来。

前几天我在这个大厅里装逼的时候,觉得这个大厅也不是很大,如今站在房梁上,居高临下,才发现它要比想象中大多了。

大厅内站满了人,东边、南边是水族的人,除了数百名蛟头人之外,最内圈渊渟岳持的站着五个人,仅仅凭借那种气势,我就知道那是一等一的高手,每一个拉出来,都不会在胡一刀之下。

为首的是一个蛟头人,身材高大,长着三颗脑袋,看上起相当的凶猛,想必就是水族五大族长之一的三头蛟了。

和三头蛟站在一起的是一个蛇头人身的家伙,奇怪的是它有两个脑袋,说话的时候,蛇眼扑闪着,长长的蛇信吐着,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正中间站着一个龟甲人,须发皆白,龟甲成绿色,上面长着长长厚厚的绿毛,想必就是以防御著称,水族的老资格万年龟了。

紧挨着万年龟的是一个虾头人,身材比三头蛟还要高出一头,那长长的虾须都快顶上房梁了,幸亏我和胡薄荷离他的距离有些远,所以绝对有被其发现的风险。

最边上站着一个人头蟹腿人,与其说是站着,不如说是趴着更合适,因为他一个人至少占了五个人的位置。总舵大门口的那个大螃蟹已经够大了,可是和这位一比,就成了小螃蟹娃了。不用说,这一位肯定是名字拉风,战斗力更是爆棚的横行无忌蟹了。

胡薄荷的眉头皱了皱:“想不到水族的五大族长一下子全来了!”

大厅西边站着百十号人,为首的正是胡力,他身旁的人大多穿着飞狐军的制服。按说人数已经不少了,不过和实力雄厚的水族一比,就立刻被比下去了。没办法,水族的这个阵容,只怕执妖界之牛耳的虎族都比不上,也难怪人家如此嚣张。

可叹胡力聪明反被聪明误,连引狼入室的道理都不懂,看他这一次该如何收场。

大厅最北边的人数不多,而且大多数人的身上都挂着彩,有十几个还躺在地上,这些人我大多都认识,有胡笳、胡如是、胡一刀、胡美丽、丑猫、飞天猫等等,甚至虎一剑和张山也在其中。

按说他们的战斗力应该极强的,可是因为大多数人伤的不轻,所以给人一种不堪一击的感觉。

这时,只见横行无忌蟹越众而出,哈哈大笑道:“胡笳,听说你的胡笳十八拍很是了得,可是刚刚并没有用出来,未免令人遗憾。所以,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我想领教一番!”

第一百一十九章 狐族女人的尊严

横行无忌蟹话音刚落,只听胡如是冷笑一声:“怎么?水族的人都不要脸吗?你们是想用车轮战吗?刚刚两头蛇已经和父亲大人大战了一番,落了个两败俱伤,你怎么要乘人之危吗?”

“青丘狐族看来真的是没人了,那些男的不敢应战,所以让你这个小娘皮出来,是不是要对我使什么美人计呀?”横行无忌蟹这一次笑得很猥琐:“再者说,乘人之危又怎么啦?这个世界就是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而如今的青丘,可是我们水族说了算。小娘皮,你说话最好客气一点儿,否则的话,我就擒了你,然后我们一起找个地方好好叙叙,也让你领略一下什么叫做横行无忌!看你那样子,应该还未经人事吧,*的滋味我给你,免得就这么死了,也是人生一大憾事!”

水族来的都是清一色的男人,横行无忌蟹的污言秽语引发了哄堂大笑,每个人都用不怀好意的目光望着胡如是。胡如是年纪尚小,什么时候经历过这种场合,一时间羞得面红耳赤,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横行无忌蟹,你休得猖狂,老夫还没死呢?你就这么羞辱我的女儿!”胡笳气得胡子直翘,挣扎着想要出来替自己的女儿讨回公道,可是他刚刚与两头蛇一战,看样子受伤不轻,还没站起来,就又倒了下去,嘴角已经沁出了鲜血。

胡如是急忙扶住了他:“父亲大人,您不要生气,我没事的!”

胡薄荷气得牙齿咯咯作响,紧紧握住了拳头,看样子随时都要跳下去殴打横行无忌蟹的可能。我急忙拦住了她:“老婆,有老公在呢,哪里轮得到你出手了?我向你保证,这个劳什子的横行无忌蟹死翘翘了!”

胡薄荷咬牙切齿地说:“今天你不把这厮的八条腿都给拆下来,你就不是我胡薄荷的男人!”

我立马把胸脯擂得震天响:“老婆,你就放心吧,这件事交给我了!”

可是还没等我跳下去动手,大厅里已经有人说话了:“横行无忌蟹,我们青丘什么时候轮到你们狐族说了算啦,当初我们可是约定好的,你们出力帮我恢复狐狸王廷,而我付给你们蒜条金,怎么不会这么快变卦了吧?”

我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时候站出来的竟然是胡力。整个议事大厅内,也发出了此起彼伏的惊叹声,看来不仅仅是我,其他的人也都没有想到,胡力会在这个胜券在握的出来说话。

横行无忌蟹显然是没把胡力放在眼里:“胡力王子,你未免也太天真了一些!你以为我们水族欠你那一点儿蒜条金吗?我们看中的是青丘的花花世界,还有狐族那数不清的绝世美女,否则的话,我们是不会兴师动众倾巢而出的!”

“狼子野心!更是痴心妄想!只要有我胡力在,你们就休想得逞!”胡力猛地一摆手:“飞狐军何在?神鸦火筒!”

“是!”只听得数十声呼喝,胡力身边的那些飞狐军兵丁齐刷刷地取下了背上的竹筒,对准了横行无忌蟹等人。

横行无忌蟹哈哈大笑道:“胡力王子,你大概忘了我们水族是玩水的,可是你却傻乎乎地想用火来对付我们,这不是脑残是什么?”

胡力哼了一声:“谁是脑残谁知道,不过蟹族长,我可要提醒你,我这些神鸦火筒可是改良版的,我在其中参杂了人类世界的汽油等一系列易燃物品,一旦发射,不把目标烧成灰烬就不会熄灭,一般的水根本浇不灭!”

横行无忌蟹一愣:“原来你小子早就有了对付我们的心思!”

胡力沉声道:“我们彼此彼此,如果不防着你们一点,那么我胡力这么多年也算是白混了!”

横行无忌蟹什么时候吃过这种瘪,不甘心的说道:“你……你吹牛,我就不信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水浇不灭的火,要知道三头蛟族长和他的飞蛟军个个都是玩水的高手!”

三头蛟听了,也是不以为然道:“蟹兄弟说得对,我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我们飞蛟军浇不灭的火!”

“不相信没关系,我们可以当场做个试验如何?”胡力看来早已经成竹在胸:“你们派出五名飞蛟军,我这边派出五个飞狐军,飞蛟对飞狐,我们就让事实证明一下,到底是你们飞蛟军的水厉害,还是我们飞狐军的火更胜一筹!”

三头蛟不以为然道:“比就比,谁怕谁!可是水火无情,到时候丢了性命,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说着,他把大手一挥,有五个飞蛟军走到了场地中央,只听胡力一声令下,其余的飞狐军兵丁退了下去,只留下了五个。

胡薄荷看飞狐军如此训练有素,不禁轻轻摇头道:“胡力真是个人才,只是走错了路!”

我没有说话,其实我也很好奇,想看看胡力到底想怎么做。

双方的对决结束的很快,那五个飞蛟军兵丁很快就被烧成了灰烬,他们的水在改良版的神鸦火筒面前,根本没起到一丝一毫的作用。

“胡力,你大胆,竟然敢杀我们水族的人,你不要命了!”横行无忌蟹脸上挂不住了,跳出来色厉内荏的喝道。咋听上去,他还没把胡力放在眼里,其实已经很忌惮神鸦火筒了。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按他的脾气,只怕早就打起来了。

胡力丝毫不惧,针锋相对道:“愿赌服输,除非是你们输不起!”

眼看着一场大规模的争斗就要爆发,这时候,万年龟乐呵呵的站了出来:“说起来,大家都是盟友,如今大事未成,就先窝里斗了起来,岂不是要让别人耻笑?如果我们斗一个两败俱伤的话,那么渔翁得利的就是胡笳族长了。”

这个狡猾的老乌龟,一句话说到了正点上,横行无忌蟹心有不甘,却也无可奈何的说道:“好了,胡力王子,看在龟族长的面子上,我就不和你一般见识了!”

胡力却是不依不饶地说道:“那好!不过,你得先打自己两个嘴巴,向如是妹子道歉!”

万年龟有些惊讶:“胡力王子,要知道胡笳的女儿如今可是你的对头,而我们才是你的盟友呀!你不会敌我不分了吧?”

胡力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盟友还是对手先不谈,我现在要谈的,就是要替一个女孩子讨回公道,这是我作为一个男人的底线!”

万年龟回头看了看横行无忌蟹,面有难色道:“胡力王子,你这样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吧?”

“强人所难,又吗?”胡力一字一句道:“以横行无忌蟹的身份和地位,刚刚对一个女孩子口出污言秽语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后果。这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

横行无忌蟹冷笑道:“胡力,你未免太自以为是了。你的神鸦火筒是厉害,但是恐怕伤不了我们五个,如果我们五大族长一起出手的话,你的飞狐军全军覆灭只怕是迟早的事情。”

“此话不错,区区的神鸦火筒当然伤不了你们五大族长。”胡力说着,突然话锋一转,一指三头蛟身后的飞蛟军:“但是在飞狐军全军覆灭之前,肯定是要先拉着飞蛟军来陪葬的!”

不得不说,胡力这一招非常厉害。因为水族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飞蛟军可是三头蛟赖以生存的资本,如果这一次全部搭上了,那么此消彼长,他在水族的话语权可就打折了,这可是三头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横行无忌蟹傻眼了,只是用眼一个劲儿地看万年龟。看样子,他有些害怕三头蛟,所以想让万年龟来解这个困局。

万年龟捋了捋胡子,半晌才面有难色道:“胡力王子,你可是志在天下之人,而这些飞狐军是你的根本,如果这一次为了一个女人,而把他们全部搭上,值得吗?”

“当然值得!”胡力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我们狐族可以流血,可以战死,但是任何人都不能冒犯我们狐族女人的尊严!蟹族长必须要向胡如是道歉,这件事情没得商量!”

“这?”万年龟语塞了,悄声和横行无忌蟹商量了半天,也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反正把横行无忌蟹给忽悠住了。

这厮看样子是不要脸了,屁颠屁颠地走到了胡如是面前,先是扇了自己两个嘴巴子,然后说道:“如是姑娘,刚刚多有得罪,希望你能够大人不计小人过!”

“算了!”胡如是把手一挥:“本姑娘就只当苍蝇嗡嗡了。”

横行无忌蟹闹了个没趣,灰溜溜地退了下去。

胡笳大声道:“胡力,纵然是你我等一会儿要大战一场,老夫还是要谢谢你,是你替我女儿讨回了公道,替我们狐族女人讨回了尊严!”

也不知道胡力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是他的神情也有些黯然:“胡叔叔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

第一百二十章 请神容易送神难

胡薄荷轻轻摇了摇头:“老公,你就瞧着吧,这只是万年龟的诡计而已,接下来他肯定要忽悠着,要让飞狐军对我父亲他们出手!就看胡力作何抉择了。不过我觉得,能为我妹子出头的人,怎么着也不可能再掉过头对她动刀吧?”

事不关己,关己则乱。事关自己的至亲之人,胡薄荷已经完全失去了以前那种敏锐的判断力。

我心中却是五味杂陈,但还是以肯定的语气说道:“胡力虽然犯了大错,但是并没有你想象里的那么傻。他现在也许后悔自己引狼入室了,所以他会极力弥补。纵然是弥补不了,我相信他也不会对岳父大人他们动手的!”

横行无忌蟹丢了面子,肯定是要找回来的,他对胡力一拱手道:“胡力王子,做大事者千万不能心软,你如今与胡笳已成死仇,你今日如果不杀他,等他养好了伤,就没有你的好日子过了。本族长愿意替胡力王子代劳,斩杀老贼胡笳!”

胡力摆了摆手说道:“本王子与胡叔叔接下来是战是和,就不劳蟹族长费心了。根据本王子与你们水族之间的约定,你们已经圆满完成了任务,我非常感谢!”

胡力说着一挥手,早有飞狐军兵丁抬上来好几大箱蒜条金。胡力笑道:“这是当初说好的酬金,请各位族长笑纳。”

横行无忌蟹笑了:“这么快就想打发我们走,没那么容易吗?”

胡力脸色一变:“蟹族长,酬金我已经给你们了,你们不走又是为何呢?”

横行无忌蟹的表情很张狂:“小子,你未免也太天真了一些。你以为我们水族这一次几乎是倾巢而出,为的仅仅是这一点儿蒜条金吗?”

胡力哼了一声:“那你们想要什么?”

横行无忌蟹握紧了拳头:“胡力,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我们在水里呆腻了,所以想要的是青丘的花花世界!”

胡力怒极反笑:“简直是痴心妄想,你要问一问,我的飞狐军答应不答应?他们手里的神鸦火筒答不答应?”

“胡力,痴心妄想的人是你吧!你以为就凭这么几根神鸦火筒,难道就想挡住我们水族占领青丘的脚步吗?”横行无忌蟹哈哈大笑起来:“龟甲军、飞蛟军、飞蛇军、龙虾军,还有我的横行无忌军,我们五支大军,好几千号人吗,你的神鸦火筒又能杀死几个?”

胡力一字一句地说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杀死一个是一个,既然你们水族背信弃义,那么我们狐族就拼一个鱼死网破了!”

霎那间,大厅内的形势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胡笳、胡一刀等人尽管身上有伤,但还是挣扎着站了起来。整个狐族的生死存亡之际,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每个人都要站出来。

这时,万年龟乐呵呵的插在了胡力和横行无忌蟹中间:“胡力王子,买卖不成仁义在,我们刚刚还在并肩作战,怎么这么快就要翻脸了呢?”

胡力恨声道:“都说我们狐狸狡猾,但是和你这老龟比起来,差得远了。都怪我当时听信了你的蛊惑,这才犯下大错,如今是追悔莫及!所以少说废话,我们直接开打就是了!”

“胡力王子消消气!年轻人就是火气大!”万年龟笑道:“你想啊,我们水族这一次来了这么多人,又死伤不少,你仅仅给这么一点儿蒜条金好像有点少吧。我看不如这样,我们把青丘城一分为二,你我两家各占一半,从此以后井水不犯河水,胡力王子你看如何呢?”

万年龟此言一出,胡笳急声道:“胡力,只要打退水族,老夫愿意把族长之位让给你来坐。但是青丘城乃是我们狐族的圣地,千万不能让出一半给水族呀。”

胡一刀也沉声道:“胡力,你如果卖地求荣的话,只怕会留下千古骂名。等百年之后,看你怎么去见狐狸王廷的列祖列宗?”

万年龟呵呵笑道:“胡笳族长,胡一刀长老,你们当然是不希望让出一半青丘城了,可是决定权如今在胡力王子手上,你们二位还是少说两句,有那功夫还是赶紧养伤吧。不过话说回来,养不养伤都无所谓了,反正等一会儿都得死!”

这个万年龟难得硬气一回,看来他这也是看胡笳和胡一刀受了重伤,已经没有能力出手了,这才有些得意忘形了。

万年龟话音刚落,胡力沉声道:“不错,青丘城乃是我们狐族的圣地,一寸土地都不可能让出去的,你们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要战便战,不敢再战的话,就赶紧带着蒜条金离开吧!”

胡薄荷点了点头道:“胡力这时候还算是一条汉子!”

我默然了,因为我不知道等水族退了之后,如何去处置胡力。按照他刚才的表现,那绝对是没说的。可是那么多狐族人的鲜血,又不能白流。我如果不给他们讨回这个公道的话,心里实在难安。我想来想去,也没想到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这真是一件烦心事。不管了,还是等水族走了之后再说吧。

万年龟看来也是没想到胡力的态度如此强硬,他和三头蛟、横行无忌蟹等人商量了一会儿,然后出声道:“胡力王子,经过刚才的一场大战,我们双方已经流了不少血。我们五大族长认为,不管是狐族还是我们水族,都不能再白白流血牺牲了。”

胡力这个时候竟然还能笑得出来:“那好办,你们乖乖退出青丘城就是了。”

“就这么让我们走了,好像并不妥吧!”万年龟说着,突然话锋一转:“我看不如这样,我们五大族长轮番出阵,你们狐族随便选人,我们单打独斗,连比五阵决出输赢,最终赢下三阵者为赢。如果你们狐族赢了,我们水族掉头就走,如果我们侥幸胜出的话,那么你们狐族就要让出一半青丘城给我们安家。”

胡力摇了摇头:“不行!”

横行无忌蟹针锋相对道:“你说不行就不行呀,这是我们最后的底线了。不答应的话,那就开战吧。胡力王子你是个明白人,你应该清楚一场混战之后,你们狐族将在妖界除名,而我们水族也将元气大伤。所以说,五阵赌输赢才是最好的办法。”

胡力皱着眉头没有说话,胡笳站了起来:“好,咱们就五阵赌输赢,五局三胜!”

“胡叔叔,万万不可!”胡力急忙阻拦,我知道他的想法。如果胡笳和胡一刀等人没受伤的话,那么还能与水族五大族长一战,可是如今胡族高手个个带伤,谁又能是五大族长的对手呢?

胡笳轻叹一声:“这是没有办法之中的办法了,除非胡力你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来。我们狐族这一次死伤严重,我作为一族之长,不能保的他们周全,实在是羞愧难当。所以,哪怕是拼上我这把老骨头,也得保住我们青丘狐族的火种!”

“好!”胡力大步流星走到了横行无忌蟹跟前:“此事由我而起,那么就让我来打头阵吧!”

“就凭你?”横行无忌蟹仰天长笑起来:“胡力王子,你做生意是一把好手,只怕无论是狐族还是水族,都没有那个人能比得上你,但是单挑吗,你只怕是差得远了!”

“你不要把人看扁了!”胡力轻笑道:“到底行不行,只怕只有打过之后才知道!怎么?蟹族长,你不会是怕了吧?”

胡薄荷看了我一眼:“老公,我担心胡力不是横行无忌蟹的对手,不如还是你出手吧。因为父亲大人他们身上都带着伤呢?”

我轻轻叹了口气,然后摇了摇头:“这一阵胡力非打不可!这是胡力自己的选择。我很了解他,凡是他做出的决定,任何人都改变不了。哪怕是我下去了,也难以拦得住他!”

胡薄荷也是叹了口气:“我明白了,他是想赎罪。胜败是小,可是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横行无忌蟹杀了啊!”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就像胡力刚才所说,他到底行不行,只有打过才知道。”我的声音更加低沉了:“难道我们连赎罪的机会都不给他吗?”

别看我嘴上说的好听,其实我心里明白,以胡力的实力,想要胜过横行无忌蟹,只怕连一成的胜算都没有。胡力尽管犯了大错,可是他这个人却偏偏让人恨不起来。女孩子心软,再加上胡力刚刚替胡如是讨回了尊严。我这些话如果说给胡薄荷听了,他非得逼着我去替胡力出战不可。我又何必这样给自己找不自在呢?

在我看来,作为一个男人,就要有所担当。既然犯了错,特别是这种无法弥补的大错,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是对受害人的不尊重罢了。

却说横行无忌蟹冷哼了一声:“胡力王子,既然你自己找死,那么这第一阵,就由我亲自来打发你上路算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本命珠

我当然看得出来,这个横行无忌蟹是个小肚鸡肠之人,又非常爱面子,刚刚胡力逼着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胡如是道歉,让他失了面子,所以我估摸着,他一定会对胡力痛下杀手的。

“光说不练假把式,蟹族长,你倒是请啊,你远来是客,所以我让你先出手!”胡力在现实世界呆久了,说起人类的俗语来,真是一套一套的,张嘴就来。

“那好,既然是你自己找死,那本族长就只好勉为其难,送你上路了!”横行无忌蟹说打就打,挥动着两个大钳子,八条腿里最少有六条腿都参与进来了。一时之间,议事大厅内仿佛全是螃蟹腿。

我看横行无忌蟹攻势相当凶猛,担心胡力有失,就拉着胡薄荷又往前走了十几米,几乎是站到了他们两个的头顶。由于我和胡薄荷是从房梁上进来的,特别是学了依葫芦画瓢之后,轻身功夫增强了许多。虽然大厅内高手众多,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发现我们两个。

我居高临下,观看两个人相斗,几乎是没有任何死角。

我不得不承认,作为狐狸王廷的嫡系传人,胡力虽说没有学到依葫芦画瓢这门最高深的技能,但是兰花烙印却被他用的出神入化。尽管横行无忌蟹腿影如山,攻势如潮,但是短时间之内,还是伤不了他一根汗毛。

要知道对伤兵满营的青丘狐族来说,五局三胜制的任何一局的胜负都非常关键,也都输不起,所以胡力将自身的实力简直是超常发挥了。而水族那边虽然兵强马壮,按说输一场也没什么大碍,但是横行无忌蟹一向自视甚高,怎么也不会允许自己输给一个后生晚辈。所以两个人越打越打出了火气,越打越快,仿佛走马灯似的乱转。

在一旁观战的两头蛇心里有些不耐烦了,不由得高声道:“蟹兄,你到底行不行呢?是不是昨晚又干什么坏事了?怎么成了软脚蟹了,连一个区区的胡力都拿不下来?你不行的话,干脆认输算了,兄弟我马上给你找回场子!”

我听的出来,这个两头蛇看来和横行无忌蟹不怎么对付,所以才出言挖苦他。

“蛇老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着什么急哟?哥哥我只是和胡力这小子好好玩一玩而已。”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霎那间,横行无忌蟹明显加强了攻势。看来是明显受到刺激了。

“小子,老蟹我陪你玩了这么久,也该结束了!”只见他大喝一声,腾空而起,八条长腿蹬向了胡力的下三路。

“不见得吧!”胡力眉头一皱,双手祭出兰花烙印,十朵兰花陡然盛开,挡向了哪八条大长腿。

没想到横行无忌蟹这一招是虚的,就在胡力已经出尽全力的时候,他的八条大长腿突然鬼魅般收了回去,然后一把大钳子闪电般夹向了胡力的脖子。他的大钳子足有一米多长,上面全是锋利的锯齿,如果真的夹上了,胡力的脑袋非的落地不可。

其实就连我也没想到,看上去大大咧咧的横行无忌蟹,竟然用上了这么阴损的招数,所以当我看出来形势不对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救援的最佳时机。更何况,按照赌局的规则,在双方单打独斗的时候,是不允许第三者插手的,否则就会被视作投子认输。而在我的潜意识里,胡力应该不会这么着就输了。

胡薄荷狠狠拧了我一下,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怪我眼睁睁看着胡力人头落地,我也没解释,一是时间上来不及,二来呢,我想让事实说话,这样要比我的解释更加有说服力。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就在横行无忌蟹的大钳子距离胡力的脖子只有几寸远的时候,胡力突然一张嘴,一个鸽蛋大小的珠子从他嘴里飞了出来,竟然挡住了横行无忌蟹的大钳子。

这个珠子我认得,当初在河洛悦来大酒店,我和胡力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最先看到的就是这颗珠子,后来还阴差阳错地帮了他,而他也投桃报李,把家传的兰花烙印传给了我。而在我此后的曲折人生里,兰花烙印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兰花烙印的话,我也许都死了好几回了。

我想起往事,不由得感慨万千。那时候,我根本没有料到,我和胡力的关系会发展到现在这个样子。我知道这颗珠子就是胡力的本命珠,也可以叫做内丹。它是每一个修行者最关键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可能展露在外面的,因为本命珠一旦受到损害,那么珠子的主人的灵力就会严重受损,如果本命珠碎掉的话,那么珠子的主人甚至被打回原形,把数百年的苦练成果毁于一旦。

因此,当胡力祭出本命珠的时候,大厅内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惊叹声,当然更多的是惋惜之声。

横行无忌蟹哈哈大笑道:“废材就是废材,竟然连自己的本命珠都祭出来了。但是这有用吗?胡力小子,你就算是祭出了本命珠,这一场赌局还得输,而且会输得更惨!”

“罢了,老蟹我也不欺负小辈,就这一个大钳子就把你解决掉了!”在横行无忌蟹的狂笑声中,他的大钳子突然光芒四射,锋利的锯齿好像一下子长了一尺多,又是狠狠地夹向了胡力。看来他这一次是想把胡力的脖子和本命珠一起夹断。

然而,让人大跌眼球的是,胡力的本命珠也泛出了月亮一般的光辉,竟然把横行无忌蟹的大钳子挡住了,任凭横行无忌蟹如何暴跳如雷,他的大钳子就是不能越过雷池一步。

两个人一时间僵持住了,没过多大一会儿,两个人的头顶都冒出了热气,雨滴一般的汗水竟然打湿了地面。就连我也没有料到,胡力竟然和横行无忌蟹比拼起了灵力。

在妖界,对于修行者来说,比拼灵力是最凶险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没有人胆敢这么做。可是如果较技的话,如果灵力不如对方的话,完全可以用招数和法宝来取胜,但是灵力比拼却惨不得任何虚假,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

谁都看得出来,横行无忌蟹比胡力多修炼了一百多年,灵力远在胡力之上,胡力选择与其比拼灵力,无疑是以其之短对敌之长,因此上,用不了多长时间,胡力一定会灯灭油枯而死。但是话说回来,刚刚胡力已经在生死边缘上走了一遭,他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可是任谁也没想到,胡力竟然又坚持了一盏茶时间,虽然他浑身上下都是汗水,但是本命珠的光华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减弱。

那边观战的双头蛇有沉不住气了:“老蟹,你到底行不行呀!区区一个胡力,你都耗费了这么久的时间,如果是胡笳这个老狐狸亲自出手的话,你只怕早就嗝屁了。”

我以为两头蛇的热嘲冷讽会让横行无忌蟹暴怒,这样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比拼灵力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心神不宁了。没想到横行无忌蟹反而静下心来,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这两个人宛如两尊石像,只是衣服和须发无风自动。

我琢磨了一下,算是明白了。这样下去的话,胡力非得被他熬死不可。毕竟横行无忌蟹的灵力修为要比胡力深厚得多。怎么办呢?可是急切之间,我却想不出任何办法来。

又过了一盏茶时间,胡力本命珠上面的光华突然开始减弱了,这分明是灵力难以为继的信号。

横行无忌蟹等得就是这样的时机,他大喝一声,体内灵力如潮水一般,连绵不断地通过大钳子,向胡力的本命珠发出攻击。

“糟了!”我心头刚刚冒出这个字眼,只听啪啦一声,在横行无忌蟹的暴力攻击线之下,胡力的本命珠竟然被他的大钳子夹碎了,碎片散落了一地。胡力整个人倒飞出去好几丈远,最好背靠着柱子,才缓缓坐了下来,可是脸色苍白如纸,眼中、鼻子还有嘴里全部渗出了鲜血。

“拿命来!”横行无忌蟹刚要赶尽杀绝,大厅内想起了胡笳的轻叹之声:“蟹族长手下留情,你赢就是赢了,何苦要伤人性命呢?”

横行无忌蟹哈哈大笑道:“老狐狸说的有理,胡力这小子愣是逞强,如今连本命珠都碎了,只怕等会儿就要现出原形了,这样一只狐狸,对我们水族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威胁了。”

胡力背靠着柱子,却是笑了起来:“不错,我是马上就要现出原形了。不过我们的赌局还没有结束,你并没有赢!”

横行无忌蟹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说道:“我没有赢?哈哈,胡力,你这厮是不是晕了头了?竟然敢说我没有赢?那好,你站起来打我呀!难道青丘狐族的人就是这么输不起吗?你是不是非得逼着我当场杀了你呀!”

第一百二十二章 你必须死

横行无忌蟹迈开大步,一步步走向了胡力。

不管怎么说,就算是不提往日的情分,还有老狐狸王的授艺之恩,哪怕只是胡力刚才为青丘狐族血战到底的姿态,我都不能坐视不管!可是就在我准备出手的时候,变故又突然发生了!

“你杀不了我!我说你没有赢,就是没有赢!”胡力说着,突然张口喷出了一口鲜血,喷的好远好远,竟然喷到了刚刚散落一地的碎珠子上面。

说来也奇怪,那些碎珠子沾上胡力的鲜血之后,突然弹地而起,飞向了横行无忌蟹。力道之迅猛,并不亚于强弩劲矢。

横行无忌蟹本来以为胜卷在握,胡力已经是待宰的羔羊,没想到他还会这一招,所以说根本没有躲避的可能,被那无数碎珠子打了个正着,只凭嘭嘭之声不绝于耳,那些碎珠子打在他身上,就像是爆炒豆子一般。

“米粒之珠,也放光华?老蟹我刀枪不入,他们根本伤不了我一根汗毛!”不过横行无忌蟹的身上带着一层厚厚的防护甲,这点打击根本给他造不成任何的伤害,他大笑声中,抖了抖身子,想把那些碎珠子抖落。谁曾想那些碎珠子就像带着胶水似的,牢牢地黏在他的身上。

“米粒之珠,光华依旧!”胡力又是一口鲜血喷出,只见黏在横行无忌蟹身上的那些碎珠子,又泛出了月色一样的光华,而且是越来越盛,到了最后随着砰地一声巨响,他们竟然爆了,在横行无忌蟹的身上爆了。

万年龟失声叫道:“狐狸王廷的爆珠!外加虎族的隔空虎爪!没想到你小子竟然深藏不露?不过你想过后果没有?难道你不知道,使出了爆珠之后,你今后都不能再修炼了吗?”

在万年龟的一连串问题之中,刚刚还在大言不惭的横行无忌蟹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当场断了三条腿和一只大钳子,前胸后背上更是被爆出了无数的伤口,虽然伤口不大,但是每一个都在往外流血。看样子是伤得不轻,连动都不能动了。

“能不能修炼又算了什么呢?我只要赢,这是我欠青丘狐族的,所以哪怕是粉身碎骨,我也要还上,否则死也难安,无颜去见我狐狸王廷的列祖列宗!”胡力哈哈大笑道:“大螃蟹,你不是眼高于顶,自号横行无忌吗?那么请过来杀我呀!”

横行无忌蟹缓了这么久,才终于能说话了,但是相当虚弱:“胡力王子,我承认看低了你,这是我的错。但是我不能动,你就能动了吗?我的确杀不了你,但是你也杀不了我。这第一场赌斗我看就以平局结束了吧。不过很可惜,等一会儿你就要被打回原形,而且再也不能修炼,这就是说,你的寿命只剩下了短短一二十年,而且不能修炼,不能说话,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呢?而老蟹我调养个几个月之后,照样活蹦乱跳,照样能在你们青丘的地盘上,吃香的喝辣的,甚至可以天天晚上蹂躏你们狐族的女人,大丈夫不外如是!”

胡力摇了摇头:“大螃蟹,你未免想得太美了一些!平局?呵呵,你竟然想要平局?可能吗?我胡力为青丘出战的第一局,怎么可能不赢呢?我不但要赢,而且要看着你死!”

“你要我死?你有这个本事吗?”横行无忌蟹也晃了晃偌大的头颅:“你能站得起来吗?就算是你能站得起来,但是你能提得动刀吗?还想杀我,真的是满口胡言!”

还没等胡力说话,胡薄荷已经惨然一笑,低声说道:“这一战胡力赢了,但是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不过能杀了水族的五大族长之一,他已经能够将功赎罪了。”

“他杀得了横行无忌蟹吗?他拿什么杀?”我心如刀割,满脸都是泪水。早知道这样,哪怕是这一局早早认输了,我也不能让胡力收到这样的伤害?可是话说回来,这第一局如果输了的话,胡力就更加自责了。只怕到时候他也没脸再活着了。求仁得仁尚何语,对胡力来说,这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了。

胡薄荷轻声说道:“老公,你真是忘性大于记性。难道你忘了,当初胡力从你手里拿走了两样东西,除了虎族的虎爪之外,另外就是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了。有了它们,他就算坐着不动,也能要了横行无忌蟹的命!”

我这才想起来,当初为了让胡力打开胡薄荷身上的万年寒铁锁链,我答应了他三个条件,除了虎爪以及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之外,我还欠他一件事。

果然不出胡薄荷所料,胡力颤颤巍巍地从怀里拿出了碧玉虎弩,然后搭上了三支伤心小箭,对准了横行无忌蟹:“大螃蟹,你认识这个东西吗?我就算是坐着不动,照样能够杀了你,赢了这场赌局!”

“弓弩?”横行无忌蟹笑了起来:“胡力,你未免太天真了,你以为就凭这小小的弓弩,就能杀得了我吗?”

“横行无忌蟹!你看这个名字起得真适合你。都死到临头了,还是这么张狂?”胡力笑了:“一般的弓弩当然杀不了你!毕竟你虽然受到了重创,但是并没有到山穷水尽的那一步,可是你知道吗,我手里拿的是虎族的至宝,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

“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议事大厅里顿时惊呼声不断,包括张山和虎一剑在内,都没有想到这两样东西,竟然在胡力手里。

因为这两样东西在妖界太有名了,称得上是无坚不摧。当然,如果横行无忌蟹没有受伤的话,也许可以在弩箭之下逃出生天,但是如今他已经遭受重创,在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之下,再也不可能生还了!

横行无忌蟹的脸色变了几变,最后竟然怂了:“胡力王子,胡力大爷,别杀我,我认输,我认输,你赢了还不成吗?求求你,别杀我!”

这个人虽然一声好强,非常爱面子,但是在死亡面前,什么好强,什么面子,都被雨打风吹去了。

我知道横行无忌蟹是怎么想的。他这一次虽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失了面子,但是只要养好了伤,照样可以呼风唤雨,谁又敢在他面前耻笑他呢?至于背后的言论,在自己的性命面前,就更加不值一提了。

看胡力没有吭声,横行无忌蟹继续说道:“胡力大爷,只要你别杀我,要什么我都给你。蒜条金吗,要多少给多少!”

“你必须死!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的命!”胡力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双手占满了狐族的鲜血,所以你必须要用鲜血来偿还!”

万年龟急忙说道:“胡力王子,请手下留情。这一局我们认输就是了!”

胡力瞪圆了眼睛:“认输就行了吗?除非你们现在就退出青丘!”

“这?”万年龟看了看三头蛟和两头蛇等人,这样的大事,他一个人做不了主。

横行无忌蟹急忙道:“我们退出青丘,我们现在就退出青丘!”这厮为了活命,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可惜的是他的话音被两头蛇打断了:“老蟹,你怎么如此没骨气呢?不就是一死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做人要顾全大局,你总不能为了你自己,就让我们水族的拓展大吉付之东流吗?那样的话,惹怒了海龙王,死的就不是你一个人了!”

横行无忌蟹急了:“两头蛇,你说的是什么话?难道你们就忍心看着我死吗?至于海龙王那里,我会向他老人家解释的!”

两头蛇呵呵笑道:“不用那么麻烦了。死了你一个,幸福千万家。这样岂不是更好吗?”

这时候,很久没有吭声的三头蛟说话了:“老蟹呀,你放心的走吧,你家里的一切,自然有我们照顾。等我们拿下青丘城之后,自然会给你立牌位的!”

三头蛟一说话,无疑是判了横行无忌蟹的死刑。本来还想为横行无忌蟹求情的万年龟和大龙虾都不吭声了。

横行无忌蟹愤愤不平道:“三头蛟,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落井下石的东西!”

胡力摇了摇头:“大螃蟹,不就是一死吗?有什么好怕的?你刚刚杀戮我们狐族的人的时候,想到过他们的感受吗?”

“我错了,你就行行好,放过我吧!”横行无忌蟹的眼泪都出来了。

“不好意思,你必须死!”话音声中,胡力摁了一下,三支伤心小箭闪电而出,飞向了横行无忌蟹。

结局没有任何意外,横行无忌蟹被三支小箭穿心而过,连叫也没来得及叫一声,就躺在地上了。

谁也没有想到,处在下狗的胡力竟然击杀了横行无忌蟹。

兔死狐悲,这一次万年龟的声音里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洋洋得意,而是有些木落落的感觉:“第一局,你们狐族赢。第二局,我们水族由两头蛇族长出战,你们狐族谁来迎战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最后的请求

满打满算,狐族这边唯一能够出战的人,就是灵力已经大打折扣的胡笳了。虽然看上去他已经伤的不轻,但是好歹还能行动。不像胡一刀和虎一剑等人,连动都动不了啦,至于胡美丽和胡如是两个姑娘家家的,伤倒是不重,但是以她们的修为,实在是不够看。

的确,她们都说狐族的后起之秀,在狐族年轻一代里,也是出类拔萃的存在,但是那要看和谁比。

和胡薄荷相比,她们只是稍逊一筹罢了,但是和实力强劲的水族五大族长相比,那就要被甩下十八条街了。说句不好听的,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到了双头蛇面前,只怕是连一招都递不出去。

我看了胡薄荷一眼,她点了点头,是到了李某人出马的时候了。

可是还没等我吭声,只听一个声音说道:“我,胡力,愿意代表狐族应战双头蛇族长!”

胡力,又是胡力,你如今就剩下最后一口气了,竟然还敢逞能?

双头蛇笑了:“胡力,你虽然手里拿着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但是伤不了我老蛇。可以说,赢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即将现出原形的狐狸,实在是胜之不武,所以你们狐族还是换个人出战吧!”

胡力还要再说,胡如是已经扑了过来,一把堵住了他的嘴:“胡力大哥,你别说话好吗?我真的不想让你现出原形!”

胡如是那么坚强的一个姑娘,竟然满脸都是泪。

“傻丫头,哭什么?我们狐族向来都是流血不流泪。”胡力艰难的抬起手,替胡如是拭去了脸上的泪水,然后坚定地说道:“好妹子,我罪孽深重,你就让我战斗到最后一刻吧!”

“不,我不!”胡如是拼命地摇着头。

我看的出来,这个小妮子似乎对胡力有好感,只不过胡力这一次勾结水族进攻狐族总舵,让她很不理解。

不过刚刚胡力不惜一切代价,坚持让横行无忌蟹给她道歉,看样子她从心底里已经原谅了胡力。只不过众目睽睽之下,她不好意思站出来而已。可如今胡力朝不保夕,她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胡薄荷轻轻叹了口气:“没想到如是情窦初开,却喜欢上了胡力。今后有她受得了。”

我倒是没说话,但是心底里已经有了一个决定。

这边胡如是还在劝说胡力,那边的双头蛇已经不耐烦了:“我们的时间宝贵的很儿,没功夫在这儿看你们卿卿我我,或者是生离死别,你们决定好了没?到底是哪一个出战?老蛇我已经手痒难耐了!不过话说回来,其实你们无论是谁出战,结果都是一个样子,那就是输!”

双头蛇话音刚落,三头蛟已经拍起了手:“兄弟,够嚣张,够霸气,我喜欢!”

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癞皮蛇,你真是欠打,信不信小爷我分分钟打得你叫爷爷!”

双头蛇勃然大怒:“谁?是谁?敢来趟这趟浑水?”

那边的三头蛟还有胡笳,都把目光扫向了房梁上。

三头蛟的笑声非常刺耳是:“哦,原来是两个年轻人,不错,竟然能瞒的过我老蛟的耳目,狐族真的是藏龙卧虎呀!”

胡笳的声音也随之传来:“薄荷,李明,你们怎么来了?两个傻孩子,你们应该躲得远远的,何苦要来陪着我们一起送死呢?”

我拉着胡薄荷从房梁上一跃而下,然后对着胡笳深深施了一礼:“岳父大人,您们都在这里,我和薄荷又怎么能够独善其身呢?就算是同赴黄泉,大家一路上好歹有个照应不是?”

我的话音未落,胡一刀浑厚的声音已经响了起来:“李明,我胡一刀的徒弟,可不能那么没出息,你既然来了,那就代表狐族出战吧。而且一定要赢,否则小心我将你逐出师门哟!”

“您是师父,您老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我笑着上前见礼,看丑猫就坐在胡一刀身旁,神情委顿,好像见了我连声招呼都懒得打了,这可与他昔日的秉性完全不符呀。

我急忙问道:“大哥,您怎么样?伤的重不重?”

丑猫摇了摇头:“死不了。我们兄弟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三弟,这一次你一定要替大哥把面子找补回来!”

我使劲点了点头:“大哥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至于胡美丽和飞天猫,我并没有出声打招呼,而是用眼神交流了一下,然后走到了胡力身旁,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望着他。

胡力被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你这个臭小子,怎么我脸上有花是不?”

胡力毕竟是胡力,到了这种田地,竟然还能笑得出来,还在开玩笑。

我反而一本正经的说道:“花倒没有!我只是想看一看,你到底有没有做我妹夫的潜力。”

胡力的俊脸红了一下,随之绷紧了:“你小子别乱说话会死呀,我和如是……”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已经被胡如是打断了,这丫头胆挺大的,走上前来一把挽住了胡力的臂弯:“姐夫,我亲自选的人,难道还会有错吗?除非你是在怪异妹子的眼光!”

我回头望了一眼胡薄荷,连忙说道:“你们姐妹情深,我敢吗?”

谁也没想到,胡如是竟然在这种时候把话挑明了。要知道胡力过不来多久就会变回原形,而且这辈子再也不能修行,这也就是说,他的寿命只剩下短短十几二十年,胡如是这么做,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胡笳咳凑了一声,看样子是想阻拦,但后来还是什么话都没说,等于是默认了。

胡力是那种挺爽快的性格,这种时候,居然也没推辞,只是刮了一下胡如是的鼻子,笑道:“这辈子能找到你这么一个红颜知己,我就算死,也算是值得了。”

说着,胡力朝我招了招手:“李明,能过来一下吗?”

我点了点头,走到了胡力面前,然后蹲了下去,只见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了,而手腕上已经长出了长长的毛发,看样子,很快就会变回原形了。

要知道,修成人形是妖界修行者的标杆,为了这一天,他们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被打回原形,就意味一切要重新再来。而且最关键的是,胡力爆了本命珠之后,已经失去了重新再来的权利。

我吧唧了一下嘴,觉得心里非常不好受,想说些什么,来安慰一下眼前这个人,但是却突然发现,所有的词汇在这一刻都是那么苍白。因此,我除了“谢谢”这个词语之外,就说不出别的什么了。

“谢谢?”胡力笑了:“我把你和大小姐关了起来,你应该恨我才对,为什么要谢我呢?”

是啊,我为什么要谢胡力呢?他拼着性命不要,来维护青丘狐族,那是他在赎罪而已。他之前逼着实力高超的横行无忌蟹给胡如是道歉,也是他应该做的,因为他们彼此都看对方比较顺眼。所有这些,轮着我出来说着一声谢谢吗?

“不为什么?反正就是要谢谢你!”其实连我自己,也找不到为什么要谢谢他的答案,但我还是说出声来了,而且我还觉得自己做的没错。也许是因为,胡力在骨子里还不失为一个男人吧。

“能得到你的一声谢谢,是我今天除了如是之外的,第二个收获。”

胡力的笑容很好看,甚至比现实世界里,那些影视剧里的小鲜肉,英俊多了。这也难怪,狐族向来出美女和帅哥,别的不说,唐朝武则天的外甥贺兰敏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胡力说着,突然话锋一转:“我记得你还欠我一个条件呢,不知道还作数不作数?”

“当然作数!无论你让我做什么事,不管我能不能做到,都一定会尽力而为!”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自己答应过的事情,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反悔的。

我以为胡力是想让我帮他恢复人形,这种事情肯定有难度,之前也很少有人做到过,但是我想到狐狸王廷的密道里有那么多的藏书,说不定会有这方面的记载呢。别的不说,就凭胡如是是我小姨子的份上,我也不能不答应啊!

然而,胡力再一次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他一脸郑重的望着我:“兄弟,答应我,接下来我们还得赢两局,就全交给你了。”

“你放心!”我点了点头,却又问道:“为什么要把这件事情交给我去做呢?要知道我虽然学会了胡家刀法,但之前的实力,好像并不能打赢水族五大族长这样的绝顶高手呀!”

胡力的智慧看来并不在胡薄荷之下,我的遭遇竟然被他准确的预料到了:“我们狐狸王廷有传言,说是那一处住宅天大的秘密,可是只能是有缘者才能找得到。兄弟你既然能够从万年寒铁所制的铁栅栏中脱困而出,应该是得到了我们狐狸王廷的传承,这样的你如果还打不赢水族五大族长的话,那就不是我胡某人一直看中的兄弟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忽悠双头蛇

虽然很老套,但我不得不感叹了一句:“知我者,胡力也!”

胡力此人自然是天资聪慧,料事如神,但是未免太过执拗,将家族的利益置于狐族之上,从而铸成大错。

幸好他当机立断,及时与水族决裂,还在弱势的情况下,击杀了水族的重要人物横行无忌蟹,这才得到了胡如是等人的谅解。但自己也落了个如此下场。

我望着胡如是的泪眼,和胡力逐渐长出毛发的身子,顿时心里有了决定,只等把水族赶出青丘,我一定会再回到密道,找出一个让胡力恢复人形的法子。

这个时候,被晾在一旁很久的双头蛇,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我说你们狐族,怎么办事这么磨叽呢?到底是谁前来送死,决定了没有啊!”

我心里正憋着一肚子火呢,正好拿双头蛇出气:“双头蛇,好好活着不行吗?既然你活的不耐烦了,那小爷我就送你一程!”

双头蛇哈哈大笑起来:“狐族什么时候出来这么一个疯子,竟然敢对老蛇这样说话?你问问你们族长,他敢这样吗?”

“我们族长之所以对你不出恶言,那是他有修养,不和你一般见识而已!”

我捏了一下鼻子,冷声道:“但小爷我就不痛了,因为我喜欢痛打癞皮蛇!”

这时,万年龟凑到了双头蛇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双头蛇冷笑道:“我当是谁的的裤裆没拉紧,把你给露出来了呢?原来你就是那个凡人李明,就是你战胜了豺族少主柴志军?”

“如假包换。你是不是怕了?怕了话就跪下来给小爷磕上三个响头,那么还可以活着离开青丘!”

对双头蛇这种人,绝对不能客气,所以我很少见的张狂起来。

“就凭你?一个借着女人上位的家伙?希望你的手底下能像你嘴巴一样犀利!”

不得不说,双头蛇真是一个高手,到了这种时刻,竟然很反常的冷静下来,然后气定神闲朝我招了招手:“你进招吧,我让你先出手!”

此人绝对是个劲敌,别看我看上去似乎对他不屑一顾,其实身上的所有神经已经绷紧了。毕竟,这是我从密道出来之后的第一战,而且关系着狐族的生死存亡,所以我不但要赢,而且还要赢得漂亮。这样才能打击一下水族的嚣张气焰。

我正要往双头蛇那边走,却被胡力叫住了:“兄弟,水族五大族长每一个都非同小可,而这个双头蛇的实力更是在横行无忌蟹之上,据说他的两颗蛇头,左边那颗蛇头能喷火,是那种能够溶金化银的海底赤焰,而右边那颗蛇头能够喷出寒冰,能把人冻成冰块,万年不化,所以说你一定要小心啊!”

胡力说着把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高高举了起来:“兄弟,千万不能近他的身,拿上这个,用远程攻击,这样才能有机可乘。”

我摆了摆手:“胡力大哥,这东西我既然已经送给了你,岂有再收回来的道理。你只管放心好了!”

我说着压低了声音,说了句:“胡力大哥应该听说过依葫芦画瓢吧,不管是以其人之道还之彼身,还是他给我一个芝麻、我还他一个西瓜,或者是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都够那条癞皮蛇喝上一壶了。”

“依葫芦画瓢!”胡力又惊又喜,眼神里焕发出了异样的神采:“也只有兄弟这样福缘深厚之人,才能够得到我们老祖宗的眷顾。真是苍天有眼,天不灭我青丘狐族呀!”

胡力作为狐狸王廷的嫡系传人,当然听说过依葫芦画瓢的厉害。

我拍了拍胡力的肩膀:“大哥只管放心,等我赶走了水族这些强盗,一定想办法让你恢复人形,否则的话,我那个小姨子是饶不了我的。”

“那就多谢兄弟了。”尽管此时此刻,胡力的脸上已经长出了毛发,但是却仍然在笑,因为现在他对我已经走了百分之一百的信心。

根据狐狸王廷记载,凡是身怀依葫芦画瓢的修行者,与人争斗从来还没有失败过。虽然说这一次的对手很强,但我得了老狐狸王的数百年灵力,就更加没有理由失败了。

双头蛇看了胡力一眼:“没想到我们还是小瞧了你,你竟然把我的底细都打听清楚了。”

胡力淡淡一笑:“有钱能使鬼推磨,再者说,你们水族也不是铁板一块。”

说话间,他整个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纯白色的狐狸,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那一双眼睛就像是宝石似的,熠熠生辉。

胡如是死死抱着他,无论胡薄荷怎么劝说,她也不肯松手,嘴里不停地说着同一句话:“无论胡力大哥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撇下他不管不顾的……”

这也许就是天底下最美最纯的爱情了,相信如果胡薄荷有一天变回了原形,我对她也会是不离不弃。

我感慨着,一步步走向了双头蛇,心里不爽到了极点。

双头蛇不知死活的东西,这个时候还来撩拨我:“小子,你找一件兵器吧,蛇爷从来都不用兵器的,但是你就不同了。如果让你赤手空拳的话,只怕是我站着让你打,你都伤不了我一根汗毛。”

“真的是胡吹大气!那不如你就站着让我打一拳试一试,如果伤不了你一根汗毛的话,就算我输怎么样?”话一说完,我觉得有些不对头,因为双头蛇的身上真的没有汗毛,只有鳞片,厚厚的鳞片,就像是上好的盔甲一样,相信就是一般的刀剑,也伤不了他分毫。

于是我在双头蛇没有答话之前,连忙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其实,你身上根本就没有汗毛。我看不如这样,你站在那儿让我打一拳,如果我打不掉你三片鳞片的话,就算我输怎么样?”

蛇类往往都是狡猾的,双头蛇更是狡猾无比,他看了看我的拳头,然后转了转眼睛说道:“你这个提议很好,但是你只能望我长有鳞片的地方打一拳。如果你打不落,就算你们狐族输了第二阵。”

“好,既然这样,咱们就一言为定了!”我煞有介事的看了看自己的拳头:“拳头呀拳头,说句心里话,你的个头小了些,如果像一把大铁锤那么大的话,一定能够轻而易举地打下三片鳞片来。”

双头蛇哈哈大笑道:“就算你的拳头长成了大铁锤,又能怎么样呢?想当初我和万年龟打赌,他的手下有一个龟力士,双膀一晃足有千斤之力,而且善使一柄大铁锤,重达八百斤。我站着没动,让那龟力士打了我三锤,最后你猜怎么样,蛇爷我毫发未伤。最后,万年龟不得不输给了我一百颗珍珠。”

双头蛇话音刚落,万年龟就接腔了:“是有这么回事,老龟我一想起来这事儿,就觉得肉疼,那一百颗珍珠每一颗都有龙眼大小,是我攒了好几百年的棺材本呀。”

我哎呀一声:“我说万年龟,你怎么不早说呢?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就不立下这个一拳之约了。”

万年龟呵呵笑道:“小家伙说话蛮有意思,可是你又没问我,怎么会赖在我身上呢?常言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就像我,就知道你是狐族族长的女婿,曾经一战击败豺族少主柴志军,这一次又在赌石大会上大出风头,而你却连双头蛇族长刀枪不入的事情都不知道,这又能怪得了谁呢?”

我故意哭丧着一张脸对双头蛇说道:“我说蛇族长,刚才的约定能不能作废呀,你好歹也是前辈,不能这么算计我一个后生晚辈吧!”

双头蛇晃着两个脑袋,得意洋洋道:“小子,泼出去的水能收的回来吗?这个赌约是你自找的,怨不得我!你要么打我一拳,然后认输,或者直接认输,就这么两个选择。”

“照你这么说,岂不是我输定了?”我挠了挠头,带着一脸的无辜。

狐族那边,响起了接二连三的叹息声。

但是在这叹息声中,一个声音格外响亮:“我相信李明,他肯定不会输的!”这是胡美丽的声音。

“我相信我兄弟,在他的字典中,从来就没有失败这两个字!”这是丑猫的声音。

胡一刀和胡笳虽然没说话,但是我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到了信任。而胡薄荷则像没听见这边的热闹似的,还在苦口婆心地劝着胡如是。最牵挂的我的人是她,最了解我的人也是她,所以说她并不会担心我。

狐族这边的反应更是让双头蛇放松了警惕:“小子,别说我没提醒你呀,我身上的鳞片并不简单,你一拳打上去,伤到了手可就不好了。我如果是你的话,早就认输了。”

“可惜的是,你不是我。再者说,我如果像你这样长这两颗脑袋,还有一身赖皮的话,我老婆早就不让我进门了。”

我的嘴角勾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癞皮蛇,你准备好了没有,小爷我要出拳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那一刀的风情

“既然是你自己找不自在,那就随便你了。”双头蛇完全被我迷惑了,彻底放松了警惕,随随便便往那儿一站,然后指着自己身上的鳞片说道:“只要你长鳞片的地方,你随便打就是了。”

“那好,这话可是你说的,等会儿可千万别后悔,或者是哭鼻子哟!”我像风车一般抡起了胳膊,一轮就是几十圈。这是乡下孩子打架的时候,惯用的招数。当初这一招我也没少用,那时候,我们想当然的认为,这样出拳才会有力。后来等到长大了,我才知道,这样出拳只是看着拉风而已,其实消耗了力气,只是中看不中用而已。

看着我这样操作,狐族那边虽然表面上没什么动静,但是大多数人的眼神都非常不自在。而水族这边的观战者都发出了哄堂大笑:

“这个李明是不是脑瓜子不灵光呀?”

“不可能呀,如果他的脑瓜子不灵光的话,貌美如花的胡大小姐怎么会看上他呢?”

“也许是人家那方面厉害呢?再说姑娘家都爱俏,这小子长得还行。”

“这小子那方面能够厉害到那里去,不过是银样蜡枪头而已,我只是没那个机会,如果胡大小姐给我一亲芳泽的机会,那么如今我就成了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了!”

“就你这样,还是等下辈子吧!不过,你猜一下,这小子还打算轮几圈,你说他的胳膊酸不酸呀?”

“这一会儿功夫,都轮了上百圈了,肯定酸了,你们说到时候他一拳打在蛇爷身上,咱们蛇爷会不会笑出声来呀!”

“你们知道吗,咱们蛇爷最喜欢英俊的小伙子了,你说他会不会看上这个家伙了。哈哈,如果说,狐族族长的女婿成了我们蛇爷的玩物,那青丘狐族那还有脸在妖界混下去呀!”

……

水族的人议论纷纷,我听的明明白白,双头蛇当然也听得清清楚楚,他突然冲着暧昧地笑了笑:“小子,说真格的,你有没有兴趣跟着蛇爷我混呀。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反正我们水族已经大军压境,青丘狐族马上就要不复存在了,难道你还要跟着他们陪葬吗?还有,我们哪儿的蛇女哥哥貌美如花,只要你把我伺候好了,你喜欢谁都成。”

我笑着说道:“蛇爷说的是,青丘狐族这一次看上去是在劫难逃了。蛇女?肯定挺刺激的。可是我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说过,做任何事都有始有终,还是等我这一拳打完了再说。”

我话音刚落,胡如是愤怒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李明,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你对得起我姐姐吗?”

我依旧在风车一般轮着胳膊:“如是呀,这可怪不得我,正所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双头蛇那是一阵眉开眼笑:“这话我爱听,这天底下,漂亮的姑娘多的是。”

看着这厮放松了警惕,我已经准备出手了。

其实这么半天,我把胳膊风车一样轮了好几百圈,除了虚张声势之外,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在往拳头上灌注灵力。这就是老狐狸王数百年灵力的怪异之处。

其实,往细了说,我根本没打算用拳头,因为我从来没练过任何的拳法,拳头对我来说,是最弱的一种攻击方式。

无论是虎爪还是兰花烙印,都颇有威力,但是我还是决定用胡家刀法,用无形之刀。

毕竟双头蛇的海底赤焰和万丈寒冰都挺厉害,若是任由他施展的话,到时候鹿死谁手还真的不好说,因此我就设下了这么一个圈套,等着双头蛇往里钻。

再者说,就算是我用依葫芦画瓢赢了双头蛇,可是还有最关键的一战等着我呢。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水族连输两阵之后,最后出马的一定是三头蛟,他的实力绝对在双头蛇之上,依葫芦画瓢用来对付他,才能够做到出其不意,令其不备。

当然我知道双头蛇这个时候,该不会对我完全失去戒心,所以我还要更进一步,这样才能够毕其功于一役。

突然,我哎哟一声,摔倒在了地上,手捂着胳膊大声叫了起来。

说来也奇怪,狐族这边没有人吭声,反倒是双头蛇一脸的关切:“你没事吧?”

“没事才怪呢?”我的表情很痛苦:“我胳膊扭着了,看来这一拳是打不成了。你赶快过来扶我起来,然后我就认输,今后就跟着蛇爷您混了!”

“好好好,蛇爷喜欢听这个!”双头蛇一个箭步,就要踏过来扶我。

这个时候他距离我有两米多远,应该已经放下了所有的警惕之心了。

我筹划这么久,等的就是这一刻。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手掌一划,出刀如风,无形之刀,就在双头蛇距离我一米多远的时候,腹部被我的刀锋硬生生劈中了。

这厮惨叫一声,飞出了一丈开外,然后望着腹部的那条巨大的口子,一连声的说道:“怎么可能?小子,你使得是什么招数?隔着一米多远,竟然还能够穿透我身上鳞片?”

我哈哈大笑着,长身而起,然后指了指胡一刀,朗声说道:“这功夫是我师父教的,你得问他。”

胡一刀带着一脸的骄傲:“双头蛇,枉你修行了这么久,难道连我胡某人的无形之刀,也没听说过吗?”

“无形之刀,好一个无形之刀!李明,我记住你了!你等着,我们之间的账还有的算!”

双头蛇一声大喝,纵身而起,竟然将议事大厅穿了一个大洞,然后腾云而起,看来应该是回大海治伤去了。

要知道我那一记无形之刀,用上了老狐狸王数百年灵力,端的是厉害,我以为能够一击致命呢,谁知道只是重创了双头蛇而已。

胡一刀看了我一眼,眉飞色舞道:“虽然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是你小子进步也未免太快了一些,纵然是我不受伤,只怕也劈不出你刚才那一刀的风情!”

那一刀的风情!有意境,足以把我此前的猥琐掩盖过去了!师父就是师父,知道怎么样才能向着自己的徒弟。

我连忙过去,深施一礼道:“师父,你又何必谦虚呢?刚刚那一刀如果有你来劈,只怕那条癞皮蛇早就死翘翘了。”

胡笳咳了一声:“虽然双头蛇铩羽而归,对我们来说,后患无穷,但是对如今的狐族来说,能够连赢两局,实在是最好不过了。”

“胡笳老儿,你们有什么可得意的?要知道五局三胜,你们还得再赢一场!只不过,你们好像没这个机会了,因为这后面三场,都有老蛟我亲自出马!”

果然不出我所料,水族连败两场之后,三头蛟亲自出马了,而且还要连战三场。

胡笳脸色一边,一脸庄重的说道:“三头蛟的实力犹在双头蛇之上,这第三场还是由我亲自出马吧!”

我连忙拦住了他:“岳父大人,杀鸡何用宰牛刀?这第三局还是让我来吧!”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我虽然用无形之刀胜了双头蛇,但是有投机取巧的嫌疑。再去面对实力更强的三头蛟的时候,故技重施已经没有可能,那么就只能真刀真枪的较量了。可是硬碰硬的话,我能挡的住三头蛟暴风骤雨一般的攻势吗?

看胡笳还在犹豫,胡一刀说道:“族长,就让李明这小子去试试吧,反正我看好他。再者说,就算是他输了这一局,我们还有两次机会呢?”

胡笳看了看我,然后涩声道:“我不是怕他输,而是怕这孩子为此丢了小命。当初,我是我拆散了他和薄荷,可是这孩子不但没走记恨我,反而以德报怨,救我们狐族于危难之中,每当回想起往事,我就觉得对不起薄荷,对不起李明这孩子。”

我心里更是一阵接一阵的感动,我没想到,外边冷漠的胡笳,内心的情感世界如此丰富,对我和胡薄荷如此的真情流露。我知道他是一个爱面子的人,就算是自己做错了,也从来没有认过,可是这一次,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向我道歉。这在以前,是我万万不敢去想的。

胡薄荷连忙说道:“父亲大人,你说什么呢?我和李明都是你的孩子,这天底下没有做错的父母。还有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李明今天说什么都不会输的!”

“好一个说什么都不会输的!够豪气!”三头蛟冲着我招了招手:“那你就放马过来吧,最好让我见识一下你的真本事。我承诺,只要你用真本事赢了我,那么我们水族的人,永远不再踏进青丘一步!”

“此话当真?”妖界的人虽然残暴,但是他们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信守承诺,背信弃义的人很少。

三头蛟看上去很不乐意:“小子,你竟然敢质疑我?”

我针锋相对道:“有什么不敢的?你们能够利用胡力急切复国的心理,攻进青丘,那么说话不算数又算得了什么呢?”

第一百二十六章 龙爪手

三头蛟不吭声了,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看样子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与横行无忌蟹和双头蛇相比,他这个人还算不错,最起码懂得廉耻。毕竟事实摆在眼前,这件事就是水族背信弃义,做得不地道,没什么好辩解的。就连号称水族第一嘴的万年龟也没有出来替三头蛟开脱。

过了好一阵子,三头蛟突然上前来,对着青丘狐族那边深深施了一礼:“诸位,这件事情是我们水族的不是,在这里向大伙赔礼了。老蛟在这里以海龙王的声誉立誓,只要李明这一次能够赢了我,那我们五大族的人,永生永世绝不踏进青丘一步!”

我听胡薄荷说过,海龙王是水族的至高存在,他的声誉对每一个水族人来说,都是比死亡还要重要的存在。三头蛟之所以能够成为五大族的首领,除了他有一身出类拔萃的修为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他是海龙王的远房表弟。所以说,三头蛟立下这样的誓言是完全可信的。只要战胜了三头蛟,岂不是可以换得狐族至少数百年的安宁?

这样的结局只是想想都令人兴奋!我打了一声哈哈:“蛟族长自然是言而有信之人,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了。”

三头蛟是何等人物,我自然不敢托大,亮出了柴刀,就那么随随便便拿在手里。

三头蛟赞了一句:“不愧是胡一刀的传人,不拘泥于形式,我喜欢。听说你已经练成了无形之刀,我从来不用兵刃的,但是如果空手对敌,也有些不妥,那我就随便找一样东西陪你玩玩吧。”

说着,他解下了腰带,迎风一抖,竟然如同铁棍一样,直奔我的面门。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三头蛟竟然如此了得。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但是我得到对方的消息实在是有限,只知道他是一个武痴,喜欢凭借着招式上的优势压制对手。

我不敢怠慢,急忙用柴刀一挡,把三头蛟的铁棍挡开了。

三头蛟咦了一声:“李明,没想到你一介凡人,竟然有如此高深的灵力,别说别人了,只怕你师父胡一刀也不如你了。”

“我只是走了狗屎运而已。”我明白三头蛟是个劲敌,所以就主动攻了出来。右手将胡家刀法发挥的淋漓尽致,而左手也没闲着,抽空子就是用兰花烙印招呼,再夹杂着一些虎爪的招式。

一时间,竟然攻势如潮,和三头蛟打得难分难解。

一旁观战的万年龟看了大龙虾一眼,讶声道:“这个李明能够击败老蛇,靠的并不全是阴谋诡计,手底下果然有两下子。老虾你看,他们两个谁赢谁输?”

大龙虾哈哈大笑起来:“老蛟可是龙王爷的表弟,得了龙族的绝学龙爪手,可以说是妖界无敌,区区一个李明又算得了什么呢?”

万年龟点了点头:“也是,如果当面的老狐狸王还在的话,他的依葫芦画瓢还能与龙爪手一战,可惜如今的狐狸王廷,早已经星落人散了。”

我得了老狐狸王数百年的灵力之后,耳目相当灵光,虽然在剧烈的打斗之中,但是万年龟和大龙虾的对话,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万年龟虽然并没有一万岁,但是年纪已经很老了,像他这样的聪明人,年龄并没有活到狗身上,可以说,他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应该别有所指。

那么他和大龙虾的这段对话,意欲何为呢?难道只是随便说说,或者是有意无意地指点我,让我小心三头蛟的龙爪手。该说什么只有老狐狸王的依葫芦画瓢,才能和龙爪手周旋一二。可是他怎么会知道我学了依葫芦画瓢呢?难道说那个神秘的大鲶鱼是他的人,所以他知道我在密道肯定大有收获,否则的话,不可能如此轻易地从密道脱身?

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我的脑子一开小差,手上就慢了下来。三头蛟岂能放过这样的机会,腰带突然变成了一条软鞭,不停的在画圈圈,把我一层层地套在圈圈中间。

大厅那边,传来了胡笳的声音:“竟然是海底乾坤圈,这个三头蛟果然是水族千百年来的奇才。”

然后是我师父胡一刀的声音:“这个海底乾坤圈端的是厉害,如果是我和三头蛟放对,那么就只能用地趟刀了,这样运气好的话,也许能够逃过一劫。”

不愧是我李某人的师父,非常有意思,竟然这样堂而皇之的指点我,如果严格说起来,这样是不允许的,三头蛟绝对有一千一百个理由反对。如果他真的提出了抗议,那么我就不能再用地趟刀了,而胡一刀也会受到警告。

然而三头蛟并没有提出抗议,而是呵呵一笑道:“李明,你已经连战两场,这上面是吃了亏的,再者说你是后生晚辈,就是别人指点一二,也没什么,就当我们扯平了。”

当然我也有别的选择,那就是直接施展依葫芦画瓢,不过三头蛟的龙爪手还没出,我不想让他有所防备。就像三头蛟所说,我只是一个后生晚辈,用一用地趟刀,也没什么丢人的。

主意打定,就在那些圈圈即将把我套牢的时候,我一个后仰,就躺在了地上,然后施展出了地趟刀,招招不离三头蛟的下三路。

像三头蛟这样身材高大的人,往往下三路是弱点,他也没有例外。这样一来,场上形式陡然发生变化,由于我躺在地上,三头蛟的海底乾坤圈失去了一半目标,威力大打折扣,

双脚上蹿下跳,显得十分可笑。

但是三头蛟毕竟有着三颗脑袋,六只眼睛,没过多大一会儿,就已经适应了我的攻势,随口赞了一句:“想我老蛟自出道以来,还没有被人逼的如此狼狈过,李明,你很不错。但是很可惜,今天必须得输!”

说话之间,三头蛟竟然悬在半空之中,不再落地,而他的两条腿变成了一条巨大的尾巴,居高临下不停的朝我抽打过来。

好家伙,如果说,刚刚他的腰带像一条软鞭的话,那么此时此刻,他的尾巴就像是一万条软鞭绑在一块,任何一下只要抽结实了,我皮开肉绽都是小事,全身筋骨尽断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这样一来,我聊招架的余地都没有了,只能是躲闪,不停的躲闪。而躺在地上受力面积大,所以我早就跳了起来,瞅准了三头蛟尾巴甩动的间隙,极其狼狈的躲闪着,看上去每一下都是险象环生。

“李明,小心!”这是胡美丽的声音,小妮子看来挺紧张,声音都有些颤抖了。没想到这丫头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可是我听的出来,她这一次是真的害怕了。

胡笳和胡一刀的表情非常严峻,但却没有再出口指点我了。因为我知道,就算是他们,面对这样的局面,也只有避其锋芒这一条路可走。

我在等待着三头蛟力竭的那一刻,再伺机反击,可是没曾想,他尾巴甩下来的力道竟然越来越大。

开始还只是甩的地面啪啪作响,到了后来,竟然每一下,都在地面上留下了一道一尺多深的壕沟。这样的话,对不停跳跃的我来说,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幸好我体内的灵力还是相当充沛,所以虽然看上去非常狼狈,但并没有到一败涂地的地步。

三头蛟得势不得分,心中也是有些焦躁,突然之间,一声大喝,竟然收回了尾巴,重新化为两条人腿,然后四爪齐出,抓向了我的天灵盖。

四爪为蛟,五爪为龙,这就是蛟和龙的区别。

伴随着他的爪影,是万年龟的惊叫声:“龙爪手!”

“天呐,竟然是龙爪手!”然后是议事大厅之内所有人的惊呼之声。

这也难怪,在妖界之内,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龙爪手,但是从来没有人亲眼看到过龙爪手。

因为龙爪手可是龙族的绝学。龙族是什么,那可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正所谓神龙现首不现尾,很多人一辈子连龙都没见过,更别说什么龙爪手了。

这个龙爪手是货真实价的龙爪手,现实世界里的那个给人家提鞋都不配,毕竟,这是真正来于龙族的绝学。

我刚刚听万年龟说过龙爪手的厉害,但是听说归听说,只有身临其境之后,才会明白龙爪手有多么可怕。

刚刚三头蛟用尾巴发出的攻势,已经够牛了,可是和如今的龙爪手相比,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因为他的龙爪手不但凌厉无比,而且还带着一种异乎寻常的控制力,也许些就是传说中的龙威吧,在他的爪影之下,我觉得自己似乎连抵抗的信心都没有了,只觉得浑身乱颤,似乎全身的肌肉,甚至是灵力,都不受自己控制了,更别说施展什么依葫芦画瓢了。

就在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却突然觉得一颤之后,我的身躯轻盈了许多,甚至比一片树叶还要轻。

第一百二十七章 后退并不是逃跑

小雨来得正是时候,所以我在急切之间,身形轻轻一晃,竟然轻轻松松就躲开了三头蛟的四只蛟爪。这一次,三头蛟攻的精彩,我躲得漂亮,顿时引发了震耳欲聋的喝彩声。但是一声好之后,更多的则是咦的一声。

因为没有人能想明白,刚刚我在三头蛟尾巴的攻击下,躲得那么狼狈,为何面对更加凌厉迅猛的龙爪手的时候,却变得潇洒自如了。

“李明,你越来越让我另眼看待了。如果你不是狐族族长的女婿,我可能要交你这个朋友了!可惜的是,你我都改变不了这样的一个现实。”

三头蛟一击不中,第二抓又来了,就想他刚刚说的那样,他如今也是骑虎难下,虽然对我有惺惺相惜之心,但是今日一战关系重大,他是非赢不可。因此上,他的第二招龙爪手更是来势汹汹,而且比第一招快了好几倍。可是,我的身姿却是更加潇洒,竟然又是轻飘飘的就多了过去,虽然说我自己看不见,但是我感觉的到,传说中的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也不过如此了。

三头蛟杀的兴起,又接二连三的发出了好几招。他本来就有四只爪子,这下子可好了,整个议事大厅之内,都成了他的爪影,而他本人也变成了一条黑龙,上下翻飞,片刻之间,无数爪影已经把我团团围住,甚至连一丝一毫的躲避空间都没有了。

“老蛟这一次赢定了,他的龙爪手已经封住了所有的退路,李明除非钻到地底下,否则必死无疑!”我听的出来,这是大龙虾的声音。

人的眼光是不同的,有句话叫做各花入各眼。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眼里是女神,但是也许他在另一个男人眼里,却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女子。

人的相貌如此,修为和武功同样如此。在大龙虾的眼里,我这一次已经无路可退,是死定了。可是他没有想到,他看不出龙爪手的空隙,并不代表着我也看不出来。

因为就算是三头蛟出招的速度再快,他毕竟只有四只蛟爪,根本遮不住这么大的空间,所以,这么多的爪影,其中一部分肯定是虚的,就看你如何判断了。

当然这里面也有极大的风险,如果判断失误,那无异于自己送死。但是我相信自己的判断。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他在这个世界上,又能相信谁呢?

我平静地朝着一处最凌厉的爪影迎了过去,人群里响起了惊叫声,毕竟在旁观者的眼中,我这个举动相当的愚蠢。

可是,任谁也没想到,我明明迎向了最凌厉无比的爪影,却依然完好无损,而三头蛟的四只蛟爪齐齐扑了个空,硬生生抓在正中间的那根大柱子上。

那根大柱子是用金丝楠木所制,足有两人合抱粗细,坚硬无比,就是大刀也砍不进去多深,但却经不起三头蛟龙爪手的暴击,只听咔嚓一声,那么粗大的柱子竟然一下子生生断裂了。幸亏这个议事大厅很大,能够容纳七八百人,像这样的柱子还有十几根,否则的话,大厅的顶棚都有倒塌的危险。

其实,就连我也没想到,三头蛟竟然抓断了柱子。这要是抓在我身上的话,我就算有十条命,也全得挂了。

可是更让我没想到的是,三头蛟背对着我,竟然还能倒飞着出招,这一次我猝不及防,并没有完全躲开,一条衣袖已经被三头蛟抓烂了,右胳膊露出了大半截,上面带着五条血淋淋的爪痕。

在水族的喝彩声中,狐族这边全是惊叫。这一次,就连早已经处变不惊的胡薄荷终于沉不住气了,惊呼了一声:“老公,你小心点儿!”

我笑了笑:“没事,一点皮外伤而已,你就放心好了。老婆,我向你保证,从现在开始,蛟族长连我的一根汗毛都碰不着!”

这话说的有些大了,三头蛟也有些意外:“李明,你是第一个敢对我这么说话的。”

我搐了搐鼻子,“是吗?慢慢你就习惯了。其实,整天被人奉承着也不好,因为你听不到真话,”

“既然如此,我们就让事实说话吧!”三头蛟刚刚一击得手,正是占了上风,哪里经得起我的讽刺挖苦,只见他大喝一声,又向我扑了过来。

与刚才相比,他的招数又变了。虽然还是龙爪手,但并没有比刚刚更快更狠,而是极慢,慢到了让人觉得烦躁的地步。就像是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太过马路,几十辆汽车在焦急的等待着一样,心里头直犯嘀咕,怎么还没过去?

然而如此慢的龙爪手,却让我生出一丝寒意,觉得更是无从抵挡,只能是倒退了好几步,才堪堪躲开。

三头蛟慢吞吞的紧逼过来,龙爪手源源不断,虽然怎是一个慢字了得,但我还是找不到反击的破绽,只得又退。

这样我们两个一个攻击,另一个后退,三头蛟一连出手了十几次,却都是无功而返。

我们两个由始至终面对面相距一米多远,我不能完全摆脱他,他也不能抓到我,就这样僵持不下。

表面上看来,我是落在了下风,其实我心里面自有计较。三头蛟一连攻了这么多招,我虽然一招没出,但是已经多少看出来一些龙爪手的奥秘。严格的说,也说不上是什么奥秘,而是三头蛟出手的规律。毕竟,龙族的龙爪手是不可能有破绽的,就算是有破绽,也不是我这个凡人能够看出来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做事情如此,打架也是如此。对于三头蛟来说,他的习惯就是喜欢用左边的两个蛟爪,就像是人类的惯用手一样。

还有就是三头蛟喜欢用前十八招,而后十八招用着不是那么习惯,看样子并没有前十八招那样纯熟。正是因为他的不娴熟,所以才有了一些破绽。当然,如果我不是机缘巧合,得到狐狸王廷的真传的话,那么就算是看出来了破绽,我也抓不住。

三头蛟也是个老江湖了,只是看了我的一下眼神,竟然明白了我的心思,轻声道:“没想到你这小子真行,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发现了我的破绽。我承认,龙爪手的后十八招我刚学,所以不是太熟练。刚刚如果不是用前十八招赢不了你,我也不会用后十八招的。”

我淡淡一笑:“老蛟,其实你这人挺对我的脾气,既然是这样,不如我们两个握手言和怎么样啊?你们水族即可退出青丘。当然,既然我们成了朋友,以后还是欢迎你来做客的。”

我以为自己这样也算给足了三头蛟的面子,谁知道人家根本不承这个人情:“李明,没法子,既然我是为了水族而战,那就必须得竭尽全力。其实,我还有一个法子,能让我的后十八招毫无破绽,只不过到了那个时候,我希望你和我痛痛快快的打上一场,而不是像刚才这样,一个劲儿逃命,实在是无趣至极!”

我点了点头:“好!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了!待会儿,我哪怕只是后退一步,就算我输了!”

虽然我如今已经胸有成竹,但是在外人耳中,我的这番话说的有些大了。顿时,水族的阵营中,传来了阵阵嘘声。

三头蛟笑了笑,突然开始摇头晃脑起来,我以为他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呢,谁知道他并没有发动攻击,而是变成了三头十二爪的模样。

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三头蛟之所以说自己已经没有破绽,正是依仗着自己有十二只蛟爪。这么多的蛟爪,哪怕再多的破绽也能掩盖了。没办法,这是他自身的优势,并不能算是作弊。

“李明,我们再来!”三头蛟这一次出手很快,快的让我目不暇接。

想想看,刚才他只用四只蛟爪的时候,已经能够幻出满天爪影了,如今用上了十二只蛟爪,威力增强了数倍。

以其之道还治彼身,我虽然只有两只手,但是硬是挡住了三头蛟的连番攻击,非但如此,他还闷哼了两声,一连退了好几步。就像是自己打自己一样。

我没退,而此前步步紧逼的三头蛟竟然退了,这样的操作真的很马又虫呀!

三头蛟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我:“李明,你这是什么路数,竟然能挡的住我的龙爪手!”

我凡在装逼之前,都会摸一下自己的鼻子,这一次也没有例外:“龙族的龙爪手天下无对,自然不是我能够匹敌的。但是老蛟你的练法有些不对头!”

三头蛟以为刚刚他之所以被我打退,只是轻敌了而已,于是怒声道:“小子,你未免也太狂了。你如果实打实破了我的龙爪手,那我就拜你为兄。水族和青丘狐族从今互不相犯!”

我心里一喜,连忙道:“这个主意甚好!我喜欢!”

只要我赢了三头蛟,从此以后就多了一个如此牛逼的兄弟,而且还能一劳永逸,为青丘狐族除了后顾之忧,还能有比这样更好的结局吗?

第一百二十八章 如此坦荡荡

“这一次,我就用两只蛟爪,也照样赢你!”三头蛟做事并不喜欢拖泥带水,说打就打,抓向了我的右肩。我呵呵一笑,不躲不闪,也是照方抓药,抓向他的右肩。

我们两个人所用的招式,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

但是招数虽然一样,威力却有差别,我的龙爪手后发而先至,在那电光火石的霎那间,抢到了先手。

三头蛟的手指距离我的肩膀还有一寸光景,而我已经抓实了他的肩膀。

依葫芦画瓢何等了得,不管是别人给你一个芝麻,你还他一个西瓜,还是受人滴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听听这话的意思,就知道三头蛟绝对不好受。

此时此刻,我完全可以生擒三头蛟,但是人家可是海龙王的亲戚,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况且这个人还挺对我的脾气,不能让他过于难看了。所以,我的并未有发出灵力,而是轻轻触碰了一下,就立即收回了。

“你只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而已,咱们再来!”三头蛟愣了一下,这一次双手一起发出,抓向我的两边太阳穴。

这时的我,已经看透了龙爪手的奥秘,所以不管三头蛟的招数如何的凌厉,但是在我的眼里,就像是老太太过马路一般,慢吞吞的,我至少有几十种方法,可以赢过他。

但我还采用了让其心服口服的方法,照方抓药,后发而先到。不过,我的双手还是快了那么一点儿,抢在三头蛟之前,蹭了一下他的两边太阳穴,然后就又收回去了。

太阳穴是人体最重要的部位之一,就算是蛟类天赋异禀,但是在我数百年灵力的攻击下,只要我想,三头蛟不起也得重伤。但是我却没有伤他分毫。

而且我的速度很快,就算是大厅里有那么多的高手,但是除了身怀依葫芦画瓢的胡薄荷之外,也没有一个看出来其中的猫腻。

三头蛟一时间呆若木鸡,他是个明白人,当然知道,我如果存心伤他的话,他早就应该躺地上了。

过了好久,他才缓过神来,惊讶的问道:“李明,你一个凡人,如何会懂得龙族的龙爪手?要知道这可是龙族的不传之秘呀!”

我微微一笑道:“老蛟大哥,这是你教我的呀!虽然我人聪明,学得快,但是你教的也好呀!”

我嘴上说的轻松,其实心里也是暗自心惊不已。

龙族武学果然是非同凡响,虎族的虎爪和其一比,差的就有点多了。这一次,如果我不是先是得了依葫芦画瓢,后来又示弱在先,趁着三头蛟不设防,这才侥幸得到了龙爪手的奥秘,否则的话,如果我一上来,就用依葫芦画瓢和他硬碰硬的话,那么最多也就是一个两败俱伤之局。

要知道当初的约定是五打三胜,如果我和三头蛟战成平手,那么接下来青丘狐族就要一败涂地了。三头蛟低头沉思,呆呆不语,议事大厅之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的身上,看他如何变态。因为到了后来,我们两个一触即分,没有人知道到底是谁胜谁败。

三头蛟突然笑了一下:“这一次是我败了,虽然起初有些难以接受,但是后来我仔细一想,更多的就是欣慰了。毕竟这个龙爪手到了李明兄弟手里,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也让我这一次收获不小。”

说句实话,三头蛟如此坦荡荡,也让我有些意外,急忙深施一礼:“谢谢老蛟大哥成全,大恩大德,小弟永记五内。”

我这番话并没有什么新意,但是胜在发自肺腑,情真意切。

“输了就是输了,这个面子是你自己挣来的,并不是我的成全!”三头蛟说着,沉声喝道:“愿赌服输,我们水族的人不能让人家看遍了。所以,听我的号令,立即撤出青丘!”

三头蛟说话还是非常管用的,他一声令下,水族的大队人马就开始撤退了。

他们来得快,去的更快,不过半个多小时,就全部退出了青丘城。

三头蛟这么够意思,我也不能没有任何表示,就去密道里弄了十八颗夜明珠给他。他咧着大嘴直夸我,还说这一次青丘之行,能认识我这样的朋友,绝对是不虚此行。以后,只要有他在的一天,水族就不会再打青丘的主意。

胡薄荷真是个人精,在旁边说道:“蛟大哥,既然你和李明是不打不相识,那么不去索性结拜为兄弟,此后必定会传为一段佳话。”

三头蛟并不是扭扭捏捏的人,当即大笑道:“我也正有此意!”

有道是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兄弟的好处,那就更加不用说了。先不说三头蛟的背景和实力,这个人本身也是我非常看中的。

我和三头蛟结拜之后,他又在青丘待了三天,方才依依惜别,临走的时候,叮嘱了我好几次,让我有空了,就去水族看他。

三头蛟走了之后,丑猫和飞天猫也告辞回了猫族,胡薄荷本来还想撺掇我纳了胡美丽的,可是这一次狐族伤亡很大,青丘城几乎每天都有人在办丧事,这种事情也不好提,只好暂时放到了一遍。

胡薄荷把胡美丽弄到飞狐军里担任了佐领,有她管理飞狐军的日常事务,而我们两个空闲下来之后,就重新去了密道之中,费了大半个月时间,把那间书房的藏书翻了个身底朝天,却没有找到让胡力变成人形的方法。

说句实在话,我心里相当郁闷。毕竟胡力和我关系不错,如今他和胡如是的关系,已经摆到了台面上,迟早会正式成为我的连襟。这不,那个小妮子三天两头往我这边跑,打听情况的时候,两只大眼睛泪汪汪的,让我每一次,都是狠着心才把真实情况说出来的。

又过了几天,胡笳把我和胡薄荷叫了过去,说是现在胡力成了这样,但是青丘集团不能群龙无首,所以他想让我们两口子,接替胡力去掌管青丘集团。胡薄荷担任总裁,我任总经理。至于飞狐军,就完全交给胡美丽了。她虽然年轻,但是有胡一刀在后面站着,还没有人不敢不给她面子。

我明白岳父大人的意思,青丘集团需要人管理不假,但并不见得非要我和胡薄荷亲自去,肯定是他老人家看我出来久了,所以想让我带着胡薄荷回去看看。

我和胡薄荷准备了一下,就启程了。没想到刚出青丘城,却碰上了胡如是,她怀里抱着一只纯白色的小狐狸,正是胡力的原形。这个小丫头说什么非得跟着我们去现实世界不可,该说什么既然在妖界不能让胡力恢复人形,那么不如到现实世界碰碰运气呢。

这的确是一个好理由,不但是我,就连胡薄荷也没法反对,只得说道:“如是,你就是想和我们一起走,也总得和父亲大人说一下吧。我看不如这样,我和你姐夫在这里等着,你回去和父亲大人告个别,然后我们三个再一起出发。”

“姐,你说错话了!”胡如是指了指怀里的小狐狸:“不是三个,是四个!还有胡力大哥呢?”

小丫头说着眼珠子一转:“姐,你别想甩开我,我出来的时候,已经给父亲大人留书一封,所以我就不用特意回去告别了。反正他知道我和你们在一起,应该会放心的。”

胡薄荷聪明,胡如是也不笨,坐看她们姐妹两个斗法,倒不失为一件赏心乐事。

别看胡薄荷对付别人的招数很多,但是面对这么一个古灵精怪的妹子,却是束手无策了,只能强笑道:“妹子说的有理。”

身边多了一个人,我和胡薄荷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时随地地卿卿我我了。

自从胡力出事之后,胡如是这个小丫头明显成熟了很多,本来喜欢热闹的她,如今就闷在马车里,我和胡薄荷不问她,她也不和我们说话,只是呆呆着望着怀里的那只小狐狸,时而笑笑,时而落泪。

胡薄荷就这么一个亲妹子,非常担心她急出病来,就使劲拧了我一下,低声说道:“如是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不管你用什么法子,必须在短时间内让胡力恢复人形!”

我傻眼了:“老婆,你讲不讲理呀?这种事情讲的是机遇,如果机遇不到的话,就是大罗神仙来了也没辙。”

胡薄荷笑了:“老公,你傻了吧,竟然和漂亮的女人讲理,而且这个漂亮女人还是你的老婆?”

我彻底无语了,不过胡薄荷后面这番话,我还是非常赞同的。女人喜欢自己的男人面前,往往是不讲理的。漂亮的女人更是如此。如果这个漂亮的女人,有幸成为你的老婆的话,那么最终的结果,当然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否则的话,这个世界上,怕老婆的男人怎么会那么多。而我只不过是其中一个罢了。

我记得胡薄荷以前不是这样的,怎么现在却变了呢?

第一百二十九章 雪狮子

不过我又一想,既然书上说,女人是水做的,那么不变的话,那就不是女人了。再者说,看着和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妹妹,成了这个样子,胡薄荷心里肯定不好受,那么我作为她的男人,替她多承受一些,又怎么啦?

这样一想之后,我的心里顿时好受多了。

也许是觉得自己刚刚太过蛮横了一些,胡薄荷趁着胡如是不注意,悄悄在我的额头上喯了一口:“老公,你的运气一向很好,这一次说不定还会走了狗屎运,从而让胡力大哥恢复人形了呢?”

我拍了拍她的香肩:“老婆,没事的,你就放心好了。这件事交给我了,不管想什么办法,我一定会治好胡力大哥的!”

别看我嘴上说的好像挺有谱的样子,其实也只能是走一步说一步了,现在这个情况,我也只能等着狗屎运的降临了。

妖界的马匹脚力很强,毕竟马车还是这里的主要交通工具。好在我们坐的马车很大很豪华,里面铺着厚厚的垫子,足够我们三个人躺着。而且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法子,在车上竟然一点儿也感觉不到震。还有就是,这里虽然没有信号,玩不成手机,但是吃的喝的倒是应有尽有。我们在路上走了一天一夜,终于到了我的老家狮子坪。

我爸是个有眼力价的人,看胡薄荷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就悄悄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还说什么如果是我欺负了胡薄荷,那么他就和我没完,脱鞋打我的小屁屁都是轻的。

我自然不能实话实说,如果我爸知道胡薄荷和胡如是都是来自狐族,还有胡如是怀里的那只小白狐狸,就是青丘集团曾经的掌门人胡力的话,只怕会被吓出病来的。

我就打了一个马虎眼,半真半假的说道:“我那小姨子的丈夫得了一个怪病,怎么治都治不好,所以连带着一家人心情都不好。”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爸松了一口气:“你小姨子才多大?怎么就结婚了吗?昨天刚见她的时候,我还想着把你姨家的雷子介绍给她呢,谁知道还是晚了一步。”

农村的老人就是这样,一见到适龄的年轻人,不管男女,就想着给人家保媒拉纤。

我苦笑着说:“雷子?还是免了吧。别说如是现在心里有人了,就是没人,就凭雷子那个老实疙瘩,还想做如是的男人,门都没有!”

“你这孩子,真是的,出去几天,就这么埋汰自己的表弟,你对得起你姨吗?”我爸说了我几句,忽然眼前一亮:“咱们狮子坪的雪狮子可灵了,不行的话,你明天带着她们姐妹去狮子庙许个愿。”

“谢谢爸!”经我爸一提醒,我想起来了。在我们村边上,有一座狮子庙,庙里供奉着一尊雪狮子,传说前些年有求必应。但是后来有人触怒了他老人家,所以近几十年都没有显灵了。不过传说终究是传说,在乡下,特别是以前文化生活极度匮乏的时候,一传十,十传百,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儿能够传说称大事,稍微大一点儿的事情能够说成神话。反正我是半信半疑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去狮子庙碰碰运气也行。

不过这件事我并没有告诉胡薄荷姐妹俩个,毕竟这种不靠谱的事情,我一点把握都没有,如果带着她们去了,到时候屁用没得,那让我这个做姐夫的,面子往哪儿搁?

山里的天气说变就变,本来还是晴朗的天,突然就下起大雪来了,而且一下就是好几天。我们几个闷在屋里,心情都快发霉的出毛了。

后来天总算是晴了。那天,胡薄荷为了逗妹子开心,他们带着那只小狐狸出去打雪仗去了,而我则悄悄去了后山。大雪初晴,阳光打在半尺厚的积雪上,白花花的,直晃人眼睛。我这些年很少回来,好久没见过这样的雪景了,索性沿着村路,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上走去。

我走了约莫一个多小时,发现半山腰的小庙前,有一头用雪堆成的狮子。块头不大,小模样惟妙的,就那么乖巧地趴在路边,可惜的是最后没有点睛。

旁边刚好盛开着一树红梅,我就上前摘了两朵梅花,镶进了雪狮子的眼眶里。说来也奇怪,好端端的大晴天,突然就开始电闪雷鸣了,炸雷接二连三地劈了下来,狂风大作,吹得人站不住脚。我心里直发慌,急忙躲进了庙里。

这座庙就是传说中的狮子庙,很有些年头了,庙如其名,庙里供奉的不是山神,而是一头狮子,由于这个缘故,我们村子就叫狮子庙。

庙正中央的大堂上雄居着一头银光闪闪的狮子,就像是牛犊子一般大小。听村里的老人讲,这头狮子是用镔铁打造,外面镀了一层银粉,有三千多斤重,距今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

我刚进庙门,忽然雪狮子的双目射出两道红光,就像是墙外的红梅花一样鲜艳。

我觉得双眼一痛,脑海里多了一本金光灿灿的线装古书,封面上用小篆写着两个大字——《狮经》。但是却怎么也打不开。

这时,我耳边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你是山下村子里的李明吧,十几年前还在我身上撒过尿呢?没想到现在长成大小伙子了。而且还在青丘做出了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

没想到雪狮子竟然开口说话了!不过被人家当面说起小时候的糗事,我惊诧之余,脸也有些发红。

雪狮子呵呵一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刚刚在门外送我一对眼睛,我现在就还你一本《狮经》作为见面礼,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话音刚落,只见那头雪狮子一声吼叫,竟然把庙顶穿了个大洞,瞬间腾空而去。

我惊讶得嘴里能塞进去一个完整的鸡蛋,雪狮子的种种传说,早就塞满了我的耳朵,但我毕竟没有亲眼所见。如今一见,才知道传言不虚。

不过这一趟青丘之行,我见多了稀奇古怪的事情,所认识的几个红颜知己都不是人类,所以心理承受能力还是有一些的。

我猛地想起来,自己的正事还没办呢,只是雪狮子已经腾空而去,我又没学会腾云而起的本事,想追上它是不可能的了,只得运足了力气,大声喊道:“前辈既然知道我的过往,那么可有解救胡力大哥的方法吗?”

要知道我如今拥有了老狐狸王数百年灵力,这一喝非同小可,声音在群山之中回荡,久久不去。但是雪狮子并没有作答,看来它已经远去了。

就在我扼腕叹息的时候,一个声音远远传了过来,是雪狮子!我竖起耳朵仔细一听,他只给了我四个字答案:“滨海有鱼。”

这是什么意思?滨海作为国际大都市,就在东海之滨,渔业相当发达,如果没有鱼的话,那就是个天大的笑话了。我琢磨了很久,始终想不通雪狮子话里的意思。就回家和胡薄荷商量,毕竟青丘狐族见多识广。

胡薄荷一听又惊又喜:“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雪狮子,就在你们村子边上?”

我不禁一愣:“怎么?你也听说过雪狮子?它的来头很大吗?”

“岂止是很大?而是非常大!”胡薄荷用不可思议的语气说道:“九灵元圣你总该听说过吧,而这头雪狮子就是九灵元圣的亲孙子,它的来头大不大,你自己考虑去。”

“九灵元圣?九灵元圣是谁?”我觉得九灵元圣非常耳熟,但是一时半刻的,就是想不起来到底是谁?

“老公,你不会连九灵元圣都没听说过吧?”胡薄荷刚刚是在用不可思议的语气说话,而现在呢,换成了不可思议的眼神,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我。

我心里直发毛,越发的想不起来了。

胡薄荷摇了摇头,苦笑着说道:“算了,老公,我也不难为你了。就给你提个醒,西游记你总看过吧!”

这不是废话吗,《西游记》作为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再加上电视剧的不断翻拍,摸着脑袋热热的人,只要不是傻子,谁不知道《西游记》呀!可是西游记里最有名的是一个猴,还有一只猪,什么时候有狮子的戏份了?

不对,取经团队路经玉华州的时候,不是碰上了大难题吗?那里最大的boss,就是一只狮子,不过人家是九头狮子,是太乙救苦天尊的坐骑,这个书上说得很清楚,关雪狮子和九灵元圣什么事?对了,正因为长着九个脑袋,九头狮子好像就叫九灵元圣啊,而且这个九灵元圣还有好几个孙子呢,其中一个好像就是雪狮子。

那层窗户纸一经捅破,我的记忆大门也随之开启了。

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本书,好像叫什么《太一救苦护身妙经》,在书里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在一起聊天,说起了救苦天尊,当然也少不了那头神通广大的九灵元圣。

第一百三十章 滨海有鱼

那本书中记载了太乙救苦天尊的诸般变化,到但不管救苦天尊如何变化,他的每一个化身都带着九头狮子,由此可见这个九头狮子的重要性。正所谓九灵元圣喊一声,上通三圣,下彻九泉。也就是说人家只是一声吼,就能够打开九幽地狱的大门,也就是地狱的最深层。这是何等的威风八面。

我还记得,在《西游记》里,九灵元圣还有几个孙子,猱狮、雪狮、狻猊、白泽、伏狸、抟象,一个个都本事不小。

听我这么一说,胡薄荷笑了起来:“这不就是了嘛,我胡薄荷的男人,怎么可能孤陋寡闻呢?”

胡薄荷想了想说道:“以雪狮子的身份,不可能骗你,这样吧,我们明日启程,就去滨海,肯能不能碰上雪狮子嘴里的那条鱼。”

说来也巧,我们接下来的目的地本来就是滨海。因为滨海作为国内最大的城市,胡力当年就把青丘集团的总部,安在了那里。我和胡薄荷作为青丘集团的最高领导,不可能不去总部和大家见个面,然后熟悉一下环境,再安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

不得不说,胡力对这个侄子还是很爱护的,恢复狐狸王廷那么大的事情,都没让他参与。所以,他还能继续待在青丘集团独善其身。

我和胡薄荷一行到了滨海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先把胡飞叫了出来,把胡力的事情给他说了一下。

当初我在寻找青丘之路的时候,他帮了我不少忙,我们两个也一起同甘共苦过,以我对他的了解来说,这个小伙子还是比较有正义感的。

他在了解事情的前后经过之后,先是看了一眼胡如是怀里的小白狐,然后垂泪道:“我叔叔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做事太过执拗了,狐狸王廷早已经烟消云散了,如今的狐族在胡笳族长的治理下,有什么不好,可他偏偏还要搞什么复国?幸亏他这一次及时悬崖勒马了,否则的话,只怕我们青丘狐族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的心情也是前所未有的沉重:“我身负老狐狸王的大恩,又与你们叔侄交情深厚,所以说无论如何,我都要让你叔叔恢复人形,否则的话,我这个小姨子这辈子都不好过了。而她如果不好过的话,我老婆这辈子只怕也难得开心了。谁让他们两个姐妹情深呢?”

毕竟胡飞已经在滨海待了许多年,称得上是见多识广,所以当我把滨海有鱼这四个字说给胡飞听的时候,他愣了一下,重复了一句:“滨海有鱼?不会这么巧吧?”

我心里一喜,脱口道:“怎么?你听说过滨海有鱼?”

胡飞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我是认识一个姑娘,她的名字叫做鱼泡泡,微信昵称就叫做滨海有鱼。只是不知道她是不是你们要找的滨海有鱼呢?”

胡薄荷心细如发,一眼看出来胡飞表情有异,不禁打趣道:“这位鱼泡泡姑娘是不是你的女朋友呢?”

胡飞大大方方地说道:“我是很喜欢她,一见面就喜欢上了。只是人家不喜欢我,还警告我如果敢在微信里撩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把我拉黑。所以,这一个多月来,我都没敢越雷池一步。”

胡薄荷笑了:“她不让你撩,你就不敢撩呀!瞧你没出息的样子,简直把我们狐族帅哥的脸,都给丢尽了!”

胡薄荷在青丘狐族那是什么身份,况且如今又成了青丘集团的掌舵人,虽然她说这话的时候,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但是胡飞依然不敢辩解,急忙躬身道:“姑姑教训的是,我实在是没出息,有时候甚至连我都看不上自己了。”

像胡飞这样优秀的年轻人,可不能把锐气给磨没了,是时候该给他一些鼓励了。

我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胡飞,你是狐狸王廷的后人,听没听说过依葫芦画瓢呢?”

胡飞的眼里泛出了兴奋的神色:“当然听说过了,那可是狐狸王廷压箱底的东西。正是因为依葫芦画瓢的失传,我们狐狸王廷才会一代不如一代了。”

我饶有趣味地问:“那你想不想学依葫芦画瓢呢?”

胡飞又惊又喜:“怎么?李叔叔连我们狐狸王廷失传已久的东西都会吗?”

此时不装逼,更待何时?我慢条斯理地说道:“我会这个有什么稀奇的?你难道没听说过,经常走狗屎运的那个人就是我了。当然,你姑姑也会。给你说句实话,如果没有依葫芦画瓢助力的话,你说我能够打赢龙爪手吗?那可是来自龙族的武学!”

一个男人,如果想家庭和睦,那么就应该,随时随地捧一下自己的老婆,就像我现在做的这样。我看出来了,胡薄荷虽然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的不屑一顾,但是她那满意的眼神出卖了她。

这不,我话音刚落,她就跳出来了:“胡飞,依葫芦画瓢我可以教你,而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把滨海有鱼的微信号交出来,让你李叔叔给你示范一下,如何有效的撩妹?”

胡飞一脸的不可思议:“李叔叔不是非姑姑不娶吗?怎么他也是一个撩妹高手吗?”

胡飞这小子有前途,别的不说,我和柴娟之间的暧昧关系,这小子可是看在眼里的,还有不清不楚的菲菲,甚至在前往青丘的路上,与飞天猫的偶遇,他也是旁观者。但是他竟然能在这个时候做出这种表情,说出这样的话,不得不说这小子是个天才,不折不扣的天才,和他叔叔胡力一样的天才。

然而,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天才。按理说,胡飞的表现已经够天才的了,但是与胡薄荷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撩妹高手?岂止是高手?那简直就是高手中的高手!”当着胡如是和胡飞的面,胡薄荷开始敲打我,竟然板着指头数起来了我的红颜知己,从珠胎暗结的柴娟,到差一点儿就水到渠成的胡美丽,再到朦朦胧胧的飞天猫,甚至我的前同事菲菲,也被她搬了出来。

本来心思全在怀里那只小白狐身上的胡如是,都开始用诧异的眼神看我了,看来她也是刚刚发现,原来在她心目中,那么英明神武的姐夫却是这么不堪。

胡薄荷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知道适可而止。就在我无地自容的时候,胡薄荷却是话锋一转:“当然,红颜知己多了,也不全是坏事,最起码证明李明这个人有魅力。还有,如果没有李明在的话,我们谁有把握去拿下那个劳什子的滨海有鱼呢?”

“什么?拿下?老婆,你是不是看我的头还不够大吗?”我正儿八经的说道:“这种事情可不能乱说啊,我提前声明啊,本人这一次之所以接近滨海有鱼,只是为了给帮助胡力大哥,仅此而已!”

本来我的这个声明是皆大欢喜的结局,没想到胡如是这个小妮子傻乎乎地说了一句:“姐夫,没事的,只要你能够把胡力大哥治好了,就算是把那个滨海有鱼娶回家里来,我姐姐也不会说什么的。是不是呀,姐姐?”

望着自家亲妹子期盼的眼神,胡薄荷还真的说不出来什么反对的话,可是她虽然嘴上什么也没说,但是手上已经行动了,悄悄地一把揪住了我肋下的痒痒肉,然后使劲一拧,那股酸爽,让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这一次我如果再敢假公济私的话,那么我的下场会非常惨。

胡如是话音刚落,胡飞又说话了,这小子惨兮兮地说道:“李叔叔,我难得看上一个女人,这一次,你就不要和我抢了吧。你有我姑姑在,又有柴娟、胡美丽、飞天猫等等,难道还不够吗?”

这小子,竟然敢在这个时候阴我一把,还想不想学依葫芦画瓢了?如果胡薄荷和胡如是不在这里的话,我一定好好教教他,应该怎么说话,什么话要分场合。

但可惜的是胡家姐妹都在,我不但不能发飙,而且还得装出一副牲畜无害的样子,又做了一次保证:“我保证,接近这个劳什子的滨海有鱼,只是为了解救胡力大哥,只要胡力大哥恢复了人形,那么我就有多远有多远,至于善后问题,就交给胡飞这位大帅哥了。”

“这还差不多!”胡薄荷很满意,不过她还没忘了最后警告我一次:“老公,记得你自己说的话。如果说到做不到的话,我一定会让你变成太监。你要知道,虽然我现在打不过你,但是往你碗里下药你也防不住呀,或者是趁你睡着的时候再下手。”

我被胡薄荷说的有些毛骨悚然,急忙看了一眼自己的兄弟,让它自求多福吧。

后来,终于等到胡家姐妹离开了,我刚要向胡飞发飙,可是这小子狡猾大大的:“李叔叔,你可是长辈,不会和我一般见识吧。再者说了,你打我打得轻了不管用,打得重了你也下不去手是不是?”

第一百三十一章 鱼泡泡

胡飞这么一说,我也不好意思出手了。只得没好气地说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滨海有鱼的手机号、QQ号和微信号都说给我听!”

“好好好!”胡飞乖乖的把几个号码都献了出来,不过他对滨海有鱼的了解也不多,除了知道人家长得漂亮,一笑有两颗小虎牙,自己两个小酒窝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了。

我那会儿正好内急,就带着胡飞的手机去了卫生间,一边解决着难题,一边翻看滨海有鱼的微信朋友圈,还有QQ空间。

这位滨海有鱼的真名很特别,叫做鱼泡泡,微信和QQ的昵称一模一样,都叫滨海有鱼。她最喜欢用微信,QQ空间很冷清的样子。

朋友圈里有很多她的玉照,难怪像胡飞这样的公子哥会喜欢上人家,长的贼漂亮,*,大长腿,还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绝对是数得着的大美女,甚至与胡薄荷相比,都称得上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别看鱼泡泡是一个小巧玲珑的女人,身材相当好,马甲线杠杠的,可她还是像大多数小女孩一样,管不住自己的嘴,最喜欢吃零食了。不过最气人的是,人家不管怎么吃,身材竟然一直不走样。

这个小姑娘看来性格很好的哪一种,每一次猛吃海喝之后,就大呼小叫着后悔了,可是第二天该吃还吃。也不清楚她采用了什么方法,来保持自己的身材。

我之前愣是看不出她是个修行者,但是看了这一条之后,我释然了,大概这个世界上,吃了极少数光吃不长膘的人之外,就是修行者能够控制自己的体型了。

看来并不是重名重姓,我算是找对人了,雪狮子提醒的那一位滨海有鱼就是这一位可爱有加的鱼泡泡姑娘了。

在鱼泡泡朋友圈里的爆照主题,就是美人鱼。

除了她这个美人之外,和她一起频繁上镜的还有一条极品血红龙鱼,周身无任何瑕疵,美艳的红色,就好像要把鱼缸里的水也要染红一样。只是个头小了些,大概20厘米左右。

她给这条鱼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红红。鱼缸就放在她的闺房里,她每天都要在红红的注视下,才能睡的香甜。而她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和红红亲一下。

我看得心里直痒痒,心想我如果是红红就好了,这样就可以就近打听一下如何让胡力大哥恢复人形了。可是,我如果是那条鱼的话,又怎么和鱼泡泡交流呢,毕竟鱼是不会说话的。

大概了解了一下鱼泡泡的情况之后,我把手里还给了胡飞,然后盘算着,怎么样才能不让对方起疑心的情况下,接近鱼泡泡。

毕竟,鱼泡泡不是一般人,肯定有着常人没有的嗅觉和戒心。

好在我这个总经理虽然得上班,但是随时溜号也没人能把我怎么着,毕竟,在青丘集团总部里,我唯一的上司还是我的老婆。

所以第二天到了单位,我把手上的事儿全部推给了下属,然后躲在办公室里想法子。

胡薄荷看我每天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就问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上那个鱼泡泡了,这样神不守舍的。我打趣道,家里放着这么一位大美女,你说我还会喜欢上别人吗?

胡薄荷笑了:“老公,你这个别人当中,不知道包不包括胡美丽和柴娟呢?”

我彻底无语了,不带这样的,大人也不能总打脸不是吗?

不过胡薄荷进退有度,只是让我吃瘪而已,而该给我的温柔还是少不了的,她每天都跟我

花样解锁各式各样的姿势,让我觉得似乎自己又回到了青丘时的二人世界。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老婆很会做人,知道在这种时候,喂饱我才是更好的选择,因为吃饱的男人,是很少出去偷吃的。

眼看着胡如是每天眼泪汪汪的,胡力大哥的事情总不能这么晾着,我打算先加上鱼泡泡的微信再说,所以就搜索了一下她的昵称,这才注意到,她的头像就是那条极品红龙血。我想了想,觉得多说无益,就发了一句简单的话:“嗨,美女,你好!可以加个好友吗?”

没想到时候不大,鱼泡泡就回过来了,“非常对不起,我忙得很儿,根本没有时间和陌生人闲聊,你好像约错人了哟。”

我靠,出师不利呀,看来人家小姑娘把我当做职业约炮人了。这可冤枉死我了。我约的鱼泡泡,并没有那种约炮的意思哟!

虽然从一开始我就生吃了一个结结实实的闭门羹,但我并没有灰心丧气,反而有些一种异常的兴奋。毕竟敌人越强大,才能激发我的潜力。毕竟,我李某人还有杀手锏在。

我现在也算是个老江湖了,对付她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小姑娘,还是有些小技巧的。

于是,我先是注册了一个号,然后把鱼泡泡的手机号码,存进自己的电话本里,这样一个小操作以后,当我再打开微信的时候,福利就来了,提我可以加她为好友。

这一次不容有失,所以我并没有着急,而是把她的头像复制一下,做了自己的头像,有了这个马又虫的操作,相信对我的好感度会直线上升。

当然,还有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我在自己的签名里,加上了一句话:“喜欢养鱼,更喜欢养鱼的女孩子。”

我特么滴就不相信了,一样的极品红龙血头像,还有如此拉风的签名,我就不信鱼泡泡还能无情的拒绝我。

毕竟经常玩微信的人,都有一个潜意识里的习惯,那就是我们通常会拒绝和陌生人加为好友,但是那些来自通讯录里的加好友申请,往往都是来者不拒的。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鱼泡泡那么矜持的一个人,也很快通过了我的好友申请,于是我们就开始聊天了。

在没和她混熟之前,我自然不能说明自己的真实意图,所以我们的话题一直都在极品红龙鱼身上。在这上面,我肯定是做了不少功课的,所以暂时和她聊的很热乎。

鱼泡泡说她是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还能在茫茫人海里,碰到一个像我这样喜欢极品红龙鱼的男人。我说自己也不差,因为喜欢养鱼的女孩子,都是秀外慧中,很少有咋咋呼呼的人。

其实我并没有为了讨好她,而违心称赞她的意思,我反而觉得自己所说的话,每一句都是真实的。

我们两个聊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我知道该说拜拜了,再聊下去的话,说不定她会起疑心的,所以就说了一句:“天太晚了,你早点休息吧,虽然明天是周末,但是女孩子也不能经常熬夜呀!”

她说了一句谢谢,然后说道:“我明天要去鱼市场买鱼,想给我家的红红找一个伴儿,你一起去吗?”

我不知道她这是真心邀请,还是在试探我,稳妥起见,还是拒绝了:“对不起呀,我明天还要见一个客户。”

说完就下线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位鱼泡泡姑娘看上去并不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更何况以胡力的伤势,要想治好他,不耗费百八十年灵力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一定要谋定而后动。

第二天我起了个早,给胡薄荷做了早餐,等她上班之后,我看了一下微信,竟然看到了鱼泡泡的信息:“又是美好的一天!”

我觉得她对我印象很好,毕竟一个女孩子能够主动问候自己,并不是什么坏事情。

我想了想,只是回过去一个笑脸。

时不可失,时不再来,我打算也去一趟鱼市场,也买一条极品红龙鱼养一养,这样以后和鱼泡泡就有共同语言可以聊了。万一运气好的话,碰到鱼泡泡也是有可能的哟。

鱼市场在市郊,本来我是配有专车的,很拉风的那种路虎,但我想低调一下,就坐公交车过去了。

滨海在成为国际大都市之前,是以渔业为主的,所以这一座海滨城市的鱼市场非常热闹,这里大部分卖的是海货,只有偏南边有一长溜卖观赏鱼的店铺。我对观赏鱼一窍不通,看到一家店门面最大,一溜顺五六间房子,客人也很多,就凑了过去。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超大号的鱼缸,里面有一条将近一米的极品血红龙鱼,气势竟然比鱼泡泡的红红还要霸气,我看了看价目表,好家伙,就这么一条鱼,竟然要价二十万。

当然,以我如今的身家来说,这只是小钱。我又往里走了几步,看中一条个头和红红差不多大小的,乖乖,也得小两万。

养鱼讲究的是眼缘,我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家伙,刚要去买,却见鱼泡泡走了进来,连价钱都没看,指着我刚刚看中的那条极品血红龙鱼说,“老板,这条鱼不错,请您把它给我装了。”

这不是抢生意吗,而且还抢的我无话可说。老板手脚挺麻利,找了一个小鱼缸,把鱼装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大鱼吃小鱼

那时候,鱼泡泡就站在我的面前,最多一尺五六的距离,我甚至可以感受到她的吹气如兰,只见她的小脸比我想象中还要晶莹白净,就像是透明似的,气质也是非常的好,她那娇小而有料的身材,按说是小家碧玉型的,可是她的眉宇间竟然还藏着一种霸气,竟然一点儿也不比胡薄荷、柴娟这种久居上位的女人差。

我接触到的女人不算少了,也算积累一些经验,我感觉像鱼泡泡这种女人,除非你能够征服她,否则的话,她不乐于做的事情,想让她改变主意,很难很难。

更让我诧异的是,像我这种大风大浪都过来的男人,在那一刻,竟然有一些小紧张。然而尴尬的是,鱼泡泡根本不认识我,她的眼里只有那条鱼:“你可要乖一些哟,你的任务是和红红做伴,到时候你们两个可不要打架哟!”

后来鱼泡泡过去刷卡了,我和即将进入鱼泡泡闺房的这条龙鱼对望着,感觉自己活得还不如一条鱼有存在感。我如果是这条鱼就好了,那样就可以零距离接触到鱼泡泡,从而找到她的弱点,再让她出手救治胡力。

就在这时候,雪狮子送给我的那本《狮经》,突然在我脑海里光芒四射,然后封面上显出了一个形状,和狮子庙里的那头雪狮子一模一样,只是成了迷你型的,小的有些可爱,就像一只白狮子狗似的,但是我感觉得到,它并不是那头雪狮子,因为它们的气息并不一样。

小狮子先做了一个自我介绍:“我叫小雪,是《狮经》的狮灵,谢谢你唤醒了我,既然老白把我送给了你,那么从此以后,我们两个就是好朋友了。”

小雪?这个名字很好听,不过看样子像个女孩子的名字。记得当初我救胡薄荷的时候,印象中她也是一条可爱的小白狐狸。还有如今的胡力大哥,也是一只小白狐。而现在,原来《狮经》的狮灵也是一只小白狮子。

小雪在封面上翻了一个跟头:“相逢即是有缘,既然你有变成鱼的想法,那么我就成全你了。不过鱼类的世界是相当残酷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是它们的生存法则。而你变成鱼之后,则不能使用以前的任何技能和灵力,你确定如此吗?”

竟然不能使用以前的任何技能和灵力?那我岂不是要任人宰割了吗?不不不,应该是任鱼宰割,既然风险这么大,而收获并不能确定,这还是免了吧!

我的小心思当然瞒不过小雪,她呵呵一笑道:“你要记住,高风险往往还伴随着高利益。接近鱼泡泡只是其中之一罢了,除此之外,你还能亲身体验一把,大鱼吃小鱼的爽感!我可要郑重提醒你,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你得仔细考虑一下,再答复我。”

我摇了摇头说道:“生鱼有什么好吃的?那股血腥味我想想都恶心,哪有什么爽感?”

小雪也摇了摇头:“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这个法门叫做大鱼吃小鱼,是《狮经》中记载的一种特有的修炼方式,虽然风险很大,但是如果你运气好的话,那么你的自身灵力会随着你吞噬鱼类的多少而迅速增长,你真的要拒绝吗?”

我的本事越大,灵力越深厚,我才明白这个世界里,比我高的存在比比皆是。别的不说,仅仅是龙族,随便出来一个高手,就不是我能对付得了的。虽然这一次我和三头蛟化干戈为玉帛,而且还成了结拜兄弟,但是人在江湖飘,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得罪那些强人,所以提高自身的实力,才是我最迫切的。这样的话,我不但能够保证自身的安全,而且还能保护身边的人,不受到任何的伤害。

因为《狮经》就在我的脑海里,所以我的想法根本不用说出来,小雪的神识已经感受到了:“你能够这样想,我很欣慰。这表示着我的《狮经》找对了传人,要知道勇往直前才是每一个修行者最应该具备的的东西,倘若每一个人都前怕狼后怕虎的话,那么如何才能够证道。”

“变!”小雪一个变字出口了很久,却并没有任何奇迹发生,难道她是在捉弄我?不可能呀,他想要捉弄我的话,办法多的是,用得着如此来忽悠我吗?

我刚想问问它到底怎么回事,却发现自己的手不会动弹了,紧接着,手脚一起不见了。

“不会吧,难道我真的变成鱼了?”借着玻璃鱼缸的反光,我看到自己原本一米八的身材,竟然变成了一条小拇指般大小的鱼,不是极品血红龙鱼的辣椒红,而是一种天青色的物种,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嘴里还长着两排尖牙利齿,张嘴的时候,看上去有那么一丝丝威猛。更关键的是,我有一种被人攥住脖子的窒息感,我知道这是鱼儿离开水的自然反应。

原来自己的确被忽悠了,这个小雪狮子不仅仅是在逗我玩,而是想要我的小命哟,急切之间,我也顾不得什么礼貌问题了,冲着他咆哮起来:“骗人的狮子,老子要变回去,赶紧的,听到没有,晚了就闹出人命了!”

小雪并没有生气,反而还是笑咪嘻嘻的说道:“非常抱歉哟,刚刚忘了告诉你,这种大鱼吃小鱼的修炼方法,由于非常霸道,而且见效快,所以有很多限制,除了你不能用之前的技能以及灵力之外,而且每一次变身至少要等十二个时辰,才能够变回去!”

十二个时辰?一个时辰两个小时,十二个时辰就是整整一天一夜了!这头雪狮子,刚刚怎么不早说呢?好歹也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吗?这样搞突然袭击,谁受得了?

我怒不可遏:“十二个时辰,二十四小时?你有没有搞错,最多三五分钟,我李某人就会嗝屁了。”

“你不是号称自己一直在走狗屎运吗?这一次我倒要看看,你到底能不能踩到狗屎。”

小雪完全是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再者说了,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刚刚你明明答应的,我又没有拿着刀架在你的脖子上,逼着你答应。不过我如果是你,现如今就会停止抱怨,把力气用在该用的地方。比如说,多让自己呼吸个三五十秒,这样生存的机会也会大一些。我该说的已经说了,有些困了,先去睡了啊,明天的这个时候,我来接你。到时候,希望你能够还活着。再见!”

天呐,哪有这样的,小雪竟然撇下我,一个人去睡大觉去了!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了?想我李明,前些时日,在青丘大战水族两大高手,先是重伤了两头蛇,然后击败了三头蛟,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如今的青丘,上至族长,下至那些刚修成人形的小狐狸,谁提起来我不伸出大拇指?可是谁又能想到,我如今会变成一条小鱼,而且即将被活活炕死的小鱼!这种死法,倒真是满别致的。

“李明呀李明,你的运气不是一向都很好吗?那么在这种关键时刻,你生命中的那一坨狗屎又在哪里呢?”我欲哭无泪,狠命的在地上拍打着尾巴,希望鱼泡泡或者是鱼老板能看到我,然后把我捡起来扔到鱼缸里,先保住一条小命再说。

可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他们两个竟然热火朝天地交流起了养鱼心得,一时半会儿根本注意不到地上的我。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已经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天靠地靠别人都不算是好汉。这句话是没错,因为别人往往是最靠不住的。像这种关键时候,是生是死只能靠自己了。

我往四周看了看,没有任何我可以借用的工具,因为我现在没有手脚。突然我看到了鱼泡泡已经买下来的小鱼缸,不由得眼前一亮,我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活命的机会,就是跳进这个小鱼缸里。

我还是人的形态的时候,这个鱼缸不过是刚刚超过我的脚踝,可是如今我变成了鱼,它却变得那样高不可攀。我望着这个鱼缸,就像是在望着一座高山。不管了,我李某人豁出去了,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尾巴一拍地面,然后纵身一跃。

兰花烙印用不上,虎爪用不上,依葫芦画瓢也用不上,甚至连我从老狐狸王那里得到的数百年灵力统统都用不上,那么这个时候,就考验的是本人的核心力量了。也多亏我平常很注意锻炼腰腹力量,俯卧撑、卷腹还有引体向上没少做,八块腹肌很明显,这一弹竟然有了一些鲤鱼跃龙门的感觉。

我整个人,不不不,准确的说,现在应该说是整个鱼都飞了起来,我只觉得耳边的风呼呼作响,眼看着鱼缸的边沿已经近了,那救命的水也近在咫尺,我就等着自己摔进鱼缸里,然后一口气喝他一个肚子溜圆。

第一百三十四章 让人哭笑不得的大蒜味

鱼泡泡一边走,一边看着我温柔的说:“明明,能够碰上你这么一条鱼,真的是我的缘分。你记着我的名字哟,我叫鱼泡泡,小名叫泡泡,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的家人之外,你是第一个可以喊我小名的人。”

我懵逼了,果然是苦尽甘来呀!可是我除了点头,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已经沸腾的情感。毕竟,按照这样的进度,我短时间之内,应该就可以说服她给胡力大哥治病疗伤了。

“对了,你不是人,你只是一条鱼而已。”

鱼泡泡的声音伤感起来,“据说鱼只有七秒记忆,也许过了七秒,你就忘记了你自己叫什么,我叫什么了?”

我急忙大声喊道:“不会的,我不是那种傻里吧唧的鱼,我的记忆可是一辈子的!”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自己挺好笑的,因为无论我叫的多么大声,鱼泡泡都听不见,也不会明白我在说什么。可我没想到的是,鱼泡泡竟然完全听明白了:“明明,你真的很特别哟,你的记忆竟然有一辈子?我养了这么多年的鱼,可是还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

鱼泡泡带着满脸的兴奋,把鱼缸抱得越来越紧了,后来直到上了出租车,她也不愿意松手。

车子在路上走了大半个小时,后来到了一个别墅区,才停了下来。看得出来,住在这个别墅区的人,都是滨海数的着的富豪。我这才明白,难怪张小曼买鱼的时候,出手那么大方,原来家里面相当有钱吶。

鱼泡泡住的房子很大,但是好像就她一个人住。她把我直接带进了卧室,然后放进了那个若大的浴缸里。这个鱼缸我见过好多次了,她经常在朋友圈里展示的。而这个鱼缸里还有一个主人,就是鱼泡泡最喜欢的红红。

鱼泡泡对着鱼缸柔声说道:“你们两个乖乖地,千万不要打架哟,我先去洗个澡,然后再过来陪你们玩。”

鱼类的世界弱肉强食,我隐隐约约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说不定等鱼泡泡一走,那位红红就要对我下手了。我的个头虽然比起之前长大了不少,但是和红红比起来,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它如果对我下手的话,我又该如何应对呢?

要知道我上一次之所以能够反杀,是凭借着大蒜的味道,可是那条极品红龙鱼对大蒜过敏,并不代表着所有的极品红龙鱼都对大蒜过敏哟。况且,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嘴里的大蒜味恐怕已经挥发的差不多了。

所以,鱼泡泡刚一离开,我就提高了警惕。好在这个鱼缸够大,里面还有一座小小的假山,实在不行的话,我就和红红打游击,只要能撑到鱼泡泡洗澡回来,或者撑够十二小时,等我重新变回人形的时候,那么就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要惧怕这样一条鱼了。

我想的够多,可是我没想到红红对我的态度却是另外一个样子的。这不,鱼泡泡前脚刚走,她后脚就摇着尾巴贴了上来。我感觉得出来,那位漂亮的红红对我不但没有敌意,而且还带着超乎寻常的热情。

她的声音娇滴滴的:“小兄弟,我寂寞了很久,难得主人送你这么一个大帅哥来和我作伴。你还在等什么呢?趁着主人不在,你和我去假山后面吧。”

她一边说,一边用水汪汪的大眼睛往我身上打量,看那样子,只要我和她去了假山后面,那么她肯定在第一时间把我生吞活剥了。当然,这种生吞活剥是另一种形式的。

俗话说,住了三年监,老母猪赛貂蝉。而这位红红想必是一个道理,她孤单了这么久,好不容易看到我这么一个异性,采取一些超常规手段也是可以理解的。

说句心里话,一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鱼的性别是如何鉴定的,她就是再风情万种,我也不会有那方面的想法。

我就索性装起了糊涂:“美女,去假山后面做什么?有什么事直接说吧。反正我们只是第一次见面,又不熟!”

“小兄弟,见外了不是?叫我姐姐就成了。”红红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一句话没说完,就又黏在了我身上,“小弟弟,大晌午的,主人又在洗澡,这个地方也没外人来,难道你不想和姐姐我一起做点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吗?”

按照鱼的眼光来看,红红当然是一个如假包换的美女,可是我的眼光是人啊,所以想一把推开她,可是一抬手,却有一种正好碰到了那处高高的山峰的感觉,不会吧,一定是幻觉,红红只是一条鱼而已,于是我只能是不住地后退:“别这样,你是美女吗,就应该矜持一点儿!”

我一个大男人,竟然被她活活逼到了假山后面的角落里。

只听她咯咯笑了起来,“小弟弟,什么矜持不矜持的?话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吗?姐姐我是真心和你过日子的,你还有啥闹心的呢?你这人咋这个样子,姐姐我一个大美女,怎么倒贴着你还有啥不乐意呢?和你说句实话吧,如果不是这个浴缸里只有我们两个的话,你以为我能看上你吗?”

我已经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了,心里面欲哭无泪,自己如果真的让这么一条鱼给强了的话,到哪儿说理去?

正在这时候,红红突然变身了,竟然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具备着魔鬼身材的红衣女子,难怪我刚才推她的感觉不同。

可是她在变身的同时,说话的语气和对待我的态度也变了,她的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对分水峨眉刺,顶住了我的咽喉:“小子,说吧,到底是谁派你来的?你这么费尽心机接近我们泡泡公主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傻眼了,没想到鱼泡泡还是什么公主,而这位变身为极品红龙鱼的红红,有可能就是她的保镖。

看我不说话,红红手里的峨眉刺又往前送了一下:“你说不说?不说的话,本姑娘直接废了你!”

我连忙摇起了头:“美女,你说什么呢?我听不懂。我不就是一条鱼吗?还能是谁派来的?是鱼泡泡姑娘,刚刚从鱼市场把我带回来的。”

“你少装蒜!你虽然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灵力的迹象,但是但本姑娘刚刚的亲热态度下,你这么一条血气方刚的鱼,怎么可能扛得住?”

红红看来并不好骗,呵呵笑道:“所以说,仅仅凭借着那一点,本姑娘就敢断定,你不是一条鱼,而是别的生物,甚至可能是别有用心的人!”

我不得不佩服这位红红姑娘的直觉,但是这种事打死也不能承认呀。毕竟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一旦承认了,万一她为了鱼泡泡的安全,直接把我灭了怎么办?所以说,这种事情打死都不能认的。

于是,我冷笑了两声:“美女,人都说胸大无脑,我以为你是个例外呢?没想到是自己走了眼。人?你见过像我这样怂的人吗?你见过有人会乐意变成一条不能自保的鱼的吗?”

红红半信半疑地说:“你真的是一条鱼?不可能呀,那我怎么会从你嘴里闻到了一股大蒜味?我只听说人会吃大蒜,可是还从来没听说过鱼还会吃大蒜呀!”

成也大蒜,败也大蒜!正因为我嘴里的大蒜味,让我在鱼市场绝处逢生,但还是我嘴里的大蒜味,竟然让红红起了疑心。没办法,没想到这一次的蒜味如此持久,这么长时间,竟然还没有散去。

打死都不能承认!虽然说这个谎并不好圆,但是我至少也得尝试一下。

“这个吗……”我的脑袋瓜子迅速的转动着,突然眼前一亮:“这件事说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红红俏脸一沉:“哦?既然连你自己都不相信,那么本姑娘就更不会相信了,那样的话,你还是不要说了。让本姑娘直接送你上路得了!”

红红越是这样说,我心里反而越是有底。因为咬人的狗不叫,她如果真的想把我解决掉的话,直接把手往前一送就可以了,用不着和我废话。

她之所以这么说,就是想听我说出一个子丑寅卯来,因为谁都有好奇心,而且女人的好奇心更甚。

可是女人都是好面子的,越漂亮的女人越是好面子。而红红既然好面子,那我就给她,反正面子又不要钱。

我连忙配合道:“美女上下留情。俗话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像你这样的美女,怎么能乱杀无辜呢?”

红红冷笑起来:“你还说自己不是人?你如果是一条平凡的鱼的话,那么怎么会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来?”

不过她有来言,我有去语:“美女,你知道吗?我以前的主人说话就这么喜欢吊书袋子,所以我耳濡目染的,就学会了一些。还别说,我以前的主人真是一个奇葩,一个世所罕见的奇葩,我嘴里的大蒜味就是拜他所赐。如今想起来,我还是心有余悸!”

第一百三十五章 你要乖乖的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这一次,红红被我彻底勾起来了好奇心,竟然不知不觉得把分水峨眉刺挪开了一些:“你以前的主人,到底有多奇葩,说来让本姑娘听听!不过我可警告你,你如果敢骗我的话,本姑娘就要了你的小命!”

“像你这么漂亮的大美女,我怎么可能骗呢?”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以该服软的时候必须得服软。

我缓了缓,然后说道:“我以前那个主人最喜欢吃大蒜了,每天最少吃七八头大蒜,称得上是无蒜不欢。而且不但他一个人吃,还逼着家里的所有宠物都吃,还美其名曰,打算杀毒,吃了多身体有好处。你说你让狗呀猫呀吃大蒜也就罢了,可是他竟然每天都在我的鱼饲料里也拌着大蒜。美女,你说摊上一个这么奇葩的主人,你说我命苦不命苦?”

为了让画面更加逼真一些,说着说着,我的眼泪都下来了:“幸亏遇到了现在这个主人,把我买了下来,她也是怕你寂寞,说要我回来和你做个伴。主人待你很不错,可惜的是她并不知道你不仅仅是一条极品红龙鱼呀!”

红红的心软,被我这么一说,她的眼圈也红了,当即就把分水峨眉刺收了起来:“那是,小公主是个善良的人,不管她知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可是她对我真是没说的,简直比亲姐妹还亲。”

红红说着,抹了一把眼泪,然后又对我说道:“你是叫明明是吧,既然你被泡泡公主从外面带了回来,那就说明我们有缘,只要你以后乖乖的,那么我就不会亏待你。”

既然危险已经解除,我一见到美女就管不住嘴的毛病又犯了:“美女,怎么样才算乖乖的?是不是答应和你一起去做那种有意义的事情,才算是乖乖的呀?可是我刚刚没答应,实是不是就不乖了呢?那我反悔行不行?像你这样的大美女,说句心里话,拒绝起来也是非常困难的。”

红红的脸红了,啐了我这一口:“原来你这条鱼,也挺不正经的。”

“好香!”我索性把厚脸皮进行到底:“美女,各凭各良心,我们两个到底是谁先不正经的?”

红红的脸更红了:“本姑娘刚才只是在试探你而已。你最好把那件事忘了,要不有你的苦头吃。”

开玩笑也要适可而止,毕竟真要把红红惹急了,吃亏的绝对是我。所以这个时候,我非常明智的选择了闭嘴。

“这还差不多!”红红嘟了嘟嘴。不得不说,她的烈焰红唇,真的是非常带感。

这时,门响了,看来是鱼泡泡已经洗完澡了。红红急忙摇身一变,又变成了极品红龙鱼的样子。

她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然后一把把我摁在了地上:“小子,本姑娘警告你呀,不该说的话千万不要乱说,要不小心我割了你的舌头,让你做一条哑巴鱼!”

“千万别!人家是靠脸吃饭,而我是靠嘴吃饭,我如果成了一个哑巴鱼,那么就没人陪你聊天了。那你岂不是要寂寞死?”看红红又要发飙,我连忙笑了笑:“红红姑娘你就放心吧,我是不会多嘴的。况且,我就是想多嘴,主人也听不懂我说什么呀。”

这时候,门被推开了,鱼泡泡裹着一条大毛巾就走了进来,一头乌黑的长发湿漉漉的,嗯,传说中美人出浴的样子,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

等她走得近了,因为我的半边脸贴在鱼缸底部的沙子上,只看到一截滑若凝脂的小腿,还有一双粉红色的拖鞋,式样很漂亮,但更漂亮的是脚趾,修长而白皙,看上去那么可爱,按照书上写的,应该是希腊脚,艺术家或者心灵手巧者的专用脚。

可能是红红也没想到,鱼泡泡头发也没擦干,就在鱼缸前蹲了下来,连忙松开了我,然后悄悄使劲拧了我一把:“你这一条流氓鱼,再敢胡看乱看的话,信不信本姑娘把你眼珠子抠出来?”

我撇了撇嘴:“美女,你虽然长得漂亮,但是也未免太男人婆了。像你这样的,小心嫁不出去哟!”

红红郑重地说道:“我这辈子就没打算嫁人。反正公主在哪儿,我就在那里,不离不弃!”

鱼泡泡在鱼缸面前蹲了下来:“你们两个在聊什么呢?这么热火朝天的?明明,怎么我刚刚好像感觉你在说嫁人什么滴,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看上我们家红红了。”

没想到鱼泡泡竟然真的能感觉到我说的话,这真的是太神奇了。不过听鱼泡泡这么一说,红红被闹了一个大红脸,用尾巴拍了一个大水花,就躲一边去了。

鱼泡泡摇了摇头:“没想到红红还挺害羞,没关系的,等你们混熟了,只怕不等我这个媒人撺掇,你们两个就自己看对眼了。”

这个时候,突然外面客厅里的电话响了起来,鱼泡泡出去接了之后,就回来开始换衣服,一边换一边对着鱼缸说道:“你们两个在家里乖乖的,我出去有点事,等会儿就回来。”

刚刚是美人出浴,现在有事每人大换衣,这福利也未免太好了。而且面对这一切,我还是心安理得的,毕竟就算是以后被胡薄荷知道了,也怪不到我头上。因为前前后后,我都是被动的。

鱼泡泡一走,屋里顿时静了下来。而红红可能是不好意思了,躲在假山那边也没过来和我聊天。没过来就没过来吧,我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好好的睡上一觉,我算了算时间,说不定等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能够变回去了。

可是我刚刚闭上眼睛,却突然想起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今我和红红同在一个屋檐下,到时候我如果变成了人,那么红红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如果是别的事的话,我大不了一走了之,可是现在求鱼泡泡治病救人的事情,八字还没有一撇呢,就这么走了,岂不是前功尽弃?重新再变成明明这条鱼吧,红红肯定不会答应。那我是不是,应该提前向她坦白一切呢?

不行,如今我还没有自保的能力,这件事还是到时候再说吧。实在不行的话,就把她拿下,送到胡薄荷那里呆上一段时间,等我把事情办妥了,再送她回来。反正鱼泡泡并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只知道她是一条叫红红的鱼。

我就那么琢磨着,进入了梦乡。

我睡得正香呢,忽然只听轰隆一声,被惊醒了。我睁开眼一看,只见鱼缸里水花四溅,就连假山都开始晃动起来。

我吓了一大跳,如果假山倒了的话,我非得被砸成肉泥不可,还是赶紧跑吧,至于红红,我并不担心,以她的本事,这个假山就是再大上一百倍,也伤不了她一根毫毛。

可是等我跑到边上的时候,才发现并不是假山要倒塌了,而是鱼缸里突然跳进来一个不速之客,胖胖的大头,大大的嘴,长长的两根胡须,还有一对活灵活现狡猾的眼睛,竟然是一条鲶鱼!

鱼缸里怎么会进来一条鲶鱼?这里又不是在河里?难道是鱼泡泡回来了,又买了一条鲶鱼回来?不可能吧,我还没见过谁拿鲶鱼做宠物的。

等等,这条鲶鱼个头不小,而且我怎么看上那么眼熟呢?可是我绞尽脑汁,就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毕竟,在我们人的眼里,所有的鲶鱼几乎都长得是一个模样。

这时,红红的声音传了过来:“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那条鲶鱼看了看红红:“你就是鱼泡泡养的那条红红吧,果然长得和她朋友圈里显示的一个样。像你这么漂亮的鱼,如果被我吃了的话,实在是可惜了。可是没法子,我只有吞了你,变成你的模样,才能够零距离接近鱼泡泡呀!”

一听这声音,我立马就想起来了,因为这个声音太有特点了,就像是拿着铁锹在铁皮上划拉的声音,要多难听有多难听,要多刺耳就有多刺耳。

而这条鲶鱼,正是我在青丘碰到的那个大鲶鱼,就是他把我引进了狐狸王廷的密道里,差一点儿用大石头把我和胡薄荷砸成肉泥,幸亏我时常走狗屎运,福大命大,不但没死,反而因祸得福,得了老狐狸王的数百年灵力和狐狸王廷的依葫芦画瓢,这才解了青丘的危难,把水族大军赶了出去。

可是这个大鲶鱼从密道消失之后,就不见了踪影。后来我问起结拜大哥三头蛟,竟然连他都不知道大鲶鱼的什么来历,可是没想到他竟然也来了滨海,并且和我一样,也打起了鱼泡泡的主意?不过我的本意是请鱼泡泡治病救人,而他看样子是要对鱼泡泡不利了。

红红冷冷哼了一声:“哪里来的丑八怪?真是敢大言不惭?要知道这里可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你如果不怕硌着牙的话,就过来吞我呀!”

第一百三十六章 袖珍狮子吼

“既然你这么急不可耐,那我也就不怜香惜玉了!”大鲶鱼说着,把大嘴一呲咧,露出了两排锋利的牙齿,然后张大了嘴,朝红红扑了过去。

大鲶鱼的体型够大只,幸亏这个鱼缸也挺大,但他差一点儿就把鱼缸塞满了,难怪它他进来的时候,那个假山乱晃呢。所以,他只需要轻轻一扑,就几乎把红红锁定了。

我当然知道大鲶鱼的厉害,如果面对面交手的话,红红想要赢他,只怕并不容易。但是他好像并不知道红红也是一个修行者,红红如果以有心算无心的话,暂时肯定吃不了亏。

果然,当大鲶鱼的血盆大口就要将红红一口吞下去的时候,红红突然变身了,一对分水峨眉刺横扫过来,打落了大鲶鱼半边的牙齿。

大鲶鱼气的嗷嗷乱叫:“不知死活的臭丫头,原来你还是一个修行者,这样岂不是更好了,只要把你吞了,爷爷我的修为就会增强不少。”

大鲶鱼的身手何等了得,当初他在青丘城,也是如入无人之境的。红红虽然也很厉害,但是正面交锋,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两个人只不过斗了七八个回合,大鲶鱼瞅准了一个破绽,飞起一脚,把红红踢飞了出去,重重地撞在了鱼缸上。幸好这个鱼缸很结实,否则如果鱼缸破了的话,对他们两个影响不大,而我只怕就要玩完了。

不行,绝对不能在让他们继续打下去,再打的话,鱼缸早晚都得被弄破了,可是我如今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鱼,身上没有任何的灵力,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再者说了,我来这里,目的是求鱼泡泡给胡力大哥疗伤,如果我眼睁睁看着红红被大鲶鱼吃掉的话,那么自己心里这一关,只怕就过不去。毕竟,我还真的做不到见死不救。

况且,大鲶鱼吃掉红红之后,迟早会发现我的。那么到时候,只怕我也难逃此劫。所以说,救红红就是救自己。

可是怎么救?我的确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如果冒冒失失冲上去的话,只怕还不够大鲶鱼塞牙缝的。

就在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好办法的时候,小雪突然在我脑海里出现了:“唉,枉你一向自夸自己运气好,可是我怎么觉得你的运气差的要命呢?”

我苦笑着说道:“可能狗屎被我踩完了呗!”

小雪叹了口气:“没办法,谁让我摊上你这么一个弱鸡的主人呢?我总不能看着你你死呀!”

我一时间笑逐颜开:“我的好小雪,你是不是要教我《狮经》上的技法?”

“想得美。你会的东西不少了,可是你现在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鱼,就算是学会的再多,这时候也用不上。看来,只有本大美女亲自出手了。”

我脱口而出:“你亲自出手!你怎么出手?你如今在我的脑海里,难道也要让大鲶鱼跑进我的脑海里的和你决一雌雄吗?”

小雪呵呵一笑:“这就要发挥你的聪明才智了,只要你能把大鲶鱼骗过来,比如说你的嘴巴贴着他的耳朵,这么近的距离,那么我就能用狮子吼将他震晕,然后你再把他吃掉,这样不就一了百了啦!”

我一下子傻眼了:“什么?把大鲶鱼骗过来?然后还要用我的嘴巴对准他的耳朵?这可能吗?我和大鲶鱼非亲非故的,他为什么要听我的呢?”

小雪笑了:“这叫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只要你把大鲶鱼骗过来,那么我就负责把他震晕,如果你没这个本事,那我就爱莫能助了!”

没办法,只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因为在我和小雪对话,这屁大点工夫,红红又挨了四五脚,这个玻璃鱼缸随时都有破碎的危险。

就在这时,大鲶鱼又是一脚,踹在了红红的前胸,只听得她一声惨叫,飞了出去,又是重重撞在了鱼缸壁上,眼看是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了。

大鲶鱼这厮心可真够狠的,一点儿也不知道怜香惜玉。

“美女,对不起了,你那位小公主快要回来了,所以我必须马上吃掉你才行!”

大鲶鱼说着,一步步朝红红走了过去。

不能再犹豫下去了,我急忙叫道:“大鲶鱼,住手,我有话说!”

“何方高人?是否现身一见!”大鲶鱼吓了一大跳,全身上下都戒备起来。

可是当他看到我是一条小鱼,而且身上没有任何灵力波动的时候,不由得磨了磨牙齿,笑道:“没想到假山后面还藏着这么一条小东西?你是谁?为什么会认得我?”

“大鲶鱼爷爷威名远扬,水族世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的脑子飞快的转动着,我把水族的人捋了一遍,发觉只有那个高深莫测的万年龟,才有可能是大鲶鱼的靠山,因为当初我在议事大厅的时候,他对我的态度非常暧昧,而且他好像知道我已经学会了依葫芦画瓢。

所以,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说了一句:“大鲶鱼爷爷,我是万年龟爷爷麾下的一个眼线,是被他老人家派到这里监视鱼泡泡的。”

我虽然说的很像那么回事,但是大鲶鱼非常狡猾,半信半疑地说道:“怎么可能?龟族长麾下怎么可能会有你这种弱鸡?”

我早就知道大鲶鱼会这么问,所以答案已经准备好了:“大鲶鱼爷爷,我是弱鸡不假,但是弱鸡有弱鸡的用处,我如果身上有灵力波动的话,那么就不可能来到这里,而且还能取得这位红红姑娘的信任!”

我这一句话刚好被红红听到,她啐了我一口道:“原来你是万年龟的眼线?难怪我觉得你不正常呢?只要我今天不死,一定要把你这厮碎尸万段!”

红红虽然对我咬牙切齿的,但是她的话无疑给了我一次神助攻,也让我瞬间取得了大鲶鱼的信任。

大鲶鱼冲我点了点头:“小子,好好干,只要这一次我们顺利抓了鱼泡泡,那么我就在龟族长那里为你庆功!”

“多谢大鲶鱼爷爷!”我故意小声说道:“我有一个重大秘密,要向爷爷禀报。”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大鲶鱼嘟囔了一句:“反正这里又没有外人,至于这位红红姑娘,她已经是将死之人,就算是知道了什么秘密,也只有带进本大爷的肚子里了。”

我摇了摇头说道:“事关重大,再者说,隔墙有耳,万一被听了去,就麻烦了。所以说,这个秘密我只能对着爷爷你的耳根说。”

大鲶鱼有些不耐烦了,这时候,红红蹦了一句:“你这厮真是悲哀,大鲶鱼根本就不相信你,你还那些热脸蹭人家的冷屁股?就你这弱不经风的样子,就算是心存不良,也不能把大鲶鱼怎么样?别说什么悄悄话了,人家就是站在那儿,任凭你拿刀砍,你也不能伤他一根汗毛!”

“你这丫头说的在理,这小子就算是想暗算我,也没有那个本事!”不得不说,红红这番话让大鲶鱼撑不住了,他也是个爱面子的人,说话间大摇大摆的走到了我的跟前:“有话快说,鱼泡泡快回来了!”

“这就说!这就说!”我带着一脸的谦卑的笑,然后把嘴巴对准了大鲶鱼的耳朵。

突然之间,一声大吼传了过去,大鲶鱼的七窍竟然被震出血来了,而我更惨,一个跟头栽了出去,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时候,小雪叫了起来:“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过去把大鲶鱼解决掉,他只是晕过去而已,一旦等他醒过来,就连我也没有办法了。”

“好!这就去!这就去?”可是当我爬起来,游到大鲶鱼跟前的时候,才知道他是如何的一个庞然大物,这就是十个我也吃不掉人家呀!

然而,为了活命,吃不掉我也得硬着头皮吃。当然,还得邀请红红过来一起吃。

大鱼吃小鱼,并不是天经地义的。就像我和红红现在这样,小鱼也是可以吃掉大鱼的。

“没想到我大鲶鱼一生好强,竟然死在你这小子手里!”就当我们两个吃了一半的时候,大鲶鱼突然醒了过来,虽然他已经没了半截身子,但是最后一击还是挺吓人的,尾巴一甩,就把玻璃鱼缸打碎了。

特么滴,这厮临死还想拉一个垫背的。

鱼缸一破,水不一会儿就流走了,而红红则变成了人形,看着垂死挣扎的我说道:“我不知道你是为何而来?但你刚刚救过我,那么我也不能见死不救,咱们两个算是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

说着,她把我捡了起来,然后扔到了隔壁厨房的水龙头下面,当然,水龙头也被她打开了。

吃掉了大鲶鱼以后,我觉得浑身上下燥热,就像当初老狐狸王给我数百年灵力一样,当然大鲶鱼的灵力没有老狐狸王厉害,但是至少也有上百年了。

我觉得自己一下子进化了不少。

我被水龙头淋了大概半个小时,变身时间到了,我终于变回了人形,可全身就像是落汤鸡似的。

第一百三十七章 滨海雅筑

就在我准备找东西擦一擦的时候,门开了,鱼泡泡回来了,指着我大声叫了起来:“你是谁?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是谁?”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突然,我看到水池子里,有两条鱼在游来游去,一条是红红,另一条不就是我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时候,小雪告诉我,那条鱼是我的化身,等我想变成鱼的时候,还可以随时回来。

这个好!我灵机一动,急忙说道:“我是自来水公司的,来隔壁修水管,发现这边漏水,就从阳台上怕了过来,一看是鱼缸碎了,而这两条鱼在地上快要死了,我就把他们捡了起来,放进了水池子里。”

我虽然是急中生智,但是这番话还是破绽百出的,然而鱼泡泡竟然相信了。不到让我去她的卫生间洗了澡,而且还给我留了电话,约我傍晚时分,到滨海雅筑坐坐,她要好好答谢我了。

难得有这么一个好机会,我自然慌不迭地答应了。

傍晚很快就来了,我也没特意打扮,就直接去赴约了。

到了大门口,我打眼一瞟,只见滨海雅筑的大门口站着一个女人,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她身穿一条纯白色的小吊带短裙,一头秀发很随意的盘着,是那种很流行的丸子头,小巧的脚上穿着一双白色水晶鞋,把她的两条大长腿衬托得更加有型,纯真之中还有些成熟,正是约我前来的鱼泡泡。

鱼泡泡的颜值本来就是最顶尖的,眼睛水汪汪的,但让人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轻浮,反而在顾盼神飞之中,让人心中燃起一种去保护她的欲望。

我刚要过去打招呼,忽然被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抢了先:“哟嗬,这不是鱼老板吗?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了,这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哟!”

“董贤,我在这儿约个朋友,你先去忙吧。”鱼泡泡的眼中飘过一丝厌恶,但总的来说,言语还是相当得体的。

这个不用问,我也猜的出来,这位名叫董贤的家伙,没少纠缠她。

“等等,鱼老板?”听董贤这么一声称呼,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我一直到现在,还不知道鱼泡泡是做什么的,难道她就是滨海雅筑传说中的那位美女老板。

我心里不由得埋怨起了胡飞,怎么基本的信息,他也没知会我一声,简直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

董贤并没有走开,反而像狗皮膏药似的贴了上去:“鱼老板,我给你开出的条件,你考虑好了没?要么,把滨海雅筑转让给我,要么,你嫁给我,这样你不但能继续做这里的老板,而且我们董家所有的产业,也都有你来执掌,何乐而不为呢?”

鱼泡泡的火气上来了:“董贤,你们董家的产业我没有丝毫的兴趣,而且滨海雅筑说什么我也不会转让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泡泡,说真的,你生气的样子好迷人!”董贤厚颜无耻地说道:“你说不转让就不转让吗?要知道,在滨海,我姓董的说话,还是有点用出的。你如果惹恼了我,那么这里的生意就别想再做下去了!”

这分明是赤果果的威胁呀,这位董贤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竟然说话如此气粗。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董贤,只见他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脖子上挂着指头粗细的金项链,手腕上带着金表,一看就知道是那位暴发户家里的公子。

更让我吃惊的是,我在他身上发现有灵力的存在,虽然不是非常高明,但是比起胡飞已经算是稍胜一筹了。

这厮留着一个大背头,头发上不知道上了多少油,只怕苍蝇在上面都站不住脚,一双色眼不由自主的在鱼泡泡胸前瞟来瞟去,眼神里全是贪婪。

鱼泡泡被这么一个家伙盯着,肯定不那么舒服,皱了皱眉头说道:“董贤,我还有客人,你走不走,不走的话,我叫保安了。”

“哟嗬,你们家的保安有多厉害,要知道上门都是客,哪有往外赶人的道理,难道我来这里消费掏不起钱吗?”

不得不说,这个董贤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几句话就让鱼泡泡哑口无言了。

这时,鱼泡泡一抬头,看到了我,不由得眼前一亮:“李明,你怎么才来?”

说着,她走过来亲热地拉住了我的手,然后小声说道:“李明,我被一个家伙缠上了,借你做一次挡箭牌。”

“乐意为美女效劳!”我拉着鱼泡泡柔若无骨的小手,然后大步走向了董贤:“董贤是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明,是鱼泡泡的男朋友。”

“什么?男朋友?”董贤的脸色变了,竟然咆哮起来:“鱼老板,你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我怎么不知道?”

鱼泡泡笑了:“董贤,你是我什么人?难道我谈恋爱还要向你汇报?你又不是我上司,更不是我老爸!”

董贤的眼珠子一转,“鱼老板,你从哪里找来的挡箭牌?你看看,这一身穿戴,全是地摊货,大概还不到两百块吧!”

鱼泡泡哼了一声:“什么挡箭牌,他就是我正儿八经的男朋友!”

“正儿八经的男朋友?”董贤笑了,走到我面前,很嚣张地说道:“小子,我不知道你是鱼老板花多少钱雇来的托,听我良言相劝,本少爷你是惹不起的,趁早滚开,要不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存心逗他:“还真让你猜猜对了,我就是鱼老板雇来的托,她给了我两百块呢?我现在如果走了的话,这两百块钱不就打水漂了吗?”

“两百块?哈哈,两百块!”董贤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这样吧,我给你两千,你赶紧滚!”

“两千呀,顶住我在工地搬十天的砖了,可是我娘告诉我,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我不能为了区区两千块钱,就忘了我娘的教导吧。”

我说着,用炙热的眼神盯着董贤的金项链看。

董贤当然是个明白人,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呵呵笑道:“闹了半天,你小子是看上我的金项链了。好,今天大爷心情好,你小子也有意思,就让你撞一次大运,这条金项链就赏给你了。”

董贤说着,把那条大拇指粗的金项链取了下来,递到了我的手里:“小子,这一次满意了吧,满意了赶紧拿着东西滚,省得在这里做电灯泡。”

“真的是金子呀,这恐怕有四五百克,值好几万了吧。说句实话,我这辈子还没拿过这么重的黄金呢?”

我装作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董贤有些不耐烦了:“你小子赶紧滚,回家好好看,也没人管你。”

“这条金项链确实不错,不过我娘还说了,狗带过的东西,人是不能再带的,那样晦气!”

我说着,把金项链丢到了地上,然后大脚踩上去,使劲搓了几个来回,那条链子就有些面目全非了。

“小子,你是不是找死!”董贤一捏拳头,就要往我身上抡,我等的就是这一刻,他只要敢先动手,那么我之前有十种方法让他摔一个狗吃屎。

可是,没找到这家伙的拳头到了我面前,却突然收了回去:“当着我们家泡泡的面,我不想和你动粗,这样吧,你要么马上滚,要么立马赔我的金项链!”

董贤以为这样是给我出了一个大难题,因为看我的穿戴,是不可能一下子拿出来这么多钱的。

鱼泡泡连忙说道:“你的金项链多少钱,我来赔!”

“堂堂的鱼老板当然能赔的起这么一条链子!”董贤说着,突然话锋一转,把矛头对准了我:“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李明先生,愿不愿意由鱼老板来赔呢?因为鱼老板把钱一拿出来,你小子吃软饭的名声就算是坐实了。”

这位董贤原来并不是外表上那么鲁莽,竟然知道用激将法来激我,可惜的是,他找错了对象,因为在我的纳戒里,随随便便拿出一样东西来,都够卖几十条那样子的金项链了。

“吃软饭肯定是不可能的,因为我李某人从来都是自己养老婆。”我说着,拿出了一条蒜条金,递到了董贤的手里:“不知道这块金子,值不值你那条金链子呢?”

“又想拿假货来蒙我?”董贤拿起蒜条金看了看,不由得脸色大变:“你从哪儿得来的蒜条金?这根本不是这个世界该有的东西!”

一听他说出这么一句话,我就知道,他已经感受到了蒜条金上面灵气的波动。

我笑了笑:“就算是我捡的好了!你的金项链我已经赔给你了,你是不是该让路,让我们两个进去呢?”

董贤一撇嘴:“一块金子就想赶我走呀?你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

“一块金子不够,那么十块呢?”我不由分说,从纳戒里拿出了十块蒜条金,扔到了董贤的脚下:“我如果是你,就捡起金子,赶紧滚,省得打扰大爷我的雅兴!”

第一百三十八章 滨海雅筑

董贤的脸色变了几变,最终还是没有去捡脚下的金子,而是恨恨而去:“鱼泡泡,你等着,得罪我董贤下场。还有你,李明是吧,这个女人不是你能招惹的,你趁早离开才是明智的选择。否则的话,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

这小子扔下了几句狠话,然后一跺脚,离开了,当然,他也没去捡地上的蒜条金。

“没想到你还是大款呢?”鱼泡泡说着一声弯腰替我捡起了地上的金子,好奇的说道:“这些金子真是奇怪,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呢?”

我心里也非常诧异,因为我能够感觉到鱼泡泡体内,那涌动的灵力,可是她为何还是手无缚鸡之力,而且连在妖界流通的蒜条金,都没有见过。

她到底是什么公主?难道她的灵力是被谁封印了吗?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看来只有弄清楚了这些,胡力大哥才有救,否则的话,鱼泡泡发挥不出来自身的灵力,那么就不可能治好胡力大哥的伤。

红红肯定知道一切,可是那丫头嘴巴挺严实,只怕从她那里打听不出来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看来只有等和鱼泡泡混熟了,再想办法了。

细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一下董贤,他这么一搅和,让我来了一个英雄救美,这样在鱼泡泡心里,对我的印象肯定是更加加深了。

可是鱼泡泡却是蹙了蹙眉头:“李明,那个董贤很不好惹的,我倒是不怕他,可是你却平白无故招惹了这么一个对手。”

我毫不在意地耸了耸肩:“不过是一只苍蝇而以,我们没必要被他坏了心情。你一直不请我进去,是不是怕我把你这里吃垮了呢?”

“就你?像你这样的,再来一百个,我也不在乎。再者说,你救了红红和明明的性命,我得好好的感谢你才对。”

“那你是不知道我的饭量,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比起猪八戒,也差不了多少。”一听鱼泡泡说起白天的事情,我连忙把话岔开了,因为我当时的说辞根本经不起推敲,只要鱼泡泡仔细想想,那简直就是破绽百出呀。

“没见过自己说自己像猪的。”这时,鱼泡泡抿嘴一笑,把手里的蒜条金递了过来。

我知道鱼泡泡不是喜欢钱的人,但还是急忙摇了摇手:“我拿出来的东西,怎么能再收回去呢?这样吧,这些金子就存在你这里,我有空就过来猛吃海喝的,什么时候吃光了,什么时候完事。”

“那好吧,不过这么多金子,你只怕得吃上个三五年的。”鱼泡泡也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人,当时就把金子收起来了。

然后一扭好看的*,拉着我走进了滨海雅筑。

这个地方虽然不大,但也不小,就像它的名字一样,里面的设施非常雅致。一楼是饭店,二楼是茶社,三楼之上就是客房了。就整个滨海来说,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存在。如果不是没有身处黄金地段的原因,滨海雅筑的生意说不定还能够更好一些。但也正因为这样,这里恰恰成了情侣约会和谈生意的最佳去处。毕竟这里除了安静之外,还非常靠谱。

我只是在一楼大致看了下,就不由得佩服起鱼泡泡来了。别看她看上去那么纯真,但是做生意的眼光还是非常独到的,绝对是一个知道经营的人才。

听到我在夸她,鱼泡泡咯咯笑了起来,胸前不停抖动着,就像是两只有些不安静的兔子,吸引着四周男人们的目光。

我发觉自己有些失态,连忙顺口问起了董贤的事情。鱼泡泡说那个人的父亲名叫董和,是青丘集团的执行董事,看中了她的滨海雅筑,所以想人财两得。

我笑了一下:“这厮真美!”

鱼泡泡把嘴一撇:“谁?你说董贤?你的眼光好像并不怎么样哟?再者说了,男人哪有形容长得美的,除非你是背背山。”

这个小姑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呀!不过她还是错误领会了我的意思。

我双手一摊说道:“我说他长得美吗?我只是说他想得美而已。”

不过鱼泡泡还是皱了皱眉头:“听说董贤是区里工商局的一个小头头,他刚刚在这儿丢了面子,说不定待会儿会来这里找茬。要不,我们换个地方?我倒是不怕,只是不想让你跟着惹麻烦!”

“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我淡淡一笑道:“我就看对这个地方了。就在这儿吃。我就不信能有什么麻烦?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那好,那我就听你的了!大不了舍命陪君子而已!”鱼泡泡咬了咬牙,然后把我领进了一个古色古香的雅间,就招呼服务员上菜了。

虽然我只是和董贤有着短暂的接触,但是我看得出来,这厮绝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他既然看上了滨海雅筑这块肥肉,那么就绝对没有放弃的可能。别说我还有求于鱼泡泡,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别人欺负,就算是萍水相逢,这件事情我既然碰上了,就不能不管不顾。况且我已经得罪了董贤,只怕也在那小子的报复范围之内。

鱼泡泡突然看了看我:“李明,你到底是做什么的?还有白天你出现我家里的理由,似乎有些牵强哟!”

鱼泡泡说着看了我一眼,好像担心我会生气,有急忙解释道:“我倒不是怀疑你别有用心。因为我看得出来,你并不是一个坏人。不管怎么样,都是你救了红红和明明。还有刚才如果不是你的话,董贤也不可能就那么离开了。”

鱼泡泡果然没有那么简单,看来她早就有了疑心,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我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我真的只是一个小职员而已。但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是不会对你不利的,也许今后我还会有求于你呢?”

“有求于我?那好呀!”鱼泡泡倒是很爽快,立即打起了包票:“只要我能够做到的,一定帮你。这就叫做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吧!”

“那倒用不着。”因为鱼泡泡如今还不会使用灵力,所以我就是请她现在去给胡力大哥疗伤,只怕她也是爱莫能助,所以这件事情从长计议为好。

我们边吃边聊,聊得还挺投机。饭吃了一半的时候,突然听到外边有一个嚣张至极的吆喝声:“让你们的负责人出来!”

我一听就知道是董贤带着人来了,就看了鱼泡泡一眼:“不用那么紧张,不过是几只苍蝇而已,我们两个出去看看,我挥挥手,就能把他们赶跑了!”

我和鱼泡泡走出了雅间,果然看见大厅里有几个人穿着制服,正中间那个人长得虎背熊腰,一脸的横肉,一看就不是善茬。

鱼泡泡落落大方的走了上去:“请问你们是什么单位的?来这里有何贵干?如果是吃饭或者是住店,请不要大声喧哗,免得惊扰了别的客人!”

鱼泡泡这番话说的是不卑不亢,进退有度。

那个满脸横肉的家伙笑了笑:“这么说你就是这里的老板鱼泡泡了,果然是人间绝色。”

鱼泡泡柳眉一竖:“请问你们到底有什么事?这和我长得如何有什么关系吗?”

“鱼老板,不好意思,刚刚我只是开了一个玩笑而已。”横肉君突然扳起了脸,摆出了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我们是海珠区工商局执法大队的。我是副大队长马成龙。”

果然是工商局的,看来我没有猜错,是董贤那厮做的手脚。

鱼泡泡哼了一声:“我们这里依法纳税,没有任何的违规违纪,请问你们来这里有何贵干呢?”

“我说我们是为了查偷税漏税的吗?不过如果你们这里真有那种现象的话,麻烦可就大了。”马成龙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们执法大队接到举报,说是你们滨海雅筑违法经营,资质不合格,所以请你营业执照和营业账目拿出来,一共我们查证。”

这一段时间,我一直没有吭声,只是看着这位马副大队长如何表演。我的眼神好,一眼就看到了门口那个角落里,董贤正在那儿坐着,一副看好戏的架势。我不由得冷笑了一声,既然你想看,那李某人就满足你。

鱼泡泡带着一脸的委屈:“马副大队长,你只是听了一面之词,就这么兴师动众地杀上门来,是不是不合适呀?要知道我们滨海雅筑账目清晰,从来没有偷税漏税,而且资质也是按照要求审批的,是绝对不会有问题的。”

马成龙一声冷笑:“鱼老板,有问题还是没问题,你说了可不算,你如果不配合我们取证的话,信不信立刻把你这里封了?”

马成龙一句话,那些员工都不乐意了:

“你们工商局讲不讲理,没有证据就这么找上门来了?”

“就是嘛,这位马副大队长好大的官威呀,一言不合就要封门!什么态度?”

“信不信我们去举报你们,我可知道区长热线!”

“这不是欺负人嘛,以为我们老板是个女人就好欺负是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演戏太业余

旁边的几位看上去是滨海雅筑的熟客,看不惯马成龙仗势欺人的架势,所以都纷纷站出来说话了。

只听?啪的一声,马成龙当即就拍了桌子:“怎么啦?你们知不知道扰乱执法是要蹲大牢的。你们吃你们的饭,吃饱了就立马走人。我们的闲事可不是谁想管就能管的!”

那几个客人看马成龙搬出来执法机关的架势,又扣了这么一大顶帽子下来,顿时吓得不敢吭声了。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这个传统在民间还有相当的影响力。

别人不吭声可以,但是鱼泡泡作为当事人,她不吭声是不行的:“马副队长,你一口一个我们滨海雅筑违规经营,请把证据拿出来再说。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我会去上级机关投诉你们的。”

我心想,这个鱼泡泡能够撑起滨海雅筑这样的产业,说她一句巾帼不让须眉也不为过。不过这个马成龙肯定是收了董贤不少好处,他既然胆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找茬,那么肯定是做足了功课。这就叫不打没把握之仗。

果然,马成龙冷冷一笑:“鱼泡泡,你这分明是想要顽固到底呀,我警告你,和我们对抗是没有好结果的。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从现在开始,你们滨海雅筑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什么时候能够重新营业,等我们的处理结果下来再说。这也就是说,你们滨海雅筑从现在就可以开始歇业了。”

鱼泡泡当然一千一万个不服:“凭什么?”

马成龙傲然道:“就凭我们是执法者!鱼泡泡,请把营业执照拿出来!”

“这……”鱼泡泡语塞了。不管怎么样,她终究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社会经验并不是那么丰富,也没有胆量和勇气和执法队对着干。

鱼泡泡这么一示弱,却给了马成龙勇气,只见他把手一挥,厉声喝道:“鱼泡泡,你这是不合作不配合吗?来呀,给我仔仔细细地查,请无关人员离开,吊销这里的营业执照,把这里封了!”

一看马成龙要玩真的了,那些客人嘴里嘟囔着,都不情不愿的走了出去,但是来这里的客人最起码的素质还是有的,纷纷去吧台把账结了才才离开。

鱼泡泡有些傻眼了,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了我。

马成龙这才发现了我的存在,他的眼光很是老辣,大概是看我没穿这里的制服,就不客气地说:“你应该不是这里的员工吧,难道没听见我刚才说的话吗?无关人员请离开!”

“听见了啊,本人的耳朵也没塞驴毛!”我满不在乎的说道:“可我并不是什么无关人员啊,为什么要离开呢?”

马成龙被我一连串夹枪带棒的话呛得心里有气:“那你是谁?报上你的名字!”

我没好气地说道:“你管得着吗?你又不是警察!”

马成龙气坏了,刚要发作,却见董贤乐呵呵地走了过来:“这不是马大队长吗?你怎么会在这里?”

“董科长,我在这里执行公务。怎么,你来这里吃饭吗?非常抱歉,这里已经被我们执法大队查封了。”

马成龙的表情非常严肃,两个人一唱一和地演着戏,真的是非常蹩脚的演员。

董贤笑得很开心:“哎呀,马副大队长,不要这样认真吗,这位鱼老板是我的朋友,你就给我个面子,这件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

马成龙故意装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董科长,你这不是让我犯错误吗?刚好你来了,之前有人举报,说滨海雅筑非法经营,有出售假烟假酒现象,所以就带人过来了。既然这位鱼老板是你的朋友,那你就去劝劝她,让她配合我们调查,尽块营业执照拿过来。你是我们内部领导,应该知道和我们对着干的严重后果。”

“这样啊,麻烦马副大队长稍等片刻,让我过去问问情况再说。”

董贤这厮说着,假惺惺的走了过来,对着鱼泡泡笑逐颜开:“泡泡,听我一句劝,你还是把营业执照拿出来再说吧!”

我还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我本来想和董贤好好玩玩的,可是那一霎那间,我走了一些想打人的冲动。

我知道鱼泡泡不是笨人,她能够做起这么大的生意,如果很笨的话,是不可能做得起来的。她当然能够看出来,这个马成龙就是董贤的托,如果不是董贤暗中使坏的话,那么这个马成龙就不可能出现。

况且这个董贤的手段也太拙劣了,你如果是来调解的话,你一个堂堂大科长,随便一句话便就能让马成龙就地消失,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欲盖弥彰。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你自以为很聪明的时候,却忘了自己却是那个傻逼,最大的傻逼。

就这还特么滴好意思说是鱼泡泡的朋友?鱼泡泡有你这样的朋友真的是倒八辈子霉了。

滨海雅筑的员工虽然一个个敢怒不敢言,但是看向董贤的眼神,都充满着鄙视,赤果果的鄙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只是普通人,当然知道董贤不好惹,他自己是科长不说,他老爸还是青丘集团的执行董事。

要知道青丘集团可是巨无霸,行业龙头,这个集团的领导人那可是和市里的大人物称兄道弟的存在,根本不是他们能够惹得起的。他们能够用鄙视的眼神看着董贤,已经是难得可贵了。

这一次,叫我也没有想到,一向文静的鱼泡泡竟然发飙了:“董贤,你还是不是男人?是男人的话,就明着来。背地里搞这些下三滥的小动作,真是吧你们家八辈子的人都给丢光了。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但是想要我的滨海雅筑,门都没有。我就是拼着不要这家店了,也不会好过你这个杂碎!”

鱼泡泡的突然发飙,一下子震惊全场!

我也是暗自摇头,能让一个有素质的女人,变得粗鲁起来,看来这个董贤也真够卑鄙的。

我的眼底猛地闪过一道冷芒,没想到鱼泡泡竟然都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了,看得出来,鱼泡泡在这里花费了太多的心血,可是与身外之物比起来,鱼泡泡更加在乎的是自己的尊严。

我看了董贤一眼,你这厮既然自己送上门来了,那我不打你的脸,打谁的脸呢?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董贤的脸上也挂不住了。

马成龙既然是来给董贤撑腰的,那他就不能在旁边看着,当场就发作了:“董科长,不是我不给你面子,不好意思了,这个鱼泡泡实在是胆大妄为,请你让开,今天我一顶定把滨海雅筑查一个底朝天!”

既然伪装者的面具已经揭下,那么董贤就露出来了本来面目:“老马,这件事你就看着办吧,按照法律法规来,该怎么着就怎么着!最好将这里弄关门,到时候拍卖的时候,我来竞标,到时候咱们也尝尝做老板的滋味!”

说着,董贤得意忘形地看了鱼泡泡一眼:“泡泡,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如果答应做我女朋友的话,什么事都好商量!”

“做你女朋友?”鱼泡泡一笑起来,大厅里的摆放的各种鲜花仿佛一下子都失去了颜色。

董贤又惊又喜:“怎么?你答应了?”

鱼泡泡突然一口啐到了董贤的脸上:“答应你个大头鬼!就你这熊样,本姑娘怎么能看得上呢?”

“既然你无情,那就别怪我无义了!”董贤冷冷的看了马成龙一眼:“老马,就看你的了!”

马成龙看来做这种事情是一把好手,说话一套一套的,拿起来大帽子就压人:“鱼泡泡,你如此肆无忌惮的威胁公务人员,看来你这个人有问题,滨海雅筑的问题也不小。我现在代表工商局执法大队,勒令你马上交出营业执照,歇业整顿!来呀,大伙挨着门给我查,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问题找出来!”这位马成龙一打起官腔,果然是霸气十足。

“这可怎么办呀?老板,要不就把营业执照给他们算了?”

“老板,我们就算是全部失业,你也不能向董贤低头!”

滨海雅筑的员工七嘴八舌地说着,可是不管是他们给鱼泡泡打气也好,或者是宽心也好,但是以他们的身份,却是不敢去阻止马成龙的人。

鱼泡泡又对我看了一眼,那意思很明显,你看也看够了,到了你该说话的时候了。

坐在一边的董贤敏锐的捕捉到了鱼泡泡的眼神,他嚣张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起来:“我说鱼老板,你是不是指望着这小子力挽狂澜呢?我看人的眼光很准,我觉得这小子连吭声的胆量都没有。他只要敢乱动,那么扰乱执法的罪名就坐实了!到时候,我就是不动手,也有人请他去吃不掏钱的饭!”

“董贤,你不是说我不敢吭声吗?那我偏要吭声给你看看!”

我冲着董贤笑了笑,然后走向了马成龙:“马副大队长是吧,你好大的官威嘛,这么说你是真的要封了滨海雅筑了!”

第一百四十章 天塌不下来

马成龙分明不把我放在眼里:“当然,怎么你不服?”

“当然不服!一千一万个不服!”我提高了嗓门,然后掷地有声地说:“这件事情从头到尾我都看着呢,你没有证据,这么执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符不符合规定我说了算,而不是你说了算,再敢瞎逼逼,小心把你抓起来!”

马成龙不屑一顾地看着我,然后喝道:“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也拦不住我,我如果不封了滨海雅筑,老子就不穿这身制服了!”

我笑了:“马成龙,你信不信,你这身制服真的是穿到头了!”

“吓唬我?老子就是吓大的!”马成龙冲着自己的手下喝道:“都瞎愣着干什么呢?看热闹呢?赶紧给我查!”

在他的手下开始行动之后,马成龙走到我面前,带着一脸的挑衅:“臭小子,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算哪根小葱?竟然和我老马叫板?信不信我一句话就能让你失去自由,到那时候,只怕你得跪下来求我。就凭你这个熊样,也想英雄救美?还是等下辈子吧!那位鱼老板是我们董科长的,只要是他看上的女人,从来都没有失手过!”

“是吗?”我一声长笑,然后使出了无形之刀,悄悄对着马成龙的膝盖劈了一下,这小子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马副大队长,你知道自己错了,也不能跪下来呀,赶紧起来!”

我装出一脸惊慌的去扶马成龙,却对着他的耳朵低声道:“识相的,带着你的人赶紧滚,否则我下一次就打的就不是你的膝盖,而是你的脑袋了。”

说着,我对着远处的花瓶一抬手,一丈多远的花瓶,顿时就碎了。我冷声道:“不知道你的脑袋有没有那个花瓶结实呢?而且我就算是打碎了你的脑袋,也没人会说我是凶手,因为这么多人都是目击证人,你死亡的时候,我距离你有一丈多远。”

马成龙吓得面如土色,连忙说道:“小哥真乃神人也,我有眼不识泰山,刚刚多有得罪,这就把人撤走,以后再也不来找滨海雅筑的麻烦了。不过,小哥得提防着董贤,他的父亲可是青丘集团的执行董事董和,在市里非常有影响力。”

说着,马成龙一骨碌爬了起来,冲着那些手下喝道:“走了,走了,我请大伙喝酒去。”

那些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问道:“头儿,不找证据了?”

马成龙正在气头上,一个耳光就抽了过去:“找你麻痹,我的话没听见吗,我要请你们喝酒,还不快走!”

“走走走,这就走!”那人看马成龙不像是在开玩笑,连忙招呼了几声,带着人走了。

董贤带着一脸的惊讶,拦住了马成龙的去路:“怎么啦?老马,你这是几个意思?事情没有办好,怎么就把人撤走了呢?”

马成龙面无表情的说:“董科长,你们两个是神仙打架,就不要让我们这些小人物夹在中间难做了。对不起了,以后你的事我是说啥也不敢再管了!”

说着,马成龙看都没看董贤一眼,直愣愣地走了。

“咦!”人群里响起了惊叫声,他们都知道是我做的手脚,可是都不知道我用的是什么办法。

董贤乐呵呵的走了过来:“哟嗬,没想到你这小子还是个高人呀,神不知鬼不觉就把马成龙那帮人给吓跑了。”

此时不装逼,更待何时?我微微笑了笑:“高人不敢当,只不过是你惹不起的人!”

“在滨海市,就没有我董贤惹不起的人!”董贤狠声说道。

我依然还在笑:“那是以前,但是自从我来到滨海之后,这句话已经过时了!”

这句话说的太特么滴解气了,刚一出口,大厅里就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董贤铁青着脸说道:“本来我不想用特殊手段来对付一个凡人,可是你既然如此不知死活,那我就只好破例了。我告诉你一件事情,从来没有人敢在我董贤面前装逼,以为在我面前装逼的人,全都死翘翘了!”

我知道董贤不是一般人,很有可能也是来自青丘,否则的话,他的父亲不可能成为青丘集团的执行董事。

我记得我和胡薄荷在入职青丘集团那一天,见过董和的面,是一个深藏不露的老家伙。只不过我们当时只是打了一个招呼而已,并没有什么交情。

当然,我也可以给董和一个面子,让他过来,把董贤领走,好好管教。

但是我并不打算这么做,因为我想给鱼泡泡出气,出一口大大的恶气。再者说了,不好好收拾董贤一顿,只怕他今后还不安生,还得惹祸。

所以,我哼了一声:“是吗?我等着你的破例!看咱们两个谁先死!”

“好!”董贤伸出了手,“小子,敢和我握个手吗?”

按理说董贤的手掌并不大,可是从他的灵力波动来看,他是想用灵力来对我这个他认为的凡人。当然,他也不至于把我的手骨全部捏碎,我猜得到他的目的,就是把我捏的痛的哭爹叫娘,然后发誓不再纠缠鱼泡泡。

“不就是握个手吗?都是男人谁怕谁?”

我伸出手,然后我们两个人的手掌紧紧握在了一起。

我并没有暴露自己的实力,因为对我来说,董贤实在是太弱了,我只是让我的手掌变成了鱼一样滑溜,任凭他使劲捏,也捏不住。

如果董贤聪明一点的话,从这个异常,还有马成龙诡异的离开,以及我身上的蒜条金,都能够让他联想到我的身份,从而悬崖勒马。

可是这小子非但没有收手,反而变本加厉了。他看捏不住我的手,就想耍赖了,上前一步,一脚踩向了我的脚面。从他的动作来看,这一次他根本没有留手,这一脚如果踩实了,那我的脚面非得骨折不可。

我心里有气,并不躲闪,而是手腕一翻,反手握住了他的手掌,然后轻轻一捏。这下子就好玩了,董贤的脚不但没有踩过来,而是还哭爹喊娘的惨叫起来。

这是他刚刚想对我做的事情,我得先让他尝尝滋味才成。

董贤还挺有骨气的,虽然嘴里喊着疼,但就是不求饶,反而恨声道:“原来你也是一个修行者,在这儿扮猪吃老虎,有意思吗?我承认你厉害,可是你有我爹厉害吗?他可是青丘狐族的外派长老,打了我,你承担得起他老人家的愤怒吗?”

对青丘狐族来说,外派长老的地位稍稍逊色于总舵长老,但是也算是级高的存在了。然而,一个外派长老,还放不到我的眼里。

我笑了笑:“是你自己眼瞎,还反过来埋怨我,青丘狐族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其实,当你看到我能够拿出来十条蒜条金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我修行者的身份了。”

董贤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样子:“小子,赢了我全不了什么,你有胆子让我打一个电话吗?”

我松开了手:“你打吧,随便打,不管你搬什么人过来,我都随时恭候大驾。”

“这话可是你说的!”董贤揉了揉手,然后掏出手机,先后拨了两个号码,打通以后的说话内容也是如出一辙,大概意思就是,我被人欺负了,赶紧多带些高手,来滨海雅筑给我出气。

打完电话之后,这下子还瞪了我一眼:“小子,你等着,你虽然比我厉害,但是我喊过来的人要牛逼多了,到时候有你好看。我如果是你,就赶紧把鱼泡泡让出来,然后再给我说几句好听的,否则的话,你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是吗?”我面不改色道:“我正要看看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呢?我希望你搬得救兵要给力一些,不要像你这般窝囊,那样岂不是无趣之极!”

我说完,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对鱼泡泡说道:“鱼老板,你就让大伙散了吧,该做的生意照做,有我在这儿,这个天塌不下来!”

“谢了!”这两个字已经代表一切,鱼泡泡笑了笑,让众人都散了。

我突然捂着肚子说道:“刚刚还没吃饱,这个小子就过来搅局,这样吧,你就再做几样好菜端上来,我要一边吃着,一边和董科长请来的救兵过招。”

“这个时候,你说了算。”鱼泡泡对我言听计从,当即就吩咐人下去做菜了。

不一会儿,几个菜就做好了,就在大厅正中间,摆了满满一桌子,另外还有一瓶茅台。鱼泡泡亲自过来给我斟酒,我一边吃,一边喝,真的是惬意。

董贤看不下去了:“我也要吃菜,我也要喝酒!”

我摇了摇头:“这个免谈,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你如今可是我的俘虏,所以最好放老实一些,否则的话,我喝了酒之后,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比如说捏某人的手。”

我知道董贤的手现在肯定还在隐隐作疼呢,吃一堑长一智,所以他顿时吓得不吭声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这就叫勇敢

我哈哈大笑道:“你这个人真是胆小如鼠,就这样还打算追鱼泡泡,你配得上人家吗?你一个大男人,手有什么好捏的,我要捏,也是捏鱼泡泡的纤纤玉手!”

鱼泡泡没有说话,但是一张俏脸明显涨的通红起来。

也许是鱼泡泡的小女儿姿态让董贤顿时坐不住了,又开始和我讨价还价,讲条件:“李明,和我玩,你会死的很难看。我最后给你一个机会,一个把鱼泡泡让给我的机会,就看你知不知道珍惜了。”

我实在是懒得搭理这厮,只是用漠然的眼神看着董贤,那样子就像在看一个傻子。

面对着我这种不屑一顾的眼神,董贤彻底暴怒了,抓起一把一把椅子就扔了过来:“去死吧!”

“你还没死呢,我怎么可能会死!”我坐着没动,甚至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用筷子轻轻一夹,二十多斤重的椅子,竟然被我轻而易举的夹住了,就像是夹着一颗花生米那么简单和轻松。

在众人的惊叫声中,我把椅子轻轻放在了地上:“董贤,气可以生,但是你也不能搞破坏呀,要知道人家椅子也没有惹你哟。我如果是你,就老老实实地待着,等你的救兵过来。因为就凭你的实力,在我眼里实在是不够看。”

说着,我往嘴里灌了一口酒,又说道:“当然,你如果不想看着我吃的话,完全可以背过脸去,也可以自己叫上一桌子好酒好菜。打不过我不丢人,再吃不过我、喝不过我的话,那就丢了你富二代的名声了。”

董贤没好气地说道:“老子没那个心思,气都气饱了,还吃什么吃?”

“好酒好菜,又有如花似玉的美女作陪,董贤呀董贤,你还是不会享受生活呀!”

我就是存心地刺激他,不怎么羞辱他一番,他就不知道锅是铁打的,到时候惹出什么大乱子来,说不定还要我和胡薄荷出头给他擦屁股了毕竟这厮再怎么不堪,也是青丘一脉。

董贤气的脸都青了,可是他知道不是我的对手,虽然把拳头握的噼里啪啦作响,但却是再没有对我出手的勇气了。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外面有剧烈的刹车声,然后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了进来,不一会儿,只见一小队人马,浩浩荡荡地杀了进来。

我抬头一看,只见这些人身上都有灵力波动,虽然只是穿着统一的保安制服,但是给人的感觉比那些训练有素的特种兵,还要危险。

我不由得冷笑了一声,心里说道,这个董和,真的是越来越不像话了,竟然为了他的宝贝儿子,把飞狐军都给出动了。

当然,这个飞狐军并不是真正的飞狐军,他们只是胡力当初在青丘集团设立的一股安保力量而已,人手全部来自青丘,主要是用来对付一些对青丘集团高层不利的修行者。

这些人一个个训练有素,虽说比起青丘总舵的飞狐军还有所不如,但是每一个人单独拉出来,甚至都不在董贤这个花花公子之下。

据我所知,像这样的人手,青丘集团满打满算只有二十四人而已,没想到董和这一次竟然一下子就派过来整整一半,由此可见,他对这个宝贝儿子的溺爱程度。

为首的那个看样子是个小队长,眼神非常凌厉,他看了我一眼,然后走到了董贤面前:“公子,你没伤着吧?”

一看到这一小队飞狐军,董贤就像是盼来了救星,指着我大声喝道:“你们怎么回事?怎么才来?再晚一会儿的话,本公子只怕就要被这家伙打死了!”

一看对方如此的人多势众,鱼泡泡也有些坐不住了,一脸紧张地看着我。

我笑了笑:“鱼老板,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在我吃饭的时候,就算是天王老子来讨野火,也只能是自讨苦吃!”

那个小队长轻蔑地笑了笑,没办法,他的修为太浅了,我能够看到他的灵力波动,而在他眼里,我只不过是一个平凡人而已。

“我现在有理由怀疑,你企图对我们青丘集团的高层不利,所以你必须要跟我们去一趟青丘集团总部!”

这个小队长还算是素质不错,虽然说话有些大声,但总算是没有说什么脏话。

噗嗤!我一下子被逗乐了:“请问你们是警察吗?有传唤证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哪儿都不会去的。”

听我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再加上我那副成竹在胸的气势,小队长的眉头不由自主地微皱了一下,然后回头看了董贤一眼。那意思很明显,就是看我有没有什么后台。

董贤冷声道:“这小子只不过是个懂三脚猫功夫的穷小子而已,董亮,你给我放开了整,出了什么事的话,有我父亲罩着呢!”

董亮看上去并不是莽撞之人,但是既然有董贤父子给他兜底,那么他也只能够奉命行事了。

不过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失了礼数:“兄弟,公事公办是好的,但是这个世界,有时候是讲谁的的拳头大小的,所以我奉劝你,还是乖乖跟我们走一趟吧,这样哦对我们双方都好。”

我还是坐着没动,但是声音已经不容置疑起来:“在你们没有来之前,我刚刚已经说了,在我吃饭的时候,不习惯任何人打扰,天王老子也不行。你仔细掂量一下,是你还是那位董公子,压的过天王老子呢?”

董亮笑了:“有自信很好,但是过分的自信只能是自讨苦吃!”

说着,他把手一挥:“兄弟,把他带回总部!”

“好嘞!”随着董亮一声令下,过来了四五个彪形大汉。

“哪个敢?这里可是滨海雅筑,是我鱼泡泡的地盘!”

就在这时,鱼泡泡突然站了起来,把我牢牢护了起来,盯着那几个飞狐军的人,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那架势,完全就是一只老母鸡,在护着自己家的小鸡似的。

我简直有些无语了,想我李某人,虽然在这个世界不显山不漏水的,但是在妖界,在青丘,我可是闯出了很大的名号,谁提起来李明,不得翘起大拇指,可是谁能想到,我竟然会有被一个女孩子保护的一天。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女孩子,并不是像胡薄荷和柴娟那样的高手,就目前来看,她只能说是手无缚鸡之力,至于她以后能不能运用体内的灵力,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说句心里话,我是真的没有想到,鱼泡泡会这么有勇气。这种时候还能站出来,和我共同面对,说明我在她心里,已经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毕竟我也曾经平凡过,知道就目前的局势来看,很少有人敢于站出来。

我甚至有了一些把握,只要我能帮助她激活体内的灵力,那么她一定会答应我把胡力大哥的伤治好的。

这么一想之后,我心里顿时有了一丝感动,感动之余,我也算对胡如是那边有了一个交代。毕竟,我辛辛苦苦这么久,努力没有白费。

我刚要安慰鱼泡泡几句,然后自己把问题解决了,没想到董贤这厮很快就坐不住了。也许他是看到了鱼泡泡如此为我出头,从而心里吃醋了吧。

只听啪啪几声,这厮拍了几下手掌,然后讥笑道:“怪事天天有,今天特别多。这位仁兄,难怪你能够捷足先登,果然有两把刷子呀,就像我,就没有让女人护着我的本事。你小子果然有本事,吃软饭也吃的这么与众不同!实在令本公子佩服的五体投地呀!”

这厮的话虽然不好听,但是并么有被我放在心上,我呵呵一笑道:“董贤,既然你对我如此佩服,那么还不跪下来,因为我这辈子还没有见过,有人能对我五体投地呢?刚好你这样说了,那就让我开开眼界也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董贤本来是想挖苦我,谁曾想偷鸡不成反噬一把米,他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呢?冲着董亮大喊大叫起来:“你们愣着干什么?看热闹呀!还不赶紧动手!”

董亮的嘴巴动了动,看来心里也有些不服气,因为按照规矩来说,董贤并没有命令他的权利。可是谁让人家的父亲牛逼呢。他虽然不服,但是也得憋着,否则的话,偌大的青丘集团,只怕就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

这也是端人碗受人管的道理的,董亮又能怎么样呢?他哼了一声:“董公子的话,难道你们没听见吗?还不把这小子抓了,带回去让董长老处理!”

随着董亮的一声令下,那几个彪形大汉把已经把鱼泡泡挡在了一边,而董亮大步上前来,向我的前胸抓了过来。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不在乎就是想一把将我抓起来,然后像提溜小鸡一样,拎出去扔进车里了事。

本来我还想任由他把我抓了,这样到时候见了董和,场面更加有戏剧性一些,打脸也能够打得更加响亮,更加的出其不意一些。

第一百四十二章 董和

可是当我看到鱼泡泡那张花容失色的俏脸事,顿时改变了主意,因为我如果那样做了,鱼泡泡不知道要有多担心呢。为了不让她为我担心,那么就只能让这些小伙子吃点苦头了。

“董亮队长,我请你吃花生米!”话音声中,我随手轻轻一甩,筷子夹着一颗花生米飞了出去,以选雷不及掩耳之势,正好打在他的鼻子上。

按说对董亮这样的高手来说,别说一颗花生米了,就算是一颗子弹,打在他的鼻子上,只怕也不会对他产生任何的伤害。

但是很可惜,这颗花生米是我李某人用灵力打出去的,那么就比子弹还要厉害。董亮根本就撑不住。只见他一个趔趄,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鼻子又痛又酸是免不了的,眼里脸上更是一把鼻子一把泪的。

我笑了起来:“董亮队长,我只是请你吃花生米而已,你就算是不喜欢吃,可以说出来呀,为什么要哭鼻子呢?你这么大的人了,这样坐在地上哭鼻子,弄的我很没面子哟!”

董亮不是笨人,当然明白我不是一般人,最起码不是他一个人能够对付的,这小子当即就喊了起来:“兄弟们,并肩子上呀,不行的话,就把神鸦火筒亮出来,这小子只要不想被烧成灰烬,那就只有乖乖听话了。”

“神鸦火筒!”说句实话,我也没有想到,这个山寨飞狐军,身上也带着神鸦火筒。可是这里不是青丘,而是人类世界,一旦神鸦火筒烧起来,水火无情,那影响可就大了。到时候,我和胡薄荷作为青丘集团的法定代表,责任可就大了。所以说,我不能给这些家伙动用神鸦火筒的机会。

既然这么想了,那就这样去做。

“各位兄弟,你们急匆匆赶过来,想必连晚饭都没吃吧,我请大家吃花生米,你们队长都吃了,你们不吃的话,那也太不像话了。好像我这个人看人下菜碟一样!其实,我这个人最喜欢一视同仁了!”

我这段话很长,但我的语速很快,等这番话结束的时候,那十二个飞狐军已经全部坐在了地上,他们和董亮一样,都是鼻子上挨了一颗花生米,所以现在都坐在地上哭鼻子呢?而且一时半会儿根本坐不起来。

鱼泡泡眼睛一亮:“你这招不错,可以教给我我吗?”

我点了点头:“只要你想学,教给你也未尝不可。”

我们两个这么一唱一和,可把董贤给气坏了,拍着桌子骂那些飞狐军:“你们不是一向自诩多么厉害吗,怎么现在让一颗花生米给撂倒了?”

我实在是看不惯董贤狐假虎威的样子,就拿起来一颗花生米,放在手里左看右看,一边看还一边说:“董贤,你也别埋怨他们,听你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你自己就能顶住一颗花生米似的,要不是咱们当场实验一下怎么样?”

董贤傻眼了,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连忙说道:“你神乎其技,我当然就更不是对手了。”

“知道就好。”我放下了花生米,然后说道:“你服还是不服?服的话就过来给鱼老板道歉,并保证今后不来骚扰她,不服的话,可以打电话继续叫人,反正今天晚上有时间,就陪你好好玩玩。”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我知道董贤是不可能低头的,特别是当着鱼泡泡的面。不见棺材不落泪,这句话可以准确的概括,这厮此时此刻的心理。更何况,董和是他最大的依仗,在董和没有吃瘪之前,他是绝对不会放下自己的骄傲的。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董贤呵呵一笑道:“那好,既然你想和我玩,那咱们就索性玩到底。和你说句实话,我这一次叫我父亲亲自来一趟,你虽然厉害,但是那要看和谁比,和我父亲比起来的话,应该还是稍逊一筹的。”

董贤看了看我,又说道:“你既然是个修行者,应该听说过青丘狐族吧,而我父亲就是青丘狐族的长老,你说那是你能惹得起吗?听我良言相劝,你最好乖乖的把鱼泡泡让给我,本公子可以既往不咎,咱们可以做个朋友,我可以把你引荐一下,只要我父亲肯指点你一二,那你的修为还不得飞起,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事情呀!”

“是吗?你父亲是青丘狐族的长老?可是我前些时日也去过青丘,怎么没听说过有姓董的长老呢?”

我笑了一下,又说道:“我听说青丘狐族有个叫胡一刀的长老,非常厉害。而且他还有个徒弟,叫做李明,也是非常的了得。这一次接连击败了好几个高手呢?”

董贤干笑了两声,不过他的笑容有些小小尴尬:“你说的不错,胡一刀长老和李明如今是青丘狐族的风云人物,而我父亲因为要在滨海管理青丘集团,所以没有回青丘城,也错过了出手的机会。不过胡一刀胡叔叔和我父亲交情莫逆,那位李明公子也和我父亲关系不错,只要你识相,会来事,到时候这些人,我都可以给你们引见。”

我存心逗他玩,故意叹了一口气说道:“唉,说起来我也叫李明,和胡一刀的徒弟同名同姓,只是不同命,同样都是叫李明,为什么我们之间的差距会那么大呢?”

董贤又笑了:“这个世界上,叫李明的人最少也有好几万,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好的命,不过这一次你能碰上本公子,也是你的福气,就看你会不会操作了。”

我冷笑一声:“是吗?不过很可惜,马又虫式的操作我李某人还是不屑一顾的。我再次重申一下,鱼泡泡是个人,并不是什么商品,所以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把她让来让去。你如果有本事把她追到手的话,算你厉害,否则就免谈!所以说,你如果不死心的话,就让你父亲亲自过来,到时候我说不定还会教训他一下,让他明白一下养子不教父之过的道理。”

“你真的是癞蛤蟆打呵欠,好大的口气!你什么身份,竟然敢如此看待一个青丘狐族的长老?我看你真的是活的不耐烦了!”

董贤摇着头,然后好像是拨通了他父亲董和的电话,叽里咕噜说了一通之后,他把手机挂了,然后说道:“李明,你这一次惨了,只怕是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啦!因为我父亲已经发飙了,你就准备着接受一个青丘狐族长老的怒火吧。”

我哼了一声:“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过是一个长老而已,比起天王老子差得远了。”

董贤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井底之蛙,没见过大天,别看你现在狂的要命,到时候只怕你哭都来不及呢?”

看来董和很紧张自己这个宝贝儿子,时候不大,他就出现在滨海雅筑的大厅之内。

用一句入乡随俗来形容他,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他的外边和远在青丘的那些长老比起来,有些不同。他的外表非常干练,从衣着和气质来看,他更像是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帅帅的那一种,对少女非常有杀伤力的那种大叔。如果不是看到他眼神里的那股杀气,我根本想不到,这个人就是青丘狐族的长老。

我和董和只是匆匆见过一面,当时他的注意力全在胡薄荷身上,所以他记不记得我的相貌,还是一回事呢?

我想试试这个人,所以就把自己外露的灵力波动展现了一些,这样的话,在他的眼里,我只是一个修为在董亮他们之上,但远远比不上他的人。

从一进门,董和的目光就一直没有离开我,甚至没有去看他的宝贝儿子一眼。他观察了我很久,突然笑道:“你这个人太狂了,其实以你的修为,也不过够格做一个飞狐军大队长的职位而已,比起天王老子差得太远了。”

看来董贤这小子已经把我刚才的话告诉他了,否则他也不会这么一上来就反戈一击。

我连站都没站起来,只是微微一笑道:“是吗?我怎么不觉得自己有多狂呢?”

董和一点儿都不和气,“既然你没有自知之明,那就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动手吧!”

我一脸诧异的说道:“动手?这么快?难道你不想听听,事情的前后经过吗?”

董和一字一句的说:“不需要了!因为不管事情的起因如何,只要你敢对我儿子和我的飞狐军动手,那就必须得付出应有的代价,否则的话,我青丘狐族的颜面何在?”

我笑了:“今天我真是长见识了,原来青丘狐族的颜面是这么来的?看来你这个长老看来做的并不怎么样啊!”

“找死!”董和阴森森的说:“其实,我在青丘还有一个外号,叫做九尾董和。也就是说,我是非常罕见的九尾狐,所以说,在我手里吃瘪,并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情。如果不是胡笳嫉妒我,把我发配到这里的话,青丘狐族在我的领导下,也不会差一点就被外族灭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如此喝酒

董和说着,起手就是一拳,打向了我的面门。

一听到九尾狐这个字样,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我从书里,早就知道了九尾狐的厉害,他的代表人物就是苏妲己,传说蛊惑能力举世无双。更让我诧异的是,男性的九尾狐我还是第一次见,更没有想到,他对我的老丈人胡笳,还有这么大的怨念。听他话里话外的意思,看来当初他们之间,还有过争斗,关系并么有表面上那么和谐。

于是我迅速调整了自己的心理,使出了七分灵力,来接董和这一拳。只听一声闷响之后,我们两个一震即开,各自退了三步,嘴里异口同声地发出了一个咦字。

我自然有些惊讶,没想到董和比我想象中更加了得,如果他刚刚没有说自己是九尾董和的话,那么我非得吃大亏不可。

但是我并不害怕他,他再厉害,能有三头蛟厉害吗,再怎么说,我有依葫芦画瓢作为保障,就不信打不赢他。况且,我虽然仅仅变了一天鱼,但是已经吞噬了两条鱼,特别是吞了大鲶鱼之后,我的收获很大,灵力增长了许多,所以我有绝对的信心战胜董和。

董和看了看我,:“没想到你竟然能够挡的住我的七成灵力,果然是了得。如今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可敢报上名来?”

我有些犹豫,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说出名字之后,这场架还能不能再打得起来。毕竟那种同名同姓的解释,只能忽悠董贤,肯定瞒不过董和这个老狐狸。毕竟这个世界上,叫李明的人的确很多,但是有如此深厚灵力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初击败豺族少主和水族两头蛇自己三头蛟之人。

可是还没等我想明白,那边董贤已经说话了:“父亲大人,这个人名叫李明!”

“李明!”董贤突然笑了起来:“我说呢,除了我们狐族那位少年英雄之外,谁还有这么好的修为?说起来我们前几天还见过一面,谁知道老夫老眼昏花,竟然没有认出来贤侄你,真的是多有得罪!只怕是薄荷侄女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说不定还会埋怨我呢?”

董和的态度迅速转变,让董贤有些措手不及:“父亲大人,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董和冷声道:“我董和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儿子,这个世界上叫李明的人的确很多,但是最有本事的人,只有那一个!”

董贤傻眼了:“你就是那个击败豺族少主,几乎凭借着一己之力,就把水族赶出青丘的那个李明?”

我没有吭声,只是微微点了点头。本来我还想和董和好好打一架,可是这么以来,这场架看来是打不成了。

董和呵呵笑道:“小儿无知,得罪了贤侄,还望贤侄看在老夫的面子上,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既然董和的姿态摆的这么低,那么我就不能不给他面子了,所以就打了一声哈哈,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我相信董贤吃过这一次的大亏之后,应当知道锅是铁打的,以后自然会有所收敛,别的不说,鱼泡泡这里,反正她只怕是再也不敢过来闹事了。

董和又和我聊了几句,然后带着董贤离开了。至于董亮和那十二个飞狐军,都对我很是感激,因为他们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之后,都明白我刚刚请他们吃花生米,已经是对他们手下留情了。

一场大戏就这么落幕,作为旁观者,我相信在鱼泡泡心里,肯定有些疑问,我以为等众人离开之后,她会来问我。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她竟然什么都没问,而是把晚餐又挪回了雅间,然后继续陪我喝酒。

由于胡力大哥的事情也算是有了着落,又解决了董贤这个麻烦,我的心里有些高兴,所以多喝了几杯。

酒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虽然我现在的灵力已经非常深厚了,但是酒喝多了,也是会醉的。

俗话说,酒是色媒人,俗话又说,夜不观色。我喝多了酒,再加上在这个有些暧昧的环境里,再去看鱼泡泡的时候,感觉顿时不一样了。

在我的第一印象里,鱼泡泡是一个清纯的女人,可是直到现在,我才发觉自己错了,而且错的非常离谱。因为此时此刻的鱼泡泡,身上已经没有了一丝一毫清纯的影子。

什么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形容的应该就是现在的她了,完完全全一副祸国殃民的模样。她还是那样的苗条,但是那两条大长腿,让我的嗓子眼上直冒青烟。特别是那双桃花眼,我看一眼就有些情难自禁,再看第二眼的时候,你会发觉越发的勾人魂魄。

酒足饭饱之后,鱼泡泡说要带着我出去兜风,我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她的车是一辆很拉风的玛莎拉蒂跑车,就算是在滨海这种国际大都市,能开得起这种车的人也不是很多,看来鱼泡泡比我想象中还要有钱。

她的车里,布置的非常别致,高雅而不失诱惑,非常的特别,就像她这个人一样。

按说我也算是久经沙场的了,可是还是有些莫名其妙的紧张。

鱼泡泡一双眼睛对我不住的打量,咯咯笑道:“怎么啦,李明,瞧你那屁股底下长刺的样子?至于吗,我又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女妖精,难道还能把你吃了?”

我知道自己的这些紧张由何而来,因为我隐隐约约感觉到今天晚上要出事。要知道当时,我来接近鱼泡泡的时候,向胡薄荷保证过,自己不会喜欢上鱼泡泡,可是有些事情是完全不受控制的。可以说,从今晚鱼泡泡勇敢站在我身边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已经爱上这个女人了。

作为一个男人,对感情的事不能逃避,既然发生了,那就应该勇敢去面对。反正帐多不愁,虱子多了不咬人,我已经有了这么多的红颜知己,再多一个又如何呢?而胡薄荷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女人,只要我好好给她解释,她那一关应该不是问题。

所以,我的心里有些龌鹾,心里想来一次车震也是极好的。当然,我并没有把这种心思表露出来,反而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这种事情,让女人主动一些,可能会更加的美妙。

我是万万没有想到,鱼泡泡带着我兜了一圈之后,后来又回到了滨海雅筑。

不过这一次我们没有在一楼逗留,而是直接上了顶层。

这样也好,鱼泡泡家里有红红守着,在哪里做什么也不方便,因为我也说不准,在那种关键时候,红红会不会突然跳出来,给我一峨眉刺。那样可就糟透了。

“老板好!”

我们并肩走着,一路之上不断地被人问候着。只要是滨海雅筑的人,每个人都对鱼泡泡非常崇拜,那是一种发自心底的爱戴。鱼泡泡也是不住的点头,一副高洁的样子,哪有刚才在车里对我勾引的小模样。这个女人,放到哪个地方都行,看来这就是传说中那个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卧房得的极品女人,至于下的了厨房那方面,就更加不用说了。

当然这些人看我的眼神非常古怪,看来鱼泡泡从来没有带着别的男人上过顶层呀,这个习惯好得很呀,我喜欢。

电梯很快到了顶层,这里的房间全部都是套房,每一间的价格都会让人咋舌不已。可是如今,这里空荡荡的,只有我和鱼泡泡两个。

她对我笑了笑,有些直言不讳:“李明,今晚是我们的二人世界,我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

鱼泡泡说着,又打开了一瓶红酒,倒了两杯,她倒是直接,就这么快和我喝起了交杯酒。

放下酒杯之后,鱼泡泡躺倒在床上,两条大长腿之间遮遮掩掩的,给人一种强烈的冲动。我十个正常的男人,不由自主的,有某个地方开始跃跃欲试了。

鱼泡泡分明就是在玩火吗,难道她以为我不会提枪上马,杀一个七进七出吗?

可是还没等我站起来,她却说话了,很有意思的话语:“李明,你的脸怎么红了?”

我靠,这是那种很经典的台词。我不想接着对下去,就没有吭声。鱼泡泡反而咯咯笑了起来:“看你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怎么啦?”

这个小妖精,竟然如此明知故问?我笑了笑,也是直言不讳的说道:“泡泡,我想要了你!”

“要我?李明,你的思想怎么这样龌蹉?其实我让你来,就是仅仅为了喝酒,别要乱想别的东西哟,那样是非常危险的。”?鱼泡泡说着,又给我倒了一杯酒。

笑话,真的是天大的笑话,谁见过孤男寡女这么喝酒的,而且一上来就喝交杯酒?更离谱的是,这个始作俑者的女人,竟然还让我不要胡思八想。真的是奇怪了,你都那样了,还不让我胡思乱想,这叫什么事呢?

好,你既然想玩,我就陪你玩下去。??我倒要看看,我们两个,到时候看谁先绷不住。

第一百四十四章 粉红色的泡泡

酒精确实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我又喝几杯之后,就有些上头了。我想起影视剧里,那些武林高手用内力将酒精逼出体外的情景,就想着照方抓药地来一次,可是虽然我的灵力要比那种内力高明多了,但是因为我不懂得其中的诀窍,所以忙活了半天,还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我靠,我怎么也没想到,鱼泡泡这个娇滴滴的女人,酒量竟然这么大,她并没有比我少喝,但是看人家的架势,再来个两三瓶,也没什么大碍,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没想到我堂堂的李某人,在妖界打出极大名号的李某人,竟然被一个女人给比下去了。

我这边正在郁闷呢,这时候只听我脑海里的小雪说话了:“主人,你也够悲催的,怎么连这种小把戏都不会,用不用我帮你呀?”

“我的好小雪,你真是我的大救星呀!那就麻烦你了!”小雪此举无异于雪中送炭,在她的帮助下,我是逢杯必干,非但没有醉眼朦胧,而且精神却越来越好了。

我心里得意,就诗兴大发,吟出了一句诗:“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

“吟得一首好诗!”鱼泡泡为我鼓起了掌,但是从她娇艳欲滴的脸庞来看,我知道自己如果一把摸过去,必定是引得一手好湿。

以前在这种事情上,我都听主动的,但是今天我并不想主动。只要鱼泡泡不明确表示,那我也乐得装糊涂,看谁能拧过谁。其实男女之间,这种朦朦胧胧的存在也挺好玩的,什么都挑明了,反而没什么意思了。反正现在有小雪帮我,就算是她再灌我十瓶酒,也不能把我撂倒。

总的来说,这么奢华的地方,又有这么风情万种的女人陪着,还有上好的红酒,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又过了一会儿,又是两瓶酒下了肚,鱼泡泡的话渐渐多了起来,越来越不把我当外人了,甚至我们在猜拳的时候,她的玉臂都搂住我的脖子了。这里的氛围看样子越来越风光旖旎了。

我们两个就那么山南海北的聊着,一边喝一边聊,又过了一会儿,鱼泡泡已经有些微醺了。

酒是色媒人,这句话并不是专门对男人说的,其实它对女人也通用。毕竟孔老夫子的一句,食色性也,说的也并不全部是男人。

在这种事上,男女其实是非常平等的,只不过女人往往都很内敛,很少把她们内心深处的想法,全部都表露出来而已。

渐渐地,我的目光肆无忌惮的,沿着她雪白的长颈开始往下看,我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已经换上了一件粉红色的睡袍,因为有酒水撒上去的缘故,竟然把她的娇躯紧紧包裹起来,于是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景象。红了葡萄,绿了芭蕉,这句话来形容此时此刻的美景,只怕是再也恰当不过了。鱼泡泡迎着我的目光,反而挺起了胸膛,而且还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边的酒花,这真是迷死人不偿命的妖精吶。

空气中的暧昧味道越来越浓郁了,由于我们两个人距离很近,我瞅着眼前的旷世美景,再嗅着她那淡淡的体香,呼吸竟然破天荒的加快了,而且全身的血脉就像是沸腾了的开水,这让我哪里还能冷静下来,甚至端着酒杯的右手也微微开始颤抖了。

正是这只手,握着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的时候,不会颤抖,握着我师父的柴刀的时候,更加不会颤抖,但是现在我仅仅是我这一个红酒杯,他竟然开始颤抖了。其实严格说起来,这不是手的错,因为当一个男人的心都开始颤抖的时候,手颤抖几下又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

鱼泡泡那么精明的人,我的状态怎么样,根本逃不过她那一双挑花眼。只听她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当我以为她要投怀送抱的时候,她却举起了手里的酒杯:“李明,来来来,我们继续喝!”

我能说什么呢,难道我说不喝了,要玩一些更有意义的项目,可是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我,却在那一霎那,什么也说不出口了。只是像小鸡叨米一样点了点头。

鱼泡泡咯咯笑着,从茶几上抄起一个酒瓶,然后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看样子是想往我的酒杯里斟酒。也不清楚她是真的喝醉了手抖,还是存心整我,竟然把酒瓶一斜,大半瓶酒顿时倒了我一身,那我弄的有些目瞪口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哎哟!”鱼泡泡叫了一声,然后自言自语道:“这么好的酒,就这么洒了,真的是可惜了。”

且不说酒是粮*,越喝越年轻的圈中之言,就这一瓶红酒,起码也得大几千块,就这么洒了的确实可惜,所以我也嘟囔了一句:“谁说不是呢?的确是可惜。”

更让我尴尬的是,那半瓶红酒的一大半竟然倒在了我的关键部位上,这一次相当于老李没喝,倒是让小李给喝了。而且鱼泡泡在自言自语之后,整个身子也跌到了我的怀里,而且头部正对着小李。和老李相比,小李是不知道谦虚的,顿时一个不可言表的地方撑起了一个伞状的大蘑菇,根很粗大的蘑菇。

鱼泡泡挠了挠头,看着那个蘑菇又说起话来:“还真是奇怪哟,怎么突然长出来一个大蘑菇哟!”

我脑海中灵光一闪,说了一句话:“难道你不想做那个采蘑菇的小姑娘吗?”

“我?采蘑菇的小姑娘?你可拉倒吧。”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人家鱼泡泡根本就没这个意思。我的心里甭提有多难受了。对一个男人来说,这种无声无息的拒绝,才是最致命的。嗬,挣来的面子,就这么一下子全没了。

鱼泡泡本来就通红的脸蛋更加的灿若晚霞,她看样子想要站起来,没想到又是一个趔趄,这一次实打实的扑倒在那个蘑菇上:“李明,实在对不起呀,要不我找东西给你擦擦?”

我滴个神,这分明就是欲擒故纵吗,欲说还休吗?想不到我李明也算是情场圣手,没想到今天却被一个小姑娘玩得团团转。我算是明白了,鱼泡泡只是说说而已,她是绝对不可能真的去擦的。

然而就在我愤愤不平的时候,怪事又发生了。本来鱼泡泡想起身的,可是可能是她喝多了酒,身子骨发软,所以就在我身上摁了一下,也算是借一下力,可是误打误撞的,正好摁在了小李身上。

纤纤玉手,就是那么一摁,我却像是神飞天外,而鱼泡泡也有些茫然,竟然张嘴把自己接触到的东西,之后的那种感觉说了出来:“好大的蘑菇!真的好大!”

被女人称赞是非常有自豪感的一件事情,特别是被像鱼泡泡这种漂亮的女人称赞,我的自豪感一瞬间就爆棚了。可是就在我准备伸手去揽她的*的时候,鱼泡泡却是一翻身,倒在了地上,喃喃说道:“我喝醉了,我想睡觉觉……”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一猫腰,把鱼泡泡抱了起来,走向了卧室。我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鱼泡泡的存心设计,但是就这么被她调戏了,老李能忍,小李也不能忍吶。

卧室的布置更加暧昧,到处都是粉红色,就连灯光也不例外。暖香温玉入怀,我心里说,不管了,今天不能委屈小李了。可是就当我把鱼泡泡轻轻放到床上,然后去吻她的樱唇的时候,没想到鱼泡泡却张开嘴,做出了一个要呕吐的架势。其实仔细想想,这没什么好奇怪的,酒喝多了,当然是要吐的。可是如果被人这么吐到嘴里,或者是吐到脸上,也是一件糗大了的糟心事。

我身上可是有数百年的灵力的,反应相当之快,可是我快,鱼泡泡更快,还没等我躲,一个东西已经完全罩住了我。谢天谢地,没有任何的酒气,反而香香甜甜,不会吧,再怎么漂亮的女人,呕吐出来的东西也不可能是这个样子的呀。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粉红色的泡泡,把我整个身子都包裹起来了。而那种香香甜甜的味道,就是从这个粉红色的泡泡上传过来的。

在粉红色的灯光映射下,这个粉红色的泡泡晶莹明亮,炫人双目,让我仿佛感觉到自己走进了一个光陆怪离的神奇世界。这么好看又好闻的泡泡,我真的舍不得弄破它,可是我又不能呆在泡泡里永远不出来呀。毕竟,泡泡里面的空气是有限的,在里面呆久了,等一会儿肯定会喘不上来气。

我试着轻轻伸出了一根手指,想捅破它,可是这个薄如蝉翼的泡泡柔韧性非常强,竟然把我的指头弹了回来。怎么可能?这一下,我虽然没用什么力气,但是我如今的实力,轻轻一指头下去,就算是一张牛皮,也得让我捅出一个洞来,可是竟然捅不破这么一个薄薄的泡泡。

第一百四十五章 泡泡之灵

我就不信了,倾巢而出的水族我都不怕,老狐狸王的密道也困不住我,难道这个小小的泡泡就想让我束手无策了吗?我的脸上挂不住,收起了怜香惜玉之心,这一次我祭出了虎爪,五指如风,抓向了那如梦似幻的粉红色泡泡。

谁知道又让我大跌眼球了,我凌厉无比的虎爪竟然也被那个粉红色的泡泡反弹回来。我无语了,想不到自己竟然在这个小泡泡面前接连吃了两次瘪。而这个小泡泡却是从鱼泡泡嘴里吐出来的,那么也就是说,鱼泡泡一直在扮猪吃老虎吗,她以前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表现都是假象。而她这么做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把我困死在这个泡泡里吗?她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是水族的公主?

不可能呀,水族最厉害的高手我基本已经见识过了,无论是万年龟还是两头蛇,甚至是三头蛟,都没有鱼泡泡这种神鬼莫测的本事。可叹我刚刚还在做春梦呢,没想到片刻之间,就跌入了无底深渊。人生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了。

我想了想,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我从纳戒里拿出了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我就不想相信了,拿着虎族的宝贝,还破不开这么一个又薄又小的泡泡。

可是就在我架起虎弩,刚要发射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小雪的声音:“主人,你如果不想死的话,就趁早把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收起来!”

我自从认识小雪以来,还没见过她的语气这么慎重过,她是什么存在?那可是隐藏在《狮经》之中的狮灵呀,见多识广那是没说的。毕竟从《狮经》的外表来看,存在于这个世界,少说也有好几千年了。可是,如此见多识广的小雪,怎么会说出这种毫无逻辑的话呢?难道是她刚刚替我挡酒,所以把自己灌醉了,所以现在说的都是醉话不成?

不可能呀!我听着她吐字清晰的,而且谁的醉话能说的如此慎重?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小雪又说话了:“主人,我可不是吓唬你呀!这个泡泡乃是东海龙宫的神器,乃是三界之中最坚韧的东西。你的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虽然来自虎族,但是根本破不开这个泡泡。而且泡泡之中空间太小,如果伤心小箭反弹回来,有可能要了你自己的命哟!”

震惊!相当的震惊!打死我我也没有想到,鱼泡泡随便吐出来这么一个泡泡,竟然是东海龙宫的神器。如此说来,难道鱼泡泡就是东海龙王的女儿小龙女吗?

不可能呀,东海龙王的女儿怎么会是一条鱼呢?但是突然之间,我想起了鲤鱼跃龙门的故事,还有《西游记》里龙王的儿女变作金鱼的事迹,这才明白吗,这件事情竟然是真的。

难道是说,我打退了水族大军之后,惹恼了龙族,所以东海龙王要派他的女儿来对付我?可是没道理呀,我虽然现在有些本事,但是龙族如果要灭我的话,随便派出一个高手过来,就让我死无葬身之地了,为何要东海龙王的女儿亲自出手呢?而且还伙同董和、董贤父子,费尽心机玩了这么一出好戏?

我越想越不对,因为我能够感觉得到,红红对我说的话是真的,鱼泡泡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是龙宫公主的身份,所以她虽然天生携带着灵力,却是不会使用。可是,她又怎么能够吐出这个泡泡来的呢?难道是东海龙王在娘胎里就把泡泡给了自己的女儿?

我越想越是头大,后来就索性不想了:“小雪,你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我在这个泡泡里面活活憋死吧,你还不赶紧出手,把我弄出去再说!”

小雪的声音却是带着无奈:“我刚刚不是告诉你了,这个泡泡乃是神器。莫说是我了,就算是雪狮子前辈亲自过来也没辙。反正据我所说,除了仙界和佛界那几位大能之外,能够弄破这个泡泡的,就只有我们的祖师爷九灵元圣了。”

“九灵元圣?”我呲咧着牙说道:“你们总不能见死不救吧,要不你想法子通知一下雪狮子前辈,然后让他去求九灵元圣出手。”

我这边急得火上房一样,小雪却是呵呵笑了起来:“主人,用不着如此大费周折。据我看来,鱼泡泡姑娘对你挺有好感的,看样子她已经喜欢上了你了。虽然吐出泡泡是她酒后所为,但是这个泡泡既然是神器,那就是通灵之物,你就老老实实在里面呆着,等到鱼泡泡酒醒之后,自然而然就会被你放出来的。”

小雪的语气是不容置疑的,她根本没有给我讨价还价的机会,一席话说完,就不再吭声了,任凭我怎么叫她,她就是不再理我了。我彻底没辙了,当初在大厅收拾董贤和飞狐军的时候,我是何等的意气风发,谁曾想风水轮流转,没过多大一会儿,我就吃了一个这么大的瘪。

我生了一阵子的闷气,心里想再折腾也是瞎折腾,看来只有等着鱼泡泡醒来再说了。这个臭丫头,真的是恩将仇报,我好心好意对她,她却给我来了这么一手,确实是不够光明磊落。

这时候,只听一个老气横秋的声音说道:“小子,你可是冤枉我家公主了,她对你了没什么坏心思!”

“你是谁?是谁?”我上下左右看了看,根本没有看到一个人影。

那个声音呵呵笑了起来:“看你模样挺精神的,怎么做起事情来,傻不拉叽的,在这个泡泡里面,除了你脑海里的那个狮灵之外,就只有我泡泡之灵了。”

“泡泡之灵!”我又惊又喜,看来小雪没有说错,泡泡既然是神器,那么肯定有器灵存在,而它的器灵就是这个泡泡之灵了。

我准备和这个泡泡之灵理论一番,最后把他折服了,然后自然而然就会放我出去的。

我整理了一下脉络,然后说道:“枉你还是神器的器灵,却如此地替你家公主开脱,不知道是何道理?鱼泡泡作为这件神器的主人,她如果没有这个心思的话,你又如何能够自己行动呢?”

“少见多怪,说的就是你这种人。井里癞蛤蟆没见过大天,说的也是你这种人。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说的还是你这种人!”

我靠,器灵就是器灵,人家不带思考的,就抛出了一连串的话语,让我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

看我不吭声了,泡泡之灵老气横秋地说道:“我存在这个世界已经十几万年了,当初东海龙宫有两件神器,除了我之外,还有一条如意金箍棒,可惜被齐天大圣孙悟空弄走了。这一下,弄的我连个伴都没有了,整天形单影只的,打发着这无聊的时间。”

泡泡之灵喘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后来有一天,东海龙王终于派给我一个任务,让我去保护他私生女的安全。正是因为我的缘故,这位不为人知的东海公主的名字就叫鱼泡泡了。”

“可惜的是,鱼泡泡天生体弱,虽然她是龙王的血脉,天生灵力,但是无论龙王怎么派人来启发她,她都没有觉醒。后来龙王自己都心灰意冷了,认为自己这个女儿天生不能修行,只是我已经和泡泡公主滴血认主,所以只能跟在她的身边。”

“今天晚上,你小子存了坏心思,打算趁着泡泡公主喝醉之后,欺负她,所以我老人家就只好出手了。”

泡泡之灵的话,就像是小脚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但好在条理清楚,我总算是明白了个大概。弄了半天,原来鱼泡泡是东海龙王的私生女呀,难怪她不能够呆在东海龙宫。

更让我意外的是,鱼泡泡如今不但不能够控制身上的灵力,而且连泡泡这种神器也控制不了。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前辈,你说你何苦呢?你应该看得出来,我和泡泡公主称得上是两情相悦,你老人家刚刚就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对。”

“你想得美!”泡泡之灵正色道:“泡泡公主既然是老夫的主人,那我老头子就应该时时刻刻保护她周全。别说是你了,就算是天王老子,也得等她清醒过来,按照她的意愿行事才成。不过,你小子今天整董贤那小子的手法,老夫很喜欢。”

我想让泡泡之灵早一点放我出去,所以就一个劲儿地拍他的马屁。可是这家伙人老成精,听着一副很受用的样子,可就是当我一提到放人的时候,他就把话岔开了。

我们两个一直聊到了天亮,泡泡之灵才把泡泡打开了,只听他乐呵呵地说道:“小子,你是不是傻呀,我如果早些放你出来了,谁又陪我老人家聊天呢?不过话说回来,你小子的马屁拍的不错,所以,我就送了你一件小小的礼物。”

一听说有礼物,我的怨气一下子全消了。可是我把礼物拿到手里一看,却是一张面膜一样的东西,不由得失望开来,直说泡泡之灵小气。

第一百四十六章 来自红红的警告

没想到他却咆哮起来:“我老人家拿出来的东西,有差的吗?如意金箍棒有些最好的进攻,而我泡泡拥有着最好的防守。你可别小看这张面膜,你把他带在脸上,不但能够随时改变容貌,而且你这张脸可以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多谢前辈了,我刚刚和你开玩笑呢?”一听说这张不起眼的面膜这么牛逼,我高兴极了,看来我还是随时能走狗屎运,谁能够想到,我只是做了半个晚上的陪聊,就能够得到这样一个宝贝呢?

我到外面看了看,没见到鱼泡泡的踪影,听服务员说,她一大早就走了,说是有事情要办。

我走出套房,刚要回去向胡薄荷汇报一下事情的前后经过,忽然一个冷冰冰,但是非常好听的声音从我背后传了过来:“李明,我想和你聊两句。”

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是红红姑娘。这丫头不是在鱼泡泡家里装鱼吗,怎么突然出现在了这里?不会是鱼泡泡出了什么事吧?不可能呀,她身边有泡泡之灵跟着,就算是大罗神仙,只怕也伤不了她。

这么一想之后,我的一颗心顿时放进了肚子里,一脸轻松地说道:“有什么话只管说,我们两个严格说起来,还是共过生死的患难之交呢?”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请跟我走。”

红红说着,径直往前走去。她的身材确实不错,绝对和鱼泡泡有一拼,一扭一扭的,臀部的弧线相当的惹男人眼球。

“又来?”昨晚我就被鱼泡泡折腾的够呛,谁知道到了早上,又来了一个红红,还让不让人活了。我嗯了一下蠢蠢欲动的小李,警告他要老实一点儿。现在可不是胡思乱想的好时候。

红红看样子对这里非常熟悉,她带着我直接上了天台。

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所以我想把自己的想法转移一下,免得憋的难受。我站在天台边上,肩膀靠上了栏杆,俯视着楼下的车水马龙。滨海雅筑虽然不是太高,只有十几层,但是附近没有什么高楼大厦,所以一大清早,站在这里看风景,不到空气清新,而且也能找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红红作为鱼泡泡的保镖,她还找我肯定是为了鱼泡泡而来的,难道是昨晚上的事情这么快就传到了她的耳朵里,看来这位红红姑娘也并不是每天都呆在浴缸里看风景哟。

我自以为猜到了他的来意,所以没等她吭声就先主动出击了:“红红姑娘,你只怕是误会了,其实我和泡泡姑娘没什么的,我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

“误会?我真的误会了吗?”红红的脸上飘过一丝冷笑,然后哼了一声:“不错,滨海雅筑是泡泡的产业,这里将来时黄金地段,价值不菲。你们青丘集团不是早就想把这里据为己有吗?先让董贤来硬的,然后再由你英雄救美。可惜的是,你能瞒得过泡泡,却是瞒不过我!”

这不是把屎盆子往我身上扣吗?我冷笑道:“你可能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吧,区区一个滨海雅筑,还放不到我的心上!”

红红笑了起来:“李明,我当然知道你不简单。刚刚我只是和你开了个玩笑而已。”

她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了开门见山:“我虽然不知道你用了什么办法,这么快就和我们公主如此亲密了。她不但把你领进了顶层的套房,而且还和你一起开怀畅饮,反正在我的印象里,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这么释放过,而且最后还喝得不省人事。难道整个妖界都在传,你小子一直在走狗屎运呢?”

我禁不住咦了一声,说心里话,我有些意外,意外的不是红红能够说出这番话,而是她竟然摸清楚了我的底细。

红红笑了:“你是不是很惊讶,我这么快就知道你的一切了吧?其实这没有什么好惊讶的,我们在这边有些人手,虽然说打架不一定在行,但是打听消息却都是好手。”

红红停顿了一下,然后正色说道:“所以,我请你离开我们公主。她还很单纯,如果陷进去之后,我都不知道她的未来会怎么样了?只要你离开,条件随便开,要钱给钱,要物给物,我们别的没有,奇珍异宝还是多得数不清的。”

我非常讨厌有人与我在感情方面讨价还价,所以一张脸顿时冷了下来:“为什么?就因为我是李明吗?可是,我非常不喜欢你的态度,东海龙宫虽然富甲三界,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的。”

这一次轮到红红开始惊讶了:“李明,真有你的,没想到你竟然查清楚我们的底细,是泡泡公主告诉你的吗?不对,就连泡泡公主本人,也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世。”

“至于我如何知道的,你就不用管了。你只需要明白,你们东海龙宫也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你摸清楚了我的底细,但是同样,我也知道了你的来历,这一次,我们就算打平了,谁也没占便宜。”

话虽是这样说,但是我心里还是没底的。如果我不是机缘巧合,碰到了泡泡之灵的话,那么我根本不可能知道,泡泡就是东海龙王的私生女,而这个红红,就是东海龙宫派出来的保镖。

红红叹了口气,“说实在的,我这样做的原因,也是为你们好。”

我还是哼了一声:“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欢女爱更是天经地义,请恕我耳拙,实在是听不出来,你什么地方是在为我们好的?”

“不错,你说的不错,我们公主迟早都是要嫁人的。可是你以为,东海龙王的女儿会给别人当小老婆吗?”

红红表情复杂地看了我一眼,继续说道:“据我所知,你这个人用情不专,至少和四个女人有染。你的原配是狐族族长胡笳之女胡薄荷,却和豺族的天之娇女柴娟有了爱情的结晶。还有,整个青丘城的人都知道,狐族长老胡一刀的女儿胡美丽,迟早会被你娶进家门,更别说,还有一个飞天猫在对你苦苦等待了。”

红红越说越气,声音也逐渐大了起来。她虽然是来自东海龙宫,但是终究是一个女人,任何一个面对一个用情不专的男人时,都不会有好脸色的,她没有当场暴走,已经是非常给我面子了。

不会吧,东海龙王的情报工作竟然如此了得,说不定我每天喜欢穿什么颜色的小内内,红红都是一清二楚的。

说心里话,我对自己被查了一个底朝天非常的不爽,但是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吧唧了一下嘴,说道:“事情不像你想的那样,我承认我有好几个女人,但是我保证,我不会抛弃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个!”

红红冷笑起来:“你不会抛弃任何一个?这样就更好笑了。你以为自己是谁?皇帝吗?是不是要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子,你才算满足呢?我告诉你,任凭你说到天边去,东海龙王的女儿是绝对不会嫁给一个有妇之夫的!”

我心里也来气了,没好气的说道:“话不投机半句多,咱们就走着瞧吧。”

红红看了看我,“李明,做人要贵有自知之明,我知道你在妖界混的风生水起,狐族、虎族和猫族还有翼族,都有你的人,可是你想过没有,就算是你的所有后台全部加起来,也就是东海龙王爷打一个喷嚏,就能够解决掉的事情,所以,鉴于你曾经救过我的命,于情于理,于公于私,我都得来给你提一个醒。”

闹了半天,我是错怪这位红红姑娘了,原来她找我并不是来秀什么优越感的,而是实实在在为我和鱼泡泡好的。于是,我点了点头,朝着红红说了一声:“谢谢!”

“不客气!”红红笑了,“只要你不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就成。最后,我再送给你五个字,三思而后行!等到你有能力无视东海龙王爷的怒火的时候,再去和我们公主谈情说爱吧,否则的话,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话音刚落,只见红红窈窕的身躯一扭,竟然瞬间不见了踪影。这个丫头,果然有两把刷子,别看她那天面对着大鲶鱼束手束脚的,可是也许是她早就知道了我的来意,所以硬逼着我出手救她呢?反正自从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之后,我是不相信,大鲶鱼能把一个堂堂的东海龙宫的高手,逼得喘不过气来。

不过红红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如果想和鱼泡泡发展下去,那么就必须要有承受住东海龙王怒火的实力。看得出来,东海龙王对她这个私生女还是比较宠爱的,否则的话,也不会把神器泡泡也悄悄交给她了。

不管了,反正我们两个如今还只是彼此有好感而已,还没有发展到热乎的地步,还是走一步说一步吧。眼下最要紧的是赶紧想办法,唤醒鱼泡泡潜藏的灵力。

第一百四十七章 五行山

只有把鱼泡泡的灵力唤醒了,她才能出手给胡力大哥治伤,否则一看到胡如是那不开心的样子,我的老婆也就跟着不开心了。而我老婆一不开心,那我的好日子也算是到头了。

可是怎么样才能把鱼泡泡体内的灵力唤醒呢?我想了想,就喊了一声小雪,请她帮忙。毕竟她作为狮灵,赞赏一句见多识广,也丝毫不为过。

小雪迟疑了一下说道:“主人,说实在话,这件事情比较难办,你想想看,就连东海龙王都没有办法的事情,你能想出什么好法子来吗?”

我一想,对呀,鱼泡泡是东海龙王的宝贝女儿,东海龙王如果有办法的话,早就把这件事情给解决了。毕竟再好的保镖,也不如让鱼泡泡拥有自身的实力好。除非是东海龙王想让鱼泡泡过平凡的生活,这才选择压制她的灵力。

小雪摇了摇头说:“鱼泡泡的母亲是东海最漂亮的美人鱼,她和龙王悄悄相爱,生下了鱼泡泡之后,就死了。鱼泡泡生下来先天不足,如果不是东海龙王一直用灵药养着,还有她身上有着不死神龙的血脉,早就跟着她的母亲走了。还有,东海龙婆非常强势,经常压得东海龙王喘不过气来,据说美人鱼的死,就与东海龙婆有关。而万年龟就是东海龙婆的心腹。”

听小雪这么一说,我才明白大鲶鱼为什么要来对付鱼泡泡了,那肯定是奉了东海龙婆的命令。

我越想只觉得越是头大,没想到这件事情竟然牵涉到东海龙宫的家事上面来了,如果让东海龙婆知道是我杀了大鲶鱼的话,只怕我们青丘这边就会有*烦了。

忽然被我眼前一亮,因为我记得小雪刚刚是说这件事情比较难办,并没有说不能办,听话听音,她好像知道些什么,但是并没有说出来。

在我的再三央求下,小雪才终于说道:“在秦岭的尽头,有一座五行山,山上面长着一株五行草,专治先天不足,只要你能够拿到五行草的话,那么鱼泡泡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五行山?我觉得有些耳熟,由于东海龙王的关系,我突然想到了西游记里那个五行山。

小雪在我的脑海里,我的一切想法自然瞒不过她,她点了点头说道:“就是西游记里的那个五行山,不过不在这个现实世界,而是在妖界的尽头”

我听老丈人胡笳说过,妖界的尽头是禁地,不管你是虎族、狐族,还是翼族、豺族,或者是猫族,甚至是水族,都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生死勿论。这该如何是好呢?

我仔细想了想,我和鱼泡泡虽然昨晚上并没有发生什么,但是我看得出来,在她心里,其实已经把我当成了她的男人。而我也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人。否则的话,我也不会和红红据理力争了。

自己的女人病了,那我就算是吃再大的苦,受再大的罪,也得为她求医问药。所以,这座五行山,我是必须得去一趟了。

当然这件事情不能瞒着胡薄荷,必须得和她说清楚不可。我相信,哪怕是没有胡力大哥这档子事,就凭她的善良,她也不会拦着我才对。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当我回到青丘集团,把所有事情都摆到桌面上的时候,胡薄荷还是非常冷静:“老公,既然你已经把鱼泡泡当成了自己的女人,那么她就是我的姐妹,我不但不会拦着你,而且还要和你一起去!”

“和我一起去?还是免了吧。”这件事情我一个人去已经够了,我是绝对不会让胡薄荷跟着我一起去冒险的。

但是我了解她的脾气,直接拒绝的话,那绝对是自讨苦吃,所以说,夫妻之间的对话,也是得讲究艺术的。

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更加情真意切一些:“老婆,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我当然想和你一起去呢?可是我这一次得罪了东海龙婆,只怕她近期会对我们青丘集团不利。再加上九尾董和与我们夫妻面和心不合,所以,你必须得留在滨海坐镇,我才能放心前去。”

总的来说,胡薄荷在大多数的时间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她点了点头,柔情似水道:“老公,那你必须得答应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一定要或者回来。我只等你三个月,三个月之后,你如果还不回来的话,我就去妖界的尽头找你!”

“我们拉钩,三个月之内,我就是爬,也要爬回来!”我和胡薄荷就像以前那样,来了一次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接下来,就进入了即将分别的时间,那天晚上,胡薄荷无休止的索取着,异常的疯狂。

第二天我走的时候,只有胡如是和胡飞过来送我,胡薄荷躲在房里没有出来。

胡如是看了看我,说道:“姐夫,我姐姐说了,要你一定记着答应她的话,早一点回来。”

我没吭声,只是使劲点了点头。

胡飞这小子有意思,给我弄了一辆路虎代步,这小子考虑事情很是周全,反正车里只留下了我坐的位置,其余地方全部塞满了汽油。

我开着路虎上路了,这车虽然说性能好,但是比较费油,我觉得自己今后得抓紧修炼,只要达到了雪狮子前辈那样的实力,那就可以云里来云里去了。

我走的是大路,所以没有回青丘,也没去明月城,更没有去虎族的总舵,而是直接穿过了妖界大陆。

大概走了半个月,我终于来到了妖界的尽头,只见前面是一座大山,倒也是山清水秀的,只是觉得有些怪异。

眼前只剩下羊肠小道,路虎是不能再开了,我下了车,刚要把车门锁好,这时候,只见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走了过来:“小伙子,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我看他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样子,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就掏出一半的干粮给他。

他连声谢谢也没说,反而说道:“我老人家无处可去,你不如把这辆车也送给我得了。这样,晚上我还能在里面挡风遮雨。”

我心想自己进了五行山,还说不定怎么着呢,况且汽车没有了油,也是一堆废铜烂铁,还不如送给老人家挡风遮雨呢?

所以我大大方方地就把车钥匙给了他,他这才笑了:“小子,看在你有一副好心肠的份上,我老人家就送你一颗心了。”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谁知道他真的掏出来一颗红心,往我心口一塞,那颗心竟然真的进了我的心房,和原先那颗心一样,开始一呼一应地跳动起来。

出现在妖界尽头的,肯定不是等闲之辈,但是我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像乞丐一样的老人,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

看着我呆若木鸡的样子,他笑了:“想找五行草,需到后山去。我再送你一句话,置于死地而后生,无论对方给你要什么,你都要给他,否则的话,你是得不到五行草的。”

“多谢前辈指点!”我急忙深深施了一礼,可是等我直起腰来的时候,才发现那个老人已经不见了,而且连带着路虎车也一起不见了。

这个老人果然不简单呐,竟然在眨眼之中,将一辆汽车弄的不翼而飞了。

五行山,我来了!五行草,我来了!我整理了一下心情,然后大步踏入了五行山。

五行山的前山和别处没有什么区别,这里和风吹草绿,细雨点花红。正是山花烂漫的暮春时节,一个石板桥下面,小河水正在发出欢快的笑声。

等到一道弯月初上的时候,我已经到山深处,四周开始有了诡异的感觉,我福灵心至,仰天长啸了一声,那声音如雷鸣一般远远传开,悲壮之声,萦绕不绝,就连石板桥下的溪水也似乎失去了刚刚的欢快,开始呜咽起来。

渐渐的,月亮越来越亮了。

又往前走了十几里山路,我看到后面有两座山峰,好想要刺破青天一般,双峰之间,有一条山涧,喘急的河水奔腾而下。

只要跨过这条河,就算到了后山的地界。河上的石桥早已从中而断,但这难不倒我。我从路边拔下了一根又粗又长的毛竹,然后深吸一口气,紧跑几步,把毛竹往地上一撑,便跳过了三丈开外的断桥。

同样的山清水秀,同样的迷人春夜,但我深入其中之后,还是切身感受到了前山和后山的不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令人不寒而栗的感觉,如影随形,好像随时就要侵入我的骨髓深处。饶是我向来胆壮,此时此刻,也不由惊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走着走着,我忽然觉得脚下一软,身子便向下陷去。

“陷阱!”我虽惊不乱,将手中的毛竹望前方的硬地上使劲一点,一借力,便好像一只大鸟一般飞出了陷阱。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时,只见两把亮光闪闪的挠钩随身而至,勾向了我的脚踝,快如闪电一般。

第一百四十八章 寅将军

“来得好!”我怒喝一声,接连飞起两脚,踢飞了挠钩,稳稳当当落到了地上,竟然是脸不发红,气不发喘。

“好身手!不过,想要在后山撒野,却还是稍欠火候!”一个狼头人身的妖怪摇头晃脑的说道。

“哥哥说的是,这等本事虽然不俗,但比起咱家寅大王来,真是萤火之比皓月!”另一个狐头人身的妖怪好像读过几本书,竟然在这种场合卖弄起了文采。

寅大王?难道是西游记里的那个寅将军吗?我想先试上一试再说,就冷冷一笑,扬声道:“烦请二位禀报寅将军,就说青丘李明前来拜访!”

“青丘李明!”狼、狐二妖心中一震,异口同声说了一句,然后齐刷刷地狠狠瞪了我一眼。过了好大一会儿,狐妖才阴阳怪气道:“我道是哪个?原来是青丘城的李明,说起来,你还是我的本家呢?我们这里也听说过你的名声,水族的三头蛟据说也败在你手里了。”

我淡然道:“只不过侥幸而已。”

狐妖却是脸色一变:“李明,你既然来自青丘,就应该知道,对于妖界来说,五行山乃是禁地,无故擅入者,生死勿论!特别是后山,就更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了。”

我仰天大笑道:“你们后山充其量只是虎穴罢了,又不是龙潭,我为何不敢来?”

“嘿嘿!”狼妖也笑了,“只是你此番贸然前来,只怕是有来无回!”

“有来无回也好,有来有去也罢,只不过这后山还轮不到你们两位当家做主吧!”

我也不想再和这两个小角色多费口舌,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双手一晃,直接就是虎爪,只见一股不可阻挡的气势喷薄而出。狼、狐二妖站立不住,“蹭蹭蹭——”连滚带爬一连退了十几步方才喘过气来。

“青丘李明果然名不虚传,我等佩服!”狼、狐二妖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哪里还敢逞强?齐声道:“李公子敬请稍等片刻,待我等前去禀告寅大王。”说着,一溜烟的跑向了不远处的一座山洞。

不多时,狐妖哼着流氓小曲,施施然而出,到了我面前拱手道:“李公子,我家寅大王有请。”

“这就是你们寅大王的待客之道?”我冷哼一声,跟随狐妖进了山洞。

只见这个山洞颇大,里面火把林立,照得洞内如同白昼。也许是想给刘金刚来一个下马威,洞口处两排小妖分左右而立,舞动着明晃晃的刀枪,鬼哭狼嚎般地齐声呐喊,让人感觉到仿佛是进了幽冥地狱。

我早把生死置之度外,自然不会裹足不前。不多时,便走到一宽敞所在,只见一把石椅上端坐着一条大汉,电目锯齿,凿牙露腮,满脸的钢须,十分凶恶。若不是身上套着一件锦绣的袍子,当与那下山的猛虎无疑。

我坦然自若,上前一抱拳道:“寅将军,青丘李明深夜来访,多有打搅!”

寅将军上下左右细细打量了我一番,突然斥道:“李明,千百年来传下来一个规矩,那就是妖界中人不得踏进我们五行山一步,难道你不知道吗?知道了还敢来,想必是不把本将军放在眼里了!”

我笑了笑:“寅将军,我这次来,事出有因,实在是为了求一株五行草,还望将军成全一二。”

寅将军笑了:“五行草乃是我五行山的天地灵宝,概不送人。你除非把我这一洞的小妖全杀光,否则的话,是得不到五行草的!”

“寅将军说笑了,别说是这一洞的小妖,就是一对一单挑,李某人那几手庄稼把式,也不会是寅将军三招之敌!”我淡然一笑道。

寅将军浓眉一挑,沉声喝道:“上天有好生之德,那本将军就网开一面,你还不快走,更待何时?”

我深施一礼道:“我有一红粉知己,先天不足,急需五行草救命,还望将军成全!”

“成全?救人?”寅将军哈哈大笑起来:“本将军活了八百多岁,吃人无数,没想到今夜却被人求到门上,让我去救人?哈哈,有趣!有趣!哈哈,有趣之极!”

“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常言又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寅将军既然觉得救人有趣,那何不付诸行动呢?”我本来口才就很好,此时为了鱼泡泡的病,就变得更加口灿莲花起来。

“七级浮屠吗?本将军不稀罕!立地成佛吗?虽然能够长生,但本将军又受不了佛家的清规戒律,哪里有做妖怪来得爽快自在?”寅将军突然话锋一转道:“不过,本将军长这么大还没救过人,也想尝一尝救人的滋味到底如何?”

寅将军话音未落,狐妖急忙上前见礼,劝道:“大王,我们与人类乃是不死不休世仇,千万救不得呀!”

“好大的胆子,竟然敢管起本将军了!莫不成你眼红起本将军这洞主之位了?”寅将军冷冷一笑道。

狐妖一听,不由身上冷汗直流,腿一软便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大王,小的便是再借一千个胆子,也不敢对大王不敬,还望大王明察!”

寅将军面色稍霁:“本将军谅你也不敢!还不退下!”

“是!是!是——”狐妖如逢大赦,吓得屁滚尿流而去。

我的眸子中闪过一丝亮色,疾声道:“如此说来,寅将军是答应了?”

“且慢!”寅将军斟酌片刻,忽地一摆手道:“李明,难得你用情至深,不过若想救你的红粉知己,就必须答应本将军一个条件!”

我心中一喜,朗声道:“寅将军请明言,只要能给我一株五行草,我什么条件都能答应!”

“什么条件都能答应?”寅将军冷声笑道:“本将军已有多日没尝到过新鲜人心的滋味了,不知李公子是否能让本将军如愿呢?”

刚一听这话,我把拳头一握,就要上去拼命,可是忽地想起来那个老人所言,知道动手并不是什么好办法,因为就算是我打赢了这些人,可是我并不知道五行草在哪里呀?

而那个老人之所以送我一颗人心,原来是为了让我对付这个寅将军呀!

所以说,我不怒反喜,一下子扒开了胸脯,露出了健壮的胸脯,使劲擂了一拳道:“寅将军,请动手吧!李某人若是皱皱眉头,或者喊叫一声,就枉为男人!”

众小妖呼喝一声,皆是面露喜色,因为大王有了新鲜人心吃,他们这些跑腿的多少也能分点肉解解馋,最不济也能混几根骨头啃啃。

“李明,纳命来!”狼、狐二妖各握着一把亮光闪闪的牛耳尖刀,狞笑着朝我逼了过去。

“好!很好!本将军喜欢!”寅将军赞了两声,反而喝住了狼、狐二妖,又对我言道:“想要五行草,你就自己把心剜出来,送到本将军面前。”

“敢不从命!拿刀来!”我哈哈大笑,从狼妖手中抢过一把刀来,挺起胸膛,将左手抹腹,右手执刀往肚皮上使劲一划,只听呼啦一声响,腹皮已被破开,紧接着,我左手探腹,右手跟进使劲一剜,一颗热气腾腾的红心便被他捧在了手中,紧走几步,送到了寅将军的面前,又是朗声一笑:“寅将军,请慢用!只是千万别忘了给我一株五行草!”

一时间,洞内诸妖面色皆变,就连寅将军也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一脸庄重地从我手中接过人心,深施一礼,正色道:“李公子真英雄也!您放心走吧,你说要把五行草送给谁,只要你说一个地址,我一定完成你的遗愿!”

寅将军说着感慨起来:“尝闻人世间皆是见利忘义之辈,趋吉避凶之徒,没想到还有如此人物,尤胜本将军甚多也!”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寅将军看上去食欲顿消,长嗟短叹了一番,然后令小妖将我的心放回腹内,遗体厚葬。

可是他一抬头,却看到我一脸微笑地望着他:“寅将军,您把五行草教给我就行了,不敢劳驾将军相送。”

寅将军一蹦三尺高:“你没死!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难道将军盼着我去死吗?”我哈哈大笑着:“只可惜,常言道,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我离死还早着呢。”

在妖界是以实力为尊,在五行山同样如此,寅将军此时此刻,看我的眼神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李公子果然神乎其技,要知道挖出心而不死是神仙才有的法术,公子大才,我不如也!”

他继续说道:“公子,相逢即是有缘,你我何不坐下来喝个几杯呢?”

我虽然看出来,寅将军没什么恶意,但是夜长梦多的道理,我还是懂得的,连忙说道:“将军好意,在下心领了。只是救人如救火,我归心似箭,只怕是没有心思和将军喝酒。”

寅将军有些不高兴了:“李明,没想到你这人好不爽快,我都答应把五行草给你了,可你还在这儿婆婆妈妈的,是何道理?”

第一百四十九章 跟踪

听寅将军这么一说,我有些不好意思了。不管怎么样,这位寅将军总的来说,还是一位性格豪爽的好汉,我好歹也得给他几分面子。再者说了,如今五行草还没有到手,我如果连一碗酒都不肯喝的话,也未免太小气了一些。

想到这里,我只得笑道:“恭敬不如从命,反正我赶了好几天的路,正口渴着呢。”

“好,这样才爽快嘛!”寅将军兴奋的一拍桌子,然后大声喝道:“小的们,把我珍藏的那一坛子猴儿酒拿上来。”

这个猴儿酒我听说过,但是还没有喝过。据说是这种酒是猴子酿造的,味道醇香无比,而为非常难以得到,想不到寅将军这里却有一坛子。这样一来,我不但顾全了寅将军的脸面,而且也随便让自己解解馋,简直就是两全其美嘛。

不一会儿,一坛子猴儿酒拿了上来,一开封,果然是酒香扑鼻,我和寅将军一边聊,一边喝了起来。

喝了大半个时辰,酒坛子基本上快要见底了,我觉得尿急,就和寅将军说了一声,可是这个山洞又深又大,我根本不知道茅厕在什么地方,想找那个狐妖带路,却又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并没有在一边伺候着。

而这个时候,寅将军已经有了七分醉意了,我也没有问他,就自打算随随便便找个疙瘩一解燃眉之急算了。

可是走了一段路之后,还真的让我找到了茅厕,要不怎么说我这个人一直在走狗屎运呢?

我刚完事,却听外面传来了狐妖的声音:“小狼,走快一点儿,得赶紧把另外两位大王请回来,否则的话,等咱们寅将军把五行草交给了李明那个臭小子,他的千年修为就全完了。”

另外一个是狼妖的声音:“骚狐狸,寅将军不是一向很听你的吗?你也不去好好劝劝他?”

狐妖吧唧了一下嘴:“你还不知道咱们将军的脾气,那是一言九鼎的主儿,想让他失言,那可比杀了他还要难受,所以咱们两个只能去找另外两位大王想想办法。”

我心里非常诧异,我不就是求一株五行草吗?怎么会让寅将军失去上千年的道行呢?看来这件事情,一定有古怪。我想了想,决定悄悄跟着狐妖和狼妖,看他们要去见谁,会想出什么法子来对付我?

可是不管为什么,我既然历尽辛苦来到了五行山,那么五行草是势在必得,如果空手而归的话,我也没脸去见胡薄荷她们几个了。

我悄无声息地出了茅厕,这个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我一抬眼望过去,却看到山洞后面别有洞天,有一处庄园,一大半掩映在绿柳荫里,四周全是亭台楼阁,还有数不尽的假山飞瀑,如果不是有狐妖和狼妖在前面带路的话,我肯定是会迷路的。

又走了一会儿,忽然听到狐妖压低了声音说道:“我说老狼,你回头看看,是不是有人在后面跟着咱们两个呀?”

这厮声音很小,多亏我在灵力大进之后,耳力很好,否则的话,还真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这厮倒是一个鬼机灵,我反应很快,狐妖的话音未落,我就已经躲在了一座假山的后面。我刚躲好,却见狼妖回头看了一下,笑道:“骚狐狸,你真的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这里是什么地方,难道还会混入奸细不成?而李明那小子如今正在陪着我们将军喝酒呢,哪里能够脱的开身?再说了,那猴儿酒酒劲很大,他们两个喝完一坛子,肯定得睡上一大觉的。”

猴儿酒的确酒劲很大,但是我体内有小雪在,那么就算是再喝两坛子酒,我也不会醉的。

听了狼妖的一番话,狐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看来我真的是多心了!”

一场虚惊之后,我跟着他们两个又往前走了半里多地,终于见到了一溜顺的大堂屋,看上去非常气派。

堂屋正中的椅子前面,坐着一条黑汉,正在摩拳擦掌,时不时还嘿嘿笑上几声,露出那满口的獠牙,黑白更是分明。看来定是碰上了什么喜事,让他的屁股都难以回到石椅上去。

狼妖和狐妖一路小跑过去磕头:“参见二大王!”

黑汉子哼了一声:“你们两个不在山洞那边伺候我大哥,来我的庄园里做什么?不会是看上我这里的那个俊俏的丫鬟了吧?那样的话,你们两个趁早别开这个口。”

狐妖能说会道,急忙说道:“二大王,你这里的丫鬟都是你的人,小的怎么敢打主意呢?我们两个之所以来这里找你,是因为我们将军要把五行草送人了!”

“什么?大哥要把五行草送人了!”黑汉子一蹦三尺高:“你快说说,大哥要把五行草送给谁?大哥也是傻的可爱,难道他不知道,五行草对于我们几个来说,比命根子还重要吗?”

狐妖连忙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黑汉子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你说青丘狐族的李明来了五行山,而且大哥要把五行草送给他?”

狐妖点了点头:“二大王,此事千真万确!”

“哦,事情这就有意思了。”黑汉子又问道:“那个李明走了没有?”

狐妖急忙说道:“那小子如今正和我们将军喝猴儿酒呢,一时半会儿只怕是走不了啦!”

“走不了好,走不了妙!”黑汉子又说道:“骚狐狸,你跑一趟,赶紧把你家三大王请过来,就说我有急事要和他商量。”

黑汉子话音刚落,只听一个声音远远传了过来:“二哥,不用去请了,我已经来了!”

说话之间,只见一条胖汉晃动着长而尖的双角,挺着个大肚子,在一个小妖的引领下,一步三摇走进了山洞。

黑汉迎上前来,把人未到、肚子先到的胖汉引到座位上,问道:“三弟连日如何?”

胖汉长叹一声,摇动着偌大的头颅道:“不瞒哥哥,小弟这几日嘴里淡出鸟来了,可是这五行山闲人莫入,我就是想找个人打打牙祭,却也是难以找到。”

黑汉子微微一笑道:“往日里,的确是不容易找到。但据小的们来报,青丘城的李明已经来了寅大哥的洞府,要求大哥的五行草,而大哥已经答应给他了。他如今正和大哥在畅饮猴儿酒呢?如果我们两个联手,把这小子吃了,那岂不一了百了啦!传说这小子灵力深厚,吃了他只怕要比吃一千个凡人还要管用,而且这小子的身上奇珍异宝很多,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此话当真?”胖汉拍案而起。

黑汉端坐没动道:“如此大事,愚兄怎敢儿戏?”

胖汉伸出粗长肥大的舌头,舔了舔嘴唇,道:“听说修行者的味道非常鲜美,反正大哥一喝猴儿酒就要醉倒,我们两个正好可以趁机行事。虽然传说那小子很扎手,但是他喝了猴儿酒之后,就算是没有醉倒,战斗力只怕也要大打折扣了。这一次既然他自动送到了寅大哥门上,那么我们兄弟自然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了。”

“贤弟莫要长别人威风,灭自家志气。那个李明就算是再了得,也不会是咱们两个的对手。”黑汉子说着,突然话锋一转:“人世间有句俗话,叫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愚兄这个时候把贤弟请来,正有此意。”

胖汉笑着,眉头突然一皱,问道:“哥哥,‘不杀妖界中人’的仙规真的不作数了吗?”

“事关重大。愚兄岂敢妄言。”黑汉点头道:“听说六百多年前,五行山被画作妖界禁地,尤其是以后山中间的山涧为界,双方皆不能越雷池一步。如若有一方率先违规,那么另一方可以报复,而仙人们则不会介入。如此,我们双方才相安无事了这么多年,没想到今夜却被莽撞的李明打破了平衡。”

胖汉哈哈大笑道:“既如此,你我还等什么?再等下去,小弟的口水就要留下来了。”

“你呀,就是贪吃!比起福陵山云栈洞的猪刚鬣也是不逞多让!”黑汉摇头苦笑道。

胖汉叫道:“哥哥,千万别拿小弟和猪前辈相提并论,听说那是天蓬元帅临凡,小弟比起人家差的太远了!”黑、胖两条汉子哈哈大笑着,对视一眼,联袂而出,大摇大摆地往寅将军的洞府而去。

我想了想,既然这两个家伙没按什么好心,那我也就不和他们客气了。只是寅将军那人还算仗义,看在他的面子上,我先不和这两个家伙计较,还是提前赶回去,见机行事为好。毕竟,五行草到底是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我都一无所知呢。

我加快速度,提前赶回了寅将军的洞府,我以为他已经喝醉了,谁知道他端坐在大厅正中央,却连丝毫的醉意都没有,见了我说道:“李明兄弟,你回来了?看来事情你都知道了,没想到我那两个兄弟是这种人,不讲丝毫信义。”

第一百五十章 五行草的秘密

我心里微微一凛,看来我还是低估了这个寅将军,他不但没有醉倒,而且还知道我刚刚去干了什么,而那个黑汉和胖汉,想要做什么。如果他们兄弟三个联手的话,那么我必败无疑,看来必要时,只能寻求小雪的帮助了。

不过我又仔细一想,听话听音,刚刚寅将军的语气,看来并没到了要翻脸的地步,难道这件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不管了,还是先下手为强,我喝了一声:“妖怪,纳命来!”柴刀,胡一刀的柴刀,刀出如飞,一刀劈向了寅将军的顶门。

“果然是青丘城英雄,这一刀倒还有点儿斤两,只是要想伤到本将军,却是不够!”寅将军脱口赞道,轻出左掌,一把已将刀锋攥了个结结实实,任凭我如何用力,也仿佛是蜻蜓撼柱。

我惊叫一声,没想到我得了老狐狸王数百年灵力之后,在千年修为的寅将军面前,还是如此不堪一击。也不知道,我的依葫芦画瓢,能不能让我反败为胜呢?

就在我正准备弃刀而用依葫芦画瓢的时候,只听寅将军轻叹一声道:“李兄弟,难道在你心里,本将军就是那种言而无信之人吗?难道刚刚我们两个的猴儿酒白喝了吗?酒品即是人品,你的酒品可以,所以这个兄弟我认了。我既然说把五行草给你,那么就绝对不会失言,就算是我的两个兄弟不答应,我也会遵守承诺的。”

我迟疑了一下,但看到他那种明亮的眼神的时候,还是收回了柴刀,点了点头,轻声道:“寅大哥,多谢!”

我心里清楚,凭寅将军的实力,若是真要对我不利,也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根本用不着耍什么阴谋诡计,且不如听其所言,静观其变。

寅将军走到我的面前,忽地把心一横道:“本将军既然答应把五行草给你,就一定言出必践!”

这时,只听门外有人道:“寅大哥,五行草是我们几个安身立命的根本,岂能送给他人?”

“熊贤弟,哪阵香风把你吹来了?”寅将军脸色一边,朝我使了一个眼神,然后闻声笑着,紧接着又道:“原来特贤弟也来了!”

笑声之中,黑、胖两条汉子昂首而入。经寅将军一介绍,原来,这黑汉乃是熊山君,胖汉名唤特处士,都是后山知名的妖怪,与寅将军交情莫逆。

见礼之后,寅将军正色道:“愚兄毛病很多,以至于修炼千年,而没有飞升。但是我这辈子就养成了一个优点,那就是言出必践。五行草虽然是我们自身修炼多年的内丹,但是我既然答应了李兄弟,那么就不会失言!”

“什么?内丹?”我这才明白,原来所谓的五行草就是寅将军修炼多年的内丹,作为一个修行者,如果没有了内丹,下场将会是什么,我用脚趾头也能想的出来。

而熊山君和特处士大惊失色,齐声道:“寅大哥,五行草五百年修成一株,而你千年道行,如今只不过只有两株而已,如果给了那小子一株,至少要损耗寅大哥五百年的道行,如今,千年天劫将至,不知寅大哥到时如何应对?”

寅将军浓眉一挑,朗声道:“尝闻人世间有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之说,本将军虽为妖类,但也不能让他人专美。别说损耗五百年的道行,就是让我顷刻间灰飞烟灭,本将军也不能言而无信!”

说着,寅将军从口中吐出一件宝贝,虽说只有鸽蛋大小,却也光华四射,正是他不知打了多少坐功,炼了几年磨难,配了几多雌雄,历经四百多年时光,才修炼而成的内丹。

寅将军凝神静气,催动内丹,那东西突然一分为二,一半回到了寅将军嘴里,而另一半则变成了一株碧绿色小草,上面有五片叶子,脉络清晰,缓缓向我飞来。

我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熊山君和特处士二人也是紧张到了极点儿。屋内静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清晰入耳。

等五行草到了眼前,我急忙伸手接过,直觉得入手处热流四射,觉得自己胸膛内似乎有一股烈火,熊熊燃烧。若不是胸膛外有这一株五行草的话,我一定会以为自己的整个身躯都会燃烧起来。

五行草转动的速度越来越慢,我却觉得自己越来越热。忽然,我感觉到那一株小草好像有些露珠,飞到了我的嘴里,顿时,全身上下热意全消,舒服到了极点。

这一株五行草我可不能吸收了,虽然我知道它对我用处很大。一想到这儿,我连忙放入了纳戒之中,然后深施一礼道:“多谢寅大哥!”

饶是寅将军道行深厚,这么一番工夫下来,也是满身冒汗。任谁失去了五百年的道行,都不是能够轻易缓过来的。

这时,忽听一声如野牛般的嘶吼之声传入耳中:“寅大哥,这小子竟然真的把你的内丹收了!而且还吞了上面的露珠,这样又损了你两百年的道行。待小弟破开他的肚皮,把露珠找出来。”

另一个如熊叫一般的声音咆哮着:“特贤弟说的不错,失了这颗露珠,寅大哥你就亏大了,如果再被天劫重击的话,那么很可能千年的道行便要毁于一旦!”

“露珠?露珠是什么东西?难道就是被我吞下的那颗露珠也很宝贵吗?可是就算我吞了那个劳什子露珠,也用不着把我开肠破肚吧!”我可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挂了,可是吞了露珠以后,我就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法似的,纵使用上了吃奶得劲儿,却仍然不能再动一下。

这时,只听一个如虎啸一般的声音道:“是本将军答应把五行草给他的,又岂能为了区区一颗露珠再去害他?大不了本将军再从头修炼也就是了!再者说了,那颗露珠是我的无心之失,和李兄弟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头修炼?谈何容易?不说别的,光是那天劫您就躲不过去!还望寅大哥三思!”如熊一般的声音又嚷了起来。另一个如野牛般的声音道:“寅大哥若是去了,撇下我等兄弟还有什么意思?”

“言而无信枉为人,一诺千金方为妖!两位贤弟,事已至此,多说无益,这便去吧!”话音声中,如虎啸一般的声音渐渐远去,竟是径直走了。

不过等寅将军一走,我却已经能够动弹了。

我看到那个熊头人身的熊山君,和那个头上长角的特处士相视一眼,扬长而去,眼中的狡黠之色尽显无疑。

“这小刁,打的是什么鬼主意?”我轻轻哼了一句京剧《沙家浜》里的经典台词,觉得这两个人这一趟没捞到什么好处,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那寅将军虽然是个妖怪,但他也算是光明磊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事情,他还是做不出来的!而熊山君和特处士就不一定了。毕竟,那颗内丹对寅将军来说太重要了,熊山君和特处士为了兄弟之情,说不定会背着寅将军回来取内丹。所以,我必须得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才行。

我从寅将军的洞府出来,急忙往前山走去,只要离开了后山,想必熊山君和特处士就有所忌惮了。

我眼看到了石板桥边上,只听身后传来了一声熊吼:“李明,你为何走的这么着急,怎么着也得等我兄弟来送送你呀!”

还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到事情既然来了,逃避根本不是办法,我停下了脚步,冷声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哈哈,没想到知我兄弟者竟然是你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儿!真的是可笑至极!”话音声中,只见一黑一胖两个妖怪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正是熊山君和特处士去而复返。

特处士拍了拍大肚子,朗声道:“臭小子,看你也是甚对某家脾胃,若不是为了寅大哥的内丹,若不是某家腹中馋虫作怪,交你这样的朋友也未尝不可。”

熊山君哈哈大笑道:“也许是英雄所见略同,某家也正有此意。叹只叹造化弄人,小子,认命吧!不过,你若是乖乖让某家破开肚皮,取出内丹,再让特贤弟吃了心肝,某家会念得你的好的。”

“妖怪,真的是痴心妄想!”我突然亮出柴刀刀来,冲着熊山君偌大的熊头就剁了下来。

“哈哈,别看你在青丘城可以呼风唤雨,到这里可是五行山,某家纵是挨你一刀又如何?”熊山君竟然不躲不闪,我快如疾风的一刀如同砍在了一只灌满气的皮球上,被生生弹了回来。

熊山君摸了摸毫发无损的黑炭头,狂笑道:“既然知道了某家厉害,还不乖乖受死,更待何时?”

“休想!”自从我练成胡家刀法一来,还没有吃过这种窝囊亏,我钢牙一咬,操刀又上。

熊山君摇头晃脑道:“你这小子,如此不知进退,敬酒不吃吃罚酒,就休怪某家心狠手辣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大战熊山君

说着,只见熊山君肥大的熊掌轻轻一挥,已将我掌中的单刀拍落,紧接着又是一掌,挟着劲风击向了我的小腹。这一掌,如果拍结实了,我纵然不粉身碎骨,也得五脏俱裂。说时迟,那时快,我身子滴溜溜一转,然后单掌击出,挡住了熊山君那足以开碑裂石的一掌。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我只觉得左掌生疼欲断,一股不可阻挡的劲力顺着他的胳膊侵入了五脏六腑。我急忙用依葫芦画瓢的第三重受人滴水之恩,理应涌泉相报,反击回去。可是依葫芦画瓢虽然厉害,但是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如果敌我双方修为差距太大的话,就没有丝毫的作用了。毕竟说一句夸张的话,如果敌人用一滴水都能把你砸死的话,那么你后面的涌泉又从何而来呢?

按说我得了老狐狸王的上百年灵力之后,修为大增,当日在青丘城一战,无论是双头蛇还是三头蛟,自身的灵力比我高深,但是差距还不是太大。但是熊山君和特处士就不同了,他们两个都修行了千年之上,比我强的太多了,所以那个依葫芦画瓢竟然在仓促之间,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都说五行山凶险无比,看来果然如此,这一次只怕我就没有那么好的狗屎运了。只是就这么挂了,未免心有不甘!”生死攸关时刻,我觉得小腹丹田处一股熟悉的清凉之气油然而生,瞬间行遍全身经脉,干净利落地将熊山君的掌力逐出体外。顿时,一股锐利的杀伐之气散发开来。

“寅大哥的锐金真气!”熊山君连退五步,方才稳住身形,失声叫道:“没想到这个古怪的小子竟然在短短的一个时辰之内,完全吸收了寅大哥的露珠!”

我一招得手,但是不敢怠慢,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一个熊山君就已经胜负难料了,况且旁边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特处士,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几个箭步,跨过了石板桥。

这时,背后传来了熊山君惊讶的声音:“莫不是天意如此!特贤弟,这小子既然已经吸收了寅大哥的那棵露珠,你我纵然将他碎尸万段,也是于事无补,还不如得饶人处且饶人,放一条生路算了。”

“去他妈的天意!哥哥,须知你我兄弟修炼妖道,本就是逆天而行,还在乎什么天意?”特处士疾声道:“况且,把那小子的鲜血让寅大哥喝了,也能挽回百年的道行,聊胜于无吧!”

“寅大哥会喝那小子的血吗?”熊山君摇着头,涩声道:“寅大哥不但不会喝那小子的血,说不定还会和我们兄弟翻脸呢?”

“莫说是翻脸,就算是寅大哥取了你我的性命,某家也无怨无悔!”特处士使劲擂了自己一拳,发自肺腑道。

“特贤弟所言极是,当初要不是寅大哥舍命相助,你我兄弟的骨头如今只怕都要化成灰了。”熊山君也是深有感触。

特处士沉声道:“既然如此,你我兄弟还等什么?莫要让那小子逃了!”

“那小子初来乍到,路又没我们熟,又能逃得了多远呢?”听着熊山君、特处士的大笑,我脚下的速度变得更快了。几乎把体内的灵力还有最近得到的锐金真气发挥到了极致,整个人就像是一股青烟飘出了双叉岭。

可是我快,那只黑熊和那头也不慢,说话间,只听一声声熊吼和一声声牛嚎接连传来,响彻群山。听着声音越来越近,他们两个沉重的脚步声,仿佛就是两面战鼓,在不停敲打着我的心灵之窗。

只见熊山君伸出肥大的舌头,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嘿嘿笑道:“好久没有吃到新鲜的人心了,没想到能在这里犒劳一下腹内的馋虫。哈哈!也算是某家此生一大快事!”

“吃你麻痹!”眼看是逃不了啦,那我就拼死一战。我猛地一咬牙,站定了,然后拿出了碧玉虎弩,搭上了两支伤心小箭,猛地一回身,射向了熊山君。

熊山君猝不及防,他根本没有想到我会来这么一次突然袭击,再加上我们之间距离太近,让根本没有躲闪的余地,只听“蓬蓬”一连两声巨响,两支伤心小箭正中他的面门,只不过这厮皮糙肉厚,那么厉害的伤心小箭,竟然也没有击破他的护身灵力,而是跌落在草丛里。

不过听那厮嗷嗷直叫的反应来看,他肯定是受了伤的,而且还不会轻。趁你病,要你命。我双手一晃,龙爪手急出。

龙爪手是来自龙族的东西,自然是凌厉无比,但是那要看你的对手是谁。如果是先前的我,就算是施展龙爪手,很大可能自然是伤不了熊山君,但是如今我平白得了寅将军的锐金真气,那么这个龙爪手的威力,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龙爪手!”熊山君倒是个识货之人,不敢硬挡,身形急退,我如影随形,狂风暴雨一般,一连攻出了三十六招。

熊山君用猫戏老鼠的目光,望了一眼我,然后笑道:“小子,本山君就陪你玩玩!龙爪手是厉害,但是未必伤的了本山君!”说着,展开身形,一连躲开了我的漫天爪影。也真难为了他,偌大的身躯施展开了,竟然也是身轻如燕。

等我的一波攻势过去,熊山君开始反击了,偌大的熊掌竟然也能接二连三地拍了过来,而且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不已。

但是此时非比刚才,我知道自己有了锐金真气的缘故,和熊山君之间的差距已经么有刚刚那么大了,那么如今正是施展依葫芦画瓢的最佳时机。

我一上来就是第三重,受人滴水之恩,理当涌泉相报。心法一出,我就觉得能成,因为熊山君狂风骤雨一般的攻击,对我根本没有任何的影响。

可是熊山君就没有我这么轻松了,只听得他一声惨叫,然后倒飞出了一张开外,张口吐了一口鲜血,涩声道:“怎么可能?你小子的实力怎么会突飞猛进?就算是寅大哥完好无损的时候,也不可能有你这样的实力。”

特处士瓮声瓮气地说道:“好小子,你敢伤我二哥,拿命来!”

可是还没等他冲上来,就被熊山君喊住了:“兄弟,你估计也不会是他的对手,还是算了吧,好汉不吃眼前亏!”

我刚才被这两位欺负的够呛,如今逮着了机会,当然要连本带利地捞回来,就哼了一声:“看在寅大哥的面子上,我就不和你们计较了。黑炭头,大野牛,还不快滚,小爷我还要赶路呢?”

别看刚才熊山君和特处士趾高气扬的,仿佛我已经成了他们碗里的菜,可是现在实力陡转,他们纵然是心里有气,也得憋着了。熊山君狠狠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对特处士说道:“兄弟,我们走!”

特处士是大野牛修炼成精,自由一身的牛脾气,沉声道:“哥哥,这小子如此地侮辱咱们,老牛是忍不下去了,不管了,先打上一架再说,就算是死,也不能受这种窝囊气。”

这厮狂叫一声,刚要上前,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你们两个,怎么连大哥的话都不听了吗?”

竟然是寅将军的声音,不过他失了一半的内丹,所以中气并不是很足。我抬头一看,只见他大踏步而来,只是脸色有些苍白。难怪就连东海龙王都弄不到五行草,原来这五行草这么难弄,就算是再多的珍宝和钱财都是换不来的。我这一次如果不是机缘巧合的话,根本不可能得手。

寅将军走到了跟前,向我拱了拱手:“李兄弟,你受惊了。是我这两位兄弟不成器,回去我一定好好的管教他们。”

“寅大哥客气了。”我连忙还礼。寅将军越是对我执礼甚恭,我的心里就越是不好受。我是可以一拍屁股,一走了之,可是他将来如何应对天劫呢。就这么不声不响走了的话,我心里肯定会过意不去的。可是,我又能想出什么办法呢?

我捋了捋思绪,我身上虽然宝贝不少,但是能帮上寅将军的好象没有,什么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还有蒜条金,以及那五种毒物,甚至包括纳戒,都对寅将军没什么大用处。

这时候,小雪突然提醒我道:“主人,泡泡之灵不是送你一个面具吗?那东西用来抵御天劫真是再好不过了,美中不足的只能护住一张脸。但是对渡天劫的人来说,护住一张脸的用处已经很大了。”

经小雪这么一提醒,我想起来了,原来自己身上还有这么一个宝贝。于是,我向寅将军施了一礼道:“寅大哥,这一次承蒙你的厚爱,小弟感激不尽。可是我就这么走了,万一寅大哥在渡天劫的时候,有所闪失的话,那我这辈子就不可能原谅自己了。”

寅将军哈哈大笑道:“我没有那么脆弱,李兄弟既然是想用五行草救人,那还是不要耽误时间了,还是赶紧赶路吧。”

第一百五十二章 乘风

我使劲摇了摇头说道:“寅大哥的事情没有处理好,我是不可能离开的。”

寅将军苦笑道:“傻兄弟,这种事情,你又帮不上忙,留在这里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那不见得,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我微微一笑:“寅大哥见多识广,可听说过东海龙宫的神器泡泡?”

“泡泡?”寅将军点了点头:“据说那是天底下最好的防御神器,和定海神针铁一攻一防,难分轩轾。”

我又问道:“如果寅大哥手里有泡泡在的话,能有多大把握渡过这次天劫呢?”

熊山君在一旁说道:“说这些屁话有什么用?画饼充饥吗?你既然知道泡泡乃是东海龙宫的神器,我们又什么法子得到呢?”

特处士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这小子就是玩嘴皮子的,办不了什么实事,我老牛一看见你火大。”

这两兄弟一个在我手里吃了亏,另一个和我的一场架没有打成,自然是憋了一肚子的火。我心里好笑,但是并没有搭理他们。

寅将军怒喝道:“你们两个休得胡说,我与李兄弟虽然刚刚认识,但我知道他是什么人品!”

一看寅将军发怒了,熊山君和特处士不敢再吭声了,但是看我的眼神明显的非常鄙视。

“李兄弟,他们两个性情粗鲁,你就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了。”寅将军说着,又回到了刚才的话题上:“如果我有泡泡在的话,渡过天劫当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不知道李兄弟为什么这么问呢?”

我笑了笑:“寅大哥,完整的神器泡泡我是没有的。”

我一句话还没说完,特处士已经蹦了起来:“你这家伙,着实可恨,你既然没有泡泡,何必提起,分明是在这里消遣我们兄弟三个!”

寅将军怒了:“老三,我刚刚已经警告过你了,难道你连我的话也敢不听了吗?还不掌嘴?”

“寅大哥,我错了,你别生气,不就是掌嘴吗,反正老牛皮糙肉厚,打几下就打几下呗!”别看特处士性情暴躁,但是对寅将军那是没说的,当即就自己扇起了自己的脸,而且不玩虚的,打得啪啪作响。

我忍住笑,继续说道:“寅大哥,我虽然没有完整的神器泡泡,但是机缘巧合,有幸碰到了泡泡之灵,我们两个一见投缘,所以他送了我一个面具,想必对你来说有些用处。”

我说着,从纳戒里掏出来那个薄如蝉翼的面具,捧到了寅将军面前。

寅将军又惊又喜:“李兄弟,真的是泡泡之灵的面具吗?”

熊山君哼声道:“这么一个小玩意,会是泡泡之灵拿出来的东西?小子,你不会是在忽悠我大哥吧?”

可是熊山君话音未落,特处士已经停止了自打耳光,而且,两眼放出光来:“大哥,二哥,真的是泡泡之灵的面具!”

熊山君也乐呵呵道:“老三惯于识别奇珍异宝,你既然说是,那就真的是了。”

寅将军真是豪爽之人,也没推辞,就把面具接了过去:“就是三弟不吭声,我也知道这个面具是真的,因为我相信李兄弟的人品。只是这件礼物太过贵重了。”

我连忙说道:“寅大哥说哪里话来,再好的东西毕竟也是身外之物,与寅大哥的内丹比起来,这东西是在算不了什么。别的不说,我只问寅大哥一句话,如果我刚来的时候,拿着个面具和您换五行草,你会答应吗?”

寅将军摇了摇头说道:“自然是不会答应。”

我大笑道:“这不就是了。所以严格说起来,还是我欠着大哥的人情,那大哥您收下这个面具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

“李兄弟说得好!”寅将军拍了拍我的肩膀,带着一脸的赞赏。

这时候,熊山君和特处士这两个家伙凑了上来。熊山君挠了挠头说道:“李兄弟,刚才多有得罪,请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特处士也说道:“还是寅大哥有眼光,李兄弟果然是仗义之人,幸亏你没被我吃了,否则的话,老牛的肠子都要悔青了。”

我们三个一笑泯恩仇,心中再无芥蒂。

可是就在我刚要告辞的时候,又被特处士拦住了:“李兄弟,说句心里话,你给的那个面具是个好宝贝,不但对寅大哥有用,而且对我还有熊二哥都有用,有了它在手,我们兄弟三个渡过天劫的机会增大了不少几率。我老牛是个粗人,投桃报李的道理还是懂得的。”

我没吭声,但也没有推辞。毕竟收礼是人生一大快事,我向来都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况且,也特处士的身份,能够拿出来的一定不是简单的玩意。

可是特处士并没有朝外掏东西,而是又说道:“李兄弟回去的时候,路程遥远,要不让老牛送你一程吧。”

我来的时候开的那辆路虎已经送人了,就算是不送人,只怕油箱里也没多少汽油了。所以我回去的时候,不知道还要走不少路呢。而特处士既然这么说,那就说明他有这方面的神通,有他送我一程也好。所以,我连忙道谢,然后问道:“怎么?特三哥会腾云驾雾的神通吗?”

特处士的脸红了一下:“腾云驾雾的神通我倒是不会,但是我琢磨了三百多年,研究出了一个乘风心法,速度也是不慢,李兄弟如果是回青丘的话,最多半天的时间就到了。”

“半天?”我大喜过望,这么算的话,那么我用一天的时间,就能够回到滨海了。出来这么久了,我还真有些想念胡薄荷他们了。再者说,鱼泡泡和胡力大哥的事情,能够早一天解决就早一天解决,毕竟夜长梦多,迟则生变。

一想到这里,我连忙向特处士深施一礼:“特三哥,那就麻烦你送我回去了。”

“我不送你,我要你自己回去。”特处士虽然是个大老粗,但是讲起道理来,还是一套一套的:“常言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吗?”

这个大喘气,能不能不要这么调戏人。本来我还以为这家伙忽悠我呢,但是听了后半句话之后,我算是明白了,原来他要教我乘风之术。这可真的是意外之喜呀!以后有了乘风之术的话,我就像是长了一对翅膀,不管想去什么地方,那可要方便多了。

我由于体内有了寅将军的锐金真气,再加上特处士的悉心教导,不过半天光景,已经将乘风之术学会了,虽然速度还不是很快,称不上狂风和暴风,但是如果那种微风以及和风,我倒是能够坐上去遨游一番了。

特处士送给了我这么一件礼物之后,熊山君也坐不住了,他想了半天,从怀里掏出来一块蜂蜜来:“李兄弟,你看这块蜂蜜虽然看上去没什么,但是的确是一件宝贝。你每到一处,只要把这个拿出来,当地的马峰、蜜蜂都要过来报到,听你号令。”

我靠,能指挥成千上万的蜜蜂也是一桩美事,我连忙把蜂蜜收了,然后向熊山君道谢。

后来在寅将军的提议下,我们四个重新结拜了兄弟,我年纪最小,自然是敬陪末座。我又在五行山停了三天,最终还是告辞了,因为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再者说了,我有了乘风之术之后,以后再来这里就会方便多了。

我也没想到,原本以为危机重重的五行山之行,会以一个这样的方式收场。但是究其原因,我还得感谢那一位乞丐高人。如果不是他另外送我一颗心,那么我很可能已经成了寅将军他们三个的下酒菜了。

所以离开五行山的时候,我专门去那一日我们分别的地方看了看,并没有找到他的踪影,甚至连那一辆路虎也不见了。我明白,像这种高人,往往都是神龙现首不现尾的,如果没有大的机缘,是不会再碰到他们的。

这么一想之后,我也就释然了。

来的时候开车,回去的时候乘风,这就是经常走狗屎运的好处。路过青丘城的时候,我本来打算停留一下,去探望一下胡笳和胡一刀,当然还有那一位胡美丽,但我想了想,觉得还是把滨海市的事情处理好了,然后再带着胡薄荷回来,好好住上一段时间,到那时,再把胡美丽的事情解决了,这样才算是比较妥当。毕竟我和胡美丽的事情,我自己出面有些不好,而胡薄荷出面的话,就名正言顺了。

由于不太习惯的原因,我在路上走了两天,到了第三天头上,已经踏入了滨海市的地界。不过经过这两天的磨练,我的乘风之术突飞猛进,虽然不敢说能够比得上特处士,但是那些大风我也能坐上去潇洒潇洒了。

一进滨海市,我先去见了胡薄荷,她见我平安回来,自然兴奋异常,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我们两个自然免不了先来一段柔情蜜意。我问了问鱼泡泡的情况,她说一切安好。至于董和、董贤父子,这段时间也非常安生,并没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第一百五十三章 敖姐姐

当天下午,我先和红红交流了一下,商量好了为鱼泡泡治病的方案。然后约了鱼泡泡在滨海雅筑见面。那天晚上,我收拾了一下,然后去滨海雅筑见鱼泡泡。

我们刚一见面,没想到又在大门口碰到了董贤。在我的认知里,董贤这小子一见到我,就应该屁颠屁颠地过来打招呼,可是这小子显然是记吃不记打,不但没有打招呼,而且还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事出反常必为妖,我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不由多看了一眼董贤的同伴。

那是一个女人,非常的冷艳,我从她身上嗅出了一种熟悉而危险的味道。不由得一愣,这个女人不知道是什么来路,但是董贤跟着她,翅膀股硬了不少,看来这个女人的本事,至少不在董和之下,甚至比董和还要牛逼。可是,滨海市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女人了,看样子不会是那位富豪的女儿,毕竟如果比钱多钱少的话,没有谁能够比得上我们青丘集团。

难道是那位达官显贵的女儿?不像呀,这个女人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一定是一个高手,高手中的高手。虽然我感觉不出来她身上灵力的波动,但是她给我的感觉,和当初寅将军给我的感觉,没有什么两样。而且,我感觉,她甚至比我那位大哥还要可怕。

董贤瞪了我一眼之后,鼻子里还不屑一顾的哼了一下。

那位女人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眉宇间露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势:“怎么?董贤,你认识这一男一女吗?”

按说她的声音非常好听,但是我却觉得异常刺耳,而且听着她讲话,觉得心里非常不舒服,就像是被猫抓了一样。

董贤一指鱼泡泡,然后说道:“敖姐姐,那个女人我本来挺喜欢的,可是她却看上了这个男人。更可恨的是,这个男人是有老婆的。他老婆还是我们青丘狐族族长的女人,你说气人不气人?”

“这有什么可气人的?大不了我替你们教训他们一顿就是了。什么青丘狐族的女婿,还放不到我的眼里。”

那位敖姐姐大咧咧的说道:“本姑娘这辈子最看不惯朝三暮四的男人了,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对得起我们女人吗?”

敖姐姐越说越气,竟然叫了我一声:“那位青丘狐族的女婿,过来一下,本姑娘有话要问你。”

这位姑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呀。

我心里有气,说话也不好听:“你是谁。我们认识吗?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有什么资格对我指手画脚?”

我话音刚落,鱼泡泡就轻轻拉了我一下:“李明,别惹事好吗?那个女人看上去并不好惹。”

“难道我就好惹了吗?”我对着鱼泡泡笑了笑,一副完全不把那个女人放在眼里的架势。

那个敖姐姐看样子受尊敬惯了,被我这么夹枪带棒的说了一顿,那里还能忍的下去,大步走上前来,捏着拳头就要动手,但是这个时候正是饭点,滨海雅筑门口的人不少,过来过去的,她还是忍住了,瞟了我和鱼泡泡一眼,然后趾高气扬地说道:“这滨海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我今天上午还听董贤说起过你们两个,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了。我听董贤说了,你为了抢这个女人,利用自己的权势压人。却完全忘了,你自己能有今天,完全是看裙带关系得来的。至于这位姑娘,啧啧,长的挺不错的,可惜就是眼睛不好使,看上了一个有妇之夫。有句话说的好,叫做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说的大概就是你们两个了。”

我真服了,这样一个女人,这么一张嘴,那是何等的尖酸刻薄。常言说得好,好男不和女斗,她如果只是说我,那我大不了打个哈哈,就当没听见,然后一走了之,可是她竟然对鱼泡泡说出这种话来,我心里的火气,蹭的一下,窜起来多高。无论是谁,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能当着我的面,羞辱我李某人的女人。

我指了指鱼泡泡,然后沉声说道:“姓敖的,道歉,马上给她道歉!”

“道歉?道尼玛歉?李明,别以为你有胡笳族长撑腰,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你竟然敢叫我敖姐姐道歉?你知道她是谁吗?别说你了,就算是胡笳族长亲自来,也不敢对敖姐姐这么说话!小子,怎么,在青丘集团里耀武扬威惯了,都想着自己能够平躺滨海市了。在我敖姐姐面前,你算是什么东西。她挥一挥衣袖,都能够让你灰飞烟灭!”

董贤急不可待地跳了出来,不知廉耻的在旁边不停的添油加醋。

我看的出来,董贤之所以这样,一来是为了出气,二来呢,好像是担心他这一位敖姐姐不一定替自己卖力,所以要把我们之间的仇恨彻底挑起来,这样才能够借着敖姐姐的手,要我难看。

看透了这小子的心思之后,我不由得摇了摇头,本来我还不想寻他的霉气,但是既然他主动跳了出来,那么也就不客气了。不把他们父子连根拔起,始终是一个祸害。

“想让本姑娘给这种小贱人道歉还是等下辈子吧!”敖姐姐不屑一顾地说道:“像她这种贱女人,有什么资格让本姑娘道歉。呵呵,把本姑娘惹急了,不但不道歉,反而会给她一巴掌,让她知道知道厉害!”

这一位敖姐姐看来是飞扬跋扈惯了,说干就干,说着往前走了几步,手掌一张,朝着鱼泡泡的脸蛋恶狠狠地打了过来。

这种女人之所以这样,我知道是因为妒忌。因为她的容貌一下子就被鱼泡泡比下去了,所以她就是要出气,用另一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啪!只听一声清脆的声音,然后整个大门口就是一片沉寂。

就在敖姐姐的手掌打过来之前,我抢先一步挡了过去,一只手挡住了她的手掌,然后另一只手开始了反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没有人想到我会出手,而且还打得这么干脆利索,这一下,有好戏看了,敖姐姐的脸上顿时多了几道指头印。

我真的不想对女人动手,但是像敖姐姐这样的女人,是非打不可。不打的话,我心里就会不舒服,就像吃了一只苍蝇那样,不舒服。

所以我打起来,不但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而且还觉得很爽。

“这种女人该打,不打白不打,打了也白打!”鱼泡泡那么好的脾气,也彻底被激怒了,不但没有阻拦我,而且还在一旁大声地为我叫好。

“李明,你竟然敢打我敖姐姐,你死定了,这一次,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啦!”

董贤冲着我喊了几声,然后急忙跑到敖姐姐身边:“敖姐姐,你没事吧!”

“呵呵!”敖姐姐没有搭理董贤,竟然对着我笑了起来,她捂着自己的脸,眼神里全是仇恨:“你是叫李明是吧,我敢打包票,你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因为今天晚上,你必须死!”

“是吗?难道你是阎王爷的女儿?”我毫不在意的说道:“想让我死,并没有那么简单!”

敖姐姐看样子觉得我非常可笑:“是吗?那咱们就拭目以待了!等你知道我是谁之后,会把肠子都悔青的,因为有的人你惹不起!”

我不以为然道:“不管你是谁,只要你敢招惹我的女人,那么你就该打!”

我的眼神一下子冰冷起来,敖姐姐本来还想冲上来的,可是看了我的眼神之后,竟然胆怯了。然后色厉内荏道:“小子,你等着,马上让你后悔!”

说着,她冲着身后喊了起来:“你们几个都是死人吗?没见到本姑娘被人欺负了吗?”

“什么?是谁吃了熊心豹胆?”只听一连串的声音想起,接着天空突然风云变色,几道闪电之后,乌云密布,狂风大作,街上的行人纷纷躲了起来。

我也觉得不对头,看来自己这一次惹了不该惹的人了。但是既然惹了,那也没什么好后悔的。我急忙把鱼泡泡揽在怀里,柔声道:“泡泡,没事的,只要有我在,一切都会没事的?”

“你算老几,你说没事就没事?”我话音刚落,只见眼前出现了一个人,青面獠牙,面目狰狞,手里提着一把三股钢叉,身高足足有两丈开外。

我吃了一惊,看来这个敖姐姐果然不是凡人,因为寻常人的身边,不会带着这么凶猛的保镖。

我虽然吃了一惊,但是却丝毫不惧,个子大又怎么啦?个子大不见得战斗力强。熊山君和特处士比这位仁兄的个子还大,但是照样不怕。

所以我哼了一声:“我在家里面排行老大,你说我算老几?”

“有点意思!”那个青面獠牙的东西又笑了:“呵呵,小子有点性格,如果不是你惹了不该惹的人,我一定交你这个朋友,不过很可惜,这件事我也做不了主,你就只能认命吧!”

“任命?偏不!”我头一胎,与其针锋相对:“我的座右铭是,我命由我不由天。就凭你,还改变不了我的命运!”

第一百五十四章 十三夜叉

那个青面獠牙的家伙笑了:“有种!小子,我希望你的拳头能像你的嘴巴一样硬!”

我冷冷哼了一声:“你试一试不就知道了,个子大看着吓人,但也可能是中看不中用哟!”

那人气的哇哇大叫,而那位敖姐姐早就听的不耐烦了:“十三夜叉,你磨磨唧唧地干什么?赶紧替本公主收拾这个臭小子呀!”

公主?姓敖?难道这位敖姐姐是东海龙王敖广的女儿?而这位十三夜叉就是东海龙宫的巡海夜叉?

我心里暗暗叫苦不迭,不曾想这一次竟然踢到铁板上了。我当然不会想到,一个堂堂的东海公主竟然和董贤混在了一起,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吗?

可能是十三夜叉看到我的脸色变了,就哈哈大笑起来:“李明,我听说过你的事迹,也知道你在青丘狐族的影响力,可是再怎么说,我们东海龙宫只要打个喷嚏,你们青丘狐族就不复存在了。所以说,听我良言相劝,你赶紧对我们的敖当当公主陪个不是,再扇自己几个耳光,我们当当公主大人有大量,可能就不和你一般见识了。”

既然被十三夜叉亮明了身份,那敖当当公主就更加摆谱了,指着我说道:“李明,想要我放过你们两个,可以!但是本公主这口恶气必须得出,只要你答应我两个条件,我就放你们两个一条生路!”

我不动声色道:“哦?说来听听。”

敖当当伸出了一根手指,“第一,你先要跪在我的脚边,然后扇自己十个耳光;第二,还亲手打这丫头三个耳光。这两个条件,已经是本公主的最低要求了。”

我笑了:“敖当当,我如果不答应呢?”

敖当当恶狠狠地说道:“不答应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我捏了捏鼻子,满不在乎地说道:“想让我死,没那么简单,最起码你们得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行。东海公主又怎么啦?小爷我打便打了,岂有赔礼道歉之说?”

说句心里话,这位人高马大的十三夜叉我并么有放在心上,我好奇的是敖当当作为东海龙宫的公主,修为肯定不同凡响,怎么我刚刚打她耳光的时候,她连躲闪的能力都没有呢?也不知道这中间有着什么古怪?

当然这句话我也是硬着头皮说的,毕竟就凭我们青丘狐族的力量,去招惹东海龙宫无疑是不明智的。可是我就是我,既然已经做出了的事情,那就没有后悔这一说。

敖当当气的脸色都白了,指着我跺着脚地喊道:“十三夜叉,你的耳朵塞驴毛了吗?难道没听见这小子一直在羞辱本公主吗?我命令你马上动手,最好把他大卸八块!”

十三夜叉一脸的苦笑:“小子,我本来很想帮你的,可是你也太意气用事了,这可能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吧!”

我对着十三夜叉拱了拱手道:“多谢你的好意了。作为回报,等会儿我不伤你的性命就是了。”

十三夜叉气极反笑道:“小子,你的口气也未免太大了吧?别说是你了,就算是你们青丘狐族的族长胡笳,也不敢这么跟我说话。”

我不以为然道:“我们族长之所以给你面子,那是他老人家有修养,懂礼貌,而我就不同了。我这个人做事情有我的原则,你如果和我讲交情,讲道理,那咱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谈,可是如果你想仗势欺人的话,那么对不起,我不会给任何人好脸色的。别说一个东海龙宫的公主了,就算是东海龙王亲自来了,我也不伺候!”

“既然如此,多说无益,那你就接我一叉!”

十三夜叉说着,大喝一声,如同半空之中响了一个霹雳,然后挥动着三股钢叉,恶狠狠向我攻来。这一叉,看样子,他要势在必得。

我没有硬接他这一招,而是来了一个赖驴打滚,才惊险无比的躲开了。我真的不在乎招式的美观程度,在我心里,能够躲开的都是好的,所以我有必要的话,也会用一用赖驴打滚,这种看上去好像是低人一等的东西。

不过在外人眼里,我可能躲得很狼狈,而且还能惊险,其实不然,我还有很大余地尚未发挥呢。

一旁的敖当当乐了,还不忘给董贤显摆:“十三夜叉是我们东海龙宫的高手,力大无穷,你就放心吧,这个劳什子的李明,碰到他只有受虐的份儿。”

董贤自然而然地跟着拍马屁:“那是,东海龙宫出来的高手,岂是我们青丘狐族能够相提并论的?”

这小子简直忘了自己姓甚名谁了?他难道不知道他也是青丘狐族的一员吗?

听他们这么一唱一和的,我身后的鱼泡泡更是紧张的不得了:“李明,没事吧?”

我微微一笑道:“我好着呢,你就放一千一万个心吧。”

十三夜叉却是摇了摇头:“李明,见面不如闻名,你比我想象中要弱,弱的多了。让我不明白的是,就你这么稀松平常的本事,哪里来的自信,也敢与我们东海龙宫对着干?”

我眨巴了一下眼睛,然后耸了耸肩:“没法子,我这个人天生就是这种脾气,天王老子都改不过来!”

十三夜叉轻叹一声,把掌中这柄钢叉舞开了,卷起了飞沙走石。不过修行者之间的战斗,是有约定俗成的,那就是不能殃及无辜之人,所以不但近在咫尺的滨海雅筑大门没有受损,而且里面的那些客人,根本看不到我们之间的争斗。

我毅然而立,紧紧地把鱼泡泡护在身后,那么大的狂风,可连我的发梢都没有吹得起来。

我的目光深邃,不管十三夜叉的钢叉已经幻出了漫天飞舞的影子,可是在我的眼里,它只有一柄,就像要命的毒蛇,忽然之间咬向了我的咽喉。

我不慌不忙,伸出右手,只是轻轻一抓,就把钢叉抓在了手心。这一下看上去平淡无奇,其实我已经把能用的东西全都用上了。

这是龙爪手和虎爪集大成者的一抓,而且我几乎用上了所有的灵力,甚至包括了从寅将军哪里得到的锐金真气。

当然,我也可以用雷霆万钧的态势,摧枯拉朽一般的击败十三夜叉,但是那样给人的感官不同,我就是要营造出这种轻而易举的气氛,让敖当当觉得我是多么的莫测高深。因为我知道,龙族的天赋要远远高于一般的种族,不管敖当当是各种原因,刚刚挨了我一巴掌,但是我绝对不相信,东海龙王的女儿会手无缚鸡之力。所以,我表面上是在和十三夜叉战斗,而真正意图是在对敖当当施加压力。

随着敖当当咦了一声,十三夜叉脸色大变,急忙去拽那柄钢叉,却是就像是蜻蜓撼柱,纹丝不动。

“怎么可能?这厮难道刚刚是在扮猪吃老虎?”敖当当喃喃自语道。

“不会的,绝对不会的!李明前段时间还没这么厉害,怎么可能短短一个多月就突飞猛进了呢?”

这是董贤的声音,这小子已经没有了刚刚的得意忘形。

是的,此时的我和一个月之前捉弄董贤的时候,强了不少,毕竟寅将军可是修炼千年以上的妖精,他内丹中的锐金真气,那可真的是万金难求的好东西哟。

十三夜叉还在拼命拉着钢叉,额头上全是黄豆大小的汗珠子。

我知道这个人别看外边凶恶,其实要比敖当当和董贤他们好多了,我也不为己甚,就手腕一抖,在化解了他的拉力之后,然后再松开了钢叉,否则的话,我如果直接松开的话,他肯定要摔一个屁股朝下平沙落雁式的。

我看了一眼还在不停擦汗的十三夜叉一眼:“我说到做到,饶你一命就是饶你一命!”

碍于敖当当的面子,十三夜叉没有吭声,只是朝我抱了抱拳,但他的眼神之中,却全是感激,他知道,这一次,我已经给足了他的面子,我如果真的想要他的命的话,还是非常简单的。

不过,敖当当虽然没有动手的意思,但我已经绷紧了神经,毕竟惹怒一个龙族的后果,实在是难以预料。我担心的是,万一她恼羞成怒现出真身的话,那我就无从抵挡了。

万幸的是,敖当当的脸色虽然铁青,但终于还是没有动手,而是看了董贤一眼,从嘴里蹦出来三个字:“我们走!”

“敖姐姐,难道就这么走了吗?这样不是太便宜李明家伙过了吗?”

真不知道九尾狐董和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儿子,也不知道他的脑子是不是小的时候被驴踢过,怎么这个时候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只听啪的一声,又是清脆悦耳的巴掌声,不过这一次打人是敖当当,而挨打者变成了董贤,

“董贤,我打你这一巴掌是让你长些记性,因为我做出的任何决定,都不是你这个小角色能够质疑的。如果再有下一次,那么就不仅仅是挨一巴掌这么简单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如此手段

敖当当的声音异常冰冷,她身为东海龙王敖广的女儿,东海龙宫的金枝玉叶,在无形中养成了那种上位者的气势,要是连这点威势都没有才叫奇了怪呢。

她这一发飙不打紧,十三夜叉和董贤立马爬到了地上,磕头如捣蒜。鱼泡泡自不必说,她是东海龙王的私生女,和敖当当一样的血脉,自然是丝毫不惧。

而我就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奇葩,敖当当这么操作当然不会吓到我。

不过董贤这厮自由他的过人之处,一边磕头一边说道:“公主教训的是,在下一定铭记在心。您若是心里还有气,那就继续往在下身上撒吧。我心甘情愿做你的出气筒。”

我敢断定,虽然东海龙宫拍敖当当马屁的人不少,但是能像董贤这样拍到痒处的人,几乎是没有。所以董贤这一番话,逗得敖当当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她一笑之后,气也全消了:“董贤,你起来吧。其实这件事情也怪不得你,只怪我小瞧了别人,你知道的,我今日身子不方便,不能使用灵力,还来找李明的麻烦,受点委屈也好,就当是个教训好了。”

敖当当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骄横跋扈的大小姐,可是我越来越发现,她并不简单,能够从失败里找到教训,总结经验,这样的对手相当可怕。

还有,我真的是走了狗屎运,竟然碰上了敖当当来大姨妈的日子,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今天很可能让这个女人给教训的灰头土脸的。而龙族也挺搞笑的,女人来大姨妈的时候,竟然不能使用灵力,呵呵,简直比我们人类还要娇气。

敖当当教训完董贤,然后幽幽地看了我一眼:“李明,你别得意,我们两个的账以后再慢慢算。”

我笑了笑:“敖大公主,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在得意吗?其实我心里也有一种日了狗的感觉,你说我得罪谁不成,偏偏去得罪一个龙族的公主,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难受吗?可是既然得罪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在公主殿下和我化干戈为玉帛之前,我骄傲的头颅是不会轻易低下去的。因为我和董贤不是一种人。”

我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或者,更确切的说,董贤只是一条狗而已。”

“李明,你怎么埋汰人呢?”董贤气的脸都红了,但是他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根本不敢过来和我叫板。

敖当当忍不住被逗乐了:“我说董贤,李明的话虽然难听了点儿,但是本公主觉得没毛病,你真的好像一条狗哟!”

当着鱼泡泡的面,董贤被这么调戏,一时之间,看样子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是这小子不要起脸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一个呼吸之间,已经恢复了正常,对着敖当当笑道:“能够做公主的看家犬,也是小的的荣幸。”

敖当当点了点头:“董贤,姐姐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你可千万不要往心里去哟!”

不得不说敖当当还是有些手段的,三言两语就安抚了董贤,然后施施然准备离开。

可是却被我叫住了:“公主,虽然你我之间有些误会,但是你可千万别忘了,你还欠我我一条命呢?”

敖当当停住了脚步,然后把一张花容月貌的脸转了过来:“李明,此话怎讲?我什么时候欠你一条命了?”

我微微一笑道:“就是现在!”

非常肯定的语气,这一次不单单是敖当当本人,就连十三夜叉和董贤,甚至是鱼泡泡,都一起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

敖当当哼了一声:“李明,你最好说出一个子丑寅卯来,否则的话……”

“否则的话,又能怎么样呢?大不了一死而已。”我不以为然道:“可是公主早已经决定要了我的命,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只怕就是我的遭难之日,既然是这样,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我笑了一声,继续说道:“公主,既然你我已经成了你死我活的死敌,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趁着,你今日不能使用灵力的情况下,杀了你呢?”

“你敢?那样的话,我父王是不会放过你的!”敖当当的脸色终于变了,说话的语气都有些色厉内荏了。

我又笑了笑:“大不了我把你们三个全部杀了,就是东海龙王,又怎么会知道是我杀了你呢?再者说了,就算是被东海龙王知道了,大不了我还是一死而已,又能把我怎么样呢?”

敖当当不吭气了,因为我这这一席话直接击中了她的软肋。

这一次就连十三夜叉也慌了:“李明,事情还没到那种地步,你可千万别乱来呀!”

董贤这小子吓得两条腿都一起颤抖起来,他想说些什么,但是嘴巴张了张了张却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鱼泡泡好像知道我在玩什么,所以只是一声不吭,一脸微笑得看着我,那个样子,就像是一个热恋中的女人,在含情脉脉地看着她的男人。

我觉得差不多了,就来了一个大喘气之后,继续说道:“当然,我李明是一个光明磊落之人,是怎么也做不出这种落井下石的勾当的,所以,我才要提醒公主,你欠我一条命!”

“有着在理,但也符合目前的局势,本公主记下了,等他日你落到我手里的时候,我也可以饶你一命,这就叫做有来有往。”

敖当当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董贤看样子真的被我吓怕了,吓得连头也不敢回,紧紧地跟随着敖当当的步伐。而十三夜叉回头望了望我,眼神里全是欣赏,然后又轻松点了点头,才飞一般地离开了。

他们走了之后,接下来变成了我和鱼泡泡的二人世界,我们找了一个雅间,好好吃了一顿晚餐之后,我以为鱼泡泡又要把我请上顶楼呢。我发誓,今晚上,如果她再给我机会的话,那我绝对不会放过。

没想到,她却开着车???,带着我去了她家。

那个别墅我以前来过,不过那时候我是以一条鱼的身份来的,还还差一点儿死在了大鲶鱼手里。

我想起那条叫明明的鱼,不由得笑了笑,不知道小雪找的替身如今混的怎么样啦。

鱼泡泡领我进了屋之后,说道:“李明哥,你先坐,我先去洗个澡。”

虽然说我们是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但是鱼泡泡看样子没有对我有任何防范,甚至还特意告诉我,她要去洗澡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暗示呢,如果她的卧室里,没有那个烦人的红红的话,那么我很可能和她一起洗澡,随便再耍一次大的。

那一次我是作为鱼进来的,而且一进来就被鱼泡泡放进了鱼缸里,眼界有限。

而这一次我是作为人,光明正大的进来了,所以闲着也是闲着,留在别墅里四处走了走,看了看当然如果红红不在的话,那就更好了。

这里的设施相当的豪华,几乎一切东西都是用大把的钞票堆出来的。凡是你能想象出来的东西,这里简直是应有尽有。

其实,仔细想想,我也没什么好诧异的,毕竟是东海龙王最宠爱的女儿。

我这一次,并没有等多长时候,我觉得没过多大一会儿,楼上传来了轻灵的脚步声,也多亏我如今听力好,否则都不一定听得到。

我抬头一看,眼前顿时多了一条亮丽的风景线。

才洗过澡的鱼泡泡,上面随随便便地穿着一件小背心,而下面就更加随便了,只是裹了一条大毛巾而已,两条大长腿让我一览无遗,白花花一片,简直快把我的眼睛晃花了。

“真的够雄伟壮观的!”当我的一双狼眼看到鱼泡泡那个高耸入云的所在时,小心脏不由得剧烈地跳动起来。看那种尺寸,我一只手只怕是难以掌握,虽然我自诩自己的控球之术还不错,但是单手握球一来看技术,二来也得看球的体积大小。

不愧是东海龙王的女儿,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独有的魅惑,这是夹杂着高贵的诱惑,我相信除了龙族之外,没有任何的女人能有这样的气质。

可是我毕竟不是初哥,不能一直失态,让人家姑娘笑话,所以我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算是回过了神。我知道,今晚上只要鱼泡泡有所表示,那我肯定是抗不过去了。

“李明,我洗好澡了,你毕竟和那个十三夜叉打了一场,身上全是鱼腥味,一点儿也不好闻。”能让鱼泡泡这样的爱鱼人士如此嫌弃,看来那位十三夜叉得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了。

“遵命!”我应了一声,其实我本来没有洗澡的意思,可是鱼泡泡胸前那两只调皮的兔子,撩得我有些火气大,所以用冷水冲一下也好。现在还不是时候,我得确认一下那位红红姑娘到底在不在再说。毕竟,做那种有意义的事情的时候,谁也不想边上有一个电灯泡在虎视眈眈的盯着你,万一她哪根神经不对,用分水峨眉刺对着我来一下,那就不好玩了。

第一百五十六章 我就是明明

所以带着这样的心理,我毫不迟疑的上了二楼,当然不会是鱼泡泡刚才洗澡的那个房间,毕竟那样的话,也未免太明目张胆了一些。我刚要走到楼角的时候,忍不住往楼下看了一眼,只见鱼泡泡半躺在沙发上,她本来穿的就不多,如今用这种销魂的姿势一躺,我的乖乖,这不是要人命吗,我的小心脏又扑腾扑腾的跳了起来。

刚离谱的是,可能是背上有些痒,鱼泡泡伸手挠了一下,就这么一挣,就露出了大片大片的春光,我急忙收回了眼神,再看下去的话,说不定我的鼻血都出来的。虽然来这边和鱼泡泡约会之前,我和胡薄荷刚刚疯狂过,但是毕竟春兰秋菊,风景各有不同,那种诱惑根本不是一个健康男人所能够抗拒的。

“再看是小狗,谁再看谁特么滴是小狗!”

眼不见心不乱,?我嘴里念叨着,发着这种不着边际的誓言,然后就近走进了一个房间里,一边走着一边往下扒拉衣服,等到我脱干净了走进浴室里,就急忙冲向了淋浴,我要用最冰冷的水,来平息自己那棵骚动不安的心。

可是还没等我靠近呢,只听哇的一声,有个人大叫起来:“李明,谁让你进来的,赶快出去,否则本姑娘就对你不客气了!”

怎么回事?这简直就是屋漏偏风连阴雨嘛,我千算万算,根本没想到红红姑娘会在这间屋子里洗澡,而且这边的春光更加的一览无遗。我一时之间傻眼了,脚步也挪开了,只是一双眼睛直勾勾盯着人家看,没办法这是一个正常男人最正常的反应。

红红的脸真叫一个红,简直比红布还红,她狠狠地踹了我一脚,扔下一句“待会儿再给你算账!”然后就像小鹿似的一阵风地跑了出去。我挠了挠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今天不知道是运气好呢,还是运气好呢,竟然连着看了两位大美女最最宝贵的东西。

管他呢,反正看已经看了,至于什么后果,到时候再说吧,红红如果打我几下的话,李某人皮糙肉厚的,还能接得住。如果她实在不像话,比方说要用分水峨眉刺挖我的眼睛的话,那我不介意和她好好打上一架。什么好男不和女斗,那话是对文静柔弱的女孩子说的,像红红姑娘这种女汉子,还是拳拳到肉要来的更加爽快一些。

当然,红红姑娘并不是敌人,能不动手还是不动手为好。我打开纳戒,把五行草拿出来看了看,心里顿时有了主意。以红红和鱼泡泡深厚的感情,如果我拿出千辛万苦得来的五行草,交给红红的话,只怕到时候这场架打不成了,这丫头没准还会激动的亲我几下呢。

这么一想之后,我宛如吃了一个定心丸。把五行草放回了纳戒之中,然后点了一根烟,站在窗户前面,一边抽一边望着瞧着光怪陆离的夜景,嘴角勾勒出了一抹好看的笑纹。

“李明,好了没有?下来喝一杯如何?我这里有上好的红酒。”我刚刚抽完一支烟,楼下大厅里传来了鱼泡泡的声音,这丫头真的是死不改悔呀,前几天刚刚和我喝醉,今天又来。她到底要干什么?是要和我纯粹的喝酒,还是要借着酒劲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我。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句话一点不错,就连鱼泡泡看上去这么单纯的姑娘,我都觉得有点猜不透她的心思了。艺术来源于生活,就像那首老歌唱得:“原来每个女孩都不简单……”

如果孤男寡女,我随便裹着一条浴巾,可能就下去了。可是旁边有红红姑娘在虎视眈眈的,我可不能随便,所以还是穿戴整齐了,才施施然走了下去。

等我到了大厅的时候,鱼泡泡已经将红酒打开了,看到我的时候,满满斟了两杯,她把一杯酒递到了我的面前,然后说道:“李明,和你喝酒的感觉真好。今天我有些伤感,所以请你来陪我喝酒。”

“伤感?为什么?”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像鱼泡泡这样的,颜值和金钱,要什么有什么,她有什么好伤感的?至于她复杂的身世,她自己并不知道,因为在滨海市,有疼她爱她的养父母呀!

但是这个时候不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最佳时机,我眼下能够做的,就是把她递过来的酒喝掉,就是这么简单。因为酒是个奇怪的东西,哪怕就是陌生人,只要在一起喝了几杯酒之后,爷可能是迅速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

果然,我们一连喝了三杯红酒之后,鱼泡泡说要给我引见一位朋友,然后引着我走向了她的卧室。我心里想,难道是她想把红红姑娘介绍给我认识?不过好像不对哟,因为鱼泡泡并不知道红红的真实身份,在她眼里红红只不过是一条宠物鱼而已。难道是说,她已经把红红这条鱼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当然,她也有带着我进来,直接滚床单的可能。

这种事想一想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是人家毕竟是东海龙王的女儿,无论做出什么事来,好像都是应该的。我们两个一前一后走进了她的卧室,这间屋子已经是我第二次来了。不过我第一次是以一条鱼的身份进来的。所以说,故地重游,我的心里还真的有些感叹不已。

不过鱼泡泡并没有把我往床边领,而是走到了床的正对面,那里有一个大鱼缸,鱼缸里有两条鱼,一条是红红,另一条是曾经的我,如今只是小雪变幻出的一个虚影而已。

鱼泡泡端着酒杯在鱼缸前面蹲了下来,指着那条曾经我的说道:“这一条鱼叫做明明,是我的好朋友。记得我把它买回来的那一天,我说什么它都能听懂,但是那天之后,它就失去了所有的灵气,无论我怎么和它打招呼,它都是待理不理的。我的心都有些碎了。李明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喝这么多酒吗?都是为了明明呀!因为我不知道它遭受了什么?”

鱼泡泡说着,两行热泪留下了眼眶:“李明,我真的很想帮一帮明明,可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帮它?见到它的那一刻起,我以为它是老天派过来的使者,就那么滴和我心灵相通,可惜的是,只有那么一天,只有那么一天啊!”

鱼泡泡越说越伤心,到了后来,竟然倒在我的怀里嘤嘤哭了起来。

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该高兴呢?还是该悲哀?我本来以为是自己的魅力征服了鱼泡泡,所以她才一脸两次请我喝酒,说知心话。谁曾料到,当我听到他的知心话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在她心里,我还不如一条鱼,一条叫明明的鱼,更加可悲的是,那条名字叫明明的鱼,竟然就是曾经的自己。

我本来打算把这个秘密一直留在心底的,可是却没有想到鱼泡泡竟然会为了这么一条鱼而伤心。我一时间心乱如麻,不知道是把这件事告诉她好呢?还是继续瞒着她比较妥当一些。

这时候,红红突然对我刺了呲牙,我明白她的意思,当然是告诉鱼泡泡真相了。因为红红名义上是鱼泡泡的保镖,其实她是从小看着鱼泡泡长大的,她们之间的感情比亲人还要亲。所以说,她见不得鱼泡泡伤心流泪。我斟酌了一下,也觉得告诉鱼泡泡真相比较好,毕竟她作为当事人之一,有知道真相的权利。

主意打定之后,我轻轻拍了拍鱼泡泡的香肩:“泡泡,其实那个明明我认识的,他这段时间遇到了一些小麻烦,所以不能再和你继续交流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在用另外一种方式接近你,而且好像和你走得更近了。”

“真的假的?明明是鱼,你是人,你怎么会认识明明呢?”鱼泡泡在我怀里抬起头来,睁着一双我见犹怜的大眼睛看着我。

“你见过我和别人打斗了好几场,应该知道这个世界是非常神奇的,不但人是世界的主宰,而是狐狸、龙等等都能变做人的模样,那么我和一条鱼认识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望着鱼泡泡半信半疑的样子,我继续说道:“况且,我和明明已经认识二十多年了,这二十多年来从来就没有分开过。”

“臭李明,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鱼泡泡轻轻拧了我的脸蛋一下。

我一脸柔情的望着她,一字一句地说道:“我说的是真的,没有一个字是编造出来的,因为我的小名就叫明明。”

说着,我知会了一声小雪,眨眼之间,鱼缸里那条明明的鱼就不见了。我轻轻捏了捏鱼泡泡小巧的鼻子:“怎么样?我不骗你吧,其实我就是明明,明明就是我!”

看她还有些震惊,我就把事情的前前后后,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甚至是鱼泡泡那天去鱼市场穿的是什么衣服,在哪儿停留了多久,还有她悄悄说给我的话,全都说了出来。

第一百五十七章 有母如此

鱼泡泡笑了,笑了满脸都是泪花,拿着小拳头不停地捶打着我的胸膛:“明明,你这个坏东西,你骗得我好苦!我说呢,刚和你见面的时候,就觉得你时曾相识的感觉,闹了半天,原来你就是明明哟!”

把话说开之后,我只觉得和鱼泡泡的感情更近了一步,我们两颗心贴得更近了。我一把捉住了她的粉拳,然后望着她的樱唇,不由自主地吻了下去,而鱼泡泡没有丝毫的抗拒。

虽然暖香温玉入怀,但是我并不敢百分之百地投入进去,毕竟红红姑娘近在咫尺,万一惹得她不高兴了,直接跳出鱼缸,拿着分水峨眉刺往我身上招呼的话,那就不好玩了。

好在红红姑娘知趣,知道做电灯泡的感觉并不怎么好,所以拿着尾巴拍出了一个水花,然后躲到假山后面去了。

没有了后顾之忧,我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以来,然后直接把鱼泡泡抱了起来,往那张大床走去。

鱼泡泡小脸涨的通红:“明明,你想做什么?”

我笑了笑:“这个时候,应该属于传说中的良辰美景了,你说我想做什么呢?”

鱼泡泡轻轻点了一下我的鼻子:“明明,原来你是这么一个坏东西。”

脸皮厚,吃块肉,脸皮薄,吃不着。这句话说的应该就是这种关键时候了。薄脸皮在这个时候是吃不开的。于是,我厚着脸皮说道:“有道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说话间,我把鱼泡泡放到了床上,随便脱掉了她的一双高跟鞋,然而,就在我正准备做下一步的动作的时候,屋外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我心里一惊,不会是敖当当和董贤打上门来了吧?不应该呀,今天既然是敖当当不舒服的日子,那么在零点之前,她是不可能恢复灵力的,至于那个董贤,接连在我手里吃瘪,只怕已经成了惊弓之鸟,我不去找他的麻烦,他已经算是烧高香了,哪还有胆子过来找打?

近了,越来越近了,而且那个人并没有敲门,而是直接推门进来了,多亏我反应快,及时离开了鱼泡泡,要不非得被抓个现行不可。

走进来的是一个有些富态的中年女人,衣着很时尚,一看就像是个有钱人,不过她并么有给我一副雍容华贵的感觉,因为我从她的眉宇间,感觉出来这个人的修养不怎么好,很像是势利眼那种。

什么叫做势利眼呢,就是凡是对自己有用的人,可以笑脸相迎,那么对自己没有用处的或者是用处不大的人,会被她弃如敝履。

以前我没这样的感觉,但是自从体内多了寅将军的锐金真气之后,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懂得观人相面了,也许寅将军就是这上面的高手呢?

我又打量了那个女人一番,又看出一些门道出来,那就是这个女人贪图安逸和享乐,而且还爱慕虚荣。这么样的一个女人,和鱼泡泡是什么关系呢?我不但没有听鱼泡泡说起过,而且也没听红红姑娘透露出一丝一毫的风声。

就在我暗地里琢磨的时候,鱼泡泡已经有些不好意思地迎了上去,亲热地拉住了那个女人的手:“妈,这么晚了,您过来也不打电话说一声,好让我去接您。”

“妈?”我愣了一下,原来这个女人是鱼泡泡的母亲。不过看这个女人的模样,不像是那一位让东海龙王都念念不忘的美人鱼,而应该是鱼泡泡的养母了。

泡泡妈看了我一眼,然后皱了皱眉头:“泡泡,你忙的很吗?就算是妈给你打电话,只怕你也没时间去接我吧!”

鱼泡泡本来就有些不好意思,听她妈这么一说,脸更红了:“妈,你说什么呢?我就是再没时间,也得去接您老人家呀!”

说着,她指了指我,说道:“妈,我给你介绍一下,他叫李明,是我一个好朋友。”

“好朋友?仅仅是好朋友吗?”泡泡妈皱紧了眉头,说话也开始不中听了:“丫头,这里可是你的闺房,怎么能让一个好朋友就随随便便进来呢?要知道你搬到这里之后,出了你爸,还没有别的男人来过,更别说什么好朋友了。”

被她这么夹枪带棒的一顿讽刺挖苦,我也有些火大,但是人家毕竟是鱼泡泡的长辈,该讲的礼数还是要讲的,所以我微微一笑:“伯母,既然今天让您老碰上了,那我就实话实说了,其实我并不是泡泡的好朋友,而是她的男朋友。”

“李明,你怎么乱说话?”

鱼泡泡刚开口,就被泡泡妈打断了:“丫头,你别吭声,我和你男朋友聊两句。”

看鱼泡泡不说话了,泡泡妈上上下下好好打量我一番,然后说道:“你和我们家泡泡真的是男女朋友关系?”

我心想,反正我们两个都到了这种份上,就不需要再藏着掖着了,就点了点头:“伯母,我哪里敢在您老面前玩里个浪?你看看,泡泡的打扮穿戴,而且孤男寡女,同处一室的,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又是什么的?”

“小伙子口才不错!”泡泡妈点了点头:“不过我还年轻,你用不着一口一个您老来称呼我,免得我还没老,就被你呀给喊老了。”

“伯母说得对,你一点都不显老,刚刚你猛一下进来,我还以为是泡泡的姐姐来了呢?”

我毕竟在五星级酒店工作多年,每天迎来送往的,嘴皮子早就练出来了,这一番话说的泡泡妈心花怒放:“小伙子会说话,我喜欢!你给伯母说说,你在什么地方高就呀?每个月收入多少呀?”

一上来就问工作和收入,果然够现实的,我想了想,并不想告诉她实情,但是她毕竟是长辈,我也不想骗她,就看了看鱼泡泡:“伯母,我的情况还是让泡泡告诉你吧。”

鱼泡泡说道:“妈,李明是水电工。”

虽然我当着鱼泡泡的面打了好几架,她也知道我不是个平常人,但是我从没对她说过我的真实情况,毕竟李明好歹是青丘集团的总经理,在网上一查,就能查出来是个已婚人士。而鱼泡泡还记得他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说自己是水电工的事情,所以就这样说了。

没想到这样一说不打紧,泡泡妈的态度当即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什么?水电工?一个普普通通的水电工还想泡我的女儿?你脑子没病吧!”

“妈,你说什么呢?”泡泡刚要说话,却被泡泡妈蛮横地打断了:“泡泡,妈说话,你不要插嘴!”

泡泡妈这一番话相当的不客气,果然是个货真价实的势利眼呀!

我憋了一肚子的气,可是却不能爆发,因为泡泡妈是长辈,是鱼泡泡的母亲,就算不是亲生母亲,也是有着养育之恩的,我就算是看在鱼泡泡面子上,也只能是强忍着。

可是,泡泡妈并没有放过我的意思:“一个小小的水电工,你真有胆量呀?难道你不知道什么叫做门当户对吗?我说句难听的,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也敢来泡我的女儿?要知道我们家泡泡可是有名的女企业家,有一定的身家的,并不是随随便便一个阿猫阿狗,就能够追到手的,像你这样的,趁早滚蛋,滚的越远越好,免得放着自在找不自在!”

她竟然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就开火车一般说了一通,而且措辞激烈,就差拿着拖鞋赶我走人了。

我还是没吭声,不过既然她是这样的人,那么以前那些拍马屁的话,我是怎么说不出来了。只是抿着嘴巴不说话。

然而不把我赶走,泡泡妈就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你这人怎么没脸没皮的?我说话都到这种份上了,如果有自尊心的话,早就走人了。而你还是死乞白赖地留在这里。是不是一副吃定了我们家泡泡的样子?没门,有我在,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你还来这里喝红酒,你知不知道这种红酒多少钱一瓶啊!你知不知道,你的一个月工资,就只够买一瓶盖的?”

我还是没有吭声,但是鱼泡泡怎么也听不下去了,大声说道:“妈,李明再怎么说,也是我的男朋友,您怎么能这样说他?”

“什么你的男朋友?八字还没一撇呢?再者说了,你的终身大事,我不点头,谁来都没用!”

泡泡妈一下子彻底爆发了:“泡泡,我虽然不是你的亲生母亲,但是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供你上大学,我容易吗?你怎么能够帮着一个外人,和你妈这样说话呢?”

遇上这么一个不讲理的母亲,鱼泡泡那么聪明的女人,也没办法了,只得对我说道:“李明,你先回去吧,我再好好劝劝我妈,咱们两个的事情以后再说。”

泡泡妈冲着我大声叫道:“这件事情没什么好商量的,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你就别想再和泡泡谈朋友!”

第四十章 一起看风景

我顿时哑口无言了。本来我在胡力的帮助下,已经接近拿到了证据,可是由于知道了柴娟的可怕,所以我才放弃了这场赌约,悄然离开。谁曾想柴娟竟然紧追着不放,而且到了这种时候还有脸提起那个赌约。

人要脸树要皮,可是一旦人如此不要脸了,那就堪称无敌了。

我轻叹一声,微微摇了摇头:“柴娟,你又何苦旧事重提呢?我这一次离开省城,就已经表明自己已经放弃那个赌约了。”

“是吗?”柴娟乐了:“我怎么觉得,你分明是眼见取胜无望,又不想履行赌输之后的责任,所以才逃之夭夭了呢?小黑,敢做不敢当,这可不是男子汉所为吶!”

我哼了一声:“我怎么会取胜无望?那天其实我几乎已经讲证据攥在了手心里,只不过事到临头我又放弃了而已。”

柴娟拂了拂长发,动作甚是撩人:“你有这么傻吗?要知道放弃胜利就是放弃曾经的薄荷!”

我斩钉截铁地说:“笑话!条条大路通罗马。没有你柴屠夫,难道大家都吃带毛猪吗?青丘我是一定要去的,薄荷和柴志军的亲事我也一定要阻止!”

“哦,以前我怎么没看出来,我们家小黑还是这么有志气的人。”柴娟一副很惊讶的样子:“你以为青丘是市中心广场呀,只要长着两条腿,摸着脑袋热热的人,想去都能去。不仅仅是狐族,那里甚至是我们整个妖族的圣地,有多少人不得其门而入呀!”

柴娟突然话锋一转:“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拿你们家乡的话来说,就是吐沫星落地砸个坑。我记得你当初可是签了协议的,难道想不认吗?”

柴娟说着,把当初我签的那份协议扔了过来:“小黑,按照协议上的要求,你必须在三天之内拿到我出轨的证据,否则的话,就算你输。如今三天时间已到,不知道你还有何话说?”

“愿赌服输!”果然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我斜眼一瞧,看到了焦岩枪杆一样笔直的身影,知道自己想走也走不了了。

“好,敢作敢当,我喜欢!”柴娟秋水一样的眼睛转了几转:“我的好老公,既然你愿赌服输,那么就随奴家回家吧!”

我看了看俏生生的柴娟,又看了看远处帅气的焦岩,不由得觉得一阵恶心:“我说柴娟,你既然已经和焦岩好上了,为什么还非得要拉上我呢?难道你不知道,脚踩两只船,是十分缺德的行为吗?”

“没想到你也会吃醋哟!真的是少见了!”柴娟恨声说道:“不过愿赌服输,男子汉大丈夫,爽快一点,你如果再唧唧歪歪的话,那我就会看不起你了。”

我硬着头皮说道:“我可以被任何人看不起,但就是不能被美女看不起。好了,我应了就是。”

柴娟看着我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好看的那个劲儿,甚至把绚烂的晚霞都给比下去了。

我不得其解地挠了挠头,像她这么好看的小姐姐,为什么整天喜欢打打杀杀呢。

我想起来在火树银花的那一夜,不由得心一软,难听话却是再也说不出来了,只是嘟囔了一声:“娟姐,你的赌约对我不公平,所以我输得并不心服口服。你现在就算是强迫着我回到省城,那也只是我的人回去了,而我的心会永远留在外边。”

“哦,有意思。”柴娟自顾自向前走去:“小黑,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敢不敢去?”

我愣了一下,别是在玩什么阴谋诡计吧。可是我又一想,柴娟对我绝对是实力上的碾压,人家用不上耍什么阴谋诡计。

我还在犹豫着呢,柴娟头也不回地说:“你不如跟来,就当给你我彼此一个机会,难道这样不好吗?”

也许是感觉我还是站这么动,柴娟继续加大了筹码:“我答应你,你要你跟我走,我会给你一个合理的答案。来不来,由你!”

扔下这一句话之后,她径直望大山深处走去。看样子不管我去还是不去,她都会一直走下去。

“既然是来不来都由我,那我就勉勉强强跟着你走这一遭了。”我终于给自己找了一个合理的理由,一路小跑追了上去。

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想过悄悄溜走。只是柴娟在前,焦岩在后,我又能逃向哪里呢?

一身天蓝色的窄裙令柴娟的火爆身材显露无疑,却又使她显示出了一丝丝小鸟依人的感觉。

再加上那我见犹怜的面容,更容易让人心生旖旎之心,而且是油然而生的那一种。

我是个正常的男人,一个三个多月不知道肉滋味的男人,要说心如坚石那绝对是骗人的。

我跟在柴娟身后,眼神不由自主地停在她火辣的背影上,那里正随着她的走动,而发出请君采撷的邀请。这一种无言的诱惑,要比任何的言语都有杀伤力。

如果说,在生活里需要用事实说话的话,那么现在,就需要用身体说话了。柴娟这个妖精肯定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我想起来那一晚的情景,心里不由得感慨万千。如果没那个劳什子焦岩横插一脚的话,我不介意与她重续前缘,可是如今这种情况,我如果臣服在他的石榴裙下面,那叫什么事?

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作为一个男人,必须得有自己的底线。而自己的女人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轨,更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想到了这里,愤怒和不甘让我的想法减弱了一些,但是心里还是有一股深入骨髓的痒。

如果不是这是一条羊肠小道,只能容得下一个人的话,我早就和她并肩而行了,这样也省得跟在她身后吃灰。不对,应该是吃味。

柴娟的实力从她举手投足之间,就显露无疑。比如说,路边那些烦人的花木,都好像要躲着她一样,她人还没懂,就识趣地避开了。而我就没有这样的能耐了,手上和脖子上被拉了好几道红印子。

柴娟看来是有心逗我,走的忽快忽慢的,有好几次,我都淬不及防,碰到了她。其中一次失手,一次是胯,正是这种不经意间的撩逗,让我忍不住心猿意马。

还有一次,柴娟故意装作滑倒,一下子跌入了我的怀里。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这山水之间也。我故作不解风情,面对她的投怀送抱,却是脚下一滑,躲了一个干干净净。甚至连扶她一把都懒得扶。

柴娟的身手太过了得,身躯几乎已经摔倒在地了,却不可思议的又站了起来。

她瞪了我一眼:“小黑,你这人懂不懂怜香惜玉啊,难道连扶我一把都不可以吗?”

我嘿嘿一笑:“本来是可以的,可是后来我想目睹一下,像你这样的大美女,摔成仰八叉的样子,有多好看,所以就不扶了。再者说,像我这样的懒人,连墙都不扶,不扶你也算正常了。”

“正常就好。”柴娟没和我较真,不过女人都是小心眼,都是记仇的。仅仅两分钟之后,她的报复就来了。她故意弯了一根有弹性的树枝,啪的一声抽在了我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红印子,火辣辣的疼。

柴娟得意洋洋地大笑起来:“这就是不怜香惜玉的后果,就连树枝都看不过眼了,自动跳出来教训你!”

也许是柴娟手下留情的缘故,否则如果抽在眼睛上的话,那我就更惨了。我九零后的老脸莫名其妙地红了一下,但是此处无声胜有声,装糊涂是最好的选择了。

又拐了一个弯之后,只觉得峰回路转,只见这里前面是一处悬崖,站在此处看去,只见前方层峦叠嶂,夕阳下风景如画。我只觉得眼熟,后来一想,原来这里距离我的老家狮子坪已经不远了。小时候,我记得小时候在这里采过草药。

那一次说起来,还有些耍玄乎。当时我脚下的一块岩石松动了,幸亏我及时抓住了一棵树,否则早就少年夭折了。我实在想不明白,柴娟带我到这里来到底想做什么。但是她不说,我也不想问。况且我笃定她迟早会说的。

这时候,以我的实力绝对是不能再往前走了,但是柴娟这种怪胎另说。我只怕她带着我来一个空中漫步什么滴,那样逼是装了,但是小命却是攥在她的手里,未免让人心里不踏实。

好在柴娟识相地停了下来。我们两个终于可以并肩而立了。

还真的是世事难料,我望着眼前的美景,再望了望身旁的美女,真是怎么也没想到,经过了那么多事情之后,我和柴娟还能站在一起看风景。身旁的这个女人真的让我又爱又恨,爱恨有加。我有时候都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遇到她,而且大多数时候都在吃瘪,这让我觉得非常没有面子,但是却又无可奈何。因为无论是自身实力,还是心机计谋,我没有一样能够比得上她。

第一百五十八章 读秒绝杀

本来泡泡那样说了,我也不想让她左右为难,走人就是了。可是泡泡妈后来这一番话,却让我突然惊醒了,我走了之后,泡泡妈肯定要对泡泡上政治课,一番教育是免不了的。我可不忍心看着把泡泡一个人,留在这里听这个女人聒噪。

我眼珠子转了转,既然这个女人是个势利眼,爱财如命,那么我就让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她对我和泡泡的事情无话可说。况且,我们还是第一次见面,泡泡妈就让我大开眼界了,真的是一个奇葩,不但不给我意思一号的面子,而且就连泡泡的面子都不给。既然这样的话,我还有什么好顾忌的呢?

“妈,你怎么能够这样对李明说话?”鱼泡泡担心我受不了这口气,急忙挡在了我们之间。可是泡泡妈情急之下,竟然推了鱼泡泡一把:“泡泡,你说你都是个大姑娘了,怎么也不知道检点一些?穿成了这个样子?像话吗?这里的确是咱家,但不还是有外人在吗?如果被某些梦想着攀高枝的人占了便宜,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所以,这件事交给妈处理好了,你什么也别管!”

泡泡妈的言语越来越过分了,可是我并不在乎,反而呵呵一笑,岔开了话题:“伯母,我还是称呼您一声伯母吧。先不说我是不是想攀高枝,我刚才听你说了,这种红酒贵得很,我一个月工资也买不了一瓶盖是吗?”

泡泡妈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和我大干一场的,但是一听到我问了这样的问题,她的眼神就更加轻蔑了:“真是一个土包子,连这种法国红酒都不知道价格,你大概是第一次喝吧?实话告诉你吧,这种酒好几万一瓶呢?你喝的起吗?”

“好几万一瓶?这么多呀!”我有些夸张的叫了起来,然后故意说道:“伯母,如果我打个电话,让人送一千瓶这种牌子的红酒到这里来,你又该怎么说呢?”

“什么?一千瓶?小伙子,这屋里虽然没有风,但你也小心闪了舌头。你小子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呀,晚上出来的时候忘了吃药?”泡泡妈这张嘴真是厉害,狠狠挖苦了我一顿之后,接着说道:“小子,你要真的打个电话,就能让人送一千瓶这种红酒过来的话,那么你就够格做我们家泡泡的男朋友了。你们两个的事情,我今后去再也不干涉!”

“伯母,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了!”看着泡泡妈信心满满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我明白她的信心从何而来。因为这种进口高档红酒存量极少,就算是滨海这种国际大都市,如今的市面上,最多也就是有几万瓶的存量,就算是市长,也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调一千瓶这种红酒过来,何况我这个小小的水电工了?

泡泡妈心思挺缜密的,只见她把眼珠子转了转,然后说道:“小子,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面都多,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都多。你可别给我玩什么缓兵之计哟,怎么着也得有个时间限制吧,要不你在等个十天半个月的,难道我还得在这里一直陪着你吗?”

“伯母,你这话有道理,的确是该有个时间限制。”我点了点头说道:“时间短了,我朋友那边不好准备,时间长了又不好,这样吧,一个小时之内,你看怎么样?”

一个小时!短短一个小时之内,就想弄一千瓶高档进口红酒过来?这句话听着就有些天方夜谭的样子。别说一万瓶红酒值多少钱,而是这么短的时间,你就算是有钱也没地方买去。

鱼泡泡一听我这话就有些急了:“李明,你……”

可是鱼泡泡劝我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泡泡妈打断了:“泡泡,这是我和李明之间的约定,你在一旁看着就好,就不要瞎掺乎了。”

泡泡妈一副赢定了的样子,乐呵呵的对我说道:“李明,你如果真的能在一个小时之内,让人送过来一千瓶这种红酒的话,我就把眼珠子扣下来给你!”

泡泡妈虽然说的是气话,但是这种赌注未免太狠了些,我本来想拒绝的,可是为了让她多长点儿记性,我还是答应了:“好吧,伯母,这话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有逼你哟!”

我说着,拿出了手机,打通了胡飞的电话:“你小子给我听着,我不管你用什么法子,反正你必须一个小时之内,弄一千瓶路易十三来,然后送到……”

我问了一下鱼泡泡这里的地址,然后给胡飞说了。胡飞一听也是头大:“李叔,一个小时之内,一千瓶路易十三,臣妾只怕做不到呀!”

“一点小事都办不好,我要你有何用?”我没好气的说道:“做不到也得做,否则天亮你就滚回青丘吧,以后就别再出来!还有这件事情关系着你叔叔的恢复问题,你自己看着办吧!”

一听我真的发脾气了,胡飞不吭声了,过了半晌才咬着牙说道:“李叔,你放心吧,我保证完成任务!”

我刚刚挂了电话,泡泡妈就对着我排起了巴掌:“小子,戏演得不错,是一个做演员的好材料。我看不如这样,你也不用做什么水电工了,我认识一个导演,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下,让你跟着他跑龙套得了。等你什么混成大明星了,再来追我们家泡泡吧。”

“什么?跑龙套?”我摇了摇头说道:“伯母,真的不好意思,我这个人天生不喜欢跑龙套,因为我做主角做习惯了。再者说,大明星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如果想出名的话,分分钟的事情。”

我这话倒不是吹牛,因为青丘集团旗下有一个青丘娱乐公司,也是非常具有影响力的,一线的男女演员有十好几个,我如果一声令下,让他们捧我这个总经理的话,那么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也会成为国内的一线小生,红透半边天的那一种。只是我志不在此,所以根本没有这么想过。

可是泡泡妈并不知道这些,她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小伙子,你真有意思,牛皮都快让你给吹爆了。我突然觉得你小子好像并没有那么讨厌了,我看不如这样,既然我的女婿你做不成了,不如就做我的干儿子得了。有空的时候,就过来和我吹吹牛,那么伯母我就没啥烦心事了。”

“伯母,承蒙你的厚爱,我受宠若惊。不过与干儿子比起来,我更喜欢做您的女婿。还有,我这个人从来不会吹牛的。”这样的话让我哭笑不得,又不得不和她说些场面话,谁让人家养了鱼泡泡这么一个大美女呢。

“不喜欢吹牛!不喜欢吹牛?你可真有意思,因为你这句话就是最好的吹牛了,而且还吹得不露声色。”泡泡妈摇着头说道:“李明呀李明,都是九年义务教育,为何你一枝独秀呢?”

呵呵,没想到泡泡妈这么大年纪了,对网络上的热门用语还能够掌握,称得上是与时俱进呀。

我也没再过多的辩解,因为此时此刻,说什么都没用把事实摆在眼前,要更加让人震撼一些。

不得不说,鱼泡泡挺聪明的一个姑娘,看见我和泡泡妈之间的气氛有些缓和,就连忙请我们坐下,让后给我们泡了茶,又把电视机的打开了,我们两个就陪着她看起了电视剧。

喝着茶看着电视,时间过得真快,没多大一会儿,一个小时时间很快就要到了。泡泡妈看了看时间,对我说道:“李明,伯母觉得其实你这个人挺不错的,就是和我们家泡泡不太合适。我看不如这样吧,你和泡泡就这么着了,隔天伯母再给你介绍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而且那姑娘比我们家泡泡不差,长得俊着呢,你看怎么样呢?”

我摇了摇头说:“伯母,多谢你的好意。但是我这个人,有些死脑筋,打赌的事情,怎么着也得打完。你看不是还有两分钟,才到约定时间吗?”

泡泡妈直摇头:“两分钟能做什么?你小子就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笑了笑:“伯母,两分种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足球比赛不知道你看过没有,最后读秒绝杀可是屡见不鲜哟!”

胡飞虽然年轻,但是我对他的办事能力还是比较放心的,再加上背靠青丘集团这棵大树,我就不相信了,他连一千瓶路易十三都弄不来。再者说了,我刚刚已经放话了,这件事情关系到胡力大哥的康复问题,他小子就算是砸锅卖铁,也得把事情给我办的漂漂亮亮的。

泡泡妈还是直摇头:“小子,我倒要看看,你怎么给我来一个读秒绝杀?”

她话音刚落,大门外传来了汽车喇叭声。然后我的手机响了,我一看正是胡飞那小子打过来的,就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啊,伯母,借您的吉言,还真的是读秒绝杀!”

第一百五十九章 家的感觉

“小子,你可别和我玩虚的,我的眼里可揉不得沙子!”泡泡妈半信半疑地和我一起到了大门口,看了看满满一大车路易十三之后,真有些傻眼了。

可是她并没有接受失败:“李明,你是不是弄得是假酒呀,或者是空酒瓶兑了水的。”

我早就知道她会这样说,就让她任意挑选一瓶,当面打开了。她仔细品了品,然后砸吧了一下嘴:“李明,还真的是路易十三哟!”

她不信邪似的又打开了三瓶,亲自尝过之后,就默不作声了。

鱼泡泡真有意思,这个时候了,还有心逗她:“妈,还要不要再接着拆几瓶呀!”

泡泡妈顿时羞红了脸:“泡泡,你是不是我女儿呀!”

过了很久,她厚着脸皮走了过来:“李明,是伯母瞎了眼,有眼不识金镶玉。你可千万不要往心里去呀!”

“伯母,您说什么呢?您是长辈,面子我当然是要给的。”我存心逗她:“只是赌场无父子,不知道咱们刚才的赌注还算不算数了?”

泡泡妈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李明,伯母我绝对是一个愿赌服输的人,只是我得留着这双眼睛给你和泡泡做饭,还有到时候你们两个有了小孩,我还得照顾呢?如果没有眼睛的话,就什么都做不成了。”

泡泡顿时羞红了脸:“妈,你瞎说什么?”

“我瞎说什么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不是想不到,这个世界真奇妙,刚刚还看我不顺眼的泡泡妈,现在竟然和我站在了同一个战壕里。

我心里明白,有些事情适可而止就行了。况且泡泡妈已经率先伸出了橄榄枝,我再端着就没什么意思了。

于是,我连忙说道:“伯母,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明白呀!我只记得刚刚我们两个打赌,如果我一个小时之内,弄来了一千瓶路易十三的话,那么这些酒就全部归您了。”

“这些酒全部过我了?”泡泡妈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微微一笑:“对,归你了。既然是我们立下的赌注,那么就必须得遵守。更何况,向您们这种的年纪的,适当的喝一些红酒,对皮肤还是有好处的。”

“小子,有你的!”泡泡妈背对着泡泡,悄悄朝我伸出了大拇指,然后说道:“只是这么多的酒,我也喝不完呀!”

“喝不完好说!”我一本正经地说道:“泡泡的滨海雅筑不是有饭店和酒吧吗,你就把这些酒送到那里。没销售出一瓶,就记在你的账上,就当我送您一些零花钱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泡泡说的是不好意思,但是脸上已经眉开眼笑了。

“都是自己人,有什么不好意思呢?”我一指胡飞:“伯母,不如你带着我这位朋友,把这车酒送到滨海雅筑,你看如何呢?”

“那好吧!”泡泡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泡泡:“李明,我知道你啥意思了,你是嫌伯母留在这儿,碍着你们小两口的好事了。好了,我也不在这儿做电灯泡了。”

泡泡妈说着,坐上胡飞的车走了。

泡泡笑脸羞得通红:“李明,没想到你这么厉害,三言两语就把我妈给摆平了。”

听鱼泡泡这么一说,我夸张的大叫起来:“什么三言两语?那可是一千瓶路易十三呀,好大一笔钱的!”

鱼泡泡柔情似水的说道:“怎么心疼了?那就喝回去呀!反正这儿刚刚拆了好几瓶,不喝的话都浪费了。”

“喝就喝,谁怕谁呀!”我拎了两瓶拆开的路易十三,然后和鱼泡泡又重新回到了她的卧室里,开始开怀畅饮起来。

此时再喝起酒,和之前的意境已经有所不同了,以为那么强势的泡泡妈已经同意了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那么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过这样的酒,我再麻烦小雪替我喝,就有些不好了。我以为等喝尽兴了,然后借着酒劲,就和鱼泡泡一起就把生米做成熟饭了。

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我竟然真的喝醉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能照到屁股上了。而鱼泡泡也不见了,不过茶几上有她留下的便条,说是她要去滨海雅筑那边处理一些事情。而红红姑娘也没在鱼缸里,看来是一起跟着去了。不过有红红跟着,鱼泡泡的安全问题,最起码还是有保证的。

人世间,最后悔的事情,莫过于当准备和一个美女做有意义的事情的时候,却偏偏喝醉了。我有些后悔不迭,如果再有下一次机会的话,那么我一定滴酒不沾,只是苦了我们家小李明了。我有心找上门去,可是给鱼泡泡打了电话之后,她说自己正在会见一个重要的客户,实在是走不开,我没辙了,只得回去找胡薄荷。

我到了青丘集团总部的时候,胡薄荷正在她的办公室里。有个下属正在向她汇报工作,我进去摆了摆手,就把那人打发走了,然后把门关上了。

当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后,我就笑呵呵地朝胡薄荷走了过去。

我承认,她今天打扮的很漂亮,很性感。只见她穿着一身天蓝色套裙,扎了一个很成熟的职业女性发髻,更加显得魅力四射。雪白细长的玉颈上面,挂着一串珍珠,更加映衬地她的那张俏脸,晶莹剔透,宛如粉雕玉琢一般。

“老公,怎么?在别处吃饱了,还能想的起我这个黄脸婆呀?”看来胡薄荷没有想到我会在这个点回来,因为我的行踪都在她的掌握之中,所以有些吃惊的张着小嘴,隐约可见其中的小香舌。?是的,我很多次尝过它的味道,但是今天更加的迫切。

最难得的是,她身上的白色上衣,根本无法完全遮盖她那雄厚的本钱,站起身来的那一刹那间,给我的冲击波异常的炸裂。

我走的越来越近了,我已经能够看到她套裙下面的两条大长腿了。也许是看到了我眼神中的迫切,胡薄荷笑了。这是一种风情万种的笑,更是一种你懂我懂的笑。笑容里,那一双媚眼顾盼神飞,宛如两波秋水。只是站着没动,她也是一个迷了我这么多年,而且还要你一辈子的,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

“你如果是黄脸婆的话,那也是天底下最迷人的黄脸婆了。”?这句话说完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胡薄荷面前。

胡薄荷媚眼一转:“是吗?怎么?送了别人一车红酒之后,怎么也没有犒劳你呀,又来老娘这里卖弄风骚来了。”

一般自称老娘的人,都很漂亮,而且都不老,因为女人最看重的是她们的容颜,还有她们的容貌,就算是胡薄荷这种人,也不能例外。

作为狐族的第一美人,胡薄荷的魅力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我双手一摊:“老婆,昨晚上我喝醉了,糗大了,也亏大了,所以就只能找你来了,要不,我兄弟不乐意呀!”

一听我这样说,胡薄荷索性坐了下来,直勾勾瞧着我,眼中媚意如水。她是一个聪明人,懂得如何去吸引我。正因为如此,我们两个的感情,才能够永远都像是在度蜜月。

这一刻,她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那种姿态,分明是一种欲拒还迎的架势。不得不承认,这种才是最具杀伤力的。而最吸引我眼球的,是她那不知不觉已经暴露的事业线,深不可测。

我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呵呵,坐在了她的腿上,顿时,幽香扑鼻而来。一个男人,可以和任何人客气,但是最不能客气的就是自己的老婆。

什么是家?某种意义上就是说,老婆在哪儿,哪儿就是自己的家。一个人如果在自己家里还不能放飞自我的话,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因此上,我对胡薄荷从来都不客气,尤其是现在。

所以,我毫不客气的,抱住了她,然后用嘴唇堵住了她的嘴,过了好久才松开,然后说道:“怎么?我不能来吗?”

此时此刻的胡薄荷,脸蛋是粉里通红那种,非常动人,而且风骚入骨。这是狐族女人的优势,可以说是有生具来的东西,只不过胡薄荷的身份,她一般不表露出来而已。只有在面对我,独自面对我的时候,她才能这样。

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才配得上让胡薄荷如此对待。

这么近的距离,再打量她的时候,我才更能够发现她的美。她的脸蛋称得上是吹弹可破,完美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当然最吸引我我的还是她的那一双眼睛。记得当初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只是看了一眼她的眼睛,就知道她就是我这辈子要找的人了。

胡薄荷嘟起了嘴唇:“老公,你是天底下那个唯一的,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的男人了。”

我不管了,反正在这个时间段,也没有人敢闯进来,再者说了,我们两个结婚这么长时间,还没有在办事里做过有意义的事情呢。

第一百六十章 是谁在敲打我窗

好你个胡薄荷,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猛地将她按倒在办公桌上面。

别看刚刚胡薄荷柔情似水的,可是我一来真格的,她就有些慌了:“老公,你疯了吗?来真的?这里可是办公室。”

我满不在乎地说道:“办公室又怎么啦?和咱自己家一样!”

“不嘛,让秘书看到了,那该有多难为情?”胡薄荷挣了一下,但在我的坚持下,她也只得退而求其次了:“老公,那你把窗帘拉上行不行?”

我笑了:“你这调虎离山之计,对我没用。要知道这里可是十八楼,谁还能长着翅膀飞上来不成?”

胡薄荷这一次彻底没辙了,不过除了顺从,她仍然还有别的选择,那就是主动出击,因为主动才是她喜欢的风格。莫道不销魂,十面埋伏一出,我就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

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妙,我以为十八楼很安全,不用拉窗帘也没事,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是让我大跌眼镜。

关键时候,突然有人敲了几下窗户,声音不大,很有节奏感,而且那个人还非常有礼貌:“对不起,打扰了!”

我一听,竟然红红姑娘的声音,大脑顿时飞快地转动起来:她怎么会来听我的墙根?是她自己的主意?还是鱼泡泡让她来的?我仔细一想,只能是前者,因为她在鱼泡泡眼里,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宠物鱼而已。

那么问题来了,红红姑娘为何而来呢?替鱼泡泡抱不平?她应该没有这么冲动,思来想去,我突然一惊,会不会是鱼泡泡出事了?

虽然我和胡薄荷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但是被一个外人这么看着,她还是有些难为情的。在我开始琢磨问题的时候,她已经穿戴整齐,然后把窗户打开了:“这位漂亮的妹妹,要不要进来坐?”

胡薄荷那是什么人,当然知道红红姑娘不是一般人。仔细想想也是,一般人谁能到十八楼外,来敲打我窗,坏我的好事。

红红姑娘摇了摇头道:“多谢姐姐,我就不进去了。我之所以冒昧前来,是有件急事想要告诉李明,我们公主不见了!”

石破天惊!虽然我已经隐隐约约猜到了一些,但是当红红姑娘把消息实锤了的时候,我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红红姑娘继续说道:“当时我就在隔壁,可是我们公主竟然无声无息地失踪了!”

“无声无息地失踪了!”我只觉得一阵接一阵的头大,因为红红姑娘绝对是个高手,要不也不会被东海龙王委以重任,能在她的眼皮底下,人不知鬼不觉地把鱼泡泡弄走,那么这个人至少是具备万年龟那样的修为才能够成功。

可问题是我并没有听到万年龟来滨海的消息,那么在如今的滨海市, 有这种本事的人,只有三个,一个就是实力高深莫测的九尾狐董和,还有一位就是东海龙宫的公主敖当当,那么第三个就是我了。

我自然不会去做这种事,至于九尾狐董和,估计也不会出手。虽然他极有可能暗中投靠了敖当当,不过他始终是个老狐狸,这个时候应该不会急不可耐的跳出来,那么怀疑对象只剩下一个人,那就是敖当当了。

可是敖当当为什么会把鱼泡泡掳走呢,难道这是东海龙婆的意思?或者是她自作主张?而目的就是为了对付我?

我思来想去,眼下我能做的就只有等待消息了,因为敖当当如果是为了对付我的话,那么很快就会有消息传过来的。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是没有消息。那么,只要等到明天一早,我就能够基本确定她掳人的动机是什么了。

我想了想,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了红红姑娘,然后说道:“你先回滨海雅筑等着,只要有消息传过来,立马通知我。”

“好吧。”红红点了点头,然后一扭身,跳跃如飞地走了。

我把自己的推测给胡薄荷说了下,她主意挺多的:“这件事情就算是董和没有出手,但是他儿子董贤一定知道内情,而敖当当一个外人,想在东海藏住一个大活人,绝对少不了董贤的帮助。因此我觉得守株待兔不是办法,只要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到董贤,就基本能够找到鱼泡泡姑娘的下落了。”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我茅塞顿开,拿出手机刚要联系胡飞,却被胡薄荷拦住了:“这件事情你找胡飞没用,因为董贤也知道胡飞是我们的人,所以他一定会瞒过胡飞的耳目的。”

我眉头一皱:“那该找谁?董和在滨海市待了好多年了,肯定有不少靠得住的手下,而咱们两个初来咋到,如果胡飞逗帮不上忙的话,那就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了。”

“找我的人!”胡薄荷咯咯笑着,拿出了手机,“董和狼子野心,和总舵一直面和心不合,所以父亲大人早有防范,在他身边安插了不少耳目。”

胡薄荷说着,拨通了一个号码,问了几句话之后,她拿起办公桌上的签字笔,在一张纸上写下了一个地址,交给了我:“据我们飞狐军的暗探透露,鱼泡泡应该被关在了这里,而且极有可能在傍晚之前就转移走,所以你现在就过去看看。”

“好,我马上就去!”我深深吻了胡薄荷的额头一下,然后快步走了出去。

“老公,把我的车开上。小心一点!”胡薄荷扔过来一串车钥匙,我劈手抓在手里,回头一笑:“老婆,你就放心吧,我办事你放心。”

胡薄荷笑颜如花:“早点回来,晚上我们还在这里,把没有做完的事情做完。”

“一言为定!”我笑了笑:“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教导我,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更别说这种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了。”

“贫嘴,找打!”胡薄荷把签字笔扔了过来,我轻轻一躲了过去,长叹一声道:“人们都说,做女人不容易。其实我们男人更不容易。你不说话,老婆会说你闷葫芦一个,不解风情。你会说话了,她又说你贫嘴。”

说着,我便离开了她的办公室。

其实,我是故意这样的,因为这样,我才能够营造出来一个轻松的氛围,这样的话,胡薄荷才不会为我担心。

但是我明白,敖当当作为东海龙宫的公主,一身修为绝对不是十三夜叉能够相提并论的,她说不定就是我出道以来,碰上的最危险的敌人。我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把握能够赢她。

但是她既然绑了鱼泡泡,那么就算是不敌,这一趟我也必须得去,因为无论是为了胡力大哥的伤势,还是为了我和鱼泡泡之间的感情,我都不能退缩半步。

胡薄荷给我的那个地址是白沙路二十六号九栋六楼东门,我打电话问了胡飞一下。胡飞不愧是地理鬼,立马就把情况给我简单介绍了一下。我才知道这地方距离鱼泡泡家并不远,只有七八百米的样子。而且这里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属区,如果不是胡薄荷有内部消息,打死我也不会想到,敖当当竟然会把鱼泡泡藏在这里。

胡薄荷的火红色法拉利跑车太过惹眼,所以我远远就停了下来,而自己溜达着进了院子。

我这个人朴素惯了,穿衣打扮和住在这里的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区别,再加上我那张人畜无害的脸,所以门口的保安看都懒得看我一眼,就放我进去了。

我一路找到了九栋,往上面看了看,只见六楼东门窗户紧紧闭着,从外面看,并没有什么异常。我本来打算乘风上去。可是左右看了看,这个时间点不对,前前后后全是人,在这个智能手机已经普及的年代里,我如果不注意的话,那么很可能一夜之间走红网络,到了那时候,只怕有关部门就会把我请去,当做小白鼠研究了。所以说,我必须低调,这里毕竟是现实世界,太高调了容易遭雷劈。

于是,我溜达到了楼下,仔细一看,坏菜了,玻璃门禁竟然锁了,我又不知道密码,随便试了一下,不对。就在我打算用特殊手段的时候,却发现旁边有个阿姨正在搞清洁。

我连忙过去问道:“阿姨,这楼的密码换了吗?为什么我输了好几次也打不开呢?”

由于我的相貌太像是个好人了,外加上文质彬彬,所以那个阿姨没有丝毫的怀疑:“没换呀,小伙子,可能是你记错了,阿姨给你说一遍,这一次要记清楚了,197431。”

“多谢阿姨,这世界还是好心人多呀,祝您越活越年轻。”我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密码,然后大摇大摆地直接开门上楼。

很快到了六楼东门的门口,我闭着眼睛,用灵力感受了一下,奇怪了,竟然感受不到屋里有任何的灵力波动。这是怎么回事呢?就算是敖当当灵力高深,我感觉不到,但是无论是董贤,还是鱼泡泡,我都应该感觉得到呀。特别是鱼泡泡,我和她亲密接触了两次,她的气息和味道已经很熟悉了,但是我就是感觉不出来。

第一百六十一章 普通的家属院

难道是胡薄荷的消息有误?不可能呀,我们两个人结婚这么久了,她就不是那种不靠谱的人。如果这个消息不确切的话,她是不会让我过来的?

那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敖当当提前得到了消息,所以吧鱼泡泡转移走了?这种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飞狐军的暗探,是不可能这么轻易就露出马脚的。

我思来想去,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所以就打算进去看看,反正是赌一把,如果敖当当在屋里,那么就做一个了断。如果她不在屋里,那么我就看一下情况,然后再做道理。

好在六楼只有两户人家,而西门的屋里好像也没人,所以我并不担心有人偷看什么滴。

我伸出手,兰花烙印,只是在门锁那边轻轻一弹,门无声无息地就开了,我并没有急着走进去,而是看了一下地面,很干净,我踩了一脚,地上没有留下任何的脚印,然后再关门,仔细听了一下,屋里竟然没有任何人,包括敖当当在内。

我走进去观察了一下房间,四室一厅全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嗅了一下其中一间卧房的被褥枕头,好像有敖当当的气味,不过很淡很淡。而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细短毛发,卷的,这个懂的人自然懂。垃圾箩,清空了,窗台有两个杯子,一个是干的,一个还有一部分水,干的前不久才喝过水,因为杯子里没有灰尘,很干净。装脏衣服的篮子里没有关于男性的任何衣物,用鼻子嗅了一下,没有任何男性气味。

很有可能敖当当和另外一个男人,在这里做了什么愉快的事情,而这个男人很有可能就是董贤。因为那根毛发不像是普通人类的。

我紧接着打开衣柜,也没有任何衣物,除了一些换冼衣服。打开抽屉,没有发现套子包装盒之类的东西,当然也没有伟哥,这足以证明,董贤是一个健康的男人。

厕所,也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晾衣服的阳台,也没有其他东西,整间屋子都收拾得非常干净。看来,这位东海龙宫的公主,并不是一个邋邋遢遢的人。

最后,我走到鞋柜前,把给客人穿的拖鞋拿出来,捏了一下鞋底,还是湿润的。

我接着又去了另外一间卧室,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是鱼泡泡的,她在这间屋里呆过,不过时间很短,看样子已经被敖当当转移走了。

我想了想,觉得虽然鱼泡泡被转移走了,但是敖当当和董贤有可能会回来,所以我觉得应该在这里做点什么。要不就是浪费这样的的好资源了。

不过以敖当当的修为,凡是带有灵力波动的东西肯定瞒不过她,那我该怎么办呢?

突然,我眼前一亮,既然有灵力波动的东西不行,那我何不用现代高科技的东西呢?这样的话,敖当当就防不胜防了。

因为我知道,凡是灵力高深的修行者,都会迷信自己的实力,从而对高科技的东西有些不屑一顾。从我和敖当当短暂的接触来看,她是一个高傲的人,所以她肯定不会提防有人竟然会用那些小玩意来算计她。

主意打定之后,我迅速离开了这间屋子,然后到附近买了一个很小巧的录音笔,然后返回来,把它装在了床下面。

说是装,其实就是用双面胶往床帮下面一沾就行了,这样只要不把头钻进床底下,是不会发现这种东西的。

我把一切搞定之后,又再三观察了一下,发现没有任何细节错漏后,就把之前我走动的线路,以及所有痕迹都弄掉,乱的地方摆好,被子褶皱弄回一样的,然后又钻进床底,记下时间,打开录音机,录下的第一段话就是我读出来的时间,方便后面定位时间。

接着我退出房间,把门重新锁了。至于门锁,刚刚我并么有损坏,这就是兰花烙印的神奇之处了。

我下了楼,然后在小区门口简单吃了饭,这期间,红红姑娘没有任何的消息传过来,而敖当当也没有主动联系我。至于胡薄荷那边,也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我汇总了一下自己所得到的所有信息,觉得只有够守株待兔了。我在九栋对面的偏僻处,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就死等着敖当当和董贤,看他们两个到底回不回来。

到了晚上八点多钟,已经有人在小区里也跑了,为了不让自己那么显眼,我也跟着慢跑起来。当然,我选择的路线都在九号楼附近,最起码可以远远盯着楼下入口的。

走过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有辆奥迪车开了进来,最后停在了九号楼下面,这不是董贤的座驾,因为他没有这么低调。

我仿佛感受到了敖当当的气息,所以更加不敢往跟前去了,在没有见到鱼泡泡之前,绝对是不能打草惊蛇的。

我停住脚步,远远的望了过去,果然是敖当当,她下车了,向车里的司机挥了挥手,然后独自一人走上了楼梯。

这正应了那句著名的词句,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不过与词里的意境稍稍不尽相同的是,她的身上好像挂了不少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作响,十分悦耳,难怪她的名字叫敖当当,原来是这么回事。

虽然她回来了,可是我只能继续等,因为敖当当一个人是很少自言自语的,我得等董贤回来,只有他们两个人到了一起,才能够谈起来有价值的线索。

好在董贤并没有让我失望,也就是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吧,他就开车回来了。这小子看来得意极了,一边走还一边吹着口哨,就上楼去了。

如今,我一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那么我再待在这里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就回了自己的家。

由于鱼泡泡如今还生死未卜,所以我和胡薄荷并没有滚床单的兴致,我们两个都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睡意,就那么聊到了天亮,设想了很多应对突发状况的措施。

我们两个一直认为,这件事情,赶早不赶晚,如果明天上午我从白沙路这边得不到线索的话,那么就只能和敖当当正面硬刚了。

一直到胡薄荷去上班之后,我才感觉到了一点睡意,就定了闹钟,一觉睡到了十点,然后又去了白沙路的那个家属院。

我到了九号楼下面一看,只见董贤的座驾已经不见了,而楼上也没有感觉到敖当当的气息,看来他们两个已经走了。

这一次我是轻车熟路,到了六楼东门,开门进去,然后爬到床底下取下了录音笔,接着又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并没有什么异常,不过从屋里的气息来看,敖当当和董贤昨晚上又不老实了。

这很正常,毕竟像他们这样的年龄,又是孤男寡女同居一室的,如果不发生点什么,那倒是有些不正常了。

而且从敖当当对董贤的接受程度来看,说不定东海龙王要和九尾狐联姻了。尽管说,以九尾狐的实力,与东海龙王联姻是高攀了,但是九尾狐董和也不是庸才,他如果有东海龙宫作为后盾,那么击败胡笳,执掌青丘狐族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我想了想,觉得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为了我岳父大人的安危,等我把鱼泡泡救出来之后,必须得想个办法,把董贤和敖当当的事情给搅黄了。

我把一切都恢复原样之后,就下了楼,然后坐在一个偏僻的花池子旁边,把录音笔取出来,戴上耳机开始放着听。

最开始是死一般的寂静,然后是一段杂音,又过了很久,我听到了开门的声音,然后是高跟鞋踩地的声音,然后是淋雨头的声音,看来敖当当回去之后,先是洗了个澡。

没有声音的地方就快进。

后来就是董贤回去了,他也洗了个澡,然后就是他们两个的绵绵情话,无比的清晰。这没什么好听的,我直接跳了过去,甚至把他们两个做运动的过程也跳了过去,因为我知道,一般在有意义的事情之后,就是谈事情的阶段了,而且不管男女,在这种时候往往是不设防的。

我靠,没想到董贤还挺勇猛,是个持久型的,虽然比起我还有些逊色,但也十分难得了。

终于是完事了,可是还没等仔细听接下来的对话呢,录音笔却断了,我看了看,没想到自己竟然买了一个山寨货,早知道这样的话,就让胡飞去办这件事了。

不过作为一个修行者,我最不缺乏的就是耐心了。我没有吧录音笔摔在地上,而是继续听,又过了十几分钟,终于有音了,但是我仅仅听到了几个字,好像是超云码头。

我给胡飞打了个电话,他说这个码头是董和的地盘,码头附近还有一家五星级酒店,叫做超云酒店,也是董和自己的产业。

我琢磨了一下,觉得敖当当和董贤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提起来这个名字的,而鱼泡泡非常有可能就被藏在那个酒店里。

第一百六十二章 超云酒吧

我本来打算带着胡飞过去的,可是又一想,胡飞的目标太大,认识他的人多,还不如我一个人过去得了。当然,自从我修理了董贤之后,他的手下认识我的人也不少,所以我就乔装打扮了一下。

这个乔装打扮,不是换身衣服或者带上一个墨镜那么简单,而是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容貌,这种事情听起来很玄乎,但是对一个灵力深厚的修行者来说,也没啥大不了的,只不过时间不能过久而已。

我本来打算直接去超云酒店的,可是想了想,人家既然是五星级酒店,肯定面积不小,随便把鱼泡泡藏进一个房间里,就够我找的了。

而在酒店旁边的附属楼,有一家超云酒吧,也是董和的私人产业,我打算去里面看一看,说不定能打听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来。

毕竟,酒吧人多嘴杂的,只要我用点心,再加上自己一直以来的狗屎运,说不定还真能打听到鱼泡泡的消息来。

当然,酒吧是不能一个人去的,既然胡飞不能带,带着胡薄荷吧,又太惹人眼球,我想了想,就打电话把红红姑娘叫过来了。

这丫头来的真快,我的电话没放下多久,她就出现在我的身边了,而且一见面就是问个不停:“李明,是不是找到我们家公主了?你如果没办法的话,我就必须得通知龙王爷了,否则的话,如果我们公主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让我如何向龙王爷交代?”

我笑了笑:“你放心,有我在,泡泡肯定不会出事。现在,你就冒充一下我的女伴,我们去一趟超云酒吧。”

红红真是心直口快,想到什么说什么:“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去酒吧喝酒?你不会是找机会想泡本姑娘吧?”

我笑了,“红红姑娘,你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你虽然长的很美,但是想的更美。我就给你说句实话吧,虽然说那一天,我无意中看到了你出浴的模样,但是你实在不是我喜欢的那一款。纵然是你如果哭着喊着让我负责,我也会拒绝的。”

红红姑娘这一次没有吭声,但是一双眼睛明显朝外喷火,看来随时有发飙的可能。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连忙说道:“红红,刚刚是跟你开玩笑,你这人不会这么着就翻脸吧。我跟你说正经的,我得到消息,你们家公主有可能被藏在超云酒店里,所以我想和你一起到超云酒吧打探一下,看能不能摸到帮藏人的具体位置。”

听我这么一说,红红才算是没有发飙,只是狠狠瞪了我一眼。

那时候只是下午两点多钟,酒吧基本上还没有开门,就算是开门营业了,这么这么早过去也没什么意思。

我琢磨了一下,就带着红红去吃了一顿西餐。可把这丫头乐坏了,别看她在滨海市已经呆了很多年了,可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待在鱼泡泡家的鱼缸里,所以竟然连西餐都没有吃过。

别看她平时凶神恶煞的,可是当我和她坐在情侣座上的时候,她竟然是一脸的娇羞。

吃饭的时候,西餐厅里有人在弹钢琴,我不由得眼前一亮,我去酒吧打探消息,终究是个外人,如果让一个自己人去酒吧唱歌的话,那岂不是方便多了。

于是,我就问红红:“红红姐,你会唱歌吗?”

“当然。”红红很自豪的点了点头,“我是海马家族的,在我们家族里,如果不会唱歌的话,绝对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海马家族的?”我再看向她的时候,目光有些异样。因为我早就听说海马是大补之物,对男人的那方面有作用,可是我并不知道,海马家族还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

红红当然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道:“怎么?我脸上有东西吗?”

“有!”我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有什么呀?快告诉我在什么地方?”无论是那一个世界的女孩子,都对自己的容貌十分看重,就连是红红姑娘也不能例外。

我笑吟吟地说道:“满脸都是,不全身上下都是。”

红红更加着急了:“什么东西呀?我怎么看不到呢?”

看着她天真无邪的样子,我不想再逗她了:“魅力呀,你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女人的魅力,怎么你不知道吗?”

“李明,你……”红红想发脾气,但最终还是没发出来,因为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个道理,无论在那一个世界都通用。

玩笑开过之后,我连忙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红红也绝对这个主意不错。于是,我在网上搜了几首最新流行的新歌,让她跟着唱。没想到她还真的是唱歌这方面的天才,基本上听过一遍之后,就能把调哼出来了,听了两遍之后,就能唱出来了,音准极佳不说,难得的是她唱什么高音,都能够游刃有余。

这一番折腾下来,已经是傍晚时分了,超云酒吧肯定已经是人满为患了,所以我就带着红红,开车过去了。

在我的印象里,觉得超云酒吧是那种暴发户式的,可是当我们两个进去一看,我才知道自己低估了董和。

狐族不缺经营天才,更别说像董和这种级别的人物了。传说九尾狐是狐族最聪明的种类,看来所言不虚。别的不说,仅仅是超云酒吧的风格而论,董和的聪明劲就不在胡薄荷之下,只怕是和老狐狸胡笳也有一拼。

就像是它的这个名字一样,超云酒吧非常有文青味道,里面的设施无一不透露着文化和学问,就连卫生间也给人古色古香的感觉。我看了之后,有些庆幸,多亏让红红学了几首中国风之类的歌,如果在这里唱口水歌的话,未免有些不伦不类,甚至是大煞风景了。

我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个酒吧在滨海市都有些名气,甚至是上层人士喜欢出没的所在。

而且,风格上还有些低调。

其实,严格说起来,整座酒吧的格局也并不复杂,不在乎是一楼大厅,和二楼平台。不过,这个二楼平台设计的独具匠心,有十六个环形豪华包厢,如同彩云追月一般。在古色古香之中,还不失时尚的感觉。

“这个酒吧真不错,我喜欢!”我衷心地赞叹着。我曾经有过这么一个设想,等我把事情处理好之后,就带着几个红粉知己,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然后也开一家这样的酒吧,每天唱唱歌,喝喝酒,看看人生百态,感觉也挺惬意的。

我话音刚落,红红就说道:“很平常的一个地方,有什么值得你大惊小怪的?”

我有心和她辩论一番,可是一想人家的身份,还是放弃了。要知道红红姑娘可是来自东海龙宫,什么雄伟美观的建筑没有见过,这地方对她来说,自然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先生,小姐,这边请。请问您们要些什么?”当我带着红红在大厅最里面的一张桌子上坐下来之后,一个帅气的服务生就走了上来,他不但人长的帅,而且热情有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我心里说道,这种牛逼的酒吧,就应该有这样让人觉得宾至如归的服务生。

我虽然很喜欢钱,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一点也不吝啬。我先给了他五百块的小费,然后点了几个拼盘和一瓶红酒。至于吃的,一点都没点,因为我和红红刚刚在西餐厅已经吃的很饱了。我和红红更不是过来喝酒的,所以没有必要点一桌子的酒来装逼。

“好的,先生请您稍等!”有钱能使鬼推磨,虽然酒吧的客人很多,但是没多大一会儿,我们的东西就上来了。

拼盘很精致,我很满意。那个服务生手脚麻利的开了红酒,然后很有礼貌地给我和红红斟了一杯,说了一句两位请慢用,就下去了。

我从他的眼神里,看的出来这是一个热情的小伙子,应该不会是董和的人,我本来想找他打听一下,看这里招不招歌手的,可是想了想,我还是什么也没问。因为我已经见识过红红的实力,只要等会儿她上台一开嗓,那么不管这里招不招歌手,都会有人自己找上门来。

这时,舞台上有一位女歌手正在演唱,说实话,她唱的非常不错,如果不是我刚刚听了一下午红红的演唱,那么很可能鼓掌为她叫好,甚至可能送上一笔小费。但是现在,见识过红红天籁之音的演唱之后,她的歌声也只能是仅仅让我觉得不错而已。

一首歌唱完之后,我刚想让红红上台,不想却被人捷足先登了。

她唱的是一手脍炙人口的老歌《你的样子》,虽然声音里缺了一种沧桑的味道,但是给人一种纯真的感觉,让我仿佛回到了校园时代,青葱岁月。

我虽然对唱歌不是很懂,但是我始终认为,唱歌不是炫技,更重要的是走心,只有走心的歌曲才能够撞击听者的心灵,从而产生共鸣。而眼下,就有人让我产生了共鸣之感。

第一百六十三章 如此嚣张

我忍不住抬头一看,只见歌唱者是一位留着披肩长发的明美少女,一副青春无敌的样子,看面积也就是十八九岁的样子,最让我感到亲切的是,她的那一双纯真无邪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妹妹李丽。可惜的是,她在好几年前,出车祸去世了。

“丽丽如果还活着的话,应该也像她一样的年纪了。”我喃喃自语道。一想起自己的妹妹,我的眼角顿时湿润了。因为我妹妹和这个女孩真的很像,妹妹小时候也喜欢唱你的样子,而且声音也是如此的纯净甜美。

“没想到,李洁这姑娘唱歌越来越好听了,而且非常走心,像她这样的年纪,已经是十分难得了。”

“是啊,很多人都是专门来听这丫头唱歌的。”

“这丫头什么都好,就是命不好,真的是可惜了!”

“嘘,小刘,你声音小一点儿行不行,如果让董公子听到了,我们两个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离我不远的,有两个服务生,在小声嘀咕着,如果不是我的耳力过人的话,还真听不清楚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呢。

不过,当我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按说我现在急的火上房一样,是不应该多管闲事的,毕竟我如果找不到鱼泡泡的话,无法给别人交代,更无法向自己交代。

但是听了那两个服务生的话之后,我的心里就像刀割一样难受,原来这个名叫李洁的姑娘过的并不好。想想也是,像她这样的年纪,如果过的好的话,如今应该在大学课堂里呢?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唱歌?

酒吧再好也毕竟是酒吧呀,像她这么年轻的姑娘来到这种地方,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更关键的是,董贤是什么人,那是一个见了漂亮姑娘都走不动路的家伙,像李洁这样的鲜花,那厮找到机会肯定不会放过的。

当然,董贤的心思如今全在敖当当身上,有敖当当在,他现在也不敢出来偷吃,不过敖当当毕竟是东海龙宫的公主,迟早是要离开的,只要敖当当一离开,难保董贤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我正在想如何帮助李洁的时候,酒吧的人变得越来越多了,因为夜幕降临之后,这里的生意更加红火,各色人等一窝蜂的聚了过来,多多少少卸下白日里的伪装,在这种地方宣泄着。而酒就成了最受欢迎的东西。当然,出了酒之外,就是漂亮女人了。

除了酒吧的陪酒女之外,还有人带着花枝招展的女伴,就像我现在这样。

这不,就在我的附近,就有一个女人,紧紧贴在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身上,非常的风骚。我一样就看出来了,这个女人是狐族的。

青丘集团的总部就在滨海市,这里出现狐族的女人并不奇怪,我奇怪的是这个女人的态度,对男人的那种态度,完全不是在逢场作戏,而是她骨子里就是如此。

也许在外人看来,风骚是狐族女人的标签,但是作为狐族族长女婿的我,却知道,事实上并非如此,除了那些身背任务的密探之外,每一个狐族女人,最起码在公众场合,还是非常庄重的。

就算是那种密探,有时候不得不出卖自己,但是也不会像眼前这个女人这张犯贱,她和李洁无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于是我本来就不好的心情,一时间更加不好了。如果不是我有急事在身,不能打草惊蛇的话,我肯定亮明身份,让这个女人有多远滚多远了。

我本来打算忍忍就过去了,可是没想到那个女人竟然开始变本加厉了,她不知道和那个油头粉面的家伙嘀咕了几句什么,反正这两个人腻歪着一起去了唱歌的吧台前面,又过了一会之后,竟然像一个泼妇一般,吵了起来,而且矛头看样子是指向了李洁那小丫头。

要知道,我和李洁虽然还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在我心里,已经将这丫头当做了自己的亲妹妹。如果有人侮辱她,那比侮辱我还要严重。

我的眼神一下子变的阴冷起来,嘴角随着勾勒起一抹冷冷弧度,熟悉的我的人都知道,这是我发飙的前兆,可惜的是,红红姑娘,并不知道我有这么一个习惯,所以我还在静静地品着红酒。

“红红姑娘,酒等会再喝,我们到那边看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我说着,丢下酒杯站了起来。

红红不是傻子,听出来我语气里不容置疑的味道,也顺从地站了起来:“好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过去看看也行,说不定这件事情和我们公主有关呢?”

我们两个并肩走到驻唱吧台前面的时候,正好看到那个女人一脸的蛮横,用看不起的眼神望着那几个服务人员,然后指着舞台喊了起来:“你们几个是吃干饭的吗?难道没听见老娘的话吗?还不赶紧让那个臭丫头下来,我要上舞台唱歌!”

“实在是不好意思,李洁这首歌是客人点的,等她唱完之后的您再上去行吗?这位小姐,请您谅解。”

这是刚刚给我上酒的那个服务生,他说话很有礼貌,不管是谁,再苛刻的客人,只怕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但是我还是低估了那个女人的蛮横,服务生的话音刚落,她就一巴掌打了过去,下手真狠,只听啪的一声,哪位帅哥的脸上就留下了五道指头印。

“你这个人会不会说话?你把话说清楚,谁是小姐?你妈你姐才是小姐呢?真的是欠打!”

她虽然是女人,可是她是狐族人,身上带着灵力的,所以那个帅哥就这样无端遭了殃。

而那个油头粉面的家伙不到没有劝阻,而且还在给她加油鼓劲:“青青,打得好,打得漂亮,就应该这样。你只管打,有什么后果我来扛!在滨海市这个地面上,只要我油猫出面,还没人敢不给我这个面子!”

油猫!我不禁一愣,难道这厮是猫族的?刚刚我的注意力全在青青身上,所以没注意这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我急忙看了看,发现这厮竟然是个高手,而且灵力相当深厚,竟然在董贤和胡飞之上,难怪气焰会如此嚣张了。

我不明白,堂堂猫族,怎么会有这种垃圾。可能是丑猫和飞天猫给我的印象太好了吧。不过看在丑猫和飞天猫的面子上,今天我对这位仁兄也只能够略施惩戒了。当然,如果他不识进退的话,我也就替丑猫他们好好管教他一下了。

一个看着是领班模样的女人连忙说道:“青青女士,非常抱歉,请您稍等片刻,这首歌马上就要唱完了。”

这位领班的话也挑不出来什么毛病,毕竟谁都看得出来,这对男女不好惹,况且顾客都是上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像酒吧这种地方,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最好不过的了。因此虽然刚刚青青出手挺狠的,但是这位领班也很冷静。

可是那位青青姑娘并没有给她面子,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起来:“为什么要我等?你们知不知道我是什么身份?我和你们董公子熟的很,只要一个电话就能炒你的鱿鱼!”

青青这话可能不是吹牛,毕竟大家都是从青丘出来的,和董贤熟悉并么有让我意外。

而那位油猫也是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董贤在不在?在的话让他出来见我,我就不信了,只是唱个歌而已,他给我摆什么谱,就算是我把这里砸了,他也不敢说个不字!”

我看到那个领班身躯一震,我知道她可能要妥协了,毕竟油猫和青青都不是她能惹得起的。

况且严格说起来,青青的要求虽然过分,但如果以礼相待,而不是这样蛮横无理的话,那么也许这个领班早就答应了。毕竟再怎么说,李洁也是这里的红歌手,每天都有不少熟客专门过来给她捧场的。

这时候,由于吧台这边已经乱成了一团糟,虽然李洁的歌声并没有停,但是已经影响了一些客人听歌,有些人已经提出了抗议,更有甚者,直接喊出声来,让青青有多远滚多远吧。

那个领班又犹豫起来,我理解她的犹豫,毕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油猫和青青都不是好惹的,就算是我站在她的立场上,都会有些为难。

但为难归为难,如果是我,那么最终的选择有两个,一个是用缓兵之计,拖着让李洁把歌唱完了,另一个就是直接怼回去。毕竟怎么说也不能为了他们两个人,得罪那么多客人吧。因为能来这里消费的人,往往都不是一般人。

如果因此把超云酒吧的招牌给砸了,那么就是她这个值班经理的责任了。

看这姑娘长的挺顺眼的,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眉眼那一块和胡薄荷有几分相似,所以我就想了,如果这姑娘有胆子和油猫他们对着干,那么不论她遇到什么麻烦,我都替她兜着。

第一百六十四章 亲妹妹

反之,如果她没有原则直接选择跪舔的话,那么她的死活,就和我没啥关系了,我只要保住李洁不受欺负就行了。

那个领班还算是没让我失望,不卑不亢地说道:“这位先生,这位女士,你们如果是董公子的朋友的话,那么就更应该遵守这里的规矩,这样才算是给董公子面子。况且,李洁这首歌马上就要唱完了,也就是一两分钟的事儿,难道你们也不想等吗?”

按说这个值班经理的态度已经够好了,但是那位青青却是呵呵一笑:“你算是什么东西?也有资格来教我做事?”

青青这话已经和骂人差不多了,可是值班经理还没有动怒,而是笑语盈盈的说:“我不是东西,我叫叶莹,是这里的值班经理。”

这种态度绝对是绵里藏针,我喜欢!

“叶莹,值班经理?好大呀,不过在本姑娘眼里,你连个屁都不是!”可是让人大跌眼球的一幕上演了,没有人会想到青青竟然如此蛮横,直接就是一个耳光甩了过去。

她怎么说也是狐族中人,身上带着灵力的,况且叶莹也没想到她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人,所以这一巴掌打的瓷实,叶莹的俏脸直接肿了起来。

更让人愤愤不平的是,青青打过人之后,还在不停的跳脚:“你不过是董贤养的一条狗而已,也敢和我叫板!信不信,我一个电话打过去,就能让董贤砸了你的饭碗!”

“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呢?什么素质?刚刚打我们服务生,现在竟然连叶经理都打了!”

“叶经理,你没事吧?不行的话就给董公子打个电话,或者报警也行!”

看来这个叶莹在这里深得人心,那些酒吧服务生一下子都涌了过来,虽然知道青青和油猫不好惹,但是每个人都在仗义执言。

我甚至相信,如果不是叶莹一直在劝阻的话,那么这些年轻人,甚至有可能冲上去,把刚才的两记耳光打回来。后来甚至是一些客人也站了出来,为叶莹撑腰。其中还有几个,是有一定身份的。

眼看着自己犯了众怒,青青也有些怕了,眼神里明显的露出了慌乱的神色,可是就在这时,丑猫哈哈一笑,直接把青青搂在了怀里,然后极度嚣张地说道:“你们很带种呀,连我的女人也敢欺负!知道我是谁吗?我叫油猫,是百猫集团的副总!”

百猫集团!我来滨海也有一段时间了,自然听说过百猫集团的名声,这个集团财力雄厚,把持着正和滨海市的安保产业,手下各类保安和保镖少说也有上千名,所以在滨海市,很少有人敢去招惹他们。

当然,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百猫集团,竟然是猫族在现实世界的产业。难怪他们的影响力,在滨海市来说,只是仅次于青丘集团而已。

一听说这位油头粉面的家伙,竟然是鼎鼎大名的百猫集团的副总,那些本来还想打抱不平的客人,都纷纷坐了回去,因为凭这些人的背景,还真的是不敢招惹人丁兴旺的百猫集团。

而那些服务生顿时都不敢吭声了,谁都知道,从百猫集团任意拉出来一个人,至少都是能够以一敌三的人物,他们这些服务生有什么资格和人家叫板,可以说人家只是动动手指,就能把他们给灭了。

更别说,油猫出门身边总是带着五六个职业保镖。本来按照他的实力,是用不着保镖的,可是这小子为了装逼,愣是带上了。

于是,随着油猫的一声大喝,有好几个穿着褐色衣服,带着墨镜的彪形大汉,粉墨登场了,从他们身上带着的杀气来看,这些人都是实战出来的。不是那种银样蜡枪头的花架子。

有油猫在背后撑腰,青青又开始骄横起来,她的紧张和慌乱便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继续扯虎皮的骄傲劲儿:“你们几个,马上给姑奶奶散开,谁不听话就削谁!”

这是绝对的实力碾压,那些服务生一下子都被吓住了,他们既然能来做服务生,都不傻,最起码眼力价还是有的,都看得出来,只要他们再敢说一个不字,那么那几个虎背熊腰的保镖,肯定会把他们几个打的满地找牙。要知道人家可是百猫集团的副总,就算是董贤见了,也得笑脸相迎。

本来还热热闹闹的酒吧,顿时变得鸦雀无声起来。就连在台上唱歌的李洁,也停了下来。

“我的女人,只是要在这里唱歌而已,难道就这么难吗?你们是有多看不起我油猫呀!要知道打狗还要看看主人呢?”

油猫越来越嚣张了,而且我看得出来,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他如果不这样的话,我还会觉得这个人是个劲敌,但是这样一来,我倒是放了心,因为一个修行者,如果靠欺压凡人来获得成就感的话,那么这个人也就那样了,仅此而已!

“原来是油总,失敬了!”没想到挨了一巴掌之后,叶莹还能保持着冷静,着实令我刮目相看。我突然想起来,胡薄荷身边还缺一个靠得住的总裁助理,这个叶莹倒是蛮合适的。

看得出油猫也是那种见了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人,他用色眯眯的目光扫过了叶莹的高耸入云的所在,然后说道:“你是叫叶莹是吧,名字不错,人更不错。这样吧,看在你的面子上,今天晚上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了。不过,你得让台上的那个小妞立马下来,我的女人要唱歌。而你吗,等会去我的包厢一下,我们两个可以深入浅出地聊一聊,到时候有你的好处。如果你能够让我满意的话,我的私人助理就是你了,工资待遇可以提高十倍!”

这厮真的是太膨胀了,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引诱起了良家妇女,简直是没把董贤放在眼里。

按说李洁的歌声已经停下来了,叶莹完全可以顺水推舟,可是可能是油猫后面的话触犯了她的尊严,这丫头竟然有胆子和油猫叫板:“不好意思,纵然是你的女人,也得按照规矩来,先乖乖排队吧。至于做你的私人助理这件事情,请恕我无法从命,因为我叶莹不是那种为了钱,可以出卖一切的女人!”

这丫头真有意思,说着还故意瞟了一眼青青,那意思很明显,青青就是那种女人,就差指名道姓的说了。

有意思,这丫头有性格,我喜欢!

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台好戏,这时候,红红姑娘在我耳边说了一句,问我用不用她出手,我摇了摇头,因为就这么丢了面子之后,油猫有很大可能发飙,所以我想看看这位叶莹接下来会如何应对。

油猫呵呵笑了起来:“叶莹,你真的庆幸自己是个女人,是个漂亮的女人,而我油猫这辈子谁都可以翻脸动手,但就是不打女人,不打漂亮的女人。”

哈哈,没想到这厮还算是有些底线,虽然这个底线有些龌鹾,但也总比那种毫无底线要多少强一些。

油猫说着,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说了几句,然后把手机递到了叶莹面前:“叶经理,我管不了你,但是这个世界上有人能管了你。”

手机里传来了董贤的声音:“叶莹,油猫是我的兄弟,不管她有什么要求,你都要想办法满足。你记着,我们得罪不起这个人的。”

“董公子,知道了。”叶莹淡淡说道,把手机还了回去,然后对台上的李洁喊道:“李洁,你下来吧,这位青青女士想要上台演唱。”

“叶莹姐,我知道了。”李洁很安静,也可以说很坦然,微笑着点了点头,仿佛并不知道刚刚有人为了她,而差一点儿就要大打出手了。

按说我的目光已经足够敏锐了,可是我在她身上,愣是捕捉不到一丝一毫的委屈或者是无奈。

我越看她越像我的妹妹了,我妹妹那时候,也是这样,整个人带着一种安静恬谧,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小大人。

几乎是在整个酒吧所有人的注视下,李洁平静的整了整自己的东西,然后把吉他背在了肩上,刚要下台。

我说话了:“李洁,别听那些聒噪,你就继续待在台上,唱你的歌,有什么事的话,我来担着。”

我话音刚落,身边的红红姑娘已经常常舒了一口气:“李明,多亏你说话了。你如果再不吭声的话,只怕是本姑娘已经大打出手了。”

我一字一句地说:“我妹妹的事情,还用不着你出手。”

红红姑娘一愣:“李洁这丫头什么时候成了你妹妹了?”

我很严肃的说:“就在刚才,而且她今后会成为我一辈子的妹妹,亲妹妹!”

就在我和红红姑娘说话的时候,台上的李洁已经发现了我的身影,正一脸惊讶的望着我。其实,从我发话的那一霎那间,整个酒吧的人都在看着我,只不过都被我无视掉了。这一刻,我的眼里只有李洁!

第一百六十五章 出乎意料

我就那么站着,带着一脸的微笑,仿佛这么多人不是在看我一样。

油猫的眼中冷芒一闪:“你是从哪儿蹦出来的?我在滨海市混了这么久,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呢?可你知道我是谁吗?知道惹了百猫集团的后果是什么吗?趁着猫爷心情好,你小子赶紧消失,猫爷可以不和你一般计较!”

说着,油猫指着舞台上的李洁又喊了起来:“说你呢,赶紧下来,猫爷要听自己的女人唱歌。当然,如果你能跟着猫爷的话,那样就不用被赶下台来了。”

看样子李洁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合,小脸一时间羞得通红。

我冷冷哼了一声:“你配吗?你算是什么东西?百猫集团算什么玩意?你知道李洁是谁吗?那是我妹妹,谁敢欺负她,就是和我过不去!”

我既然扫了油猫的面子,那就索性一扫到底,又对着李洁说道:“妹妹,你只管在台上呆着,想怎么唱就怎么唱,没有人能把你怎么着!”

油猫笑了,“小子,你真的是活腻歪了,竟然看不起猫爷,看不起我们百猫集团,来呀,好好教教这位兄弟,今后该怎么说话!”

随着油猫的一声令下,那几个彪形大汉眨眼之间就围了上来,从他们的反应速度来看,很显然每个人都是高手。

这几个人个个身材高大,我被他们围在中间,就像是一只老鼠在面对五只大猫,从酒吧里里那些旁观者,脸上的表情来看,没有人认为我会赢,只怕我不被他们当场打残,已经算是祖坟里冒青烟了。

叶莹急忙说道:“油总,不管这位先生的事儿,他毕竟是我们超云酒吧的客人,你把他打了,只怕我们董公子的面子就没了。”

“董贤算个屁!我如果给了他面子,那猫爷的面子何在?我们百猫集团的面子何在?”油猫贪婪的看了看叶莹,“怎么?心疼这个小白脸了?姑娘爱俏,我当然可以理解。想救这个臭小子可以,只要你单独和我聊聊就可以了。美女的面子,我还是要给的。”

叶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油猫,忽然猛地一咬牙:“只要我叶莹还做着值班经理,那就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的客人挨打!油总,我答应了,你快叫你的人住手!”

我没有想到,叶莹竟然这么有勇气。按说我和她今晚是第一次见面,没有想到,她竟然为了我,而屈身于油猫。

“这才乖嘛!”油猫一把将叶莹揽在怀里,然后对青青说道:“猫爷我有事要办,你赶紧上台唱歌,给猫爷助兴,唱的好了,猫爷有重赏!”

说着,那小子吹了一声流氓哨,围着我的几个彪形大汉顿时离开了,为首的那一个还吧唧了一下嘴唇:“小子,你今天走了狗屎运,否则的话,哥几个非得把你屎打出来不可。不过,让一个女人舍了身子救你,你小子和吃软饭有什么区别?”

这几个人哄堂大笑着,就要离开,而青青则是往舞台上走去,看那架势,只要她上了舞台,肯定会把李洁赶下来不可。

我身影一晃,鬼魅般地拦住了青青的去路:“青青姑娘是吧,我说过要听李洁唱歌,所以你还是请回吧,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哟!”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哟?你以为自己是老几?去死吧!”这个女人看叶莹为了我而献身油猫,心里面嫉妒死了,所以一把竟然抓向了我的咽喉。

我如果是个平凡人的话,只是这一下,纵然是不死,只怕是喉结也得让她给抓碎了。

真的是不知死活的蠢女人,如果不是看在她青丘狐族出身的份上,我才懒得和她多费口舌呢。

“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但可惜的你不知道珍惜,那就没办法了。”

我连躲都懒得躲,只是伸出了一根手指,轻轻点在青青抓过来的手掌上。

只听得哎哟一声惨叫,青青的一只手如同触电一般,垂了下去,却是再也使不上力气了。

这个女人蠢是蠢,但是眼力价还是有的,她看了看虎口上的兰花心里,不由得惊叫道:“兰花烙印,你是胡力的什么人?”

我面无表情道:“这是你该问的事情吗?我如果是你,就趁早混的远远的,否则的话,我会在你另一只手上,也烙上一朵美丽的兰花!”

青青的脸色变了几变,最终的选择是一声不吭地跑了出去,不管油猫如何喊她,她也没有应声。

油猫放来了叶莹,大踏步走向了我:“小子,没想到你还有两把刷子。这么说,你也是来自青丘狐族了。但是别以为有些一手兰花烙印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要知道胡力如今已经变成了一条小狐狸,你没有了靠山,如何和我斗。”

“对付你,我还用得着找什么靠山吗?”我说着,回头看了看李洁:“妹妹,赶紧唱一支歌,给哥哥我助兴,我保证在你这首歌结束之前,将这六个垃圾统统撂倒。”

我也是这么一说,没想到李洁竟然真的弹着吉他唱了起来。那首歌我没听过,但是曲调萧杀,倒也是非常应景。

油猫的脸上挂不住了:“小子,你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你以为猫爷像青青那样,也是不堪一击吗?”

“你说对了!”我身影晃动,眨眼之间,已经将那五个彪形大汉撂倒在地了。

油猫惊讶地合不拢嘴:“小子,你竟然会猫扑?你到底是谁?”

我哼了一声:“我会的东西多了去啦!不过就凭你,还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说着,我也不给这厮废话,一记手刀劈过去,没想到油猫的反应还挺快,急忙架起胳膊来挡,只听得咔嚓一声,他的小臂骨竟然被我一刀斩断了。

“胡家刀法!”这小子倒也滑溜,一看势头不妙,接连几个转身,就闪电般逃出了超云酒吧。猫族的人身法都快,这小子倒也没有例外。

给他一个教训就行了,再怎么说,他也是丑猫和飞天猫的族人,我也不能真的灭了他,所以就任由他离开了。

而这时,李洁的歌声才刚刚开始,一时间,酒吧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向四周点了点头,以示致意,说句心里话,这样的风头我并不想出,只是对付像油猫这样的人,你如果不给他来点厉害的,他就不知道锅是铁打的。

我指了指墙角自己的座位:“叶经理,可以陪我过去坐坐吗?喝一杯也行。”

看叶莹犹豫了一下,我笑了笑:“叶经理不会是把我当成了油猫那样的渣滓了吧?”

叶莹笑了笑,看了看我身边的红红姑娘,然后说道:“哪能呢?您一看就是好人,岂能是油猫那种人能够相提并论的。再者说了,您身边这位姐姐这么漂亮,怎么能看得上我这种庸脂俗粉呢?”

“像叶经理这样的庸脂俗粉,看来得多多益善才行!”我说着话锋一转:“那叶经理为什么不痛痛快快答应呢?看来还是心里有顾忌呀!”

“不错,我的确是心里有顾忌!”没想到叶莹竟然大大方方承认了,只听她继续说道:“我之所以犹豫,是因为我们酒吧有规定,值班经理不得在当班时间陪客人喝酒。”

“没有规律不成方圆,看来是我冒昧了。”今日的突发事件,令我改变了计划,我本来打算让红红姑娘在这里做驻场歌手呢,可是后来一想,鱼泡泡的事情赶早不赶晚,红红就算是当了歌手,但要打听出有价值的线索来,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了。所以我才想请叶莹过去坐坐,她身为超云酒吧的值班经理,相信对酒店那边也是比较熟悉的,说不定从她嘴里,还能打听到有价值的东西呢。

不过她拒绝的理由,让我无法再说下去,我打算等李洁唱完歌之后,找她谈谈也成。

可是,让我出乎意料的是,叶莹并没有离开,而是笑颜如花道:“如果是别人,当然是要按照规矩来。可是先生您就不同了,某种程度上说,您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为了您坏一次规矩,有又何妨呢?”

这个叶莹,真的是一个妙人。我也是哈哈大笑起来:“救命恩人的话休要再提,因为你也打算舍身救我,所以说,我们两个算是扯平了。”

“扯平就扯平,这就叫做无债一身轻。否则的话,万一哪一天,有哪一个救命恩人,要我以身相许的话,你说我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这丫头,真够可以的,竟然放着红红姑娘的面,调戏起我来了。

可我并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菜鸟,打了个哈哈,装作没听懂,就把她打发过去了。

我之所以没接她的招,一来呢,身边有红红姑娘这个电灯泡跟着,二来呢,鱼泡泡危在旦夕,我也没有那种为了爱而鼓掌的心思。

在红红满脸不情愿的陪同下,我们终于坐到了座位上,喝了两杯酒之后,我便直接进入了正题。

第一百六十六章 冤家路窄

我这个人不习惯藏着掖着,最喜欢的说话方式,就是开门见山了。

“叶经理,不,我还是叫你叶莹吧,这样不是那么生分。”我开头的第一句话就已经把我们之间的关系拉近了许多,然后继续说道:“你来这里看来也有一段时间了,否则也混不到值班经理的位置上,那不知道你对酒店那边熟悉不熟悉呢?”

叶莹的确是个聪明人,当即就反应过来了:“您好像话里有话呀,说吧,看在你今天帮了我的情分上,不管你问什么,我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连忙摆了摆手:“你还是别用您这样的称呼了,那岂不是把我叫老了吗?我叫李明,你直接叫我名字好了。”

叶莹讶声道:“李明,这个名字挺常见的,听说青丘集团新任总经理的名字,就叫李明。”

我呵呵一笑:“的确,这是一个很常见的名字,别的地方不说,只是滨海市,只怕也有几百人叫这样的名字。”

我没有明确承认自己就是青丘集团的那个李明,但也没有否认。

叶莹说道:“李明,咱们两个还是不要探讨你名字的问题了。我只是有这好奇,不知道你打听超云酒店做什么?”

“叶莹,其实我今天之所以来超云酒吧,目的就是为了打探超云酒店的事情,我怀疑我的一个朋友被董贤绑架了,而且就关在超云酒店里面。”

我没打算瞒着叶莹,所以就直接实话实说了。因为像她这样的聪明人,对她如果有所隐瞒的话,她一定能够听出来我话里话外的破绽,那样子一来,就会弄巧成拙,得不偿失的。

“你的朋友被董公子绑了?”叶莹一下子惊叫起来,她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然后看了看四周,看除了红红姑娘之外,并没有人注意到她,这才长长吁了一口气,然后接着问道:“能告诉你的朋友是什么人吗?是男是女?”

一看叶莹的反应,我觉得心里稍微有了一点谱,看样子她好像知道点儿什么。我按捺着心头的喜悦,说道:“我的朋友名叫鱼泡泡,是滨海雅筑的老板,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叶莹连忙又问道:“漂亮的女孩子?是不是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

这一次还没等我吭声,红红姑娘已经叫出声来了:“对对对,就是有两个小酒窝。”

叶莹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毅然说道:“本来做为员工,我是不能泄露我们老板的隐私的。可是我这个人不习惯欠别人的人情,而我刚刚帮了我,我如果不做点回报,心里头老是不好受。再者说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们董公子绑架一个女孩子,绝对是不应该的。”

叶莹现实阐述了一番自己的理由,然后一脸郑重地说道:“我有一个好姐妹,是超云酒店的楼层经理,据她说呀,昨天晚上,817房间有个女客人长的很漂亮,一笑有两个小酒窝来着,可是她很不对头,把电视机都给砸了,可是上头有命令,不允许她们今房间,就连打扫卫生也不可以。”

“叶莹,谢谢你。我代表鱼泡泡真的应该好好谢谢你才对。”

我说着,把目光扫向了红红姑娘:“如此说来,鱼泡泡很有可能就在817房间了。红红姑娘,你先去看看情况再说,记得找一身楼层服务员的衣服换上,还有千万不要轻举妄动。”

“明白。”红红姑娘嘴里答应着,突然就消失了。

叶莹吃惊不小,“早知道你们两个不是一般人,谁知道这么厉害,身影一闪,人都不见了哟。”

我没有做任何解释,因为这种事情无法解释,毕竟人家叶莹是眼睁睁看着红红从她眼前消失的。

红红走了以后,我和叶莹又聊了一会儿,喝了两杯红酒,气氛嘛还算融洽,后来叶莹说,她还是上班时间,不能在这边一直陪着我,所以就要告辞。

我当然没啥意见,反正李洁的歌基本上快唱完了,等会还得和我这个妹子好好聊聊呢。

可是还没等叶莹离开,只听我们身后传来了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叶经理,你还算有点儿职业道德,没忘了你现在正是上班时间。”

这个声音对我来说,真的是太熟悉了,根本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是董贤来了。

我心里一惊,董贤这个时候来这里干什么?难道是为了转移鱼泡泡?或者是那位油猫在他面前告了状?董贤既然已经在这里出现,那么敖当当来了没有?她会不会去了超云酒店817房间?如果红红和她撞个头碰头的话,事情就不好办了。毕竟,以敖当当恐怖的实力来看,红红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

就在我还在揣摩董贤的来意的时候,董贤已经蹦了起来:“叶莹,你是干什么吃的?你要搞清楚一点儿,端着我的饭碗,就不能得罪我的朋友!你知不知道,百猫集团的实力有多强,别说我了,就算我父亲,见了人家油猫也得以礼相待。可你呢,竟然把油猫得罪得透透的,你知不知道,你这一次让我很难做呀!”

叶莹一上来就被董贤这么狗血喷头的一顿数落,心里面肯定有着诸多的委屈,只不过端人家碗受人家管,这丫头还是忍了下来:“董公子,对不起,是我没有吧事情处理好。”

我听的出来,叶莹话里话外的委屈,可是这件事情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办法出面干涉,毕竟董贤是在和自己手下的员工谈话,我一个外人最好是不要插嘴。

按说叶莹的姿态已经放的够低了,但是我理解董贤,他绝对是一个欺软怕硬的家伙,说不定还得唠叨半天,甚至再罚个半个月工资,才算完事。

可是没想到董贤竟然换了另外一种语气:“叶莹啊,常言道,自己惹下来的麻烦自己摆平,听说油猫看上了你,那就是你的福气了。这样的机遇你可要把握住哟。这样吧,今天的班你也不用上了,油猫如今住在咱们酒店816房间,你过去和他好好聊聊,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吗?”

呵呵,没想到这个董贤真是无耻的没有下线,这么容易就让自己的下属出卖灵魂了。我相信,如果他是个女的,而油猫又看上了他的话,那么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出卖自己的。

但是叶莹并不是那种任人摆布的女人,她是有自己的尊严的:“董公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把我往油猫那边送吗?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臭娘们,你以为你是谁呀!给脸不要脸的东西!我看你是皮痒了!”

我一听,觉得情况不对头,急忙回头一看,只见董贤阴沉着一张脸,胳膊轮圆了,一记耳光带着风声直往叶莹脸上招呼。

董贤虽然在我面前那是不堪一击,但是对像叶莹这样的女孩来说,那是无解的存在。

眼看着他的巴掌就要打在叶莹脸上了,我及时出手了,一个中指只是在董贤掌心轻轻一点,这小子就像触电一般,一下子蹦了起来:“谁?是谁敢来管我的闲事?”

我头也没抬,慢悠悠的说道:“董贤,你真的是贵人多忘事呀!我就不相信了,你作为青丘狐族长老的儿子,会不认识我这一招?”

董贤惊叫起来:“兰花烙印!就是你刚才打了油猫!你是胡力的什么人?”

“不错,就是我,怎么董公子不服气吗?”我乐呵呵地站了起来,站到了董贤的面前。我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故意没接胡力那个话题。而如今,我的容貌已经是大变样了,所以我不相信董贤能把我认出来。

“这位兄台,就算是你来自青丘,那又如何?我在管理我的下属,又碍着你什么事了吗?”董贤的脸色异常难看,虽然他知道兰花烙印的厉害,但这里毕竟是他的地盘,所以面子不能丢。

我哼了一声:“不错,叶莹是你的下属。但她仅仅是你的下属而已,并不是你的奴隶。如今恋爱自由,别说你一个上司了,就算是她的父母,也干涉不了她。况且,你连女人都打,这样子让我非常不爽!因为在我心里,除了那种非打不可的女人,任何施加于女性的暴力行为,都是可耻的。”

“你他特么滴到底是谁?敢来招惹我!我知道兰花烙印的厉害,可是你纵然浑身是铁,又能捻几根钉呢?”

董贤说着忽然一拍手,酒吧里的音乐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有人出面把客人请了出去,接着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四五十个彪形大汉,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连弩,齐刷刷地对准了我。

叶莹慌了,连忙说道:“董公子,有话好好说,这件事情与他与他无关,我答应去酒店816房间,还不行吗?”

董贤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叶莹,不好意思,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这个人既然刚刚对我动了手,又得罪了油猫,那么他必须得付出代价。”

第一百六十七章 首席秘书

我望着那么多的连弩,不但眼皮没有眨一眨,而且竟然呵呵笑了起来:“董贤,你可能就只剩下这么一招了吧?”

董贤不屑一顾道:“这一招怎么啦,照样收拾你这小子。你如果真的不怕的话,那就继续杠呀,而不是要靠着一个女人出来救命。”

“老子懒得搭理你!”我直接把董贤无视掉了,然后盯着叶莹看了好久:“叶莹,你到底怎么回事?先前在油猫发出威胁的时候,你替我出头,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你怎么还是管不住自己呢?还有,无论在什么时候,你都要记住了,你是个女孩子,千万不要为了任何一个男人,把自己尊严轻易地让出去!”

看叶莹的表情有些难堪,我的语气软了下来:“你应该时刻记着,你首先是一个女孩子,然后才是他董贤的下属。如果董贤连你做女人的尊严都要剥夺的话,那你就不要再留在这个鬼地方了。”

董贤带着一脸的狞笑:“呵呵,我就不相信了,滨海市虽然不小,但是我董贤赶出去的人,有谁敢用?”

我拍了拍胸脯,高声回答道:“我就敢用!”

董贤的笑声更大了:“你?你要知道,这里可不是青丘。不知道你在哪儿高就呢?能给叶莹什么样的职位呢?”

他的话音刚落,酒吧里就响起了一连串的笑声。

笑?这些人竟然敢耻笑我?这不是放着自在去找不自在吗?

我怒了,龙爪手闪电而出,再配上在五行山学习的乘风身法,我估计其他人只是觉得眼前一花,但是那些人手里的连弩已经全部被我抢了下来,扔到了大门口那边,而且抢这些连弩的时候,我每一把都捏了一下,所以就算是他们没皮没脸地,去把这些连弩捡回去,也全都不管用了。

我冷声道:“不想死的话,全部给我滚!”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其他任何的东西都变得无关紧要起来,人多势众又如何,就算是一千只蚂蚁,也打不过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孩。

董贤犹豫了很久,但最终还是一挥手,说了一句:“我们走!”

但这厮还是不甘心,他走到大门口的时候,突然回头看了看我:“我还是想听听,你打算把叶莹安排到哪个公司?担任什么职位呢?”

我带着一脸的淡然:“这件事情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是看你一副迫切的样子,我就告诉你了。不知道青丘集团和你这里比起来如何呢?而总裁首席秘书一职,能不能比得过你超云酒吧的值班经理呢?”

“青丘集团?总裁首席秘书?你以为自己是谁呀?青丘集团总裁胡薄荷?还是总经理李明?”

董贤呵呵笑道,突然又看了我一眼:“不对,你是李明!我早应该想到是你的!在如今的滨海,从青丘来的高手本来就不多,而懂得兰花烙印,能与胡力扯上关系的人,就只有你李明了!李明,你有种别走,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我一脸平静地说道:“我是不会走的。去搬你的救兵吧,无论是你父亲董和,还是敖当当,谁来都可以。”

其实,说心里话,我真的不想在此时此刻与敖当当交手,虽然我知道我们之间必有一战,但是这一战来的越晚越好。

可是如今的形势不一样了,我估摸着敖当当如今就在超云酒吧坐镇,有她在,估计红红没有任何可乘之机,所以我要把她引到这边来,那样的话,红红才能够乘虚而入,把鱼泡泡救走。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是不可能当着董贤的面,暴露自己的身份的。

至于我为什么断定董贤搬来的救兵是敖当当,而不是他的父亲董和,这就很好解释了,一来敖当当离这里近,只要董贤一声招呼,她很快就能赶到,二来呢,再怎么说,董和现在还在青丘集团任职,不但鱼死网破的境地,这个老狐狸是不会和我撕破脸皮的。

“好,李明,你等着,这一次本公子一定要让你生不如死!”

董贤就是这样,自己技不如人,却偏偏喜欢往外撂一些狠话,上一次在滨海雅筑如此,现在更是如此。

董贤前脚刚走,叶莹就带着满脸的不好意思,对我说道:“李明,不好意思啊,我真的是有眼不识金镶玉,想不到你真的是青丘集团的那个总经理。”

我笑了笑:“这没什么,我完全没放在心上。叶莹,我刚刚说的话,你考虑一下,如果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去青丘集团总部,找胡总裁报道了。具体情况,我会给她打电话的。”

叶莹带着一脸的惊讶:“李总,没想到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呀!我本来以为,你刚才之所以这样说,是在故意气董公子呢?叶莹何德何能,岂能担任这样的要职?”

叶莹有这样的疑虑不无道理,因为超云酒吧和青丘集团比起来,真的是萤火之比皓月,别说叶莹了,就算是董贤本人,在青丘集团任职的话,也坐不上这样重要的职位。

所以我能够理解叶莹心里的不安和疑虑,毕竟她对青丘集团一点也不了解,在这方面没有任何的经验。

我笑了起来:“叶莹,董贤算是什么东西?我如果看他不顺眼的话,直接动手就是了,哪里会用你的前途,来开这样的玩笑?”

看叶莹还有些不相信,我继续说道:“我用人从来都是不拘一格的,而胡薄荷更是如此。我既然敢做这样的决定,就表明你叶莹有这样的本事,你又何必自己看不起自己呢?”

我缓了一下,继续说道:“当然,我是绝对不会勉强你的,你如果不想去我们青丘集团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了。”

叶莹这才相信了,很激动的说道:“李总,我愿意去!”

我掏出来一张胡薄荷的名片递给了她:“你既然愿意,哪还等什么呢?你拿着这个,去找胡总裁,就说是我的意思就行了。”

我手里的名片带着特殊的印记,只有我和胡薄荷两个人才知道的印记,胡薄荷只要看到了这张名片,一定会妥善安置叶莹的。

当然我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叶莹的确是个人才。她刚刚处事非常的果断,除了不卑不亢之外,还能够不畏强权,明知道油猫他们不好惹,但是依然坚持公正。别的不说,仅仅这一点,就值得成为胡薄荷的身边人。

因为我和胡薄荷认为,唯才是举是好事,但是如果德行有亏的话,就不值得重用了。特别是总裁首席秘书这个岗位,如果看人不准的话,那就等于在自己身边埋下一个*。所以说,像叶莹这样德才兼备的人,是非常不容易碰上的,现在既然碰上了,那当然要牢牢抓在手里才行。

我相信叶莹不会拒绝,因为每一个有才能的人,都会有自己的理想,都会需要强烈的认同感,相信叶莹也不会例外。而就算是没有今天的事情,她留在超云酒吧的未来是什么呢?就算是当上了酒吧总经理,也是一个可以被董贤随时舍弃的筹码。

所以说,叶莹没有任何的理由拒绝。一个人不怕遇不到机会,怕的是把握不住机会。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叶莹接住了名片:“李总,您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你自己小心。”

“好!”这个字刚一出口,我突然看到了还在舞台上的李洁,不由得一拍脑袋,我怎么能把她忘掉了呢?

于是我又连忙说道:“叶莹,请你稍等一下,我还有点事。”

说着,我走到了李洁的面前,就问了一句话:“姑娘,虽然说你我是第一次见面,但是我还是要问你一句话,信不信我?”

李洁没有吭声,但还是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你能够相信我,我很高兴。你的处境你自己应该明白,虽然今天的事情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整个事情却是为你而起,依照常理推断,不管是油猫,或者是董贤,甚至是那一位飞扬跋扈的青青姑娘,日后都会去找你的麻烦,所以说,这个酒吧你是呆不下去了。”

我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你既然相信我,那就跟着叶莹去青丘集团吧,找你嫂子。你想工作的话,她会安排。你想继续唱歌的话,那么我敢打包票,凭我们青丘集团的实力,一定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大火起来,毕竟,以你的歌唱水平,留在酒吧实在是太屈才了。”

我没想到李洁小小年纪,竟然在听到我抛出那么一大块蛋糕之后,并没有失态,或者是异常兴奋,而是提出了质疑:“我嫂子是谁?还有你我素昧平生,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哈哈大笑起来:“你嫂子当然就是我老婆了!她叫胡薄荷,是青丘集团的总裁。当然,如果你不想认我这个哥哥的话,那就当我什么也没说。至于我为什么对你这么好?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很可能是因为你和我过世的妹妹很像的缘故吧。”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不一样的龙爪手

按说一个女孩,对一个第一次见面,就这样表示的男人,难保不怀疑我是居心不良什么滴,但是李洁竟然痛痛快快的答应了:“好,我正好给叶莹姐做个伴,”

我当然看得出来,这两个丫头的关系不错,否则的话,我也不会让叶莹带着李洁去青丘集团了。

叶莹和李洁走后,偌大的超云酒吧只剩下我一个人,就连那些服务生也都躲开了。想想也够奇怪的,因为这里刚刚还是非常热闹的,就因为我的出现,突然就变得如此的冷清。

我觉得既然敖当当已经和董贤发生了亲密关系,那么无论如何,她都会替董贤出头的。况且,我还曾经打了十三夜叉,让她堂堂的东海龙宫的公主丢了面子,所以说,就算我不如找她,她也一定会来找我的麻烦的。

我估算过超云酒吧和超云酒店之间的距离,满打满算也就四五百米,如果敖当当想来的话,应该早就来了。那么她为什么不来呢?难道是看穿了我的计划,所以她就一直在酒店守着,不给红红任何可乘之机?如果她一直不来的话,那么我又该如何呢?是一直在这里等,还是直接杀上门去,要更加爽快一些?

就在我心思不宁的时候,我突然感受到了空气之中灵力的变化,不由得又惊又喜,敖当当终于还是来了!

虽然酒吧的灯突然全部暗了,但是我依然一眼看到了敖当当的身影,凹凸玲珑,风姿绰约地走了进来,如果不是知道她是来找我打架的话,那么我就会产生一点儿,这个人是来找我幽会的奇怪想法。

“李明,别来无恙。”没想到敖当当说话还挺客气。

然而说话客气,并不代表着别的地方客气,我感觉到一股排山倒海的灵力,从四面八方涌向了我,那简直就是一股势不可挡的威压,我如果不是这一次在五行山之行,有了奇遇,灵力大增的话,仅仅就是一股威压,只怕我就得匍匐在地,那得有多丢人呀!

不在生理期的东海龙宫,没想到竟然如此了得。

我硬撑着自己,然后打肿脸充胖子的吧唧了一下嘴:“当然,吃嘛嘛香,一口气能上十几楼。”

敖当当笑了:“能在我的龙威面前,还能这样开玩笑的人,你是第一个。”

“客气!客气!”我自己心里的苦自己清楚,这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和敖当当交手,千万不能比拼灵力,除非是用招式取胜,否则的话,我根本就是毫无胜算了。

“李明,你之所以放董贤回去,只怕是想用调虎离山之计,把我引开,然后再让那位海马姑娘趁虚而入吧。”

我更没有想到,敖当当竟然一口道破了我的小心思,而且竟然连红红的真身都看出来了。

我心里一惊,较忙问道:“敖当当,你千万不要乱来,你把红红姑娘怎么样了?”

敖当当拍了拍手:“李明,没想到你一个家有妻室的人,还是一个四处留情的多情种子,不但想要鱼泡泡,竟然对她的侍女也有了想法。”

我脸一红:“你可别乱说话,我只是担心你杀了她而已。”

“杀她?那个海马姑娘是叫红红吧,她只是一个小角色而已,我还没有兴趣杀她!”

敖当当微微一笑道:“本公主只不过是在817房间门口,布下了一道漩涡,只怕是整个滨海市的人,甚至包括你李明和董和在内,都无法突破,你说就凭红红一个人,能把鱼泡泡救出去吗?”

听她这么一说,我心里顿时凉了大半截,要知道我之前不管碰上多么强悍的对手,从豺族少主到两头蛇和三头蛟,我无不是游刃有余,哪里像现在这样束手束脚,可以说我的任何一个举动,早就被人家看穿了。说句实话,我心里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无助过。这个敖当当,真的叫可怕,不但实力强,而且心思之缜密,就连是比起我老婆胡薄荷来,也是不逞多让。

不行,不能就这么认输了,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想办法把鱼泡泡救出来,但是在此之前,我要做的就是保住自己的小命,因为我已经感觉到,敖当当对我,似乎是已经起了杀心。她之所以现在没有动手,就是闲着无聊,想和我玩玩而已,就像一只猫在逗耗子一样。

不行,我决不能坐以待毙,我一定要想出办法来。可是实力决定一切,在两个人进入绝对单挑时间的话,那么似乎所有的计策,都变得无足轻重了。

我想了下,如果就这么干耗着也不是办法,那么觉得无趣的敖当当说不定就要对我下手了。因此上,我一定把她的成就感逗起来。或者是引起她的好奇也成。

“敖姑娘,你应该知道,鱼泡泡就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但让我不明白的是,她既然是你的亲妹妹,那为什么你还要对付她呢?”

我这样问,是为了提示自己的存在感之外,也是想解开自己的一个疑团。就算是东海龙婆当面吃了飞醋,但是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如今的鱼泡泡称得上是与世无争,而且还身染重疾,可是东海龙婆她们为什么还要为难这个丫头呢?

敖当当轻轻叹了口气:“帝王之家,亲情终究是非常淡薄的。其实,我这个妹妹也算是命运多舛,我也不想伤害她的。要怪就只能怪父王偏心,竟然把东海龙宫的至宝泡泡给了她,而且还给她起了一个泡泡的名字。”

我摇了摇头,苦笑道:“把泡泡给了她又如何?再牛叉的宝贝,终究也不过是一件东西而已。难道一个泡泡,就要能隔断你们之间的骨肉亲情吗?”

敖当当也摇了摇头:“李明,你是一个外人,当然不明白泡泡在东海龙宫的影响力。在我们东海,其实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谁拥有泡泡,谁就是东海龙宫的唯一继承人。我们兄弟姐妹四五个,几乎每一个人都在父王跟前长大,无论是才华还是容貌,哪一个不比鱼泡泡强,可是父王为什么还要如此偏心呢?”

我哼了一声:“敖姑娘,我不得不说,你们兄妹几个是让权势迷住了心窍。其实,你父王之所以把泡泡给了鱼泡泡姑娘,并不是要选定她做继承人,而是她患有先天不足的绝症,必须得用泡泡才能保住她的性命而已。”

敖当当也哼了一声:“其实为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泡泡留在鱼泡泡的手里,如果我父王有个三长两短的话,那么鱼泡泡就能够名正言顺的成为东海新的主宰。”

虽然敖当当已经解释过了,但我还是觉得她的话不可理喻:“敖姑娘,你不过是想要泡泡而已,那么你把泡泡拿走,把鱼泡泡姑娘放了,不就成了。”

敖当当双手一摊:“其实,我也很想放了鱼泡泡。可是没办法,神器泡泡已经择主,所以我只有杀了鱼泡泡,才能永绝后患,这是我母后的意思,我也是身不由己!”

“好一个身不由己!你不过是在为自己残杀亲妹妹,而所找到的开脱词而已。”

我本来还想着能把敖当当忽悠走了,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但是她的冷漠,让我义愤填膺,也就口不择言起来:“像你这样冷酷到底的女人,根本就不配和我说话,来来来,动手便是,也让我见识一下你们东海龙宫的技艺!”

“李明,刚才我还想着要放你一马呢,可是既然你想自己找死,那本公主也只好成全你了!”

敖当当说着,劈手就是一抓,抓向了我的面门。速度之快,令人叹为观止。闪电已经够快的了,但是她这一招的速度,至少是闪电的十倍。

“龙爪手!”我惊叫了一声,同样是龙爪手,招式看上去也是大同小异,但是这一招龙爪手,从敖当当手里使出来,威力却是大了许多。我根本没有躲闪的任何余地,硬接这一招才是我唯一的选择。

从兰花烙印到虎爪,甚至是胡家刀法的无形之刀,我把自己会的各种招式过滤了一下,发现除了照方抓药的用龙爪手之外,别的无论是什么招式,根本就和敖当当递不上招。

所以,我只能是被迫使出了龙爪手,而且又加了一些锐金真气。可是我的龙爪手是山寨版的,再加上我的灵力和敖当当比起来,差的太远,所以一触即溃,我直愣愣飞出了一丈多远,最后是撞上了点歌的吧台,才算是停了下来,但是浑身上下就像是全部折了一样,每动一下,都是撕心裂肺的疼。

“不错,没找到你竟然能硬接我一记龙爪手之后,还没死!”

敖当当扑闪了一下明亮的大眼睛:“李明,这样吧,只要你答应做我的驸马,那我可以考虑放你一条生路。”

我一愣:“你不是已经走了董贤了吗?”

“董贤?”敖当当哈哈大笑起来:“他只不过是我的临时情人而已,哪里有做东海驸马的资格!”

我咬着牙道:“无耻!”

第一百六十九章 雪泥鸿爪

“我真的很无耻吗?本公主并不这样认为!”敖当当一脸严肃地说道:“男女平等已经喊了很久了,可是还是难以改变大多数人的观念。就拿你李明来说吧,据我所知,你除了胡薄荷之外,还有好几个情人,甚至打上了我那个同父异母妹妹的主意,否则的话,你也不会如此费尽心机的去救她,你的这种行为和我有什么区别?如果我无耻的话,那么你李明又算得了什么呢?”

没想到敖当当还有一张利嘴,一番话说得我,一时之间哑口无言。过了良久,才不自信的说道:“我们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只不过你是男人,而我是女人而已。”

敖当当突然说道:“算了,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优秀的男人,不能放弃了。这样吧,我今后只对你一个人好,不再沾染任何的情人,你看如何呢?告诉你,李明,这已经是我最大的让步了。”

我几乎用上了全身的力气喊道:“休想!敖当当,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你我之间是没有任何可能性的!”

敖当当这一次也沉不住气了,咆哮道:“为什么?难道我敖当当真的比鱼泡泡差了那么多吗?要知道我才是东海龙王的嫡女!”

我摇了摇头:“你才知道呀,你比鱼泡泡差得远了。她是一个善良的姑娘,而你呢,残暴成性,乱杀无辜!”

“李明,如此说来,那我就只能先杀了你,然后再杀鱼泡泡,让你们两个在黄泉路上做一对同命鸳鸯!”

敖当当盛怒之下,又是一抓一大把劈面而来。这一击,威力比起刚才要大多了,甚至连酒吧的大理石地板砖都被她的爪风,掀起来一大片。

“看来这一次只怕是在劫难逃了。”我明白,我这辈子已经走了太多的狗屎运,是不可能再一直走下去的。而且敖当当的实力,完全出乎了我的想象,死在她的手里,也没啥好委屈的。我死不打紧,只是鱼泡泡还没救出来,我纳戒里那一株费尽千辛万苦才弄回来的五行草,只怕也用不上了。还有我答应胡如是的事情,只怕也做不到了。

还有柴娟,她现在应该已经生产了吧,只是不知道我的孩儿是男是女,可叹她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再也见不到我这个父亲了。

我以为自己已经必死无疑了,因为遍数滨海市,已经没有人能救得了自己,就算是九尾狐董和患了失心疯,反过来帮我,也不成。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然我脑海里闪过一道光亮,那本《狮经》竟然打开了,而且我看到了四个字雪泥鸿爪,然后我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轻了许

多,比施展乘风时还要轻,而且还从敖当当龙爪手的缝隙中躲了过去,然后我再看了看自己,除了至少的伤势之外,竟然完好无损。更关键的是,至少的伤也仿佛好了许多。毕竟,我刚刚全身上下都不能动的,而现在呢,不但能动,而且动若脱兔一般。

“有趣!李明,看来我还是小瞧了你,你不但会用龙爪手,而是还躲过了本公主势在必得的一招。真有你的!不过你也不要太得意,因为仅仅是龙爪手,我还有三十多招没用呢。这样吧,本公主刚刚的提议,你不妨再考虑一下。只要你答应了,那么本公主就像你们人类世界的女人一样,对你体贴有加,你看怎么样呢?”

我一声冷笑:“我看不怎么样!对你,我还是用刚刚的两个字答复你,休想!其实四个字也可以,痴心妄想!”

“是吗?那你就去死吧!”

做为堂堂的东海公主,敖当当可以说是姿态放的够低了,可是竟然三番两次被我拒绝,一时间暴跳如雷,双爪接二连三的击出,大有把我撕成碎片的架势。

其实,她用的也是三十六招龙爪手,其中每一招我都会用,但是那种碎天灭地的威势,却是我无从见过的。

幸好狮灵小雪在我危机之时,教会了我一套雪泥鸿爪,所以我才能在敖当当的爪影之中闪转腾挪。

也就是几个呼吸之间,敖当当的三十六招龙爪手已经用完,而我虽然累得气喘吁吁,甚至衣服已经被她抓的一条一条的,但庆幸的是,我的身上并没有多添任何一道伤口。

而偌大的超云酒吧,就像是被洗劫了一样,遍地都是断砖残瓦。

“李明,厉害,竟然能躲过我的三十六招龙爪手。”

敖当当拍了几下手,然后看了看我健壮的身材,喉间动了几下,好像是在咽口水。由此可见,不仅仅是男人,女人马又虫起来,也是相当可怕的。

我心里想,这位敖当当公主眼下春心荡漾,对我来说,也不知道是福是祸呢?但是,起码有一点,她可能不会再对我下狠手了。

果然,敖当当娇声笑道:“李明,我如果把三十六招龙爪手再使一遍的话,你的底裤是不是也该不复存在了,到那个时候,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勇气和本公主过招呢?”

“卑鄙!无耻!”我破口大骂,但是心里却是暗暗叫苦不迭。敖当当说的不错,就算我脸皮再厚,但是如果赤果果地和一个漂亮女人对阵的话,心里总是有些放不开的。

“你越是大声骂我,本公主就越是兴奋,因为这样,就表明你已经心虚了。”

敖当当得意的大笑着,再看我的时候,仿佛就像是在看一块砧板上的肉。

我一下子傻眼了,想不到我李明也会有,被一个女人逼到这步田地的一天。

眼看着是击中了我的软肋,敖当当得意忘形地说道:“想我敖当当,要容貌有容貌,要权势有权势,难道就真的配不上你李明吗?看着你那副难以下咽的样子,我就来气。本公主最后再问你一句,答应还是不答应?”

这可是原则问题,我摇了摇头:“敖当当,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无数遍了,你不烦我都烦了!”

“好!那就不好意思了,本公主先解除你的所有武装,然后再来一个霸王硬上弓,你看如何呢?”

这一次敖当当没再多费口舌,而是猱身而上,又是三十六招龙爪手,不过她这一次的主要攻击目标是我的衣服。

这样一来,对我的考验就更大了。也就是一个呼吸之间,就能听到刺啦一声,然后我就凉快了那么一点点。

眼看着我身上的布片越来越少,我变得头大如斗,以前都是我用这种马又虫的操作来对付别人,谁曾想天道轮回,这一次会被别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大一会儿工夫,我的身上已经只剩下最后的防线了。这场架打的,真叫一个憋气,如果我真的被这位敖当当公主那个的话,那么我丢人可就丢大了。

你说小雪也真是的,雪泥鸿爪厉害是厉害,几乎每一寸都计算过的,但是只能保证自己的身体不收到损害,却保证不了自己的衣服。

“李明,最后一招,你要千万小心呐!”

敖当当大笑声中,又是一抓袭来,目的地非常明显,就是我最后的底裤,也是我做为一个男人最后的尊严。

就在这时,只见白光一闪,一个鸡蛋大小的泡泡从远处飞了过来,越飞越大,到了我和敖当当面前的时候,已经足以罩得下一个人了。

我心里一喜:“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呢?”

在如今的滨海市,如果真的要选一个人与敖当当为敌的话,那就只能是神器泡泡了。

严格说起来,泡泡并不是一件东西,因为有泡泡之灵的存在,所以你也可以把他当成一个人。

一看见这个泡泡,我就长长吁了一口气,不管是这个泡泡罩住了我,还是把敖当当罩住,我都会平安无事。

但最终我还是小瞧了泡泡之灵的厉害,他在我身边突然一分为二,一个泡泡罩住了我,而另一个泡泡罩住了敖当当。

敖当当那么厉害,可是在泡泡之中,却是怎么也挣脱不出来,只得恨声叫道:“泡泡,你反了吗?要知道你可是我们东海龙宫的神器,怎么欺负起自己的主人来了?”

泡泡之灵哈哈一笑:“对不住了,当当公主。你虽然是东海龙宫的公主,但是严格说起来,我的主人只有两个,以前是东海龙王,现在是鱼泡泡姑娘。”

敖当当吃惊不小:“怎么?你已经认主了?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应该早点杀了那个丫头的!”

“当当公主,非常不好意思,有我在,你杀不了她的。”泡泡之灵说着,用泡泡带着我,朝门外飘去。

气的敖当当直跺脚:“泡泡,你救那个丫头就救那个丫头呗,为什么还要来多管闲事,连我东海龙宫的驸马爷你也要抢走了!”

泡泡淡淡一笑:“当当公主,不好意思了。李明的确是东海龙宫的驸马爷,只不过他的妻子不是你,而是我的主人泡泡公主!”

第一百七十章 皆大欢喜

敖当当更是气坏了:“泡泡,你休要胡言乱语,鱼泡泡算是哪门子的公主呀,我敖当当才是如假包换的东海公主。”

泡泡已经困住了敖当当,带着我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道:“这事儿你说了不算,东海龙王说了才算。”

我们已经走出酒吧了,还能听到敖当当的咆哮:“泡泡,你竟然敢插手我们东海龙宫的家务事,我母后是不会放过你的。”

“你母后?我好怕怕呀!她又不是我老婆,我为什么要怕她呢?李明,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人家救了我的小命,就算是想装逼,我也得配合不是,更何况泡泡做为神器,人家有装逼的资格。所以,我就只能顺着他的意思说了:“那是当然。”

泡泡呵呵笑道:“李明,我怎么觉得你有些言不由衷呀!有你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吗?”

“发自肺腑,绝对是发自肺腑。我以我老婆的名义发誓!”

说曹操曹操就到,说胡薄荷,胡薄荷也来。我话音还没落呢,一抬头,就看到了胡薄荷,在她的身旁,站了好几个大美女,有鱼泡泡、叶莹,还有李洁和红红,有种各类美女争奇斗艳的感觉。

我一愣:“你们怎么来了?”

泡泡在一旁说道:“说句心里话,如果不是她们的话,我老人家也被困着出不来了呢?”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没想到就叫神器泡泡都有吃瘪的时候。

问了一下,才知道,原来东海龙婆既然让敖当当过来对付鱼泡泡,肯定也想出了办法,来对付泡泡。毕竟,鱼泡泡如今的灵力还没有唤醒,还不能使用泡泡这种神器。所以,当敖当当用漩涡封住817房间的门的时候,也封住了泡泡。

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说叶莹的功劳了。她带着李洁到了青丘集团总部,见了胡薄荷之后,说了这边的情况,三个臭皮匠,顶住一个诸葛亮,这三个女人绝对能唱一台戏,一台好戏。

叶莹就直接去了816房间,忽悠油猫,而胡薄荷等人就在门口接应,接着趁着油猫洗澡的时候,冲进去制住了他。然后出人意料的打通了816房间和817房间之间的隔墙,这样就让敖当当设在门口的漩涡没有用武之地了,再然后,就解放了泡泡,让他去超云酒吧带我出来。

这一系列马又虫的操作,真的是让人叹为观止。我到此时才发现,自己给胡薄荷找的这么一个首席秘书是多么的英明,有她们两个联手,九尾狐董和父子就别想掀起什么风浪来。

我们几个说了一会话之后,胡薄荷就说公司里有事情,然后带着叶莹她们离开了,而我和鱼泡泡则去了她家,这不是胡薄荷高风亮节,而是需要我用五行草来治疗鱼泡泡的先天不足,因此上,时间和空间总得留给我们两个吧。

就当屋子里只剩下我和鱼泡泡两个人的时候,竟然还是有些放不开。也许这是鱼泡泡,知道我是有妇之夫之后的正常反应吧。

不过让我欣慰的是,她虽然被敖当当掳走了两天,但是精神状况还算不错。我想了想,就开了一瓶红酒,和她边喝边聊起来。

半瓶酒一下肚,我们之间的小隔阂就消失了,好像又回到了从前那种无话不谈的地步。我觉得是该告诉鱼泡泡这一切了。

当她听到自己是东海龙王的私生女的时候,眼珠子都快惊掉了,然后我说了她的病情。

没想到她一下子紧张起来了,死死地抓住我的胳膊,嘴唇紧紧闭着,没有说一句话,可是那种无助的眼神,就像是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孩,担心自己的父母要打她似的。

“傻丫头!”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

她却脖子一梗说道:“你是我什么人?为什么知道这些?”

我耸了耸肩说道:“我不是和你说过了,我有一个兄弟需要你的帮助,所以当然要调查清楚了。”

我以为像鱼泡泡这么坚强的女人,就算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和病情,也会从容应对的。可是没想到她听了我的话之后,整个人突然变得激动起来,而且情绪相当的不对头。

我不知道该如何劝她,只是把她的小手,放在了我的掌心。可是却被她挣脱了:“别碰我,你这个花心的男人。”

严格说起来,我的确是花心,虽然我没有辜负任何一个女人,但是同时爱几个女人,对有爱情洁癖的人来说,也是绝对不能够接受的。

就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鱼泡泡竟然双手抱头,在沙发上颤抖起来,紧接着径直躺到了地上,整个人蜷缩着,就像一个和家人走失了的小孩。

“不要碰我!”我急忙走过去,想把她搀起来,没想到我的手还没碰到她,她就大叫着往后退缩着,仿佛我就是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泡泡,别害怕,我对你没什么恶意的,只是想扶你一把。”我轻言细语地解释着。

虽然我们曾经非常亲密,而且也得到了鱼泡泡养母的默许,但是此一时此一时也,如果我逼迫的太紧,如果她忽然大喊大叫,那么红红就会冲进来,当场和我翻脸也说不定。毕竟,男女之间的关系,有时候是非常微妙的。

我想了想,稳妥起见,还是起身把门给打开了,这样也能消除一下鱼泡泡的戒心。

我掏出来五行草,递给了鱼泡泡:“其实你的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把这东西吃了,就能够药到病除,而且你还有了自保的能力,就算是敖当当以后再想对你不利,只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鱼泡泡瞪了我一眼:“我不吃,你这个伪君子,谁知道你会拿什么药来忽悠我呢?”

在我本来的设想里,在鱼泡泡救治胡力大哥至少,尽量别让她和胡薄荷见面,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胡薄荷如果不来的话,仅仅凭借着她们几个,就算是再加上红红,只怕也对付不了油猫。

“我是不是伪君子,你心里清楚。”我做了一个深呼吸,继续说道:“泡泡,现在我和你不谈感情,只谈病情。我刚刚发现,你的病情已经有了发作的迹象,如果不尽快治疗的话,只怕是后果不堪设想。”

鱼泡泡小嘴一撅道:“大不了一死而已,有什么好怕的?反正我是一个无人疼无人爱的人!”

不管是多么通情达理的女人,一旦马虎起来,竟然会这么不讲道理,我不知不觉得声音有些大了:“你怎么就没人疼没人爱了?东海龙王虽然隐瞒了你的身世,可是无时不刻不再牵挂着你,否则也不会让红红姑娘跟着你这么多年,而且还把东海龙宫的神器泡泡给了你。”

“你用不着在这里装好人,我想休息了,请你离开这里吧。”鱼泡泡冷冰冰地说道。

我无可奈何的笑了笑,这件事看来是急不得,只有等鱼泡泡的心情缓下来了,再和她讲道理,而她现在明显什么话都听不进去。

可是我又不能离开,毕竟敖当当随时都有可能再来,而鱼泡泡不能操纵灵力,无法随时唤醒泡泡之灵,我如果离开了,难保她不会重蹈覆辙。如果她再落到敖当当手里的话,那么再想救她,就比登天还难了。

我想了想,打算在大厅里找个沙发睡一会儿算了,于是就说道:“那好,我就在楼下,你有什么事就直接叫我。”

鱼泡泡一脸的冷淡:“你烦不烦呀,赶紧出去,我真的是要休息了。”

我轻轻叹了口气,只得往门外走,而鱼泡泡跟着走过来,看样子是要关门。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想起来那株五行草还放在茶几上,就想让鱼泡泡把它收好了,可是一转身,却碰到了身后的鱼泡泡。看来她也没想到我会突然停下来,所以我们两个人就这样撞到了一块。

眼看着她就要人仰马翻,我急忙去扶,而她也不由自主地去找东西抓着,这是一个人在快要摔倒的时候的本能反应。谁知道这样一来,就尴尬了,我的左手是搂住了她的*,但是右手却触碰到了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

这一次是软着陆,因为那座山峰软绵绵的。鱼泡泡的身躯就像是触电了一般,哼了一声,更关键的是她的套裙经我一搂之后,往上面扯了一下,于是乎,春光无限。

我鬼使神差的,就离她更近了一步,而且嘴巴一下子吻上了她的樱唇。鱼泡泡挣了一下,没有挣脱,只是用一双粉拳捶打着我的胸口,可是她嘴巴被我堵着,听不清说些什么。

我顺势往后一勾脚,把门关上了,然后和她一起倒在了地摊上。

一阵狂风暴雨之后,鱼泡泡又恢复了以前娇羞的样子,刮了一下我的鼻子,然后说道:“李明,你这个坏东西,就这么把人家给欺负了。”

“这也不能全怪我呀,谁让你这么漂亮呢?还有你如果不同意的话,我也是没有办法可想的。”我厚着脸皮说道。

第一百七十一章 黑石城

“得了便宜还卖乖!”然而厚脸皮换来的代价也是非常惨痛的,鱼泡泡狠狠拧了一下我一下。

我这一次学乖了,连忙说道:“泡泡,你放心,我会负责到底的。”

女人就是这样,只要她把自己的一切给了你之后,那么一切东西都好商量了,我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说服她服下了五行草。

五行草果然不愧是寅将军的内丹,鱼泡泡服下去没多大一会儿,整个人就变了,比以前精神了不少,而且气质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肉眼可见她身上的灵力波动,竟然和敖当当比起来,也是丝毫不落下风。

这张的话,她就能随时唤醒泡泡之灵了。有这个防御神器在,敖当当如果再来找麻烦的话,就只能是自讨苦吃了。

三天之后,我带着鱼泡泡去了青丘集团总部,给胡力大哥疗伤,竟然是手到病除。

鱼泡泡的事情虽然没有摆到明面上说,但是胡薄荷很知趣,尽量的给我们留下时间和空间,这样我的小日子过得很是滋润起来。

可是突然有一天,我的办公室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我觉得有些面熟,却一时之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可是从我感受不到他灵力波动的情况看,这个人绝对是一个高手,而且还在九尾狐董和之上。

后来他做了自我介绍:“我叫柴长兴,从柴娟那里算的话,你还得叫我一声叔叔。”

柴娟的叔叔!这不就是柴志军的父亲吗?也就是豺族的族长!

我一时之间吃惊不小,不知道他这一次找上门来是为了什么?不过,我从他身上没有感受到任何杀机,看来不像是给他儿子报仇来的。但是,柴长兴做为一族之长,也不可能来滨海市游山玩水。

我琢磨了一会儿,实在是想不出来,只好直接问了出来:“原来是柴叔叔,不知道柴叔叔大驾光临,所为何事呢?”

柴长兴呵呵一笑道:“李明,其实我是恭喜你来了。”

恭喜我?难道是柴娟真的产了?

这一次还没等我问出来,柴长兴已经抢先一步说话了:“柴娟生了一个男孩,我打算让他做我们豺族的下一代继承人,不知道你意下如何呢?”

“这怎么能行呢?”我话一出口,就觉得自己的态度有些过于强硬了,连忙笑道:“柴叔叔,我儿子还小,这件事情以后再说如何?或者等我见了柴娟之后,和她商量一下,再给你答复,您看如何?”

柴长兴点了点头:“这样也好。”

我真的是坐不住了,这段时间,我之所以没去明月城把柴娟接回来,就是担心自己和豺族矛盾激化,那样的话,柴娟夹在中间,实在是难做人。可是如今,我的儿子已经出生了,我绝不可能把她们母子两个撇在明月城了。

因此,我一脸郑重地说道:“柴叔叔,请您理解我初为人父的心情,我想马上到明月城去,把柴娟母子接到身边来,从此以后,再也不分开。”

我以为自己的要求并不过分,没想到柴长兴把脸一沉:“李明,你现在知道一个做父亲的心情了,那么,你对我的儿子突施辣手的时候,想过我这个做父亲的心情吗?再者说,我明月城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

一听到柴长兴提起柴志军,我就觉得事情要遭,但是事到如今,也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柴叔叔,柴志军的事情是我的错,无论你想要什么赔偿,我都会答应你。”

“赔偿?再多的钱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的儿子已经废了!”柴长兴一字一句的说道:“你知道,他是我们豺族数百年来的修炼奇才,可是如今呢,已经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了。你如何来赔?”

我没有做声,心里琢磨道,柴长兴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他既然不是来兴师问罪的,那么肯定会提出自己的条件的。所以,我就忍住没有说话。

果然,柴长兴继续说道:“就凭你喊我一声叔叔的份上,我也不忍心看着你们骨肉分离。这不,我来的时候,各位长老商量好了,给你三年时间,只要你能在三年之内,把黑石城治理好,那么就可以去明月城接柴娟她们母子两个了。”

“三年?”我摇着头说道:“柴叔叔,非常抱歉,我等不了这么久。你不要逼我杀上明月城去,到时候,就只能让柴娟左右为难了。”

“小子,威胁我?”柴长兴哈哈大笑起来,“李明,我知道你的手段,可是我明月城能够在妖界屹立数百年,也不是谁都可以来去自如的!”

柴长兴缓了一口气:“李明,你是做管理的一把好手,我相信你,才把黑石城交给你治理的。当然,如果你有本事,能够早一点将黑石城治理好的话,那就可以早点去接柴娟母子了。”

我想了一下,看来只能先接受柴长兴的条件了,毕竟柴娟母子还在他们手里,我如果现在就和他们撕破脸的话,只怕她们母子两个的生命安全就无法保障了。

不过,柴长兴把黑石城交给我治理,看来这个任务非常艰巨,但无论如何,那里就算是阴曹地府,我也得接受了。

所以,我点了点头说道:“柴叔叔,我答应了。”

“好,李明,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柴长兴把一个豺头黑色腰牌递给了我:“这是黑石城的城主腰牌,你拿着它尽快上任吧。”

说完,他身影一晃,顿时不见了踪影。

这个人,怎么不把事情说清楚呢,要知道我现在对黑石城一无所知,连她在什么位置都不知道呢。

我想了想,就去胡薄荷的办公室了。因为她做为狐族族长之女,应该知道黑石城的事情。

我到了胡薄荷的办公室之后,只见叶莹正在向胡薄荷汇报工作,看我进去了,这个丫头乖巧的一笑,然后就出去了,当然出门的时候,还把办公室的门拉上了。

我心里好笑,这个丫头真是想多了,我如今心里就像是猫挠了一样,哪里还有心思卿卿我我?

到底是老夫老妻了,胡薄荷一眼就看出来我的异样:“老公,出了什么是吗?”

我轻叹一声,把柴长兴的事情说了一遍。

没想到胡薄荷也是一脸的惊讶:“老公,黑石城乃是妖界鬼蜮,你接下这个差事,真的是烫手山芋。”

我一看胡薄荷的脸色,就知道这件事情非同小可,只得苦笑着说道:“老婆,我有别的选择吗?”

“还真没有。这件事情,柴长兴明摆着就是吃定了你,你乐意去也得去,不乐意去还得去!”

胡薄荷也是一脸的无奈:“可是黑石城乃是妖界最大的凶地,恐怖指数犹在五行山之上,而豺族早就对它失去了控制权,柴长兴此举,就是想把你架在火上烤呀!”

听胡薄荷一说,我才知道了黑石城的事情。

原来,黑石城地处妖界的最南端,再往南就是传说中的阴曹地府了。

这里盘踞着三大势力,其一为孤魂帮,地盘在南城,帮众是全是孤魂野鬼,人多势众,而且来无踪去无影。

其二是五族帮,地盘在东城,帮众基本上都是虎族、狐族、猫族、翼族还有豺族的弃徒,一个个修为极高,特别是帮主插翅虎,更是难得一见的修炼奇才,实力远在胡一刀之上,手下更是有凶猫、野狐、扑天雕以及魍豺四大高手,非常难以对付。

其三是火树族人,地盘在北城和西城,据说这一族人全部是由火树修炼而成,悍勇无比,抗击打能力超强,而且天生就会喷银花,就是一块生铁,只要沾上银花,也得给烤化了。

这三股势力虽然不停争斗,但是如果有外敌入侵,那么他们就会异常的团结。因此上,数百年来,豺族发动了十几次攻势,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是也没能收回黑石城的控制权。

我不解的问道:“既然黑石城乃是凶地,豺族为什么还要不惜代价的收回去呢?”

胡薄荷笑了一下:“无利不起早,这其中当然有利益的纠葛了。黑石城产一种黑石,是妖界最好的灵石,比什么翡翠玛瑙强上百倍,修行者无不为得到一块黑石而欢呼雀跃,这期间有这么大利益所在,你说豺族上下舍得放弃吗?”

我越听越是头大,整个豺族都做不到的事情,我一个人能够做到吗?我这样一个超级自信的人,也不由对自己即将开始的黑石城之行,充满了忧虑。

胡薄荷突然把小手塞进了我的掌心:“老公,你我夫妻同心,其利断金。黑石城就算是龙潭虎穴,我们这一次也得把它搅一个天翻地覆!”

其实在我心里,是不想让胡薄荷跟着一起去的,因为那个地方太危险了。可是我知道,以她的脾气,只怕我是拦不住的,就只能答应了。我觉得这一次无端的让柴长兴当枪使,真的是憋屈。

第一百七十二章 我等着你

更可恨的是,柴长兴这厮还假惺惺的拿出一个城主腰牌给我,真的是会忽悠人。

我越想越气,把那个劳什子的腰牌掏出来,就要扔掉,却被胡薄荷拦住了:“老公,你做什么?这东西可是一个宝贝,千万不能扔!”

我没好气的说:“宝贝?它能是什么宝贝?你刚刚都说黑石城由三大帮派控制了,我拿着它,还不嫌气得慌?”

胡薄荷微微一笑道:“俗话说得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豺族虽说早就失去了对黑石城的控制权,但是那么大的一块肥肉,也不能说丢就丢呀!因此,在黑石城的外城,还活跃着一支明月军,大概百十来号人,这也是豺族在明月城留下的最后印记了。你有了这个腰牌,这一百多号人就得听你的。”

“一百多号人?那敢情好。”我连忙把城主腰牌收了起来。要知道此番到黑石城去,我是人地两生,就像瞎子一样,可是有了这一百多号明月军之后,我就有了和其余三大帮派叫板的底气,他们就算是再没有战斗力,但是打听一下消息也行啊。

不过胡薄荷还是皱了一下眉头道:“老公,不过我得提醒你,这一队明月军的统领名字叫柴志强,是柴志军的堂弟,他们两个是光着屁股一块长大的,而你先前差一点儿就灭了柴志军,你说柴志强能不恨你吗?我就怕这厮给你弄一个公报私仇。”

我失声笑道:“老婆,这你就是小瞧我了。如果连一个小小的柴志强都对付不了,那我拿什么收复三大帮派?”

我和胡薄荷具体商量了一下,决定我先行一步,先到黑石城探一探路,而胡薄荷则联系一下丑猫等人,随后前去。至于鱼泡泡和红红,则是留在滨海市,和胡飞和叶莹一起,协助胡力、胡如是管理青丘集团,当然其中最关键的是,提防九尾狐董和。毕竟滨海市就像是东海龙宫的桥头堡,万一董和与东海龙婆勾结的话,还是很难对付的。

胡薄荷本来不怎么愿意,她一门心思地想和我同去,可我却并不这样看,因为我有乘风,可以尽快赶到黑石城,说不定能打其他三大帮派一个措手不及呢,最不济也得将那一队明月军给拿下了,这样手里才算是有了可用之人。当然,我之所以这么坚持,是由于头一脚实在难踢,让胡薄荷一同去的话,我担心她会有什么危险。胡薄荷拗不过我,只得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当然,临行之前,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做。因为我在滨海市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有很多人和很多事都是我难以忘怀的,所以几个熟人在一块聚一聚。而地点我就选择在了滨海雅筑。

这段时间,滨海雅筑又重新装修了一下,看上去更加富丽堂皇了,别的不说,只是那些华丽而又大气的吊灯,垂着钻石一般的流苏,就让人更加的赏心和悦目了。

大厅里以前几乎放满了桌椅,看着跟不上档次,而现在呢,走起了简约而不简单的风格,二十八张气派的白色餐桌,放在大厅里,没有了以前的咋闹和拥挤,而多了几分高雅。

当然最为人震撼的是,正映对着大门口的那块墙壁上,如今挂起了一个牌匾,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大字:滨海有鱼。

这四个字写得非常有气势,强劲有力,宛如铁钩银划一般,虽然下面没有署任何名字,但就算是不懂任何书法的外行人,也一打眼就看得出来,这四个字的作者一定非等闲之辈,就算不是什么赫赫有名的大家,但是这个人一定是久居上位。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这几天以来,很多人来滨海雅筑,不管是用餐,还是住宿,都会在这个牌匾下面合影留念,甚至有些小有名气的书法家也会前来观摩。

我悄悄问了一下红红姑娘,她说这个牌匾是东海龙王亲笔所书,这我就有些理解了,东海龙王那是什么人物,偌大的东海,皆听他一人号令,而且还能节制其余三海,这么牛逼闪闪的人物,写出来的字当然会亮瞎我们这些凡人的眼睛了。

胡力、胡如是,叶莹、李洁,东道主鱼泡泡和红红,再加上我和胡薄荷两口子,这就是我们这顿饭的所有人了,至于胡飞,他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所以没有过来。

春夏秋冬,梅兰竹菊,这是滨海雅筑的八个包间名字,这些包间围着大厅,转了一个圆圈,,这样就可以居高临下看外面的大厅了。

当然,坐在这样的包间里,会让人情不自禁的产生一种优越感,否则的话,装修之后,这里的包间已经供不应求了,听说几个月之后的档期都已经排满了。

而如今我们就聚在菊字号包间里,这里位置最好,对外面可以一览无遗。当然,我和胡薄荷坐在了主位上。挨着我们坐的,一边是胡力和胡如是,另一边就是红红了。至于东道主鱼泡泡,她今天比较忙,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过来。

“李总……”叶莹端着酒杯站了起来。

“叶莹,如今我们又不在集团总部,用不着那么叫,如果你愿意的话,叫我一声李哥就行了。”

能和这些知己好友同聚,我心里当然高兴,所以乐呵呵地打断了叶莹的话。

叶莹笑了笑,但是眼睛里已经泛出了泪花:“李哥,正因为碰上了你,我叶莹才算是活出了价值,别的不多说,我先敬你一杯。”

这丫头真是一把好手,这才短短几天,已经做的得心应手了。按照胡薄荷的意思,准备再停一段时间之后,给她一副更重的担子。

我笑了笑:“叶莹,说什么呢,我只告诉你一句话,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我们碰了一杯之后,李洁又端着酒杯走了过来:“哥,我是一个孤儿,是你和嫂子让我重新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妹妹谢谢你,不多说了,一切都在酒里,先干为敬。”

这丫头说着,几乎是和着泪水,一口把酒给干了。

我轻轻拭去了她眼角的泪水:“傻丫头,既然已经是一家人了,还说这些做什么?说真格的,哥也得谢谢你,因为是你让哥哥弥补了往日的遗憾。其实呀,有你这么一个乖巧漂亮的妹妹,感觉真的很好。”

我们喝了几杯之后,我出去放水,就在我离开包厢,走到一个拐角处的时候,耳朵边忽地响起了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我说李总经理,你都来了这么时间了,怎么着也该抽出宝贵的时间,接见一下小女子呗!难道说是你忘了小女子吗?”

这个小女子来头一点也不小,正是这里的老板鱼泡泡,那可是东海龙王的女儿呀。只不过两天没见,她好像越来越能放得开了。

我回头一看,就觉得一双眼睛被吸引住了,因为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鱼泡泡那风情万种的眼睛。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如今的鱼泡泡,和以往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如果以前的她满是清纯的话,那么现在的她已经是熟透了。

你看,现在她穿着一件天蓝色的紧身旗袍,将她的魔鬼身材展现的完美无缺,简直就是一个让你一见,就挪不开眼睛的小妖精。

我用灵力感受了一下,方圆十米之内,好像没什么闲杂人等,就彻底放开了:“泡泡,你穿成这样,不怕我吃了你吗?”

鱼泡泡一副任君采颉的架势:“你请呀,谁不吃谁是小狗!就现在!”

“现在?这不是要我八零后的老命吗?”我吧唧了一下嘴,无奈地说道:“那我只能先做一会儿小狗了,等饭局散了的时候,看我怎么收拾你?”

鱼泡泡瞟了我一眼:“好吧,我等着你。不过到时候谁收拾谁还不一定呢?”

我有些发呆,女人啊,真是奇怪,几天之前的鱼泡泡,那是何等的乖巧温柔,知书达礼,可是现在呢,就是和我有了一夜的鼓掌,竟然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不过说心里话,这个样子我喜欢。

但是我却接不上任何一句话来,因为我担心再说什么过火的话,鱼泡泡就会在这里做出什么不雅观的动作来。要知道不远处,胡薄荷她们都在看着呢。

东海龙王的女儿,杀伤力果然非同一般,我竟然脆败,连还手之力都没有。就算是当初,面对胡薄荷和柴娟的时候,我都没有这么毫无招架之力过。

我有些无奈的摊了摊手,然后无辜的说道:“泡泡,你穿成这样,是想招惹别的男人吗?难道你就不怕我吃醋吗?”

“不想吃醋的话,这一次就把我带上。”鱼泡泡狡猾的一笑,呵呵,原来她在这里等着我呢。可是别的事情我能够答应,这件事情却是绝对不行。因为我这一趟到黑石城去,并不是去游山玩水的,而是相当的凶险,鱼泡泡刚刚有了灵力,虽然身上带着神器泡泡,但是我也不能让她跟着我以身犯险。

第一百七十三章 扑天雕

还有就是我和鱼泡泡目前的关系,让她和胡薄荷同行的话,未免大家都有些尴尬。因此,我有些歉然的说道:“泡泡,实在对不起,这一次不行,还是等下一次吧。”

鱼泡泡嘟起了嘴:“我不想听什么对不起,也不要等什么下一次,反正我就是要跟你一块去。”

我有些头大,只得敷衍道:“这件事等等再说吧,反正我是三天后才走的。”

我承认自己说了谎,因为按照原定计划,我是明天就要走的,这样做只是为了稳住鱼泡泡,没办法,此去黑石城,带着她的确是不太合适。

“等等就等等,反正我就死赖着你,看你怎么办?”鱼泡泡耍起了小孩脾气,我还真是没辙。

我正想和鱼泡泡一起回包间的时候,忽然有人叫了一声:“李明,救救我。”

我扭头一看,竟然是青青,一个自甘下贱的狐族女人,被油猫视为玩物,简直把青丘狐族的脸都给丢尽了。这个女人虽然长得很漂亮,但是我却觉得很反感,刚想不搭理她,径直走开算了,可是看到她花容失色的一张脸时,还是起了怜悯之心,到底是谁把她吓成了这个样子。

可是还没等我开口询问,只见走过来两个人,一左一右把轻轻架了起来:“小娘子,我家公子等着你陪呢,你怎么说走就走呢?”

“马上去……马上就去……”青青战战兢兢的说道,然后鼓足勇气回到望了我一眼:“救我……”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们这么欺负一个狐族女人,我还是有些看不下去了。可是好笑的是,还没等我吭声呢,其中一个大汉已经走了过来,冷冷哼了一声道:“我说青青姑娘怎么好端端的就离席了呢,原来是你这个小白脸在外面捣鬼,你小子招子放亮点儿,敢和我们帮主抢女人,是不是活腻歪了?”

这厮握着钵大的拳头,刚要向我砸来,却突然发现了一旁鱼泡泡,不由得呵呵笑道:“没想到这里还有这么一个极品。小子,算你运气好,只要把这个女人送进我们包间赔罪,那么你这一顿打就算是免了。”

“是吗?”我心里气不打一处来,你们想把青青掳走不说,竟然还打起了鱼泡泡的主意,管你是什么帮主呢,今天既然碰上了我,就算是你们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当然,我从这两个大汉身上,感受到了强烈的灵力波动,没想到随随便便碰上两个耍流氓的小混混,竟然都是修为高深的修行者,什么时候修行者变得这么不值钱了?怎么好像满大街都是?还有,哪里的修行者如此的好色如命?

尽管心里有着诸多疑惑,但是他们既然胆敢撩拨鱼泡泡,就已经犯了我的禁忌。我微微一笑,劈手就是一记龙爪手,鬼魅般抓住了那厮的前襟,然后根本不见我怎么使劲,就把那个家伙高高举在了头顶,就像拿一根灯草似的那么简单。

那个家伙空有一身本事却是无从施展,甚至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只得出声叫道:“杜老三,救我!”

“你就这厮竟然敢欺负付二哥,找死!”那位杜老三放开了青青,然后从背后拔出一柄大刀来,亮闪闪泛着寒光,只见他手腕一抖,那把刀如同一道匹练一般,飞向了我的咽喉。此人的刀法独具一格,竟然把大刀当作大枪来使,看来也是一个高手。只可惜他碰到了我,就该他倒霉。

鱼泡泡惊叫了一声:“李明,小心!”而那位青青姑娘更是一声惊呼。

我站着没动,一只手继续举着付老二,另一只手却又龙爪手变成虎爪,一把抓住了那柄大刀,任凭杜老三如何用力,都像是蜻蜓撼柱一般。不一会儿,额头上就渗出了黄豆大小的汗珠子。

傅老二人在空中还是不老实:“杜老三,你不是此人的对手,快去让帮主来!”

杜老三见机得快,急忙松手丢下了大刀,转身就想走。我可不想让他就这么走了,手腕一抖,就把傅老二水牛一般的身子扔了出去,正好砸在杜老三后背上,两个人一起做了滚地葫芦。

可是那个杜老三嗓门太大了,不管不顾的喊了起来:“帮主,您快来呀,有个小白脸不但抢了你的女人,而且还打人!”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别看这两个家伙长得怪吓人,却是欺软怕硬,只要吃了亏,也不管丢脸不丢脸,就开始搬救兵了。不过有一点可取,就是人家最起码不矫揉造作,不会打肿脸充胖子。

青青连忙走了过来:“李大哥,你快走,那个帮主挺不好惹的,擅长鹰爪功,我看到他一抓下去,大理石桌面就被他抓出五个窟窿来。”

“鹰爪功?有意思,我倒想会上一会。”我看了青青一眼:“你这是怎么回事?”

青青红着脸说道:“自从超云酒吧事件之后,油猫嫌我是丧门星,所以把我送给了一位外地来的帮主。反正都是陪男人吗?陪谁都是一个样子,像我这样的女人,还能计较什么呢?可是那个帮主是个变态,竟然让我一个人陪他们三个,我不乐意,就悄悄溜了出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三个真是一帮畜生。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看了青青一眼:“你如果不是自甘堕落的话,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下场。”

青青忍不住抽泣起来:“我也不想丢青丘狐族的人,可是我父亲练功岔气,必须得用黑石城的黑石才能够救命,我也是没法子呀!”

没想到这位青青姑娘还是一个孝女,我对她的印象一时间大为改观,我看她的脸上已经流血了,就对鱼泡泡说道:“泡泡,我在这里等那个劳什子的什么帮主,你先青青姑娘带过去包扎一下伤口,然后就把她留在滨海雅筑帮你做事算了。”

“李明,那你小心一些。”鱼泡泡是一个善良的姑娘,当即答应一声,就扶着轻轻下去了。

鱼泡泡和青青刚走,从旁边兰字号包间里就走出来一个人,细长的身躯,细长的眼睛,精光四射,那个鼻子真的是货真实价的鹰钩鼻。

我微微一笑:“我当是什么帮主呢,原来是翼族人。只是恕我孤陋寡闻,不知道还有哪一个翼族人出去另立山门了。”

“别以为打赢了我的两个手下,就可以任意妄为了?小子,你还差得远呢!”那人根本没有将我放在眼里:“你的确是孤陋寡闻了,小子,我就让你死个明白。我叫扑天雕,是翼族弃徒,如今是黑石城五族帮的副帮主。”

黑石城!五族帮!扑天雕……这几个字眼灌进我的耳朵之后,我不禁又惊又喜,还真的是踏破铁鞋诶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正想着如何在黑石城站稳脚跟呢,没想到这个扑天雕却直接送上门来了。

我呵呵一笑,拱手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黑石城五族帮的扑天雕,真是失敬失敬。”

我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这让扑天雕非常受用:“小子,既然听说过爷爷大名,那还是磕头赔罪,再把那个小美女送回来,那样的话,爷爷还能够饶你一条小命。”

“是吗?那我就多谢你的宽宏大量了。”我说着,突然话锋一转道:“只不过,很可惜,你是五族帮的副帮主又怎么样,竟然敢在滨海欺男霸女,真的是皮子痒了,小爷今天就好好教训一下你!”

“就凭你!”扑天雕笑得差一点岔气了:“你知道吗,我以前可是翼族的长老,在翼族之中,本事比我大的人不超过五个。”

我摸了一下鼻子:“是吗?那么飞天蜈蚣王道人和你比起来如何?”

扑天雕惊讶的问道:“你认识我王师兄?我们两个应该是平分秋色吧。”

此时不装逼,更待何时?我慢悠悠的说:“我当然认识飞天蜈蚣王道人了,他在我手下败过两次,第二次甚至将飞天蜈蚣都丢下了。而那时候,我的修为还非常弱,如果现在碰上的话,他绝对不是我的一招之敌!”

“小子,你就吹吧。我说滨海怎么没看见牛呢,原来都被你吹死了!”扑天雕哈哈大笑道:“像你这样的小白脸,怎么会是我王师兄的对手?还有,你还想缴了他的飞天蜈蚣,只怕你还没见到那只蜈蚣的面,就已经死翘翘了。”

“是吗?这么说是我在吹牛了?”我不动声色地问道:“这么说来,你一定见过那只飞天蜈蚣了?”

扑天雕很得意地说道:“那是当然,想当年,在翼族,我和王师兄交情莫逆,所以见过。可以说,我是这个世界上,见过飞天蜈蚣,仍然还活着的人,至于其他的人,只怕都化作累累白骨了。”

“是吗?”我微微摇了摇头,然后从纳戒之中,把那五毒吃剩下来的蜈蚣渣子掏了出来,拿到了扑天雕面前:“那你看看,这是什么?”

第一百七十四章 收服

“真的是飞天蜈蚣!”扑天雕惊呆了:“小子,你不可能赢得了我王师兄的,你一定是耍了什么阴谋诡计!”

我冷笑道:“对付区区一个飞天蜈蚣王道人,我用得着耍什么阴谋诡计吗?我觉得有必要向你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姓李,名明,是青丘狐族族长的女婿,曾经击败过豺族少主柴志军,狐族前任飞狐军统领,还有水族的两头蛇、三头蛟!”

“你就是那一个李明!”扑天雕的脸色终于变了。看来,尽管是黑石城地处一隅,但是我的英雄事迹,看来他还是听说过的。

我直勾勾地盯着他,没有再说话。过了好久,扑天雕的脸上已经有冷汗下来了,他咬了咬牙,躬身道:“恕我眼拙,冒犯了李公子,还请赎罪。”

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黑石城的人,我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呢?但是,我从这个人阴冷的目光中可以看到,这样的人并不那么容易收复,但是他如果一旦决定归顺,那就绝对不会再次背叛。所以,我必须得让他心服口服才行。

那么,怎么样才能让一个心高气傲的人臣服呢?要知道扑天雕属于鹰类,这类生物很难服人,而我也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熬鹰了。那么要想如愿以偿的话,就只能在他最擅长的地方摧毁他的自信心。那么,什么才是他最擅长的东西呢?

我突然想起来,付老二和杜老三曾经说过,这个扑天雕擅长鹰爪功,而青青姑娘也说过,他曾静将大理石桌椅抓出五个窟窿来,这不就好办多了吗?

我会心一笑道:“扑天雕,听说你擅长鹰爪功,所以我想领教一番。你我以爪对爪,如果我用别的技艺,就算是我输。而且,我只用两招就可以击败你,如果用了第三招,就算我输如何?”

扑天雕哈哈大笑起来:“李明,我听说过你的威名,也知道你的厉害,但是你想在两招之内就想赢我的话,也真是太过异想天开了。”

“是吗?”这两个字我今晚上已经重复了好几遍,真的是装逼必备之选。我又是微微一笑:“不过,我倒并没有觉得。那么,我们不如来打个赌如何?如果我赢了,刚才的姑娘我不但给你送回来,另外再送你三个比她还漂亮一百倍的,而且再给你一千两蒜条金。”

我说着,从纳戒里拿出了十块蒜条金,放在了地上。

“真的假的?你不会是忽悠人吧?”扑天雕一副半信半疑的架势。

这个时候,杜老三突然叫了起来:“帮主,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呀!刚刚和这小子在一起的女人,特别漂亮,真的比青青还要漂亮一百倍呀。”

“聒噪!”虽然杜老三距离我还有好几米远,但是我使出了无形之刀,只是把巴掌一伸,这厮的脸上已经挨了一下,顿时肿了起来,再也不敢吭声了,只是用恐惧的眼神哦望着我。

我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我笑了笑,看了看扑天雕:“你以为,我有忽悠你的必要吗?”

扑天雕不说话了,因为做为一个老江湖,黑石城五族帮的副帮主,他自然明白,在妖界,一切是以实力说话的。像我这样的实力,想杀他门三个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根本用不着刷什么阴谋诡计。

过了一会儿,扑天雕又说道:“那么你想要我做什么?”

这个人是个聪明人,和聪明人打交道省劲。我指了指杜老三和付老二,然后又指了指扑天雕:“你如果输了,你们三个就要为我效力,对我唯命是从!”

“好,我赌了!”看来我的条件是扑天雕能够接受的,不过他又说道:“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万一我输了的话,可以为你效力,但是你不能让我残害我们五族帮的兄弟!如果那样的话,到时候你就算是杀了我,我也不会答应的。”

没想到扑天雕还是这么重情重义之人,我喜欢。我郑重地点了点头:“我答应不去主动伤害他们,以为我的目的是要整个五族帮为我所用,而不是为了杀人。”

“好,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了!”扑天雕扎了一个架势:“请!”

“好吧。”我说着却是把眼睛闭上了:“扑天雕,你只管用鹰爪功进攻我好了。”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看我如此轻视于他,扑天雕也动怒了,大喝一声,双爪齐出,抓向了我的两边太阳穴。我只是听着耳边的风声,就知道他的实力非同凡响。

但我还是没有睁眼,只等着他的指头快要触及我的太阳穴之时,突然来了一个风摆杨柳,不可思议地躲过了这一招。

“李明,你不接招是怎么回事?如果你一直躲下去的话,那么我们就是打上三天三夜,也分不出胜负来!”扑天雕愣了一下,看来是没想到自己最得意的一招,竟然被我如此轻描淡写地就躲了过去。

我明白他的意思,呵呵笑道:“扑天雕,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我们约好的是两招,刚才我已经用了一招,如果第二招我还不能赢你的话,就算是我输了。”

我的话一出口,扑天雕就叫出声来了:“李明,你不会是在忽悠我吧?”

我摇了摇头:“我的时间很宝贵,不会一直浪费在你身上的。”

一旁的杜老三说道:“李明,你真的是狂妄之际,看不起我们帮主吗?”

付老二也说道:“李明,狂妄自大的人,往往会死的很难看。”

“是吗?不过我应该是个例外吧!”我沉声说道:“我如果真的狂妄的话,你们三个已经变成死人了。”

“那好,再吃我一爪!”这一次扑天雕学乖了,竟然纵身而起,头都快碰到房顶上了,然后大叫一声,一爪抓向了我的头顶天灵盖。

“鹰击长空,这样才算是有点意思。但是,在我面前,你还是弟弟!”我站着没动,只是随手把手掌往头顶一举,就挡住了扑天雕这势在必得的一抓,紧接着五指一收,已经将他的手掌牢牢控制在了掌心,然后慢条斯理地说道:“扑天雕,我如果用力的话,你的手掌已经废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们两个都是出手快如闪电,所以等我话音还没落的时候,扑天雕已经从半空中落了下来,然后又惊叫了一声:“龙爪手!我认输便是!”

这正是我想要的,急忙笑道:“扑大哥,得罪了。”

“不敢!”扑天雕招呼付老二和杜老三,一起过来行礼,我没有拦着,因为没有规律不成方圆,他们三个既然已经决定为我效力,那么该摆的架子就一定要摆起来。

别看杜老三外表粗鲁,没想到心挺细的,把地上的蒜条金拿了起来,恭恭敬敬地呈到了我的面前:“公子,这是你的东西,请收起来。”

我摇了摇头道:“我李明拿出来的东西,岂有收回来的道理?这样吧,这些蒜条金你们三个分了吧,就当我给你们的见面礼了。我有一句话撂这儿,跟着我李明混,绝对亏不了你们。”

“多谢公子!”扑天雕他们又惊又喜,别看他是什么五族帮的副帮主,但是一千两蒜条金绝不是一个小数目。

我突然想起来青青的事情,就从扑天雕那里要了一块黑石,然后对他们说道:“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你们现在就返回黑石城,我到了之后,会直接和你们联系的。”

三个人答应一声,刚要走,又被我叫住了:“做为男人,喜欢美女,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女人也是人,你们必须得以礼相待,让人家心甘情愿的跟你们,才是王道。从今后,只要让我知道你们再敢欺负女人的话,那么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我的声音很冷,因为我不想自己的手下,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扑天雕他们一听,身子颤了一下,然后齐声说道:“知道了,公子。”

我摆了摆手,:“从现在开始,你们就叫我城主吧,公子那样的称呼我接受不了,毕竟我是农村孩子出身。”

“城主!”扑天雕惊喜交加:“原来公子就是传说中黑石城的新任城主呀,跟着您干,是我们兄弟的荣幸。”

打一巴掌,再给一块糖的道理,我自然明白,就对扑天雕说道:“扑大哥,你的鹰爪功已经有了火候,如果你愿意的话,等我到了黑石城,再传你几招龙爪手,毕竟我李明的手下,实力不能太弱是不?”

扑天雕激动的眼泪都下来了,要知道龙爪手可是龙族的不传之秘,像他一个翼族人,这辈子是不可能学到手的,如今有了这么一个机会,怎么会不激动万分呢?

不过龙爪手对扑天雕珍贵,但是对我来说也就一般般了。况且龙爪手总共三十六招,我传他十招八招的,也让他成为我今后的一大助理,何乐而不为呢?与人方便才是与己方便嘛!

第一百七十五章 相见时难别亦难

教会了扑天雕几招龙爪手之后,我让他们三个先回黑石城,我随后就到。然后去了菊字包间,和胡薄荷她们一起吃了顿饭。不得不说,胡薄荷是一个深明事理的人,知道我和鱼泡泡要分开了,而她也要和我一起去黑石城,所以吃过饭之后,就带着叶莹、李洁她们悄悄离开了,把时间和空间留给了我和鱼泡泡。

鱼泡泡是个聪敏的姑娘,看到胡薄荷她们这样离开之后,就知道自己去不了黑石城了,所以嘤咛一声,把头埋进了我的怀里。

我拍了拍她的香肩:“泡泡,真的对不起,但是你要相信,我们来日方长。”

鱼泡泡冷静下来之后,还是像以前那样乖巧:“明哥,你不要和我说什么对不起,我仔细想想之后,知道你之所以不带着我去黑石城,是在为我好。所以也就理解你了。我明白,像你这样的人,身边是不会只有一个女人的。更何况,薄荷姐姐人很不错,又与你相识在先,所以说我是不会吃她的飞醋的。但是你一定要答应我,这一次一定要平安回来,否则的话,你就算是去了阴曹地府,我也会不管不顾地追过去的。”

我轻轻嗯了一下她小巧精致的鼻子:“我知道了,多则半年,少则三个月,我一定会完好无损地出现在你的面前。”

鱼泡泡嘟起了小嘴:“明哥,别老是摁人家的鼻子,我的鼻梁本来就不高,如果被你摁成了塌鼻梁,我就更加没有薄荷姐姐漂亮了。”

我笑了笑:“没事,在我心里,你和薄荷一样漂亮,都是要陪伴我一辈子的女人。”

鱼泡泡好像想起来了什么,直起腰来,一本正经地说道:“明哥,还有从黑石城回来之后,你得答应我,当我想你的时候,当我想见你的时候,你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出现在本姑娘的面前,不得有误!”

“焉敢不从!”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我们两个又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我们两个人就这么抱了好大一会儿,突然鱼泡泡打了我一下:“明哥,你怎么回事?裤兜里装的是什么东西?顶着我了?”

我乐了,这丫头,做为滨海雅筑的老板,也算是见多识广了,而且我们之间已经有过春风一度了,怎么还像个小姑娘似的,什么也不懂。

我存心想逗她,就笑了笑:“我裤兜里没有任何东西。”

“没东西?不会吧,这么硌人?”鱼泡泡摸了一下,很快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一张脸顿时红了起来,“坏人,明哥是个大坏蛋。”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反手一把搂住了她。

小丫头有些慌乱:“明哥,你想干什么?”

“你猜。”我的嘴脸勾勒出了一道好看的弧线。

“是不是想要做坏事?”这个鱼泡泡看来并不笨嘛。

我呵呵一笑道:“坏事当然是要做的,因为我要给你留个纪念,毕竟接下来,我们好几月都不会再见面了。”

看着她的樱唇就在眼前,我不由分说地吻了上去,鱼泡泡开始还推了我一把,似乎有些放不开的样子,但是后来反而把我搂的更紧了。

嘴上说不要,但是身体很诚实哦。我们两个就那样现在包间里,在门外吊灯的映衬下,有些肆无忌惮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鱼泡泡终于轻轻推开了我:“明哥,我们还是去顶楼吧。再说,我也忙了一天了,身上黏糊糊的,先洗个澡再说吧。反正今晚儿,我整个人都是你的。”

我点了点头,尽管有些不舍。我们两个相拥着上了电梯,很快到了顶楼。鱼泡泡三下五除二就解除了武装,向浴室走去,可是到了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停下了,然后过头一笑,做出了一个任君采颉的姿势来:“明哥,要不要一起呀?”

我愣了一下,说道:“什么?一起?什么一起?是一起去黑石城吗?不是已经说好了,你留在滨海等我回来吗?”

可是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会错了意,因为我也没想到,一直放不开的鱼泡泡会给了我这么一个福利。

看着鱼泡泡已经有些崩溃的笑容,我连忙说道:“对不起,你等等我,咱们两个一起洗!”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可是已经晚了,鱼泡泡快速冲进了浴室,然后哐当一声,把门关上了。

我以为她是雷声大,雨点小,做做样子而已,可是我跑过去,推了推门,才发觉门已经被她关的死死的。

当然以我的实力,想破门而入的话,简直就是易如反掌。不过,男女之间,讲究的是相互尊重,我如果强行进屋的话,只怕鱼泡泡会更加生气。

我轻轻敲了敲门:“泡泡,都怪我不解风情,请你把门开开好吗?”

“门都没有。我总算是明白了,原来在你心里,我一直都比不上薄荷姐。所以你从没有带我去黑石城的打算。”

女人如果不讲理起来,就是胡搅蛮缠,蛮不讲理,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我知道这个时候如果和她们斤斤计较的话,只能是自讨苦吃。所以我柔声说道:“你和胡薄荷都是我的女人,在我心里的位置是一样的,你又何必要分一个高低上下呢?”

可是我把嘴唇都给磨薄了,而回答我的只是那哗哗啦啦的水声。这真是奇了怪了,鱼泡泡并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呀!

我疑惑不解地坐会了沙发上,想了很久,不由得失声笑了起来,自己还真的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呀,这分明是鱼泡泡这个臭丫头在调戏我呀。不过自己也是糊涂,早知道这样,给她来一个将计就计,不就万事大吉了,那可是传说中的鸳鸯戏水呀,而且鱼泡泡可是东海龙王的女儿,有戏水的天赋,可是现在呢,一个好几回就这么着,就给浪费掉了。

我长吁短叹了一阵,忽然眼前一亮,一双眼睛望着前方的浴室,不由得笑了起来。因为鱼泡泡虽然好像是吃定了我,却没想到硬件设施给了我一个可趁之机。

因为谁能想到,一个洗澡的地方,门玻璃竟然落地玻璃,而且能见度很高。呵呵,如果那个设计师现在就出现在我面前的话,我一定扔给他几块蒜条金不可。

呵呵,就这么躺在沙发上,欣赏着鱼泡泡的洗澡图,朦朦胧胧的,那种感觉,真的要了我八零后的老命了。啧啧,那种曲线,根本不是优美两个字能够形容的。欣赏美,有时候比自己参与创造美,要更加的感触良多。

可是,好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后来鱼泡泡发现了我狼一般的目光,狠狠瞪了我一眼之后,然后拿了一条浴巾,把玻璃给堵上了。

堵上就堵上呗,大不了不看,我就不相信鱼泡泡就躲在浴室里一直不出来?可是东海龙王的女儿,和一般人就是不一样,两个小时很快过去了,鱼泡泡根本没有出来的架势,后来我已经顶不下去,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翻了一个身,觉得身旁有个东西软绵绵的,睁开眼睛一看,却发现鱼泡泡裹着一条浴巾,像一只小猫似的,乖巧地躺在我的身旁。

看到我睁开了眼睛,她笑了:“明哥,咱们两个谁给谁呀,你还用得着偷看我?”

我有些不好意思,这种事情打死都不能承认的,所以就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人:“没有!真的没有!我可以对天发誓,谁偷看你谁是小狗。只不过刚刚我坐在沙发上,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不,是两眼而已。”

鱼泡泡笑道:“就两眼?真的假的?这么说你还没有看个够吧?”

“没有,这哪能看够呢?你那么好的身材。”话一出口,我就觉得不是很妥当,急忙说道:“当然,这也得尊重你的意见是不?”

“还尊重我?明哥,你真的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看本姑娘怎么收拾你!”鱼泡泡说着,突然跳了起来,抄起沙发上的一个靠背,劈头盖脸地向我打来。

我刚要躲,却发现她的动作一大,身上的浴巾就挣脱了,这一次,远观变成了零距离观摩,我都有些情不自禁了,任由鱼泡泡把靠背打在我的头上。

鱼泡泡打了两下,急忙住手了,有些纳闷地问道:“明哥,你为什么不躲呢?”

我情不自禁地指了指她:“大好的春光,无限江山,我正欣赏呢,挨几下也值了。”

“傻明哥,没打疼你吧。”鱼泡泡抱住了我,然后对着我被击中的地方,吹了几下,果然是吹气如兰呀!

我摇了摇头:“不疼,真的一点都不疼!”

鱼泡泡勾住了我的脖子:“明哥,洗了个澡,我有些乏了,你把我抱进卧室吧。”

什么意思?当然是鼓瑟齐鸣的意思了。这种意思我要是还听不出来的话,就趁早别娶什么老婆了。

“好好好!”我慌不迭地把她抱了起来,然后走进了卧室。

第一百七十六章 不服憋着

我把鱼泡泡放下之后,我柔情蜜意的深深地望着他。

鱼泡泡笑了:“明哥,你怎么还在看我呀?一天天的,傻里吧唧的。”

我呵呵一笑,故意吓唬她:“那我不看了,从今往后再也不看了!”

鱼泡泡夸张的大叫起来:“什么意思嘛?难道你是在说本姑娘不好看,所以就懒得再看了?”

而我则是耍起了无赖:“这话我可没说,是你刚刚说的。”

可是鱼泡泡耍起无赖来,要比我彻底多了:“我自己说自己可以,而你就不能说我。”

我大惊小叫道:“天呐,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鱼泡泡无比自豪的说道:“是啊,不服吗?不服憋着!”

“就不服,但是我也不憋着。”既然斗嘴甘拜下风,那我只能动手了。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那只是骗人的,目前这种情况,只有动手。虽然动手有禽兽的嫌疑,但是不动手的话,只怕就是禽兽不如了。

而我所谓的动手,其实很简单,就是挠了一把鱼泡泡的痒痒肉而已。然后动作虽然不大,但是她已经笑得花枝乱颤起来。而我在挠了她的痒痒肉之后,一颗心也开始痒痒的,所以一只手攀上了高峰,而且还不失时机地捏了好几下。这一下倒好,鱼泡泡直接瘫倒在我的怀里。

她有情我有意,又是在分别的头一天晚上,所以说如果只是睡个素觉的话,只怕会天打五雷轰的。

我发自肺腑地说道:“泡泡,你知道吗,在我们的民间传说中,海龙王的女儿是很美丽的,而你比我想象中要更加的好看。”

成为海龙王的女婿真的是很多男人从小的梦想,我当然也是其中之一。虽然没有人见过海龙王的女儿到底长的怎么样,但是在每个人的潜意识里,那一定是比仙女还要美丽的存在。

“明哥,既然我这么好看,那你还在等什么呢?”鱼泡泡红着脸,而且声音很小,但是我听的出来,她的语气非常坚定。

在男女之事方面,我承认自己不是那么滴专一,自制力也不是那么强大,否则的话,我的身边也不会有好几个女人。

再加上鱼泡泡用那种语气说出来这种让人不得不犯罪的话语,那我也只能是奉命唯谨了。

但是我还想逗一逗她,故意问道:“泡泡,你确定就这样不要我等了吗?”

鱼泡泡风情万种地一笑:“怎么?明哥是不是不行?或者是不方便?甚至是大姨夫来了吗?”

“瞎说!大姨妈和大姨夫是一路的,你大姨妈都没来,我大姨夫敢擅自行动吗?那以后还混不混了?”

我笑着说道:“既然你这样小看我,那么不给你一点厉害瞧瞧,那是不行了。”

一时间,满屋春色,春色无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停了,雨住了。鱼泡泡一脸潮红地躺在我的怀里,脸上带着一种满足感,当然还有那种无穷无尽的辛福感。

过了好大一会儿,她喃喃说道:“明哥,你今晚上就要走吗?我真的舍不得让你走。”

我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傻丫头,又不是生离死别,你别这样好不好。我答应你,一旦把黑石城的事情处理好之后,我就会在第一时间赶回来。或者,把你接到黑石城去。我想了想,我们自己也该拥有一个自己的地盘了。而黑石城是一个绝佳的所在。”

鱼泡泡一愣:“你不是要用黑石城,来交换柴娟姐和她的小宝宝吗?”

我一字一句地说道:“柴长兴这件事情做的很不地道,或者是他的长老会逼着他这么做的。如果他把柴娟母子送回来,然后让我帮他们夺回黑石城,那我肯定拼尽全力地帮助他们,那岂不是面子里子都有了。可是他们倒好,竟然用柴娟母子来要挟我,这就犯了我的大忌。那好,他们不仁,我也不义,我交还回去的,只不过还是一块城主的腰牌罢了,但是既然那时候黑石城上下都是我的人,那么肯定是我说了算啦。”

鱼泡泡亲了我一下:“明哥,你好霸气哟,我真的好喜欢!这才是我鱼泡泡看中的男人,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过,我有一个小心思,要给你说。那就是在我没想好和你结婚之前,你最好不要催我哟。”

我的脸色当时就变了,这算怎么回事?什么叫没想好和我结婚?

鱼泡泡感受到了我的变化,急忙解释道:“明哥,我刚刚是说,我父亲的工作还没有做通,而东海龙婆自己敖当当等人还在找事,企图夺回神器泡泡,所以你要给我时间。”小丫头看样子被我吓得不轻,一脸的紧张。

我笑了:“我说呢,刚刚我还以为你看上了什么达官贵族的儿子呢,吓了我一大跳。”

说着,我爱怜地抚了抚她的秀发,继续说道:“你就放心好了,等我们在黑石城站稳脚跟,那里就是咱们的家了,东海龙婆和敖当当只要敢找上门去,定要让她们好看!还有,结婚只是俗人的想法,我本人并不怎么看重那样的一个仪式。只要你我心里有些对方就行了。”

鱼泡泡眨巴了一下眼睛:“明哥,你看这样好不好,等我们把家搬到黑石城之后,咱们来一个大型婚礼好不好?”

我有些惊讶:“什么叫大型婚礼?说来听听。”

鱼泡泡笑了笑,带着一脸的神往说道:“所谓的大型婚礼,不是说场面大,请的嘉宾多,排场够足,而是说,新郎官是你明哥一人,而新娘子就多了,有薄荷姐,有柴娟姐,有美丽姐,飞天猫姐姐,还有我。不过,我想,有我们五个已经足够了,所以我不希望你再去沾花惹草了。”

“五个,当然已经不少了。”我打了个哈哈,就搪塞过去了。

不是我在耍什么心机,而是感情这种事情,谁能够说得清楚了,万一我今后在碰上一个红粉知己,就得把她拒之门外吗?更何况,在我的内心深处,是很向往韦小宝的,人家不是修行者,都有七个老婆了,我怎么说也不能比韦小宝少吧,那样岂不是很没面子。

鱼泡泡虽然聪明,但是并没有那么多的心机,所以没听出来我刚刚和她在打马虎眼,而是柔情似水地说道:“明哥,有你真好。但是你要答应我,一定要平安归来。咱们可说好了,我给你四个月时间,四个月之后的今天,你如果不回来见我的话,我就去黑石城找你了,要死大家死在一块!”

“好,一言为定!”我碰了碰她的额头,心里已经拿定了注意,这一次黑石城之行,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要完好无损的回来,否则的话,就对不起这几个深爱着我的女人。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不知不觉之中,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是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

听说我要走,鱼泡泡那丫头顿时开始泪汪汪的,我轻轻拭去了她脸上的泪水,说道:“我马上就走了,你如果不坚强起来的话,怎么应对以后的生活。”

鱼泡泡撇了撇嘴:“明哥,人家只是舍不得你吗?并不是离不开你,要知道没有认识你之前,我照样活的好好的。”

“这才乖嘛!”我习惯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然后大步往门外走去,到了门口的时候,听到鱼泡泡在身后幽幽的说:“不过在认识你以后,如果没有你的话,我只怕活的就不会太好了。所以,你一定要回来。”

“当然,我李明是不会抛弃自己的女人的!”我说着,迎风而起,把整个身子抛进了朝阳之中。

这一次来滨海,能够认识鱼泡泡这样的女人,真的是我天大的造化,我一定会像珍惜胡薄荷、柴娟以及胡美丽那样,好好的珍惜她,给她一个完美的生活。

黑石城距离滨海真的是太远了,甚至比五行山还远,只不过他们不是一个方向罢了。因此,虽然我灵力大有长进,乘风而行的速度比之前快了许多,但是在路上也整整走了三天三夜,才到达了目的地。

黑石城不愧是地如其名,从半空中望下去,就像是一块很大的黑色石头,尤其是城南那一块,鬼气缭绕的。而所谓的外城,地方并不大,只是临近妖界的一块小地方罢了。

我目测了一下,这里最多也就一万多人口,只是不知道豺族留在这里的明月军有多少。我本来想直接去找扑天雕的,可是又一想,我可是乘风来的,而他们如今只怕还没回来呢。

所以我想了想之后,就打算先不表明身份,先到外城去看一看再说。

大概是由于盛产黑石的缘故,所以黑石城相当的繁华,就是比妖界第一大城市青丘,也不过是稍微弱了那么一点。否则的话,豺族上下也不会费尽心机的,想要把它弄回去了。

只不过外城不产黑石,产黑石的地方已经被另外的几种势力瓜分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有人下套

可是外城虽然不产黑石,但是来黑石城做生意的客商,很多喜欢在外城落脚,所以这里的繁华,也就没什么可意外的了。

我突然觉得,这里的情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只要我控制住了外城,虽然没有黑灵石的开采权,但是扎稳脚跟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旁人都把目光聚焦在黑灵石的产地上,却不知道外城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里商机无限。有了外城在手,再一步步地蚕食东西南北四城,那就变得容易多了。

这就是实地考察才能够得出来的结论,如果我一直呆在滨海的话,那么就算是想破脑袋,也觉得没辙。

我看时候不早了,就找了一家旅馆,先住下来再说。

非常巧,这家旅馆的名字也叫悦来,只不过并不是五星级的酒店。这里的生意看上去不错,基本上都住满了。我开了房间之后,就又点了几个小菜,让服务员直接送到房间里。不过我身上没带零钱,就直接用蒜条金结账了。那个胖老板眼里的贪婪吓了我一大跳,可是当我一眼望过去的时候,他却装出一副坦然自若的样子。

我不由得心里一惊,难道自己点这么笨,一下子就碰到黑店了。不过我又想,碰上黑店也好,正好可以检验一下,那些明月军的战斗力。

也许是看我是头肥羊的缘故吧,胖老板对我的服务还是蛮周到的,我回到房间没多大一会儿,就有服务员把饭菜送了过去。

我检查了一下,饭菜里并没有什么猫腻,就放心大胆的吃了起来。吃饱喝足之后,我打算美滋滋地洗个热水澡,然后再好好好好睡上一觉。就在我哼着小曲冲淋浴的时候,我突然听到房间门不知道被谁打开了,我用灵力感受了一下,听到一个人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脚步非常轻。

我身上贵重的东西都放在纳戒里,所以我并不担心自己的东西被偷,再者说,我也想看看,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所以就不动声色,继续哼着小曲冲着淋浴。

我擦觉到那人把我的衣服翻了个遍,最后一无所获,想必他的脸色一定很失望吧。我想了想,决定给他来一个雪上加霜,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我只是往身上裹了一条浴巾,就把浴室的门,猛地一下拉开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对方并没有吓得失声惊叫起来,反倒是我有些张口结舌了。因为那个人竟然堂而皇之地睡在我的床上,衣着暴露,身材玲珑,小脸蛋也非常精致,姿色竟然不在那位青青姑娘之下。

她看了看我,眨巴了一下无辜的大眼睛,接着朝我抛了一个媚眼:“大哥,长夜漫漫,小女子是专程过来侍寝的。”

我靠,怎么回事?不是我不明白,明明是个窃贼,怎么秒变成特别服务了。

我紧了紧浴巾,防止它突然脱落了,那我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然后冷冷地问道:“你是谁?我又不认识你,谁让你进来的?”

初来乍到的陌生地方,黑夜,洁白的床单上,突然多了一个貌美肤白的女人,浑身上下充满着诱惑,而且还摆出一副任君采颉的姿势来。我心里很是奇怪,这个人看上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窃贼,或者是寻常的失足妇女。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旅馆老板拍过来的,或者是来自于那三股可怕的势力。

可是我来黑石城之事,知道的人并不多,无论是五族帮,或者是火树族和孤魂帮,都没理由知道我的身份呀。

别说我来之前已经和鱼泡泡鼓过掌了,就算是我如今非常饥渴,也不会对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怎么样,毕竟我李某人这辈子,都不会那么饥不择食过。

不过,我感受了一下这个女人的修为,她是一个修行者不假,但是身上的灵力波动非常有限,可以说对我的危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我是谁很重要吗?重要的是我漂不漂亮才对。大哥,夜深人静,你我孤男寡女,同处一室,难道不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吗?”那个女人媚眼如丝地说道:“大哥,我会的挺多的,什么姿势都可以解锁,保证让你*,你还等什么呢?”

我笑了:“你的确挺漂亮的,虽然差了我的女人八条街,但是就那些庸脂俗粉而言,已经是极品了。乐子可以找,但是得把话说明白了。你得告诉我,找这个乐子,我得付出什么代价?”

“你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因为我看你挺顺眼的,这难道还不够吗?”那人又用眼神勾了我一下。

“好一个看我挺顺眼的!不过我还没有那么自恋。我家乡有句俗话,叫做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不为所动,而是厉声喝道:“我最后再问你一句,你是谁?到底是如何进来的?是谁给你的房间钥匙?”

“刚才你的门没有关,所以我就直接进来了。有什么问题吗?”那个女人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这年头,像你这么不解风情的男人真是少见。看你一副放不开的样子,不会还是个雏儿吧。那就更好了,我可以好好*你哟!”

她带着一脸的媚态大笑起来,特别是胸前的那两只小兔子,也在随着笑声欢呼雀跃。

虽然这个女人一直在勾引我,但是我也是在花丛中走过的男人,我敏锐的察觉到,其实她的动作一点儿也不老练,根本没有那种浑然天成的感觉,反而说话的时候,有些些许的紧张,倒像是一个带着任务来,不得不曲意承欢的女人。

我甚至怀疑,如果我真是扑上去的话,她肯定会大叫救命。

我觉得心里好笑,就来了一个以退为进,指着门口说道:“我不管你是谁,请你马上出去,我要休息了。否则的话,我就喊店老板了。”

“哟嗬,你生气的样子挺萌的。”那个女人根本不把我的话当一回事,反而咯咯笑了起来:“小子,你知不知道我们黑石城的规矩呀,识相的,就把蒜条金交出来,我们一拍两散,否则的话,只要我叫一声,就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闹了半天,原来是冲着我的荷包来的。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也就没再吭声。

那个女人以为我害怕了,继续说道:“小子,强龙不压地头蛇,破财消灾的道理你应该懂,我如果是你的话,早就把蒜条金交出来了。”

我冷笑一声:“想要蒜条金?简单!不知道你想要多少?”

那个女人娇笑着,就像看着一个白痴似的看着我:“我想要多少?这不是废话吗?谁嫌钱多咬手不成?自然是多多益善了。你有多少,我就要多少!”

“我就怕你饭量小,吃不下!”我说着,从纳戒里翻出一大堆蒜条金来,几乎摆满了整个茶几。

那个女人看了看我,小嘴巴长的,几乎能塞得下一个囫囵鸡蛋。

她不是个笨人,当然看得出来我不是一般人了。只见她犹豫了一下,忽地银牙一咬,把被子拉开了,往自己身上一盖,接着三两下把自己的头发给弄乱了,最后大叫了一声。

叫声还没落,只听砰的一声,房门就被人一脚踹开了,紧接着七八个彪形大汉闯了进来,为首的那个一进来就指着我大声叫了起来:“你这厮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欺负我的妹妹!”

还没等我做出任何的反应,那个女人已经开始配合了,只见她楚楚可怜地靠在床头,做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那样子真的就像是刚刚被人蹂躏过似的,然后指着我尖叫起来:“哥,你总算是来了,你如果再晚来一步的话,我就要被这个人渣欺负了。这让我以后怎么见人,还不如死了算了!”

演技逼真,简直就是惟妙惟肖,这样的女人如果不去做演员,实在是可惜呀。我万万没想到,自己在黑石城的外城,竟然会碰上传说中的仙人跳。

我冷笑了一声,黑石城虽然各种势力盘踞,但是就整个外城来说,还掌握在明月军手里,谁能想到,我这个新任城主竟然在自己的地盘上,让人给阴了。呵呵,有意思,既然想玩,那就玩大的,我倒要瞧瞧,谁能玩得过谁。

我拿定主意之后,也没说话,竟然大马金刀地在床边坐了下来。

那个大汉贪婪的望了望茶几上的蒜条金一眼,然后恶狠狠地说道:“小子,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刘超,从小就在这外城厮混,江湖上都叫我一只虎刘超,你小子一个外乡人,真的是吃了熊心,吞了豹胆,竟然敢欺负我的妹妹,你说吧,这件事情如何解决?”

我淡淡一笑:“我是无所谓,先听听你的意思吧。”

“小子,算你识相!”刘超笑道:“如果报官的话,就让你小子到明月军的牢里吃牢饭,三年五年出不来。如果我们自己私下解决的话,茶几上的这些金子就是我的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有失才有得

刘超看了看我的脸色,接着说道:“当然,我一只虎不会把事做绝,给你就一条金子作为回家的路费,你看如何呢?”

刘超的话音刚落,他的几个兄弟已经在身后狐假虎威地叫了起来:

“小子,碰上我们超哥这样的好人,真的是你的造化,如果换换别人,你只怕连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小子,还不过来谢谢我们超哥,然后拿着金子走人?如果不识抬举的话,我们兄弟只好把你扭送到明月军的衙门里去了!”

“小子,不瞒你说,明月军里有我们的人,到了那地方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大不了把你做路费的这块金子送上去,可你小子就遭罪了,吃牢饭不说,还得皮肉受苦。”

“呵呵,小子,明月军的大牢里,那些穷凶极恶的家伙们,最喜欢你这样俊俏的小白脸了,到时候,只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几个人有意思了,一唱一和的,看来是排练好的,目的呢,非常简单,就是我的蒜条金。

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这一头肥羊,仿佛吃定了我。

就在我盘算着如何收拾他们的时候,刘超的妹妹突然说道:“哥,我看他不像是坏人,我们只求财得了,千万不要把他送到牢里去。还有,他出门带这么多的金子,一定有大事要办。如果我们全拿走了,只怕他回去也无法交差。不去这样,我们只拿走一半金子,这辈子就能够吃喝不尽了,何必要把他逼到绝路上呢?”

“妹子,你不会真的看上这小子了吧。”刘超倒是想到什么说什么,他看来很宠自己的妹子,点了点头说道:“小子,我妹子心肠好,为你求情,算你小子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这样吧,我能只拿由一半的金子,你赶紧拿上另一半滚吧!”

我有些意外地看了刘超的妹子一眼,想不到这丫头心倒是不坏。本来我还打算修理他们一顿之后,然后把明月军叫过来,让他们几个去吃牢饭来着,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他们既然不是无可救药,我来到这里,也需要自己的班底,这几个人虽然说灵力不强,但都是地头蛇,用他们来搞情报工作,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但是,我并没有直接和他们讲条件,因为我知道,对付这样的人,必须得恩威并重,先把他们打疼了,然后再给一些好处,这样才能够事半功倍。

主意打定,我呵呵一笑:“如果我一半金子也不想留呢?”

“小子,你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揍他!”刘超把手一挥,他那几个兄弟摩拳擦掌,还没扑上来呢,我已经提前启动了。

我只是手腕一抖,就把刘超妹妹身上的被子拽了下来,然后像一朵白云,罩向那几个彪形大汉。几乎是同时,我已经眼疾手快地把短裤穿上了。虽然我艺高人胆大,但是仅仅是披着一条浴巾,做什么事终究是不太方便的。

“流氓!”刘超的妹子惊叫了一声,看来是她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被我的本钱吓到了。

我脸一红,千算万算,还是算漏了这一点,没想到被刘超的妹子看到了一切。

这时候,刘超等人已经从被子底下钻了出来,嗷嗷叫着,争先恐后地扑了过来。

“慢慢来,不要着急,你们每个人都有份!”我把巴掌轮圆了,只听啪啪之声不绝于耳,知道的知道我在打人耳光,不知道的可能会想歪了呢。

我虽然没用什么力气,但是以我的实力,一连十几记耳光打过去,打的刘超几个哭爹叫娘,很快就变成了猪头脸。而且,不管他们如何招架,或者是如何躲闪,有一个甚至钻到了床底下,但是也没有躲过我的巴掌。

那几个家伙顶不住了,纷纷跪地求饶。没想到刘超还是个硬骨头,一声不吭地硬顶着。

他的妹子再也看不下去了,扑过来保住了我的腿:“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求求你别再打了,再打的话,会死人的。我只有这么一个哥哥,求求你放过他吧。”

我冷声道:“放过他?想得美!那我有什么好处?”

刘超的妹子毫不犹豫地说道:“只要你放过我哥哥他们,我愿意做牛做马伺候你。”

“妹妹,不要,别做傻事!”刘超不管不顾地喊道,去被我一巴掌打飞到了床底下。

我看了看刘超妹子一眼:“真的吗?”

“真的!只要你放过我哥哥他们,要我做什么都行!”

说实话,我被他们兄妹之间的感情震撼到了,一个姑娘家,在这个时候,能够挺身而出,已经是难得可贵的了。

“好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放他们一马。”我说着,拍了拍床板:“你们几个都滚出来吧。”

不一会儿,刘超几个出来了,一个个就像斗败的公鸡似的,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

我指了指刘超的妹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丫头红着脸说:“我叫刘小芳。”

“刘小芳,名字还不错。”我点了点头,然后对刘超他们说道:“你们滚吧,刘小芳留下。”

刘超的脸色一变:“不行,要走就一起走!”

他身后那几条大汉也齐声说道:“对,要走一起走。小子,你欺负一个女孩子,不算是好汉。”

我笑了:“那敢情我让刘小芳欺负,就算是好汉了吗?今天这件事情,可是你们找上门来的,可怪不得我!”

刘小芳急切道:“哥,我没事的,你赶紧回家吧,嫂子还等着黑灵石救命呢?这位大哥只是吓唬你们而已,我看的出来,他是一个好人,是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真的假的?”刘超半信半疑的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刘小芳。

刘小芳使劲点了点头:“哥,相信我,我不会看错人的。”

刘超一跺脚,说了声“走!”然后带着几个手下,一阵风似的离开了。

我看了看刘小芳,把地上的被子捡了起来,扔到了床上。把她吓了一跳:“你想干什么?”

我双手一摊:“天这么晚了,我能干什么?当然是睡觉了。”

小姑娘一愣:“我不困,你先睡吧。”

我喝了一声:“你不困就赶紧滚,别耽误睡觉!”

“你让我走?你真的让我走?”刘小芳一脸意外的看着我。

“谁让你走了?”我的话吓了小姑娘一大跳,但我接着说道:“难道你没听清楚吗,我是让你滚呀!”

“滚就滚!”小姑娘走到门口,却被我叫住了:“慢着!”

她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害怕,直愣愣地转过身来:“你是不是后悔了?”

“我做事从来就不后悔!”我指了指茶几上的蒜条金:“你演了这么久的戏,劳务费总是要给一些的,我可不是小气的人。”

“给我的?”小姑娘不敢相信的样子。

我使劲点了点头:“给你的!”

她上前拿了一条蒜条金,紧紧地攥在掌心,然后咬着嘴唇说道:“就算我借你的,等我嫂子的病好了之后,我会想办法还给你的。”

我哼了一声:“既然是看病,那就多拿一些,你们那么多人,一块金子怎么够分呢?这样吧,拿走一半金子好了。”

“一半金子?”刘小芳瞪圆了美丽的大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对,一半金子!”我用肯定的语气说道:“我这个人是非常讲道理的,刚才你劝你哥哥,要给我留下一半的金子,那么现在我就送给你一半的金子,这就叫有失才有得。”

刘小芳深深向我施了一礼:“我果然没有看走眼,你果然是个好人!”

“我不要这劳什子的好人卡!算了,赶紧回去给你嫂子看病吧。”我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回去告诉你哥哥一声,如果信得过我的话,三天之后,就到明月军的衙门里找我,到时候我会安排差事给他们做,毕竟这样混着不是办法。”

“嗯,我记住了。”刘小芳一脸微笑的望着我:“能告诉我,您的名字吗?”

能被人当做偶像来看待,成就感还是十足的,我得意的说道:“当然,我叫李明!”

“李明,我记住了!”小丫头蹦蹦跳跳地走了。

我望着她的背影,觉得自己来到黑石城的第一天晚上,过的特别充实,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道理,果然不是骗人的。

因为大门被刘超他们踹坏了,我就把胖老板喊了起来,然后换了一个房间。

我明知道胖老板和刘超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并没有点破,这让胖老板很感动,给我调了一个豪华房间,而且坚持不收房费,该说什么,黑石城像我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这样的遭遇之后,我对自己的黑石城之旅莫名的充满了信心,因为我知道,在这个,绝大多数的人,是善良的,只要他们有一个能够活下去的环境,那么他们就不会弄什么幺蛾子出来。

第一百七十九章 明月军来了

我盘算了一下自己在黑石城将要做的事情,然后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正睡得香呢,忽然又是砰的一声,门又被人撞开了。呵呵,今晚上还让不让人睡了?还有,我住的房间的门招谁惹谁了,怎么老是让人撞开?但是,这么咋咋呼呼的人,肯定不是什么高手做派,所以我在床上躺着没动,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先看一下虚实再做道理。

毕竟以我如今的实力,除非是三大势力的顶尖人物一起出手,否则的话,我自保还是不成问题的。果然,我感觉了一下,虽然进来了一屋子的人,但是这中间并没有并没有什么高手。

只听又是砰的一声,有人把一包东西扔到了茶几上,非常沉重的样子,差一点儿就把茶几给压塌了,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我送给刘超的蒜条金吗?怎么会被人送回来了?难道他们兄妹出了什么事了?

我心里一惊,但是并没有睁开眼睛,因为我心里明白,这些人既然找上门来了,那么一定会有下文。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喝道:“这些金子是你给刘超和刘小芳的吗?最好老实交代,否则的话,黑石城就是你的埋骨之地!”

“是又怎么样?小爷我的金子多,想给谁就给谁,你管得着吗?”我竟然还是没有睁眼。

“呵呵,果然是财大气粗呀。”那人冷笑一声:“可是这里是黑石城,不是你有钱耍小性子的地方。识相的,就把剩下的蒜条金交出来,大爷就放你一条生路!”

我眼也没睁,身子也没动:“黑石城怎么啦?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还有,那是我的金子,为什么要交给你们?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王法,老子就是王法。在外城,老子说了算。”那人怒了,喝道:“给我搜,把剩下的金子搜出来,有大家的好处。”

随着这厮的一声令下,我听着那一帮子人就开始翻箱倒柜起来,我还是没动,任由他们翻腾,反正我所有的东西,都在纳戒里,他们翻也是瞎翻。

翻了好大一会儿,这些人自然是一无所获,那个为首的家伙走到了床前:“小子,其余的蒜条金藏在什么地方?识相的最好说出来,免得皮肉受苦!”

我感觉到这厮要动手了,就勉为其难的睁开了眼睛,只见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就像半截黑铁塔似的,正用铜铃一般的眼睛瞪着我看呢?而在他身后,站着七八个身穿统一军服的大汉,每个人的左臂上,有着一个明月高照的图案。

我心里想,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外城的明月军。而根据扑天雕给我所说的情况来看,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明月军的小队长柴熊。

而在那边的角落里,刘超兄妹被绑的像个粽子似的,嘴里好像是被塞着一块破布,看着我哼哼唧唧地想说些什么。

我从他们两个紧张的眼神里,已经看出来了,不是他们出卖的我。再者说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们平白无故得了那么多的金子,不说出怎么来的话,那些明月军肯定不会放过他们的。

难怪豺族对黑石城的掌控力这么弱,看看明月军的德行就能够猜出一二来了。这些人脑子简直让驴给踢了,不想着去和其余势力争,就想着搜刮外城往来的客商了。如果长此以往的话,谁还敢再来外城?那么等这里没有人气之后,看那一大帮子明月军,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我越想越气,冷哼了一声:“你们是什么人?竟然敢私闯我的房间?我要到明月军那里告你们!”

“去明月军那里告我们,实在是好笑至极!”柴熊和他的几个手下狂笑了一阵,然后拍着厚厚的胸脯说道:“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就是明月军,你到哪里能告得赢?”

“你们就是明月军?”我装出一副大惊失色的样子:“那么,敢问这位军爷,我犯了什么法令,你们就这么打上门来了?带没带搜查令呢?”

“你小子明知故问吗?我们怀疑你和一总蒜条金失窃案有关,所以请你回去协助调查。”

柴熊看样子栽赃陷害是一把好手,经验非常丰富,呵呵笑道:“至于什么搜查令吗,简单,老子随身带着呢?”

他说着,在身上摸出一张纸来,龙凤凤舞的画了几笔,然后对我说道:“搜查令已经走了,你小子还有什么话说?”

我还没吭声,旁边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已经凑了上来:“小子,你是外地人,可能不知道我们明月军的厉害,到了那里之后,就算你是铁打的,也得服软。所以,我劝你还是把其余的蒜条金交出来。那么我们队长有好生之德,可以破例放你一条生路。要知道,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丢了还可以再赚吗?”

这两个家伙,一个唱白脸,另一个唱红脸,想把我像傻子一样耍弄,门都没有!

我先是微微一笑,然后轻轻摇了摇头:“不好意思啊,两位,我这个人爱财如命,要钱不要命。反正就是要金子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

柴熊皱了皱眉头,看来我的反应让他挺意外的:“小子,你说你爱财如命,不是这么回事吧。刘超和刘小芳和你没啥关系吧,你怎么把那么多金子都送给他们了?”

“我乐意啊!老子乐意又怎么啦!”我总算是坐了起来,然后一脸玩味地看着柴熊:“你看看,刘小芳长的那么水灵,我看上她了,怎么着?你想要金子,简单,让你妹子过来陪我就行了。不过,你妹子如果像你长得这样难看的话,那还是不行的。”

“小子,找死!”柴熊气的哇哇大叫,提着钵大的拳头就要往我身上砸,可是却被瘦猴拦住了:“熊哥,看这小子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有什么后台也说不定,不如先把他拿下,只要进了我们明月军,那还不是什么都是我们说了算吗?”

“有理!”柴熊把手一挥:“来呀,此人涉嫌一桩特大盗窃案,把这厮给我拷了,押回去处理。”

黑石城的治安就是让这帮渣子给弄坏的,如果说刘超兄妹那样做还有情可原的话,那么这些披着军服的败类就真的是欠收拾了,我刚想把他们几个打了再说的时候,忽然又想到,自己可是新上任的城主大人,对付这些家伙还用得着亲自动手吗?

所以,我安静下来,摆出一副束手就擒的样子,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每当我这幅模样的时候,那就证明我已经非常生气了,准备把事情闹大了。

作为一个即将就任的黑石城城主,我就想亲自看一看,外城的治安状况,到底恶化到了什么地步,作为实际管理者,明月军到底黑到了什么程度?

眼前这简直是大好良机,我怎么能错过呢?毕竟听别人汇报多少次工作都比不上亲自经历一下更有发言权。

等那些明月军把手铐拷上之后,我非常冷静的说道:“各位,就算是去你们明月军,也总得让我把衣服穿上吧,这个样子让外人看见了,你们脸上也不好看吧,可是我戴着手铐,衣服穿不成啊!”

“小子,想玩我们是不?不过,就凭你这弱不经风的样子,就算是想耍花样,又能耍出什么花样来呢?”柴熊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让瘦猴又把手铐打开了。

我慢条斯理地穿着衣服,突然一指刘超和刘小芳:“你们既然已经抓到我了,金子又被你们没收了,那么他们兄妹是不是该放了呢?”

柴熊想了想,忽然笑道:“没想到你小子倒是一个情种,不过想要我放了他们两个,好说,只要你把剩下来蒜条金交出来就可以了。”

我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说道:“好吧,你们要多少。”

瘦猴数了数茶几上的金子,然后说道:“再拿出来十条就可以了。”

我呵呵一笑:“十条呀,不多。不过,我先警告你们,现在我拿出来的金子,待会你们会双倍奉还,你们可要想清楚哟!”

瘦猴指着我笑了起来:“熊哥,这小子莫不是得了失心疯,净说些疯话。敢让我们双倍奉还,你以为你是黑石城城主吗?要知道我们黑石城已经好几年没有城主了,是我们大队长说了算!”

我没吭声,从纳戒里取出来十条金子,放到了茶几上,然后故意说道:“这些金子对我来说九牛一毛,老子身上的金子多着呢?”

瘦猴和柴熊看到了我的纳戒,眼珠子都直了,瘦猴七手八脚把金子收了,然后在柴熊耳朵边嘀咕道:“熊哥,这小子身上竟然有纳戒,真是一条大鱼呀,只要我们把他带回明月军,岂不是发大财了?”

“当然,这么好的机会,肯定不能错过了。”柴熊努了努嘴:“来呀,把刘超和刘小芳放了。”

第一百八十章 山高皇帝远

刘超和刘小芳一去了绑绳,就要往我这边挤,刘小芳更是大声喊道:“金子,你们已经全部拿走了,还不把大哥放了吗?”

瘦猴厉声喝道:“丫头片子,别多管闲事,要走赶紧走,否则的话,就把你们两个一起关进去!”

我知道他们兄妹留在这里也是于事无补,就说道:“不要管我,我没事的。对了,我有一个朋友,住在东城黑水路18号,你们过去给他说一下,就说我被抓进明月军了,让他赶紧拿着钱去赎人。”

“大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到了哪里怎么说。”刘小芳多么聪明,看到我的眼神之后,就明白了我是让他通风报信。

我微笑着说:“你就说,从滨海市来的李明就好了。”

“李明大哥,我明白了。”刘超还是不肯走,硬是被刘小芳拉走了。

“算你小子识相。”等刘超兄妹一出房门,瘦猴就迫不及待地来摘我手上的纳戒,可是他就算是用上了吃奶的力气,也是徒劳无功。

我撇了撇嘴:“两位,还是别白费力气了,等我的朋友来了之后,我自己会把纳戒摘下来,送给你们两个的。至于你们敢不敢要,就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了。”

“笑话,送上门的东西,我们还不敢要,你小子就知道胡言乱语!”柴熊不服气的说着,然后把手一挥,那些明月军兵丁一拥而上,把我架了出去,然后塞上了一辆很大的马车,风驰电掣一般驶进了一个院子里。

下了马车之后,他们把我关进了一个小房间美,我看里面摆放着各种刑具,什么老虎凳和辣椒水应有尽有,不由得笑了笑,很想看一看柴熊他们到底想用什么手段。

“熊哥,这小子如何处理?”

“先来一个冷处理,让他先在刑讯室冷静一下,好好想想再说,等明天一早再过来再说,到那时候,他如果还是要钱不要命的话,呵呵,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好咧,熊哥,今天宰了这么一头肥羊,晚上有节目没有?”

“哈哈,当然,熊哥我是那种小气吃独食的人吗,在咱们明月军,从来都是一块吃肉,一起喝汤。好了,赶紧收拾一下,我们去醉花楼,今晚上不醉不归!”

“好嘞,多谢熊哥。有熊哥在,今晚上我要包晓晓姑娘。”

“你拉倒吧,晓晓姑娘那是头牌,那是熊哥的菜,你小子还是换别人吧!”

当门外这些对话,传到我的耳朵里之后,我笑了。难怪豺族在这里的工作开展不下去,而且地盘越来越小,最精锐的明月军都成了这幅德行,你还能多要求他们什么?

深更半夜碰上仙人跳,我本来就够生气的,谁知道后来更是碰上了这么一群奇葩,呵呵,真有意思。从那一刻起,在我心里,已经将柴熊和瘦猴判了死刑,别的不说,就算是杀鸡骇猴,他们两个也得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然,我听扑天雕说过,这个柴熊的哥哥柴涛是明月军的统领,黑石城外城的实权人物,目空一切不说,还和柴志军关系不错,我正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把他们兄弟扳倒,从而拿到明月军的控制权。

就在柴熊等人吆喝着刚要出去的时候,突然我听到一阵脚步声,很轻盈,应该是个年轻的女人,而且修为在柴熊之上。

她走进来冷笑道:“柴队长,你既然把人抓回来了,就应该先做笔录,而不是出去风花雪月。”

看来刚刚柴熊的话被她听到了,而且听此人的语气,官职应该柴熊之上。

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柴熊哼了一声,但还是说道:“瘦猴,带个人,赶紧去做笔录,我在外面等着,你小子麻利些。”

“熊哥,一定麻利。”瘦猴答应一声,然后带着一个人走进了刑讯室,开始问话。

哈哈,你们不是想拿着我的钱出去潇洒吗?我偏不让你们称心如意。所以,不管瘦猴他们如何恐吓,我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一句话:“在我的朋友到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

僵持了好久,外面的柴熊沉不住气了:“瘦猴,你特么滴是个死人呀,那么多的刑具,你倒是用啊。看看是这小子嘴硬,还是我们的刑具厉害。”

“小子,你这是自讨苦吃!”瘦猴答应一声,刚要给我上刑,我已经大呼小叫起来:“冤枉啊!救命啊!”

我就是想嚷给那个女人听,因为我信心约约的觉得,她的声音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果然不出我所料,只听咣当一声,刑讯室的大门被人一把推开了:“瘦猴,你干什么呢?没有证据怎么能随便动刑呢?”

我抬头一看,只见此人身穿明月军的制服,给人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一双大眼睛,长长的睫毛,要说也不是有多美,但是非常耐看,气质也相当的不错。我觉得这个人非常面熟,但是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那个女人看了看我,突然咦了一声:“这不是李明吗?你怎么到了黑石城?”

我想起来了,原来这个女人名叫柴丽,当过柴娟的秘书,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离开了柴娟,不过她离开的时候,我和柴娟的关系也仅仅是一般朋友而已,并没有突破。

柴丽看了看瘦猴,美丽的大眼睛里喷射出无边无际的愤怒:“把他给放了!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他是我们柴大小姐的朋友!”

“柴大小姐的朋友?”瘦猴不吭声了,只是回头瞅了瞅跟着进来的柴熊。

柴熊笑了一下,但还是一咬牙道:“柴佐领,这个人是叫李明吧,不管他是不是柴大小姐的朋友,与我们办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的意思呢,先问案子,如果问题不大,可以给柴大小姐面子,如果问题很大的话,别说柴大小姐了,就算是柴少主,说话也不管用。”

柴丽怒了:“柴熊,你是怎么说话的?我叫你把人放了,要知道我是明月军的佐领!”

“佐领又怎么啦?上面不是还有统领大人吗?在黑石城,只有统领大人说了才算。”柴熊竟然是寸步不让:“再者说了,佐领大人,你的后台柴大小姐如今已经今非昔比,我劝你还是不要和我们兄弟对着干了,那样对你没什么好处!”

“柴熊,你怎么说话呢?要知道明月军是整个豺族的,可不是你们兄弟私人的财产!我先问问情况再说!”

柴丽说着,走到了我的面前:“李明,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你如果相信我的话,能把情况说一下吗?我一定会替你做主的!”

我已经看明白了,这个柴丽虽然是佐领,明月军的二把手,但是随着柴娟的失势,柴家兄弟已经不把她放在眼里了。

如果是一般的案件,柴熊很可能会给柴丽一个面子,可是他们如今从我身上得了那么大的好处,是不可能再吐出来的。再加上柴熊已经发现了我的纳戒,这在妖界来说,可是难得一见的宝贝,无论是他,还是明月军的统领柴涛,都是不会放弃的。所以说,柴丽做出的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

不过,虽然我知道柴丽说话不管用,但是我还是按照她的意思说了。因为这样才能使柴丽和柴熊之间的矛盾激化,等我拿下了柴涛和柴熊,那么就可以让柴丽上位了。

柴丽听我说了事情的经过之后,果然勃然大怒,勒令柴熊放人,柴熊当然不可能答应,两个人争执不下。

不过别看柴熊外表鲁莽,心里还是有些主意的,我瞧着他对瘦猴耳语了一阵,瘦猴就很快溜了。不用说,肯定是去搬救兵了。而他们的救兵,当然就是柴涛了。

让暴风雨来的更加猛烈一些吧!好戏马上就要上演,我当然不能闲着了,所以瘦猴一走,我就进入了攻击模式:“柴丽小姐,我好歹也是你们柴大小姐的朋友,难道这就是你们豺族的待客之道吗?要知道,我在宾馆里睡得好好的,你们这一大帮明月军就闯了进来,抢走了我身上的金子不说,还把我抓到了这里,我很想知道,这是明月军,还是土匪呀?”

“李明,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你放心好了,就算是看在柴大小姐的面子上,这件事情我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的!”柴丽不是笨人,又知道柴熊等人平日里的做派,所以对我的话深信不疑,当即就怒气冲冲地对着柴熊说道:“柴熊,我知道你在等什么?可是就算是大统领来了,难道就可以是非不分,任意妄为吗?”

“李明,别生气,这里有我在,你吃不了亏的。”她说着,拿出钥匙,就要把我的手铐打开。

谁知道柴熊哼了一声:“不准打开,我柴熊拷来的人只有我才有权处理。柴丽,别以为你一个小小的佐领就可以兴风作浪,要知道这里不是明月城,而是黑石城,山高皇帝远,只有我哥哥才说了算。其他什么柴大小姐只能是靠边站!”

第一百八十一章 横着走的是螃蟹

柴丽彻底发怒了:“柴熊,你这是什么意思?要知道我是佐领,而你只不过是一个区区小队长而已。”

柴熊*的目光从柴丽身上一扫而过,“佐领大人,你是佐领不假,可是在黑石城,是我哥哥柴涛说了算。不相信的话,你看看他们听你还是听我?”

柴熊说着,指了指旁边那些明月军兵士,然后又说道:“当然,佐领大人如果真的想放过这个人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柴熊,你莫要痴心妄想,我这辈子就算是嫁给一条狗,也不会嫁给你的!”柴丽厉声道:“我知道你们兄弟如今在明月军,称得上是一手遮天,可是千万不要忘了,我柴丽也不是任人宰割的人。”

“柴佐领,话不要说的那么绝对嘛,我有没说要娶你,你真的是自我感觉太好了。”

柴熊缓了缓,不要脸不要皮地说道:“话说回来,这个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我们抓回来之后,还没有好好审上一番,怎么能够说放就放呢?就算是这个人是那啥柴大小姐的朋友,你作为堂堂的明月军佐领,也不应该徇私舞弊呀!”

“徇私舞弊?柴熊,你这顶帽子好大呀!”柴丽根本不为所动道:“没错,李明我认识,她是柴大小姐的朋友,但是我认为,你说的一切都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想问问柴队长,他在宾馆里休息,碍着谁的事了?什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你就别蒙我了。你倒是说说,是谁丢了这么多的蒜条金,如今人在哪里?既然没有失主,你抓的是哪门子的贼?”

“没有失主?谁说没有失主?我就是失主!”柴熊耍起了无赖,拍了拍胸膛说道:“我就是失主!不行吗?”

“你?你真的是恬不知耻!”柴丽冷笑起来:“柴熊,你不过是明月军区区一个小队长,一个月赚不了五两银子,你从哪里弄来的一千两蒜条金?”

“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你能把我怎么着?”既然已经撕破了脸,柴熊就更没有把柴丽放在眼里了,呵呵笑道:“你们女孩子家家的,怎么那么喜欢多管闲事?可是有些事你是管不了的!把老子逼急了,信不信直接把你摁在办公桌上,就地正法了!”

“无耻之徒!”柴丽彻底爆发了,一巴掌抽了过去。

没想到柴熊虽然长的五大三粗的,但是反应速度挺快,一跳脚就躲开了,而且咧着大嘴狂笑道:“你们女人就是这样,不管声再大的气,只是喜欢抽别人的耳光!”

然而,让他大跌眼镜的是,柴丽刚刚的那一巴掌,只是在掩人耳目,她真正的杀招还在后面,就在柴熊的笑声还没落下之时,她已经一脚踢向了柴熊的裆部。

撩阴腿!又快又狠的撩阴腿!当柴熊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这厮被脚尖扫中了要害,疼的直蹦,一边蹦还一边直吸溜嘴。趁你病,要你命!柴丽不动手则已,一旦决定动手,那就绝不容情,紧接着又是一脚,踏向了柴熊的心窝。

柴熊一招失了先机,那就再没有翻身的余地,仓皇失措之中,也不顾什么面子了,一个赖驴打滚,已经钻到了桌子底下。

“欠打的东西!”柴丽冷哼了一声,又过来给我开手铐。

柴熊在桌子底下喊了起来:“你们都是死人嘛,还不给老子亮家伙,如果放走了这个人,你们全都得死!”

这厮也是搞笑,自己先怂了不说,反倒是堂而皇之威胁起那些明月军兵丁来了。

不过,他的威胁还蛮管用,在瘦猴的带领下,那几个明月军兵丁纷纷亮出了腰刀,把我和柴丽围在了中间:“佐领大人,你知不知道在黑石城是统领大人的天下,就算是族长大人到了这里也不好使,更别说什么柴家大小姐了。可你倒好,竟然把统领大人的亲弟弟给打了,那么对不住了,你就束手就擒吧!否则兄弟们认得佐领大人,我们手里的家伙可认不得佐领大人!”

“哪里来那么多的废话?要打就打呗,反正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

柴丽面不改色,竟然在眨眼之间,使出了一路连环脚,把那些明月军兵丁手中的兵刃全都踢落到了地上。

我也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个柴丽还有两下子。因为豺族的人,最擅长的手上的功夫,而脚法这么出众的人,非常少见。

柴丽瞪了瘦猴一眼:“就算是柴涛在这里能够一手遮天,那又如何?大不了本姑娘不做这个什么劳什子的佐领了?我回明月城还不行吗?一群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瘦猴等人知道不是柴丽的对手,再也不敢上前了,可把柴熊气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们倒是上呀,这么多人,连一个女人都打不过,真是把我们明月军的脸都给丢尽了!”

只听噗呲一声,就连本来绷着脸的柴丽也被柴熊给逗乐了:“柴熊,你有种自己出来打,别躲在桌子底下唧唧歪歪的,再聒噪的话,信不信本姑娘把桌子掀了!”

柴熊吓了一跳,不敢大声说话了,只是小声嘟囔着:“我哥马上就来了,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

人的名,树的影,柴涛能在强敌环绕的黑石城存活这么多年,绝不仅仅是运气好那么简单的,虽然他有一个不成器的弟弟,但是他本人的实力却是谁也不能质疑的。

“你哥再厉害,他不是没来吗?等他来的时候,我和李明只怕已经到了明月城了。”柴丽笑了一下,然后过来给我打开手铐。

说句心里话,我并不想让柴丽打开手铐,因为我的战场就在黑石城,而我计划的第一步就是重整明月军,至于柴涛兄弟,能用则用,如果不能为我所用的话,那就只能送他们上路,毕竟他们这么多年,可以说是作恶多端,杀了他们也不算冤枉。

“柴统领,稍安……”就在我的勿燥两个字还没说出口的时候,我突然感受到了一股灵力波动,非常强大,比柴熊强,比柴丽强,比扑天雕强,甚至比起当初的豺族少主柴志军,也是不逞多让。

我盘算了一下,在如今的黑石城,有这种本事的人不会超过十个,而那几个这个时间是不会到外城来的,那么这个人就只能是柴涛,黑石城明月军的大统领柴涛。

所以,我放弃了阻止柴丽,因为我想看一看,柴涛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就在我一句话还没说完之际,忽然一声轻笑传了过来:“柴佐领,我已经来了。”

话音声中,柴丽手里的手铐钥匙已经落在了地上。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仅仅这一下,就知道柴涛的实力远在柴丽之上。

柴丽一惊,但还是拦在了我的身前:“统领大人,你来了正好,柴熊等人诬陷客商,我已经教训他们了,统领大人不会见怪吧?”

柴丽这一招就很漂亮,如果柴涛还要脸的话,今天这件事基本上就闹不起来太大的风波了。我想了想,如果柴涛识时务的话,那就还让他做明月军的统领,而柴丽就做副统领来制衡他,至于柴熊和瘦猴等人,哪远就滚哪儿吧,不把他们关进大牢,已经算很给柴涛的面子了。

可是,柴熊这个熊样,他哥哥的吃相又能好到哪儿去呢?

柴涛一现身,就哼了一声:“柴佐领,在黑石城外城,我就是天,我弟弟别说诬陷客商了,就算是杀上个十个八个的,别人又能怎么样呢?而你初来乍到,竟然敢动手打我的弟弟,实在是胆大妄为呀!”

柴丽虽然明知道不是柴涛的对手,但还是寸步不让:“你弟弟该打,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呢?”

“呵呵,我能把怎么样?这里可不是明月城,可没人护着你。别说是你了,就算是柴大小姐在此,我也不给她面子!”柴涛冷声说着,突然话锋一转:“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做我的弟媳,要么死!”

“做你的弟媳!真的是痴心妄想!”柴丽咬了咬牙:“大统领,要我死可以,可是这位李明是无辜的,我希望你能放他走?”

柴涛笑了:“放他走可以,但是你得答应嫁给我弟弟,而且今晚就入洞房!”

“这?”柴丽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柴熊,这厮已经从桌子底下爬了出来,看往柴丽的眼神,真是恨不得一口把她吞进肚子里。

柴涛继续说道:“柴丽,能嫁给我弟弟,说句实话,是你的福分,以后在黑石城外城,几乎可以横着走了。”

柴丽还没有吭声,我已经提前笑出声来了:“横着走的,那是螃蟹。”

“李明,不说话会死呀!”柴丽使劲拧了我一把,然后大声说道:“只要你们放了李明,我愿意做螃蟹,乐意做螃蟹!”

“哦!”柴涛看了看我:“只是一个小白脸而已,魅力就那么大吗?让你爱的死心塌地的!”

第一百八十二章 戏耍柴涛

柴涛刚要答应,却见柴熊过去耳语了几句,柴涛脸色一变:“李明,你到底是什么身份?身上怎么会有纳戒这种东西?”

我笑了:“纳戒算什么?难道我就不该有吗?”

“你是该有?但是怀璧其罪的道理你应该明白,有些你保护不了的东西,放在自己身上,那就会变成招灾引祸的根源!”柴涛说着,突然话锋一转,“人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刚刚柴佐领为了你的事,不惜把自己嫁给我那不成才的弟弟,你是不是该做出相应的回报呢?”

我装出一副不解的样子:“敢问一声柴大统领,我该如何回报?”

“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柴涛哼了一声:“我的意思是说,你把纳戒纳戒交出来,然后就可以带着柴丽离开了。否则的话,你们两个都得留下。”

听柴涛这么一说,我和柴丽还没来得及说话,柴熊在一旁已经不乐意了:“哥,我想要柴丽做媳妇。”

柴涛瞪了弟弟一眼:“媳妇可以再找,但是纳戒只有一个,这件事情我说了算。”

看哥哥发了脾气,柴熊不敢再说话了。

我笑了笑:“柴大统领,你这算什么条件?真是笑煞了人!柴丽又不是你们家的,她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你有什么理由拦她?而纳戒是我的东西,你们两个又不是我儿子,我为什么要交给你们?”

我这句话说的有些俏皮,就连柴丽也被我逗得,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柴涛受了这么大的羞辱,竟然还是面不改色:“李明,这个世界,菜就是原罪,不管你如何巧舌如簧,纳戒就是我的了。甚至你和柴丽的性命,也是我一句话就可以决定的事情。”

我哈哈大笑起来:“是吗?要知道纳戒虽然不是神器,但是也有灵性,你不相信的话,可以过来试一试,看你能不能从我手上取下来。”

“我知道纳戒有灵性,我自问也没有把它从你手上取下来的本事,可是我要提醒你的是,我还有一个办法,简单而方便。”柴涛说着,比划了一个一刀砍下去的姿势。

柴熊得意洋洋地看了看我:“对呀,还是哥哥聪明,我怎么就没有想到一刀白了呢?”

柴涛眉头一皱:“柴熊,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这里,不要叫哥哥,你要叫我统领大人!”

柴熊难得聪明一次,急忙说道:“遵命,统领大人!”

这小子别看在柴涛面前唯唯诺诺,但是一扭脸,就特别的狂妄:“李明是吧,你不想变成一个残废的话,就趁早把纳戒交出来!”

我摇了摇头:“我这个人,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别人威胁我。”

“敬酒不吃吃罚酒!”柴熊虽然看着非常嚣张,但是有柴丽在我面前,这小子并不敢对我动手,而是直接闪开了。

柴涛拔出了一把亮闪闪的腰刀,缓步向我走来:“李明,别抱有什么幻想了,在外城,没有人敢来救你。”

“谁说没有,还有本姑娘呢?”柴丽想也不想就扑了上去,之前还没有忘了朝我喊了一声:“快走!”

“就凭你!只怕还不够格吧!”话音声中,柴涛一刀披风一般斩向了柴丽的脖子。

没想到这厮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我右手一探,抓住了柴丽的衣襟,轻轻往后一拉,柴涛势在必得的一刀就劈了一个空。

“噢?”他没有继续攻击,只是一脸狐疑的看着我,但是刚刚把柴丽拉回来的同时,我故意装着站立不稳的样子,和柴丽一起做了滚地葫芦,这个时候才一脸狼狈的爬起来,这样他心里就有了我刚刚只是走了狗屎运的想法。

柴涛的脸色转了几转,最后深吸一口气说道:“我再给你们最后一个机会,放下纳戒,赶紧滚,否则的话,就别怪我辣手无情了。”

其实我早就想出手解决他的,可是我听扑天雕说过,柴涛手里有一个小队人马,名字叫做伐桂,可能是取自吴刚伐桂的意思,个个都是高手,而且这一小队人马非常神秘,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是身份,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如果现在就出手杀了柴涛的话,那么伐桂小队无疑就成了心腹大患。所以我必须得把这些人引出来,一网打尽。到时候能留则留,不能留的话就消灭干净,免得留下后患。所以,我才忍着没有出手,只等扑天雕他们的到来。

据我估计,扑天雕在接到刘超兄妹的报信之后,应该到了呀,难道他们的行程有变,现在还没回到黑石城,或者是刘超兄妹在路上碰到了什么麻烦,没有把信送到。眼看着柴涛就要下狠手了,如果扑天雕等人再不来的话,那我也只能出手了。

我正盘算着呢,突然听到了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声音非常轻,有三个人还是非常熟悉,就是我期盼已久的扑天雕以及付老二还有杜老三他们。

于是,我笑了:“柴大统领,不好意思,我的救兵到了。”

柴涛摇了摇头,“李明,你就别异想天开了,在外城,是我柴涛说了算。你想一想,就连柴佐领就救不了你,其他的人就更不用提了。”

我笑得更加开心了:“柴大统领,外城的人不行,那么南城的人行不行呢?比如说五族帮的副帮主扑天雕如何?”

“扑天雕?”柴熊连忙叫了起来:“统领大人,扑天雕可不是好惹的主儿,以我的意思,还是趁早把这小子宰了,把纳戒抢过来,到时候就算是扑天雕来了,死无对证,他又能拿我们怎么样呢?”

“有理!”柴涛说着又是一刀斩向了我的脑袋。

要知道我可是胡一刀最得意的弟子,用刀的高手,柴涛这一刀虽然不错,但是我至少有十种方法将其秒杀。但是已经不需要了,因为扑天雕已经来了。

鹰爪功,一上来就抓住了柴涛的刀背,然后往后一甩:“柴大统领,有话好好说,何必要动刀动枪呢?”

这只是轻轻一甩,就把柴涛甩了一个趔趄,他带着一脸的惊讶说道:“扑天雕,你我的实力向来都在伯仲之间,你最近得了什么奇遇,怎么会如此突飞猛进?”柴涛咦了一声:“扑天雕,你们五族帮的势力在南城,我们明月军在外城,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你这一次不请自到,是何道理?小心我到你们帮主哪里告你一状!”

扑天雕毫不在意的说:“柴涛,休要拿我们帮主来压我,在他眼里,你什么都不是。至于你问的我为啥来,你这是明知故问,因为李明是我兄弟,你欺负他,我能不出头吗?”

“李明是你兄弟?”柴涛又是一愣,忍不住扭头看了看我。

扑天雕不是傻子,当然不会说这个我教了他龙爪手的缘故,而是呵呵一笑:“柴大统领,哪有那么多的废话,你要么放人,要么继续开打,磨磨唧唧的不像个男人!”

“放人,休想!扑天雕,你什么时候见过有人把吃进嘴里的肉,吐出来过年?”

柴涛冷冷一笑:“你别以为吃定我了,我劝你不要淌这趟浑水,否则的话,我的伐桂小队也不是吃素的。”

扑天雕毫不在意道:“伐桂小队又如何?要知道我们五族帮能有今天,也不是吃素的。不过,我早就听说伐桂小队的厉害,你让我开开眼界也是好的。”

柴涛沉声说道:“开开眼界?你应该知道,伐桂小队一出,不死不休,我和你们五族帮向来井水不犯河水,所以你不要逼我。”

“我逼你又怎么了?想不翻脸也行,但是你得把我兄弟放了。”扑天雕真有意思,明知道柴涛不会就范,但还是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柴涛知道不是扑天雕的对手,只是把手一挥:“伐桂小队何在?”

只听一声呼喝,从大厅周围突然出现了十几条大汉,身上穿的还是明月军的制服,但是手里的兵刃却不一样。因为别的明月军的手里的家伙都是腰刀,而这些人手里拿的是斧头,很大的斧头,乌黑乌黑的,斧头面都能够遮住半个身子。

我暗暗吃了一惊,这些人埋伏在周围,而我却感受不出来他们的灵力波动,难道这些人的实力还在柴涛这个大统领之上?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呀,因为这样的话,他们为什么要唯柴涛马首是瞻呢?柴涛有什么魔力来统领他们呢?

扑天雕他们只来了七个人,可以说是以寡敌众,所以就只能先下手为强了。

只听扑天雕一声呼哨,杜老三和付老二率先发动了,两个人,两把刀,如同毒蛇一般咬向了两名伐桂小队成员的喉咙。

那两个人哼了一声,只是把门扇一般的大斧头轻轻一动,就把两把刀挡开了。

我瞟了一眼,就知道坏了,因为付老二和杜老三两个,竟然在这一震之下,差一点儿连刀都握不住了。

第一百八十三章 伐桂小队

我有些吃惊,但更多的是惊喜,如果我能把伐桂小队收为己用的话,那么他们将成为我的得力臂膀。

“来而不往非礼也,吃我们一斧!”只听异口同声的两声大喝,接着两把大斧呼啸着劈向了杜老三和付老二。

他们两个并不是庸手,也算是能征惯战之辈,否则的话,也不会常年跟随在扑天雕的身边。

可是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这两面大斧已经将他们的退路全部封死,迫不得已,只得硬接这一击。

然而,那么大的斧头,可不是闹着玩的,只听两声巨响,只见两把腰刀飞向了天花板,已经被扭曲的不成样子了,而杜老三和付老二也被震出了一丈开外,嘴角渗出了血水,看样子受伤不轻。

“雕兄,还是让我来吧。”扑天雕大怒,刚要上前,却被我拦了下来,我知道扑天雕的本事远在付老二他们之上,但是这个伐桂小队擅于合击,就算是扑天雕使出龙爪手,在他们的包围之中,只怕也坚持不了多久。

我慢慢走上前去,先把付老二和杜老三拉了起来,然后将一股灵力注入他们体内,治好了他们的内伤。

柴涛看了看我,有些惊讶道:“没想到你这厮还是一个高手。”

我哼了一声:“废话,我如果是个一般人,能带着这样的纳戒吗?再者说了,我如果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那么无论是柴大小姐还是扑天雕,也都不会和我交朋友。”

“这话不错。”柴涛并没有惊慌失措:“但是,我有伐桂小队在此,你就是想玩扮猪吃虎的把戏,那么只有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了。”

我对他的话没有多做评论,而是看了看伐桂小队那些成员,点了点头道:“不错,真的是不错,如果我手下有这么一队精兵强将的话,那该有多好啊!”

柴涛乐呵呵地说道:“李明,我劝你还是不要做白日梦了。因为伐桂小队除了手持城主令牌的人之外,只听我这个明月军大统领的话。现在交出纳戒,我可以放你们这些人一条生路。”

此时不装逼,更待何时,我慢吞吞的说道:“手持城主令牌的人?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是猪呀,连这话都不懂!”一旁的柴熊跳了起来:“手持城主令牌的人,当然是城主大人了。只不过我们黑石城已经有八年没有城主了,所以说,这个是统领大人说了算。”

我搐了搐鼻子:“这样啊,我怎么突然想起来自己身上有个牌子,不知道是不是黑石城的城主令牌呢?”

柴熊狂笑道:“就凭你?怎么可能?就算是我们豺族的人都死光光了,也轮不到你这个小白脸来做城主,你还是等到下辈子吧!”

“那不一定哟!因为我这个人一向运气不错。”我说着从纳戒里拿出来,柴长兴送给我的那块牌子,高高举起:“黑石城明月军听着,我是黑石城新任城主李明!”

“新任城主?你是新任城主?怎么可能?”柴涛虽然嘴上说着不可能,但是他是个聪明人,应该一眼就看出来我的城主令牌不会是假冒的。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对着伐桂小队为首的一个年轻人喝道:“柴岗,这个人胆敢冒充城主,罪大恶极,我以明月军大统领的身份命令你,将其就地正法,杀无赦!”

没想到柴岗却要了摇头:“统领大人,对不住了,我已经感受到了城主令牌上的灵力,所以这个令牌是真的,新任城主也是真的。如果没有城主的话,你这个明月军大统领的话,我们伐桂小队自然是要听的,但是现在有了新城主,那么只有他才能够命令我们伐桂小队。”

“你……”柴涛气急败坏的指着柴岗,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瞪了我一眼,然后说了声:“我们走!”

说完带头朝门外走去。大厅里那么多人,却只有柴熊和瘦猴跟着他。

我轻笑一声:“柴涛,难道就这么走了吗?”

柴涛一愣,然后色厉内荏道:“我是明月军大统领,谁敢拦我?”

“明月军大统领?”我摇了摇头,然后微微一笑道:“好可惜,你现在已经不是明月军大统领了。”

柴涛随口说道:“我不是明月军大统领了?谁说的?”

“我说的。新任黑石城城主李明说的。”我冷冷一笑:“柴涛,我决定现在免除你的明月军大统领之职,由柴丽接任,至于柴岗,兼任明月军佐领之职。”

柴涛恶狠狠地说道:“李明,我们走着瞧,我一定上明月城告你去。实话给你说吧,有好几个长老支持我,到时候你怎么来的,还是怎么回去!”

“是吗?不过柴涛,你们兄弟作恶多端,还想回明月城吗?”我说着,突然脸色一变,喝道:“伐桂小队何在?把柴涛等人拿下!”

柴涛狡猾的很儿,一见势头不对,顿时脚底抹油,一个翻身,已经到了室外。柴岗等人也只是拿住了柴熊和瘦猴两人而已。

其实说心里话,就是让柴涛走了,也是无关大局,我背后有柴长兴撑腰,根本不担心他回到明月城告我的黑状,只是我并不想让他走,因为我想拿下他,杀鸡给猴看,也让明月军那些兵丁看一看,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道理。

于是,我向柴丽说了一声:“这里交给你了,我去去就来。”

末了,我还和扑天雕打了一个招呼,让他等着我回来,然后哥几个一起喝一杯,好好聚聚。

等到扑天雕答应之后,我才身影一晃,飘到了院子里。这时,我身后传来了柴丽关切的声音:“李明,小心一点儿!”

“没事,就凭柴涛,还不能把我怎么样!”我并不担心柴涛能跑出去多远,因为他再快,也没有我的乘风身法快。

况且,刚刚我在柴涛身上弹上了一点香水,这是青丘狐族特质的香水,只要柴涛没跑出三里之外,那么就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凌晨的黑石城,大雾开始弥漫,出了外城之后,有一片很大的松树林,柴涛看来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直接跑进了林子里。

我站在树梢上,迎风而立,看着柴涛如何垂死挣扎。

我看到柴涛整个人贴在满是淤泥的地上,就像是一条大泥鳅似的,在慢慢向前蠕动,而且竟然屏住了呼吸,如果我不会乘风身法,眼力和听力又没有这么好的话,根本就看不到他在哪儿。

说起来,柴涛也是个人才,但是这种人我却不想用。严格的说,我并没有什么道德洁癖,但是柴涛的所作所为,已经超越了我的底线,所以说,他天亮之前必须死!

柴涛的样子真是狼狈,我笑了一声:“柴涛,没想到你刚刚还是堂堂的明月军大统领,如今却变成一只癞蛤蟆了!”

我还是大意了,没想到这厮的听风辨位很是厉害,一听声音,就很快知道了我的位置,一抬手,只听蹦黄声响,

三枝宛如毒蛇一样的短短弩箭,在黑夜里就像是装了雷达一样,闪电般射向了我的面门。

别的不说,只是那空气里的腥味,我就知道这三支弩箭上抹有剧毒,但是我身上有五毒,再毒的毒药也奈何不了我,所以我就想和柴涛好好玩玩,最好能把他生擒活捉了,因为我估摸着,这小子的身上肯定有很多秘密,儿其中有我能用到的东西。

正所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所以,我尖叫一声,从树梢上落了下来,然后一头栽倒在地上,就等着柴涛过来咬钩。

柴涛真是狡猾,他并没有着急过来,而是又等了一袋烟的功夫,看我还是一动不动,这小子才从泥地上爬了起来,然后鬼魅一般来到了我的身旁:“李明,没想到你就是那位新任城主。可是你也没想到我手里还有保命的三支弩箭吧,这东西淬着剧毒,专门腐蚀修行者的灵力,所以,你这会儿就真的变成文弱书生了,我看你还能不能再扮猪吃虎?”

我笑了,虽然我还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但我还是笑了:“柴涛,你不应该过来的,你有保命的三支弩箭,难道我李明就什么都没有吗?”

对我的警告,柴涛并不在意:“李明,少拿大话唬我,我知道你有保命的东西,可是没有了灵力,你又怎么伤我?我劝你乖乖地把纳戒交出来,这样还能留一个全尸,否则的话,我不介意将你大卸八块。”

我笑了:“你真的敢杀我吗?要知道你弟弟还在柴丽手里,难道你不拿着我去换你弟弟的性命吗?”

柴涛摇了摇头:“李明,我以为你很聪明,谁知道比猪还笨,我拿到你的纳戒之后,城主令牌就到了我手上。要知道伐桂小队是以城主令牌唯命是从的,只要我有了令牌,那么我就是城主,只要我一声令下,就可以放了我弟弟。只要伐桂小队还听我的指挥,只凭一个小小的柴丽翻不了天。”

第一百八十四章 柴涛的秘密

我躺在地上,笑吟吟地看着柴涛:“是吗?你的如意算盘打得不错,可惜的是,你就算是拿到了纳戒,又能如何呢?因为你根本打不开纳戒,所以说我死了的话,你弟弟也得死,而你也会失去往日的荣光,成为人人喊打的丧家之犬。”

柴涛愣了一下,接着眼中寒光一闪,恶狠狠地说道:“亲兄弟又怎么样?当利益牵涉到自身的时候,只有牺牲掉他了。就算抛弃黑石城的一切,但是你必须得死!”

柴涛果然是个狠角色,很快就做出了决定,提着刀朝我走来。

说句实话,我等的就是这一刻,因为这样才能把他彻底灭掉,毕竟让他回到明月城,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去死!”近了,渐渐的近了。柴涛那把闪亮的长刀,呼啸着斩向了我的脖颈。

我躺着没动,只是轻轻伸出了一根手指,不偏不倚的点在了刀锋上。一根小小的指头,一把居高而下的*,不管让谁来说,都会认为我的指头会连带着脑袋一起掉落,然后埋进深深的淤泥之中。

然而坏事天天有,今天特别多。那把顺风而落的长刀停住了,连带着风声一起停住了,偌大的松树林里,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

“兰花烙印?你是青丘狐族的人!你没有中毒!”柴涛大惊失色,想要收回长刀,可遗憾的是,那把长刀就像是长在我的指头上一样,他根本就收不回去。

“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中毒了吗?”我长身而起,不但没有一丝一毫中毒的样子,而且衣衫上连一丁点儿的泥点都没有,我微微一笑:“柴涛,你在黑石城做了这么多年土皇帝,实在是有些孤陋寡闻了。就算我李明的名号你没听说过,但是击败豺族少主,力敌水族几大高手的事迹,你也总该有些耳闻吧。”

柴涛愣了一下:“你就是那个李明,我以为是同名同姓而已呢?”

他说着,猛地一咬牙:“李明又如何?照样做我的刀下之鬼!”

话音声中,另一只手猛地一压,把长刀使劲往我身上压。

他知道自己此次不能幸免,所以几乎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垂死挣扎这四个字说的就是你现在的处境吧。”但是无论他如何用力,我还是只用一根指头,不大一会儿,柴涛额头上的汗珠子就下来了。又过了一会儿,流的几乎满脸都是。

我就是在用自身雄厚的灵力,把他体内的灵力,一点一点的压榨出来,这个过程,对柴涛来说,无疑是非常痛苦的,甚至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酷刑还要难受。他脸上说是汗水,其实就像是熬油,熬他骨头缝里的油。

“李明,给我一个痛快好吗?”柴涛终于害怕了,当你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的时候,说不害怕是假的。

我知道时候来了,就冷声说道:“柴涛,别怪我心狠手辣,只怪你作恶多端。其实你只是得罪我并么有什么,可是你做了太多的坏事,黑石城以后会成为我的地盘,所以你必须得死。当然,给你一个痛快我还是能够做到的,可是我能够因此得到什么回报吗?”

“回报?”柴涛眼珠子一转,又开始和我讨价还价了:“反正我知道自身已经难以幸免,这样吧,无论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但是我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得放我弟弟一条生路。”

“你弟弟?”我起初有些意外,但是仔细一想,却又明白了。因为柴涛知道,无论他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不会放过他的。所以,他把希望寄托在了柴熊身上。

看我没说话,柴涛继续说道:“我弟弟没什么心机,实力又不强,你就是放过他,他也不敢对你做什么不利的事情。”

我当然知道,就凭柴熊,的确是威胁不到我。所以就点了点头说道:“柴涛,只要你能够拿出来像样的东西,你弟弟这条命就算是保住了。”

与此同时,我已经稍稍收回了一些压迫出去的灵力,这样柴涛也会好受一些。但是他还在我的控制中,想要逃跑的话,只能是自取其辱而已。柴涛不是笨人,想必不会破坏我们之间这种短暂的和解局面。

“多谢!”柴涛一脸感激的样子,然后说道:“你也别看不起我,虽然我对外界的信息没有那么灵通,但是在黑石城,我有一个遍布在各个角落的情报网,不说大话,我虽然身在外城,但是无论是东城、西城,或者是南城和北城,只要我有想知道的东西,甚至是那几大势力头面人物的内裤是什么颜色,我都一清二楚。”

我真的没想到,区区一个柴涛,竟然有这么庞大的一个情报网,这也是他起初小看了我,否则的话,我想把柴涛和伐桂小队一举拿下的话,还没有这么容易。我想了想,觉得把柴涛收为己用要更为合适一些,因为就算是柴涛把情报网给了我,我管理起来,也没有他这么得心应手。

所以,我望了柴涛一眼,冷声说道:“柴涛,我想给你一条生路,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柴涛是个聪明人,当然听出来我话里话外的意思,不由得又惊又喜:“你真能要给我机会吗?”

“这不是我给你的机会,而是你自己赚来的机会。”我手指一松,放开了他的长刀:“因为,我需要一个人来管理情报网,而你是最佳人选。”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柴涛。他在黑石城经营这么多年,为的就是打出一片天来,如果这么轻易就死去的话,真不是他的心里所想。

“城主大人,属下愿效犬马之劳。”柴涛也不嫌地上有泥,当即跪在了地上。

我并么有扶他起来,而是冷冷说道:“柴涛,你必须得明白,我李明需要的手下,是死心塌地,能够为我去死的哪一种人,你能够做到吗?或者换一句话来讲,你有信心做到吗?”

柴涛一字一句地说道:“属下能够做到,从现在开始,我的命就是城主的了,可以随时随地替城主而死,如果有违此言,让我形神具灭。”

对每一个修行者来说,形神具灭比什么天打五雷轰要严重多了,因为在天打五雷轰之下,有人还能够逃出生天,但是形神具灭就不一样了,它表示着一个人彻彻底底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不入轮回。因此上,当柴涛发下这种毒誓的时候,我感受得到,他说的话都是真的。

统御属下要恩威并重,刚刚我的下马威也好,杀威棒也好,我的威风已经让柴涛领略了太多,他如今已经可以用噤若寒蝉来形容了,是时候该给他一些恩惠了,毕竟跟着我的每一个人,我都会让他们知道,我吃肉,他们也会跟着吃肉。

我主意打定,忽然一掌拍向了柴涛的顶门。

柴涛大惊失色,却是没有躲闪,只是闭目等死。他的这种做法让我很欣慰,因为我知道,我没有看错人,眼前这个人,的确可以为我去死。我的手掌拍在了柴涛的脑门上,发力是发力了,但是那种灵力是非常柔和的,非凡没有给柴涛造成伤害,而且一股强大的灵力直通他的气海。

柴涛又惊又喜,我连忙喝了一声:“还不凝神静气,引导灵力,难道你要等着爆体而死吗?”

柴涛连忙答应一声,这样持续了一袋烟的功夫,我收回了手掌,轻声道:“你既然已经是我的属下,那么你的实力已经不够看了。你虽然在我没来之前,已经在黑石城混的风生水起,但那时候你可以左右逢源,并没有真正的敌人。但是如今不一样了,因为我的目标是统一黑石城,所以无论是五族帮,或者是火树族人,甚至是孤魂帮,都会成为你死我活的敌人,所以我要提高你的修为,这样才能更好的为我做事。”

当柴涛听说,我这么一会儿,已经让平白增添了二十年修炼灵力的时候,眼珠子都亮了,只是在一练声地说道:“多谢城主!多谢城主……”

我摆了摆手:“你不必如此,我还有礼物送给你呢?”

柴涛笑了:“城主,一般的东西你也拿不出手,快说给我听听,到底是什么礼物?是不是要把纳戒送给我呀?”

我笑了:“纳戒你是别想了,因为我也只有那么一个,我老婆都没舍得给,更别说是你了。”

望着柴涛失望的眼神,我话锋一转:“不过,我身上的好东西多着呢?有些对你的作用更在纳戒之上。”

柴涛的眼神又开始亮了:“敢问城主,到底要送给我什么东西呢?”

我笑了一下:“柴涛,你听没听过胡家刀法?”

柴涛乐了:“城主,在整个妖界来说,胡家刀法也是首屈一指的存在。我也是用刀的,怎么可能没听说过胡家刀法呢?属下愚钝,城主问这些话,不知道是何用意呢?”

第一百八十五章 布局

我哈哈大笑起来:“不瞒你说,我正是胡一刀的关门弟子,刀法自然深得我师父的真传,我看你刀法不错,所以想传你几招胡家刀法,不知道你想不想学呢?”

柴涛这一次惊讶地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城主,你要早些说教我几招胡家刀法,我才不要那劳什子的纳戒呢?”

我点了点头:“想学的话就用心一点儿,千万别把我师父的招牌给砸了。”

柴涛大咧咧地说道:“城主放心,我如果学不好的话,你砍下我的脑袋当球踢。”

我笑了:“你的脑袋一点也不圆,怎么能当球踢呢?还不滚过来,学习刀法?”

如此说笑之间,我和柴涛之前的那种不愉快,就变作雨打风吹去了。

不得不承认,柴涛真的是天生就是学刀的料儿,虽然比不上我,但是也差不了多少。时候不大,已经基本学会了胡家刀法的精髓。

我想了想,就代师收徒,把胡一刀的柴刀也给了他,等到见到胡一刀的面之后,再让他重新拜师就是了,而目前就以师兄弟相称。因为我入门在先,所以成了师兄,柴涛虽然年纪大,但是刀法学自我手,所以做了师弟。因此上,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又近了一步。

柴涛有柴刀在手,学习起来更是得心应手,时候不大,可以说,除了凌空刀法之外,其他的基本掌握了。

眼看着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所以我们两个就一起回到了明月军总部的大厅里。

柴丽看到我们两个一起回去,也有些惊讶。我先让人把柴熊和瘦猴放了出来,先教训了一顿,然后让他们从最底层的明月军兵丁做起,以观后效。如果再做坏事的话,直接逐出黑石城了事。

我想了想,既然此前已经答应柴丽做明月军的大统领了,如果再让柴涛做回去的话,未免有朝令夕改的嫌疑。于是,就给了柴涛一个情报司统领的职位,让他把一切精力都用来搞情报,这样才是重中之重。至于刘超兄妹,以及他们手底下的那一帮小混混,我也直接划入了情报司,由柴涛直接领导。

至于扑天雕等人,我让他们先回五族帮,先是潜移默化地做他们帮主的工作,但是不要言明,只要等我吞并了火树族和孤魂帮之后,相信五族帮的帮主会做出正确的选择的。

等扑天雕走了之后,我把柴丽、柴涛和柴岗等骨干聚集起来,开了一个短会,商量着先对那一股势力下手。

柴涛却率先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说目前的外城并不是铁板一块,还有一股势力,简直能与城主府以及明月军分庭抗礼。

我简单了解了一下,原来这股势力叫做龙鑫集团,他们的头目叫做敖杰,据说是东海龙王的一个远房侄子,几乎霸占着外城的整个餐饮业自己娱乐行业,柴涛当初根本就插不进去手。

“敖杰?”我有些惊讶,这一次有意思了,我以为自己从滨海市来到了黑石城,就可以不再与东海龙宫发生什么纠葛了,没想到刚和东海公主闹了一次不愉快,这一次竟然有碰上了东海龙王的远房侄子。

攘外必须安内,所以在对付另外三股势力之前,我觉得必须要拿下敖杰,瓦解龙鑫集团。因为在我的黑石城之内,不允许有这么牛逼的存在。

大家忙乎了一夜,所以商量了一阵,我就让他们回去休息了,柴涛和柴岗走得快,只有柴丽落在了最后。

她扭头看了看我,表情非常复杂地说道:“城主大人,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是新任城主?而且我会莫名其妙地成了新任明月军大统领?你说我是不是在做梦呢?我记得你以前只是悦来大酒店的一个小职员,这才两年多的时间,你是怎么混上去的?”

我笑了一下:“柴丽,怎么说话呢?你的这个混字用的非常不好。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才,不就是做个黑石城的城主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还有,以后没有外人的情况下,你还是叫我的名字算了,这样亲切一些。至于你为什么成为新的明月军大统领,原因就很简单了。你和我认识只是一方面,我是得看柴娟的面子,但是她的面子还没大到这种匪夷所思的地步。”

我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当你无所畏惧地为我出头的那一霎那间,已经注定了,要把自己绑在我的战车上了。所以说,这个明月军大统领,是你应得的。”

我对柴丽大致说了我和柴娟的情况,当她听说柴娟已经有了我的孩子,更是惊讶的眼珠子都瞪圆了。

我当然明白柴丽得缓一下,才能接受这种现实,所以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柴丽的脸色从初的惊讶,然后开始渐渐的恢复,这才摇摇头,微微一笑道:“丽姐,好点没有?”

“总算本姑娘抗打击能力强,已经完全消化了。”柴丽也笑了起来:“当初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可是没想到你竟然发展的这么好。升官倒还是其次,最奇怪的是,你并不是一个修行者,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练成了一身这么牛逼闪闪的本事,竟然连柴涛都不是你的对手。”

装逼的时候到了,我当然不会放过:“区区一个柴涛算什么?丽姐,看来你到了黑石城之后,消息变得一点儿也不灵通了。”

当柴丽听说,连天赋异禀的豺族少主柴志军都成了我的手下败将的时候,又开始惊讶起来,但这一次,她缓过来的时间快了许多:“也是,你如果不是这么有本事的话,族长大人也不会让你来做黑石城的城主了,毕竟这里的情况非常复杂,一般人到了这里,别说拿不下那么多的势力,只怕连柴涛都摆不平。而你呢,轻轻松松,一夜之间,就让柴涛服服帖帖了。”

我心里想,这算什么呀,大场面我见的多了。当然,今天说了这么多,再自夸的话,我会害羞的,所以这方面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把话题说到了外城的具体治安上面。

我招呼柴丽坐了下来:“丽姐,对外城的治安我现在还是有些担心,现在柴涛和柴熊他们有了这次的教训之后,应该不会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了,只是他们之前的影响太坏。我这次来,整合其他势力是一方面,但是更重要的是,我要让这里的人们能够安居乐业。”

柴丽听了我的想法之后,并么有太大的吃惊,因为今天她的下巴已经快惊掉了,现在已经见多不怪了。

我继续说道:“想要人民安居乐业,治安自然是重中之重,因为治安好了,各地的客商才会来黑石城做生意。在这么一个地方,黑石城之前能够崛起,靠的是黑灵石,但是这种东西,总有用完的时候,所以,我要的是可持续发展。毕竟,我今后要把家安在这里,包括柴娟,也会搬到这里居住的。”

听完我的蓝图规划之后,柴丽更加激动了,刷地一下站了起来:“李明,你放心,今后有我在,明月军绝对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保证,明月军绝对会在城主大人的带领下,为黑石城发现经济护航。今后不管是谁,只要胆敢做出危害黑石城形象的举动,我一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本来我是想好好聊天的,可是可能是我无形之中释放了某种气势,也让柴丽开始有些紧张了,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官威了。

我笑了笑,让屋里的气氛尽量的融合下来,毕竟这里只有我和柴丽两个人,适当的发一下官威就可以了:“丽姐,坐下说,我当然是非常相信你的办事能力的,否则的话,我也不会让你做明月军的大统领。你今后不管有什么困难,就直接来找我,我是要人给人,要钱给钱。既然咱们是老熟人,我也就不说什么客气话了,反正外城的治安就全靠你了。等我以后拿下了其他四城,责任也会都压在你的肩膀上的。”

“这八字还没一撇呢,你都想起吞并其他四城了。”柴丽瞪了我一眼,那种有些娇嗔的眼神,别有一番味道在里面。

我当然知道她对我有好感,可以说当初在省城的时候,她就对我有好感,要不昨晚上也不会拼着性命不要,一定要保护我。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并不想和柴丽往深处发展,一方面是因为胡薄荷她们马上就要来了,而且不久之后,柴娟也会到这里居住,我并不想欠下那么多的风流债,在一方面,我这个人,公和私还是分的很清楚的。作为一个领导来说,最好不要和自己的下属,有那种不清不楚的关系,否则会难以服众的。

所以我故意装着没有读懂她的眼神,而是笑着说道:“丽姐,你等会安排一下住处,这两天我会有几个朋友来。”

第一百八十六章 善解人意

柴丽一愣:“嗯都有谁来呀?我认不认识?”可能是她觉得有些不妥,又连忙说道:“都有几个人呀,应该安排几个房间。”

我能感觉出来她的心理变化,所以就想着让她死了那条心,免得以后再见面的时候尴尬,就说道:“除了我大哥丑猫之外,还有城主夫人。”

“城主夫人?”柴丽有些吃惊:“怎么?柴大小姐要来吗?”

我厚着脸皮笑了笑:“不是柴娟,是胡薄荷,她是青丘狐族的,你应该听说过她的名字。”

“青丘胡家大小姐?”这一次柴丽惊讶地嘴里能塞得下一个囫囵鸡蛋:“没想到你的撩妹手段挺高的吗?无论是柴大小姐还是胡大小姐,都是妖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一般一般,天下第三。”我乐呵呵的说道。

我不得不承认,柴丽是一个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强的女人,没过多大一会儿,已经恢复了正常。

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所以她也没有把我当做城主看待,所以交谈起来,她还是像之前一样,彻底放松下来。

那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多钟了,我就笑着说道:“丽姐,你看看累了一晚上了,要不我请你吃早餐吧?就当我谢谢你昨晚上的拔刀相助了。”

柴丽夸张的大叫起来:“不会那么便宜吧?我昨晚上差一点儿为了你就香消玉殒了,你仅仅请吃一顿早餐怎么能行呢?再者说,大餐都是在晚上,要不这样,我请你吃今天的早餐,而你的大餐先记在账上,等啥时候有空了,在一起去,最好是叫上城主夫人一起!”

看我没有立刻答复,柴丽又说道:“怎么?不舍得吗?你可是堂堂的黑石城城主大人,可不能小家子气。新官上任,不出点血怎么能行呢?”

我也笑了起来:“不会吧,我虽然是城主,可是你们族长也没有提前预支薪水呐!”

柴丽撇了撇嘴:“装什么穷?这么大的黑石城,仅仅是一个外城,每年的税收都有不少,如果你把黑石城全部拿下之后,那金子哗哗的。”

“取之于民,用自于民。”我点了点头,“好吧,有句话叫做恭敬不如从命,这一顿你先请。我那一顿先记在账上。”

柴丽笑了:“这还差不多。在我的印象里,李明可不是那种小气的人。”

刚好有一片阳光从窗口打了进来,照在柴丽的脸上,看着那样的娇艳如花,我甚至连她鼻子旁边的一颗雀斑,都看得清清楚楚了。

柴丽摸了摸自己的脸:“怎么啦,李明。你看的这样入迷。是不是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呀?对了,一定是昨晚上没休息,早上又没洗脸,一下子变成黄脸婆了。”

女人吗,一般都挺注意自己的容颜的,就叫柴丽这种修行者也不例外。她也没等我说话,就快步进了卫生间。不用说,一定是去洗脸了。

过了好大一会儿,她才出来。没化妆,素面朝天,但是清洗之后,她给我一种出水芙蓉的感觉,特别是鬓角的那颗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不无道理。虽然我之前的话,已经断了柴丽的念头,但是她仍然不会在我面前,将自己弄的像一个黄脸婆似的。

我笑了笑说道:“丽姐,我是初来乍到,对这里不熟悉,你看着找一家饭店,咱们边吃边聊,你可以给我说说黑石城的具体情况。”

柴丽想了想说道:“那好吧,我记得外城有一家小吃街,街上有一百多家商户,各式各样的风味都有,不如我们去哪里吃吧。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这里卫生条件不是很好,房屋也都属于危房,但是因为味道不错,所以生意非常红火。附近的住户,还有一些劳工,甚至是巡逻的明月军,都会去那里吃饭。”

我听柴丽这么一说,心里还有些奇怪,毕竟这样的地方,对寸土寸金的外城来说,绝对是一个奇怪的存在。我隐隐约约预感到,柴丽故意让我去那里吃饭,说不定还有别的用意在里面。但是我也没有说破,看透不说透,才是好朋友嘛!所以,我就点了点头:“这个小吃街不错,就去那里。”

我们两个出了明月军的大门,早有人迎了上来,先是施了一礼,然后说这里有专门的马车,问我和柴丽坐不坐。柴丽没说话,只是看了看我,那样子很明显,就是让我决定。我摇了摇头,说道:“我们只是出去走走而已,顺便看一下外城的风景,就不坐马车了。”

我和柴丽漫步在外城的大街上,不得不说,这里的硬件设施非常不错,马路有好几丈宽,全是用废弃的黑灵石铺成的,而且建筑工艺相当精美,每一块石头中间,好像是没有任何缝隙一般。这种手段,就是在拥有高科技的现实世界,也是难得一见的。我觉得,只要利用的好,仅仅是这一条马路,就能成为新的旅游景点。

这条黑色的马路足足有五公里那么长,马路两边全是小店,卖什么东西都有,但是最多的当然是黑石城的特产黑灵石了。不过,由于外城没有黑灵石的石矿,所以这些小店出售的都是下脚料,上品基本上没有,因此价钱也比较便宜。

柴丽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听说以前是四城出了矿石之后,拿到外城来卖,但是自从孤魂帮、五族帮以及火树族人霸占所有矿坑之后,我们外城已经得不到任何上品黑灵石了。”

我笑了笑:“丽姐,你叹什么气呢?现在我来了,一切都会发生改变。我向你保证,用不了多久,这里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的。到了那时,不管是东城、西城,或者是南城以及北城,都会听我这个城主的号令。我要让这条街上摆满所有的上品黑灵石,我要让这条街上人头攒动,甚至超过青丘城,成为妖界最著名的灵石交易地。”

柴丽也笑了:“李明,我相信你。只要你能做到这些,那真的是善莫大焉。”

她想了想,又问道:“李明,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还会把黑石城交还给豺族吗?”

“交还给豺族?凭什么?”我笑了:“丽姐,你不是外人,我也就不说那些虚头巴脑的了。这里会成为我的大本营的,而你会成为我的大管家,至于豺族,哪远去哪儿凉快去。如果他们好好说,看在柴娟的面子上,我可能还会给他们三成利润,如果他们想玩硬的,那么对不起,我奉陪到底。你想想,但那时候,我肯定已经整合了黑石城的所有势力,豺族和我开战,不是放着自在去找不自在吗?”

“你真是一个恶魔。”柴丽看着我,表情有些复杂,忽然又说道:“当然,那是对你的敌人说的。对于家人,或者是黑石城的所有民众来说,你相信,你会成为天使的。”

我摇头晃脑起来:“知我者,丽姐也。”

我们一路说说笑笑,走了大概二三里路,柴丽突然往左边一拐,那是一条小路,又走了一里多吧,她指着前边说道:“李明,小吃街到了。”

我举目望去,只见这里怎是一个乱字了得。两边基本上都是简易房,卫生条件并不怎么样,特别是地上,根本没有刚刚黑马路那么气派。因为这里竟然是土路,如果下连阴雨的话,可以想象有多么泥泞,那根本就进不来人了。

但是与黑马路截然不同的是,这里的人气很旺,一天街上,几乎全是人,仿佛整个外城的人,都聚集到这里来了似的。除了人之外,就是炊烟和蒸蒸白气了,当然还离不了那扑鼻而来的香味。我甚至在这里闻到了豆浆油条的味道。

善解人意,说的应该就是柴丽这种人了,他领着我来到一个门面前边,说道:“李明,你来自人类世界,肯定喜欢吃这些。”

我看了看,这里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门面,好在卫生条件还不错,平常的桌椅上面,几乎是一尘不染,而且我看门边的桌板上摆放着许多我熟悉的吃食,有油条,也有大饼,还有菜角,更难得的是,里边的一口大锅里热气腾腾,我使劲吸了吸鼻子,哇,竟然是正宗的羊肉汤。

按说现在早餐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了,但是这里依然人满为患。我和柴丽等了十几分钟,总算是腾出来两个位置。

柴丽拉着我过去坐了下来,然后说了一声:“李叔,两碗羊汤,两个大饼。”

“好嘞!”一个热情而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我扭头一看,只见店老板是一个中年人,一脸的憨厚模样,我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灵力波动,但是非常微弱,几乎就和普普通通的凡人,没有什么区别。

柴丽看了看我,轻声说道:“李叔是翼族人,本来修为不错,但是后来碰到了一个仇家,不到打断了他的一条腿,而且还废了他的气海。”

第一百八十七章 小吃街

柴丽又叹了一口气:“李叔是个苦命人,在仇家的追杀下,他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躲到黑石城来了。幸亏他在人类世界居住了很多年,所以学了这门手艺,以此谋生。”

“柴佐领,您来了!”那位李叔很热情地对柴丽打着招呼,我一下子就看出来了,柴丽在这一片非常吃得开。她的明月军身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是她的人品,因为从李叔的眼里,我看到了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尊敬。

她以前作为明月军的佐领,对辖区民众熟悉并不让人意外,但是能不能赢得尊重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看的出来,柴丽是一个办实事的人。

柴丽并没有摆出领导的谱儿,而是笑盈盈地说道:“李叔,生意不错嘛。我今天来了个客人,来自现实世界,所以你好好切上半斤羊肉,葱花和香菜也多放一些。”

“好俊俏的后生,也只有这样的后生,才能配得上柴佐领这样的大美女!”李叔笑了,开了柴丽一个玩笑之后,也不管柴丽是不是羞红了脸,就又朝我说道:“后生,就是不看柴佐领的面子,就冲你来自人类世界,今早的这两碗羊汤也不收你们钱了。”

柴丽这时候脸上的红晕还没有完全散去,连忙说道:“李叔,这怎么能行呢?你做小生意也不容易的,我怎么能不给钱呢?”

李叔很执拗的一个人:“柴佐领,你这就见外了不是。不说你每一次就多给钱,就说前几个月吧,柴熊和瘦猴他们过来收保护费,要不是你出面,我这个小店只怕就要被砸了。”

柴丽却是说什么也不肯占这个小便宜,还是一直摆手:“李叔,不管你说什么,今天的饭钱你必须得收,否则的话,我们就不在这里吃了。”

“这儿……”看柴丽这么坚持,李叔有些左右为难了,只好用求助的目光望着我:“后生,你劝劝柴佐领。不就是两碗羊汤吗,何必这么见外呢?”

我笑了笑:“李叔,我的话她也不见得听呀!”

李叔摇了摇头:“后生,虽然我不知道你来黑石城是做什么的,但是我的眼睛不瞎,我看的出来,只怕你发话了,柴佐领一定听。”

“是吗?李叔,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试一试,就看看柴丽给不给我这个面子了。”我乐呵呵地对柴丽说道:“丽姐,你就当给我个面子,给李叔个面子,这两碗羊汤就不掏钱了。”

柴丽看我这样说了,只好点了点头:“好吧,你是那个,你说啥就是啥了。”

“这不就对了。好咧,羊汤马上就到。”李叔兴高采烈地去忙了。

对于柴丽这样的表现,我并么有任何的意外。要知道当初在省城,柴丽作为柴娟的秘书,称得上是左右逢源,长袖善舞,对外交际的能耐,那真是没说的。

我看里面的柜子里有白酒,就对柴丽说道:“丽姐,我记得你酒量很不错的,要不咱们两个弄一瓶喝喝,光是喝羊汤好像不够味。”

我这句话并不是随口说说,因为我记得柴娟他们公司举办年会的时候,就是这位柴丽姑娘,不但替柴娟挡了很多酒,而且大杀四方,把很多男人都喝倒了。

柴丽连忙摆手道:“那是一年多之前的事情了,你当初是什么身份,如今又是什么身份,沧海桑田呀,所以丽姐我也老了,喝不动了。”

“丽姐,你怎么能算老呢?连姐夫还没找到呢?”这句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了,既然我没有打算和柴丽发展一段感情,那么说话就应该注意一些,不能够任着自己的兴致来。万一人家误会了,后果不堪设想呀。

这个时候,李叔已经把羊汤端上来了,我就对他说道:“李叔,拿瓶酒过来,另外再整几个小菜,我和丽姐故友重逢,怎么着也得喝上几杯。”

“这样啊!”李叔看上去有些意外,因为除了酒鬼之外,一大清早的,喝酒的人不多。

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对着我笑了笑:“后生,我知道,年轻人放不开,喝了酒之后,就是另外一番光景了,李叔我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当然明白这些的。”

听李叔这么一说,柴丽的脸又开始红了,跺了跺脚说道:“李叔,你说什么呢,你再说的话,今天这顿酒钱就别想要了。”

李叔哈哈大笑起来:“说好了这一顿我请的,你就是给钱我也不会收的。”

说着,他瘸着一条腿,竟然也屁颠屁颠地去准备酒菜去了。

我看出来他是真的高兴,也许他认为,柴丽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归宿。我承认柴丽是个好姑娘,可惜的是,我的感情已经被分成了好多份,我不想再招惹柴丽了。

好长时间没喝过这么爽的羊汤了,那味道绝对正宗,就像我家乡的一样。我的身上喝得热乎乎的,虽然昨晚上没合眼,但是觉得一点儿都不困。李叔虽然瘸了一条腿,但是做菜很快,我和柴丽刚把羊汤喝完,他就把酒菜上来了。

一个变蛋,一个花生米,一个麻辣土豆丝,还有一个凉拌牛肉,都是常见的小菜,但是每一个都是色香味俱全。

我看了看白酒,竟然也是我们家乡那边产的,这事情真是巧了。我把酒打开了,倒了满满两茶杯,给柴丽递了一杯:“丽姐,就一瓶酒,喝不完可不准走哟,这是命令。”

“成,李明,你就是这样报答救命之恩的,我算是见识到了。”官大一级压死人,更何况我可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城主,柴丽没辙了,只得应了下来。

我们两个酒量都不错,当然柴丽的酒量更好一些,不一会儿,就下去了半瓶酒。

我们一边喝一边聊,从柴丽那里,我很快摸清了黑石城的明里暗里的底细。

“老李头,生意兴隆呀!”

就在我和柴丽越喝越高兴的时候,忽然这个连招牌都没挂的小店里,突然走进来几个人,看上去流里流气的,根本就不像是来吃饭的。更让我奇怪的是,这些人竟然穿着一模一样的制服,看上去非常正规。我有些惊讶,在黑石城的外城,除了明月军之外,好像没听说还有别的暴力机关呀。

柴丽眼中掠过深恶痛绝的神色,然后冷冷哼了一声:“他们是龙鑫集团的人。”

“龙鑫集团?”我仔细一看,果然,在这些人制服的臂章上,果然绣着一条张牙舞爪的巨龙。

“一群人渣!就算是现在把他们的脑袋全砍了,也不会冤枉一个!”

在我的印象里,柴丽是一个非常能沉得住气的人,能让她这样激动,我真的非常吃惊。于是就扭过头看看,这些人无缘无故来到李叔的小店里,究竟想做什么。

可是我一回过头,瞳孔当时就猛地一缩,因为我竟然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到的情景。

“托奥总的福,我这小本买卖还能填饱肚子。张队长,这是小店这个月的费用,五两银子,您拿着。”

李叔恭恭敬敬地把银子递了过去,动作挺利索的,看他的架势,我就知道这些人不好惹,每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我心里想,这么小的一个店面,房子又这么破,一个月五两银子的费用挺高得了,如果不是李叔的生意好,只怕还顾不住呢。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这里的房子好像是龙鑫集团的。真没想到龙鑫集团的实力这么强,房地产都搞到这边来了,要知道这里距离明月军的总部也不过四五里路,几乎就是在眼皮子底下了。

我根本没有想到,那位张队长竟然非常粗暴地把李叔的手推开了:“老李头,你是不是被猪油蒙了心,我们早就通知过了,这个月费用加倍,你是不是装迷糊呢?”

张队长趾高气扬的往一张椅子上一坐,然后一字一句地说道:“十两银子,你如果不交的话,就趁早走人,后面有大把的人等着租呢?我数三下,你如果不把银子拿出来,信不信我把你的羊汤锅砸了!”

一听说张队长他们要砸锅,店里还剩下的几个食客连忙把账一结,就慌不迭的离开了,这些人竟然连热闹都不敢看,由此可见张队长这些人是多么地猖狂。

李叔又气又急,眼泪都快出来了:“张队长,我可是签了合同的,合同上说,我们每个月只用交三两银子的费用就行了,可是上个月一下子涨到了五两银子,而这个月更加离谱了,竟然涨到了十两银子,这该让不让人活了。这样随便就涨租金,那我们当初签的合同还有什么意义呢?”

李叔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人,所以一番话说的不卑不亢,有理有据。

可是他讲理,人家张队长不和他讲理呀:“老李头,别激动,有话慢慢说。我问你,合同上是不是有一条,如有疑问,最终解释权归我们龙鑫集团所有。所以我们现在根据你们生意的好坏,来调整租金,有何不可呢?这样并不违反合同规定呀!”

第一百八十八章 龙鑫集团

那位张队长看来是早有准备,所以侃侃而谈,说的是头头是道:“老李头,退一万步说,就算是我们违反了合同,你又能怎么样呢?到明月军那里告我们,别天真了,如今的外城,是我们龙鑫集团说了算。明月军大统领柴涛,见了我们敖总,只怕要吓尿裤子了!所以说来说去,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交了违约金卷铺盖滚蛋,要么按我们的要求交钱!”

张队长说着又奸笑了两声:“有涨就有跌,老李头,别看你这个月交得多了点儿,说不定下个月会少呢?我们也是奉命行事,你就利索点儿,把钱交了。否则的话,我虽然不想为难你这个糟老头子,但是我的兄弟们可就说不准了。”

这位姓张的不是个简单人物,这一番话软中带硬,让人几乎完全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我明白像李叔这种久经风霜的人,但凡有一条活路,他就会逆来顺受,毕竟他现在说上一句,手无缚鸡之力也不为过。就算是他还有战斗力,估计也不想出什么风头,因为他的仇家还虎视眈眈呢,万一被他们嗅到了味道,那么他这些年的伪装就白白浪费了。

但是一个月十两银子的费用,实在是太高了,绝对超出了李叔的承受范围。所以他这个老江湖也有些沉不住气了,没好气地说道:“怎么可能会少?只有一个月比一个月多。你们龙鑫集团真是太欺负人了,怎么不去抢呀?”

“就是嘛,闹了半天,我们老板累死累活一个月,什么利润都没有,都是给你们龙鑫集团干的呀!”

“对呀,真的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这段时间,几乎是月月都要涨租金,没见过这么坑人的?”

小饭店里还有两个帮忙的服务员,看上去年纪都不大,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竟然没把那个张队长放在眼里,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了起来。

张队长笑了:“几个小兔崽子,哪有你们的事儿?你们老板还没吭声呢?再多嘴的话信不信我把你们两个的腿打折了!”

他自然不怕,因为他们人多势众,七八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每个人腰里还插着家伙,看上去并没有把李叔这个糟老头,还有两个小屁孩放在眼里。

那两个服务员还要说话,却被李叔劝到里屋去了。瞧李叔这模样,完全是一副想要息事宁人的架势。

这更加助长了张队长的嚣张气焰:“老李头,算你识相。知道和我们龙鑫集团对着干会死的很惨。你真的不想干也可以,那好,拿出五十两银子的违约金出来,你可以立马走人,咱们也算是好聚好散。”

李叔有些傻眼了:“我把屋里给你们腾了,我还得给你们银子?这叫什么道理?这黑石城还有没有王法了?再者说了,我们这是小本生意,我上哪儿去弄五十两银子?”

李叔越是软弱,那个张队长反而更加猖狂起来:“王法?哈哈,在黑石城外城这一亩三分地上,我们敖总说的话就是王法!”

看李叔气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张队长更是步步紧逼:“老李头,你赶紧的,我们几个可没有时间在你这儿浪费,这么多店铺呢,如果都像你这么磨磨叽叽的,那我们就是忙到天黑也忙不过来呀!”

张队长旁边一个黑大汉拿着棍子敲着手掌心,狞笑道:“老李头,你少在这儿哭穷,看你这里的生意,这么红火,我就不相信连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说一千道一万,我觉得你就是倚老卖老,欠收拾,你这里的地理位置这么好,想租的人多的是,你要是再不交的话,我们可要真的动手了!”

李叔猛地一咬牙:“我是想交,可是我手里真的没那么多银子呀!”

“没银子?你信不信,等会儿就让你把棺材本给拿出来!”张队长真是不耐烦了,把手一挥:“兄弟们,给我砸!这个老东西,真的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那几个大汉吆喝一声,刚要动手,柴丽早就听不下去了,一脸愤怒地看了看我。

本来这种小虾米根本提不起我动手的兴趣,但是他们太不像话了,我就耸了耸肩,轻声道:“该怎么弄就怎么弄,我倒要看看,把狗打了之后,那个主人出不出来!”

“其实这种事情我见的多了,可是之前柴涛做大统领的时候,不止一次的交代,说敖杰有东海龙宫的背景,惹不起,所以不准我们动手,还是跟着你李明做事来劲!”

柴丽说了一连串的话,然后意气风发地说了句:“有本姑娘在这儿,我看你们谁敢动手?”

“哟呵,是谁的拉链没拉紧,把你给露出来了!”张队长冷冷哼了一声,扭头一看,见是柴丽,但是并没有收敛多少:“噢,原来是柴佐领呀!不过,我们龙鑫集团可是与你们明月军约定好好的,我们两者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怎么柴佐领是要违抗柴涛大统领的命令了!”

柴丽还没说话,我已经替他说了:“张队长是吧,原来你们龙鑫集团的消息一点儿也不灵通呀,就在两个小时之前,柴丽已经接替柴涛成为明月军的大统领了。”

“什么?”张队长的脸色变了,看来这个消息是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

而一旁的李叔却是有些欣慰,但也有些担心,毕竟龙鑫集团那边人多势众的。

柴丽笑了笑,摆出了大统领的谱儿:“我郑重宣布,以前的约定一笔勾销,之前你们怎么做的我不管,但是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只要你们敢在外城作奸犯科的话,那么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那个张队长色厉内荏道:“柴丽,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是你这第一把火选择的对象,并没有那么明智哟,你决定要管这件事情吗?你要知道,如果把我们敖总惹毛了,踏平你们明月军也不是不可能的!”

“是吗?我好害怕呀!”柴丽一字一句道:“姓张的,识相的赶快滚蛋,别影响我们喝酒!至于你们敖总以后怎么做,那是以后的事情!”

张队长的一张脸变了几次,忽然一咬牙:“柴大统领,你今日如果带着伐桂小队的话,我当然会给你面子,但是可惜的是,你身边只有这么一个小白脸,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呀,所以我劝你,好汉不吃眼前亏,这件事情你管不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算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否则的话,万一闹将起来,我这几个兄弟粗鲁的很,他们可不会将什么劳什子大统领放在眼里的,我担心他们会把你当做一般的美女那啥了,那样就无法收场了。”

这真的是胆大妄为呀!我没有想到,在柴丽亮出身份之后,这帮渣子还是这么猖狂。叔叔能忍婶婶也不能忍呀。

我轻轻的把酒杯放在桌子上,看了一眼柴丽说道:“丽姐,还等什么呢?给我往死里打!”

“好嘞!还是跟着你痛快!说句实话,我早就想教训一下这几个人渣了!”

柴丽也是火爆脾气,不动手则已,一旦动起手来,纵身一跃,已经到了半空之中,等她落下来的时候,刚才还在张牙舞爪的几个保安已经全躺在地上了。

不得不说,柴丽在豺族之中算得上一个异数,因为几乎整个豺族都是以手上的功夫见长,而她倒好,偏偏练出了漂亮的脚法。再加上她的两条大长腿,施展出来真的是赏心悦目。当然这是在不碰见高手的情况下,一旦碰上了高手,柴丽这一套漂亮的脚法也得吃瘪。我已经提高了柴涛的实力,看来也得抽个空把柴丽的实力也提高一下,这样的话,她才能真正的独当一面。毕竟,堂堂的明月军大统领,实力不能太菜是不。

这时候,场中只剩下那个自以为是的张队长了,我感受过这厮的灵力波动,虽然还可以,但是强不过柴丽,所以我才能放心大胆的在一旁看热闹。

打倒了一地的人渣,柴丽的火气一下子小了许多,对着那个张队长勾了勾指头:“你不是准备把我那啥了吗?过来呀,本姑娘等着你呢?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子了。”

我知道,这个张队长作为保安大队的队长,与柴丽还是有一战之力的,按理说,柴丽这么羞辱他,他肯定会应战的,可是他并没有。而是笑吟吟地走上前来,对着柴丽深深施了一礼:“柴大统领真的巾帼不让须眉,在下佩服的五体投地呀!”

闹了半天这家伙是个怂包,还没开打就唱起了赞歌,我顿时有些意兴阑珊了。而柴丽更是哭笑不得,呛了他一句:“既然认输,就赶紧滚蛋。今后你的人不许走进这条小吃街,否则本姑娘打断你们的狗腿!”

我忽然看到,这厮的眼角闪过一丝狡猾的光芒,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看走了眼,这家伙是在扮猪吃老虎?

第一百八十九章 真是个人才

不可能呀,我的感觉绝对不会出问题,除非这位张队长是东海公主敖当当那样的出类拔萃的人物,否则别想在我面前隐藏实力。说来说去,他的灵力就是那样,还能玩出什么幺蛾子出来呢?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只见张队长又是深深施了一礼:“柴大统领让我滚蛋,本来我应该立即滚蛋才是,但是端人家碗,受人家管。我既然吃着龙鑫集团的饭,那就要替龙鑫集团卖命。”

柴丽没好气地说道:“噢?既然你还想打,那就开打,磨磨唧唧,不像个男人!”

那个张队长呵呵一笑:“柴大统领,在下张顺,逆来顺受的顺,虽然说脾气好,但是绝对是个带把的,这里人有点多,否则的话,我会让您验明正身的哦!”

这番话说的有点撩逗的意思了,要知道柴丽虽然泼辣,但终究是云英未嫁的女孩子,当时一张脸羞得像大红布似的,我瞧见她的脚后跟已经抬了起来,而且脚尖还在地上摩擦了两下,这是出脚的前兆,我坚信,她接下来的一阵连环脚,估计会用鞭腿,用脚面狠狠的抽张顺的腮帮子,看他还敢不敢再胡说八道。

可是就在我准备为张顺默哀三分钟的时候,没找到这家伙见机得快,先说起了话:“柴大统领,咱们是动口不动手,有道是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我们两个来讲讲理,摆事实讲道理,只要你能够把我折服了,那我跪下来给你喊奶奶,而且从此不再跟着敖总干了,我跟着你柴大统领,在明月军混饭吃如何?”

柴丽没好气的说道:“我们明月军才不要你这种人渣呢?”

柴丽如此的不合作,那个张顺并没有气急败坏,而是呵呵一笑:“这么说,堂堂的柴大统领,是害怕和我这个人渣讲道理了?”

好可怕的激将法,我见过很多激将法,但是像这厮如此不露痕迹得使用出来的,还真没有。我庆幸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如果是我站在柴丽的位置上,也有可能着了他的道儿。我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在黑石城碰上了这么一个人才。那个敖杰,也真是没有眼光,竟然让这样的人充当一个低级打手,区区一个保安队长,真的是埋没了人家。

我本来也想狠狠揍这厮一顿,可是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竟然喜欢上他了。毕竟,我的城主府里,还缺少一个狗头军师的角色,而这个张顺好像蛮合适的。所以,我又给自己斟了满满一杯酒,我想看看,他这张嘴能讲出什么道理来,能否把聪明过人的柴丽说得哑口无言。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柴丽中招了:“好,本姑娘现在就和你摆事实,讲道理!”

柴丽说着拉过来一张椅子坐了下来,而且还翘起了二郎腿。这个姿势乍看上去好像不是那么雅观,但是仔细一看,却也没有什么。因为人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如果一个漂亮的女人,做出一些过分的动作出来,也会得到人们的原谅。没办法,谁让人家人长得漂亮,然后做什么动作都美翻了呢?

张顺的喉结动了动,虽然他想极力掩饰自己,但是我知道,他的内心已经被柴丽触动了。我靠,闹了半天,这厮也不是什么食草动物呀!

张顺冷静了一下,接着也搬了一张椅子,坐在了柴丽对面,然后慢条斯理地说道:“柴大统领,刚刚我所做的一切,虽然看起来混蛋透顶,但是如果按照我们黑石城的律法来看,每一条每一项都是有据可查的。”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来一张纸来:“柴大统领,这是李浩亲自签的合同,上面还按有他的手印。他本人也在这里,你问问他,签合同的时候,我们龙鑫集团有没有威逼利诱,或者是布置什么文字陷阱。”

李浩想必就是店老板李叔的名字了,看上去他也是个硬骨头,虽然知道承认对自己不利,但还是硬气地说道:“柴大统领,这位张队长说得不错,这个合同的确是我自己签的,而且每一条我都看了。”

看柴丽不吭气了,张顺微微一笑道:“柴大统领,你看看,这第二条明确写着,我们龙鑫集团可以根据市场形势来调整租金,你说我今天来收十两银子的租金,有什么问题没有?如果老李头嫌我们这里的租金贵,那么可以不租,不过第七条有规定,他如果不租的话,属于单方面违约,需要缴纳一百两银子的违约金。你倒是说说,我们保安队的做法,有什么违法的地方吗?”

柴丽不说话了,过了很久才说道:“你们这分明是霸王合同,乱涨租金,你让这些商户怎么活?”

“就算是霸王合同,也是他们自愿签的,我们龙鑫集团没有强迫他们任何一个人。”张顺说着,伸出了指头:“柴大统领,咱们来算算账,我的人已经算过了,李浩这个店虽然不大,但是生意蛮好的,每天的毛利润有一两银子,这样一个月可以赚三十两,抛去服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开销,交给我们十两银子的房租之后,他自己还能落十两银子,何乐而不为呢?”

我和柴丽不约而同地望向了李叔,只见他使劲点了点头:“我这个人不会说谎,张队长算的大致差不多。”

张顺又是一笑:“柴大统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是不是要为你刚刚的行为道歉,然后再陪我们这些兄弟一些汤药费用呢?”

我靠,这个张顺有点意思,这简直是猪八戒倒打一耙呀,可是你明知道他们不占理,可是你就是无法反驳人家。

“门都没有!”柴丽哼了一声:“你们龙鑫集团的算盘打的好呀,坐着不动就赚十两银子,而李叔辛辛苦苦一个月,也是赚十两银子,这合理吗?”

“我知道不合理,但是合法就行!只要合法,你柴大统领又能奈我何呢?”张顺已经胜卷在握,这小子甚至拿出了一把扇子,轻轻摇了起来。明人不装暗逼,呵呵,这种行事风格,我喜欢!

我并不想现在就出头,一来我并没有想到对付张顺的办法,二来呢因为我想看看柴丽如何应对眼前的局面。

柴丽笑了,笑得如同鲜艳夺目的花朵,我看见张顺的眼神有些迷离了。呵呵,就连我这个外人都能看出来,张顺好像喜欢上了柴丽,柴丽本人岂有看不出来的道理呢?难道柴丽是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施展美人计?这样也太那啥了吧。

我不知道自己是该阻拦呢,还是眼睁睁看着事情发生。就在我犹豫的时候,柴丽已经主动发出了攻击,说话的生意简直比蜜还甜:“张大哥,你刚刚指出的合同条文我没有看清,所以我想再仔细看一下,免得你们欺负李叔老眼昏花。如果真的像你刚刚说的那样的话,那么该道歉就道歉,该陪的的汤药费我一文都不会少。”

谢天谢地,原来不是美人计呀!我吊着的一颗心终于落进了肚子里。只是柴丽的表态好像有些不对呀,这分明是缴枪不杀的架势呀!如此一来,我们明月军在外城就别想再抬起头来了。

张顺可能是被柴丽如花的笑脸迷住了,就把合同递了过去:“柴大统领,你仔细看看,难道我张顺还会忽悠你吗?”

就连我也没想到,柴丽把合同拿过来之后,突然双掌一搓,那张合同就变成了满天的纸屑,纷纷扬扬飘洒下来。

张顺一愣,指着柴丽说道:“柴大统领,你怎么不按照套路出牌呢?你怎么能毁了我们之间的合同呢?”

柴丽装出一副无辜的可怜模样:“我把合同毁了?谁说的?你有证人吗?小心我告你诽谤哟!要知道我们明月军的牢房现在还有位置哟!”

漂亮!这一招就像柴丽的颜值一样漂亮,对付张顺这种人,就得用无赖的方式,否则的话,还真拿不住人家。我几乎都要为柴丽鼓掌叫好了。当然我更好奇的是,张顺接下来该怎么办?是灰溜溜地离开?还是继续在这里困兽犹斗?或者是他还有什么办法,来完成一个惊天动地的大逆转?

让我感到惊喜的是,到了这步田地,张顺竟然还是没有乱了分寸,而是指了指他的几个手下:“柴大统领,你这么做就很没有意思了,要知道我的手下,这么多双眼睛都看着呢,他们都可以作证,是你撕毁了合同!”

“是吗?”柴丽拿起桌子上的半杯酒,一饮而尽,然后意气风发地说道:“张队长,你刚刚和我讲法律,应该对各种法律条文了如指掌,可是你还是健忘了,你的手下都是龙鑫集团的人,你们之间有利益关系在,他们的证人证言是不算数的。”

柴丽说着,又指了指我和李浩,笑着说道:“难道你是想让他们两位替你作证吗?”

第一百九十章 你到底是谁

张顺看了看我,还没说话,我已经抢先一步,主动发起了攻击。有道是自己先把别人要说的话说了,让别人无法可说。

我就是这样做的,提前把张顺的嘴堵死了:“不好意思,虽然我这个人有一颗公正之心,但是我刚刚低头倒酒,真的没看见是谁把合同撕毁了,也许是你张队长看着李叔孤苦伶仃,所以良心发现,自己把合同撕毁了呢?”

张顺的抗击打能力比我想象中还要强大,他并没有哭笑不得,而是把脸看向了李叔:“李浩,我倒想听你说说,刚刚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李叔是个正直的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没有说谎,但是把他放在这种局面下,让他来指证来帮自己的人,他还是做不到,只怕换做任何人都做不到,有些脸皮厚的,甚至会反过来,说是张顺故意撕毁了合同,目的是想黑他们的血汗钱,从而不赔任何违约金,就把他们赶出小吃街呢?

但是李叔不是那种人,他一脸憨厚地说道:“我就不说话了,因为我是当事人,无论我说什么都不顶用,所以你们就当我什么都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吧。”

李叔来了这么一出之后,张顺明显陷入了极度被动的局面里,我觉得他除了带着那一帮虾兵蟹将,灰溜溜地离开,已经回天乏术了。

可是张顺到了这步田地,竟然还没有方寸大乱,而是笑咪嘻嘻地对柴丽说道:“柴大统领,本来栽在你手里,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可是我既然领着我们敖总的薪水,就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所以,我还不能输!”

“你还不能输?非要说的这么冠冕堂皇吗?其实,你不是不能输,只是赢不了而已!”张顺喜欢柴丽,但是柴丽对他却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好印象,所以说话一点也不客气:“张队长,我如果是你,现在肯定什么话都别说,只管离开就是了。我认为,你留在这里的时间越长,受到的羞辱就越多。当然,你这个人也许是骨子里犯贱,不打不舒服斯基。”

张顺又笑了:“柴大统领,可是你不是我,我也不是你。虽然我希望你中有你,我中有你,但是我心里很清楚,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你认为的东西并不能成为现实。”

“噢?”柴丽有些惊讶了:“没想到你这个人脸皮比黑石城的城墙还厚。耍无赖是吧,我这个人最不怕的就是无赖了,我最后警告你一次,你如果再不离开的话,我就要用这双脚说话了。”

用脚说话的意思大家都懂,那就是最后通牒,张顺如果再不知好歹的话,那么等待着他的就是一阵狂风骤雨一般的脚法。诚然,柴丽的一双脚很漂亮,但是这双漂亮的脚也是非常有杀伤力的,如果谁低估了这双脚,那么轻则受伤,重则的话,甚至会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

张顺哈哈笑道:“女人不讲理起来,还真有意思。不过柴大统领,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刚刚撕毁的合同是副本,正本还在这里呢?”

这厮说着,从怀里又掏出一张纸来,柴丽一愣,刚要凑过去看,张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连忙把合同握在了掌心:“柴大统领,我就是再傻,也不会被一块石头绊倒两次。”

看柴丽哑口无言了,这厮嘿嘿一笑,直接把矛头对准了李浩:“老李头,合同在这儿,这个月的房租你交还是不交?”

“交就交呗!”李叔挺自觉的,他知道柴丽已经尽了力,所以眼下这种情况,他只能是破财消灾。

柴丽这一次彻底没辙了,冲到我跟前咬牙切齿的说道:“李明,你不会还想坐在这里看戏吧。本姑娘这一次输的很难看,这个面子你一定要替我找回来。”

我摊了摊手:“怎么找?你教教我。”

“我如果能解决的话,都不来求你了。”柴丽带着一脸的失望:“你不会真的不管了吧。我一大早,费尽心思把你引到这里来,你不会眼睁睁看着龙鑫集团为非作歹吧!”

“逗你玩呢?”我微微一笑:“不就是区区一个张顺吗?你看我怎么玩他?”

这时候李叔已经拿着银子过来了,张顺伸手去接银子,就松开了手里的合同。他一点也不担心,柴丽会扑过去明抢。因为这个时候柴丽距离他比较远,柴丽这边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他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反应。

我淡淡一笑,然后凌空一抓,那一纸合同就像是被一只无形之手抓过来一般,闪电般飞进了我的手掌心,张顺愣了一下,连忙道:“柴大统领是女人,撕毁合同还称得上是有情可原,而你作为堂堂男子汉,不会这么无耻吧。”

也真难为张顺了,没想到他的脑子转的这么快,竟然在这电光石火之间,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

柴丽笑了,对着我把手一伸:“既然是这样,你把合同交给我处理吧,反正我是女人,有被原谅的本钱。”

张顺终于有些气急败坏了:“小白脸,你如果把合同交给柴丽,也不算好汉,我这辈子都会看不起你的。”

“笑话,我需要你看得起吗?”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我并没有将合同交到柴丽手里,而是屁颠屁颠地走到了张顺面前,把合同往他手心里一放:“物归原主,你总该没什么二话了吧。”

张顺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为什么要把合同还回来?你已经把它拿走了,完全可以撕毁哟,难道是我刚才的话刺激到你了。那你的脸皮也真够薄的,看样子不是做大事的材料。”

“是吗?那你也太小看我了。”我淡然道:“我刚刚之所以从你手里把合同拿走,只是证明我有拿走的能力而已。就这么点儿钱,说句实在话,根本放不到我的眼里。”

张顺又开始玩起了激将法:“这么说你还是有钱人了,那别光说不练呀,有种你替老李头把十两银子交了,或者你替这条小吃街的人,把这个月的租金交了。”

“一家商户十两银子,一百多家商户,也就是一千多两银子而已,实在是不值一提。”我呵呵一笑:“张顺张队长,如果我现在真的就把这一千多两银子拿出来,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条件呢?”

“吹牛皮不报税,看你和柴大统领都是空着手来的,哪来的一千多两银子?”张顺冷哼了一声:“只要你现在把银子拿出来,我这条命送给你都成,可是你如果拿不出来,又该如何呢?”

既然张顺已经开出了条件,我自然不能犯软蛋,更何况这一次我是必赢之局,没什么可犹豫的了:“我如果拿不出来,我这条命也是你的了。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我身上确实没带什么银子,我带的全是十足的蒜条金,这一千多两银子,不如就用一百两蒜条金代替吧?”

也许是由于我和柴丽之间的关系,看上去比较随便,张顺吃醋了吧,所以就一个劲儿的贬低我:“一百两蒜条金?你就吹吧,别说你这个无名小卒了,你问一下,你身后的柴大统领,她能一下子拿出来一百两蒜条金吗?”

柴丽这时候很老实,可怜兮兮地指着我说道:“我是拿不出来,可是他能!”

张顺使劲摇了摇头:“我不信!”

“不信可以,那我们就让事实说话吧。”我笑了笑:“实话告诉你,我身上现在还有五千多两蒜条金,拿出区区一百两出来,实在是小意思了。”

张顺大笑道:“五千多两?你放在哪儿?你这人吹牛吹得越来越不靠谱了。”

“少见没关系,但是多怪就有些不可理喻了。张队长,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什么叫做自取其辱。”

我这一次并没有给张顺说话的机会,直接从纳戒中把所有的蒜条金都取了出来,在地上摆了一大堆。然后取了十条,送到了张顺的面前:“张队长,你怎么说?”

张顺有些傻眼了,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吩咐手下把金子收了,然后正色道:“愿赌服输,从现在起,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你想什么时候要,就什么时候拿走!”

我笑了:“好端端的,我要你的命做什么?”

张顺又是一愣:“你不要我的命?那你想要什么?要知道我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保安队长而已。”

我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那只是敖杰识人不明而已, 你的脑瓜很聪明,而我的身边则需要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出谋划策。你如果愿意的话,城主府首席幕僚的职位好像蛮适合你的。”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而张顺更是声音一颤:“你到底是谁?”

这个时候,我做一个自我介绍,当然挺好,但是不如沉默一下,因为让柴丽这个明月军大统领来介绍我的身份,好像更能够装逼,说不定还会出现那种一呼百应的感觉呢。

第一百九十一章 首席幕僚

柴丽这丫头秘书出身,察言观色是她特别擅长的,所以就恰到好处的说道:“诸位,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们黑石城新任城主李明。”

“黑石城新任城主!怎么这么年轻?不会是豺族那位长老的儿子,下来镀金的吧?”

“镀什么金?黑石城如今是是非之地,哪位长老会傻乎乎地把自己的儿子,往这里塞?我倒是觉得这位李明城主挺平易近人的,出手又大方,一上来就替小吃街这些商户交了一个月的租金。”

“李明城主好是好,可是这个月的租金虽然他替大伙交了,但是今后的日子长着呢?他总不能一直替大伙交吧,我觉得,龙鑫集团这件事情办的不地道,李城主总得想办法把这件事情彻底解决了!”

“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吧,李城主新官上任三把火,我敢担保,他这第一把火,要烧到龙鑫集团的敖杰身上!”

“你可那倒吧,敖杰是什么人?那可是东海龙王的侄子。更何况,人家可是龙族,惹毛了他,可不是李明这种小白脸能够承受起的!”

“哈哈,新任城主大战龙族新贵,我们这些吃瓜群众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什么吃瓜群众?我们可是被龙鑫集团压迫的商户,所以这一次我无条件支持李明。”

“还是再看看吧,也许李明斗败了龙鑫集团,收的房租更高呢?往后的事情怎么发展,谁知道呢?”

“你可拉几把倒吧,李明城主这一次可是一下子拿出来一百两蒜条金,我们一个月不用交房租,你还不感激人家,真的是良心都让狗吃了!”

“也许他这是花钱收买人心呢?反正我的看法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说一千道一万,李明这个小伙子,还是太年轻了,我担心他斗不过敖杰呀!”

……

由于我替这里商户交了一个月租金的事情,已经扩散出去了,所以在李叔的小店里,挤满了人,当他们听说我是黑石城的新任城主之后,就发表起了自己的观点,反正是众说纷纭,说什么的都有。

但是并没有我的身份一暴露,就有无数人施礼的场面。虽然我替他们交了一个月的租金,但是这里已经好多年没有城主了,他们对于城主并没有什么亲切感。

虽然这一次装逼失败,但是我并没有灰心丧气,因为我相信,只要我逐渐铲除城里的恶势力,坚持为这里的民众谋福利,那么迟早有一天,我会受到万民拥戴的。

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而作为当事人之一,张顺更是惊讶地嘴里能塞下去一个囫囵个鸡蛋:“我没有想到,你竟然是黑石城的新任城主!”

但很快,他又对自己的话做出了纠正:“其实,我早应该想到的。毕竟柴涛的大统领做的好好的,他在黑石城根基很深,突然一夜之间丢了大统领的位置,而能做出这种人事变动的人,只有新任城主。更何况,作为履新不久的明月军大统领,柴丽能够陪着一个新面孔出来吃饭,那么你的身份早已经呼之欲出了。就算我之前看不出来,但是当你一下子拿出来那么多的蒜条金的时候,我就已经该猜出来了。”

张顺果然不愧是张顺,短暂的惊愕之后,竟然一下子说的头头是道。这才是我李某人所需要的狗头军师嘛。

我摆了摆手:“已经过去的事情,不提也罢。我只想问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狗头军师?不不,应该叫首席幕僚?”

看着张顺沉思不语,不过我猜的出来,他已经有些心动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连忙趁热打铁道:“张顺,我城主府的首席幕僚可是非常了不得的,可以说是除了我和城主夫人,以及几个客卿之外,黑石城的大小事务你都可以插手,甚至是明月军和情报司也要受你节制。我以国士待你,你不会不解风情吧?”

我话音刚落,人群里又是惊叫之声不绝于耳,甚至包括柴丽在内,都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如此器重张顺,要知道他不过是一个有些心机的小小保安队长而已。

张顺向前走了两步,冲着我深深施了一礼:“承蒙城主大人如此厚爱,在下心里惶恐不已。不是张某自夸,首席幕僚的确能让我一展平生所学,我也相信,有我和柴大统领这些人辅佐城主大人,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够还黑石城一个清平世界。”

说来也奇怪,张顺越是这样说,我越是觉得心里有些发虚,因为他如果同意为我效力的话,直截了当答应就行了,犯不着说这么多虚头巴脑的话。

柴丽更是听得头都大了,没好气的说道:“张顺,你还是个男人吗?说话婆婆妈妈的?一点也不爽快!”

张顺笑了:“柴大统领,我是不是男人的问题,其实非常容易求证,只要你借一步说话之后,就会看的明明白白。”

柴丽一张脸顷刻间红了个通透:“流氓!就你这样的,根本没资格做什么首席幕僚!”

张顺呵呵一笑:“柴大统领,你放心,看过之后,我会负责的。至于我有没有资格做首席幕僚,可惜你说了不算。”

柴丽恶狠狠瞪了他一眼:“这么好的事情,那么大的权利,几乎可以说是两人之下,万人之上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答应的。可是你之前装什么装?难道直接答应下来不好吗?”

就在我也以为张顺会满口答应的时候,没想到他在打了一个哈哈之后,突然话锋一转:“我说过我会答应了吗?城主大人,承蒙厚爱,在下感激不尽。可是忠臣不事二主,我既然如今领着龙鑫集团的薪水,那就不能吃里扒外。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行告退了。当然,张某是一个愿赌服输之人,我记得还欠城主大人一条命,您想要的时候,我会还给您的。”

这小子真是有性格,撂下这么一番话之后,带着那些保安,拿着蒜条金扬长而去。

张顺一走,我也就没有再留在小吃街的必要了,和那些商户说了几句场面话之后,也带着柴丽离开了。奇怪的是,和来时的滔滔不绝不一样,在回去的路上,柴丽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看了看她,笑着说:“丽姐,好像我们吃的早餐里面,并没有被谁吓了哑药呀,你怎么突然就一声不吭了呢?”

柴丽不好意思地说道:“城主大人,我如今正在自责呢?您就不要再挖苦我了。”

我皱了皱眉头,正色道:“丽姐,我好像和你说过,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你用不着如此客气。否则的话,我心里会觉得非常别扭的。”

“李明,人家不是刚才办错事了吗?”柴丽是个直脾气,听我那么一说之后,她也就没有再故意端着了:“李明,说句心里话,我愣是看不出来张顺那厮有什么好,只不过是一个会抖机灵的小流氓而已。但是我相信你的眼光,你既然看中了这个人,那我就应该无条件服从就是了。可我呢,说那么多的怪话,把你的狗头军师都给气跑了。所以,这一路上,我一直都在自责呢!”

“丽姐,你不必如此。”我笑了:“其实我早就知道,张顺不会痛痛快快答应的。”

望着柴丽惊讶的眼神,我继续说道:“张顺这个人虽然从表面看起来,是个长袖善舞的家伙,甚至有些行为比较轻浮。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骨子里其实是一个非常老派的人,讲的是忠臣不事二主,所以刚刚在招揽他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失败的打算。”

“原来是这样。”柴丽拍了拍自己的胸口,那两只小白兔便剧烈地颤动起来,我连忙把眼神移开了。这就是与漂亮女下属共事的真切感受,赏心悦目当然是有的,但是有时候也会尴尬。就像现在这样。你说我不看吧,可偏偏那么好看,你说我一直看下去的话,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不过据我估计,擦枪走火的几率比较大。毕竟我也是个正常男人。

柴丽好像没看到我的尴尬,好奇的问道:“对了,李明,你既然对张顺这么看重,那为什么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招揽呢?你就不担心,敖杰听到风声之后,对张顺重视起来,抢先一步提拔他吗?”

我淡淡一笑道:“别人可能会这么做,但是敖杰不会。”

柴丽有些不解:“为什么?敖杰难道就那么笨吗?”

“他不是笨,而是太自以为是了。”我轻声道:“你之前没有统揽全局,所以并不了解敖杰这个人。而据我得到的情报,这个人极端自负,从来都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我这一次,当众招揽张顺,从表面上看,是在给敖杰机会,其实并不然,因为在敖杰看来,我是在当众打他的脸,说他不是伯乐,识人不明,你说他能忍的下去吗?”

第一百九十二章 胡薄荷来了

柴丽有些吃惊:“你说敖杰这个疯子,会不会和我们全面开战呢?我们得赶紧回去准备一下对策才行。”

我摇了摇头:“敖杰虽然是个自以为是的疯子,但是还不是傻子,他绝对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和我们全面开战。正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再怎么说,我李明才是黑石城名义的统治者,敖杰才不会傻乎乎的做出头鸟呢?我估摸着,他可能会挑起我们城主府和其余三方势力的矛盾,然后自己再坐收渔翁之利。”

柴丽有些惊讶地说道:“敖杰这么老谋深算?怎么他以前给我的印象,就像是一个混不吝的愣小伙呢?”

我笑了:“敖杰如果那么简单的话,就算是他有东海龙宫在背后撑腰,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让龙鑫集团在多方势力云集的黑石城做强做大。”

柴丽点了点头:“这话不错,东海龙宫虽然实力雄厚,高手如云,但是由于鞭长莫及的原因,所以对黑石城的影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由此可见,敖杰也算得上一个能力出众的强者了。”

我正色道:“必须承认他是强者,是一个可怕的对手。但是无论什么样的强者,都有或多或少的弱点,而敖杰的弱点就是极端自负,而我们这一次就要利用这一点儿,从而把张顺这个人才收入囊中。”

柴丽皱紧了眉头:“怎么利用?你刚刚不是说了,敖杰不会和我们全面开战吗?”

我再一次笑了:“我先前强势招揽张顺的举动,在敖杰看来,会让他大失颜面,而他绝对是一个非常要面子的人,所以,我几乎可以断定,他会派人杀了张顺。”

“杀了张顺?”柴丽再一次惊讶了。不过表情并没有非常的夸张。这并不是她在大街上,要保持什么美女影响,而是今天她已经惊讶太多次了,现在已经有了免疫力。

我又点了点头:“正是。敖杰这时候不能与我们正面开战,又不能任由张顺投入我的门下。思来想去,只有除掉了张顺,他一来能挽回自己的面子,二来呢,还能还能嫁祸给我。说张顺拒绝我之后,我恼羞成怒,所以派人将其暗杀了,这样一来,我这个城主在黑石城的名声也就臭大街了。”

柴丽一惊:“城主大人,那还等什么?赶紧派人去救张顺呀!那小子是讨厌,可是他一旦死了,我们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不用!”迎着柴丽质疑的目光,我摇了摇头说道:“我们还是回去,静等佳音吧。”

柴丽有些不解:“等什么佳音?等张顺的死讯传来吗?”

我冷静的说道:“没有那么严重,我相信张顺的能力,他如果连敖杰的暗杀没有办法躲开的话,那么也没有资格做我的首席幕僚了。也许,他之所以在大庭广众之下拒绝我,就是要给敖杰一个杀他的理由,也是给敖杰一个机会,看一下,在敖杰的心里,到底是人才重要,还是他的面子重要?”

柴丽对我的决定非常不理解:“城主大人,张顺不说是手无缚鸡之力吧,但是修为着实有限,连我他都打不过,难道你还指望着他能逃过敖杰布下的天罗地网吗?”

“我相信他!”我不容置疑的说道:“在这个世界上,修为和实力的确很重要,但是脑子也非常重要。我如果是张顺的话,就会借势。只是不知道张顺会如何去做了。”

我停顿了一下,然后就让柴丽回去歇着了,而我自己也是没心没肺地回去,睡起了大头觉。我这样做,除了对张顺有绝对的信心之外,另外我也安排了后手。那就是我的结拜大哥丑猫已经到了黑石城,而我在半个小时之前,已经悄悄地通过情报司的人,请他去助张顺一臂之力了。这个情况,就连和我同路的柴丽都不知道。

当然,如果张顺能够应付过来的话,丑猫躲在暗处是不会现身的。我好不容易碰上了这么这么一个狗头军师,可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别人咔嚓了。

这一觉我睡的真死,等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七八点钟了。而就在我的床边,有一个人一脸微笑地望着我。不是那个其貌不扬的张顺,也不是丑的可爱的丑猫,而是笑颜如花的胡薄荷。

我一愣:“你来了也不叫醒我?”

胡薄荷笑了:“你难得睡得这么香,我不舍得把你叫醒。”

说来也奇怪,自从见到胡薄荷的那一眼起,我的心里莫名其妙地踏实多了。我相信,我一统黑石城的天下,已经时日不远了。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我坚信在胡薄荷的帮助下,什么困难险阻都是不值一提的纸老虎。

胡薄荷轻轻点了一下我的鼻子:“老公,你这两天表现得不错,首先在黑石城外城站稳了脚跟,而且并没有趁着我不在,犯什么偷香窃玉的老毛病。”

我笑了:“就这两天功夫,我实在是腾不出来谈情说爱的时间,但是日子久了,也就说不定了。再者说,黑石城目前来说,除了眼前的你之外,我并没有碰到让我心跳的女人。”

一个男人,要随时随地地给自己的老婆灌米汤,这样才能够家庭和睦。可是我没有想到,胡薄荷虽然刚来,但还是做了不少功课的:“老公,真的没有吗?那和刘小芳就不说了,但是柴丽其实还蛮不错哟。你怎么不将其纳入房中呢?”

我干咳了两声:“老婆,不要乱说话,柴丽那是我的下属,我怎么能够乱来呢?要知道,我现在可是堂堂的一城之主,也该注意自己的身份吧。”

胡薄荷睁大了眼睛:“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柴丽不是你的下属的话,你是不是已经就把她那啥了。其实,想改变这种关系非常简单,你只要一声令下,解除她明月军大统领的职务就可以了。”

看胡薄荷半真半假的样子,我也有些头疼。我记得胡薄荷以前不是这么小气的人,怎么才短短几天时间没见,她就变了性子呢?没有办法,我只好把张顺抛出来做挡箭牌了:“你千万别乱说,柴丽是张顺看中的人,如果再和我传出什么绯闻的话,那么张顺一怒之下,不来投奔我的话,那我可就损失大了。”

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无的放矢,因为别看柴丽表面上看张顺不顺眼,其实在他心里,张顺留给她的印象非常深。只是它自己还没有察觉而已。

胡薄荷一愣:“张顺是谁?”

我连忙向他简单说了张顺的情况,胡薄荷也是喜上眉梢:“老公,你是该找一个狗头军师,为我们出谋划策了。毕竟我们只是修行者,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人士来打理,才更加科学一些。”

“知我者,老婆也!”我恰到好处地拍了一个马屁,然后问道:“丑猫大哥回来没有?柴涛来过没有?”

胡薄荷摇了摇头,这一次她没有说话。

说实话,我有些担心,因为按照时间上推算,丑猫和张顺早就应该回来了。难道是事情有变?或者是敖杰没有对张顺动手,所以张顺就找不到离开龙鑫集团的理由?

看我的没有紧紧皱了起来,胡薄荷笑了:“老公,你担心什么?丑猫大哥你还不了解?以他一向慎重的心态,就算是出了什么变故,救不出来张顺,但是自保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点了点头,胡薄荷说的没错,只要敖杰不亲自出手,龙鑫集团只怕还没有能把丑猫留下来的人,这么一想之后,我也就把一颗心放进了肚子里。

胡薄荷又说道:“老公,你睡了一天,肯定饿了吧,我亲自下厨给了做了好吃的,先好好犒劳你一下。”

我柔情似水地说道:“我知道什么意思,皇帝不差饿兵嘛,看来我今天晚上有的忙了。”

胡薄荷一嘟嘴:“怎么?你不乐意吗?”

我连忙说道:“我哪里会不乐意呢?我简直就是求之不得。难道老婆你没听说过,小别胜新婚吗?”

胡薄荷正色道:“说心里话,自从听你娟姐有了你们之间的孩子之后,我就觉得也该为你生一个小孩了。这是我作为一个妻子的责任。”

“傻瓜,别想那么多。”我轻轻拍了拍胡薄荷的香肩:“我和娟姐的孩子,难道就不是你的孩子吗?你放心,等我把黑石城的事情处理好之后,就可以吧娟姐接过来,然后我们就可以住在一起了。我相信,你和娟姐都是通情达理的女人,在一起一定会相敬如宾的。”

“那是自然。虽然说女人都是自私的,但是既然我和娟姐都选择了你,那自然就不会争风吃醋,给你李大城主的脸上抹黑。”

胡薄荷也真够可以的,并没有拉我起床,而是亲手把饭菜端了过来,是我最喜欢吃的小米粥,芥菜,还有小笼包子。

第一百九十三章 还是你懂我

有如此娇妻美眷陪着我吃饭,那真是比做神仙还舒心。吃过饭之后,我们两个一起上了楼顶的天台。

虽然已经许多年风光不再,但是城主府还是黑石城最雄伟壮观的建筑,五层的大楼,全部用黑石筑成,这些虽然不是最上品的黑灵石,但是还能感受到其中的灵力波动,这里看上去美轮美奂不说,而且冬暖夏凉。住在里面甭提多舒服了。

难怪我来的时候,豺族族长给我说过,如果实在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把城主府拆了,也能帮我渡过难关。原来,他真的不是在忽悠我。按照如今的市价,这么大的城主府如果拆了的话,绝对能卖一个天价。

当然,城主府是一个黑石城的标志,是我李某人的脸面,不是到了生死存亡之际,我肯定不会舍得拆的。

我没来之前,柴涛鹊巢鸠占,一直霸占着城主府顶楼,但是他被我收服之后,乖巧得多了,不但自己让出了顶楼,而且将顶楼十几个房间收拾的非常干净,也不枉费了我对他的良苦用心。

从天台上往下望去,可以说整个黑石城尽收眼底。除了北城之外,其余三个方向几乎称得上是不夜城。只有北城,那个传说中距离地府最近的地方,如今看上去鬼火点点,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只有站在最高处,我才知道自己脚下的这座城市到底有多大,而我这个所谓的城主,能够控制的地方小的多么可怜兮兮。这也给了我信号,使我知道,要想将这里完完全全地纳入我的手掌心,是多么任重道远的一件事情,但是我有信心,有绝对的信心。因为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我身后,既有胡薄荷这样的红颜知己,也有柴涛和柴丽这样忠心耿耿的下属,更有丑猫这样义薄云天的结拜大哥,甚至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完全可以去青丘和五行山搬救兵,只要我一句话,他们一定会鼎力相助的。

随着时间的越来越晚,温度也随着夜风被吹走。除了远处黑水河河水拍岸的声音,也只有零散的马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马蹄声音,在给我和胡薄荷的温情的伴奏。

忽然之间,胡薄荷打了个喷嚏,然后扑哧一声笑了,我向他提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小傻瓜,还不到我的怀里来?”

“你才是傻瓜蛋呢?”胡薄荷虽然不承认自己是傻瓜,但还是顺从的钻进了我的怀抱,而且笑得更加灿烂了。趁着街上路灯的光亮,我发现她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而且小虎牙又龇出来,有一种让人沉醉的不知归路的魅力。

“你是不是想咬我啊?“ 我福灵心至,鬼使神差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哈哈,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没想到我老公做了城主大人之后,都学会抢答了。”

胡薄荷说着一踮脚,轻轻踮起了脚尖,然后使劲亲了我一口,的确是小别胜新婚,古人诚不欺我,我从她嘴里,闻到了一种好闻的味道,那是她天生就有的来自狐族圣女的自来香味。

我有点头晕,但是手上一点儿也没闲着,而胡薄荷也旁若无人的哼哼唧唧起来。我们两个正在旁若无人的卿卿我我呢,忽然有人急里慌忙地跑上了天台:“城主大人,出大事了!”

我一听是柴丽的声音,这真够让人难为情的,我想把胡薄荷推开,可是这个女人却把我抱的更紧了,几乎是黏在了我的身上。我知道她是故意的,肯定是她听到了柴丽的声音之后,以此来宣布对我的主权,表示着她胡薄荷神圣的领土,是不容外人侵犯的。

这没办法,男人大多是博爱的,而女人大多是排他的,就连胡薄荷这种通情达理的女人,有时候也不能免俗。其实,这件事情也不能完全怪她,因为之前她对我是听之任之的,可是我却在外面招惹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甚至和柴娟把孩子都生了,胡薄荷如果再不严加管教的话,只怕我身边的女人会越来越多了。

其实说句心里话,我很想让柴丽回避一下的,毕竟这种场面大家都会尴尬,虽然我和她之间并没有什么,以后也不会发生什么事,但是我当着自己下属的面,和自己的老婆黏在一起,还是不怎么雅观的。

但是柴丽说出大事了,让我不得不先问明情况再说,因为这个时候的大事,很可能与我的大哥丑猫,或者是城主府未来的首席幕僚张顺有关,他们两个人无论是哪一个出事的话,都不是我所能承受的。

“柴大统领,怎么啦?出什么大事了?”我轻轻捏了一下胡薄荷的胳膊,意思是说让她别那么过分,毕竟办正事要紧。我相信,以我们两个的默契程度,她会理解我的意思的。

柴丽的脸红了一下,但还是大步走到了我们的面前,不卑不亢地说道:“城主大人,夫人,打扰了,刚刚柴涛派人过来禀报,丑猫和张顺他们两个一起失踪了。”

“什么?”我有些沉不住气了,毕竟无论是丑猫还是张顺,都对我非常重要,我不想看着他们任何一个人出事。

柴丽把一张纸递给了我:“城主大人,这是情报司传过来的情报,一个时辰之前,张顺摆脱了敖杰派过去的杀手,在情报司的接应下,坐着马车赶往城主府,但是在黑水河边上遭遇了伏击,情报司的人全部战死,张顺自己暗中跟随过去的丑猫双双失踪。”

我咬了咬牙,沉声道:“柴大统领,你去告诉柴涛,我不管他用什么办法,天亮之前,我要得到丑猫大哥和张顺的消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他做不到的话,你让他别来见我了,卷着铺盖卷回明月城算了。”

“知道了,城主大人。”柴丽躬身朝我施了一礼,嘴巴动了动,看上去想说什么安慰的话,但是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就转身走了。

我握紧了拳头,在感觉到敖杰不好对付的同时,更多的也是愤怒。

丑猫自从和我相识以来,只是付出,不求回报,我们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却比亲兄弟还要亲。特别是这一次,听说猫族上下已经有了提拔他做长老的打算,可是当他知道我在黑石城,正值用人之际的时候,二话不说就过来了。而到了黑石城之后,甚至连一口茶水都没喝,就出去接应张顺去了。而张顺本来做一个小小的保安队长挺好的,只是碰上我之后,运气就变了,这一次算是遭了无妄之灾。他们不管是谁,有个三长两短的话,那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来人!”我猛地一咬牙,看来自己实在是太温和了,以至于敖杰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他当我李某人好欺负吗?

一个精明强干的明月军走了进来:“城主大人,不知道有何吩咐?”

我沉声道:“集合明月军和情报司所有人手,包括伐桂小队在内,我要马上攻打龙鑫集团总部。”

那人愣了一下,但是看了看我面如沉水的样子,还是躬身答应了一声:“遵命。”

他转身刚要走,却被胡薄荷叫住了:“慢着。”

那人连忙转身施礼道:“不知道夫人有何吩咐?”

胡薄荷淡然一笑道:“你们城主大人刚刚正在气头上,所以命令不作数,你先下去吧,有什么事情我们会叫你的。”

那人答应一声,转身走了。

胡薄荷看了看我,语重心长地说道:“刚刚你睡着的时候,我已经找柴涛大致了解了一下黑石城的情况。我认为,越是这种关键时候,越是不能轻举妄动。”

她说着,指了指天台下面的黑石城,轻声道:“你别看现在很平静,但是在夜幕之下,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盯着城主府呢?他们都想看看,你这个新任城主的第一枪怎么打。龙鑫集团的确是可恶,敖杰也的确蛮横,但是目前为止,我们手里并没有什么确凿证据,就这么冒冒失失地杀上门去,你让别的势力,怎么看待你这个城主?况且,我们就是倾巢而出,也没有多大胜算,毕竟敖杰有东海龙宫做后盾,谁知道他的龙鑫集团里藏着多少,深藏不露的高手?”

我知道胡薄荷说的没错,刚才的确是我莽撞了,于是用感激的眼神看了胡薄荷一眼:“那我们如今还如何去做?”

胡薄荷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等,如今我心里只有这一个字,等到天亮再说。如果我们真的查出来,是龙鑫集团的人绑了丑猫大哥,那么我带头第一个杀过去!”

胡薄荷该霸气的时候还是霸气侧漏的,只是我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非得等到明天早上呢?难道仅仅是为了收集证据吗?不可能呀,胡薄荷是谁呀,人家可是狐族的圣女,当初也是杀伐果断的人物,她这么做肯定有自己想法。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丑猫没事就好

胡薄荷望着我疑惑不解的眼神,笑了:“老公,其实我还有件事情没有告诉你,你不会怪我吧。”

我笑了笑:“傻瓜,我怎么会怪你呢?”

胡薄荷继续说道:“我去找丑猫大哥的时候,随便回了一趟青丘,从父亲大人那里搬了一队最精锐的飞狐军,有你师父胡一刀亲自带队,估摸着天亮的时候,能够赶到,只要他们一来,明月军加上飞狐军,我就不信,会吃不下一个小小的龙鑫集团。”

“师父也要来?”听说胡一刀要来,我的心放宽了不少,以胡一刀的本事,绝对能成为我最得力的臂膀。但我还是皱着眉头道:“可是,我担心丑猫大哥还有张顺会出什么危险。”

胡薄荷笑了:“老公,你不要小瞧了丑猫大哥好不好?他如今可是猫族年轻一辈里,最出色的高手,一人身兼猫族和虎族两家之长,实在是非同小可。还有,以丑猫大哥的脑子,我不相信他就会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你这是事不关己,关己则乱。我相信,天亮之前,丑猫大哥那里一定会有消息传回来的。”

我不得不承认,胡薄荷说的非常有道理。我的确是关己则乱了。脑子就像一盆浆糊似的,如果没有胡薄荷这个贤内助的话,还不定铸成什么大错呢?

别人不了解,我还能不了解丑猫大哥的本事吗?整个龙鑫集团,除了敖杰亲自出手之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人,能够把丑猫大哥留下。我应该对他有信心才对。

不过话虽然如此,但是等待的时候,的确是非常难熬,用一句热锅上的蚂蚁来形容也不为过。当然,我也可以选择做一些别的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比如说小别胜新婚之类的事情等等,可是我是一个有感情的人,绝对做不到在自己的结拜大哥,生死未卜的时候,和自己的老婆卿卿我我。

还好,我有一个贤内助,不得不说,胡薄荷真是一个天才,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她几乎已经将黑石城的事情捋顺了,已经为我定下了,先拿下龙鑫集团,把外城掌握之后,再向五族帮发难。

因为五族帮的人绝大多数来自于五族,而有丑猫大哥以及胡一刀在此,相信五族帮内部,也没有和我们城主府对着干的勇气。顶多打上一场硬仗之后,就可以诏安了。

而拿下五族帮之后,接下来就该对付孤魂帮,虽然说那一帮孤魂野鬼不好对付,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全心协力,根本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在黑石城,实力最强的就是火树族了。就不说他们一个个天赋异禀,不管是男女老幼,只要摸着脑袋热热的,就会喷什么火树银花。只是他们是土著,占有天时地利和任何,就非常难以对付了。

因此上,对火树族来说,只能智取,不能力敌。至于怎么智取呢,胡薄荷看上去已经有了想法,但我问他她的时候,她却总是顾左右而言他。看上去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

我心里有些揣揣然,吧唧了一下嘴,说道:“老婆,你不会是想把我卖了吧?”

“虽不中,也不远了!”胡薄荷毫不在意的说道:“听说火树族是宝树当家,也是如今的族长,但是他们上一任族长的女儿不夜天,在族内有着无与伦比的人气,也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你如果把这位圣女不夜天给娶了,那么就可以兵不血刃拿火树族了。”

我哑口无言了,我没想到在胡薄荷的想法里,竟然把我当成了武器。她刚刚不是还小心戒备着柴丽呢,如今怎么把我又拱手送出呢?

胡薄荷笑了笑:“我之所以排斥柴丽,就是为了把不夜天送给你呀。我听说火树族人有一个规矩,就是他们圣女的男人,在黑石城这一亩三分地上,不能有别的女人。而我呢,是你的原配,他们毫无办法。但是柴丽就不同了,所以我才让你离她远一点儿,你以为我真的吃你和柴丽的醋呀!”

我这才明白,胡薄荷原来在这儿等着我呢。

天终于亮了,柴涛和柴丽一脸疲惫地走了进来,柴涛的情报司果然不是闹着玩的,这么短的时间,也打探出来了不少东西,然而我没有想到,事情竟然严峻到了如此地步。

首先第一条,我们的强援,胡一刀带领的飞狐军,被水族的万年龟带领的龟军阻挡到了黑水河之外,难越雷池一步。

而第二条,就是丑猫还是没有下落,至于张顺,情报司打探他已经落到了敖杰的手里,但是敖杰并么有杀他,而是把他囚禁在黑水街的某个地方,至于到底是在哪一个院子里,目前还没有打探出来。

丑猫大哥这么久没有消息,难道是他真的遭遇不幸了吗?

本来我还对他有着强烈的自信心,但是听说万年龟已经带队来到黑石城之后,我心里也有些含糊了。因为万年龟的到来,表明水族已经插手黑石城的事务了,而我的宿仇两头蛇说不一定也来了。如果他出手的话,只怕丑猫大哥不是对手。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对柴涛说道:“柴大哥,麻烦你再辛苦一下,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到我的丑猫大哥,拜托了。”

柴涛连忙起身道:“城主大人放心,我一定尽力而为。”说着,就风尘仆仆的走了。

我又对柴丽说道:“柴大统领,麻烦你让明月军随时待命,我估计会有大事发生。”

“知道了。”柴丽答应一声,出去做准备去了。

胡薄荷看了看我:“明月军现在还不能动,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毕竟我相信胡长老和飞狐军的战斗力,就凭万年龟还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现在不能轻举妄动,最起码也得把情况摸清楚再说。这是我们在黑石城的第一战,必须要一炮打响,如果打输了,那么黑石城虽然大,只怕也没有我们的立足之地了。”

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柴涛还没有回来,但是只听后窗响了一下,我心里一惊,大声喝道:“是谁?”

胡薄荷脸色一变,但是又笑了,也是,如果敖杰这个时候派人来杀我,真是傻到家了。因为我和胡薄荷两口子的实力自不必说,而且城主府如今高手如云,伐桂小队就在楼下,龙鑫集团的人,过来也是自投罗网。

“三弟,是我!”我一听是丑猫的声音,不由得又惊又喜:“大哥,你没事吧?”

只见人影一闪,一个人已经坐到了椅子上,先到了一杯茶水,咕咕咚咚喝了一个干干净净,然后说道:“三弟,弟妹,哥哥我这一次差一点儿就见不到你们了。”

听他说的这么严重,我心里咯噔一下,里忙问道:“大哥,你受伤了吗?”

“没事。”丑猫笑了一下:“只是虚惊一场而已。没想到两头蛇也来了。可是你大哥我也不是吃素的,所以他也没占什么便宜。我已经打探出了张顺的下落,你赶紧让你的人做好准备,明天早上天亮之前,一定要把人救出来。”

真的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也没想到,这么长时间没见,丑猫的实力突飞猛进,竟然能从两头蛇手里全身而退了。我记得当初在青丘的时候,如果真的动起手来,丑猫在两头蛇手下,可能撑不过十个回合。

事不宜迟,我急忙通知开会,与会者除了我和胡薄荷之外,还有丑猫、柴丽、柴涛以及整个伐桂小队。这一次的解救行动,具体还要靠伐桂小队,因为我不想动用太多人,因为动的人越多,目标就越大。越是容易打草惊蛇。

我们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我带领伐桂小队去解救张顺,柴涛在中间接应,而胡薄荷和以及柴丽,带着明月军的主力,留守城主府,以防敖杰搞突然袭击。

至于胡一刀那里,由丑猫前去联系,看看情况再说。

事情安排妥当之后,我又睡了一觉,然后检查了一下装备,就出了门,悄悄地去了黑水街。

夜幕下的黑水街看上去非常安静,树枝在夜风中翩翩起舞,边上黑水河里月亮,看上去分外迷人。

不得不说,我们的运气不错,天空竟然飘了一丝小雨,这样更加能够麻痹那些看守的神经。

在黑水街的密密麻麻的院落里,这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院子,周围的胡同四通八达,就算是黑石城的土著,也可能会迷路。

院子的门口,有几株大树,是黑石城最常见的黑树,非常高大挺拔。不过黝黑的树木在黑夜里成了最安全的保护色,如果不是我能够在黑暗中视物的话,可能就会撞到这些树上。

黑水河靠着黑水河,所以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水了,据说这里只需往下挖一米深,就能够出水了,所以有了水的滋润,这些黑树长得格外茂盛,躲在上面,能完全藏住我的形迹。

第一百九十五章 大力士

虽然这棵黑树树冠很大,是天然的躲避场所,可是我并不敢大意,而是在树上小心翼翼地调息着灵气,竭力控制着心跳,让自己和这里融为一体。这样的话,就算是院子里有敖杰亲自坐镇,只要我没有轻举妄动的话,他也难以发现我的存在。

我的眼神透过那些密密麻麻树叶,打量着院子里的情况,我算了算时间,按照我们之前约定的计划,营救张顺的行动应该马上开始了。

丑猫大哥亲眼所见,张顺就关在这里。而且他回城主府的时候,还专门安排了情报司的人,密切关注着这里,至少到目前为止,龙鑫集团那边,并没有把人转移走。

只是今晚儿参加营救行动的,除了我之外,就只有伐桂小队了。因为以眼下的局势,我不可能冒着那么的风险,动用太多的兵力。以免中了敖杰的调虎离山之计。

至于城主府那边,有胡薄荷他们坐镇,我并不怎么担心。至于师父胡一刀所率领的飞狐军,我并没有太过于担心,因为万年龟虽然狡猾,但是冲击力不足,他最多也是把师父阻在黑水河对岸,要想吃点师父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可能。

这一个夜晚,虽然看上去和任何夜晚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知道,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如果我败得灰头土脸,那么就算是不被龙鑫集团吃掉,那么此后也休想在黑石城抬起头来。毕竟这是我这个新任城主在黑石城的第一战,所以说只能赢,不能输。

不过我对伐桂小队有着十足的信心,也对自己有着十足的信心,就算是两头蛇在此又能怎么样呢?一年多之前,我在青丘就可以击败他,如今我坚信自己还可以击败他,而且还会赢得非常轻松。

随着时间的流逝,夜已经很深了,那一弯残月带着星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高我居高临下,看着脚下的院子依然没有任何的动静。只有远处的另一所院子里,好像有婴儿夜惊,正在声嘶力竭的哭着,而在另一所院子里,一头老牛正在吃草,可是它年岁大了,就连那咀嚼声,也是有气无力的。

按说一切都很正常,但是我却觉得有着不对头,就是因为太正常了,反而令我感到有着不正常了。但是如今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就算这里是陷阱,我也得闯。因为我如果不把张顺救出来的话,那么就会在别人眼里,成为一个无情无义之人,那么从此以后,我可能在黑石城招不到一个死心塌地为自己效力的人,说句实话,这个责任我承担不起。

忽然,远处传来几声鸟叫,这是我和伐桂小队约定的暗号,营救行动开始了。

只见一辆偌大的黑色马车,在夜幕的掩护下,慢慢行驶到了那个小院的门口,几乎是同时,缓缓开到了那间小院的门口,同一时间,另一辆马车却是悄无声息地走到了小院的后墙。而且与前面那辆马车不同的是,这辆马车的马蹄声肯定是包了厚布,所以在前门马蹄声的掩护下,后门这辆马车基本上可以用悄无声息来形容。

这是柴岗的手笔,具体的营救计划也是他一手制定的,我喜欢自己的手下自己发挥,因为这样他们以后才能独挡一面,如果什么事都要我亲力亲为的话,那么他们也得不到任何锻炼,这不是我希望看到的。

我观察着院里的动静,还是像以前那样悄无声息。如果不是明知道里面情况的话,会想着这里只是一个空院子。

大门口的马车上走下来一个年轻人,虽然年轻,但是脚步异常沉稳,宛如渊渟岳持一般,这当然就是伐桂小队的灵魂人物,明月军的佐领柴岗了。

听柴涛说过,这个柴岗是豺族一位大长老的关门弟子,实力非常惊人,与柴志军自己柴娟号称豺族三大后起之秀,本来前途不可限量,因为情感纠葛,所以悄悄来到了黑石城。

我做出由柴岗打头攻击这个小院之后,就花了一袋烟时间,把三十六招龙爪手教给了他,至于他能领会多少,能否在今晚的大战里发挥作用,那就看造化如何了。

只见柴岗下了马车之后,把手一挥,黑暗里闪出了几个黑影,处在了有利的攻击位置上。

“什么人?要知道这里是私宅!”院里终于有了动静,一个黑衣大汉从围墙上现身了,手里端着一把连弩,对准了柴岗,大有一言不合就开火的架势。

柴岗露出了憨厚的笑容:“大哥,别冲动,我们是明月军,刚刚接到举报,说这个院里有人打架,所以就过来看个究竟。大家都是出来混的,还望大哥行个方便,把门打开,放我们进去。”

“明月军?”那人眉头一皱,又说道:“我们这个没有人打架,你们就算是明月军,想进去的话,也得把搜查令拿出来,要知道这里可是龙鑫集团的产业,并不是任何一个阿猫阿狗,想进去就能够进去的。”

“是吗!大哥,我觉得你这话说的挺可笑的,我以为像你这样的人,往往都活不长。”这一次柴岗笑得挺灿烂,但就在那一霎那间,只见左右两道黑光一闪,两枝弩箭就像长了眼睛似的,贯进了那个大汉的咽喉,只见他偌大的身躯栽倒到了院子里,闹出的动静可不小。

一时间,院子里警铃四起,只听嗡嗡声响,四周的墙壁上突然出现了四面大网,仿佛围墙一下子升高了好几丈似的,再加上之前的围墙,足足有六七丈高,而且大网之上,闪烁着青色的光芒,看来网上面挂着利钩,而且还淬着剧毒,这样的局面非常出人意料,要想进去的话,除非是肋生双翼才行。

当然,我可以乘风而行,秒秒钟就可以进去,但是我觉得现在还不是我出手的时候,所以,我还是在树上没动。更何况,我对柴岗充满信心,因为我心里清楚,这样的小伎俩根本难不倒柴岗。

柴岗果然早有准备,只听得他又是一声令下,然后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答应了一声,紧接着一个半截黑铁塔一般的壮汉,从马车上走了下来。只见他身高足有一丈开外,虎背熊腰,手里拎着一个带着链子的大铁锤,锤头比斗还大,而且这个大汉走过的地方,地上的青石板竟然裂开了。

这个人我没见过,但是我听说过,因为他就是伐桂小队里的大力士柴壮,果然是人如其名,柴涛的兄弟柴熊和他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只听柴壮一声大喝,宛如半空中响了个霹雳,然后那柄可怕的大铁锤,被他抡了起来,带着呼啸而去,生生砸向了小院的大门。

从他出手的架势来看,这么一锤下去,这个大门绝对会化为乌有。可是并没有。只听得一声巨响,震得人的耳朵嗡嗡作响,然而只见木屑乱飞,但是那扇门并没有应声而开,因为木门里竟然是一扇铁门,厚厚的铁门。难怪柴壮那么大的力气,竟然砸不开这扇铁门。这时,院里突然出现了几十条大汉,拿着兵器守在院门口。

柴壮又是一声怒吼,一连十几锤,如连珠炮一般砸向了铁门。铁门再厚,也禁不起这种击打,不一会儿,已经开始摇晃了。看这样子,用不了多长时间,这扇铁门就要被砸趴下了。

果然,又听四五下巨响之后,只听砰的一声,尘土飞扬,铁门终于倒塌了。伐桂小队和院子里的大汉顿时厮杀在了一起。虽然院子里大汉人数众多,但是伐桂小队的战斗力极强,招式虽然不怎么精妙,但是每一招每一式都是杀招,以一敌三根本不成问题,而且还杀的那些大汉节节败退。

时候不大,那些大汉已经躺了一地,而伐桂小队竟然毫发未损。

可是我觉得龙鑫集团的人,并不会这样无能,他们肯定还有别的杀招。但是直到那些人被杀了个精光,还是没有任何高手出现。这时,后墙那边的人,也割断了大网,进到了院子里面,双方合并一处,开始地毯式搜查。

又过了好久,柴岗出来了,他走到了黑树下面,神情黯然道:“城主大人,也许是我们接到了假情报,张顺并没有在这个院子里。”

我稍稍思索了一下,然后说道:“柴佐领,你带着伐桂小队先回去吧,记着什么也不用管,先把城主府守好就可以了。”

“是!”柴岗答应一声,带着伐桂小队即可离去了。他们来的快,去的也快,顿时院子里恢复了平静,如果不是大门洞开,空气里还弥漫着浓厚的血腥味的话,我真的会以为这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柴岗他们已经走了很久了,可是我还是趴在树上没动,我还在等待。我并不认为这里只是一个假据点,因为我相信丑猫大哥的能力。

第一百九十六章 再一次打赌

丑猫作为猫族有数的高手,特别是学了虎族的虎爪之后,他这段时间一来,实力大进,龙鑫集团的人想要瞒住他的眼睛,并没我那么容易。所以,我一直在等待。

又过了半个小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钟了,本来死气沉沉的小院里,终于有了动静。只听哐当一声,好像是地板打开的声音,我心里一喜,但还是忍住没动。

又过了一会儿,只见一辆马车从院子里开了出来,坐在车辕上的是一个貌不惊人的家伙,低眉顺眼的,但是我觉得他是个危险人物。可是我虽然摒心静气,但是仍然感受不到他的灵气波动。

这是不是还是障眼法呢?可是我从马车上感受到了张顺的气息。张顺果然在马车上,据我估计,他们可能是把张顺藏在地窖里,等伐桂小队的人一离开,就开始把张顺转移走了。

我从黑树上一跃而下,打算跳到马车顶上,这样虽然有着危险,但是却能够及时把张顺抢出来。再者说,我相信自己的身手,不被这些人发现。

可是我的身影一飞起来,我就知道自己错了,而且还是大错特错。因为我听到了弓弩的声响,最少有上百把弓弩一起发射。然后我就看到了漫天的箭雨,就像暴风骤雨一般,破空而至。

以我如今的身手,如果三五把弓弩,我当然没有放在心上,可是上百把弓弩,那就完全不一样了。什么叫做凶险至极?现在就是!而且我还看到,那些箭尖蓝旺旺的,明显是淬了剧毒,剧毒我倒是不怕,我怕的是这些箭尖上全是倒钩,明显就是专门破修行者灵力的那种倒刺箭。

呵呵,真是有意思极了。我以为捉住了敖杰的脉搏,能够人不知鬼不觉从他手里把张顺救出来,谁曾想这是人家早已布置好的一个陷阱。

我甚至在箭雨之中,听到了一个熟悉的笑声:“李明,再也不见。”

这是两头蛇的声音,他的声音非常有特点,让人记忆犹新。原来,这一切都是两头蛇策划的,因为相比较敖杰来说,两头蛇的绝对实力应该比不上敖杰,但是他对我比较了解,所以更能够找到我的软肋。而根据声音传来的方向,两头蛇应该就在马车上。

怎么办?除非我是铜头铁臂,否则只是凭借着自身的灵力,根本硬抗不了这么多的倒刺箭。

“狮子吼!”很久没有发声的小雪说话了,然后我觉得有一股巨大无比的灵力,从我的胸膛直冲喉咙,然后就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吼。

幻想着只凭一声大吼就可以抵挡这无穷无尽的箭雨,那可能是天方夜谭。的确,别的大吼办不到,但是狮子吼能够办到。而且是手拿把攥。

只听一声大吼之后,那些倒刺箭顿时飞落到了一边,连我的一根汗毛也没有伤到。而且更离谱的是,那些隐藏的箭手并么有射出后续的弩箭,因为他们已经被那一声吼叫震晕了。一吼之威,竟然恐怖如斯,这个世界上,也只有狮子吼有这样的效果了。

我死里逃生,对着小雪说了一声:“谢谢。”可是她没有搭理我,而是晕晕乎乎地睡着了,看来这一声狮子吼把她累的不轻,可能已经耗费了她多年的修为。

我感叹着自己再一次走了狗屎运,然后发誓以后再也不能这么冒失了,因为我的运气不可能一直这么好。

我定了定心神,然后扭头望去,只见那辆马车已经跑出去很远了,但是我并不担心,因为我的乘风身法相当快,只要这辆马车不离开我的视线,那么我就有办法追上他们。

就在我御风而行,往前追赶的时候,我听到了沉重的脚步声,只见前面路口闪出了一个铁塔一般的壮汉,手里拿着大铁锤,沉声喊道:“想走可以,但是得把张顺留下!”

这让我深感意外,因为这个人就是伐桂小队的柴壮,我记得柴岗刚才向我请示过,他不是已经带着伐桂小队离开了吗,可是怎么柴壮会在这里呢?

“找死!”这时只听有人一声怒喝,是两头蛇的声音,然后从马车里射出来一个金蛇镖,直奔柴壮的咽喉。

金蛇镖是两头蛇的暗器,见血封喉,而且奇快无比,如果是我的话,依然可以躲过去,但是柴壮就不行了,因为他手里的大铁锤太笨重了,根本不可能挡的住这闪电一击。

“死又如何?但是马车得留下!”柴壮对那枚金蛇镖根本就是不管不顾,反而大吼一声,大铁锤飞了出去,正好砸在那一匹飞奔的骏马头上。

只听一声惨叫,马头碎了,马倒了,连带着马车也翻了个个儿,不过马车上的人却是真的了得,在马车翻倒之前,两头蛇已经抓着张顺闪到了一边,而那个危险的车夫,更是安然无恙。

虽然马车翻了,张顺他们已经走不了啦,但是我心里还是感到一阵可惜,更有一种撕心裂肺的心疼,因为柴壮毕竟是我的手下,就这么倒在我的面前,是我根本不愿意看到的。

可是我距离他们的距离太远了,就算是想施展无形之刀,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就在这时,突然斜刺里一把厚背刀挡在了柴壮的咽喉前面,把金蛇镖一下子格飞了,正是柴岗。

他先是拍了拍柴壮的肩膀,然后大声说道:“属下救援来迟一步,还望城主大人恕罪!”

就这么一句话的功夫,我已经来到了近前:“柴岗,柴壮,我李明能拥有你们这样的下属,是我的荣幸。”

说着,我扭头看了一眼两头蛇:“蛇兄,从青丘一别,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见面了。”

两头蛇眨巴了一下眼睛,说道:“李明,真有你的,没想到我埋伏了一百把弓弩,用的全是倒刺箭,都没有要了你的命,看来这一年多来,你的灵力长进了不少啊!”

“我只是走了狗屎运而已。”其实我这句话完全是实话实说,但是听到两头蛇的耳朵里,却像是我是在讽刺他,于是,他冷笑了一声:“李明,我早就想和你一战了,择日不如撞日,那就现在吧。”

我也笑了:“两头蛇,不是我小瞧你,而是你如今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所以,你已经没有资格和我交手了。”

“狂妄之极!”两头蛇纵横妖界多年,什么时候被人这么看不起过,当下勃然大怒道:“李明,你别以为自己做了黑石城城主,就有多么了不起,你可能是忘了,你这个城主只是有名无实而已,除了明月军,你还能管得住别人吗?真是好笑!”

我冷笑道:“我这个城主终究会名副其实的,就在不远的将来,可惜的是,你两头蛇却偏偏是看不到了。”

我说着,回头看了一眼柴岗:“双头蛇我就交给你了,你能不能让他变成一条死蛇呢?”

柴岗笑了:“城主大人放心好了,我这个人最擅长的就是杀蛇了。”

“大言不惭!”两头蛇再也沉不住气了,冲上去和柴岗打了起来。他的两把金蛇锥

神出鬼没的,宛如金蛇狂舞,煞是厉害,但是柴岗的厚背刀也不是吃素的,两个人打在一起,看样子一时之间,根本分不出来胜负高低。

那个车夫想对我动手,可是柴壮却把大嘴一咧:“小子,你的对手是我,我们城主大人对你没什么兴趣。”

说着,只见他大踏步往车夫走去,偌大的脚板踩在石板地上,溅起了漫天的灰尘。气势非同小可。那个车夫虽然不是庸手,但是被柴壮占了先手之后,失了气势,不得不连退三步,方才稳住了。这两个人一交起手来,一个孔武有力,虎虎生风,而另一个刀走偏锋,神鬼莫测,估计短时之内,也是胜负难分。

我走了几步,走到了张顺面前:“张先生,事到如今,你跟不跟我走?”

张顺摇了摇头:“虽然因为我死了很多人,但是我这个人有我自己的底线。所以,我现在只能遗憾的告诉你,目前我还不能跟你走。”

现在局势难料,我这边也是举步维艰,急需要像张顺这样的人才,可是这厮依然在摆谱,我难道直接把他抓回城主府吗?可是那样的话,就算是我城主府得到了张顺的人,他也不会死心塌地。

我长长出了一口气,竭力使自己冷静下来,然后说道:“张顺,对像你这样的人才,我有足够的耐心。说吧,接下来需要我做什么,你才能跟我回城主府?”

张顺笑了笑:“我这个人不喜欢钱,也很少有喜欢的女人。对了,我是很喜欢柴丽,但是那不会成为我的条件,因为那样未免也太不浪漫了。我的要求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折服我,让我心服口服就可以了。”

虽然我很忙,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我还是不得不陪着张顺,把这个游戏继续玩下去。所以,我耐着心说道:“说吧,我们到底怎么玩?”

第一百九十八章 埋伏

又往前走了十几里之后,张顺打马进了一处不起眼的民居,而我也趁机在这家的房顶上休息了一会儿。过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张顺可能是休整好了,就把马扔在了院子里,而他则是步行出来了。

我看张顺的样子,是想往黑山那边走。

黑山是黑石城最大的山,连绵数百里,城外的主峰名叫黑石峰,尤为险峻,海拔四千多米,黑石城的特产黑灵石就产自这里。

不过这里是禁地,由火树族、五族帮还有孤魂帮分别把持,不管是城主府还是龙鑫集团的人,是不得到这里来的。张顺来这里意欲何为?难道他以前属于这三家势力之一?

我有些满腹的疑惑,却是怎么也猜不透这厮的心思了。

黑山脚下的有一处凶恶的林子,传说经常有野猪出没,所以叫做野猪林。而过了野猪林,就是火树族的禁地了。据说火树族人,对擅入禁地的人,都会处于火刑,也就是我们现实世界里的点天灯,所以根本没人敢闯进这片林子,因为野猪可怕,火树族人更加可怕。

我远远地跟着张顺,我已经拿定了主意,他就是上刀山下火海,那我也在后面跟着,我真的想看看,这厮到底是什么来路。反正我有乘风身法在,就算是入了禁地,也能够安全脱身。毕竟火树族人的火树银花再厉害,也烧不到半空中的我。

我不得不佩服张顺起来,这厮在哪所民居里待了一会儿,出来的时候已经又换了一身一身装扮。是那种农村人才穿的厚衣服,式样老旧,袖口还蹭着黑颜*的灶上灰,而背上还有一捆柴火,就像一座小山那样。

这个时候已经升起来一杆子高了,阳光打在山林中,雾气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果然清新,用天然氧吧来形容再也合适不过了。

别说这里人迹罕至,就算是有人碰到了张顺,也不会起什么疑心,因为他此时此刻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闲不住的农村老汉,绝对不会把他和这两天,一身把外城搅动的鸡飞狗跳的那个人联系在一起。

如果我不是一路跟着张顺过来的,也认不出这厮就是那个没事瞎得瑟的家伙,所以,我不得不佩服,这厮的化妆水平绝对是一流的。就算是到了现实世界,去哪个剧组混个化妆师,还是不成问题的。

越往前走,树木也越来越多了。我也不用刻意隐藏自己的形迹了,更不需要飘在空中,只需要从这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就万事大吉了。这样火树族的人既看不到我,我也不用担心踩到他们布下的陷阱里边去,呵呵,何乐而不为呢?

突然,我心里泛起了一思丝疑惑,这也算是张顺的破绽吧,因为早上露水多,柴火都是湿的,捡回去也烧不着,谁会一大清早来拾柴火?我就不相信了,就凭张顺的脑子,会想不到这么明显的一个漏洞。那么他此举意欲何为呢?

难道是故意引我过来?或者是引别人过来?如果是前者的话,那就相当可怕了。以身作饵,再撒下香饵钓金鳌,这样的手段,的确是让人防不胜防呀。

如果张顺不是我势在必得的那个人的话,我可能不会冒这个险,一扭身就回去了。可惜的是,我已经和这个人打了赌,我也已经把他视为今后的一个重要的伙伴,他就算是进了龙潭虎穴,我也得跟着。更何况,有句话说得好,没有打虎艺,岂敢上山岗?我对自己的本事,还是相当有信心的,就算是中了埋伏,就算是我打不过人家,全身而退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又往前走了一里多,我突然觉得有一种危险,而自己则距离危险越来越近了。看样子张顺是想进入野猪林呐,我有心出去拦住他,但是好奇心还是让我放弃了一切动作,我真的想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

谁都知道,野猪林里可怕的不是野猪,而是比野猪凶恶百倍的火树族人,而张顺竟然没有一丝犹豫,就闯进了这片凶恶的林子。更让我意外的是,他一走进林子,就把背上的柴火扔到了一边,脚下也开始迅捷起来,他这个时候的样子,就像是扑食的豹子,哪里还有拾柴火老农的模样?

进了林子之后,空气已经大变样了,到处弥漫着腐败或者腐朽的味道,每走不了几步,张顺就会在枯叶里,踩到一段骨头,或者人头什么滴,谁也不知道这片林子里,到底埋葬着多少冤死鬼。

据说死在野猪林里的人,连鬼魂也会被锁在这里,就算是孤魂帮的地盘近在咫尺,他们也不可能过去入伙,这样的传说,就更加增添了野猪林的神秘感和可怕程度。

都是在江湖上混的,风里雨里,刀尖上讨生活,很多人并不怕死,可是死了之后鬼魂还得接着受苦,是大部分人都接受不了的,就算是一些亡命之徒,在进入野猪林之前,也得好好掂量一番。

正走着走着,突然之间,我发现张顺的背部肌肉紧张起来了,然后冷冷的说了声:“出来吧,像你们这样有身份的人,藏在树上实在是有着掉分。”

我以为他是在说我,刚要从黑树上一跃而下,可是我又一想,我是一个人跟踪过来的,张顺如果是说我的话,用一个你字就可以了,何必要用你们这两个字呢?要知道只要用上了你们这两个字,就代表着他们不是一个人,而是至少有两个人。

就算是张顺能够发现我,我也毫不意外,可是让我意外的是,至少有两个人和我一起从黑石城跟到了这里,而我却没有发现他们丝毫的踪迹,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这两个人,一个是孤魂帮的老大孤魂,而另一个就是龙鑫集团的当家人敖杰。

因为孤魂在传说里是个非常可怕的人物,据说他曾经只身潜入过戒备森严的阎王殿,而且还能够全身而退。而敖杰也不用说了,人家可是如假包换的龙族,龙族的人都是会飞的,就像人类天生会走路一样,人家天生就会腾云驾雾,所以他要瞒过我的耳目,也有可能。

可是我越想越糊涂了,因为张顺的分量,还没有重要到让敖杰和孤魂联手的地步。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只见前面不远处的黑树上,有两道身影一闪而下,一个非常难听的声音呵呵笑道:“张顺果然名不虚传,一进入野猪林,就看破了我们兄弟的行藏,要知道这样的话,我们也就不必在树上躲着了,躺在树叶上睡大觉,不是更来的舒服一些吗?”

按说这个人的声音很在线,不是那种粗喉咙大嗓子,反而说话还带着回音,这种人如果培养一下,去做一个播音主持还是没有问题的。可问题是他的声音太刺耳了,就像是那些刀尖在铁皮上乱画的那种感觉,我虽然定力已经很强了,但是还产生了一丝,去堵他嘴巴的冲动。

这时候,另一个人也没闲着:“此言差矣,地上那么臭,我怎么会躺在那种脏地方呢?要我说呀,还是趴在树上舒服。”

这个人的声音很好听,一听他说话,绝对是那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我心里觉得诡异急了,说话反差这么大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搭档呢?

然而让我大跌眼球的事情还在后面,因为这两个人竟然会为了这样一件小事,吵的不可开交。

“趴树上舒服!”

“睡地上舒服!”

“树上干净!”

“地上松软!”

……

这两个人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就这么吵了起来。一个声音难听至极,另一个声音好听极了,我都没想到,黑石城怎么会出现这样两个极品。

吵着吵着,这两个人就发怒了,按照他们的说法,一发怒就想杀人,奇怪的是他们并不想互相杀死对方,而是连起手来,去杀一个外人。而如今的野猪林里,除了我还藏在树上之外,唯一的一个外人,就是张顺了。

这两个人一动起手来,我才感到他们的可怕,就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两个奇葩,身手竟然在两头蛇之上,而且两个人配合的天衣无缝。在我的印象里,像张顺这种喜欢玩脑子的人,根本接不住人家一招。

可是张顺的实力也是让我大跌眼球,哪怕这两个人的攻势就像是滔天巨浪,而他的身躯就像是一条小蛇一样,在不断的扭动,做着一些匪夷所思的动作,就把那两个人的攻势全部化解了。

那个说话声音好听的家伙只不过攻了三招,就停手不打了:“大哥,点子相当扎手哟,我不想打了。积攒了这么久的怒气值,一下子就用光了。没有怒气值的话,打架未免也太累了。”

而那个说话难听的人,却是一个劲的说着好听话:“兄弟呀,当初我不让你来,你非得要来。已经答应人家的事情,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撂挑子呢?”

第一百九十九章 别样的野猪林

可是说话好听的人就是不想动手,指了指张顺说道:“这个人蛮顺眼的,我不想和他动手。”

这就有意思了,既然不想动手,那为什么要来?还辛辛苦苦地在这个鸟都不拉屎的地方埋伏?难道是对张顺有了敬仰羡慕之心?所以跑过来见识一下?笑话,如果说话好听的是个情窦初开的女人,那么这么解释还行得通。可惜的是,他明明是个大男人呀!

不对头,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这件事情还得酌量,因为我分明看到,这个人的耳垂是有耳孔的,虽然没有戴耳环,可是如果他是一个男人的话,为什么要打耳孔呢?虽然有的男人也打耳孔,但往往只打一个,反正以我的见识来看,就从来没见过有哪一个男人打两个耳孔。当然,女装大佬另说。

那个说话难听至极的人怒了,吹胡子瞪眼了好久,但是最终却只能说出一番这样的话来:“妹子,就算哥求你了,别闹行吗?我们已经答应了敖杰,要用张顺这厮的脑袋去换方圆十里的矿山,你为何要反悔呢?这事儿要传扬出去的话,别人会说咱们兄妹不讲信用,没有契约精神。哥哥就不说了,可是你可是不夜天呐,火树族的圣女,下一任族长的继承人,你可不能如此胡闹呀!”

虽然我猜了很多种他们两个的真实身份,但是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两个居然是火树族的贵人,其中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火树族圣女不夜天。

火树银花不夜天!这是现实世界里最优美动听的诗句之一,难道说不夜天的父亲在现实世界里呆过,就像胡薄荷的父亲胡笳一样,所以才跟她娶了一个这样诗一样的名字。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火树银花不夜天!虽然这两句诗词并没有什么牵连,但是从诗词中还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的,最起码足以证明,火树族和青丘狐族的族长,都与人类世界有过密切的接触,甚至学习过我们的文化。

“我就胡闹了!这个世界如此无聊,如果每一个人都循规蹈矩的话,那么活着还有什么趣味?所以依我看,闹一闹挺好。”

不夜天笑道:“就算是敖杰心里不爽,那又能如何呢?他出去我们兄妹不守承诺,那么我们大可以不认呐,反正是各执一面之词。”

说话难听之人轻叹一声:“你就胡闹吧,反正你在族里地位比我高,我奈何天又能如何呢?可是连我这个与你一母同胞的人,也猜不到你胡闹的底线在哪里?”

“没有底线!”不夜天微微一笑,轻移莲步走向了张顺。

我在黑树上打量着她,之前我以为她是个男人,所以觉得她有种说不出的别扭,如今知道她是个女人之后,才发现作为女人来看,她其实还是挺漂亮的,最起码不在柴丽之下。美中不足的就是皮肤稍微有些黑。不过这个女人异于常人的做派也让我有些好奇,我也很想看看,她没有底线的胡闹到底是什么。

只见不夜天聘聘婷婷的走到了张顺的面前,语出惊人地说了一句:“张顺,我喜欢上你了,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这是真实的表白?还是没有底线的胡闹?我也有些搞糊涂了。其实严格说起来,张顺一点儿也不帅,如果有那个女人,在没有了解他的内在之前,就对他一见钟情的话,那么这个女人就算不是瞎了眼,那么也是眼神不好。

张顺也是有些惊讶,连忙施了一礼道:“在下何德何能,敢受姑娘如此厚爱?”

他这样说并不是谦虚,而是心里话,因为他已经心有所属了。可是还没等他把拒绝的话说出来,不夜天就又说话了:“不好意思啊,其实我是逗你玩的。其实本姑娘喜欢的人并不是你,而是黑石城的新任城主李明。”

张顺的脸上挂不住了,可是此情此景,他又能说什么呢?说难听话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这里是火树族的地盘,惹毛了不夜天,他只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说好听话吧,一来是难以出口,二来呢,可能会让不夜天觉得是讽刺人家,所以,就连我也认为,这个时候,什么也不说才是上上策。

但是张顺不吭声,并不们代表着这件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只听不夜天又是一声轻笑:“张顺,我听说你被李明看中,即将被他聘为首席幕僚。那么你此番被龙鑫集团追杀,他应该不会置身事外。我看不如这样吧,我留你三个时辰,如果李明来了的话,你就可以全身而退,如果他三个时辰之内还没现身,那么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死,要么就跟着我们去火树族。”

张顺傻眼了,本来还以为是飞来的桃花运,没想到一会儿工夫不到,就快要演变成悲剧了。

张顺想了想,揉着鼻子说道:“两位,我为什么要听你们的呢?要知道这里只是野猪林,我也没有深入你们火树族的禁地,所以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才是不伤和气的选择。”

“本姑娘最不喜欢的就是和气了,因为我们火树族并不是生意人。”不夜天笑得很美,但是从她樱桃小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一点儿也不美:“你不服憋着,活着找我动手,但是本姑娘警告你哟,和我动手的人,有变成烤鸡烤鸭的危险哟!”

不夜天这番话虽然是笑着说的,但是却让人不寒而栗,因为每一个火树族的人,最擅长的就是玩火,而作为火树族的圣女,下一任族长的继承者,不夜天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如果和她正面为敌的话,的确有很大的可能被烧成烤鸡或者是烤鸭。

我想起来,当初胡薄荷给我说的话,她那时候就有撮合我和不夜天的意思,所以才会出面打消了柴丽对我的念头。可是就凭第一面的感受,我对这个火树族圣女并不感冒,想我李某人,总不会为了自己的目的,来出卖自己的色相吧。

因此上,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出来和不夜天打照面的。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事情无疑朝着我不愿意的方向发展,就看张顺如何应对了。万一不夜天真的对他出手的话,我就算是再不乐意和不夜天打照面,也得出面阻止呀。因为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张顺被她活活烧死呀。

我以为凭借着张顺的三寸不烂之舌,是能够忽悠住不夜天的,没想到他却冷哼一声:“我张某人从来不受别人威胁,尤其是不受女人威胁,既然姑娘话已至此,那么就让我领教一下你们火树族的火树银花吧。”

这厮真不知道,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明明是个可以要聪明的人,却喜欢用粗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虽然张顺已经向我展示了他的实力很强,但根本没有强到抵挡火树银花的地步。如果他和别人交手的话,我还能看看情况再做打算,可是火树族人就不一样了,万一一上来不夜天就出绝招的话,那么我再想出手的话,张顺就已经死翘翘了。

所以我思来想去,不得不提前现身了:“不夜天姑娘,且慢动手,你不是想见我吗?我已经来了,你何必要和我的下属一般见识呢?”

话音声中,我从黑树上一跃而下,然后晃晃悠悠朝不夜天那边走去。当然,以我的身手,完全可以做出许多漂亮动作,甚至可以一下落到不夜天的面前,但是我一来有些忌惮不夜天的火树银花,二来呢,并不想把自己最潇洒的一面展现给这个女人,万一她真的看上了我,那我又该何去何从呢?这无疑是一个让人头大如斗的问题。头大的人颜值往往不高,所以我喜欢在能不让自己头大的时候,尽量不让自己头大。并不是所有的时间段,都适宜于装逼。就像现在这样,扮扮猪就好了,并不一定要去吃什么老虎。

当我走到张顺身边的时候,只见这家伙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低声说道:“城主大人,您终于来了。我以为您来不了呢?想我为了您的大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我容易吗?”

“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为了我的大业?”我嘀咕了一句。

张顺皱着眉头道:“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当你为了别人呕心沥血,甚至要把性命都快要搭上的时候,那个人却竟然毫不知情,你说悲哀不悲哀?”

听张顺这么一说之后,我突然眼前一亮:“张顺既然已经脱离了敖杰的视线范围,那么何苦还要来野猪林呢?难道他早就知道敖杰已经和火树族的人达成了某项协议,所以才想到用联姻的方式,来击破龙鑫集团和火树族的联盟?也就是说,张顺是故意要把我引到这鸟不拉屎的野猪林里来的。目的就是制造一个我和不夜天照面的机会。”

第二百章 在鸟不拉屎的地方风花雪月

想通了一切之后,我不由得暗自一阵苦笑。事情已经非常明显了。可以说,自从被敖杰关起来的那一刹那间,张顺就已经想好要跟着我了。因为他已经对敖杰仁至义尽了。而他之所以继续着接下来的一系列马又虫操作,就是想帮我把黑石城的坚冰破开。也许在他看来,这就是送给我的见面礼吧。

对,一定是这样。都说聪明人想到的东西,往往都是大同小异,既然胡薄荷初来乍到,就已经想到让我和不夜天联姻,那么张顺作为一个在黑石城待了这么多年的人,想出来这一点儿也丝毫不让人意外。”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就算是拿我当枪使,也总得和我明说吧,还装模作样的和我打赌,你们这些狗头军师,是不是不把人耍的团团转就不舒服斯基?”

我这话说的有点儿不好听,但是张顺并没有翻脸,而是微微一笑道:“城主大人,您就别骗自己,也别蒙我了。当初如果我对你坦诚相告的话,只怕你早就躲得无影无踪了。就算是打死你,只怕你也不会踏进这野猪林一步的。”

我不得不承认,狗头军师就是狗头军师,这家伙把我的心思摸的门清,这样我又能说什么呢?毕竟张顺作为下属,甘愿冒着生命危险,来为我谋划,而我呢,只不过来和一个女人照个面,真的就难以接受吗?更何况,这个女人还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大美女呢?

因此,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不好受,但是埋怨的话已经再也说不出来了,我拍了拍张顺的肩膀,那意思很明显,就是我理解他的做法,虽然我并不是很赞同。

大家都是男人,我的意思张顺自然明白,他笑了,很开心的那种笑:“在决定为你效力之前,我已经查阅了你的所有资料,虽然资料不是好多,但是已经足够让我了解你了。”

我也笑了:“你当初也是这样了解敖杰的吗?”

“这个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张顺正色道:“敖杰的情况与你不同。其实我做那个保安队长,只是一个工作,而我在赚薪水而已。那么不管谁做我的上司都是一个样,我们只是工作关系。但是这一次就不同了。虽然你给我的职务是城主府首席幕僚,但是更恰当的说,我是在为你这个人效力,所以自然要同舟共济、同甘共苦了。”

“啪啪啪啪啪……”这不是有人在做某种有意义的动作,而是不夜天在鼓掌。也是在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将啪啪形容成鼓掌了。两者之间,果然有相似之处。

不夜天这么一鼓掌,自然把林子里三个男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了。不夜天先是看了看我,接着又看了看我,不知道是我的错觉还是什么滴,我感觉她看我的时候,目光于与看张顺的时候不尽相同,说句文艺一点儿的话,那就是她在用心来看我。

“我从你们身上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所谓的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想必就是如此了。虽然你们城主府目前的力量,还不能与我们火树族人相提并论,但是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你们将会是黑石城最可怕的一支力量。”

不夜天先是称赞了我们一句,突然话锋一转道:“所以,我必须确定你们是我们火树族人的朋友,否则的话,为了以防万一,只有先把你们咔嚓了才行。”

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惧怕火树族的人,只是选择在野猪林和火树族最厉害的两个年轻人翻脸,无疑是非常不明智的。而且也会让胡薄荷以及张顺的谋划付之东流。这些都不是我希望活着是愿意看到的。

所以我连忙笑道:“作为一个来自古老东方的人类,我们喜欢和平,更喜欢交朋友。”

“李明,你真的来自古老东方?”这一次是奈何天一脸惊喜的样子。

我笑了:“我好像没有骗你们的必要吧。”

“李明,对不起,刚刚是我太激动了。”奈何天上前一步,带着一脸的歉意说道:“虽然我已经和你说了对不起,但是我还是要考考你。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奈何天,我妹妹叫不夜天,你既然来自古老的东方,那么你能说出,我们兄妹两个的名字是因何而来的吗?”

多亏我念书的日后喜欢文科,要不如果答不上奈何天的问题,他一定会认为我是个西贝货。

因为刚刚我已经想过这个问题,所以连想都不用想,张嘴就来:“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奈何天的名字来自一首元曲,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而不夜天的名字同样来自于柳亚子先生的一句词,叫做火树银花不夜天。”

奈何天听我这么一说,哈哈大笑起来:“李明,你真的是从东方古老世界来的。你们哪里是叫中国吧,我父亲在你们那个国度生活了十几年,非常喜欢你们哪里的古诗词。所以说,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奈何天虽然说话声音不好听,但是做人但是蛮痛快的,这样的人不会在背地里算计人,而且对待朋友真心实意,所以我焉有不答应的道理。

可是我们两个还没聊上两句,不夜天有说话了:“哥哥,我记得在火树族好像是我当家吧,什么时候你开始说了算了?”实践证明,奈何天还是非常怕这个妹妹的,活着不能说是怕,这里要说宠爱更加合适一些。

因此当不夜天表示反对的时候,奈何天也只能愉快的接受了,他挠了挠头,对我说道:“李明,实在是不好意思,既然我妹妹反对,那么我暂时做不成你的朋友了。不过我相信,你一定能够摆平我妹妹的,到时候做我的妹夫也说不定哟,这样的关系,可比做朋友要亲近多了。”

我知道他是一片好心,不方便当面辩解,所以只能是表示默认了。

没想到不夜天又说话了:“李明,虽然你是黑石城的新任城主,但是想做我不夜天的男人,也不是这么容易的。”

听她这样讲话,我心里的气就不顺,当时就开始反驳了:“谁说要做你的男人了?我说了吗?你真的很美。”

我这番话前后不搭,前半句话明显是在和不夜天对着干,可是后半句话却突然开始夸上了。

不夜天并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人,但是只要是女人,被别人夸自己长得漂亮,都不是一件坏事,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就是这样的道理。所以不夜天对我的态度明显好了许多:“多谢夸奖,不过这也是实在话,在火树族,没有比我更美的女人了,否则的话,虽然我是族长的女儿,只怕也做不了圣女。”

我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不夜天小姐,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刚刚我并不是在夸你长的美,而是再说,你想得美,其实我并不愿意做你的男人,因为我已经有女人了,而且还不止一个,她们每个人的颜值都不会比你差。”

这番话一出,场内的气氛顿时开始尴尬起来了。一旁的奈何天对我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而张顺的一张微胖脸,也变成了苦瓜脸。看来他心里清楚,我这番话,很可能已经让他之前的努力,都要付诸东流了。

“我们火树族人活的很简单,不是我们的朋友,那就是我们的敌人!而我们对待敌人的最好方式,就是把他们烤熟了!”不夜天的一张俏脸也开始阴沉下来,林子里的温度突然升高了好几十度,我都要开始冒汗了。据说,火树族人施展火树银花之前,就是现在这种情况。看来不夜天要出招了,而且一出手就是杀招,能把人烤焦的杀招。

其实,在我这番话说出来之前,我已经预料到了眼前的形势,所以可以说早有准备。当初泡泡之灵在帮我的时候,有意识的在我体内留下了一些属于他自己的特有灵力,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之后,那些灵力已经增强了许多。现在我完全可以释放出一个像样的泡泡来,那样不但可以保住我的命,也可以保住张顺的小命。

因为神器泡泡的泡泡,称得上是水火不侵,抗击打能力也是超强。用它来对付不夜天的火树银花,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然而我的准备好像并没有什么卵用,不夜天真是一个不按照常理出牌的女人,当我以为她马上就要暴怒出手的时候,她反而笑了,是那种笑颜如花的笑:“李明,看样子,你是想要故意激怒本姑娘。可惜你要失望了,本姑娘做事向来喜欢和别人对着干,你不是不想做我的男人吗,那么本姑娘就非要做你的女人,你不答应都不成!”

这样也行!我有些傻眼了,回头看了看张顺,没想到他这个狗头军师也有些傻眼了。我以为不夜天之前所说的看上我了,只是拿来忽悠一下张顺而已,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第二百零一章 请留步

虽然说作为一个男人,被一个美女喜欢上,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我却一直反感别的女人对我这么强势,就算是美女都不行。我虽然并不是那种传统的大男人主义者,但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还是希望自己的女人温柔体贴一些为好,还是希望自己喜欢上的女人矜持一些,让我去追求他,想尽办法的去追求她,这样的喜欢才有意思嘛!

而对我来说,不夜天无疑是非常强势的,甚至比当初的柴娟还要强势,因此虽然我明知道和火树族联手,是我一统黑石城的捷径,但我还是表示了反对:“不夜天姑娘,虽然你很漂亮,但是漂亮的姑娘我见得多了。而且我觉得男欢女爱是两厢情愿的事情,你总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吧。所以,和你们火树族交朋友可以,但是想多塞给我一个老婆,没门!”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因为我的话一点面子都没给不夜天留呀。以她的脾气,接下来的发飙的确是可以预料的事情。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不夜天并么有发飙,而是双手捏着衣角,低眉顺眼地说道:“李明,我真的就那么差吗?我长这么大,这可是我第一次主动追求一个男人。你说说看,我要怎么做,你才能接受我。”

不夜天这么一表态,就连奈何天都觉得不可思议,他跑过去问道:“妹子,你没事吧?好好的怎么开始说胡话了呢?”

“你才说胡话呢,本姑娘好的不能再好了。”不夜天一把推开了哥哥:“一边呆着去,你没看到我正在追男人吗?如果误了我的终身大事的话,你这辈子都别想好过!”

“哦!那你继续!这个李明做我的妹夫,挺好!”奈何天憨厚的笑了笑,然后闪到了一边。

这时候,张顺凑到我耳边低声说道:“城主大人,你是不是好好考虑一下,如果我们和火树族联手,那么吞并其他几股势力指日可待。可是如果得罪了火树族,那么我们在黑石城只怕连立足之地都没了。”

我轻轻摇了摇头:“先生,张先生,也许你觉得这就是你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作为我的首席幕僚,我既然请你来,肯定是要你发挥所长的,别的事我都可以听你的,但是唯独这件事情不行,因为我不想公事和我我个人感情混在一些。”

“城主大人,你作为黑石城的一城之主,是没有任何私事可言的,因为对你来说,公事即是私事,所以我请你三思,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说一千道一万,这件事情我必须自己做主!”我说着上前一步,对着不夜天拱了拱手道:“不夜天姑娘,既然你们火树族没有交朋友的意思,那我们就不叨扰了,先行告辞。”

说着,我回头看了张顺一眼,从嘴里挤出来一个字:“走!”

张顺欲言又止,只得轻轻叹了口气,跟在我身后,准备退出这片凶恶的林子。

“慢着!”不夜天的声音变得很冷:“李明,张顺,野猪林是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倘若这么轻易地就让你们走了,那我们火树族颜面何存?”

不夜天的反应早在我的意料之中,我停住了脚步,淡淡一笑道:“不知道不夜天姑娘何出此言呢?你要搞清楚,普天之下,皆是王土,你就是说到天边去,野猪林也是黑石城的土地,而我则是黑石城的城主,哪里去不得?哪里又走不得?”

我这番话倒也是无懈可击,虽然黑石城人人都知道,这座城市已经被各方势力瓜分,但是拿到明面上说,这个城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属于我这个城主的。

“城主大人好大的官威呀!”不夜天笑了,突然向我道了一个万福:“小女子刚才说错话了,还请城主大人多多见谅。”

我有些意外,这是我们东方古国才有的礼数,没想到这个丫头倒也学过。但我更加意外的是,我以为她这一次肯定要发飙了,谁知道她还在忍让,这就很有意思了,我倒要看看,你能忍让到几时?

我哼了一声:“既然不夜天姑娘已经道歉,那么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这也是我看在你是个女人的份上,否则的话,我非得把你拿到城主府,狠狠打上几板子才成。”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不对头,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如今虽然有些本事,但是也收不回来了。想那不夜天何等聪明,一瞬间就抓住了我话里的破绽:“城主大人,你不用看我的面子,现在就把我抓进城主府,小女子长这么大,还没见识过城主府是何等的雄伟壮观呢?”

说着,不夜天上前一步,把一双欺雪赛霜的手腕伸到了我的面前。我有些发懵,我没想到一向高傲的火树族圣女不夜天,竟然使出了这种无赖的招数。虽然说好男不和女斗,但是我如果不比她更无赖的话,那么今日就别想脱身了。

于是我板着一张脸,沉声说道:“不夜天姑娘这话就没有道理了。你说不让我看你面子,我就不看你面子了吗?我想问上一问,到底你是城主,还是我是城主?到底是你说了算?还是我李某人说了算?”

这番话有些狠,但的确更加无赖,别说不夜天只是火树族的圣女,就算是火树族的族长来了,也不可能和我较这个理儿,尽管实际上是他说了算,但是这种话没法摆到桌面上说。

这一番话让不夜天也有些措手不及了,寻思了良久,方才说道:“自然是城主大人说了算啦,小女子岂敢与城主大人争锋?”

不会吧?不夜天这么快就认输了吗?这不像是她一向的做派呀?我心里虽然还有些疑惑,但是并没有太在意,而是大咧咧的说道:“既然不夜天姑娘承认是我李某人说了算,那我就告辞了,不必相送!”

事不宜迟,迟则生变,野猪林距离火树族老巢太近了些,乃是非之地,不可久留。我向张顺使了个眼色,想要快步离开。

可是我们两个仅仅走了四五步远,身后竟然又传来了不夜天的声音:“城主大人,请留步,且听小女子一言!”

人家不夜天说话这样客气,如果我不搭理人家的话,未免太说不过去了。于是,我只好停下了脚步,回过身去,硬着头皮问道:“不知道姑娘有何见教?”

不知道怎么滴,我一看到不夜天那一切尽在掌握的眼神,就知道事情糟糕透了,我不应该搭理她的,刚刚就当没听见,快速离开才是正理,可惜的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不夜天笑颜如花,又是道了一个万福:“城主大人,我听父亲说过,在您的家乡,男女之间的婚事,以前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则文明多了,讲究的是自由恋爱,不知道城主大人赞同哪一种呢?又打算在黑石城推行哪一种呢?”

一听到她说起来男女之间的婚事,我就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可是人家作为火树族的圣女,自然有权利过问黑石城的政事,所以我明知道里面说不定有坑,但是这个问题却必须要问答。

我想了一下,缓缓说道:“文明的脚步是在一直往前的,所以在原则上,我们黑石城当然要鼓励自由恋爱了。”

“是吗?”不夜天嫣然一笑:“那么我想问一问城主大人,像我喜欢上你这一种,是不是自由恋爱呢?”

果然有坑,这不,一句话的工夫,大坑就来了。我笑了笑,极力使自己的语气平稳下来:“这件事情看你如何去解读了。对姑娘来说,当然是自由恋爱了。可是对我来说,就不是这样了。毕竟男女之间的事情,必须要讲究两厢情愿。”

“两厢情愿是要讲究,但是你作为城主,是我们的父母官,是不是要为自己的子民做出一些小小的牺牲呢?”不夜天的话里话外,有些小得意:“比如说,成全我这个感情问题。”

没想到不夜天这么狡猾,竟然设了套让我往里面钻。可是她的话你还真没法直接拒绝,那样的话,就会落人口实了。

我没法子了,思来想去,只得继续耍无赖了:“姑娘这话没错,但是在我们家乡,男女之间的婚事,讲究的是辈分相当,否则会被别人笑话。你想想,我已经是姑娘的父母官了,也就是说我和姑娘的父母是一个辈分的,那这样一来,我再与姑娘谈情说爱的话,就会被别人耻笑了。所以说,虽然我很乐意为姑娘作出牺牲,但是碍于世俗的眼光,和道德伦理方面的考虑,这样的牺牲还是不要为好。”

“你?”不夜天语塞了。

张顺凑过来,悄悄向我伸出了大拇指:“城主大人,真有你的。我一向自诩口才了得,可是与你一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呀!”

第二百零二章 火树族的风俗习惯

张顺那张嘴巴,也是相当了得:“城主大人,所谓的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也不过就像你这样的了。”

这话听的我有些别扭,这个张顺,到底是那一头的,这话到底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呢?

而一旁的奈何天,也是用崇拜的眼神望着我,看来他这个妹妹,平时没少挖苦他,这一次难得吃一次瘪。我自我感觉良好了一阵,忽然回过味来,赶紧走呀,如果等不夜天缓过来,我再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于是我赶紧向张顺摆了摆手,准备悄悄溜走算了。

可是这一次还没等我们迈步,不夜天就已经说话了:“城主大人,请留步!”

“姑娘有话请讲。”又是请留步,每一次不夜天的请留步,都没有什么好事。但是作为一个城主,面上的活儿还是要做的,所以我又不能不留,这真的是一件让人纠结的事情。

不夜天每一次的笑容我都觉得是不怀好意,这一次当然也没有例外:“敢问城主大人,你说的自由恋爱是强力推行吗?”

这话分明又是挖坑让我往里面跳,我自然不会上当,和颜悦色地说道:“我既然是父母官,那就应当爱名如子,何来强力推行这一说呢?比如说,你们火树族有什么风俗习惯的话,我们城主府还是要尊重的。”

“是吗?那小女子就多谢城主大人了。”不夜天呵呵一笑:“好教城主大人得知,在我们火树族,有个风俗,那就是只要适龄女子,无论看上哪一个男人,不管他愿不愿意,只要动手把这个男人抢回去,那么这个男人就是她的人了。我本来还以为这个风俗是乡下人的野蛮习惯,不值一提,没想到城主大人也对此表示赞同,真的是我们火树族适龄女子之福分呀!”

“这个呀……”我一时间觉得有苦难言,什么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是这是我自己赞同的,怎么能马上食言呢?

一旁的奈何天说话了:“城主大人,你也别不信,在我们火树族还真的有这么一个风俗习惯,城主大人如果不相信的话,可以到我们火树族实地考察一下。”

奈何天一脸憨厚,一看就是个老实人,他自然不会说谎,看来火树族真的有这么一个奇葩的风俗习惯。退一万步说,就算是他说谎了,我也不可能去实地考察呀,那样岂不是要羊入虎口?

于是我连忙说道:“公子说笑了,你的话我自然是相信的,实地考察就不用了。我们城主府还有事情要做,我就先走一步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只有傻子才会继续待在这里呢,那位不夜天姑娘明摆着对我虎视眈眈呢?

我不由分说,拉着张顺就走,走了几步之后,这一次身后并没有传来那一句熟悉的“请留步”,我不由自主地暗暗舒了一口气,看来不夜天再怎么说,也是火树族的圣女,还是有些底线的。

可是我只觉得眼前一花,只见那个婀娜多姿的身影,已经拦在了我的面前:“张先生可以走,但是城主大人还是和我一起回火树族总部比较好。”

还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我暗暗叫苦不迭,但是表面上却在装傻充愣:“不夜天姑娘,这是为何呢?难道我欠你的钱没还吗?”

“城主大人一出手就是成堆的蒜条金,怎么会欠我的钱呢?”不夜天笑得有些风情万种:“不过,城主大人应该知道,我已经看上你了,想让你做我的男人,所以,你还是跟我回去完婚比较好。”

来了!我最最担心的事情终于来了!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轻易就范了,要不我堂堂城主的颜面何存。还有,火树族并不是两眼一抹黑,他们的情报工作还是做的不错的,连我在小吃街亮出蒜条金的事情都知道了。

我想来想去,也只能是继续装傻充愣了:“姑娘,你大概是贵人多忘事,我记得我刚刚已经说了,男女之间讲究的是两厢情愿。”

“城主大人的话我怎么敢忘了呢?”不夜天又是嫣然一笑:“不过,我记得城主大人还说了,要尊重我们火树族的风俗习惯,那么现在我就用我们的风俗习惯来抢你回去,不知道城主大人意下如何呢?”

“这……”我有些张口结舌了,但我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反应很快,马上又说道:“是的,我是说过要尊重你们的风俗习惯,但是姑娘说的既然是抢亲,那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不错,想抢你走,自然得先打赢你,否则的话你也不会乖乖听话。”不夜天看来已经是成竹在胸。

“好,只要你能够答应我,我就娶你为妻!”不管怎么样,我对自己的实力还是比较自信的。尽管听说火树族的火树银花很厉害,但是我也并不弱呀。再加上我能够使出简单的泡泡,所以对她的火树银花也并不是如何惧怕。再者说,不夜天的目的是要和我成亲,如果真把我烧坏了,她和谁成亲去。这么多的理由加起来,让我不能不绝对自信。

“好,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了!我如果输了的话,我们火树族今后唯你马首是瞻!”

不夜天看上去还挺爽快,而且几乎把身家性命都压上了。

张顺又凑到了我耳旁,低声说道:“城主大人,说一句心里话,这个局面是我非常乐意看到的。因为无论输赢,你这一波都不算亏呀!输了的话,你就是火树族族长的乘龙快婿,赢了的话,也能把火树族人收为己用,何乐而不为呢?更难得的是,不夜天也不是那种下不去嘴的女人,如果换做是我,只怕我早就屁颠屁颠地跟着他走了。”

我就不明白了,这厮到底是那一波的?我没好气的说道:“可惜的是,你并不是我。所以我才是城主,拍板的人始终是我,而你只能做城主府的首席幕僚,为我出谋划策。”

话一出口,我就想自己这话是不是说的有些重了,万一张顺接受不了,拂袖而去的话,那我岂不是要成为黑石城的笑柄了。但是张顺并没有生气:“城主大人,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所以这一次我原谅你了。反正我如今很轻松,因为你无论是输是赢,对我来说,似乎都是一样的。不对,不一样,你如果赢了的话,我还能去火树族喝一杯喜酒呢?”

“一边去!”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觉得不能再和他扯下去了,越扯我必赢的自信心就越受打击。

我直接走向了不夜天:“早就听说火树族圣女非常了得,所以领教一下也是好的。不过我们只是切磋而已,点到为止,毕竟伤了谁面子上都不好看。”

不夜天笑了:“城主大人,只管放心。我如果伤了你的话,又怎么和你成亲呢?所以说,待会儿你只管尽情发挥,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而我不会用火树银花那种杀伤力强的功法的。”

不夜天的潜台词很明显,那就是我伤不了她,而她分分钟就能把我拿下,是谁给她的勇气,竟然敢如此藐视我?

我这辈子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藐视我,而且这个人还是一个女流之辈。不说别的,当初就算是东海公主敖当当,在我的面前也不敢如此放肆!

所以我笑了,是那种气急败坏的笑:“既然如此,姑娘你就请出招吧。”

我话音刚落,耳边就传来了张顺的小声嘀咕:“城主大人,你的心态有些不对头呀,不是我咒你,你这样的心态,只怕是还没交手,你就已经输了一半了。”

我这个人是能够听进去别人意见的人,虽然说张顺的话有些不好听,但是我知道他说的是实情。于是,我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之后,才对着不夜天拱了拱手:“姑娘,请赐教!”

“有错就改,李明,你果然很了不起。如果你不是碰到我的话,还真不一定会输呢?”

不夜天咯咯一笑,然后突然消失了:“城主大人,我想先试一试你的眼力,看你能否在短时间内找到我。”

“恭敬不如从命!”这一次我没有动怒,因为面子使自己挣的,不是别人给的。要想让别人不轻视你,你就得拿出实力来。

这一次,看我们是在玩真格的,所以张顺和奈何天已经乖乖躲在一边去了。而不夜天说她就在方圆十米之内,她既然有这份胆识,那就足以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她的隐藏功夫非常强大。

我几乎是屏住了呼吸,然后调动起了所有的感官,我坚信,只要不夜天身上有灵力波动,那么无论她藏在什么地方,都不会瞒的过我的耳目。

然而,理想一直很丰满,现实往往很骨感。因为这一会儿功夫,我已经将方圆十米之内扫了好几遍,可是根本没有发现不夜天的踪影。难道她会上天入地不成?

第二百零三章 措手不及

我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我没有想到,单单是一个火树族的圣女,就如此难以对付。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心如急焚,毕竟不夜天只是给了我时间限制,如果我在规定时间之内,找不到她的话,那么就算我输了,我就得乖乖地跟着她回火树族,做她的新郎官。那样的话,让我这个新任城主情何以堪啊!

说句心里话,我已经没辙了,当然从外表看起来,我好像还非常镇定。我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在没辙的时候吸鼻子,所以现在我就不由自主地吸了好几下鼻子。

突然,我闻到了一股幽香,这好像是不夜天身上的香味。不是什么香水味,而是她身上独有的香味。

这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闻香寻花,自然要比瞎人摸象靠谱多了,时候不大,我的心里就有了底,对着一株黑树后面叫了声:“不夜天姑娘,请出来呗!我真的已经看见你了。”

我的话音刚落,只见树枝轻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了一身黑色衣衫的不夜天走了出来,点了点头说道:“非常不错,我的城主大人,你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我,已经在我的意料之外了。”

说句实话,我心里有些发虚,因为我这一次不能说是误打误撞吧,但绝对是走了狗屎运。虽然我的运气一直不错,但是谁也不能我的狗屎运一直都能走下去。所以我这一次破天荒的没有装逼,而是表现得非常谦虚:“不夜天姑娘,其实这一次我之所以能够找到你,运气占了很大的比重。”

可是人世间的事情,往往很奇怪,有时候你本来不想装逼的,可是在别人眼里,你就是在装逼。也许这就是一个人装逼装习惯了,而留下来的后遗症吧。

只见不夜天的眉头皱了皱:“城主大人,一个人太骄傲可不好,但是过分的谦虚比骄傲更加令人气愤。”

说话间,我瞧见不夜天的手指搭在腰间的剑柄上,纤细的手指突然之间充满了张力,本来还觉得牲畜无害的一个小美女,陡然之间,变得杀气十足,简直就是一把已经出鞘的长剑。我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我没有想到,火树族的圣女竟然还是一个剑术高手。

不夜天美目一收缩,已经有两道寒光射了过来:“城主大人,听说你是青丘狐族胡一刀的高足,一手胡家刀法出神入化,所以小女子想讨教一二。”

说句实话,我有些诧异,因为我没想到,这位平时看上去并不显山露水的火树族圣女,竟然对我的过往掌握的如此清楚。

望着我一脸诧异的样子,不夜天又笑了:“虽然你是这里的城主,但是并没有放在本姑娘的眼里。你以为我是那种随随便便就找个人嫁了的女人吗?我之所以要抢亲,看中的是你的人,你的过往,而不仅仅是你目前的地位。”

听了不夜天如此表态,我心里也有些小感动,但是感动归感动,感情的事情是不能勉强的,想我堂堂的一个男子汉,岂能任由一个女子把我抢回去成亲?所以说,我们两个这一战势在必行。

“不夜天姑娘,对不起,喜欢上我不是你的错,要怪就怪我们两个相遇的时机不对吧!”我轻叹一声,亮出了柴刀,脚下不丁不八,就像是随随便便往哪儿一站,但是已经遮盖住了身上所有的破绽。

“胡家刀法,果然名不虚传!城主大人,请接我的火树银花剑法!”不夜天手中剑轻轻一挥,似乎吸走了太阳的所有光辉,而那些光辉全部都向我席卷而来。

我只是觉得浑身上下就像是被炭火炙烤一般,而且随着剑光的逼近,这种感觉越来越强,仅仅是眨眼功夫,我就觉得自己的身躯似乎就要燃烧起来了。

后发制人虽然能够装逼,也可以多几种选择,但是面对不夜天这种霸道的剑法来说,我如果继续选择后发制人的话,可能自己都被烤成乳猪了,而我的刀法还没递出去呢。

生死关头,我也顾不得什么面子问题了,保住性命才是王道。猛地往前面一趴,这是躲避火灾时的诀窍。我趴下之后,果然觉得不是那么热了,毕竟火树银花剑法,终究是剑法,并不能让整个空间都燃烧起来,看来地上这一处所在,正是不夜天这路剑法的破绽所在。

我趴在地上之后,并没有闲着,手中柴刀看似漫无边际的一砍,竟然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斩向了不夜天左腿的胫骨。

不夜天似乎有些措手不及,因为别说她了,就连我本人,也没有想到,我刚一交手,就使出这种看上去有些下三滥的招数,实在是有损于我城主的身份。其实,我也是有苦说不出,这实在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再怎么样,也比站着挨烤强呀。

我这一招的确是有些出其不意,我自己估摸着,如果我是不夜天,这一招就只能是硬挨了,因为根本就无从抵挡,也没法躲。但我不得不承认,不夜天的反应速度的确在我之上,只见她来了一个旱地拔葱,直愣愣地把自己拔起了一米多高,这样不但躲过了我那出其不意的一刀,而且手中剑居高临下,斩向了我的右肩。

这一次她可是盛怒出手,那一把看上去其貌不扬的黑黝黝的剑,距离我还有一米多远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到了炙热,比刚刚更加浓郁的炙热。

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太久,仅仅秒钟之后,形势已经逆转。不夜天这一次该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了,因为她刚刚那一个旱地拔葱,实在是精妙无比,就像是被人抓住自己的衣领,然后被生生拎起来一般。虽然我会乘风身法,大风越狠,我心越荡的乘风身法,但是自问呢,施展不出这样让人匪夷所思的旱地拔葱。

有人说了,旱地拔葱有什么稀奇的,只要练过几招庄稼把式的人,都会这一招,只是看蹦的高、蹦的低而已。如果真的这样理解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一般人的旱地拔葱,都是先弯曲膝盖,然后再纵身跃起。但是刚才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不夜天根本就没有弯曲膝盖的机会,也就是说,她的旱地拔葱是直愣愣拔起来的,岂能与寻常的旱地拔葱相提并论。

当然,头上一剑袭来,我也根本没有时间欣赏她刚刚这一招旱地拔葱的妙处,急忙一个赖驴打滚,躲开了不夜天势在必得的一剑。

我轻身功夫一向不错,这一招赖驴打滚又是全力以赴,所以这个时候,我的人和不夜天已经相距一丈多远了,这在一般人的眼里,我们两个已经没有办法再互相伤害了。可是,这恰恰已经进入了我的攻击范围之内。

“不夜天姑娘,来而不往非礼也,我送你一刀!”我回手一刀,也是劈向了不夜天的右肩。当然我并不是做做样子,而用的是无形之刀。

什么叫无形之刀呢?说穿了就是刀气。只不过这是刀气的初级阶段而已,如果把无形之刀练到巅峰,也就是刀气了。

不夜天既然知道我是胡一刀的徒弟,怎么会不提防着我的无形之刀呢?于是,她吧剑往一横,恰好挡了一个正着。只听啪的一声,刀剑相交,不夜天一声娇呼,蹭蹭蹭一连退了十几步远。

其实这没有什么好惊讶的,要知道我的无形之刀早已经练的炉火纯青了,威力不亚于近身搏击,不夜天虽然彪悍,但是再怎么说,她毕竟是个女人,在力气上要弱于我,所以才吃了这么一个哑巴亏。

这个时候,我和不夜天之间的距离已经有三丈多远了,她的火树银花剑法虽然厉害,但是距离这么远,已经超出了她的攻击范围。

“李明,有你的,再接本姑娘一剑。”不夜天看来真的是动怒了,我明白接下来等待着自己的一定是狂风骤雨一般的攻击,别的攻击我倒是不怕,可是那种炙烤几乎能把人烤出油来,却是我非常忌惮的。

我明白,要想打赢这一场抢亲之战,只有用远程攻击的方式,解决掉不夜天,否则等她一旦近身的话,那我就危险了。

我想了想,当时就有祭出山寨版泡泡的冲动,但是我想了想,这样不妥,因为我的山寨版泡泡虽然能够挡的住不夜天的火树银花,但是却只能自保,不能反击。如果不夜天用守株待兔的方法,那么等我的灵力难以为继的时候,就只有束手就擒的的份儿了。这根本不是我所想要的结局。

于是,我做出了另一个选择,唯一正确的选择。当然不是用无形之刀继续攻击,因为实践证明,我的无形之刀根本伤不了不夜天。最多能和她斗一个半斤八两,而我想要的是速战速决,尽快解决战斗,然后离开野猪林。

第二百零四章 这里有埋伏

毕竟,我离开外城的时间已经不短了,我实在是担心敖杰会有什么大动作,如果我和张顺都不在的话,只怕是仅凭胡薄荷和丑猫大哥等人,难以抵挡敖杰潮水一般的攻势。因此上,我必须要速战速决。

于是,我从纳戒中拿出了碧玉虎弩,搭上了一枝伤心小箭,闪电般射向了不夜天。

“卑鄙无耻!”不夜天脸色一变,她知道厉害,急忙收剑去挡。

要知道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是虎族的宝贝,威力相当惊人,再加上我练了寅将军的锐金真气之后,灵力更上一层楼,此时射出的伤心小箭,和当初在青丘之时,自不可同日而语。严格评价起来,这一箭之威力,更在我的无形之刀之上,不夜天虽然挡住了,但是整个身子却是倒飞出了一丈开外。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回头看了一眼张顺:“张先生,你是不是好戏还没看够,舍不得离开呀?”

张顺干笑两声:“城主大人说哪里话来?你说走咱就走。只是我觉得火树族这么雄厚的实力,如果不能为我所用的话,实在是有些暴珍天物呀!”

“此事以后再说,我自有分寸。”我冷哼一声,然后瞪了张顺一眼:“还不走?”

张顺没法子了,只得抬腿往林子外走去,这厮不知道和谁一伙的,临走时还对不夜天卖好:“不夜天姑娘,对不住了,其实我是赞成你和城主大人的婚事的,只是他此事昏了头而已,我回去之后,会好好劝他的,你只管把心放进肚子里吧。”

“我不要以后,我要的是现在,你们两个,谁都走不了。”不夜天又是一声大喝,飞身朝我扑了过来,可是我早有防备,随手又是一箭,这一下,她距离我更远了,已经超过了三丈多远了。

不夜天对着奈何天恨声道:“哥哥,你就在一旁看热闹,不知道帮忙吗?”

奈何天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说道:“妹妹,你真的是冤枉我了,你应该知道咱们火树族的规矩的,凡是适龄女子外出抢亲,任何人不得出手相助,否则的话,该项婚约取消。我现在如果出手帮忙的话,那不是帮你,而是害你呀。俗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就算是这一次不能够如愿以偿,以后机会多的是,毕竟李明是黑石城的新任城主,跑不了的。可是如果我这一次出手帮了你的话,那么你和李明这一辈子就命中注定要有缘无分了。”

呵呵,我没有想到奈何天的口才这样好,而且一席话说的不夜天哑口无言了。这个人真有意思,一边劝着自己的妹妹,一边在背后打着手势,让我和张顺赶紧走。

我呢自然不能辜负了他的好意,拉着张顺就脚底抹油,开溜了。不夜天虽然气的直跺脚,但是她忌惮我的伤心小箭,却是并不敢追出来,只是在我身后不住的咆哮:“李明,咱们的事情没完!你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惹了本姑娘,小心我一把火烧了你的城主府。”

她的这些话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就算是她今后真的来烧我的城主府,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况且,有胡薄荷在,她还真不一定烧的起来,毕竟胡薄荷对付像她这种女人,是很有一套的,一上来姐姐妹妹一喊,然后再灌上一顿迷魂汤,就能把她打发走了。胡美丽聪明吧,柴娟当时也是何等的蛮横,但是一碰见胡薄荷,百炼钢全都化作绕指柔了。

不说不夜天在野猪林里如何叫嚣,却说我和张顺出了野猪林之后,张顺就嬉皮笑脸的说道:“城主大人威武,没想到连火树族的圣女,都在你手里吃了瘪。只是我觉得有些可惜,万一不夜天恼羞成怒,联合其他势力攻打我们城主府的话,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我笑了:“张先生,你的计谋自然是高明的,但是你没谈过恋爱,不懂的女人的心理。在我看来,不夜天吃了这一次亏之后,是会恼羞成怒不假,但是她并不会因爱生恨,联合别人来打击我。因为那样的话,不管她最后能否得逞,我都不会原谅她了。所以,她要做的只是想法设法,继续让我就范而已。”

张顺吧唧了一下嘴,不得不翘起了大拇指:“城主大人料事如神,张某不如也!”

我摇了摇头:“其实,我并没有你说的那么神奇,别的不说,只是在料事如神这四个字上,我就不如你。只是你不懂的女人心而已。”

张顺被我一席话说的心服口服,不住的点头道:“城主大人言之有理,张某受教了。”

我白了他一眼,然后说道:“看上去那位不夜天对你的印象不错,你们两个更是没有撕破脸,所以我那几支伤心小箭就有你取回来了。”

张顺面有难色:“城主大人,这件事情好像不好办哟,我以为,还是你自己出面比较好。”

我哼了一声:“少和我耍什么心眼,我知道你的想法,但是你要明白,我才是城主,当我们两个的意见发生冲突的时候,最后拍板定案的人自然是我。所以,那几支伤心小箭,你必须在短时间内给我拿回来!”

张顺还要再说,却被我打断了:“张先生,我不是在和你讨价还价,而是命令,你必须无条件执行。”

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如此一来,张顺彻底没辙了,只得答应我了。

我理解张顺的想法,可是他们这些狗头军师考虑只是成败,却从来没有考虑一下我个人的感受。当然,这也许和张顺还没有谈过恋爱有关,如果假以时日,他真的会和柴丽走在一起的话,那么他就会理解我今日的心情了。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为了这样那样的理由,牺牲了很多,舍弃了很多。但是我和那些政客不同,我绝对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牺牲人生中那些不可替代的东西。比如说,尊严,爱情,亲情,甚至是友情。

我和张顺离开了野猪林,走在林间小道中,这个时候已经是中午了,火辣辣的太阳光透过树叶照耀在身上,却并不感觉到热。这并不奇怪,因为刚刚我经历过火树银花的炙烤,这些太阳光又算得了什么呢?而张顺就不同了,满脸都是汗水。毕竟我归心似箭,我们这一次走的太快了。

我看着他的模样,心里有些不忍,刚想招呼他歇歇脚再走不迟。忽然心里产生了一丝警觉:“这里有埋伏!”

而且这一次的埋伏与刚刚在野猪林不同,毕竟再怎么说,不夜天应该从来没有置我于死地的想法,但是这里的埋伏,让人感觉的一阵杀气,一阵不寒而栗的杀气。

我的身体顿时绷紧了,然后悄悄的对张顺使了一个眼色过去,张顺那可是有七窍玲珑心的人物,当时就明白过来了。

可是我用感官扫视了方圆三十米之内,却没有发现敌人到底隐藏在什么地方。这真的是邪了门啦,真的想不到,我当初百试百灵的东西,竟然在黑石城接连吃瘪。

我上一次走了狗屎运,闻到了不夜天身上的香气,从而才能找到她的下落,但是这一次就不同了,谁知道来人是男是女,身上带没带香味呢?

我的眉头皱了皱,明明知道有敌人暗杀你,却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在什么地方,人世间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而且我有一种预感,那就是敌人非常可怕,说不定还带着威力不亚于伤心小箭的东西,不得不防啊!

那一瞬间,我甚至有了逃避的想法,大不了施展乘风身法离开这里就是了。但是我带着张顺,乘风身法根本施展不开。就算是要施展山寨版泡泡,也保护不了我和张顺两个人呐?

后来,我就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再一次吸了吸鼻子,万一这一次的杀手真的是女人呢?

怪事发生了,我根本没有嗅到什么香味,反而闻到了一股臭味,非常难闻的一股臭味。

人们常说,这个世界上有三大臭味,一是口臭,二是脚臭,三是狐臭,每一种臭都能够让人刻骨铭心,但是其中最离谱的就是狐臭了。严格说起来,把这种臭冠上狐臭的名号,绝对是对狐族的侮辱。

其实,狐族内的每一个人,都是非常讲究卫生的。我认识那么多的狐族人,包括我老婆胡薄荷,小姨子胡如是,老丈人胡笳,还有师父胡一刀,红颜知己胡美丽等等,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身上有难闻的狐臭味。

话说回来,既然我没有狐臭,张顺也没有狐臭,那么也就是说,那个藏在暗处的杀手患有很严重的狐臭。呵呵,如此高明的藏身术,却让区区一个狐臭给毁了。这就是另类的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吧。

真想不到,我再一次走了狗屎运!我悄悄吸了吸鼻子,很快就判断出了那个杀手的藏身之处。

第二百零五章 西海公主

我悄悄的拿出了碧玉虎弩,再悄悄搭上了一支伤心小箭,然后再使劲吸了一下鼻子,约莫到了那股狐臭味的所在之地,然后一箭射了过去。

箭如流星!伤心小箭和别的箭不同之处,就在于它很快,快得如同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如果是别的箭,如果你是高手的话,当你听到箭矢破空的声音之后,或是抵挡,或是躲避,甚至是空手接箭,总会有一款适合你。但是伤心小箭就不同了,当你听到破空之声的时候,那就表示着你距离死亡已经不远了。

反正自从我得到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之后,还没有碰到过能空手接住伤心小箭的人,甚至包括东海公主敖当当在内。当然,作为天地之间凤毛麟角的神器,泡泡属于另类,就不计算在内了。

然而,让我大跌眼球的事情发生了,那一支伤心小箭还没有命中目标,呼啸的破空之声就停止了,而让它停止的是一双手,一双白嫩嫩修长的手,按照常人的眼光来看,这只手只能用来绣花,做不了别的,可是现在呢,竟然把碧玉虎弩射出来的伤心小箭抓在了掌心,就像是抓着一根吃饭时的筷子那么简单,那么轻松。

当然,更让我诧异的是,拥有这么一只好看之手的人,竟然还是一双臭脚,由此可见造物主是多么的神奇哟!

就在我想着这个人到底长着何等尊容的时候,随着这一只手的逐渐抬高,一个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呵呵,竟然是一个女人,一个非常有姿色的女人。胡薄荷、柴娟以及鱼泡泡,都算是天姿国色了,可是这个女人并不比她们任何一个逊色。

这样的一个女人竟然拥有一双臭脚,这让我想起了现实世界里的那个著名的臭脚女明星,就是最近传出婚变的那个。

我干咳了两声,强笑道:“我好像并不认识姑娘哟,我们两个可以说是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不知道为何要埋伏在这里伏击在下。在下皮糙肉厚,倒没什么,可是刀剑无眼,万一有个闪失,伤着了姑娘,别人会说我不懂的怜香惜玉的,那我岂不是砸了名头?”

“早就听说李明有一张利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白的说成黑的,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那个姑娘看年纪也就是二十来岁,但是江湖经验相当丰富,这就是妖界不同于现实世界的地方了,因为这里任何一个人,都能够控制自己的容貌和年纪,所以说你并不能从外表看出来这个人的实际年龄。

“过奖过奖,在下惶恐!”我知道用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已经给这个女人造不成任何威胁,就索性把弓箭收了起来。

那个女人“咦”了一声:“你这个人蛮有意思的,大敌当前,你怎么把自己的弓箭收起来呢?”

我笑了:“怎么说呢?要是说好听的话,我是在怜香惜玉,一看到姑娘天仙一般的容貌,所以就觉得你我之间不应该是敌对关系。”

这个小马屁拍的太明目张胆了一些,就连一旁的张顺都几乎笑出声了,后来不得不用咳凑来掩饰一下自己。

那个女人也笑了:“你这张小嘴,就会哄人开心,难怪火树族的圣女不夜天也没有留下你。说句实话,如果我不是受人之托的话,我真的不忍心对你出手了。”

“俗话说得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果托你办事的人,真的值得你付出一切的话,那么为了姑娘的名声,我甘愿与你为敌,也不能让你为难。”

听这姑娘话里话外的意思,我觉得她对我好像敌意大减,这个时候,如果我能够站在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的话,那么她就可能放我一马。毕竟,这个姑娘的实力太强了,和她交手,我没有一点儿取胜的把握,所以我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

“李明,你真的是好贴心哟!谁能够做你的女人,那真的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那个女人说着,突然话锋一转道:“不过,我还想就刚才的问题,再问一下,如果你说难听的话,又是怎么样呢?”

“难听的话?”我琢磨了一下,觉得这个时候决不能说假话,否则的话会让这个女人对我产生的好感,在一瞬间荡然无存。所以,就目前来看,还是实话实说比较稳妥一些。当然,说实话也有说实话的风险,万一这个姑娘不习惯听实话的话,那么后果不堪设想,好像就只有动手这一条路可走了。

不过,做任何事情都不是谁都有百分之百把握的,严格说起来,都是在赌,只不过是赌输赌赢的几率在来回变动而已。

所以,我打算说实话,不参杂任何水分的大实话:“说实话,我这个人喜欢说好听话,不喜欢说难听的话,但是面对姑娘,我觉得还是说实话比较好。就刚才那个问题而言,我之所以把弓箭收起来,是因为我知道用他们根本伤不了姑娘,而我除了这副弓箭之外,还有更厉害的东西。”

“啪啪啪!”这不是那一对夫妻在做有益于增进感情的事,而是那个姑娘在鼓掌:“李明,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实在人。其实,油嘴滑舌的人,不一定不实在,不一定就靠不住。”

“知我者姑娘也!”我当时给人的感觉就是相见恨晚:“谁说不是呢,其实我这个人一向喜欢实话实说,只不过我习惯把实话粉饰一下,让它变得不那么难听而已。”

看着那姑娘不住的点头,我趁热打铁道:“今日一见姑娘,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可是我们之间的信息好像有些不对称,比如说姑娘知道我的名字和身份,而我却对姑娘一无所知,这好像不怎么公平哟!”

那姑娘虽然一直想矜持来着,但是却还是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李明,真是个油嘴滑舌的家伙,和敖杰说的没什么两样,不过奇怪的是,我好像对你一点儿也讨厌不起来。算了,还是告诉你得了,我的名字叫敖冰冰,是西海龙王的女儿,而敖杰就是我的族兄。”

我靠,难怪这么厉害,原来是西海公主敖冰冰。我瞬间倒吸了一口凉气,幸亏我没有当场与人家翻脸,要不现在肯定不怎么好过,因为从气势上看,这个敖冰冰可能会比敖当当更加可怕。

不过人家说什么也是敖杰的亲戚,我只说几句好听话,就想让人家放过自己,几乎是不现实的,那么用什么办法才能全身而退呢?

我寻思了良久,却是想不出太好的办法,忽然一阵风吹了过来,一股脚臭味扑面而来,我心里顿时有了主意。虽然敖冰冰是西海公主,但是看来对自己这个脚臭病毫无办法,如果我能治好她的脚臭的话,那么她应该不会和我为敌了。毕竟,龙族的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和傲骨。

我想了想,连忙一把捂住了自己的鼻子:“姑娘要身材有身材,要容貌有容貌,可惜的是,这一股脚臭味实在是有些大煞风景。”

我的这番话说的有些大胆,但我觉得敖冰冰不至于因为这句话对我当场翻脸。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只见敖冰冰脸色一变,面如寒霜一般,方圆十米之内的空气都好像窒息了一般,但是很快的,她却笑了起来:“李明,本来我有一些你是在拍我的马屁的疑虑,可是当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疑虑完全消失了。因为就算是我的父王,也不敢在我面前提脚臭这两个字,而你却是坦然自若地说了出来。君子坦荡荡,说得应该就是你这样的人吧,和你一次,我那个族兄敖杰真的如土鸡瓦狗一般了。”

“公主过奖了。”趁着敖冰冰心情好,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又来了一个以退为进:“公主,不过你既然是受人之托而来,那么就应该和我打上一架,否则的话,只怕无法回去交待。”

“无法交待?”敖冰冰一声冷笑:“就敖杰平日里做的那些龌鹾事儿,这一次如果不是我母后欠他的人情,我才不会来助纣为虐呢?不管了,难得碰上你这样的一个实在人,我才不会和你动手呢?大不了我现在就回西海去。”

这位西海公主看来是个爽快人儿,一句话没说完,转身就要走,我急忙叫住了她:“公主慢走,我有话要说。”

敖冰冰面有难色道:“李明,其实我现在已经拿你当朋友看待了。但是你也不要得寸进尺哟,因为不对你出手已经是我能够做出的最大让步了,至于留下来帮你对付敖杰,我实在是不能答应,否则的话,我母后那一关我就过不去。”

这个敖冰冰,真的是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和她一比,我真觉得自己有者自惭形秽了。因为,我觉得自己之前那么忽悠这个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行为。

第二百零六章 小剑尖尖

敖冰冰并不知道我心里的愧疚,而是又笑了一下:“李明,我先走了啊,现在你与敖杰争斗,我留在这里,左右为难,所以只能是眼不见为净了。不过你放心好了,等你的对手换成其他人的时候,我一定会过来助你一臂之力的。毕竟你是我走出西海以来,交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

“公主,不,既然你拿我当朋友,那我就直接叫你冰冰吧。”我上前一步说道:“冰冰,其实我并没有让你为难,而是我身上有一颗天香丸,专职各种口臭、腋臭和脚臭之类的恶疾,所以想送给你。”

我这句话倒不是在信口开河,而是确有此事。天香丸乃是青丘狐族独有的东西,这一代狐狸身上的臭味能够消除,就全是天香丸的功劳,只不过天香丸存世量极少,所以才不被世人所知。而我作为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身上带着一颗天香丸也并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

“真的假的?”敖冰冰有些意外,我理解她的惊讶,因为就算是她再洒脱,毕竟也是一个妙龄女子,脚臭这件事情肯定困扰她许多年。

但是敖冰冰就是敖冰冰,很快就笑了:“你李明怎么会对朋友说假话呢?我刚刚实在是太紧张了。”

“人之常情而已。”我笑了笑,从纳戒里拿出一颗天香丸,轻轻放到了敖冰冰的掌心:“只要你把这颗天香丸吃下去,那么这一辈子就不会再有脚臭味了。”

“好!我吃!”没有丝毫的犹豫,敖冰冰直接把天香丸放到了樱桃小嘴里,然后咽了下去。她没有说谢谢,看来她把真的把我当成了朋友,因为真正的朋友之间,是用不着说什么谢谢,那样岂不是太见外了。

不愧是青丘狐族数百年来智慧的结晶,天香丸真的是见效很快,敖冰冰刚刚服下去,无论我怎么使劲吸鼻子,但是却再也闻不到那一股脚臭味了。

“冰冰,你记着,下一次再见面的时候,不要再藏着掖着了,因为那时候我再也闻不到这股熟悉的脚臭味了。”我真的替她开心,因为像她这么漂亮的姑娘,是不该有脚臭味的,那样甚至比焚琴煮鹤还要让人难以接受。

“李明,作为朋友,我真的不想打击你的自信心。但是说实话,你我有没有下一次的见面,真的很难说哟!”

可是敖冰冰也没有急着离开,而是轻声说道:“敖杰是我们龙族有数的高手,你想在他面前全身而退,并没有那么容易。”

我微微一笑道:“你放心的回去吧,我自己会小心的。”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小心有个屁用?”这个敖冰冰,竟然会爆粗口了,不过只有像她这样的女人,才会把粗口也爆的这般可爱。

当然她的粗*的不但可爱,而且非常的有道理。特别是对于修行者来说,如果两个人实打实交起手来的话,如果你真的打不过对方的话,那么无论你多么的小心翼翼,都是没什么大用处的,最后该败还得败,该死还得死。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敖冰冰这样,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就能够化敌为友的。

我默然了,但是没办法,我作为人类,在先天层面上,已经与敖杰差了十万八千里,毕竟普通人类的躯体和龙族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的。况且我通过后天的努力,已经将这个差距缩小了很多。只不过到目前为止,好像并不能完全抹平,最起码在敖冰冰眼里,是这样。

也许我能凭借着山寨版泡泡自保,但那是我绝对不愿意去做的,因为我身旁还有很多人,我不能仅仅为了自保,而对他们不管不顾。

当然,如果小雪愿意帮我的话,用狮子吼出来,未尝就没有一战之力。可是小雪只是狮灵而已,上一次用过狮子吼之后,她已经元气大伤,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我根本就不能保证她还能施展出来。

看我没吭声,敖冰冰突然说道:“算了,作为朋友,我不帮你谁帮你?哪怕事后被父王和母后骂,甚至被禁足,但是他们总不能杀了我吧?本姑娘毕竟是他们唯一的女儿。”

她说着,突然张开了樱桃小嘴,轻轻一吐,只见一把金光灿灿的小剑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是我们西海龙宫的宝贝,名叫尖尖,我修炼了十几年才有所成,称得上是无孔不入,无坚不摧,甚至能够破开我们龙族的护身金鳞甲,现在我就把它送给你了。有了它,就算是敖杰也要顾忌你三分。但是能否用它来伤了敖杰,就看你怎么使用了。”

龙族的东西也真够奇怪的,东海龙宫的神器叫做泡泡,是防御神器,而这一件叫做尖尖,看来是进攻利器了。虽然还没有达到神器那种级别,但是只要能够破开敖杰的金鳞甲,那就是好东西了。

虽然敖冰冰把这件东西说的这么珍贵,但是我并没有推辞,而是大大方方地收下了。毕竟这个东西是我需要的,我又何必装腔作势呢?况且,作为已经把我当成朋友的西海公主,敖冰冰送出来的东西,是绝对没有再收回去的可能的。

看我痛痛快快的收下了,敖冰冰很是高兴,对我点了点头:“李明,我真的该走了,你千万小心,因为万年龟就在前边,他虽然不是龙族,但是防御性极强,你想过他那一关,好像并不容易。”

我扬了扬手里的小剑尖尖,笑道:“以前也许不容易,但是现在有了尖尖之后,我觉得没有那么难了。”

“我把这个给忘了。也许在我的下意识里,也只把敖杰当成了你的真正对手。”敖冰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身影一晃,顿时不见了踪影。

我抬头望向了西方天空,好像看到了一条小白龙的影子,一闪而逝,便知道,这一次敖冰冰的确是走了。

她悄悄的走了,正如她悄悄的来,甚至没来得及挥一挥衣袖,便带走了一朵龙形的云彩。如果不是手里还拿着携带着她体温的金色小剑,我真的会认为刚刚的一切,只是在做梦而已。

诚然,敖冰冰是一个绝色大美女,但是这一次和以往不同,我和她之间绝对没有任何暧昧,而是那一种惺惺相惜的友谊关系。这种关系,特别是在异性之间,真的是难得可贵了,所以我一定要倍加珍惜。

张顺表情非常复杂的看着我:“城主大人,说句实话,我本来并不看好你能够战胜敖杰的,而我之所以还要固执的跟着你,纯粹是想士为知己者死而已。但是现在,我改变了看法和想法。在黑石城,如果真有一个人能够战胜敖杰的话,那么这个人只能够是你。火树族不行,孤魂帮也不行,更不要说实力不那么雄厚的五族帮了。”

张顺换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之所以改变自己的看法,并不是你的实力有多么强大,多么滴不可战胜,因为我们都知道,你并没有到达那个境界。而是你的运气很好,不管走那条路,甚至是别人走过的路,也会踩到一脚狗屎。”

“张先生,我可以理解为你这是在夸我吗?”我笑了笑:“拜托,就算是你要夸我,说句好听话会死呀!什么踩一脚狗屎,那多难听呀!”

张顺一脸的纳闷:“城主大人,请恕在下才疏学浅,不知道踩一脚狗屎,还能用什么好听话来代替。

“就你这样的,还是我城主府的首席幕僚呀?真的是还需要学习呀!”我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然后说道:“既然你这么虚心求教,那么我就教教你怎么说话吧。什么走到哪儿都会踩一脚狗屎,你可以这样说,说我人格魅力强大,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喜欢,称得上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张顺就像不认识我似的,看了我好久,然后才微微摇了摇头说道:“城主大人,你饶了我呗,这么肉麻的话,你就是打死我,我也说不出来。”

我们两个说笑着,不知不觉已经又往前走了三四里光景,只要再走一会儿,就能够看到黑石城的外城了。

这个时候,突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一声奸笑:“李明李公子,记得你我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还在青丘城大杀四方呢,没想到一年多没见,你如今竟然成了黑石城的城主了,还真的是世事无常呀!”

这个声音我非常熟悉,说话的语气我更是熟悉,正是见人都有三分笑,却在笑里藏着刀的万年龟。

当初在青丘城的时候,他还有意无意的帮着我,本来我还以为是自己的人格魅力,后来我才知道,他只不过是在利用我,打压水族其他的几股势力而已。

我轻笑一声:“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龟前辈呀,听说你如今攀上了高枝,成为了东海龙婆的心腹,那么这一次来到我黑石城所为何事呢?”

第二百零七章 万年龟

我的话音未落,只听有人干咳了两声,然后说道:“李明,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如今虽然是黑石城的城主,但是黑石城并不是你的,与其他的势力比起来,你反而是最弱的一方,因此我老龟自然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话音声中,我的面前已经出现了一人,鬼头鬼脑的,面目可笑,一步山羊胡子,两只小眼精光四射,身后背着一个不大不小的龟壳,从龟壳上的纹路来看,星罗棋布,称呼他一声万年龟也不为过。

我知道万年龟的秉性,此人狡猾多端,从来不会把话说死,但从他今天的语气来看,仿佛已经吃定了我,也就是说这附近并不是他一个人,也许龟军的精锐全都来了。

来了就来了呗,反正迟早都要面对。再者说了,他们既然出现在这里,那就说明师父和飞狐军已经平安渡过黑水河了。

我故意刺了他一句:“没想到龟前辈的做派越来越大了,想当初在青丘城的时候,我记得你可不是这样的呀!”

万年龟脸皮真厚,呵呵一笑道:“李明,此一时彼一时也,谁让你不知好歹,竟然敢和敖杰作对呢?要知道他背后可是有东海龙婆支持,莫说你这个小小的黑石城城主了,就算是豺族族长柴长兴在此,只怕低头。所以,我奉劝你一句,和敖杰修好才是上上之策,然后让出该让出的利益,这样老夫可以看在往日的情面上,替你在敖杰面前美言几句,饶了你这条小命。”

“多谢龟前辈的好意!”我笑了笑,“可惜我这个人纯粹是烂泥扶不上墙,所以你的好意我只能是心领了。况且就目前的局势来看,我和敖杰之间好像并没有缓和的余地。”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万年龟把手一挥,回头喝道:“来呀,儿郎们,送城主大人上路。”

呼喝声中,周围的黑树林里突然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龟军,每个人都是身背龟甲,手里各端着一架弓弩,弩上的箭簇冒着青芒,看来是淬了剧毒。

万年龟冷笑道:“李明,我知道你的本事,可是你们只有两个人,就算是浑身是铁又能捻几根钉呢?”

我脚下一晃,已经将张顺挡在了身后,看这种弓弩力道相当之强,应该是专破护身灵力的哪一种。就算是我乘风而起,也只会做了他们的活靶子。更何况,我的身后还有张顺呢,他如今是我的人,说什么也得护他周全。我思来想去,最妥当的法子就是用山寨版的泡泡了,只要先挡的住第一轮的箭矢,那么我就有反戈一击的机会。

万年龟等了一会儿,看我并没有求饶的意思,猛地一咬牙,沉声喝道:“小的们,放箭!”

他的话音未落,我就想施展出泡泡来,却听好大一股热浪从我背后袭来,我以为是不夜天搞什么突然袭击呢,却见那些龟军根本没来及放箭,就一个个被烧成了焦炭。

“神鸦火筒!是飞狐军!”我回头一看,果然是飞狐军到了,为首之人身着一身麻衣,头上胡乱别了一根簪子,怀里抱着一把柴刀,正在对着我笑呢?正是我的恩师胡一刀。

我还没有来得及和他打招呼,龟军已经溃不成军了。要知道龟军的防御乃是一等一的,可惜的是飞狐军的神鸦火筒是他们的克星,所以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

胡一刀冲着万年龟哈哈大笑道:“老龟,上天有好生之德,昨晚在黑水河畔,我并没有使出神鸦火筒,是在给你们龟军一个机会,因为你们并不是无恶不作的那种人。谁知道你没有丝毫的收敛,而且还变本加厉地对付起我的徒弟来了,我岂能饶你?”

“胡一刀,这笔账我们龟军记下了!”万年龟的脸色变的铁青。

胡一刀笑道:“好说好说,我和飞狐军这段时间就在黑石城,随时等着你们龟军前来讨债!”

谁都知道,万年龟只不过在说几句场面话而已,飞狐军有神鸦火筒在手,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龟军如果胆敢再来的话,只能是全军覆没了。

万年龟的脸色变了又变,忽地一挥手,从牙缝里迸出来一个字:“撤!”龟军来的快,走的也快,一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望着胡一刀那关怀备至的眼神,我的心里顿时觉得暖乎乎的,急忙走上前去大礼参拜:“师父安好,昨天你还被堵在黑水河那边,现在怎么就到了这里来了呢?”

胡一刀笑道:“老龟本来正在和我们对持,突然之间就撤军了,我预料着他准没什么好事,就带着飞狐军悄悄在后边跟着,果然发现他们在这里埋伏,我想着就是就是在伏击城主府的人,所以就和他来了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知道这只蝉原来是你小子。”

我心有余悸的说道:“多亏师父你留了个心眼,否则的话,我和张先生今天就不会那么好过了。”

我和师父谈了一阵,把张顺给他做了介绍,然后就和飞狐军一起,往城主府开进了。

走到黑石街的时候,胡薄荷、丑猫、柴丽还有柴涛、柴岗等人就过来迎接了,一行人热热闹闹地回到了城主府,然后大摆筵席为胡一刀和张顺接风洗尘。

这一下人员基本上到齐了,称得上是兵强马壮,敖杰虽然有东海龙婆做后盾,但是此一役先是伤了两头蛇,然后万年龟的龟军也是损失惨重,够他小子受得了,估计在东海龙宫的援军到来之前,不会有什么大动作了。

酒过三巡,新上任的首席幕僚张顺就开始了他第一次的出谋划策,他建议今晚上夜袭龙鑫集团,打敖杰一个出其不意。他的提议得到了大伙的一致赞同,那我也就当即下令,让所有人手吃饱喝足了,好好睡上一觉,然后争取在天亮之前灭了龙鑫集团,只要拔掉了这颗钉子,就算是东海龙婆今后想报复我,只怕也是鞭长莫及了。

命令下达之后,酒是不能多喝了,但是菜要放开肚皮吃。后来好吃的就全部上来了,而最后一道菜,就是黑石城最有名的水煮黑鱼了。

黑鱼产在黑水河中,肉味异常鲜美,但是黑鱼生性凶恶,大的有两尺多长,嘴里有锋利的牙齿,力大无比,据说能够一口咬掉人的胳膊,而且这种黑鱼喜欢潜在河底,所以非常难以捕捉。随着人们的捕捞,黑鱼的存世量已经非常少了,可以说鱼价堪比黄金。

我听柴涛说起过这种鱼的珍贵,怎么也没想到今日宴会的压轴大菜,竟然会是一条一米长的黑鱼,这个柴涛真是太给我惊喜了。

可是当戴着高帽子的厨师把黑鱼盘放到桌子上的时候,我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因为这个厨师的力气太大了,要知道一条一米长的黑鱼,外加那些汤汤水水,还有那个大的出奇的盘子,叠加在一起的话,少说也有好几百斤重,可是这个厨师竟然举重若轻地把它放到了桌子上,而且桌子连响一下都没有,这个人对力气的拿捏简直就是炉火纯青,就算是伐桂小队里,那个以力气大著称的柴壮,也不能与其相提并论。

没想到我这个城主府还是藏龙卧虎呀,这样的人,窝在厨房里真的是委屈他了,我打算等宴会过后,找这个人谈一谈,然后提拔他到明月军里先做个队长,等灭掉龙鑫集团之后,再另行重用。

本来我是见贤欣喜,没想到当我看到那个偌大的鱼肚子的时候,不由得想起了鱼藏剑的故事,方面专诸就是把剑藏在鱼肚子里,然后再出其不意刺杀了吴王僚。而现在这个鱼肚子这么大,万一真的藏有一把剑的话,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虽说在坐之人都是高手,但是人家是有心算无心,别说其他人了,就算是我,只要这个厨师是混进来的杀手的话,只怕也是在劫难逃。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就留了个心眼,悄悄的把敖冰冰送给我的小剑尖尖藏在了掌心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城主大人,你先请。你如果不先动一下鱼头的话,其他的就只有干看的份了。”

那个厨师谈吐不凡,很有礼貌地说了一句,然后去拿盘子下面的抹布。没想到他拿到抹布之后,手却往鱼肚子里一掏,竟然真的拿出来一把长剑来,银光闪闪的,几乎亮瞎了人的眼睛。

我靠,当初专诸刺王僚用的只是一把短剑,而这厮倒好,用了这么一把长剑,足有二尺七八,一看就知道是一把神兵利器。这厮银剑在手,气势顿时就不一样了。那样子哪里还是一个厨师,分明就是一个手上沾血无数的杀手。

而且这厮的目标果然是我,根本没给我喘息的机会,刚把银剑从黑鱼肚子里抽出来,就对我劈面就是一剑。非常神奇的剑法,竟然把剑当做大刀来使用。

第二百零八章 鱼藏剑

如果我刚刚不是一时有了好奇心,再加上知道专诸刺王僚的故事的话,只怕仅仅是这一击,就会将我劈成两半了。那样的话,我堂堂黑石城新任城主李明就要臭名远扬了。

说时迟那时快,那把银剑快速疾风,瞬间已经劈到了我的眼前,我把胳膊一抬,如果不仔细看的话,会以为我是在用胳膊去挡这一剑。因此一时间,惊呼之声不绝于耳。因为在座的没有一个庸手,都是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这把银剑的厉害,就算我灵力深厚,但毕竟是血肉之躯,一只胳膊是无论如何也挡不住这来势汹汹的一剑的。

然而,我不但挡住了,而且胳膊还安然无恙,只听当的一声响,那人倒退了两步,不由得惊叫一声:“李明果然名不虚传,好深厚的灵力!”

而那些刚刚还在惊呼的人们,此时此刻却齐刷刷的变成了惊讶,胡薄荷更是问出声来了:“老公,你什么时候练成金刚不坏之躯了?怎么把我瞒得死死的。”

我笑了笑,刚要回答,我师父胡一刀已经说话了:“什么金刚不坏之躯?刚刚李明只不过是把一把短剑架在胳膊上罢了!”

“哦!”众人恍然大悟,而柴丽却是一脸的崇拜:“城主大人,你是如何发现这个厨师的破绽的?否则的话,也不会提前把短剑架在胳膊上啦!”

“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感觉的这个人有些不对头而已。毕竟像他这么大力气的人,绝不会做一个平平淡淡的厨师,而且这么大的黑鱼,岂能是一般的厨师能够捕捉到的?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就留了一个心眼。”

我说着,把脸转向了那个厨师:“这位大哥,俗话说不打不相识,只要你能为我所用,那么今天的事情,我可以当做没有发生过。”

厨师哈哈大笑起来:“李明,你以为你们这么多人,大爷我就插翅难逃了吗?你错了,就凭你们几个,还么就有办法留下我。”

“哦?”我虽然并不怀疑这厮说的话,但还是出声问道:“大哥,你既然能走,还是趁早走了吧,否则就真的走不了啦!”

那人傲气冲天地说道:“我乃奉命而来,还没有把你杀死,你让我回去如何交差?”

那人说着,又轻轻叹了口气:“李明,如果还有的选择,我真的不愿意与你为敌,只可惜我真的没得选!”

话音声中,这厮已经猱身而上,把掌中这把银剑舞开了,如同雪撒琼花,我整个人已经被剑气所包围。

都是假象!哪怕我的眼前出现了千万把剑,但真正的银剑只有一把。当初在青丘的时候,我被虎一剑看中,但是时机不对,所以最终我并没有成为虎一剑的徒弟。不过刀剑已有相同之处,我打眼一看,已经发现了对方的破绽所在,所以只是用小剑尖尖轻轻一点,又是当的一声,那人已经后退了好几步。

那人失声叹道:“李明,真有你的。好可怕的眼力,好锋利的短剑,比起我的银剑来,竟然不差分毫。”

这一次,我少见的没有装逼,而是轻声说道:“惭愧惭愧,在下真的只是又一次走了狗屎运而已。”

我这话可不是谦虚,如果不是敖冰冰把尖尖送给我的话,那么我就很可能已经折在对方的银剑之下了。

可是我的实话实说,却让那人暴跳如雷,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又挥剑而上,只见他把银剑舞动起来,就像是一条银龙在围着我上下翻飞,人群里,张顺已经失声叫了起来:“城主大人,千万要小心,这是龙族的游龙剑法。”

说句实话,我能够想到这个人是敖杰或者是东海龙婆直接派过来杀我的,但是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人竟然会使游龙剑法。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和龙族有些诸多恩怨,接触的多了,自然知道的事情就多了。要知道在龙族,游龙剑法是要比龙爪手更加牛逼的存在,除王族血脉者不传,难道这个人也是龙族里的王族吗?

但不管这个人是不是王族,游龙剑法是要对付的。可能在外人看来,我已经非常凶险了,其实我的处境要比他们看到的更加凶险百倍。

因为在对方剑气的逼迫之下,我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甚至连龙爪手也无法施展。

但是一想到龙爪手,急切之间,我突然想起了当初在青丘城,第一次和三头蛟交手的情况,当时的三头蛟就像现在这样,用疾风骤雨一般的招数进攻我,而我呢,见样学样,依葫芦画瓢,然后再用龙族的龙爪手打败了三头蛟,如今的情形虽然比起当初更加凶险,但是还是能够照方抓药的。

依葫芦画瓢的功法,我很久没有使用了,也该让它们排上用场了。于是场中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虽然那位银剑先生前一招逼的我异常狼狈,但是只要等我缓过劲来,那么等待着对方的就是更加凌厉的攻击。

那厮的银剑虽然锋利,但是我的小剑尖尖完全对的上,再加上我很快就能使出一模一样的游龙剑法,而且威力更加惊人,这样一来二去的,那厮就有些招架不住了。一边退一边叫道:“我明白了,一定是敖冰冰那丫头吃里扒外,不但把小剑尖尖送给了你,而且连我们龙族的不传之秘游龙剑法也教给你了。”

虽然这厮只是猜对了一半,但是我已经收起了爱才之心,打算完了他的小命算了,毕竟如果让他回去的话,只怕会对敖冰冰不利。她已经帮我够多的了,我可不能再给他添麻烦。

有了这个心思之后,已经把对方所有剑招都学会的我攻势更加迅猛了,而小剑尖尖在我手里,金光四射,完全发挥出了自身的威力,就像是一条金龙在和银龙肉搏。

别看只是一把小剑,带来的威胁却比那把银剑更大,剑尖就像是蛇信,成百上千条蛇一起在吐信,更像是在金蛇狂舞,而且越战斗下去,我灵力深厚的优点更加发挥出来了,小剑上的剑芒竟然有半尺多长,而且不停的发出嗡嗡之声,这完全抵消了银剑在长度上面的优势,而且对那厮进行了反压。

只听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两剑相交,那人不住的后退,而且手上的银剑不住的在哀鸣,等我的一波攻势结束的时候,只见他的银剑上面星星点点,显然是受到了重创。

而比剑更加狼狈不堪的是当初那个气定神闲,不可一世的家伙,只见他头顶上的高帽子早就不翼而飞了,而且身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口子,也不知道他到底中了多少剑,反正身上都是那种很细很细的那种口子,鲜血不停往外面渗,这些都不是什么大伤,最严重的是他腰腹之间有两道伤口,至少有七八厘米深,那绝对是被剑芒斩断的血肉。

我摇了摇头:“你有这一身修为非常不容易,我也不忍心就这样把你抹杀了。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身份?但是应该是龙族有身份的人。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只要你答应回去之后,不去找敖冰冰的麻烦,那么我可以放你一马。”

那人笑了:“笑话,我们龙族的人,什么时候混到靠接受别人的条件,来求生了?李明,我死不打紧,但是敖冰冰吃里扒外,必须要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件事情,我已经用自己的魂魄通知了敖杰,所以你想捂也捂不住了,这一次,就连西海龙王也保不住她了,她必须死!因为如果不是她把小剑尖尖给了你,就凭你用什么来破开我的护身金鳞甲?”

那人已经站不稳当了,但仍然不曾弱了气势,这就是龙族的傲骨。这样的人是我这辈子最佩服的,我轻声说道:“我不想杀你,你自己了断吧。”

那人没有做声,过了好久好久,才说了一声:“好,多谢你给我机会,不过却是杀你的机会!”

话音声中,只见银光闪闪,剑气纵横,那人如同一条银龙一般飞了起来,只见他双手握剑,居高临下,对着我劈斩而下,这一剑绝对是他最后的辉煌,没有任何的花招,却比他之前没受伤之时,使出来的剑招还要厉害,因为这一剑几乎蕴含着他全身的力量。难怪这厮刚刚半晌没有吭声,原来是在积攒灵力。

“老公,小心!”远处传来了胡薄荷的惊叫声。

这根本就不是小心就能够解决掉的事情,因为这一剑太疯狂了,似乎大厅里的空气都要被他一剑斩开了。

没有丝毫的犹豫,我已经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说起来是选择,其实也没得选,因为能挡的住这石破天惊一剑的,只有神器泡泡,或者是它的山寨版。

霎那之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见一个晶莹剔透的泡泡把我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而那人的一剑斩在山寨版泡泡上,并没有什么卵用。

第二百零九章 调虎离山

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那人势在必得的一剑,不但没有伤到我一根汗毛,而且他本人却被泡泡的反震之力,弹出了一丈开外,然后重重地撞在了南墙上,七窍流血,眼见是不能活了。

那人苦笑道:“李明,你有小剑尖尖,又有神器泡泡相助,这一次我输的不冤。但是你要记住,敖杰会替我报仇雪恨的。你就算是有这一切,也远远不是他的对手,因为你不知道他到底有多么恐怖!”

“他就是再恐怖,那又怎么样呢?等他碰到我的时候再说吧。不过我要提醒你一点的是,我遇到的恐怖的人多了,但是我现在依然连一根毛都没掉。为什么呢?因为我的运气好,一言不合就走狗屎运,谁又能把我怎么样呢?”

我使劲挖苦了那个人一番,然后小剑尖尖一闪,已经划破了他的喉咙。既然这个人铁了心和我作对,那么我又何必对他心慈手软呢?我相信,如果我落到他的手里,那么他杀我的时候,照样眼睛都不会眨一眨的。

这件事情也给了我一次教训,如果不是刚刚我的心软了一下,那么这个人根本就没有最后一击的机会,多亏我有山寨版泡泡护身,否则的话,只怕如今躺地上流血的人是我而不是他了。为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发誓吸取教训,今后再也不会给我的敌人任何机会了。

本来是热热闹闹的一场接风洗尘宴,最后却差一点儿就要办成丧礼,大厅里我们每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柴丽首先过来请罪:“城主大人,这件事情怪我,是我盘查不细心,以致让敌人有了可趁之机。”

我没说话,但是脸色非常不好看。这件事情怎么说呢,严格说起来,柴丽作为明月军的大统领兼城主府的大总管,是负有领导责任的。当然这里面也有客观理由,比如说她刚刚上任,对一切事务还不熟悉,还有这个人是个一等一的高手,实力甚至不在大厅内所有人之下,包括我这个城主在内,这一次如果不是敖冰冰送了我一把小剑尖尖的话,那么后果就很严重了。不过话说回来,既然我都差一点儿着了人家的道,柴丽和她的手下又能如何呢?

不过作为当家人,必须要赏罚分明,柴丽虽然有值得原谅的地方,但是如果不进行处罚的话,我这个城主大人的威信何在?公是公,私是私,不单单是对我,这也是对城主府所有跟着我混的人负责。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道:“柴丽,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你身兼多职,肯定不能面面俱到,不如卸了明月军大统领之职,专门在城主府做大总管好了。”

我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柴丽毕竟是个女人,虽然彪悍,但是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与其让她在外边打打杀杀,还不如待在城主府里掌管一些具体事务,要更加合适一些呢?再者说了,张顺对她有了那种意思,他们一个是城主府首席幕僚,另一个是专职的城主府大总管,每天不多见几面都不行,我这样做也是给他们创造条件,至于张顺能不能抓得住,就看他撩妹的技能如何了。

作为一个当家人,并不是做甩手掌柜那么简单,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周全。

可是我没想到柴丽竟然不答应:“城主大人,属下当然要对这件事情负责。不过如果让属下选的话,我还是保留明月军的大统领为好,至于城主府大总管,还是让张顺张先生兼任比较好。毕竟首席幕僚兼任大总管,有利于城主府的直线管理。”

人家虽然是女人,但并不是在胡搅蛮缠,而且说的话句句在理,这让我有些犯难了,琢磨着是继续开导她呢,还是拿出城主大人的名头来压她呢?

这个时候,作为城主夫人,胡薄荷说话了:“城主大人,我看柴丽说的话蛮有道理的。你也甭小看了我们女人,你们男人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女人做的同样不差分毫。就让柴丽做明月军大统领又怎么啦?当初我在青丘做飞狐军大统领的时候,不是照样做得风生水起吗?”

我根本没有想到胡薄荷会站出来支持柴丽,要知道前两天她还在吃人家的飞醋呢?女人,真的是挺难琢磨的。

我虽然是城主,但是城主夫人的面子不能不给,也于是也就借坡下驴了:“夫人所言极是,正所谓巾帼不让须眉,柴丽自然是女中豪杰,明月军大统领的位置蛮适合她的。那好,城主府大总管的职位就让张先生兼着了。”

这样一来,柴丽自然没有丝毫的怨言了,只是用感激的眼神望着胡薄荷。我回过神来,忽然明白胡薄荷为什么要支持柴丽了。要知道,城主府现在的状况并不好,所以说内部的团结是非常重要的,而胡薄荷和柴丽当初由于我的关系,虽然嘴上没说,但是两个人的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疙瘩的,而聪明的胡薄荷借着这件事情,将这个矛盾悄无声息的化解了,果然不愧是我李某人的贤内助呀。

一段小插曲过后,我们又商议起了攻打龙鑫集团的事情。柴丽二话不说,要求作先锋打头阵。而胡薄荷也自告奋勇,说要带着飞狐军助阵。

说句心里话,我并不想让她们两个以身犯险哦,可是又不能薄了两位大美女的面子,只能答应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又让张顺和我师父胡一刀亲自到先锋营坐镇,有他们一文一武在,依然可以保证这两员女将安全无虞。再者说,柴丽的实力并不弱,而胡薄荷犹在她之上,还有精锐的飞狐军和明月军助阵,就算是龙鑫集团倾巢而出,短时间内也休想吃掉她们。

胡薄荷等人走后,我又做了安排,我带领伐桂小队做第二波攻击,而丑猫则带着剩下的人马殿后,至于柴涛,就统领着情报司传递消息就行了。毕竟,黑石城的其他几股势力也要时刻盯着,免得他们有所异动,到时候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那就糟透了。

不过我心里清楚,说是夜袭,其实就是双方摆开了进行决战,因为那位使用银剑的家伙,并没有全身而退,敖杰当然会有所警觉。

我把事情安排一下之后,就带着伐桂小队赶了上去。走到黑水街的时候,已经听到了震耳欲聋的喊杀声,据情报司的人说,龙鑫集团一触即溃,我们的人已经顺利攻入了龙鑫大街,距离龙鑫集团的大门只有只有咫尺之遥。而对方的高手,比如敖杰和万年龟,都没有现身。

事情进展的未免太顺利了,虽然飞狐军和明月军骁勇善战,但是这样的龙鑫集团也未免太不经打了,这其中肯定有诈,不过有张顺和师父在,我倒是并不担心他们会中了对方的埋伏。

敖杰和万年龟到底要干什么?是想把我们引进龙鑫集团总部,进行最后的决战?还是觉得大势已去,撇下黑石城的基业,已经三十六计走为上了?

我琢磨了良久,觉得这两个可能性都不大,反而在空气里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可是那阴谋到底是什么呢?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如果我是敖杰,面对这样的局势,我会怎么做呢?

就在我沉思不语的时候,忽然柴岗走上前来,施了一礼:“城主大人,张先生派人传话,让您坐镇城主府,不可轻举妄动。前方的事情,他们足以应付。”

“坐镇城主府?”我瞳孔忽然猛地一缩,会不会是中了敖杰的调虎离山之计呢?因为现在的城主府精英尽出,如果敖杰带着人乘虚而入,一举拿下城主府的话,那我这个黑石城城主的脸面就丢尽了,毕竟这可是我在黑石城的第一番大战,一上来就被人端了老巢的话,那会被人当做笑柄的。

我看了柴岗一眼:“柴佐领,你马上带着伐桂小队回去,固守城主府。”

柴岗一愣神:“城主大人,你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

“我要先行一步了。”话音声中,我已经腾空而起,乘着夜风,极速地飘向了城主府方向。

我觉得在击溃龟军,以及杀了银剑先生之后,我的内心深处已经有过膨胀了,已经有些看不起敖杰了,觉得他不过如此而已,所以才做出了夜袭的决定。

敖杰如果这样简单的话,又怎么会得到东海龙婆的器重,又怎么会在短时间内就在黑石城混得风生水起,压的柴涛和柴丽等人喘不过气来呢?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往前飘了不到两三里光景,城主府那边喊杀声已经响了起来。好在按照时间推算,丑猫大哥的殿后人马应该还没有出发,如果敖杰不亲自出手的话,他们怎么着也应该能顶一阵吧。

可是局势发展到现在这样,敖杰讲究的是一击必中,又怎么可能不亲自出手呢?

第二百一十章 九曲十八弯

我以为敖杰已经大举进攻城主府了,可是等我赶过去一看,所谓的喊杀声只是当初张顺手底下那二十多个保安,在虚张声势而已。打头阵的那个人我也认识,正是张顺昔日的搭档瘦猴。

而城主府这边,大门紧闭,丑猫带着人站在角楼上,一脸的轻松,就像是在看猴戏一样,任由瘦猴等人折腾。

我的眉头皱了皱,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透敖杰了。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竟然派了这么几个小虾米在这里穷折腾。而且我已经用灵力探测过了,这些人就是寻常的保安,每个人身上的灵力波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并没有一个隐藏的高手。今天晚上的事情透着古怪,我觉得似乎按兵不动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我和敖杰之间,谁先动谁就会先漏出破绽。

刚好我看见柴岗已经带着伐桂小队回来了,就落下身形,让他们先把瘦猴那些人以扰乱治安的罪名,抓起来先拘留两天再说,而我再一次施展乘风身法,这一次我的目的地是龙鑫大街。

龙鑫大街是一条十里长街,而这条街上,全部是龙鑫集团的产业,而龙鑫集团的总部就坐落在街正中间,我还算去的及时,等我赶到那里的时候,却见到龙鑫集团的人已经全部撤回了总部,不过那扇大的出奇的铁门并没有关上,而是大开着,门里门外竟然看不到一个人影。

这是空城计还是有埋伏?等我见到张顺他们的时候,这个狗头军师一见面就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

我笑了:“这正是我想问你的,谁知道被你抢先一步问出来了。俗话说,军师军师,遇事先知,就算是二里半之外的蚊子,你就应该分出是公是母。如果一问三不知,我在身边栓个狗算了,何必要你这个狗头军师呢?”

我这一番话虽然听起来说的不好听,但是这就是我和张顺独特的相处方式,他也不会真的计较。

胡薄荷本来还想埋怨我说话不好听呢,可是当她看到张顺那张笑脸的时候,也就不再参和我们两个男人之间的事情了。

看张顺一张胖脸笑得那么灿烂,我没好气地说道:“你一撅起屁股,我就知道你拉啥屎。你刚才之所以那么问,心里肯定有了计较,还不快说出来,卖什么关子呢?”

柴丽在一旁却是没好气的说道:“这个人就喜欢阴阳怪气的,可是一遇到事情就胆小如鼠,如今龙鑫集团的人节节败退,正是收获战果的好时候,可是这厮倒好,一声令下,便让这么多人裹足不前,真的是贻误战机。”

别看张顺和我论起道理来,那是头头是道,可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只要柴丽一发飙,这家伙就张嘴结舌,说不出个一二三来了。

看着张顺面红耳赤,想辩解却又无法辩解的样子,我直想笑,但是现在大敌当前,又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就急忙对胡薄荷使了个眼色。

我们两个可以说是老夫老妻了,对方随便一个眼神过去,就知道想干什么。所以胡薄荷乐呵呵地把柴丽拉到一边聊闲话去了,这才解了张顺之危。

看着张顺不停抹汗的样子,你真的很难想到,这是一个面对很多大场合都宠辱不惊的人。他面对我这个城主,根本不知道紧张两个字是怎么写的,就算是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保安队长的时候,面对敖杰也是不卑不亢的,怎么一见到柴丽,就变成了这个吊样子呢?

在说正事之前的我觉得作为一个同事,一个搭档,一个朋友,我有责任开导他几句,于是就语重心长地说道:“张先生,不是我说你哟,谈恋爱不是这么谈的,喜欢一个女人也不是这么喜欢的,说句你不喜欢听的话,你越是这样,柴丽就越是看不起你!”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干卿何事?”张顺先是掉了一句书袋,然后就爆了粗口:“我怎么谈恋爱,管你鸟事?其实呀,谈恋爱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方法,如果全都千遍一律的话,那么谈恋爱还有什么趣味可言?也许你看着别扭的事情,我就是乐在其中,你又体会不到,又哪里知道我的乐趣呢?”

听了张顺这番话,说句实话,也让我真的学到了很多。别看张顺每次就被骂,而且每次都不辩解,我这个外人看着都心疼,也许人家就好这一口呢?再说柴丽,虽然她每次都骂张顺,但是正是因为在乎,才去骂的呀。如果她真的不在乎,那会把张顺正儿八经当成一个同事来看的,那么她也会彬彬有礼,进退有度的。那样的话,张顺更加没有任何的希望了。

说一千道一万,这就是人家独特的恋爱方式,他们两个人觉得好就可以了。说来也奇怪,当我换了一种想法之后,只觉得事情就完全变了,本来我还以为张顺这辈子就没戏,骑着八匹马也赶不上柴丽的,可是现在呢,我却觉得他们两个修成正果的几率还是蛮大的。

张顺当然是个聪明人,看了看我的脸色和眼神,就知道我最起码已经接受了,他和柴丽目前的恋爱方式,连忙正色道:“城主大人,大敌当前,我个人的私事还是暂且放到一边,先说说目前为止的局势吧。”

我等的就是他这句话:“先生在龙鑫集团呆过,应该对敖杰的处事方式有所了解,你以为敖杰这样做意欲何为呢?”

张顺一谈起公事来,那自然是头头是道:“敖杰这个人并没有喜欢或者习惯的处事方式,虽然由于职务的关系,我和他的接触并不多,但是很多事情窥一斑可知全豹,他这个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出其不意!”

“出其不意?”我咀嚼着这平平常常的四个字,忽然拍了一下大腿:“对,就是出其不意!”

这就是一层窗户纸,被张顺捅破之后,一切都豁然开朗了。敖杰真的是一个鬼才,从他派人到接风宴上行刺,继而节节败退,同时又让一帮虾兵蟹将到城主府门口闹事,由此来扰乱我们的视线,再到后来又摆出了这个让人看不透的空城计,这一切的一切,就如同一个个记忆碎片,一颗颗散碎的珍珠,如果真的用一根线把他们联系起来之后,就可以知道敖杰明确的意图了。

“好一个敖杰,他这是要玩请君入瓮呀!”我看了看张顺,眼神里充满着感激,幸亏我当时机缘巧合碰到了他,并把他收罗至帐下,否则的话,我和追随我的人,今天只怕都要被敖杰抹杀了。

张顺点了点头道:“也可以说是请君入瓮,但是敖杰这一次所依仗的东西,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就是就是九曲十八弯了。”

“什么是九曲十八弯?”我这才知道,柴丽原来一直在关心着张顺,否则的话,她明明正在和胡薄荷谈笑风生,却能在第一时间提出自己的问题。

“九曲十八弯?”胡薄荷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主儿,皱了皱柳叶眉说道:“听说黄河素有九曲十八弯之称,可是这与敖杰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时,很久没有说话的胡一刀说话了:“据我所知,这个敖杰的父亲就是以前的黄河水伯,说不定这个九曲十八弯还真的与黄河有关系呢?”

张顺点了点头道:“这个敖杰自小就是在黄河里长大的,可以说对黄河的水势了如指掌,我听说他根据黄河九曲十八弯的走势,琢磨出了一套阵法,名字就叫做九曲十八弯。据说这个阵法相当凶险,不管你有多么高的灵力,只要你进入此阵,就会遭受到黄河水的大力冲击,最后落得一个魂飞烟灭的下场。”

张顺话音刚落,柴丽却是撇了撇嘴:“你这厮越说越神乎其神了。黄河我见过,距离这个地方至少也有上万里,敖杰就算是神通广大,也不可能把咆哮的黄河水引到黑石城来吧?”

“这当然不是真的黄河水。”张顺回过头去,指了指远处的黑水河,说道:“龙鑫集团自到黑石城外城以来,一直在做着一件事情,那就是把黑水河的水引到龙鑫集团的总部来,然后再施展神通,把黑水河的水当做黄河水来用,这样他的九曲十八弯虽然比不上真正的黄河九曲十八弯,但是也得人力所能撼动的。”

听张顺这么一说,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里那是一阵接着一阵的后怕,多亏张顺及时拦着,否则的话,胡薄荷、胡一刀、柴丽还有这么多的飞狐军和明月军兵丁,只怕现在就要一起全军覆没了。

张顺没有理会我们几个感激的眼神,而是皱着眉头说道:“敖杰有九曲十八弯护着,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只要他躲在里面不出来,我们什么办法都没有啊。”

第二百一十一章 特有的表达方式

张顺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更加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我们只能够被动防守,而他却能够随时出动,对我们进行偷袭,这正应了他出其不意的标签。”

我和胡薄荷还有胡一刀纷纷点头称是,眼下事情就是这么棘手,可是我们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我终于用切身体会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束手无策。

倒是柴丽没好气地说道:“张顺,你可是首席幕僚兼城主府的大总管呀,严格说起来,也算是黑石城的领导人之一呐,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丧气话,以此来扰乱军心呢?”

平白无故的,柴丽把这么一顶大帽子压到张顺的头上,这要是换换其他人,肯定一下子蹦起来,然后据理力争什么滴。可是张顺并没有任何的辩解,只是一声不吭的。

但是别以为他一声不吭,柴丽就能够放过他了,反而言语上越来越锋利如刀了:“照你这么说,这场仗我们别打了,趁早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算了,反正终究都是输嘛!”

张顺被柴丽吃得死死的,反而笑道:“如今我们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场仗我们就算是不想打都不成,除非真的做逃兵,离开黑石城。可是别说我们几个了,只怕是身后那些热血的汉子,也没有一个愿意离开吧。”

看来柴丽的目的就是刺激张顺,让他想出对付九曲十八弯的法子来,如今看张顺的口风有些松动,她也开始笑颜如花起来了:“别卖关子,有话就说,有屁快放,本姑娘最不喜欢婆婆妈妈的人了。”

我算是看出来了,这特么就是这两人独特的打情骂俏的方式,别人是羡慕不过来的,也学不来的。而张顺看上去很享受这种方式,也开始微笑起来:“自从我听说九曲十八弯之后,就一直在考虑着如何破解它,但是直到碰上城主大人之前,我还是没有任何头绪。”

这是怎么回事,这厮面对柴丽无法交差,怎么把球踢到我这边来了,可是我更没有头绪呀,因为不是听张顺说,只怕我到现在为止,连九曲十八弯的名字都没听说过呢。于是,我吧唧了一下嘴说道:“先生,其实我也不知道如何破了九曲十八弯呀。”

张顺面对除了柴丽之外的人,包括我这个城主在内,绝对是游刃有余:“城主大人,你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当然知道你破不了九曲十八弯。”

“知道我破不了,你还说。是不是欺负老实人呢,你在这样的话,我就拿柴丽撒气了,看你心疼不心疼。”话虽然这样说,但是我知道张顺肯定是想到什么办法来了,于是就冲柴丽眨了眨眼,然后说道:“先生,刚刚柴大统领已经发话了,让你有话直说,有屁快放,你有啥主意只管说,我这个城主也听凭你的调遣。”

张顺正色道:“我的确是想到办法了,那就是既然破不了,那就不破,城主大人跟踪我的时候,不是露过一手乘风身法吗,你何不从空中过去,直接越过九曲十八弯就行了。然后瞅个空子,把敖杰刺杀了,不就一了百了啦。因为这个九曲十八弯是敖杰的分身所化,杀了敖杰之后,这个大阵也就不复存在了。”

“孤军深入,刺杀敖杰?”柴丽白了张顺一眼:“你出的是什么狗屁不通的主意?城主大人是什么身份,如果深入虎穴,有个三长两短的话,那么我们这个人必定要树倒猢狲散了。”

张顺苦笑着说道:“我何尝不知道这件事情风险很大,因为敖杰的实力非同小可。但是富贵险中求,就目前来说,也算是不是办法中的办法了。”

而胡薄荷和胡一刀则是没有说话,只是都把目光聚焦在我身上。

我笑了笑说道:“先生的主意咋听上去有些冒险,但是严格说起来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敖杰的标签不就是出其不意吗,那么我这一次就跟他来一次,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和他玩一次出其不意。他以为九曲十八弯是没有人可以逾越的天堑,所以肯定想不到我会溜进去刺杀他。他实力当然很强,但是我有心算无心,未尝没有可乘之机呀。”

我把话说成这样了,胡一刀和胡薄荷就算是想反对,也说不出什么来了。迎着他们关切的目光,我笑了笑:“我是谁呀,我可是一直走狗屎运的李某某,况且我可是身怀着来去自如的乘风身法的,就算是刺杀失败,全身而退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没来有的,胡薄荷的眼眶湿润了:“李明,你答应我,一定要活着回来。否则的话,休怪我去阴曹地府寻你,到时候见了面小心我用大耳刮子抽你!”

我故作轻松的说道:“家里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我当然要在第一时间回来呀!”

胡薄荷一下子被我逗乐了,笑得满脸都是泪水。

这时候,胡一刀上前一步:“李明,你知道吗,这一次我离开青丘的时候,美丽那丫头叮嘱我,一定要好好保护你。我答应了。你应该知道,我胡一刀答应过的事情,从来就没有食言过,就算是面对自己的女儿也不行。所以,为了师父我的脸面,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柴丽还真是心直口快:“城主大人,美丽是谁?他和你是什么关系?”

这个柴丽,这不是放着自在去找不自在吗?我白了她一眼,然后对着胡一刀点了点头:“师父放心,我一定活着回来。”

倒是胡薄荷那真叫一个光明磊落,坦然说道:“柴丽妹子,胡叔叔的女儿叫美丽,是你们城主大人的红颜知己,也是你们的城主夫人。”

“哦。”柴丽恍然大悟,小声说道:“现实世界不是讲究一夫一妻,这个城主大人到底有几个好妹妹呢?”

她说话声音不大,但是在场的人无一不是高手,都是耳力惊人,所以都把目光聚焦在我的头上。

我一下子被闹了一个大红脸,可是这件事情没啥可解释的,我急忙说道:“先生,你没啥说的话,我就出发了,这种事情赶早不赶晚,一定要在天亮之前解决掉敖杰!”

“该说的话我已经说完了,城主大人可以启程了,先祝你一路顺风!”张顺说着,突然话锋一转:“柴丽,你跟着我。”

柴丽一愣:“干什么?”

张顺的脸色看上去有些大义凛然的样子:“反正不是一起幽会,而是一起去赴死,你跟不跟我一起走?”

我也有些惊呆了:“一起去赴死?张顺,你到底想搞什么?”

“我能搞什么?”张顺笑了:“我们这么多人兵临城下,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敖杰肯定会起疑心的。所以,就需要一些炮灰,去闯一闯九曲十八弯大阵,也算是给城主大人打个掩护吧。”

“这怎么能行?”胡薄荷沉声说道:“就算是打掩护,也是我和胡叔叔两个去,因为你的修为好像有些低了。”

张顺还在笑:“我的修为当然比不上你们,但是如果有谁能在这九曲十八弯大阵里,找到活命的机会,那这个人只能是我。”

张顺说着,忽然朝我深施一礼道:“在下本是市井屠狗之辈,并么有什么经天纬地之才,承蒙城主大人看中,以国士待之,张某又怎么敢不以国士报之呢?”

“先生,你听我说……”我的眼眶顿时湿润了,其实在我的印象里,张顺绝不是一个以国士报之的人,因为趋利避险才是他们这些狗头军师的王道,可是他今天的表现,着实令我大跌眼球。

“城主大人,你不比说什么了,因为这件事情我已经决定了。”说着,他转身就走向了龙鑫集团的大门。

我的心情一时间翻江倒海一般,失声道:“张顺,我以黑石城城主的身份命令你,你不许去!马上给我回来!”

张顺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城主大人,对不起了,你之前已经说过,这里由我说了算,所以说谁也拦不住我!再者说了,城主大人还有大事要办,千万不要为了我一人,而牺牲明月军和飞狐军数百条生命。”

我无语了,因为我之前的确说过,这里由张顺说了算。再者说了,张顺所做出的选择无疑是最佳的,就算是我去替他闯阵,那么谁去刺杀敖杰呢?毕竟除了我的乘风身法之外,就算是我师父胡一刀,也不可能穿过九曲十八弯大阵而孤军深入。

我大声喝道:“张顺,你特么滴一定要活着回来,否则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城主大人,眼下这种情况,我只能说三个字,尽量吧。”张顺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个小眼神,让我感受到了兄弟般的温暖。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张顺这样的人擦出火花,而且相识时间这么短,又没有义结金兰,但是我们之间的默契度和感情厚度,竟然已经完全不输给丑猫和虎骏了。

第二百一十二章 敖杰

奇怪的是,刚刚张顺还让柴丽和他一起赴死呢,自从柴丽没有正面回答之后,他就完全避开了这个话题,甚至没有再看柴丽一眼。

其实,这也不能说柴丽有错,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而且就算是一个瞎子,都能看的出来,张顺的邀请意味着什么。我相信,柴丽并不是一个贪生怕死之人,如果是胡薄荷邀请她一起赴死的话,那么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就在张顺的脚就要迈进龙鑫集团大门的时候,柴丽突然说话了:“慢着,说好了一起赴死的,那么你为什么不等我一下呢?”

张顺顿时停下了脚步,身子如同触电一般,身子剧烈的抖动了好几下,却是轻叹一声:“柴丽,你应该懂得,我要的不是怜悯。”

“我并没有怜悯你,因为你和我都不需要怜悯。只是刚才望着你的背影的时候,我才知道,如果我这一次不跟着你的话,那么我这辈子都不会快乐!”柴丽一步步走向了张顺,步伐是那么的坚定,我相信就算是她的面前是刀山火海,也难以阻挡她。

柴丽距离张顺的距离并不远,所以他们很快就走到了一起,然后手挽着手一起走进了龙鑫集团的大门。

霎那间,胡薄荷已经感动的热泪盈眶,而胡一刀也是长叹道:“好久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了,自从美丽妈去世之后,我自问一颗心已经古井无波,但是现在,我突然开始想她了,想我们以前一起走过的日子。”

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自从和柴丽手挽手之后,张顺的步伐似乎更加坚定了,就在他们两个即将消失在我们视线的时候,这家伙突然又是回眸一笑:“城主大人,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滴美好,我答应你,只要你能活着回来的话,那么一定可以见到我和柴丽。只有你不死,我们两个才敢不死!”

好一个只有你不死,我们两个才敢不死!这个时候,我已经看不到张顺和柴丽的身影了,我也不管他们能不能听见,大声喊道:“张顺,柴丽,我一定会活着回来的,所以你们两个一定要活着!”

我回头看了看胡薄荷和胡一刀,然后点了点头,虽然我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既然张顺和柴丽已经触发了九曲十八弯大阵,那么我就应该开始行动了。我彻底放松了身体,然后张开双臂,想象着自己就像是一片树叶,一丝柳絮,趁着夜风一吹,就飘在了半空中,然后往龙鑫集团总部深处飘去。

这是一大片住宅群,几乎占了黑石城外城一小半的土地,从空中望下去,是非常漂亮的一处地方,风景相当秀丽。敖杰来黑石城时间不长,竟然能将自己的老巢打造成如今这个样子,真的是大才。可惜的是我们不能英雄相惜,因为今晚上已经命中注定要有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从明面上看不到所谓的九曲十八弯大阵,但是我从那些亭台楼榭中感受到了黄河的影子,我相信自己如果不是从空中飘过去的话,那么根本就闯不过去。连我也闯不过去,张顺和柴丽他们两个能行吗?

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好像明白张顺的想法了,只要我早一点儿杀了敖杰,那么他和柴丽就能多出一线生机。可是敖杰是好杀的吗,那可是昔日黄河水伯的儿子,实力相当惊人。我知道自己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一击不中的话,那么不单单是我,不仅仅是张顺和柴丽,只怕是跟着我的所有人,都会在天亮之前被统统抹杀。

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妖界,或者是黑石城,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这是谁也无法避免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这无穷无尽的争斗中胜利,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选择。生存,其实是非常残酷的一件事情。

龙鑫集团的总部很大,我在空中飘了一袋烟工夫,才终于到了它的核心地带。之前张顺曾经给我画过一张地图,说是在这座建筑群里,正中央地带有一个七层的建筑,名叫摘星楼,就是敖杰的住所。

而我现在终于看到摘星楼了,它比我想象中还要壮观,甚至比我的城主府雄伟多了。那一刻,我已经拿定了主意,如果这一次我赢了的话,那么就把城主府搬到摘星楼来。

这不关乎享乐不享乐的问题,而是我作为黑石城的城主,必须要住在最好的地方,这样才能够彰显身份,久而久之之后,就会让别人产生一种理所应当的感觉,而作为一个任重而道远的统治者,我目前需要的就是这些。

我做了一个深呼吸,在进去摘星楼之前,已经隐藏了自己身上所有的气息。如果一个人说敖杰非常可怕的话,那么这个人可能是托,但是如果所有人都说他非常可怕的话,那么他就一定非常可怕。所以,我不得不小心翼翼一些。

毕竟我的命不仅仅是我的命,而是张顺和柴丽的命,也是胡薄荷和胡一刀的命,也是数百明月军和飞狐军将士的命。

摘星楼共有七层,但有六层都是黑乎乎的。这并不奇怪,因为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对龙鑫集团的人来说,虽然眼下是大敌当前,但是由于有着九曲十八弯的存在,所以这些人并不认为我们城主府的人,能够攻进来。

最高的一层还亮着灯,不用猜我也知道是敖杰,别人能睡得着,但是他不能。这并不奇怪,有九曲十八弯大阵在,敖杰应该不是在担惊受怕,而是在兴奋,毕竟今晚之后,他就要在黑石城的外城一统江湖了。

我直接飘上了七楼,然后靠近了窗户。屋里灯火通明,窗帘也拉着,但是拉得不是那么严实,正中间还留着一条缝,我透过这条缝,就能看到屋子里的一切。

这并不能说明敖杰是个粗心大意之人,因为住在高楼层的人,都会犯这样的毛病。也许这根本不是毛病,而是正常的习惯。

屋子里有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深夜里,这才是应该有的戏码。如果是两个男人的话,肯定会辣瞎我的眼睛的。

那个男人不用说,应该就是敖杰了。在我的印象里,他应该是一个孔武有力的壮汉,其实并不是。他的样子更像是一个柔弱的白面书生,看上去就像是手无缚鸡之力一样。如果用一个词来准确形容他的话,那么这个词就是帅,帅呆了的帅。

我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帅哥,我也不是没有见过帅哥,柴志军就特别帅,但是和敖杰一比,都是小巫见大巫了。但是我感觉到,他柔弱的外表只是外表,在他的骨子里还是相当彪悍的。

敖杰坐在一张虎皮椅子上,还有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那是一个美女,大美女,容貌相当的精致,就像是用工笔仔仔细细画出来一样,而且眼神还非常灵动,最难得的是,有古典美的女人,身材往往不是太好。可是这个女人却是个例外,她的身材非常曼妙,玲珑剔透,并不亚于胡薄荷和柴娟。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女人应该就是敖杰的红颜知己红鱼了。

根据情报司的情报,这个红鱼修为非常一般,甚至连柴丽都不如,但却是敖杰的智囊,敖杰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就在黑石城站稳脚跟,红鱼功不可没。

看他们两个的坐姿如此暧昧,敖杰的一双手当然也没有闲着,不一会儿,那种男人都想听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如果我不是有大事要办的话,心猿意马绝对是免不掉的。

其实,我希望他们两个能够继续发展下去,并不是我想看片,而是我知道一个男人在鼓掌的时候,也是自身防御最薄弱的时候,那样的话,我才有可能一击必中。

然而,我失望了,他们两个并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忽然敖杰眉头皱了皱:“城主府的人闯阵了。”

“好!”红鱼站了起来,倒了两杯酒,把其中一杯端到了敖杰面前:“听说李明那厮最习惯打头阵,如果进入阵中的人是他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举杯同庆了。”

“有理。”敖杰点了点头,把酒杯接过去了:“就算是这一次李明没进我的九曲十八弯大阵,但是等到打头阵的人死了之后,我只需要把尸体抛出去,那么李明迟早会按捺不住的。毕竟,他这个人挺重感情,而一个重感情的人,往往是做不成什么大事的。”

敖杰把玩着酒杯,继续说道:“只要李明一死,其他的人就不足为虑了。来,我们喝一个交杯酒,我决定了,只要这一次我们顺利拿下了城主府,我做了城主的话,那么你就是城主夫人了。我一定要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把你娶回家。”

“多谢敖总。”红鱼非常激动,看上去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

第二百一十三章 挡箭牌

也许是故意的,也许是无意而为之,但我相信,前者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毕竟人家可是敖杰身边的智囊人物。只见红鱼手一抖,酒水撒了出来,把她的胸前打湿了一片,霎那间,那挺拔的山峰看上去更加高耸入云了。

人家到底是龙族的高手,敖杰的手里拿着酒杯照样可以不老实,如果换做是我,可做不到这些。红鱼嘤咛一声,欲拒还迎,这样就更加让人难以抑制了。大晚上的,让人看这种剧情。虽然是人在龙潭虎穴,但我也是一个正常男人,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

但我更加明白,自己来这里是做什么的。于是我就很快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旖旎心情,然后拿出了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搭好了,瞄准了敖杰的胸口。但我并没有马上射出去,而是在等待着最佳时机。毕竟面对着敖杰这样的高手,我能够得到这样的机会并不容易,务必要一击必中才行。

更何况这样的机会是张顺和柴丽拿命拼出来的,我一定要加倍珍惜。

敖杰和红鱼的动作愈演愈烈,我人在窗外都能感受到,那是一种翻天覆地的激情。

突然敖杰翻了一个身,把胸口露了出来,刚好,那一小块地方是他防御最薄弱的地方,没有金鳞甲保护。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当机立断,一摁蹦黄,伤心小箭呼啸着穿过窗户,射向了敖杰的胸口。

这段时间以来,我的实力大有长进,我甚至已经能将自己的锐金真气注入到伤心小箭里面了。敖杰自然是一身的妖孽修为,但是在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我对自己这一箭是势在必得。

说时迟那时快,眼看着伤心小箭已经到达了敖杰的胸口,别说是他了,就算换做是当年的黄河水伯,甚至是东海龙王敖广,也得吃我这一箭。我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敖杰动了。因为他的另一只手正好拦在红鱼的*上,这时候只需把红鱼往上一提,就有人做了他的挡箭牌。只听噗呲一声,伤心小箭深深没入了红鱼的后心,这么重的伤,别说是灵力一般般的红鱼了,就算是大罗神仙,也没救了。

敖杰抱着红鱼站了起来,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伤心小箭?李明,没想到你竟然能越过我的九曲十八弯!人类就是这样,只会躲在暗处施放冷箭。你再不出来的话,我只会更加的看不起你。”

“聒噪!我李某人行事,何须你来看得起?”我才不会傻乎乎地和敖杰正面交锋呢?那绝对是是在用自己的短处对战敌人的长处。躲在屋外多好呀,进可攻,退可守,多么占主动权呀!不过我觉得像敖杰这样的人,做的每一个动作,说的每一句话都不会无的放矢,所以我用言语反击的同时,已经从这个窗口跳到了另外一个窗口,照样能够观察到敖杰的一举一动。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敖杰判断出来我的具体位置之后,只是把手一挥,好家伙,一股劲风袭向了我刚才所站立的位置,上好的沉香木的窗户,当时就四分五裂了。

虽然我早就想到了这些,但是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还是禁不住有些惊讶,这个敖杰的实力也未免太恐怖了一些,比我想象中还要厉害。毕竟人家只是随随便便一挥手,就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仅仅凭借着这一点儿,便是我难以望其项背的。

势在必得的一击失手了,接下来的较量我便失去了出其不意的优势,这对我也是一个考验。

但是我也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除了山寨版泡泡和狮灵以及碧玉虎弩、伤心小箭之外,我还有着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勇气和决心。毕竟这一番战,我只能胜,不能败,而且还不能退,毕竟我如果走了,那么别说黑石城的基业了,只怕张顺和柴丽在劫难逃。他们两个为了我把自己置于九死一生的境地,我说什么也不能撇下他们独自逃走。

敖杰言出如刀:“李明,你就是一个无胆鼠辈,既然到了我的摘星楼,竟然连面也不敢露,只会像耗子一样,躲在洞里不出来。”

不管他怎么说,我就只当没听见而已,只是一声不吭地躲在那里,甚至连自己身上的灵力波动也掩盖起来了。因为我追求的不是什么面子,什么尊严,而是实打实的胜利。毕竟,在我的心里,张顺和柴丽的性命要比什么面子和尊严宝贵多了。

这个时候,在敖杰怀里的红鱼突然哼了一声,我心里一惊,受了这么重的伤,这个女人竟然还没死,真的够顽强的。说句实话,我和红鱼之间并没有什么恩怨,如果不是必要的话,我也不想伤及无辜,刚刚那一箭只是敖杰卑鄙而已,竟然让自己的女人做了挡箭牌,反正这种事情打死我,我也做不出来。

“红鱼,你怎么样?”敖杰脸上的关切看样子不是装出来的。

“活不了啦!最后的回光返照而已。”红鱼惨然一笑:“敖杰,没想到你还会关心我?我以为我只是你保命的工具而已。”

敖杰的表情看上去很痛苦:“红鱼,说一句心里话,我是真的喜欢你的。我本来还打算拿下黑石城之后,就和你成亲来着,让你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城主夫人,可恨的是李明这小子,暗箭伤人。”

我心里非常看不起敖杰。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而有负女人的事情在我心里是绝对不可原谅的。这小子,到了这时候了,还在骗人,他如果真的喜欢红鱼的话,又怎么会拿她做挡箭牌呢?

回光返照的红鱼和我想的一样:“敖杰,我都快要死了,你就不能说一句实话吗?你既然那么喜欢我,把我当成了你的女人,那么为什么还要拿我做挡箭牌呢?”

霎那间,我也屏住了呼吸,我很想听听,敖杰这厮是如何回答的,是袒露心迹?还是继续欺骗下去?答案随之揭晓。

“红鱼,我当然喜欢你,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更加喜欢我自己。刚才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拿你的命换了我的命。”

敖杰这一次的话说的很实在,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把自己的女人看的比自己还要重要的人,满打满算也没有几个,据我所知,张顺算一个,我师父胡一刀算一个,再加上我自己,仅此而已。

红鱼笑了:“能做你第二喜欢的人,我这辈子也算是值了,毕竟我从来没有后悔跟着你。我要去了,你要好好活着。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不喜欢看到你,为了所谓的雄图霸业而丧失自我,听我一句劝,回到人类世界那条黄河里去吧,也许在那里你才能找到真正的快乐……”

红鱼被伤心小箭穿了后心,本来早就应该死了,可能是她太喜欢敖杰了,或者心里实在是想要一个答案,所以放不下,才撑到了现在。

“红鱼,其实我也不想拿你的命来换我的命,可是我不能死呀。我父亲不明不白的死了,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沉冤昭雪,我真的是不能死呀!你以为我所谓的雄图霸业是为了什么,就是有了权利之后,我说的话才有分量,再加上黑石城和幽冥地府相近,我做了这里的城主之后,就算是阎王老子也得给我几分面子,这样才有可能到幽冥地府见到我父亲。希望你能够原谅我!不过你放心,只要我的事情一了,就会去陪你的。”我没想到,敖杰竟然哭了,眼泪流的满脸都是,而且是红色的眼泪,像鲜血一样的眼泪。

这样的情形带给我前所未有的震撼,谁能想到敖杰原来是一个如此重情重义之人,如果能够选择的话,我真的不想和他为敌。如果时光倒流的话,我们两个说不定还能成为朋友,那么就算是为了帮他完成心愿,我就算把黑石城让给他又有何不可呢?

可惜的是,自从我杀了那个银剑刺客,还有刚刚一箭射死红鱼之后,就没有这个可能了。我和敖杰就只能成为敌人,不共戴天的仇人。

我是这样想的,敖杰也是这样想的,只听他仰天长啸道:“李明,你先是杀了我的兄弟银剑,现在又杀了我的女人,我和你不共戴天,我发誓一定要让你用自己的鲜血来偿还!”

我就算再欣赏他的为人,可是如今我们两个毕竟是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那么该抓住的机会一定不要放过。趁着他神情有些激动,我又搭上了一支伤心小箭,嗖的一声射了出去。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在伤心小箭刚射出去的那一刻,我连忙又换了一个位置,反正摘星楼够大,四周几乎全是窗户。

敖杰虽然有些失态,但是并没有完全丧失警惕,我的伤心小箭刚一近身,就被他一把抓在了掌心。

第二百一十四章 敖杰

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是非常有灵性的武器,否则也不会成为堂堂虎族的宝贝。它的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射出去的箭并没有完全与射箭者脱离联系,而我就是用锐金真气控制箭矢的,这样能够加大它的杀伤力。

所以我一看到敖杰轻而易举就抓住了伤心小箭,连忙用灵力波动来遥控它,就像施展无形之刀那样。

霎那间,伤心小箭在敖杰掌心里旋转起来,就像电钻一样往前转动,我相信只要能够脱离他的手掌,那么至少也得在他身上留下一个记号才行。

但是我还是低估了敖杰的实力,只见箭尾不住的抖动,嗡嗡叫个不停,但就是挣脱不了他白皙而修长一双手。

这样僵持了几个呼吸的时间,我只觉得心跳加快,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了,急忙斩断了自己身上的锐金真气与伤心小箭的联系,才觉得有了一些如释重负的感觉。

我已经有些心力交瘁,甚至体力都有些跟不上了,可是敖杰却还是坦然自若,我们之间的高下立判。然而还不仅于此,只见敖杰手腕一抖,伤心小箭就像长了眼睛似的,飞向了我的人中穴。虽然我射出那一支伤心小箭之后,已经快速挪了地方,但是这一支小箭就像是回家的孩子,还是准确无误的找到了我。更关键的是,它来势汹汹,虽然说力道比不上用碧玉虎弩射出去时候的样子,但是并不亚于强弩劲矢。

我连忙拔出来柴刀,往面门前一竖,只听砰的一声,伤心小箭被格飞到了一边,而我的手腕也被震得隐隐做疼,想不到敖杰只是顺手一甩,力道竟然恐怖如斯。

我平复了一下心情,刚要在换个方位。因为我算看出来了,我的实力和敖杰相差甚远,正面战斗必输无疑,所以只能够用游击战,射一箭换一个地方。

这时,只听敖杰幽幽的声音传了过来:“李明,别费那么多事了,你今晚必死无疑!”

这厮竟然这么嚣张?虽然你占尽了上风,但毕竟如今胜负未分,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我刚要出口反击,却突然觉得这声音距离我好近,就像是在我跟前说的一样。不由自主地抬头一看,却见敖杰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只觉得一阵接一阵的后怕,如果刚刚敖杰偷袭我的话,那么我已经死了,甚至连用山寨版泡泡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夜色很黑,但是我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神色,并没有瞒过敖杰的眼睛。他冷冷哼了一声:“其实你不用庆幸,因为我没有偷袭你的原因,是不想让你死的太痛快了。我的兄弟和女人都死在你的手里,是你让我重新成了孤独者,你知道我有多么恨你吗?所以我要你慢慢的死,我要把你身上的肉,一寸寸地割下来,甚至还要让你听到,我用刀刮你骨头的声音!”

敖杰脸上带着笑,话音也非常温柔,但是就算是不听他说话的内容,我也能感觉出来他对我的恨。但是我并没有丝毫的恐惧,反而对他有了一丝怜悯。我们如今已经是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了,而且这种仇恨是无论如何都化解不开的,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解释什么,但是我还是鬼使神差的做出了解释:“对不起,敖杰。其实这句话我应该方面对红鱼说才对,你我之间的争斗,其实不应该牵涉到她。而我看的出来,她是个好女人。”

敖杰的脸色变了,只见他握紧了拳头,冲着我咆哮道:“住口!我不许你提她!”

这个样子的敖杰随时都有暴走的可能,但是我无所畏惧,继续不管不顾地说道:“至于银剑,他该死。他去刺杀我,失手被杀没什么好抱怨的。”

“是吗?”敖杰狞笑道:“那你现在来刺杀我,被我杀了是不是也毫无怨言呢?”

我点了点头道:“正是。那是我技不如人。在这个世界,菜就是原罪。自己菜的话,那么最应该怪的人就是自己,怨不了别人。”

“像你这样的人,我其实比较欣赏的。也许我们本应该成为朋友吧。可惜的是造化弄人,你我之间只能够成为仇敌。”敖杰轻轻叹了口气:“那好,看在你这么坦诚的份上,我就打发你上路吧,也算是给你一个痛快。”

“按照你的意思,我是不是还得感谢你给我一个痛快呢。”我笑了:“敖杰,我承认灵力比不上你,但是两个人对阵,除了灵力高低之外,决定胜负的因素还有很多。也许正面较量,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你想杀我,却也并不容易。”

敖杰也笑了:“李明,我知道你依仗的是什么?是那个乘风身法吗?我觉得你不是天真就是傻,你觉得我堂堂一个龙族,论起来腾云驾雾乘风的本事,会弱于你这个人类吗?”

我也没有想到,我和敖杰面对面的时候,不是噼里啪啦分个高低上下,反而在这里动起嘴来了。我知道,我们两个都不是君子,所以并没有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道德上的压力。

我撇了撇嘴:“敖杰就是敖杰,竟然连我会乘风身法的消息也打听出来了,看来你们龙鑫集团的情报工作做的不错。不过,这么好的情报工作,不会连我身上的另一种法宝也不知道吧?”

“另一种法宝?”敖杰不屑一顾道:“你说的是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吧,刚才你已经试过好几次了,那玩意对我没用。”

我笑着说道:“有用没用咱们暂且不提,可是在我身上,法宝好像不少哟!”

敖杰一愣:“你还有别的法宝?”

“呵呵,虽然咱祖上没怎么阔过,但是架不住运气好呀!”我慢悠悠地说道:“你见多识广,又是出身龙族,想必听说过东海龙宫的神器泡泡吧?”

敖杰虽然城府很深,但是这一次有些失态了:“怎么?神器泡泡在你手里?这怎么可能?我听说它应该在滨海市鱼泡泡那里呀!”

我理解他的失态,因为泡泡毕竟是三界之中防御力最强的神器,如果泡泡真的在我身上的话,那么今晚儿我最起码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这当然是敖杰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

此时不装逼,更待何时,我捏了一下鼻子,说道:“泡泡的确是在鱼泡泡手里,但是我来黑石城之前,在滨海市待了一段时间,算我的运气好,博得美人青睐。怎么,万年龟没告诉你这些吗?”

“李明,早就听说你诡计多端,果然又来唬人!”敖杰笑了:“怎么可能?泡泡那可是神器,本身可是有灵性的,就算是鱼泡泡想把东西送给你,泡泡只怕也不会答应吧。”

“什么诡计多端?话不要说的那么难听吗?”我吧唧了一下嘴:“要不怎么说我喜欢走狗屎运呢?因为鱼泡泡不单单是我的红颜知己,而且就连神奇泡泡也成了我李某人的朋友。”

虽然我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但是敖杰还是不敢相信,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我不信,除非你施展一下,也好让我开开眼界。”

敖杰这个反应,正在我的意料之中。况且我并不害怕向他展示泡泡的威力,因为我的山寨版泡泡和真的神器泡泡,最起码从外表上看,并没我什么大的区别。敖杰既然没有见过泡泡,那么瞒哄过去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我催动着身上的灵力,不一会儿我全身就被一个巨大的白色泡泡包围了。

我担心敖杰出手相试,急忙收了泡泡,因为我并没有任何把握,用这个山寨版泡泡,来抵挡敖杰暴风骤雨一般的攻势。

“真没想到,你身上竟然有东海龙宫的神器!”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可是敖杰竟然还没有接受这个现实。

我趁着他心慌意乱之时,继续说道:“敖杰,我说的没错吧,虽然我一时半刻赢不了你,但是我有泡泡在手,你也杀不了我。”

敖杰点了点头:“不错,你有泡泡在手,三界之中,能杀你的人并不多,不单单是我,就算是我伯父东海龙王只怕也拿你没辙,难怪见过你的人都说,你小子运气不错。”

我一脸淡然地说道:“好说好说,侥幸而已。”

“红鱼,银剑,对不住了,只怕我短时间之内无法为你们两个报仇雪恨了。但是我发誓,总有一天,我会拿着李明的项上人头去祭奠你们!”敖杰尽管把牙齿磨得作响,但他总归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蔑视了我一眼,然后说道:“李明,既然现在杀不了你,我也懒得做什么无用功,你滚吧,滚得远远的。但是你别得意,因为你这条小命迟早是我的!”

“是吗?我自己倒不这么认为。”我对他的蔑视做了一个无视状,然后转身飘在了空中,向着城主府的方向飘了一两丈远,却又去而复返了。

第二百一十五章 交易

其实我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并不会真的走,因为就算我这一趟杀不了敖杰,那么张顺和柴丽还被困在九曲十八弯大阵之中,我总不能对他们两个不管不顾吧。那样的话,我如何去面对胡薄荷和胡一刀以及柴岗、柴涛他们。

我人飘在空中,但是并没有飘然而去,而是飘到了敖杰身前。

敖杰一咬牙:“李明,我心正烦着呢,你千万不要挑战我的底线。如果惹恼了我,就算你有神器泡泡,我也得和你大战一场。”

我微微一笑道:“敖杰,其实我不走并不是为了装逼,而是想和你做一个交易。”

“交易?什么交易?”敖杰的表情看上去有些奇怪。

其实,我之所以酝酿了这么久,为的就是现在这一刻。因为张顺和柴丽进了九曲十八弯大阵那么久,说不定已经危在旦夕,现在指望着我杀了敖杰,从而让九曲十八弯大阵消失,是绝对不现实的。所以,我才想了这么一个主意,先用山寨版泡泡忽悠了敖杰一下,然后再和他谈条件。毕竟敖杰是很想杀我的,但碍于我身上有神器泡泡,所以却杀不了我,只怕早就恨我恨的牙痒痒了。而我呢,是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张顺和柴丽困在九曲十八弯大阵里,从而死于非命的。既然我们两个都有这方面的需求,那么就有的谈了。

于是,我一脸诚恳地说道:“敖杰,如果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正面跟你交手,并承诺放弃使用泡泡,你会答应吗?”

“噢?李明,你这个想法和送死差不了多少。这样就更加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你到底想让我做什么?直接退出黑石城吗?就算我直接退出黑石城,你连命都没了,又能改变什么呢?”敖杰看来没想到我会提出这样的条件,所以我的话引起了他足够的好奇心。

我笑了:“我这个人有个优点,就是在谈交易的时候,从来不提什么不切合实际的条件。”

敖杰上前了一步:“是吗?你越是这样说,我的好奇心就越来越重了。我真的很想听听,到底在你心里,有什么事和什么人比你自己的性命更加重要呢?”

我狠狠的刺了敖杰一句:“这就是咱们两个的不同之处了。你可以让自己的兄弟冒着大风险去城主府刺杀我,别说他没有得手,就算是得手了,也不可能活着回来。还有,我更加不会为了自己活着,而拿自己的女人做挡箭牌!”

我其实就是在故意激怒他,只有让他更恨我,那么我们之间的交易才会更容易达成。

“李明,少在我面前装什么圣人君子?我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有人会把别人的性命看的比自己更重要的。毕竟什么金钱地位美女,在生命面前,都是不值一提的,因为人死了,什么都没了!”果然敖杰太阳穴边上青筋暴起,看上去随时都有暴走的可能。当然激怒他这种事情得把握着一个度,如果我做的太过分了,他就会不顾一切地对我出手,那么我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都要付之东流了。

“不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能够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人的确不多,但是幸运的是,我身边就有很多。就像张顺和柴丽,他们两个为了给我打掩护,以便我能够顺利的来到这里刺杀你,所以自愿进去了九曲十八弯大阵。既然他们能够为了我连命都不要了,那么我这个城主大人如果不为他们做些什么,岂不是要贻笑大方了!”

我也上前了一步,紧紧盯着敖杰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所以,我承诺放弃使用神器泡泡的条件就是,你开启九曲十八弯大阵,放了张顺和柴丽他们两个。”

“此言当真?”敖杰还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我笑了:“当真,因为这个时候,我回家陪老婆,也比在这里忽悠你,要来的更加舒服一些。”

敖杰还是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李明,你诡计多端是出了名的,所以我不相信你,你总得先做出来什么,然后才能和我提放人的事情吧。”

我等的就是敖杰这句话,因为既然他这么说了,那就是已经准备答应和我交易了。所以,我也就没再说什么废话,而是默念口诀,然后施展灵力,用手一指我和敖杰之间的空地,只见一个巨大的泡泡出现了,足有一人多好,看上去晶莹剔透,在摘星楼里透出来的灯光的映衬下,看上去非常漂亮。

敖杰看着我的眼神终于变了:“李明,这就是神器泡泡?”

我没有正面回应他的话:“你说呢?你如果不相信的话,大可以出手试上一试。”

“试是当然要试的,因为我们是敌对关系,我信不过你。”话音声中,敖杰已经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抓向了泡泡,正是龙族的技艺龙爪手。

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龙爪手最开始我是从三头蛟那里看到的,后来我自己也学会了,但是敖杰施展的龙爪手比起我们两个来,威力要大上许多,手抓随随便便一挥,便有风雷之声,仿佛摘星楼附近的天地已经变色。

看他的招式这么凶猛,我都有些担心自己的山寨版泡泡能不能撑得住了,如果撑不住的话,那么一切都玩完了,不但张顺和柴丽救不出来,而且我自己还得搭进去。然而,无论我如何担心,却是对这一切无能为力,就看这个山寨版泡泡自己如何表现了。

神器泡泡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虽然是山寨版的,但是那也是泡泡的一个小小分身吧,敖杰那么凶猛的龙爪手击在泡泡上,也只是让它稍稍塌下去一个小坑而已,而且很快的就恢复了原样。

“神器泡泡,果然名不虚传!”敖杰眨巴眨巴眼睛,吧唧吧唧了一下嘴,然后说道:“李明,你真的要和我做这个交易吗?要知道你没有了神器泡泡,在我手底下挺不了几招的。”

我笑了:“这不是正好吗?你正好可以乘机杀了我,替你兄弟和红鱼报仇雪恨呀!”

其实虽然敖杰还有些心里话没说出来,但是我明白他复杂的心理。毕竟他曾经为了自己的性命,先是牺牲了自己的兄弟,然后又拉自己的女人做了挡箭牌,而且他不认为自己这么做有什么错。可是当看到我为了自己下属而甘愿把自己置于险境的时候,高傲的他心里可能是第一次有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呵呵,能让敖杰自惭形秽一次,也是相当牛逼的闪闪的事情了。因为这种人骨子里透着一种傲气,你哪怕是地位比他高,甚至是杀了他,也不可能让他自惭形秽,只怕是东海龙王敖广都做不到的事情,而我偏偏做到了。

敖杰看了看我,突然说道:“李明,你这么轻易就把泡泡交出来,难道就不怕我出尔反尔吗?如果我不放人,又要杀你的话,你不是吃了大亏了吗?毕竟你们都是我的敌人,我用什么下作的方法对付你们,良心上都不会有任何负担的。”

我摇了摇头:“敖杰,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是我认为自己非常了解你。在没有人能够危及你生命之前,你这个人还是相当大气的。再者说了,你是高贵而高傲的龙族,怎么可能做出出尔反尔的事情呢?所以,我相信你能够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就像相信我自己一样。”

“李明,你还真的是巧舌如簧呀!我不得不承认,我越来越欣赏你了。如果我们两个不是你死我活的仇敌,那该有多好啊!好!我答应你!放人!”只见敖杰把两手的中指放在眉心上,嘴里念念有词,然后望着摘星楼外一指,只见一道金光闪过,我眼前的景物就完全变了,如果之前给我的感觉有诡异和神秘以及不可控的话,那么现在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柴丽,九曲十八弯大阵消失了,看来城主大人已经杀了敖杰,我们赌赢了!”

这是张顺的声音,虽然这厮城府很深,除了面对柴丽这个冤家之外,向来喜欢喜怒不形于色,但是现在明显失态了。

“是的,张顺,我们赌赢了。”柴丽也是相当的兴奋,可是很快她就不好意思地说道:“本来我以为必死无疑的,所以才鼓足勇气和你一起进了九曲十八弯大阵,如今我们两个都活着回去了,城主大人他们一定会开我们两个的玩笑,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呢?”

张顺笑了:“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反正迟早总会有这么一天的,何不借此机会把我们两个的事情定了,再让城主大人主婚,岂不是两全其美?”

柴丽不干了:“你这个人想得到美?谁说要嫁给你了?”

“我本来就长得不美,再想的不美的话,这日子就过不下去了。”脸皮厚,吃块肉,脸皮薄,吃不着。张顺看来深谙此道,说话也开始有些耍赖皮了。

第二百一十六章 隐藏的媒人

柴丽马上不干了:“张顺,原来你是这种人,没脸没皮的。”

“这种人怎么啦?我看挺好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一进入张顺的频道,那么他能够把死的说成活的,而且还能让人心服口服:“反正闹了这么一出之后,你不嫁给我都不行了。说起来,我们还得感谢敖杰呢,他算得上是一个隐藏的媒人。”

“的确是得感谢敖杰,不过可惜的是他已经死了,否则的话,我一定请他喝一杯喜酒。”柴丽虽然嘴上说着不愿意嫁给张顺,但是说话的的内容已经出卖了她,这一双璧人说笑着远去了。

敖杰的神情有些奇怪,想笑又没有笑,不过他很快叹了一口气:“李明,我好像有些羡慕你了,羡慕你有这些有爱的下属。张顺当初在我这里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没想到到了你那边没多久,就活得如此潇洒自如了。”

我看了看敖杰,他并不是那种冷酷无情的人,最起码没有像别的强者那样,视弱者为蝼蚁,从而任意践踏。我也轻轻叹了口气:“我并不是针对你,但事实就是只要你有了爱,那么你身边的人往往也会如此,这想必就是传说中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

敖杰赞了一句:“好一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大概就是你们人类世界里所说的俗话或者是谚语吧,总结得真好。我有时候也很不明白,人类绝大多数都是身上没有一点点灵力的普通人,但是他们的智慧却往往会让我们这些强者都叹为观止的。”

我淡淡一笑:“其实这没什么好惊讶的。不管是龙族或者是虎族,或者是翼族和狐族,都是以我们人类世界的爱好憎恶为标准的,否则的话,你们何必要化作人形呢?”

“不错,你不说,只怕直到死的那一天,我也不会了解这么浅显明了的道理。”敖杰这一次笑得很开心:“你还记得吗?张顺和柴丽称呼我是他们隐藏的媒人,其实,我这个媒人很想去喝他们一杯喜酒的,只怕是没有这个机会了。毕竟今夜之后,我们之间的仇怨就更加难以化解了。”

“这可能就叫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吧。”我却是哈哈一笑:“敖杰,和你接触越久,越觉得你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只是命运让我们提前成为了仇敌,这未免让人遗憾。”

我突然朝着远处的夜空长啸了一声,一来告诉胡薄荷她们我安然无恙,二来呢,是给了一个让她们撤退的信号,毕竟敖杰这里有九曲十八弯大阵,我又杀不了敖杰,所以她们守在外边也是于事无补,还不如他们直接回城主府休息呢。吧唧了一下嘴,又说道:“其实我想说的是,在开打之前,我们两个能不能喝两杯呢?如果你这里有酒的话?”

“李明,你这句话正和我意。今夜难得遇上你这么别具一格的对手,怎么会没有酒呢?”敖杰说着拍了两下手掌:“来人,把我珍藏的好酒搬两坛子上来。”

别看我在摘星楼上没看到外人,但是敖杰一声令下之后,黑暗之处已经有人答应了一声,时候不大,两大坛子酒被人送了上来,同时摆在我们身前的还有一张古色古香的桌子,以及两个红油凳子。

我也没客气,直接在凳子上坐了下来,然后拿起一坛子酒来,不由分说,先是一巴掌拍开了泥封,仰起脖子,咕咕咚咚喝了一大气,然后一抹嘴边的酒花,大笑道:“好酒,最起码在人类世界找不到这样的好酒,就算是茅台和五粮液比起这酒也要差了许多,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可能就是东海龙宫的玉液琼浆酒了。”

“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省劲,没想到你连这个都猜出来了。”这句话刚一出口,敖杰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瞧我这话说的,真的是太没有水平了。一个能够拥有神器泡泡的人,认得出东海龙宫的玉液琼浆酒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我没有说话,而是又举着酒坛子咕咕咚咚灌了一大气,然后一把拉开了衣衫,一连大叫了三声:“痛快!痛快呀!真特么滴痛快!”

看我喝得不亦乐乎的样子,敖杰却还是没有开始,反而一脸狐疑地看着我:“我说李明,你能不能有些警惕心呀,要知道我们两个可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呀,怎么我拿出来的酒,你就这么看都不看就喝了半坛子了,难道你就不怕酒里面有毒吗?”

我笑了:“敖杰,你也太看不起自己了。你可是高傲的龙族,怎么可能会在酒里面下毒呢?别的本事没有,我看人一向挺准的,我笃定你干不出来这样的龌鹾事儿。再者说了,你要赢我并不难,何必要在酒里下毒呢?”

“多谢你这样看得起我。”敖杰眼珠子一转,又说道:“可是万一是我的手下自作主张,在酒里下毒了呢?”

“你的手下自作主张?他们敢这样做吗?”我又灌了一大气,然后说道:“别的不说,你敖杰对龙鑫集团的掌控力,我还是蛮佩服的。”

“承蒙夸奖,不胜感激!”敖杰终于拿起了另外一个酒坛子,也像我刚刚那样,一巴掌拍开了泥封,和我的酒坛子撞了一下,接着如同长鲸汲水,只需片刻工夫,酒坛子就空了,只见他把酒坛子一摔,然后走到摘星楼前面的空地上,把双手抱在胸前说道:“李明,该说的话都说了,该喝的酒也喝了,接下来我们两个也该好好打上一架了。我提前声明,别看你我之间刚刚好像产生了那么一丝友谊,但是只要动起手来,你别指望我留手。因为无论如何,我都必须要给银剑和红鱼一个交代!”

人比人气死人。不对,敖杰这厮根本就不是人类,人家可是龙族,当初黄河水伯的儿子,可以说一生下来就开始玩着黄河水了,所以哪怕是喝酒,也比我强出太多了。所以我的牛饮和人家的龙饮比起来,还真的是不够看。

不过我没有产生什么自卑感,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吗。于是,我坦然自若地把酒坛子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学着敖杰的样子,把酒坛子一摔,也是长身而起,傲然道:“你我彼此彼此,你也别指望我留手。因为在黑石城,除了我城主府之外,不可能再有第二个天!”

我们两个之前搞的前戏已经够足,所以接下来就是直接开打了。不由分说那种,我一上来就是龙爪手,暴风骤雨一般攻向了敖杰。

“龙爪手?有意思,那我如果换别的,就是欺负你了。”话音声中,敖杰也是用龙爪手相对。

招式一模一样的龙爪手,但是在我们两个人使出来的时候,威力却大不相同,仅仅交手了十几招,我就只有招架之功了,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还手之力。

不过从敖杰那里,我领会到了龙爪手的更多的精妙之处,相信等我下一次再施展龙爪手的时候,一定要比现在高明的多。

可是面对敖杰咄咄逼人的气势,我还有下一次吗?就这么挂了,我着实不甘心。所以就把锐金真气和依葫芦画瓢间杂着使出来,才算没有立即落败。但是我心里非常明白,由于我和敖杰之间的差距太大,我的败亡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有意思!李明,没想到你还能博采众家之长哟,如果再给你两三年时间的话,我都没有任何把握赢你啦!”敖杰嘴上夸奖着,可是手底下一点也不客气,攻击的力度反而是越来越大了。

我一个不慎,就被他神龙摆尾的一脚踹在了胸口,然后直直倒飞出去三丈远,我只觉得自己胸骨至少断了好几根,但好在狮灵小雪及时出现,护住了我的五脏六腑,所以才没有受更重的伤。

敖杰摇了摇头:“李明,我说过,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这样吧,趁我还没有再次出手,你召唤出神器泡泡吧,这样我也有了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我苦笑道人:“敖杰,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我这个人非常奇怪,对有些人,我不会信守什么狗屁的承诺,但是对于你,那就不同了,因为你已经放走了张顺和柴丽,我自然不能出尔反尔。我今天就是起死,也不会动用神器泡泡。”

“愚蠢!愚蠢至极!”敖杰冲着着咆哮道:“既然你连个台阶都不给我下,那么就别怪我辣手无情了。”

“敖杰,你以为自己吃定我了嘛,我看未必,因为现在我还站在你的面前。”我寸步不让,和他针锋相对着。忽然,我的手碰到了碧玉虎弩,就把它拿了出来,就在敖杰即将扑上来的时候,快速射出了一箭。

敖杰没有想到我会在这个时候放箭,但是他丝毫不惧,一抬手,挡在了心口之前,只听砰的一声,伤心小箭射在他的手掌上。

第二百一十七章 出其不意

我完全没有想到,之前几乎是无坚不摧的伤心小箭,碰上敖杰的手掌之后,却是如同射在钢板上一样,被生生震落到了地上,而他的手连层皮都没破。龙族自身的防御力,竟然恐怖如斯。

如果说敖杰用手抓住伤心小箭,并不能让我吃惊,因为用手抓箭,看上去挺牛逼的,但是可以借力打力,用上很多种技巧,但是直接用手掌挡箭就不同了,这全由手掌自身的硬度所决定,没有任何的借力,用不上一丝一毫的技巧。

不过碧玉虎弩射出来的伤心小箭,力道之大,非同小可,饶是敖杰有些强悍的实力,用手掌硬接了这一箭之后,还是往后倒退了两步。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年纪轻轻的,正是大有可为的年纪,总不能为了面子,把自己小命撇在这儿吧。更何况当初我们约定的,是我放弃使用神器泡泡,并没有说我不能跑路。毕竟眼下我的人马已经全部安全撤回,我打不过就跑也没啥丢人的。

还有就是与敖杰一战之后,我对龙爪手的领悟更上了一层楼,我得回去关起门来好好琢磨一下,看能不能把龙爪手和无形之刀自己锐金真气、依葫芦画瓢融合在一起,糅合出带着自己特色的,攻守兼备,伤人于无形的龙爪手来,那样的话,以后再和敖杰碰面时,我李某人就不会像这一次这么狼狈了。

不过我估摸着敖杰的龙爪手已经练到了隔空伤人的境界,我直接施展乘风身法的话,很有可能被他一把从半空中抓下来,那样的话可就糗大了。我打算再一连射他四五箭,哪怕耽误他一点时间也是好的,然后我再赶紧乘风身法跑路,这样成功率会高一些。

事不宜迟,迟则生变,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射出了两箭,而敖杰用手掌硬挡之后,果然又往后退了四步,然后摇头晃脑道:“敖杰,我以前待在黄河水府的时候,听说过你们人类世界里的一个成语,叫做黔驴技穷,你现在不会是如此了吧?不过据我说知,碧玉虎弩只配备了八支伤心小箭,自从你今晚上来到摘星楼之后,你前前后后总共射了我五箭,如今应该还剩下三支伤心小箭,也就是说你还能逼退我六步,那样的话你就能施展乘风身法逃走了。不过人算不如天算,我记得你昨天在野猪林大战火树族圣女不夜天和西海公主敖冰冰的时候,已经射出了三箭,而且之后没来得及收回,所以说现在你身上已经没有伤心小箭了,只剩下一把空弩,你还会有逃走的空间吗?”

我傻眼了,还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我计算的好好的,却把昨天射了三支伤心小箭的事情给忘记了。本来这么大的事情是不可能忘的,不过一来这一晚上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二来和敖杰这种惊才绝艳的人物斗智斗勇的,我几乎已经使上了吃奶的力气,那么疏忽别的事情也是情有可原的,当然还有最关键的一条,那就是自从我得到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之后,每一次都会在第一时间把伤心小箭找回来,这样的经历已经成为了习惯,所以我在潜意识里,一直都会认为自己身上带着八支伤心小箭的。

什么叫做一步走错,满盘皆输。我明白只是逼退敖杰区区六步,我是不可能乘风而去的,因为他是龙族的强者,什么是龙族,那可是随时都能遨游九天之上的生物,可以在半空中嬉戏的存在,我和他们比跑路,比腾云驾雾乘风,那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门扇弄斧头吗?

既然走不了,那也不能束手待毙呀!我正准备收起碧玉虎弩,然后拿出柴刀,硬拼一下呢。忽然却碰到了一样东西,正是敖冰冰临走之时,送给我的小剑尖尖,我记得敖冰冰曾经说过,小剑尖尖乃是神兵利器,锋利无比,足以破开敖杰身上的龙鳞甲,如果连龙鳞甲都能够破开的话,那么击破敖杰的手掌,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可是,如果敖杰看到我拿的是小剑尖尖的话,我只怕近不了他的身,又何谈伤他呢?

对了,这个小剑尖尖和伤心小箭的长度差不了多少,如果把它当做伤心小箭射出去的话,不但威力要增强许多,而且还能打敖杰一个措手不及,毕竟他会想当然的认为,我射出来自然是伤心小箭,如果他再次用手掌硬碰的话,那我就会有好戏看了。

主意打定,我悄无声息地把小剑尖尖搭在了碧玉虎弩上,然后虚张声势地说道:“敖杰,你可能记错了吧,其实,我身上还有一支伤心小箭呢?”

话音声中,只听蹦黄一响,小剑尖尖呼啸着飞向了敖杰。

“李明,你就算是再有一支箭又能如何?大不了再让我退两步而已,可是现在你仍然逃不掉,因为你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机会。”敖杰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故技重施,左手一挥,想像以前那样将伤心小箭拨开。

经验主义害死人!可是这一次他失算了,因为这一次射向他的并不是伤心小箭,而是无坚不摧、无孔不入的小剑尖尖。

小剑尖尖碰到敖杰的手掌之后,并没有跌落到地上,而是硬生生穿过了他的手掌,然后刺进了他的胸膛。果然是神兵利器,虽然敖杰已经用手掌挡了一下,身上还有龙鳞甲护身,但还是被小剑尖尖刺进了一半的剑身。

敖杰捂着胸口,脚下踉跄了几步,一张脸顿时变得如同白纸一样,看样子伤的不轻。很奇怪的是,他都到了这种时候了,竟然还能笑得出来:“李明,真有你的,只不过是和敖冰冰见了一面,你竟然把她的小剑尖尖都忽悠过来了?”

我连忙摆了摆手:“先说开呀,我并没有忽悠敖冰冰,因为之前我连小剑尖尖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这把小剑是她主动送给我的。”

要知道胸口是人体要害部位,这也是敖杰身体强悍,如果换做一般人的话,这一下已经悄无声息地挂了,可能连哼一声的机会都没有。面对这样的一个对手,尽管他已经身负重伤,但是我也不能粗心大意,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吧,因为谁也不清楚,这位前黄河水伯的儿子还有什么厉害的招数没有施展出来呢。

“敖杰,对不住了,我这一次虽然是胜之不武,但是我毕竟是赢了,后会有期!至于小剑尖尖,你派人把它送还给敖冰冰就行了。”

我话没说完,就来了一个脚底抹油,整个人已经飘了起来。也是天公作美,这时候正好一阵大风吹了过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我青云直上,瞬间已经到了半空之中。这么远的距离,我想重伤之后的敖杰,应该已经拿我没有任何办法了吧。

当然,除了逃走之外,我还有另外一个选择,那就是趁着敖杰身负重伤的机会,彻底杀了他,免除后患。而我之所以没下手,并不是有什么妇人之仁,而是我觉得,就算他已经受了重伤,我还是没有把握杀掉他。毕竟困兽犹斗之后的他,也是相当可怕的。况且,我就算是不杀他,他在黑石城只怕也站不住脚了。毕竟,龙鑫集团全凭他在撑着,他受了重伤之后,九曲十八弯大阵就形同虚设了,那时我再整合明月军和飞狐军,还有胡一刀和丑猫的协助,灭了龙鑫集团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我的小算盘打的不错,可是敖杰也不是省油的灯,在我的背后大叫了一声:“李明,小剑尖尖是你带来的,还是你亲自还回去比较好,我就不必代劳了!”

伴随着敖杰的话音,另外一个呼啸之声飞向了我,那力道竟然完全不亚于我用碧玉虎弩射出来的伤心小箭。

我一点都不奇怪,敖杰天纵奇才,的确有这样的能力,可是如今他是在重伤之后,竟然随手一抖,就把小剑尖尖抛出来这么远,而且准头这么好,这一点儿换做是我,可是万万做不到的。

更让我惊讶地是,他只是随手一抖,我的所有躲闪的机会就被他完全抹杀了,可以说我除了硬接之外,已经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了。

硬接这么凌厉的小剑?说句心里话,我没有丝毫的把握!要知道小剑尖尖乃是神兵利器,就连敖杰那么强横的身体都挡不住,更别说我了。

严格说起来,我如今的灵力修为勉勉强强能够进入五品境界,可是身体的抗击打能力呢,充其量也就是三品而已。而敖杰呢,从他展现出来的实力来看,最起码已经到了七品境界,否则的话,他在重伤之后,根本投不出如此凌厉的小剑。

这让我如何硬接?就凭我那一双小嫩手,如果接一般的弩箭还凑合,让我硬接锋利无比的小剑尖尖,那还是算了吧。

第二百一十八章 小头尖尖

要知道就凭我那一双小嫩手,如果接一般的弩箭还凑合,硬接锋利无比的小剑尖尖,那还是算了吧,穿掌而过是必然的,只要不穿胸而过,就算是我老李家祖坟上冒青烟了。

可是我却又不得不硬接呀,因为硬接的话,就算我手掌被穿透,可是好歹也能化解一些小剑尖尖上面的力道,这样的话,射到我的身体上时,我受的伤也还能稍微减轻一些。

我猛地一咬牙,手掌一挥,挡住了小剑尖尖,可是我竟然没有感到一丁点儿的疼痛,更没有什么大力冲击的任何迹象,奇了怪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定睛一看,只见那一把小剑尖尖正乖乖地躺在我的手掌心呢,就像是一个离家很久的孩子,回来之后见到亲人之后的那种温情,我的一颗心顿时被融化了。

呵呵,我早就应该想到的。既然神器泡泡有器灵,狮经有狮灵,那么小剑尖尖这种存在的神兵利器,也应该有剑灵才对哟!对,就是剑灵!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尖头尖脑的小家伙,头尖的就像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里的小头爸爸一样,不过好在还蛮可爱的。

“主人,不对,我应该叫你临时主人,就像人类世界里的临时身份证一样。过不了多久,我还是会回到我主人身边去的。人家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大美女,看着也养眼哟!”

这位名叫尖尖的剑灵好像是个话唠,一上来就说个不停:“临时主人,你好,我回来了。你记着啊,下一次再毛手毛脚的把我射出去的时候,最好和我打声招呼,这样对敌人的杀伤力才能更大。”尖尖摇头晃脑地说道:“就像刚才,你如果提前和我打声招呼的话,那个敖杰早就挂了。”

“尖尖,不好意思啊,刚刚是我疏忽了,以后一定注意。什么主人不主人的,咱们能够相逢就是有缘,就是兄弟。俗话说,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嘛!所以,今后还得多多合作才成!”呵呵,这还真的是意外之喜呀,看来以后只要提前和这位尖尖同志沟通好,那么我身上就多了一件克敌制胜的法宝,想想都让人激动。

不过看着尖尖有不想留在我身边,所以我就多说几句好听的,这样才能为我所用。

人都喜欢听好话,何况一个剑灵呢?我拍了几句之后,尖尖果然心花怒放:“主人,不不,你既然已经认我做兄弟了,那我肯定年长你几岁,还是叫你一声兄弟更加合适一些。兄弟呀,没想到你很会说话哟,好啦,今后你想削谁,咱就削谁。你让我朝东,我不会朝西,你让我打狗,我不会撵鸡。”

我和尖尖在半空中正聊的热火朝天呢,忽然下面传来了敖杰的声音:“李明,真有你的,没想到神器泡泡的器灵接受了你,就叫西海龙宫的小剑尖尖的剑灵也接受了你,你走吧,好自为之,等下一次再见面的时候,我就不会手下留情了。”

“好说好说,敖杰,你我都是明眼人,所以别说什么场面话,好像你这一次对我手下留情了似的。好啦,和你斗了大半夜,都快斗出感情来了,再难听的话我也说不出来了,你就乖乖养伤。不过我还得把丑话说到头里,咱们两个就算是再见十次,你也拿我没辙!”

就是嘛,两军对阵,怎么着也不能失了锐气,所以在口头上就更加不能吃亏了。不过说实在的,今晚上敖杰还是有所留手的,如果他一上来就对我下狠手的话,我可能连施放伤心小箭的机会都没有呢。

管他呢,反正今晚是我赢了,不但动手赢了,嘴上也得赢。这就叫文体两开花。

我嘴上占了便宜,自然不能给敖杰捞回来的机会,哈哈大笑着,就要乘风而去了。

“李明,有种你别走,下来再和我重新打过。”敖杰气的眼珠子都快鼓出来了。

我才没那么傻呢,虽然敖杰现在已经受了重伤,但是我却没有赢他的把握,哪里会傻得和他重新打过?只是头也不回的说道:“敖杰,我知道你意难平,但是今晚的战局就是这样的了。算了,看在你可怜巴巴的份上,临走之时我送你四句诗,就算是你这座摘星楼的出处吧!”

敖杰一愣:“什么四句诗?哈哈,李明,没想到你还会作诗?不会是打油诗吧!”

“这首诗不是我做的,我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而已。”我没好气地说道,然后再也懒得和他废话,就大声吟了起来:“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待这首诗吟完,我的人已经到了黑水河畔了。

总的来说,这大半个晚上没有白忙活,虽然没能杀了敖杰,但是也重伤了他,而且据我估计,他在短时间之内,已经无法维持九曲十八弯大阵的运转了,那么也就是说,我们城主府的人马,随时随地就可以开进龙鑫集团总部了。

我正准备回城主府和胡薄荷和张顺他们商量一下呢,忽然觉得脚下阴风阵阵,接着便是一阵接一阵的鬼哭狼嚎之声,有个阴森森的声音喝道:“孤魂帮办事,闲人回避!否则,死!”

这几句话说的干脆利落,而且在夜空之中回荡,相信三五里之内,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怎么回事?孤魂帮的势力范围在北城,他们来外城有何贵干呢?会不会是趁着我们和龙鑫集团斗得两败俱伤之后,这厮渔翁得利来了。

我心里一紧,急忙往地面上看去,只见浩浩荡荡有四队人马,从北城方向开了过来。一队白衣,一队黑衣,一队是牛头人身,而最后一队是马面人身。

黑白无常和牛头马面?不会吧?这些人可是幽冥地府的干将,而孤魂帮的成员大多是不容于地府的孤魂野鬼,不入六道轮回,他们和幽冥地府的关系应该是水火不容才对,怎么可能会搅和在一起纠缠不清呢?

这时,很久没有露面的小雪说话了:“主人,你这就不懂了。孤魂帮虽然名义上是和幽冥地府对着干的,但实际上牵涉很紧,这些年来,幽冥地府借故开掉了很多高手,而这些人最终都去了孤魂帮效力,所以说在孤魂帮里,也几乎有一整套地府的原班人马,实力着实不容小觑。而且很多幽冥地府很想做但又无法出头的事情,都是由孤魂帮出面解决掉的。”

一听是小雪的声音,我根本没琢磨她话里话外的内容,就直接发起了飚:“小雪,你真行啊,刚刚我危在旦夕的时候,你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啊,现在我挺过来了,你倒是出面了。看来是盼着我死呀!”

小雪笑了,是很不好听的那种笑:“我说主人,你还有没有良心?你扳着指头数一数,自从我进入你体内以来,我救了你几次了?这一次不是我不想出手,实在是无能为力呀!你知道的,上一次为了救你,我使出了狮子吼,以至于元气大伤,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再者说了,你如今有尖尖在,敖杰还杀不了你,你说用得着我出手吗?你也别说什么怪话,你只需要记着,你我是密不可分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就行了!”

小雪这番话说的有理有据的,我仔细一想,还真的是我自己的问题,无论从那方面讲,小雪对我只有恩情,没有坏处呀,而我却没有给过它任何回报。

我这个人有个好处,就是错了就是错了,不但认错,而且还知错改错。于是我发自肺腑地说道:“小雪,对不起了,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猪油蒙了心,说话不着调,你就大人有大量,原谅我这一次吧。如果有下一次的话,就让尖尖刺我的脚底板如何?你应该知道,我的脚底板最怕痒了,如果被尖尖刺上几下,肯定会难受的连眼泪都出来了。”

尖尖跟着敖冰冰时间不短了,也挺会做人的,连忙在一旁替我说好话:“小雪妹妹,这一次我站在你这边,不对,从今往后,我都站在你这边,咱们这个主人只要再敢有一点儿不着调的话,我替你收拾他,保管让他服服帖帖的。”

这个小头尖尖,真是跟在敖冰冰身边混出来的,一见到美女,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不过我李某人大人有大量,就不和他们两个一般见识了。毕竟再怎么说,他们也是我的帮手,我能不能在黑石城站稳脚跟,他们两个起着蛮关键的作用。

不得不承认,小雪不是那种小气人,很快气就消了,我这时候才想起来她刚才说的话,不由得皱紧了眉头:“小雪,依你看来,这一次孤魂帮是冲着我来的?还是冲着敖杰的龙鑫集团来的呢?”

小雪想也没想就回答道:“当然是冲着敖杰来的了!你以为龙鑫集团为什么要抢占黑石城,那是为东海龙宫拿下做桥头堡的。”

第二百一十九章 孤魂野鬼

小雪继续说道:“孤魂帮的人,当然是冲着敖杰来的了!毕竟他有东海龙宫做后盾,如此对黑石城虎视眈眈的,幽冥地府的当家人自然也坐不住了。至于我嘛,虽然说有点儿实力,到就目前来看,还威胁不到幽冥地府的存在。

我点了点头,人家小雪不亏是狮灵,见多识广,分析起问题来头头是道的。的确,我目前来说,虽然展现了一定的实力,而且背后还有狐族和豺族做后盾,但是不一定被幽冥地府放在眼里,倒是敖杰来势汹汹,背后又站着东海龙宫这个靠山,东海动,四海动,而黑石城又是幽冥地府的南大门,那些大佬紧张是应该的。动用孤魂帮来解决掉敖杰也是应该的,就算是日后东海龙王追究起来,他们也可以不认账呀,或者是直接推到我身上,真是打的好一个如意算盘。

那么这件事情我管还是不管呢?按照常理推断,应该是坐山观虎斗最好,不管是他们两方谁赢谁输,无论是哪一方的实力被削弱了,都是值得庆祝的一件事情。可是这样一来,我觉得又对不起敖杰,毕竟他是因为我才受了重伤的,如今已经控制不了九曲十八弯大阵,那么孤魂帮的人岂不是要长驱直入了?我如果不管不顾的话,好像有些不太地道,毕竟刚刚敖杰对我并么有赶尽杀绝,否则的话,我不可能直到现在,还能毫发无损的。

可以说自从小到大,我很少这样犹豫不决过,毕竟我的外表虽然看起来非常和善,但是非常有主意的一个人,只要是我决定了的事情,往往九头牛都拉不回,可是现在呢,我觉得真的是左右为难。

这个时候,小雪说话了:“主人,以我看来,敖杰还算得上一个性情中人,他之所以要替东海龙宫打头阵,之所以妈自己的女人做挡箭牌,其实也与他父亲方面蒙冤而死有关,所以我觉得如果能帮忙的话,还是帮他一把比较好,不说龙鑫集团里他的手下了,最起码也得救他一条性命。毕竟他如果死了,那么孤魂帮就会更加无法无天了,你这个城主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够一统黑石城呢?”

小雪话音未落,小头尖尖就不乐意了,奇怪的是,这个小家伙不乐意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吃醋,吃敖杰的飞醋:“小雪,你和敖杰素不相识的,为什么要替他说话,你老实交代,是不是你看人家帅,所以看上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了。我可提醒你哟,他既然能拿第一个女人做劳什子的挡箭牌,那么也能拿第二个女人为他牺牲,你可要想清楚了!”

小雪还没说话,我已经乐了,没想到小头尖尖吃起醋来也蛮可爱的。

小雪却是没好气的说道:“要你管,你又不是我什么人,再多嘴的话,小心我削你。”

看小雪的意思,小头尖尖如果还敢出言不逊的话,她真有可能从我身体里跳出来,和小头尖尖决一死战。因为这些话真的太伤自尊了。

小头尖尖瞬间怂了,也许是他觉得不是人家小雪的对手,但是这厮嘴上肯定是不会承认的:“算了,就算我胡说行不?就算我怕了你行不?姑奶奶,算我嘴臭,请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和我这个渣滓一般见识!”

只听噗嗤一声,小雪被逗乐了,我也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在这个关键时候,他们两个可不能窝里斗。

我想了想小雪说的话,觉得她说的非常有道理,于是我就做出了决定,悄悄跟在孤魂帮后面见机行事,如果敖杰能够自保,或者逃走的话,那么我就不出手了。毕竟他可是龙族,腾云驾雾乘风的本事那是大的不得了,孤魂帮的人想要追上他,并没有那么容易?

可是敖杰会丢下这里苦心经营了多年的基业,桃之夭夭吗?这个非常难说。我是心里没底,所以只能是走着看着,然后再做道理了。

敖杰受了重伤之后,九曲十八弯大阵果然是行同虚设,孤魂帮的人根本没遇到什么抵抗,就攻到了摘星楼楼下,龙鑫集团的人好像一下子消失了,就叫万年龟和他的龟军也是一个不见,就在我以为敖杰也离开了的时候,忽然看到了摘星楼的飞檐上有一个人傲然挺立,白衣胜雪,掌中一把古色古香的长剑,乌黑的长发,随风飞扬,闪亮的眸子在夜空中一闪一闪的,分明就是两颗最亮的星。

人中龙凤,龙族的骄傲,这份潇洒,这份风度,这份气势,敖杰真的让人叹为观止!

我轻轻叹了口气,虽然他有可能还会成为我的敌人,但是如果眼睁睁看着这么一个人死去的话,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这个时候,小雪说话了:“哇,好帅呀,和主人称得上是一时之瑜亮。”

而小头尖尖也少见的没唱反调:“这个我承认,不过严格说起来,我的形象也不差哟,只是你没仔细观察过,所以没发现我的优点而已。”

小雪一下子笑喷了:“小头尖尖,如果一个人的优点需要仔细观察才能够发现的话,那么这个人的优点也未免太少了一些吧。”

小头尖尖真有意思,嘟着嘴说道:“那也比没有任何优点的人强呀!”

他们两个的事情我没掺和,不过话说回来,听他们两个交流,比看大戏还过瘾,我又怎么可能去打断他们呢。更何况,我也想看看,敖杰在大伤之后,还有多强的战斗力,随之也想看看孤魂帮真正的实力,毕竟不管我和敖杰的关系如何,但是和孤魂帮必有一战。

“久闻敖杰敖公子,英俊潇洒,宛如玉树临风,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呀!”只见一个身穿锦袍的家伙一步三摇地走向了摘星楼,也不见他做任何动作,就直愣愣地上了楼顶,站在了敖杰的对面,满面笑容的说道:“敖公子请了,在下野鬼,现在乃是孤魂帮的副帮主。”

谁知道敖杰根本就没正眼瞧他,而是冷冷哼了一声:“野鬼,你特么滴哪来这么多的废话,要打早点动手,不想打的话,就带着这一帮孤魂野鬼赶紧滚,免得污了我的眼睛。”

哈哈,敖杰就是敖杰,有性格!这样一来,野鬼就相当于拿着自己的热脸去贴敖杰的冷屁股,当着这么多手下的面,他的脸上挂不住了,冷声说道:“敖杰,我听说过你的本事,也知道你的厉害,可是我如今如今率领四千大军,你就是浑身是铁又能撵几根钉呢?我如果是你的话,就投降了事,我在我们帮主那里替你美言几句,说不定也能给你一个副帮主的位置坐坐呢?”

我根本没想到气势汹汹而来的孤魂帮,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竟然还向敖杰开出了这样丰厚的条件,看来他们那一位帮主孤魂是个做大事的人。

按说孤魂帮的诚意已经够足了,但是人家敖杰根本不买账,而是冷笑道:“可惜你不是我。我也不是铁,用不着打那么多的铁钉。我是骄傲的龙族,无所不能的龙族,就凭你们区区四千人马,老子就是打一个喷嚏,就把你们全都淹死了!战还是滚,爽快点,别婆婆妈妈,让人看不起!”

敖杰这一下子彻底把话说死了,野鬼就是想不打就不行了,他也是冷冷一笑:“敖杰,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勇气。但是勇气是一方面,实力又是另外一方面。虽然你大话不断,但是你越这样,我就觉得你心里越脆弱,看你中气不足的样子,是不是刚刚和哪位新来的城主大人打了一架,然后被他所伤了呢?这样正好,我们孤魂帮的人,最不缺的就是趁火打劫的了!”

虽然被野鬼说破了,但是敖杰的骄傲并没有减弱半分:“就算是我受了伤,但是对付你们这几个孤魂野鬼,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那好,既然你受了伤,那本副帮主就不亲自动手了。”野鬼回头望了望自己带来的手下,大声问道:“你们有谁愿意来送敖公子上路?”

他的话音刚落,只听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说道:“我来!”

接着一个身影庞大的牛头人出现在队伍面前,看他那体型,绝对超过了三头黄牛的总和了,如果用现实世界里的磅来过一下的话,少说也有一吨半上下的样子。

我看了一眼,心里简直怀疑了,这个牛头人这么大的体重,他要怎么着才能飞上摘星楼呢?就是他想爬楼梯上去也不行啊,因为楼梯太小了,只怕也容不下他这么庞大的身躯。

就在我以为他要站在楼下叫阵,让敖杰下来的时候,没料到这厮脚尖一点,竟然如同火箭一样,来了一个直上直下,眨眼之间,已经上了摘星楼的楼顶,而且连楼顶上的琉璃瓦也没有踩碎一块。

我不由得吧唧了一下嘴,我已经觉得孤魂帮的实力够强了,谁知道他们比我想象中还要强。

第二百二十章 漫天箭雨

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好像只有野鬼这种大人物才能展现出这样的实力,谁能想到,人家只是随随便便派出来一个牛头人,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我手下的干将柴涛和柴丽以及柴岗,我甚至觉得,就算是我大哥丑猫亲自出马,都不一定吃定了这个牛头人。

那个牛头人站到了敖杰的面前,对着野鬼深施一礼道:“野鬼大人,请您到楼下歇息,敖杰交给我了。要死的还是要活的,全凭您一句话。”

对于自己手下的这个亮相,野鬼看起来非常满意,点了点头说道:“牛头七号,千万不可大意,要知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尽量要活的吧,这样还能与东海龙王讲讲条件。”

牛头七号是什么东东?我只听说幽冥地府里有牛头马面之说,没想到这些牛头人还编着号呢?

小雪却说道:“幽冥地府的各种势力之中,要数牛头人实力最强,他们共有五万牛头人,而这个牛头七号的实力能排进牛头人前七名,看来不应该小觑。不过我听说这厮在三年之前因为触犯了幽冥地府的律令,所以被直接驱逐了,果然被孤魂帮网罗到麾下了。”

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五万牛头人,那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而这个牛头七号竟然能够排进前七,实力肯定不同凡响,难怪如此傲气十足。

野鬼交代完毕之后,飞身下了摘星楼,看来他对这位牛头七号也是放心的很,据我估摸着,他可能以为敖杰就算再厉害,也是受了重伤,能有多少战斗力还是未知之数,他以为牛头七号已经足以应付了。

摘星楼上的大战一触即发,小雪却突然问我:“主人,你觉得谁能胜?”

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小头尖尖已经开始抢答了:“这还用问吗,当然是敖杰了。我跟着我们公主不是一天两天了,可是距我们公主说,就算是敖杰让一只手,她也赢不了。如今敖杰虽然受了重伤,但也绝对不是那一个阿猫阿狗就能赢得了的。至于那个劳什子的牛头七号,还是歇歇睡吧。”

对小头尖尖的说法,我非常赞同,虽然牛头七号的实力也很强,但是我自问他不一定能接得住我的伤心小箭,或者是三十六招龙爪手,而我在敖杰面前也是递不了几招的,如今敖杰虽说是受了重伤,但是十招之内,应该可以赢牛头七号的。

摘星楼上,敖杰看了牛头七号一眼,冷声说道:“你不是我的对手,想活命的话赶紧滚,等我出剑之后,你就成了一头死牛了。”

牛头七号仰天大笑道:“敖杰,真的是大言不惭,老子在十殿阎罗殿前效命的时候,你小子还穿着开裆裤呢?就算是你没受伤的时候,我都不怕你,更别说如今了,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杀我?”

“从来没有人敢在我面前称老子,别说是你了,就算是你的主子十殿阎罗都不成!所以,去死!”

敖杰说动手就动手,那个干脆劲儿真的是让人瞠目结舌,只见他只是往牛头七号一指,腰间那柄剑就自动出鞘了,明光闪闪的,宛如一抹秋水,旋转着抹向了牛头七号的脖子。

这是什么剑法?我在感叹敖杰剑法怪异的同时,也忍不住一阵后怕,如果当时我和敖杰交手的时候,他动用这把飞剑的话,那么我很可能早就挂了。

“飞剑!”牛头七号脸色一变,大喝一声,从背上拿出了一把胳膊粗细的铁锏来,恶狠狠地砸向了那把破空而来的飞剑。

“牛头七号,不可恋战,快退!”这是野鬼的声音,他可能是嗅到了危险的气氛。

可是他的提醒明显晚了,话音还没落之时,牛头七号重达上百斤的铁锏,已经和敖杰的飞剑撞在了一起,只听砰的一声,高下立判。虽然那把铁锏要比飞剑粗了好几倍,但还是被飞剑削成了两段,而且飞剑的来势并没有削弱半分,反而更加快捷凶猛了,只见它绕着牛头七号的脖子转了一圈,一颗偌大的牛头已经飞到了半空之中,这个时候,牛头竟然张嘴了,而且还喊了一声:“好快的的剑!”然后才和他的躯体一起摔落到摘星楼前面。

一招!重伤之后的敖杰竟然只用了一招,就把孤魂帮的绝顶高手牛头七号削了脑袋,一时间摘星楼前鸦雀无声,孤魂帮虽然有数千人马,而且个个都是能征惯战之辈,但是碰到了如此恐怖的敖杰,吓得没人敢喘一声粗气。

小雪轻叹一声:“这才是真英雄!”

而刚刚还吃敖杰飞醋的小头尖尖也说话了:“真牛,俺服了哟!”

我虽然没有吭声,但是也为自己刚刚的狗屎运庆幸不已,这还是重伤之后的敖杰,那么他没伤的时候,是何等的恐怖,用脚趾头也能想的出来。可是我重伤了如此恐怖的人,怎么连一丁点儿自豪感都没有呢?

敖杰找回了飞剑,然后对着楼下的众人喊道:“要战你们就一起上吧,不战的话,赶紧滚,别耽搁老子休息,趁着天还没亮,正好还能睡一个回笼觉呢?”

这一下有热闹看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野鬼的脸上,因为目前为止,他就是孤魂帮的最高负责人,就看他敢不敢应战了。如果应战的话,估计他也不会是敖杰的对手,可是不敢应战的话,他野鬼作为一个堂堂的副帮主,颜面何存呢?只怕今后也没脸再在孤魂帮混下去了。

野鬼的脸色一连变了好几次,最终把后槽牙一咬,朗声道:“敖杰,你休要得意,看我来领教你的高招。”

说着,又直愣愣地飞上了摘星楼上,说来也巧,这厮用的也是一把飞剑,人还没到,剑就到了。霎那间,与敖杰的飞剑就战在了一起,只听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两个人,两把飞剑,竟然一时之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如果敖杰没有受伤的话,那么是必赢无疑的,毕竟他是七品巅峰,而野鬼只不过是六品中境而已。可是敖杰受了伤之后,就不太好说了。

我如今也是进退两难,因为我担心已经受了重伤的敖杰,如果再受伤的话,说不定就是致命伤。这样看来,我应该立即出手帮他才对。可是他偏偏显得那么游刃有余,如果他本来能够解决的事情,我如果出手了,人家说不定还不承你这份情呢?这样我平白无故地和孤魂帮结了仇,就有些得不偿失了。毕竟我如今的行为不是代表我一个人,而是代表着整个城主府,而与孤魂帮结仇,就意味着我们城主府要面对很多的牺牲。

就在我这颗心七上八下,为什么时候出手而犹豫不决的时候,小雪突然说道:“野鬼输了。”

小雪那可是狮灵呀,那份眼力价真是没说的,我当然信她,心里也顿时松了一口气。

果然,小雪断定过输赢之后,野鬼只不过又在敖杰手上走了一招,就惨叫一声,从摘星楼上摔了下去,而他的那柄飞剑,已经断成了好几截,成了标准的废铜烂铁。

看来野鬼在孤魂帮里威望甚高,看他从高空坠落,那些手下并没有躲开,而是纷纷出手,把他接住了,这样才挽回了他一条小命。

黑白无常的那两个领队沉不住气了,打算两人联手挑战敖杰,却被野鬼拦住了:“不是我信不过你们兄弟,只是你们两个虽然有一套合击之法,配合的天衣无缝,但是敖杰可是七品巅峰呐,而你们两个只不过是六品初境而已,想要赢他,只怕是比登天还难。”

野鬼喘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在我们孤魂帮,只怕只有帮主才能打赢这厮了。可是帮主直到现在也没有现身,依我看来,还是用漫天箭雨吧。”

白无常恨声道:“对付一个重伤之人,想不到我们还得用漫天箭雨的手法,如果此事传扬出去的话,我们孤魂帮的脸都要丢尽了。”

黑无常却是一摆手说道:“兄弟,非常时间做非常事,只要我们不留下活口,那么谁又知道我们是用什么方法杀了敖杰呢?我们可以说是副帮主斗剑赢了敖杰,你要知道,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这个黑无常够狠,是个做大事的好材料。

我问了小雪一句:“这个黑白无常是幽冥地府里的那个黑白无常吗?”

“非也!”小雪摇了摇头说道:“我们在人间传颂的黑白无常,是无常军的首领,而这两位只不过是他们手下的将领而已,你可以叫他们黑无常五号和白无常五号。”

“原来如此。”我点了点头,又问小雪:“小雪,你说如果孤魂帮的人使用漫天箭雨,敖杰能挡的住吗?”

“只不过是漫天箭雨而已?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小雪冷哼一声道:“虽然敖杰受了伤,但是人家好歹是个龙族哟,寻常的弩箭还是伤不了他的。除非……”

第二百二十一章 星星之火

我一愣:“除非?除非什么?”

小雪笑了:“除非孤魂帮的人配备了四千把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那就另当别论了。”

“四千把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说什么呢?三界之中,满打满算也不过我身上这么一把,我说小雪,你当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是菜市场上大白菜呀,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不过听小雪这么一说,我是把心放进肚子里了,看来孤魂帮接下来的这一轮攻击,并不能把敖杰怎么样。

随着野鬼的一声令下,孤魂帮的四千人马都拿出了弓弩,一时间箭如飞蝗,密密麻麻,齐刷刷飞向了摘星楼上。这么密集的弩箭,而且听风声力道都很强,毕竟孤魂帮的四千人马没有一个庸手,我自问,就算我使出浑身解数,只怕也挡不住这么多的弩箭,除非我使出山寨版泡泡,方才能够保住一条小命。

“野鬼,你们的帮主已经做了缩头乌龟,就凭你们这些土鸡瓦狗,用什么劳什子的漫天箭雨,又能奈我何?”然而,敖杰就是敖杰,竟然连飞剑都没有出,只是背着手,傲然而立,一脸的轻松淡然,那个样子,就像是观看一场流星雨似的。但说来也奇怪,那么多的弩箭只要到了他身前三尺之地,就落到地上了,时候不大,摘星楼下的弩箭已经堆成了小山。

“敖杰,休要猖狂,对付你还用不着我们帮主亲自出手!”野鬼脸色一变,然后把手一挥,大声喝道:“换地狱之火!”

“是!”四千人马一起应答,声势如雷。孤魂帮的人果然是训练有素,这么多人发声,就像是一个人发出来似的。

接着只见无论是黑白无常,还是牛头马面,四队人马整齐划一地从背上抽出了一支特制的弩箭,箭簇旁边带着一个小小的圆筒,竟然是火箭。

“地狱之火!”小雪脸色一变。

“地狱之火!”就连一向大大咧咧的小头尖尖也惊叫起来。

从他们两个的反应来看,这个地狱之火的杀伤力应该不亚于火树族的火树银花。

“发射!”野鬼又是一声令下,四千支箭在离开弓弩的那一瞬间,已经自动燃烧起来,金色的火光,璀璨夺目,然后划过夜空,闪电般射向了敖杰。

这一次不应该再叫漫天箭雨了,应该叫漫天花雨,火花的花。就在漫天花雨覆盖在身体之前,半空上突然一道闪电划过,然后是一声震天动地的霹雳,一瞬间响彻了整个黑石城的夜空。

这是雷鸣之声,让人瞠目结舌的天雷怒吼!顷刻之间,已经亲吻到了地面。孤魂帮的人脚下站的都是黑石铺就的地面,可是这一刻,一米多长,一尺见方的黑石条都被震飞出了地面,弹起了一米多高,然后再落下。如果说,刚刚孤魂帮给敖杰来的是漫天箭雨和漫天花雨的话,那么敖杰还给他们的是黑石雨。

接下来我的眼前就好像变成了人间地狱,骨折,肉烂,有的人直接断成了两截,而有的人断了双腿,惨叫声不绝于耳,鲜血就像雨水那样流淌。

而孤魂帮的地狱之火,与这个霹雳相比,就像是小朋友们逢年过节燃放的烟花,根本上不了台面。可能野鬼等人看到现在这个场面的话,只怕想死的心都有了。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自己刚刚的行为是多么的可笑,这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在强者的眼里,弱者的任何行为都会显得那么可笑。

霹雳声响过后,漫天花雨都不见了,而孤魂帮的四千人马已有半数被霹雳击中,蜷曲在地上,浑身上下如同焦炭一般。有的已经凉了,而有的只是受了重伤,嘴里不停的*着。

而最离谱的是那些没受伤的人,就那么傻傻地站着,就像个傻子似的望着夜空,包括副帮主野鬼以及黑白无常五号这些骨干分子,每个人的嘴巴都长得挺大,绝对能塞的下一个囫囵个鸡蛋。而牛头和马面那两支队伍就更不用说了,这嘴巴长的,能塞的下大个西瓜。没办法,人家的嘴巴大呀!

我也是吃惊不小,我没有想到敖杰竟然能召来如此厉害的响雷。如果他在和我对阵的时候,这么操作的话,那么我的城主府能活下来的人,绝对是屈指可数了。

我以为敖杰今晚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够多的了,然而我万万没想到这只是个开始,接下来的震撼更是超出了我的认知。

只见霹雳之声过后,夜空之上,出现了一朵偌大的金色云朵,如同刚被地狱之火烧过一般,照得黑石城如同白昼一般。只不过刚刚地狱之火的光亮和它相比,真的是萤火之比皓月。

突然之间,只见一个偌大的龙头从火烧云里探了出来,却是看不见它的尾巴,金龙现首不现尾,哇,没想到,敖杰竟然是一条金龙。

其实在龙族,也是分着等级的,以金龙的地位最高,接下来是黑龙,然后是白龙,再然后是青龙和黄龙。

我虽然早就知道敖杰是龙族,却没有想到他现出真身之后,竟然如此壮观。这个时候,再谈什么修为境界高低就可笑至极了,虽然敖杰只是一个七品巅峰,但是现在就算是一个八品巅峰的高手,都不一定会是他的对手。

只听一声响亮的龙吟之后,金龙庞大的身躯已经出了火烧云一大半,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三只爪子了。可是他的龙尾依然还隐藏在云彩里。

但是黑石城的上空,那朵火烧云却是越来越大,到了最后,仿佛整个天空都被这一朵火烧云所笼罩了。这也就是说,这个夜空都似乎燃烧起来了。

这个时候,敖杰说话了:“野鬼,你们孤魂帮不是要用地狱之火烧死我吗?那么我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你们尝一尝我的霹雳之火的厉害!这岂不是正应了人类世界里的一句话,来而不往非礼也!”

话音声中,只听敖杰一声大喝,火烧云碎了,就像是整个黑石城的夜空一下子碎了一般,然后碎了的火烧云变成了成千上万个星星,燃烧的星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洒向了孤魂帮的剩余人马。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也可以烧人,更可以烧鬼魂,不管孤魂帮的人是人还是鬼魂,我相信片刻之后,他们就会被烧的魂飞魄散。因为那么多的星星之火倾泻而下,已经让他们无处可逃了。

我轻轻叹了口气,一步走错,满盘皆输,经此一役,黑石城实力最强的孤魂帮只怕是要元气大伤了。而且经过今晚之后,孤魂帮和龙鑫集团已经成为了无法化解的仇敌。而且,这场争斗,很可能把东海龙宫自己幽冥地府牵涉进来。这么大的阵仗,想一想都刺激。毕竟对于如今还不是那么强大的城主府来说,再没有比这样更好的结果了。

也不知道有心还是无意,反正漫天的星星之火下落的时候,偏偏遗漏了我藏身的地方。要知道此时的敖杰翱翔于夜空之上,只怕是黑石城的一切都难逃他的法眼,所以,我相信那是后者,也就是说,敖杰向我抛来了橄榄枝,再一次对我手下留情了。

与此同时,火烧云碎了之后,敖杰化身的那条金龙终于显出了完整的身躯,天呐,足有上百丈长,五只龙爪锋利无比,那两枚龙角就像是两棵巨大的黑树,浑身上下是那种着火了一般的金色,让人眼花缭乱,而那颗偌大的龙头,看了看蝼蚁一样的孤魂帮人马,眼神相当冰冷。的确这没有什么好同情的,因为先撩者贱,是孤魂帮的人想要趁火打劫,那么无论敖杰采取什么方式对待他们,那都是他们应得的,怪不了任何人。

眼看着星星之火就要落到孤魂帮人的头上,可以预料的是,如此密集的攻势下去,出了野鬼以及有数的几个人之外,其余的人马只怕是无法幸免。

千钧一发之际,小雪突然说了一句:“有高手来了,最少也是九品巅峰。”

我愣了一下,九品巅峰那是什么存在?要知道敖杰都这般逆天了,也只不过是七品巅峰而已。我估摸着,四海龙王自己十殿阎罗估计就是九品巅峰了,也就是传说中的陆地神仙那个级别。

但是,像四海龙王或者是十殿阎罗都是独霸一方的人物,怎么会突然出现在黑石城呢?作为黑石城城主,我不知道自己是幸运呢,还是不幸。

果然,小雪话音未落,只见一只大手就像是从天外面伸过来一样,五指张开,然后随手一捞,就把那些数不清的星星之火全都抓在了手心。

夜空之上的敖杰发怒了,又是一声咆哮,几乎将自己身上所有的威压全都迸发出来了。

在那只大手里的星星之火,似乎是得到了某种召唤,极力想要从那只大手里挣脱出来,甚至有些火星子已经从手指头缝里漏了出来。

第二百二十二章 孤魂帮帮主

就在我以为敖杰未尝没有一战之力的时候,小雪却是轻轻叹了口气道:“没办法,境界的差距有时候是无法弥补的,如果敖杰没受伤的话,还能支撑十个八个回合,但是现在呢,只能是秒杀!所以,主人,你要做好出手的准备哟!”

不会吧,小雪有没有搞错,让我做好出手的准备?我只不过是五品而已,可是那只大手的主人可是九品巅峰哟,强悍如敖杰都即将被人家秒杀了,让我和他动手,岂不是败得比秒杀更快?

小雪笑了:“主人,你也不要妄自菲薄,孤魂帮帮主又如何?九品巅峰又怎么啦?待会儿你就用碧玉虎弩搭上小剑尖尖,就射那只大手,我再用狮子吼助你们一臂之力,说不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哟!”

马丹,拼了。反正我既然来了,就不能眼睁睁看着敖杰玩完,怎么着也得试上一试。

可是只听到一声让人惊魂动魄的冷哼之后,那只大手猛地一下攥紧了,然后使劲搓了两下,再摊开的时候,那些星星之火已经全部熄灭了。果然厉害,不愧是九品巅峰。

“在下何德何能?竟然能让孤魂帮帮主孤魂大人驾临?”敖杰这句话让我有些意外,这好像不符合他的脾气哟!孤魂又如何,既然双方已经撕破了脸,管他是谁呢?打就是了。

果然敖杰还有下文:“孤魂,听说你是妖界最神秘的存在,没有人知道你的真正身份。我敖杰真就不服了,今天晚上一定让你露出庐山真面目!”

“年轻人口气大点儿也没啥,不过你的实力的跟得上才行呀?否则的话,未免就有些贻笑大方了。”孤魂的声音不大,若隐若现,若大若小的,看来他是在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过无论他如何掩饰,我都听得出来,这是一个久居上位者的声音,绝对不会是区区一个孤魂帮帮主就能解释蒙混过关的,难道说这个孤魂是幽冥地府中的某位大人物不成?四大判官之一吗?不会吧,四大判官可不是小人物,那是在仙书仙策上都有记录的存在,吃着玉皇大帝的饷过生活的,怎么会轻易现身在这黑石城呢?

不过,小雪却又不同的看法:“主人,四大判官的实力充其量不过是九品初境而已,万万达不到九品巅峰的境界,你的胆子不妨再大一些。”

如果说幽冥地府,比四大判官还要牛逼的存在不外乎就是十殿阎罗了,难道说这一位孤魂大人,就来自于幽冥地府的某一殿?这也未免太惊世骇俗了一些。不过小雪有这样的想法也正常,毕竟九品巅峰可不是大白菜,就算是在高手如云的幽冥地府,也是屈指可数的。呵呵,孤魂如果真的是十殿阎罗之一,那就有好戏看了,看到时候幽冥地府如何面对质疑,是索性撕破脸,破罐破摔,我强我有理,直接把黑石城纳入他们的版图,还是让孤魂帮就地消失,然后不承认这回事呢?

如果是前者也就算了,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这就是我这个新任城主的悲哀了,因为无论如何,我们城主府现在根本没有和幽冥地府对抗的资本。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孤魂和敖杰之间的战斗已经开始了。

“跟得上或者是跟不上,咱们试一试不就知道了吗?今夜能与孤魂一战,我敖杰死而无憾!”

话音声中,只见敖杰身上的威压越来越浓烈,我只觉得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在格叽格叽作响,似乎要被压碎了一般。然后低下了头,就连脊梁和膝盖都要弯曲了。再这样下去的话,我很可能跪倒了。那一瞬间,就算是我的神经如何坚韧,都有了一丝想要屈服他的想法。龙族的强悍,实在是在我的意料之外。

可是我李某人可是堂堂的黑石城城主,在我的一亩三分地上,是不会向任何人屈服的,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勇气,猛地一抬头,然后直起了膝盖,挺直了脊梁,我就是要反抗,这里是黑石城,是我的地盘,并不是东海龙王或者是幽冥地府就能够做主的地方。

夜空上的金龙就在这时候发出了龙吟,我觉得自己的耳膜都快被震碎了,然后夜空里突然刮起了狂风,吹得孤魂帮的残余人马东倒西歪的,随时都有被吹上天的可能。

“敖杰,你是不是已经黔驴技穷了?”孤魂一声长笑之后,怪事发生了,刚刚的狂风突然停止了。

“接着来!”夜空中的敖杰突然张口喷出了一口鲜血,染红了半边天空,紧接着身子快速闪电一般,在空中遨游,速度之快,就连我的眼睛都有些跟不上了。

我有些奇怪,敖杰这是干什么,跑路吗?不会,如果是跑路的话,直接走了就一了百了啦,何苦在这里显摆呢?看来他这样做一定是另有深意。

果然随着他的迅速转动,空气中的气流越来越热,我身上一瞬间已经是大汗淋漓,而且再一瞬间之后,那些汗水已经被烤干了,然后另一瞬间之后,我的衣服似乎都要被烤焦了,整个黑石城,似乎都要燃烧起来了。

敖杰冷声道:“孤魂,今日之后,就算是我死,也要你变成真的孤魂野鬼!”

看来敖杰的用意非常明显,那就是把孤魂的手下全部杀死。

这么一句话的工夫,野鬼已经耐不住性子了:“帮主大人,赶紧想想办法呀,要不咱们孤魂帮真的就要土崩瓦解了。”

孤魂大喝了一声:“慌什么?有本帮主在,黑石城的天塌不下来!”

我靠,这句话不是由我这个黑石城城主来说,才更加合适吗?这个孤魂,看来根本没有把我这个城主放在眼里呀!

就在这时,那只恐怖的大手动了。与敖杰的快速相比,他的动作很慢很慢,可以说比乌龟还慢,不不,甚至比蜗牛还慢,但奇怪的是,这么慢的一只手,竟然赶上了那么快速的敖杰。

鬼使神差的,这只手一把就抓住了敖杰的尾巴,敖杰想挣脱,可是无论他如何挣扎,根本挣脱不了那一只大手。

所以不得不停了下来。

敖杰一停下来,黑石城的温度瞬间就恢复了原样。

“擒龙手!”小雪惊叹了一声。

我心里也是震撼不已,我真的没有想到,妖界之中,竟然有人能够凭空抓住一条金龙的尾巴。

纵然是空手抓住了一条金龙,孤魂的声音听上去并没有任何改变:“敖杰,认命吧。本来本帮主并不想杀你,可是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我的底线,所以你就认命吧!”

“认命?呵呵,不过是一死而已。来吧,我敖杰如果皱一皱眉头,就不算是好汉!”龙族的人果然没有贪生怕死之辈。

这个时候,小雪突然说话了:“主人,别在一旁看热闹了,赶紧出手吧!”

哦!我如梦初醒,赶紧拿出了碧玉虎弩,然后把小剑尖尖搭在了上面,说了一句:“尖尖兄弟,这一次全靠你了!”

小雪突然一声怒吼,狮子吼的威力竟然大过了刚刚的龙吟,只不过她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夜空之上的那只大手,所以周围并没有什么波动。

可是那只大手却是晃了几下,被他抓住的金龙差一点儿就要脱手了。

而孤魂的声音也失去了刚刚的冷静:“什么人?竟然敢管我们孤魂帮的闲事!”

“哈哈,老子是黑石城的城主,在这里还没有我管不了的事情!”这句话我很想大声喊出来,但是我不能,因为我不能给城主府的那些人带来灭顶之灾。

于是我只能忍气吞声地,然后恨意满满的射出了小剑尖尖。

当初我就是用它重伤了敖杰,如今面对九品巅峰的孤魂,它还能不能凑效呢?

本来我是没有任何信心的,可是小雪的意思很明了,她说别看孤魂表面上没有什么两样,其实现在是他的灵力最涣散的时候,毕竟狮子吼的威力是非同小可的,要知道方面九灵元圣三声狮子吼,都能够打开地狱之门呢?就算是孤魂的真实身份乃是十殿阎罗之一,又如何呢?如果在九灵元圣面前,根本就是被秒杀的结果。

小雪的实力当然远远比不上九灵元圣,但是狮子吼可是货真价实的,那可是九灵元圣亲自传下来的东西,对幽冥地府的人,还是有一定的震慑力的。

小剑尖尖的个头很小,虽然自身带着绚丽的光华,但是在金龙占尽了风头,后来又被孤魂全部压过之后,这一点儿光华就算是在夜空之中,也没有多少人注意了。

它一直到了孤魂的三尺之内,才引起了孤魂的注意,喝了一声:“什么人?”

然后另一只大手出现了,以苍鹰缚兔的姿势来抓小剑尖尖,可是就在那一瞬间,小剑尖尖开始光芒四射,那些光华竟然超过了一旁的金龙。

在地上观战的野鬼大叫起来:“帮主大人小心,这是西海龙宫的神器小剑尖尖!”

第二百二十三章 孤魂

“米粒之珠,也放光华?就算是西海龙宫的神器,又能奈我何?”孤魂面不改色,那只大手依然还是抓向了小剑尖尖。

小剑尖尖虽然光华四射,但是孤魂的手太大了,试想一下,一只能抓住数十丈长金龙尾巴的手,那该有多大,小剑尖尖岂能与其相提并论,自然而然被他一把抓在了手掌心,耀眼的光华顿时一闪而逝。

完蛋了!我没想到孤魂的实力竟然如此恐怖,小头尖尖的锋利程度何等恐怖,就连敖杰的龙鳞甲都抵挡不住,谁知道竟然被孤魂轻轻松松就抓在了手掌心。

“主人,胜负未分呢,还需要我们最后一搏!”小雪在我脑海里展示了一个狮子滚绣球的画面,然后说道:“这一次我来控制碧玉虎弩,你只需要把自己当成伤心小箭就可以了,然后我用念力拉开弓弩,送你上去。”

“小雪,这能行吗?”不是我胆小怯战,而是孤魂的实力太过强横了,人家那可是实打实的九品巅峰啊,而我只是五品中境,差距实在是太大,隔这么远射他一下还行,如果近身搏斗的话,我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小雪急忙道:“主人,我还能害你吗?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你赶紧的,要不等敖杰被击杀之后,你我也逃不掉。”

还的确是没有退路了,因为像孤魂这样的高手,只要他腾出手来,是不会放过我的,因为我刚刚偷袭了他。

“好吧!”我把碧玉虎弩往地上一扔,它在小雪念力的控制下,竟然直愣愣地立在了地上,我一跃而起,身子在空中平行着,然后双脚使劲蹬在了弓弦上,而同时小雪用念力拉开了弓弩,再开始施射,我的身躯就像刚才的小剑尖尖一样,猛地一下窜上了云霄。

如果我施展乘风身法的话,当然也可以窜上去,可是根本使不出这种速度,也只有这种速度,才能发挥出狮子滚绣球的优势来。

我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作响,眼看着到了那只大手附近,我在空中翻了一个跟头,从脑袋朝前变成了双脚朝前,然后使了一个二踢脚,踢向了那只大手的手腕。

这样就打了孤魂一个措手不及,可能他也没想到有人会像离线的弓箭一样,来的这般迅猛吧。我当然知道成败在此一举,所以几乎用上了吃奶的力气。身上杂七杂八的东西,什么灵力,什么锐金真气,什么依葫芦画瓢,等等,但是能用的东西全部都用上了。

但是九品巅峰的高手实在是不容小觑,孤魂竟然在这种时候,还能来得及抖了一下手腕,只是这么轻轻一抖,就已经躲过了我的第一脚,可是我的第二脚紧接着又踢了过去,这一下终于提了个正着,可真不容易啊。

不过虽然是踢中了他,但是我的脚面却是疼痛难忍,就像是断掉了一样。不过好在我这一脚也起了一些作用,在手腕上挨了我的一脚之后,孤魂的那只大手攥得不是那么紧了,这给了小剑尖尖机会,它乘机挣脱了孤魂的手掌。

“主人,赶紧接剑!”随着小雪的提醒,我连忙随手一捞,把小剑尖尖接在了手里,可是这时候,我距离孤魂的两只大手已经有好几丈远了。

我把后槽牙一咬,然后把它当做柴刀来用,对着孤魂抓着金龙尾巴的另一只手劈了过去。这是无形之刀!孤魂这一次没有反应过来,被我一剑劈在了手腕上。

小剑尖尖乃是神兵利器,就连敖杰的龙鳞甲都挡不住其锋芒,孤魂的手腕当然更是挡不住了,只见鲜血飞溅,那只大手齐腕而断,敖杰的真身金龙趁机摆脱了孤魂的束缚,重新遨游于天空之上。

“好!果然是少年英雄,这位想必就是新任黑石城城主李明了!”孤魂虽然断了一只手,但是却是风度不改,乐呵呵地给我打了一声招呼,然后把胳膊一伸,那只断了的大手竟然又重新长在了他的胳膊上,就像从来没有离开一样。

我直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了孤魂的样子,只见他穿着一身冷酷的黑衣,身材像标枪一样笔直,乌黑的长发,一双精芒四射的眼睛,似乎能够看穿我的内心。只不过他的脸上带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所以看不见到底尊容如何。

孤魂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敖杰,轻叹一声道:“两位都是年少可为,前途不可限量,只可惜做了我孤魂帮的敌人,所以老夫不得不痛下杀手,还请两位见谅。”

敖杰冷哼一声,却是没有说话。我看他身上的鳞甲上全是血迹,看来和孤魂这一场恶斗,引发了他的旧伤。这让我不得不钦佩他们龙族身体的强悍。

我却是打了一个哈哈:“好说好说,不过我城主府好像与你们孤魂帮并没有什么瓜葛,帮主大人何苦要将我们列为仇敌呢?”

孤魂哈哈大笑道:“李城主,你不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我们之前是没有任何恩怨,可是你不分青红皂白,就对我出手,而且还斩断了我的右手,这不是生死之敌又是什么呢?”

我眼珠子一转,连忙说道:“帮主大人此言差矣,我之所以向你出手,只是因为我欠了敖杰的一个人情而已。而且今晚我只代表李明这个人,城主府的其余人和这件事情毫无关系,因此不管我们谁胜谁败,还望帮主大人莫要牵连无辜!”

“李明,没想到你还是这般重情重义之人!”孤魂咦了一声,接着说道:“好吧,不管我们此战结果如何,我保证不报复城主府的其他人就是了。”

“多谢帮主大人!”我毕恭毕敬地向孤魂深深施了一礼,他这一句话让我宛如吃了一颗定心丸,最起码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想着连累城主府的其他人了。有这样光明磊落的对手,最起码心里不那么别扭。

孤魂又说道:“你们两个一个七品巅峰,另一个只不过是五品中境,我与你们交手,未免给人以大欺小的感觉。这样吧,只要你们能够接住我三招,我立马扭头就走,而且从此以后,我孤魂帮的人再也不踏进外城半步。如果你们接不住我三招,那就没办法了,死在老夫手里,也不算是委屈了你们两个。”

我看了敖杰一眼,只见他转着一双偌大的龙眼,也瞅了瞅我,意思很明显,不管孤魂画下什么道道来,我们接着就是了。

看敖杰没什么意见,我就更不用提了,因为孤魂这样做,已经够让我们两个占便宜了。

于是我就冲着孤魂点了点头说道:“恭敬不如从命!”

“好!”话音将落未落之际,孤魂已经出手了,不,他的手根本就没有动,准确的说,他只是冲着我和敖杰挥了挥衣袖。

他的袖子真大,随便挥了挥,就是一阵劲风扑面而来,我还没来得及招架,就来了一个倒栽葱,不过也仅仅是一个倒栽葱而已,别的并没有什么,身上不疼不痒的。

我刚要翻一个跟头,把自己的身体捋顺了,没想到两只脚翘在天上,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绑住了似的,根本就倒不过来。这是什么招数?怎么如此的怪异?我瞄了一眼敖杰,发现他的样子和我并么有什么两样,也是相当的狼狈不堪。

我终于明白,有些境界上的差距是无论如何都弥补不了的。刚刚我之所以得手,实在是侥幸至极,我心里数了数,我有小雪和小头尖尖自己碧玉虎弩相助,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断了孤魂一只手,可是人家只是一伸手,就恢复了原样,并没有什么伤害。如今呢,举手之间,就把我和敖杰倒吊起来,而且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到了这步田地,甚至连小雪都束手无策了。

“两位,老夫的第二招来了。”孤魂大笑声中,左手对着我一指,右手对着敖杰一指。他两只手的食指和中指竟然齐根而断,四根手指,飞向了我们两个的四只眼睛。

乖乖,这是要挖眼的节奏呀!这四根手指快如闪电,眨眼之间已经飞到了近前,我已经放弃了抵抗,想到自己从今之后,就要变成一个瞎子,我心里甭提多么难受了,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还是会出手救敖杰的,因为我欠他的人情,如果见死不救的话,那么这辈子心里也不会安宁的。

说时迟那时快,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不由自主地把嘴张开了,然后一声怒吼发了出来,声音不大,却足以挡住了那两根手指头。

是小雪,再一次施展出了狮子吼。我知道以小雪的实力,是不可能连续施展狮子吼的,否则的话,声音不会这么小,而她为了不让我变成瞎子,却是强行施展了。这样一来,肯定会大伤元气,只怕没有个三五个月,都难以恢复过来。

第二百二十四章 宋帝王

狮子吼发出的音波挡住了那两根手指的去路,而且一时间僵持不下。我松了一口气,连忙朝敖杰那边望去。敖杰就是敖杰,我是凭借着小雪的鼎力相助,才避免自己成为了一个瞎子,而敖杰呢,在大伤之后,照样凭借着自己的实力,挡住了孤魂的雷霆一击。原来他虽然被倒吊着,但是两根很长的龙须伸了出来,恰好挡住了孤魂的两根手指。

我这边全靠小雪用狮子吼的音波撑着,而敖杰则靠着自身优越的条件,也暂时保住了眼睛。但是我们和孤魂之间差距太大了,僵持不了多大一会儿,人家的四根手指又往前靠近了不少,可以说距离我们两个的眼睛只有几厘米的距离了。

说句实话,我已经是黔驴技穷了,身上能用的东西基本上全都用上了。当然,我还有一件压箱底的法宝山寨版泡泡,只是孤魂的手指距离我这么近,我就是用上了泡泡,最多只能保住一条命,而这一双招子只怕是要废了。更何况,敖杰怎么办?我们两个的距离有些远,仅仅靠着一个山寨版泡泡遮挡不了这么大的面积。

这时小雪在脑海里给了我一个提示:“揭穿他,这个孤魂帮帮主孤魂,就是十殿阎罗里排名第三的宋帝王!”

不会吧?孤魂竟然是宋帝王?说句实话,我也有点儿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毕竟十殿阎罗在幽冥地府的影响力举足轻重,非同小可,着实不是四大判官之类的角色能够相提并论的。

然而当小雪陆续把信息传过来之后,我方才确定,这竟然特么滴是真的!

根据狮灵经的记载,这个宋帝王姓余,二月初八的诞辰,在十殿阎罗里排名第三,应该是排名很靠前的了,要知道名声在外的阎罗王只不过排名第五而已,由此可见宋帝王在幽冥地府的重要程度。

这个宋帝王执掌黑绳大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忤逆尊长,教唆兴讼者,推入此狱,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满转解第四殿。传说黑绳大地狱坐落在大海之底,东南方沃焦石下。这个方位肯定是根据幽冥地府来说的,如果按照黑石城的方位来看,黑绳大地狱应该距离黑石城不是太远,这样就能解释宋帝王作为一个堂堂的十殿阎罗之一,为什么会摇身一变,成了孤魂帮的帮主大人了。更何况,孤魂帮的骨干基本都是幽冥地府的人。

既然各方面都对得上,那我就可以以此来扰乱宋帝王的心神了,此番我和敖杰能否逃过一劫,成败在此一举了。

于是面对着已经快贴近我眼睫毛的两根手指,我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孤魂,不!现在应该称呼他为宋帝王才对!宋帝王一愣:“李明,真有意思,你马上就要见不到光明了,有什么可笑的?”

“我在笑天下可笑之人!”我笑得更大声了:“我在笑不但人有两面,而且幽冥地府的高官也有两面。比如说,有的人表面上是十殿阎罗之一,可是背地里却成了什么帮主,余大人,你说可笑不可笑?”

因为十殿阎罗只有宋帝王一个人姓余,所以我这样一句话无疑是点明了他的身份。

“你怎么知道?”虽然宋帝王带着面具,我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变化,但是他的声音已经失去了以往的镇定。

但是宋帝王毕竟是宋帝王,城府还是很深的,当下打了一个哈哈,笑道:“李明,你虽然是黑石城的城主,但是也不能你说我是宋帝王,我就是宋帝王了。万一你说我是玉皇大帝,难道我也要承认吗?”

“余大人,嘴上不承认没关系,因为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你不认。”由于宋帝王心神有些乱了,所以不但我眼前的手指,就连敖杰眼前的手指,也退出了三尺之外。我心里一喜,趁热打铁道:“你先是将我们两个倒吊,接着又自断四根手指来挖我们两个的眼睛,难道这不是你宋帝王余大人的惯用招数吗?我相信,如果挖眼不成功的话,余大人接下来应该要用刮骨之刑了。”

“不错,老夫就是宋帝王,也是孤魂帮的帮主孤魂。”这一次,宋帝王可能是看瞒哄不过去,索性就大大方方地承认了。只见他双手一招,把四根手指统统收了回去,拿下了脸上那个青面獠牙的面具。只见他面如古月,目如朗星,相貌清癯,仪表堂堂,给人的第一感觉绝对不像个坏人。

我摇了摇头,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宋帝王老脸一红:“这是我们幽冥地府的大布局,大战略,你小小年纪懂什么?难道我们任由四海龙宫的扩张,而无动于衷吗?那样一来,我们幽冥地府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我笑得更厉害了:“反正每个坏人在做坏事的时候,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余大人,而你的理由已经足够充分得了,用不用我再给你加上一条,奉命行事呀?”

“李明,你用不着做口舌之利,在这里讽刺挖苦我,要知道你们两个的小命还捏在老夫手里。”

宋帝王强忍着心头的怒气,继续说道:“我本来想直接杀了你们两个的,可是老夫素有爱才之心,思来想去觉得应该给你们两个一条生路。这样吧,只要你们自愿加入老夫的孤魂帮,那么敖杰可以做第一副帮主,李明做第二副帮主,以前的副帮主野鬼另作他用。因为老夫在第三殿公务繁忙,也就是说,我是把孤魂帮交到了你们两个手里,不知道两位少年英雄意下如何呢?”

还没等我们两个做出回答,宋帝王继续说道:“当然,你们两个必须要做出承诺,那就是不能向任何人泄露老夫的真实身份。毕竟,就算是野鬼,也不知道他的帮主大人就是十殿阎罗之一的宋帝王!”

我扭头看了敖杰一眼,我们两个从当初的对手,到现在的并肩作战,虽然交流不是太多,但仅仅是一瞥,我们已经知道了彼此的想法。

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吭声,已经重新变回人形的敖杰笑了笑说道:“余大人,多谢你能看得起我们两个,但是真的对不起,我和李明都是自由散漫惯了的人,不习惯被别人约束,所以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如此说来,两位是明摆着敬酒不吃吃罚酒了。”宋帝王的声音陡然之间冷了下来,九品巅峰的存在果然非同凡响,夜空之中的气温突然下降了好几度。

敖杰冷声道:“不好意思,我们是敬酒不吃,罚酒当然也不会吃了。”

眼看宋帝王即将暴走,我连忙说道:“余大人,其实不管孤魂是谁,是阎罗王也好,是宋帝王也罢,与我们没有太大的干系。如果你信得过我们两个的话,我们可以保证不把这个消息透露给第三个人知道,你看如何呢?”

毕竟宋帝王的实力太过惊人,能不动手尽量不动手为好。

“不是我不信任你们两个的人品。只是老夫认为,除了我的属下以外,就只有死人才能够保守秘密!”宋帝王一字一句地说道:“所以,我最后给你们两个一个机会,跟着老夫干,或者死!”

眼看事情已经没有了回转的余地,我也就不必再说什么好话了:“宋帝王,你也许会是一个好上司,但是我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跟着你干的。至于死,只怕是不见得吧!”

“不见得?好一个不见得!”宋帝王哈哈大笑起来:“这应该是我今晚上听到的最搞笑的笑话了。你们两个都不是傻子,应该听说过一句话,阎王让你三更死,没人留你到五更!”

“是吗?只不过今天应该是个例外,因为现在已经是五更天了。而我们两个还没有死呢?”事情就是那么巧,我的话音刚落,更夫的梆子声就传了过来,果然到了五更天。这应该是一天之中最黑暗的阶段,只要撑过这一小段时间,那么黎明就要来临了。

“现在是五更又如何?那么老夫就让你们五更死!也就是现在就死!”也许是我们两个敬酒不吃吃罚酒的态度,彻底地惹怒了宋帝王,他的声音越发的阴冷了:“老夫已经五十年没有亲自施展过刮骨之刑了,你们两个很幸运,由老夫亲自为你们操刀!”

宋帝王说着,右手一探,掌中多了一把刀,刀身并不长,说是刀,其实就和一把匕首差不多,也就仅仅比小剑尖尖长了一两公分而已。不过刀身上冷芒四射,那股杀气扑面而来,纵然我和敖杰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也忍不住一连打了好几个寒颤。由此可见,这把刀不知道沾惹了多少鬼魂,刮了多少白骨。

宋帝王一刀在手,整个人都变了,说话也有了一种冷酷到底的感觉:“这把刀名叫刮骨刀,跟了老夫上千年了,称得上是我的好伙伴!”

第二百二十五章 刮骨刀

宋帝王有些得意的扬了扬手里的小刀:“被它刮骨者无不是大奸大恶之辈,也许你们两个是个例外吧,但是没法子,老夫已经给过你们两次机会了。所以说,浪费机会者,是自己找死,怪不得别人!”

“宋帝王,我知道你的手段,可是想让我们两个死,只怕没那么容易吧!”我虽然嘴上没有服软,但是心里知道刮骨刀的厉害,所以悄悄一把握住了小剑尖尖,目前来说,要想抵挡刮骨刀就只能靠小剑尖尖了。

“牙尖嘴利,李明,那就对不起了,你就死在敖杰前头吧,也许你死了之后,他说不定会改变主意,投靠我孤魂帮呢?”宋帝王说着,把手一扬,刮骨刀旋转着飞向了我,眨眼之间,已经到了近前,速度之快,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我急忙用小剑尖尖来挡,只听一阵格叽格叽的声响,简直就像铁锹擦在铁皮上那样的刺耳,刮骨刀又重新回到了宋帝王的手里,而我耳边则响起了小头尖尖的声音:“疼死我了,我竟然一下子被它擦掉了一层皮,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种亏呢?”

我看着空中弥漫的一大片说不清是什么材质的金属粉末,心里也是吃惊不小,要知道小剑尖尖乃是神兵利器,没想到竟然会被宋帝王的刮骨刀一下子就刮下来一层皮。

宋帝王哈哈大笑道:“西海龙宫的小剑尖尖又如何?在我的刮骨刀之下,用不上三个回合,管教它烟消云散!”

我知道等宋帝王再一次出刀的时候,绝对不能再用小剑尖尖去抵挡了,否则的话,就像宋帝王所说的那样,用不了多久,小剑尖尖就应该不复存在了。可是面对着如此恐怖的刮骨刀,我如果不用小剑尖尖的话,用什么才能够挡的住呢?难道用碧玉虎弩吗?碧玉虽然坚硬,但是肯定挡不住人家的刮骨刀的,至于柴刀就更不用说了,那就是一般的材质,我之所以还带在身上,一来是我用着顺手,二来呢,也表示一下对我师父的尊重,这就叫做吃水不忙挖井人吧。

我想来想去,没法子,看来只能用山寨版泡泡了,如今她成了我唯一的希望。如果是真正的神器泡泡在,我坚信宋帝王的刮骨刀就算是再锋利十倍,我也无所畏惧,但是我手里的泡泡毕竟是山寨版的,效果作用和本尊比起来,肯定是差得远了。但是现在没法子了,只能是死马当做是活马医了。

趁着宋帝王没出刀之前,我赶紧向敖杰使了个眼色,让他往我这边靠拢。

敖杰何等聪明,当然一下子明白了我的意思,趁着宋帝王的注意力全在我身上,就悄悄往我这边挪了几步。我们两个的距离本来就不是太远,如今更是只有两米多远的距离了,这样一来,我的山寨版泡泡应该能够罩得住我们两个人了。当然,如果敖杰显出金龙真身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宋帝王的眼睛里可是不揉沙子的,我们两个的小动作当然没能瞒过他,不过他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我身上竟然会带着一个山寨版的神器泡泡,所以并没有猜到我们两个的用意,反而冷笑道:“你们两个凑在一起是不是想抱团取暖呀?这样更好,看我一刀刮了你们两个的骨头!”

说着,只见他又是把手一扬,可怕的刮骨刀再一次旋转着飞了过来。

敖杰还向挡在我面前,却被我制止了。开什么玩笑,他的龙鳞甲是厉害,可是就连小剑尖尖都在刮骨刀之下有所损伤,区区一身龙鳞甲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一次,我都不带考虑的,直接召唤出了山寨版泡泡,在刮骨刀到来之前,只见一层玲珑剔透的薄膜将我和敖杰团团包裹起来。

这个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太阳也升了起来,阳光照在那个圆圆的泡泡上,五光十色,煞是好看。

宋帝王笑了:“什么玩意?李明,你是不是病急乱投医,你不会幻想着用这个薄薄的东西,来抵挡我的刮骨刀吧?”

其实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的,毕竟我没有任何把握,因为同样作为神器,小剑尖尖都在刮骨刀之下吃了瘪,这个山寨版的神器泡泡也不知道行不行。但是我嘴上一点儿也没有服软,冷笑道:“是又如何?宋帝王,越是看着不起眼的东西越是厉害,不服气的话就等着瞧好了!”

话音声中,刮骨刀已经斩到了山寨版泡泡上,然后像刚刚对付小剑尖尖一样,就如同拉大锯那样拉了起来。我和敖杰躲在山寨版泡泡里面,看得清清楚楚,这才发现原来刮骨刀上带着一排很小很小的锯齿,一般来说,锯是比砍或者斩以及刺更加有效,难怪就连小剑尖尖也吃了大亏呢。

听着刺啦刺啦的声音不绝于耳,我一颗心提到嗓子眼上了,不过好在刮骨刀锯了一会儿之后,就又重新飞回了宋帝王手里。

“有意思!”宋帝王有些诧异,但是并没有放在心上:“李明,你这件东西怎么和传说中的神器泡泡特别像呢?但也只是特别像而已,真实效果比起神器泡泡要差得远了,因为如果真的是神器泡泡在此的话,我的刮骨刀根本就近不了身。”

宋帝王就是宋帝王,见多识广,虽然他并么有见过神器泡泡,但是一下子就道明了神器泡泡的厉害之处。看来神器和神器也是有所不同的,就像小剑尖尖也是神器,可是与神器泡泡比起来,就远远不如了。毕竟,神器泡泡可是与定海神针铁相提并论的东西,而小剑尖尖充其量应该和我这个山寨版泡泡是一个级别的。它有剑灵,而且作为攻击性武器,还能够挡的住刮骨刀的第一轮攻击,已经难得可贵了。而山寨版泡泡是作为防御性武器存在的,所以综合起来,效果和小剑尖尖差不了多少。

敖杰捅了我一下:“兄弟,原来你之前是在忽悠我呀,你这个东西并不是神器泡泡呀!”

我笑了笑:“是不是神器泡泡有什么区别吗?因为它就是神器泡泡送给我的。再者说了,我说它是神器泡泡吗?是你自己认为的。我只不过没有否认而已。”

敖杰还想再说,我连忙指了指正前方:“敖大哥,难道你没看到,泡泡上已经有刮骨刀留下的痕迹了,我只怕宋帝王再来一轮的话,这个山寨版泡泡就撑不住了,所以还是得赶紧想个办法逃命要紧呀。”

“怎么跑?我们跑,难道人家宋帝王不会追吗?再说了,这把刮骨刀号称是幽冥地府三大神器之一,除了锋利之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号称附骨之蛆,只要认定了目标,不刮到人的骨头是绝不会罢休的。”敖杰皱着眉头,没好气地说道。

我狠狠不平,在心里想道:“我靠,这不是和现实世界里的*差不了多少吗?”

这时,刮骨刀在宋帝王手里又变小了,但是光芒更加强烈了,而且刀身上锯齿也更加显眼了,我知道玩完了,因为刮骨刀越小,证明即将到来的攻击越加难以抵挡,因为浓缩的都是精品,很多东西,往往在浓缩之后,攻击力才更加的惊人。

我突然想到,子弹在入水之后,攻击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包括*也是一个样,除非是特制的*和*什么的,才会在水底下爆发出无穷威力。那么这个刮骨刀会不会水战呢。就算它会水战,想必攻击力也会减弱吧。

所以趁着宋帝王还没出刀,我连忙对敖杰说道:“敖大哥,赶紧想办法有走人,我们直接进黑水河,反正你是龙族,我相信入水之后,就算是刮骨刀攻破了山寨版泡泡的防御,但是你也能想出办法来对付宋帝王的刮骨刀的。”

“兄弟,你也太高看我了。如果我没有受伤的话,还可以驱动九曲十八弯大阵,那样就不必害怕什么刮骨刀了。可是现在,就只能闷着头等着挨打了。”敖杰轻叹了一声,然后说道:“没法子,我们总不能在这里等死,只好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说着,他突然狠狠踹了我一脚。我猝不及防,被他踹得飞了起来,然后一头撞在了泡泡上。我勃然大怒,冲着他咆哮起来:“敖杰,大敌当前,你还想着窝里斗……”

但是我一句话没说完,怪事发生了,只见泡泡在我的撞击之下,蹦蹦跳跳的往黑水河方向飞去。我顿时明白了敖杰的用意,我不得不承认,这小子还真有两下子,甚至在某些方面,要比我还强。

但是我心里清楚,仅仅凭借着刚才那一撞之力,是根本不可能到达黑水河的,那既然要等着敖杰踹我,还不如我提前一步踹他呢?这就叫做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可是当我把脚抬起来的时候,却是怎么也踹不下去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 附骨之蛆

可是我想了想,还是算了,毕竟敖杰身负重伤之后,又和孤魂帮众人连番恶战,如今身上血迹斑斑,我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这个时候,宋帝王已经放出了刮骨刀,我已经看到那把小刀呼啸着,正对着之前泡泡身上的伤痕而来。

这一次,我也不用敖杰踢我了,赶紧依葫芦画瓢,照着刚才摔倒的样子,又摔倒了一把,山寨版泡泡的速度顿时加快了不少,把刮骨刀甩开了。

可是,难怪刮骨刀号称是附骨之蛆,跟在后面穷追不舍,没过多大一会儿,等山寨版泡泡的速度慢下来之后,它就又追上来了。

我豁出去了,就冲着敖杰大声叫道:“你踢我呀,你特么滴踢我呀!”

不是我这人不挨打不舒服斯基,而是我通过第一次挨踢,第二次自己自己摔得出的结论看来,明显是敖杰踢我之后,山寨版泡泡的速度要更快一些,所以为了摆脱刮骨刀,我情愿被多踢几下也无妨。

“兄弟,既然你这么迫切,那我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敖杰又是一脚,正好踹在我的小肚子上。好家伙,竟然比刚才那一脚用的劲还大,直接把我踹的飞了起来,实实在在的撞在了泡泡上。多亏泡泡的周边挺软和的,否则的话,这一脚就有的我受了。不过我还是疼得呲牙咧嘴的,冲着敖杰叫了一声:“敖杰,你小子还真踢呀?”

敖杰哈哈笑道:“是你让我踢的,我能不踢吗?再者说了,既然要踢,那就要用力,要不没啥作用的。”

这小子就那么喜欢看我的笑话,明明伤的不轻,一笑就疼得呲咧着嘴,可是他竟然忍着疼偏要笑。

不过好在大力踢有大力踢的好处,敖杰踢了我一脚之后,山寨版泡泡就像坐了火箭似的,一个劲儿的往前跑,眨眼之间,就把刮骨刀甩在身后好几丈开外了。就这么一来二去的,眼瞅着黑水河就在望了,这时候,敖杰又使满劲给了我一脚,按照我们之前的经验,这一脚足够让山寨版泡泡直接进入黑水河里。

可是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宋帝王的声音:“两位还真是聪明呀,知道用黑水河河水的阻力来缓解刮骨刀的冲击力,可是老夫会给你们这个机会吗?”

“疾!”宋帝王喝了一声,然后对着正在飞行的刮骨刀一指,刮骨刀就改变了飞行的方式,本来它是水平旋转着飞行的,就像是打靶场里的飞盘,可是这一次却变成了立体旋转式,就像是一根有着充足马力的电钻。这样一来,速度加快了好几十倍,霎那间,就追上了我们,然后嗡嗡叫着,用自己锋利的刀尖去钻山寨版泡泡,而且就是瞅准了刚刚受损的部位来钻。

要知道泡泡外表就像是一个肥皂泡,只不过周围弹性很大,所以抗击打能力非常变态,但是现在刮骨刀就像是突然变成了一把电钻,这个山寨版泡泡就有些抵挡不住了。

我本来还想着,怎么着也能坚持到黑水河中吧,没想到不一会儿工夫,那个裂痕就越来越大,眼看着刮骨刀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破泡而入的可能,我有着急了,急忙对敖杰说道:“赶紧想办法呀,要不咱们两个斗得玩完。”

敖杰把双手一摊,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说道:“兄弟,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宋帝王这把刮骨刀真的是太邪气了,怪不得又附骨之蛆之说呢?”

总不能坐着等死吧,我连忙呼叫小雪和小剑尖尖,可是狮灵小雪因为发出了狮子吼,元气大伤,而剑灵小头尖尖刚刚受了伤,就算是它没有受伤,只怕也无能为力了,因为刮骨刀看样子正是它的克星。

我也是彻底没辙了,难道就这么挂了。要知道当初我还是豪情万丈呢,梦想着把黑石城打造成我李某人的根据地呢,可是我来黑石城还没几天,还没等我大显身手呢,就被宋帝王给了狠狠一击,以前的梦想就像是这个即将破碎的泡泡那样,即将伴随着我肉体的死亡而灰飞烟灭了。

忽然,听到敖杰问我:“兄弟,你在摘星楼射我几箭,我当时看那伤心小箭挺精致的,就把它们收了起来,你看现在有用处没?”

“有用处没?你说有用处没?用处大着呢?”我急忙把碧玉虎弩拿了出来,冲着敖杰喊道:“小长虫,不想死的话,赶紧把伤心小箭拿出来!”

生死关头,敖杰也顾不上和我斗嘴了,连忙把伤心小箭递给了我,谢天谢地,竟然有三支。

自从当初我和虎骏以及丑猫义结金兰,虎二哥把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送给我之后,它们不知道帮了我多少次,如果没有他们的话,我坟头的草不知道都要长多高了。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和虎骏再也没有见过面,于是就把这幅弩箭当成了他,它们也成为我最为倚重的兵器。从昨晚到现在,我的八支伤心小箭全都拼完了,谁知道敖杰给了我一个天大的惊喜。

从敖杰手里接过来三支伤心小箭,我的自信心在那一瞬间又回来了。是的,它们也不是太过出色,伦防御性,和山寨版泡泡没法比,论攻坚能力,甚至比不上小剑尖尖,但是它们给我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握着它们,就如同二哥虎骏和大哥丑猫都站在我的身边,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我们三兄弟并肩作战,就算是天大的困难,我也能够克服,这就是精神的力量。

我抬起头,一脸蔑视地望着那个恐怖的幽冥地府的神器刮骨刀,如果刚刚我对它还有所畏惧的话,那么现在我已经无所畏惧了。

刮骨刀的刀尖很小很小,又有山寨版泡泡挡着,所以不好瞄准,好在距离太近了,也就不到两米五六,我把碧玉虎弩架在肩头,搭上了一支伤心小箭,然后眯起了一只眼睛,心情前所未有的平静。我当然知道这一箭必须射中,否则的话,刮骨刀一旦钻破山寨版泡泡,那么我手里的弓弩就再也没有用武之地了。

刮骨刀无疑是有刀灵的,几乎任何一件神器都有它的器灵,什么叫灵,这期间也有聪明伶俐和灵活多变的意思,可能是刮骨刀的刀灵感受到了危险,所以刀尖处竟然射出了耀眼的光芒,直接冲击我的眼睛。我的右眼闭着,自然没什么大碍,但是瞄准的左眼首当其冲,被强光一射,一时间疼痛万分,泪如雨下,顿时眼前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到了。

对于一个远程攻击手来说,眼睛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远程攻击需要精准打击目标,没有眼睛做出准确的判断,是不可能射中目标的。

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我的耳边已经传来了山寨版泡泡痛苦的叫声,我知道我已经连抹一把眼泪的时间都没有了,而且我感觉到那股强光并没有散去,所以我的右眼根本不敢睁开。

怎么办?绝对不能束手待毙!这时,碧玉虎弩的弓弦已经开始颤抖,伤心小箭也随着颤抖起来,但是我感觉得到,它的箭簇依然锋利无比,纵然对手的实力匪夷所思,但是它无所畏惧。

再不出手的话,一切就会结束了。管他三七二十一呢,先射它狗日的,一把破刀,也敢来李某人面前耀武扬威,岂不是狗仗人势么?老子怕你个求!

我更不会恐惧或者放弃了,而是王霸之气突然迸发,大喝一声,然后按下了蹦黄,只听一声呼啸,伤心小箭飞了出去,当听到那一声砰的时候,我知道射中了,那是箭尖正对着刀尖之后,发出的声音。

然后我感觉到那一片强光消失了,我睁开了眼睛,只见那一支黝黑的伤心小箭掉落在我的脚边,而在山寨版泡泡的泡壁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小洞,好惊险呀,只要再晚上十分之一秒,只怕这个山寨版泡泡就要消失了。当我和敖杰失去山寨版泡泡的庇护之后,那么就是我为鱼肉,宋帝王为刀俎,只能任人宰割了。

我朝外边看了看,并没有看到刮骨刀的踪影,我拣起了地上那支伤心小箭,只见它原本锋利无比的箭簇已经被磨平了,只剩下光秃秃的箭杆,看着有那么一些悲凉,但更多却是骄傲,因为不可一世的刮骨刀已经被它击退了,而且肯定是受到了损害,否则的话,它也不会不见踪影了。

“伤心小箭,有种!你放心,假以时日,我一定给你一个新的生命,而且我承诺,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我对这着伤心小箭嘀咕了几句,尽管它们不是神器,没有器灵,根本无法和我交流,但是我知道它们应该是懂我的。

我把那一支秃头的伤心小箭放进了纳戒,然后又重新搭上了一支,因为我明白,刮骨刀很快还会再来。既然人家有附骨之蛆之称,那么我和敖杰不死之前,它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第二百二十七章 意外之喜

眼下是个机会,趁着刮骨刀还没来,赶紧让山寨版泡泡带着我们两个进入黑水河才是正事,可是刚刚那一箭,几乎已经耗尽了我的所有力气,根本没有能力再去驱动山寨版泡泡了。而敖杰就更不用提了,他当初被我用碧玉虎弩射出来的小剑尖尖所伤,伤的的确不轻,多亏他是龙族,拥有着强悍的身体,否则的话,早就嗝屁了。

如果说受伤之后,静养着那也没有什么大碍,而他呢,又连续彻夜大战,从野鬼到漫天箭雨,又到孤魂帮的灵魂人物宋帝王,这么连番恶斗,就算是他浑身是铁,又能捻几根钉呢?所以说,敖杰的晕倒根本就不是意外。

既然敖杰已经帮不上忙了,而山寨版泡泡的速度并不快,我估摸着要想进入黑水河,至少还得十分钟时间,可是在一旁虎视眈眈的宋帝王会给我们机会吗?就算是他不亲自出手,仅仅是那个刮骨刀,就够我应付了。毕竟,我手上只剩下两支伤心小箭,只能击退刮骨刀两次了。

但是事已至此,我已经想不出别的什么好办法了,如果胡薄荷或者张顺在这里的话,说不定还能给我出个主意什么滴,因为他们两个都是足智多谋的人,可惜的是他们两个都不在,我所能依靠的只能是自己。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仅仅过了几分钟,我又听到了熟悉的嗡嗡声,刮骨刀又回来了。还是那种像钻头一样的旋转式前进,速度当然快得惊人。不一会儿,就已经到了近前,而且还是轻车熟路的目标,就是山寨版泡泡上的那个黄豆大小的小洞。

正所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本来这个小洞已经严重影响了山寨版泡泡前进的速度,如果小洞再变大的话,那么泡泡也就不复存在了。因为泡泡的原理,其实就和气球差不了多少。如果是一个小洞的话,跑气的速度当然会慢一些,如果变成一个大洞的话,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所以说,这一次我不敢给刮骨刀一丝一毫的机会。当嗡嗡之声刚刚出现的时候,我已经把一支伤心小箭搭在了碧玉虎弩上,这不是装逼,因为我现在没有任何装逼的资格,而真的是实实在在的恭候多时了。

刮骨刀的刀尖刚刚接触到小洞,那一支伤心小箭就已经离开了碧玉虎弩的弓弦,呼啸着射向了刀尖。而这一次,我受到刮骨刀前进方式的启发,所以在射箭的时候,用手腕加上了一点点的旋转,所以说这一支伤心小箭射出去的时候,也是旋转着的,只不是旋转方式与刮骨刀有所不同。它是内旋,而我的伤心小箭是外旋。一内一外,如果是搭档,可以说是相得益彰;如果是夫妻,可以说是琴瑟和鸣;但如果是敌人的话,那就是克制与反克制的关系了。

这是我在碧玉虎弩上的第一次尝试,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原来碧玉虎弩这么好使,我只是手腕轻轻一抖,效果就出来了。不愧是虎族之宝,难怪当初虎骏要把碧玉虎弩送给我的时候,他的表哥一直在反对来着,这东西果然好用呀!

黝黑而细长的伤心小箭,高速旋转着飞了出去,准确无误地命中了那个黄豆大小的小洞。不,准确的说,应该是命中了刚刚侵入小洞里的刀尖。因为我的力道把握的恰到好处,所以伤心小箭那锋利的箭簇并没有使小洞扩大,它只是撞击了刮骨刀的刀尖而已。

箭尖和刀尖相遇了,它们两个一个内旋,一个外旋,碰在一块之后,并没有产生什么巨大声响,和刚刚那一次撞击完全不同,而是只有轻轻的摩擦之声,然而刮骨刀又一次败退了,甚至比上一次败得更加干脆。再也没有了来的时候那种嚣张的嗡嗡之声,而是不声不响的,灰溜溜地逃走了。

这一箭的战果当然是不错的,我也并没有任何的意外,只不过我没有想到,当我把这一支伤心小箭捡起来之后,竟然发现它并没有任何的损伤。可以说,与击退刮骨刀的喜悦相比,这一次我更加在意的是,我从这一箭中领会到了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的真正奥秘,可以说这是虎族都没有掌握的奥秘,只要我运用熟练了,那么刮骨刀的附骨之蛆对我来说,将再也没有任何的威胁了。这还真的是意外之喜呀!

对于人体来说,喜悦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它能够让人亢奋,能够给人以希望,也能够让人热血沸腾。

要知道我刚刚几乎是已经精疲力尽了的感觉,但是有了希望之后,我突然发觉自己又变得浑身都是力气了。然后呢,老夫聊发少年狂,我竟然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来了一个漂亮的后空翻,再然后呢,在落地之前,又用了一记漂亮的后蹬腿,势大力沉,再再然后呢,山寨版泡泡的速度就突然加快了,眨眼之间,已经来到了黑水河的上空。呵呵,我如今已经掌握了碧玉虎弩新的用法,只要再进入黑水河中,那么就再也不用怕刮骨刀前来骚扰了。

可是有句话叫做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还有一句话叫做计划跟不上变化,当我满怀欢喜地准备往黑水河里降落的时候,只见波涛汹涌澎湃,一瞬间浪头处出现了一队人马,为首之人长着一颗鲶鱼脑袋,身边的人,每人手里那些一把弓弩,而弩上之箭正是孤魂帮的漫天花雨。

鲶鱼头哈哈哈大笑道:“李明,我乃孤魂帮的鲶鱼长老,奉我们家帮主之命,在此等候多时了。”

我听说过鲶鱼长老的名字,知道他本来是水族的人,后来被孤魂帮招揽,此人水性了得,实力不可小觑。更加让人头疼的是他背后那一队弓弩手,这么近的距离,如果漫天花雨洒过来,只怕如今的泡泡已经没有抵挡的能力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时,在我们身后,突然又想起了嗡嗡之声,天杀的刮骨刀竟然又重整旗鼓追过来了。

前有堵截,后有追兵,这一刻,我不得不佩服宋帝王了,人家不愧是坐镇一方的大佬级人物,别的不说,就看这一系列安排,用一句决胜千里之外来形容也不为过。

不过在我李某人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放弃这个词语,我坚信,我李明这一声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甚至还没有见过我的孩子一面,还有和胡美丽、鱼泡泡的白头之约没有完成,我是绝对不会死在这里的。

可是有些事情,信心是一方面,但是现实又是一方面。比如说一个普通人,有信心能够飞上天,他真的能飞上去吗?就像我如果没有约会乘风身法之前,也是飞不上去的,更别说什么普通人了。

更何况,碰上宋帝王这么一个妖孽的对手,简直就是来摧毁人的信心来的。

因为就在那一瞬间,刮骨刀的嗡嗡之声突然变成了三个方向,怎么回事?难道幽冥地府有三把刮骨刀吗?不可能呀,这东西乃是神器,又不是大白菜,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

我稍微一琢磨,就明白了,肯定是刮骨刀用了分身之术。如果说一般的兵器分身乏术的话,那么作为神器,宋帝王最为倚重的兵器,那么刮骨刀会分身也挺正常的。只是这样一来,我该如何应对呢?毕竟我手里满打满算,只剩下两支伤心小箭了,要对付三把刮骨刀,实在是有些勉为其难了。

可是刮骨刀并没有给我任何喘息的机会,其中一把刀仍然是老马识途,对准了那个黄豆大小的小洞,而另外两把呢,则是开足马力,对着山寨版泡泡的泡壁不遗余力的钻了起来。

管他呢,眼下这种情况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顾住一头是一头了,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尽人事而听天命了。当然,如果我是孤身一人的话,可以离开泡泡,用自己的乘风身法逃命,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但是我李某人是绝对不会抛下同伴自己逃生的,而敖杰如今人事不省,他那么大的块头,我如果背着他出去的话,就算不被刮骨刀追上,也会成为漫天花雨的箭靶子。

我又搭上了一支伤心小箭,对准了刮骨刀的刀尖,依葫芦画瓢,还是用内旋的手法,射了出去。再一次命中了,但是刮骨刀毕竟是神器,是有器灵的,这一次它吃一堑长一智,显然想出了应对的办法,我这一箭本来想着让它退避三舍之后,再腾出手来对付另外那两把刀的,可是没想到我这一箭仅仅让它后退了一丈开外,等我把伤心小箭捡起来之后,它就又堵在了那个小洞口。

“阴魂不散的东西!”我嘟囔了一句,只得先对付这一把刀了。毕竟其余的两把刀目前为止,并么有把山寨版泡泡的泡壁钻开,能撑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第二百二十八章 救命的纳戒

就这样三番五次以后,我的左边右边各自出现了一个小洞,也是如同黄豆一般大小,这样一来总共三个小洞,而我只有两支伤心小箭,接下来我就体会到了顾此失彼的感觉。但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一个劲儿的,反复射着箭,那是捡了射,射了捡,这样反反复复十几个来回之后,虽然三把刮骨刀并没有攻进来,但是那三个洞已经有碗口大小了。

这样三下漏气,我的山寨版泡泡也就摇摇欲坠了。这时候,传来了宋帝王的声音:“李明,我这个人素来爱才如命,如果你现在宣誓效忠于老夫的话,那么老夫之前答应的条件就还算数。你仔细想一想,以老夫的身份地位,你在老夫手下效力,也不算辱没了你!”

“多谢厚爱,可是我意已决,阁下就不爱再说了吧!”我根本不带犹豫的,就一口回绝了宋帝王。我知道他是好意,因为我表现得越好,就越能博得他的好感。

的确,宋帝王那可是九品巅峰的感受,幽冥地府十大阎罗之一,要人有人,要地位有地位,我在他麾下效命,本来也没什么。可是怎么说呢,有句话叫做,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宋帝王没和我开战之前,就礼贤下士来请我,那么我也许会答应他,因为那样我在他面前不说是平等吧,最起码我不会仰视他。可是如今呢,我已经被他逼的走投无路了,这个时候再为他效力,那么形势就绝对不一样了。如果说以前我们可以用合作来形容的话,那么如今我就像是成了人家的俘虏,也绝对是我李某人不可能接受的事情。

“李明,我敬佩你,是一个汉子!你放心,你走之后,你的亲朋故旧,我一个都不会为难!”宋帝王感慨万千地做出了一个承诺,这对我来说,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

“漫天花雨!”宋帝王下达了最后攻击的命令。

一时间,箭如飞蝗而来,而且一沾上山寨版泡泡的泡壁,就火速燃烧起来。虽然泡壁上的洞并不算太大,还没有火箭直接射进来,但是在外面燃烧的火焰一瞬间就烧掉了大量的氧气,我倒是没什么,还能忍受,但是昏迷不醒的敖杰就难说了。

更要命的是,再小的洞,在那么密集的箭雨下,总会有被射中的时候,更何况还是三个碗口大小的洞,没过多久,已经有好几支火箭射了进来,这一次熊熊大火在山寨版泡泡之中燃烧起来。

本来我还打算背着敖杰跑路呢,可是刮骨刀更是趁火打劫,趁机发动了攻势,那三个洞瞬间变得更大了,再加上成千上万支火箭的撕裂,山寨版泡泡终于四分五裂了,泡壁完全消失了,只剩下我和敖杰脚底下那么一块地方,这么一块东西,自然是在半空之中是撑不住的,摇摇晃晃地坠向了黑水河。可是河面上是鲶鱼长老率领的大军,我就算是能够平安地落到河面上,也会被那么一大帮人剁成肉酱。

豁出去了,我一边用碧玉虎弩拨打着箭矢,一边用锐金真气吸住了脚下的这块东西,然后施展乘风身法,霎那之间,我竟然带着敖杰升空了,而且越升越高。

这时,我的耳边传来了宋帝王的声音:“李明,真有你的,没想到这样你还不死,老夫真的是越来越佩服你了。只要你答应效力于我,那么我答应有你来做孤魂帮帮主如何?你想想看,你一个人身兼黑石城城主和孤魂帮帮主的话,那么在黑石城谁还敢不看着你的眼色行事?”

这样的条件对我来说,绝对是一个极大的诱惑,但是我仍然不能答应,不是我是个犟劲头的缘故,而是真的不能答应。人生在世,除了金钱和美女,甚至是生命之外,还是有些东西需要坚守的。

于是,我再一次拒绝了宋帝王的好意:“多谢大人的厚爱,可是我不想在这种时候妥协了。大人可以试想一下,我如果现在答应你了,你在内心深处说不定会有些失望的。”

“任从你心!”宋帝王长叹一声,不再做声了。

我心里明白,这一声叹息,几乎就是我的催命符,如果说漫天花雨我还能勉强应付的话,那么接下来漫天花雨和刮骨刀的联手,就不是我所能应付得了。因为想要对付漫天花雨,我必须得用碧玉虎弩拨打那些射过来的箭矢,但是仅仅用碧玉虎弩,绝对挡不住刮骨刀的进攻,那得射出伤心小箭才行。

这样我就进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忽然我看到指头上的纳戒,不由得眼前一亮,既然这个纳戒可以装别的东西,那么装两个人又有何不可呢?而且我听我的岳父大人说过,这个纳戒虽然不是什么神器,但绝对也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宝物,能够水火不侵的。这还是正应了那句话,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眼看着有了一线生机之后,我的战斗力又回来了,挥动着碧玉虎弩,那叫一个风雨不透,把自己和敖杰全部都裹在里面。

然后呢,我抽了个机会,悄悄把纳戒摘了下来,扔到了脚边,接着飞起一脚,把敖杰偌大的身躯踢进了纳戒之中,再接着呢,我直愣愣地跳到了纳戒上面,然后往下一落,我的狗屎运又回来了,不偏不倚的,正好落到了纳戒之中。

这一番折腾,可把我累的够呛,我真的想躺在纳戒里好好睡上一觉。可是我又不敢呀,因为我担心被宋帝王的手下发现了纳戒,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虽然有一纳一世界之说,如果不是纳戒的主人的话,别人是不能进入纳戒的。但是宋帝王毕竟是九品巅峰,他就算是进入不了,但是也有把纳戒毁掉的实力,所以我想看看,这个纳戒最终会如何,是悄无声息地落到黑水河里去呢?还是有别的什么遭遇也说不定。

所以刚洗一进入纳戒,我就悄悄地往外边看,好险哪,只见我刚刚进入纳戒,三把刮骨刀就嗡嗡得飞过来了,然后就是成千上万支火箭,然后山寨版泡泡留下来的最后一块东西,很快化为了灰烬。三把刮骨刀没有了攻击目标,很快的飞回了宋帝王那边。

纳戒没有了依托,很快的下坠,不知道我是运气好呢,还是运气不好,反正他不偏不倚的落到了一个鲶鱼头上面,不过总得说起来,我的运气还不算太坏,因为这个鲶鱼头并不是鲶鱼长老,而是他的手下。

纳戒带着我落到这厮头上,当然会被人家发现了。这厮倒也是个明眼人,喃喃自语道:“哇,这可是好宝贝呀,看这个样子,应该是传说中的纳戒了,说不定李明的宝贝都藏在里面,俗话说,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看样子李明肯定是被烧成灰了,否则这东西怎么可能从空中落下来呢?这是我的福气,我说什么也不会把它上交的。”

这小子说着,把纳戒塞进了自己的腰包里。谢天谢地,这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不过这样一来,我就什么东西也看不到了,真的是两眼一抹黑。

这时,只听见鲶鱼长老的声音:“停!目标消失了!帮主大人,这个李明听说会乘风身法,是不是趁乱逃走了呢?”

宋帝王的声音远远传了过来:“不可能,我的神识已经控制了整个上空,别说李明和敖杰两个人了,就算是两只蚊子也休想逃得出去!”

我听了只觉得自己运气好,因为如果宋帝王在近处的话,那么我根本逃不过他的法眼。

鲶鱼长老吧唧了一下嘴:“帮主大人,既然李明没有从空中飞走,河面上有我们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您说他们两个会不会是被大火烧成灰烬了。否则的话,就算是李明趁乱跑了,可是我刚刚还看到敖杰受了重伤躺着呢,他不会也消失了吧。”

宋帝王好半天没有吭声,看来他也没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纳戒是稀缺之物,本来就非常罕见。还有就是,在人们的潜意识里,纳戒是装东西的,没有人会想到它还能装人,而且是纳戒的主人会把自己塞进纳戒里,这的确是有些匪夷所思了。

过了好久,宋帝王才说道:“仔细在黑水河面上搜索,看看李明和敖杰有没有什么东西留下来?因为老夫琢磨着,他们两个如果被烧成灰烬的话,那么敖杰的剑,还有李明的小剑尖尖还有碧玉虎弩自己伤心小箭,都是世所罕见的东西,是不可能被烧掉的。”

这个宋帝王,果然是老奸巨猾的家伙,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就把柴刀扔出来算了,最起码也能迷惑一下宋帝王的视线,也是好的。可是事已至此,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现在我只能祈祷这个鲶鱼头利欲熏心,千万别把纳戒交出去就好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天上掉馅饼

俗话说得好,财帛动人心,更别说纳戒这种世所罕见的宝物了。是人总会有贪心的,而鲶鱼头领则恰恰是起了贪心,这给了我活命的机会。我的眼前一直是黑黢黢的,看不见任何东西,这也就是说,我还平安无事地待在这厮的兜里。不过,这厮一身的鱼腥味,真的不是那么好闻。

这我就不明白了,同样是鱼,为什么红红姑娘身上就没有这种腥味,人家照样喷香喷香的。可能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了。否则怎么会有臭男人和香女人的别称呢?

我琢磨着,等我逃出生天之后,如果鲶鱼头领做得不是那么过火的话,我不介意送给他一些蒜条金,也算是对他的一种酬谢吧。

这时候,耳边传来了鲶鱼长老那吆五喝六的声音,意思是让手下在河面上或者是河边寻找,找不到我和敖杰的下落就别想吃饭来着。

这话说的非常严重,但是我明白,他这样也许就是做给宋帝王看的,只要宋帝王和野鬼等人一离开,这厮才不会这么卖命的,毕竟这些人都是他的同族和心腹,是他能够在孤魂帮立足的根本,他不可能真的和这帮手下过不去的。其实妖界、冥界和人界没有什么不同,逢场作戏的现象也是非常常见的。

不管宋帝王看没看破,在鲶鱼长老等人失去利用价值之前,他会一直装糊涂的,有时候太较真了也不好,对某些事情来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许是更好的领导方式。

孤魂帮那么多人马,鸡飞狗跳地搜索了半晌,自然是没有任何收获,毕竟没有人能想到我竟然会躲在他们其中一个人的口袋里,就算是宋帝王天纵英才,智计百出,也不可能看透所有的事情。

最后可能是看着实在是没辙了,宋帝王就嘱咐了鲶鱼头领几句,然后带着人马离开了。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宋帝王带着人刚一离开,鲶鱼头领就招呼自己的手下:“兄弟们,我估摸着那个李明和敖杰已经被烧成灰烬了,大家伙也累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就撤吧。回去我请客,队长以上的职位,和我一起到黑绳城的美人鱼潇洒走一回,至于普通的兄弟,每人赏赐一两蒜条金,你们拿着钱自己去找可以吧。”

这位鲶鱼长老别看长的面目可憎,可是挺会收买人心的,一出手就这么大的手笔,因为据我目测,他至少也有上千手下吧,每人一两蒜条金的话,也有一千两了,这可不是个小数目,看来这厮投靠孤魂帮之后,没少捞好处。

那些鲶鱼兵丁们一听,叫好声喊的震天响,后来就收拾好了家伙,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潜入黑水河底了。作为这只军队的二把手,鲶鱼头领和鲶鱼长老走在了一起,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我这才知道,闹了半天,原来他们两个是亲兄弟呀。

我心里有些担心,这两人兄弟情深的样子,这个小鲶鱼头会不会把捡到纳戒的事情告诉给大鲶鱼头呢?毕竟那个鲶鱼长老见多识广,而且狡猾多端,实力起码也是六品巅峰的样子,要比他五品初境的兄弟高明多了,如果他见了纳戒的话,保不准会想出什么鬼点子呢?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那个鲶鱼头领支开了身边的亲兵,然后对鲶鱼长老小声说道:“好教兄长得知,刚刚我们在河面上围剿李明和敖杰的时候,一件东西从天而降,砸在了我的头上,我捡起来一看,还真的是天上掉馅饼呀,兄长,你猜一猜是什么东西?”

“你这家伙,也学会和我卖关子了!”我听见咚地一声,看来鲶鱼长老在弟弟的头上敲了一记,但他并没有发脾气,或者是用兄长甚至是上司的身份来压人,而是笑着说道:“既然兄弟你有这个意思,那么哥哥就陪你玩玩。”

鲶鱼长老稍作寻思,然后笑道:“不会是李明那厮随身的兵刃吧?如此说来,兄弟你真的是洪福齐天呀!要知道李明那小子虽然说年纪不大,但是身上带的全都是好东西。什么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那可是虎族的宝贝,还有什么小剑尖尖更是厉害,听说是西海龙宫的神器,西海公主敖冰冰的随身兵器,不知道怎么会被那小子弄到了手里。”

鲶鱼头领一听他兄长说起来西海公主敖冰冰,没有正面搭话,反而笑咪嘻嘻地说道:“敖冰冰能够把神器送给李明,他们两个肯定有一腿,可惜了西海公主,那么一朵娇滴滴的鲜花,插在牛粪上了。想起来,我和敖冰冰还有一面之缘呢,当时真的是一见倾心,谁知道却被李明抢了先机。”

鲶鱼头领能够说出这话,并不让我意外,因为就算是亲兄弟,也是两个男人之间的交流,而两个男人之间的话题,一旦涉及了漂亮的女人,那么很少能正经起来。这应该是男人的通病吧。

不过鲶鱼长老没有接着兄弟的话茬往下说,反而是皱起了眉头,自顾自说道:“兄弟,碧玉虎弩和小剑尖尖都挺大的,想悄悄藏在身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你得到的不会是这两样。难道说你捡了一支伤心小箭那吗?不可能呀,如果是伤心小箭的话,从那么高的地方落下来,再砸在你头上,最起码还不得起个大包什么滴?”

“兄长,你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没想到也猜不出来?”鲶鱼头领笑着说道:“其实如果不是这东西砸到了我的脑袋上,就算是打死我,我也猜不出来的。”

鲶鱼头领说着,压低了声音说道:“兄长,你听没听说过纳戒这玩意?”

“纳戒?那可是稀罕玩意,别说是你我了,就算是帮主大人都没有。”鲶鱼长老果然是老奸巨猾,很快从弟弟的口风里听到了什么,用有些紧张又有些激动的声音问道:“兄弟,不会是天上掉下来一个纳戒,砸到你头上了吧?”

“兄长,还真的是,要不怎么说天上掉馅饼呢?”话音声中,我感觉到一只带着鱼腥味的大手伸了过来,然后把纳戒拿了出去:“兄长,我听别人说过纳戒的模样,应该就是这玩意儿了。”

谢天谢地,我终于见到了光明。我透着纳戒朝外边看去,只见鲶鱼头领正把纳戒捧在手掌心,而鲶鱼长老正瞪着一双贪婪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纳戒,带着按捺不住的兴奋说道:“兄弟,这一回你可立下大功劳了。看样子李明和敖杰真的是挂了,而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自己你喜欢的小剑尖尖,应该都在这个纳戒之中。你放心,等我想办法把纳戒打开之后,小剑尖尖就是你的了。到时候你拿着它去找西海公主敖冰冰,没准还能够成就一段好姻缘呢?”

“多谢兄长成全。不过这也是兄长你福缘深厚,兄弟我只不过是走了狗屎运而已。”不得不说,鲶鱼头领拍马屁功夫比他的灵力高明得多了,这一番话说的鲶鱼长老甭提多高兴了:“兄弟,有了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再得西海龙宫的助力,你我兄弟何必要屈居人下呢?到时候自立门户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呀!不过,眼下最关键的是,怎么样才能打开这个纳戒呢?要知道纳戒水火不侵,更是和原来的主人滴过血的,外人很难操纵呀!”

望着鲶鱼长老若有所思的样子,我有些担心了,也不知道这厮会想出什么办法来弄开纳戒。

忽然鲶鱼长老又说道:“兄弟,在黑绳城,住着一个能工巧匠,名叫七巧玲珑手,只要能够找到他,那么打开这个纳戒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鲶鱼头领却是皱着眉头说道:“可是我听说这个人居无定所,很多人知道他在黑绳城,但是没有人知道他到底住在什么地方呀。黑绳城这么大,要想找到他简直比登天还难呀!”

鲶鱼长老却是笑了:“咱们孤魂帮的根据地虽然是在黑石城,但是在黑绳城也是可以横着走的,也不知道咱们的帮主大人与黑绳城的城主宋帝王是什么关系,反正在这里我们孤魂帮非常吃得开。这件事情说来也巧,三天之前,我得到消息,只要在美人鱼会所找到一个,右手中指上刺着一朵玫瑰花的胖子,那么就能够打听到七窍玲珑手的下落了。”

他们兄弟两个走着说着,很快走到了一片黑树林之中,而他们的亲兵近卫都远远地落在了身后。我琢磨了一下,如果我在这时候突然出手,先制住鲶鱼头领,然后利用乘风身法,未尝不能逃出生天。而鲶鱼长老虽然实力挺强的,远在我之上,可是估计也追不上我。鲶鱼军的漫天花雨虽然厉害,但是我也不用担心,因为我的乘风身法快速无比,等他们赶过来的时候,我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第二百三十章 七巧玲珑手

至于什么七巧玲珑手,和我并没有什么关系,黑石城现在正是多事之秋的时候,我也没功夫去会一会他。

主意打定,我刚要从纳戒中跳出来,然后直接用龙爪手制住鲶鱼头领,谁知道耳边传来了一声*,原来是敖杰醒了。

我并不担心这一声*会惊动了外边的鲶鱼兄弟,因为纳戒的神奇之处我还是非常了解的,比如说吧,我躲在纳戒里能看到外边,但是外边的人却看不到我。我能够听到外边的声音,无论他们说什么我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不管我在纳戒之中,发出任何声音,外边的人却是根本听不到的。

“敖大哥,你怎么样?没事吧。”我只好暂时放弃了突围而出的行动,先看一看敖杰的强势在做道理,毕竟如果敖杰恢复健康的话,那我们两个联手,就直接可以平趟出去了,什么时机把握,什么偷袭,根本用不着,这就是实力带来的好处,毕竟敖杰可是金龙,实打实的七品巅峰。

敖杰又是*了一声,我觉得情况有些不妙了,因为我虽然和敖杰相识不久,但是他的脾气我了解,那绝对是一个硬汉,如果不是伤的太重,不能自已的话,他是绝对不会叫出声来的,要知道龙族向来以身体强悍闻名于世的。由此可见,敖杰的伤势比我想象中还要严重。

敖杰看了看我,气若游丝地说道:“兄弟,我只怕是……不行了,不过……临死之前能够与你不打不相识,我已经了无憾事啦。”

我的眼泪刷的一下就下来了:“敖大哥,说什么呢?你会没事的,你一定会没事的!”

敖杰摇了摇头说道:“我的伤势怎么样,我心里清楚。当初被小剑尖尖损伤之后,如果我能够静养半个月左右,自然就会安然无事。可惜的是孤魂帮趁虚而入,我连番作战之后,又现出了金龙真身,所以伤势加重,如今已经不治了。”

“都怪我!都怪我!”我心里悔恨交加,虽然严格说起来,我并没有什么责任,虽然起初敖杰是被我所伤,但是那时候我们是你死我活的对头,谁伤了谁都是理所应该的。

敖杰摇了摇头说道:“兄弟,说什么呢?这件事情怪不得你,要怪只怪我命该如此了!只可恨我父亲大人的冤屈还没有伸,我死不瞑目呀!”

我抓住了敖杰冰冷的大手,问道:“敖大哥,真的无药可救,无人可医了吗?”

“有和没有其实是一个样子的。”敖杰的脸色更加苍白了:“除了太上老君的九转还魂丹可以救我之外,还有就是七巧玲珑手了,那个人心灵手巧,不但精通天下机关,而且医术高明,传说可以起死回生。”

“七巧玲珑手!”我又惊又喜,这个世界的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巧,我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和七巧玲珑手有所交集的时候,命运偏偏把我们绑在了一块。

敖杰没注意我脸上的神色,自顾自地说道:“七巧玲珑手神出鬼没,三界之中,没有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所以想找到这个人,难度比从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弄到九转还魂丹差不了多少。”

我没正面回答敖杰的话,而是喜滋滋地问道:“敖大哥,你的伤势还能挺多长时间?”

敖杰轻轻叹了口气:“最多七天光景,这也是我们龙族身体强悍,否则的话,我早就断气了。”

他缓了一下,继续说道:“兄弟,临死之前,你能不能帮我办一件事情。我知道这件事情很难很难,但是我现在无人托付呀,请你一定要帮我!”

七天时间,应该足够找到七巧玲珑手了。只要找到他本人,事情就好办多了,到时候,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一定要让他替敖杰医治。于是,我笑了笑说道:“我知道是什么事情。你是不是想让我替伯父申冤呀?不好意思,敖大哥,我帮不了你。”

敖杰神情一下子黯然起来了:“的确这件事情太难了,如果托付给你的话,也太难为你了。兄弟,我不怪你,只怪我没有替你着想。”

“敖大哥,说什么呢?”我哈哈大笑起来:“我的意思是说,替伯父申冤是件大事,还得有你亲自去办,才称得上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而我呢,在你需要的时候,在旁边帮你一把就行了。”

“我自己办?”敖杰愣了一下,但他是个聪敏人,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兄弟,这么说你有办法治好我的伤吗?难道你身上有九转还魂丹?对的,如果谁能创造奇迹的话,那就非你莫属了。毕竟,认识你没两天,我已经见惯了你身上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敖大哥,你也太能看得起我了。”我微微笑道:“太上老君的九转还魂丹是何等的珍贵,我是弄不来的。不过,我知道七巧玲珑手在什么地方?”

敖杰讶声道:“你知道七巧玲珑手在什么地方?怎哦可能,这段时间咱们两个一直在一起,你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毕竟,你刚到黑石城也没几天光景,之前说不定连这个人的名字,只怕都没听说过吧?”

“敖大哥说的真对,我之前的确不知道七巧玲珑手是何许人也,可是也许是伯父他老人家在天之灵保佑着你,就在刚才我听到了七巧玲珑手的消息,他就在不远处的黑绳城,只要去了美人鱼会所,找到一个胖子,那么就可以打听到七巧玲珑手的消息了。”

我望着敖杰惊喜万分的眼神,把从鲶鱼兄弟那里听到的消息说了一遍。

敖杰听完之后也乐了:“这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看样子,我们只需要在这纳戒里待着,鲶鱼兄弟会送我们去见七巧玲珑手的。”

“敖大哥,兄弟我也是正有此意。”我拍了拍敖杰的肩膀:“话不多说,我们好好睡上一觉,等一觉醒来之后,就能见到哪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七巧玲珑手了。”

敖杰点了点头,他经过连番恶斗,又受了这么重的伤,所以精神不是很好,没过多大一会儿,就睡着了。

我虽然一天一夜没合眼,但是这种关键时候,却是怎么也睡不着,只是躺在那里想心事。

昨天晚上我们在黑石城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柴涛的情报司不是吃干饭的,肯定有不少消息传回了城主府,只怕还包括我被烧死的消息。如果仅仅是胡薄荷当家做主的话,我还真的担心她会去孤魂帮给我报仇雪恨,但是如今张顺在,又有丑猫大哥和师傅胡一刀在旁边帮衬着,他们三是个识大体的人,在没确定我的死讯之前,应该是不会轻举妄动的。只要他们不主动挑事,宋帝王曾经答应过我,不会去城主府惹事的,像他那种身份的人,说话肯定算数的,所以说,黑石城的一切我根本用不着担心。

我想着心事的时候,又觉得眼前一片膝黑,应该是又被装进口袋里了。这个人身上也有鱼腥味,只不过没有鲶鱼头领那么浓烈而已,应该就是鲶鱼长老了。这厮可是六品巅峰,所以我尽量不发出什么动静,免得被他看出什么破绽来。因为这个人是很有心机的,只要他听到动静,难保不会联想到我就在纳戒之中。到了那时候,万一他改变主意,把我连带着纳戒送到宋帝王那里邀功请赏的话,我和敖杰就没有任何机会了。因为宋帝王的手段可比鲶鱼长老强多了,别的不说,只要他祭出刮骨刀,用对付山寨版泡泡的方法对付纳戒,那么纳戒只怕也保不住了。

本家没有人冷声,但是走了一会儿之后,鲶鱼头领是一个多嘴之人,实在是憋不住了,就没话找话的说道:“兄长,这个纳戒可能要比传说中的纳戒还要珍贵,因为它竟然能在刮骨刀和漫天花雨的攻击之下,安然无恙,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呀。”

鲶鱼长老没有正面回答,却突然吸了吸鼻子,说道:“兄弟,我怎么闻到了一股人味?这是怎哦回事呢?要知道这一条是黑绳路,是不会有人类能来到这个地方的。”

“人味?”鲶鱼头领突然拍了拍脑袋:“就算是在黑石城,有人味的人也就只有李明了,那小子起先就是一个凡人。”

“李明?”鲶鱼长老欲言又止,他想了一会又说道:“兄弟,你说李明会不会是没被烧死,反而躲到这个纳戒里去了呢?”

“怎么可能?”鲶鱼头领看样子并不认可兄长的言论:“兄长,纳戒是藏东西的物品,怎么能够藏人呢?毕竟,人并不是东西。”

鲶鱼长老反问了一句:“人不是东西吗?我怎么觉得也有可能是东西呢?”

我一颗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儿上,几乎连大气都不敢乱出,没有想到这个鲶鱼头的鼻子,竟然比狗鼻子还要灵光。

第二百三十一章 半路杀出

鲶鱼长老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兄弟,你也别不信,反正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李明就躲在这个纳戒里。你也知道的,我的第六感一向很准的。”

坏菜了!完蛋了!还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只要落实了我就在这个纳戒里,那么这个鲶鱼长老很有可能,连人带纳戒都交上去。我急忙竖起了耳朵,想听听他们兄弟两个到底是怎么合计的,如果真的要把我交给宋帝王的话,那我也只能和他们拼一个鱼死网破了。别看他们兄弟,一个是六品巅峰,另一个是五品初境,但是如果我的小剑尖尖和狮灵小雪都健健康康的话,我还真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而如今我能够依赖的只有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了。

我直接把碧玉虎弩拿出来,搭上了一支伤心小箭,想着既然鲶鱼长老把纳戒装进了自己兜里,那么我胡乱一箭射出去的话,肯定能射中他,至于能不能射中他的要害,那就只有天晓得了。

当然如今敖杰伤重不治,我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这兄弟两个找到七巧玲珑手,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是不会动手的。

只听鲶鱼头领说道:“兄长,你的第六感虽然是一向很准,但是我们并不知道这个纳戒到底能不能藏人,那个李明到底在不在里面呢?如果在的话,事情就好说了,我们替帮主大人抓到了人,他一高兴,就把纳戒和里面的小剑尖尖赏赐给我们兄弟两个了。可是李明万一不在里面的话,你说帮主大人会不会把纳戒和小剑尖尖全都吞了呢?然后拿着金银珠宝堵住我们的嘴就好了。那样的话,我们兄弟两个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毕竟金银珠宝虽然都是好东西,但是我们并不稀罕呀!”

“兄弟言之有理。”鲶鱼长老点了点头道:“我看不如这样,我们还是按照原计划,去黑绳城美人鱼会所,等找到七巧玲珑手之后,让他把纳戒打开不就一清二楚了。到了那时候,如果李明真的躲在纳戒里的话,我们就把他捉了,然后交上去邀功请赏。如果李明不在纳戒里,那么这个纳戒还有里面的所有宝贝就算是我们兄弟两个的了。就算是帮主大人听到了什么风声,我们死不承认就是了。反正他如今正值用人之际,不会把我们怎么样的。”

鲶鱼头领抚掌大笑道:“兄长此计甚妙,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听他们兄弟这么一说,我不由得放下了心里的一块石头。有人的地方就有小团体,就有矛盾和斗争,看起来孤魂帮内部也并不是铁板一块,这倒是给了我机会。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鲶鱼长老倒是的确不容小觑。

我正在琢磨呢,只听鲶鱼长老再一次压低了声音:“兄弟,这一路上你我兄弟得小心点儿,千万不要让李明悄悄溜了。而且还得小心点儿,免得这厮狗急跳墙,从纳戒里跳出来,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鲶鱼头领笑了:“兄长你就放心好了,我现在就安排两百弓弩手前呼后拥,只要李明一露头,立马让他变成刺猬,什么乘风身法也用不上了。”

他们这个计策的确是够歹毒的,但是并没有放在我的心上。因为主动权在我这边,我想什么时候冲出去就什么时候冲出去,他们根本无法估计。更何况,等到了美人鱼会所之后,那里人多,环境复杂,就更加有利于我施展手段了,就凭鲶鱼军这些人,想困住我,门都没有。

不过俗话说得好,计划跟不上变化,鲶鱼兄弟的计策不错,我打算得也挺好的,可是我们谁也没想到,就在我们走出黑树林,距离黑绳城还有五里地的时候,一队人马拦住了去路:“鲶鱼长老,别来无恙啊!”

我一听这个声音,还挺熟悉的,正是孤魂帮的副帮主野鬼。这厮怎么来了?他不是回黑石城了吗?无事不登三宝殿,夜猫子拦路,准没有什么好事。虽然鲶鱼头领捡到纳戒的事情没几个人知道,但是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得到,这个野鬼突然赶来,说不定就是与纳戒有关。

和鲶鱼长老一样,我的第六感从来都很准。所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又把碧玉虎弩拿了出来,然后搭上了一支伤心小箭,先看看情况如何发展再说。如果野鬼真的是为纳戒而来,那么也不知道鲶鱼两兄弟,能不能扛得住呢。

该死的第六感!我本来还祈祷着这一次的第六感不准就好了,谁知道它还是一如既往的稳定,那个野鬼果然是为了纳戒而来的。看来,鲶鱼军并不是水泼不进,孤魂和野鬼在这里安插有内线。至于这个内线是如何知道这个消息的,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很大可能是纳戒落下来,砸到鲶鱼头领脑袋的时候,恰好被有心人看到了。

只听鲶鱼长老哈哈一笑:“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副帮主打人哪!不知道您找我有何贵干呢?”

野鬼也是皮笑肉不笑道:“听说鲶鱼长老要带着属下进黑绳城潇洒,如果没有要事的话,我怎么会如此不知趣呢?”

这两个人真有意思,都玩起了逢场作戏的游戏,不过再怎么逢场作戏,该办的正事还是要办的。所以他们打了许多哈哈之后,还是终于回到了正题上:“好教鲶鱼长老得知,我奉了帮主大人之命,想向你要一样东西。”

鲶鱼长老倒没有发出什么惊讶的声音,但是一旁的鲶鱼头领倒是有些吃惊不小了:“不知道帮主大人想要什么东西呢?副帮主大人只管开口,只要我们兄弟有的,一定双手奉上!”

“哈哈!有鲶鱼头领这句话在,我也就放心了。”野鬼把话锋一转,继续说道:“帮主大人接到密报,说是在黑水河大战之时,从天上掉下来一样东西,砸到了鲶鱼头领的脑袋,后来头领把那样东西收了起来。根据那样东西的形状,帮主大人推断出应该就是李明的随身纳戒,而无缘无故突然消失的李明和敖杰很可能就躲在纳戒里,所以帮主大人有令,要我前来即可把纳戒带回孤魂帮总坛,他有法子把纳戒打开。”

可以说,野鬼的一席话几乎让所有人都惊呆了。这样一来,不但打破了鲶鱼兄弟的美梦,也让我顺水推舟,找到七巧玲珑手给敖杰治伤的计划,就像希望的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这个消息太让人难以接受了,虽然说鲶鱼兄弟都是智计百出之人,但是一时之间却是说不出话来了。我非常理解他们,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如果是我在外边直接面对野鬼的话,听到这样的消息之后,短时间之内只怕也是难以缓过来的。

而野鬼能做到孤魂帮副帮主的位置上,自然非泛泛之辈,除了他七品中境的实力之外,手段也是非常高明的,所以开始步步紧逼道:“两位兄弟,我当然知道纳戒是什么稀罕玩意,这件事情如果帮主不知道的话,我都替你们瞒哄过去了,可是这是帮主大人亲自下得严令,必须得遵从才是。帮主大人知道李明和敖杰非常难缠,担心有所闪失,所以不但让我带了一对精锐的牛头军前来,而且他还请黑绳城的城主排出了一对黑绳军,就在一里之外候命。”

这个野鬼,真的是好手段!他的话说的好听,但是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就是在用武力威胁鲶鱼兄弟,警告他们乖乖地交出纳戒才是明智的选择,否则的话,以野鬼带来的兵力而论,短时间之内,就能让鲶鱼军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鲶鱼兄弟还是没有吭声,但是鲶鱼头领的呼吸已经急促起来了。而他的兄长鲶鱼长老还好,一直就像若无其事一样。他的内心肯定不会平静,但是最起码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完全可以用若无其事这四个字来形容。

我明白鲶鱼长老为何没有说话,野鬼大军压境,形势所逼,他已经不得不交出纳戒了。可是他觉得自己丢不了这个人,所以才一直没有说话。无论是妖界,还是冥界,卑躬屈膝的人并不多,鲶鱼兄弟也并不是想怎么捏就能怎么捏的,就算那个想捏他们的人,是孤魂帮的帮主。我估摸着,如果野鬼这一次不给他们兄弟台阶下的话,那么鲶鱼兄弟甚至有可能选择鱼死网破。当然,这是我最希望看到的局面,只有等他们打起来了,我才能浑水摸鱼,趁机跑路。

可是我最终还是失望了,我能想到的局面,孤魂不可能想不到,就算是野鬼想不到,他奉命而来的时候,孤魂也交代过他了。所以野鬼笑了起来,这样一来,就缓和了场中的紧张气氛。

野鬼笑着说道:“当然,你们兄弟这一次功劳不小,帮主大人自然是记在心里的。所以他把自己的随身宝剑让我带来了。”

第二百三十二章 逃出生天

野鬼稍停了一会儿,然后接着说道:“鲶鱼长老别担心,帮主大人没有别的意思,而是要把宝剑赐给你。至于鲶鱼头领吗,升为孤魂帮长老,另赏赐蒜条金三千两。”

我靠,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宋帝王为了得到我,还真的舍得下血本。更觉得宋帝王的可怕之处,他这一手软硬兼施,由不得鲶鱼兄弟不乖乖就范。毕竟这样一来,鲶鱼兄弟既有了面子,又有了里子,更有了天大的好处,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和野鬼对着干了。

于是,鲶鱼长老也笑了:“多谢帮主大人的厚爱,也多谢副帮主大人的好意。纳戒在此,我们兄弟愿意把它奉上。”

说着,他从口袋里把纳戒掏了出来,递给了野鬼。我终于可以看见光明了,但是我也知道,只要野鬼把我纳戒交给了宋帝王,那么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而且敖杰耽搁了治伤时间,也得嗝屁,所以我必须得想一个办法出来,怎么样才能留在这黑绳城呢。

可是我想了很多法子,没有一个管用的,毕竟我现在受条件限制,除了硬刚之外,根本就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不过硬刚也得选择一个好时机才行,我耐着性子,等到鲶鱼兄弟领了赏赐,然后喜滋滋地带着人离开了,鲶鱼军一走,只怕一里之外的黑绳军也要撤回城里去了。别人不知道孤魂就是黑绳城的城主宋帝王,而我则是心里如同明镜一般。

等鲶鱼兄弟离开以后,野鬼并没有把纳戒放进口袋里,而是捧在手里不住的打量,嘴里还在喃喃自语道:“这么小的纳戒,谁知道里面还别有洞天呢?你说里面放一些物品倒也罢了,这一次竟然放了两个大活人进去,让我不得不感叹制作纳戒之人的神奇了。”

这厮真有意思,说着说着,还把眼睛对到了纳戒口,想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其实这也难怪,野鬼虽然贵为孤魂帮的副帮主,但是并没有见识过纳戒的神奇之处,别说是他了,就算是孤魂,手里也没有这样的东西。否则他会下这么大的血本嘛!

我在纳戒里,正好看到了野鬼的那只眼睛。哈哈,还真的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正想着瞌睡没枕头呢,这厮倒是送上门来了。

毕竟野鬼那可是七品巅峰的高手,如果正面硬磕的话,我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所以说就只能用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进行偷袭了,可是偷袭嘛,务必要一击必中,如果射不中要害的话,那么就很难有下一次的机会了,所以这第一箭,我是慎重再三的。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野鬼竟然会因为一时的好奇心,把眼睛送到了我的面前。这不仅仅是在射程之内那么简单了,而是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可以说,我根本就不带瞄准的,闭着眼睛射一箭,都能够准确无误地命中目标。

诚然,野鬼的实力够强,但是我有把握这一箭下去,就算要不了他的小命,最起码也得让他失去战斗力了。只要野鬼一倒下,他带来的牛头军一定会乱,那么我趁机出了纳戒,乘风而去,绕一个大圈子之后,再进入黑绳城,乔装打扮到美人鱼会所去找七巧玲珑手,给敖杰治伤就是了。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不戴犹豫的,摁了一下蹦黄,一支伤心小箭呼啸着钻进了野鬼的眼眶。

伤心小箭不单单能够伤心,照样也能伤眼!野鬼虽然是七品巅峰的高手,但是同为七品巅峰的敖杰就伤在我的伤心小箭之下,何况他的自身防御力比起变态的龙族来说,要差得远了。

所以,只听得一声惨叫,野鬼就倒下去了。不说别的,只听他咚的一下倒地的声音来看,伤的绝对不轻。

“副帮主大人,你怎么啦?”

“怎么副帮主大人刚才还站得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摔倒呢?”

“哎哟,副帮主大人中箭了,有敌人来偷袭,四下寻找,就算挖地三尺,也要把那个暗箭伤人的家伙找出来!”

最后发话的人,我也见过,就是牛头七号,修为和我差不多,但是我并没有把他放在心上,毕竟作为牛头人,力气大而笨重,他们想追上我,只有等下辈子吧。

眼看着他们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就在我准备冲出去的时候,好事又来了,因为野鬼伤的太重了,一下子就陷入了昏迷之中,再加上突然摔倒在地,本来还紧握的纳戒露出了半截在外边。自己还真的走狗屎运了,我心里一喜,学着当初在山寨版泡泡里面的经验,飞起来往纳戒边上一撞,纳戒就完全脱离了他的手掌。我又接连撞了好几下,纳戒就像长了两条腿似的,蹦蹦跳跳的,滚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可能是后来牛头七号看野鬼的强势太重,直接招呼人把他送进黑绳城救治去了,没有人察觉到纳戒的存在。毕竟,在那些不知道真相的牛头人心里,野鬼这个副帮主大人的安危,可比任何东西都要宝贵得多了。

牛头军的人来的快,去的也像风一样,不一会儿工夫,就全都消失不见了。

今天的事情真的非常有戏剧性,我本来以为要经过一场恶战的,谁知道我不但不费吹灰之力就脱了困,而且还重伤了孤魂帮的第二号人物野鬼。这真的是意想不到的收获呀!

我从纳戒里爬出来,先是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又伸了几下懒腰,再把纳戒装进了兜里,然后找了一个偏避的地方,坐下来调息了一个多时辰,彻底恢复了精力。

我没有想到,经过连番恶战之后,我竟然很顺利的就突破了,一下子达到了五品巅峰的境界,就像吃馍喝水那么简单。

眼看着天已近黑了,我就施展乘风身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进了黑绳城。这里是宋帝王的大本营,所以我加倍小心,进了一所大宅子,偷了一身气派的衣服,换上了,然后洗了把脸,整了整头发,再照一照镜子,和之前在黑水河畔和孤魂帮战斗的时候,已经是大变样了。毕竟,那时候,我已经和敖杰打过了几场,仪表和形象上肯定受了影响。现在就算是面对面碰到鲶鱼兄弟,他们也认不出来我是谁,毕竟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我已经和纳戒一起,被野鬼带到黑石城了。

收拾停当之后,我就溜了出来,然后打听了一下美人鱼会所的方向,就屁颠屁颠地过去了。

黑绳城虽然属于冥界,特别是夜晚的时候,四下里的街道都是死气沉沉,黑灯瞎火的,不过美人鱼会所这条街是个例外,这里灯火辉煌,行人如织,做小买卖的应有尽有,但是两边的店铺大多都是搞特别服务的。我看了一眼之后,总算是明白了,原来这里如同人界的红灯区一样。

不过这条街上那么多的场所,要数美人鱼会所最为气派了,别的不说,只是那高耸入云的门头,还有豪华的灯饰,就已经让人目不暇接了,更何况大门口还站着两排莺莺燕燕的大美女,直接让人花了眼。

人靠衣裳马靠鞍,况且我李某人还是一个大帅哥呢。都说姐儿爱俏,我刚一走到大门口,就被团团围住了。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吗,对付这种场面,我有的是办法,只是从身上摸出来一把零碎金子,往地上一扔,那些美女就开始只顾着抢金子了,而我则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里面的设施更加豪华,但是我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我当初在五星级酒店工作了好几年,什么没见过。

进门之后是大堂,这个正是黄金时间段,大堂里的人不少,特别是西侧的酒吧里,更是人满为患。

我没吭声,悄悄等在旁边,后来见有人起来了,就过去占了一个位置,然后叫了一瓶红酒,几个小菜,自斟自饮起来。

不是我喜欢热闹,而是我想找那个七巧玲珑手,就得在人多的地方。所以,我虽然在欣然自得地喝着酒,但是一双眼睛并没有闲着,不一会儿,就已经将酒吧里的人看了一个遍,但是却没有发现那个右手中指刺着一朵玫瑰花的胖子。

但是我并没有灰心丧气,因为性子急吃不了热豆腐,既然七巧玲珑手的手上刺着一朵玫瑰花,那么就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有情调的人,这样的人既然是美人鱼会所的老顾客,那么就不会一直躲在某个房间里,酒吧这个地方他肯定会光顾的。

还有就是既然鲶鱼兄弟已经失去了纳戒,那么他们再找七窍玲珑手也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我并不担心他们会抢走我的生意。

人上一百,形形*,鬼也同样如此。虽然说酒吧里或人或鬼还没到一百之数,但是却是形色各异,什么怪模样都有,什么磕碜的都有,但是这并么有影响到我的好心情。

第二百三十三章 吝啬鬼

心情好酒就喝得快,没多一会儿,半瓶酒已经下了肚。忽然,只见一位头大如斗的家伙走了过来,这厮的衣着挺不错,气质也好,就是相貌实在是不敢恭维。

他走到我的面前,笑了笑说道:“这位小哥,敢和我打个赌吗?你赢了,我请你喝酒。我赢了,你请我喝酒。”

此人出来找乐子,身后竟然还有两个凶神恶煞的马面鬼扈从,我感觉这个家伙肯定不是泛泛之辈,虽然其貌不扬,但是有一种上位者的气势在,说不定就是黑绳城的某位大佬呢,最起码也应该是宋帝王跟前的红人。

就在我猜测着这个家伙的身份的时候,忽然小雪的声音传了过来:“主人,这个家伙叫做吝啬鬼,是宋帝王的心腹,执掌着黑绳城的钱袋子和税收,是一个跺一跺脚,黑绳城就要颤三颤的通天人物,千万不可小觑。不过这厮虽然有钱,但是吝啬成性,一个小钱都舍不得花,每一次出来喝酒,就喜欢和别人打赌,然后赢酒喝。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厮这么多年了,竟然一直在赢,没有输过一次。”

有个狮灵在脑海里就是方便,完全可以不用讲话,用思想和小雪交流:“笑话,我如果是黑绳城的财神爷的话,我也能每一次都赢。不过,他这一次既然碰到了我,那么好运气就算到头了。”

小雪连忙阻拦我:“主人,这里可是宋帝王的地盘,你可千万不要招惹这个吝啬鬼呀,否则惊动了宋帝王的话,不说别的,仅仅是那个缠人的刮骨刀,就够你受得啦!”

我微微一笑,继续和小雪交流:“没事,我做事自有分寸,反正你已经醒了,证明身体已经没有大碍,闲着也是闲着,小雪你就在一旁等着看好戏吧。”

这样一来,就冷落了吝啬鬼,虽然他没有说话,但是脸上的神色已经很不痛快了。财神爷很生气,那就标志着后果很严重。一个马面鬼刷地一下冲了过来:“你这厮是不是耳朵塞驴毛啦?我们总管和你说话,你竟然敢待理不理的,真的是欠揍!”

这家伙说打就打,对着我起手就是一拳。说是一拳,那简直就是一只大马蹄子,带着风声,呼啸着踏了过来,而且目标是我的腮帮子。如果真的被他打中的话,那么我就等于是被毁容了,看来这个马面鬼很嫉妒我李某人的英俊和潇洒呀!

可是,我如今可是五品巅峰,已经足以进入高手之列,更何况我的交战记录里,还越境赢过不少高手呢,而这个马面鬼充其量就是一个一品中境的货色,根本难入我的法眼。

所以,我只是扭了一下头,就避开了这厮势在必得的一拳,然后鬼魅般地伸出了一只手,也不见如何用力,就一把抓住了这厮的前襟,像提着一根灯草似的,就把他提了起来。

这厮拼命的挣扎着,可是我的手就像是一把大钳子似的,他那里能够挣脱得开。看来这位马面鬼跟着吝啬鬼横行霸道惯了,还真没吃过这种亏,晃着一张马脸叫嚣道:“松手!你特么滴松手!你是外乡来的吧,不知道我们总管是何方神圣吧,招惹了我们,保管让你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这厮真叫一个猖狂,大嘴巴巴拉巴拉的,吐沫星子都快喷到我的脸上去了。不过奇怪的是,吝啬鬼和另外一个马面鬼都没吭声,只是在一旁看热闹,仿佛这件事情和他们没有关系一样。

“松手?这可是你叫我松手的,千万别后悔哟!”我提着这个倒霉的马面鬼,身影一晃,已经到了三楼上,却把这厮提溜到了楼梯外边:“我不吓唬你,这一次真的要松手了哟!”

三楼虽然算不上什么高空,对于一般的一品中境来说,跳下来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对于体型庞大的马面鬼来说,这就不是那么好玩了,如果我一松手,保管摔他一个十荤八素的。当然如果他的运气不好,脑袋或者马脸先着地的话,重伤甚至是玩完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刚刚还不可一世的马面鬼,就在这一霎那之间怂了,虽然还没有达到吓尿的那种程度,但是脸色明显的变了,说话也开始语无伦次起来:“别松手呀,千万别松手!我求求你了!算我有眼不识泰山!我该死!我该死!”

这厮为了活命,甚至当着吝啬鬼的面,开始犯了软蛋,那么多人看着,这不是明摆着打吝啬鬼的脸吗。

我笑了:“既然你承认自己该死,那我还是随了你的心意,把你丢下去摔死算了!”

“别,千万别!我不该死!我家里还有高堂等着奉养呢?你大人有大量,就高抬贵手放了小的吧。”

我这么一咋唬,这一次马面鬼真的吓尿了,多亏他穿的是制服式的灯笼裤,挺厚实的,能隔水的那种布料,所以那些马尿才没有洒下去,否则的话,不知道要有多少人遭殃呢?

这个时候,吝啬鬼终于说话了,但是他并没有让我把马面鬼放下来,而是呵呵笑道:“没想到你这个小白脸还是一个高手。这样好了,刚刚我们不是说好了要打赌的吗?我现在就赌你不敢松手如何?你赢了的话,我请你喝酒。你如果输了的话,你请我喝酒如何?”

我本来不想和他赌的,可是突然一个念头从脑海里跳了出来,我已经闹的整个会所都翻了天,甚至鲶鱼兄弟那帮人都出来看热闹了,可是怎么还没看到,那个右手中指刺着一朵玫瑰花的胖子呢?而吝啬鬼既然贵为黑绳城的财神爷,能量自然是不容小觑,我何不借着这个机会,利用一下他的人脉和能量,把那个宛如神龙现首不见尾的七巧玲珑手找出来呢?

心里有了主意之后,我就哈哈笑了起来:“这个赌打得好,我答应了。不过我如果赢了的话,你也不用请我喝酒,只需要帮我找一个人就可以了。”

“帮你找人?好主意!不是本总管说大话,在这黑绳城,你就算是想找一只相貌奇特的蚂蚁,本总管分分钟就能够办到。”吝啬鬼说着,突然话锋一转说道:“不过本总管好心好意提醒你,如果你一松手,把我的近卫摔出一个好歹的话,那么就要准备着把黑绳大地狱坐穿了。还有就是你摔了我的人,也别想着跑路,因为我的另外一个近卫是一个五品中境的高手,想拿下你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威胁我?呵呵,我这人是吓大的吗?我回头看了看吝啬鬼,若无其事得说道:“总管大人,这一次,你输定了,想喝我的酒,门都没有。五品中境很了不起吗?的确是很了不起,不过还没有放在我心上。”

我说着,竟然真的把手松开了,马面鬼那水牛一般的躯体飞速地从三楼坠落,当然以吝啬鬼另一个近卫的实力来说,想接住他简直就是易如反掌。可是这家伙可能是得到了吝啬鬼的授意,打算拿这个马面鬼做牺牲品,毕竟只有把这个马面鬼摔死了,他们才能名正言顺地找我的麻烦。否则的话,这让吝啬鬼的面子往哪儿搁?

可是我自然不能让他们得逞,当然如果不是敖杰受了重伤,急需七巧玲珑手救治的话,小爷我也不介意陪他们好好玩玩。反正宋帝王不在这黑绳城,只要我施展乘风身法,这里想必没有人能拦得住我。我可以打的赢就打,打不赢就跑,谁又能把我怎么样呢?可是现在是找人要紧,并不是与人结怨的好时候,我还想利用一下吝啬鬼的人脉关系,帮助我找人呢?哪有先把他的近卫摔死,然后再找人家帮忙的道理呢?

所以在松手之前,我已经做好了接住马面鬼的准备,毕竟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闹出人命来就不好了。要知道我的乘风身法那是上乘的功法,可以后发而先至,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马面鬼到了二楼的时候,我已经像影子一样到了他的身旁,然后伸手一抓,正好抓住了他的发髻,两个人轻巧的落到了地上。这一连串动作,说来话长了一些,其实兔起鹘落,只不过在一霎那之间的事情。

如今在这里看热闹的人都不是泛泛之辈,明眼人很多的,我这举重若轻的手段当然瞒不过大家的眼睛,顿时掌声如雷,喝彩声也不绝于耳。

按说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可是围观的吃瓜群众并没有散去的意思,反而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这并不意外,因为吝啬鬼打赌还从来没有输过呢,所以大家伙都想看一看,瞧一瞧,吝啬鬼输的样子可不可爱,会不会赖账,或者是恼羞成怒?

而自认为吃定了我的吝啬鬼脸上挂不住了,可是众目睽睽之下,他作为宋帝王的身边人,最起码的风度还是应该有的。

第二百三十五章 十六小地狱

我故意板起了脸:“这么说哥哥是不相信我了吗?”

吝啬鬼察言观色的功夫自然是一流的,连忙说道:“兄弟说哪里话?哥哥我只是随口一问而已。”

如今我当然可以从纳戒里搬出一箱茅台酒送给吝啬鬼,只不过那样一来,我的纳戒只怕就要曝光了,要知道吝啬鬼可是宋帝王的身边人,难保他不会从纳戒上猜出我的身份来。

我们两个有一拉没一拉地聊着天,还别说,聊的还挺热火朝天的,不过吝啬鬼有好几次想打听我的身份,都被我用话岔开了。

吝啬鬼在黑绳城的能量还真是没说的,就这么屁大一会儿功夫,只见马面七万七就屁颠屁颠地进来了,先是对我笑着点点头,然后又向吝啬鬼深施一礼道:“启禀总管大人,这位贵客要找的人我们已经找到了,就在三楼的听雨小筑,如今那厮正被几个美人鱼陪着喝酒呢。”

“好!做得不错!”吝啬鬼破天荒的夸了马面七万七几句,而且还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然后才把脸转向了我:“兄弟,不知道这位胖子与你什么关系?如果是你的仇家的话,哥哥我就先安排人把他收拾了,免得影响咱们兄弟喝酒。”

“多谢哥哥的美意,只是兄弟和这个人的关系一言难尽,非得我亲自出面解决不可。更何况我这个人信奉一句话,叫做,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父母,都不算是好汉!”我婉言拒绝了吝啬鬼的好意之后,就站了起来笑道:“我出去先把事情解决了,稍后回来再和哥哥一块喝酒。”说着我一把拿出了二百两蒜条金,放到了吝啬鬼的面前:“哥哥,大恩不言谢,这点金子就当兄弟的见面礼了。”

吝啬鬼这个人自然有他的独到之处,比如说他这个人做什么都是赤果果的,从来不捏着半拉装紧的,比如说,我给他的金子,他也不会虚情假意的推辞,自然而然就收下了。

我告别了吝啬鬼,刚刚走出了雅间,却见马面七万七追了出来,对着我笑道:“贵客,我家总管大人让我过来给您带路,他还说了,只要能用得着他的地方,只管言语一声,只要在这黑绳城,还没有什么事情是他摆不平的。”

我听了心里挺好受的,因为吝啬鬼虽然小气而贪财,但是对我还是不错的,纵然是看在金子的份上,以他的身份地位,能摆出这种姿态,已经是难得可贵了。

有马面七万七在前边带路,我很快就到了听雨小筑门口,这里的门窗还是那种古色古香的样式,外边糊着窗户纸的那一种。我轻手轻脚的把窗户纸捅了一个小洞,然后往里面望去,只见屋子正中间的一张桌子上,躺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家伙,胳膊耷拉着,刚好能看到他的右手中指,上面果然刺了一朵惟妙惟肖的玫瑰花。而他的两边,有四个大美女,一个在捏腿,另一个在给他做足底按摩,还有两个轮流往他嘴里倒酒,这厮真的是会享受。不过,人家也有资格享受。

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看来,这个人就是传说中那个心灵手巧,既擅长各种机关消息,又能起死回生的神医七巧玲珑手了。

我寻思着怎么和这位七巧玲珑手打招呼呢,可是想了很久,实在是找不到任何由头,毕竟这个家伙之所以隐姓埋名,就是不想让别人找到他,我如果贸然前去的话,他肯定不鸟我。因为我这次来是求着人家给敖杰治伤的,如果人家偏偏不合作的话,那我就没有任何办法可想了。

我想了好久,可是并没有想到切实有效的法子,如果胡薄荷或者是张顺在这里就好了,一定能给我想出一个好办法来。

狮灵小雪这一次也没有主动和我搭腔,看来她也是无能为力,所以我也用不着去打扰他。就在我实在是无计可施,就打算来他一个简单粗暴之法,先闯进去打一架再说,如果打输了,再想别的办法,如果打赢了的话,就逼着他给敖杰疗伤。

我刚要推门的时候,突然发现了旁边的马面七万七,不觉得眼前一亮,多亏这小子还没有走,我正好来他一个借势,借着吝啬鬼的势力,刁难一下七巧玲珑手,然后我再出马把他保出来,这样再提治病疗伤的事情,应该就好办多了。果然是名医国手都是怪脾气,但是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厮应该懂的吧,再者说,敖杰的伤虽然不轻,但是对人家七巧玲珑手来说,也许就是举手之劳而已。

主意打定之后,我就冲着马面七万七摆了摆婆手,等这家伙笑咪嘻嘻地走过来之后,我就对着他的耳朵,小声嘱咐了一番。

果真是拿人家手段,吃人家嘴软,马面七万七之前得了我不少好处,再加上吝啬鬼的关系,以及那一次松手还是不松手的闹剧之后,这家伙对我的简直就是言听计从了。当然我也不能让他白跑腿,嘱咐他过后,就拿了二十两蒜条金塞进了他的手里。然后呢,我就悄悄躲到了一边,静静等待着好戏的上演。

时候不大,那个马面七万七就带着几个鬼差吆五喝六的赶过来了,把听雨小筑的门一脚踹开之后,亮出了大铁链子,二话不说,就要拿人。

那个白白胖胖的胖子但是有些不慌不忙,连忙大声喝道:“你们是什么地方的鬼差?竟然闯到了这里?难道不知道美人鱼会所是受保护的所在吗?听我良言相劝,赶紧退出去,否则的话,就让你们一个个的,吃不了兜着走!”

马面七万七笑了:“这位爷好大的官威呀?不知道您老在何处高就呢?实话和您说吧,我们是城主府过来的,你有什么冤屈的话,等见了我们十六小地狱的司狱大人之后再说吧。”

“十六小地狱的司狱大人?不知道你们来自于那一个小地狱?是那一位司狱大人的手下?”胖子的脸色终于变了:“我自问一向奉公守法,又没得罪什么大人物,你们怎么可以不经城主审判,就把我直接捉进小地狱呢?”

也难怪这个胖子一听到十六小地狱之命,立马就怂了,因为在幽冥地府,专治各种不服气。据说在大海之底,东南沃熏石下,有一个黑绳大地狱,距离黑绳城不远。而在黑绳大地狱周围五百公里的土地上,还设着十六个小地狱:

第一个名叫咸卤小地狱,顾名思义就是把人当鸡蛋或者鸭蛋或者各种蛋类和肉类给咸卤了;

第二个名叫麻缘枷纽小地狱,就是人在里面,要经常带着重枷;

第三个叫做穿肋小地狱,就是说在这里经常要遭受利器穿过肋骨的痛苦,听听就让人毛骨悚然;

第四个名叫铜铁刮脸小地狱,不说别的,光是看看字面上的意思,是不是骨头都酥了;第五个名叫刮脂小地狱,这对于光大的胖子来说,可是一个减肥的好地方,可是与美容院比起来,这里的手段呵呵,那叫一个酸爽;第六个名叫钳挤心肝小地狱,对的,你没有看错,就是拿着铁钳子夹心夹肝,真够受的;第七个名叫挖眼小地狱,如果谁想感受一个变成瞎子之后的世界,那么这里欢迎你,每天感受一次,老少皆宜,童叟无欺;

第八个叫做铲皮小地狱、第九个名叫刖足小地狱、 第十个名叫拔手脚甲小地狱、第十一个名叫吸血小地狱、 第十二个名倒吊小地狱、第十三名分骨小地狱、 第十四名蛆灶小地狱、第十五名击膝小地狱、 第十六名爬心小地狱。

这所谓的十六小地狱,简直就是十六道酷刑,呵呵,无论你的需求是什么,这里总有一款适合你。就算是那个胖子乃是天纵奇才,也吓得脚都软了:“各位大人,十六小地狱不只要进去了,哪怕是城主大人,也不能随便就开释呀!我自问没有什么得罪各位的地方,还望各位高抬贵手。”

看着他如此表现,那么是该到了我李某人粉墨登场的时候了。我笑咪嘻嘻地走进了屋里,把那几位美女和马面七万七他们几个一起打发走之后,就对着哪位胖子说道:“明人不说暗话,实话告诉你,这件事情是我在背后捣的鬼,你如果不想去十六小地狱,只需要替我医治好一个就行了。如果不答应的话,那么我拍拍屁股就走,刚刚那几位鬼差大哥,还会拐回来的。”

胖子终于松了一口气:“不就是看病吗?你用的着这么吓人吗?说吧,你要我给什么人看病?他的症状如何?”

果然是七巧玲珑手,说话就是这么气粗。我急忙说了敖杰受伤的经过,和受伤之后的症状。没想到那个胖子一下子傻眼了,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

第二百三十六章 刮脂小地狱

胖子这个时候也顾不上害怕了,直直的看着我的眼睛说道:“不好意思,你还是另请高明吧,他这个伤我真的治不了。因为你这个病人,只怕如今已经在鬼门关门口晃悠呢?我对此真的是无能为力。”

我一下子傻眼了,忙乎了这么久,没想到这个七巧玲珑手也治不了敖杰的伤,敖杰不是说七巧玲珑手什么伤都能治的好吗?怎么会治不好呢?难道他好端端的,会拿着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吗?更何况鲶鱼长老不是也说七巧玲珑手,非常有本事吗?虽然打开纳戒这种事情和治伤完全是两码事,但这不是足以说明七巧玲珑手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吗?一个人说是孤证,说明不了什么,但是两个人说就是相互认证了啊。

我越想越是觉得这个胖子是在装可怜,就再一次祭出了杀招,继续用十六小地狱来吓唬他:“笑话!你不是七窍玲珑手吗?这天底下还会有有你治不好的伤?你可别忽悠我了,因为我李某人的耐心是有限的,你如果再忽悠我,我就让那些鬼差进来了,你说你是喜欢被挖眼呢,还是喜欢被利器穿肋骨,你随便挑一样,我让他们把你送进去得了。你也别说你冤枉,作为一个医者,要有一颗仁心,你见死不救就是害人性命。你也别不服气,说没有这一项罪名,那我就随随便便给你按一项罪名,这就叫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望着胖子惊慌失措的小眼神,我当然知道自己的恐吓起作用了,于是就给他来了一点儿温柔一些的。毕竟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于是我拿出了三千两蒜条金放到了桌子上,一字一句地说道:“只要你把人治好,不到可以安然无恙的离开这里,而且这些金子都是你的。还有,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黑石城的新任城主李明,你如果想去黑石城居住的话,我举着双手双脚欢迎。”

我这么做当然还有自己的想法,毕竟如果能把七窍玲珑手忽悠到黑石城的话,那么对我们城主府这边,意味着什么,那价值就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了,别说三千两蒜条金了,就是再翻十倍,甚至是百倍,也是完全值得的。

胖子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七巧玲珑手如果真的在这里的话,治好你说的那个人的话当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可惜我并不是七巧玲珑手呀!”

“你不是七巧玲珑手?”我是怎么也没想到,事情竟然是这样发展的,可以说我已经预料到了这个胖子的所有反应,也准备了所有的应对之策,可是我却万万没想到,这个胖子竟然不是七巧玲珑手。

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说是鲶鱼长老的信息有误,或者是他故意放出的假消息?怎么可能呢?以鲶鱼兄弟的能力,辨别消息的真伪还是不成问题的。在交流这个问题的时候,甚至都没怀疑我是不是躲在纳戒里呢?

我反复琢磨了一下,突然想到了一个细节,当初鲶鱼长老说的内容,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个右手中指上刺着一朵玫瑰花的胖子,就是七巧玲珑手呀,他只是说,只有找到了这个胖子,就能够找到七巧玲珑手。看来是我先入为主,领会错了他的意思。那么也就是说,从这个胖子嘴里,一定能够打听到七巧玲珑手的下落。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老婆抓不住流氓,想让这家伙开口,除了恐吓之外,该花的钱还是不能少的。因为这个胖子喜欢享受,往往喜欢享受的人都喜欢钱,因为没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不能享受了。

所以,我再次抛出了自己的诱饵:“就算你不是七巧玲珑手,但是你和他一定关系密切,说吧,他到底在哪里?只要你把他的下落说出来,那么这些金子就是你的了,而且你还能留在这里继续享受生活。否则的话,你等会儿的去处就是十六小地狱之一了。”

胖子贪婪的看了看桌子上的金子,又看了看我,然后使劲咬了咬牙,问道:“你找我师父真的只是为了治伤而已吗?”

“哦,难怪呢?原来阁下就是七巧玲珑手的传人呐,真是失敬的很哟!”我察言观色,直接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一些东西,忍不住笑了:“你以为我是你师父的仇家吗?你看看我的年龄就知道了,我和他之间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无仇无怨的,没有任何交集,我这一次找他,真的是想请他救我兄弟一条性命而已。”

“我相信你!”胖子看了看我,又说道:“经过这次一闹,只怕我在这里也呆不成了。刚刚听到你说,你是黑石城的新任城主,那么我可以可以去黑石城居住呢?”

只要他开出条件,那就证明这个胖子已经想说出七巧玲珑手的下落了,那么让他去黑石城又有何不可呢?更何况他是七巧玲珑手的徒弟,虽然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但是治伤看病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我就当养一个神医就是了。

于是,我点了点头,一脸郑重地说道:“这件事情不成问题,只要你拿着这个去黑石城城主府,找城主夫人或者是首席幕僚张顺,那么他们自然会替你安排好一切。”

我说着,从纳戒里掏出那支已经没有了箭簇的伤心小箭,递到了那个胖子的手里。

伤心小箭黑黝黝的,又失去了箭簇,一眼望过去的话,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因此那个胖子带着一脸的不可思议,就像是我拣起了地上的一块石头来忽悠他一样。看样子这个贪图享乐的胖子,只是继承了七巧玲珑手的一部分医术,而他摆弄各种奇珍异宝的东西,倒是一点儿也没学到手呀。

我笑了:“这是虎族之宝伤心小箭,是我随手的兵器,我们城主府的人都认得,所以你拿着他前去,就足以证明你的身份了。”

当然,伤心小箭已经失落了好几支,所以我悄悄的在箭杆上做了一个兰花烙印的标记,相信胡薄荷她们一定能够辨别真假的。

“原来它就是闻名遐迩的伤心小箭呐……”胖子的后半句话没有说出来,但是意思很明显,就是那种闻名不如见面的感觉呗。但不管怎么样,他终究是相信了,而且把伤心小箭小心翼翼的藏了起来。然后到门口瞅了瞅,确定门外没有人偷听之后,才小声说道:“我师父现在躲在刮脂小地狱里,你如果不害怕的话,就去那里找他吧。”

真的假的?如果不是从眼前这个胖子嘴里说出来,只怕没有人想到,大名鼎鼎的七巧玲珑手会躲在刮脂小地狱里吧?

对了,这个胖子姓黄,这里就叫他黄胖子吧。我又问了问黄胖子,他说他师父并不是在刮脂小地狱里做狱卒,而是就在小地狱里每日受苦。奇怪的是,这还是他师父自己找事进去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减肥。因为当初的七窍玲珑手本人,几乎能顶得住一个半的黄胖子了。

我打量了一下黄胖子,块头和一只大白熊差不了多少,那么七巧玲珑手的块头有多大,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据黄胖子所讲,他师父进入刮脂小地狱已经有三年了,这三年时间能改变多少,就只有天知道了。而且就连黄胖子本人,也不知道七巧玲珑手的真实名字,至于他在刮脂小地狱里登记的是什么名字,就更加不知道了。

我不厌其烦的打听了一些七巧玲珑手的一些日常小习惯,在我看来,胖瘦可以改变,甚至容貌都可以改变,但是一个人有生具来的一些小习惯,是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

我在听雨小筑里待了很久,几乎把黄胖子知道的关于七巧玲珑手的信息,压榨得差不多了,才让他带着那些蒜条金离开了。

我本来打算借用一下吝啬鬼的人脉关系,把七巧玲珑手从刮脂小地狱里捞出来,可是又一想,我又不知道七窍玲珑手在小地狱里的身份,怎么捞人?如果等他一个个排查过去的话,只怕黄花菜都凉了,因为敖杰只有几天的生命,一刻也耽搁不得。

我想了想,为了挽救敖杰,我只有自己亲自去一趟刮脂小地狱了。我相信,与那些犯人接触之后,我一定能把七窍玲珑手找出来的。

我以为有吝啬鬼的关系,想进入刮脂小地狱很方便的,可是没想到我把马面七万七叫过来,问了一下之后,才知道事情并不是我想象里的那么简单。

原来在黑绳城,监狱系统和行政系统是两个对立的单位,几乎是水火不容的存在。

而作为行政系统的得力干将,吝啬鬼对十六小地狱的事情根本插不进去手。而且再幽冥地府的各种地狱里,是非常讲规矩的,就算是宋帝王的亲戚,除非你压根就别忘小地狱里送。

第二百三十七章 杀鸡也用宰牛刀

根据幽冥地府的律令,只要犯事者被送进了大地狱或者小地狱,不管你的刑期或长或短,那么除非等到刑满释放的那一天,或者是转入幽冥地府十殿阎罗的第四殿,否则就别想出来。据记载,自幽冥地府的各种大地狱或者小地狱存在以来,还没有越狱成功的先例。

虽然马面七万七已经反复对我诉说了大小地狱的可怕之处,但是我却没有别的选择,为了救敖杰的性命,我必须在三天之内进入刮脂小地狱,找到七巧玲珑手。可是怎么样才能够进入刮脂小地狱呢?

严格说起来,不管是各殿阎罗王直接管理的大地狱,或者是直辖的各种小地狱,并不是什么菜市场,谁想进就能进去的。而我想要进去得不露一点痕迹的话,必须要吝啬鬼帮忙才行。

当然我并不是想让吝啬鬼走一下关系,从而让鬼差直接把我送进刮脂小地狱里,一来这样做容易引起别人怀疑,二来呢,吝啬鬼手下的鬼差把我送过去,而小地狱那边的司狱不一定会接手呢。如果两边互相踢几天皮球的话,那么敖杰的一条命就会被耽误没的。所以,我必须要短平快一些,决不能拖泥带水。

我望了一眼桌上的酒壶,心里头顿时有了主意,成败在此一举了。我猛地一咬后槽牙,举起来还没喝光的少半壶酒,先是向脑袋上一洒,然后又拿着一壶酒,故意装出踉踉跄跄的样子,往吝啬鬼的房间走了过去。

这个我事先从马面七万七那里打听好的,吝啬鬼和马面十九两个今晚就住在最豪华的听涛小筑,于是我就开始直捣黄龙了。既然摆明了是去那里找事的,所以什么礼貌是不必讲的,什么敲门呀,打招呼的,统统全免。越不讲理、越蛮横,那么效果就越好。

我飞起一脚把门踹开之后,一眼就瞧见吝啬鬼的大腿上,正坐着一个搔首弄姿的美人鱼,正是会所的头牌,好像叫做珠珠的。虽然说我见过的美女多了,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珠珠绝对是迷死人不偿命的主儿,只见她一只手正在给吝啬鬼喂着喝酒,而另一只手也没有闲着,正在进行着做着非常有把握的勾当。而那个相当厉害的近卫马面十九,则是没看到踪影,看来是避开了。毕竟男人在做类似于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往往是不需要什么旁观者的。

可是就在我准备走向吝啬鬼的时候,马面十九却是鬼魅般地出现了,不但挡住了我的去路,而且还带着一脸的警惕:“贵客,你这是什么意思?做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自知之明,我们刚刚的确是在一起喝过酒,你也给了我们不少好处,但是该讲的规矩还是要讲的吧。我虽然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也知道你和我们总管大人已经开始称兄道弟,但是职责所在,还望贵客见谅。”

这个马面十九,不亏是跟着吝啬鬼见过大世面的,说的这番话不卑不亢的,如果是平时,我也可以给他一个面子,但是现在,我摆明了就是找茬来的,吝啬鬼的面子都不会给,何况是他呢?

我笑了,是那种冷笑:“马面十九,五品中境的实力是不是很拽呀,但是还没放在我李某人的眼里。我和你们总管大人有大事要谈,所以要委屈你一下了。”

这时,我和马面十九的距离也就是两米远,但是我脚下没动,而是拔出了柴刀,一上来就是无形之刀,劈向了马面十九的脑门,势大力沉。

“贵客,你真动手呀!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马面十九脸色一变,马蹄子一举,挡住了我的柴刀,没想到在我意念控制之下,小剑尖尖破空而出,转了一个弯,飞向了他的后脑。

马面十九迫不得已,只得把头一低,飞剑擦着他的脑袋飞了过去。但是这样一来,他就把整个后背给了我,我的左手闪电一般飞出,龙爪手!这是我看了敖杰用真身使出龙爪手之后,重新感悟出来的龙爪手,威力和之前相比,自然是不能同日而语。马面十九虽然实力不错,但是在我用三大绝招连番攻击之下,已经抵挡不住了,被我一爪抓在脖子上,然后恰到好处的一捏,他就趴到地上去了。

“兄弟,你把十九怎么样了?”吝啬鬼大惊失色,看来他也没想到我会突施辣手。

我屁颠屁颠地走到了他的面前,微微一笑道:“哥哥,不必惊慌,马面十九没事,我只是想和你谈一些事情,所以让他睡上一觉而已。”

我说着,朝那几个美女使了一个眼色,她们几个赶紧出去了,临走的时候,还没忘记把门给关上了。

“谈事情?兄弟的实力看来比我想象中更加强大呀!十九在你手里竟然一个照面就趴地上了!在这黑绳城,除了我们城主大人之外,没有人有这种恐怖的实力!”吝啬鬼竭力使自己冷静下来,坐下来喝了一口酒之后,才又问道:“不知道兄弟要谈什么事情?”

听他把兄弟两个字重新叫出口之后,我不由得暗暗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件事情有的谈。

我一转身,变戏法一样,把剩下的两箱茅台酒放到了吝啬鬼的面前。然后一字一句地说道:“只要哥哥肯帮我这个忙,那么我就真认你这个哥哥了?”

吝啬鬼笑了:“兄弟,你是不是想让我帮你遮掩身份呢?你就放心好了,只要我不说,这黑绳城里,没有人想到你就是新近崛起的黑石城城主李明!”

能够掌管黑绳城的钱粮大权,吝啬鬼当然不是什么一般的小角色,虽然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正面问过我的真实身份,但还是一下子猜了出来,特别是我一个照面击倒马面十九之后,这给了他无限的遐想空间。

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自斟自饮了一杯酒之后,摇了摇头道:“我并不想遮盖什么身份,况且只要哥哥不说,没有人想得到这些。”

“哦?”吝啬鬼有些惊讶:“那兄弟倒地想做什么呢?有话只管说,纵然是城主大人问罪下来,你的忙我也一定要帮!”

“有哥哥这一句话,我的心里就踏实多了。”我又喝了一杯酒,才云淡风轻地说道:“哥哥,我想进刮脂小地狱,马上!”

“什么?你想进刮脂小地狱?”吝啬鬼的脸色终于变了,过了良久,才轻轻叹了一口气道:“兄弟呀,不是哥哥我不帮你,而是哥哥实在是无能为力呀!因为十六小地狱和我们这边一向势同水火,所以……”

我轻声说道:“这些情况我已经知道了。我只是想问一下,如果我打伤了总管大人的话,够不够格被关进刮脂小地狱呢?”

“兄弟你想用苦肉计?”他缓了一下,也喝了一口酒,然后继续说道:“够格当然是够格了,只是我对刮脂小地狱那边的影响力几乎为零,兄弟虽然实力高强,但是进了小地狱之后,能不能平安无事地出来,我也不敢打包票呀!所以说,还请兄弟要三思而后行!”

我笑了:“多谢哥哥为我担心,不过我已经想好了,这个刮脂小地狱我是非得进去不可。至于能不能平安归来,那就听天由命吧。”

“好吧!那么接下来咱们就演一场戏好了。”吝啬鬼说着,过去把门打开了,然后扯着嗓子喊道:“你这小子什么意思?有两个臭钱了不起呀!竟然敢动本总管看上的女人,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趁着老子还没起杀心,你赶紧给我滚的远远的,省得扰了老子的兴致!否则的话,我就把你送到刮脂小地狱里去,让你到时候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

我哈哈大笑道,“吝啬鬼,你拽什么拽?本大爷闯荡江湖这么久,见识过太多的大人物,但是还没人敢对我这样说话。而且我长这么大,从来只会用脚走路,不会滚着走,要不总管大人先做一个示范动作,滚一滚也好让我开开眼界呀!”

“小子,你这真是一脑袋扎进茅坑里,找死呀!”吝啬鬼说着,大叫了一声:“来人,给我好好教训一下这厮!”

话音刚落,从门外面就冲进来几个如狼似虎的鬼差来,打头的两个一左一右,各自一记重拳,袭击我的两边太阳穴。这个架势,如果用人界的招式来形容的话,就是左右拍门了。

可是这样的小角色,根本没放到我的眼里,要知道马面十九在我面前也是秒杀,更何况是他们两个了。

杀鸡也用宰牛刀!龙爪手!双爪齐出,也没见我如何用力,那两个鬼差就像稻草人一样飞了出去,然后一头撞在了南墙上。

后面的几个鬼差大惊失色,一个个抖着铁链或者是铁尺,一拥而上,可是我还是照方抓药,几乎就是眨眼之间,他们就全部和之前的两个同事作伴去了。

第二百三十八章 逢场作戏

最后还剩下两个鬼差,这一次我连龙爪手都懒得用了,只是上去就踹了两脚,他们两个就做了地上滚的倭瓜,滚的越远越好了。

刚刚我和吝啬鬼是关起门来说话,所以有什么就能说什么,但是现在呢,既然门已经打开了,还有那么多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观众存在,所以就得逢场作戏了。

不得不说,吝啬鬼逢场作戏的本事绝对是一把好手。不管怎么说,人家毕竟也是长时间坐在总管的位置上,那种上位者的气势当然不能丢,都到了这种时候了,他依然是稳如泰山,只见他往嘴里灌了一口酒,轻轻一笑道:“兄弟,何必呢?难得你我之前还一见如故呢?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了呢?看你的实力不错,如果想在黑绳城做事的话,我可以帮你哟!当然,到我身边做我的近卫那是最好不过了,条件任你来开,我是无有不从!”

“真的假的?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吝啬鬼也开始大方起来了?这真的是少见呀!”我屁颠屁颠地来到吝啬鬼的对面,旁若无人的坐了下来,然后皮笑肉不笑道:“吝啬鬼,我听说你上个月刚纳了一个小妾,是个美人鱼族里有名的大美女,怎么着,舍不舍得把她让给我呀?”

吝啬鬼的脸色终于变了:“你这厮不要得寸进尺,给脸不要脸!得罪了本总管,少不得关你进刮脂小地狱里受苦!”

我哈哈大笑道:“总管大人,你发起飙来,我真的好怕怕呀!不过,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还是想和你新纳的小妾一亲芳泽!怎么?舍不得吗?”

我说着往嘴里灌了一口酒,然后指着吝啬鬼破口大骂道:“你不就是一个小鬼吗,拽什么拽?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不成武不就,如果不是宋帝王宠信你,这黑绳城哪里轮到你这厮在这里指手画脚?”

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门外看热闹的家伙已经不少了,气氛烘托的也足够了,我悄悄向吝啬鬼眨巴了一下眼睛。

吝啬鬼多么精明的一个人,当然懂得我的意思,只见他一张脸已经憋成了酱紫色,两只大眼更是瞪得溜圆,但是思来想去,最终还是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不吭不哈地又坐回了凳子上。

门外的吃瓜群众都开始叹息起来,看来对吝啬鬼的表现非常失望。毕竟吝啬鬼在黑绳城绝对是可以横着走的存在,可是谁也没想到他今天竟然能够如此的忍气吞声。

我肆无忌惮地大笑着:“哎哟,不错哟!看来你这么多年,涵养功夫倒是练到家了。不过就你的表现来看,你这个名字应该改一改了,我看不应该再叫什么吝啬鬼了,还是叫缩头乌龟更好一些!”

麦秸还有三分火呢,我的话的确是触碰到了吝啬鬼的底线,他如果再任由我羞辱的话,那么今后在黑绳城就要名声扫地了。

“你这厮欺人太甚!”吝啬鬼突然跳了起来,一拳打向了我的腮帮子。

“咦!”我有些惊讶,没想到外表看起来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吝啬鬼也是一个高手,而且看他出拳的力道和速度,起码也是一个五品初境的高手。

但是这又能怎么样呢?要知道马面十九可是五品中境的实力,在我面前不还是被秒杀了。更何况我和吝啬鬼之间是在演戏,他根本不可能全力施展的,所以说他这一拳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已。

我根本没有躲闪,只是轻描淡写地伸出了一只手掌,简简单单就把他的拳头抓住了,然后轻轻一带,顺水推舟,借力打力,吝啬鬼啪的一声,就摔地上去了。

吝啬鬼并没有善罢甘休,爬起来又嗷嗷叫着,朝我扑了过来,而且他这一次没有用拳头,而是直接用大脑袋撞了过来。毕竟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脑袋大,这一脑袋,威力自然比刚刚的拳头要大多了。

但是对我来说,这样的攻击模式依然是不够看,我仍然那么大马金刀的坐着,而且根本没有站起来的意思。我算准了时间和角度,然后拎起来一个酒瓶,论起来冲着那个大脑袋就是狠狠一下子。

茅台酒的酒瓶子很结实的那一种,我只是那么随手一轮,可是吝啬鬼的脑袋太大了,我随随便便一下,就能够准备的命中目标。

虽然我已经留了力气,但是他的冲劲不小,再加上我的抡劲,酒瓶子直接就碎了,而吝啬鬼更是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就平趟地上了。不用说,肯定是被开瓢了,血流了一地。

咋看起来挺吓人的,可是也分明看到吝啬鬼的小眼神,似乎在说什么我演得够逼真吧,心里的一块石头顿时落了地。

但是我嘴上并没有饶过他:“哟嗬,总管大人,你的头也管是出类拔萃的了,可是怎么就这么不经打呢?就你这样的,别告诉你还练过铁头功呀!真的是丢人至极!”

吝啬鬼的演技真是没说的,躺着也不说话,只是哼哼唧唧的,而我呢,却是并不在意,而是依然坐在那里自斟自饮着。我估摸着,马面七万七搬来的大队人马应该快到了,按照我和吝啬鬼商量好的计划,接下来我应该很快被送到刮脂小地狱去。毕竟,大庭广众之下,把城主府总管殴打成重伤,无论怎么处理,都是应该的。

没想到鲶鱼兄弟也是吃瓜群众的一员,那鲶鱼长老并没有吭声,可是鲶鱼头领却大声嚷嚷起来了:“兄弟,打了人自然解气,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趁着对方大队人马没赶来之前,你还是赶紧跑路吧,要不非得把你送到十六小地狱里受苦不可!”

没想到这个鲶鱼头领还蛮有正义感的,看来作为美人鱼会所的老顾客,他们兄弟也看不惯吝啬鬼之前的所作所为。只不过吝啬鬼是这里的地头蛇,他们只是敢怒不敢言而已。但是目前这种局势之下,鲶鱼头领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也是难得可贵的。因为他这么做,无疑是把吝啬鬼彻底得罪了。

还有一点儿,就是他们兄弟根本没认出来,我就是那个黑石城的新任城主李明,这样的结果还行,免得被他们叫破了身份,那岂不是就要节外生枝了。

我对鲶鱼头领点了点头,感激的说道:“萍水相逢,多谢大哥仗义直言,我心中记下了。可是好汉做事好汉当,我如果就这么走了,只怕吝啬鬼这厮会迁怒于美人鱼会所,那岂不是断了大家伙一个休闲放松的所在呢?所以,既然我把人打了,那么这件事情我必须扛得住才行!”

“好汉子,如果今后有缘相逢的话,我一定认你做兄弟!”鲶鱼头领冲着我伸了伸大拇指,这时候外边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看来是鬼差的大队人马已经来了。

鲶鱼头领还想再劝我,可是已经被鲶鱼长老拉着走了,毕竟他们兄弟两个并不知道宋帝王就是孤魂帮的老大孤魂,所以不敢在黑绳城里太过放肆。

很快的,鬼差的大队人马就涌了进来,把这间屋里塞的满满的。毕竟像吝啬鬼这种人物被打,绝对是一件大事。

这一次鬼差的带队者是黑绳城冥警队大队长牛头十八,而马面七万七就跟在他的身后,满脸都是歉意,这小子还算是有良心,懂得知恩图报,当然心里也清楚,知道我对他不错。但是事情到了这步田地,像他这样的小人物,的确是已经对此无能为力了。

牛头十八显然是个狠角色,看样子也是吝啬鬼这边的人,虽然我已经放弃了抵抗,但是他还是狠狠地踹了我两脚,然后直接用锁链把我锁上了。

这个牛头十八实力非同小可,已经到了五品巅峰的境界,和我一个样,但是如果真打起来,我自信可以在五十招之内赢他。

他这两脚挺吓人的,但是我早有准备,所以表面上虽然被他踹的很狼狈,人也飞了出去,但是实际上呢,并没有对我造成太多的伤害。

吝啬鬼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我挨打了,他当时刚刚简单处理好头上的伤口,就冲着牛头十八摆了摆手,把他叫到了身边,然后说道:“算了,这个人我看着生气,你想个法子,把他弄到刮脂小地狱里去,好好整治一下,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不得不说,吝啬鬼还是蛮会办事的,虽然他的地位远在牛头十八之上,但还是给了牛头十八一百两蒜条金。

牛头十八没想到出了这么一趟差事,还有这么大的油水可以捞,急忙笑道:“总管大人,说巧不巧,我的表弟牛头五十八就在刮脂小地狱里做管事,我们两个关系不错,不用提前打招呼,我专程跑一趟,现在就把这小子送进去,也让他知道锅是铁打的。”

我心里一喜,还真是无巧不成书,没想到这件事情这么快就成了。

第二百三十九章 马面七万七

我很快被牛头十八带到了冥警大队,那厮想问出我的身份,以及我在太岁头上动土的原因。

我都懒得搭理他,连正眼都没瞟他一眼。牛头十八虽然比不上吝啬鬼,但也算是黑绳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了,什么时候被人这么轻视过,自然是恼羞成怒,让手下人狠狠修理我一顿,什么酷刑都用上了。

当然这种手段对我来说,就像是挠痒痒一样。不过为了不让他太过于难堪,我还是勉为其难地配合他惨叫了两声。

吝啬鬼在黑绳城的影响力自然是没说的,就过了一个多时辰,对我的最终裁决书就送过来了,是最严厉的那一种,我如愿被送到刮脂小地狱里,没有任何期限,也就是说,如果不发生什么意外的话,我这辈子就别想出来了。

这样挺好的,因为这符合吝啬鬼牙呲必报的一贯作风,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为了防止我逃跑,后来,牛头十八给我套上了一个重达三十八斤的铁枷,另外还用手段封住了我的灵力,可是我有狮灵小雪在,随时随地都能解开他的封印,只不过我不愿意这么做罢了。

在我被送往刮脂小地狱的路上,马面七万七也跟着去了,但是他除了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还有些想不通,后来,牛头十八去路边的黑树林里方便去了,他就小声给我说道:“兄弟,以你的本事,应该不在牛头十八之下,而且轻身功夫非常了得,当初拎着我不费吹灰之力就上了三楼,所以你要走的话,没有人能拦得住你,可是你为什么甘愿受他们几个摆布呢?”

我也压低了声音说道:“我的事你放在心里就好了,其他的不要多问,等我出来,还到黑绳城找你喝酒。”

马面七万七的眼圈一时间红了:“兄弟,我虽然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是我知道,你这人真的是没说的。黑绳城的那些大人物,从来就不把我们这些小鬼的生死放在心上,而你呢,一直没有轻视过我。也许真如你所说,你到刮脂小地狱里去另有想法的呢?我的一个本家马面七十二,如今在那里做副司狱,待会儿我会去找他,让他好歹关照你一下。”

马面七万七能把话说道这个份上,证明他是一个知道好歹的家伙,有道是患难之际见真情,如果今后有机会的话,我会把他带到黑石城跟着我干的,但是现在我并不想把话说的太明白了。毕竟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万一被宋帝王得到了什么风声,那我只怕就要把牢底坐穿了。

马面七万七虽然说很聪明的一个人,但是他并么有猜透我的心思,看我没吭声,就继续说道:“不过兄弟,你要想好了,刮脂小地狱进去容易出来难,不如趁着现在还有机会,我掩护你逃走算了?”

看来马面七万七真的把我当兄弟看了,毕竟我现在已经被封印了灵力,他如果掩护我逃走的话,几乎是九死一生的结局。我和他毕竟是萍水相逢,最开始的时候,还修理过他呢?我心里感动,就笑了笑说道:“七哥,我真的没事的。如果我有幸出来了,就带着你去另外一个地方,反正你在黑绳城过得也不如意,这里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

马面七万七听我这么一说,就知道我已经拿定了主意,只得说道:“兄弟,有一年我和马面七十二喝酒,他喝醉了,说是刮脂小地狱如果有漏洞的话,那么只有走下水道这一条路了。你如果在里面办好了事情,准备出来了,就和马面七十二打个招呼,说是想让我给你送点东西,那我就知道了怎么做了,我本领低微,大忙或许帮不上,但是做个接应还是没问题的。”

不得不说,马面七万七给我提供的这个信息还是蛮有用的,我也知道他说这样的话,担了多么大的风险。

我并没有说什么谢谢,只是他所说的本领低微这四个字狠狠刺痛了我,就一脸正色地说道:“七哥,我们以后就是兄弟了。既然做了我的兄弟,那就没有本领低微这么一说了,我怎么着也会帮助你提高的。”

然后呢,在马面七万七的一脸震惊当中,我传了他十几招龙爪手,然后又从纳戒里拿出了,飞天蜈蚣还剩下的最后一小截尾巴,递给了他:“七哥,你把这个服下去,再把我教给你的龙爪手勤加练习一下,假以时日,多了不好说,进入四品初境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刚刚你教给我的是龙爪手?那可是龙族的不传之秘呀!”马面七万七惊讶极了,但很快就回过神来,带着一脸的兴奋说道:“兄弟,我明白了,原来你就是黑石城的新任城主李明呀!这一下,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去了。如果说,还有人能够从刮脂小地狱里全身而退的话,那么这个人只能是你!”

于与成为四品初境的高手相比,我的真实身份显然让他更为吃惊,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欣慰了。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七哥,不错,我就是李明。”我大大方方地承认了,然后说道:“只要我在这里的事情办好了,然后我们一起回黑石城去,到时候你就是我城主府的总管,我相信你做的爱吝啬鬼做得更好。”

我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要封官许愿,让马面七万七为我卖命,一来这是他应得的,二来呢,我是想告诉他,区区一个刮脂小地狱,还困不住我。

“什么总管不总管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兄弟你一定要活着出来,然后我们两个一醉方休!”马面七万七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

我刚要再劝他几句,这时候,突然一个声音传了过来:“七万七,你们两个嘀嘀咕咕的做什么?不会是打着什么鬼主意吧!”

这个声音瓮声瓮气的,一听就是牛头十八方便回来了。不过这厮方便一次的时间够久的,看来牛头族的人饭量大,有句话叫做吃得多拉的多,看来所言不虚呀。

我本来要说话的,最起码也替马面七万七打一打掩护,可是我又一想,自己必须的摆正自己的位置,要知道我现在是阶下囚,他们之间的对话,根本没有我插嘴的余地,我说的越多,破绽就越多。再者说,我相信以马面七万七的聪明劲儿,应付一下牛头十八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马面七万七以前那么低微的灵力境界,能跟在吝啬鬼身边这么久,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最起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还是有的,牛头十八的话音刚落,他就笑了起来:“十八大队长说笑了,如今这厮已经被封印了灵力,就是取下他身上的铁枷,他也逃不出黑绳城。我呢,只是告诫他要老老实实的,千万别给您老惹麻烦,免得皮肉受苦。”

这番话说的在情在理,牛头十八不疑有他,当时就乐了,咧着大嘴笑道:“七万七,真有你的,要不我和总管大人说一声,你到冥警大队跟着我干吧,我身边正好缺了一个你这样的人。”

“能为十八大队长效劳,是我的荣幸,只要总管大人放人,我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了。”马面七万七这一句话,顿时拉近了他和牛头十八之间距离,两个人谈起话来也越来越热乎了。

有马面七万七护着,我这一路上但是没再受什么气,更别说什么挨打了。

这么一来,一路上也没什么耽搁,况且对于黑绳城来说,天气一直是昏昏暗暗的,分不清楚什么白天和黑夜,我只是估摸着时间,也就一个多时辰吧,就到了刮脂小地狱。

从外边看,这是一个平常的建筑,有一座二层楼,看来是办公的地方,然后就看到了一遭黑乎乎的围墙,围墙那真叫一个高,甚至比黑绳城的城墙还要高,少说也有十四五丈吧,在平地上猛然看到这么一个围墙,给人的震撼力还是挺强的,用一句高耸入云来形容,一点儿都不为过。

不过仅仅是这样,我觉得还是和他十六小地狱的恶名,并不能完全匹配。毕竟这是我第一次来属于幽冥地府的小地狱,在人界的时候,我没少听过十八层地狱的传说,那真的是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难道真的是闻名不如见面吗?

牛头十八看了看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小子,你别看这里外表没什么,可是到了里面,保准让你*的。年轻人,千万不能冲动,否则的话,你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的!”

我还是没有搭理这厮,因为我看着他沾沾自喜的样子,心里就不爽,如果不是我必须得尽快找到七巧玲珑手的话,我保证一个照面就让他闭上这一张臭嘴。

其实细说起来,这个刮脂小地狱,在黑绳大地狱所属的十六个小地狱里,一不显山,二不露水的,

第二百四十章 传说中的的天然瘦身器

毕竟从名字上看,刮脂小地狱比起什么利器穿肋,还有挖眼什么滴,最起码没有那么触目惊心。从它的字面意思上看,会给人一种减肥减脂的感觉,这如果让人界那些追求美的女人们看到,会有些不以为然的,认为所谓的十六小地狱,只是在虚张声势而已。

就像我吧,前一段在滨海市过得安逸了些,所以体型没有那么健美了,正好来这里减一减也不错。可是我细想之后,就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因为刮脂可不是减脂,顾名思义,减脂应该是徐徐渐进的,而刮脂则要简单粗暴多了。试想一下,如果用刀或者其他的利器来刮掉身上的脂肪,也是非常残忍的一件事情哟!

我当然知道作为十六小地狱之一,刮脂小地狱绝对是一个可怕的所在,毕竟宋帝王作为黑绳大地狱的主宰,辖区之内的十六小地狱如果那么温和的话,他也就不是那个让人谈虎色变的宋帝王了。

一路上,我听马面七万七说了很多关于刮脂小地狱的传闻。并知道了他有一个外号,叫做天然瘦身器。这个名字咋听起来没什么,可是仔细想一想,就知道不是那么简单了。

在我之前,有两个小鬼,看样子也是被送进刮脂小地狱里进行惩罚的,两个人看样子吓得不轻,腿脚抖抖索索的,路都走不成了,如果不是有几个狱卒架着他们,只怕当场就瘫在地上了。

牛头十八看到这个情景之后,很是得意,指了指他们,然后对我说道:“小子,希望你不会像他们两个一样,被吓尿一裤子了。”

既然已经到了地方,我也用不着和牛头十八客气,淡淡一笑道:“你放心好了,等到你吓尿了的时候,小爷也是好好的。我这个人没有别的长处,就是胆子大。”

当着那么多手下的面,被我这么挖苦,牛头十八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把拳头捏的啪啪作响,当时就要过来收拾我,却被马面七万七笑咪嘻嘻地拦住了:“十八大队长,你何必要和他一般见识了?现在刮脂小地狱已经到了,我们不如早点儿把他送进去,让他受罪就是了。还有,我的本家兄长马面七十二是这里的副司狱,我去跟他打声招呼,让他在这里好好招待这位不开窍的,何必要脏了您的手呢?”

马面七万七这番话说的牛头十八非常受用,恶狠狠瞪了我一眼:“便宜你这家伙了,等会儿进去了,就有你受的啦!保管让你一天减下去一圈!”

很快到了小地狱的办公所在,刚好马面七十二当班,马面七万七冲着我挤了挤眼,然后就带着牛头十八,还有他这位正当位的本家堂兄,去吃酒去了。

而我呢,则被狱卒带进了登记室,做了一些日常的入狱手续之后,我身上的铁枷终于被取了下来,还有一个马面狱卒还搜了一下我,虽然他搜的不是那么仔细,毕竟在这些人的下意识里,我在冥警大队已经被仔细搜查过了。

我担心纳戒被他搜走了,就悄悄拿了一块蒜条金,巧到好处地塞进了他的手里,然后说道:“马面七万七,就是你们副司狱大人的堂弟,那是我的好朋友,是他刚刚偷偷给了我这么一块金子,让我孝敬这位大哥的。”

哪位马面狱卒相信了我说的鬼话,并没有再搜下去,只是蜻蜓点水一般的搜了搜,就放我过去了。

我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古人诚不欺我,有钱果然能使鬼推磨。别的不说,这个纳戒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的,因为不单单里面放了我几乎所有的赖以保命的东西,而且狮灵小雪和小剑尖尖的剑灵都在里面,岂能有失?当然还有最关键的是,已经奄奄一息的敖杰也在里面,如果我任由它被狱卒搜走了,那就意味着敖杰的死亡。既然是这样,我也不介意当场就大开杀戒,把这个劳什子的刮脂小地狱闹他一个天翻地覆,运气好能找到七巧玲珑手的话,就算是敖杰和我的造化,否则的话,就是我们兄弟两个命该如此,怪不得别人。

“算你小子会做人,你放心,由我在这里罩着你,你最起码每天少受很多苦。但是你刚刚给我的那一条金子,只能够买你一天的平安,至于明天的例行公事,你还要另外想办法才行。”

他说的话我大致上是明白了,只是不明白啥叫例行公事,但是这个时候,言多必失,所以我只是沉默就得了。不过也多亏这个马面狱卒识相,否则的话,我之前所做的一切,岂不是都成了无用功了。

又过了一会儿,我就被这个马面狱卒带着,走向了后面那高高的围墙,也不知道是这里的规矩,还是他收了我一块金子的缘故,反正他并没有给我戴什么,铁链手铐或者是铁枷一类的东西。

正所谓望山跑死马,在前面的时候,觉得距离这道围墙很近很近,可是当你往他这边走的时候,才知道并不近,我和马面狱卒足足走了一盏茶的功夫,才走到了正中间的那个大铁门面前。

马面狱卒那么高大的身材,站在偌大的大铁门下面,竟然也显得非常渺小了。他也不知道冲着岗楼上面喊了几声什么,也许是他们之间的暗语吧,不一会儿,我听到一声哐当,很大的声响,如果是一般人,只怕耳朵就会被震得嗡嗡作响吧,但是这个马面狱卒明显已经习惯了,所以并没有什么异常。

这点儿声响对我来说,真的是太小儿科了,可是我担心他起疑心,所以就很配合地捂住了耳朵。

随着那一声巨响,一尺多厚的大铁门咿咿呀呀的开了,站在那里往门里面望去,里面更是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另外还异常的阴森森的,我虽然是艺高人胆大,但是小心肝还是条件反射地颤抖了一下。

“既来之,则安之!”我嘴里小声嘀咕着,给自己打着气,怕又如何,已经到了这里,总不能打退堂鼓吧,那样的话岂不是以前所做的一切,都成了无用功了吗?半途而废这个字眼,在我李某人的字典里,是绝对不应该存在的。

更何况我对自己从来都没有失去过信心,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在两天半的时间里,找到哪位神秘的七巧玲珑手,把敖杰的伤给治好。不管敖杰会不会知恩图报,哪怕是恩将仇报也好,我都会无怨无悔了。

所以我没有任何的犹豫,拿过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成的大碗和筷子,反正看着黑乎乎的,不怎么起眼。等我把东西拿到手之后,只觉得轻飘飘的,我突然明白了,原来这就是用黑树做成的玩意,难怪这么轻。

马面狱卒带着我一直往前走,走过了一排排的监室,每当走过一处,我都看见窗户边上挤满了犯事者,正争先恐后地往外面看,并没有什么惨叫声从里面穿出来。不过刮脂小地狱还算是名副其实的,因为我在这里没有看到一个胖子,都是干巴巴的,大多是皮包骨头的那一种。

马面狱卒直接把我带进了三十九号监室,他掏出钥匙,把那个大的出奇的铁锁打开之后,就让我进了屋子,然后很快的把门给锁上了。反正屋里屋外都是黑乎乎的,所以我的眼睛根本用不着来适应什么光线。

我一进门,就前后左右看了看,只见这个监室并不算太大,充其量也就是三十几平方米吧。正中间有一道一米多高的石板台子,从门口排到墙角,刚好把整间屋子劈成了一左一右两大块。左边呢,就是过道还有一个石头柜子,有四五十个空格,应该是放碗筷的地方。而右边则是一个木质的大通铺,上面躺着一长溜儿形形*的鬼,不对,不是形形*,而都是一个鬼样,一个个披头散发的,骨瘦如材,我大致数了数,少说也有三十好几个。

刚刚马面狱卒开门的时候,好像是吆喝了一声,所以当我一脸轻松的走进去的时候,那些,那些瘦里吧唧的鬼都把目光齐刷刷的打在了我的头上。

都是囚犯谁怕谁,他们看我,我也正好看看他们呢,随便也找一下他们之中,有没有那个我要找的七巧玲珑手。

不过我看了一圈之后,没有发现一个胖子,根据黄胖子说,他是师父七巧玲珑手是个胖的不能再胖的胖子,那么他进了刮脂小地狱之后这几年,到底会变成什么模样了呢?

我觉得吧,像七巧玲珑手这种人,就算是在这里待了好几年,但是他骨子里的那种东西绝对还存在,毕竟他是故意到这里来的,像他这样的奇人,肯定有他自保的手段。可是我看了一圈之后,并么有发展我心目中的那个七巧玲珑手,因为这里没有任何一个胖子不说,而且全都干巴巴的,要多惨就有多惨。

第二百四十一章 虎眼

现在我和这些人都不熟,待会和他们混熟之后,我再打听一下,谁进来的时候最胖,那么这个人八九不离十就是七巧玲珑手本尊了。所以,我冲着这些人点了点头,然后就在石板上坐了下来。

这时候,马面狱卒对着那些人喝道:“你们不得欺负新来的呀,况且这位小哥是我们的金主,你们可得把他伺候好了,否则的话我可饶不了你们。听到没有?”

那些鬼魂有气无力的答应了一声,可是等马面狱卒把门锁好,离开之后,他们看向我的目光都充满了仇恨,那样子,就像是恨不得把我撕得粉碎一样。

我明白自己的蒜条金花的一点也不值,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怎么着,反正马面狱卒好心没办好事,这些遭受苦难的人,把对狱卒的仇恨,都转嫁到我的头上了。不过这无所谓,反正我并没有打算在这里待多久,只要找到七巧玲珑手,不管他愿不愿意,我把他往纳戒里一丢,直接离开也就是了。至于离开的方式,刚刚进来的时候,我已经观察过了,就是马面七万七所说的那个下水道。

我面对这些眼神,并没有丝毫的恐惧,因为不管他们之前的身份是什么,现在都失去了灵力,根本对我构不成任何的威胁。更何况,当初我可以说面对孤魂帮的千军万马都没有一丝害怕,更不会怕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可怜虫了。所以说,他们看他们的,我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那么他们早就杀死所有狱卒,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看我没有任何反应,每个鬼都很惊讶的样子,也许他们认为我应该立马犯怂才对,毕竟是他们那边有三十五和,而我只有一个人。

后来这些可怜虫把目光投向了靠着窗户坐着的一个人,看来那个人应该就是这里的老大了,他们在征求老大的意见。

我也把脸扭了过去,仔细打量着他,只见那个家伙身材异常高大,甚至比牛头十八还要高上半头,从外表看,真像是一头斑斓猛虎。只不过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不过他和身边那些人比起来,还不算太瘦,可能还有一些可怜的战斗力。

有句话说得好,叫做坐井观天。这厮看来是做老大做出优越感了,先是不屑一顾地瞟了我一眼,然后慢悠悠地说道:“很久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好看的小白脸了,只要你乖乖的爬过来,好好伺候虎爷我,那么从今往后,虎爷我就罩着你了!”

不会吧!我一下子乐了,差一点儿就笑喷了,人都说,饱暖才能胡思乱想对不对,而这位呢,要看都瘦成皮包骨头了,还想着让我去伺候他,真是想得太美了。

于是,我笑了笑说道:“虎爷是吧,我不管你在外边是上山虎还是下山虎,但是到了这里,已经变成了笼中老虎,是不是应该收敛一些呢?否则的话,你肯定会后悔的。”

“后悔?老子后悔个屁?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喝凉水!既然你如此不识抬举,那就别怪虎爷我辣手无情了!”虎爷说着,猛地一挥手,喝了一声道:“来呀,给我打!狠狠地打!”

众人吆喝一声,刚要一拥而上,只听有人说道:“虎爷,且慢动手,让小的来开导开导他,说不定这个家伙就不再犯傻了呢?”

是谁这么多事,不会是七巧玲珑手本尊吧,我扭头一看,不由得大失所望,因为这个人太瘦了,就像是芦苇杆一样,风一吹就倒的那一种。

可是芦苇杆明显在这些鬼魂之中没有什么地位,虎爷更是没有把他放在心上,鼻子一哼道:“芦苇杆,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你是不是这几天没挨揍,所以皮子痒了,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这样根本就不是看不起,而是赤果果的羞辱呀!虎爷话音刚落,监室里其他的鬼都开始大笑起来,一个看着像是牛头族的家伙更是乐开了花,冲着我喊道:“小白脸,我们虎爷能瞧中你,那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我实话给你说吧,只要你把虎爷伺候得劲儿了,那么今后在这个屋里就没有人敢欺负你了。”

“这么说,你以前就把虎爷伺候得劲过?真是毫无廉耻的家伙,牛头族的面子都让你给丢尽了!”

对这种费尽心机拍马屁的家伙,我自然不会给他留丝毫的面子,而是一连声的冷笑道:“老子可是响当当的男人,这辈子就不知道如何伺候人,识相的彼此相安无事,倒也罢了,如果有谁放着自在找不自在,那么我也不介意活动一下筋骨!”

我片刻之间打了那个牛头族人的脸不说,又把矛头对准了哪位虎爷:“虎爷是吧,我可是带着长枪来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也没法子。可以你夫人不在这儿,否则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和她当众表演一段。至于你,我没有任何兴趣,识相的就滚一边去,别来招惹老子!”

我的强硬态度,如同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整个监室都乱套了,蹦的最欢实的当然就是那位牛头族的家伙了,指着我的鼻子说道:“小白脸,你真的是不知道死活呀!这个刮脂小地狱里,凡是进来的人,都被封印了灵力,可是我们虎爷天赋异禀,如今还保持着二品巅峰的战斗力,你与他叫板,不是自己找死吗?”

我一脸淡然的说道:“二品巅峰很了不起吗?我说我是五品巅峰你相信吗?我就把话撂这儿啦,对付你们所谓的哪位虎爷,我只需要一招就足以打发了。”

“吹牛皮谁不会呀?”那个牛头族的家伙看来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话,扭头看了看虎爷,问道:“虎爷,只要您老一声令下,我绝对会把这小子的脑袋拧下来!”

这时候,就连那个风一吹就倒的芦苇杆也跳了出来,那个讲,“虎爷,只要你一声令下,我保管把这厮打得让他爹妈都认不出来!”

牛头族的家伙自然不可能让芦苇杆抢了功劳,急忙说道:“虎爷,这个机会是我的,谁也抢不走。我保证既收拾了这小子,又不破坏他的好皮囊!”

“你这么大的个子,一点儿都不爽快,唧唧歪歪的,让老子非常不爽!”我不耐烦了,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我仿佛成了砧板上肉,任人宰割了。所以我觉得该稍微展示一些自己的实力了。于是就直接飞起一脚,牛头族那家伙偌大的身躯就飞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石板台上,嘴里一连声的惨叫着,看来一时半会儿是根本爬不起来了。这也是我没有和他一般见识,所以只用了一成力,否则的话,他直接就嗝屁了。

就算是在刮脂小地狱,也是用实力来说话的,我这一脚,顿时让整个监室鸦雀无声了。那些刚刚还咋咋呼呼的一帮子可怜虫,此时此刻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了,都把目光投向了那一位虎爷。

虎爷看了看我,也笑了,尽管笑得有些不自然:“兄弟,刚刚看你那一脚的路数,似乎是我们虎族的虎尾脚,不知道兄弟和我们虎族有个渊源呢?”

我知道现在摆明我和虎骏的关系之后,这位虎爷很快就会把我敬为上宾,但是他心里未必会服我。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要的是让这一帮人对我彻底心服口服,这样人多力量大,我才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到七巧玲珑手的下落。

于是,我哼了一声:“不用和我攀交情,最好过来和我过几招,我肯定会让你知道,区区二品巅峰就不应该这么嚣张跋扈!”

这一下,虎爷的脸上挂不住了,因为刚刚他的姿态已经放得够低了,没想到我还是不依不饶的。他冷笑一声,然后长身而起道:“兄弟既然如此咄咄逼人,那么就接我这一路虎爪吧。只要你能挡的住,那么我就奉你为主,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好,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了!”我微微一笑,然后对虎爷勾了勾手指:“我不喜欢磨磨唧唧的家伙,要打赶紧打,老子可没功夫和你耗时间。”

此言一出,监室里又开始喧哗起来,众人议论纷纷,看来他们都没想到,我这个小白脸竟然敢这么无视虎爷的权威,但从他们的言语中可以得知,他们并不看好我,虽然我刚刚一脚就直接KO了那个牛头族人,但是虎爷毕竟是二品巅峰,而且战斗经验相当丰富,所以他们并不看好我。

“好!很好!”虎爷微微一笑,然后轻轻挥了挥手,监室里顿时又安静下来,这个时候,如果有一根针落到地上,也能清晰可闻。

说句心里话,我还是非常意外的,因为我原本认为虎爷只是凭借着武力威胁这些可怜虫罢了,没想到他在这个监室里的微信还挺高,真正做到了令行禁止。

第二百四十二章 模拟刮脂

我不得不承认,虎眼看来是有些真本事的,这种人对于我寻找七巧玲珑手用处很大,所以我当时就起了收揽他的心思。

那个虎爷无疑是一个人精,我的神色变化果然没有瞒过他的眼睛,他呵呵一笑道:“兄弟,刚刚的事情是我出言不逊,还望你能够见谅。”

“虎爷你有什么不对,我只当你刚刚是在开玩笑罢了。”既然彼此的关系有缓和的余地,那么我不介意给他一个台阶下,你好我好,才能大家好嘛。

“好一个开玩笑,那我就多谢兄弟了。”虎爷说着却是话锋一转:“兄弟的风采自然让我心折,但是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这个监室虽然小,但是自然有他的规矩,所以就算是我看得起兄弟,也得按照规矩来。”

虎爷说话的时候,虽然满脸带着笑,但是眼神中却是异常坚定,看来在这个问题上,他是不打算让步了。

我能理解他,如果我现在坏了规矩的话,他今后在监室里就难以立足了。

于是在他的关注之下,我并没有和他针锋相对,不过脸上却泛起了越来越浓烈的笑容:“既然是大家都要遵守的的规矩,那么我也不能例外吧。说句实在话,我这个人一向是吃软不吃硬,无论是谁和我讲道理的话,那我就是幽冥地府最讲道理的存在,所以虎爷所说的规矩,我是无有不从!”

我从众人的议论之中,知道了虎爷的来历,原来他的确来自于虎族,名叫虎眼,向来在黑绳城讨生活,因为得罪了吝啬鬼,所以被人家下了套,关进了刮脂小地狱里。呵呵,我和他还真的是有缘分哟。

虎眼的眼力在黑绳城这一带是出了名的,号称从来眼睛里不揉沙子的人,除了好色这一条之外,几乎没有别的缺点了。

虎眼又瞧了瞧我,不知道他这双阅人无数的虎目,看清楚没我和虎族的渊源呢?

只见他寻思了一阵,然后说道:“难得兄弟如此理解我,愿意配合,如此一来,事情就好办多了。”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能说一说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为啥被送进些这刮脂小地狱呢?不过据我看来,兄弟你应该是来自于人界,在你们那边,像你这种人应该叫什么修行者吧。”

虎眼就是虎眼,果然有些门道,我暗中咋舌不已,不过就算是被他看出来了,又能怎么样呢?反正我敢笃定,他绝对是不会帮着宋帝王做事的,有这一条,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于是,我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叫李明,偶然之间,来到黑绳城游玩,也算是开开眼界吧,可是昨天晚上在美人鱼会所,碰上了城主府总管吝啬鬼,因为看不惯他的德行,我们两个就起了冲突。我不但赢了他的护卫马面十九,而且还用酒瓶子砸破了吝啬鬼的脑袋。那厮气急败坏之下,动用好几百人手,才把我拿下,后来就把我送到这刮脂小地狱里来了。”

我这番话说的半真半假的,但是像虎眼这种明眼人,一听就知道这件事情不可能是假的。俗话说得好,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他和吝啬鬼本来恩怨颇多,如今听我开了吝啬鬼的瓢,自然就不亦乐乎了,带着满脸的兴奋,说话声音也大了许多:“像吝啬鬼这种人,真的是该打。可惜的是,我当初和马面十九斗了一个两败俱伤,才被吝啬鬼的其他手下拿下的。可我当时只不过是吓了吝啬鬼一大跳而已,哪里比得上兄弟你,竟然一下子打破了这厮的脑袋,着实是可喜可贺呀,可是监室里没有酒,要不我非得连干三杯不可,因为这绝对是我近些年来,所听到的最激动人心的好消息了。”

我哈哈大笑道:“不就是酒吗,我这里还有一瓶,你如果不担心里面有毒的话,只管拿去歌就是了。”

我说着,就像是变戏法似的,从纳戒里拿出来一瓶茅台酒,当场就打开了,直接递给了虎眼。

“笑话,你连吝啬鬼都敢打,收拾我自然不在话下了,哪里还用得着下毒?”虎眼说着,一把把酒接了过去,然后一仰脖子,咕咕咚咚灌了一大气,接着一抹嘴角的酒花,大笑道:“好酒!好酒!没想到我虎眼有生之年,竟然还能喝到这样的好酒,而且还是在刮脂小地狱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他说着,把酒瓶子递了过来,让我喝,可是我看到监室里那些可怜虫,一个个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哪里还能喝的下去,只得把酒瓶子递给了爬起来不久的牛头族的那个家伙:“这是狼多肉少,大家伙一人抿一口,就当尝尝鲜得了。别小看这一口酒呀,昨天在黑绳城,有人给我出一百两蒜条金,我都没有卖呢?”

牛头族那家伙也是个好爽之人,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上了一句不打不相识,然后咕咚往嘴里灌了一口酒,接着往下面穿了过去。时候不大,包括芦苇杆在内的所有可怜虫,每个人都尝了一大口。这样一来,包括虎眼在内,他们每个人对我的态度都有了很大的改变。

虎眼考虑了一会,又说道:“其实司狱有规定,新来的第一天晚上要接受一次刮脂的训练,这样才能有个心理准备,为明天一早真正的刮脂打好基础。不过兄弟如此豪气干云,我觉得这个规矩还是免了吧。有道是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明日的事情还是留到明日再说吧。”

我摆了摆手道:“既然是小地狱里的规矩,又不是专门针对我的,那么我很想尝试一下哟。”

我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为了逞能或者是装逼,而是我需要用模拟刮脂,来彻底征服这些人的心。再者说,我也想见识一下,这里的刮脂到底是如何进行的,有没有传说中的那样让人毛骨悚然。

虎眼对我越来越钦佩了,当即就做了表态:“兄弟,如果这一次我们能够逃出生天,那么我这条命今后就是你的,就是这么简单。”

现在人多嘴杂的,虽然我知道虎眼绝对可以信任,但是众目睽睽之下,又不能和他把话完全挑明了,所以就正色道:“馒头可以多吃,话可不能乱说呀。有些事还是等到我们出去之后,再做道理吧。”

“我懂的!”虎眼使劲点了点头,然后又朝我使了个眼色,轻声说道:“兄弟,多有得罪。”

说着,只听他一声令下,早有几个家伙扑了过来,一下子把我嗯到在地,而牛头族的那家伙,从背后摸出一根铁棒来,看样子是准备刮我身上的脂肪了。其实,我身上的脂肪并不多,但是我想试一下,我认为自己能够承受这种痛苦。

“李公子,得罪了!”牛头族那家伙那些家伙就要往我身上招呼,只听哐当一声,铁门上的一个小门开了,然后弹出来一个人的脑袋,他的脑袋也真够大的,按说那个小门已经不小了,可是从里面望过去,根本就没有发现他到底长成什么样子了。

不过他一开口,我就开始惊讶万分了,因为外边这一位,竟然是马面七万七。看来他和本家儿哪位大哥关系确实不错,竟然敢让他亲自到监室来了。

马面七万七冲着我使了一个鬼眼,当时我根本不明什么意思,可是他却说道:“你这厮刚来的是吧,我看你面黄肌瘦的,只怕经受不起他们的摧残。那么模拟刮脂这件事情还是取消了吧。”

其他的人自然没什么意见,反正天如果塌下来的话,上面也有高个子盯着呢。我屁颠屁颠又到了门口,然后用我们两个只能听到的声音问道:“七哥,你怎么来了?”

马面七万七笑了:“我不来能成嘛!怎么说,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受苦呀!这叫叫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反正我那位做副司狱的本家,现在已经被我喝趴地上了,一时半刻醒不过来的,我正好穿着他的制度,吆五喝六一番。”

马面七万七说着,又吓唬了虎眼等人一番,然后才离开了。他刚一走,虎眼就笑了起来:“兄弟,真有你的,没想到你和这位新来的狱卒关系还蛮不错的。”

我没吭声,里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而虎眼继续说道去:“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既然哪位新来的狱卒已经发了话,那就按照人家的一起办吧!”

我急忙来了一个顺水推舟,“多谢多谢!”

而虎眼的脸色突然变得沉重起来:“今日这一关随时可能过了,但是大头还在明天一大早呢?”

虎眼说着话,脸色却是越来越沉重了:“模拟刮脂虽然可以取消,但是明天早上小地狱统一的刮脂早餐,你是肯定要参加的。”

听虎眼这么一讲,我才对刮脂小地狱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第二百四十三章 芦苇杆

原来,每天早餐之前,监室里的所有人都会到院子里去,齐刷刷的趴成一排,然后会有小地狱里专业的行刑人员,拿着利器在背后走来走去,如果谁的运气差,被他选中的话,那么就会被人家用非常匪夷所思的手段,从身上刮下去一层脂肪来,由此可见刮脂小地狱的可怕之处。

如果说,模拟刮脂只是监室里的掌管者,对新来的犯人用的杀威棒的话,那么刮脂早餐就是一道不得不过的关卡了。据说,那些掌刑者都是从黑绳城精挑细选出来用刀高手,再经过三到五年的专业培训,方才能够上岗操作。

他们下的每一刀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割开肉皮之后,第一刀是七钱纯脂肪,第二刀是八钱,然后以此类推,每个人每天的例行早餐是十二刀。当然这是对于新来的说的,老人们身上的脂肪已经被刮得差不多了,别说一刀下去一两脂肪了,就算是十二刀都割完了,有的也难以割下来一两脂肪来。

但是刮脂小地狱的伙食还算不错,整日里大鱼大肉吃着,据说这是宋帝王的意思。他认为这样的震慑力才足够强,毕竟当一个人看着自己身上好不容易养出来的膘,就那么被一刀刀地刮走了,只怕对他内心深处造成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据说,在这个刮脂小地狱里,几乎每天都有人,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而变成疯子。刮脂小地狱的恐怖,由此可见一斑。

接下来,我和虎眼混得也算很熟了,等夜深的时候,他就安排我和芦苇杆挨着睡,由于我进来的时候,没拿什么铺的和盖的,所以我们两个就趁一条被子。

很出乎我意料的是,芦苇杆别看已经瘦的弱不经风了,但是他很爱干净,衣服很干净,脸上也非常干净,而且别的被褥脏的不像话,可是他的被褥呢,还是非常干净,这很让我欣慰,否则的话,我宁愿不睡,坐到石板台上去闭目养神去,省得心里膈应得慌儿。

还别说,这个芦苇杆长的很像我的一个发小,和他睡一个被筒,我心里还不是那么抗拒,毕竟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多了不好说,但是我在这里起码也要呆上个两三天,不瞌睡是绝对不可能的。

刚睡下的时候还好,可是天快亮的时候,芦苇杆就突然不正常起来了,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不说,而且好像不停的打冷颤,抖抖索索的,把我也给惊醒了。

这明摆着,他有什么过不去的楷了,能够盖着一条被子睡觉,我们之间还算是有些缘分的,所以说我想问问他,如果他相信我,能够告诉我的话,那么我会想办法帮帮他。

于是,我悄悄地去了他那一边,低声问道:“你怎么回事?怎么吓成了这个样子?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俗话说得好,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芦苇杆抽泣了一声笑了起来说道:“这个事情没摊到你的头上,你当然可以说风凉话了。你知道吗,我从进来的第一天起,几乎每天晚上都要被模拟刮脂,而且每天的刮脂早餐我是天天都得吃,没法子谁让我人怂,又没钱,没什么实力呢?哪像你,一进来就可以和虎眼分庭抗礼了。”

芦苇杆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在这里没有谁会同情别人,菜就是原罪。只要你菜,那么所有的灾难都会找上你。可是我天天被刮脂,身上哪还有一丁点儿的脂肪呀!又没钱去孝敬那些掌刑手,所以他们就故意折磨我,故意把刀下的很慢很慢,所以说每天早上,我受到的折磨根本就是你这种人无法想象的,那真的可以说就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如果不是我还想活着出去,见一见我的老婆和孩子的话,那么我早就自己把自己给解决掉了。”

芦苇杆越说越伤心,到了后来,竟然失声痛哭起来,但是他怕自己的哭声惊醒了别人,赶紧用被角堵着自己的嘴,憋的满脸都是泪。

他一个大老爷们,竟然被折磨得如此没有人形,我的同情心禁不住油然而生,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看你年纪比我大,我就喊你一声老哥了。虽然说这个刮脂小地狱还没有人能够逃出去,但是自由的梦想还是应该有的。也许有一天时来运转,你就糊里糊涂地出去了呢?这样吧,等天亮以后,我和虎眼好好说说,替你求求情,看他能不能发发善心,免了你的每天早上的刮脂早餐?”

芦苇杆拼命摇着头说道:“真的没用!你也用不着对他们求爷爷告奶奶的,以为我看的出来,你这个人并不喜欢低三下四的求人。你能够这样安慰我,我已经非常开心了。”

我有些意外:“不会吧?虎眼不会不给我这个面子吧?”

芦苇杆仍然把头摇的象拔浪鼓似的,“你刚来,这里说是每天随时选人,其实是每个监室都有固定名额的,无论怎么样,我们监室必须要献上两个名额。如今你刚来,已经算是占了一个固定名额,那么另一个名额只能是我这个怂人了。你想想看啊,我如果不去享用刮脂早餐的话,那么虎眼就得另外派人顶上。这个屋里都是他的人,而他已经把班排好了,如果随时更改的话,那些人就未必服他了。你说他会为了我这么一个废人,来冒这个险吗?”

我冷冷哼了一声:“这就由不得他们了。只要我张了嘴,那么他们答应也就算了,不答应也得答应。”

芦苇杆一下子慌了:“兄弟,你想要干什么?你可不能乱来呀!要知道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群狼,他们那么多人,你就算是浑身是铁,又能撵几根钉呢?”

“没事,就凭他们这些人,还放不到我的眼里。”我看上去早已经胸有成竹,淡淡一笑道:“你别管了,反正你的事我是管定了。闲着也是闲着,我看不如这样,我索性来他一次打通关,夺了这个监室的控制权,那样的话,让谁去享用刮脂早餐,就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了。”

听我这么一说,芦苇杆更加不乐意了:“不行!看得出来你是真心对我好,可是我这个人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无功不受禄,所以我不想让你帮我这个忙。”

“无功不受禄?有个性,我喜欢!”我呵呵笑道:“那这样就好办了,我看不如这样,我去抢了这个监室的控制权,然后免了你的刮脂早餐之苦,而你呢,我只给你两天时间,你得帮我找出一个人的下落来,你说行不行呀?”

“找人?你要找谁?”芦苇杆一愣:“这样的交易,不是明摆着你吃了大亏吗?”

我笑了:“什么吃亏不吃亏的,反正我觉得蛮合理的。因为我说的这个人非常难找,我不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叫什么,我只知道,他有一个名号,叫做七巧玲珑手,而且我还知道,他来这里的时候,是一个非常胖的大白胖子。”

“七巧玲珑手!”芦苇杆脸色一变,然后却笑了起来:“那好,咱们两个就一言为定了。只要你帮我搞定了刮脂早餐的事情,那么我帮你找到七巧玲珑手。”

看芦苇杆答应的这么干脆,我也有些意外,难道自己真的走了狗屎运,进了刮脂小地狱,问的第一个人就问对了吗?难怪我看到芦苇杆的第一眼起,就觉得这个人有些与众不同,但是到底有哪些地方与众不同,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不管怎哦样,只要他真的能够帮我找到七巧玲珑手,那就行了。到时候,我一定带他出了这个鬼地方。

让他和老婆孩子团聚去。

我琢磨好了对策,就敲了敲石板台,然后大声喊了一句:“各位,天亮了,该起床了!”

我这一嗓子加了一些灵力在里面,虽然从外边听,没啥特别的,但是声音却在监室里一直回荡不停,所以说,就算是虎眼他们睡的再香,也很快被我惊醒了。

不过由于我之前展现出了自己的实力,那些人不敢说什么怪话,而虎眼却是不说话不行了,只见他吸了吸鼻子,显然在竭力压制着自己心里的怒火,然后说道:“兄弟,天还没亮呢?你把大伙都吵醒,不知道有什么事吗?”

我淡淡一笑:“事情当然是有的,倒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到底有什么事?咱能不婆婆妈妈吗?”虎眼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我还是不以为然地说道:“虎眼,眼看着刮脂早餐的时间就要到了,我听说咱们监室里有两个名额,是不是一个是我,另一个是芦苇杆呢?”

虎眼直直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道:“兄弟,不好意思啊,没有规律不成方圆,在我心里面,肯定是想帮你的,但是我手下这么多人,总得服众吧。”

第二百四十五章 临阵指点

我这样的反应,根本就是没把虎爪放在眼里,监室里顿时嘘声一片,这不怪他们,因为在他们的心里,虎爪是十分厉害的人物,而我还没有完全展示自己的实力。毕竟每个人都相信他们已经看到的东西,所以他们站虎爪这边完全可以理解。

我有意无意的,瞟了一眼芦苇杆,只见他手捂着胸口,好像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了。不过我却隐隐约约地觉得,他的样子并不是那么自然,有些奇怪,但至于奇怪到什么程度,奇怪在什么地方,我却是一时半会想不明白。

不得不说,虎爪还是非常有心机的。他并没有直接动手,但也没给我去想的时间和机会。而是使了一个眼色,他身旁的两个家伙已经抢先一步动手了。

他这个举动还算不错,因为他这样做并不是不屑于和我交手,而是想用其他人,摸一摸我的深浅。这也没什么好指责他的,毕竟古语有云,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吗。

这两个家伙虽然已经失去了灵力,瘦的也很可观,但是看他们出手的样子,经验还是相当丰富的,而且配合的几乎天衣无缝。他们两个一左一右,闪电一般抓住了我的两个肩膀,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接下来的动作,应该就是一个家伙用膝盖撞我的小腹,而另外一个家伙会在我疼痛弯腰的时候,用肘部猛击我的后背,这样我就会像一只虾米那样,直接躺地上去了。看得出来,他们两个用这一个套路,已经打翻了不少人。

理想很丰满,现实往往很骨感,没有一个套路组合是无往而不胜的,因为他们碰到的对手并不一样。

“米粒之珠,也放光华!”我笑了一下,然后就抢在他们两个提膝盖撞我之前,突然发动了,看上去很简单的一拳,轻飘飘的,没什么力道,这不要说打人了,给人家挠痒痒也不够资格呀。

旁边的观战者已经有人笑出声来了,但是虎眼的脸色却沉了下来。虎眼之命,果然不是大风刮过来的,是有些门道和眼力价。

然而就是那么轻飘飘的一拳,打在左边那厮的面门之后,他就像是一根木桩一样,直愣愣地飞了起来,然后啪的一声撞在了墙壁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然我还不至于一下子就废了他,我只是让他老实一些,反正没有半个小时是绝对不会再爬起来的。

说我乘胜追击也好,说我痛打落水狗也好,反正我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接着又是一拳,打在了另一个家伙的脸上。没有任何意外的,那厮的下场和他的同伴落了个同样的下场。

这就叫做干脆利落,这时候,刚才还嘈杂声不绝于耳的监室里,已经变得鸦雀无声了。

我对着虎眼笑道:“不好意思啊,我没使劲的,可是你的人的抗击打能力,未免也太弱了吧。”

虎眼的脸色非常不好看,不过他并么有说话,也没有去呵斥哪一个,但是一旁的虎爪再也忍不下去了,悄无声息地,一个熊抱,就把我抱的结结实实的。

不得不说这小子的判断很正确,因为虎爪与我相比,无论是身高体重都要强上一大块。一看到我被虎爪抱住了,监室里的家伙们都开始惊叫起来,就连虎眼的脸上都出现了惊喜。看来他们以为我是一时大意,着了虎爪的道。

毕竟虎爪是以力气大而出名的,俗话说,一力降十会,如果力气差距太大的话,被别人熊抱之后,那么就只有认输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虎眼当机立断,马上吹了一声口哨,好家伙,那些人争先恐后地扑了过来,也没有别的招式,只是一个个地往我和虎爪身上硬砸了过来。

不过是眨眼之间,已经有十多个家伙压了上去,虎眼以为胜卷在握,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小子,到了这步田地,你难道还不认输吗?这一次,你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休想出来!”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贴着虎眼的耳朵边笑道:“虎眼,你说话怎么也开始这么不着调啦?只不过是十几个人压过来而已,我说出来就出来了,哪里用得着天大的本事?”

“你到底是怎么出来的?”虎眼一脸的不可思议。

我依然还在笑:“虎眼,你的眼力不过如此呀,实在是有损于你的名号。其实,就在他们扑过去的同时,我就已经出来了。你以为,就凭虎爪区区一个熊抱就能够让我就范吗?那你也太小看我了!”

虎眼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冲着那些大呼小叫的家伙喝道:“起来!都给我起来!”

那些家伙如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惹毛了老大,都乖乖地起来一看,原来虎爪被压在最下面,而被他熊抱的正是他们的同伙。

虎爪气的嗷嗷乱叫:“你这家伙,玩的好一个金蝉脱壳,可敢与我重新打过?”

我若无其事的说道:“悉听尊便,我说过要给你三次机会的,你刚刚已经用过了一次,还有两次机会,你可要想好怎么用了。我这个人有个习惯,但凡与别人交手,必定要让他心服口服才行!”

“净知道吹牛逼吹大气,你这些话还是等你赢了我之后再说吧。”虎爪这一次吸取了教训,并没有用什么乱拳打死老师傅的庄稼把式,而是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之后,摒心静气地亮出了虎爪,他最最拿手的看家本领。

一个人的名字可能会起错,就像一个满脸痘痘的家伙,名叫胡英俊一样,但是一个人的外号绝对不会叫错,虎爪既然能叫虎爪,那最起码说明他在这项技艺上面有其独到之处。别的不说,只是他这么一亮架势,就绝对有大师的风范。

突然之间,虎爪一声大叫,就像是下山的猛虎一样,朝我扑了过来,目标正是我的咽喉。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毫不留情,这正是虎爪的精髓所在。

我本来想用龙爪手对付他的,可是后来一想,有些胜之不武,就弃用了。这一次,我还是用脚,正宗的虎尾脚。

我在虎爪快要抓到我的咽喉之前,突然一转身,一只脚已经扫了出去,脚面刚好打在了那两只虎爪上。

我知道,在虎族的技艺里,如果虎爪能排进前三名的话,那么虎尾脚连前三十名都排不进去。

所以虎爪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他以为凭借着他炉火纯青的虎爪技艺,胜过我的虎尾脚简直就是不费吹灰之力。

然而,他失望了。我的脚面和虎爪正面相接之后,我的鞋没有烂,脚面也没有伤,反而是虎爪身形一晃,一连退了五步,方才站稳了。

“好厉害的虎尾脚,遍数整个虎族,仅就虎尾脚来说,能胜过你的人不超过五个。”虎爪看向我的眼神多了一些钦佩。

“一般一般,你过奖了。”我拍了拍脚面上的灰尘,然后笑道:“虎爪,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了,可要把握住了。不过这一次,你在攻击的同时,还要做好防范,因为这一次我不会再手下留情了。而且我也不再用什么虎尾脚了,我要以爪破爪!”

“以爪破爪!”虎爪一愣:“难道你也会虎爪?”

我摇了摇头:“一个能把虎尾脚用得如此娴熟的人,就算会用虎爪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我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这一次用得不是虎爪!”

“不是虎爪就好!”虎爪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我知道他的心思,三界之中,能够与虎爪在对战里占上风的只有龙爪手了,其他的鹰爪和猫爪什么滴都是弟弟,而龙爪手作为龙族的不传之秘,并不是谁都会使的,所以在虎爪看来,他这一次最起码已经立于了不败之地。

这小子并不傻,只见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复杂的眼神看了看我:“阁下既然能将虎尾脚使得如此出神入化,肯定是出身虎族,那我们岂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这样吧,做事留一线,以后好相见,我们不如就此罢手怎么样?”

虎爪虽然抛出了橄榄枝,但是我并没有见好就收的意思,反而懒洋洋地说道:“你不用和我拉好关系,其实我并不是虎族的人。就此罢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过我之前的条件,你和虎眼必须得答应。在这里,只允许我一个人说了算!”

我说完这番话的时候,虎眼和虎爪的脸上已经可以用哭笑不得来形容了。我忍不住笑了:“两位,我只不过是抢这里的话语权而已,又不是抢你们两个的老婆,更不是想要取你们两个的性命,用得着这么小气嘛!”

虎爪终于被我彻底地激怒了,大声喝道:“给脸不要脸的东西,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接着打好了!这一次,我一定要打到你服为止!”

第二百四十六章 虎族之眼

虎爪咬了咬后槽牙,然后纵身而起,一对虎爪抓向了我的小腹。

我当然认得,这一招叫做饿虎扑食,是虎爪里攻势最凌厉的一招,看来这一次虎爪使出了压箱底的玩意。

“饿虎扑食?我蛮喜欢这一招的,不管不顾的,可以压迫出自己身上所有的潜力!可惜的是,你这一招饿虎扑食,没有那种置于死地而后生的狠劲,所以速度比我想象中差远了,而且力气也不行!像这么一招虎爪,也想伤我,真的让人笑掉大牙了!”

我用一招潜龙在渊,锁住了虎爪这势在必得的一招,然后来了一个长篇大论,对他的招式开始评头论足起来。

这在外人看来,绝对是赤果果的侮辱,可是在我自己看来,自己绝对有资格教导虎爪,他如果能听进去,那么就是他的造化,如果他听不进去,反而由此憎恨我的话,那就说明孺子不可教也,反正我看在二哥虎骏的面子上,尽到自己的一番心意也就是了。这就叫做,大丈夫做事,最好是无愧于心。至于别人怎么看,呵呵,又关我屁事呢?

我指点了一番之后,就松开了虎爪的手,然后他又开始攻击,但是又被我轻而易举的锁住,然后就像师父指点徒弟一样,对他再一次做出评价,什么力道可以了,一往直前的决心也有了,比起刚才强了不少。

就这样,虎爪在我面前已经将三十六招虎爪试了一个遍,但是每一次都被我用同样的一招潜龙在渊,给锁的死死的。

到了后来,当我再一次松开虎爪的手之后,他已经不再发动攻击了,而是扑通一声,跪倒在我的面前:“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我连忙摆手道:“你这是弄啥呢?赶紧起来,打不过也不能磕头拜师呀,我现在还没收徒弟的打算呢?”

虎爪却是没听我的,执拗得磕了三个响头,然后说道:“古有一字之师,而您刚刚指点了我三十六招虎爪,让我茅塞顿开,受益匪浅,不是我的师父又是什么呢?”

这真的是意外之喜,我本来没想着收徒弟呢,谁知道弄了这么一出,不过这样也好,最起码虎爪还可以,如果雕琢一下的话,独当一面还是不成问题的。

“好了,好了,我答应还不行吗?”人家既然拜了师,见面礼还是必须要给的,我用意念看了看自己的纳戒,里面好东西是不少,但是都不合适给虎爪,我考虑了一下,就把师父胡一刀的那把柴刀送给了虎爪:“这把刀看上去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却是你祖师爷传给我的,你把他收好了。”

当然,光是给他一把刀是不行的,你最起码得教会人家怎么用,所以我把胡家刀法也一股脑地传给了他。这小子并不笨,时候不大,已经领会了三四成了。

看着这家伙喜滋滋地把刀收了起来,我忍不住想逗他,就问道:“徒儿啊,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有道是,师父有事,弟子服其劳,我接下来还要和虎眼打一场,你是不是要替师父打头阵呢?”

虎爪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虎眼,可是还没等他说话,虎眼已经提前出声了:“兄弟,你拜了一个好老师,哥哥我替你高兴。你如果想对我动手的话,那就出手吧,我能够理解你!”

虎爪斩钉截铁道:“虎哥,你我多年兄弟,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和你翻脸的!”

我却是冷冷一笑:“虎爪,如果为师一定要让你动手呢?你不会违抗师命吧?”

虎爪脸色一变,把柴刀架在了脖子上:“一边是恩师,另一边是兄弟,说句心里话,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抉择。不过如果师父硬要逼我动手的话,那么徒儿就只好以死谢罪了!”

“傻瓜,为师逗你玩呢?”我手掌一伸,已经把柴刀夺了过来,然后重新送到了虎爪手里:“你能够如此重情重义,我也很欣慰。相反,如果我为了讨好我,而与兄弟翻脸的话,我会鄙视你的。还有,你给我记好了,我传给你的柴刀,不是让你用来自杀的,也不是让你来威胁为师的!”

“多谢师父!”虎爪一脸兴奋的接过柴刀,然后闪到了一边。

我上前两步,走到了虎眼的面前:“虎眼,你怎么说?服还是不服?不服的话,你我就比试一下,趁着早餐时间还没有到。”

虎眼笑了笑:“兄弟,没想到我还是低估了你。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你刚才使得是龙爪手吧,否则不可能把虎爪吃得死死的。”

我点了点头,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好否认的:“不错,就是龙爪手!”

虎眼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我理解他的想法,猜测是一回事,确认了又是一回事。我知道虎眼的本事在虎爪之上,可是他再怎么了得,也不可能抵得过龙爪手,可以这么说,我只要使出龙爪手,最起码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虎眼也点了点头:“也只有像你这样的人,才配的上做我兄弟的师父!也只有像你这样的少年英雄,才敢在黑绳城找吝啬鬼的麻烦,我不如你!”

“虎哥客气了。”看着虎眼有认输的意思,我自然也要给人家一个台阶下。

谁知道虎眼突然话锋一转道:“不过,你如果想让我心服口服的话,我还想和你比试一下。”

我当然知道,自己如果想完成越狱计划,没有虎眼他们的帮助,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我才会指点虎爪的技艺,并收了他做徒弟。而虎眼既然这么说了,那么我自然不能拒绝,就立刻答应了:“虎哥,不管你想比什么,我都会奉陪到底!”

“好!”虎眼的脸上突然充满了自信:“那咱们就来比一比箭术如何?”

“箭术?”我想起了纳戒里的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不由得笑了起来:“可以,完全可以呀,不知道你想怎么比?再者说,在这个刮脂小地狱里,难道你身边还带着弓弩吗?”

我看了看虎眼,从他身上,我并没有感觉到什么类似于纳戒之类的东西。毕竟,这种东西本来就少见,哪有随随便便都能碰到的,而我如果不是机缘巧合,走了狗屎运的话,也不可能得到这样的宝贝。

虎眼看了看我,笑了:“人比人气死人,和你比起来,我的运气差的多了,因为我身上可没有纳戒那样的宝贝,我只是给了狱卒一些贿赂,然后动了些脑子而已。”

虎眼就是虎眼,眼力价真是没说的,他仅仅凭借着我从身上拿出来的一把柴刀,以及一瓶茅台酒,就断定我身上是带着纳戒的。

虎眼说着,把自己的铺盖掀了起来,又在地上扣起来一个青砖,然后从里面拿出来一支弩,还有八支小箭,我有些惊讶,因为虎眼手里的弩箭,几乎和我的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一模一样。

后来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尽管它们式样没有任何的区别,做工也没有好坏之分,但是用料还是不一样的,因为我听二哥虎骏说过,我手里的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用得都是一等一的材料,任何一样拿到市面上去,都是难得一见的东西。

而虎眼手里的弩箭就不同了,他的弩好像是用犀牛角混杂着翠玉制成的,而小箭的箭杆似乎用得是玄铁,这两样东西也算是非常难得了,但是和我的东海寒铁,以及万年碧玉比起来,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

虎眼看着自己弩箭的眼神非常的炙热,只听他轻声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叫虎眼吗?这个名字的来历就是因为我手里的弩箭。这副弩箭名字就叫虎族之眼,是我们虎族的宝贝,百发百中,其重要性和威力仅仅次于我们族长家传之宝,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

只要比不上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就好,我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个虎眼,当年在虎族的地位并不低。

虎眼又看了看我,“我射你三箭,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躲避也好,用龙爪手去接也好,反正只要你完好无损,那么从今往后,我虎眼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好!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了!”我想了想,继续说道:“你射过来的三箭,我要用空手接住一剑,然后躲开一箭,至于最后一箭吗,我会用一种让你惊讶的方式的。”

“有自信,我喜欢!不过,我希望你躲箭、接箭的本事,和你的口才一样出色!”

虎眼这番话明显带着赌气的成分,看来他对自己的虎族之眼有绝对的信心。

我也不想和他斗嘴,因为接下来我要用事实来说话,这样无疑要更加具有说服力一些。

虎眼说着,已经架起了翠玉虎弩,然后搭上了一支玄铁小箭,冷声说道:“你别看我这一支箭不长,但是重达七斤三两,射出去的威力惊人,就算是你的灵力没有被封印,只怕也是难以抵挡得住!”

第二百四十七章 箭对箭

我不由得暗暗倒吸了一口凉气,多亏二哥虎骏送了我一把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否则的话,今日撞见虎眼,想要让他心服口服的话,只怕没那么容易。但是我这么想,并不是代表着我惧怕虎眼的翠玉虎弩和玄铁小箭,因为我相信自己的手段,足以应付他。

我正在寻思着呢,忽然听到虎眼喝了一声:“看箭!”

话音声中,一支玄铁小箭已经呼啸着朝我飞了过来。因为虎族之眼相当厉害,所以虎眼在射箭之前,已经让监室里的所有人,都到了另一边,而我背靠着后墙而立,他站在前窗下面施射,这样一来,就是利用了监室里最大的宽距,也省得误伤了其他人,用虎眼的话来说,就是他不想占我任何的便宜。

虽然玄铁小箭的速度够快,但是艺高人胆大,胆大艺更高,我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躲闪,而是等到那支小箭来到了近前的时候,才猛地一歪脖子,那支玄铁小箭擦着我的鬓角,没入了墙缝之中。

要知道刮脂小地狱里的墙壁何等的坚固,可是竟然让玄铁小箭射入了墙壁,玄铁小箭的锐利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虎眼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由衷地感叹道:“果然好身手!反应速度很快!不过我想提醒你,我的第二箭会比第一箭更快!”

我点了点头,表示感谢:“多谢!不过我相信自己的实力,再快的箭我也接得住!”

“既然如此,那你得多加小心了!”虎眼说着,又是一箭射了过来。

与上一箭相比,他这一箭射的非常突然,而且我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把箭装进翠玉虎弩里的,那么这样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当初一次性装进去了两支箭,甚至是三支箭。

而这一箭的速度的确够快,虎眼的话音还没落呢,玄铁小箭已经到了我的眼前,我哪里还敢怠慢,急忙祭出龙爪手一抓,本以为十拿九稳,谁知道这一支箭力量太大了,竟然带着我的手又往前走了好几厘米的距离,多亏我及时又加了把劲,才把他攥在手掌心,否则的话,非得受伤不可。

看来还是自己小瞧了虎族之眼,毕竟这个弩箭的威力仅次于我的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决不能被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我想着刚刚虎眼也许一次性装了三支玄铁小箭,所以不得不提前预防,免得再被他打一个措手不及。我在把手里的玄铁小箭扔掉之后,就赶紧把碧玉虎弩拿了出来,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搭上了一支伤心小箭。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我刚刚做好准备,虎眼的第三支箭已经离弦而来,而且听着那呼啸的风声,威力要比起先的两支箭大多了。

我眼疾手快,一摁蹦黄,把伤心小箭射了出去。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跟了我这么久,如同臂使一样,可以说我使用它们根本就不带瞄准的。伤心小箭后发先至,正好撞在玄铁小箭上,两支箭一同落到了地上。

虎眼又惊又喜:“伤心小箭!如此说起来,你就是我们族长的结义兄弟李明了!怎么可能呢?我听说你已经做了狐族族长的乘龙快婿,应该待在青丘城才对?为何会来到这里呢?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这个李明就是你的。因为天底下叫李明的人虽然不少,但是像你这么强横的并不多!”

我先把碧玉虎弩放回了纳戒之中,然后把虎眼的三支玄铁小箭都捡起来,送到了他的面前,说道:“虎哥,过奖了。不过这件事情说来话长,你是不是把弩箭收起来之后,我们再详细聊聊呢?”

虎眼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我话里的意思,因为无论他如何在刮脂小地狱里吃得开,弩箭在这里绝对是违禁品,如果被狱卒发现的话,那么事情就要闹大了。虎眼很配合地把弩箭放回了原处,这个时候,最高兴的人,当然是虎爪了。毕竟我们两个人,一个是他的师父,另一个是他的兄弟,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也不知道到底向着谁为好,如今我们两个化干戈为玉帛,他不高兴谁高兴?

让众人各忙各的之后,我和虎眼还有虎爪以及芦苇杆,四个人坐到了一块,各自敞开心扉谈了起来,当他们听说我现在是临近黑石城的城主,手下也有一帮自己的势力的时候,也都是又惊又喜的。

我说道:“只要芦苇杆大哥帮我找到了七巧玲珑手,那么我就带你们出去,然后大家一起去黑石城落脚。”

虎眼轻叹了一声:“兄弟,我年纪大,就倚老卖老称呼你一声兄弟吧。不过我可不是给你泼凉水呀,这个刮脂小地狱自从建立以来,还没有囚犯逃出去过。”

“虎哥,如果按照虎爪那边论,我应该是你的长辈才对哟!”我看虎眼的语气有些沉重,所以存心逗了他一下,然后带着满脸的自信说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可不是吹牛呀,在我进来之前,当然对这个刮脂小地狱做足了功课。我敢这么说,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能从刮脂小地狱越狱成功的话,那么这个人只能是我们几个了。”

芦苇杆却是摇了摇头,苦笑道:“其实,在我进来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结果呢,我在这里待了这么多年,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几乎每天都要承受刮脂早餐的摧残,你们知道吗,我进来之前,可是一个体重超过两百斤的大胖子,可是现在呢?”

芦苇杆说着,举起自己的一双手大喊道:“你们看看,我这一双手,当初在幽冥界是出了名的,可是现在呢,已经是毫无用武之地了。”

我看了看芦苇杆的一双手,之前我就注意到他的手与众不同,现在仔细一看,给我的感觉无疑要更加强烈了。因为他的手修长而白皙,指甲修剪的非常整齐,一看就是个心灵手巧之辈。

我再联系一下他之前说过的话,不由得眼前一亮,原来闹了半天,这个芦苇杆竟然就是我要找的七巧玲珑手。这正应了那一句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当然,我也没有把话说透,只是拍了拍芦苇杆的肩膀,然后说道:“哥哥,我还是那一句话,只要有我在,什么都有可能!”

“是嘛?”七巧玲珑手看来并没有完全信任我,淡淡说道:“我这个人说话算话,你要我找的人我已经找到了,但是你想要让他出手,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能力了。因为,刮脂早餐马上就要开始了。”

我当然知道七巧玲珑手话里话外的意思,急忙对虎眼说道:“虎哥,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抢监室的控制权吗?其实就是为了让芦苇杆免除刮脂早餐的痛苦,所以说,兄弟有个不请不请,从今天早上开始,是不是换一个人去享用刮脂早餐呢?”

我以为就凭我和虎眼如今的渊源,他应该满口答应才是,可是没想到他还是摇了摇头,然后带着一脸的苦涩说道:“兄弟呀,你以为我是欺软怕硬之人,然后逮着芦苇杆猛地薅羊毛吗?我虎眼还没有那么下作!”

虎眼话音刚落,七巧玲珑手已经冷哼了一声:“怎么?虎眼,你敢做不敢当吗?如果不是你狗眼看人低,看人下菜碟的话,我能天天去遭这份罪吗?”

七巧玲珑手这番话说的有些重了,可以说是当场在打虎眼的脸,但是虎眼并没有生气,而是苦笑着说道:“老哥这话说的没错,表面上看,是我在故意和你过不去,其实呢,我真的是另有苦衷。你知道这里的副司狱马面七十二吗,是他专门叮嘱我,要安排你每天都要享用刮脂早餐,如果有一天不到,那么他就直接要了我和虎爪的性命!”

“马面七十二?我以前与他毫无交集,也没有得罪过他呀?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话说的七巧玲珑手也是一头的雾水,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虎眼不是在撒谎,他也没有撒谎的必要。我看了看虎眼,又看了看七巧玲珑手,然后说道:“两位,看来这中间果然是另有误会。现在好了,把话说明白就好了。以后大家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所以还得要摈弃前嫌,同心协力呀!”

虎眼是个爽快人,把手一摊说道:“我没有任何问题,就看这位老兄还记恨我不?”

七巧玲珑手哼了一声:“我只要结果,不问过程。李明,虎眼过去对我所做的一切,我都可以不计较,但是我刚刚已经把话说明白了,今天的刮脂早餐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如果能让我免除惩罚的话,那么我就马上替你看病,否则的话,我受苦,你也没什么好处!”

看来这位七巧玲珑手是有所误会了,他以为是要替我看病呢?不过像他这样的神医,我有病没病难道他也看不出来吗?

第二百四十八章 刮脂早餐

当然这事也不能怪他,包括虎眼和虎爪在内,他们都知道我身上带着纳戒,但是也不会想到,那个需要看病的人并不是我。而且我会把病人装在纳戒里呢?

当然我这个时候也不想做过多的解释,因为他没有任何的意义。七巧玲珑手本来就是一个做事情不问对错,全凭于心的家伙,否则的话,他也不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自动到这刮脂小地狱里受苦。如果把这个事情说出去的话,只怕会没有人相信。因为谁也不会想到,一个人会为了减肥,做出这种事情来,除非是傻子才行。但是天才和傻子之间并没有什么难以逾越的鸿沟,一个天才犯傻的时候,甚至是要比傻子更傻的存在。所以说,我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帮七巧玲珑手渡过眼前的这一道关卡,这样的话,我才能说服他,进入我的纳戒,替敖杰治伤。

否则的话,就算我强迫着他进了纳戒,他说敖杰的伤已经没法治了,我也不是拿他没法子呀。不过虎眼刚刚的话,吐露了一个信息,那就是马面七十二是背地里想整七巧玲珑手的那个人,所以眼下的情况,是要弄清楚之间的来龙去脉,看看他们之间的恩怨,到底有没有调和的余地,然后再做道理。一想到这里,我的眼前就浮现出了一个人,那就是马面七万七,他应该是目前最合适的人选了。可是有一点儿是我们眼下就需要面对的,那就是想要化解马面七十二和七巧玲珑手之间的矛盾需要时间,而今天的刮脂早餐却是已经开始了。因为这个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不过黑绳城的天,与别处自然是不同的,现在天虽然是大亮了,但是依旧是灰蒙蒙的,就像是人界里的雾霾天,超过两三米远的话,就已经看不清楚人影了。

我只听到耳边传来此起彼伏的吆喝声,然后就是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当然还夹杂着狱卒自己掌刑者的狂笑之声。原来传说中的刮脂早餐,要比我想象中更加的可怕和恐怖。

只听见框框当当的,那是大铁门被打开的声音,而且渐渐的往这边来了。整个监室的人都用紧张的目光望着我的虎眼两个人,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如今我已经上位,本来轮到我的刮脂早餐就应该换人了,更何况我还在力保钉子户芦苇杆,那么也就是说空了两个名额,要有他们之间的两个人补上。这种事情,谁愿意补呢?

我当然感受到了监室里的窒息气氛,不由得笑了起来:“各位不必紧张,我之前要夺监室控制权,并不是为了自己谋取什么利益,而是为了和别人之间的约定。如今我既然已经成了监室的话事人,那么是不可能让大家替我做炮灰的。所以说,之前属于我的那个名额还是由我来顶!”

此言一出,整个屋子几乎都要沸腾了。因为按照刮脂小地狱里弱肉强食的规矩,他们还没见过,有人做了监室的话事人之后,还会主动出去享用刮脂早餐的。

众人议论纷纷,有惊讶,但是更多的是钦佩,当然,也有人怀疑,毕竟,还有芦苇杆这个名额,还不知道让谁顶上呢?

这个时候,虎爪站了出来,没有任何的犹豫,大声说道:“师父,你乃是千金之躯,岂能让这些下三滥的家伙随意伤害,今天的刮脂早餐,还是让我来吧。这就叫做有事弟子服其劳。”

我摇了摇头,说道:“虎爪,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今天的事情,不是你出面就能解决的。因为芦苇杆是我们这个监室的必要人选,如果他不出头的话,只怕那个马面七十二不会善罢甘休的。但是我已经拿定了主意,芦苇杆今天是肯定不会出去的。所以说,我一个人要顶两个人,这就叫做帐多不愁,虱子多了不咬人。”

虎眼和虎爪还要再劝,却是被我直接拒绝了:“你们不要再说了,今天我是话事人,谁出去享用刮脂早餐,自然是由我说了算。”

芦苇杆,也就是七巧玲珑手看了看我,轻声说道:“李明,你果然是与众不同哟,着实让我大开眼界。我把话撂这儿啦,只要你能顶过今天,那么我这条老命就是你的了。从此以后,你让我朝东,我不敢往西,你让我打狗,我不敢撵鸡。”

“那好,咱们就一言为定了!”我话音刚落,我们监室的大铁门哐当一声,已经被打开了,一个凶神恶煞的声音喝道:“你们监室的两个人选呢?立马出来享用刮脂早餐!”

我看了看,这是一个陌生的狱卒,并不是马面七万七,而是一个牛头族人。

虽然马面七万七不在,但是今天的事情还是要继续下去的。车到山前必有路,管他呢,大不了我就杀他一个天翻地覆,然后把这几个自己人,连带着我自己都躲进纳戒里,让刮脂小地狱里的人,随便忙乎去。等把他们折腾的差度多了,我们在想办法逃出去。

可恨这刮脂小地狱上面有天罗地网,否则的话,我带着纳戒,然后施展乘风身法,就可以桃之夭夭了。

“来了!来了!”我大踏步走向了门口。那个牛头族狱卒喝道:“一个监室不是有两个名额吗?怎么你们这里只有你一个呢?”

我笑了笑说道:“就是只有我一个,大不了我一个人来两遍不就中了,反正我是新来的,身上的脂肪多的要命,走起路来一点儿也不利索。”

那个狱卒笑了:“你这小子又不胖,不要随便逞能好嘛!你以为刮脂早餐是在过家家,谁想来谁就能来吗?况且就凭你这个小身板,能顶住一次就十分难得了,你还想顶两次,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或者是进水了?”

他说着,声音严厉起来:“再者说,我们的副司狱大人有严令,你们这个监室,每天必须要有芦苇杆,所以说,你就是想逞能我们也不允许呀!”

我急忙陪着笑脸问道:“这位大哥,不知道你们副司狱大人在不在,我想见他。”

“副司狱大人今天不在。”牛头族狱卒狠狠瞪了我一眼:“你小子是切莫身份,就算是我们副司狱大人今天在的话,也不是你想见就能见到的!”

虽然这个牛头族狱卒话里话外,一副完全看不起我的样子,但是我并不在意,而是上前两步,走到了这厮的跟前,轻声说道:“这位大哥,既然你们副司狱大人不在,那什么事情不就好商量了吗?”

“你要和我商量什么?我们之间有什么好商量的?”牛头族狱卒大声呵斥着我,可是当我把两条蒜条金塞进他的手里的时候,他的声调立马就变了,声音也压低了很多,本来是个大嗓门,如今呢,却几乎变成了蚊子哼哼之音:“小子,你哪里来的蒜条金?你们进来的时候,不是已经搜的干干净净了吗?”

我嬉皮笑脸地说道:“大哥,如果真的搜干净了,那么哪里还有您的好处呢?我没有别的过分的要求,也不奢望着让你免除我的惩罚,我只是想一个人受两遍惩罚就可以了,反正你们副司狱大人又不在,只要你稍微给那些掌刑者一点点好处,不就什么事情都能够解决了吗?”

“这个嘛!”牛头族狱卒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就把蒜条金收了起来,然后对我点了点头:“小子,我什么也不知道,你也没有给过我任何的东西。”

我急忙点头:“当然,我能有什么东西孝敬您呢,要知道我进来的时候,已经被搜的干干净净的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人诚不欺我。果然,我和牛头族狱卒刚刚达成了口头协议之后,这个家伙就恶狠狠地给了我一脚,然后大声喝道:“这个家伙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而且还敢出出言顶撞我,分明就是没有吧我们刮脂小地狱的各位同仁放在眼里,黑牛,这个家伙就交给你了,两遍的刮脂早餐!”

“好嘞!哥,你就瞧好呗,我黑牛对付这种新来的家伙,最得心应手了。我保证,一会儿功夫就让他哭爹叫娘!”这一位黑牛看来就是掌刑者之一了,大大咧咧地走了过来,然后给了我一脚:“你小子快点,到了刮脂台上,黑牛爷爷我好好消遣你!保管让你*的!可以说,在我黑牛手下,无论是多么硬气的好汉,到头来也得屁滚尿流!”

“好好好,这就去!这就去!”我陪着笑脸来到了刮脂台边上,只见那是一个石板台,四四方方的,上面闻着一股脑的血腥气,看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上面被刮过脂了。

黑牛抖动着一个大铁链子,笑道:“小子,是你乖乖爬在上面呀,还是要让老子锁你过来呢?”

我笑了,是那种冷笑:“三界之中,除了我的亲生爹娘之外,还没有人敢在我面前自称老子,所以,你该打!”

第二百四十九章 以其之道还治彼身

我这个人有自己的原则,不该打的人我不会动他一根手指头,那么该打的人我绝对不会和他客气,既然这个掌刑者这么盛气凌人,那么我自然不能低头,至于打人之后的后果是什么,我也懒得想了。

可遗憾的是,黑牛并不知道我已经动了火气,仍然在不知死活地挑战着我的底线。只见他把铁链子抖得哗哗作响,然后往我前面一扔,那条粗大的铁链子就像是毒蛇一样,准确无误地扑向了我的咽喉。

黑牛,这可是你自己找死,怨不得别人!”我冷哼一声,扬手就把铁链子抓在了手中,然后使劲一抖,再猛地一拉,黑牛偌大的身躯就被我扯到了跟前。

“跪下!”我来了一个干脆利落的扫踢,黑牛就被我摁在了刮脂台上了。

由于院子里的雾气太大,别的掌刑手根本没注意到我这边的变化,所以并没有人过来干涉。黑牛想呼救,却被我用铁链子紧紧勒住了脖子,哪里还能够发出声来?

我伸手一探,从他的腰间的皮囊里拿出一把明光闪闪的刮脂刀来,然后用冷到骨髓里的话音说道:“黑牛是吧,往日里都是你给别人刮脂,今天呢,你不走运,碰上了我李某人,那么不好意思,我就要让你体验一把刮脂早餐,这就叫做风水轮流转吧!”

黑牛急的眼珠子瞪得溜圆,他们牛头族人,本来眼珠子都大,如此一来,显得更加的离谱了。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求饶的意思,但是我并没有打算见好就收,因为这厮还没有付出代价。如果我这么轻易就放过他,那么等他占到上风头的时候,我日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黑牛,不好意思,我说话一向算话,我说今日刮脂早餐的享用者是你,那么你想跑也跑不掉!”我的声音冷的就像是刚从冰水里捞出来一样,让人毛骨悚然,哪怕是黑牛这样老到的掌刑者,也开始颤抖起来。

这个时候,一个颤抖的声音传了过来:“李明,你到底要做什么?赶紧把黑牛放开,否则的话,你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真是的,刚刚那个牛头族狱卒明明把我交给黑牛之后,就往茅厕那边去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头也不回的说道:“放了他?你想得美?实话告诉你吧,今天的刮脂早餐,这个黑牛逃不过啦!”

那个牛头族狱卒后退了一步,然后声厉内荏道:“李明,我最后问你一句,你到底放人不放?看在刚刚你给我的蒜条金的份上,我再给你一个机会,你如果继续执迷不悟的话,那么我就要吹响警哨了!”

我拿眼往后一瞟,果然看到牛头族狱卒已经把一个黑色的哨子塞到了嘴里。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东西到底能闹出来多么大的动静,但是牛头族狱卒既然把这东西叫做警哨,那么只要他一吹,整个院子只怕就要戒严了,而到了那个时候,我只怕最少要面对上百名掌刑者和狱卒的攻击。

就这么一些小鱼小虾,并没有放在我的眼里,可问题是我还没有找到逃走的途径,就这么大打出手的话,只怕无法善了,毕竟刮脂小地狱后面的援兵,几乎可以用源源不断这个词语来形容了。局面已经是相当严峻了,黑牛的眼神里也没有了刚才的敬畏,取而代之的依然是之前的不可一世。我明白,如果我认怂放了这厮的话,那么等待着我的将是更加疯狂的报复,这绝对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更何况,开工没有回头箭,瞻前顾后,前怕狼后怕虎,根本不是我李某人做事情的风格。

于是我冷笑了一声:“你吹呀,你有种吹呀!等到马面七十二来了,我就说你是我的同谋,你兜里的蒜条金就是凭证。到时候,你就是跳进黑水河里只怕也洗不干净了。你们的副司狱大人的脾气你应该是知道的,那就是宁可信其无,不能信其无,所以说,我就算是倒了霉,那么你也不会好过到哪里去?”

我把声音缓了缓,给了牛头族狱卒足够的思考机会,然后继续给他施加压力:“还有,我需要提醒你的是,其实你根本已经没有任何机会,去见到你们的副司狱大人了,因为在警哨响起来的那一瞬间,这一把刀就会斩断你的喉咙,何去何从,你自己好好酌量!当然如果你能够当做什么也没看见的话,那么你不会有任何的损失!”

“要知道这样的话,当初我就不应该接你的蒜条金!毕竟为了区区十两蒜条金,我也犯不着冒这么大的风险!”在我软硬兼施之下,牛头族狱卒果然开始犹豫了。

“你错了,大错特错的错!因为你收到的不是十两蒜条金,而是二百一十两!”我说着从纳戒里拿出来二百两蒜条金,扔到了牛头族狱卒的脚下。

俗话说,财帛动人心。牛头族狱卒很快地把警哨收了起来,然后把蒜条金收了起来,接着说道:“李明,你可不能害我呀,如果黑牛把这件事情捅出去的话,我们又该如何呢?”

“黑牛?他已经没有说话的机会了。”我刀出如风,片刻之间,已经刮掉了一地的脂肪。黑牛的喉咙被铁链锁着,想叫也叫不出声来,不一会儿,已经成了一地的烂泥。我把他偌大的骨头架子连带着刮脂刀,一起扔进了纳戒里,然后大摇大摆走向了监室,一边走一边说道:“你把这里收拾一下,如果别人问起来,你就说黑牛做完刮脂早餐之后,已经提前收工了。我可警告你呀,千万别耍什么小心思,要知道二百两蒜条金,够你一家人舒舒服服地过上一辈子了。俗话说得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为了这些蒜条金,冒一些风险也是值得的。”

事情已经到了这步田地,牛头族狱卒又能说什么呢,只是轻叹一声:“如今我们已经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你根本就不必担心,我会耍什么小心思。不过,我希望你今后老老实实的,千万不要再给我惹什么麻烦了。”

“呵呵,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从来不主动惹麻烦,但是当麻烦上身的时候,我更是来者不拒!”我说着,突然又扔给了牛头族狱卒一百两蒜条金:“这些金子你拿着去疏通一下,反正从明天开始,我们监室的人,是不会再享用什么刮脂早餐了。就算是每天出来了,也是做做样子,嘴里惨叫几声,掩人耳目而已。”

牛头族狱卒傻眼了:“这怎么能行呢?你们监室的那个芦苇杆,可是副司狱大人亲自点名的人!”

我自顾自地往前走:“我不管,反正只要那个掌刑者不开眼的话,那么他们的下场就会像黑妞一样,被我杀了不说,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不会留下来。”

由于我所处的刮脂台正对着我们监室的窗户,因此我在院子里所做的一切,都没有瞒过虎眼他们的眼睛,当我回到监室的时候,里面的三十多个家伙都在足够大欢呼声,来欢迎我这个英雄凯旋归来。

虎眼更是对着我深施一礼道:“李明兄弟,我虎眼这辈子很少服过人,但是我真的是服了你啦!我还是那一句话,如果有谁能从刮脂小地狱里逃出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非你莫属了。”

既然我所做的一切已经被大家瞧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那么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诸位,我们能够同居一室,就是上辈子修来的缘分。所以,我李明在此承诺,一定要把大家平安的带出刮脂小地狱,而且出去之后,大家也不必担心被宋帝王追杀,因为今后黑石城就是我们这些人的家。如果朋友去了,我们哪里有美酒,如果财狼去了,那么对不起,迎接他们的是刀枪,还有我们所有人的万丈怒火!”

我的话顿时点燃了整个监室。这也难怪,往日里不可一世的掌刑者黑牛,被我刮脂之后,连一个全尸也没有落下,而那个牛头族狱卒呢,从最开始颐气指使,变成了现在对我的言听计从,一切的一切,简直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却被我做到了,而且做到这一切之后,还能够全身而退,这对监室里那些人的震撼,绝对是前所未有的。

接下来的情况就有意思多了,如果是昨天,还是监室自己的人在外面哭爹叫娘的,撕心裂肺地惨叫着,而今天呢,我们大家喜滋滋地呆在屋里,听着别人在痛不欲生的惨叫,这就是差别!

到了这种时候,七巧玲珑手坐不住了,晃晃悠悠地走到了我的面前,一脸郑重地说道:“李明,我现在对你是心服口服,从今往后,我唯你马首是瞻了!说吧,你患了什么病,要到这刮脂小地狱里来找我?”

“你才有病呢?”我打了七巧玲珑手一拳,然后简单的把敖杰的情况说了一下。

第二百五十章 未雨绸缪

“龙族的人?受的是内伤?”七巧玲珑手吧唧了一下嘴,然后说道:“这件事情是棘手了些,但是难不住我。老夫只要出手,三天之内,就还你一个活蹦乱跳的家伙。只不过……”

我没好气地说道:“只不过什么?你这家伙是不是又想卖什么关子了?”

七巧玲珑手嘟了嘟嘴:“就你敢这么对老夫说话。”但还是无可奈何地说道:“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老夫的手段就是再高明,但如果没有所需要的药物的话,那么也是无能为力的呀!”

况且我这一次是有备而来,七巧玲珑手能够想到的事情,我当然也会想到。毕竟敖杰的时间有限,我如果找到七巧玲珑手之后,身边没有带药,那么就要真的被打脸了。所以,我在黑绳城的时候,买了很多药藏在纳戒里,反正都是那种名贵的中草药,只要对治疗内伤有用处的,不管是什么价格,我都把他们买了下来,这就是有钱的好处了。

想到这里,我就对着七巧玲珑手笑了笑,然后说道:“你说我来请医生说能不带药吗?好了,这件事情赶早不赶晚,你现在就开始看病吧,免得夜长梦多。”

我说着,抓着七巧玲珑手就扔进了纳戒里,反正奄奄一息的敖杰,自己那些名贵的草药都在里面,就由着他尽情发挥了。

我也没想到事情会进展的如此顺利,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如何带着这些人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当然,这件事情很难,但是我有自信,毕竟除了我们这些人之外,还有马面七万七在暗中帮我。我琢磨着,已经好长时间没看到马面七万七了,按照常理来说,他应该过来找我了。

有句话说的好,叫做说曹操曹操就到,念叨马面七万七,这厮恰好也就来了。

只见他直接把大铁门打开了,然后呢,指了我一下,口气不善地说道:“李明,出来一下,老子有话要问你!”

我当然知道这是马面七万七在虚张声势,目的就是在掩人耳目,因为他一直在给我使眼色呢。果然,我跟着他出了监室之后,身边没有了外人,他的态度一下子就转变了许多:“兄弟,你也太大胆了,竟然敢把黑牛给灭了。你知道吗,那可是司狱大人的心腹,如果这件事情败露的话,只怕我的足兄也保不住你哟,因为再怎么说,他也是副职呀!”

我冷哼了一声:“是那个黑牛自己找死,你说他欺负别人也就算了,可是竟然敢骑在我的头上拉屎,那不是放着自在去找不自在吗?我不杀他杀谁?”

“兄弟,我之所以找你,并不是要兴师问罪,而是我想要提醒你一下,就算是黑牛之死被我们遮盖过去了,那么也许会引起司狱大人的警觉,所以你这段时间,最好是收敛一下,千万不要再惹事生非了。”

“这段时间?”我笑了:“也算是我走了狗屎运吧,反正我来刮脂小地狱的事情已经办妥当了,这里没什么好留恋的,我想赶紧离开这里,返回黑石城去。”

“兄弟,真有你的。没想到你进来还不到一天一夜,就把事情办妥了。而且更难得的是,你所处的监室想来就是是非之地,而你到好,三下五去二,就把刮脂小地狱最难缠的虎眼和虎爪,收拾得老老实实的,愚兄我着实是万分佩服呀!”马面七万七用钦佩的目光望着我,如果不是这个地方不允许,否则的话,他绝对要对我五体投地了。

“别拍马屁行不?我自己都听的不好意思了。”我摇了摇头说道:“哥哥,说实在话,我现在归心似箭,你赶紧想想办法,看看怎么出去吧。你如果真没有别的办法的话,那我只好乘风而去了。不过这样一来,监室里的那些家伙,只怕带不出去完了。”我说着,合计了一下纳戒里面的空间,但最终我还是有些泄气,因为纳戒的空间再大,也是有限的,装三十多个人是非常不现实的事情。

马面七万七惊讶地张大了嘴:“什么?你要把监室里的家伙全部带走?兄弟,你可真敢想啊!”

我吧唧了一下嘴:“我为什么不敢想呢?你还别说,我的这个监室还真的是藏龙卧虎呀!那些家伙只不过是被封了灵力,再加上在这里被折磨狠了,所以元气大伤,如果出去将养一段时间的话,保证都会成为我黑石城有用的力量!”

马面七万七轻轻摇了摇头:“兄弟,你想得可真远,而且还挺美!”

他话里话外肯定有别的意思,但是我仍然大言不惭的说道:“当然了,古人有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马面七万七叹了口气说道:“这些家伙真的是一个个都走了狗屎运,碰上了你,否则的话,他们这辈子只能是死在这刮脂小地狱里了!”

我笑了:“哥哥,你不是一个样哟,因为碰上了我,几天之后,你就会成为黑石城城主府新任大总管。如果不碰上我的话,说不定你要做吝啬鬼一辈子的小跟班呢?”

我一提到马面七万七自己,他脸一红,也不再发出什么感叹之语了,而是话锋一转说道:“兄弟,有自信是好事,但是太自信了,危险就大了。老实给你说吧,如果不是我跟着你来这么一趟,只怕你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而且还要连累监室里的那些家伙。”

我一愣:“哥哥,此话怎么讲?看把你吓得,好像都快屁滚尿流的感觉!”虽然我看出来了,马面七万七并不是在危言耸听,但是我还是喜欢用几句俏皮话,来化解一下此处紧张的气氛,因为我一向都不喜欢这种气氛。

马面七万七先是长长叹了口气,然后又配合我似的,笑了一下,才接着说道:“兄弟啊,你是只知道其一,不知道还有其二呀,这里你从表面看,好像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刮脂小地狱自从建立以来,就没有人能逃得出去的记录,可不是大风刮来的呀!的确,这里除了那些掌刑者实力不错之外,其余的狱卒看上去都是酒囊饭袋。但并不是说,刮脂小地狱里没有高手。据我所知,除了司狱大人是六品巅峰的实力之外,我的族兄也是六品中境,而且他们的精锐之师都在外围戒备着呢,为的是防备有人前来攻打。至于内部呢,他们当然也是有所依仗的,上去没几个高手,狱卒们也是吊儿郎当的,其实他们是有所依仗的,因为在这个刮脂小地狱的上空,布着一个漫天花雨大阵,不管你是人是鬼,就算是一只苍蝇也别想飞的出去。”

“漫天花雨大阵!”我连忙问道:“难道是一经触发,就是无穷无尽的箭矢吗?”

“不是箭矢,而是刀雨!”马面七万七的脸色异常的郑重:“听我的族兄说,在这里的上空,布着三百六十把刮脂刀,全部用玄铁制成,而且千百年来,这些刀不知道刮过了多少人的脂肪,所以带着很大的杀气,就算是八品巅峰的高手,也禁不住这些刮骨刀的连番砍击!”

“八品巅峰也不行!这不就是说,最起码在黑绳城附近,除了宋帝王之外,没有人敢在刮脂小地狱的上空逗留了。”说句心里话,我有些吃惊,如果我身上还有山寨版泡泡的话,那么还能勉强试上一试,可是如今呢,山寨版泡泡已经被毁,我如果贸然用乘风身法的话,只怕会被乱刀分尸了。这当然不是我所想要看到的结局。

不过我突然想起来,马面七万七曾经说过,这里的下水道是个破绽,何不试上一试呢?

可是我问了之后,马面七万七却还是摇起了头:“兄弟稍安勿躁,下水道的确是一个破绽,但是下面的环境错综复杂,如果没有建造草图的话,只怕也不容易出去。所以说,你再给我三天时间,等我把草图弄来之后,我们再一起行动如何?”

既然马面七万七把话说到了这种份上,那我还能再说什么呢,只得点了点头道:“好,我就给你三天时间,如果你拿不到草图的话,那我只好硬闯了。”

马面七万七斩钉截铁地说道:“兄弟放心,哥哥我就算是拼上这条老命,也要把草图拿到手!”

我心里感动极了,因为我和马面七万七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可是他却如此对我尽心尽力。于是我握着他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道:“哥哥,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的话,那我宁可不要什么建造草图了。你要记着,只有你安全无恙了,我才会从下水道离开。因为我的黑石城城主府,还等着你这个新任大总管呢?”

我这一番话全是肺腑之言,马面七万七虽说以前地位卑微,但是肯定那也算是个人精了,当然听得出来我话里话外的意思。

第二百五五十一章 肺腑之言

马面七万七寻思了一会儿,急忙点了点头说道:“有兄弟这句话,我就算真的死了,也是含笑九泉了。不过兄弟放心,我一定会注意自身安全的,因为黑石城我还没去过呢,我也想待在兄弟的身边,替你管着城主府的吃喝拉撒睡,那应该是风光而又充实的一件事情了。”

“好,那么我们就一言为定了!你如果不是好好的,那么我绝对不会走!”我这并不是只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我的内心深处的真实写照。因为我和马面七万七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我对他的倚重,以及对他的感情,绝对不在我城主府的首席幕僚张顺之下了。

马面七万七这一次没有说话,但是眼圈一下子红了,他默默的把我送到了监室里,然后不声不响地走了。我明白他这一次所要冒得风险,因为像建造草图这么重要的东西,是刮脂小地狱最核心的机密,就算是马面七万七是副司狱大人的族弟,想要接触到这种东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别说要把建造草图偷出来了。不得不说,马面七万七对我真的是没说的,他是在真心实意地对我,绝不是表面上称兄道弟那么简单。

马面七万七离开已经一天多了,可是还没有任何消息传回来。我问了问哪位牛头族狱卒,看刮脂小地狱有没有什么大事发生,他说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没什么大的动静,而且就连黑牛失踪的事情,也没有人追究了。

我明白这中间很可能是哪位副司狱大人在帮忙遮掩,但是不可能一点风声也没有啊,毕竟据马面七万七所说,这个黑牛乃是司狱大人的心腹呀!

所以说,别看表面上一直是风平浪静,但是第六感觉告诉我,有些事情该来的迟早总会来的。

那天下午,我把七巧玲珑手从纳戒里拎出来之后,和他聊起了敖杰的伤情,七巧玲珑手非常不满地看了我一眼,说我这样问是对他职业的侮辱,如果他接受的病人,如果没有好转的话,不是在砸自己的招牌吗?

我觉得他说得不错,有本事人就得有些脾气,往往还是本事越大,脾气就越大。按照七巧玲珑手的本事来论,无论他有多么大的脾气,好像都是应该的。

后来我以和七巧玲珑手喝酒的理由,拉着他进了纳戒看了看,果然看到敖杰已经醒过来了,而且精神相当不错,据七巧玲珑手说,最多再给他两天时间,敖杰就会回复如初。

这对我来说,当然是最好的好消息了。因为我们这么多人,要从刮脂小地狱里逃出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敖杰如果恢复实力的话,绝对是我一个可靠的帮手。别的不敢说,但是我相信,只要他出手,就算是刮脂小地狱里的第一高手,也就是哪位神秘的司狱大人,也绝对讨不了什么好。

敖杰有伤当然不适合饮酒,所以我和七巧玲珑手干完了一瓶茅台,这个时候,我听到了虎眼发过来的暗号,我心里一紧,因为这肯定不是那位牛头族狱卒来了,而是别的人,如果要查人数的话,如果我和七巧玲珑手都不在的话,事情就要闹大了。于是,连忙拉着七巧玲珑手出了纳戒,老老实实地呆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真险!我和七巧玲珑手刚坐好,大铁门就被打开了,映入眼帘的除了那一位牛头族狱卒之外,还有一个马面族的家伙,而且看他的衣着打扮,根本不像是普通的狱卒。我急忙试探了一下他的灵力深浅,竟然没有试探出来。我陡然一惊,心里想,这个深不可测的家伙,八九不离十就是那位副司狱大人马面七十二了。可是像马面七十二这种级别的大领导,没事来我们监室做什么呢?不会是马面七万七出事了吧?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就算是马面七万七真的出事了,他也绝对不会出卖我的,我有这份自信心。那么马面七十二此来,到底意欲何为呢?

我发现马面七十二进来之后,虽然是一直没有吭声,但是一双目光聚焦在我的身上。对此我没有任何的意外,因为马面七万七由于我的关系,肯定和他说过我的事情,只是他这一次来不知道是不是专程为了我呢?

这时候,牛头族狱卒满脸堆笑着说道:“下面有请我们的副司狱大人训话,大家欢迎!”

我所在的监室里,除了我之外,都是一些老人了,当然知道对于刮脂小地狱来说,副司狱大人是什么样的存在,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呐,如果人家不开心了,可以说一句话就可以让我们整个监室,在顷刻间灰飞烟灭,这就是权力和实力的绝对力量。

所以包括我在内,不管是心里愿不愿意,大家伙都在牛头族狱卒的倡导下,热烈地鼓起了掌。

“我今天冒昧前来,打扰各位的休息了。”马面七十二的声音很柔和,一点没有摆副司狱大人的谱儿,不过他的话语之间,官威还是一定存在的。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他的这些官威对于我来说,屁用都没。毕竟我李某人可是堂堂的黑石城城主,细论起来,那是和宋帝王平起平坐的存在,马面七十二一个小小的副司狱,和我之间至少差着好几个级别呢。所以说,虽然是县官不如现管,但是我也根本用不着去仰视他。

马面七十二客套了几句话之后,接着说道:“这段时间,我们这里有些不太平,昨天就连资深的掌刑者黑牛也失踪了,如今生死不明。当然我相信这和我们监室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我希望我们监室的诸位,能够遵守刮脂小地狱的监规狱纪,不要给有心人可趁之机。”

他这话有些意思了,我怎么觉得隐隐约约地把矛头指向了我,按理说不应该呀!再怎么说,我也是他副司狱大人的关系户,如果我牵涉上了一些事情,那么他马面七十二也脱不了干系。

就在我疑惑不解的时候,只听马面七十二又着重强调了一句:“刚刚这些话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意思,而是还有司狱大人的指示,所以大家一定不要当做儿戏。”

我一听,就会心地笑了。我说呢,这个马面七十二难怪会突然驾临,原来这背后果然有那位神秘的司狱大人的影子在。

马面七十二说完这一切之后,突然把目光对准了七巧玲珑手,看着他眼神中那种仇恨的光芒,我知道他如果话一出口,那么事情就无法挽回了。别的不说,只要他追究起来,七巧玲珑手为何连续两天不享用刮脂早餐,那么就轮到我头大了。毕竟我之前曾经对人家做出过承诺,今后的刮脂早餐全部由我代替的,但是如果马面七十二真的要较真的话,那么我的李代桃僵只怕就难以进行下去了。

所以呢,我赶在马面七十二说话之前,抢先出了声:“副司狱大人,能否借一步说话呢?”

马面七十二看了看我,寻思了好大一会儿,才终于点了点头:“好,我倒是要听听,你到底想对我说什么?”

我们两个一前一后离开了监室,而那个牛头族狱卒也学乖了不少,并没有很快跟过来,而是把监室大门一锁,然后守在了门口。

我和马面七十二来到了院子中间的那个刮脂台边上,昨天早上,黑牛就是在这里死在了我的手里。

走在前头的马面七十二突然停住了脚步,沉声说道:“李明,你到底想要说什么?现在可以说了。”

我并没有藏着掖着,而是选择了单刀直入:“副司狱大人,啊不,我觉得还是称呼你一声七十二哥比较妥当一些,就当我是跟着马面七万七叫的好了。”

马面七十二依然是面无表情:“怎么称呼对我来说,都是无所谓的,这不会对你我之间的关系能够做出任何的改变。说吧,我的时间有限。”

我笑了:“七十二哥,我想说的是,不管你和七巧玲珑手之间有何恩怨,我希望你能够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再找他的麻烦了,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嘛!”

“看在你的面子上?你以为你是谁?”马面七十二也笑了:“有些人,往往摆不正自己的位置,那是非常可笑的事情。”

我笑得更大声了:“是吗?不过可惜的是,我这个人从来不做任何可笑的事情。或者可以这么说,那就是在别人眼里可笑的事情,到了后来,就变成传奇了。而我,这一次来刮脂小地狱,就是来铸造传奇的。”

马面七十二冷冷哼了一声,脸色异常的难堪:“年轻人,有自信是好事,但是自信过头了,就是狂妄自大了。反正据我所知,在刮脂小地狱里,狂妄自大者往往下场都不会很好。远的不说,之说我入职刮脂小地狱这些年来,亲眼所见很多狂妄自大者,最后都死的很惨。这也许就叫做人做孽,不可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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